《降神》 第章 序曲 降术,份属旁门之末流,虽是巫咒之术,多以毒,蛊,鬼咒杀害人,然而此中多有禁忌。 第一高官不能咒,第二富贵不能咒,第三有大气运者更是不能咒。 官员有皇气国运护体,大富贵者没点运气的人能够发财吗?至于大气运者,这就更不要提了。 因为巫降乃是阴损邪术,原本就有伤气运,若是把自身的气运消耗殆尽,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要遭殃了。 因为是邪厉的门旁门左道,没有气运福泽庇佑,所以在反噬之下,可能死得格外凄惨。 这也是很多降术师选择做白降师的原因。 多积累善功,总也是不错的。 也有很多降术师不信邪,利用降术聚敛钱财,沾染美色,甚至偷取别人的生命精华为自己延长青春寿元。 但这样的降术师,有一个算一个,最终的结果都是不得好死。 只是降术师们明明知道,却仍然有很多降术师忍不住自己的渴望,而选择堕入黑暗,沦为黑降师。 还有降术师更是一不小心被自己供奉的阴神控制左右。 这种的就称为邪降师。 邪降师比黑降师为恶更甚。 可以说人人喊打。 毕竟,黑降师只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私利才去害人,而邪降师则是纯粹只为了害人而做。 所以降术师的名声之败坏,大多都是邪降师影响的。 经常有邪降师混迹于妖鬼之间,相互配合,为恶天下。 他们泯灭人性,丧尽天良,以残害人间一切的美好为乐。 所以大多修仙者遇到了降术师,往往趁手就杀了。让很多只想静静的,自己一个人修炼的降术师,遭受了无妄之灾。 除此之外,降术是有极限的。 本就只是旁门左道,所以上限是有限的。即便你修至最高的飞头降,可以像剑仙一样,飞头远祭,千里之外取敌人命,杀生取命,犹如探囊取物,又怎样?也仅能保留意识,以传瓶之法转世重生,而不能长生久世。 不过,注意来。 飞头降是降术中杀伐最强的阴诡邪术,而并不是降术的最高奥义。 降术的最高奥义,是降伏神只以为己用。 降术师的修炼,总体可以分为,养神,供神,借神力以自肥,待自己壮大后,再反客为主,降服神明,甚至吞噬神明,窃取神明一切为己用。 这才算真正彻底的大成。 只是这太难了。 人力怎么可以胜过神明? 能胜过的,那是神吗? 事实上,降术师所供奉的,大多是阴私邪神。 阴私邪神,大多狡猾恶毒又自私。 降术师企图借它们的力量,其结果往往是反被这些阴私邪神从控制住了,结果不得不沦为邪降师。 普通点的,大多不成气候。 一个普通的道人都可能几张符法下去将之诛灭。 你就算得了这种弱小神的力量,又有什么用? 你什么也做不了。 也有降术师自命不凡。 觉得自己厉害。 想搞个大的。 活着不好吗? 为什么要找死呢? 不过,有一个人出现了。 他突发奇想。 决定试试自己的想法。 就这样,关于这个人的故事就开始了。 第1章 深夜书店 这是一个叫罗国的国家。 罗国,正值开国初期,未足百年,国家稳定,国力也在上扬中。 主人公名叫刘一夫,是罗国南都人。 和很多……特殊的人一样,此君亦是一位穿越者。 但是,他给广大穿越者丢脸了。 至此已经四十余年,是既没发财,也没成家,功名利禄,一项没有,可谓是一事无成。 说好听了是平凡。 难听了就是废物。 人家龙傲天已经圣女公主换着玩的走上人生巅峰了。 就算是苟圣之辈,或是阴人老六,也大多有了事业基础。 可偏偏刘一夫其人,什么也没有。 文不成,武不就。 家里在父母的经营下,开着一间小药铺。赚不了大钱,全是辛苦钱。每日里早早开门,晚晚的关门,辛勤劳苦,不过勉强温饱而已。 刘一夫也想过出去闯一闯。 但他终究是个平凡之人。 最多也就是偶然抬头,看过路的剑仙飞空划过,留下的空气残痕。 知道这世上有神仙,刘一夫止不住的渴望起了飞剑修仙的梦想。 更别说——长生啊! 每个人都想要的。 有谁不想长生呢? 刘一夫小时候和父母说了这想法。 父亲哼了一声,他没说下去。 母亲摸了摸他的头,有些疲惫的说:“孩子,修仙,哪有那么容易,那是要看命的!” 后来,在外面听说书,听人侃大山,他渐渐明白了。 神仙,剑仙,和他们这些平凡人,是不一样的,是不在一个层次的。你要是出去寻仙,仙未必能寻到,妖鬼野狐倒是很有可能遇上。 然后,就没然后了。 刘一夫住在南都还好。 那些狐鬼妖魔什么的,只是停留在听人说罢了。 可一些乡下村庄,是真有可能遇到邪祟。 经常有听说什么村什么人,什么女子什么婴儿被害了。 而死最多的,就是那些,敢于一个人出门上路的傻大胆。总有一些人胆子大,一根筋,觉得自己是特殊的,是不一样的,就往外跑,不跟商队,不跟镖队,就一个人走村窜乡,就是这些人,出去十个,能活着回来五个,就算好了。 这种事听多了,刘一夫顿时老实了。 出门干嘛?活着不好吗? 可……心仍有不甘啊。 就这么的,一过,就是四十多年。 平庸至极的刘一夫,连婚也未成。 一来是他心气高,虽然没有许仙的容貌,却有一颗想睡白娘子那种级数美女的心。如此一来,自然是看不上普通的庸脂俗粉。 二来是他自己普通至极,也不是身家巨万的豪门巨富,真正级数的美人自也不可能看上他。 两厢一耽误,蹉跎至今。 他倒也不急,有事五姑娘,还不花钱,宁可单着,也绝不委屈了自己。 倒是在父母身故后,有了变故。 父母既去,那间小药铺也就经营不下去了。 既没有什么医术,也不勤快。 可不是难以维持么。 于是刘一夫转手了铺子,入手十二贯钱。 平素以写书赚钱。 只是混口温饱而已。 发不了财。 毕竟罗国可不讲什么专利版权的。 不过混迹街头,倒是让刘一夫听了个都市传说。 传说,在南都夜里,子时,临字巷十八号宅那儿,会有一间,名为有缘的书店,很是神秘。 有人夜里亲见,却不能入其内。 疑是仙家手笔。 说得人心痒痒。 到处都能听说仙家开门收徒。 可真就没有见过的。 那些传说中的仙人,偶有从天上下来,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你能听到很多起仙人的事,但你偏就看不到。 就好像刘一夫穿越前,总也听说这里死人,那里杀人的新闻,可他自己愣是一次死人,指死在他面前的,没有。 这让刘一夫好奇。 他问,什么人能在夜里撞见神秘书店? 毕竟,宵禁嘛。 谁那么傻大胆敢在夜里跑出去? 对方答曰,更夫。 刘一夫也只能叹,有理。 虽然表面悻悻然,但刘一夫的心里却是一动。 这是真的? 别说,南都治安还是不错的。 夜里除了更夫,也就是凌晨的香郎,所以夜里出去,倒也不怕什么。 真出了事,给武侯盯上逮了,说清楚也没什么。 刘一夫乃是南都本地人,他只要是没杀人放火啥的,谁也不至于为难他。 心有此念不免就念念不忘。 最后他没忍住,瞅了水钟,选择了出门。 他听着夜里更夫的绑子声,小心避开。 这不难。 再说,这是重点。 临字十八号,距离他家这儿,近。 步行快走,半刻钟能走一个来回。 所以,他很快就到了。 也不知,是不是更夫真的遇到了,害怕了,他们没在这个点过来。 这让刘一夫可以安心的,等。 说是子时,快了。 掐着时间来的。 只眨眼间,刘一夫眼前一亮。 他看到了。 临字巷,十八号宅。 一间书店出现了。 店名,有缘。 还真是有缘书店。 这,这,这得是,机缘啊! 刘一夫忍着心脏突然的跳响,快步上前,一把攥住了书店的门把手。 一推,门也就开了。 仿佛是有一股子的吸力,把刘一夫给吸入到了里面。 昏暗的灯光下,是一排排,一列列,感觉空间特别,没有极限的书柜行列。 门前柜台,是一个男人。 这是一个中年男人。 感觉有些瘦。 由于他戴着一副不停在灯光下闪光耀眼的大号黑边眼镜,以至于刘一夫竟然无法清楚的看清他的样子。 这个人,就是店主? “欢迎光临。”他说。 刘一夫怔了一下,道:“您……是不是仙人?” 店主原本在看什么,听了这话,把原本目光从桌上移开,这才正式打量刘一夫。 “呵,又是一个想要成仙的人。” 店主摇了摇头,他移动脚步,从柜台后出来,到了刘一夫的面前,才道:“怎么你很想成仙吗?” “长生不老,每个人都想的。” “说的对,长生不老啊……的确很多人都想要。”店主抽了抽嘴,又叹了口气,他道:“这么好的事,你为什么会觉得,你可以呢?” 刘一夫给说懵了。 “您这里……不是……” 店主抬手,扶了下自己眼镜,他平淡的声音说道:“没错,我这里对很多人来说都可以算是机缘,如果是一个修仙者,在我这里,一定可以得到最合适于他的奇功妙法,将来,运气好的话,步云登仙,不在话下。”他说着走了几步,来到架子旁,抽出了一本书。 刘一夫勉力看出,书上是长春功三个字。 毫无疑问。 这是一本地道的修仙功法。 但是店主把长春功在手上晃了晃,冷漠道:“瞧见了,这是一位道祖最初用来打根基的修仙功法,可又能怎么样,我给你,你以为你能修炼吗?哪怕你穷尽心力,耗尽一生,也别想修出一点名堂。” 刘一夫似被晴天霹雳打了,他失神道:“为什么?这是为什么?你说这是有缘书店,我能来,我应该是有缘的,为什么我却不能修仙呢?我不服,我不甘心!” 店主笑了。 他没笑出声音,可无声的笑意却自然荡漾开来。 这时,他的话虽然仍然残酷,可语气却温和了起来。 “修仙是有门道的,一个人在修仙的过程中,需要占据大量的天材地宝,所以注定可以修炼的,能够修炼的,那是少之又少。所谓一命二运三仙骨,四靠灵根五功德,除此之外,便是说破大天,无缘便是无缘。” “有些人生下来就在仙门,甚至有上界大人物转生,这便是命。又有人天生运气好,缺什么就能有什么。更有一身仙骨者,天生便是修仙人。” “还有灵根,这世间主流的修仙者便是此辈了,有灵根,才可以吸纳这天地间的灵气,如此才可以成为修仙者,没有灵根,你怎么修炼啊?” “实在没有,还可以积修功德,多多的积累功德,这样,你这一世是没有什么希望了,但还是可以指望下一世再试试的。不过很可惜,你的身上,并没有什么显眼的功德,所以……” 店主无情的把一切告知。 他虽没有明确肯定。 但刘一夫已经明白了。 一命二运三仙骨,四靠灵根五功德。 而他,什么也没有。 所以,仙门一般,隐世不出。 因为这世间人口千千万万,但真正可以适合修炼成仙的人,却是少之又少,仙门自有方法择人,自不会广开山门,招门纳徒了。 “原来如此……”刘一夫苦怎么样摇头。 “那我进来又算什么呢?” 他失望的打算接受现实。 “你能进来,便是有缘,不过,你一定要求仙么?” 店主问。 刘一夫抬眼看店主,他心中渐渐又起希翼,道:“店主,您看我还有机会吗?像我这样的人,如此普通,我……” 店主人笑了笑,道:“天下之道,万法皆通,一条路走不下去,换条路走,到了最后,你会发现,可能终点其实是一样的。你能进我的店,这就是有缘,修不了仙,你可以修点别的东西嘛。” 他转身往店里走。 “跟我来。” 刘一夫的心提了起来,连忙跟上。 他先小跑两步,发现脚步声大,又放缓脚步,蹑脚跟在店主身后,硬木鞋底在地板踩出令人感到牙酸的声音。 书柜行列很长,似乎走不到头。 也不知道这里藏着多少奇功妙法,神通秘籍。每一本,都可能造就一位强者的崛起,谱写一段传奇故事。 可惜,就像哈利在魔杖店里,人,只有选择最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终于,店长停住了他的脚步。 “在这里了。” 他用力,从书架上取下了一本书。 这是一本大部头。 粗糙的书皮,肥厚的书页。 暗黄的书面上写两个黑色的字体。 降神 第2章 降神经 刘一夫自深夜,从有缘书店得了一本书,他浑浑噩噩的回到了家,倒也算顺利,没遇上什么事,可就是提心吊胆,紧张万分。 当他到了家,起了一身的腻。 刘一夫忙把衣服脱了,包了书,先给自己洗了个澡,这才坐在灯下看了起来。 残灯如豆。 但光线尚可。 书上也皆是大字,算得上清楚。 书皮上两个字。 降神。 细细一看,刘一夫明白了。 这是一本降术师修炼的功法。 听说,这世上有一种降术师职业,他们能够给人下降,害人于无形中,十分阴损。但虽然是厉害,却终究是旁门之末流,左道之杂余。 原因是降术师在施降时,是有代价的。 你永远也不知道你要害的人是不是有福运。虽然降术师在施降前已经注意了,可仍不免有走眼的,一旦折了足够的福运,降术师就有可能被反噬而死。 而大多数降术师——都是这么死的。 一个在你眼前,看起来可能平平无奇,普通至极的人,可能他偏有大福运潜藏于身。又或者他本人就是普通,但祖先福荫太大,只有遇到危险,才显出来。 遇上这种的,你能怎么办? 要知道,降术是一种邪术,一经开始,就不会停止,至死相随。 想要解,其实就只有一个方法,破。 而降术被破,对降术师而言,是有反噬的。 大多降术师就是因降术被破,身遭反噬死掉的。 精明的降术师,每施一个降术,都会精打细算,三思而后行。 只有无知而无畏,没吃过苦的傻大胆,才会肆意用降敛财。 这样的人,一时间可以说要什么有什么。 但长久呢? 早晚有崩不住的时候。 所以有些精明的人,选择成为了白降师,他们平素不施降,反而专注于为人解降。这样一是积累福报,二是避免害人折损福运。 甚至一些个狠人,直接投身进入佛门。 反正是供奉神明。 干脆供一个佛好了。 至少这个佛再怎么样,也不会像阴私邪神那样害了自己。 当然,如果供了佛,那就真的只能做白降师,不能害人,只能替人解降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完全放弃了自己这一生的利益,全心全意为来世做准备了。 这怎么行? 刘一夫是不屑的。 哪怕修炼降术的终点是转世重生,他这一世的利益也是要的。 修炼降术,护道之法,是毒,蛊,鬼。 提炼毒素,炼制蛊虫,养鬼自肥,这是一个凡人,能够最快,最简单,最容易得到强大力量的法子了。 有人说没灵根修不了仙,可以去习武啊。 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 穷文富武。 一句话说明了习武的困难。 习武也不是人人都可以习的。 你要是没钱,你习什么武啊。 有钱,有对的法门,有师父当领路人一路精心的呵护扶持,就这,还需要你自己肯吃苦,有恒心有毅力,还需要一定天赋,才能有成。 所以明白了吧。 超凡力量,任何一样都不容易获得。 而降神经,它的门槛,却是极低。 基本上,你只要是一个人,哪怕你年纪大了,人不聪明,没恒心没毅力,贪生怕死,是个废物,也依然可以,修炼它。 大部分修炼体系,都需要修炼者自己努力,一点一滴,积累实力,将伟力归于自身。 但降术体系是不一样的。 降术体系,别看又是毒,又是蛊,又是鬼,但它的核心是降神。 降神,降神。 降伏神只为己用。 将神只的伟力归于己身。 但这一点十分微妙。 你要知道,你打交道的那个,是神。 你以为神只是什么?它们天真善良无公害?不!冷漠,残忍,甚至暴虐,才是它们的真面目。除了利益,很难有东西可以打动它们。 哪怕是圣佛一类的,也不例外。 想要降伏这样的神只……的确像在做梦。 也有大聪明选择降低难度。 这也是很多降术师的选择。 就像玩游戏选择简易模式。 我是要玩游戏,不是被游戏玩。 我是要修炼,又不是要找死。 神只嘛,虽然有高高在上的强大神只,远古大神,先天,天庭正神,漫天神佛,但也有很多不入流的阴私野神。 什么八百万神明不就是这么来的么? 其实,很简单的。 只要找一只,一只,就一只,可以进行理性交流的鬼,供奉它喽,就可以把一个流魂野鬼,一个炼气期道士一符法打散的鬼,变成有主有地的阴私神了。 哪怕只是区区一只极其弱小的阴私神,那也够了,可以产生极其低弱劣质的神力。 虽然弱了点,但这样的才好交流,才好借取它们的力量。 一定要注意。 降术师在修成丝罗瓶前,本身是没有一丝一毫法力的,可以说什么都没有。 因此每一次施法,都是降术师在向神只借力。 有点像神官。 降术师供奉神只,以此换取神只的力量为己用。 但不同的是,降术师是和神只做交易,而非是神只的信徒。 一旦沦为信徒,那降神也就不可能了。未来成就被限定住。 最终,什么也不是。 可是呢……如果你供奉一个弱神,那又有什么用呢? 好吧,你有野心,你了不起。 你选择一位实力强大的野神,或是一个强大的厉鬼,你供奉它。 但这样的神只没脑子的,时时刻刻想反噬,就想疯狂一把。 你能保证永远镇着它们? 强大的神,用着爽,斗法施降大占便宜,看起来战无不胜,好威风,好风光。 但哪一天突然反噬,到时就哭都哭不出来了。 而降术师选择供奉神只——这一点和降术师施降是一样的。 一定要记住。 一经开始。 永不停止。 至死不休。 转世相随。 死了都摆脱不了,生生世世都在纠缠啊。 所以选择供奉神只是一件极其重要的事。 一生一世一次。 没二回的。 在降神经上,写明,适合做目标的有三种。 其一是已知的,天庭正神。 天庭正神,权柄明确,在特殊方面,有独到之处。比如说你供奉圣魔三太子,那在降妖伏魔,屠龙杀蛟方面,就有独到之处,斗战之力比较强大。 又比如你供奉瘟毒大帝,那你的降术在咒杀方面就有特效。比较擅长毒杀折磨人。 不过……大神啊,想要降伏大神,这太难了。 基本是不可能。 所以供奉这样的大神,降术师只要不死,基本上是打白工。 也就是,当一辈子信徒。 而因为是降术师,你也不会有信徒待遇。 如果你没有追求,是可以这样的。 反正浑浑噩噩一辈子,怎么不是过呢? 其二,是祖祭灵。 不是柳神啊。 其实就是祖先崇拜。 找一位自家的先祖……这也可以。 但想清楚啊。 第一,你谋害了祖祭灵,那就意味着你没祖先保佑了,你的家族,亲人,也没有祖先保佑了。 所以这是一种极其自私的行为。 二来,你是否真要打破道德底线,对保护家族的祖祭灵下手? 还有第三,损阴德啊。 一个降术师,你可能看不到自身的福运,但一定要知道,多积累福运的重要性。 如果这不行那不行,那就其三,空用之神。 什么是空用之神? 就是没有这个神,但我需要啊,就有这个神了。是自己制造。 自己制造,自己培养,弄出来这么一个神只。 这,才是很多有更高要求的降术师的选择。 但还是那问题。 难。 想要凭空造一个神只。 在这种没有网络的年代,哪怕大家都迷信,就问你,凭什么! 所以说,降术师是旁门左道呢,哪怕它有进阶,那也太难了,难到了几乎让人绝望的地步。 人家修仙,一步一个脚印。 先练气,再筑基,然后一颗金丹吞入腹,就开始我命由我不由天了。 可降术呢? 基础是征服一个神。 就离谱。 好在这是有期限的,而且足够长。 以此世开始,一共可以为三。 降神经中记载。 降术师需要修炼成飞头降。 不过飞头降并非是为了杀伐。 修成了飞头降,那飞头其实是附带品。 真实用意,是把降术师的身体变成丝罗瓶。 当一名降术师拥有了丝罗瓶后,才算有了征神之基。 丝罗瓶最大的用处,就是储存,吸收,提纯,神力。 将神只的力量,转化为降术师的法力。 如此一来,降术师才可以称得上是修炼中人。 不然你一点法力也没有,那算什么? 啥也不是。 可是,一只丝罗瓶是不够的。 所以降术师需要修三次飞头降。 需要转世三次。 这样,才能够拥有三个丝罗瓶。 一个丝罗瓶是储存神力用的。 一个丝罗瓶是提纯神力用的。 还有一个是把提纯后的无属性神力转化为降术师所需要的法力。 至此,算是一步登天。 修仙者要一直修到化神期,才能将体内的灵力转化为法力。 细细一夜研读。 字不多。 但是微言大义。 字字珠玑。 每个字,每个词,都需要细细思量的。 刘一夫已经明白何为降术师,何为降神经了。 这本降神经,是一切降术师修炼的基础原版。 可能有的降术师已经修出花了,可万变不离其宗,仍在降神经的范围内。 持此降神经,刘一夫要成为降术师之路,可以说一路无阻。 这的确是他这样普通至极的人,也能修炼的。 唯一的问题是,他要不要走这条,旁门左道末流之路。 要记得。 降术一经开始,就不停止。 至死不休啊! 其实,接受自己普通,平庸,也没什么不好。 降低自己的审美标准,随便找一个女人结婚,也不是不可以。 平凡且低调的活一生,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平安是福啊。 清晨了。 晨风吹起刘一夫额前的碎发。 他现在有了淡淡的两个黑眼圈。 眼角周围,也有了若干的细纹。 啊,是的。 他已不再年轻。 他应该没有年轻人的那种冲劲了。 可是,还是不甘心啊。 第3章 平安上路 刘一夫最终还是决定试试。 这世界如此精彩,又怎么可以没有我的一份呢?挤我也要挤进去。 哪怕是头破血流。 刘一夫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年,尚且年幼的自己,抬头,看着天上,修仙者剑气卷流云的震撼! 原来此世有仙。 他也想啊,想要飞天遁地,想要成为超凡世界的一员。 而不是在地上像蚂蚁一样抬头望天。 不过,很麻烦。 降神经虽然入门的门槛低,可是这个低,它不代表没有。 纵观降神经上上下下,贯穿全经的,修炼必须的,要用到——尸油。 从头到尾,从入门到飞头,一切的一切,包括炼制降器法宝,全都需要尸油,且大量,甚至需要——精品。 尸油,看起来没什么。 但低阶的尸油好搞,高级的呢? 可遇不可求。 高级的尸油,每一滴,都堪称珍品。 在降神经中所载,最顶级的尸油,需要用在室少女的皮脂,提炼出她们体内,那独一无二的室女幽香。 一共需要额头,后颈,腋窝,肚腹,下肢,腿后……且每一处,都只能选一人。 这样提炼出来的,已经不能再叫普通的尸油了。 而是尸香精华。 如果一个降术师,他能够敞开得到这种尸香精华来用,那他的一生,必将是开挂的一生,除了飞头降需要自己努力外,无论泡制毒药,饲养蛊毒,还是通灵鬼厉,都会得心应手。 就算走进厉鬼扎堆的凶地绝地,那些厉鬼也只会喜欢你,呵护你。 就离谱。 当然了,凡事过犹不及。 这种极品的尸香精华是要按滴使用的。 你若是给自己身上用得多了,那些厉鬼可能就会因为过于的喜欢你,反过来把你嚼吃了。 因为太爱一个人,是真的会把对方连皮带骨给吃掉的。 这种完全占有,才是爱的极致。 所以,刘一夫要修炼降神经,他需要尸油。 可是上哪弄去呢? 你要是上门找人要买,傻子也知道你有问题了。 要知道降术师基本是人人喊打的。 邪降师把这一行的名声搞得太臭了。 很多惨案揭发告破后,都有邪降师的影子。不是本身参与,就是与之有关。 长久一来,人们对降术师自然是没有一点好感。 南方还好,龙湾,千岛之国还有白降师在奔走出力。但这里是南都啊,降术师的名声是真没有个好。 有本事的降术师人家害怕,还会恭着敬着。可你一个新丁,打死都没人问的。旁人还会说,打得好,该死,这就是一畜牲。 如果不找人买,那就是上乱葬岗自己找了。 虽然罗国还算可以。 但大户人家,又哪有不打杀下人的。 区别只是或多或少罢了。 还有穷人,饿死的,病死的,死了没人认领的,能怎么办呢?谁给出安葬费啊,谁安排一条龙啊,什么都没有,义庄都不收。 最后,只能是由城中武侯安排力役把尸体送乱葬岗那么随便一丢。 大多情况下,连个薄皮浅坑都懒得挖。 就那么用破皮或席子一卷,甚至就是破布,然后那么一丢。 说是乱葬岗,其实是谷地。 人们到了坡上,顺沟谷一丢。 因为连靠近都不愿意。 只有专门的收尸队才能进场干活。 可那一行,也是和倒夜香一样,给人包圆了的,你普通一个人是插不进去的。 胆小怕懒的刘一夫仔细一想,还是放弃自己到乱葬岗寻摸的想法。 这事不能干。 真干了也瞒不住人。 光你一身尸臭味你上哪瞒人去? 当左邻右舍巡街武侯是傻子吗? 更别说收尸队会让你碰他们的蛋糕吗? 南都城乞丐不少,饿死的也有。 你看谁去刨尸了? 所以,不行,是真不行。 那么,就只剩下一条路。 义庄。 义庄好,至少干净些。 在义庄下手,这个可以有。 但问题是凭什么! 刘一夫堂堂南都本地人,有家有业,也有余钱,怎么不好混,要去义庄? 去义庄的都是什么人?是那些混不下去的人。虽然这一行也有很多人想抢着干,但仍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干的。 刘一夫这么一个南都本地人,是,他是能争上,可这必然让他成为众目睽睽之下的焦点,那他还办什么事?等到别人习惯,忘却他的事,不再关注他,恐怕需要十几二十年。 他已经四十多了,能把时间扔这里头? 唯有一个办法。 走。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只有离开了南都这块地,他才能出门去别的城市,谋取一个义庄的位置。 想了很久,刘一夫少有的行动起来。 他在心中计算良久,终于决定,上罗京。 罗京是罗国首都。 身为天子脚下,执法必严。 经常有高官显贵什么的犯事,被斩被杀。 那里的义庄也总是满满的。 无论如何,在那座城市里,机会必然的多。 南者虽也好,但是……太安逸了。 这么和平安逸的环境,当一个平凡人混吃等死还可以,但想要修炼降神经,就难了。 好在对于罗国来说,南北相通是必然之事,单人是不好上路,但每隔上三五七天的,总有商会镖队上路。 这时,就可以搭队了。 刘一夫打听到了,他找最稳妥的。 王家镖局。 五天后,王家镖队的小王镖师夫妻会护送一批商货前往罗京。 正好一发上路。 刘一无手头拥有十五贯钱。 把自己的房子寄买,家当清理,又多了十五贯,一下子成了三十贯身家的人了。 他把二十八贯钱封存入了四海号,带上了两贯钱上路。 以前看小说听评书,动不动就是上马金下马银,金银玉帛啥的,可实际上,那是故事主人公的玩意,和你一介普通平民有啥关系? 像刘一夫这样的普通平头老百姓。 他手上能够接触到的,也就是铜钱而已了。 两贯钱,既撑起了包袱,又不会太重压人。 正好。 至于说把钱都带在身上。 且不说会不会丢,会不会被抢。 三十贯钱,你知道有多重么? 清理了身家,刘一夫十分悲伤。 他要走了,但左邻右舍的,一个朋友也没处下来。以前父母在时还有来往,但现在,一个人也没有送的。 是别人太冷漠,还是自己太冷漠? 以至于自己混迹至此,竟然没有朋友? 从前的人生,看起来太失败了啊。 把包袱背好,刘一夫出门上锁,没一会人牙就来收房了。 他摸了摸身上连背带插的五六把刀。 一把直柄刀,一把诸刃刀,一把腰刀,一把短刀,一把短剑,一把割肉刀……这才觉得些许心安。 到了王家镖局的门口,给在门口检查车马的管事大爷塞了两百文钱。 管事王大爷收了两串子颇有手感的钱,道:“跟草料车后头,我们可不管饭啊。” 刘一夫知道,这两串子钱是他趁马车坐的钱,哪还敢计较饭食的问题。 “大爷您放心,我一准儿不给您添麻烦。” 这点心,他还是有的。 “那你去吧。” 王大爷一挥手,懒得搭理他。 像刘一夫这样的人,他之一生,见得多了。 哪怕当年的大老爷,王平安,王家镖局的局主,不也是有过这冲动时候么。 当年的王平安,不满在西都的日子,一心想到繁华的南都闯荡。 他可不是单人独骑,从西都杀到了南都。还别说,他运气好,不行单人行镖成功,还找到了一位心上人,也就是现在的少夫人,事业,爱情,双双美满。 只是……天下间像王平安这样的,又能有几? 大多数单人独骑,下场都是死亡。 王平安在南都插镖立旗后,王长安大老爷不是一样过来,把南都镖局给改回了王家镖局么。 不过……二十多年了。 当年外插来的王家镖局也已经在南都站住脚跟。 甚至凭借优良的信誉,让人放心。 对的,王家镖局曾经失过一次镖。 据说是有虎精劫了王家的镖。 好在有一个流浪武士帮助王家,把镖夺了回来。 仅此一点,王家镖局就声威大振。 因为镖局这一行,失镖的多了。 可失了的镖还能找回来的,真是不多。 你听人说这个找回来,那个找回来,那是只有这些是找回来的,没找回来的,大家不说。 现在。 王家王长安老太爷犹在。 王家王平安老爷仍是当打之年。 其子王中平也已成年,又要成长起来。 所以王家镖局这一路,绝对的是稳当的。 这也是刘一夫宁可共二百文钱搭车上路的原因。 哪怕王家这里要贵一百文。 时至正午了。 镖门大开。 镖旗一扬。 十几个趟子手鱼贯而出。 然后才是王长安,王平安,王中平爷孙三人,在三人身后,还有一老,一少,两个妇人。 王长安欣慰的看着儿子孙子,特别是孙子。 高挺昂扬,笔直如枪,一如当年的自己。又如儿子少年时。 然后再看儿子。 王平安的两鬓微霜,他也老了。 “平安,路上小心,你也不年轻了。” 王平安呵呵一笑,道:“爹你放心,此行我把中平带出来,以后和您一样,多在家里享清福。” 王长安点点头,又对孙子道:“中平,你的武功已经学完了,但行镖上路,还是要多听你爹的,要好好学,以后,这都是要交给你的。” 王中平兴奋道:“爷爷您放心,我一定好好学,其实,有我和爹两杆枪,这一路上一定是没事的。” 王长安笑了一下道:“好了,出发吧。” 王中平接过镖旗。 大旗一挥。 “平安无事喽——” 趟子手喊着镖号,队伍正式出发。 第4章 黑熊精 王家镖局这一次的上路,是护卫任务。 护卫的对象,是南者城的名门大家,陈氏家族。 这陈家在南都,也是做药材生意的。 不过和刘一夫家的小药铺是完全没有可比性。 根本不在一个量上。 刘一夫家的小药铺,那是真就一个小药铺,铺子里也就贩些中成药材。 大夫,没有。 而陈家经营的药铺,那是有着大大小小十几位坐堂医的大药铺子。 陈家铺子里的大夫,每一位,拉外面,都能混一个神医的名头。 每天,那赚的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真银子。 听说,陈家在罗京的老爷又升了官儿了,这是久远思亲,要把大小姐给接过去住。 所以,这才托了王家镖局护送。 隔老远,刘一夫看到了陈大小姐的马车。 车上流苏飘香。 一看就是女人用的。 左近有二十个玄衣白领的刀客护卫。 拥有如此势力,却依然请动王家镖局护卫,可见这一趟镖的重要性。 倘若不是刘一夫的根脚清白,怕是不能混进来的。 不过他也没什么坏心,只往一辆草料车上一爬,就歇起来了。 流苏大车,陈家大小姐手托香腮,看着车窗外往后倒退的熟悉街景,特别是看到隐约的陈氏药铺,不由轻叹:“还是分了啊……” 没错。 陈大小姐上京,真实原因其实就只有一个。 陈氏宗族,分家。 陈大小姐这一支,是主家。 但陈大小姐却是个女的,她父亲远在罗京不说,是膝下无子,就她一个女儿。 也就压不住其余几房的小心思了。 之前说了。 陈家手握的陈家药铺,那是条流水的银子,都想要。 现在,其余几房发了难。 陈家大小姐无奈,在和父亲沟通过后,也只能选择放手。 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 陈大小姐明白,自己的存在,对于某些人来说,有些碍眼了。 所以此行上路,她不仅带足了护卫,还不惜重金,请动了王家镖局。 尤其是她奉上的那杆龙鳞枪。 这是王家不能拒绝的理由。 “小姐放心!”侍女小桃拍拍不大的胸口道:“小桃会一路保护小姐的。等咱们到了京,相信老爷一定会想法子收拾那些家伙的!” 对此……陈大小姐只能苦笑。 她已经学会了人性。 她知道即使是亲人,嘴脸也有可怕时。 即便那个人是她的父亲。 她又怎么敢肯定,父亲接她,是为了爱她,还是为了用她卖出个好价钱? 毕竟,官场上的人,不能以常理度之啊。 出了门,艳阳就起来了。 镖局都是老行情,他们不会挑坏日子出镖的。 至少出镖的前几天,天气是可以放心的。 收了镖旗,趟子手们也不喊了。 只一马当头的两位大小王镖师,在交互相谈,款款细语,那是王平安在教导王中平行镖中的经验知识。 王中平问了:“爹,你曾经遇到虎精劫镖,这是不是真的?” 王平安长叹一声,道:“儿子,我们走官道,那些山野匪徒什么的,倒也不用惧怕,一些江湖朋友,大多也识得我王家铁枪的厉害,不会上来找事。可这山野精怪,实是不得不防的紧了。当年的虎精,那可是一尊修成了人形的妖精,若非它过于自负,始终没有现出原形与我等战斗,怕我们是拿不下它的。” 王中平吃了一惊。 “什么?真有这么厉害的妖精?” “怎么会没有呢?”王平安苦笑道:“你爷爷最初在万事司当无忧客,为什么又不干了回来开镖局当镖师呢?” 因为万事司的无忧客,总是死得太惨,太让人绝望了。 罗国虽然太平。 但山野精怪总也是存在的。 有些野生的厉鬼也经常害人。 这些怎么办?难道国家对此就无动于衷听之任之吗? 当然不是的。 罗国组建了一个万事司的机构。 从各大门派,或是江湖,招揽进来,当无忧客。 无忧客只做一件事。 调查诡异。 解决精怪。 诛绝厉鬼。 看起来平平淡淡的一件事,背后,是无数无忧客的死亡。 王长安当年,一行十二人,各顶个的都是高手。 当时是意气风发。 就觉得吧,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哥几个在一起,就没有他们办不成的事儿。 结果,一场巨灾。 他们调查一起金矿死人案。 先是被无头骑士追杀。 然后又遇到了一头地耳大妖。 十二兄弟,就剩下了两个。 一个听说升官了。 但王长安不干了,心气消磨殆尽,选择了回家继承镖局。 由此可见,罗国太平的背后,其实也有很多看不见的凶险存在。 随后王平安向儿子介绍路上可能遇到的各种精怪。 山上多妖。 行走在路上,一不小心,就会遇到妖怪。 像你一个人的时候,就会遇到狐鼠蛇之类的精怪。 如果人多,就会有虎豹狼熊之类的大妖怪。 有的妖怪一出来就是妖怪。 但有的妖怪会装出人样子。 注意来。 装出人样子的妖怪看起来好对付,但那是它没变身,当它现出原形时,你就知道它真正的厉害了。 此外还有一些精明的妖怪。 此类妖怪不喜欢明来,全是玩暗手。 有蛇妖向你售卖夹竹桃酒,也有鼠妖布陷空大阵,这要是遇上了,上哪说理去。你只能自己小心。 不熟悉的地儿别走。 别人的食物莫沾。 甚至有些店门大开的店等你避风躲雨呢,你也是最好别进。不要去贪那小便宜。 这两个人,一个教,恨不能倾囊相授。 一个认真刻苦的学。 这样一路无话,就过了半个月。 这些天,刘一夫白天跟车,夜里就睡。 但心中,却是在时时刻刻思忖降神经里的微言大义。他务必要把降神经给参悟透了,才肯修炼。 因为这种事,是容不得错的。 错了,你连后悔改正的机会都没有。 好在时不时的,可以看到王中平在他爹王平安的指导下练枪。 他武功虽说已经成了,但在经验上,仍有不足。 刘一夫老远看着,心中羡慕。 这王中平,虽然是灰布裤褂,但相貌英俊,和赵子龙也没区别。 舞动大枪,是疾如梨花瀑雨,静如一根悬针,实是把枪法练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但刘一夫知道,他是练不成的。 你光用看的就可以知道王中平为了这枪法下了多少苦功夫。 刘一夫是能吃苦练功的么? 南都有教拳脚的武馆,刘一夫也去过,他就坚持了半个月。 先是前三天天天去,然后隔一天一去,再是一星期一去,之后就不去了。 没有吃苦的毅力,怎么习武? 很多小说里主角刻苦练功。 拜托。 那是写的。 你真格的去练练。 别的不说,光一个马步你能坚持多久? 所以刘一夫瞅了半天,也只能是眼馋。 不过,没人知道,在流苏大车里,那位陈家大小姐,也和侍女小桃,两腮泛红的看王中平少爷耍大枪。 虽然是灰布粗衣。 但王中平正在当年,年轻英俊,不要说灰布粗衣了,就是缠一层树叶,也比普通人一身锦缎滑稠更要吸睛。 直到队伍到了一处夹谷。 王平安叫停了镖队。 他威严用目四扫,提气道:“是哪位道上的朋友在和王某开玩笑,在下王平安,请教了。” 一阵沉默。 王中平道:“爹。” 王平安摇头,道:“你闻闻味道。” 王中平抽动了鼻子,进入鼻端,是一股说不出的松木树脂味。 王平安道:“骚味有些轻,但仍然是畜生!” 他话音方落,一声巨响,就见一头黑色大熊自夹谷山坡上出现,先人立而起,发出嚎叫,然后一猫身就往下扑过来了。 毫无疑问了。 这是一头熊精。 王中平一路,听了父亲王平安说了很多精怪故事,早就手痒痒,常寻思要是自己遇上了该怎么做,这下正好,拍马就要上前。 但马的腿脚已经软了,反而一屈膝,把王中平让下来了。 王中平不怒反喜,干脆跳下马背,大枪正是龙鳞枪,枪杆子弹性坚韧,可称一流,先舞一个枪花,然后人就冲出去了。 王平安原本想多看几下,可儿子已经上了,他又岂能无动于衷?只得轻骂一声,也提枪跟上了。 王中平脚不停,手不停。 长枪一举,对着熊口,就是一直刺。 其实,不要说熊口了,就是熊眼,他也能扎得。 但王中平得了王平安的教诲,知道生死搏杀不是较技炫艺。 熊口危害最大,自然是要优先攻击的。 身后,王平安给他打掩护。 果然,熊精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它猛然抽身,人立而起,双爪扑击,势大力沉。 王中平,王平安的枪,立时都给它大巴掌拍开。 好在二人也都知道精怪厉害,没想一击毙命,都身如鱼跃,闪滑而开,两杆大枪,一左一右,向熊精攻来。 二人一熊,战在一处。 不一会,地上的尘土就被熊的掌风,枪风,激起,糊成一片,外人什么也看不清。 那些趟子手,与陈家护卫,双双结阵,守卫在流苏大车旁边。 至于刘一夫他们这些赶车搬运的苦工力夫,却是没人顾的了。 但听长枪扎抽在熊精身上,发出闷响,显然是没能破防,可见这是陷入了一番苦战。 不过,王氏父子既然仍在战斗,就说明还有的打,倒也不必先惊慌失措,乱了自家阵脚。 刘一夫见状,忙出言安慰军心,让那些战战兢兢的车夫力役都安静。 还尽可能让他们找“武器”。 手上有了武器,哪怕是根木棍,这帮人至少是冷静下来,没有立刻崩盘的样。 正在这时,有人出现了。 “孽障休得放肆!” 只见一个男扮女装的丽人出现。 她手持一柄剑,大吼一声,加入了战团。 于是,战斗就结束了。 第5章 罗京 杀死熊精的,是一把剑。 这是一把看似平平,实也平平的剑。 在剑器里,虽说是上品,但距离神兵利器,仍有距离。 从破防来说,它甚至远不及王氏父子大枪的枪尖。 要知道,王氏父子练的是大枪,枪尖讲究的就是一个锐利。不然怎么破甲? 可问题就在这里。 王氏父子的大枪扎熊精身上也非一次了,最多蹭了它几根毛。 但这名女子的剑,却是把熊精给开膛破肚了。 “师妹,没想到是你……” 王中平颇有感慨。 来的此女,名叫徐青鳞。 她原是在王长安手下学艺。 和王中平算得上是青梅竹马的。 但是,六年前,徐青鳞留书一封,走了。她竟然加入万事司当了一名无忧客。 无忧客是一个朝不保夕的职业。 王长安王平安再怎么喜欢徐青鳞也断然不会愿意一个随时可能会死的女孩当王家的儿孙媳妇。 “师兄,义父……”徐青鳞也不复先前的潇洒从容了。 她笑了下道:“大家没事太好了。” 王平安问:“你怎么来了?” 徐青鳞看了一眼流苏大车,方才道:“我也是讨了个巧,方大人听说我与师兄有关系,这不是正好接了上面的命令嘛,我就来了。一路上我寻思上面是不是得到了什么消息,所以才要我们万事司派人接应陈大小姐进京,我马都跑断了腿……还好赶上了。” 王中平感慨道:“别说,师妹,这一次还真是多亏了你。不得不说……你这口剑,利啊!” “这剑啊……”徐青鳞举剑,哈哈大笑起来,好一会才道:“师兄你误会了,我这只是制式的普通剑器,也没好到哪里,比师兄你现在手中这杆枪那是差远了,之所以对付那熊精有一手,实是因为这是一把符剑。在此剑的剑柄上,暗缠了铁观道的符法,是以才能破开那熊精的防御,可不是我的本事。” 王平安喜道:“咦?不想青鳞你竟然有此造化,好啊。你不知道,自你去当无忧客后,父亲一直在担心,就怕哪一天听了你不幸的消息。现在你有此宝护身,我们也能稍稍松口气了。” 徐青鳞道:“六年前我的离开实是迫不得已而为之,我不想学这一身本事结果却只能嫁人生孩子,再说我爹也是无忧客,他死之后,我就暗暗立志要学我父亲,为国为民出力,只是辜负了义父,对不起爷爷的再造之恩。” 王平安笑道:“这是哪里话,你能过好这就足矣。” 双方一阵寒喧。 虽然徐青鳞此番大大露脸,可其实心中也有隐情。 万事司的事仍然不好混。 当年她进入万事司,只因她是个少有且漂亮的女孩,因此得了很多人的照顾,其中就有很多无忧客为了救她而惨死。 很多人死了。 而她却活了下来。 直到,她得了方大人的器重,更是得到了一口符剑。 原来建国之初,罗国屡经大战,又经常和北莽交战,这占据了罗国过多的支出。 所以那时的职司衙门基本都是拿命在拼。 以一腔热血和妖魔鬼怪拼。 所以那时死很多人,很多事都很让人绝望。 甚至知道对方厉害,却无能为力,只能暗中将对方列为禁区,自家小心。 王长安就是受不了这种压抑才选择退出的。 但近来,边关战事已经大定。 和北莽也建立沟通,双方摆兵和平。 举国无事。 朝廷缓过来了。 于是,就开始增加万事司的力量。 为此,朝廷向修仙宗门购请了一批炼气期修士所用的符咒丹药,供给万事司的精英无忧客使用,这才一举扭转了局面。 现在,只要是金丹期以下的妖魔,无忧客们虽仍然有危险,却尽可诛得了。 至于更厉害的妖魔鬼怪……呵呵,那不用世俗王朝出手,那些修仙者会把它们收拾掉的。 因为普通的妖魔鬼怪对修仙者来说是乏善可陈,利益不大,提不起兴趣。但实力强大的妖魔么,可就一身都是宝。 不跳出来还罢了。 胆敢出头露面乱来,修仙大能们会竞星逐月一般扑过来诛而杀之。 只不过,此中之事,仍有一些奇怪之处。 陈家大小姐上京,只是一件私事。 陈大人本人估计都没有太重视。 他只是递交了信,事情是让陈家大小姐自己办理的。 陈大小姐自己请的人,下的镖。 何以这件事……朝廷要重视呢? 不过,她也就这么随便一想。 毕竟她职卑言轻,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就不操那份闲心了。 有了徐青鳞的接应,接下来也就顺风顺水了。 没一个月,其中经过两次水路,直上罗京。 罗京原本,是周国旧都。 当年罗王称帝,原本是在南都定都的。 不过周国余孽闹得太欢,让罗王大怒,甚至和北莽大战,为了方便对抗北莽,干脆就在周旧都立都,是为罗京。 此城高大,且灰暗。 从外部城墙看,到处是历史。 随便一块砖,怕也有几百年历史。 一入城,就闻到一股子生活味儿。 臭! 那是居民生活区,靠近菜市场的味儿。 感觉,其实没有南都繁华的。 但这里人多。 很多人迷信天子脚下,都来了这天子脚下,可那又如何?你没钱没关系,啥也不是。 所以这里随处可见流民,乞丐。 好在他们掀不起浪。 一来是罗京城中富户颇多,多有愿意舍粥放饭的。 二来罗京酒楼食肆不在少数。 而那些大老爷们又都是随意浪费的。 一桌子席面,能吃下十之二三就算吃过了。,, 多有剩余饭菜。 这么一来,虽然穷人乞丐流民到处都是,竟然也能活得下来。 过了外城,往里走,这才渐渐好了起来。 这是到了中城区。 此地大多是罗京老居民的生活之所了。 虽然此处的房宅多有破烂,地面也不甚平坦,可终究算是此城中的有产者所在。 别看这一区的人,很多和流民一样,蓬头垢面,破衣烂衫,鞋面露脚趾,却仍然是个爷! 他们每一个人随便起来一吼,就能叫出十几个汉子响应。 这样的人又怎么不算爷? 到了这儿,刘一夫就主动和镖局分手,离开了。 也没惊动谁,和王管事大爷说一下就成了。 之后,王氏父子,会和徐青鳞送陈家大小姐进陈府,然后徐青鳞回万事司交差,和王家父子交流什么的……和他刘一夫是没有关系的。 这一路,王家父子是主角,陈大小姐是主角,徐青鳞是主角,而不是他。 他刘一夫,是连名字都可以抹去,略过不谈的龙套。 能搭镖局的草料车过来,就算占到了大便宜了。 双方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刘一夫心中有些感慨,却也没觉得什么不平不公,反而心中暗暗窃喜。他现在正是什么都没有的小垃圾,需要的是没人注意下的猥琐发育,可不是什么装逼。 沿着中城区走了好一会,刘一夫进入了跳蚤市场。 一群杂七杂八的人,扯块布铺地上,就支起了一个个小摊位。 上面的小商品,乱七八糟,什么都有。 有瓶子,罐子,梳子,书本,孩子的小衣,玩具,甚至还有些零食。 可以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你要什么东西,未必多好,至少有。 转眼间,刘一夫来到了一个铺位。 这是一个出售雕像的铺位。 刘一夫瞧了下。 虽然大小,神态,各有其异,但都是一个人。 “这是……” “这是阎魔君天子,请一个回家供着呗!” 地铺主人懒洋洋的说话了。 阎魔君天子? 刘一夫目光闪动。 阎魔君天子。 这是地府的私刑神。 虽然世间已有法律。 但总归是有法律也对付不了的人。 比如一个社会底层的平民,他的亲人被权贵害了,官府法律肯定帮不了他的。 做为一个毫无力量的普通平民,能怎么办? 他甚至不敢在自己家里扎小人。 不过,阎魔君天子是正规的私刑神。 在家里摆一尊私刑神,这个还是可以有的。 私刑神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认可私自报仇价值观的神。 “怎么全是阎魔,就没有别的神了?” 刘一夫发问。 那人抬头。 他模样年轻,但已经经历了沧桑。 脸上有稀疏的胡子。 头发散乱蓬松。 衣服也是破破烂烂。 手拢在袖子里,却不让人轻看。 仿佛下一刻他就能抽出一把刀。 “嘿——外地来的吧,装这儿的口音,说话露相了,”他眦牙一笑。 牙倒是雪白。 “在这儿的人谁不知道我张小乙只做阎魔老爷的生意!” 他站了起来,上下打量刘一夫,然后一拍大腿,道:“算了,收摊了。” 他一边说,一边拽出个袋子,不管不顾,把雕像都装进去。 不,留了一个。 他一伸手给了刘一夫。 “这送你了,算是缘分,欢迎到罗京啊,怎么样,咱罗京还不错吧!” “不是……”刘一夫有些莫名其妙。 “你不做生意了?” “这不是已经在做了?” 他哈哈大笑起来。 这是一个粗旷爽朗的汉子。 “怎么样,有地方吗?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个?” 得,他已经吃准刘一夫是外地来的人了。这也不好蒙,毕竟刘一夫身上的包袱摆在那儿。 “不用了。”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刘一夫道:“我还是到公办人牙比较好。” “你不信我?”张小乙有些恼怒。 但他随手抓根草叼嘴里。 “那成,你找公办人牙,到时,你还得找我。” …… 当刘一夫再见张小乙时,他向刘一夫露出白牙一笑。 第6章 张小乙 张小乙是罗京人。 他生在这儿,长在这儿。 早年——他当了万事司的无忧客。 那时,他意气风发。 年轻的张小乙每天都会带着他兄弟们在城中巡游。 哪怕这其实不是他的活,这是武侯的事,他也依然乐此不疲。 每当他闹得不像话时,文公就会出来训斥于他。 当时,他带在身边,跟他最紧的一个,是查小良。 他当他是弟弟。 他当他是哥哥。 泪水瞬间涌入了张小乙的眼眶。 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此时早已经让眼垢糊得混浊不清。 不知什么时候……一切都变了。 桌上,是文丽为他做的早粥。 已经凉了。 但张小乙却竹筒倒豆子,稀里哗啦的全倒进肚子里。 哪怕冷了,也依然让他觉得,香。 嗯。 文丽手艺是越来越好了。 将来也不知道会便宜哪个孙子。 他低头信手从旁边抽出了三支香来。 他知道,文丽其实喜欢他。 但他向文公发过誓,要保护文丽一辈子。他当文丽是晚辈,又岂能接受文丽的心意? 何况小良的账还没算呢。 查小良。 他的兄弟。 那个紧跟着他,总是用崇拜的目光看他的大男孩。 查小良外表秀气,经常被人欺负。 所以他对经常帮助他,保护他的大哥张小乙十分信任崇拜。 这一切,直到上面给他们了一个任务。 罗王的一个女儿被盗走了。 那是一个小女孩。 还未成年呢。 突然之间,在王宫里,说不见就不见了。 这岂非是咄咄怪事? 王宫,本该是防卫,保护最为严格的地方,但小公主却偏偏走失——丢了。 所以,一时间,所有的力量都出动了。 经过大量人力排查,最终,目标指向了一个势力。 无忧洞。 这是一个建立在罗京庞大地下水道系统的势力。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一群花子站了那里,建立了一座神秘诡异的地下世界。 为了维持这个地下世界,他们就干起了人口生意。 很多小孩,妇女失踪案子,别奇怪,找不到吧,在他们那儿,这一准儿是他们干的。 那为什么清理不掉他们呢? 因为——王宫的地下水系统,也在他们手上。 无论是地上的武侯,城卫军,还是龙骑禁卫,甚至万事司的无忧客——都不能靠近王宫。 包括了王宫的地下水道系统。 不过,这一次,小公主丢失事情太恶劣了,于是各方联手,进剿地下水道。 这一路上,他们遇到了重重危险。 甚至与之相比,诛杀那些妖魔鬼怪也没什么难的了。 机关,暗器,陷阱,围杀。 甚至,对方亦有,高手。 一群皮肤发黑的高手。 经过血拼,他们发现,这些黑色皮肤的人,在这没了光的地下世界,太难对付了。 这是一群海外夷种。 难以置信。 竟然有人暗中私蓄此辈进行训练。 由此可知这是一个大阴谋。 虽然有这些黑色夷种断后,导致敌人主要人员尽数逃尽,但也可知道其背后必然有一只黑手藏在其中。 只是上下皆无所得罢了。 最后,这么大个案子,竟然是不了了之! 张小乙几乎气炸了肺。 因为那夜一战,一直紧贴他的兄弟查小良为了替他挡刀,死了。 他原本是想保护查小良,就像哥哥保护弟弟的。 结果却反过来了。 然后……他就摆烂了。 心心念叨的案子不让查了,那是所有职司都想掩住的盖子。 那他还干什么? 还有什么值得他干的? 此后他散尽家财。 所有兄弟他都照顾了。 照顾不到的他也尽力了。 他问心无愧了。 唯独……查小良。 他就一个人。 死了就什么也没了。 连个家人也没有。 也没有妻子后人。 什么都没有。 张小乙点上香,给面前的五尊阎魔君天子像上香。 他不知道害了查小良的幕后黑手是谁。 他只能祈祷,让神明去对付那个人。 小良,哥哥对不起你啊。 心里一叹,他出门了。 和往常一样,在对门客栈顺了块饼子,他来摆地摊了。 正如他自己的方式,他不是为了赚钱。 他只是为了观察。 他在继续查那案子。 用他自己的方法。 哪怕是如此低效,如此笨拙。 可他不放弃。 他始终觉得,那个幕后黑手没有走,他仍然躲藏在罗京深处。 当然,一如既往。 他什么也没等到,什么也没查到。 但他遇到了一个人。 一个外地人。 虽然是个外地人,却已经学得像样了罗京口音,还有一些官话味。他原来所在,不是西都,就是南都了。 只有这两个地方,有大量朝廷官吏,说官话。 如果是其它地方,口音必是有浓郁难洗的方言。 这个外地人,衣服虽普通,但应该薄有身家。 至少,他该不可能是一个人到的罗京。 哎呀! 这样一个人,不正好可以成为他的新租客了? 查小良死了。 张小乙放不下。 他已经不上工了,没了生计收入,所得全是靠出租查小良房子来维持。 只是……查小良的房子还不错。 属于那种,穷人租不起,有钱的看不上那种。 所以已经三个月了,没新租客下,他也就没收入。 现在已经快要承受不住对门客栈莫小米的威胁目光了。 而面前这个人,他吃定了。 “……” 一阵尴尬。 张小乙先开口了。 “好了,走,我带你看房去,你瞅瞅这天,快黑了,你不是想住店吧!哎呦,罗京的客栈,它可不便宜。我对门一家客栈,收费已经算是便宜的了,住一天你知道多少吗?” 他伸出手,五指张开。 “五十文,一天。还不包饭钱,黑啊!真黑!” 忽然一石头子儿砸了过来,打在张小乙破布的衣衫上。 一个半大小儿说道:“张小乙,你混蛋,吃我家的喝我家的,还说我家坏话!” 张小乙忙叫:“莫小米,你们家客栈住宿费我说错了吗?你凭什么打我?”又往回拉的对刘一夫道:“不过他们家的吃食还是不错的,价格也不贵,十文钱计算好了可以吃一天。” 莫小米是个皮肤蜡黄,眼睛爱眯,嘴唇略丰的少女。 她约模十三四岁,走个路都一蹦一跳的。 “算你说人话,看来你找到租客了,欠我家钱可快点还上。” 又对刘一夫道:“张小乙这人,只要不借他钱,还是可靠的。记得常来我家吃饭啊!” 张小乙看少女跑开,笑道:“我家对门客栈家老板娘的闺女,心大,天天喜欢往外跑出去玩。” 刘一夫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 虽然是罗京本地人。 但身为一个小姑娘,居然不怕被人掳拐,敢于上街到处玩,这可不一般。 除了她本身不是太漂亮外,她自身恐怕也有些门道的。 毕竟她虽不是特别漂亮,到底年轻,身材也有潜力,这世上坏人又是那么的多。 但她就是没事。 老板娘也对她这个大丫头到处跑不放心上。 张小乙暗中猜测。 这小姑娘恐怕是真人不露相。 她八成是什么武林中人,身怀隐藏绝技。 这样的江湖高人,武林高手,他知道有很多。 可能看起来平平无奇,是个店老板,小伙计,甚至是苦力,真面目一撕破,哎呦那个厉害啊。 不过……他又看了看刘一夫。 这人也就这样。 看着放心。 一看就是没练过武的。 脚步虚浮,四肢无力。 这是一个普通人。 普通人好啊。 他现在就喜欢普通人。 说话间,地儿也就到了,本也就不远,不过是走几步的事情。 刘一夫一看,还真不错。 这是一间带院的三间套房屋。 两厢房,一主居,加一围墙,圈起了一个院子。 这是查小良的房子。 查小良死了。 他的房子也就过户到了他生前最崇拜的大哥张小乙名下。 这里没有什么侵占的事儿。 万事司职权特殊,虽然死伤甚重,但权利特殊,不是什么人都能来占便宜的。 可张小乙又怎么有脸生活在查小良的房子里? 他的选择是出租。 他仍然住自己的狗窝。 张小乙的房就在查小良的房旁边。 那是真糟。 两厢一对比,查小良的房子自然高一级。 因为张小乙的房都塌了一半儿了。 因为没钱修,也就只能继续塌着。 “多少钱?” 刘一夫问。 “一贯五。” 张小乙看着刘一夫皱起的眉头,道:“这样,你要是肯不动屋里的摆设,别给我添新扔旧,我再给你便宜点,一贯一,这可是一年的租金,不贵啊!不然,你真就上别处去试试了。” “那卖呢?” “不卖!” 只租,不卖吗? 刘一夫摸摸下巴。 他进屋看了看。 落了很多灰了。 但家具齐全。 还别说,挺好。 单看房子,家具,布置,比他在南都的家还好呢。 尤其是这地,不是坑坑洼洼的土皮,而是木地板和苎麻席铺。 这可了不得。 这说明此屋前主是中产家庭啊。 刘一夫回看张小乙。 他立在门外,没有进来。 这房子,是查小良父母留给查小良最大的财富了。 原本父母以为查小良会平安长大,娶妻生子,快乐一生。 这间房会是查小良最坚强的生活后盾。 没想到。 张小乙真是一个败家子。 等等,也不对。 他说的是只租不卖。 那就说得通了。 “是一贯一吧,那好,一言为定。” 刘一夫决定,租下来了。 虽然他很想买,哪怕花十贯,二十贯都值。这房子,换了他自己,没三十贯是别想出手的。而他自己的全部身家也才三十贯。更何况他还要生活,不可能一下子把自己掏空。目前,先慢慢来吧。 第7章 请客 转眼之间,就是一个月了。 刘一夫也渐渐熟悉了这里。 别说,有了张小乙住他的旁边,是省了很多事儿。 他也由此了解了一些张小乙的过往,知道为什么那些巡街武侯总是尊敬的叫张小乙乙哥。 说真的,他挺不容易的。 在对门,是这家客栈。 没错。 这客栈的名字,就叫“这家客栈”。 这名字总算没烂大街上。 不过虽说是客栈,但其实住客是寥寥无几。 没有多少人。 经常是一两个客人,一两个客人,就从来没有超出一掌之数。 但客栈的菜倒是烧的不错,经常有很多客人。刘一夫只要是来迟点,就能见到四位以上的客人。 当然,也有一些客人不讲究。 人来了,座占了,就点一壶茶。 他能搁这坐一天! 好吧,不奇怪,这样人多了,刘一夫本人就是这样的一个。 两文钱的碎沫子,坐一天。 当然,谁的时间也不是大风刮过来的。 刘一夫正常是下午过来,一壶茶坐到晚上。吃完了晚饭,他再回家。 经常的,能看到张小乙和莫小米对吵。 张小乙平素两个吃饭的地。 一个是文丽给他送的。 那女孩大约是真心喜欢张小乙。 挺斯文秀气的一个女孩子,却愿意一心贴在张小乙身上。这张小乙已经知道他其实不大,最多三十,但问题是他不修边幅,不刮胡子,不理头发,甚至不怎么洗漱。 要平常女孩早把张小乙这样的抛置脑后了。 唯独文丽,侍他如初,仍是那么关心体贴。 刘一夫有想过,倘若有一个文丽这样的女孩来贴自己,那自己的终身大事早特么解决了。 遇到这么好的女孩子,你还矜持什么! 这大约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不过文丽据说也要经营自己的一个小铺子。那是文公在世时给女儿置办下来的。 所以总有照顾不到的地方。 是的。 文丽是住内城区的。 她每次过来给张小乙送饭食,往返就需要半个多时辰。 所以她真不能面面俱到。 而这时,肚子饿了的张小乙最喜欢的就是上这家客栈来打食。 食物好吃还不贵。 他精心研究了。 十文钱可以吃一天。 一文钱两个馒头,素的。 十文钱能要二十个。 而店里的杂糊汤一般是免费的。 如此一来,只要不是饿死鬼投胎的大肚汉,又岂有吃不饱之理。 甚至你可以少吃几个素馒头,换肉包子,烧麦,肉饼,面条淘换一下口味。 只不过,再便宜,也是要钱的。 张小乙饿了就来吃来拿,哪怕他总是吃一二文钱的量,不知不觉间,也是欠下了一大笔钱。 这一次,是到顶了。 “还钱!” 莫小米双手抱胸。 她容忍张小乙已经很久了,本就是小本经营,要是来的客人都像张小乙这样见天的欠,哪怕是小,可积少成多,也撑不住啊!到时客栈不赚钱,她的零钱不也跟着倒霉了? 可这一回,张小乙却是硬气了。 毕竟,刘一夫那一贯一,早已经交到了他的手上。 牙人甚至没收中介费,权当是给乙哥帮个忙了。 “叭”一声,一串子钱就拍桌子上了。 “不用再找了,”张小乙大手一挥十分气派的道:“再给我整一桌席,给上一个水捞肉啊。” 莫小米收到了积欠,心情自然是好的。 她抓起钱数了一下,顿时板脸收笑道:“不是,有没有搞错?你一共欠我们家九十八文钱,这是一百文钱,还了九十八也就落两文钱,你家一桌席是两文钱能办下来的啊?你还要水捞肉,你知不知道水捞肉一盆最少二十文钱啊!一桌席加水捞肉,至少三十文钱。你这算出了两文钱,剩下二十八文钱呢?” 张小乙道:“我都掏出了一百钱了,区区二十八钱又算得了什么?怎么,认识这么久了,一桌酒席都置办不下来?” 莫小米道:“谁家的酒席是两文钱能办下来的?” 忽听一人道:“小米别闹了,小乙是啥样人,他能欠这个钱?” 张小乙大喜:“多谢老板娘!我去接人去,一会儿来。” 他说着往外跑,临了还在刘一夫肩膀上一拍。 “一会别走,咱一起喝两盅。” 张小乙说着话,已经出去了。 他是真的去接人的。 只见他借来了一辆拖板车,抓鞭子一抽,架马就去了。 “娘!” 莫小米有些生气的对老板娘发火。 她自问自己是在努力为家里的生意打算,结果却遭到了母亲的拆台,让她颜面大失。 老板娘一笑,道:“你怕什么,小乙没钱吗?他不花不赌的,才收了老刘一贯一,怎么可能没钱呢?” 她说着,往外对一个人抛了个媚眼。 那是个跑堂的小伙计。 虽然是一个跑堂的,却额前一缕发丝垂了下来,衬得他的那张小白脸,好生俊俏。 莫小米一看就明白了。 这小子看起来只是一个小跑堂的,却也有自己的独到之处。 他耳朵好。 张小乙和刘一夫就住对面。 他们两个说话,对小伙计就没有秘密。 小伙计知道的事,老板娘能不知道吗? 莫小米笑道:“感情你这么有钱,一贯一,说给就给了,那你惨了,他恐怕打上你的主意了,搞不好这一席又是想套你头上。” 刘一夫心想自己和张小乙还是要多多打好关系。假如区区二十八文钱能办到,倒也不失为一件好事。便笑着道:“乙哥他人不错的,真要是需要,二十八文钱我还是请得起的。” 莫小米竖起大拇指:“你牛。” 她说玩又蹦蹦跳跳的走路。 “娘,我出去玩一会。” “老刘,你这么有钱了,就别只点两文钱的茶了,这碎沫子有啥好喝的!下次也借我点钱用用……” 老板娘看她出去,嘴里嘀咕着。 然后才对刘一夫道:“我家这丫头就是这样的,一天到晚都疯疯癫癫的,也不知道将来怎么样才好,您别和她计较。” 刘一夫笑了一下道:“小米纯真浪漫,老板娘你是有了一个好女儿啊。” 这是双标。 反正莫小米又不是刘一夫的什么人。 说说好话又不吃亏。 要刘一夫自己有女儿敢这么一天到晚没事就往外跑,非给她腿打折了。 碎沫儿沉下去了。 这茶算是能喝了。 只要有耐心,即使是碎沫儿,也还是能喝的。 这时——张小乙发出少有的,豪迈的笑声,和一个人勾肩搭背的进来了。 他接到了朋友,回来了。 拖板车已经交给了小伙计。 他那朋友,刘一夫立刻仔细的看了。 这是一个细高个的男子。 年龄和张小乙相仿。 他削瘦的脸上,已经被风霜过早的刻下了一些沟壑,发梢也是干枯分岔发黄,眼睛周围布了他这个年纪所不该有的密细浅纹。 但是,在他的背上,背了一口细长的长刀,证明了他不是一个一般人。 张小乙大叫大笑,快乐的像个孩子。 “老板娘,上酒上菜!” 老板娘是个温宛,且心思细腻的人。 她没计较关于酒的事,还真给张小乙上了一坛子酒。 要知道,酒可不便宜。 上了酒,那可不是二十八文钱能挡住的事了。 不过考虑到张小乙现在手捏着一贯一,倒也不必替他担心! 张小乙拉着那男人入座,还过来请刘一夫。 三人坐在了一块儿。 张小乙给刘一夫介绍。 “锦天,我的一个哥们,是过过命的朋友,是交托生死的弟兄!” “这位——老刘,租我房子住。对了,锦天刚来,我那房子塌了半边,这几天让我兄弟在你那住几天,拜托了。” 刘一夫心中有些不情愿,但不愿恶了张小乙,也就只能强笑道:“无妨,我那院三间房,正觉得一个人住太冷清了呢。” 锦天有些觉得不好意思,对刘一夫尴尬而不失礼的一笑,道:“打扰了,等我找到房,我就搬。” “找,你上哪找去,你有钱么?” 张小乙不屑一顾,道:“兄弟,我还不了解你,刚刚从军中退下来的吧。我记得你当年是发配充军,在军中效力是底层,连战利品都不能私自拥有,也没有军饷薪费,什么也没有,你拿什么找房子?就你那点遣返费?你家里给你寄钱了吗?” “我我,总能找到工作的。” 锦天苦脸说道。 老板娘过来上菜,还放上一坛百家黄。 这酒虽是平民酒,酒坛子倒是不错。 这一坛子五斤的量,算是极为实惠了。 “你是军中退下来的?”老板娘看锦天脸上带着笑。 “好好的一个后生,怎么就发配充军了,犯的是什么事嘛。” 张小乙叫道:“老板娘,我们兄弟喝酒,你来凑什么热闹啊。” 老板娘脸色一扳,道:“连我话也不听了,那你还钱。” “我——” 倒是锦天看得开,拍拍好兄弟的肩膀对老板娘道:“事无不可对人言,我爹盗墓,我是替我爹服刑的。” 老板娘当即一屁坐下,她笑脸盈盈道:“这可有意思了,咱摆摆龙门阵,好好闹闹阖,你爹盗墓盗得是谁的墓,怎么是你给充军呢?” 正规盗墓逮到了即是死罪,哪给你找人替罪,还只是充军发配? 这里面一听就是有故事。 老板娘虽然不是蒲某人,但也是个喜欢听故事的。 毕竟,这个世界,娱乐业真是太不发达了。 没相声,没评书,主流大戏也没有,只有地方小戏种到处乱蹿。 要不就是刘一夫从前写的小书。 可那种小书,毫无营养,除了恶俗,啥也不是。 所以,要是能听一个不错的故事,是很有趣的事。 锦天,就是这么一个有故事的人。 锦天喝了一口黄酒。 还别说,这百家黄,酒味香醇而口感丰厚,在底层百姓中,算得上是一等一的好酒了。 这酒意上头,他也愿意说了。 第8章 范有田盗墓 锦天本是一个木讷的人,他既不喜欢多事,也不喜欢多话。 只是——他压抑太久了。 一个人若是压抑的久了,自然想要找机会释放一下。 何况,有些事他也是要说出来,以免得让人看轻了自己。 而且在军中,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这事儿他已经说过不止一回了。 因为在军中,你若被针对,被歧视,不仅会被报以老拳,甚至可能会被人下黑手,到时死的就太冤了。 再说不过是为了资助谈兴,再说一遍也没什么关系。 关于盗墓,这事儿真的是和锦天是一点子关系也没有。 真正盗墓的,是锦天的父亲。 范有田。 这是一个二代。 范家是西关镇的大族。 不过人丁稀薄。 到了范有田这一代,就他一个,那自然是万千宠爱于一身,好不快活。从小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十指不沾阳春水。妥妥的一个大少爷。 这样的一个人,努力,奋斗,和他是没关系了。 被家里安排,早早的,更是结了婚。 按理说这样一个人,什么都不做,躺平了,就可以富贵安康的过完一生,完美。 可惜了,他偏偏染上了赌。 一开始自然是不在意的。 家里数百贯的家财,怕啥。 可这一天十几文,几十文,上百文,几百文的赌,在不知不觉间,他输掉了一切。 没过几年。 他的老父亲,因为他输掉了祖宅,突发猝死了。 没了数百贯的家财,他的妻子难产死了。他的孩子,也饿死了。 他一下子——什么也没有了。 就在范有田觉得活不下去的时候,他看到了一件事。 在这西关镇上,另一个大族,黄家,在纳娶第四房小妾。 黄家是和范家一样的大族。 不过黄家是真大族,范家则是早已经虚有其表,名不副实。 范家在范有田时有数百贯家财。 而黄家呢? 据说有几十万贯。 这简直就不可思议。 当然这只是据说。 人们说黄家有钱,到底多有钱,并没有定论。 不过……有一点,全镇人都记得的。 是的。 那是三年前,黄老爷第三任小妾,死了。要知道,黄老爷是格外喜欢这个小妾的,那上恨不能拿针线给缝在自己身上。这样宠爱的一个人,却死了,黄老爷别提是多么伤心了。 伤心怎么办? 当然是风光大葬。 那场白事,办得极其过分,超过了一个小妾该有的规格。 可黄老爷不在乎。 第一他有钱。 第二他愿意。 别以为黄老爷有多善良。 他可不是一个能听劝的人。 家中因忤逆了他意志,让他不高兴的,不知被他打死多少。 全镇就属从他黄家抬出去的死人多。 所以,下葬规格不对,也没人说什么。 人们记得的是,黄家真金白银的拿出来大量的金银给那小妾办了丧事。 范有田想到了那些金银,他顿时动了心。 毕竟他曾经是个大少爷。 这穷苦的日子他怎么可能受得了。 时隔三年,应该没人再注意到吧。 这时下手,应该有机会成功的。 反正这穷日子,范有田是过伤过够了。 主意打定,范有田就行动起来。 他开始去范家的墓地。 没错。 范家是完蛋了,但这祖传的墓地,还是在的,他范有田再是不孝,也不能把埋着他爹和祖先们的墓地给卖了。 所以范有田去自家的墓地,没毛病。 不过,范家和黄家都是大族,这墓地也在一块,就在旁边。 范有田寻夜摸黑,在自家地头挖通向黄家的墓地。 他很辛苦。 他从没吃过这样的苦。 手掌心都给磨出了血泡。 但只要一想到黄家的那些金银,他就咬牙坚持下来了。 终于,他花了半个月时间,挖通了。 他终于找到黄老爷小妾那精美的雕花大棺了。 可是,接下来,恐怖的事发生了。 大棺一开,里面,黄老爷的第三个小妾竟然栩栩如生,就像她活着的时候一样。 范有田吓了一跳。 他没什么色心。 他惦记的是那里面金光灿烂布满棺材的金银财宝! 但是,就在他把手伸向那些金饼银元宝时,女尸动了。 冰凉且惨白的纤细玉手,抓住了范有田的手腕,一股寒意从女尸手上传递过来。 “我饿——” “不要吃我,不要吃我——” 女尸说话,开口叫饿。 范有田吓坏了,他都吓尿了。 女尸说来也奇了,还真没杀范有田,这也是有些原因的,因为,天快亮了。女尸若是杀了范有田,她也就吃一顿而已,能济得什么事?所以反而放过了范有田,不过必要范有田带人过来喂她。 如果范有田不听,他身上已经中了女尸的尸气,到时尸气攻心,范有田也是要死。 女尸劝他,自己死何如别人死呢? 范有田听了觉得有道理,更被女尸赏了银子。女尸告诉他,自己其实并未完全死去,只要吃一些人,甚至可以复活,到时,她就嫁给范有田,二人带上这些金银,去别的地方生活,岂不美哉? 范有田信了这话。 毕竟那女尸是真美。 要不然黄老爷那种暴虐性子的人会那么宠她? 更何况还有那些金银。 这也就是范有田天真,换了刘一夫是绝对不会相信的。 开玩笑,什么身份地位的人花什么样的钱。 那金银黄白物看起来很好,但那是给正常老百姓花的吗? 黄家为什么要用金银下葬? 因为这些金银你只要敢花就会给人发现。 没有一点特殊手段,这是能下手的? 可这些范有田不知道啊。 他真的跑去西关镇骗人。 可问题是,他的败家子名声早已经臭大街了。 谁也不上他的当。 说什么有宝藏有美女啥的,没一个人信的。 范有田原本就是没恒心没毅力的。 辛苦半天劳无所获,他干脆摆烂了。 死就死罢。 他跑镇外的活水河边,想着自己尸毒发作,到时一死,必然是个毒尸,到时就扑在这河里,污染整条河,让整个西关镇的人统统被感染,和他一样,一起去死。 人性之恶毒,莫过于此。 正在范有田等死之时,却巧,来了一个道士。 这道士,紫红一张脸,正气凛然,玄黑缎子面的黑色道袍,手持拂尘,背上有剑。 这形象,一看就是一个高人啊。 更别说这是一个敢一个人上路的道士。 要说这道士也的确有两下子,一眼就看出范有田有问题。他忍不住好奇,就上前仔细端详,这一看就发现,范有田的确是中了尸毒,被一道阴寒尸气入了体。 范有田遇到高人,这立马就不想死了,想也不想的就把女尸给卖了,不过他不敢说自己想拖全镇的人一起死,而是说自己走投无路想一死了之。 道士就寻思了。 一个才不过区区三年时间养成的尸妖能有多大气候? 当下就把胸脯拍响,让范有田带路。 也不耽搁,趁这天明,日正当中,把这女尸妖给诛灭。 范有田也不含糊,鼓起余勇,忍住腰腿脚疼,带着道士来到了尸妖处。 女尸发现,果然是大怒。 她现在是一具特殊的活尸,又进化不完全,算做坐地尸,需要吃至少十人的心肝才能进化为行尸,到时天下之大也可以走走看看了。 这种拥有活人特征的行尸,只要小心太阳,混在人群中一样能够生活很好。 怎料想大好的算计全让范有田这个不靠谱的毁了,早知如此不如当初便吃了他。 她愤怒已极,冤气上涌,尸气暴发。 却不想道士没啰嗦没二话,一个字不说,一句话不问,先就是一记天罡符法打出了一道符,那符化白光,正打在她的身上,一下子把她积累的尸气都快打散了。 气息一下子衰弱下来。 眼见于此,道士心中大定,竟然大意起来,而是拔出了身后的一口宝剑,施了个诛妖驱邪的法术,要立斩女尸妖。 却是那女尸妖情知必死,万无生理,干脆也豁出去了,决定拼一个同归于尽。 她也不防。 任由道士上前,用自己的身子迎向道士的宝剑。 她自己则是咬碎了舌头,将全身的尸气毒素,还有她的精血,一发儿喷了出去。 道士一个不防,被喷了一头一脸,口鼻皆沾上了女尸毒血,顿时中招。 当然,使出了此招,这女尸妖纵是不被他刺上一剑,也是死定了。 他情知自己大意,既没有远处招呼攻击,近向时也没做防御准备,现在中了这女尸妖全部精血喷出的尸毒,怕是必死了。 可这么突然的死掉,让他颇为不甘。 他也算是个精明人,又岂能不知范有田有问题? 盗墓贼实锤了。 不过他也不在意。 他在意的是他女儿。 于是他就告诉范有田,他要死了,需要范有田帮助他完成未了心愿。倘若范有田愿意到春霞观,告之他女儿他的死讯,奉上死者遗物,便可为他解去尸毒。 范有田不想死,就带着道士的遗物和女尸妖棺中的金银财宝上路。 金银财宝很重。 范有田在镇外拦人用一颗小银豆换了一头驴,这才能上路。 在春霞观,他见到一个缁衣女冠,那道士的女儿,算是完成了任务。 女冠也出手,用一枚丹药化去他体内的尸毒,让他平安无事的活下来了。 正待他要走时,从春霞观里逃出了一个人。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锦天的母亲。 锦天的母亲是锦官镇的大族之女。 她不愿意成为锦氏与官氏的联姻工具,就要行私奔之事。 阴差阳错,她和范有田走到了一起。 二人在花田村立足,置业,并结婚生下了锦天。 范有田的确是百无一用的废物。 但锦氏却一身的本事,还教出了锦天。 可惜,在锦天二十四岁时,官差来了,追查范有田盗墓一事。 锦天为了救父亲,只能选择自己替父顶罪。 这才算替父亲消除了后患。 以上,就是锦天替父从军的故事。 第9章 老板娘的建议 锦天故事说完。 莫小米就发问了。 “你替了你爹顶罪,那钱呢,你爹盗墓的那笔金银呢,不会还回去了吧!” 锦天道:“不义之财那当然是要还的,不过我娘有钱,没什么的。” 这锦氏真了不起,拖范有田这么一个废物,竟然能挣下如此家业。 莫小米忍不住赞叹道:“锦天大哥,你娘好了不起啊,竟然能挣下这么多钱。” 锦天摇摇头。 他没解释。 他母亲能在短时间发家致富,究其原因是利用了范有田手上的那笔初始资金。如果没有这笔钱,锦氏再大的能为,也不可能这么快的发家致富。用力气赚钱和钱生钱,这可是两个概念。 他有时会想,他母亲那么出色的一个人,倘若不是为了父亲手上的钱,会看上范有田那种废物么?大约是不会的。 老板娘摇摇头叹息道:“你身上既然落了这么一个案底,恐怕这工作就不好找了,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你不回家吗?” 锦天怔了下,摇头道:“不了,我,不想回去。” 他不会告诉别人,家里来信。 他的母亲给他又添了个弟弟。 那个弟弟也给他来了一封信。 这也是他不想回家的理由。 “不要紧,不行就进万事司吧,”张小乙一拍锦天的肩膀道:“凭你的刀法,这是完全不成问题的。” 莫小米道:“我去,不是吧,什么仇什么怨啊,你是巴不得自己兄弟不死么?你自己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吗?” 你自己都不去上任的地方,你让你兄弟去? 张小乙恼道:“不是,怎么哪都有你,你什么时候跑回来的?这儿没你事啊,大人的事,跟你没关系!” 还真是,这个莫小米,神出鬼没,脚下无声。 其实张小乙也是没法子,他在罗京混得再开,也不是说能给锦天找工作的。而且这事儿吧,真不好办。太好的工作,张小乙自己也没辙,普通差点的,那不是埋汰他兄弟么。反而还就是万事司当无忧客好点。 虽说这一行是危险了些。 但一来最近无忧客的待遇据说是得到了大力提升。 二来这大小是正经职司官办机构。 真以为是什么人都能进万事司当无忧客的? 他想着还看了刘一夫一眼。 至少这个货是不行的。 据他的观察,这个人完全就是个普通人。这样的人万事司是不要的,要来干嘛?给人送头么? 刘一夫莫名其妙。 感觉张小乙这厮的目光……有些不太礼貌。 莫小米还嚷嚷道:“难道我说的不对吗?” “好嘞,小米,这是我们大人说事,跟你没得关系,上楼睡觉去哩。” 老板娘发话了。 虽然莫小米看起来难缠,但得分人。 至少老板娘还是管得住她的。 毕竟莫小米还小,没钱,她想要花钱,全看老板娘心情给,所以说一千道一万,她都不敢拂逆老板娘的意愿。 张小乙喝了口酒。 感觉这百家黄还真不错,就问了老板娘。 “老板娘你有什么见教啊?” 老板娘笑嫣如花。 “我觉得,锦兄弟你要是找不着工作,可以考虑重操父业啊。” “啊?” “盗墓啊!” “不是——”张小乙叫了起来:“老板娘,我们拿你当朋友,这心里话都掏给你听,结果你却这么耍我们?劝我兄弟干这事,你这思想有品没德,你缺德啊!” “你先别生气,我们慢慢说,”老板娘笑道:“锦兄弟,你父亲当年是去盗墓了,是吧!” 锦天不快道:“是,可是我……” 他还想说什么解释的话。 老板娘打断他:“我别的不说,就问你一句,他盗了没有?” “我……” “盗了没有?” “可是……” “我就问盗了没有!” “盗了……可是……” 锦天说到这,顿住了。 可是什么呢? 说一千道一万,范有田可不是盗了墓么。这是铁打的事实,要不然他又怎么会到军前效力,当了六年军中底层。不知多少次是险死环生,差点就没熬过去。 老板娘笑道:“对了哩,你爹当年盗墓,一下子遇到了一个女尸妖,这要是换了一般人怎样?” 还能怎么样? 你纵是问一千个人,一千个人的回答也是一样的。 死定了呗! 然而,就范有田那样的一个废物,他偏偏没有死。 非旦没死,还发了财。 不仅发了财,还又娶了更为出色的老婆。又有了一个儿子替他顶罪。并且这个儿子没死,很快就自由了。 范有田的事难道不是人间奇迹? 老板娘语重心长道:“你爹正是盗了墓这才能发了财,才娶到了你娘有了你。你以此而生,以此而存,又怎么可以看不起这一行呢?” “老板娘,你不是一般人吧。” 刘一夫忍不住问了。 就她说的这话,一般人能说得出来? “好说,我姓马,关北马家的马。” “关北马家?”张小乙想了下不由惊道:“你是关北神马会的人?” 关北有一个极其强大的组织。 神马会。 据说,这个神马会最重要的业务,就是培育天马神骏。以培育出神马以为己任。 但时至如今,早已是性质变质,神马会已经成为江湖武林的一方强大势力。 万万没想到。 这个看起来风韵犹存的老板娘,她竟然是神马会的嫡系。 看来,她的背后,也有一些未为人知的故事。 “还有我女儿,小米,别看她没心没肺的样子,其实她是江湖上五墓派的总掌门哩。” “五墓派?” “没听说过。” 刘一夫,张小乙,锦天,都一起摇头。 神马会听说过。 关北马家嘛。 但五墓派什么鬼? 这是真没听说过。 老板娘提起一根筷子那么一敲,脸上露出一种高深莫测的笑。 “今天就教你们一个江湖上的秘闻,五墓派就是攻墓派,守墓派,修墓派,建墓派,和盗墓派。” “攻墓派是一群喜欢冒险刺激的人,他们不是图墓里的宝贝,就是一个玩。哎,就是玩儿。练了一身的功夫,又不想杀人放火,又不想争名夺利,又不想去欺负人,怎么办呢,总有一个发泄精力的地方吧。所以就有了这个攻墓派。” “守墓派是一群想看守坟墓的人组织起来的,最初是一些守墓人后裔,在露出实力后,渐渐和攻墓派玩起来的。毕竟身为守墓人,平常不能乱动,孤单寂寞,正好和攻墓的耍耍,双方是亦敌亦友。” “修墓派是给攻守二派擦屁的,你想啊,这攻守大战,说不得就手上没了把门的,把好端端一个墓给破坏了,怎么办?当然是找人修啊。可普通人能干这事吗?怕是一回事,也的确是需要过人的身手,于是就渐渐有了这一派。” “再是藏墓派,这一派是一群反盗墓者建立的,他们最喜欢的就是用天星风水术分金定穴,找到墓址,然后进行伪装改动,将墓址给隐藏起来,专门就是防那些风水先生找墓盗墓的。” “还有就是盗墓派,这一派最是简单,他们就是到处找墓,然后把里面的宝贝给请出来,盗墓之名,名副其实。” 还有一个建墓派,这就不说了。 这就一群工程师,不过有职业操守,会替墓主人家保守秘密。 “这五派,没有高低贵贱,皆是一样的,尊天之道,执天之行。我建议你们盗墓,就是希望你们能够加入这盗墓派。” 说了半天,这老板娘是在给盗墓派招兵买马啊。 张小乙和锦天面面相觑,都一起摇头。 张小乙道:“老板娘,好意心领了啊,可你说的这个事,它有损阴德啊。” 锦天连连点头。 老板娘摇摇头道:“俗人之见。天之道,损有余以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这个道理你们难道不明白吗?有的人活着的时候无法无天,做尽了伤天害理的坏事,死后往地下一躺,搂着金银珠宝睡觉,这公平吗?活人在地上穷得快要饿死,死人在地下搂着金银大睡,公平吗?” “这世上每一行业的出现都是有原因的,是天意让它们出现的。所以盗墓这个职业是有其出现的必然原因的。再说了,这一行真的很赚钱。运气好,挖开了一个墓,一辈子都不用愁了。” “其实,金银财宝倒也不算什么,要是得到了什么可以传家的宝物,哎呀,那真是子孙后代的福都有了。” “等等!” 刘一夫站了起来。 他越听越不对劲。 这老板娘的口才太厉害,听得刘一夫都心动。 但刘一夫是有自知之明的。 他什么能耐心中有数。 张小乙和锦天可以的事,他也可以吗? 人家那是有真本事大能为的,他刘一夫算个屁。 到现在为止,手上连一瓶尸油都没有。 什么事都做不好。 他要是掺和进这事,说不准什么时候就死了。 刘一夫一走。 那这儿就剩下了锦天和张小乙。 张小乙心中一动,也站起来道:“这个老刘,怎么跑了,老刘你等一下。” 他拉起锦天,二人双双往刘一夫那儿行去。 这时,楼上,莫小米一步一晃的从上面下来了。 “娘,你瞧瞧你,硬是把人给吓跑了。” 老板娘眼上瞪道:“我还不是为了你,五墓派缺一派,这算什么样子。你觉得四墓派掌门和五墓派掌门,哪一个名称好听?” 莫小米道:“四墓……死墓……那还是五墓这名字好听点。可是娘啊,人家不听啊,你瞧你给人吓滴。” “行了行了,”老板娘却是胸有成竹:“这几个人,也就是那个贼头滑脑的老刘手上有一点余钱,张小乙和锦天,个比个的穷,他们这些人,不下墓捞偏门,还下地去种田么?你且容他们想一下,到时他们自己就会动心的。哎呦,要不是这一行死人太多了,我至于哄外人入行?希望他们未来能撑久一点吧……” 第10章 盗墓派 天黑了。 刘一夫洗漱以毕,他点了一盏豆儿灯,开始数钱。 刘一夫此次来罗京,一共带了三十贯钱。其中有二十八贯钱存入了四海钱庄。 他身上只有两贯钱。 这两贯钱,先支了二百钱,又在路上吃喝了一百余钱,到了罗京,租房花了一贯一,这一个月生活又花了一百多,现在,再怎么数也只有三五百钱了。 虽然他仍然有二十八贯的汇票。 可是这笔钱既然存入了钱柜,就会少一个寸头。一贯钱汇票,取出来的,就只有八百钱,这一下子,两百钱就没有了。 二十八贯钱的汇票,皆是如此。 更不要说他到目前为止都是在吃老本,老本虽有,却总有吃喝抹尽的时候。 可不取汇票,那手中的几百钱又能坚持几个月呢? 他还想看是不是能买尸油呢,到时又是一笔支出,生活艰难啊。 他忍不住心动。 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 他连最基本的武功都不会。 能干什么? 偏门——不是那么好捞的。 厢房里。 锦天坐在木地板上。 他摸了摸腰间。 四个字袭上心头。 哪四个字? 囊中羞涩。 一句话就是没钱。 也不能说是没钱,而是没有太多钱,身上只有二三百钱,这是他离开军营时发的一贯钱遣散费花下的剩余。 他思之起来觉得自己过往花钱是不是太过于大手大脚了。 可此时再要后悔也是来不及了。 接着他又想到了那老板娘说的话。 自己父亲的确是个烂人。 远谈不上好人。 他当年的确是盗墓起家,在此之后是走在悬丝边上,命如累卵。先不说女尸妖可能杀他,他独行上路也是有可能会遇到危险死掉的。 记得父亲说过,是那道士的遗物颇有灵性,这才保了他一条命到了春霞观。 此后他又遇到了锦氏。 这锦氏私奔是做了些准备的。 他身边这口新月宝刀就是母亲从家中带出来的宝贝。虽说不是什么神兵利器,但也比普通上品刀剑强上许多,可以称为极品。 若非神物自晦,他一直藏锋,说不得就要被人夺走。 他能在军中熬下来多有倚仗此刀。 再加上锦氏虽为女子,却武功高强。 更有一手家传的断刀术。 所以——范有田依靠着锦氏的保护,又平安无事的活了下来。 后来范有田把钱财全交给锦氏。 锦氏也嫁给了范有田。 一个废物就这样靠着运气躺赢了。 锦天一想到此,牙花子都疼,他怎么那么倒霉,不能像自己亲爹那样躺赢,反要给亲爹替罪还债。 好容易熬过来了,他又多了个弟弟。 那小子明言让自己别回家和他争产。 自己能怎么办? 跑回去和弟弟争吗? 不至于。 那就要靠自己了。 可是,像自己这样的情况,又能怎么办呢?如果说出去闯荡江湖过那刀头舔血的生活,还不如盗墓呢! 锦天在军中也算接触社会多个层面。 他知道江湖不好混。 多少英雄好汉混江湖,结果是什么下场?能有个全尸就不错了。很多都是默默无闻的死去了,死得无人问津。像一只蝼蚁,微不足道。 还不如普通人活得安稳呢。 于是,他渐渐心动。 父亲可以做得。 我为什么不可以? 寇可往,我亦可往嘛。 还有张小乙。 这个披头散发的糙汉子,跌足坐在一张矮凳上。 家中昏暗,不见光亮。 这是因为他连点灯的钱也没有。 他既没有油灯也没有灯油。 他颓废的太久了。 虽然他手上还有一些钱,可怎么也是不够用的。 当然,他可以选择,回万事司任职。方大人给他仍然留了位置。 但那又如何? 他每次回看王宫,都会感到一层浓郁不散的黑幕。若是不能揭破,哪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但偏偏此点上面就是——不让查。 如此没有安全感,他又怎么可能再回去? 想想吧,想想啊,查小良是怎么死的! 可是,人总是要生活的。 他要生活。 锦天也是要生活。 那个普通人刘一夫,也是如此。 都要生活。 或许……真的可以试试。 …… 天亮了。 又是一天过去。 待到艳阳高照时,张小乙才醒了来。 他从屋出来。 路过刘一夫院外,从塌了半截的院墙可以看到那个人又坐在廊下,晒着太阳,看他那本总是喜欢藏起来的大部书。 原来如此。 张小乙一下子心中明亮。 他眼力观察皆是过人,一直觉得刘一夫这个看起来普通的人奇怪,原来是这样。 这个家伙……竟然是一个降术师。 降术师说起来算是掌握超凡力量的一群人,却是社会底层。 多在龙湾,千岛之国那里发展。 罗京也有,少。 张小乙也是见过,一个个三分不像人,七分倒像鬼,是八百旁门之末流,没什么了不起的。 倒是有一些邪降师太过可恶,根本就不是人。 但那些人身上,止不住有一些阴私气息。 而面前这个人却没有。 是还没入道啊。 “装什么装,还没入道,啥也不是!” 嘟囔了一句,他转头进了这家客栈。 此时已经过了饭点,客栈里清闲了许多,只二三位的茶客。 老板娘一看就笑了,还以为要等多久,这才一夜就忍不住了。 “拿两个饼子,”老板娘让小伙计上饼,自己在靠门桌前坐下道:“想清楚了咧?” 张小乙道:“你这客栈不大正经啊,让人做这事,不过我也不管,就问一下。” 老板娘轻哼一声道:“是该问清楚咧。你问吧,我倒也不会瞒你,咱们算是合作,诚信最重要。要是你不信我,我不信你,那还怎么合作,怎么发财。” 张小乙道:“你昨儿个说这个派,这个派是没人了么?你要拉我们下水?” 老板娘道:“还真给你说对了,这一行,高危啊,一个不好,真的是全部死翘翘。你说,现在这世道,一个人上路都不安全,更何况是这一行呢。” 张小乙道:“那你还让我们干这个?” 老板娘低声道:“我说你这个人怎么就看不破呢,这一行是危险,可是这高危险也就有高回报啊,不然,你上哪儿发财去。杀人放火,打家劫舍,你干?与其向活人要财,还莫不如找死人。” 张小乙沉吟起来。 这,太冒险了。 老板娘道:“不急,你再回去想想。”说着把饼递了给他。 张小乙接过饼,正好看到锦天过来。 他点一下头,起身拦住了锦天。 “去我那儿说。” 二人当即到了张小乙的狗窝。 锦天昨天没注意,现在一看,这塌了一半的房子,心中顿时一个难过。 他的好兄弟张小乙生活日子也不如意啊。要不,就试试? 他渐渐有了主意。 张小乙拉锦天随地坐下。 他道:“你是不是动心了?” 锦天叹了口气,道:“我怎么能不动心呢?昨晚我想了一夜,我爹的确是通过……发财的,只此一件,竟然什么都有了。我娘美丽端庄,武功高强,偏偏就下嫁了我父亲,为什么?还不是我爹有钱。知道吗,我从军中出来,手上的遣散费就一贯钱。六年的卖命,就值一贯钱?我不服气,我不甘心,我不想流落江湖刀头舔血,不知哪一天就被人杀了,曝尸荒野无人埋。我想发财,想过好一点的生活,想不依靠家里,一个人成家立业,你说我错了么?” 张小乙道:“当然没错,不过,你可知道这一行的危险?我问了老板娘,她倒也和我说了实话,这一行是发财,但也是一个高危职业,在我们之前难道没人做?可是我相信死的人一定很多。多到现在老板娘缺人了,竟要拉我等下水的地步。如此,你还想要,敢去干吗?” 锦天犹豫一下道:“兄弟一场,你我都是从六年前那件事后活下来的,有件事我也不妨告诉你。其实,我有一种秘术,这是我娘在我十岁时教我的,这门秘术是望气术,可以让我看到不一样的东西。当然不是鬼,这不是阴阳眼,而是一种观云望气之眼。我娘说每个人都能修炼的,但修炼后的结果却是因人而异,只是比较特别。” 张小乙道:“开什么玩笑,说来听听?” 锦天一笑道:“说穿了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在一个人十岁,十一,十二时,将人溺在水中,待人闭气而死,再将之救活罢了。运气好就能觉醒秘术,运气不好,那也有可能什么也没有的。现在想想,这大约也是我娘当年选中我爹的原因。” 张小乙明白。 范有田没本事又废物,啥也不是。 人品也没有丝毫闪光之处。 这么一个一无是处的人,锦氏却能看中,显然是发现他身上浓郁的财气。 虽然锦氏有此秘术奇眼,但这个世界太危险了。她纵有本事,也仅止是一个人,到处找宝贝,没有接应,实是太危险了。莫不如拿捏范有田,一下子不是什么都有了。 而且嫁了范有田也没什么不好。 你看锦天姓什么? 生了儿子从母姓。 这范有田的家庭地位约等于零。 不过他大约也是不在意的。 计较那么多干什么? 虽然他不能到处花心,不能去赌钱,少了很多娱乐,但吃喝不愁,又重新过上那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美好日子,它不香么? 锦天也是如此。 他有秘术奇眼,可也是一样怕。 毕竟这个世界,太危险了。 处处危机,到处凶险。 是个深山就有妖邪,有个深潭就有鬼怪,除了那些在天上飞来飞去的修仙者,哪个普通凡人敢到处跑? 凡人出行,必要结群成队,这才能行。 所以锦天也是无可奈何,没有办法。 他终究是一个人嘛。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 现在,他有了朋友。 虽然仅是一个张小乙,可他知道张小乙其人不简单,此人有神道护持,要不然,六年前他们就死了。 第11章 六年前 六年前。 那时,王宫出了一档子事,闹得是鸡犬不宁。 三公主不见了,据说是被地下道的无忧洞人劫走了。 事后罗京各职司衙门合力进行了一番清剿。 结果也只是杀了一群黑皮夷鬼。 查小良就是那次死的。 但这事没完。 公主没有找回来。 可上面却在捂盖子。 这让张小乙无法接受。 正巧,这时有消息说在外,一个叫做月亮沟的地方,有人看到了公主行踪。 张小乙永远不会忘记,那是他在万事司的最后一次任务。 当时张小乙觉得查找公主下落,有助于他查幕后黑手,所以他就带了一队无忧客去了,结果,他遇到了此行最为凶险的事。 月亮沟是一个偏远的地方,每年官府收粮催税都懒得去那儿。 那里的路,实在是太难走了。 普通人不识路情,走着走着,都可能跌到沟里摔死。 张小乙一行人来到了月亮沟。 他们经过调查,发现这里穷得——啥也不说了,什么都没有。 更不可能有什么公主。 张小乙颇不甘心,就想再住几天。 只是……这月亮沟委实是太穷了,黑漆漆的土房子,仿佛随时都有可能塌下来,把人埋进去。让死都不怕的无忧客们不想住。 正在这时,有人发现了一家客栈。 那是在月亮沟半山腰的一处客栈。 看上去也算有年头了。 不差钱的无忧客们立时决定住这客栈。 众人上了半山腰,倒也不高,却见了雾。张小乙心中一突,感觉不好。但没有把握,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他细心观察。 直到看到了一批罗国征兵队的也住过来,这才取消疑心,跟众人一起进入客栈。 前后,一共三批客人。 罗国征兵队是第二批,他们这些无忧客是第三批。 初时,这客栈看起来倒也算正常。 众人吵吵嚷嚷,争着点酒要菜。 这可不算正常么。 直到晚上,众人都吃喝过了,需要休息了,却偏是一个老婆婆来引领带路。 这老婆婆,花白头发蓬松而起,像一团云面,人只常人一半高,许是人老缩了骨,她一个人将众客一一带入了各自房间。 然后,入夜。 恐怖的事开始发生。 有人死了。 又有人死了。 没人知道人是怎么死的。 更没人知道下一个要死的是谁。 但张小乙他们还没绝望,身为无忧客,这样的事情早就有了心理准备。他们已然知道此间客栈有了古怪,当即开始调查。 他们很快发现,死掉的人,一个个全都没了心。 是的。 死人的心,被什么东西给掏出来吃了。 更诡异的是,这间客栈里,有一些人好似知道什么,不旦不支持不帮助,反而是在想方设法的阻止他们的调查。 又有人死了。 征兵队的人受不了了。 他们是军人带队,当即要杀光阻事者。 有人支持,有人反对。 于是,就有了内斗。 但即便是如此,也是没用,仍然有人莫名其妙的失踪,死去,被发现尸体,没了心脏。 而且,客栈也变得诡异起来。 油灯似是在不住的变暗,客栈整体越来越黑,走廊越来越长,房间越来越多,让人怎么也走不完,也找不到原本的房间。 不知不觉间,整个客栈,变得像一头张口凶兽,在吞噬人命。 张小乙正在惊惧间,一个人过来了。 他就是锦天。 锦天提议,双方联手,张小乙一拍即合。终于,二人决定,只相信征兵队和无忧客,再有遇到其余人等,一律杀之。 他们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反正张小乙也早觉得那些诡异的,老是阻碍他办事调查的人有鬼,现在自家的性命要紧,也顾不得别的了,只能一发儿杀了。 这一杀,发现问题了。 人被杀,就会死。 人死了,就会留下尸体。 可被张小乙,锦天等人杀的那些人,他们死了,尸体却是化成了飞灰,一下子变消散不见了。 这下,他们明白了。 在这间客栈里,有两种人。 一种是正常人,死了,会留下尸体的那种。 也是被杀掉吃心的那种。 还有一种,估摸着已经不能算是人了。 这种人一死,只会化灰飞散。 锦天告诉张小乙,这应该是传说中的伥鬼,看来这里有一头虎精。而且是一只吃了很多人的虎精。这整个客栈,恐怕都是虎精演化出来的,那些化灰的,都是被虎精吃掉了的人,虽然死了,但却沦为伥鬼,反而是帮着虎精继续害人。 张小乙也是人精,他一听就知道锦天家学渊源,当下刻意结交,二人一起团结一心,想要逃出升天。 最终,死人越来越多了。 大约是虎精吃饱了。 又或是天色渐渐亮了。 客栈里的迷魂阵也渐渐失效了。 这下,张小乙和锦天也就可以逃出去了。但那虎精又怎么可能放他们就这样离开呢,许是觉得就只剩下两个人了,那虎精出来了。 当时,张小乙和锦天的心都发毛了。 一个颤颤巍巍的老太太,提着一盏豆灯,拦在了他们面前。 然后,这个小老太婆一下子膨胀几倍,变成了一头大老虎。 是的。 这个看起来貌不惊人的老太婆,就是那个一直躲在暗处杀人吃心的老虎精。 这一晚,她虽然已经吃了很多人,啃了很多心,但仍然不想放过张小乙和锦天。 因为它觉得这两个应该味道更好。 再说它也能够吃得下。 可张小乙,锦天不是这样想的。双方大战,那真是极其凶险的一战。 直到后来,张小乙抢到了虎姑婆的豆灯,用里面的油涂抹在自己的刀上,又点燃了他的刀,将手中的刀化成了一把火刀。 利用虎精对火天然的恐惧,这才重创了它,和锦天一起,逃出生天。 当时,他和锦天都受到了重伤,在山野缓了三天,这才算活过来。 后来他们二人相互做保。 一个人回了罗京。 另一个人去了边军。 正是此事,经历共患,让张小乙与锦天结为了义兄弟。 什么叫生死与共。 什么叫患难与共。 什么叫生死之交。 这就是了。 二人此时一起回味了前尘往事,都觉得不胜唏嘘。 说到这,锦天说道:“昨天的事我想了一晚上,其中就有想到这事。当年,我们从那虎精的客栈逃了出去,都受了伤,所以也没有回去做什么。但仔细想想是不对的。” 张小乙道:“你是说……” 锦天道:“当年,那虎精前前后后也不知是吃了多少人,你还记得那些伥鬼么?你还记得他们大多是什么人么?” 张小乙道:“对,我记得,他们大多是行商,都是穷得没办法,出来赚不要命的钱,还有一些是傻大胆,一些江湖亡命客,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这些人身上,多多少少也该有些的。” “不止如此,那虎精已经通了人性,变成了人形,它还经营客栈,虽然是方便它吃人,可也必然有钱,但我们当年,都受了伤,又惊又怕,想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结果都错失了机会。” 张小乙摸着下巴道:“你的意思是我们回去?去月亮沟?” 锦天低头道:“我也不想多要,但有个十几二十贯,就算值了。我们最大的问题是出门遇到危险,不过我相信,凭借我的眼睛一定可以趋吉避凶,逢凶化吉的。” 张小乙眼前一亮道:“没错,凭借你的眼睛秘术,我们路上的安全就有保障了,只是如果遇到需要我们深处险境的情况,我们终究还是需要一个替我们打下手的后勤。” 锦天点头同意。 的确如此。 张小乙和锦天俱都是心细如发,武功高强之辈。 这两个人攻坚那是没问题的。 可他们仍然差了一个后勤。 当年,倘若有一个打下手的后勤人员,那张小乙和锦天也不至于在野地躺三天。知道那是多危险的事么?若非那里是虎精的地盘,没有其余妖孽造次,搞不好他们就完了。由此可见,一个后勤的重要性。 没错,这个后勤,张小乙心中已经有人了。 这个人自然就是刘一夫。 原本张小乙对于把刘一夫这样一个普通人拉入到他的计划中还有些余心不忍。 找一个普通人去干危险的活。 这不是坑人么。 但自打发现刘一夫是个降术师……哼哼,对不起了,我们的后勤员,就决定是你了。 没办法……降术师,是没有人权的。 旁边屋子。 刘一夫打了一个喷嚏。 他摸摸鼻子。 “我吹风了?我感冒了?我受凉了?奇怪!”他不再晒太阳,躲回到屋子里了。 屋子里,一股阴霉味儿。 租过这房子才发现,这房子的木地板什么都比较老旧了。刚开始还有很多蟑螂虫呢。为了对付这些虫子,刘一夫多花了十文钱买些的杀虫药,这才把屋子弄得能够住人。 但还是不够。 想要让这房子能真正住人,还得大修。地板要重铺,墙要重修,梁柱也是要重漆。 这怕不是需要两三贯钱呢。 要非如此,他又何必在外面看降神经。 他又岂是那不小心的人。 但在这霉臭味的屋里,又哪里能让人静心读书。 忽然间,外面有人叫他。 刘一夫一看,是张小乙和锦天。 两人毫不客气的从倒了一半的墙处跳进来,趴窗口对他说话。 刘一夫忙出来道:“你们这是……什么事啊?” 张小乙道:“当然是好事了,请你吃饭算不算好事啊,来吧,这家客栈。” 刘一夫苦笑起来:“我能拒绝吗?” 张小乙道:“你当然可以拒绝,我又不是什么强盗……不过,我可以搞到……尸油哦。” 刘一夫顿时驻步,随即他笑了。 笑得像一朵烂桃花。 “好啊,我也愿意和二位好生亲近亲近。” 第12章 计划月亮沟 这家客栈。 未到饭点。 但张小乙仍然叫了一桌的美味。 他既然下了决心,花钱就大手大脚起来。反正他相信现在的投资最终都能赚回来。 老板娘也笑吟吟地过来,素手递出了三块牌子,上面系着根细麻绳,是三枚吊牌。 木牌子上是盗墓派三个字。 她终于是把这三个货给坑进了盗墓派。 张小乙道:“老板娘,你这是图谋已久啊。” 老板娘笑道:“我早就看透哩,你们三个就是吃这行饭的,这是我给你们入行的礼物,喜欢么。” 刘一夫撇嘴道:“不是,小木牌子,这也太敷衍了吧,不是该用穿山甲的爪子加朱砂赤丹等秘药炼制吗?” 张小乙道:“嗯?有这讲究吗?” 老板娘道:“用穿山甲的爪子,至少要二百钱,这个小木牌子是免费的,你选择哪样?先说好,我没钱。” 刘一夫立刻道:“啊,这样啊,木牌子也挺好的。” 张小乙道:“对对对,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锦天轻咳一下道:“或许穿山甲的爪子真的挺好,但也不急,等以后咱们有钱了,什么爪子都可以有。” 刘一夫道:“不是,这就算上我了?我可不是二位大侠,我不会武功,只是一个普通人啊!” 张小乙道:“等我给你找到尸油,你就不是普通人了。” 刘一夫道:“你真能……不是,你已经知道了?” 张小乙道:“谁让你在太阳下看书,我看到那本书,若还不知道你是一个还没入道的降术师,那就真的该死了。” 刘一夫气道:“你这么厉害怎么不当武侯?” 锦天对刘一夫道:“感情你也不是真的普通人,失敬失敬。” 刘一夫叹了口气道:“算了,我把柄在你手上,要怎么样都行,是不是真的可以搞到尸油?” 张小乙接触过一些事,知道对降术师而言,尸油是必不可少的。当下道:“可以是可以,不过,你既然是个降术师,我看你来罗京已经一个月了,怎么搞尸油却不上心呢?” 降术师对尸油的执着,常人是难以理解的。 没有尸油的降术师几乎啥也不是。 任何一个接触降术的降术师,其第一步就是想方设法囤积大量的尸油。 可看样子,这个刘一夫明明是想要修学降术,却迟迟没有迈出第一步。 不明白。 他却小看了刘一夫。 虽然此时的刘一夫只是一个普通人,武功也不会,啥也不是,但对于降术……他是认真的。 刘一夫不是那种文盲莽撞人,干什么都急哄哄的向前冲。他谋划长远,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最好,一步也不能错。 关于尸油…… 刘一夫苦笑道:“你是外行人,接触的降术师估计也是普通货色,却不知道尸油也有品阶的,另外,降术是八百旁门之末,限制很多,所以反而不能容错,错一次,错一步都不行。我不急于寻找尸油,就是要先把我的路给设计好,不然,路错了,什么实力,什么成就,都是假的。” 普通尸油……刘一夫是看不上的。 另外,很多降术师都走错了路。 有的降术师是毒术大师,有的是蛊术大师,还有降术师能驱使厉鬼,可杀一些低阶的修仙者。 但是……毫无疑问。 没错的。 这些降术师统统走错了路。 全是一些不能转生的货,全都会老,会死,死时,难看的和凡人一样,这又算哪门子的了不起呢? 张小乙道:“那你还要不要我给你搞尸油了?” “要要要,这个可以有。” 刘一夫忙叫了起来。 他自己出手,必是收集足够品阶的尸油。因为是自己动手,这才放心。至于普通的尸油,那就可以请别人帮忙了。 反正他心里有数。 不会用别人的尸油做大用。 老板娘道:“既然团队建立,你们有目标了么?” 张小乙道:“老板娘你这是怎么个意思啊?” 老板娘微微一笑道:“提醒你们一下,每一行都有每一行的规矩。你们这一行下手前最好把目标搞清楚,如果目标生前是个恶人,下面随你们折腾,但如果目标是个好人,那还是不要造孽比较好。” 锦天点头。 “盗亦有道,我们明白。” 老板娘又道:“你们还要注意一点,有的人,在历史上声名狼藉,但可能他其实是一个好人,也有人,名声听着挺好,其实却是个大奸大恶的人,你们要小心了,别犯了错,你们这一行,很讲究福缘气运的。做对了,自然福运丰泽,可要做错了,那下场可是很严重的。你们一定要记住,活着无所谓,但阴司有正神。” 盗墓这一行当,是有规矩的。 古时,坏蛋太多了。 搞人殉的几个,全都罪该万死。 还有很多不仅把奴仆奴隶给活祭了,甚至还搞自己的老婆小妾。 有大奴隶主一次埋几万埋葬尸。 对于这样的坏蛋,世俗的法律已经不能对付了,怎么办呢? 于是这世上就有了盗墓贼。 还有的大人物,自己死了,派人修墓,完工后就把工匠也一发儿的埋起来。 这些工匠有没死逃掉的,回头就可能把这墓给发了,算是报仇。 所以说,盗墓这个行业,是有意义的。 但这其中也有危险。 因为历史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经常有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的事情发生。 有的人明明大奸大恶,做尽了坏事,却给包装得成了圣人。又或者有的人虽然被人称颂为圣人,但其学说却是遗害无穷。 又有人明明是个好人,却蒙受了不白之冤,受尽屈辱。还有人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却因为种种尘世是非而被人抹黑污蔑。 这些你怎么分辨? 可能你以为你是对的。 但阴私自有正神。 你错了就是错了。 自以为正确,却实际错了。 很多这一行的前辈就是如此。 在不知不觉间折损了自身的福运。 所以这一行才死那么多人。 张小乙微笑道:“放心,我们不会乱来的,事实上我们已经有了目标,此行虽然赚的可能不多,但胜在安全。” 接下来,他就没说了。 因为不能当老板面说。 老板娘也无所谓。 他们得手,最后还不是要找她? 在墓中得到的宝贝,可不是能够随便变现花用的,得要找对门路出手。 就像此时,刘一夫若得了一块金子,他只能先去钱庄,把金子换成钱币,才能花用。光是金子,怎么花? 而老板娘就有这个门道。 话不多说。 吃饱喝足,三人到了刘一夫的正屋。 张小乙道:“怎么样,我这房住得还行吧!” 刘一夫冷笑道:“乙哥,你是要说冷笑话冷死我好拿回这间房吗?拜托你抽抽鼻子你吸一吸气你闻一闻,这满屋子的霉味儿啊,你闻不出来吗?” 张小乙道:“你这是人气少了,人一多就没了,这屋子就是缺少点人味儿,要不这样,我也搬过来住……” 刘一夫冷笑。 锦天咳嗽一下道:“好了,其实这都是没钱闹的,等我们回来,都有了钱,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乙哥你那房是该好好修一下了。” 张小乙往地上一摊,整个人有气无力的道:“锦爷,你给老刘说说,我们的目标和计划。” 锦天抽抽嘴,叹了口气,还是选择说了。他把六年前之事,自己的猜想,全都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刘一夫,最后表示他要和张小乙一起再往月亮沟,寻找虎精的那所客栈,好好找找虎精害人后的钱财。 看能不能发上一笔。 刘一夫听得脸都白了。 “不去,开什么玩笑!”他听得分明。 “那虎精你们说是重创,就是有可能它其实没死,大哥,没死啊,虎精啊,躲都来不及啊,现在还要送上门?你们厉害,你们了不起,我特么可只是一个普通的平凡人,我玩不起啊!” 张小乙道道:“第一你只是现在是一个普通人,只要你有了尸油入了道,咒死我们都不是问题。第二面对虎精是我和锦爷去顶,你在后面什么事都没有你怕什么!” 最后他更是厉声道:“你还要不要尸油了!” “你别给我提尸油!这关系到我的命!” “这也关系到我们的命,你以为我们的命就不是命了?这样,我再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锦爷拥有一种眼睛秘术,可以看到一些我们普通人看不到的。你要是愿意,我就让他把这门秘术教给你。” “眼睛秘术?” 刘一夫有些心动了。 锦天点头道:“也没什么,是一种观云望气术,虽然没有什么大用,但趋吉避凶还是可以做到的。” 刘一夫沉吟一下叹道:“好吧,成交。”随后,他知道自己又给张小乙阴了一次。 一个人一生只有十,十一,十二岁才能修炼的秘术,还要人配合,还是假死。 开什么玩笑。 这太冒险了。 但——却也不必急于一时。 若是他能转世,自然就有此术的用武之地,正好到时再说了。 张小乙倒也算有些手段。 他真格的利用从前的关系,搞到了尸油。 原来万事司的事太危险,所以也是请了一些奇异人物,其中就有一位白降师。 即使是白降师,也一样需要尸油。 张小乙只要去义庄找熟人截糊一点而已,又不多,没什么的。 别说,这尸油是正规取炼的,虽然不是什么精品,但也不是破烂货。 比刘一夫心中预期还要好上两个标准。 有了这一瓶子的尸油,他终于可以试着——初入降了。 第13章 初入降 罗京这么大,又怎么可能没有降术师。 降术师虽然是八百旁门之末流,却也得此可以和世俗接近。不像仙门,高高在上,或是隐于深山大川,那是普通人凡人正常到不了的地方。 虽然降术师的名声差。 邪降师更是人人喊打。 黑降师也是让大多数人敬而远之。 一些降术师为非作歹,更让人敢怒不敢言。 但懂行的都懂。 力量没有善恶。 人才有。 正如名声如此之臭的降术师体系里也有白降师,这是一种专门替人解降的职业。 万事司有时也会遇到黑降师和邪降师的案子,这种事最好的就是请白降师出手解降。 既然需要供请白降师,那么为白降师提供一些尸油也就是应该的事了。 官办的差事,自然不可能拿次品糊弄人,所以义庄提供的尸油虽非极品,那太难得了,往往是可遇不可求,可也算上品了,不是随便什么的臭尸乱油。 张小乙弄来了这尸油。 虽然不是论桶的,但也有一二斤。 这个数量,敞开用是差点。 但只要是不浪费,小心使用下,也是可以用上一段时间。 有了尸油,刘一夫就可以着手——初入降。 所谓初入降……其实就是搭好神坛,然后和神灵建立起联系。 有了神的帮助,你才能施展你人生中第一个降术,成为一个超能者。 看了看手中的尸油——刘一夫发出了长叹。 毫无疑问。 这是未经分类的尸油。 尸油的提取是需要分类的。 那样才能精确使用,从而发挥尸油最大的作用。 义庄那里,应该是有降术师指点,采用的,的确是降术师手法提取的尸油,唯一问题在于这些尸油应该分门别类存放,用半斤乃至更少的小瓶来存装。 或许是义庄不愿再费这个功夫。 又或是不想让更为精品的尸油流出去。 所以这些尸油采用的是混装。 一下子让原本可以是良品的尸油变得普通。也就可堪够用。用是能用,效果就没理想中的那么完美那么好了。 尸油的提取方法是,先选材。 年轻男人,年轻女人,胖子,这是要分门别类的。 女人,取腋下及胸脯的脂肪提取炼油。 男子,取下巴及肚腹处的脂肪提油。 最后,是人脚后跟处提取的油。 这是重点。 降术师想要隔空对人施放降术,一定是需要足跟处尸油辅助才能发挥最强最大效果的。 别的尸油也不是说不能用,不过效果会差一些。 甚至有时差很多。 若是两个降术师隔空对轰。 可能这一点就是胜败之关键。 然而——刘一夫手上的,虽是按正确,正统方法,提取出来的尸油。但却被人又一发儿的存装到了这一个瓶子里。 也不知道是常识错误,还是有意于如此。 刘一夫觉得可能是后者。 换了他,若有别的降术师向他讨要尸油,他也会如此,必不肯让对方得到良品的尸油。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这应该是担心同行没油用,又更担心同行用到了好油的心思吧。 不过——算了。 毕竟,他用此尸油,并不是为了和人隔空斗法。 不会有性命之忧。 所以也就不打紧了。 这尸油,是他进行初降用的。 效果纵然再差,也差不到哪儿去。 初降,是给自己用降。 就好像自己给自己钱花,纵是态度再差也是能够接受的,算不是嗟来之食。 唯一的问题是——神。 降术师最重要的是什么? 毫无疑问。 是神。 选择一个神只,这真的很重要。 甚至可以说,是最重要的。 降术师最重要的是什么?最核心的是什么?最根本的是什么? 是神。 过往的时候,刘一夫思考最多的是什么?就是在想,他到底要选择一个什么样的神来供,来养,来——降。 甚至初始降第一个降术是什么——都没这个重要。 关于神,降神经中有写。 其一是已知的神明,最好是正神。 因为这些正神恪于神职神格,不会主动想要害你。降术师与神相处,持有打第一枪的优势。你可以一生都不打,但优势在我。 只要还未有撕破脸,降术师就能承神之恩,借神之力,行神之法,执神之道。 不过此法的问题在于——未来你降神困难,几乎是不可能。 这个难度就相当于……一个强盗土匪头子,招揽正儿八经的朝廷命官当小弟做手下。想也是知道,这是几乎不可能的。 那些个朝廷命官,哪怕是死了都不干呐。 不过,倘若你要求低,没有太多想法,是要当个白降师,那就另当别论。白降师名声虽然好听,其实已经背离了降神经的本意。他们不再降神,而是以降术师为名,充当起了神明的信徒。 这样的降术师……所图的,无非是来世能在神明的庇佑下投一个好胎而已。 但有胎中迷,那时已经是另一个人了。 又有什么意义? 所以此为刘一夫所不取。 这就像封藩建镇的藩王。 不能当土皇帝,不能鱼肉百姓,不能行使初夜权,不能为非作歹,不能私蓄兵马,不能拥有造反级实力,那这藩王做得还有什么意思! 其二,是祖祭灵。 很多人可能误会了。 虽然的确大多数的祖祭灵都是祖宗先人的在天之灵,但有时也并非如此。 也有和先祖结下缘法的一些阴私野神。 甚至还有妖怪。 也别奇怪。 是有很多,甚至是大多数的妖怪是坏的,喜欢伤人害人,贪吃人心,喜欢血食。 但也有一些,反而更喜欢人类的手艺,又或是也怕死,想要在人类中另立一路信仰,死后好混一个阴私野神。 可惜,刘一夫也没有这方面的路子。 他并非出身豪门大族。 哪来的先祖庇佑。 既然没有先祖庇佑,那自然也没有什么祖祭灵可以利用了。 所以……空用之神吗? 空用之神,是好听的说法。 其实翻译一下就是——空想之神。 完全没有,全靠自己想象,自己制造。 刘一夫未穿越的时候,那儿有一个人,就依靠自己发精神病时的空想,从无至有,创造了克氏神系。 还有一个幻想游戏。 里面人物之所以存在,完全是因为有更强大的高维生命在沉睡,从而创造了这个世界,包括人物。 阿三神话也说,梵大神睡着,世界因此而存在。当梵大神醒过来,也就是世界被毁灭破坏的时候。 按理说,这个可以。 但唯一问题是,这样的神,开局太弱了。降术师原本就已经是八百旁门之末流,都末流了,可见之弱。 已经如此之弱,如果还供一个自己空想出来的神只,那战斗力真的是扫大街了。 想一下。 八百旁门之首的剑修。 那些在天上飞来飞去的剑仙,也是旁门。不过他们——是八百旁门之首。 筑基斩金丹,金丹斩元婴,元婴斩化神。而化神,甚至敢闹一闹大乘。特别是拥有一口极品飞剑的,一经筑基,甚至可以提剑追砍千年的元婴老怪,就离谱。 同样是八百旁门。 降术师却是末流。 吃饭坐小孩那桌。 和凡人混迹在一起。 走到哪儿都不受人待见。 唯一让人称道的,就是极其诡异的隔空咒杀之术了。 而这是需要神力支持的。 可空想之神……初期那叫一个弱啊。 简直是——除了给自己施降是万无一失的。因为自己不会反抗嘛。对敌的话,很容易失手,或是被人解降。你要是遇上了一些极品强大的,运气特别好的,特殊命格的,可能根本不会成功,降术直接反噬呢。 但思之再三——刘一夫还是决定,选择空想之神。 一切都要从头开始啊! 刘一夫此刻就像一个种树者。 从一颗种子开始。 他得要把一颗初时平平无奇普普通通的种子,培育成参天建木,倚之通天。 首先,摆放一张白纸。 其实最好应该是尸皮纸。 最好是用在室少女那光滑清香的粉白背部皮肤做材料。 但现在——只能从简。 能怎么办呢? 难道让刘一夫真找一个妙龄少女——取其背皮? 太残忍了。 刘一夫没胆也没权更没钱干这事呀。 所以抹上尸油的纸也凑合。 这里看出来了吧。 尸油的重要性。 这就是万金油啊! 此纸。 油迹已干。 空白一片。 不,稍有点暗黄。 不过那不重要。 刘一夫又取了渗了尸油的线香,火烛。 他取用鸡骨粉的粉笔,在地上画了一个圆圈。 这粉笔其实该用人的骨粉。 但还是——选材困难啊。 不急,都不急。 虽然骨粉差点,但都是一一涂抹了尸油。 虽然是凑合了,但也堪将够用。 刘一夫随之……取一席团铺置于地,自己盘腿坐好于所画的圈内。 他点了线香,火烛。 虽然他已经极力选择了好的,可仍然差点意思。 因为他入行太晚,手上钱财太少,准备多有不足。 可也没办法。 张小乙和锦天都急等出门呢,那可是出了老虎精的月亮沟,而且虎精可能没死。他必须要不择手段的提升自己的实力。 深吸两口气,他取出尸油,抹在自己的天灵,太阳穴处。 然后,静心,守心,观想,空想之神。 刘一夫能空想出什么空想之神呢? 当然是——肤白貌美大长腿,和蔼可亲小谪仙,黑丝白袜高跟鞋,素衣短裙飞长发,秀眉浅黛不含杂,眼波倒映水波寒,细鼻直挺微玉隆,绛红朱颜暗藏春,柔荑轻掩半酥丰,细楚栓系缕丝绦,云气伴霞体香生,空想之神赛玉人。 凭借尸油,线香,火烛之助力。 刘一夫进入神眠之境。 也就是自我催眠。 然后,画神。 虽然刘一夫画技有一点,但想要完美画出他心中的空想之神,还远远的不能够。 不过那画上却也有几丝真意存在其间。 此后,这画会慢慢自行演化为,刘一夫所想。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算是一个降术了。 其神名——春水。 第14章 第一降 春水。 神名。 空想之神,取名是很重要的。 第一不要取太嚣张的名字。 一个新生小神,取一个龙傲天的名字,这是要干什么?想要逆天吗?正神不来找你麻烦,那些阴私野神也是要来修理你的。 小炎子也就是在自己的世界里喊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在大多真实世界,敢蹦?直接一巴掌拍死。 第二不要取侵占了别的神明神职神权的名字。那相当于立刻宣战。 可能人家初时不理你。 但总有一天,会一巴掌把你拍死的。 比如你给自己的神取名炎神,你让正职的火神怎么想? 春水神这个名头就很好的。 是刘一夫经过深思熟虑的。 水神不会介意自己多个无意义的下属,雨神也不会过来挑刺。水和雨,不挨着,却又有一些关系。 这样,就可以在夹缝中生存,慢慢坐大。从春水神,未来可以成为春神,四季神,十二元辰之母,周年复始之神,四季轮回丰收冬藏之神——前途远大。 这才是对空想之神设计发展的正确打开方式。 屋外,天际,突然之间,打起了闷雷。 注意,是闷雷,没电,不响的那种。 打了不细细听都不知道打雷了的那种。 随后,天上,丝丝细雨悠悠扬扬而下。 随着这细雨,空气也一下子变得清新香甜了些。 从远处看,仿佛是夜幕披上一层朦胧的纱衣。 这是天地有感,在通过它的方式,向世界证明又有新神的诞生。 这大约是一个无危害的神,所以世界并未示警,还是表示欢迎的。 不然,换了邪神出世,怕不就是雷霆示警了。 搞不好会有剑仙,有若流星,从天而降,要斩妖诛邪。 新神的诞生,对世界而言,是好事。 它代表世界的法则,又全了一些。 不过,唯一惋惜的是,春水神……实力太弱。 刘一夫清楚感到,那一丝若有若无,细微脆弱的力量,像火堆里极力而亮的火星,看着明亮,不定什么时候就要熄灭了。 好在,他仍然能够感觉到,那微热温暖的神力。 虽然很弱小。 却存在。 顽强,坚韧的维持着。 “太弱小了,也不知第一降能不能成功。”刘一夫心中轻叹。 他轻轻把画放入备好的画框里,装裱好。 将此画供上,刘一夫立刻感到,他和春水神的联系,得到了一丝丝微弱的加强。 虽然此时的春水神初生,还没有什么意识,只有一丝最为纯粹的本能的反应。 但好控制。 这又加强了第一降的纯粹性。 降术,其本质,是向神只许愿。 神灵根据你的强烈意愿的大小及情感丰富,予以一定程度的回应。 举个例子。 张三和李四一起请降术师下降。 他们的愿望都一样,希望长高。 张三纯粹是长高,没别的念想。 李四就有点小机灵了,他除了想长高,最好还要再强壮一点,高高大大才是好嘛。 于是,同样是降术长高。 张三单纯的长到了二米。 李四就只有一米八,但李四要比张三壮很多,是肌肉棒子的标准身材,张三虽高,却是根麻杆样的,不好看。 此外,降术还拥有持续性,可增长性。 也就是说,张三二米了,可能以后未来还会长高。 而李四强壮高大,未来会更高大强壮。 并且这一进程不可更改,也不会停止。 再比如,降术师害一个人,用了慢降,让一个人瘦下来。 最终,这个人会变得皮包骨头死去。 这是停止不了的。 除非……你找另外的降术师解了降。 又或是杀了那个降术师。 由此可知降术的危险性了。 大多数降术师入降,选择的初降都十分现实。 有的是不得已。 有的就纯粹是贪心作祟了。 比如有的人,身体残缺,或有顽疾,根本无法通过正常医疗手段来解决,怎么办呢?只能用降术让自己恢复健康,延长生命了。 他们不得不,也只能把——宝贵的第一降术给用掉。 但还有很多,就恶俗了。 比如要钱,要女人,要年轻,要貌美,要爱情,或是干脆想要杀人,要让某个不喜欢或仇视的人消失。 这其实……呵呵,就是对第一降最大的浪费。 并且还会产生无穷的后患。 因为第一降,所以影响至深。 而降术的特点就是一经开始,就不能停止,甚至是至死相随,生生不息。不仅连累你一世,还可以祸害你生生世世。 好在降术师大多都不敢要子女,不然类似悲剧更为甚者。 比如你浪费第一降要钱。 你会开始慢慢发财。 然后钱财越来越多。 看似是好事,其实这是在慢慢消耗你的福缘气运。 当你的福缘气运被钱财转化吸纳光了,你还活着,怎么办?当然是横死了。任何可能的,都会发生,反正你是死定了。 钱财,美色,这些最是消耗人的福缘运气。 然而一个人的福缘运气终究是有限的。 当你的福运没了,就会折损你的命数。 就好像一个人看电影,不停的快进快进,看精彩好看的地方,其结果必然是早早把电影给放完了。一百分钟的电影,十分钟结束。 就是这个道理。 所以,第一降要慎重。 也有一些聪明人,第一降选择了力量。 可惜。 这些人也错了。 降术的本质是向神许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向神借钱。 那神只是有底线的。 当你借钱太多,就会被神只左右。 就像公司融资太多会失去自主权一样。 所以精明聪明的降术师,除非是练成飞头降的,不然都尽可能少施降术。 恨不能一个降术用一生,用一辈子。 可惜大多数降术师到积重难返时才明白这个道理。 很多降术师修到中途,转行当白降师,就是这个道理。 因此,第一降要力量,是错误的。 那么,第一降要智慧吗? 这也错了。 过多的智慧,这不是福气,是诅咒。 领先别人半步是天才,但超过了一步,就危险了。 一个不好就成神经病了。 天才和疯子,总是一线之隔。 忘了吗? 降术的可持续性与增长性。 假若你要智慧,那一直增长的智慧最后会演变成什么? 轻者疯颠成傻子,重者脑袋都有可能承受不住沸腾活跃的脑细胞而爆掉。 好在刘一夫精研降神经已经有一个多月了。 书中微言大义,字字句句,深刻内容,都已经被他研究透了。 肯定还有地方没有参悟明白。 但路怎么走,他已经设计好了。 是的。 他觉得,他感觉,他现在最需要的,不是多好的身体,也不是什么力量,智慧,而是能力。 他需要一种能力。 他需要——卓越的学习能力。 他这个年龄这个岁数,毕竟不是小孩子了,也不是年轻人了,心,浮躁的很,难以静下心学习。 他学降神经时,往往需要一两刻钟才能让自己安静下来进入所谓的学习状态。 就这样效果也远没自己想象那么好。 不像他年轻时,如果愿意,几百字的文章内容,读三遍就能背下来了。 可惜,年轻时有能力没定力。 现在空有定力,能长时间坐着不动思考问题,但学习能力却快没了。 很难学习,接受新事物。 这太悲哀了。 既然如此,那第一降就选择它了。 刘一夫开始施降。 这里有个好处。 普通降术师施降,要把自己的意思告知与神。 而他们大多选择的是已知之神,这己知之神,包括了天庭正神和阴私野神,甚至是祖祭灵一流。 这些神,非降术师之独有。 所以在施降时,要把祷词想好,要清楚的表达给神灵听。 这祷词……一般比较中二。 比如……伟大的某某某,你是如此伟大,如此威严,如此善良,如此美丽,天怎么样不及你,地怎么样不及你,日月星怎么样不及你,而我是如此卑鄙,无能,我恳求您,把脚踩在我身上,让我承受您的恩泽……诸如此类。 是不是很中二? 正常人根本说不出口。 所以大多人听降术师念降词,都听不懂。 降术师会故意把话说糊了。 反正他们沟通神明后,主要是思想的愿望和神明交流。 祷词只是一个载体,不是太重要。 意思到了就行。 但还是要说。 这是重点。 当然了,一些重要的词句,还是要说清楚的,加深目的性。 而刘一夫用的是空用之神,也即是空想之神。 这神完全是刘一夫自己创造的。 所以彼此心意相通。 关系最为紧密。 非是旁人可比。 因此刘一夫用默念的方法,不出声,意思到了就行了。 这时的春水大神有点呆滞死板。 它刚刚新生嘛。 想要灵动起来,至少需要十年供养。 现在只是作最为直接,纯粹的反应。 一丝,弱到几乎没有的神力,进入到刘一夫的脑子里,在他脑门眉心,进行了神力加持。 这力量太弱了。 倘若不是自己创造的空想之神,刘一夫都感觉不到这股力量的存在。比烟还细,比风还轻,像最细的丝线,还若有若无。 但它,到底是存在的。 刘一夫睁开眼睛。 他的目中隐约有一点精光。 他现在,终于成为一个正式的降术师了。哪怕他此时可以说是最弱的降术师。什么能力也没有,毒蛊鬼一样也没有修,连一丁点护道之法也没。 但他终究是把一只脚,踏在了超凡世界的边上。 第15章 降术师的一天 天亮了。 但阴雨连绵。 张小乙和锦天双双踏步进来。 只见刘一夫坐在一团席铺之上,周边画了一个白圈。上面点了四根蜡烛,这蜡烛有手臂粗细,点了一夜,仍有大半。只在身后,摆放了一张被遮盖起来的画。 画蒙上是有原因的。 因为是画,而画比较脆弱,所以要施加保护。 要是雕像……那就不必这么遮遮掩掩了。尸油一涂,神力护持,金刚不坏。 只是……既然不能一步到位,那就只能慢慢来了。 张小乙道:“你……入道了。” 此时的刘一夫,整个人显得清瘦了些。 他已经入道,承了神恩。 哪怕那是个空想之神。 但天地承认。 那就是新神。 刘一夫现在就是这个新神的唯一代表。 哪怕他仍然很弱。 锦天用了秘术。 他眼睛一动,瞳孔伸缩变化,看到了常人看不到的气息。 只见刘一夫身上,隐隐约约,有一些金丝光线闪动。 “你的确已经与众不同了!” 刘一夫皱眉道:“你们不会是等不及,现在就要出发吧?” 张小乙道:“出门也要挑好日子,这天气怎么出门,我们又不傻,再急也是要等的,怎么了,你有事?” 刘一夫淡然道:“我虽然完成了第一降,算是初入道,可护身三法一样也没有,和没入道前差别也不大,还是战五渣。这个情况是帮不了你们什么的,所以我需要一些准备。” 张小乙道:“需要我们帮忙吗?” 刘一夫哈哈大笑道:“你又没钱,能帮我什么?” 虽是雨天,但雨不大。 刘一夫说着取了一顶斗笠就出门了。 他今天——要大采购。 虽然是要花很多钱,但这关系到他以后的实力未来,还是舍得的。甚至可以说再多钱也是要花的。钱若不花在适合的地方,啥也不是。 所以,他在身上一连塞了三张汇票。 当然,他不是去钱庄兑票。 正常情况,没办法下才会去钱庄兑票。那意味着一贯钱你要交二百钱存钱费。 怎么避免这个损失呢? 那就是大额交易,直接用汇票花费。 直接使用汇票,一贯钱就是一贯钱。 把汇票兑成散钱,则是要被扣掉二百。 这是在变着法儿的让人去进行大额的花费。 那么,刘一夫要让哪儿去花钱呢? 答案是骡马市。 月亮沟那种地方,又远又危险,当然不可能用脚走。 所以刘一夫不得不采购一辆车马。 他精挑细选,看了又看,又在旁边听别人的去砍价,终于下定决心,用两贯钱买了一辆拖板车和一头大青驴。 原本刘一夫是想要骡子的。 谁知道不能生育的骡子竟然会比驴子还贵,就离谱。 至于马——太贵了。 马的均价是五贯钱。 高于五贯钱的,价格越贵,马就越好。不到五贯钱的,那马也就越来越烂。 如果刘一夫要买一匹两贯钱的马,那除了老得快死的马,就是病得快死的马,要么就是已经瘸得治不好的。 这样的马,既娇贵又不经用。 其实已经不算马了,而是肉。 很多人买这样的马,大多也不是自己使用,而是为了用皮吃肉。 按理说最划算的是骡子,吃的不讲究,体型也与马接近,皮糙耐用。除了不能像马一样奔驰如风,也没什么差别。 可正是因为骡子太经用也太实用了,大家都不是傻子,这价格自然就比较高。 反是驴子,比较多,很多农户家里都有养的,养得多了,这价格也就贵不起来。 因此刘一夫就选择了一匹正值壮年的大青驴。 商家还给他搭了半车子的豆饼草料和一个粪兜儿及全套的绳套。 刘一夫用白送的绳套,套了自己的拖板车,载上半车豆饼草料,慢悠悠的在街上转。他在练习自己套驴驾车的本事。 因为他现在已经拥有神恩护身,所以那大青驴子很是听服温驯。 就这么悠悠荡荡,刘一夫慢吞吞的找到了一家白事铺。 马记白事铺。 这白事铺虽听起来不吉利,但却也好找,也是必不可少的。 只看外面摆放的花圈黑布,就可以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了。 除了外层摆放的花圈花架,纸钱纸马,香火烛油,纸人纸轿,真正刘一夫想要的,是里面摆的一具具各式的棺材。 最好的棺材,是沉阴木。 可惜此木太过珍贵。 王族公侯都未必能有。 其余的木材,什么红木黑木黄木金丝木,铁木硬木降龙木龙血木,也就那样。 在降术师眼里,棺材只分有用无用,而不看其价值。所以沉阴木是最好的,它天然阴气汇聚,是最上乘的养尸木,刘一夫要是能有此物,未来存放自己的尸身丝罗瓶,不知多好,至于其余,都不重要。 不过现在——还是现实点吧。 梦里啥都有。 经过了一番困难选择症,刘一夫选的是一口便宜的薄棺。 虽然便宜,却是他精挑细选的一口。 此棺严丝合缝,没有一点疏松遗漏。 每一块棺板都是好木,没有虫蛀。 就连油漆也上得很均匀。 充满了匠心。 虽是薄棺,但其手艺,比很多名贵木料打制的粗货,还要更好。 刘一夫一下就判断出这是一个高手用普通材料练手,结果技术大成的作品。 明明一副精品,混迹于普通薄棺之中。 能选中它,全凭刘一夫的过人眼力。 另外他也怕重型棺材,自己的驴拉起来太累。 毕竟这驴现在是自己的了。 可不能随便糟蹋。 要爱惜啊。 棺材先好了,刘一夫又向店家马老三要了一桶生漆。这棺材他回头要加入尸油再漆一遍的。 将生漆放棺材里,又把棺材放驴车上。 刘一夫开始去第三个地方了。 这个地方,就是花卉市场。 这里,鲜花盛开。 生意竟然比骡马市还要好。 很多豪门贵族在这里批量进货。 动不动就是一百盆菊,一百盆兰的。 往来的车马骆驿不绝。 但刘一夫对这些花草统统不屑一顾。 他根本看一眼也欠奉。 像他这种底层,为了生活奔波,为了前途奋斗,哪来的闲情浇水种花呀。 不过,刘一夫忽然停步。 他暗想差点错过了。 原来他看到了一盆比较大的花。 这是一盆小树苗了。 虽未开花,但刘一夫却在降神经里见过。他反复辨认,确定这是正品。原来此物是一株夹竹桃树,花期甚美,所以也有人喜欢种着。 然而很多人却不知道,此花有毒。 当然,这是指误服。 如果只是闻一下花香,倒也没什么。 可你要吃下去,就是另一回事了。 观赏和吃,这可是两回事。 当然,没有多少脑残会吃花。 所以很多人并不知道这点。 要不然是没有多少人敢这么傻大胆的。 不过此时却是刘一夫的机缘造化。 原来这种植物的植株略细,可以通过降术将之驯化为地龙藤,到时就是一件护身的宝贝。 没错,降术可以把一些动植物变成降术师自己想要的样子,此之谓驯。 降术师很多独门的奇毒和蛊虫,大多都是用降术驯生出来的。 以前刘一夫纵有千般思量也什么都做不了,但现在他可以试着准备自己的护道之法了。 这夹竹桃树,不仅可以提取毒素,还可以将之驯成地龙藤,一物多用,岂不是妙哉? 然后刘一夫又找了一家花店买种子。 都是一些有毒,但冷门,知道人少的毒植。有的毒植平素甚至显得无害,需要放久点或特殊手段处理,才能逼出毒性。 其中大部分是观赏蘑菇。 越是毒蘑菇,反而越是漂亮。 所以有人种这种可爱漂亮的小花伞用于观赏。却不知道这种花菇最是阴毒。有的让人死,有的让人疯,有的直接让人变白痴。 不过懂行的都知道,越是花菇子越是有问题,倒也没人敢吃,只当观赏物罢了。 这些毒植,是刘一夫入手护道之法的开始。 降术的护道之法,最具威力,仅在飞头之下。 要不然也不会是护道三法。 光一个毒之一道,就博大精深。 其实最省事是直接养小毒虫。 这样毒也有了,蛊也有了,一举双得。 但是,刘一夫一来不想到处找蛊虫,二来养蛊虫比较危险麻烦,所以先从简单的植物株植下手。 再一个就是,从植物身上提取的毒素,要比从虫蛊身上提取的毒素要起点高,上限足。毕竟毒虫再毒也打破不了生物本能的极限。反而植物毒素就比较纯粹。 备好了植株,他又采购了一批瓦罐陶盆及粗胚的瓷瓶。 将个薄棺装得是七七八八。 这才往城外而去。 这才是重头戏。 刘一夫现在要做的,是采集坟土。 在降术中,尸油和坟土,都是常用之物。而坟土的采集,是最容易的。毕竟尸油取制困难,材料难寻,而坟土,纵是当着别人的面这么做,也不会有人在意。 唯一麻烦的是出城危险。 但这里是罗京,安全是有保证的。 所以还算是可以。 刘一夫小心的出了城,往早已经打听的西郊走,很容易就见到了丧葬林。 这不是乱葬岗,没有露出来到处都是骨骸的腐臭,烂肉,和各种虫蛆。反而树林森郁,草色青青,坟包山峦起,鸟雀四下飞。 刘一夫不是为了盗墓。 这里也有专门的守墓人。 几个巡墓人已经远远站着了。 只要敢掏锹,怕就要扑过来了。 刘一夫也不理会,只取一个布袋子,便在一个个坟包上找,专寻细白的坟土灰装上。这是掺了香灰的细土,此为上等坟土。 很多降术师并不尊重坟土,在此之一道上疏漏,的确是错了。 待到刘一夫装了半袋子,感觉大概够用了,也就施施然回去。 再看天色,将将暗下。 刘一夫暗下决定。 回去就睡觉,剩下的事情明天办。 第16章 初具实力 又是天亮。 昨忙了一天,身子骨到处发酸。 刘一夫长叹。 他终究只是一个普通人。 入道又如何。 他的第一降是学习能力,所以,他的身体素质仍然普通。 不过再不想动也不行,而且,他也渴望再次施降。 需要注意一点。 降术师虽然建议尽量少施降法。 但是,的而且确,每一次的施降,都会让降术师的实力往前进一步。 因为神力的品质,太过高级,所以要经常使用,才能让神力流淌,沸腾,乃至强大。就像是火种,你要置之不理,反而有可能自己熄灭,但若是吹几口气,搅动一下,它反而会旺盛的烧起来。 刘一夫先跑去这家客栈一口气买了十几个肉饼子,先自己吃了三个,然后干活。 把驴子喂上,刘一夫顺手拔点驴毛回去下降。 待他把驴毛烧了,第二个降术也算完了。 这个降术,便宜驴子了。 这是一个给驴子加持强壮的降术。 经历此一降术,他再也不担心那头大青驴拉不动车了。 看驴子大口吃草,刘一夫笑了。 然后,他种下了那株夹竹桃树。 此树种下,刘一夫在院子里到处找。 最后寻了一个土丘,用手抠了半天,揪出一条蚯蚓,也叫地龙。 刘一夫将这条地龙用针,生生钉在夹竹桃树上,再小心翼翼,给树下铺洒上了坟土,然后滴上数滴尸油。 回头,就用夹竹桃树的嫩叶包住一截地龙躯干,用了第二个降术。 这是一个慢降。 时长日久,早晚有一天,这株夹竹桃树会在降术的影响下活性化,变成地龙藤。 地龙藤集植物与动物特性于一身。 至少它可以动了。 它会像宠物一样,跟在刘一夫的身边,是刘一夫忠心耿耿的打手。 等到了那时……才有点超凡者的样子。 还有,那些毒植蘑菇,刘一夫也在自己院子里分类种下。 这一忙,就是半天过去。 哎呀,老腰都要断了。 刘一夫活动一下身子,开始摆弄他买的瓶瓶罐罐,一些罐子,他往里放入了调入尸油的坟土,再重新封好,以待日后另用。 最后,他把生漆取出,倒入少量尸油,调和一下,开始给薄棺重新刷漆。 当他完成后,看着外头往里打量的张小乙,道:“别看了,只要漆一干,就可以走了。” 张小乙哈哈一笑道:“那感情好,那感情好,有事您说话,我给您帮忙。” 然后…… “这漆什么时候干啊。” “还有点潮。” “……” “干了。” “好!” 天公做美。 天放晴了。 大晴。 艳阳高照。 这样的天气,真是没有理由不出门。 张小乙搞来了两匹马。 这让刘一夫对他另眼相看。 终究还是小瞧他了。 殊不知这也是张小乙把自己的人情折腾快光了。 他是借的。 两马已经老了。 这才让他借成的。 虽然是老马,可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借到的。哪怕是不差钱的万事司也是一样。 “原本我以为要借三匹马的,没想到你自己找了辆车,那我也省事了。” 张小乙说得由感而发。 是的。 借二匹马和借三匹马,那难度可不一样。 刘一夫自己找的这车,让张小乙真省不少事。 刘一夫哼了一声,把身子靠在薄棺上,任那已经通灵的驴往前跑。此驴中了刘一夫的降术,体魄异于常驴,体力,耐力,都超出想象,跑起来几乎不会累似的。 让张小乙怀疑自己骑的是假马。 晚上,锦天打了一只兔子。 这是他在军中练就的本事。 锦天在军中,是军中底层,东西总也是不够吃的,这就需要自己在外打食。 不然,真是撑不下去。 刘一夫接手兔子,飞快的剥皮放血。血被他用土埋下。再把肉色的兔子抹了油盐放在火上烧烤。 他手法娴熟,却是自然掌握的本事。 此时刘一夫已经发现学习能力的可怕了。 无论什么事,只消经历一次,他就上头,随即就会上手,然后就会熟练。 他已经不年轻了,过去也经历了很多事。但过去他不管怎么做,都仍显笨拙。可现在做事,却是如有神助——不,他就是有神之助,所以才越做越好。 不消一会,那兔子就滋滋冒油,喷香欲滴了。 刘一夫没有争抢,而是让张小乙和锦天分了大头。 他牢记此行这二位才是主才是爷,遇到事是要顶上去的。 所以也尽可能给他们方便。 张小乙道:“好味,锦爷,你看一下,我们接下来没危险吧!” 锦天道:“你放心,这附近什么危险也没有。”他这眼现在发挥威能。 遇到大妖邪祟,立时就能提前发现。 然后,就可以从容避开了。 是以,这三人上路,简直像旅游玩闹一样。 当然,还有一点,人难。 现在妖魔鬼怪好防备了,可人心有时比什么都要邪恶。 好在张小乙太精明了,想算计他太难了。这是一个能够看透人心的主。并且他的武力值也很高。别看他一直推崇锦天,说锦天的刀法厉害,但他的狮子照夜刀也并不弱。如果他和锦天对决,只能一对一活一个,那活下来的未必不是他。 若非如此,张小乙当时也不会信心十足要重回月亮沟。 要知道一点。 当年一战,虎精只是被重创。 它,并未死。 现在,六年,它很可能已经恢复过来了。 可张小乙仍然全无畏惧。 一来他的功夫并未搁下。 二来当年他们是先吃了情报不足的亏。 正面撕杀,未必就怕了。 还有锦天,刀法大成。 如此一来,哪怕当年虎精状态恢复,也自信能再杀一回。 一行人欢快而行,刘一夫更是一路乘车,除了感觉屁股疼,倒也没什么不能接受的。顺便,他开始向张小乙和锦天学刀法。 这二人,都是刀法大家。 张小乙是一把狮子照夜白的宝刀。 他既然用此宝刀,刀法自然凌厉。 需要知道,无忧客中无庸手啊。 做为曾经无忧客中的佼佼者,他能普通了? 至于锦天,那是一个张小乙都要叫声爷的人,手持一柄新月宝刀,那是绝对的高手。更在军中历练,久经生死考验,实力非比寻常。 此二人的指点,可以说是切指要害。 只短短时间,刘一夫就从只会乱挥刀,变得拥有三刀之力。 一招是拔刀斩。 一招是砍脚刀。 一招是下撩刀。 走得是快阴狠的路子。 看刘一夫飞快的演练三刀,张小乙脸色发白。 这老小子,竟然是武学奇才?一下子就抓到了武学刀道的特点。 刀法是杀伐之术,和剑法不一样,以攻为主,大开大合,杀人伤人为主。 可不讲什么点到为止。 讲的是一刀两断。 这快阴狠三字,正得刀道三昧。 武功这东西,假传万卷书,真传一句话。刀法就是这么简单的。能一刀解决就不用二刀,能简单就不复杂。 唯一可惜的是……内功。 刘一夫没有修习过武学内功。 而武学中,什么刀法招数,这个都可以教,藏不住的,你总要用的,你一出招,被人看了,记下来,又怎么可以藏得住? 真正被隐藏的,是内功心法。 这玩意是真的只有自己知道。 别人再怎么看,也学不去。 武功这东西,有内功和没内功,它可不一样啊。 话不多说,一路辛苦,花了十多天,到了。 张小乙感慨万端。 上一次,他们无忧客行动,快马接力,花了五天,现在慢慢走,有时要避危险妖怪,所以慢了许多,但终究还是到了。 从沟边山上往下看,一切依稀仿佛昨日才发生过。 还是那地方。 稀疏错落的村子,像坏掉烂掉的疤,贴在这块绿色的景原上。 “也不知道老村长他们还好不好。” 张小乙想到了从前。 当年,他和锦天伤了三天,这才恢复一点,到了月亮沟村子,这才全好。 那村子对他们其实是有大恩的。 要知道人心复杂。 一些封闭地方对外地人那是十分残忍的,说弄死就弄死,根本不把外地人当人。 哪怕你是官差也是一样。 因为那些地方,本地人才是人,是自己人,外人,啥都不是。 但月亮沟的村民不是如此。 老村长带头,还给他们用了山药。 在有虎精的地方弄到山药,你就说这山药有多珍贵吧。 张小乙曾经一直想报达这个小山村。 可……一直是错过了。 他对不起这里的村民。 当然,这里的村民未必那样想。 他们大约也中很感激张小乙他们对付虎精的。 哎呀,也不知道虎精后来有没有攻击这村子。 想到了这,张小乙就坐不住了,忙着下沟子去。 从早上看到的小村庄。 万没想到,下到沟来竟需要一天时间。 刘一夫差点把脚给扭了。 虽然护住了脚踝,但脚底板感觉肿了四五处,脚掌,脚趾,足跟,都在疼。 也不知光靠那瓶子马油膏顶不顶得住。 小心翼翼护住了车,跌跌撞撞的进了村,张小乙大叫起来:“老村长,老叔公啊,我,张小乙回来啦!” 老村长没出来。 出来的是一个中年人。 此君身板宽厚,是这村子里的继任人。虽则老村长仍在,但那位老人家太老了,牙齿都已经掉光了,说不了话,一张嘴就是流口水。 所以这个村子是由现在这个人说话。 他先表示了欢迎,就把他们安排到全村唯一好的房子里。灰暗的土胚房,还在掉土,可这已经是全村最好的一间了。 张小乙却感觉一些亲切。 至少,这比虎精的客栈要强得多。 第17章 追杀虎精 张小乙他们来看老叔公村长了。 黑暗的,光线惨淡的土坯房里,老头看上去还不错。 那个新村长对他挺好,也不知是不是他的子侄,竟然愿意养着他。要知道很多村子里,人老到一定程度,就要懂得自觉点,别给自己的亲人和村子添麻烦。 该懂的都懂。 毕竟一个老人的最后时间太难熬了。 他们的生活,饮食,特别是便溺,全都是问题。 有时……活人真能给拖死。 但那个新村长看起来颇有能力,看他宽厚的身材就可以知道了。 一般村子能养出这等壮汉? 即便是军中大将也少有这种身材啊。 张小乙看了看外头看车的刘一夫,心中安宁,转头就和这个新村长寒暄起来。 在说了一堆客套话后,就不免提到了当年事情……比如虎精和它的客栈。 “你们是说那畜生啊——” 新村长恍然大悟,他手捧一只土陶瓦罐的水杯,侧头回想了起来,毕竟,那也是有年头的事儿了。 想了一会儿,他说话了。 “那个畜生,是沉迹了一段时间,后来又出来闹咧,它是没有变房子的本事了,但它又学了一个学舌的本事,会模仿我们村的人说话,那声音——唯妙唯肖的,把人骗过去下嘴,我都给干到两次,烦人的很,你不知道那是不是叫你的声音,总是搞错,就挺讨厌,不过现在已经被我们给赶跑了,嘿嘿……” 张小乙和锦天面面相觑。 那虎精,这么逊的吗?还以为有多了不起呢,连这村子里的人也能随便摩擦它了? 那可不是狗,是虎精啊大哥! “光赶跑不是个事,就在咱村口是吧,早晚是祸患,实不相瞒,我这次来,就是想报答村子的,我打算把这虎精给除了。” 张小乙说着话,伸手拍了拍腰间的刀。 他的刀不大,不是长刀。 是中平短刀,有一尺余长。 既上不了战场,也不好做小巧之用。 但那也是宝刀。 狮子照夜白。 虽然短小,却绝对精悍。 斩金切玉,不在话下。 锦天就更不要说了,他的新月宝刀是一把双持大刀,刀身如新月细细弯长,光芒暗收,神刀自晦,若刀尖抵地,刀柄可以齐胸。这样的刀,砍人砍马都行,绝对有说服力。 非高手不能持用也。 新村长果然先看了看他们的刀,然后笑笑,看向自己对面的墙,他道:“你们有这心挺好,其实我们也派人找过,想一劳永逸,但那虎精好像会钻山,它往那山窟窿里一钻,里面五迷三道的,你一百人进去都得迷,找不到啊!” 张小乙也看墙。 墙上朴素寻常,也没别的。就是挂了一些山间野味风干肉之余,有一截黑色的,铁枪的——枪头。 那枪头,绝对的足够大,细长如短剑般的枪刃部布有细齿,其细密仿若兽牙,显示出一种冷兵器独有的残忍艺术。 “村长,您放心吧,看我这位兄弟了没有?他是在边军干过,地道的尖刀兵啊,观敌料阵追踪查迹,最拿手了。有他在,那虎精就跑不了。” “哎!?” 村长大为激动:“要是真的,那我可代全村老小谢谢你们了,到时,放心,我们村的东西,看上了什么,随便拿……” “啊不不不不不……” “瞧上哪家姑娘,吱一声就成,就是那些小媳妇也没问题,全当借种哩!” “不用不用不用——” 张小乙和锦天真没想到会有这一出。二人惊慌失措,手拉手是落荒而逃。 头都不敢回。 所以他们没看到新村长摸着下巴,一脸意味深长地看着他们。 “老刘,走走走!” 张小乙过来,拉了把刘一夫,他与锦天牵起了马,高一脚低一脚的往村外走。刘一夫能怎么办?只好扬手给了大青驴一鞭,驾车跟上。 好一通鸡飞狗跳,三人出了村子。 张小乙拉着马,定了定心神,这才对锦天道:“刚才你看出来什么了?” 这个村子——有鬼! 锦天一向不讷于言,但这时说了:“他墙上挂的那把枪,是军中大枪,而且是大枪中的骑枪,这枪头是专冲破甲的,枪头发黑,那是沾的血太多了,洗都洗不掉,应该是人血。枪刃有细齿,这不是一般普通铁匠能打出来的手艺。最后,一个穷困的村子,应该出不了那样的人物。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会在一个破村子里甘于养老呢?” 连锦天都看出这么多,心思八面玲珑的张小乙看出来的只会更多。 别的不说,就说那个壮汉村长,那能是一般村人猎户?那根本就是军中大将。但是,倘若军中有这样的一个大将,会放任他从军中退下来到这么个地方当狗屁村长?军方会答应吗?朝廷会答应吗? 一个军方大将,那是想退就能退的? 这可是封建社会! 错非发现这新村长还在供养老叔公,他必要揭破此点,然后打破砂锅问到底。 但是,他不会贸然揭破此事。 不然老叔公谁养? 他自己?照顾得过来吗?找别人?信得过吗? 人,不能只顾及自己的对错,而不顾别人的未来。 再说了——老叔公他时间也不多了。 让这么一个老人平静的走不好吗? 为什么非要揭破此局,让大家都不开心呢? 而且,这个村子,太安静了。 村子怕生他知道什么似的。 像是在竭尽全力的隐藏着什么。 可他曾经来过月亮沟村的。 这里的村子,纵是怕生,也会暗戳戳地在各个角落偷看他们。 瞧新鲜嘛。 这在封闭已久的村子里才是常态。 而不是现在这样,一直的这么安静。 若不是他眼力好,看到村人都躲在自家房里,只露一双双眼睛偷偷往外看,他怕不得以为这是个死村。 他也有怀疑这里是被土匪控制的村子。 但土匪肯定会杀人,没什么盗亦有道,哪怕没人反抗都顺从听话,土匪也会找理由或不需要理由的莫名其妙去杀人,去找女人。这一来村人也会想反抗。 可那样的话,他没嗅到一丝的血腥味。 至少没有人血的味道。 这一切都很奇诡,他一直觉得有问题,看来果然不假。 只是,这一连串的线索,他还无法串联接上。 不过倒也不急。 至少说明村子没事。 “先解决了那头老虎精再说。” 心气上来的张小乙豪气复生。 饭要一口一口吃,事要一件一件做。 他大手一挥,带队出发。 三人出了村子,到了村口,也不着急。 锦天开始——观云望气。 这是一门秘术。 有些费眼。 所以不是随时开启的。 如果频繁使用,会降低视力。 但正常使用那还是没问题的。 锦天深吸口气。 先是闭眼。 凝神运气。 待到心神宁静,猛的一下张开了眼睛。 眼眶内,一双瞳孔急剧缩张。 这时,他便能看到常人不可见的颜色。 但——可能是远了,一时还什么也看不到。方才说虎精在山里,怕是被遮了气机,导致锦天没看出来。 我看,我看,我再看。 还是什么也没有。 虽然眼中有青气有黄气,但这都是普通气色,而那虎精,若是它的气,该是黑的或红的,但眼前却是没有。 顿时,就有些傻眼。 一出村,四面荒野,啥都没有。 没方向没位置,上哪找虎精啊。 原以为自己拥有秘术,此行必可手到擒来,看来是想多了,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容易的事来便宜你呢? 张小乙有些急眼了。 他拍拍自己身上的灰道:“怎么回事?这是?” 锦天叹气。 “找不到……” 张小乙:“……” 锦天:“真找不到!我估摸着是那虎精可能在什么地下窟窿洞里,遮住了自身的云气。又或是离我们太远了,超出我秘术的感知范围。” 这话说的,连刘一夫也受不了了。 “不是,我们这大老远的辛苦一场,这是白来了?我为了来这一趟还花了那么些钱做准备,我这是……” 来都来了。 不会吧,不会吧? 就这??? 一种植物。 张小乙是带队的。 出了事,他得顶上。 他一手抓起了头皮。 好不容易梳理过的头发又给他自己抓得毛糙糙的。 但他没有在意。 他在想。 忽然一拍大腿:“那个客栈,那个虎精的客栈,我们去那个地方找找,说不定有收获。” 其实吧……帮助月亮沟村子只是附带的。杀虎精也不重要。重要的是钱。 虎精杀那么多人,肯定有钱。 它一个妖精,要人类的钱没用,这些钱才是他们此行的目的。 哪怕只有十贯二十贯呢。 锦天叹了口气。 “你自己看看,虎精当年的客栈就在村外边上,可现在它还有影子吗?要是虎精还在,我自是能发现它,但现在……” 张小乙道:“不是,你不是能观云望气看到财气吗?你……钱在哪儿你看不到吗?” 锦天无奈道:“黄金白银的财气好找,正常铜钱能有什么财气?和普通石头没什么区别,你要我怎么给你找?” 黄金白银的财气很明显。 白色和金色。 再少也很醒目的。 但铜钱的财气,是普通的土黄色,和很多石头地面没什么区别。 这让人怎么找? 倘若虎精犹在,自然是可以轻易找到。 但那老虎精现在据说是躲在什么山什么窟窿里了。 刘一夫道:“要不我们回头找那村长问问路?他不是说他遇到过几回么,还追杀过。” 张小乙羞刀难入鞘道:“估计是吹牛,虎精唉,他一个普通村汉子怎么对付!” 刘一夫面对村口道:“不,他可能不是吹牛的。” 张小乙,锦天也看过去。 村口。 沙尘飞扬。 一个绰约的身影骑在一头拥有大板角的雄鹿背上,手上牵了数条引绳,一共十条左右半人高的大狗在地上俯首而行。 简直像一个将军带领军队在出行。 有这样的人物,追杀虎精,显然不是什么自吹之语。 人家是真有真东西啊! 第18章 三丽 骑大板角鹿的小子年岁不大。 大约十五六的样子。 生涩,青嫩,一头齐耳的短发,显得精神干练。 脸蛋倒也是有些好看,因为是短发吧,另有一种英气在其间。 难得是脚上,竟然有一双布鞋。 这种村子,大部分人踏得都是快烂成一团黑糊糊的草鞋,或是木底结绳黑丑粗脏的自制破鞋。 而这小子,纤细的脚踝下却能有一双沾满了灰的布底薄面鞋。 好吧,鞋子不重要。 这小子骑的那头大板角鹿它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十只半人高的大狗。 这狗,一个字——大。 因为低头,不显个子。 要是一个个把头抬的高昂起来,和小驴犊子似的。 看着就让人腿肚子转筋打心里发怕。 胆小的尿都能滋出来了。 普通人面对这样十条狗,怕是一息之内就要被分尸而死了。 到了近前,那个小子也感觉到刘一夫的惧意,好吧,更多可能是张小乙和锦天已经把手放在刀柄上了,她不想闹误会伤了她心爱的宠物,这才喝止住大狗,拉住了大板角雄鹿,道:“你们是村外来的,是要追杀虎精的吧,村长阿叔刚刚和我说了,让我给你们带路,我可说明啊,那畜生可不好对付,阴着呢,我带宝宝们堵了它几次,现在更精了,轻易不肯出来,就知道用声音害人,你们真能对付得了?” “你是……” 张小乙试探地问。 “哦,我叫……嗨,你们叫我三丽就好了。” 三丽说了。 她的确是女孩。 还是个落落大方十分爽朗的女孩。 是一个能骑在大板角雄鹿背上,控驱十只大狗的宝藏女孩。 要知道这可不简单。 单说那大板角雄鹿,此种动物脾气其实极其暴烈,可不是什么与人无害的温驯善兽。经常攻击落单行人甚至袭击车马。便是牛,也可一击撞倒,甚至击杀。 此兽行走山林,又能攀岩登峰,跨山涉水有若等闲。 不是没有人想驯服此类。 但成功者寥寥无几。 所以一直不能普及。 若此鹿可以大量驯服,那还要战马什么事儿。 却不想这个看起来胎毛未褪的黄毛丫头竟然可以有。 更别说那十条大狗。 这大狗,每一条都和小驴犊子似的,体型巨大,气息沉稳,牙尖爪利,恐怖吓人。 普通小女孩一头都被吓到。 何况这里是十头。 要知道,狗这东西有个习性,数量一多了就闹腾,喜欢叫个不停。 这十条狗子,正常不得吵翻天? 但此十狗被此女一人拉着,却尽皆低首俯身,老实听话,委实有些奇了。 “你这狗子厉害啊……老虎都敢惹?” 张小乙没话找话。 “十宝它们还行,主要吧是那头虎精受了伤,行动不方便,我的十宝四面出击,它头尾难顾防不过来,这才败退的……它身上的伤真是你们从前干的?” 张小乙这下明白了,此女真的和那虎精照过面。 看来这些年那虎精不知怎么了,竟然一直重伤未愈。还和这十条大狗做过一场,导致伤势可能更重了。不得不躲起来。 追杀,追杀,这是一定要彻底追杀的。 想到这,张小乙一拍腰间宝刀。 狮子照夜白。 没办法。 虽然狮子照夜白是和新月宝刀同一级数的宝刀,但新月宝刀神物自晦,不像狮子照夜白这么明雪漂亮。 所以关键时刻还是要看他的宝刀啊。 三丽盯了眼张小乙的刀。 “嗯,刀口对得上,还真有可能是你们。” 她竟然辨认出了伤口刀形。 “一直都是真的好吧,这年头,没点本事,敢出来闯荡江湖吗?”张小乙大感委曲。闹到现在,还被人怀疑? “你们的本事我还没看到……”她目前只相信她的狗。 不过。 她又看了眼刘一夫。 “你应该是有点本事的吧。” 刘一夫懵了。 不是,我一龙套,你别给我发主角剧本啊!不适合我的,我撑不起来啊。 “姑娘你误会了,我是这三个里最废物的一个了。” 三丽不信,这话,越听越像小阴人。 她搞不懂,有本事的人怎么都一个样,不喜欢光明正大的站出来,就喜欢躲起来当老六阴人。 “行了,我对你们这个那个的不感兴趣,村长叔说你们能杀虎精,让我带路我才来的,我只管带路,顺便带你们回去,别的事我不关心!” 说完,她一拍大板角雄鹿。 “大角,我们走。” 一鹿当先,跑前边去了,也不管刘一夫他们跟得上跟不上。 刘一夫等人也只好不再废话,一起跟上去。 没一会儿,张小乙和锦天就从马上下来。他们的马是老马,已经不能像年轻时策马奔腾了,所以二人只能弃马上车。好在刘一夫的这车结实,大青驴更是体力深不见底,怎么都能跑动拉动。 这才能勉强跟上。 因为三丽一行牲畜比较多,身上有一丝血气,锦天能够看到,不至于跟丢。 车上,张小乙愤恨不平。 “这个臭丫头,太嚣张了。” “根本不把我们放在眼里!” 倒是锦天心态好,抱刀道:“人家嚣张有嚣张的资本,你要是有那十条大狗傍身,你也能这么嚣张!不然,你以为一些权贵养狗是干什么的?不是,她哪来的资源养这么多狗?” 十条大狗。 每一条都相当于一个大肚汉。 一般人家里怎么养得起? 这简直是无底洞。 锦天不以为然道:“应该是打猎吧,她只要一个月有半个月在树林里,凭着这十条狗,完全可以横着走,想怎么吃就怎么吃。估计是这个,她才和虎精对上的,现在那虎精也给她赶到了窟窿洞子里,想必饿得狠了……” 堂堂虎精,一方山君啊。 竟然被小儿辈给赶到山窟窿里……这简直是奇耻大辱,是笑话。 可如之奈何。 龙游浅滩遭虾嬉,虎落平阳被犬欺。 这就是现实。 刘一夫曾看到有狮子下肢瘫痪,结果旁边来了一群豺狗准备大餐。现实的残忍,就是如此。要么适应,要么逝世。 “这丫头……”张小乙有些不解。 “她怎么能够驯服那头雄鹿和那些狗的?机缘运气还是她天赋招畜生喜欢?” 张小乙可不相信什么天赋异禀。 你那么牛……怎么不当修仙者呢? 听说修仙者收徒,最重缘法。你要真的大气运傍身,有灵根仙骨,不管是在深山老林,还是红尘闹市,他都能唰一下从天而降过来收你做徒弟。 有奇缘的,统统给修仙者收走了。 刘一夫忍不住道:“不用那么麻烦的,下个降术就可以了,驯兽而已,又能有多难,又不是收服妖怪。” 张小乙道:“那丫头给下降了?” 这一路上三人交流。 正如刘一夫跟他们学了一些刀招,他也对二人说了降术师的一些事。 这是因为降术师的名声不好,所以他要给自己正名,告诉张小乙锦天二人,降术师的一些忌讳,自己是好降术师,也更容易相处。 所以张小乙知道,降术师虽然手段奇诡,可以隔空咒杀他人,但此中忌讳颇多,不是可以随便玩的。 当然,他也知道,降术师施降,正规应该小心谨慎,因为降术一经施展,就不可收回,亦不可更改。 而很多受降者不知情,中了降术,可能开始还好,但到了后来,却会发生惨不忍言之事。这是连降术师也无法绝对把握的。 你可能是好心的。 但结果却是坏的。 那个丫头虽然无礼嚣张,但张小乙心里其实是欣赏的,他可不想那女孩有事。 刘一夫想想道:“应该不是她,对方是对着那几个畜生下的降,只是关联到那女孩子而已,方才那女孩注意到我……应该是有别的降术师和她接触让她有所了解,对方还应该是一个大降术师,给这么多畜生下降,分寸还拿捏得那么好,可见对方不凡,我看那鹿和狗情绪温和都比较正常,应该是白降师干的。” 张小乙一拍刘一夫肩膀。 “老刘,嘿嘿,看来我投资你是投资对了。” 有一个懂行人,真的是很省事。 刘一夫随便一说,他就知道,那女孩真是不简单,在她背后,除了有那大将军似的村长阿叔外,还有一个疑似白降师的大降术师。 别拿豆包不当干粮。 白降师只是不擅长战斗。 可一个白降师真心想要杀人,还是能够想出很多阴私方法的。 刘一夫一抖肩,不悦道:“投资我,你花什么钱了?” 张小乙道:“你这个人,俗,张口钱闭口钱的,你眼里就只有钱了?你也不想想,是谁低价租房给你的,是谁帮你找尸油完成入道的。这些你都忘了?” 刘一夫配合道:“当然是忘了,一个人只有忘恩负义断情绝义才能吃东西放心睡觉安心活得长远,我当然要这么做。” 张小乙道:“哇,你居然说得出这样的话!” 刘一夫道:“我一个降术师,这么做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张小乙道:“不能忍了,锦天,一起挠他!” 锦天一笑,当即配合。 三个大男人顿时窝一块闹。 友情,正是这么一点一滴生成的。 原本三人关系有些塑料勉强,现在才算是有点意思了。 刘一夫终究不是张小乙和锦天二人的对手,给按住了摩擦。 他只能求饶道:“好了好了,别闹了,人都快没影了,快点的,别把人给跟丢了,咱热闹就大了。” 好在,很快的,就见路口转弯岔路处。 那骑在大板角雄鹿身上的女孩正牵着她的十条大狗,等着他们。 那女孩皱眉,不悦道:“三位大老爷,你们是在玩吗?咱能快点吗?你们这么慢,也来追虎精?得亏它是不能跑啊,不然你们拿什么追呢!” 第19章 仿声 天又黑了。 女孩肆无忌惮的点了火堆。 在火堆上,是大大小小,有鸡有兔的五六串食物。 大板角雄鹿自己去觅食了。 十只大狗正在开啃,一条条的,满嘴都是血糊渣儿。 是的,在林子里,女孩就像在自己家一样。 她不需要捕猎,十条大狗,分进合击,像只军队,可以任意妄为。每天都能把足够多的猎物捕到给它们的小主人。 所以女孩只需要给自己留一份,剩下的全是它们。 这一幕,看得是让人羡慕不已。 原以为女孩养狗很麻烦,原来感情是这样。 不仅能自己养自己,还能一波肥小主人。 这狗是人都想养啊。 张小乙寻思了,现在是这样,但这狗初生时呢,幼小时呢?找十只狗不难,难的是把这十只狗养大,养大不说,还要教它们怎么捕猎。 要知道,狗不是狼。 狼可以用兵法分进合击的去捕猎。 但狗必须通过训练才可以做到这点。 这是女孩能够做到的吗? 她自己懂兵法吗? 正想着,刘一夫说话了。 “姑娘,你这么多东西,能吃掉吗?” 看到女孩面前的烤串,手中的干粮,它不香了。 女孩摇滚头:“对不起,我正在长身体……”所以,她低头,大口吃,大口嚼。 刘一夫吃惊了。 这么一个瘦瘦小小的女孩子,好吧,她不小,虽然瘦,个子却不矮,但你是不是太能吃了?你那小小的肚子,装得下这么多食物吗? 锦天道:“她在炼精化气,这一阶段对食物需要比较大,我在军中,一些大将为了修炼,一天就吃了一整头牛,拉出来的米田共把茅坑都给填满了……那次我被派去挖新坑,记忆深刻,不会错的。” 刘一夫顿时明白。 “内功啊……” 张小乙也有些惋惜。 “这我帮不了你,普通的内功心法对你而言作用也不大了,高深的上哪儿学呢。说到底是你错过了修炼内功的年龄。” 修炼武功,最好从七八岁开始。 最迟不能超过十八岁。 甚至十八岁都算晚了。 而刘一夫现在多少岁了? 修炼内功,简直是开玩笑。 练练养生功还差不多。 “不要紧……”刘一夫没放心上。他现在习武,的确是迟了,此生注定不会有什么成就。但等到他转世重生,第二世时,他就可以修炼了。 唯一问题是,找本功法先。 吃喝完了,女孩让大狗围一圈,自己往中间一倒,就睡了。 十只大狗,体型惊人。 女孩体轻,竟然躺它们身上。 这是连打地铺都省了。 “对了,不用守夜,我的狗会提醒我们的……”她说完,就闭上眼睛。 这得多放心呀。 就这样,一夜无话。 到了第二日,刘一夫正式行动起来。 他开始往女孩身边凑。 开始不住的拍女孩马屁。 他先说那鹿好,说大板角雄鹿怎么怎么雄骏,鹿角怎么怎么好看,身躯怎么怎么雄健,四肢怎么怎么修长,奔跑怎么怎么优雅,四蹄怎么怎么快捷。 就差说我也想要了。 但这话不能说啊。 接着他再说那狗又是的怎么怎么好。 说这狗都非凡品,是狗中精品,已经不是狗了,是獒!虽然是狗,却能与虎豹相争。 人与人的差距有多大?有时比人和狗的差距都大。 而狗与狗之间也是有差距的。 有的狗只是狗。 有的狗却是獒。 喂,我说的是獒啊。 是獒啊。 终于,人家小姑娘算是听明白了。 “我说你这人怎么一天话都不停,说了半天,你是想要狗,成,回村我给你找一只,不过只能是小狗,你得等它张眼,第一个看到的是你,以后给它喂奶养大,还要训练,这样才能长成我这样的宝。” 刘一夫明白了。 这是一个看起来厉害,其实一直被保护的小姑娘。 她蒙受了很多好处,但她自己却不知道。 乡间的狗,不是随便什么都能训成她现在拥有的宝贝的。 得是受了降术加持,这样特殊的狗,才会又听她的话,又这么厉害。 不过不要紧。 他也会降术。 别的不会,依样画葫芦还是会的。 更重要的是,往人身上下降施降,会很麻烦,但在动物身上,就好过多了。 因刘一夫喜欢她的狗,女孩了渐渐对三人也好了起来。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么。不再是你们三个加一块儿,还不如我的狗意思。开始和三人有说了起来。 主要是关于虎精。 这虎精吃人,村子当然要管了,村子的事,就是女孩的事,村子管得了的事,她要管,村子管不了的事,她也要管,不管管得了还是管不了,不管不顾,想管就管,这就是月亮沟新一代女魔头,够不够清楚? 女孩向村子表明态度,当即带狗出征,前前后后她就和虎精斗了三回。 刚开始虎精不知她的厉害,把她当好人,以为她是送肉来的,就出面和她硬怼,结果是吃了个大亏。 没想到女孩那么厉害,一声令下,十狗齐出,把它围起来,群殴啊! 群殴也就算了,还使用兵法,正面佯攻,却背后使用千年杀。 并且是多次使用,全无道德可言。 然后还转圈,哎,转圈,让虎精眼晕。 这让虎精首尾难顾,疲于应付,终至旧伤复发,还流了很多血。 结果第一次失败了。 虎精不甘心失败,开始搞偷袭,可奈何不了拥有十狗的女孩。 虽然虎精也有一些迷魂惑心的法术,可那是十条被降术强化的狗啊。 十狗心灵相通,气机相连,虎精的邪术竟然不能成功。有十狗守护,它又奈何不了女孩,真是狗咬刺猬,无处下嘴。 于是虎精就玩下三滥了,使用仿声之术,诱骗村民,吃掉他们。这一招看起来没什么,却是让人防不胜防。普通人心智不成熟,特别容易被蛊惑,结果就中了招,结果自投虎口,死了不少人。 女孩大怒,就逮定不撒手了,开启一路追杀模式。 虎精不敌,又逃跑无力,在走投无路下就钻到一座山的山腹中,不出来了。 女孩几次进入,都是和进迷魂阵一样。 好在那山腹倒也困不住她,就是怎么也揪不出虎精,无法克尽全功,有些遗憾。 最后。 “到了,就是这……” 山。 一片雾。 一座被雾笼罩起来的山。 此山一看,不要望气,就知道有问题。 遇到了要躲着走的那种。 因为你根本不知道那雾气是什么气。 万一有毒呢? 山里万一有巨兽呢? 最简单就是有妖怪。 “你们等一下!” 刘一夫说着,开始布置法坛。 他是降术师,这一职业受到限制太多,只有在布好的法坛上,才有一定实力。 请出春水大神,让神力加身,借神之力,才算看出一些雾山的门道。 女孩在一旁看着。 她美目闪动,显然是想到了什么。 那个小阴人,在村子里有一间房,专门布置这样子的,虽然有所区别,但大体相同。难怪了,这人怕是和小阴人一样的职业。只不过他没有小阴人的实力,不然又何必贪我的狗宝。 刘一夫收功。 这只是借助神力的一种使用方法,算是取巧。相当于在银行办转存,钱没取,事办了,还不收费。 张小乙道:“你看出什么了?” 刘一夫道:“这次我也和你们一起下去。” “什么?”张小乙吃了一惊。拉刘一夫入伙时说好的,是当后勤员而已,不需要去一线搏命。而这家伙也是怕死,自然如此。 可他现在竟然一下子不怕死了? 刘一夫笑了下道:“可能是三丽姑娘伤它狠了,此虎精已经快要撑不住了,你们看这山上的雾气,其实不是别的,而是它的丹气在消散。它正在勉强用它的妖丹硬撑。我估计,等到雾散之时,就是它自行陨命之刻了。” 张小乙和锦天又惊又喜,心中五味杂陈,不知说什么好。 六年前,那虎精有如梦魇,杀生取命,吞噬人心,操弄众生,有如游戏。 给当时的张小乙和锦天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这种事,他们能记一辈子。 这是恶梦! 六年后,二人在金钱的刺激下,想来诛杀虎精,其实也算对过去的一个交待。 谁想,来了之后,却是这么一个结果。 二人不由面面相觑,一起看向那个女孩。 女孩有些不好意思。 她心中暗想,莫不是真的,是我把虎精给步步逼至死路? 张小乙忍不住道:“看来还是姑娘你厉害,我们等了六年才敢来,没想到根本不需要我们出手……” 女孩也不好意思道:“不是的,这虎精是真受了伤,那是你们从前的功劳,不然我哪里能伤到它。” 她这说的是真心话。 现在回想,若虎精身上没有伤,它纵不敌自己的十狗,跑总能跑的。结果战斗良久,还是触发了旧伤。 这哪里能全算她的功劳呢。 “诸位,”锦天说话了:“我们得快点了,不然它要死了,我可能就看不到它位置了。” 余人一听,当即收拾东西,一起进山。 一进山,雾气涌来,很快就只能见身前十余步的距离了。 这时,刘一夫忽然听到了父母的声音。 但他的父母早已经故去,所以,这是虎精的法术。 好厉害的虎精,不仅可以学人声音,还可以学死去之人的声音。利用一个人的亲人下手,难怪能够骗人送上门给它吃呢。 正这时,张小乙忽然叫道:“小良,小良,是你吗?原来你没死,我是小乙,你的乙哥啊!你站住,别走!” 说话间,人进雾中,已经消失不见踪影了。 女孩说道:“不是吧,吹了一路牛,来这里,就为了送菜吗?” 锦天有些恼羞成怒,拔刀道:“乙哥不会有事的,他只是用最省事的方法去找虎精,放心,有事我会出手!” “咦?娘?你怎么来了?啊,虎精,你想骗我?等等,娘,你等等我,我不是不想回家,是我弟弟不让,其实我可想你了!” 说话间,锦天也消失不见了。 浓雾中,只剩下刘一夫对女孩露出尴尬的笑。 第20章 虎之殇 “你没听到什么么?”女孩问。 她没有,只因她身有异宝和十狗护身,虎精的术法对她无效而已。 刘一夫当然听到了。 但他乃是穿越客,四十多年下来,也没让他对这方世界建立什么羁绊,说一句心性凉薄也不为过。若他父母尚在,可能会有所迷惑,但此时他双亲已去,就再无可能被迷惑了。 像刘一夫这样的人,就天克虎精这种针对人性的邪术。 所谓恶人还怕更恶磨,果然不假。 “我有春水神保护,没事的。” 女孩点头。 果然,这几个人里,还是这个有点本事。可惜是个老头子,没有小阴人长得漂亮可爱。 她当即带上十狗前行,同时说道:“哎呀,我现在就希望你朋友能真有点本事,不至于被那头虎精一下子吃了,这虎精要是能腾出手,我怕是靠近不了它的,但它若给你朋友缠住,说不得我就有机会找到它,杀了它了。” 刘一夫笑道:“若是如此,你大可放心,我的朋友一路上虽然有些吹牛说大话,但也不是一点本事都没有,想是能够支撑一些时间,再说,我不会看错,这头虎精现在全凭妖丹硬撑,正自丹气涣散,它撑也撑不了多久,哪能奈何我朋友!” 对于张小乙和锦天,他还是有点信心的。两个货,全是百人敌。不是吹,是真的可以一个人砍一百人的狠人。 这样两个人,哪可能被一头都快死的虎精杀掉。 它六年前占据上风都没行,现在自然更加的不可能了。 女孩耸耸肩道:“那你可快点了,帮忙也好,收尸也好,慢了可什么都做不了。” 刘一夫道:“快了。” 他暗恨自己孤单一个人,没有帮手,也没有大狗,只能把一柄刀拔出,插在地上,将自己的驴车拴好,又取了其余的武器跟上。 虽然没有什么武功,但刀总是要带足的。 女孩此时已经往前走了,好在她留有余地,走的慢,给了刘一夫跟上来的时间。 刘一夫跟上,他小心让开女孩的大狗。 女孩道:“你不是喜欢我的狗宝吗?怎么还怕了?” 刘一夫道:“我养的和你的,那可不一样,这些狗一定不会伤你,还会保护你,但对别人就不一定了。” 女孩道:“我的宝贝最听我的话了,我不让它们咬人,它们就不会咬人,你怕什么!” 刘一夫只是笑。 他不会告诉这个女孩,你的也不一定属于你,特别是你那些被别人下了降的狗。 事实上,一经中降,施降者才算是真正的源头。 所以,女孩的狗,其实还要受一个人控制。那个对狗施降的白降师。 他甚至猜测,这个被保护的女孩身边,一直有人暗中护卫,一个不好,自己的性命都保不住。 所以,他真有点怕。 正在他胡思乱想时,忽然听到了一声咆哮。 仿佛天动地摇一般。 脚下明显感到地面的颤动。 空气更是剧烈流动。 一股腥气是扑面而来。 女孩叫道:“这是动手了!” 虎精的这一手,她见识过。 说罢,她顾不上刘一夫,脚下加快,一下就冲到前头。 刘一夫没奈何,只能气喘吁吁的追着。 这会轻功就是了不起啊,他累得像条死狗,胸膛像破了的风箱,每一颗肺泡都极力的鼓胀,收缩,吸收空气中的营养,为身体提供动力,过劳的肺像破了一样,人仿佛下一刻就要咳血,也就只能跟着女孩身后的影子。 过了一会儿,又是一阵地动山摇。 刘一夫这时听出来了。 此是那虎精发出的咆哮。 它想必是陷入了苦战,所以才接连发吼,这是已经气急败坏的表现。 又是一会,刘一夫看到了锦天。 他身上到处是伤,显然方才是经历了一场战斗。 锦天喘气,但仍有余力,道:“虎精应该是在和乙哥战斗,方才是用它新收的伥鬼对付我,我一时失察,给缠住了,不过好在已经解决了。只是现在迷雾太大,我的秘术在这里被克制住了……” 虎精的妖丹本源消散,还是有用的。 那就是压制了锦天的秘术。 这也是锦天随后也中招的原因。 他需要虎精带路。 只是虎精发现张小乙后断了他这边的牵引,还让伥鬼来对付他。 好在张小乙不是好对付的。 他之前就是故意装做中招的。 似他这样一个意志坚定的人,又怎么可能轻易被虎精法术所迷?要是不知道也还罢了,现在一直警惕着,又岂有那么容易上当的道理。 是他觉得这样比较好,所以行险过来。毕竟虎精迷人为什么?还不是为了吃?既然如此,他主动送上门,这不就是最快途径么。 当然,这一手是看人的。 玩不好,真就给虎精吃了。 玩好了,才能人前显圣。 就好像坐滑梯,最后落地站稳了,这叫牛逼,站不稳,还跌了个狗吃米田共,那就是傻逼了。 张小乙就掌握好了分寸,在关键时刻醒来,一眼就看见大虎张开老大的血盆大口。 这是真等着送上门啊! 不知多少人就这么主动送到虎精嘴里被它给嚼吃了。 说时迟,那时快。 张小乙忙脚往地跺,把自己震住,拔出了宝刀狮子照夜白,一刀斩出。 虎精人没吃到,反是虎口被豁出一道口子,顿时大怒,和张小乙战了起来。 过了两招,它才认出张小乙。 特别是他的刀。 当年,张小乙以油抹刀身,火蘸宝刀,刀做火焰斩击,一下子重伤了它。 这让虎精一直耿耿于怀。 对,就是这伤,就是这刀。 是这刀让它伤的。 也不知是什么古怪,它的伤一直是不能痊愈。不然,它岂会斗不过那个小姑娘?又怎么会沦落到这个程度! 现在这个伤到它的人又站到了它的面前,它一定要杀了他。 不过,它也知道,张小乙不好对付,不然上次早就杀了他。何况,他这样的人,不可能是一个人。上一次他就带了很多人。 只是,它的状态太差了,而且,不能移动,只能先拖一下了。 于是它放出新招的伥鬼。 这是它新收的,很不容易。 对于它这样的虎妖来说,伥鬼代表了它的实力,不是万不得已,不想这么用啊。可是也不必留了,它也知道,它要死了。 那就,拼吧! “吼——” 一个虎吼咆哮弹发出。 这是大招。 消耗很大的。 现在用,等于是拼命。 真,拿命,在拼!!! 猛烈的空气犹如一发炮弹砸中了张小乙。把他整个人打飞出去。身上的衣服一下子变得破破烂烂的。 错非他长年累月修炼内功,对护体有效,只这一击怕就要重伤。 内金刚岩魔功还是好的。 他想。 然后重新挥刀扑上。 人不死,战未休!!! 另一边,一群傻子样的伥鬼出现。 急匆匆收的,质量差了很多。 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但它们有一个特点,不要命! 一不要命,就麻烦了。 锦天只能叹气出刀。 闭上眼睛。 斩斩斩。 夜战八方不收刀式。 狠狠斩出。 至于自己,小伤受,大伤走。 随着最后一刀劈下,他结束了战斗。 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就听到又一声咆哮。 急了。 锦天知道。 这是那虎精急了。 它知道,伥鬼全死,但它的敌人却仍没收拾掉。 不一会。 刘一夫来了。 女孩也来了。 他们和锦天汇合。 三人一起,走向一处幽洞。进入之后,内里却是霍然开朗。 好一处空旷宽大的地下空间。 还有一处水潭呢。 在水潭一侧,有一头巨大的虎精。 此妖足有两头肥牛那么大。 它身下流血,有一处伤口,始终散发着恶腐的臭味。在它旁边,有血糊糊,不辨人形的尸骨。 在它的对面,是气喘如牛的张小乙。 纵是他如此狼狈了,手上的狮子照夜白仍然闪闪发光。 他仍在战斗。 虎精的气息粗重,嗓子里似有血沫。 每一口呼吸,对它来说,都颇为痛苦。 正如之前说的,此头虎精,其实早已经不堪重负,伤得太重,快要死了。 即使它吃再多人,让它敞开了吃,也不过是多活一段时间。 锦天笑了,提刀上前。 六年前的事,有他一份。 “你都这样了,为什么要反抗?好好的受死不好吗?” 新月宝刀,高高扬起。 这把刀极长,可以当斩马刀用。六年前,虎精正是过于忌惮此刀,反而被更短的狮子照夜白给捅了。 “妖怪也是生命,也想活,想活有错吗?你们来杀老身,是老身吃人,可老身身为妖怪,不吃人难道吃妖怪吗?虽然老身要死了,但就算是为了多活一息,老身亦要反抗到底,亦要拼命到底。” 虎精口角流血地说话。 它在拖时间,它在积攒力量。 哪怕没有胜算,陷入必死之局,它仍是努力,哪怕只为多呼一息,多喘一气。 “可惜你妖丹本源流失太多,连唯一能威胁到我们的自爆也做不到了。” 刘一夫淡淡说。 话音未落,被说到痛处的虎精又叫了起来。可这时,它的叫太过于外强中干了。 锦天上前就是一刀。 随后被虎精一爪抓伤。 另边张小乙又从侧面扑上。 狮子照夜白逮到机会狂捅。 一二三四五六!!! 一连就是六剑。 虎精低吼,已经有气无力。它咳嗽一下,往外喷出了大量的血沫子。 锦天也上前,一刀探出,自口入,自脑出,这一下,虎精必死。 它,死了。 无论再捅刺它多少刀,它也不会动了。 第21章 玉虎 惨淡的妖气,随着虎精一死,在淡淡散去。时刻都有清新的风吹了进来,将腥腐的臭味,渐渐压下。 这巨大的虎精,扑跌在地上。 刘一夫三人往前细细一看,发现它的腹下,已经烂了一个洞,周遭都黑了,往外不住流着浓黄的血水。隐约还可看到里面的脏器。 伤势,竟然如此之重。 此前,虎精就是承受这种伤在和他们战斗啊! 张小乙咋舌。 他也颇为惊讶。 自己六年前造成的伤口,竟然能绵延至今??? 难道自己这么厉害? 还是妖怪的抵抗力这么弱的么? 只刘一夫对他的刀,特别打量了一眼。 他没说。 是的。 此前没有注意到。 那把刀,张小乙亮出来后,他就发现,其刃格外霜雪明白。 这不是正常的明亮。 而是一种降术的加持。 从气息上看,是白降师的降术。 应该是诛妖破邪。 这才是虎精伤势难愈的真正原因。 一把被加持了诛妖破邪降的刀,自然拥有神力护持,结果就给了虎精经年难愈的伤害。 这是有人在——借刀杀虎啊! 那个人……自然是白降师。 锦天却颇为惋惜。 他看自己的刀,第一次有些嫌弃。他想,这是第二次了。 明明是他的刀更长,也明明是他的武功比张小乙要更高一点点的。甚至他的刀,新月宝刀,比之狮子照夜白,也要更强上一丁点。 但两次都是。 他牵制了虎精的注意力。 却是张小乙那里拿到了一血。 虽然最后是他绝杀了虎精,但真正给虎精造成最重伤害的,仍然是张小乙的狮子照夜白。他只是在补刀捡漏而已。甚至说难听点,是在抢人头。 张小乙需要他帮忙那一刀吗? 虽然他不在意这种虚名。 刘一夫却上前,他撸好袖子,一副我要大干一场的样子。 张小乙道:“不是,已经完事了,虎精已除,你还要干什么?” 刘一夫道:“你们才有毛病,都忘了我们是来干什么的?我们是为了钱!这虎精也是,浑身的宝,可不能浪费了。” 说着就上手,活儿不少,可不轻松,剥皮,剔骨,拔牙,取肉。 刘一夫干得是一身的汗。 特别可恨那十条大狗,在旁边开吃,吃下了很多虎肉。三丽也不管。刘一夫也不敢拦,只能艰难的保下了虎精的——四肢。 原本想找虎鞭,哪知算计失误,这特么是一头母老虎。 现在细想——它方才一口一个老身,原来是这个道理。 锦天和张小乙也在忙碌,他们在旁边到处摸钱。死去的尸骨到处都是,有数百具之多。有些是真穷光蛋,但也有薄有身家的。虽然多是散碎的铜钱,有一贯的,有一串的,有已经散了的,可积少成多,这些钱币一一收集齐,渐渐就有了一小堆。 甚至还有一些细银饼子。 到了最后,粗略为计,有大约三十余贯钱,彻底超出了二十贯的预期。 只是其中有五六贯是银饼子,需要折换一下,将之换算成钱。不然,普通人使用银子,一定会惹出麻烦的。 刘一夫看了,却殊无喜意。 一下子赚二三十贯钱,这是不错。 但想想,这笔钱要和——三个人分。 你还不是大头。 那这钱还多吗? 多乎?不多乎。 再想想——这是卖命赚来的。 这就更没意思了。 卖命钱?才这么点? 贱不贱哪! 好在——那些被虎精害死的人。 虽然已经死了,却有尸骸留下。 这些尸骸,尸油是提取不了了,可骨殖也是有可用之处。比如人头骨坚硬,可以用来制作盛放器物的器皿。在降术师的术语里,这玩意叫金钟,特别适合养蛊和咒杀。 尤其是强者的头骨。 金钟甚至可以炼成降术宝器。 刘一夫当即搬动这些尸骨。 “叮当”一声,一物从一具尸骨身上掉出。 是一把短剑。 古朴平凡,却又不凡。 刘一夫入手,只觉微微一沉,他想凡物不该如此,心生此念,不由好奇,他心中细观,发现这是一把特殊材料的短剑。 不是铁,不是金,也不是银,更不是铜。 那是什么? 是骨。 这是一种由不知名的兽骨所磨制而成的剑。 所以才显得古朴。 一念于此,刘一夫有了主意。 他把此剑收起,开始布置起来。 取碎骨围绕虎精残骸画了一个圈。 “做什么?” 张小乙问。 “施一个降术。” 刘一夫说着,目光看向虎精的残骸。 “总要废物利用干净吧。” 他说着又侧脸看了看张小乙一直炫耀的,插在腰间的——狮子照夜白。 学到了,学到了,原来不仅可以对动物施降,也可以对物品施降。其实这以后他也能想到的,但现在可以提前学到不是更好? “呜——” 忽地一个声音响起。 众人一惊。 循声而去。 在虎精已经血糊的残骸中,钻出了一颗毛茸茸的小脑袋,它摇头晃脑,一脸蠢萌,眼睛仍闭,却是一只刚出生下来的小脑斧。 此兽在虎精身下,显然是虎精幼子,虎精正是为了生此虎子,才不得不承受伤躯,生下这只小脑斧。 此际,它的一身胎毛都还没干。 “啊——”女孩叫了起来。 “好可爱好可爱,怎么办呢,是杀了呢还是杀了呢?”三丽女孩苦恼起来。 她可不是普通女孩,在林中打猎,哪可能看到小动物可爱就不下手?问过狗宝答应了吗?该杀就杀。 只不过,这只小脑斧并不是她的猎物。 从头到尾,她主要也是带路而已。 是张小乙和锦天联手杀的。 连那刘一夫也比她有权定这小脑斧的生死去留。 刘一夫突然道:“原来如此……” 张小乙笑道:“老刘你现在越来越厉害了,果然跟我们出来历练是有好处的,对了你说原来如此是什么意思?” 刘一夫立刻道:“这虎精受伤,一直未好,看来是这虎崽的原因。它为生这小虎,熬尽了心力,所以才在这用仿声杀人。因为生崽的虎精……走不了啊。” 锦天皱眉。 他虽在军中生活过,久经杀伐,但心中却仍有一丝善意,可以说,三人之中,他比刘一夫,甚至张小乙,还要心善。 眼见此虎精遗子将死,心下顿时有些不落忍。 张小乙看了出来,劝道:“锦爷,没办法,它不是普通虎子,而是虎精之子,血脉不凡,当它长大,血脉会提醒它记住仇恨,它会杀我们报仇的。” 妖兽。 拥有血脉记忆。 杀大留小,只会遗祸无穷。 “不,可以留下。” 刘一夫笑道:“我可以给它施一个降术,让它永远长不大,一头永远长不大的小脑斧,怕什么?” 长不大的脑斧,那和猫有什么区别? 长不大的小脑斧,永远也觉醒不了血脉记忆,纵然觉醒了,也没用。一只长不大的小脑斧,觉醒记忆有什么用? 张小乙道:“哇,你们降术师真是残忍,那它是不是不老不死了?” 刘一夫淡然道:“只是长不大,该老不会老,但该死还是要死。不老只是一种假像,不死才是核心。修仙者有一种驻颜丹,就有保持容颜不老的作用。可寿数一到,还是要死。” 张小乙道:“那你们给女人下不老降,不是赚翻了?” 刘一夫摇摇头道:“这个降不好下,造成的后果可能是坏的,曾经有人用过这种降术,结果你猜怎么样?” 张小乙不问,却也知道结局必是十分不妙。 降术师把一个人的命数进行了分野。 比如降术师,以福缘气运为终。在福缘气运消耗一空前,哪怕为非作歹也可以没事。想怎么浪都行。但福缘一尽,气运成空,那就对不起了,哪怕你年轻健康,什么事都没有。 也是要死!!! 降术师给人下青春降,结果呢,一个没控制好,在此人命终之前,想死都死不掉。 假定这人活九十岁。 那么这人六十死了。 怎么办? 死了也得给我用那已死之躯再在这生人的世界苟存三十年才结束。 让一个活着的灵魂在死人的身体里待上——三十年! 这好比一个活人泡在粪池里一样。 因为降术的施恩范围太模糊了。 这极其不好把控。 人的欲望有时扭曲且抽象。 而且此种降术十分消耗降术师的福缘气运。 所以降术师此后都慎重起来了。 还有,权贵的命格不好施降,更不好受降。 这是重点。 至于穷人,需要青春不老吗? 早死早超生不好吗? “我们需要在这里住上三到五天。” 刘一夫说。 他在施一个降术,用短剑,吸收虎精的残骸,一经成功,那把短剑将会从不上不下的普通兵器成为一把名器。甚至可能是通灵神兵。 “我无所谓的,啊,我在外边等你们吧。”三丽要养十条大狗,所以要出去打打猎。 她一走,锦天立刻把钱一一装好,然后藏了起来。 张小乙也把所有骨骸都集中,用一块石头一一压碎。 只有椎骨,和头骨,被另外装包。 “这也太多了吧。” “不多,我的驴——驼得动。” “好吧……”张小乙应了下来。 那驴真可怜。 刘一夫已经答应分小头。 给个几贯钱意思一下就行了。 他当然要从别的方面给予补偿。 不然大家还能在一起愉快的玩耍了? 刘一夫想,回去还是要再进一批尸油。 尸油——降术师的无底洞。 布好了法坛。 有请——春水神降临。 刘一夫恭请出了春水神,唉,女神小姐姐仍然太弱了。 但,凑合用吧。 谁不是从弱变强的呢。 施降——短剑。 吸收妖兽的皮毛骨肉血变强。 施降——小脑斧。 长到普通家猫大小即停止生长。 两个降术一出,小脑斧反应快,立刻就睡了起来。 降术在默默改变它的身体。 只剩下那把短剑。 时间缓缓流逝。 刘一夫清楚看到,虎精骸骨在渐渐变化,被插在间中的短剑在吸收。剑身,出现丝丝极细的红线。像网一样,布满虎精残骸。在吞噬,在吸收。 一旦虎精骨骸被吸收完毕,此刃即成。 直至数日后,残骸终于全部消失。 唯有一把白玉也似的短剑插在地上。 刘一夫收剑之余,取其名——玉虎。 第22章 大墓 玉虎剑成。 这是一把骨质之剑。 虽为骨质,却光滑洁白,有若如玉。 就是你不说它是骨质的,别人就以为是玉质的。手触之,温润而微凉,连手感都是玉质手感。不是玉又是什么? 故而命其名为——玉虎。 虽是短剑,却充满了灵性。 刘一夫一持剑,此剑似是知道自己的诞生是因为刘一夫,所以时刻发出活跃亲切的欢愉气息。 那是一种,极为纯粹的——高兴情绪。 它虽是一件器物,却也算是通灵神兵,可能硬度还差点,但其本质,就是通灵神兵。已经有自己的情绪意志,渴望为刘一夫战斗杀敌了。 若刘一夫是个修仙者,甚至能用它炼制出一件小极品的飞剑法宝。 就是那种能极少消耗能量载人飞行的飞剑。一个筑基修仙者甚至可以驾驭它在天上一连飞上三天。 不过,在刘一夫手里,只有降术加持,让它更坚韧更锋利,加上日后吸收别的妖兽的皮毛骨肉血,未来就算进化成为飞剑法宝,也不是什么问题。 剑器一成,刘一夫手上,算是初步拥有了第一件宝贝了。 他当即心情大好,收拾东西与二人离开这厌倦的地下空间。 这几天,他们忍受这地下的气息,已经有些厌倦了。就为了等这把剑成功。现在,此剑已成,那还等什么。 而且此剑虽好,但终究只是一把短剑。 就目前来说,还真比不过新月宝刀和狮子照夜白。所以大家气氛还行,没有什么勾心斗角。不至于既怕兄弟过得苦,又怕兄弟有法宝。 此时三人,因为利益分配公平,都还各自满意。 收拾好了东西,三人跌跌撞撞,摇摇晃晃,勾肩搭背,一并儿地出了地穴,此时,原本笼罩于山的浓雾也都早早散去。 雾山——现出了真面目。 倒也没什么,无论怎么看,也都只是一座普通大山而已。 有山有树有土有岩。 山腹里还有地下水。 做为一座山而言——平平无奇。 丝毫没有特色。 好吧,还是有的,它有空旷的地下空间,那可不小。一个村子,甚至山寨,都能包容得下。甚至可以做为上好的吉壤之选。 但此地曾为虎精占据过,按数术而言,是妖气冲煞,破坏了原本的风水格局。已经不能福泽后人,所以——不能用了。 “一种植物,我的驴!” 可怜刘一夫这才想起他的大青驴。 他把驴在外一栓,就跑进来忙事业了。 也不知这驴子还在不在,有没有饿死,或被别的野兽给吃了,要是如此,那就损失大了。这车可怎么拉啊!到时,少不得人要干驴活了。 好在……受了降术的驴是不一般的。 哪有那么容易死啊! 它仍在原地,一直老老实实的。 只是大驴眼有些湿,这是主人一直没喂食,感到委屈了。刘一夫要是一直不出现,它真有可能在此,一直等到饿死,或被杀。 这就是动物的忠诚。 好吧,也有降术的影响。 幸好大青驴虽饿了几天,可仍然坚持得住。它站立如松,腿脚有力,仍然还有些余力,甚至能够再坚持几天。 但刘一夫心疼了起来,忙取出黑豆饼加一些草给驴子上食。他手捧着,看大青驴高高兴兴地大口进食。 驴子的欢愉,真是简单。 “这驴子真是……一种植物,我感觉我们的马是白买了!”张小乙发出了感叹。 有了这驴子,还要马干什么! 他借的两匹马,和这头驴一比,真是人比人得死,马比驴还不如驴。 “回去换驴子吧。” 锦天也是心动。 他在军中也是骑过军马的。 但现在想想,军马除了冲锋冲刺外,无论体力耐力,都不能和刘一夫这头大青驴相比,这就有些扎心了。 好在驴子不贵。 他晃晃钱袋。 现在有钱了。 至少十贯。 取一二贯钱,买头驴又算得了什么!? 甚至,他可以精挑细选,找头好的。 到时还要请刘一夫给驴施降。 所以刘一夫让他帮手,他立刻伸手,十分卖力。把他们的东西,刘一夫要的材料,和此行收获的钱财,都一一放在车上。 刘一夫静静等驴爷吃好。 驴爷真的是辛苦了。 刘一夫福至心灵,道:“驴啊驴啊,我给你取一个名吧,你以后,就叫吕青吧。” 大青驴颇有灵性,一下欢快叫了起来。 人与动物相处,很忌讳给动物取名字的。名字会赋予动物特别的意义,让动物也渐渐拥有人性。 另外,取了名字,也会诞生感情,到时就不好杀了。 刘一夫给大青驴取名,意味他不会轻易杀驴子了。未来就算用不到它,要么给它养老,要么放生,却不会随意转卖,不会杀了吃肉。 比大多数牛的下场要好多了。 大青驴虽然不能明白这详细的事,却能感知到刘一夫的善意。 动物的本能就是这样。 简单,且敏锐。 张小乙和锦天把东西装车,一袋子又一袋子,装得有点多,还需要用绳索绑扎固定,压得木板车发出嘎嘎声。 刘一夫想看来还是大意了,原以为板车够用,看来还得再升级下。这普通木料的板车不结实啊。 回头了得用更好,更结实的木料做板车啊。 不……也许重点是轮子。 那木质车轮上的镶皮已经磨损掉了。 对了,月亮沟的路,太难行了,所以对拖板车的轮子造成极大压力。不仅是车轮的磨损,甚至车轮的车轴也有问题。自己还是太年轻,没经历过这事,要是当初带一副备手车轮就好了。 现在只能将就一下,并希望能坚持到回罗京。哪怕回到哪个镇子上也好。 丛林沙沙。 女孩三丽带着她的狗群大军回来了。 她步行,身边是那些狗,看样子大有收获,这些狗都和得胜归来的无敌大将军似的,不复低俯之姿,而是昂首挺胸,脚下快步。 见到众人,她笑了。 “哎呀,你们总算出来了,这附近我都转腻了,我们该回去了吧?” 她倒还挺讲义气。 刘一夫想,自己的大青驴没给别的野兽拖走,应该是她暗中照拂的。 真是个好人啊。 其实,她若把众人丢下,自己一个人回去也没问题。就她身边的那十条大狗,刘一夫他们还能说什么不成。别以为他们杀了虎精就有多了不起,这里面意外因素太多。是机缘运气的巧合。 真打起来,女孩的这些大狗可能更加难缠些。毕竟,它们可是会跑的,而且是十条会用兵法的大狗。 好在大家不是敌人,相处也还算不错。女孩亲眼见到张小乙和锦天战斗杀虎,顾念三人也算人物,就愿意多等几天。 这也算是英雄之间的惺惺相惜。 双方彼此都取得了尊重。 刘一夫无所谓,东西也装齐了,只等他们说要走,自己随时可以走。 张小乙也觉得可以了。 这一趟出来十多贯,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最初的目标,诛虎,搞钱,两样事都完成了。回去,他能大手大脚地歇上半年。至于半年以后,再说吧。 二人返身,套车,却又停住。 回头,只见锦天仍站在原地,在那儿发呆。 刘一夫没动,他是真想走了。 张小乙上前,用肩膀撞了一下锦天,嘴里嘟囔道:“喂,回魂了,还有什么事没了啊?我们可以回去了。” 锦天深吸一气,然后一下蹲了下来,双手捂在自己脸上。 张小乙蹲过来,搂住他脖子晃一下。 锦天摇头,好一会儿才放下手,他张开眼,那双眼睛里血丝密布,仿佛是一下子害了什么红眼病。但张小乙知道,这不是红眼病。锦天这是在方才使用他的眼睛秘术观云望气,结果秘术使用过度,伤到眼睛了。 张小乙小声道:“能说说么?” 锦天摇头晃脑道:“天意,真乃是天意……”他闭上眼睛,把方才所见,在脑海中过上一遍,方才吐了口气道:“黄光,很多,我看到一股玄黄之气在此山之后——我估测那里有墓。” 来时,大雾罩笼,看不真切。 锦天只能隐约看到一股黑红之气。 那是虎精之气。 入了山后,在山腹中,雾气更浓,人眼只能视十步之距,那更是连看都看不到了。他也未有多想,当时主要是战斗。别的事情,不重要。战斗结束后,也是在死骸上到处找钱。 那些死骸很多,又很脏,钱又那么小,有的尸骸有,有的又没有,所以很麻烦。 找起来是需要足够的细心及耐心,可容不得分心。 事实证明,这其实很累。要不是找的是钱,相当于是在白捡,他真不想再累着他的腰了。 真是酸得以为要断掉。 直到一切结束,出来了,才发现山上虎精妖丹造成的雾气已经彻底消散了,什么都没有了。 他才有了闲情逸致,睁眼看看。纯粹是一时好奇,他用了秘术,观云望气,这只是随意为之,遇到了山就看一眼,基操而已。 这一看,就看到了——真东西。 在大山背后,一股玄黄之气,腾空而起,它是辣么的醒目,绵长。 那气机中的黄色,浩大且长,绝非普通岩石那一层淡淡黄光。这种程度黄光,说明地下有大量铜铁金属。何况,还有一些玄色的黑气在其中。 这说明什么? 如此一座荒山,大量的玄黄之气,已经充分说明了,此间必有大墓。没想到啊,自己这双眼睛,在无意之间,还真发现了地下的大墓。又有谁呢想到,虎精所在的这么座荒野小山,山后竟然有一座大墓。 他初时不信自己的运气,当下又看,还看,再看,瞪大眼睛看,看得眼睛都酸了起来。 直到,用眼过度。 他终于明白。 秘术没错。 他看对了。 此间有大墓。 第23章 再向虎山行 回去的路上,有些沉默,原本应该欢笑,却变得各怀心事。 女孩开始不舒服,她觉得我没有对不起你们,为什么你们这样对我?爱搭不理是吧!不理就不理!她一催大板角雄鹿,一溜烟跑前头去了。只远远的,留个影儿。 这时,步行的三人才开始交流。 “你确定是大墓?” 张小乙问。 锦天反问:“深山老林,玄黄之气,这说明那里有不干净的东西,和大量金属,不过不是什么金银,而是铜铁一类。这些因素在一起,你觉得会是什么?” 张小乙纳闷了:“不对啊,如果是大墓,有能力在这深山老林里建墓,墓主应该是有身份实力的,那为什么不在墓里埋上一些金银呢?” 刘一夫道:“也不一定,这要看个人的品味。我记得有一个大将军,他就给自己准备了五座用铜钱堆成的山当陪葬品。你真遇到这种的,那就不奇怪了。” 张小乙道:“这种事应该是极个别吧!哪可能是个人就这么干!” 刘一夫想想道:“还有一种可能,这个人可能是一个将军,那他可能就不会用金银陪葬,而是用自己喜欢的军中器械。若此人生前是一个大将,陪葬几百甲兵器械也不奇怪呀?” 锦天道:“应该还要更多,如果是甲兵器械,至少有数万件才对。你们是不见啊,我所看到的那股玄黄之气……太多了,直往上冒。要是铜钱,搞不好真能堆成山。” 一座铜钱堆成的山。 那是真的发财了。 要知道,铜钱最大的好处就是易出手。 你甚至不需要二道贩子赚中间费。 连前朝,乃至前前朝,甚至更早的钱币,只要是合格的铜钱,那就可以在市场花用,普通老百姓很多甚至就不识字,他们根本不知道钱币上这个通宝那个元丰是什么意思,只知道是铜,圆的,中间有孔,铸造的不是太差,钱厚有肉,那就可以用了。 至于哪朝哪代的,又有什么关系! 前朝的钱难道更值钱吗? 更值? 好,你再问现在的朝廷同不同意你这观点?! 凡是金银,不管本朝的,还是前朝的,你都要交待个来龙去脉,说清楚怎么来的。你一个小小的普通屁民,怎么能有真金白银!交代不出来?交代不清楚?那就对不起了,这就不是你的钱,轻则没收充公,重则大刑伺候。甚至干脆关起来找个黄道吉日一刀宰了。 所以,对于三人而言,若是有一座铜钱山,那诱惑反而比金银要更大。 张小乙忍不住了。 “那我们回去……试试?” 都已经算加入盗墓派了,可不得试试手艺么?练练也是好呀。 “不行,”刘一夫摇摇头道:“车轮,车轴,磨损都比较重,这一路太费车轮了,我们至少得把车修一修,不然,纵是挖出了宝贝,我们能拉多少?” 张小乙道:“都已经步行了,还怕什么,哪怕背,我们也能背回个几十上百贯,那也值了。” 锦天道:“行了,八字没一撇的事,还争呢?先把车修好,拖一万钱不比我们背百贯钱要强多了!” 三人商量以定,这才直追女孩。 一连地轮吹法螺,这才让女孩心情好点。张小乙当即说对不起,是之前想到从前被这虎精杀的同伴,所以心情才不好。现在既然调整过来,就向女孩道歉。 女孩信以为真,这才又重新说说笑笑。 一进村,女孩蹦蹦跳跳地去找那村长阿叔。 “阿叔,阿叔,我回来了!” 村长一副平淡模样道:“回来就好,没出什么事吧,虎精诛除了么?” 女孩般腿在床边坐下道:“没事,我能有什么事儿,啊,那些人还行,三个家伙都有些本事,虎精啊,真被他们给杀了,我都没出手呢……” 说着,她开始绘声绘色地讲诛杀虎精一路上的故事。 村长哦哦地听着,偶然在旁捧拖一下,让少女兴致盎然地把故事说完。 “嘶——”村长佯装受惊道:“这么说这三个人还真有一手,不简单,不简单。” “不过他们的车似乎出了毛病,一路上响个不停,你让蛮大锤叔叔给修一修吧。” …… 这孩子,不能要了,你让圣手神工蛮大锤修车?就他们来时的那一辆破板车? “行吧,我带你锤叔过去看看再说。” “嗯,我累了,去睡一会。” 女孩说着走了。 村长却是没动,似是在静静的等着什么,过了好一会儿,从里屋,黑乎乎的房里,走出了一个少年,坐在村长连忙让出来的座位上。 “上师,茶。”村长十分恭敬。 这个少年摆摆手。 他什么没喝过,什么没享受过,哪在意这荒野山村的野茶。 一只鸟飞了进来。 少年伸手,鸟就停在他手上,一人一鸟,四目相对,一瞬间仿佛已经交流了千言万语。少年笑了,一扬手,那鸟又飞了出去。 “上师,这——” “没事,只是没想到……”少年手指在自己太阳穴上轻轻揉着。 “没想到遇到了一个有意思的人……” “是那三个中的一人?” 村长立刻猜出了些许。 少年点点头,道:“是那个最为貌不惊人的人,看上去普通的人,还以为是那两个人雇的车夫,没想到竟然是我辈中人,他也是一个降术师……哈哈哈哈……” 少年笑了。 他长期压抑,极少有这样欢快的表现。 可见他是真的高兴了。 村长有些担心:“什么?那竟是一个降术师?那……” 少年道:“无妨,这是一个聪明人,和那些有了力量就无法无天的蠢材不同,这是一个真的一心求道的人,他不会做多余的事,更不会做蠢事,甚至我都在想,要用什么引他入局,有这么谨慎的一个人加入,我们的事会更容易些。” 村长道:“既然如此,我就让蛮大锤给他们……修车吧。” 少年也点头道:“的确是委屈圣手神工了,不过这也是没法子的事,请他辛苦一些吧。” 圣手神工蛮大锤,看起来是一个矮个子的壮汉。 浑身肌肉,有如一块块铸铁。 他和村长一起来的。 只见刘一夫三人正把东西卸下修车。 车的确不行了。也就两边扶手杆还好,中间板块都断折了数根,车轮也到了极限,几根轴骨已经断掉,能到村子,真是奇迹。 “村长,这是……” “这是我们村工匠大锤,三丽丫头说你们车坏了,请我让人给修一修,我就请大锤过来看看。” 蛮大锤哼了一声,道:“我是大锤,你们放心,这个村子的手艺活都是我的,没有我制作不了,修不好的东西。就是修这个是吗?” 他随意打量这车,然后不屑一顾。 什么垃圾,也配他出手。 算了,不出手不行。 “你们等着,我得拿些材料来……” 一些木材,和一些黑色的胶块,被他取了出来。这些木材都是极好的木材,又板又直又坚又韧,全是阴干的木料。 但却上面只因有节子,就被打为次品。 现在拿出来算废物利用。 这些材料属于鸡肋,虽然有问题,也能用。可蛮大锤不屑于用此次品,正好便宜刘一夫,给他修车。其实这些材料拿去当造海船的船板都是绰绰有余。 最妙是他化开黑胶,给新修好的车轮厚厚涂上一层,这可比车轮缠兽皮筋膜要抗震多了。 等上了油后,他道:“多了不敢说,应该够你跑十次月亮沟了。” 说完,他碎木材料也不收,拍拍粗厚的手就离开了。 张小乙道:“我们这是算赚到了,这木头可都是好料……” 他随手捡起一块,用力一捏,也仅留下一道浅浅的,若有若无的指痕,竟然没有将之捏坏。 他的指力,铁块也能按手印,竟然捏不动这木块? 锦天道:“那个工匠不简单。这些木料都十分笔直,原本应该是做军用的,只有军用器材的木料,才要求那么直。但因板上有眼,才会便宜我们的吧……” 他在军中,看过很多军工器材,是以一眼认出这些木板材料的用途。 这是一批军械次品。但其实已经算不错了,将就的话也是能用的。只是现在,到底被神秘的工匠舍弃,用来修拖板车。 军用品? 张小乙目光微动,道:“这可太好了,现在我们车也修好了,人也缓过来了,让我们再休息一晚,明天出发,对了,在我们去发财之前,先好好喝一顿。” “等等,”锦天道:“这种村子,连个像样的店铺都没有,你上哪找酒去?” 张小乙不以为然道:“这村子这么古怪,有像大将的村长,也有能工巧匠的匠师,还有军用器械的材料,那出点稀奇的事儿也不奇怪啊,也许还真有能喝的酒呢。” “那你去哪找?” “村长那儿。” 等张小乙走了,锦天才道:“他有心事。” 刘一夫一怔,旋即明白,锦天这是在对自己说话。 虽然三人一体,刘一夫显得比张小乙和锦天要阔绰,可实际上,在这个小团体里,锦天和张小乙才是一线的,刘一夫……最初算是凑数的。 至少锦天跟他并不交心,有事也不和他说话。 但现在,锦天却主动和他说话,这说明他们已经真正算一个团队了。 锦天开始拿他当自己人了。 “他一向有主意的,不告诉我们自有他的道理,你知道的,他六年前就来过这里查事,现在发现村子这么怪,当然想要深入究里,不过我感觉应该没事。” 锦天点头,开始擦刀。 他的刀总是不亮,所以他喜欢擦刀。 一紧张,就会擦它。 直到,一个时辰后,张小乙回来。 “不好意思,晚了点,酒也差了点,但没办法,环境不好,将就一下吧。” 张小乙心情似是不错,人也轻松了不少。 他提起酒道:“让我们明天,再向虎山行!” 第24章 白童子 张小乙那天提回来的酒,很差。 是真的很差。 也就比醋多点冲劲儿。 这样的酒,才像是这个村子产出的。并且在这个村子里,都是稀缺品。至少不多。 所以锦天和刘一夫都没怎么喝。 他们最多是嘴皮子沾一下,做个样子。 但张小乙喝了,还喝了很多,大口大口的喝,他越喝,眼睛越红,越喝,反而越有精神。 所有人都看出来了,他喝的不是酒,是心事。 到了最后,没喝的刘一夫和锦天都表示哎呀我们醉了,一个个摇头晃脑的找铺位去睡了。 反是张小乙,抱着坛子,一会发呆,一会眼红,一会又喝两口。 他是在想哭,却一直憋在心里,始终哭不出来,也流不出眼泪。 时间回到村长的屋子。 一如既往,很平静。 村长也坐在里面。 张小乙先是犹豫,然后就果断的拔刀。 他拔出了他的狮子照夜白,一刀扑上。 村长虎目一瞪,向前一冲,大手一挥,就拨开了他的刀,下一刻,两人双拳就对在一起。 然后是肘击,膝撞,肩顶,身靠。 动作相同,一模一样。 得亏二人都是高手,力量收发于心,没有外泄,倒不必担心有余波震塌了房子,要知道这种土坯房,可是根本不结实,赤手就能抓下一块墙皮。普通人脚踢身撞,都能打塌一面墙。 可现在,一点事也没有。 未伤屋中事物分毫。 张小乙踉跄退步,手臂腰骨发出嘎嘎暴响,他只觉得身子骨发酸,快要提不起力。 他本是雄壮至极的人,常有人说他,若在军中,当一员大将都不成问题。 可方才却感到自己被压制而落入下风。 甚至对方还游刃有余的留有余力,将双方的力量完美对消。 他道:“不装了,给我试出来了,你这是军中武学,你是哪方的大将,在这么个小村子,想干什么?” 村长哼了一声,道:“你也说了这是一个小村子,在这样的一个小村子我又能做什么?” 张小乙摇摇头道:“这里有你这样一位大将之才,还有刚才一位打造军械的工匠,你说你能做什么?” 答案很简单——造反。 村长低头,有些无奈,叹气道:“本来没事的,年轻人,为什么想不开呢?活着不好吗?” 他一拳攥住,渐生杀心。 张小乙立刻感觉到了,道:“你能杀了我?”此时的他,外强中干,已经被村长震散了劲,一时竟没有力气。 村长笑了。 双方对拳,通过对招,他对张小乙的身体情况了然于胸,知道他是虚张声势,当下是准备出手。务必一拳将之击杀,不给他造成痛苦,也可算是种仁慈。 张小乙捏紧了刀。 力气不足,他必要倚仗狮子照夜白的宝刀之利。 正待要动手,一个少年清嫩的声音道:“唐将军,且不必动手,他不是我们的敌人。”说话间,那个少年人从屋内走了出来了。 他一头披肩黑发,一袭白色长衣,裾角飘飘洒洒,有若如人间谪仙。 那村长唐将军道:“他既然过来就是撕破脸,根本不想装糊涂,不杀了他,他怕不是还要纠缠不清,会坏了我们的大事。” 张小乙忙道:“我不是想找你们的麻烦,我只想知道一件事。” 少年人似是知道他的事,笑了笑道:“你真想知道?” “不错,我一直在查的事,六年前的真相!罗王的三公主,是不是在这里,是不是就是三丽姑娘?” 这一路,他一直在想,将所有线索,勉强牵连在一起,最终觉得,倘若三丽就是三公主,那她身边围绕一群奇人异士,也就不奇怪了。很多看似不合理的事情,也得到了解释。至于堂堂一个公主,为什么有家不敢回,不回罗京王宫,那些朝廷内部的事,他就不管了。 至少,他知道了真相。 然后,就是要确定罗国背后的黑幕,那个让他在六年前不能查案的幕后黑手,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六年前的事,三丽的身份,这些我都可以告诉你,但有时候,什么都不知道反而是好事,知道了,却只能平添无奈。就好像有一个人,假设他寿数以定,一年后就会死,他要不知道,还可以无忧无虑的过完这一年,但若是知道了,那一年就很难熬了。他会时时刻刻担心自己的死,整日提心吊胆生活,与其如此,还不如事先什么都不知道呢。如此,你还愿意知道吗?” 张小乙笑了笑,无所谓道:“我命都可以不要,还怕知道真相?” “好,我告诉你……当年是……三丽的事是……因为……所以……事情就是这样的,你现在明白了?” “什么?”张小乙有些难以置信:“原来是……这么说,王宫里真的有一个人在操控一切?” “不错,这件事,目前知道的人不多,还有,我不建议你去找死,那个人和他的手下实力很强,一指头就可以捏死你,你看我们现在的处境就可以明白了。你知道的,你不是一个人,你也不想你朋友全都给你坑进这件事情里吧。” 张小乙顿时十分愤怒,道:“那个什么狗屁的黑幕这么强吗?罗王怎么一点反应也没有!这还是罗国的天下吗?” 少年人笑了。 他坐了下来,双手抱起,放在身前,悠然道:“那个黑幕有多强?这么说吧,把他逼出来,整个罗京至少先死一半人,罗王,王室,全都无法幸免。公主不回宫,也是基于此。与其让黑幕再做手脚,不如在宫外另置巢穴。万一王室出事,也不是一网打尽,至于罗王的反应,你以为我们在干什么?我们的存在就足以说明罗王的反应。” 他说着,忍不住叹气:“他太强了,唯有修仙者才可以对付,但修仙者一向高高在上,红尘世俗的人死多少,又怎么会放在他们心上。至于罗王是谁,罗国被谁掌握,又有什么关系?在修仙者的眼里,都不重要。就好像——你们会在意一窝蚂蚁,是蚁后当家,还是蚁王当家?” 张小乙跺足道:“这种事,竟然没人管?” 少年双手一摊,道:“我们已经在做了。” 张小乙身子一晃,他已经知道了少年的计划。 或者说这其实是罗王的计划。 这个计划叫做——我造我自己的反。 罗王会不择手段,往三公主麾下派遣名臣大将高手资源,给女儿积累实力,当实力足够后,他就会选择一死。 自古艰难唯一死。 罗王却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 到时,罗王一死,少年他们就会以三公主为名,举义兵以攻王廷,把幕后黑手给逼出来。 山河革鼎,整个王宫都要翻过来,那只黑手就藏不住了。 到时,就可以试着——诛杀他。 必要时,十万大军杀一人。 不过,即使到了这一步,他们也依然没把握诛杀这个幕后黑手。 从他们有限的情报分析,这也只能说尽力尝试。 还是没有十足的把握。 这个计划,十分隐秘,所以不容有失。 话既然说破,张小乙就只有一个选择。 加入其中。 几乎是不加思索,张小乙毫不犹豫道:“好,既然如此,我也加入你们。” 少年人提醒他道:“这会牵连到你的朋友。” 有些人,一个人是条龙,但为了朋友亲人,他反而成了条虫。 张小乙却不然,他叹气道:“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事情是不能两全的,我只能说尽力一个人面对,不连累他们。” 如果真连累了,那也是命。 少年人哈哈大笑,他仰身道:“那好,我就代表朝廷,欢迎你的加入了。” 张小乙摆手,他才不在乎朝廷呢:“不必,你知道,我加入你们不是为了什么朝廷,我只是为了那个——幕后黑手!” 说到最后四个字,他真是咬牙切齿。 张小乙这一生,不能说有多顺,但让他记挂在心里,一直耿耿于怀的,就只有这两个遗憾。 一是虎精给他造成的梦魇。 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面对生死危机。 但这个事情已经解决了。 虎精被他狂捅腰子。 什么仇都报了。 另一个就是查小良的死了。 那个天真,善良,一直崇拜他,跟着他的人。 这个人,不能白死了。 一想到罗国的背后,有一个隐藏在暗处的幕后黑手,他心中就不肯甘心。有太多像查小良这样的人,莫名其妙的死在任务中。 他们死的毫无价值,不明不白。 大多数人,对他们的死,默不作声。 但张小乙绝不会忍气吞声。 那个幕后黑手显然是在玩盗国窃国的把戏。 他以为罗王不知道。或者罗王知道了也没用,他不敢撕破脸皮。却不知道罗王暗中制定了一个造反计划。 你要窃国? 你想要啊,你要,就给你。 我来准备造你窃国后的反。 这样好玩的事,张小乙当然是要参与其中了。 “好,既然如此,有件事我需要你帮忙,”少年人笑道:“你的朋友中有一个降术师,你好好帮帮他,把他培养起来。” “为什么?”张小乙道:“你自己好像就是一个降术师吧。” 少年人道:“所以你不懂,你不是降术师,如果你是,应该就能看出来,我快要死了……” 张小乙:“……” 少年人不以为意。 他笑笑道:“我虽然是白降师,但为了王室,已经施了太多的降术,虽然福缘未损,但过多的神力却在破坏我的身体,当我变成婴儿时,就是我的死期了。你们要对付那个人,一定要有一个强大的降术师才行。毕竟,修仙者们高高在上,也只有我们出手了。” 说到这,张小乙也想到了什么。 “等等……你就是……护国大师——白童子!” 白童子苦笑一下。 “是的,我就是白童子。” 第25章 将军墓(上) 白童子是罗国的护国大师。 都说护国大师护国大师。 没想到的是,这个大师的师,是降术师的师,哪怕是白降师。 他是罗王一手培养出来的奇人。 白童子生下来时是一个倦缩的老头。 世人以为妖孽,原本是要丢去等死的。 后来被罗国王室的慈善机构收留,因其奇特的身体进入王家眼界。 罗王请人辨认,有一位相术大师谏言,此类特殊命格,人生下来是倒着长的,虽然如此,也不必见怪,反而比较适合修炼降术。 于是罗王就安排白童子学习降术。白童子果然一学就入了门,学起来是得心应手。 很快,就拥有了一定的实力。 不过,为了王家,他的选择有些窄。 只能是选择成为了一名白降师。 成为白降师,也就意味着他将止步降术师的最高境界,最终追求。 转世重生。 不过白童子并不后悔,也无怨恨。 像他这样的异人,正常原本是活不了的。即使活着,也会像老鼠一样,是世人眼中的异类,怪物,受尽白眼,甚至折磨。 而他,一生的生活平淡,甚至幸福,还能学习高深的知识,成为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 这样的生活,还有什么不满足呢。 一个人,只要容易满足,那总是好的,总是幸福的。 唯一的问题是,为了罗王的计划,为了对付那个幕后的黑手,他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施了太多降术。 比如——六年前,他们救下公主,为了保住公主,他们故布疑阵,先制造公主在月亮沟的消息,再利用张小乙的刀伤了虎精。 解决虎精再让公主躲在月亮沟。 来一出——灯下黑。 同时,为防止虎精快速恢复,影响公主安全,他还让死士执一把虎王牙齿炼制的短剑去找虎精。 那把短剑——被他施了血脉降术。 虎精正是被这把虎王牙剑的血脉降术所害,被虎王残余精气侵袭入体,这才莫名其妙的生了虎子。 不然的话,一头虎精,又受了伤,它哪来的心思去生莫名其妙小虎崽子。 它是能够变化吃人的妖怪,不是没有灵智会发情的野兽。 正是这两招,才把一头三阶妖兽的虎精给生生压制到了二阶,从而让张小乙和锦天轻易诛杀。 可别真以为一头虎精是那么好杀的。 可是这样的施放降术,反噬再低,他也渐渐受不了了。 所以,他决定引刘一夫入局。 降术师其实很多。 但大多数都是没头脑和不高兴,做事想当然,过把瘾就死。这样的人,是没有指望的。可刘一夫的小心谨慎却入了他的眼。 因为只有这样的人,往往才能走到最后。 白童子不仅是需要一个降术师,还需要一个实力强大的大降术师,并且能够真正出手的降术师。 可这样的降术师,只能是凤毛麟角。 他的选择真的不多。 原以为自己还要拼一把。 可若能引刘一夫入局,那他的选择就从容了许多。 好在这不难。 张小乙既然入局,那刘一夫就跑不了了。 这不是说刘一夫和张小乙的感情私交有多好。 而是有些事,沾上了,就脱不了身。 你以为你想置身事外就一定能置身事外吗?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这句话,了解一下。 最后,张小乙要了酒。 这可有点麻烦。 白童子没有,他根本不喝酒。村长唐将军他们也没一个喝酒的。喝什么酒,不知道喝酒误事吗?所以只能选几坛老村长留下的酒。 那些醋一样的酒,其实是这个村最贵重的东西了。 张小乙提了坛子回来。 说是不介意把朋友牵连进去。 可见到锦天,刘一夫,他还是感到了内疚。能怎么办呢?灌酒。可惜这酒太差了,让他连醉也难,只能瞪眼呆了一夜。 天明。 开始假睡,后来真睡的锦天,刘一夫,都起来了。 一看张小乙,喝!好玄没吓一跳。 这熬夜的事,对身体不好啊。 刘一夫叹气道:“保重身体!” 锦天道:“你还干不干了?” 张小乙一拍自己的脸,道:“我没事,我没事,出发,出发。”走两步,停下。 他拔出了自己的刀。 刀身一如既往的雪亮,明晃如镜。 从刀上反光一看,在张小乙的头上,已经两鬓斑白,起了微霜。 他吐了一口浊气。 “一种植物!” 三人重新出发了。 这一次,拖板车就稳当多了。 车轮纵是砸了坑里,车子也不带响的。 吕青扭动身子,轻轻一带,车子出坑,继续前进。没什么能挡住大力吕青拖车的脚步。 两匹马在后面不紧不慢的跟着。虽然是老马,可空着身子,倒也能跟上拖板车的速度。 可惜这两匹马老了,不值得刘一夫浪费降术。 三人全坐在车上。 这一下是轻松了许多。 只是这一路上,气氛仍然有些沉闷。 终于,张小乙忍不住了,让他一个直性子的人心里装事,真太难受了。 万事司让他不痛快,他六年放大假。 何况是牵连朋友的事。 “那什么,有件事,我得和你们说一下……”张小乙闭眼道:“我摊上一些麻烦的事儿了,可能会连累到你们……你们不会怪我吧!?” 锦天松了口气,不怕你说,就怕你不说,既然说了,那就好了。 “牵连我,什么事牵连我?来,问我的刀!” 刘一夫也笑了下道:“大家现在都是一条绳的蚂蚱,你连累我,我连累你,这不是很正常的事么?别放心上了,我还当什么事……不过说清楚,你要是被砍头,别指望我去劫法场啊。” 张小乙哈哈大笑:“死老刘,就你不是东西,还我砍头,我砍人还差不多。” 锦天道:“那村子什么鬼,把你搞成这样?” 他开始试着摸底了。 张小乙低头道:“哦,这个啊,不是三丽的事么,村长阿叔说了,想让三丽跟我们到城里去快活一下,我答应了,老刘你那不还有一个厢房空着的么,这不是正好?对了,三丽那丫头人不错,挺好的,你别欺负人小姑娘,别起歪心啊——” 锦天低头。 他知道,张小乙在说谎。 严格来说也不能说是谎话,但其中有不诚之处。 不过,说到三丽,那女孩的确不错。 只可惜,不是他的菜。 这么说,老刘有机会? 但他年纪太大了,配不上人家小姑娘。 那就是张小乙?也不对。 算了,不想了,走一步看一步。 刘一夫笑了。他有自知之明。如果三丽愿意,他当然愿意有个不花钱的。但他明白,三丽大概率是不会看上他的。那他也不至于向那小姑娘下手。 这世上,女人多了。 说难听话,女人可能还不如驴子值钱。 你到乡下,村子,总能找到资质不错的小女孩,随便一培养,就是个大美女。 这前后又能花多少钱? 三人又开始说说笑笑。 车子一路向前。 都不需要驾车。 大青驴吕青自己就识路。 受了降术影响,它越发的有力,也渐渐灵充智足。 没几天,山到了。 曾经的虎山,一片浓雾。 这才散了雾几天啊,就变得仿佛眉清目秀了。 一座原本,普普通通的山。 现在竟然有青翠欲滴之感。 仿佛很多植被一夜春风起似的。 锦天缓和一下,猛睁开眼。 双眼瞳仁急剧收缩。 看见了——看到了!!! 有玄黄之气浮之于上。 在后山处。 这一次,是没白来。 本来老板娘建议他们一行盗墓,只当是玩笑的。开玩笑,墓穴位址,哪里是那么好找的。又不是风水先生,懂什么分金定穴天星风水。 更不要说还有什么藏墓派。 天杀的啊! 找到墓址后改换墓址,让人依据风水术找不到位置!太缺德了有没有! 不说别的,有了藏墓派,还要啥盗墓派,这不是坑人么。 所以虽说是加入了盗墓派,但都没当一回事。 可现在看来,这一行是大有可为啊。 因为藏墓派藏墓,也是根据天星风水术来的,有点像局中局。除非你在墓中,还得是个风水先生,不然,只会被外侧的风水假局所迷,始终找不到真正的墓址所在。 可这一切在锦天面前就不够看了。 锦天的秘术,是观云望气。 只有真墓的云气是藏不住的。 或许也能藏,那一般是仙家手段。 谁会用仙家手段为死人藏墓呢。 甚至,锦天的观云望气术,可能也是一种仙家秘术的简易版。 “走!” 锦天一马当先。 三人拉着车,紧一脚慢一脚地跟着。 终于,到了。 锦天指一块地:“应该是这儿了,挖吧。” 然后,三人,面面相觑。 “等等,看我干什么?” “不是,不是要挖嘛?” “那个,我们是不是忘了带铁锹?” “不是吧,开什么玩笑,都到了这一步,搁这闹呢!我们是干什么来的!” “不对,我们说是要来杀虎,目标已经完成了,谁也没想到这里竟然会有墓,忘了带工具怎么了?” “我们是盗墓派啊!哪怕是玩呢?至少也要做个样子吧!带一把铁锹真的很过分吗?” “不是——我想起来了,老刘你不是有一把铁锹吗?我看你用过!” …… 二人看向刘一夫。 刘一夫手在车上摸了摸,还真摸出了一把铁锹。但,这是一把小铁锹,是一只手用的,用来铲铲土,挖挖沙,倒是可以,但要是用来打盗洞,感觉会把胳膊累断。 刘一夫用它,是为了铲坟土。 可不是为了打盗洞。 他真没学过那手艺。 “就决定是你了!”刘一夫把铁锹给张小乙。 张小乙避如蛇蝎。 “别指望我,我从没干过。” 锦天无奈道:“算了,以此为中心,我们往别的地找找,也许……我们能找到修墓工匠给自己留下的逃生通道……如果有的话。” 第26章 将军墓(下) 大人物建墓,往往讲究一个保密性。 怎么保密呢?大家写一份保密书,然后一个个排队按手印?或是赌咒发誓! 还不行? 残忍点,割掉舌头,砍掉手指? 最后,别麻烦了,把修墓的工匠一起埋里面不是挺好吗?很多墓在修建初时,就已经准备好预留一个坑位,那是专门给工匠们准备的。 这事有点损。 人家给你干活,你临了把人埋了。 不给工钱还要人命,简直岂有此理。 所以工匠也学精了,给大人物造墓之余,自己先挖一条对外的逃生通道。 当然了,即便是逃得了性命,也没敢声张的,你一底层屁民,还想翻天?想什么美事呢。抓到了只会被一刀砍了。事后大人物们还会很诚恳的问你,凭什么你不能死? 你为什么不能死呢?风光大墓它不豪华吗?哪怕你不是墓主,能在里面住着,不是福分嘛。还是觉得刀不利了,砍不得你了? 所以,人逃了,就走了,不敢声张。 只有极少数胆大不服气的,进化为盗墓派。 但这一行太危险。 墓中的机关且不去说了。 在墓中的鬼魂,奇兽,僵尸,毒素……有太多可以要人命的东西了。 甚至还有工匠的天敌——设计师。 这群设计师十分阴毒,让工匠出力却不知道自己做是什么,结果死都逃不掉。逃掉了,回来又中了别的他不知道的机关陷阱。 所以盗墓派真的不好混。 而现在,又有了三个胆大的盗墓派。 他们转了一圈又一圈,最终,来到了一条水流处。 锦天瞪眼看这水流。 这是从山后往外流出的水流。 水流平缓,只是表像,其实水下激流湍急,水潭幽深,往外,蜿蜒出一条河道。 能堆出一条河,可见这里的水流其实是很急的。 张小乙道:“有把握么?” 锦天幽幽道:“三个选择,一是用老刘的小锹慢慢挖,二是我们回村找铁锹再回来挖,三就是从这里试试……方向是那个方向。”他说着手指了一下。 “如果都不行,那我们就只能放弃这次行动了。以后啊,别干这一行了。” 张小乙当即道:“行,别说了,我来吧。” 他说着就要脱衣服。 刘一夫拉了他道:“你会游泳吧!” 张小乙道:“不是……这有多难,会闭气不就行了?我闭上气,顺那一方向,我就不信我游不了。” 锦天道:“一种植物,你不会游泳?那你脱个屁衣服装得个和真三样的。算了,回吧,咱没这个命。” “好了……”刘一夫开始脱衣服。 “老刘你——” “也不知我还行不行,但总比你们行的,都到这一步了,不试试不甘心啊。” 这不是吹,说到游泳,刘一夫还是有一手的。但他不是在这个世界,而是穿越前的世界。好歹也是得过奖状的。 “老刘你行不行啊?” “老刘你别硬逞强啊!?” 刘一夫把小猫样的虎崽递给了锦天。 他开始活动身体。 终于,入水。 水很凉。 忽然想到了水太凉。 幸好头皮不痒。 在水里怎么痒? 方向,方向,要把方向确定好。 潜游过去。 有石头。 低头。 有光。 冲上去。 呼! 刘一夫笑了。 “哗啦”一声响,刘一夫从水里探出头来了。 “怎么样——” “怎么样?” 刘一夫没说话,只是重重的点了一下头。 “呼——” “呼——” 张小乙,锦天,双双一起松了一口气。 旋即,二人又跳起来。 “等等,不是,我们虽然找到了秘道,但我们怎么进去?我们可没有老刘那么好的水性啊。” “说的对,老刘一个人进去,遇到危险怎么办,就算发现铜山,他一个人要搬到什么时候!” 刘一夫从车上抱下一块皮子。 那是他从虎精身上剥下来的皮子。 慢点就要给三丽的大狗们咬得到处是洞了。 “好了,我有法子,大家一起下去。” 刘一夫摊开手上的虎皮,顶起来,在水中留足空气,抱着小虎崽在中间,由张小乙和锦天四手持边,形成一个水中的汽泡。 依靠这一手,三人在水下,慢慢走。 内功好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张小乙和锦天的水性都不怎么样。 普通平平。 但硬凭借高深的内功,气沉丹田,在水中漫步。只在必要时,来汽泡里换气。 没一会,刘一夫就引他们上来。 只见一条暗道呈现在三人眼前。 “看,这有字呢。” 在墙上,是工匠们在逃得性命后,留下的图鸦之作。虽然有的字丑,有的模糊,还有的是错别字,甚至还有一些图画,但大体是一个意思。 在痛骂——这座墓的主人。 刘一夫瞅了半天,道:“高原王你个——王蛋?” 张小乙道:“高原王?那个手下三十万铁驼骑的前周封王?” 前朝,是大周国的时代。 那时,大周覆灭了北凉,驱逐了北莽,雄霸天下。 为大周征战统一,立下汗马功劳的,就是这位高原王。 因为战功太丰,以至于他得到了从前北凉封国的领土。 麾下三十万铁驼军,威震一时。 这是一个在历史上留下了名字的人。 赫赫战功,煊赫威名。 一柄铁鳞枪,打下了一座封国。 生为传奇,死为鬼雄。 更重要的是,他开始是沉迷于高原王的虚名,但在晚年,却幡然醒悟,挂冠封印,上交了高原封国和三十万兵权。 故而被大周封为有国祚以来第一将军。 这样一个人,死后竟然葬在这里。 也对。 这人啊,活着的时候,希望成为天下之焦点,所有人都要看着他。但死了,永远也不希望自己的墓被别人找到,当然是选尽可偏僻的地方。 此地就是——太偏僻了。 附近却又有月亮沟这样的村子。 说不定这里面另有文章。比如逃墓的工匠在就近建村,或是月亮沟的村子原本就是此地的守墓一族。只是时间太久,大家都忘了。 只有时间,默默注视一切。 直到现在。 不是锦天的眼睛,上哪找这地儿去。 三人休息一下,整理心情。虽说猜出这可能是个大人物,搞不好就是高原王,但就算真是这家伙也一样。因为这个高原王在历史上忠于大周,算是好臣子,可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人。 一个将军,能是好人?你怕不是对将军这个职业有什么误解。举个例子,很多学兵法的都会被教导一件事,不要屠俘。但一个将军,只要做大,又怎么可能不去屠俘? 可能有人说我杀的少。 那就不是杀了? 也有人说下面杀的我不知道。 真不知道吗?心知肚明罢了。 说不定还高兴有人当黑手套呢。 封建社会,将军,王者,就不可能有个好东西。如果有,赶快死。遇到这样的,一定得盗他的墓。这是天意。 只是……往里走的话。 “谁带火把了?” “不是,你们觉得我们这样下来,能带什么东西?火把?怎么想的?” “下墓不带火把?原谅我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 “火把没带,蜡烛更没有了?” “连火把都没有,想啥蜡烛呢?” “一种植物,我说我们是来干什么呢!怎么这么不专业呢?我对我们这行事业产生了严重的怀疑啊!” “现在抱怨有意义吗?想个法儿啊。” “我们走,不就是暗一点吗?我内功深厚,可以夜视。” “俺也一样。” “抱歉,我给二位丢脸了,我连内功都没有,啥都不会,对不起,空活四十多,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一种植物!” “一种植物!” “你们先去吧,我在这里等你们。” “等一下!” “呛哴——” 一抹霜雪明亮起。 一下子亮了很多。 张小乙举着狮子照夜白得意道:“行了,这下我们都可以进去了。” 锦天手捏了自己新月宝刀的刀柄,心中再次生出了嫌弃之心。 宝刀啊宝刀,你为什么要自晦呢?你现在可是彻底给比下去了。 其实,锦天不知道。 神物一般都自晦。 自晦,除了保护自己外,也是神物的一种节能模式。神兵利器为什么比凡物能够更经得起时间考验?原因就是它们自晦。在不用时,自我保护自己。 狮子照夜白之所以特殊……是被施了降的。另有神力在维持它的霜雪明。 有了宝刀,三人深入其内。 这条路,不好走。 渐渐入至深,甚至要跪下来,趴在地上走。刘一夫几次想回头。这感觉太危险了,万一通道崩断,他们岂不是要给埋了起来? 好在——这一切在刘一夫耐心快完时结束了。 他们一一出了甬道。 一出来,眼前就是地狱景像。 死人,太多死人了,粗略估计,有数以千计以上,或许更多的骷髅骨骸。粗略心算估计,大约有数千人的尸骨在这里。 “应该是工匠……地上还有他们的工具……”干完活不给钱,还埋人,这样的墓,有一个盗一个,都是替天行道。 骨头十分干脆,血肉全部腐化完了,什么都没有。连衣服也是。只在地上,能够看到一层层的积灰。 “不是有甬道吗?怎么没逃掉呢?” “应该是封墓时放了毒进去,而工匠自留的甬道不可能太大,我们方才过来,都得跪地爬过来,所以他们应该是来不及跑,又或者是分批跑,先头的走了,后面的中毒,就都死了。” “不会还有毒吧!” “应该不会的,工匠在大人物眼里是贱籍,毒杀的话,肯定选择论斤称的便宜毒素,可能是某种毒烟,这么长时间,那点毒早挥发干净了。” 刘一夫以一个降术师的身份做出判断。 第27章 神秘尸 这是一处给工匠们的坑室。 没有什么陪葬品。 有的,也就是地上,已经烂了把手的锤铲锹钎之类的工具。 不值钱,都不需要看一眼。 三人一边议论,一边选择离开此地。 墓室的门是关着的。 但张小乙把刀塞进缝里,一下就切断门栓,把门推开。其实他硬推都行,不过是为了省力。 一出去,就看到,一具具,石俑。 这是一具具身披甲衣的石俑。 它们排列在侧,栩栩如生。 “往哪走,谁知道分金定穴?” “不知道,有指南针么?” “别提了,我想我们什么都没有准备好。” “天啊——怎么会这样!” “也不知这空气怎么样,要不我们回去等等?” “再等也是一样,该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随便找一个方向走,我们就绕满一个圈,这就不会有遗漏了?” “不是,你确定这里面没有机关陷阱吗?” “凭我们的武功怕什么?” “想想盗墓派怎么人丁稀少的,就是因为有你这种思想的人太多了!再说老刘不会武功,你让他和我们一起冒险?” “都是一条线上的蚂蚱,大家都一样,好了别吵了,锦爷,你能看到什么吗?” “那……我们试着往右走吧。” 锦天给了一个推测。 张小乙举刀前行。 “等下,你搞错了,哪边是右你不知道?走这边!” “朋友一场我才发现你啰嗦,哪边是右我不知道吗?可我左边不也得看一眼是不是?万一有什么事我没看,老刘不危险了吗?” “你放心,我的新月宝刀是没有你的狮子照夜白亮,但它够长够快,我一刀在手,范围内老刘就不会有事!不是我说乙哥,下来后你对我严重缺乏信心啊?我们这还能一起做事吗?” “你就闭嘴吧,我记得你不是爱啰嗦的人啊,怎么废话那么多!跟紧点,别让我回头找。” …… 走了一段,来到了新墓室。 眼前赫然明亮。 只见这一间墓室特别大,已经不是普通小墓室了,而是一座殿堂。里面有一座青铜鼎器,十几盏长明灯,灯中无油亦无火,而是摆放的萤石,晶晶发亮,像灯一样,把室内照明。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在这座殿堂的中心。 有一二三四五六——六根石柱。 柱上打了一枚枚铜环,上面有锁链牵连,绑缚住一块寒气森然的巨大玄冰。 在这块巨大的,冰晶玄冰里,是一个闭目的美人。 美人儿身姿高挑纤瘦,下巴略尖,眉毛却浓,鼻梁挺直,集英气与秀美于一身。 她身穿白粉色的长裙。 裙裾间,雪白长腿若隐若现。 一足被裙角盖压住,另一足雪白娇嫩。 这是一个倾国倾城的绝色美女。 只不知她到底是谁,因为什么原因,什么目的,被封于这里巨大玄冰之中。 由于她栩栩如生,让人怀疑她是不是没死。甚至会想,如果打碎巨冰,她是否会活过来,重新回到此世。 这座殿堂,别无旁物。 除了照明的铜盏萤石,主要就是这六根石柱中绑缚的巨大寒冰——里面的美人儿。 诡异,阴森,恐怖,袭让三人心头。 但饶是如此,他们仍然围在玄冰之前,细细打量眼前的美人。 看她的头,看她的脸,看她的青丝细缕,看她秋水长剪,看她让人想摸的大长腿,想把玩她的纤细美足。 “一种植物……这女人是谁,有谁知道高原王有喜欢过什么女人吗?” “我历史不是太好,没听过。” “本朝历史我都懒得学,还管前朝?” “我全是略懂,但根本不精通,而且书上的东西大多有假,不可全信。不过我想,她该不是高原王妃。” “为什么?” 她那么漂亮,凭什么不能当王妃。 高原王眼瞎的么? “你是高原王,你会把老婆放在冰里,周围也没什么陪葬品?” “一种植物,这个女人可能是高原王的敌人,所以才把她封在这里,这是让她当陪葬品啊,太残忍了!” “活该我们扒他的墓,这种畜生,就该让他死无葬身之地。美女,等我们把高原王那孙子找到,拖太阳下晒了扬灰给你出出气。” “我听说有些权贵会搞美人盂之类的东西……我一直想是不是假的,哪有人这么坏的,现在看我是天真了。” “那这美女怎么办?” “放这儿吧,能怎么办?她现在可能还活着,但打破了冰,恐怕就要死了,那我们不就造孽了么。” 而且放出她后,她会不会变僵尸,这都不好说。万一成僵尸,他们还打不过,给一个个掐死了,那多冤啊。就不费那功夫了。 三人,有些是恋恋不舍,才离开这间殿堂。 又穿过了一条道,他们看见了一座新的殿堂。 在进入之前,三人商量了一下。 “感觉不对呀,我们已经在这里面有段时间了,怎么没有一点反应呢?难道这座墓室里没有机关陷阱,护墓虫兽,甚至诡异存在!?” “我想可能是这高原王吧,他其实是一个好人,所以这墓里才会那么干净。” “脑子是个好东西。” “这……什么意思?” “高原王让人修墓,完工了不给工钱还把人封墓里,还怕死不绝往里面下毒,这样一个人能是好人吗?这好人的标准有点低啊。” 好吧,高原王修墓不给钱,还把人埋里头。这一点是直让刘一夫耿耿于怀。 这世上,有些人,有些事,是不能容忍的。 刘一夫并非同情工匠。 他性情凉薄,又岂会在意别人的生死。 可对这个事儿,他就是不爽。 就像监狱里的坏蛋,那些杀人,抢劫,打人,残人,诈骗,小偷什么的,能是好人么?不是。但他们却团结起来,一起欺负找女孩的。 他们就是鄙视找女孩的。 别的很多事,其实可以解释,比如说为了生活,为了更好的生活,为了出气,为了朋友,为了这个为了那个。 但你找小姑娘……这是什么意思? 你不找就不行了?就活不下去了? 打,遇到这种人,只要打不死就往死里打。 “所以……我们还进不进了?” “进进进——” 雪亮短刀打开殿门。 顿时是一股子的寒气袭来。这是内外温差太大造成的空气对流。可这对流的空气也太那个了。 刘一夫当场生出不好的想法。 果不其然。 此间殿室,其内,竟然有一半,是冰块。不是一块块组成的碎冰,而是整块。整整一块,巨大的,有半间殿堂大小的巨冰。比之方才冰封美女的冰要大得多了。 冰中,自然有一个人。 此人是男子。 借着萤石幽光,可见这人身材瘦高,披头散发,发色雪白,衣衫半露,面容冰冷,双眼微阖,从此人形态姿势可以看出——这是一个被强行封印的男子。 “这人生前必然是难以想象的强敌。可能连杀都杀不死,又或是有特殊理由不能去杀,不然,不必搞这么大阵仗,布置这么一块冰来封印他。这冰要么是绝世高手内功所化,要么就是修仙者才用得出的手笔。” “不错——而且,他甚至可能未死。” “是的,他比之前的美女感觉要更加可怕!” “等等——你们看!” “这里有字!” 在冰前,有立石碑。 这下,总算见到文字了。 三人逐一上前辨识。 “徐卫封北凉五世于此。” “徐卫是谁?” “好像是高原王的名字吧,有点印象,但是不深,正经人谁记古人的事。” “北凉五世,北凉末代王孙啊——” “装什么,北凉开国也没少杀人,据历史正载的就超过五十万,真正死的不知有多少呢。要不是造孽太多,能五世灭国?” “北凉本是依附大晋,后来反复横跳,独立建国,最终被高原王所灭——不亦悲乎?” “不对,我记得北凉王室也是姓徐的吧,这高原王也姓徐?” “历史就是一笔烂账,你记这个干什么?不过也没用。这里没有什么财物,除了冰,就是这些萤石,也不是太值钱,不行就拿点,回头我们家里也别点灯了。” “一种植物,你还真拿!” “原来你这么狗。” “废话,省点灯油钱,它不好吗?” “我们自己用,别给外人看到就行。” “走走走,这是偏殿,当初就该走左边的。” “那是谁说往右的?” 三人离去,只是,这间殿堂到底还是沾了人味儿。 只见——哦,没人见到。 巨冰之中,白发男子,北凉五世,他的一根手指……正在轻微颤动。 兜兜转转,绕了一圈,又回来了,这一次,往左走。 同时三人也分析一下,墓来墓室的建造结构。 一般来说,有点底子的,都会建造三座主殿。一座主墓殿不要说的,自然是墓主正儿八经的安眠之所。墓主生前,最喜欢的东西,正常都会在此殿之中。 另外两个,一个是对墓主来说重要的人,比如说陪葬的奴隶牛马婢仆什么的。 另一个是墓主生前的一些器物。 很多墓主喜欢在这里存放钱财。 但也有不是的,觉得金银太俗了,放的是他们觉得最重要的。 这就需要赌运气了。 方才的殿堂,里面的两具尸其实挺好。但看着太诡异了,让人觉得可能还活着,贸然打扰,将其惊醒,未必是好事。 刘一夫不敢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所以,只能看别的收获了。 这次,从左边,他们来到一条岔道。 当下选择了中路,不出意外,这直通墓主,也就是主墓室,希望能有惊喜。 第28章 地下尸军 现在,他们到了分岔路口。 果然是左中右三条路。 只用看的,就能看到,中间这条道,最宽最大,笔直幽深。 只要不是傻子,都会选择中路。 在上路时,三人小心翼翼。 一会看左右甬道的石人是不是机关,会不会突然活过来,又看墙上是不是有暗孔,会有利箭射出来,或是地面,有没有活砖,陷阱,暗算伤人,甚至连天顶也看了,防止有机关悬刀刃于其上,突然砸下来杀人。 他们虽是第一次做这一行,有很多的失误,这个没带那个忘了拿,丢三落四,丢人现眼。 要是有同行啊,一定会笑歪了嘴巴。 但也基于他们是第一次,所以始终是小心翼翼,十分谨慎,至少一些普通的小花招是别想阴算到他们。 除非是特殊的,不为人知的秘术暗局,这才能连环套的阴人。 其中刘一夫一边走一边说道:“我们这次下来太不专业了,不说蜡烛了,绳子,罗盘,铁网,金钢伞,飞虎爪,挖地铲,驱虫药,松火照明,什么都没有。” “这种事是这样的,谁让我们从前都是正人君子,老实善良,没有干这种事的经验呢,不过一回生二回熟,下次注意点吧。” “对了老刘,你说的绳索蜡烛什么的也就算了,我们也能明白,这飞虎爪,金刚伞什么的,有什么用?” “我没有你们的好轻功,可以蹦跳那么高,我怎么办?遇到危险爬高的路,不得借助一下工具么。金钢伞是我计划设计的一种防具,专为防身用的。你看这地下,要是有什么暗器毒水射来,你说要是有一把防御金钢伞护身,那多好啊!” 下墓当然要有把金刚伞。 张小乙道:“你想得真多。” 锦天道:“你真是做一行爱一行。” “喝——” 忽然一声惊叫。 一条宽畅的通道的尽头,却不是门,而是阶梯。 那是一道往下延伸的楼梯。 本就在地下,现在更是又往下。 不过这里,有一点好,在墙上,摆放了很多很多用铜盏盛放的照明萤石,倒是不用一直靠张小乙的刀。只是这也让刘一夫三人咋舌,萤石是豪门权贵也鲜少使用的照明工具,一般都是当宝贝存放的。 但在这座地下墓室里,却好似到处都是,随处可见,都快烂大街了。 大大降低了萤石在三人心目中的逼格。 果然,高原王手笔还是大的。 不是一般普通王侯可比。 看那幽深的阶梯,张小乙心中有些发毛道:“怎么还要往下,这都到山底下了吧,还下不下?” 锦天鼓劲道:“都到了这里,我们还能退回去吗?” 他其实也在发毛,都没下过这么深的地下,又怎么可能不怕。人类对黑暗幽深的环境恐惧是天生的。只是大家在一起,互相壮胆罢了。 刘一夫没说话。 他看了看上方,心里有了一丝明悟。 明明这都已经是在山腹里面了,怎么还要向下延伸?这阶梯一下子让主墓室位置又下沉了一层,从位格上比左右两个副墓室还要低,哪怕刘一夫都知道这于风水不符啊,事出反常必有妖,怕不是在上面安装了什么自毁的机关,到时可以把整个主墓室一起给埋了。 这是防止盗墓的终极手段。 同归于尽。 很多墓室都会如此。 有在天顶放火油的,也有放流沙的,还有藏毒素毒虫的,反正这招用得有点多。 但……没用。 到了这一步,三人就像猫一样,好奇心已经给勾起来了,百爪挠心,停不住了,不把这个墓给摸透,他们是不会罢休的。 轰隆——尘封已久的大门,被三个男人一起用力的推开。 仍然,没有机关。 有的只是,风吹,气涌。 呼呼呼呼呼呼。 机关打火,一盏盏长明灯,亮了起来。 在主墓室里——终于还是用上了明火。 这是深海鲛人的油脂提炼出来的油,是古墓之中,长明灯之必备。深海有鲛人,泪可成珠,但这不重要。据说在深海鲛人之上,还有一种鱼人。 这才是古代贵族渴求的。 因为这种鱼人可以取其肉而得其长生。 只不过,鱼人肉有相当的毒素,人往往未得长生,先就被毒死了。又或是活了下来,但被毒素影响,成了不老不死的怪物。 只有极少数人,才能得到长生。 而这样的人,全看运气。 所以豪门贵族不敢赌。 倒是鲛人可以大量捕猎利用。 这是因为鲛人的泪珠没什么,真正有权贵谁会搞不到珍珠?量大量小而已。 可油脂能在地下燃烧百年乃至千年,是地下长明灯必备之选! 念及于此,刘一夫大喜。 “这是……传说中的鲛人油脂?” 鲛人油脂——也是属于尸油的,算是良品甚至优品的尸油了。甚至可以说这种尸油才算能用的尸油。 有此尸油,刘一夫甚至可以着手炼制一些降术宝器。 到时,有众多降宝护身,他必然实力大进。纵然不是大降术师,可也不是什么小虾米了,在降师中也算个人物了。 “喂,冷静点。” 张小乙忙叫了下刘一夫。 方才的刘一夫简直是魔怔了。 刘一夫冷静,这才看清,长明灯下,殿内仍然不是太亮,原因是在这殿内,有太多东西,密密麻麻,黑压压一片,从头看不到尾,把光都给挡住了。 那是——是人。 是一具具,一具具,数目众多,无以计数的人。不,不可能是人。刘一夫开始以为是石俑,只是这里摆得太多了。但他细细观瞧,发现不对,不是石俑,是真人。 这些人,顶盔冠甲,手持兵刃,大旗如云,矛戟如林,统一制式的兵甲,这根本是一支军队。 只不过这支军队,全都目光呆滞,肌肉死板,虽然站立,却是一动不动。在他们眉心处,都一一贴了道符。 “这是生人,也就是活人,至少曾经是活人。” 张小乙目光如炬,仔细分析。 “他们大多是三四十岁,正是一个人最为精壮之时,不可能突然暴毙,至少不可能这么多人一起暴毙,你们看,他们头上还贴着修仙者的仙家符法,不会是在活着的时候,被下了符咒成这样吧!” “这是用仙家符法术把人炼成了尸兵,还炼成了这么多尸兵,简直残忍。” 锦天也叹息道:“仙家法符,修仙者,有多少人知道,高高在上的修仙者其实有多么残忍。我在军中曾经遇到一些魔道邪修,专门以杀戮凡人来掠取生魂修炼法术。那些凡人,没招谁没惹谁,好端端的,就被魔修折磨杀害,为的只是祭炼他们需要的一件法器。一些仙师说得好听是斩妖除魔诛杀妖邪,其实他们又哪里是在意凡人的生死,不过是为了自己的一点功德罢了。” “只是不知道……这里到底有多少人被炼成尸兵。” 三人一起,极力眺望远处,军阵排列到深处,直至被幽暗吞没,可仍能确认,这些尸兵军阵排演的没有止尽。 有多少?只看见的,大约就不下千人之数,而里面未看到的又有多少呢?假若这些全都是活人炼成的,那高原王,到底是从哪里找这么多精悍勇士将之炼成尸兵。 真有这么多活着的精兵甘愿殉葬吗? 如果不是自愿,那岂不是被自愿? “我知道了……” “我也知道了……” 刘一夫笑笑不说话。 三人都明白了。 当年高原王归顺大周,他上交封国军权,但这封国军权是那么好上交的吗?高原王凭什么觉得大周不会过河拆桥,不会秋后算账呢? 有些人,身份高到了一定的地位,就会身不由己。 因为有些事,你不想的,别人也会推着你走。 千夫所指,无疾而终。 那么,众望所归时,又怎么可以拒绝黄袍加身呢? 高原王一手打下的封国,麾下三十万铁驼军,他拥有这般的实力,是说一句退就能退的吗?他的那些部下也甘愿跟着退吗? 当年,北凉是因此而立国的。 高原王也做到同样的地步。 他麾下也有很多的追随者。 他能怎么办? 假定他选择归顺大周。 那么,这里的尸兵来源也就清楚了。 高原王把自己忠心耿耿的麾下——变成这些炼尸了。他让这些忠心的部下为自己陪葬,还炼成了尸兵。 他既然做到这一步,大周当然相信了他的忠诚。 这里有多少尸兵,当年就有多少忠心耿耿于他的人。 “简直是畜生都不如!” 张小乙无法容忍这种事。 你不想造反,你忠于朝廷,你可以有一千个,一万个选择。唯独不该做这样的事。 “我们恐怕来错了……” “是的,我们来错了。” 原本以为这里是有大量的铜钱。 可结果,这里有的只有这些穿在尸兵身上的甲兵。 “小心,这些尸兵,可能会动。” “所以说,这座墓里,没布置什么机关陷阱,是因为不需要。” “一个人要是有一支军队保护自己,那的确是不需要担心什么。特别是这些军队是不死的尸兵!” “只要是在这墓中,它们怕就是无敌的。” “走。”张小乙往里走道:“等我们把狗屁高原王拖出来,请他晒晒太阳就走。” 锦天哈哈大笑:“算我一个,这种畜生不能放过!” 刘一夫道:“等等,让我收集一下油先啊!” 第29章 复生的军团 刘一夫贴着边儿走。 他来到油槽边,然后看到了散发清香味的暗黄色,且清澈的鲛人尸油。 毫不犹豫,刘一夫把自己身上装的已经不足半斤的尸油给倒了。 原本这也是他的宝贝,可和鲛人尸油相比,啥也不是。 呵,好一个高原王,也不知,他到底杀了多少鲛人,炼制了多少尸油,刘一夫轻易就取了满满一瓶。 他有些后悔自己身上没有别的器皿了。 若能一口气装个十斤八斤油,那就幸福了。 取到了油,他跟上还等他的张小乙二人。三个人一起,往里面走。 在他们三人身边,身前,身左,身右,身后,密密麻麻,数之不尽,全都是尸兵。 好在的是,这些是被仙家符法镇压了的尸兵,身上死气未曾溢散,在这死气与地下阴气的滋养下,并没有腐烂变臭。 空气中更是鲛人尸油的清香味儿。 倒不是让人太难受。 但这些尸兵——一个个的,栩栩如生,表情各异,仿佛是随时要活过来。 它们若要活过来,简直不敢想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被这么多尸兵围攻,就算十个张小乙,十个锦天,也别想活下来。 于是乎,越是往里走,心越虚,越是往里走,人越毛。而四周的尸兵……根本看不到尽头。走得三人都后悔了,要不要这么较真啊,退回去不好吗?搞得现在进退维谷,难以收场。 这时,刘一夫发现了什么。 “一种植物!你们看,这符纸,是不是在动?” “这玩意……是在动。” 符纸——丹砂所书,画的符法咒文,原本是贴在尸兵额头上的。 它定在尸兵的眉心,封锁住了尸兵体内的死气,死气凝结于体,默默的炼化尸兵的躯体,让它们没有腐烂,并且更为坚实。 甚至向——能够达到刀枪不入的地步。 这其实就是在祭炼尸兵。 原本,这道符法是挺牢固的。 但随着刘一夫三人深入这尸兵大阵,尸兵头上的符纸——开始松动了。 纸张在轻轻颤动。 这是因为生人的气息进入尸兵之中,气机牵引之下,造成了影响。 在宁静的死气世界中,进入了三个血气旺盛的生人,这和在烧热的锅中滴入油有什么区别?当然是反应惊人,要沸腾开了。 那薄薄一张符纸,虽是仙家符法,但既然是批量的货,就不可能高明到哪儿去。应该是一群炼气期修士练笔的作品。 平时用用还可以,毕竟经还是有点用的,但内里的能量就不要太指望了。一经干扰,它就后续管力,要不行了。现在,符纸松动,镇压不住尸兵体内的死气阴气,在这股阴死气息的冲击下,它就要破碎了。 刘一夫三人……就见到,一具具原本一动不动的尸兵,不仅额头上的符纸在颤动,连尸兵本人也开始有所动作,侧头,把脸对着他们。 虽然尸兵是看不见的。 它们的眼睛只是摆设。 但它们的感觉——听觉,甚至嗅觉都得到了极大的加强。 还可以感应到生人的气息。 活人每一次的呼吸,身上的热量,皮肤上分泌的汗油味儿,都给了它们最正确的指向。 同时,源自本能的,对生者的厌恶,和饥饿感,让它们开始,流出了口水。 那是积了多年口液的口水。 都是黑色的脓水。 “跑起来!” 张小乙,锦天一起发力,他们还拉了刘一夫一把。 总算不是塑料友情。 知道刘一夫的极限在哪,他们也顾不得藏拙,都往他身上注入内力。 这是刘一夫第一次感到内功的作用。 一股温热的力量进入他的身体,刺激了他的细胞,顿时身上仿佛有了用不完的力气,脚一生风下,还能调理呼吸,跟上了张小乙二人。 可,仍然没用。 尸兵队伍,看不到尽头。 走过一排又一排,跑过一列又一列,没完没了。 但尸兵在蠢蠢欲动。 突然——符纸飞起来了。 有尸兵的符纸失效了,上面丹砂符纹已经糊了,有的符纸甚至碎裂成残片。 这下尸兵就可以动了。 它们初时身体僵硬,但很快就恢复正常,像一个正常活人一样往三人扑来。 战斗立时暴发。 张小乙还好,他的狮子照夜白有降术加持,可以诛妖破邪,而尸兵正在妖邪一类,可以被克制。往往一个尸兵被他砍三刀捅两下,也就泄了死气阴气,快速腐化为正常尸体。 但锦天的刀就不行了。 砍能砍得动。 宝刀嘛。 但效果就几近于无了。 更不要说尸兵身上还有铠甲。 那是真正军中制式铠甲。 锦天自己都没有穿过这么级别的甲胄。 “一种植物!”锦天气得大骂。 他,和张小乙,快要保护不了刘一夫了。这样下去,他们自己都难保,何况还要保护不会武功的刘一夫。 虽然他很努力了,也尽力了,可,没用。连拥有狮子照夜白的张小乙也渐渐无能为力,毕竟人力有尽时,而尸兵的体力却看不到尽头。 “走!”张小乙没办法了。 他绝望的大叫。 锦天发出长叹。 二人终于放弃帮助刘一夫,真帮不过来了,他们双双运起轻功,跳了起来,踩着旗杆矛戟刀尖,最后躲到了墙边长明灯的油槽处。 有长明灯的烟火遮掩,他们一时倒不会有事。但这种事,他们自己跳跃可以,但却无法带上刘一夫。 二人都有些心虚。 他们几乎不敢看刘一夫所在位置。 可等了一会,却没听到刘一夫的惨叫。这让他们忍不住,终于看过去,这下倒是松了口气。 原来刘一夫没事。 只见刘一夫双手抱着小虎崽,整个人瑟瑟发抖,差点没尿,身边周围,全都是尸兵,一个个冲着他直流黑色的口水,却硬是没人攻击。 小虎崽张口啊了一声。 身前尸兵一阵晃动。 刘一夫明白稍许,又晃动一下小虎崽。 果然,尸兵跟着动摇。 这些尸兵,竟然害怕小虎崽,它们被小虎崽的气息压制,是以不能伤害刘一夫。 刘一夫大约明白了什么。 是的。 这里是虎精养伤的山。虎精在此,养了数年的伤,后来虎精将死,更是在此产崽,精血羊水流了一地,连妖丹都溃散了,在此山中留下了太多痕迹。 所以此山有很多它的气息。虽然虎精死了,可仍不能小看,它毕竟是一头三阶的妖兽。 它的死更多的类似剧本杀,是被一位暗中下降的大降术师给阴了,给安排了。却不是说它没实力。 而这山下的尸兵呢? 看起来虽多,也算厉害,刀枪不入嘛,可到底是量产的货,根基浅薄。炼制它们的符法又是平平大路货,是以在先天上,被虎精气息所压制。 虎崽身上有虎精气息,虽然它没实力,但对这些没有眼睛,只能凭借感觉的尸兵而言,仍然具有强烈的压迫力,是以皆不敢造次。 这就叫——你虎爷还是你虎爷。 “我没事了——” 刘一夫没怪张小乙,锦天抛下自己。 换了自己只会跑得更早更快。 自己做不到的事,凭什么去要求别人? 张小乙和锦天也不是多愁善感之辈,见刘一夫没事,立刻行动。他们一动,引得尸兵乱动,一时间,整齐的军列被破坏掉。尸兵们要么围着刘一夫流黑口水,要么就呼呼叫着追张小乙和锦天。 经历了这一遭,他们也是犟气上来,非要把高原王给揪出来。 现在想想,这家客栈的老板娘说的是真有道理啊。 这世间,有一种人,坏事做尽,却安享富贵,还要安葬于地下,死后也拥有数之不尽的财富,太不公平了。 甚至,是不是为钱已经不重要了。 就是要把你从墓里拖出来。 开棺鞭尸。 生前不报死来报。 世间仍然有公平。 高原王这个人——太缺德了。 建墓不给钱还埋人。 忠心耿耿的部下炼尸兵。 别的不论,就这两样,拉出来鞭尸是一点都不亏的。 他犯众怒了! 这世间有一种力量,它看起来微弱,渺小,微不足道,让很多人轻看它,并对此不屑一顾的去践踏。但是,突然有一天,这力量发作起来,会创造一种名为奇迹的东西。 张小乙,为了查小良,万事司无忧客的工作不干了。 锦天,为了自己都看不起的父亲跑去充军十年。 因为他们都有底线,都明白那种力量。 刘一夫看二人风一样的离去,笑了。 他抱着小虎崽,喃喃道:“娃呀娃呀,你算是救了我一命啊,你放心,今后我一定会对你好的,等有钱我会买一头大奶牛,专门给你喂奶,不会再让你吃米糊了。嗯,还要给你取个名字,叫什么呢?就叫彪儿吧。不好,你是小母虎,叫彪儿难听,就叫冰儿吧,这个好听……” 小虎崽——冰儿呜了一声。 尸兵不由自主往后退。 刘一夫哈哈大笑。 他不敢动作太快,但已经能够慢慢移动,跟上张小乙和锦天,往里面去。他也想看看,做尽缺德事的高原王,是什么样子。 不过……事情似乎并不容易。 因为尸兵太多了。 当数量多到一定程度时,那就会产生质变,就好像蚂蚁可以啃大象一样。 张小乙,锦天,都是天生的猛将,武功高强不说,还各自拥有宝刀,放在军中,一人能杀一百个,运用好了,那是能斩将夺旗,冲锋陷阵的大宝贝。 可这里的尸兵……力气超过常人,刀枪不入,除了狮子照夜白,新月宝刀很难一击斩杀。 特别是尸兵毫无畏惧,悍不可挡。 当它们从四面八方围过来时,张小乙和锦天也只有勉强支撑的份了。 被这么多尸兵包围,若不是尸兵动作比较僵硬,又身披重甲,跳不起来。 他们早就被围杀了。 可现在,他们也不行了。可供跳跃的地方越来越少,周围尸兵越来越多,他们的内力不说,体力却先要撑不下去了。 一直全力奔波跑跳,间中还要挥刀战斗。这样若还能留力,那才是怪事。 第30章 北凉五世 张小乙和锦天,气喘吁吁,手臂也越发的沉重。即便他们很努力的调节呼吸,可面对的敌人,全力出手下,他们仍然体力消耗过度,渐渐不支。 一个人在全力之下,正常一刻钟就会耗尽体力。就算是经过训练,也最多两刻。算上内功加持会好点,但也不过一二时辰。 可人的体力,内力,都是有限的。 这么急剧消耗,二人也是要撑不住了。 他们由原本一力向前,渐渐止住了脚步,然后且战且进,渐至而止,到了最后,不得不双双背靠背,相互支持。 而四周的尸兵根本没有止尽。 在这种情况下,要不了多久,可能也就十息,二十息,他们就要被尸兵掩没了。 死亡,近在眼前。 可能此时二人也有一些后悔。 但旋即他们连想都来不及想了。 只有机械的挥刀,架格,反抗,劈砍。 如此重复。 直至他们再也提不动刀,做不出动作。 死亡,近在眼前。 …… 忽然,一阵风吹起。 是阴风。 像是从身体里穿过一样,从皮肉,从骨缝里 一一穿过,明明不冷,却让人打起了寒战。 张小乙,锦天,只觉一轻,面前的一众尸兵已经停止了对他们的攻击,一个个变得呆滞起来,不一会,它们身子颤动,然后剧烈抖动。 紧接着,从它们头顶冒出了一丝丝的黑气。 尸兵们仿佛在承受某种难言的痛苦。 它们纷纷张口,想要嚎叫,却发不出一点声音,黑色的口涎流了无数。 当它们头顶黑气消散至尽后,便再无余力,一个个的倒在地上,腐化为白骨,继而更成了碎末的飞灰。 这是它们身上最为重要的死气与阴气被抽取一空。 尸兵之所以能够动,尸化,凭借的是体内的死气,阴气。这二气只得其一,最多让尸身坚硬,却不能保持新鲜,尸体会腐化,脱水,变成难看至极的丑物,再无生人的模样。只有此二气合二为一,就能让死者栩栩如生,如在活时一样,并且体魄日渐强硬,直至刀枪不入。 若有尸者,能够将此二气,炼化为本命尸气,就能真正意义上进阶为僵尸,而不似这些尸兵,只是炼尸。 炼尸的尸气是浮动的,犹如无根之水,一抽就没了。 只有僵尸,拥有本命尸气,再抽也有余地,只消给它时间,就又能恢复过来。 若这些尸兵是僵尸,抽尽二气只会变得虚弱,不至于化灰。 现在,炼尸本源一去,时间法则在尸身上立刻显现作用,尸体加剧腐化,一下子就化成了灰。 比之自然腐化还要狠。 这正是邪法的反噬。 邪术妖法,虽可获一时之利,但一经被破,顿时反噬来临,并且更加狂烈。 炼尸也为旁门左道,要说把尸炼成圆满,倒也无妨。可没有炼成,就另当别论。毕竟此等邪法有伤天和,自受天谴。 “邪术反噬了?” 张小乙,锦天心中不由如此之想。 但天下哪有这么巧的事。好端端的,邪法就被破了?堂堂高原王精心布置的杀局会这么不靠谱,如此轻易的就破解了? 他们犹豫一下,放眼四望,目力所及,仍然可以看到,远处仍有尸兵摇晃身体,倒下化成了白骨飞灰。只留下了一具具砸地有声的兵甲,证明这些尸兵曾经存在过。 二人面面相觑,最终决定先回头看看刘一夫怎么样了。 之前,他们迫于无奈,无可奈何,放弃了刘一夫,只顾自己跳走逃命。刘一夫虽说没事,但他们心中却犹如扎了一根刺。 之前口口声声说保护刘一夫。 什么有事要问过他们的刀。 可事到临头呢,还不是那样。 他们一跑就跑了,轻功好,跳得高就是了不起。但刘一夫就只能丢在原地了。毕竟轻功也就那样,自己能跑能跳,但带上百多斤的一个人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事后他们也是被无以计数的尸兵缠住了,每息每刻,都在拔刀战斗,哪有工夫想这想那的。 现在彻底没事了,他们才有余地想到刘一夫。 虽然方才刘一夫口口声声说他没事,好像有什么秘法护身保命,但终究情急之下看不真切,想他一个人被围在尸兵之中,现在也不知怎么样了。 二人也不废话,一起往回走。 地上,是一具具,已经空了下来的兵甲。 方才没留心,现在细数,怕不下千万。 高原王果然是好大手笔。 一整支当打之年的军队啊。 而且这是精兵。 就这么给当炼尸了。 也不知道这些人死前有没有后悔跟错了人。 好一会,他们看到了刘一夫。 二人对视一眼,双双足下运力,将轻功施展至极致,到了刘一夫的身边,只见他怀中抱着小虎崽子,表情有些发呆,不过人却没事,这才齐齐松了心气。 “哈哈哈,你没事就好。” “方才我们没带上你,你不会怪我们吧!” “放心,这事以后不会再有了。” “你放心好了,我回去想法子给你也找门内功,让你也学成轻功,到时和我们一样蹦蹦跳跳,好不好。” “以前我们交情不深,你懂的,以后我一定记你一份。内功心法虽然难得,但也不是啥问题,不行我给你找一个无忧客的职位,只挂名不干事的,到时就能挑选一门上乘的功法了。” “对了,你怎么不说话啊?” “吓傻了吧?!” “不是你胆这么小的么?” 二人说了一会,发现刘一夫始终无动于衷,这才有些奇怪,止住了废话。 刘一夫撇撇嘴,又转了下眼睛。 二人终于明白什么,往刘一夫示意的方向看去。 只见前方,他们下来入殿之所,门口处有一个人。不,是两个人。 此二人,一个大美女,平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 另一个端正打坐,但身上正笼罩着一层层弥散不休的黑气。 细一看,那黑气正是他从尸兵之中抽取出来的死阴二气。这二气纠缠一起,化成黑色的气雾,纷纷想从这人体内逃离,但却无法远离,终是在被他一点点的吸收。 “那……是什么人?” “一种植物,这都认不出来?这不是我们之前在冰块子里见到的吗?” “还真是,一头白发,他跑出来了?” “那女的也出来了,不过目前就这白头发的能动。” “那他又怎么一动不动?” “应该是在吸收那些黑气……” “能吸收那些黑气,这是什么人?” “只怕他已经不是人了。” “不,”刘一夫终于说话了:“他还是一个人。” 张小乙道:“你怎么知道的,又怎么确定?” 刘一夫还真是知道的。 这其实不难猜。 他微微一笑,道:“你们莫非忘了,他不是那北凉五世么,只不过不知因为什么,破封而出了。至于他为什么不是怪物,哼,这些尸兵不也是怪物么,怪物会杀怪物吗?而且,你们难道不觉得,他吸收的这些黑气……是在练某种武功?” 虽然刘一夫不会什么武功。 但他知道,只有人才会修炼武功。 这个人——不出意外是北凉五世。 北凉五世自然是一个会武功的人。 因为太厉害了被高原王封印起来。 他若是变成了僵尸,哪里会杀这些炼尸,收下当小弟不香么?就算要吸收一些恢复功力,也不必会全杀了吧。 可他偏偏选择——全杀了。 这证明——他记得从前的事。 他当然不会放过这些曾害得他亡国的高原铁驼军。哪怕这些人如今已经变成没有思想意识的炼尸。 “原来是他?” “他不会伤害我们吧!” 刘一夫道:“应该不会,以他的实力,杀我也就动一下手指的事。但他只是杀了这些尸兵,并没有向我下手……” 这其实算是一个救命之恩。 很简单的。 因为刘一夫虽有小虎崽保命,但只是一时的。这小虎崽只是带有曾经虎精的一些气息,仰仗虎精遗泽吓住了这些尸兵。但时间久了,本能会让尸兵打破对虎精的惧怕,还是会出手。 小虎崽——终究不是虎精。 所以北凉五世的出手,真的是在救命。 “算了,我们不要管了,他在这里,我们也不好回头,不如把高原王拖出来鞭尸,等他醒了,一高兴,我们就没事了。” 张小乙想了个不是办法的法子。 锦天想想还真是个办法。 “好,”说到这,他又有些犹豫:“老刘……” 一时间他不知该如何选择。 是让刘一夫跟着他们,三人一起行动。还是让他继续等在这里,毕竟不知前方还有什么危险。 “我也一起吧,这里有点玄。”刘一夫心有余悸的看眼北凉五世。 这个北凉五世,武功太高,人也太过诡异,不知他被封在冰中多久,竟然还没有死掉。他这么强大,刘一夫对他有着天然的恐惧,距离一个一指头就点死自己的强者,实在是太没有安全感了。 张小乙大喜:“好兄弟,讲义气,就让我们一起,给高原王开棺鞭尸!” 张小乙最初其实是不怎么瞧得起刘一夫的。只是他身边的人有限,要做的事也比较有危险,最后才拉刘一夫入伙的。 没想到看似凉薄的刘一夫在关键时刻如此讲义气,他顿时更生好感。真正把刘一夫当兄弟了。 朋友,是分等级的。 可利用的朋友,可交心的朋友,可托命的朋友。刘一夫过去,是可利用的,现在,总算交心了。 三人齐心,一起往里走。 一路都是倒在地上的盔甲兵器。 细细一数,竟然是数万。这高原王,真不是东西,数以万计的忠心部下,全给他炼尸了,手段残忍,骇人听闻。 这样的人,是要鞭尸。 第31章 守墓兽 这一回,路上无事,三人脚下生风,很快也就趣闻到了头。一路上,地上到处都是空了的盔甲,丢地上的兵器,倒落的旗帜。 曾经一支强大的军队,就此烟消云散。 什么都没有了。 留下的,只是这些军械。 可它们比黄金白银还要难以出手。 根本沾都沾不得。 罗国现在国家稳定,国力正值上升期。 造反?傻子都知道没希望的。 没有野心造反的人,军械又能卖给谁?退一万步,真有人要造反,你敢去交易么? 交易这种事,是要有一定基础的。 至少双方地位要比较平等。 区区三个普通人,啥也不是,人家凭什么跟你做生意?一刀砍了你白抢不好么? 所以这些兵甲,是得物无所用。 话不多说,尽头处,是一道古朴石门。 大门虚掩,有些生涩,好在没有机关,简直是欢迎光临。 刘一夫三人也不客气,当即是合力推开它。 里间是一条阴暗的长廊。 在长廊上,有一道暗影。 这是,一个人坐在那里。 刚开始三人有些提心吊胆,不知又是什么尸怪,可靠近一看,是个不能动的——死人。 此人已经死了,尸身未腐,却不是炼尸手法,而是中了一种奇毒,有此毒侵体,他尸身未腐,保存了下来,只是呈现出一种青灰铁色。 “喝——这是一个修仙者!” 此人一身青黑色的法罗道袍,身前摆放了拂尘,佩剑,和一卷青竹经。 这正是传说中,修仙者大致的模样。 但是,可惜,此君未登大道,早早——身死道消了。 “修仙者又怎么样,又不是已经成了仙人,他这样的,其实不在少数,而大多数修仙者,也只不过是活得比普通人长点罢了,仍然是凡人,没什么了不起的。” “那也是修仙者啊……” “我说高原王怎么那么大手笔,把一支军队都炼成尸兵,果然,他背后是有一位修仙者在帮他。不过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个修仙者看来也是遭了天谴。” “那也未必,也许这个修仙者是知道自己长生无望,所以才帮高原王干这丧天良的事儿。不然长生不好么,为什么要造这种业力?我听说修仙者最怕的就是业力缠身,所以,连普通凡人也不敢滥杀,需要隐世修行呢。” “等等,他既然是修仙者,身前的东西必然都是宝贝,正好三件,我们分了吧。” “小心有问题。” “有什么问题?” “他这样的混蛋,能帮高原王炼尸,肯定也是个阴损自私之人,怎么可能那么好心把宝贝便宜我们?” “说得对,但是……这样放弃又太可惜了……” “无妨,我可以用此物把这三样东西包起来,到时再说,实在不行,就找个替死鬼试试,不就行了?”刘一夫说着,从身后拿出虎精皮。 “太好了,就这么办。”张小乙,锦天二人虽然为人正义,但不是迂腐之辈。 这世上那么多坏蛋,找几个当替死鬼,怎么了? 刘一夫所言,深得他们心意。 总不好就这么白白放过可能修仙者的东西吧。 败家子是当不得的。 收拾好了东西,三人再度前行。 打开了门。 呼。 一蓬火光涌起。 一只铜盆,里面的机关启动,点明了鲛人油火。 长明灯四处席卷,让此间殿室,洪堂大亮。 虽然光线充足,可四周的光线,仍然暗淡。 地面上,石砖有损,坑坑洼洼,参次不平。 在砖缝之下,一片黝黑暗红,是积存的血。 殿堂空空荡荡,只摆了一张大椅。 这是一张曾经的王座。 此座是高山僧侣为高原王所做,是用高原王的敌人,用他们的尸骨,以邪法制成的一张由众多人的骨骸组成的骨椅。 从这骨椅大座上,可以辨别出头骨,肋骨,人的臂骨,腿骨,和脊椎骨等,被用筋绳捆扎在了一起,形成了一张宽大的邪恶王座。 在此王座上,还铺了一张朱红金绣的垫铺。 恐怖与尊贵齐备,邪恶与奢华共流。 充满了一股暗黑异典的艺术。 刘一夫看着就喜欢。 这是天然的降器法宝啊。 只是他实力仍然很低微,此宝虽好,可太过醒目,却是不好拿的。他搬得动么?运得走么?只能先放这里,等有时间,有条件,自己才能来拿。一个不好,可能会被别人得走,自己失之交臂。 但,又能怎么办呢。 没实力啊,肉在嘴边,也吃不下去。 “奇怪,棺材呢?” 三人在这殿室里找了下。 发现这里空空旷旷,除了青砖明火,四座角落里的石头雕像,什么也没有。 “这怎么可能,就算没有财宝,但高原王的棺材总要有吧!怎么这里……什么也没有?” “除了这椅子,这么大我们也不好带出去啊。” “会不会有机关?” “找!” 三个人闷头找了起来。 却在此时,在此殿的四个角落,四尊原本一动不动的石质雕像,开始动了。很轻微,很轻微,仿佛是睡了很久的巨兽,开始苏复。 其实想想就能明白了。 那个修仙者可以说是高原王的心腹之人,为高原王一手打造尸兵军团,这样一个人,应该是最接近高原王的存在的。 但他却在廊间,而没有进入此殿。 假若此殿真的一无所有,什么都没有,他又是要死,死在殿内岂不是好?何至于在廊外坐化?如此一来,答案也就有了,他有不能进此殿的理由。 此殿,并非真的一无所有。 一切都只是层假像。 当有生人进入此间。 不需要机关消息,只是生气的气息,就会让此殿的杀招显露。只需要,生人在此殿到处走走,把生人的气息更多的散布出去。 此时三人到处找所谓的机关,以至于他们没有发现,危机的到来。 当危机终于来临时,他们都懵了。 轰! 石皮乍碎,巨大的,有一丈余高的雕像,变成了活的。这雕像,是一种人身,刀手,蛇身的怪物。 虽为人身,但筋肉暴起,面目狰狞,丑陋残暴,不似为人,身下是肥粗的蛇身腰尾,最重要的是双手,那不是手,自肘以下,是刀,是两把骨质大刀。 这样的怪物,极其可怕。 别以为其只有一丈多大小,就没什么了不起的,这种身材却是兼顾了力量与敏捷。 很多巨兽,大则大矣,却是大而无当,徒具其大,空有力量,反应却慢得惊人,只要不能把人吓住,就会被反应过来的人继而反杀。 这样的大,又有什么意义呢? 而这种恰到好处的怪兽,就不一样了。 同等条件,那就是屠杀。 天生力量,又有骨质刀臂。 这是多么强烈的攻击欲望啊! 它的基因里写满了残暴与破坏。 它的存在,就是为了杀戮而生。 它就是高原王为自己布置的守墓兽。 其实这也可以理解。 像高原王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就一张牌。只准备了一支尸兵军团,这不是太少了么?带兵打仗的将军,哪个不会给自己多准备一支预备队! 甚至是一条后路。 刘一夫三人,这算是被围上了。 好在,四个角落里的怪兽雕像解放的程度不一,毕竟不是机器,快慢总有先后。 在关键时刻,张小乙以最短的时间做出最正确的决定。 第一步。 拔刀。 第二步。 说话。 “兄弟们一起!” 然后就冲出去了。 锦天没有落后,二人一起肩并肩。 至于刘一夫……抱歉,他不会武功。 就他现在的身手,真冲上去了,不是拼命,而是白给。 所以二人都没说什么。 只张小乙有些遗憾。 从前不大瞧得起刘一夫。 他当然知道刘一夫不会武功,也没教他的心思。但一门内功心法,这很重要,这个可以有。可他没上心。 因为当时觉得——不值得。 内功心法难搞,搞到也不是随便什么都可以教的。不好的又何必教人家呢?至于好的,凭什么要给你呢? 可现在,他觉得不能三个人一起并肩战斗,是种遗憾。 就算不能一起战斗,还是要帮刘一夫找门内功心法的。 人还在想。 但身已经和锦天扑上去。 昼光乍起。 两个一流高手的配合。 虽然他们不是什么顶尖的江湖高手,但他们会的是正宗的军中武学,最擅长的,就是正面硬怼,当面格杀。 特别是张小乙,他的刀,是有诛邪破妖的降术力量。 狮子照夜白。 在锦天大吼用刀架开怪兽双刀时,他扑上去,一连数刀,直接捅心。 深蓝色的血液飞测而出。 怪兽大嘴里吐出箭射一般的舌头。却被张小乙低头躲过。身为一名曾经的无忧客,他太清楚与怪兽战斗,要时刻小心它们的嘴这一点。 怪兽的嘴,咬人不说了,还会喷毒放毒液,让人防不胜防。所以防御怪兽嘴里的路数,是一名无忧客的基本功。 这次吐舌头,好,学到了。 但依然伤不了保持警惕的张小乙。 胸口中了狮子照夜白的连捅,哪怕是怪兽也惨叫着放下双手,它一时失力。 然后,大刀如一轮美丽的新月。 锦天的飞燕惊龙斩击。 人往边上走,刀顺逆势劈。 一刀无情。 干净利落的抹掉了——方才复苏的怪兽头颅。 注意来,是抹掉。 没有斩击骨头的声音,而更像是切。切的还不是菜,而是豆腐。 如此一刀,如果斩人,足以让人毫无知觉的去死了。 锦天也是无奈。 刀不争气。 他只能自己努力了。 这一刀,他感到自己的武道实力,又小小进步了一些。 这是在生死搏杀下,给逼出来的进方。 方才和尸兵一战,真的是有收获的,逼出了他不少潜力,如此才能斩出这临阵突破的一刀。 第32章 人身刀手蛇尾兽 开局——瞬杀。 这种看起来狰狞恐怖的怪物,十分难以对抗,普通人光看到都会肝颤胆寒。哪还有反抗还手之力? 万万没想到——却被瞬间斩杀。 四尊怪兽,一起出现,正常情况下,遇到这样的事,人们一定会给吓到,不说吓尿到胆寒以至失去反抗意识,也会战意降低 实力大跌,待到四头怪兽围了上来,到时也就失去了生机,必死无疑。 所以在最短时间里,张小乙做出了最正确,也是最快的判断。 先下手为强。 利用时间差。 先格杀一个。 我管你四个呢,又不是在一起,先干掉一个再说。 这种事,乍一想是不可能,不可思议的,正常人是做不到的。普通人甚至会怕到等死。可张小乙,锦天不同,他们经过生死考验,又历经大战,是经验也有,实力也有,更是在当打之年,血气旺盛胆气豪。 别说是怪兽了,就是修仙者当面,该杀也会毅然拔刀。是不是对手另说,可敢不敢却最重要。 二人发威,闪电袭杀,在手中宝刀的帮助下,轻松破防,杀了一头怪兽。 毕竟也是生物。 又不是什么妖兽。 好杀。 事实上,妖魔鬼怪那些的才难对付,在拥有实力之余,还有智慧,更能发挥自身所长。不说别的,就是虎精,要不是有白童子暗中下手,不停的阴它,一头三阶的虎精,早就要了张小乙和锦天的命了,岂容他们放肆。 真以为三阶妖兽是大白菜吗? 而怪兽则不同,更多是邪术影响制造的怪物,空有力量,不会修炼,智慧有限,反而是好被人针对弱点格杀。 此番,张小乙,锦天出手成功,二人相视一笑。 千言万语,尽在不言。 不需要说话,两人眼睛一个对视交流,便已经心有灵犀一点通,你知道我的意思,我知道你的意思。 他们瞬间向右,扑向了下一个。 在这间殿室内。 面对四头怪兽,这是必死之局。 面对三头,仍然很可能会死。就算九死一生的活下来,怕也是重伤惨胜,要付出不小的代价,甚至要死一个朋友。 唯有二对二,才能获得均势。 大概率以轻伤或重伤,赢取胜利。 所以,他们选择抢先出手,以二打一方法,先行格杀一到二个怪兽。 力争让局势处于二对二。 不然真没胜算,没生机的。 好在开局顺利,成功。 这一开局,多种因素。 张小乙的决断,二人手中神兵的辅助,还有就是两人高超的武技,及二人之间。,默契无比的配合,这才打出了一个天糊开局。更何况,锦天还小小的暴发了一下。 现在,乘胜追击。 他们往右跑,杀向第二头怪兽。 这第二怪兽则是吃了一惊,一个同类当其面被斩杀嘛,这刺激太大了,但却愈发的激怒了它的凶性,当即,它下面粗短的蛇身一收一缩,整个身子弹动,像箭一般进行了一次突进。 张小乙和锦天要杀它。 它又岂不想杀他们二人? 可是,它忽略了一点。 人类武技的应变。 它猛一个突进,然后止住身子,给自己与敌人预留个空间,好发动攻杀。 它身子略微往后仰,这是要发动突然袭击,好似大锤砸下前,反而要举高一点。 此时,张小乙和锦天只要稍有迟疑,或是反应一慢,就会给它可趁之机,继而攻杀。就算杀不死,也可以对峙,到时另外两头怪兽过来,三打二,稳赢的。 这不是怪兽的智慧,而是一种战斗搏杀的本能。 但此刻,张小乙和锦天的动作却不见迟疑。 从冲锋到现在,没一点停的。 面对怪兽的威势,二人直接视若无物。 不要说,不要停。 张小乙在接近怪兽之时,一个虎跃。 他庞大结实厚板有力的身子直冲而起。 而锦天大吼一声,新月宝刀横向举了起来。 不止是刀横,还是刀面向上,供张小乙一脚结实有力的踩在上面。武者一般都爱惜自己的武器,特别是当自己武器还是一把神兵的基础上。 但现在,这把新月宝刀却被锦天用来给张小乙垫脚。 刀身微弯,旋即崩弹至笔直。 张小乙也鱼跃冲天,一个细胸巧翻云,扭身拔腰术,跳到了怪兽的上方。 怪兽正要挥动刀臂,扑杀张小乙。 锦天的配合来了。 他把新月宝刀虚晃一下,这锋利的宝刀主动迎向了怪兽,我砍! 怪兽不由自主,下意识双臂骨刀就往下斩去,砍在了新月宝刀……的刀背上。 锦天不是要斩击,而是用自己的刀架住怪兽的骨质刀臂,给张小乙创造机会。 说时迟,那时快。 张小乙已经跳到了怪兽身后。 手中的狮子照夜白挥动,从怪兽的头顶狠狠刺入,然后手攥刀把,大吼一声,往下拖动,一路向下,刀口子拉——下。 “嗷嗷嗷——” 怪兽一下子痛得仰天大叫。 然并卵。 没用。 锦天收刀,后退一步,然后反冲一刀。 新月宝刀闪出从未有过的刀光。 踏白闪——半月斩! 这一招,是一记绝杀招。 出招前,先后退一步,注意来,这是诱惑敌人的一步,一小步。 看似一步,其实半步都不到。 之后往前踏步,那是真正踏上一大步。 这一步,突入到足够距离。 长刀挥斩,抹下了怪兽的脖子。 完成了二杀。 新月宝刀虽然没有诛妖破邪之力,但仍然是一把不折不扣能够神自晦的宝刀。 至少在锋利上,是没说的。 砍头当然轻松了。 在战场上,这可是连人马一体的重骑都能硬生生砍断的宝刀。 现在抹你一个头,怎么了? 一刀功成,锦天和张小乙都不约而同松了口气。 战斗,由原本二打四,变成了二打二。 这是均势。 摆脱了必死之局。 但此时也有不利之处。 一连两次奔袭,全力出手,二人超水平发挥,这让他们都感到一阵的气虚。 内力仍有盈余。 但体力,精力,这方面的消耗,是巨大的。然而,他们仍然还有两战。他们必须要放缓,要掌控节奏,以便能够恢复一些体力。 “嘶——” 一连死了两头怪兽。 余下两头怪兽也受到了刺激。 它们原本气焰受到打压,开始谨慎起来。蛇身伸缩收张,也开始做彼此交流。 虽然是怪兽,智慧有限,更多受本能所驱使,但并不是说它们没有智慧。这种守墓兽,若是全无智慧,那墓主也会很苦恼。还不如设计一个同归于尽毁全局的陷阱。 守墓兽的特点是,活得久,战力强。 在杀完盗墓贼后,它们还要继续守下去。 做这样的事,没点智力能行吗? 眼见敌人不好对付,这两头怪兽起了联手的心思。不过,即便联手,它们心中也没有必成的胜算。 地上已经凉透了的两具怪兽尸体,已经说明了敌人的可怕。 毕竟这个瞬杀,太吓兽了。 它们先是聚在一起,发出“嘶嘶”的吐舌交流声。然后……它们看向了……刘一夫。 进入此间墓室的,一共三人。但战斗的只有两个,那剩下的一个……二兽目光渐渐凶猛起来。 欺软怕硬,兽之本能。 先杀一个,鼓舞下怪兽的士气。 当然这需要打个小配合。 “不好。” “不好。” “不好。” 三人皆惊。 刘一夫立刻跑起来。 他是精明的,感到了怪兽的不善。 想靠近他的两个好兄弟。 奇怪了,原本两个好兄弟没那么强啊? 怎么现在一下子那么猛。 看上去那么威猛凶恶的怪兽,竟然被三下五除二的宰杀。 不过他仍然还是那个战五渣。 可能还没有五。 毕竟地球人的战斗力得要算上枪械才是五。 五以下,是渣。 刘一夫是战斗力不到五的渣。 他哪能面对两头怪兽的虎视眈眈。 既然好兄弟那么猛,当然是找好兄弟保护自己了。 可……好像来不及啊! 两头怪兽,一头游动着身体,来杀刘一夫,另一头则是往刘一夫与猛将兄二人之间挡路。它虽一头,但已经不敢大意,舞动双臂骨刀,同时,身下游曳摇动,保持余力,一有不对,就进行滑闪。 这样一来,纵是张小乙和锦天二人全力,也收拾不掉它。但刘一夫就未必能挡住另一头怪兽的袭杀了。 果不其然。 刘一夫根本没有与怪兽战斗的能力和勇气,好在他也明白此点,选择了跑。他当然跑不过怪兽,可他却有先发优势,先一步到了骨椅王座,然后借着那王座和这头怪兽玩秦王绕柱。 这个还是可以有的。 因为此王座毕竟是高原王喜欢的宝物。 是高原僧侣的作品。 拥有一股诡异莫名的气息。 所以怪兽不敢破坏此椅。 它不敢破坏椅子王座,只能和刘一夫玩躲猫猫。 这一来,就苦了与张小乙和锦天对战的那位。它原本以为,自己拖住此二人,只是一时的,这个一时,是指很短时间的一时。 可现在……二人看到刘一夫上演秦王绕柱后,都稳住了心神,不再急功近利,冒险出招,而是打起了组织配合。 你一刀,我一刀,你攻左,我杀右,你往上,我向下,你斩击,我切闹。 刀光舞成一片片光影,让人目不暇接。 只是很短时间,这头怪兽就有了一身血痕刀伤。 它厉吼一声,突然拼命。 然后,它就被分了。 倘若它要是拖下去,以它无穷体力,小心加拼命,未必不能拼下来一个。但是它急了,它急了。虽然说犹豫就会败北,可急了只会白给。 于是,它被两把神兵级数的刀给分了。 头,刀手,身子,蛇尾……大写一个惨。 好容易解决了此怪,张小乙二人忙看向刘一夫。 原本以为刘一夫是险象环生,差点就要死了。可没想到,场面有些尴尬。 刘一夫有些气喘吁吁。 但没事。 毛都未掉一根。 而那头怪兽,尾巴却是烂了。 再一看,刘一夫一手抱着小虎崽子,另一手持的是一把剑,短剑,玉虎剑。 此剑以降术炼制,已经是一把通灵宝剑。虽然还很弱小,但在刘一夫使来,是得心应手。 持之,硬是伤到了怪兽的尾巴。 第33章 碧蚕毒 刘一夫没事。 他怎么会没事? 光是秦王绕柱? 不,他也选择了进攻。 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御。 因为他的体力是有限的,他可没内功加持己身。所以——体力消耗只会更快。 这样被怪兽追赶,他若是一直逃,纵是有骨椅挡着,也只是一时之巧,最多让怪兽多费一些时间体力。 最终,还是要完。 所以,他选择,拔剑。 玉虎剑是他自己祭炼之物,得心应手。 所以不会出现拔剑后手忙脚乱的样子。 刘一夫持剑,跑一会发现,怪兽身体太长,蛇尾嘛。这平常也就算了,一绕柱子跑,这尾巴就会拖在地上。 一圈子下来,就近在他的眼前。 眼见于此,他立刻向那条尾巴挥剑。 玉虎剑是通灵宝剑,对怪兽伤害更大,它不仅能够破防,还吸血啊有没有!这让怪兽伤口自愈困难不说,还痛起来更为刻骨三分。 怪兽顿时收尾,它的速度,全靠尾巴的伸缩收张,它这尾巴一收,速度就不得不慢下来,自然无法全力追杀刘一夫。它若全力追杀,这尾巴又会拖地延长,在绕圈中落到刘一夫的面前,有了前例,刘一夫自然毫不客气给它再来两下,这么一二下,怪兽犹豫了,不愿再追杀了。 至少不想这么追杀。 太憋屈了。 而且尾巴真的是伤不起。 还很尴尬呢。 正在这时,好嘛,它的同类没了,殿室内,就只剩下了它一个怪。 它追杀刘一夫还没到一刻的时间,同类就被打配合的张小乙和锦天杀了。 这二人,在连场战斗下,手感上来,武功纷纷都有进益。这是实战实力的提升。还是配合作战。一加一效果远远大于了二。 两个人,两把宝刀,一把诛妖破邪,一把加长加伤害。还特么打配合,还是默契配合,还是二打一,这简直是开挂。 是以,在极短时间内,他们就解决第三头怪兽。 当然了,他们也是用了全力,一个个气喘吁吁,汗流浃背。 看刘一夫没事,二人缓了缓气,提刀,一左一右,慢慢围了过去。 怪兽知道不好,竟然开溜,但张小乙二人岂能容它,当即是追了上去。刘一夫则没有,他仍然小心谨慎的躲在骨椅位置。 一兽二人,一逃二追,不多一会,就打了起来。没法子,怪兽突袭虽厉害,但那只是一下子的事,需要腰尾连动发力,伸缩收张,像弹簧一样,猛然一下,发劲用力,威力是挺好的,偶然来一下也挺厉害,拥有奇效,但就是不能连动,所以无法用于逃跑。 它本质速度是不快的。 不然也不至于让刘一夫逃到骨椅处和它玩秦王绕柱。 现在它被张小乙二人追上,缠斗,生命已然进入了倒计时。 张小乙勉强呼吐喘气。 一连全力交战,让他骨痛筋酸,整个人只想躺地上好好睡一下。 就好像被榨干了一样。 但还是鼓起余力,配合锦天,将此怪兽斩于刀下。 最后还是锦天发威。 在张小乙越来越疲软下,锦天命一招佯攻。 他扑击怪兽,然后故意装出不敌模样,一个倒翻,往后跳跃,要躲开怪兽的一双臂骨刀。 张小乙则从侧面摆出一副我要捅你腰限的姿态,把怪兽给吓住。 说时迟那时快。 于此千钧一发之际,锦天使出了绝招。 这是他新月刀法里最为致命绝杀的一招。对标的是枪法中的回马枪。 说一千,道一万,回马一枪最难防。 出奇不意,刺敌马下。你哪怕是知道他要使这一招,可只要你跟他上去,还是要中招。回马枪,太难接了。 锦天这一招,也是一样,你哪怕是知道了,也难防住。 就见锦天往后一翻,突然间横过宝刀,自己踩在自己宝刀的刀面上,然后借力一个返弹,就是一刀。 这一招,就是——飞燕回廊。 “哈哈哈哈……” 突然间,一个人大笑了起来,是刘一夫,只见他靠着骨椅,道:“兄弟们,看我发现了什么!” 张小乙和锦天对视一眼,走了过去。 这一看算是明白了。 原来他们一直在找的机关,正是在这骨椅上。 椅子本身,没有机关。 但这把看起来镶在地上的椅子,其实是可以连同地上的砖,转动的。 一把可以转动的椅子,它的作用仅仅是转动而已吗?显然不是的。 它还没有,转到位。 张小乙,锦天二人心中对刘一夫更为高看了。瞧瞧,瞧瞧。发现了机关,没有自己一个人下手,这是不吃独食,不玩阴的。这样的朋友才是能处的啊。 当然,这也是刘一夫实力太弱,不敢冒险的原因。 正待三人要转动这把椅子时,刘一夫道:“等等,且先不急,这把椅子也不会跑了,你们先休息一下,方才的战斗,很用力吧,接下来说不定仍有危险,我们还是保证拥有最强状态再动手比较好。” 张小乙竖起大拇指,然后就直接坐地上了。 锦天亦是如此。 他们心中明白。 刘一夫心细不说更是人老成精,岁数大不是白活的,这份眼力是真不错。关键是沉稳,这点最难得。 明明机关找到了,可能一伸手就找到目标,却能沉下心,让大家恢复状态,这点是真难得。 很多人觉得这很容易,一个个全是嘴强王者。 其实真正面临时才会发现,沉得住气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方才,张小乙,锦天,的确都已经用尽了力气,要是再有四……不,一二头怪兽,他们可能就要都交待这里了。 体力耗尽,这点真不是开玩笑。 躺了一会,二人又取了一些干巴巴的应急粮,一种用酱油,米,肉酱,盐,茶粉等制成的饭团子,吃下去,恢复体力。 好一会儿,他们恢复了。 再看,刘一夫也好了,他也没闲着。 方才,刘一夫把四尊怪兽尸体给喂了他的玉虎剑。此时,那怪兽的尸体已经成了干巴巴的干尸,其体内的营养全被玉虎剑夺走。 那把玉虎剑,剑身上,全是吸收了怪兽精血的蓝色。 这把玉虎,是降术加持下炼制的通灵宝剑,短是短了点,硬度也不是太好,硬刚是刚不过新月宝刀之流的。 但那不重要。 此剑特色,是对血肉之躯的压制。 并且能够吸收别的生物精血以自肥。 方才,刘一夫持之,一口气吸收四尊怪兽之尸的精血,让它的威能又提升了一些。 原本,只是针对血肉,现在终于也有了破甲能力,在实战上,已经不输新月宝刀了。换句话说,至少短时间里可以和新月宝刀这样级数的神兵刚一下了。 相信再吸收一些什么,此剑就会进阶为真正的通灵神兵。 到了那时,此剑甚至可以发出警报,预示危情,自动护主。 假以时日,御剑飞天,都不在话下。 当然,御剑飞天,只是一种能力,和真正的剑仙,还是不能比的。 可这也够了,真到那一步,他比张小乙他们还能打。 “准备怎么样?” “都准备好了。” “太好了,大家一起动手吧。” 张小乙发出了建议。 但就一夫却摇了摇头。 “不,还是你们来吧,我怀疑高原王是个老六,这孙子太阴了,搞不好还有后手,我还是躲远点好,交给你们了!” 他说着抱着老虎崽,一个箭步,跑远了,到门口站着,这是要见势不妙好跑啊。 张小乙哈哈大笑。 “也对,老刘这一路遇到太多危险了,不是运气好真是要挂掉的,那好,我来。” 他说着上手,转动椅子。 这椅子被一直推着转动,终于是发出了“咯”一声卡住,彻底不能动了。 恰在此时,林椅座上,蓬的冒出了一团绿气,然后扩散。 “有毒!”张小乙大惊,他想也不想,身子一移,挡在锦天身前,后背往后一震,就把锦天给震了出去。 锦天一出去 才明白过来。 但这时已经晚了。 张小乙一脸青色,这是中了毒了。 并且可以看出,他是中了门口廊上那修仙者中的毒。 这毒,修仙者都能毒死,何况张小乙。 张小乙一边运功压制剧毒一边是感到了庆幸,自己终是救下了朋友。 “可恶,怎会如此?” 锦天方要伸手。 张小乙阻止道:“小心,这毒,可能过人,你不要碰我!且容我想一下,交待遗言。” 刘一夫脸色难看的过来道:“呼,这是碧蚕毒,不大好办了。” “什么碧蚕毒?” “这是南方月族人最擅长用的毒中最毒者,南方月族有女子容颜娇好,所以容易被别人捕之为奴,没本事的月族人会在女子成年后把脸毁去以保清白,有本事的就会养金蚕,而金蚕中的异品,就能提出这种碧蚕毒,它少之又少,但绝对够毒,即便是修仙者也是需要用到此物……” 降神经中,虽主说一些烂大街的东西,比如五毒,但也会提到一些稀有之毒。 碧蚕毒,最大的特性就是保全尸体了。 如此特殊,自然被降神经给收录了。 没想到,高原王会有,并且用在了这地方。实是太阴损了。此地位于北方,又有多少人能了解碧蚕毒,中毒后能解碧蚕毒? “先缓一下。” 刘一夫用了张小乙的狮子照夜白,刺破他的指尖进行一定程度的放血。 此举无法解毒,但至少可以拖延一下时间。 “下面怎么办?” 锦天问。 “这碧蚕毒讲究的是一个新鲜,这椅子下一定有蚕,把蚕先找出来。” 刘一夫想着,开始扒拉椅子。 椅中,果然有一窝的碧蚕。 “接下来呢?” “当然是喂它们吃肉了……” 刘一夫挥刀割了自己一片肉,疼得他直皱眉。好在他是降术师了,身边有用尸油调好的伤药,很快就止住了血。 就看他把自己的肉,喂了蚕虫。 第34章 天下论毒 刘一夫割下自己的肉片喂碧蚕,让锦天神情微动,他没想到,这个老哥能做出这样的事。他内心始终觉得刘一夫不是这样义薄云天的人。难道自己真的错了?老刘其实是面冷心热,表里不一?他其实是好人? 孰不知,刘一夫也有自己的算计。 他一点武功也没有,在这杀机暗藏之地,身边没有一二猛将兄保护,安全感真是不足。所以,能救的话,他自然是要把一路上能打硬拼三人之首的张小乙给救下来。 以后还要靠他打头阵呢,给我死了怎么行?要是救不了,也就算了,这恰好是属于可以试试的类型。那为什么不救呢? 正好,对于碧蚕毒这玩意儿,他还是了解一些的。 虽然世间奇毒猛药无数,害人性命的毒不知有多少。 但值得降神经记录下来的,必是精品,且是不容易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并且容易找到的奇毒。 你若找,肯定有。 不然这毒要是很容易就绝迹灭种,那又何必将之记录下来呢。 降神经又不是历史文献。 碧蚕毒就是这么一种值得记录的精品毒药。 无论什么朝代,你想要,总能有,但数量必是少的。 在南方山地的月族,普遍有条件的都会养蚕蛊自卫,威力最强的,是金蚕蛊。毒性剧烈且独一无二。但也有失败时,会养出变种的碧蚕。 碧蚕毒其实是种蛊,只是缺少控制性,中毒者几乎必死,不能控制,且受碧蚕距离所限,所以仍然算毒。不像蛊,大多数用的都是子蛊杀人,母蛊控制。这蛊毒再厉害,有母蛊在手,要怎么样,就怎么样。可以远距离施蛊,也可以一下子解蛊。 这碧蚕毒其实也是蛊毒,是碧蚕喷吐的子息素。 这些子息素充满毒性,并且能够过人,中者几乎无解。 遗憾的是碧蚕蛊必须要新鲜的才有足够毒性,又需要碧蚕在旁边控制,几乎可算消耗品,大规模根本用不起,而且碧蚕没有生育力,所以算不得能够控制。 想要专门培育,也是无从下手,只凭运气。 再说了,与其培育碧蚕,还不如培育金蚕。比之碧蚕更强,并且受控制。 这碧蚕,之于月族大家来说,其实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但对外边人来说,那就是少有的杀人宝贝了。 却不想,高原王得到,并用此做了局。 他使用此毒,说不得是看上了此毒能维持死人生前面貌的这一特点。 但是,偏偏的,刘一夫懂得解法。 眼看碧蚕大量进食,把他的血肉吃了个精光,然后,等了一会儿,这些吃得肥肥的碧蚕开始排解,拉出了黑黑的,晶状颗粒的东西。 “这玩意能解毒?” “只能解半天之内的,一旦超过四个时辰,就没救了。” 刘一夫感慨一下。大约没人想到,碧蚕毒会这么好解,又这么难解。必要同一种蚕的遗矢,才可以解毒。 你换了别的蚕,都不行。 因为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毒药。 本质上它仍然是蛊毒。 碧蚕,就是蛊母。 当然,也有野蛮的法子,那就是打死碧蚕,将之磨成汁,这也可以解毒,但刘一夫不会这么做,因为这些碧蚕还可以再提取一些毒素,那么,为什么不要?有一张底牌护身,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 “可以不吃吗?” 虽然明知道是解药,但毕竟是碧蚕的遗矢。这要吃下去感觉还是太恶心了。张小乙有些抗拒。 刘一夫取出了针线,十分笨拙的缝制手中的虎皮。虽然一直想回家再搞,但现在,也只能浪费一些材料了。 “好了,活着不好吗?”锦天笑着用水,把东西给张小乙灌下去。 “他要多久才好?” “至少一晚上。” “也好,是该好好休息一下了。” 三人沉默起来。 直到,张小乙睡了过去。 锦天见此,才真正松了口气,他看得出来,虽然慢,不是立竿见影,但张小乙身上的毒,是在慢慢减去的。 “谢谢你,没想到这种毒你也能解。” “算是运气吧,其实碧蚕毒只是少而且知道的不多,本身没有什么的,至少能解,如果是中了金银铜这天下三毒,那才让人绝望呢。” 锦天抱刀道:“金银铜?那都是什么毒?” 刘一夫手艺渐熟,开始穿针引线道:“嗯?你既然想听,我也就随便说说,没什么的,你日后能找到一二,给我一点,也算我赚了。” “金银铜——其实是指太阳藤的花,银蟾的口水,铜萝花的花汁。” “你注意到了吧,其中两种是植物毒素。” “其实大自然很神奇的,早就告诉我们,人力有尽时,动物其实是不如植物的。就连银蟾的口水,也有特殊原因在其中。” “首先是太阳藤,太阳藤本身是没有毒性的,但太阳藤会在快死时,选择开花,其花有着恐怖的剧烈毒性,其味叫遗忘香,你闻起来,会闻到一丝甜香,若有若无,只是轻轻闻一下,不会有事,可闻多了,就会中毒,而要命的是,这是遗忘香,你会在闻到的同时,下意识的忘掉它,直至中毒,中毒加深,中毒至深,毒上加毒,再无可解,最终死亡,还在奇怪自己是为什么中毒,怎么中毒,中的什么毒,继而带着一肚子的疑惑死去。” “此外,太阳藤的花要加工成汁才真正是奇毒,其毒性之烈,堪称恐怖,常人只要轻轻一触,哪怕是手指甲盖碰到一点,也会中毒身死,且此毒难有解药。” “如果有一滴太阳藤花汁,甚至连仙人也能毒给你看。” “好在,中了此毒的人,是无法再中其余毒的。所以此毒又叫——万毒之王。” “然后是银蟾毒,这毒其实差了点,它产自一种喜欢食毒和金属的银色蟾蜍身上,是它的口水。其实,单一的口水,毒性是有限的,但此毒有一个特点,一沾到铁就能演化成一种致命的剧毒。让人身体,败血而死。其人死后,血色浊黄,惨不可言。并且中之无解。” “此毒出名,是因为曾经江湖上有门派用此毒出了名,将此毒与一柄神兵利器配合使用,故而名噪一时,可若分开了,它也不过是与碧蚕毒一样,只是一种少见的奇毒而已,并没什么了不起。” 当然,刘一夫没说的是,此毒最大的弊病就是好被控制。 银蟾有毒,天下可解。 这银蟾毒,毒在银蟾的口水。 可只要有一只银蟾,取其背后的毒液,就能以毒攻毒,破这银蟾毒。 再奇绝的毒,若是能搞到解药,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过……银蟾毒,龙舌剑,两样合而为一,那就是货真价实的天下第二毒了。 一经中毒,败血缠身。 而且,没解。 银蟾口水可以用背液来解。但当银蟾口水加上龙舌剑后,就不一样了,中者无解,必要败血而死,唯一的方法,就是换血。 直接把一身的血给换了。 让另一个人替你承受败血毒去死。 简直是一命换一命。 就这样,还不绝对,要赌运气。 得要换血不反噬才行。 倘若换血产生反噬,还是要死,还要死一对。 这——才是银蟾毒位列第二的真正原因。 “最后是铜萝花,其实,铜萝花本身,是没有毒的,反而是一种增幅的药材,它可以提升其余药材的药性。是仙家必备的药材。很多时候,仙家需要高年份的药,但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百年千年甚至万年的大药呢?这时,就需要用到了铜萝花。” “按说这样的花,并不是毒药,何以也成了剧毒,并且位列天下第三呢?” “因为啊,凡事,过犹不及,此花拥有增幅之特性,可是,增幅药力也就算了,严格意义上来说,毒药也是药啊,所以,它也能大大增幅毒药的药力。” “原本只是平平无奇普通之毒,经它的加入,药性一下子强了十倍,百倍,如此一来,岂是小可,加上有药师对其精心使用,所以此毒也就成了天下第三。” “其实,我对你日后找别的东西并不上心,但只要你能找到铜萝花,那我就算赚到了。因为此物只有在识货懂得人手中,才能发挥最大作用。就好像利剑,神兵利器好是好的,可也就在真正的高手身上,才能体现到最大价值。不然,落入一个厨子手里,也不过是让他切菜更快罢了。” 刘一夫并不认为锦天以后能找到金银二毒。 金毒太阳藤,他找不到还好,找到了可能就要死掉了。大家相处还行,刘一夫并没有想让他去死。 至于银毒,早就成了江湖隐秘,没有人知道了。再说知道也没用。没有龙舌剑的银蟾毒,也就那样。你随便找个毒道大师,谁又没有一两样奇毒傍身呢? 只有此二物合而为一,才能体现出价值。那是能让一个一流高手,一跃成为顶尖高手的宝物。 比如锦天,要有了此物,天下之大,哪里也可去得了。 一人一剑,就足以独行天下。 但这怎么可能。 反是铜萝花,此物在世间仍有流传。因为仙道需要,所以大量在四处播种,总有能流入到凡间的。 此花,花瓣肥大,还易于种植,可以量大管饱的提取出足够汁液。 要知道,修仙者有所谓炼丹这一职业。 此一职业消耗的灵植药草堪称为天文数字。 事实上,哪有那么多的灵植药草给人消耗呢? 你再多钱,再多的灵石,能换来灵植生长发育所需要的时间吗? 能怎么办? 量产低年的药草。 然后? 用铜萝花加大药材的药性。 一直以来,就是这个办法。 第35章 水下升棺 一夜过去。 张小乙终于醒了过来。 他睡了个好觉,但他的身子,上上下下到处在疼。 好在这是好事,证明剧毒已去,不然他哪里会有对身体的知觉感应。 知道自己捡了一命,张小乙十分感动,只能暗暗发誓以后一定会报答回来。 他运转内功,别说,他的内功心法,对于恢复有着奇效。不管多么重的伤,多么痛苦,都能暂时压制下去。 “你没事了?” “太好了。” 刘一夫二人也惊醒,一起向他道贺。 刘一夫把一条手工制作,看上去粗拙的腰带系上。这条腰带的袋子里,放着他新收的碧蚕。 这碧蚕一直被眠化,如今醒来,时间怕是不多了,养也是养不长久,且也不能繁育,当做善事了——才怪。至少死前刘一夫还是能够提取出一些碧蚕毒的。 至于碧蚕毒的保存问题,对于普通人来说,的确是个问题。但降术师还是有手段的。只需要一个金钟——就是人的头骨。 刘一夫是降术师,他又有金钟,自然可以提取,并保存碧蚕毒。 自此之后,哥也是有一个奇毒傍身的人了。可别小看这一点,张小乙和锦天这两个猛将兄算是厉害吧,一不小心也能被他给阴倒,甚至是死在他的碧蚕毒下,只要他想,这不难。反正这二人现在已经很相信他了。 换句话说,运用的妙,刘一夫也是个能够杀强的人了。 “这孙子真阴,鞭尸,一定要鞭尸!” 张小乙大叫,他压下身上的酸痛,拔出了狮子照夜白,就要把骨椅王座给劈碎了。 “别——” 刘一夫忙把他给拦了下来。 开玩笑,那是他已经盯上了的椅子,怎么能容张小乙这样浪费的一刀砍了?这憨货到底知不知道这把骨椅有多珍贵! 刘一夫道:“那老阴货在这骨椅里藏了碧蚕,将其封印住,当我们转动椅子时,就会打开了封印,之后——你就中了招。这样一个老阴货,他能想不到如果我们没被毒死会拿骨椅来泄愤吗?只要这一计不能把我们都祸祸了,那么,我们就很可能会对椅子出手,这椅子是骨头的,你知道骨管里面是中空的,说不得就又藏了什么阴私手段,人家可能就等着你破坏它呢,你确定要上这个当么?好吧,说实话,我看上它了,就算这次带不走,但早晚我也是要把它带走的。” 刘一夫真话,假话,这一番说,张小乙总算收了刀,但还是余怒难消。 “这孙子,太坏了!” 刘一夫微微一笑,道:“这才哪到哪儿,历朝历代,王侯将相,那些豪门权贵,这些看上去人五人六的家伙们,有几个是好的?不说别的,就说这历代下葬的,但凡有钱人,你把他们的坟全刨了,肯定有无辜的,但你只刨一半,绝对有漏网之鱼。” 在刘一夫心里,封建王权,这样的时代哪里有什么好人。但凡能够起大墓的,有一个算一个,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哪怕你真是一个好人,但你的钱就那么干净? 好,你说你是继承祖上的。 那你是干净了,可你祖上就干净吗? 第一桶金,又有几个人是干净的。 你拿着祖上传下来的脏钱做干净人,又能算干净到哪儿去。 所以刘一夫对盗墓这事,是毫无心理压力的。他唯一在意的,就是怕死,就是觉得这一行危险。抛开这一点不谈,他认为盗墓有理,挖坟无罪。 他不像张小乙和锦天,干这事还需要做心理建设。 听刘一夫的话,张小乙心中原本的芥蒂尽去。 他也觉得有些人的墓,不,是有些王八蛋的墓,是得有这么一群人给他刨了,让他大白于天日之下,好好晒晒他们的罪孽。 罪恶滔天之辈,生不来报死来报。 你的报应就是我!们! 一下子,他动力又上来,对着骨椅又是一阵扭转。 这下再无陷阱了。 只听轰隆隆声,地面晃动,地下的砖地一块地方现出痕迹,往两边分开,出现了一个正方形的口子,这口子水光荡漾,原来是地下水流。机关声渐止,这一道隐藏暗门,终是给打开了。 也不知这水下是什么。 是不是棺材。 只是要怎么取出来呢? 不会下水去取吧。 刘一夫绝对做不到这一点。 紧接着,又有声音响了起来。 竖耳细听,那是墙壁里面的,铁锁链子在轮盘绞动下的声音。这应该是某种隐藏机关在暗中运转,很快,在这水面的暗门中,升起了一座自水下而上的棺材。 好了,至少不用下水了。 至此,三人才明白,高原王真的把自己的棺椁,给藏在水下。 倒也是用心良苦啊。 藏这位置,一般人还真找不到它。 这时,刘一夫说道:“小心了,这个什么高原王,阴的很,杀招陷阱一套套的,现在他现出此棺,我怕八成又有阴谋要害我们,大家小心……” 张小乙点头,道:“原本还想给他个体面,现在看来是不需要了,咱还是把它劈了吧。” “不妥!”锦天摇头:“他要在棺材上下什么手段,我们不是要中计了?” “那怎么办?” 锦天皱眉,他提出了问题,却没法子解决问题。 于是,他和张小乙,不约而同,看向了刘一夫。 此时三人之间彼此也算是有一定有了解了。 张小乙,性情刚毅,决断干净,是一个很好的领头羊。 锦天,虽然平常话不多,却实是这三个人里武功最高的一个,也是对张小乙而言最为可靠的一个。你永远可以相信锦天和他的刀。 特别是战斗的时候。 虽然,张小乙本人也是挺能打的。 但说到真功夫。 这时已经可以看出,张小乙很猛,可锦天才真的高。 至于刘一夫。 原本最不靠谱,最不能信的一个人。 张小乙,锦天,其实都不信他。 只是二人需要一个打下手,提供后勤帮助的这么一个人。 并且是一起冒险,有一定危险。 在找不到别人,又不想真正的朋友跟自己冒险,这才拉上他的。 他们最初,并不交心。 可一连串生死患难,终有了一定的感情基础,或者说是有了一些信任。他们也知道,看似普通平平无奇的刘一夫,有些真人不露相。 这人不仅是一个降术师,还是一个比较正常,正统的降术师,不是那些一有力量就过把瘾死的二货。 是一个连白童子这样的大降术师,白降师,都要看好的存在。 果不其然,此人表现是帮了大忙。 虽然武功不高,但运气好,并能总是能够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所以,在一些关键时刻,他说话的份量也是越来越重了。 比如此时。 锦天就开始注意重视刘一夫的意见。 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 刘一夫道:“事已至此,我们也就只好小心点慢慢来了,凡事不要急,先列个一二三,一怎样二怎样三怎样。” 张小乙道:“怎么个一二三?” 刘一夫道:“先测这棺材有没有毒。” 张小乙一拍大腿,拉着锦天小心观察,却又不好确定。就见刘一夫取过玉虎剑,用剑轻轻点触此棺。 轻轻一碰。 刘一夫收剑,观察手中的剑器。 “不靠近看一看?” 张小乙问。 刘一夫摇摇头。 他道:“光我就知道好几种手段可以让人中招,所以有些东西摆在那里面,不是给人看的,是引人看的。高原王这个老阴逼,我决定尊重他,料敌从宽,把一切可能暗算我的手段都考虑下,好在,我有玉虎剑,此剑已经是通灵宝剑,不怕阴毒手段,可以为我测试出结果。” 有很多手段把毒或蛊涂在器物上。 不需要你碰。 只要你走近,甚至是用眼睛看,就会莫名其妙的通过你不知道的途径中招。 是以刘一夫表示,决不上当。 一般人面对这种的,最好的方法是让别人给你试。但没有人当替死鬼的情况下,用通灵之宝也可以。 毕竟通灵宝物属于器物,在很多地方的防御力都很强。 用此灵宝试探,委实正妙。 “兄弟们有毒啊!” “什么?” “这个阴人老六,不干了,直接把他棺材烧了,让他阴我们!” “太可恶了,什么毒?” “天一生水,啧啧啧,有这种宝贝,居然用在这里,不过不是太纯……哦,加了一点铜萝花汁呀……” 才说到铜萝花汁,没想到就遇到了。 锦天道:“铜萝花汁我听你说过了,这天一生水又是什么?” 刘一夫抹把虚汗道:“天一生水,是一种奇毒,呵,又一种奇毒!你们听过天一真水么?这是修仙者掌握的一种神水,一滴即可演化一座大湖。这种宝贝不是我们普通凡人可以染指的。但人啊,智慧才是最有力量的。有武者根据天一真水的特性,创造了功法,从而有了……天一神水。” “可你说这是天一生水,生水,神水,这到底是什么水?” 张小乙莫名其妙。 他快听糊涂了。 刘一夫苦笑一下。 “天一神水,乃是过去神水宫的至宝,是武者根据天一真水而创的一种,次于天一真水的神水。修仙者可以提炼出天一真水,而武者提炼出这天一神水。天一神水是神水宫的至宝,正常哪里有人可以得到,后来神水宫没了,此宝也就消失了,但神水宫的武功还在……用神水宫的武功,倒是能得一种毒水,这就是天一生水。” 天一生水其实已经没什么伤害力了。 不过此物之中加入了铜萝花汁。 这硬生生的将此物威能又提升为神水。 一滴天一神水可以演化一千滴水。 一滴天一生水可以演化一百滴水。 一千滴水可以把一个人硬生生的撑死。 一百滴水则是可以让一个人——解渴。 但加入了铜萝花汁后,这滴天一生水威能和天一神水又差不多了。 第36章 开棺 刘一夫现在明白了。 棺材怎么有这么多水。不是棺材在水下,而是棺材表面上涂抹了一层天一生水,还是效用堪比天一神水的天一生水。 这样一来,此棺自然生水,这是一种风水格局。 棺沉水主怨气生,还这么封着的。 刘一夫转动大脑,终于明白了高原王这番设计的用意。 “我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了?” 刘一夫目光炯炯道:“天一生水天一神水都不重要,这是要给人喝下去才有作用,只是高原王找不到天一神水,这才用天一生水加铜萝花汁,他不是为了毒我们,而是为了……” 张小乙道:“为了什么?” “为了……变鬼。” 刘一夫目光在四周转动。 “什么?” “疯了!” “他想变鬼?” “他成功了没有?” “他是不是在哪儿?” “我不知道,他可能走了,他至少成功了,他的确成鬼了。” 地上,砖块又硬又冷还又……湿。 这样的环境地面,应该有苔藓才对。 但却没有。 明明阴暗的环境,是苔藓最喜欢生活的环境,那为什么会没有?毫无疑问,是因为鬼,鬼厌生。所以在这里,才会连苔藓也没有。而连苔藓也没有,可见这鬼得是什么水准,这至少是厉鬼级了。 鬼分等级的。 最低级的,是阴魂,这些阴魂不管什么样的,大多都有极限,正常是以吓人为主,却触碰不到实物,干涉不了现实,普通人除非被吓到,精神有损,不然,是不会受到伤害的。 这种游魂野鬼,干涉不了现实,啥也不是。 第二级是小鬼级,可以触碰到实物,但被克制严重,一个气血强盛的普通武者甚至都可以轻松收拾了。 这种小鬼,最多吓吓人,撕开一下胆小鬼,也不足为惧。 但厉鬼,俗称大鬼,就不一样了。 大鬼之强,可以白日显形。连白天都能显出身形,可见恐怖。当然,白天显形,这是最弱的时候,也就能和人说说话而已,还要在阴凉地方才可以。 厉鬼最大的特点就是难杀,在鬼界也不算是普通的无名之辈。 高原王纵是死了,也不想当默默无闻的小人物。 他想要成为一个大鬼,一个厉鬼。 连武林中一流以上的高手都能轻松杀掉的厉鬼。 像张小乙,锦天,勉强可以算是一流。 但和一流之上搭不上关系。 更不是超一流。 上面还有宗师,大宗师。你要细分的话,还有大宗师圆满之境。之后,是武道天人,那才是武者高高在上的地位。 修成了天人之境,才可以布衣卿相傲笑王侯。你狠点去睡公主皇后,都没人能奈何得了你。想政变当国王玩玩都行的。因为,你是军队堆不死的人了。 哪怕是大宗师,面对军队,也只能选择走人。硬抗,你能杀一万,能杀十万吗?但天人,那是真正站在那里,你一支军队都碰不到他一根毛的存在。 哪怕是传说中的床子弩,也没用。 张小乙,锦天,想要达到那种境界,还是遥遥无期。 也许锦天未来可以问鼎超一流。 但张小乙,一流巅峰就是他的顶点了。 人,是有极限的。 所以,刘一夫三人,倘若面对的是高原王的真身,怕是要死。 不,是一定会死! 他们是无论如何——也对付不了一尊厉鬼。 “好了,你们暂时放心……”刘一夫看张小乙和锦天的紧张模样道:“厉鬼出没冷水滴,阴气森森透体寒,你们感觉到寒冷了么?还有,虽然这里比较潮湿,但是并没有产生凝水,墙壁没有凝结出水滴。” 张小乙拍拍胸口,松了口气。 “那你说有鬼?别吓人好不好?人吓人吓死人的!” 刘一夫道:“不是,你们就不怀疑一下那个鬼跑哪里去了?” “怕有用吗?” 张小乙一句话,让刘一夫给整破防了。 是呀,说一千道一万,现在说怕,有用吗? 厉鬼这东西,已经不是正常生物了,其价值观已经是另一个人的了,和生前可以说是判若两人。 厉鬼,早已经在无尽的怨念下,恨天恨地恨父母,比十二恨还要再多一恨,恨活人。所以厉鬼有事没事,都会不由自主的害人,除非它有了主人,被人以绝对实力给控制住了。不然,它就是要害人。 你遇到了,它要害你,你和它有因果,它更要害你,总之,它就是要害你,甚至它对害你有执念。 不害你就不行。 以刘一夫三人所做的事,不,就是他们偶然遇到高原王,那已成厉鬼的货也只会害死他们。这无关善恶,亦不是私人恩怨,只是一种纯粹的本能。 “拼了!” 刘一夫站起来准备。 “你要干嘛?” “干大事前升个坛!” 刘一夫请出了春水大神的神像。 张小乙一看也明白了,这是刘一夫认真的表现,他已经知道降术师的一些事了。 降术师,是一种职业,八百旁门左道之末流,严格意义上来说比算命的还不如。 在没有摆法坛祭台前,什么都不是,甚至被小流氓堵住都能打一顿,遇到意外被人捅了刀子也是会死,和普通人没两样,有些降术师身遭术法反弹,体虚气弱,更是连普通人都不如了。 但是,一旦降术师,正式的摆了法坛祭台,他就会由一个普通人,变成为一个低配版的诡异法师。注意来,是诡异法师,比只会火球术的炮台法师强一万倍。 因为降术师能够隔空杀人,能够施降下咒于无形,阴谋害人死不知。把你杀了,你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总之,降术杀人的手段太多了,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 但也因此,降术有很大的副作用。 一个聪明正统的降术师,是绝对不会随便给人施降的。 哪怕吃亏,被打,往往也是忍气吞声的算了。 不然,疯一把,刘一夫又能怕谁? 当一个降术师疯起来,最好的方法是等他死,而不是和他拼。这也就意味着降术师其实也是有能力的。 当然,那是积累已久的大降术师。 刘一夫还差了很多。 他的材料不全,准备不足,只能走一步看一步,走到哪算哪儿了。 请神降临。 神力加持。 在浩荡……好吧,是弱小,但却精纯的神力下,刘一夫升华了自身的视野,因为神力加持嘛,刘一夫站在了更高的维度来看事情。 他主要是找高原王。 有一个你知道的厉鬼可能在旁边,哪怕你感觉不到,但仍是不放心的,不自己好好看看是不会放心的。 还好,真不在。 要知道那可是厉鬼,厉鬼勾魂,不是和你说笑的。它能攻击你,而你,却对它无可奈何。 普通鬼类,没啥可怕,只会吓人,把人吓死。也许有人觉得恐怖,但其实不过是幻术手段而已。鬼类洞悉人心,能够对症下药,这才能够把人给吓死,其实也就那么回事。你要遇上了一个傻大胆,那就没用了。 但厉鬼不一样,阴气凝体,让它们可以白日显形,在夜里可以凭虚化实,实质上的伤人,这才是最厉害的。它能伤你,你却奈何不了它。 纵是一个高手,也不可能时刻注意保护自己。 所以,刘一夫哪怕没看到高原王显化,也是不得不谨慎,多准备一手。 碧蚕——不能留了。 刘一夫立刻对碧蚕发动引诱,让其放毒。碧蚕放毒,其实可以控制,一般来说,一只碧蚕一天可以放三次毒。 但这些碧蚕从眠中醒来,已经在无意识中一次性清空了一次存货,纵是一个晚上,恢复也有限,刘一夫仅能榨出两份毒。 之后便是蚕力穷尽,就要死了。 身为碧蚕,连吐丝结茧都做不到,只能直挺挺的死掉,也不要想什么虫卵了。 这便是碧蚕的局限性。 看起来厉害的碧蚕,其实是一种失败产品。有了金蚕,谁还要碧蚕?它既是不能吐丝,也不能结茧,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是活着多余,啥用也没有。 不过不管怎么说,碧蚕毒到手。 先来一个降术。 “你干了什么?” 只见刘一夫用碧蚕放出了一团绿色的毒素,如是者二,并把这些毒放入到了一颗金钟里。 再将里面碧绿色的毒给变得成了一团灰黑的暗雾。 这怎么看怎么不正经。 像是邪魔外道。 张小乙忍不住发问了。 刘一夫淡淡道:“准备点手段,但是我最好是不说,万一被人偷听呢,有些事知道就不好了。” 其实是影毒。 把碧蚕毒炼成影毒。 影毒的特性是——活人吃了没用。 所以,这是给死人的,是下给鬼的。 很多鬼,活的时候蠢,死了更笨。以为自己死了成了鬼,就了不起了,就可以无法无天了,就可以随便伤人害人了。 殊不知鬼体比人体要脆弱得多。 人伤了,有药吃,有医治,身体也有一定自愈力,总也是会好的。但鬼就惨了,没有身体,受伤只会一直难受。 影毒就是降术师炼制,只针对鬼物的毒药。让鬼知道,什么叫拿鬼没办法。厉害点能让鬼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只是影毒材料难寻,不是奇毒,是发挥不了作用的。 为防万一,刘一夫只能舍了碧蚕毒,选择影毒。 甚至两份碧蚕毒他都用了。 毕竟,他心里有数。影毒之威,杀普通鬼还可以,甚至是一杀一个准。但杀厉鬼就难了,最多让其痛苦虚弱些,但仍是难以根除。 好在——准备结束了。 刘一夫眼盯着棺材,道:“开棺了,应该没事了,说不得还是能得一些东西。哪怕高原王想当鬼,可这棺材里也不至于什么都没有。” 张小乙道:“好!” 说着就和锦天一起,开棺。 第37章 发财 高原王的棺材是一巨大的阴湿棺材。 虽然不住的从棺皮上流出水来,上面也没什么雕龙画凤,可仍然能够知道,这是好棺。木质紧密,厚度结实,恐怕比之钢铁也不输多少。 暗色的原木棺身,线条流畅,自然有股大气存在。 临到动手,张小乙却有些肝颤儿了。 这毕竟是王侯墓啊。 高原王,那么牛逼哄哄的一个人。 生前统率三十万的铁驼军,可以说是荣耀至极。 他最辉煌时,王亦要向他低头。 甚至拥有修仙者的手下。 凡俗中人,有几个可以像他这样。 这么一个人的墓,他的棺,临到动手,能不有所触动吗? 只是这个人太可恶了。 一辈子几乎没干过好事。 搞他似是天经地义。 但,真格要动手? “我没斧子啊!” 张小乙叫了起来。 刘一夫一翻白眼:“多新鲜啦,我还没蜡烛呢。” “不是,这事和蜡烛它有什么关系?” “好了,说得震天响,动真格的,开始手软了,刚才是谁个说怕有用吗这话的。我大神都请出来了,现在你给我来这个?” “不是,你容我缓一缓,这毕竟是高原王的墓,他的棺啊,我们一路上给这孙子阴了多少了,小心点有什么错?我就说,有什么错!都摆眼前了,急什么啊!” “我算看明白了,你就是怂了。” “你说谁怂了!怎么说话呢!” “你就是怂了!” “我给你脸了。” “怂人。” “不能忍了,讲道理你不听是吧!” “烂怂,这么怂当什么头领啊!” “你说什么?” “回家娶个老婆好好过日子吧,这样也挺好,不怪你,真的,你已经做得够好了。是我看错了你,毕竟人力有尽时,知人知面不知心嘛,怪我上当了,我的错,我竟然以为咱们——呵呵——” “啊!!!” 张小乙给气得大叫起来。 好吧,这只是张小乙有些紧张,刘一夫和他开玩笑,活跃一下气氛而已。 就在这时,锦天不能忍了。 他平时话不多。 能动手,干嘛要废话? 既然张小乙肝颤儿了,那他就动手。虽然此前他也对这一行有所犹豫,毕竟他觉得这一行损阴德,缺大德了。你想想了,若换你在地下躺得好好的,突然有人来对你——你能受得了? 人同此心也。 心同此理也。 所以他不想这么干。 他是一个三观很正的人。 可也正是因此,他其实才是受不了高原王所为的人。 看张小乙有些怯场,他干脆自己动手。 不过,他担心这棺材有什么手段,所以没有上前起钉开棺,而是把新月宝刀当了大斧,高高举起直接劈了起来。 正常开棺,要把封棺钉给一根根拔喽。 然后推开板盖儿。 可锦天实在是懒得去揪那一根根的棺材钉。费那劲儿干嘛?直接开整。 虽然他手上没有斧子,但他需要么? 刀在手,跟我干。 拥有新月宝刀的锦天,最不怕的就是正面刚,此刀硬劈,可斩重甲铁骑,铁骑尚可斩之,何况是棺材板呢。 可这一刀下去,竟然只砍入了一二分,连半寸也没有。 这还得是他的宝刀锋利。 倘若换了一把普通的斧子,搞不好反弹回来砸自己脑门也说不定的。 “我一种植物!这么硬吗?” 锦天不信邪的又是两刀,这下刀都反弹了。 “一种植物!” “一种植物!” 刘一夫和张小乙在旁边看了,都惊叫起来。他们也没想到,这棺材木质会这么硬。但这才正常,毕竟是高原王嘛,手上能没有好材料?用硬一点的木头给自己造棺材,也是合情合理的吧! 可是,这混蛋,他就没想到有人开棺会很费力吗?简直岂有此理! 原本还犹豫的张小乙立刻跳过来一起动手。 他拔了狮子照夜白,也是一样,砍之不动。或者说这么砍下去,光打开了棺材,都不知道要把胳膊挥多久,想想就受不了。 “看来这是特殊木材,高原王不是个傻子,普通棺木如果要泡在水里这么久,早就成了烂木头了,哪能还这么硬呢?能泡这么久,应该是海底水沉木,是能够沉入海里,千年不腐,其硬度可以比金铁的水沉木。” 刘一夫叹了口气道:“好了,按传统规矩来吧,先撬钉子,再开棺。” 张小乙也只得应了。 这事,还得是他出手。 他的刀短。 三人手上工具都不齐,只能凑合了。 张小乙用自己长不长,短不短,中等规模的短刀撬钉子。这棺材钉,一根根的,又粗又长,还能泡这么久的水,自然也不是寻常之物。 好容易拔下来一根后才分辨出。 这是海母晶精石——又称海母石,提炼的金属,铸造的黑钉。 海母晶精石内有稀少特殊的金属元素,以之制成的金属制品,其特质是不会因水锈腐,能够承载阴腐能量,不惧种种污浊,由于提炼困难,其实是修仙者才能用到的材料。 修仙者祭炼水属性或邪恶的法宝,如果不用海母晶精石的材料,普通金属,哪里能承受侵蚀,所以此物才只修仙者使用。 高原王身边若无修仙者,他也是用不上这种材料的。 这种材料,当然要收好了。 刘一夫流着口水,将起出来的一枚枚黑钉都收了起来。 十二枚钉收好,三人开棺。 好大的棺材一推开,里面一片金光。 是一尊金棺。 刘一夫道:“这才对得起高原王的名头嘛,行,我们发财了。” 张小乙也流起了口水:“好多金子,不好弄啊。” 刘一夫道:“这玩意其实性软,你们的刀应该可以砍动,我们也不需要多好的棺材,直接砍成碎金块就好了,还方便我们带着上路,岂不美哉?终究是棺材,又能有多厚,别怕伤了刀子,回去做个保养好了。” 一路拼杀,张小乙点头,道:“是得做保养了。” 锦天皱眉。 自己的刀,交给别人保养? 张小乙哈哈大笑,对锦天道:“看来你不知道,一般情况下,自己的刀是要自己保养的,但这种事也有专业人员,自己做是好的,也用心,但是不是专业呢?那就不一定了。我就认识一个人,保养大师,一把废刀经了他的手,都能保养得像新刀一样。高明的保养师,能让武器平上一个台阶,这不是和你开玩笑的。” 刀具保养,是需要一定专业素养的。 自己做当然好,但未必专业。 甚至大多数都是不专业。 专业的师傅处理兵器,先清洗,再打磨,然后上油,其中手工打磨是关键。往往要一个动作重复数日,甚至旬月。直至将刀剑打磨一新,再上养护刀油。 张小乙的刀,好打磨。 锦天的长刀才是难以处理呢。 非要花大价钱,请高人,才能打磨好。 “我的刀,自己来。” 锦天对自己,对自己的刀,有十足的信心。这一点,他和张小乙不一样。 在张小乙而言,刀只是一种工具,狮子照夜白,充其量也只是件珍贵好用的工具而已。 工具就是工具,并没有对其寄托太多的感情。 但锦天就不一样了。 他的武功,对刀有特殊要求。加上这是把家传宝刀,又是真正的宝刀,所以十分重要。 有刀没刀,对锦天的实力有重要影响。 刀,就是他关系最紧密的兄弟。 再说,新月宝刀是真正的宝刀好刀,经得起锦天的使用,哪怕在军中劈甲骑,也一样无损刀锋。 现在劈棺——又算得了什么。 一顿暴砍,好好的黄金棺椁,给硬生生砍碎了,变成了碎金片,干脆用手撕了。好端端雕工精细堪称艺术的金棺椁,就这么的被撕成了碎金片破金块,剥离了金片碎块,这才是最核心的。 一块整玉。 好家伙,高原王居然用一块整玉装自己的尸体。 这是整玉啊,由上下两部分组成。 若能得此玉,刘一夫他们,就真正发财了。但是它太大了,这么大的一块玉,如果也碎开,太浪费了。如果不碎开,又怎么可能拿走? 刘一夫收拾了金块,不要说的,主动来推棺。 但张小乙,锦天二人都没说什么。 高原王不愧是高原王,身家委实是太丰厚了。也让三人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盗墓者,这一行一旦发一个好墓,真的是赚大了。刨除危险性而言,这一行的确是真正的暴利。 人啊,说是视金钱如粪土,那是没有足够的金钱摆在你的面前。当足够的金钱摆在了你的面前,很多智慧理性都会消失掉。 世人总会笑别人是金钱的奴隶。 殊不知那是没有见到足够的金钱摆在他们自己的面前。 可是现在呢,又是金又是玉的,让刘一夫还怎么忍? 推开玉棺,三个人三颗脑袋一起往里面瞧。 并没有意想中的恶臭。 此棺之中,放了很多药材,也贴了很多符纸,将阴气镇压在尸体内。此尸早已经干枯了,皮包骨头,恐怖狰狞,尸身被涂抹了奇怪的药油。 所以,药味儿是有,臭昧却没。 高原王一袭紫红色金线绣的蟒纹王袍玉带,手捧一柄玉如意,身边摆放了一枚枚婴儿拳大的明珠,和若干或青,或黄,或白的玉质元宝。 一柄古剑在棺侧。 还有一部书典。 刘一夫取布包了手,张小乙,锦天在外接应,两人目瞪口呆,就看刘一夫一一把棺中之物往外递。 他们只能一一接过。 然后连蟒袍玉带,口塞微物,都拿了出来。 直至最后,他把高原王的尸身都给提着搬了出来。 这是真正的把棺材里给掏空了。 连一丝垫棺的布都没留下。 真正的是搜刮了干干净净。 耗子见了都要流泪啊。 张小乙和锦天面面相觑,没想到刘一夫下手这么狠的。 第38章 收获 高原王——实惨。 他生前——不说了。 想也是挺好的。 他这么一个大坏蛋,生前当然是混得风生水起好不快活。 死前也是穷尽心计给自己布置了个豪华大葬。 要是这么一直躺着,也是一件美事。 但他生前作恶多端,坏事做尽做绝,终是遭了天怒,明明盗墓派都没多少人了,又来了刘一夫他们三个,历经困险,硬生生的来把他给挖了出来。 而且,开棺后,毫不讲究。 很多盗墓的做事,心有余悸,往往做事留有分寸余地。 纵是有些人把墓中的财物盗取一尽,也会尽量给尸体一个体面,至少把尸体塞回到棺材里,你哪怕就随便丢地上也好呢。 可是——这一次来的三人中有一个是降术师。 一个降术师啊!!! 一个降术师啊!!! 一个降术师啊!!! 重要的话说三遍。 可能,一具尸骸对个普通人来说,啥也不是,可能还会觉得发臭,丑陋,恶心什么的。 但落在了降术师的眼中,那就另当别论了。 在降术师看来,如果有需要,他们能把一具尸体,掰开了,揉碎了,拆卸了,磨粉了,一丝一毫,一点一滴,连头发丝到脚趾甲都可以加以利用。 那是一种极致的残忍。 所以最后,刘一夫是连高原王的尸体都提了出来。别说,这高原王生前也算得上是一位顶级的高手,尸身质量不错,再加上阴气炼体,药力防腐,别看又瘦又黑皮包骨,却是质量上乘大有用处。 在这具尸体上收拾一下,刘一夫还抽取出了一块秽玉。 什么是秽玉? 懂的都懂。 张小乙连忙把此物丢回来。 “这个给你了。” 他是碰都不愿意碰上一下。 “你别搞错了,此物虽然是秽物,但仍然也算是极品的好玉,和你那块口塞玉是一般无二的,你又何必矫情呢?” “行了,你怕是自己也不愿意碰吧!” 张小乙不上当,死活就是不要。 “行,那我就收下了。” 刘一夫不讲究这个。 值钱就行。 “哈哈哈哈……” 张小乙大笑起来。 他看着眼前财物,这下算是明白刘一夫为什么最后要开棺了,不开棺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大的财呢。可以说,这一次,他们的收获,足以养老了。 这是真正的干一次等于干一辈子。 不说碎了的金棺,那具整玉的玉棺,还有那棺中的婴儿拳头那么大的明珠,各色的玉质元宝,高原王的饰品、衣物,哪一样不值钱?这些东西,张小乙也不好估价,但此一项,他们的收入必会突破万万钱,至少有上万贯,亦非是不可能。 真能变现出上万贯钱,哪怕三人分,那也是一下子什么都有了。 猛然间,他看到了剑。 这是此棺之中,唯一的一把兵器。 高原王随身携带死后入棺的兵器。 这是,神兵。 比宝器还要更好一级的神兵。 此物乃是高原王生前最为倚重的神兵利刃。 张小乙犹豫一下,想要。 神兵,他都没有呢! 但是,算了,他是用刀的,只能便宜刘一夫了。 “给你!” 刘一夫连忙用手一接,入手之沉,差点没往后倒退三步一屁股跌倒。 这剑,竟有二十余斤之重。 细观之,通体漆黑,把柄有若一条恶蛟缠身盘踞,蛟身背部有防滑缨苏,其设计匠心独运,剑鞘亦为深海巨鲨的皮所制。 整柄剑当一入手,便森森发寒。 剑未出鞘,剑气就隐然而出。 神兵之名,半点不假。 刘一夫忍不住,手按崩簧,呛啷啷,一声龙吟,长剑自鞘中弹出一截,剑柄微微上下晃动,只这一截,整个殿室都明亮了三分。 原本以为狮子照夜白已经很白很亮了。 没想到此剑——亦如是。 只不过那狮子照夜白是被降术加持而明亮耀眼的,而这把剑则是不然,它本就是这么霜雪明亮。 在剑身近柄处,有二字。 腾蛟。 是的,这是一把名为腾蛟的神兵利器。 刘一夫缓缓,缓缓,拔剑,长剑发出清亮的出鞘之声,待到长剑全部出鞘,已经把殿室照得像有了一抹光华月辉般。 这是一把烂银光灿的剑。 它,太漂亮了! 锦天忍不住又看了自己的新月宝刀。 宝刀啊宝刀,你好是好,可为什么神物自晦呢?唉!算了,算了,真要是也霜雪明亮,说不得我就要失去你了。 刘一夫剑在手,轻轻微动,剑即晃动,微颤,剑身更发出割裂空气的嘶鸣声,此剑晃动,不是刘一夫劲大动摇了此剑,而是是剑韧性太好的缘故。 信手一挥,长剑拖地,入地无声,地上的砖块也算坚硬了,却悄无声息,被割开了来,明明刘一夫一无内功二无剑气,只凭剑刃锋利余势之波,就在砖上多划出半尺长。 此剑仅凭锋利这一点,就超过了狮子照夜白,新月宝刀二物了。 刘一夫再舞动了两下,却是剑身韧性太足,止不住的剧烈晃动,仿佛要脱手而去。 这是此剑感受到了刘一夫没有什么武功,有些不甘心被驱使了。 神兵啊,又岂能没有脾气。 那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用的么? 人择剑,剑亦择主。 越是好的武器,便越是如此。 只可惜此剑未通灵,也幸好未通灵。 剑身晃动,仿佛此剑立时就要活了过来想从他掌中脱手飞去。这哪是剑,是一条剑形的小蛟,晃动蛟身,似是在提醒你,再不松手,便要噬主了。 刘一夫忙用更大的力气,捏住腾蛟剑,好不容易才将此剑收归回鞘。 坦白说,张小乙把此剑给他,有些给错人了。 此时的刘一夫还配不上此剑。 他得要修得一身至少一流的内力,再学一套还算不错的剑法,如此,才算勉强堪堪的能够使用此剑。 “喜欢吗?” 张小乙笑意吟问。 刘一夫则是一脸苦笑。 “喜欢当然是喜欢,但是,我完全配不上此物,你把它给我,是不是有些明珠暗投了?” “哈哈哈……咱们自家的事情,又怎么能算是明珠暗投呢?就算是暗投了,又怎么样?再说了,此物是一把好剑,你也明白,你若不收下它,我又能怎么办?找人脱手,它就能得到一个好主人了吗?你该知道,江湖上大多高手其实也是穷逼,和他一样。” 一指锦天。 “他运气,有家传的宝刀,但大多数人是没有的,两手空空,什么也没有。有穷狠了的,用两片竹子绑一块铁片条子,那就算剑了,这样的穷光蛋,他买得起我们的剑吗?大概率是买不起的。” “那买得起的是什么人呢?大多是没什么本事,可能只会一点粗浅功夫的皮毛,甚至于就是一个普通人,只不过有钱而已。” “你看,结果无论如何此物都不可能真正的得物有所用,那为什么不能给你呢?与其在那些有钱人手里充当他们收藏的一分子,毫无价值的被收藏起来,再也不见天日,不如就给你用。” 其实有很多人比刘一夫更适合。 江湖上有很多视剑如命的侠客剑客。 他们武功高,对剑器也认识。 但那又怎么样呢? 这些人和张小乙有什么关系? 认都不认识。 认识也是不太熟。 凭什么,要把这辛辛苦苦得来的剑给他们?欠他们的?没道理嘛! 人都有亲疏远近。 既然自己用不上,那为什么不给刘一夫呢? 反正他有狮子照夜白。 锦天有新月宝刀。 虽然都不如这把腾蛟剑,但他们都是练刀法的。 反是刘一夫,手上什么也没有。 也有,玉虎嘛。 可这终究是一把短剑。 连狮子照夜白都比它长。 它实是不适合与敌正面搏杀。 既然刘一夫已经得到了他的认可,那此剑就给他了。这一趟发这么多财,不计较这区区一把剑了。 同时他心中也有个想法。 得到此剑的刘一夫,日后可以学门剑法内功,到时他们三个人并肩战斗。 三人没有短板,生存能力岂非大增。 这才是最好的投资利用,利益分配啊。 “先谢了……” 刘一夫很喜欢。 有谁不喜欢神兵吗? 哪怕他现在暂时无法控制它。 但日后总有机会的。 张小乙也是点头,他想是了,是得好好想法子给他找门内功心法了。这很难,以前他不知怎么找,因为找不到好的,找到也未必合适,但现在,也许可以找白童子想想办法。 你白童子不是想要投资刘一夫么。 这就是个机会。 对于有罗王支持的你们,想必这事不太难吧。 虽然时代不同了,武道渐渐凋零,但罗国王宫里,仍然是有一些珍藏的。与其放在王宫里默默吃灰,不如拿出来投资一下。 接下来是高原王留下的那部书典。 这书,看了,是一种丝质的绢帛所着。 高原王这是留下了一本水浇不浑手撕不破,能够经历时间考验的书。 这是高原王的一生所学。 云龙集。 此书,记录了高原王所修的武功云龙九现神功,和所学的剑法闪电霹雳剑,更重要的是他一生的经历。 当然,这是高原王手书。 这种自吹自擂的话,你要是认真你就输了。 大概高原王自己也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所以试图替自己洗白。此书上很多东西,就是他之自辩。 高原王说自己是家族庶子,从小不受待见,于是一怒之下就想法逃离了家族,选择靠自己。 他靠着自己,从军入伍,立功升迁,且步步高升。后来他更是大义灭亲,灭尽了自己的家族。 其实——他是北凉国的庶子。 所以他才能修学云龙九现神功和闪电霹雳剑法。 他的武道天赋还是可以的。 闪电霹雳剑法更是他一个人的独创。 是他以两门普通剑法,取长补短,去芜存菁,所自创的。 这也是他得意之处。 更重要的是他得到了腾蛟剑。 这是一般人能够得到的吗?不是。 只是因为他是北凉庶子,才有此待遇。 这待遇,放到江湖上那些郁郁不得志的人身上,他们怕不是乐坏了,继而对北凉忠心耿耿,誓死效忠。 但高原王却不甘心。 第39章 自白 高原王是个什么样的人? 看他的所做所为就可以知道,他是一个大恶人,也是一个虚伪到极致的伪君子。甚至于——他连自己都骗了。 一个人,不要看他说了什么,要看他做了什么。 只是,人们往往看不到别人做的,却能听到别人说的,如果有一支笔,还可以着书立说,甚至能够指鹿为马,颠倒黑白。 高原王就深谙此道,并玩了这一手。 他在自己的棺中,就带上一本,满是私货的书。这本云龙集,根本不是给自己看的,也不是给别人看的,而是给后人看的。他就想,有朝一日,他的墓终是被人盗墓了,那此书也可以给后人了解下,至少给自己争取个好名声,那也是不错的。 生前计算死后名。 这就是真正的高原王了。 至于在书中,记录下自己的武功和剑法秘籍,其实只是想让此书真正流传出去,而不是被人给毁了。 别人得了此书,为了这书中的武功,也不至于把此书丢掉,毁掉,反而会珍而重之,慎而藏之,揣而待之,学而习之,这久而久之,也会看书上别的内容,就会渐渐被此书私货洗脑,最终相信他高原王是一个纯粹的,伟大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大好人。 但——其实呢? 高原王是北凉庶子。 虽然为庶,该有的却都是有的。 大多数庶子,选择做了躺平人。 虽为庶子,但北凉王府对他们的照顾很好,产业,美女,应有尽有。只要不是太过分,都可以生活得很好。生活没压力,甚至没有压迫,自也没有什么追求。 但对于这一切,高原王却是用三个字表示。 不甘心。 躺平什么的,他无法接受。上天生我在这钟鼎世家,就是要我做出一番事业的,怎么可以饱食终日无所事事呢? 所以,从小懂事后,他就开始努力,他努力读书,努力学习兵法,努力练习武功。 但,所有的人,每一个人,都告诉他,提醒他,意思一下得了,不要真正的拼命,那没意思,也是没用的。 “你是庶子,那么努力干什么呢?” 不是一个人这么说。 是所有的人都这么说。 你只是一个庶子啊。 你在想什么呢? 你想要什么? 你这么努力有什么用? 你啥也不是!!! 可他,仍在——不甘心。 他在想,凭什么呢?凭什么呢?我是学习最努力的人,十二部家传兵法,尽皆倒背如流,云龙九现神功,也修炼至大成之境,可以于刹那间制造九条分身瞬间杀死大敌,普普通通的闪电剑法和霹雳剑法也被他融汇贯通创造出堪比一流的虐菜神技闪电霹雳剑法。 他都这么了不起了,凭什么不可以得到更好的呢?让他来当世子,也是可以接受的吧? 但不行。 不行就是不行。 因为他是庶子。 那就算了。 不当了。 连庶子也不当了。 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一个区区的世子么,凭我的所学,我的武功,我的剑法,我想要什么不可以有?想要的,我可以靠自己!拿!!! 于是高原王就选择了参军。 他练的是武功,学的是兵法,不参军又能干什么? 从剿杀盗匪开始,他渐渐高升,继而平步青云。 他不会想到,是有人在暗中帮他,也不会想,他的兵法是在王府里学的,剑法是王府里教的,武功也是在王府里练的。 早早的,他就已经给王府判了死刑。 曾有人挡在了他的前面。 那又如何? 阴谋算计,设计陷害,这是基操,他甚至不需要学,只是脑中一念,就将兵法活学活用了。 让倒霉的上司,或是调走,或是被杀,或是病故,或是犯罪……总有一种法子,让他需要的位子能够空出来。 终于,他上位了,终于,他统兵了,终于,他掌权了。 然后? 他选择了大周国。 因为对方开价最高,帮助他开发了绝学积死气波动功。 这是他能够步入半步天人的关键。 只可惜——这门功法有些邪门,所以他只能止步半步天人。 并且由于功法的特殊性,他的寿命也受到了影响。 但是能怎么办呢? 他的武功闪电霹雳剑法虽然厉害,然究其本质是虐菜神功,杀普通小兵,武功不如自己的,往往能一杀一个准,杀起来和砍瓜切菜似的容易,可一旦是个实力和自己相近的,那就会显得疲软无力。可能敌人明明是不如自己的,就硬是拿不下来。 为了弥补这一点,他参考一些残缺的武经秘术,开发了积死气波动功。特别是在战场上,犹为适用。 战场上,最容易出现的,是死人。 他在战场上,最喜欢的,就是先让小兵给敌方高手送人头。他则在后方默默的吸收普通人看不见却存在的死气。 当死气积累足够,他再杀出,一下子将死气释放。 正常情况下,无有当其者。 所以,他总能斩杀敌将。 只要被他率军围住,任是武功多高,多猛,多勇,也是无用,最终只会被他一招轰得倒地不起,被他上前补刀,击杀。 他恃之以此,横行无忌,兵侵天下。 甚至,攻伐了北凉国。 北凉国破,他对北凉余众开始血腥而又残忍的大屠杀。 三州之地的北凉封国,最后被他杀的十不存一。 真正的十不存一。 北凉王室被他灭门。 北凉幼子被他尽数坑之。 就算是北凉五世,也被他追杀到底,甚至为此和北莽开战,一战把北莽都给击破了,驱长兵以进三千里,聚高手以封五世。 他率军击破了北莽,让整个北莽上下鸡飞狗跳,仓荒奔逃,又延请各路高手共同汇力,封印了武功已经登临极境的五世。 他小瞧了北凉五世。 他一直以为北凉五世是一个没用废物的纨绔子弟,没想到他暗地里不知不觉修炼了一身登峰造极的武功。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他那么牛,那么狠,那么凶,又怎样?还不是仍然被他率众给封印了起来。 哪怕我都杀不了你,也能让你和我一样,在未来,不见天日。 他战功赫赫,他军威日盛。 当时的他,哪怕是想造反,也不是不可以嘛。 天子,以兵强马壮者为之。 他就曾这么想的。 他几乎就要这么做了。 他几乎真的做到了一切。 不过,就他在登临极至时,有一个人找到了他,让他知道了一件事情。 这件事,让他决定了,还是做一个忠臣吧。 原本,他是想当王的。 不要问他为什么要做,而要问他为什么不做。 他当然是想做的。 从一介普普通通平平无奇的小国庶子。 到一国之首的大地王者。 多爽啊。 以后,他可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了。 他要广选美色,聚天下财富,他要大修殿宇,他要攻伐它国,总之他要极尽的享受一切的一切。 但在这个时候,那个修仙者来了。 他竟然是——那个人。 一个高原王一直以为,原本已经死了的人。 那个人——是大周太祖。 世人皆以为这位太祖可惜了。 以为他被亲弟弟砍死了。 却不知道这其实是他假死退位。 因为——仙门有规定,不能不遵守。 至此,高原王才明白,原来看似高高在上不管红尘俗世的仙门,对俗世的君王们,有一个规定。 为王者不可修炼。 一个王者,如果修仙——死!!! 王者修仙,哪怕你有条件有资格,是天生的仙骨,拥有过人的灵根,也是一样,要死。 曾有王者想修仙,并初步入门。 被修仙者登堂入室,一掌击杀。 啪的一下,脑壳子给拍到胸肚子里了。 又有王者建立强军,招揽大将,养蓄高手,护卫自己以修仙,结果被雷击于大殿之上,生生毁去三座大殿,将之抹除击杀。 哪怕是不修仙道,走武道,也是宗师止步。 如果有王者修到了宗师境地,就会有修仙者时时刻刻日日夜夜的来盯住你。 朝政方面也会有各种挚肘。 不是有地方发生小灾难,就是有地方有人跳起来要造反。 假若王者敢于修炼到大宗师,那对不起了,天下皆反。 到时什么魅惑女子都一一往你身上扑,各种奸臣层出不穷,哪怕是再英明神武的王,也会在不知不觉间,被天下反,继而痛失江山。 所以,当王,挺没意思的。 在这种情况下,高原王终于选择了做忠臣。他以效忠大周换取已经修仙的大周太祖帮他完成死后布局。此外,他也开始想活久一点。 但不行,他早年为谋求军功创出的积死气波动功,在帮他杀伐诸敌之余,也暗暗侵蚀了他的身体,等到他注意发现时,已经是积重难返,回天乏术了。 他寿元有限,只能别做它想。 一开始的时候,他想变成僵尸,以不死不灭之躯,活出第二命来。 但不行。 大周太祖告诉他,这不可能。 僵尸是人死透了,身体自行产生灵智,从而形成的第二命。虽然身体仍然是这个身体,但是灵魂,却是另一个了。不,不能说灵魂。 原本的灵魂早就死了。 新生的是另一种意识形态的,没有灵魂的智慧生命。 活出第二命,那是武道强者,天人才能做到的事。 既然这个不行,那高原王就选择了灵魂永生。毫无疑问,灵魂永生,就是变鬼。从某种意义上,这个可以有。 为了保住这个大忠臣,为了吸收高原王巨大的政治财产,没办法,大周大祖只好为他打工,被高原王压迫得很惨。 这导致了——大周太祖没能进阶。 他一直到死,都只是炼气期修士。 炼气八层,距离勉强筑基 仍然差了一层,这一层之差,就是生死之别。 第40章 高原王的武功 在云龙集这一书之中,颠倒黑白,指鹿为马,把黑的说成白的,是比比皆是。 全是高原王的对自己功绩的自夸和对污点的诉苦。 核心一个意思,我是伟大的,有功的,正确的,善良的,仁慈的,有些事我是不得已的,有苦衷的,错的不是我,是世界。 这些,对于不懂的人,可能真的被会忽悠瘸了。 啊!啊!原来是这样的。 高原王,了不起,好人啊。 但刘一夫三人,一路行至至下墓里,所见,所闻,什么不知道呢?更不要说三个人里,几乎个个名侦探,精得像没毛的猴子。 高原王的人物形象,不要说,早给他们通过测写给出来了。 毕竟,人死留名,树死留皮,凡做过的事总有痕迹于其中。无论再怎么隐藏,真相,只有一个。 高原王做的事太多了,足可让人分析出他的真面目来。 毕竟他只是一个人,不是什么神。 人力有尽时。 总有想不到的时候。 他平时面对的,都不是特意盯着他分析的人,所以能游刃有余的演下去。可面对刘一夫他们这些人,对他已经有所成见,再看他的云龙集,就百般的不是滋味了。 大哥,你骗人用点心好么。 这么双标,这么偏执,你以为你是丁蟹啊。 哦,天下就你一个是好人了,其余人都冤枉你,都对不起你? 得了。 这本什么什么的,也就里面的武功秘籍还值得一观,一看了。 云龙集里,记录了高原王最为得意,也最为擅长的三门武学。 排第一的,自然是云龙九现神功。 这是一门不不折不扣的神功。 说它神功,是当真对得起那个神字。 云龙九现神功,是集内功心法,轻功身法,攻击招法于一体,相当全面的一门武功。 可以说,这是一门立意高远,方向全面的,为人铺平了通向宗师,乃至大宗师境界的神功。 这样一门功法,放在外面,开宗立派都够格了。 但高原王竟然能够学到?! 这很不可思议。 要知道,他高原王是一个庶子啊!!! 要不要到外面去,挨家挨户的打听清楚,找多一些人问问,正常人家的庶子,都是什么样的待遇! 庶子,在大户之家,特别是越发富贵的大门大户,受到的不待见就越大。 歧视,非议,甚至虐待,比比皆是。 有的庶子之生活连普通下人都比不上。 身为庶子,要干底层婢奴的事。 更有很多被折磨虐待至死的。 甚至根本不当人看。 牛马都比之要好过一些。 这才是大多数所谓庶子生活的真相。 活得好的,过得好的,也不是没有,但永远只是少数,并且是极少数的那种。 像高原王这样,身为庶子,竟然能够接受教育,还可以学武,学的还是云龙九现神功这样顶阶级品的武学——前所未有。 这是何等样的大恩大德。 可这样的恩德,高原王本人根本看不到,亦看不上。 他根本,丝毫也未有觉得自己是被优待的。他这样一个人,永远不去记别人对他的好,而是去记,别人对他的不好。甚至别人对他的好令他不满意了,那也是不好的。 他虽学了云龙九现神功,但仍觉得未学到的,西极戟兵神功和大佛陀神掌才是最厉害最适合他的武学。 但,那从来是北凉王才能修学的武功。 可其实,云龙九现神功极其强大,不输别的,其武功在身法,速度上,有着独到之处,犹善保命。 这门神功,仅在传说中的天人武学,九天神行之下。 最厉害时,能于刹那之间,参透时间力量,将身法运行到极致,在最短的刹那,形成九条分身,一起对敌人进行攻伐之术。 想想看吧,与人交手,对方突然一下子变成了九个,九个人一起打你,这是何等的我一种植物! 又或者你在追击败敌,对方一下子变成了九个人逃跑,你该怎么办?你要去追哪一个呢? 无论攻逃,皆游刃有余。 这便是云龙九现神功。 另外此功法十分坚韧,是玄门正宗的武学,可以遇强则强,越战越强。 高原王巅峰时是半步天人境,他能达成此境界,就是凭借云龙九现神功给他打的良好基础。 不然,天人? 做梦去吧! 你以为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够触之而至的吗? 天人,那是武道凡间最强的境界了。 一俟成为天人,下一步就是以武成仙。 成为武道人仙。 当然这个境界只有以前有,现在已经是遥不可追了。 高原王原本可以成为天人。 但他终究差了一点,只是个半步天人。 半步天人,意味着他只有接近天人级别的实力,而没有真正天人的神奇。 好吧,这不重要。 他另一门武功,是闪电霹雳剑。 这门武功,是他自创的。 因为这是由两门剑法,拼凑出来的。 高原王最初学的,是闪电剑法和霹雳剑法。 这两门剑法,有一定相似之处,可以融合,于是他选择了融合,结果成功,于是就有了这闪电霹雳剑法。 看似多了不起,其实也不难。 很多事,对没条件的,一个关卡就把他给难住了。 但若是你能解决这过程中的一二个小关卡,那什么都不是问题。 比如闪电霹雳剑法。 它需要一把比较亮闪闪的剑,加一些攻伐速度快的秘技招式技巧。 毫无疑问。 这把亮闪闪的剑,就是指腾蛟剑。 而运剑技巧,就是闪电霹雳剑法了。 如此一来,就可知这闪电霹雳剑法的特点了。 倚仗着剑器犀利,快攻杀敌。 此门武功,连高原王本人,也不是太上心头,甚至颇有幽怨。 他称这门武功为虐菜神功。 是一门虐菜剑法。 用这门武功,杀普通人,杀低阶武者,杀小怪,杀小兵,杀装备不好,兵器不强的那些个货,是一杀一个准。 杀起人来,是又快又狠又轻松,犹如斩瓜切菜,大开无双。一人一剑,只要仍有力气,杀一百,一千,也不过是寻常事也。 可是,只要遇到了武功高强的人,遇到了装备好的,那就吃力起来了。 高原王在这方面,吃过很多亏。 有些无法无天的高手,甚至自恃武功高强,找他的麻烦。 正是这些原因,他又恨了北凉王府。 为什么不教他更狠更厉害的武功? 却从来没有想到,是他过于自负,不喜欢那些学起来太累太慢的武功,而走捷径挑选了两门基础功夫的闪电剑法和霹雳剑法。 这两门简单的武功,学起来快,进境也快。这样学起来才爽嘛。 殊不知天下武学都有讲究。 越是威力强大的武学,就越发的需要强学苦练,你不下苦功夫学它练它个一二十年,就想一步登天,那大家都去习武,还修什么仙啊。 明明是自己选的,却怪别人。 这很好,很高原王。 所以,高原王决定发挥自己的才情。 不得不说,高原王这个人,他其实还是有些真才实料的。 他虽然虚伪自私,还喜欢自卖自夸,但仍有一些可取之处。 他是有才学,在某方面,亦称得上是个天才。 他竟然研究出了积死气波动功这门特殊的武功。 死气这东西,寻常人是看不见,更触摸不着,甚至根本感应不到的,只有极少数天机相士或修仙者才能发现。 但高原王天纵英才,却通过对兵法的领悟掌握了一丝兵家之法,自行创出了积死气波动功这门功法。 仅管在开创这门功法的过程中,他大量使用活人用于死气实验,有些丧德,但对一个军中大将来说,并不算什么。 最终,他更是创功成功。 此一门功法,的确是极为上乘的武道神功。 高原王就是恃之以此,触及到了天人之境,成为了半步天人境。 原本,他是应该成为天人境的。 但是,成也死气,败也死气。 需要知道,死气是一种负能量。 积死气波动功,是把大量死气吸收入自己的体力,压缩后再打出去。 为什么呢? 因为死气拥有一定很阴损歹毒的侵蚀能力。 它的威力故然强大,可也伤己。 哪怕你不是把它用于修炼,而是将之打了出去。可在你吸纳死气之时,死气已然对你的身体造成了一定的侵蚀损害。 一开始,你可能并不在意,觉得没什么了不起,自己还能撑得住。却不知道,伤害是渐渐至深的,当伤害到了一定程度,你再发现,一切已经是积重难返,再也来不及挽回了。 高原王就是这样,被伤了身体的根基。 这导致他虽然武功高深,积死气波动功威力奇大,总能一锤定音,但却到底没成为天人。 没有达成对天人来说最重要的换血换髓之境。 这让高原王大怒,一度想自废武功。 当然是不可能的。 这到底是他毕生所学,还是传了下来。 你若抛弃此功的负面层次,而关注它的威力,呵呵,那它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要知道,军中大将,狠一点的能披三重甲,持百斤兵,胯下千里神骏,纵横沙场,所向披靡。 这样的对手,特别难缠。 一些体力雄浑的大将狠人,甚至能够和你打上一整天,需要挑灯夜战的那种。你以为我可以和你打一整天,这话是玩笑梗吗?这是军中大将的一条基础线。 但拥有积死气波动功,你就可以一招将这样的大将打倒,继而斩杀。 要不然,高原王这样的人,那么坏,敌人那么多,又怎么可能积累如此多的战功? 需要知道,打仗这事,打赢了杀小兵是没什么功劳的。只有切切实实的斩杀了敌方大将,这才是硬得扎手的军功。 别人想抢都抢不下来的那种军功。 由此可见,高原王这人,人虽不怎样,但他的所学武功,还是可以的。 第41章 高原王现身 “这些……怎么分?” 对着高原王的武功,张小乙犹豫起来,这玩意,不好分呀。他有一些私心,想将之拿回去,给万事司的无忧客们,增添一些底蕴。 可这里三个人,他一个人全拿了? 怪不好意思的。 刘一夫坦然道:“这有什么好分的,回去一人一份,抄一遍,然后你拿原本去处理就行了。不过我建议你注解一下,不知道的人看这书,怕不会真的误以为高原王是什么好东西。” 张小乙顿时醒悟道:“好主意好主意,嗯,就这样决定了,对了,老刘,这云龙九现神功,你会练么?” 刘一夫莫名其妙道:“你不是以为我想要修炼这个吧,你在开什么玩笑,你以为这是什么,这么高深的东西,是我能随便修炼的?我也只是先收藏,看以后是不是有机会学罢了。” 其实学——当然是想出学的。 一门神功在手,谁又不想学呢? 但问题在于——这门云龙九现神功它太特么高级了。 作为一本秘籍,它过于高大上,内容之精深,实不是没有学过武的刘一夫能够学的。 甚至,张小乙,锦天二人想要学,都会十分勉强,要慢慢的修学,摸石头过河。 高原王能够学会,是他虽为庶子,却有良好的教育环境,更有明师指点。所以,他才能在诸多因素下练成此功。 张小乙和锦天都已经成年了,过了习练顶级武学的黄金期,又没有明师指点,什么都要自己领悟揣摩,学起来自然是难了。 至于刘一夫,他能看懂就不错了。 虽然秘籍上的字字句句,这一个个的还算认识。 但凑成了秘籍,就成了天书,根本看不明白。 特别这是玄门功法,讲究的就是一个玄字,有很多典故谜语在其中,没有人专门教你讲解,你抓破头皮都想不明白啥意思。 所以——人要向现实低头。 那种捡到了秘籍自己偷偷修炼然后天下无敌的事,终究只是说书人嘴里的故事。 有时候,肉到嘴边,你也是不能吃,硬吃也吃不下的。 锦天这时劝说道:“那个,这门剑法你还是可以学学的。” 他说的是——闪电霹雳剑法。 虐菜神技。 他也在旁边看了,只是一直默默无语。 当张小乙说到如何分时,他终于有了自己的想法——那就是闪电霹雳剑法。 这门武功虽然是虐菜神技,让高原王看不起,其实只是说说而已,你要当真你就输了,是后期的高原王才瞧不起这门功夫的,在初期时,虐菜不好么? 高原王很享受好吧。 其实这门剑法,刘一夫也是不可能一下子学会的,只是锦天想看看,又皮薄,便拿刘一夫来说项,好再看看剑法。 刘一夫也算是玲珑心思,便依了他,把云龙集打开,翻到剑法部分,细细观之。 主要是让锦天看。 看了一下,锦天明白,于是拔刀比划。 长刀一挥,却是差了些意思。 “或许你要用这把剑,我感觉此剑法主要是配合此剑的。” 闪电霹雳剑法和腾蛟剑必要双双合力,才能发挥出全部威力。 锦天接剑,他拔出剑来,剑刃不住晃动,他忙运转内功将剑稳住,然后试着比了一招剑法。 闪电霹雳剑法。 第一式。 霹雳一闪!!! 嗡一声。 这长剑已经剧烈弹动,从锦天手中脱手而出,弹落在地上,只余那剑叶不住的颤动,嗡嗤声不休,余鸣未绝。 “怎会如此?” 刘一夫大吃一惊。 他可知道,此剑太好,太过于锋利。 这是好事,亦最坏事。 张小乙也咋舌。 锦天的武功,竟然拿捏不稳一把剑? 锦天怔了一下,道:“我一种植物——我知道了,是我的内功太差了……” 说到这,他一脸的郁闷。 活了这么久,经历也算丰富,一直觉得自己也算是个小高手了。曾经有个二货和自己比武,自己指点他时还觉得暗爽,当时觉得自己也算是个人物了。 甚至,曾经有一次,执行军令,格杀了一个江洋大盗。那个江洋大盗一直觉得自己厉害了不起,结果怎么样?三十回合,在紧张刺激的战斗下,自己一刀把他给片了。 所以他从没怀疑过——他是高手。 可现在,自己这个所谓的高手,其一身的内功,竟然把握不住一把剑! 他还是第一次发现。 自己内功不行。 一流高手。 内功不行。 这事放外面,上哪儿说理去。 “我怎么没感觉?” 刘一夫问,他提起剑,虽然剑身晃荡,但也就仅此而已,并没有力量大到从他手上弹飞出去的地步。 他对准了鞘,将此剑用力插了回去。 说来也妙,他清楚感到,此剑似是不想归鞘。看来,这把剑孤寂已久,想多出来透透气。 “你连内功都没有,又岂会有什么感觉呢?要有内功,在输入功力后,这剑就变得不好控制起来了。” 他没说的是,内功越强,宝剑上发出的反弹之力也就越大。大到像一条活过来的蚊龙,随时要掉头反噬你一样。正因是如此,他才在受激之下脱手松开了剑柄,导至宝剑跌落到地上。 刘一夫也惊讶起来。 “这么说,高原王这货还是挺有两下子的嘛?” 张小乙道:“他能做高原王当然不是庸者,不过那又如何,他还不是落我们手里?现在他的东西他的一切,哈哈,都是我们的了——” 他手抛一二枚玉质的元宝,心里喜不自禁。 “好了,东西尽量收拾,我们下一步该好好想想,要怎么出去这鬼地方了。” 刘一夫眼见收获已经足够大家分的,哪怕他仍是只拿小头,也是够了,所以起了收手的心思。 张小乙道:“外头那什么北凉五世还在吧,再说,我们好像还差了一个偏殿没有去呢,那里应该也是大有收获的吧。” 锦天道:“我们应该小心保住现有的收获,而不是再更多的贪心……” 刘一夫道:“好了,先收拾,然后看看北凉五世走了没有,不然我们怎么好离开这里。” 北凉五世,是敌是友,犹未可知。 唯一能够确定的是,他应该是一位天人境的大高手。 这样的人物,有如巨龙,哪怕他是无有害人之心,仅凭他本身,就足以让人对他有警惕之心了。 很多东西都得放下,不是什么都能带得走的,即使再做精简,也很难取舍。好在那棺开得值,大多东西仍可以带上。 可看到太多不能带上的,刘一夫三人仍是心疼得滴血。 特别是刘一夫,他想带的都太大,也太多,甚至有的还不能砍碎了,其惨痛心情,可想而知。 但不管怎么说,他们该走了。 这里毕竟是地下,不能一直呆着。 出了殿室,外头就是走廊,那位……应该是大周太祖了,也算个人物,结果被高原王拿捏住了,整个人一条命赔给了高原王。 嗯,嗯? 刘一夫一怔。 他,没看到,大周太祖。 那个坐在这里坐化的修仙者。 不见了。 这是怎么回事? 他记得,有这么一个人的。人死了,一身紫色金绣的道袍,身前还摆了一把剑,一柄拂尘,一本青竹卷,被他用虎皮收了带在身上呢。 现在,那么大一个人,怎么就不见了? “乙哥,锦天——” “乙——” “锦——” 刘一夫正要喊人,却发现,张小乙和锦天都不见了。转个身的功夫,才出殿门,一眨眼,怎么人就不见了? 这是开得什么玩笑? “我一种植物——” “你们人呢——” “开什么玩笑——” 刘一夫来回找,没人。 整个地下墓室,好似一下子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他跑了起来,但跑到了尸兵殿,也没有什么人,他脚下生出了迟疑。 他不敢再往前了,再往前,他可能就要一个人面对北凉五世了。这是他不敢的。 若是张小乙,锦天在他身侧,说不得还敢闯一闯,他们三个人,什么都不怕。 大家可以互相壮胆子嘛。 可是,现在却只有他一个人。 恐惧也就袭上了心头。 他想了想,忽然往回走。 他重新回到了廊道。 大周太祖的尸体仍然不在,长廊上依然什么也没有。 刘一夫深呼吸一口气,他走到了门边。 手在石门上一扶,全是水。 不敢多想,刘一夫踏步,回到主殿室之中。这时,殿室中,已经有人了。 一个锦衣华袍绣金丝云纹的老人。 虽然老,却很精神。 脸上仿佛斧凿刀刻,线条冷硬。 “仙师,你来了。” 他微微一笑,露出了和善的笑脸。 “大王——”一个人从刘一夫身边走过去。此前,刘一夫从未发现此人。就像是突然间出现的一样。 “天一生水已经调配好了,用了老夫我最后的铜萝花……此花一用,短时间老夫再也无法弄到材料,黄芽丹是炼不成了,看来老夫命止此尔,当该坐化了。” 华服老人淡淡一笑,挥手不屑道:“仙师,你有怨气啊,是,这些年,你为了本王耽搁了修行,但你自己扪心自问,就算让你炼成了这黄芽丹,可以继续修行,又能怎样?你最多也就是炼气九层而已,能做什么呢?你资质有限,不可能仅凭自己就修炼成筑基境界。而你又上哪找足够的筑基丹给自己用呢?与其忙碌一场最终失败死掉这么毫无意义,倒不如帮本王布完身后局,完事后本王的墓自然也有你一席之地,岂不美哉呢?你说是吧,后生小子。” 他说着,看向刘一夫。 最后一句话,赫然是向刘一夫说的。 他——就是高原王!!! 第42章 遇诡夺舍 墙上,不时有水,凝聚成水滴,滑落下来。 地面也阴湿得不成样子。 耳边不时,还有隐约地滴答、滴答……的声音。这是,不知从哪来的水,滴在了地上,溅起的水花声。 瘦长的男人望向刘一夫,他有半尺经过精心修剪过的长须,一袭华袍,腰上玉带,环佩叮当。 虽然看不清这个人的脸,可刘一夫心中的寒意……正在不断的扩大。 恍然间,刘一夫已经知道了。 这是高原王,那个主动变成厉鬼的高原王! 没想到,或是有想过,但是一直不愿意去想,高原王,他终究还是出现了。 “腾蛟剑啊,老兄弟,又见到你了。” 高原王脸上露出欣慰的笑。 它此刻虽然是厉鬼,却声音温和且充满慈祥感。 又一招手,刘一夫手上紧抱着的腾蛟剑就从鞘中脱鞘而出,飞了出去,烂银的长剑发出铮吟之声,剑柄啪地落入到了高原王掌中,剑身嗡嗡晃动,有如一条银色蛟龙,又活了过来,在欢快的向旧主诉出喜悦。 高原王手持神剑,它轻声道:“腾蛟剑的确不是好掌握的,武道修为不足,是御驱不好此剑的,至少宗师境才能将此剑控制住。内力修为也要至少先天境界,方才那个人(锦天),勉强也算是一个人物,不过内功未至先天,又不是一个宗师,自然难以驾驭此腾蛟剑……” 说到这里,它脚下一动,身影已经滑地飞出去一丈,动作太快,仿佛一下子消失,又在一丈外出现般神奇。 “看着,这就是闪电霹雳剑法……此套剑法一共……十式。” “现在老夫会一招招演给你看——” “闪电霹雳剑法第一式·霹雳一闪——” 高原王挥手出剑,啪啦的一剑刺出,剑锋划破空气,发出霹雳声响,快捷的像凭空多了一道闪电。 “闪电霹雳剑法第二式·霹雳二闪——” 这是,噼啪两剑。 “闪电霹雳剑法第三式·霹雳三闪——” 噼啪啪!!! “这三招没有什么讲究,就一个字,快就行了。且攻击主要是奔眼睛,颈侧,咽喉此三处也。” 然后,他举剑一横。 “闪电霹雳剑法的第四招·闪电归大海——” “吾剑之后皆大海,漫漫雷霆奈吾何。这一剑,把敌人的一切攻击皆视为闪电雷霆,然吾一剑当之,在老夫之一剑下,尽皆是海,便如雷霆再怎么狂猛暴烈,惊天动地,也休想伤及大海一分。” 这一招,就不单纯只是招术了,而另有一种极道的剑意于其上。 若不能把握这一招的剑意,便只能是徒具虚名,没有实际意义。 闪电霹雳剑法。 学到了前三招,这三招也是最易学的,只能算是摸到了一点皮毛。 只有学会了第四招剑法,才算是真正入门,可以对外说你学到了这闪电霹雳剑法。 然后,长剑噼啪刺出。 一连刺出了五朵剑花。 这是。 “闪电霹雳剑法第五式·闪电五连——” “接下来这一招就比较难学了。” 高原王手腕轻抖,显然这一招他也要认真一二,不能再闭眼似的随便使了。 这一招是。 “闪电霹雳剑法第六式·闪电连波——” “此招亦称连波剑法,讲究的是顺应剑势,熟悉剑性,借势发力,借力用劲,借劲运气,然后顺之而发,且连绵不断,攻势莫可绝也,直至致敌之死,不可缓也。” 这一招剑法,需要借助到腾蛟剑的特性,利用腾蛟剑的反弹韧性,加快剑法速度与变化。 可以说,这一招,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最看重的,就是你剑道的天赋。 天赋越强,这一招就越强,天赋不行,那是你不行,不是武功不行。 “接下来——” “闪电霹雳剑法第七式·闪电七星——” “这一招也叫快闪七星。” 说着,高原王挥剑,一下子闪出了七道身影。可见他这一招剑法,借用到了云龙九现的身法奥义。 “这一招讲究的是以虚胜实,以虚实相变来克敌致胜。出招要快,快到超过你的想象,连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出招目的和方向,别人自然更加无从预判,亦无所适从了。” 演示完第七式。 高原王停下,他缓了缓,举剑道:“闪电霹雳剑法的第八式略有不同。这一招剑法最重的是内力修为,没有先天境界,想都不要想学习此招剑法。” “闪电霹雳剑法第八招·腾龙八齐——” 这一招剑法乃是一剑往四面八方横扫飞斩,由便能看出来了。 强横的内功,才是施展此招剑法的关键! 所以高原王没有对此详加解说。 这需要至少先天级别的内功。 刘一夫根本不会内功,高原王说出花来也是媚眼抛给瞎子看,瞎子点灯白费蜡。 武道修行,无论你修炼奇经八脉也好,三肪七轮也罢,要做大小周天循环,形成吸力,从百汇,涌泉,接引天地二气入体,如此,才算得上是先天境界。 到了此一境界,内力生生不息,连绵不绝,可以随时得天地之力的补充,不会轻易有被消耗干净的可能,所以才能以大力降住腾蛟剑,创造奇迹。 高原王于此一招只是粗演一下,就结束了。 然后是第九招。 “闪电霹雳剑法第九式·九电连闪——” 于一刹那,剑光绽放,说不出的快捷,也说不出的美丽,一切,只在于刹那,瞬间绽放,之后仅有余光,经久不散,证明方才的那一记剑招是曾经存在过的。 这是闪电霹雳剑法的快攻绝技。 很多强者在这一招面前,猝不及防,死于此招之下。 这一招,委实是将快之一字,给发挥到了淋漓尽致的地步。 它超越了想象,超越了速度,超越了极限,快到自己的大脑都反应不过来,身体已经完成了此招。 最后。 “闪电霹雳剑法第十式·随意一闪——” 这一招,是推陈出新之招。 和第一式霹雳一闪相似,却又不同。 如果说一式一闪是一个漂亮的纸片美人,那么十式一闪就是个真正的美人。 这是质的差别。 天差,地别。 就好像两个人都叫一个名字,但一个是国王,另一个仅是普通的平民。 虽然仍是一个名字,但那能一样吗? 闪电霹雳剑法,不论怎么排列,千变万化,万变不离其宗,其核心就是这十式的剑招。只要把这核心重点掌握了,就算学会了此套剑法。 一套剑法施展下来,高原王转折回身,一挥手,长剑归鞘,回到刘一夫手中剑鞘里面。 “怎么样,想学么?” “你要是想学,我就教你,而且包教包会。还有我的云龙九现神功,积死气波动功,这些,统统的,都可以教给你,好不好啊?” 那是多么温和,多么亲切,多么平易近人的声音啊。 像是老师,父亲,朋友,手足兄弟,在对你细语轻说。 而且,凭良心说,这么强大的力量,谁又不想要呢? “只要你想要,什么都是你的,只要你想要——” “你怎么选择,你到底想不想要?” “老夫知道你,你其实一直都想要,想要力量吧——” “你的朋友,那两个人,无论哪一个,都能收拾你,你渴望和他们一样,拥有力量,可是,又能怎么办呢,你只是一个弱者而已。” “但若是接受了老夫的力量,你立刻可以一步登天,今后,你想要做什么,就能做什么!” “还有,老夫在外仍然留下余财,到时也全部都是你有,一切的一切,全部的全部,统统都是你的,开不开心,高不高兴?想要不想啊?” “只要你想要,只要你要……” “都是你的——” 他声音越来越柔和,像是春季的风,教人不觉晓。 但,就在这时。 刘一夫醒过来了。 他猛一扬头,人往后走。 从他身上,不自觉的生出了一股斥力,将一直想向他靠近的高原王给推了开来。 “不要——” “不要——” “我什么都不要——” 他叫得喉咙都要破音了。 这一刻,刘一夫紧张兮兮,他知道,就在方才,差一点,他就要失去了自我意识,失去了一切。 高原王——居然想要他的身体。 这是夺舍。 只是,他心中奇怪。 论到身体素质,张小乙,锦天,哪一个不是比他要强,更不要说都比他年轻。高原王若是要找个身体来夺舍,应该要选择最好的,去找年轻力壮的张小乙和锦天,怎么反而是看上了自己? 早早刘一夫已经知道,高原王选择另类长生,变鬼。而且,是成为了一头强大的厉鬼。 不过,刘一夫虽然没变成鬼,却知道一点,当鬼,很痛苦的。 世俗人总有一种说法,那就是认祖归宗,好不做游魂野鬼,一些老人常说,当游魂野鬼,很惨的。 当鬼,到底有什么痛苦呢? 刘一夫学了降神经,他至少知道一些隐秘。 降术师拥有请神之力,可以借神见鬼,能与鬼通,所以能够知道,很多关于鬼的讯息。 成为鬼,其一惧阳,太阳,天雷,甚至猛烈的罡风,都是鬼所受不了的。 成为鬼,其二难以满足。 鬼不能进食,不能喝水,很多事都不能做,整个人总是感到空虚和不满足。 这也是鬼厌生的主要原因,那就是嫉妒。即使最惨,一无所有的人,也能自由的呼吸,至少喝水,这是鬼做不到的。 一句话,成为鬼,一身的负能量,始终处在痛苦和难受中。 这么惨,当然不舒服了。 也就香火之类才能让鬼安息宁神,舒服一些。 可那又怎么比得上活着呢。 这是高原王想要夺舍的真正原因。 当鬼太痛苦了,只是在受罪,还是活着吧。 人啊,果然,只有活着,才有意义。 第43章 激斗 刘一夫暗自庆幸,在成为降术师时,他选择的是——无中生有,空用之神。 春水大神虽然是被刘一夫才创出来的新神,且还是一个弱神,但却是得到天地承认的新神。 神格天认。 神职地许。 天地都认可的存在。 它这样的神,是鬼类天克,不要说厉鬼了,就是无惧天雷的天鬼,也是一样。 这里要说一下神,神与神,是不一样的。就像有的人与人之间,差距比人和狗都大,简直像两个物种。 神与神,也是一样的。 神的种类,有三。 其一是先天之神。 其二是香火之神。 其三是阴私邪神。 刘一夫的春水大神——就是第一种。 先天之神。 虽然很弱小。 但仍然是先天之神。 什么是先天之神呢? 从无至有,第一次临尘降世也。 此前未曾有。 此后我为一。 先天之神,哪怕是再弱小,但位格高,潜力大,没成长起来不好说,可一俟成长起来,那就是诸神之中,最为强大的一个,天地的宠儿,身具大因果,大功德。 这样的存在,哪怕还弱小时,也是鬼类克星。 香火神大多是后天封神,比如天庭的认可,或是人间王朝册封。这都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认可,拥据神格。 但这种神——虚的。 实力不强。 有很多低阶的香火神,什么山神土地啥的,连阴私野神都不是对手。 至于阴私野神,这就比较特殊了。 在天庭册封的诸神里,不入正统,但依然有信徒,甚至香火,就像一个国家里强大的山贼盗匪,黑帮大佬。不合法是不合法,但有可能比天庭正神还要强。 如果刘一夫选择的降神,是香火神和阴私野神,那对不起了。 他绝对抗拒不了高原王的夺舍。 因为对香火神、阴私野神来说,你并不是它们唯一的信徒。所以它并不会时时刻刻盯着你。 你纵然死了,纵然万劫不复,也不会对它们造成太大的影响。 不会因为你的死,而让它们消失死亡。 可空用之神就不一样了。 空用之神,是刘一夫独有,独创,出来的唯一神。春水大神只有刘一夫一个信徒。 并且它还很弱。 如果刘一夫消失,死亡,那也就意味着它完结。 所以它在强大起来前,是时时刻刻和刘一夫绑定在一起的。 所以——当刘一夫受到夺舍时它会影响一下刘一夫。 这也是刘一夫能从高原王迷惑下恢复神智清醒过来的原因。 不然,堂堂厉鬼,夺个舍而已,能有多难?唰一下就过身,想怎么样就怎么才对。 只是,刘一夫也有不明白的。 夺舍,他不是不理解。 可问题是,为什么要选他? 为什么?我什么都不会这样?我什么都不会这样?我什么都没有啊! 要选他? 讲道理嘛。 难道夺舍不是选择更年轻更优秀的身体吗? 张小乙、锦天,两个三十不到差不多的小子,岂不是比他这个四十多的中年人要好得多? 他们人又年轻,武功又好,和他们这么一比,刘一夫自己又算得了什么呢? 可现在这死鬼偏偏上盯上了自己? 高原王冷笑起来。 “你拒绝老夫啊?你一个寻常的普通人,有机会一步登天,为什么要放弃呢?” 它一脸的痛心疾首,好似这一切全都是刘一夫的错,刘一夫的不对。 “不是,这就是你的不对了,高原王,你哪里是要帮我,什么狗屁的一步登天,你分明是想要夺舍我的身体,你敢做,为什么不敢说啊?你实力那么强,还想夺舍我的身体,你有病啊!我朋友那么好的条件你不夺取,偏来夺舍我,我好欺负吗?” 他一股脑的喝骂,全然没想是不是把高原王给气到了,到时翻脸掀桌子,硬来。 高原王哈哈大笑起来:“你看,你毫不犹豫的就把你的朋友推出来挡灾,可见你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人,你充其量和老夫是一样的人,你与老夫,我们相性这么高,岂不是正该合二为一,到时,老夫一身的修为尽为你有,老夫也可以重新拥有身体,这是双赢,对大家都好的事,你为什么不能接受呢?” “哼,说得好听,那个时候,我还是我吗?” “唉——” “本来想和你和谐相处,你非要逼老夫——动硬的。” “既然如此,那就别怪老夫了……” 温和消失了。 慈祥消失了。 善良消失了。 什么都消失了。 留下的,是一个黑漆漆的鬼影子。 这才是高原王真正的模样。 厉鬼显形。 倘若是一个普通人,一般人,这时怕是已经手软脚软,胆颤心寒,甚至有胆小的会肝胆俱裂而死掉。 凡人,面对厉鬼,那是个无比绝望的局面。 甚至一个普通的阴魂,无法凝聚身体,也能够通过心理暗示,恐吓,而营造出一抹杀机,将人自己吓自己的给吓死掉。 而厉鬼,极其厉害。 正常能够对付的,得是修仙者才可以。 还得是筑基期以上的修仙者才行。 普通炼气期的修仙者恐怕都不是对手。 现在,被一个厉鬼盯着,刘一夫心中十分绝望。 他虽靠春水大神摆脱了高原王的夺舍。 但也只是暂时的。 毕竟春水大神还是太弱小了。 此时,高原王已经向刘一夫伸出了它的魔掌。 原本它想省点力气,但估错一步,没办法,只好硬来了。好在的是,挑选中这个小子,其中一点就是觉得他应该是弱的,那就好对付。 像张小乙、锦天,这两个人,都是一流高手,不是也差不多了。特别是张小乙,你整一个一流高手和他刚正面,指不定是谁活下来呢。 这二人都有一身武功,意志坚定,夺舍起来……不是不行,但会麻烦。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需要时间来磨灭二人精神意识。 可刘一夫这个人就不同了,只是一个普通人,纵然是降术师,但实力摆在那里,怕啥。 降术师不是说不强大,可也是要看情况的。 八百旁门左道之末流,天生注定的缺陷让刘一夫初时没有什么实力。 对高原王来说,只有大降术师才有一定威胁。 一个新近入道的降术师,算得了什么? 就算是费力,也没什么。 看老夫分分钟把其镇压,逼出灵魂后直接把这小子真灵给吞了! 它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但当它进入到刘一夫身体里,想出要往里深入,彻底夺走刘一夫的精神世界时,不幸发生了。 一只丝茧固定在刘一夫的精神世界里。 这是一只巨大的,可以把一个人给包进去的大蚕茧。这些丝茧,一丝丝的白色细丝,赫然是——神力。 “这是——精神造神!” 精神造神,空用之神,本质一样,叫法不同而已。 高原王看明白了。 它立刻低声嚎叫起来。 “这个该死的疯子!” 它说这个小子怎么那么怪呢,竟然从自己的暗示中挣脱了出来! 因为这小子拥有精神造神! 精神造神,空用之神的称法。 这是一种极其稀少的降神手法,基本上降术师们是绝对不会用的。理由很简单,开局时太弱了。 降术师本就是旁门末流,惨到了极点。 所以为了力量,当然要选择一些强大的神只。 凭空造的新神,能有什么力量? 反而在开始时需要降术师大量的时间去慢慢培养。 所以说此乃智者不为之术。 当然,高原王也知道刘一夫的用意。 想要更好的前途,想要堆积出更大的潜力嘛。 可要是生命都得不到保证,那所谓潜力又有什么意义? 刘一夫的选择,让他现在,十分脆弱。 他武功武功不行,降术降术方面也没有积攒出什么宝器,可偏偏有一尊新的空想之神。一下子绝了他夺舍之路。 空想之神,天克鬼,是它无可奈何的存在。 “啊!!!” “不甘心,不甘心——” “吾不甘心啊!!!” “无论如何老夫也要重活一世!!!” “老夫要踏上仙途!!!” “老夫放弃了那么多!!!” “老夫受了那么多的苦!!!” “老夫绝不接受这种现实!!!” “啊!!!” “看吾积死气波动功——” 这最后一句,刘一夫恍然大悟。 他一下子明白了。 为什么,高原王放弃张小乙和锦天,也要选择夺舍自己的原因了。 百因必有果。 高原王选择他的目的其实就是一个。 利用他降术师的身份接手他厉鬼级的死气。从而一下子积累起庞大的战斗力。 再想,它为什么需要战斗力? 要知道积死气波动功弊端太大了。 纵然它夺舍了自己的身体,也无改于这一事实。 所以——强敌在侧。 高原王有些迫不及待了。 “哈哈哈……” “我明白了……” “你在争取时间……” “你在面临强敌……” “是北凉五世吧……” “我不会屈服的,我会坚持到你的失败的……” 刘一夫从嗓子眼里发出了低吼。 “可恶,该死,就不信你能和老夫斗下去——” 一股庞大的,精纯的,唯有死人身上才能积聚的死气,轰然而至,轰击着刘一夫岌岌可危的精神世界。 “啊——” 纵然心中早已经有了准备,但一下子被大量死气贯输注入,那是何等的痛苦。 黑暗,恐怖,死亡,沉沦,堕落……种种的负面情绪,一一在冲击刘一夫的精神世界。像是置身于地狱,身边全是死魂灵在向你诉说它们的痛苦与绝望。共情之力下,让一个普通人能立刻去自杀。 错非刘一夫的精神世界始终有一道丝线连接春水大神的茧,有春水大神温暖如春的神力,在慢慢的,柔和的抚慰他。 他真的要受不了,从而交出身体的管理权。可即使如此,在如此死气冲击下,他仍是摇摇欲坠,要承受不住了。 他,快要,坚持,不下去了! 他,想到了,死!!! 死!!! …… 第44章 新生 刘一夫预感到自己要死了。 他终于体验到死亡的意境了。 在死气的灌注下,他得以来到一方新世界,那是生与死的边界。在这短暂时间里,他一脚踏生,生之未死,一脚踏死,死之未透,于这生死之间,感受世界。 这是一番难得的体验。 尤其是他被人用死气冲击。 若非他是一个降术师,被这般死气的灌注,早就会承受不住,不疯即死了。 好在,春水大神虽然弱小,但神毕竟是神。它所产生的能量,是远远高于普世能量的,当刘一夫生命产生威胁时,它也被触动了。 这是生死大劫。 虽贵为神只,是一尊新神,可却是被一个降术师创造出来的空用之神,空用即空想,乃借假成真虚空造物出来的。 它之存在,仅在于刘一夫的一念之间。 刘一夫是它,至少是目前为止,唯一的信徒。 若刘一夫死了,那它也必将会陷入,无人问津,无人知晓,继而被遗忘的地步。 普通神只可能要沉睡,想法子找新的相性近的,当它的传道者。但脆弱的春水大神多半就要消失,消散在时间长河中了。 那是一种难言的消磨,是一种只有神只才会有的大恐怖大灾难。 为了避免那种境遇,出于本能,它加大了对刘一夫的联系,也就是投资。 神只与信徒,其关系也是有分层的。 最简单的叫泛信者,这是指听个名字,不反感,有一定好感,但谈不上有多信。 再是浅信者,大多数信徒基本上都是这种的,浅信者相信神的存在,但并不相信神只会帮助自己,会关注自己,反而更相信一切还是要靠自己。某一方面,这是神只最喜欢的一点了。 然后是真信徒,又称传道者。他们是真的相信神只的存在,并且希望更多人和他一样的去相信神只。 刘一夫创造了春水大神,他就是春水大神的真信徒。 但最神只重视的,是祈并者,这一种是极其稀少的,是被洗脑了的一群,只听得见自己想听的,容不得别的意见。 他们是诸神的宠儿,他们生产承包了大量的信仰之力,是诸神力量的源泉。 不过祈并者大多已经失去了自我意识。 他们思神之所思,想神之所想。信正神还好一点,信邪神那就糟糕了。 刘一夫是一个降术师,他可能会信神,但永远不会虔诚。 最后——是最特殊的。 圣者。 也叫——圣徒。 每一个圣徒,对神来说,都极其重要。 如有强大神明,会收集圣子圣徒。他们可以领悟神术,或承载神恩,即以自己的身体引导神只的降格降临。 此际,刘一夫就在被春水大神改造为圣徒! 大量神力涌入到刘一夫的身体,改造了他的皮毛骨肉血。 白色,金色二色交织的能量,一丝丝,一缕缕,侵入到刘一夫的身体里,从更深的层次,对刘一夫已经人到中年的身体,进行了一次神恩洗礼。 以此让刘一夫已经濒临破碎的灵魂,稳定下来。 让刘一夫在此,被生与死,反复洗练。 极致的精神痛苦,让他的精神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但也让他的精神意识,面临破碎。 如果不出意外,大概率,还是要死。 这也是高原王翻脸动手的原因。 原先的哄骗,只是想省力一些。 可并不是说他硬吃生吃就吃不下去。 就好像男孩追求女孩,想要结婚,为什么呢?一次投资,以后省事。但你要不管不顾,直接硬来,不怕给关起来吃花生,那也是可以硬来嘛。 一句话,高原王,太强了。 然而,帝星飘摇荧惑高,忽有狂徒夜磨刀。 这是。 杀机。 天发杀机,斗转星移。 地发杀机,土石山崩。 人发杀机,龙蛇起陆。 狂徒发杀机。 刀枪剑戟来。 忽然,有一剑杀到。 此之一剑,通体湛蓝。 剑上一股森寒之气。 这赫然是一把寒冰凝结的——剑。 “啊——” 高原王大叫。 它在攻击,攻击刘一夫,这是一个极其精致的活,它必要把控分寸。力量小了,它不能把刘一夫逼至绝境,而力量大了,又恐伤到了刘一夫的身体,它要夺舍,这身体最后还是它要用的。若然把刘一夫的身体弄伤弄坏,结果不还是要经来买单? 若是不能夺舍——不!!! 他绝对要成功。 嗤——一声。 弥漫的黑气散发出来。 高原王为鬼积攒至今的阴气散发出来,对抗攻击它的寒冰剑。 这是对活性生物最为严重的伤害。 只是这种伤害只针对其它人,而不是对刘一夫,让他幸运的未有死去。 “就只有——” “这点出息吗?” “你太让我失望了!” 一个人发出了低声轻叹。 说话中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意思。 这人说话,很有意思。 声音不大,但字字清晰。 只是话里话外的语音语气,都透露出一种油然而生的高高在上的味道。 那颇有一种,我是你爸爸,我在和你说话的意思! 就离谱。 哪怕是最简单的一声叹息,都充满了降维打击的傲然。 就仿佛一个国王,哪怕他一身布衣,和蔼可亲,和你在田边说农田的收成,他再怎么粗布衣服,再怎么的和蔼可亲,那也是国王。 看起来是在关心你,体贴你。 但实际上,他始终散发着一种,我是在客套,你别当真,不要来烦我这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 我,高高在上。 你,低低在下。 我允许你低头,俯首。 但只可跪吻我脚前的泥土,而不能触及我半分。 你会弄脏我的。 何等高傲。 何等自负。 这是一个已经把自己心给放天上的人。 对于这个人,高原王当然火大了。 他几乎快要破防。 “徐璧——!!!” 他大叫说出了这个人的名字。 “啊,”那个徐璧说话了:“生气了,愤怒了,真不理解,为什么呢?为什么要生气呢?明明灭亡我北凉国的那个人——是你才对吧?” “你为什么一副是我对不起你的样子呢?高——原王?” “呵呵呵呵哈哈哈哈……” 高原王一下子就笑起来了。 他当然不是高兴。 而是,愤怒。 止不住的怒火,让寒意更盛。 一些地方,甚至凝结出了霜雾。 这是,鬼霜。 这是大鬼在极度愤怒下才有的景像! 像高原王这样的存在……正常会压抑自己的情绪,不让外人知道。 喜怒不形于色,这是基操。 可面对这个人,他破防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 这个徐璧其人,说话太气人了。 他身上那特殊的气质,那股子始终高高在上的气质,的确是让人讨厌。 可能徐璧自己不觉得。 但他自然而然的就散发出这种气质。 这应该是气死人不偿命吧。 像是一个超级二代在你面前疯狂的凡尔赛。 啊我不想的。 啊我不要的。 这些女人好讨厌,一个个纠缠我。 我不喜欢嫩模,接触太多了。 我不喜欢钱,太多了,计算起来头疼。 我家的房子我不清楚,都好几个麻袋的房产证,要我怎么找? 我没坐过车,我一般是坐家里的飞机。 …… 这些话,一个劲的在你耳边不停说,谁喜欢?谁又能受得了? 我等生来自由,谁敢高高在上! 可偏偏就有一个人,他就是这么的高高在上。 这个人就是徐璧。 唯一让高原王耿耿于怀的人。 当年,高原王破灭了北凉国,聚集了天下高手,围攻北凉五世。 没错,北凉五世——就是徐璧。 群雄围攻,结果最后演变成了最为残酷的对拼内功。 在此压力下,北凉五世不仅没有被耗尽功力,反而一跃臻至了天人境。 天人境。 内力生生不息。 一切不足具,皆从外受。 到了这一步,天人已经不需要再吃喝维持生命了。 他们已经得到了生命层次的跃迁。 天人和普通凡人,已经不一样了。 到了这一步,北凉五世已经再无法杀死了。 除了修仙者,或是修成同位阶的天人,谁能杀他?而能杀的,都是那真正意义上高高在上的人物,那等人物,又岂是凡人世俗可以驱使的。 所以,当时的高原王处境很尴尬。 好在那上对拼功力。 好在是群雄围攻一个人。 好在众人都是羞刀难入鞘。 这就让高原王好使话术,终是逼得群雄一直坚持下去。 到了最后,北凉五世反而被敌人和自己的功力,封印起来。 总算是解除了高原王的心头大患。 但其实他是想把人给杀了的。 却不能。 甚至不敢动作太大,把北凉五世给惊醒了。毕竟,他不能时时刻刻请一大群高手看守北凉五世。 防得了一时。 防得了一世吗? 最后,高原王小心翼翼地把北凉五世放在自己墓中。 放外面怕给别人放出来。 北凉国灭,仅管经过了高原王的大肆杀戮,但仍然有很多余孽隐藏暗处,他们从未息心放弃。 所以高原王只能把他放在自己墓中。 与自己一起,不见天日! 它也有想过有人来盗墓。 不过到时自己化鬼,将盗墓贼一一击杀什么的就好。 谁知刘一夫三人如此不规范。 没找到墓穴的正确入口,而是从工匠的逃生道进来,结果就把北凉五世给惊动,让他先醒来了。 现在,情况已经恶劣到了——竟至于斯的地步。 更要命的是,成为鬼,高原王已经要时时刻刻压制自己的负面情绪。 而北凉五世——一如从前。 他过去有多让人讨厌,多惹人生气,那现在依然如故! 甚至,因为某些原因,犹有甚之。 正当高原王全力对抗北凉五世时。 刘一夫醒过来了。 他终于从死的一面,重又踏回到生的一面。 一清醒,他就怒目相视,瞪向那道高原王的漆黑鬼影。 “死!” 刘一夫掷出了玉虎剑。 玉虎,通灵。 但此剑主克血肉生物,对鬼类,却是没用,最多一点小影响,根本不放在高原王的眼里。 “区区蝼蚁,不及老夫半分——” “回头再收拾你,别以为老夫真就舍不得杀你——” 第45章 西极戟兵邪功 玉虎剑,此物,高原王早已知之。 刘一夫的实力浅薄,早早给他看透了。 区区的一把玉虎剑,对它没有任何的影响。 玉虎剑的威力,是针对血肉生物。 而高原王此时——是鬼。 是大鬼。 是厉鬼。 是能够吞食人心之鬼。 所以对刘一夫的出手,高原王半点也没放在眼里。说到动手,这个刘一夫屁都不是,连一点,一滴,一毫,一丝,屁的武功都没有。 若是张小乙、锦天出手,高原王还要注意一下。 但刘一夫? 别闹。 它就是动都不动,也不信刘一夫能触及它半分。 这不是自以为是,而是强者的自信! 但旋即——它中招了。 “唔——” “啊——” 高原王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嘶嚎。 同时,大量的阴气,从它身上嗤滋散发出来。不,不止是阴气,还有很多它收集的死气。 这死气是它凝聚修炼积死气波动功的重要积累。 但这时它中了招,不由自觉的泄露了出去。 “这是……” “影毒——!!!” 影毒。 降术师的一种手段。 把一种奇毒做降术处理,被施过降的奇毒变成影毒后,会丧失其对生灵的毒性,而变得能够伤及无形之物,比如鬼类,诡魅,阴煞等。 高原王正被此物克之。 在知道高原王可能化鬼,还是厉鬼,刘一夫就肝颤心寒胆惧。为此还曾被张小乙点醒。 张小乙曾对他说。 怕有用吗? 怕是没用的。 能指望高原王放过他们吗? 不可能。 哪怕高原王口口声声地说放过他们不计较。 刘一夫也是不敢相信。 所以,他当机立断。 把手上重要的两份碧蚕毒全处理了,施降成影毒。 其中一份他直接收入金钟保存起来。 但为防万一。 另有一份他用在了玉虎剑上。 当时,尚未开棺,他仍未得腾蛟剑。 所以此毒只得下在玉虎剑上。 此外玉虎剑是他用降术升格炼制的通灵宝器,虽然不是神兵,却得心应手。 关键时刻他当然要用上此宝。 此刻,他为求生机,趁高原王与人对峙,不能分身,立刻毫不犹豫的出手。 果不其然,大意或自负吧。 高原王没有躲。 也许是不屑,也许是自负,觉得像刘一夫这样的人,说死也伤不得它一根毛发。 却未想到,刘一夫用上了影毒。 顿时中招。 四周景像一下子变了。 刘一夫看到,在自己身边,多出了两个人,正是张小乙、锦天。 原来,一直到方才,他时时刻刻被高原王的鬼术鬼打墙迷惑。 不止他,张小乙、锦天二分,也是一同中招。 三人各自陷入幻境之中。 现在高原王中招,这才打断了此术。 刘一夫忙上前,想叫醒此二人。 但高原王的鬼打墙不是那么好破的。 鬼打墙,只是一种迷惑性的幻术。 它并没有什么攻击性。 甚至,因为是高原王这样厉鬼的鬼打墙幻法,更是加入其迷惑性,所以张小乙、锦天都被引诱,沉浸在自己的幻想生活中。 倘若这是攻击性幻术,可能就让此二人醒过来了。 现在刘一夫一时无奈,只能凭借自己一力拉着,拖他们在地上,往外走。 好在此间殿室中,一道身影绰约而立。 一席白发直接拖了下来。 这是北凉五世——徐璧。 他半阖眼睛,懒散模样,英俊秀气,有如谪仙,随手一指,又一柄森寒冰剑,射在高原王所化那团浓郁至极的黑影中。 看到了刘一夫的行为,他也懒得说一句话。说什么?大约都是废话,不如什么也不说。只是以眼角余光,斜眼瞥了下。 对于刘一夫他们三个,他也不屑。 他是谁? 北凉五世。 徐璧。 虽然说他亡了国。 但有一件事,可能很多人,包括高原王在内,都不知道。 那就是,他对于亡国——一点儿也不在意。 他那些死去的亲人,下属,一切。 其实他也不在乎。 没有人知道。 他。 天生凉薄。 他。 对谁都没有感情。 这才是他,真正的他,没有人知道的真面目。 只不过,有些事卡在这里了。 比如高原王。 他虽对高原王不感冒,却知道只要此人——此鬼存在一天,就不会放过自己。 这是他不想要的。 好不容易亡了国,他好似摆脱了束缚,绝不想再莫名其妙的给高原王缠住。 所以喽,干脆点,杀了它。 顺便,试试自己的武功。 漫长的封印,他当然不是什么事都没干。他干了,他做了,他当年,被逼的进军天人境,这是付出了代价的。 临阵突破,越级杀敌,这个可以有。 但所谓巧合,哪有那么多呢? 凭什么好事降临了,就要落到你的头上呢? 所以,这世上大多的巧合,不是精心的谋划,就是事先做足的准备。 北凉五世之所以突破,是因为,他付出了代价。 邪道。 他选择入了邪道。 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但走火入魔的代价太大且不可琢磨。 轻则发疯瘫痪,重者直接暴毙。 没死且功力大进——这种可能性太低了点。 那能怎么办呢? 只好入邪了。 所谓入邪,就是偏离了正道,走上了一条没有人走的,前所未有之路,一切都要靠自己。 可能这是一条生路,你会别开天地。 鱼跃此时海,花开彼岸天,泥蝉到树上,蛹破彩蝶飞。 一句话,变得更好。 但亦有可能,走到了尽头,真是到了尽头,走入了一条死胡同,一条死路。 甚至是牺牲了未来潜力,换取此时的精进。 因为不可测。 故称之为邪。 依靠入邪这一代价。 他才突破。 破入天人领域。 只是可惜,他方才破入天人境,就面临被一群人围攻的尴尬境地。 所以他不得不以一人之力敌群雄。 双方催运的内力越来越多,积聚的越来越深厚。 而他内力质量更要高一些,就将一切内力外显为他内力的样子。 也就是——冰。 一层又一层。 一层又一层。 层层叠加。 层层加厚。 终于,他就这么的,自己被自己的内力给封印了。 刚刚成为天人。 立刻就被封印。 何等的我一种植物啊。 好在。 他是北凉五世,他是徐璧。 从来都有一颗大心脏。 很少有事,可以惊动到他。 哪怕是自己被封,也只是觉得一些惋惜而已。 刚入天人境,他还想感受一下天人境的特点呢。 不过一切都不要紧。 只要不死,总有机会。 他总有醒过来的时候。 除非死了。 不过就算是死了也没关系。 一个人若是死了那又有什么烦恼呢? 死亡,有时,也是解脱。 不过,现在他醒了。 所以,他该测试一下了。 他的邪功。 究竟是什么样子。 未来,是否有路。 默默的,他凝视面前的“人”。 对。 这已经不是人了。 是一个挺有意思,很有想法的——鬼。 早知道它这么有趣,当初应该多和它接触的。 高原王不会想到,北凉五世竟然是这种想法。 它正在无奈,正在搏命。 无根之源的死气被它使出,形成一轮黑色的气团,黑色气团凝聚在手中,有如一轮黑色的小太阳。 这正是——他的绝学。 他后期主修的功法。 也是导致他没能长寿的原因。 积死气波动功。 此功,有两个部分组成。 其一也,积聚死气。 吸收,吸纳强大的,浓郁的死气。 死气,是一种高维能量。 不是说你吸纳天地灵气可以吸收的。 它需要通过你的精神力,你要先行感应,感应到了死气这种概念,然后才能选择吸收。 并且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吸收的。 普通人,只在要死之时,身上才会产生一丝淡淡死气。 当这人死掉的前后,会猛烈暴发出大量死气。 随后,消失,消散。 尸身会产生一抹死气残余勾结阴气。 这种知识,高原王真是研究很久的。 它甚至长期虐杀人以求观察这一现象。 它生前的人体实验也大多是这些玩意。 不知道的以为它是变态虐杀狂。 但实际上它对杀人并不在意。 它只是以工匠精神在研究死气而已。 因为它知道,它想对付的人,拥有着什么。 啊。 是的。 北凉国至高无上,只有嫡系流传的绝学神功。 西极戟兵神功。 这是一门,专注于杀伐的绝世神功。 它由北凉二世太妃所创。 北凉二世太妃,本是一女子,其人酷好武学,选择入北凉王宫武库学习武道丛书。 她前后学习六年。 遗憾的是,她渐渐喜欢上了当时浪荡成性的北凉二世。 毫无疑问。 北凉二世是一个海王。 此人贪财好色,卑鄙无耻。 但他偏偏是一个口甜舌滑的美男子。 这样的男人,对女子,诱惑力还是很大的。 于是北凉二世太妃就主动侵犯了二世。 而北凉国也需要这位当时天花板的女武者震慑天下。 于是,不得不娶。 北凉二世太妃与其说是二世王妃,不如说二世是二世王妃的王妃。 这位二世太妃自然——为北凉武道留下了贡献。 这就是西极戟兵神功。 它力压北凉王室武学大佛陀掌,成为北凉王室武学首选。 也只有王室嫡系可学。 其余人,最多可以学大佛陀掌。 但西极戟兵神功……想也别想。 当北凉王位已定,其余学习西极戟兵神功的人,甚至要把一身修为渡给北凉王。 那,才是高原王想要学的武功。 但他没资格。 甚至大佛陀掌,他也不能碰。 正是为了谋求对付西极戟兵神功。 他才创出了这地狱般的武学。 积死气波动功。 没错。 此时他发动的才是波动功。 这才是此功运用之核心。 轰!!! 一招对轰,地动山摇。 感觉墓下都有些不稳了。 简直恐怖。 这就是天人级强者的对战吗? 第46章 从天而降孙春绮 殿室内。 两大高手,顶尖高手。 一尊厉鬼。 一位天人。 二人大战。 毫无疑问。 此时。 高原王落入到了下风。 甚至,北凉五世的应对,颇为的游刃有余,他根本不是在战斗,而是借高原王测试自己的武功。 他的武功。 西极戟兵邪功。 这是一门,由西极戟兵神功演变成的武学。 它抛去了原本功法中堂皇正大的一面,而专注于攻击力和杀伐性。 它的威力加强了,变得更加极端尖锐。 高原王深深体会到此点。 他运转黑色死气弥漫的积死气波动功,努力相抗。好不容易,对消了一把冰剑,但下一瞬间,北凉五世轻一弹手指,又一柄冰剑随之杀到。 对此,高原王只能选择,压缩,凝聚。 掌中的黑色太阳又小了一圈。 威力更强。 但它心中,却是在苦叫。 每一次的两强对轰,都在消耗他存在的意义。 先中了影毒,再被北凉五世追着打,一直不得缓口气,怎么可能没有影响。 它只是在默默承受。 不过,此战,他仍不会低头。 就像之前,他墓室的布局,每一个机关手段,他都有考虑过被人破去的后果,那么此时,又焉知没有后手呢?曾经统军千万的高原王,骨子里仍是一位统帅。 身为一军之主。 永远。 永远。 这是刻在骨子里的记忆。 永远要留一手。 要放一支预备队。 在最关键的时候。 顶上去。 就像打牌。 手上永远要留一副王炸。 这样才好叫地主。 你若没有底牌,哪来的勇气全部压上? 更何况,这是生死极端之战。 没有后退可言。 大概吧。 现在。 是时候了。 在北凉五世越来越过分的压力下。 它要把底牌打出去了。 “徐璧——” “你是不是以为——” “天人境就无敌了——?” “让老夫告诉你吧——” “老夫一生算无遗策——” “老夫永远不会给自己的敌人任何机会——” 最后,它说,或者说吼,它吼。 一个字。 “杀——” 刹那间,场中,多了一个人。不,是多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道人。 月白的里衫,宽衣大袖,紫色的绣金丝道袍,足下是皂袜罗鞋,头上是一顶玉冠。 这是一个,生前生活极其优渥的人。 是的。 生前。 他面目僵紫,皮枯肉干,双目有如死鱼珠子。 虽然锦衣华服,身上环佩叮当。 可他毕竟是——死了。 死了,仍然能动。 这是——大周太祖。 不知道的,进入此间殿室前,八成是真的以为此人已死,毕竟他都托付遗物了,这若还没死,那托付什么遗物呢?可已经做出待死的准备之人,明明一切特征都是死了,殊料其实未有死透,仍然能动,这就是高原王的后手。 虽然,他也没想到,此番布局成功了。 他生前算计大周大祖。 死后也要把大周太祖再利用一番。 站起来,出现在此的大周太祖显然已经完全落入了高原王的算计中。 它一声杀。 大周太祖便立刻动手。 轰!!! 从大周太祖身上,涌起了无数黑色的,弥漫四散的死气。其死气之多,之浓,简直超出想象。 是啊,他毕竟是一个修仙者,体内原本就有大量灵气,死后,这些灵气已经产生了一种虹吸效应。现在灵气是没了,但原本的尸躯却产生了大量,大量,浓郁到超过高原王的死气。 这是一股极其庞大精纯的死气。 嗡!!! 这死气猛烈一轰。 冲向了北凉五世。 但北凉五世一脸淡漠,半点多余的表情也欠奉,根本不把这一切放在眼里。 他只淡看一眼。 一句话也没说。 但所表达的意思却出来了。 就这? 就这? 太让我失望了! 北凉五世动也未动,在他后背,唰,一圈刀枪剑戟……十八般兵器……一一呈现。 这一十八件寒冰形成的武器,散发森然冷意,轻轻一转,就抵挡住了那团的死气。 死气虽可怖。 但终究也只是气而已。 无形之物虽然奇诡难防,可说到真正的威力却难敌有形之质。 西极戟兵神功本就是北凉第一等的镇国神功,修至大成,有一人成军,一人顶一国之称。原本就是厉害到极点的绝学。现在,此武功更进一步,成为更极端,更尖锐,更强大的西极戟兵——邪功!!! 恃此功,北凉五世,无惧。 “还以为有多了不起……” “原来就这样?” “终究也就只有这点程度而已——” “抱歉,我高看你了。” “原本以为会让我开心点。” “还以为会有点意思的。” 最后,是一声叹息。 “唉——” 言以至此,北凉五世终于抬手,纤细的指尖缓缓指向了高原王。 他的出手,一直不咸不淡,懒散至极,直到此时,才略有了一丝认真的模样。 “哼——”高原王淡哼一声。 他伸手。 一个字。 “来——” 大周太祖体内的死气,既轰不动北凉五世,就转而注入到了高原王的体内,顿时,让他威能大生,甚至一举把影毒的伤害都给压了下去,鬼体凝聚,更为实质,还形成大鬼才有的一根鬼角。 这证明,高原王已经在力量上更进一步,并触摸到了鬼王之境。一旦达成鬼王境,它就能召唤魔界降临。 鬼归幽泉下,王不在此列。 强大的鬼王,能够自行开辟位于阴阳两界之间的小界,称王做祖,自行其事。 而高原王正在向此而行,并做出努力。 高原王不愧是高原王,即便是做鬼,也要做大的,并且才刚一醒来,就积聚力量,想要成就鬼王境界! 若它成就鬼王境界,那战斗,就不好说了。 在他们大战时,另一边,刘一夫终于拖张小乙二人到了长廊的尽头。 至此,张小乙、锦天,终于醒了过来。 原本鬼打墙就只是幻术法。 威力不大的。 即便是凡人中了此术,也有一些破解之道,破解之法也容易,正常在中此术者中,只要有一个人没事,那基本上都可没事的。除非是被鬼一直盯着。 要是不被阻止,一段时间后,总能破解的。除非太蠢,太笨,又没有恒心毅力,那才该被困死。 倘若一个人被鬼打墙给困得死掉了。 那这个人一定要好好审视自己。 因为这完全是你自己的责任。 就好像玩鬼屋游戏,明知是假的,还是被里面的假玩意给吓得死了,这能怪谁?只能怪你自己了。 “呼——文丽!!!” 张小乙一下子醒来。 他经历一场奇妙的冒险。 在这个冒险故事中,文丽为了帮他,成为敌人手中的人质,但文丽为了他,毅然一笑,坦然赴死。 那种悲伤,那种绝望,终于让他产生了巨大的抵触情绪。原本要有人主持幻境,自能把张小乙给玩弄得不要不要,甚至直至于死。 可现在,高原王在与生死大敌对阵,也就放松了对此术法的控制,让张小乙凭借自己的毅力清醒过来。 “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文丽,你不能死!!!” 呼,他醒了。 然后,看到刘一夫,又看到另一边的锦天,顿时清醒过来。 “一种植物,我们中招了?” 刘一夫点头。 “老锦怎么回事?” “和你一样中了招,好了,我长话短说吧,高原王的鬼来了,迷住了你们,想要夺舍我,好在他的敌人来了,在里面和它打呢,我就趁机带你们出来……” “一种植物——” 是锦天在叫。 他也终于醒了。 在迷魂阵里,他经历了一场奇妙的人生体验。 这一次,锦天充了整十年的军,完事后他在沙州落户,还娶了一个老婆,这让他有了一些想法。为了养家糊口,他选择了为钱杀人,结果被官府查了出来,又是发配十年,好容易回家,又遇到仇家上门寻仇。 最后,他死了老婆,斩死仇人。 然后,他想到了死,却又不甘心,就醒了过来,最后听到了刘一夫说的话。 在最短时间里,张小乙、锦天,二人清醒。 刘一夫还好,他亲身经历,已经震惊过了。 但张小乙,锦天二人则是不然,仍然十分惊讶。一是惊高原王鬼术强大,他们二人莫名其妙悄无声息的就中了招,可见若是单独遇上高原王,会死得何其容易可笑。 你还发梦呢,什么都不知道,莫名其妙就死了。 死也是糊涂鬼。 这种鬼最惨。 在幽泉之下也是倒霉,不能立刻转世。 往往要在枉死城关到鬼体崩溃,自我意识消散。 这是一种极致残忍的死后死法。 等一切因果记忆俱都消散,才会只存一点真灵去转世。倒是给幽泉节省了一道忘情水煮的三七汤了。 二讶高原王的眼光,什么眼光啊,竟然夺舍刘一夫? “现在怎么办?” 张小乙此时也没了主意。 那么多钱财,都要放弃了? 从来之未有,不可惜,得到再失去,这才残忍呢。 与其这样,不如一开始不给我。 但,又能怎么办呢? 天人与大鬼之战,哪里是他们能够参与的。 没被余波伤及致死,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最后,三人还是决定,先离开这里吧。 这里面现在是神仙打架,他们是碰都碰不得的。 好在张小乙二人已经醒来,三人可以一起跑,不然,刘一夫是不可能再继续拖动他们的。 话不多说,三人拔腿就跑。 怎么来的,就怎么回去。 说来也怪,这一次,刘一夫竟然渐渐跟上张小乙、锦天二人施展轻功的速度了。 往往看张小乙二人跑得远了,刘一夫发足狂追,咦?竟然追上来了。 这正是他身体被神力洗礼后的效果。 正当三人,跑到了尸兵大殿时,从顶端,轰然一阵响。 旋即,一柄青蓝色的小剑从上而下,透顶而入,进入进来。 剑光炸裂,硬生生以一剑之力在天顶开了一个大洞。 随后,仙雾缭绕下,一道伴随清香的女冠从天而降。 脚不沾地。 白丝鞋踩在那柄青蓝色小剑之上。 “贫道铁冠道孙春绮,这厢有礼了。” 第47章 在世行走 一柄小剑从天降,原来临尘谪仙人。 铁冠道。 孙春绮。 一位突然出现,从天而降,以最不可能方式出场的女修仙者,这哪里是什么女修仙者,分明就是一位落入世间的谪仙人。 天上仙子,想来也是如此了。 其实,孙春绮未必就多漂亮。 她的姿容颜色,细究的话,也就在八十分以上,还不到倾国倾城的地步。 但她身上那种独立世外的超然气质,却让她不由自主就高高在上。 这样的容貌配这样的气质,那就是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也。 知道了她的美。 但对这样的人,生不出轻薄的心思。 甚至每生出一点这样的心思,都会觉得这是玷污,是罪恶,是过错。 天上仙子,岂是凡尘中泥一样人可以沾染妄想的么? 这孙春绮,似笑非笑,表情淡宁,鹅蛋脸型,细眉凤目,直挺鼻梁,巧薄红唇,天鹅颈项,月白内衫,浅蓝道袍,紫蓝轻衣,绛红丝绦带,身负玉剑匣,腿上素足衣,脚下白丝鞋。 整个人,脚不沾尘。 地面是无法承载此女的。 她立于一柄剑上。 这把剑,细观之,没有柄。 这是一把,铸剑时,没有打造把柄的剑器,只有一片剑叶,喷涌淡蓝色的灵光,映照孙春绮,飘然若仙。 甚至不需要映照。 孙春绮自己的身上,就时时刻刻散发出冷白带香的气雾。 仿佛是仙气一般。 所以说,这哪里是一个人,就是一个谪仙人。 “贫道铁冠道孙春绮,这厢有礼了。” 她客气的说话,自报了家门。 铁冠道可不简单。 仙门隐世。 一般的仙门都隐藏在深山大川里面。 唯有少数仙门,会有人在红尘俗世里行走。 铁冠道,就是历来喜欢扶助龙庭的一方道派。 除了铁冠道,尚有玉仙门,如意仙门,悬天道等。 此女孙春绮,就是这一代,铁冠道门,在此世一代的——在世行走。 刘一夫三人,面对孙春绮。 这是他们第一次,直面,直接面对,一位修仙者。 修仙者。 修仙者。 一直以来,只是听人耳边说起。 一直是神神秘秘,不可测也。 听到的传闻往往也是修仙者做了什么斩妖除魔的事。 又或是变了什么戏法戏耍了什么也不知道的凡人。 其中就有一个种梨的故事十分着名。 修仙者,视凡人如无物,随意的摆布戏弄。 曾经,刘一夫不明白,这样的修仙者,有什么了不起的。反正降神经中对修仙者一直是不屑一顾的。 认为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物以报天。而修仙者,连凡人都不如,只知索取,毫无节制,恨不得以一个世界只奉他自己一人,啥也不是。 但…… 现在…… 看到孙春绮。 似乎,明白了。 高高在上天之神女。 连站都站在离地三尺之上。 高天之上的女神啊。 明白了,全明白了。 这样的形象,让人跪舔,不是合情合理的吗?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刘一夫一下想到了北凉五世。 那也是个高高在上的人。 是那种你跪下来他都要你跪远点,别脏了他的脚的那种。 孙春绮也是。 她直接站到让你碰不到的高处。 “仙……仙子,什么,什么事啊?” “我们,我们,只是凡人……” 张小乙吭吭唧唧的说。 “贫道要找的是锦天,你们哪一位是锦天?”她说着,头略微轻扬,拂尘一扫,淡淡不耐烦意思,油然而生。 “锦天?” “锦天?” 刘一夫,张小乙,一起看了过去。 二人目光让锦天莫名其妙。 锦天连忙叫了起来:“等等……仙女,呃不,仙子,我不识您啊?” 他,锦天,普普通通一平民。 才从军队里退下来。 曾在军中也只是以充军为名的一个底层小兵丁而已。 也许立有微功。 但无论怎么说,也和一位在世仙子没有关系啊? 这是怎么回事? 孙春绮显然是知道怎么回事。 所以她笑了。 忽然间,她明白师父让她下山当在世行走的原因了。 在世行走,是一种需要。 仙门所为者,修仙!!! 注意来,修炼成仙,才是最重要的事。 没有之一。 这就是最重要的事!!! 可是,资质天生,修为也可以用资源堆。在最关键的时候,限制修士更进一步的,往往是心。 突然间,不想修炼了,想家了,想亲人了,想朋友了,想爱人了,这在某些时候,都会成为修仙者的大忌。 怎么办? 一般来说,有两种办法。 其一也,斩红尘。 其二也,断红尘。 当然还有忘红尘,和——入红尘。 不过以斩和断为主流。 斩红尘很简单的,给你一把刀,把家人亲戚斩尽杀绝。当然了,这很多人自己下不了手,道心不坚定呀。怎么办呢?有时是师门师兄姐妹或前辈帮忙的,有时是你自己师父帮你的。 这是恩,要感谢。 至于断红尘。 就是了断。 先减少接触。 不写信,不见面,时间久了,什么感情都会淡掉的。 等到你活了一二百岁,你的亲戚朋友日渐凋零,最后一个没有,剩下的,你一个都不认识,于是,家的概念,就淡了,没了。 最后,一切,都会断得干干净净。 其它的也有,但是一个字,少。 比如忘红尘,把自己过往的一切,通通忘了,那就什么事也没有了。 比如剑修一脉就有忘我意境。 把舍剑之外再无外物,变为舍剑之外再无一物。 这是连自己也不要了。 至于入红尘,更是反其道而为之。 从某种意义上说,铁冠道走的就是入红尘之法。 通过红尘,洗心,炼心。 孙春绮这种行走还好点。 一些极端的甚至在红尘开风俗院。 当然,各门派心法不同,所以方法也是不一样。 有的喜欢当乞丐,有的喜欢当小店铺的老板,有的喜欢到处把妞泡妹但不碰一个,有的是到处碰但不把一个,有的是直接开风俗店,有的是到处给人占卦算命……不一而足也。 至于孙春绮。 直接到朝廷里找一个机构挂靠上班。 当然,她还要做一些事,了结过去的一些因果。 了无牵挂,才好前行。 修仙是上路身上的包袱越少,上路便越发的轻松。 “三十年前……我有一位朋友,和你认识的。” “啊?” 锦天始终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孙春绮叹了一下息,她眉梢轻扬,嘴角微不可察的一勾,道:“锦绣……是你母亲吧?” 锦天这下子是张目结舌,目瞪口呆了。 别人不知道。 但他能不知道么? 外人一般,只知道他的母亲,是锦氏。 就连旁边张小乙,刘一夫,也是一样不知道的。倒不是别的原因,这不好说啊。谁没事和别人说我妈妈啊什么什么名字,不光姓,连名字也说出去了。哪那么缺心眼啊。 所以,他没说过。 那么这位孙春绮仙子,她是怎么知道的呢? 一个念头在他脑中升起。 孙春绮也觉得有些意思。 她用拂尘掩了一下口角的轻笑。 “对,吾与汝母,算是一起玩大到的朋友吧……” “啊,啊,竟然是这……” “你充军结束后并未回家,你母亲锦绣很担忧,就来找吾给你占上一卦。算出了你有一次死劫……所以……” 她看了锦天一眼,弹手飞出了一封信。 “这是你的信吧。” 锦天一怔,道:“是,这是我给弟弟的回信。” 后面的话,他不大好说。 怎么说? 自己充军结束,本来的确是想回家的。谁又不想回家呢?哪知道他弟弟给他来了一封信。 让他别回家。 家里一切都是他的。 和你锦天没有关系了。 你还是在外面继续过自由快乐的日子比较好。 你说,看了这样的信,锦天怎么可能没有顾忌? 是啊,他离家,太久了。 久到,他自己都觉得感情淡了。 曾经日思夜想的母亲,也变得模样模糊起来。 至于父亲,那就别提了。 相比之下,他那个素未谋面的弟弟,才是对家里最亲的人。 为了家里好,为了家里的太平。 他只能选择,不回家了。 他如此苦心积虑的为家里着想,难道这也错了吗? 可能,错了。 这封信落入孙春绮之手,里面的龌龊想必她都知道了。修仙者传说都是七窍玲珑的心思,她怎么可能不明白呢? 她明白,还来救我? 这就是母亲的意思了! 母亲! 脑海中,那个一直散发恬淡微笑,温雅而大气的母亲形象,越发的清晰起来。 “是……我母亲……我娘的意思?” 锦天原本称母亲。 尊敬,却敬而远之。 现在叫娘,那才是真正的情由心生。 “算是吧……毕竟是她的骨肉,怎么好让你死呢。此番死劫一去,下面桃花运可能就要来了,把握机会。” 孙春绮笑笑比了个手势。 她足下剑光微放。 顿时刘一夫三人都感到她飞剑的剑光带有一种刺人的意味。 让人望而却步。 不敢靠近。 一靠近,就会受伤。 这非修仙者本意,只是无意间简单散发的威势,就已经让普通人不能靠近。 这还是好的。 若是金丹修士甚至元婴老怪祭炼法器丹药,只一个余波就能把凡人震死掉了。 所以,仙凡要隔开,不能接近,不能在一起。 “等等……我们还有东西……” 张小乙叫了起来。 他仍然念念不忘此行的收获。 要是没有孙春绮也就算了。 小命要紧。 但既然和这位大人物攀上了关系,那自然可以争取一下。 这种事,孙春绮是不愿的,她好好说话是一回事,给凡人打下手是另一回事了。她只是和锦天有一些关系,还是为了了断红尘,却非和张小乙熟。 锦天忍不住道:“仙子,我们此行,也是替天行道……” 他只这么一说,孙春绮就明白了。 她目光一动,道:“斩妖除魔,的确是我辈己任。”说罢,驾剑飞了过去。 第48章 斩妖除魔 孙春绮——修仙者。 她能算出锦天的危险,能不知道此地墓下,有大鬼吗? 她当然知道了,只是,她并不想立刻出手。因为,有北凉五世存在,那也是一位大高手,正在力压高原王,那她有什么理由插手其中呢? 只是……事关锦天。 孙春绮自幼因天资而被铁冠道收入了道门。在入门之初,她过得不好,一个人,孤单,寂寞,没朋友。 好在后来,她遇到了一个人。 锦绣。 锦氏的一位小姐。 锦氏家族,是锦官镇两大氏族其中的一个。 这位小姐,很聪明,很厉害,她唯一不足的一点,就是没有修仙的资质。 此外无论什么,她都是那么优秀。 这样的优秀,即便是孙春绮,也是十分喜欢,亲近的,有时她也要借助锦氏的智慧帮助。 二人一度关系甚笃。 这也是为什么锦氏敢于悍然逃婚私配的原因。 大多数人逃婚,特别是女子。 下场并不好。 运气好的,被逮了回去,该干嘛干嘛。 家族狠起来,会让你明白,不听话的下场,究竟有多惨。 有的会被家族放逐,家族会收走你身上的钱财,让你滚蛋。你以为你得到了自由,但没钱的男人,大多会毫不犹豫的把你给卖了。就算没有,可贫贱夫妻百事哀,到时,你会在往后余生,慢慢体会后悔的感觉。 更有被抓回去,名证典刑的。 还有给放竹笼子里沉塘的。 …… 但饶是如此,锦氏依然敢私奔出逃。 她这么一个聪明人,怎么能,怎么敢,这么做? 按理说,此为智者不取也才对。 可她就是这么做了。 原因何在? 因为,她的背后,有孙春绮。 虽然当时的孙春绮仍然只是一个炼气期的修士,入道未深,重视友情。可已经有能力为锦氏提供庇护了。所以当时的锦氏才敢玩这一手。失败了,有好闺蜜帮忙托底,谁敢动她一根毫毛?若成功,就从家族的牢笼中挣脱出来。 从结果论来看,锦氏是成功的。 她遇到了一个人。 范有田。 一个看起来……不,实际上就是的废物。 但锦氏不是一般人。 找男人,找个好男人,找个武功高强,家财万贯,身体健康,智慧聪明,什么都好的男人……不,那该算是男神了。 这样的好男人,哪那么容易好找? 世人以为绝世的美女稀少。 殊不知道,那种好男人,更特么的少。 大部分男人,或多或少,都有缺点。 不是好色,就是没能力。 要么就是什么都好,就是长得不行。 所以,做人,聪明点,不要矫情了。 看到差不多的就上。 于是锦氏就选择了范有田。 抛开事实不谈,范月田真的挺合适的。 他有三大合适。 其一是有钱。 这点最重要。 贫贱夫妻百事哀。 人一穷啊,那什么事都做不了。 纵然她锦绣心怀锦绣拥有无限才情可以做很多事,可第一桶金也是极为重要的。她自己私奔,能带多少金银?所以,她要找,必要找一个有钱的男人。 其二要弱点。 男人太强势了,并不是好事,特别是对锦氏而言。 私奔的女人是没有地位可言的。 倘若为了钱嫁给强势的男人,或大家族的子弟,那她岂有地位可言?不得伏低做小一二十年,还得不出差错,才能抬头。 锦氏这样的,是要掌握主动权的。 她私奔是为了自己当家做主,享受自由的气息,而不是被挑剔的婆婆立规矩,或给强势的丈夫当生育机器。 其三是对方样子要过得去。 总不能找一个小老头子、大胖子或秃子吧。这往后余生都要面对的男人,日子还过不过了? 这么一看,就能发现,范有田还不错了。 至于说废物,那又有什么关系? 事后,果然,锦氏的生活很舒服,她可以忙于事业,又能享受生活。 就连是不是生孩子,也是看她自己的心思自己的心情。 看看吧。 她先是生了一个——锦天。 可惜脑子不好。 跑去给范有田替罪充军了。 差点没让她骂娘。 她还有许多手段没用上呢,这傻小子却先给跪了,还把罪领了,跑去充军了,自己感动了自己,这个气啊!!! 本来没事硬给他做成有事了。 完了,这孩子不能要了。 于是,锦氏在锦天走后,又要了一个孩子。 看,就是这么任性。 想要就要。 不过,时间长了,她终究还是想到了大儿子。毕竟,她就只有这一个儿子。儿子再蠢,也是从她肚肠里爬出来的一块肉啊。 所以,她重又找到了孙春绮。 这时的孙春绮,已经在修为上步入了筑基境。 筑基期,不是修仙者的结束,而是一个开始。 其下一步,就上至为重要的金丹期了。 没错,金丹期,很重要。 因为进军筑基期,只是要面临问心的考验,没什么了不起的。 金丹期的天魔入侵,这才是真正重要的大劫难。 到了这一步,修士就会发现,红尘洗心的重要性。 红尘俗世。 不可琢磨。 斩红尘断红尘,不是说不好,但只是初期好而已。 这样的修士,修至高深的境界,会有一个致命的缺陷。 那就是会逐渐丧失人性。 没了人性,一个不好,就会化道。 所以,孙春绮,或是有大志向的修仙者,往往就会选择,红尘洗心,又或者叫红尘炼心。 所以,她选择,续缘。 和锦氏的关系,她选择继续结交。 当锦氏求到她这里,她也欣然帮助。 占卜之术,乃是数术手段。 此术最忌的,是为人所用,也就是说,不能胡乱泄露天机。但为什么还要有卜算之道呢?因为有时,事关己身,该算的还是要算。 孙春绮用锦氏的信一算,也就算出来了,锦天有劫。其实每个人的人生总也是有劫数的。但救人是讲学问的。有些人救了,是功德,有些人救了,会造孽。造孽,会有业力缠身。若是凡人还好些,但是修仙者,那就麻烦了。 若非如此,修仙者又何必谋求功德呢? 正是算到了救锦天是有功德而无业力,她才出手。 到此之后,她大约也是明白了。 一头大鬼,她怎么可能不知道!!! 只是她并不急于出手。 此鬼也算是倒霉,给一个天人境的缠上了。 那可是一个天人境。 天人境往上,就是武道人仙。 所以,这一境界十分模糊。 因为武道,是被仙道严格打压的。 仙门不喜欢有太多武道仙人。 强大的武道仙人,强横起来,几乎是不讲理的。 天人境强者便是如此,强横起来,甚至可以力敌元婴老怪,这样的存在,上哪说理去。 只不过,此刻的这一位天人,是初入天人境,所以修为还不深。只是有些负面能量过多。 但她仍然不想急着出手。 所以她最初是想要——等! 等到那两个,两败俱伤,她才好出手。 不过,既然锦天说的话,那是可以出手的。算是了结一些因果。 虽然,那个天人很强,但她是与众不同的。 驾驱了足下飞剑。 这是——青出蓝胜蓝。 青蓝剑!!! 铁冠道镇派飞剑之一。 只瞬息间,就到了主墓殿室。 此时,大战仍在。 北凉五世居然真的被压入下风。 他的周身显化出了刀枪剑戟斧铖钩叉等一十八般寒冰凝聚的兵器,周游盘旋,抵挡着高原王的攻击。 这个高原王,不愧是曾经王者,大军之统帅。 无论什么时候都给自己留下一条后手。 原来它驱动大周太祖,让其为了自己耗尽一切的原因,是积死气波动功。 大周太祖,那是一个什么人? 毫无疑问。 他是一个连王位都能舍弃的,渴望修仙的——修仙者。 或许他愿意为了大周,付出一些。 但——那绝不包括生命。 只是——有些事不说他也清楚。 是的。 修仙。 讲究的是资质。 而大周太祖虽有,却谈不上多好。如果拼命努力,也许,也能筑基,但毫无疑问,筑基就是他的极限! 那么,筑基期的修士,又能活多久呢? 答案是二百年左右。 极限是二百五十五年。 这是最精确到极限的数字。 那么,大周太祖连王位都不要,他为的就是活区区二百多年? 所以,高原王显露了积死气波动功。 这门功法,至少,至少,可以积聚,吸纳,大量的死气。死气浓郁,就可以转生为强大的鬼类。而如果成为了鬼,虽然比不上人,但仍是可以选择——鬼修嘛。 鬼修弱是弱了点,可总也比当普通凡人的好。 总比活一二百年,就死掉,然后身不由己的好。 甚至如果成为修仙者,与人斗法被杀,对方可能连你的魂魄都给灭了,让你死得透彻,连轮回的可能就没有。 所以,大周太祖,就选择了修炼积死气波动功。 但他没想到,他修炼的只是一部分。 积死气而已。 关键是波动功。 前者是能量。 后者是驱动。 大周太祖虽然成鬼,却难以驱动自身强大的死气。积死气,过于庞大的,被积累起来的死气,这份沉重的能量,不仅没能推动自身大鬼化,反而把他自己给困在了这躯体里,间接,被高原王控制了。 高原王更是在不敌北凉五世这一点后,干脆附身到了大周太祖的躯体内,直接吸纳了他的死气化为己用。 拥有如此庞大的能量,它终于把北凉五世给压制住了。 这时,孙春绮赫然杀了进来。 一见孙春绮,高原王就知道不好。 它自己现在什么情况,再了解不过了,孙春绮这样的修仙者不杀它,难道留着当道兵吗? 所以,它干脆发动大招。 “逼我,一起死吧。” “同归于尽吧——————————” “冥气轮回———————————” 第49章 北阴法王 冥气轮回。 听起来是很牛逼哄哄的大招。 高原王开大? 屁。 有几个白痴会在战斗中莫名其妙的吼出自己招术的名字?除非热血番,谁特么这么干?偷偷摸摸的阴人,它不香吗? 所以,毫无疑问,这是高原王想要开溜了。它高原王又不是个傻子,一定要死磕到底。 打得赢才打,打不赢了,感觉到希望不大,那为什么不跑呢? 逃跑虽然可耻,但它有用啊! 其实,它原本就想逃了。 之所以之前一直战斗,还是北凉五世这家伙太可恶了,高原王忍不住想要杀他。 嗯,没错,北凉五世就是那种让人看了感到火大的人。 可谁承想,莫名其妙的,来了一个修仙者。 而且这个修仙者,很强,她有法宝。 这法宝还并非普通法宝。 甚至可以说,这是一件灵宝。 什么是灵宝? 灵宝是拥有一定自我意志的法宝。 普通法宝,是修仙者用灵性材料,按自己心意,用本身修为,祭炼的法宝。 灵宝是修仙者精心祭炼,付出了莫大心血,让法宝灵性化的宝物。 前者法宝可以随便祭炼,有材料就行。 后者则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诸多因素,缺一不可。 在偶然条件下,才可形成。 那么,灵宝的特点是什么呢? 其一是节省修为,让你能够很省力的使用它。 其二是能够有一定的自主意识,甚至自行择主,自行攻击敌人。 其三拥有更进一步的成长性。 比如,进阶为道器。 一俟进阶成道器,就能诞生出器灵。 如此可谓妙用无穷。 孙春绮正是倚仗此宝,才敢随便行走。 此宝乃是青白双剑中的其中之一——青出蓝胜蓝。 青蓝宝剑。 她双足立于此剑之上,先天就立于不败之地。 高原王除非是不想活,不走又能如何?可它想走,又哪是那么容易的。不说在旁边北凉五世的虎视眈眈,更有孙春绮在。 她纵然不是剑仙,但能驱剑,就慢不到哪儿去。它再快,又岂能逃过她纵剑一击。 所以,先绉一个大招来糊弄人。 冥气轮回? 嗯,这一招挺有感觉,下次再创出此招来吧。 刹那间,它往地上一扑,整个躯体,扑入到了地下水中。 “嗯?想走?休想!” 北凉五世出手了。 他一掌拍下去。 终于,他用出了,大佛陀掌。 但此时出手,逼不得已。 主诣是拦住高原王别让它跑了。 自打修成西极戟兵邪功后,他知道,他的大佛陀牚威力几乎降至为零了。 好吧,夸张了,但威力大降是事业。 好在,还能冻住一些水而已! 一掌过去,水冻成冰。 孙春绮看了北凉五世一眼。 两个感觉高高在上的人都不由一怔。 孙春绮暗道不好。 她的心中,不由生起了一种莫名的欢喜起来。这是,心动的感觉。 但这种事,对普通人是挺好,对修仙者,就是大忌。修仙者并不是都会斩红尘,可若发现有心动的人,正常都会起砍一刀的想法。 不过……此时……此事……暂时还不好动手。 一念于此,孙春绮不敢大意了,她足下仍是青出蓝胜蓝的青蓝剑,但一捏剑指,从她玉质剑匣里,又飞出一道白色的剑光。 这是一柄白色的飞剑。 此剑。 铁冠道。 镇派法宝。 青白二剑之一。 白刃素练秋。 白练剑。 剑光一闪,一道匹练白虹。 噼啦——地面破碎。 大地被白练剑的剑光洞射出一个个大坑大洞,整个大地都在剑光下崩溃,碎开,形成一条通道。 孙春绮青蓝剑护体,虽土尘碎屑不住飞扬,却没有一滴一毫能碰到她的衣边。 仙不染尘。 仙不沾垢。 没有什么污秽,可以沾染到孙春绮的身上。 唰。 一道寒气喷涌,北凉五世身上冒出了大量寒气,把他自己给保护起来。 “法宝吗?修仙者……” 他的脸上有些动容,然后,往回走。 有一个人,仍然需要他,救。 他还需要把那个人给救回来。 南巷深水港。 不知卓家现在还在不在。 任谁也想不到,昔年,北凉国的汤贞蓉大将军,其实只是南巷深水港卓氏家族的大家长。 卓仙姿。 总算是个旧人,还是旧部。 既然遇上了,总也是要救的。 虽然,自己,其实并不是太在意。 不过若是卓仙姿,那她还是值得一救的。毕竟卓家不差钱,可以供养自己,也算有一个落脚地。再说了,他也的确需要一个下属,不然什么事都自己上,也挺烦人的。 …… 轰——!!! 地面破开。 一道人影闪现而出,然后飞一般的在地上奔跑。 只是,在它的身上,负能量黑气却太多了。而白天,在渐渐将至,留给它逃命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但是,想逃是那么容易的事吗? 下一刻,一道惊天白练逆势冲天。 噼喇——!!! 刺目的白光自地而起,飞跃于空。 下一瞬间,孙春绮已经脚踏青蓝,飞了起来。 她手捏剑诀,往下一引。 飞剑跟袭而上。 一道道凝如实质的白色剑光,喷射在地上。打得是土石飞溅,草木横飞。 高原王心中大骂。 它已经在拼尽全力的奔逃了。 可是它的速度再快,又怎么能比得上在天上飞的飞剑呢。 飞剑。 心念一动。 千里之外。 剑诀一指。 瞬息而至。 就像天上落下的闪电,不可琢磨,速度又快,怎么躲? 高原王已经做到了自己能做的极限。 可现在它面临的是一位修仙者的追杀。 此时它的处境十分尴尬。 它有心脱离大周太祖的身体。 但有些舍不得大周太祖体内纯如实质的死气。 死气,极致且精纯的死气,不是那么好收集的。 现在,能够肆意屠杀的战争,太少了。 可带上这具躯体,它真的跑得有极限。 难道,真的要舍弃这具躯体,以后要躲藏的过日子吗? “到此为止了——” 白刃素练秋。 剑光大盛。 这剑光,白得有些耀眼。 不,刺眼。 严重的割裂感仿佛能切开一切。 “杀——” 剑光暴射。 直取高原王。 高原王感到了一丝绝望,它终于下定了决心,要舍去这具躯体。能有什么办法呢?都是给逼的。不到万不得已,它是不会这么做的。 “等等,你不可这时离去。” 大周太祖意识回归,叫了起来。 它的精神力拉住了高原王,不让它走。 “混蛋!” 高原王大怒,引发了死气。 “啊!” 两个纠缠的灵魂,在一具躯体里,做生死纠缠。 然而此时,剑光袭至。 嗤。 一物飞来。 此物挡在了剑光前。 孙春绮无物可挡的白练剑,剑光被生生挡了下来。 一块黑色的,散发出黑色丝丝线形物布片,挡下了这道剑光。剑光锐利,但却奈何不了这区区一面小布片。 然而,下一刻,此物发生了变化。 此物周围出现了黑玉边框,一根骨杆竖立起来,现出了此物的本来面目。这哪里是一片布片,而是一杆旗幡。 这是一杆,魔道喜欢祭炼的法宝。 阴魂幡。 且是阴魂幡中少有的极品。 这是万魂幡。 聚万人生魂,方成此物。 随之,是一个细嫩童声道:“北阴法王驾到——” “高原王还不速速迎接奉北阴法王法旨——” 孙春绮心中顿时一惊。 她可知道,北阴法王是近来新近崛起的一方魔道巨臂。 一出世就拥有了鬼王大尊的实力修为。 麾下三十万鬼军,恐怖可怕。 占据在北部阴山,故称北阴法王。 好在此魔不是乱世魔头,没有百鬼夜行之举,反而是壮大了一方鬼国,自得其乐。 如今看来,此魔是瞧上了高原王这尊新生的大鬼,想要收为部下了。 “北阴法王,你敢阻吾之道!” 孙春绮不甘示弱,指挥白练环绕自身。 她随时可以发动攻击。 天上,云气变幻。 不消会儿,那漫天阴云竟然化做了一个半边身子的巨人。云雾巨人可以看出,是一军甲大将,此人豪气万千,一张口就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老夫一生行事,何须向他人解释,现在老夫就阻你这小丫头了,你不服,来打我啊!哈哈哈哈——” 笑着,它祭起了阴魂幡。 这种幡宝——十分棘手。 因为阴魂幡中积聚了很多阴魂,若毁了它,放出幡中阴魂,这肯定是功德,但一个不好,把此幡毁灭,伤到了生魂,这可就是业了,且功是功,业是业,可没什么以功抵过之说。 北阴法王的阴魂幡,乃是万魂幡。 本就需要全力攻击才可能毁掉。 哪里还能注意保住不伤幡中的生魂? 顿时就让孙春绮投鼠忌器。 “呵呵呵……小丫头不敢动手,高原王你还不过来吗?” 高原王大喜,虽然,它一向信奉,大丈夫岂能郁郁乎久在人下! 早晚它要翻身。 但不急,慢慢来,先投靠北阴法王,慢慢经营,做大,然后才好把北阴法王的一切给纳为己用。 “我徐卫愿意投效北阴法王,谨尊法旨。” 但,话,是不能乱说的。 高原王以真名尊奉了法旨,立刻中招。 一丝真魂,随着它说尊奉法旨四字,立刻被抽入到万魂幡中。 而对此,高原王竟然无知无觉。 中了暗算都不知道。 下一刻,一只云气大手把它捏了起来。 “嘿,你终于,落到,老夫手中了。” 这话方落,高原王就知道不好。 它还未有动作呢,一股悍然伟力便降临了。直接撕碎了大周太祖这具多灾多难的躯体,现出里面两团黑色的魂气。 弥漫的死气瞬间被北阴法王吸收了。 “滋儿,哧道不错。小子,你大约是不知道,老夫为谁吧……哈哈哈哈……” “你,你是谁!!!” 高原王大叫了起来。 它现在只希望,自己不要成为糊涂鬼。 “老夫生前,北凉一世!嚯嚯哈哈哈哈……”北阴法王放声大笑。 因果轮回,报应不爽。 此为天道也。 孙春绮至此也只能放弃了。 好在,功德到手了。 第50章 满载而归 北阴法王。 谁能料想,此君竟然是曾经马踏天下杀戮何止百万的——北凉——一世。 昔年北凉开国。 为了世袭罔替这四个字,一世祖真的是尽力了,穷尽了心机计算,又折损了十数万兵马和外族大军干仗,这才算是保住了北凉国,保住了北凉二世的江山。 它死后,因生前杀伐过重,直接就成了一方大鬼,又有生前死后的北凉鬼兵拥护,直接就成了一方鬼众势力。 北凉举国供奉——也就是祖祭灵之道,它成功的以香火成神道,成为了一方——鬼王大尊。 后来它更是经营出了北阴一脉的一方鬼国。 拥有鬼王之力,就可以把极度魔域转化为极度魔界。 于是,魔国诞生。 北凉一世祖祭灵成为了——北阴法王。 这也是北凉国灭的一个原因。 祖祭灵没了。 没有先祖的庇佑了。 但好处是,北凉王室有了阴间的自留地了。 所有为北凉国死的人,在死后,会被北阴法王截取生魂,进入北阴法王的鬼国以鬼体重生。 这么一算,就是赚到了。 现在更好,对很多事一无所知的高原王玩崩了。 它若活着,顾忌凡人身份,北阴法王不会做任何事,但它不仅死了,还落入到北阴法王最擅长的领域,这就是自投罗网,为之奈何了。 现在,往后余生,只能请北阴法王——多多指教了。 大写一个惨字。 对此孙春绮也不好再说什么。 这是什么? 这就是恶贯满盈了。 上天——借北阴法王之手来收拾它。 此乃天意,不可违也。 孙春绮回身,又看到了飘行若仙的北凉五世,他远远观望,看着自己和北阴法王,也不知心中想些什么,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此人怀中竟然抱着一个女子。 那是一个——绝美的女子。 孙春绮对自己也有自信,但观其容貌,却是输了。 毕竟她只是气质拔群,单说脸,也就八十分左右罢了。 而北凉五世怀中的女子,却是一个九十五分以上的女子,说是倾国倾城怕也不为过了。 孙春绮暗自控制自己,略微抖动的白练剑才没有一剑劈下去。 好在未及多久,那北凉五世就像一朵飘起来的云,以陆地飞腾术离开了。 陆地飞腾,也就是低空飞行,天人境的基本标志。 收拾好心情,孙春绮飞回到墓下。 一下子,她笑了。 原本略微压抑的心情也好了一些。 浑然不知上面发生了什么事的三人组,正在兴高采烈的分脏 ,不,是在搬运呢。 刘一夫三人,归拢了身边的收获,从棺材板子碎块,金片,碎块,到玉元宝,大珍珠,高原王抛弃的尸骨,一切的一切,他们是都想要。正在一起决定,带什么,不带什么。 毕竟他们三个只是普通人而已。 身上的力气有限。 只能带一部分东西。 可他们想要的东西又太多,什么破烂都想要,这可不是显得尴尬了么。 刘一夫三人,在地下收集了很多东西。 高原王的尸骨,棺中的器物,玉棺,金椁碎块片,如此种种。这还没算,那把骨头椅子。 这么多东西,要是全都带走,那就别走了。 光高原王那些棺中的东西器物,加一起就百多斤重。 这其实就已经让人感到够了。 更不要提金椁碎片。 孙春绮皱眉。 这些东西,在她眼里,全是——垃圾。 可她既然选择入世修行,又是来帮一下锦天,总不好这就走了,至少得有个交待。再说她也不是不知事,她知道,普通人生活需要钱,而这三人所做的,就是为了弄钱。 弄钱,不寒碜。 她曾经的好朋友。 闺蜜。 锦绣那么出色漂亮的女孩子。 当年不也是为了小钱钱才找一个废物把自己给嫁了么? 可……她仍有顾忌。 她是修仙者,高高在上的修仙者。 她有能够储物的法宝,但她的私人法宝,给这些人装垃圾?这是她不愿意的。 “嗯?” 她终于注意到了一个人。 刘一夫。 当然,此时的刘一夫,形象不敢恭维。 一身污黑,身上像抹了一层的油泥,散发出一股恶心的,像大便的臭味儿。 但……这只是表像。 他的精神力就像黑夜中的萤火虫。 太醒目了。 降术师。 八百旁门之末流。 倒也并非没有一点可取之处。 一念至此,她手上多出了一张符纸。 随手一挥。 在世行走必会的,也是必备的,净衣符咒——祭出。 符咒打在刘一夫身上,一股无形之力,从刘一夫身上,自上而下的——刮了下来。 嘶嘶,滋滋。 符纸自燃,其后化灰,和刘一夫身上的油泥污垢吸附在一起,最终,变成一团黑色的油污,叭地落在地上。 浊臭万分。 让人不敢相信,这种油污竟然是从一个人身上产生出来的。 感觉比米田共都脏。 去除一切污垢,这正是净衣符咒的强大效果,对于衣不沾尘,身不染垢的修仙者来说,就极为重要了。 此外,净衣符咒、观音符咒、甘霖符咒共为三大常用符咒。 它们有着除污,怯病,治伤三大功效。 但过往,刘一夫三人又哪里能够见识,并使用这三种符法术。 对于孙春绮这是信手为之,随意而用。 但对刘一夫他们,就是小刀拉屁,开眼了。 “哇……”刘一夫跳开,惊讶的发现,自己身上,竟然这么脏的。就是洗三遍澡,他也不信自己身上有这么多脏。 这净衣符咒,太厉害了。 一符下去,胜过洗十次澡啊,连衣服也好像干净了许多。 甚至有很多死皮,毛发,寄生虫,也都一一清除掉了。 张小乙、锦天,都馋得流出了口水。 他们也想干净一次。 不过孙春绮没有再出手。 不是不可以,是懒得如此做。 而且,从习惯性上来说,给别人用净衣符咒……有种污辱人的意思。 所以也就习惯性的,不是必要不用此术。当然,她自己是时常用的,虽然每次都刮不下来多少脏。 她总是太干净了。 使用此符咒后,再看,刘一夫也有点人样子了。 他经历神力洗炼,身体上已经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至少整个人看起来是年轻了许多。原本他虽保养好,可到底是年纪大,看起来也是三十多岁的人。 现在视之,就彻底二十多岁了。 原本的抬头纹也淡到没有了,眼角也平滑了起来。连身上的毛孔都小了,皮肤一下嫩滑起来。 但对孙春绮而言,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刘一夫的精神力,极高。 甚至已经产生了一点神识。 神识,又称第六识。 这是一种修仙者修到炼气四层时才拥有的力量。 也唯有修至了这个地步,修出了神识,才能够使用储物法宝。 而刘一夫经过神力洗炼,和生死的刺激,终于也拥有了一点神识之力,只是这点力量仍然十分微弱。 刚刚诞生,没有经过修炼。 假若不加以训练使用,甚至可能自行消失关闭。 所以。 玉手一指。 一点灵光没入到刘一夫的眉心祖窍。 顿时刘一夫整个人呆住了。 摇头晃脑,口涎直流。 孙春绮往后飘飞二尺。 “嗯,刺激太大了吗?” 看张小乙二人紧张模样,便道:“你们别急,吾传了此子一篇法门,可以帮到尔等些小忙。” 那是……元灵归心术。 这是铁冠道极为基础简单的一个小法门。此术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有一个作用而已,能够温养壮大神识。 但效果实则也强不到哪儿去。 也就是对炼气期有效。 筑基期的孙春绮,是早已经用不上了。 这也是修仙者的一个特点。 他们能够拿出去的东西,永远都是对他们没用,或作用低微至没用的。 元灵归心术和孙春绮此时用的五心朝元术,根本没有可比性。 但这对于刘一夫,却是弥足珍贵。 “多谢前辈厚赐!!!” 刘一夫反应过来是激动的不能自已。 他对于修仙者一向没有什么好感。 可这时也是收人东西手软啊。 “无妨,”孙春绮看也懒得看他:“这里你们三人也就只有你精神意识达到标准,可以把神识运用出来,然后,用上此物,应该可以帮到你们。” 她说着,丢出一物。 一只蓝色的,长绳栓系的包袋。 “此物乃是储物袋,是吾一只备选,就送你们了——” 那是她炼气期时使用储物袋的其中之一而已。 有一点是没错的,修仙者……在修炼过程中形成的消耗,堪称恐怖。那是一种乡下穷人永远无法明白的钢铁侠的浪费。 孙春绮光是在炼气期时,就使用了三只储物袋。这只最小,只能装三丈左右大小高低的空间。 对于修仙者来说,这真是越来越不堪用了。 一驾浮空飞舟都放不下。 可是呢,又不好凭空扔了。 是留之无用,弃之可惜。 干脆在这里当人情用掉了。 若能对她心境有益,区区一只储物袋也就算不了什么了。 其实,借是最好的。 但给别人用过的东西,她就不想要了。 “还有……”她要走了,可有一件事始终是要说清楚的。 “锦天,那封信——” 锦天忙掏出信。 但孙春绮没有收,而是说道:“有一点吾没说清楚,你的弟弟锦葵……是女孩。她其实是你妹妹,你还是要回去一趟的。” “嗯?” “什么?” 锦天一怔,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呢,孙春绮已经脚下一催,青蓝剑喷涌剑光,青光大起,人已经飞走了,余音渺渺,只余一缕残剩幽香,证明此女曾经在此出现过。 不过,对于锦天来说重要的消息。 弟弟竟然是妹妹!!?? 但对刘一夫却不重要。 他看重的是手上余香缭绕的储物袋。 接手后的他,已经明白此物如何使用了,说来也简单,就是用神识标记,存放物品而已。只是刘一夫的神识十分微弱,并且运用不灵,只能一点点慢慢实验。 大约一刻,他才终于把一块金片放入袋中。 他才找到了储物的方法。 就算如此,也是十分慢。 他需要一点点,一样样,一件件,一小个东西一小个东西,储放物品。 只一会儿,他就满头大汗,头昏脑涨。 “不行了,我需要休息一会儿。” 锦天还在想弟弟变妹妹的事,虽然仍然想不通,但越发的是在笑。 显然这是一件好事……吧。 把家让给弟弟,这虽然愿意,仍然有些不爽,有些辛酸,有些难受的。但若是让给妹妹,那就真的心甘情愿起来了。 给妹妹嘛,什么都是应该的。 嘿嘿。 我有妹妹了。 我有妹妹了。 他虽未说,但脸上的小表情已经快要崩不住了。 倒是张小乙,有些受不了没事干在这儿坐着瞎等,更受不了一个新鲜的妹控的诞生,干脆把这货拉着,去了最后一条侧边墓道。 墓下三条甬道。 一条是通北凉五世的那一间殿室。 一条是高原王自己的主墓殿室。 那还有一间呢,这个可要好生看看。 相信不会再有什么危险了。 其实还是有的。 一些机关仍然在。 特别是一种法宝,外表是一盏四方灯的模样,实则是在内部放养了一只蛊虫大蛛,能够喷吐毒网。其网上之毒,沾之必死,堪称恐怖,若有人持之,张小乙锦天二人无一人可挡也。 可好在的是,墓下无人,此灯宝无人主持,只能自行生威。 结果,让张小乙用狮子照夜白斩破了毒网,把这一件好生生的毒宝给破了。 可怜,可惜,可叹。 此宝原是大周太祖之物,是他昔日为王时征讨南方月族人时,从月族金蟾教所夺取的一件,修仙者都能用的宝物。 可惜毁在此处。 当然,张小乙不是败家子,他仍是将此物残余送给了刘一夫。 希望未来刘一夫能修复一下,仍能发挥作用。 最后,这一处殿室,让张小乙、锦天,又一起对高原王口吐芬芳。他们二人,就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变态。 此一殿室,存放的,是高原王的所学。 有大大小小数百本书籍。 此外是大大小小,或成年的,或未成年的,人类尸骨。 其中有些看上去生前生活还不错。 那是高原王曾经拥有的姬妾。 他在自己死前把所有自己的姬妾都给这么的处理了。 有很多女子,不知是不是婢女,年龄都不大,在十余岁左右,也皆死在此中。 这高原王,让如此之多的无辜之人为他一人而葬,当真是丧尽天良,该死。 好在,到了第二天,刘一夫收取物品容易了许多。他开始能用二到三百呼吸中收取一件器物,并且仍在熟悉中。 直到了第三天,他才能在一百呼吸内收取物品。 这已经算得上是熟练了。 至此,三人才算心满意足,因为他们三个人想要的东西都带上了。即便再怎么粗估,三人也能发上大财,甚至有很多东西可以考虑不要出手,自己收藏。 因为,仅那金椁的碎块破片,就已经很值钱了,足够三人发大财。 金子啊,怎么能不发财呢? 不过,墓中那几万套铠甲兵器,就真的不能带了。一来是这种东西,不好出手,哪怕一套铠甲你都不好解释。 发财了,回去怎么办呢? “我的房子得好好修修了,还有我的同僚们,也需要抚恤……还有文丽……我欠她的太多了。” “我的院子也需要整修一下,我打算把一个厢房腾出来建一座私人书馆……以后自己也写些书,印些书……” “我要回家去一趟,我想我娘了,还有我妹妹,我没想到我妹妹那么调皮,一直告诉我说她是我弟弟……” …… 三个人,说说笑笑,带着满载的欢愉,踏上了回程。 当他们走后。 另有一群人来了。 带头三个人。 一个是又显小一些的,骑在一只黄皮葫芦上,飞离地面一尺余的大降术师,白降师白童子。 一个是身材魁梧,手持一柄长铖,胯下龙鳞的火足神骏的新村长——唐大将军。 最后则是一位浑身上下,笼罩在一层黑色气雾中的女子。 一个细瘦个子的男人来到此三人面前跪下。 “小的地里猴,拜见诸位。” 黑衣女人冷声道:“怎么样了?” 地里猴道:“墓址找到了,小的根据张小乙留下标记,已经找到了入墓通道,里面的确有很多铠甲兵器,有了这收获,我们大事在望了!” 白童子笑道:“公主这下可以相信张小乙的诚意了吧,我说此人必为吾等所用,便不会有错。看来此人已经成为了我们的人,那么下一步就可以让三丽去他那儿了。” 唐大将军有些难过道:“可如此一来三丽她就——” 他没说下去。 因为那是三个字。 死定了。 罗国的幕后大恶人一定会把三丽当成罗国的公主给杀掉的。 他们,等于是把三丽推出去送死。 公主也不情愿道:“国师,三丽与我情同手足,就像亲姐妹一样,就一定要这么做么?” 白童子道:“这些年那个大恶人查你的消息是越来越严了,不让三丽……怎么让他安心?只有他把三丽杀了,觉得你真的死了,真正的你才可以没事,才能继续谋划大事,我时间不多了,必须要争取这段时间,再说这对三丽也是好事,至少她是死得其所吧。” 公主不再说话了。 他们,没有时间。 笼罩在罗国上方的黑幕,太强大了。 白童子,他的时间却不多了。 为了防止被大恶人发现,必须要牺牲一个,转移一下视线。 很多事情,都是迫不得已而为之的。 …… 北阴山。 一只精致的琉璃灯被点了起来。 然后,一个男人把灯罩子罩上。 他轻柔的对这盏琉璃灯说道:“喜欢你的新家吗?” 灯里,无声的,凄厉的,惨绝人寰的叫声,不住传来。 男人却坐着翘起腿来。 他静心聆听着。 仿佛是在听一曲妙音。 …… 一座精致的华丽的漂亮的葵花庄园里。 一位容貌端庄大方美丽且不失优雅的成熟丽人,放下了手中品味的香茶,望向了外面。 在外间,空中,飘着一个人。 一名月白里衫紫蓝道袍薄轻纱衣的女修仙者,白丝鞋的双足踏立在一柄湛蓝色的青剑上。 她手持一把玉柄白拂尘,微微而笑。 一个玉团子似的小女孩在旁边探头探脑地观望。 多年旧友,终于相会。 …… 罗京。 城中,这家客栈。 莫小米像老样子一样,蹦蹦跳跳的走进来。一进来就看到了老板娘坐一张桌子上,手托着腮,在发呆。 “老娘,你发啥子呆呢,想汉子了?” 店中,小白脸的跑堂立刻在旁边竖起了耳朵。 老板娘叹了口气道:“额发什么呆,额发什么呆,还不是为了你,一天天的不赚钱尽花钱,我什么时候才能发财嘛……这生意越来越差,日子是没法过咧。” 莫小米哈哈大笑道:“原来你是想发财啊,就在今天,就在今天——” 老板娘道:“你怎么知道的?我又发什么财?” 莫小米道:“我一大早出门玩嘛,正好看到张小乙那三个家伙回来咧,好家伙,三人坐车,车上都是大大小小的包裹,这不是发财了嘛,他们发财,不得找我们出手,那咱不也是发财了嘛!” 老板娘哈哈大笑:“我的那个老天爷啊,终于是老天开眼了,这终于是有生意上门了,哈哈哈哈……老天爷保佑啊……” 一时间,欢笑声,飘荡得到处都是。 “嘻嘻嘻……” “哈哈哈……” …… 第1章 刘一夫的书店 从月亮沟回来,已经历时两个月了。 这两个月,发生了很多事。 比如,张小乙正式从万事司办理了离职手续,但他在万事司无忧客们心中的印象是更好了。 他在发财后,给万事司捐了一万贯钱。 此外,他还找了曾经的部下家里。 他手下人大多死在月亮沟事件里。 那次,他仅以身免,和锦天顺势结下了生死的交情。 他的身边部下,不独一个查小良。 只是过去的他,没钱,没势,几乎什么都没有,所以什么也都做不了。但现在,他至少有钱了。有钱却还能记挂旧情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张小乙回报旧情的行为,就让人赞赏。 这样重情重义的好汉子,谁不想和他交上朋友呢?这样多年后都能记你的朋友,谁不想要?最重要的是,他有钱真给你啊。 这世上的人,可能朋友很多。但一说到借钱,那就一个个跑得不知去哪儿了。 所以说,张小乙这样能掏钱的,是真的很难得。 以至于人人都说,重情重义张小乙。 瞧。 重情重义,已经成了张小乙的绰号了。 这一绰号,对张小乙的名声可太有帮助了。 江湖人,活的就是一个面儿。 就得要名声好。 现在的张小乙,凭自己个名声,立刻就能竖杆子立旗插香当老大。 对了,他还把自己房给修了,修得是又宽又大。都修成十五间二层还带小花园的小楼房了。 对了,锦天和他一块儿住。 除了锦天,还有一个人,是锦葵。 不过锦葵只是暂住。 等锦氏在罗京把锦氏馆办好,她还要回去的。这对小兄妹,好好的联络一下感情。 对了,锦天现在进了一家名为白家武馆的地方修学武功。那是一家收费颇贵的私人刀法武馆,教授的多是军中武学的刀法绝技。 因为他还有进步空间。 这一次,他对天人境也有一些想法。 虽然困难,但他想试试。 而刘一夫……诚如他自己所言。 他修了自己的房宅,然后办了一间无味书斋。 专门售卖无聊的闲书,杂书。 只在其中,隐藏一些……特别的。 那是刘一夫自己编写的书。 比如《爱情宝典》啦,这书是教女孩子怎么恋爱,还有同类的《追女十八技》,这是教男子把妹泡妞啊,也有适合居家小市民的《家畜家禽养殖手册》,可以为家里创收入 ,还有给猎奇者看的《见鬼十法》,好吧,得承认,这书有点害人,但这种事一般是人家自找嘛,能怪写书的人吗?而且也有《请神指路》这样帮助人解决问题困难的书,还有《对我不喜欢和人该怎么办》这种自卫书籍。 此外还有一些。 有的甚至是刘一夫心血来潮写的。 比如,《春水大神之我的见解》、《我舍不得亲人死该怎么办》这样的传道书籍。 对,刘一夫在书中传道了。 他把春水神的信仰往外传了。 未来说不得就有对春水神比刘一夫还要相信,还要虔诚的人。 毫无疑问,这些书,都有问题。 刘一夫正常点,会在书上下降术。 但更多的是让人自己通过这书去下降。 书只是起到一个媒介的作用。 使用书,是让不是降术师的人能够施放降术。 当然了,施放降术而导致产生的业力,也由你自己承受,这和刘一夫是没多大关系的。 就像一个人被人杀了。 法律要惩罚的是谁? 当然是那个拿刀杀人的人,而不是一把刀。 刘一夫这么做,充其量是准备了一批军火供人使用。 他什么也没做。 什么事也和他没关系。 毫无疑问。 这是一个擦边球。 但擦了边也得认啊。 这是规矩。 得认。 除了这些书来算计人,刘一夫另外做的事,就是学医。 学医,很重要。 虽然刘一夫一直在学,但这是需要大量时间精力才能入门的学问。 好在自从刘一夫对自己施了降术,让他拥有了超过普通人的天才般学习能力。 所以学医,已经摸到了门槛。 他差的,只是临床实验。 这也是学医最重要的。 学医一般两个步骤。一是学习理论,二是把理论用于实际。 凭借刘一夫的学习能力,他已经完成了大致的理论基础背记。那些基础知识他已经大多的背下来记下来了。 现在他需要的,是实际练习。 好在这一点,不难。 他直接支起了一个医摊。 给人看病嘛,不要钱。 这世上有太多人没钱看医生了,要不然大药房铺子有那么多坐堂大医,但仍有很多人选择游方的铃医。 原因何在?铃医便宜嘛。 刘一夫不是铃医,可罗京这么大,他只要支起摊子,总有生意会上门的,只要他证明了自己,老百姓们总是会门的。 当然了,罗京虽大,但医药行业也不是随便可以插入的。你敢扰乱行情,会有很多人找你麻烦的。 所以义诊什么的,想清楚。 许大官人就是,又是义诊,又是赠药,结果就是发配充军,白姐姐都保不住他。 所以刘一夫也就是免费看个病。 药材他是不管的,病人你得自己找药铺买去。如果对刘一夫的医术不放心,还可以在药铺里找坐堂的大医重新看看。不过这就需要另花钱了。 这样,药铺卖药的就不会找刘一夫的麻烦。 至于免费,刘一夫也是开了条件。 他只给穷人,看不起病的人看病。 免的也是这些人的医费。 这是因为穷人是没钱的。如果你要钱,他们要么是治不起病,要么是干脆硬挺着不去治病,什么时候死了算球。 免了他们的费用,对大夫来说,影响也不是很大。 真正有钱,看得起病的,那些人刘一夫反而是不会去碰的。 原因很简单。 刘一夫也是在给自己捞取功德。 正常来说有钱人有权人有几个好人? 你可能治好了他们,反而业力加重。 只有治这些穷人才是最划算的。 一来大可能是获得功德,二来就算是业力,一群穷鬼又能制造多少业力? 整个事,是利大于弊。 当然是要做下去了。 比如此刻,刘一夫就给两个少年——中的一个,看病。 这两个少年,一大,一小,大的十二、三岁,小的十岁上下。此时那个小的是得了病,一身的是大汗淋漓。 大的少年只能掏出三枚铜钱。 三个钱看病? 笑死。 好在刘一夫是不收钱的。 “钱收走,我这里诊金是免费的,你这钱到时抓药吧,不过未必能抓多少药。” 少年犹豫了,他收了钱,道:“我弟弟的病……” 此前,他已经找了上位医家,那是一个中年医者,颇有一些名望,虽然不是大堂名医,但也有自己的药堂。 可是,那个人,张口就是一百钱,这是起始价。 其实普通人十钱就给看了,哪至于一百钱,那位医者,是纯粹不想给他弟弟看病而已。 也许,只是单纯觉得麻烦。 赚不了多少钱,甚至不赚钱,这样的病自然是想不看就不看了。 可是,这却是他的弟弟啊! 刘一夫伸手把脉,又看了看男孩的眼睛舌苔,这才取过纸笔,写了药方。 他随随便便,写了七味药材,用量,用法,一一书毕,道:“我这里只负责看病,抓药你需要到药铺去。” 少年更见苦色,他哪怕愿意,但三文钱又能办什么事呢? “我没钱……”他低声道。 刘一夫道:“病我已经看过了,我不收费,但药嘛,需要你自己解决,如果我替你给了,到时别的人会怎么想?万一有人赖上我了呢?” “可是我实在是没有别的方法了,请先生帮帮我,我愿意用我所有的一切报答你。你,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少年人说到这里,跪下来磕头了起来。 刘一夫摸了摸下巴道:“所有一切,就是你替我做什么都可以?” 少年一怔,心中隐约有所觉悟。 他虽年少,却也是一个精明的少年。 他知道,刘一夫是新进罗京的外地人。 这么一个区区的外地人却能在罗京混得风生水起,一定有问题。老实人哪那么容易发家致富,说不得是捞偏门的。 只是,自己的弟弟,他又哪里有什么选择余地呢? “我愿意,让我做什么,什么都行!” “好!”刘一夫掏出了两个串钱,在手上掂了一下放桌上,道:“好了,我这里有二百钱,应该够你弟弟治病养病了。” 说完他又提笔,在药方上又提了一些个字儿。 “方才的方子是节省成本的药方,我给加了几味药,会让你弟弟的病好快点,短则三天,慢也最多就七、八天,他应该就能好了,等你弟弟病好了,你就可以来为我做事了……” 说完,写完。 少年接过药方,把弟弟重又背了起来,一步步的离去。 这少年,虽是穷苦出身,却很有力量。 更重要的是,刘一夫能够看到,他的身上有一层红光。 他用的,正是锦天的观云望气术。 不过此术在他眼中,有所变化。 锦天的望气,能够观云望气,连财气都能看到。而刘一夫就仅能看一下一个人的未来成就。 此术虽好,却也有些因人而异。 最好的修炼时间就是十一二岁。 刘一夫却偏偏错过了。 纵有春水神的神力洗礼,又曾站在生死交界,还得到了孙春绮的传功,也就只能刺激出这么多了。 观云望气,瞧个大概。 比如面前少年。 一身喷涌的红光。 这注定是未来的一个杀才。 如此之人,别的不说,行动力强,交给他的事,大概总是能办得好的。 若非如此,他弟弟又哪里值得他出手相救? 救一个废物,换一个天才的帮手,何乐不为呢。 当然,这个少年不是重点。 刘一夫侧头。 几个用罗扇遮面的少女过来,她们向刘一夫出示了一本本书,交付了钱,然后低笑离去。这些买书的女郎,才是他真正的目标所在。 第2章 送上门的武功 刘一夫收了钱,去书店补货。 他的这个书店,收益还是不错的,基本上,每天都有百钱之上的收入。甚至刘一夫自己也没想到,自己的营销策划这么好。 原来这里,大多的书店,走的都是迎合文人士子的路子,所出售的,不是什么诗集就是什么文选。 要么就是上古先贤的文学着作。 这些,不是说不好,也不是不好卖。 但当所有的书店都经营这些时,就有问题了,你所赚的,也就不多了。 时长日久,很多文学家庭,都已经饱和了。所以也就赚不了多少钱了。 这时,很多书店,为求利润,都私下出售一些小说册子。 但顾及名声,往往是挂羊头卖狗肉。 而且还不敢太过,往往遮掩修饰,生怕坏了名声,让真正的文人士子不来了。 而刘一夫则是不然。 正经的古老文学什么的,他是一本也没有。他经营的,都是比较庸俗的作品,甚至有些过于刺激的。反正,都是些精神毒草,特别适合人在这里磨时间。 什么公子,小姐,书僮的逆袭,家丁的翻身,霸道老爷爱上我,寒门士子被女妖虐待,剑客斩妖未成,反与妖精有了爱恨情仇,各种的狗血,到处的撒草,反正是不给一般人看。 如此一来,这生意莫名其妙就好了起来。 不仅有很多文人士子衣袖遮面的进来。 也有很多妙龄少女罗扇遮掩的进来。 这些人,挑的都是那些情情爱爱。 像这些男男女女,在刘一夫看来,就是上好的菜,等着他收割的韭菜! 早晚,他们会触碰到自己的那些降术书籍。 迟早,他们会试图使用书中记载的阴私降术。 终有一天,他们会为了他的降术实力,添砖加瓦。 当然,胡乱使用降术的后果,就由他们自己一一承担了。 自己选的路嘛,跪着也要走完。 在家里收拾一下。 先给春水大神的雕像——进阶的阴木雕像现在有了。 上香。 这是掺了坟土,尸油的香。 虽比不得尸香精油的香,但也不错了。 这是鲛人尸油制的,算各上是小极品。 在此香的薰淘下,雕像木质已经呈现岁月的痕迹,加深了木质颜色,神像上也被烟油薰得出了浆。 看起来,是既古朴,又硬实。 用观云望气看去,已经是神光暗涌了。 同时,此屋周遭,小心注意,就能够发现,过往能够见到的老鼠虫蚁是一只也没有了。 刘一夫当然知道,那些老鼠,甚至一二黄鼠狼,都已经被地龙藤给绞杀吃掉了。 没错。 屋外院中的地龙藤,其根已经完成了活性化,进化成了地龙藤根。 假以时日,它会彻底成变为一条在地下行动的大型植物型地龙。 一切,都是那么美妙。 甚至生意也不必太担心。 他的生意,在他不在时有莫小米说话。 没想到莫小米那个女孩子,竟然会喜欢那些狗血小说。 这些小说,有的是刘一夫自己在别的书店里淘的。 还有的就是他出钱,写好了大纲,在外面找一些穷的快穿不上裤子,功名又不是太好的文人写的。 这些文人,读书不好,科举难成,又被生活一点一滴磨平了棱角,不会清高的和刘一夫争执文章形势,只会听从他的吩咐,完成他的任务。 这样按他的提纲写出来的书,经过了他的审稿,就安排印刷,然后出售。 走的就是一个快餐文学的路子。 在别的地方也许是不行的。 但罗京还是可以的,这里人多,那些伤春悲秋的男女就喜欢这种莫名其妙的调调。 抛开事实不谈,不要关注文笔词藻,只以故事的狗血剧情来看,不是很好的么? 所以在他的这个小书店子里,总有几本比较好的卖得快。 这些,对上了莫小米的胃口。 她经常跑刘一夫这里看书。 代价就是帮刘一夫看店。 不要小看莫小米,在孩子辈中,她在罗京也是有一号的人物。 所以她往店里一坐,大人孩子,就没有一个捣乱的。 欣赏的检查一下放在金钟里的毒药,蛊虫,刘一夫满意的点头。毒是采购的混毒,虽不是奇毒,但也是上品的毒药了。 杀人的,迷魂的,都应有尽有。 此外还有最标准的五毒。 注意来。 五毒不是蛊,五毒一盅,最后活下来的那个,才能算蛊。 炼制蛊,一定要炼制出母蛊。 注意来,母蛊最重要。 降术师隔空咒杀,主要就是要依靠母蛊在手才行。 以母蛊驱子蛊。 没有母蛊,你能干什么? 当然,也需要用到公蛊,不过这公蛊的运用,就要看情况了,蛊术运用,和武功招术一样,到了高处,运用之妙全看一心。 刘一夫此刻,还处在,收集毒素,培养蛊虫的地步。 可怜啊。 他甚至还没降服一个鬼呢。 要知道,强大的降术师是可以降服鬼类的。倘若是拥有丝罗瓶级数的大降术师,又或是拥有转世经轮的降术师,那就能控制高原王级数的鬼,厉鬼又怎样,照样给你控制了。 正当刘一夫在手舞足蹈之时,有人叫他了。 “老刘,收尾款了。” 张小乙跳进来说话。 他的身上,还背了一个大包裹,走动之际,发出哐哐当啷声。 “尾款?”刘一夫目光一动,顿时想起来了。 上次月亮沟一行,他们三人,是满载而归。 当时第一笔交给老板娘的,是黄金。那是一具内椁被打碎撕片的金块金片。 黄金白银虽好,但不是可以直接拿出去花的。你什么人,什么身份,哪来的黄金,种种问题盘查,一句话一个字说不好,就是去牢里捡肥皂的命。 你以为你的钱就是你的了? 什么身份的人,才能花用什么样的钱。 所以,毫无疑问的,这金子,得要换成钱,才可以花。 当时老板娘掏空了床底,也只拿出了十几万钱,这是不够的,后来,她又补了十几万贯,这才算成。所有的黄金,折成了三十万贯钱。 张小乙没提大头小头的事,干脆的一人十万。 这事算过去了。 之后,张小乙才又让刘一夫掏出了拳头大的珍珠和玉元宝,此二物为二次出售的东西。 拳头那么大的珍珠也好,玉元宝也罢,都是太过压手的玩意儿。 刘一夫三人得之无益,不如干脆给发卖掉。 这,才是重头戏。如若成功,至少五十万贯钱以上。甚至更多,七八十万贯也有可能的。 这么大一笔交易,当然不可能一下子拿到钱了,所以要等。 等,直至如今。 刘一夫过来道:“我上次就想说了,按我们之前说的,我拿小头就行了。” 张小乙一口气分他十万贯。 刘一夫就想到这层,所以干脆不等张小乙开口,他先说了。有钱够用就成了,不必太过贪心。他追求的,是降神经的修炼,是实力的提升。 这不是区区钱财能够比得了的。 所以,爱兄弟还是爱黄金? 当前当然是爱兄弟了。 “哈哈哈哈……” 张小乙放声大笑。 “好了,我先把真正的大头给你。” 他哪里不知道刘一夫对实力的渴求呢。 解开了身上的大包袱,从中一二三四的取出了一只只金色的小鼎。看起来金光闪闪,其实不然,此物非是黄金,而是黄铜。 这里是十二只黄色的铜鼎。 张小乙晃了晃手上的金色铜鼎,把第十三只铜鼎放了进去。 “这是我能找到最好的内功心法了,金鼎神功,缺点有两个,一是修炼起来比较困难,二是修炼至顶后,可能会光头。但好处是一经修成,内功连绵难尽,攻击力破坏力极大,并且躯体刀枪不入,还是可以的。” 此为罗国王室秘藏私存的武功秘法。 昔日,魔神冷一风凭借此功几乎天下无敌。 直到天地五绝五大高手联手围攻才在机缘巧合下凭运气杀了他。 可见此功不凡。 在武林神话时代也是顶尖的武学之一。 张小乙又掏了本秘籍,道:“这个简单点,是罗国王室武学。” 公开版的。 “金鼎神功虽然厉害,但你从未习武,又错过了习武的黄金年龄,所以学起来必定是十分困难的。这是一门供不愿意吃苦的王室子弟修炼的基础武功,你以此入门,再修炼金鼎神功,那就容易得多了。” “这门武学叫提呼一息气功,是速成的内功,此功修炼,需要山珍海味灵参灵芝等药材的辅助,不然容易亏损元气。你修出名堂后,就转修金鼎神功吧……” 不得不说,张小乙这是真拿刘一夫当兄弟了。 他这是真的费了一番辛苦。 此二功,他拿一份出来,便可以满足刘一夫了。至少刘一夫不能再说什么的,给外人知道了也会认为张小乙事情办得地道,没有什么不对的。 但张小乙仍然把事做到了最好。 他是动真心的。 金鼎神功,毫无疑问,很厉害,罗国秘藏,那能是一般玩意吗?国家把这门武功收藏起来,不让外面得到,可知这门武功拥有多大的威力。 另一门是提呼一息气。 这一门武功是习武者内功修炼的入门基础,它易学,且速成。只有极少的缺陷。 甚至罗国把此门武功放在万事司公开了,只要是万事司的无忧客,都可以修学这一门武功。 这几乎就是罗国官方最公开的武学了。 那么它有什么缺陷呢? 速成,又有一定威力,代价就是易伤元气。修炼此功,容易在不经意间,打空自己的身体。 就是有很多人,看起来是又狠又猛,无敌厉害。 但突然某一天,猝死。 这便是身体打空了身体的元气。 不知节制。 下场如此。 啊! 我觉得我的身体很好,体力无限,生龙活虎。结果呢,这是以透支身体元气为代价,看起来精壮,其实内里,空了,这可不就是容易猝死么。纵然不是今天死,也是明天死,早晚都是要死的。 所以张小乙才又从白童子那请来了金鼎神功。 他既然已经把刘一夫当成了朋友,就不想他莫名其妙的死掉。 如此,刘一夫终于可以修炼像样的武功了。 第3章 大家来分钱 刘一夫把秘籍一一收好。 此时,那只孙春绮的储物袋,就他用着,也只他能用,自是将秘籍皆收入其中。 张小乙未有在意,反而点头,从一开始刘一夫拿个东西聚精会神才能把一件物品在十息左右收起来,到现在一二息间就能取用收存自如,可见刘一夫是真正能够使用上此物了。 要说这样的东西,他当然也想要。 可三人中也只有刘一夫才有使用资格。 那又你何必计较呢。 二人出门,直接进了对面,这家客栈。 锦天未入座,而是在等他们道:“在上面。” 说完转身就上了楼。 刘一夫,张小乙面面相觑知道事情是真的,老板娘是要发钱了,当下跟上,果然,这里老板娘已经准备了一间房,专门招待他们三人,涉及大量钱财,却不好再在大堂说话了。 进门。 入屋。 关门。 上茶。 三人坐着,一个字,等。 等着老板娘把钱拿出来。 那老板娘虽说看一大笔钱从手上溜走,却也甘心,毕竟她也已经分润过了。 说来可笑,但事实如此。 刘一夫三人满载而归,可真正收获最大的却不是他们三人。就好像洗钱,这事儿中间商才赚得多,普通底层,除非特殊情况,不然你只是被剥削的对象。 好在他们也不计较。 只想自己能分多少。 老板娘笑眯眯地说道:“列位,我们现在分钱啦!”说着,把一只雕花木箱抱在桌上。 这口木箱,上好的黄花杨,雕着云纹大鱼,上面有铜扣小锁,不用打开就知道此物其内所放非凡。 老板娘小心翼翼打开它。 里面是一沓子的票子。 这是四海号的汇票。 “这里是一百万贯钱,怎么样,够意思了吧,这个价钱总能满意了吧!” 老板娘激动地说。 真是发财了,她一转手,积累的钱又增加了三倍不止。 全靠这一次发财啊。 当然,她既然给了刘一夫三人一百万,那她自己也没少赚。 刘一夫三人脸上都好看了起来。 这次,真的是赚到了。 珍珠,玉元宝,好不好? 总最好的。 但这种东西,说真的,脱手很难。 你要不想被人压价,除非是有路子,不然压手上几年都有可能。但现在才一二月,就被老板娘脱手,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运气。 所以纵然刘一夫三人明知老板娘一定抽了个大头,也只得认了。 张小乙收下,往下一按,在桌下转手给刘一夫。刘一夫面不改色,收入储物袋中。 分钱,是一定的,却不能在老板娘这里分。 老板娘见钱收了,三人也没有计较别的什么,心下大喜,这意味着合作继续。 却听张小乙道:“老板娘,你行啊,我以为这批货得压手上好几年呢,没想到才两个月你就脱手了,怎么办到的,你门路这么广嘛?” 老板娘也没藏着掖着,直接道:“你们这批货的确是比较砸手,我原也以为要拖上好久的,但没想到遇到了好时候,你们……知道江湖上有一个叫欢喜王的人么?” “是他?”张小乙知道。 他同时也对锦天和刘一夫说道:“欢喜王是西方一个马匪头子,武功也算不错,年轻时在中土招摇撞骗,骗了很多人,也捞了很多好处,后来得罪的人太多,曾被武林正义堂追杀。听说他后来在西方发展,怎么又露头了?” 老板娘笑道:“他那些事都是过往的事哩,人家现在是西方有数的大豪商,手下光商队就有好几十支,骆驼成千上万头,有钱滴很,别拿老眼光看人……这次的事,多亏他了哩。” 张小乙一笑,有些发苦。 别人不知道,他又岂能不知? 这个欢喜王,比之高原王,恐也差不了多少,都不是什么好人。 欢喜王不是正经王号,而是匪号。 此君少年时,倚仗自己的好皮囊在中土招摇撞骗,设下了很多毒局,弄到了很多武学秘籍和金银财宝,更重要的是,他得到中土几方女性势力的支持,所以一时间倒是混得风生水起。 但后来,出了一件事。 欢喜王在和他的女人玩左右逢源的把戏时,他居然真正的恋爱了,爱上了一个人。 为了这个人,他选择掀牌。 结果他一下子得罪了神女宫和天罪宫,这中土两大女性高手势力。 神女宫,天罪宫,没有动手。 为了避嫌。 但她们请正义堂出手。 金袍子正义堂。 当然出手了。 堂主龙霸。 他的确是天下间少有的绝顶高手。 他一出手,欢喜王只能,跑了。 欢喜王一跑,他的手下,就被金袍子们杀光了。 此后,他在西方统领马匪积累实力。 座下有四大酒使安理内务琐事。 飞天,狂骨,一百斤刀三大高手。 现在已经自成一体。 便是正义堂的金袍子们也不敢跑西方去对他喊打喊杀了。 这样的一个人,把控了西方商路,也不怪他能够轻松吃下这些珍珠玉元宝了。 这对于他来说,的确是小意思。 “我对喜欢王不感兴趣,只要钱到手就行了。” 张小乙说着就想走。 但老板娘道:“对嘞,我这里有一个生意,你看要不要接。” 张小乙道:“哦,说来听听?” 现在一大笔钱到手,但张小乙不是混吃等死的人,有意义的事,他还是愿意做的。 “还是欢喜王的事。” 老板娘微微一笑道:“欢喜王这个人哩比较有野心,想要更进一步,他想当真正的王,所以,他想找到被历史尘封的……浩瀚国。” 西方有国。 名曰——浩瀚。 其国为王者,女也,君天下。 治下五十小国,拥甲兵三万,概莫能制也。 浩瀚女王,其人也妖。 女王姿妍媚惑,体态婀娜,珠唇玉齿,粉臂长腿,天鹅细颈,长发三千。 倾国倾城,莫不如是。 然而这位集权势与美貌于一身的女王,却十分残暴。 她的残忍也超乎了普通人的想象。 国内治刑,动辙挖眼抽脑,残肢断足,甚至煮婴为食,以觞口味。 最终,更是举国为墓,葬国为祭。 这位传说中的女王有多离谱? 她觉得自己太美了,普天之下,没有一个人配得上自己。 干脆就奉行了独身主义。 一个国王。 独身! 当然这种事是有阻力的。 但这些阻力,都一一倒在了女王的屠刀下。对于杀人,这位女王从来不曾手软。 她,聚敛天下珍财。 她,屠戳所有不臣。 她,霸凌五十诸国。 她,无人可以阻止。 最终,她使用特殊之法,举国为葬。 曾经西方霸主的浩瀚国就这样消失在了历史之中,至今,已经一千年了。 那么久远的事,竟然还有人记得。 “那是一个……被埋在……沙漠里的国家啊,这让人怎么找,这不是折腾人嘛,不干!” 张小乙想了下决定放弃。 年代太久远了。 千年以前。 这找个毛。 真以为他们是专业的盗墓贼? “你再想想,多条路总也是好事。” 老板娘没有多劝,只是点到即止。 刘一夫三人出去,回到了刘一夫的房宅中。 刘一夫老样子点上了一盘香。 锦天已经对这很熟了,自把自为的取了茶倒上。 张小乙坐下,道:“老刘,你知道浩瀚国吧。” 刘一夫想了想,也没有藏拙,他背地里真看了很多书,而学习天赋让他都一一记背下来了,直接道:“我倒是知道一点,历史书上称它是浩瀚女国,此国历来女子为王,只是最后一个玩了把大的。方才老板娘说的挺有意思,那若是一个真正的国,也许,可以对我们有所帮助。” 刘一夫对浩瀚国有些意思。 张小乙叹气道:“话虽然这么说没错,可是这事是欢喜王挑起来的,你怕是不知道欢喜王是什么样的人,如果我们去了,就算真找到浩瀚女国,也未必能拿到什么好处。欢喜王啊,那可不是什么大方的人。” 浩瀚女国,说起来张小乙也心动了。 但问题是现在欢喜王也看上这项目了。 如果他们成功,给欢喜王摘了桃子,那不是亏死了嘛。 欢喜王是什么人? 马匪头子。 这是一个几坏到骨子里的人。 黑吃黑。 吃独食。 这些都是天经地义的。 给这样一个人做事,能在事后不被灭口就算幸运了。 刘一夫点头,立刻选择支持了张小乙的意见。 他取出了钱箱,下面是分钱。 刘一夫动作十分快,一二三的抽了十张票道:“好了,分钱,我拿十万,剩下是你们的。” 锦天微微皱眉。 张小乙恼了,一巴掌拍在桌子上。 “够了,你是不是不把我们当兄弟!” “没错,大家一开始的时候,是有一些想法,但那时不是对彼此不了解么,可现在我们已经经历了生死考验,难道还要这么见外吗?” 刘一夫皱眉道:“我这不是矫情,这次行动,我们三个人,一开始时我就是拖累,这点我很清楚,后来一些事也只是运气好而已。是,我们之间经历生死,是有了一些交情,但这不是我拿太多的理由。” 锦天忽然一笑:“搞什么呀,人家是分脏不公,我们却嫌自己分多了?” 张小乙道:“不过是一点钱,这算什么啊!你们别以为我们赚了很多钱,这点钱在豪族权贵面前,根本什么都不是。为这点钱嫌多,难道不搞笑吗?” 刘一夫道:“乙哥说的是,我是有点矫情了,可我也不想拿太多,毕竟我实力还比不上你们的。不如这样,你们一人三十万,我再拿十张,二十万贯,剩下二十万,算我们的公款了,再有行动,我们就得准备足了,可不能犯从前的错误了,怎样?” 看刘一夫总算多收了十万贯钱,张小乙这才算了道:“得了,就按你说的办吧。” 第4章 浩瀚女国 入夜。 刘一夫收好了钱财。 嗯,他的私人钱财没有放在储物袋里。 他选择放在自己种的地龙藤树根下。 漂亮的夹竹桃花开了,然后被一根根树根从地下朝上打下,花落土上,然后被树根搅成烂泥,成为泥土的一部分。 这已经带上夹竹桃花毒的泥土会让地龙藤更加深具毒性。 回屋,刘一夫目光放在桌上。 方才,临睡前,三丽送来了一碗粥。 真是造孽。 因为神力洗体,造成了刘一夫的脱胎换骨,这让他加复些许年纪,人也从微胖中年人变成了眉清目秀,精壮年轻人模样。 对女孩子的吸引力是大增。 他已经进入三丽的择偶目标之一了。 对此,刘一夫十分头疼。 他大约明白张小乙对文丽的感觉了。 虽然是喜欢的,但更讨厌麻烦。 他轻叹一声,取出秘籍,细细阅读起来了。 他要,试着练习武功了。 武功,很有趣。 但受到限制。 仙门打压。 异常残酷。 早期甚至有斗战圣级数的强者。 但,各种缘故,超级大战,最终,武道凋落。 好,收拾心情,翻开秘籍。 这是提呼一息气,基础内功,简单的炼精化气呼吸法。刘一夫一看,结合他的所学 立刻知道为是一种深腹式的呼吸法门,只是其中还有睡眠意识。即让人进入到深层睡眠中进行深腹式呼吸。 这就比较玄了。 深层睡眠,你不能睡死了,在保持深腹式呼吸的节奏下进行深层睡眠,这当然困难了。所以习武者虽人人都可以,但能够有成的人少之又少。 好在——刘一夫有对策。 对普通人来说难之又难,但刘一夫却可以借神施法。这是一种借神力的运用。 他立刻进行入降,精神世界进入到春水大神的感应中,借助春水大神,站在更高维度,进行对身体的微操。 有一点,大约没人知道。 真正的降术师,基本人人都会武功。 高不高的不好说,但要入门,那是十拿九稳的事。 这是有神力相助,借助神力,让意识站在更高维度,如此就能轻松的过这习武真正难的第一关。 几次呼吸,感觉就来了。 深腹式呼吸,让刘一夫感到了裤裆里淡淡的忧伤。这都能影响到,也太厉害了。 他感到腹下加剧的抽痛,知道有些修炼过度了,连忙停止。 再看秘籍,上有一篇提呼一息气的独门秘术。 豹胎易筋发劲术。 旁注。 此术慎用。 容易练出气。 但秘术威力过于惊人。 导致的结果就是容易贸然把身体元气打空,然后就猝死了。 此外还有一门专门可以发挥豹胎易筋发劲术的武功,金豹掌。掌力浑厚凝重,聚而不散,易成内伤。是极其阴损的杀招。 刘一夫一看算是明白了。 这不就是诱惑犯罪么。 武功,好练。 入门,也算容易了。 威力,极大。 还有秘术加威。 如此一来,谁又能忍住不用呢? 但偏偏这是一门容易伤根基的武功。 就好像一边告诉你别好色,一边给了你一个紧身裤美女,你怎么办? 你能忍多久? 造孽啊! 刘一夫感觉这和自己的降术书差不多。 都在引人上当。 好在,自己只需要学一个入门,等有了内功,立刻转修金鼎神功。这才是正道。 等他金鼎有成,就能摸摸云龙九现了。 至于闪电霹雳剑法…… 算了。 没内力加乘。 这套剑法是显不出威能的。 说来可笑。 其实对刘一夫最有效果的,是积死气波动功。 只是死气,他还没有那么多,而且他的身体也承受不住太多的死气。 真是什么都不行啊。 正在他叹息时,忽然旁边院哗啦啦就是一片响。 刘一夫心中一动,立刻跳了起来,一把抓起玉虎塞自己怀里,又提起了腾蛟剑,这才往中院而去。 不一会,他就看到了两个人。 不——是三个人。 张小乙、锦天二人,双双拔刀。 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个身披红袍子的人。那名红袍客轻笑一下道:“二位误会了,在下并无敌意,方才出手,只是测试一下二位的武功身手——” 张小乙勃然大怒:“你是什么人,我们兄弟需要你来测试?” 红袍人一袭红袍都拖到了地上。 他伸出一只手,这只是一只蒙戴金属铁甲的手臂。 铁手轻轻捻动。 他道:“我本无意来此,只是听老板娘说几位拒绝了我家王爷的好事,所以心中有所不忿,就来试试二位,看你们有什么本事,敢拒绝王爷。” 红袍人说到这里连连摇头。 “你们武功普通,却如此大言炎炎,敢拒绝王爷,难道活着不好吗?本使欢喜王座下红酒使脾气还好一些,不善杀伐,不喜争斗,所以无事,若是让狂骨来了,恐有不忍言之事,几位,考虑一下,和老板娘说清楚了,我不希望几位这么莫名其妙的死了。这世上愿意下去做事的人太少了……” 自打有了藏墓派盗墓贼是越来越少了。 “莫要打,莫要打——” 一个声音叫了起来。 是对楼客栈的老板娘推窗说话。 她挥舞一方手中的绣帕道:“来的是客,谈的是生意,打什么打嘀,没得伤和气了……” 张小乙翻了个白眼。 他哪不知道,这老板娘把自家底子给泄干净了,导致红酒使主动上门了。 但,他不怕。 不待他说话。 有人来了。 这是罗京巡街武侯。 “什么事,谁在打架!” “乙哥,有什么事,吩咐一声。” “那个红袍子的,你是什么人!” 一群武侯手持打人棍叫骂起来。 红酒使脸色一青,顿时知道不好。 这里毕竟是罗京。 罗京。 不是没有高手。 他若低调,那也没什么事。但他敢猖狂,可没有便宜好占。到时惹出一二个高手,就麻烦了。 “哼!张小乙,既得罪了王爷,你在罗京,那什么事也没有,但你离开罗京呢?你最好想想清楚。我知道,你们可能对王爷有所误会,但时移世易,很多事都是在变化的,现在的王爷已经不屑于做曾经的那些事了。你们的安全可以保证,王爷想要的就只是找出浩瀚国而已。如果找到好东西,大家也可以有的商量。若找不到,王爷也可以重金相赠,大家两全其美。” 说到这里,他忽然一动。 整个人化为一条红影,如一匹练,消失不见了。 轻功当真厉害。 “没事哩没事哩……” 老板娘开口把武侯送走。 她这才道:“对不住了,和人家说漏了嘴了,不过你们放心,欢喜王要杀一个人一定派飞天狂骨一百斤刀他们,但谈事情,却是红酒使出面,所以他们是绝对没有敌意的。你要知道,欢喜王的手下十几二十支商队,他要是不讲信誉,这生意怎么做起来哦。” 张小乙一听,没错啊。 欢喜王不讲武德,做事不择手段,这是有,但大多是年轻时的事了,也多是坑武林中人,严格意义讲,张小乙他们是武林中人吗?不是的,他们是江湖中人。江湖人,和武林人,是有一定区别的。 武林人往往武功高,地盘大,有根深蒂固的底蕴和错综复杂的人情关系交际网。 而江湖人,大多主要是混一口饭而已。 所以过往欢喜王的策略是拉拢召集底层江湖客为己所用,而对付的是武林门派,武林世家。 那些人才油多肉大,搞起来有足够的好处。 你看他目前最大的三个敌对势力。 正义堂,神女宫,天罪宫。 这都是或正,或邪,正统的武林门派。 而张小乙他们呢? 三个新晋的盗墓贼,还是青涩的生手。 这恰好够格欢喜王招揽。 “知道了,老板娘,我们得要好生商量一下。” 不一会,三人在张小乙的房里落座。 外关,三丽探出了头,刘一夫伸手摇了摇。 三丽回去了。 张小乙感到了莫名的心虚。 未想此番回来,三丽一来,竟瞧上了脱胎换骨的刘一夫,真是奇哉怪也。可想到三丽可能性未来,他就感到一阵心塞。也不知到时刘一夫能不能受得了。大概率,是受得了的。这样一想,也过了一点。 再回想,张小乙又有些动心。 有时弱小即是原罪。 他们三个,还是太弱了。 欢喜王既然盯上了他们,倘若他们一定要拒绝,这就是不给面子,哪怕原先欢喜王想讲道理要宽待他们,怕也是要和他们算一下不识相的账了。 你拿我不重视,真当我泥捏的? “你们怎么看?”张小乙摸出一壶酒。 银质的酒壶,上面有大西国女郎图纹。 还是个泊来品。 这壶很贵,是张小乙有钱才舍得买的宝贝,花了他一万二千钱。 他很珍爱此壶,现在却快要捏出指印子了。 旁边,刘一夫没说话。 他是有所心动,但仍打算以他们的意见为主。 从历史而言,浩瀚女国,的确值得去探寻。 锦天柱刀,刀上的刀铃,发出了一声脆响。此刀铃是白氏武馆给他的学徒证明。 此铃原先是一只铁铃。 他现在已经正式入门。 所以换上了铜铃。 等什么时候他能用上银铃,他就正式出师了。 而唯有佩上金铃,才拥有自己开馆授徒的证明。 锦天盯着刀铃,沉声道:“浩瀚女国,我知道些,这一次,我想去!” 张小乙和刘一夫的态度,都是模糊的。 他们趋向去,也可以不去。虽然想去,却又没有拿定主意,自己都在犹豫摇摆。 但锦天的态度却比较坚定。 甚至他的神色中,流露出了一种,你们不去我也要一个人去的意思。 他话少。 但也因此,他决定的事,就定了。 他说的,就一定要去做。 就好比曾经他莫名其妙选择给他父亲替罪从军一样。 自己就给自己定下了决定。 “这一次,我去吧!” 浩瀚女国,怎么能忘记呢? 第5章 锦天心愿 锦天坐着,把刀横放身前,他先回味一下前尘往事,加深一下过往的记忆,最后才长长一叹,说出了他的故事。 锦天,曾经充军——六年。 六年时间,他一直在边塞军中,是军中的底层。什么苦活,累活,危险的事,往往都是他们的。 而各种赏赐,却没他们的份。 在军中,锦天最常做的,就是当军前哨探,这是士兵消耗最多的危险职业。 每次或大,或小,不大不小的战争,往往一开始最残酷的,就是双方尖兵哨探的相互绞杀。 你抓我的舌头,我抓你的俘虏。 你杀我的前锋,我打你的尖兵。 小则几人十几人,大则几百人的战斗,没人会在意这些底层兵的消耗。 在这种激烈,残酷的战斗下,锦天能够活下来,除了他的本事,他的宝刀,还有就是运气了。 有一次,那是他入军中三年时了。 已经习惯了军中的规矩,也有了一批生死相依的好兄弟们。他们一起吃喝,一起战斗,一起唱歌,一起欢笑。 虽然生活很苦,但他们经常苦中作乐。 甚至让他觉得,当兵从军也是一件不错的事。不出来当兵,怎么认识现在身边这些兄弟们呢? 不在军中,是不会理解袍泽之亲的重要的。 那个时候,锦天已经积功升职成了一个小队官了。 虽然升职,但困难危险的任务,仍然没跑。还是那么多,那么频繁。 当时他接到命令,带着小队随军追杀一支北莽小部族兵。 这是一支小规模的北莽族兵。 是的,北莽已经不似从前,它已经从一方大国,变得对罗国没有什么威胁力了。 曾经经常侵略入寇的北莽军,已经虚弱的不停北遁。 受不了北部冰雪天生活的北莽人冒险南下。结果就成了罗国游军的袭击目标。 当时,锦天如往常一样,把北莽人像牛羊一样驱逐着。 草原的硬汉十分顽固。 他们拼死反抗。 可兵器,甲具,士兵组织力,战斗力的差距,让锦天像割草一样,把他们给杀了。 不时冲出来一顿箭射。 或是突然打一个侧袭。 北莽人像一块肉,被一刀刀的削弱。 他们逃无可逃,去无可去,就算是想回到北部冰雪地,也是办不到,锦天他们,是不会允许军功这么从手心溜走的。 他们这些底层军兵,想要吃好一点喝好一点,拥有一丁点微不足道的奖赏,就只能用别人的命换自己的军功。 很多事,是没法子的。 它无关对错。 只是利益。 北莽人走投无路。 他们终于哭了。 这个小部族带着哭声,进了一座荒山的山洞子里。 这是一座荒山。 未想山洞子里却挺大,这里面,怪石嶙峋,钟乳倒悬。 洞壁更有大大小小一个个的眼子。 锦天率军跟了进去。 发现北莽人在里面举行了一场祭祀。 当时锦天并不知道这是什么,后来知道了,晚了。把人逼急了,那人就有可能选择和你同归于尽。 北莽人把一个女人盛妆打扮。 在一场隆重仪式后,一个祭师一刀把女人捅倒在供桌上。 随后,一群怪蛇出现了。 这是一群,拥有一对小手的怪蛇。 它们大约一尺长左右,身体不是很长。 但在此蛇的头下,有两只细幼短小的像人类一样的小手。 这种有手的怪蛇,能发出婴儿一般的叫声,从壁洞中游动爬出。 它们的速度看起来不是很快。 但当它们距离人大约三五尺时,就会猛地发起扑击,快若迅电,让人防不胜防。 不是咬在人腰上,就是咬在人腿上。 便是让人想用手挡也往往来不及。 而一经被咬中,不过二三息,人就会倒在地上,一脸黑气,毒发身亡了。 剧毒之可怕,也不输于奇毒了。 那一次。 和锦天追入洞中的人,和这一洞的北莽部族人,全部,同归于尽。 全部都死了,一个没剩。 哦,不。 有一个人活下来了。 是锦天。 他的家传武功还不错,终是让他以轻功跑了出来。这也是他虽为军功,但内心拒绝这样的杀戮,所以想把功劳给自己的部下,没有深入上前的缘故。 如果他当初,想要争功,跑到前面,想大杀特杀。 那他一定会给蛇怪围住,杀掉吧。 此后他把事情一五一十告诉军队上峰。 虽然证实了自己的清白。 但毕竟死了那么多的下属。 全部的下属啊。 就他一个人活了下来。 为此他的军职一撸到底。 甚至他本人也很难原谅自己。 都是些听他信他忠心于他的部下啊。 倘若那些兄弟不死,他有可能也在军中当上了小官,也就不会离开军中了。 事后他当然不甘心,后来就从北莽牧民中查问到了一些。 北莽牧民说过。 在他们这儿,有一位魔女。 这位是三百年前的大黑天魔女。 此女黑裙长发,整日遮着脸。 但她并非漂亮。 事实上传说她貌如恶鬼,丑陋到恐怖的地步。每一个看到她真面目的人都会被吓至神经失常。 此女手有一只皮鼓。 此物能敲之驱使一种怪蛇。 便是锦天遇到的那种怪蛇了。 此类蛇多是大黑天魔女所留。 好在,此女在三百年前短暂辉煌后,遇到了一个中土强者,被生生击打成伤,此后抑郁难散,终至而亡。 她死之后,蛇怪大多消失了。 只有极少数地方仍有残余。 那是北莽国祭师们从她手中窃取的,微不足道的一点点力量。 大黑天魔女显然也是知道,不过她不在乎就是了。 大黑天魔女曾经说过。 此浩瀚之术也。 换句话说。 这位大黑天魔女驱使怪蛇的本领,是从七百年前的浩瀚国学来的。 当时,大黑天魔女在外游历。 结果在一处靠近沙漠的地方,她发现了一座地宫。这是一座昔日浩瀚国附近的小国而已。已经被浩瀚女王灭了国。 地宫中满是死去的骸骨和金银。 大黑天魔女对金银不感兴趣。 但她在那里找到了一份浩瀚国的驱蛇邪术和一些蛇虫草。 原来是浩瀚国用的母蛇草之异种。 此物似草,实是活物。 说它活物,又是草样。 大黑天魔女正是使用此物,催生出了蛇怪群,以为己用。 她学会此术后,回到北莽,以此术助已经失国的北莽重新立国,甚至盛极一时。 只是她到底被人打伤了,最终还是死掉了。 然后,北莽短暂中兴就给打断了,往后余年,虽偶有小跳,整体仍是江河日下,越来越不行了。 但,以上,这些皆不是重点。 重点在于,传说大黑天魔女手中拥有蛇虫草,是源于浩瀚国的母蛇草。蛇虫草是有限的,需要依靠母蛇草才能源源不断的生产出来。而母蛇草据说更是拥有使人长生的作用。 锦天说到这,已经是口干舌燥了。 张小乙忙把酒壶给他。 让他生生灌了好几口。 若非他这壶大,乃是三斤重壶,怕是酒都没了。 张小乙道:“所以,什么找到浩瀚国成立自己的国是假,想要长生不老才是真的吗?” 他不屑一顾地呸了一声。 “一个马匪,连草头天子都不是,就想长生?脑子怎么想的。长生如果那么容易,那些修仙者还苦巴巴的修仙干什么?” 锦天摇摇头,道:“我对长生不老不感兴趣,我不是修仙者,哪那么容易长生呀,这个觉悟我还是有的。我之所以要去,是我当年的那些部下,仍然还在那个洞子里。当年,我回来后,全军上下都没法子收拾那个山洞,怪蛇不绝,不得入内,我那时往后每年都去看了,蛇怪依旧,没有休眠,也不知何时为休。我也没法子,找北莽牧民问了,他们说能控制那些怪蛇,还会和我的兄弟们同归于尽吗?是以我料想能制蛇者,怕只有浩瀚国才有手段了。我是个没本事的,但至少想给兄弟们收个尸。别人不把他们当人,不把他们的命当命,但我要记着。不能给他们收尸,我是要后悔一辈子的。” 锦天的部下,曾经都算是他的兄弟,关系不比张小乙刘一夫差,都是可以背靠背,为对方挡刀子的兄弟。 曾以为手足的兄弟,抛在荒原上。 这是锦天一直不爱说话的根由。 他的心始终插着这么一根刺。 每当他快乐时,就会想到兄弟们仍在山洞内抛着,刚有的快乐就消失了,这还能快乐起来吗? 所以现在他有了一番心思。 别的不重要。 把他兄弟从山洞里搬出来,重新下葬,这个才是最重要的。至于能得到什么,就要看情况了。 最坏的结果,欢喜王翻脸要黑吃黑。 那也不怕。 到时他拼一个算一个。 不连累兄弟。 张小乙刘一夫不去倒也是好事。 不过,他们要真和自己一起去,倒也不必怕什么欢喜王。 他有算计的。 不说天生战将的张小乙。 刘一夫现在就实力大增。 不过这孙子是属老六的,有什么实力从来都藏着掖着,一天到晚装无力。是,他是没有什么高强的武功,但他的毒药,蛊毒,都已经小有成就了,再不是没有还手之力的人了。如果猝不及防,被他阴死也是正常。连自己,也是不敢小觑他了。 不然,你以为张小乙是那么好说话的人,一定要和他公平分钱吗? 张小乙真正看重刘一夫那深不见底的潜力。 最简单的。 孙春绮给的储物袋,只有刘一夫能够使用。仅从此点就可以知道他的精神意识达到了修仙者的标准。 “不行就走一趟吧。” 刘一夫发话了。 他对锦天兄弟的事不感兴趣。 但,浩瀚女国。 这个可以有。 也许,能搞到足够的死气呢! 毕竟,那位女王不是挺残忍,喜欢杀人么?那有很多死气,也是可能的吧! 第6章 拿定主意 刘一夫三人。 不能说各怀鬼胎。 但,的确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算计。 锦天也许正常一点,想把自己的部下兄弟给收个尸,人之常情,在情理之中。 更何况,锦天原本就是重情义之人。 他的选择,可能有些蠢,但却是无可厚非的。毕竟,义之所在,一往无前。有的时候,有的人,就是会做一些,在平常人看来愚蠢的事。 但不得不承认,这也是他可贵之处。 如果是你,你会选择怎么样的人做你的朋友搭档呢? 毫无疑问。 是他是他就是他。 新月刀——锦天。 至于张小乙。 因为他曾是万事司的无忧客,所以他知道很多事。 比如从前,千百年前,彼时武道兴盛,高手层出不穷。 那时武道极盛,甚至不输修仙者。可能在长寿方面差一些,但说到战斗力,那时绝不是修仙者为所欲为的时候。 在世间,强大的天人镇压修仙者也不足奇,甚至比比皆是。曾经有一代王朝,生生镇压仙门——千年之久。 那时,甚至有——凡有修仙者吾击之。 这样的话。 武道强者,才是横行世俗的最高武力。 对子,那时的至强者,甚至可以修至人仙境界! 可是,毕竟武者的寿命短暂。 这导致了最后武道输给了仙门。 有武者投靠仙门背叛武道,换取长生。 也有武者顶级强者死去,后继无人。 时间,让武道强于一时,输于一世。 现在和从前是不能比的。 武道衰落,不可与从前相比了。 但在武道极强之时,也有以武成仙者。 当天人境修至增无可增的顶级大圆满时就有可能破境成道,跃入人仙武道境界。 武道境界也许没有修仙者那么多层次。 但任何一个武道境界,最低都可以横推一二三个修仙者境界。 比如天人境。 普通天人境也就打打普通元婴老怪。 但顶级的天人境,连大乘修士都能海扁一顿。甚至在大乘不逃跑之下,击而杀之。 那真是一个——精彩绝伦灿烂辉煌的日子啊。 浩瀚国,那是个传奇国度。 传说浩瀚女国的女王十分贪婪,什么都想要。 像她那样的一个人,她所收藏的,除了钱财,肯定也有武道方面的东西。 虽然现在张小乙也能搞到很多秘籍。 可真正顶尖的,却是不多。 而顶尖的,且又契合自己自身需求的秘籍,那真是少之又少,能找到的全凭运气。 假若有,那浩瀚女国应该是有的。 其实传说欢喜王应该也有很多收藏。 据说他的武功就已经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虽然还不是天人,但已经是宗师以上了吧。 想想看。 正义堂,神女宫,天罪宫,这三门派,哪一派没有宗师? 如果欢喜王至今仍然没有入宗师境,他早给人收拾了。 此行,如果欢喜王好说话,说不定可以获得他的帮助。 毕竟,现在的他,的确和从前,不一样了。 欢喜王这个人,从前的确是……一言难尽。 但后来,在他远走西方,建立了马匪商帮,情况就不一样了。 拉杆子做生意,一个人是做不下去的。 名声不好,谁又愿意和你做生意呢? 所以欢喜王不得不把生意信誉给树立起来。 他为此付出了很多。 所以他应该不会轻易打破它。 当然,欢喜王仍是欢喜王。 他讲信誉也只是一个比喻。 在必要时,他也会破界。 就看面对什么事了。 还有一点。 张小乙隐约对自己的实力,感到不满意了。 他很强,甚至可以遇强越强。 但实际上他知道,锦天正在以一种飞快的速度在超越他。 原本锦天的武功就隐隐超了他一线。 好在这不多。 毕竟张小乙擅长超水平发挥实力。 纵然实力超过自己,真打起来,也是要另当别论。 可锦天回家了。 他摆脱一些心节。 更是加入了白氏武馆学刀。 注意来,注意来。 锦天,是练刀的。 年刀,月棍,一辈子的枪。 学刀进境,是很快的。 哪怕是带艺入门。 可现在锦天就已经成了铜铃铛。 成为银铃铛是指日可待。 要不了多久就可以了。 而这也意味着他的武功会更进一步。 张小乙能容忍自己输人一线。 他不是输不起的人。 可问题在于他也不希望自己成为拖累。 就像万事司曾经的展鹏。 此人初入万事司,一鸣惊人。 武功之高,连罗王都给惊动了。 可时至今日呢? 他已经成了万事司的看门人。 这是为什么? 因为,他的实力已经不能再在一线厮杀了。 他已经,废了。 张小乙绝不容自己成为那样的废物。 还有刘一夫。 他现在是个野心勃勃的人。 和张小乙一样,他也对自己的实力感觉到不足。 武功不说了,短期之内,很难有什么成就,哪怕他拥有强大的学习能力,能够在一二月里就学医学到给人开方看病也是一样。 至于毒蛊二道,也是初窥门径。 不能说没力量,但只能阴普通人。 对付高手,不免有些力有未逮。 换句话说是没把握。 此刻,唯一能够让他拥有实力的,就是积死气波动功。 可惜,在虎山时,高原王眼皮子下,他能做什么?敢做什么?等到想做了,高原王跑了,北凉五世也吸走了其余死气。 最后是什么都没有。 浩瀚女国。 刘一夫估计,就算别的没有,至少死气该是有的。 要不然岂不是对不起浩瀚女王那残忍好杀的名声。 三人定下了决定,各自回屋。 刘一夫踏步回房。 方从院子里进屋,就有一个人过来了。 是三丽。 又叫罗丽。 不过,这个名字她说尽量不要提。 侧身看了一下正堂镜。 宽大的铜镜花了不少钱。 此镜是给人在家里正衣冠的。 对于刘一夫而言还有别的用处。 不过此时对镜一看,刘一夫也明白三丽为什么能够看上自己。 曾经的刘一夫,身体毛病多多。 加上性格等原因,结果就一直单着身。 他喜欢的女子看不上他这样平平无奇的普通人。 而他也看不上那些容貌姿色普通寻常的女子。 连条大长腿也没有,傲什么? 五官长得千篇一律,哪能生出爱意? 那么胖心里没点数吗? 瘦我不反对,瘦得喉结都出来了。 这么多毛病,双向奔赴的挑剔。 这就导致了刘一夫迟迟没有意中人。 他也不屑于所谓相亲。 最后就这样了。 可现在却是不同了。 第一他重新年轻了。 在春水大神,这个空用之神,以春水为名就可以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样性质的神。 所以在春水神的神力洗礼下,刘一夫经历了一场堪称残酷的洗筋伐髓,易筋换骨。 他脚踏生死界限,享受了一把生与死的考验。 经历痛苦,收获亦丰。 在神力几乎全方位的洗礼下,他修复了暗伤,改善了体质,使得他从外表而言,更为年轻了。 一路奔波,不辞劳苦,他回到罗京,更是体重大减,从一个油腻的微胖子变成了清瘦模样的男子。 整个人,说一句大变活人也不为过。 因此三丽再见刘一夫,受到了相当的冲击力。 他从三人组中的颜值垫底,一跃成为了颜值第一。 如此一来,没见过多少世面的三丽喜欢上他也就不奇怪了。 “你们又要走,就像上次去我们村那样冒险吗?”三丽问。 刘一夫不语,他轻轻过去,坐下,把趴在软垫子上的小老虎提起来颈皮,放自己怀里慢慢撸着。 小老虎晃着身子,拼命反抗,但无济于事,最后只能侧身摆烂了。 “没办法,给盯上了,我们不可能永远窝在罗京城里,虽然现在有钱,也不能坐吃山空。不如出去走一趟好了,也许,还另有收获。” 刘一夫看向三丽。 因为女孩是在家中,所以下面只穿了一条窦鼻裤。她的细长双腿,分外吸睛。整个人也散发着青春少女独有的气息。 不需要涂香抹水,就自有一股香甜在其中了。 那冲击而来的炽热感,仿佛能把人给点着了。哪怕是刘一夫这样,心性已经逐渐冷硬的人。 在面对三丽时,他又感到了年轻。 他很想对女孩说,走吧,离开我,我们不合适。这样才是最好的。但面对女孩湿润如小鹿般的一双眼睛,所有的词句都卡在了喉中。 “不早了,睡吧。” 匆匆说了一句,刘一夫就丢盔弃甲的离开。 只留下女孩轻轻咬着下唇发出浅笑。 刘一夫如此。 张小乙又何尝不是? 他也处在困难中,是被女孩子倒追的困难。说好听是为了女孩子更好的未来考虑。但其实,就是矫情了。 文丽一直对张小乙有感情。 但张小乙却老是拿辈儿。 他觉得我既然和你老子是一个辈儿的,就不能再和你一起了,不然说出去成什么了?有会说的不会听的,他这点名声就全折了。 别说,张小乙的名声是还不错的。 在罗京,无论是万事司的无忧客,还是街上的来回武侯,谁不叫一声乙哥,乙爷。 他顾忌名声倒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只是人家姑娘什么都不要了,你还在这矫情,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整个罗京,但凡是知事儿的,又有谁不知道文丽小娘对张小乙那不离不弃的精神。 如果张小乙真不接受文丽才会麻烦呢。 可能有人就要说了,你张小乙过去穷的房子塌了一半没钱修,隔三差五的要人家文丽姑娘给你送吃的过活。 那时候人文丽嫌弃你了吗? 没有。 哦。 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你张小乙发财了,就想扔下文丽。 怎么的,以后好另找一个是不是? 所以,张小乙一段时间,感觉屁股下有火,烧得他坐卧不宁。 干脆,不如出去避一避。 一来让文丽再想想清楚再说。 二来也是让自己准备一下。 假如真的躲不过去,他也就认了。 若他死了。 一了百了。 就这样挺好。 第7章 大西国来的女商人 清晨。 太阳未出。 罗京的城西,已经汇聚了很多想要入城之人,有的是城外的乡下人,也有的是远来未及入城的人,还有是夜里才到的人。 这些人有一二万之巨。 每日,开城是一个重要问题。 武侯们跑上跑下。 甚至还有龙骑禁卫在维持秩序。 但无论怎样,城门,总是到点要开的。城门一开,就有城头坐在城门前,收税。 入城的人,钱多的,看也不看,哗啦啦的扔入钱箱铜钱,有市吏估值,他们会多要些,少要钱,或不要钱的选择放行。 钱少的则骂骂咧咧,不快的掏钱,舍不得的丢入钱箱。 当一个钱箱装满了,沉沉的钱币,就会有吏员把满箱抱走,换上一只空箱。当集满了箱子,再由马车把一箱箱钱押运送走。 然后就是人龙一样的队伍,逐渐消失在城门口。整座城像无底的怪物,把所有人都一一吞入。 不一会,平静的西城街市,就喧闹起来了。 人群中,一支商队徐徐进入城里,和别人一样,排队,交钱,然后入城。 但城头忍不住还是对其多看几眼。 又有一支武侯暗中跟了上去。 和别家商队相比,这一支一看就比较厉害了。这是一支远行商队,毫无疑问,这支商队拥有可观的武力。 打头的就是一队粗犷的黄沙武士。 他们是西方着名的武士团。 承接很多商队的雇佣。 而用得起他们的,无一例外,都是大豪商,大商帮,商会。简单来说,开团。 此外商队还拥有自己的武士。 他们一个个防尘的斗篷,在腰间都露出了西方武士最喜欢的武器,刀。 打头一个武士刀柄上还镶了金子。 方一入城,一个黄沙武士就过来,搓着手道:“杨大爷,您看,这都进城了,尾款可还没给呢。” 打头的武士扫了一眼面前的这个男人,道:“钱不会少你,不过我听说,你的火龙功很厉害,什么时候有时间切磋一下?” 黄沙武士支支吾吾道:“区区火龙功算个屁,咱们还是看刀的,天下又有几人能够接杨大爷您的无极金刀呢?” 杨大爷哈哈大笑,把一袋子钱丢了出去道:“好了,瞧你那怂样,拿钱滚吧……对了,和你说一个事,我可听人说了,黄沙团里,一刀流的刘一刀对你不大满意,因为你拿他吹牛,自己小心点儿吧。” 黄沙武士脸色一变,口中却道:“区区一刀刘,我沙里金怕他?姥姥!” 虽是这么说,收了钱却仍是选择带了小弟们走人,连城中消费都不敢。 小弟们满怀抱怨。 他就说:“一群蠢蛋,城里的姑娘多贵啊!把拿命挣的钱用在这方面,还不如回去找他婆姨。” 当然有不乐意的了。 “这混蛋,沙里金找了风骚客栈的老板娘,他是有地方快活,我们怎么办?家乡的土妞哪有这城里的漂亮……” 但也只是说说而已。 在沙的金的怒目下,大家仍是不情愿的走了。 杨大等他们走了,才到了商队一侧,对一个侧身背面的蒙面斗篷人道:“大姐,人走了。” 斗篷人一掀斗篷,露出一张颠倒众生的面孔来了。她也许不是生得极美,但自有一股浓艳在其中,姿色甚足。带卷的长发,烈焰的红唇,雪嫩的肌肤,无怪她要隐藏自己的存在。 不然,那群脑子里只有女人和金子的黄沙盗,好吧,这是他们的前身,人家现在是黄沙团,一定会做出些不理智的事。 黄沙团的武士,出了名的就是好色重于黄金。只要没这两个,他们才算守规矩。 所以,等这些人走了,某人才现出真面目。 “不能杀了他们吗?”这位大小姐十分不快。 杨大苦笑道:“欢喜王虽然势大,但毕竟不是真正的王,黄沙武士们真正的头是一刀刘,挺厉害的,欢喜王也不敢真正和他翻脸的。所以……”他没再说什么了。 欢喜王当然厉害,称雄西方商路。 可西方大了去了,又不是只他一个人讨饭吃。这一刀刘就是新近出世的高手。此人是西方门派,一刀流派的高手,姓刘,故又叫一刀刘。 传说,他杀人,从来不用第二刀。 手下有一支二三十人的直属马队刀客。都是一刀流的门人弟子组成。 他们悍不畏死,又刀术精湛。 连欢喜王这么的财雄势大,也不敢真正翻脸。 女子大小姐大怒。 “我找上欢喜王,就是为了让他帮忙解决小麻烦,结果他连黄沙团都镇不住!那老娘找他干什么!” 杨大道:“欢喜王现在开始讲规矩了,而一刀刘他们从来不讲规矩,动不动就黑吃黑,让他们打家劫舍杀人放火什么的还行,做正事就不靠谱了,而且一刀刘确实厉害,我们没有成算啊。” 家族的确势力极大。 最重要的就是有钱。 但那又怎么样? 杨氏一族,其财富势力,皆主要在大西国,而不是罗国,更不在浩瀚沙海。 纵使他们再怎么用力,也对付不了在沙漠里来去自如的一刀刘。但问题是双方撕破脸,那一刀刘找杨氏一族的麻烦却太容易了。最简单的一个问题,你西方商路还走不走了? 那是每年数百万贯计的财富啊!!! 你们这些普通杂碎,究竟把钱当成了什么了! 杨大心里在呐喊。 他内心对杨大小姐有些鄙夷。 真是手指不沾阳春水,什么都不知道的大小姐啊。对家里的生意什么,全都不懂也不知道。 但。 即便是如此。 家族也依然选择,支持她。 能做到这一步,当然是有原因的。 他知道,那是,家族避不开的死节。 诅咒。 杨氏一族,始终有着一个自古代遗传下来的诅咒。 家族一脉,一旦有人活过了五十岁,就会开始发作,精枯血败,瘫床而死,其便溺不能自制也。 这是一种极其恐怖可怕的诅咒。 关键还有后面的。 人死之后,如果不烧掉,选择入葬,这人在棺中,会变成一条半截身子的大蛇怪。 一经成为了蛇怪,会像僵尸一样,反噬亲人,会不计代价,不择手段的攻击亲人。 杨氏,大族也,财富,金钱,哪样也不缺少。还有很多超类拔群的族中武学,想要活个七老八十,正常来说简直不要太容易。 但不行。 一到五十就发病。 不要一年,人就好像生活到了地狱,那是水深火热,痛疾缠身啊。 什么医药对此都毫无作用。 就连仙法也不能止。 可是杨氏家族正常都能活过百岁啊。 身体正常,没有毛病,武功高强,注重养生,不缺钱财,什么都有,但一过五十就是地狱。 这种事,怎么能够接受? 所以,家族一直致力于解决这种事。 为此,已经死了很多人了。 而这一代挑大梁的,呵呵,居然是杨大小姐。虽然她真的很不错,但终究是一个女人啊。 杨大小姐抬头,看了看天。 天明,放亮,太阳已经出来了。 可以看出,至少今儿个是个好天气。 她不再计较沙里金的事。 “给红酒发信号,我们去金水酒楼。” 说着,一振衣袍,打马而行。 一众家族武士随后跟上。 金水大酒楼。 罗京极为着名的富贵酒楼。 有收不住手脚的,在这里一天花上万钱也是不奇怪的。 当然,杨大小姐并非是要乱花钱,而是展现实力。面对红酒,太节省可是会让人看不起的。 杨大连忙放了信号。 一支火流星被放了出来。 这一举动,立刻引来了一队武侯。 在说明一番后,杨大给了点钱,武侯这才离开,但未远,仍在暗中观察他们。 直到半个时辰过去了都没事,这才放松了警戒。 当一众人进了金水酒楼,那没事了。 整个罗京,相信没有人敢在金水酒楼闹事。这就是金水酒楼,一座流淌着金子像流水一样的酒楼。 此楼不可动武。 楼中有一位武道宗师在此坐镇。 此人在江湖上被人称为无所不知的金环大王。 原本此人是一个官二代,或者说是吏二代,自少时习武,人缘不错,结果被有名的剑侠看重,收为徒弟,还不止是一位剑侠,很多老前辈都看上了他,争先恐后的把武功绝学教给了他。 这导致他武功虽是没拜入正式的武林宗派,但却突飞猛进,一发不可收拾。 此后金环大王闯荡江湖,纵横武林,终是成长为了一代宗师。 但彼时他已历经沧桑,心如止水,心爱的女人,朋友,兄弟,有师徒之名的师父,都一一死去。 所以他选择退出了朝廷,加入了金水大酒楼养老。 有他这么一位刀道宗师在,没有人敢在酒楼内——放肆。 一个时辰。 红酒,来了。 红酒,一袭红袍,蒙住了面庞。 手上一串珠玉,虽然双手皆是一双金属铁臂。 “大小姐,没想到您这么早来了。” 红酒微微一礼,然后道:“您订好房间了吗?我们找一间房间再好好说话吧。” 杨大小姐点点头,很快她就引少数心腹进了一间玉字号房。 这真是,白玉为主的基调啊。 地面都是玉片砖。 此外还有玉杯,玉壶,玉床,玉桌等。 也许有些玉是次品,粗糙的很,但再怎么样也需要知道,它仍然是玉,它不是普通的破石头。所以这奢华之气,是直接的扑面而来。 杨大花钱把酒楼小二都赶走了。 杨大小姐自己给自己倒了茶水。 红酒这才道:“我此行找了五墓派的人了,只是现在盗墓一派实力弱小,似不愿干的样子,想要打动他们,怕并不容易。” 若张小乙刘一夫他们在此听了一定大呼冤枉。 他们说得好听是盗墓派,其实才刚入行,比其它野路子新丁也差不多。 谁知红酒他们就冲名头来的。 这名声二字真是害人不浅。 第8章 桃花息 红酒浑然不知自己犯的错误。 他只知道,或者欢喜王只知道,干下地活的当然是要找行家里手,却是不知时移世易,很多事都是在变化的。 曾经,五墓派的确很好很强大。 这其中,甚至盗墓派是混得最好的。 巅峰之时,麾下九支下地的小队,那活干的是不亦乐乎。 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藏墓派渐渐坐大了起来。 相比盗墓派,藏墓派的活轻松省事。 他们不需要下墓。 只需要以天星辨位,分金定穴,找到墓址,确认有墓,即可!!! 然后就移山倒海,遮天蔽日,把此墓的墓址实地,给藏了起来。 而盗墓派则不然了,不仅要把墓给找到了,还要下墓,而墓中凶险,自也就不必说了。 如此一来,盗墓一派越来越找不到墓,找到了下墓又往往有危险,人丁日渐稀少,竟至无人的地步。 若非老板娘替莫小米找了这三人加入,怕莫小米自己就要成四派掌门人了。 至于杨大小姐,自然也是一样。 特别是,这种事,说出来都不好解释。 因为此前老板娘才出手了一次。 那些金椁碎片,那些拳头大的珍珠,玉质的各色元宝,这是瞒不了人的。稍稍长一点脑子,都可以看出来,这是地下的货色。 所以说出手是一个大学问呢。 地下的货给人看出来,并不是问题。 问题在,有路子把这些地下的货给出手了。 欢喜王接到杨氏一族的要求。 然后这事儿就撞上来了。 能怎么办呢? 当然是当老板娘有本事,盗墓一派仍然存在,并且颇有手段。 五墓派。 除了攻墓派和守墓派在固定的几个墓里玩过家家的闯关游戏,另外的藏墓,修墓,都在和盗墓过不去。 往往,藏墓派找到了墓,会看一下此墓情况。 未被发现,此墓完好,行。 把它藏起来。 移山换岳是夸张了。 但修修水利,改造林园,架设高桥,兴建山庙,通过人为手段把很多东西给隐藏起来,让你无法能够用风水术找到墓址。 又或是发现墓有所毁,哎,找修墓派好好修一下,最缺德的是把墓中的机关也给修好了。 这就要命了。 如此一来,盗墓一派要么是找不到墓,要么是进了墓被此墓中的机关修理。 能够安全,并丰收的墓,越来越少。 最后,大量死伤的盗墓前辈们纷纷不干了。 以至于老板娘忽悠刘一夫三人入行。 更为微妙的是,三人甫一入行就发了一笔,干了票大的。这对盗墓行业来说简直是无缝连接。 往外说他们不是干这行的,外人现在都不信了。 至少,欢喜王是不信的。 红酒,杨大小姐,也是不信的。 刘一夫三人倒是拿定了主意,但也没想立刻出发吧。 可老板娘还是要他们出发。 张小乙不快了。 他觉得我们已经给你脸了,都已经答应了你,怎么这么步步紧逼啊,当我们是好欺负吗? “老板娘,我这感觉你有些过了,我们哥几个都已经答应你了,怎么还这么过来催啊,我们才回来没两月,休息休息怎么了?连口气都不让喘啊!我们答应的,只是合作关系,不是把命卖你们了,把我们兄弟几个随便支使!!!” 老板娘拍桌子叫:“你当我愿意吗?我就不想好好休息吗?人家又砸钱哩,又砸钱了哩!我又能怎么办呢?我为的是谁,是我一个人吗?还不是我们大家!” “不是!” 张小乙万分不解。 “我们现在还差钱吗?” 他这话是有理由的。 一次发迹,他现在怎么说也是拥有几十万钱的有钱人了。我都这么有钱了,应该说是实现了财富自由吧,怎么还搁这跟我说钱,瞧不起谁啊! “你有多少钱?” 老板娘看他,眼中全是鄙视。 她又看了刘一夫。 “你呢,你有多少钱?” 最后她对锦天道:“你是不差钱的,不过你的钱全在你妈那儿,她还没死呢,她的钱现在还不是你的!” 锦天无语。 他忽然发现,自己的母亲锦氏有钱,还是真有钱的那种,人家现在是在罗京内城购地建房。 但那些能交在他手里吗? 交给他能运营吗? 假若交给他,不知什么时候就败光了。 所以,不出意外,应该是给锦葵的。 那也没关系,自己以后可以拿分红嘛。 但现在,好像也有些手头吃紧。 妹妹老是在占自己便宜,她花钱大手大脚,自己也算有了小身家,可也经不住她一次就好几百,好几千钱的造啊。 他这几十万钱,又能撑多久呢? 这么一说,还真是,搞了半天,我还是一个穷人呐。 最后老板娘告诉他们。 “让我告诉你们吧,这个世界,是按需要计算钱的,从前的你们,要的很简单,也就是一些不值钱的东西器物,和一日三餐而已,那自然的,这几十万钱可以用很久,给你们一百万,你们就能高兴坏喽,可是在真正有钱人那里,区区一百万算什么?啊?算什么?让我告诉你们,什么都不算,啥也不是!有钱人家的一顿饭,都可能不止一百贯钱!” 刘一夫三人一计算,还真是如此。 他们一直按自己从前的生活计算,那当然是觉得几十万贯,应该够了。 但若是想想,他们若什么都要好点的,这几十万贯也多不到哪儿去,顶多也就是他们几年内的花销。 这点钱,远远谈不上休息甚至退休。 所以,还是需要多努力啊。 一念于此,他们三人也说同意去见——真正的大主顾了。 至此,三人才知道,此事另有文章。 虽然是欢喜王出头,还派出了红酒使。 但殊不简单,其实背后的大主顾是一位大西国的女商人。大西国,是距离罗国极其遥远,至为西方的一个国家,太远了,远到几乎没交流。 只知道远方有国,其名为大西。 这个国家和罗国略有不同。 这是一个金本位的国家。 在大西国,有钱人说了算,甚至国王也要听有钱人的话。每一任国王上台说的都是如何为了国家的有钱人服务。 不像罗国,是官本位。 官员说什么是什么。 有钱人也是有点特权,但远远达不到一手遮天的地步。 一个不好,被抄家灭族的有钱人,那是比比皆是。 只是去国太远,所以罗国有钱人才不好去大西国。 这一次,真正想要发掘浩瀚国的,其实是杨大小姐一伙。欢喜王是捞好处的,并不是没浩瀚国就不行。 找到浩瀚国,欢喜王建国。 找不到,也没什么损失。 而杨大小姐则不然,她是无论如何也要找浩瀚女国的。 约好时间。 刘一夫三人,出门。 正等老板娘从这客客栈出来呢。 一个人过来,简单一个字。 “走。” 她转身,走了几步,停下,回头,侧身问道:“你们三个混账怎么回事,为什么不跟上来?” 好吧,第一个字,三人没听出来。 但后面的话,那个味儿,出来了。 三人一下子明白了。 “等等——” “什么?” “怎么可能!?” 三人异口同声道:“你是老板娘?” 这是什么玩笑?大变活人吗? 那个头发总是略微散乱,身子散发慵懒味道,总有风情在流露,却登不上大雅之堂的女人,怎么一下子变成了一个风华绝代的端庄大方的极品美妇人。 她衣袂飘香。 旁边小白脸样的那个店小二瞅得眼睛都直了。 一直觉得小白脸店小二眼瞎。 那张小白脸,你上哪泡不到贵妇? 有钱的中年妇女多了去了,你至于上这儿一棵树上吊死? 现在看来是小白脸店小二有眼光。 这叫什么? 慧眼识珠。 真是低估了老板娘。 不对,等等,这样的一个人,会是普普通通的老板娘吗?或者说,普通老板娘能有这气场,这气度? 终于。 张小乙想到了一个人。 平常吧,老板娘掩饰得很好,虽然有本事,却没让张小乙轻易的联想到她的真实身份。但今儿个可不同了,老板娘认真这么一收拾,一打扮,现出了原型。 这就像开卷考试。 答案,就在你旁边的书里,还能找不到吗? 人物,形象,和脑中记忆的资料这么一对比。 要是再认不出人来,张小乙就有愧万事司曾经的职司了。 “手眼通天——桃花息,你是桃花娘子桃花息!江湖上人称你息大娘!我去!天!这玩意,开什么玩笑呢!搞了半天,你竟然是曾经的天下第一美人——” 张小乙目瞪口呆。 他是真——没想到这个答案。 桃花息。 桃花大娘子。 息大娘。 武林第一美人。 这就是昔日的老板娘。 诚如张小乙方才说的,这玩意儿,这身份,谁能想得到啊。 桃花息大娘子脸上不屑一笑。 “得了吧,你都说了,曾经,是曾经,武林风云变幻得快哩,第一美人,哼,有个屁用,屁意思都没得。当年经营这块招牌也只是为了生意,混口饭吃,不要当真了。” 每个人都有故事。 或大,或小。 桃花息大娘子也是如此。 当年,她风华正茂时,被武林人吹捧,在最短暂的时间,也就是一二年里,倒也担得上一个武林第一美人的名声。甚至有很多人想出打她的主意,要把她抓起来,变成自己的私宠。 她努力过,反抗过,抗争过,甚至与人结盟,联合。 但是结果呢? 大名鼎鼎的风息堡,桃花大娘子祖传的基业,没了。 她也被抓捕到罗京,差点就什么了。 后来给鹿神侯给救了,在神侯府当了三年的厨娘,又借了些钱,加上攒下了积财,这才办下了这间客栈。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自然,也从当年倾倒万人的桃花息大娘子,变成了锱铢必较的老板娘。 第9章 开诚布公 风息堡。 曾经也算独树一帜的存在。 在江湖上,经营的是——销赃。 它最强大时,背靠着连山城寨。 连山城寨——众所周知。 当时是武林最大的强盗土匪窝。 不过话说回来,虽然如此,连山城寨其实是走白道路线的,讲究的就是一个义字,也会劫财动货,也会做些不法,不过大多皆事出有因,或是替天行道。 鼎盛之时,山寨子里一共十八位大小头目,可以说,雄极一时。 但是后来,山寨之人,集体下山,夺取了一件宝物。 觐天宝匣。 此宝匣,传说是由一位天命大相所制作的。这位天命大相,拥有极致的妙算能力,可以算天算地算父母,算猫算狗算亲人,没有什么是他不能算的,也没有一次算错算不准的。 然而,他却胆小,不敢私泄天机。他很清楚,相师泄露天机,是要付出看不见的代价的。纵然一时没事,终有报应临头的。 所以他不敢说。 敢算不敢说。 但身为一个学相之人,明明可以洞机天下,我什么都知道! 但我什么也不敢说,什么也不敢做。 这是何等的我对你母亲有意思啊。 懂的都懂。 在极致的憋屈积闷不开心下,他研究了别的,比如手工制作。 最后,穷尽三十年时间,打制了一个,可以说能够妙算天下的宝物。 这便是觐天宝匣了。 此匣,设有天干,地支,两仪,三才,四相,五行,六合,七星,八卦,九宫等机关转盘锁。 想要使用此物,需要以之推演。 如此才可以打开宝匣,进行推演妙算。 据说这连山城寨终是得了此物。 然而,甫一回寨,就出事了,寨中,竟然,死人了,还不止是一个,而是多个。并且一个接一个,继续不停的死着,这就有点吓人了。 后来才知道,妙算天机,是真的需要付出代价的。 此匣之中,最终封存的,就是当年,天命大相师他自己的头颅。 得到此匣者,也会受到无形的影响。 但知道之时,一切都已经迟了。 山寨中,出现了各种意外死亡,梦游杀人,吃错了药,练功出错等事。 此匣终是被封存起来,不敢教其现世。 但时至于此时,一切都已经迟了。 曾经得到此物的连山城寨,甚至后面的风息堡,都一一覆灭了。 而当年,那个粉红衣裙的美丽少女,也成了这家客栈的老板娘。 桃花息大娘子摇摇头,往事不可追啊。 “罢了,往事如烟,再穷计较也没有意义,现在挣钱才是最紧要的。” 话不多说,四人就前往金水楼。 这一去,刘一夫三人是一下子小刀捅后腚,开眼了。 金水大酒楼,上来就是金璧辉煌亮瞎了眼。 连柱子是也漆涂了厚厚的金粉。 地上青瓷如玉,光可鉴人,一应的器物,也尽皆华美,随处雕龙画凤,玉屏采舞云纹,便是角落细微处,也尽是完美。 空气中弥漫着甜香气息,一群侍女,轻纱薄裙,来回侍候。 忽尔有女子发出了惊叫。 原来是客人捏了某个女郎一把。 女子薄嗔。 男子哈哈大笑丢下一笔钱就离去,留下女子转嗔为喜。毕竟,赚钱重要,被捏了一把,也就算不得什么了。 “啊,诸位来了,请,请,请。” 红酒一下子就出来相迎。 这时能够发现,原来所谓红酒,其实是一个相貌几近娇艳的男子,这简直是匪夷所思。 你哪怕是个女的也像样点。 可你,却是个男的。 好在虽然妖艳,至少不娘炮。 虽然,这眼影,朱唇,眼线,画眉,一样也是不少。 双方——哦,是红酒主要对桃花息大娘子进行介绍。 桃花息大娘子。 的确。 是大名鼎鼎,很有名啊。 专业为黑道上的人物进行销赃。 混黑道的人,很多,弄来的财宝,一点不带少的。你别管这是打家劫舍还是杀人放火,是抢银劫镖还是侵吞公财,总之就是能搞来钱,但这些财宝,却很难花出手去。 要不然怎么有那么多藏宝呢,钱多到不能花,不藏起来还能怎么办呢? 有耐心的还好,可没耐心的有钱花不出去,怎么办呢? 找桃花息大娘子呗。 虽然,风息堡没了。 但过往的人脉路子仍在。 这不,欢喜王的人不都找上门来了。 当然,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位桃花息大娘子的女儿。 莫小米。 她是五墓派总掌门。 哪怕是挂名的呢。 其实五墓派,现在都是各司其职,自行其事,哪怕是张小乙刘一夫他们三个,也是硬凑进来的,说白了就是凑数。 你要是把这当了真格的,那可就是笑话了。 一切都——硬凑吧。 莫小米本该来的。 但,挂名嘛。 她莫小米现在也仅是一个孩子,怎么能出来做事呢?当然是桃花息大娘子替她这个女儿操劳了。 这没毛病。 “各位,这一次请你们出手,的确是我家王爷的意思,不过真正主要的,是这位杨大小姐。” 红酒把杨大小姐给推出来了。 杨大小姐取下了遮面。 好一张令人感到侵略性的惊艳面庞啊。 女人长发自后束起,她发质不错,水束似的长发马尾,不必一根金钗玉带来装饰。 她的妆都还没红酒浓重。 但那脸,却艳光逼人。 锦天一下子就呆了。 他稳定心神,这才往后退了一步。 心跳不由得在快速,这是感觉到了不安全,不得不往后退。 刘一夫嘴角勾出一抹笑意。 每个人对美女的要求都有所侧重不同。 有的人喜欢人淡如菊的,也有人喜欢浓妆艳抹的,有的人喜欢食堂丰富的,有的人喜欢三年灾害的,还有人喜欢大长腿,自然也有喜欢未成年模样的。 毫无疑问。 锦天对艳妆娇丽的女人比较没抵抗力。 瞧不出来啊,这浓眉大眼的小子竟然是好这一口,没想到啊没想到。 还算有品。 眼光不错。 至少身材绝对够正。 杨大小姐立刻敏锐的感觉到了这一点,她目光在锦天身上多转了一圈,立刻流露出一定的兴趣。 这是因为,她发现,锦天是这三人中武功修为可能最高的一个。 气机满溢,就快打通天地二线,步入先天增界,到那时,他就不再只是一个一流高手了,而是一个先天境的新晋宗师。 不过,现在重要的是说清楚一些事。 “诸位朋友,实不相瞒,探究浩瀚女国一事,正是由我杨氏一族在背后推动的。” 红酒微笑,取酒饮了起来。 “原计划是请欢喜王出手,不过欢喜王请动了五墓派中盗墓派的诸位出手,其中生出了变数,所以我就来了,我会全程参与此事,无论如何都要找到浩瀚女国的下落。到时,浩瀚女国的金,银,财物,城池,我们一件不取,一样不拿,我们只要浩瀚女王的尸体。” 杨大小姐侃侃而谈。 张小乙道:“什么都给你们分了,我们为什么要去?我们能落到什么好处?” 杨大小姐想了下,在思考价码。 让人出手,不给好处,能行吗? 只是,掏多少钱,还是有讲究的。 给少了,打动不了人,给多了,那不成大头了。杨大小姐虽然不经营家族生意,但也是知道家里赚钱不易。 这该花钱的时候,不能省。 但能省的时候,也不能浪费。 所以,她道:“此次的出行,路上产生一切花费,我们杨氏都可以包了,帮我们找到浩瀚女国,一人两千贯。” 两千贯钱? 刘一夫三人面面相觑。 他们知道。 这其实是两百万钱。 这笔钱,足可在内城区购一套房了。 “此外,三位都可以向我杨氏提一个要求,比如需要什么难以搜集的东西,或武功秘籍,又或是需要什么样的女人,都不成问题。” “好!”刘一夫先说话了。 他在意的自然不是钱,也不是女人,而是可以索要难以收集的东西。做为一个降术师,有很多东西他是不好弄的,但如果有别人提供给他,那岂不是妙哉么? 张小乙想了想,道:“成。” 只有锦天没有说话。 他先愣了愣,忽然反应过来,连忙道:“哦,我,呃,也没问题。” 红酒微笑。 但笑中其实隐有一丝——苦涩。 他看出来了,锦天似乎……真好啊,年轻人。 杨大小姐也笑了。 她初出江湖,没想到这么顺利。还以为需要废话一番呢。 毕竟,那个地方可是……等等,知道那些事的,只有杨氏一族,他们是什么都不知道的。 所以,是无知者无畏吗? 不,这样不好,必须要让他们知道清楚一些事情,不然到时恐生变故。 想到这,杨大小姐道:“好了,既然诸位都愿意了,那就定下来了,先问一下,诸位对此行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妨先提出来,免得路上生了什么误会造成大家的不快就不好了。” 张小乙耸耸肩。 他没问题。 刘一夫道:“既然这样我就问了,你们为什么要浩瀚女王的尸体?” 他问的切中要害。 桃花息大娘子,红酒,都把眼睛转过来了,想要知道是为什么。 “因为诅咒,一个恶毒的,千年不散的诅咒……”杨大小姐想了下还是徐徐说了起来。 杨氏一族,其实,在一千年前,是浩瀚女国的人。 没人知道,浩瀚女国,每一任的女王,不是生出来的,而是选出来的。只有通过考验,拥有资格的人才可以当王。而女王的孩子,也未必有资格。 原本没事的。 但是,孰能料想,最后一任的浩瀚女王竟然是那么一个女人。 最后一任女王,集浩瀚国所有之最。 她是最残忍,最美丽,最变态,最暴力的末代女王。 最要命的是,她太喜欢杀戮了。 第10章 祭祀地 浩瀚女王太残忍,太变态,太暴虐了。 她一向喜欢折磨与虐待,在她王座之上就高悬了一条她的人生格言。 他人的痛苦即我的快乐。 这样一个人,还是一个王,可想而知,当时的浩瀚国,上上下下,本国人与国外人一样,都处在水深火热之中。 自然,哪里有压迫,也就有反抗。 有很多人想要杀死浩瀚女王。 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浩瀚国之所以历代皆为女王,是有其特殊原因的。 传说浩瀚国拥有一件至宝。 那是一双仙人眼。 在寻常时看起来就是两颗普通的琉璃珠子。 其实不然,此二珠,有着特殊神奇的力量。 浩瀚国每年都会选取室女,培养其与神珠交流。 待到王选之日。 所有女子会进行选择大战。 王选之日。 选王会站在至高祭台,以大无畏之心,毅然决然的挖掉自己的眼睛,进行献祭。 大多会失败。 失败就是——死。 生命会被仙人眼吸收。 只余下一条尸体堕入寒潭。 若是成功,则身体会成为仙人眼的承载之物,可以拥有调动这仙人眼的力量。 那便是至高无上的浩瀚女王了。 大约是经历如此考验吧,浩瀚女王几乎没有一个跟善良有关系的。 而末代女王,是诸王之中,最残暴的一个。 她觉得吃小孩补,就大肆的吃十月至一岁未到的婴孩,经常搞出一尸两命。 她觉得人的分泌物对肌肤有好处,就抓了一百多个妇人,让她们给自己提供足够的分泌物洗澡。 后来,又觉得人血更好,就改成用室女的鲜血来洗澡。 末代女王想要爱情,又觉得普天之下所有的男人其实都配不上她。但她又有本质的生理需求,为了压制自己的需要,她会把看上的漂亮男人抓起来,进行阉割,然后鞭打,折磨,直到死亡。 用这种变态的欢愉,来替代她对生理上的需求。 至于她怎么欺凌诸国——好吧,都不要说了。 就说一件事。 女王召夫。 当然,只是个过场。 历代浩瀚女王很少召夫,就算找也是已经有了选择,哪至于这么大张旗鼓的召先王夫呢。 所以这只是做一个样子,往日是这样。 到了末代女王这里,她举行宴会,让五十名诸国王子吃她侍卫队的排泄物。 这是何等的——变态。 结果,有两个人识相的吃了一肚子排泄物,苟延残喘的活了下来。 其余四十八人,统统被杀。 他们有的是毅然地拒绝,有的是奋起反抗,有的是想要吃却怎么也吃不下,有的是吃下去了又吐了出来,还有的直接拔剑自杀了……不一而足。 但最后的结果,是女王下令,把他们的肚子剖开,塞满了排泄物,然后送还归国。 之后,五十国联军反浩瀚。 十万联军被尽数诛杀在浩瀚沙漠。 然后,女王死了。 是的。 在取得了胜利之后,女王死了。 胜利的消息,让女王大喜,她放松了警惕。 她没想到,一群忠义之士早已经在私下里串连起来,就是想要杀掉她,结束这罪恶的浩瀚国。 忠义之士,成功了。 当时的这群忠义之士们,不辞辛苦,从中土,请来了一件宝物。 金龙宝剑。 名字是有点俗了。 但得到此剑,却绝不简单。 当时杨氏先祖,有一人,去请剑。后来她回来了,剑也请到了,但忠义之士们却发现,那人早已经死了。 请剑之人付出了生命为代价才请回了金龙宝剑。 她能回来,是凭借金龙宝剑的力量。 但剑已送至,她就消散了。 后来忠义之士们持此剑,终于偷袭了女王。因为一向自大的女王,完全没有想到,一把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剑竟然能够伤到她。 这是因为金龙宝剑是与众不同的。 它并非修仙者的法宝,而是一件特殊宝物。 看起来平平无奇。 其实却有一个极致的特性。 此剑并非是神兵,亦非是法宝,更没有淬毒。 但它天克邪恶。 越是邪恶之人,越是会被此剑之上的堂皇正气所克制 所以浩瀚女王毫无悬念的被此剑克制,竟是要死。 在死前,她进行了一番布置。 先对忠义之士们进行了诅咒。 因为她力量不足,发不出更邪恶的诅咒了,所以才用了这个,看起来伤害不是很大的。 之后她开始准备自己的身后事。 她不愿意退让王位,干脆把老一辈人杀光,进行了举国大葬,将整个浩瀚国都给自己赔葬。 杨大小姐说完,发现刘一夫他们都在歪嘴皱眉。 顿时心中大怒。 她啪一巴掌在桌上拍了一张银牌子。 “能好好听人说话吗?” 她好好说话,苦口婆心,不说感动人,可你至少给我好好听啊。我不求你听后有多感动,掉泪,但你至少要听我说话吧,这一个个打磕睡的算怎么回事? “行了!”刘一夫抢先不痛快了。 这种时候,本不至于他说话。 往日该是张小乙说话的。 他不是那抢班夺权的人。 可有些事吧,还是他比较清楚,特别是关于诅咒方面的事。 刘一夫道:“据我所知,诅咒是要有源头的,浩瀚女王既然死了,诅咒又怎么可能还继续生效呢?” 杨大小姐吸了口气,这才道:“所以我家先祖打算重回浩瀚国,查看女王的尸体,相信就能知道原因,并解决了。” 有些事她不能说。 比如浩瀚女王可能没有死透,又或者是那双仙人眼在作怪。但这能说吗?万一对方产生了什么想法呢?万一刘一夫或欢喜王也想要仙人眼呢? 不确定因素太多了。 她不敢赌。 刘一夫笑了一下,他道:“好吧,我明白了……” 杨大小姐一怔,她还不知道刘一夫这话的意思,就听对方道:“不过有一件事得给你们说头里了。” 杨大小姐忙道:“好,你说。” 刘一夫先看了一下张小乙,见他点头,才道;“我们要先去一个地方,然后才会去浩瀚沙漠找浩瀚国。” 杨大小姐道:“什么地方?” 她可不想节外生枝。 刘一夫没说话,他看向锦天。 经历过合作的就是不一样。在生死考验下,刘一夫三人也算有了默契,在必要时,不说话交流,一个眼神过去,就行了。 锦天立刻明白刘一夫的意思,顿时心中感动,忙站了过来道:“是我们之前说好的一件事,我从前在西关当过兵,手下有一些兄弟死了,过去我没办法,这一次我想给曾经的部下收一个尸,这不过分吧。” 杨大小姐一听立刻同意了。 西关,本就在西边。 甚至可以说,去浩瀚沙海,就要途经西关,出了西关,才算是靠近沙漠,才能进入沙海,那干嘛不同意? “好说好说,原来是这位兄弟……没问题没问题,袍泽之情嘛,当然是要玉成一下的,到时我们一起啊。” 连红酒也似想到了什么,对锦天神色柔和起来。 刘一夫也趁机站出来,说出了锦天的苦衷。 能怎么办呢?能怎么办呢?曾经的袍泽弟兄们啊!那犹在流血的弟兄们啊! 锦天只是,想要接他们回家。 过去不做,是因为办不到。 一个人能办什么事呢? 身在军中是要听从命令的。 哪个将军会下令让军队出动,到危险的地方,只是为了替少数底层士兵去收尸? 往外说说去,你听听,你看看,底层士兵,那是人吗? 那是炮灰,是畜生。 啥都不是的玩意儿。 这不是哪一个人说的。 这是普罗大众普遍的认为。 只有最底层的武夫,只是军中的炮灰,大约才能明白锦天的心思,锦天的感情。 过去,他是没办法的。 他能做什么? 他什么都做不了! 但经历了一些事后,情况不一样了。 张小乙愿意帮他了。 这且不说,还有刘一夫。 这里就可以看出刘一夫的重要性了。 这也是张小乙坚持一起分钱,并公平分钱的原因。他愿意这么做,就是因为刘一夫能真正帮到他们。 他是一个降术师。 降术师,没成长起来,啥也不是。 但一个成长起来的降术师,那真是有了底气,是贴心骨啊。 此时的刘一夫,虽仍不是大降术师。 可他已经拥有一定的能力了。 那个地方,最让锦天无能为力的就是那些异种蛇怪。你无法想象,成千上万从洞壁中爬出来的蛇怪,那种无法面对的感觉。 咬一口就死。 难以防御。 这两样让锦天望而却步。 但如果是刘一夫,或许有办法。 刘一夫曾对他说过,他的那把玉虎剑。 一切血肉生物的克星。 只要划破丁点的皮,对方就死定了。 当然,仅凭这么一把剑,差点。 可刘一夫还是一个降术师,他有的是手段呢。 一个星期后。 他们已经做足了准备。 他们终于出发了。 锦天在路上,开始认真说他知道的一些事了。 首先,是那个山洞。 当年北莽族人进入的那个洞,不是别的地方,就是大黑天魔女在时的祭祀地。 大黑天魔女拥有驱使异蛇的能力。 但使用这种能力是要付出代价的。 所以大黑天魔女在草原上建了一些特殊之地,也就是独属于她的祭祀地。 也有种说法说是北莽国自己私建的,想窃取大黑天魔女的力量,但失败了,最终弃用。 因为每一次开启,都需要进行血祭。 而只要进行血祭,就能召唤蛇怪。 但唯有大黑天魔女才可以,也敢于这么干。她干才没事。至于其它普通人想要学习,结果,就是会被召唤出来的蛇怪统统吞噬。所以这其实是一个同归于尽的方法。 除非,你是大黑天魔女。 大黑天魔女之后,北莽人渐渐抛弃了这些祭祀地。 因为太危险了。 又有几人愿意用自己的生命玩同归于尽的把戏呢? 锦天知道一切,已经迟了。 没有大规模的军队支持,没有会术法的高人,普通武者,去多少都没用。 第11章 暗中的恶意 随着锦天的一番话,杨大小姐才意识到了,原来这个看起来武功平平,不,是没有的刘一夫,也有不凡之处。 她暗叫走眼了。 最初她觉得是锦天武功最厉害,应该是三人组的核心。可后来才发现,不是,这个张小乙才是三人中的核心。 这倒也罢了,毕竟张小乙此前有官方的身份嘛,特殊点倒也不足为奇。 但刘一夫……这人就有待商榷了。 她以为这人是沾上了张小乙或锦天的人情,毕竟,看起来,他是三人中武功最差的一个。 可谁料一透底,一种植物,这货居然是一个——降术师。 虽然说降术师是八百旁门之末流。 差点就排不上号了。 可那毕竟也是八百旁门不是。 正所谓三千大道为法也,八百旁门为术也。其法为本,其术为用,故术不必不如法而不如法,法不必强于术而强于术。 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以女子为例。 女子者,长得漂亮的是法,擅春啼之术的是术,长得再漂亮,也没用,关了灯都一样。但是让你娶老婆,做选择,你大概率还是要选择长得漂亮的。 降术师不是说不强,分跟谁比。 正面一对一,对上一个武林高手,可能会输。但躲背后阴人,那就厉害了。比如说蛇怪,普通武林高手遇到了,那基本就是个死,但降术师就可能无事。 没有刘一夫,锦天就没有勇气给他的兄弟们收尸。 这么一看,杨大小姐不由更多看重刘一夫几眼了。 再看那刘一夫,一个人坐一辆小驴车,车上别无它物,主要就是一只能塞进一个人的大水缸样的器物,也不知这里面装的是什么。 刘一夫靠大缸坐着,手拿一黄皮葫芦,一口一口灌着浓稠的老米酿,好不惬意。 另边,锦天,张小乙,甚至红酒,则一人一匹西方大马,他们人马合一,以均速前行着。 这种西方大马,是昔日北凉国在时培育出来的极品军马。 虽为北凉军马,但北凉国灭,此马也就流入了江湖。 可能有人说了,为什么,这么好的马,为什么不留下来组建骑军呢? 有知道的会说,你特么在开玩笑。 是的。 此马现在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涨价涨至了天价。一匹西方大马下来,没二十贯是别想要了,要是品相好的,五十贯,乃至一百贯也不是没有可能。一百贯多少钱? 那就是十万钱。 一匹顶级马十万钱,普通点的也要五万钱。 这还仅止是马而已。 算上马,还有马料,马鞍,马嚼头,马笼口,马鞭,甚至马蹄铁,马甲,还有你自己的武器装备,这统统算下来,至少得两百贯起步。 一个骑兵,两百贯钱。 还有,他能不发饷吗? 如果发,你觉得这么一个兵,连人带马的,你要花多少钱? 这个数字,细一数之,不敢再算了。 北凉国举整国之力,计划经济,资源分配,这才勉强能够组建起来。 换了普通人来试? 所以高头大马建骑兵这一计划,就被军方无情的抛到了脑后。与其慢慢攒这种稀有骑兵,不如直接用北莽马来凑合。 北莽马,便宜,一匹最多五到十贯,便宜了十分之一左右,堪称恐怖。 那为什么不用北莽马呢? 至于说质量。 有数量还要什么质量。 你随便找一个男人,正常的,你问他,是喜欢夜夜找新的小姐姐,还是一个老婆用到底?如果质量管用,怎么有那么多男人明明娶的是极品美女还到外边找绿茶。 所以说,数量才是最重要的。 既然如此,那这些真正的好马,就流落到江湖上了。 从前,张小乙锦天钱不够,没买好的。 现在不然,人人都是高头大马。 只是,即便如此,刘一夫的驴仍然小蹄答答的跟上,一点都不带慢的。虽然是驴,但身上已经出现肉眼可见的肌肉群。 这不是普通驴,这是经降术改造的大力神驴。 途中,张小乙策马来了一个来回。 他和杨大小姐的部下,uvhfuzup一个叫杨大的男人交流了一下。 这才让众人知道,方才有人相随。 可能是黄沙团的人。 那个人应该是沙里金。 此人酷好黄金,是黄沙团中的一个小头目。 据杨大所说,此人来历成迷,既不是帮派里的,也不是武林门人,更不是哪个江湖独行高手的弟子,偏偏武功不是野路子,而是擅长一种名为火龙功的神功,可以徒掌发烈火,招舞盘旋成龙,威力甚是惊人。 而黄沙团是西方一股,性质不明的帮会团体。他们正常是做保镖的活计,但信誉不是很好,也有监守自盗之行为。 遇到大批钱财时,甚至直接就蒙了面当马贼。 目前的首领是新晋上位的一刀流派的刀法大家。 由于此人姓刘,且杀人只出一刀,又称刘一刀。 他和西方扔刀子第一人柳一刀,独行浪人高手一刀仙,并称西方路上三刀客。 这里纯指武功。 但刘一刀比其余人活得都快活。 因为他经营帮会,有人,有钱,有势。 而柳一刀呢,是个给有钱人打比赛混饭吃的。 一刀仙则是到处浪,老大不小的一个人了,连个自己个的窝都没有。 一个比一个惨。 所以讲世界就是这样,光是武功高是没用的。你会打,会打有屁用啊,你再会打,人家一群人跟你打,你怎么赢? 就像锦天,当初多落魄。 张小乙也不行。 但他们走到一起,和刘一夫三人联合起来,就能做大事,发大财。 但是,这世间又有多少人,可以相托生死许白刃,同心协力共患难,一起努力? 太少了。 遭遇到更多的,是背刺,甚至经常被人背刺,这种事一多,怎么信任? 所以大多都是独行。 独行虽强者。 强者仍落魄。 沙里金就是这么一个,已经参悟透了此理的人。 正是明白了一个好汉三个帮的道理,所以他自拉了一支小队,投了黄沙团。 虽说是给人管,但那刘一刀也不可能天天把他带身边,所以他还是在外边当自己的小老大,比自己从前落魄时好多了。 在最惨时,他是吃了了上顿没下顿,经常是捡别人死人战场混日子。后来拉了一支队伍才算发家。 原本他是打算贩私盐的,这个来钱快。 但,他争不过另一帮人。 就算了。 后来那帮想好好贩私盐过小日子的人被官府给剿了,头给挂城上头,他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做好人,做老实人,想安安分分老老实实的过日子,不是惨就是死。 不如自己这样在外边浪。 哪天死了算逑。 这一次,他就盯上了一伙人。 但是那伙人很精,人多力量也大,领头的那个叫杨大,一手的无极金刀,很不好对付。 而且,他知道一件事。 那个杨大,似乎是知道什么,在觊觎自己的火龙功。 现在,是回程路上,对方队伍里又多了几个人,其中有两个好像武功很厉害啊,更不好吃下去了。 怎么办? 放弃吗? 旁边的小弟看他一直打量老远商队的烟尘。忍不住道:“大哥,快到西关城了,咱等他们过了西关再说吧,这段路,兄弟们不熟,不好下绊子啊。” 沙里金看他一眼,叹道:“等过了西关城,就不是咱们一家盯他们了。” 那时,这块肉还能是他们的吗? “那……算了?” “算了,怎么可能!” 沙里金一拍马,道:“过了西关城还要葫芦嘴,那里是最后一处落脚地,咱去那儿等着。” “你是说……明白了,大哥!” 一众小弟卷起尘烟,跟着沙里金走了。 “走了。” 张小乙不用观云望气,只遥看远方烟尘就知道了。 那是一股二三十骑的马队,才能激起的烟尘。 “这是……放弃了?” “怎么可能,应该跑前边堵我们呢。” “现在不行以后也不行,除非外头他们还有人。” “我想起来了!” 最后一声是杨大说话的。 这个杨大,是一个中年的汉子,虽然瘦点,但是精瘦,看小臂就知道了,那是孔武有力,绝对的壮年猛男,尚在当打之年的狠角色。在江湖上也闯出了自己的名号。 无极金刀。 金刀,不是说他的刀是金子的。 而是他的刀锷,刀柄,是金子的。 整把刀从外看,刀身黑漆漆,刀柄亮金金。 端得是一把好刀啊。 此君练的是无极金刀法。 据说是从前西台国的绝学。 只有西台国王族大内的侍卫,才修得此刀法。 不过,西台古国早已经灭亡了不知多少年了。 杨大能得此刀,学此刀法,自然不是大路货色。 这人是有真本领的。 “哦,老杨,你说说。” 杨大没说话,他先看杨大小姐,等杨大小姐点了头,他才道:“那个沙里金我了解一些,我听说火龙功最配我的无极金刀,所以想套他的武功,只是一直未能成也。但也由此让我对他有了些了解。” “沙里金这个人,鲜少出手,我听说他不喜欢自己出招,从前最喜欢的是到处招摇撞骗,不是吹牛,就是骗人,经常等别人打完了他去淘战场,还别说,小发一笔。” “所以这人别的本事没有,拉着别人打架,他再给人收尸,倒干得不错。我估计他恐怕就是打这个算盘。” “他现在跑出去了,肯定是给我们找麻烦,等麻烦解决了,他倒好,可以出来捡我们的尸。” “真是,好算计啊……” 杨大说着咬牙切齿,就差拔刀了。 知道一个人,了解一个人,自然可以推算出这人的下一步行动。 一想到沙里金孜孜不倦的想要谋害他们一行人,杨大恨不能把沙里金抓到砍成肉沫子解恨。 “无妨,我们先去西关军营,我想见见我的老兄弟们,有他们帮忙,区区沙里金又能奈我何。” 锦天咬牙笑道。 他一向冷酷,现在一笑,却是狰笑。 第12章 老队官 西关城,是老城关了,因为是老城关,所以经常需要修缮。 在城外不远就有一座采石场,锦天就曾经戴着镣铐在此丁丁当当的砸过石头,那真是一段苦日子啊。 每天的活干完啊,别的不说,光这一身臭汗啊,油腻腻的,难受死个人了。 怎么办呢? 又不能给你烧水洗澡的。 结果就是在灰里打滚,滚上了一身的白灰,然后手搓白灰,把白灰和着汗油搓成了黑泥,完事了,算洗过了。 每每想起,也是觉得醉了。 没去城关头,锦天一行,先去军营。 这种回营操作并不复杂,总有一些人从军中退出,但感情还在,想回军中看看,怎么办? 买点东西回去,算是劳军了。 锦天早早采买了一批物资。 整八扇猪肉,放刘一夫那储物袋里。 过程隐蔽又丝滑,没给人看见。 所以他直接找自己的上级。 虽然他临走的时候,也仅只是一个小队正,啥也不是,没什么了不起的。 但他的上司,可是正经的大队官,手下一个百人营,不是什么屁,可以随便放。 很快一个中年,都快老了的男人出营。 不要门卫官兵说话,他就认出来了。 锦天变化不大,人还是从前的模样,只是气色好了很多。 “锦天?不错不错不错,你这气色好多了呀,在外边过得好就好,好呀,来来来,进来说话。” 军中汉子,直爽。 没那么多客套,直接拉人就进来了。 刘一夫他们被引到一处军帐中,锦天一个人和老队官一起说话。 二人在老队官的帐篷里。 因为是队官,日子还不错,营帐中还私藏了几坛子的老烈酒。虽然不是多好的酒,但也不是普通的劣质酒。 老队官取酒给锦天倒上。 “军中禁酒,不过我等老卒因为体内暗伤,被上峰许可饮上少许止疼,正好便宜你了,一起来喝点儿。” 老队官简单解释了一下酒的来历。 这要说清楚。 区区队官,是,是可以喝,但一个不好给上面抓小辫子就惨了,所以没有上面的命令特许,身上暗伤再痛他也会忍下去。 “原来如此……”因为不是战时了,所以军中的气氛也没从前那么紧了。 锦天看看营中一派和谐的气息,感觉挺好的。 “兄弟们过得好了啊……” 这里的士兵,他们的气色好了不少。 队官点头:“嗯哪,你没赶上好时候啊,你一走我们营就改善了很多待遇,至少这军中的蒸饼算是够咧,可以敞开吃啦。” 想想也是,这锦天小子,其实也是享受了朝廷的好政策,不然他充军十年,凭什么六年就走了? 当然,这是朝廷的政改计划。 让无心军中的人走,然后,再把更多好的福利下放军中。别的不说,假如,当年,锦天没走,他享受到了朝廷的新政策,有钱拿了,也吃好了,那他还会从军中那么豪爽的离开吗? 很多人说往外闯,不想一辈子待一个地方。 殊不知人都是有惰性的。很多人的出息不是他们想要努力,而是给逼出来的。 这其实就是个小花招。 先收紧口风,降低待遇,制造紧张,然后用发少许,但至少是给了的遣散费让你自己自动的主动的麻溜的走人滚蛋。 然后再给剩下的人提高福利待遇。 从此以后,这剩下的人就会长一颗心,不到万不得已,他们不会轻离军中了。 而走掉的人,未来未必有多好。 像锦天这样的,终究只是少数。 “你能回来看我们大家,你有心了,这次来什么事,需要我们帮忙么?” “队官……你是带过我的人了,我的事儿你都知道的……我想给我的那些兄弟们收尸。” …… 帐中一片沉静。 队官看这个年轻人。 他脸上已经没有曾经的蜡黄色了,气色好了很多,面部线条也少了些硬朗和沟壑,整个人像是一下子年轻了七八岁。 应该已经富足了吧。 没想到,还搁这记着呢。 这样的人,从军中退出去,也好。 军中,慈不掌兵。 心这么软,本事再大也没用。 不过,仍然有些感动啊。 都是带底层兵的,底层士兵怎么回事还不了解吗? 平常都当炮灰。 也就少数人才把底层士兵当成兄弟,当成人命。 “你这样想……很好,很好啊。我没本事的人,很多事,我不能冒险,非战时,我乱调兵,不好向上面交待的。平时,我可以坐视你们去打柴,打猎,这个可以有,但危险的事,不行,你懂吧!” 当官,哪怕是队官,要懂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该放纵放——纵。 该收紧收——紧。 如此才好调理军中的士气。 比如,没事时,可以默许士兵出去打猎搞肉吃,杀马贼弄钱花,有事时要整肃军纪什么的。 这个过程,就是一收一放。 把握到了,你就是个合格的好队官。 “队官,你放心,我不会劳动军中的兄弟们,那地方邪乎,我懂的。我请的是我新交的几个朋友帮忙……” 锦天是知道的,带队军官,如果手下有大量出缺,也就是死人,是要给交待的。 交待不好,这官职就要抹掉了。 哪怕是有关系的镀金派,也是要先一撸到底,再平调走人,到另一个地方,再重新开始。 正是因为底层士兵的命不值钱,所以官方才明令禁管,以防止有白痴胡乱糟蹋底层士兵。 你要把人真逼上绝路,最后你也会走上绝路的。 这是锦天能坚持下来的原因。 军中自有黑暗,但好在,努力还是能活下来的。 “那成,哎呀!你现在有本事了啊,好哇,来,咱好好吃一顿,你要说吃肉,咱还是差了点,但汤饼子管饱。” “呵呵,”锦天少有的笑了:“光汤饼子怎么够呢,我带肉来了,你等我……” “你这家伙……”队官一脸惊讶,或者说惊喜。为难,又惊喜,算得上是又惊又喜吧。 他没想到锦天是真的发了。 发财的人很多,但回来的少。 而回来的人,也有,可愿意带东西的就更少了。 在很多人看来,底层军营中的生活堪称地狱,如果混得好,是巴不得一辈子也别提这段经历,更不要说感恩送东西了。 但锦天的表现,真的很不一样。 他离开军中,并未记恨,发财之后,竟然回来看自己,看曾经的朋友,看熟悉的袍泽兄弟,还愿意带东西回来。 而且,他没忘本。 他知道对于底层士兵来说真正重要的是什么。 是肉。 是一年难得吃一次的肉。 你哪怕给士兵再多钱,但不能乱离军营就导致他们手中的钱很难花出去。 花出去了也会面临被高级军官或别的营盘士兵的盘剥。 比如,抢走你的东西。 所以士兵有钱往往偷存起来。 存不下了才想花出去一些。 但这基本不可能。 因为底层士兵的薪水,太少了。 军队里,顶级战兵的军饷是五到十贯不等。有的兵领钱多是要兼顾牲畜的喂养。 比如骑兵,他们的马不能光吃草,还要吃豆饼,鸡蛋来维持体能。 这就是一笔不菲的花费了。 所以,有的士兵领十贯,甚至二十贯军饷,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普通士兵是二到五贯钱。 但最底,是二贯。 辅兵一贯左右。 可能会多给点,也可能会少点,大多是少的,正常都会被克扣二百文左右。 这已经很好了。 底层兵呢? 那是最少的,一个月也就一百二百多的钱。就这点钱,便要为之卖命。 甚至有特殊时候,还会迟发,少发,乃至不发。 当然,那个时候,士兵们的战斗力也会随之急速下滑。 所以士兵们的生活从来都苦。 哪怕汤里多放一点盐,当兵的都会高兴一晚上。 所以锦天此来,别的都不带,主要就是带肉。 一头头完整扇好的猪,被从储物袋中取出。大好的麻皮袋子,里面血水殷殷,这猪是从路上买的,放入储物袋中,因空间,空气的缘故,竟然还有几分保鲜效果。 但这不是重点。 杨大小姐,红酒诸人,都关注到另一点上了。 那就是储物袋。 此乃仙门才能拥有之物。 也唯有仙门中人才得使用。 正常普通人,你给他们他们也用不了。 刘一夫居然有此仙宝,甚至他自己可以使用,这就让他的评价再被提高一台阶。 当然,此事过程,是锦天来办,没教队官看到,倒也无妨了。 那队官看到整整八扇大肥猪,不由老脸乐开了花。他知道,这八头大肥猪,能让他们这一营兵,快活三年,都忘不掉这一天的美好。 当然,这猪不可能一天吃光。 可惜不是现宰的。 不然先整血豆腐。 锦天和队官与昔日的袍泽一起进餐。 刘一夫他们在旁边慢慢的等。 要不了多久的。 一顿饭欢欣已毕。 老队官抹了把油渍的大嘴,道:“你这次出来,是有什么麻烦事吧,能说就说一说嘛,能帮的我们一定会帮你的。” 人老精,鬼老灵。 老队官这个人,锐气已失,在军队里是属于混吃等死类型的。但人缘好,威望也有点,能管得住底层下面的士兵。 他这样的人,现在除了打仗差点,办事还是很有眼力劲儿的。 他一眼就看出来锦天是要办大事的。 你看看他带来的这些人。 红酒的人,杨氏的人,加起来有五十上下了吧,虽然不是穿甲,可人手都是一把大刀,胯下都是一匹马。 这足以抵一支小股精兵了。 这么多人都为了你锦天埋尸体? 对不起。 你锦天还没这个本事。 所以,你另有要事。 埋葬从前的袍泽,只是顺手而为的。 虽然说老队官不能也不敢派军队帮锦天做事,但军方也一样可以提供一些帮助。 不要小看大罗军方。 这一刻,老队官眼中迸射出了一抹的精光。 第13章 武装起来 帐篷里,锦天低头道:“我没事的,放心吧老队官,我搞得定。” 老队官看锦天的人不错,想回报一二,哪知道锦天居然拒绝了。 这让他不由得有些恼怒,觉得自己被小瞧了,忍不住叫道:“臭小子你别瞧不起人了,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有麻烦?你看看你身边,那几十号的人,你以为我看不出来那是些什么东西?没事你搁这么多人干啥?” 锦天有些哭笑不得,道:“都是雇方,没什么的,我兄弟就两个,你看,就跟在我旁边的那两个,一个披头散发的那个,另一个别看小白脸样,其实比我老多了……至于其余的,我们只是跟着给帮点忙的。” 老队官皱眉道:“不对呀,人家那么多人,办什么事还差你这几个?雇主,雇你们干什么?你除了会打仗杀人还会什么?你还是没说老实话哪。” 锦天道:“我说的都是真的,你怎么不信呢?算了,我的事呀,您别管了。” “我不管,呵呵,我不管我怕你能出得了关可你回不来了!你说说,你就这几个人啊,你跟他们那些人混一块儿,不怕到时给吞得渣儿都不剩?” 老队官什么人啊,那眼多毒啊。 锦天身边的人,张小乙,刘一夫,不说了。 但杨大小姐,红酒,他们身边的人,可不像善茬子。 一群子刀客,回头就能干马匪。 在西关城外头,这种刀头舔血的人实在是多了去了。 和这些人在一起,不是光有助力,而是亦有危险,要时刻小心他们背刺你。 锦天犹豫下道:“还好吧,我兄弟们实力也挺厉害的。” 老队官不说话了。 他已经过了当打之年,虽也有眼力,但武功这事,他看不太准。锦天旁边那两个人 他瞅了,其中一个应该是比较能打的,他虎背熊腰,强壮有力,就像一头彪悍的狮子。另一个就更不像样子了,斯文败类的一张小白脸,身上还爬一只猫狸子,就不知什么品种,模样挺怪,这也像能打的样子? 锦天又道:“您老放心,我不会拿自己和朋友们的命去冒险。” “都装备好了吗?”老队官眼冒精光。 “嗯?” 锦天不大明白什么意思。 老队官笑了。 “你还不知道吧,朝廷又有了一些新政策,朝廷与兵归田之资费不足者,可以兵甲器杖抵之,你当年充军入伍,什么也没有,连兵器都是你自带的。你走时,也仅带走了这把自家的刀,你是一点好处没捞着啊。不过你这次既然回来,可以好好看看,看你能不能往回着补一二。” 因为和平。 朝廷在裁减军队。 但遣散军队是要给钱的。 别的不说,军中喜欢积欠军饷,这都要遣散了,钱可不能再少发了。甚至要把过往的欠费都给补上。但朝廷急切间又拿不出太多的钱,怎么办呢?朝廷就允许,你走时把你用的兵甲都带走,以抵军资。 注意。 是兵甲。 关键是那个甲字。 终于,锦天明白了。 他吃了一惊。 这种事,从未有过。 “朝廷开放了盔甲限制?” 他听明白了。 从前士兵退伍,最多可以带走兵器,且仅限刀剑一类的回家去。这个可以有。 但盔甲,不行。 历朝历代,盔甲,都是禁器。 盔甲,弓弩,此为朝廷历来之禁。 不是军人,使用这些,抓到就是以谋反论处。 曾有一位大将军,他转职为相,当了文官,想在死后陪葬一些喜欢的军中器物弓弩甲杖,因为他曾经是将军嘛。 但不行。 私藏甲械。 意图谋反。 被抓起来——夷三族。 这么森严的禁规,朝廷是什么时候解禁了?让普通民众大量拥有甲兵,真的没有事吗?这是真不怕天下间有人造反吗? 锦天感到一丝恐怖。 “这是朝廷的命令,你无需担心,而且,我们也有计较的,不是什么人都能从军中带走好东西的……” 老队官说着笑了起来。 军中规矩,从来都有分教。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朝廷的政策是一回事。 怎么执行就是另一回事了。 曾经有朝廷进行变法想要富国强兵,但朝廷制订的一切法令,在执行中却变成了另一副模样。 这种变法,朝廷是富了,百姓也跟着破产了。 所以说,朝廷的政策,也是要看老队官这样的人,愿不愿意真正执行。 丁丁当当。 铁锤挥舞,汗沫飞洒。 滋滋水汽冒腾,一柄柄剑,一副副甲,被一名名铁匠操弄。 这是西关城后勤处所在。 在这里有一个军需供应基地。 一群铁匠据此而操劳。 他们手艺娴熟,技艺高超。 毕竟是为军方提供甲兵,当然不能太差了。 哪怕,他们的主要职责,是进行维修。 但并不是说他们不能锻造新品。 唯一问题是,钱。 打造新式,好的甲兵,是需要钱的。 打造生产出来了,谁买单呢?或者换一句话说,是谁能买下来呢?所以,这里才一直以修缮为主。 不过偶尔仍有一些将官在此定制甲仗。 这里,是不为私人民间服务的。 正常,连进来都不行。 可现在老队官就把锦天带来了。 他表示,在这里,有钱你就可以买你自己想要的一切。 其实此地工匠手艺不差。 限制他们的,从来不是技术,而是钱。 锁子甲,锻铠,鱼鳞甲,板甲……统统不成问题。 过往的时候,这些工匠都是替朝廷,替边军,或战时,做代工而已。真正轮到西关城自己的需要,却是不多。 好在这也够了,足以让工匠们把手艺保持下来。 锦天原本略有犹豫。 但此事让张小乙知道了,他立刻就拍板了。 当然,此事并非绝对,大队官老头只许可了锦天和张小乙,刘一夫三人购买,其余人,是想都不要想了。 张小乙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 毫无疑问。 罗王这是在为真正的丽公主铺路。 假使国家出了什么问题,在必要时,丽公主可以在最短时间里拉出一支大军,且是一支兵甲齐备的大军,为此罗王不惜开放兵甲的限制。 这让他颇为动了几分心思。 也让他明白,为什么万事司的福利待遇也转好的真相。 从已知的情报来看,笼罩在罗国的幕后大黑手,毫无疑问,是一个武功或别的什么极高,十分厉害的一个人物,普通士兵对上这样的人已经失去意义。 所以罗王看起来是在裁减军队,实际上是走精兵简政的路子,他在培养强者,在锻炼中流砥柱,在堆高手。 只有这样,关键时候,才能顶上用场。 至于开放甲兵,也没有关系。 江湖人,拥有再好的甲兵,也和国家军队它不一样。 一个武林高手能轻易的秒杀普通士兵。 但一万军队,任何武林帮派,只要不是有大宗师坐镇,都得跪下来唱征服。 甚至大宗师也不是绝对无敌。 在不能逃跑的情况下,一万人也许差了点,但若是十万人,绝对可以把大宗师给耗死! 所以,开放甲兵,问题不大。 这条政策,是另有针对的。 眼下却可以利用一番。 毕竟,穿甲的和不穿甲的,在战斗力方面,它可是真的不一样。 刘一夫,张小乙,锦天,三人一起,带上了一麻袋的钱,大约有一百多贯。 不要小看这个数字。 一百贯钱,这是上好的,实心肉厚的好钱。 沉甸甸的钱币,拎手上那叫一个趁手。 工匠们眼睛都有些绿了。 虽然干活辛苦,但工匠们的生意收入其实不好。毕竟,他们接触的,大多是朝廷的订单,给朝廷做活,能不压价让他们赔钱 那就谢天谢地了,还想赚一笔? 所以他们能够赚钱的大头,就是私人订制。 但是吧,整个西关城又能有多少人在这儿选择订制军甲? 所以他们主体收入其实是维修武器甲兵,可是,话又说回来了,干这个,才能赚多少? 因此,锦天这一次,是他们的大单子。 订制军甲有两种模式。 一是选择工匠们的库存。 好处是现拿现用,立马就可以拿走,即刻就能派上用场。 但缺陷是你未必能找到你想要的。 大多是凑合着,觉得差不多就行了。 另一种方法就是你自己和工匠交流,你自己提供一切,比如款式图样,使用材料什么的。最后就看匠师们的手艺如何了。 这个最好,但要看水平。 如果你什么都不懂,那还不如在工匠们的库存里挑一样得了。 不过,无论是张小乙,还是刘一夫,锦天自然更是不在话下,都是懂行的内行家。 他们看了工匠们的藏品后,还是决定订制。 好在,他们不差钱。 先一人来一套轧甲凑合一下用着,再自行绘图提出要求。 张小乙选择的是订制一套狮子吞面铠。 这是一种白钢甲,胸口是狮子头造型,威武漂亮,后面可以拖一条防尘披风。此外甲裙,护腿,护臂,一样不少,甚至在头盔之余,还加装了面甲。 实用,美观,大方,漂亮。 这是可以传家的玩意儿。 事后他要补两百贯。 这副甲,看情况,可能会要二百三四十左右的贯数。 好在,这是真的要传家。 不然张小乙是下不定决心购下此物的。 锦天选择的是一副暗红色的红桐两铛铠。 这种铠甲比较低调,防御力也不及狮子吞面铠。 但优点是动作会比较灵活。 重点是加重了臂甲的防御力。 可以当盾牌使用。 最后是刘一夫的。 刘一夫选择了一种镜面胸甲铠。 这是一种加大保护身躯胸口位置的新式钢甲。胸甲部分要求打磨的光滑如镜,在手臂上还加装了一个臂盾。 他还要了一副短弓,射程不大,但易拉易开。威力弱不要紧,刘一夫不在乎,到时他可以在箭头上下毒。 最后,他们等工匠生火开工,这才穿上新淘的轧甲出去了。 第14章 红酒遇袭 刘一夫三人,一人一身轧甲。 这甲不错,比不得他们自己订制的,但也算是大将铠。放在军中,得是五品将官才能穿用的好甲。 此甲以牛皮加甲片合制,讲究的就是一个结实。哪怕是瘦弱之人穿了,也能威武得像条大汉。 唯一不好的是过于讲究防御力,穿上此甲,很多人可能路都走不好,需要骑马上才好行动。 当然了,你若是真正的大将人才,穿这么一身,应该是能够撑起来的。穿上就走不了路,那是你的问题。 好在刘一夫三人,挑选的是适合他们的成品。 一身盔甲更讲究一个轻松舒适。 先来个钢丝绵内甲,再着一副牛皮轻甲,最后才是细皮嵌钢片的簪花错丝胸甲,锁子腰肩,铜扣皮腰带,鱼鳞甲裙,竖条钢护臂,迎面骨护胫,折叠钢鞋。 没错,重了,三层,讲究的就是结实。 近距离,射都射不动。 唯一受到影响的,是轻功,是速度。 不过在有马的基础上,那都不重要了。 事实上,有了这防御,锦天仍然不敢大意。 别人不知道,他是亲身经历的,往事仍然历历在目。 那种尺许长短,粗壮有力,拥有细幼上肢的怪蛇,那种剧烈到变态的毒性,那种突发的快速扑击,都是他至今想来仍不愿意面对的。 之所以敢来,是把主心子骨放在了刘一夫身上。 出了西关城,景象一下子不同了起来。 最直观的就是——荒凉。 到处都是干巴巴的泥土,连草也长得稀稀疏疏营养不良的。 远处山也不青,黑黑黄黄的,有的只是渐渐粗糙起来的风,时不时卷起小沙粒,吹在人脸上打得发疼。 好在进入草原更深时,草色终于浓郁起来,虽然,有很多枯黄的草,仍有一些草皮覆盖不到的黑色土层,可对于环境来说已经好了很多。细心观察下,也能看到一些小动物了。 刘一夫不要看,就能感觉到四周悉悉桫桫的涌动。那是一种微小生物群组成的生态环境。 随时都能够注意到,在草叶,草根,石块,土壤里,到处爬动,飞舞的小虫子。 刘一夫不喜欢,一伸手,从储物袋中取出一根金钟杖(就是火把上镶一个骷髅头)落在了他的手上。 这玩意吓了大家一跳。 但刘一夫喜欢,东西丑,贼实用。他手持此物,一切细小生命立刻远离了他。 往泥地上躺一宿,都没一只虫敢沾他的身子。 因为此物(骷髅头)里是他泡制的剧毒。 这是一种从毒虫(蛊)身上提取出来的混毒,它并非一种毒才可以,而是多种毒虫的混毒,它们混杂在一起,经过刘一夫施降,成为一种完全受刘一夫控制的混毒。 因为是混毒,所以刘一夫没准备解药,不是不行,而是混毒的解药配制起来比较麻烦,他怕的就是一个麻烦,所以干脆也就没有解药。 若是有人中了毒,只有被刘一夫出手,用金钟杖来收毒,或驱毒,若是想要解药什么的,那就别想了。 当然了,刘一夫要控制此毒,只要手中金钟杖在,便没有问题。 现在此杖一出。 所有小生命,立刻感知到此地有不可招惹的大魔王,顿时退避三舍,不敢再靠过来了。 呵呵,这便是从毒虫身上提取剧毒的原因了。 小生命可以轻易的感应到同类毒素的厉害,要是植物毒,毒性虽说更为酷烈,但隐蔽性也高呀,小生命可能会无知无惧的撞上来。 感觉小生命离开,刘一夫笑了。 虽然此物让很多人用异样眼光看他,但他哪里在乎。 倒是张小乙,锦天下了马,跑他车上坐着了。 这二人也不傻,知道刘一夫的手段。 从前光靠一头驴,都能驱赶小蚊虫了。 更何况是现在了。 一到草原上,这小飞虫小蚊子就多了起来。 很多的虫子,可能直接往你的头上脸上撞。 甚至一个不好就能遇到一团飞舞一处的虫群。 撞上个一头一脸,眼,耳,鼻,嘴,甚至脖颈子,都可能冲进小虫子,别提多讨厌了。 但身处刘一夫的周遭,那就没一丁点问题了。 风清气爽,什么虫儿都没有。 一行人就这么行了两天。 大家不快,不慢,不徐,不疾的走着。 红酒人在前,杨大小姐的人在后,锦天三人在中间,主要是在适应环境。 很快,来事了。 地面轻颤。 马贼来了。 一出西关城,这种货就多。 城关之外,无法无天。 在这里,有各种游荡势力,走过路过的刀客,大小股的马贼,还有性质不定的小部族们。 你永远也不知道面前的人什么时候对你拔刀。 一个眼神,一句话,甚至一个字,都可能引起杀戮。 更不要说钱财之物了。 看到了,觉得想要,能抢到,那就会动手抢了。 这,便是关外,便是不法之地。 锦天当年没少遇到这样的事。 甚至一些游勇散兵也是一股势力。 只是,听声音,动静,来头不小啊。 杨大一马当先,出去了,只打量一眼就回来。 “是老木头的人,怪了,他一向在东边混饭,怎么跑这边了?” 杨大小姐冷声道:“老木头什么人,敢动我们吗?” 也对,杨家旗号摆着呢,在西边,懂行的人都知道,杨氏的商队驼马队是不能乱动的,因为他们太有钱了,你要是敢动他们的财货,那你会面临两种打击。 一是有无数想要赏金的人拿你去换钱。 杨家信誉好,有口皆碑,赏金猎手们都愿意效死力,他们拼命是真能拿到钱,哪怕自己伤了,也不必担心杨家黑吃黑。 这点尤其重要。 二是杨氏家族有自己的部族私兵,家族子弟会找上来杀过来的。 你以为你躲,你藏,你不露面就行了? 不,杨氏家族会一直找下去的。 过往,千年以计,这种事就没停过。 哪怕过了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一百年,你死了,杨家也会找上门来,找你或你的后人算这笔账。 “找死!” 却是红酒发怒了,一挥手,不等杨氏族兵出手,他的部下就先上了。 红酒的手下,是欢喜王一手训练出来的精锐。要说欢喜王,那是有两把刷子的,知道训练精锐的重要,故此,他的部下极其精锐强悍。 先是一齐上马,然后排开列队,再冲迎上去。挥刀格开对方的箭矢。 等对方到了,再出手,十至二十步间,飞刀,飞蝗石,铁头短箭,手掷矛枪,重飞镖,唰的就甩出去。直打得对面一阵人仰马翻。 从这就可以看出,红酒手下,那是何等的有组织有纪律杀人。 对面攻势受阻,往后回缩,然后又有一批队的人马跟上来。 杨大一看,有二三百人之多,这可不少了。 杨大小姐一挥手,杨大当即带人跟上。 红酒见杨大小姐的人跟上了,也不由笑了。 他一个人也是敢打的,但难免会有很多死伤。若是加入了杨大小姐的人马,那就不一样了。 只是他仍然有些不明白,这些马贼发什么疯,要在这莫名其妙的拼命。 正当杨大加入战团,他手舞金柄大刀,大发神威,一刀一个时,突然人群中窜出了一个人。 唰唰唰唰唰! 一连的快剑。 这是一个快剑手,快剑客。 出手又快又狠又准,一边快剑,连环相扣,一招套一招,这是精心修炼出来的,绝非普通杀手,只练一两手的那种样子货。 武学素养——很高。 这样一个人,背景一定不简单。 杨大怒道:“你是什么人!”说着重劈一刀,逼退了对方。 那人退开,一把揭了蒙面,这赫然是一个锦袍玉带的美少年。 此子二十左右,风华正茂,正是青春无限好的时候,那模样儿,穿女装就没女人的事了,如此人物,便是罗国中土也是少有。 怎么也想不到,这么一个人,竟然会出现在老木头的马贼队伍里。 “无极金刀杨大,我找的不是你,红酒使,你出来,小爷我找的是你。” 红酒一怔,旋即明白。 “哦?你是什么人?找我做什么?” 锦袍玉带的少年哼了一声,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把折扇,啪地打开,上书——天下有雪,代民伐罪。八个字。 “现在你知道我是谁了?” 少年人一脸的倨傲。 红酒哼了一声:“原来如此,我当是什么人啊,搞了半天,是你们这帮不开眼的东西,天下有雪,代民伐罪,天罪宫的人嘛,你们大概是想找我王的麻烦,没本事,就来找我,哼,你们啊,也就这点出息了。” 少年大怒:“死来!!!” 话一出口,人便如电,直取红酒。 他速度极快,只是刹那,就闪到了红酒面前。 然后,出手,出剑。 这是—— 一瞬间,剑光暴起。 嗤嗤嗤嗤……剑风霍霍。 伴随快剑,还有,少年挥舞折扇打出的暗器。 唰唰唰!!! 一连串扇骨暴射而出。 这一连串的攻击,端得是让人,防不胜防。 招数连绵,环环相扣。 一招不慎,就要完蛋。 但红酒面目平静无波,他运掌成风,铁手一下接下了暗器。 更是一把探出,嘎吱,硬生生抓住发少年人的长剑。这少年人再厉害,剑法再是凌厉,快讯,但被抓住了,也就施展不开了。 如此一看,红酒武功果然不简单,轻易就压制了少年人的快剑。 但少年人却是歪嘴一笑。 手中折扇再用。从主扇骨中,射出了两道毒烟,不大,也不多,却恰好喷了红酒一脸。 红酒一惊:“你……卑鄙!!!” 但也迟了,身体一阵失力,顿时往地上倒下,被少年一把提了起来。 “哼,走了,杨大,这次算了,下次再多事,少爷我剁了你喂狗!” 说罢,少年人带着人,打马如飞,飞快的走了。 红酒部下试图救人,但却追之不及。 为首一人长叹一声,只能带队走人。 他们不好再留下来和杨大小姐一起行动了。 毕竟他们是欢喜王的人,红酒出了事,他们要找欢喜王禀报。 第15章 天罪神女 老木头的人死伤很多,大约近四十人被斩杀。但这些人很容易就能补充,所以并不要紧,没得什么关系。 奔行一段路程,少年人止住了马。 一骑过来道:“少主,怎么了?” 少年人道:“一会儿就要入关了,你们的人不方便露脸,去吧,接下来用不上你们了。” 那人道:“既然如此,那少主您珍重了。” 他也不迟疑,果断道:“走。” 百多骑立刻哄堂而散。 马贼毕竟是马贼,没什么军伍气。 少年人不屑的哼了一声,看了一下身下红酒,眼中迸射出一丝凶光。 他猛然伸手,五指呈爪,咔咔咔地把红酒的肩膀给捏碎,红酒痛得立时皱眉,只是药性未退,仍然用不上力气,醒不过来。 “哈哈哈……现在是你红酒,迟早轮到欢喜王!”也不知为何,少年对欢喜王是恨之入骨。 正当他要走时,忽然听到了某种声音,那是……音乐声。 细一分辨,这是古琴曲。 有人正在抚琴。 少年不屑起来。 古琴,这年头还有人弹古琴吗? 有性格的都弹筝,或是玩唢呐,要是追逐潮流,玩琵琶,或是瑟,哪轮到琴啊。 尤其古琴曲一向是软绵绵慢半拍,静心听的话,一不小心就睡着了。 这年头会有人莫名其妙的弹古琴吗? 少年不信。 他一下子拔剑。 “不要装神弄鬼,给小爷我出来!” 一阵香风。 又有花雨。 真是一朵朵,甚至一瓣瓣的花瓣飘落下来。 然后有三个人。 三个女子。 一个白裙的,一个绿裙的,一个黄裙的三个人。 其中白裙者怀中抱着一张古琴。 身后两个女子,绿裙裳的那个少女比较成熟,眉目比较英气,黄裙少女则是一张娃娃脸,甚是可爱。 三人脚踩花瓣,展露了一手绝佳的上乘轻功。整个人踩那花瓣,轻飘飘地落在了地上。好在她们的脚是落在了地上,差点让人以为是修仙者,能够脚不沾尘呢。 少年人又摸出了一把折扇,打开。 天下有雪。 代民伐罪。 “看你们也不是无名之辈,报个号出来听听,本少也好知道是什么人这么大胆,敢管我天罪宫的事!” 抱琴之女一袭白裙,她裙角随风,飘飘摆摆,一双白色的细绸丝鞋,简单,素雅,但其实隐有暗花。暗花就是用粗细线交织勾勒的一种绣法,十分考验女工。 只是她身上的穿扮,就不是一般人家能够供应得起的。 虽蒙了面,但身段,眼眸,脸型,无一不是在说明此女乃是人间绝色,世所难有。 只听她道:“不就是天罪宫么,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不过不对呀,都说天罪宫都是女人,怎么多你这么一个小子呢?怎么,你莫非是阴阳人不成?” 少年人大怒。 他身影一闪,猛然出招一刹那,快剑再闪。 这是。 快剑法。 百剑诀!!! 唰唰唰!!! 一连的剑光,直取三女。 他虽一人,却能在一瞬之间连攻三个女孩。 但不必三人动手。 就那抱一琴女子。 她出手。 由于她仍要抱着古琴,所以她其实只是出了一只手。但不要小看这只手。这虽是一只手,但却戴了一副手套,这副白色的丝质手套。 她赫然就用这白生生的手,抓那少年的剑。 少年笑了。 他想,此女估计是暗中观察了他了,看到方才红酒抓了他的剑,就以为他的剑是那么好抓的。现在,是该纠正这个错误了! 他心下一狠,剑上更添了一丝内力。 剑光一盛,这是想绞断女子的手指。 此女虽然蒙面,却也是半透明的纱巾,朦胧之下,更显出尘,她虽双足最终是落在了地上,但和那修仙的天上仙子却也差不多少了。 这样一个美女,少年却毫不犹豫,毫无顾忌,就要把这么一个美人儿的手给绞掉,当真是没有半点怜香惜玉之心。 但,却不能。 女子既然出手,更只出一手,又岂能是托大之人? 她有把握,才这样的。 只见她玉面含霜。 手上蒸腾出白色雾气。 一抹凝冰,直接出现。 不仅冻住了少年的剑,更是沿路直上,眼看就要把少年的手掌也给冻住了。 少年一惊。 他顿时发现不对。 原来他所修的,是一门极阴的内功心法,是以内力极尽阴寒之力。 所以他就像是一块冰。 什么力量能冻一块冰? 比冰更冰。 而这一次,他就遇到了。 问题是,他的内力已经是极尽阴寒了,比他还要阴寒的,那得是什么内功? 瞬时间,少年明白过来了。 “玄牝真解!!!” 这是一门,传说中,直指天人境的极品武学。 此功有两个特性。 其一,只有女子,才可以修炼,且只能是室女。 身体沾染一点杂质,都是不行的。 当然了,它毕竟不是修仙功法,修成就得了,倒不必一直维持室女之身。 其二,修至大成,可以青春不老,至死不改。 一经修成,就会把身体机能维持在最高状态,永远年轻。 就算死了,散功的真气也会把尸体给冻住,而不会毁坏掉。 那么,这是谁能拥有的武功? “你们是神女宫的人,既然是神女宫,大家应该同仇敌忾,为什么要阻我的事?” “不是我要阻你,而是你做事太差了,只会胡为乱来,所以我才要阻你,你要是不愿意,也可以,打败我就可以带他走了,不然你就得给我把人留下来。” 说到这,此女再不客气。 她手臂一震,掌力一发,顿时身上寒气大盛。然而这才仅是开始,待她蕴力完成,才是大招发出。 少年飞快的松手撤剑,他人往后飞去,却上展露了一手精湛的轻功。 “好,这一次让你了,可再无下次,不然,我门中长辈就要来和你说话了。” 话未毕时,人已遁。 少女也忍不住轻赞:“好轻功。” 绿裙少女道:“也就是逃跑罢了,又能如何?还不是败在了尊主你的手下。可见他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少女摇摇头道:“他年纪轻轻,武功就已经修炼到此地步,可见天赋如何了,我的情况特殊,你又不是不知道,若是同等条件下,哼,我怕都不是他的那对手。” 她知道自己的事。 她与众不同。 别人习武练功,是努力。 她修学武功,是拼命。 别人的内功,是自己苦修得来的。 她的内功,不仅靠苦修,还靠了噬尸大术。这真的是一门很恶心的秘术。正是她习武,不择手段的变强,才会这么强。 相反,那少年武功只比她差一层,已经算难能可贵了。 念止于此。 她走到了红酒面前。 细一端量,这个红酒,好生妖异。 一个男人,又是眼影,又是红唇,简直变态。 不过,若是此人,那自己下面要做的事情,倒也能够接受。 “尊主。” 二女来到少女身侧。 少女转身。 她朱唇轻吐。 一个字。 “走。” 三人带上了红酒,飞纵离去。 她们走了,那少年又回来了,他仍有不甘,所以并未走远,仍然以一种秘术感知少女行踪,在确定少女走了,没有机会,才又回来。 少年哼了一声,他目光闪动,大脑高速运转。 终于他有了一个主意。 只见少年抖手打出了一只火流星,然后取出了一只小锦盒,便在地上收集散落的花瓣。 当他收集了半盒子花瓣后,一个人飞奔而至。 “少主。” “黑蛇……” 少年吐了口气,把掌中的盒子向名为黑蛇男子递了过去。 黑蛇男子恭敬的接过。 只听少年道:“告诉我母亲,我已经抓到了红酒,不过神女宫的人跑出来捣乱,估计她们也有什么算计吧,现在红酒没了,但欢喜王选择的合作者是杨氏,我可以回头接触杨家大小姐,到时一样有机会见到欢喜王的,到时如何,就可以看各自手段了……” 黑蛇道:“可是少主啊,你此前已经在杨大他们面前亮了相吧,那都是老江湖,一个人能记一辈子,您再靠近,又怎么能让他们接受并带着呢?” 少年自信一笑,道:“放心,我的易容术没人能看破。” 黑蛇道:“老江湖不好骗的少主。” 少年道:“你放心,只看我的手段,对了,你去给我……明白了?” 黑蛇脸色难看道:“非要做到如此地步么?少主,您这付出也太大了。” 少年哈哈大笑:“黑蛇,你不明白,像欢喜王这样依靠卑鄙无耻手段发展起来的对手,你想要战胜他,就要比他更卑鄙,更无耻。我这点付出又算得了什么?只要我最终杀了欢喜王,母亲只会为我自豪,为我骄傲的。” 说到这儿,少年嘿嘿一笑。 “欢喜王,你想不到,我会这么接近你吧?嘿,也许不用母亲出手,我就能杀了你呢……” 他摸着下巴,飞纵离开。 很快,他就回到马贼之中。 “少主。” 一众马贼奉他为尊,没有一个人敢说二话。因为马贼虽然坏到没有底限,但却有一点好,他们很怕死。 天罪宫讲究的是天下有雪,代民伐罪。 而马贼都有罪,都该死,所以理论上天罪宫是拥有对他们任意斩杀权利的。 所以余下的就简单了。 想活,就听命令。 少年微微一笑,道:“老王,你是老木头手上的人,他让你来替我办事,这事需要你配合一下,帮我把戏演好了,就没事,听明白了没有?” 老王笑道:“有事少主您吩咐。” 少年道:“……” 老王脸色惨绿,有些悲声地道:“这不合适吧?” 少年无所谓道:“不要紧的,我让你们帮忙的事,你们怕什么?还是说,你不想帮忙?” 老王道:“那,那,好吧,这可是少主你自己要求的啊……” 虽然这样答应了,但老王心中升起了一片雾霾。他想,我不会在最后被灭口吧? 虽然如此想,但他没有选择。 第16章 砍柴人(上) 红酒的人走了,但杨家大小姐不在乎。 对于她来说,红酒的人是什么? 不过是锦上添花而已。 没有红酒和他的人,她也不惧,她杨氏家族子弟一样能战。别的不说,杨大的无极金刀就可以证明一切。 她唯一有些担忧的是锦天一行会闹事想回撤。 但她目光敏锐的发现,三人和她一样。 毫不在乎。 这三个人,十分有底气。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 刘一夫三人,虽然干这一行时间短,但眼界却已经是大开特开了,普通人一般人,是吓不到他们的。 什么欢喜王,说得好了不起。 但他能和从前的高原王相比吗? 比个锤子! 刘一夫他们,杀过虎精,闯过尸兵,战过大鬼,还见识了天人武道的强者,和真正的,脚不沾尘的修仙者。 在见识到这么多后,区区一个欢喜王,是,他是能给刘一夫他们制造一些麻烦,甚至是大麻烦。但刘一夫他们仍然打心眼里瞧不起他。 欢喜王? 强盗王罢了。 所以不在乎的三人仍然,继续坐在驴车上,慢悠悠的走着。 杨大小姐过来说道:“三位,红酒的人没了,你们似乎一点也不紧张。” 张小乙哈哈大笑道:“没关系,原本我们就没指望他们,真要是遇到什么事,最后还不是我们自己出手?” 锦天也微笑点头:“对,到时候,我们会出手的。” 虽然……他们已经见识了杨大的无极金刀。 也见识了那少年的闪电快剑。 但这仍然镇不住他们。 比如说杨大,无极金刀,厉害吧? 个屁! 杨大雄风犹在,但他毕竟已经老了。 用刘一夫的话讲,没有多少潜力了,不能暴种了,难以越级杀敌了。 通俗的讲,杨大,毫无疑问,老牌成熟的一流高手。 但这辈子差不多到顶了,将来最多也就摸摸超一流的脚边,他的年纪,体力,气血,已经锁死了他的上限,有条件也上不去了。 不说锦天。 光张小乙就能虐他。 二人死拼,活下来的只能是张小乙。 至于那个少年,厉害,也仅此而已。 不过是快剑罢了。 你那剑能有多好? 张小乙。 狮子照夜白。 锦天。 新月宝刀。 就连刘一夫。 也有玉虎和腾蛟。 谁比谁差了? 只要你不是神兵级的利器,面对三人的铠甲,能有什么用? 没错,少年人的剑算不错的了,甚至可以说切金断玉,但也要看切得什么金,断的什么玉。 所以,三人真的不在乎。 你来,我斩,动真格的,谁怕谁。 而且人家修仙者孙春绮说了,锦天的死劫,没了。往后大多都是有惊无险,那怕毛啊。 忽然。 刘一夫一拍大腿。 “我一种植物!!!” 悔恨之情,溢于言表。 张小乙道:“不是,老刘,你这是怎么了?” 刘一夫道:“刚才那些死人……” 张小乙何等样人,立刻也就明白了。 “你是说……不是,你不是有了那什么鲛人油了?” 刘一夫后悔自己错过了一次采集尸油的机会。 事实上他并不确定。 是他懒了,觉得有了鲛人油就不大瞧得起普通尸油。还是他真的忘了这件事。但后来一想还是后悔。 “鲛人油……用一辈子吗?” 刘一夫道:“还没发财呢,就摆起老爷的谱了,这个瞧不起那个看不上。我错了,虽然收不到一级品种的好货,但普货也是货嘛,正常普货难道就不能用了?” 锦天道:“要回去吗?” “不了……”刘一夫躺回去道:“这时回去……我还不至于那么不会做人。” 他又回看一下某些人。 某些人知道一定会问候他全家。 刘一夫小声地说道:“放心,尸材会有的,尸油……也会有的……” 杨大有些不安心的看向三人,对身边的大小姐道:“那三个,好像有些小心思。” 杨大小姐道:“无妨,他们只有三个人而已,聪明点就不会乱来。” 又有一会儿。 有探路的回来了。 这人骑一匹快马,一到就下来。 他一身汗,紧张地说道:“还是老木头的人,他们在前面山坳里,不知是不是在蹲守我们,不过还是不够警惕,他们点的明火还是让我们发现了,怎么办?” 杨大小姐毫不犹豫道:“绕道吧,若他们再不识相,就统统杀了。” 杨大立刻找锦天。 锦天看了看张小乙。 张小乙道:“老木头的马贼我知道,道上管老木头叫黑狐狸,又叫一只眼,曾经是马洪生的人,不过和马洪生闹翻了,双方火并,被马洪生射了一只眼睛,还是马洪生念及旧情,最终放了他。结果此人就一直盯住了马洪生,听说马洪生已经率部退出江湖了,他还满世界的找马洪生的下落。此人心黑手狠,做事不择手段,一直没被人除去,就是因为他本人狡诈多疑,极不好对付。” 他说了这么多,言下之意是老木头其人不好得罪太狠了。这人记仇不说了,还十分阴狠毒辣,是最需要防范的家伙。 刘一夫却坐了起来道:“这货到死也是个马贼,我们做完回罗国去了,他还能上罗国内砍我们?” 张小乙怔了下才反应过来。 他道:“对呀,我怎么没想到呢。” 然后他看向了——锦天。 他无声的询问锦天意思。 锦天伸手摘下宝刀,他活动一下,感觉生锈的身子。 他说。 “我在军队那会儿,没吃的,打猎,你能找到的畜生,只要是有肉,都行,当然,人不行。没钱了,就砍柴。” 底层士兵,钱少饭少,什么都少,还要频繁的出冒险的任务,如果没有特殊的津贴,是真撑不下来的。 但他们撑下来了。 凭的,就是上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默许士兵可以打猎砍柴。 当然,打猎还好说,你要证明你箭射得好。至于打柴,就要看你是不是真的能砍人了。 刘一夫和张小乙都笑了起来。 有默契就是好,很多事不必说明白。 砍柴,就是砍人。 把一个个马贼当柴给砍了。 要不说臭味相投呢。 严格意义上来讲,张小乙,锦天,刘一夫,他们三人都不是好人。他们都有自己自私一面,在很多时候,考虑自己更多一些。 张小乙。 万事司的事说不干就不干了。 哪怕有隐情,可你仍能拯救保护一些普通民众啊。但是,不,张小乙为了自己的心节,就是不干,摞挑子不说,还享受一定朝廷的厚待。 锦天,一个底层军人,那能有多好多善良吗? 事实上他们被命令执行很多——不仁道的事。 比如屠杀平民,再比如劫掠私商。 他们杀的无辜者一点儿也不少。 是以三人才能凑合到一块去。 因为他们都能接受彼此的道德底线。 你不认为我做的事是错的,我也认可你的意思,面对你我能退让一步,而你也不会得寸进尺。 这就叫和谐,这就是默契。 这样一来,队伍也就团结了,大家也就能长久合作了。 “你们要干嘛?” 杨大小姐从马上跳下来,拦在了三人面前。 只一眼她就明白这三人要干什么。 心念一动,她目光看向——刘一夫。 她心说你跟着凑什么热闹,人有家什么武功,你什么武功,心里没数吗? 刘一夫仿佛明白她的心思,哈哈一笑,一巴掌拍在驴车上的大缸上,缸盖子被从里面顶开,从内里一下跳出一湿漉漉的暗黑色物体,像蛇,非蛇,就好似不止一条蛇拧结在一起的长条形怪物。 此物一落地,就围在刘一夫脚下,转了一圈,便没入到泥地里。 杨大小姐不由连连后退。 那东西,不知为何物,可看起来,貌似对女性有些不礼貌。让她感到一阵恶心,不由退步。 刘一夫又笑了一下,和张小乙二人一并离去。 杨大道:“这三个家伙,明明可以避免的事却要挑上去,杀性这么大,是红酒出事了觉得我们镇不住场子?” 杨大小姐一咬朱红的下唇,道:“算了吧,我们正好看看他们的实力……” 杨大无语。 这……算不算自己给自己找了一个台阶下? 另一边,刘一夫三人已经摸过去了。 一过去,锦天就感到味儿不对。 “奇怪!” “怎么奇怪了?” “还怎么奇怪,这看不出来?”锦天好似回到了过去军中生活,智慧,警惕,全都上线并加强了。 他目光有神,脸上充满了怀疑。 这时的他,再也不拙讷于言了,反而很健谈。 “虽然是马贼,但毕竟是有组织团体,他们打仗是不行,可该有的组织力不应该少呀……” “我一种植物!说人话。” “他们再废,可明哨暗哨,这个还是有的,不然我们从前军方不出手,别的马贼也把他们杀光了。” “会不会他们这一次大意了,你看,女人。” 老远。 普通人看不清。 但张小乙,锦天,都是一流高手,内功已经登堂入室,可以虚室生白,黑暗的环境中都能视若白昼,何况这区区的远视能力。 所以他们都能看见。 在马贼之中,有十几个女子。 她们被绑缚双手,衣衫半开破败,丝发垂落,随风乱飞,分外惹人垂怜。 一群马贼嘻嘻哈哈的大笑,怪笑,乱笑,浪笑。很快,就有些不正经起来。 有几个马贼往嘴里,像倒一样的喝酒,然后就控制不住自己了,站起来,摇晃着,走过去,对地上的几个女子动手动脚,并且幅度是越来越大。 一个光头,更是一把撕开了自己的衣服,又扯女子的裙子,就要乱来。 第17章 砍柴人(下) 光头大汉显然已经上头了,他有些控制不住自己,在美酒与美女双重刺激下,他进入了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状态。 一把提起酒坛子,先给自己大光头哗啦啦浇一通,然后就哗哗地往身前女子的身上倒洒。 很快,那女子就湿透了半身。 半开的衣衫贴在湿了的身上。 曲线毕露。 女人双手抵住光头男子,大概是他相貌不行,丑恶凶残,实在不是女人的菜。 但光头男人很舒服,他即使被拒,也觉得女人推拒他的小手像秦姐的小手,是又嫩又滑。 他哈哈大笑着,凑过头,闻着女人的味道,然后舔她身上的汗液和酒液。 女人有些难受,反抗无力,只能慢慢顺从。 突然一个男人站了起来。 抓起酒坛子砸光头脑门上。 酒坛子当然碎了。 光头男子大怒。 他猛跳了起来。 女人趁机往后躲开。 光头和那男子争吵起来,双方开始推搡着,然后就动手了,你一拳,我一脚,总算他们维持着最后的理性,没有拔刀。 但要说拔刀,怕也不晚了。 双方火气都越来越大,渐渐就快要控制不住了。 没有人注意。 或者说没有人注意到。 刘一夫站在上风位置。 他取出了一支金钟杖。 这是另一支杖,里面装的是植物毒。 刘一夫一直都知道,植物毒其实才是真正毒。植物的承受力,耐力,都不是动物可以比的,所以携毒的动物有极限,而植物比动物极限更大。 另外,动物毒素挥发性比较快,不利于毒素的积累,也就是储存,而植物毒却恰恰相反。 所以,刘一夫有什么理由不使用植物毒呢? 他此际用的就是一种菌菇提取的苞子粉毒,具有强烈的迷魂致幻效果。 现在,他晃动金钟,慢慢的,小心的,将里面的毒粉,放到空气中,释放出去。 于是,马贼们产生了轻微的幻觉,他们在发疯,气血上涌,有人开始拔刀子了。 之所以是轻微幻觉,这正是刘一夫放毒的高明之处。 一下子让人起反应,傻子都知道不对劲了。 但慢慢才发生作用,潜移默化下发挥功效,这样下毒才不易被人发现。 就好像,酒喝多了可以乱人心智,但有人会觉得酒是什么毒药吗? 所以,同理。 毒性弱到和酒差不多,也就不容易发现原来是毒了。 收了毒,刘一夫取出了解药。 嗯,此非混毒,所以刘一夫还是体贴的配了解药。主要是这个迷魂的药一个不好比致命的毒药还麻烦,所以也就备了。当然,不麻烦是主要原因。 两个药包给了张小乙和锦天。 二人带上药包,脑子都清醒不少,他们相对一笑,拔出了刀。 一把闪亮的狮子照夜白。 一把新月宝刀。 两个人。 两把刀。 杀。 这二人,好似猛虎下山,气势磅礴。 张小乙持刀冲进人群,看也不看,闭眼开片,一刀一个,一刀一个,有反抗的,就抓住对方,然后狂捅三五下。他砍别人是一个爽,别人想砍他,得先问问他身上的甲答不答应。 没有一个人能是他一合之敌。 哪怕是看起来高高大大粗粗壮壮的,也都是样子货,被他一连数刀,就砍得倒在地上,哀嚎而死。 那毕竟是宝刀,已经升级为神兵利器的宝刀。 手持狮子照夜白。 张小乙犹如阎魔君天子附身了。 他是神威凛冽勇不可挡。 只看他的出手,杨大就冒出了一脑门子汗。他仿佛看到自己出招越来越无力的被某人压着打,最后被人撞飞在地,狂吐鲜红,再被人扑过来压在身下一连数刀活活捅死。 另一边,锦天。 更是勇不可挡。 他根本不是在杀人,而是在信马由缰的漫步休闲,长刀在手,好几刀的劈砍他都干脆的把眼睛给闭上了。 他已经不是在战斗,而是在享受。 一步,一杀,一步,一杀。 整个过程,丝滑柔顺。 就好像事情本该就是这个样子的。 那些马贼的反抗,都是假的,他们所存在的目的,就是让锦天一刀刀的斩杀。 最恐怖的是,锦天其实,在练刀。 时不时,他会舞刀成圆。 一个绕腰横扫。 唰。 旁边的马贼被他从腰间一分为二。 这是何等的残忍。 这就是腰斩啊。 是公认,残忍程度在斩首之上的酷刑。 就连感觉没什么武功的刘一夫——也下场了。 刘一夫下场,是有原因的。 其一,这些马贼,真正的高手,不多。 其二,他的地龙藤已经成了,在地下暗中保护于他,有后手底牌,怕什么? 其三,他有腾蛟剑。 这可是真正的神兵利器,普通兵器,碰到就跪了,这才是杀器。 随手一击,挡,你怎么挡?你哪怕修炼了二十年功力,你拿血肉之躯来挡腾蛟剑来试试。 保准让你试试变逝世。 更要命的,是玉虎。 玉虎,乃是通灵之宝也。 更是有降术加持。 降术的特点就是初时聊聊,看起来没什么,但随之却是会慢慢变强,最终形成了质变。 此玉虎剑原本就有了通灵之意。 现在随着灵性增强,已经可以在短距离里飞出杀人了。 刘一夫手持腾蛟护身。 但他的身边是暗藏的玉虎。 突然一击,怎么防? 杀完人后,此剑又回去。 因其速度太快,一时竟然没有人发觉。 所以就很怪。 刘一夫明明武功平平,但每一个靠近他的人,往往都被他迅速斩杀。就算有刘一夫顾之不及的,也有地龙藤从地上发起袭击。 一条细藤根缠住足脚,直接给拉倒在地上,随后二三五根的触须扎入了血肉中,很快,一条生命就此消失,连血肉也随之大量消失。 降术师,并不是弱者。 虽然降术师不是修仙者。 但也是八百旁门之末流。 末流也是八百旁门之一的级别。 八百旁门。 不入三千大道。 但这并不是说,八百旁门路子就不能登顶了。 只是旁门之路,会很难,很难。 以降术师而言之。 一个降术师要想出头,需要修炼三世经轮,七层宝塔,铸十世积累,以通天途。 这是一条千难万难的路。 可纵然是如此,你能说它就不是路吗? 事实上,难归难,它依然有走向顶峰的可能。 信手一指。 玉虎夺魂。 一个大光头的男子脖子上插了一把剑。 倒地,死亡。 短剑闪过一缕红光,又飞了回去,藏归于刘一夫的怀里。 刘一夫低头,一个女子,已然死去。 她身上被插了一把刀,显然是被发疯的马贼顺手杀了。好在她也有点疯,估计不会太痛苦。 “救我……” 一声低嚅,这是一个漂亮的少女,发出让人垂怜的声音。她绻缩着身体,一只鞋都没了,雪白的丝质足衣上,沾了很多土尘。 刘一夫低瞥一眼。 可惜。 他其实喜欢大长腿,最好有点肉,三丽的就不错。咦,我莫非已经对三丽有些真感情了? 想到这,他有些神游。 身后。 锦天过来。 张小乙过来。 他们来了。 因为马贼已经心无战意,一个个都上马跑了。 刘一夫的毒是一种致幻毒素。 它让马贼们的战斗力降至最低。 马贼们就像没脑货一样,没组织,没配合,连意志都不强,所以一打就垮,一杀就穿,随随便便就把他们赶跑了。 所以马贼很轻易就跑了。 他们连箭都没怎么射。 “你们……是救我们的吗?” 那楚楚可怜的少女问。 张小乙看向刘一夫和锦天。 锦天耸耸肩。 他表示我不管,你们随意,只要别过分了。 刘一夫取出了一只小灯。 他把剑指向诸女。 “救你们可以,放你们也行,就有一样事情,要你们帮一下小忙。来,看见这只灯了么?很简单的……” 他说。 …… 张小乙有些想笑。 锦天则是哭笑不得。 诸女。 “……” 随后来的杨大,杨家小姐也都默然无语中。 刘一夫看着不大情愿的诸女,又拿出了一只大罐的陶罐。 “放心,我准备了专门的药油,抹上之后,一天,最多一天,人就能好了,你们最多也就……疼一下……而且我可以帮你们,如果你们怕疼,我可以让你们睡过去,这样你们醒来就没事了,抹油就好了。” 说到这里,他缓缓道:“我的态度是不是太好了?” 咔滋!!! 地上,地龙藤又抽干了一具尸体,从地下蹿上来,游弋到了刘一夫的脚下,探出了头部,如果那是头的话,触须犹如利嘴尖牙似的,张牙舞爪,对向诸女。 …… 红酒醒了。 他很痛苦。 但他终于,活了下来。 他的肩膀,缠着绷带,但除了他的身体之外,手,脚,皆无。 他是一个没有手,亦没有脚的人。 呵,是呀,他的手脚,早已经砍掉了。 好在,他的手,脚,仍在。是他的金属制的义肢,义足。这是因为,他的武功是特殊的,特殊的武功,配上特殊的工具,让他看起来仍然像一个人。 “你醒了……” 一个头上戴着金色面具的女子出现。 她步屐款款,走了过来。 整个人好看的像一幅画儿。 红酒却不敢大意,他太清楚一件事了,江湖上的女子,永远不要去小看她们。 由于紧张,他立刻沟通自己的义手。 但义手一接触,反撞着自己的肩膀,让他痛苦不堪,发出了惨叫。 “你不要这样,你的肩膀才刚伤,还没好,不能触碰的。” 她轻声劝说。 红酒不语,只看此女。 少女苦笑一下,道:“抱歉,我知道了你身体的情况,没想到你修炼的是四废神功……” 红酒脸上出现了苦涩之色。 四废神功。 有谁知道,这世上竟然有如此变态的武功。 第18章 四废红酒 四废神功。 这是武林中罕见的一门绝学。 但只要有脑子,脑筋正常的人,就不会学这门武功。 此功,原初乃是一个奇人,为了自己闯荡江湖而设计的一种武器创造出来的。 那位奇人,天生就没有正常的双手,他双手畸形,有等于没有,一直是蜷缩着的,丑陋可怜。 但明明是个残废却向往江湖。 不过此人也是知道,江湖险恶。 于是他用尽心力散尽财产,铸造了一件神器。 此为——玄武神甲。 用的是玄铁为基材,掺入多种稀有材料才加以铸成,是当世少有可以防御神兵利器的宝铠。 身穿此甲,奇人一出江湖就成了一方高手,他在江湖上横冲直撞,玩得很开心。 然后,他就被人盯上了。 吃了个亏后,他缩了。 因为吃过亏,知道自己不足,加上他本人的聪明才智,他创出了一门武功,配合他的玄武神甲。 然后他死了。 不过他把所学留下,以待有缘。 有缘人来了。 但他很快发现这武功有问题,因为它不是给正常人修炼的,想要发挥武功特点,就需要穿上玄武神甲,可要穿此甲,对不起,得先把自己手给砍下来。 当年奇人设计此甲,根本没考虑正常人的双手,所以此甲需要没有手臂才能穿上。 这就太变态了。 可又能怎么办呢?有缘人终究还是砍了自己的手。 话说有缘人也是一个狠人。 他砍了手,穿了甲,仍然觉得,还不够强。 于是,他进行了自创,与前功相结合,这才有了现今的——四废神功。 这四废神功要想练功,就要先把双手给砍了,修炼人字经功法。 人字经修炼有成,再斩去双足,修炼十字经功法。 待十字经一经修成,就算练成了四废神功了。之后,再穿上经过修改后,去除双腿的玄武神甲,就可以了。 红酒所练的,就是这样的一门武功。 一个人,不要了手手脚脚,修炼这种武功,可想而知他的内心是怎样的坚强。 红酒可以清楚的感知到,此女对自己的同情。 他感到了羞耻。 先运转十字经内功把自己义铠的双足套上,然后道:“我不是输给了那个小贼,而是我身上没有玄武神铠,要有此甲在身,我全身上下就没有罩门,他就根本伤不到我,我就算是站着不动,让他打,打到他剑折手肿,他都奈何不了我……” 少女笑了一下道:“那你为何不穿玄武神甲?” 红酒一下子没话了。 他能怎么说?他就算再怎么替欢喜王开脱,也改变不了,他的玄武神甲被铁工大师改造,成了欢喜王的护甲这一事实。 毫无疑问。 此种改动,影响了此甲最初的设计,它不再是无缺无漏的宝甲了,不旦红酒失此至宝,让他的四废神功降了品级,也让玄武神甲没了从前的威能。 玄武神甲不再是全方位的无漏宝铠了。 他也失去了玄武神甲的护持保护。 坦白说就是有点浪费。 但……他不能拒绝。 那是欢喜王的要求。 四废神功已经很厉害了。 而欢喜王的安全更重要。 因为欢喜王的仇家太多,太厉害了。 其中最厉害的三个,就是正义堂,天罪宫,神女宫。 正义堂龙霸,曾因欢喜王的算计,死了不少人,蒙受了很多损失,所以龙霸和欢喜王,是死敌,死仇。 不过龙霸据说正在修炼霸道诀最高心法。 所以一直不能追杀欢喜王。 至于天罪宫。 当年天罪宫大宫主戴娇娇被欢喜王以重手法伤及心脉,能够不死就算大幸,又怎么可能追杀欢喜王呢? 但天罪宫实力强大,不容小觑。 还要提防。 最后是神女宫。 神水宫宫主米洁,据说当年被欢喜王骗财骗色,伤得最狠最重。她曾是爱欢喜王至深的一个人,那现在应该也是恨欢喜王最深的一人。 心思电光百转。 红酒终于意识到,此女为何了。 神女宫。 神女宫号称——不仙之仙。 不是仙人,似仙人。 神女宫的女子也是不是仙子貌似仙子。 她们除了脚无法不沾尘之外,容貌,气质,都不输修仙者的女子。 曾几何时,欢喜王也是真正喜欢神女宫的米洁。 可惜。 他遇到更好的了。 于是他就……然后他就把米洁给得罪惨了。 但欢喜王是谁呀? 他不在乎。 可现在好了,轮到他红酒来遭受这个罪了。 “不要再演戏了,你是……神女宫的人。” 红酒惨笑。 “杀了我吧。” 他说。 闭眼。 待死。 死,很可怕。 对很多人来说是如此。 但对于红酒这样的人而言,这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呢? 真的以为,这世上有人真心喜欢修炼四废神功的吗? 如果有的选,谁又会这么做呢? 少女知道她瞒不下去了。 但她仍然语气轻柔地说道:“你放心,我不会害你的,你把药喝了,等伤好了,我再想法子送你出去。” 她正说着。 一个人道:“送出去?送到哪儿去?” 少女一惊,浑身都有些僵硬。 她猛然回头,不知何时,在她身后,已然悄无声息的立着一个人。 此人一头凤冠珠翠,凤纹金袍,脸上更是一金丝雕花面具。 她身材窈窕,婀娜多姿,怎么看都是一美到了极致的女子。 可她的身上,却散发一种森然的冷意。 如寒冰冻大地。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你是米洁。” 红酒一口道破她的身份。 米洁笑了。 “呵,他记得我呀,本宫还以为这么多年,他早把一切都给忘光光了。真没想到他居然还记得,也对,本宫没忘,他又怎么敢忘了呢?这要是疏于提防,哪天被我给杀了呵,那岂不是冤得慌。” “哈哈哈哈……想杀王爷,你这是在白日做梦,你最多也就是能杀杀我罢了,你动手吧,我这样的人,活着也没意思,来,让我一了百了!!!” “你以为我不敢!?” “动手!!!” 神女宫主终于大怒。 她凝力于掌,空间竟然开始凝聚出了雪花片。 “阴极煞!”少女大惊。 她一个滑步,挡在了神女宫主的身前。 但神女宫主已经其势待发,岂会收招撤力? 一掌隔空。 寒力森森。 少女一下被击倒,她倒在红酒身上。 红酒感到身前一片冰寒。 他都觉得如此,可知少女身上到底如何了。 那少女一脸霜白,说话吐气皆是白霜。 整个人,都快给冻住了。 “师父……” 她勉强张口。 神女宫主道:“我收你教你养你,这么多年,拿你当我的亲生女儿看待,你就这么回报我的?胳膊肘往外拐?” 她叹气。 她吐气。 平复一下心情。 “来人。” 几个宫女来到。 “宫主。” “吊起来,三十鞭……” 话音未落,神女宫主忽然身子晃了晃,连忙往里走,边走边叫道:“用力打,认真打,一会儿我要验伤,若打得轻了,你们加倍……” 话未完,人就已经不见了。 红酒道:“这是……” 但没人理他。 两个宫女过来,拉起了少女,不顾她一身霜寒,拖起来就走,将之放在一个架子上面,一把撕下背衣,原本应该美好如缎子面的后背露了出来。 上面是纵横交错的鞭痕。 那是打了伤,伤了治,治了好,好了再打,周而复始,如是而已。 红酒隐约看到,也忍不住暗骂。 这哪是当师父,这是当祖宗。 当婆婆给媳妇立规矩也没这么干的。 一个绿裙宫女道:“少主被迁怒,例行惩罚而已。” 红酒道:“你们宫主……” 绿裙宫女脸上露出一丝讽刺笑道:“放心好了,宫主身体不好,这次又用了阴极煞掌力,牵动了内伤,要好好闭关,短时间出不来的,所以你至少可以多活两天,不必着急的。” 红酒略一思忖也就明白了。 神女宫历来修炼的都是玄牝真解,这是极阴且至纯的武功。特点是威力极大,但缺点也在那儿,讲究的就是一个纯字。 只要不纯染杂,那就等于毁了。 就他所知,欢喜王好似是坏了米洁的身子,估计米洁这一生武功境界都在那里了。 所以欢喜王不怕她。 神女宫主不在,但刑罚仍在。 噼,啪,噼,啪。 一鞭,一鞭,又一鞭。 这是缠了银丝针的逆毛鞭,每一鞭下去,那叫一个酸爽辣甜。 少女先是忍,然后是苦忍,再是一忍再忍。终于她张嘴,发出了呵气声,嘶鸣声,呜咽声,梗塞声,抽泣声,终于吐血了,然后昏迷了。 地上,多了一滩湿淋淋的湿迹。 这对一个女孩来说,是极其残忍的。 但,不到一个时辰。 女孩就又出来了。 她仍然蒙面。 但秀眉微蹙。 只见她三步并成两步,过来道:“红酒是吧,我们得走了,不然宫主一出关,你就死定了。” 红酒勉强套上手脚,他站了起来。 “你……” “我……” 二人一阵沉默。 终于,还是红酒问了,道:“你为什么要救我呢?” 少女也有疑问。 她问道:“我想见你的主人欢喜王。” 红酒摇摇头。 “这不可能,王爷从不见外人,而且,从来都是王爷决定要不要见我们,哪有我们开口见王爷的。” 欢喜王行踪不定,性情也很多疑。 他只会选择自己召见某某人,而不会听别人的去见某某人。 少女犹豫一下道:“其实,你担心是有道理的,只是我始终想知道一件事……” “什么事?” “我想知道的是……欢喜王当年给了神女宫宫主一碗避子汤,若神女宫主腹中那孩子没有被打掉,还活着,那欢喜王可会欢喜些,想不想见一见那个没被打掉的孩子?” “……”红酒涩声道:“不可能……” 少女道:“这世上,连修仙者都有,还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呢?” …… 第19章 欢喜王的狗血 红酒有些无语。 明明欢喜王都给神女宫主避子汤了,以那欢喜王的身份实力和谨慎,他会用不合格的避子汤吗?他端去的那一副避子汤,不要说给人打胎了,就是给大象打胎,都能打得下来。 可他能说什么? 他隐约猜出了原因。 这大约是神女宫主对少女太过苛刻了。 她竟然想私逃。 她还以为自己是欢喜王的女儿。 开玩笑。 欢喜王是什么人,他红酒不知道吗? 那个男人,只会对一幅画动情,他怎么可能会喜欢人呢?又怎么可能留下孩子呢? 你看戴娇娇,那个女人,不也是被欢喜王坑得不要不要吗? 要知道戴娇娇号称最有可能步入天人境啊。 她当年可是号称最年轻宗师啊。 这样的一个人,欢喜王都看不上,会喜欢米洁,会和她有孩子? 可他要怎么说呢? 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而红酒也不得不装睡,他需要少女带他离开此地。 路上,他想,米洁果然喜欢欢喜王至深 追杀都到这儿来了。可惜,她不知道,欢喜王早已经超越宗师境了,他已经摸到无上大宗师的边了。 武道之路,艰苦难耐。 想要成就宗师境,需要招无漏,即武功,招术,技法上的无缺无漏。 出手浑圆完美,至全至道。 你除了用功力想办法碾压外别无所长。 但是一个宗师,必是入了先天境,那还缺内功吗? 所以宗师难杀,宗师可贵,宗师需要供起来。 一个宗师,振兴一个门派。 而欢喜王,那是一个快到大宗师境的人啊!!! 什么是大宗师? 心无漏。 心境完美无缺。 心无漏有多可怕? 这么说,一个普通人,拥有宗师之力,他的攻击是平平无奇。一个同样的普通人,拥有大宗师之力,他的攻击是招招暴种。 能把超必杀打成普攻。 就问你怕不怕。 又或者说,宗师是打牌出连牌,不是顺子就是三带一或连对,让你喘不过气来。 而大宗师就完了,从头到尾全特么四个炸。 如果有更厉害的,还会捏一对王炸。 所以说,武功摸到大宗师边的欢喜王怕谁? 他只会冲人减,还有谁!!! 之所以一直低调,是因为欢喜王有自己的追求,他从不把神女宫等诸人放在心上。可不放心上是一回事,你自己送上门了,你看他杀不杀! “好吧,这是你自己选的……” 他只能带这个女孩走。 不然怎么办? 丢她在这儿? 让她继续被神女宫主虐待? 也许,只是也许,也许欢喜王就收下她了呢? 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因为他了解欢喜王。 假若能收一个有能力的下属,当一下便宜爹又有什么关系呢? 至少,他知道,此女的玄牝真解,是真的。 神女宫的玄牝真解,是真正直通天人的极品武功啊。 哪怕不成,宗师,大宗师,就不香了? 希望一切都能如愿吧。 他这么想着。 …… 杨大小姐眼神复杂的看……某个人。 这还是个人? 简直……一种植物。 那边女孩们缩在一起,相互给自己对方涂抹药膏。 别说。 有时你必须承认。 一个精通医理的降术师,他的药的确是神。 虽然女孩们一个个哭得眼泪鼻涕到处都是,但涂抹了药膏后,都舒缓下来了。甚至她们的目光看那坛子药膏,都有些发光。 毫无疑问。 她们不是傻子。 她们亲身体会了这药膏的效用,她们知道这东西是真正的宝贝。 这也是刘一夫在罗京,只行医,而不卖药的原因。 其一是他不愿意贱卖了自己精心制造的药品。自己泡制的药他自己知道,是好货,也因此他不能随随便便给别人拿去了。 要是卖得贵了,那也不好。 想也知道,你药好,卖得贵,那你赚钱了,别人怎么办?这不是得罪人,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么。 此事,智者不为也。 其二他毫无医德。 他不是医生,学医只是想更多掌握知识而已,治病救人,赚取功德罢了。 他人的痛苦,和他又有什么关系。 所以制药也只是为了自己使用方便。 不是为了别人。 他可不想辛辛苦苦给别人制药。 亦不想自己的方子给别人得到。 其三是量少他可以精心泡制,保证质量品质。 但若是加大供货,那还怎么保证材料质量? 真要保质又保量,费那么多功夫,不麻烦么?到时怎么做其它的事情? 所以,刘一夫的药,少。 也是为了获取高级品质的油,他才拿此物出来。 不然,别想。 涂抹了油,女孩们好过了许多,原来腋下,肋下,脑后颈侧,也随着药膏,都不那么疼了,同时她们也累了,一一倒头睡了。 刘一夫仍然没有休息。 他收集一小瓶高级尸油,小心品味了一下,还是摇了摇头。 毕竟,他不好做记录,不能证实。 这些女孩,不全都是室女。 有的女孩估计已经失身了。 最好的尸油,那已经不叫尸油了,而是叫尸香精油。是用天然体香室女皮脂炼出来的油,天然体香,没有狐臭,还得是室女,诸多条件,差了一个都不行。 此为极品,是香中之香,万人臣服。 不需要祭炼,其本身就拥有了神奇的力量。 次为年轻漂亮女子身体的油。 最好是室女。 不是室女又要降一格。 刘一夫手中就是,这些女子,其中有体质不纯者,已经不是室女了。二来也不是人人都有体香,所以这油嘛,只能说上品,还不是极品,更不要说是尸香精油。 好在仍有很多马贼尸体,可以炼出一批合格品甚至算良品的油。 接下来又是上路。 只是原本驴车上,又多了一个人。 那是个娇小的少女。 她弱质纤纤,楚楚可怜,分外的惹人怜爱。 这样一个,没有鞋,走路把脚都割破的女子,能怎么办? 若有人愿意驼她就好了。但这一行人中大约是管束的严,没有人愿意背这个包袱,所以推来让去,还是给扔到了刘一夫的驴车上了。 虽然车上多了一个女人。 但刘一夫并未失态。 他知道这是一个楚楚可怜,我见犹怜的美人。 但刘一夫并不是见到女人就走不动道的某河之力,事实上,三丽都比此女的吸引力大。 谁让此女并非大长腿呢? 好吧,此非重点。 关键是,刘一夫隐隐然发现不对。 此女,有问题。 有什么问题呢? 不知道。 不过不知道也不要紧,知道那么多干什么?有个罪名就是你知道的太多了。既然已经知道此女的麻烦,那敬而远之这就得了。 只要自己不主动舔上去,又能有什么问题呢。 就这样,他无视了此女的魅惑。 一路,行到了锦天死了部下的那个山。 此山不大,但色泽发黑,山上也没有什么草木,多是黑色的岩石,干硬的土块。 杨大小姐看锦天停下,三人收拾东西,就知道一二。她明白,锦天要在此收拢他曾经部下的尸体,然后才是进入浩瀚沙海,寻找浩瀚女王的王城。 她想早干事早完吧,还可以刷一波锦天这人的好感度。 她呀,已经发现了,此三人关系还不错,没有太多的勾心斗角,所以帮了锦天,只消打动了锦天,就能让整个小队一齐为她所用。 不得不说为了找寻浩瀚女国,她们杨氏一族真的花费了太多心力了。 一挥手,她就让手下帮忙。 杨大也迈步过去,指挥起来。 还叫人取了一批豆面给刘一夫的驴吃。 好家伙,这火食,都快赶上马了。 当然,他不知道,刘一夫的驴,是不一样的。 终于,锦天道:“是这里了。” 地上,有尸,都已经成了骸骨。 但这些骸骨此刻却成了路标,让他们轻松找到了洞口。 面对那幽幽洞口,锦天却犹豫了。 他面对虎精都敢拔刀拼上去。 无畏无惧。 但此刻却在犹豫。 张小乙走过,拍了拍他肩膀。 “没事,没事,这感觉,我知道,完事儿了就轻松了。等回过了头,你就会觉得,啊,一切都过去了,生活,咱还是要向前看的。” 锦天点了一下头,拔刀。 长刀出鞘,一抹暗黄,它不显眼,甚至有些浑浊,让人以为此刀有薄锈于其中。但在此时,它像一轮新月,月冷且华。 “等一下。” 刘一夫是降术师,他要发挥实力,需要做些准备。比如东西带好,一些重要之物不能再放储物袋里了,需要拿出来。 神像,尸油,香烛,金钟,火盆,小老虎,地龙藤,一切都准备好了,这才上前。 张小乙就简单了。 他拔刀,站在锦天旁边。 “这有什么危险的?”杨大小姐问。 锦天犹豫一下道:“你们不用插手,我们上就行了。” “不行。”杨大小姐果断道:“我要保证你们的安全,不然怎么给我找浩瀚女国?” 锦天还想说什么。 但他看到了刘一夫,张小乙,二人对他施加的眼色。 不要多管闲事。 她要送就让她送。 锦天长叹口气。 他尽力了,该说的说了,还要怎么办?态度强硬的拒绝?很抱歉,关系还没到那一步。 “随你们吧。” 他叹气。 杨大小姐却感到了得意,她扬起精致的下巴,骄傲一笑,对杨大道:“下面看你的了。” 杨大知道她的意思,挥动金刀道:“放心好了,杨家弟子,跟我上。” 率先一步,进了山洞。 锦天欲言又止,最后只能跟上去。 希望到时能多救一点。 第20章 魅灵 山洞散发一股阴湿的腐臭味儿。 不过杨大一众人丝毫不在乎。 他们是家族培养的子弟兵,虽然也干刀客的活,但却更有目标,能够听话。 普通刀客都是不听指挥贪生怕死耍小聪明……一堆的臭毛病。 但杨氏子弟们没有。 他们太听话了。 他们明知道危险,但杨大一拔刀,他们也就跟着上了。其实,锦天根本不需要他们打头阵。 刘一夫三人面面相觑。 他们大约明白了,这是杨大小姐想向他们卖的一个好。 但是,何必呢?何苦呢? 不就是寻找浩瀚女国么? 不就是把浩瀚女王揪出来么? 这有什么? 至于这么卖力么? 锦天叹气。 他知道,这是会死人的。 有刀客举起了火把。 可以看到,在洞中大约百多丈远,有一块隆起的,略为平整的,祭台。上面,犹自躺着一具,身穿红衣的——祭品。 那个被北莽小部族献祭的女子。 锦天记忆犹新,那女子虽死,才不过三四年,应该还没烂透。她生前,是一个漂亮秀气不下于中土美女的美人儿。 坦白说,见到此女被杀,锦天是觉得可惜的。 但当时事情就是如此,又能如何呢?很多事情,你纵然是不想去做,可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 “想什么呢?” 张小乙用身子撞了他一下。 锦天深吸了口气,道:“准备。” 他说着,闭眼,吸气,然后。 猛地睁开眼睛。 血丝充入了眼珠,沁入了眼白。 他的瞳孔急剧的,剧烈的,不住的,收缩伸张。 而自然地,锦天的秘术发动。 观云望气术。 刘一夫也会,他也学了,但形成了另一种形态。 这是因为这种秘术需要借助人体一股生生造化之气来推动,才有可能修成。 所以锦天小时候被三次泡入水中濒临死亡状态,让他在活过来时,学成了此秘术。是他仍然在生长发育的身体,和不想死的强烈心愿,这才使此术而成。 简单说就是游走生死边际,向天借命修术。 普通人做不到的事,凡人必须要用拼尽生命的极限才能有点回应。 但一经成功效果也是极好的。 纵然是刘一夫,他站在生死边界,脚踩阴阳两边,接受神力洗体,在这种状况下,他修出的秘术也是不及锦天。 生生造化之气啊。 锦天极目眺望。 眼前一片升腾的黑气。 弥漫的黑气,其实不大,丝丝缕缕,但长年累月的积累之下,就显得很多了。 果然,不多一会,怪蛇就出来了。 嘶嘶声不绝于耳。 从山洞里的小洞里,游走出一条条,粗粗肥壮的蛇怪。 这些怪蛇,大约尺许长短,坦白说长度不长。但很是粗壮,有普通人手臂粗细,这且不说了,在那三角蛇头下,居然还有一对像人手一样细幼的前肢。 就离谱。 上哪也没见过这种怪蛇。 这不像是蛇,反似是某种爬行动物的幼崽。 正常蛇会有手吗? 正常蛇没有。 可这就是蛇。 所以叫怪蛇吧。 锦天知道,这种蛇,毒性,甚烈。 他道:“小心了,这蛇不好对付——” 因为事前没想过这些刀客会抢先入内,所以有关这些蛇怪的信息他没有说。 现在再要说,也是迟了。 这消息其实是很重要的。 可此时说了,反而会让人分心吧。 就见此时,不怕死的刀客已经迎蛇而上了。 这些刀客,虽然受到杨氏供养,为杨氏私军,但刀客嘛,本质是不会改变的。 冒险,冲动,敢于搏命!!! 没错。 刀客,就是一种拎着自己个儿脑袋混日子的职业。 死亡如风,常伴吾身。 每一个刀客拿起了刀,就有了自己死的觉悟。 他们不怕死,只要他们觉得值。 刀客,一条贱命,因为便宜,所以连他们自己也——不在乎。 面对怪蛇,普通人会吓得失了方寸。 但刀客们却能拔刀应战。 一个刀客扑上去,他主动出手,给兄弟们打样儿。 一刀下去,一条怪蛇被一分为二。 身为一个刀客,这点刀法的基础素养还是有的。 怪蛇发出了尖叫。 它的尾巴被斩断,它已经不能借蛇尾发力进行扑击了。 但它,张口,在嘶嘶声中,一道毒液被它喷了出去。 刀客也不白给,反应快,飞快的用手一挡,同时挥刀,把蛇怪的上身也给斩了。看蛇怪仍然在抽搐的身体,就知道此怪生命力之顽强。 但这时候,手上传来感觉,黑气根植于手,然后染黑了皮肤,开始顺手往整条手臂上走。 “啊——” 刀客不敢迟疑,挥刀,一条手臂尽根而没。 虽则如此,但他仍是没有保下命来。 几名刀客前去接应他,也是慢了半拍。 另有怪蛇从蛇扑击而至,原本的他也许能躲开,但断了一整条手臂对他影响就有些太大了。 身上瞬间就挂了二三条蛇怪。 只是一息未至时间,他的身上就布满了黑气。原本救他的人也拼命往后退开。 他低声苦笑,反手一刀,自己给了自己一个痛快。 倒是杨大看出门道,说道:“小心它们的扑击,出招要快,不能让它们近身。” 虽是如此说,然并卵,没用。 刀客的刀,从来不会太长,没有人选择长刀。因为刀客的这碗饭讲究的就是一个快字,你要快,你快才有饭吃。你慢了,持一把将军刀,威力是挺大,但这么重的刀,你持之能挥多久?能跑多远,多快? 刀客,一群本质上的穷人,能有多好的马骑?大多是驽马,这样的马,是跑不快,甚至驼不了重物的。 乘一个人还好。 加一把坠手的刀,就不行了。 一个跑不动的刀客,再能打,又能有什么用?那就是块肉,是要被群起而攻之的肉。 所以,刀客从来是短刀,或不是很重,很长的刀。 这方便了他们拔刀快,也方便他们长时间挥刀和逃跑。 短短一把刀,充满了刀客的生存智慧。 但当这群刀客面对蛇怪之时,就成了送命题了。 当他们的刀够到蛇怪时,也是蛇怪对他们发起扑击之时。 你能攻击之时,就是你被攻击之时。 可惜,蛇怪太多。 而刀客有限。 只短短时间,就有二三四人倒了下去。 这时,一抹明光照射进来。 那是光。 刀光。 张小乙的刀。 狮子照夜白。 你永远都可以相信的人,和刀。 一人一刀,杀了进来。 但,出奇的,那些蛇怪,不敢扑击张小乙。 因为张小乙的刀,它不一样。 这是被大降术师,白降师白童子施降的宝刀。 一把拥有斩妖诛邪特性的神兵利器。 是的。 锦天敢回来给兄弟们收尸,就是因为他不再孤单。 他有了能够斩妖诛邪的朋友张小乙。 又有了一个,可以施展降术的降术师朋友。 如此一来,他自然是有信心了。 重返山洞中。 说话间,锦天也进来了。 他是一个有准备之人。 身上,重甲,手中,宝刀。 这是一把新月宝刀,特点是,足够长。 能够斩马的刀,能短得了吗? 所以锦天持刀,跟在张小乙身后,也是一样,挥刀放毫芒,刀刀斩蛇怪,一刀一个俩,有时能串仨。 当年,那么多人,就锦天一个人逃掉,不是没有原因的。 一是他武功的确高那么一点点。 二是他的刀是新月宝刀,还比较长。 长,就是安全的距离。 凭借于此,加上幸运,他上次才能逃出来的。 现在,他又添了一层优势。 他穿了重甲。 还是有护胫铁屐的的重甲。 甚至还有金属片的战裙。 就离谱。 正经刀客有这装配? 所以锦天心气十足。 他挥刀斩蛇怪,长刀一指,一引,一划,转了一个圈,蛇怪就立时被他丝滑的刀法斩于地上。 不独于此。 这些已经被斩成两段的蛇怪,往往会继续扑他。 半截子的身体挂在锦天战甲鞋胫上,却是难以伤及他半分。 不像刀客,很多刀客连像样的鞋子都没有。 大多是穿挂脚上的布鞋,关键时刻才会提上后跟,很多就直接是一串的草鞋,随坏随换,有地方扯了几把草自己随便打。 更有大聪明,是用皮革,绳子,草席,乱七八糟的东西自己拼的。 有哪个成熟的刀客,能像锦天一样,穿甲壳子的护胫铁履。 所以有了准备,蛇怪其实也没啥意思。 当然,这玩意得看人。 如果是锦天这样的高手,的确如此。 但如锦天这样的高手又能有几? 而且怪蛇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它们攻不得锦天,张小乙,还攻不得其余人等吗? 一转眼,又有刀客倒了下去。 这一倒下去,立刻身上就多了两三条蛇怪,那是怎么也救不回来了。 锦天这时叫道:“你们出去,此间有我在。” 众刀客也不管杨家的面子了,纷纷往外走。 但,不知何时,洞中突然有了一个人。 这人一袭红袍子,头发覆面,就那么突兀的站在那儿,不多不少,正好挡在洞口位置。 一名刀客心急出洞,怒道:“让开。” 也不等对方回话,他先一刀斩了过去。 但一刀落空。 那人不退反进,一步抢入中宫,直接和他撞了个面对面。 此人头发,无风而动,一张根本没有五官,肉骨蠕动的脸呈现在刀客面前。 瞬时,刀客僵住。 不旋即,他就倒下了。 整个人已经失去意识,口角流涎,就这么没了声息。 锦天一看,心里一突。 他哪里认不出来,这是当年北莽小部族那被献祭之女,只是当年此女便已经死了,现在却又再起,不知是成了什么怪物。 仿佛知道他之所想。 刘一夫说了。 “这是魅,是魅灵啊……” 活久见,真是什么都能遇到。 降神经中特殊灵体,魅灵,这玩意也能给他遇到。 第21章 魅灵附体 魅灵。 这是一种特殊灵体。 这种灵的产生,不是太美好。 据说在古代,降术师的前身,是一群无法无天的术师。 当时的术师处于研究和探索阶段。 为了追求更强大的秘术,当时的术师做事有些不讲究。 其中一点是折磨虐待。 那是难想的行为。 术师们用他们所能想到的种种残忍方法来折磨人,直至于死,为的是得到强大的灵魂做为武器材料。就像工匠打铁,一锤锤下去,火锻水淬,为的就是让铁更好。 一样的道理,折磨也是为了让人的灵魂达成术师们的要求。 在这过程中,产生了很多意外品。 魅灵,就是其中之一,挺特殊的魂类。 综合起来描述,魅灵形成原因有三,一是灵魂要弱,强大的直接当鬼了,当大鬼,鬼王,为什么要当魅灵? 二是没有原初意识,或者说没有原本的记忆,至少是大部分。 魅灵,不是人,也不算鬼,是新生的阴性质灵体。 三是实力弱小,只能虐菜,对付不了强者,并且害怕阳性能量。 刘一夫一瞬间就明白此灵的产生了。 此地是祭祀地,地气为阴,乃是藏风聚阴之所。 在此地死掉的人,比较多,又弱小,所以不能形成鬼这个概念。 这些灵体不甘心轻易消散,从而聚众而生,形成了一个拥有目标的集群意识。 集群意识,丧失了个体意识。 只保留一个目标,一个执念。 以执念统一意识。 这就是魅灵。 它对于强者来说,没有什么,因为它甚至不是大鬼,而是一群小鬼在抱团形成的灵体。 但也不要小看它们。 任何微小力量,当数量上来了,那都不简单。 毫无疑问,魅灵特殊,它的一大特点就是很难被真正杀死。所有斩妖诛邪甚至直面灭鬼的术法,都难以清除它。 如果放任它的存在,它可能会更进一步变成——诡灵,那就糟糕了。 所以刘一夫立刻行动起来。 他连一句废话也欠奉,只能先做事。 可,那些刀客不知道。 倒了一个,又上一个。 但,没用。 对于灵,你找不到关节所在,一切徒劳都将是毫无意义的。 刀客们只能,一个接一个,一个接一个的死去。 这是因为魅灵以集群力量,把刀客的灵魂直接拉入到自己体内镇压,继而消化。 魅灵是集群,刀客仅一个,不是比身体的力量,而是比灵魂力量,所以刀客完全使不上劲,一照面就给夺走了灵魂。 唯一方法是不要去看魅灵。 当你看了魅灵,也就意味着魅灵也看到了你,双方的对视形成了灵能力场上的双向奔赴,结果对接通道形成,魅灵就过来,一下子吸走了刀客的灵魂,要么同化,要么镇压,迟早也是吸收掉。 最惨的是不能达成统一意识,会被撕破灵魂,吃掉。 这是最残忍的了。 但灵体世界,就是如此。 吃或被吃。 相比之下,能够同化共存,真的很仁义了。 杨大目睹于此,可以说是目眦尽裂。 他扒开其余剩下的五六个人,一下子死太多了,又是蛇怪,又是魅灵,所以余下的真不多了。 杨大不能再损折手下了,只能选择自己上。他这一生,倒也遇到过一些灵异,所以他知道一些,遇到灵异不要慌,慌起来的死得快。 你越是怕,越是惧,越是在意,越是在乎,那接下来的事可能就越是以最糟糕的情况发生。 所以不要急,然后要么莽,要么跑。 现在是不能跑的,就只能莽了。 他一刀劈出。 然而,劈了一个空。 一个刀客叫:“在你后面!” 杨大立刻回身再劈。 又是一个空。 对于魅灵,传统武功有些不给力,除非宗师可以自保,大宗师可以对付,或者是天人,那征服都有可能。 正在魅灵和杨大绕圈子时。 一剑霜寒十四州。 有人从后突袭出手,一剑刺向了魅灵的后脑。 是杨大小姐。 杨大小姐至此是终于忍不住,亲自出手了。 虽然她一直高高在上好似是被保护的一个。 但事实上她根本不需要被保护。 那只是一种态度,一种尊敬,而非是她无能到需要下面人保护。 正如这时候,如果真是一个草包废物,看到如此一幕,早跑了。 但她,没有。 她隐忍,暗藏,消除己身的存在感,却是为了在关键时刻出这一剑。 这是霹雳电闪,却又悄无声息的一剑。 此剑,中。 然则,没用。 只是一瞬间,此魅灵又立起来了。 它身上的红袍已经堪旧,身上珠饰也掉落品级,不见曾经华彩高贵了,一头的珠翠都散开,堪堪将落,摇摇欲坠,只余漆黑的长发垂覆而下,把脸遮了住。 “杀不掉么?” 杨大小姐问。 当然,她不指望自己的问题有回答。 倒有一个人说了。 “我试试!” 是张小乙,他终于还是上了。 但魅灵是机灵的,整个人一下子飘开。 对,它对付不了张小乙,张小乙手中的狮子照夜白对它克制很大,是能伤到它的,虽然,也只是伤到,而不是杀。但纵然是魅灵,也不想被伤了呀,自然是要让开的。 张小乙想追。 但刘一夫道:“不必追了,追不到的,你本不是以轻功见长,对付不了它的。” 魅灵! 不是用脚走路的。 它是用阴磁之力,悬浮而行。 你怎么追? 当然了,有些轻功极好的,的确可以,但那个人绝对不是张小乙。 张小乙犹豫道:“那怎么收拾它?” 收拾它?刘一夫翻了个白眼。这种魅灵,正常遇到都是躲着走的,还收拾,普通低阶的修仙者都要跪,你拿什么收拾? 他翻手摆布法坛。 高请春水大神。 地龙藤把自己周身盘住。 小老虎放在身前舔爪子。 一二三,一连取出三颗金钟头盅放在地上,最后取一方皮质的蒲团,坐在上面。 一盏油灯取了出来。 灯点上,油少烟,味清香。 又有香炉,柱香,被置入点上。 清烟冉冉,如柱而升。 那魅灵晃动身体,几次想要扑击,但又忌惮什么,最终还是没有上前,只能含恨出手,又袭杀一个刀客。 余众的刀客忙着围在杨大身边,往刘一夫这边靠。 他们也不是傻子,时至于此,他们到底是明白谁才能保护得了他们。 但,他们错了。 刘一夫根本没想保护他们。 魅灵飘立在洞口,它堵住了出口。 而随之的是蛇怪源源不断的出现,它们越来越多,肉眼可见,密密麻麻,数以万计还要多。 纵然刘一夫三人再怎么能打,累死怕也杀不完。尤其这是有智商的蛇怪,不可小觑其智慧。 它们已经知道刘一夫三人的难缠了,开始调整战略,进行游攻。这对于普通畜生来说是难想的,关键在于智慧。 所以,蛇怪不是普通畜生。 并且它们显然被魅灵控制着。 它们绕圈,高盘,到边上的墙壁上,石头上,缝隙里,隐藏自己,盘悬自己,时刻准备发动雷霆一击。 刘一夫哼了一声,抓起一只金钟,在手中摇晃,把里面的毒粉从骷髅金钟的眼眶里倒出,扬在自己身边周围,又在张小乙,锦天身上撒了些,别人不管了。 这种剧毒是地龙藤上的自带毒,从夹竹桃花瓣中提取出来的,已经凝聚成煞的毒。虽非奇毒,但却也是顽固难解的剧毒了。 在此毒威慑下,蛇怪也却步了。 这毒不致命,消灭不了蛇怪,但能让蛇怪感到威胁,说明对它们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这就够了。 下面,只要收拾此魅灵就可以了。 刘一夫抹了一把冷汗。 幸亏是魅灵,要是诡灵,那大家可能都要跪了。 注意来。 魅灵是难以消灭,不是消灭不了。 而诡灵就不一样了,诡灵的特性是拥有不死性,换而言之是根本杀不死。 那才是最可怕的。 杨大小姐侧身过来,有点挤的意思,把杨大给挤出去了。 她对锦天道:“那个怪物到底想要干什么?” 她问的表面上是锦天,实际是在问刘一夫。只是她也知道刘一夫口风紧人情薄,所以才从锦天这里下手。 锦天果然是看向了刘一夫。 刘一夫道:“它是魅灵,必有执念,我若估计不错,它是想要转世重新当人,想要再活一次,说白了就是不想死了呗。现在如此,是想我们带它出去……” 他看一眼洞外。 白天。 阳光。 魅灵的克星。 一个魅灵,如果进入人间,那真不知会造成何等杀孽。对于一个魅灵来说,杀普通人实在是太容易了,想要体验活着的感觉,找一个看得顺眼的活人,直接附身上去,然后就行了。 这个身体用腻了。 找另一个人换一个身体就行了。 所以才说,恐怖。 魅灵进入人间,那是如鱼得水。 所以,绝不能让这种事发生。 这种事的业力,承受不来的。 接下来——就看这魅灵选择什么人来附体了。 自己人,救之。 别人,杀之。 刘一夫看着魅灵,一手捏着腾蛟剑,一手抱一只黑陶法坛。 那法坛里是渗入尸油的坟土,里面还种了一些不见日光的阴草,也就是苔藓,这是用来寄灵用的。若能收服此魅灵,那就要用到此物了。 若能……收服此灵。 若能……培养此灵。 待到此灵大成,那刘一夫就能成为大降术师了。 魅灵终有所动。 它先选最想要的——刘一夫,不行,此人身在法坛内,有神力护持,它不能动。 再是锦天,可此人,它不能动,体内有些灵魂不同意这集群意识。那是锦天昔日战死的部下意识在做祟。 集群意识不能有损,这个放弃。 张小乙。 狮子照夜白。 放弃。 杨家大小姐。 不行。 此女命格极其特殊,不能碰的。 那就……只能是那个人了。 杨大突然眼神一变,眼瞳变成白色,他挥动无极金刀左右狂砍,一二三,所有的杨氏家族刀客一一死尽了。 终究,还是杨大,抗下了所有。 第22章 悲伤的收尸 魅灵不强。 这一点必须说明。 强者,特殊命格,意志强大的人,有神保护的人,这都不是区区魅灵可以附体的。 甚至,宗师境的武道修为,就不是魅灵可以附体的。 说白一点。 魅灵附体,欺负的也就是欺负一下普通人而已。 而杨大……纵然他是一个一流高手。 但巅峰已过。 哪怕他仍有一定的体力,也很强壮,可气血毕竟是不如年轻人了。 他体内已经没有年轻人那独有的,生生造化之气。就是那种,第一天累成死狗,一觉过去又生龙活虎了的那种,只存在于年轻人强大恢复力的力量。 这让他感到他其实是虚的。 所以,他就被附体了。 虽说他不是最好的,但就此时而言,是魅灵唯一能够附体的对象。 杨大小姐,命格特殊,不是一般人,碰都不能碰。 命格特殊的人,自有气运加持己身,好比白龙鱼服,那也是白龙,一般人是不能去得罪的。 刘一夫不要说了,降术师,能沟通神的降术师,天生克鬼,魅灵又岂能例外? 至于张小乙,一身血气沸腾不说,手中还有施了降术的狮子照夜白,自然让魅灵退避三舍,不得近也。 只有锦天,这个可以,但却不行。 魅灵体内的灵魂集群意识,一半亲近锦天,不想伤害他,一半倒是想了,可另一半是不允许的。 这导致了魅灵反而不敢对锦天下手。 它要顾全自己的集群意识。 反是杨大其人,普通多了,可说是平平无奇。 而且他的意志也显然并不坚定。 被魅灵的意识集群,一冲就给镇压下去了。毕竟,他的武功,内力,加持不了多少到灵魂上,在灵魂上,他其实只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普通人而已。 杨大一生,说不上顺利,但也没有什么逆境,他既没生死仇家,也没有被人羞辱至刻骨铭心,这导致了他的意志力也就那样。 杨大一被附体,就毫不犹豫的出手,把猝不及防下,能杀到的,能够得着的,统统杀了。 大金刀来回舞,残肢抛起,血肉横飞,人头滚落,无人反抗。 反抗? 来不及的。 “杨叔!”杨大小姐眼红了。 杨大不是她什么亲的人,但一路行来,老实听话,对她也算尊重,为人呢,也颇有能力,自身武功也算可以的。所以大家一直相处得也算愉快。谁承想,折在了这里。 简直太突兀,太突然了。 杨大小姐咬紧下唇,手捏宝剑,但却没有动手。 她不知该如何是好。 她仍有犹豫。 幻想把杨大给救回来。 普通刀客算了。 西方,刀客不值钱。 只要舍得花钱,多少都有。 过往,大西国国教入侵,哪一回不是拿钱砸三千刀客出来捧场?为何如此?就是刀客便宜,随便一点小钱钱就能拉三千砍人的刀客,何乐而不为呢。 反而杨大这种家族支柱型人才,十分的珍贵,能保一个都是好的。 刘一夫看了她一眼,立刻看透了她的心思,他冷笑一下,说了。 “先控制住它,把它放过来,放到我这里来,我来收拾它!” 刘一夫说着指向了他的身前,已经布好了一块空地,没有说话,只是一个手势往前一指。 锦天,张小乙二人默契十足地,毫不犹豫地,双双的扑上去了。 杨大小姐感到身子发冷,她犹有不甘地问道:“我杨叔能救回来么?” 其实,说出此话之时,她已经心中有数了。她本就是极为聪慧的女子,又岂能不明白刘一夫言语间,未尽的话意? 虽然平时杨氏家族讲究一个上下级别左右尊卑,但其实她是当杨大是叔伯前辈的。 杨大,虽为杨氏一族的庶出,但他一直以来为了杨家的事情四处奔走到处辛劳,做了这么多事,从默默无闻到无极金刀有名有号,这岂是简单,他又付出了多少! 身为杨家族人子弟,杨大小姐又怎么可能对他没有一点感恩之情呢。 她当然是想要尽可能把人给救下来。 可她感到无能为力的是,她又能做什么呢?她什么也做不了。 此时,张小乙已经扭住了杨大的身体。 杨大被魅灵附体后,力量大增,远超普通人,可这又有什么用?初附体状态,魅灵只能使用杨大一部分力量,内功和武功招式都不能发挥实力。 只以力量论,他竟然还不是张小乙的对手。 张小乙的内金刚功法,最是实在,不亲身感受,是不会明白张小乙发挥出的那种惊人的压迫力。 同时,锦天上前,劈手就夺下了杨大手中的无极金刀。这是把好刀,纵不如新月宝刀,也差不了太多。但锦天毫不贪恋,转手就丢一边,插在地上。 他揉身上前,帮助张小乙,二人合力,压制杨大。 杨大虽硬,也在反抗,其力已经达到非人之境,但那可是张小乙和锦天啊,此二人配合默契,早已入心,双方合力压制,更是出重手法,捏断杨大的锁骨,掌劈杨大的腰椎,硬扭着他双臂,把杨大架了过来。 那要说为什么不点穴呢? 这是因为这二人武功都比较糙,对于点穴功夫都不大擅长。 你让他们攻击死穴麻穴,这个可以有。 或者这个人不动,任你摸准穴位点下去,这也是可以的。 但是人哪有不动任你点的。 点穴之道,必要精准,偏差了一分半点 就会失去效果。 让他们把人随意一招给点住,却还差点功夫。特别是杨大已经被魅灵附体了,点穴有用没用,这真是不好说。 干脆就不费那事了。 好在没刀的杨大啥也不是。 他想反抗,他在用力,他的身体在剧烈颤动,可是,然并卵,啥用也没有。 他遇到的是张小乙和锦天这两个狠人。 终于他被硬生生摁倒在刘一夫的身前。 刘一夫没有丝毫停留,不见半分犹豫,飞快的伸手取出一支坟土搓的坟香,点了起来,放在自己手上的法坛陶罐里。 然后,他看也不看,拔剑,斩去。 一剑挥去。 轱辘。 一颗大好头颅就这么的被刘一夫一剑斩了下来。 血喷一地。 杨大身体被斩,魅灵只得再现,但刘一夫早就准备着呢,忙把法坛罐对准魅灵。 未等魅灵躲逃,它就被法坛内特殊香气吸引,被吸入了法坛之中。 刘一夫毫不犹豫,立刻,第一时间,把法坛盖上,封好。 一罐掺了尸油的泥糊被用上,把所有缝隙都给堵住,确保此魅灵再无法出来。 法坛此时就像一个酱菜坛子,上面还放了一块镇魂石。 更像泡酱菜的坛子了。 刘一夫不敢大意,他立刻闭上双眼,进入了通灵意识,心灵意识与春水大神相连,接引一道温润如水的春水神力,缓缓注入法坛之中,慢慢泡制里面的魅灵。 同时口中不住颂念天咒,这是一种胡乱吟,全凭感觉的吟唱。 重点不在词句,而是和春水神沟通的情感诉说。 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神语。 又称天唱。 普通人是听不懂的。 在这天咒吟唱下,春水大神的神力缓缓流入到法坛之中,这神力性质十分温和,暖洋洋,好似当春乃发生,纵是魅灵也会渐渐沉浸在神力的污染中。 当此魅灵彻底被春水神力降服,会渐渐沉睡,然后被模糊意识,揉为一体,从此,成为一个新生的灵魂。 此灵非彼灵。 它出于魅灵,拥有魅灵难杀的特性,但又不是魅灵,而是成为降术师炼制的——守护灵。 当然,这非一日之功,可能需要数月,甚至经年,只能慢慢来了。 刘一夫松了口气,他收了功法抹把汗,把物件也都收了起来,才见众人仍在发呆,不由道:“好了,这已经没事了,天哥,赶紧的,把你要做的事做了吧。” 锦天一回神,忙办自己的事。 由于刘一夫给他们用了药,哪怕是毒药呢,也有用场,至少蛇怪攻击频率少了,小心点也不怕什么了,便东寻西找的把一具具骸骨给搬了出来,往外送。 张小乙跟着帮忙。 至于杨大小姐,那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她只抱了杨大的尸体,没管刀客的,她现在就一个人,身边没人支使了,有事也管不过来啊。 很快,大家都出来了。 此次行动算得上是顺利了,主要是洞中没有仪式没有主祭,什么都没有,唯一从此洞诞生的能够控制蛇怪的魅灵一被收走,它们也没了什么力量。 事实证明,只要自己不做死,那便什么事也不会发生。 锦天取了干草,把尸骸叠起,他倒了一碗酒,洒地上,又倒一碗,如是者三。 “巴勒虎,钱豹,张鹏,李飞,席大,常友,风里草,铁嘴狗,胡小妹——大家,大家,都回来吧,我带你们回家了——” 一碗碗酒水,洒在干涸的地面上。 最后,渗入到泥土里。 一股微酸意在散发。 这是酒的味道。 不是很好的酒,却是有原因的。 锦天觉得兄弟们从前就没喝过好酒,给上了好酒也没用啊,干脆给他们生前喜欢的来吧。 酒倒洒完了。 坟包也立好了。 最后竖起了一块碑。 这是一块什么也没有的碑。 甚至是寒酸。 但这才好。 你立个好碑,不是提醒人往下挖挖看么。 反之要是太寒酸,就没多少人愿意费那个劲儿。 真以为挖坟是一件很轻松容易不费力气的事么? 好不容易,锦天才把仪式做完了,他将尸骨尽数火化了,用一块布包了,才葬在坑子里。 这是不得不如此的。 不然那么多尸骸,得挖多大的坑儿才能全埋进去啊。 杨大小姐在旁边把杨大也给烧了,然后也刨了个坑,在锦天坑的旁边,把骨灰,连同那把无极金刀,都给埋了起来。 第23章 金龙客栈 西关城之外,有一座很多人都知道,那是靠近浩瀚沙海的,一家客栈。 也是人们想进入浩瀚沙海,这不毛之地的唯一一个补给站点。 那么,浩瀚沙海是什么样的地方呢? 那是——活地狱。 普通人远无法想象的人间绝域。 传说曾经浩瀚沙海曾有很灿烂的文明,一些古国,古王朝,在此存立。但是现在,什么都不是了,全都没有了。 一切都消失在了沙子之下,被掩埋起来了。 每一天,白天的时候,阳光曝晒,一个生鸡蛋放沙子里,一刻不到就熟透了。 夜晚时寒气降临,冷风呼啸,虽然不至于结冰,可那能透入骨头里的风才是最要命的。让你领会什么是冻死人的森寒。 时不时的,飞沙卷平岗,一座小山那样大小的沙丘,一转眼,一阵风,说没它就没了。又一转眼,一阵风,它又回来了,就和长了腿在自己跑一样。 进出沙海的人,很多。 但能囫囵出来的就值得商榷了。 可即便如此,也仍有很多人选择进出这片沙海。 相比生死威胁,穷更令人感到可怕。 虽说很多人会死。 可只要活下来的,基本都能发财。 一是这里是重要的商路。 二是传说沙海里有很多宝藏。 这也是有人会在这里开客栈的原因。 金龙客栈,龙蛇混杂。 老板是一个女子。 由于生得貌美,所以叫赛金珠。 她一副水乡女子才有的娇嫩模样,眉梢还有一点痣,端得是可称风情万种。 只那眼波一扫,便可叫人骨头都酥了。 正当这位老板娘在与顾客打情骂俏时,小二孩子哥进了来。 这孩子哥就是一个半大小子,虎头虎脑的,有些莽撞味道,一进来就叫道:“掌柜的,沙里金来了……” 客栈中本还有很多人。 可一听到沙里金的名号,立时就结账走了大半。 这是当然的。 赛金珠这样的人,如果身后没有一个撑得住的男人,她能看住这里一片的产业? 不旋即,一阵风似的沙里金就大踏步进来了。 也没言语,千言万语,不如一默。但他们却心有灵犀,你来我往的一番眉来眼去,二人终究上了楼。 进了掌柜私房,赛金珠就嗔道:“这是在外面野了多久了,终于想到了我这儿。” 沙里金也不废话,他懂。 就见他取出一个袋子,放在了桌案上。 赛金珠一把接过,入手的沉坠让她脸上一喜。 再打开了袋口,里面是一枚枚大小不一的钱币。除了最普值的小钱,还有一些当十钱,当百钱的大钱在其中。 这一袋,粗粗估略,怕不是有一二百贯钱。绝对不算少了。 对于一个大手大脚的刀客来说,绝对是奇迹。 由此可见,沙里金的诚意有多诚了。 “死鬼,算你识相。” 沙里金得意一笑。 曾几何时,他也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的刀客,虽然经常花天酒地,但今天不知明天事,没希望没盼头,过着活一天混一天的日子。 可能前天还在花魁娘子香喷喷的软绣床上,到了晚上就只能在猪圈里过一宿了。 那是个看起来还不错,其实像恶梦的日子。 你永远看不到明天,看不到未来。 你不敢结婚,也不敢要小孩。 你甚至不敢离开自己的刀。 当然,现在也是一样不敢。 可是,后来,他一次受伤,终是时来运转,遇到了赛金珠,爱情也就诞生了。 从此,他算是有根了,有家了。 他比这世上百分之百的刀客都要幸福。 什么刘一刀,一刀仙,都不如他。 只是……还不够。 他要赚笔大的,然后带赛金珠离开这里生活。 “最近……杨氏商团的人来了么?” 沙里金坐下问了起来。 赛金珠立刻明白他想干什么,忙道:“你可别乱来,有的人能得罪,有的人不能得罪,你在这西边久了,别说这道理还要我告诉你。” “放心,这黄沙团干的事,和我沙里金有什么关系?事情闹将了起来,要火拼也是黄沙团和欢喜王的事,我们有了钱,这天下之大哪里不能去?我一直就想着,有朝一日带你入关,好好享受关内的花花世界。” “你若得罪了他们,天下之大你又能跑哪儿去?欢喜王当年在中土闹得多欢,结果呢,不也是缩到这里了,他是不想在中土混么?他是回不了中土啊。” “他们的实力犹在自然是说什么就是什么!可是他们的实力大损,甚至直接就没了呢?到时,还有闲情来管顾我?这些江湖势力都一样,只会争权夺利,目光短浅,只要我们小心,没事的。再说,我也不能让你在这里苦一辈子……” 有的话,沙里金没敢说。 现在的沙里金犹有实力,手下有人,自己也有两手功夫。 他的火龙功实力不弱于人。 但,他会老的。 他的手下,总有一天,会不服他的。 这种下克上的事情,太多了。 年轻的时候,前呼后拥。 一到老了,就以下克上。 到时,你的一切,钱,财,女人,都是别人的。 这是西方刀客的主流生活。 也是沙里金最恐惧的事。 黄昏。 人来了。 沙里金看到了远来的人,他没二话,就离开了,走的是赛金珠的秘道。 呵。 金龙客栈,没秘道,早不知要死多少回了。 残酷时,一年这客栈得给人烧两回。 当然了,做这事的下场一般不会好。 人来后,赛金珠心中略微松气。 杨家的人……貌似死了很多。 只有那一个杨家人,还是个女子。 另外是三个男人。 但看起来,都不好对付。 其中一个看看客栈就摇头,和旁边两个人说了几句,最后拉着驴车进了槽房,看样子是要和畜生一块儿了。 “我给正常房钱,你不用管他,他爱惜那头驴子呢。” 一个声音有些沙磁的男人说话。 他身材魁梧,一头散发,整个人犹如一头荒野雄狮。 虽然他态度温和,说话也好听,可迎来送往见识多的赛金珠一眼就认定,这是一个不能轻易得罪的狠角色。 他是那种,你可能骗到他的人,但只要你骗不死他,回头就可能杀你全家的狠人。 杨家的那个人掏了钱。 她是真有钱。 厚皮袋子里随便一枚都是当百钱。 她连当十钱的币也没有。 也就是说,她那一袋子几百个钱币的袋子里,每一枚都是当百钱的钱,这才叫有钱人。 赛金珠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哎呀,这个可怎么好意思嘛。” 杨家人笑了道:“那我收回?” 赛金珠忙把钱收下,道:“几位客官里面请,孩子哥啊,把大菜端上来哩!” 大菜,是给有钱客人上的菜。 普通人正常是吃不起的。 像金龙客栈,它的院子里时常会栓着几头羊,就是给有钱客人的大菜。 虽然那羊,瘦了点,肉也可能柴,但这已经是西关城外能找到店子里最好的了。 狮子一样的男人把好酒好菜送到草料房里去,然后才出来和另外的人一起在大堂坐着,想要打探一下消息。 这个金龙客栈,一向就是龙蛇混杂,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 男人一下就听明白了意思。 没赶巧。 撞上事儿了。 男人自然是——张小乙。 他目光游离闪动,立刻给了锦天一个眼色道:“咱们没赶巧……撞事儿了。” 锦天嗤之以鼻:“不会是神剑王朝的宝藏吧!” “你怎么知道?” “我在西关城干过活的,你知道的。在这里我就没少听到神剑王朝的宝藏故事。” “所以——假的?” “应该是真的,是有这个宝藏,但你知道那宝藏有多久才能冒一次吗?哼,据说是五十年,也有人说是六十年,反正不是五十年就是六十年,有精通风水的高人计算过,说是……” 锦天皱眉,他好生想了又想,这才道:“说是每隔多少年什么的,会有黑风暴把沙丘移走,露出神剑王朝的遗址,到时就趁这机会进入其内获取里面的财宝。不过——” 张小乙看他。 杨大小姐也看他。 锦天苦笑,不由低声道:“不过后来有精通风水术数的高手,想要寻宝,结果却发现……有人更改了沙海中的风水布局,那个什么神剑王朝……已经找不到了。” “说得不错。” 旁边一个人接了话头道:“都是该死的藏墓派把风水局给改了,这是断了大家的发财路,不过我请了一位藏墓派的大家来此破局,几位要不要一起玩啊,若能得宝,大家一起分财宝,岂不美哉啊?” 锦天道:“抱歉,我们对这种事不太感兴趣,就不参与了。” 一回头就低语道:“骗我们的,应该是神剑王朝遗址开启时间有限,敞开让人拿也拿不了多少。倒不如多招些人一起拿能拿得多,到时把人一杀……你们懂的。” 卸磨杀驴么。 懂得都懂。 张小乙点点头。 这种事,的确是没必要参与其中。 杨大小姐道:“你们那个,他一个人在外边没问题吧。” 张小乙皱眉道:“在外面总是要小心点的,车船脚牙店,无罪也该杀,这外面可不单纯,老刘的宝贝那么多,可舍不得让人糟蹋了……” 锦天道:“这里的确不对,我们明天就走……” 正在此时,又有人来。 不是一个人。 而是十几个人。 外边来了一批马队。 全是清一色的刀客。 为首的一个人手提一只黄皮葫芦,一幅懒洋洋的模样,看身材,和张小乙也差不多,倒是一昂藏汉子模样。 此人一进来,赛金珠就叫道:“黄爷,哎呀我的爷,您是怎么来啦?” 此人从前来过,对金龙客栈大为不满,所以正常情况,他是绝对不会来的。心口如一,正是此人可爱之处。 “你以为我想来?”他目光一扫,大步过来道:“杨大小姐?” 说着,拧开葫芦口,往嘴里嗞了一口。 “你是……” “我是黄酒。” 那男人呵呵一笑。 第24章 一刀刘的突袭 这个男人是黄酒。 红黄白米,四大酒使。 这是欢喜王极为看重的四个下属。 若论亲近程度,飞天,狂骨,一百斤刀都是不及的。哪怕他们三个更能打一些呢。 在四大酒使之中,欢喜王最喜欢,最看重的,就是红酒。 其次,就是黄酒。 可以这么说,膝下无子的欢喜王,他若拿红酒当自己的总管太监,那几乎就是在拿黄酒当太子的。 就厚遇如此地步。 而此人也是这四大酒使之中,最讲情义的。要知道,这里是——处处杀人放火的西方商路。 在这条商路上,有很多人,坏人,和更坏的人,唯独好人,是死得最多最快的。 好人,有时甚至是蠢人的代名词。 连黄酒自己也不得不承认,他若非是欢喜王的心腹之人,早不知死多少回了。 可是,人啊,就是这样。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黄酒怎么样都还是那个黄酒。 这不,红酒出事,他的小弟只敢来找黄酒。 因为他们都知道,只有黄酒,才会为了红酒尽力。 所以,他来了。 “红酒的事情我很抱歉,一切都发生太快了,你若想知道详细情况,得去找老木头的人问了。” 杨大小姐很无奈。 她身边没人了,感觉到很多不方便。 如果她身边仍然有十几二十个小弟,哪怕只是数字,不能打,也会让黄酒的态度好点儿。 “白酒已经接到我信了,应该会去吧。不过王爷的事情要紧,接下来就由我帮小姐你吧。” 黄酒说出了打算。 红酒不能跟了,他黄酒来跟。 杨大小姐打量他一下,想了想道:“此行危险,我需要把话放在明处,还未有大动,我身边之人已经——所以你若要加入,当有个心理准备。” 黄酒呵呵笑道:“为了王爷……” 他双手抱拳朝一个方向拱了拱。 “在所不辞!” 黄酒加入,这下刘一夫就能从驴车那上来了,虽然他一直觉得不需要。 他入了坐,这时黄酒已经在进行交流。 此人和红酒不一样。 红酒这个人,闷。 他很多时候事情喜欢放在自己心里,对不熟的人还喜欢端驾子,摆谱,一脸倨傲,不可一世。就算熟了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 黄酒就不一样了,他喜欢交流,喜欢说话,什么都喜欢说出来。 倒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他们终于知道了,杨大小姐的名字了。 杨雪雁。 这是一个不好不坏,还可以的名字。 她是杨氏一族精心培训出来的高手。 其武功之高,更是在杨大之上的。 因为杨氏一族,最核心的武学,都在她身上,不像杨大,闯出名堂的无极金刀,是他自己的奇遇。 刀是如此,配套刀的刀法亦是如此。 对此,杨雪雁十分清楚。 家族未有让杨大交出奇遇。 此为杨大独有。 开玩笑,家族弟子得到点奇遇,家族这也抢,那也要,以后家族里的人还有愿意为家族出死力的么? 所以,知道清楚这是什么奇遇,了解情报信息,也就够了,别什么事没个够的,啥都想要。 无极金刀,配合火龙功,加旋风掌,是昔日神剑王朝的标配。 神剑王朝大内高手,清一色,全都是修炼这三门武功。 据说此三功合修,威力会大至不可思议的地步。 但是,这很难。 此三功每一门都需要十数年的功夫才得大成,想要彻底圆满,更是一件遥遥无期的事,又谈何合而为一呢。 说到武功,几个人也就来了点兴趣。 最后锦天说了一个猜测。 他认为,这三种武功,每一门修炼,都困难,会不会此中另有玄机?可能两种或三种武功合在一起修炼,速度反而会快点,不至于那么绝望。不然,一门武功修炼至圆满之境要五六十年,那前人是怎么把三门武学齐头并进修炼至成的呢? 黄酒感慨道:“遥想当年,神剑王朝也曾盛极一时,听说,我是听说啊,神剑王朝有一个人,参透了玄机,把此三功合一,成为神剑王朝第一人。这也就算了,还和王妃搞到了一起,给那国王戴了老大的一顶大帽子。那国王恼羞成怒受不了了,就要杀人,此人就带着孩子出走,这也算了,他还带走了一物,致使王朝在几十年后,就亡了。” “什么东西?” “什么东西?” “什么东西?” “什么东西?” 刘一夫四人一起发问。 黄酒嘿嘿一笑,神秘说道:“是金龙宝剑。” 金龙宝剑。 简简单单的四个字。 就好像一根竹杆,挑开了迷雾之纱,让人看清了里面。 “金龙宝剑,传说此物乃是神物,非比寻常,有堂皇之正气,能镇压一切邪祟,当年,神剑王朝得此神物立刻供奉之,这才维持了国运,沙海都不能葬之,一直到此剑遗失,其国失水,被黄沙掩埋,乃至于亡,莫非天意?” “天意不天意的我不管,这宝贝真有这么神吗?” “你们莫不是忘了,正是金龙宝剑伤了浩瀚女王,这才使得浩瀚国灭,不是金龙宝剑,什么力量又能伤到她呢?” “世上竟有如此的宝物,也不知下落何方,要是仍在神剑王朝里,说不得我们也有机会得到吧。” “想屁吃呢,这东西已然通了灵性,乃是神物,神物择主,哪里是你想要有就能有的,得神物自己选。” 说得深了,天也黑了。 外头。 不知何时,已经围聚发一群人。 一群,黄沙武士。 众多黄沙武士中,独有一个人,坐在一顶滑竿上。 此一人物,面目蜡黄,相貌干瘦,手持烟袋,身披羊皮袄子。乍一看就是个普通乡汉,实是把平平无奇四个字给落到了实处。 但他身边二十多骑,却对他恭敬万分。 因为此人便是新出道的高手,一刀流的一刀刘,有人叫他刘一刀,也叫一刀刘,反正都一样,他杀人,只出一刀。 一会儿,一个刀客带来了一个人。 沙里金。 他一个滑步就过来,跪下。 嘭嘭嘭!!! 三个大响头。 让人疑惑,这沙子地上,怎么砸出来的动静。沙里金这铁头功,有独到之处啊。 一方小头目,沙里金,也算是场面上的人物了,可面对一刀刘,二话没有,直接磕头,上来就给跪了。殊不知这才是小人物的生存智慧。 尊严,很好。 脸面,也想要。 但不管是什么,和生存比起来,就什么都不是了。假若沙里金是一个强硬的不懂得低头的人,他现在早死十回了。 既已低头,那磕头又算什么呢? 更有甚者,即便低头,也未必讨好。 因为一些高手的刀客,他们杀人很简单的。你一句话,一个字,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个态度,或者仅仅只是感觉,比如我不喜欢他,就这么简单,甚至是莫名其妙无厘头的原因,即可杀人。 对于他们来说,杀一个人和呼吸,踩蚂蚁一样,是再简单,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一刀刘。 就是这样的一个高手。 “起来吧……你没藏私,不用死。” 一刀刘说话了。 沙里金不敢大意,但略松口气,他站了起来道:“大哥说的哪里话,我哪敢藏什么私啊,只要大哥好着哩,我就什么都不用愁哩。” 一刀刘笑了。 “是这个理。” 只要他还活着,他的刀还在,谁也翻不了天。 “除了杨家人,还有欢喜王的人,来的是谁?” “是黄酒。” “他……一样,都麻烦,欢喜王,真不想对上啊……但该对还是要对,是不是?” “是是是……”沙里金能说什么? “让兄弟们准备了……”一刀刘下令。 沙里金忽然说:“大哥,咱不烧店,成么?” 说完这话,他想打嘴,他后悔了。 一刀刘笑了。 他的嘴角撇了起来,显示他的心情也不错的样子。 “老二。” 他说。 一个汉子过来,半跪下来。 一刀刘扶他的肩,从滑竿上下来。 “你说的不错。” 他对沙里金赞许说道。 沙里金心中大喜,忙低头道:“大哥过奖了。”当他抬头时,他看到一刀刘正把一截寸许刀身插回鞘中去。 “我都没想到,你提醒了我。” 一刀刘油然叹道。 然后他挥了下手。 兄弟们动了。 周围也出现越来越多的人。 沙里金心下一沉,他想站起来,但,不行。 嗤一声。 他的衣衫前胸口部分破了。 紧接着,是胸口皮肉开了口子。 从中是一道森然入骨的白切口。 至此。 殷红的血液才一下子从四周涌了出来。 血喷涌而出,哗啦啦地流了一地,湿热血腥的血液瞬间就染湿了他面前的黄沙地。 原来,就在方才。 一刀刘向他出了一刀。 一刀。 仅仅一刀。 此一刀,妙就妙在,无声无息的同时,又快如迅电。让人根本没有反应机会。 而沙里金明明被砍了一刀,却愣是没有发现,没有感觉到,这就太恐怖了。 这证明,一刀刘的刀法,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境地。 这是技近乎道。 已经摸到极限的边了。 “上!” 马队出动,马蹄踏动,一支支明火的火把举了起来。 这支马队,先一步杀退了外围的人,然后就投掷火把,看样子是要把整间客栈统统烧了。 突然,从店铺中骂骂咧咧跑出来几一个人。 一女,三男。 这四个人,都挺能打,尤其是打头儿的两个人,一个好似狮子摇头别人怕怕,猛的不要不要的,另一个犹如没得感情的杀人机器,手中一把大长刀,能把人连人带马的给斩成两半。 人的马的内脏肥肠血糊糊的哗啦流了一地。 惨不忍睹啊。 还有一个女的,也是厉害。 她手持一柄剑在断后。 一柄长剑舞动起来,挑飞了几支掷来的火把,飞斧,暗器,飞刀。 防护的是滴水不漏。 这几个人,打开马槽,放出一头驴子,只很短时间就套出了一辆驴车。 四人驾着驴车,就这么跑了。 一刀刘懵了。 黄酒也懵了。 第25章 沙海追逐 一切发生的太快了。 从刀客马队的突袭,到四人小队的闪电走人,前后不到半刻。一支香都烧不到三分之一呢,然后,人就跑了,你能看到的,就是黑色的夜里,小驴儿奋蹄,那小蹄嚓嚓嚓嚓的踩在沙子地里,就这么直接的进入沙海了。 而黄酒这时才反应过来。 杨大小姐,他们跑了。 那四个人——跑了? 这么快的吗? 哪来的默契。 这样的速度。 一种植物! 黄酒心中对长辈女性发出亲切问候。 但也没了办法。 他只能招呼手下,一起跟着杀出去。 但,显然,这很难,因为那些刀客已经围杀过来,一把把寒刀,劈了下来。也就黄酒武功够高,施展自己独门内功酒神功,这才杀了出去。 可也就寥寥无几的几个手下能够跟上。 余者。 皆没。 “一刀刘,你是在找死!!!” 黄酒发誓,要一刀刘,和他所在的武林门派一刀流,统统去死。 他性情是比较和善,但不是任打任杀的人。 几支火把扔入店铺之中。 金龙客栈,又一次,烧了起来。 但店中之人,却是一个都烧不得的。 只是……当赛金珠一行人看到某个人时就绷不住了。 那是个死人。 他倒在地上。 血染红沙。 “阿哥!!!” 赛金珠一下子就控制不住自己了。 她豆大的泪不住的滴下。 泪和血,混浊到了一起。 一个黑衣老头说话了:“掌柜的,别难过了,我早想说过的,干他这一行的,哪有长久的呢?” 沙里金和赛金珠的事,大家都知道。 但大家虽然平常不怎么说,其实心中都有一杆秤。 不支持。 他们在这里,和赛金珠一样,迎来送往的,见识自也不低,哪里不明白干刀客这一行没前途的呢? 在西方商路的镇子乡村里,总有很多隐藏高手,这都是看透了世情选择归隐的。就是因为他们自己知道,干刀客,这一行,是不行的,没前途的。 现在自然也是如此。 沙里金死了,他们是一点也不意外。 “我要给阿哥报仇!” 赛金珠豁出去了。 她凤目欲裂,问手下几个人:“你们谁愿意帮我?完事了,店子就是他的。” 这时,她已然不想活了。 一个人说道:“你会死的。” 他说话,声音难听,喉咙像是糙石一样摩擦出声。那声音,自然是不好听的。 老头叫道:“嚯,好家伙,哑巴,你说话了?” 这个叫哑巴的人,是一个破旧衣衫的,四五十上下人,他一脸风霜,皱纹有如刀刻的一样,充满了坚毅。 此人是个帮工,在后厨打杂,打水,劈柴,夜间给牲畜加草加料,装车卸货,这都是他在干。 他总是不说话,所以人人都叫他哑巴。 他也不恼,就这么默认了下来。 现在,他终于开口。 他若再不说话,掌柜的可能就要死了。 赛金珠道:“你若帮我,就继续做个哑巴,若不帮我也请做个哑巴!” 哑巴不说话了。 他提起他经常干活的斧头。 他还是要帮的。 能怎么办呢? 面前的这个丫头,是他看着长大的。 不帮,难道真看着她去死么? “我有妹子要照顾,就不去了。” 孩子哥笑呵呵地说。 在他旁边是他的妹妹,二妹子。 老头也说道:“掌柜的,别的事我帮,但我的武功你也是知道的,就一个打杂的,帮不了你什么,就不出丑添乱了。” 最终,队伍分流。 一波走人避风头。 一波回头报仇去。 “老头……”孩子哥叫住了走在前头的老头。 老头一下子明白了。 “干嘛犯傻呢?你还有妹妹啊。” “我没犯傻,只是我想了想,我们这两路人,到底谁最后才能活下来,我们不去就一定能活下来吗?” “想活,怎么都难,但我们这边是等困难上门,掌柜的直奔困难主动上门去了。” “所以,怎么都一样啊……” 说话间,孩子哥已经跑了。 老头呆了一下,看女孩二妹子。 “你哥走了,就你一个人了,你怕不怕呀?” “不怕。” “不怕?我把你卖了你怕不怕?” “不怕。” “还不怕啊?哎呦喂,我算看出来了,你们兄妹两个,都是愣头青!不怕是吧,走吧,我把你卖喽……” 二人沙沙离去。 没多久,又有人来了。 这人一袭旧袍,带着一个妙龄女郎。 二人骑了一匹马,对,一马坐二人,不是一般关系不敢这么干的。 二人过来,双双下马。 “着火了……” 二人心中一急,双双施展轻功,激起了一路沙尘,飞快到了金龙客栈。 火势已经大起,不可能扑灭了。 在客栈四围,横七竖八的倒了一些个尸体。看样子,是两拨的人马。 一波人发起突袭,另一波反抗,但反应慢了点,被人多打人少的围杀,这不,一一倒地,浑身是血。 倒也好,不必烧了。 若是让一个人选,那当然砍死比烧死要舒服些。 “嗯?” 男人有所发现。 女郎道:“怎么了?” “这是我的人……” 男子拨动一个又一个人,这些人是他的部下,现在却死在此处,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他又看了另一边的人。 “是他们?” 黄沙武士团的人? 是他们!? 男子怒了,道:“找死,找死,一个两个的,统统都是在找死!!!” 忽然一个人道:“红酒使大人?” 从一口破缸里钻出了一个人。 他身上湿漉漉的,靠这口缸,和黄沙团的粗心大意,他活了下来。 红酒大喜,他的人总算活下来一个。 “千里送人头,是你?” 千里送人头的名字叫千里风,给取了外号叫千里送人头。 红酒嘛,和其它人一样,记人主要记绰号,不记人名。 千里风一阵郁闷,但一想,能活下来就好了,还计较什么送不送人头的。 “是一刀刘的人出手,他们对我们动手了哇!我们,一直没动他们,可他们骑我们头上了,这是不把王爷放在眼里,简直是岂有此理啊!!!” 千里送人头气愤的大吼。 “这笔账我不会忘了的,你既然没事,就去禀告王爷,让他出人,咱有仇就要报回来!” 千里送人头擦去了眼泪,忙收拾一下东西,整出了个行李,匆匆去了。 “抱歉了米白姑娘,我要追踪一刀刘的下落去,你……” 米白道:“你以为,我现在,还能去什么地方吗?” “抱歉……” “我们快走吧。” “嗯。” 二人重新上马,顺着马队留下的踪迹跟了上去。 漫漫黄沙。 一片绿洲中。 一行车队进来了。 车中下来的,赫然是一群楚楚可怜的少女们。 她们经历很多苦难,此时是别无它法,跟着一个人来的。 那人也是名少女。 她目光游离不定,注视周围。 一群嘻嘻哈哈的男人,渐渐地围住了她们。 少女沉默一下,抢先开口了。 “听说这里是白酒使的驻地,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汉子们一下止住了脚步。 过了一会儿,一队白袍骑出来。 这队人,清一色女子。 为首的一个人,更是一名绝色。 此女一袭白纱袍衣,在这沙漠里,哪里是绿洲,这样的打扮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起的。 “小姑娘,胆挺大的,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就往这儿闯,你不是以为我们是女人 所以你也就能在这里行走吧?” 女人冷漠地说话。 她就是白酒使。 她,执掌欢喜王三千本部军。 这是欢喜王最强悍的一支军力,也是她一手掌控的王牌部队。 “我是黄酒使的人,他让我来的,我什么都不知道!” 少女叫了起来。 白酒使眉头一挑。 “黄酒使?黄酒从来不沾这事的,一向都是米酒在管,他怎么突然多事了?你在骗我?!” 白酒这么一说,周围刀客一一拔出了刀子,他们眼睛充血,好似随时都要冲上来。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少女抱头蹲下。 一副我不反抗了,随你们的便样子。 “白酒使,杀不杀?” 白酒想了下,道:“算了,这批货还是挺不错的,既然她们主动送上了门,那咱就笑纳了,在我们的地盘上,就不怕她们反了天,通知米酒过来领人。” 她轻轻松松,就那么容易的,把这批主动送上门的小白羊,收了下来。 她不是没想过,这里面可能有诈。 但那又如何。 这里是欢喜王的地盘。 是她的势力范围。 有什么事,她说了算。 她不信,天能翻过来。 一直以来,她以女子之身,统领这支精兵,凭借的不是她的性别和容貌,而是她的实力。她是自信不输任何人的白酒。 …… 沙漠里。 追杀不绝。 一刀刘的人不是都白痴,他们也有一批精锐,也是能够打硬仗的。 以小毛驴的速度,竟然一时间甩不掉对方。 杨雪雁犹豫下道:“一辆车上四个人,是不是我们人太多,压得驴子跑不快?” 她知道此驴非比寻常,反正她就没见过这种一身肌肉的驴子,一身块块肌,坚实有力,难怪刘一夫其人宁可睡草料房也要守住此驴。 但现在它一驴拖着这四个人,还有车上的东西,是不是有点太勉强了? “放心,马这东西,耐力是不行的,我的驴能跑三天三夜,就不信他们也行。” 刘一夫也是发了狠。 果不其然。 马队到底是没有追上。 第26章 狂风沙 驴车在沙漠上飞驰。 刘一夫心中感叹。 好险。 幸好,这只是不入流的马队刀客,由于弓弩管制,所以他们能够使用的,最有威胁力的武器,是投矛,这是军中折断的短矛或自制武器,以投掷之法用来杀敌。 但有这个心,有这个条件的,太少。 寥寥无几的攻击,被轻易的挡了下来。 其余的,那些暗器……都是笑话。 攻击距离太短了。 而且威力也是不足。 “大哥。” 马队停下,等来了后面的大佬,那个喜欢坐在滑竿上的男人,一刀刘。 男人看了看,笑道:“那是驴车?我一种植物,跑的真别人的母亲快,那车,那车注意一下,我要了,我要了,我的。” 说到这,他吸了口气,道:“走了,真以为欢喜王好对付,先避一下他的风头,然后再搞他——” 众马队人也是松了口气。 他们虽处于事业的上升期,手上也有一定的实力势力,但就这么和欢喜王对上,仍是有些发怵。 真以为欢喜王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 以为他麾下,四大酒使,三大锋头,都是摆设吗? 要知道一件事。 现在的欢喜王,喜欢注重形象,所以有很多狠辣的事给他外包了,不是他不做,而是让别人去做。 这才让人以为欢喜王好对付。 可欢喜王如果认真起来呢? 一刀刘也不敢真去硬莽。 轰——!!! 马队奔行而去。 一刀刘走了。 但其余散碎的刀客,却一起轰地进入沙海。毫无疑问,沙漠充满了危险,进去就指定出来出不来了。但问题上刀客们穷,穷到只有一条命,为了钱,为了利益,他们敢于用自己这条破命去搏一切。 他们的生存之道,就是游走于大势力的边缘,吃点大势力不要的渣滓,可能大势力也不想留下渣滓,但就算如此,他们仍能从大势力指缝里捞到渣滓。 所以,才歇了口气的刘一夫众人,又发现了追踪者。 简直是不怕死的。 “该死,黄酒他们呢?” “应该是迷路了,这里是沙漠,就算看着我们留下的痕迹也是没用的,一阵风,一场乱,什么都没了。” 杨雪雁十分冷静,她分析一下情况,道:“眼下我们有三条路,一是继续走,直接找浩瀚国去,但我不知道我们的物资够了够,在沙漠里多少准备都不够的……” 他们是被马队突袭,离开金龙客栈的。短短时间,根本没有什么补给,所以杨雪雁心中对物资方面没有底气。 “二是回头找黄酒,我们需要他的人,浩瀚女国危机重重,没有足够的人,我们未必能探秘浩瀚国。” 说白了就是找炮灰,总有一些机关险道是需要人命来填的,要用人实验危险,收集情报。 就像杨雪雁的人在山洞里死了一样。 如果没有这些,那就需要刘一夫他们几个去亲身探险了。这是智者不为的。明明用别人的命就可以解决的事,为什么还要自己去冒险呢? “三是我们回去西关城,我给家族发消息,等我家族的人来。” 这是杨雪雁最想的上上策。 杨氏家族有力量,这毫无疑问。 有家族势力,为什么不动用呢? “我们不选三!”张小乙一下子就看穿了她的心思,知道她想掌握主动权。 正说着……风暴来了。 对于沙漠来说,最危险的是什么? 风暴。 比风暴更危险的是什么? 是夜里的风暴。 你甚至无法从天象上判断是否有风,风大风小,时间长短。 最为致命的是,它突然就来了。 让你猝不及防,根本来不及做准备。 轰——!!! 刘一夫四人连驴车带人,一起的,被暴风卷起,轰地飞了起来。 不能说话,一张嘴就是强风灌口,一嘴的风不说,还有大量的沙,那个感觉,你只能牢牢闭上嘴,还有眼,同时尽可能,降低呼吸频率。 身体也无法控制,被风卷得像块破布,飘来摆去。 耳边全是劲风呼啸。 此乃天地之威。 恐怕除非是大宗师,或是天人,才可以无事。 而他们这些普通人,实力不济的,就只能随波逐流了。 在天上被风吹了大约两刻钟。 刘一夫感觉到风——弱了。 他大胆睁眼,勉强看清地型,调整了下落角度,姿势,这是重点。这才导致他落地滑行一段距离,虽然摔了个七荤八素,可小命是保住了,也不至于断手折足。 这一点,张小乙他们都能做到。 但唯独刘一夫比较勉强。 好在,他撑住了。 用他的智慧,勇气,无伤的跌下来。 普通人,遇到了这种事,不死也要去掉半条命了。就算不死,也没重伤,可哪怕是折手断脚,在这沙漠里的环境,也会把一切给无限放大。 到时还是个死。 而刘一夫……他真的是凭借沙丘下坡缓冲,这才没摔伤的,哪怕他从沙丘上一路滚下来,也没折了手脚。 身前一阵拱动,刘一夫低头,和小老虎对了眼,小东西正准备伸舌头舔它呢。 他摇晃身子,把小老虎从怀中掏出来丢一边上,身上一阵气闷,现在的他可受不了小老虎在他身上折腾。 好容易站了起来,身上是一片的酸痛。 好在,他已经不是那四十多岁的老男人身体了,而是被神力洗礼后的新身体,痛疼一阵,也就缓过来了。 他沟通意识中的地龙藤,走了快天亮,才算找到他的大缸。 缸已经破了,但地龙藤仍在。 沙漠环境,地龙藤不是很喜欢。 不然它早钻地下去了。 感知到刘一夫过来,它立刻缠上来。 刘一夫松了口气,有了此物,他算有了初步的自保之力。 二话不说,他取出备用的大缸,把地龙藤重新放回去。 这才开始在四周转悠。 天际将要放明。 刘一夫找到了他的驴车,车子仍在。 刘一夫扶正了车子,推了下,只是略有晃动,车子仍是好的。不得不说月亮沟给车修的不错,的确是奔用十年修的。 这叫一个结实啊。 刘一夫坐在车上休息。 大约太阳露出了红霞层,嚓嚓嚓嚓,刘一夫的小毛驴回来了。 刘一夫笑了。 他降术通灵的毛驴,只要自己不死,又没间隔太远的距离,那就什么事都没有。 不要找,它自己就能回来。 “好伙计,还是你靠谱。” 刘一夫拍拍它,小驴子欢叫起来。 刘一夫又取出了水,以资奖励。 小毛驴开心的喝水。 刘一夫重新套车。 等他做好了,人也来了。 一开始啊,刘一夫还挺高兴的。 他以为是自己人。 哪知不是的。 是一群马贼刀客。 这一行三个人。 一个大汉,一个女子,一个短发人。 短发人看不出男女来,应该是女的,但不修边幅,和男的也没区别。 “哈哈哈哈……” 男人大笑起来。 短发人道:“车不错。” 女人则是简单直接,拔出刀子道:“车留下,人滚蛋。” 刘一夫叹气。 他一手拔玉虎在腰畔暗藏着准备阴人,一边抽出腾蛟剑。 “呵呵呵呵……看看,看看,好多宝贝啊,这些都是我,呃,我们的了,这还真找了个大宝藏啊!!!” “东西是好,怎么分啊?” “你想怎么分?” “是你想怎么分!” “你们……东西还没到手,吵什么!等我把这小子解决了,咱坐下来慢慢分,别的不管,这驴子得是我的!” 大汉说着扑上来了。 他手持一把大锤。 是一个力量型战士。 但这样的人在西方商路上并不吃香。 这样的体型,导致他骑不了马,骑了也跑不快,注定这样的人是被围攻的命,块头大有个屁用啊,随便一个陷阱,那是随便收拾。 所以这个憨货才看上了刘一夫的肌肉驴子。 刘一夫振剑迎上。 腾蛟剑轻而易举就砍断了大汉的锤柄,几乎是毫无滞碍,就破入了大汉的身体,并透体而过。 “呃,啊,这,嗯,哼……” 大汉惊讶了半天,还是没撑住刘一夫转动手腕在他身上翻捅的剑刃,倒了下去。 “瓦汉!” 女人叫起了大汉的名字,她重要的一个搭档。 在江湖上混的,懂的都懂,一个合适的搭档真的是太重要了,现在这个一起合作了数年的,也经历生死考验的汉子死了,无疑刺痛了女人的心。 她拔出一对弯刀就扑上来。 但有人比她快。 那个短发人。 她目光一凝,知道刘一夫的麻烦,为了速战速决,她毫不犹豫的出手了。 一扬手就是三把飞刀。 刘一夫仅能躲掉一把,挡住一把,事实上这已经是他的超水平发挥了。无论如何他也挡不住第三把飞刀。 一经中刀,他立刻仰身倒下。 “好俊的相思柳叶镖。” 相思柳叶镖,一镖一连环。每一镖都可以和另一镖相互呼应,可以镖镖相连,环环相扣,让人防不胜防。 这是江湖上原本普通的飞镖手法,玩出花来的结果。 但那女子却不罢休,她舞动双刀。 就要上前,补刀。 正在此时,从沙丘一侧,翻过来了一个人。 他一过来,就叫道:“住手!!!” 一般人叫,女子绝不会理会。 她只会更快更狠。 你说住手就住手,我不要面子的吗? 但这个人不一样,他说话,一个字,一个字,像砸进人心里似的。 这是一种上乘内功的表明。 女子被夺去气势,手上自然就慢了,脚下一个迟疑,那人已经一个凌空翻身,跳了过来。 “老刘,老刘……” “我没事。” 刘一夫拔下身上的飞镖。 他欣慰笑了。 “还好,没上药。” 上药也不怕,不过省事了,少了些麻烦,总也是好的。 没错,来的这个人,就是张小乙。 第27章 汇合 张小乙的出现,让刘一夫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你永远可以相信张小乙,只要他还没有倒下。 正如张小乙自己选择去相信锦天,都是一样的。 不得不说,在关键时刻,身边有张小乙这样的人,真的是件让人放心的事。 虽然,刘一夫仍然留有底牌。 但所谓底牌,就是要藏起来,因为你打一张可能就少一张,下一张底牌,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攒出来。 张小乙吓走他们,挺好的。 刘一夫坐了起来。 他拔出了身上的飞镖,好似那仅止是个玩具。 这是相思柳叶镖的不足之处。 它太小了,威力难免不足,在没有淬毒的情况下,威力也就是那样了。 更别说刘一夫还有甲。 江湖上,武林中,唯有尺头镖,或重型镖,才可以耀武扬威。 像这种的,只有二两不到的轻镖,破不了甲的玩意儿,能厉害到哪儿去。所以才叫相思柳叶镖,走连环套路嘛。 一把不行,就多把。 打的不是杀伤,而是控场。 但,随着张小乙的到来,短发人也没奈何了。 那是张小乙,不说动手试探了,就方才一声吼,张小乙露的那一身内功,就足以让短发人望而生畏了。 “走!” 短发人离去。 女子也狠狠吐了口沫走人。 却不料。 地上的汉子,也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手抱断柄的锤子叫唤。 “等等我,别把我丢下了……” 一路拔尘,三人离去。 张小乙,刘一夫,二人面面相觑。 相对无言。 真是,什么人啊。 方才三人,其实都挺厉害,各有一手。 他们的离开,只是因为,张小乙太过厉害了,而非他们自己不行。 “怎么样?” “我没事,你怎样?” “我当然没事了,下一步,咱们得找到老锦。” “那就上车。” “好,好,好,哎呀,你这驴,这车,真是宝贝啊……” 张小乙上了车,对此车,此驴,得以幸存是大加赞叹。好宝贝啊,沙漠里,有这宝贝,真比什么都强。连方才的风暴都为之奈何。 这还不是宝贝吗? 另一边。 逃跑的三人剧烈喘息,见没人追来,都停下来休息。 双刀女子道:“瓦汉你没死啊!” 瓦汉道:“我……我是恢复力好,方才你们都看见了的,我给穿心凉了呀,没死是我命大,可不是我不想死。” “行了……”短发人道:“提前进沙漠,我们可能错过了和千里疾汇合,不过话说千里疾怎么还没到,当初是怎么说的,不是听风刀说的,千里疾找咱们的吗?怎么他还晚了,是不是要耍我们,还是要独吞财宝?” 双刀女道:“应该不会,听风刀说了,神剑王朝的宝藏只开那么一两个时辰,这么短的时间,你能拿多少财宝?拿了又能带走多少?” “我说,听风刀他们能找到我们吗?” “能……听说……听风刀很缺钱。” “听说他一直缺钱。” “问题是谁不缺钱呢?” “好像是听风刀,他是真不差钱,只是他花销也挺大的。” “不行,我走不动了,没马没骆驼,没有物资,我们撑不下去的!” “等等……看。” 远方。 驼铃。 清脆的铃声,骗不了人的。 一个人牵着一支驼队出现了。 在他身后的一匹骆驼上,有一个人端坐于其上,他一双眼睛是闭着的,头发束起,手持一柄漆黑的长刀。 牵骆驼的那个人手拿一只罗盘。 他一边看手上的罗盘,一边走。 很快,就过来了。 “听风刀,是你来了。” “你终于来了。” “这就是千里疾吧?” 听风刀笑了:“我在西关城出发的,没想到你们会等都不等,直接走人,客栈都给烧了,我能怎么办呢,只好和千里老弟追来了。” 千里疾道:“好了好了好了,大家都归队了,我们正式出发。” 此一行,关键就是千里疾。 千里疾既然来了,大家也就可以一起出发了。 “喂,千里疾,你和听风刀整这一出的到底是为了什么?现在来沙漠的人可不少呢,有很多高手啊,不怕万一生事么?” “不怕,你不知道神剑王朝的宝藏有多大,我可以这么告诉你,所有人,不管多少人,进去了,也只有余力做一件事,搬金子。抢够就行了,太多没用,你哪怕搬出来一座山,你运得出沙漠么?” 别人,不知道。 但千里疾,知道。 他是藏墓派的人。 他很清楚,神剑王朝收纳的金子到底有多少。 那是一座,堆满了整间大殿,数之不尽的金山。 无以计数的金银器物,首饰珠宝,各国钱币,丝帛细软,神物珍奇……这些,随随便便一件,放外边都够造就一方富贾了,却堆积如山!!! 所以,这么多,根本不怕不够分。 真正需要在意的,是拿到差不多的就可以了,再多,反而会成为累赘,到时没有足够的体力离开沙漠。 太阳高升。 火辣的阳光让人懒得动一下。 刘一夫也不是什么魔鬼,早早赶车到了背阴处躲阳光。 只是他手上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一只草人,此草人是用狗尾草编织而成,似模像样的一个小人儿。 完事了,刘一夫用一种油水涂上去。 这是用尸油,和人血,调的色。 完成之后,再看小草人,更有几分灵动之感。 “这是咒杀术?” 张小乙问。 降术师最为神秘莫测的手段,就是能够隔空把敌人给咒杀了。 而咒杀术是需要媒介的,也就是说需要一个载物来承接术法。 没有这个媒介,咒杀就找不到目标,打不到人身上。 “那个男人,被我捅了一剑后,居然没死,这绝不正常,所以我必要做些手段,这样下次就可以一波带走他。” 刘一夫是个很谨慎的人。 遇到一个杀不死的人,这还得了。 一个人能够不被杀死,要么是有秘术,要么是体质,但终究不是不死人,就不信我的降术杀不死你。 降术的隔空咒杀术,有施业咒杀,此为慢杀之术,也有蛊杀之术,此二者皆可隔空咒杀。 唯一区别是蛊杀术速效,但业障生。 施业术虽好,但效果较慢。 所以大多情况降术师仍然选择蛊杀术。 刘一夫手中有子蛊,虽然他的咒杀不是太厉害,但至少可以用了。只要小心,总能杀人。对于降术师来说,蛊杀什么人都一样的,只要你肯承担因此产生的业力。 降术师最忌的就是背负业力。 一切降术失败,追其根由,必不脱业运二字。 可刘一夫料那汉子,怎么也不是强运之人,既然如此,那杀了也无所谓。 何况也不是立刻杀,而是做一手准备罢了。 他慢条斯理做好了准备。 与张小乙一起,美美的吃了一顿,这才在阳光偏移后,出发找锦天。 他们几个人的辎重补给全在刘一夫手中的储物袋里,不找到锦天他们,在这沙漠之中,他们受不了的。 好在,找人方面,刘一夫的小老虎还是有一手的。它虽不是狗,可鼻子仍然是很灵的。虎也是动物嘛,动物都有喜欢标记自己地盘范围的天性。 怎么标记? 撒尿。 每天乐此不疲的撒尿,只要尿味所在,皆是本王的地盘之内!这一方面,猫猫狗狗的都一样。老虎,大一点的猫罢了,也是一样的。 能尿。 就能闻。 能闻。 就能当狗用。 所以刘一夫靠着小老虎的指引,顺风那么一闻,别的就不说了,至少这方向上面是绝对不会错的。在沙漠中,方向感可是很重要的。 四面沙海。 如果掌握不了方向,时刻等着迷路吧。 在沙漠里迷路是个什么下场? 很简单,就一个。 死。 迷路会消耗掉你的体力,你的食物,你的水,你的一切,最后,你将一无所有的干死在沙漠里。 刘一夫取出一块块的小羊肉块,切成碎的,拌上了奶水,哄着小老虎。 小老虎用爪子擦擦脸,抖动了胡子,小舌头巴哒地把食物往嘴里卷,吃得尾巴竖起来不停的摇晃。 当它发现方向错了,就会嗷嗷的对刘一夫叫,帮他纠正方向。 果然,到了晚上,他们听到了动静。 这点殊为难得。 一是刘一夫他们一直的在找。 二是始终走在正确的方位上。 不然在这沙漠里想找到失踪的人,真是大海捞针。 倘若没有小脑斧。 倘若刘一夫他们到晚上就歇了,没继续追下去,到时他们没有遇上,不知后面要生出多少周折。 好在,他们,赶到了。 那是一场战斗。 一群刀客围住了锦天,好在他不是一个人,还有一个人在帮锦天,两人联手,这才撑了下来。 那人自然是杨雪雁。 杨雪雁虽为女子,其实武功不弱,更在杨大之上。杨大的无极金刀算是厉害,可却仍比不得杨雪雁的天河剑法。 杨雪雁拥有两种极为出众的武功。 一是天河剑法。 日山出雪水,雪水汇天河。 天河九曲下,滔滔赴海流。 万川归海。 天河剑法。 那叫一个雄浑大气啊。 可惜了,是杨雪雁,一个女子,难以将此路剑法的威力发挥至极,可饶是如此,这也是一等一的剑法。 另一门绝技,是晴空百裂腿。 这才是杨雪雁真正的绝技。 她一直把身子掩得严。 殊不知她是最典型的大长腿。一双大腿,甚至比普通女子的细腰肢还粗,却丝毫不显臃肿,反而是健美结实,力道劲足。 她的剑可能压制不了人。 但她逮到了机会,上前一痛快踢脚。 那叫一个噼噼啪啪噼里啪啦。 手脚全断,内脏俱裂,胸骨皆折,面目全非。 那叫一个惨。 她一直藏着掖着,看来也是知道自己武功动静太大,不大雅观。 只是现在被人围攻,迫不得已,只能把底牌都掏了。 绝技一显,打得那叫一个狠。 倒是锦天,松了一口气。 他看到了。 那辆小驴车。 大家又汇合起来。 这下没事了。 第28章 飞沙现神宫 锦天等了一会儿。 他又等了一会儿。 …… 嗯? 怎么回事? 怎么还不过来? 搞什么名堂? 张小乙,老刘,你们一个两个的这是在玩呢!!! 锦天再一次扑击,新月宝刀舞出一团美丽的月华,将一名刀客,一分为二,一刀两断。 另一边。 杨雪雁也贡献了一顿暴裂无比的晴空百裂脚。 硬生生将一个人踢得像一团皱起来的抹布。 再来一道雪亮的剑光,大河上下,顿时滔滔。 一颗大好人头就给削下来了。 可……围攻人员仍然不见减少。 三四十人的马队刀客根本不在乎死的这几个人。 甚至死再多人,他们也不放在心上。 刀客的命,不是命,只是一种可以被消耗的资源物品。 如果值得,那死些人又算得了什么? 是的。 起因很简单。 刀客们不是为了锦天出手的。 是为了——杨雪雁。 和锦天在一起的杨雪雁,她再不是从前那个前呼后拥,有一群人围着,一看就知道不好惹的人了,她成了一件——商品。 刀客们很有眼力劲儿。 他们一眼就看出来了。 杨雪雁是上等货色。 身高腿长,脸也精致,这种一看就是大家族的女子,无论是抓了收取赎金,还是拍卖给那些个变态癖好的权贵豪族,都是值抵万金的好事。 所以,他们不惜性命的出手,被杨雪雁杀了也无所谓,能消耗她的体能就行。杨雪雁武功厉害是厉害,但问题也出来了。 体力问题。 这种狂猛霸烈的武功,必要足够的体能来支持。 别看她现在打得狠,杀得凶,但这么猛烈的暴发,他能支撑多久? 刀客们是对的。 晴空百裂脚暴发力极强。 可这样的强招猛技,杨雪雁能撑几次? 不独马队刀客们在评估,另一头张小乙和刘一夫也在观察中。 刘一夫受限于武功,暂时看不出来多少路数。但张小乙既然没有要动手的意思,他也懒得动手。 这是一种无言的默契。 张小乙就不一样了。 他武学素养很高,可以很清楚的分析到位,杨雪雁的武功当不止于此,她还有底牌没出。 看得出来,她腿上的功夫,挺惊人的。 可锦天不干了。 他叫道:“老刘,你们见死不救吗?” 刘一夫摇头,对张小乙道:“得了,不能再看戏了。” 他提醒一下张小乙,你要注意下锦天的意思。 张小乙嘿地一笑,道:“得,不能看戏了,那就上呗!” 他确定看重锦天这个生死弟兄,所以说到这儿,整个人就扑了出去。 犹如——狮子扑入羊群,又如猛虎硬爬山岗,观其势不可当也,攻其处取其中也,直接就打起了硬杠硬悍的碾压局!!! 遇到一个杀一个,碰到一个斩一个。 身子一横,胯骨腰腹胸肩连成一体,像整块的钢铁,连人带马就给横冲撞倒。 伸手一拉,诺大的一个活人就给像根草儿似的被他拽着胳膊从马上直接拉下来。 没有在马背上的,被张小乙噗噗噗地狂捅着。 眨么眼就是三五七刀的捅了出去。 血哗啦啦地痛快流着。 一个又一个的倒下了。 看到了张小乙的暴发,锦天大喜,信心上头,这下手也有力了,气也更足了,他大开大合,施展起了一刀两断法,逮到什么劈什么,人也好,马也好,兵器也好,统统两断,全都两断。 这两个人一暴发,那才是血染黄沙滚葫芦,所过之处无抗手。 轰!!! 刀客们也拼了。 杨雪雁立刻明白,这是刀客想利用马队打速度优势,以速度形成力量,切割敌人。这已经可以说是军中骑兵的战术了。 不能让这些刀客打出这种局面来。 她心念一动,立刻果断出手。 她先是一连串的小跑。 脚下激起一串烟尘。 拔地,腾空,扭腰。 秘技——拔腰术!!! 伸足,足形优美。 脚尖脚掌朝上翘起,用足跟。 她的鞋是一双改造的皮革马靴。 看起来很平常,但在后跟和脚尖,都用了精钢铸铁。 现在她就是用鞋后跟的铁块,身形往下落,她的速度力量加上体重,狠狠一坠,一个字,点。 一点,跳起来二点,再跳三点,继续跳四点……一口气连点十余下。 这是……武林中比较普通的蜻蜓点水的功夫。 正常二三流高手大多都能使使。 此一功夫却硬是让她玩出花来了。 这门功夫,是专门冲人体头顶的囱门入手。这是一块,人为之一生,也长不好的头顶骨。 如此的杀招狠技,一出手,就连杀了十多人。这一下子就把张小乙,锦天,都给比下去了。 连张小乙,锦天,包括了刘一夫,眼都瞪圆了。 都没想到,杨雪雁这一个暴发,会狠到这种地步。 于是乎,马队撤了。 他们虽心有不甘。 可是能怎么办呢? 张小乙,锦天,二人联手的暴发。 一波带走十几个。 杨雪雁一个人就踢走十一二个。 这加一块儿就是快一半儿了。 地上一堆尸体,刘一夫笑呵呵地过来,拖起一具具腥臭的尸体,去提取尸油了。 都是精壮的好男人啊,能够提取比合格品更好的良品尸油啊。 不是降术师是不会明白的。 一个降术师对尸油的索求,是没有止尽的。 等刘一夫收拾好装尸油的小瓶子,锦天道:“可算结束了,我快饿死了……” 刘一夫忙道:“怪我,都是我的错,原本我是想见面立刻吃饭的,没想到一看到材料就控制不住自己了,来来来,一起吃大餐来。” 二话不说,刘一夫美味整起。 其实倒也不是什么山珍海味,也不过是鸡啊羊肉什么的,最多加上一些下饭酒。 有吃有喝。 但这待遇,放在沙漠里,那可就是顶着天了。 杨雪雁眼里发光。 她再次明白刘一夫的厉害,或者说这个小团体的厉害。 刘一夫能够使用储物袋,这是很多人都做不到的事,武者,好像也只有大宗师才可以做到此点吧。 武道修行讲究一个无漏。 招无漏,体无漏,最后是神无漏。 等到了神无漏,就是三宝合一,一切悉具足。 那就是传说中的天人境。 也就是说,神无漏这个境界,武者的精神力才能转化为神识意识,才可以使用需要使用神识的东西。 比如储物袋。 而按传统。 修仙者很轻易搞到手的储物品,对于别的什么就很难搞到手了,一直是供不应求。 刘一夫何德何能,竟然能拥有此宝。 同样的,张小乙,锦天能坐视刘一夫使用此宝,可见三人的关系紧密。 这是一个能派上大用场的小团体。 这样的团队,往往能创造奇迹。 不过,想要深入这个团队,并不容易。 刘一夫也是久经考验才和张小乙锦天他们交好的。 毕竟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凭什么相信你呢? 特别是刘一夫,张小乙,一个赛一个的警惕,精明。 他们的那种精明,是看一个人,总把对方往最坏的地方想。 而偏偏结果都是正确的。 这导致了在他们面前你是一个透明的。 杨雪雁当然不是说要害他们。 但她的确有自己的谋算。 喘息过后,他们没提物资的事。 有些事,是不能提的。 沙漠里,唯一要做的,就是信任。 相互之间的信任。 什么都知道,可能导致的结果就是意见不一形成隔阂,继而是分裂,甚至内卷。 什么都不知道,知道也装做不知道,大家一起撑,一起熬,反而能培养出默契和友情。 比如此时,东西刘一夫一个人管。 只要他吃的,喝的,和大家差不多,那么又何必计较其余呢? 在沙漠里,一个团体,他纵然贪污,又能贪多少? 到了最后还不是要都掏出来? 故此大家什么都不说。 反是杨雪雁,渐渐和锦天关系亲密起来了。 这让张小乙神色极为复杂。 他是什么人? 最精明不过的了。 一眼看出来,杨雪雁是想混进他们的小团体中。她选择的突破对象——赫然正是锦天。 毫无疑问。 锦天正是她唯一一个可以攻克的目标。 现在情况就是——杨雪雁暗勾锦天。 锦天呢,也很难抗拒这么一个大美妞。 没办法呢,杨雪雁长得实在是在他的审美点上。 还有一点很重要。 锦天心中,或多或少,有一定的恋母情结。 锦氏女是毫无疑问的大家小姐。 杨雪雁也是个地道的大家小姐。 都是大家小姐,所以二人在气质上有些相似,都是落落大方,气质沉稳,端得住架子,又放得下身段。 正常男人,怎么能拒绝一个这样的女人呢? 张小乙不想锦天被利用,但他又不好阻止,这玩意不好说啊,疏不间亲,一个不好朋友没了。 刘一夫不想多管闲事。 张小乙想刘一夫一起帮忙阻止。 但刘一夫知道没法阻止。 不能明说的事情你怎么阻止? 偏偏杨雪雁又想利用到刘一夫。 这点刘一夫也大约明白的,但他是不变应万变。里面也就张小乙一个人上蹿下跳,想要做些什么,却什么也做不到。 这气氛就挺怪的。 坦白说锦天也意识到了。 但他拒绝接受。 因为他一个是对杨雪雁的确是生出了好感。就因为一点猜测一点怀疑就把这么一个大美女拒之门外,是不是有些自作多情了?再说他不认为杨雪雁是要害他们,纵有利用也是无妨的,当帮人忙了,男人嘛,这不是舔啊,是有担当。 所以局面有些僵持。 这时——风沙又来了。 又来? 四人一惊,以为又要上天了,却发现不是吹他们这一块儿的。 四人齐齐松了一口气。 但见黄沙成黑幕,移天换地改形貌。 好好的,一大片沙丘,没了。 被强劲的风暴,给硬生生吹走了。 而沙丘一去,却是露出了一座,已经半残了的破旧宫厥。 这是一座王宫模样的城,但此际早已经废了,连那座看起来最为气派,像条卧龙似的王宫,也塌了一小半,有些左右不对称。 但可以确定,这是一座宫殿! 第29章 杀戮盛宴 乱了。 乱了。 全都乱了。 一切都乱套了。 一时间无法估计的马贼,刀客,江湖人物,游侠,浪荡子,统统过来了。 他们之间相互的杀戮,抢夺,用刀剑,毒药,暗器,不遗余力,不择手段的厮杀,暗算。 为的就是尽可能的减少人数,人少了,他们能够得到的就多了。 刘一夫一行人等也毫无疑问的遇到了袭击。 一队队,一批批,有认识一些的,也有根本就不认识的,见面就是没脑子的攻击。 没有问答。 没有啰嗦。 没有废话。 甚至没有一丝半点的停留滞碍。 上来就动手。 一把把的毒粉,毒药,整袋子的撒。 无数的暗器还没到射程就失智的掷过来了。 一把把刀,一柄柄剑,各种各样的奇门兵器,常见的,不常见的,都舞动的杀过来了。 坦白说,在某一刻,刘一夫都有,算了吧,拼什么命呢,这架势,最后指定能不能得到什么呢。都不确定成功,为什么要拼命呢?放弃也挺好的——诸如此类的想法。 但旋即,他就放弃了。 因为至此,大家都上头了。 每一个人都舍生忘死的在拼命。 这就是在争。 它是无脑的,也是无理的,就只是在争而已。 更何况,杀戮,是罪,但对降术师来说却是福。每一个降术师想要强大,都注定要杀人,白降师也是一样的。有的是成为白降师前杀了很多人,有的是为了替人解降杀了很多同行。 但,总之,降术师想要成长,杀戮是唯一且不可避免的。 因为降术师需要业力强化自身。是既要利用业力,又要防止业力伤己。 总体来讲,就是尽量杀人不沾因果,而增加业力。 “附身!” 刘一夫打开了大缸,放出了地龙藤。 地龙藤缠上了刘一夫,让刘一夫一下子成了一个不可触碰的多手荆棘怪。 他更拔双剑在手。 玉虎。 腾蛟。 双剑在手,又有地龙藤护身,哪怕刘一夫没有太高深的内功,他的内功实是太浅薄了,才刚刚入门,连小周天都没有。也就是说最多三流,但也有了一定的实力。 真格的正面放对。 在不了解他情报的情况下,二流高手也有可能完蛋。 更不要说,他身边现在一下子有三个一流高手。 特别是锦天。 他的武功好像芝麻开花一样,节节高。 现在已经是准超一流高手了。 事实上,刘一夫张小乙都很清楚,锦天晋入超一流,只是年把时间了。 在此三人的保护下,他们一路算得上是顺利,杀进了宫城。 但是,此地,杀戮更甚。 随处可见,各个时代的尸体骸骨。 有早早死了不知多少年的,身上还插着断了或没断的已经锈蚀的兵器。 还有新近死亡的,尸体呈干尸状态。 猛然间,斜刺里插出了一群人。 一个猛汉打头阵的。 他手舞一根流星锤……把柄断了,他用绳子接的,上面到处都是血骨与零碎。 猛汉身上也是,还挂了一截不知是哪个人的肠子。 在猛汉旁边,身后,是两个人护他。一为女子,手舞双刀,刀都砍得出现了大小不一的缺口,快成锯子了。另一人好多了,但掀开的披蓬下,身上装刀皮带上密密麻麻的柳叶状飞刀也少了许多。 刘一夫一眼认出,是之前遇到的人。 除此三人。 还有两个。 一个是手持罗盘的男子,此人一副干瘦模样,虽然有些疏于容妆打扮,但底子好,有点犀利帅。 另一人是个武将模样的——瞎子。 他手持一柄长刀,双目紧闭,脑后发带随风而动,头部微侧,虽然是瞎子,却一看就知道不好惹。 “是你们——” “你们——” “你——” 双方眼瞅着就要动手,那个干瘦模样的男子道:“几位……盗墓派的?” “什么?盗墓派的?” “五墓派的那个盗墓派?” “千里风,你不是说盗墓派已经后继无人了么?这是怎么回事?” “我也是从桃花息大娘子那里才知道的事情,要不然我能来迟吗?就是桃花息大娘子拜托我遇到你们说一下,大家彼此帮衬一点。这一次神剑王朝的宝贝太多,根本不愁吃的,到时大家自己随意收取,咱们没必要在这厮杀,有功夫收取宝贝它不香么?” 这人自然是藏墓派的千里风。 此墓,藏墓派藏之。 不过未果。 怎么藏啊。 大风暴一来,非人力可以隐藏之。 千里风念及于此,干脆亲自出马,自己也干。毕竟东西在那,你不拿别人也会拿,到不如他联系一些人收取了。 更妙的是,这一番,他遇到了盗墓派新人。 盗墓派原本是江河日下,都绝迹了。 现在突然又冒出来了。 而且看样子气运正盛。 藏墓派是懂风水的,自然也懂一些运数之术,千里风知道,强运当头,不可阻也。 既然如此,就一起联合,他也借一下盗墓派的强运。 刘一夫一想也对。 上一次就很奇诡。 这打头的三个人就不是一般啊猫啊狗,不好对付,既然如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走你!!! 人同此心也,心同此理也。 两拨人不说话了,掉头往里走。 一路之上,有一些怪兽的尸骨,这是宫中的暗藏的防护兽。 时间太久,都死了。 有的至死还被铁链子栓着。 刘一夫看得心中大动。 经历岁月的金属,那能是一般的铁链子吗? 还有一些破开的墙,掉下的顶,露出了已经坏掉的机关,一些暗道什么也全毁了。 这让此宫城变得安全起来。 有人冲进来了。 有人大叫。 “此地一切财物都属于黑狐大王!” 黑狐大王?那就是指老木头了。 “到你妈妈的胃胀气!” “我对你母亲一往情深!” “别人的母亲的!” 顿时是一片的咒骂声。 “黑狐是吧,我还是一刀刘的人呢,砍他们!!!” 这是一刀刘的势力加入其中。 “我背后是狂骨大人,不怕死就滚,不然就杀!” “什么狂骨,欢喜王的狗,还别人的母亲的是编外的,算什么东西!我们断手会不怕你们,把他们手砍断!” “断手会了不起啊,我们是断腿会的,兄弟们,财宝属于大哥,把这些人的腿给我打断了!” 刘一夫等人在暗中皱眉。 人。 太多了。 这些人,大到帮会,小到个人,近千号的人在这里,这还是有人不时死去的数目。因为随时又有新人涌入进来。 粗略估计,三千人左右的量。 有的磨了。 怎么办? 张小乙,锦天,纵然再加上杨雪雁这个生力军,浑身是铁,又能打几根钉?! 这一个个消耗下去,早晚得完。 上回他们闯荡尸兵大阵,也悬,但好歹那都是死物,没有灵性智慧,相对来说,把握了节奏也没什么。 尸兵的反应,动作,都好计算。 可这里的都是活人,活人可比死人难对付。 就连放个暗器都掌握提前量计算你。 这是尸兵能够比的吗? 真格冲出去,也许能杀一二百,但三百应该就是极限了,这还是排除了对方有一流以上高手的情况下。但,怎么可能没有高手呢?或多或少,总有的。 有一两个,就不一样了。 到时,他们可能就死光了。 刘一夫他们来,是为了拼命送死的吗? 当然不是。 所以,他们都看——刘一夫。 这种时候,不是硬拼的,就只能看刘一夫的了。 他是降术师,阴谋暗算,这才是他的长处。 果不其然。 刘一夫伸手就掏出了金钟,一支支装了把柄的金钟杖,里面花花绿绿的,全都是孢子粉。 这是刘一夫专门的,精心的,培育的,毫无人性的,专注于迷魂惑心的,药。 它不致命,但用起来却往往比致命剧毒还要厉害,更具有欺骗性。 要知道下毒杀人,最值得注意的就是控制好药发时间,你不能过早的让人发现自己已经中毒了,万一就有个非人类能够解毒怎么办? 好办,迷惑他,让他陷入迷乱之际,在这种情况下,他首先需要应付别的事,就顾不到中毒这一现象了。 所以对于刘一夫来讲,在没有奇毒的情况下,与其想法子把对方毒死,倒不如用迷魂药更好。 所以这种让人迷乱的菌菇孢子粉才是他毒系的王牌。 现在可不是派上用场了么。更妙的是,他只需要培育出母株,就能对子菌直接下手,将孢子粉降术化,形成可分裂的再生物质。 换而言之,只要他愿意,这金钟不失,他就能源源不断的拥有此粉。 真正,花小钱,办大事。 毒药粉尘混在这混乱的场景,可以说是润物细无声,一切都是那么丝滑般的顺利。 不知何时。 不知何人。 射出了第一把柳叶飞刀。 这一把飞刀,点燃了战火。 一下子,到处都是暗器,大飞刀,小飞刀,不大不小的飞刀,飞蝗石,铁莲子,金钱镖,梅花镖,铁头镖,铁蒺藜,铜丸子,铁丸子,梨花钉,梨花针,毒粉,石灰粉等等。 那叫一个缤纷灿烂。 所有人都在找地方,缩着脑袋丢暗器。 这是极致的混乱。 也是疯狂的减员。 不知多少人一一倒在了莫名其妙的乱战之中,他们死得莫名其妙,一钱不值。 于是,有人哭,有人叫,有人笑,有人疯,还有人在大声的咒骂。 这好似开起了一个头,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骂战。 他们骂天骂地骂父母,方言外语加上文言,用尽了已知的知识对别人仇人敌人进行攻击。 但是……很快他们又不骂了。 因为有人顺声音在杀人。 这人,是一个狠人。 只听声音就能把人杀了。 若在平时,有人这样下手,早被众人给揪出来收拾了。但现在却是办不到,每个人都晕乎乎的,一个个五迷三道似的,连脚下的路都走不好,还怎么找人,怎么战斗? 这是一场猎杀。 清醒者对迷离者的猎杀。 第30章 狂乱之杀 人在飞快的减少。 清醒者杀迷糊者。 这时,刘一夫开始用剧毒了。 此时迷魂药已经用过了,这些人都入了迷,失去了理智和判断力,下毒他们也知觉不了。 不趁这个时机下药毒死他们,难道要上前一刀刀慢慢收割么? “还是你们花样多!” 猛男瓦汉不由赞叹起来。 他虽是个卖力气的,但十分尊重智慧,所以他一直跟那双刀女搭档过活。因为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没多少智慧,动脑子玩不过别人,怎么办呢?好办! 人,贵有自知之明,只要明白此点,懂得取舍之道,就能做出正确选择。你不聪明不要紧,只要能跟紧一个足够聪明的,就行了。 也因此,瓦汉见识过很多动脑子活,他知道那是他死也做不到的,所以十分羡慕这类聪明的人。 刘一夫这种阴险的家伙,就是他心中暗暗向往的目标。 “别废话,分头行事!” 刘一夫分了一支剧毒无解药版的金钟杖给他们,双方匆匆交错而过,到处投毒。 已经中了迷药的,再用剧毒洗地,这下就真的很难有人能活下去了。 想活下来的人,越来越少。 他们弱一点的,在迷糊中不知不觉的死去,强一点的则要痛苦些,需经历一番艰难挣扎,最后才得断气。 便是已经知道不妙,想假死脱身的,也憋屈的死在随后的剧毒下。 假死,装死,也随即成了真死。 当然,仍然有一些,体质,内功特殊的异类,能够撑下来没死。 但纵有这样的人,能撑下来,又还剩下多少体力战力,一个个都已经到极限了,结果被发现,补刀,轻易的抹了脖子。 刘一夫眼见到,人越来越少,心中松了口气,这才放出了地龙藤去进食。 此地这时阴气渐重,地上不停死人,也渐渐有了一丝死气,只是不多。好在也可以初步帮助刘一夫推动一下积死气波动功了。 虽说地龙藤离体,刘一夫失去了一重荆棘护甲的保护,但地龙藤是在不住变强的,此地的尸体哪一具不饱含营养?不趁此良机喂食,更待何时。 何况旁边还有张小乙贴身保护。 倒不是说刘一夫和张小乙的关系有多么好,好到了这个份上,而是有些事吧……眼不见心不烦。 人家锦天和杨雪雁两个人甜甜蜜蜜的在一起,正是情生心意起,灵犀两心知,他跑去在中间干什么?吃狗粮吗?与其如此,倒不如在刘一夫身边。 而且——他的确是需要保护一下刘一夫本人。 别看此时的刘一夫挺豪横的,到处撒毒,下药,放地龙藤,玩得不亦乐乎。 好像很牛逼很快乐的样子。 其实这都是虚的。 就以刘一夫此时的护道宝贝地龙藤来说吧,此物也就是欺负一下弱者或是用于偷袭罢了。它毕竟是刘一夫才祭炼出来的,像个新生的孩子,虽天赋异禀,可终究还小,还是需要给它成长的空间才行啊。 遇到弱的,自然是无往而不利。 遇到普通的,也能利用自身奇诡,战而胜之。 最厉害就是偷袭,往往能抢占一手。 唯一问题是,刘一夫本人实力有限。 降术师在成为大降术师之前,没有多少正面战斗的实力。刘一夫学武,就是为了弥补这个短板。 但即便是他努力,可先天受到制约,他人到中年才学武,潜力天然的受到了限制。 这辈子,是不可能指望天人的,最多也就宗师,这还是最理想状态。 大宗师是永远也别想。 而且这还是最理想状态,刘一夫估计他能够拥有一流的水准,这就谢天谢地了。 到得那时,纵然他一个人,身边没了张小乙锦天,他也能独行江湖。不像现在,得和人组团。 眼看人越来越少,他和张小乙也放轻松了,从掩藏地出来,不再是偷偷摸摸的行动了,而是光明正大的行走。 看到有装死的,视情况给一下。 有的用玉虎剑杀。 有的用地龙藤杀。 还有的是用腾蛟剑补刀子。 旁边也有张小乙看顾,当有人不顾一切拼命搏杀时,迎接他的往往是一抹闪亮的刀光。 杀完人的张小乙面不改色心不跳,收了刀子,在旁边守卫,把威胁到刘一夫的意外一一抹除。 二人转过弯,好家伙,一群人在围杀一个高手。 这群人,一个是莽汉模样的瓦汉,一个是双刀女,此际她掌中原来已经呈锯齿状的双刀已然换成了一对新刀,新刀一对品质高级往上的好刀。 短发人也拿出了一件奇兵——阴阳刀。 这阴阳刀是一主一副,两把刀。 主刀二尺左右,还算正常。 副刀是一把小刀,以细铁链系于刀柄,与主刀的刀柄相联。 与人搏杀时,敌人往往被主刀吸引了目光,一旦如此,就会留出破绽,到时就会为副刀所趁。 只是使用此武器对手法颇有考究。 需要练习左手发射飞刀暗器的功夫。 因为你右手持主刀吸引对方目光,自然只能用左手发射副刀杀人。 还真是……又遇到熟人了。 藏墓派,千里风。 他武功不行,只得躲在后面,手持金钟杖,还在那放毒呢。看得出来,他对此放毒手法喜欢的不行。 倒是听刀风,仍然站那里,但手中的刀早已经出了鞘,刀刃上到处都是血骨,不知劈砍了多少人,这是一个狠家伙啊。 他之所以此刻没出手,也是在镇场子。 双刀女展露出狠辣的刀法。 她的刀法,有个好听的名字。 剔骨刀法。 练到极处,可以在一招间把一个人的肉给剔光了,只剩一副骨头架子,十分的血腥残忍,不为正统武林所容,所以才流落到西方商道这不怎么讲正统规矩的地方混饭吃。 短发人的阴阳刀不说了,阴损的一批。 更有硬汉瓦汉在前打顶。 这三个人全是准一流的高手,虽还算不上是真正的一流,却也差不多了,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武功各有特色,却又能相互的配合到位,发挥出一加一大于二的实力,故而组团的力量,竟不在张小乙锦天二人之下。 但是,这三个人,联手,一时之间竟然仍然没有拿下这个人。 这是一个高手。 他一身破烂的黑衫,都被刀割得条条道道了。 一柄大刀在手上舞得是虎虎生威。 这还是被连续下药降低了实力的家伙。 “你们这些家伙——” “卑鄙——” “无耻——” “施毒暗算——” “有本事你们就放了我,回头我好了再战——” “你们,到底,知不知道,我是什么人!!!???” “我老大是狂骨!!!” “百战狂骨啊——!!!” “你们该死——” “你们该死——” “死……” 最后一字音落。 阴阳刀的副刀——洞破他的小腹。 双刀交错剪——下他的头颅。 大锤轰然落下——把整个胸腔子砸扁。 一个高手,就此落幕。 他一死,尸身上快速跑出许多小虫子。 虽然未有人说明,但大家都隐约猜了出来,看来,此人是倚此毒虫寄养在身上,这才抗住了迷魂和剧毒连环投药的。 而这样的人——不止一个。 很快,就有人跳出来了。 是四个人。 这四人,虽然原本是各自为主,现在也不得不联合起来了。 一个模样俊秀的男人跳了起来,他直奔高处,叫了一声:“掩护我!” 此人并非穷鬼的刀客,而是一个混迹于江湖的浪荡客。 浪荡客是什么呢?家境好,却喜欢玩江湖游戏的二世祖们。他们有的是庶子,在江湖上混着而已,有的是下场玩儿,以后还是要回去继承家业的。 总之,他们薄有资产,配得上马甲兵器等物。 比如这一个。 他就用弓箭。 弓箭,这可不是一般人能玩的花活。 玩弓箭,不止是有钱才可以的,还要有权。一般军方才会拥有一定数量的弓箭手。 普通民间,培养不起来的。 民间可以普及的,多是土弓。 这种弓射几十箭就废掉了。 而一张好弓,它的条件是至少要能开上万次。 更不要说还要用箭支来喂出箭感。 不会有人以为几支箭反复练就能练出神箭手的箭感吧?一个箭手,需要百多支,千多支的箭支,来练习,培养箭感。 一张合格的弓至少几百贯钱,换言之少于两万钱基本是不要想玩弓箭。 这么大的消耗,无怪呼江湖上玩弓箭的少之又少了。 但这个人,是一个箭术好手。 另外,还有一个使刀的女性高手。 剩下两个,一个用怪刀,一个用剑器,俱为男子,看上去是一主一副。 这四个人,俱都是一流高手。 在迷魂,剧毒双重洗礼下,压制了自身的虚弱,站出来的人。 他们很清楚,不反击怕是统统要死了。 所以他们虽有不同所属,也是放下一切,团结起来。 持弓箭的男子果然厉害。 他一至高处,立刻拉弓,一箭就把瓦汉给射倒了。 人倒是没死,但眼看是暂时失去了战斗力。 这也就是瓦汉了,刘一夫用腾蛟剑都没捅死他。体质好,体格壮,换个一般人,中了这穿透性的一箭,搞不好就可以放弃治疗了。 那男子也是意外,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失手了,没把人一箭给射死掉。好在此人依然退出战斗。 他深吸口气,又抽了一支箭。 要射第二支箭了。 但有一个人拦在他前边。 是听风刀。 男子哼发一声,立刻发箭。 箭似流星满月。 叭——! 干净。 清脆。 听这弓去弦尽之声,不失为一种享受。 但同时的,是刀出鞘的声音。 听风刀使出了拔刀一字斩!!! 一刀把此之一箭给劈了下来。 第31章 你死我活 射箭的男人脸上流露出不自信的神情。 他从小读书习武,尤其酷爱习射。 光是为了练习弓箭,所用废掉的名弓,就有十几张。 每张名弓都可以开合万余下以上。 为了练习臂力,也是日开三百弓,经年历久才能发三石弓矢,其间更是得到了名师指导射箭手法,大将传授开弓姿势。 再加上他自己的日夜不辍的勤学苦练,才有了今天的成就。 他这箭术,比之北莽自吹的顶级射雕手也丝毫不差了。 但现在,一个人在他面前,仅仅用一把刀就把他的箭给砍了下来,简直颠覆了他的三观。 更恐怖的是,这人赫然是个瞎子。 一个瞎子。 刀劈飞箭。 还是他的箭。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他连忙又抽出了一支箭,但这一次,他不敢轻发了。 另外三人,亦不简单。 使单刀的女子容颜颇为俏丽,但出招狠辣,她先和双刀女交了几招,突然施了几招掌法,双刀女的脸就破了相,好在不严重。 但双刀女毕竟是个女子,最重容貌,不免有些发怵,竟让此女越过了她。 好在杨雪雁锦天二人又拦住了她。 双刀女忙提醒道:“小心,她的指掌间有古怪!” 锦天脚下顿时一个迟疑。 倒是杨雪雁,伸手从背后一摸,手上已经多出了一把大伞。这是一把看起来普通的黑色伞,一撕开伞套,露出来的是里面的金属叶片。 这赫然是一把金属伞面的大伞。 看起来黑不溜秋,不起眼。 一撑开来,那伞成立时就成了一面圆形的盾牌。 此物,正是,金刚伞。 忽然。 在靠近单刀女时,伞面出现一连串火星子。 不知何时,单刀女已经出招了。 杨雪雁眼睛一瞪,用上了家传一种瞳眼秘术。 这就是大家族了,你永远不知道它有多少底牌。 像锦氏一族的秘术,观云望气术。 杨氏一族也有一种瞳眼术的秘术。 这便是小观微妙之术。 此术,能够让人看到普通人肉眼难觅之物。 杨雪雁知道江湖上有一些秘术,是障眼法与武学相结合的秘术。 所以动用了小观微妙之术。 这不看则已。 一看就发现了门道。 在那单刀女的身体四周,指掌,足尖,都暗藏了一种极其之细的丝线。 这种细丝线被此女以指掌足尖勾扯,有如丝锯,轻轻一碰,就能切割万物。 这些丝线如此之细。 切割万物,如刀入油中。 难怪方才双刀女那么精湛的刀法也败得不明不白。 杨雪雁目光一凝,道:“这可能是传说中的宝物,天罗丝,一根天罗丝堪比利刃,可以切割万物,不要被她的天罗丝碰到。” 天罗丝,出自五毒天罗蛛,以五毒天罗蛛为本,喂食大量金钢砂,这才能从中得之这天罗丝,产量小到极点。 故此,这玩意是真正的宝物。 换句话说,想要此丝,你首先要寻觅到五毒来炼五蛊,五蛊别的不行,必要炼出蛛蛊才可以。有此蛛蛊,就可以再吞其余的四蛊,将之推入天罗蛛境界。 拥有了天罗蛛,还不行,你需要有足够的财力,购买大量的金刚砂来满足天罗蛛的进化。 当天罗蛛被净化完体质后,这才可以吐出天罗丝。 这种丝,是无价之宝,连修仙者也是很珍惜的。一些仙衣法宝,都离不开此物。 未能想到,此女身上竟然有这许多天罗丝。 你说你有这许多的天罗丝你还在这儿讨什么生活。 你在哪儿不能活得很好? 看来,不出意外,此女身后也有一个神奇的故事。 不过现在什么都别想了,杀意上头,双方是非要做过生死局不可。 锦天见到厉害,不敢大意,原本狂放的攻招也都回守起来。 新月宝刀舞成了一个圆,这正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他虽急切间拿不下此女。 但这女人想以单刀攻破他的防守,那也是不可能的。 阴不了人,这女人武功也就那样了。 另边,短发人的阴阳刀和怪刀男子缠斗一起。 怪刀男子戴了一张鬼脸面具。 他这刀,有个名目,叫三刃刀。 一把刀,上面有三条刀刃。 每条刀刃上都有细密的锯齿口子。 如此之刀,刀柄还有机关。 可以从刀柄处弹射出一把柄刃。 当他舞动此刀时,不仅三条刀刃像天女散花一样攻击人,刀柄处的尾刃也可以扎人守护自己中路,弥补了狂攻过快造成自己中路空虚的弱点。 所以不明此刀的人和这男子交战。 下场往往就是一个字。 死。 就算明白了,也往往还是会死。 他的刀太奇诡难破了。 张小乙眼中一凝。 他认出来了。 这人,是万事司中精英的无忧客,是万事司养蛊式方法培养出来的真正高手。 那是三刀乱刃功。 极其霸道的武学。 这种武功,学不好,是能自己杀了自己的。 它高强的杀伤力是建立在极其精确的控制力上。 此外还有双刃不愈刀法,单锋无敌剑气法,子母连环参星剑法等,极品一流的武学神功。 张小乙再看。 那使用单锋剑的正是用的无敌剑气法。 单锋剑走偏锋利。 剑气如虹命悬丝。 这正是单锋无敌剑法精妙写照。 此际的单锋剑主也不含糊。 他丝毫不顾三刀乱刃男的处境,反利用他缠住了阴阳刀,选择突围。 毫无疑问。 千里风是指望不上了。 唯一过来拦他的,是斜刺里杀出来的杨雪雁。 上来就是一招大河上下。 一剑从上起,往下劈。 简单明了。 单锋剑主手腕只是一拧,就是三五道剑气迸发出去。 却被杨雪雁背身用身上的金刚伞尽数挡了下来。 这把伞,也亮相了。 这也是杨氏一族的底蕴之一。 此伞用天外铁铸造,以药材神油浸泡。 请修仙者于其上刻录符箓。 是一件凡人手中的小极品。 说起来,此物倒也没有别的,最重要就是一个防御力。 正因如此,杨雪雁轻松挡下了单锋剑主的无敌剑气。 不然,真以为单锋无敌剑的剑气是那么好挡的么?看到剑气来了,我挡,就能挡住了?想什么呢。 单锋剑法最厉害的,就是剑气难防。 因为单锋剑走的是偏锋剑气。 所有强大的武功,都会致力于一个地方堆长处。 单锋剑,一面有锋,一面无锋,故此有锋的一面其利更甚。而以单锋使用偏锋剑气,更是让人防不胜防又猝不及防。 它的核心原理就是长枪阵的向右刺。 你明明知道。 到战场上,正面放对,你就是防不住。 杠正面直接打碾压局。 所以在万事司中,此门武功排行第一。 其剑法——单锋无敌剑法。 无愧其无敌之名。 这是宇文世家独一无二的绝世武学。 宇文世家,哪怕只有一个人。 只要单锋剑法还在。 就有再兴之日。 张小乙心中苦笑。 玩笑大了,这个人是宇文世家的人啊。 这几个人,不出意外,全别人的母亲是朝廷的人。 也不知道朝廷是怎么想的,要掺入进这里的事。 可惜了! 某人悄咪咪地拔刀了。 轰!!! 不待张小乙出手。 杨雪雁已经迈开大长腿,结实有力的轰出了晴空百裂脚。 她的秀足漂亮地看起来可以在指掌上细细把玩,但此刻却轰出了踢爆空气的劲道。 单锋剑主明明可以硬拼,也不敢硬拼。 他没把握一剑斩下杨雪雁的腿脚。 但他要是被踢实了,就别想在这儿逃出去。 所以面对杨雪雁的开大,他也只能先避一下锋芒。 他方才一退,那边阴阳刀就得手了。 副刀破空,扎在三刀乱刃男的腹部。 三刀乱刃男一声厉吼,反而存了死志,他一把拽住副刀,劈手就夺过了短发人的阴阳刀。 却是短发人不想给他施展同归于尽打法的机会,宁肯放弃自己的兵器,往后退一步再说。 这边一退,那边就从自己身上摸出了柳叶飞镖。 一二三四五。 计算好角度,空间。 短发人果断出手。 啪啪啪啪啪!!! 一连六镖,靶靶命中。 三刀乱刃男脸上,胸口,两肩,都中了刀子。 但他仍然未死,他有面具,所以射在头脸上的飞镖一时间仍没要了他的命。 可纵是如此,他也时日无多。 但他心中只恨不能带走一个。 哪怕只是一个。 最后,他趁自己还有最后一口气,打出了撒手刀。 三刀乱刃被他投掷了出去。 此刀有一条钢链,仍然在他手上。 这撒手刃也算他一招杀手绝学。 此招一出,如果打实,立刻会形成小范围杀。 它能把一个人的脑袋绞成碎西瓜。 但这一次它没能绞到短发人的头颅。 只因有一个人把短发人给推了出去。 代价是他的这条手臂被绞碎了。 一条手臂就此而没,看手臂被绞碎的样子,是怎么也接不上去了。 是瓦汉。 这个男人犹如不死小强。 之前明明被弓箭男射了一箭穿透的。 普通人早该死了。 但正如此前刘一夫没能杀了他一样。 弓箭男的一箭也没有把他带走。 只是让他暂时下线。 现在他可不是又出手了。 短发人道:“瓦汉!!!” 激动之下,又是三镖过去。 飞镖打在三刀乱刃男身上。 但也不必了。 此时的三刀乱刃男已经没了呼吸。 那个双刀女已经从背后双刀齐入给了他一个致命的背刺。 双刀直刺入心,这还怎么能活? “瓦汉……你……” “我没事,顾春,你的手比我巧,用我的手换你的,嘿嘿,值了!!!” 他说着躺在地上。 一个人一下子失去了一条手臂,哪能没感觉呢?不处理的话,光流血就能让他流死了。 “别歇着,还有活呢!” 双刀女完成背刺,信心大增,又回去杀拥有天罗丝的单刀女子。 那女子正和锦天缠斗的苦,一直无法突破呢,看到双刀女到来,不由得大喜。她双臂一环,先一刀和锦天对招,然后一足翘起来,勾住天罗丝,盘身一扫,将双刀女的刀给削断一柄。 她旋即扑上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双刀女擒了下来。 第32章 神剑王朝的财宝 双刀女……大意了。 此女也称得上是聪明,算计人心也挺有一手。 方才她被单刀女所威胁,有些发怵,所以心中有些漏洞。 这是她反过来杀三刀乱刃男的原因。 她不敢再直面那个女人了。 和那个女人战斗,莫名其妙的,不知不觉的,脸就给花了,这还是建立在她已经足够小心的基础上。 她原本就并非绝色的美女,只能说容颜尚好。 这样的她,可受不了毁容这种事。 毁容啊。 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没比这更可怕的了。 所以她转头刺杀了三刀乱刃男。 但这一刻,不得不说,她犯错误了。 她大意了。 没法子的。 她毕竟是一个年轻人,年轻人,浮躁一些不是很正常吗?她怎么可能一下子就进化成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老狐狸呢? 所以她飘了,她大意了,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导致的结果就是她被单刀女闪电般的偷袭给拿下了。 那把一尺七八的短刀,就架在了她的脖子上。 有那么一瞬,她希望自己是死的。 太丢脸了。 堪称社死。 今后还怎么在团队里容身? 在她脑子还乱的时候,那女人提出了要求。 “放我走,你知道的,不要把事情做绝了,张小乙!” 她,点明了,张小乙的名字。 这是在逼张小乙,也是在耍心计,希望刘一夫他们和张小乙起分裂。 张小乙连连轻叹。 他是真的,一点也不想站出来。 为什么要逼他呢? 似乎是看出了刘一夫的杀意。 那女人叫道:“我是朝廷的人,我是宗室的人,我是无针山庄的人!!!” 她一连说出了三个身份。 这三个身份,一个比一个来头大。 朝廷,大罗朝廷。 宗室,大罗宗室。 无针山庄,无针上人金太君金无针一手建立起来的一座以绣纺为基础的山庄。 无针山庄有什么? 其一,庞大无比,天下间无出其右长年积累的巨大财富。 其二,坐镇山庄,被公认为天下第一高手的关老九九爷。 其三,苏薛两大世家的鼎力支持。 苏氏擅长印染丝织,薛氏神针之名据说已经不在金太君无针绣法之下。 这样的背景,的确是了不起的。 而无针山庄,也的确是有可能,派人进入王国宗室去做事。 此女无疑正是这么样的一个人。 她话说到至此,但没用。 正在她急切间,腰腹一痛,原来身前被她所擒之人,那个双刀女,已经调转手腕,丝毫不顾横架在自己脖颈上的刀,反手就刺入她的体内。 和她挟持人质的行为相比,双刀女果断得太狠了。 不止于此。 同一时间。 短发人——顾春。 出手了。 顾春的相思柳叶镖,连环相扣,镖镖夺魂,一下子打出了两镖。 叮! 两把飞镖在空中相撞了。 然后一把飞镖就插在了此女的额头上。 了断生机。 此之一镖,已经把顾春暗器飞镖的水平造诣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 原来顾春先一镖其实是往偏处打的。 单刀女自然看清镖路,觉得对自己没有影响,这才没有第一时间杀双刀女。 但她没想到的是,后一镖后发先至,抢先撞在了头前一镖身上,两镖一撞,头一镖方向变了,自然也就打在了单刀女没想到的头上。 还是插入了眉心,怎么都没救了。 顾春发出此镖,也是提心吊胆,眼见大功立成了,这才缓了口气。 张小乙过去,从此女身上摸出了一块身份牌。 她不是万事司的人。 她是大罗王宫的人。 罗王殿。 苏青霞。 罗王殿是直属于罗王的势力。 苏青霞是此女的名字。 她是苏氏之女。 原本她该是个大人物,享受良好生活,嫁人,生子,幸福一生。纵然不想结婚,也可以用针线织出自己的一方人生。从她可以得到天罗丝就能知道,她背景非凡,不是被抛弃出来的牺牲品。 但如今。 一切。 截然而止。 生命至此凋零。 一朵水嫩鲜花。 就此落幕。 另一边,一阵令人感到牙酸的金属摩擦音。 这是单锋剑与新月宝刀交击对峙声。 锦天腾出手,过来支援杨雪雁了。 他一出手,就是硬桥硬马直接上。 他知道单锋剑法的剑气凌厉,不给它发挥机会,直接挥刀,上前堵门,刀剑相砥,顿时把剑气给封出,拉不开距离,单锋剑法也就施展不出了。 宇文世家子弟脸上闪过一抹悲色。 他也算经历过大风大浪的,没想到今天会栽在这里。 说武功,他不虚任何一个人。 但他没有良好的配合。 连白古。 那个三刀乱刃男。 也是没能和他真正的配合好。 反过来看看,瓦汉,双刀女,顾春。 这三人之间默契无比的配合,是致胜的关键原因。 “任务终究失败了……” 他轻叹。 语音无奈。 毫无疑问,他是被迫加入其中,为了完成某个任务罢了。 话音犹落。 杨雪雁已经在锦天的配合下攻入他的身前。 抬腿,踢脚。 有如晴空霹雳。 噼噼啪啪。 噼里啪啦。 啪啦啪啦。 啪啪啪啪。 单锋剑主丢了手中的剑,手扭曲成了一团,身体蜷缩着,倒飞出去。 “任务……” 他说了最后两个字。 然后。 咽气。 一个高手就这么没了。 张小乙对他搜身。 万事司宇文仇。 果然是宇文世家的弟子。 连宇文世家的人也卷进来了吗? 张小乙还在感慨呢,刘一夫从后面过来了,他拍了张小乙的肩膀,低声道:“正事要紧……” 正事? 什么正事? 对了,财宝! 死了这么多人,杀了这么多位,为的是个什么?还用说吗? 当然是神剑王朝一直以来掩埋地下的宝贝了。 这许多的时间过去,将近半个时辰了,剩下搬运财宝的时间必将大为减少,不抓紧时间发财还等什么呢! 张小乙连忙过去。 一众人等匆匆往里走。 刘一夫连尸油也来不及收拾了。 里面,仍然有人。 还活着的。 阿猫阿狗。 总有漏网之鱼是杀不干净的。 他们都吓坏了,有的都想跑。不过刘一夫他们并没理会。之前是上千多人,甚至更多,二三千人的规模样子,这玩意,有点超纲了,当然是要清一下场子。 可现在大鱼大肉已经杀完吃完。 剩下的,都不成什么气候。 这个时候,争分夺秒才是。 于是刘一夫他们,越过了那些人。 这期间还搞出了一点小误会。 有人以为无论如何都要被杀,不如放手一搏,结果被杀。也有人低头待死,却发现死里逃生。 终于人们再不管其它,都行动起来。 他们进入了王宫城区。 他们进入了宫内甬道。 他们进入了中宫大殿。 一进入此间殿室,轰然一声,殿门斜倒在地。 所有人都快失去了思考能力。 多,多,太多了。 无以计数的金银细软。 各种珍织锦绣,金丝玉线,一匹匹好料子随便的堆放。 大把钱币,最低都是当十钱。 当十钱,当百钱,大泉当千,白鹿皮的值万金,都在里面放着。 说个笑话。 这些面值大额的钱币,当世发行时,反而是不值钱的,没人把它当回事。老百姓又不傻,给你随便糊弄。 但时间却改变了一切。 这些当十钱,当百钱,大泉当千……在不发行之后,反而渐渐值钱起来。因为曾经多余的钱被回收熔了重铸,朝廷也不会再铸这种大钱,这就导致了这种名目的大钱它日渐稀少,物以稀为贵嘛,当这些大钱成为了珍稀品,它们也就重新,并真正拥有了当十当百的名头。 现在,这些钱币随便地躺着,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捡了以后随便用。 钱币形状也很多,从布形,到古虫,还有小刀模样,小剑模样的。 更不要说,还有金铤子,银铤子,金银币,金银砖,金银碇,金银元宝,还有玉果子,玉西瓜,玉白菜,玉枕头,玉石动物,各色的珠宝奇石,夜明珠,大翡翠。 此外还有很多精美的瓷器漆器,青铜古物,珍稀罕有。 “装,装,装。” “快,快,快。” “太多了,太多了,这怎么拿得完!” “发财了,发财了,呜呜呜呜……” 有人太激动,甚至哭了起来。 这倒也是不奇怪。 冒着生命危险来此,图什么,为什么。 这一下子就发了财,了却一生的心愿,又怎么可能不喜极而泣呢? 有人更是失了智,扑在财宝上打滚,弄得口水汗水流得财宝上去,犯了众怒,结果被杀,不亦悲乎。 有财你可以自取之。 不取搁这儿恶心人。 不砍了你砍谁来呢。 有人早有准备,取出了大麻袋在那儿装财宝。 也有人直接把衣服脱了,用自己的衣服来装。 还有没法子的,只能东装一点,西装一点,左手拿,右手抓,腋下挟,甚至两条腿也挟着,慢慢的,小步子往外移。 有聪明的,知道选择什么价值大,装值钱的宝贝。 也有笨的,不在明白价值,只知道见什么拿什么。 刘一夫张小乙锦天还算有默契,各从刘一夫手中取了袋子,装模作样,看起来认真的,精挑细选的装起财宝来了。 杨雪雁倒从容许多。 她大家族出身。 有钱。 这一辈子就没短过手。 再加上她那高人不止一筹的眼界。 所以她更为从容的在诸多宝物中挑选。 与其说她在取宝,倒不如说她在逛商场玩儿,只有她看中了的,她才会漫不经心的收取。很多看起来不值什么的,她都收取,却对一些明显的金银财物,不屑一顾。 她是聪明人,当然知道,刘一夫才是取宝的大头,他们都是在掩护刘一夫,方便他暗中以储物袋取宝贝。 所以她配合一下。 她的举动,就是在暗示刘一夫,要如何选取,真正有价值的宝物。 殊不知锦天才是外挂。 观云望气。 什么有价值,什么价值大,根本不需要评估,一眼尽观之罢了。 第33章 金龙宝剑 观云望气。 此为锦氏的秘术。 此术原本为修仙者所有。 后来有聪明人改了下,让普通人也能修炼。只是成不成的吧,这得要看命。 它的关键因素是利用人体一股生生造化之气,强行修行此门秘术。 所以只有十岁的孩子才能够修炼。 幸运的是锦天是那个命硬又好的。 他修成了此术。 这秘术的特点,就是看那些不一样的东西。 刘一夫也私下学了,可他也就能看个鬼而已。相当于开了天眼,平平无奇。 不像锦天,可以看到各种的无形之气。 而且物品贵重与否,他也都能看出来。 好的东西自有金紫之气,有问题的会有黑灰之气,普通的是黄白之气。 不冒什么颜色气的,那就真的是平平无奇了。 每每看到好的,锦天当然是能自己拿,就自己拿了。而那些不好拿的,就会给刘一夫丢眼色。 刘一夫就会过来收取。 张小乙在旁边打掩护。 他总是抓一个大麻袋,哗啦哗啦地往袋子里扒拉。当然,这样很容易就装满了。但这难不住张小乙,他就装得像那个掰苞米的狗熊一样,装一袋,倒一袋,然后又装了一袋。只看到他在那不停的倒倒装装,装装倒倒。 在他的闹腾中,刘一夫就把一些东西,收入到储物袋里去了。 比如,大的瓶子,大的鼎,大的钟,大的镜。这些块头大,但价值不菲的宝贝。 就是不好搬运。 而现在,却悄咪咪地被刘一夫,一一收取。 他突然感觉,储物袋可能都不够用了。 好在那些瓶子,大鼎,肚子挺大,里面也可以放些东西,不,是很多东西。 特别是一些镜子,居然是用黄金打磨的组合镜器。看起来是一组承接引露的镜器。一镜接引光线,镜镜传光,就能满室大亮。 这些镜子重叠一收,那个满足啊。 此外,是一些看似财宝,其实是珍贵材料的东西。 比如被当成普通珊瑚树的紫精珊瑚铁,特殊导电材料的红铜乐器,被铸成古铜钱的首山铜材料,这是炼制飞剑的极品材料,甚至直接就是一些材料。 天外陨石。 有一种陨石,刘一夫发现锦天都另眼相看,连忙收取了。能被观云望气看中的材料陨石,那能是一般玩意儿吗? 好在这些东西,大大小小,尽皆是貌不惊人,普普通通,倒是没人来争。 一帮江湖烂客,精明厉害的大多都死掉了。 这剩下的,有一个算一个,基本都是文盲,哪里知道这些看起来不起眼的破石头遇到懂行的比什么金银都要珍贵! 当然,他们知道,也没用。 好比武功秘籍,那要给懂武功的人才有用。普通人拿了秘籍,就能修炼出武功了? 这些材料也是如此。 得落入到懂行的人手里,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价值。 “哈哈哈,你们怎么这么慢啊,我们都第二趟了。” 双刀女过来哈哈大笑地说。 她和顾春一起搬东西。 就连断了一整条手臂的瓦汉也在钱的刺激下一只手的在干。 倒是听风刀和千里风并排慢行。 他们走在一起,好像是在找什么。 至少,听风刀对于钱财是一点不放在心上。他只随便抓取一些,反倒是千里风,目光炯炯,对着罗盘寻方辨位找宝贝。 张小乙道:“看来他们另有目的。” 嗯? 刘一夫一怔。 旋即他明白,好家伙,这是在和他说话呢。 因为此时的锦大少现在身边也是有伴的人了。 张小乙不想当灯泡,能怎么办呢?有事情也就只能和刘一夫说了。 “这么说来的话……”刘一夫本想当个托,应和他一下而已,但正好说到这里,他突然一顿,心中生起一念,道:“你有没有发现一些不对的地方?” “什么?” 这次是张小乙反应不过来了。 “这里,大多数时间,好像是被沙子掩埋起来的吧……?” “对。” “这地方尸体也不少,从古至今,一直有人不断死去……” “没错。” “所以你有看到什么不对的地方吗?” “不对的地方?”张小乙犯起了迷糊。 “有什么地方不对!?” “像这样的地方,不是应该有些什么东西吗?可是这里……好像太干净了一些。民间一些老宅子旧楼都能闹个不干净的。这地方纵然算是有福之地,也不该干净成这样子吧……” 刘一夫能够看到。 此地,是有阴气的。 也有死气弥漫。 虽然少,弱,但它不是没有。 算算时间,长年累月积累下来,应该不在少数,一些阿飘是可以培养出来的。但结果却并非如此,这地方,干净的离谱。 这就好像,你进了教坊司,找不到一个从事风俗业的女子一样。 就离谱。 虫子窝里没一只虫? 这怎么可能? 张小乙恍然大悟。 “我说怎么不对,原来是这样。我一直想这样挺好,但其实不该是这个样子,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应该是有什么力量把一切阴暗的邪祟都给压制住了。” 刘一夫已经做出了判断。 原本,这种情况,锦天的观云望气应该可以看出端倪。但显然没有。能够压制如此地方的邪祟,毫无疑问,那是一件特殊的东西,可能是一件神物。 观云望气发现不了。 可能是神物自晦。 这就好比一个女人,普通女人唯恐自己不够美丽而选择化妆,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光彩照人。 但对于真正的,倾国倾城的极品美人来说,她深知红颜祸水的道理,反而低调隐藏自己的美丽。 那件神物,如果能够清晰的被人发现找到,早就不知转辙多少人手了,哪里还能留在此地镇压邪祟呢? 所以观云望气发现不了。 那么,没法子找到了吗? 刘一夫轻轻笑了。 他运转自己的业力加身,与春水神进行交流,借助春水大神的力量扫描四周。 虽然他找不到神圣光明可以镇压邪祟的力量,但他可以感知到一种对他本身业力的镇压与排斥。 降术师是八百旁门,力量偏暗,是一门搬运业力为己用的邪门法术。 所以降术会天然受到那件神物的排斥。 如果有的话。 现在证明了。 有。 张小乙看到刘一夫笑了,立刻明白他有眉目了,当即笑道:“你找到了,那是什么宝贝?” “在那儿,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得过去翻一下。” 那是殿宇一角。 上方还有一个破洞。 一些沙子漏了下来,盖住了一些财宝。 “怎么过去?” 动作太大,引人注目,那可不好。 重宝当面,说不得就会生出乱子来。就算没有人敢夺,但只是此一情报的外泄,就足以给刘一夫他们带来麻烦。 刘一夫看他一眼,微微一笑,在自己身上拍了一下。 下一刻,小老虎小冰就从刘一夫怀中跳出来。 这只长不大的小脑斧摇头晃脑,迈起六亲不认的步伐,往那角落而去。像一只任性的猫,做出莫名其妙的举动,却毫不违谐。 刘一夫也站起来,装模作样的道:“冰儿你别乱跑啊……”却是不紧不慢,几乎走的过去。 旁边的人看了,都在偷笑。 这么重要的时候,时间这么紧张。 你不抓紧装金银财宝,搁这溜猫呢。 脑子怎么想的? 搞不懂! 但这样的人也挺好。 你慢慢的溜猫玩吧,我们可要继续装我们的财宝了。 却是张小乙跟着刘一夫,二人慢走的去抓猫。 到了地儿,两人相互掩护的挖开沙子。 这下看到了一些财物。 平平无奇。 也没什么的。 但刘一夫注意到了,在这里面有一具死者的尸骸,此人已经死了,身上是一件已经破得风化的宫装裙衣,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此尸骸的骸骨已经成干骨了,却仍然抱一把剑。此剑大约三尺多长,算是一柄长剑了。剑上饰品缨缀已经烂完了,啥也没有,连剑鞘也是种阴沉的古木而已。 细一观之。 桃木。 普通。 普通的桃木剑鞘。 可见此剑也珍贵不到哪儿去。 有条件的不得在剑柄,剑鞘上,镶些雕花饰品珍玉珠晶,有必要只用这种普通至极的桃木吗? 如此寒酸。 这剑又能高贵到哪儿去? 张小乙一个眼神抛过来。 你是不是搞错了? 刘一夫摇摇头,轻轻一拔。 此剑,不仅没有锁扣,连崩簧也没有。 名贵好剑的剑鞘,往往会有崩簧,一按机括,弹簧会把剑,自行从鞘中崩弹出来稍许,强劲的甚至能弹出来尺许。 但此剑,没有。 所以,只能用拔的。 硬拔。 剑,入手沉重。 刘一夫得用上一些力气,才能撬动它,缓缓把它拔出——一丝,二丝。 然后他就把剑合上了。 旁边,张小乙也是目瞪口呆。 两人面面相觑。 他们都看到了。 剑身微露出一丝,二丝,里面的金光就快要挡不住往外迸发了。得亏刘一夫小心,是一点一点拔的,又闪电般果断的把它插回去。 从此剑方才露出那些气息,刘一夫已经知道,神物,正是此剑。 张小乙心还在狂跳,有些不容置信道:“好家伙,这是什么玩意?” 刘一夫轻轻一笑,道:“你还记得杨雪雁说的,浩瀚女王是怎么完蛋的吗?” 张小乙心中一动,立刻明白过来。 “你是说——金龙宝剑!!!” 金龙宝剑,传说中——人王失格,气运金龙崩碎。 有余气汇成了一把剑,便是此剑。 此剑堂皇正大,镇压一切邪祟。 天地饿鬼,杀。 魔尊妖孽,杀。 为非作歹,杀。 不仁不义,杀。 连旁门左道都要受到压制。 可见其尊贵。 神剑王朝,正是因为供奉此剑而得存续的。后来王朝失剑,举国而亡,未成想,此剑竟然还在王朝遗宝之中? 也不知其中究竟有着什么故事。 第34章 逃出宫厥 传说中,神剑王朝供奉金龙宝剑。 所以才叫——神剑王朝!!! 王朝得此剑镇压气运,所以水不流失,沙不掩埋,虽然王国处境不好,四周环境日益恶化,但王朝仍然得以继续。 只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 王朝失剑。 于是,此国也就亡了。 既然如此,王朝失剑,那此地就不该有剑才对,何以这把剑又在这里出现呢? 假若此剑仍在,王朝又怎么会亡? 此中,究竟有着什么样的故事呢? 看刘一夫沉迷模样,张小乙忙提醒他说道:“别急,我们完事了再慢慢研究。现在先……” 他驽驽嘴。 刘一夫明白,忙又回到队伍中,继续按锦天的示意收取宝物。 殊不知此事早被锦天,杨雪雁看出来些许了。 跟聪明人在一起就是这么费劲。 你根本藏不住事儿。 别人的猜想总是精准到要命。 只是此地仍然有外人在,所以大家一起装样子罢了。 特别是,刘一夫身上多出了一把宝剑。 需要知道,举凡神兵利器,特别是通了灵的,要尽可能的带在身边,而不能随随便便地放储物袋里。 储物袋等物品,往往装不得活物。 存放通灵宝物,会有伤宝物的灵性。 放时间长了,会灵光蒙昧,灵性全失。 如果是神兵神物,会失去对你的期待。 也就是说神兵择主,它不要你了。 刘一夫身边,玉虎,腾蛟,全是背揣在身的,不敢放储物袋里。 现在又多了一把,可见这也是把神兵。 不是神兵,刘一夫凭什么收此宝剑? 他又不是没有。 腾蛟剑那是一般普通神兵利器能比得了的吗? 此剑刘一夫既然拿了,必然不比腾蛟剑差。 开玩笑,那可是腾蛟剑。 不比腾蛟剑差,此剑究竟是什么样的宝贝?它必然不是普通的神兵利器,必定还有别的用途。 好在,他很快就知道了。 没得一会,刘一夫就受不了了。 堂皇正大之气,对刘一夫这个降术师,影响太大了。 他拿在手,一时还好,时间一长,就犹如毛刺附身,火毒临体。 又如一把普通的工匠锤子,把它举起来倒也容易,但举起来后就不让你放下,那就难了,时间一久,胳膊真受不了。 “你们谁替我拿一下,它比较克我。” 张小乙锦天一起摇头。 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神兵。 就想着把它培养成通灵。 在这过程中,拿过此剑,万一引起自家神兵误会,怎么办?真以为他们大方到把腾蛟剑白白送给刘一夫?是因为当时的他们都不想触碰此剑,这才便宜到刘一夫身上。 刘一夫可以拥有玉虎,腾蛟,是因为玉虎剑乃是他自己炼制的,相当于他儿子,还是一柄短剑,本体为虎精骨质爪牙所化。 所以玉虎和腾蛟,二者可以共存。 但这绝不是说,能随便接受金龙宝剑。 不然,此剑一来,腾蛟还能当老大吗? 锦天张小乙都不愿意,也就只能看杨雪雁了。 至少,他们都知道。 杨雪雁手中,也就那把金刚伞可以称得上是一件宝物了。 至于她的剑,算是一把极品。 可仍然不是神兵,更不要说通灵。 顶多,手熟尔。 平常经常用,用得多罢了。 但对于杨雪雁来说,用得多,又能是多少?她一位堂堂大家族的小姐,哪有那么多出手的机会。不是杨大死了,小弟死完了,她会搁这出手吗? 所以,她倒是可以成为一个兵器架子。 只是……刘一夫心中仍有犹豫。 甚至,张小乙,和杨雪雁表面上打得火热的锦天,心中也有问题。 他们都没有接受,至少正式接受杨雪雁的加入。 不过,没法子,先……试一试吧。 格局放大点,左右也不过是一把金龙宝剑,若是能够认清一个人,反倒是件好事。至少可以让锦天清醒过来。 想到这点,张小乙向刘一夫点了头。 刘一夫道:“既然如此,那麻烦一下,杨姑娘你帮我们拿一会儿。” 主要是时间,地方,都不对。 不然他以春水大神的神力寄宿此剑,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杨雪雁神色不动,接过道:“那好,我就拿一会儿……” 她知道,这算是一个初步的考验了。 但接过宝剑——她懵了。 这是,这是,这是!!! 她强忍拔剑的冲动。 她知道,这是什么了。 如此堂皇正大!!! 这种浩然之气,没错了,普通之物不应该有的,这就是金龙宝剑!!! 然后,她看到三双眼睛盯着她。 张小乙竖指在唇边,一言不发。 她点点头,也不说话,将此剑抱好。 这可是——金龙宝剑啊。 纵是以大家族之底蕴,她手上能有的也就是一把极品剑器而已。 不要小看极品剑器,神兵利器虽好,上吧给你批发去?大多都是有主之物。最简单的例子,锦天。 锦天的武器,新月宝刀,就是一把如月华秋水一样的宝刀,神兵级别的宝贝。 结果呢,神物自晦。 看起来暗黄得像上了一层薄锈。 只有在必要时,才会恢复月华光彩。 锦天一度十分嫉妒张小乙手上的狮子照夜白,那刀,漂亮,明汪汪亮闪闪,就像一根长条的大灯似的。 这是新月宝刀不如狮子照夜白吗? 不是的。 而是神物自晦。 这是神兵自我保护,不给使用者添麻烦的证明。 甚至,狮子照夜白是不如新月宝刀的。 只是有人对狮子照夜白施加了一个斩妖诛邪的白降术,在无形之中,增添了此刀的破邪威能,这才把此刀推到了神兵级别上。 不然,它也不过是准神兵。 由此可见,神兵难得。 不是你的,与你无缘,可能神兵摆放在你眼前,你都认不出来。 故此,杨氏一族,在过往的岁月里,不是没努力,不是不用心,不是不尽力,但仍然没有一把神兵。 这才是真正的现实! 神兵择主。 很多人会忽视这一条,以为自己找到就是自己的了。 神兵不认可你,你找到了就是你的吗? 没有实力,得到神兵也是没用的。 你守不住! 所以,纵然是杨门势大,也难以拥有一把神兵。 搞得杨雪雁能够拿得出手的也就一把金刚伞。 她的剑也仅止是一把极品货。 此刻,手握一把神兵,她就有点放不下的感觉。 甚至,她最担心的一件事,也被压了下来。 这让她舒了口气。 真是天意。 万幸让我掌握此剑。 握住这把剑的第一时间,她就下定了一个决心。 这把剑,是她的了,至少在她活着的时候,不会让给任何人。 时间到。 有人叫了:“不好,又起风了——” 风暴,又要来了。 所有人,都往外跑。 当然,有一些人,少数几个的,不甘心离开。 他们死死抱着金块不撒手,大叫:“我不甘心,我不甘心,还有这么多东西,没下次了哇,没下次了哇……” 他们知道,此生错过这次,再也不会有发财机会了。 现在明知是死,但他们已经财迷心窍,不肯离开,宁可死在这里,与财宝同穴,也不要走。 没有人劝,没有人说,大家聪明的,都在走。 一些机灵的更是放弃了手中比较重的东西,只取轻便,用上了轻功,飞快离开。 出了宫厥,一看,可不是咋地。 黑色的风沙暴又来了。 那是铺天盖地的黑风暴。 能把山一样的沙丘来回搬动的黑风暴。 那些不走的,真就不要走了。 刘一夫没有遗憾。 他早早上路,没有犹豫。 因为他自己知道,储物袋快装满了。 他所取的宝贝,相比整个宝藏,不及十分之一。但那也是够了。 可以说,这宝藏中最精华的,已经被他拿了……不能说全部,但六七成总是有的。 剩下的,他也像杨雪雁一样,多少有些看不上眼了。 一到宫外,刘一夫也不装了,大声的叫了起来。 “我的神行太保何在!!!” 张小乙锦天都发愣。 就见一头大驴子跳过来。 好驴子,这驴,虽然它是驴,但一身疙瘩肉,肌肉结实得能吓死马。 刘一夫跳上驴,道:“别愣神了,还不快跑!!!” 小毛驴撒蹄子蹄出去。 张小乙大骂一声跟上。 锦天也忙叫杨雪雁:“快走。” 杨雪雁嘴角一抽抽,迈开大长腿,人跑得跟贴地飞行似的,反而超过了锦天,张小乙,只在刘一夫小毛驴之后。 一行人,跑得飞快,转眼,就超过了一二三四五,逃到了宫外,沙暴不远了,还得跑,那漫天无际的沙暴就在人屁股后面追,让人不敢停步,你稍慢点,都可能给沙子盖了。 甚至,就有很多人慢了,给沙子吞没,发出了不甘心的惨叫,但很快就叫不出来,这大家都懂,一嘴沙子叫个屁。 终于,风止沙息。 一切都平静下来。 回望眼,原本那座半城残墟的宫厥已经消失不见了。 耸立原地的,是一座座,起伏连绵,不见首尾的巨大沙丘。 黄沙漫漫。 若非感觉到那些钱币,死里逃生的人只以为是发生了一场幻觉。 有超过五六成的人,永远留在宫城里。 他们不是被沙子掩埋,就是根本没有从城里出来。 不算刘一夫那一行的四个人。 也不算瓦汉一行五个人。 其余剩下的,只有约莫七八个人,他们失散了很多,甚至是大多的财物,好不容易地才从里面逃出来。 此之一行,不计算刘一夫他们,收获最多的,就是瓦汉一行人了。 瓦汉一行,进出跑了三趟。 又有什么用? 前几次搬出来的财物,已经被沙子重新埋了下去。 瓦汉他们能留下的,只有他们最后带出来的。 但饶是如此,也算他们带出来的最多。 凑合一下,大约也有一个小布袋子了。 能装二三十斤的样子。 这点财物,让幸存者们都有些心动。 但考虑到这批人的实力,大家只是看看,就自行散去,各自上路。 第35章 各自归处 沙漠里的幸存者们相互散去。 这里倒没有争斗。 原因很多。 其一瓦汉他们还在。 其二先前已经几番死了太多人了。 活下来的人,多少有些受到刺激,有些看开了悟透了。与其想着再争夺厮杀,不如各安其事,大家都已经自己发财,何必还要贪得无厌呢? 即便是最少收获的,也有三五样财宝。 只要回到西关城内,就能享受中土的花花世界。 只要不当败家子,不生败家子,不住四合院,邻居不是姓贾的,姓易的,姓秦的,那老老实实安享清福,怎么不能幸福安乐一生。 何必在这种关键时刻还要自相残杀呢。 “你们说,谁拿的最多?” 瓦汉忍不住发问了。 双刀女没说话,但她看向了一个方向。 她一向精明,此刻的目光已经说明了一切。 她看的是,一路烟尘,正在远行的,刘一夫一行四个人也。 “没见到他们拿多少啊?” “只是看上去拿的不多,其实一点不少了,那两个跑步的,你没见到么,一人一个大麻袋,背着大麻袋还能第一时间跑出来,跑得还那么快,那女的装的有点少,但也是一麻袋。最后一个骑驴,你会相信他没有收获吗?” “说的有道理,我若是拿得多了,我也会心生不安,到时我第一个跑,跑得越快,越远,越好。” “亲戚!感情我们这一趟趟的,结果是他们这帮孙子拿的财宝最多!!!” 瓦汉捏着仅剩的一只手握成拳头,心中是大有不甘。 他是此之一行,吃亏最多的一个了。 且不说丢掉了一条胳膊,更是被刘一夫捅了一剑,故此心中颇为在意。不想输给刘一夫一行人。 “你个傻娃子脑壳子想得是什么,装的都是水吗?不说别的,就那两个男的,你能对付哪个,我们又能对付哪个?武功高就不讲了,还十分默契。旁边还有一个女的,武功也厉害得很,怎么打嘛!” 她说,是这样说,眼睛却在看一个人。 听风刀。 这是高手,如果此人愿意出全力,倒未必是没有机会。 只是,大概率是不可能的。 好似是感知到了双刀女的目光,听风刀摇摇头道:“别想了,我出手也未必能讨得了好,第一,我追不上那头驴子。” 说这里听风刀也是郁闷。 他有一匹好马,在关内养着呢。 舍不得带到沙漠里来受罪。 那马也自是极好的。 但听方才听声音一对比,他那匹心爱的马,在速度上可能还比不过那头驴,这让他上哪说理去。 什么时候驴子这么神勇了? 要驴子都这水平,还有马什么事啊。 “其二那四个人里三个都不简单,我最多能稳胜一个,却难对付两个……” 这话有保留。 一对一他有稳赢的自信。 但他要收拾两个玩一对二,那就悬了。自己也要付出不菲代价,花这么大代价,冒这种风险,他至于么? 此之所为,何必呢?何苦呢? “其三,我们也要考虑下一步了,你们怎么选,我们是要回中土的。” 他说我们。 指的是他自己,和千里风二人。 “我们也回去,去罗京看看,嘿嘿,以前是没钱,去不了那种高级地方,但是现在我们有钱了,哈哈哈哈……” 双刀女自己一个人替所有人做了决定。 顾春翻了个白眼,没反对。 的确。 有钱的话,谁不想留在繁华之地,谁愿意跑西方商道这条穷狗才闯的路。 瓦汉瓮声道:“那好吧,我跟你们一起去。”他也只能放弃报仇的想法了。 双刀女很高兴。 “好啊,到时我给你找医者,咱现在有了钱,不要说保命了,说不得这条断手还有的治呢。” 双刀女拍起了胸膛。 能治好瓦汉,她会不遗余力的。这个猛汉子看起来脑子不好,但其实格外可靠,出来混的她当然知道,人心险恶。所以一旦遇上了好人,一定要处好了关系。 关键时刻可以保命。 在漫天风沙中,千里风和听风刀走在一起。 两人以极低的声音交流,说话。 “你好像没有达成真正的目标,东西没找到吧。” “原本以为没找到,但后来发现被别人找到了,还不好拿回来。” “哦?我明白了,那几个……的确比较棘手。” “是吧,都是高手,最难得的是他们配合还很好,没什么勾心斗角,真是一点空子都找不到呢。” “虽然如此,但以你的目的应该不至于如此轻易的就放弃了,是有什么原因吗?” “哦,那是因为东西最终落到了杨家的那个小丫头手里呢,如果是她的手中,那这个结果也未必是不能接受呢。” “杨家,有什么讲究吗?” “你不知道,杨家,这一家族,历来身怀诅咒,族人无论怎样努力,都只能在外活动到五十岁。一过五十,就有大病,然后是比死更惨的下场,那便是生不如直接死,极其残忍的死相。胆小一点的人甚至一到五十就选择自尽。自己给自己一个体面。为了解除这个诅咒,杨氏一族是不惜做出一些事的。” “诅咒?真有这玩意儿?” “呵,你不一样,你出身豪门,又当过将军,身上有兵家的煞气护身,你的命格富贵,气运旺盛,导致了很多邪术对你无效,你也就见不到多少邪祟,不过这玩意儿还是存在的。” “那她得到了那东西,应该就不怕诅咒了吧。” “她一个人没事有什么用,她有一个大家族啊!而且那东西让家族知道,掌握,反而不是什么好事吧!毕竟,东西再好也只能保护一个人,那其它人怎么办?” “所以!” “她只有一个选择。” “从根源截断诅咒吗?” “所以才找那几个人吧。” “你不帮一把?” “我已经帮过了。” “他们会成功吗?” “应该会吧,我看了,他们不知是怎么搞的,喝!气运旺的惊人!正是做什么就会成什么的,我可不敢和他们对上。” “哈,藏墓的被盗墓的给反制了?” “所以我才说,他们应该是可以成功的——吧。” 千里风最后仍然露了一丝怯。 但听风刀却不会怪他。 他是知道的。 那个诅咒的根源。 浩瀚女王。 传说中的人物。 即使有金龙宝剑,就一定能对付现在已经不知是什么的浩瀚女王?! 听风刀表示怀疑。 那可是浩瀚女王,曾经在沙漠里称王称霸的存在,这样的一个怪物,哪里是什么简单的。 “话说,是谁把东西放回去的。” “……” “怎么不说话了,你也不知道?” “当年,浩瀚国的义士来借取宝剑,后来还剑出了点问题,护剑的圣女死了,灵魂护剑回来,这才让神剑王朝一直存续了下去,那位前辈感念于此,后来归还此剑。但他终究是慢了一步,已经无从证明他是有心还是无意,是等神剑王朝亡国再还剑,还是还慢了一步王朝已经灭了,都不重要。” “是啊,都不重要了。可是我们国内的事怎么办?应该还有个第二方案吧。” “没错,金龙无望,唯求紫光。” “原来……是这样啊……” …… 小毛驴停了下来。 安,全了。 风止沙停。 日暮已沉。 刘一夫把驴拉到一座沙丘背后,这才放出了一顶帐篷。 “一顶了?” “对。” 进入沙漠时,他们自然带了很多东西,帐篷就有三顶,兄弟们计划一人一顶,原本也是这样的。但在方才为了多装一些财宝,某人毫不犹豫把两顶帐篷给扔了,腾出地方装财宝。 所以现在也就只有一顶了。 “我们可以轮勤,晚上总有守夜的,不可能都睡觉吧,一顶……严格来说也差不多够用了,只是。” 刘一夫看向某人。 杨雪雁连忙道:“我没问题,我相信你们的人品。” 鬼才信。 男人是不可信的。 但杨雪雁知道他们不会乱来。 这几个人都是聪明人,不是那种脑子里只剩下白漆的脑残货色。 张小乙道:“我们的补给怎么样?” 刘一夫扔两顶帐篷,无所谓。 这事儿不重要。 但不能把补给品给扔了。 “放心,只要不洗澡,就应该不成问题的。” 刘一夫有点不快了,他是那种没谱的人吗? 殊不知张小乙是小心驶得万年船。 生死,大事也,不可轻乎。 “好了,大家休息一下,先,吃点东西吧。” 锦天过来打了个圆场。 刘一夫懒得废话,取出了食物,不多,不少,正好。还有给驴子吃的生鲜萝卜。 果然,也有足够的水。 想了想,刘一夫道:“你们放心,我留下的补给品还算充足的,至少够我们在这儿生活一两个月了。” 他是按三个月的量储备食物的。 现在多了杨雪雁,所以少了些计量。 “还有一点,”杨雪雁说话了:“我应该可以联络欢喜王的人,你们决定,我要不要联系他们,首先我不确定他们一定会来。” 张小乙道:“他们知不知道我们刚才的事?” 杨雪雁道:“知道我们详细情报的没有几个,打个时间差没问题的,反而拖久了可能有问题,除非——” 她没说下去。 有时就是这样,和聪明人说话,只需要说半句。 张小乙当然明白她的意思。 除非。 他们不去了。 当然,倘若真的事情发展至此,她也不惧。事情只是变得难了,而非彻底的绝望。 因为她至少得到了金龙宝剑。 张小乙,锦天,刘一夫。 三人交流眼色。 张小乙道:“放心,我们答应你的就不会改,不过,完事了,那剑得是我们的。” 杨雪雁心中一慌,她舍不得。 但她低头,趁人看不到之际,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 “没问题,只要解决了诅咒,我也没必要留着它。” 入夜,一道火流星,冲天而起。 第36章 故事原委 “这——” “就是无极金刀了——” 一个人说着,把插在小土坟包上的无极金刀,给拔了下来。 “无极金刀,委屈你了,如非感知到了你的存在,我真是要错过了你呢……” 那人说着,手像温柔的情人,触摸着此刀。 他的手掌,腾地冒出了一股气旋火焰。 火焰卷入金刀,嗡一下,金刀发出欢快的鸣响。 又一把神兵,诞生了!!! 此人笑了起来。 “时也,运也,命也,此天意也,天意也要让我——大开杀戒吗?” 他说着,忽然舞动金刀,身似蛟龙,整个人腾空起舞,但看见他,人随身转,刀随人走,画出了一条条,一道道,火流星般的刀痕。 地面,飞沙走石。 空中,气浪排空。 火光随刀与空气间摩擦产生,形成了一条条火龙模样,在腾空,在盘旋,在飞舞,在爬升。 这,才是真正的,无极火龙旋风刀。 它由无极金刀的刀法,火龙功的内功,旋风掌的掌力,三种力量结合起来,才是以一当百,力能敌千的无上神功。 它是昔日神剑王朝的镇国武学。 由于此功厉害,所以被一分为三。 既保证了传承,又限制了威力。 有多少人敢于贪多,一下子三门功夫全修炼的? 这里面有个关键。 学一门,速度尤可。 学两门,就会一下子慢了下来。 除非学三门,会在入门时极其困难,可一经入门,之后就是坦途,甚至越到后面反而越快。 大多数人哪里明白此理? 他们两门一练,就会知道厉害,会调回头去,修炼单一功夫。 殊不知单一修炼,太慢了。 一个人练到死,最多也是把第二门功夫练到一半多点。 这个秘密,一直没人知道,直到后来被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傻小子莫名其妙的炼成了。 原本这也算了。 但此人又莫名其妙和王妃搞上了关系。 国王老了,王妃却是年轻的。 可不是得出些事么。 相比又老,又丑,胡子一大把,身体污臭,还多痰的老国王,当然是年轻健壮的傻小子侍卫让王妃喜欢了。 王妃委身于他,还生了孩子。 生了——一对孩子。 这,是对国王,最大的羞辱!!! 原本还想缓和解决事情的国王暴发了。 哪怕拖着这个国家下地狱,这种行为也无法原谅啊!!! 愤怒的国王杀了王妃,这个他曾经臻爱的女人。 然后,他就失败了。 武功大成的傻小子打败了所有对手,他一手持无极金刀,一手持镇国宝剑,以一己之力,把自己的孩子带走了。 等到他,把自己孩子安顿好后,神剑王朝,因为失剑,而亡国了。 先是太子在外被杀。 同时国王病死在朝。 国死君。 君无继。 而后天下崩。 到处是危情。 沙化严重,水土流失,曾经环绕王国的那片海子消失了。只留下什么也没有的,干涸的河床。 牲畜死绝。 人口流失。 外敌更是直接入侵。 就连那些不入流的马贼也践踏在王朝的国土上。 人民在水深火热中四散逃离。 王朝为了维护最后的尊严,没有逃离,他们收拢所有的财富,举国葬于沙海之下。 一切的荣耀,影子与尘土,都没了。 历史尘封了一切。 这让曾经的侍卫悲痛于心。 他认为,一切是由他造成的。 如果不是他,如果一切都……那或许,这个国家就不会灭亡。如今,国家灭亡了,什么都没有了。 曾经的朋友,儿时的玩伴,旧时的一切亲友,全都没了。唯独他,不仅没死,反而拥有了一身傲古绝今的绝世武功。 这让他感到了深深的——羞耻。 于是乎这位想不开的便开了一家客栈过隐居生活。 直到飞沙卷走沙丘,他才重新回去,归还了那把宝剑。 只是,一切都晚了。 失去镇国金剑,国破山河亡,什么都没留下。 回去后,这个男人带着一生的悔恨,郁郁而终地离开人世。 他死了,他的一双儿女,成了败家子。 不旦没有学好他留下的武功,也有这个人不想教,不认真教导的原因,结果就丢了家传的武功,金刀,甚至这间客栈。 什么都没落下。 不,有的,旋风掌功夫留下来了,被这个人修炼至极境。 他不仅把旋风掌练出了花,更是悟出了疱丁解牛,以有间入无间的诀窍。 “不过……”这人看看手掌。 他轻轻一叹。 神剑王朝亡国,是有原因的。 原本神剑镇国,纵是国家丢了神剑,又哪里会亡国呢,真当神剑是死物吗?不是的,神剑有灵,它是真灵。 当年,侍卫的孩子,是难产。 王妃为了生下孩子,动用了金龙神剑的龙运神力。以这龙运神力护住了孩子,才让孩子顺利降生,并且拥有长生体质。 但这是虚假的,是有时效性的。倘若一直用金龙宝剑傍身,或许可真能得到长生。 但后来侍卫爹后悔了,把剑归还。 这导致了神剑失主。 也就是神剑一直在废宫地下,这才让他一直继续享受长生。 现在,神剑再度易主,到了某位大小姐的手中了。 也就是真正的有了新主。 所以就再不能有一丝的神力加持了。 长生体质,也就没了。 “以后不能长生了,妹妹全要靠我自己了……”少年人喃喃自语。 他仿佛又看到了那个喜欢傻笑的妹妹。 三百年啊。 一直在一起啊。 算了,还得先找到掌柜的。 这么多年了,客栈易手不知凡己。 他早习惯了。 不是自己名下又能怎么样,是别人的又如何,自己一直就经营不好,不如给别人经营。而这许多的掌柜,也就目前这位最为顺眼。 嗯。 这个得救。 他收了刀,匆匆离去。 现在,他从沙里金尸体里摸到了火龙功秘籍,从这里得到了无极金刀,又加上他本人早就练习至火炉火纯青的旋风掌,他有信心横推西方商道一切敌。 “今后沙漠,我才是神!” 少年人哼唱着小曲,消失在沙漠中。 天明。 一支大旗树立起来。 上书。 欢喜。 二字。 欢喜王的军队。 在西方商路上,可以夸称拥有一支军队的,也就他了,欢喜王。 一来是普通人,养不起。 时代不一样了,长年累月的诸国征战,西方诸多小国相互间不计成本,不择手段,不计代价的内卷,其结果就是把西方的原本生态环境给毁了。 世人只知西方诸多小国,多起来甚至有二三百之多。这么多小国,在当时是要拥有自己城邦的,哪来的城邦呢?当然是建了,怎么建呢?答案只有两个字。 砍树。 其后诸方诸多的战争,往往仗还没打,先把树砍了,或制车,或打梯,最终是付之一炬,再加上城邦聚集了众多的人,消耗的火薪也是个越来越大的数字。 如此一来,在短时间里,因商业而兴盛的西方诸国破灭成了三十六国,又在如今成了大大小小,若干不一统的绿洲。 绿洲可以容纳的人就太少了。 所以这西方商路上,能够供养的兵马也就少了许多。 过去极盛时二三十万甲兵的盛景,终成梦,成过去式。 就连神剑王朝也能拥有五千兵马。 可现在呢? 欢喜王,最大势力,他敢于长期供养的也就三千马骑军。 在这三千,看起来,穷凶极恶的马队骑兵中,有一支特殊部队。 这支部队有百十人左右。 全都是女子。 最长者四五十,年轻的才十几岁。 这支全女子军队,都是强者,能打会砍的狠人。其中很多女兵,那一身肌肉,夸张的胜过男子。 她们也有旗号。 一个字。 白。 知道的都知道,懂的都懂。 这是心比天高,白酒的旗号。 欢喜王座下,四大酒使里,最漂亮,也最好斗,甚至好战的一位。 据说,她十分美丽,所以,总是白巾覆面。 此时这一队人过来,杨雪雁上前相认。 正常人很难做出这种决断。 但杨雪雁敢。 除了她是大家族子弟外,最重要的是在欢喜王不遗余力的努力下,很多人都相信了他的信誉度。 诚然,欢喜王过去的信誉是个笑话,他是靠欺骗起家的。但实话实说,这年头底层上位的,哪个的第一桶金是干净的? 没有第一桶金,你再大的才情也施展不开。 这是血淋淋的现实。 所以,才有了那句,英雄不问出处。 真的。 你真追究了,没几个屁股是干净的。 “可是白酒使当面!” 杨雪雁大声招呼。 一匹雪白的马踏蹄而出。 马上人,白酒。 白酒做为白酒使很特殊。 她哪怕蒙了面,穿着把手脚都包起来,严密的衣裙,也能看出,她是个漂亮,且身材极好的美女。 这不由让人产生了一种质疑。 这样漂亮的女人,欢喜王怎么舍得不睡她的。 要知道有些秘密,是瞒不住的。 假若欢喜王搞下属,睡了白酒,那这件事一定会被传出去的。 可是,欢喜王自中土闹了很多男女故事外,回归西方商路后,就再没了动静。 他虽广纳后宫,但都是当舞姬和服务员的,自己最多看女孩们跳舞,却绝对没有睡过一个人。 所有人都知道,欢喜王喜欢的,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那是一幅画。 这事很出名,所以人们也就渐渐接受了白酒这样特殊的存在。 此时的白酒,一脸平静,她伸手。 马队止。 静。 然后她才道:“可是杨大小姐当面?” 杨雪雁道:“白酒使你客气了,正是在下,你们王爷呢?” 白酒有些苦恼,道:“王爷最近不大痛快,有一个老对头缠上他了,一直是没时间过来。不过不要紧,此行我会带一百人帮你的,而且我也给你们杨氏发了私信,你们杨家第二队人已经上路了,应该快到了吧。” 杨雪雁笑……咪咪道:“这样啊,那我真的是——要谢谢你了!” 第37章 复仇之战 杨雪雁认识了白酒使。 她知道,这是白酒使的自把其为。这也让她略微的看轻了白酒,她,终究,还是太在意自己是一个女人的这一事实了。 白酒身居高位,她很想证明自己,想向世人证明她不是靠美色上位的。殊不知她既然美丽,那她的功绩,就必有这份美丽的助力,这是割舍不了的。 太过于在意,这本身就落了下乘。 比如说,欢喜王想要正式建国。 那他必然要交好杨氏,为了交好她,多付出一些又算得了什么? 偏偏白酒搁这儿算计。 她不想为了寻找浩瀚女王而多付出。 只想当跟屁虫,而不想当开路先锋。 她发信让杨家派第二队人,就是想把杨家推上去当开路先锋,这是最危险的活计,原本这个活计欢喜王是要揽在自己身上的,原本也是这个意思。 他要讨好杨氏一族嘛。 但是现在出了变故。 欢喜王身边,红酒黄酒,接连出事,大权旁落在了白酒手里。 在欢喜王不露面的情况下,她自行其是自作主张了。 对此,杨大小姐也只能——忍下来。 能怎么办呢? 这周围都是白酒的人。 “白酒使,怎么这么大阵仗呀?” 杨雪雁随意的套话问。 但其实,她已经猜出了大概。 “这条商路是我家王爷说了算的,有人拂了王爷的面子,我就要负责讨回来。没有人可以在得罪我们的前提下平安无事的。” 白酒看看杨雪雁一行人。 杨雪雁顺着白酒的目光回头,她差点气炸了。 只见—— 高大威猛,像一头狮子的张小乙,现在缩着身子,一身的颓废之气,他就差把鞋子脱下来扣脚丫子了。 走哪儿都端正无比,像个标枪的军人锦天,懒散的坐在地上,手抱着刀,生怕别人要抢的模样。 一看就像郁郁不得志的普通刀客。 刘一夫双眼无神,傻头傻脑,时不时地傻笑,还东张西望,偷偷打量白酒麾下的肌肉美女侍卫队,一双手,不住的摸旁边的驴子。 这三个人,一个赛一个的猴子精。 随便哪个去当刑名老爷,都能成为超级神探。 现在搁这儿装傻瓜白痴。 偏偏——白酒好像还真信了。 其实这不是白酒信了,而是她习惯了高高在上,看不起,看不上底层人物。 刘一夫他们一装低怂废,她立刻就不把人放眼里了。 白酒失望的瞥了眼杨雪雁。 那意思。 就这? 你就指望这几个土狗模样的帮你在茫茫沙海,找到浩瀚女国? “你们先跟我走,解决完小麻烦后,再进沙漠。” 她做出了决断。 杨雪雁知道,她是为了拖时间,等自己家族的人来。 但时已至此,她也懒得废话了。 “成。就依白酒使之言。对了,王爷那边,没什么事吧?” 白酒情知杨雪雁对自己不满,可那又如何? “王爷有事,不过是一些屑小,不打紧的……” 欢喜王不在。 他在哪儿? 他此际,在西关城。 西关城,城楼上。 一东,一西,立着两个人。 这两个人,都不说话,但他们一直在对峙,在这个过程中,凡人不可接近,即便是天上的飞鸟,闯入二人之间,也会莫名其妙从天上落下来,摔死。 懂行的明白,这是此二人武功太高,正在做气机纠缠,这是一种极其高深的武道意境,是只有宗师级高手才能玩的战术。 普通高手,在交手前,怕动真格不好收手,会在袖子里藏着与对方搭手,这样纵然吃亏失败也不会付出过大的代价。 但宗师就不一样了,宗师会用气机与对方接触。 普通高手,在宗师面前,连出手都办不到,原因就是气机压制。 两个宗师,这玩意,西关城诸人能怎么办?当然是无视之了,他们只是借地方在这比斗而已,只要没闹得不可收拾,这面子多少要给的。 这两个人气机轻轻,巧妙,不时的,不住的,交缠在一起,争斗,争斗,中间杀机密布。 “龙霸,你的霸道诀——终究还是只停在了第三重境界!连第四重都未至,怎么跟我斗?” 那个男人,龙霸。 他一头白发,面色红润,犹如赤枣,是一个看上去健康至极的人。 这正是把霸道诀修炼入味的证明。 “我不行你也不行!纵然老夫未能突破第四重,可是你的宝瓶神拳又能有几多修为呢?” “呵,本座算是明白了,龙霸,你个老匹夫,是想在此拖住我,以为这样就能对付本座了吗?” “你明白又能如何,不服,你转身,离开啊?” 转身? 是不可能转身的。 别人不明白,他明白。 龙霸其人,武功颇有独到之处。 没点实力,能当中土武林盟主? 这龙霸修炼的,乃是名为霸道诀的盖世神功。虽然名字简单普通,但简单才大气,于朴素中彰显不凡。 霸道诀,共分五重。 第一重先天无极霸。 第二重霸道无极限。 第三重威凌霸道。 第四重天将霸裂。 第五重超级霸道。 从第一重就直入先天,破入一流境界。 龙霸已经将此功修至第三重……好吧,还在第三重境界。 此之境界,谓之威凌霸道。 不发一言,不动一指,意之所至,威之所及。 威凌霸道,以不战而屈人之兵之上。 此际气机交缠,一个转身,就会在气机牵引下形成巨大的破绽,到时为龙霸所趁,就不知要如何收场了。 反而……威不可恃,霸不可久。 纵然龙霸内功深厚,但他这么盯自己,又能坚持多久呢? “好,就陪你……玩玩!” 男人站那儿不动。 不知道的,以为是雕像。 殊不知这是进入了入道场景。 人已经是——意在内景,不为外物所动摇了。 小沙洲。 绿色,海子,人马。 一群大约二三百人的人马在此休息。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有人踏星月数沙而来,要解决他们。 数里之外的一座沙丘之后。 一支骑兵在此地扎营。 没多久,一名货郎,骑一头小毛驴,慢慢悠悠地从外进来。 毫无疑问,自有人拦下了他,抓了他。 值此之时,原本是要问都不问,一刀解决掉的。 防止军情外泄嘛。 无关道德与残忍,任谁都这样做事的。 那货郎却叫了起来:“我是消息人,我有你们想要知道的情报!” 这就不好直接杀了,自有人往里面通报上情。 没一会儿,就有人来了,是几个女兵,她们带了这个货郎,径直入内,在一顶临时搭建的帐篷子里,他见到了此军主帅。 虽然是临时搭建的帐篷,但也颇有奢华之感。不说地上的白色毡毯,金丝挂绣,琉璃玉灯,软萝倚靠。就是这空气中的香气,便不是凡俗可有。 帐内点的是淡雅金香,这脱俗之味的香气弥漫于帐内,殊不知此香可是一寸一金。 它乃是沙中一种奇兽,沙海蚕虫的分泌物,据说,只有修仙者才可以取之。凡人要取,别无它法,得用人命来换。 此中种种,就不一一赘言了。 货郎却是识货,忙不迭的多吸了几口。 白酒不由晒笑。 自己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女坐在这儿靠着,这个货郎却先嗅香气,当真是……不过他若敢轻薄放肆,自己怕就要杀了他了。 “你是消息人,怎么找过来的,有什么消息要说?” “我是西城关城防老爷的人,我们老爷知道你们的事,想掺一手,主要是……你也懂的,那一刀刘太不讲规矩,他这样搞,我们大家都不敢做生意了,没生意就没饭吃,此人犯下众怒,所以大家都愿意帮你们。” 白酒嗤之以鼻。 这哪里是帮她。 分明是一刀刘突然崛起,带着一刀流一起的,吃相太难看了。 西方商路纵然是富得流油,可也经不起他这么乱来。打破已经约定俗成的规矩,侵占太多。 现在,他更是和欢喜王对上了。 欢喜王虽然也是吃肉的,但他现在讲规矩了许多,所以大家都愿意来帮欢喜王。 此外,欢喜王为复仇而战,师出有名。 这点很重要。 这是什么? 这就是讲规矩。 我杀你,不是因为我比你强,而是我有道理才杀你的,报仇嘛,名正言顺。 反之一刀刘,这个人就不讲究,莫名其妙,就来抢你,杀你,一点规律,一点逻辑也没有,看到肉就要吃,狗都不如,这种东西,一定要灭掉。 不然,他这么搞,西方商路还做个屁的生意。 “大家?”白酒笑了。 “我大军已至,顷刻之间便能杀败对方了,你们这个大家能帮到我……什么?” “呵呵……”货郎也笑了。 “白酒使大军在侧,可就一定能杀了一刀刘吗?那是一刀刘,杀人从不用第二刀的一刀刘,这个罪魁祸首不诛除,他随时能够拉起第二支,第三支队伍的,彼时他能不报仇吗?到了那时,西方商路必然大乱,大家都没生意好做了,首当其冲的就是你们家王爷,必将时刻受到骚扰,永无宁日。” 白酒坐了起来,她不靠着了,人也坐得端正了。 “你们就能解决——一刀刘?” “我们请来了另外两个一刀,神手无踪柳一刀,神手无影一刀仙,三个齐名人物,两个打一个,不信他还能活。此外,一刀刘的手下里,老六是我们的人,他会帮我们出手暗算一刀刘!不死也要他半条命,让他再也蹦跶不起来!!!” 三个齐名人物,二打一。 敌方心腹之中,有内鬼。 这把局势稳了,优势在我。 白酒有些恍然,这,赢得也太轻松了。 说到底,一刀刘蹿得太快,吃相难看,底蕴不足又犯了众怒。他以为他对付的只是欢喜王,殊不知,暗中觊觎他的敌人却太多了。 “好,就让我看看,你们的实力,能做到,黄沙武士团,就是你们的了……” 白酒许可。 货郎笑了。 第38章 绝杀局 天将黎明。 往常喜欢赖床上的一刀刘坐了起来。 他的脑子有点迷糊。 这是一种预感,似有什么事要发生。 而且,这不是好事。 “老二。” 他习惯性叫了一句。 一个人回答他:“大哥,二哥巡营了,我去叫他来?” 一刀刘一看,这是老四。 老四一张大长脸,胡子稀疏,一看就不是好人,有一种特殊的痞气。 他是自己手下人中,最精明的一个。 要不是自己,要不是老二,他兴许能出头吧,但现在,他只能被——压着。 “好端端的,老二为什么去巡营?” 他问。 老二这个人性子比较闷,不喜欢主动,除非自己叫他,不然他干什么要去巡营呢? 老四立马笑了。 “大哥,瞧您说的,这不是昨天——您忘了?” 大哥这个人,别的毛病没有,就一点不好,健忘,有时莫名其妙的会把一些事给忘了。也不知,这是不是他练刀时练出来的毛病。 大哥经常说,出刀要果断,犹豫即会败北。所以在出刀时,要腾空思想,过到一种忘我意境。 这一直清空脑子……所以才变得健忘? “昨天的事?” 一丝头痛感,然后脑清明,想起来了。 一刀刘回身掀开被子,里面露出来的是一个人。 一个——女人。 此女,葫芦模样的身段,丰腴而又充满曲线的起伏身材,这是一个极品,绝对的,极品。即便不看脸,也能迷倒无数人。 更何况她五官姣好,拥有一身水缎子一样光滑的皮肤。 一刀刘忍不住又上手摸了两把。 这上面满是他大手,牙齿,烙上的青红印痕。 女人被绳子绑得结结实实的,就像一只大白羊。 但,她,此际已死。 一刀刘扳过她的头,只见她一脸的铁青色,口角是已经干硬的血块。 一刀刘嘿嘿干笑两声,对老四说道:“可惜了,真的,这是个好女人,好女人啊,我也没想杀她的呀,怎么就想不开呢?她要是愿意,我真能娶她。” 老四口中说是。 但他心里在鄙视。 你杀了她最爱的心上人,杀了她最忠心的手下,还把她绑起来……你把事都做这样了,她还能跟你?她要这都能跟你,你能放心让这个女人睡你旁边?还是说每天晚上都继续绑着她?你呀,纯粹就是没过足瘾。 也是,这女人是很好,一看就很润,可惜了。 大概是看出老四的心思。 这真不难猜。 “来,老四,这人再好,毕竟死了,给我拿去扔了吧,快臭了都。” 他随手一扔,女尸砸了老四一个满怀。 虽然,人死了,身上还有那味儿,但皮肤滑是真别人的母亲的滑,虽说人死了显的重,但老四在意这点重量吗? “那行,大哥,我去收拾了。” 这是大哥的赏赐。 让他可以趁没彻底臭硬了,可以再玩玩儿。 甚至于,这女人没死,老大哥也不会真娶了,说说的事,怎么当真。倒是很有可能在玩腻了后,赏给他们,然后上面赏下面,下面再下面。 与其如此,这女人自尽,倒不失是聪明之举。 他抱着女尸,出去了。 想要干蒸尸之事,还得走得偏远一点。 然后。 他看见。 光。 虽近黎明,天未发白,但这时,却有了光。 这个时间,黎明未明。 正是一个人正困之时。 此际的光,是火光,是刀光。 那是一支幽灵也似的骑军,就那么直若无人的冲杀过来了。 没有人巡岗,没有人放哨,就连巡营也大多是做个样子而已。 人们都在休息,在睡觉,在迷糊,在发呆,在犯困,全都一副仍然未醒的模样。 不,也有人是清醒的,只是这些清醒的人,他们举动异常啊。 老四倒抽了一口凉气。 值此之时,他有两个选择。 其一,大呼报警,向老大示警。 其二,悄咪咪的不声张,赶紧找一匹马自己走先。趁他们对付老大,他说不得可以保命。 老四怎么选? 当然是选二了。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老四丢下了女尸,匆匆走了。 营地,却喧闹起来。 欢喜王的骑军,从几乎没有设防的正门直接杀了进来。 没有防备,也没有像样的示警。 直到他们冲入了营中,开始杀戮,这时大营才醒了过来。 一个个马队刀客钻出营帐。 毕竟是积年的刀客,跟了一刀刘后仍然保持警惕,虽然别指望他们有什么纪律,但至少是刀不离身,马在旁侧。 他们甫一出营帐,立刻就能拔刀应战。 一刀刘的几个核心手下也出来了。 只是……八大金刚里来的只有三五六七八。老二和老四,不在。 “老二和老四呢?” “可能去叫老大了。” “不,也有可能出事了,我去找老大,你们先顶上去!” 一群人纷纷而动。 一刀刘终究还是知道了,他的感知不需要别人来提醒。如果他这么废柴,早给人砍了。 但,迟了。 他出门,也只能做一件事。 上马。 逃。 战斗,不可能,挡都挡不住。 好在他的手下小弟们也明白此点。 他一出来大家就拥着他,跑路。 同时他们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欢喜王座下,白酒使带人杀过来了。 盛名之下无虚士。 欢喜王的实力果然不容小觑,白酒的带兵能力也极为出众。她的确有很多缺点,自高自大,瞧不起底层人物,但就带兵这一点上来说,她没犯错。 黎明之前发动突袭。 人马噤声,里应外合。 动若脱兔,势如雷霆。 一打起来,如暴雨倾盆水泄流花。 一刀刘的营盘,像脆弱的,薄壳子鸡蛋一样,一击即破,只在顷刻之间就打成了稀碎。 很多人连逃都逃不掉。 就死了。 没二话的,跑,一刀刘带人飞快的撤离此地,虽然一座小绿洲被攻破,这个损失极大,但一刀刘手上可不止这一座绿洲,直辖的,侵占的,暗夺的,也有十来座了,不然他凭什么敢和欢喜王叫板? 现在只损失一座绿洲,没啥的,重整旗鼓,咱慢慢玩! 一刀刘想得挺好。 但他渐渐发现了一件事。 欢喜王的人,白酒的兵马,仍然在追。 他们紧紧跟在自己后面,这不对劲。 自己在逃,漫漫黄沙,白酒的人马是怎么跟着自己,还如此精准的呢?别的地方你可以说跟足迹脚印,但这是沙漠! 在沙漠里,前人走的路,一阵风,就什么痕迹都没了。 你跟,你追,你跟个屁,你追个蛋。 但白酒却可以做到。 所以,有内鬼。 这是最明显,且唯一的解释了。 但此时,怎么找内鬼?停下来一个接一个审问?开什么玩笑! “老三,你们跟我走,老八,你带其余人走另边!” 一刀刘下了命令。 老八脸色一白,他知道,他给放弃了。 但他什么也没说,说也没用啊,干脆一咬牙,拉上人就走。这些人也都知道一刀刘的意思,但也都跟老八离开。 这其实就是各有各的算计了。 一刀刘想让老八带人断后。 这些人跟老八是为了老八一个人看不住他们到时好跑路。 老八是没得选择只好自己断后。 一番乱像后,老八遇到了白酒的大队。 一个照面,他的人就没了。 原本他武功就平平,在军阵之中,更是发挥不出什么用场,手下小弟只二三个死心跟随的,其余跑得跑,降得降,尽没于阵。 不独于此,一刀刘这里,也出事了。 身边人少了,一刀刘再跑,以为可以逃掉,某人出手了。 此人一直暗藏一刀刘的身边,他一直隐忍不出手,直至此刻,再不出手,一刀刘真有可能逃掉时,他出手了。 一出手,就杀了老七和老五。 老七先被他反手一刀捅进胸口,老五则被他一刀捅在腰身后侧,顺劲往里扎,直接捅入到了内脏。 只一招。 杀两人。 “老六!!!” “老六,是你!!!” “你疯了!!!” “你该死!!!” 众人皆惊,又惊又怒,万万没想到,内鬼竟然是老六。 老三厉声道:“老六,你做什么!大哥平素里最照顾你,你竟然背叛我们,背叛大哥?!” 老六哼了一声,提刀举起来道:“你们说大哥对我好,怎么对我好?大哥平素大多时间都是用在武功上,他所谓的对我好,也就是让大嫂照顾我一点罢了,不过可惜,正因如此,我不能辜负大嫂。” “畜生,你竟然做出这种事来!!!” “我就说大嫂对他好过头了,原来如此啊!!!” “混帐,你现在还叫她大嫂?” …… 一阵喧吵后,一刀刘道:“你还有什么后手么,没有我就杀你了。” 老六道:“还有,我早想说了,大哥,你不会以为我一个人就敢反你吧,你得罪太多人了,大家都要你死的。” 在老六身后,策马出来一个人。 老三,老五带人就要上前。 这个人出手了。 他手一抬。 就那么一抬起来。 老三老五两个人就都倒下去了。 在他们眉心上,插了一把小刀子。 此人抬手,大约一尺高,抬手,放下,于此过程中,他射出了两把飞刀子。抬手不见刀,落手刀不见,只有敌人,眉心上莫名其妙的,突然就多了一把刀。 这就是神手无踪。 柳一刀。 他扔的飞刀子,又快,又诡,让人真正的防不胜防。 “啊!!!” 一刀刘扑向柳一刀。 他要拼命。 柳一刀出手。 一刀刘大叫一声,他中刀了。 想也不想,拨转马头,打马就跑。 第39章 终末之路 一刀刘见到柳一刀就知道不好了。 有一个秘密,他没告诉别人,这不是一个什么重要的秘密,而是有心人心知肚明的秘密。 没有多少人知道。 西方商路齐名的三把刀。 一刀刘,柳一刀,一刀仙,其实都是出自西方名门——一刀流门派。 但是,真正为一刀流承认的,认可的,唯有一刀刘。 这里面原因很多。 除了一刀刘积极努力回报宗门,上贡了大量的金钱,提供门下弟子就业——这真不是最重要的。 真正重要的是,柳一刀,一刀仙,都不是一刀流派的正宗门人弟子。 比如说一刀仙。 人隐一刀仙,鬼神俱无踪。 这就是一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货。 你能听到他的名,知道他做的事,可就没几个看到过他的人。 这位早早师从——一刀流。 但他自创了诡门刀戏法,结果被认为是不务正业,以奇技弄巧,败坏门风为由,逐出宗门,不被宗门认可。 这在江湖上,对一个武林人,是极大的打击。 此后,一刀仙就进入了神隐状态。 一刀仙难找,一刀仙难见,这是最好不遇到的一个人。但只要这位接手了,就没有他办不成的事,杀不了的人。 更妙的是,一刀仙杀人,你往往都不知道他是怎么杀的。死都是糊涂鬼。 连想看到他出手,都成奢望。 所以又叫神手无影。 连影子你都看不到。 此人出道甚早,至今已有二十多年了。 二十多年神隐日,天下无人不称仙。 再是柳一刀,他也师从一刀流。 但,他是外门弟子。 柳一刀拜入一刀流,开始只能在外门学基础。 基础是练习腰马膂力。 结果他膂力过人。 后来自悟了抛扔刀子的技巧。 柳一刀扔刀子,又快又准又狠。 十步之外,他快。 十步之内,他又准又快。 但此之一行为,被一刀流宗门上下给认为是步入歧途,不入正宗。 整个宗门的风气都是——鄙视他,歧视他,不把他的努力放在眼里。 是人皆有心,自尊心。 你不把我当人看,那好,我走。 柳一刀走了。 他出名了。 神手无踪,说的就是他。 简单一个扔刀子,被他玩出了花儿了,他不懂什么例不虚发,他只是每投必中。 此后他当了独行侠,给人保镖,看家护院,代打出手什么的。走到哪,都有人管他叫爷。 这就有趣了。 一刀流一连走出了一刀仙,柳一刀,却偏偏不被一刀流宗门上下认可,结果就是啪啪的打脸,直到,一刀刘横空出世。 一刀刘的导致崛起,背后有着一刀流不遗余力的推动。 似乎,这是在向世人证明,一刀流没有错。 所以,在一开始,一刀刘就隐隐然得罪了柳一刀和一刀仙。 只是当时,双方仍然,没有彻底的撕破脸皮,所以倒不必针锋相对。 只是他们都知道,早晚或有一战。 但势力大增后,为了养活手下日益庞大的队伍,一刀刘不知不觉,渐渐和欢喜王对上了。 直至,彻底开战。 所有的牛鬼蛇神都一一跳了出来。 纷纷的落井下石。 但对一刀刘来说,威胁最大的,还是柳一刀他们。 果不其然,他们来了。 最先跳出来的,就是柳一刀。 一刀刘出手,引动了柳一刀发刀。 然后他就跑了。 因为他没把握。 柳一刀的刀,太快了,他出刀,也太诡异了。 一刀刘没遇到一刀仙,对此人不是太了解,只知此人太过阴诡,从不与人杠正面。 但此刻他知道了柳一刀。 此人发刀,没有轨迹,伸手缩手,都有可能出刀,且刀法猛劲锐利,难以防范。 若非他干扰到对方刀路,引得柳一刀发歪了一点,只此一刀,自己就要饮恨。 是以他第一时间就逃。 不打了,打毛啊。 他敢肯定,纵是他格杀了柳一刀,以他的实力,至少能再镖自己三刀。身上若是插了三刀,他自己都不敢想象这得伤到什么地步。 所以他别无选择,只能挑了。 哪怕一个人,只要能逃掉,就是胜利。 但在这时,他的马——倒下了。 在马头上,插着一把刀。 此刀不大,薄薄一枚细片,却把马头给几乎切开一半,这岂能不死? 很多人看向了柳一刀。 但柳一刀摇头了。 “不是我……” “应该是他。” 不是柳一刀? 那是? 有人想起来了。 老六道:“可是一刀仙当面!?” 没有人回答,一切静悄悄。 这正是一刀仙的风格,静悄悄地动手,说话地不要。 不说话,就把事儿给办了。 一刀刘的马倒了,身边更是无人,他给围住了,走不掉了。 有人想要杀一刀刘立功,但结果,他们立刻就倒下去了。 和一刀刘动手,大多数人,都只能看到他收刀的动作。这意味着——他已经砍过你了。 所以,人倒下去了。 连看到他出手都做不到。 眼见于此,柳一刀也跳下了马,他得站在地上,稳稳当当的,才能和一刀刘对峙。 方才他能镖中一刀刘,并不是他真就比一刀刘强。而是他占了上手位置,一刀刘自己心急出错而已。 即便如此,他往常镖人必死的飞刀子也没能把一刀刘给镖死,可见此人有多难缠,多难杀了。 一刀刘回身对向他,道:“都是一个门馆出来的,你们现在两个打我一个,可不太公平吧。” 柳一刀一滞,气势不免受到影响。 却有一个声音说话了。 “一刀刘,你说一刀流派吧,没错,我是出自这个门派,可这个门派根本不把我当回事,不把我放眼里,所以咱们也不要攀扯什么同门之情了,你若还像个样子,就老老实实的和人一战。” 一刀刘道:“行,我听出来了,你这是对宗门,有意见啊……那你别猫着,出来咱聊聊。” …… 没有动静。 这就是一刀仙。 一刀仙永远平静,如古井无波。 他出道江湖二十多年了,一个隐忍二十多年苟道中人,你指望他热血上头站出来,这根本不可能。 一刀刘叹了口气,他手捏着宝刀一碗水,道:“来吧,试试看,你们得死多少人,才能累得我提不动刀。” 没有人动。 连柳一刀也是如此。 当一刀刘抛弃逃命,站在那里,全力以赴时,有多少人敢于站出来和他杠正面? 一刀刘,他的一刀之名,可不是吹的。 但,这种事,是不可能持久不变的。 白酒来了。 女王般的驾临。 她看到了场中的对峙局面,懒得说一句废话,只是把手往前一招。 就有无数下属前赴后继的扑上去了。 然后——杀戮开始。 上去多少死多少。 一刀刘不负此名。 他一刀在手,把上前的人砍得一块块的碎块。连一个全尸都不留。最好的是头给斩下来,大多是身体中刀,血肉内脏呼啦哗的流淌一地,到处都是,甚至后面往前上的都要被血滑倒。 导致一刀刘也要选择站在尸体上防止自己被滑倒。 短短一柱香时间。 五六十人的尸体,就在地上铺就了一堆的尸体,隆成了一个尸包。 一刀刘站在上面,威风凛凛。 他把人砍成块,不是为了显能,而是为了省力。看起来他是把人斩成了块,其实懂行的都知道,他是速度化力量,主要是依靠速度,而不是真正用力量。 “还!有!谁——!!!” 白酒皱眉,她在想,自己要不要出手。 但对此穷途之寇,自己亲自下场,会不会有失体面呢?这不是在说自己手下没人了呢。 她看一下杨雪雁。 杨雪雁低头……她一下子学会了张小乙刘一夫他们的那套了。 学废了学废了,原来装穷挫废真的是很爽的。 白酒脸色一拧,她正要出手之际,有人动手了。 一枚……薄薄的……细铁片。 飞射一刀刘。 一刀刘挡。 他的刀,一碗水,被细铁片射中,荡漾而开。 值此刹那。 柳一刀出手了。 他的飞刀子,太快了。 快到,一刀刘,躲不过去。 他来不及跑,来不及跳,甚至连移动身体去避开也做不到,他唯一能动的,就是他的手。但他的手握着刀……所以来不及回护己身。 关键时刻,想要保命,只有一个选择。 弃刀。 一刀刘,弃刀,以手为盾,挡住了这一刀子。飞刀子插在他的手上,连通着贯入他的咽喉。 原本可以毙命的一刀,因为他手掌的从中一隔,让他伤而未死。 但时已至此,再有攻击,他说完了。 山穷水尽。 他,走到末途了。 正当众人要一起上前,把一刀刘分尸于乱刀之下,忽然狂风乍起。在这突如其来的狂风中,有一个人,如同一条游龙,龙卷而至,他一把抓住了一刀刘,就那么嗖的一下飞走了。 诸人亲眼目睹,眼睁睁看着,一刀刘被人带走了。 “什么人?” “一刀刘手下还有高手?” “不可能,从未有这样的人啊!” “会不会是一刀流派的宗门高手在暗中守护他?” “不错,一刀流现在算是西方第一大宗派了,应该有实力……” 众人议论纷纷。 唯独白酒很笃定。 “一刀流?以后没这个宗门了。” 红酒,黄酒,都不在此,那么他们到哪儿去了?呵呵,很简单,他们两个,带着飞天,狂骨,一百斤刀,三大外部势力,去铲除这个西方商路至今最为强大的宗门。 一刀流派,自顾不暇,哪有余力来救一刀刘。 而且,一刀刘已经走到绝境,哪个人会莫名其妙来救他? 幸许,对方只是想亲手杀了一刀刘呢。 带着这种心思,白酒选择收兵。 在沙漠里追杀一个轻功高手,她再想杀一刀刘,也不会做这种决定。 一刀刘就算了吧,有本事他敢跳出来,到时再杀了他。 白酒就是有这个自信。 第40章 新的增援来了 “哇——” 一刀刘张口吐血。 他被人抓着,狂奔突进,又有伤在身,自然的就伤情加重,这忍不住的一口老血就吐出来了。 他趴在地上,双手撑着,努力不让自己贴到地上。当有了一丝余力时,他勉强站了起来。 一口浊气从他口中吐出。 他看向——那个救了他的人。 这人背对着他,看上去不高不大,甚至还有一些瘦小,身后背了一把大刀,颇有些不伦不类。 一刀刘不敢大意,连忙拱手抱拳:“多谢前辈救命之恩……” 他还想说些什么。 但那人——转过身来。 双方一对了面,一刀刘剩下的话就不好说了。因为此人根本不是什么前辈模样,而是一个半娃子大的少年人。 普通模样,普通人,一袭普通旧衣,不是他施展了过人的武功,平常遇到,一刀刘只会以为他是一个普通人,绝对半眼也不肯多看。 可现在,他知道,这是真人不露相。 他更知道,此人背后的那把刀,可能不是玩具。 嗯? 等等。 那把刀。 好像有点……眼熟? 自己好像在什么时候,应该是最近,见到过的。虽然自己经常健忘,但他知道,这时候可不好忘事的。 应该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 “一刀刘?” 他问。 这话让一刀刘有些莫名其妙感到羞辱。 你不知道我是谁你别人的母亲来救我? 你既然已经救了我还别人的母亲问我是谁? “呃……我是。” 一刀刘说到这,他看到这个少年人在做收刀的动作。 这个动作,他经常做,通常都是他做给别人看。没想到风水轮流转,今天轮到他看了,看别人对他做收刀动作。 刀客的路子,难出高手,但一出就不得了,杀人方便得和什么似的。 就像少年人,他出手到结束,比眨眼还快。 稍微一个睁眼闭眼,就已经完成拔刀,挥刀,收刀,三步曲了。 只是,他仍有一个疑问想要知道。 你既然要杀我,又为什么要救我呢? 看着一刀刘的头颅从脖颈子上滑下来,一息后血才从脖腔子处往外涌。失血造成平衡破坏,他的尸体才倒了下去。 “救你,只是为了杀你而已,可惜我不会用刑,不然定让你多痛苦些……”其实还有怕别人追来的因素。 少年人习惯了安逸,可不想出江湖被人所共知,到时陷入江湖之中,隐居挺好的,干嘛出去闯荡? 最可惜的……掌柜死了,得给客栈重新务色新人了。 …… 双峰镇,是一座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小镇子。 但是,没有多少人知道,双峰镇其实还有另一个名字。 一刀流。 有人说附近的那山之所以是双峰,就是以前一位一刀流的高手,一刀劈了一条缝出来的。 镇中的镇民大多是宗门的外门弟子及其家人,核心弟子则是在二尺铺里。 二尺铺是一家专门打刀的刀剑铺子。 它的真面目,就是一刀流。 门中五十多号精壮的青年,是一刀流实力的证明。 它是整个西方商路上,有且唯一的,传道授业的武道宗门。 专职教授一刀流派的刀法。 一刀流派的刀法,简单。 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花架子,核心就是一个——快。 为了求快,甚至刀都是二尺。 所以才叫二尺铺。 但现在——镇门口来了一群人。 几百号人围聚于此。 其中领先的是五个人。 红酒当头道:“好了,动手。” 黄酒有些犹豫。 “普通人,那些妇孺,小孩也要杀吗?这不太好吧。” 红酒沉默了,他看向那三个人。 欢喜王养的三条恶犬。 杀人如麻——飞天。 斩尽杀绝——狂骨。 刀中不仁——一百斤刀。 这三个人中,除了一百斤刀比较自恃身份,不喜欢对普通人动手外,飞天和狂骨都是变态,视杀人如游戏,从不把人命当一回事。 倘若这里的,是欢喜王,也许还可以约束他们三人一下。 可红酒和黄酒——人家只是给你面子而已。 别太把自己当一回事。 论武功,红酒,黄酒,可能也就打一个狂骨。 最后,红酒还是对飞天他们点头了。 轰!!! 三支马队轰然杀出。 这三支队伍,飞天的队伍人最是少,只有十几个人,但飞天的人,全都是高手,没有一个庸手,因为飞天本人就很强,他也只要强者。 所以飞天的手下,全都是二流左右的高手。他连三流的都看不上。 一群二流小高手,正常能一个打别人三五十个。 他这十几个手下,完全可以当数百人的精锐来用。 狂骨的人最多,有二百多人。 这些人,凶性最重,毫无纪律可言,全都是喜欢杀人放火折磨虐待的变态坏蛋。只要看到善良的,不上去抽一巴掌就不舒服。看到不爽的,当街就拔刀杀了。 他们三人的名声坏,一半以上,得是他狂骨负责。 一百斤刀手下就五十多人,但却是清一色的刀客。 刀客这职业,最是简单,一来二去,生死两断。 所以没有人敢惹一百斤刀和他的手下。 打攻坚,没有他们的对手。 欢喜王精心挑选豢养的打手。 能是那么简单的吗? 随着红酒最终的令下,三百多的人,涌入了镇子,他们熟门熟路——啊,这事他们太熟悉上手了。都有了十足的经验。 先堵住前后门,然后踏马封街,等到人们一个个躲到自己房间里后——挨个杀。 门一堵让他们一个也跑不掉。 马踏街让他们只能往自己家里走。 实在没地方去的,对不起了。 自然是一刀砍死在街上。 等人都进自家房门了——肉包子进笼,可以一锅蒸了。 分街划区,组队而行。 按远近方向,一家家上门。 往往是踹门进入,在住户的尖叫悲哭中结束——你能想到一切的邪恶就在此间发生着。 那种时候,如果是一个漂亮女孩,甚至可能后悔自己是活的。 当然了,也有聪明的,不急一时之欢,而是把人带出来,讨好上面的老大。 金银铜钱这些是钱,但漂亮的女人才是最保值的财富。而一个用过的女人和没用过的女人,那价值是两回事。 随着罪恶积累,很快,镇子清空。 马队一边把他们觉得漂亮的女人用绳子牵着拉到一旁,一边把抢来的,他们觉得值钱物打包背身上。 等处理好战利品之后,他们会选没弄到收获,或收获少的打头阵,开始进攻二尺铺。 二尺铺就比较难啃了。 打下镇子只用了两刻不到的时间。 但二尺铺子全都是能打的精壮年轻人。 二尺铺子又是卖刀剑的,随时就把人武装起来了。 更别说此时的诸人已经失了锐气,所以这一打就是半个时辰,难啃得狠。 这一战,直到——飞天怒了。 他感到了丢脸,明明对方实力不强,竟然挡住了他们的进攻?岂有此理,这是耻辱啊。念及于此,他出手了。 一抬手,他放上一根细丝,弹出飞爪,抓住墙头,拉着自己飞身上了城墙,甫一登顶,他拔刀就往四周砍去,他的刀法极好,更是足够快,一杀起来就收不住手。 那些忠精的汉子虽然是一刀流培训出来的,可到底年轻,没怎么见过大阵仗,面对飞天这个狠人,不由手怵,顿时被他大砍特砍。 抓住这机会,飞天,狂骨的人,都纷纷杀上墙头。 这座家堡——守不住了!!! 二尺铺的师父杀出来了。 此人四十余岁,正是年富力强之时,以一人之力顶住崩溃。 但他仅止一人。 虽然伤到了狂骨,却被飞天轻易斩掉了一手,继而——屠杀!!! “怎么样了?” 黄酒躲起来了,现在是红酒主事。 他看事情差不多了,就准备走了。 “还……行。” “嗯?” 红酒听出不对,问:“出岔子了?” “也不是什么岔子,只是……到底逃掉了两个……” 红酒看他。 狂骨道:“只是两个小子而已,原本已经要杀干净了,可突然又来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功夫不错,把那两个救走了,连飞天都受……” “你住口!!!” 飞天大吼,他脸色发青,胸口已经包扎过了,但可以看到,当胸中刀。 飞天武功极高,能当胸砍他一刀,看来这人不简单。 红酒却不屑一顾。 “一个人再厉害也没用,走的只是小猫两三只,别管了,以后都未必能再遇到。” 灭门的事做多了,自然不可能总是灭绝个干净,总有一些意外发生。 可那又如何? 孤身逃命,光保命就够呛了,还想要翻盘?小说话本看多了。就算有一天,你的仇人死了,大多也和你是没关系的。 灭了一刀流驻地,等于一切都结束了。 方兴的一刀流,借助一刀刘登顶,又随着一刀刘招惹的麻烦,消声灭迹。 西方商路,又回到了欢喜王一家独大的局面。 至少,暂时是这样的。 消灭了一刀刘的势力,剩下的,就是一个字。 等。 等杨氏宗族,第二支援军到来。 而杨家也不负大西国豪门之名,拥有足够的实力。 第二支部队,超期而至。 杨氏,豪族,豪门。 其族之势大,譬如一国也。 之所以杨氏如此兴盛,原因有很多,最关键的是,杨雪雁的爷爷,他投资大西王建国,立下了大功,还娶到了大西王的女儿。 所以杨雪雁大小也算贵戚。 只是大西国政体别与不同,所以才没有册封,可是该有的福利特权,仍然是一样不少,甚至更多。 老杨广开枝叶,到如今,才有了这诺大的宗族。 这一次,带队来的,就是杨雪雁的一个堂妹。 花眼狐狸——杨杏。 第41章 继续出发 杨氏是大家族,按理说,大家族里最少不了的就是嫡庶争斗勾心斗角。 但杨雪雁这一家子却比较不一样。 由于诅咒压着,阖族上下还是比较团结的。 什么嫡庶关系,死亡面前人人平等。 团结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杨雪雁和杨杏两人关系还行。 只是杨杏看起来有点神经兮兮的。 大家一接触,杨杏就过来搂住杨雪雁的脖子。 “姐——总算来见到你了,我一直担心你出事呢,看到你没事就好了,接下来,我们姐妹同心,其利断金!” 然后她就莫名其妙笑得和傻子似的。 “哈哈哈哈——” 这人——杨雪雁苦笑起来。 杨杏这样是有原因的。 在杨杏小时候,曾经失踪了一段时间,当时差点没以为她死了。后来回到家中,说是去胡老师家里住了一段时间。那个胡老师是一个传统的读书人,住在青泥瓦巷,还有一大家子儿女呢,不是什么坏人。 杨家人找了半天,结果只在青泥瓦巷那地方发现了一窝子狐狸,大小十几只狐狸飞快的跑掉了。 出于谨慎,当时的杨家人没有对其认真出手。 毕竟,狐狸份属五仙之一,杨家也是怕惹上麻烦嘛。 至此大家猜测,所谓胡老师一家,可能是传说中的青丘狐族。 狐妖是吃人的,但青丘一族和人族关系还是比较亲近的。 一开始大家以为杨杏可能有问题。 但很快就发现,小丫头只是有些跳脱和脑抽,最多疯疯癫癫的,并没有什么不对,这才算放心。 虽则如此,但杨杏却在习武之事上有了出众的天赋。 这一次,杨氏一族就把她给派出来了。 杨雪雁摇了摇头,她知道此行凶险,忙对她道:“你能来就行了,接下来听我的指挥,你躲他们身边——” 她手一指。 张小乙,刘一夫,锦天三人。 杨杏一看。 顿时不乐意了。 那三个人,还装呢。 张小乙真的把鞋脱了在抠脚。 还闻闻。 锦天抱刀坐着在那儿啜酒。他喝酒的酒具倒是不错的,是一只扁平的银质酒瓶。 他的样子,就像街上那些找不到下家的落魄刀客。 一个好的刀客会是落魄的吗? 大概率是不会的。 刘一夫更是连人都快看不到了。 这货动手,又打拼了一个木质的厢车,上面被铺了一些干草,现在人就躺在里面。 倒是那驴子,伙食不错。 在那儿慢慢的吃着。 一身健硕的肌肉在微微颤动着。 “他们?”杨杏道:“姐,不是我说你,你的这眼力劲儿不行啊,这三个人——也就那头驴子还像点样子,你让我躲在他们身后?” 她说着,眼神跳动。 缓缓停下了语音,又看了起来。 果然,有些事,瞒不住有心人。 “行,我就躲他们身后了。” 她说着就跳过去,左看看,右看看,最后跳上了驴车。 “哎?你干什么?” 刘一夫叫了起来。 一大姑娘莫名其妙跳上了他心爱的小驴车,这怎么能忍? “姐,这不错,我就在这儿了。” 杨雪雁笑了起来。 妹妹不愧是妹妹,已经发现不对了。同时,她也大约了解了她的心思。 拉拢,这个男人。 好在近距离一看,虽不如意,倒也不至于恶心,到底是自家姐妹,坑人有限,不至于真正的恶心自己,也就顺从下来,一屁股坐下来,试了试,还挺舒服的。 刘一夫却是大怒,他好端端的休息,却跑进来一个人来,虽然是个漂亮妞,挺撩人的说,但问题在这儿吗?他刘一夫是那么肤浅的人吗? 更重要的是,这拖板厢车,自己一个人躺着,正好,多一个人,哪怕是女孩子,也有点挤着了。 更别说——热! “杨大小姐,你这什么意思!?” “老刘,别和女孩子计较嘛。” “我一种植物,这是计较的意思吗?” 在吵闹中,一行人,上路了。 此之一行,除了杨家的队伍,白酒也非一人不派,她派了人的,是一百多杂兵,带头的是一个绰号叫扫地的男人。 诚如其言,他就是干洗地扫地活的。 所以人们叫他扫地,就是这个意思。 虽然是干这样的活,但扫地并不是什么废物,真以为废物能扫地?欢喜王座下可不要真正的废物。 只是说,这个扫地比较贪生怕死。 好在扫地手下的手脚还是麻利的,打扫搬运安营扎寨等一些琐碎的活计,他们基本上全包了。 再加上杨氏新来的二十多族兵。 一下子算又有力量了。 有了力量,就上路。 一路上,就看锦天的了。 他可怜的天天用上了眼药水。 就算如此,几天下来,也是找了一副护目镜戴上,眼睛仍然又红又肿,眼白处血丝密布,吃力不小。 好在刘一夫的药膏还算给力。 就这样在沙漠中漫漫而行。 刘一夫——也渐渐习惯身边挤着一个人了。最重要是此女不是一般女子,至少她不矫情。没有那许多的娇柔造作。 你只要把她当成是一个男人,也就不妨事了。 爱情,不存在的。 张小乙对此十分放心。 他骑一匹马,跑前跑后,观察自己这一方的人,争取做到心中有数。有时趟雷,你至少也要知道做到用最小的代价去兑子。 通过观察,他知道,扫地的人基本上都是废物,大多数都是不入流,只有少数三流的刀客在撑场面,难怪他干扫地的活儿,手下还有人跟。 因为心里有数啊。 知道自己啥都不是,要求也就不那么高了,混着呗。反正怎么不是一辈子呢。 当然,他们都很听话,听扫地一个人的话。 这么看,扫地这个人多少还是有点领导才能的。 另一边是杨氏的家族子弟,精锐。 没有一个是低于三流的。 很多是二流高手。 这是怎么分呢? 三流的,光会招法,不会内功。 二流的,内功小成,但不深厚。 一流的,内功可以完成周天运行,甚至接引天地之力为己用。 超一流,内功大成,生生不息不说,还与招式结合紧密,在武道上独树一帜。有了自己的特色了。 宗师,招式内功匹配完美,走出了自己的道,可以开宗立派,另行一家把式。 大宗师,武道与意志结合,身体无缺无漏,出手之际可以挟天地之威,其势不可当也。 天人,武道究其入理,可直接摄入天地之地为己用,与于同体,化为天意。 大宗师顶多是借用天地之力。 而天人则是可以把天地之力都直接的纳入己身。 所以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对比是——一个是借钱的假富豪,一个是有钱的真富豪。 像杨氏,来的人里有一流有二流,这已经是极其难得的势力了。 张小乙有跑过来问杨雪雁。 怎么你们老杨家尽是姑娘出来抛头露面的呢? 答案很简单,也很残酷。 那就是杨氏的部族,选择发展路线是,男子在家留下足够的后代才可以出去浪。 还没成家,没孩子,没牵挂,就想到外边浪,不行。这种事多了,人丁再多的大族也要完蛋。 想浪,生孩子去,有了孩子,你死外头也不要紧了。 至少杨家后继有人不是。 这里说的是杨家的男人。 先开枝散叶,然后才可以到处去浪。 女孩子呢?也有选择的。 虽然杨家是大家族,但并不死板,反而很开明,很开通。 女孩子也可以有选择权,厉害吧! 杨氏一族的女孩子,从小时候起,就可以选择了。 选择什么呢? 证明自己。 虽然是女孩子,但也要证明自己,要么能文,要么能武,不要问家族能为自己做了什么,而是要问自己为家族做了什么。 你可以选择为家族的内政经济管理做出贡献,比如管账,或是别的什么。又或者习武,家族无论如何都需要武力。 当然了。 假如,你什么都不是,啥都不行,也是可以的。做一个快乐的废物,为家族邦交做出贡献,去联姻,这也是可以的。 什么? 拒绝? 想要自由恋爱? 你一个废物,还想要那么多? 真要遇到这样的,也只能沉塘了。 当没生过。 杨雪雁冷眼旁观,张小乙渐渐抓住了主动权。 离开了白酒的视线,三人在渐渐恢复状态。 张小乙又恢复他雄狮模样。 披头散发,一身军甲,手提神兵,纵马于野。 他奔行所过,呼号一二,勿论扫地和杨氏的人马,皆无有不从者。 都能,也愿意听他的话。 而两帮人的领头人,杨杏和扫地,都不理不管。 扫地且不论,杨杏一双狐狸眼倒是看出来了。 没错,杨杏一双眼像狐狸。 她不仅眼睛像狐狸,眼力也好得过人。 至少,她知道,锦天这个不坑不响的男人,他的武功就在悄咪咪的进步。 看起来窝囊猥琐的样子,其实是在养神内敛,收神自律。 还有姐姐杨雪雁警惕的那个,她经常靠边的男人。 刘一夫。 这人挺闷,可能有点闷骚。 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能在此人身上感到种种的怪异。比如他身上多了一件毛刺样的荆棘甲,这是为了防止她过于靠近或别的什么原因,但感觉应该挺厉害。 此外,他还有一只可爱的猫崽,感觉有点不像正常猫。 那头一身肌肉鼓鼓的驴,也是他的。 无怪乎姐姐有想措和自己和他的意思。 此人怪异,不同寻常。 这样的人,对他们杨家,未来破除浩瀚女王的诅咒,说不得有重要帮助。 一路上她暗暗挑逗刘一夫……有点作用的,只是对方终究是忍住了。 勾引没成功,原因是多方面的。 刘一夫已经有了对象罗三丽,自然不必急于一时了。 杨杏不够火辣,也是原因之一。她虽脸还不错,有一双迷人的狐狸眼,身材尚可。但邪恶不是很大,下蹲也练得不勤,是该大的不够大,该翘的也不够翘。 所以,凭什么能够勾引到刘一夫? 好在这日子很快就到头了。 经历十多日的远行,正确的方位,加上一些的运气,他们终是找到了——浩瀚国的痕迹。 第42章 通往浩瀚之路 在沙漠里寻找浩瀚女国——这一件事。 过往,也有过。 有据说是成功的,但大多是失败了。 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首先,沙漠就是寻找浩瀚女国的天然壁障。 在沙漠的环境,就足以要人的命了。 走错了路,迷失了方向,遇到沙尘暴,在沙漠里遇到马队敌人——此之种种,往往遇到一样,就能让你打道回府了。 这还是轻的,严重的,已经成为沙漠中的永驻者——沙漠干尸了。 所以说,想要找到浩瀚女国,第一步是进入大沙漠。 第二步,至少方向上不能出错。 要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关于这点,罗盘,指南车,司方仪什么的,都是没有用的。 因为沙漠地下有大量的磁铁,磁铁储量一大,就会让指向工具失去作用。 也就让人很难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当然了,这也难不倒真正的高人。 总有一些厉害的高人,可以通过天星风水术,看天上的太阳,星星,来掌控方位。 这些人——有误打误撞的,也有刻意寻找的。 他们进入了浩瀚女国。 甚至还有出来的。 但大多,活不长,或活着出来的人很少很少,往往仅有一二人出来,九死一生的回来,之后也没多少能坚持活下去。 因为浩瀚女王是一个掌握奇诡力量恐怖可怕的女人。 她生前,就恐怖的像个鬼一样,死后更有了神秘的变化,让所有进入浩瀚女国的人都占不了她的便宜。 传说——浩瀚女国拥有着巨大无比的财富。 很多人就是冲这一点想找浩瀚女国的。 杨氏一族绝不是独一位想要找浩瀚女国的。 但之前的人呢? 哪怕他们都一一失败了,难道连一点发现也没有吗? 有的。 他们的发现就是,浩瀚女国充满了邪恶与恐怖,女王极致的贪恋在她的财宝上下了诅咒,没有人可以拿着她的财宝离开。 所以过往,能够离开浩瀚女国的,都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 而今,刘一夫他们,正是要揭开浩瀚女国的秘密。 走在正确的方向,正确的位置,想要找到浩瀚国,不难,因为浩瀚国曾经乃是大国也,做为一个大国,能难以寻找吗? 不难。 甚至,历代盗墓的,正宗的,野派的,都能找到。找到不稀奇,但正确的找到,就有点难了。 没错,进入浩瀚国,需要找一个正确的入口。 昔年,浩瀚国斩山为城,断脉为口,有一条真正,可以直入浩瀚国的尸骨大道。 这条路是浩瀚国的国防要道。 只有从这进入,才可以真正顺利进入浩瀚国。不然,就只能在漫天的沙子里撞运气,看什么时候沙丘大过山陇,好让他们不知不觉翻入浩瀚国内。要不是这样,哪至于一定要刘一夫他们来呢? 请刘一夫,就是要他们找——正确的入口。 这一招是天星风水上的功夫。 讲真,其实,这一招,找藏墓派就可以了。 因为藏墓派现在的天星风水术比刘一夫他们要正宗的多。刘一夫他们,连皮毛都算不上,全靠锦天的观云望气术作弊,和真正的天星风水是一点关系也没有。 再说现在的天星风水术大多无用。 藏墓派藏起来的墓太多了。 你学了也往往找不到真正的墓址。 学术无所用,你学它干嘛? 反不如观云望气术,一目了然。 正是依靠锦天不遗余力的使用观云望气术,这才在没有风暴的影响下,顺利的找到正确的入口。 传说中的——尸骨大道。 浩瀚女国,例代的女王,都残忍异常,只是最后一位末代女王是最残忍的,这才遮掩了其余人的光芒。其实有一算一,历代以来的浩瀚女王,没一个善茬。 别的不说,尸骨大道就是浩瀚女王——例代的作品。 它的出现,不是一个人在努力。 它不是一个人的作品。 它是整个浩瀚国上上下下经时历代形成的艺术。 初代浩瀚女王斩山为城,断脉为门,以一座圈起来的山为国之屏障。 把山挖开一个口子灌通里外。 然后就是伟大的筑路工作。 这是一个持续了经年,不,是年年的工程,从王国开始,至王国终结,始终都在进行的工程。 浩瀚王国把它们的敌人杀死,用它们的尸体来铺路,律规,三尸一铺。也就是说,每一块的路面下,至少埋着三层尸骨。 而这条贯通东西的路,究竟铺了多少尸骨,至今已经没有办法计算了 只能说——很多。 而此刻,锦天就看到了。 从前方,弥漫而起,有如天墓,层涌不绝的黑气,说明一切。在黑气中,是密密麻麻的死魂灵。这些是已经死掉的,失了灵性的死魂灵。 它们生前被杀,死后被辱,践踏于下,永世不得超生。 时至于今,这些死魂灵,已经连死的概念也没有了。 它们有的只是这样无知无觉的存在。 而它们的存在,又形成了一定的负面能量力场,在时刻影响着活着的人。 刘一夫下了车,一巴掌推开想要靠过来的某人,对锦天点了头,两人交流目色 没有说话,却都知道了意思。 锦天也知道,刘一夫拥有阴阳眼,看出了什么。 漫天黑气,这玩意要看不到才见了鬼。 “走——” 锦天一马当先。 众人队伍浩浩荡荡,到了路口,一点点靠近。 刘一夫摸出铁揪,往地下铲去,没一会停住,地下,出现了干瘪的尸骨。 刘一夫铲碎一块,下面还是,尸骨层叠,密度还挺大的。这导致了路面的平整还不易变形。 唯一遗憾的是路面大多是在沙下。 浩瀚国的入口,就在于此。 张小乙拔出了刀。 他的刀有特效,斩妖诛邪。 有此刀在手,百邪易辟。 他低声和锦天做交流。 “下面恐怕就危险了吧?” “是的,我已经发现了,这里的阴气极重,阴极而生煞,所以对生灵不大友好,可能还会滋生出一些怪物也说不定,要小心一点。” “不怕,我怕什么,我一刀在手,万事没有,只是担心你们会有事。” “我你不需要担心,我能照顾好自己,至于老刘,你就更不要担心了。你注意到没有,他往常还要用大缸带他的地龙藤,现在呢?” “你说那荆棘甲?那我放心了——” 是的,在无声无息之中,刘一夫的实力又悄然的增长了不少。 之前白酒发动战争,死了不少人,这机会刘一夫能错过? 是,他是不能上前收取尸油。 但是他用地龙藤吸取力量啊。 汲取了足够的力量,此时的地龙藤已经不需要再时刻缩在缸子里,而是可以长时间附在刘一夫的身上。 不战斗,每隔一段时间,刘一夫自己供它一点血就可以了,这点点消耗换一超强防御,是完全值得的。 如果战斗,它可以反攻敌人,吸取敌人的力量以为己用。 经过整顿,队伍重新,踏入到了尸骨大道。 很快,他们就看到了山口。 这山口才是进入之门。 只有从这山口进入,才算是进入了浩瀚国的国门,正式进入了浩瀚国。 山口位置,可以看到,左右两边,立有两个巨大的石质雕像。 这两个雕像,手执一鞭子,分立左右。 张小乙不知从哪儿翻出了一本书。 他有从前官方身份,所以可以搞到很多珍贵的情报资料。 这时他对照资料,也就明白了。 “我们刚才走的是尸骨大道,但是从这儿起,这一路又叫鞭挞大道。古时候,西方诸国,五十国需要年年,年年,每一年啊,给浩瀚女国,上贡!这个上贡呢,就只能走这条路。他们上贡,女王会派人在这里,安排军士用皮鞭抽打他们。只有不加反抗承受鞭挞一直走到里面痛苦大厅,才有资格面见女王,进行上贡。如果走不了,走一半给打死了,那对不起,女王会没收财物,当你没有上贡,这意味着你需要重新上贡一次。” “鞭挞是真鞭挞,上贡也是真上贡。这意味着——五十诸国必须要派出他们最好的勇士,才能防止在上贡的过程中不被打死。而诸国最好的勇士来此只是为了上贡而被鞭挞,这导致的结果是五十诸国,它们的脊梁在这一年年的鞭挞下,折弯了。” “诸国最好的勇士,在浩瀚国,哪孤是一个孩童都能打他,折辱他们。他们还不敢反抗,只能挺身受力之。最终,他们将伤痕累累,到达痛苦大厅,在那儿,面对女王的召见。但大多数是不可能的。浩瀚女王高高在上,除非特殊人物,不然,即便是上贡的贡使,女王也会不屑一顾。” 长路。 漫道。 此时已经寂灭无人。 旁边,连残墟断垣都少见。 岁月抹平了太多的痕迹。 但隐约的,刘一夫仍然感觉到了这里以往曾经恢宏的一面,在过去,极盛之时,这里想必是极好的。他在脑海里甚至勾勒出了一群赤身大汉,手执长鞭,嘻笑挥舞,抽打路上朝贡使者的画面。 这是一条,漫长的路。 浩瀚女王定立的这条律法,为的不是杀人,而是诛心。所以折辱意味更甚于真正的毒打。 打,不是目的。 让使者感到羞耻才是目的所在。 如此长的街道,体弱的当然是被打死,但若是身体强健之辈,顶多也就是一身皮肉伤而已,缓一个两天的,也就没事了。 只是,这里面漫无计数的死魂灵,委实是太多了。 不对,死魂灵之所以不动,是被镇压的。浩瀚国是用了什么方法在压着死魂灵,让生魂无法化为恶灵,只能沦为死魂。 能够镇压死魂,那又是什么力量呢? 第43章 浩瀚塔 浩瀚国。 昔日它是什么样子。 不清楚。 但现在它是什么样的? 刘一夫可以说,这是一座,死魂城。 从未想过,也没见过,哪怕是一座亡国之城,也没想到有如此之多的死魂灵。 阴气之重,以至于天都快成黑的了,始终是阴云不散,光线阴暗。特别是阴气构筑的负能量力场,那影响力是时时刻刻的。 刘一夫立刻把队伍叫停了下来。 “说一下。” 他叫过来张小乙和锦天。 “怎么回事?” 刘一夫推开杨杏,让杨大小姐看住她,这才回来说道:“锦天你也看到了,别说你没注意到,这城里,死魂灵太多了。” 锦天道:“死魂灵多是多,可又不能伤到我们……虽然是有点多。” 刘一夫白他一眼,道:“我们之中,乙哥手持宝刀,算是可以避邪,倒也无妨,我自然也不是问题,但你呢?你已经处在影响中了,只是你修为太高,这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慢慢来,所以暂时才不觉得什么,等有什么时,你大概已经中招了,要想平安无事,到时你怕是得趴在杨大小姐身上了——你愿意的吧!!!” 张小乙笑道:“若是如此的话,这个可以有的。哈——” 锦天脸色一变。 他对杨雪雁是有了些好感。 但这么快就提出来,他面子不要的吗? 不过这么说,是金龙宝剑保护了杨雪雁吗? 可惜,新月宝刀的确是神兵宝刀,但在避邪什么的地方就差了很多。 “怎么解决?” “我布一下法坛,大家祭拜一下春水大神,至少让大家在这阴气里不至于出大事,以后的事,就看个人的造化了。” 刘一夫提出了自己的方案。 阴气如此之重,在这种负能量侵扰下,人是很容易出问题的,比如说脾气会渐渐暴躁易怒,逐渐的疑神疑鬼,或是生了小病,继而大病,都是可能的。 负能量力场,会逐渐放大每个人性格上阴暗的一面。 这对于团队行动,是大影响。 刘一夫回去,让大家一起拜神。 他声称,拜了神,神会保佑你的。 但这时,扫地跳出来了。 扫地一直老老实实,不声不响,放任张小乙指挥他的手下,一直没问题,可现在他站出来唱对台戏了。 “你说拜就拜啊,我们都是刀口混饭吃的,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我们靠的是自己的刀,你说的那个什么神,有我们的刀管用吗?” 可惜他怼错人了。 “不要紧的,这个纯凭自愿,不愿意没关系,耽误不了大家多少功夫,哪怕求个心安呢。” 刘一夫笑咪咪地,像个好人。 这让想要挑事的扫地一拳像是打进了棉花里。 杨雪雁知道刘一夫的本事,立刻强令,要求,手下人,务要虔诚的敬拜神。 刘一夫恭敬的请出了春水大神。 他小心恭请拜神,做足了仪式,又吟唱念经又是跳舞的,有的人相信了,有人却是丝毫不信。 没有人看到,于虚空之中,春水大神的神力缓缓,一丝丝,驻入信者的心灵,保护他们的根本。 这一点,殊不简单,有神庇佑和没神庇佑,是不一样的。至少,这负能量力场对人的影响,是大大降低了。 此后,刘一夫对杨雪雁暗示,把愿意相信春水神的十多人抽出来带在身边。 这些人既然选择了相信春水大神,那少不得就要多保保他们,不能把他们的命当玩意儿使。 有了准备,再入其内,浩瀚女国的真面目,也就渐渐露出来了。 之前他们走的,仍是在浩瀚国的外围。 那是浩瀚国普通民众生活的地方,房屋低矮窄小,在千年岁月下,早败颓得不成样子了,好多地方,都几乎是平地,只有极少数残垣证明此间曾经有墙。 到了深层,这才算是,真正进入浩瀚地界,是浩瀚国民真正认可的——家。 这里,有比较坚固的民居了。 有很多民居甚至维持了完整。 风沙不能掩埋,最多也就没其半。 刘一夫一行人走得也累了,就挑了一株古树下休息。 树旁有二三间宅子,众人为了小心,不敢入内,这一歇了下来,不免想要去看看。 刘一夫他们强令大部人在原地休息,他们自己玩探险游戏。 选了一间完整点的民宅入内,进去了这么一看,都是一呆。 房居内——大多完好。 里面床,柜,窗,台一样不少,各式家具也件件不缺。这证明了浩瀚国虽然十分残暴,但国内之民的生活水平还是不错的。 那米面缸内甚至还有近半已经硬化的碳状硬块。 在一具仍然坐在桌边的尸骸旁,那桌上仍有半碗面条状物。 这证明死者生前在进食,还没吃完呢,一下子就死了,也不像是中毒,没有中毒后痛苦难受的样子。就像是突然的,一下子,魂给抽没了。 扫地在屋里乱转,还弄坏,弄破了不少东西。 刘一夫他们知道,扫地这是想找金银财物,但可惜的是,不独此间,所有的民宅里面,都没有一丝半点的金银器物。 浩瀚人的生活,朴实无华。 “怎么回事?不是说浩瀚国很有钱吗?怎么什么都没有?一群穷鬼!” 刘一夫和张小乙交换一下眼色。 两人都大约有了猜想。 张小乙手上有一些难查的资料。 而刘一夫呢,更是精明过人。 很容易可以猜到,浩瀚国之所以存在,能是光靠残暴来统治的吗? 没错,浩瀚国政体别与不同,正是这份特殊的政体,才撑得住历代浩瀚女王的残忍与残暴。 如果浩瀚女王一直都是无脑残暴,那她早被赶下台了。 但她一直好端端的,这就说明,浩瀚国至少国内,对于女王的统治,是支持的。支持力度何在?就在这一户户平民之家里的米缸,米桶里。 浩瀚女国,它的国民,虽然没有金银铜钱等贵重财产,但在女王治下,至少是不愁吃喝的。这一点,放外面,有几多个国家能够做到? 浩瀚女国应该是用配给制。 即国王给国民安排了房宅,土地,和充足的食物,让百姓只需要做一件事,专注生产。 百姓们纳粮,生产,当兵,服役,皆能收到丰足的收获。 他们生活得好了,自然愿意支持女王。 虽然女王残忍残暴,但那和他们这些底层的小民百姓又有什么关系呢? 直面女王残忍残暴一面的,是浩瀚国的高官贵族,宫人侍卫,是浩瀚国的敌人,甚至是不听话,不老实,对女王有不良屑想的下贱之徒,那些小国藩属。 “放心,想要钱,应该在女王那里,这些普通平民能有什么钱,你在这找钱,眼皮子也太浅了。” “你们清高,你们了不起,你们哪里知道我们的难处,我们这些人,打的是下手,干的是扫地,好吃好喝没我们的份,吃苦受累就找我们,现在我们参与这凶险的事,想发发财也不可以吗?” 赫! 好家伙。 有想法呀。 “行,可以,你带得出去全是你的。” 浩瀚女王的财宝,说真的,谁又不想要呢?哪有人不想要钱的。再说那可是浩瀚女王的财宝。 可能有人对浩瀚女王的财宝没有概念。 这么说吧。 遥想一下。 一千年前。 累经数代的浩瀚女王治理,这条贯通东西方的西方商路,主流就在浩瀚女王的掌握下。其下五十余大小诸国垄断了这所有的收入。 而其余所有诸囝,都需要向浩瀚女国进贡。并且是没其泰半的巨额纳贡。 与其说是向浩瀚女国进贡,几乎和强抢没区别了。 可以说,每年,西方商路的财富,百分之六七,是进入了浩瀚女国的。 而最为微妙的就在这里了。 浩瀚女国,采用的治政,是国民配给制度。 这个制度,解决不了贫富问题,但能尽可能的消灭不公。而消灭了不公,就能创造巨大的国民幸福指数。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发财是永远轮不到他们头上的。 就算发财也往往没用,权势,力量,都可以剥夺你的财富甚至生命。 所以对于小民百姓来说,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他们就已经很幸福了,很满足了。 而配给制度,就能很好的解决这一点。 当然,如果周围的国家都比较富庶,人民生活好,可能配给制度就不行了,人们向往更好生活的心是挡不住的。 但在西方这地方,可大不相同。 和周围一比,只会让底层百姓觉得,身为一个浩瀚子民,那是泡在了蜜罐子里。 不用担惊受怕,不用被欺凌欺辱,又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至于钱,那是什么? 有什么用吗? 女王才是浩瀚国唯一的神! 这就是浩瀚国能够长存且强大的原因。 已经有了目标,动力就上来了。 没休息多久,扫地就催着觉得要走了。 既然如此,那就上路。 眼前一座座建筑增多了,开始有了一些看起来不错的宅居,二三层的小楼房也都出现了。 但是,依然的,大多都是没人,好像是走了,留下来的,不是尚在襁褓中的婴儿就是一些干活的下人杂工。但这些也都成了化石一样的骸骨。 也就是多披了一层的皮。 更似是干透了的干尸。 只是其中仍有血肉,不过不是风化,而是结成了硬石。 最终,他们来到了一座黑色的,仿佛计时报信用的高塔。 这是一座巨大的,起码有五六层楼那么大的黑色高塔。 巨石堆砌,黄沙仍不能掩埋。 它耸立于此,仿佛是一个驻守者,在默默关注,蹲守,看顾,观望。 它,仿佛见证,记录了一切。 这是一座神奇的塔。 刘一夫细细观之,终于发现。 这是一座——镇魂塔。 第44章 镇魂大阵 黑塔巨大,诡异缠绕。 它的墙壁上,满满的都是古怪的浩瀚文字。很多字体都是相同的,应该是用到了相同的字眼。 杨雪雁倒是识得这浩瀚文字。 她细细观摩,小声翻译。 这都是赞美浩瀚女王的话语。 诸如伟大的女王如何美丽,她的魅力无与伦比,她的伟力超越仙神等等。虽然未必每个字眼都能对上,但大体的意思是差不多的。 总之就是无尽的对女王的歌功颂德。 除了花纹,就是赞美,除了赞美,就是花纹。 再抬眼望上,塔顶有一奇异的雕筑品。 那是一颗圆球。 圆球之上,更有三个小圆球。 “啊——啊——” 杨杏叫了起来。 “这是,这是——” 杨雪雁止住了她,这才道:“这是浩瀚女王的标记。” 张小乙道:“看来这塔有门道,咱看看去……” 他说完,自己这边还没人动呢,扫地就带人去了。 扫地飞快的找门,找到了门,就不管不顾让人去开门。 巨大的黑色门扉很难打开,像是塞死了似的,好在扫地一行人别的本事没有,小技巧不断,立刻就找了绳子,大家一起玩拔萝卜。 拔萝卜,拔萝卜,嘿呦嘿呦拔萝卜。 这猛力的来回三五下,竟然真的是大力出奇迹,给他拔开了门。 但,门一开,扫地就怔住了,然后大骂晦气。 门一开。 塔门里面,是一具具,一具具,层层堆叠,从低到高,紧紧密密,严严实实的,都是尸体,已经风化,干硬,变成了结石状的干尸。 就像填鸭子一样,把人往塔里硬塞。 虽然人已经死了不知多久,千年了吧。 这些干尸脸上仍能看到各种恐惧惊怕的表情。 他们仿佛见识到了此世之间最恐怖可怕的事。 抬头。 五六层的高度。 若此塔里真的塞得满满的,这一座高塔里面,到底有多少人呢?细思极恐! “我一种植物!!!” “搞什么啊!!!” “这是在搞什么鬼啊!!!” 扫地气得哇哇大叫。 他就只是想发一个财而已嘛,为什么这么难呢? 刘一夫站在旁边,轻轻笑了。 影响,已经,产生了。 一座大黑塔里面,填鸭子一样塞满了层层叠叠的尸体,这是什么?这是诡异啊!凡人稍微脑子正常点,都应该是感到恐惧,害怕才对。 但是看看扫地,他在干什么? 他只在意一件事,没找到钱。 在无形中,他的阴暗面被无形放大了。 锦天运功,几步蹈脚,跳了上去。 他踩在高顶,细细观摩圆球。 刘一夫轻功不行,但他有地龙藤,在地龙藤变得像爬山虎一样的帮助下,很费一番力气才上去。还好,锦天拉了他一把。 “你上来干什么?” 你轻功不行,上来费劲,费那事干嘛? 刘一夫收了地龙藤,这才眺望远方。 果不其然! 张小乙在下面道:“发现了什么?” 他倒不是上不来,而是轻功不好,上来费劲,懂的又没有刘一夫多,既然刘一夫都上去了,那他也没必要上去。 刘一夫跳下来,好在张小乙来扶他。 “这浩瀚国应该还有这样的塔,我至少猜到这塔是干什么用的了。” 锦天下来道:“是……维持?” “差不多吧,是维持,也是镇压,这是一座巨大的镇魂大阵。我们看的这座塔是构筑成这座镇魂大阵的基础之一,它们形成大阵,包括了这整个浩瀚国。” “什么维持,什么大阵,什么玩意?” 扫地有些受不了,跳起来叫。 这就不是一个理性的人了。 他被影响太多了。 刘一夫没说话。 倒是杨雪雁受不了这家伙了,她拔剑,金龙宝剑,压在扫地肩上道:“能理智些,冷静下来吗?” 金龙宝剑临身,扫地一下子恢复了那个老实不出头的人,连忙摆手道:“不不不,别别别,我我我,我想我恢复过来了……” 他既冷静下来,刘一夫也愿意和他废话一下。 他带的那些人最听的还是他的话,有什么事还是要利用他的,不必把他得罪死了。 “维持是维持这里的风水环境,镇压是这里的死魂灵。正常人死了,会产生魂灵,如无意外,这些魂灵会渐渐消散,或是被阴间吸走,总之不会久驻凡间。但是……你大约是看不到的,在浩瀚国,有很多死魂灵,人死而魂不消散,这是活着不得好活,死亦让人不得好死的邪法。浩瀚女王用这方法,是生怕被她杀的人,或者说是死在此地的人能有个好死。” 所谓杀人不过头点地。 但浩瀚国显然没这规矩。 人要杀。 死亦不让其好死。 而是把人死后的生魂变成死魂灵,形成这片巨大的负能量力场。 虽然刘一夫解释了。 但,很显然,扫地的文化程度不高,说再浅显,但也仍然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 还是不懂。 好在他虽不懂,但却懂事,不明白不要紧,自己听话就完了。 “那我们还继续吗?” “这个可以有,我们仍然能继续,只是大家要小心了。这座城……你们懂的,很诡异的,所以大家不要乱来,要团结,不要乱跑,更不要随便的触碰什么东西。” “行行行,听你的,什么都听你的。” 房宅,渐渐增多,但和之前一样,人都不怎么多。不过值此大家都知道,那些人跑哪儿去了。他们如无意外,都被填了镇魂塔里面去。 也不知道,这些人是自愿的,还是被自愿的。 随着建筑的精美,甚至,还能看到已经破损的喷泉水池。 但这时的水池早干的什么也都没有了。 倒是有一座二三人高的玉质仿真雕像出现了。 这是一座真人等身大小的雕像。 所用的玉质虽非极品,但脂玉,黄玉,翠玉,白玉,黑玉,红玉,各色拼组之下,一个栩栩如生的真人玉雕也就呈现出来了。 此雕像基座就有一人多高。 雕像的内容是一位女王端坐在一张石椅王座上。 她一手持着一柄镶嵌红石的宝石权杖。 一手靠着座椅扶手轻托香腮。 两条腿细长的交叠而坐。 足尖仿佛在轻轻晃动。 不知不觉间,刘一夫队伍中,竟然就有人莫名其妙的跪下来了。 就连扫地也腿在打弯,一副想要跪下去的样子。 “不要看,那雕像有古怪……” 杨雪雁没受影响,她立时叫了起来。 刘一夫脑门一清,忙止住心神。 虽然他有春水大神的保护,但在方才,他也一时为之神夺了。 毫无疑问。 这座雕像,是浩瀚女王的雕像。 那是仿真的女王雕像。 这位女王,的确是称得上倾国倾城。 眼神轻佻,嘴角轻蔑,身段优雅,更别提那双无处安放的大长腿了。 雕像中的女王只是闲散的坐在那里。 她是死物。 不说。 不动。 但即是如此,也让人产生了想要拜服的冲动。 “是……这雕像有问题。” 刘一夫在雕像的基座上发现了符纹。 虽然看起来就像花纹,但花纹是花纹,普普通通没有什么稀奇的。而符文却不一样,拥有特殊能量力场。 这雕像所拥有的符文,并不神奇伟大。 只是一种某种意义上的放大。 放大某一种意识。 这里放大的,自然是女王本身的魅力。 很多人不知道,以为浩瀚女国的王是血脉传承,这其实是错误的。浩瀚女国,采用的不是血脉继承制,而是选王制度。 即便是前代女王之女,想要为王也不可以私相授受,而是要参与选王,直至被选中了才可以继位为王。 每一代的浩瀚女王都是选出来的。 一次不行,就再选一次,直至选出合适且合格的女王。 失败的女子,将成为女王获取神力的祭品。 毫无疑问,这种选王仪式,很残忍。 但它是值得的。 一经成功,女王就将是浩瀚国最大的底牌,最终的王牌。 所以,每一次能够选上的女王,别的不说,至少美丽上面是不输于人的。 有些女王会选择找王夫,这是诸多小国最大的幸运。 成为女王的王夫,自然会给所在国带来一些好处,比如进贡就可以少很多。 更不要说女王的超高颜值了。 所以才说有很多人对女王有屑小之心。 而也有很多女王对男女之事毫无兴致。 比如末代的浩瀚女王。 她的性格就是孤芳自赏。 “不是雕像问题……”扫地不敢再看女王雕像:“而是那女王太美了……” 杨雪雁冷笑起来:“你若在她面前,就你这样的,她只会第一时间把你拿去填她的万蛇井。” 万蛇井是女王用来处罚人的所在。 它效仿的是中土曾经的虿盆。 据说中土曾经有位王者喜欢这一套,挖一个大坑,在坑中饲养各种毒虫,称虿盆。 意思是——万虫所在之所。 这位王喜欢把他的敌人反对者丢进这虿盆里面。 要知道,运气好可能一时死不掉,毕竟没有那么多剧毒到一下子就致人于速死的虫子。 于是,死不掉的人,就会承受更大的痛苦,被万虫噬体,直至最后的消亡。 浩瀚女王很喜欢这个,就仿造了蛇井。 毕竟她搞不到那么多虫子,只能用蛇来凑数。 结束对女王的声讨,他们又发现了黑色的巨塔。 这果然是镇魂大阵。 新的黑塔,一如既往,里面镇鸭子似的装满满快挤不下的干尸。 看到这许多的干尸,让人心中升起难言的恐怖。 极致的压抑让人十分难以承受。 可刘一夫仍然坚持观察这座黑塔。 他还真有发现。 他发现,这座黑塔顶上的巨大圆石上,那三个小圆的形状位置,和第一座塔顶上的圆石上图形并不一样。 就像画画,一个大圆里画三个小圆,也可以画不同的样子。 第45章 万蛇草杀阵 第一座黑塔,其顶上就是一个大大的圆球。在圆球之中,是三个小圆球。 刘一夫还记得很清楚,那是仿佛三角形的形状。 总体就是一个大圆里面套三个大约品字形的小圆。 这据说——就是浩瀚女王的标志。 现在,这里,第二座大黑塔。 理论上,它该是与第一座是一样的。 但它却不一样。 这顶上的圆形图案不再是品字形的三个小圆了,而是波伏状的三个圆。 形状,变了。 要是一般情况倒也算了。 但浩瀚女国,女王为尊,错天错地错父母也错不到女王身上。 一个大圆套三个小圆,既然是浩瀚女王的标记,那这个标记在理论上就不该出错才对。 那可是以残忍残暴出了名的女王。 倘若这是错的,一经被女王发现,结果自是不言而喻。 所以不该有人敢于犯错。 排除一切不可能的,剩下的那个哪怕再滑稽,也必将是真正的答案。 所以,这标记就是被刻意做成这样的。 “浩瀚女王的这个标记,是可以经常变化的吗?” 刘一夫问。 杨雪雁对此也不太懂,道:“这我们不知道,可能有多种意思,但大差不差……有什么问题吗?” 刘一夫倒是很想问,你们这也不清楚那也没明白,到底是哪来的勇气往这儿跑? “那什么,还继续走吗?还是咱们歇一下?” “等等——” 是张小乙。 他从不停刨蹄子撂蹶子的马上跳下来。 不独他,其余人,也都在努力控制他们的马。 这些马也不知怎么回事,在躁动不安,又蹦又跳,似乎感知到了危险,想要逃离这里似的。 “马怎么了?” “马没事,一会可能要发生什么,这才重要,大家小心,戒备起来。” 一声声呼喝,众人都警惕起来,他们尽力把马拉一块儿看着,各自把刀剑纷纷拔了出来。 马。 不会无缘无故的发癫。 所以一定发生了什么把马给吓到的事。 是什么事呢? “看后边——!!!” 有一个人发现了什么,转头尖叫。 刘一夫等人一起回头看——他们心中顿时发毛。 “一种植物!!!” “一种植物!!!” “一种植物!!!” 甚至连扫地也这么叫了起来。 看刘一夫他们看他,连忙叫道:“想办法啊,这是怎么回事这是!” 他已经给吓到想要上厕所小便了。 怎么回事? 原来,在他们后路上,肉眼可及的,地上,在长——草。 是真的,一种绿色的,草。 但是,只要稍微有一点常识判断就会明白,那东西可能看上去的确像草,但绝对不可能是草。 在这脚下沙子至少半尺左右的地面,要怎么样才能长出草这种植物来呢?就算是草原,那也不是每块地皮上都有草的。事实上讲,草对于地的需要也是是有条件的。 比如,至少,要有水份。 这里像有水的样子吗? 所以,懂点事就该明白,那不是草。 那是——像草的蛇。 是一种极小的蛇,像蛇苗一样的蛇。 这是无以数计的蛇,小蛇,在从地下探头要出来呢。 不过这也才对,浩瀚女国,要是这样让人旅游观光似的随便走,那才不正常吧。 所以,这杀机显现,反而是件好事。 张小乙反应最快,第一时间道;“跑,跑,跑,都别愣着了!!!” 绿色,原本象征生机,生命。 代表欣欣向荣的意思。 但现在却是催命的玩意儿。 也可以看出浩瀚国的陷阱是多么恶毒。 瞧,你找到了浩瀚国吧。 哦,你进入了浩瀚国吧。 一路通行无阻,很快乐,很快活吧。 等你进入一段距离了,就开始了关门打狗。 让你飞都飞不出去。 天如黑幕阴沉沉,死魂如雨漫天飘。 小蛇如草地里蹿,杀机四伏夺命来。 这就是浩瀚国。 现在想想,那些能从浩瀚国出去的,简直是天才,真是实力与幸运齐飞。 不然怎么出去? 在这种局面下,什么实力,什么武功,都没用,因为,太多了。 那是像草毯子一样的小蛇啊。 每一根草苗样的东西,就是一条小蛇在扭动蛇躯。 所以,摆在刘一夫他们面前的,只有一条路,就是继续往前走。 哪怕,你明知道这陷阱就是要让你往前的,你又能怎么样?你还能回头和小蛇战斗吗?只要懂一点生物基础就知道,蛇这种动物呢,是越小,越毒。 这种青色的,像草一样的小蛇,谁敢去赌它们的毒性? 你甚至无法去抓一两条来实验。 因为它们的扩张速度太快了。 只消你停下来抓一条,你就会发现你已经走不掉了。其余的蛇会彻底把你包围。没毒都能咬死你,更何况,没毒?怎么可能!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在众人眼中,刘一夫上了他的小毛驴。 马都不行了。 但小毛驴却是丝毫不受影响。 这时撒开了蹄子,跑得很有节奏感。 “快啊,快啊……” “不行了,我没力气了……” “我脚软了,我脚软了,我是不是被咬到了,我快要跑不动了……” “为什么,我们的马全都不能用了,他的驴却那么听话,那么能跑,我为什么不骑驴呢,我为什么要骑马啊!” “不公平,不公平,我不要死啊,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啊——” “都别叫了,有力气搁这儿乱叫,还不快跑?” 这是扫地在说话,那些穷吼鬼叫的,基本上都是他的手下。他得让这些人镇定下来才行,不然这么紧张,什么事都做不了,连逃跑都这么差劲。 “大哥,大哥,我一直听你的话说,你救救我吧,我快没力气了……” “我……一种植物!” “兄弟们,大哥对不起你们了!” “呜哇哇哇——” 扫地能做什么?扫地什么也不能做。 他只能对向他求救的人视而不见。 而他的悲哭也让手下没掉链子,虽然不甘心死亡,但他们自己也知道,在逃命这点上,大家都是一样的。扫地自己不也是在逃命么。 别人能跑,还在逃,就你不行了,死也没办法,只能认命,不甘心也要认。 立刻的,就有人跑不动了,在尖叫,惨叫中,被绿色的小蛇覆盖了全身,整个人倒下去,就不见了。 “啊啊啊——” “哇哇哇——” “呜哇哇——” “呃啊啊——” 一连声的惨叫,陆续有人在倒下。 死亡在这一刻开始欢唱。 一直寂寞无声的浩瀚国终于露出它狰狞的一面了。 在所有人里面,只有一个人逃跑是最轻松的。 那就是刘一夫了。 他骑在超级小驴身上。 这头真实名为吕强的小驴,抖动浑身健硕像铁块的肌肉,小蹄欢快的蹄踏,步履甚至颇为的轻松,以至于刘一夫甚至可以回过头,仔细观察后面的情况。 他把目力申张以极。 终于看到了。 被小蛇缠身的人,首先是身体发黑,好,有毒,实锤了。中了毒的人会倒下。 然后其余小蛇一拥而上。 但这个人是撑不了几下子的。 大约五六息的功夫,这人就在剧毒作用下开始融化,简直恐怖。只需要十息时间,这人就要烂成黑绿的臭水了。 对! 刘一夫想起来了一件事。 过往,也有很多人进入浩瀚国。 可一直以来他们都没怎么见到外人留下的痕迹,没有外人的东西不说了,可能给别人拿走了,但怎么可能尸体都没有呢?有的也始终是曾经浩瀚国人留下的尸体。 所以,尸体哪去了? 现在,这个答案算是知道了。 好家伙,如果这小蛇如此之厉害,那过去的尸体显然,也早就化成黑绿色的水了。 而在这种环境下,黑绿色的水,几天的功夫,估计就干得一点痕迹也没有了。 真正,什么也留不下来。 刘一夫心中明白了,便不再多看了,纵是他对别人没什么心,可眼见自己一方的人一个接一个的倒下,苦叫,哀求,怒骂,绝望——这总是不好受的。 只能眼不见为净了。 又跑了许久,途中,他们又经过了一座黑色的塔。 终于,他们看到了一座宫殿。 那是痛苦大厅。 想也不想,一马当先的刘一夫带头就冲了进去。 余人也没法子多想,紧随其后。 不是说他们来到这就没事了而是这座宫厅,至少有一道大门啊。 众人一冲进去。 大多数人仍然在懵。 他们上气不接下气,脑中惊恐让他们头脑几乎是一片空白。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什么也做不了。 所以,刘一夫他们三个人,自己动手。 后来杨雪雁,杨杏也上前了,这才把这座宫厅的门,给硬生生推上了。 轰!!! 大门一关。 这下众人才回过神来。 “我们得救了?” “刚刚发生了什么,啊,啊!!!” “好多人死了,好多人死了啊!” “我别人的母亲的都不敢回头看啊!” “我也不敢,别说了。” “狗子,狗子,二狗子,我二狗子不见了啊!” “小杰,小杰。” “老秦,老秦。” “一把年纪的,走了,走了也好,呜呜呜……” “杨大小姐,你不说点什么吗?知道吗,我刚才死了将近三十多个兄弟,我三十多个兄弟啊!他们怕死才跟的我啊,我们一直窝囊的为了什么?我们就为了一个,活下来,但我们进入这浩瀚国,这一下子,差点没全折了,你就没一点想说的吗?” 扫地又跳出来了。 扫地这个人,武功不是很好,但始终能牢牢的控制住他手下的人,是有一手的,凭的就是经常给他手下人谋福利。至于死人,其实真不重要。关键是死得人要值。 杨雪雁心情也不好,没想到一直没事,突然就来了个大的。 “行了,这一次,人只要能活下来,撑到最后,所有人都给十万钱奖金。” 扫地见好就收,道:“杨大小姐,您别见怪,我只是想给兄弟们一个交待而已。” 第46章 痛苦厅之后 在别人仍然发懵混乱之时,刘一夫给了张小乙一个眼色,自己带着驴开始在这间殿厅打转。 此殿厅采用的是另种建筑技术,所用的支柱很少,是用顶拱技术建造的,内部空间极大,是一间宽绰的殿厅。 仔细看,地上的地砖板缝里,仍然有千年都未散去的血泥痕迹。 在过往的岁月里,诸国的使者就是在这里停步,他们衣衫褴褛,浑身上下有数百上千甚至更多的血条鞭痕。 这让他们连站都站立不住,只能跌倒在地上,他们的血,尘,混在一起,流在了地上,纵使经过清洗,仍然有残余渗入砖缝的污泥里,遗至于今。 千年时光。 这座曾经光鲜亮丽的殿厅,早已经不复从前的华丽,地面不再干净,反光,墙壁上的油彩,雕刻,也都大多破损,看不出最初的原样了,唯一还算清楚的,大约就是厅中的那张设座。 这是女王……如果愿意接见使者,她出现时,坐的椅子。 采用的是白色的朴玉雕刻。 这是一张四方柱立式的高椅。 和之前雕像上的一样。 你得需要有足够的身高才能坐上去。 也得有足够长的大长腿才能把脚放在地面上。 普通人如果坐上去,大概率是脚尖往下都够不着地面。 更不要说坐上面跷脚了。 当然,此座现在是空落落的。 倒是座椅上,一个大圆套三个小圆的图形仍然存在,这又不一样了。这是一个大圆,上面的三个小圆呈一条直线排列了。 所以说,这图案到底是什么意思,一个一直变化的图案? 又或者,一大三小圆,是浩瀚女王的标记。而每一个女王的标记都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 刘一夫进行着猜想。 正在这时,忽然,有嘶嘶声响。 人们已经给吓怕了,一下子就跳起来。 “怎么回事,又有什么发生了?” “是不是外面的蛇跑进来了?快把门缝堵上——” 有人看了道:“不是外边,外面没什么动静,是里面发出来的。” “完了,我刀丢了,谁有备用的,给我发一把啊,我先谢谢了。” “刀都丢了,你怎么不去死?没有刀借你,滚远点。” “说什么啊!还是不是兄弟,我有备用的,给你。” “你清高,你了不起,你们自己组队玩吧!” “都别闹了,大家都是自己人,准备战斗了,我们也是能够战斗的!” 扫地最后叫出来了。 这时,他们也大约看出了动静。 从殿厅的四面,在墙壁的下面,有着很多很多,像老鼠洞一样的洞眼。 现在就是从这里面,钻出了新一批的蛇种。 这是一种,尺余左右的怪蛇。 没错,是之前大黑天魔女留下的那种怪蛇。 事实上,大黑天魔女就是从浩瀚国带走了蛇苗,将之变成自己的力量,她手中蛇怪的根源就是来自这里。 是那种,长有一双婴孩小的臂的怪蛇。 “杀——” 没二话的。 反应最快的是杨雪雁,她拉了一把有些失神的杨杏,二人立刻带动家族的刀客上前战斗。 不得不说,大家族训练出来的子弟族兵就是不一样,比起意志快要崩溃的扫地的手下,他们还能够保持一定战力,至少没见哪个人把手里的刀都给丢了。 对于刀客来说,刀就是吃饭的家伙。 一个刀客把刀都给丢了,那还配活着吃饭吗? 由此可见,扫地的手下,底线有多低。 真的是有一些凑数的,根本不能战斗。 但杨氏的子弟族兵就不一样了,他们同样紧张害怕,但是,当杨雪雁她们下达命令后,都能迅速做出反应。 他们分队成组,或二人,或三人,或五人的配合在一起,挥刀和地上的蛇怪战斗到一起。 这些人,沉下心神,静下气来,还是可以打下去的。 坦白说,蛇怪,其实不强。 它们真正厉害的是其毒性。 此外就是它具有短距离突击的能力,让人难防。 除此之外,也就没啥了。 所以,只需要抛除紧张和恐惧,镇定静下来,发挥正常实力,刀客的特长,杀起来也不难。 刀客的特长很简单,出刀够快。 这是一个刀客的基本要求。 因为刀客大多都是穷鬼,没钱,注定了很多武功都不能学练,也学不到,或学不了多高明的东西,所以刀客因繁就简,形成了短平快的武功路数。 大多数刀客的武功就是一句话。 拔刀斩。 这反而恰好是蛇怪的克星。 以至最初是一面倒的屠杀。 转眼间蛇怪就被杀了二三十只,绿黑的血流了一地。 这让扫地的人也胆气大壮。 什么蛇怪,也没啥了不起的么,就瞅着看吓人,其实啥也不是。 心气一上来,人类天性中,欺软怕硬的一面就上头了,也上前去战斗。 扫地的人最多,哪怕之前死的多,但活下来仍然占了一大半,这些人原本就有气,此番含怒出手,是又快又狠,挺积极的。 一下子,就把源源不断出现的蛇怪给打懵了。 但刘一夫只是冷眼旁观。 他一点也不看好这战斗。 原因无它,时间积累下,这些蛇怪到底有多少?现在扫地他们杀得挺欢,但这一时的激动,很快就会过去,然后就是疲劳上头渐渐不支,再死几个,说不得就要崩溃了。 刘一夫找上张小乙。 “这么下去不是办法,他们迟早坚持不下去的,我们得往里走了。” “往里?” 张小乙犹豫起来。 他不是傻子,看出了这个设计,就是在逼他们一路往里。 但问题是顺着别人的思路这么一直往里就正确吗? 刘一夫道:“我们没有选择的,在这里拖下去没有胜算,反而继续下去会好点,再说了我们不是要找到浩瀚女王的尸体吗?” 张小乙一听也对,这进亦是死,不进亦是死,为什么不拼一下呢?连忙一拍大腿道:“成,就这样,往里走,天哥,来,一起上。” 锦天一刀在手,抢步在前 新月宝刀一划溜,眼前的蛇怪就给他斩了。 再一振袖,把扑上来的半截身蛇怪给扫开,继续往前,踏步,斩! 有了锦天,张小乙这两个狠人带头在前开路,果然是杀出了一条路来。 只是纵然如此,这一路杀过来,也是死了很多人,又是十余条生命结束了。 “见鬼,见鬼,我们怎么回去,我想回去了。” “是啊,大哥,太危险了,一路上我们死了多少兄弟啊。” “我不知道吗?能回去我不想回去吗?你要是能够回去你回一个给我看看啊!” 说到这儿,扫地往前,拉住了张小乙。 他知道,挑头事得这位说了算,至少话语权重,说话那几位听他的。 “我说乙哥,咱们也算认识熟悉了,我跟你提一下啊,这么一直闷头冲可不行啊,我们需要休息一下,好长时间没吃东西了,咱不能这么乱跑乱冲了……” “行,我知道了!”话音说完,张小乙就往前继续去了。 一路杀,一路杀。 他们冲出了痛苦大厅。 在后门冲出后,发现了一座破落的花院子。 这里有些不同。 到处都是湿气重的污泥。 没有什么蛇怪蛇苗,反而是有很多……尸体。 这里是从前来到浩瀚国的人的尸体。 大多都死剩干尸了。 已经干烂的尸体,身上的衣服可以看出是外来人,而不是浩瀚人。 他们有很多人还有包,但只随便一看就知道没有价值。 每一个包都被反复掏了数遍。 里面没有任何食物,任何有价值的,哪怕是一把小刀,也给别人摸走了。 只是一些破烂玩意。 连扫地都皱眉丢到了一边,不屑一顾。 刘一夫细数一下,数不了详细,有很多的人已经和泥土,石块,树木,都混为一体了。 可大略是几十个。 当然,这几十个,是有干烂的尸体的。 还有很多,根本就只有空荡荡的衣服。 连个尸体都留不下来。 这里虽然糟糕,但至少可以休息。 刘一夫让他们休息,自己和张小乙他们到另一边休息。 取出了水和食物,他们少数人一边藏着一边吃。 马丢了。 那上面驼了很多他们的补给品。 但是现在那些马全都没了下落。 所以无论是杨氏族兵还是扫地的手下,都比较缺少食物。 刘一夫是有。 但他若是拿出来,供应给众人,那就是浪费,只会飞快的把补给给消耗用掉。 所以他们只能躲起来偷偷的吃东西。 “后面怎么样?” 张小乙喝一口水问杨雪雁。 杨雪雁道:“据家族记录说,这是痛苦厅,往后应该还有嚎叫殿和绝望宫。但这不重要,我们要找女王的尸体,要看你们的。你们能做到的吧?” 浩瀚女王历代都是残忍残暴的变态。 她们对本国子民还好一点。 但其余情况,就另当别论了。 反正,这些女王,不是折磨人,就是在折磨别人的路上。 像痛苦大厅,就是用来鞭挞人的。 嚎叫大殿,啊,那是女王对人施刑施虐的地方。 她在此折磨人时,最喜欢的就是听受刑者痛不欲生的惨痛嚎叫。 叫得越惨,越大声,女王陛下就会越发的感到舒服。 当人被活生生折磨致死后,女王甚至会高兴的站起来跳舞。 最后是绝望宫。 女王的最爱。 有句话叫,杀人不是最残忍的。 让一个人生不如死才最有趣。 女王也是深深的认同此理。 所以对于一些有趣的人,女王当然不会选择一刀杀,而是让他们生不如死,把这些活人制造成艺术品,放在自己社会寝宫里时时欣赏。 女王的欣赏,正是这些人,至死之前的绝望。 看到那些绝望的人无比的痛苦,女王就会产生出难以自抑的身心愉悦。 第47章 嚎叫之牙 “啊——!!!” “哇——!!!” “你们这些畜生,畜生,你们不是人啊——” “阉狗,阉狗,我是不会屈服的!” “有本事就杀了我!!!” “让邱未明出来说话!” “我招了,我招了……” “叛徒,不得好死!” “你对得起死去的兄弟们吗?” “党大人,画押吧,何必执着呢,想想你的妻儿老小,可都在等你呢。你不会不知道米大人的下场有多惨吧!可能曾经的米家两个小姐妹,哎呀,你都不知道,有多少人在教坊司等她们的牌子呢——” “你们这么做是在卖国啊——” “拜托,党大人,你拿多少钱的俸禄这么尽忠?你在乎这个国,可它在乎你吗?人啊,为了自己,不寒碜。” “党大人,党大人,你千万不要做错事啊!” “咚!!!” “不好了,党守护自尽了。” “什么自尽,他这是畏罪自杀!找个名目,让武侯上门抄家,他好像有两个女儿,大女儿不知在哪里,但二女儿应该还在家中,抄没入教坊司吧!” “是!” “恭送大人——” 嘎吱。 门打开了。 从门中出来一个人他迈步往外走。 在他身后,是一个大牌匾。 罗狱。 民间俗称又叫天狱。 是罗国用来关押国家重犯的所在。 注意来,普通犯人,是不需要关在此处的,只有特别的重要犯人,才会被关进来。 阳光洒下。 照在了这个男人的身上,却丝毫也驱不散男人身上的阴寒气息。 “邱大人!邱大人!” 一个人在这就是为了等邱未明的。一见他出来,立刻上前跪下,一连就是几个头磕了下去。 “喔,是你,你回京了?” 邱未明笑了。 他虽主刑名,其实却是一个很好看的男人,若着女裳,必不让颜色。 那男人连忙道:“刚回的京……” “回京了……你来见我?这不合适吧,你不是应该去万事司述职啊?” 男人受不了,连忙一头低下道:“大人啊,他们,都死了……” “他们?宇文仇也死了?” “是,是……也,死了。” 邱未明终于站定了身子,态度也端正了起来。 “宇文仇都死了……你为什么没死?” “大人——” 男人跪在地上,身子如打了摆子一样的在发抖。他就知道,宇文仇的死是一个坎。 一个他不知道过得去还是过不去的坎儿。 “站起来。” 男人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 “看我的眼睛。” 男人忍不住,看了一眼。 一眼。 眼前一黑。 邱未明的眼睛却似星河般灿烂。 仿佛宇宙生灭变幻,一丝银光在他的眼中不断闪烁。 这是精神力量被催发到极致的证明。 男人的脑中记忆,往事如回马灯一样闪现,殊不知这是在被别人用秘术翻看着。与其听他言语细说,还真不如这么直接从对方的记忆里看来得直接有效。 这一看他就明白了。 有的是男人自己见到的。 有的是他不知道而被邱未明发现的。 就好像一个故事,同一个故事,往往看的两个人却有两种观点。 听风刀,千里风,瓦汉,古里汉妹,顾春,啊,还有盗墓派,那个是什么?两使刀的,还有一个女的,嗯?还剩下一个,怎么看不清了? 邱未明收回秘术。 “呜!!!” 男人只觉得天悬地转,好玄没吐出来,脑子里轰轰的一团乱,像被人用棍子在后脑猛抽后的晕眩感。 邱未明负手而立。 方才,他感知到了。 有一个人他无法读取到任何信息。 有趣。 他笑了。 以为这样就查不到你了吗?既然和那两个男人在一起,就是那两个男人身边的人,只要查清楚那两个使刀的人的信息,还愁不知道这个人的消息吗? 绘影图形,查人! 张小乙猛的睁开眼睛。 旁边,锦天贴心的给了他水。 在这儿,水是重要资源。 张小乙承情,赶紧接在手中,往脖子里灌了一口。 “发梦了?” “估计是恶梦。” “搁这地方能发什么梦,你倒是发一个给我看看?” “梦一个女王要不要?” “这个可以有,讲真的啊,这女王是真漂亮啊,你们看那雕像,那壁画,她要是允许我亲她的脚,我都愿意给她跪了。” “就你这样的,女王搞不好第一件事就是把你骟了。” “让她来试试!” “哈哈哈……” 几个人一说笑,也就没事了。 “有吃的吗?” 扫地过来问了。 张小乙一晃手上的水壶,道:“我这就这点水了。” “来点吧,我们这没吃的,兄弟们要撑不住啊。” 扫地诉苦道。 刘一夫笑了。 大家都是练武的,才断粮一天,就说受不了?你是不是对受不了这三个字有什么误解啊? 锦天道:“现在哪有吃的,再说你们不可能一点吃的都没有吧,总有老江湖会给自己多备一手的。” 扫地皱眉道:“那也不多,我们最多也就撑两天,再说你们应该还有很多吧,至少你们还有那头驴……” “我的。” 刘一夫抬头看他。 “我的东西,你动一下试试。” “你!” 扫地大怒,他想跳起来。 相比这里许多人,一头驴子算什么? 张小乙道:“不是,你动动你的脑子好不好,你看看,老刘的这驴,那能是一般的驴吗?我不怕把话说难听了,你手下的这些人里面,有一个算一个,没一人比得上这头驴子管用。” 张小乙也站出来说话,扫地只能咽下这口气。 “行,我们再忍一忍。” 他说着丧气离去。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他们恐怕是要生事,我们不行快点行动吧,杨大小姐你怎么看?” 杨雪雁轻轻擦拭手中宝剑。 她知道这里气氛不对。 阴气滋生,负能力场,放大人性阴暗的一面。若非她手持金龙宝剑,他们这一行人早已经内杠得自相残杀起来了。 哪至于现在一起饿肚子忍着。 不过这也是有极限的。 扫地的人素质平平,这么下去怕是要坚持不下去了。 “成,我们立刻行动。” 于是众人在一些人不满的哎叫中再度起身出发。 但这是没法子的事,时间拖下去,这些人只会沦为累赘,反而需要提防甚至清除。反倒不如现在行动,发挥一下他们的剩余价值。 这里是女王的花园,哪怕它已经废了。 可能觉得它没什么了不起吧。但要知道,在沙漠中建立的浩瀚国,水资源是多么难得,而这样一个私人花园更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 不说别的,就是头顶封顶的琉璃顶就足够让人头皮发麻,不仅是资金,更有将之用于建造的技术,那就不是一般人能解决的。 而现在,曾经华丽的花朵都已经废掉,连杂草都快生存不下去了。只有一些早期的植物勉强存在,老迈的枝叶都快干硬成化石了。 到处是黑,灰,阴沉和压抑的气息。 唯有锦天,揉了揉眼,尽力去看。 毫无疑问。 浩瀚女王的宫殿很大。 但大多是副属宫殿,不具备实际意义。 有些地牢,书馆,宫人居所,官员值勤的殿堂,那是不必去的,既废得差不多,也没有什么价值。 不知道情况的,在这里乱转,可能会迷路的吧。 但有了锦天的观云望气术,他们就直达目标,不会走错方向,走错一步。 自然,也就顺利的到达了,杨雪雁口中说的,嚎叫大殿。 这座嚎叫大殿看起来就挺阴沉的。 整个大殿以黑色为基调。 每一层的条石台阶,都像是被血浸透了似的,连空气中也散发着腥甜的气息。 当他们,刘一夫一行人,走到了殿门前时,殿门轰的打开了。 其门自开。 “有人!”张小乙大叫,拔刀向前。 他们小心冲进殿内,这才看到,此殿之中,有很多东西,不像之前,痛苦大厅里就空落落的,除了一张方条立柱的椅子,啥也没有。 嚎叫大殿里,摆满了铁刺的床板,可以洗澡的大锅,金属的人形外壳,硬木的架子,各式的刑具,鞭,钩,刀,刺,枷锁,甚至皮胶。 每一件刑具都血迹斑斑,是反复使用过的。因为为些刑具的铸造太过高品质,纵是千年也就多些锈渍,竟然仍没毁坏,还可以继续用的样子。甚至,就是可以继续用。 有一些器具上,就有一些没取下来的尸体。 但更关键的是,一抹一闪而逝的黑影。 “什么东西!” “什么人?” 嚎叫大殿上,黑影停步不动。 一袭黑色的袍子微微发抖。 杨雪雁说了一句。 “先下手为强。” 在浩瀚女王的老巢,怎么谨慎都是不为过的。 顿时,众人一起出手。 所有人,只要有暗器的,立刻扔出了手中暗器。主要是看到莫名其妙多出来的这一黑影他们也心里发毛啊。又不敢上前近战,使用暗器是最好的选择。好在,暗器这种东西,可以不多,但至少要有。 瞬间,飞刀,飞镖,飞针,最多是飞蝗石。它便宜嘛,甚至不要钱,你自己找到合适的石头就行了,甚至都不需要磨。 暗器飞舞,黑影未动,顿时是一阵如中败革的声音。 那黑袍人影却连晃也未晃,只是袍子被打得一阵飘动,让人以为这是个稻草人。 正在迟疑时,黑袍人影猛然转过身子。 还未及看清面目。 一只大袖就已经抬手张起。 从这只黑洞洞的大袖之中,一根手臂粗的绿色的藤条飞快滋生暴长,然后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似的暴长开来,像十条,百条的怪兽毒龙一样当面扑来。 这是一条条的藤条枝蔓,通体绿色,有枝叶缠于径干上,它活灵活现,有如动物类生灵,像蛇怪一样,在空中飞舞纵横,甚至能够变幻方向。 枝条的头梢更是像怪物一样生出了锯齿状的尖牙,一经插中人体,就有无数植物纤维往里耕植深入,然后顺血管游布满全身,继而吸血吸肉抽脂抽髓。 一时间,众人惨叫不绝。 第48章 绿妖的守护 这是屠杀。 刘一夫至此知道了,为什么浩瀚国不难找,也不难发现,至少他是这么觉得的。过往也有很多人进入了浩瀚国,但最终的下场都不妙的原因所在。 好家伙,有这么一个……应该算是妖怪了吧,正常人有能活下来的吗?蛇苗,蛇怪,还有这个怪物,不要说正常人了,你就是宗师级高手,也能给你耗死掉。过往,每一个走出浩瀚国的都是奇迹啊。 突然之间,这铺天盖地的藤蔓枝条,像狰狞的魔兽,把一切都颠覆了。 这打击是如此迅猛无情残酷暴虐。 刘一夫一方,几乎是毫无还手之力。 别人怎么样情况不知道,刘一夫自己这条命几乎是算捡回来的。 绿色的藤蔓枝条,毫无理由的不去攻击他,所以,理所当然的,他也被一条藤蔓攻击了。 好在他身上有结实的铠甲护身之外,更有依附于其上的地龙藤化做的荆棘之甲,这加一块儿算是救了他一命,让那些藤蔓的刺条没有刺入到他的身体,就被地龙藤给挡住了。都是藤条,双方正好展开了一场针锋相对的死战。 由于刘一夫以自己近处作战的便宜,总算战胜了这区区一条的藤蔓,所以说是捡回了一条命。假如多几条藤蔓来攻击自己,纵是有地龙藤怕也撑不住。 最重要的是他还有腾蛟剑。 此剑别无所长,就一个特点,那便是足够锋利。 正是得益于此,他能斩开藤蔓,断了藤蔓攻击的后续之力,这才算是勉强有了自保之力。 此时,他才有空看其余众人。 张小乙不愧是张小乙,他一人一刀,就打下天下,狮子照夜白硬生生逼退了攻向他的藤蔓枝条。 然后他去帮助锦天。 锦天得新月宝刀之助,且是大刀,砍起藤蔓来倒是顺手方便,几刀下去,身边就清空了一层。 张小乙再一过来,他就没事了。 至于杨雪雁,她更是一点事儿也没有。 拥有金龙宝剑的她,成了场中,唯一一个没有受到攻击的人。 倒是杨杏,此女和扫地站在一起。 二人算是合作吧,贴背而立,总算守住了自身。其中,扫地武功偏弱,从某种程度来说,是杨杏顺手把他给救下来了。 这领头的还好。 其余的就不行了。 多多少少,都中了招。 有的直接被藤蔓扑杀当场,身体给藤条刺得七八个窟窿眼子。有的被拖到刑具上,被绑起来摩擦,血流得一地都是,受刑者在惨痛的哀嚎,别提多伤心了。 更多是一身木头毛刺的伤者,倒在了地上,来回的打滚啊。 被植物纤维刺入身体之内,纤维顺血液游走,植入全身,那种酸痒痛麻的感觉,是言语也难形容的。 可以说,甫一照面,刘一夫等人的下属就几乎全给废掉了。 “这是什么怪物?” “好像是绿妖精,见鬼,南方森林那里都十分少见这玩意,这里面怎么会有一头绿妖精!?” “我算明白那小花园怎么废的。” “有这么一玩意儿,可不是么。” 绿妖精,是一种植物类成精怪的名词。 之所以说绿妖精,而不是绿妖怪,那是因为妖精和妖怪是两个概念。就好像同样是为人,精英人类和普通平民那是两回事。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之大,可能超过了人和狗的差距。 同样的,妖精与妖怪的差距之大,也是类似于此。 如果你一定要说一个拥有智慧的妖精是妖怪,和骂人笨蛋没有区别。 同样,绿妖精没有多少妖怪们的族群意识,每一个绿妖精都是得天独厚的存在。它们愿意甚至以妖为食,对于它们来说,妖怪不是同族,而是和人类一样的,可以吃的生命。 只是绿妖精一向只在森林茂密之深处,而这里,哪有什么森林? 可是这时众人无暇多想,他们最先要做的,是活下去! 但这很难。 就连已经逃出嚎叫大殿的,也被藤蔓追上缠住拉了回来。 所以逃,是基本不可能的。 就连刘一夫的驴,现在也一身的藤蔓,在吸它的血液。 小驴痛得直叫,但它足够狠,一回头咬住身上的藤蔓就往嘴里吞。 藤蔓从它身上抽离,带出来它的血肉,也一并被它吃下。原本这样它也是要撑不住的,但刘一夫用腾蛟剑斩断了藤蔓,让缠它身上的藤蔓成了无根之水,这才被它保住了一命。 但这样下去,仍然不行,迟早还是要被绿妖精磨死的。 和绿妖精比耐力,那是何等的蠢事。 在关键时刻,就是一个字,拼。 对此张小乙有十足的经验。 他大喝一声。 “老锦!!!” “助我!!!” 笨拙的轻功施展起来。 张小乙一下子跳了起来。 他的轻功是差点,是笨拙,但只是在灵巧方面,说到暴发力,速度,也是不虚的。 就见锦天二话不说,新月宝刀一横,整个人滑蹲下来,双臂托刀横举。 张小乙腾空一步,踏足在了新月宝刀的横面之上。 锦天一声大喝,双臂发力,新月刀面弯下了一个弧度,旋即一弹,让张小乙冲天炮一般,直射绿妖精。 于刹那间,狮子照夜白更是大放光明。 斩妖诛邪。 毫无疑问,对绿妖精也是有效的。 绿妖精的攻势——为之一滞。 值此之时,刘一夫也出手了。 他一伸手,地龙藤卷住了杨雪雁,把她也掷向了绿妖精。从绿妖精不攻击杨雪雁,刘一夫就知道,她手中的金龙宝剑是多么厉害的神器,这要不把杨雪雁扔过去攻击,才怪呢。 喀啦啦!!! 一大把枝条藤蔓被斩断的声音。 “啊——” 绿妖精发出了厉声的尖叫。 它受到重创了。 一抹蜕去黑袍的绿影,摇晃着往后奔逃而去。地上挥挥洒洒,是绿色的,绿妖精的血液。 杨雪雁仍然没事。 金龙宝剑天克一切邪祟。 反是张小乙,纵有狮子照夜白的斩妖诛邪能力,也被绿妖精反击,一身都是毛刺般的细微创伤。虽然这不重,但积少成多,仍然让他头脸血糊一片。 刘一夫诸人交换眼色,立刻追了上去。 他们这时已经知道,过往岁月里,浩瀚女王一直是靠此绿妖精来保护她的安眠。 他们若想把浩瀚女王给揪出来,就必须要解决这个绿妖精。现在正是拔剑诛邪魔,乘胜万里伏的时候。 可不能傻不愣登的等它实力恢复。 杨杏也要追上去。 但。 一个人拉住了她的裤脚。 两只手牢牢的抱住她的足脚。 “别别,别抛下我一个人啊,我兄弟都死光了,现在只有你能救我了呀!!!” 是扫地。 他兄弟……也不能说死光了,但剩下的大多都伤得不能动了,只他一个人,真心是感到了害怕,饶是他早已经解过了,现在又把裤子给弄湿了。 杨杏用力,结果,她终究不能把扫地给杀了。 你可以说扫地这个人他无能,废物,贪婪,甚至是个小人,但是无论如何,他所做的一切,归根结底的原因,只是一个,为了活下去,为了让更多,他的手下,活下去。 不说杨杏给拖住了。 刘一夫等人,继续追踪绿妖精。 此时的绿妖精元气大伤。 身上的掩饰已经被打掉了。 刘一夫等人已经看到了它的真身。 这是一个通体绿油油的生物。 它是一个——女体。 除了绿色的皮肤,还有灰褐色的紧身表皮甲袄,一双脚是树根模样的形状,头发是纤细的枝条,上面有极为细嫩的叶片。 这是一个——未完全体的绿妖精。 如果是完全体,人类特征应该更多一些的。 当然,它这样子,也和受了伤有关系。 逃命中,它也在反击,放出了一根根木刺。 这自然是伤不到众人一下。 “哈,哈,哈——” 绿妖精突然叫了起来。 它一连串说出了从未有人听到过的古怪音节,这是一种稀少有人能说的古语。 旋即,就是一阵声音。 一群二丈左右高的大型蛇怪出来了。 这种蛇怪,真人模样的大小,吐出蛇信子的蛇头,拖地而行的蛇尾,还有健壮男子模样的人身,自然也有着一双人类才有的结实手臂。 绿妖精和它们说话。 “库斯撒哈——” “库斯撒哈——” 巨大蛇怪也跟着叫了起来。 然后,所有蛇头都盯向了刘一夫他们。 绿妖精见状,却不停留,反而转身选择离开。 巨大蛇怪一连怪叫:“库斯撒哈!库斯撒哈!” 一边扑向了刘一夫等众人。 面对于此,张小乙哈哈大笑起来了。 “哈哈哈哈,兄弟们,老刘啊,这是什么啊?这就是缘分啊!!!” 锦天也笑了:“现在我要单挑!” 他说着扑了上去。 刘一夫心想,我也能单挑了。 是的。 这些巨大蛇怪,正是曾经在高原王墓中遇到的那四个镇墓兽。 当时,张小乙锦天二打一,闪击战,这才解决了它们。 不过当时刘一夫他们对蛇怪一无所知,武功也不及现在高,更没有盔甲护身,当然是不行的,可以说是拼命加冒险,这才能够胜出的。 但是现在吧,三人中无论哪一个都是今非昔比,实力大进,还武装的整整齐齐,铠甲罩身,这要是不好好杀一场,怎么证明自己强大了? 三人顶上前去战斗,凭借着高超的武功,装备,对巨大蛇怪的了解,他们将冲上来的巨大蛇怪一一击杀。 每杀一头,其余的巨大蛇怪就会愤怒的叫喊。 “库斯撒哈!” 然后继续冲上来。 巨大蛇怪很多,但刘一夫他们心态都很稳。能量是守恒的,蛇苗会有很多,尺余长的蛇怪也可能会有很多,但这种和真人差不多大的巨大蛇怪,绝对不可能多到哪儿去。 哪怕它们吃的不多也是一样。 果不其然。 经过一番热血拼杀,刘一夫他们一共杀掉二三十头巨大蛇怪后,算是结束了,没有新的巨大蛇怪再行出现。 只杨雪雁在旁边目瞪口呆,连手都插不上。 第49章 绝望之井 热血消退。 杨雪雁感到自己什么也没干,事情却已经结束了。 看三人很熟练的样子,她忍不住问道:“这种怪物你们从前遇到过?” 巨大蛇怪,杨雪雁一点也不认为好打。 她看得很清楚,皮糙肉厚,速度突然,口喷剧毒,还有人类才有的灵活手臂。遇到这样的怪物,一不小心就被抓到,或抱到,然后要么被咬,要么被喷一脸毒,或是受到直接的攻击,这都是挺要命的。 一点儿也不好对付。 纵然她手提金龙宝剑,心里也在发颤。 可张小乙,锦天,甚至武功最差的刘一夫,都懂得怎么对付这种巨大蛇怪。 上前就是硬顶,直接神兵开道。 就是这样,他们硬生生格杀了二三十多条的巨大蛇怪。 之后,就是玉虎晋级。 这把只能短距离飞的小剑可以飞十余步远了。较之前长出了足足三倍之多。 它每一落下,必饱饮巨大蛇怪的精血。 当它汲取足够精血后,摇晃着回到刘一夫身边。 身上的血腥红光,挡都挡不住。 这是玉虎暂时已经汲足了能量。 等它消化掉,必能再上升一个台阶。 方才,刘一夫能够像张小乙锦天那样顺手斩杀巨大蛇怪,主要就是凭借此剑。玉虎乃血肉生灵之克星。 至少对这种怪物而言是的。 “这种东西,嗯,也就欺负一下素人,这不是么,咱们这次一装备起来,它们就不是个啦,哈哈哈……” 张小乙开怀大笑。 上一次。 他和锦天,二打一,那叫一个惊险。最关键原因就是他们没有装甲,只有聊等于无的临时皮甲,和没有一样,面对牙尖爪利还带有剧毒的巨大蛇怪,可不是在刀尖子上跳舞么。 但现在一着了甲,就不一样了。 难怪历代朝廷都要严禁弩弓与甲具。 它们真的能让人的战斗力往上翻倍。 “那怪物没死,我们还要继续追。” 锦天挥舞宝刀,杀气满满。 张小乙点头,对刘一夫道:“你呢,还走不走?” 刘一夫心疼自己的驴,但现在大事要紧,再加上他能感应到,他的驴仍然能坚持很久,就道:“走,得解决了它,不然我们休息都不敢闭眼。” 是啊,之前谁能想到,如此寂静无声的一个死国,竟然还有这么一个东西。 绿妖精对他们,简直是天敌。 如果说妖怪吃人,它们至少知道它们是在吃人,吃的是人,心中脑子里有人这个意识概念,甚至有些妖怪自己都知道吃人是不对的。但绿妖精,对不起,它们从来不会把人当人,而是和其余食物一样的,只是食物而已。 所以,一定要杀。 不然这里还能呆下去么? 四人一起追。 很快,他们凭借观云望气,直接就闯入到了绝望之宫里来了。 这是,女王生前的寝宫。 此一宫中,有很多雕像,还有缸瓮,有人被锁链双钩穿了锁骨钩在地上,也有一连串至死未分的人串子,即人体蜈蚣模型样。 种种残忍,触目惊心。 “爹!!!” 杨雪雁发出了惊叫。 一具没有手脚的残尸在地上被杨雪雁抱了起来。这具残尸,没有手脚,脸上已经僵硬,虽然已经死去经年,但仿佛被人用秘术,让尸体未能腐烂,变得死而未烂,像一块僵硬的蜡肉。 张小乙道:“你父亲?看来你们本事挺大,没我们不也是走到了这里来了?” 杨雪雁道:“我父亲一行人找浩瀚国,只有一个人逃了出来,带来了我父亲身陷浩瀚国的消息。你们也看到了吧,我父亲死都给我传递了消息,他死前服下了秘药,让他的尸身有毒不易腐化,也不会被别人吞食,能看到多少东西,就看我们的了。” 刘一夫找到了一封遗书。 上面说明了杨雪雁的话。 杨雪雁的父亲叫杨天雷,他就是有了孩子后到外面来浪的人。历经九死一生后,他和他的队伍好不容易来到此地,毫无疑问,队伍遇到了绿妖精,结果不敌,大多死了,而他被绿妖精所擒,进行折磨。 死前他写了遗书。 然后就服下了毒药。 之后,没了。 大约是发现他死了,绿妖精把他四肢斩断了。之后就弃之不理,直至于今。 刘一夫和张小乙交换眼色,有些事,就没说了。 两人都有名侦探之资,自然看出来,这个叫杨天雷的的确是被折磨,因为他不仅四肢俱断,裤裆那里也是狼籍一片。 毫无疑问,绿妖精的折磨,是真折磨。 对于很多人来说,鞭打针扎火烙都没什么,但只消你一往下三路上来,大多数人都得跪。 绿妖精显然很懂人类的弱点,专往要害攻击。 所以杨天雷生无可恋,偷偷写完遗书后就服毒了。 泪,滴下。 然后被杨雪雁迅速擦干。 她站起来,发红的眼睛写满了怒火。 终于,她挥动金龙宝剑,不要说的往里而去。 绝望宫中,分两个部分。 一是此地的刑具刑架,这是用来摆放那些生不如死的人所在。 还有就是女王真正休息所在了。 那里面,奢华一片。 首先便是千年都没有什么变化的,丰厚的,踩上去脚都要陷下去的织花地毯。 然后是美伦美焕的梳妆台。 至少三面的落地全身大镜。 可以躺上三个人都宽畅的大床。 其余宫灯,繁花,织锦,丝绣,琉璃,玉石,金银器物,雕花珍木,布置的一切仿佛就如昨日。 就好像,这千年岁月,此地仍然生活着人,一直在此生活一样。 这大概都是绿妖精做的,它虽是怪物,但对浩瀚女王,却真是忠心耿耿,正常人万死难及。 但,还是要杀了它。 绿妖精逃跑是认真的。 它大约是打着消耗战的算盘。 只要你们找不到我,那么总有一天你们会支持不住的,到时捡尸就行了,还不用战斗。多好啊。 可是它低估了观云望气术。 所以,刘一夫他们很快,在绝望宫中找到了密室。 密室是没人的,但有一条密道。 通过密道,他们一路追踪。 终于到了。 出来是绝望宫的后面。 这里,有一个大坑。 方圆,大约直径四五丈的大圆坑。 此坑甚深。 黑洞洞,伸手不见五指。 从边缘上看下去,让人头晕眼花。 恐怖自生。 若非地上的绿血一直延续下去,真让人不敢相信有人敢跳下去。 但若是绿妖精,也许是可以的。 纵是一腔热血的杨雪雁,至此也肝儿颤了起来,至少她不敢一跃而下。 黑暗,高度,此二者原本就为人所惧。 人站在这大坑洞旁边,往下一看,黑洞洞的,至底无光,是既不见其底也,也不见其光也,什么都不知道。 不由自主就让人感到了肝颤,忍不住的就想离这大坑远一点。 刘一夫拿出杨天雷遗书看了,道:“这该就是万蛇井了。” 万蛇井是浩瀚女王仿虿盆所建之物。 只是不清楚的是第几代浩瀚女王下令修建的,可能是末代,但也有可能是初代,这个不清楚,不确定。 但可以确定的是,自有了万蛇井后,这儿就成了浩瀚女王最喜欢的一个地方。 要知道,浩瀚女王习惯性的残忍残暴。 每一年,她都会杀很多人的。 杀的人一多,这尸体的处理,就成了问题了。 特别是浩瀚女王这样,喜欢杀人折磨人的,她就更需要一个专门用来处理尸体的地方。 毫无疑问,这个地方,就是指万蛇井。 深井幽幽。 谁敢下去? 站边上不看都打心眼里发毛啊。 张小乙咬咬牙,他勒了下丝绦甲裙,真有想要下去的意思。 刘一夫道:“等等,别冒失了。” 张小乙道:“那怎么办?我们就站这不动惮了?” 锦天道:“可以确定它是跳下去的。” 地上的血迹可以作假。 但锦天的眼睛不会。 刘一夫道:“点几个火把丢下去看看再说。” 张小乙对黑暗也发毛,当下道:“对对对,我怎么忘了呢,哈哈哈……” 说着就找引火之物,和木棍当火把。 可结果,还没有把火把置好呢。 一声低吟的嘶吼。 “吼哈——!!!” 一股子的腥风,从地下涌起。 从那万蛇井之中,一下子蹿出了一条大蛇。 虽然刘一夫也算见过世面了,但他也未曾见到过如此之大的一条大蛇。 这是一条,一蹿出来,光脑袋就有一丈粗细的庞然大物,巨大的蛇躯加上巨大的蛇头,那原本应该细小难寻的蛇眼此时也大的和灯笼一样。 竖瞳的蛇瞳一下子瞄过来。 在那颗蛇头上,藤丝缠绕固定着那个绿妖精。 绿妖精双手挥舞地叫道:“安努舒卡,安努舒卡!” “嘶哈——!!!” 大蛇发声应和。 这是一头巨大的异蛇,凡蛇哪里有长这么大的,在此蛇头上,甚至都有一层角质层的尖角,就像给蛇头上戴了一顶王冠! 绿妖精这还不罢休。 它又连声厉吼。 像是发动了什么声动开关。 地面。 震动。 一个高台从地面上升了起来。 殊能料想,这有机关,竟然藏起一副石棺在此。 绿妖精伸出一只手,从它手指处,暴飞出一簇簇的绿叶藤蔓,像手一样把石棺的表层棺材石板拉了开来。 石板之下,是足可供纳一个人大小的空间,内里填满了黑绿色的水。 绿妖精又叫了起来。 它说的是浩瀚国的古语。 那可是只有古代,在浩瀚国上层,才有少数有人能够也愿意学习的秘语。 光说不行。 绿妖精又用藤蔓去触碰。 锦天目光一闪,立刻挥刀往石棺中刺入进去。 但,可惜,晚了。 棺中之人,是浩瀚女王的后手, 千年来,他一直为了守护女王而沉睡。 现在是唤醒他的时候了。 一只手伸出,以指关节,牢牢的挟住了刀锋。 水中之人,不见不闻,整个人仍浸泡在黑绿色的水中,就凭直觉挟住了锦天刺来的刀锋。这可是锦天,刘一夫他们之中,武功最高的一个人。 下一刻,一个怪异之人,从水中炸裂而出。连石棺,也被他出来之势给破坏了。 第50章 女王火神子 从黑绿色腐水里跳出来的男人,他的身体里,青绿色筋路血纹漫布全身,这让他恢复了身体的活性。 此刻的他,一身湿淋淋的细布装,头上是古代双环髻发型,模样年轻轻的,大约二十五六,一身结实的肌肉。 此人双目一睁,一二三。 每颗眼珠子里,三个小瞳仁露了出来。 常听人说世间罕有双瞳者,非凡人也。 没想到还有三个瞳仁的人。 目睹于此,刘一夫心中一跳,他好似明白了,浩瀚国女王的标识是一大三小圆,莫不就是暗指女王是拥有三瞳的人? 正当刘一夫在存疑之时,那人干巴巴,硬生生的说话了。 “是谁,要伤害火神子大人!!!” 他说着,两只眼六颗眼瞳轱辘转着打量刘一夫众人。 火神子?火神子是谁? 那个绿妖精就说道:“他们是闯入者,是要来破坏火神子的休眠的,你不解决他们 火神子就要自己动手了,那她的伤就又要复发了。” “什么?” 男子立刻出手。 他一拳就把锦天连人带刀打飞出去。 锦天双足在地上溜两条线,拿桩站稳。 他一横刀:“联手!” 这一说,张小乙立刻扑上,二人再度联手对敌。甚至不要说的,杨雪雁也挥剑扑上去了。 都不是菜鸟,第一时间就发现怪异男子的厉害,故而一齐上,不然一点生机怕是都没了。 刘一夫——无暇去看。 他知道,那头大蛇,那个绿妖精,已经把他给盯上了。 而在这时——张小乙锦天他们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也办不到来帮他。 他必须——一个人扛。 扛不下来就只有——死!!! “嘶吼——!!!” 巨蛇咆哮,蛇信像长枪一样吞吐而出,下一瞬间就往刘一夫扑来。 它的直觉,还有绿妖精,都知道,刘一夫身上有很可怕的东西,要先一步诛除。 玉虎剑,甚至腾蛟剑,至此都没用。 除了给巨蛇一点小毛刺一样的伤外,什么作用也没有,关键是巨蛇太大了。巨大的蛇躯,让它的抗伤能力太强了,说白就是血太厚,普通攻击几乎没用,你拿神兵利器也没用,毕竟,基础伤害在这儿。 想也不想,刘一夫蹿地上打滚。 他,没地方可去。 他,只有一个地方可逃。 那是九死一生的路。 他甚至不敢看张小乙他们的战局。 不用看,也不敢看,他潜意识直觉。 战果恐怕不怎么好。 下一瞬间,巨蛇探头过来要咬刘一夫。 但,慢了一步。 刘一夫无论如何也逃不掉,但他仍有一条路,谁也想不到的一条路,是在危难中唯一的一条路。 他直接跳下了万蛇井。 巨蛇从井下上来,这证明井是有底的。 在上面无论怎么逃,他一个人都不可能逃过一头张嘴就能把他整个儿吞掉的巨蛇的扑击。那是锦天,张小乙联手都没可能啃下来的巨蛇,它太大了! 对它的攻击,最多是小毛刺一样的小伤而已,但它的攻击那基本上是一张嘴就是一个人。 双方伤害都不在一个水平上。 绿妖精把神秘男子叫出来,一是想杀干净,不放过一个人。二是它知道杨雪雁手中的金龙宝剑,此剑太克它了,可能也克这头巨蛇,所以干脆叫醒女王的底牌。 这是女王唯一,且最信的人。 而且,这个男子怎么说,也仍然是人。 不受金龙宝剑的克制。 果不其然。 这个男子,一个人,指掌变化,膝腿变动,身子起伏,以一人之力挡下了张小乙,锦天,和杨雪雁。 甚至他双手一合,直接就把金龙宝剑都给夺下来了。 张小乙心中大骂。 好家伙,一下子跳出来一个宗师。 而且是一个已经摸到大宗师边的宗师。 好在,此人得剑无所用,他不是博百家所长的路子,而是一条道走到底的路子,所以不擅长剑法,懒得用,夺剑后就随手抛掉了,反过来一拳打得张小乙倒飞出去。 得亏锦天抓住他的脚才没飞走。 落地后胸膛闷得难受。 可眨眼间那男人又扑上来了。 死沉死重,像大铁锤一样的拳又打了过来。 这个男人,一双铁拳,堪称张小乙二人所遇到过的最强。 “你们,不过如此,有我梦火骨在,没有人可以。伤害到火神子大人!!!” “去死吧!!!” 男人——或者说梦火骨。 言尽于此,浑身骨节噼里啪啦的爆响。 玄功上身。 一拳就击了出去。 梆——!!! 锦天来挡,这一挡,他的新月宝刀都被一拳头打得脱手飞了出去。锦天长刀脱手,胸口一滞,整个人连接的往后退步,一二三四五,一口血就忍不住喷了出来,这才好了些许。 张小乙连忙扑上前。 梦火骨收拳,反手就是一个炮肘子轰上去。张小乙脸都给打肿了,差点没脑震荡。 倒是杨雪雁上前,她深吸一口气,一脚踏地,地面起裂纹,另一脚已经闪电抬起。 噼里啪啦地轰出无数脚。 她的每一脚,都劲风烈烈,有如劈炮。 空气都在炸裂。 正是她这种直刚霸烈的特殊武功,才能撑得住梦火骨的强硬拳法。 梦火骨。 他的武功,硬桥硬马,从头别人的母亲的硬到尾。一点都不带打折扣的。 什么技巧,什么花招,在梦火骨的拳下全都是笑话。 这也是张小乙和锦天之前被他打得接连败退的原因。 但杨雪雁不一样,她的晴空百裂脚打得就是一个霹雳爆炸般的速攻效果。 不得不说,之前,金龙宝剑成全了她,但也禁锢了她的实力发挥。 现在她的金龙宝剑,被梦火骨硬夺了下来,反而让她解放自己,现在打出了漂亮的攻击。 连梦火骨都有了一丝惊艳的赞叹。 他就喜欢和他杠硬的。 “来的好!” 他挥动铁拳,浑身骨节炸响。 噼里啪啦的挥拳硬怼上去。 一番硬攻,杨雪雁终究是承受不住了。 她猛的往后一跳,脚上的鞋子已经破裂开来。 “痛快!” 梦火骨双臂振动,只觉得身子骨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一阵的舒畅。 醒过来之后能打这么一场,的确是一件幸事。 但,还没结束。 他回头,张小乙和锦天重新并肩站立。 锦天重新把刀捏在手中。 他的手——仍然在颤。 所以他选择双手持刀。 杨雪雁脚步微颤,也来到二人身旁。 三个人,并肩而立。 他们知道,这注定将是一场苦战。 …… 噗!!! 某人一下子摔在烂泥塘里。 四周,很多干脆的骸骨。 污浊的泥水起到了很好的缓冲,让刘一夫没有背过气去。 他吐口气,抬头。 上方那点明亮,瞬间阴暗下来。 那是大蛇回头要下来了。 这真是,吃我之心,一直不死啊! 但纵是如此,也不能让你随便给吃了。 得逃命啊! 刘一夫张目四望。 果然,有一条秘道。 他猛地站起,一脚高,一脚低,拼命往里走。同时,他的意识进入深层空间,借用春水大神的神力帮助自己在这黑暗的地下行动。不然,伸手不见五指,他可是寸步难行了。 利用春水大神的指引,刘一夫跌跌撞撞地,甚至挤压到了他怀中的小脑斧。 那小脑斧从他怀中跳了出来,自己噢噢叫了两下,往前自己走。 “别乱跑……” 刘一夫一边说一边走,他的鞋都歪了。 若非脚上护胫压着皮底布面的鞋面,恐怕就要脱脚落掉了。 一边跑,他心中一边在苦恼。 该死,该死。 我这么的乱跑能不能保住这条命? 这么跑下去,我不会撞到那个什么女王吧?那个女王辣么的凶,她不会打我吧?不对不对,那什么女王辣么的凶,岂止会打我啊,不是要虐待我吗?完了完了,这要是把我折磨起来,拿链子栓我,践踏我的尊严,还不如死了算逑!可恶啊!我真的太贪生怕死了!真到那一步,我恐怕会跪下来的吧!呼,好不甘心啊。其实那女王也挺漂亮的,如果她只是让我舔舔她的鞋子,不太脏的话也不是不可以接受。好吧,如果抽我鞭子,轻点也不是不能接受!不行,这样下去我的底线会渐渐慢慢给磨掉光的。到时那什么女王可能会像溜狗一样牵着我羞辱,甚至可能往我嘴里小便!可能还要大便!传说她是那么的变态残忍!还是死了算了!不不不,我不要啊啊啊!!! 噗嗵!!! 脚下一绊。 刘一夫一跤摔倒在地上。 “什么东西?” 刘一夫从神觉当中不由自主的退出来。 在遇到意外情况下,人还是不由自主的凭本能行事。 他重新睁——眼? “我——”他只说了一个字。 后面一种植物被他吞了回去。 眼前,面前,亮闪闪,一片晶光璀璨。 各种的珠宝,晶玉,翠石,金银,玉帛,彩锦,丝绣,钱币,古瓶,资源,金属材料锭块,特殊木材堆垒,像一座座小山一样,此起,彼伏。 这一座座小山样的财宝山,在夜明珠,金光镜的照耀下,一洞皆明。 这光线强度,不要说视物了,拿本小字书都可以读起来。 刘一夫哪怕明知道后面有危险,他也是忍不住了。 一下子跳起来,在这些财宝上哗啦啦的打滚。 “啊啊啊啊啊——” “这么多钱,这么多财宝,能看到这么多财宝,死了我也甘心了!!!” “不不不不不!看到这么多财宝,我别人的母亲更舍不得死了!呜呜呜呜——” “呜呜呜呜……为什么,为什么,我为什么在死前看到这些啊!这让我怎么甘心去死啊!天道不公!天道不公啊!” 不怪刘一夫失态,委实是摆在这里的财宝——太多了。 神剑王朝的财宝多吧?在数量上,只有此地十分之一,而质量,更是远远不能与之相媲美。 差别也太大了。 神剑王朝的财宝,有很多是钱币,比如当十钱,当百钱,大泉当千,甚至还有白鹿金,也就是一种皮子,这种玩意儿。但这些钱,在此地都是稀少品,只有极稀疏的少数而已,真正多的,是一块块,一枚枚,实金实银铸的金银锭,金银币,花纹繁复,造型精美,堪称艺术。 可以说这才是真正的宝藏。 和这处宝藏一比,神剑王朝的财宝,也就那么回事了。更不要说,隐藏在这些财宝之中的珍品,不扒开这一座座堆积如山的财宝,你都不知道它们里面还有什么。 见到这么多财宝,不旦无法占有,反而马上要死,谁又肯甘心呢? 这时,大蛇,回来了。 但这大蛇显然受到某种影响。 它,不可以进来。 于是绿妖精进来了。 它矫健的女躯迈开修直的大长腿,往刘一夫这过来。不要说的,刘一夫就感知到了绿妖精身上那冲天而起的怒火。 它显然是生气自己差点被刘一夫给偷家了。 好在这货实力有限,除了有一些异宝护身,自身实力平平无奇,自己应该可以轻松收拾掉。 刘一夫哪肯甘心闭目待死? 他连忙跳起来,一脚深,一脚浅,踩在财宝之上,勉力而行,但这,显然比不过绿妖精灵巧迅捷的身手。 正当绿妖精撮掌成刀,要把刘一夫插死时,刘一夫一个抱头,从财宝山上落下,连跌带滑,摔了个狗吃屎。 他一下撞在了一块冰上。 等等。 冰? 脸颊的触感,的确是冰,那种冰滑冷硬是没错的。 刘一夫抬头看到,是冰,一块方圆丈长的床台,通体为冰,这是一方冰玉床啊。 刘一夫立刻辨识出来,这不是真正的冰块,而是一种极为肖似于冰的玉质,叫寒玉石。它和暖香玉共为天下玉之二宝。 暖香玉是一种暖玉,越是感觉到干热,便越是会散发一种香气,有着驱虫绝毒的奇效。常人佩戴在身上,可以百病不生,百毒不侵,可堪为异宝也。 唯一缺陷是,暖香玉,通常都比较小。 而寒冰玉产量也是极其罕见的,它的特点是以助御气,可以久保尸身不腐,用它来修炼武功,或是保鲜什么,都可以。 而且寒冰玉虽然少见,但它通常体大。 未想到在此竟然就有一方,简直就是奇迹。 这才是至宝啊! 可惜——不要说现在小命危在旦夕,就算这里摆开来让自己随便拿,区区那个储物袋又能装得了多少?本以为是很大的,现在看也不过如此,难怪那个叫孙春绮的修仙者说不要就不要了。 “住手。” 一个人说话。 绿妖精的掌刀,在刘一夫脑后停止。 绿妖精急急说道:“杀了他,他冒犯了你啊。” 阴影处,一个人站出来道:“的确,一般人是该杀掉的。但这个人不一样。” 她是一个——拥有年轻身体的美人儿。 一头金色的头发,证明此女赫然是一个拥有极西之国血脉的人。只有少数极西之国的人,才能拥有这种金色的发色。 更难得的是,这个女人,年轻且不说,还很漂亮,皮肤更是白得像牛奶。 她打量刘一夫。 “第一,他是一个降术师,降术师只要成长起来后往往是你们绿妖精一族的天敌,所以你才对他的敌意这么强大,但这真不至于。” “第二,我刚才对他进行了读心,呵呵呵,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直接就杀了未免有些太过可惜了,这个世上,大多俗人,很多人一脑门子的脏烂,有趣的极少,这一个,算得上是很不错了。” 绿妖精收止了怒容。 它知道一件事。 浩瀚女王,历代的残忍残暴,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女王拥有读心能力,且是深层的读心能力。 大多拥有读心能力的人,只是阅读别人大脑皮层浅在意识,也就是对方刚好想到的思想。这并没什么了不起。 经过训练的人,甚至可以直接在脑中编造虚假的记忆来骗人。 但是,浩瀚女王的能力,可以直接读取人深层的思想,包括潜意识,想瞒是根本不可能瞒过去的。 女王过往的杀戮,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在她身边的人,大多居心叵测,几乎没几个好人,甚至很多低贱之人也对她存有不切实际的屑想。 这才是历代——浩瀚女王喜欢杀戮性情残暴的原因之所在。 把人性剖开来,就是如此邪恶。 和那些人比起来,刘一夫的思维想法,竟显得有些单纯可爱。 更何况,还有第三。 “第三,他走的是空用之神的路子,其塑造的神拥有创造再生能力,虽然目前力量还很微弱,但是……你能明白么?” 金发女子回看绿妖精。 “你是想——这会不会有危险?” “什么事又没有危险呢?” 金发女伸手,她的双手——一只手揉搓自己的邪恶,一只手往下抠入幽谷。 这动作——辣眼啊。 “我的这具身体,快到极限了。” “是么,终究,即便是天人,也只是凡人。” “是啊,天人也是凡人,不成人仙,皆是枉然。” “一千年前,这具身体的父亲马保罗带着他的一家人来东方寻找武道之极,最终在浩瀚国被上一代女王拦住。原本马保罗一家是都要完蛋的,但马客师和我做了交易,她把自己的这具身体献给我,成为了我的再世身,换取父亲和妹妹的离开。这一千年里,马客师成功步入武道之极,不仅打破极西之国没有天人的极限,还留着了她一身所学的武道书,她已经别无遗憾了,只是,这具身体,经历千年,已经是不堪使用了……” “你——你!” 在一旁听着的刘一夫,渐渐明白。 一千年前。 有极西之国,马保罗一家人前往东方寻求武道的极限。 极西之国,又称野蛮之国,文明比较低下,故此武道也比较粗浅,十分落后,一直就没出过天人,更不要说人仙武道的强者了。最强,也就是大宗师。 在极西之国,成为武道宗师,就可为一国之主,成为大宗师,可为一个时代的英雄王。但大宗师才能有几? 为了打破这一现象,武道的理论大师马保罗选择前往东方寻求更高。 但在到往东方时,他们一家不幸的遇到了浩瀚国的拦路。 上一代浩瀚女王更是出于某种原因,不许马保罗去往中土,直接给拦住,甚至关起来了。 终于,马保罗老了,想回国,于是就求到了这一代,末代浩瀚女王的身上。浩瀚女王受到金龙宝剑的伤,知道自己要坚持不住了,但国内一时间竟然找不到下一个选王。唯一可以的,是马客师。 然而此女是异国人,无论如何也不能立她为浩瀚女王,所以就改了要求,让马客师成为自己的再世身,说白就是把她的身体当衣服用。 马客师同意了。 马保罗就带着妹妹马恩诗回家。 留下来的马客师见证了浩瀚国的覆灭,但也可以学习浩瀚国收录的武学秘籍。 在不知不觉中,她晋级天人。 但她没有走人,而是信守承诺,让自己成为浩瀚女王火神子的再世身。 在往后千年,她利用火神子不用自己身体时,修修补补,完善了自己的武道所学。 这大概是世界上,最精确,最系统的教导天人武道的秘籍,用极西之国的说法,就是武道书了。 修完此书,马客师完成心愿。 她已经别无所求。 而她纵为天人,千年时间,也渐渐耗尽了这具身体的底气。 火神子现在想要——复活。 所以,她转而,盯上了刘一夫。 刘一夫身上,有她想要的复活之路。 “你想做什么?” 马客师的身体,火神子的灵魂,对刘一夫道:“站起来。” 刘一夫犹豫一下,终于是选择站起来。 站慢了还给绿妖精树根一样的脚踢了一下。 “看看。” 马客师一指。 寒冰玉床上。 一个女人躺在那作躺着。 这是一个大约二三十的女性——好吧,刘一夫认出来了。 “浩瀚女王!!!” 躺着的,正是浩瀚女王,她一头紫兰色的秀发,贴身的丝质罗衣,两条醒目的大长腿上,包裹着一双紫兰色的丝质足衣。 在寒冰玉床旁边,摆放着的,是她的王冠,袍服,细高跟的长靴,和代表权利的一支黄金权杖,上面镶嵌的红色宝石,闪烁发光。 “这样一个美人,死了,不可惜吗?” “可惜——” 刘一夫承认,他认识很多美女,但过往那些,和面前这位女王一比,就成什么了。 这位女王,哪怕你明知道她是坏的,是残暴的邪恶象征,可她既如此美丽,你又何必斤斤计较呢?这么美丽的人儿,无论她做了什么,当然是要原谅她啊。 啊,要是能凑上前闻闻她的脚,那就太幸福了。 某人丝毫不知道。 他的心思全被马客师看透了。 这家伙——太单纯了吧。一个大美人躺在这里,你居然只是想闻她的脚?这么变态吗?如果过往那些人只是对女王有如此程度的屑想,女王虽不会答应,但也不至于大开杀戒吧。 过往那些人怎么想的? 变被动为主动,软饭硬吃,反客为主,阿威十八式,洞玄子三十六式,下雨了天晴了晚上又可以走后门了——诸如此类。 表面上俯首做小,暗地里全是不臣的阴谋叛乱。 身边的人都是这种家伙,一个个在内心对女王进行各种各样的屑想,甚至在女王身上拉屎撒尿——女王能怎么办呢? 当然是杀了。 和那些人的屑想相比,刘一夫的心思就好太多了。他只是想嗅一下女王的脚,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那么,你愿意为这位女王的复活出一份力吗?” “呃——需要我怎么做?” “这不急,先谈条件,你全力帮助女王复活,代价就是你们可以活,甚至这里的财宝你们也可以有一份。” 刘一夫看了眼前堆积了好几座山的财宝立刻扭头,刺激太大了,他大声道:“男子汉大丈夫,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移,先说好了,我不是为了钱,我是为了兄弟们!” 马客师看他。 表层思想——发财了发财了发财了,我要在钱上打滚我要在钱上睡觉我要像巨龙一样把自己埋在钱堆里啊哇爽——!!! 深层思想——能怎么办呢?我也是为了大家呀,不然连我自己的小命都没有了。再说女王这么漂亮我倒是想不帮能行么? 刘一夫想帮么?帮个锤子。可他知道,马客师也好,绿妖精也罢,还有那条大蛇,他哪里来的选择余地? 你以为人家是让你选吗?人家是看你聪不聪明。你要是这点子智商也没有,那也不必用你了。 当刘一夫,被绿妖精抓着背心,提上了万蛇井,他看到了什么? 张小乙,锦天,杨雪雁,三个人,被梦火骨一个人统统打倒在地。 张小乙的脖子在梦火骨的手里,双脚悬空被提了起来,随时都可以扭断。 锦天折了一手,他正用另一只完好的手拉住梦火骨的手臂,不让他发力。 杨雪雁倒在地上,一条腿不正常的扭曲起来,这条曾人让羡的大长腿已经折断了。 三个人,三个高手,一流以上的高手。 全给打败了,还是惨败。 在短时间里,大约一刻钟左右。 悉数尽败。 绿妖精阻止了梦火骨。 不然,梦火骨一个人真能打死他们三个的。 刘一夫跳下大蛇,他过来道:“别这样瞪我,至少我们能够活下来了,还是说你们想死在这里?” 三个人伤得都挺重。 刘一夫取出了他的药膏,这是用降术和药调配的药膏,效果极强,对普通药材那是降维打击。 这边一上药,那边张小乙就缓过来了。 他伤的最重,身体里方才至少断了七八根骨头,不是刘一夫的药,他可以宣布等死了。 用了药,基本就没事了。 最难的是杨雪雁的腿,这个刘一夫就给锦天了。 “你去给她上药,最多三天就可以下地了,但要想彻底没事,半个月里别用你的那个暴踢了。” 杨雪雁原本以为自己腿废了,没想到还有这惊喜呢。 只是有些事还是要说清楚的。 “刘一夫,把话说清楚了,你和他们达成了什么协议?” “让大家活下来,还能是什么!对了,你们家诅咒也好办,女王没有诅咒你们家,那严格来说也不是诅咒,而是蛇之宝的作用。蛇之宝是一种蛇王的伴生宝玉,有特殊作用,可以让蛇王无限进化。” “一千年前,有人攻击浩瀚女王,导致女王大怒,决定同归于尽,就放逐了王蛇,王蛇既去,就带走了蛇王宝玉。蛇王宝玉的离开,导致了浩瀚国经常靠近蛇王宝玉的人受到影响,想要解决需要先寻找到蛇王宝玉才行。” “那要上哪儿去找蛇王宝玉?” “这我就不知道了,当年蛇王被放逐,到哪儿蛇王估计自己也不知道,而女王已经国灭,困在这已亡之国中,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办不到。” 刘一夫长叹。 天下各国,基本上是以一国而供一人,即是国王领导国家,国家供养国王。但浩瀚国的制度是反过来的,以一人而供一国也。这是说,浩瀚女王供养国家,参考王国配给制度,而国家生死由君。 这是浩瀚女王发动国灭的权利和原因。你让其余诸国的国王玩这一套试试。 浩瀚女王,起初为高原蛇国的君主。 当年,蛇国昆古尼亚大王手持高天矛,天下无敌之资统领整个高原部族,却因索取祭祀过重,而被高原雄狮撒斯以神器白瓷剑将之击败。 末代蛇王昆古利尼在浩瀚建立了新国。 这就是浩瀚一国的由来。 这是一个由浩瀚初代女王一手建立的国度。王权,政权,神权,一切权利,悉由女王一人所统,不容他人染指,半分。 昔年的事,说到底,其实就是浩瀚国内的统治阶级不满女王一人专权而引发的一场夺权内乱。毕竟女王再集权也不可能什么事都一个人干,她和底层人民之间还是需要中间层的。 时长日久,中间层渐渐坐大,就想从女王手中夺权,但女王太过强大,这才请动金龙宝剑。 女王受了伤,意识到国民作乱,她立刻干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放逐王蛇,带走浩瀚国真正的至宝——蛇王宝玉。 它是浩瀚女王或者说昔日大蛇国的力量之源。 统治层经常被蛇王宝玉辐射影响,所以宝玉在,没事,宝玉不在,就出问题了。 这就是所谓的诅咒。 身体长时间受不到宝玉辐射,出现应激反应了。 至于第二件事,那就是同归于尽。 浩瀚女王,历来都是狠人。 拥有直入人心的能力,所以浩瀚女王总是能够看透人心,看透人性,对事物总抱有最坏打算。 当浩瀚女王意识到她所统治的这个国出现了问题,又无力解决,毕竟是几乎整个中间层都要反对她啊。干脆,她不玩了,她掀桌子了。 浩瀚女王先完成自己的后手,感觉准备好了,就释放蛇毒,毁灭一切,包括别有用心的诸国联军。 之后,浩瀚女王在寒冰玉床上进入了长眠。 当她睡累了,就会魂魄出窍,到马客师的体内,用马客师的身体活动。 长年累月,一直能够陪伴她的,除了马客师,就是绿妖精和蛇母。 此外就是梦火骨。 杨雪雁犹有不甘道:“我要见浩瀚女王的尸体。” 刘一夫看傻子似的看她。 “你要搞清楚状况。你自己看看,你回头看,我兄弟刚才捡回了命,包括你的命,你以为这里谁说了算?这里仍然是浩瀚女王说了算的。你现在聪明的应该想的是找蛇王宝玉,你放心,至少这一点是真的。因为我也是想要见识一下蛇王宝玉。” 蛇王宝玉,拥有神奇能力,可以提升人的生命层次,即便是普通人都能大有其效。 历代浩瀚女王,都需要使用到蛇王宝玉才可以完成传承。 刘一夫知道。 这是为了得到蛇王三花瞳。 蛇王三花瞳,即,一个眼球里,有三颗瞳仁。 这种瞳眼秘术有什么力量呢? 其一,剧毒空间。 其二,强化真身。 其三,控御万灵。 其四,治疗它人。 其五,强化灵魂。 其六,通透记忆。 这六个能力,让历代浩瀚女王,立于众人之上。剧毒空间,收束一切毒素,使自己永远通体无垢,也可以施毒于人无形之间。强化真身,让自己身体素质得到强化,拥有超地常人难想的身体素质。控御万灵,也可说是一种强大的魅惑术,理论上可以控制天生万灵,尤其是对蛇类有特效。治疗它人,可以对别人施以一定的治疗术,但唯独不能治疗自己。强化灵魂,使灵魂之强可以媲美修仙者,能神魂独自出窍,短暂附体于人,前提是别人不反抗或反抗力度不强。最后,通透记忆就是加强版读心术了,它不是读人心里想什么的表层意识 连人的潜意识,自己都未想到的都能看出来。 正是因为这最后一个能力,历代浩瀚女王皆十分残忍残暴。因为她们总是能从身边人的心里听到不好的话。而谁又能想到,浩瀚女王不光能读你此时此刻心里所想的事情,连你潜意识里深层的想法她都能一一观摩看到。 女王也许能容忍一些许的不敬,但她不能容忍私下里的结党营私预备造反准备刺杀自己。更有一些人表面恭恭敬敬,暗地里却在对女王进行不屑的屑想,幻想征服女王,让女王跪地上唱征服。你说这种人女王难道还要留下他们过年吗?做为一个拥有伟力于一身的女王来说,对这种不臣,不服,不敬,难道不是杀杀杀来解决吗?别人也许不做,那是不能,女王又有什么顾忌的? 之后的事——风回路转。 首先,浩瀚国一切碧水平波,什么事都没了。 其次,蛇苗,蛇怪,也都一一歇宁了。 再三,浩瀚女王,巨大蛇母,绿妖精,马客师,梦火骨,都一一消失不见了。 包括——那泼天富贵的财宝。 得知消息,欢喜王终于来了。 他带来了他庞大的军队。 本部四大酒使尽皆到场。 至此,人们才明白,欢喜王一直以来喜欢的一幅画,其实就是从浩瀚国得到的浩瀚女王画相,此画原本是在痛苦大厅王座之上高悬的,不知怎么落入到欢喜王手中。 从此,欢喜王一见此画误终生。 他爱上了画中的浩瀚女王。 不过对此,刘一夫是一点奇怪也没有。 张小乙等人也觉得理所当然。 倘若这世间有一个人能凭借一幅画像就迷住像欢喜王这样的枭雄,那一定得是浩瀚女王这样的女人了。 失落的欢喜王是不爽的,但好在他仍是得到了浩瀚国。有此国城,他正式称王倒也不是不可以。 但,开国即是灭国。 欢喜王正式称邦立国。 当天,神水宫天罪宫就有人出来袭杀欢喜王。 一场大混战。 浩瀚国引起了大火,随后又有蛇苗,蛇怪,巨大蛇怪接连出世。 终于,欢喜王的四大酒使死了两个,逃了两个。 欢喜王本尊,被强留在浩瀚国。 新国邦残余气运被某位女王大手一抓席卷一空。 事实证明,浩瀚女王不是常人可以染指的存在。 刘一夫一行人,从头置尾,观看了欢喜王的落幕。 做为一代王者,绝世枭雄,他的落幕绝对华丽。 首先,是为王贺礼的舞蹈团全员出手,好家伙,全是神水宫人妆扮的。 神水宫小宫主米白全力出手,失败。 老宫主米洁出手,被杀。 关键时刻,天罪宫加入战团,天罪宫少宫主男扮女装的楚天杀出,和米白一起激斗欢喜王,然后双双落败。 这,就是欢喜王的无双战力。 一个被龙霸消耗了功力的欢喜王仍然可以镇压一切。 就在他以为一切将之要结束之时,天罪宫戴娇娇出手了。 这是一个武功和欢喜王也相距无几的女人。 她也是历来被欢喜王伤害至深的一个女人。 原本她有旧伤,是打不过欢喜王的。但米洁拼尽全力,以毕生修为打出的阴极煞太重了,一股玄霜寒煞凝聚于心,消之难去,让欢喜王大受影响。 终于让戴娇娇抓住机会,打出了她苦心孤诣的绝学。 天地同归。 这是她自创的武功绝学,专为同归于尽用的。此之一招,顿时把欢喜王给重创了。 被天罪宫引来的马贼刀客呼啸杀来。 更有米白,楚天二人的内应,双方大军战至成酣。 在一片混乱之际。 老阴币的浩瀚女王动手了。 先是巨大蛇怪入场。巨大蛇怪的气息直接让马贼刀客们最大的武器,战马,溃不成军,马受惊了,到处乱跑。 又有才一尺长的蛇怪突袭杀出。 当众人发现不对之时,已经回天乏术。 一场精心策划的屠杀,开始了。 场中,唯有执掌核心精锐的白酒带人往外冲。 红酒黄酒米酒比较忠心,带着重伤的欢喜王杀出来。 结果被梦火骨堵住。 米酒当场被杀。 最为忠心的黄酒被击至重伤,后被蛇苗吞噬了。 苏醒过来的欢喜王送走了受伤的红酒,张手迎接了自己的末绝终路。 所以,只有白酒带少极少数的三五个女兵,和红酒逃得生命。 余者。 皆没。 全都死了。 西方商路一下子陷入了漫长的混乱期。 刘一夫这边,杨氏姐妹两个也暂时回不去大西国了。 杨杏选择留了下来,和扫地两个一起重新创业。希望有一天可以重新打通前往西方的商路。 杨雪雁则是和刘一夫一行人回归罗京。 她要发动杨氏一族在罗国的势力全力清查蛇王宝玉的消息。 凡所经过的,必有痕迹。虽然时间隔得很远了,但辣么大的蛇王,那么重要神奇的蛇王宝玉,怎么可能一点痕迹也没有呢? 只要小心,总能找到的。只有找到了蛇王宝玉,举行特殊的仪式,取消杨氏一族蛇国眷族的身份,取消辐射影响也就没事了。 路上,他们遇到了几乎陷入绝境的白酒一行人。 几个衣衫褴褛的女人在沙漠里考虑要不要喝彼此的分泌物。 终于她们选择跟随刘一夫一行人前往罗京。 失去太多力量的白酒如果继续在西方商路,下场可以预见。整个西方商路的大小势力都会对白酒她们出手的。 白酒收拾残局,带着一笔巨款,决定进入罗京。 到时,她手上的钱,不知能剩下多少。 没人知道的事。 刘一夫重回了一趟神剑王朝遗址。 他站在沙丘之上,感知沙下的财宝被某人一一收入到了剧毒空间。 这是浩瀚女王可以把好几座山一样的财宝搬到万蛇井下的原因。 这个剧毒空间用起来太方便了。 不仅可以收毒,投毒,玩这种搬运之法也是出神入化。 可怜下一次人们进入此间,就再也找不到像样的财宝了。 “不是女王大人啊,你都这么有钱了,怎么这一点也要呢?” “所有无主的财宝只要被本王发现了都是我的!!!” 某位女王理直气壮地说。 …… 同时。 罗京。 邱未明缓步来到了刘一夫的书斋。 这里面有很多人,选书,买书,带着窃喜,欢笑,离开。 当无人时,邱未明才进去。 当然会没人了。 因为从某个时候起,此间书屋是有出无进的。当已有的客人离开,此间终是会没有旁人。 少女三丽,或者说罗三丽伸了个懒腰,有些奇怪客人这么快就没了,但仍然出来收拾。 比如书本归位,灰尘除尽,地面清扫,诸如此类。 咦,她愣了一下,还有一个人? 不声不响的,吓了她一跳。 虽然此人相貌不错,是一个十分俊秀的帅哥,长得可以说极其英俊,但,罗三丽已经有了刘一夫,心中便再无余子。 嗯,她就是这么简单的女孩。 “打听一个事。” “什么事?”罗三丽问,旋即她想起了什么,正色道:“先说好啊,我已经有男朋友了!你有什么事也好,不要多想了!” 邱未明晒然一笑,道:“你这么漂亮,难怪有很多人喜欢你。不过我很好奇,你若是不漂亮了,还会不会有那么多人喜欢你,又或者,你男朋友还会不会接受你。” “你要干嘛?” 罗三丽往后退步。 但,一切已经晚了,也慢了。 男人一把掐住罗三丽的脖子,恰到好处的力量让她大脑缺氧的倒下。 “来人,带走。” 邱未明招呼手下,直接把人给带走了。 一切,只有对面楼上,桃花息大娘子和莫小米两人看到,但她们又能如何,全都噤若寒蝉,不敢发出一言。 第10章 升级 “有些事,总是要做的,到哪儿都是去做,那为什么不能去昆山呢?一举两得,对吧,完成了任务,也探索了昆山,并且,这件事,你不能不去吧。” 她说的是刘一夫。 刘一夫沉默了。 他知道,他就知道,这是必不可免的。 因为——浩瀚女王。 她也是需要——蛇王宝玉的。 只是她现在忙着与春水大神融合,这是一件需要全心全意去做的事,根本分不出多余的心神来做别的事,所以她顾不及其余,不然,寻找蛇王宝玉必将是她下一步一定要做的事。浩瀚女王虽然已经使用过蛇王宝玉,可那玩意在手,她必将更为强大。 更何况。 不得不承认,刘一夫也在觊觎渴望着蛇王宝玉的力量。 浩瀚女王那堪比神灵的力量,他也想要的。而想要那力量,就必然需要蛇王宝玉。 “可是,你也请稍微明白一下我们。” 张小乙在旁说了。 他一脸愁容。 “我们刚刚回来,这才多久?几天?刚喘一口气,还没缓过来呢,你就让我们再行出发?这身体的疲劳我也就不多说了,可这精神方面的疲劳怎么算呢?我们是真的需要时间缓一缓的,我们不是老刘的那头驴子,吃的少干得多还耐力十足,我们是人啊!理解一下我们好吧!” 锦天也不由自主的点头。 他们一行人,跋山涉水,出入风雨,经历大漠,是从生死里打转啊! 这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都很疲惫。 要是没办法,也就算了,为了生活,怎么不是吃苦呢。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 大家基本都实现了一定程度上的财务自由,这可不是得好好歇一会。上次要不是欢喜王那实力强大,进行威迫,他们思之再三都未必愿意干这一趟的。 现在正好是好好休息一段时间的。 这么短短时间里,杨雪雁让大家一起再跑那什么昆山,那是昆山啊,哪愿意呢?! 刘一夫在旁品酒。 虽然兄弟们一个个反应激烈,但他心中已经明白,张小乙拒绝不了,他那态度只是在装样子而已,他是只是在推延,但最终估计还是要去的。 逃避是没有用的。 杨雪雁目睹于此,心知这三个货一个比一个坑,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没有足够的利益驱使,全都打不起劲儿。 既然如此,那就加加注吧。 “这样好了,这次就当你们是帮我,也不白让你们帮忙,我动用关系介绍一位神匠给你们认识。” “神匠?”张小乙一时没反应过来,反而哈哈笑了起来。 他侧头,看了下自己放在旁边桌子上给供起来的刀,神兵——狮子照夜白。 有了这可心趁手的神兵利器在侧,他无往不利,还需要什么神匠吗? 真以为他是一把神兵可以驱动的? 再说了,刘一夫,锦天,他们也都各有自己的神兵在手,至于上赶着找神匠吗? 神匠? 呵。 杨雪雁舒眉一展,自信十足的笑了,说道:“你们上次的行动有发现什么吗?我是说,你们的铠甲。” “嗯!?” 三人一起动容。 不错,上一次,浩瀚沙漠里,他们之所以完成任务,虽说最后在浩瀚女王那碰了个满头包,但不得不说除去这点其余他们还是蛮顺的。 特别是对付那些刀客高手。 原因何在? 就是装备的优势。 刘一夫他们上次,在出西关城时,都在西关军营那里找人打了军甲。他们弄了两套的甲。 出去一趟一件,回来一趟一件。 钱花了不少,但三个人都觉得——值! 这就是一套军甲的重要性,它太强了。 极西之国,贵族最重要的传家宝不是城堡别墅,而是一套钢剑铁甲。因为只要你足够有出息,哪怕仅凭一把剑,一套甲,也是一个很好的起步点,未来说不定可以搏出一个军功爵位,到时城堡别墅甚至美女什么的统统都会有的。 再如巨大蛇怪。 这种怪兽,在高原王的墓中,张小乙和锦天他们,要拼尽全力,以二打一,依靠一定程度的运气,这才勉强冒险取得胜利。 可是在浩瀚女王的宫里,他们却轻松就杀了二三十头。前后如此之大的差别,除了他们武功有小幅度的进益,最关键的就是他们都穿上了——铠甲。 当时还只是临时应激的铠甲。 严格来说并不是有多好,甚至比不得军中制式的坚甲,只能说比普通的军甲好,但仍比不上顶级的军甲。 可就算是这样的铠甲,也给了他们莫大的帮助。 同级别的神兵和神甲,铠甲的价值是远在神兵之上的。 “这个可以有。” 刘一夫看大家都有动心,当即一拍大腿下了决定了。 “我们不是已经有了……” 锦天反而在犹豫。 他是纯粹武者,军甲对于他只是现在有帮助,等他实力到了宗师之境时,作用就会大幅度降低。倒不是迫切想要。哪怕他曾在军中。当然了,还是有一些吸引力的。 “呵,你们啊——” 杨大小姐忍不住不屑起来。 “你们不会以为,这铠甲与铠甲都是一样的吧?你们自己手头上就收有两套铠甲,这两套铠甲是一样的么?” 当然——不一样。 刘一夫三人,每人都有两套铠甲。一套是出城时购的铠甲,挺实用的,效果很好,帮到了他们大忙。另一套是回来时取的订制式军甲,不仅坚固,还很美观,穿着也比较舒适,虽然还未正式上身,但光看着就可以知道,比前一套要好得太多了。 而这,仍然不是最顶级的。 人有庸才与天才之分。 兵器有普通的兵器与神兵之分。 同理。 铠甲也有普通的铠甲与顶级的神甲。 和兵器比起来,好的铠甲真是可以保命传家的玩意儿。 曾有一个武将,就因为舍不得一件祖传下来的铠甲,结果被害得家破人亡啊。 “那个神匠能打造什么级别的铠甲?” 张小乙有些忍不住了。 关于好东西,他懂行啊。 “这可说不准了,要看实际情况,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如果是顶级的铠甲还是不成问题的,你们知道红酒吧?他的四肢残缺,原本应该是个废人,就是有了那一身的义肢和装备,才算是一个人物的。这样的装备,得需要专门的制造才可以,想要一副顶好的好甲,首先就需要好的材料。有了材料,才是要看匠师的技能。当然,你们也得有钱才行。” 一听这话,三人均想,这个可以有。 实际呢? 现实会让他们明白,什么叫穷。 上等神兵铠甲那价钱能是开玩笑的吗? 假若,一把神兵价抵一座十万人的城。 那么一件神兵铠甲的价格至少是它的十到十五倍。 对此,刘一无三人还是不知道的。 “不行就走一趟吧。” 他们心动了。 “才歇的呀。” 又有些不情愿。 “如果是为了一件神兵级的铠甲,可以试试。” 没办法,如果是神兵级的铠甲,那是值得的,甚至会觉得是占了便宜。 你往外面说说去。 江湖上,武林中,一个个能耐梗子都是拿神兵的,有几个是能混一身神甲的? 这要是在外面,得有多拉风啊。 他们终究,还是被说动了。 可这也是没办法。 一把神兵就可以传家了。 但神兵纵好,又怎么比得上一件神级铠甲呢? 就说西方商路上曾经出现的一些个小国家吧。一个小国,纵然再小,那也是一个国家,可刨除这些,能拿出的甲具,有多少?能有个十来副就算很厉害了。 甚至大多都是普通皮子铠。 呵呵。 皮甲和金属铠,那能是一回事吗?更何况刘一夫他们早已经看不上普通的铁甲了,想要吸引他们,必得是坚固的多锻重叠手法打造的坚硬钢板甲才可以。如果能再加上错丝花纹,你往外说它是神器也不为过也。 因为真有人信。 并且坚信不疑。 这样的铠甲,你别说将军了,就是一个国王穿了也不寒碜。 走哪都是最靓的仔。 只是往常,这样的宝贝上哪儿搞去? 你有钱也找不到卖主的。 这一次,应该是杨氏一族的面子,才能请动这位神匠出手。 回去之后,刘一夫知道,可以空闲的时间又不多了。 新的冒险近在眼前。 他一时心动,就把小老虎冰儿提后脖颈拽出来,对着它,模拟小脑斧,修炼起了工字伏虎拳。 姿势,形态,呼吸节奏,筋骨的活动。 这一经修炼之后,终是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 工字伏虎拳,和打架交手,全然没有一星半点的关系。 这是一种,完全不是冲打架去的武功。 换而言之。 这种名之为拳的武功,根本没有多少攻击力,甚至于看上去有些滑稽和搞笑。 武林中不乏有模仿老虎的武功拳术。 但这些武功招法是能打人的。 而且招数劲猛,拳路也是虎虎生风。 什么黑虎掏心呀,猛虎下山啊,猛虎落地势,猛虎硬爬墙之类,看起来尽皆是打人的招数。 可工字伏虎拳——不是这样的。 这门拳法,炼的不是打,而是一个养。 其基本作用就一个。 强健——体魄。 刘一夫上手后发现,打一次这个拳法,哪怕是不太正规,身体都有一点变化,打一次,就有一点变化,打到第三次,身上血液都快要沸腾了。当然这是一个比喻,一种形容,是说气血被完全活泛开了。 它的作用,是让刘一夫逐渐感觉到年轻的状态。 似乎逝去的青春,又要回来了。 身体上的暗伤,逐渐被压下,甚至是变弱,变小,甚至消失。 那种无论多疲多累,一晚上就全然恢复感觉又来了。 第1章 深宫罪恶 那是——大约十多年前的事了。 十多年前,月族蕃王之一的杨氏万龙造反了。 当时,罗国方面毫无疑问的进行了武力镇压。 十数万大军开入西岭内侧,分段包围,前后夹击,更有龙谷道场一代圣人王夫之坐镇。 前后三月,后追剿乱民,共计六月的平叛算是结束了。 和从前处置一样,砍头的砍头,砍手的砍手,还有一些,特殊处理。 这个特殊处理包括了犯人的家属处理。 有些是要发往教坊司的,有些是直接分配给下层军士的,还有一些特殊的。 比如说——男童。 这种半大的小孩子就不好处理了。 一刀杀了会显得朝廷不仁,就算犯首的孩子要杀,但也不能所有孩子都杀了吧? 可这男孩子,也不能像女孩一样养着,等大了创收啊。 所以,男孩子大多是被分走,他们的未来,要么成为朝廷培养洗脑专门去干脏活的暗子。 要么,就是进宫当服务人员。 而进宫,是需要做特殊手术的。 这其中,有一个孩子,他拼命的在喊冤枉。 他说他不是犯人家属。 但没有人理会。 这原本是一件很容易查清楚的事。 可是谁又会愿意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小男孩费那功夫呢。 所以,毫无意外的,这个小男孩被喂了麻拂散,然后他就体会到了蛋蛋的忧伤。 进入深宫,他体会到了世态炎凉。 因为是新人,又不会伏低做小,结果他就被一二三四五,继而是大多数,几乎所有的人欺负。 他有过疑惑,大家为什么都要来欺负他呢?他不懂,不明白啊!直到有一个宫人告诉他,生活这么无聊,不得找一个人来欺负一下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欺负你,干什么呢? 到了最后,他甚至每天夜里都需要跑出去找猫狗抢食去,才不至被饿死。 这种事,直到他遇到了一个人。 一个在冷宫的老太监。 老太监很喜欢他这穷途末路的样子,给他提出了一个要求,他给老太监养老,老太监就护他周全。 虽然是在冷宫,但老太监也是有名号的人,跟了这个老太监,这个男孩至少不用再去抢猫狗的食物,而且,那些东西一点也不好吃。 老太监有钱,但在这深宫里,有钱有什么用啊? 当你老了,你的钱能为你干什么? 你是能让钱给你照顾自己吗? 又说花钱找人照顾自己? 呵,别太天真了。 你以为花了钱别人就一定会照顾你吗? 更大的可能是,套走你的钱,丢你自生自灭。 这还是好的,至少他没有让你被自杀。 所以老太监一直在物色给他养老的人。 他相信一个理论。 在一个人最困难的时候帮他容易收心。 所以他就这么的选中了男孩。 但他没想到的是,男孩更有心机。 与其漫长等待继承老太监的一切,不如直接送他归西,反正东西在那,他可以慢慢地找。 一包毒药下到位,老太监就在睡梦中嘎了。 这也可算是种幸运吧。 在搜罗老太监遗产时,他发现了一本武功秘籍。 这是一门,被称为——谷道神经的绝世神功。 但看了之后,他发现这门武功修炼起来太难,几乎就是踩着钢丝在刀尖子上跳舞。 谷道神经是直指天人的无上武道神功。 但修炼起来需要剧毒炼体。 每一次,需要服用适量的剧毒。 少了不行,没什么效果,只能练成一个不上不下的半调子,且威力不大。 多了也不行,直接就嘎了。 必须要正好,恰到好处才可以。 所以男孩很无奈,平白得到的秘籍,不能用了。 好在,这本秘籍中有一部护道篇。 因为谷道神经修炼初期,未及大成前,没有什么用,所以需要可以护道的东西。 这就是秽气大法。 它是谷道神经的延伸。 正常修炼谷道神经,必会产生大量的秽气。 秽气篇就是把秽气转化成一种特殊的杀伐之术。 有点自产自销的意思。 但现在问题来了。 男孩不敢,修炼谷道神经。 所以他没有足够的秽气可以用于自己的修炼。 想要修炼秽气功,就需要用上特殊的方法。 还别说,真让他找到了一个法子。 在付出尊严后,他成功的借助后宫中的尤氏尤妃,踏入武道。 此后,他实力渐强,逐渐收揽属下,建立,经营势力。 在他以阴私手段聚拢一批宫女帮他练功后,他的实力吹气一样的上来了。 甚至他还在宫外组建势力。 啊,是的,一直以来,他有一个秘密。 他,是大周,末代皇族。 因缘际会落入有心造反的杨万龙手里。 杨万龙有心造反,所以打算利用他的身份。他被发现时是关在杨家地牢里的,原计划是对他进行驯服训练,只是杨万龙万没想到他失败的是如此之快。 以至于男孩也给当杨家人抓了起来。 嗯,那个地牢是杨万龙家里的私牢。 只关杨氏族里的人。 男孩就是因此给当成了杨万龙家的人。 身为末代皇族,男孩什么也没有,身边也没下属,毕竟,大周末期,为恶太甚,可以说是天怒人怨,所以一经找到大周的皇族都是给直接解决掉的。 大周的势力也因此消散得无影无踪。 过往,没得选。 男孩活得像一条狗。 狗都不如。 但是。 现在。 男孩武功有成,势力也建立起来了。 他想要做一件事。 复兴大周。 他就要蜗居在这罗国的深宫,将这诺大的罗国,变成他想要的大周国。 为此一目的,他付出了很多。 至他入宫,已经十多年了。 他从之前一个可爱可怜的男孩子,变成了一个佝偻身子,头发半谢的干瘦老枭。 哎! 没有谷道神经的正经功力护体,秽气功带来的强大之余,那些秽气也在不遗余力的改造他的身体。 他开始变得,不能去照镜子了。 幽幽一声叹息,他坐了下来。 又要,吃饭了。 从什么时候起,他连猫狗的吃食都抢,到现在却连山珍海味都不想吃了呢? “老祖宗,该进膳了。” 一个小太监进来,跪在地上说话。 “传膳吧。” 他说。 一道道膳食端了上来,这些菜,原本叫什么,已经不重要了,现在它们都是乱糊糊的一团子。 上面还隐隐有些味道。 但他知道,这正是本来的味道。 能不吃吗? 不能。 所以他低头,默默的,硬是生吞一般,把这些食物吞咽下去。 立刻有小太监把这些空了的菜盘一一撤了下去。 他则是默运玄功,将这些食物之中,蕴含的秽气一一吸纳入体。 又,变强了一丝丝。 只要每次强上一点点,一丝丝,迟早他会天下无敌。也正是因为他这一身的秽气,纵然是修仙者也对他无可奈何。 换个旁人,早给铁冠道门揪出来杀了。 谁又能如他,这样滋润呢。 夫天地有正气,有阳气,有仙气,有灵气,有生生不绝,造化之气,也有演化万千的道门玄气。 自然也有负面的阴气,死气,冥气,鬼气,煞气,尸气,地气,甚至九幽之下的魔气。 这负能量之中,秽气也是其中之一。 秽气的最大力量,便是污秽,沁染。 沾之难除,如附骨之蛆。 由此,而诞生之恶,可谓万人嫌弃也。 但即使如此,它也是一种——力量。 力量,哪有什么正义邪恶的呢。 一缕阳光照了进来。 他轻声喝问:“什么事?” 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讨厌阳光了呢? 一个宫人道:“回老祖宗的话,是刑部邱未明邱御史递的牌子。” 邱未明?是他,这个人可以,是自己的人,自己给了他入宫许可和递请特权。 所以说,这个人有事要禀告自己? “传——” “邱未明进见——” 未几。 一个人到了门口。 俯身拜倒。 “微臣邱未明,参见老祖宗。” “起来吧,地上凉,来,进来说话,小曹啊,给咱邱大人上一张墩子。” 叫小曹的宫人立刻抱来了一个锦绣墩。 邱未明坐了半个屁股。 “嗯,是个懂规矩的,说吧,什么事儿让你递牌子进来,上一道奏表不成么?” 邱未明连忙站起来。 他不得不谨慎。 他知道,在这个怪物身边,说错一句话,一个词,甚至是一个字,都要死。 一举一动,每一个动作,甚至可能是一个微表情,都能造成杀身之祸。 “前些日子的宇文仇一伙在西边办事不力死了,这倒也罢了,就生还者回来说见到了几个人,微臣顺此而查,发现了一个人看不透,就起了兴趣,对其查探一番。经臣详细调查,发现了此人乃是一个降术师……” “嗨,区区一个降术师有什么好查的,他还能闹到哪儿去不成。” 对富豪权贵而言,降术师的确不必放在心上,都是些只能对穷鬼和倒霉蛋下降术的存在,哪敢得罪他们这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们。 “此人身边有一女,疑似六年前的走失公主殿……下。” “哦?这下可就有点意思了。邱未明,你这人吧……有心了。” “为老祖宗做事,是微臣的本分。” “嘿嘿嘿哈哈哈……好好好,你很会说话啊,老祖宗我记你一功,人带来了没有?来,快把人,带过来吧!” 很快,一个不屈的女人被扭绞双臂推了进来。 “呦哦,还是一匹红鬃烈马!哈哈哈,咱家就是喜欢这种烈性子的,小姑娘,你也别生气,别害怕,咱家呀,也不是什么魔鬼嘛,只是呀,这一个人的生活,未免无趣了些,身边都是一些酒囊饭袋,既不会做事,也不会说话,就想你啊,陪我解闷儿,咱家也不需要你做什么,也不会对你做什么,你只需要,陪着咱家一起用膳,就好了。就是啊,今后,咱家吃什么,你就吃什么,过个十天半拉月的,咱就放你离开,好不好?” “你,说话算话?” “呵呵呵呵……咱家虽非一言九鼎,但至少在这件事上,绝对不会骗你的,嘿嘿嘿嘿哈哈哈哈呵呵呵呵……” “好,一言为定!” 罗三丽不知道,此殿之宫,那些宫人投向她的目光,已经变得怜悯起来了。 第2章 无间 太阳落山。 大罗刑部御史中丞邱未明回到了家中。 这个冷清的家,没有一丝温度。 因为这个家里,维系一家的主人邱独鹤已经死了,现在只余下了邱独鹤之子,邱未明,正常没有一个人在。 但今天……有人了。 桌上放了一杯水。 邱未明看那水,感知一下,就知道了来人是谁。 他站在桌边幽幽道:“你不该来的。” “我知道,但是我还是来了,哥哥,你有些事,做得太过分了。” “我知道。” “你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那么做?” “有些事不是说说就行,还要去做,我的任务是什么你应该知道的,所以我没有选择,甚至为了任务我还会成为你们最厌恶的人,不如此我怎么让他相信我是他的人?” “你害死了党叔叔。” “党守护太愚蠢了,我已经尽可能的暗示他了,但他太固执,我又能有什么办法?你到底知不知道在刑部罗狱那地方,有多少他的耳目?我不能有一点错!” “我只怕,你这么做下去,纵然我们知道你的任务,你的委屈,你的苦楚,可到时被你得罪的人未必会原谅你。”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我只能做我能做的事,我尽力去做,别的真顾不上了。你们一定要清楚一件事,不要把敌人都当白痴,大多数情况,敌人是比我们想得更精明的人。” 呼! 那人走了。 邱未明苦笑。 能怎么办呢?有些事,没人愿意做,但这些事,总得有人去做啊。 还有,不知那女孩结果会如何。 自己,有些对不起那个女孩儿。 那么天真善良纯朴的一个女孩子,自己却把她,可以说是送上了绝路吧。 可怜的孩子,我把你啊,送入到这世上最恐怖恶心的人身边,希望你……别怪我。 此外,还有一点。 邱未明想了想,选择休息。 有些事,是急不来的。 次日。 锦楼之上。 这锦楼是新近开办的一家酒楼,豪华得很,仅那板玉的阶梯就足以证明它的不凡。 邱未明却堂而登之。 选择这里,是因为只有特殊人物才得以入内,要么是大官,要么很有钱,普通人是进不来此间的。这就让一些人得以摆脱很多的跟踪盯梢。因为普通人是再难接近了。 未几,一个人在他身边坐下。 邱未明一看,不由有些,激动。 “师兄。” “别动。” 这个师兄制止他。 “可能有人在魁楼看我们这儿。” 魁楼,又叫魁星楼,是罗国官方科举仕子最喜欢的去处。 离这儿比较近,可以望见些许。 邱未明点头,未动。 “你那边怎么样?” “尚好,师父亲自出山了,有他老人家帮忙,很快就能训练好三千救国军。” “二师兄呢?” “他……最近和师叔走得有些近,你要注意一下他。” “是吗?” 邱未明想起了那个二师兄。 他的二师兄叫荆楚明,脾气不怎么好,修炼的武功是天剑绝刀,以一刀一剑称绝江湖。这位二师兄接触的师叔是玄冥子,走的是毒功一路,以一手玄冥神毒掌称绝一方。 当然,这不是最关键的,要害在于,玄冥子与他们的师父无甲子关系不好。 二人,一个急功近利,贪图捷径,一个沉稳静定,老成于重。这么对立的脾气,那还能尿到一个壶里么。 荆楚明既然接触了玄冥子,必然会让无甲子不喜。 “你来是什么事?” 大师兄问了起来。 “我前些日做事,把一个女孩送入了宫中……” 大师兄倒抽一口凉气。他本想说什么,但最后却化成了一声叹息。这,原本就是料想到了的。现在,他只希望,经历如此,这位他最欣赏的师弟可以保持本心,不要坠入魔道。 “后来才发现她是上面抛出来的饵。原本就是要被……这也没什么,那女孩自己都不知道她这一生是被安排了的,只在早晚而已。只是她原本委身的那个男人——是个降术师。” “这又怎么了?” 大师兄也对降术师不放心上。 区区降术师而已,只能对穷挫下手,一遇到有钱有权有势的,啥威力都没了。 高层,是不怎么把降术师当一回事的。 “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身份,我想让他进步一下。” “你——倒也是个主意。不过,此人我知道一些消息,白童子大人是想培养他一下的。” “这人选择干那等营生,是不可能当一个白降师的。” “是白是黑已经不重要了,关键是为我所用,这个你应该是明白的。” “是,所以我想试试,若然可以,说不得能够取悦于那人。” “哦?那你试试吧,我会和老唐他们商量的。” 二人又一番细说,这才离开。 对此,一无所知的刘一夫一行人正往罗京而来。 一路之上,别人不说,唯独刘一夫,可说是度日如年,苦不堪言。 原因何在?自然是浩瀚女王火神子了。 原来当日浩瀚女王对刘一夫使用了度神之法,她的灵魂强行——进入到刘一夫的意识深处。 这是做什么? 这是在夺舍——春水大神。 是的。 浩瀚女王看上的,是刘一夫所创造的春水大神。此为空用之神,尚在初时,很是脆弱的,像个初生的孩子,只有一些本能的意识。所以才为浩瀚女王所趁,来进行夺舍。 当浩瀚女王夺取了春水大神的神职,待其壮大,说不得就能恢复自己真身的活性,到时她就能真正复生。 要不是这个重要原因,堂堂浩瀚女王会好颜色的和刘一夫有商有量?她早把刘一夫一行人给统统杀光了。 所以,浩瀚女王进驻刘一夫的意识深层空间之内。 同时她的剧毒空间里也带满了大量的她的东西,比如那些财宝。 甚至包括了她的身体和大量蛇苗。 梦火骨,绿妖精,蛇王和马客师在暗中保护她。 每次她和春水神融合,都会对刘一夫造成严重影响。 轻则头痛欲裂。 重则直接就昏死过去。 个中苦楚,不一而足。 要知道,刘一夫是春水神的眷族,春水神受到影响,会直接干涉到刘一夫的。 这就好比,当妈的改嫁了,这妈妈的孩子怎么可能不受到影响呢。 刘一夫现在,无力反抗,只能暗中乞求老天爷保佑了。 唯一尚庆的是春水大神初诞,意识干净脆弱,所以比较好融合。 唯一的麻烦是——爱情。 没错了,就是这个狗东西。 毫无疑问,浩瀚女王是不相信爱情的。 而在这一点上,刘一夫也是相同的。 他也不怎么相信爱情。 可刘一夫开的书店,为了扩大春水神的神力,使用的小花招就是让一些痴男傻女相互的乱搞爱情降,这就导致了春水大神的力量中有一定爱情因素的影响。 对此,浩瀚女王相当抗拒,所以她始终难以真正和春水神融合起来。 换言之,浩瀚女王不相信爱情。 所以春水大神关于爱情一部分的神力在抗拒她。 对此,刘一夫想帮都用不上劲。 帮助浩瀚女王复活,坦白说这并不是什么好主意。刘一夫之所以愿意帮忙,原因就两个,一是他反抗不了,二是他本人也有点被浩瀚女王的美色所迷。 毕竟她太美了。 或者说她委实是长在了刘一夫审美的点子上。 现在也只能慢慢卡了。 说时迟,路程快。 话不多的功夫,众人到了罗京。 一进城,各人就自有算计。 白酒最先离队,她要在罗京安排自己的下一步行动,比如财产洗白,安置部下等。 再是锦天,众所周知,他尚在白门武馆学艺呢,这回来了,得要回去报道一下。 再是张小乙,他也有自己的私事要做。 反是刘一夫,他的任务就一个,回家。 哎呀,说不得,没见到三丽妹妹,还挺想的呢。 虽然刘一夫和罗三丽关系已经到了在一起的地步,但注意来,这对于罗三丽可能是爱情,但对刘一夫还差点意思,只能说,刘一夫不反感和她在一起组建家庭。 刘一夫愿意,和罗三丽,组建家庭。 但是,这只是为了更好的生活。 给罗三丽一个交待,负责任嘛。 另外罗三丽真的可以在生活上很好的照顾到他。 毕竟,罗三丽又不需要买什么名牌要什么包包,她生活和刘一夫一样崇尚俭朴,更能做很多俗事琐事,让刘一夫从这些小麻烦中解脱出来。 总有一些事,明明不重要,你却偏偏要去做的。 罗三丽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些事。 所以,这可以说喜欢,但你要说多爱,就过了。 可是,现实给了刘一夫当头一棒子。 他一回来,什么也没有。 跑去问了莫小米,那无法无天的小丫头却支支吾吾什么也说不清楚。就是那种她知道,但她不敢也不能说的样子。 “你不要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能说的我都已经说了,我真的不知道啊。” 但,她不知道,随着她发散思维被刘一夫读取到,一些更深层的东西也被刘一夫看到了。 他仿佛看到,一批武侯内卫封了他的书店铺子,一个官员进入,然后罗三丽就被抓了出来,一群人扬长而去,倒是莫小米这段时间替他看顾书店。 所以自己硬揪着莫小米是没有意义的。 关键是有朝廷的人对付了罗三丽。 朝廷,朝廷。 刘一夫发出了苦笑。 他才自诩自己有点实力了呢。 结果朝廷跳了出来。 这正是他最大的软肋。 降术师这个职业,三千大道之余,八百旁门之末,这个说法不是没有道理的。 对那些普通人施放降术,是没事。 但面对官宦权贵,降术就有些上不得台面了,强硬要为之,一个不好就会反噬,继而引火烧身。 所以,面对朝廷,他又能做什么? 他什么也做不了。 他又一次体会到了,什么是憋屈。 不服? 也得忍。 刘一夫无力的坐地上了。 第3章 无奈 书店仍然在继续开着,这已经停不下来了,刘一夫早前苦心孤诣经营了一片天地,养活了很多落魄文人,甚至还有凭兴趣入行的。 有了这些人,源源不断的写小白文,怎么能停,一下子断这么多人的饭碗,这是在造孽啊。 而小白文,什么时候都不缺读者。 现实就是,没有多少人喜欢阳春白雪,大多数人喜欢的还是下里巴文化。 我就是喜欢狗血,我就是喜欢脑残,我就是喜欢霸总灰姑娘,女孩穿男装怎么了? 赚钱嘛,不寒碜。 看顾了一下店,刘一夫到了夹竹桃树下面。在树上,停驻的两只乌鸦,双目泛红,已经有了灵性。 刘一夫招手让它们下来,给它们喂了一片肉片。顿时就收获了两个小家伙的心。 放出小脑斧,让小脑斧和乌鸦们玩。 旁边驴子进了圈,开始吃起黑豆子。 啊,是的,这头驴子撑到了最后,活了下来,体质更是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做完所有事,刘一夫长叹一声,席地而坐,取出了他的自酿酒,喝了起来。 不知为什么,他流泪了,想止都止不住的。 虽然他觉得他是不爱罗三丽,当他失去之后才发觉,这其实才是爱。那种不顾一切要在一起的,不过只是冲动而已。 什么私奔,殉情,看起来是为了爱情而付出,殊不知其实只是一种执着和冲动。 那是爱情吗?那是想在一起吗? 呸,不要脸。 那是在馋对方的身子,是荷尔蒙的低俗诱惑,是低端层次的本能冲动。把一时因费洛蒙引起的冲动当爱情,这才是有毛病。 反而,像这种平和的在一起,相持相扶,相依相偎,这才是——那个。 深入交流很重要。 但如果是罗三丽的话,即使是不能深入交流,双方没有内分泌交换,只是简单的在一起,那刘一夫也是能够接受的。这才是别人的母亲的爱情! 甚至,有一天,罗三丽残疾了,失去了她引以为傲的大长腿,刘一夫仍然能够不抛弃,不放弃,守护着她,和她在一起。 哪怕她是累赘,刘一夫也会选择继续照顾她,给她洗衣烧饭。 做到这一步,还能不是爱吗? 你说亲情?刘一夫对爹娘都未必能做到这个地步。 真正的夫妻关系,其地位是在亲情关系之上的。 最简单的例子,在一些生活困难的部族里面,当你有两份食物,你是选择给你的父母还是选择和自己的妻子享受? 毫无疑问,这时,离开族群自谋生路的都是那些老人。 这是必然的选择。 生死面前,两个父母还比不过一个妻子在你心目中的重要性。 正如此刻。 刘一夫父母亡故,他也没有现在这么伤心。 那是心中缺了一块的感觉。 自己,不完美了。 …… 第二天,所有人都知道了。 这个消息,瞒不过张小乙。 他对此也很无奈啊,涉及到朝廷,他又能怎么办?六年前的事他没办法,六年后的今天他也依然一样的没有办法! 这,就是现实。 其实罗三丽会出事的事,张小乙是知道的,只是纵然他也没想到一切发生的是如此之快又如此的突然,好像还没来得及准备,就突然一闷棍子敲了下来,这叫一个眼冒金星,一个痛啊! 原以为刘一夫该是凉薄之人,应该会好点的,岂知终究是错估了人心。 人之一心,千变万化,有时候一个人,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确实心意。 现实中,摸不清自己心的,相互折磨相爱相杀的事,又岂在少数呢? “这事我到司里托人请关系问问……” 张小乙也只能这么说了。 不然还能怎么办呢? 虽然这样说,也真只是说说而已,张小乙不会有任何行动,他玩不起这事的。他往常,说到了底,也就是一个小吏,哪能随便打听官老爷的事?更别说他已经辞了职司。 倒是白酒过来了。 现在的白酒,可以说是焕然一新。 一直以来,白酒就是一个讲究人。 女孩子嘛,讲究一点,没错的。 在西方商路上那么困难的环境,她仍然选择一身的白,知道光是维持这一点她要花费多大的心力和财力么?但凡是财力心计差上一点就支持不下去。 现在更是把自己打扮得干净了。 一水的玄霜素,一种高级丝织品材料的女装武士裙。丝巾蒙面,腰佩长剑。 身边自然还跟着贴心的肌肉女侍。 她——卷走了欢喜王手上最多的财富。 好在那是欢喜王,倒不必像古人一样搞太多东西物什,而是很多都存成了可以兑换的钱款汇票。 但是吧,虽然有钱,却是无根之水。 有出无进,再多钱也是要花光的。 所以她想要经营一个生意。 可是在这罗京,想出要搞一个好的生意哪那么容易。真正大好的生意早让权贵垄断了,能在这赚钱的,要么是手眼通天,门路多广的,像桃花息大娘子,要么就是财力雄厚擅长经营之道的锦氏娘子,锦天的亲妈。 像白酒,她能做什么?带兵打仗吗? 总不成开风俗院吧! 她白酒怎么说也是个女的,干不了那缺德的事儿。 经过了昨儿一天的转悠,她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刘一夫。 这个甲鱼的孩子。 他倒是已经悄么咪的经营出了自己的一条产业。 没错,就是刘一夫整蛊的小白文产业。 当初,为了壮大春水大神,刘一夫搞起了狗血文运动。在罗京,很多东西都少,就是落魄的文人多得是。这个人啊,一经学了文,识了字,你再要他到地里讨活,去吃苦耐劳,他大概率是不愿意的。 可能够科举上的又能有几? 哪一次的科举不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 能过去的有几个? 那些个已经有身家的文人也就算了,一无所有的怎么办?只能过着占卜卦象给人写信的落魄生活。 也有聪明的写文章。 但能写好的文人又能有几? 仍然是少数。 刘一夫出手,搞出了狗血小白文系列,一下子把文人写作的槛给降低到几乎为零。 这个事让很多底层文人有了生路。 这种狗血小白文,文化水平高的自然看不上,写得什么东西,十年脑血栓也想不出写不来这垃圾啊,有的更是直接套模版,同样的故事同样的情节也就换几个名字。 可偏偏这种垃圾一样的东西还有人看。 甚至还很多。 还供不应求。 这让那些高级文人心里阴影啊——大无限。 但这都是虚的。 重点是,生意真的很好。 那些个不长脑子的年轻男女就别人的母亲喜欢这种东西。 特别是霸总灰姑娘,男装女大佬,时空穿梭者,转世重生文之类的。 明明根本不可能,不现实,却依然让很多人去沉迷,去相信。 白酒目睹于此,顿时计上心来,觉得这一门生意,可以干。她一眼就发现了,刘一夫生意虽好,但规模却始终受到了限制,并且发展模式比较单一。 只要她出手,立刻就能把这一行给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其实,这个事,刘一夫不懂吗? 他懂。 但他没那么做。 原因何在? 有些事,比如这个生意,你以为是有钱就能插足的?有钱,还需要有人。 刘一夫身边,就两个祖宗。 张小乙和锦天,这两货能是给他打工干活的人吗?退一万步说,张小乙吧,他有很多万事司无忧客的人脉,但那些都是大爷,能去请的动?还有锦天的老娘,锦绣。女中豪杰,传奇巾帼。有的就是钱,比刘一夫还多,怎么让人帮手? 故此,刘一夫虽然有很多计划,细细一想,却是一个也实现不了。他的个人私产始终是不能扩张起来。也亏得是他心态好,不急,慢慢来,这才没事。 现在有白酒送上门,两人一细说,颇有点英雄所见略同。 这也是有原因的。 扩大个人产业,是刘一夫一直就想过的事。过往,他只是没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条件 也懒得太费功夫。 白酒也是一样,她的靠山欢喜王没了,身边亲军也死伤惨重,手上力量大损,又要选择在罗京这种新地方发展,自然不能像从前那样嚣张跋扈。 这脾气一收,就显得她的好了。 又漂亮又能干,这能不好嘛。 二人一经说好,也就选择了合作。 首先就是扩大经营。 注入新的资金是没问题的。 人也有白酒的部下去干。 刘一夫要做的是提供思路。 像文娱产业,新思路这玩意最重要。 于是又有新的文风出现,甚至更有了新玩意,漫画。 虽然价格一下提了很多,创作速度也慢点,可这受欢迎度一下子就上来了。 当然,这关键还是刘一夫提供的样版画风,按原来工笔画风,抽象多过写实,意境缺乏美感的旧画法,那是不行的。 按刘一夫提供的画版模式。 肌霸写实风,大眼萌妹风,写实美女风等等,自然是一炮而红。将原本文字画改,发挥更大的魅力。 当然了,引诱无知的少男少女施降,还是仍然要有的。 就得让他们在盲目之中完成施降,增加春水大神的神力积累。 说真心话,刘一夫仍然是希望春水大神保持纯粹,而不是被浩瀚女王给夺舍了。 他内心连融合也不想接受。 只是他很清楚他拒绝不了。 生意大火之余,麻烦也接连上门了。 一些小官小吏开始上门找麻烦了。 普通的,白酒自己就能应付。 但面对官员来闹事,这就不好办了。 因为你不能打杀了他们。 更何况这是天子脚下。 张小乙在给刘一夫解决了几次麻烦后也受不了了,他不能天天尽给别人擦腚啊。 思来想去,他给出了一个主意。 加入万事司。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谋一个官身来自保。 第4章 入职 罗京,这里和别的地方一样。 权贵横行,官员不法,底层小民,生活困难。 普通民众,只是简单地活着,就已经很吃力了。想要生活得好,谈何容易。 刘一夫过往没事,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有张小乙,桃花息大娘子在暗中照顾他,二是他的生意也只是简单的小生意,还激不起别人的贪婪之心。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张小乙名正言顺的从万事司辞职了。 他不干了,身上的公职官皮没有了。 偏生在这个时候,刘一夫和白酒联手,把他们这小生意给做大做强了。 哼哼。 做大做强。 你什么人啊。 你父亲是什么人什么官啊,母亲是什么身份哪个家族的,背后有什么人什么关系?你跟我讲咩?你边个啊?什么都没有你跟我说做大做强? 保护费交了没? 税正常交了吗? 卫生费也给了吗? 还有防火费,防盗费,武侯老爷们的巡街辛苦费,请茶费,冰敬费,炭火费,服装更戎费,保家卫国费,除祟民安费,文化娱乐费——这些先了解一下,以后还有补充。 还有,你们的书有很多低俗内容,需要罚点款,你明白吗? 这种事,很多。张小乙出面,靠他以往的面子挡得了一回挡得了二回,但他能一直挡下去吗?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这种事做多了,张小乙从前多好的人缘关系也要断送干净。 而且,凭什么要用张小乙的人脉关系给刘一夫的生意擦腚眼子? 多好多铁的关系可以这样玩? 可要不这样,这么零敲碎打,生意还做不做了?怎么,想要公平?你叫一声公平,看有谁会答应你! 现实就是如此。 要么你是官,这样名正言顺,不会有人,至少底层的小官小吏来找你麻烦了。 至于比你位职高的,也不至于吃相太难看了。 多少意思一下,生意仍然可以做下去,甚至因为结交了人脉,关系多了,这生意反而好做也说不定。 “我过去不做了,是因为真心懒得再动了,但现在不一样了,你要知道,咱们自己干着玩和混饭吃,这活计它不一样。” 张小乙此番一行,心中有了一个念想。 他想的不是到万事司中复职。 好马不吃回头草。 他既然已经辞职,就不可能拉脸回头求收留。 面子比天大。 这就是男人。 但是,任职不可以,却可以挂职啊。 这里要说一下。 万事司是罗国设立的,专门处理一些诡异奇怪事的职司所,面临的往往都是极其危险的任务。 古人有言。 子不语怪力乱神。 对那些奇奇怪怪的事要避而远之,敬而避之,远而逃之,不可以去接触,更不要去承认,断绝联络往来。 这话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有道理的。 但是,有时候你不找麻烦,麻烦找你,而且人类本身就喜欢犯错,容易自己找死。 终究还是要有万事司的出现,有无忧客为平民百姓解忧。 自然,这样危险的工作,没有多少人愿意从事。而干这一行的,的确死伤惊人。 这就导致了一个现象。 万事司的无忧客们,人数始终是不够用的。 死伤得太多,而愿意入职的又少。 自己培养? 呵! 职业化教育导致的往往是平庸。 也就是说,正统培训出来的无忧客,虽然忠诚度高,但实力不足。 所以才有了挂职制度。 这是朝廷给出的官方帮助,请一些真正的高手为朝廷做事。 挂职者算——万事司的无忧客。 他们执无忧客的证明文书,享受国家官方的保护。 但是,他们不能从万事司领取薪俸。 万事司的薪俸还是很好的。 以灵米和菜金为主。 挂职者能做的,是从万事司那里选择任务,领取任务。 啊,是的。 万事司的人员,能力,都有限,所以有些任务没把握完成,就会怎么样呢?将之挂起来。由挂职者去领取完成。 完成任务后,挂职者会得到积分换取万事司的一些特殊物品。比如一些低阶灵符灵器,一些罕见的材料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灵石。严格说,这些东西还是很有吸引力的。除非你啥也不懂,什么也不知道。 那就算了,当什么都没发生。 这里需要说明一点。 万事司的无忧客,虽然是底层,但特权是一个接一个的,爽得不行。 有了无忧客的名声,那些小官小吏收这个费那个费的都不存在了。你只需要交一个钱,商业正税。 而这种正税,从来都不多的。 张小乙既有此心,刘一夫当然是愿意的了。二人商量妥当,更是叫上了锦天一起。 锦天原是不在意的。 他有妹妹,也有看上眼的女友杨雪雁,虽说老娘的巨额家产全是妹妹的,但那不重要,他现在也算薄有身家了。 可到过白氏武馆,他知道了灵米的重要性。 灵米是一种修仙者才能种植出来的玩意儿。 铁冠道门只给出少量供应。 连罗王也只能浅尝辄止。 正常想要,就只有一途,通过朝廷。 加入万事司,凭借积分,就可以换取到灵米。 为了灵米,他也只能一起干了。 还是那句话。 一个人,你再能钻地,能淘到多少宝? 真正手眼通天,还是得看朝廷。 当年高原王那么牛,不也是在给大周打工干活吗? 就连杨雪雁……哦,她不去万事司。 她是外国人。 大西国,那也是一方大国啊。 所以要去鸿胪寺——挂号。 按罗国的规矩,这就是有了法定外宾的身份,持之可以入驻四方馆,享受罗国朝廷的外事津贴。 她也想给自己找个身份,别无故给什么猫三狗四的欺负了。 刘一夫三人,当下选择去了万事司。 一般人入职万事司,不是那么简单的。 要进行各种考核,文试,武试,还要有保人,这才能入职成功。 好在张小乙这点面子还是有的。直接让大家进快行道,他则去找老上司求人情。 一敲门,进去,里面就是两个字。 “滚,滚!” 一个字说两遍,可见这位的气性。想也是知道啊,原本很看重的一个人,本以为可以派上大用,不知道万事司一直都是人员紧缺么。 哪知这么个货突然发脾气了,摞挑子不干了。 他是又请又劝,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嘴皮子都快要磨破了。 给出了一大把的优惠。 就盼着他能回心转意。 哪知道等着他一磨就是六年,六年啊,白养他六年,等他六年,浪费了六年,拍拍腚眼子,走了!辞职了!不干了! 还有天理吗? 还有王法吗? 心累,毁灭吧,这世界没爱了。 “老大,老大,大人啊——我这是给您认错了!不是,您再生我的气,也要给我一个狡辩的机会啊?” “狡辩?” “不是,是解释,您要听我的解释。” “解释?行吧,来,编,往下编!” 司长看着这个小伙,心中暗叹。 当年他不信他吗?他顶着压力让他在家里躺尸躺了六年。 结果他是怎么回报自己的? 搞得他就像一个小丑。 “万老大,六年了,我废了六年了,我已经没有信心再干好这事了,所以我上次把职给辞了,我不能,也不想因为我的原因害了别人的性命。好在这一次我出去重新振作起来,还交结了几个朋友,你知道,一个默契团队的培养是有多么的不容易。所以我想了想,拉了我这一个队的人过来挂职。” “挂职?” “挂职。不是,我辞职了嘛,好马不吃回头草,我也是羞刀难入鞘,不好再正式的回来,干脆我就当是自己拉了一个队伍出来单干,这不也算是给朝廷给大人您解决麻烦么,都是为了朝廷分忧。” “说得好听——” 万司长一眼就看透了他。 “是没了官皮感觉很多不方便吧!” “大人您英明——” 张小乙连忙一个大礼揖下。 “好了好了,这也不是什么大事,你能回来,还拉回一些人,挺好。特别是你拉回了一个降术师,嗯,这个可以有。” “大人您都知道了?” “哼!” “那大人这个事他——???” “去办理入职吧!不过你可得给我听好了,别指望可以在我这儿混日子,每年,你都必须完成至少一单的任务。不然从哪来给我滚哪儿去!” “哎,我谢谢大人您嘞。” 张小乙哈哈大笑出来。 挂职,也是有区别的。 在万事司,有高挂和实挂。 虽然是接任务干活,但有人只是挂名,啥也不干,这就叫高挂,有事没事,高高挂起。 实挂就是真别人的母亲去干事的。 这叫实挂。 有的是自觉的,主动接取任务。 也有的是有把柄给万事司捏住了,不得不接一些任务。 张小乙现在就是入职实挂。 虽然实挂,但不难,这任务是可以挑选的。 只不过,接取任务后,一年之内必要出勤。 当然了,能挂出来的,都是极为困难的任务。 是万事司死了无忧客进行确认完成不了的,才会晒单给挂出来。 一想到日后恐怖的任务,张小乙头就有点大。 但一想到他们至今的经历,好像也没什么可怕的了。 上哪找那么多的浩瀚女王来为难自己? 普通的,难道还完不成吗? 经历一个上午,拜码头,认人,填单子之类,才算完成手续。 让刘一夫感觉,走后门真爽。 别人还需要等着文考武考的,他这里直接发飞凤腰刀,安全手棍,身份铭牌,和一套放家里的无忧服。 计有斗篷,斗笠,武士服,马灯裤,皮靴,腰带,和上奏的记事本。 整个一——讲究。 这叫什么? 这就叫正规。 登录1名姓档案之后,就是一顿大宴。 毫无疑问,去的是锦楼。 这笔钱,现在他们都——花得起了。 第5章 锦楼记 刘一夫三人——关系很好。 张小乙,锦天,刘一夫,还有新加进来的杨雪雁。他们之所以可以在一起,其中一个关键性因素,就是不为钱生嫌隙。 在遇到钱之一题上,每个人都可以往后退一步。 分钱时不是哪个要这个抢,而是你推我让。 到最后得硬派给。 而这一切并非是他们玩心弄巧,是他们的真情写照。 张小乙是一个豪爽大方的人,你只要不太过分,他不会和你计较。当然了,他这人要是计较起来,也挺麻烦的,就有点眼里不揉沙子的意思。 锦天初时是为了钱来的,但他吃相好,不难看,没有因为钱闹矛盾,是挺大气的一个人。更为重要的是,他现在重新和老妈相认了,他的老妈,罗京的锦大娘子,人人称颂,堪称手眼通天的一个人物。 有这样一个妈,哪怕不能继承家产,随便漏点也够他这辈子花用了。 杨大小姐,杨雪雁,这位大小姐更是不把钱当回事。 杨氏在大西国,不敢说是富可敌国,那也绝对是国家上层人物,是上流显贵。 她会和别人争钱么? 她早已进化到以资源为目的地境界了。 普通人赚钱。 真正有钱人囤的是资源。 林场,渔场,田产,地产,房产,矿产及能赚钱的人才,这些资源,才是杨氏看重的,而非是区区的银钱。 至于刘一夫,他也一样。 虽然刘一夫捞钱,但别说,钱对于他来说,并不是第一位的。 力量才是。 他要钱,是为了更好的利用钱来换取力量。 超凡的世界,法地侣财,这财之一字,是很重要的。 好在,这一次,就算突然有一浩瀚女王存在,大家也仍然都赚大发了。 这一次桃花息大娘子忙得都不能回去店里了。 都是在给众人跑生意。 这年代远的东西就是难出手。 哪怕是当十钱之类,也比较麻烦。 最好还是要换成罗国的普通制钱。 但饶是如此,刘一夫众人也是钱多了去的。即便是像锦楼这样的地方也。敢进来消费了。 锦楼是锦氏锦绣开的酒楼,这是锦氏瞄准市场空区,专门设立的,没错,是对商人而开的酒楼。 但凡在封建社会,商人地位都比较的低下。比如不得穿苎罗绸缎衣服,不能坐四抬八人桥子,不能乘豪华马车,诸如此类。 搞得有钱人有钱却不能也不敢花销。 当然这不绝对,只能说这种对商人的打压无处不在。商人只能也只有在官员的庇护下才能正常做生意。 包括享受。 也得捐一层官皮,才敢。 锦楼的存在,就是让商人花钱,享受的地方。 当然了,官员也接待,不过懂的都懂。 刘一夫一行人,快快乐乐进了锦楼。 原本他们穿的……有些疑惑,至少张小乙和刘一夫不是很讲体面,也就杨雪雁像样子,可锦天是老板娘的太子爷啊,这就顺顺利利的上楼了。 五层的锦氏楼,他们上了三楼。 也算——有面子。 主体黑色,但到处金丝玉板,还有滑石雕像,楚绣丝画屏。一溜贴身丝绣的服务套装,女侍各个漂亮的不行。 锦天暗示,别乱来。 很多酒楼都会搞一些有色交易,殊不知这其实是落了下乘。在有心人眼里,这其实就是酒楼没有后台,对权势妥协。 在锦楼里的人都签下了死契。 如果有人找她们或逼她们,她们会选择自尽当场也要保证清白,这样一死,她们家中可以得赔一大笔钱。反之,她们不愿意,那她们就会上了酒楼的黑名单,有机会是要逮到往死里弄的,并且祸及家人。 而且,这些,其实也不是真正的美人。 这世上,美女从来都是稀有品,哪来这么多的好货。锦楼的女子,其实细究起来,都是姿色平平。 之所以看起来漂亮,原因是多方面的。 比如人靠衣装。 又比如她们都经过了培训,所以气质比较好,去土化,显得比较时尚。 又如她们除了工作,被要求狠抓身材建设和维护,身材既好,那脸长得差点也没什么了。 最后是神奇的化妆术。 能够化腐朽为神奇。 一个平平无奇,五六分普通的颜色,在化妆术下,也有了七八分的水准。 所以,虽有一些混乱,但时间略微一长点,也就没人再硬打这楼里姑娘的主意了,一下子就把锦楼最大的风险给降低了。 上了酒席,众人开心的吃喝。 连一直心情阴郁的刘一夫也感到好受了些。 别提,锦楼的大厨手艺是真不错。 这是因为锦氏雇请的是女性大厨。 虽然这世间厨道上的大师傅都是男的,但女人烧饭做菜那么多,哪可能没有精于厨艺的。只是都给逼的,不能出来抛头露面。 现在出了一位手眼通天的锦氏女,她请动了手艺好的方氏女和宋氏女,一下子就把锦楼的名气给打响了。有了此二女掌控后厨房,讨好一下东家太子又有什么关系。 这饭菜太美味了,让他们顿时忍不住大快朵颐。 正自乐呵呢,一个人闯了进来。 “呵,都在呢,这是吃上了?” 来人。 桃花息大娘子。 张小乙一愣神:“是大娘子啊,你乍来了?” 桃花息大娘子不悦道:“我不来,我怎么能不来,我再不来,恐怕就要给你们给踢了!” 张小乙顿时恍然大悟。 桃花息大娘子这是在担心了。 她担心锦氏女猛龙过江,张小乙一行人要和锦氏搭上关系,毕竟,锦天是锦氏女的儿子,这关系可不比和桃花息大娘子的关系近。 一切都是为了赚钱。 不寒碜。 “大娘子,你误会了,我们就是解决了个大麻烦,又手上有钱,所以过来聚餐,好好吃一顿而已。” 张小乙说的是诚心实意。 大麻烦也是真的大麻烦。 这官面上的事儿啊,就是这样,人一走茶就凉。张小乙才辞职没多久,人脉关系就在隐隐动摇了,除少数给面子的,很多人已经暗示他少管闲事,不要影响兄弟财路之类的话。 这搁以前,可能吗? 但他又不能不管。 怎么说刘一夫已经真正算他兄弟了。 一起同生共死过的关系,他能不插手,能看着不去管吗? 可你要管,它真的很麻烦,膈应人啊。 现在解决这麻烦,等他重新掏出无忧牌子,什么事也都没有了。 毕竟无忧客——它这一行真的是有太多特权了。 其中就有一个,杀民无罪。 普通平民,杀就杀了。 因为有些地方,人和诡异妖魔都能同流合污,很多人甚至信仰那些邪魔妖孽,能怎么办呢?阻挠当差办案的,那些愚民,杀了也只能是杀了。 凭此一条,无忧客就大大的不能得罪。 你得罪了,他真能杀你。 哪怕,他忌惮你的身份,不敢杀你,也可以暗杀嘛。 事后一份上官承认的书面报告说得过去就行了。 多大点事啊。 所有小官小吏,和妖魔鬼怪一比算得了什么? “小乙啊,”桃花息大娘子道:“你说的要是你一个人来,也就罢了,可你们这么多人一起来,这让我怎么放心呢?少不得是要来问问的。” 锦天明白了,他忙道:“大娘子放心,我们今日是真的只论吃喝,不是要找我母亲出货,这事儿我们还是认你大娘子的。” 岂料。 这时锦氏锦绣出来了。 她人未至,话就先到一步。 “找她,她能给你们多少?十分之一还是十分之二?”这位锦氏一步迈入房间。 她身披轻裘,穿丝质萝裳,虽是初见,但那种端严庄正的大娘子气场,无一不是在说明她的强大。 和桃花息大娘子相比。 一个是偏锋的利剑。 一个是无锋的重剑。 偏锋剑快,无往不利。 重锋剑沉,大势压人。 两女一露面,立刻针锋相对,几乎是寸步不让。 双方眼神交流,都几乎要冒出火星了。 “锦娘子这是对我有意见了?” “不敢当,只是我这个不成器的儿子冒着生命危险好不容易赚点钱,却要被人敲骨吸髓的剥削,我这个当娘的啊,有些看不过去而已。” “锦娘子不知道啊,隔行如隔山,这个钱谁不想多赚一些呢?我倒也是想让他们多赚一些,他们的辛苦,我又怎么可能不知道呢?你以为当年那些盗墓派的人死了,我是个什么想法,我心里是什么滋味?我也不想,我也不愿的。但是你问问那些权贵,你问问他们,可不可以让他们多赚点!” 对此刘一夫等人也是心中戚然。 现实就是如此,一线真正干事的,反而收获极少,反而什么都不干的,仅凭身份就能吃得一嘴流油,公平吗?谁别人的母亲的和你讲公平,出来混讲背景,讲势力,第一线的统统是炮灰,哪都不缺。没了,就等几年,总会有重新出来的。 刚开始刘一夫他们不是挺坦然地接受了这种利益分配么。 只是那时,刘一夫他们大约是没想到会发这么大的。 就好像刘一夫自己拉扯起来的小白文生意。规模小时别人还能无视之,一旦这规模大了,各种伸手要钱的人都冒出来了。 不甘心再放过刘一夫这条大鱼嘛。 同样的道理。 穷人捐款百分之一,一百文钱也就一文钱,这个还是舍得的。但你让一个亿万巨豪捐出百分之一试试? 现在的刘一夫等人,就不愿意再只拿十分之一二这么少了。 可是那些权贵,他们会答应吗? 刘一夫他们心头有点发沉。 这也是刘一夫这次交给桃花息大娘子财物少了很多的原因。 他们不愿把真正的好货好宝贝贱卖了。 也正是意识到此,桃花息大娘子这手眼通天最会交朋友的人也忍不住跳出来,和锦氏怼上了。 第6章 我要死了 锦氏走到——儿子的身边坐下。 这一举动,让锦天有些……尴尬。 这是有原因的。 儿子大了。 而锦氏又保养得实在太好了,哪里像锦天的老娘,像姐姐还差不多。她身上成熟女性的气息十分强烈,像一股诱惑的香风,以至于让锦天十分不适应。 是的,不适应。 锦天当兵六年,从少年变成了成年人。 和母亲之间的感情早就生疏了。 更别提中间还有一个锦葵。 虽然说锦天对妹妹挺好的,简直就是一个妹控,可不得不承认,锦葵的存在,分薄了锦天与母亲之间本就已生疏了的母子情。 从身份上,锦天不再是锦氏唯一的孩子了,锦氏却仍是锦天唯一的母亲。但从感情上,锦天纵然还是有些崇拜母亲,却已经在不知不觉中,隔了一层。 锦氏心中幽幽一叹,但她也没法子。 女人,生活不易。她若不能用孩子把范有田牢牢给控制住,万一范有田控制不住自己,整出了个小三小四私生子什么的,不定家中要生出什么乱子呢。 可随着锦葵的出生,她的确是对不起她的亲生儿子。 亲生儿子啊。 血浓于水啊。 想到这,她说了。 “桃花娘子,多余的话不必说了,我请到了当今云王殿下做保,在我这锦楼开办拍卖业务,正好需要一批上等红货,我可以在这儿为我儿子争取到五分利,你知道那是多少钱吗?你要是能做到,就都让你了。” 云王。 罗国的散王。 虽然没有兵权,却是擅长做生意的。 锦氏搭上了云王的线,自然是可以大拍胸脯把一切应下来。 “好,那我就不管了,不过我要提醒你们一下,你们提供的当五当十,大泉当千太多了,你们知道这个量一下子砸下去会怎么样?既然你们不带我玩,那对不起,你们自己拿去玩吧!” 锦氏笑了。 当五当十,真的可以直接花掉。 大泉当千就尴尬了,要么就是白鹿金,这更过分了。 “你们啊,真是调皮,我是不知道你们发了什么样财路,但这样打发桃花娘子确实过分了。” “你好,你了不起,行吧,你们就找她去吧,我看你们这样能拍卖多少次……” 桃花息大娘子无奈,这是打算退走了。 不过她以退为进,讲的也是不无道理。 拍卖,讲究的就是一个珍稀,精致。 你来一量大管饱,那还是拍卖吗? 或者说这玩意还能搞吗? 当然,对此锦氏心中另有算计。 面对锦氏,众人皆赘赘不安。 这下饭也没好办法好好吃了,只能各回各家。一个辣么大的大美妞在旁边,关键她还是朋友的老妈,你说这份子的尴尬,扫起来能装一车的疙瘩。 众人皆去。 一个声音对锦氏道:“亲眼看见了感觉怎么样?” 锦氏一笑,伸手抚颊道:“哎呀呀没想到,我家小天出去这还真是交到了好朋友呢,一个比一个的有出息有本事,连旁边那姑娘也挺不错的,我看到了,小天和她两个人都挺有意思的。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成一对儿。” 她倒是看出来了。 杨雪雁虽然和锦天暗自相处,也颇有默契,可二人的身份关系都比较复杂,反而急切间不可得,非得要折腾不知道多少年才可以。 好在,一些感情就是这样。 感情有时就像美酒,真正香淳的美酒,都需要经历岁月的洗礼,才能出窖,散发神秘的酒香,让人陶醉。 如果能维系得住的话。 “那个降术师呢?” 那个声音问。 “嗯?” 锦氏有些摸不着头脑。 一个降术师,和她有什么关系? 那不是她儿子的朋友么?会对儿子不利吗?嘶!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那个降术师小白脸怎么了,有什么问题么?” 实在不行,花钱请人解决了他。 还是那话。 区区一个降术师,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只要一个真正的高手,在近距离,突施杀手,瞬间杀掉,也没什么难的。降术师厉害是在隔空咒杀,是神秘莫测的远程杀法。但这往往需要时间和精力去慢慢布置。 所以只要限制住了这一点,降术师也就那样,不比别的难杀。 只要,真正,彻底的,杀死了,就没有问题。 因为,死人是施不了降术的。 死掉的降术师,魂归于神。 只有活着的降术师,才能降神为己用。 “小降术师没什么问题,问题是你,根据我的测算,你的人生第二春,当应在此人身上呢,这也是我意想不到的。” “什么!?” 这一下,锦氏有些真正动怒了。 “春绮,我们朋友一场,一起玩到大的关系,你这样和我开玩笑?你不知道吗?有的玩笑是不能开的!” “所以——你认为朋友一场的我,花费心力算命,就是为了和你开这么一个让你生气且不信的,莫名其妙的玩笑?” 听了这话,锦氏收敛怒容。 她从不是一个为自己脾气左右的人。 自制力,懂选择,敢付出,擅决断,这才是她锦氏绣。 她知道,她的朋友,仙门中人。 仙门中人,实力一上来,首推就是卜算之道。 妙法测未来,六壬算生死。 这是仙门中人的真实写照。 他们测算出来的,往往是真玩意儿。 就是为了测算不利于己的事。 比如生死劫,情劫,魔劫,人劫——诸如此类。 算出劫数,做足准备,继而,历劫。 所以,好友这是在提醒她要准备历劫。 毕竟,好友的测算一向很灵。甚至,救了她儿子一命。 坦白说,对于自己这具身子,她倒也不是太过金珍,一个当初连范有田那样的废柴都能委之以身的女人,绝对不是那些动不动就上吊的贞节烈妇。 她的身体,在她看来,也不过是一种有效资源而已。如果有足够的利益好处,些微之事,又有什么关系呢? 蹲得下来,才能跳得起来。 趴得下去,才能站得起来。 假如,真的有什么,需要自己,也不是不可以。 唯一问题是,那男人是自己儿子的好朋友。这么一搞,就太狗血,太尴尬了。 这才是她犹豫的真正原因。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既然是春绮你的测算,那该是有什么不可抗拒的理由才会有这种结果的,既然是命中注定,坦然接受也就是了,反正我儿子也不可能一直这么干下去。” 她如是想。 话不多说。 刘一夫回到了家中。 此时,下午时分。 刘一夫到了家门口,犹豫一下,又掏了一些不太珍贵的物品,送到了桃花大娘子那儿。毕竟相识于危难,在困境中结识的,往常关系还是不错的。 特别是莫小米,原以为是个蹦跳闹事的小姑娘,不想反而是这个小丫头帮了自己很多。他的书店生意,那么红火起来,除了罗三丽帮他,其中莫小米的作用绝对是居功至伟的。 这份恩情,不能不认。 不过,可惜。 桃花息大娘子现在正值是气头上。 掌柜的老板娘现在是两个字。 不见。 当然这是老板娘的气话,所以大家都没放在心上。在莫小米的从中斡旋下,那位英俊的,小白脸子的店小二把东西收了。 总算缓和一下关系。 一进门,就看到了一个人。 意想,不到,之人。 赫然是金发美少女模样的极西国度来的马客师。 马客师此女,绝不简单。 她的美丽且不说了,她要不漂亮,浩瀚女王也看不上她的身体,真以为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当浩瀚女王的容器吗?你愿意浩瀚女王还不愿意呢。 罗京其实也有极西美女。 金发的。 但和马客师是完全不能比。 不说那精致到秀楚的容貌了,光是皮肤,就没得比。 马客师的皮肤,白,且不说,汗毛也很少,只有在强烈阳光下,一些易生毛的手臂上才有短短发出微光的毫绒。 这就显得白得耀眼了,肤若凝脂,光滑大概也是顺手溜滑的吧。 不像普通极西人,一个个三天不修剪就要成毛猴子了,皮肤粗糙,体味还重。 没香料就不能算人了。 有谁知道,马客师已经上千岁了呢? 纵然她是天人的修为,这寿数也要到头了。 她这是? 马客师正在看书。 是刘一夫的收藏,武功秘籍。 刘一夫手上,真正核心的武学,就是高原王的武功。 云龙九现,闪电霹雳剑,积死气波动功法。 不想竟然被马客师翻出来看了。 听说天人感知能天下第一,想来是因此被她翻出来的。 刘一夫看向外面。 夹竹桃树下。 我记得,我是藏在那儿的。 这都给翻出来了!? 简直是岂有此理! “抱歉,未经允许。” 马客师倒是挺有礼貌地。 “不要紧,原本就不是什么大事。” “不,都是很好的,只是……”她笑了一下然后对刘一夫道:“我这次出面,是有一件事想请你帮忙。” 这……求到我头上了? 但想想浩瀚女王的为人,大概也可以明白了吧。 “前辈想要在下帮什么样的忙呢?” 马客师这么正规,刘一夫也就跟着态度正规起来了。 马客师望向了屋外,简单风景,一些植物,实在没有什么好的。但马客师看得很认真,她的眼中也有一些眷恋与不舍。 终于她还是说了。 “我要死了。” 寿命终有时。 她的时间,不多了。 刘一夫之前听她说了,倒也不以为意,就应和道:“大概还需要多久?” “大概?还可以坚持一下吧,但没有意思,所以我决定早点死了也好,我活到了现在,也委实是感到累了。” 以她的功力,要再坚持,也无不可。 可这真的是没有意思。 与其等到真正油尽灯枯,现出丑陋老态,有失体面,倒不如趁现在,直接结束,反而是好的。 不知不觉间,马客师也有了一个缺点。 她太过于在意她的容貌了。 但这是正常的。 如此容颜,又岂有不爱惜之理? 越是美人,越是在意自己的容貌啊。 第7章 知本论 刘一夫大约明白马客师的想法,爱惜容貌嘛,这无可厚非。女人如此,其实男人也差不多。 明明还可以活一段时间,但马客师宁可早死,也不愿意让自己显现老态。 “前辈——好走。” 刘一夫也只能如此说了。 “不急,我虽是要死,但也有一些心愿想要寄托,只是你也明白,我这些年身边根本没有什么人可以相信托付,若说有,也唯有你这边了。” 马客师被浩瀚女王强留千年,当成了衣服使用,虽然一直坚强的撑了过来,可她们之间的关系,真说不上多亲密。 所为不过是承诺约定而已。 想也知道,马客师相当是被掳擒胁迫,故而她对浩瀚女王实是不可能去相信。 再说浩瀚女王那脾气那叫一个臭,就差把唯我独尊刻在脑门上了,能是一个好说话的吗? 细数一下,也就刘一夫,算是马客师比较熟悉的人了。 刘一夫沉吟一下道:“帮前辈的忙,不是不可以,但晚辈只能量力而行,如果帮不了还请前辈不要见怪。” “你帮得了的。” 马客师笑了一下,她从身后取出一书。 此书封皮老旧,一看就是线装手制的。 这是马客师经历千年积累,苦心研究的产物。 她毕生所学的武道书。 嗯。 在中土这边是秘籍,而在极西之国这种东西叫武道书。 马客师既然武功已经修至天人,自然有独到之处,写一本自己武学的心德体会的武道书,很合理,很正常啊。 马客师将此书往刘一夫面前一推,道:“我身无长物,有也大多不值当什么,你也大约是看不上的,唯此书是我千年所思,希望能够对你有些帮助。再说了,我方才看了你的,现在你也可以过来看看我的。如果可以的话,你还可以点评一下。” 马客师的武道书。 西极古道知本论。 简称——知本论。 马客师提出,天下武学,要想有所大成就,必须要知道其根本才行。 这就好比一个人,想要去某个地方,不能光想去就行,他要把一切准备细致了。 知道要去的地方,要去时的交通工具,还有行走在路上的路费。 只有如此,才能够走得长远。 才有希望到达目标。 论及天下武功,无外乎是体气心而已。 用东方的说法就是精气神。 其中精是一个人的身体素质。 气是一个人的内功修为。 神是一个人的精神力所在。 武道根本,就是壮大此三者,将此三者融汇贯通,就是武道的万千变化。 什么神什么法,这个术那个功的,莫不是由此三者合成。正应了那话,道生一,生二,生三,乃至三三不尽,六六无穷。 针对于此,马客师创造了三种功法,专门针对精气神。 此三种功法,分别是炼精的工字仿虎拳法。 炼气的共字服气诀。 炼神的公字瞰神术。 工字仿虎拳,其中仿之一字,就是师法天地,像老虎学习,并且是真正的学习,而不是简单的模仿。 是指人要放下自尊脸面来,真切的模仿老虎的形态动作以之炼体。因为对于人而言之,老虎的力量,速度,是最为均衡的。不像牛,力大而慢,也不像豹,虽快却短。 老虎的速度以快猛着称,力量也是极其称道之。 故此,其人炼体,需要模仿老虎。 共字服气诀,重在于一个服字。 核心要义是以气为食,修至极也,可以辟谷绝食,真正做到光喝西北风就能生活的地步。 共字,共天下之气,独我服也,故气之壮也,天下无二。 这门共字服气诀,是修炼内功,最快,最广,最深,最厚的功法。 最后是公字瞰神术。 这是一门,马客师创造的瞳眼术法,专为炼神。 刘一夫是降术师,他可以借助神力,短暂的通过神的视角看世界。 公字瞰神术是让人直接以神的视角观人看物,如此来提升人的精神力。就好像一个人,若长时间和有钱人一起吃喝,一起的见闻,纵然他仍然没钱,可眼光开拓了,也没了普通穷人的穷酸之气。 刘一夫一看才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他是万万没想到,这个马客师竟然有如此的武学造诣,其研究更是如此的精深。 精气神。 她在每一样都推演到了极限。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此书上的武道功法多是马客师的理论,并非实际所学。 马客师是在成就天人后,以天人之资,这才慢慢创出此等几近完美的武学。 但此时的马客师已经成就了天人,她不可能自废武功来修学自己的武功。 所以此功法只能说是推演。 而非得到了证实。 现在马客师将死。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马客师希望刘一夫能够给自己的武学留下传承,也不枉费她这千年的心血结晶了。 “怎么样?” 马客师脸上带笑。 她千年心血,岂是简单。 刘一夫更是心悦诚服道:“我也算对武学有所涉猎了,不得不承认,前辈的武学堪称奇绝,若能习成,说不得真的能够天下无敌。” 马客师道:“你喜欢就好,如此一来也算成了,此书给你,最重要就是——帮我收尸的代价。” 她,不是要给自己找传人。 或者说这只是她要的目的之一。 她真正要的,是让刘一夫给她收尸。 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却殊不简单的事。 身后事这种事,哪里都是一样的。 一个活着的人,再怎么样,也希望自己死后可以好一些。 可实质上,这并不容易。 因为,当你死了,你怎么管别人处理你的后事呢? 马客师自己感觉,如果她的后事交给浩瀚女王,她绝不会让自己躺她的那张寒冰玉床,更不可能费心思给自己打造好的棺椁让自己安然下葬。至于墓室选址,规模大小,防墓设计,大概率是没有的。 最大的可能就是随便找一个地方埋了算了。不去喂她的巨型蛇母就谢天谢地有良心了。 还想要什么? 这还不够吗? 不够。 马客师想得更多。 她想要一副好棺,安静下葬,尽可能多的保持她尸身的完整度,还要有一定防盗手段。 这些,找谁? 思来想去,她决定,就是你了刘一夫。 因为此人是一个降术师,降术师对处理尸体是很有一套的。 而棺材,这也不是什么难事。 可以说,她所有想要的,刘一夫都可以满足她。 只是想死得安全点,清静些而已。 应该,可以吧。 但刘一夫却犯了难。 他不知道要做到何种地步。 好在马客师不是一般人物,而是一只千年狐,哪里会不清楚人性之恶呢?人啊,从来都是好逸恶劳,充满惰性的。能少一事,就不想多一事,凡事总是想着安逸。 找刘一夫帮忙,这个可以有。 但你若是这个要求那个条件,人家会愿意吗?就算口头答应了,你一死,该怎么做还不是看他的意思。你觉得他会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怎么做呢? 细思极恐。 所以,聪明点,把要求降低点。 “不用那么麻烦的,我知你有保存好尸体的能力,我只需要你帮我安葬好了就行,不必太麻烦,对棺材的材料并不特殊要求,只要能装下我就可以了,倒不需要你去搜寻什么名木灵材。” 这要求委实是不高的。 刘一夫觉得这个可以有,问道:“那地址呢?” 安葬地方,在哪里。 马客师微微一笑,她一手指下。 “就在此下。” “什么!?” 刘一夫大惊,心中生出不好的想法。 果不其然! 往下,刘一夫所居的地下室,他准备的地下一层已经大大的变了样子。 这地下一层赫然,无声无息,不知不觉就多出了一层。 诺大一层。 这是浩瀚女王的手笔。 她依托夹竹桃树的根系,往下,开辟了一块足够大的空间。 大蛇,绿妖精,寒冰玉床,梦火骨,浩瀚女王的身体,还有那好几座山一样的财宝——全在这儿! 可想而知。 这个地下,到底被浩瀚女王挖成了什么样子。 她几乎挖出了一座小城的空间。 若非夹竹桃树已经在无形中构筑了坚固的根系空间,把这地下城给罩住,他都担心自己的房子是不是会一下子陷下来。 太恐怖了。 浩瀚女王这神通也太广大了。 一个小小的剧毒空间,让浩瀚女王玩出了花儿。 简单的搬运技巧,一个人就抵一整支,不,十支的施工队。哪个施工队有她这种实力,真是暗算无常有,巧妙搬运灵,神鬼不觉间,五鬼不如也。 刘一夫真的是,自叹弗如。 浩瀚女王果然是浩瀚女王。 其人如神。 明明是个人,却专干神都干不了的事。 地方已经备好了。 就在夹竹桃树的正下方。 看来马客师还懂点风水之术。她至少知道这株夹竹桃树不简单,所驻之地必然不凡也,也不缺风水,不然能生得好么。她把此地当自己的墓地,未来连护墓机关都省了。 甚至,刘一夫还看到了几块备好的阴沉木的木板。 这是把材料都备好了。 马客师果然是懂事,事情做得这叫一个顺啊,刘一夫不需要多麻烦,只需要顺手一推就行,把木板制成棺材,把人一葬,如此简单,真的是不能推却。 当下,刘一夫就答应了马客师。 一回头。 马客师已经原地坐化。 说死就死,这叫一个干脆。 一个声音道:“你还不动手?” 这是浩瀚女王在通过意识深层直接于刘一夫的心灵深处说话。 “她问过你吧?” “对。” “你骗了她。” “对。” “那你还催什么呢?” “呵——人啊。” 浩瀚女王不说话了,她又沉寂下去。 地下,只留下了刘一夫面对那具已经坐化的尸体。 “抱歉,我骗你了,怎么可能直接给你葬了呢,天人的尸体,若能炼化成炼尸,那我的实力必然大有保障。理解一下吧。” 第8章 白门斩钢术 地洞之下。 刘一夫在工作。 旁边某人发出不良的窃笑。 她在欣喜,她在欢乐,她在愉悦。 马客师呀马客师,千年的共处,一点信任也没有,让这么个奸滑的小子给你办身后事,你脑子怎么想的。 一个降术师,他能有什么道德? 如果是一般人也就算了。 可马客师能算是一个一般人吗? 马客师才情什么的都不说了,仅有两点刘一夫便不可能放过她的身体。 其一是她天人修为,一个天人修为坐化的身体,对于任何一个降术师来说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无上至宝。 对。 毫无疑问。 降术师精于毒蛊鬼三道,此三道每一样都可以和炼尸之术产生联系。或者可以这么说,降术师只要,拥有一具强大的炼尸,他就可以算是一个大降术师。 尸道,可以说是降术师在丝罗瓶之路上的另一条路,可说是另类成道。 一些降术师因为没有修炼成丝罗瓶,不能转世又不想死,甚至会选择夺舍寄居自己炼尸的体内,以求一种另类长生。 当然了,刘一夫正常是不会夺取马客师的身体。 他毕竟是一个男人。 再怎么追逐力量,也没有想成为一个女人的想法。 他真正贪图的,是马客师身为天人的身体所形成的战斗力。 其二,马客师的身体保存太好了。她一身天人修为,花费了很多功力用于对这具身体的保养上。 这样的身体,素质太好了。 一旦炼尸成功,将会成为刘一夫的修炼粮田。他可以从中源源不断的获取死气。 死气,将不再是制约刘一夫的鸡肋。 先除衣。 再脱袜。 很快,这具尸身,就清洁溜溜,一丝不挂了。 但面对这具完美之躯,刘一夫却克制了自己的想法,他虽很想扑上去放肆妄为,但他知道,要维持尸身的纯粹,为了更伟大的利益。 最为珍贵的鲛人油给用上。 刘一夫将之涂抹全身。 然后,他取出了上品浣纱布,小心翼翼地把马客师的身体,从头到脚,蒙头套脚,包了个严严实实,包好后,再用尸油浸泡。 当,马客师的身体被彻底包裹严实了之后,他取出了自己储藏的坟土,都是白灰的优质坟土,再行涂抹。 给这躯体涂抹了厚厚一层的坟土。 放在一块棺板上。 再打制棺材。 这是用的原高原王的外椁。 虽然高原王外椁的材料已经用了一些,但马客师毕竟是女人,躯体不大,而材料打拼的贴身薄棺,这个还是可以有的。 棺材打制好了,刘一夫在棺底置入了垫底的坟土。 再用尸油浸透。 放入马客师的躯体。 填入坟土,再调入尸油。 如此反复。 让尸油和坟土,填满了整个棺材。 在封棺之前,刘一夫放入了坟头草的草籽。同样,要用尸油来浸泡。 最后,上棺板。 将此棺钉实了。 又抹一层的尸油。 开始贴符纸。 这是用桑皮纸制的降文经符,又叫阴文书,是活人与死人对话的文字,和仙门的阴符经相似。 降术师以之沟通神鬼。 最后,才是挖坑。 不大,差不多得了。 活动一下身体,刘一夫感到了一阵子的酸痛。 好在,此时,他内功也有小成,步入了小周天之境,够用了。 以内功增强体质,把棺材放置入了坑底之中。刘一夫再进行封土。 把地面踩实了,又入上缓缓,慢慢,倒入了一瓶兑了酒的尸油。 在其上布置了春水大神祭坛。 让神力直接注入其下。 接下来,就只有一个字——等!!! 等到这具尸体,生出了第二命。 也就是让尸体尸化,并且催生出灵智。 而这灵智会被春水大神影响,从而被刘一夫所控制。 到时,春水大神就像一层过滤网,把马客师尸体的尸气给过滤掉,只吸收其中的纯粹死气。 可能有人会疑惑,为什么不多养尸? 呵。 尸油不要钱吗? 坟土不要收集吗? 还有上好的棺材板。 缺一不可。 更不要说是这么大的量了,没时间,没精力,没有小钱钱,别玩这一套。 此外,还有尸体。 不是什么尸体都能炼尸的,就好像不是所有女孩你都要娶的。优质的,值得投入进去的,上好的尸材,永远都是少数。 可以用于炼尸的材料,其一是要完整的尸体,不完整,漏啊。就算可以那也是普通炼尸,只是普通消耗品,没有特殊作用了。 比如死气就存不住多少了。 其二是要生前强大的尸体。 越强大。 越好。 普通一流高手就已经足可堪用了。 宗师就可遇不可求。 大宗师,正常别想了。 现在,一具天人的尸体摆在刘一夫的面前,不要?那是要遭天谴的!!! 到底知不知道一具完整无缺的天人尸体对于一个降术师意味着什么啊! 所以。 真的对不起了。 马客师。 你的尸体,我收下了。 处理好尸体,要做的事还有很多。 他需要喂小脑斧,喂已经变异的红睛乌鸦,喂驴子,还有一只瘦巴巴,小小的,小狗子。这是罗三丽不见之后唯一留下的小东西了。 十只大狗里就精心挑选了这么一只。 三丽说这是獒。 但刘一夫觉得不像。 可还是继续喂着。 完事了,他又感到了寂寞。 唯有一条绿藤,在他脚下,轻轻的触碰他。这是已经进化了的地龙藤。它现在已经可以地上行走了。往常的地龙藤需要要阴湿的地下行动,现在,它可以在地面上行动。 未来,它会变成像蛇一样的藤蛇。 再之后,是进化为终极的泥龙形态。 刘一夫伸手搅动,小家伙,你的路还长着呢。 …… 白氏武馆。 短短时间。 锦天已经从初级学徒走到了核心门徒的地步。 他现在已经是白氏武馆中的当打之人。 现在,他要求学,白氏武馆的绝学了。 其实白氏武馆的武功并不复杂。 核心的就三个。 斩钢,斩风,斩动。 三者一成,则天下无不斩之物。 不过,这不是重点。 今天他被授了代师父一职。 这是说,在白氏武馆,他也可以算是一位师父了。可以指导,学徒们的刀法。 更换了刀柄上的系铃,他和一个人见了礼。 这是白氏武馆名义上,真正的馆主。 白婳婳。 老馆主坐那儿和死了似的,他身体不好已久,现在早就成了吉祥物,是一摆设。但是吧,据说,他在正常时是罗京第一刀。 曾经号称——病虎。 威名之盛,令人胆寒。 现在主事的是第一代师父。 老馆主的大女儿。 白缨缨。 之所以名义上的馆主是白婳婳,只因在比武中,白缨缨败于白婳婳手中。武馆规矩,不以嫡庶论,而是武功高下论。白婳婳。虽然一副柔弱模样,但她的真实刀法最强,那她就是馆主! “好,自即日起,你为我武馆公聘的代师父,也因此,你可以学我武馆的绝技了。现在由馆主持刀亲自教你。只教一次,能不能学会,看你自己了,学不会,就看下次机缘了。” “是!” 锦天十分激动。 能不能得到白家刀法的真传,就在此一举了。 之后,再想学,就要攒人品看运气了。 白婳婳看起来怯生生站在白沙地上。 手中。 捧着一把刀。 她的形象,就像一个不会武功之人。 待到双方分立站定时,她才显出一点样子,至少那刀是提起来了,不再是双手捧持的一副娇弱无力样。 可即使如此,也不像高手模样。 锦天拔出练习用的打刀,感觉不及新月上手,但无所谓了,他平静一下心意,往前踏出一步。 对方,一动不动。 直到白缨缨提醒他。 “婳婳没有你想的那样弱,出刀。她若先出刀,你看不清的。” 锦天心中一颤。 天下,高手,何其多。 往常,他看不到那么多的高手,是因为他实力未济,还没到那个圈子里,自然没有人来理他。现在,几经考验,他现在已经可以说是个隐隐的超一流了,自然也开始接触真正的天才高手层次圈子。 这一次,白婳婳站出来就是证明。 他,已经值得白婳婳这种层次的真正高手出手了。 几经犹豫,他深吸口气,往前,踏步,挥刀。 …… “所以,你败了?” 晚上。 在张小乙的豪宅里。 张小乙懒洋洋地问。 他斜坐在一张靠椅上,舒服得就差叫出声了。 现在的张小乙有钱了,这家当,侍女,奴仆,也都一一置办起来了,他甚至还请了园丁给自己装修半落的园子。怎么也得整个花花草草啥的,不能再像以前,放任不管,杂草丛生。 现在,他人靠着软绵绵的椅子上,边上两个婢女给他轮流喂投着葡萄,不时啜口美酒渡他一个皮杯儿,别提多快活了。 锦天则喝起了闷酒。 张小乙至今仍然未有正式接纳文丽,双方现在有点冷,他可以这样纵情放肆,但锦天身边已经有了一位眼里揉不进沙子的杨大小姐,可不能随意放纵。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 他。 一刀落败。 简直不敢想象。 白婳婳,的确是个女孩,力气也有所不足。 但是她的速度却太快了,而且还有些加速的技巧手法运用于其上,使得她的刀在与自己刀接触的刹那,刀速临时突然增速达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巅峰。 正是这般的快速,她一下切断了他手上的刀。 这正是白氏一门独一无二的斩钢术。 白门斩钢术,凭借的从来不是力量,而是速度。当然,此中是有技巧的,关键在于把握住刹那一瞬间。 于刹那一瞬间进行超级加速,形成绝对差力,把一切都给斩断。 这一招,只可意会,只能自己参悟去掌握。因为人体有微妙不同,所以不可能原样照搬。你的发力心得未必适合别人。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所以白婳婳的教法是对锦天使了一遍。 想学会啊,自己慢慢想,慢慢参悟吧。 第9章 昆山有龙 “怎么了这是。” 一个人进来。 是刘一夫。 他精神很好,心情也自然不错起来,再无之前一副死气沉沉的模样了。 张小乙,抬头一看,一句金典就说出来了。 “我的一种植物!” 他哪里看不出来,刘一夫这副模样,正是传说中极少见的,内功大进才有的景象。 那种神清气爽,精神熠熠,太阳穴高鼓着,整个人仿佛装了弹簧,随时要原地蹦起来飞一圈的模样。 此种状态,可遇而不可求。 太难得了。 此之谓悟,也叫入道,是极少有的机缘降临。 很多人,晋入宗师,大宗师,甚至是天人,往往凭借的都不是苦修,闭门造车只能让你靠近,想要彻底晋级,还是需要这么一场机缘降临,才能踢开那临门一脚。 未承想,这刘一夫竟然莫名其妙的得到了一次机缘。 连锦天也忍不住流了口水。 他执着于武道,特别羡慕刘一夫此时的精进。 虽说习武讲究的是稳扎稳打,打牢地基是慢筑高楼。可是,能有通天捷径的话干嘛不走呢? 刘一夫不理二人吃惊模样,一屁股坐下来给自己灌了口酒。 大收获啊大收获。 简直了,刘一夫最初以为马客师的知本论厉害,但饶是如此,他仍然——严重——低估——了此功。 刘一夫修炼过云龙九现,所以是知道一点的。 高级的武功,往往具有一定程度的排它性。甚至于有的武功——排它性极强。 比如云龙九现,如果修炼此功,那刘一夫此时的根本内功,金鼎神功,就不能修炼了。 而修炼金鼎神功的话,云龙九现就不能修炼。 唉,就是这么一山不容二虎,这就是内功的排它性。 强行修炼,等于小路上并排走双车,容不下的,要出事。 可现在却不一样了。 刘一夫昨儿只是随便参悟,试着初步修炼一下,哎呀母亲呀,这功力是突飞猛进,挡都挡不住啊。 共字服气诀。 服天下万气。 这真不是吹的。 更为重要的是,刘一夫发现,此一功法的增益性是全方位全功率的。太强了,也太快了。 所以说,共字服气诀是一门只专注于提供足够内功的秘法。它能修炼出大量,大量,是大量啊,精纯管饱的无属性内功。 世人修炼内功,却根本不了解不理解,或者说愿意去学习理解的不多,内功的本质是什么。 马客师提出了她的猜想。 所谓内功,是以精神沟通身体,让身体进行异变。 异变让身体可以产生出一种特殊能量,这就是内功。由于人体的器官各有不同,器官本身也各异,这就导致了内功性质的特异性。 有些内功偏重于五脏发力,这就是五行理论。 又有炼体产生的力量属性加成。 还有后来最基本的奇经八脉三脉九轮。 所以只需要研究一下,就能发现,人体之内功,究其根源,终究是源自人体。 而共字诀的理论就是,天下服气者独食于一,而吾不拒也,故能成其大。 先不追求特性,直接上量,由于是最基本的,反而就显得精纯了,纯粹了。 这时再根据所需要的,把此内功进行二次再造。 此前,刘一夫习武的路子,是先学提呼一气功,简单,基础。 等功力上来了,再转修金鼎神功。 等到了金鼎神功修至大成,这才算有足够的实力去修云龙九现。 刘一夫没有足够的天赋才情实力一步登天的修炼云龙九现,但他可以一步步来。 但是。 现在。 不一样了。 刘一夫在短时间,已经把提呼一气功修至了大成。 他已经可以无伤无副作用使用提呼一气功的秘术。 豹胎易筋发劲术。 此功是提呼一气功的真正奥义所在。 提呼一气功,优点是修学起来比较容易上手,最早是给王室贵族的人学习的,不需要多吃苦,随随便便就能上手。 但缺点是攻击力——懂的。 所以此功有秘术——豹胎易筋发劲术。 能在一瞬间把功力聚集,且于一点,猛力的暴发出来,就像豹子一样,突然发力,瞬间速度快到不行。 只是此功有一弱点。 功力未深时,使用此招,容易把自己的身子搞得精血亏空,锁不住体内精元,到时容易猝死。 是以刘一夫从来未有动用此术的想法。 但现在不一样了。 刘一夫内功充沛,使用此功也不虞一下子伤了根本。 而且,他于金鼎,步入三层。 这是基本功大成。 金鼎神功,最强的筑基武功。 最是固本培元,强身补气。 整个金鼎神功,共分十三层。 前三层基础,再三层医疗,从第七层始演化成惊人的战斗力。到了第十层,举手投足都有巨大之力,开山劈石不在话下,一掌下去,天崩地裂,日月无光。 威力至大以极。 刘一夫此刻将这种武功一下子修到了第三层,这种事情简直是骇人听闻。 他武功进益如此,当然把张小乙,锦天给吓到了。 “我走了——我算明白什么是……” 正想说情场失意武功得意这句话,但还好,最终还是止住了这话。 “有什么经验说来听听呀?” 锦天忍不住说话了。 锦天一向寡言少语,此番说话,可见他是真的心动了。 “是有点,不急的,再说吧。” 知本论太恐怖了!!! 在知道此物的恐怖后,刘一夫决定要慎重。 至少,他亲身体验的,共字服气诀是不能乱传的。 下回其余的也都试试,然后挑一些不重要的给他们。 “你这家伙——” 锦天恨得牙根都痒。 到底是兄弟,不能绑起来拷问。 这种看起来可以一飞冲天的秘密。 好想要啊。 张小乙也在旁边流口水。 可恶,好想把节操给扔了,为什么我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呢?太亏了! 正这时呢,有人进来。 一阵香风,两条大长腿坚定有力的迈了进来,那双特殊的皮靴,一听脚步声就知道不凡。 靴底,靴头。 都是镶金铸铁的。 这样的靴子,用大长腿抽动起来使用晴空百裂脚。 那将是何等的恐怖,何等的炸裂。 杨雪雁坐了下来,把手上的东西分给众人。 “不是,什么玩意儿?” “这是?” “嗯?” 刘一夫三人一看,心中顿时明白了。 这是一份资料。 千年前。 有不死大蛇出世。 没于昆山。 曾有剑客去屠蛇,甚至引发大蛇拥有不死灾力的传说,但最终的结果却不一样,有诸多的传说。 有的说,大蛇最终是被神秘的剑客给杀了。 也有的说,大蛇被封印于昆山之中。 还有说法,大蛇已经被神秘修仙者给收走了。 此外,有说大蛇死了,只是仍能复活,等着时间罢了。 有说大蛇在昆山守护一个秘密,等着被人解开。 但,无论是哪个传说,哪个故事,有一点不变。 昆山。 有蛇。 至少曾经,昆山有蛇。 只是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 “你——什么意思?” “大约是让我想跟她一起去昆山吧。” 刘一夫昂起了身子。 这种事,不要说,也是不想干的吧。有钱有权,在家里当大爷,不爽嘛?跑昆山?开什么玩笑! 昆山,一直以来都是古之盗墓者最喜欢的地方,那里埋葬着古往今来太多的王侯将相了。几乎有点名气,有点财力的,都想往那葬,导致了那里成了传说中的千窖之口,万洞之窑,到处都是洞眼子,往往是一层墓叠着一层墓,堆在上面。 若非古墓之中,毒瘴不绝,恶虫林立,各种险恶的术法阵势纠缠一起,动不动就造成人员失踪,早成了盗墓者的欢乐家园了。 直至于今。 据说。 浅层的墓葬已经被人发掘一空,所剩无几,又有藏墓派和修墓派莫名其妙的遮掩隐藏,修复墓中的杀人机关,这才让此盗墓之风止住,不然,不定要闹成什么样呢。 所以说,上昆山寻龙,这简直就是在藏有暗针的米袋子里找一根小细线,别提多坑人了。 危险。 没好处。 还麻烦。 怎么样的智慧要去呢? 连锦天也皱眉起来。他也想到于此,不想答应。朋友是一起享受快乐的,不是给你填坑的,拉朋友为女朋友干这么麻烦的事,你让锦天这种真性之人怎么张这个嘴。 杨雪雁乃是堂堂大家族培养出来的种子天才,大家族可不是光培养战斗力的,人情世故统统都在内,她一眼就明白原因。 这几个人,刚刚经历冒险。 他们武功大进不说,还都又发了财。 注意来。 是又。 又发了财。 现在一个个最起码都是小老爷了。 看看张小乙,这婢仆全都伺候上了。 已经如此丰足,他们又岂有再向虎山行的道理?当年敢冒险,是有太多意难平,且都是穷光蛋,就一条命,不拼干什么?留着过年吗? 时移,势亦,事易也。 一切都不一样了。 所以,得用别的招。 她美目一转,看向了刘一夫。 她笑了。 “我听说,你们在万事司选择了当挂职是不是?” 三人面面相觑,然后一起看向锦天。 锦天脸色难堪起来。他告诉杨雪雁才一天而已,这妞就把自己卖了!? 听说,听谁说? 除了自己还能是谁? “你们不会以为这个挂职就是在那高高挂起,什么事都不管也不干了吧?光享受好处什么事都不担着,天下哪有这种好事?不是吧,不是吧,你们真的这么以为啊?!” “我们不急,这才挂职,急什么!” 张小乙不乐意了。 刚歇下来喘那么一口气,好家伙就要让我们去昆山,开什么玩笑呢? “可总要出任务吧,我可是知道,一年一次,至少的,不是吗?” 挂职。 不是高高挂起的高挂,而是每年必须出至少一次的任务,是实挂。 而有一点不得不说,被万事司挂起来的任务没有一个简单的。都是普通无忧客可能全军覆没的大麻烦。 “这个——” 张小乙不由苦笑起来。 还真是,如此啊。 第11章 万事司一行 刘一夫打了三遍工字伏虎拳。 他气血上头,知道不能再打了。 凡事过犹不及。 太上头了未必是好事。 一觉天明。 他起了一身的污垢。 一层细细的油泥被他排出体外,害得他身上有一股腥臭味,挥之难去,不仅得要洗澡,还得换件衣服。 他明白了。 原来工字伏虎拳竟然还有洗筋伐髓的作用,这当真是个意外之喜。 他感到,不仅身体状态好了许多,连力气,也肉眼可见的增长了一些。 如此一来,他原本打制的铠甲,怕是真的用不久了。 这铠甲是按他原来身体素质订制的。 原来用是极好的。 但是他现在发现,在工字伏虎拳的作用下,他的身体素质会逐渐增强,也就是说,他对铠甲的要求也在无形中提高了。 所以…… 还有万事司。 刘一夫发现他忽视了这个他已经正式挂职的重要部门。 这是罗国大圣人王夫之鼎力扶持起来的重要机构。 原本,罗国是想对一切诡异妖魔置之不理的,想要管理那些太费力了。但王夫之倾其所有,用自己所有的一切为罗国建立了这个机构。 罗国这些年一直保持着蒸蒸日上的向上之力,与万事司的建立不无关系。 它代表着,朝廷并没有放弃百姓。 哪怕很多事做不好,甚至做不到,但百姓心中却有了希望,有了光明。 正因如此,罗国百业未消,人民仍然各居其位。 国家才能持续发展,直至于今。 很多事,不管,和慢慢来,是两回事。 不管,那是绝望。 慢慢来,至少还有一些希望。 万事司就是这样,抚平了民间的惶恐不安。 你能说它不重要么? 这么一个机构。 死亡率那么高。 死人也是那么多。 但它依然有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入注,让这一机构能够持续运行。 你能说它简单么? 所以这个万事司是很重要的。 刘一夫花了一些心思,了解一下万事司的制度。 这万事司分成了巡方,坐殿,总堂,三个部门。 巡方,顾名思义,就是派出去到处走的一类。这部门的无忧客是最多的,他们组队或单人,巡游四方,发现了问题,能解决的就自己上,自己给解决了。解决不了,就上报上去,到处找帮手,从坐殿调人。 假如还是解决不了,就会选择挂起来。 让那些能解决的高手去解决问题。 巡方处是无忧客们的耳目。 他们知道消息最多。 万事司大部分的情报资料都是他们收集的,也同样的,他们战斗在第一线,死伤也是最为严重的。 坐殿处是万事司在罗国全国各大城市设立的固定办事机构。 他们的任务其实也不轻松。 有一点就是保护好地方的安全。 并且,没有撤退可言。 再是总堂。 这是肥差。 当年,张小乙就是在总堂处任职的。小日子挺快活的,事儿少,钱儿多。 要不是出了那档子事儿,他现在也还在干着呢。 总堂最大的好处,就是设立了一个庞大的资料库。 这里收藏了各朝,各代,各地,各种的奇闻趣事,隐私秘情,包括了很多的武功秘籍,张小乙当闲书看了很多,结果现在成了一个万事通,什么都能知道一些,逮什么都能白扯两句。 可见这里的情报资料很重要,往常是忽视了,现在要好好补补课。 当然了,过去一般人进不来,也不可能给你乱看。但现在刘一夫成了挂职的高手,他就可以看这些情报资料。 通过情报,刘一夫了解到,杨雪雁的资料只是一部分。 很多古老的资料说明,昆山的那条,不是蛇,而是龙。 地方志更是说昆山有很多龙王庙,祭祀龙王。 要知龙王是水龙王,海龙王,江龙王,湖龙王,河龙王,井龙王,山里的龙却是少见的。而昆山就明目张胆建了很多山地龙王庙。 但,注意来。 地方志说的很明白。 昆山,有龙王庙。 但没有祭祀蛇的庙。 记录里,的确有剑客什么前去屠龙。 不过,更为严重的是仁王之怒事件。 据记录,昆山有仁,康二王。 此二人所居者自然是古仁国和古康国。 他们都曾在高原上的英雄王撒卡诛杀蛇王时起到过作用,帮助了撒卡王,还记录了撒卡王手中的神器,白瓷剑。 蛇王住在长盘宫,一切金属铁器都用不了。 蛇王本尊却能使用草神剑。 所以纵然蛇王不仁且残暴,有无数人想要诛杀蛇王,都办不到。 直到撒卡出现。 他得到了可以在长盘宫中使用的神器白瓷剑,这才诛杀了蛇王,摧毁了蛇国。 仁王,康王,都在其中出力不小。 但千年前。 仁王和康王闹翻了。 据说是仁王无礼,不仁,导致了仁王的出奔,他带着自己的一国,消失在了昆山脚下,一直是下落不明。 此为,仁王之怒。 刘一夫合上旧书籍,一千多年的事,太古老了,大多不是传说就是据说,全是野史集散,没有正式的官方记录。 算了,还是找适合的任务吧。 哎呀! 不查不知道,原来罗国上下的怪谈记录有这么多。 打红伞的妖女,专杀海王的红楼花船,到处相亲实则吃人的虎姑婆,老太太模样深夜出来的熊姥姥,云岭的奇怪事件,月族的纸娘子传说,昆山淯水的黑甲鱼精,关东雪岭的野人毛怪……等等。 昆山淯水的黑色的甲鱼精? 刘一夫翻看了这个任务。 淯水。 昆山脚下。 这不是顺路了么。 办昆山的蛇王,顺路把这什么黑甲鱼精给做了。 这是怎么回事? 淯水有一只甲鱼精,这怪物原来也没什么,还是个善良的好妖怪,别笑,妖怪虽然稀少,真有心地善良的……又或者说是赶巧了,这妖怪就是这种设定。 反正此妖初时还是好的。 但不知什么时候起,老妖怪发神经了,想要老婆,见人就问,还要相亲。 一个甲鱼精,能长什么模样?答案是可想而知的。 后来有人无聊间就骗了老怪物,说白就是耍它玩儿。终是惹恼了此怪,结果此怪就闹起了事来。 老怪物从此混在摆渡人中,渡人一半就要别人给不了的,比如妻子儿女之类,不允就兴风作浪,翻了船,杀了人,坏事干了一萝筐。 终于给把它的事挂上来了。 关键在此怪防御力强,难以一招击杀。 而且它在水中,凡人武功一下子就废了九成。 所以这怪物其实杀得了,却一直无人能杀。 可这样的怪物放刘一夫面前就不算什么了。 且不说他有玉虎剑。 专克你血肉生灵。 哪怕你是王八精,有一层老王八壳子,也能给你——杀了熬汤。 还能下毒。 刘一夫沙漠浩瀚之行,剧毒又有收获。 他手中的剧毒升了级,正好拿这甲鱼精试试成色。 所以收拾这甲鱼精已经不成问题。 哎,这万事司还是缺少像他这样的降术师啊。特别是肯正常修行的降术师。 不然这种甲鱼精哪至于挂在这里,早给人收拾了熬汤。 刘一夫收了此单,心下大悦,又在资料库中转了起来。 随后他就看到了一个人。 那人,脚踏飞剑。 这是脚不沾尘啊。 刘一夫仔细一瞧,是孙春绮。 铁冠道在罗京的驻守道人。 他连忙低头,恭敬地给孙春绮行礼。这位不可不敬,他身上的储物袋子就是这位给提供的。 “是你?” 孙春绮也认得了此人,她美目一凝。 此人,又有所变化。 她原本出面,是看在锦氏的面子上,救下锦氏的独子,没错,独子。锦氏有一子一女,女儿是锦葵,一个天真活泼,至少样子上是的个大小姐。但儿子,仅锦天一个人。 此子在,锦氏乐无忧,此子亡,锦氏苦断肠。命理竟然如此,孙春绮终是动了不忍之心,帮了锦氏一把。 当时,孙春绮已经见识了刘一夫此子。 觉得此人有点意思。 虽然太弱,可已经别与不同。 他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这点殊不简单。 降术师,一个个不是走捷径就是选择走在走捷径的路上,不是成了邪降师就是后悔怕死又转职成了白降师。但不管是邪也好,是白也罢,都是在走弯路,看似是获得了力量,其实已经沦为力量的奴隶,不可能有超脱的可能。 而刘一夫,他则是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他没有急功近利,把路走短,走窄。 反而依然是前途远大,未来充满希望。 所以,孙春绮才愿意给了一个她已经用不上了的储物袋。这算是一种投资。 她看重的,不是刘一夫的力量。 而是若干年后,她仍然可以和刘一夫说话。 而不是去面对一捧黄土说。 “见过前辈,上次的事,真是谢谢前辈,帮了我们大忙呢。” 刘一夫仍然,态度恭敬。 “你,又变了呢。” 刘一夫的变化哪里能够瞒过此女。 她一眼看出刘一夫身上的变化。 也是个有造化的人物。 想到于此,她不由笑了。 此人,值得继续投资。 当然,这也算是一种——解闷。 修为到了孙春绮这个地步,很多事,它的性质就不一样了。 孙春绮是修仙者,修仙者,讲究一张一弛,机缘运气。单纯一味苦修,是作用不大的。要是只是苦修就能进步,谁又愿意出来打打杀杀争夺资源呢? 在不能苦修时,修仙者行为做事更注重的是心境的修养。 修仙者讲究的是,不差谁,不欠谁,阅览红尘,遍寻感动。 从而陶冶性情,磨炼自己。 最终达成升华。 既不会因感怀而感动,也不会因失落而堕落。 如此才能渡过修仙者看重的魔劫。 从遇到刘一夫,到欣赏刘一夫,最后投资刘一夫。如若此后刘一夫修为实力有所精益,那说不得她都能有足够的成就感从而修为破境。 那岂不是好事? “相遇有缘,和我来吧。” 第12章 所谓神匠 孙春绮在前带路。 她身上散发好闻的清香,整个人都是飘的,像个仙子一样,脚踩一柄青华飞剑,离地一寸左右。 刘一夫只能在后徒步跟随。 他还要小心,不能多看她一眼。 免得让孙春绮以为他是在冒犯。 没一会就到了一间——大仓库。 这是万事司的内部仓库,但实质上,这里是由孙春绮现在说了算的。 此间仓库,是万事司成立以来,收罗的各种器物,用得上的用不上的,只要有价值就被一一送至此处。 虽说此处是万事司之重地。 但孙春绮带着,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铁冠道就是这样超然于物外。 此间仓库一开,刘一夫就一个感觉。 浩浩荡荡,宽阔无边。从外往里看,一眼望不到边儿。 它太大了。 里面大大小小,林林总总,一排排的置物柜,像森林一样,从头看不到尾。 无以计数的物品被分门别类的放置于此处。 有妖兽身上的材料,皮毛骨血筋爪牙,也有各种的矿石器藏。 其中就有很多金属矿材。 还有一些,是说不出名目的材料碎片。 这些碎片,完好时一定是什么特殊的宝贝,只是已经破损了,但犹有一二分余力,不舍得扔了,就仍然放置于此,看谁有用得到的再行取用。 当然了,有这些破损的,也有一些完整的。 从奇门兵甲,到辅助器材,应有尽有。 珍品饰物,也是层出不穷。 更有一些有特殊之处的宝石器物。 这些看起来,是财宝,其实是能够储能炼器的材料。 当然了,这些东西,就不是能随便取用的了。 此外,还有一些碎块的石片。 用一筐筐的竹箱子装置着,数量还不少呢。因为数量太多,所以不得不上心。 这些石片碎块,经孙春绮介绍,是一种被称为灵石的东西,也是修仙者能用得上的货币。 只是可惜。 能放置于此的,都是劣质灵石。 是正品灵石的加工后的石皮,碎屑。 真正人家修仙者是看不上的。 和普通玉石也差不多,有什么用呢? 但它们毕竟是灵石,哪怕是劣质的。 有时也能派上一些特殊用场。 刘一夫感到自己是在被施舍。 但他不在意。 如果有人用钱打脸是种羞辱的话,他一定不介意把脸打肿。更何况他知道,孙春绮并非是在羞辱他,只是顺手的帮他一下。 刘一夫在此,取了一些妖兽爪牙,又取了一些劣质灵石。 “前辈大恩,晚辈真是无以为报。” 刘一夫大为感激。 他挑选的东西,是帮助自己炼器所用。 一个降术师,想要强大,最好还是要靠自己。与其一天到晚想办法去继承或掠夺,别人的东西,倒不如自己动手,什么都有。 “无妨,我刚才,看了。” 孙春绮玉手轻划地指了一下。 “嗯?” 刘一夫一下子还没反应过来。 “你接取了一个任务。” 孙春绮目清似水,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瞒过她的眼睛。 刚才,她只是随便一瞥。 仍然是给她看到了一些。 不过刘一夫不觉得是多重要的事。 他道:“哦,晚辈几人不是在万事司里挂职么,总不好真的什么也不干吧,就来接取了这个任务,说是淯水有个甲鱼精,打算收拾一下,应该不是太难。” 孙春绮微微一笑,摇了一下头道:“你错了,那头甲鱼精不简单的……不过如果是你接取此事,应该是有胜算的,既然如此,我就提前预订一下,那甲鱼壳子,到时可以给我送来,我们可以交易一二。” 她与刘一夫等初相见,一口一个汝啊吾的,现在已经有些熟了,也就简单的你呀我的说话了。 还有一点。 刘一夫已经可以给她带来好处了。 别的不说,那甲鱼精就不好搞。 她想对付都有些难,麻烦。 想也是知道,甲鱼精只消一感知到她到来了,立刻就会沉到水底下去了。 孙春绮能有什么办法? 她现在,只是一个筑基期修士。 若她修成了金丹,就可以百邪不侵,以避水诀入水抓这甲鱼精了。 可她若是金丹期,又哪至于看得上这甲鱼精? 偏偏她现在想收拾甲鱼精却难。 所以才要借助刘一夫他们行事。 当然了,此事并非绝对,成亦欣然不成也没什么。 刘一夫回来路上,暗想。 好家伙,这昆山淯水还没去呢,大甲鱼精还没收呢,甲鱼汤还没熬呢,这用处已经给安排好了。 那甲鱼精将来若是知道,大概会哭死在淯水里吧。 一回去。 气氛不对。 旁边莫小米搁那哈哈大笑。 刘一夫摸了一把糖果子,莫小米才拉刘一夫的手一五一十说了。 原来今儿个张小乙锦天兴冲冲和杨雪雁去找神匠。嗯,莫小米看热闹也跟去瞧了,算是涨涨见识,哪知是瞧了个笑话。 神匠是真神匠,你别管他手艺如何,至少脾气是一顶一的暴躁。 因为是神匠,还不能得罪他。 结果就是给冷嘲热讽骂了一顿。 左一个没钱别来。 右一个我的东西不给没档次的人。 最后一句我最近忙,你们要是不嫌慢,就慢慢等吧。 听听,人言否? 都是人精,哪里听不出来,这货分明就是在婉拒。 忙,没看见。 慢慢等,天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你知道他要多少钱吗?最高一百万贯钱,你敢信?我给他,他敢拿吗?好家伙,一万万钱啊,大家还练什么武啊,都去抡大锤当铁匠算了。” “确实……有些贵了……” 某人说。 他在想,是不是向母亲张口,召唤是母亲的话,就算是一百万贯钱,但换一套神兵级铠甲,应该是可以的。不信?你往外说去吧,有一百万贯钱的人有很多,但有神兵铠甲的有几个? 有时,你提着钱,都买不到东西。 那什么神匠脾气是臭,他都想给一刀。 但不得不说,这种交易对他来说,是可有可无的。 如果不是看在杨雪雁的面子上,他根本不屑于理会他们。 杨雪雁之所以有这面子,是因为杨氏曾经为这位神匠提供了他渴望的材料。 事实上,对于神匠而言,他也想打造出更多的神兵神甲。但他之所以吝啬出手,就是因为适合的材料不多。 如果把材料耗尽,那纵然他这个神匠,也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为了谨慎出手,神匠不得不开出高价。 一是挡住那些莫名其妙想要他出手,占据浪费他时间的人。 二是赚到足够的钱可以让他回购一些材料,对于神匠来说,材料才是一切。 受制于器,徒呼奈何。 “我们有钱。”刘一夫说道:“一百万贯钱,对于我们而言也不是什么太贵重的事,再说了,我们手上也有一些材料,到时可以把价钱杀一下。” 张小乙一拍大腿:“我们有材料吗?妙哉,哈哈哈,还是老刘你有办法。” 众人之财物收获大多都在刘一夫手中。 凭借刘一夫一行人所获的财物,价值又何止是千万?千万既有,又岂会在乎区区百万。唯一问题还是出手,千万财货,就一定能换回千万钱财了么? 无奈之下,刘一夫只好去见一下那位神匠了。 老神匠不简单。 开了一家兵器铺子,手下有七八个大师傅,至于打下手的学徒工就更别提了,实力非凡啊。 这是一家,只做精品生意的铁匠铺子。 收费是贵,但凡物,你提出来,他们就能做出来,你给图纸,他们就能办到,这实力,是实打实的,你找别家铺子,给出的图纸别人还要找人认字呢。 老神匠自己轻易不出手,他正常只做一件事。 提炼材料。 把一块矿石提取出他所需要的金属,再将这块金属进行精萃化,铸成他真正需要的材料。 刘一夫能做的,就是直接取出材料。 他一连,取出了三件材料。 一下子就把老神匠给吸引住了。 三块,三块,三块人头那么大,已经提炼好了的材料。 “你——” 老神匠手指颤颤巍巍的抚在材料上。 “好品相啊,这种纯度的黄铁,人间竟然也有?我本以为我手中的白铁是宝贝了,你这儿竟然有黄铁!还有这是绿铜吧,翡翠绿玉铜,我本以为这铜料中的精灵只存在于修仙者手中,未想你竟然有!这黑色的……这是什么?” 他认不出最后一种材料。 “是银,银中之秘,又叫秘银,这是对银质。材料进行一种炭化法得到的足够坚固的,又能疏导能量的材料,将之做成丝附于兵器上,可让内力顺畅灌输于其上,是修仙者也极为看重的材料。” “我们有这材料?” 张小乙大为惊讶。 “你们啊,只关注那些金银珠宝……” 刘一夫心中暗叹。 性情不同,收获不同。张小乙收取的宝物,往往关注的是那些所谓值钱的玩意儿。但什么东西真正值钱他其实是不懂的,往往都是刘一夫在后面拾遗补缺。 锦天也是一样,对一些神兵刀剑,玉石珍玩上心,艺术,他懂。可不属于艺术的,比如说这材料,摆那儿放着,他们一个两个的,都当破石头。 也就刘一夫收了起来。 好吧。 他也是有私心的。 才不会告诉张小乙,锦天,这东西有多好多值钱,而是自己私藏。 要不是为了想要神兵铠甲,他才不会将这材料交出来呢。 这可是他在浩瀚女国收集的宝物。 原本,浩瀚女王的为人,是不可能让他沾一点便宜的。 但此物女王也不大看上眼,对于浩瀚女王而言,材料而已,又不是真宝贝,还需要费功夫锻造,她是女王,又不是铁匠。 结果自然便宜了刘一夫。 上位者往往就是这样。 能买到的,就不在意制造。 他们始终觉得造不如买。 反正他们这些上位者不差钱。 可是,刘一夫,老神匠,他们是知道此物的珍贵的。刘一夫一摆出来,所有铁匠都放下了手上的大锤子,盯着材料流口水。 第13章 瞰神 材料学,这是一门非常严谨的学科。 哪怕是在这里,这些看起来没有多少文化的只知道抡举大锤的铁匠们也知道好材料的重要性。 结合修仙者及其一切所知的,所学的,所会的,哪怕是这些看起来粗鄙的铁匠们,也有了自己的传承,懂得了对材料的分析辨识和加工。 这本识物谱就是老神匠集结历代铁匠大师们的心血结晶。 刘一夫借来。 他要自己学一下。 这也是老神匠的要求。 很简单,老神匠希望他找到更多更好的材料。 要是因为自身学识不足而错失了重要的材料,老神匠将会悲痛于心。这是老神匠把书给刘一夫看的根本原因。 当然,双方还是有交流的。 神兵级铠甲的铸造,不是那么简单的。 双方就需要,图纸,设计都需要研究。 一学识物谱,刘一夫才发现自己是才疏学浅,很多东西都错失了,比如说泥土,他就没注意。天天就晓得坟土,坟土,却没想到既然这坟土是宝,别的土难道就没宝了? 识物谱中记载,青泥藻泥等,都是炼制器炉所必要的材料。一些砖材也需要好的泥来调和。 更别说水质,石材,和金属器物。 学完至夜。 虽然有加强的学习能力这一天赋。 可快速看完识物谱并加以学习,对刘一夫的精神还是有些消耗的。 他感到了精神上的疲劳。 要是以往,可以修炼内功。 可此时的刘一夫已经明白,身体状态不好,做什么都是事倍功半。精神不好,修炼内功或炼体,都不正确,倒是可以试试知本论里的公字瞰神术。 他经初步地修炼了知本论,已知道此功的特殊与强大,在体会到了工字伏虎和共字服气的好处之后,他也生了好奇心,忍不住想要试试看,看看这公字瞰神术究竟能带给他什么样的惊喜。 工字伏虎拳,在基础上稳步提升他整体的均衡素质,除病修暗伤,将身体机能提升到巅峰。 共字服气诀,让他在内功修炼上坐上了快速直达车。原本别人要稳步缓慢提升的内功,他可以一日比一月,一月拟一年,突飞猛进的增进修为。 这两门功法,堪称是极品外挂。 就不知这公字瞰神术,会带给他什么。 这公字瞰神术,也不是那么玄学,其实它就是一种观想之法。观想法,高深的顶级武学基本都有。比如曾经在北凉横绝一时的绝学大佛掌,这一门掌上功夫,是北凉灭北莽,那时北莽正是最强时候,从而得到的绝学。 此功特点,就是要观想一尊大佛。 甚至可以说,降术师的空用之神,就是一种理想的观想。 和以往一样,只是观想方式方法有些变化。 第一次,失败。 刘一夫习惯性又观想到了春水大神。 可惜了,这时的春水大神和浩瀚女王缠在一起,因为初生神灵,心性不成熟,被浩瀚女王夺了一半身子。但神灵就是神灵,位格之高不是浩瀚女王能比的,她纵然是占了上风,也只能是勉强压制住春水大神,想要吞并,却是不能。至少短时间里她办不到。 不过浩瀚女王绝非是一般人,她是拥有蛇王宝玉正式仪式之人,精神力之强,千年未消,漫长的时间,造就了她精神方面的强大。假以时日,说不得,她真能侵吞春水大神的位格。 到时,对刘一夫来说,是福是祸,就难以预料了。 别以为浩瀚女王真就有多好。 一个居上位者,她能是好人? 懂的都懂,玩政治的心脏,又怎么可能是什么好人呢。 真到了那时候,可能就有不忍言事发生了。别觉得奇怪,换了刘一夫就会这么干。 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 刘一夫之所以如此,只是因为他不能也不敢拒绝浩瀚女王,不然,他早已经死了。 终于,他在第三次观想,成功了。 精神体一跃,来到了未知之地。 这一下,他感觉到了一种浩大。 自己,高高在上。 万物,渺小低下。 所有一切,他想看的,皆如掌观文。 刘一夫终于明白公字瞰神术的厉害之处了。 这么说吧。 春水大神的视角,高于刘一夫这样普通人的视角,这是因为春水大神的位格在刘一夫之上。就好像对于一个问题,普通人往往只能看到眼前,而高人可以看到未来。 举个例子。 一个国家遭到了外敌入侵。 官员想的是和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毕竟,从练兵,选将,筹备粮草,准备银钱,到制定作战方针,这多累啊,需要多少下层吏员跑部串联,合作统筹,计算出入啊。 但要是不打仗,那不就是什么事都没有了? 岂不美哉? 至于花费多一些什么的,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花的是国库的钱,又不是我的钱。 国王就不一样了。 他会看到,我的军队这就不能打了,这个国还能坚持多久?所以,不仅要打,还要投入更多在军事上。 这就是眼界,眼光。 普通人刘一夫,只是一个普通人。 但拥有春水神的视角,就能看到鬼神这种虚无之物。 而公字瞰神术,位格竟然还要在春水大神之上。 这意味着什么呢? 当春水大神凝视观察刘一夫时,刘一夫看不到春水大神,而当此刻刘一夫观察春水大神时,春水大神同样看不到刘一夫了。 这就是差别。 这也就能造成影响了。 以往,刘一夫说降神,其实仍然是什么都不能做,不能动。因为他实力未足。 他什么都做不了。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由于本身实力影响,刘一夫仍然能做的不多,可已经不是什么都不能做了,是的,他能够做一些事了,哪怕只是小事。 毫不犹豫,刘一夫出手了。 他的灵魂意识巧妙的拨动春水大神,让它和浩瀚女王形成了一个均势。 由原本的略于下风,变得平分秋色。 这导致春水大神一阵的欢悦。 而浩瀚女王发出怒意。 但,此二者都无法感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能以为是对方临机做出的反应。 就这样。 刘一夫笑了。 处于高处,他找到了解决浩瀚女王的方法了。 只要,他每次,巧妙的,巧妙的,一点点帮助春水大神,吞噬掉浩瀚女王的意识,最终这个浩瀚女王将会消失的不复存在。 到时。 他会借助春水大神的力量,将浩瀚女王的一切都纳为己有。 浩瀚女王积累无数的财宝,都将是他的了。 至于绿妖精,蛇母,梦火骨,呵呵,都仍在休眠,全都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不得不说,浩瀚女王掌控欲太强烈了。 绿妖精,蛇母,梦火骨,这三哪一个都是极强的存在,都围着女王一个人转。 而浩瀚女王也紧紧绑定他们,生怕给了他们太多自由反而让他们对自己产生离心。 所以一到情势稳定时,女王就让这三位休眠。 当然了,不能这么明说,而是美其名曰与汝共长生。毕竟生命是有限的,长眠可以减缓生命的流逝。不然,一千年,别的先不说,梦火骨是活不下来的。 所以他第一个就入睡了。 然后是蛇母。 再就是安排好一切的绿妖精。 她在浩瀚女王身体外侧。 一俟有人靠近,绿妖精就会醒过来。 好在刘一夫对此已经知道,自然不会想去对浩瀚女王的身体做些什么,哪怕他内心十分想做。 但他忍了。 迟早。 迟早的事。 一切都会是他的。 瞰神。 刘一夫对浩瀚女王暗中下手,心中是满意之极。 甚至,他还看到了浩瀚女王精神意识上的特殊之处,是的,那是浩瀚女王三花瞳的本源。 在浩瀚女王的脑子里,从她的松果体处 有一股神秘力量,沟通了她的眼睛。在她的眼里,形成了特殊的能量通道。 换言之,这力量是浩瀚女王脑中松果体的力量,是异变引发了这种力量。 刘一夫感慨万端。 人体是一个大宝库,果然不假。 只是这个宝库一直以来是大多力量都被封锁着。 但,只要打开一点。 就一点。 就能起到无穷变化。 看到浩瀚女王的精神意识,刘一夫心中别提多羡慕了,超凡的天赋能力,他也想拥有啊,别的不说,剧毒空间这一个能力,就被浩瀚女王玩出花来了。不仅是可以存毒放毒,关键是空间啊。 空间力量,太强大了。 只看浩瀚女王仅凭自己一个人就搬运这许多的财宝,你就可以知道这个能力的珍贵了。不是她这能力,浩瀚国也未必能收集到如此之多的财宝吧。 正值于此,忽然,刘一夫感觉到,自己的精神意识,也在变化,或者说是在模仿。 原来他过于羡慕浩瀚女王的意识结构,导致了他的精神意识自动跟着模仿了一下。 这个能力,发动的行云流水,像呼吸一样自然,不需要怎么学习,只是想,就自然而然的做到了。 忽然。 刘一夫感到了大脑的一阵极其剧烈的剧痛。 这痛苦来的是如此之疾。 就像突然间有人用锥子,用大锤把那锥子钉入了他的脑门一样。 仿佛是在用铁钻子在他头上打洞。 太痛苦了。 刘一夫在地上打滚。 直到莫小米过来。 小丫头几乎傻掉了,没想到一直没什么问题的刘一夫会成这模样,他不会死了吧?这样想,她忍不住上前想帮什么忙,虽然平时喜欢玩闹,但她终究是个善良的姑娘。 刘一夫痛苦之余,也是无暇多想,趁手抱住了她。搞得这小丫头有些不好意思,她挺大的个姑娘,虽然是小女孩,但一直没有这个意识,直到此时被人抱了,才想我是个女孩呀这种问题,一下了女性因子在她体内觉醒,变得懂了害羞。 好在刘一夫只抱了她一会儿就松手。 他脑子疼痛渐消,反而有一股清凉之意顺头而下,遍及全身,让他好了不少。 只不过,当他睁眼,却是把莫小米给吓了一跳。 只见他眼睛里,莫名其妙的,也多出了两个眼瞳,一下子和浩瀚女王一样了,拥有了六颗眼瞳仁。 第14章 仿神 刘一夫抱着头。 他一个人。 莫小米大约是害了羞,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这疯丫头首次蹦跳着回了这家客栈里睡觉了。 小姑娘不熬夜,也算是一件好事了。 刘一夫却在思忖。 这里要说一下。 马客师的知本论太强大了,从根本改变一个人,每一门武功都像是在开外挂而不单纯是武功。 但也有一点。 那就是知本论只是马客师以她绝对天赋才情,天人底蕴,创造出来的武学。 虽然理论很好,也很强大,可到底未经实验。 被浩瀚女王困住的马客师连一个徒弟也找不到。 绿妖精和蛇母都不需要学习她的武功。 唯一有可能的梦火骨更是长期处于睡眠中。 再说了,别看梦火骨位格低,殊不知此人才是严格意义上浩瀚女王唯一且最信任的人。 那是从小时候起就被灌输了要用一生为女王效忠的绝对之人。 这样一个人。 马客师是不想帮他的。 浩瀚女王把她的身体当成了衣服,圈禁了她的一生,真当她心中没有一点怨言吗? 一切只是因为她信守承诺,注重荣誉而已。 还有一点就是浩瀚女王的能力实在是太诡异了。已经超出了武功的范畴。 她那仿佛时刻可以看透人心的能力,她不想冒险。 所以她一直敝帚自珍。 直到现在,刘一夫才渐渐证实了她的创想,知本论的伟大。 这门武功伟大就伟大在格局。 这是一门,大心胸,大气魄,从根本提升的武学。 当然,光是公字瞰神术,还做不到这一点。 刘一夫之所以也出现了三花瞳,最根本的原因,是四个字。 因缘际会。 一切都是命数到了凑巧而成。 很多事,差一点就不成的。 刘一夫可以做到,一是因为他用了空用之神,创造了春水大神的存在。所以他和春水大神之间,有一点普通降术师和神邸无法比拟的亲切关系。 只要他一日未行降神,双方就仍处在蜜月期。 浩瀚女王的入侵,在一定程度上也让她和刘一夫透过春水大神,建立起了类似的联系。 就像那话说的。 你在凝视美女,美女也会凝视到你的。 偷窾终将会被发现。 然后,不管是好是坏,这美女是喜欢上你还是厌恶了你,你们双方至少有了一点关联了,不再是路人,连点头都不行,而是至少可以说几句话,哪怕是骂你呢。 此外,就是观察了。 刘一夫的瞰神术让他可以高高在上,通过特殊视角观察浩瀚女王,而女王竟然不自知,这是一种极其恐怖的能力。 而这,就是瞰神术的力量了。 普通人看人,往往会被人感知到。 武功修为越是高深,就越发的不易被人偷窥。 但用上了瞰神术,我都脸贴脸看你了,只要我不触碰你,你就不知道我的存在。之所以如此,就是高位格对低位格的打压。 或者用科学的话说,这是高维对低维最基本的碾压。 这种观察,极其细微,摆脱了身体的束缚后,可以看到一些最本质的东西。 就像平常看人,是穿着衣服的,衣服下是瘦是胖,都不清楚,至少不细致。有的人看起来瘦,衣服一脱,全是硬疙瘩肉。 同样的。 用公字瞰神术看人,能把一个人的潜力本质,都给看出来。 想藏?呵呵,是藏不住的。 比如浩瀚女王,这一看就不得了。 灵魂的厚度,浓郁度,凝聚度,十分紧密,仿如真人一样,并未因岁月老朽,也未失去灵活,仍然富有灵性,做为一个单纯的灵体,委实是作弊般的强大。 她这是没有彻底死透,要是真死了,就这灵魂,怕是直接成为灵鬼大尊。 灵鬼,那是在位格上堪比鬼王的尊者级存在了。 这样强大的灵魂,才有资格,才能够去夺春水大神的位格。 只可惜浩瀚女王虽然强大,但仍然差了些,质量不足,只能以量来弥补,这导致了夺舍之战被迫演变成了添油之战。 只能说——浩瀚女王太贪心了。 她既舍不得丢掉自己的身体,又不甘心去转世。凭她的力量,说不定转世也能有一番作为,可她都一一放弃了,硬是拖成了现在这样子。 现在这样就好吗? 整个人和春水大神缠到一块儿去了。 现在不要说夺舍了,就是想分开都不容易。因为她这要是示了弱,春水大神会凭借本能反过来要吞了她。 到时就是骑虎难下。 而这也正是刘一夫所乐见成的。 不然放纵她的意志在自己意识中横行无忌,那自己还活不活了。 哼哼。 自己迫于无奈,不能对浩瀚女王下手。 甚至不得不帮助,浩瀚女王夺舍。 但是嘛,怎么个帮助法,这帮助二字的解释权,就在刘一夫手上了。 浩瀚女王以为一份绝对的誓言就能绑死刘一夫? 太天真。 身而为人,天生拥有一颗自由之心。 谁敢高高在上? 谁又能绝对约束住谁? 此外,还有一点。 刘一夫对自己施行了降术,那就是让他拥有超级的学习能力。 这个能力,已经很厉害了。 比如说刘一夫学医。 普通人学医,起码十年起步,要十年,才能说初步学了医道的基础部分。 没有二三四十年的努力,是不可能往外说学好医术的。 但刘一夫拥有超卓的学习能力,几个月就学得头头是道,还给自己配制了一系列的药品。 从药膏到药剂,药粉,药丸,药汤,那是应有尽有。 可见这学习能力的不凡。 他学一年,顶别人十年。 学一天,顶别人苦啃一个月。 此时也是。 近距离下,仔细观察,这才让他发动了学习能力,通过灵魂直接学习浩瀚女王的精神意识。 这直通本源的力量。 瞧。 更高位格贴近仔细的观察。 加上降术作用下的学习能力。 如此,才让刘一夫从浩瀚女王身上学到了,模仿到了,这三花神瞳。 往常的学习,中间还隔着一个身体呢。 别奇怪,身体,有时是阻碍。 你以为你的身体你就能绝对掌控了? 你错了。 大多数情况,人的意识其实是被身体掌控的。 简单来说。 即使是一个你不爱的女人,她对你做什么,你的身体受到刺激,仍然会有反应。这就是个人意志被身体掌握的证明。 所以,刘一夫的学习能力,其实也被身体影响,并没全部发挥出来。 这次,站在更高的位置上,摆脱了身体的束缚,刘一夫的学习能力真正发挥作用,这才能通过观察就模仿了浩瀚女王的秘密。 当他意识回体,这股力量也就反馈到他的身体上。 这是精神意识主动对身体的改进。 是一种进化。 只是太过激烈了一些,才导致了如此的痛苦。 而痛苦结束后,这身体反馈回精神,又让他缓复过来。 这——就是刘一夫修炼公字瞰神术的变化。抑或者说是收获。 不过……仍有不同。 刘一夫的这三花神瞳,本质而言,是对浩瀚女王的一种模拟,一种仿效。 不像浩瀚女王,她是通过蛇王宝玉对自己进行根本的改造。 这是一得永得一证永证。 浩瀚女王的异能完美,且强大。 而刘一夫的模仿呢? 只是一种弱化了的三花神瞳。 论及威力,是不如浩瀚女王的。 好处就是可以关闭。 这力量虽弱了些,但船小好调头吧,却能够被刘一夫完美掌握。这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当刘一夫不想使用这力量时,双瞳就自行隐去了。 不然,顶着这么一双三花神瞳,真是不好对兄弟解释。 比如你怎么有这能力?这能力是什么?你是不是说真的?你有没有隐瞒我?为什么你有我没有?你不会隐藏了什么东西吧? 到时,好朋友也要陷入猜疑链中。 那就没意思了。 倒不如瞒下来,淡而化之,大而小之,最后不了了之。 脑子疼啊!!! 回过神。 精神力上涌,满满的精神,状态一下子就上来了,这玩意儿,好像一下子睡不着了呢。好吧,那就干活吧。 对于一个降术师来说,想要做事,太容易了。以前之所以不做,不熬夜,纯粹是为了积攒状态。 而现在,状态好,那就可以做事了。 精神熠熠的刘一夫毫不犹豫的用穿山甲的爪子加入黄金炼制了三枚吊符。 完成后浸入尸油,放在一旁慢慢等着。 再取纸来,开始勾画他心目中的神甲。 神兵级的神甲,不是说铸就能够铸出来的。它需要拆开部件,精心打制。 选料用里,拼材铸件。 整件神铠,那就是一件艺术品。 集坚固,实用,美观,特效于一体。 整件铠甲由头铠,帽樱,面具,护肩,护胸,金缕衣,樱垂流苏,腰带,战裙,护臂,臂盾,护掌,护膝,铁胫,拉丝披风,万茧丝里衬等组成。 有些需要找制衣的师傅出手。 最好是无针绣坊的大师出手。 当刘一夫完成构图,自己也被成品图给惊艳到了。 这样的一件神铠,要是给人穿了,不得把天下武夫给羡慕死掉。 这一件,以黄色为主基调。 名为狮子王神铠。 最显着的就是胸甲部分,硕大的一个狮子头,威武又霸气,还别人的母亲的好看。 开头炮的成功让刘一夫灵感如泉涌。 这艺术工作就是这样。 只要灵感上来了,别的就都不是问题。 设计好了狮子王神铠,刘一夫顺手就为自己设计了白虎王神铠。 当然,胸甲部分是一个大大的虎头。 只是到锦天的神甲时,刘一夫有些许卡壳了。 狮子王神甲是张小乙必然会喜欢的。 刘一夫了解他。 正如刘一夫喜欢白虎王神甲一样。 但他真不清楚锦天喜欢什么。 但是吧,他设计好了张小乙和自己的神甲,却独遗漏了锦天的,试问到时锦天该怎么想呢? 刘一夫只好花费心思,想又又想,设计了一套鲜花模样的神甲,胸甲为一盛放的葵花图案。 这应该可以了吧。 至于杨雪雁,刘一夫真没法想了。 第15章 决定出发 次日。 武功又一次大进的刘一夫来找老神匠。 他从老神匠这儿得到了一个消息。 杨氏一族之所以和老神匠关系好,原因就是杨雪雁一族能够长期为老神匠提供一种珍贵材料。 白铁。 这是一种优于普通铁料的上等铸材。 白铁有两点最好。 其一就是防锈,铁嘛,生锈很正常的。而白铁却偏偏能增光防锈,仅此一点就难能可贵了。 好嘛,刘一夫有些馋了,哪怕他明知白铁不如黄铁。可架不住白铁的数量大啊。 这也是没法子的。 黄铁绿铜当然好了。 可这些东西也少啊。 你做涂层,镶丝边,这个可以有,但全部用这些材料,你以为你是修仙者吗?材料随便用?想什么美事呢! 反是白铁这种材料,因为往昔杨家有商道关系,总能搞到的。不然杨雪雁哪来那么大的脸子让老神匠给面子,就凭你腚大腿子长吗? 你就是把整个罗国罗王的后宫全搬来,在老神匠心中也比不过他心目中的一块铸件器材。 是白铁。 白铁。 是它才让杨雪雁有了所谓的面子。 既然如此,那就多用些白铁好了。 这是刘一夫给自己神铠设计以白色为主基调颜色的主要原因。 但就是这,仍然让老神匠嫌弃了。 他倒不是对刘一夫有意见,而是觉得白虎王和狮子王神铠有些重复了。 神铠啊。 独一无二之物,若有重复,岂不是会让人笑掉大牙?哪怕这不可能,只是老神匠自己想的,也是一样。有时,艺术的巅峰之所以高不可攀,就是因为大师们是在和自己找别扭。 在老神匠的出手下,白虎王神铠没了。 一副新鲜出炉的——插翅虎白彪神铠诞生了。 最显着的是,原设计背后的拉丝披风,没了,给改成了两只披风样的大翅膀。 这绝对需要无针绣坊的出手,还得是大师杰作,精品丝绣。普通的丝织是不行的,必要非凡的材料才可以。 刘一夫是不大甘心的,这意味着他需要去跑无针绣坊或者是替无针绣坊找材料。 这多麻烦,多累呀。 但不行。 老神匠就认这个款了。 什么是艺术? 艺术就是什么都要做到最好。 就这图样,不改了。 而这意味着,三五年里,这神甲是别想要的。 但——值得呀。 慢功才能出细活。 大约是感到这样不好意思,改了别人的设计,让别人苦等,还要跑无针绣坊,这么麻烦人家,万一人家以后有了好材料不给你了呢? 那不是因小失大? 所以要补偿一二。 怎么补呢? 给刘一夫的小驴车升级。 别说。 一路风雨,几经彩虹,真是这小驴车的功劳。其实很多事情,并不可怕,可怕就在于这路上的奔波要老命了。 所以说小驴车是居功至伟。 只可惜沙漠一行,小驴车经历风沙和风暴的摧残,甚至给吹到天上摔下来,这没散架已经是难能可贵了。但也不能是一点事没有。 回来时候,这车子已经吱吱嘎嘎的响起来了,以后这种动静会更大的。 所以这时升一下级,挺好。 甚至,老神匠也要露一手了。 做为一个匠人,制作一辆车,并不难,甚至是基础功夫。 首先,得有大车轮。普通人不懂,车子这东西,车轮大才是好,小车轮顶什么用? 大车轮,普通的小坑小洞一下子就过去了。 除了用特别难炼成的软铁外,还需要一种稀有材料,皮胶。 这是用杜仲,兽皮调制成的胶体制造的皮胶。 把皮胶塑形,附在车轮上。 再来合精钢大轴,加软铁弹簧。 如此一来,这大车轮才能立得住,才能撑得起重。 因为,老神匠的出手,肯定是要搞大车啊。普通小车,值得老神匠出手吗? 大车仍然用木板,但采用整块的木板。 板上包铁,再装上车箱,和活动顶篷。 宽绰的大车组装好了,老神匠还以为这是要用牛拉呢。 哪知刘一夫带来的是一头小驴子。 看起来普通的小驴被小瞧了。 一怒之下,小驴子一下鼓起了一身的疙瘩肉。像铁块一样的疙瘩肉把老神匠都给吓了一大跳。 这是一头神力驴,力气大得能比两头牛都不止。 即使是套上大铁皮车,也一样奋蹄踏地四处撒欢。仿佛这铁皮大车是纸的,根本压不到它。 回来时,正好是傍晚。 张小乙在家。 从楼上,他一眼看到了这大车,别的不说,那蹦蹦跶跶的驴子他是太熟悉了。 要说张小乙现在最想要的是什么? 毫无疑问,他就是想要一头刘一夫的这头驴。 此刻又要加上那车。 车子大呀。 一看就是好家伙。 张小乙不顾惊人,施展轻功就跳下来,对着车子狠狠打量,坚固的体表,宽阔的内里,精巧的折叠床,组合桌……太棒了。 他差点想在上面支锅吃一顿。 他当然知道刘一夫修整这车是为了什么的,有了此车,昆山之行好似也不是不可以接受。假若赶路是这种车子,随时躺卧,那辛苦一些又算什么呢。 一高兴,就请客。 考虑到锦楼的开销,还是选了对门的这家客栈。 原本张小乙以为这辈子的钱怎么也应该够花了……吧!? 谁知炸出了个什么的神铠! 这玩意,这诱惑,谁能抵挡? 以前没钱,干望眼,那也就算了,谁让你没钱呢,难道要去抢吗?可既然现在有钱了,说什么也要拿下。只是这个神铠,它的价钱太吓人了。 导致了现在张小乙又重新对自己的财力不自信起来。 所以,能省还是省一点吧。 这家客栈就挺好,要什么锦楼呀。 几个菜一点,就瞧到熟人了,也没那么熟,但当初拿双刀的手现在端盘子,还是吓了张小乙刘一夫二人一跳。 “好家伙,这是怎么回事?” 那位还气呢。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 她发了脾气,里面有人说话了。 是顾春。 这个短发女倒是斯文了起来,在柜台后说道:“注意身份,你现在是干什么的,还以为在从前随便挥刀子吗?人家进门消费的那就是大爷,只要人家规矩,你就给我把态度放端正了!” 张小乙哈哈一笑,然后忙止住道:“不好意思啊,没别的意思,不是想笑你们,只是有些奇怪,你们怎么这样了?” “这样怎么了?看不起我们?” “不是不是……” 张小乙心中大概明白了。 桃花息大娘子到底还是对他们生出了嫌隙,不敢再相信自己,所以这是又新找了预备队。 这也是因为刘一夫他们每击即中,发财发得太快了。 已经完成了从打工人到独立自主的道路了。 说白了刘一夫众人现在甩开了老板娘自己单飞也不成问题。 那老板娘怎么办? 只能给自己找下家了。 别说。 她们这几个也挺不错的,实力比刘一夫他们也就差一点。 刘一夫他们可以,那他们又为什么不行呢? 而顾春一行人的遭遇也大概可以明白。 这是进了罗京,以为自己有个三瓜两籽的,就手上没把门的了,也不知是花钱太大手脚了,还是被人给骗了,这几位又落魄起来,跑这家客栈里干活了。 “别误会,只是既然见过,遇上了惊奇一下,没什么的。哎?你们当中那个大个子呢?” “他在后面劈柴,怎么,有意见?” “没有没有。” 到底也没什么大仇。 当初碰面,虽有过不愉快,但也有过合作。 所以很快那姑娘就坐过来了。 “听说你们——都发了?” 同人不同命。 双刀女觉得自己一群人也不差啊,也是拉扯了一群兄弟闯荡江湖,凭什么,这几位都发了财,而她却得要在此端盘子,还有天理吗?还有公道吗? “都是玩命的辛苦钱,不值当什么的,好比现在,我们都已经不想干了,可还是要往外跑,唉!” “做人做事总是要有始有终的嘛。” 一个人抱刀进来了。 正是锦天。 刘一夫伸手,啪啪啪把三张效果图摆上去。 “这是什么——我走了!” 张小乙一下子张大了嘴巴。 效果图上,那威猛霸气并染了黄色的狮子王神铠顿时俘获了他的心。 这也太神气了。 威猛,霸道,还别人的母亲这么美观。 忽然间,张小乙觉得,为了这件神铠,哪怕花光最后一枚铜板也是值得的。 不就是钱么。 没了再赚。 可要错过这件神铠,他能哭死过去,醒来再找一茅厕跳下去。 是的。 真要那样,他自己都不能放过自己。 锦天看着属于自己——一种直觉。 他就知道这花里胡哨的铠甲恐怕是自己的。 别的不说。 就这葵花图样,他就不能拒绝。 但这么花,还别人的母亲的是红色的主基调,这样好吗? 要是穿了它,几乎就是在对别人说,是兄弟过来砍我。 太烧包,太骚气了。 这哪里是正常男子汉大丈夫所穿的。 哼哼。 看看。 张小乙和刘一夫,这两个货的图样就比较好。 威猛霸气不说,还漂亮。 一个狮子头,一个老虎头。 而自己? 葵花图样。 哎——!!! 终究还是交友不慎,这兄弟关系没处下去吗? 正要说什么。 张小乙已经说了。 “昆山还是要去的,不然咱也不好拿这铠甲了吧!嘿嘿嘿嘿!” 他眼里已经全是此甲了,哪里还在意昆山的危险困难。 “是要去的呀。” 锦天不在意甲。 好吧,他在意,只是对神铠的造型有一点意见。但他无比精明,知道即使自己不喜欢,但锦氏和妹妹锦葵一定会喜欢,所以他也不好拒绝。重点在于杨雪雁。 两人关系处在瓶颈中。 想要再进一步,就必须要去昆山。 再说了,去就去,怕个毛啊。 虽然说大概率会很烦,也只是烦而已。 经历大风大浪的他们怕什么! “谢谢你们!” 杨雪雁也不知何时到了。 她一脸感动。 她知道,倘若三人硬是不去,她也无可奈何。 但天幸,此三人终于还是答应她了。 第16章 分享 采购物资,准备工作,一一完成。 下面就是和朋友告别。 刘一夫的家不用担心。 他的家,包括书店,都有白酒的人帮忙看着。 现在刘一夫哪怕什么都不干都能有源源不断的收入,并且这个收入可能会越来越可观。 这就是白酒的执行力。 此外还有莫小米。 她虽是个看起来疯疯癫癫假小子似的丫头,但却殊不简单。在罗京城内有一大批小弟听她的命令。 噬血狂魔莫小米,罗京城小朋友圈哪个不知,谁个不晓。 在小孩子中更是建立了砖头帮。 有她在,不要说官面上的人了,就是那些小流氓,小痞子,也不敢在刘一夫的产业面前生事。所以刘一夫是放心的。 倒是张小乙,又一次被文丽给逼婚。 人家女孩明明爱他爱到骨子里。 可他呢。 有了钱,有需要,宁可找风俗店的小姐姐来解决。 用他的话说,她们已经沦落风尘了,都这么惨了,你要是不照顾她们生意,让她们在青春年华尚好的时候能够积攒下足够的养老钱,那她们以后怎么办? 哦你清高,你了不起。 让人家姑娘饿肚子,老了没有足够的养老钱,落魄街头,死在哪座桥洞下,这就是为她们好了? 所以,文丽好似有点想放弃。 张小乙对此又有些患得患失起来了。 这让在旁边观察的刘一夫想。 贱人就是矫情。 这话果然不假。 人家姑娘一直上赶着往你身上凑,你爱搭不理的。现在女孩回地味来了,你又开始冒酸儿了。有这功夫早干嘛去了。 但如此一想,他又联想到了三丽。 罗三丽。 也不知还能不能再见。 再见时又是怎生模样。 刘一夫就是个挺干脆的人,发现了罗三丽对自己有意思,立刻就逢迎上了,他没有拒绝,而是玩了会爱昧就有了决定。 只是不想会发生后来的变化。 一念于此,刘一夫就不开心了。 干脆,他修炼武功了。 这一下,露馅了。 刘一夫什么武功,大家都知道。 张小乙手把手拉他入门。 这才一年多功夫吧。 短短时间,大多数人可能还是个寂寞,即便是有所成就,也是小小的小有成就,算不上什么。 可此时的刘一夫,武功明显已经步入了二流。 从原本的不入流到了现在的二流。 这不是开玩笑吗? 张小乙,锦天,他们哪一个不是从小下苦功夫,刻苦修了十几年,这还要加上他们的天赋才情,这才有了现在的实力。 可刘一夫才一年多啊。 这么快就赶上来了? 还有天理吗? 还有王法吗? 就离谱! 这是什么? 这是四个字。 天道不公! 你再好的才情,再厉害的天赋,也不能夸张成这个样子吧。还有,张小乙,锦天他们可都是人精儿。他们当然看得出来。 只要略一分析,他们就发现,刘一夫的武功,其实是正常的。 不正常是最近几天。 好家伙,几乎是一天一变样。 你要只变样一次我也就信了,毕竟,奇迹嘛,有那么一次两次的也正常……吧。 但你老是这样,这就不对了。 你这要是还说是正常,就是把别人当傻子了。 朋友还处不处了。 同坐一辆车子里,就……这样? 刘一夫思之再三,终是拿出了知本论。 好在,此时,车上,仅他们三人。 杨雪雁自己购了一辆豪车,她有钱,车夫,奴仆,甚至还有几个打下手的力巴。 力巴,干苦力活的。 再说了,她这样的大小姐,再怎么平易近人也是有限度的,怎么可能纡尊降贵和刘一夫他们三个男人挤一辆车。 哪怕刘一夫的驴车大,但三个人已经紧张了,上四个人怎么坐? 难道说让她堂堂一位大小姐和某个男人挤一块儿坐? 又不是遇到危险,也不是差那几个钱。 当然是分开了。 所以车子里就他们三人。 这才是刘一夫拿出知本论的原因。 当然,最主要的,是证实刘一夫一个猜想。 看了知本论,张小乙和锦天都有些心痒痒。 一是知本论的确是好,都是大高手,有一定的鉴赏能力,一门武功好不好还能看不出来么? 二是他们目睹了刘一夫这个现实的例子了,眼看这从前一指头就能戳死的小鳖三,一下子成了小高手,并且武功仍然在突飞猛进,你这就有点吓人了。 不行,我们也要。 那就一起试着学学吧。 二人当即学了起来。 首当其冲,是共字服气诀。 在他们的传统观念中,武学嘛,自然是以内功为本。 身体再好有什么用?我这一剑十年苦功你怎么挡?精神再好有什么用?我这一拳二十年功力你怎么挡? 这个功,苦功也罢,功力也罢,是什么功?当然是内功了。 只要内功足够精深,劈山碎石,断铁分金都不在话下,可见一切仍是以内功为本。 但,真正学了知本论的刘一夫知道。 内功,是有极限的。 单纯的内功,只是杂气而已,威力平平无奇有限的紧。只有与身体契合才能称得上精纯,而拥有一定的威力。与精神再契合,这才叫完美,如此才能做到至大最强。 张小乙和锦天,粗读秘籍,根本没有融汇贯通,只一味的追求他们想知想看到的。 就好像一个傻小子遇到了一个女孩,看人家脚丫子漂亮,就只会去摸,舔人家的脚丫子,对其余部分却忽视了,浪费了女孩身上的真正趣味。 不过,无所谓。 这样也挺好的。 共字服气诀,吞服百气,把人视之为一整体,如此练习内功,积聚的内力如绵绵细水源源不断的增强,几乎永无止境。 这种修炼内功的乐趣太美妙了。 不,不对。 锦天,张小乙二人,都有不同。 锦天的内功增加很多,但又被排出去不少。 张小乙内功增加很少,但却真实的增强了。 “这是怎么回事?” 修炼后有内功大进的效果。 但之后是怎么回事? 刘一夫道:“应该是我的内力浅,所以才会有这种效果,而你们……并且可能不止于此,你们自身的内功比较多,所以也可能对突然产生的内力造成排斥。” “这也可以?” 当然不止。 刘一夫大约是看明白了。 锦天的内功,是苦修的。 但内力的品质不是太好。 他所修习的内功,并不是很好。至少是不及张小乙。别奇怪这一点。张小乙有万事司依靠,他所修学的内功,可能并非绝顶,但绝对是一流也。 而锦天的内功,是家传的。 锦氏自己是私奔,加上她是女子。 锦氏家族培养的女儿,会让她一个未来会外嫁之女学习家族秘传真正厉害的内功? 不会。 大概率是一种普罗大众的内功。 “不对,我精进了一丝,至少比我平时修炼要强得多。” 张小乙寻思起来。 他的内功早已大成,到了这地步,内功再想精进无疑是非常困难的。 他往常能做的,就是水磨功夫,慢慢打磨己身。 未想这一次却能有所精进。 “我没有,刚刚练出来的内功,又随之消散了,什么原因?” “你内功比我高吧,所以排斥力强?” “我觉得不是这原因……” “可能,我是说可能啊,你的内功品质不够高,哦,我说的是你修炼的内功心法有些普通,你练的是什么内功?” “家传新月功……” 锦天恍然。 他忽然想起来了。 母亲好像说过,锦氏家传的武功是冥月宝典。新月神功只是冥月宝典的分支。这种内功,锐意锋芒,但委实是算不上多好的内功,对人体的增益也是有限的紧。 “建议你改修云龙九现吧。” 刘一夫取出云龙九现给他。 在诸多内功里,只有金鼎神功和云龙九现适合锦天。张小乙的内功是内金刚功,但却不太适合锦天。 “内功给了你,究竟要怎么样你自己选吧。” 锦天却犹豫起来。 十数年苦修,现在一下改修别的内功,合适吗? 原本锦天还要犹豫的,但,很快,休息时,张小乙他们和刘一夫打工字伏虎拳,又有进步。同样的道理,刘一夫进步最大,再是张小乙,唯独锦天,进步有限。 这其实就是一个资质问题。 可能张小乙也不明白,但刘一夫知道。 是身体潜能。 举个例子。 两个人想要健美,哪个更能出效果? 在没有外界干扰的情况下,毫无疑问,是那个胖一点的男人更易出成果。因为他的身上现成的就有脂肪,很容易就能转换成结实的肌肉。瘦子则不然,他需要先进补,让身体有了足够的能量,才能有肌肉。 工字伏虎拳是炼体的功夫,不以内力论短长的。 在三人中。 原本,刘一夫是最胖的人。 哪怕他后来瘦下来了,也只是正常人状态,他的身体内仍有多余的营养能量。张小乙差点,但他先天条件好,天生就是一壮汉的模样。 反是锦天,人长得跟豹子似的,盘条顺亮,这好看是好看了,可也像豹子一样,暴发力没问题,就是耐力不足,这身体方面潜力就差了。 正是由此,锦天受不了了。 哪怕承受一时武功下跌的代价,也要转修更好的内功。 他决定修炼云龙九现。 只是这内功转换,导致他一下子实力大跌。 好在这只是一时的。 约莫个把月也就成了。 原本,没人会轻易转修。 因为在这过程中原本的内功会损失掉很多的。往往十成内力,最后仅余三五成。 可锦天感受到了共字服气诀的奥妙,这点损耗毛毛雨啦。 而刘一夫也得到了他想知道的。 毫无疑问。 知本论最好是不会武功时开始修炼效果最大。 得亏自己武功低微,内力才刚刚入门,所以才赚了大便宜。 而张小乙和锦天,纵然和自己一样,也无法超越自己。 好,这下心理平衡了。 张小乙锦天也是,看刘一夫连这种秘密都愿意分享,友情更进一步。 第17章 红船魅影 一件事,有两个人知道,那就不再是秘密了。 更何况是三个人。 无论如何,锦天都瞒不住一个人。 杨雪雁知道了。 很简单。 她最开始以为锦天出什么事,散功了? 后来一看,是转修了别的内功。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转修呢?一门内功,早晚功课,吐呐功夫,花费的时间,精力,难以估计。这是要有感情的。哪怕修炼的内功并非绝顶,可修炼久了也不想换了,它虽普通,可有修炼者投入的时间精力。 故此,除非特殊情况,没有哪个人在内力高深的情况下转修别的内功。 你要说兼修一门内功,这个可以有。 但彻底放弃自己的主修功法,转修别的内功,就需要一个不得不说的理由了。 为什么。 你为什么要转修? 倘若一个不好,一身功力,十去其九,到时上哪儿哭去? 锦天好端端的一个人,不痴不傻的,为什么要转修呢? 于是,知本论就又一次暴露出来了。 面对于此,刘一夫能怎么办呢? 只好把秘籍给她看了。 杨雪雁看了之后,立刻看上了公字瞰神术。 大家族出来的果然不一样。 心中的计算多了去了。 杨大小姐是一个矜持的人。 她不可能学老虎动作去练工字伏虎拳。 女孩子不需要大肌霸! 至于内功,有了锦天的分说,她也怎么不上心。她的内功不俗,不想转修。 所以她觉得共字伏气诀对她来说没什么重要的。 但。 她看上了公字瞰神术。 锦天忽视了,她可不会。她可是知道,天下间,炼体的,修炼内功的秘籍功法多了去了,但涉及到精神的就少之又少。偶一有之也都非是凡品,自有其特殊之处。 看了公字瞰神术,她更确定心中所想。 即便是杨氏一族,也……仅有一门秘术是涉及精神修炼的。 知道免费饭不好吃的道理,杨大小姐立刻就提出了交易。 她要求学公字瞰神术。 并且表示除了她自己一脉后人,且为嫡系,余者是皆不传的。 更是会给刘一夫一门她们杨家的秘术交换。当然,刘一夫学之,条件也是一样。 自己学学可以。 最多教嫡亲的孩子,且最多只教一个。 她拿出来的秘术是什么呢? 正是她们杨氏一门发财的秘术。 观自在法。 这是一门,由大观微妙和小观世界两门组成的秘术。 大观微妙可以观其近也。 小观世界可以看其远也。 杨氏一门,主修的是小观之法。 大观微妙,洞察秋毫,蛛丝马迹,反掌观纹。 一双眼睛堪比放大镜。 杨氏一门,用这双眼睛,搜寻古宝,查找古董,辨宝识珍,赌石切玉,探寻矿脉。 发财真是太容易了。 原本。 杨雪雁手中,仅有大观法。 这是嫡传才可以学习的秘术。 但她身边的杨大不是死了么。 杨大修炼的就是小观法了。 杨大一死,他身上的小观法落入到了杨雪雁手里。原以为是个死物,不想此时又派上了用场。 一番交易,皆大欢喜。 随后,双方开始论武。 刘一夫觉得,他从锦天身上学了观云望气术,虽然变了样子,但毕竟是学了,又学这观自在法,多少要有所表示,就说了自己掌握的秘术。 豹胎易筋发劲术。 此术的优点,缺陷,一五一十一说,众人皆有收获。 这是一门发劲技巧方面的秘术。 理论上,大家都能用得上。 关键在于,必须是内功根基深厚的人才可以玩。普通的,那些内功差的,内力不凝聚的,就不要多想了。 锦天心情高兴,女朋友被大家更进一步的接受。 他也说了一个秘术。 这是斩钢术的一个发劲小窍门。 二段斩。 一刀斩击后,没斩动,僵持住了,怎么办?用二段斩,巧劲一震,于间不容发之际再斩一刀。 斩于秋毫之间。 就是一个字。 快。 张小乙哈哈大笑,也挺高兴的,他也教了一招。 这是一招掌法。 离合震劲,透劲打。 此一秘术,是万事司中收录,专门对付皮糙肉厚,或身披坚甲的人。 缺陷是需要贴近对方的身子,近距离发劲才行。 就这样,一路畅谈武事,皆有所获,平安无事的就到了——淯水河流。 淯水,初是细小,但经昆山雨水汇入其中而渐渐成其大。 至于中段,这已经是浩渺大湖面宽的巨大河流了。 站在河之一边,凝神而望,看不到对面的岸边。 “这也太大了。” “这怎么办?” “我们需要……买一条船。” 没办法的事。 此水中有一头甲鱼精,总是闹事。你看这河面平静无波,正常哪有此事,至少该有一些渔船的。可现在呢,不要说渔船了,就连摆渡的都没有了。 这样宽绰的大河。 没有大桥不说了,没有渡船就太不像话了。 一条大河在这儿不能利用。 这得是多大的损失。 “上哪买船啊!先找落脚的地方吧。” 刘一夫叹气。 正这时,杨雪雁手往前一指,道:“等等,你们看。” 宽阔的河面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小点子。 随之,越来越大,越来越近。 终于见到了,是一艘船。 这是一艘,看起来张灯结彩,实则还未有营业的红船。 此船三层楼高,宽阔高大,气派十足。 唯一让人诟病的就是,这样一条船,不在楚水河上,反而在淯水河上,岂不是怪哉怪也么。 楚水河又叫流金河,河上商船往来,那里常年飘荡着漂亮的风俗业花船。大大小小的船上,站满了姿态万千的花船娘子。 那里才是这艘漂亮红船所该去的地方。 反是淯水,两岸多是普通民家,说白了大多都是穷批,搁这儿能有什么生意? 而且这样的淯水,也养不起这么漂亮的红船啊。 你要是大肚船,乌蓬船,泥板船,竹排阀子,这个都可以有,也像个样子。 可什么时候这淯水河上会飘红船呢? 细思极恐。 这该不会是遇上了诡异吧。 “走走走——”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不敢看,不再瞧。 众人收拾车马顺水往上游走。 有船不上。 红色的大船慢慢悠悠停在水边。 仿佛有人在吹起了呜咽的箫声。 三楼窗边。 一只欺霜赛玉的手挑起了垂落的花帘。 在丝薄如雾的纱巾上,一双冷漠的眼睛看着刘一夫一行人。 手上的红指甲在窗棱木上抓出吱吱声。 “跑,跑得了么?总也是要过河的,总也是要上船的。” 她冷笑了几声,放下窗帘。 …… 一行无话。 到了天快黑时。 “那船……好像在后面跟着我们呢。” “不怕,只要我们不去理它,就什么事也没有,对了,你们几个给我听好了,遇到这事,不理,不采,不要管它,就什么事也没有。” 张小乙说的是经验之谈。 这种诡异,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只要不给它机会,不要去和它建立因果联系,老远的躲着避着,不靠近,不触碰,那就什么事都没有。 很多的死,都是自己作出来的。 众人不理红船,他们吃饭,练功,最后睡觉。 当然了,一如往常,他们安排了人值夜的。 轮流起来,是张小乙,锦天,刘一夫。 这其实是对刘一夫的一种照顾。 他值夜,其实已经可以准备早饭了。 所以真正值夜的,就张小乙和锦天。 众人皆睡。 当然有的人是在修炼。 不管怎么说,都是在休息。 别人怎么样,刘一夫不知道。 但他是在一片滑腻中醒来的。 等等。 什么? 一片滑腻? 果然,入手处,是一片水嫩柔脂的皮肤触感。 刘一夫张眼。 眼前一片粉腻。 丝软滑绸缠裹着身子,旁边是一个楚楚可怜的美人儿。刘一夫也算是见识过美人儿了,但过往的美人和眼前的这个全然不同。 从前刘一夫见识的女子,美人虽美,但却大多都颇有性格。 那些女子,就像是玫瑰,虽然看起来是极美的花儿,但花下却是尖锐的刺,如果只是看看欣赏还好,若要伸手摘取,就要有被刺得鲜血淋漓的觉悟。 但眼前这个女子,却不一样。 她楚楚可怜,楚楚动人。 仿佛就是为了打动男人的。 普通男人在这样的女子面前,恐怕百炼钢也要化作绕指柔。 她的美丽,漂亮,都一一打在男人的要害上。 连那蜷缩的秀足,也粉嫩的可爱,上面看不到一片老底子皮。 唯一问题是,他是怎么来到此处,上了这女子的床的。 刘一夫一下坐起。 他身子都几乎光着,只有约一半衣裳还勉强挂在身上,旁边是他脱下的衣物。 刘一夫毫不犹豫穿衣穿鞋,检察自己身上的东西器物,看也不再看那个美人,只管自己穿衣服。 “好狠心的人,你是要走么?” 刘一夫身子往前一冲,就想逃离。 身后,那女子说道:“小咪呀,你看,你的主人这就不要你了,啧啧啧,真是可怜呢,以后啊,你就只能跟我了。” 遇到诡异,要逃离。 眼下,刘一夫一行人被盯上了。 最该做的,就是不管不顾的逃离,走远远的。不要有接触,甚至不要有对话。 但是,此刻,刘一夫终究还是回头。 观云望气发动。 这变成了鬼也是一个美鬼,身上笼罩一层薄薄淡淡的阴气,看起来仿若真人。 但刘一夫知道,越美好的东西,隐藏的越可怕。 真的与人无害,哪来的诡异? 他伸手,但被拒绝。 美人一扭身子护住了刘一夫的小脑斧。 刘一夫要想夺回他的小脑斧,只能和这女鬼进行接触。 小脑斧倒是比较喜欢女鬼的气息,奶奶的打个哈欠,把头往女鬼怀里拱。 刘一夫终于道:“还我。” “终于和我说话了,嘻嘻,你真厉害,躺我床上了,竟然能忍住不理我就离开。” 她说着就过来。 虽然是鬼,但香甜的口气喷在面上,让刘一夫的意志力受到极大的困扰。 第18章 夺命奔逃 美人儿是真美人。 她的身上,无一处之不美,也没有一处之瑕疵,真真是从头发丝儿美到了脚巴丫。 足趾上的豆蔻丹红,说明她美到细处,美到极致。 刘一夫脑中,其余诸女,在她的面前一对比,仿佛都有了不足,都有了缺陷。就连他看到就想跪下来去抱腿的大长腿女王,浩瀚女王火神子,也长得过于冰冷,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让人不爽。 此女却非如此。 她美的,漂亮的,让人真觉得,愿为花下死,纵死也销魂。 只是可惜了,刘一夫还不想死。 “还我,你们,找别人。” “找别人?嘻嘻,你不知道么,你身上的味道,是最香的呢……” 在战乱时,因军粮不足,有人吃人。 还因为吃多了有经验给人分等级。 老人的肉最不好吃,其次是健壮的男人,所以很多女人成了吃人军团的主要军粮,此外就是小孩子了,小孩骨肉嫩,即便是一些女子也比不过。 在这里也是一样的。 鬼魅害人,是因为它们对生者的忌恨。 对于鬼魅来说,生人,武者最好,他们阳气十足,气血丰盛,食之可得大补也。 但还有一种比武者还好的。 那就是修行者。 真正意义上的修行者。 修仙者,当然最好了,可是修仙者也危险。 特别是修出元神的大高手。 实力低的修仙者也可以,但一个个精得和什么似的,粘了毛都快成猴子精了。就算不够聪明的,也往往胆小怕死还怂,龟毛至极,极其难以抓到。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降术师,也不是不可以的,甚至可以说,也是一道极为可口的美味。 即便是降术师,那也是修行者。 哪怕那是八百旁门之末。 那也是修行者。 “想吃我?试试看吧!” 刘一夫立刻动手。 他伸手。 指尖。 一点黑。 这是死气。 刘一夫终于动用底牌了。 他一直以来,苦心孤诣,一直没有间断苦修的绝学,积死气波动功。 这是昔日高原王真正天下无敌的绝学。 以其诛生者,以其制死者,天下莫有抗者,无敌也。当日,高原王的翻车,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没有死气了,这导致他真正的绝招发不出来了。 倘若,当日,高原王一身满满的死气。 他发动起了积死气波动功,谁又能奈何得了他呢? 正如此时此刻,刘一夫终于不顾一切,动用老本,使用了积死气波动功。 根本不需要打中,只是这一点死气的存在,就影响了女鬼的感知,她一个失神,刘一夫已经劈手把小脑斧给夺回去了。 “尔敢——” 一直美丽的女鬼立刻尖叫起来。 她没想出到,这煮熟的鸭子竟然会飞走了。 这还能忍? 简直是岂有此理! 她立刻伸手抓向刘一夫。 刘一夫深深看她一眼,却并没有与之纠缠,而是一个闪身,人就往外跳了出去。 他的死气毕竟尚未大成,马客师炼尸仍然在静养中,能少消耗总也是好的。 真与女鬼陷入战斗,刘一夫感觉到并非是明智之举。 一个活人,在诡异的红船上,和一个女鬼战斗,要怎样的智慧才能做如此愚蠢的行为啊。 当然是第一时间离开了才对。 刘一夫撞破窗户,往外扑。 他已经是小高手了,轻功也算有了些,跳窗不是问题。但方一出窗,他就感知到了下面有动静。 是张小乙还是锦天? 心念一动,刘一夫又钻入下一层窗中。 方一落定,脚下就险些一个打滑。 是血,浓稠油腻的血糊满了一地。 一幅幅白花花的人皮被吊在空中。 像是在晒衣服一样,不停的摇晃,闪动着。 侧目一看。 几个女鬼围着一个,不,几具尸体,这是不仅在吸阳气,还在啃食血肉啊。 女鬼发现刘一夫,一起尖叫起来。 刘一夫扭头就闪。 下面有动静。 刘一夫冲下去,立刻看到张小乙在大发神威。 果然,这个时候,这种情况,还是要靠乙哥啊。 原来众人到底是中了梦游之术的鬼术,一个个迷迷糊糊地上了鬼船,被分而化之,这是要吃掉的。 其中最好吃的是刘一夫,在三楼。 次之的是张小乙,他阳气是最重的,在二楼。 锦天和杨雪雁在一楼就醒了,但既然是被鬼迷,就很难逃出去,好在有杨雪雁,她身上有若干避邪的物品,一时间倒是没事。 关键时刻,张小乙醒了。 一眼就看到一群女鬼对他垂涎欲滴。 身边还有一些,是杨雪雁雇佣的人。 可张小乙是顾不上他们的,先管自己保命吧,他拔刀而起,有狮子照夜白的威摄,女鬼们对他无可奈何,让他成功的逃到了下面一层楼。 楼下,杨雪雁正在抓瞎。 她一个人还好,足可自保,凭借身上若干护身的玩意儿,要一个人走还是不成问题的,但问题是锦天,这是他的弱项,他现在是迷进去了,不到最后关头,她还是不想放弃锦天。 可仅她一个人,想要挡住四面八方而来的鬼魅,着实是有些难为她了。特别是时机不好,这个时候是锦天转修功法的时候,他此时的实力是大跌下降,要不然也不至于成了这样。 好在。 你永远可以相信张小乙。 值此之时。 张小乙如天神下凡。 他手持狮子照夜白,一下子冲过来,手起刀落,连接砍得女鬼惨叫。有修为低的甚至直接化成了一股阴气,自行消散了。 这是必然的结果。 真以为狮子照夜白上面斩妖诛邪的降力加持是假的?散发白光的短刀犹如烧红的刀子切入到黄油里,滋滋的直冒青烟。 众鬼皆惊,顿时收敛起来。 但纵是如此,想要众鬼放过张小乙他们却是休想。 女鬼们发出了如泣如诉的鬼叫声。 从四周,一群干尸被投放出来。 这些干尸,都是死在此船上的死鬼。 他们人虽死了,却仍然不得安宁。 平常时候,这些死鬼干尸被众鬼施以鬼术,凝聚小阴间将之困在其中,待到用时就放将出来。虽然这些干尸实力低微,但有三好。 其一也,省力。 有了干尸打下手战斗,自然可以帮女鬼们省下不少的力气。哪怕它们其实没有多少战斗力。但,殊不简单,这些干尸也有些小阴招,一不小心中了招,也是要死的。 其二也,污染。 既然成了干尸,就别想干净起来,别的不说,至少尸毒是少不了的。除此之外,臭啊!想也是知道,被拘禁的干尸积存了多少的腐臭味儿。 其三也,无所谓。 这些干尸对于女鬼而言,毫不重要,无关紧要,哪怕是被消灭,死光了,女鬼们也是不会有丝毫在意的,甚至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因为,呵呵,这种货色,之于它们来说,太多了,死一些还好呢。 于是,张小乙就被干尸给缠上了。 虽然干尸而已,被杀就会死,但问题在于干尸太多了,而且它们是被支配的,完全不怕死,或者说根本没有死的概念。 这就导致了张小乙的体力在不断的消耗。哪怕旁边有杨雪雁帮忙也是一样。 正好,锦天醒了。 功力大跌,他中的术法最深,这时才醒过来,也是因为处在这花船上被阴气影响到了吧。 一醒来他就拔刀战斗。 可仍然不行。 被围住啦。 众鬼驱动了鬼打墙术法,让他们如陷迷雾之中,根本不知道所处何方何地。 这里可不是月亮沟那头虎精,而是一群女鬼,智慧完暴虎精,把鬼打墙一术发挥至淋漓尽致的地步。 正在他们被困住,不得不努力坚持时,刘一夫又来了。 他运转公字瞰神术。 这一门瞰神术虽然杨雪雁也学了,可论及作用精深,谁都不及刘一夫。他一个人分心两用,神跃于上,立于超然之外,顿时对一切都了然于胸,然后伸手指引了方向。 “这个方向!” 有了刘一夫指出的方向,张小乙一下劲头就上来了。 “哇啊啊啊啊啊啊——” 女鬼们一齐发出了不甘的尖叫。 大堆,大堆,一时间数不清的干尸出现想要阻道。 张小乙众人再勇,也是给不要命的干尸给缠上了。 这些干尸,虽然不强,一杀即死,但劲力却是奇大的。 被它们缠住,真是走不掉的。 还得是刘一夫出手了。 积死气波动功!!! 和之前不同。 之前。 刘一夫是凝而不放。 他凝聚出来的死气只是干扰一下三楼的美丽女鬼。 相当于吓鬼。 而这时他是真的把此招轰了出去。 虽然,轰出的死气不多。 但也是厉害了。 高原王看家本领,能是一般的么。 瞬间,干尸大受影响,倒了一大片,余下的也是摇摇晃晃,实力大减,强大的力量没有了,肢体反而虚弱不堪,动作也慢得和生病了的老头子似的。 抓住了这个机会,四人终于逃了出去。 一出去,就是甲板。 几只鬼灯飞过来。 这是又有什么鬼术要施展了。 张小乙哪肯放任它们施为,上前数刀,一刀一个,把红灯笼给一一砍破。 “下面怎么办?” “跳船!” “我不会游泳!” “就在岸边,不需要游多少的!” 四人终究还是跳下去了。 还好。 至少这样可以洗去干尸的臭味儿。 冰冷的河水让人清醒。 其实这里距离岸边还有一段距离。 但,好在的是,无论刘一夫还是杨雪雁都会游泳,甚至张小乙也能轻松自在的游着狗刨,全然没事。 只有锦天,不会游泳,人在水里,只敢紧紧捏着自己的刀,却什么也做不了,手脚都是僵直的。好在他总算懂事,没有胡乱挣扎,让刘一夫和杨雪雁拉他省力,也游不多远,就磕巴的到了岸了。 一上岸,锦天就满状态复活了。 他大声叫道:“你管这就叫岸边?我在水里游了半天!我的别人的母亲的没在上边战死倒差点给淹死了!” 又对大船叫道:“有本事引我们上去,你有本事也下来啊!” “走走走!” 张小乙忙拉这被刺激狠了的离开。 第19章 虎姑婆 大车还在。 不远。 甚至,它是自己过来的。 刘一夫的小驴凭借一己之力把车拉来。 它自己给自己上套的过来。 这真是一头忠心耿耿的驴子。 死心眼的忠诚,脚踏实地的勤恳。 刘一夫上前一步,抱了自己的驴,他一把揭下身上的湿皮,给自己换衣服。 张小乙道:“还有我们的,别忘了照顾弟妹。” 他开了一个玩笑。 原本对杨雪雁的看法也在改变。 方才的时候,杨雪雁一个人左支右绌的保护仍在迷糊中的锦天,这一幕是被张小乙看在了眼睛里的。 刘一夫喘口气,把一些替换备用的衣服取出来。 好在他们之前没有披甲,不然脱衣服都是麻烦。 虽是粗麻武士服,总好过了那一身的湿皮。 刘一夫唯恐不安全,又往回退了一段距离。 直到离河面远远的。 不信那船威力能这么大。 几个人生了火,用砍来的树枝挑起湿衣服烤着。 张小乙拿两瓶子酒,将其中一瓶给了杨雪雁杨大小姐,说道:“妹子,别的话咱不说了,一切都在酒里,咱不整规矩,咱随意就行了。” 杨雪雁松了口气,知道自己在关键时刻保护了锦天这一行为得到了张小乙的认可。 这支队伍,最有潜力的是刘一夫,他是降术师,哪怕降术师是八百旁门之末流。 最适合当老公的是锦天,他武功高,人也老实,没有别的男人那种花花肠子。更重要的是,他还有一个有钱的妈。 但真正龙头老大的,还得说张小乙,他天生拥有领袖气质。 他对杨雪雁的认可,才算是真正认可。 也是小队正式接受杨雪雁的原因。 “咱小心点,有些不一样。” “什么不一样?” 锦天问。 他是唯一一个还没反应过来的人。 张小乙道:“老刘的意思是对方阵仗挺大,但表现出来的实力……” 他摇了摇头。 诡异,充满了无法理解的杀机。 那是几乎难解的恐怖。 在万事司的记录里,那是筑基碰到也得死,金丹碰到也麻烦,元婴碰到也无奈何,只有化神期的修仙者才有实力对应的存在。 这么强大的实力。 怎么可能,让他们几个,如此轻易就逃出来呢? “所以呢?” “我们……大概是走了狗屎运吧……” “狗屎运?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几个人都大笑了起来。 虽然经历了一番生死考验,但不重要,他们毕竟都活了下来。物资也都在刘一夫的储物袋里,没有丢失,驴车也没出事,什么都挺好的。 只是杨雪雁带的人……死光了。 好在那都是她花钱雇请的人,死也就死了,能用钱解决的事,那就不是事。最多回去给笔抚恤金也就差不多到头了。 “我们下一步怎么办?” “先等一等吧,等到了河面上那船没了才好行动。” “也只能这样了。” …… 淯水河。 宽绰的河面,却并不太平。 波涛不住,甚至渐渐翻涌,越来越大。 终于,轰然一声,从水里蹿出了一个人来。 此人一袭白。 从头白到脚。 除了眼睛发褐,连眉毛,睫毛,头发丝也都是白的。 雪白宫裙,长发披散,虽然是从水里出来,却是纤滴不沾,半点不染,一丝湿迹也没有。 一双素玉般的手,捏着一把青花纸伞。 这个素衣丽人,就这么定定的站在水面上。 她的脚下,荡漾出一圈圈的波纹。 而她,静立,不动如山。 只是低头往下微视,一双褐色的眼眸,直直盯着水下的动静。 那么,水下,有什么? 水下有鱼。 一只,大大,大大,大大的甲鱼。 从这水下,猛然探出头来,血盆大口对着素衣丽人就咬了过去。 素衣丽人动了,像飘一样,越过了巨大的,足可将她整个身躯一并吞下的大口,伸出足尖在甲鱼大口上颚一点,她已立于甲鱼的头上。 五指下拂。 这是。 散魂铁爪! 但巨大的甲鱼头早已经用飞快的速度缩回去了,素衣丽人这一爪,抓了个寂寞。 只激起了五道锋锐的余波,打在甲鱼的背上,抓出几道浅浅的白印,转么眼也就消失了。 对于甲鱼来说,恐怕连让它感觉到痒都做不到吧。 所以! 素衣丽人目中精光一闪。 五指用力抓下去。 铁指扣魂! 甲鱼背上,终于出现了五个细孔指印。 这一下甲鱼大约是感觉到疼了。 巨大的甲鱼头重又抬起,一张口。 一道水束冲射向素衣丽人。 束水冲波! 这一招,威力极大,一旦命中,便是坚固的钢板也有可能被切割掉。 素衣丽人也只能转动手上青花伞的伞柄整个人猛地往上一升进行避开。 双方你来我往,激烈交手。 悠然间,素衣丽人蕴足了力,一掌往水面印了下去。 水面先是古井无波。 随后便是轰声大响。 巨大的浪倒冲十丈。 间中是巨大的甲鱼往外喷射可以洞穿钢板的水束波。 双方交手十数回合,终究是谁也奈何不了谁。 毫无疑问。 如果是在岸上,没有水的保护,这甲鱼早给素衣丽人拍翻了,要蒸要煮都是一句话的事儿。但偏偏是在水里,如之奈何。不管什么样的攻击,经水一缓解,立刻变得像清风拂面一样,不起作用了。 而以素衣丽人的速度灵活性,巨大甲鱼的束水冲波也别想打到她一片裙裾。 最终,在一声叹息中,甲鱼沉水下,丽人飞高空。 飞在高空中的素衣丽人飘飘荡荡,像一缕清烟,飞到了一条红色花船之上。 她双足一并,整个人虚化起来,这是施了个穿墙术的术法,从顶部进入到楼船第三层间。 进来之后,就听到一片声讨。 一群女鬼,身穿紫蓝青绿等色的宫裙,正对一红色宫裙的少女指责。 “王秀楚,今天你一定要给大家一个交待!” “对对对!” “都是你,没有看住那个小子,让他下来搅了大家的局,一场辛苦为谁忙,全都白干了,死了那么多废物,就吃了几个普通的人啊,都是你的错!” “王秀楚,我们够对得起你了,把最好的交给你,你不吃不说,还给放跑了。” “你放跑还不算,我们在下面打得是那么辛苦,你在上面什么事都没有,却一动不动的,看我们的笑话吗?” “王秀楚,你太过分了。” “是呀是呀,仗着姑婆疼她就骑在我们头上拉屎!根本不当我们是姐妹。” “人家住三楼的跟我们哪能一样呢?” …… 这些声音,随着素衣丽人的出现,终是嘎然而止。 众鬼魅一个个低头看脚,沉默不言。 过了一会,只有一个女鬼大着胆子抬起头说了一句:“姑婆……” 素衣丽人收了青花伞,挥了挥手,袖风摆动,说了句:“都散了吧。” 女鬼们万福一礼。 恭身道:“姑婆金安。” 随后一一消失不见。 这时,那红裙的女子王秀楚才盈盈而起花摆舞柳的拜下去。 “姑婆金安。” “万圣金安。” 虽然倍受宠爱,这个是真的,但王秀楚对姑婆始终抱有敬意,从不因为被宠而生娇纵之气,正是得益于此,这位姑婆才对她十分宽容,不然,纵是知道此中另有隐情,也会好好敲打她,而不是让其余人走,在此听她一面之词。 “说说吧,怎么回事,让你把饭都给放跑了……” 素衣丽人说着坐在床蹋上,抬腿跷脚。 王秀楚眼光一转,先伸手,为姑婆除去白色的足衣绣鞋,又为姑婆做指上压的按摩才道:“姑婆,您老人家鼻子最灵了,回来有没有闻到什么味儿?” 姑婆,素衣丽人抽了下鼻子道:“小家伙吗?有点意思,你是说那个饭身边有一个小家伙?这不是理由。我没有看到那个小家伙,也没有看到饭,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你放跑了饭,也放跑了小家伙?” “姑婆,原来我本意是要等他醒来再动手的。可没想到他怀里面竟然有一个小家伙,所以我就犹豫了一下,打算打听清楚,看他是一个什么人才好下手。毕竟,普通人又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小家伙,普通的和像姑婆这样的,那可不一样。” “然后呢?” “那个人醒来,根本不愿意理我的,穿了衣服,连句话也没有的就想走,我用了天然魅惑……他竟然也忍了。” “能做到这一点真是殊不简单。普通魅惑往往能被人感知,反而让他们抵抗提防起来,唯有你身上这天然的魅惑,才是让君王从此不早朝的真正原因。这世上,又有几人能够抵抗你这天然的魅惑呢?” “姑婆,可我这次就失败了呢。” “哈,一次逞强算不得什么的,任何人狠狠心都可以做到一次两次,你让他们多试几次?总有忍不住的时候。来自人心底的渴望啊,纵然能够压制一时,又岂能时时刻刻都压制本性呢。不过,那个饭虽然拒绝了你吧,可这也不是你放过他的理由。” “是,我见留不下他这个人,也是生了些怨气,就忍不住想赌一下。” “你想赌什么?” “我想赌的是,他最终还是会对我动情的。” “呵。” 素衣丽人伸出了手。 “当时我抱走了那个小家伙想试探他的反应。” 素衣丽人手又缓缓放下。 “他原本胆小谨慎,不敢看我,也不和我说话,只是一门心思想要从我身边离开。但看到小家伙在我手上,就忍住了,停下脚步,转身向我哀求,想提出要回小家伙。” “你答应了。” “我拒绝了。” “哦?” “然后他才出手,想要从我手中夺回小家伙。原本,我是不会让他夺去的。可他突然间使用出了死气招数,我未见这种奇招,就缓了下,结果被他觑空抓走了小家伙。后来,他逃了下面去,我在上边观察,发现他真能使用死气招数,能动我等根本,所以才最终没有出手。我若做得错了,请姑婆惩罚于我。” 第20章 苦水镇 很多人……不。 是很多鬼,看到王秀楚和姑婆关系好,王秀楚倍受姑婆的宠爱,她和姑婆一起住在楼船的第三层,一个个心里是嫉妒到不行。 殊不知这一切并非是王秀楚想要的。 作为少有的,一个聪明鬼,王秀楚有她的故事,她的故事导致她即使成了鬼也是一个聪明鬼,而没有被怨煞之气迷了心智。 她知道,她现在看似身处高位,实则是朝不保夕,虽然姑婆对她极好,两个都躺在一块儿睡觉。 但她却时刻如芒在背,那是一种,伴君如伴虎的感觉。 这种宠爱,如果可以,她真的不想要。 所以有时,她会故意犯一点点小错。 走在游丝边上。 就是希望哪一天可以平安无事的离开姑婆身边,呼吸一下自由的空气。 但现在看来好似是仍然不可能。 姑婆。 哪那么容易放过她? “起来吧,过来,瞧你吓的,我能不知道这事儿吗?放心,都不是事儿。只不过,你若是想要那个饭归心,倾慕于你,大可不必了,那样的人,哪可能会喜欢一个……鬼呢你说是不是?” “是。” 这是在提醒她。 身份。 你什么身份。 情情爱爱的事儿和你有关系吗? 你一个鬼还想要情爱?哪怕是一个活人也往往是不可能得的,你凭什么觉得你可以拥有?女人,光凭借漂亮的外表,是没有任何用的。 这些,王秀楚早早已经知道了。 她活着时,曾经喜欢了一个人。 倾吐心迹,付出一切,结果,那人却是一个——女人!? 简直是笑话。 但即使如此又如何呢? 她仍然义无反顾的为那个人付出一切,倾其所有。 一个女人,倘若爱的痴了,真的是什么事儿都能干得出来。 只是,最终,没什么用。 她被识破身份,躯体被灌注汞水而死。 没错。 她被。 制成了一个美人盂。 何等凄惨的下场啊。 但,妙就妙在,即便如此,她仍然痴心不改。 直到,她被姑婆发现,带在了身边。 可是这绝非单纯的好事。 离开幽洞一般暗无天日的地下,但所面对的也不是什么光明。 她需要做另一件事。 吸引生人为食。 生人。 指活着的人。 一个活人,他身上的生生之气,阳气,精气,甚至那一身的血肉骨,皆是可以食用的。 大多情况,众多鬼魅只是吸取生人的阳气精气,只有少数被看上的,才会成为姑婆的食物。 王秀楚可以沾光吃点。 可是,这样的日子,绝不是她想要的。 眼下,这件事,好像过去了。 又好像没过去。 也就只能……这样吧。 红船继续飘着。 不知何时可以停下。 一阵香风。 姑婆已经重新出来。 整条船上,无人知晓。 她御风而行,脚步微动,行踏于天际之中。 正当她要……继续时。 一个意志轰然降临。 这股压力仅存于姑婆有意识之中。 她的身形顿时僵住不动。 人,就这么,一动不动,停滞于天上。 “你,越界了。” 这声音冰冷,无情,带有说一不二的坚定。 素衣丽人低语。 “苏文图,你管得太宽了,老娘要做什么便做什么,你能奈我何?” 她才发此语,旋即就是一道雷霆直下。 青花纸伞被此雷一击直接打得稀烂。 一件法宝就此销毁。 “啊——!!!” 素衣丽人发出了怒啸!!! 又一道雷霆降下。 “啊——!!!” 从素衣丽人身上猛然浮现一头吊睛白额的巨大老虎,它硬生生撑住了雷击。只是经此一击,素衣丽人张口吐出了一口血,她已然受伤。 “好一个威霸天下的雷电神击,好个霸道无双的苏文图,你果然不愧是天下散修第一人,但你终究只是散修,散修。这个人间天下,你能守多久?你能撑多久?你做了铁冠道都没做到的事,天下群修不会容你的!哈哈哈,我等你穷途末路的时候!!!” 大约是被说得恼了。 又有阴云汇聚,雷光隐闪。 素衣丽人一声尖叫飞回河面上。 她回到了河面上,顿时阴云散尽,风止雷停。 心中余悸未休。 原本,她想找到那个小家伙。 带在身边。 可不想还是被阻止了。 “苏文图,观天镜,好得很,好得很呐!只是,苏文图,你做了铁冠道都做不到的事情,你以为天下群修会感激你吗?天下散修会感谢你吗?那些无知凡人会感谢你吗?你这蠢货,等你死了,老娘定去你坟前跳舞!不,你这种人死了,哪里会有什么坟墓啊,哈哈哈哈哈……” 不知名处,不知名地。 一处云雾缭绕的山亭。 亭中有一个人。 面前清茶,淡香,古琴。 此人一袭素白,上有太极图纹。 背上有一只古朴的背匣,这是剑匣。 此乃是剑修才精通的养剑秘术,制造剑匣,以此剑匣养护飞剑,时刻提升自身飞剑的品质。 拥有此物者,他便是天下第一散修。 也是目前修仙者公认的,下界实力第一的大人物。 大仙君。 苏文图。 虽为散修,却堪定天下。 正是此人存在,方今天下的诡异邪魔才有限而已,未能到肆无忌惮的地步。不然,放任精怪食人,普通人世间又岂有凡人生命立足之地。 只是,无论如何,他的功绩再大,再伟大,也改不了一点。 他是散修。 “李晓丽,乖乖当一只母老虎不好么?非要破坏规矩,再有下次,杀你剥皮!” 男子长身而起,收了一面悬浮宝镜。 那是可以观遍大千的宝物。 观天镜。 此事,于苏文图而言,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母老虎再气再疯,又能奈何他什么呢? 却说刘一夫,等到天明无事,众人这才松了一口气。 殊不知若非有人阻拦,母老虎就要亲自上门了。不要小看母老虎,上一次的虎精之所以失败,完全是不知道暗中还有一个老六白童子在暗算它。 加上降术师本来就擅长背后阴人,结果它自是中了暗算,以至于最后智昏计穷,被张小乙他们联手诛杀,死得那叫一个冤枉。 想想看。 被属性克制,中刀受伤,伤口难愈,伤势加重,重伤产子,再被追杀。这一套组合拳下来,死掉了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了。 这一套。 搁在母老虎李晓丽的头上,它也是受不了的。 当然了,要是他们此时面对李晓丽这已经大成的母老虎精,正面硬杠下,结局是十死无生,这是必然的结果。 至于,刘一夫他们要对付甲鱼精。 这是有心算无心。 加上他们当中有刘一夫在。 此战,刘一夫才是主角。 话不多说,他们趁着白天,找寻道路。 终于,在快正午时,看到了一处镇子。 毕竟是饭点,这渺渺炊烟让刘一夫他们找到了。 人烟稀少啊。 野外村子都找不到。 只见到这么一座大点的镇子。 镇口,有一个闲汉,正无聊的抠脚。 他属于那种穷得只能吃两餐,且要到处讨饭吃的人。所以没饭吃时就挺尸躺闲。 这样的人,很多。 某间四合院里就有一位天天守门口,过一辆粪车都要拦下来尝尝咸淡。 这位也是一样,到处找便宜。 一看刘一夫这一行人,原本躺闲的人就一下子跳起来了。 他打量这些人,人不是太多,也没那么多保镖护卫,就大着胆子上前来搭话。 “几位哪来的呀,我是李苦水,这镇子上没有我不知道的事,有事的话您吩咐,哈哈……” 这种情况,张小乙当然站出来了。 你可以永远相信张小乙。 只要他还活着。 其实杨雪雁也行。 但她不好出头。 除非张小乙让她出头。 毕竟,这是一个队伍,队伍也是一样,只需要一个声音。 “李苦水,这是苦水镇吧。” “是啊, 就是苦水镇,我跟你讲……” “那你怎么取了个镇子的名儿,你是镇长吗?” “嗐,这不是我老爹没文化嘛,没上过学堂,平生最恨的就是取名字了,可我出生总得有个名儿吧,总不能让外人给俺取名字吧,那外人又不是咱爹不是,可我老爹是真没文化呀,他是抓破头皮都想不出好名啊,又不想取什么猫三狗四五娃六麻子的,干脆,就用了镇子的名咧。反正这样干的也不是他一个了,这镇上张苦水王苦水的,也不在少数嘛,多我一个李苦水,没什么的。嘿嘿。” 倒也是个人精, 一番的解释倒是挺全面的。 “行了行了,我们啊,外地的,这初来乍到的,也没个落脚的地方,你这哪家客栈最好啊?” “哦,呃你要这么说,我实话说了吧,这镇子上的客栈,就没一家好的。不有那句话么,车船脚牙店,无罪也杀该,这天下开客栈的,能好哪嘛,我不说别的,就一点,那床铺子一掀,哎呀妈呀,全是虫子,睡一天就能让你痒活两个月的。” “不要紧,我们可以换被铺,不行买新的吧。” “不是,您花那冤枉钱干嘛?这新铺的被褥,它虫子就不钻咧?您到时又得麻烦不是?倒不如呀,您这样,找熟悉的人家,您寄宿啊,这不就解决了么。” 张小乙笑了。 他和锦天刘一夫等人使了个眼色。 嘴上却应接着这个李苦水的话说:“可我们这人生地不熟的,上哪找人去寄宿去?难道去你家啊。” 李苦水连连摇手摆头。 “别别别,您几位聪明人,相信也看出来了,我这样子,哪有什么像样的家,怎能容诸位爷的大佛呢,家徒四壁,一片酸臭,我自己都蹲不下呢,哪能折磨几位呢,倒是我有一朋友,叫张五哥,是为人仗义是家有余财,那住宿条件——好!我的意思是您几位可以去瞧瞧嘛,看一看,不吃亏。要是到时您不满意了,掉头就走,咱连大门都不入怎么样?没危险不尴尬,不行就走,只当是路过呢?到时,我带您,一家一家找,你有了对比,还要回头。” 第21章 镇压马五 毫无疑问,这个李苦水有问题。 就连锦天都感觉到,这像是一个拉人去黑店的骗子。 客栈虽然也有很多不堪,比如说不干净什么的,但至少表面上还是没问题的。寄宿民居,那问题可就多了,不是特别的熟人关系,谁会发神经去寄居呢? 这不是摆明了拉客上门,好把人当猪宰么。 简直是在侮辱刘一夫他们的智商。 但,不是猛龙不过江。 刘一夫一行人,哪个不是艺高人胆大。 就不信小小苦水镇有什么高手。 就算是有,也吃不下他们。 再者说了,他们也需要一些情报。 与其一个个慢慢打听,不如找个混黑的来一个黑吃黑,到时想怎么玩刑讯逼供都无所谓。反正是人渣,搞死也没问题。 至于官方问题……呵呵,他们现在可是今非昔比,都有了万事司的腰牌,杀你几个小民百姓怎么了。灰帮小团体,那些城狐鼠灶,放在这里,行不通。 牛二之类的流氓在刘一夫他们面前,敢耍无赖,一刀砍死,那也是白死的。 什么? 影响不好? 家属闹事? 一并砍死,砍死了吃席,你看还有几个敢闹事的。 万事司办事,就是这么豪横。 你敢裹胁民议?先杀首恶,再杀协从,如果还有人敢闹,就继续杀。这就是万事司办事,先斩后奏,上峰特许。 虽不知道李苦水是要玩什么,黑吃黑也好,仙人跳也罢,天坑局都行,逮到了一通杀,谁怕。 苦水镇。 这是一个穷镇。 走在街上,大约是饭点吧,可人仍然太过稀少,没有人愿意从屋子里出来,街上的商铺也是很少,大多还关了门。 只有一个老头冒头出来说话。 “李苦水,你做嘛子?” “带几个客,给五哥那送过去。” 老头没说什么,他用一言难尽的眼光看他们离开。 最终才嘟囔了一句。 “造孽啊——!!!” 话虽如此,但,他只是一个老头子,又能有什么办法呢?说好听点,他是镇长,但整个镇上,他又能管得了谁? 这个镇上,一个马家,一个罗家,他们才是苦水镇真正的主人。 现在,要对付这些外来人的,就是马家的人,马五爷。 他,一个老头,无能为力。 马五爷,他的家宅,的确如李苦水所说的,豪华的很,但其实在刘一夫几人眼里,也就像个样子而已。 在罗国,除开罗京,天下其余地方,能繁华到哪儿去。 这马五爷的家,虽然砌的是红墙,盖的是青瓦,楼高阁多,巷里胡同,幽门洞深,看着挺大,这个院那个门似的,其实放在行家里手眼里却是平平无奇。 要花园花园没有,要假山假山没有,要草地草地没有,要河塘水池这些也都是没有的。这也没有那也没有,瞅着是大户人家,也不过是多盖房子墙砌高点,还有啥? 老远一看,实不怎么样。 但要对比客栈,还是好太多了。 当然,这得是屋主真心待客。 不然,人家房宅再好也和你们没关系。 “李苦水,你嘛事儿?” 看门的家丁在门口拢着袖子对他问话。 李苦水使了个眼色:“贵客上门了,还不快通知一下五爷?” 门丁也是机灵的小子,对了眼神,知道猫腻,连忙点头道:“那您稍等,我去去就回。” 门子一溜跑的到了里院。 马五爷呢,一如往常,在品茶。 他这人,自打富贵了,每天都用茶道来陶冶他的情操。 苦水镇两个大户。 一是罗家。 积年的大户,轻易是得罪不得的。不过罗家不生事,不惹事,为人低调。罗老爷纵然好色,也没敢抢男霸女,而是私下里使钱勾引别人的妻子,由于他秘密行动,又使足了钱,却也是平安无事,甚至没有扰民。 像这种你情我愿我事情,别人又能多说什么呢? 另一个,就是他,马家。 当年,老马就是带队,干了很多打劫的事发财。也是幸运,虽然作恶,倒也没碰上什么事。 只是老马吧觉得,人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所以也就收敛起来,寻一个地方退隐。 打劫图什么? 发财。 发了财呢? 当然是享受生活了。 不然还能在外面打劫一辈子? 他又不是神经病。 只是,进了镇子,由于他花销大,渐渐感到这钱,养老恐怕仍然未够。 怎么办呢? 为了维持他的形象,为了保障他的生活质量,对不起了,有些事还是想做一做的。 这也是苦水镇越来越荒凉的原因。 它在行商的人心里名声已经臭掉了。 现在李苦水把好处送上来,这是送羊入虎口啊,他高兴还来不及呢。 当下出来,一是先把把关,看看来的是什么人。二来也是好把羊拉入圈里。 这一出来,顿时高兴起来。 “哈哈哈哈……稀客,稀客!” 马五哥一下子就给这事下了基调。 他很高兴,很满意李苦水的事。 这来的四个人。 还有那车,那驴,嗯,驴算了。但这车可不简单啊。这些人也不简单。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进了他马五的门,一切大有可为啊。 马五知道,这四个人,都不简单。 包括其中那女的。 这么少人,这么大车,还是铁皮的。 你要说他们这一路上风平浪静,那是打死也不可能啊。可这样几个人,就那么来到了苦水镇,说明什么?人家有真本事。 “来来来,请请请,上酒,上菜,摆宴,我要大宴宾客!哈哈哈哈哈哈……” 哎呀,听这声音,这激动,这高兴。 其实都是套路。 一直以来,马五哥以乐善好施为名,也不知坑害了多少人。 那些被坑害的人,一个个下场极惨。 男的不消说了,在搜刮完钱财之后,是统统的杀了。 女的……唉! 这事儿,懂的都懂。 往狠了想,往惨了猜,只会更过分。 一句话,不如死了干净。 这都形成套路了。 张小乙看向刘一夫。 “这饭……”话没说完,意思到了。 都是千年狐,说半句就行。 刘一夫哈哈一笑,道:“不要紧的,放心吃,放心喝,没事的,有我兜底。” 张小乙顿时知道刘一夫有辙,当下也就放松心态了。 对于一个降术师来说,下毒,笑话。 不是说降术师不能中毒,但也要看看情况,降术师本身就是玩毒的行家里手,护道术毒字就排第一位,所以说,大多情况毒降术师那是班门弄斧。 一瞧。 还真是。 只能说这玩意,比迷药高级了那么一点点。但也就这样了。 马五用的手段是酸仙草。 此物的确是有点用的。 但也就那样。 倘若不知情,不知事,连一流高手也可能中招,但也不是没有反抗力,需要运功逼毒罢了。不过,从理论上,这是够用的。张小乙他们的功力虽深,也是要受到影响。 那时可能就对付不了马五一伙儿了。 事实上,马五一伙利用这种手段,坑害了真有不少高手。都是迷之自信。结果一出江湖就上套,一次倒霉,把命就给丢了。 但奈何他不知道,在这些人中,有刘一夫这么个降术师。 要是普通降术师,识破了也就算了。 大家挑明了,一场战斗就是。 但奈何,刘一夫是一个极其正统的降术师,能老六谁和你杠正面?此刻他直接低头,不让人看他的眼睛,发动了剧毒空间能力。 于无声息之间,就把马五令人上的酒菜给清理一遍。 酒菜还是那个酒菜。 只是其中的迷药,已经尽数进入剧毒空间了。 不独于此。 刘一夫还利用剧毒空间暗中放毒。 这剧毒空间在手,把毒药直接送你鼻子前你也是不知道。 只此一技能,就可以知道浩瀚女王的三花神瞳到底有多么强大了。 这是杀人于无形的绝招啊。 你哪怕是捂住自己的口鼻,仍然能让你中招。 剧毒空间,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唯一遗憾的就是,剧毒空间需要剧毒喂养,而刘一夫新得此术,能够容纳的剧毒委实是太少了。好在,他此刻不是对付什么妖魔鬼怪,若只是这些凡人,呵呵,那还是不成问题的。 于无声息间。 这里的人,包括那乐呵呵盯着他们瞧的马五,都不知不觉的倒了下去。 看到这些人倒下去,李苦水傻眼了。 他方要动。 锦天已经把大刀架他脖子上了。 “可以杀了吧。” “别别别,不要啊,诸位英雄,你们千万不要杀我,我知道,我知道,我错了,可是我也是不想的,一切都是五哥,不,是马五逼我的,他逼我做这种事啊诸位英雄们啊,如果我不干,我的一家老小可就都没了啦啊!我死倒是不打紧的,可是我的一家老小……” 他说着哇哇的哭。 一向英雄的锦天忍不住道:“住口!” 虽则如此,但刘一夫和张小乙都明白,他动了恻隐之心。 这白痴。 张小乙一拍脑门儿。 这家伙,满嘴的跑火车,能有一句真话吗?这你也信?你也敢信? 好在这时杨大小姐出手了。 杨雪雁也是一个人精。 她若长了毛那就是一只母猴子。 经大家族培养的杨雪雁哪里不明白,自己的便宜男朋友给李苦水这样的小人物给骗了。 不要小看小人物。 这样的人物有时就是可以利用信息不等差来骗人。 还有一个就是专门骗老实人。 她上前就是一掌。 倒不是杀人,而是把李苦水给拍晕了。 锦天也意识到自己的天真错误。 他拔刀要砍。 张小乙道:“等等,这人虽然不可靠,但有一点是真的,他对此地的了解应该是最好的,杀了他我们还要找下一个人去问情报,不麻烦么,反正到时都一样。” 锦天这才收刀。 那边,刘一夫已经出手。 他一个人,把整个马家,上上下下,一网打尽。 不要动手。 放毒就好了。 马家的普通人,一毒一个准儿。 第22章 三水寻船 刘一夫拥有剧毒空间,杀普通人是一杀一个准,只要他还有毒。因为他是降术师,擅长培养毒素。 普通人用毒,还需要辛辛苦苦的采集收集调配炼制,那叫一个——慢! 而刘一夫呢? 直接把毒给养起来。 一只金钟,只需要投入足量的尸油,让毒虫在里面自相残杀,毒虫一次次的迭代,最终会积累起足够的毒素。 是,也可以养蛊。 虫都有了,为什么不养蛊呢? 呵,蛊不是随便乱养的。养蛊需要投入自身的精血,那些强大的蛊师哪一个不是皮包骨头枯干蜡黄。 所以,刘一夫图省事。 他走精兵路线。 只培养少数蛊虫。 正常的毒虫全用来叠量。 这是他拥有了剧毒空间后的想法。 有了剧毒空间,他只需要积累足够的毒素就行了,整那么多花活干什么?就像打仗一样,你说你精兵多能打,我就用小兵堆,十万不够就一百万,两百万。 在这个基数上,你整三五千精兵,再能打有什么用?迟早还是要被我耗死光的。 精兵,只是在某种程度上能打而已。 一旦突破了极限,也会像普通人一样死去。 终究,也只是凡人。 现在,就挺好。 走到哪儿,毒放到哪儿。 虽然感觉……有些浪费了,但一来是省事,二来是可以一网打尽,一个也不放过。不然,你叫嚷嚷着打打杀杀,有精明的跑掉了,这是很有可能的事。虽说跑了也不怕,但凡事嘛,就是怕出意外。 明明可以一网打尽,又何必留下破绽。 做事做干净些,它不好么? 人都倒下了,刘一夫开始把人都拉到一块儿。 整个马家,呵呵,不少人,大约有一百多口呢。 其中打手下人就有二三十个。 其余是马家的下人,奴仆,婢女,还有马五的妻妾。也不知这马五是不是缺德事做得多了,挺大的一个人了,竟然还没有孩子。 好了,二话不说,取油。 刘一夫毫不客气,一一杀了。 他甚至没有把人叫起来问话。 话都懒得问。 别说,这种光明正大的收取尸油,不用担心被正义天降的感觉,挺好的。 不过——李苦水却是吓坏了。 这李苦水看起来苦巴蔫的老实人,其实也是有见识的,小心眼特别活泛,什么都知道一些。一看刘一夫收取尸油,顿时明白,糟了,遇到降术师了。 也对。 如果不是遇到了降术师,马五哥干事怎么会失败呢?这是小鬼遇到了鬼王,撞到正了呀。你一玩毒的,跑降术师面前卖弄,这不是老鼠在猫面前亮爪子吗? 天呀,妈啊。 怎么办。 谁能想到逮肥羊会碰上大魔王。 要死要死要死! 不,我不可以死。 俺寻思俺活了这么大了,连个正经女人也没有哩,这死了,怎么也不能甘心的呀! 对头。 我不能死。 我要活。 我怎么样才能活下来呢? 对头。 他们要情报! 我该怎么说才能活下来呢? 他们又想要问我什么事呢? 正自在乱想时,杨雪雁拉他起来。 “好了,他醒了。” “别杀我,我有用,你们问什么,我就说什么,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不要打不要骂甚至不要劝。 李苦水就投降了。 张小乙十分郁闷。 “不是,我这什么刑都还没上呢……” “不行不行不行,我,我,怕疼,我最老实了,我听话。” “老实,听话,你拿我们当肥羊了,还觉得自己是个老实人?” “我这都是给逼得呀!我也不想得呀!可是我要是不干,马五他们就要打我呀!他们都欺负我呀!哇哇哇……” “行了行了,问你点事,说清楚了,说明白了,给活,听明白了么?” “明白,明白。” 李苦水忙着抹脸上的泪花鼻涕啥的。 论演技,他是真下功夫了。 “你们这……有船么?” “啊?” “我问,你们这有船么?” “啊!这个……” “嘿,我这问你呢,你给我装傻是吧,就你这样的还老实,看来是不能要了。” “不是的,不是的,大爷,不能,不能靠近河边啊!!!” “哦?为什么啊?” 张小乙搬了张椅子坐在李苦水的面前对他问话。 李苦水抹着泪花,道:“那地方,那地方,不能待人的。我们这苦水镇也算靠近淯水的。原本,在淯水旁也有一些渔村存在着的,可是,后来闹水怪啊!” “什么水怪?” “不知道,不清楚,我都是听说的。我胆小,怂,哪敢往外头蹦跶,我就听说,河边老起雾,一起雾就要死人,又是四足怪兽上岸吃人,又是水猴子闹事杀人,还有河边的鬼花船,遇上了就得死!据说还有一头河妖,可怕的狠,我不敢去呀,都是听说的,但应该假不了,很多村子消失了,人都没了哩,这不是假的,镇上派人出去过,镇公所说的,绝对错不了的。” “所以,没船?” “岸边人都死光了,没死的也走光了,现在哪还有船啊……” “嗯……”张小乙吧唧一下嘴。 “这么说……” 他看了一下李苦水。 什么话也没说。 但又好似说了些什么。 李苦水却感觉到了,从张小乙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杀意。虽然淡,却在,逐渐,加重,变浓。 是呀,你已经没用了,没用的你,该怎么办呢?当然是清除掉了。就像,方才,马家人整整齐齐死掉的一样。真的是整整齐齐的一家人啊,这帮人,连女孩和仆人的孩子也没有放过,他们没有多少同情心的,他们是能够下狠手的。 “等等!” 在张小乙手往刀把上摸时,李苦水终于叫了起来。 “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三水村,在三水村,那里一定有船的!” “三水村,那有船,之前为什么不说,非要我们逼你才说,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有,当然有了,平常我们都是当它禁忌的,没事干谁会提它呢?三水村,听说它们有问题,吃人,闹鬼,去了甚至就无法回来呢。这样邪门的地方,谁又会愿意去提它呢?” 张小乙对那地方是不是闹鬼什么的并不在意。 他只关心一点。 “你说那儿有船?” “有,这……” 有,应该有的吧。 但是,凶险啊。 该怎么说呢? 张小乙却已经离开了。 只余杨大小姐在旁看住他。 乙哥没一会,就找到了锦天。 “往哪去啊。没头没脑的,别瞎转。” “没瞎转。” 锦天一指,一个方向道:“我想看看这里有什么,发现那有点不对,黑气比较重,还有一丝红光,不过不是金红,也不是鲜红色,而是血红,黑得发紫的那种血红色,有点不详。所以想出去看看。” “哪家大户人里没点肮脏的事儿,你小心万一了,还是等老刘好了让他跟着去。” 锦天一想,也是。就先找别的地儿了。 没一会,锦天还真找着了。 那是马五长年累月打劫的财富。 可惜的是多是不好出手的货,你要说值钱是真值钱,可想要变现却不那么容易。 就算是银铤子,也往往有标记,有暗印的,随便拿去胡乱花用,不定什么时候官府就上来堵门了。 这马五大约也是知道此点,干脆不动,硬封起来。 现在便宜刘一夫他们了。 毕竟,这古玩,字画,都需要一定鉴赏力才能行,千里马也需要遇到伯乐呀,这好东西也得有好人识货才行。 可惜的是能直接花用的钱却不多。 不过倒也是能够理解马五一行人为什么做这等营生的原因了。明白归明白,但却不可能放过他们的。 一回头。 刘一夫已经把尸体处理的七七八八了。 取了尸油,再一一喂了玉虎剑。此剑灵动,顿时把众尸给吸得皮包了骨。 再将皮一一揭下来以为后用,就只剩下了骨。 将少数几个头取下,制造金钟,其余诸骨一一收纳。找空闲的机会打磨成骨粉,那也是降术师的材料。至于一些女子,更是喜得一批她们的头发。这也是降术可以用到的材料。 瞧瞧。 难怪修学降术师的人人喊打,这不是没有原因的。一个个活生生的大活人,真格在降术师的眼里,那就不是人,统统是材料。 这也是降术师中经常诞生邪降师的重要原因。只有肆无忌惮的施降,降术师的实力才会突飞猛进的快速增长。 刘一夫心中感慨。 只这一次,他就坚定的往前迈入一步。 过往的那些降术师为什么堕入邪道,他总算是知道了。 “好了没,好了跟我走。” 锦天来叫事做了。 刘一夫开心的跟上。 然后,他们来到了,地狱,吧。 这里真的是很肮脏。 这是一处地下室,像是私刑牢狱之所。 一些大户人家没少干这事。 在家里私设刑堂,玩弄律法,把人任意关押折磨。 此处便是马五一直以来关起来的,他所谓的——收藏品。 都是一些女子。 最大四五十。 最小十岁都不到,吧。 因为营养不良,不能确定真实年龄。 这一个个的,别的不说,姿容都是上佳之色。 若给美女打分。 五十分为及格。 这些都是七十分以上。 每一个都算漂亮得有独到之处。 或清纯,或美艳,或苗条,或丰腴。 但她们无一不是……原始人模样。 不,比原始人还不如。 起码原始人可能还有几片叶子。 她们却连叶子也没有。 她们能够有的,只是绳子,项圈,一个个的,或躺在草席上,或被吊起来,或绑在木架上。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至少那些草席还算干爽,不是湿霉的。 这里虽然闷臭,可味儿却也不大。 这是当然的。 马五一伙当然要维持好这里的卫生。 不然,他们怎么有兴致来玩儿。 可对这里的人来说,就太不友好了。 也无怪,这里阴气沉沉。 刘一夫就看到,几十个游荡无依有阴魂正在积攒怨力。等着拥有复仇的能力。 第23章 真香定律 女人们了无生气,对进来的人也无动于衷,哀莫大于心死,大概就是如此了。 她们此前尊严丧尽,已经失去思考能力了。 现在只是如此,像行尸走肉一样活着。 对于刘一夫,锦天,根本不去看一眼。 就仿佛没有人进来一样。 同样的,进来之人若是做些什么,她们也只能是逆来顺受,都已经,习惯了。 刘一夫,锦天到底还是人,只看一会儿就看不下去了,二人回去,乱七八糟找了一堆衣服,这才回来,给这些女人,又除去了她们身上的绳索项圈,将她们一一从架上天顶上解放下来。 终于,有人有反应了。 一个大约三十余岁,仍然风华正好的女子抱着衣服,道:“你们,不是,那些畜生?” 刘一夫侧过身子道:“不好意思,人都已经处理掉了,已经不能拉出来给你们辩认了。” “尸体呢。” 这女人不肯罢休。 这也是对的,她那模样,大约是想把仇人的尸体给剁碎了吃下去。 “抱歉,只剩下一些骨头了,我不能给你们……”刘一夫仍然摇头,在女人失望的眼神中道:“我是一个降术师,了解吧,理解一下。” “降术师?” 女人先是一愣,然后明白了,她也是在江湖上混过的,怎么可能不知道降术师这三个字代表的意思,被降术师处理过的还能有啥? 要是以往,遇到降术师,她一定会带着家人,敬而远之。 但是现在,哪还有家人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这个女人叫了起来。 她开了一个头。 所有女人,至少是大部分,有些已经成木头人了,呆呆傻傻,半傻子,俗称,坏掉了。只是仍然年轻漂亮,所以没给处理掉。 但所有反应过来的,恢复神智的,都失控的悲叫,她们大哭,大喊,大叫,肆意发泄一直以来的悲愤情绪。 锦天不大好意思,只能木讷无言。 刘一夫却感到了一丝机缘。 他终究是一个修士,和单纯武夫到底是有所不同的。 眼见于此,心念一动,手上就出现了一堆人皮。 这些人皮在刘一夫使用大量降术之力下,渐渐展开,被塑形成了一片布皮幡面。 又取一些骨头,取椎骨拼接,用发丝捆绑,制成了幡杆,组合一起,是为阴魂幡。 在降力加持下,此物渐渐变形,脱去原本丑陋模样。 最终变成了一古朴盎然的降器宝物。 此物一成,刘一夫就感到一阵爽。 这是——功德降临。 用武道的话说,就是意念通达。 拥有了此之一物,刘一夫哈哈大笑,一挥手,那些虚浮的阴魂一一投入其中。 这些阴魂,投身仇人皮骨制成的幡杆里 那是当然的,一一皆是心满意足,获得了大满足大自在,心念通达下,身上的阴气怨气都逐一消散。 现出了她们原本的模样。 看到这其中的人物。 一个女子,就是最先反应过来的那个三十余岁风韵犹存的那个女子,她激动的叫了起来。 “女儿,女儿,是你么,是我,我是娘啊!” 那,是她的女儿,被马五一行人,折磨至死。 女人仍然未死,就是想找机会报仇,虽然机会渺茫,但她也是苦苦忍耐。 好在她的苦忍到底还是有意义的。 她看到了仇人的下场。 现在更是见到了自己死去的女儿。 …… 一场梨花带雨。 终于收拾了情绪。 刘一夫收好新得法宝,收束众鬼。 将此物收束于剧毒空间中慢慢蓄养。 此一降器,假以时日,未必不可为最。 降术的炼器,在此一番下,不旦没有沾染过重的业力,反倒刷出了不少功德。 这一点才是最难得的。 降器非不好。 降术师这个职业也非差。 虽然说降术师是八百旁门之末流。 但也要知道,八百旁门之中也有很多高手,之所以不入正统,主要是修行方式不值得推广,晋升条件比较苛刻而已。却并不是说这条道就走不通,走不下去。 它不是死路。 只是难走罢了。 降器,比之寻常之器,法宝,最特殊的就是其成长性。只要坚持长期培养,就能一直晋升下去。 哪怕是慢,是难,也仍然能够晋升下去的。 刘一夫炼的降器,正是如此。 此时初成,借此地马五的因果炼就。 威力尚小。 也就是收鬼录魂,供鬼魅精灵一个存身之所而已。 但假以时日,未必就不能与修仙者的阴魂幡一较短长。 收束降器,刘一夫却是要走了。 “请问恩公要去哪里?” 那女子却拦住了刘一夫。 在她带头下,其余诸女也都一一过来。 这一二十个女子,一并围来,让刘一夫心里发突。 这时正好听到张小乙在叫。 刘一夫忙与锦天抢先步出。 正好看到有人在门口窥视。 张小乙与人纷争。 刘一夫心念忽地一动,拔剑在手,一步上前,对着来人道:“乙哥你也真是的,为什么要废话呢,咱们正经的公干,岂容别人干预碍事,若有不顺,杀了得了。” 那个人,乃是一小吏。 此人与马家,罗家,皆有沟通,听说马五又有生意,想要讨些好处,这才上门。 谁知当先就被张小乙给拦住了。 又有刘一夫跳出来要打要杀。 他忙道:“误会,误会,我是本镇的治安官,怕您几位出事所以过来看看,没别的意思。” 张小乙收起腰牌道:“你是好运遇到我们好说话的了,万事司办事,看到就该老远的躲开,下次小心你的脑袋!” 刘一夫晃晃宝剑。 吏员立刻带几个差人逃走。 身后,那女人跟着说道:“这个人和马家是一丘之貉。” 刘一夫道:“这位……” 女子道:“我曾经在江湖上叫秋月剑,算是会手剑法吧,姓周……” 张小乙已经明白。 “秋月剑周秀屏?” 他倒吸口凉气。 秋月剑周秀屏曾几何时也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有字号的女侠。曾经也有很多少年侠士追慕之。但后来据说是有了个相好,冼手做羹汤,退出了江湖。 原以为在哪儿隐居着过幸福田园的生活呢,岂知看这模样……简直不敢想下去。 这就是现实。 这就是江湖。 武林风雨,就是这么残酷无情。 像周秀屏这样的女子,绝不在少数。 甚至,很多,很多。 江湖侠女,不仅是洒脱,是浪漫,有时也是绝望,是流泪,是残忍。 “一切都过去了。” 周秀屏看出张小乙所思,轻笑一下。 她许久未笑,此时一笑,竟有些狰狞。 “我现在也不是什么秋月剑了,我只是想追随这位恩公,即便做牛做马也是心甘情愿的。我什么也没有,若不嫌弃,这副身子可以……” “你不要再说了,我刘一夫不是有意救你,只是无意间遇到顺手而为之罢了,谈不上什么恩情。你我之间,别无干系。” 周秀屏微微一笑,笑中充满苦涩。 “我知道恩公你应该是看不上我等身污浊臭之人,但追随恩公,非我一人,我等众人俱已经无家可归了。” 她轻叹一声。 天下之大。 却无她们这些人的容身之处。 在暗无天日的地下牢穴中,她们能忍辱偷生地活着,但反而到了光明的地面,却活不下去了。 这便是事情的真相。 因为这个世界,到哪都会有人,用别有异色和目光看她们。而这种目光,才是最伤人的。 就像有的人,他能接受自己的老婆绿了他。 但是他接受不了别人在知道这件事后看他的眼神。 “老刘,收下她们吧。” 张小乙一巴掌拍他身上。 锦天也对他道:“拜托你了。” 是的,他不能接受。虽然他也是恩公,可他并没有替诸女报仇。马家的人,刘一夫杀的,马家人的尸骨,刘一夫收拾的。他把事已经做完了,这是锦天比不了的。这些女子想要报恩,想要生存,真的没有选择。 或许,张小乙也可以。 但他显然不愿意。 张小乙虽说豪情万丈,有大男子大英雄大丈夫大气魄,可也不代表他愿意主动承揽这批女人。 对上这批女人,男人潜意识就是脏。 哪怕她们漂亮。 可张小乙现在的财力,他差女人吗? 所以,只好把这个担子加到刘一夫身上了。 甚至杨大小姐也来劝他了。 “我的人你知道的,已经都死光了,而我们需要打下手的人,你也不想自己洗菜做饭缝衣服干杂活儿吧。还是说,你选择在这个镇子里招人?再说了,你自己想想,这些人丢下来后她们能干什么,怎么活下去?当做善事了。” 杨雪雁说着出去。 当她回来时,给这些女人带回了洗漱用品和一堆统一模式的成衣素裙。 总不能让这些女人随便穿着。 而且,有些人,身上是不干净。 有了这些东西,女人们勤快起来。 她们渐渐习惯用双脚走路,重新适应鞋袜衣裙,生活常识。 其中有几个,适应是最快的。 刘一夫开始仍然是不愿意的。 不是嫌弃她们。 他一个降术师,嫌弃什么?没那意思。 只是纯粹觉得带一群女人太累赘了。 直到晚上,他品尝到了真香定律。 没错。 这些女人,虽然生疏了。 但烧饭做菜,即便是生疏也比刘一夫他们自己弄得要好,甚至比很多饭食店铺的菜肴还要好。 这是当然的。 一群女人精心准备的菜肴,纵是手生了也是差不到哪儿去。做菜这东西,最讲究的不是手艺,其实是细心。细心制作的菜肴终是有些不一样的。 到了最后。 更有一个叫嫣儿的女子来暖床。 她是诸女之中颜值最高的,甚至她曾经还是一个才女。腹有诗书气自华,加惊人的美貌,她是马五最为爱不释手的私品,都不怎么让别人碰的。 在此女面前,刘一夫终于是跪了。 第24章 诡异三水 真香。 刘一夫起床。 他终于明白什么是从此君王不早朝的意思了。 倘若他是君王,天天被女人这么伺候,那他也会选择赖床不起来的。 不过,还有正事。 马五家总算是大户。 车,马,是不缺的。 还储备的粮食也是不少,米面粮油堆得是满满的,没有低于七成藏量的。将之带走后,刘一夫一行人又出发了。 这一回,就有很多人在外边了。 整个苦水镇多了很多人,大街小巷都站满了人,在那瞧热闹呢。 李苦水羡慕的看他们。 他知道。 这些人是在等。 等刘一夫他们离去后,好到马五家里搬东西。 至于这宅子嘛,最后应该是归罗家。 果不其然。 刘一夫他们一走,就人群涌动,老百姓们哄叫着像群魔乱舞,冲进了马家宅子,他们撬屋搬窗,抱椅抗桌,甚至花瓶书本,只要像是个玩意儿,连只脚盆子都不放过。 最后剩下的就是一座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的空宅子。罗家会收了这块地皮。 如果卖不掉,就会自己改建一下当别馆住。 一切就这样结束了。 李苦水愁眉苦脸。 他难过极了。 张小乙明白他的心思。 他笑了笑,随手摸出一枚银铤子。 “这样是不是好点了?” “谢谢爷,谢谢爷!” “哈哈哈哈哈哈……” 李苦水一下皱眉尽去,大笑起来。 这是一枚长条形的银铤子。 大约值十贯,一千钱左右。 这笔钱可比那些瓶瓶罐罐什么的桌椅板凳值钱多了。 正高兴呢,人已经出城了。 李苦水奇道:“等等,我们这是……” 张小乙道:“去三水村啊。” “什么?三水村?不要啊,我不要去三水村啊!” 三水村,听着是吓人,但其实也是类似月亮沟那样的村子而已。 穷山恶水,自然就有许多吓人的传说。 这个村子,之所以神秘,关键就是不好进出。 三水村在一个偏避的角落里。 村中有一片大大的,把村子周边三分之二都给包围了起来的黑湖塘。 黑湖塘边上多是沼泽地,塘中也有很高很密的芦苇丛。 在塘水之下,水草也是极其的丰富。 这就导致了,船只难进,人也不好下水活动。 一个不好,人就陷入到芦苇丛中,沼泽里,被水草缠绕,自然是要死的。 船也会被芦苇丛困住,进退不得。 那三水村哪来的船? 小船。 大船是没有了。 三水村的船是那种在黑湖塘里打鱼的,所以即便是小船也无所谓,船小好调头,不易被水缠上,反是大船,受力面积大,容易给卡住了出不来。 话不多说。 反正李苦水说了也没用。 众人一行,浩浩荡荡,就来到了三水村的外头。 这是一个渡口。 现在也是荒废了。 只有一条孤伶伶的索道挂河口上。 从这条河口,进入三水村。 这是有索道的情况。 如果没有这条索道,那就对不起了,坐船。 而现在对淯水旁住的人来说,坐船,那是在拿命开玩笑。 索道仍在,那就不用坐船了。 只是……车子就不好进去了。 刘一夫从储物袋子里取出了一批刀剑。 这是他暗藏的备品。 其中有一些是神剑王朝的东西。 这些武器,就交给周秀屏为首的诸女。 这些女子,固然有些什么都不行不会废掉了的,但也有几个女子仍然有一些武功在身的,现在算是重新拾起,不难。 别的不说,就说周秀屏,她虽受辱,但毕竟是受制于人,事实上她的武功很好,要不然当年也不会有些名气的。 分发了武器,还不止。 刘一夫暗中把一物藏在此处。 “你们先看行李,别的不说,我的驴无论如何也要给我看好了。” 张小乙哈哈大笑:“说的没错,我们这里,就这头驴子是最珍贵的。” 周秀屏想终是要有人在此看守,就应了下来。 其中。 杨雪雁也留下了来。 毕竟,不可能真的就全相信这些女人。 行走江湖,有一句话永远要记好了。 除非迫不得已,不然永远要防人一手。 人心经不起考验。 错误一次就可能致命。 有杨雪雁留下也算是安了诸女之心,不是被抛下来了。 之后就是进村。 李苦水死活不干。 被张小乙提着后颈衣领子抓进去。 最后只能苦着脸走前头,只消一慢,张小乙就大手在后边推。 这是索道。 绳索结成的桥道,走起来摇摇晃晃的,把李苦水吓得苦汁都要吐出来了。他总是担心自己会从索道上掉下去,或脚下的木板不结实,摔下去,一直提心吊胆的,直到上了岸才惊魂稍定。 长时间没有人进出的三水村,是一片寂寥。 连个看守渡口的人也没有。 进村要绕一片泥沼地走。 走差了人就掉下去。 这也是外人不愿意来的一个原因。 太麻烦了。 要么坐船,但有危险。要么走进来,还是别人的母亲有危险。这么麻烦,谁还愿意进这鬼村子。 话说回来。 既然此村如此麻烦,为什么这村子还有人在坚守呢,村里的人为什么要坚守这座村子呢? 甫一进入,就瞧见了大戏。 村中人集群一起,围着一个神婆在跳大神。 神婆跳大神,这也是有正统的。在旧时叫古祝师,核心要义是培养出一尊可以沟通神灵的巫女,此为祝女。 由祝女做人神间的沟通。 祝女高高在上,除了王就是她。因为她说的话就是神的话。 但此后,就不行了。 毕竟,祝女这一行,战斗力不行。 没有战斗力,很容易被对付。 甚至可以说,普通的凡人想要,都能给收拾了。 虽然祝师一行不行了,但在一些偏远地方仍然是留下了传承。 要真是祝师一脉也就算了,不好真正得罪的。真能得罪也不要得罪,会产生业力。可这明显就是骗子了。 毕竟。 祝师没有丑的。 大多祝师都是年轻,且未婚的女子。试问哪一个神会喜欢丑陋的女子特别是一老太太当自己的代言人呢? 所以这是假的。 这假祝女老神婆当即先下手为强,对刘一夫他们扯叫。嚷得一群愚民围过来就要动手。 他们固执的认为是刘一夫他们一行人等突然出现打乱了,影响了他们对河神的祭祀大礼。 嗯。 就是把一小姑娘丢河里。 用船。 那种,小船。 这三水村别说,还真是有船。并且不止一艘,不然也不会用船来给河神送祭品了。一条黑木小船,还绑了红绸子。瞅着还像样,其实已经通了底,船到河中,就会漏底沉掉。一条小船,说不要就不要了。 这说明,三水村可能穷,但再穷也不差这么一条船。 “外乡人,好大的胆子,也不去打听打听,这里是什么地方,敢在这里撒野,当我们三水村人死绝了不成!?” “对马神婆不敬,会触怒河神的,到时会牵连我们的!” “真是不像话,也没个人看着,怎么就让外乡人在这个时候进村的!?” “现在怎么办?” “这肯定影响祭祀了。” “吉时恐怕已经错过了。” “不能放过他们!” “他们打乱我们的祭祀,就用他们祭祀河神!” “把他们抓起来!” “抓起来!” “抓起来!” 一片哄啸。 人群纷涌。 一副想要动手的模样。 有些人已经摸出了随身的小刀。 也有的抽出了带节的木棍。 看起来这村子挺暴躁的。 这样子就是没少开片打架。随身都带着家伙事呢,随时可以掏出大宝贝来干架。 “一群愚民啊。” “怎么办?” “这是在逼我们啊,又能怎么办呢?当然是按规矩办。” 李苦水是吓坏了。 他一直怕。 不过,看刘一夫三人面对这些村民并没有害怕,更没有束手就擒的意思,反而心下稍定。机灵的他早就明白,这个世道,老老实实的好人只会被欺负得像狗一样。 好像锦天,傻乎乎的跑去替父顶罪。 其实这小事而已,他妈锦氏完全可以摆平的。反而他主动站出来顶罪让他妈下不来台了。这种遇到猪队友的事是真没办法。原因就是锦天有着多余的正义感。 他是真的觉得父亲有罪才要顶罪。 从来不去想老妈的能力是完全可以让他脱罪的。 当然,锦天仍然有正义感。 但现在他已经不那么天真了。 要他现在面对这些村民就束手束脚,不可能了。 反而有张小乙打样,他跟着拔刀。 张小乙。 锦天。 两个猛男。 一起拔刀。 丝毫没有被村民吓住,反而大有一种随时开片的感觉。终于是让这些村民在最初的嚷嚷中渐渐息声。 毕竟他们只是平民。 声音是大了点。 但乡下人嘛。 大爷大妈的,声音大不奇怪。 其实一个个的胆子都怂。 真遇到了敢动真格的,就要好好衡量一下轻重了。 这些村民,典型的对外唯唯诺诺,对内重拳出击。 遇到不买他们账的,嚷几声也就怂了。 人群中一个人这时站出来了。 “哎呀呀,几位,怎么称呼啊?” “万事司来这里办事,你站出来,你知道万事司吗?嗯!?” 张小乙亮了一下名牌。 有牌的感觉就是爽。 别说,官对民,先天优势。 “万事司?这个,我真不知道,我就知道镇公所,县衙门……” “我们比它们大,告诉你了,记住喽,走到哪儿,有事没事,都是万事司大,阻挠我们万事司办事,杀光你们都可以。一群贱皮子,屁事不懂,读过书吗?上过学吗?啥也不懂的玩意儿,子不语,回去好好学学。再有这事,让镇公所报到县里,你们这是祭河神,河神怎么你们了?” 张小乙一顿喷,反口就套路问话起来。 三水村莫名其妙祭河神,哪来的东西敢称神啊。 真有也是个阴私野神。 啥也不是的玩意。 干它。 “这个……” “那个……” 终是一个人说话了。 “把阿水放出来吧。” 又有人说话了。 “让水哥出来说话。” 第25章 水猿 水哥是一个年轻的男子,这男子长得不错,原本应该是三水村的村草。但方才他给迫害了,原因是他反对祭祀。不过也不奇怪啦,要是祭祀的姑娘是你相好,你也会反对的。 水哥一出来就和姑娘抱一块儿去了。 那女孩小名叫红红,村民叫她红娘。 河神是水猿。 注意来,水猿,不是水猴子。 水猴子小,河猿要大一些,这是一种古老的珍兽,野性难驯,喜好血食杀戮。给它进贡新娘?呵,它只会吃到肚子里去。 水生——就是水哥的大名。 他的父亲就是被水猿杀了的。 所以对此他是进行了精心的研究。 “你怎么知道水猿的?” 张小乙问。 以这年轻人的处境,在这乡下的村子里,他哪来的见识知道水猿不是水猴子这个知识点的。 “有一个人告诉我的,那个人也是一个外乡人,他来这里调查我父亲的死因,所以我跟了他一段时间。这段时间我跟他学了很多事情,我知道,那怪物不是什么河神,而是一个野兽,一个畜生,它就是以杀戮为乐的野兽!所以我想杀了它。” “那个告诉你水猿知识的外乡人,他不帮你的么?” 张小乙问。 他已经有所猜测了。 毫无疑问。 这个人应该是万事司的人。 也许是哪个巡方殿的无忧客。 那么——问题来了。 他为什么不选择消灭这头水猿呢?不会是爱惜稀有动物吧?就算打不过,水猿很好很强大,可至少也该上报吧!有没有往上报呢?张小乙想,应该是没有的。 因为如果有,一定有出勤记录。 别以为就刘一夫一个人接取任务就什么都没了。张小乙是进行任务复查的。他可是知道情报的重要性,所以一出任务,他总要反复搜查一下相关情报,务必要做到万无一失。 所以,他知道,万事司没有三水村的情报,特别是传说中——水猿。 总部没有三水村的消息。 总部也不知道三水村有水猿。 水猿。 天下异种,现在已经几乎不可闻知了。 也就古时有些。 这种动物,水猿啊,它们性情暴虐,喜好血食,残忍无情,反正不是好东西。甚至还好女色。还别人的母亲的没有生殖隔离。 就离谱。 在古代,大量武道高手诛杀一些异种凶兽。 不然人族现在哪来这么好的生活环境。 水猿因其品性之恶劣也是人族高手清除目标。 是以到了现在水猿已经几乎绝迹了。 都以为绝种了。 搁这时又跳出来了。 真是岂有此理。 水生犹豫一下,叹气。 “那个人说水猿不是那么好杀的,就走了。后来我也不知道他的下落消息。” 张小乙沉吟不语。 这事,不好说啊。 感觉这水深,有点把握不住。 那个人是谁。 他为什么不上报。 是不能杀水猿还是实力未足杀不了?如果是后者上报啊,摇人啊,找帮手啊。如果是前者,这就另有文章了。 什么原因,什么理由,不能杀掉这只水猿。 还有。 那个人,现在在哪儿?他还在关注此事吗?他知道水生的事情吗?又或者,他其实已经出事了。所以才现在这样。放任水猿不理不管不上报,也没有关注到水生。差点水生的女朋友就要给喂水猿了。 那真是畜生。 不仅会对女子非礼,玩完了还会吃掉。 残忍至极。 难怪水生仍然想要杀了它。 “我想杀了它!” 水生一脸恨意。 “我们可以帮你。” “你们要什么?” 水生也不是傻子,这小子机灵的一批。他之所以搞得现在这么惨,原因就是被村子所束缚了。乡里乡亲的,这些村人上来搞他时他是真下不了死手。再说了他毕竟只是一个人,实力有限。 有心杀贼,却无力回天。 最终反而是他被村人给绑了。 不过在面对张小乙时,他的智商就都回来了。他不是真傻子,哪有不计报酬帮人的人啊,所以他们必有所求。 他要问清楚。 “船,我们需要船。” “啊,这个……” 船。 有。 三水村虽不大,但船就有好几艘,因为要保证随时都有用得到的。正常有几艘是封存起来的,只有五艘拿出来用。但那也不打紧的,只要材料足够,村中的木匠可以手工打制出一条船来。 所以在三水村,船真不是问题。 为什么呢? 穷呀。 三水村穷,光靠地里种的,是铁定满足不了村民的嚼头的。所以需要渔获。虽然说三水村的环境不好,容不下大船,容易给芦苇丛缠住搁那儿。 水下也有问题,有时也是要死人的。 但小木船至少还是能行的,还是可以打到鱼的,那为什么不做呢?至于风险,哪没风险?死人,底层人的命又不值钱。三五年死上一个两个的完全不在话下。 只要别死太快,太多就行了。 要让老百姓接受这是意外而已就好了。 所以村子里一直维持小船数量。 “只要你们能帮我们杀了水猿,这些船都归你们。” 船,不要紧。 没了还可以再造。 三水村有这个技术能力。 他们只是穷而已。 张小乙摸了摸下巴,犹豫道:“帮你没问题,可有件事我得提前和你说好了。多年前你跟的那个人,如果不出意外应该是我万事司巡方殿的人,这水猿一事,论理他是应该上报上去的。但我来的时候是查过了淯水河旁边的资料,据我所知,万事司里没有你们三水村的名字,更没有水猿的消息,这不对劲啊,所以我怀疑这里面可能另有文章,搞不好这也是那个人和你说水猿不能杀的原因,你再寻思一下,到底杀不杀。” “你们……怕了?” 水生有些——入执。 说死犟也可以,说发倔脾气也行。 他现在就是八马拉不回头,一门心思,命都不要了,就是想要杀水猿。 这水猿。 一是坏了他爹的性命。 原本这也就算了,时间久了,也就淡掉了。人嘛,还是要活在当下的。 但这时他青梅竹马的妹子红娘差点给水猿送去了,这可就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爹亲娘亲都没老婆亲,这老婆都差点没了,水生能接受吗? 更不要说水猿的那德行。 这玩意——居然好色! 还无视生殖隔离。 就离谱。 曾经有记录说古时有人,天生长得一身绿毛,天赋异禀,就是给水猿造的孽。 虽然这样的绿毛人肯定是修行方面的好材料,但架不住它丑啊。还性情也是一样暴虐。这玩意一般人怎么能接受? 水生对此恨水猿是恨得一个洞,也就不难理解了。 现在,别说张小乙劝说了。 就是将来三水村死绝了。 他也不在乎。 “行吧,就这么干吧。” 张小乙也是决定干了。 虽然,这事儿吧,张小乙自己也说了。 但人都有逆反心理。 越是不让我干的事儿我就偏偏越是要去干。 我就干了,怎么滴吧。 要杀水猿早有套路。 这水猿,最是凶残暴虐。 找一个人放在船上放血,就不信它会不出来。 简单。 但往昔之时却没人这么去做。 人啊,宁可给水猿上供血食搞祭祀,也不愿意找人杀水猿。 生怕是承担责任。 水生自己来当诱饵。 他也不是放自己的血。 只是弄了个伤口,用血装个样子,然后把那神婆杀了,他想杀这神婆太久了。虽然他知道,此獠并不是真正的凶手,她只是某人推出来的一个工具人而已。但眼下只能揭过此事,先杀水猿要紧。 在三水村中,也有一此人,是相信水生的,支持水生除妖,杀水猿。他们对水生为饵颇有意见,甚至想要自己上。但水生都一一拒绝了。 这么危险的事,他不能交给别人。 另外就是,他对张小乙一行人有信心。 无它,张小乙一众人卖相太好了。 刘一夫取出了铠甲,这是第二代铠甲,是订制的军用品铠甲,在大罗军中,只有四品以上的武官才有。 防御力不用说,可以在近距离防止劲箭的,你说厉害不厉害。 看到这军甲,三水村中人再无二话了。 话不多说。 水生腰缠细绳上了小船。 他胆气极重,一个人就把船开出去。 没太远,大约,也就离码头三十多丈。 普通人都能肉眼看到。 有危险,这边立刻就扯绳子了。 血,从船上流下。 不一会儿,就有了动静。 有一点是没错的。 这水猿,果然是噬血残暴,一感觉到血腥气就出来觅食了。 村中祭祀非止一次。 水猜也有些习惯这种喂投方式。 毕竟是畜生,能省力也就不想再费力捕食了。 它闻着味儿来,却又觉得有些失望。 水生,不是女人。 它有些渴望女人。 这让它不爽,眼中血色更为浓郁起来。 但,正当它跳上船,想对水生施以暴行之时,早已经愤恨欲狂的水生二话不说,突施杀手,抓一把普通的锈刀,虽然锈了点,但刃口是经过精心磨过的。就用这带着锈,却锋利的,普通的刀,刺在了水猿的腿脚之上。 这水猿大啊,想跳起来当胸给它一下子太不切实际了。 而且也不可能。 那可是水猿,灵敏程度不下水猴子。 注意来,猴与猿是不一样的。 水猴子要小很多,虽然力大无穷刀枪不入,可体型摆在那里。和水猿比起来那就是狼与虎的区别,差别可大多了。 水猿比水猴子要凶多了。 想要伤到水猴子都难,何况是水猿。 水生也就是利用水猿大意和偷袭角度才占到了便宜,伤到了水猿。 他也仅能,只能做到这点了。 一经得手,水猿气得大叫。 这边村人一起动手,拉着绳索,带着水生就往后跑。水生从船上落入水中,在水里划出一道水线,往岸上遁去。 伤了水猿就跑。 这水猿哪里能够答应? 它吱吱唧唧的尖叫一声,不顾腿脚上的伤,就往水里钻,一个猛子下去,再一个猛子扑出来,以蝶泳姿势追上来。 第26章 杀水猿 很多人有一个误解。 以为游泳,是自由泳游得快。 其实这是错的。 在自仰蛙蝶四大泳姿之中,自由泳不是最快的,而是长距离游最快的。 论到短途爆发力,其实是蝶泳最厉害。 它需要强健的腰力,体力,差一点都是不行的。 这种泳姿,对人类,普通人而言,不太友好,十分消耗体力,搁谁也坚持不了多久的。 但对水猿来说,就和玩儿似的。 它溅起无数水花,腿脚上的伤对它而言根本毫无影响。 就这么一溜子的追了上来。 但是对此,水生一伙早就有了布置。 刘一夫他们都没动手,水生就跳起来叫道:“跑!” 这是,诱敌战术。 虽然只是一个下里巴的村民。 但水生一点也不简单,小脑瓜子动得贼灵光。 装出一副竭尽全力奔跑逃命的样子,其实全是戏,逃跑的方向也是别有用心。 当水猿大模大样,一脚踏上岸,跟着追上来时,它就注定上当了。 所以说,畜生就是畜生,纵有力量,这脑子就是不灵,不能和人比。 它一脚踏空。 掉入了四个大汉为它挖的陷阱里。 还未等它有所反应跳上来,边上早有准备的村民把积累的渔网一发儿的丢过来。 这是村子里最新,最好,最牢,最结实的渔网了。 网上甚至别有用心的绑了刀子。 虽只是一些小刀子,但也可见众人的用心与小心。 只是……终究这只是凡人的手段。 即便是次之一级的水猴子都有刀枪不入之躯,更何况翻江弄水的水中宠儿水猿。 它的皮糙肉厚,只在水猴子之上,而不在其下。 对付水猴子都对付不了的渔网,又怎么可能对付得了水猿呢。 这水猿,一声尖叫。 它竟然用一双厚茧利爪的手撕开了这坚韧的渔网。 从中钻出来了。 毫不犹豫。 也是毫不迟疑。 水生一伙连这也是都想到了。 一见于此,都亮出了家伙。 野猪矛,草粪叉,私制大砍刀,甚至菜刀,一一在手,扑了上来。 但这些人毫不意外,只一个回合,就统统被水猿击败。 它力大无穷,随手一击,就让众人如飞草败絮。 正在水生紧张之时,张小乙终于出手。 他一声厉吼,和锦天并肩而出。 锦天更快。 他对付不了鬼,面对鬼魅时相形见绌。 一身本领,施展不开。 这除了他在转修之外,还有一点,便是专业不对口。 和水猿这样的怪兽对战,才是他的拿手好戏。 二话不说。 动手。 人往前冲,已经拔出了新月宝刀。 那刀在空中抹出一条光线,立刻精准无比的斩中了水猿。这一下,水猿伤到了。 哪怕那其实只是破了点皮。 它惊惧不已,一下子尖叫了起来。 可紧随着,是张小乙。 那把狮子照夜白,闪亮的让它寒心。 这种寒意,是发自它内心的警告。 危险。 有生命危险! 水猿立刻想要跑。 只是此时,却是不能了。 锦天战意满满。 他哪能容此獠轻易遁走?更何况他还要洗涮之前的屈辱。此前,鬼花船上,众人皆能自保,唯有他是被保护的那个,试问心高气傲的他怎么可能接受。 现在正是要证明自己的时候。 虽然内功转换,让他实力下降。 但云龙九现让他在身法轻功上却大大的前进一步。 只是脚下一转,离旋加劲,人已经如一支利箭般冲前,拦住水猿,手中新月宝刀挥洒出寒光点点,上手就是强攻绝招井八刀。即是横劈竖砍连斩八刀。 从四面八方而下。 使其逃无可逃,唯有硬挡。 但,血肉之躯,硬挡神兵宝刀,这结果自然不喜。哪怕水猿拥有刀枪不入的坚韧身体也是被砍得手脚身上都是血口。 可能有人会说这不是刀枪不入吗? 那之前水生怎么伤到它的? 这是因为伤的地方上腿脚,也就是俗称的孤拐。这个地方,皮包着骨,没有多少血肉。刀枪不入不是真的刀枪不入,而是气血强大,抗击打能力而已。 就好像一些炼体功夫。 刀砍一条白印,枪扎一个白点。 这是因为刀砍枪扎,只是一触而已。 并且因为知道对方的攻击要来了,自己先做了准备,鼓荡起了气血防备,这才做到了所谓的刀枪不入。 不然,你这刀要是来回锯一锯,这枪螺旋的钻起来,你看这还是不是白印白点。 水猿也是一样。 皮糙肉厚,防御力强。 但孤拐这个点,被冷不防偷袭了,还是要受伤,要破防的。 现在锦天的刀砍得它,就在这零界点卡边上。让它十分疼痛,又恐惧。它知道,这刀但凡是再狠点,它就要破防了。不,已经快破防了。有些刀,已经砍破了它的表皮,渗血了。 这让水猿极为恐惧。 这种害怕的恐惧情绪已经压过最初的愤怒了,让它一门心思,就想一个字——逃! 但在此之前,它要先解决这对它死缠烂打的人——锦天。 这家伙的大刀砍猿实在是太疼了。 一念于此,它激发凶性,不管不顾,往前一冲,挥臂横扫,抓向锦天。 抓到了把锦天抓得肚破肠流。 抓不住也要把他横扫出去。 面对此抓,锦天也无奈。 他虽着甲,也相信自家军甲的防御力。 可纵是水猿抓不破他的军甲,可那大力也不是他此刻功力能够对抗的。 这要给水猿一爪子拍飞,是不是受伤不好说,但哪怕是重伤,也不重要,关键在于他的面子还要不要了? 当着张小乙和刘一夫的面被一个水猿一巴掌拍飞。 怎么想都是耻辱啊。 他已经蒙受过一次耻辱,哪能再来一回呢。 所以,闪。 他最终还是一个滑步溜闪,躲过去了。 就在水猿以为自己可以逃了的时候。 张小乙来了。 他来了他来了他来了。 他带着狮子照夜白来了。 斩妖诛邪的降魔宝刀。 张小乙上前就是一踏步斩。 不独于此。 斩前,他还吼了一嗓子。 别以为只是瞎叫。 殊不简单,这是张小乙的绝活。 冷电狮子咆哮弹。 灿如流星的一刀。 太美丽,太冷艳了。 这一刀,首当其冲,挡无可挡,避无可避,乃绝杀必胜之招也。 特别是,之前,水猿为了对付锦天,大力出手,想要大力出奇迹,一招解决锦天。 所以当时锦天避了。 他接不住。 可这样的一招,也导致了力尽难收,身体有了一瞬间的僵硬。虽然这个时间很是短暂,只是微微一息,还要更短。 但那是张小乙。 他和锦天的配合,纵然不是天衣无缝,却也默契得差不多了。 这一斩时机抓得太好了。 于间不容发之际剑斩秋毫。 水猿知机,心中大恐,拼命的想要移开身子,奈何就那么一瞬间的僵滞,使它到底慢了那么一线。 虽然避开了身体大部,可剑光之下,一条血淋淋的胳膊到底是被斩落下来。 虽是刀枪不入之躯,金刚难坏。 但一是张小乙倾尽全力的一刀。 二是狮子照夜白这神兵级的宝刀。 三是被施了斩妖诛邪之力的特异。 三种力量叠合一起,岂是水猿急切间能够挡得住的。 这条手臂自然是丢了。 这一条臂膀十来斤肉没了,水猿痛入骨髓,它从未这么痛过,忍不住仰天大叫,痛苦哀嚎进来。 “呜噢——!!!” 它这一叫,别人可不会停。 你痛你停我可不停。 锦天脚下如抹了滑,脚掌撑地一转,人已经旋转加速,于刹那间闪身到水猿身侧。 他汲取此前教训,知道自己力气未足,难以破防,故此要趁隙出手。 他找准站位,扭腰发力。 力从地起,直于腰上,扭腰灌力,直达于臂,透掌于刀,刀始于一,一以贯之。 从水猿断臂伤处往里捅入。 这一刀,当真是又阴又损,阴损到姥姥家了。 水猿断臂,此乃伤处,哪经得起锦天大聪明的这用新月宝刀一捅呢,直接给扎了进去,穿透了身体,甚至透入到了另一条手臂中去。 如此一刀,堪称刀法上的惊才绝艳。 水猿疼啊。 水猿痛啊。 恨不欲生。 打从小到大,它从未吃过这种亏,更没受过如此罪。它痛苦得快不能思考了。 毕竟,从前它的生活,有些太顺了。 但,这是战斗中,谁会放任它在这思考人生,品味痛苦? 张小乙抓住了机会,毫不迟疑,毫不犹豫,错腰扭身,挥出又一刀。 此刀。 横斩。 在他全力施为之下,这一刀威力被发挥至淋漓尽致。 嚓! 这是刀砍菜瓜的声音。 一颗仍然丑陋狰狞的猿头冲天而起。 它被张小乙枭首示众! 猿头落在地上。 怒目仍睁,口中仍然发出厉嚎尖叫。 “啊啊啊——” “它死了!” “它没死,它还在叫!” “这是怪物,这是怪物!” “它会不会活过来?” 一个人问。 水猿,被剁了脑袋仍然哀嚎不息,死都死不透彻。 这把三水村的村民给吓到了。 锦天好奇,从猿躯里抽出宝刀道:“还没死,分了它的尸,不信它还能做妖。” 正要将水猿大卸八块时,水猿躯体突然跳起来,它失去了插在身体内的新月宝刀,虽仍痛苦,反得了自由,竟拔腿而跑。 张小乙和刘一夫等人面面相觑。 万万没想到,这水猿,头都没了,只剩下一个身体,仍然能跑? “快追!”刘一夫提醒了。 张小乙锦天二人连忙追去。 水生一众也跟了上去。 好了,没人了。 刘一夫笑吟吟上前收取了这仍然叫个不停的水猿头颅。 “叫什么叫啊,来来来,带你去一个好地方来。” 刘一夫一把抓住猿头,丢入了他自己的剧毒空间。 他看出来了。 此猿的身上,有毒。 有毒,当收。 甚至,他连地上水猿流出来的,沾了血的泥沙也没放过,都收集起来。 他倒要看看,这水猿身上,到底有何神异,这毒,是什么特质。 第27章 收船走人 却说失了头的水猿夺路而逃。 没了头的它,不分方向,不知光暗,什么也不知道,只知道瞎跑。 但万物皆有一线生机,此时亦在此中。 水猿无头,也就没有了视听味嗅此之四感。 然则天无绝人之路。 纵然没了头,可五感之中尚有触之一感的嘛。 再说了,还有那神秘莫测的第六感。 若能悟透第六感,于冥冥中夺一条生路倒也是不难的。 在此生死危机下,水猿还真就感知到一丝丝第六感。它未必知道这是什么,但它至少有了感觉。 它感觉——往某个地方走,可以活。 于是在生存欲的支配下,它往一个地方跑去了。 别说,小样跑挺快。 什么拦路的东西物什,凭直觉就绕过,跨过,跳过了,根本没拦的。 也没撞墙上,就神奇。 张小乙,锦天,脚下抹了油一样的施展轻功,一时间也只能跟后头,防止跟丢,而不能追上。 毕竟,这猿之敏捷,这速度,这反应,的确不是人可以比得上的。更不要说它少了一二十斤负重呢。 这也算……轻装前行了吧。 可是……它毕竟少了头。 一个动物,没了头,纵然活着,又能怎样? 当然是被本能所支配了。 此时的水猿,没了头,很多恶行都做不到了,但最基本的杀戮,这还是行的。 它开始,大开杀戒。 一句话。 见人杀人,见鸡杀鸡,只要是个活物,在喘气,就统统一发儿的杀了。 这一下,杀性上来,竟是连自己在逃命也不顾了。 张小乙,锦天二人上来,一看,好家伙,到处是死人。 这水猿还追着一个人杀呢。 这也是它仅有一条手臂了,不然,这点人早就杀光了。 那人被水猿抓了一下,倒在地上。 水猿正要补上一下,张小乙过来。 水猿重新感到恐惧,想逃。 又被锦天拦住。 一番缠斗。 水猿仍然在拼死挣扎。 正在这时,水生一伙来了。 那水生原本以为这水猿必死,死了也就算了,哪知这畜生怎么样就是不肯死,脑袋没了还杀人,还别人的母亲的乱跑一气,他搁后头追得是气不打一处来,现在堵到,立刻叫道:“网它,网它。” 没错,他们带渔网来了。 几个小伙跟上,都是打渔的好手,拉网就缠上去。还用了两张网,前后包裹缠绕。 这下,水猿是再也挣扎不开了。 它现在仅有一只手。 一只手,怎么抓开渔网? 它翻滚挣扎,反而是越缠越紧,越网越深。 水生抓起一根大棒大叫一声。 “打!” 余者也一发儿的跟上,或用棍子,或是棒子,还有用叉子和石头锤子的,对着网子里的无头水猿就是一顿暴打。 锦天吐了口气,睁眼细瞧。 这一看,果然有文章。 张小乙道:“瞧出什么来了?” 锦天冷哼了一声道:“这个村子,不简单啊!” 他提刀往里走,有小聪明的在后面悄然跟上。 只见锦天东摸西寻的找什么似的。 终于是找到了。 一个机关,倒不复杂,就在地上,一块砖下面,把那条绳了一拉,就出现了一个暗门,门后是地道。 顺这个地道儿走,就到了一处宽阔的地下密室,好家伙,这地下密室可不小,不是一般人玩得起的。这三水村不是说穷吗?看来也只是穷人穷。 没错,没记错的话,这是村长的房子。 锦天找后面一个小伙问了。 果不其然,是村长家里,就是这个村子的村长,最后被水猿杀光了全家。 在这地下密室,大约可以明白为什么水猿最后往这儿跑了。 这里,有很多箱钱财。 从铜钱到银铤都有。 甚至还有少数几枚的金饼子。 看来,这整个村子的财富都在这儿搁着呢,也不怪村子一天到晚的喊穷了。 不独于此。 这里还有很多棺材,很多床位。 上面有很多血迹。 打开棺材,里面是一个个面目狰狞的男人。身后的人有些认出来了。 “全叔,福伯,马大胆子……怎么他们都在这里?” “哇,这里还有,也是个怪物。” “不,不是怪物,我怎么看,像是水伯呢?” “水伯?等等,我看看。” “一种植物,是像啊。” “怎么会这样,水伯怎么变成这样了?这样子就好像……” “水猿……” 几个人面面相觑。 直到后面的水生进来了。 他先是迟疑,然后上前,最终确认。 “这真是我爹,他怎么成这个样子了!这是怎么回事!” “你们这是怎么回事?” 张小乙上前问话了。 一个人道:“我们村过去一直在闹事,往常村长说要搞祭祀,神婆也是他找来的,为了祭祀,我们整个村子,出钱出力,家底全都掏空了,就这样,每安静一段时间,又有人失踪,遇害,死人,然后村长就要求大家再掏钱祭祀……这些人都是失踪遇害的人,怎么都在村长家里,这是怎么回事,我也不知道了,但肯定和村长有关系,是村长找来的怪物害我们,对了,是这样,一定是这样,所以最后这怪物才到村长家来,报应,这都是报应啊!哈哈哈哈……” 他先是迟疑,再是推测,最后是肯定,虽不中矣,却也捌玖不离十了。 想想也是。 这许多的证据。 村中人又不是傻子,哪怕脑筋再怎么急转弯也能想到这一层了。 倒是后来才到的刘一夫找到了一个笔记本子。 他翻看了笔记本才知道,这是一种古老的邪术。 古邪术,驯人术。 古时,人类为了生存,战天斗地,甚至驯服野兽为己用。 人类的鸡鸭牛羊马什么的,早初哪一个不是野生野长的,最后被人驯服这才成为了家禽家畜。 也有人比较厉害,敢于驯服大自然中厉害的野兽。除了驯狼为犬外,甚至于是虎豹狮熊什么的。 可是,想要驯服虎豹之类野兽,毕竟是少数人才能做到的,普通人为之是千难万难的。 所以就有邪术高手逆推得出了这驯人之术。 把一头野兽,驯成自己想要的模样是很难。 但把一个人给驯服了,那就比较容易。 因为人的智慧高,懂得怕死,也就容易被驯服。 长期以之为,就能得到一个理想状态。 洗去人的人性,激发他的兽性。 再施以邪术,增强这人的力量,一个拥有力量又听话的下属,这不就有了吗?这不比驯服那些蠢笨的野兽来的要容易的多? 只是唯有一点。 此术,太过于别人的母亲,丧天良了。 好好一个人,你把他驯成兽。 人同此心也,心同此理也。 哪个人愿意被如此对待呢? 所以说是邪术。 万万没想到,这个村长竟然私下里干这事儿。 事情脉络清理一下也就大约明白了。 村长不干人事。 暗中驯人成兽。 他支使这变成兽的人暗中害人,然后哄骗村民掏钱请神婆搞祭祀。 每次祭祀选用少女是为了控制村中的人口。 让这个村子长期处在他能控制得住的情况下。 不然,人口太多,他怕翻车。 “那这水猿是怎么回事?” 水生问了起来。 他记得,是这水猿进村伤人的。 他的父亲,就是被水猿害的。 刘一夫道:“因为你们每次祭祀都用少女所以才吸引来了水猿,它好色的嘛。这村长培养的怪物,抱歉,不好意思,它显然不是这水猿的对手,所以现在这里是水猿的地盘了。它受伤往这儿逃,是因为在它潜意识里这儿不危险,这里的怪物都是它的手下败将,所以才在这里大开杀戒逞威风。” 村长培驯的怪物大多死了。 最后一个是水伯,水生的父亲。 他当年没死。 被村长悄悄带至此处想将之驯服。 不过水猿来了就不走了,村长不想白白送菜,这水伯也就一直没出世,反而是在这里直到死去了。 嗯,此术的一个弊端。 把活人驯成兽,寿命会大大减短,往往只有几年寿命,不得长久。因为人毕竟是人的,人都有人性的,长期压抑人性,哪怕服从命令但心里仍然是不快乐的。积压郁闷的情绪不得缓解,这样怎么可能长久? 再说驯人过程中用的一些药,也是在激发人体潜力,消耗人体本元,也是在要人命的。要不怎么说这就是邪术呢。 太恶毒了。 至于身中此术的人,也只能说——不亦悲乎了。 这里的清理不算完,村民们太愤怒了。 这股子的怒火燃烧起来,这个村子必定是要清理的。至少那村长是要被村民们杀掉的。好容易从水猿手中捡回一条命,却还是要死了。 别以为村长一家死完了这事就结束了。 刘一夫他们心里估计,如果没人管,这村子怕是要死一半人吧。 这是清算。 过往那些受了村长好处的,和村长关系近的,甚至有姻亲的,统统都要清算。 每个人的怒火,都需要释放。 这些人,可都是乡下人。 乡下人狠起来,可是能够天街踏尽公卿骨的狠角色。 你这时和他们讲什么法律,讲宽恕,对不起,没人会理你,没人会听的。就像过往把失贞的女子沉塘一样,残忍吧?但没人在乎的,他们只会觉得这一切是理所当然,理当如此的。 如是而已。 三水村现在乱成了一套。 李苦水却是眉开眼笑。 他发财了。 发财了,发财了,他李苦水终于是发财了。 跟在张小乙身边当混子,这李苦水可不甘平淡,小机灵是一套一套的。在进入地下密室时,悄咪咪的拿了满怀的钱财。 甚至还暗藏了一块金饼子。 他拢着手,缩着头,捂着身子,尽力躲避每一个人。 不想让人发现他身上藏的钱财。 不是没有人注意到他。 但是一来村长留下的财富足够他们分的了,也就不怎么眼红李苦水的私藏。二来李苦水怎么说也是跟张小乙一起来的,他们总是要给能打败水猿的张小乙他们面子。 所以李苦水这算是发财了。 既然发财,他就一门心思想离去。 眼见收工,就拱动张小乙走人。 张小乙一想也对,便到仓房,找来了小船。由刘一夫一一收了,众人便要离去。 方到出口索道处,就见一个人过来。 这人一来,就道:“你们杀了水猿?你们闯大祸了!” 第28章 潜在威胁 张小乙一行人刚从三水村出来。 打索道对面就来了一个人。 这人上来就说。 “你们杀了水猿?你们闯大祸了!” 其实,到了这一步,张小乙,锦天,刘一夫,他们心中都隐隐然感觉到了不对。 这水猿——恐怕是不该杀的。 一来是有人在事前说了,并不同意诛杀水猿,甚至没有上报万事司。这里除去一切原因外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出于某种原因这个人没有上报。 他不是不想上报,而是有时人需要说谎反而更好。要不然怎么有句话叫善意的谎言呢。 还有一点,那就是这水猿头给砍了还不死,事后被三水村的村民生生把体内血给打得流光了,这身体才失去了活性。 现在被刘一夫收了起来。 还有那些流出来的血。 这样的身体,已经不是刀枪不入来解释了,这根本就是不死之躯,虽然差点,不能滴血重生,可已经颇有潜力了。 这样一头身具不死之躯的水猿,它会是普通的畜生?不,它一定来历非凡。 是以他们没有在三水村逗留。 除了不想参与三水村后面的事之外也是存了想要避风险的念头。 此时,有人阻道。 三人也都摸出了兵器。 张小乙谨慎道:“尊驾如何称谓?” 那人取下斗篷。 他一副四五十精壮中年的模样,略显精瘦,一嘴浓郁的黑胡子,看来是个很有味道的中年男人。 一般人心目中理想型的父亲形象约莫如此了。 有型有样又充满了威严。 这是历经沧桑才拥有的气质。 “我没名字,在万事司的编制中,叫我逆命三郎。” “逆命三郎?原来你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逆命三郎!?” 逆命三郎。 此人在万事司中也是一个颇有名望的人物。 独特的行事风格,成功的经历,让他在万事司中也拥有一些拥护者,或者说小迷弟迷妹。 总之,这是一个特殊人物。 逆命三郎是个绰号,无人知他的真名实姓,在万事司中也是挂职,但却是一个称职的挂职高手,明明可以在总堂接取喜欢的任务,但他却随巡方殿满天下乱跑。没个停歇的时候。 他就是那种,专门去做别人不想去不愿去做的事情。 所以他叫,逆命三郎。 只是这个人——已经消失很久了,有好几年了吧。还以为是死了。没想到,此人竟然在这地方。 逆命三郎道:“你们犯下了大错,这么多年,我也就疏忽这一次,你们就在我眼皮底下把那水猿杀了,这真是……” 他连连的叹气。 张小乙道:“前辈,这话怎么说?” 逆命三郎一拂袖子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先离开这里。” 众人离开索道。 到了营地。 周秀屏带几个人摆开了地铺让刘一夫他们坐进来,然后端上了各种美食。 虽然是兽肉野菜之类,却各种搭配,做得色香味俱全。 配上美酒,简直是享受。 逆命三郎看着他们,摇摇头道:“你们啊……挺好的。” 这也是个老江湖了。 刚开始,他觉得这太奢侈了。什么时候万事司的人在外办差会带一大票美妇来伺候吃喝?搞不好还有特殊服务。 太不像话了。 怎么可以这样?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但老江湖就是老江湖。 细心一观察,他就发现了。 这些美妇,虽然看起来容颜秀丽绝美,但一个个身形,气质,那种卑微,那种低人一等的自觉……他若是还不明白怎么回事,这双招子就可以抠出来当泡儿踩了。 这种事,他自己从前也遇到过很多。 非止一次。 甚至可以说是常见。 江湖,太大了。 藏污纳垢,什么没有呢? 见多之后,也就见怪不怪了。 一开始时,还会有同情心,有不忍意。 但时间久了也就麻木了习惯了。 遇到之后,人是救了,也不过是任其自离,或丢包袱一样找别人,给别人处理。至于处置的好与不好,他是没心挂念的。实在没人接手,他也是甩给当地官府或其余万事司分部处理。 料想……是不太美妙的。 可能前脚救人,后脚人家就自杀了。 像这种沦落过的女子,被人怎么对待,都有可能。 往常他也不觉得有什么。 但眼下看到她们跟在刘一夫他们身边。 逆命三郎想,他往昔是否做错了。 算了,不想那个。 他回神问道:“你们若不是傻子,想必此时也应该明白,那头水猿,不是一般的畜生了。” 刘一夫道:“不错,此兽竟然拥有不死之躯,莫非拥有上古黄金兽的血脉?” 逆命三郎失笑起来。 他知道,此人是在插科打诨。 黄金兽和水猿差别太大了,怎么可能有血脉关系?当然了,黄金兽拥有不死之躯这倒是真的。 “这头水猿的来历不简单,我也只是推测,不过大差不差,你们自己当自有主张,却也不必听我一家之言。但这件事终究是有影响的……” “那这水猿到底什么来历呢?” “这水猿,可能是传说中的翻天大圣留下的子嗣一脉。” “翻天大圣?” “你们没听过,不足为奇,只因这是上古传说。传说,在上古之时,我们这世界有妖族猖獗一时,最厉害时有七大妖圣,为祸天下。这七大妖圣是钻天,闹天,翻天,搬天,盖天,遮天,无天七位大圣。天下生灵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直至圣皇出世,经历彭皇,秦皇,楚皇,三皇治世,这才将七大妖圣,逐走的逐走,封印的封印,直至于今日。现在,你们杀了水猿。” “这水猿……很弱啊?” “翻天大圣本体乃是一只水猿,此乃翻天大圣之子,水神大君之子,应该是新出世的,所以看起来才颇为弱小。只是正常水猿哪有不死之躯的,你们到底明不明白不死之躯意味着什么啊!” 天下诸法,千言万语,莫过长生。 长生图什么啊? 当然是不死了。 长生,只是起点。 长生,不老,不死,不灭,由而不朽。 所谓凡人修仙,就是要这样,一步一个脚印,从长生至不朽。 由此可见,这水猿甫一出世就拥有不死之躯,是一件多么难能可贵的事。 这还不能说明,它的体质血脉的强大特殊吗? 或者说,一般水猿的妖孽畜生,有这种天赋体质吗? 然而,这样的出身,这么大的来历。 现在却死了。 死得可以说上窝窝囊囊。 这件事会这么平静的过去吗? “水神大君?正神吗?” 刘一夫问。 逆命三郎冷哼一声道:“正神?正神算什么?不过是区区香火神而已。水神大君不是天庭册封的新神,它是天生命格里带来的古神!你懂得问正神,那你也知道古神的意思吧!” 刘一夫当然知道了。 世界之初,有先天圣神。 先天圣神之间起了分歧,演变成了大战。大战结束,失败的一方遁入星空,是为旧神,它们放弃了身而为神的职责,受到了大道诅咒。 胜者为王,这些,就是原初的古神。 原初古神得天独厚,但它们也渐渐放弃了自己的职责,只知道享受自己的漫长生命娱乐,不去履行神职。导致了天庭出世,封神履职。 这新封出来的,就是香火神。 也是新神。 原初神的权柄被分,被夺。 但位格仍在。 这些原初神的位格仍然可以私相授受,以血脉进行私自的传承。 这就是所谓的古神。 这些古神,有很多是正常的,只关起门过自己小日子,还好。但有些在时间的伟力下逐渐变态了。 正是这些,影响了古神口碑。 让古神成了没有权柄的空头神,甚至是邪神。 其实古神中也有好的,隐世的。它们不生事,不惹事,与人无害。 可架不住那些为非作歹的恶神啊。 这些恶神,贪恋血食,残忍杀生,视人命如草芥。这些恶神,以折磨人为己任,坏事干太多了,把整个古神的名声都败坏干净了。 当然。 水神大君这个神。 的的确确是坏透了的恶神。 翻天大圣被彭皇封印。 水神大君感到恐惧,干脆选择闭关。 又有一说是躲楚皇。 临了,为图省事,把自家的孩子也给封存起来了。 这些,都是逆命三郎在万事司收藏的上古书谱中看到,继而猜想出来的。 他将这些推测一一说出,让张小乙一众人尽皆色变。 张小乙急道:“前辈,我们只是凡人,掺上了这事,您看该怎么办?” 大神因果,这麻烦可大了。 逆命三郎摇头道:“事以至此,再说什么也都晚了,只能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好在的是古神的时间观念和我们不一样,就像这水猿,你看它大如常人,殊不知对于它而言还只是孩童,无论年龄心智,只相当于常人十岁左右的孩子。是以水神大君感应到其子之死,应该还有一些时间,你们当下,最重要的就是清理现场,估计也不用,那些村人自己就会破坏掉的。只恐你们留下杀水猿的痕迹,比如水猿的尸体和血液……” 刘一夫忙道:“尸体残肢我已经尽皆收起来了,连血也收了,不过村人的渔网和棍棒什么的我就没处理了。” 逆命三郎打量刘一夫。 “失敬失敬,我说你们怎么那么胆大,原来队伍中有一个降术师……你做得很好。经你这番收拾,除非有擅长命理推演预算之道的人出手,仅凭水神大君……哼哼,它可拿捏不到你们。” 刘一夫心里苦笑。 他看向村子方向。 这村子。 完了。 那些渔网,棍棒,叉子之类,所有沾了水猿血迹的,都是指证水猿之死的证据。 介时。 水神大君的怒火必浇向三水村。 但即便是没什么脑子的水神大君估计也是明白的。 区区一个小小的三水村,那些普通至极的凡人村民,哪来的力量诛杀拥有不死之躯的水猿?退一万步说,他们能对抗水猿,但水猿打不过还逃不了么? 所以其中必有文章。 第29章 水神大君 有了逆命三郎的通报,刘一夫他们至少知道要怎么做了。不然,什么都不知道,不定哪天那头古神水神大君杀来了,他们还什么都不知道。 这下,至少不用做糊涂鬼了。 交待之后,逆命三郎要走了。 张小乙忍不住问了:“前辈,您还回万事司么?” 逆命三郎哈哈大笑道:“我这些年十分疲累,一直在犹豫,老是想要不要杀了这害人的东西。我甚至不敢阻拦它的恶行。如今你们杀了它,我反而松了口气,一切终于结束了,我也累了,就不回万事司了,我想,我是需要找个地方好好的睡上一觉了……哈哈哈……” 逆命三郎。 就是要做不一样的选择。 你以为他要上报? 不。 他在旁边默默蹲守。 你以为他要回万事司了? 不。 他要找个地方去睡觉了。 他做的事情永远和别人不一样。 “下面怎么办?” 张小乙问。 锦天低头。 杨雪雁忽然明白,这是在问刘一夫。 在这种涉及超凡的问题上,队伍中永远也只有刘一夫可以权威些。 “我们留下的痕迹我们都清理过了。唯一问题是那些村民知道我们是万事司的,事情如果闹大了,希望万事司可以顶得住。那什么古神,应该不是太强,理论上它应该是没有权柄的。一个失去权柄的神说得好听也只是草包而已。把它当难缠的大妖就可以了吧,让铁冠道门去顶去。此外——我们也要做一件事。” 张小乙道:“什么事?” “离开这里,去淯水边,杀了那个甲鱼精去!这是我和铁冠道孙仙子说好了的,这样就有一定把握把铁冠道给拖下水。而且这也将成为我们的不在场证据。” 张小乙道:“这……能行吗?” 刘一夫明白,他想问的是那头古神,它好糊弄吗? 哼哼哼! 刘一夫想告诉他,把吗字去了。 一头古猿的神,你指望它有多少文化知识?除了天赋的水系法术,它也只有妖的那点本事。要不然那么多古神为什么现在都失去权柄被新的香火神取代了? 因为它们真的不行,被淘汰了呀。 其实,在力量上,新的香火神是不敌古神系的,可就算是这样,古神系仍然败给了新神。 不行就是不行。 给机会也不中用。 所以,得罪一头上古恶神固然可怕。 上古恶神,能不得罪,还是不要得罪得好。 但倘若真的避免不了,已经得罪了。 那也不是说十死无生,也是有机会的。 所以,行动起来吧! 首先第一步,执行任务,万事司处接取的任务。 对外统一口径。 他们只是来诛杀甲鱼精,和水猿没关系的。 第二步,带上周秀屏诸女。以前放弃抛下的想法不要提了。 杀她们,抛她们,都是无私显见私,无中显见有。没事干杀她们干什么?为什么抛下她们?之前接受后来抛弃?你这里有问题啊! 所以,不能抛弃,甚至不能杀。 也要和周秀屏诸女说清楚。 这几个女人倒挺干脆的。 在这世间,她们已经别无它途。 长期的幽禁生活让她们多少有些社恐。 她们能面对刘一夫他们,是因为她们本就在最卑微时和刘一夫他们认识。但她们受不了再一次被揭伤疤。 这也是一些受害女子被驯服的原因。 她们意识到,被改变的自己,即使可以逃离,也回不到过去的环境了。 至于,接下来是不是可以活下去。 看命吧。 带着一些悲观情绪,刘一夫他们上了路了。 在此中,最担心的,是再遇到鬼花船。 也不知那艘船,它到底走没走。 此时。 淯水旁一支河。 深入大山的浣江。 江水之中,有一座幽洞。 洞中,赫然沉睡一头上古大猿。 这头大猿,约莫三五丈长,往那儿一躺和座肉山似的。它正是上古恶神水神大君。 在它活跃之时,最喜欢的就是兴发大水淹没民间,看人族百姓失禾之苦而哈哈大笑之,并喜噬人族血肉。 好在,它胆小。 在翻天大圣被封印之后,它也小心起来了。眼见楚皇治水天下,遂不敢作乱,但被楚皇波及之,仍然清算功过,将之封印了。也就是有一个独子流落在外,但也是被封印中的。 就是怕它出世乱来,被大地皇者斩杀,死了白死。 可是,现在,血脉刺激下,它终是醒了过来。 先是迷糊,然后是吧唧嘴。 它睡太久了。 有几千年了吧。 但相对于它五十多万年的寿限,这又算不了什么。它,仍然年轻而已。只是……这突如其来的心悸是怎么回事?有什么事发生了吗?引起我血脉的示警,这是大事,主亲人丧!?什么?亲人? 是谁? 会是谁? 不可能是母亲。 翻天大圣的实力,谁能杀它? 即便是威凌霸道的彭皇也仅仅只是封印它而已。为什么封印?杀不掉罢了。 那么……我的孩子。 我那个,刚刚出生的,什么都没有的孩子死了。 一股悲意袭上心头。 这暴猿也感受到了失亲的悲伤。 “怎么死的,为什么就死了呢?为了防止它出事,我将它封印起来的呀!是什么原因呢?算,给我算!” 但……它终究只是一头不干活却只拿工资的古神,是被时代抛弃的古神,还是一个恶神,像它这种样的,是典型的不爱学习的恶神,空有实力,不长脑子。 就像学校里,家庭背景强大,却丝毫不爱读书的纨绔子弟。 对,有钱,有势,甚至要什么工作都有的,可唯独一点,什么事也干不成,什么事也干不了,天生的废物点心,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让此恶神杀人吃人,暴虐一方,兴起大水,淹没良田,这是可以的,让它行云布雨造福一方,真的不行。 连最本职的行云布雨,疏浚河道,这些水神的本职工作它都做不了,又怎么可能会精于推演测算? “我的孩子死了,我的孩子死了,我不能这么善罢甘休,我要报仇!” 其实吧……它倒也不是对孩子有多大感情。 水神大君,上古恶神。 恶神嘛,能有几多亲情。 这里面关系复杂。 一句话,真疼孩子,为什么当初要封印呢? 说到底,这里面有防止孩子趁自己被封印,它偷偷成长,将来强了,反夺它水神的位格。 这个位格哪孤是虚衔,也是重要无比。 有了这个位格,它再坏再恶,也是神。 没有,那就和那些普通的妖魔一样了。 所以,它要被封印,先也把自家娃也给封印。正常是等它自己给那孩子解封的。 本来它不想出世。 一直睡多好? 可既然醒了,孩子又死了,倒不如借此机会,舒缓一下筋骨。 它终究是翻天大圣之子,只要它做事没触及人间底线,为子复仇这件事是最好的借口。只要它不借题发挥,就能在规则之内尽情的玩耍一番了。 走。 它分开水路,水自然让它而行。 这水神大君,一跃于空,脚下生出一股雾气,托举于它,往一座繁华城市飞去了。 虽是恶神,也好杀生,但也不是能胡乱来的。水神大君很清楚,时代不同了,群魔乱舞的时代早已经结束,现在是人族治下的秩序时代。 不能随便杀人了。 不然,那些原本在山林中隐藏的修仙者就要出来找它刷功德了。 先变化一个粉面郎君的模样,找人问了时事。 最后往罗京城而去。 那里,是目前,此方大陆最大国家,罗国的国都。 水神大君出动。 大魔出世。 世界内,一位位隐世高人,一尊尊宗门老祖,还有那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们,都看过来了。 有的人是瞥了一眼,如是而已。 因为对于它,水神大君这样的,没啥了不起,只有翻天大圣才值得另眼相待。 有的人是当乐子看了。 像水神大君这种恶神,再怎么收敛,那也是要生出事端来的,可不就能好好看场戏了么。 还有人会紧紧盯着。 只要这头孽畜敢犯事,就将之诛杀。 这种恶神,杀了也就杀了,天庭只巴望这些占着茅坑不拉屎的古神全都去死。 反而这水神大君的尸体可以用来炼法。 那可是好处多多哦。 甚至可以从其尸身上得到此獠的水系天赋造化。 一句话形容,这世界,水太深了。 区区一个水神大君,对刘一夫他们来说一个不好就是灭顶之灾。但对此方世界而言之,那不过是一朵小水花,溅不起什么浪来的。 “麻烦!” 一个人说。 此人正是孙春绮。 她知道那上古恶神要来了。 身为铁冠道当代的在世行走,她要撑住场子。虽然,她看起来仅仅只是一个筑基期的修士,但殊不简单,她已经不是初期的小修,而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筑基中期修士了。 这意味着,她能全力发挥自身的实力。 不用担心根基浅薄伤到底子。 虽说境界低了。 但面对没有神之权柄的无柄之神,却也不怕什么的。 只因她也不简单,不是普通筑基,而是一个被宗门全力扶持的开挂者。 别的不说。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青蓝剑。 白刃卷雪素练秋。 白练剑。 止此二剑。 孙春绮一个人敢追着元婴老怪砍。 至于上古恶神。 也只是上古年间的名声而已。 活得久就一定厉害吗?那人族早就给妖族吃光了,哪来现在世界主角的位置。 水神大君强就强在它仍然拥有的位格。 说话间,这位驾风而至的水神大君……来了。 孙春绮顾不得隐世,脚踩飞剑,拦了下来。 二话不说,双方动手。 水神大君上手就是一阵浓郁的雾气。 孙春绮连施符法,将自己给护住。 一柄白练剑已经从背后剑匣跳了出来。 寒气森森,空气中,那雾气竟然被剑气转化成了一片片洁白的雪花。 虽然冰晶晶的雪花看得漂亮,却杀机暗伏。 一阵风。 雾散云清。 孙春绮站在剑上浮立虚空。 脸色殊不好看。 水神大君虚晃一枪已经不见了。 城下。 一个俊俏公子模样的人看了眼孙春绮,冷笑一声心中暗道:“先给个教训,以后再说。” 扬身而去。 第30章 天机妙算 水神大君进城。 其实心中却是丝毫没有大意。 它心下是暗惊。 那女子一身道基稳固,修为深厚,竟然在自己的手段下没事,可见厉害。当然,她的双剑也见识到了,更是厉害。只可惜它放弃自己的权柄,没有护身神器,实力不济。 呵呵呵。 不要以为水神大君拥有神位就有多么厉害。它只是拥有一种位格,并非是种战力。 位格和战力它不是一回事。 神只的强大在于它所拥有的神职和对神职权柄的开发。如此才可以调动神力发挥神威。就好像一个武官,他哪怕是个将军也要拥有实权才能带兵,拥有虎符才能调兵。 一没实权二没虎符,纵然是大将军,手上又能有多少实力? 水神大君现在就是这个情况。 屁也没有。 要神职,它从来没有真正履行过职权。 要权柄,它从来没有干过一件正事。 这样的水神大君,论实力自然是一个笑话,它不行的。 不过它也不是傻的,何必和孙春绮杠正面呢?它只是来办事的而已。只要它不是闹事,孙春绮又能怎么办? 更何况,孙春绮中了它的暗手。 初时是不显,但假以时日,有这个女人受的。 走了一会,它就找到地儿了。 许久未见,它还在。 水神大君要找的,是一个地方,以前就有,此地只在热闹繁华之所,非有缘人不得进。原本,水神大君就是不得进的那种。 但奈何它的位格高啊,它是神啊,所以有点特权。 自古以来,这世间有一处神秘之所。 天机阁。 可以妙算天机。 甚至于厉害到能够替人——逆天改命的地步。 这样的一个地方,还是翻天大圣告诉水神大君的。奈何,当时的水神大君对此不大感兴趣。 直到翻天大圣被彭皇封印,它才知道了厉害。 后来,水神大君前往此阁妙算关于自己的天机。 在天机阁的幻境中,它看到了楚皇手持大斧君之钺把自己砍了。 差点没把水神大君给吓尿了。 人间帝皇竟然恐怖如斯? 它不敢再存世,一看到楚皇出世,立刻就把自己给封印了以避楚皇。 后世人还以为是楚皇封印了它。 殊不知真若是楚皇,它就被砍了。 现在楚皇早已经不在了,它这死劫算是过去了。 既然天机阁如此灵,正好来算一下自己孩子是怎么死的。 要知道,像水神大君这样的上古异种,想要孩子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水神大君看到天机阁。 此阁立于市间。 但。 凡人无法视之,看不见,也摸不着,更别说进入此间了。只有极其特殊的人,发出极其强烈的渴望,才有可能,有机会,有希望,进入此间,实现他原本怎么做也实现不了的愿望。 不过。 水神大君却可以,昂首挺胸,直接进入天机阁。 甫一进入,它就看到了一个人。 此人,很多年前,它就见过,怎么这么多年了,此人仍在?他成仙了?不,仙人他还是知道的。这人一身阴气,哪像仙人? “是你?多年未见啊,你还得得本座吗?” 水神大君上前打招呼。 “的确是很久没见了,大君里面请。” 这个人一脸和善的笑,请水神大君入内堂。 “对了,我忘了你叫什么来着?” “哦,我叫杨云飞,有劳大君这么久了还对我有印象。你请坐,我去请大善人来见您。” 杨云飞,天煞孤星入命,孤独终老不说了,还老不了,他是早死的命。杨云飞不肯甘心就此早死,在强烈愿望下,进入了天机阁,以为天机阁工作两千年为代价,逆天改命。 由此可见,此间主人,大善人,的确是一位大大的大善人。 “呵呵呵呵……” “哈哈哈哈……” 人还没来了,先是笑声传来了。 一个白白胖胖的大胖子,一脸和善慈祥的模样,他就是此地的主人——大善人。 水神大君心中发颤。 这个人。 当年就是这气质,这模样,这许多年,竟然一点也没变化?等等,当年,就没有发现他的底细,看不透这个人,没想到现在也依然如是。这天机阁——水太深了。 大胖子大善人没事人一样,笑呵呵地上前道:“哎呦喂,大君啊,这可真是好久没见了,没想到这就见到了,云飞一说我都不信,没想真是……嘿,来了好,来了好,云飞啊,上茶。” 水神大君懒得废话。 它知道,大善人最喜欢的就是说废话。 你要和他绕弯子,他能和你绕一天。 “我儿子死了,大善人,你知道的,本座这种的想要生个孩子有多难。好不容易,我那么大的一个孩子,死了!你说本座能答应吗?这个仇本座一定要报的,你给我算算,哪个大甲鱼杀了我儿子,我儿子是怎么死的!” 大善人呵呵笑道:“成啊!没问题的。嗯,就有一点,你打算用什么换取我们的出手?” 水神大君道:“啥?我……还要换?” 大善人笑意不改道:“大君啊,我们已经很给面子了,你第一次来给自己算命,本阁是白帮忙的吧。要是翻天大圣出世,我也可以给你这个面子,但是吧,我也不能永远白干你说是不是呢?” 水神大君为难道:“大善人,你这是在为难本座啊,我这辈子就没花过钱。” “钱财身外物,大君乃是堂堂水神,岂能一点好东西也没有呢?” 水神大君无奈。 它取出一把砂子道:“我就这个了。” “天净神砂去秽除魔,也是宝贝,大君还是有宝贝的,哈哈哈哈……来人,给大君推算。” 天净神砂,是一种水中奇宝。 的确是可以去秽除魔。 但问题在于此宝偏偏和水神大君的性情相冲。 现在正好不要了。 “哈哈哈哈……好宝贝,好宝贝,来,云飞啊,你接的客人,你来给算一下吧。” 大善人让杨云飞来推算。 水神大君奇道:“他?行吗?” “把吗字去了,云飞可是我手上少有的术数高手,推演测算,这实在是算不了什么的,更不要说他天赋过人,在此道上面有常人不及之处。” 杨云飞要了水神大君一根毛发,以此之为媒介,推算水猿死因。 他点火,起坛,在面前放了一盏清水。 上香,书符文。 一道符法绘制成功。 杨云飞将水神大君的毛放置于那道符文中卷巴了起来,再以香火点燃。 他口中念念有词,将烧成的灰烬放到了那盏清水里面。 “仙法算未来,剑指问迷津!” “疾——” 一柄桃木剑被杨云飞舞得飞起。 然后啪地把清水盏打翻。 水流出来。 流水在桌上湿了一片。 随后,杨云飞一指:“显!” 湿水成画。 在湿水图案中,一幅画面出现了。 一群人,拿个网子,把一个无头水猿给网起来,然后打,不停的打,直至这水猿倒在地上,血液流尽,最后一动不动,死了。 水神大君不甘心了。 “这怎么可能?这不可能!我儿子,虽然一直被封印是幼体,没有什么术法手段防身,可也不是一群屁民能够杀掉的,我堂堂的神子,被一群凡人这样打杀了,还有天理吗?还有公道吗?这不对啊,这个不对。我儿子的头颅呢,头怎么没了,我要看到它的头是怎么给砍的,是谁干的!” 不得不说,水神大君毕竟是神。 哪怕是猿猴神呢,这起码的智商还是有的。 自己儿子,神之子,再普通,没天赋,但血脉还是有一丁点用的。没头都能瞎蹦,这是拥有不死之躯啊,这样的儿子,怎么可能被平民打死。还有,脑袋怎么回事?它是怎么掉的,谁砍的,这里面有文章啊! 它水神大君不该弄个清楚吗? 杨云飞却摇了摇头。 “卜卦测算,追其根底,是通过天地间已有的痕迹来进行推算预测。应该是有人对现场做出了清理,没了那些血迹和你儿子的尸身,我光凭借你一根毛发,以血亲关系推算,也只能算到这么多了。我毕竟不是神,只是个人,能够做到的事是有极限的。” 水神大君怒道:“那就找更高明的人来给我算!” 大善人笑呵呵地说道:“大君,不好意思,就这么点砂子,也就这样了,我们是有更高明的算师,只是这一行比较难,需要很大的投入,而且这测算也不是能够随便算的呀,天机是可以随便泄露的吗?这……你也该明白的。” 水神大君道:“那我想测算清楚一些怎么办?” “你儿子的尸体,或足够的血液,但我估计是很难了。不过,如果你把那个村子的人带来一个,通过那些村民的血,也可以算一些。” 水神大君道:“要那些贱民的血是吧!好啊,你们等着!” 水神大君说完化风离去。 古神就是古神。 化风飞行,比妖怪要灵活多了。 妖怪化风,那是黑风,黄风,往往还伴随着沙石,那叫一个飞沙走石日月无光啊。 水神大君是古神,哪怕是恶神呢,这风相就好看多了,不至于让人一看就叫妖怪。 但——本质上,妖怪就是妖怪。 水神大君这种上古恶神,比妖怪还缺大德。 担着神责,不履神职,不旦不干人事,还一天到晚祸害人。 因为现在是人道大昌,所以不敢胡作非为了。但眼下抓到了机会,那就乱来了。 一字记之曰。 杀。 水神大君大开杀戒。 边杀边吃。 这边啃口大腿肉,那边敲破一个头壳吮吸脑汁。 这叫一个痛快啊。 唯一可惜的是这整个村子没有一个漂亮姑娘,让它不能一展其性。 杀完吃完了,挑选一个品相好的人回去给天机阁算命。 第31章 淯水之上 水神大君这样杀人吃人,理论上是不可以的。 当年它敢这么干,是因为天下荒乱,民不得治,后来楚皇一现世,它也就立刻老实了起来。 倘若当时楚皇在时它还这样,就不是所谓的封印了。 那是封印? 那是一种心照不宣的配合。 别说楚皇了,就是当时站在楚皇身边的湘水大神都能吊打它。 可现在不一样了。 人族讲秩序。 我儿子死了这报仇总是应该的吧! 天经地义。 所以它才能在三水村大行杀伐之道。 水神大君也是明白这点,抓住这么个机会放肆一把。但,它若是到别地也这么干,就有天降正义了。 话不多说,水神大君带着这尸体,回了天机阁。 把尸体往地上一丢。 水神大君累得是直喘气。 来回跑,驾风雾,还带杀人的,这乐呵是真乐呵,但也费劲啊。 大善人眼皮都不眨一下,对着杨云飞一指,意思是上。 杨云飞也没二话,上前施法。只是,这一回,他用的可就不是清水了,而是这尸体的血。 会推演庙算的就是了不起。 你逮一活人刑讯逼供还不知道他说的是不是真的。但用了这法术,一切真相,如本照来,观自在即可。哪用问人那么麻烦。 血聚成一滩水镜。 上面,一闪,一现,两幅极为短暂的画面。 一是两道刀光。 此二道刀光交错而起,一前一后。 却是极为短暂快速。 一闪即没。 随之便是一头冲天飞起。 这是水猿被枭首的画面。 另外便是船。 几条船的形状。 之后就没了。 水神大君不满道:“什么?就这?” 它辛辛苦苦来来回回的搬来尸体,本以为可以一切真相大白。哪知道,就这极为短暂的两个画面?这算什么? “看来这不是一般人,普通人可做不到这种细致。” 杨云飞说话了。 “我所用的术法需要媒介才能运算。大君你拿来一具完整尸体仍然算不出来,这说明对方有了会被推算的防备,并且还能做到防备,这一点其实极其难得的。想要防止被推算到,必然是把关于他们的现场收拾的极为干净,以至于竟找不到线索,是以才只有这么少的信息。” 水神大君捏拳道:“这样算什么?我儿子的仇就这样了?你们看到了吧,都看到了不是吗?它是被人把头砍下来的啊,那些个屁都不算的村民怎么可能做到?” 水猿之死有两个原因。 其一是被砍了头。 其二是被村民网住打到血液流尽。 这才最终死掉的。 水神大君只杀了村民,在它心中,这个所谓的仇只报了一半而已。现在让它收手,怎么可能,怎么甘心? “那就要靠你自己了,你看到了,他们是两个人,用到了村子的小船,你只要找一找,驾船的两个用刀的男人就行了。” 大善人笑着说。 他没说的是,你是水神唉。 像你这样的水神,如果拥有神职权柄,想要找到凶手,其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水神大君仿佛看出来了。 大善人在嘲讽它。 可不是么。 两个男人。 两把刀。 二人配合砍下了水猿的头颅。 然后搬了几条小船。 这就明白了。 你儿子水猿怎么回事死的?闹事嘛。闹事不就被人对付了么,被人杀了也不奇怪了吧。人为什么要杀你儿子?人家要下水,你儿子在那搞破坏,不杀怎么行?杀了之后,人家搬船走人。 合情合理。 可不就是这么回事嘛。 这样的小事,很简单的,只要是水神,真正的水神,什么不能知道?就你傻乎乎的什么也不明白。 水神大君知道自己成了笑话。 它冷哼一声,道:“我会解决的。没人能够看我的笑话!” 水神大君言毕于此,化风而走。 好在它现在有线索了。 顺着三水村周围的水系寻找舟船人家,总能找到那个杀它孩子的人的。 水神大君飞行于天。 它仍然化成了一道风。 顺着江水河流,它一条条河道的搜查起来。 经过它苦心搜寻,别说,还真有发现。 这淯水河边,有……呃,搞错了。 淯水旁边,有一块小基地。 一伙人正在忙呢。 在干什么?扎竹排。 一根根青翠的竹子被绑扎成了一只大竹排子。 正晃晃悠悠地被放在水面上。 那群人也不是两个人,而是有男有女的一群人,其中多数者是女子,男的只有三四个人。 水神大君一看,这指定不是的,也就离开了。 下方。 刘一夫他们辛辛苦苦把竹排扎好。 这是当然的。 从三水村带出来的小船委实是太小了。 坐这样的小船,根本施展不开身手啊。特别是锦天,水性很差的,他坐船上,人站不起,腿伸不直,一直窝船上,怎么战斗? 所以刘一夫出主意,把三艘船上面铺成竹板,将小船变竹排子,有了三艘小船在水下托着,这竹排的坚固浮力必然足够他们在上面折腾了。不至于动不动水波没脚背了。 水神大君搁上面看呢,自然看不到竹排下面的船。 船和竹排,两者相差太大。 两个人和一群人,也不是一回事。 所以这位大君就这么错过了。 看着竹排安稳的在水里,张小乙仍然有些不放心。 “我还是有点担心。” “担心没用,还有,危险刚刚过去。” “什么?” “那阵风。” “你说那风?” “你是没看见,风里有一个妖怪,该是那什么神在找我们,但貌似它没认出我们,所以不要太紧张。” “这还不用紧张?它下来就能干死我们了。” “可它走了,我说了,它没什么了不起的,对了,要注意点,别提它,那毕竟也是神。” 张小乙点头。 锦天道:“现在就上?” 他有点怵。 别说,这真是他的短板。 锦天战天斗地,从军打仗,就没怕过。 但现在他知道了,自己对鬼魅缺乏有效手段,更是一个旱鸭子,一下水就软脚了。 所以对上竹排有些抵触。 可他又知道,自己是一个重要战力。 面对水中甲鱼精,自己不上那像什么样子。 “你就别去啦,上去也是添麻烦。” 张小乙不会拐弯说话。 刘一夫也道:“我们需要你看家。你看到了,现在我们这里有这许多人,周姐她们刚刚恢复,没多少战斗力的,还有老李,你也要替我们看着,往后我们还用得到他,没你在身边,我怕看不住他。” 李苦水想说什么。 旁边张小乙一眼把他给瞪回去了。 “你看到了,这人有用,但小心眼太多了,你让周姐她们看他,一个大解小解的就能找机会溜掉,所以营地不能没有你。” 锦天会意。 无它。 一句话。 李苦水这个人,他知道的太多了。 这人不可留。 只是他还有一些用处,所以暂时还不能杀。要把他的剩余价值给榨干才行。 这样一想,自己还真是要留下来。 嗯? 等等。 那不是说……另边,杨雪雁一身劲暴的女款武士服,手提一把剑,上了竹排。 是的。 他不去。 杨雪雁替他去。 好在此时张小乙已经比较相信她了。 像张小乙这样的人,不会放任像杨雪雁 样有实力的人在不熟悉的情况下近身。能在一起战斗,这就是信任了。 这已经是在拿命赌着玩了。 “万一……鬼花船出来了,怎么办?” “那就认命吧!” 刘一夫说着,从怀中掏出了一只精神熠熠的小脑斧,放在锦天手里。 “看好了。” 小脑斧发出不开心的呜啊叫声。 “乖啦,听话,回头给你鱼吃。” 小脑斧这才缩着身子在锦天身上。 锦天身上一下子多出了个肉团子,几乎不敢动了。倒是周秀屏那边有几个女子眼睛亮了。 这些女子,虽然跟在刘一夫身边,但多还是眼神无光,生活无亮。一个个只能说苟活而已,只是不像从前那么凄苦而已。 就是那种死气沉沉的感觉。 生命仿佛失去了乐趣。 但又本能的抗拒死亡。 如此而已。 倒是这小脑斧,肉嘟嘟的,很可爱,激起了诸女的生趣,让她们眼中又有了一丝的光。 二话不说。 上船。 刘一夫,张小乙,杨雪雁。 三人上了船。 他们都知道,此行危险。 但他们已经别无选择了。 想要让水神大君相信他们不是杀水猿的凶手,就是要让它知道,自己一行人的目的是甲鱼精,而不是什么水猿。 这和男女乱是一样的。 女孩觉得男孩暗恋自己。 男孩怎么证明自己没有暗恋她呢? 就是告诉这个女孩,他已经有了一个目标了。如此才能打消失女孩的猜疑。 水波淙淙,水流澹澹,两岸青山,青翠悠悠。 平静的水面下,暗流涌动。 隐约中可以看到,一尾尾尺长的游鱼在水中游弋出没。 广阔的河面,一层水雾渐渐兴起。 好在这水雾不大,没有影响他们眼睛的视界,不然刘一夫他们怕以为鬼花船来了,一个个非要上岸不可。 刘一夫和张小乙,二人分立左右。 一人持一条竹篙,在水中拨动着。 他们很谨慎,动作不敢太大,深怕惊动一些不能惊动的东西。 平静的水下,凶险暗藏。 而刘一夫他们,则是要在火中取栗。 从挂单的任务书中记载,此河水之中的甲鱼精,在此水中称霸,不容许任何船只航行于其上,将水河之中来往的大小船只一一撞沉,将船上之人都吞而食之。 万事司曾计划除之,却都遭遇了失败。 这并不是万事司的战斗力不够。 而是此怪十分狡猾,一有不对就立刻遁入水中。 这让万事司上下束手无策。 不管什么攻击,经水一隔,再加上甲鱼精那个大鳖壳子,全都无用。 即便是投毒下药也是没用的。 淯水太大了,还别人的母亲是条活水,下毒根本没用。你就是拿整桶的毒往水里倒也不够这水流稀释的。 那么,怎么杀这甲鱼精呢? 第32章 大河降妖 大河平静无波,水浪极为低小。 古人曾说,湘水天下静,淯水天下幽。 这是一条水道极深的大河。 然而,这么一条微波大河,水产丰富的河流,两岸并无纤陌人家。 青山绿水,只因少了人,这所谓的幽,反而是阴气沉沉,鬼味森森。 其实过去此水之上并不缺少大船舟楫。 但都被那甲鱼精一个怪物妖类给毁了。 这使得很多人想要诛杀此獠。 奈何。 有实力的不想做这种有失格调的事。 想做的人呢,偏又实力不足。 导致这甲鱼精一直是逍遥法外。 “会引出来么?” “应该会。” 刘一夫其实也没底。 他摸着下巴,取出一壶酒给自己灌了下去。 锦天在岸边,目睹竹排消失。 正自心中暗急时,旁边,一个人跟他说话。 “怎么你没跟上去啊?” 锦天一怔,侧头一看。 入目——一片模糊。 他看见了这个人,是一个一身雪白素绸宫裙的人,但,偏生是看不清她的脸。 一个人,怎么会看不清楚她的脸呢? 锦天心中生疑,他感到自己后背湿了一片,都快贴到了背上。 “别怕,”那人轻呵道:“就凭你……抱着的这个小东西,我就不会杀你。” 她一边说一边伸手,自锦天手中把小脑斧抱了过去。 小脑斧不乐意的摇头,一看这个神秘之人,不由得懵了,从这人身上,它感到一种神奇的亲切感。就仿佛这个人是它的亲人。 但,这怎么可能? 它想不明白。 旋即,它就不用想了。 神秘之人伸出素手柔荑,尖细的指尖轻巧的挑动小脑斧的下巴,让小脑斧不住的昂头,它伸出双掌,捧住了神秘之人的手指。 双方似是在角力。 其实这是在玩儿。 神秘之人忍不住笑了,她很少这么真正的开心过,像她这样的人物,这世间让她开心快乐的事太少了。 “前辈——怎么称呼?” “你想知道啊,知道多了好吗?” “不好,不好,我不问了,我不想知道了。” 神秘人笑了。 但,还没完。 她还和锦天说话。 “诶,对了,他们这么一去,你说会不会成功啊?” 锦天忍不住道:“你怎么知道我们要干什么?” “我是妖怪嘛,会一点读心术又有什么奇怪的?” “……” “放心,说了不吃人,嗯,今天。” “……” “这就吓到了?你们曾经杀过一头老虎精吧!那还怕什么呢?” “你……” “嗯,真不杀你。” 她说。 白色的秀发轻轻飘动,连眉眼也是白色的。可即便是如此,锦天仍然看不清她的样子。 她看着大河……那平静的河面。 “你说他们能成功么?那老甲鱼精很难缠的,我杀了几次都杀不掉,难为你们竟然敢去杀它,这是傻大胆呢,还是在找死呢?啊呀,不会真有把握杀它吧!?” 她,真的能读心。 读心。 这是天赋,倒也没什么。 唯一麻烦的是,此术需要聚精会神才可以用,而神秘人恰好擅长此道。毕竟,她不喜欢使用蛮力。 同时,施展此术,只能读取浅层思维。即对方在想的事情,如果对方不想,刻意隐藏,那这读心术也是无用,不及三花神瞳的力量,那可是深层读心。 所以,神秘人说话间,对锦天进行着引导。 “哦,隐藏思想啊?你能隐藏多少?” 锦天不语。 他真能忍的。 这,也激怒了此女。 “好,你行,我说了不杀你就不杀你,但是我要看看你的朋友们是不是真的可以降伏那头老王七加一。” 她说着,素手伸出,在前虚点。 只是一点。 无形波动点中了水面,然后扩散开。 水下。 那巨物一直潜在泥沙之中休憩。 虽然已经成了精怪,但体型大了,力量强了,这身体的消耗也大了。过往时,它会选择撞翻船只,吃那落水的人,又或者游到水面上,对月呼吸,吸收月华精宝。 但是,现在,过往的船只,没了,或少到可怜。上水面吸收月华天宝,又往往会多出一头母老虎想袭击自己,简直岂有此理。可是呢,在水面上一个不好真会被那母虎干翻,能怎么办?只好睡觉。 只是——那母老虎怎么不肯甘休? 这又来闹它了。 巨物眼睛睁开。 不大,小眼睛,但对于人而言,也有灯笼大小了。这双眼,充满了残忍和暴虐。 这正是此怪的特点。 感知到了水面上的动静,于是,此怪动了。它轻轻一动,水下就是一片墨染的黑。 这黑影,不住扩大。 往上。 它在往上。 而也由此,水面开始波动起来了。 水波荡漾,渐渐变大,波涛起伏,开始往竹排上卷起。 刘一夫第一时间感觉到了不对。 他立刻叫道:“小心,有动静了。” 伸手一抛,手中的长篙落入到杨雪雁手中。 张小乙一步冲到刘一夫身前。 刘一夫盘膝坐下,全力凝神。 杨雪雁接过撑船之重,一个人把竹排撑起来。虽止一人,但却真稳住了竹排。 值此之时。 神秘人正在欣赏,忽然,她脸色变了。 “岂有此理,竟在这时——!!!” 有人,打扰到她了。 打扰到,她的船了。 她既然在此,她的船自然不会远离。 只是施了鬼术,以鬼障之术将船隐藏了起来。所以刘一夫他们没有看到。毕竟,刘一夫的眼睛,不及锦天。 但刘一夫他们没看到,有人看到了。 或者说。 神。 上古恶神——水神大君! 这头水神大君,在找小船,结果找来找去的找不到,最后看到了鬼花船。虽然说这鬼花船施了鬼障之术,普通的人看不到,但水神大君是神,它特殊位格的力量让它终是看到了这企图隐藏自己自身存在的船。 虽说,鬼花船很大。 那是大型的三层楼船。 但水神大君在空中,它从天上往下看,看什么东西不是小的呢? 所以……很自然的……水神大君大驾光临了。 这暴猿,甫一降临,就知道自己错了。 但能怎么办呢?来都来了不是。要说普通生人遇到这鬼花船是不好,要走的,不然光搁这站着都是在减少阳寿。可是这位它不一样啊。它是水神大君,上古恶神。 你别管恶不恶的,再怎么样也是神。 就好像男人,再丑的男人,也是男人,不是猴子。 水神大君不管怎么说,也是个神。 哪怕是虚衔呢。 那也是体制内部中人。 这区区鬼花船,根本奈何不了它。 甚至它还生了好奇之心,打量起来。 不得不说,这花船外表还是可以的,假模假样挺华丽的,让水神大君很满意。 它神念一扫,不由大喜。 这艘鬼花船上,竟然有大量的女鬼。 水神大君和它儿子一样,都是份属水猿一族,这一族除了血腥残忍充满暴虐情绪外还有一点为人不耻,那就是好色,甚至能够打破生殖隔离。 明明是猿猴,却能让女子生出孩子,这不是造孽么。 女子被人强上生了孩子还能瞒得过去。 但生下了怪物找谁说理去? 这怎么瞒得住? 过往因此被害死的女子多不胜数。 毫无疑问,现在这头水神大君看到如此之多的美女鬼魅后,它兴趣上来了。 正常人,哪怕武者,和这些鬼魅在一起都是要折损什么的。甚至连修仙者也难以例外。只有少数修有特殊功法的,可以御鬼为己用,但那样的,少之又少。 可水神大君却能如常的享受这些女鬼。 在上古之时,一些大神,修士,身边正常都有鬼魅相随。 有的是力士,鬼类在搬运术法上有独到之处。也有就是直接当成姬妾。 对于一些神来说,鬼魅身上精纯至极的阴气反而对它们有宁神静气的功效。 鬼类的阴气,对神来说,没有害,反有益。很多的香火神甚至直接就是鬼魅自己来当。 二者之间,界限极低。 这正是鬼可为神,神可为鬼也。 现在水神大君就要好好享受这些鬼魅。 “哈哈哈哈……别跑啊,你们都是我的了……哈哈哈……” 水神大君抓住几个女鬼,任意揉捏。 这些女鬼一个个苦不堪言。 虽然,水神大君是神,可它怎么看也是猿猴,是畜生,这审美太低级了,让她们怎么接受? 当然了,水神大君可以变化成美少年。 但它堂堂古神,需要对几个女鬼施展变化之术吗?要知道,施展变化之术就像一个人穿了不合身的衣服一样,感觉是有些不舒服的。 所以不是必要,没人喜欢变化成别人模样生活。 水神大君虽然好色,却也没有太高看这些女鬼,自然不费那个心思。 一个女鬼眼珠一转,心生一计,娇声说道:“这位大神,我等姐妹,不过是蒲柳之姿而已,算不得什么的,大神若真想找人相陪,可到楼上看看,那儿可有一位真正的美人儿呢,我等姐妹,就算是给人家当鞋底子都是脏的呢。” 水神大君瞧眼前之女,再瞧其余,心生疑惑。 “你们也算可以的,怎么还有更漂亮的吗?” “反正都在船上,人又跑不了,大神你自己看看不就行了,这转眼间的事,又有什么好骗的。我等若骗了大神,不怕大神惩罚我等吗?” 水神大君顿时行动。 它冲至三层。 此层的确华丽,远胜其余。 所演化的器具,甚至还有真品的财物,无一不是价值千金。 只是众女鬼说的那极品美人儿,却是不见踪影。 第33章 向死而生 美人何在? 美人。 在。 只是此女鬼别有不同,伴随船主久矣,所以修为比平常的女鬼要超出很多。虽然身为鬼魅,战斗力没有多少,可这变化隐藏之道,却是很厉害的。 此女鬼一直为船上其余诸女鬼所嫉之,她亦知之,所以时常防备。一听下面诸女的话语,就知道要牵连自己,当下使了术法阵术,将自己隐藏起来。 这鬼魅所擅长的术法,除了迷魂惑心,就是空间搬运。 她现在以鬼打墙和五鬼搬运术结合的术法,将自己隐藏在小空间的夹层。 纵是水神大君一时也找不到。 毕竟,这位水神大君不学无术,空有一些神力,是调运不灵,其力量也不强大。 可水神大君到底是神,终究还是知道确有其人,只是用术法隐藏自己。 它找不到人,急得抓耳挠腮。 这时,一个女鬼悄声谏言。 “大神勿怒,我有一计,我等尽皆全为鬼身,看起来有所神通,但万变不离根本,不管怎么变啊,这真身所在才最为重要,我等之真身,皆在船底,大神在船底一行,必能找到王氏秀楚此女的金盅。” 水神大君一听就明白了。 鬼嘛。 和尸一样。 看起来强大,其实这种强大都有代价。 僵尸的强大根本在养尸地。 而鬼类的根本在尸骨金盅。 只要捏住了金盅,就能把握住鬼魅的根本,那才是要其生者生,令其亡者亡。 水神大君当即到了船底。 这里摆放着很多压舱物。 那便是一只只漆黑的骨坛金盅。 每一只骨坛上,都贴了人名标签。 其中有一只,就是王氏秀楚的金盅了。 只是……这位水神大君不大识别今时之字了。 文化低真是……神啊,拥有神力想学习比凡人来说太容易了。可水神大君哪里会主动学习凡人文化呢?这就抓瞎了。 面对船底到处摆的金盅手足无措。 好在有内鬼,很快就有鬼魅给水神大君指明方向了。 水神大君一看,不由哈哈大笑。 它伸出魔爪,抓住了那只金盅。 但下一刻,一个白色的人影就出现在它的面前了。 这是此船主人。 方才站在锦天身边的神秘人。 母老虎精——李晓丽。 也许。 这个名字,普普通通。 但她的战斗力却是超纲的。 一巴掌直接扣下。 鬼指扣魂。 五指尖尖,一下子在水神大君肩膀上抓出五个血洞。 水神大君一眼看透她的真身。 “好厉害的母老虎!等等,好漂亮的美人儿!” 这一下子,手上到手的金盅也不香了。 因为面前此女——母老虎李晓丽。 虽然颜色其实并非绝美。 但那种雍容大气的华丽气质,却太打动人心了。普通的娇艳贱货,在水神大君眼里不过是玩玩而已的玩物罢了。 就算刚刚到手的,还没见真容,但再怎么美丽,毕竟也只是个女鬼,收藏起来玩可以,别的就不要说了。 反是这个母老虎,拥有实际真身,是一个活的。 水神大君一下觉得自己这应该是遇到了真爱。 身为古神,娶一个妖怪,倒不是不可以接受。 毕竟古神嘛,在它活跃的那个年代,当时妖族还是比较强大的。反而人族莫名其妙就暴发起来,像个暴发户。 妖族才是天地的贵族。 早先人族不过是妖族的肉菜。 “你——不错。” 水神大君不必说完。 母老虎已经知道这位想说的是什么了。 好家伙,你一猴子,想称王?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老娘还在呢,你一野猴子竟然敢屑想? 没错。 在母老虎的眼里,这什么的水神大君就是一废物。 一猴子。 你一个区区的死猴子竟然敢对着老娘进行屑想? 岂有此理。 一股极其精纯的魔气放了出来。 在魔气影响下,水神大君的心神开始乱了。 “不识好歹!” 水神大君耐不住性子,出手了。 它的拳,重重轰出。 不是一拳。 而是一二三四五……瞬间就是一百多拳打出去。此拳之后,另只手出击,又是一百多拳轰出。双手抡动,数百多拳雨点般的打出去了。 这一攻击,楼船立刻被打出一个洞来。 母老虎大怒,此船是她施以术法,辛辛苦苦从河底捞取上好沉船木造而成,结果却被獠打到破损,这怎么能够甘心。 天道不公。 她往岸上走,稍一深入就被那苏文图给盯上了,不许她再入半步,但是呢,却放纵这怪物到她的船上放肆! 于是,她一连动用了两个大招。 鬼离之术! 这是基于五鬼搬运术法上开发出来的一个法术。也是她创造出来的一个特殊遁法。 此术一用,她立刻带着水神大君从船上消失,到了大船上空。不然让它在船上继续搞破坏么。 这个术,只把母老虎自己带走容易,难得的把水神大君一发儿带走,这才难了。 此术一成,犹不罢休,她又用了第二个术法。 阴阳两界大术。 此乃小阴间术法。 是临时制造一个独立空间,既不在生,亦不在死,独立于阴阳两界之间。 水神大君一下子就被困在其中。 不如此,她把此獠带到天下,此獠又转头下来,回到船上,怎么办? 现在好了,这妖物被困住了,且好要生的斗一场。不然,她纵是赢了,可她的船也要毁得七七八八,那时找谁说理去? …… 另一边。 水波大起,水色发浑,一看就知道这是水底下有什么东西要出来了,连水底的泥污都带上来了。 刘一夫他们正小心着呢。 下一瞬间,他们就飞上天了。 乌黑的巨怪从水底而出,二话不说,只将那身子一拱,竹排就给掀到天上了。 只因此怪的体型太大了,不需要怎么攻击,就借助上游浮力,将身子一撞,就把能载动三人的竹排子给掀飞到天上。 好在此三人都有些身手。 刘一夫又有张小乙在旁边照拂。 所以三人牢牢抓住竹排,不过飞一下,倒也没什么。 摔到水中后,三人中,轻功最好的反是杨雪雁,第一个回到竹排上,又拉上了张小乙和刘一夫。三人回到竹排上,才看清眼前是什么。 仿佛,一下子,面前就多了一座小岛。 水下这怪物自然就是甲鱼精了。 这头大王七加一,它往昔撞沉的船也不知有多少,整个淯水河上面。都给它逼得只能漂鬼船的地步了。可它从来没有撞过,这么个竹排子。 竹排子轻便。 纵是飞上天,落下来它还是个竹排子。 不像船,要不是散架了,要不就是漏底了。 倒是在竹排下绑的小船,损坏完了。 小船嘛,哪里经得住甲鱼精的撞击。 这甲鱼精,眼睛死死盯着竹排。 毫无疑问。 它感到自己被冒犯了。 这些蝼蚁一样的小东西,竟然敢冒犯于它?当自己是那头母老虎吗?就算是那头母老虎又如何,能奈何得了自己吗? 区区蝼蚁,就敢到这水面上挑衅自己。 简直是岂有此理。 杀!不!吃了吧! 它巨大的乌头一伸,像电一样射在竹排上。 一下就把竹排打烂了。 然后,它倚在竹排边上,张嘴。 巨大的它,张开了巨大的嘴,这么一张巨大的嘴,里面细密的小齿像齿轮一般,咬口紧凑细密,不管什么,到了这嘴里,都能给你嚼巴碎了。 一股吸力油然而生。 这时,刘一夫站了起来。 他之所以能够没事,是张小乙一直在保护他。让他仍然能够在最后一片竹排上,没有落在水中。此刻,关键之时,他不得不站出来了。 心中计算多处,但到了最后,也只能如此做了。 刘一夫从水中摸起一根竹篙。 “走你。” 他挑中了正往甲鱼精大口中漂去的张小乙,张小乙也伸手拉住了杨雪雁。 两个人被刘一夫一支竹篙推离险地。 而刘一夫自己,整个人没入了巨怪的口中。大口一合,竹篙碎折,人已无踪。 一切,结束了吗? 不。 这仍在刘一夫的算计之中,只是这是啊下策。但有时,真的是除了最下策,是别无余策。面对这缩在水里的甲鱼精,能怎么办呢?只有置之死地而后生这一个办法了。 果然。 甲鱼精不知晓厉害,仗着神通把刘一夫给吞了,这是好事吗?显然不是。 打从刘一夫被吞,他就动了起来。 先是一把祭出了玉虎剑。 这是短剑,哪怕天克血肉之躯,也很难奈何得了这甲鱼精。 毕竟它皮坚肉厚的,体型更是巨大,这么大,你就一把小剑,连牙签都不如,能怎么样啊。 但是。 外面不行。 从里面不就可以了? 只是,想要在里面攻击甲鱼精,需要近距离操控。因为远了会被隔开。肚内肚外,两重空间嘛。 只是,想进这甲鱼精肚子,也不容易。纵然是进去了,是不是能活着,这又是一个问题。生物腹内有股玄气,可以消融肌血,要人性命,不是谁都可以像某只猴子那样到别人肚子里跳舞的。 好在刘一夫有准备。 先一剑扎出去。 发动玉虎剑的威能。 再激发地龙藤的防御力,把自己整个儿给包围起来,密不透风。 而他人呢,进入内呼吸,身体修炼起了共字服气诀,精神却一跃于空,动用了公字瞰神术。 以超然状态,继续控制玉虎剑发威。 否则,被甲鱼精血肉挤压夹住,说不得能吐出去。 不要说杀这甲鱼精了,连此宝都有可能丢失。 但现在么,受苦的可就是甲鱼精了。 虽然开始不显。 只是胃腹一点难受。 但渐渐的,这股难受劲就越来越大。 想拉拉不出,想吐吐不出,亘在胸腹,肿痛难消。 它,甲鱼精,正在感受到,一种久违的感觉。 虚弱。 它发出了悲鸣,开始折腾起来。 第34章 而后生 大河之上,波涛汹涌,巨大的身形于水面沉浮翻涌。 甲鱼精的痛苦逐渐上头。 这一点,一点,无时无刻不在的虚弱,让它痛苦,也让它恐惧。 其实,这就是一个对赌。 要么,它的体内玄气更胜一筹,率先把刘一夫给磨死消化掉。刘一夫一死,玉虎剑无主,也就不是甲鱼精的对手了。 要么,就是玉虎剑先杀了甲鱼精。甲鱼精既死,体内玄气也就失去了动力,刘一夫感知到,就能从里面杀出来了。 当然。 甲鱼精此时最好的一个方法,就是选择化形。 一化形,它就拥有内视能力,可以窥视刘一夫的虚实,从而对症下药,把他磨死。 但当初这甲鱼精做了一个错误选择。 它,舍不得它的这巨大体型带来的战力和防御力。 因为像它这样的生物,一经化形,等待它的将是一段漫长的虚弱期。这世界太残酷了,如此漫长的虚弱期,万一遇到危险了怎么办? 要知道,不管它怎么化形,一经被杀,终究还是要现出本相的。而贪图它这副甲壳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这让它怎么敢从容地化形? 一拖再拖。 代价就是它想化形,是越来越难了。 甚至,根本不可能再化形了。 就如现在,它这时想化形,不可能的。 所以它只能痛苦,不住的折腾。 它在后悔,怎么吞了那个怪物。 哪知这一蝼蚁模样的人竟然这么有毒,怎么都消化不掉,还不断的消蚀它的血肉,侵夺它的生命。这简直岂有此理。 至于此时的张小乙,杨雪雁,二人各抱散破的浮竹于水上。 他们紧张的盯着巨物一样的甲鱼精。 这时他们知道,刘一夫在它体内发威,就是不知做得最后会是什么一个结果。 也不知过了多久。 这大甲鱼精终是不动弹了。 它开始喘着粗气,一双灯笼大的眼睛里也渐渐失去了光彩。 但,它还未死。 巨型生物的死,是一个煎熬的过程。 它纵是死也是不容易,难以死透。 只是体内失去的精血越来越多。 它开始从口鼻间溢血了。 血一流出,就有一些小鱼过来。 过去的时候,这淯水里出了这头大甲鱼精,它渐渐变大,而口胃也越来越大,此水之中凡体型稍大的都被它吃了。 所有的水族,都在心心巴念此物的死。 它不死,这满河的小精怪们没有一个可以出头的。 所以纵是张小乙他们在水中,这些小精怪也没有攻击他们。 小精怪们知道,张小乙他们是来干什么的,它们在巴望着他们成功。 眼下,甲鱼精咳血了,它快不行了,小精怪们终于忍不住在试探了。 往昔,它们到甲鱼精嘴边,没二话的,会被甲鱼精随口一吸,吃掉了。 但现在的甲鱼精是真的什么也不想吃,什么也吃不动了。 它开始喷出一些血沫子,并且喷出来的血沫子越来越多,它的内脏正在失去功能,正在损毁得差不多了。 它不住的发出悲鸣。 然并卵。 没有人在意。 它想沉入水底,重新龟缩在软腻的泥沙里睡眠。但不行,它连潜入水中,这平常呼吸一般的动作也办不到了。 它张口,开始大呼气,大咳血。 它想把某人给吐出去。 但,不可能。 刘一夫正处于超然位置,从高处观察它的一切。刘一夫知道,别看此怪看起来惨成这样了,但只消自己一出来,它就能逃逸,重新窝段时间,就又能恢复了。 它的生命力,太强了。 要不然孙春绮那样的仙子为什么也惦记它的汤呢?因为真能大补啊! 如此大补的畜生,当然要小心对待了。 不能放过它。 估算了一下自己的状态,继续吧。 得亏共字服气诀和公字瞰神术,这让他能够撑得住。 前者让他身体入定,保持足够气息进行消磨。 后者让他关注形势,不至于错过时机。 正是此二者,他纵是在甲鱼精的体内,也依然掌握信息,把握一切。 将甲鱼精死死拿捏在手。 就这么,慢慢,慢慢,一点点的把它磨死。 对付这怪物,实力未足,只能这么办。 过了一会。 甲鱼精忍不住又折腾起来。 倒是没吃弱小精怪,因为它的内脏实在太难受了,这让它不敢再随便吃东西,只是不住的吞水吐水,用水法洗自己的肠胃。 可惜了,这法子吐一般东西还行,但有地龙藤用开枝条藤刺,在甲鱼精的胃里撑起来,又哪里是一些水能够冲出去的呢。 费了半天劲,没用。 甲鱼精哀嚎起来。 它痛苦,并后悔,有些求饶甚至投降的意思了。 这一刻,它意识到,自由和死亡,它总得选一个。 以往它当然是向往自由的。 但是现在嘛,还是活着最重要。 可……一切依旧。 它终于明白,死亡避不可免。 连丢弃尊严的活都没有了。 它只有死路一条。 它不甘,它痛吼,它哀叫。 可,一切依然如故。 终于,它力竭了。 它只有出气的气了。 它在呼吸在衰弱。 它的心跳在减慢。 直至,死亡。 这头巨大的,在水面像一座浮岛,可以往背后盖别墅的巨大甲鱼精,终于死了。 前后折腾了两三个时辰。 它也痛苦了两三个时辰。 这时,它的嘴才张开,刘一夫一身腥臭的从里面出来。 太恶心了。 他发誓这样的事再没有二回了。 大约没有人想到,从那积腐烂物的胃中出来,比被这畜生吞下去更难受。 刘一夫在水里,胡乱洗了一下,张小乙和杨雪雁双双上了甲鱼精的背,等刘一夫洗好了又拉他上来。 死里逃生。 三个人不由哈哈哈大笑起来了。 此时无事,他们尽情的享受河面上的宁静与微风。还有,那稀薄的阳光。 没有什么,比这一刻更让他们舒心了。 嗡。 嗡嗡嗡。 一抹白光出现。 然后是一只小老虎。 这是一只通体白如雪的小老虎,粉嫩可爱,比猫咪还要萌。 它轻轻的,奶声奶气的冲刘一夫吼叫。 当刘一夫伸出了手,它化为本相,一柄洁白的短剑,飞在刘一夫手上,轻轻颤动。 它是——又大大进化一层的玉虎剑。 至此,这把剑才可以说真正祭炼成功。 而且,这非是它的极限。 往后,它仍然会渐渐成长。 并且,越来越强。 刘一夫收了降器。 他捞起竹篙,几个人一起,慢慢划向岸边。原本这是做不到的,好在甲鱼精的血肉精华已经尽为玉虎剑所夺,所以看似庞大的躯体其实只是个空壳子,也就变得能够划动了。 大约到了岸边。 刘一夫把甲鱼精的壳收了起来。 这玩意是宝贝。 但它已经有主了。 张小乙等人猝不及防落入水中,气得和他闹。二人在水里你追我逐,倒也各自施展了一下泳术,到了岸边,锦天在发愣。 刘一夫上前道:“怎么回事,见我们不开心啊?” 锦天吓了一跳,这才回神。 “你们……太好了,你们成功了!” 他大大的松了口气。 这也能做到? 周秀屏她们都在吃惊。 包括李苦水。 他们知道刘一夫他们要做的事,都在猜想。 他们想,这样的事,要死多少人,付出多大的代价,他们才能放弃。 是的,他们从未想过,刘一夫他们竟然会成功。 也许,只有锦天,才大约觉得有机会可能大概可以成功的吧。 他也不是很确定。 好在事情终于是成了。 “啊——” 几个女人叫了起来。 尖叫声。 她们表现的比刘一夫他们还要高兴。 因为这代表着她们的靠山稳固可靠。 这让她们有了安全感。 要知道,对于她们这些深受现实摧折的女子,最为看重的就是安全,因为她们过去太不安全了,她们比谁都了解安全二字代表的意义。 “神仙啊——” 李苦水的小算计也一下子消失了许多。 “那个……” “嗯?” 锦天不好意思道:“老刘,抱歉,你交给我的小家伙我没保住。” “这是怎么回事?” 刘一夫警惕起来,立刻就问。 锦末便把方才发生的事,一五一十的说了个清楚。 最后肯定道:“不知是不是和我们……那个有亲戚,她抢走了你的小家伙。我保不住它。” 刘一夫没好气道:“那就是有另一头虎精罢了,可能这一个实力更强,我自然怪不到你身上,现在说这些干什么,那母虎既然能压抑本性不杀你,所谋必大,可能是想把我们一网打尽吧,不说了,现在,赶紧的,走人。” 张小乙也点头赞同。 他们先离开河面。 回到真正的基地,开始收拾东西。 再第一时间选择了过河。 没犹豫,没废话。 把那甲鱼精壳子当船,也亏此怪体大,这么多人都上去竟然也绰绰有余。 众人平稳的渡过了河,突然天雷乍起。 天空。 风云变色。 暴雨随之而下。 这中怎么回事? 却是母老虎李晓丽和水神大君的战斗到了尾声。 二者俱都是强者。 一个大妖,一个古神。 双方全力出手,原本不该这么快的。 但母老虎李晓丽施展了阴阳两界大术。 此术乃是制造一方临时独立空间。 一边于生,一边于死,于生死两界之间也。 时间的这个概念被模糊了。 所以方才的一瞬,其实已经过了很长时间了。 这么长时间才分出胜负,已经是很不容易了。 母老虎一脸煞白。 她消耗了太多力量。 但这些付出是值得的。 看看那猴子吧。 水神大君一脸惨淡模样,一条手臂一条腿也都没了。这不是被打断的,而是它用特殊秘法,先将一条手臂给引爆了。没办法,不如此,无法破开这阴阳两界大术。 可即便如此仍然差了一点。 水神大君只能连自己水神的位格也给爆了。 这才打破虚空逃了出来。 怨恨的瞪了母老虎一眼。 水神大君……啊,现在不是神了。 这猿妖终于选择化风离去。 母老虎也是晃动身子,终究没有去追。 第35章 女鬼的交易 一场大战。 两败俱伤。 母老虎精终究是手段更高一筹。 但她终究是消耗太剧,为了以防万一她就没有选择追击了。 但水神大君——哦,不,水猿大君。 现在应该是——水猿大君了。 这位上古恶神一下碰到了铁钉子,自爆神位这才逃离。 至于丢失的一手一足。 这不要紧。 水猿大君的儿子都拥有不死之躯,更何况它呢,纵是没有滴血重生之能,但肢体再生,还是可以做到的,要不然它也不会如此果断的自爆了一手一足。 这次,是它输了。 这个仇,它记下了。 当它落下风头,一摸身上,终于色变。 辛辛苦苦摸来的骨坛金盅——丢了。 这也不奇怪。 方才,它被困了。 被困了嘛,当然会紧张起来的。 这一紧张,还怎么可能注意小小一只骨坛金盅? 再加上战斗时它爆手爆脚的,就更不可能顾上了,结果却给这小鬼可趁之机。 竟然借机——逃了。 “啊啊啊——” “可恶啊——” “母老虎,小女鬼,你们且记下了,我是不会放过你们的——” 不提母老虎与这水猿大妖之事。 这小女鬼千机百算,苦苦隐忍,终于逃出生机。 天地之大,她终于,首次,感受到了自由。 但,只是一瞬,她就又感受到了恐慌。 那种不安的恐惧感,又袭上心头。 曾几何时,她的家面临兵乱。敌国之兵袭杀而来,整个村子的人统统都死了。就在她也要死时,不,是要被掳走之时,一个人从天而降,救了她。 那个人,是一位朝廷来的大将军。 一把大刀,杀得敌人是屁滚尿流。 是那个人,让她感受到了安全感。 于是,她当即就喜欢上了那个人。 但是这份倾尽一切的爱却变成了笑话。 谁能想到啊。 那个杀敌打仗砍人如斩瓜切菜一般的人居然是一个女人。 可是,即使到了如此地步,她仍然爱着那个人,因为对方是女人,她反而觉得这份爱是最为纯粹的。 为此她默默付出。 甚至背着那个人到敌营去当了卧底。 一个拥有倾城之貌的女子能当什么样的卧底? 可想而知。 但是她依然无怨无悔。 直至,自己死去。 死后还被制成了美人盂。 她被喂食了剧毒,再在还有余气时,被注入了铅汞。 在那时,她仍然无怨无悔。 有的,反而是解脱。 算了吧,结束吧,让一切都,消散吧。 然后,她又有了意识。 她死了。 但又没死。 终究有些不甘,让她在死后没有选择自我消散。 她变成了一个鬼。 一个女鬼。 一个美到极点的女鬼。 但……救她的,是一尊妖王。 母老虎精李晓丽。 这头母老虎收容了她,并且极为宠爱。因为她和别的鬼是不一样的。她的身上没有那些浓郁化不开的阴负之气,而是一种极阴至纯之气。这样的她,对那母老虎而言,是一种宁静香甜的气息。 有她在,母老虎会睡得比较香甜。 而这点。 那些女鬼是不知道的。 呵。 这世上,哪里有无缘无故的宠爱呢? 就算那些女鬼斗倒了她,没了她。 母老虎也不会对那些女鬼另眼相看的。 现在,她离了那母老虎,也离开了那水猿大君。自由是自由了,可并不安全啊。 下面到底要何去何从呢? 正在想时,她生出了一种感应。 要快。 天变正在恢复正常。 等到雨收云散,天放大光时,她就要麻烦了。别以为自由就有多好。看看马路上,自由的代价就是睡大马路。 想要生活,哪有容易的,都是要负重前行的。公主都要联姻,没有自由,她区区一个女鬼,凭什么要求自由这种昂贵的东西? 顺着感应,她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有缘人。 那是个颇为有趣的男人呢。 她见过很多人,很多男人。 哪怕是关系再好再亲近的男人,面对她时,眼神中都有不自然的意思。 每个男人,只要是正常的,都会对她有一种强烈的占有欲。 大多数的关爱照顾,其实是得不到她的另种接近手段。 现在想想,她之所以喜欢了那个将军,大概就是那位将军面对她没有那些让她紧张不快的欲望吧。 而这一个——就是。 不,他不是对自己没有想法,而是能够坚定的克制自己的想法。 坦白说这样的男人城府太深了,母老虎说过这不是好男人。这个城府太深的男人什么时候把你给卖了你都还在替他数钱。 这样的男人太可怕了。 可是,她想,试试。 “嗯!?” 刘一夫停步。 在他们队伍前,树林之中,阴影里,迈出一只丝绣素足。 此人一身红白宫裙,素衣浣裤,丝绣素鞋。 即使没有露出上半个身段,仅这往前迈出的一足,都美得扣人心弦。 当那丽姝整个人儿踏了出来,乌黑丝发下的那张秀美绝伦的脸,让锦天和张小乙都倒抽一口凉气。 倾国倾城,颠倒众生,魅惑天下,色绝一时。 以上诸多形容,莫不如是。 一个绝美如艺术品的女子。 从发丝美到了足尖。 你就在她身上找不到一丝一毫不足的地方。 一张脸,竟然隐隐生出微毫的光辉。 她整个人,都好似带着光。 刘一夫也算见过世面的。 他见到诸多美女,一个赛一个的打破他对美人的上限认知。 曾经,他以为马客师漂亮。 那是真漂亮。 结果浩瀚女王又更胜一筹。 而即便是美到他看了都想舔脚的浩瀚女王,也不及此女的秀美光辉。 这要是在东岛妥妥就是一个辉夜姬啊。 “你是谁?” 刘一夫问。 一抹白光飞起。 降器大成的玉虎剑飞起对准此女。 这就是刘一夫,纵是如此美人,拦住去路了,刘一夫仍然敢亮剑。甚至进攻。 “公子……不认识奴了?” “你……是你?” 刘一夫一愣,旋即左右看去,提防有敌人出现。 “你在找姑婆么?放心,正常情况,姑婆不可以离开淯水的水面,这是约定俗成的规矩。除非,你靠近了淯水,而你们现在已经算是安全的了。” 母老虎不是不可以上岸。 但她不能出手。 这才是关键。 要不然母老虎怎么把她给从墓中救出来呢? “你呢,你想做什么?” 刘一夫狂给张小乙眼色。 他们之中,只有张小乙的狮子照夜白对鬼魅杀伤力是最强的。但,你永远可以相信的张小乙竟然不忍对此女拔刀。 让刘一夫心中唉叹。 这叫什么事啊。 他只好自己拔剑。 银蛟剑指对方。 但女鬼对此视若无睹。 “我此来是想和尊驾做一个交易。” “哦?什么交易?” 刘一夫没有放松。 女鬼笑了。 微微一笑而已。 却给人一种倾城之感。 原来,人说一笑倾城,再笑倾国,这是真的。 她素手伸出,素掌摊开,洁白细嫩的素掌上,有几颗,极为细小的蓝绿晶体。 这些小小的蓝色,绿色的晶体,十分璀璨,十分漂亮。 但那不是重点。 重点是,刘一夫,一见于此,立刻就呆怔住了。 别人认不出来,识不明白,只以为是普通珠宝,甚至是破碎的宝石。 以为其价值有限。 殊不简单。 此物是极少数存在可以拥有的,拿起来的……宝物。 这是神位碎片。 曾经,水神大君的神位碎片。 此物,极其抽象。 只有第一时间被人所执,不然这东西早就遁隐去了,它会消散于天地间,直到真正配得上的神出现,才会重新汇聚于它。 而普通人类是别指望可以触碰此物的。 倒是鬼类。 还得是比较特殊的鬼类,才可以接触此物。 刘一夫忍不住双目放光。 他乃是识货懂宝之人,看到此物置于自己的面前,怎么可能无动于衷呢? “看来你是识货的,那么能交易么?” 刘一夫很想说不。 但这世间有很多东西都是让你抗拒不了的。刘一夫能抗拒此女的美色,因为他知道人与鬼之间根本没有可能。鬼之于人,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一副完美的画卷。是个二次元人物。 他纵是再好色,也不至于对一张纸有什么想法。 所以此女鬼再美,刘一夫也能拒之于千里之外。 但那是神位碎片啊。 这玩意儿,让人怎么拒绝,或者说你让一个降术师怎么拒绝?这玩意用好了可以在短时间里壮大神明的力量。 也就是间接强化自己的力量。 不行。 刘一夫真的拒绝不了。 他长叹道:“你想要什么?” 女鬼垂下头,有些低婉的道:“小女子别无所求,只是不想当一个孤魂野鬼,想要有一个栖身之所,仅此而已。” 刘一夫却是色变。 “你这是缠上我们了?” 女鬼说的,是让自己一行养她。 养鬼嘛,也不是不行,但要付出代价。常人乃是生人,哪能一直和鬼在一起呢,所以说人与鬼之间,是根本没可能的。 因为养鬼除了需要香火上供,还有一样无形之物,那就是你自身的气运。 所以养鬼久了人会倒霉,子丁不旺,祸事多出。这就是人被影响了气运的结果。气运是很重要的。一个人若是气运低了,喝口水都能呛死。 试问如此情况,刘一夫岂会愿意? 女鬼先是不解。 她已经开出了最好的条件,这样的条件谁都会答应,但旋即她大约明白了。 她是鬼啊。 普通人也许不了解,但面前的这个人,他既然识得神之位格,又怎么可能不知道鬼之禁忌呢? 于是她苦笑道:“我知道,我知道,你心中的顾忌的确是存在的,但你既然拥有此物,纵然我是一个鬼,又能奈何得了你什么呢?你只消不让我接触别人就行了。” 凡人亦有养鬼者。 但代价太大。 唯有知情者能将伤害降低。 但也仅止是降低而已。 曾经有一个人,原本可以封公许侯,高高在上,结果就因为娶了一个鬼,不仅原配发妻死了,自己也折了岁寿,只能以员外身份隐居告老。 这就是凡人要付的代价。 付不起的,就只能拖着一家子人去身死道消。 第36章 寻庙 刘一夫终是收下了此女。 他祭出了阴魂幡。此物乃是他炼制的降器,只是一个粗胚,里面全是被折磨受辱而死的女鬼。 是以王秀楚……此女一入幡就自然而然成为此幡的主魂。 连带此幡宝都增强许多。 王秀楚是追随过母老虎的女鬼,还真学到了一些的。她在幡内使用了小阴间术法,直接制造了一个虚灵洞天。 这意味着刘一夫终于可以自己拥有一件空间宝贝了。 只是此宝的空间仍有缺陷。 不能装灵物和活物。 毕竟这是小阴间空间术法。 里面都是阴气,甚至还有——死气。 这些死气是诸鬼根本,不能轻动。 所以这个空间容不得活物和灵物。灵物居于此间时间一久会蒙昧了灵识,变回原来的蠢物。活物更是会被吸收掉生气而死。 但是,用来装东西,搞搬运,就不成问题了。 降术师中,护道三法,毒排第一,不是毒强,而是最为简单,最为普遍。其二为蛊术,蛊术之道,变化奇诡,有一个人一种蛊的说法。若说毒还有可能被别人解掉,那蛊,大多时候你只能去找原主。 而真正最厉害的,其实是鬼道。 鬼道术法,御鬼秘术,才是降术师支棱起来的底气。 的确,这有限制,不能堂堂正正,不够光明正大,但修行到高处,一样厉害,甚至可与修仙者争锋。 普通小鬼只会穿墙,吓人,偷听偷看,诸如此类。但强大的鬼便可以使用空间类的术法,利用阴阳两界夹层,出入无间,五鬼搬运。 若有强大的鬼类,可以使用幻术杀人,操纵人之五感,甚至纯粹以精神意念杀人。 此外更有高高在上的天鬼,这是被雷击而不死之鬼,普通修仙者也要闻之色变的恐怖存在。 一只天鬼,就相当于一尊实力大成至少在中阶以上的元婴老怪。 可想而知,鬼道的潜力究竟有多大。 刘一夫现在相当于正式迈足步于这一领域。假以时日,他就会成为强大的大降师。 到那时,张小乙锦天都要来倚靠他的强大战力了。 不过……麻烦的是,阴魂幡虽然得到升级了,可也变得麻烦了起来。 原本此幡可以被刘一夫收在剧毒空间里面。他自己炼制的嘛,放哪不行呢?幡里面的女鬼也大多麻木不仁,没有什么主动性。 所以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可现在此女入驻,以她为主,这位大姐就不愿意呆在死气沉沉的剧毒空间了。都叫剧毒空间,这样一个空间能有什么好的? 而此女又精通空间鬼道,自己就直接出来了。 她怀抱阴魂幡,一副不愿意回剧毒空间的模样,刘一夫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孙春绮的储物袋也装不了啊。 只能让她在队伍中跟着了。 好在她已经将金盅放置入阴魂幡内,倒也不必担心她会伤及众人气运,折损众人的福份。 唯一能影响到的,大约也就是阴魂幡主人刘一夫了,不过刘一夫乃是降术师,此影响不能说没有,但是不大。相当于往口袋里放一块石头,是加了重量,却也没有多少,不影响什么的。 一路前行。 张小乙收拾心情。 这一路,大风大浪,惊险诡谲,太别人的母亲刺激了。就没这么险过。这玩意儿,下次不能再胡乱冒险了,太可怕了,拎着脑袋玩命啊这是,现在都有钱了,何必呢,何苦呢?至于这么——想不开吗? 算了,累了,毁灭吧。 不,还是得把事儿办完。 得找——那什么蛇王宝玉,才可以解开什么诅咒。 当年。 浩瀚女王被暗算,知道其国不久,就做了一些准备,直接以浩瀚国为代价,把进攻浩瀚国的敌人引入国内,一波带走。 但毕竟为此浩瀚国也没了。 浩瀚女王不想让浩瀚国的至宝蛇王宝玉被夺。 开玩笑,当年英雄王撒卡手持无垢白瓷剑也没有做到的事。 英雄王撒卡只是高原部族王而已。 他也只是以白瓷剑灭掉了不仁的蛇国。 但也没能力做到对蛇国斩尽杀绝。 连蛇国至宝——蛇王宝玉,也没到手。 这才有了后来的浩瀚国。 浩瀚国可灭。 只要有蛇王宝玉,以后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浩瀚国,没什么了不起的。 所以浩瀚女王连浩瀚国都不要了,也要让蛇王把蛇王宝玉带走。 失去蛇王宝玉在近的影响,曾经浩瀚人开始不适应了,身体发生了不适反应。 这,就是所谓的诅咒。 说白了是蛇王宝玉营造出了一种高能力场。平常人在高能力场下习惯了,失去时反而不行。就好像平地的人初到了高原也往往会不适应一样。都是一个道理。 只是这蛇王宝玉比较邪乎,这影响力一直延续下来,始终不得好,这就厉害了。 “那东西,我们是先要找蛇吧。” 张小乙发问。 他问的是——杨雪雁。 虽然一起出生入死,有些交情,可事总是要说明白的。 杨雪雁点头。 “是,不过我们要找的,根据我的猜测是一座庙。” “庙?” “是的,是一座龙王庙。” 刘一夫接话:“记录里多次说,昆山有龙,并且多次出没山间林里为人所共睹,曾经,末代仁王还曾经带兵攻打过龙王,想要屠龙以得长生。据说是想要什么龙元,以换取自家的长生,不过成没成的也不知道,事后,这仁王带领他的部众就消失了。” “不是,找蛇王宝玉也就算了,这怎么又冒出个仁王啊?” “查资料就行了,你这是看的资料太少了。”刘一夫笑着说。 张小乙摇摇头。 “我看得资料还少了?是你们看得太多了吧?!我说你们也是的,查蛇王宝玉,莫名其妙扯什么仁王,这种千年前小部族的王有什么可看的,我们看得过来吗?” “诶?别说,这仁王可不简单。当年英雄王撒卡统一高原,留下后裔,曾强大一时过。这仁王虽是小部族的王,却实力挺高的呢,还娶到了撒卡后人象雄王的女儿明珠公主呢。” 英雄王撒卡统一高原。 只是名义上统一。 但他的后人象雄却真的雄霸一时。 做为鼎盛时象雄王的女儿明珠公主,那真是整个高原的高岭之花,人们对她的爱甚至到了追逐去亲吻她走过的泥土。 但这样一位美丽的公主,并没有嫁给象雄王的名臣大将,贵族公子,也没有成为其它大邦国的国后,反而是和小部族的一个仁王走到了一起。 据说这小部族王,仁王,其下仅有三十万人的部众,实在是普通平常。 可公主偏偏就是看上了他。 仁王娶到了公主,并没有得意。 他遭到了太多人的忌恨。 他的部族生存压力大增。 为了生存,为了示威,或别的什么原因吧,这个仁王组织起了一次行动,前往昆山屠龙。 龙屠没屠成功,不知道。 但在屠龙之后,整个仁王部族消失了。 有人说这个部族得罪了龙王爷,受到了天罚,所以消失了。 也有人说这位仁王得到了莫大的好处,他娶了明珠公主已经得罪了很多人,现在又得了好处,只怕马上就要被群起而攻之了。 为了保存部族和自身,他选择了出走。 不管是什么答案,仁王一族阖族消失,这本身就说明了问题。 刘一夫慢慢地把仁王故事大略的说了一下。 张小乙咋舌。 “你到底看了多少东西能够记下这么多词?” 刘一夫一笑。 他当然不会说自己给自己施了降术。 可能有人觉得这挺好,为什么不多来几个? 这么干的很多,但那些前人用自己的不幸告诉后来者,贪婪的下场是什么。凡事过犹不及,吃饭吃多了都会伤胃撑着了,更何况是给自己施加降术。 早前就已经说过,降术,一经开始,就没有停止的时候。像考试的试卷,只消一写下来就再没回旋余地。 任何图抹脏乱都代表这卷子废了。 降术也是如此。 只要施了降,就不能停止。 所谓解降,也不过是一个降术覆盖另一个降术。 只是覆盖,而不是真正的擦干净抹去。 “多说无益,先找到龙王庙再说。” “如果要找到龙王庙……” 一双双眼睛盯向了一个人。 李苦水又苦笑了起来。 他举起双手,无可奈何,道:“我知道了,我带路,我带路,可我要事前给你们说清楚了,那龙王庙有问题的……传说中……那龙王庙建立有很多年头了,昆山也有很多龙王庙,但基本都是假的,我知道你们要去的那个,只有那个一去就有问题,历来总有人找那座庙,可是去的人,从来没有回来过的。” 李苦水不愧是颇有心机的李苦水。 他看似是一个在苦水镇的废物,一直给马家当帮凶,干尽了坏事。虽然,有些是他不情愿的。 但这人是一个消息匣子,打听消息,分析消息,总结消息。 仅凭一双耳,他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知道了许多。 龙王庙的事他就知道。 昆山隐有龙王庙。 但只有一座真正的龙王庙。 每隔一段时间,总有人知道此庙消息,莫名其妙的找上门来。而进入那真正山庙的人,没有一个出来的。 统统……都死了。 不,也不能说都死了。 可能也有一二人能活下来吧。 但活下来的人,都对那山庙之内的是讳莫如深。 原本刘一夫一行人想去那庙,他是不打算真正带路的。谁会自己找死呢? 反正自己只要装像一点,谁又知道呢?再说自己这也算是救了他们一命吧,都不要谢谢的。 可是,这一路上,他的想法却渐渐改变了。 先是被视之为神的水猿——那都不是早前的水猴子,就这么被这几个人斩杀了,感觉好像都不怎么费力气。后来才知道,他们杀那水犯规是为了找船对付更厉害的一个。 更妙的是,那不可能之物竟然真的被他们给解决了。 这简直——所以,可以试试。 至少,这不是绝路。 第37章 屠龙 昆山,不是一座山,而是一片群山之山岭,在一群峰如林的山群中找寻一座千年古庙,这真是有些难为人。 更别说,后来又有好事者跟着在昆山建庙,也都叫龙王庙。 别管真的假的,普通人信啊。 就是有些人相信这个龙王庙灵验,愿意搁这上香火。毕竟大多的龙王庙都是建在沿海靠水一带,甚至是一些古井旁边也有井龙王的庙。 但建在深山里的龙王庙就——没怎么听过了。 这一座,就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什么理由被人建立起来的庙。 反正它出现的莫名其妙。 仿佛默默无闻,却突然一下子就有了此庙。 最有可能是某个民间的有钱人闲得无聊干了这事。这可能真的,毕竟在这种时代环境嘛,赚再多钱,所用也不过是吃穿住用而已,真的是花不了那许多钱。 要不怎么有人斗富用蜡烛当柴烧,用银子打水漂呢。还不是钱多了又找不到花销的地儿嘛。 现在突然有这么一个人愿意偷偷摸摸的建一座庙也不奇怪。 只是——这一座庙。 真正的山中修建的龙王庙它出问题了。 虽然此庙是显出灵来了,但却是十分的残忍和坏。 进这庙的人——都死了。 死人越来越多。 最后产生了很多传说。 这导致了更坏的效果。 有人认为这庙——灵。 也跑来建庙,别的不说,能捞一些香火钱啊。可能有人会奇怪,死人了还灵?死人不灵那什么灵?人类,不就是这样的吗? 更别说,香火钱啊。 能赚钱,又有什么不好呢? 只是这个赚钱吧,可能有人会怀疑。 你这庙建在这种地方,会有什么香火钱啊?殊不知人们掏香火钱的目的不是这庙多好多大,而是归根究底一个字,它到底灵不灵,甭管好坏,至少要灵。 只要灵了,就有小钱钱收了,赚了。 所以,后来,不知不觉,莫名其妙,这山群里一下子多出了很多庙。 有钱人有诚心的,会爬山来敬神香的。 没诚心的也想有枣没枣先打一杆子。 反正就一点钱,掏得起。 结果到现在,庙太多了,原本最初的那间庙却是找不到了,或是不好找了。 刘一夫他们进了山,就有些束手无策。 锦天的眼睛也不行了。 昆山啊,好多墓啊,一层层的啊。 往哪儿看,都是阴气升腾。 这还看什么? 所以这时,李苦水就派上用场了。 当然,众人皆知,指望这个李苦水精准到位是不可能的,但他能提供大致的方向。 不指望他能带一个好路,但他不会把他们带到错路,死路。毕竟像他这么胆小的人哪里敢胡乱在这山里走呢。当然他也可以选择在山里害他们。可真要这么做了,他怕就活不成了。退一万步说,哪怕成功了,仅剩下一个人的他,能从这山里面走出来吗? 对此,刘一夫是深表怀疑的。 李苦水也是这么想的。 他蹲在地上,用一根树枝在泥土地上画着。 “上野庙,下野庙,临高庙,参松庙,回画庙,老桥庙……”他说了一大堆香火比较旺盛的庙。 然后画线计算。 最后站了起来。 他估摸一下方位,终于道:“咱还要往南边走,大约是在这里……吧!?” 他不确定,但这才是对的。 张小乙看看刘一夫。 刘一夫点头道:“大差不差,他思路是对的,要我也是选这里。” 张小乙一看——也明白了。 最初那座龙王庙是有问题的,死人啊,去多少是几乎死多少啊。所以那座庙懂行的人都是敬而远之的。 但是,仍然有很多龙王庙存在。 这些建庙的只是为了名声钱财,而不是为了送死,当然会避开真正的龙王庙,一座龙王庙也就算了,那么多龙王庙的存在,反而相对把真正的龙王庙给标注了出来。 只需要进行一个线形对比,将所有已知的龙王庙标注出划线连上,就可以在最空旷处确定真正的,第一座龙王庙的真正方位所在。 三个人画图。 刘一夫,杨雪雁,还有李苦水。 刘一夫和杨雪雁是在罗京万事司等地查资料最严格的,也最为细致。 绘下的图谱比较真实靠谱。 但此毕竟为人所说,不能确定真假。 还需要李苦水这个当地人进行补充。 一些错误的庙被划去。 又有一些隐秘的,知道少的,私庙给添上去了。 这么用线横竖一交错,一块地方就给圈出来了。 大方向有了,路也就好走了。 唯一问题是,山林之中,多有精怪。 其中有野猪精,还有鹿精,狼妖,甚至有鸟妖。 其中一种鸟妖还挺漂亮,长得特别像女人,只是不能靠近。远看是妖异的美人,但杀了才知道,一嘴尖牙还臭哄哄的,舌头更是长,翅膀挺好看,可有一股子哄臭。 总之一切暇想都是错误。 刘一夫喜欢的看了几眼。 张小乙忍不住道:“不是吧,你还有这兴趣!?” “这种鸟是人面枭的一种变种,有一种人面枭,可以拥有时间轮回之力,那是我想要的。” 刘一夫没有放过任何一个妖怪。 所杀的这些不开眼和小妖怪无一不是被剥皮,放血,剔骨,各种斩斩剁剁的处理。 有些特殊的爪牙皮羽甚至要特别的收起来。 杨雪雁道:“你说的一定是黑面枭,我知道这种,它又叫食腐鸟,据说十分可怕难缠,被它盯上的目标基本上没有幸免的。有人说是因为它们知道未来,所以会选择必死之人跟随。” 诸人之中,就杨雪雁知识面广博,可以和刘一夫讨论一二。 说起这人面枭,有多种形态,有一种在极西诸国十分普遍,被称为鹰身女妖,这还是马客师的一些手书笔稿中闲谈说到的。 马客师思乡就会写一些家乡的游记,记录一些极西国的事情。刘一夫是当故事小说看的,未想还真见到了这种罕见的人面枭。 马客师说极西国的鹰身女妖喜欢抓捕健康强壮的男子带回巢穴中,与之不道德。 然后生了男宝宝,杀了吃掉。 好残忍。 生了女宝宝,养大了就是新生的鹰身女妖。这鹰身女妖就是早期人面枭和人生出来的玩意儿。 也不知生殖隔离是怎么回事,不起作用了。 而黑面枭是人面枭中少有的变种。 传说黑面枭喜欢找必死之人。 找到了,就等其要死时出现。 喂给这人食物,让其苟存。 殊不知这人吃到的肉其实是来自自己身上的肉。被此妖不知以何种手段得到来链接因果。 等到一定时间,这人就会自己把自己吃一遍,介时,真相出现,他留下一身腐肉,这才是黑面枭所想要的食物。 要不怎么说它是食腐鸟。 正说着,一队人马来了。 这队人,整齐号武,足有数百人之多。 一看就是有实力的帮会团体。 看到了刘一夫一行人,这支帮会队伍是有些骚动的。 但,帮会毕竟是帮会,是有帮规纪律的 是小团体, 不像土匪,上来就要抢劫。 所以他们看了刘一夫一行人并没有呜啦啦上来打,而是上前问话。 在知道是找龙王庙之后,他们也就没说什么了。因为,他们也是要去龙王庙的。 这世上,没有傻子。 刘一夫他们能够在如此之短的时间里摸到龙王庙的方位消息。 自然也有别人也在找寻龙王庙这样的地方。 不是所有人都跟傻子似的相信那些假龙王庙的香火。 有些人就是别有用心别有目的的找真正的龙王庙。 因为真正的龙王庙虽然危险,但根据古时传说,和长生不老不死有关系。 这才是最迷人的东西。 别以为这有假。 哪怕是假的,但这里面的玄乎,就足以让一些人愿意试一试了。 至于死人危险,这不才是应有之理吗? 长生不老不死这种东西,哪有轻松容易就得到的道理。 一会儿,张小乙就过去摸清了情报。 “这是屠龙帮,一个朝圣组织,想要找到传说中的不死龙王——真亏他们敢啊,倒是不排斥像我们这样的,他们队伍里也有这样的,是屠龙帮在找炮灰呢。” 锦天立刻明白了。 “屠龙帮应该是知道什么,知道此中危险所以才不拒绝别人加入,这是想利用我们啊。” “都一样,很多人也是知道此点仍愿加入的,毕竟一个人没把握,不,是找死。反不如大家伙儿一起来,看能不能捡到漏。” “就是不知道最终这么多人能有几个活着出来的。” 走了很长的路,大家需要休息了。 刘一夫他们扎好了营地。 两个人过来。 “一起一起,帮个忙,大家出外相互帮助嘛……” 一个青年模样的男子带着一个绿衣服的女子过来。 他们两个,是一块儿的。 “在下齐玄风,是个书生啦,原本和我的一个朋友一起上路,哪知道这山里林子大结果就走散了,好在有小青姑娘帮忙才没事,临途加入了屠龙帮队伍,我看你们也是一样,怎么,你们也想要和屠龙帮一样,去屠龙啊?” “你呢?”张小乙反问。 “我?我是给陈逐风带出来的,结果他自己跑不见了丢下我,差点就……好在小青姑娘救了我。” 确认,这是一个傻子。 齐玄风是一个读书人,文里巴气的。虽然不会什么武功,但喜欢到处跑,背上有个竹筐,里面都是书本纸笔,他喜欢写游记。 只要不死,发书,就能挣上很多钱。 这是他以为的。 事实上,别看他一个劲的废话。 其实他身边那个小青姑娘,才有问题。 这里,刘一夫,锦天,都可以感知到,此女不是一个人,而是妖,是一个已经化形了的妖。 只是知道又如何? 看破不说破,大家还是好朋友,还可以坐在一起吃东西。 何必这时把问题挑破,非要闹得大家都不快活呢。 小青姑娘很警惕,也在一直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见众人对她不以为意,这才稍稍舒出一口气。 吃饭时,齐玄风态度很好,还招呼——王秀楚姑娘一起吃饭。结果王秀楚在他的碗上闻了一遍向他道谢。 搞得齐玄风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直到小青姑娘看不过去,告诉他,王秀楚是一个鬼,才把齐玄风给吓到了。 “你你你,你们怎么——” 他激动的话都说不出来,脸皮子一直发青。 第38章 齐玄风 在此间众人,王秀楚即便一言不发,保持沉默低调,但她的存在仍然是太过于吸引人了。所以在屠龙帮人中,她一直使用迷心鬼术,让屠龙帮众刻意忽视了自己的存在。 只是齐玄风凑过来的,人畜无害,也就没对他下手,让齐玄风注意到王秀楚的美。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齐玄风见贤思齐,想要靠近亲近一二,也是合情合理,很正常的。 谁不喜欢漂亮的小姑娘呢? 更何况,那是拥有倾国倾城之貌的王秀楚。 别人说什么倾国倾城,那都是客套话。 而王秀楚,她是真有这份美丽。 “别怕,这一位,你只消不要去理会她就好了,没有什么影响的。” 刘一夫安慰他。 齐玄风忍不住想说什么。 大约是老陈腐酸谈之类。 好在小青姑娘拦住了他。 “呆子,知道厉害了吧,一个人没本事就敢来探龙王庙,不是我啊,这一路上你有几条命也不够死的。” 这个傻子,敢随身带这么一只倾国倾城的鬼,这样的人物是你可以随便置喙的吗?要是这人不爽,暗中下手,你这样的傻子,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没本事还到处跑,到处跑也就算了还这么好色,真不知这个人是怎么活到这么大的呢。 殊不知这也意味着这个男人齐玄风的不凡,别的不说,至少他的运气就很好。 不是什么人都能像他一样这么一个人在外瞎跑的。 也不是什么人遇到了妖类还能什么事都没有的。 甚至这个妖还帮助他,救他。 他这个祖坟怕是着过火,不然哪这么多运气啊。 张小乙笑道:“我说小年青,你不知道啊,这鬼啊,也是有好有坏的,你想一个坏鬼我们能让跟着吗?是不是这道理?” “鬼——不都是害人的吗?书里都是这么说的呀?虽然我也看过一些杂记,说什么人鬼诸事,不过都是假言学说,当不得真,人鬼殊途,有害无益——这怎么可能是假的呢?” “呵呵……” 刘一夫笑了。 “你看的书不错,都对。常理论,人鬼殊途,不管有情无情,既然阴阳相隔就不该再在一起。否则,哪怕是有情有义,也是徒增伤害,无可奈何。只是这一条,只是针对凡人而已罢了,在下不才,算是一个修者,所以容之纳之,把她带在身边。” “你是修仙者?” “抱歉,在下只是降术师。” “哦。” 齐玄风傻棱棱的,根本不懂,什么是修仙者,什么是降术师。 在他看来,八成是差不多一样的。 小青姑娘也略松口气。 只是略松。 不是她最怕的修仙者,只是一个区区的降术师。 没法子。 降术,乃八百旁门之末流。 有诸多缺陷。 和修仙者,或旁门第一佛门,攻击第一剑仙,那可太不一样了。 很多人有一个误解。 以为百八旁门诸修,第一是剑修。 殊不知剑修只是八百旁门之中,攻击力第一的,可以越阶杀敌而已。但并不是真正的第一。 真正第一,那是佛门。 佛门神通,不输三千大道。 但佛门佛门,毕竟是旁门,哪怕是第一呢,那也是旁门。从位格上来说,和降术师是一样的。 区别只在于一个第一,一个末流。 小青姑娘毕竟是一个野妖,哪知道那么多详细的,自然也就小看了刘一夫。 不过也仅是降术师这一职而已。 这些人,都不简单。 身上都有一股逼人的煞意。 杀死同级,或比自己强大的智慧生命,这人身上就会自然而然的诞生出一种煞意。 就好像杀过人的和没杀过人的,这两种人在气质上就不一样。杀人多的自然也就比杀人少的气势要强。 张小乙,锦天,杨雪雁诸人,身上都有煞意缠绕。 如果可以,小青是不想过来的。 但屠龙帮的人中,良优不齐。 很多人都心生算计,想要谋害齐玄风,然后霸占她。 齐玄风也没办法,最后只好混刘一夫队伍中。 毕竟刘一夫队伍中有很多女子。 这可以分薄投注在小青身上的目光。 至于那些人,都不是傻子。 齐玄风一个不会武功的傻小子,自然谁都想捏一把。 但刘一夫的这一众人等,虽然漂亮姑娘多了些,可一看就不是善茬子,自然也就不好得罪。 更有眼尖的,能够当名捕名侦探的那种聪明人,能够分析出周秀屏诸女的情况。 可以不介意麻烦,收容,携带,周秀屏诸女的这些人,能是简单的人物吗? 所以连试探什么的都没有。 对刘一夫一行人。 能不得罪就不要得罪。 这是江湖。 你不知道你面对地都是什么人。 也许有实力高过你但却仍然和你讲道理的强者。 但也有一个眼神就要杀你的变态。 而在无法无天的江湖上,道德全凭个人的自觉。 如此一来,自然是变态比讲道理的强者多了。 所以才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是江湖上的至理名言啊。 当然,更有一点。 屠龙帮主。 这位帮主大人是个狠人,一心想要证道长生。但他区区一介凡人能有什么办法呢? 只能在这儿试试了。 事实上,龙王庙的传说多是他们帮会留传下来的。 帮中早前,就有很多前任帮主主持过屠龙。 但都一一失败了。 可这也证明了此路可行。 想想看。 那么多帮众,那么多前辈,死了那么多人,仍然对屠龙征道是念念不忘,这说明了什么? 这不就说明,此道可行嘛! 如果不是真的,那,例代那些先辈,凭什么,为什么,一次次要做屠龙之举? 在屠龙帮的记录里,早先是没有这个帮派的。 哪怕大罗朝廷不介意,你这一天天屠龙的喊着,有龙族就要问你——你礼貌吗? 这是龙王庙死了人,并且死很多人。 那些人的家属,亲朋,关系网,人脉,结合到一起,这才有屠龙报仇这个最初的理念。 后来,一次行动后,大多人皆死。 但有一个没死的,跌跌撞撞回来了。 他一脸的惊恐。 他留下的话是。 “真的,真的,真的。” 重要的话说三遍。 “那个人他没有死。” 然后才死掉了。 死掉不要紧,他说明了一件事。 第一是肯定龙王庙有货,真的可以做到外面流传的一些事,长生不老不死,甭管哪一个,都足以让人疯狂。 因为这不是给修仙者的路,这是凡人也可以的。 天道不公。 修仙者可以步步修行,一步一个脚印,直至长生。但凡人呢?就只能坐望星空直到老,至死也是一凡人。为什么凡人就不能长生呢?凭什么? 现在可以了。 这个什么龙王庙的龙王可以让人长生。 脉络理一下。 最早是有人见到昆山有龙。 然后是仁王屠龙。 成没成的不知道,但此事之后,仁王一族都消失了。 只有隐约的消息说仁王去了月族南方。 月族所在的南部已经被认为是穷山恶水之地了。 在南部往南,那得是什么样的一个险恶地方啊。 出了仁王屠龙之事,昆山有龙这件事就神秘起来。 于是就有一个人在昆山深处龙王所在地建起了一座在深山之中罕见的龙王庙。 但,这座建立起来的龙王庙没有保境安民,反而进这庙的人——死了。 据说是龙王的怨魂作祟。 这人啊,不怕你死人,就怕你不灵。 于是就有了很多仿建龙王庙的存在。 到处骗香火钱,说是安龙王的怨气什么的,龙王怨气平了,还可以许愿祈福,那是被证明的龙啊,当然有人信了。 这香火钱赚得是哗啦啦的。 这还不止。 有人开始想要更多。 于是真正的龙王庙继续有人光顾,也继续有人死。死的人家属亲朋不干了。 为什么,凭什么呀。 有人就想解开龙王庙的迷题。 死人增多。 直至。 龙王出现。 龙王没死。 所以一直有人死去。 龙王既然没死,就需要——做仁王曾做过的事。 屠龙。 于是就有了屠龙帮。 最初的屠龙帮,的确是想要为死在龙王庙的人报仇雪恨。 但,时间久了,死人也无所谓了。 从不可承受之痛,变成了能够理解的意外。 意外嘛,非人力可抗拒的。 能有什么办法呢? 屠龙帮都快放弃了。 直到——有一个人出现。 那是一个——黑衣剑客。 这个神秘的黑衣剑客拥有高超的剑术和一颗行侠仗义的心。他听说昆山龙王庙的事就想要来屠龙。不是为了证明自己,而是想让这个什么所谓的龙王不再杀人。 这是一种大侠的思想。 不得不说。 那次一战,真的很惨。 很多人死了。 但也有很多人活下来了。 据说,最后关头,那个剑客和龙王同归于尽了。 整个龙王庙都崩塌了。 可是,之后,又有人发现,龙王庙依然如常,什么事都没有。 在几次三番的行动之后,屠龙帮确定了一件事。 龙王确实有神奇的能力。 那个黑衣剑客,原本应该死了,却始终没死。此后,不老,不死,一直出现。 所以,实锤了。 黑衣剑客得到了龙王的秘密,他享受到了长生不老不死的能力。 这不公平。 因此,在之后的岁月里,屠龙帮一直在积累实力,感到实力足够了就去屠龙。 哪怕,他们一直失败。 好在,现在的屠龙帮也长记性了。 不再一个人干了。 一个人干,有多少帮众也不够死的。 反倒是扩散了这个消息,引得很多外人也加入进来。 这些人加入没什么不好,有炮灰自己人就可以少死了。并且,让越来越多的外人加入嘛。 反正龙王胃口很大,需要更多的食物。 那位帮主笑咪咪地想。 丝毫不介意一路上加入进来的人。 反正,他们,都会死。 第39章 陈逐风 深山密林。 开始有尸体了。 有些尸体,年份不一,一看就是很古老的尸体,长则百十余年,短的也有约二三十年。 屠龙帮会停留下来收拾尸体。 不要瞧不起收尸。 收尸多了,总是能得到一些好处的。更不要说这里面有很多是从前屠龙帮的人,在一次次失败中死在了路上,当时大家都在逃命,一个个的都有气无力,自然没法子给这些兄弟们收尸。 现在大家龙精虎猛的来,正好给从前的前辈收尸。 不管是不是屠龙帮的。 还可以看看,是不是能够回收到一些宝贝。 正这会儿呢。 一个人来了。 这人,一副暴脾气。 纵是屠龙帮这边人多,他也丝毫不怵,拔剑就战。 这人一手快剑,剑舞成风,瞬息间就被他以隔空刺穴之法刺倒了数人。 也是这人没下死手,所以在展现力量后双方都有所克制。 正在双方为难之际,齐玄风忽然跳了起来。 “陈逐风,是你啊,你个王七加一蛋,好啊,你把我忽悠过来跟你一起走,帮你找龙王庙,结果半途就把我给丢下自己跑了,你说你还是人么!” 原来此人就是齐玄风一直有说的朋友。 陈逐风。 这二人,倒也颇为有缘。 齐玄风傻大胆独行上路,不是没有缘由的。他知识丰富,纵然武力不高,却可以提前避免一些风险。 当然他只是一个凡人,武功略等于无。 好似此时,青姑娘他认不出是妖,王秀楚也识不得她是鬼。这要是真遇上了什么,也就死了。 他当时没遇到精怪。 但却遇到了强盗。 这文人遇到兵,有理也没用,眼见就要被杀了,结果有陈逐风救了他。 正常江湖人是不会无缘无故的做好人救不认识不熟悉的人的,除非是另有所图。 比如救美女,救大款。 这种可以带来丰厚回报的。 像齐玄风这种人,大多是略过。 可陈逐风不一样,这是一个大侠,喜欢行侠仗义做好事,遇到了能不管? 他单人独剑一个人,就把强盗给杀了。 陈逐风救下了齐玄风,二人也就有了交集,一番商谈,还挺投脾气的。 齐玄风羡慕陈逐风一身高超的武功。 陈逐风也喜欢齐玄风几乎无所不知的知识储备。 二人聊得多了就说到了未来之事。 一个说要到处采风,争取写出动人的故事。 没办法,现在市场变了。 认真写故事的没人看,反而一些文笔差的人,写些什么霸总美人的狗血小白文大行其道。 你说这文章,要文采没文采,要微言大义没有微言大义,一点文学基础都欠奉,却偏偏大行其道,大卖四方。一些所谓的志怪小说,根本就是莫名其妙的少年主角到处收美人找妹子,完全不符合逻辑好吧。 为什么,这种文学垃圾却能大卖。 他写的记实文学却无人问津呢? 简直岂有此理。 陈逐风看了他的一些手稿也觉得写得很好。 对吧,没错吧。 不是他的问题。 是别人的问题。 不过,齐玄风是不会认输的。他要用自己的才华征服读者,让那些人知道,好的文学作品是什么样子的。 可是,齐玄风只是一个一二十岁的年轻人而已,他能有几多的阅历经验。 为了寻找灵感,齐玄风冒险出来游历。 这算是有些傻大胆吧。 陈逐风很佩服他的这种努力,就提出了帮他。 陈逐风告诉齐玄风。 在昆山,有一个故事。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为了寻访这一真实的故事,陈逐风邀请齐玄风一起寻幽探秘。 二人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来到了昆山。 但进入昆山后,二人渐渐被四周山野林木所迷,从而错过了。 也就是迷路,走失了。 毕竟山里,一棵树,一块石,一面坡,一条沟……有太多环境让两个人分开了。 人一分开,又是在林子里,迷路了,越走越远,也不奇怪。 更不要说这陈逐风精气旺盛,比较吸引妖怪,很多小妖怪就过来想要吃陈逐风。 如此一来陈逐风就被分去了注意力,越发找不到齐玄风。 好在一个人走失了的齐玄风倒是福大命大之人,不仅没死不说,还得到了青姑娘的帮助。有了青姑娘的帮助保护,他不仅没有事,还撞到进山的屠龙帮众而选择入伙。 没办法。 当时的齐玄风一不知道青姑娘的本事,二对未来恐惧,自从是要选择和人多的屠龙帮抱团走路了。 进入队伍后,齐玄风仍然提心吊胆。 一群凶神恶煞的人之中混进来一只小白羊,可想而知他的心里承受了多大压力。 直到。 齐玄风遇到刘一夫一众人。他加入到这群人中,才稍微松了口气。 纵然是如此,可齐玄风心里仍然是有一股怨气。 陈逐风啊陈逐风。 你把我忽悠过来,结果你莫名其妙不声不吭的没了踪影,把我一个人丢下来。 这算什么事啊。 要是一直没见到陈逐风也就算了。 可现在陈逐风到了面前,他自然要站出来数落陈逐风的不是。 好在,这个时候,那帮主站出来了。 “这位朋友,很眼熟啊。” “我不认识你们。” 陈逐风很冷酷。 但帮主不这么觉得。 他一张丑脸反是笑了。 “尊驾这话说的,更像了。不过是不是的无妨,在下还要感谢朋友手下留情。” 陈逐风收剑道:“我朋友走失了,一直在找,火气大了些,抱歉。” “哪里哪里,你已经足够手下留情。” 是极。 陈逐风武功是和张小乙他们一个级数的高手。 张小乙他们未露身手倒也罢了。 陈逐风却是大大的出了头。 别的不说,这以剑刺穴,就是极为难得的武功。 剑尖之利,一个不好就直接把人刺伤刺死了。若发力未足,又不能制住敌人。 但陈逐风只是把他们制住,而不伤及分毫,这和枪点镜面蚊虫一样,是高深的武学功夫。 眼见于此,帮主自然是要大加拉拢。 而且他发现此人特别像一个人。 莫非此中另有玄机。 陈逐风原本对这些人保持警惕,但那帮主以一帮之主的尊位来吹捧他,纵是他为人冷漠疏于交际也是忍不住心生一些得意,被拿捏住了。 帮主心中大喜,知道一个炮灰到手,还是超强级别的炮灰。 有此炮灰,说不得真能屠了那龙,得到长生不老不死的秘密。 不过齐玄风却不大甘心。 他冲着陈逐风道:“好你个陈逐风,你说说你,这事做得像话吗?你要带我去完成你的心愿,我们一起结伴,说得多好啊,互相成全,你帮助我,我帮助你。我说了我不去,我又不会什么武功,为什么要跟着你冒险呢?你说不要怕,不要紧,有事你会保护我的,我竟然天真的信了。结果呢,一进林子里,你就带着我左右的乱转,结果转晕了吧!你倒好,一身武功剑术过人什么事情也没有,你知道我一个人不会武功在这深山老林里提心吊胆是怎么过来的吗?” 陈逐风平心静气。 他抽出腰间佩剑,一指某一个人。 “她是妖。” 他指的赫然就是青姑娘。 虽然刘一夫等人是看破不说破,大家还在一起做朋友。 陈逐风却简单直接,拔剑相向。 这也是现在江湖上的主流。 普遍都认为,妖怪没一个好的。 统统都该杀。 怎么说呢。 在这种社会风气下,妖类的确是受到了打击。但,真正受到伤害的,大多是弱小的精怪。 的确。 这些弱小的精怪有很多穷尽心计的害人性命,的确是要诛而除之。 但也有一部分不是的。 有很多精怪是先被人类伤害后才走到人类对立面的。 也有些精怪本性真如,纯朴善良,只因是妖,就被诛杀。 所以死来死去的,其实和真正的妖王巨头没什么关系。 只是这种事……像陈逐风这种初出江湖的年轻人是不明白的。 他们心中有一种盲目的使命感。 觉得自己正确,自己才对,别人都是错误的。 陈逐风冷静道:“让开,我杀了她咱们再说话。” “你疯了!” 齐玄风反而更坚定的站在青姑娘的身前了。 他坚定不移道:“这世上哪有妖怪!” 这倒不是吹。 一路上,齐玄风很小心,他福运不错,一直是逢凶化吉遇难成祥,最多遇到的是武林败类土匪强盗,反而妖怪没见多少。 又或者说他遇到了,但那妖怪没有伤害他,反而是在暗中保护了他。 必须承认一点。 倘若没有青姑娘,现在齐玄风的尸骨都已经烂了。 陈逐风摇头。 “你身后的那个就是妖,你倘若不信,待我杀了,她自会现出本相的。” 妖类化形,只是暂时性的以部分力量为代价变成人的模样,并不是说妖就因此变成了人。而妖变成人的模样最主要的原因是使自己的体质更容易修炼。 可不是妖怪喜欢当人。 要知道。 人族的身体,乃是先天道体,是最适合修炼的模样。 一个妖类千年苦修,可能比不过一个人百年修炼。这还是指普通平凡的人类。倘若是遇到了人类中的天才灵秀,那几年,十几年,就足以追砍千年大妖了。 这便是人族乃天地主角的证明。 在此情况下,纵是妖族有多么的得天独厚,也只是暂时领先,没有用的,转么眼的功夫,人族就超过妖族。 陈逐风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的信条是,妖皆斩。 除非那妖没有危害。 但那也是暂时不斩。 就好像是养鱼,不是不杀鱼,而是养一养再杀。不管是什么鱼,最终总是要杀的。 陈逐风要对青姑娘动手。 齐玄风却是半步不让。 虽然青姑娘隐藏的好。 但齐玄风至少知道,她是帮过自己的,甚至自己可能有遇到危险,也都是青姑娘暗中解决的。他齐玄风的确不通世事,但也不是个傻子。 深山老林里遇到一个姑娘帮助了自己,要说这姑娘没问题,是个普通女孩,鬼都不信。 可纵然知道了又如何? 齐玄风觉得,人既以善待我,那我就不可以对不起她。这个观念很质朴,但却是齐玄风性情的真实写照,哪怕它显得有些天真幼稚。 第40章 不能理解 陈逐风叹息。 “我好话说尽,你却不听,罢了,你拦不住我的。” 他正要以武力绕过齐玄风攻击青姑娘,齐玄风敏锐感知到了,忙叫了起来。 “陈逐风,我知道你要动手的话我是拦不住你的,但是你也拦不住我!” 他一伸手,拔出了一把刀。 是的。 当然。 对的。 齐玄风也有刀,只是一把小食刀,他用此刀斩竹,削笔,切肉,割菜,做很多事,也包括在必要时用此刀自卫。毕竟他也是知道,在外面走,哪怕你不会用,用不到,但也不能没有——刀。 但这把刀,在齐玄风手里,没有一丝一毫的威胁力。 但即使如此,那也是一把刀。 的确,凭借齐玄风笨拙的身手,别说伤人了,他怕是只会伤到他自己。但是,他也的确——只需要伤到他自己。 毕竟,一个人倘若要是想死,是十分容易的,哪怕此人手无缚鸡之力,是一个武道废物,但自杀,总是容易些的。 只要信念坚定,这,真的不难。 陈逐风笑了。 他很少笑。 但此时却是笑了。 “你不会以为……” “我知道,”齐玄风打断他道:“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的,凭借你的武功,我在你面前哪怕是自尽也很难,这些我都知道!可是那又如何?你纵是能够拦住我这一次,你能永远留在我身边,不让我死吗?你纵是武功再高,也救不了一个心怀必死之人。” 这番话,他说的坚定无比。 身后,青姑娘眼睛仔细打量他,认识许久,只以为这是一个呆呆笨笨心地养的小书生,却没想到他也有这般高大的身影。 陈逐风终于意动。 他的确不能拦下齐玄风的自尽之举。哪怕他能阻止一次,又岂能在齐玄风的身边次次阻止呢? 他和齐玄风终究算是朋友,岂能这样逼死他? “你——何至于此!” 齐玄风回看青姑娘道:“我不知道青姑娘是不是妖,但是在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是青姑娘暗中保护了我,是她帮助了我,没有她,我知道,我一定已经死了。” 这一点。 他绝对相信。 毕竟,他只是天真了些,又不是傻子。 见到屠龙帮这么多人来杀龙,他哪怕再无知也是知道一点,没有人会傻乎乎做没有意义的事儿。这么多人都来了,都要做,屠龙之举,那就说明——这可能是真的。 既然连龙都有,那些精怪妖魔什么的也应该是有的。 可不是么。 自己遇不到,没遇到,不代表没有。 也正因为自己没遇到,即使是不会武功的自己,也是活着到现在。 可不是么。 不会武功。 遇到妖怪。 大概率是死定了。 所以,他想,他遇到了青姑娘,无论她是不是妖,结果这都是一种莫大的幸运。 青姑娘纵然是妖,那她一路上帮自己照顾自己,自己又岂能无动于衷? 倘若,不是呢?自己岂能因莫须有就坐视青姑娘被杀? 如果,青姑娘因为自己被别人杀了,哪怕这个人是他之前的好友,是陈逐风,那也不行。 陈逐风终于收剑。 他叹了口气道:“我知道你会有怨言,我也无话可说,但我们走失时,我曾暗中发过誓的,不管是谁害死了你,我都一定会替你报仇的。” 哪怕,会付出他自己的性命。 这句话他没说。 但齐玄风却是感知到了。 他和陈逐风本就有些了解,二人算是比较熟悉的。 但他可一点儿也不想陈逐风替他报仇。 可不是么。 他还活得好好的,需要别人替他报什么仇? 这时,陈逐风才打量刘一夫等众人。 他这时才发现,原来此地竟然有这么多高手。一颗孤傲之心,这才有了些收敛。 “在下陈逐风,诸位是?” 齐玄风道:“啊,他们是我新认识的朋友,这位是……” 他主动的介绍了众人,从张小乙,锦天,杨雪雁,刘一夫,到……手指虚无处。 这是在介绍王秀楚。 毕竟此女太漂亮了,对齐玄风这样的书生——杀伤力简直恐怖。 但此时……陈逐风又激动了。 他拔剑。 “那是什么?” 凭借直觉,他知道面前有人,只是对方不让他看见而已。什么样的人,可以不让人看见自己?只怕那未必是一个人吧!? 陈逐风又双一次拔剑了。 可是,这一回,他的面前,站着的是三个人。 齐玄风急道:“陈逐风,你这又是要干什么,没完了是吧!?” 陈逐风道:“这里有鬼!人鬼殊途,这个道理你读书都读傻了啊,不明白啊?!” 陈逐风说得没错。 只是他低估了面前的敌人。 无论张小乙,还是锦天,都不是他一个人可以搞定的,至少一时是搞不定的,非要激斗良久。而张小乙和锦天会和他客气地讲规矩玩一对一吗? 江湖上的智障都不敢这么想。 刘一夫笑了。 冷笑。 他一直脾气好,不生气,不暴气,不得罪人,但这不代表他怕事。 至少现在不怕。 “这个鬼——我的,怎么滴吧!” 陈逐风出手。 一怒拔剑。 在斩妖除魔这方面,他是认真的。 一招剑法,狂风沙,尽情送上。 但旋即他就被挡下来了。 这就很妙。 就好像,陈逐风突如其来,一顿操作猛如虎,但是吧,对面乒乒乓乓地群魔乱舞,都挡下来了。就很神奇。 陈逐风大惊。 他并不奇怪自己的武功被人挡住。 但却如此针对性的被挡住。 这就有些让他想不到了。 哪怕,这招狂风沙是他出道江湖自创的一招剑法。 陈逐风连忙收招退开。 “好剑法。” 锦天称赞之。 他不擅长快招,但在见识过天罪宫戴娇娇之子楚天的一息百剑诀,锦天就意识到这点,他在脑内模拟过面对快剑快招的应对。 现在看来,挺对的。 陈逐风道:“你也好刀法。” 这,还是张小乙未有出手。 陈逐风不解了。 “为什么,你们武功这么高了,为什么要容纳异类?” 锦天笑了一下,他随意笑的,没有任何意思。 “抱歉,我不是在嘲笑你,但那位姑娘吧,是我朋友的朋友。” “什么?” “人和鬼怎么可能做朋友?” “哦,可以。” 一个人说。 陈逐风一看。 是帮主。 帮主——真是一言难尽,这也太丑了。 这位帮主,修炼邪术,一脸皮肉翻滚堆叠。 在夜里突然出现绝对可以吓到小朋友。 这种邪术,叫做乙太不死身。 燃烧寿命换取不死能力。 可以理解为加快新陈代谢来恢复伤势。 就是以未来为代价保证现在的强大。 可是,帮主不想死。 所以他来了。 陈逐风道:“你说什么?” 帮主道:“这位朋友,鬼没什么的,只要你的朋友中有一个——降术师。” 真是太幸运了,这一次的行动中,竟然有一位降术师。 陈逐风道:“降术师?那种专门用邪术害人的……” “抱歉,你对很多事都有误会。” 刘一夫耸耸肩。 “降术和武功一样,有人练着练着练成了邪功,但你总不能把所有武功都当成是邪功吧?” 陈逐风咬牙。 这,一切,实在和他往昔了解的,有些不一样。 让他委实是不太适应。 不理解的陈逐风抱剑休息。 他思絮万千,想起了很多陈年旧事。 小时候,他发现了一件事,原来人人都有父亲,他没有。后来反复问了母亲,他才知道,母亲不情愿的告诉他家中的往事。 陈氏一族,是一个小族。 族中出了一位英雄。 他一次在外面做事,有人说是采药,也有人说是打柴,但不管是干什么,他遇到了江湖上武林中传说中的奇遇。 他发现了一座山洞。 洞中什么也没有,就一部武功秘籍和一把剑。 秘籍是罕有的公开秘籍。 也就是书中没有隐语暗话,可以让人一看就能看明白并直接修炼的武功。 注意,这种秘籍,很稀少的。 自此,陈氏老祖从一个普普通通的乡野之人成为武林高手。 这位陈家老祖,可把他的后人坑惨了。 像普通乡野小子一样,当时的陈家老祖听人说书讲故事,被人忽悠的要行侠仗义。 此后——就像一个魔咒。 陈氏家族一代代子弟,但凡学有所成,就想要出去行侠仗义。 想也是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初入江湖,不谙世事。 涉世未深,被人利用。 最终,无一不是凄惨下场。 一个个陈家人,就像是流星,刚发出火光,还没来得及照亮世界,就咻一下,什么都没了。 有的,甚至还要背上一个,莫名其妙的罪名。 死得,不值。 这就像诅咒。 虽然屡屡碰壁,却依然屡教不改,一次次的,重复着过去的错误。 陈逐风有一次曾问家里的人。 一个人回答他。 的确是会出错,但如果对了一次呢?哪怕错一百次又怎么样,只要对了一次,就是不忘初心。 只要能帮到一个人,就是值得的。 后来,陈逐风整理家族笔记,明白一个道理。 俗人的事,好麻烦,往往分不清对对错错。一不小心,就会被别有用心之人给利用了。那么,干脆,不要管凡俗之事好了。 这世上固然有很多人害人的什么乱七八糟的,我随便介入总是会出错,那么我不理了,我不管了,这总行了吧。除非是惹到我自己身上或身边的事,旁的事儿,我就不管了。 我不管这个干什么呢? 我可以斩妖除魔嘛。 就像——陈家,第一代,先祖。 那个得了奇遇的陈家老祖。 那个人,就选择,做了一件事。 他做了什么事? 斩妖除魔。 那时,有很多妖魔作祟。 一开始只是食人猪什么的。 后来连一些有名的大妖也敢上了。 比如,昆山魔龙。 昆山有龙,随意杀人。 陈家老祖提剑去了。 这一去,便一去不复返了。 现在,也轮到他,陈逐风了。 于是陈逐风出山了。 他一路斩妖除魔,也杀一些不长眼的土匪强盗或惹事惹到他头上的人。 他想通了,想明白了。 他要追寻先祖之路。 斩妖除魔就挺好。 可,为什么,到这里就错了呢。 一个女妖,一个女鬼,人类怎么和她们在一起的?就不担心吗?怎么就不能斩呢?是我错了还是这个世界是错的? 我只是想斩妖除魔而已,有什么错呢? 不理解啊,始终是不能理解。 少年剑客首次陷入愁苦之中。 第41章 交流武学 周秀屏诸女备好的饭菜,恭恭敬敬端盛给刘一夫一行人。 在野外做饭,不得不说,这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儿,所以正常情况大家都是用干粮对付的。 但刘一夫一行人中有周秀屏诸女,这些女子都受过难言且不堪的苦难,她们敏感而又自卑到极点,生怕被遗弃从而别无所去,是以一心讨好刘一夫,已经到走火入魔的地步,就仿佛,这已经是她们生存的意义所在了。 唯有讨好了刘一夫,让他满意,她们自己才能舒服。 好在她们人多,又都是女性,有些曾经为妻为母,对膳食之事十分了解上手。 取材,找水,支锅,上火,放置米面,煮食路上的野味,添加野菜干果,这香喷喷的一顿不就出来了? 这一切让很多人羡慕不已。 不过这也没办法。 不是什么人都像刘一夫一样拥有储物袋或空间物品,能够随身携带锅碗瓢盆油盐酱醋之类生活物品的。 没这些随身材料,想开火也是不行。 得亏方才锦天硬怼了陈逐风,让他们知道刘一夫一行人不是善茬子,光一个锦天就这么厉害了,那个更狠样子的,指张小乙,还有杨雪雁等人,不是更厉害了? 这让他们不敢得罪。 不然说不定就有些厚脸皮子臭不要脸的会端碗来蹭饭。 而且,别以为他们的目的是想吃一点。 是的。 他们自己也知道他们要不到便宜。 给了一个人的就要去给更多人,而人的食欲是无法全都满足的。 更何况这里这么多人,怎么给得起。 就算给得起了一次,下一次怎么办? 到最后这一切终究只会是个笑话。 所以,这些人目的只是想搞破坏而已。 好在——现在不会了。 没人敢再上来了。 都是老江湖,他们很懂得看人。 知道张小乙他们那样的不好惹。 武功高又很有可能真砍你,那干嘛跳出来得罪人呢? 他们只是坏,又不是傻。 所以最终结果,他们只能暗自吞咽些口水,吃已经干硬到不行的干粮。把用刀柄剑柄锤子凿子敲碎的干粮碎块,逐一塞到嘴里,先不要嚼,慢慢的用口液湿化软化,才艰难的,把这有些拉嗓子的食物硬吞下去。 这哪里是什么吃饭啊,这简直就是在活受罪。 好在,他们平时就是这样子吃的,早已习惯了。只要忽略刘一夫他们那边香喷喷地进食,就没有什么事是不能忍受的。 “你们平时就吃这么好?真不敢相信,我们在野外啊!” 齐玄风大受震撼。 他因在刘一夫队伍里也有幸捞到了一碗浇了汤水的热饭。 忽然感到自己过去的野游都白游了。 另有青姑娘,她眼光一转,刻意避开了一道菜。 那是蛇肉羹,其实很鲜美的。 微不可察中,张小乙,刘一夫几人交流了下眼色。 可以确定,青姑娘的确是个——蛇妖。 这世上,蛇妖可真是多啊。 不过自己一行人带了一个极品的女鬼,那么运气超人的齐玄风带一个蛇妖也不算过分吧。 陈逐风忽然坐了过来。 他低声道:“我没错,错的是你们,不过我打不过你们,最终你们会后悔的。” “也许吧。” 刘一夫随便应和着。 他对此无所谓。 陈逐风又看向锦天直白道:“你怎么挡下我的剑的?” 锦天真的回答了,道:“你出剑太刻意了,也许那不是刻意,但出招时你会用喜欢固定的动作,我猜你一定很少和同类级数的高手战斗,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家里苦练的吧。” 锦天不愧是老江湖了。 一眼看出陈逐风的问题。 陈逐风武功初成,出道江湖,他吸取从前的经验教训,不参与人类武林的事,专注于斩妖除魔,这导致他的武功并不擅长与人交手,或者说他的经验不足。 不擅长和同级别的人类高手交手。 此外,他的武功是闭门造车练的。 过于匠气。 也就是一板一眼缺乏活力。 更通俗的说,就是秘籍上怎么写,他就去怎么练。这不能说是错,但其中就少了灵活的变通。 和武功不及自己的人交手,那是没什么问题。 可若是和经验老道的高手交手,这些弊病就显露出来了。 要是一般人,锦天的话,他未必可以理解透。 但陈逐风不一样。 他练武的时候一个人,平常也没人教,只能靠秘籍对着学,自己一个人练,这样就可以成为一流上位的高手。 这叫什么? 这就叫天才。 一个天才,理解力怎么会差呢? 陈逐风顿时明白了。 他伸手做剑指比划着。 “是了,我出招第一剑喜欢刺左上方的地方,然后是……这样,这样。” 他一招招比划。 终于明白什么是匠气。 但旋即,他放弃道:“我虽知道了,但想要改变,却仍是太难了。” 习惯已经习成,想要改变,谈何容易? “你想改变?” 锦天笑了。 他想要提携一下这个后辈,他喜欢这个小子。因为,他比较纯粹吧。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像陈逐风这样执着武道的。 反正他是没听说过,有人可以靠在短时间里自己练成一流上品的武功。 这得多大的天赋啊。 至少他不行。 “怎么做?” “再练一套剑法就可以了。” 锦天建议。 “你现在陷入了固定思维,也就是所谓的知见障,对你自身剑法的熟悉让你反而无法打破藩篱突破自我,这时你需要的就是重新修炼另一套剑法。” “可是,我只会一套剑法。” 陈逐风犹豫了。 从小到大,一直以来,他就修学家族武功。一直练,一直练,就是这样。 现在,细细想来,这一套武功,他修炼的委实是太久了。 “那就交换武功吧。” 锦天随意地说。 陈逐风略有犹豫。 锦天无所谓道:“放心,我们给的武功很厉害的,高原王听过没?他有一套剑法,闪电霹雳剑法,又称虐菜剑法。也许听着普通,不过想练好也不简单。” 陈逐风道:“这也可以?” 刘一夫道:“他这是慷它人之慨。” 锦天懂个锤子的闪电霹雳剑法,他最多看过秘籍,那玩意是能光看了秘籍就能学会的吗?所以说这还得找刘一夫。没错,这剑谱或者说武功全是在刘一夫手上。 得到此剑法时,张小乙,锦天,都是练刀子的。因此反而是便宜了刘一夫。 啊,对的,当时杨雪雁不在。 所以也只能落刘一夫手里了。 好歹他也拥有了银蛟剑。 “得了吧,那剑法你练过么?” 锦天开起了玩笑。 对的,他心情好。 为什么? 在接下陈逐风那轮快剑攻击时,刹那之间,锦天在这快攻的压力下,晋级到超一流之境。他终于成了一个超一流的高手,距离宗师之境,只剩下一步了。 这才是他心情好,愿意指点,帮助陈逐风的真正原因。 “我有练过哦?” 刘一夫笑了。 突然拔剑。 一出手就是霹雳一闪。 闪电霹雳剑的第一式。 这一招,极快,快到眼一花,没了。 闪电霹雳剑作为高原王三大绝学之一,哪怕是鸡肋,也是厉害得紧。 这门剑法,立意高远,它是高原王以闪电剑和霹雳剑两种剑法合起来,去芜存菁而成的心血结晶,虽然对上大宗师级战力有些不足,可宗师以下,练至大成者,基本上是一剑一个小朋友。 从第一剑就能看到此剑的精髓。 那就是一个字。 快。 快到,让人反应不过来的快。 张小乙大吃一惊。 他最知道刘一夫习武经历。 这货。 早先是一个只会在袖子里藏刀捅人的老阴人,哪有什么武功啊,走几步路都会累。 后来在自己的帮助下才学了武。 虽然,他手中有很多好东西,但张小乙一直觉得这大概是收藏,秘籍给你,你会练吗?你识字吗?懂暗语吗? 很多秘籍甚至根本就是阉本,里面或多或少都会被删去一些重要的东西。 或者说藏了暗手。 所以当时的他和锦天没有馋刘一夫的收获。 再一个,他们自己都有所得,何必学别人的。别人的再好,就一定适合你吗? 武功,适合自己的才好。 但是万没想到,刘一夫不仅暗自习武有成,还不声不响把这闪电霹雳剑也给练了。 平常都没看到啊。 这家伙,他哪来的时间,哪来的精力,怎么就这么快学会了? 刘一夫当然不会告诉他。 一是高原王为了夺舍刘一夫的身体,曾经向他无私的展现了自己的武功。 二是刘一夫拥有降术效果超强的学习能力。这是一个被动效果,只要他学习,不管学什么,都会很快很容易。 三就是马客师的功劳了。 马客师的武功秘籍知本论,堪称是在逆天改命。 它就像一个习武的作弊器,很容易就能练好一门武功。 正是如此,刘一夫才能够飞快地学会了闪电霹雳剑。 陈逐风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这剑法,太过惊艳,也太过实际。 更重要的是,这门剑法很随心,正好可以改变陈逐风已经僵化的武功路数。 闪电霹雳剑,攻伐本由心。 心之念未起,霹雳电闪至。 这就是一个快。 如此剑法,身为一个剑客,岂能不心向往之?只是武功这东西,说不珍贵不定什么时候就随便的学到了,别人也就教了。要说珍贵,那是传男不传女,传侄不传媳,是生怕自家的东西什么时候姓了别的。哪怕是没了,绝了,断了传承,带到坟墓里头,也不让外人去学。 陈逐风觉得,想学这门剑法,怕不容易吧。 “我能学么?” “你想学么?” “想。” “好,那给你。” 刘一夫直接把秘籍拍出去了。区区一本秘籍而已,刘一夫早就背下来了。 更不要说,还是他已经亲自学了的。 曾经,高原王在他的面前,一招一式,仔细拆解,把这套剑法说给他听,演给了他看,试问他怎么不了解这套剑法? 既然已经学会,吃透,剩下的只是功力问题,那就没问题了,刘一夫说给就给了。 锦天提出来的要求嘛,你看他平时多嘴过几次?现在好不容易开口,这个面子还是要给的。 陈逐风拿来一看,果然是很厉害的,字字珠玑,这是一门正大冲直的剑法。用它,修炼至大宗师都不是问题。倘若是用这套剑法,自己一剑杀了青姑娘,齐玄风都未必反应过来,那也就没后来什么事了。 不过,这么直接收下,未免有些太不要脸了。陈逐风还是太年轻了,不知道把自己脸丢地上踩的好处。 他既然收到刘一夫给的正统剑谱,也就有了回报之心。 于是他拿出了自己手书的陈家剑谱的副册,手抄本。 原本在陈氏老家里面。 不过都一样。 没什么隐秘的。 最多上面有很多他的修炼笔记心得体会罢了。 刘一夫初时是不以为意的。 当然,也带了一点小期待。 毕竟,陈逐风是一个超一流高手,还是一个闭门造车的超一流,能闭门造车还是超一流,哪怕是有经验不足的缺点,那也是超一流啊。 别看他被锦天一个人单人独刀地拦住,甚至有些屈居下风,但这主要是因为他的经验太差了,却不是他武功不行。 结果现在一看,却是——一言难尽。 秘籍名字是燕山剑法,和陈字没有半个字的关系。 倒是杨雪雁,见多识广,知识渊博,一下子看出了名堂。 “燕山剑法?莫不是那个燕山?” “你知道什么?” 杨雪雁想想道:“千年前武道式微,当时曾有两个大门派在争武道牛耳,这两个门派一个是歧山派,另一个就是燕山派了。其中,燕山派又叫燕山剑派,举派上下,以剑术独步天下。若这真是燕山派的剑法……” 她没说了。 但意思出来了。 燕山派的剑法,怎么到了陈逐风的手里面? 陈逐风没回答。 他是一个纯粹的人,一心参悟剑道,正抱着闪电霹雳剑的剑谱一边看一边想呢。 他在努力学习这种陌生的剑法。 锦天默然。 这是一种极其可怕的天赋。 陈逐风是在没有师父教的情况下,闭门造车练成超一流武功的。 仅这天赋就很恐怖了。 简单的武功,可以自己练。 闭门造车也可以的。 但燕山剑法,绝对是顶级的剑法。 这样的剑法,有师父在旁边一招招拆开来慢慢讲的教,也未必能学好,更何况是自己一个人闭门造车。 所以才说,陈逐风的天赋可怕呀。 第42章 你们全都要死 刘一夫是个爽快的人,直接把这剑谱打开来大家一起看。 张小乙锦天杨雪雁刘一夫——都是习过武的人。 东西好坏,一个人说了不算。 大家一起看才对得吗。 一看,就发现了问题。 之前不是说燕山派吗? 这应该是燕山剑谱才对。 但此秘籍上,封皮是燕山剑法,可翻开来里面却写说这是燕门剑谱。 要说这是抄本抄错了,绝无可能。 封皮是燕山剑谱。 内容是燕门剑谱。 抄写的人得有多不用心才会犯下这种不应该有的低级错误? 只看陈逐风就可知道,这样一个人会把珍贵的,天天练的秘籍给抄错了吗? 就算他当初抄时是抄错了,但他经常习武,秘籍更是随时带在身上,上面有很多心得体会,他有这功夫写心得体会没功夫把错了的名字改过来吗?心那么大吗? 所以,问题出来了。 这本燕山剑谱,为什么内容反而是叫燕门剑谱? 不是说燕山派吗? 好在,这种迷题虽然有趣,却也无伤大雅,不管燕山还是燕门,它最终只是一本剑谱而已。 再一看,果然,这里面真仅止是一部剑谱而已。 说来简单。 一共一十三式。 从起首式开始。 春风乍起,一池春水,燕子归来,燕子飞,燕衔泥,飞燕回廊……至最后一招飞燕惊龙收手。 十三招燕门剑法。 内功心法是一套名为燕还巢的吐息运气术。 总纲口诀是一首诗。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看出来什么了?” 张小乙问。 他心中其实已经有了一个猜测,只是不敢肯定。 锦天在诸人之中武道上造诣最深,并且犹有家学,他看得是最明白的。 当下就道:“这是意境级,这是一门意境级的剑法。” 这世间,大多武功只练到一两个重点。 要么是身体方面的。 比如力气更大,速度更快,反应更敏什么的,莫不如是。 要么是内功方面的。 增加攻击的,增加防御的,变轻跑得快的,回气快的,耐力强的,甚至还有防御毒素的。 极少数是增强精神力的。 比如这本剑谱,便罕有的注重意境。 唯有意境达到了,这门剑法才算真正练成了。 陈逐风现在说练好了,练熟了,练得炉火纯青,但这都不算真正的练成了。只有他领悟到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这句诗的意境了,才算真正把这门武功剑法给吃透了。 到时,他说不定能够迈入到宗师之境。 “意境级啊——!!!” 几人感慨。 又看向陈逐风。 这货,竟然凭借这本还没有真正练成的剑谱,修炼到了超一流境界,这是在开玩笑的么?简直是岂有此理啊。 这该说什么? 只能承认,这是他的武道天资太过人了吧。不然还能怎么解释呢? 陈逐风倒是没这个认知,仍然在参悟剑法。 忽然他站了起来。 随手刺了一剑。 不满意,坐回去。 然后又参悟起来。 但刘一夫等人尽皆色变。 要知道,刘一夫能够学成闪电霹雳剑法那是有诸多原因的,不然,一个普通人,想学这门剑法,先练二十年基本功吧,天才也需要三五年时间打基础,有了基础才能学习此剑法。 而陈逐风呢,方才一刺,只是简单一剑,却已经有了几分闪电霹雳剑法的神韵。 要知道,他到目前为止,只看了刘一夫刺的一剑,看了一下秘籍,这么快就摸到顶级剑法的神韵,就离谱。 恐怖如斯。 看来,不是这剑法成全了陈家人。 以一推十。 极有可能是这个陈家人的武道天资太过逆天才会有如今的成就。 不然他怎么这么快入门的? 不要小看闪电霹雳剑法。 这是一门直指大宗师之境的剑法。 论立意高远和极限,它其实不在燕门剑谱之下。 所以说武功这东西,强的是人,而不是武功本身。 武功本身就那样,想要把它的威妙发挥至淋漓尽致的地步,终究是要看人的努力。 不,说努力好像有些错了。 是看人的天赋。 陈逐风看来就是这样一个拥有极强天赋之人。 看起来,他在短时间里,武功就要大进了。只要他能将自身的这两种剑法融合于一体,走出自己的路,那一个宗师是跑不了的了。要是他能参透这两门剑法,真正的吃透了,就能证得大宗师之位。要是他能推陈出新,感动天地,说不得——一尊天人就会诞生。 那就太恐怖了。 好吧,这是美好前景,未来如何,还要看以后。 不忍这样一个天才未来走了弯路。 锦天再次做出了指点。 “你剑法不错,虽然初时匠气,可这也说明你在剑法上还有潜力可挖,你要注意这句诗,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当你能够参透这诗的意境后,你的剑法才算得到真正的大成。” 陈逐风猛然醒悟。 他回想起练剑的感悟。 有时练半天都把握不住剑法微妙。 他放弃了,躺在茂密的草地上,抬着头,仰望天空。 有时突然有了灵感,剑法就习成了。 细细回想一下,原因是他看到了天上的鸟,触发了他的感觉。 是了。 他好像曾在一位先祖的笔记上写过。 想要剑法奋勇精进,最好去燕山一趟。 但是,这个世界,出门哪那么容易,那么安全。不把武功练好了怎么出门?练好了武功出门又怎么会主动去一个莫名其妙叫燕山的地方? 沧海桑田,时间不一样了,名字还能一样吗? 找燕山,上哪找去? 我武功既成,还去什么燕山? 所以此事遂了。 陈逐风将之抛除了脑后。 没可能做到的事情何必去想,去记。 现在看来,想要剑法灵动,就需要去燕山——看燕子吧。 陈逐风捏紧了拳头。 这时候才告诉他,或者说这时候他才知道,早干什么去了,他——为什么那么笨! 现在,屠龙在即,哪有可能让他回去看燕子再回来战斗啊。 “别想太多,把握当下,想得多了,有用吗?” 刘一夫也忍不住劝他。 别说,嘿,这个陈逐风,脾气是不好,有点干硬,不是一个会说话擅长交流的人。但是吧,这样的人才不会往你背后捅刀子。 所以刘一夫他们愿意和这个冒犯了他们的年轻人处。 没看齐玄风和他私下也关系发着的么。 别看开头齐玄风骂他。 想一想。 齐玄风那身手,敢和陈逐风甩脸子,凭什么?就因为在他心里,两人仍然是朋友。朋友嘛,生气吵架是很正常的。 换一个人,齐玄风敢吗? 陈逐风平心静气。 他身上气机微扬,又有所成长。 这真是一个妖孽般的天才剑客。 一番感悟,一句话,就能让他成长。 他若有一个好的师父在旁边教着,现在怕已经快摸到大宗师的边儿了。 懂的人都懂。 有一个好师父在一旁教你,和你自己一个人闭门造车的瞎练,那可不是一回事。 休息一番后,众人再行上路。 这一次,看起来,队伍真是浩浩荡荡,粗略估计一下大约有上千人了之多了吧。反正在这森山老林里,从前头看不到尾梢,要不是有屠龙帮的人为主在居中调和,不定得要乱成什么样子。 这么多人屠龙,感觉有些夸张。 好在的是,人这么多了,那些山精野怪什么的,也都不敢靠近了。这让大家放轻松了不少。 不过暗地里,青姑娘劝说齐玄风离开。 她先是温柔的道谢,然后就是建议了。 现在大家注意力都在龙王庙那里,趁这时,如果齐玄风愿意,青姑娘可以带他离开这儿。 “实不相瞒,我的确是妖,是一条青蛇妖怪。” 青姑娘叹息说道:“一直以来,我在这里主要就是做一件事,替蛇王大人……哦,就是你们要杀的龙王,寻找一个不必去死的人,保护他离开。蛇王大人会小心放过被我保护之人,至于其他人那就……” 齐玄风有些沉默。 他已经知道青姑娘是妖了。 但从她口中说出,仍然让他有些难过和不解。 “你既然是妖,那为什么不吃了我?” 他反而更关注此点。 青姑娘伸手从树上摘下了一片翠叶,放在手中慢慢把玩。 她的声音,温柔,好听,像无形的乐器一样。 “我是一条原本普通的小蛇,偶然沾染到了蛇王大人的气息才渐生灵智,后来更是吃到了蛇王大人血液沾到的野果,这才踏上修炼之途,后来更是得到蛇王大人无微不至的照顾,这才脱去蛇体,化身人形。” 她目光晶莹的看着齐玄风。 “我蒙承蛇王大人太多恩惠了,所以必须要为蛇王大人做事。蛇王大人让我做的事情就是,挑选一个人,从所有来找蛇王大人的人中挑选一个人。这个人蛇王大人是不会杀的,但其余人,那就不能放过了。” “你是说……你选择了我?” “是的,来这里的许多人中,唯有你,是无辜的。” 青姑娘终于说出来了,她的想法,她的看法,她救齐玄风的原因。 “我……不是太明白。” “因为,无论是想法,还有力量,你都不可能伤到蛇王大人,你做不到是一方面原因,另外你也不想做这事。” 是的。 齐玄风严格意义上来说是被陈逐风硬拉进来的。 他最初的本心不过是收一两个好故事而已。文人嘛,为了写作出精彩的小说故事,出来采风,不奇怪。 对于屠龙之事,他毫无执着。 无论是蛇王被杀或不被杀,他都是无所谓的。 这样一个与蛇无害的齐玄风。 青姑娘觉得若说这些人里,怕就是他不该死的。 齐玄风明白过来了。 “等等,我大概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要说,除我之外,其余人可能都是要死?” “没错,等到他们再往前走,就会进入蛇王领域,到那时,他们就不会再有机会出来了,他们全都要死。但是,你可以活。” “什么蛇王领域?他们全都要死?” 齐玄风大惊,忙回头要去通知众人。 只留下,身后一动不动的青姑娘。 第43章 苦劝无果 这是个机会。 也是一个选择。 每一次,都会有很多人,想要重复仁王的壮举。 屠龙。 没错。 曾经,古时,有一个叫仁王的部族王,他当时带了族中最精锐的军队,共计五千跋步军,他们跋山涉水,不计千辛万苦,过来要诛杀此地的龙。 这原本不该成功的事,却偏偏成功了。 仁王诛龙成功。 但至此之时他才发现,所谓之龙,并不是龙。 哪有什么龙王啊。 那。 只是一条罕见的大蛇。 仁王诛杀此蛇,并且得到了一个重要的大秘密。 但,此事并没有结束。 没多久,蛇王就复活了。 它是一条,根本杀不死的蛇。 但它毕竟被仁王所创,受了伤。 所以它选择沉睡。 虽然沉睡,但在入睡前,它也做了一些准备。 比如,利用意外发现的一个小妖,安排一些手段,诸如此类。 蛇王知道。 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 既然仁王成功了一次,那以后就会还有不知多少次。 蛇王的手段有多少,青姑娘不知道。 她只知道,她要为这些人,留下一线生机。虽然这也是蛇王的命令。但时间久了,她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是她舍不得见这些人都死了,还是她只是听从蛇王的吩咐做事。 生路给了,接下来,就看你们自己,怎么选了。 听了齐玄风的话。 陈逐风坦然道:“我说了她是妖。” 齐玄风道:“这不重要,你别老纠结她是不是妖了,她就算是妖,她不也是没害人么。而且她也是在帮我们,不然我能把这么重要的事告诉你们么。” 陈逐风摇头。 “这不重要,现在没有人会回头,你别忘了他们来是干什么的。这时候你让他们回头?你比我脑子活,应该知道这不可能。” 陈逐风只是不喜欢社交,他闭门造车久了,有一些社恐。 但他起码的事理还是能够明白的。 屠龙帮打头。 其余加入的人。 总计上千多人来屠龙。 这么大的事,是你区区一个齐玄风小书生能说了算的吗? 齐玄风却不同意,他道:“青姑娘和我们在一起,我们什么情况有多少人她不知道吗?但她建议我走,这说明咱这些人没用,统统都是在白给,你不行侠仗义吗?搁这儿看这么多人去死?” 陈逐风仍然摇头。 “我行侠仗义是帮助那些普通人,不是帮他们,这些人也许你在意,但我不在意,他们都是江湖人,像他们这样的江湖人严格来说没哪个是好人,除非特殊情况,不然他们死我面前我都不会救他们的。” 陈逐风虽然是初出江湖,是出道新人,并没有在江湖上成名立万。 但一来他在家族中看过了很多前人留下的笔记,知道一些行走江湖的经验教训。这让他对江湖上的人大多没什么好感。 江湖,什么是江湖,一群武林人在讨生活而已。从武功差的到武功好的莫不如是。 说好听什么正道白道,什么大侠大佬。 其实一个个不是伪君子,就是老狐狸。 真正的那些好人,大侠,怎么可能成为大佬。纵有人凭借武功为一时之雄,也只不过是一时而已,不得长久的。这样的人很容易就会被别人用阴谋诡计搞下去的。 像欢喜王,大大的渣男一枚,什么坏事都干过,杀生杀熟,抢劫做局,甚至对爱他的女人下手,可那又如何。 他依然是一方之雄。 如果,不是他自己错误的踏入浩瀚国这个坑,最后失去所有,不然现在仍然高高在上的。什么天罪宫,神女宫,什么正义堂金袍客,能拿他怎样! 这才是大多数大佬成功者成功的原因。 陈逐风或许不明白这点。 但他知道,想在江湖上找一个好人,真的很难。 屠龙帮不说了。 这些跟着屠龙帮的人,一起来的,哪个是干净人?哪个手里没冤死的生命。 这样的人,死在一旁,陈逐风一眼也不会多看。 在陈逐风眼里,值得他救的,是那些普普通通的普通人,不会武功,从事务农,采药,行商,一切为了生计而忙活的人。 这些人辛辛苦苦的工作,赚钱,养家,还要被征税,甚至向武林帮会上缴保护费等等。他们,这些世上的最底层,才是他要去保护的人。 齐玄风反对。 “你又错了,你以为他们这些人,所有人都是该死的吗?你觉得,你凭什么觉得?就因为他们提刀带剑出来闯荡江湖吗?是,我不否认江湖上有很多人渣败类,可也不能一杆子打翻一船人,张哥锦哥他们,难道也是那种人吗?” 齐玄风拉上了张小乙锦天他们。 不得不说,齐玄风这个人眼力还是不错的。 张小乙锦天,不算刘一夫,杨雪雁,都是有道德底线的人。当然这也和他们未至真正底层有关系。他们行为做事,不能说仁,但绝对分清善恶。不会随便杀人放火抢劫不道德。 就连陈逐风,也是一样,不是坏人。 只看在人群中,齐玄风选择加入了刘一夫团队,就可知他眼光精准认人到位了。 陈逐风的陈家人就不一样了。 陈家人从前就认人不清,识人不明,甚至严重的还外泄了家族武功。 这边找个人金兰结义,那边大哥就偷偷捅了他的腰子,这边认识个红颜知己,才刚过了夜,第二天就在公众之处说自己被强行不道德。 陈逐风就是基于此,才决定不理红尘俗事,一心斩妖除魔。 人的世界,太复杂啦! 陈逐风见说不过齐玄风,也不在意,他本就不是以口舌之术见长的人,他是一个剑客,一向是用剑说话的。 现在嘛,既然齐玄风搬出了张小乙锦天他们,陈逐风道:“齐玄风信你们,你们说说,你们走不走。” 张小乙摇摇头。 “抱歉,我们大概是不会离开的。” 张小乙他们一行人,不辞劳苦地来到这儿,还为此杀了甲鱼精,走那么远路,杀那么大甲鱼精,冒生命风险,为得是什么?还不就是为了寻找蛇王宝玉嘛,现在东西还没拿到,怎么走? 别的不说。 就说那甲鱼精。 那么难杀。 万事司里被挂起来的任务哪有简单的。 刘一夫他们还是来了。 图什么? 不就是蛇王宝玉嘛。 东西没到手,怎么走。 齐玄风沮丧起来。 “难道事情只能如此而已了么?” “还能怎么办?”张小乙倒是反过来劝他:“你能来告诉我们是你一番心意,这事是我们自己的决定,纵是出错死了也是与人无尤,再说我们各自都有一身的功夫,哪里就容易死了,反而是你,什么武功也不会,我建议你听青姑娘的话,尽快离去吧!” 陈逐风在旁听了也是点头。 他虽带齐玄风一起出来,但却绝不想这位朋友死了。 而这里面就是齐玄风最容易死,谁让他武功几乎没有,还喜欢多管闲事。 不一会,众人起行。 很快,他们就到了一座山。 这是一座——百来丈的山。 山不是很大,虽然也是青翠,却没有什么老木大树,多是灌丛杂草。 整座山的山体是等边三角形状。 在此山周围,开了盘环的蛇道,以供人登顶,在那山顶部位,隐约可见一栋建筑,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龙王庙了。 齐玄风目睹于此,忍不住道:“这莫非就是蛇王领域?” “进不进?” 张小乙发话了。 他虽名义上是队长,是头,是众人们的老大哥,但其实,这个团队的主导权已经变了。 一是刘一夫个人越来越强的能力,已经不是可以无视之的存在了。 曾几何时,那时的刘一夫只是张小乙身边没人硬拉来打下手的。说难听点是个看守后勤的车夫。只是在出生入死后,大家感情深了,才当兄弟处的。 但那时,张小乙锦天是一线,刘一夫仍然是副手,是小弟。 哪怕他实际上年龄才是最大的一个。 后来莫名其妙跑出了个孙春绮。 哇呀呀,铁冠道门的当代在世行走。 这位爷——不,姐,给了一个储物袋。 虽说,这是给众人,严格来说应该是给锦天的。 但现实是众人之中唯有刘一夫的精神力勉强达到了使用标准。 所以在无形中,刘一夫完成了地位上的跃升。从一个可以被取代的小弟,摇身一变成了精英合伙人。他不仅成为三人中正式一员,还是举足轻重的一员。 后来,他实力大进,渐渐掌握了一定的话语权。 好在刘一夫是一个不喜欢说话废话和交际的人。 所以明面上这个团体仍然是张小乙说了算。 可是这时候,他敢不重视刘一夫的话语权吗?甚至在必要时,刘一夫说话,他也要听的。 至于锦天,也不简单,其个人武功不说了,家室还好,拥有一个越来越有钱的妈。 据说,还是孙春绮曾经的,好姐妹。 这是什么神仙背景,就离谱。 更有了杨雪雁。 这一位大姐个人能力出众也就不说了,还手眼通天,背后有一个大家族支撑。甚至一度想把一个表妹嫁给刘一夫,得亏这事她没成,要不然张小乙都有可能被挤走。 搞到现在,张小乙这位曾经的乙哥有事没事都不自觉的要问一下。 不然心里没底。 好在此事上,锦天和杨雪雁是站在一边的,二人当即带上一脸愁容的李苦水走了。 这李苦水听了齐玄风的话早就想开溜儿了。可却被警惕的锦天牢牢盯着。 现在可不是一脸苦相么。 这也对,明明知道危险,还被人提着往里闯,反抗不得,他这心里能快活就怪了。 张小乙看向刘一夫。 刘一夫倒想留下周秀屏。 不过诸女不肯远离。 于是刘一夫只好留下了他的驴车陪。着诸女,算安她们的心。毕竟走这么长远的路了,这些女人只要不是傻子,就知道刘一夫的驴有多珍贵。 刘一夫可以不带上她们,丢下她们,他干得出来。 但他不会丢下他的驴。 绝对不会。 安定诸女之心,刘一夫抱着小脑斧和张小乙进去了。 陈逐风对齐玄风道:“你在这等我们回来就好了,如果我,我是说我们大家回不来了,这也是命吧,不要在意。” 齐玄风见自己苦劝没用,这些人还是一个个地往里走,忍不住叫道:“我才没有在意,你们就去吧,就去死在里面吧!” 第44章 大蛇出没 人渐渐走了。 齐玄风身边没人了。 如果这时有人向他发难,想要打他骂他欺负他,甚至杀了他,他就麻烦了。 但这时没有人在意他了,大家都只在意一点,那就是龙王庙的龙王,是不是真的可以让人长生不老不死。 出来混,为什么?还不是为了得到好处嘛,金银确实可爱,但对江湖中人的诱惑也就是那样了。 可能大家都缺钱。 但真正论起来,哪一个都有钱。 身为江湖中人,打砸抢是基操,觉得不好也可以混帮会,就算那所谓的,高高在上的武林白道,人家也是要收保护费的。 此外还有走私,杀人,保镖,行商,官商勾结,黑白混行等种种方法捞金搞钱。 所以说,江湖中人,真不是太在乎钱。 他们可能会为了一笔数额巨大的宝藏拼命,那是因为钱太多了。 但真正吸引他们的,是超凡。 比如顶级的武功,可以让他们靠近。 成为长生者更是能够媲美修仙者。 这才是他们想要的。 现在一头龙王等着他们,谁会有兴趣对付什么也不是的齐玄风呢。 唯有一个人,唯有她,在意齐玄风。 青姑娘又出现了。 “你拦不住他们的,他们这些人,你知道的,付出了很大的代价,辛苦,好不容易走到这里了,距离龙王庙只是一步之遥,这种时候你让他们放弃?你该懂的。” “他们一定会死?” “不错,当他们选择了上山,就一定会死,自我有记忆以来,千年未改。” “我要去救他们。” 齐玄风说。 青姑娘不解。 “你去救什么?你什么都做不到吧?” “没错,我是什么都做不到,就像个废物一样,但是那里面有我的朋友,青姑娘,就像陈兄要杀你,我站在你的身前,其实我也隐隐猜测你可能是妖,但我当你是朋友,所以无论如何我都要站出来保护你,哪怕会被陈兄杀了。现在也是一样的。如果陈兄他们有危险,哪怕是我什么也做不到,至少我也要和他们在一起。这就是我的选择。” “你疯了。” “我是疯了,但是人啊,有的时候就是这样,有着无论如何也要去做的事。” 齐玄风说完就走。 他头也不回。 他知道,此去可能一去不回。 但他毫不在意。 在不知他下落,以为他可能会死掉的情况下。 陈逐风有着哪怕是死,也要为他报仇的想法,他也有哪怕死,也要和朋友一起面对的想法。 一上山,齐玄风就感到了一丝不一样的气息。他无瑕多想,只管赶路上前,好一会儿,他走到气喘吁吁地,才看到了刘一夫一行人。 终于,追上了。 他这么想。 当他走过去时,还没来得及说话,对方中一个人说了。 “咦?你进来了。” 齐玄风想不对,这话不对。 他是一个写文的人,对文字话语有些在意。 他进来?不该是他上来的吗? 又有一个人说道:“你不该进来的。” 齐玄风注意到了,说这话的是锦天。 方才,第一个开口的是张小乙。 他问:“说什么进来啊,我是上来啊,还有我不该上来吗?凭什么,就因为我不会武功吗?好吧,我不会武功我知道,但我放心不下啊,所以我还是上来了。” 张小乙皱眉。 “他说话怎么有点怪?” “因为他和我们一样……吧。” 刘一夫说话了。 “应该是青姑娘出手的,让他不至于像那些人一样。” 刘一夫伸手。 这一下,连齐玄风都看到了。 在刘一夫手指尖上有一点特殊的能量。 这根手指一点,点到了齐玄风的眉心。 齐玄风脑子一晕,眼前光景顿时一变。 只见自己所在是一个隐约可见的圈子。 这个圈子是由王秀楚维持着的。 在圈外,是屠龙帮及一众人等,这些上山之人,正像无头的蚂蚁一样,在这座山上的蛇盘。山道上,乱七八糟的乱蹿,没方向,没地位,却都在脚不停的走着。走一段路回头,就这么来来回回的不停反复。 这其中,就有陈逐风。 不过他为人比较警惕,已经发现了不对劲,正停止了急行的身法,开始努力想要看清周围的事。 “这是——” 齐玄风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莫非,这就是所谓的蛇王领域? 因为进了这个领域,所以大家才像傻了似的在山道上没头脑的乱走? 这样走要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不会一直这么走到死吧! 齐玄风感到不寒而栗。 他一直有听过鬼神怪异,但并没有真正遇到见过。现在亲眼这么一见才知道了厉害之处。这么多人,就这么被什么妖怪玩弄于股掌之上。 不过,自己这边是怎么回事? 他又看了下王秀楚。 此女立在一边,手持一杆旗幡。 旗幡张开,形成一个圈,把众人笼罩其间内,包括了他自己。 所以自己这边才没事吧。 这位王秀楚姑娘是个鬼。 这是以鬼异对付妖异吗。 这么说,这场未必是必死的? 他原想说要不要救一救大家。 但仔细想想还是算了。 他只是有点纯真天真,但不是真傻的。 陈逐风他知道,是一个一心想要当大侠的人。 但这些人,虽说交浅言不深,可以他的感觉,都是非善类,这不是说他们是坏人,要是坏人他也不敢靠过去了。而是说这些人不是他这样的人。 他会在意其他人的生命,但这些人却是不会。他们最多看重陈逐风。 但是现在连陈逐风也在外面,没见他们出手,现在自然更是不会出手了。 正在这时,有异动了。 不知何时,不知何处。 它就那么突然的出现了。 这是一条大蛇。 此蛇足有七八丈长。 又肥,又粗,又大。 它一张口,就吞下一二三人。 吞吃起人来,可以说是轻松得像在吃豆子似的。 “蛇——” “蛇——” “妖怪——” 齐玄风到底没见过世面,一下子看到这一幕,当下是忍不住大叫了起来。 他叫了好一会,看到没人有反应。 就连那个一直愁苦面色的李苦水也鄙夷不屑的看了他一眼,就不在理会,这才止了叫声。 这时,他听到张小乙问话。 “这蛇哪出来的?” “不知道,看来是一种特殊术法。不要紧的,下面这么多人,我们慢慢观察。” 刘一夫轻松无比地说。但其实,他心中已经有了一种猜测。 方才。 甫一入山。 他们就知道不妙,这是进入了某一种域场之中,就像之前进入鬼打墙术法范围中一样,被控制了五感。 好在,针对于此,刘一夫已经有了新的计划。 说来也是巧。 他手上新得了阴魂幡,正好可以应用于此。 原本还需要自己出力,但此刻,让王秀楚上就好了,倒也省了他一份心力。 利用阴魂幡的力量,张开鬼域结界,对抗这个领域结界。 虽然,这只是暂时的。 刘一夫能够感觉到,迟早这蛇妖会发现他们。 但在此之前,还可以多观察一段时间。 大蛇出没。 此蛇巨大。 轻轻松松,一口一个小朋友,如果愿意,两个也不是问题,三个有些勉强,需要嘴张大了吞一会,然后才见一个个人,从嘴里逐一被巨大的蛇躯吞了下去。 大约在蛇体内二三米处停下来,然后渐渐被消化。 只是,肉眼可及,这个消化过程很快。 快得有些——太快了。 刘一夫心中一凛。 公字瞰神术! 一道特殊意识升起,刘一夫进入到超然空间观视一切。 这一下他看到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在此地。 在此山。 除了他们,还有一个观察者。 这是一个,一身黑色褴褛长衫的男子。 一头散乱的长发。 身边提了一把剑。 他神奇的站在半空看着身下一切。 整个领域,好似是由他控制着的。 好在此人虽然位居不凡但仍然无法发现刘一夫。 嘶——!!! 公字瞰神术。 妙就妙在一个公字。 以己心替天心。 处于一个极高的超然位置。 就像是在更高一个位格位置。 我能看见你,你就是看不见我。导致刘一夫可以安静的观察一切。 这个神秘的黑袍男子,正在默默的指挥一切。 在他的指挥下,通过他微小的眼光转动,手部动作,那条大蛇,时隐时现,出入无间,一经出现,就杀入人中。往往是一出现,一张嘴,别的不说,先一个人就到嘴里嘎吱嚼了。 而受到此人术法蒙蔽,这里的诸人大多仍然在意外魂迷。只有此蛇攻击一刹那,那些靠近的人才能发现此蛇。 其余人者,仍然是茫茫然一无所知。 只是继续的在瞎打转儿。 不过这些倒霉的人大多是炮灰。 是那些中途加入的人,是江湖散客,以为能跟进来讨便宜的那些人。所以纵是这些人出事,陈逐风也是在一旁暗中观察,却不出手。 他不是傻的。 齐玄风说的那么认真,他怎么可能听不进去呢。所以他一直在保持警惕,倒也暂时无事。 可以看出。 大蛇的袭击,是先易后难。 是先一步袭击那些落单者,并且是那些武功不高实力不强的人。 像陈逐风这样的高手,却没去碰。 还有就是屠龙帮众了。 这个帮会早就干过这样的事,对此事也早就有所准备。他们虽不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但的确是做了功课的。 只见一个个屠龙帮众都在腰间缠了一条绳子。 纵是一个人断了也不要紧,每人身上都有备用的。 断了再续。 又或者一时找不到团队,但慢慢找,待找到了,又用绳子联系上。 总之是不能断了。 那帮主也是知道情况不对,但他一绳带一串,却也不怕什么。 直到。 黑袍人出手了。 他一击出手,就连续的斩断了屠龙帮人的绳子,将这一条长龙也似的屠龙帮众给断得四分五裂。 总之不能教他们连成一气。 第45章 蛇王大妖 事已至此。 刘一夫明白了。 这条蛇王,不仅有那条青姑娘的蛇妖在暗中相助,甚至在它的蛇王领域内,还有人帮助它。 不过很奇怪的是,什么样的人会在这里帮助一条蛇王? 再者,这蛇王看起来比蛇母也强不到哪儿去,浩瀚女王凭什么当初觉得这蛇王能够保住那枚宝玉的? 一千年,这蛇王也没强在哪儿嘛。 仁王当初屠的就是这么个东西? 那仁王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还有,还有。 这个突然跳出来帮助蛇王的黑袍男子,他看起来——也不像是一个人吧。 这个人,身上气息飘渺,生人之气不是说没有,但是很淡薄,反而在此地有着很浓郁的死气。要知道,刘一夫现在可是一直在有修炼积死气波动功。对死气这种负面能量感应很敏锐的。 他感觉,这个人虽然不能说死透了,但也决计不是什么完好的活人。 或许,这就是他为什么出手帮助蛇王的原因。 陈家老祖。 没错,如果刘一夫没有看错,这个人一定是陈家老祖了。 一般人,也许会错。 但这个人,不会。 因为他出手了。 刘一夫纵然再傻,他也看出来了,这人使的剑法是陈逐风自己修学的燕门剑法。 他最常用的,那一招突然穿插的剑术。 若此招不是飞燕回廊,刘一夫能把自己眼珠子给抠了。 其中他还多次用燕子低飞和燕子掠水。 这两招被他演化成了轻功身法。 这才是把一门武功给练到化了的。 假若陈逐风的剑法是一种笨拙的模拟剑谱招式,那此人的剑法就是一代大家兴之所至的挥毫泼墨。 陈逐风的剑法是一张小鸡吃米图,那此人的剑法就是画好的神龙,就差一步点睛复活了。 刘一夫收了神术,回望齐玄风。 他知道。 齐玄风和陈逐风交好,二人几乎无话不谈。这个话,不是废话,是真心话。所以齐玄风知道很多陈逐风的事。 “你对陈逐风和你说过的陈家老祖知道多少?” “陈家老祖?” 齐玄风不明白刘一夫问这个干嘛,但他还是老实地说了。 “我不是太清楚,不过陈家老祖对逐风影响很大吧,陈家老祖得到了奇遇,学会了武功,最后抛下了妻子家人在外流浪,一直是斩妖除魔做得挺好,陈逐风这次出来就是想效法自己的老祖,也想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逐风对我说过,陈家老祖最后是消失在屠龙之中,可能是遇害了,逐风想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他太天真了……” 齐玄风一张口就滔滔不绝。 但刘一夫已经知道了。 当初。 陈家老祖果然来到了这里。 只是不知怎么的了,他从一个立志要斩妖除魔的人,变成了与妖魔一起狼狈为奸的坏人。 但他肯定是得到了什么。 一千年吧。 反正大约是这个数。 现在此人不死,与蛇王为伴,残害这些屠龙者,倒也颇为有趣。好在,此人虽然活了,算是活了吧,一千年,但纵是他剑法的招技如何纯熟,终究被——限制了。 是的。 如果是常人,一千年,慢慢堆也是天人吧。但此人只能算是个普通点的宗师,连大宗师都不是。这是为了什么? 刘一夫摸起了下巴。 此时的他,已经不是武功小白了。 在不知不觉中。 刘一夫武功正在突飞猛进。 不要以为他实力不行,要看他终究才习武多久。 这短短年许时间,他就从不入流成为了二流高手,现在正在无限逼进一流,就足可堪称恐怖了。 所以对于武学之道,他也有了自己的理解了。 不再是盲人摸象,似是而非。 不会武功,不会内功,啥都不会,只能抡王七加一拳,这叫不入流。 打架有章法了,会点门道了,学了点花拳绣腿,有了花架子,这叫三流,也就是俗称三脚猫功夫。 有了基础的内功支持,这才算入门,勉强是进入了二流境界。 招法纯熟,且,至少一门内功,修至大周天圆满之境,才算是一流。 招法化境,内功达到先天之境,这,才算是超一流。 然后推陈出新,走出自己的路。 这叫宗师。 眼前这个黑袍男子。 他的武功,就已经是把自家燕门剑法练成自己的东西了。 内功也是到了顶点。 现为宗师境界吧。 可这绝对不对,千年时间,一个大宗师就这么难么?不懂的人不懂,不明白。但刘一夫是看了燕门剑谱的。这门剑法,上限是大宗师。 也就是说陈家老祖在修为上修至大宗师之境,是没有瓶颈的。那为什么千年时间,他都做不到呢? 人家马客师,依靠自己,千年时间,不仅成为天人境,还写了足以让武者逆天改命的知本论。 你这陈家老祖不是天赋过人的吗? 怎么还是宗师呢? 你要说,你一千年前是宗师,这还能说得过去。 可一千年啊,还是宗师,这可不是有问题么。 到底是什么原因? 莫非,是蛇王控制他的手段? 要是这么说的话就解释得通了。 相比一个大宗师,还是宗师好控制些。 刘一夫记得,宗师虽然强,但唯有大宗师,才算精神圆满。 所以很多迷魂惑心的术法,到大宗师这儿就不管用了,用了也只是让人笑话。甚至有些大宗师自己就是玩弄人心情感的高手。 很多大宗师级数的武功秘籍专门就是炼心神的。 若是这样,那这个陈家老祖也挺惨的。 屠龙不成,反被蛇王控制了。 不仅一千年里功力没有大进,反而是替蛇王打工,还是没钱的那种? 这时,帮主发现不对。 他厉吼一声,道:“撒血!” 一个个帮众,取出了一只小壶,将里面的血撒了出去。 顿时,空气中呜呜作响。 大蛇消失了。 那黑袍男子也停止动作,他看了帮主一眼,冷哼一声,人影也消失了。 这是真消失了,不是隐藏起来的。 术法消失,人们也大多恢复正常,这一下子就让很多人受不了。死人了,死了很多的人,大约是一二百吧,就在方才死了。 那些真正被蛇整个吞了的还好些。 眼不见为净。 但也有一些,被咬得掉手掉脚,残肢残尸的,就有碍观瞻了。 想也是知道,这血葫芦似的场景可不好看。 更不要说,来的人大多是结帮论派。 最次也是有自己的小团体。 独行侠也是找小队,或几个熟人在一起的。 如此人际往来,死一两百人,这就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让很多人都触动了。 当即就有人后悔了,不干了。 他们只是想讨便宜,看热闹。 这玩意把命都要赔进去却是不干的。 甚至有人,声讨起了屠龙帮。 人啊。 就是这样。 很多时候,对付不了敌人,就想对付自己人。 不过帮主不是好对付的。 他一声厉吼,先秀了一下深厚的内功。 “诸位,多余的话就不要讲了,事已至此,唯有向前,我已经用黑狗血破了邪法,趁黑狗血未干透,速登上山顶进入龙王庙才是正经。若是你们后悔,害怕了,大可自己走,看你们能不能走掉,哼,我们走。” 众多屠龙帮众绑好绳子往山上去了。 余下的人也收拾好心情。 他们有的真就选择了放弃。 他们结伴离开。 但刘一夫很清楚。 这大约五十几人是死定了。 这是什么地方? 山野,深林。 妖邪精怪哪里少得了。 他们一出去,大概就会被盯上。 就他们这些胆气丧尽的样子,实力大约也是欠奉,除非像齐玄风这种运气超好的,能活下来几个? 反而是留下的人,至少能活长点。 但也不对。 这整座蛇盘山,已经有问题了。一股玄煞之气罩顶,有大恐怖在孕酿于其中。 那位青姑娘说的不错,不出意外,这里的人,全都要死。除了齐玄风。 好在。 “我就是意外。” 刘一夫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 “你什么?” 张小乙发问,一脸莫名其妙的好奇。 “没什么,只是……” 他笑了笑。 “你发现什么了,说吧,都是自己人还玩这套?” 被一阵催逼,刘一夫松口了。 “我并不是确定啊 ,只是一种猜想,先说好了,这是我一个人的看法,你们别太当真啊。” “说吧混蛋。” “你们知道……内景么?” “什么?什么内景?” 张小乙,锦天都不明白。 倒是杨雪雁略懂一点。 “内景,是一个人的内心观想景物世界吧……我说对不对?” 张小乙哈地一声笑。 “这你也懂?” 杨雪雁笑一下道:“略懂而已。” 张小乙不屑道:“永远都说略懂,我也要肯信啊。” 锦天开玩笑:“为什么不信?” “我又不傻的。” 笑闹一会儿,张小乙问了。 “内景到底什么玩意儿?” “在修炼中,这是炼神的一种产物。” 刘一夫感叹起来道:“修行者修行精神方面,往往采用的就是观想之法。内景就是将脑中的景色给具化,这是一种精神修为极其强大的表现。” 张小乙有些动容。 “你是说……不会吧?” 刘一夫却点点头。 “这就是我的猜测。” “不是,你们说什么?” 齐玄风发懵。 这些人,怎么说话似是而非莫名其妙,往往说话只说一半,他们就懂了。拜托你们懂了我可不懂啊,说清楚有问题吗? 杨雪雁道:“老刘的意思,你说的这个领域,很可能是被蛇王内景影响了。我们现在都处在蛇王制造的内景世界中。” 有仙人能够无中生有,凭空造物。 这就是以内景影响外界,凭虚化实。 精神干涉物质。 这说白了,都是精神力强大的一种运用方法。 而能够拥有这种内景世界。 这意味着——此蛇王已经拥有妖王级数的实力了。 妖族实力,先是不能化形的小精怪。 再是能够化形的小妖。 能够真正化成人的,像人一样生活的大妖。 拥有极强实力的大妖。 为一方王者的妖王。 妖王中的极道强者,大圣。 由于妖族失道,所以目前的妖族,最高的实力位格,就是大圣尊者。 而此地的蛇王,显然是真正的大妖了。 第46章 激斗龙王庙 大妖有多强? 最弱的起步也是金丹级的。 这个境界幅度很大。 弱小的只是金丹期,强大的却足可和大乘仙人对抗。好在时代不一样了,那些可以和仙人硬抗的大妖应该是不存在的。 如果是一头实力强劲,位在巅峰期的大妖,那不要讲的,刘一夫会不计代价,不择手段,倾尽全力,想法子逃命。 但是,刘一夫敢确定,它不是。 虽然不知道这大妖多强。 可从它的这布局就可以知道,它没啥了不起的。 真那么全无敌,还需要青姑娘,需要黑袍男子在旁边帮手吗?那条看起来像蛇王的大蛇,表现也实是有失水准。 所以这一切真没什么好怕的。 一念于此,他让王秀楚收了阴魂幡。 这一收,陈逐风就过来了。 “刚才发生了什么?” 他也被迷住。 不过大蛇,黑袍男子,都没对他动手。感知被迷的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他知道一定出了事,死了人。 “没什么事,一条大蛇突然跳出来吃了一些人,看来有很多人给吓到了。” 陈逐风道:“你们就在旁边看着,没有出手?” 他的性情,真不讨喜。 张小乙有点气。 刘一夫却无所谓。 “我们需要观察一下,你大约没有多少经验,面对这些妖邪,若不能收集到足够的情报,结果就是送菜。刚刚纵然是我们出手也没用,我们能做的事情也就是先看清楚情况。” 齐玄风恼道:“哎呀老陈,我说你发什么疯,你不是不管这些人吗,现在跳出来干什么?” 陈逐风老脸一红。 他虽不喜欢管人的闲事,但发现真有妖邪当他的面杀人,那他也是受不了的。 “抱歉,我……” “没什么,我们走。” 众人向上。 山上,气息在逐渐变化。 被黑狗血压下的幻景,又在逐渐显现。 不过此时诸人皆有了心得,一一绑了绳子,手拉着手儿,不用再像呆子傻子一般来回往返的跑。 直至上了山顶,错异之感才消失,或者说淡去,让人能够清楚看到,这座传说中的龙王庙。 按理说,一座千年的庙,现在还能是什么样子?一定是已经破败到不行,门一碰就倒,或已经倒完了,纱窗也尽皆破洞,里面是老鼠遍地,尘土堆积,昏淡无光,墙倒顶塌。 但此时看到的这座龙王庙,宛如初新。 这座新崭崭的龙王庙,地面石板干净的没有一点尘埃。还有明亮的灯光。 都像是刚刚点上的。 当然,最关键是,此庙甚大。 山上诸人一一挤入,竟然还有余裕。 近千人都能宽松容纳,可见其大了。 再是龙王神座。 龙王庙嘛。 当然得有一尊龙王。 只是这怎么看也不像一尊龙王。 只见此雕像三丈高,金漆暗淡,黑纹隐现,显示这龙王不怎么友善,且头上无角,甲鳞峋。 倒是顶着一枚宝珠,显得威风凛凛。 所以这根本是蛇王衔玉,哪里是什么龙王庙啊。 只是,建庙人若知道这是蛇王衔玉,那啊什么龙王庙啊, 不误人子弟么不是。 看来这庙也别人的母亲有问题。 刘一夫暗中摇头,往旁一拉张小乙,给了个眼色。 这就是刘一夫小团体强悍之处。 有什么事,要做交流,不必说话,一个眼色立即交流到位。众人小心,退避到角落躲起来。 以他们的武功,抢丙位争主角都够了,但人嘛,从来是老六最为吃得开,干嘛要那些虚名呢,就让这些人打头好了。 此时大蛇未现,所有人都心浮气躁。 他们先自己吵,然后就和别人吵,最后吵得大了,就把目标对上了屠龙帮。 帮主一见,立刻站出来。 “诸位,眼下屠龙大业要紧,你们不要急,更不要怕,觉得那妖孽不在了,我们此行将会徒劳无功,呵呵,此地者为其庙也,只要我们上前焚香,就能吸引它的注意,到时引来妖孽,大家一起,上而除之,只要杀了这妖孽,夺了它身上的造化,可以长生不老不死,大家将来要什么没有!” 众人皆称是,这是被帮主忽悠住了。 世人尽皆如此。 遇到了点子的事情,往往先虑其利,而难计其害。 明明蛇王方才肆虐过,他们束手无策,现在却又觉得自己都行了。若那蛇王拥有长生不老不死的大造化,又岂是他们一群乌合之众能够对付的。 甚至连屠龙帮也是。 他们始终觉得,仁王可以,他们也行。 也不想想,仁王之时,手下有五千尽皆听从号令的跋步军,部众们也是万众一心,如此情况下,他才能成功。 加上那是千年前,武道纵是在没落,也是犹有余辉。 部族之中强手如林。 这才侥幸杀了蛇王。 现在他们这些人,才叫真正的乌合之众呢。 就这,还打算杀了蛇王? 简直可笑。 无怪乎青姑娘觉得他们都要死定了。 虽然帮主说了要点香。这里神像也有,香也有,什么都有,不过却不是帮主点香,而是一个小高手,叫陈英九的男子点香。 陈英九其人,大约三四十岁,曾经在江湖上制止过一次药王谷的恶行,被尊称了一声侠字,他此来,是想寻一份造化,治他朋友的女儿。 所以点香祭神这种事,别人沉默犹豫,连帮主也只说不做,独他却是站了出来。 一香敬上。 这里果然又激起了什么。 刘一夫看得分明。 那黑袍男子,疑似陈家老祖之人又出现了,他冷眼打量庙中诸人,一声冷笑,伸出了手指。 随他一指,一条大蛇旋即出现,当即杀人。 “啊——!!!” “哇——!!!” 众皆惊叫。 场面立刻乱了起来。 立刻就有胆小之辈想要逃离此庙。 但到得此时他们才发,这庙,他们出不去了。 一种奇异的力量已经将此庙前后诸门都给封锁了起来。 “怎么回事?” “可恶啊,让我们出去!” “完了,出不去了!” “母亲的,跟它拼了,不让我活,我也不让你活!” 眼见出不去,除了少数仍然怕到要死,大多数人反而被激发起了凶性。他们掉转回头,拔刀向大蛇反冲过去。 但是,这一回大蛇展示了真正的威力。 蛇躯一抖,一震,无数暗器兵器被蛇鳞弹开,巨大的蛇尾随意一扫,能扫起十来个人,再随便一滚,不知多少人被碾压至吐血的地步,被蛇王张嘴,吃小豆似的嚼在嘴里,一咕嘟就吞咽下去。 “咕——” “咕——” 一众人等尽皆脸色发青,胆战心寒。 面对这怎么也打不动的巨物,他们打心眼里发寒。这是知道跑不掉,不然这些人早就一哄而散了。纵是如此,现在也是两股战战,失了战意,甚至有直接尿裤子的。 有人已经在磨洋工,只知道躲着瞎跑。 但那又如何,大蛇依旧在有选择的杀戮着。它精准出击,每一击必有中者。 最妙的是它有如神助,每所攻之,必是重要之处,每所击之,定是人多之地,这使得它每次的攻击都能发挥出强大的效果。 甚至,你都无法偷袭它。所有从后,从侧的袭击,都让它轻松闪避,精确走位。 终于,这时,陈逐风出手了。 他未在第一时间出手,不是不想,而是他新得闪电霹雳剑法,需要参悟,更要与自己的燕门剑法融合,他一脑子大多都在想这事,所以出手前比较犹豫。 但到了此刻,他知道不能再一悟自己想了,要真正出手。虽说他不是很看得起这里的人,可他毕竟心怀侠义之感,要他在此眼见这些人一一被杀,他终究是做不到。 所以他还是出手了。 一出手,就是剑气如虹。 此刻,他的剑法没有之前比剑的精致,但这时也不需要什么精致,对付一头体型如此巨大的大蛇,这已经不是打不打得到它的问题,而是能不能打动它,这才是重点。 你若不能破防,纵是砍十剑,刺八剑,又有什么意义? 可饶是如此。 他的剑,亦然无功。 长剑砍在蛇的鳞片上,最多冒火星,大多是反弹回来的。一枚枚发黑的蛇鳞,像精钢铁铸一般,坚硬的让人难以置信。更不要说蛇躯还是活的,有血肉填充于内,充满了弹性,这又能消去几分力道。 是以诸多攻击,尽数化为无用功也。 这样下去,那还得了,简直就是在让人发疯。攻击的人忍不住会想,我在干嘛,我在哪里,我这么做,到底有何意义呢? 失魂落魄,丧失心气。 有一些人,已经绝望的把兵器都要放下来了。 但这个人,绝对不是陈逐风。 他把心一横,不再保守了,开始用险招了。竟然高高跳起来,想要攻击蛇眼。 但,哪里会有这么容易啊。 诚然,此蛇上下,都有鳞片护身。 纵是肚腹薄弱处,也被小心防护。 可以说几无缺点。 但眼睛仍然是破绽之所在。 可蛇它毕竟是活的,它又不傻,你攻击它眼睛时还傻棱棱跟你正面杠。当然是摇动蛇头躲开了,再用蛇尾抽打。 这一下子,把陈逐风打飞。 若不是他轻功了得,这一下怕是要重伤的。只是纵是如此,他也伤了,内脏震动,五内如焚。 “一起上!” 至此,屠龙帮也行动起来了。 不行动不行啊。 虽然帮主是想让杂鱼消耗一下蛇王,但奈何这蛇王太强了,就刚刚一会儿,一二百人倒下了,伤者无计,这么下去,都得完,所以他也不装了,让手下人一起上。 这些屠龙帮众早有准备,这时得令,立刻行动起来。 铁爪,长钩,绳子绑结的网,一起舞了起来。 第47章 黑袍剑客 有了屠龙帮们的出手,炮灰们算是缓了口气。 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大蛇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它东游西蹿,灵活得跟什么似的。 反而人类需要团结起来,你追我赶,前围后堵,相互配合来捕杀蛇王,哪容易了。 往往不是这个人没到位,就是那一组没跟上。 想要捕杀一头灵活的大蛇,真不是容易的事。 “上材料!” 帮主又叫了。 对付蛇王,乃是屠龙帮历来的策划,岂会只准备一套计划,当然是多多益善了。一套不行,还有一套,这个法子不行,就再上一个法子。 反正他们为了这次行动,是准备多多。 只见一瓶瓶,一壶壶的,残存的,剩余的黑狗血,一发儿全都用上了。 很难说这起到了什么作用。 可能有,也可能没有。 不过不要紧。 再来。 帮主一挥手。 帮众们又上了材料。 一大把的雄黄粉给撒了出去。 这就有点搞笑了。 区区普通雄黄粉,会起到作用吗? 会! 只因在此雄黄粉里,屠龙帮用了一种材料掺入其中。 那便是醉龙草。 这种草对蛇类往往都有奇效。 蛇若接触,吸了草香,会犹如喝醉了一般,直至长睡不起,要好一会才能缓过来。 放上一点醉龙草,管你什么蛇,都会软成一条绳。 屠龙帮苦心积累的醉龙草,尽在此中。 这一下,那蛇王好似真的不行了。 一见到蛇王有些不行,摇摇晃晃模样,那些杂鱼也都一起上了,别管是不是有用,反正都上前使力,有什么用什么,在蛇王的鳞片上蹭两下也是好的。 气得屠龙帮人脑门暴筋。 他们这正是要下网子的时候,你们往上凑,这不是在闹嘛。 好在突然的蛇王又发威了,这才让人退下,他们一退,屠龙帮才算得到了施展,一一上前,左右分工,套网搭钩,上爪拉绳,把这蛇王给圈套起来。 一边这么干,还一边往蛇王头部这里撒雄黄粉。几次三番,眼见这蛇王是要动不了了,一众人等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了。 天可怜见。 过往的岁月里,屠龙帮几次三番,不知付出了多少代价,想不清,算不明,都快感到绝望了,终于这次算是成功了。 “我们成功了!” “我们为先人报仇了!” “畜生,你也有今天!” “哈哈哈哈……” “呜呜呜呜……” 有高兴的,也有喜极而泣的。 人们都快乐疯了。可想而知,面对这么一头巨大的蛇王,他们的心理承受了多大的压力。好在这一切都是值得的,最终他们还是胜利了。 “下面怎么办?” “怎么才能长生不老?” “一定是吃了它!” “可我们根本砍不动它,怎么吃啊。” “你傻了,它现在这样,怎么样不都由我们处置,先揭了它的鳞,再割它的肉。” “是这样吗?帮主。” 帮主一笑,正要说话之时,黑袍男子出现了。或者说,他显形了。 “嗯?” “咦?” “你是谁?” “他是什么人?” “这人什么时候出现的。” “不知道。” “他好像是一下子就突然出现的。” “什么?突然出现?莫不成是鬼?” 正在众人惊讶间,黑袍男子笑了。 他拔剑,也不说话,就开始杀人,一边杀人,一边破坏绳网,由于他动作极快,一眨眼功夫就杀了十七八人,顺便把网破坏了一半。 这一下算是犯下了众怒。 众人都顾不上近在一旁的,随时要脱困的蛇王了,一起来攻击这黑袍男子。 但这黑袍男子何惧之有。 他一人,独剑,杀人和斩瓜切菜一样,一剑一个小朋友,杀得血液飙飞。 突然的出手,连绵的快剑,如疾风吹过山岗,劲草低伏,众皆俯首。 就像,一阵风,不过却是死亡之风。 风到哪里,哪里就不停死人。 至此,才让人相信,杀人,还是人比较内行。 陈英九,黄大功几个高手哇哇叫着扑上来阻止他杀人,但他们几个都不是黑袍男子的对手。 被黑袍男子一掌劈死一个,一剑劈飞一个,再刺死两个。 黑袍男子,衣裾飘飘,剑气滋生,直至那头大蛇在他身边盘绕。 陈逐风忍不住道:“你是谁?为什么会用我燕门剑法!为什么要助蛇为虐!” 他认出来了。 连刘一夫都能认得出来,他又岂会认不出来。这个黑袍男子,使用的赫然正是陈氏的燕门剑法。 “我是谁,你该猜到了,我用的当然是燕门剑法,这本就是我找到的武功秘籍,我学了又有什么奇怪的,你还有问题吗?我的……后人?” 关系一挑明。 陈逐风立刻受不了了。 他从小被家族培养,已经养成了对祖先的崇拜,一直以来他都心心念着像自家初代老祖一样斩妖除魔。 这是信念。 而现在一切都反复了。 自家老祖,那个一直被家族长辈,信誓旦旦证明的,去斩妖除魔的老祖。 那个抛妻弃子在外闯荡江湖去斩妖除魔的陈家老祖。 说好的斩妖除魔呢? 怎么现在站在了妖邪的一边? 信仰,崩塌了。 “这不是真的!” 陈逐风上前出手,他运剑如风,长剑舞出一团清光。黑袍男子嘿地一笑挺剑直上,二人在短时间里剑剑相对,打了一场精彩的对战,很明显,一方是倾尽全力,另一方却是游刃有余。 黑袍男子摇头。 “真是失败,你剑法根本未习练到家,半途又加入了另一套剑路,虽然这在短时间让你实力大增,可却也让你在未来对自家剑法的修行进入误区,除非你能将此二者在短时间里融合,不过你做得到吗?” 陈逐风不回答。 他恢复了一些理智。 一时轻狂已经逐渐冷静。 他并不觉得自己新学了闪电霹雳剑是错的。不会因黑袍男子一席话就质疑了自己。以他的武功,想要短时间大进,能怎么办?只有学新的东西,反过来触类旁通,推进他对燕门剑法的领悟。 燕门剑法,现在来看,它不是表面那么简单。 这是一门极其上乘的剑法。 但这却也是一门意境级的剑法。 它讲究——意境。 你得参悟得足够深才能真正发挥此套剑法的威力。 只是想要有所参悟,不是那么容易的。 所以,陈逐风学闪电霹雳剑是必须的。 他放下了积怒,静下心,再次出手。 二人又打了起来。 蛇王重新蹿出,大肆捕杀庙中的众人。 场面一片的混乱。 这一次,陈逐风不是抢先进攻,死打硬拼,而是采取了游斗之法,利用黑袍男子磨炼自己,将黑袍男子当成了自己的踏脚石,磨刀石,给自己制造压力逼自己更进一步。 果然,这一战,他发现了很多。 黑袍男子的燕门剑法已经化境,每一招剑法都可以拆开来使,可能一招剑法使了一半,就又转了另一招。将灵活变化四字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 这一招招一式式,有如信手拈来,路数犹天马行空,全无一丝痕迹,让人不能进行预判。 陈逐风一下子就受到了启发。 连带影响他的剑路也灵活起来了。 忽地。 一个人斜刺里出现。 他手持一根长杖,猛力一击,打在了黑袍男子的身上。 这人正是屠龙帮的帮主。 黑袍男子身形一晃,就化成了一团黑色的烟气,消散了。 “死了,死了——” 有人高兴的叫了起来。 这黑袍男子一死,他们就可以重新集结力量,如施故计,把蛇王重新拿下。 只是。 “这么好杀?” “尸体呢?” “死了化灰也没那么快吧。” 正在人们惊疑时,黑袍男子再次出现。 一挥剑,又是三四个靠近他的人倒了下去。 陈逐风终于确定,这不是什么自家老祖了,而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邪魔。 “你是,完颜不花吧?” 他目光幽幽看向屠龙帮的帮主。 “哦?你还识得我吗?” “记得,我还记得你们家先人,有一个叫完颜秃鲁的。” 黑袍男子怪声笑了起来。 “你们完颜家啊,好像练的是什么夺命功,一天到晚的想要向天夺命,其实是夺他人之命延自己之寿。看你的这张脸,应该也是练过了,唉,一群丑鬼,我怎么能忘了你们呢?这印象太深刻了。” “住口,我练的是乙太不灭功,不是什么夺命功。你这邪魔,胡言乱语,以为我们对付不了你吗?” “当然,你们杀不了我的,你们怎么杀我?啊!哈哈哈哈……” 黑袍男子方才已经被击杀一次,现在不也是原模原样的出来了? 众人一见于此,都在心里发寒。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你竟会变成这样!” 陈逐风悲痛于心。 一脸悲苦,难以言表。 那黑袍人反而冷静下来了。 “为什么,我会变成这样,是啊,为什么了呢?我曾经也为了此想了很久呢,但最终我想通了。因为啊,你们这些人,全都该死啊!” 黑袍男子说话间,让蛇王停止攻击。 他自成一统。 其余诸人缩在一边。 方才几轮的杀伐,数百人倒下,除了死掉的,还有大量失去战斗力的伤者,现在场中仍然无事的,可以继续战斗的,不过二三百人,这点人,比之前千人队伍,一下子移稀疏起来不少。 就算是精锐的屠龙邦,也有精英高手被黑袍男子斩瓜切菜地杀了不少,实力大损,不复初时之盛了。 一句话,心气已经为之所夺。 “没错,想当初我是来此和你们一样想要屠龙,不过我想要的不是什么长生不老也不是什么青春不死,而是听人说这里有妖物作祟,所以才来这儿想要斩妖除魔。但是来到了这里之后,我才发现,相比不惹事不生事的蛇王,竟然是像你们这样的人类才罪该万死。后生,你想知道原因,知道为什么,很简单的,只要你打败了我,杀了我,做为奖励,我就告诉你啊?” 陈逐风抬手,剑指黑袍男子。 刹那间。 他动了。 一瞬间就闪现到了黑袍男子的身前。 一抹堪称惊艳的剑光闪起。 这是——霹雳一闪。 他终究是选择使用闪电霹雳剑和黑袍男子动手。 因为他知道,论燕门剑法,无论他如何如之何的努力,也是不及黑袍男子。 一千年的时间,不是一时的努力和天赋可以弥补的。 而将闪电霹雳剑和燕门剑合二为一走出自己的新路。 抱歉,时间太短,暂时他还做不到。 所以最好的方法是用黑袍男子不熟的闪电霹雳剑和他交手。 否则绝无胜算。 第48章 大战龙王庙 黑袍男子和陈逐风战在一处。 二人倾情大战。 他们剑对剑,眼对眼,精神与意志齐齐交锋。 只一刹那,就是不绝于耳的剑刃相互交击声。 原本剑术高超的剑客交手会有一个不成文的默契,那就是比技比艺不碰器,至少不会主动刻意的去对拼。 因为在诸般兵器中,剑器的价格最高,普通人是佩不起宝剑的。 一把好点的刀,可能只需要二三百钱就搞定了。但若是一把同样品质的剑,那一千钱是起步价。 市面上最普通的刀,山铁刀,这是黑色的多用途进山的防身刀,也不过二三十钱。 贵也不过五六十。 但若是一把低品的剑。 最次也要一二百钱。 所以普通的江湖人可能用不起剑。 既然如此,有了一把剑会怎么样?当然是倍加的珍视爱惜了。 用剑与人战斗,会在不自觉中主动刻意的保护自己的剑器。 但这时的陈逐风与黑袍男子全都不在意此点了,他们尽情出手,尽情对招,尽情使剑,最大限度挥洒剑气。 每一息中,他们的宝剑都要发动急促的交击。 这密密麻麻乒乒乓乓的声音让人心惊肉跳。 二人身形也飞快的移动了起来。 开始满场子乱蹿。 瞻之忽在前,攸之忽在尾。 他们二人,快剑对拼,轻剑互绕,重剑硬砍,剑招快快慢慢变化无有定式,剑尖指东打西,指南打北,二人的身形更是相对纠缠在一起,他们从东边打到西边,从西边打到南边,从南边打到北边,从北边又打到中间,从中间打到绕柱子跑,从柱子上打到神座上,从神座打到墙上,从墙上打到门旁,从门旁打到门梁,从门梁打到梁柱,从梁柱又打到了空中。 连番的战斗,节奏之快让人眼花缭乱。 这是精彩的一战。 刘一夫,张小乙,锦天,杨雪雁等诸人都沉迷进去。 观摩这一战,对武者益处太大了。 很多人喜欢看人比武,一是看热闹,另一个就是真有高手看别人比武来丰富自己的武学。 此时,陈逐风已经和黑袍男子打疯了。 招法,越来越熟。 剑式,越来越精。 就连内功,也如长江大河,滚滚荡荡,滔滔不绝。 战至癫,战至狂,战至无想无念。 所以说,在无形之中,他的实力是越来越强。反而是黑袍男子,他虽然武功很高,剑气强劲,可有一点,从始至终,他虽强,却未有更强。 在一开始,他还能压着陈逐风,甚至是压一头。 只是考虑到陈逐风是自家后裔,所以出手总留有余地,有些放水。 但他放彼不放。 在激烈的战斗中,陈逐风一点点的在扳回局势。 从被碾压,勉强应对,到开始能够防守反击。甚至反击比率越来越多。 然后是一点点开始,逐渐至平手。 这一段,打得更激烈了。 甚至二人出手都不顾忌旁人了。 不少人由于稍微靠近没注意,就被剑气掠过,轻点的莫名其妙就死了,重者被剑气注入身体,竟然能够炸成血雾,就离谱。 但在刘一夫等人看来,到也不奇怪。 需要知道,高手比武,也不是一上来就能进入到最强状态的。 就像人跑步,也是要预先热身。 豹子的初始速度与巅峰速度也不是一回事。 一个道理。 刚刚开始,陈逐风和黑袍男子战斗时,双方使用的力量还在控制。 但到了后来就没那回事了。 双方都在倾尽全力地交战,他们人对人,眼对眼,剑对剑,整个脑子放空思想,不念其余,有的只是眼前的敌人,对手,在这样激烈的交战下,哪有空余管理其它。 甚至,二人越战越强。 特别是陈逐风,正通过黑袍男子这个经验大礼包增强自己。 他对剑法的感悟越来越强,这一点正在显现。 原本,他的剑法,是闪电霹雳剑法。 后来就在闪电霹雳剑法中加入了燕门剑法。 然而,随着激斗,他的闪电霹雳剑法不怎么用了,反而使得更多的是燕门剑法。 原来他本意是想融合两门剑术。 但现在情况不允许。 干脆把闪电霹雳剑法当成钥匙引子,让他更好的参悟燕门剑法。 也许要说,黑袍男子的燕门剑法练了千年,岂是陈逐风这短时间可以追赶的。 其实这点错了。 要知道,人与人,是不一样的。 黑袍男子练的燕门剑,再好也只是他自己他一个人的燕门剑法。他的感悟,他的思想,他的用剑理念,又岂是陈逐风的。根本不一样。 就好比,同样一种树,甚至是一棵树的种子,但能长出一模一样的树吗? 虽然黑袍男子和陈逐风练的都是燕门剑法,可他们毕竟是两个不一样的人,对于同一套剑法,初时是按一招一式学的,可练到了精深时,就不一样了。 比如黑袍男子的剑法走的就是彻底的灵活话。一招剑法使之一半就无缝连接另一招剑法,又或者明明一式剑招,舍前半招不用,直接从后半招使出来。 剑法之灵变,完全超出了想象,甚至连黑袍男子自己出剑使什么招都不知道。 这是完全的信手拈来。 每一招都是天马行空,羚羊挂角。 毫无痕迹可言。 所以最开始,陈逐风应对的极为艰苦。 他不得不用闪电霹雳剑法,以快打慢来对敌。 偏偏燕门剑法在黑袍男子手中也不是慢剑法呀,这一快就打成了噼里啪啦的快速对攻战。 好在,此时,陈逐风的反应已经渐渐跟了上来。 他的剑这才从闪电霹雳剑法转回到燕门剑法上。 因为,究其本质,他用闪电霹雳剑法是打黑袍男子的冷不防。 时间一长。 闪电霹雳剑法对黑袍男子来说已经不再新鲜,他应对已经熟悉起来。 如果再一味使用闪电霹雳剑法反而是要吃亏的。 所以就要转用燕门剑法。 因为陈逐风毕竟在此门剑术上浸入的时间心血是最多的。 经历种种教导,和黑袍男子的喂招,他对燕门剑法又有了新的了解。 此刻,光彩绽放。 陈逐风手中的剑竟然颤动起来。 这是剑法发挥到极致,剑体承受莫大压力,也是力量的表现。 俗称,剑鸣。 古人说长剑当歌。 就是这意思。 唯有一个人把剑法发挥到真正淋漓尽致的地步,剑速快到一个极限,剑身切割开空气,导致空气与剑身发生剧烈摩擦,才会形成如此反应。 这是一个人剑道发挥至极的效果。 甚至。 可能。 此时的陈逐风,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使得什么招,用的什么剑术,什么剑法。他脑中空灵,已经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唯有这么一直的,不停的舞剑。仿佛这样才能活下去。 在这剑道的极致中,他的身体反应要快过他的大脑。 身体渐渐生成第二临时的神经元组织。 可惜。 这种状态,是一种武道的悟道状态。 在这一过程中,进行什么,发生什么,陈逐风都是不知道的。 当他醒来,可能什么都不记得了,武功也会跌回原状。唯有在往后的日子里一点点把这些记忆拾起来,这才能好。所以,这其实是一种临时状态。 就像一些激发潜力的武功一样。 提前使用不属于自己的力量。 刘一夫更愿称这是一种杀疯了的状态。 类似的,比如发猪头疯,或心急之下肾上腺素激增。 诸如此类。 虽然短暂,却是武者梦寐以求的状态。 陈逐风如此,意味着这不是他的极限,而是他的未来一角,他往后还有更大的进步空间。 很多武道陷入瓶颈状态的人,最渴望的就是这个了。 突然。 陈逐风再一次暴发。 这是二段暴发。 简直恐怖。 虽然从实际上讲,陈逐风只是武功又精进了一点点,但高手之争,就是争这一条线的高度。 高一条线,就高没边了。 像海边的景象,海天一线,看起来是触手可及,其实是遥不可及。 陈逐风原本就占了上风,这一刻更是暴发起来。 长剑在他手上唰唰唰唰地响。 剑气不住往四周飞溅,一时间也不知伤到了多少无辜之人。 莫名其妙,站得老远,原本应该什么事都没有,却一下子身上多了一道口子,这上哪儿说理去。 所有人都在尽可能躲开陈逐风激荡起来的剑风。 陈逐风更是舞到极致,连剑也不要了。 剑从他的手中脱离,自行呜呜飞卷。 陈逐风手捏剑指,仍然在舞动剑术。 但此刻他变了。 从一个原本冲锋陷阵的将军,一下子变成了统兵为帅的元帅。无形中他和黑袍男子拉开了距离。 他的手指,剑指。 时不时,轻轻在他剑器的剑柄上一点。 长剑就灵活变向,像是一件活物,飞卷盘旋,上下激荡,甚至突然自行绕一个圈子去攻击黑袍男子。 在这样的攻势下,黑袍男子身上不由得是连连中剑。 他的衣袍不住飞卷,身上时不时就有一道剑气在绽放。 原本手中精妙的剑法也在陈逐风的狂攻中渐渐变得丑陋不堪。 这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黑袍男子和陈逐风此时的剑法一比,直接掉了一个档次,变得不堪入目起来。 最终,陈逐风重新握剑于柄。 他内力激荡,剑气滚滚,有如长江大河往黑袍男子袭来。 轰! 地面都给打烂了。 黑袍男子整个人一下子掉了下去。 第49章 吐露真相 一场激斗。 陈逐风渐渐清醒。 他只觉得浑身上下尽皆酸痛,人也是几乎要脱力,若非他自小苦修,这时只怕连剑也拿不稳当了。 至此,方才发生的一切,才渐渐在他脑中复苏。但也多是大致的记忆,武功仍然是大跌了。 他一下子往后跌倒。 身上,不知不觉起了一身的汗水。 “嘎嘎嘎嘎……” 他这才剧烈的喘息起来。 可见方才一战对他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累,是真累啊。 “欸呀呀呀……” “好厉害,好厉害。” “陈大侠好剑法啊!” 众人都给吓住了,见战停,不由过来猛拍起了陈逐风的马屁。 毕竟,接下来要有什么变故,说不得还得要他救命呢。 也有人不甘心。 “被他方才杀了的人怎么算?” 方才,陈逐风大战黑袍男子,剑气四飞的确是伤到了不少人,这受伤了的人还算好的,更有一些倒霉蛋直接就死掉了,还有几个被强劲的剑气直接灌入体内,炸成了血雾,是真正的尸骨无存。 这些伤了的,死了的人,哪一个没有同伴?也许前不久还相互救命,一起吃饭,可一转眼……就这样了。 心里能没怨吗? “住口,现在什么情况,找出那个人,一了百了才对,方才死的人只能算意外,不然怎么样,你们要陈大侠赔命吗?” 帮主——完颜不花站出来说话了。 他其实没有尽全力。 一直在划水。 但这不好么? 眼下自然是要把陈逐风保下来,这么好用的一把剑,可要继续用下去。不能给那些蠢蛋笨瓜玩坏了。 张小乙跳出来了。 “哇,陈兄弟,你厉害啊,刚才最后那个离手剑……了不起啊!” “刚才……” 陈逐风一脸苦意。 大战之时未觉晓。 大战之后就都想不起来了。 他能知道,自己方才使了惊才绝艳的一招剑法,但是现在,他根本使不出来,连脑中的记忆都是模糊的。 “刚才那招离手剑应该就是燕门剑法的剑意。” “离手?” 陈逐风渐渐有所感悟。 不过,对于张小乙他们的出现,在场诸人却是不喜的。没人是傻子,这些人知道,张小乙一行人大多都是高手。 但方才不管打成什么样,死多少人,这几个家伙一个也没出来,不知哪儿躲着呢。好家伙,现在都快打完了,他们反而跳出来了,找存在感,太不要碧莲了。 不过对于这些人的窃窃私语,张小乙等人没一个放在心上,都不当回事儿。 他们实力最强,怕别人说么,说了又不会少块肉。普通江湖人好面子易动怒这些缺点,张小乙他们是一个也没有,都稳如老狗不动如山。 反倒是完颜不花心系大蛇,带人往洞坑下去了。 是呀。 谁能想到,这地面给打出一个洞来。 下面,竟然别有洞天,有一条隐秘的密道。 蓦地。 下方传出惊怒叫喊声。 有人在下方战斗。 陈逐风想动,但身体一阵发虚。他终于是忍不住问了:“你们不下去吗?” 却见锦天正用力看着什么。 然后他道:“不必了,他们马上就要出来了。” 果然从地下,屠龙帮众开始冒头,他们一一从下面逃了出来。只此一次,他们就损失了近半的人数。 随之。 蛇王再现。 只是这次没有黑袍男子。 但这时纵是只有蛇王,也是足够了,刘一夫他们不出手,场中无敌。它的躯体防御力太大了,人力难及。 而刘一夫自有了阴魂幡宝,可以隐藏真身,他就觉醒了老六特质,能阴起来搞事干嘛要杠正面? 蛇王一出,刘一夫就招手。 他们一行人下了大洞。 这里幽暗的让人看不见,但却难不到锦天和刘一夫的眼睛。更何况还有个王秀楚,也是一样不惧幽暗,可以洞悉一切。 此条秘道里面,先是稀疏,然后就是越来越多的尸骨。越往里面走,尸骨越多。 终于,走到了一处空间。 此地到处是尸骨,堆垒成山。 这层层叠叠堆叠在一起跟山似的尸骨堆正是千年以来,无以计数的人在此死了的证明。 在尸山前,坐着一个人。 那是黑袍男子。 他坐在那里,仿佛在休息。 “呼。” 他吐气,神情隐有不甘。 “我不甘心……” 他幽幽道:“如果我还活着,真正的活着的话,这一招剑法我也可以悟出来的。燕门剑法最后一式,燕燕于飞,于彼何夕。” 陈逐风不知何时出现了。 “你还活着?你已经死了么?” “没死,也——差不多。严格来说,我早就算死了。早在千年之前。你这也算赢了我,想听,我说一下我的故事么?” 陈逐风上前在他面前坐下。 “洗耳恭听。” “那是,一千多年前……” 当时的黑袍男子正是陈氏一族的老祖。 他当时还是一个风华正茂的少年。 只是不会什么武功,而是以采药为生。 专门采悬崖峭壁上的稀有药材。 虽然危险,但赚得多,只要每年干那么几次,就足够一年的花用,日子也算可以。 一天,他在采药时,很俗套的,绳子磨破了。这是可以理解的,结实的长绳也是要钱的,所以即便是为了性命,采药人也是计算使用寿命的使用。当时是黑袍男子估错了次数,又或者说他荡得有些多,加快顶上绳子的磨损。 他掉下去了。 原本必死的他,却落在了一块石台上。 石台之上,他发现自己未死,就找到了在此台上的一个洞。 这是一个有高人就那么开在悬崖峭壁上的洞。 只不过里面并没有人。 黑袍男子进入之后才发现这里面是一个名叫燕飞的武林人留下的藏功洞。 这个叫燕飞的人,算是燕山派最后的传人,也是燕家最后一代子弟。 早年,燕家人是燕山派的大师兄,后来犯了戒律,被逐出师门,不过和燕山派仍然有藕断丝连的联系。 后来的燕山派后继无人,算是完了。 燕家却成了武林世家存在下来,并且代代出英杰,代代都是天才高手。 燕北,燕狂人,燕丘生,燕白云,直至到他,燕飞。 到了燕飞这里,出了一点意外。 他的武功未成,家族传承断代。 没错,就是燕门剑法,他没练成燕燕于飞这一式剑法。 燕燕于飞是燕门剑真正的精髓。 当年,一代豪侠燕北就是用这一招击败了不可一世的东岛高手柳生霸刀。 那曾是整个江湖武林的神话。 可到了燕飞这里,他断代了。 他没学练成燕燕于飞,就闯荡了江湖。 结果他遇上了一个人。 大恶人康九。 康九原本是什么人,不清楚,但他修炼了一门绝世的武功,恶人经。此功一习,就会成为武道天才,哪怕是最为基础普通的武功,都能推演成绝世的绝学。 代价就是会受武功影响变成一个坏人。 毫无疑问。 康九就是一个坏人。 一个,大恶人。 他杀戮江湖,血洗武林,动不动就屠人满门,杀人全家,堪称是武林公敌。但那又如何,没有人是他的对手。他也没亲没朋,不受任何威胁。 可康九却偏偏看重了燕飞。 他喜欢燕飞,欣赏燕飞,想要让燕飞跟随他,学他的武功。 燕飞当然不干了。 他是要当大侠的。 为什么要当恶人? 你不干?康九就逼他干。 这事,他拿手。 和康九不一样。 康九孑然一身,孤独一辈子,身边除了一个照顾他生活的孤女,啥也没有。 燕飞却和康九不同,他是少年英雄,侠气自生,像他这样的人,虽然没有亲人了,却有朋友,也有喜欢他的红颜知己。 于是,朋友死了。 于是,知己重伤。 特别是重伤的那个,是红颜知己啊! 甚至,康九连自己身边的那个,一直照顾他的小丫头,也顺手砍了。 砍得随意,砍得轻松,砍得轻描淡写。 就好像一个人头发长了很自然的甩一下头那么简单。 前所未有的愤怒,终于让燕飞练了恶人经。 其实,恶人经并不是让一个人变坏。 它只是让一个人变得——纯粹。 恶人经的诀窍是将一个人的所有,全部的负面情绪,思想,集合起来,形成第二人格意识,但被自己主体控制。 有了这个第二人格,你就有了一个给你出主意的人,一个帮你修炼的人。 根据研究,一个人的一天苦修,若说是十分,那一觉睡下去就要散去九分。 而恶人经的第二负面人格可以一直永远的帮你修炼。 你的修炼速度至少比别人快十倍。 所以一经习练恶人经,一个人很容易变强大的。 它等于是一个作弊器。 相当于有一个人不眠不休不停的练功,但成果都是你的。并且这练出来的功夫精纯无比,没有掺杂,还不会消磨掉。想想看,哪怕是你自己不练功,你的武功也会以旁人十倍速的增强,这是何等的恐怖。 但是,然并卵。 即便学会了恶人经,可燕飞学恶人经才多久?他的功力相比康九差太多了。 在被修理之后,康九这才告诉他原因。 康九告诉他,学恶人经是不会让一个人变得邪恶的,之所以康九成了大恶人,只是因为他做事随心顺意,不讲究歪门邪道,反而不容于世,这真是个可悲的故事。 一个人,哪怕是在做最正确的事,只因他懒得交际懒得跟人解释,就莫名其妙的成了天下第一大恶人,简直是可笑。 康九之所以杀那么多人,灭了那许多人的满门,原因是那些人才是真真正正的大恶人,他们每一个都是表面是人,背后是鬼,以正义之名不知干了多少丧尽天良的事。 康九做了最正确的事,替很多无辜者报仇,却因此获罪天下,成为众人口中的天下第一大恶人。 而那些真正的受害者,因为只是社会底层,所以根本没有任何发声渠道,也不会有什么人愿意听他们的事,他们的苦难。 至于那些被康九杀掉的燕飞的朋友,也不过是被康九用巧手劲打得假死而已。 毕竟心怒易气的燕飞,根本不可能平心静气的面对这些。 明白过来的燕飞无法杀康九。 但康九却厌倦了这人世,他把自己一身苦修的内功尽皆灌输给了燕飞,以一己之力,硬生生把燕飞推上了天人之境。 没办法,康九的内功太过于浑厚了。 他所习的虽然只是江湖中最为简单普通的大路功法吐息纳气诀。是基础到不能再基础的内功。 可康九硬是凭借恶人经把这一武功练到了前所未有之境。 究其内功之深厚,就算大宗师也要望洋兴叹。 那简直是一片大海啊。 得了这许多最基础且精纯的内功,燕飞一下子成就天人境也就可以理解了。 第50章 不死之迷 得到绝世武功的燕飞却并不高兴。 因为是白得的嘛,再加上他甚至没怎么练,康九就给他氪金了,这就更是让他没把这一身的武功放在心上,至少不是那么地看重。 旁人习武,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不知要吃多少苦,把汗流成溪湖,这才成就一身的艺业。所以对于这些武林人来说,命可以不要,功夫不能没有。 在武林中,更是视废一个人的武功比杀了他还残忍这点。 在江湖上,杀人,没什么,哪儿的英雄不杀人。可你要是能吸收对方内功,掠夺别人苦修的功力,那立马就是大魔头。 反而燕飞,出道江湖阅历未深,还没怎么行侠仗义呢,就突然有了这么一身别人难以企及的深厚内功,这么强的实力。 所以他反而不在意。 可自己的红颜知己重伤,却让他耿耿于怀。 后来武林中人为了从他手中夺取恶人经 纷纷向他出手,在打不过他之余,选择向他的红颜知己下手,结果这位红颜最终是香消玉殒。 燕飞由此厌倦了江湖。 他不想把自己的武功便宜那些人。 又不想就这么默默无闻的死去。 这对不起康九的传艺之恩,也对不起燕家的武学。 好好的燕门剑法,燕家绝学,历代皆出高手高人,总不至于到他这——绝了。 那他岂不是要成为燕家的罪人么? 所以最后,他想了一个办法。 他将一生所学,所有武功,恶人经和燕门剑法统统放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 此后,燕飞下落成迷。 有人说他归隐了。 有人说他出海了。 有人说他去往了极西之国。 还有人说他干脆的死了。 好吧,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藏武功的那个在悬崖上的洞,给黑袍男子找到了。 同时,也有关于燕飞留下的一些记录。 不然,后面有人拿到了这些武功,也不知道是谁的,要感激谁。 只不过,这些关于燕飞的事,黑袍男子只自己一个人记在心里,倒是没怎么和别人说,为什么呢,这是隐私。事实上,没有哪个人喜欢自己的隐私变得人尽皆知,哪怕事无不可对人言,也希望保有一块自己的天空。 黑袍男子后来才明白这个道理,但不妨碍他为燕飞想。 在他觉得,这些私语是燕飞对他这个后来者说的,他自己一个人知道就好,不必非要告诉别人。就好像你在鸡窝里摸到了蛋,你知道是哪只鸡下的,但你只需要把蛋给家人收好就行了,不需要告诉他们,这是谁的蛋,那是谁的蛋。 蛋重要,蛋是谁的,不重要。 有了武功,黑袍男子就学了。 也许老陈家真是一脉相承的剑道种子。 黑袍男子很容易就学会了燕门剑法。 但对于恶人经,始终摸不着头脑。 毕竟,这恶人经需要拥有一定造诣的文化基础才能学习。 黑袍男子幼年也就简单学个字罢了。 简单的,配图套字的燕门剑法,没有隐语密号,可以平白的直接练。 意境,是它最大的门槛。 但需要文化基础的恶人经对于黑袍男子来说就有些玄之又玄,莫名其妙,不知其所云。 看都看不懂,理解不了它的意思,这怎么学? 但是考虑到燕飞对此的提醒和重视,黑袍男子私藏了下来。 所以历代老陈家都学的是燕门剑法,而没有关于恶人经的事情。 当然这也有一部分是黑袍男子的私心。 他找来的武功,他自己都没学会恶人经功夫,凭什么给别人去? 后来。 年轻人想要看看外面的世界。 黑袍男子毅然辞别妻子家人,出去了。 他当然不是不管不顾一走了之。 而是他把燕门剑法供给了家族,那么他出去闯荡,家族自然会照顾他的妻子孩子。 这一去,就没回。 因为当时,武道衰弱。 而诡异妖魔则是四起。 黑袍男子初时于各地斩妖除魔,日子过得很充实也很快乐。 凭借少年血勇,他很容易在江湖上闯出了名号。 冷月孤星夜惊魂。 孤星剑客。 不过这个名字现在也没人知道了。 或许有,但绝不是黑袍男子。 正当黑袍男子快乐的斩妖除魔时,一个人找到了他。此人是慕名而来,不必说,小小的满足了黑袍男子的虚荣心。 他当时不知以后会发生什么,不然能一剑把此人给砍了。这个人就是完颜秃鲁。 完颜秃鲁告诉他一件事并且以此求他。 对,没错,就是昆山闹龙事件。 这件事,被闹得沸沸扬扬。 先是有龙嬉于昆山。 这没什么。 但随后有仁王率众屠龙,并得了一样宝贝。为了不让别人知道掠夺,仁王抛弃所有,什么地盘都不要了,带着他的部众去了月族领域。 正当所有人以为仁王屠龙得宝事后,龙又出现了。 有一些人想去看看情况。 结果……不说了。 后来怀有此心的人越来越多。 但对于这些人,龙王,不,应该是说蛇王,一个也没放过,统统吞了。 但,区区死人罢了,哪里拦得住人心。 反而因为死人,更多的人来了。 络绎不绝,层出不穷。 终于,有人发现了一个秘密。 众人屠龙,不是没有成功过。 而是无论屠龙多少次,此怪都势必再次出现。这蛇王原本就很厉害,来的人们好不容易才屠了一次蛇王,哪里有余力再屠第二次。所以,最后还是死了。 以为这样就把人们给吓住了吗? 错。 大错特错。 人们想的是,区区蛇王怎么可能有此能为。一定是蛇王身上有什么东西。 比如,精怪的内丹什么的。 所以还是有人来。 而这时人们掌握了一些情报,觉得可以做到。只要屠了蛇王,在它复活前从它身上找到宝贝,就可以由他们来享受这永远的寿命了。 可蛇王毕竟不好对付 于是完颜秃鲁就找到了很喜欢斩妖除魔的黑袍男子,请他出手帮忙。 黑袍男子答应了。 他来了。 他和大蛇大战。 就像陈逐风和他战斗一样。 打疯了,战疯了,杀疯了,当时的他,连眼睛都红了。 但,蛇王不是那么好杀的。 双方战至——整座庙都给打塌了。 之后,完颜秃鲁带人逃跑了。 为了防止蛇王追出来,他们甚至把庙给封死了起来。对,没错,连黑袍男子自己。 他吼,他叫,但他腿给断柱压住了。 那些人不理他的吼叫,眼睁睁看着他,被封在那座破庙里。 当时,他以为,他要死了。 可人生的戏剧性就在于你往往不知道下面会发生什么。 黑袍男子没死。 他经历了漫长的黑暗,结果却是好好的大睡一觉。 醒来时,他被石柱压断的腿脚也好了。 一切,就仿佛是一个梦。 直到后来他才知道,他没死,是大蛇救了他,这真是太讽刺了。 和他一起来的人没有救他不说还堵死了他的出路。反而他想要杀的蛇王却把他给救了下来。 他想不通,想不明白。 之后,他才知道,或者说是感到。 他的生命,和蛇王联系到一起了。 二人形成了一个整体。 因为,他已经死了。 在他死时,大蛇也死了。 他和蛇王之战不是无用之功。 他死了,蛇王也是重伤不治。 想也是知道,他都被石柱压断了腿。 体型比他更大的蛇王又岂会一点事也没有?所以,在神秘力量下,他死的和蛇王同时,也导致了他和蛇王一起被复活。可也因这个复活,让他的生命和大蛇的生命纠缠到了一起。 他即是蛇王。 蛇王也即是他。 神秘的力量不仅复活了他和蛇王,甚至连龙王庙也都恢复了。 宛如神迹。 这时,完颜秃鲁以为他死了,带人又来了。 想也是知道接下来的故事是什么。 此后,黑袍男子就和蛇王相依为命在一起了。 直至。 陈逐风他们的到来。 “现在,也算是解脱了。” 黑袍男子油然说了一句。 “这话,什么意思?” “意思啊,是——” 黑袍男子闭上眼睛,他在等着什么。 突然,他跳起来,猝不及防下,刺出一剑。 这是如此的突然,让人根本不及提防。 谁能想到呢,没事人一样,好好说话,一副就这样的模样,结果却是突然生变。 这太突然了。 噗。 一剑穿心。 扎得是透心凉。 前后贯通,没得救的。 陈逐风一是大意了,没想到会如此,二来才是最主要的原因,方才的一战他消耗甚大,根本不是短时间休息一下就能恢复过来的。 此时,一些人从上面下来。 那是屠龙帮主,陈英九等一些人。 这是最后的人了。 其余人,皆死。 上面的蛇王也死了。 “轮到你了……” 他们说。 正待他们要上前时,黑袍男子却笑道:“方才真是谢谢你们了。我差点以为仅凭你们是做不到的呢。” 帮主一怔,旋即明白。 “你在借我们的手杀那蛇王,到底是为什么?这么做有什么深意?” “啊,那谁知道呢,怎么,不上吗?” 虽如此说,可帮主却犹豫起来。 他们在上方,用了极其不耻的手段才杀了蛇王,可面对黑袍男子却仍然觉得力有未逮。 于是他看向刘一夫一众人。 “你们不上吗?” 刘一夫等人却是无动于衷。 他们个顶个的人精,哪里会愿意被人当枪使。想要他们真正出力,得帮主这几个全死光了才好。 “哈哈哈哈……这可真是讽刺,完颜不花啊,你们运气不好,这世上哪有像我这种好被人利用的傻瓜啊,这几位看起来可都精得狠呐。” “杀了他!” 帮主叫了起来。 他们顾不上刘一夫,选择向黑袍男子出手。 另一边,齐玄风抱着陈逐风。 “傻子,傻子,你这个傻子,终于把自己的命搞丢了。你怎么那么傻啊!” 齐玄风悲声大叫,他真的因好友的死悲痛于心。 正在悲伤时……陈逐风的尸体,其精气却在渐渐消失。 陈逐风的尸体,从一具刚死的新鲜的尸体,变成了一具枯皮骸骨。就像这里其余死掉的尸骨一样。 别无二分。 齐玄风止住悲泣。 他想要替朋友报仇。 他知道,他的这个朋友是好人,是一个绝对纯粹的人,像这样一个人是不该这么默默无闻的死掉的。 虽然自己曾经误解了他,但二人之间仍然有一定的感情。 眼见这个朋友死掉,齐玄风只狠自己不会武功,是一个文弱书生,若非如此,他一定要拾一把剑和黑袍男子拼了。 但。 他做不到啊。 不过,有人可以做到。 只是,他再看,那些能够做到的人已经不见了。他们,赫然在往里走。 是的。 黑袍男人所在的地方并非是这条地下密道的最终尽头。 往后之余,仍然有路。 只是一切尽在一片令人望而生畏的漆黑之中。 但刘一夫一行人几乎没有任何照亮就走了进去。 这几个人,除了一脸苦相不甘不愿的李苦水,其余人都有虚室生白的内功火候。 在暗光中行走,一点也不是问题。 可齐玄风没那本事,只能傻待着。 他又一次痛恨自己的无能为力。 再看,那几个,帮主完颜不花和陈英九几人对战黑袍男子,虽然他暗中给完颜不花打气,却是没什么用,黑袍男子这下手上没放水,才不像和陈逐风对战时,尽可能的培养他,而是打碾压局。 剑剑追风夺命不留情。 惨叫,飚血,痛呼,号叫,不绝于耳。 不甘怒吼叫骂声中,这几人被黑袍男子一一击而杀之。 甚至到最后他干脆不用剑了。 因为黑袍男子是一个剑客,他到底犹有一份剑客的尊严和骄傲,实是不想对不值得的人下手。 干脆挥掌送他们一一上路。 击杀诸人之后,他别有深意的看了齐玄风一眼。 然后往里走。 走到头。 这是真的到头了。 刘一夫等人在看一面墙壁。 如此幽暗的环境,一般人估计都是睁眼瞎子,但是这几位却一个个看得是津津有味。 因为这墙上的,是恶人经嘛。 黑袍男子此前把恶人经夸了又夸,这么好的宝贝,又怎么可能不欣赏呢。 原来黑袍男子当初未死,但也被困在了此地,他穷极无聊下,干脆把这恶人经刻在墙壁上,时时观摩,夜夜参悟。 这么一部奇书,也就得幸被刘一夫他们看到了。 此前,这功法怎么样,不知道,只知黑袍男子一嘴夸的。但现在一看真经,不由得一起赞叹。 因为这是一门专注于炼神的武功。 之前说了,武功也是等而次分的,普通武功也就练体,练气,只有极少数武学才练精神力。 而武者,最终的成就是要圆满。 是要通过武功把自己整个人变成一个无漏之人。无缺无漏。 这叫无漏。 对应的是人体三宝精气神。 但大多数武学只练体,练气,鲜少涉及到练神。所以很多武学高手武功高到一定程度就跑去学佛学道,写字画画,弹琴品茶,想着法儿的提升自己的精神修为。 不如此就不能更进一步。 人体三块板,精气神,哪一块短了缺了就不能成为无漏,就是个透气囊子,它鼓不起来。 为何如此? 就因为世间这能够修炼精神的武学,它太少了。 而恶人经从某方面来说,就是修炼精神的。 人体之妙,最妙在神,精神方面的力量极其强大偏偏却又是最为难以修炼的。 恶人经可以。 直接把一个人脑子里分裂出一个人格神识这还不厉害吗? 只是这经中存神审心东西太过玄奥,普通人很难看懂,看懂也难以明白。这武功,首先需要,对自己进行认知,你要知道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才好对自己进行剖析。 最终才好将自己内心深处的负面情绪给精确地分离出来。 这是最重要的。 不然,逻辑认知就会产生障碍。 到时就容易变成神经病疯子。 刘一夫诸人,有人看得懂,有人看不懂,有人是似懂非懂。就算懂了,也很难,那不是说你懂了就能做到的。 所以黑袍男子并未激动的上前动手,反而在等,等他们看好。 好一会儿,刘一夫回头了。 余者也渐渐醒悟过来。 黑袍男子未动手,反而先问:“看明白了么?” 这么多年,一千年啊。 黑袍男子最大的乐趣,解决一个人孤独愁闷的方法,就是参悟恶人经。 他一直,始终也无法参悟明白这门武学是怎么回事。 燕门剑法的最后一式,陈逐风给了个答案。 他终于知道,最后一式,燕燕于飞。 但恶人经呢,就是不知道。 千年来他一个人怎么参悟都不明白。 始终不得其解。 是以发现刘一夫他们在看恶人经时,他给予足够的耐心等待。 希望能有一个答案。 刘一夫看了看张小乙他们。 都是略有所得,但仍然不明所以。 刘一夫笑了。 “你一直在参悟恶人经,把它刻下来,天天观摩,却始终学不成是吧。” 黑袍男子脸色难看起来。 刘一夫笑了。 “我知道,你的参悟大概是成为恶人来学此功,或是让自己变得像一个坏人,好来研究此功,对吧。但是吧你一直以来的努力是错的,恶人经,你可能理解错了,它不是真正的要成为恶人坏蛋才能修炼,而是一种概念。你啊,原本一心向善,斩妖除魔嘛,觉得自己是个好人,后来又帮助蛇王坑杀来龙王庙的人,如此反复,你的精神状态始终在左右摇摆,你连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都拧不清,还指望能够学成恶人经?” 黑袍男子和陈逐风有些相似,是一个比较纯粹的人。 为善时斩妖除魔,眼里不揉沙子。 像陈逐风,一上来就要打要杀。 这种非黑即白的观念,当然是错误的。 一个人哪有可能就那么纯粹? 所谓纯粹不过是一种坚持。 当信仰崩塌,结果就从一个极端到了另一个极端。 真正纯粹的善,怎么可能会如此转变? 所以这所谓的善恶其实都被执念影响了而已。 这样的内心,根本做不到分剖解析,清楚明白,又怎么可能做到学恶人经的条件? 这恶人经是让人修成一个正常,不影响自己主人格的新精神意识。 不是让你变成一个神经病疯子。 看黑袍男子始终不明白。 刘一夫道:“罢了,说明白点,学恶人经是要看人的,懂的人自然就懂,不懂的,给你看了也没用。你说的故事里,燕飞这个人物,他就是这样,在极致的痛苦中明悟己身才学成恶人经,但仍然有些勉强了,所以才会封存武功自己玩消失。可能死了,可能隐居了,这说明他心性仍然不稳,学恶人经是勉强学成的。这武功理念很好,但有点坑人,你没练成这其实是件好事。” 可不是嘛。 恶人经,说得好听,习武作弊器。 哪有那么好的事啊。 所有好事都是有条件有代价的。 就算是马客师的知本论,看起来逆天,其实也有问题。 武功越低,学这知本论越好。 武功高了,反而没有太大效果,只能说有用,但用处逆不了天。 所以在刘一夫公布之后,他们一群人里也就他自己才享受了知本论真正的强大与变态。 因为刘一夫学武是最迟的,也是武功最差的。 听到于此,黑袍男子不语。 他缓缓抬手,举剑。 “你不是我们的对手。” 张小乙的锦天站了出来。 “我知,但你们能坚持多久呢?我可是不死的存在,我能这样一直和你们打下去,而你们呢?你们会饿,会累,最终,还是会死。不会有任何的改变。” 是的,不死,这才是黑袍男子最大的依仗和本钱。 也是完颜不花等人组织的屠龙帮一直以来心心念念的渴求。 这么多年,死了多少人。 但屠龙帮一直存在。 凭什么!? 就因为一直有人不死心。 所以屠龙帮这名字犯忌的组织才能一直存在。 “你所谓的不死,是你和蛇王的共生关系吧!” “……” 黑袍男子脸色变了。 “当年你死了,可你又活了,其实,你不是活了,而是被蛇王……哦,应该是真正的蛇王给复活了。因为那蛇王手段比较糙,所以你和那蛇王形成了共生关系。想要杀你,要把你和蛇王同时杀掉,对吧?当然了,就算这样,也只是让你复活变长一点而已,你还能再复活的,所以,你厌倦了,想要陈逐风当你的替身,是吧?” “你……” “你杀了陈逐风,是因为上面大蛇也在同一时间死了,你是想要陈逐风和大蛇一起进入共死模式,这样才能被真正的蛇王给复活是吧!” 一句句,刘一夫把黑袍男子的底子都给掏出来了。 是的。 在公字瞰神术下,刘一夫将一切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只要经过合理的推算,就能算出一切。 已经知道了一加一,难道还不知答案是二么? “你杀我们,是想给齐玄风一个机会活下去吧,他也是陈逐风的朋友,是你觉得唯一一个值得活下去的人。这一切,都无所谓的,但是你凭什么觉得你可以对付我们呢?就凭借那条死而不僵的真正的蛇王?” “不——” “不——” “不——” “不可能的——” “你怎么可能知道这么多——” 黑袍男子气急如狂。 但他方要发动,就发现张小乙和锦天二人的气机紧紧销一了他。 这两人,一直未有真正动手,孰料竟然是这等狠角色。 “简直滑稽,你凭什么觉得我们不知道呢?这一千年里你坐困愁城,一个人在这儿你能知道什么?反而是我们……懂得多一些很奇怪吗?通过已知推测未知,这本就是简单的小道而已,你这点斤两能瞒过谁?” 刘一夫冷笑一声往里走。 “这交给你们了。” “给我站住!” 黑袍男子想要追上,但他这次面对的是锦天和张小乙。 他武功虽高,但最多也就对上一个。 如果他肯拼命,也不是不能打。 但面对两个时,拼命也没得用了。 二打一,没得打。 但黑袍男子仍然在努力。 直到,他感到了一阵虚弱。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这条蛇大概也是如此了。” 刘一夫重新出现。 他的手上,持有一枚白色的,花篮大小的骨珠。 这枚骨珠委实是太大了些。 上面有神奇的光晕流转。 一股清香,不自然的生了出来。 “放下,放下,放回去。” 黑袍男子跌坐在地上,已经失去原先的威风和神气了。 他就像被人抽掉了脊梁一样。 “这是什么?” 杨雪雁忍不住问。 刘一夫看她。 “抱歉,不是你想要的,看来蛇王的确是已经失去了宝玉,我猜可能就是仁王得到了宝玉把它带走了。这只是蛇王自己的妖丹蛇骨,那蛇王其实已经死了,只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它虽死了却不甘死去,利用宝玉残存的力量将自己复活,只是复活它以为的自己。原本这是有可能复生的,但复生是错误的把他也带上了,消耗太多的力量。我在它已经石化的身体里也只找到了这个。” 这枚骨珠,显然不可能是蛇王宝玉。 杨雪雁无力的道:“仁王……” 这真是一个坑。 本以为可以。找到蛇王宝玉。 哪知那宝玉早早就让那个什么仁王的给带走了。 唯一留下的是蛇王不死的执念,一次次消磨自身残存的力量对自己进行复活。 只是,来杀它的人太多了。 又有黑袍男子的突然加入。 这导致了力量更多的消耗。 现在,刘一夫给它来了一个断根了。 却在这时,一个人出现。 是陈逐风。 他被复活了。 也是最后一次的复活。 倒是那大蛇,又出现了。 它一出现就对刘一夫发起狂猛的攻击,想要夺回刘一夫手中的骨珠,有了此物,它依然还可以再撑段时间的。 但张小乙和锦天联手。 二人宝刀威力惊人。 更有发火的杨雪雁上前一顿暴踢。 这三人合力出手,硬生生将才刚刚复活的大蛇击杀。 “这下真完蛋了……” 黑袍男子苦笑起来。 “呵呵呵呵……” “哈哈哈哈……” “也好,都结束了!” 他闭上了眼睛,整个人,消散了。 “老陈,你——” 齐玄风紧张的盯着陈逐风。 他生怕陈逐风也死去。 孰不知方才,黑袍男子选择自己死去,将全部的力量给了陈逐风,这让陈逐风可以活下来,也只有陈逐风一个人可以活下来。 此后,黑袍男子和大蛇,都没了。 因为,蛇王它真正的死了。 “我没事,不过,这里快不行了,这里一切,原本都依靠蛇王的力量维持着的,现在我感觉到蛇王已经真正的死去了,所以这里也要维系不下去了。但你可以离开。” “不,我想在这里和你在一起,反而,个面我也生存不下去,我只是个,写书没人看的废物罢了。” “不,我喜欢看,我想你回去继续写下去。青姑娘。” “奴婢在。” 青姑娘来了。 她一直都在。 只是一直在外间,此时听到陈逐风的话才进来。 “我的话你现在听不听。” 陈逐风问。 他此时,是蛇王最后力量残存的证明。 他的存在,是最后一丝的蛇王之力。 “奴婢听令。” “把他带走,让他活着,回家。” 青姑娘道:“奴婢遵命。” 齐玄风道:“那你呢?” “我已经离不开这里发,这里,现在,就是我家。” 他挥手。 齐玄风不甘愿的被青姑娘带走。 但是,在外间,刘一夫一行人又发现了他。齐玄风没走,他和青姑娘在蛇盘山下。 “你不走吗?”张小乙上前问话。 “我不走了。” 齐玄风心情很不错。 “我在这里陪陈兄一起,我知道,我真走了,他一个人就太孤单了。他虽然一定要我走人,可我若真走了,他一定很难过。” “你……” 张小乙默然无语。 此后,至少相当一段时间,龙王庙不会再现了。 刘一夫一行人走了很远。 到了淯水河边。 张小乙才道:“那蛇还没死透吧?” “对,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这真是太可怕了,那蛇的确死了,但就是没有死透,一直苦熬着呢。我这次其实只是取走了它积累的力量而已,它的妖魂仍在,假以时日,仍然可以恢复的。” 不过,说归说,至此刘一夫也对蛇王宝玉上心起来了。 虽然说,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但这条蛇王也太难死了吧。 它之所以这么难死,不是这条蛇王本身有多么厉害,而是蛇王宝玉的作用。 那枚失去了的蛇王宝玉,它才是真正的好宝贝。 刘一夫对找蛇王宝玉本有些敷衍,但现在他真正上心了。 忽然,锦天道:“不好,李苦水呢?” 众人一阵沉默。 一直想弄死的李苦水竟然跑了? 本想让他以知道太多的罪名去死。 哪知此人太过奸滑,终究让他找到机会跑了。 “算了,一个小人物不值当什么的。” 刘一夫叹气说。 此时的李苦水在哈哈大笑。 他仍在林中。 但他手上有一物。 这是完颜不花的武功秘籍。 乙太不灭功。 “哈哈哈哈,我要出头了,我要出头了呀……哈哈哈哈!从今以后,我李苦水也要当大侠,当帮主,要出人头地!看着吧,我李苦水要出头啦!哈哈哈哈!!!” 正当李苦水高兴时,一阵风起,然后,他就没了。 …… 这里是幽暗的地穴,在不知名之处。 阴暗,幽冷。 正常人是不能生存的。 李苦水睁眼,看到了一对铜铃。 不,不是一对铜铃,这是别人的母亲,一双眼睛啊! 李苦水一下子叫了起来。 “闭嘴!” 那双眼睛之主叫了起来。 李苦水死死捂住自己的嘴巴。 他不敢说话。 对面,是妖,是一只长毛的大猴子。 但见过水猿大君的李苦水知道,这是真正的无上大妖。 他真的吓到胆破了。 一身苦水。 “真是,不经吓,算了,瞅着也问不出什么了,俺自己看好了。” 下一刻,李苦水立刻两眼发直,成了痴呆汉。 那大猴子却闭上眼睛。 它笑了。 “有趣,看不到啊,这家伙,记忆里竟然看不到人,是被影响了吧,但逃不掉的,只等,俺出去就行了。俺的孩子,虽然只是俺的分身,但也不能白死!” 这猴子说着又低声嘶吼起来了。 “彭皇,你关不了我太久的!” 第1章 无家可归 上古有三皇,分别是彭皇,黎皇,楚皇这三位。 彭皇堪定天下,一扫妖氛,使得天下从此人道永昌,一改过去人族为妖族血食的悲惨命运。 黎皇开辟蛮荒,杀妖屠魔,为人族扩展了生存空间,使得人族大昌,鼎定天下。 楚皇治水,水脉由此贯通天下,而依水的妖魔也被楚皇一扫而空,敢当其正面者,皆一一死在了楚皇的大斧,君之铖之下。 三皇定鼎,打下了人族的武功盛世。 奈何。 人皇现在皆已不在人间了。 他们功德圆满,已经回归法华山人族功德庙中。 为了人族,镇压气运。 而昔日一些被人皇一一封印而未有杀掉的妖魔,却要快出世了。 人族,大劫将至。 阴冷的王宫。 丘未明心中感情复杂。 他迈步入殿。 这间殿室,一股阴气。 其中有铁链交错的声音。 细观之,有一个人被铁链锁着在。 原本此人是要被处死的,但她却坚强的活了下来,只因她活着委实是一种无边的痛苦,所以那个人才决定让她继续,活着。 “你,还好么。”丘未明上前发问。 一阵的铁边抖动。 一个怨毒的声音道:“我好不好,你不知道么?” 如果可以,她,真想杀了他,不,吃了他,生吃那种。 “我这次来,是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呵呵!我现在这模样,还有什么好消息?怎么,你要杀了我?若是,这倒是个好消息。” 对于此人而言,死亡,或许是种解脱。 丘未明又是一阵沉默。 他犹豫一下,终是选择推开殿门走进去了。 在这殿中,有一个人,被人手臂粗细的铁链捆住了手脚。 这人一见丘未明进来,立刻往前扑。 但只差一点,她攻击不到他。 铁链被她拉拽得笔直,但这种星金铁的铁链,真不是她人力可以扯断的,别说还这么的粗。 不要说她一个女孩子了,就是一头蛟龙都能给捆缚住。 “啊啊啊——” “杀了你,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女人发出了尖锐的怒吼。 丘未明看她——的嘴。 女人立刻受不了,她捂脸缩回去。 “不要看,不要看,不要再看了,求求你了,不要看了,莫要再看了……” 她说着又哭了起来。 丘未明苦笑。 这是真的笑不出来。 连苦笑也笑不出来。 原本多好的一个姑娘啊,年轻,漂亮,一身青春洋溢的鲜活气息。她人在那,就是种美好。 但现在,这种美好,全没了。 从鼻子以下,她的嘴,全烂了。 就像她的嘴被抹了强酸剧毒给腐烂了。 牙齿倒是变成了尖锐的兽牙,遗憾的不是犬齿,而是所有的牙齿皆尽如此。 她的舌头也变得比较长了起来。 吐出来能触及到她的肚子。 这种模样,哪里还是一个人。 根本就是个鬼。 一个女孩子,脸上有一颗痘子都要愁上半天,而像她这样毁容的,的确可以说是痛不欲生。 哪个男人有勇气能够接受这样一张脸的女人? 之所以这样,只因她和一个人一起吃同一样的食物。 那是充满了秽气的食物。 乍一看好似没什么。 但其实食物里全是秽气,极具污染力。 被这种秽气污染,女孩的嘴巴也就整个儿的烂掉了,还因此发生了未知名的变异。 可无论怎样,谁又想要呢? 丘未明道:“你,莫要难过了,我来是要放你走的。” 女人身子仍然在抽搐。 直到,丘未明道:“你不想,再见一下那个人吗?” “他,怎么样?” “很好,至少没有什么大事,现在事业有成,钱也不少,就差一个女人了。不过也不用担心,他身边的女人缘不错,这一次出来带回了不少女人,都是极品美人。” “呜呜呜呜……” 这个女人忍不住哭了起来。 她不信这男人的话。 但她知道这男人说的很可能是真的。 她了解那个人。 爱,或许会有,并且感情很真。 但再怎么样,那人也不可能只她一个女孩。而现在,她还有什么脸回去,和她心爱的人在一起?她简直不敢想象,当那个人看到自己的脸,自己现在的模样,得有多么让人绝望。 她就算是死,也不想那男人看自己现在的脸。 连她自己都不能接受,别人又怎么可能会接受?! 丘未明低声道:“其实,有没有可能,你想的事情想得太悲观了?” “你不要说了,没人,没人,没有人能够接受现在的我的。” “也许那个人可以。” 丘未明弹弹手指道:“想听听我为什么这么说吗?” “……” “这一次那人出去带回了一批女人,我最初以为他疯了,好色成瘾,失去你后破罐子破摔,但调查一下后才发现不是的。那些女人都是一些苦难人,她们被一个镇子上的恶霸关在家牢里面,日日年年的凌辱着。这些人理论上是累赘,没人愿意搭理的,沾着都嫌脏,只有最低贱的人才可能考虑接纳她们。她们往往也是选择一死了之的多。但是那个人接受了她们,还把她们带了回来。他能接受那些女人,为什么就不能重新接受你呢?难道就因为你现在的这张脸?倘若他是如此肤浅的人,那你也可以选择放弃嘛。最坏的结果,你已经预料过了不是吗?” 女人不再说话。 她的身体依然在颤抖。 但丘未明知道,她的心动了。 他打开了铁锁。 女人一下子离开。 不得不说,虽然身体遭遇了秽气污染,可黑化强三倍,这是十倍不止,强大的秽气对她进行了改造,在无形中,她拥有了快速自愈,力量大增,速度,敏捷,都狠提一级不止。 此时的她,与其说是一个人,不如说是一个妖,一个魔,一个鬼,唯独不像是一个人。 经历如此痛苦,却仍然活下来。 为什么可以坚持到这个地步? 因为,想活。 她还有无论如何也要活下去的理由。 这个理由很荒谬,很可笑。 可能让人听了会觉得滑稽无比。 大约只有那些长头不长脑子的傻白甜才会相信的东西。 没错。 是爱情。 其实女孩自己也是知道,她喜欢的那个男人在感情上有多淡薄。 那个男人,也许有感情,喜欢女孩。 但这种感情只是他生活中的一部分。 是一种生活上的调剂。 而非全部。 但对那女孩来说。 是的。 它是全部。 女孩躲在暗处。 她不敢,绝对不敢,让任何一个人看到自己。她自己知道,现在的自己模样有多吓人,是能让人把隔夜饭都给吓得吐出来的那种。连她自己都要嫌弃不已。她几次三番都希望自己已经死了。 拥有现在的脸,她再继续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不如死了。 可是人啊,就是这样,真正到死时,就会退缩。 更何况,她舍不得死。 在爱情最美好的时候她遭遇了变故。 也正因此,她苟且怀着美好的怀念继续活着。 她不是真正怕死,只是犹有不甘。 就好像,一个男人,哪怕是个丑陋的胖子,也仍然有对女神的向往之心。 到了晚上。 她悄咪咪地到了那男人的房外。 那个男人的房宅更大了。 他更有钱了,用上了很多下人,不过都是一些大美女。这些美女,每个都堪称极品,她们脸上有着一种舒心的笑,很满足于这里的生活。 这让她们很用心的打理这里。 外层,是书屋铺子。 几个女子在看守这里,坐收钱款。 生意十分的兴旺。 年轻的男女进进出出,层出不穷。 生意火到让人难以置信。 只是一间书屋铺子而已,怎么生意这么好的?简直是岂有此理。 在里间。 二层楼上。 那个男人坐在一张椅上。 在他面前的是一个个优秀的女性。 一个白衣看起来很高冷的少女在激动的说着什么。 另一个女孩隔壁这家客栈的莫小米在旁边不停拍着小手。 还有一个美妇人不停的在旁边伺候。 无论刘一夫是要取什么东西或是要吃些什么。 她都会第一时间把东西送到刘一夫手边或嘴旁,这照顾叫一个无微不至。可以说,罗王怕都没享受过这待遇。 毫无疑问。 那个激动的少女是白酒。 这个女孩已经恢复了少女天性。 她不再是那喜战好杀的女魔头,高岭之花,而是一个事业心在爆的女强人。 她正和刘一夫介绍他们生意的成果。 事前谁也没想到,连白酒自己也没想到这点。 书屋铺有生意会火,可也没想到能够火到这种地步,就离谱。 书这东西,一向比较贵。 可现在这书愿意来买得的太多了。 当然也有别家想加进来争的。 可这块市场最注重的就是话题敏锐度。 这是一个拼脑子的活计。 你脑筋瓜子不如人,就只能跟屁看别人挣大钱。 更要命的是,无论白酒还是刘一夫现在都是不差钱的人了。扩大规模再生产根本没问题。 二人合作之后,钱景大好,两人都有一种以后不愁了的想法。但不行,赚钱是没个够的。 白酒从怀里掏出一张漆了金字的请谏。 “我最近搭上了锦记的线,锦记现在需要珠宝来扩大业务,听说你手上有货,想找你帮忙。” 刘一夫他们一行人,江湖上人称。 新——盗墓派。 人狠话不多。 活少赚钱多。 一句话,这批人,已经赢麻了。 若非刘一夫一行人现在大多披了官皮,早出事了。赚钱太多,可不有一大堆眼红的吗?连带着盗墓派现在也渐渐兴旺起来了。 正不正规的先不管,有墓真上啊。 都是给刘一夫他们刺激的。 别的不说,西方商路一块儿,那是真不知道他们到底赚了多少。 反正几个人都是不差钱的样子。 而刘一夫是他们这一脉专门管钱的人。 别人可能手上没有好货,但白酒相信刘一夫有。 这也是锦记要找刘一夫的缘由。 锦记的发展也到了一个瓶颈期。 它们也是需要有一批稳固的高档珠宝来抬高锦记的位格。 可是吧,现在,西方商路乱成一团,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好,上哪儿搞大批的珠宝器玉呢? 也就指望刘一夫手里仍然有些好货了。 至少撑过这个混乱时期。 毕竟,西方商路不可能永远乱下去。 上面不允许。 第2章 锦氏小院内 锦记吗? 刘一夫的脑子里掠过了一道身影。 又或者说是一抹倩影。 锦氏。 锦绣。 那真是个极其出色的女子。 不说明了,谁敢想啊,她竟然是锦天的亲娘。说她是锦天姐姐都有些大。 这个女人不简单。 一手打造了锦记天下。 开局通过一座葵园发家,葵花籽油,葵瓜子,葵花蜜,葵花茶,葵花金颜料,葵花香水,葵花饼……多种开发葵园产品,积累第一桶金,到现在更是一发不可收拾。 此外,还有一点。 看起来突然的锦记,谁能想到,它的背后是铁冠道门在支持。 锦氏的朋友,好闺蜜,竟然是铁冠道门的当代行走。 这让锦记凭什么不赚钱? 这样一条粗大腿,白酒说死也要给抱牢了。 为此,她不得不来说动刘一夫。 “这件事我再考虑一下吧。” 刘一夫有些为难的说。 他真不想的。 财不露白。 他宁可藏着不花,也不需要让人们实锤他们赚得多。 看来此事需要好生斟酌一下了。 白酒有些败兴的走了。 走出门口,她停住脚步。 她感受到一丝异样的气息。 但旋即,她看了眼旁边的楼宅庭院。 立刻就走。 这个大王七加一蛋。 身边住两个超级大高手,哪个能来伤到他啊。 自己关心个屁。 白酒气冲冲走了。 她是雷厉风行的性格,最受不了刘一夫这种走一看三的谨慎劲。这不是说谨慎些不对,而是太谨慎过头了。 做生意,就是抢饭吃,你不能光顾谨慎而失去了冲劲,不然的话,米田共都没得热的。 刘一夫也勉为其难地被一群女人拉上了床榻。 不得不说,他回来后的这个生活,腐化很快。以前还觉得张小乙不对,才有点钱就雇这个仆那个佣的。 现在才知道自己也差劲得一批。 每天都有二三个精通春啼之术的女人对他做什么。他都不需要动,由得女人们自己摆弄他的身体,搞得他觉得自己像个物品,虽然是舒服,可却有些,自己都认不识自己了。 我的一种植物。 这种事也是我能做出来的? 可在女人们的围卷下他又能怎么办呢。 都是一群玻璃心。 他只要拒绝哪个,那个就会多想,甚至想要轻生。 真是麻烦。 早知道一个也不要了。 从四五十的徐娘到十几岁甚至更小的,都要和他来一手。 让他很是感慨。 得亏他是一个降术师,有很多补身的手段,不然的话,真是要被掏空了。 可话又说回来,这小日子的确是爽。 难怪有人说从此君王不早朝。 如果那些什么君王也像他这样的,甚至君王拥有的美人数量更在他之上远甚,那他的快乐的确是不想上早朝的。 不学习还真是不知道,原来世界上有这么多玩法。 自己应该也算是博学之人了,也最多学一个肘腋膝弯中路三通就觉得了不起了。 哪知道还有这么多花活路子。 虽然有些很污辱人。 但这一切刘一夫都是被动的也就算了。 想想,这个艳福,原本是张小乙最该需要的,但他错过了。当初是他做了最正确的事结果一下子成了诸女心目中的救命恩人。 至于锦天,理解一下,他要顾忌杨大小姐的心思,不敢乱来。 而且不得不说,锦天的家教太好了。 哪怕他中途傻乎乎的当兵,但早期的教育的确是塑造好了他的三观。 让他一下子接受诸女,他真的做不到。 但其实,当是时,只有像刘一夫这样接纳她们,别管是怎样的接纳,反而是对她们的保护。 才让她们能够这么顺遂的活下来。 以往,像她们这种女人很多。 被救下来了。 但想也是知道,这些经历数年甚至十数年,二十多年,甚至更久的囚禁生活,她们的被解救,真的可以,让她们从此平安无事的生活下去吗? 不是的。 她们轻者要用一生来忘却这些记忆。 但这偏偏是不可能做到的。 她们的余生都要承受着痛苦。 就像一些道友,你一下子让他们断粉他们是真的受不了的。 更多的,是受不了下选择自杀,又或者自己主动用另种堕落的生活来麻痹自己。 所以对这些被解救下来的人,她们之后的安排,才是最重要的。 说白一点,她们需要被“接纳”。 并且不能触及她们内心中的敏感伤疤。 所以说来说去,像刘一夫这样以一己之力供养她们才是最好的。 不过——刘一夫突然感应到一道关注于他有目光。 他忙披了件外套跳出来看。 此时他的武功已经有模有样了。 轻功也高明到了可以随便一跺脚就上房的地步了。 但当他出去后,能够看到的只有一丝隐约的影子。 夜晚,真看不太清了。 那抹身影,太快了。 不过,虽然没有看到,但从旁边房里一扇窗口中跳出了一个人。 这是锦天。 他已经转修了云龙九现。 这门武功对身法轻功有极大的提升。 他发现动静不对,立刻跳出去追查。 一来是帮忙看怎么回事。 二来也是验证一下他的功夫。 眼见锦天追了出去,刘一夫也就不再多事了。有啥事等锦天回来就知道了。 若锦天的轻功也不济事,那他出去也没用。 却说锦天,人如飞天的游龙。 虽未体验到御风扶摇九万里的感觉,可这种一纵有余焉的轻快让他舒服极了。 他这跑步,就像游泳,人在奔跑中不仅不累,反而如同一尾游鱼,轻松自在。 这么地,竟然真让他追上了那抹尾巴。 还真有人。 这是什么人? 瞅背影像是一个女人。 别说,这背影杀是挺厉害的。 这身材,小腰挺灵活啊。 这腰腿连接扭得,那叫一个顺哪。 但是以为这点斤两就想摆脱自己? 别开玩笑了。 锦天早已经不是从前的锦天了。 那人眼见摆脱不掉锦天,突然一顿足,转身一脚踢了过来。 锦天一笑,挥刀挡格。 他这刀,乃是神兵新月宝刀。 刀身如一抹淡黄的月色,在白天不怎么样,像刀上的淡锈,可在晚上,那还真是不错的。 一刀挡格,原本可以顺势将对方的腿脚都给削下来。但却未有做到,反而硬生生的弹开了。 锦天一怔,仔细看去。 他目力惊人,看到了对方的腿的确是破开了,被刀破开了皮肉,可那里皮肉正在以一种异常的速度恢复。 更为可怕的是,他听到了,或者说是感到了,自己新月宝刀上传来的悲鸣。 然后,他看到一张恐怖的脸。 那是一张怎么样的脸啊。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女人。 她一头散发把大半个脸是给挡住了的。 但是她的下半张脸,她的嘴整个是烂掉的,没有两片嘴唇皮肉,牙齿丑陋的暴露在外面,这牙齿一根根尽皆是尖锐的利齿。 这让她无时无刻不在流出口水。 多么丑陋,多么恶心。 至少锦天是没见过的。 “别在追了……” 她没有再出手,只是让锦天知道自己的厉害,就丢下一句话,匆匆走了。 锦天默然无语。 真是奇怪,这人,感觉有点熟悉。 但是谁呢? 嘴巴竟然能烂成那样。 一个人的嘴巴烂成了那样,她还能活着吗? 同时,这人的力量又是怎么回事。 她的那可怕的自愈力。 还有,她的骨头坚硬到能挡住他的刀。 他的刀可是新月宝刀,能够切金断玉,把人的腿脚切掉和切豆腐也没什么区别。 但方才不但没有切掉,更为可怕的是刀还仿佛受到了什么伤害导致灵性受到损伤。 而摆脱了锦天的少女,她漫无目的的走着。 罗京虽大,但一时间她竟然想不出可以去哪儿。 在不知不觉中,她重新回到了殿中。 意外的是,丘未明没走,他竟然仍然在这里等着。 两人都没说话。 丘未明在此,是他知道,女孩只能回来这里,不然她又能到哪儿去。 女孩也只能回到此处,她连选择当个乞丐都做不到,因为她的脸委实是不能见人。 她这样的姑娘,在外面,故作神秘反而会惹来更多的麻烦。 想想看,一个蒙面的女孩,哪个男人不想揭开她的蒙巾呢。 所以,她只能回来。 这一夜无话。 次日的刘一夫只能选择——赴约。 那张锦氏的请谏不是在开玩笑的。 锦氏因为是女性,还是一个已经独身的女性,所以一直很注意自己的风评。 她谈生意,都有一套特定的规矩。 只有极少数没有威胁的人才能有她的请谏。才能和她一起面谈。 刘一夫摸着那张漆金字的请谏,但指向并不是锦楼,而是内城区一个简单平静的小院子。可即使是这个小院子也不简单。 内城区——寸土寸金。 并且也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在里面置产的。 看起来只是一座小院落,但它代表的是身份和地位。 至少,目前的刘一夫就做不到。 没有哪个权贵是真正害怕降术师的。 降术师终究是八百旁门之末。 虽然术法诡异莫测。 可主要也就是杀杀普通人。 对于权贵,大气运者,是不行的。 反噬太厉害了。 就比如,锦氏这样的,刘一夫就不能去得罪。 但是,当他来到此间院落时,发现了不对。 这间院子的门口竟然连个值守的门房也没有。 刘一夫在空荡荡的门口犹豫半分,终于还是选择进来看看。 他一进来,就立刻低下了头。 院中有一株老槐。 落叶,青草,老槐树。 很有意境的一座小院子。 但这院中,却并不是锦氏。 那抹倩影衣裾飘飘,脚上却踩在一柄青色的飞剑上。 脚不沾尘。 这是铁冠道门的当世行走——孙春绮。 “前辈!” 刘一夫连忙上前施礼。 孙春绮神色有些复杂的看着他。 “你来了。” “呃,这是……” 刘一夫敏锐的感觉到,这请谏恐怕不是锦氏的意思,而是这位孙春绮的意思。 是孙春绮通过锦氏让他到来此处。 只是,如此别有用心安排这些,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第3章 储物腰带 孙春绮人淡素雅。 她立在那里,不说,不动,就是一幅天然的仙子脱俗图。 虽然在容貌上不是绝美,少了一抹惊艳之色,却气质出尘,属于那种看了又看,越看越好看的类型。 这样一个人,刘一夫却是比较——敬而远之的。 因为,她是修仙者。 哪怕她走的是入世之道。 孙春绮是修仙者,修仙者有很多种的。 有的是远离红尘俗世,走太上忘情道。 世人于我有亲戚,我独视人如一焉。 即便是父母妻子儿女亲人,也视之如常人。 心中,唯道也。 这是一条极重才情的道。 但也有入道的。 深入红尘里,纯情演道真。 这也是一条路。 还有像铁冠道门的,不仅入世,还别人的母亲扶龙庭。 通过扶龙庭来增进自己的功德气运修行无上大道。 毕竟,红尘里能有什么?无非是情情爱爱之类无聊透顶的玩意儿。 那玩意儿只能对极少数人有用。 比如天真蠢和傻白甜。 扶龙庭就不一样了,参与到一个国家的内政中去,这世上还有什么比玩政治的更心脏呢? 可是,既扶龙庭,必为天下显,也就藏不住了,一个不好就会遇到有人的算计。 修仙一途,千难万险。 错,却只有一次。 一个人只要错了一次就得玩完了。 所以,需要一些,底牌。 锦氏就是孙春绮的一张牌。 不然,纵是从前一点交情,又哪里值得孙春绮对她又是救儿子又是给她当靠山的。 修仙者是你妈吗? 要知道,修仙者都是无利不起早的。 没好处,什么情分都得淡。 只有最真实的利益关系才得长远。 “请你来,是想你帮一个忙。你会帮我的吧?”孙春绮盯着他。 一丝杀气,淡然而出。 刘一夫给她这么盯得不敢抬头,只敢低头看下面地上孙春绮的影子。 “是什么事?哦,这个是之前说好的,只是我才刚回来,还未来得及给前辈您送过去。” 刘一夫把手中储物袋恭敬地双手呈上。 这里面,别无它物,就一件,是他答应的,给孙春绮的王七加一的壳子。此物坚韧,若其食之可得大补也,若要炼器也是上品佳材。 孙春绮一看,好家伙,这储物袋也是勉强容纳着的,差一点就要装不下去了。 但不得不说,此物——她是极其喜欢的。 虽然她拥有青白双剑,战力之盛,可战元婴,就算化神……那个勉强。 可这也是难能可贵了。 若说她此时的短板,就是防具了。 可修仙者大抵都是这样的。 攻高防低。 毕竟很多人信奉,我先解决了你,这就是最好的防御。 你不能说这个理念是错的,但万一遇到了抢先攻击你,或实力比你强就先攻击你了的情况,怎么办?! 所以说,拥有一套防具的重要性。 可是防具真的太贵了。 以甲胄为例,这是需要上好的金属灵材的。有那么多上好的金属灵材,制成飞剑不好么?你打一套铠甲要多少灵材,打一柄飞剑又需要多少灵材? 事实就是,很多人连一柄趁手的飞剑都没有,你让他们上哪儿弄防具去。 一套铠装防具,不说手艺了,光是灵材的消耗就是飞剑器材的十倍不止。 而在修仙界。 灵材永远都是珍稀材料。 恐怕也就是少数大乘大佬才能轻松搞到吧。但对于大乘大佬来说,他们历经千般劫难,早已经把身躯炼至极限了,区区防御器具,于他们来说又有什么用呢? 比如孙春绮。 她也算一方小大佬了。 整个罗国的国库对于她来说都是予取予求的。 想要什么东西,一个字,拿。 还是不给钱的那种。 就是这么豪横。 然并卵。 没用! 纵是一整个罗国,又能收集多少珍稀的金属灵材? 就算你自己在外面找,你找到的也基本上是有主的。 总之,对于金属灵材,就一个字。 等。 想要只有等,等哪天机缘到了,上天把馅饼直接丢你脑门上,不然就别想了。 那么,除了金属灵材,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有。 妖精的身体也是很好的材料。 比如龟类,这些拥有强大坚硬甲壳的精怪,它们的这身体就是一种极好的炼器材料。甚至从舒适性和成长性,修复性上来说比金属灵材还好。 但是,它同样难得。 拥有强大甲壳的精怪大妖,又有哪一个上好相与的。大多数修仙者如果想要防具,只能是逮到什么用什么。 弄一个皮子的防具就差不多得了。 哪怕防御性并不是太好,也聊胜于无。 有总比没有好。 孙春绮没想到的是,刘一夫真弄来了这王七加一的壳子。 此物可太好了。 至少,目前对于她来说是极好的。 此时的孙春绮对于防具有一种迫不及待的渴望。 但,再渴望,想要有,也是困难的,不是说你想要,就能有,同样要看机缘。 不过,不错。 这次就挺好,机缘上门了。 当初,她若是嫌事多,没有给出这么一只储物袋,也就不好意思让刘一夫去找王七加一的甲壳了,这么大的甲壳,刘一夫纵是得手也带不回来,带回来也落不到她手里。 但就因为她一时心动,提前投资,就有了这一份白来的收获。 虽说……这里面也有便宜刘一夫的意思。可细究起来,不管刘一夫得到多少,她总是不亏的。前后她付出了什么?区区一只她已经看不上也不用了的储物袋而已。 就像一只穿旧了的鞋子,不需要了。 这东西,就算是卖,能有十块灵石吗? 但这王七加一的壳子呢? 一千灵石都是有价无市。 “你有心了……” 孙春绮大为满意。 她想了想,取出了一条腰带。 此物是她学习炼器术的练手之作。 整条腰带,其中绝大多数材料都是罗国的国库珍藏的。当然是器物,反正摆那里别人也不会用,用不上,倒不如在她手中发挥余热。 最为珍贵的是几枚虚空晶石。 这种晶石是一种虚空魔蛛体内所产的结晶体。比较适合制作小型储物装备。 早年在山门中修炼,因为对虫类的厌恶感,孙春绮杀了很多此类虫子。自然也收集了很多从虫子身上得到的物品。 大多换钱了。 只是诸如虚空晶石这样的有特殊作用的她给留下来了。 但时间长了也是犹如鸡肋。 因为此物每一件可以容纳的空间终是有限的。 满足不了她的需求。 原是想给好闺蜜锦氏的。 但眼下还是忍不住给了刘一夫。 “这条腰带拥有更好的储物效果,便给你了。” 那只储物袋,她收了起来。 王七加一的壳子太大,取出来换存不方便,让人看到了反而会横生枝节,那就反而不美了。如此就正好用此物来交换一下。 回头把这只储物袋给锦氏吧。 她这么想。 刘一夫一接手也知道此物的好处了。 他现在实力上涨,精神力大增,至少从储物器中取用物品可以说是轻而易举了,不像初得储物袋时,取存一件物品,都老费劲了。 只他用精神力一招,便知这条腰带拥有十二枚晶体,每一枚镶嵌的晶体,其内都有一个十丈宽长的空间。 比之前的储物袋大了至少十倍。 他忙不迭的收了起来,系在腰间。 不说晶石,就那腰带的料子也不简单,应该是什么动物的皮子,外面是一种高品质的丝织绸。 光洁,干净。 还似是能调节体温。 这要还不是宝贝,那什么是宝贝。 正当刘一夫想走。 得了好处也要走。 他对孙春绮这样的修仙者实是心中存有忌惮。不敢与之过于亲近。 这既是出于一种自卑心理,也是对事情有所猜测。 降术师是八百旁门之末。 那号称三千正道的修仙者又能比降术师高尚到哪儿去? 修行这条路,心存仁善的,都是走不到头的。 正当刘一夫想要走时,孙春绮道:“等等,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你已经来了,正主未见,却要走,拿了东西就走是不是不太好呀?” 刘一夫怔住了。 “前辈,这不是……” “一码归一码,”孙春绮道:“我在此见你是一件事,但不是你来的原因,你来是要见锦当家的,还不快进去,便宜你了。” 这话——有点怪啊。 刘一夫有些犹豫。 但孙春绮目光紧逼,他可不敢忤逆这位大佬,才刚得了一条宝贝的储物腰带,别给收回去了。 倒不是刘一夫小气,而是认知的误差。 就像他并不知道,孙春绮给的储物腰带最多也就值一二百灵石,反而他给孙春绮的王七加一壳子却值一两千灵石。 几乎是十倍的差距。 但这一点他偏偏是不知道的。 一个降术师,在凡人中称雄也就算了,哪来的资本进入真正修仙者的圈子呢。 刘一夫不敢拒绝。 他将信将疑,小心翼翼,终是进了小院的主屋。 这间主屋拉上了窗帘。 屋中光线主要靠一盏盏油灯照明。 屋中明堂大镜,反光作用下,虽拉上了窗帘,也明如白昼。 几个侍女鱼贯而出。 她们在刘一夫身后,放下了帘,拉上了门,甚至上了锁。 刘一夫心中紧缩,知道这是孙春绮的安排。 但是不对呀。 孙春绮堂堂修仙者,高高在上。 这样的一个人物,为什么要把算盘打在自己身上? 又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事? 想不通。 锦氏又是怎么回事? 她是被迫的么? 还是说此中之事别有深意。 等等。 不对。 这香……刘一夫的目光放在旁边点着的香炉之上。 是一只白鱼吐珠式的白铜制式的香炉。 白鱼的嘴向上,一圈圈烟圈升起散开。 但这股的香味是焚情香。 此是一种江湖上武林中臭名昭着却又价值昂贵的上品催情香料。 权贵非常之喜欢。 又称,千金香。 这种香可以在不知觉间让一个人春意盎然,一发不可收拾。 果然,刘一夫感到自己的身体,明明没有动意,却在扯旗造反。 刘一夫来到窗边。 以他此时的武功,完全可以打破这纸木窗子,跳窗而走。但却不能。他知道,在外面,那位堂堂正正的修仙者,孙春绮,仍然在外面等着呢。这是一种态度,一种意思。 你。 必须。 要去做。 这就是孙春绮的意思。 第4章 洞房花烛夜 呵呵呵呵。 说什么好姐妹,好闺蜜,有这么做好姐妹,好闺蜜的吗? 刘一夫此时已经明白了。 这别人的母亲就是一个局。 让自己和锦氏发生关系的局。 这是孙春绮的意思。 那么正模正样的人,结果也干这事儿。 刘一夫,终于回头。 里面,屏风之后,隐约是一张拔步床。 这豪华奢侈的大床上,是一道卓然静坐的人影。 刘一夫叹了口气,走过去。 一绕过屏风,就看到床上那个女子,一袭的凤冠霞帔,赫然是一副待嫁模样。 可这算怎么回事? 谈生意还可以,做这事,她可是锦天的母亲。 当然,实事求是,这种事是让刘一夫打心眼里觉得——刺激。 毫无疑问,这应该是一件很刺激很爽的事。 但所谓人,是要有——底线的。 因为爽就去做,那是造多大的孽啊! 原本刘一夫还想矜持一点。 表现犹豫一点,最好再加上无可奈何。 但他最终还是坐在了床侧。 就在锦氏的旁边。 不过——这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倒是一旁的锦氏有所感觉,自己揭了盖头。刘一夫闪电般看了她一眼又抹回去。 他感到自己心在跳。 锦氏的面容艳若桃李,她的脸庞经过精心的打扮,腮粉眼影,画眉描唇,甚至用线绞了脸,光洁的脸蛋子上一根杂色的绒毛也没有。发际线一丝不苟的鲜明分野下是一张玉托盘似的脸。 她目光清澈显然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 “要吃点东西么?” 她主动说话。 刘一夫犹豫一下同意了。 “好。” 两人移座到桌边。 桌上摆着的食物并不丰富,有些清淡。 毕竟,这不是宴席,摆了这一桌,也不过是意思一下。 所以面对这桌菜,二人并没有大快朵颐的胡吃海塞,而是很有限度的品酒。 没错,连酒都是品的。 大概是用了琉璃杯。 里面的红酒颜色甚好,让人不至于一口给闷了,反而是一小口一小口慢慢抿着。 喝三口,这一杯酒也就降下一丝线。 看着杯上锦氏留下的唇红。 刘一夫忍不住道:“请问一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在下可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能够迷住……能否给个解释呢?” 锦氏神情恍惚了一下。 她伸手,捉箸,在几道菜上轻轻点名,没有挟起,因为原本就不想吃,随意拨弄几下,又放下了箸。 “你知道——柏奚吗?” 刘一夫回想一下。 他看书很多,且拥有降术施加的超级学习能力,所以能够博闻强记,过目不忘。 “以柏木为俑,一种替身代罪之术?” 这也是降术一种。 降术师很擅长这种术法。 锦氏笑了一下。 “仙门有一种术法,和柏奚之术是一个意思,此为借物代形之术,其余替身傀儡,草人巫蛊,巫毒娃娃,都是这套路。然而,毫无疑问,借物代形之术是要在这些术法之上的。只是这个法术要求太高,普通修仙者施展不了,所以,需要一些折衷之法。” 刘一夫明白了。 说什么借物代形。 其实就是柏奚之术。 只是柏奚之术是古巫降术手段。 修仙者一向高高在上,不屑为之。 但他们又需要此法,就改名换目来了个借物代形之术。 说得好听借物代形之术在诸法之上。 其实就是在柏奚之术上做加法而已。 不过大致意思他是明白了。 锦氏。 说好听,是孙春绮的闺蜜。 但究其根本,是给孙春绮挡灾的。 这就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好闺蜜? 刘一夫有些说不出话来。 反倒是锦氏似是明白他之所想,解释起来道:“你不要误会,天下之事是有一定规律的,我小时候和孙春绮实力上差不多,当然是平等的,但时至今日已经不一样了,她是高高在上的修仙者,而我只是一凡人。会老,会死,实力也平平无奇。这样的我,凭什么去倚靠孙春绮?就算她不介意,那她背后的师门呢?仙门强大,不可估量,哪怕是随便一根手指,都能让我死无葬身之地。所以我必须要有价值。这,也是我唯一能够做的。” 刘一夫却听出了别的意思。 “你是说——她受伤了?” 锦氏立刻道:“没有。” “什么伤需要你这样来挡?” 锦氏轻叹一口气。 这个刘一夫,他太聪明了。 “你也是一个极聪明的,应该知道,什么叫做——你知道的太多了。” 刘一夫立刻一惊,身子一颤立刻就打了个哆嗦。 是的,他——轻佻了。 有些事,看破不说破。 不能让人知道你知道的太多了。 这时,锦氏已经不知不觉间走到了他的身边,在他耳旁边道:“是一种阴毒,难以明挡,只能身受,所以才需要你。” 在超凡的世界,有很多诡异的手法,阴毒刻骨,表面上什么事没有,暗地里什么招地已经使过去了。 很多时候,什么时间中了招自己都不知道。 中招之后才发现,所以——挡无可挡。 怎么办? 只能中招后解决了。 孙春绮中招,自然要利用锦氏来挡。 这就需要用到刘一夫了。 普通人,是缓解不了锦氏受的伤害的。 锦氏坐在床榻上。 她知道,有些事是避免不了的。 想当年她结识了孙春绮,二人之间的确曾有一段青梅竹马的珍贵友情,说一句好闺蜜是一点也没错的。 她想要摆脱家族的婚约,唯一倾诉的对象就是孙春绮,也唯有孙春绮在一旁认真的帮她出谋划策。 严格意义上说,是她们两个人一起选中的那个男人。 范有田。 毫无疑问。 范有田这个人根本配不上锦氏。 但婚姻与爱情无关。 爱情的珍贵之处就在于它的稀少和难以保值。换句话说它太不可靠了,想要一段美好的爱情就和抽奖一样,几百几千万人抽一张大奖,你凭什么觉得你一定会中? 所以不要相信那种虚头巴脑的玩意儿。 人,要活在当下。 怎么活得好,才最重要。 别的,不重要。 范有田的确是配不上锦氏。 但有时这反而是最好的。 就像鲜花有时也是需要肥料的。 锦氏这种性格鲜明的女人,要想自由生活,无拘无束,那还就得是范有田这样窝囊废的男人好一点。 他纵然是有千不好万不好却也有一个优点。 他老实,听话。 只此一点,胜过其余万千。 最终锦氏出马,毫无意外的将之拿下。 二人虽然在一起,锦氏更是为其育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男的一个是锦天,女的一个则是锦葵。 只是锦氏虽然为其生儿育女,这范有田也算是听话,可他听话也是有代价的,就是平素喜欢上花楼,锦氏不可能任由他作贱,而范有田又需要放纵一二,有钱的男人再听话,你不让他有个放纵的渠道,那也是要疯的。这就导致他很多时候是要找风俗店楼去解决心理压力。 而这风俗之地,大俗大雅,让人流连忘返,却是暗香销魂骨,幽谷斩愚夫,范有田有锦氏放纵,不差钱地玩儿,早早就坏了身子,终于是马上风,去了。 他一死,这锦氏也得了自由,可以真正毫不顾忌的大展拳脚。 但生意做到一定程度,就需要靠山。 锦氏能够选择的余地不多。 她既不想用银钱来喂出一座不靠谱的靠山,就只能依靠曾经的青梅竹马好朋友好闺蜜铁冠道在世行走修仙者孙春绮了。 身为仙门铁冠道的当世行走,孙春绮保住锦氏的家业,不过是一句话的事。 可千言万语只问一句。 凭什么? 因此锦氏没有过多的选择,只能成为孙春绮的柏奚,替罪挡灾人。 上一次,还是水神大君的妖王和孙春绮过了暗手。 看似一触即收。 实则是已经给孙春绮下了暗药。 等到孙春绮发现时已经晚了。 好在这一重灾由锦氏承担了。 这才需要刘一夫为锦氏解毒。 水神大君的毒哪是那么简单的。 此毒最厉害是可以污染人的精神。 能使一个贞洁烈妇在不知不觉间堕落为不知廉耻为何物的贱妇。 这才是最要命的。 若非如此,又哪里轮到刘一夫来解毒。 刘一夫思来想去,他是犹豫再三。 坦白说锦氏极美,她的容貌可以说是端庄大方美丽动人,从外表而言之,简直像锦天的姐姐,也大不了多少。 并且她真实年龄和刘一夫相近。 需要知道,刘一夫并非什么少年公子。 他实质上也是个四十过半,快要五十的中年人,只是拥有奇术,看起来脸嫩而已。 虽然这年头五十以下的男子犹有余力娶十八佳人都没问题,说不得还是佳话。 可刘一夫是有自己底限的。 他至少——不想沾染朋友的母亲。 这种事情——太丧德了。 他以后要是面对锦天,该如何相处? 难道他要告诉锦天,咱俩各论各的,我继续叫你兄弟,你就叫我爹,或者你叫我老刘,我叫你儿子,这像话吗? 只是……他站了起来。 焚情香不是白点的。 他的意志在动摇。 打破禁忌,是每个男人的快乐。 他也不例外。 床榻之上,锦氏端坐,她低眉垂首,一切已经认命。只是在那里,坐等着刘一夫放下心里压力过来。 鸳鸯绵绣,丝织被褥。 朱罗红帐,红烛高盏。 等等。 在床前的脚榻之上,锦氏的双足穿的却不是红色的绣花鞋,而是一双淡青色的素布鞋,那干净的鞋面上,连一点刺绣也没有。 再看裙脚,里面是同样素布青裙。 这说明,外面这件凤冠霞帔的红嫁衣是匆匆着身的。 原来,锦氏对于此事也是犹豫不定,最终才强打镇定,身披嫁衣的。 原来不止是我在忐忑,我在不安。 锦氏也是如此啊。 刘一夫失笑。 他在床边终于坐下,看到身侧女子一直笔挺端庄正直的身子发出轻颤,不由笑了。 “我们这算怎么回事?” 他从心了。 他认命了。 没有人能抗拒外面立于青剑之上的孙春绮。 自己若不如此做,锦氏必然遭殃。 她撑不住就会影响到孙春绮。 那时孙春绮可就不好说话了。 锦氏回看他,她轻笑一下。 有苦涩,有无奈。 她道。 “妾身既然披此嫁衣,承望君能不弃,从今往后,明面上我仍是你朋友的母亲,暗地里你便是我的夫君。” 这就是她的选择。 她当自己,再嫁一次。 第5章 被捅一刀 锦氏真的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女人。 她的才能注定她会高高在上一飞冲天。 唯一遗憾的是——她是一个女人。 而且——实力不强。 抛除实力不足这一点,在待人接物,行为处事,那都是无可挑剔的。 若非如此,她也不可能继续巴结上孙春绮。 不懂的人不知道。 修仙者一向高高在上自高自大。 根本不把普通人放在眼里。 普通凡人女子,长得再漂亮,放在修仙者眼里都屁都不是。 嫌脏。 毕竟修仙者筑基可辟谷,体质上来说的确是比普通凡人干净多了。 可见锦氏巴结孙春绮有多不容易。 为此——献出身子又算得了什么?! 她侧着身子,手缓缓,缓缓,轻轻,抬起。 纤细的柔荑,慢慢,拉开了胸襟上的绳扣。 红色的嫁衣从她身上顺滑而下。 里面是青色素雅的青丝绸外衫。 她又伸手,解下青丝外衫,露出了里面月白的里衫亵衣。 到这儿,她终是停了手。 接下来的,她就不好再自己脱了。 不庄重。 她要维持她最后的尊严。 刘一夫终于忍不住,焚情香的影响,锦氏的脱衣自荐,让他再也无法克制自己,他终是低吼一声的扑上去。这一刻,理性从他的脑中消失。是的,他是可以抵御一个风尘女子的引诱,也能拒绝倾国倾城的女鬼,但他实是无法拒绝一个良家妇女的解衣自荐。 因为他更知道一点。 锦氏已经做了她尽可能做的一切。 她的自尊让她是无法自己把那件亵衣给脱下来的。 在这件事上,若全指望锦氏主动,那他未免太没有担当了。 有时他需要用他的主动,来化解锦氏的尴尬。 这是他能做的。 也是他必须做的。 一日无话。 温柔如水。 刘一夫从未有这样的感觉。 他已非初哥。 也被家中那些女子教了十八般武艺。 但这一天,仍然让他犹在梦中。 他想。 倘若他父母在时,给他安排的女子是这样的,是锦氏这种女子,他还会抗拒婚姻至今未婚吗?说不定他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 不得不说,锦氏真的是极好的女子。 刘一夫通过对她的接触,更多了一些了解。 锦氏的武功不是太好。 但她暗中也是练过一些功夫的。 从她皮肤肌理可以感觉到。 她有足够的运动,绝非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居家妇人,待宅子里闷久了,年轻还好,一上年岁这皮肤肌肉都要松弛了。 而锦氏的皮肉,虽能看到肌理延展,皮质渐糙,可皮肤仍然紧致有弹性,肌肉也结实坚韧,肌肉紧密有力。 可知她对身材维持的努力。 若非如此。 她像普通妇人一样,现在说不得至少是要胖一圈的。 中年发福这一点可不是开玩笑的。 刘一夫对着她,累了一天又睡了一夜。感觉就像是一场梦一样。 门外。 孙春绮早不见了。 在刘一夫真的则个时,她就走了。 她又不是变态,岂会一直留着听墙根。 到了后来是刘一夫自己控制不住自己,有些索需过度了。 是以现在的刘一夫竟然感到有些……身子发虚。 锦氏人在被中,她一身狼籍,不好露出身子,只伸出手,扯了床头的一根绳子。那绳子扯着了一只铃,铃声一响,不旋即,就有一队仆妇鱼贯而入。 “相公且先自便吧。” 锦氏人在被中说道。 刘一夫在第一个人手里的盆取毛巾擦拭了身体。 用第二个人手里的茶水漱口。 在第三个人手上的水具用盐洗漱口牙。 在第四人手中取茶漱口。 在第五人手中拿过了衣衫,新的衣衫。 一套青色素布的男衫。 的确是锦氏的品味。 比之刘一夫的品味高多了。 不得不承认,有时女子的衣品比男子是要强得多的。所以很多时候有一个女子在男人外表会显得比较体面。 刘一夫走了。 他出了院门。 打门却是一个人。 刘一夫一看就知道——不好。 那是锦氏的女儿,锦天的妹妹。 锦葵。 这可不是一个好相与的女孩。 锦葵其实只是一个几岁的孩子,但已经是一个熊孩子了,自私自利的狠,偏偏锦天对这个妹妹极宠,可见她其实在家里也是极受宠的。 未想她竟然在此。 刘一夫忙是想避开此女。 但锦葵主动跑向刘一夫。 刘一夫一时间没把握住。 他不知道自己是该跳着离开,还是把她推倒,毕竟是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至于要较真儿么。他一个大人,和一个孩子闹,太不像话了。 就是这么一犹豫的功夫。 锦葵噗地插了刘一夫一刀。 在他的腹部。 还好。 这个位置,不会致命。 但这不是锦葵手下留情。 而是锦葵是个小短腿的女孩,恰好是攻击到此处。她再高一点,就能扎刘一夫的胸了。 “你这孩子!” 锦氏不知什么时候竟也出来了。 她换加青布素裙。虽然素净,但端庄得体,一副当家主母的模样。 虽然武功不是很行,但她身法还是不错的,脚掌在地上一转,整个人已经如离弦之箭般射出。 锦葵大叫:“不道德!我恨你们!” 她掉头就跑。 此女虽小,却天性自私,更是个敢言敢行之人,她竟是敢于出手,现在更是向刘一夫出手。这一刀插的,差一点就要了刘一夫的命。 “她太聪明了,我已经引开她了,没想到她还是摸了过来,知道了这事儿。你没事吧,我回头会和她好好说说的。” 锦氏有些不好意思。 她已经尽力了。 奈何锦葵就是个小魔星,管不住,打也不行。纵是她自己小心翼翼,也仍然让锦葵摸黑过来了。 这个小魔星,贼精,她很快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顿时气得要爆炸了。但当时刘一夫还没出来,她也不好闯进去,就抓了把刀在外等。 当刘一夫出来,她立刻认定这是欺负自家的坏蛋,毫不犹豫的就冲上来一刀。 发生这事,真是让人尴尬。 “算了,我也没死掉,你回去和她好好说说吧。告诉她,没下次了。” 刘一夫原本带有温情的脸变色了。 他运转工字伏虎功,收缩了伤口周边的肌肉,挟住了伤口止住了血。这门工字伏虎功让他对身体的掌握更上层楼。 现在的他已经无师自通的学会了缩骨功这样的功夫,原因就是他对身体的掌握增强了。 锦氏原本想说什么,终是没有说出来。 纵是她智计万千,奇谋百出,面对此情此景,也是徒呼奈何。在讨好刘一夫之余,她还要安抚住锦葵,这两样,她无法两全其美,只能选择先安抚锦葵。 好在她知道,刘一夫这样的人,纵被锦葵捅了,也决计要不了他的命。 不然他就不是脸色难看了,而是要直接翻脸。 精通情商的锦氏早早打听了儿子身边人的情报。 她知道张小乙是个喜欢揽事儿的小老大,虽说脑子有点问题,执念比较重,但行动力强,和她儿子的性格可以形成互补。 唯有这个刘一夫,不显山不露水,暗藏机峰,城府极深。而且这个人的性情比较凉薄,不要看别的,只究其一点,他是一个降术师。干这一行的,没有天真蠢和傻白甜,都是比较极致的精致利己主义者。 刘一夫能原谅锦葵捅了他一刀。 这是因为他才和锦氏从榻上下来。 并且两人玩得还挺好,兴致很足。 所以刘一夫才隐忍下来没有发作。 但这样的事再来一遍,什么恩情都会没了。 到那时就仅剩下公事公办四个字了。 那样的话她这副身子就赔得不值得了。 不提锦氏要如何教育熊孩子。 刘一夫原本大好的心情,全给这一刀子给捅没了。 他意兴阑珊,脚下软绵绵地回家。 到了门口,犹豫一下,少有的施展起初有成效的轻功,蹿上了张小乙的房楼。 张小乙正在练功。 精赤着上身。 虽然坐那不动,但心火如焚,在心火煎熬下,一身白赤的精肉表皮冒油也似的出了一层的汗。就像在皮肤上抹了一层老猪油。 刘一夫上来,他差点以为是锦天。 但一想不对。 他和锦天住一块儿,两人不是兄弟胜似兄弟,因为太过熟悉所以对彼此反而十分的了解。他知道,最近锦天心魂都给杨大小姐迷住了。 一天到晚的,尽跟那妞屁股后面找查千多年前,关于仁王的资料。 张小乙算明白了,这位锦爷,算是陷进去了。 倒也是不稀奇。 锦天心中最敬佩最崇拜最渴望的,不是他父亲,而是他母亲锦氏。 所以他找对象打心眼里是奔他母亲模子去的。 可是,天可怜见啊。 像锦氏这样的女人世上又能有多少呢? 好在上天给出了杨大小姐。 她拥有锦氏一样大家族的出身。 又有大家族制度下的精英教育。 能力方面也是杰出的,不输于人。 至于小脸蛋子就更别说了,那就是一个字,漂亮。 锦天被迷,真是一点都不奇怪。 张小乙想想也就接受了。 能怎么办? 反对的话兄弟都没得做了。 再说杨大小姐真不错。 你找别人还不如她呢。 只是这下很多时间里这宅中可就只剩下张小乙自己一个人了。 他一发闷,干脆练功。 好在知本论虽然对他作用不能说逆天,但不是没有。 他终究是感觉到自己武学的桎梏松动了,瓶颈一松,他就感到了进步,这比啥都要让他激动,高兴。 这不,就练上了。 一收功,一眼眼,来的人不是锦天,而是刘一夫。 虽未想到是刘一夫,但二人关系已经十分铁了,哪怕刘一夫来他这儿次数并不多,他也不以为意,反而笑呵呵地说:“今儿怎么这么早来了?” 可不是,一大早来的。 刘一夫坐下道:“别废话了,给我找点儿子药,金疮药。” 张小乙还纳闷了呢。 这刘一夫手头上的药岂不是比他的要好得多?是以他早不给自己备金疮药了,要用一般都是从刘一夫那儿弄。自己手头的,都是从前旧的,好在还在有效期内。 原以为是要最后扔了的,没想到还能派上用场。 只是吧,这刘一夫怎么了,需要用这玩意儿。 转念一想,明白了。 刘一夫也是怕了家里那多出来的一群莺莺燕燕啊。 其实也不是真怕什么。 只是男人,有时最怕的就是女人吵吵。 第6章 英雄王传说 话不多说,张小乙没叫别人,他自己把药搜摸来端上,并且让婢仆们都下去。 刘一夫解开衣衫,露出了数块腹肌的小腹。原本他这肚子,整一块,叠三叠。 但时长日久,这大腹便便已经消失不见了,在工字伏虎功之下,更是演变成了一身子的疙瘩肉。 用上了药,再用白纱布缠了两三圈,这才为止。 “怎么回事?” 张小乙忍不住还是发问了。 他知道刘一夫是个老实且谨慎的人,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突然给人暗算到了呢。 而且吧,这伤也不是太严重。 刘一夫呢,也不像经历打斗的模样。 要说被偷袭,这也不像啊。 所以,怎么回事,他真挺好奇的。 刘一夫先沉默,他想了一下,最终感知一下没人,张小乙也坐正了。 他知道,刘一夫可能要说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情。 果不其然。 刘一夫一说,他压低了声音,简单明了的把事细说一遍。 这得是张小乙脾气好,沉得住气,就算如此,他也几次三番想要跳起来插话。 当刘一夫大概说完。 张小乙低叫道:“老刘,老刘,你是疯了么,你屋子里那一群还没有把你给榨干了吗?你怎么就——就干出了这种事!” 一时间——张小乙是悲痛于心。 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这个小团体,好端端的,什么大风大浪,生死险境,都撑过来了。 哪知回了罗京,这才几天? 一天的功夫,就出了这么档子事。 张小乙想拿把刀去砍都不知道自己该砍些什么。 “这种事是我想的吗?是,我承认,那位的确是……你要说我不动心是不可能,毕竟我是一个正经的男人。可我毕竟是有脑子的,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这起码的道理我还是懂的,如果可以,你以为我会犯这种错误吗?就像你说的,我屋子里那么多女人,我差这一口么?可是……” 刘一夫站起来又跌坐在椅上。 他一拳砸在桌子上,手捏得死紧。 “脚上踩飞剑,月亮沟从天而降的那位就站在门口。这是她的意思,我能怎么办?她和什么人动手,中了暗算,所以要用她挡灾,这种灾劫一般人很难克服,所以才盯上了我……你到底明不明白,我是已经被盯上了的!” 张小乙嘴唇哆嗦着,一时间也是无语。 那一位……还真是没办法。 脚踩青剑,高高在上,宛若神仙,足不沾尘。 谁能想到这样一个人,一个修仙者,能对凡人干出这种事。 不过细想下这也是正常的。 不用凡人挡灾那用什么? 而且张小乙也知道,柏奚之术也是有要求的,不是说你上大街随便抓一个人就能挡灾的。 柏奚之术,要求以一个人为另一个人挡灾,这二者之间必要有很深的联系才行。 同样的,他也知道,既然此事选中了刘一夫就必然有它不可动摇的道理。 那人也不是疯子变态,岂会不知刘一夫和锦天的关系。 之所以选的是刘一夫当然是有原因的。 因为那是水神大君,自己从自己身上提取出来的阴毒。 此毒最为阴损,于无声无息间改变一个人的体质,进而动摇对方思想。把一个好生生的良家妇人,硬生生演变成一个自甘堕落的风俗女子。 像这样能依附于人灵魂上的阴毒,普通手段真是不好解。 当然,这不是说铁冠道门没法子。 但按铁冠道的正统方法,消耗太大了。 要么是极品丹药,要么是天材地宝。 上哪儿找去?地里长出来的吗?天上掉下来的吗?就算有,就一定要给你用吗? 反而用刘一夫来解决,省事。 天生万物,就是为的一物降一物。 这也是降术师的特点。 别看这个那个到处的限制。 可有时候它还真灵。 比如说对付这个水神大君的阴毒。 修仙者都要头疼,得用大代价才能解决掉,但对于降术师来说就不是事儿。 降术师本来就是和阴毒的玩意儿打交道的。 每一个降术师,都要面对神祗之力。 那是直面神明与之对抗。 要是没点玩意儿,不早玩完了吗? 所以那一天,刘一夫汲走了附在锦氏身上的阴毒,转移到了自己身上,再随意借点神力就把它给消化了。 这便叫一物降一物。 神力,毕竟是高等能量。 哪里是区区阴毒可以对付的。 甚至于,神力本质就是一种高品质的阴毒。 要不然的话,孙春绮又何必将此事便宜刘一夫? 这世上少什么难道还能缺男人么? 只是在诸多人之中,像刘一夫这么正统的降术师就太少了。且做生不如做熟。 结缘这种事也是一事不烦二主。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那这个事……怎么办?” 张小乙问。 刘一夫感觉伤口好多了,他道:“我来就是顺便给你通一下气的,这个事你先别告诉别人,注意随时给我打一下掩护,能瞒多久是多久吧。” 张小乙点点头。 只能如此了。 此事不宜申张。 但若刘一夫一个人,他抗起来压力会比较大,所以需要拉上张小乙,反正他情商过人,有他打掩护会好很多。 唯一可虑者是锦葵会不会乱说。 但刘一夫暗自觉得,大概率不会。 刘一夫自己也是个人精,哪里还能看不出来,这锦葵虽小,实则就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这样一个人,也就是小了点,不然绝对不会捅自己一刀。 待锦氏和她说明厉害,想必她会收敛一点。 毕竟,锦氏当年生她,是为了安抚范有田的。 也为了稳定局势。 可现在锦天回来,锦葵其实已经不是她想的那么重要了。 若她弱了这份缘分,纵然是锦氏仍有爱女之情,也会做出正确选择。 大家族就是这样。 有时需要个人屈从于家族的利益。 哪怕,锦氏正在变成她自己归讨厌的模样也是如此。 锦氏当年,因为不想成为家族的联姻工具所以掀了桌子。 但现在的锦氏也成了她当年反抗的家族势力了。 刘一夫一直在张小乙家里。 二人需要培养一下默契。 直至正午。 锦天回来。 张小乙看了一下刘一夫,笑道:“出去玩得怎么样?” “玩?你竟然以为我是在玩?” 锦天抹了一把汗,除了身上的外衣,透了口气才说道:“我和雪雁一直在查当年仁王的资料,需要查的资料太多了。” 张小乙一怔。 “资料很多?” “不,其实是太少了,正因为太少,所以需要从旁引证,反而需要涉及更多的资料进行辅助分析。我实在是耐不住了,这才回来的……你怎么来了?” 他最后才注意到刘一夫。 刘一夫装出生气的模样道:“我怎么就不能来了?” 张小乙哈哈一笑打起了掩护。 “他也要注意保护身体嘛,你懂的。” 锦天立刻没心没肺地笑了。 三人一起闲聊。 总算暗中舒服一下。 刘一夫和张小乙调整好了心理,带个节奏,就让锦天在不知不觉中转移了目标。 事情的关键放在了仁王的资料之上。 虽然他所知未多,但到底陪杨雪雁奔波了一个上午。 看得出来,此事不是太顺。 一千多年前的事,很多都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成了传说和故事,没一个靠谱的。在看那些资料时,你自己还要绞尽脑汁的去想,去分析,去猜测。 这就太费劲了。 正是如此,锦天才只待一个上午就离开了。他连妞都不泡了。 不过也对。 杨大小姐就不是那些普通女人。 她认真工作起来,眼中无它。 锦天一直陪着反而是没有意思的事。 好在锦天也听了看了一些事。 那就是关于英雄王撒卡的故事。 英雄王撒卡。 高原象雄氏的王子。 在他成年时,当时他被人鄙视为奶毛未褪的小子,是一个嘴上连毛都没有的孩子。 嗯。 古时,一个男人强不强往往要看他的胡子。没有胡子的男人往往是被人看不起的。 刚刚成年的英雄王,当时是真的没有胡子。他天生一张嫩脸,的确像孩子似的,没有被人放在眼里。 所以老王方死。 蛇国大军就杀过来了。 当时,象雄氏的军队明明已经败了。 在王座上的英雄王拔出了白瓷剑站了起来。 他收罗败军,重整旗鼓,以族中最精锐的象人勇士为先锋,发起了反击。 并且他主动出击,在阵战中,阵斩了蛇国大将喜泪力目。 于是这一战,象雄胜了。 胜利的象雄部建立了反蛇国联盟,在高原上树立起了推翻蛇国统治的大旗。 此后,象雄氏与蛇国两雄对峙。 直至英雄王以一己之力深入蛇国诛杀了当时的万国王。 巅峰时蛇国统治万族。 故蛇国的国王又称万国王。 万国王一死,蛇国也就土崩瓦解了。 从此高原上就一直流传着关于英雄王的颂歌。 理论上是这样没错。 但锦天道:“我们在资料中发现一点,英雄王也有黑点。据说,原本区区一个普通人的英雄王,哪怕他拿着白瓷剑,也不可能是当时万国王的对手,这一点你们应该懂的吧?” 刘一夫和张小乙一起点头。 毫无疑问。 万国王当时必然也有蛇王宝玉在手。 他的实力,纵然不及浩瀚女王,估计也差不多,甚至其实他才更强。 这样的强大,英雄王要怎么样才能战胜万国王? 锦天道:“所以有一个说法很有说服力的。那就是英雄王深入蛇国,遇到了万国王的妹妹统万户。她才是蛇国实际的主人,掌握蛇国的主要政权。毕竟,拥有实力和治国能力,不是什么人都能兼备的。” 根据杨雪雁的推测。 当时的蛇国,万国王负责力量,他能号召万蛇,拥有强大的力量,甚至可以与修仙者抗衡。 但真正治理蛇国的,却是万国王的妹妹统万户。 统万户是官名,不是人名。 毕竟历史太久远了。 能找到的资料就是统万户摄其政这几个字。 故此称蛇王万国王之妹为统万户。 第7章 聚餐 晚上。 刘一夫他们径直去了这家客栈。 虽然桃花息大娘子脸色仍然不是太好,但也算能够接待他们上门了。 毕竟赚钱嘛,不寒碜。 别说。 她新组的局生意不错。 算上锦氏的一部分妥协,她其实也并没少赚。只是面子上一时下不来。 倒是莫小米挺高兴的上来打招呼。 不一会儿。 忙了一天的杨雪雁来了。 她终于……或者说是暂时忙完了。 于是故事又转向了英雄王的阴暗面。 杨雪雁说。 在英雄王的相关资料里有一种说法。 那就是统万户和英雄王联手对抗了万国王。 听起来可能很可笑。 统万户统乃是蛇国一国之摄政。 她要出于什么样的理由反过来帮英雄王对付她的亲哥哥? 在很多资料里当然是大力的美化英雄王了。 什么英雄王是英雄与神之子,天生的半神,一生下来就拥有无与伦比的力量。他英俊非凡,任何女人一看到他,就会忘乎所以的爱上他,为了他不顾一切,不惜一切。 统万户就是深深的爱上了英雄王,所以才帮他对付万国王。 这就很可笑,拿天下人当傻子。 统一国之人会把爱情当一回事? 能够统一国之人,还干得好,这是什么人?这是政治家。 没错。 杨雪雁发现,英雄王时期的蛇国已经在走下坡路线了。 经过漫长惨无人道的统治,蛇国已经失尽人心。 人们只是慑于对蛇国力量的恐惧才不敢反抗的。 要不然英雄王能一呼百应? 哪怕他打赢了反击岭之战。 可要知道,在象雄崛起之前,是蛇国长达四百年的统治。 而蛇国的残暴——想象一下浩瀚国,几乎别无二致的残暴。 不过有一点不一样。 浩瀚国,刘一夫他们去过,了解过,知道历史对这个女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歪曲。 浩瀚女国虽也有残忍暴毒之名。 但历代以来,浩瀚女王执行的都是残暴及其余,而善待本国,尤其是底层百姓的这一政策。 浩瀚国对周围的国家极其残暴,甚至达到了刻意施虐的地步。 但对本国的底层百姓,却是有如春风般的温暖。 可是,浩瀚女国的前身。 蛇国。 它不一样。 这是一个把残毒刻在了骨子里的国家。 杨雪雁甚至徒手用笔画了几幅简笔画。 她的画功很出色。 几笔就能勾勒出一幅轮廓。 最后她画不下去了。 因为想表达出蛇国的残暴真的是罄竹难书。 无论用图画或文字,都难以表达。 砍手剁足甚至穿刺都是老生常谈了。 还有抽肠吊挂,刺鼻抽脑,开胸取胃,钻心取血,打骨抽髓,扒皮填蛇,顶上栽花,开颅挖脑,视人如猪,太多了。 尤其是万国王。 据说万国王拥有一个畜池。 他把他祸害的女人关里面,孩子直接扔掉,他不需要普通女人为他生的孩子。但他会养着那些为他生了孩子的女人,因为他喜欢吸食人乳。 当有女人不能产乳时,他就会用大烤箱把整个人给烤成熟的再一点点吃掉。 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 可见万国王到底残忍到了何种地步。 更为可怕的是,这是祖制。 万国王并非是发明此种恶行。 他只是继承而已。 所以在他心目中视此为正常生活的一部分。 他的父亲,他的爷爷,他的祖先,皆是如此过来的,所以他认为自己这样是没有错,没问题的。 这饭……有些吃不下去了。 刘一夫叹气道:“我算是明白这蛇国是怎么完蛋的了,这么搞可不得完嘛。” 张小乙也油然而生的道:“残忍也该有个限度,这蛇国是没脑子的吗?” 锦天道:“无它,太强了而已,因为自己太强了,所以也就不觉得一切的不对有什么错。” 杨雪雁道:“所以啊,英雄王成就了他的丰功伟绩。不过他到底放跑了统万户。统万户带走蛇国之中的一部分人,在西方商道建立了浩瀚国,经历六世而亡。浩瀚国亡国了,它们的护国神兽蛇王带走了蛇王宝玉这个浩瀚国也是蛇国最重要的珍宝。于是就有了昆山龙王的传说。” “那仁王屠龙呢?” “这是仁王窃取了浩瀚国,或者说蛇国的至宝,他大约是认出了这宝贝,所以不敢再在原来地方待了,生怕被别人知道抢他的宝玉,干脆就带人到外面了。也就是南岭大山深处。” “那可不好弄,朝廷和月族关系紧张,有些对立,曾经月族还想造反来的,不过没成,他们自己内部也挺乱的。南岭大山那块儿全是月族的势力范围。仁王当年要是逃到了那儿,现在成什么样子?八成已经成月族的一部分了。” “南岭大山,山高林密,昆山外头还有人烟,南岭那儿几乎就是不毛之地,不,也不能说是不毛之地,而是烟瘴之地,那鬼地方,曾经朝廷征讨月族时有二三十万人进去吧,结果都白瞎了。死了那么多人,也就占据一时,最后还是全没了。咱不是要去那地方吧?” “顺便看看有什么挂单任务。” “别吧,咱还活不活了?能让咱喘口气不?” “如果说南岭之地,听说那地方有种木笙箐的植物,很值钱。” “你说这个我可有劲了,听说这木笙箐它有壮阳奇效?” “记错了,它不壮阳,而是有让女性再造生机的效果。通俗来说,就是让女人吃了美容,哪怕是容貌普通的寻常女子,一吃就能变天仙。变成大美女。你想啊,这女人变成了大美女,那男的岂不是要狂性大发受不了嘛。” “我的一种植物!开什么玩笑,这世上竟然还有这种宝贝?” “这不奇怪的,你仔细想想,自古月族出美女,你以为月族的美女是怎么那么多品质那么好的?” “可笑,我听说月族中有部族害怕族中女子因美丽惹出是非,一到女子成年就把脸毁了,既然如此,那还吃木笙箐干什么?” “人是敌不过天性的,哪怕知道长得太漂亮会惹事,也忍不住想要变得更漂亮些。这就是人类啊。” 几个人一说,就离题了。 但杨雪雁却没阻止。 她心中窃喜。 要知道仁王所在的南岭,那可是月族地盘,不是什么人都能去的。 曾经。 杨氏一族也有人去过,想要探寻一下仁王之秘。结果是一去不复返,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所以,想要去那地方,她还真需要锦天他们这些高手护着。 说得多了,几个人跑旁边坐着。 是瓦汉,顾春,瓦那妹这几个。 瓦汉原本是一只手,现在装上了一支义肢,看起来不错。瓦那妹腰间两把刀,肆无忌惮的露出一双大腿。顾春是个女子,但她一身打扮,没人会以为她不是男的。 这三人就是桃花息大娘子找的二队。 只是吧……这个二队能力是有,财运却是不怎么样。 所以听刘一夫他们说得欢乐,坐旁边来取经。 不听不知道,一听才发现,他们这二队的不足之处。 那就是他们始终缺了一双发现财富的眼光。 听听,刘一夫他们,人还没去南岭呢,就已经对地方特产了如指掌,对月族隐秘是反掌观纹,几乎什么都知道了。 那什么木笙箐根本听都没听说过。 但他们却知道。 若非他们所知未祥,只怕现在已经先一步出发了。 一顿饭结束。 到得次日。 刘一夫又是从一群粉臂中起来。 他心中苦笑。 往日里一定觉得这挺爽。 其实一个普通人这么过不定能撑几年就完蛋了。 自己纵是特殊,这样也是不好的。 思来想去,他去见白酒。 在这方面,他觉得只有白酒大约能够靠谱点。 此时的白酒不住客栈了。 她在中城区置办了一所宅子。 和刘一夫他们很近,但宅子更大,容纳的人也是更多。这是一幢三进的大院子,里面除了白酒本人,还有她的亲兵部队。 刘一夫来时,发现人更多了。 白酒还招募了一些人。 这些人,三教九流什么都有。 虽然是些城狐社鼠,但这些人能够帮白酒这个外人以最快的速度混入其中。 当然,收服这些城狐社鼠是一个不好言说的事,但不论他们怎么狡猾,有一点是共通的,那就是他们统统都怕死。 而从西方商路杀出来的白酒最喜欢的就是拔刀子。 你可以骗我,也可以使用阴谋诡计,但不要让我发现了,如果我发现了,我绝对不会杀你一个人的,我会杀你全家。 不要觉得白酒狠辣。 她若是不足够狠辣,她凭什么在欢喜王座下当四大酒使之一,还是执掌重要军权的那一个。 这里面固然有白酒好被掌控的原因。 还有一点,她真有本事,真能胜任。 刘一夫很快就见到她了。 此时的白酒赫然在洗脚。 她用一种药浴在浸泡她的脚。 刘一夫先是一愣,旋即就明白了。 这是白酒混入权贵区的高层了。 那些最顶级的权贵家里,别的不说,光是地板,一天就要擦至少三遍。明明是黑色的地板,却光可鉴人,也是离谱。殊不知这是一众下仆每天花三个时辰辛苦的结果。 走在这样,甚至最顶级的地面,是不需要穿鞋子的。 而一些深闺妇人,她们所在之地,更是统统光脚走路。 倘若和这些人在一起,你穿袜子,那才叫怪。 “没想到,你在罗京已经混到这个地步了。了不起呀。” “……” 白酒翻了一个白眼。 她一抬脚,就有仆妇过来,跪在地上给她擦脚穿袜,穿鞋。 一脚踩实了,她才道:“大户人家的规矩多,其实那地也没她们说的那么干净,费我回来还得洗脚。” 她似是在解释一下。 同时刘一夫知道了。 她在外面也不是一帆风顺。 那些权贵,一些极品妇人,往往喜欢居高临下用眼白看人。 看起来威名赫赫的白酒其实也要伏低做小委曲求全,有时被人在言语上讨些便宜都是常事。 这对白酒来说很难得。 她竟然能压下这些怒火。 不过这不重要,当下刘一夫就直言了。 “你能力强,本事大,我这次来,就是想找你帮一个忙的。” 第8章 南岭情报 白酒终于答应了。 在白酒看来,此事易尔。 那些女人之所以这么麻烦,主要还是一个原因,闲的。 她们一二十人,人尽绝色,被困在刘一夫那一座宅子里,虽也容得下,但他那区区一座房宅,二三人足矣收拾了,哪有那么多事给这些人干。 刘一夫把家中那些女人安排了轮职。 不在家中的就去外头开工。 因这些女子不喜欢抛头露面,所以刘一夫就开办了一间女汤馆。 这委实是白酒的一个新思路。 白酒其人,在西方商路,那么缺水的地方,始终保持自身的干净,靠的就是把控了充沛的水资源。 别人用水是一滴滴数的。 她是一桶桶倒的。 所以,洗澡,是她的一个爱好。 她洗得起。 但在罗京这里,经她的考察,只有男澡堂子,却没有女澡堂。 女人要想洗澡,都是白天打好了水,回家自己个儿烧水洗。 有的人家没钱买柴禾,穷得连水也烧不得,就只能用冷水慢慢擦身子了。 总之一句话。 不方便。 原本白酒也想干这个。 但她身边的女军,让她们动动刀子还可以,哪一个是能替她经营女汤的? 所以这个计划一直没着落。 可不巧了嘛。 刘一夫手上有人。 那就拉过来给自己开女汤。 别小看这一点。 你只消注意,就能发现女子的消费能力极强。 在这种物质生活不丰的世界,很多的时候,人赚多了钱,都想不出花钱的地方。 要不然怎么会有斗富这种俗套的事发生呢。 人之所以斗富,就是因为他们在想法子找花钱的地儿。 一个人要花钱,抛除大项。 房宅,田亩,店铺。 剩下没什么的了。 普通的花费是花不了多少钱的。 一个人手里捏着千千万万的钱,却找不到花出去的道儿,若不想埋在地下,不斗富还等什么。 只是这种事委实是毫无意义。 白酒就为他们找花钱地。 酒楼,赌场,这些暴利机构不是她目前能碰的。 但开一个小小的女汤,却是一点儿也不成问题的。 女汤。 所有妇人皆坦荡无私。 这样一来彼此间就好亲近了。 拉近了关系,扩展了人脉,白酒的生意还会难做吗? 是。 她是和锦氏联系上了。 但她不能光指着锦氏这一条线啊。 两条腿迈起来才好走路,甚至跑步。 刘一夫手下的人。 那些个女人。 别瞧她们一个个的那什么。 其实,她们早已经习惯了一件事。 那就是光着。 只是过往让她们比较在意这一点。 特别是之于男人。 但在女汤就不一样了。 都是女人。 光着也就无所谓了,不会刺激到她们敏感的心。 反而让她们在渐渐意识到,看吧,那些豪门权贵的太太夫人,极品诰命。 看起来人五人六的,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模样,脱下来光着也就那样。 如此,反而可以慢慢平复她们内心敏感的伤疤。 让她们真正恢复过来。 过往受到的伤害。 一直难愈。 但这么做至少可以好点。 解决了这些女人。 嗯。 由白酒派人来跟着解决。 刘一夫前往了万事司。 别看杨雪雁一天到晚查资料。 其实,刘一夫也是如此。 只不过他为人谨慎。 甚至在自己人中也要藏一手。 他之所以等杨雪雁去先查资料,为的就是暗示杨雪雁自己的安全性。 倘若自己太过主动,杨雪雁说不得就会怀疑自己,是不是也对蛇王宝玉产生了不该有的心思。 话说回来。 已经见识了龙王庙的那条,怎么样也很难死透的大蛇。 刘一夫怎么可能会对蛇王宝玉这种至宝没想法? 他当然想要。 甚至。 如果利益够大。 他能背叛朋友。 别问为什么。 要问就是——为了更伟大的利益。 资料室内,极目力一望之。 刘一夫就发现一些被翻过的部分。 打开一本书一看,就是描述南岭之地的旧事。 刘一夫静下心,一一阅读起来。 这一读还真入了味。 他和其它人不一样。 刘一夫对自己施行降术,让自己拥有越来越强的学习能力,这使得他渐渐拥有了博闻强记,过目不忘,记忆宫殿,思维画卷等极其强大的能力。 甚至是一目十行。 看书快和翻页差不多了。 看下去就知道。 南岭多野人。 早先是盘丛王和彭皇争夺人族人皇果位失败,盘丛王被杀,他的部族逃入大山。 这山,就是南岭大山。 嗯,后来陈皇时期,黎皇又率这些人起事又闹了一回,仍然失败。 这且不说。 盘丛王和黎王的遗部在大山里,逐渐成了所谓的化外之民,也就是野人。 这些野人后来渐渐接触正统人族,接受教化,最早形成了白月,夜月,野月三族。 到了楚皇时期,三月合一,形成了最初的越国,又称——古月国。 经历数百年的分化,拉拢,战争。 曾经强大一时的古月国亡了国。 月国又分裂成了三月。 后来夜月一族被雍国所灭。 月族就只剩下白月和野月了。 到了周国时期,白月建了一座小国。 野月也渐渐被历代朝廷控制住。 只是这种控制是极不牢固的。 野月族经常造反,而历代诸国也始终难以解决野月的问题。 时至今日,野月分裂成了大大小小的部族,但统称仍是月族。 只是这样的月族,毫无疑问,是没有实力的。根本不被朝廷放在眼里了。 倒是白月建立的黎国,一个小国,反而渐渐兴起,且强大了起来。 只是黎国素来安静不惹事儿。 加之它其实是一个小国。 所以朝廷也就无视之了。 根据记录。 仁王悄咪咪地离开高原,他率三十万之众,深入不毛,进入南岭大山,一直向里。 这一路上,绝不可能是和平的。 是的。 仁王一路,都是在征战。 甚至在南岭的月族,集众围杀,都没成功。这是因为南岭的月族太分散了,即便是联合,也是破网子一张,怎么可能网到万众一心的仁王部族呢。 据说,被仁王灭族者,不计其数。 甚至有一方大族都被仁王整个给吞了。 那可是,据说人数在十万以上的大族。 十万以上,之于月族而言,的确堪可为大了。 可是对比拥众三十万的仁王部族,就有些不足了。 只不过,仁王在南岭的表现,堪称是昙花一现。 看起来威武风光,其实一闪即没。 在灭了那十万大族之后,仁王部族,就消声匿迹。 南岭深处吗? 那里有什么? 刘一夫想了想,倒吸一口气。 绝岭。 传说楚皇治世。 在楚皇之后的子嗣,楚共王当政时期,天下有些乱。 先有大水成灾。 后有大旱之灾。 百姓困苦,民不聊生。 楚共王在楚皇庙中得到警告。 西方大兴。 于是楚共王不顾天下苦难,发兵攻击西方希望能够灭掉西方大兴之势。 他的确灭了西方的犬来族蛮夷。 但当时的西方,十分贫瘠。 驻军,不划算。 安排大臣进行教化,也没哪个大臣愿意干的。 强行占据此地,只会劳民伤财。打仗已经让当时的楚共王要破产了,他哪里还甘愿多花钱? 在当时,没法子的楚共王脑筋一转,想到了一个方法。 他在自己身边,精挑细选,选中了自己身边的御手。 就是给他驾车的——马夫。 他拨了一批攻打犬来族的战利品,赐给他,将之封赐于此。让他最为忠心的御手替他镇守西方。 别小看此点。 在古时,御手这个职位可是很重要的。 才能,品德,缺一不可。 但殊为料想,御手,也就是这个名为楚秦的人得到了西方,封地逐渐大兴,反而楚共王仍然面临多种苦难。 不到二十年,主弱臣强。 终于双方开战。 楚共王的执政大臣,王室宗亲,楚天舒带大兵于此绝岭,兵败身死。 此后楚秦大军长驱直入,灭了楚国,建立了雍国天下。 据说。 绝岭之内,埋葬了太多的楚国士兵。 已经成为了不详之地。 仁王消失在绝岭。 他在绝岭之地找到了过去通往西方之路吗? 所以绝岭一隔,所有人都不知道了他的消息。 该死。 雍国的事太短了。 更多是雍国取代楚国后的事。 关于雍国龙兴之地却所述不详。 为什么这么藏呢? 雍国取得天下,不该对自己大夸特夸大吹特吹吗?为什么要对自己龙兴之地三缄其口不说话呢? 难道。 此西方非彼西方? 雍国所在之西方,是另一个地方,而不是现在的西方商路? 如若是这样,也没珍稀到连说都不能说的地步啊。 莫非。 龙兴之地。 亦是古雍国墓葬之地? 若是如此,以古人的习惯,杀三回都算少的了,相比之下,抹除一些不重要的信息又算得了什么? 嗯,杀三回是指,在古代之时凡陵墓工程,完工之后,先杀工匠。 杀了工匠再杀杀工匠的监督士兵。 完事了再把这批士兵杀掉。 最后把杀这些士兵的士兵也跟着杀掉。 连杀三回,以此确保墓址的秘密不被人知道。 所以说,是墓址吗? 刘一夫笑了。 看来,还真让他发现了些什么。 随后,刘一夫开始查关于南岭月族的资料。 南岭月族很乱,大大小小的部族林立,像是个大杂烩。 曾经最为强大的是一个教派。 血神教。 血神教最为强大时,发生了内乱。 教主狂神被下属千面阴了。千面上位,是为千面神。千面神极为神秘,在任职期间行踪不定,有如神龙见首不见尾。 后来吧,千面神也玩脱了。 狂神复位。 复位的狂神疑心千面神未死,搞起了大清洗,大清算。 结果,他死了,而血神教也给他玩崩掉了。 失去血神教的调解压制,月族中黑白部崛起了,甚至渐有一统南岭之势。这一点是当今朝廷所不许的,所以关系一度紧张。 紧张到什么地步呢? 靠近南岭地,已经没有人愿意去那儿当官了。因为太危险。谁也不知道山上的月族什么时候冲下来,到时最近的官儿肯定得倒霉。 现在,靠近南岭的南关,锁拦江的镇守府,归化的孟柯寨,都岌岌可危。 第9章 地下鬼市之行 刘一夫去查了一下挂单任务。 奇怪,关于南岭之地的任务几乎没有。 想也是知道这不可能。 南岭那种地方,奇毒诡异,层出不穷。 家家户户的平民都在养蛊取毒用之以自保。要是不用上这些手段的话,人都不能活下去。 所以,怎么可能没有猛鬼出没,妖怪横行,诡异诞生呢? 只是有是有,但朝廷凭什么让万事司的人到那儿去拼命。 反正有事死的也大多是那些个月族人。 月族乃化外蛮夷也,死多少朝廷都无所谓,不心疼。 不过,朝廷却在万事司挂了一些特别的单子。 因为月族的事儿,朝廷的人在那儿不好使,反不如万事司机构灵活。 虽则关系紧张,可南岭之地仍然有许多山珍药材是朝廷所需要的。 这些事,朝廷办不了,只好让比较不敏感的万事司入手了。 当然,朝廷是不会差饿兵的。 又或者说,朝廷可以差普通的饿兵,但对万事司这种大多桀骜不驯之徒,可不好玩大义为名,道德绑架,光让干活不给钱。 可朝廷也拿不出太多钱财给人啊。 朝廷。 什么时候都缺钱。 所以朝廷给予的回报,一是行商免税旗一面。 你也可以做生意。 在完成朝廷的生意之余,一段时间里,你的生意可以凭旗子免税。 不要小看这一点。 大罗不是某国,一年商税就几十两银钱那么可笑。 在大罗国,商税可是很重的。 民间小手工艺者定税是十课其一。 商业铺子是十课其三。 大商家甚至能课十之五。 可想而知这是多么丰厚的利润。 当然,这生意也不好做。 其一需要第一桶金,不然你两手空空什么也没有拿什么做生意? 其二需要人脉,有人脉有关系,你这生意才能赚钱,并且是大赚特赚,不然也对不起这免税旗了。 其三是需要有足够的实力保障,不然你的商队辛辛苦苦全给别人劫走了找谁哭去? 其四是要你拿命出来冒险。 说不好就会被暴脾气的月族人一刀给砍了,毕竟人家月族可不认你大罗朝廷的小旗子。 不过,巧了。 这生意,刘一夫还真能吃下来。 他倒不是为了钱。 需要知道,南岭,月族,也是很流行降术的。 甚至那里才是降术师的世界。 在那里,到处都是实力强大统镇一村一镇的降术师。 降术师会受到特别的优待。 甚至,人们都尊敬的称降术师为法师尊者。 毕竟那地方龙蛇混杂,拥有大气运高命格的人少,降术师们可以肆意施展自己的力量。虽然这样不好。但反噬低,谁能忍受超凡力量的诱惑呢? 在中土。 降术师低调是有原因的。 因为他们不敢对大富大贵,拥有大气运高命格的人下降术。这玩意反噬起来太恐怖了。 需要知道,降术,只要一经开始,就没有结束的时候,你选择的,就要自己承受。 你乱施降术,让别人不得好死。 那反噬来临,你最起码也是个生不如死的下场。 这不是开玩笑。 很多大降术师,就放纵那么一下,说玩完就玩完了。 死得莫名其妙。 因为降术是不讲道理的。 它有另一套搏杀理论。 它不和你比刀比剑,而是比神秘。 比和是神力,比得是运气。 正所谓,术法再强,不及神通,神通广大,也不如天命。天命如刀岁月老,大道无情斩天骄。 你觉得你英雄,你牛,你了不起。 只是你有时运傍身而已。 当你时运消失,就是将死之时。 降术师,也是有气运的。 在正常情况下,降术师能享受超凡力量带来的一切。可降术的施为往往代表着有损功德,也就是在无形中削减自家气运。当气运消磨到一定的时候,就是德不配位,纵然拥有再多力量,也是要身死道消。 你看刘一夫。 他就很谨慎。 使用降术往往都是打擦边球。 真正施行的降术很少。 给自己也只附加了一个降术。 为的就是保险,未来走远点。 他要是愿意,很短时间就能强大起来。 但那样子,他还能活多久? 所以他才一直是小心翼翼的。 而南岭之地,那里才是降术师真正的大本营。 你要说真正厉害的大降术师——这怎么都是少的。 但降术师的护道三宝是滥大街了。 在南岭,家家户户,毒蛊鬼,必有其一也。 主要以毒蛊为主。 鬼不行。 鬼有十八种不祥,谁沾上谁倒霉,碰都不能碰。有人穷疯了选择养小鬼,是能发财于一时,但时长日久,这一家子迟早得要死绝了。 而且这小鬼养久了,学精了,也会变得不可预测。 成为诡异不详。 可能等不到结束,就先行反噬于己。 在南岭,因养鬼不当而全家死绝的不知有多少。 原因很简单。 对于很多人来说,穷比死更可怕。 刘一夫想了想,决定这事还是让锦氏来办。不是他要扔下白酒,只是这件事,涉及到的人脉关系,还得是锦氏。白酒执行力是强些,可把握整个局势,其实她是不行的。 不提刘一夫在外跑。 却说——张小乙。 很多人忽视了张小乙。 觉得他渐渐不行了。 武功不及锦天,人脉关系也不行了。 连底层小吏也渐渐不给他面子,害得他吃回头草,丢了好大的脸。但其实他的心里也有故事。 张小乙一直很忧郁,很愁苦。 为此他甚至拒绝了一直喜欢他的文丽。 他为什么表现的渣男? 就是想让文丽离他远一点。 这样万一哪天他出事了,可以不用牵连到文丽。只是他的这一番苦心,没几个人能体会。或许有吧,但哪又那么无聊去猜他一老爷们的心里芳菲? 直到。 一只折叠好的纸鸢,飞入他的窗口。 张小乙看了之后,就知道,麻烦来了。 他没通知任何人,也不需要通知,大家都有自己的事,那么他也有自己的事外出走走,这不奇怪吧。 穿衣换鞋,他出去了。 先去内城区,再绕外城区,在噪乱的外城区连着转了几个拐脚,确定了没人跟,这才进入中城区。 然后,他又进入了一条通往外城区的小道。走到暗角,他打开一扇地板。 这里,是罗京的地下鬼市。 只有极其特殊的人才知道这个地方。 在罗国,有很多非法的交易。 大多都是在这里进行的。 官府,朝廷,都不能进来。 因为这一地区涉及到的大人物们,高层,权贵,大佬,委实是太多了。早就形成了一张暗无天日的网。 你不喜欢,当不知道就行了。 曾经张小乙就带人下来做事过。 那之后,这里没有被封土填死,反而又被人给利用起来了。 可不是么,这么好的地方,要是填土把它给埋了,那多可惜啊。 现在,这里,就挺好的。 罗国很多大人物的私事,脏的臭的乱的都在这里,所以隐私很重要。 这里就没什么监控。 让人玩得随心,放心。 张小乙三转五绕,终于接上头了。 面前的人是一个小女孩,头上戴了一张面具,搁这玩呢,所以没有第一时间和张小乙接上头。 在这个看起来傻乎乎的小女童带领下,他来到了一间店铺。 这家店,里面卖的是白事物件,不过品种不全,没有什么纸人纸马,元宝蜡烛。 有的只是一样。 骨灰盒子和一块乌木的灵牌。 张小乙只一看,就明白了。 这哪里是在卖白事物件儿。 这分明是一个杀手的铺子。 骨灰盒是给装人头的。 不然要杀的人诈死跑了,怎么证明人家死了? 你得给人看头,看到了脑袋,这人家才肯干净利落地把尾款付了。 至于灵牌,那是写上要杀人的姓名的。 挺规矩的。 不过生意不好。 因为,这活计也不是天天杀的。 要知道,普通人的命,他可不值钱。 如果是杀普通人,那杀手得奔断腿才能赚到钱。 只有杀那些真正位高权重的大人物,才能有足够的钱。 这家店。 不简单。 店主是一个面具人。 这很正常,很多人都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的真面目,所以就选择戴面具。 那人看了看戴面具的小女孩,点了一下头,小女孩才转身出去。 张小乙忍不住想,她这么小,一个人,在外面,又是这种地方,也不怕出事。 店主大约明白他的心思,解释了一句。 “她在这久了,都认识她的,没事。” 张小乙仍然不明白。到底是怎么个意思啊?反正他觉得这不是正经上的说法。 想也是明白的吧。 这种地方,一个小女孩,肆无忌惮的行走于其中,真当来这儿的人都是好人吗?好人会来这种地方吗? 不过。 那又不是自家闺女,操什么心呢。 回头,店主让开了一条通往里间的道。 张小乙略有犹豫仍然是进去了。 里面,是一个人。 张小乙一惊,她怎么来了? 这人一袭青衫,看起来是个磊落的公子模样,其实懂行的一眼可以看出这是一西贝货。也就是说这是一女的。为了方便在外行走换的男装罢了。 只是女人终究是女人,不是穿一件男人衣服就能装像样的。 第10章 往日旧案 “好久不见了。” 这位回身。 她脸上不但有一张面具,还有斗篷面纱在呢。固然你可以猜出她是一个女的,但绝计看不出来她的真面目是何种模样。 张小乙有些踟躅不前。 蒙面这个样子,他当然知道这是谁。 “你……” 那人摇摇头,问:“你们准备去南岭之地吗?” 张小乙心里一突,道:“过了吧,你们竟然监视我们?” 那青衫人不说话,只是定定的看着他。 张小乙有些无奈,他摇摇头。 “算了,随你们的便吧。什么事?” 张小乙知道,他们这些人,本质上都一样,都是无利不起早的,这么来找自己,莫不是有事要他们办? 青衫女点点头,道:“你是否知道……武林中有一个大罗剑派的门派?” 张小乙还真知道。 “听过,据说和朝廷有很深的关系,曾经专门为朝廷培养人才的,只是后来不知什么原因莫名其妙的就没了声息。我有心探查了一下,此为极其重要的机密,是不许人知道的。” 青衫女道:“你有所不知,此事涉及到一桩曾经的丑闻,你知道……前朝吧。” 张小乙当然知道了。 “前朝,周朝么。有什么不知道的。” 朝代谱系。 第一为彭朝。 第二为陈朝。 第三为楚朝。 此三朝者,称人皇,皇道加身。 注意来,称皇,不是白称的,是有原因的。 彭皇以前,大地之上,妖族肆虐,以人族为其血食,人道不张,天下昏暗,日月无光,众生都生活在朝不保夕的苦难中。在这困难境地,彭皇拔剑而起,向妖族宣战。 这一战,打得妖族死得死,逃得逃,打出了个人族一统,开创了人道纪元。 是以,称皇。 瞧瞧。 彭皇是以真实的功绩为皇。 他可不是乱封自己的。 彭皇虽然立下不世功勋,但他毕竟不是神,只是一个奉承天命的人。一代人做一代的事。他的事完成了,要轮到下一代了。 虽然,彭皇建立人道纪元,可是当时的妖族只是败了,不是死了,残存败退的妖族依然有着极其强大的势力,四大妖王更是遥相呼应,势力极为强盛。 所以彭皇没有家天下。 而是禅让。 让位于自他之下,实力最强,武功最高的陈皇。 陈皇接了皇位,开始诛除妖族余孽。 那是一场,持续三十年的浩荡战争。 结果,四大妖王尽数被诛。 甚至陈皇兵锋之盛,还击败了与之争锋的黎王。也称黎皇,黎皇,就是月族老祖盘王之后最强的一个王,他有称皇之心,意图月霸天下,但是可惜,最后他还是失败了。 黎皇兵败,身死,余部就成了月族。 陈皇功绩天下。 代价是天下疲惫。 于是陈皇就让位于拥有卓越治世才能的楚皇。 楚皇即位,一眼看出天下之所以疲惫,一是战争造成的人口减员,这个没办法。只能缓缓图之。 另一个就是国虽大,路不畅。 物资运转不灵。 一地遭灾,想从别的地方掉运物资过去支援都很难做到,原因就是道路问题。 所以,楚皇上位,就干一件事,修路。 山挡挖山,水阻通水。 若是山水之中有妖作祟,诛之。 翻天大圣就是这样被封禁的。 因为翻天大圣的根脚是嬉水猿,最喜欢的就是玩水了,别人玩水,不过是掀起一些小水花罢了,翻天大圣玩水就是水灾频频。 也无怪乎楚皇不许了。 这也就是凡人之力难以杀死,要不然哪会封印。 不仅翻天大圣给封了,就连水神大君拥有神位也一样给封了。 只不过,历史到这儿,有些不一样。 楚皇治水通路,这都很好。 但水已治,路也通,这天下大治,也没什么妖族跳出来找事了,好好的一座花花江山美好天下,它自己坐不香么,为什么要继续玩禅让? 没意思。 楚皇大手一挥。 诸君,时代变了,从此以后,家天下。 楚皇失德。 此后的楚王不复为皇矣,皆称王。 到了楚共王时,天下被楚共王曾经的马奴楚秦所夺。 楚秦夺取天下,灭了三皇之一最后的楚国,建立了自己的新朝,这就是雍国。 雍国末年,天下大乱。 诸多……大约二十多个雍国王子们争权夺利,兵伐天下,搅得整个天下一片大乱是民不聊生。 于是,有大离国将之夺取。 但大离国之所以能够夺取天下,是有原因的,那就是疯狂的封官许愿,画饼集力。 这使得大离建国后,留下了一个隐患。 大离国竟然有一块外封的蕃国。 这就是北凉。 终大离一朝,一门心思想的就是撤蕃。 只是这一点,终是未成。 倒是后来出了一个离经叛道的高原王。 此人原本是北凉宗室的庶子。 他对自己不能得到北凉心怀不满,于是帮助乱臣建立大周国。大周建立后,高原王效法北凉,为了大周平定天下。 在高原王后,世间也没有外封蕃王了。 可周国仍然没有治理好天下。 好家伙,一下子天下间出了三个大将把控军权。 北方军团西方军团和实力最弱的南方军团。三大军团之间勾心斗角,各出奇谋。 最终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南方军团笑到了最后。 所以,是罗国夺取了天下。 不过,罗国虽然夺取天下,但对周国余孽是斩草除根。 为此,罗国一度和北莽和月族发生不愉快。 比如月族。 罗国一直觉得月族有包庇周国余孽,心怀不轨的意思。 因为最后的周国余孽就是在南岭的青月族找到的。 青月族,是南岭诸月部小族之一。 总人口也就四五千人吧。 因其中之人多是原中土的子民,在自己家待不下去了,干脆反投了月族。 这个青月族,又称青党,群青。 它们既很难融入月族,又不容于中土。 其中一户人家,收养了周国余孽。 当年,朝廷调查此案,导致的结果不是太好。 除了抓一群官奴婢外,就是得罪了暗中保护罗国的大罗剑派。 导致现在大罗剑派消声灭迹。 青衫女说到了这里,她顿了一下,给张小乙时间吸收消化。 毕竟这一连串的信息比较长。 内容比较多,比较大。 看张小乙消化得差不多了,她才道。 “你的任务就是在那儿重新找到大罗剑派的人,重新建立联系,现在的朝廷,你知道的,我们需要他们。” 张小乙明白了。 原来当年周国余孽流落到了党青里面。 这党青人,说是月族,其实不是,说是中土人,他们自己也不认的。 都是背井离乡之人,哪个没有一肚子的苦水。 不到逼不得已,他们会离开家乡成为一员党青人吗? 可朝廷仍然来了。 结果办了一桩冤案。 在当地,有一个郁郁不得志的小捕快。 此人卑鄙无耻心狠手辣。 借这一桩的机会,把小案办成了大案。 原本只是抓一个周国余孽。 结果把那好心收留周国余孽的一家人也给办了。 好吧。 其实,办了也就办了。 但是吧,当时,这倒霉一家之中,有一个人,是大罗剑派的弟子。牵连此人,原本是要网开一面的,但那小捕快为了一些算计结果把那人给坑了到底。 好好一个大罗剑派的嫡传弟子。 被那捕快关到狱中……结果不要说了。 一众牢卒是分甘食味。 为了防止此人发难,他们废去其武功,斩剁其四肢,手段残忍,也因此将整个大罗剑派给得罪了。 从此,大罗剑派和朝廷就断了联系。 “那个人呢?” 张小乙问。 “你问当个?” 张小乙道:“都有,那个小捕快,还有那个被剁了手脚的女人。” 青衫女道:“我只能告诉你,那个小捕快现在是宫中红人。” 张小乙奇道:“他不报复他?” 若是旁人听这话怕是要懵。 但青衫女却真实听明白了。 她冷笑一下道:“进了宫的人,心都变了的,哪还顾一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与其如此,不如想怎么样过得更好。” 时间不久。 但那个人在宫中势大,早已经尽可能的抹除当初的很多信息。 现在很多情报都知之不详。 她能知道,也是因为…… 不过那不重要。 该清算的始终是要清算。 唯一麻烦的是,那个人,他实力太强,也太阴损了。 是连修仙者也不想去触碰的。 会受到影响。 至于,张小乙这些人。 能力是有,可忠心就别说了。 又或者忠心其实也有,只是乏善可陈,这所谓的忠心也忠得有限。若是顺风顺水的还好,万一需要牺牲需要流血,搞不好就要跑了。 总之这些人比较人精,可以利用他们办不重要的大事。 办成了自然是极好的。 失败了也不会影响到大局。 张小乙点头同意了。 毫无疑问。 他知道。 虽然南岭那地儿危险。 可是,在他们一群人中,杨大小姐,甚至那个老精的刘一夫,恐怕都动了必去的念头。 杨大小姐既去,锦天又怎么可能不去? 或者说,他们几个都要去,他张小乙能不去吗?哪怕是有危险,要掉脑袋,也是要闯一闯的。哥们义气是干啥的?不就是这时候用来发傻的吗? 张小乙走了。 在他走后。 又有人来了。 这人一袭锦衣,锦衣缠身,显出曲线身材,竟然是一个大大的美女。 这个美女,跟着一个人。 那人也是一张面具戴在脸上。 二人进去。 很快,他们就站在方才张小乙所在的位置。 一个人把面具摘下。 此人赫然是丘未明。 他一丝倦容,拱手道:“主公。” 青衫女犹豫一下,迈步,上前,素手纤指往前探出,将那个大美女脸上的面具摘下来。 她一看,忍不住后退数步。 一双眼睛顷刻间就发红地露出湿意了。 “你——你知道了?” “我知道了,丘大人已经把事情都告诉我了。” 那美人儿说。 几滴口水,从她嘴里溅出。 她忙又把脸蒙上,面具戴好。 青衫女低声道:“抱歉,一切我都知道的,所有的一切我都是知道的,可我终究还是害了你……” 美人儿有些无所谓。 一开始,她的确怨过,恨过。 心中滴血。 想报复,报仇,杀尽天下人。 但时间是个好东西。 它总能抹平很多事。 美人儿也不能说什么都放下了。 可她至少不恨青衫女了。 “我知道,你不用抱歉的。我本来只是一个什么也不是的小婢女,啥也不知道的给当公主宠了多年,享受了我本不应该享受的福,欠下了终是要还的,当我已经还了。” 青衫女沉默了。 这话。 虽不是恩断义绝的意思,可也是一种明算账的感觉。 她幽幽一叹。 为了更高位置,为了这个国,她付出的太多了。 这让她有时甚至会迷茫。 “那你来……” 美人看了一下丘未明。 丘未明道:“主公,她想继续报仇。” 青衫女明白了这意思。 有的仇,算不清恩怨,报不了仇。 但有的仇,简简单单,明明白白,这种仇就一定要报了。 第11章 锦衣不夜行 毫无疑问。 美人儿要报仇,目标就是冲那个人。 罗国王宫内,禁忌一般的人物,内臣们口称尊颂的老祖宗,大周余孽——周健武。 此人,很小时候就被抓了。 毫无疑问被施以宫刑,送入宫去。 原本,他是要在宫中服劳役的。 他会被各种人去欺负,每天被人打被人骂被人呼来喝去不得安闲,要被欺负到连米田共都要去吃的地步。 但殊为料想,此人竟然得了一个老宦的衣钵,学了一门阴功邪术。 由此之——一发不可收拾。 这就叫专业对了口,猪在风口飞。 合适的武功遇上了合适的环境。 这神功的进境,可就一天一个样儿。 终于,当年亡国之子,反而成为内廷深宫的老祖宗。 天下间的笑话,莫以此为甚。 偏偏这件事,知道了也得当成是不知道的好。 为什么呢? 那货武功太高了,且阴毒有损。 万一逼得他发飙,拼个鱼死网破,那反而不美了。 到时,整个王宫,甚至整座罗京,都有可能被他杀疯了。 想一下。 浩瀚国。 诺大一座浩瀚国,也是毁在浩瀚女王一个人手上。 有些人疯起来,真能把桌子给掀了,把房子给砸了。 这样的人,你真的是惹不起。 在知道此事严重性之后,罗国内部也在小心应对。 一来此事不可以让周健武知道。 不然这贱人一定发疯。 二来是必需要做好把周健武给拼掉的把握胜算。 所以真的需要敢于和周健武上前硬拼的高手。 需要知道。 周健武之所以讨厌,最恶心的就是他修炼的是一种利用秽气的功夫。 和刘一夫慢吞吞的修炼积死气波动功不同。 周健武修炼已经十数年了。 在宫中这等环境,他的秽气大法功夫更为恐怖。 即便是修仙者遇到他,那也是要退避三舍的。 没办法,贱人真是惹不起。 秽气败运伤财损功德兼具坏修行。 就算修仙者中杀伐第一的剑修遇到了,给这秽气一污,他这把飞剑可能就要完。 剑修都尚且如此,哪一个修仙者能受得了这个? 被秽气缠身,跌入凡尘,之于修仙者来说是世上最恐怖的恶梦了。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一个修仙者,把他往米田共里一泡,你看他还有多少法力修为? 这是修仙者最怕的事情。 而区区一点米田共,又有多少秽气? 岂能和周健武十数年如一日苦苦积修攒存起来的秽气比? 这下明白周健武的恐怖和可怕了吧。 别的不说,美人儿就是被秽气入体,结果伤成了这副模样。 一个字。 惨。 对于美人儿来说,这个仇才是最大的。 更妙的是,她的身体,经过秽气改造,可以承受秽气污染,是能够上前和周健武硬拼的人,利用好了,可为底牌也。 锦氏来了。 她来的——光明正大。 不仅带了一箱箱钱币银铢,还有一件宝贝。 此物为——盗墓令。 没错。 五墓派,都有正规的传承。 只是这正规的传承在漫长的时间里早已经支离破碎了。 其中最明显的是,目前五墓派只有攻墓派还保有传统的攻墓令牌。 其余者皆无。 也就是说原本应该有五块令牌象征五派的。 但现在整个五墓派只有攻墓派有一个真正的令牌。 那是真货。 其余者,尽皆为假也。 都是后来做出来装样子的。 而现在锦氏就是搜罗到了这枚真正的盗墓派令牌。 之所以如此,完全是因为盗墓派此前老长一段时间不吃香了。 藏墓派,修墓派,两派联手,给盗墓派挖一天大的坑。 大凡古墓,不是机关重重,就是你找不到它。你以为你找到了,你进去了,下次再进,好家伙,机关又重新给归位,统统给修好了。 这玩意不是要人命嘛。 结果就是盗墓派损失良多,死伤惨重,还没什么收获。 这玩意,谁还愿意继续干下去啊。 最后,盗墓派渐渐烟消云散,连这块盗墓令也成了无用之物。 所以才被锦氏当旧货收回来。 没错,是在锦氏名下的当铺中搜寻出来的。 原也没想当回事,就把它当古董了,是个玩意儿。 可她既然委身了刘一夫,也就懂得给刘一夫收点门脸儿。 此物一出,哪怕没什么心,张小乙也觉得爽。 旁边锦天纳闷了。 “娘,你怎么到这地方来了,我家在旁边呢。” 他还以为锦氏是为了他来的。 张小乙在旁哭笑不得,他勉强控制住自己,不让自己笑起来。 “我是可以去,但这些钱怎么办,你们的钱不都是刘师傅收着的么?” 这一声师傅,妙啊。 锦天这才没叫。 说来他对锦氏感觉太重了。有一定程度的恋母情结,若非如此,他这样的精明的一个人,怎么可能不知道杨大小姐心中的那些小算计呢。 唉,他就是舍不得杨大小姐和他母亲那肖似的气质。 然后,锦氏说起了一件事。 认祖归宗。 锦天一下子就跳起来了。 “娘,你开玩笑吧,咱在外好好的,要什么都有,这时候了,为什么要回去呢?” “因为以前回去我们会有麻烦,但现在不一样了。” 锦氏用团扇掩了一下唇。 她似是在笑。 时代,不一样了。 有些事,锦氏一直暗中打听,但她心里有数,对谁也不说。 原来自她逃婚之后,在锦官镇的锦氏家族,已经没落了。要是锦氏家族强大,又岂会要她去联姻。 联姻,说得好听,其实,怎么看都是一种示弱的表现而已。 没错,当时,锦氏一族,已经处于弱势了,实力不济,是需要官氏的扶持。 可结果呢。 锦氏逃婚,官氏失了老大的面子,哪里还可能帮助锦氏扶持锦氏。 所以时至今日,锦氏一脉老早的就不行了。 现在,锦氏一族,人丁凋残,已经是所剩无几。 除了一座祖宅大院,怕也没有剩下什么了。 不,不对。 应该还是有的。 锦氏一族有个习惯。 每有积者,必兑以金储之。 换而言之,锦氏的祖宅里,如果还没被败掉,那该有一批储存起来的祖金。 锦氏此番,就是想要收回锦氏。 她要反客为主。 虽然说她当年得罪了官氏。 官氏一族实力强大,至今未改。 因为它一直都是武林豪门。 为了防止官氏发难,所以锦氏此来想要儿子及几个朋友一起护送她一趟。 别小觑刘一夫几人。 天下间高手很多。 这个不假。 高手,怎么可能少。 像锦天,军中的一个家伙,高手。 怎么样?说从军中退出来,也就退出来了。军中有因为他武功高就不放吗?没有。为什么如此呢?就因为军中不缺高手,而是高手多到可以浪费的地步,比如锦天,说放就放了。 可是。 话说回来。 你怎么保证高手就一定会为你拼命? 这是其一。 像锦天,人在军中,虽然武功高,但一直在藏拙。 有功夫也不愿意真正卖力。 还有其二。 高手一个个都是天老大自己老二,谁都不服谁,就算是输了,也是口服心不服。 这样的高手,懂个蛋的配合。 懂配合,愿意配合的,少之又少。 所以说刘一夫他们这个小队其实是很强的。一个人强不是强。大家都强,还愿意相互配合,这才是难能可贵的。不然,杨大小姐这么一个眼高于顶的人,怎么可能削尖了脑袋往这个小团里钻。 有了锦氏的要求,几个人计算一下,真的又得出发了。 原以为回来可以歇很久的。 哪知道——但此之一次,虽说是歇不了多久就出发,可有两个好处。一是他们并非直奔南岭那种绝险之地,路上他们还可以好好准备一二。 二是帮锦氏收回锦家,锦氏家族是个大家族,这一趟可以到锦官镇好好休息一下。 去了锦家,不是到了就走。 在锦家还是要待一段时间的。 待多久,要多长的时间,什么时候可以走,这是要看锦氏的意思。 杨大小姐也做了些准备。 她从老神匠。 就是给刘一夫他们打造神铠的那位老匠师,人称神匠。 打造整套神铠,委实是太需要时间和精力了。 所以这时说打造好了,那是在放肠气。 但打造不了整体,打一部分,这个还是可以有的。 锦天,张小乙的装备,是一件左臂上的臂盾。虽然仅是一只左手臂盾,但在盾中暗藏了一把暗刃。 这是一件,既能用之于挡格,又能阴人偷袭的装备。 二人臂盾大同小异。 一个是直尖的暗刃,另一个是在臂盾周弹出一圈弧形刀刃。 这是参考了二人武功之不同。 锦天使刀,但他出兼会一些剑法。 他的刀是新月宝刀,弯直长,像一道美人的眉,所以可以施展刀法,也能揉和剑术于其中。 所以他的臂盾是一截子的直刃。 平时缩在盾内,战斗时,突然弹出来,很容易阴到人。 张小乙的盾臂是往外弹开的八根弧形刃口。 看起来麻烦些,但挺适合张小乙的。 因为他的武功擅长短小变化。 第12章 锦葵的转变 刘一夫没有臂盾。 他有的,是一张精心打磨的面具。 不要小瞧这一面具,刘一夫戴了一下发现这赫然是请人用过降术的面具。 用上了这面具,戴它跟没戴几乎一样。 通风透气,又把脸遮挡得一丝不露。 果然,刘一夫的面具才是最用心之作。 锦天和张小乙的臂盾只是匠师的精心技巧打制出来的作品而已。 但刘一夫的面具却已经是拥有特殊力量的装备了。 刘一夫也是降术师,很容易就感知到了这是一件对自己实力有一定增幅作用的小神器。 也不知是哪一位降术师出手施这么厉害的一个降术。 好在这降术和刘一夫从前施的一样,影响不大。 锦氏回了。 她和刘一夫暗中交流,也唯有张小乙这个知情人略微看出来了一丝半点。 这还得说是张小乙,一是敏锐,二是知情,如此才能看出一丝,倘若非是如此,他也只会觉得有一些奇怪,却绝想不到是刘一夫和锦氏二人间有了私情。 他都如此,更不要说锦天,他似完全没有注意此点。 众人又要进行准备工作了。 不过这一回,他们可以携带的东西就更多了。刘一夫的腰带远比从前储物袋要大。 不仅如此,还可以分门别类。 比如一颗虚空晶石里专门放置食物。 这样东西不乱,就能带上更全面更多的物品了。 张小乙就搬出来一大缸子酒。 他现在酒量上来了,又有钱了,自然不像从前,只买最普通的低劣酒糊弄自己。各种竹白竹青,葡萄白葡萄红,五粮酿六果酿,浮钱白火焰白的,装了一百多坛缸子。 他这是直接把酒当成了水来储备。 不过他的道理也对。 储水终会变质,储酒则是能喝很久。 当然,更主要的张小乙就没说了。 他的内功,内金刚功法,快要圆满了。 这些酒,是张小乙用来刺激自己脾胃内脏用的。 等什么时候他喝酒跟喝水一样,内金刚就功德圆满了。 锦天则是储备了很多食物。 其中有一种是西极面食品。 这种西极面饼子是杨大小姐喜欢吃的。 锦天也渐渐习惯了这口味,觉得比中土的馒头大饼子好些。就各种口味的准备。 途中还看到了一桩事。 王家和陈家,联姻了。 王家就是刘一夫初入罗京的王家镖局。 陈家就是从地方入京发展的陈氏一族。 这陈氏一族分家了。 主家一脉在陈家大小姐的带领下进了罗京发展。 只余了分家四宗在原宅驻守。 未想陈家大小姐和王家公子一路上就看对眼了。经这些年来的暗通款曲,终是情定终身,双双奔赴了。为了夫郎,陈家还替王家在罗京办了一家镖馆分局。 至于将来孩子姓王姓陈,到时再说。 目睹于此,刘一夫心中感慨万千。 他犹还记得曾老远的看了一眼那时的陈大小姐。别说,当初,他对陈大小姐是有过屑想的。那么白,那么净,气质素雅得像一株白莲的陈大小姐,怎么会不屑想呢? 但也只是想想罢了。 刘一夫当时就知道,他永远不可能和陈大小姐好上。 不可能的事想想可以,多想就不必了。 感慨之余,他感应到了锦氏别有深意的目光。 顿时,他忙收了心思。 这个锦氏,心思太细腻了。 眼睛也太尖了。 在她的眼皮下,有什么蛛丝马迹都瞒不过去。刘一夫大约明白范有田后来堕落的原因了。破罐子破摔呗。 老婆太精,反正瞒不过去,那就不瞒着了,一切公开。好在锦氏精通人心人性,没有对此揪住不放,反而是细心款曲,给足了他在外浪的银钱,让他心中原有的一些怨怼也消失不见了。 果不其然。 在休息时,锦氏就有意无意提了一嘴。 陈家,未必能风光得起来。 陈家入京,是京中有当官的旁支在支持着。另外也是抱到大腿了。 可是近些年,罗京之中,潜流暗涌,风云激荡,未来的事情真不好说。 此之一次。 锦氏回乡,一方面是收回故居。 另一方面也是避开京中的一些麻烦事。 有人想通过她和孙春绮搭线,想让她当中间人,这玩意是她可以涉足其中的吗? 普通凡人和修仙者的关系是,你要为修仙者解决麻烦,而不是让修仙者为你解决麻烦。 你只有听修仙者说话的资格,没有跟修仙者说话的资格。 孙春绮对锦氏似乎很好。 可这种好是一种极其脆弱的童年友谊来维系的。 只要孙春绮觉得厌倦了,嫌弃了,感到麻烦了,那这些友谊可能就此消失了。 所以锦氏要避一下风头。 反正,只要孙春绮在,那些人就只能徒呼奈何。 连锦氏这样边缘的人都感到了麻烦,可知罗京现在的风险有多大。 只是刘一夫他们说不好听,仍然只是权利层的底层,故此才没感到上层的风雷。 其实,上面,很多官员都出事了。 接下来还不知会发生什么。 到了晚上。 休营。 锦葵过来找刘一夫了。 刘一夫一看就知道这是锦氏的意思。 而且锦氏这一手一举多得。 一是让锦葵和刘一夫消除隔阂。 二是锦氏也有些吃醋了。 没错。 这一次出来,刘一夫当然不能再带一群莺莺燕燕,但他也带了几个小极品一家子。 这一家子一对姐妹和她们的女儿。 一共四个。 除了一个女儿武功差点,其余三人都有不弱的身手。只是虽然功夫高也没用,江湖险恶,不是光武功高就可以的。 围攻下毒各种暗算,只消你中了一次算计那就是万劫不复。 过往的事不说了。 这几个在心理上恢复不错。 当年那么苦难都撑过来了。 现在的又算什么。 她们现在舍了面皮只一个心思,用尽自己的余生报答刘一夫。 江湖儿女,心思单纯。 像这几个,就是很明显的,愿意用一生来报答刘一夫。 不过锦氏看着就有些不舒服了。 她在心里觉得自己怎么也算再嫁了,哪怕是暗嫁呢。 结果她只能眼看丈夫在那儿左拥右抱,这心里一不舒服就把锦葵派出来了。 锦葵很小心。 她敏锐的感到不好了。 曾经,她给锦天写了很恶意的一封信。 这被视为一种童趣笑话。 但只有她自己最清楚,她是认真的。 她是真不想锦天回家和她争产。 小小年纪,就已经存了这般的心思。 这也是有原因的。 锦天当兵,锦家一片乱,锦氏为了安抚范有田,和他又生了一个孩子,这就是锦葵了。不得不说,锦葵的降生让这个家庭重拾温暖。 也由此,锦氏,范月田,都比较宠她。 而当时的锦氏一家也完成了资产转变,从过去种田积累,发展到了商业化。 这财富收入就滚滚而来。 锦葵目睹于此,她亲眼看着家里越来越富的,在她心里,这就是她的。 所以她初始对锦天不友好。 只是后来发现锦天这人好糊弄,而且锦天也有钱,这才态度放缓。 在这时,突然冒出了一个刘一夫,和锦氏睡一块去了,这种冲击对锦葵而言是巨大的,所以她才会不理智的捅了刘一夫一刀。 只是之后锦氏就前所未有的严厉教训了她。 这次的教训,让她意识到——时代变了孩子。 其实锦氏并没有打她。 锦氏看了她半天。 忽然说了一句。 给你找个弟弟好不好? 天可怜见,锦葵连哥哥都不想要,哪里会想要一个弟弟?甭管弟弟妹妹都不行。 只是这是她能拦得了的么? 锦氏只是告诉她。 你不喜欢,不要紧,到时可以把你嫁出去。 从始至终,在这个家里,她的地位就没稳过。她以为一切都是她的,其实不是,是不是要看锦氏的意思。如果让锦氏选,她肯定是愿意把家业交给锦天的。 这个家,从来都不是锦葵说了算。 至于,为什么关系一下子撕破到了这一步。锦氏告诉她,有些事不是她能做主的。 就像在锦家,锦葵说了不算一样。 很多事情,也不是锦氏说了算的。 当年,锦氏反抗家族,这是因为她背后有孙春绮的帮助所以才可以做到。不然你换一个女孩干这事,尸骨早就凉了,哪里可能会活得像锦氏这样惬意。 只是锦氏享受孙春绮的帮助,也是要付代价的。上天给予的每一份礼物的背后都标注了价值。 锦氏要是违抗了孙春绮的意思,那就对不起了。 双方关系,恩断义绝。 到时不要说别的。 就是闻味过来的官氏来发难,锦氏就招架不住。 真以为锦氏发达了,人家官氏就一点也不知情? 明白一切的锦葵自然也就过来向刘一夫道歉了。 同时,她的心里有了新的想法。 她想要——强大。 她发现,锦家之所以不能是自己的,原因不在别的,恰是自己根本不强。 锦氏比范月田强,所以锦家她说了算。 孙春绮更是高高在上,所以锦氏也要乖乖听她的话,甚至到连她自己的身体也不能自主。 也就是孙春绮为人比较心善,有底限。 她找来的刘一夫,虽说年纪一大把地摆在那儿了,但锦氏一不是黄花大闺女二也不是年轻小姑娘,两人相差不大倒也是般配。 二来修有降术和武功后,刘一夫也从一开始的那个油腻的小胖子变得了一个气质温和的老六。 虽说老六了一点,但人长得还不错。 有些失之阴柔。 可他的身体倒是雄壮。 所以锦氏也没吃亏。 可即便如此,二人也是孙春绮硬捏在一起的。 为什么可以如此? 还是那句老话,孙春绮够强。 于是,锦葵提出了一个要求。 “我能拜您为师吗?” “什么?” “我想像你一样,成为一名降术师。” 很多道理锦葵不明白。 但她觉得,成为降术师应该是一条不错的路。 刘一夫。 这个人她也了解过。 最初是不屑一顾。 什么玩意儿,区区一个降术师而已。 但现在她已经不那么想了。 在她的认知中,刘一夫是一个最初普通的人,在和张小乙他们混之初,他还是一个刚刚入行的,啥也不是的人,干什么都需要张小乙和锦天的帮忙。 别的不说。 他的武功一开始就不行,全靠张小乙帮忙才学起来的。 按理说,这么短的时间,他能学个屁。 可此时的刘一夫,哪个还能小觑? 甚至入了孙春绮的眼。 为什么? 自然是因为刘一夫学的是降术了。 降术师,这才是让他快速强大的根本。 如此快捷的力量,锦葵当然想要了。 要知锦葵不是一般人,她也受到一些教育。至少她知道想要出头,最简单的是拥有灵根这一修仙资质。 如果有灵根,拜入仙门。 别的不好说,但之于凡俗,那立刻就是人上人。 可惜,灵根全看天意,说有就有,说没就没。即便是再怎么努力,也只能增加灵根诞生的几率而不是一定就有。 比如锦葵,她就没有。 练武,这要么是苦功,要么也看天赋。 锦葵都不喜欢。 反之。 降术师这一职业,细思量下,却叫她眼前一亮。 第13章 锦家风云 锦葵想要成为降术师。 这一点真是有些出人意料。 锦氏却渐能理解。 但她反对。 毫无疑问,刘一夫也反对。 他告诉锦葵,降术师这一职业不是开玩笑的,降术师也不是那么简单的。降术师就像是一个普通人在骑老虎,他固然是借着老虎的威名可以狐假虎威。但只要一不小心就会被反噬掉的。 有句话叫伴君如伴虎。 就是这么个意思。 而且,降术师是一个不能容错的职业。 你不能犯一丁点错误。在降术上每一丁点错误最终都有可能被无限放大从而毁了你自己。 是,没错,刘一夫是通过降术师这一职业短时间就强大了起来。并且在张小乙锦天这两个猛人中都有一席之地。 但这主要是因为自始至终,刘一夫都没有出过差错。还要有一定的机缘傍身,才会如此。 不然,他的尸骨早凉了。 而一个人的成功是不可复制的。 刘一夫可以,不是说锦葵也可以。 刘一夫不想误人子弟,所以就拒绝了。 但是想要彻底拒绝掉是不可能的。 所以就定了一个时间。 等锦葵十八岁了,再行选择。 那时,她要么恋爱脑发作想要嫁人,要么视情况而定是不得不嫁人,哪里还需要自己教她当降术师呢? 抛除这点,余也无事。 一行人轻轻松松,就往锦官镇去了。 这锦官镇位于天都山下。 从天都山走,一路可以直入沅江,然后顺江就能靠近南岭,之后就能进入南岭深山之中了。 所以,顺路。 不过,一路之上,刘一夫一行人发现了一些人,都和自己一个路,但不是一起走,而是超过了他们往前去的。 这些人中就有瓦汉与瓦那妹顾春一行。 毫无疑问。 这几位听了刘一夫他们的谈话,决定往南岭跑一趟子了。 其实这也不奇怪。 刘一夫他们出道,连连赚大钱,江湖上混饭吃的一个个眼睛都要羡慕红了。都想要像他们这样成功。 所以对于刘一夫他们的一举一动,明里暗里都有很多人盯着,甚至有人直接在卖他们的消息牟利,说出去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但是,这却是真的。 刘一夫他们才一查南岭之事,青衫女就知道,可知他们被盯得多紧。而青衫女只是盯他们人中的一伙而已。其余盯他们的人,还有很多很多。 发现行踪泄密,几人也没有惊乱。 这事早就预料了。 跟他们赚钱,抢他们的行程,无所谓。 反正刘一夫他们已经赚得够多了。 就看那些人运气怎么样了。 说起来,刘一夫他们出来也已经有些习惯了。从最初出门那累死累活的狗熊样,到现在游刃有余的轻松,真是鲜明的对比。 此刻的刘一夫他们,坐着宽敞的车子,边吃,边喝,累了还能躺能卧的,可不是轻松嘛。 特别是刘一夫拥有的那头小驴子。 这头驴,强壮的不像话,不拉车时就喜欢蹦蹦跳跳的跑,它简直比某个女孩更配跳舞的舞这个字。 此外还有刘一夫的小老虎。 这猫崽样的小脑斧也越发的聪明起来。 从一开始喜欢在刘一夫的怀里钻着,现在也开始跟着驴子上起到处跑跳。 在欢乐中,他们到了锦官城外。 别说。 锦氏此刻还有些近乡情怯呢。 但正待他们要进官道时,看到了一支浩荡的送亲队伍。 一开始,刘一夫他们还摸不着头脑。 因为这一支送亲队伍,排场可不小。 前后一百来人。 大红花轿,抬着一箱箱嫁妆。 前有吹打后有撒花,是轰轰烈烈好不热闹的模样。 但稀奇的是,锦官城中,出来看热闹的却委实是没有多少。有一些小孩想要看热闹也才探个头就被大人捉住按回家里去了。 锦氏很低调,所以带的人不多,没有张罗旗鼓。但也看出不对了。 她道:“走快点吧,我感觉可能是锦家出事了。” 是的。 整个锦官镇说大不大,但说小也绝对不小了。 能够置办这么热闹的亲事,除了锦氏就是官氏。可这模样看起来,不像是官氏的红事。至少锦氏知道,官氏十分兴盛,又是江湖路子,不会像方才的送亲队伍,看上去那么,简单。 所以很有可能是锦氏的人在办红事。 看来,锦家可能知道自己要回来,所以在做一些准备。 这么急着成亲,显然是想要增丁进口来对抗锦氏回归的抢班夺权。 哪怕锦氏家族衰弱了,可烂船也有三斤钉,锦氏的家业仍然有人在盯着。 自己可不能给别人抢了便宜。 紧赶慢赶。 仍然迟了一步。 那送亲团已经送亲完毕,大包小包提着走了。 这种事,一眼也就看明白了。 不知是哪个缺德鬼把女孩嫁进了锦家。 那些看起来丰硕的嫁妆全是空箱子。 为的是从锦家带出来这大包小包。 不知里面装的是金还是银。 可不是嘛。 真正大户人家嫁女的,岂有不给出一些陪嫁下人在女方身边的道理。你不怕你女儿嫁给人家被天天打啊。有了自己人,就算什么也干不了,有事也有个通风报信的吧。 结果倒好。 这送亲的人把人一送来。 都不进去的。 在外面就将新娘子交给了锦家人,他们连大门都没进,拿了大包小包的就走了。至于轿夫,撒花女等婢仆被塞了几把铜钱的给打发走了。甚至连他们穿的喜衣也被他们随意的剥下扔在一边,连收拾都懒得收拾。 “你们是谁?” 门口一个人,是锦家管事的。 他看到过来的锦氏一丛人,忍不住就发问了。 现在的锦家,人丁稀薄,惨不忍睹。 最怕的就是有人上门生事。 “是牙叔吧,好久未见了。” 锦氏露面了。 那管事的牙叔一看,居然一下子认出来了。只是他心里也在嘀咕,小时候管我叫牙哥,现在就叫我牙叔了,这什么意思? “是——小姐?哎呀这个,我得通报老爷去。” 这个老爷,当然不是锦氏的父母。 锦氏的父母早已经死了。 自锦氏私奔,锦氏的父母就在家中失势了,他们心中忧愤,郁气难平,这么的一来可不就气大伤身了么,也就早早走了。 现在。 锦家是由锦氏的一位老叔公在管理。 这也是目前锦家唯一一位硕果仅存的老叔公了。甚至可以说,锦家没有直接灭门,就是这位老叔公的努力。 此时,老叔公迈步出来。 他一副垂垂老矣的模样,下巴是三尺长须,怎么看都是一要入土的模样。 但也颇不凡的,一袭道装。 在他宽松的道袍衣角下,隐约能够看到有一把剑。 张小乙他们只一眼,就能够看出,此老深不可测,是一个绝对的高手。 “你来了,你还知道回来——” 老叔公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 他说一字身子就往下低垂一分。 一句话未完,整个人好似都要栽倒在地上了。 锦氏一副要上前扶的模样。 老叔公却又直起了身子。 “罢了,罢了,都——进来吧。” 他在说最后三字时,眼睛往刘一夫诸人身上一扫,那小眼冒出的精光,让人心中一凛。 毫无疑问。 这位老叔公对于锦氏此来,是心有芥蒂的。整个锦家在他眼皮子下,渐入迷途。他认为,其中之转折之甚者,也就是最关键的要害就在于当年锦氏的逃婚。 原来的设计多好啊。 锦氏嫁给官家。 锦家和官家联姻。 锦氏拥有充足的财力,而官氏拥有丰富的人脉和武力。两家结合原本应该是天作之合,很完美的嘛。 但是,这个锦氏却偏偏逃婚了。 她之一逃,锦氏和官氏的关系一下子就冷淡起来了。 没有官家的帮助,锦家在外行商的人逐一死去。 人丁越来越凋零。 反而锦氏,先闷不坑声的搞猥琐发育。 再突然间傍上了铁冠道门的大腿。 一下子就成为罗京之中风云突起的豪商大户,这小日子过得是蒸蒸日上。 锦家根本不能比。 要是正常情况,锦家应该赶紧的巴结上去。毕竟大家是一家人嘛。但是不。老叔公心里就是憋着一口气。 他要以自己的一己之力重振锦家。 至于那位蒸蒸日上的锦大小姐。 他不认。 他才是整个锦家德望最高辈分最老的那一个。这个锦家一切都是他说了算。现在,你锦氏,嗯,这丫头从前是叫锦绣的,想回来反客为主?你做梦。 只要他这里不松口,锦绣使什么劲儿都白搭。 只是……虽然心中有此计算,可他也是知道,如今的锦家危机重重,锦绣打小就聪明得紧,她此番来势汹汹,怕是不好对付。 当然这都不是事。 最关键的是,目前的锦家后继无人啊。 这才是最紧要的。 说不得,最后,一切还是只能便宜锦绣了。 真是,不甘心啊! 话不多说。 刘一夫一行人,先在锦家大宅入住了。 连锦天也是第一次入驻到锦家。以往一直听说,听锦氏所说的,锦家怎么怎么豪宅大户,且也就一听了,并没有多当真。 果然是豪门大户。 这廊道走了一道又一道,院子穿了一重又一重,假山看到一座又一座,走上廊桥,还看到桥下有活水池塘,随处都是高墙飞檐,角科斗拱。 只是,原本应该非常华丽的一座豪宅,因为没怎么点灯,所以在晚上,显得阴气沉沉,鬼气森森,有点小恐怖啊。 不过这也对。 锦家已经非比从前了。 人丁也稀少了很多。 不说主人接二连三的出事死了,连这府中下人也不断的辞职走人,不排除也有被开除的。毕竟,下人是用来服侍主人的。主人死了太多,自也不需要太多的下人。 锦家虽富,但越是有钱人家越是懂得不要浪费的道理。 镇外。 一众人等快快活活地走着。 他们所去的地方,是小林村。 毕竟他们原本就是小林村派出来的人。 只是他们大约是不知道一件事。 在黑夜里行路,是不怎么美好的事。 很快,他们就遇到了,劫匪。 这是一群黑衣人。 只是他们的身上——味不好。 这些送亲人一一捂上口鼻。 “我去一种植物,这什么味儿这是。” “打劫到我们头上了,你们以为我们是谁啊!” “知不知道小林村林师傅武馆啊!” “快滚啦,臭死了,好恶心啊。” 几个黑衣人面面相觑,一起扑上来了。 第14章 张小乙的底牌 这些黑衣人,自然不是一般人,能穿这种夜行黑衣自然也有一些实力,又怎么可能把自己弄那么臭。 他们臭,是因为他们修有邪术。 小林村这几个,虽也修学了一些功夫,懂些刀剑拳脚,但哪里能抗这些邪术。 一经交手立刻发现了厉害。 这些人,一个个刀枪不入,打踢无用。 自己的攻击毛用都没有。 但对方呢? 力大无穷,诡异横生,让他们一下子就死了四五个人。 余者一见,都吓得破胆,一发作逃了起来。他们这一逃跑,可就带不走那沉重的大包小包。 这些人想逃,也要那些人肯放。 一场追杀,是死伤惨重。 直到。 一个人出现。 这人比较消瘦。 但人在那里,却像根竹一样立得挺直。 他一把抓住逃跑的男子低喝道:“你疯了么,这么瞎跑什么?” 余者也都停下。 他们胆气全无。 有些个更是已经失禁。 看到这一消瘦男子,不由停下来,悲哭道:“师父不好了,我们的钱……” “什么?带我去。” 一提到钱,这男人受不了了。 他带人往回返。 很快就遇到那些黑衣人。 眼见这些人正在给地上的伤死未绝者补刀。 不过此人毫不在意那些人的生死。 他关注的是钱。 “混账,把我的钱放下!” “哈,你的钱,这是你的卖妹钱吧,如此不义之财,我们兄弟取了又何妨,你不服的话,过来打我啊。” 那些黑衣人反而大笑起来。 此人被说破心事,揭开伤疤,不由大怒道:“你们是在找死!” 他突然电闪而至,出雷霆霹雳手段。 当前一掌就率先拍死了一个人。 一见有人死,余者皆惊。 他们都修有邪术刀枪不入,岂料一个照面就给对方拍死当场,可不是得吃惊吗。 原本这些人意外知道有人竟然愿意把女孩嫁入锦家,料想这是一无能的窝囊废,他之所为毫无疑问就是为了钱。 所以他们就出来半路劫财。 至于嫁妹的那人,他们也只当是一个会些乡下把式的窝囊废,没放心上。 毕竟,真有本事的人会把自家的妹妹嫁入锦家? 你确定你和你妹不是仇人? 殊为料想这人竟然是这么猛的。 他们几人一身邪功也算是人物了,够厉害了,只要不是遇到一流高手总也没事的,所以才敢出来打劫。 哪知此人武功这么高,一抬手就是雷霆霹雳,一巴掌就直接拍死了一个人。 就离谱。 你这么强的一个人,嫁妹图钱? 你高手的尊严呢? “一起上。” 诸人立刻围攻此子。 这位冷冷一笑。 “敢动我的钱!想要啊,给你!” 又是一掌。 嘭。 雷霆霹雳,电闪纵横。 “给你!给你!统统给你们!!!” 轰轰轰轰轰——!!! 现场一片焦灼。 这小规模天灾现场正是此人所为。 他一身惊骸的神功展露无疑。 “师父……” “师父……” “师父……” 他的弟子一个个都吓尿了。虽知自家师父厉害,未想竟然厉害到这地步。原以为自己遇上了不可抗拒的诡异,没想到师父比诡异还恐怖。 忽然有些明白师父往日看他们眼神的意思了。那是在看垃圾,废物的眼神啊。 也难怪,这位师父看起来年轻,但平素自己等人都那么惧怕的原因了。 武功高,心地也不怎么善良。 能拿亲妹换钱。 这样的人能不可怕么。 “废物,把钱收拾好。” 众弟子只好去收钱。 一个邪修未死透,他突然振臂惨嘶。 “我们的师父是极恶童子,他不会放过你的——” “收声啦,闭嘴!” 男子又一巴掌下去。 这下此人彻底成焦炭了。 虽则如此,但他心里也打了一个突。 极恶童子,南岭一地少有的一个高手。 此人名为童子其实已经五六十了,只是因为修炼毒虫类功夫,导致他身体永远长不大,所以才叫极恶童子,既然叫极恶童子,那他这个人也就可想而知了。 此人住在南岭青桐山,山上广有桐木,故得此名。与天罗教比邻而居,实力非凡。 至于他座下弟子,多了。 在江湖上都是干一些打劫抢劫的坏事。 有时甚至还要劫个色。 就他们因修邪术这种恶臭的身体,那女子可说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所以此子杀之算是一种替天行道。 但,得罪了极恶童子,终究是不美的一件事。看来,钱一到手,就要离开这里了。 不过,虽收回了钱,但这么点钱可不值得他卖妹。 他要的,可要更多。 此时。 锦家大宅。 大多宅院皆已黯淡无光。 唯有一间,灯明瓦亮。 此时一对新人在下堂跪拜。 堂上之人就是老叔公。 他仍然一副风清云淡的模样,说了一些体贴的话儿,要此二人好生过日子,好好的为锦氏一族开枝散叶,重新光大门楣。 之后,便让此二人下去了。 什么礼仪的都是虚的。 只要此二人生了孩子才是最好的。 至于锦氏,她要不生事还好,敢生事就要靠自己把她给压下去了。 一想到随锦氏而来的那几个,老叔公一阵头疼,大意了,那些人,都是高手啊。这锦绣也是的,哪来那么大本事能够笼络到这些高手。 需要知道,高手大多心高气傲。 再大的本事,不听命令这点就能让人头疼死掉。 可看那些人,随听安排,不惹事不闹事也不生事,这样的高手,若是真可为锦家所用,锦氏一族何至于沦落到这一步。 锦氏族人不停的死,不就是因为他只是一个人,护不过来那么多周全嘛。 但可惜的是,这些人都很听锦氏的话。 特别离谱的是,其中一个人竟然还是锦氏的儿子。 你儿子这么猛你造吗? 也不知这些人一起发难,我这把老骨头能不能镇压得住。 正在他慢慢想的时候,突然一声尖叫。 老叔公眼睛一睁,双目暴射出道精光。 他双足一顿,整个人像鱼游一样,电射而出。 出事了。 在新房。 张小乙,锦天,杨大小姐,刘一夫等诸人逐一赶到。 随后老叔公和锦氏也一并来了。 “出了什么事?” 管家牙叔哭了起来。 “主人啊主人,我对不起你,对不起锦家啊,没想到少爷他……”说着人就哭晕了过去。 锦家。 这一代当主。 被老叔公亲手扶上位的一个痴愚少年。 死了。 张小乙人如闪电,一个箭步冲入房内,双指挟了一条蛇出来。 刘一夫见了道:“这是银环蛇,有剧毒啊,不对,这种东西在深山老林里才有,这怎么会有?” “这怎么会有,要问你们了?!” 锦氏顿时怒了。 她此际早早已经感觉出来这老家伙对自己的不欢迎。 我的一种植物不道德了你这大爷。 老家伙,你到底知不知道,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把控一切? 告诉你,锦家的一切,所有的一切,统统的一切,都是我的。 “问我?锦家连连出事都是我的?我未来时锦家就开始死人了吧!现在说这一切都怪我?老叔公,有时给了你脸,要接着,别逼我拔蜡啊。” 锦氏一向思虑周全,不得罪人。 但此刻之时,她儿子情夫都在旁边,她信心暴发,怕得什么? 老叔公有些诧异。 未为想到,当年那个小丫头似的锦绣儿有这么刚的一面。 看来她此来真的别有用心。 一念如此,老叔公面沉似水。 他的衣袍也是猎猎风动。 在这时,张小乙和锦天毫不犹豫站了出来,当在了锦氏的面前。 锦天更是把新月宝刀都给亮了出来。 新月宝刀。 锦家的武功。 锦家这些年的没落,其中就有于此,家族的宝刀遗失了,家族的武功,很多需要依赖此刀,没了刀也就威力大失。最简单的,拥有神兵和没有神兵,两人武功差不多,二人交手,谁能胜之? 毫无疑问。 拥有神兵者胜。 除非是剧情杀。 不然神兵会告诉你什么是现实的残酷无情。 又或者这么说,两个体质力量都一样的人去砍柴,一个有刀,一个空手,问谁砍的柴多? 这下能够明白了吧。 失了此刀,结果,整个锦家就断代了。 锦氏以一人之力把锦家给毁了啊。 这样的东西,还想要回锦家? 咻。 极低的声音。 老叔公拔剑了。 这位老叔公,一手猿公剑法出神入化,他轻描淡写的拔剑,几无声息的就要刺死锦天。别奇怪,他真能做到。因为他出剑又轻又快,轻得听不到风雷声响,快的让人反应不过来。 但老叔公忽略了一个人。 张小乙。 有句话说得好。 你可以永远相信张小乙。 这话不是白吹的。 张小乙就是这样一个能够在关键时刻撑得住的人。可以说刘一夫他们这个小团体能立住的主要原因就是他。 张小乙。 是张小乙帮助了刘一夫,并且争取了刘一夫的心,让这个小团体稳固起来。倘若他有私心,那刘一夫早不跟他们玩了。 江湖上多独行客不是没有原因的。 因为总有人想多要一些,结果就只能自己玩。 而张小乙则是那个愿意自己少分些也带大家多分些的人。 这样的人能靠得住。 所以刘一夫愿意跟他继续玩下去。 还有锦天。 这原本是个闷葫芦的性子。 如果不是张小乙,锦天的性格不定还在哪儿飘着呢。 他纵是千里马,有才情,也需要有如张小乙这样一双能够发现他的慧眼。 正是张小乙拉拢住了他和刘一夫,才有了这个连杨大小姐也削尖脑袋往里钻的小团体。 也正是有了张小乙带领,他们才能闯过从前的险关,一路进至于斯。 所以,怎可小看张小乙。 老叔公当着张小乙的面暗杀锦天,他真是想多了。 甚至,时至今日,张小乙也未掏过他真正的底牌。 张小乙的底牌就是,他不怕刺杀。 他是一切暗杀手段的克星。 在张小乙身上,出现了一层光。 这是——神力加身。 此之一状态下,张小乙可以说超勇的。 犹如,天神下凡。 他先用盾挡,利剑的剑尖在盾上划出一溜子的火星。 然后,他的刀。 狮子照夜白。 刀放神光。 乒乓一下子,仿佛有电爆炸于其中,就把老叔公连人带剑的给弹开了。 老叔公大吃一惊。 他从未遇此一情景。 倒是刘一夫看明白了。 好家伙。 感情。 原来张小乙的底牌是它。 阴私之神。 阎魔君天子。 第15章 奇峰迭起 阴私之神,又有一个称谓——野神。 此之类神,大多是不好的。 故又有称之为邪神。 为什么邪神能够大行其道呢? 就是因为它关键时刻真给力啊。 这么说吧。 以降术师为例。 一个降术师要是想急速提升实力而不是好好修炼,最快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供奉一尊邪神。 在某些时候,邪神甚至可以有求必应。 因为它不需要道德,不讲果报。 它只是需要力量而已。 你的信仰,你的渴望,你的执着,都将是它的力量。 所以它喜欢帮你做事,做坏事。 一来扬名,吸引更多的人信它。 二者是这么做你很快就要被它污染了。 到时你一死一切都会成全了邪神。 你以为你在茁壮的成长,殊不知你只是人家要割的韭菜。 这就是邪神了。 但在诸多的阴私野神里,有一种比较特殊,讲规则,守规矩。 虽不被天地认可,却由人道而出。 比如。 阎魔君天子。 此神何为? 专为报仇而为之也。 比如说,你有一个你无论如何也要杀之而后快的大仇人。但是呢,国法不容,你没理由光明正大的杀他。怎么办?阎魔君天子许可,甚至会给你指引,让你报仇雪恨。 人道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其实既然是疏,又怎么可能不漏呢? 总有漏网之鱼。 要不这词怎么来的呢? 既然有这漏网之鱼怎么办? 不能公刑之,唯有私刑了。 没错。 是的。 张小乙,就是阎魔君天子的忠诚信徒。 此时,他触发神力加持,竟然挡下了老叔公阴毒无比的偷袭一剑。 老公叔大怒,他人随剑走,剑跟人动,一时间剑气挥霍构织起了一张剑网。 张小乙只觉眼前银光灿烂,剑的剑锋向他逼来,眼睛都要给剑芒耀花了。 正在这时,锦天怒了。 锦天一怒,愤而挥刀。 军中武学。 乘胜万里伏。 一抹惊艳的刀光,与月辉映。 老叔公猝不及防回剑自守。 铮。 长剑剧颤。 剑身翁翁作响。 老叔公一连滑出三丈都余力未止。一抹强劲的刀意不停往他身上袭来,逼得老叔公一跃而起,在空中连翻三个跟斗这才重新落地,站稳脚跟。 另一边。 张小乙又紧步跟上,与锦天并肩而立。 至此,老叔公终于感觉到了绝望。 之前的老叔公犹有信心,想要好好斗一斗,也没觉得张小乙和锦天有多不可战胜。 真格的一动手就不一样了。 好家伙,两个人配合的这叫一个如丝顺滑啊。 一加一,大于二。 高手不可怕。 可怕的是两个真正配合起来的高手。 老叔公一对一,他敢说自己必然会胜。 但一对二,他只会被杀。 轰! 大门被人轰开了。 什么情况? 众人一愣。 老叔公回头,只见一个人迈步进来,他双手背负,人长得瘦高,却自有一副宗师气度。 “尊驾哪位啊,为什么闯我锦府。” 老叔公侧身发问。 这人身后站出来一群人,大约十多个左右。有几个被认出来了。 “这不是白天来送亲的人吗?” “送亲的,那这是……” “原来是亲家啊?怎么这大晚上的就来了,还没到新妇回门的时候呢。” 那个男人冷哼一声,道:“明人不说二话,我今天来是要做两件事,一我要锦家的黄金,二我要我的妹妹回去。” “哼哼哼……真是笑话,我说亲家,你因为欠钱把妹妹嫁入我锦家,打的就是这个算盘?用你妹妹的名节为引,抢夺我锦家的祖产?” “哈哈哈哈……你们锦家人丁凋零早就不成样子了,今天我就大发慈悲,送你们一家在下面汇聚。” 反正杀了人后这锦家就是他的,慢慢找总也是能够找到黄金的。 “哼,你来试试吧!” 老叔公厉喝一声,拔地而起,攻向了这个男子。 “哥!” 一个身穿嫁衣的女子从屋中奔了出来。 她正是那男子的妹妹。 刘一夫几人面面相觑,最终都没动手。 但见那男子,周身放电,和老叔公战在一处。他指,掌,拳,脚,每一击都有雷电相随,蓝色的电花到处飞蹿,打得地面一块块黑迹。 而那老叔公也显了真本事。 一手剑法也是使得出神入化,气劲护体一丝不露,就凭借自己的武功,招招夺命。 这二人动手越打越来劲,起了兴致,更是气劲乱飞。 刘一夫轻轻走到锦氏身边,道:“你看到了,锦家的情况不容乐观啊。” 锦氏叹了口气。 哪能看不出来呢。 锦家唯一的一个后生,被老叔公保护起来的少爷,死了,锦家这一系,快要绝了。 这意味着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来吃肉。 想要在这种局面下让锦氏应对,那是不可能的。可又能怎么办?带着锦氏入南岭之地,那不是更为凶险。 现在,一时的,竟然有些左右为难,被卡住了。 又斗了数合。 那男人有些不耐烦了。 “我就不信收拾不掉你这个老头子!” 他之所以打锦家的主意,就是因为他觉得锦家没人了,守不住这份家业,他自取之了。原以为会是很轻松的事儿,可哪知道跳出来这老头这么厉害。 这让他如何干休,怎么肯甘心。 当下双掌一搓。 噼里啪啦的电流汇聚于他的双掌。 这一下,老叔公是认出了。 甚至张小乙也认出来了。 “阴山派的绝学雷霆霹雳掌。” 阴山派的绝学其实应该是草符剑和圣火神功。 但雷声霹雳掌亦是不可多得的绝学。 要知天下万法,雷法为尊。 若然有一个人将雷法修炼至顶,他必然是天下无敌。 但问题就在于,雷霆暴烈,哪里是那么容易修炼的,更不要说掌握了。 可眼前此人,就有这一手的雷霆霹雳掌。 张小乙心思电转。 “他会雷霆霹雳掌,莫不是阴山五老之一雷电法王石志坚的弟子?” 刘一夫好奇起来。 “阴山派,这个门派听你说法应该是个大派吧!” 张小乙道:“放在仙门是差了一点。但放眼世俗,绝对是顶级大派的。” “怎么顶级大派的人也出来抢人家产的吗?” 张小乙苦笑起来。 “阴山派也算旁门之一,修的是符法封神,他们这一派历来至高成就听说就是鬼仙,不入上流,虽然活着不讲究,但死了可真要钱啊。而且阴山派术法奇诡,讲究不蓄私财,所以难免有些人受不了。我听说石志坚为人霸道自私,这人是他的徒弟,干这事也不是太奇怪了。” 门派大了,什么鸟儿都有。虽然门规讲究不蓄私财,但这人他要是忍不住呢? 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这样的人上哪儿都有嘛。 眼前这个人不就是了。 为了锦家的钱,亲自下场,还是强夺。 从理论上讲,他已经触犯了阴山派的门规。 但规矩这事也是要人家真正追究才算数的。 现在人家就是来强抢,你能怎么办? 说时迟,那时快。 老叔公与那男人蓄力完毕,双方重重出手。 一个拍出雷霆神掌。 一个斩出白气森森的一剑。 老叔公这一剑已经用上了他六十年一甲子的精纯内功。 但仍然不敌雷霆霹雳掌之威。 啪啦一下子飞出去砸在了墙上。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男子开心的笑了起来,笑得像个孩子。 “你这么高兴么?” 老叔公从墙上下来,他的背已经拘搂起来了。 “我打赢了你,我当然开心了。一直就知道锦家有个家伙在镇宅子,搞得谁都不敢动,进了锦家宅的人没一个活着出来,没想到你这么厉害,但还是败给了我,难道我不该高兴吗?哈哈哈哈……” 此人经过一番辛苦,击败了老叔公,自觉已经胜券在握,也就放飞自我了。 开心,高兴。 不可一世。 老叔公看着此人,不由怜悯他起来。 也是个往日里被师门管严的孩子,不知道世道险恶。我老头子这么高的武功,也没说到江湖上去称王称霸,而是缩在家里面乖乖养老。你凭什么觉得自己就天下无敌这么张扬放肆呢? 这样的人,过往,他见过很多。 有些人的确是让人眼前一亮十分惊艳。 但是最终还不是在某一天默默无闻的死在哪个不知道的犄角旮旯里面。 死得一钱不值。 曾经惊艳的人生回想起来也宛如笑话。 “你那是什么眼神,输了还这么嚣张?算了,杀了你吧。” 男子要用杀手。 这时的老叔公气机紊乱,功力大减,一身实力只能发挥出二三,的确不是男子的对手。倘若二人交手,不要三个回合,他怕就要死了。 老叔公哼地一笑,道:“你以为你杀了我,锦家的钱就是你的了?现在,锦家的一切,已经由他们说了算啦!” “你说什么?” 男子目光一转,看向锦氏众人,一身杀气,昭然若揭。 张小乙和锦天二人又一起动了。 这两个人联手,怕过什么。 男子面色一沉。 他方才没注意,只顾盯他认为的高手老叔公了,所以才错失了张小乙锦天诸人。 现在认真的一看,也不由心里发毛。 莫名其妙,突然的出现了两个大高手。 他此前出手时就有所感应了。 觉得那老头气息有些粗浮,像是和人动过了手。只是当时财迷心窍,他懒得多想其余,一上来就选择了动手。 现在停下来想。 莫非说才老头就是和这二人战斗,可能严还吃了点亏。 否则自己必然不会这么顺的取胜。 想到这儿,他也发怵,只好自找台阶下来道:“罢了,你们人多,我的黄金且先寄存在你们手上,总有一天我会拿回来的。” 一说完立刻走。 他轻功不错。 倒背着也能跺脚飞上墙,一翻身人就跑掉了。大晚上的,眼见是追不着了。 老叔公待此人一走,才叹息道:“算啦,锦家的一切,我守不住了,大姑娘你既然想要,便统统拿去吧。” 他好似真的放弃了。 “老家伙,他怎么可能真的放弃。他是想暂时退下来让我来挡灾而已。” 老叔公这手段,算不得高明,锦氏一眼也就看破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 “找到黄金,搬了就走。” 第16章 新发现 锦氏在顷刻间就下了决定。 她是生意场上的女强人,深刻明白捉大放小有舍有得的道理。 如果什么都要,留下来守这祖宅,只会被后来的那些人搞到鸡毛鸭血。就算最后事成了,说不得还要提防老东西出来摘桃子。 反不如把最难动的这祖宅——不要了。 把金银细软带走,这样也不是说没麻烦了,但进可攻退可守,他们可以游刃有余地多了。 锦氏自然是知道自己该要怎么做。 她要做的是依靠刘一夫他们,而不是利用。这帮家伙,都是人精,你把算盘摆到明面大家还可以玩,要想暗中使小手段,说不得什么时候就掀桌子,给你来上一个铁锁横江,让你进退不得。 找金子。 原本这是很容易的事。 观云望气术嘛。 但此术原本就是锦氏家族的家传秘术。 所以锦家藏金自然也是要考虑这一点。 所以锦天的观云望气之术竟然是瞧之不见。这也是老叔公放心的原因,只要我不交钱,你就拿不到黄金。想慢慢找,那你找吧,你怕是不知道锦家到底多大,有多少宅院,多少亭台楼阁,池塘花园。 你有本事就把锦家翻过来找吧! 这。 就是一个积豪家族的底蕴。 问题来了怎么办? 两个字。 开会。 门一关,刘一夫几个人蹲一起在算计。 这一回,锦氏也在。 这位大姐气得不轻。别人不知道,她可是知情人,打小的记忆一直就没有忘。 锦氏家族有一个毛病,赚了钱,想尽办法兑换成黄金储存起来。锦氏家族的发迹已经有快六百年了。 这六百年里,没有间断。 只要一赚钱,就兑换黄金储存。 可想而知,那是一笔多大的巨款。 若非如此,她已经发家致富了,又何必还要回到锦家来呢?真以为她渴望回归家族吗?别开玩笑了。一切,只是为了更伟大的利益。 那笔黄金,值得她花这许多的精力。 刘一夫不动声色给了她一个暗示。 放心,我会搞定。 “我先说一下,我们时间有限,不可能一直在这里拖着,你们有什么方法可以找黄金?” “老刘,锦天眼睛不行,我记得你也有眼术的,你的眼术也不行吗?你还有那么些奇术,现在都不好使了吗?” 张小乙发问。 以往就是这样的。 一遇到什么问题,总有破局之人。而在这个小团体里,若论手段最多的一个,毫无疑问就是指刘一夫了。 张小乙想平时你老小子喜欢藏着掖着也就算了,现在给你的情人出力你还藏什么呢? 刘一夫皱眉。 “你说的我当然知道,我已经用尽了手段,这锦家果然不简单,你们可能没注意到,在这锦家的房间屋檐角落,总有一二道符箓,是以我也没招,你没见我连鬼都没放出来么。” 张小乙一惊。 他与众人过去一看。 果然,在不起眼之处,这房间里都有贴一些发旧了的黄符纸。因为时间有点久,更加的不醒目了。不是刘一夫提点,他们还不定什么时候才能注意到。 锦氏道:“家族的确在从前经常有请符上门,贴在家中各处,其实大多豪门大户皆是如此。你们想想,豪门大户所作所为,干了多少坏事,积下多少冤孽,也没有说哪家大户被害的,或者说有也是极少数的,原因皆在于此。” 众人皆以为然。 越是豪门大户,往往越是不干人事。 比如连盗墓贼看了都要骂一句丧尽天良的美人盂,这玩意儿不就是豪门大户搞出来的么。 在没有超凡之力的世界也就罢了。 但在此世界,敢这么干,真的是会有厉鬼索命的。 可豪门大户就这么干了,还干了很多,很正常。为什么会如此?因为他们有钱,可以从高人手中请到有效的符箓,如此一来那些鬼魅也没啥可怕的。有些狠人杀人还不罢休,连鬼都要你魂飞魄散。 所以说,豪门大户,恐怖于斯。 不过这也是对的。 假如豪门大户没什么手段,凭什么可以安享富贵? 在这高手辈出的世界,真以为人人都是大侠吗? 就像欢喜王,他是嚣张,但最终不也是给赶到西方商路吹西风么。 他要是真的强大,至于跑西方商路去吹沙子吗? 可见连欢喜王这样的能镇压一方的人也最多当当贫瘠之地的土皇帝。 仅此而已。 再多不能。 所以刘一夫他们虽可能人所不能,却也是有极限的。在手段有限下,想无声无息夺走锦家的藏金,还真是不容易呢。 正这时。 窗外有人掠过。 锦天一伸手,把外面那人抓脖子提了进来。只见这人一袭大红袍子的嫁衣,赫然是那个倒霉催的新嫁妇。 此人是阴山派猛男的妹妹。 未想一直没走。 “咦?你是?我记得你是那个来找事的人的妹妹,怎么你还没走?” 女孩苦道:“走,我往哪里走啊!我哥走时又没带我,这里那么大,我连我自己房间都找不到了,也不敢回去,我,我……” 她说着就哭了起来。 锦天连忙后退一步。 他可以面不改色将此女提小鸡也似的提进来。但当此女一哭顿时头疼起来。 他这样的男子最怕就是这一套了。 “好了你别哭了,这么晚了,所有的房门应该都落钥了,想出大概是出不去的,你晚上和我一起吧。” 杨大小姐适时的站了出来。 她是人精,看得出来,此女方才仿佛对自家男人动了一些莫名其妙的心思。 好在很淡,所以要及时断掉。 “那,那,谢谢你了。” 女孩有些惶恐地看了下锦天。 她对锦天,是有那么一刻,一丝,一点那么的动心。 首先,她的丈夫,只是个普通至极的庸才。他能一直活着,当锦家的少主,不是他有多好,是嫡子,而是其余条件好的,哪怕像点样的,能算数的,都死了。 更重要的是,他丑。 还有点低能。 所以这样一个人才活了下来。 但是当他也要结婚时,就死了。 坦白说这人一死女孩还松了口气。 她长得也算标志,最近受到某些不良书籍影响也有点傻白甜,一心想找个白马王子什么的。怎么可能甘心去嫁一丑陋的二傻子呢?可惜她没什么武功全要依靠哥哥。 更没想到哥哥竟然冷酷无情到这一步。 晚上时她在这空旷的院子里——好恐怖啊。 刚又死了人。 想回屋又怕蛇。 只能瞎跑。 然后,被一个酷帅男人以霸总之资抓了进来。 这让她心里一跳一跳的,可不是动了点心思么。 只可惜,这个男人好像有主了。 “你们有没有发现一件怪事。” 刘一夫看了眼这女性慢条斯理地说了起来。 “什么怪事?” “锦家也算是豪门大户了,这样的一个大户人家,就算是人丁凋零,可这也太明显了吧,更何况,那老头还不是个善茬子。” 刘一夫的话,说的有些模糊。 但张小乙却一下子就听懂了。 “你是说有内鬼!?” 果然不愧是张小乙,一下子就抓住了问题的重点。 可不是么。 锦家是豪门大户,自有一套保护力量。 可就在这种保护力度之下,锦家人还是一一死去,不是意外,就是劫杀,又或是生病死了。 这也罢了。 可老叔公那么厉害的一个人。 哪怕他老了年纪大了力有未逮,但有他在怎么可能会这么容易接连出事? 这会儿更是让人死在了眼皮子底下。 还是老头自己保下来这锦家唯一的一个独苗。 一对一,这都守不住? 所以,毫无疑问,这应该是有内鬼暗通消息才能用蛇下毒杀人。 张小乙什么人,万事司老人了,人精一个,简单来说就是张福尔摩斯小柯南乙,又或是张爱伦坡小波罗乙,再是张明智小五郎小金田一乙,最后是张包文龙小狄仁杰乙。 他这样的人就属于那见一知十的。 刘一夫打头,一说内鬼,他心思狂动。 “那个管家!” 众人皆惊。 搞了半天,这锦家已经被渗透了。 这么一重要职位,竟然是个内鬼,那还能好嘛。难怪这锦家接二连三的死人,老叔公那么精湛的剑术也保不住。 有这么一个人在泄露机密,锦家人可不是得一个接一个的死嘛。 找。 得把这个人找出来。 由于锦家到处都是符箓,所以刘一夫的鬼术一个也用不了,只能用他的新宠物了。 一只红睛乌鸦,于悄无声息的枝树梢头飞了起来。 红睛乌鸦。 刘一夫院中,夹竹桃树上的鸟儿。 早早被刘一夫的降术控制。 刘一夫对它用了汝眼即吾眼之术。 只要他愿意,红睛乌鸦的眼睛看到的一切他都可以看到。 但,不好的是,红睛乌鸦找到的太快了些。这不好,这意味着,有些猜测是错的。 事实上,管家,已经死了。 他死在柴房里。 衣服被扒去了。 连脸皮也没了。 是真的没了,一张脸,没了皮,整个皮质层都被人巧手的剥了下来。此情此景,让人不寒而栗。刘一夫诸人立刻明白了,管家其人已经死了,他是不是内鬼都不好说。 因为他可能是内鬼,但没用了,被幕后人灭了口。又或者是有人利用管家,利用到头,杀了。反正这里面你别想找出真相。找到也没意义。 现实就像割裂的烂戏,因为戏班子的戏是经过一遍遍排练的,再差也有限。现实是不给你排练机会的,这就导致了现实中一大堆的烂戏。 就像现在这场景,莫名其妙的,谁能说得清楚呢。 唯一可以证明的就是管家这个人的确是存在过问题的。 而这个问题目前仍然解决不了。 “等等!” 刘一夫说话了。 张小乙欣慰的点头。 这才对嘛。 老刘,你就喜欢装,喜欢藏,现在搁这儿你情人面。前你还装什么藏什么。这不,关键时刻你终究藏不住了吧! “你发现发什么?” 刘一夫拈起一只虫子。 “这是醉蛊。” 他说。 手上的那只肥蚕模样的虫,隐隐然,有酒味儿。 这只蛊,毫无疑问,是下在这管家的身上的。大约是对方没想到有人能识破此蛊,一时大意,就懒得收回了。 第17章 上门送人头 张小乙这人,对什么高手不高手的,他是不惧,你来一鬼魅精怪,这也是有的打。 但蛊术,他就有些发颤儿了。 和刘一夫交流过的他知道,就有那疯了的主,不顾一切使用降毒之术,不计代价,不顾后果。他疯不疯了的无所谓,但碰上了拉你一块儿死这就不好玩了。 所以对使用蛊毒的他有点怵。 “这只醉蛊你能看出什么名堂来么?” 张小乙问。 刘一夫端详一二,终于丢地上踩死。 因为这只醉蛊其实已经余寿不多,快要死了,刘一夫这一脚算是帮它了。 要不然幕后之人也不会没有收回去。 不要以为蛊很容易得到。 那是降术师可以。 普通的蛊师,那每一只蛊虫都是好不容易又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你必要操着一颗爹妈的心才能培养出上好的蛊虫。 这精心培养的出的蛊,和用神力催生出来的蛊,它还真就不一样。 毫无疑问——这一只就是蛊师培养出来的。 它上面没有神力注入催生的痕迹。 自然培养出来的蛊虫,它其实并不完美的,但攻击性效果很强。神力催出来的蛊呢,比较完美,可就像温室里的花,战斗力没有自然培养的强。 此二者间有明显的差别。 别人看不出来,刘一夫可以。 他自己就用神力催出来的蛊虫。 没错,威力是不是很暴烈,但基本达到了使用需求。再者说了,它省力啊。 自己培养,那是要花费时间精力甚至还有精血的。 这个精血不是加一次算完,而是天天加不停,要每天喂养的。 哪有用一点血,加尸油,加坟土,加点神力,放金钟里自然催生出来省事呢。 弱是弱点,但我量大啊。 “真是被盯上了,要不然不会在一个管家身上做这么大文章。” 一只蛊虫也是宝贝,没必要蛊师是不会浪费的。 这只醉蛊没收回去,纯粹是它真的要死了,不能用了,这才无所谓地丢了的。 张小乙道:“那现在怎么办?” “在这儿等吧,我估计,他们很快就要动手了。” “为什么?” “因为我们是变数。他们此前不知道,但现在他们知道了。” …… “我曝露了。” 山洞里,一个人对另几个人说。 “不止你,那几个小子也都失败了。” “什么?我们的徒弟?!” 这人又惊又怒。 虽然那只是他们当打下手的徒弟,但真的是很能用啊,再说打狗也要看主人,结果竟然都死了,太不给面子了。 “嗯,是一个阴山派的人干的,可能是雷电法王石志坚的徒弟,林雷。” 林雷。 雷电法王石志坚据说已经出师的弟子。也有人说是林雷犯了忌讳,被石志坚逐出门派,只是心存最后一丝仁慈,没有追回他的武功。 因为,在阴山派,大多人修炼的不是草符剑就是圣火神功。 会雷霆霹雳掌的委实不多。 至今就两个。 一个就是阴山五老之一的大师兄,雷电法王石志坚。 一个就是他自己的徒弟。 奔雷手林雷。 石志坚此人,看似一代宗师,其实心胸狭窄,睚眦必报。 他这样的一个人,虽说学成了雷霆霹雳掌,但一直以之自恃,别人向他请教,你不教不就完了?非要说一些阴阳怪气的话。 所以在阴山五老中,看似其余四人对他最为尊敬,其实都不跟他玩。 江湖上甚至直接称那四位是阴山四老。 这是直接把他给排除在外了。 后来阴山派选掌门,毫无疑问此人落选了,他一怒之下就走了。 原本像他这样一个人是决计不会教林雷真功夫的。 只是当时吧,一来他仅林雷一个弟子,不免多宠爱几分。二来他自觉纵是他教了林雷也未必会学会此功,殊为料想结果林雷还真就在缺乏他指点的情况下学会了。 这时一切都晚了。 原本他有心废了林雷。 但一来不舍,他就林雷一个徒弟啊。 二来林雷也没错,对他甚为恭敬。 他纵是心胸狭窄,也不好无缘无故的就把自己徒弟给废了,那岂不是要把他脸给丢光了。 石志坚自认自己怎么说也算一代宗师,有些事是真不能去做。 当时也就算了。 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导致了林雷失去教导,离开了石志坚。 石志坚有了孩子。 那可是,儿子啊。 有了那个亲生的儿子后,石志坚看林雷就越发的有些碍眼了。林雷不是白痴,岂有不知之理,于是他就找借口走了。 石志坚一想,好聚好散吧,也没把事做绝,只是对外宣称,林雷犯错,被他逐了。 于是这林雷就流落江湖了。 林雷后来回家后,发现到处讨饭吃的妹妹,就带着养在身边,一开始的时候还有一些爱心。但是林雷武功太高,偏偏妹妹武功没有。 想也是知道,武功高的和不会武功的人在一起,会很麻烦的。 比如说走路,会武功的怎么走都可以。 但不会武功的,那个费劲啊。你恨不得提着他走。 林雷耐心用尽,就讨厌起了妹妹。 这不,就拿妹妹当工具赚钱。 “不管怎么说,这人厉害,我们还要不要动手?” “他可能吃了点亏,走了。” “什么?” “怎么回事?” “嗨,他和锦家那老家伙交了手,打退了老家伙,又被两个新来的给打了。” “区区一个车轮战术就搞定他了,可见他也厉害不到哪儿去。干脆我们硬上吧。” 这几人心高气傲,行走江湖也没吃什么亏,和刘一夫过往遇到抢食吃的江湖客不同,高了一个档次。 那些江湖客,就像野狗,在江湖上混属于底层。 而这几个是有门有派有后台的,当然不必跑那么远抢不确定的财富。 反而他们喜欢干打家劫舍这种轻松又来钱的活。 不过这活也是要有窍门的。 你不能得罪有后台有背景有实力的。 得找软脚虾下手。 比如。 锦家这种的。 高手没几个,实力也不强,人丁凋零,还偏偏拥有过往积累下的巨额财富。干这样一票,不是比到西方商路这种发财强吗? 当然了,想也是知道,这一行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干的。 第一要有后台。 第二要有本事。 这两样差一点都不行。 这些人商议一定,立刻行动。 他们盯锦家这块肉很久了。 之所以如此,是有原因的。 当年锦家发达,是做背尸生意的。 这一行没人愿意做,但真有可能发财。因为有的人,喜欢利用死人来运财。锦家先人就是通过一具尸体里的藏金,获得了原始的第一桶金,然后发家致富。 一直以来,锦家的发展都可说是顺风顺水。但,突有一天,锦家的武力断档了。 现在家中仅老叔公一人护家,这是不够的。 所以才引来群狼窥视。 这些人原是要一点点消磨掉锦家的力量再一举夺金。哪知道突然杀出锦氏一群人。 这些人有些急眼了,又通过管家身份得知老叔公伤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要来把人都杀了。 像奔流的风。 这些人只花了一刻钟多点,就轻飘飘的来到了锦家的墙头上。 他们统一,黑色的衣袍,宽宽大大,身上有一股隐约的闷酸味儿。 这是五个人。 清一色的面具。 五人一看,立刻往灯亮地方而来。 张小乙率先发现不对,立刻一下子跳起来。不旋即,众人一一而出。 张小乙一看,这五个男人站在墙头上。 他心中大怒。 这么快,这么赶,投胎吗?这么急。 这大晚上的,就不能明天再来?我这刚躺下想睡觉呢。 “不当人子的家伙们,就不能明天来吗?是不是在找死,想死你说一声,我成全你们!” 但那五人心高气傲惯了。 一直以来,锦家都被他们玩弄于指掌之上,犹如狸猫戏鼠,玩而已。 只是当其中横插进来一个林雷,才感到不妥。后来又有锦氏等新人进入,终是让他们忍不住杀出来。 但直至于此,他们仍然觉得一切仍在他们掌握之中。 “敢在我们手上抢食,今天就让一切结束,让你们死!” 其中一个人一挥手就是一把毒虫。 却见张小乙内力一放,将飞虫尽数弹开去。张小乙哈哈大笑。 “兄弟们,来活儿了。” 一语毕,已然冲杀上去。 随后锦天,杨大小姐,一一出现。 只有刘一夫躲在旁边。 但他手一指,一柄白色的小剑已经悠悠转出来。 这是斩瓜切菜的一战。 其实,这五个人,敢于这么嚣张当然是不简单的。但他们终究只是玩蛊的。 你说你躲在暗处慢慢下蛊多好。 为什么这么想不开呢? 是觉得自己的蛊术太厉害,又见林雷不在?所以才这么狂的吗? 殊不知他们在刘一夫几人眼里只是一个笑话。 一个老叔公,就可以吓得他们缓缓图之不敢正面杠,更何况这几位个顶个的都是杀神。 那老叔公是厉害。 但他是一个一直宅在宅子里的人。 能和张小乙他们这些一直在第一线战斗的人一样吗? 战斗意识,意志,反应速度,身体力量这一切的一切,张小乙他们都磨练至巅锋。就像一柄被打磨好的刀剑,锋利无匹。 老叔公虽强,却是一把锈剑。 所以说,这五人背后下手挺牛的。 可正面一战就不行了。 张小乙的狮子照夜白首开纪录。 一刀就劈死了一个。 锦天人奔出去,一连幻化了三五个幻影出来,敌人还没辨认出来哪个才是真身,就被一刀腰斩。 新月宝刀。 锋利如斯。 更有一人,被杨大小姐逮到,那人以为杨大小姐是要挥剑攻来,正要防御,却不想先在下面被杨大小姐踩了一脚的脚趾,又被杨大小姐超猛的晴空百裂脚踢成了一团软烂肉泥。 只余了两个,一看不好,立刻要跑。 却不想,刚刚一个回头肚子就是一凉。 一柄白色的小剑停在他们旁边,而他们身上黑绿的毒血正在被此剑吸收。 这二人,虽然机警,却不防对方有此一物,还选了如此不醒目的角度出手。 这是个老六啊。 二人心中知道厉害,不甘心的倒下。 死了。 旋即就成了干尸。 这两个好点,成了干尸嘛。 其余几个就惨了,他们一死,魂魄在锦家符箓的影响下痛苦不堪,缩成一团子。 第18章 立尸藏金 这些人死了。 刘一夫站在旁边,眼睛闭着。 张小乙和锦天在他旁边为他搞护法。 此时的刘一夫正通过公字瞰神术,在这些人魂魄未散前看他们的记忆。 这需要专心致志,不能分心的。 别说,自打刘一夫习练上了知本论,这本事是越来越大了。 没一会功夫,刘一夫一头细汗的回过神来。 这一次不同。 这几个人,别看杀起来简单,但他们的精神力却比较强,想细看他们的记忆,还是比较费力的。 现实时间只是一会儿,但一连看五个人的记忆可是有些脑门子发虚。 缓了一下,刘一夫道:“搞清楚了,这几个人是青桐山极恶童子的门下弟子,盯上锦家的就是他们。这些人布局已久,先慢慢一个个的杀掉锦家的人,再最后消灭锦家,吞掉锦家的财富。因为一个叫林雷的,好像是什么阴山派雷电法王石志坚的弟子出现了,让他们产生了意外之感,加上我们的出现刺激,这五个人打算收网,结果踢到咱们这块铁板上来了。” “青桐山极恶童子!!!” 张小乙倒抽了一口凉气。 要是一般人也就算了。 但是这个青桐山的极恶童子不同。 此人在江湖上的名头,那妥妥的,就是一个大反派,洗不白的那种。 极恶童子……你听这名字。 极恶。 那还能有好吗? 据说极恶童子是武林中一个神秘高手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玄冥子的弟子。 玄冥子擅长的是毒功,因毒入道,是当今之世,少有的毒道大宗师。他收养了极恶童子,因为极恶童子小时粉嫩可爱,很讨玄冥子的喜欢。 可当极恶童子学毒功变得丑陋后,玄冥子就不再喜欢他,后来更是把他丢了。 不过彼时极恶童子已经学了一身能耐。 他在青桐山开宗建府,过上了土大王的生活。 只是由于他修炼毒功还是怎么地,心性变得极端残暴,动不动就杀人噬心,吞生人血肉,犹如一头恶鬼。 因其实力强悍才没事。 可名声是已经臭大街了。 任人说起此子,都少不得骂一句魔头。 隔壁天罗教名声也不好听的都不屑跟他来往。 这样一个人,生活自然是需要用到很多钱的。但他又不事经营,不务生产,哪来的钱?就是让自己的弟子们在外面给他偷,给他抢。 当然,他会兜底。 那又如何。 所为仍然是恶事。 这不,门下一干人的徒子徒孙盯上了锦家的这块肥肉。 锦氏叹息。 “现在说这些没用,关键是找到黄金,我是一刻也不想在这地方待了。” 虽然这里是家,可锦氏是一点出感觉不到家的温暖。 她如今只想提桶走人。 “等等。” 刘一夫闭目感应。 他方才用公字瞰神术。 结果还真有一点发现。 只是当时他一心探查记忆,所以没加注意,现在他注意到了,再这么一看,果不其然啊,给他发现了。 “怎么,你们锦家的死人是不用下葬的么?” 他突然地问。 这个锦家大宅,被封锁得很严。那些到处贴得符箓虽然有些旧了,可依然发挥着稳定的作用。 所以在这儿,什么观云望气都起不到作用。还专克擅长空间搬运的鬼道术法。 可有一样,它的等级比较高,所以仍然有一丝泄漏出来。 这就是死气。 死气,阴气,腐气,地气,秽气,霉气,病气,瘟气,瘴气,寒气……诸如此类,皆为负面能量的一种表现。 然而这种能量层级是有等级的。 锦家大宅纵然符箓给力,挡住了大多气机的外泄。但也有少数高等能量是很难全部封住的。 毫无疑问,死气即是其中之一。 这是一种品质极高的高等能量,常人甚至不能观测。刘一夫若非修炼了积死气波动功也是感觉不出来的。 但是,他感觉出来了。 顺应死气,刘一夫就发现了这座锦宅地下藏有大量的尸体。 所以他对锦氏才有那一问。 锦氏目光一凝,瞳孔收缩。 她想起来了,打小起,有过二三桩丧葬事,只是都比较怪异,人死了,尸体就没了,一问就说已经安葬了,但根本没有尸体出门,也没见哪里烧尸。 所以,问题来了,尸体到哪里去了呢? 小时候,她懒得管,懒得想。 虽然感觉不对,却没有那好奇心去一探究竟。 现在想来这当然是不对的。 这大约是锦家大多数人知道的,却不对自己说的事。 因为在小时候起,锦家就早早当她是外嫁女,不把她当自己人了。 所以才对她严守家族的机密。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样的机密,她还真不想要。 “看看那些尸体。” 锦氏下了决定。 至于,那些尸体是不是老祖宗,无所谓了。 反正她不在意。 顺着死气痕迹,刘一夫找到了——床。 在床下。 简单又俗套。 谁能想到,秘道入口在床下面呢。问题是,不是这一张床,而是很多的床。锦家大多宅院的房间床下都有此密道。 锦氏旋即明白了,这是为了方便收尸。 人死了,都不需要搬到外边去,直接把床移开,就可以下去把尸放起来了。是以一直的,锦氏哪怕住在这里也不知道这秘密。 可是吧,现在一看,太骇人了。 整座锦家大宅,地下几乎给挖空了。 摆放的就是这,一具具的直立尸骸。 它们一具具被灌注入秘制的药水。 这药水是用水银,银粉,毒物,药材,加诸一起,泡制而成的。正是此物,可以将一具已经死去的尸体,变成一具立地不倒的尸骸。 此处的人,乌压压一片。 直至张小乙举起了刀。 狮子照夜白散发出圣洁的光辉。 在这光辉下,一众林立的立尸,它们穿着生前的衣服,可知他们曾经是仆人,婢女,下奴,力巴,各种下人。 这锦家,竟然连自家仆奴死了也要制成立尸摆在这里。 这些立尸,除了脸白点,人僵点,皮冷点,肉硬点,整个望去,栩栩如生,简直跟活着时差不多。 “等等!” 锦天道:“我好像已经知道金子藏在哪儿了。” 他目睁老圆,原是一直在暗用观云望气术在看。倒不是他想和刘一夫别苗头,他们之间,坦荡关系,不讲究这个。而是锦天对自己的秘术被压制很不满,在借这压力提升自己。 他时刻的努力终于发挥作用。 在这么近的距离下,该有的终是被他看见了。 他拔刀。 一刀把一个立尸的肚子给剖开。 从这立尸的肚子里,一下子哗啦啦滚下一堆金元宝。因为是用术法封存入尸腹之中的,所以这些金元宝和刚铸出来的一样,金光闪闪,明光灿灿,即便是这幽暗地下室,也是十分的醒目耀眼。 “变态啊,怎么想的,把黄金放尸体肚子里!” “黄金有种力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尸体腐化,所以你们看到了,这些立地尸一具具都栩栩如生,虽非绝对是黄金之功,但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这一具立尸身上大约就有二三十斤黄金吧,这锦家——到底是有多少具立尸藏金啊!” 刘一夫收走了地上的那些黄金,他顿了一下道:“这里的尸体太多了,黄金是拿不完的,大家先清点一下有多少尸体,再动手吧。” “这怎么数?太多了。” “先记一个大概吧,别太斤斤计较精确数值了。” “看看还有没有别的地下室。” “这里未免也太大了。” “哈哈哈哈,这不算什么的,和我们上次在高原王墓里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高原王那儿有五万,是这数吧,差不多,有这个数,全是尸兵,后来都活过来了,非要和我们干一仗——哈哈哈——这都不是事儿!” 张小乙在那胡吹着呢。 别人倒没事,就把林雷的妹妹那个新嫁妇给吓得花容失色。 估计,今这一天,恐怕是她这一生之中的恶梦。未来她不知道要付出何种代价来治好她的这病。 “大家都小心一点了,这些尸体一会可能会活过来。” 刘一夫出言提醒。 张小乙一惊:“一种植物,什么?” 刘一夫耸耸肩。 “金子皆藏在尸体肚子里,这是金在封尸镇尸,也是在利用尸气养金,所以你们刚才都看到了,那些金子,放在尸体里那么久了,还光鲜明亮,正常的黄金放久了会这样吗?” 可不是么。 金也好,银也罢。 终究也不过是一种金属。 虽然说黄金的抗腐蚀性强,但放久了也是会暗淡无光的。一些老的金银首饰可不是颜色不行,要不说有钱人怎么总要打新首饰呢?图的就是那新首饰的光彩照人。 也不知这锦氏祖上是怎么想的,竟然玩了这么一手。 这个金尸局摆得实在是太妙了。 利用立尸可能尸变来守护黄金,又用黄金把尸体比较保存好。 一举两得。 这么个阵法风水局,哪怕刘一夫不是很精通此术,也是要不得不给一个字。 绝。 众人这才明白,刘一夫不让人再取金子的原因了。 想想看。 众人皆在取金。 金子取了一半,那些立尸却活了过来。 这是何得的我做了对你母亲不道德的事啊。 张小乙沉声道:“这里的事那个老东西一定知道,不知他现在想怎么算计我们呢,为了防止夜长梦多,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咱把他给结果了,省得我们再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的。” 这就是张小乙。 做大事的狠人。 关键时刻真敢提刀子干啊。 要不说他们这一队怎么发财呢。 做大事,有的时候你真的要狠。 如果想图心安,非要等别人先下手再心安理得的反击,说不得会有什么变数。 需要知道,不是所有的事情按你的想法进行的。 像刚才,那极恶童子的五个弟子怎么完的?就是没把控好,该拼的时候在那慢慢的放风筝,不该拼的时候一把子却全压上了。 明明是想把控局势,将一切都掌握在手心里,结果却翻车了。 第19章 老叔公妖化了 要杀老叔公这件事,张小乙只是建议。 他是真想这么做。 但张小乙虽然果决心狠,毕竟还是有底线的。 这里,毕竟是锦家的事,该怎么办,最终还是要看锦氏的意见。 这叫尊重。 锦氏想了想,一咬银牙,正要发话。 那位老叔公已经呵呵冷笑着现身了。 他,从天而降。 原来此人一直担心锦家的秘密被发现,所以一直在上面以天视地听之术监视着呢。 他要下来,却也简单。 一掀床就可以直接下来了 “大丫头,你不再装了,想要向老夫动手了吗?” “老叔公,你好啊,你知道一切,一个字一句话都不跟我说啊。” “和你说什么?你这丫头,你以为你算什么?锦家到了如今这一步都是拜你所赐!你还有脸在这里跟我说锦家的一切你也配知道!” “呵呵,没我,锦家还有人么?” “哼,怎么没有人,你以为锦家无人了吗?告诉你,大丫头,老夫还活着呢,老夫不死,锦家就不算完。虽然,老夫现在已经老了,很多事已经不想要了,也不愿意了。但是为了锦家,老夫怎么样也能再拼一下。只要有一个女人,只要生一个孩子,哪怕是女孩,锦家都有后,不过,无论如何,那个人不能是你!” 这老叔公,执念太强了。 或者说,他对锦氏的厌恶太深了。 在他看来,锦家之所以会如此,全是因为当年锦氏逃婚。 倘若锦氏不逃婚,锦家和官家合力,现在依然都好好的呢,哪至于死这么多人出这么多事啊。 你锦绣身为锦家的女儿,从小到大,吃好的喝好的住好的用好的,还享受了普通人根本不可能触及的知识,可以幸福的学习。 如此的你,既然身受家族的供养,那么在婚姻方面为家族牺牲一下又怎么了? 锦家曾经也有老爷们为了家族娶了自己其实不喜欢甚至厌恶的女人,不也是一样过来了吗? 怎么。 什么事儿到了你身上就这个不干那个不愿了? 当初要不是以为你选择私奔一定没有好下场,我早派人追上去把你抓回来沉塘了。 哪至于你现在发迹了人五人六的跑回来还舔着脸要锦家的祖产。 啊呸! 问问你自己。 配吗! 啊!? 你是个什么东西! 在聘为妻,私奔为妾,你就是个烂人! 这,就是老叔公心中真实的想法。 好好的锦家,莫名其妙,就没落了。 总得找个原因啊。 找不到,就自己想了。 老叔公想来想去,最后认定,锦家一切的不幸,都是锦氏造成的。 “好好好。” 锦氏怒极反笑。 “当年,我逃婚的是是非非,我也不说了,只是让我想不到的是你居然是这么看我的。曾经我还想我的回来是不是让你老怀宽慰呢,看来真是我想得多了。不过,现在我们这么多人对你一个人,优势在我,我想要的就能拿走,你拿什么拦我?!” 撕破脸了。 锦氏干脆的撕破脸了。 她虽然精于计算,堪称八面玲珑。 但也有果决之心,不会婆婆妈妈裹足不前。该到要拼之时她也是敢拼的。 别的不说,就说当年。 那年,她一个小女孩,其实可以选择听话的出嫁联姻。 虽然对方是官家,但也未必就对她不好的。或许当年出嫁那也是位如意郎君呢? 好吧这是屁话。 官家人根本不在意娶的是谁。 女人之于他们来说只是传宗接代的一个工具。即便是正牌大夫人也不过是拥有一点仅存的体面而已。 当丈夫的说打就能打,说不理你,说冷遇你,说到外面找小三,说娶新的妾进门,都不跟你说一下的。 所以说,锦氏当年逃婚是逃对了。 在官家当太太真不如她自己干,当一个女强人来得逍遥自在。 既然她没错,她就不会后悔。 现在。 虽然头脑不好但实力强劲的儿子,和精明老六的情人都在,更有摇头狮子怕怕的张小乙在,怎么打也不会输。 哦。 还有一位。 不可小觑的杨大小姐。 她搁这儿不说话,其实也是一肚皮的算计。要不能把锦天拿捏得死死的? 锦天面对女孩虽怵,却也不是随便什么女孩就能拿下来的。 “呵呵呵呵,真以为我怕了你们,今晚你们统统都要死在这里。” 老叔公说着,取出了一只黄皮葫芦,拔了塞子,一仰脖,吨吨吨地都喝了下去。 “哈——” 老头一哈气,一股怪味散发出来。 “这是……” “他喝的东西有古怪,大家小心。” “管你什么古怪,先吃我一剑。” 刘一夫又老六了。 暗中出手。 玉虎剑滴溜溜地飞出,一个低空绕飞在侧后方袭杀。 正常人万难躲过,除非早有准备。 但老头脚下一滑,人就侧身躲过了。 再一转身,他已经形象大变。 原本打着道髻的头发已经披散下来。 花白的头发重新变得乌黑。 额头一侧却长了一只半尺长的角出来。 他身形也丰满起来。 原本佝偻弯折的身体变得年轻,且有一身疙瘩肉。 眼睛的瞳孔,已经一片纯青。 这哪里还是一个人。 他现在是半人半妖了。 叮。 老公叔挥剑,轻轻一格,就把玉虎给挡了开来。玉虎剑已经很快了,但在老公叔眼里仍不是事儿。 他的脸上没有了一丝的表情。 全是一片的冷漠淡然。 有句话说的好,你要凝视深渊,深渊亦在凝视着你。 毫无疑问。 老公叔喝下的东西让他变得年轻了,也更强了。但同时,他身上属于人的感性亦被压制住了。 “我说了,锦家的一切,你什么也拿不走。” 轰。 咔嚓。 地面被一脚跺出了个坑。 老头扑击张小乙,失败。 但张小乙也是冷汗直流。 这玩意,老头武功暴增得有点恐怖啊。 刘一夫想起了什么。 “这应该是妖化,他把自己妖化了。” “这真是疯了!” 张小乙忍不住说。 在场众人,都知道,所谓妖化是什么意思。 举个例子。 之前的水猿,它就喜欢人类女孩子。 在它强迫了人类女孩,生下的孩子,这就是天生的妖化孩子,长大了也是一个妖化人。 虽然妖化人拥有普通人所远远不及的力量速度现恢复力什么的。 可这也是要代价的。 代价一,你不再是纯粹的人类了,人族功法对你有一定的隔阂。 你修炼人族武学功法,很难达到最顶点了。 代价二,所有人都会视你为异类。 不如你时会对你敬而远之,实力比你强时便会对你人人喊打。 一旦你落入到人类手里,那结果,你不会想要知道的。 所以说,不到万不得已,不能选择这一步。 可是老叔公的年纪太大了,他已经没得选了。 他想凭借目前的自己,是守不住这个锦家的。 想要守住锦家,又要杀死这些人,老公叔能怎么办? 他是真没得选了。 妖化,是他唯一的选择。 好处是这能让他一下子回到巅峰。 代价是从今往后,他的这身实力大概是要被锁定上限了。想要再进一步,大概是不可能了。 不过纵是如此,他也要拼了。 “全都去——死!” 剑气狂涌。 以老叔公身体为中心,强猛的剑气铺天盖地,席卷一切之资杀向众人。 在场之中人等,每一个都感受到了森然剑气,好像下一刻自己就会受到攻击。 在这时——有一个人挺身而出。 张小乙。 是他。 张小乙。 你永远可以相信的张小乙。 狮子照夜白发出前所未有的璀璨光芒。 “啊——” “这是什么?” 老叔公一下子感觉到了压抑。 他的实力突然间被压制住了。 这是张小乙狮子照夜白的特性。 降术施加于其上的斩妖除魔特性! 但凡是妖鬼邪魔,在此剑之下,都会视其实力大小,受到压制。 实力越弱,受到的影响越大。 普通的鬼魅不能靠近。 普通妖怪也能够一击致命。 更不要说,老叔公才刚刚变成妖邪。 他的状态还没有稳定下来。 所以恰到好处的被其克制住。 “可恶!” 老叔公愤怒地大吼起来。 “杀!” 他脚下一抹油,就让开了张小乙的刀,反手往他后背刺去。 但这时锦天已经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在侧,他挥动新月宝刀,一刀斩杀过去。 老叔公急忙变招,长剑先过来接锦天的新月宝刀。 铮! 这是兵器交接之声。 嗡——!!! 这是兵器的颤动。 得亏他们使用的都是极其上品的神兵利器,不然这么用,早就废了。 都是高手,老叔公之前与张,锦二人打斗,不是输在武功上,也不是输在内功上,他的内功极其精纯,简直可以说是性命交修的,根基扎实得恐怖。 至于招术,更不成问题。 唯一的问题就在于他——老了。 人老,不以筋骨为能,那修为,是断崖式下跌。 现在他妖化年轻。 纵然被张小乙的狮子照夜白克制压抑,也依然凭借他年轻下来的身体和张锦二人打得有来有回,甚至占据了主动。 别的不说,单看他的剑法,就是一种享受。 老叔公的剑是一把精光闪闪剑光迸射的剑器,锋利不说,更是坚韧十足。 他的剑法,快的时候剑尖乱颤,闪到让人看都看不清楚,只感到剑风锐利之极,裂空风声不绝于耳。 慢的时候又会慢得笨拙,剑尖像挽了千斤重物,沉重得都控制不住,左右摇摆。 正是这一快一慢,让人难以适应。 殊不知,这正是老叔公剑法的精要,快慢九字诀。他这快慢九字诀,快快慢慢慢,慢慢快快快,时而快,又忽而慢。 以一人之力,压张锦二人打。 刘一夫冷笑一下,突然跳出。 这个老六,看得技痒,忍不住出手了。 这是为什么呢? 一是刘一夫拥有超强的学习能力,二是他见识了陈逐风那带着剑意的剑法。 在刘一夫看来,陈逐风的燕门剑法才是精纯百炼,不可多得的剑法。 其上限是比老叔公的剑法要高的。 之所以感觉老叔公厉害,纯粹是因为老叔公对敌太多,硬生生把应对能力给提上去的。并不是说纯武功比别人高。 又或者说,老叔公是那种实战型强者。 正当老叔公放肆桀骜时,刘一夫冲上来了。 灿烂得耀眼的腾蛟剑颤动。 一招春风乍起,再变一池春水,直接将老叔公给抗了下来。 随后,刘一夫在老叔公的身上刷起了剑法经验。 刷刷刷,刷刷刷。 眨么眼的,一套一十三式的燕门剑法就施展出来了。 唯一可惜的是时间还太短了,刘一夫仍然无法使出燕燕于飞这最新的第十四式。 不过也对。 燕门剑法,一招一式,严格说起来都不是太难,关键是最后一招。离手剑燕燕于飞啊,那才厉害。 倘若刘一夫会用燕燕于飞,不消数招就能打败老叔公。 当然,只是打败,而不是战胜。 打败了,未必能够杀死。 张小乙连连咋舌。 “我走了,这家伙,武功进步的也太快了吧,他现在的实力已经快要跟上我们俩了。” 刘一夫这个人,一开始啥也不是,结果竟然成长至这一地步。 他这么进步下去,干脆别混降术师了,当武林高手得了。 锦天也承认。 “是啊,其实论武功他也不差什么了,只是在内功方面还有所不足。” 不过,也快了。 想想。 刘一夫的进步。 招术已经是一流以上了。只是内功仍然差了火候。可以刘一夫的这种进步速度,追上张小乙和锦天,又要多久呢? 大约也就是二三年吧。 “不行了,上。” 刘一夫突然退下。 他一阵短平快的暴发,后力不足了。 张小乙只好哈哈一笑,和锦天一起并肩而上。 刘一夫缓了口气,又上去了。 这下子,三人联手,一起攻击老叔公。 三人联手,势不可挡。 老叔公纵是再勇,在此三人之合力下也是不得不步入下风。 他心中委屈至极,怎么也想不到,锦绣身边竟然能拉出这么一批厉害的打手。 我大意了。 他想。 然后他就真大意了。 因为这个小团体已经不是三个人了。 而是四个。 不知何时,杨大小姐也当起了老六。 她突然跳出来,修长且结实的大长腿抡起来一阵的暴烈狂抽。 晴空百裂脚。 杨大小姐练出十数块男人才有的腹肌才练出来这威猛霸道至极的腿上功夫。 老叔公猝不及防中了招。 因这腿脚功夫太暴烈了,根本没有剑术的优雅浪漫,导至老叔公一个不防,整个人被踢到不能自理。 可惜,老叔公妖化了。这点攻击,它疼是疼,死却是不会了。 甚至,伤也伤得不重。 几乎没有停顿,老叔分就跳了起来。 他跋腿就跑,这是要逃。 张小乙和锦天想也不想的追了上去。 反是杨大小姐停下回护到锦氏的身边。 “我没事,一起跟上,不能放过他。” 锦氏咬牙迈步往里走。 这时 ,地上空空如也的肚子的尸体动了起来。 刘一夫看也不看,一剑把那立尸的头给抹了下来。 腾蛟剑,依然是那么的趁手锋利。 第20章 老叔公最后的谋划 不提刘一夫,新嫁妇,锦氏,杨大小姐在那儿慢慢的磨洋工。 这边上,张小乙和锦天,以飞快的轻功身法,紧追老叔公。 这老货太奸滑了,如果放任不管,往后也不知要整出多少事来,无论怎么想,还是杀掉最好。 但是吧,这老头,他既然奸滑无比,自是跟个猴子似的,能跑能跳,逃起来真别人的母亲的厉害。 要不是张锦二人皆能虚室生白,眼力过人,又有一身不俗的轻功,能够紧紧盯着老头不放,换一般人还真跟不上这灵活的老猴子。 奔行了良久。 张小乙有些不耐烦了。 他想。 这老东西莫不是在兜圈子,怎么没完没了的,锦家的地下有那么大吗? 正当他快受不了想要放弃时,老叔公停下来了。 他转过身来一挥手,触发了什么机关,四周皆明,只见一朵朵明火受到机关牵引点亮起来,顿时把这地下变成了白昼。 在此处,空旷的地下,摆放了一只悬在空中的古老不知多少年月的铜棺材。 此棺被人大腿粗的铁链吊悬于空中,离地三尺,这是为了不让棺材接收到地气。 此外,这口铜棺,上面镶嵌着一枚镇尸镜,这是防止里面的粽子起尸,棺材四角亦吊着四枚的清静铃,这棺中的粽子一动就会有铃音响起从而伤害到棺中粽子让它重新老实起来不要乱动。棺身之上也到处贴满了降妖镇尸的符箓符法,别的不说,明显很新的黄色符纸贴满了密密麻麻的一层。 这锦家早已经大不如前。 所以府中很多符箓已经显旧了也没有替换,只是能用就继续放着。 但此棺之上的符箓尽皆是新的。 可见过往锦家对此棺的警惕和重视。 也可以说明这口铜棺中的东西究竟有多么的危险。 老叔公嘿嘿一笑,他轻轻一跃,人已经傲然地立于铜棺之上了。 “你们啊,还是跟来了,怎么,是想知道锦家的秘密吗?看啊,这就是的,这里,这个,嘿嘿,就是锦家最大的秘密了。” 老叔公大约是失智了,平常的他,哪怕是到了死,也不会对外人吐露这里一个字的秘密。但是可惜了,妖化对他的理智是一种降维打击,负面情绪的放大让他将以前一直藏在心里不能说的秘密现在都说了。 锦家虽然是豪门大户,但也不是一直如此,它过去也是从最底层慢慢发展起来的。 锦家的发家,得说锦家的老祖。 锦家老祖最早是一个啥也不是的社会底层。 有多底层? 他是一个——背尸人。 这个职业,又晦气又辛苦,正常人哪怕是倒夜香都不屑于干这个的。但锦家老祖干了,没法子,穷啊,人总得吃饭不是。现实的肚子告诉他,你不干就得饿死。 所以,不想死,就得干。 寻常人背尸,可能是一背就是一辈子,直到把背都背驼了,直到背不动了,这一辈子也就过去了。 但锦家老祖却不一样,很快他就发现了一个秘密,有人利用尸体运东西。 于是他有了一个想法。 有一次他发现他的尸体里有黄金。 锦家老祖就忍不住动手了。 他一个当时的普通人,逃不了被追杀的下场,他很清楚这点,所以他不敢放肆。 他不敢直接拿黄金走人,这是找死。 但是。 这么直接放过也是不可能的。 你哪怕尝尝咸淡呢。 所以,他想了一个法子。 小心刮一点金粉下来,这总是可以的。 只要他做得小心。并且天衣无缝,没人会注意到的。 就算有所发现,因为被刮的少,也不会太计较。 只要不是太过分,有钱人并不介意那一丁点微不足道的损失。 就这样,他慢慢积累了一小块金子。 这让他有了第一桶金,也就是有了起家的资本。 后来他不满足于此,开始在一些有钱人的尸体上下香药,又暗中培养了一条狗来寻香摸尸。 因为,尸体总是要下葬的。 而有钱人的尸体下葬,又怎么可能什么东西都没有呢? 他盯上的就是那些东西。 前脚尸体下葬,后脚他悄咪咪的把陪葬品拿走。 不要拿到东西就变现花用,要储存起来保持低调好继续作案。 几次之后,他走了。 然后,他慢慢发展。 首先是读书,有了知识后他才搞投资。 凭借一些小生意赚钱。 当然,与此同时,他仍然暗中摸尸,这个没办法,他上瘾了,而且他对尸体太敏感了,也太有经验了,如果不干这个实在是有点寂寞,人嘛,总要实现自己的自我价值。 要证明自己嘛。 因为他很小心,不在家附近搞事,而是在外面村镇干。甚至,是更遥远的地方。虽说好几次遇到危险,险死还生,但终究让他活下来了,不仅如此,他还寻摸到了一些真正的宝贝。 比钱财还。要重要的宝贝。 锦家的新月宝刀,功法秘术,大多是这么得来的。 这时的锦家还没有真正算发迹。 直到锦家老祖经历十几二十年,把他的孩子们也都一一培养成才,这才算是把锦氏一门给立住了。 后来,锦家老祖一直坚持摸尸下墓。 有好有坏。 好处是锦家始终有一条财源在支持锦家慢慢暗中的发展。 这让锦家没有被别的豪门给打压掉。 坏处是尸气沾染了锦家老祖的身体,他还活着时就已经意识到自己死后必要尸变。 因为他活着时,就已经畏光怕火,皮肤下血液都变色了,身上始终散发一种陈腐的恶臭,牙齿在变尖变长,连指甲也。有些不受控制的在生长,即使剪掉一两个晚上又恢复了,这些征兆无一不是在预示不祥。 于是锦家老祖留下了遗言。 他死后,务必要把他的尸体给第一时间处理了。 要陈于太阳之下,接受烈日之曝晒,并加以焚之,也就是要烧了。 但当时的锦家已经拥有不少老祖得来的秘术,且族中还有大聪明真的学了。 在诸多秘术中,就有一个方法,是利用父祖的丧葬来保护家族气运之事。 老头子一死,尸体凶是凶,但反而是这样的凶尸会对家族有特殊的好处。 于是后人违背祖训,把老头的尸体以铜棺封之,镇之,布下了这座金风生水局。为防止老头尸变出来,又增设了立尸养金局。 两座风水局。相依互存。 用立尸分走老祖身上渐起多余之尸气,让其气力短缺不足以破棺出世。 又利用立尸藏金形成金水之势。 这会让锦家越来越好,越来越富。 知道真相的老人在一代代洗礼下死去。 留下的人,知道的越来越少,直至什么都不知道了。 如此,锦氏六百年里,顺风顺水,发展至今。 早就没有人去记锦家先代背尸人的历史了。 所有人都忘了。 他们眼中看到的只有这座越来越大的锦家祖宅。 世间罕有六百年之——豪门锦家。 以往。 这件事是整个锦氏一族最重要的秘密。 没有之一。 它比立尸藏金更重要。 只是,也不知是报应还是别的什么。 锦家老祖活着时就知道自己死后会变僵尸,可知他到底沾了多浓郁的尸气。 虽则这金风生水,立尸藏金,都是极好的风水术法。 但这些风水术法是有极限的。 保佑你的是一代两代而不是世世代代。 此处的秘法阵局保护了锦家六百年的富贵,已经到了数之极也。 术法的数之极,有三六九之说。 锦氏六百年富贵这真的是已经到头了。 其实要是有后人精通术法,将此处加以改进维持,还是可以将锦氏的气运延续下去的。 但后人不肖,没有祖先的本事,只知道混吃等死,享受先辈的余荫。 结果,事到临头,保不住了。 这尸气上涌,反噬之下,锦家可不是得遭灾么。 人也就一个接一个的死了。 只是老叔公是不这么想的。 他虽精于武功剑术,但其实吧,在年轻时,他是一个平庸的人。只是他和普通人不一样,一直很勤奋,这才有了这一身精纯的武功剑术。 也由此他是不可能分心去学习什么风水数术了。 他既然不去学,自然不知此中奥理。 便将一切归究到锦氏身上。 殊不知天演四九,遁于一。 锦家有此局合该灭族。 不过天道贵生才有一线生机。 锦氏无心逃婚实是应了这一线的生机。 整个锦家人都要死了,只有她一个能活下去。 所以锦家一个个的死人了,反而是她活了下来还活得挺好。这是因为锦家气数已将尽也,但余下的气运却渐渐归到锦氏的身上了。 只是,不懂数术,哪里能够明白这一道理呢。 老叔公说了锦家的这一秘密,哈哈大笑起来。 他此时理智虽失,但心中早已经有了一番算计。 “你们以为我选择妖化是一着错棋吧!嘿嘿,你们不知,我早有了这心思。看看,锦家老祖,养了六百年的尸,你们说此尸一出该有多厉害呢?锦绣那个丫头,到时,她身为锦家目前唯一血脉,想必老祖会很喜欢她的,哈哈哈哈哈哈……” 这,才是老叔公妖化的原因,至少是重要原因。 他妖化了啊。 他的血脉不纯了。 他已经不是纯粹的锦家人了,甚至不是一个纯粹的人族。而是一个半人半妖。 所以相对于锦绣,他的血脉毫无吸引力可言。这样一来,棺材里这六百年的老僵尸一出来那还了得。 想也是知道。 一个饥渴了六百年的老僵,喝下唯一后人的血,它得厉害成什么样子。 这个老叔公,本以为他是老顽固。 岂知他已经坏到了这个地步。 第21章 风水局破老僵出 很多时候,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 老叔公这个人,他以前不是不坏,而是因为他以前没把心思放在这些事上。当时的他一门心思修炼来的,无暇分心,自然也就不能做坏事。 毕竟他本质上是一个平庸普通的人。 他的时间和精力能够让他做的事极其有限。 如果分心,干这个做那个,他哪来至此如今的这份武功实力。 所以年轻时的他一直就在努力习武,投入了全部的精力进去。 可现在,当他可以主事了,脑门里一个坏点子接一个坏点子冒了起来。锦家之所以变得不行了,和他的存在是不无关系的。 毕竟他武功高了,年纪大了,成为了锦家的老叔公。 实力够了,辈分也够了。 说话自然也有分量了,对家族的事也就有所插手了。 但他的出手有用么? 没有。 敌人不会站出来让你杀。 维持一个家族最需要的是智慧和管理。 武力也重要,但那只是一部分。 锦家在老叔公的维持下也真的仅仅只是在维持而已。 顾得了头顾不了尾。 家业并没有得到兴盛。 反而为了扩大家业,族中子弟被人算计一一死去他也没有管控住。 导致了锦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如此没落下去。 细究起来这其实是他的责任。 至少有他的锅。 就这样他还不认,死活要把一切责任统统丢到别人的头上去。 错的都是别人,雨我无瓜。 现在,被逼得没办法,一步步走入绝境后,在没选择的情况下竟然想要放一尊六百年的老僵尸出世,脑子怎么想的,这是何等的丧心病狂啊。 即便妖化降智,这种做法也是让人无法接受的。 你怕是不知道,一尊六百年的僵尸若是放出来了会意味着什么。 锦氏这时过来,算听了个尾巴。 她顿时大怒。 搞了半天,这锦家大宅底下埋这么一个雷,挖这么大一个坑。纵然锦绣不怎么懂风水数术,也是知道一点,像利用先人墓葬为子孙谋福利这种事是有极限的,除非一直有高人帮你,不然这种事总有一天会引来反噬的。 就像养小鬼发财的。 初期的确是能够发财。 但随着时间推移,就会迎来反噬。 这和对小鬼好不好是无关的。 鬼本质是集十八种灾祸于一体。 依靠鬼得到的好处,除非你是能够真正控鬼的术法大师,不然你总是要受反噬的。 鬼如此。 僵尸也是一样的。 一身的负面能量。 正常人怎么相处? 沦海桑田。 环境都能发生变化。 风水局又能维持多久? 人力有尽时。 风水局也有极限。 锦家六百年的富贵生活,全都是坐在雷上发傻,丝毫不知道雷暴的可怕。 现在。 老叔公更是发疯,要自我引雷,制造大爆炸来害自己。 她一个回头,还没说呢,刘一夫已经动手了。 但他太慢,只是踏前一步,就有一人已经先一步缠上去。那是锦天,他既然听了这么多,就不可能容老叔公开棺放尸。 锦天用超快的身法,云龙九现。 一身化九影目前还差点,但也有五六个影子了。 瞬间缠住老叔公。 老叔公一声尖叫,剑舞成一团白练。 所谓人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这老叔公眼下拼命模样,的确是让锦天束手束脚。 这是为什么? 因为时代不同了。 曾经,锦天就是一个大头兵,离开了家还被妹妹喊不要回去,一颗心早凉了,所以出手比较绝,不给对方留余地,也不给自己留余地。 一句话,敢打敢拼。 那是真不要命啊。 可现在呢? 锦天发财了。 女友也有了。 老妈也在旁边,不,身后。 他还有大好的人生等着他呢。 搁这个时候让他拼命? 不是开玩笑么。 但老叔公敢。 他已经一无所有了。 因此所以,他什么都敢。 在锦天落入下风时,张小乙杀来了。 狮子照夜白闪耀神光,以短平快方式对老叔公一顿狂劈。 快快快快快。 还不够快还不够快还不够快。 再快点再快点再快点。 张小乙把短刀的刀法使得出神入化,手都快看不见了。 锦天在张小乙的帮助下,在青铜棺上,死斗老叔公。 这一战需要注意的有一点。 那就是老叔公虽是以一敌二,但一直是在找机会斩断四根吊悬铜棺的铁链。 虽则这铁链又粗又大又长。 但若是以老叔公的武功和剑器,未必不能将之斩断。 到时铜棺落地,一接地气,六百年的老粽子一定会暴发起来,万一镇之不住让这么一尊妖孽出世,不知到时要死多少人。 毕竟。 普通粽子没什么,什么白僵黑僵的,哪怕是红毛不祥,在刘一夫他们这儿也是个笑话的。 因为刘一夫他们武功高强不说了还拥有神兵。 神兵锋利,对普通僵尸的刀枪不入正好克之。僵尸所谓的刀枪不入,不是真正的就刀枪不入,不过是皮厚点硬点不好破防罢了而已。 若是碰到了神兵利器。 那所谓的僵尸也不过是硬一点的肉。 费力是费力点儿。 可他们也都是高手,不差这点儿力气,自能斩而诛之。 可若是这僵尸化为了飞天不化骨。 那就麻烦了。 飞天不化骨,有三大技能。 其一是能飞,这点特别难得,此之僵尸能够利用磁场进行悬浮飞行,厉不厉害。遇到了,跑都跑不掉,再能跑,也跑不过会飞的。 其二是隔空吸血。 掌握了磁场,那僵尸也就不是一般的僵尸了,至少,它再也不需要一个对一个张牙去咬了。想要对方的血,直接吸。在磁场的吸引下,目标的血会透过眼耳口鼻的周身的毛孔自动被僵尸吸去。 这让绝大多数的武者都废了。 普通的武者,面对此獠,那就是送上门的大补药。 其三是防御力会大大的增强。在拥有已有的皮肉防御力外还有了一层强悍的生物力场。这种生物力场能够巧妙的克神兵利器。 想也是知道。 神兵利器的锋利需要接触到目标才可以发挥威能。 如果神兵利器都不能接触到目标,怎么发挥它的威能? 当神兵都碰不到僵尸的身体时,拿什么来和僵尸对抗? 除了修仙者。 至少是类似的,拥有超凡力量的人。 普通武者,基本上全都是送菜的。 刘一夫他们怕的就是这一点。 所以张锦二人不顾一切和老叔公进行超频战斗。 这种战斗十分剧烈,十分激烈,十分快速。 可惜的是这种战斗,对老叔公有利。 他已经妖化了。 虽然内功方面并没有什么增强。 还是那样。 但他的身体素质已经超越了凡人。 这样打,维持超频率状态,他能打上一天都不带停的。 可是人类呢? 人类维持这样的激斗,很快就会撑不住的。 张小乙有些急了。 他这样子,可坚持不了多久。 锦天亦如是。 刘一夫一脸冷漠,他手扶一柄跃跃欲试的小剑。 玉虎剑。 但他没有出手。 过往几次失败的出手让他发现用玉虎剑偷袭老叔公这样的高手太难了。 老叔公的应激反应速度太快了。 刘一夫的玉虎剑一动就会被他发现继而防御下来。 所以他要找一个绝佳的机会。 就像某个人的飞刀。 某人拥有天下最强的飞刀,据说是每有发者无所不中。但其实他的一生中遇到的一些高手是能对付他的飞刀的。但某人与那些比他强的敌人战斗还是笑到了最后。 原因就是某人知道他的飞刀没那么大的威力。 强的不是飞刀。 是人。 是某人总能抓住最好的时机,才创造了飞刀的无敌美名。 这世间,各种奇功绝艺,层出不穷。 高手辈出,谁能笑傲江湖? 答案是人。 强的从来不是什么武功。 也不是什么必杀绝技。 而是人。 刘一夫沟通玉虎剑,安抚剑灵。 好在他经常撸小老虎,对于撸虎技能很熟的,所以可以安抚下来。让原本跃跃欲试的玉虎剑变得内敛起来。 锋芒渐收,但杀机暗藏。 战斗至此,老叔公有些不耐烦了。 他攻击不了那四根巨大的铁链子,因为要削断这么粗的铁链子不是随意一挥剑就行的,至少也是需要一个蕴力挥剑的大幅度动作。 这就足以让锦天和张小乙阻止他。 想要在张锦二人的阻拦下做这些那太难了。所以,老叔公干脆一脚,铜棺上的镇尸镜被他一脚踢飞。 只这一只镜子的离开,棺中的老粽子就醒了过来。 在棺中六百年。 自尸变后,整整六百年的饥饿。 纵然还有曾经的生前记忆,现在也是荡然无存了。老粽子现在有的只是饥饿,想吃,自由,哦,还有,杀戮。 没有限制,自由自在,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杀戮。 噬血与杀戮。 原本就是僵尸的本性。 一个理智的僵尸或许还能克制自己,控制自己的渴望。 但失去理智的僵尸——那就是一头祖宗僵尸。 它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感应到了老粽子的渴望,老叔公更兴奋了。他剑气挥霍,在打斗中将铜棺上的符箓一片片扫去。 失去了符箓的压制整个铜棺都在晃动。 也就在此时。 玉虎剑飞到了铜棺底下,从下而上,动作不大,速度甚至不快,却悄无声息,一剑切在老叔公的脚上。 三个人在棺材上。 可以活动的空间不多。 再加上武功的基础是一样的。 力从地起。 脚部的移动尽可能的不大。 再加上攻击的是让人防不胜防的脚踝后侧。这里可是着名的半神之殇。 所以,一击建功! 老叔公脚下一顿,刹那间被张小乙连捅带抹了十数刀,甚至锦天斩钢一击,把老叔公劈烂了半个身子。 张小乙和锦天猛退。 二人从铜棺上下来,脚下竟罕有的踉跄了一下。 一直持续的超频战斗,二人太累了。 什么是超频? 简单说,当一头豹子奔跑到最高速时,一直维持那最高的速度,这就是超频。 事实上一头豹子的巅峰速度它也只能维持一二秒就到头了。 如果豹子这么做还无法捕食到猎物,它甚至要缓和很久才能恢复。 这种超频对人体伤害是很大的。 锦天和张小乙也是没法子。 所以他们真的是累坏了。 战斗至此该算是结束了。 老叔公败了,完了。 纵是他已经妖化了,这种伤之于他来说也是太重了。 此刻的老叔公一身腱子肉的身体全都是伤。伤口正流浓绿的妖血。 但是他没在意自己身上的贯穿伤和被锦天重劈的那一刀,不得不说,锦天那一刀太重了,从左至右,在肩头砍下来到右下腹。 差点没把他给一分为二了。 他没倒地上断气真是奇迹。 可他这些都不在意。 他皱着眉,忍着痛,扭动着破烂的身体和头部,看的是自己的脚踝后跟。 这里。 才是他致败的关键点。 他就是这里突然受到袭击才会在接下来被破防攻击到的。 然后,他就看到了玉虎剑。 此剑袭击他不止一次了。 此前他都发现了,并轻松防了下来。 结果对方就变得阴险了起来。 怎么想到的。 贴地低飞,绕人后面,攻击的还中脚踝后跟这种地方。 不当人子,岂有此理! 老叔公几乎给气炸了肺。 太不要脸了,太下作了。 正大光明的比拼,人多倚胜也就算了,还这么的暗箭伤人,玩不起啊! 好,掀桌子大家都没得玩了。 老叔公明明已经不行了,仍然挥剑。 他大力挥剑。 镪! 一根铁链被他斩断。 好在他也只能做到这一点了。 此剑一挥,他已经破烂的身体就栽倒在了铜棺之上。 只是……四根铁链还能维持平衡,把这具铜棺给悬吊起来。 但六百年了。 哪怕是这有人大腿粗的铁链呢,也已经快到极限了。更不用说之前张小乙锦天和老叔公在棺材上面激烈战斗。 现在一根铁链断掉。 平衡也就不复存在了。 不消一会儿,当当当,另个三根铁链也经不住锈腐,皆断了下来。巨大的,沉重的铜棺轰的砸在地上,被浇铸了铜汁封棺的棺盖也开裂了。 “不是吧?” “兄弟们挺一挺啊!” 刘一夫忍不住叫了起来。 看来老粽子是醒了,这是无论如何也要出来了。 也对。 六百年了。 倘若如果能够说话,这六百年的老粽子一定会要问问人。 六百年了,六百年了,你知不知道这六百年里我是怎么过的。饥饿,黑暗,无时无刻不侵蚀着我,让我生不如死。我过往曾经这么惨,现在享受享受怎么了?为什么就不能让我出来开心!!! 瞅这样,它是无论如何也是要真的出来了。 至此。 锦家的金风生水阵就算是破了。 第22章 机关算尽太聪明 “糟了!” “不好。” “完蛋了!” 刘一夫等人大惊失色。 终究——还是让这口老棺落了地。 刘一夫反应快。 他有公字瞰神术,在关键时刻精神能够跟得上身体反应速度,心思电转,意识超越身体反应。不会因为突如其来的情绪影响他的决断力。 所以刘一夫总能在最关键的时候做最正确的决定。 眼见这一战是跑不了了,他当即取出私藏起来的药给了张小乙和锦天。 这是他草炼的金蚕蛊,选幼蚕以降术增其生命力,再辅之以大补药材。积药性于蚕体,必要时将此蚕一吃,好比吃了什么灵丹妙药。 方才,一连激烈的战斗,对二人消耗太大了,说不得要补一下。 张小乙和锦天对刘一夫也是信任。 两人都没有犹豫,到手就把包好蚕虫的药丸丢嘴里,就感到此药入口即化,不是说一下子就化成了水,但也成了糊糊,很容易就吞下去了。 随之腹部一热,体力,精力,瞬间肉眼可及的在恢复中。 二人眼中喜色一闪而过,有这恢复力,就可以接着打下去了。 要不然刚才的状态,感觉要死。 同时刘一夫也取出装备。 三人以最快速度给自己披甲。 胸甲,肩甲,腰裙,铁胫,护臂,头盔,面具。 都需要在最短时间里装备上。 这一点,三人皆有练过。 普通人披甲需要一刻钟。 但此三人快,不需要旁人,就已经把自己武装了起来。 前后也就一二十息。 这是专门练过的。 这个阶段,仍然是老僵在蓄力时期。 可能有人会说上去阻止打断啊。 来不及的。 棺材落地。 里面的老僵已经接触了地气。 在地气激发下,它已经醒过来了。 体内已有的阴气,尸气,受地气的滋养产生特殊效应,顿时一下子强大了十倍,百倍。 更别说此时铜棺上符箓已经没剩下几张了,作用可说是微乎其微,毕竟连镇尸镜也没有了。 所以老僵复起已成必然,与其这个时候没头没脑的就匆匆上前,不如这边先准备一手再说。 反正,一场硬仗是逃不了了。 没错,逃,是没有用的。 老叔公有一点没错。 此际,锦氏的血脉与老僵最为接近,老僵复苏,理论上锦氏是老僵第一必杀之人,面对一头老僵的追杀,能逃多远? 普通的僵尸,那种一跳一跳的,自然不必说了,都不需要跑,张小乙他们哪一个上去都能阵而斩之。 但这种的,六百年老僵,绝对拥有快行之术,你会相信六百年的老僵仍然在地上一跳一跳的前行吗? 关键是它还不会累,能一直跑下去。 反正他们几个是没一个信的。 而这些事,都不需要说出来,三人心里皆是心知肚明。 故此他们之间配合才厉害。 不需要说一句废话。 各行其事。 每个人都知道对方在做什么,自己要做什么,遇到事了也是不必说不用叫就知道要怎么做该怎么做。是自己做还是别人做。 这,正是这个三人组小团体一路遇险去那仍然能活下来的原因。 不过老叔公却在哈哈大笑。 他仍然未死。 甚至他依旧可以不死。 妖化带来的好处让他拥有极其顽强的生命力,被张小乙和锦天造成的伤,对于人类来说是该死了,但对于他,只是重伤而已,只要给他时间,仍然可以慢慢恢复过来的。 妖类的生命就是如此顽强。 要知道,妖是由畜生变的。 有的鱼可以被糊在墙上几年不死。 也有的龟能被垫在桌脚下几年不死。 还有的虫子头掉了也不会死,因为没有嘴不能吃东西最后才饿死。 可想而知这些由动物变的妖族生命力得是有多顽强。 注意来。 动物是妖,植物是精怪。 此二者是不一样的。 当然,同样的道理,妖也是有好妖和恶妖的。有的妖一心想要成为人类,不会伤人害人,甚至会和人类结合,默默付出。 精怪也是一样的。 有的精怪同样会吃人,甚至吃妖。 但也有很多精怪单纯善良。 其实天下事大多如此。 只看人就知道了。 有老实善良的,也有坏得夺笋的。 只可惜,老叔公是人时还来不及当个坏人,变成妖了立刻释放本性,成为一头十恶不赦的恶妖。 至此不死,仍然为恶。 他为了帮助铜棺中的老僵出世,竟然真正的亲自出手,是一巴掌拍在铜棺之上。 六十年精纯至极的功力灌输下,铜棺的盖板被他生生震得松动开来。 他大力顺手一推,就把盖板推出去数尺,露出了一道口子。 他自己则是往后飞退。 只是做此些事时,他忽略了几点。 其一,他没想清楚,一头被封禁了六百年的老僵,它究竟有多饥渴。 这六百年的饥渴之于它,早已经摧残掉它仅有的理性,现在变得全是冲动的兽性。 所以,棺盖一开,它就动手了。 其二,他没想过,他的脚其实是受了伤的,刘一夫的玉虎剑是不会和他开玩笑的。 虽然他实力很强,一身性命交修的功力下,即便是玉虎剑在偷偷汲取他的生命力,他的精血,也依然很慢。 但他的脚伤始终都没好,却是事实。 像他的脚伤。 没有玉虎剑的特性,现在纵然不能说痊愈,至少也不影响他的跑跳了。妖化之躯,就是这么的强。 但玉虎剑自有特性。 所以他的这伤就始终没好。 在此,在推开板盖后,他想跑时,这腿脚下就不是那么的利索。 就在这时。 从铜棺之中伸出了无数丝线,像触手一样,飞快的缠上了老叔公的腿脚。 “啊!” 老叔公惊叫起来。 这么等不及的吗? 虽然说凶点好,可这目标不该是我啊?你等我跑开,你再出来,在血脉的牵引下,攻击锦绣,这才是正理。到时,锦绣和她带的那些人,就统统可以去死了。 算计一下时间。 等这老梆子杀了锦绣他们那些人时,天必已经亮了。 到时,他也会恢复得差不多了,自可以借白天的威能,重新把这老僵给控制住。 有了老僵这张绝对的王牌,他就能把锦家变成他一个人的绝对领域。 到时,生个孩子,重建锦家,他仍然是锦家的老祖宗,岂不美滋滋? 所以,这会攻击我算什么意思! 简直岂有此理。 正在他闹火时,他感到,那些丝线在抽他的血。 定睛一看,这哪里是什么丝线,分明是老僵六百年里不知被尸气和阴气滋生了多久的头发。这些头发早已经通灵,像人的手指一样灵活,发丝中空,可以用之吸血。 老僵现在人在棺中未起,就已经可以用头发丝来远距离抓人杀人了。 倘若方才张小乙他们不知事的跑上前,说不得就被这些发丝难缠上算计了。 老叔公当然不干了。 他可不想死。 只要能活,又有几多人愿意去死? 所以他想也不想,挥剑。 别说,老叔公的这把剑不错。 他方才凭此剑和张小乙锦天二人对战,打得还是超频之战,倘若他的剑器不行,早碎得不成样子了。 但是,此剑面对狮子照夜白和新月宝刀都没事,足可见它的不凡。 果不其然。 宝剑一挥,那怕些发丝也就被削断了。 其实发丝是很难削的。 普通人的发丝就难剪,更不要说这头老僵了,它这头发丝,在阴气与尸气的双重浸染下,历经六百年,早已经硬得和铁丝差不多,不,甚至更甚。 但即便是这样的头发也是被老叔公的剑一挥而断。 头发都一挥断,从断发处甚至在滴血。 老僵大怒。 它发出怒吼,同时从棺中伸出一条枯干瘦长的手臂。 这是六百年老僵之手,上面的衣服用料哪怕不俗也烂得连片碎布头都挂不住了。 整条手臂,一个字,干。 干得皮包骨头。 还有点的就是老筋了。 那些粗得像一条条超长大蚯蚓似的老筋证明了这条看起来枯干得不像话的手是多有力气。 当然了,只是一条手臂而已。 老僵仍然在铜棺里没出来。 区区一条手臂还够不到老叔公。 但,加上指甲,这就够了。 那是在棺材里,经历六百年生成的指甲啊,平素是卷成了一个圈,像圈尺一样,但老僵一发劲,指甲立刻弹出去,像树的枝条一样又缠住了老叔公的伤腿。 没办法呀,这条伤腿,血仍在流。 哪怕是已经不再纯粹的血脉,对饥渴六百年的老僵来说,也是莫大的,具有不可抗拒的吸引力。 就像一个饿急眼了的人,在他真正饿到受不了的时候,你给他一碗掺了米田共的稀饭,他都能给你把碗舔干净了。 噗嗤!!! 滋滋滋!!! 老僵的指甲像钢锯条子一样,不仅缠在老叔公的腿上,还抽动着往里锯,并且仍然在吸血。 老叔公眼看人就有点白了。 他连忙挥剑。 但这一回,剑被老僵的指甲弹起来。 这把可以切金断玉的神兵,没有斩断老僵的指甲。 刘一夫几人面面相觑。 用彼此的眼神交流。 他们瞬间明白一点。 老僵的指甲,不惧神兵。 这太恐怖了。 不过也对。 僵尸最大的特性就是在阴尸之气的影响下躯体坚硬力大无穷,所以能够刀枪不入。 先天就立于不败之地。 如果有神兵就能斩僵尸,那天下的僵尸还会那么可怕吗? 事实上,所谓神兵也就斩斩普通的僵尸,还得是一般的毛僵,遇到金毛的,红毛的,更是需要像张小乙锦天这种等级的高手配合才行。 二者缺一不可。 这还得是一般的毛僵,要是遇到了金毛犼这种的,自己死快点省事。 那是能把龙当面条吃的主,是你随便一普通高手拿把神兵上的吗? 这就好比一个普通人拿一根针去杀大老虎。 是,你是可以给老虎身上扎两下子,整不好让你给扎刺出血来,但这无改你终将被大老虎吃掉的事实。 要是遇到了高人炼制的僵尸,比如五行遁甲的极行速度尸,金银甲强大防御能力的甲尸什么的,更是如此。 五行尸杀人无声无息。 受害者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金甲尸站那不动你都砍不掉它一根毛。 这。 才是僵尸的恐怖可怕之处。 强大的僵尸,一经出世,那就是超级的移动天灾。 你跟天灾怎么打? 好在,这具尸,只是六百年而已。 六百年,还没怎么接触地气,所以它的实力终究是有限的,还不到僵尸王的地步,只能算是一个僵尸大将而已。 但是,即便是如此,也必将是顶级的难缠。虽然它看上去还不到僵尸王那种,可以隔空吸血的恐怖,能够飞天遁地,但现在这头发,指甲,就已经足够恐怖了。和那些只能用手去蹦蹦跳跳的掐人的有云泥之别。 普通僵尸,腿直不打弯,只能一蹦一跳的。 想吸血吧,也是先抓人,再去咬。 动作又慢又僵硬。 也只能对付普通人而已了。 一遇到真正的高手,最好是那些手持神兵的,简直是送人头。 但眼前这位。 眼瞅着又是头发丝又是指甲的。 特别是那指甲,能抗神兵。 想倚仗自家神兵欺负僵尸的事是不可能了。就这还不确定它还有没有其余的能力。 如此一来,怎么不让刘一夫等人不敢轻举妄动。 就只能,眼睁睁,看那老僵,把老叔公拖过去,最后一把拽到铜棺材里,随之便是一声凄厉的惨叫。拌随的是一种大口咀嚼的声音。 不时有血花飞沫子从棺中溅起。 让人肝胆发寒。 太恐怖了。 这样一头老僵,还未从棺中出来,就先声夺人,把老叔公给拽住,拖进棺中吃了。 同时亦可怜老叔公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他想得倒是挺好的,挺美的。你细一分析,还真是这么回事,挺完美的策划。 可他忽略了,六百年一直被铜棺封禁的老僵岂是那些普通僵尸能够比拟的。 普通的老僵,安葬地下,享受宁静,受地气滋养,抱阴气致柔,一直这么下去,是会成仙的,尸仙。 这是尸道第二命的终极理论。 而老僵什么待遇? 又是镇尸镜,又是三清铃,又是镇尸符还给吊起来,不让其接触地气,这简直岂有此理。 没有正规下葬已经不对了。 还给紧紧死死地封着。 甚至吊起来。 这就相当于把一个人关起来,不给好好吃不给好好喝,只强迫他睡觉。 有这么欺负人的吗? 所以这头老僵它极度饥渴,因为极度饥渴所以不按常理行事,而是先满足自己的私意。当老叔公拖着血的身子在他旁边时,它是真的忍不住。 要是老叔公没有妖化,那还好点。 因为老了嘛。 精血没有什么吸引力了。 可它妖化了,这让它恢复了青春。 导致的结果是他的血又有吸引力了。 虽然吧,血脉不纯。 但不甜它解渴啊! 老僵当然更喜欢锦氏身上纯血的味道。 可它得先满足自己的生存需求,然后才是基于生存之上的更高享受。 因此,它毫不犹豫,把老叔公硬生生抓过来,吃了。 场面一度是惨不忍睹。 第23章 大战老僵尸 “好家伙,这玩意,我们能行吗?不行我们跑吧!” 张小乙开始说话了。 他不是怕了,也不是真想跑。 倘若这时大家都跑,张小乙虽然会不容置信,但他仍会为了兄弟们留下当断后的。 他之所以这么说,纯粹是活跃下气氛,释放一下心中的紧张。接下来,该拼命还是要拼命。 锦氏很担心。 “你们搞不搞得定,不行我们……” “没得选的,搞不定也得搞啊,真没想到会有这一出儿……” 刘一夫一边把锦氏往后划拉,一边在腰上一拍。 几个坛子出现在他手上。 “小心点,我货不多的,也不知能有多少用。” 张小乙接手一看。 坛子上贴了条子。 字挺丑。 或者,一般,是刘一夫的手书。 他这个人不是不识字,也不是不读书,就是这一手字,一看就是书写没耐心,从小糊到大的字样。 用刘一夫的话说。 想要练好一手字需要很多时间精力。如果太在意字本身,反而会忽略其余。 不能让文字成为学习的阻力。 的确,你看那些大书法家,书画家,他们的字画,是好,是艺术品,但他们其余的能力就一般得多了。 刘一夫学习,更在意的是知识的汲取,所以他对字不字的,真是没在意。 好在,简单识别还是可以的。 坛子上的贴条,是公鸡血,黑狗血,童子尿。 整整齐齐三大坛子。 这是刘一夫备用的,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只是这玩意有些……那什么的,所以没多备。 但对付一头老梆子,三大坛子一起上应该还是有些作用的。 “上。” 眼看棺中动静越来越小,估计老叔公的尸体给嚼得快吃完了,这老僵正在快速恢复中,所以不能再等了。 杀。 刘一夫指挥。 他一挥手。 三人手持一个坛子,不约而同一起丢出去,以此三人的武功,都精准无误,丢投进了铜棺之中。 面对这突然的袭击,老僵连想都没想,直接反击,结果这三个坛子都破了。 里面的公鸡血,黑狗血,童子尿,哗啦啦的淋进了棺材里面去。 顿时,热闹大发了。 此三物皆都与僵尸犯冲。 现在三者都淋了上去,僵尸的身上立刻发生排斥反应。 一股股强酸味的白烟从棺中冒起,随之是老僵怒火冲天的吼叫。 哐当一声响。 铜板盖的棺盖被老僵巨力掀起。 要知道,僵尸出棺,是有规矩的。 对于一头僵尸来说,棺材就是它的家,除非是有问题,比如破损了,腐蚀了,朽烂了,它们才会丢弃。 所以僵尸即便出棺,也会下意识不破坏自己的棺材。 但它现在破坏了。 它用了这么大的力。 可知,它气坏了。 老僵以一个直立姿态,从躺状一下子站起来。它身上还在不住冒烟。 大量阴气被迫排出。 没办法。 公鸡血,黑狗血,童子尿,这三者代表了阳气,破邪,燥气,皆可让僵尸难受。 要知道,僵尸身上最多的就是三样。 阴气,尸气,死气。 同时它还讨厌烦躁。 被刘一夫的三件大礼包一浇,首先阴气就被迫的流失很多。再是尸气被影响,又被童子尿引发了心中的躁火,这是要疯啊。 原本这老僵,在吞吃了老叔公之后,渐渐有了一些理智的。 可被这么一搞。 理智。 到你母亲那边去吧。 老僵的发丝,指甲,一起飞舞,犹如群魔乱舞,其爪飞扬。 但它搞错了一件事。 未等它宣泄自己的怒火,攻击过来。 我们的乙哥张小乙先一步扑上去了。 他手挥狮子照夜白,无畏无惧,一头顶上前,挥刀就砍。 老僵的发丝毫无意外,被轻而易举的斩断了。 但它的指甲扭曲起来,像十条交错的钢锯,这可不是张小乙一个人凭一把狮子照夜白能挡下来的。 虽然狮子照夜白是神兵宝刀。 可它毕竟是一把短刀。 一寸长一寸强。 更不要说老僵有十根指甲。 张小乙纵然再勇,再猛,他一个人一把刀,还别人的母亲是短刀,要怎么挡! 好在他始终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锦天适时补位。 他速度快。 故而冲得也猛。 一刀就斩过去。 他的这把新月宝刀才是真正的杀伐之利器,从前在军中,那是用来可以砍重骑的。 要是砍得好,连人带刀加上甲,统统给你砍成两瓣的。 但是,纵然他已经用尽了一切方法。 快速奔跑,快速拔刀,快速劈砍,用上了斩钢之术,也仍然不行。 他仅仅只是在老僵的指甲上留下了一点轻微的痕迹。 又或者说,就差一点,就那么一点,他感觉,他应该可以把老僵的指甲给砍断。 可惜了,他偏偏就是差了那一点点。 原本以为是一场大战。 可眼下只是张小乙和锦天的勉力坚持。 两个猛男啊。 团队支柱啊。 超级的猛将兄啊。 现在这全副武装,也只能做到坚持。 还不知是多久。 要知道,这么打,僵尸可以打上三天,三月,甚至三年。脚踩大地的僵尸永远不会感到自己累了。 而人,怎么撑? 拿肝撑,拿命撑,也撑不起啊。 而这——就是僵尸的恐怖。 你怎么打都打不动。 甚至这还不是可以飞天遁地的僵尸王。 难怪传说中有修仙者也打僵尸的主意,不顾业力的沾染,也要炼制僵尸。 这战斗力太大了。 要是这么下去,大家不仅会死,这锦官镇怕是也要保不住。一个镇子,数以千计甚至上万人吧,也不知能活下来多少。 所以,没办法了。 刘一夫不得不取出了一物。 这便是——金龙宝剑。 此物原本是在神剑王朝所得的。原本是以为可以持之对付浩瀚女王,哪知没成,反落入到了浩瀚女王手里。 后来刘一夫和浩瀚女王妥协。 他跪了。 这剑也就悄咪咪的回到他手上。 只是此剑曾经许给了杨大小姐。 刘一夫没拿出来就是想私吞了。 毕竟这可是极其稀有的——神器。 这世间,像金龙宝剑的神器也就两件。 其一也就是金龙宝剑。 另一物则是紫光宝剑。 这二者都有镇邪去秽的能力。 越是邪秽,越是会被此二者克制,堪可为神器至宝也。 也不怪刘一夫会心生贪婪不想给杨大小姐了。 按说,像这样的宝贝,应该是归朝廷收之的。 但一直没有。 金龙宝剑甚至一段时间在神剑王朝这种小国的手里供奉。大国要想夺走不要太容易了,甚至都不需要夺,就说要,你小国敢不给吗?你说一个不字试试。 但现实就是,朝廷不能容之。 因为现实是讽刺的。 在朝廷里,无论是王宫还是朝堂,各种的阴私丑恶是层出不穷。 阴谋害人,莫须有陷害,颠倒黑白,扭曲善恶,什么时候停止过。 别的不说,就说王宫的后宫里,哪一口井里没有无辜的冤魂。 这样的地方,这样的环境,哪里是金龙宝剑,紫光宝剑可以承认的。 现在,金龙宝剑在手中。 唯有紫光宝剑,仍然在无针绣坊。 看到金龙宝剑,杨大小姐心里也就大约明白了。 她虽初时心有不甘,但旋即她也想明白了。金龙宝剑,之于她其实也就是普通的神兵而已。 她需要的是神兵,而不是金龙宝剑。 二来以她的能为也的确保不住此剑。 这把剑到她手里就没了,丢了,反回到刘一夫手中就说明了问题。 德不配位。 她不够格得到此剑嘛。 不过,不要紧。 她有新目标了。 金龙宝剑一出,果然有影响。 老僵原本站在棺中和张小乙锦天二人打斗。即便是打斗至如此地步,它也没有轻易的离开铜棺之中。 哪怕此棺其实已经被倒了公鸡血等物。 但是吧,对于僵尸来说,有三样东西关系它们的力量。 其一是坟土,葬他们生前的坟土。 其二是棺材,最好就是生前一直睡的棺材。 其三才是亲人的血。 所以老僵一直就没怎么从棺中出来。 它在心中隐隐然在害怕,怕自己离开棺材,别人就来破坏它的棺材。 可此际在金龙宝剑的威胁下,它终是跳出了棺材,往后退步。 金龙宝剑之威,竟至于斯! 老僵出了棺材,别说,张小乙和锦天二人亲身对敌,清楚的切身感到,它弱了。 虽然老僵仍然够强。 他们也依然是打不动。 但此时的老僵出手,他的力量不再是无穷无尽,永远用不完的样子,而是隐约可以打动一丝丝了。 只此一点,就可见金龙宝剑之功。 但,即便是加上了金龙宝剑,有了刘一夫的加入,三人合力,仍然是在坚持。 几乎没有什么改变。 但此时却能多撑了。 因为此时,是刘一夫当主攻手,他一个人挑着大梁,张小乙和锦天打辅助,顺便回复一下精力。 虽则刘一夫武功不能和张小乙锦天相比,但他双剑在手啊。一个人用两把神兵。一是腾蛟剑,此剑之锋利犹在狮子照夜白和新月宝刀之上,另一柄金龙宝剑,更能克制邪秽,有无穷妙处。 是以刘一夫一个人就能硬挡老僵。 只是他实力差点,需要张小乙和锦天在旁拾遗补缺。 而且,还有一个人在行动。 这就是杨大小姐。 永远不可小觑杨大小姐。 杨大小姐杨雪雁,承袭大家族的专业教导,无论武功,智慧,能力,都是出类拔萃的。原本刘一夫几人是暗中排斥她的,可仍然教她抓住空子,挤了进来,硬生生把个锦天吃得死死的。 这就是杨大小姐了,见缝插针,无孔不入。 她的才能,宛如另一个锦氏。 甚至这才是她可以拿捏死锦天的原因。 就像当父亲的太出色了,当女孩儿的找老公就会第一时间对标自己的父亲。 和父亲像的成。 和父亲不像的,那就不成。 锦天也是。 他虽未有此意。 但下意识仍然是按自己老妈的模板找老婆。 这一下子来了一个什么都像老妈的杨大小姐,哪怕是知道她可能别有用心是在利用于己也是一头栽进去了。 没法子,哥们就好这一口。 此时的杨大小姐很清楚,刘一夫其人城府太深,手段莫测,已经渐渐成长为三人组中的中流砥柱。如果她还想要继续这份香火情,金龙宝剑就不要屑想了。 再说了。 她图的其实真不是金龙宝剑。 而是一把真正的神兵。 你看看。 这几个人里。 张小乙有狮子照夜白。 锦天有新月宝刀。 刘一夫更是有玉虎和腾蛟。 现在还要算上金龙宝剑。 而她呢,什么也没有。 纵有家族重金打造的极品剑器,也不过尔尔。 和神兵一比算什么。 你周围的人都用神兵,就你没有,你算什么? 你凭什么和人家在一个圈子里混。 坐一起吃饭时你不尴尬吗? 大家一起掏兵器时你不尴尬么? 那个时候,人家都有,就你没有,你的面子呢。 哪怕杨大小姐是大家族小姐,她跟这几位一起,都会觉得自己凭空就矮了一头。 就不是一个量级的。 现在好了。 她以极快的轻功身法到了一边,捡起了老叔公的剑。 这把剑,有个名儿。 辟邪。 这是辟邪神剑。 毫无疑问,这是一把神兵。 不是神兵,老叔公用它和张小乙锦天对磕,还打那么狠,质量不好早崩碎了。 但现在看。 这把剑仍然晶莹剔透,明亮坚韧,剑锋隐约有细小的毛口,这是和张小乙锦天硬磕碰出来的,但也就只这么点细小到微乎其微的毛口了,问题不大,一次保养就行。 事实上都一样。 这时去看张小乙和锦天的刀,那刀口子也差不多。 神兵不是仙器,不会永磨不坏。 只是想要将其损坏太难了。 就像方才那么密密麻麻的硬碰打斗,也只是让锋口起了一点点毛。 随便一次保养,用牛皮子,最好是鲨鱼皮子擦一下也就没了。 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下算圆满了。 杨大小姐手里也是有神兵的人了。 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 现在杨大小剑姐也是。 一朝剑在手,她也要好好杀一杀了。 毕竟,她可知道,她的腿脚功夫再好,踢僵尸,那是脑子不好了。 当然,也不对。 魁星踢斗还是厉害的,但终究是踢那些不厉害的普通尸。 像老僵这样的,你一脚踢上去,你就死了。 但你抓把神兵就不一样了。 看看。 刘一夫,张小乙,锦天,这三个人凭什么跟老僵磕正面,还打得这么火热,就是因为他们手中有神兵。 好吧,还有盔甲。 杨大小姐虽然没有那么好的厚甲硬甲,但她也不白给,有内甲和软甲。 比三人的硬式铠甲差点,但也是有防御的人。 这位大姐一经杀入,果然是让大家又轻松了些。 顿时,场面从勉强的对峙,变成了竟反过来占了一点上风。 第24章 谁是黄雀 四个人五把剑。 其中狮子照夜白和金龙宝剑都在压制老僵的实力。 这才取到了这么一个优势。 不要说的,刘一夫三人都是心眼相通,不要说话就知道要干什么要怎么干。 三人运剑成风,开始绞割老僵的头发。 它这头发,看起来不厉害,一割就断,其实很麻烦。 毕竟这老僵六百年积养的头发太多了,又太长了,无孔不入,还能吸血。 这是刘一夫三人都有铠甲护身才好点,搁个普通人,哪怕有三人的武功和神兵,这时估计也歇菜了。 所以三人一腾出手就给老僵理发。 不理不行! 四把神兵嚓嚓嚓。 旁边杨大小姐也跟过来打配合。 顿时速度就更快了。 终于。 老僵的头发硬生生被推得了七七八八。 虽然老僵还复生,能再长出来,可和之前的就不一样了。六百年滋养下的老发被除去,这个空缺不是应急催生出来的新发能比拟的。 眼见于此,刘一夫大喜。 “兄弟们加把劲儿呀,争取把它的指甲也给劈喽。” 这可难。 但少了那么多的头发飞舞,四人的确是渐渐放开了手脚。 想想也是,四个人,五把神兵,对付一头新出世的老僵,这一战,有的打。 只见四人舞动神兵,一一施展出各自的绝招,相互配合,轮流向老僵发大招。 全是重砍重劈的狠招数。 这玩意,一个人可不敢这么玩,因为你回气时就是你被攻击的时候。但在这里的是四个人。每个人轮流开大,一人开大后足够有回气的时间。 所以他们放心的出手,尽情的攻击。 反观老僵,就不妙了。 首先。 它是六百年僵,不是千年尸王。 千年尸王的生物力场才是尸王强大的底牌。这不是六百年僵尸能够比拟的。 所以它落入下风。 更是被迫离开了它的棺材。 此外,狮子照夜白还好点。 但金龙宝剑就太要命了,此剑正在无时无刻的消减它的气运。 它正在不断的变弱。 此消彼长。 终于锦天一刀建功。 崩! 一根漆黑发出幽蓝光的老僵指甲被新月宝刀给劈崩了。 “哈哈,再来!” 终于有效果了,不要说锦天了,众人都是大喜,忙更加努力的出招。每一个人的武功都在此催化下有所增涨。 马步更稳了,腰力更强了,就连跺地也更狠了,挥刀挥剑的速度自也就更快了。 第二个成功的是张小乙。 然后是杨大小姐。 最后才是刘一夫。 不过刘一夫一个人砍崩两根指甲。 虽然,老僵的指甲也是可以再生。 但正如它的头发,新增生出来的必然不如从前。如果说老僵从前的指甲需要众人劈斩半天,才可能弄断一二根。 这新长出来的也就现三刀的功夫,脆弱多了。 老僵拼力挥动双手,但它毕竟是僵尸,动作僵化,根本挡不住众人一心一意地为它剪指甲。 六百年才滋养出来的指甲啊,每一根都黑漆漆,蓝幽幽,不是宝贝也快和宝贝一样了。 结果呢,却被众人无情斩断。 老僵知道不好了。 它现在是遇到了传说中的硬茬子。 四个高手的倾力联合。 五把神兵在手,怎么输。 更不要说还克制它的。 终于,它想到了逃。 虽然此地对它最有脾益,但终究还是活着才最重要。 可是,它面对的,是锦天,张小乙,刘一夫他们这组合。打了这么会,双方也有了一些了解了。从微末动静中就知道它的打算了。这能容忍吗? 盯紧了,跟上去打。 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它跑了。 刘一夫他们对老僵逼得太紧了。 而要命的是老僵并不是僵尸王,它还有很多能力没有觉醒。这么打下去,它是要撑不住的。 关键时刻,老僵也算是要拼了。 它选择,以本伤人。 突然一张口。 哈——!!! 这是一口精萃的,浓郁的,尸气。 老僵很清楚,相比阴气,地气什么的,唯有尸气对生人的影响是最大的。不仅是威力,还有污染。 那浓郁到骨子里的臭啊,不说了。 关键是还有毒。 就算没有尸毒,你想,一个人六百年不漱口,它这嘴里到底得是什么味儿? 那是你一辈子不想闻的味儿。 你甚至会发现,和这个味儿比起来,米田共其实也蛮清香的。 如此的重味顿时让在场诸人每个人都不好了。 有控制不住的就要吐了。 眼看老僵奸计得逞,又想要走。 刘一夫出手了。 他一把摸出了一杆旗幡。 放出了王秀楚出来,王秀楚和他心意相通,自然知道他要干什么,连忙一个鬼打墙术法放出来,把老僵圈住。只是,此法不可久也。因为刘一夫的阴魂幡用的是阴气为主,眼里是能缠住老僵,但等到幡宝的阴气不足,被老僵吸收,它终是要破阵而出的。 唉。 要不是金风生水局,立尸藏金局被破,导致了老僵出世,这锦宅的符箓大多失效,这杆旗幡也是放不出来的。 “现在怎么办?” 张小乙问。 他知道,困是困不了多久的。 而老僵不讲道德吐尸气,这玩意让大家都受不了。没经过这方面的训练啊。 那个味儿冲的,你把鼻子堵上都没用。再说了,堵严实了,用嘴呼吸,这不也是一样恶心嘛。 没想到啊没想到,打僵尸打到了现在,给老僵吐气搞懵了,没法子了。说出去怕不是要给人笑话死掉。 刘一夫目光一转,忽然一退,到了新嫁妇的身边。 此女一直跟在锦氏身边躲着,万没想到刘一夫冲她而来。 二话不说。 刘一夫拔剑在手。 他把剑放在新嫁妇的脖子上。 “好朋友,出来吧,看戏久了,真以为自己是黄雀了。” 张小乙,锦天,杨大小姐,尽皆目光闪动,心中明白一二。 刘一夫见没动静,对一脸煞白的新嫁妇道:“对不起,我可能错了,下辈子一定报答你。” 他说着就要动手。 那人终于出来了。 “住手!” 是林雷。 阴山派雷电法王石志坚的大弟子。 也是被石志坚逐出门墙的弟子。 说来可笑,石志坚逐走他只是因为他天资太高,而石志坚又有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他不想自己的儿子被林雷压到头上,干脆就把林雷给逐走了。总算石志坚仍有最后一丝仁慈,没有废了林雷。 经此大变。 林雷的性子也变了。 他渐渐觉得什么深情厚谊都是假的。 这世上,除了一身的修为不会背叛你,就是你的钱不会背叛你。所以他十分看重钱财。只是他也是一个有底线的人。 搞钱可以,总不好明抢吧。 所以要找由头,有名目。 于是就有了这一出。 原本他不在意妹妹,可后来细想,终究是他的妹妹,所以也就出来了。 倒是他妹妹,经此大变,整个人都要虚脱了。 “哥……” “废物!” 二人一番对话,让刘一夫明白,这林雷可以利用,但不能完全把他当枪使。 想到了这,刘一夫也就潇洒的收了剑,行了一个拱手的揖礼。 “你想要我做什么?” 林雷冷漠地说。 “解决掉那个大麻烦喽!” 刘一夫指那头看起来于原地走来走去的老僵。 它被旗幡的力量困住,只能在一个小范围里绕圈子,但这不是长久之计,它毕竟不是真傻的,一旦发现问题,破阵也就一会子的事。 像这样一头老僵,若是不计代价一定要逃,那还真是麻烦。 因为它是锦家老祖,放走了它,只要它不死,早晚有一天会顺血脉过来把锦氏杀了的。 更不要说在这期间它要恢复力量甚至更强需要造下多少杀孽。 因此无论如何也是不能放过它的。 可林雷对此,无动于衷。 “哈,好大的口气,你不会以为你拿了那个废物就能让我俯首听令吧。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啊,是你傻还是我傻。你不信的话,杀了她喽。” 林雷的态度,意料之中。 此人经过大变,不会轻易信人的。 想要他老实的出白工,想也是知道不可能。 “那你开个条件喽。” 刘一夫放松地说。 他知道,林雷一直不走,不是为了他的妹妹,而是为了钱。他当初之所以不带走妹妹,是因为他早早在妹妹的身上下了手段好方便他追踪。 原本他以为很容易就能夺到一切。 但殊为料想这里出了意外。 不仅老叔公出人意料的强,还有锦氏带来的这几个高手,都不是简单之辈。他纵是对自己有绝对的自信,也没信心在这么多人手里夺金。 所以,他的选择和老叔公一样。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他要做黄雀。 这一躲,还真是别人的母亲看了好一场大戏。 只是终究还是让刘一夫给逼出来了。 其实他也知道,刘一夫让他出来是在诈他的,刘一夫并没有绝对的把握。 可他也不敢赌。 不是说刘一夫是不是会杀他妹妹。 那不重要。 重要的是刘一夫要是诈不出自己,会不会真的把老僵除了。又或者赶走了老僵,但那些金子他也捞不到手了。一场大战,他纵然再是对自己的武功自负,也不觉得自己能胜过他们这许多人。 是的。 那些金子才是重点。 他想要的始终没有改变,是金子。 所以,现在的一切其实就是在谈,谈条件,谈交易,仅此而已。 “真要人开?” “开!” “你说开就开,你说话算吗?” 刘一夫回头。 “你们说我说话算不算?” “算了,我来说吧。” 锦氏站出来了。 刘一夫也不恼,他本就是没法子才出头的,如果锦氏愿意接过来他是愿意的。 看到锦氏,林雷笑了。 “当家人啊,你说的当然算了,你怎么说?” “我是做生意的,做生意讲究的是讨价还价,你不出一个价,我怎么还?” “是你们向我提条件的,不该是你们先报价吗?” “那我让你打白工你干嘛?” “哈,那还谈个屁啊!” 林雷的怒火,意料之中。要说打架,武功,锦氏啥也不是。但说到讨价还价做生意嘛,林雷才是弱的那个。 “所以,你不想打白工,你想要好处,你开价嘛,怎么,怕要的少了。你自己心里清楚就行了,要一个适合的价,反正这里那么多黄金,再少你也有赚啊。真要是给你那么多,你带得走么?” “你!” 林雷大怒,但他是聪明人,他强行克制自己,忍下来了。 “好,这里所有的黄金我要一半,见面分一半,怎么样?” 这就是狮子大开口了。 锦氏倒也不怒。 她只笑了一下,道:“我只给你一成。其实你要聪明点,要个三五百两也就够了,但我看你这么贪心,三五百两你估计以为我在打发要饭的,所以我给你一成。” “一成?这么多你只给我一成?” 林雷大怒。 “五成不行给三成,我一口气退两成,很有诚意了!” 他自觉如此。 锦氏冷然道:“你要搞清楚了,我的黄金,我的钱,这些黄金统统都是锦家的,是我的,我给你才是你的,你要三成,你觉得我会给吗?你看看这里的人,包括我儿子,你以为他们就不要钱了吗?我给你那么多,你凭什么拿!” 林雷这才又注意刘一夫几人。 这几个人。 锦天是她儿子,其余人也是她儿子的朋友。所以她可以用不高的价就请他们出手。 这就是说行情价给压下来了。 他要价太高真不行。 就算锦氏真给了,她能甘心吗?到时她让别人追杀他怎么办?那么多黄金,不好拿也不好带啊。 只有谈妥了,锦多不加理会,他才有可能慢慢运走,藏起他的黄金。 “好,一成就一成,不过,我要你向我保证,不把这事说出去,也不许在事后找我麻烦。那个人,我知道你是降术师,我要你对神发誓。” 林雷终于退让了。 至于他让刘一夫发誓。 这让刘一夫暗自好笑。 其实,他也快了,快要对困在他意识中的浩瀚女王下手了。 瞧。 他是一个连神也不放在眼里的正统的降术师,他凭什么以为降术师对神发誓就要遵守的? 这家伙,应该是真没见过正统的降术师吧。 也对。 天下间降术师很多。 但大多不是邪降师就是白降师,即便是正统的降术师,像刘上夫这种有潜力的没有走错路的也委实是太少了。 “好,那就一言为定。” 刘一夫淡笑着答应了下来。 第25章 黄金不好拿啊 可能有人奇怪。 明明已经把老僵压了下去。 明明用阴魂幡把老僵给困住了。 为什么这时候还要拉林雷入局。 平白的分给他好处。 为什么? 凭什么? 原因很简单。 刘一夫他们之前打得很辛苦,很漂亮,但是吧,是不是漂亮不好说,辛苦才是十分辛苦。 一连两战。 别人不说不知道,可刘一夫是明白的。 锦天和张小乙已经快到尽头了。 无论是老叔公还是这头六百年的老僵,都是硬骨头中的硬骨头,难缠人得紧。 刘一夫和杨大小姐还好,只打半场,也很累了,锦天和张小乙真快到尽头了。 这种时候,有林雷这样一个变数,真的不好。 二来,这头老僵虽然被刘一夫等人打到想逃,但老僵并不知道刘一夫等人快坚持不了多久了。而刘一夫他们面对老僵最大的问题是真的很难把它给杀了。 打败容易。 一定就能杀到死吗? 杀不死的打败,又能有什么意义? 三来近身战杀老僵并不是明智之举。 倘若让林雷出手,则是会好上很多。 阴山派的三大绝学中,雷霆霹雳掌论杀伐毁灭,不及草符剑,论功力深厚浩大,不及圣火神功,但它是属于雷法功夫的,破邪最强。 别的法门再好也不及于此。 是的。 没错。 林雷的雷霆霹雳掌是消灭老僵最好的功夫。 谈好了条件,林雷决定出手。 他之所以出手原因有二。 其一他好像真的带不走太多黄金。 一个是不好带,二个是带太多了黄金在身上他也不安全。 既然一次拿不了太多那就拿少点好了。 其二就是他看老僵这个样子明显是不行了嘛,既然如此那就是软柿子,上来捏捏又怎么样。 活不大,钱不少,那么何乐不为呢。 所以他也就出手了。 不得不说。 雷霆霹雳掌的确是阴山派最难修炼的武功。 但难练是有原因的,威力真的挺大啊。 雷电法王石志坚就是自恃于此,才渐渐脱离群众。和宗门的其余四老关系闹僵的。 可不是嘛。 一门三绝技。 别人只能练两个。 就他一个人能够练三个。 请教你呢,不教就算了,还阴阳怪气说话,这么一来谁还和他做朋友。 毕竟,草符剑和圣火神功也不差。 可是吧,这两门功法,都有一定的隐患。 修草符剑不得破身,必要以性命交修,才能在最后令一纸符法惊天下,草符飞剑诛仙魔。 修圣火神功不得贪财,身上不能有过夜的钱,当天挣完当天花。 相反雷霆霹雳掌就没这些毛病,它只是难修炼而已。 所以石志坚总是鼻孔朝天,看不起人。 在他眼里,同门师兄弟,全都是娶不了老婆,又没钱的穷鬼。 林雷倒是无所谓,只是被老石这么一搞只能选择站队自家师父了。哪知自家师父也是不靠谱,有了亲生孩子就想搞自己,有这么做师父的吗? 算了,不说这些伤心事。 自打出师,一个人在外游荡,林雷才算明白了一个道理。 钱难争,米田共倒是容易吃到。 好在自己这一票,也算实现财富自由了吧。 大概。 噼里啪啦。 很快,有了漫长的蓄力期,林雷凝聚了一个球形闪电于他自己的手中。 “快!” 他憋红了脸,只勉强说一个字。 刘一夫已然会意,收起了阴魂幡。 此幡宝一收,老僵顿时立住,明白自己方才一直是在绕圈子,顿时大怒,但它马上就知道不好,因为,不等它有什么反应,一个人就来了。 这人就是林雷。 当然了,林雷才不会扑到它的跟前。 隔个二三丈,感觉距离也差不多了,就把手上的电球推出去。 咔嚓咔嚓!!! 雷霆电流轰击到了老僵身上。 这可是林雷蓄力之作。 有了蓄力,又打准了,只此一击,老僵就不复人样了。原本,雷电就对妖祟有克制作用,专门是扫荡妖氛,澄清气宇,那能一般么。 加上林雷这一击,顿时是电华流闪,威能万千。 林雷不敢大意。 他方才看了刘一夫几个对战老僵,知道这头老僵硬得很,不是一下就能解决的。当下,他再运玄功。 一条条电龙被他操舞于手中,尽情的往老僵那儿劈去。 一道道电束,浇灌而下,终是让那老僵受不了,一身阴气溃散,被雷电击了个尸倒留骨。 不错,老僵最终被林雷以雷霆霹雳掌击杀。 但它至死也保留了一份老僵的骄傲。 它死了。 一身皮毛肉血尽皆被雷霆闪电化去。 唯独留下了一副骨头,雪白森森,骨节流光。 这是说明,它下一个阶段,就是要从骨头开始变起。 甚至已经有点变了。 飞天不化骨。 僵尸中,飞天不化骨是一个极其难得的境界,进入此境的僵尸,才可算初成。能够飞天遁地不说,还可刀枪不入,是真正的不入,你哪怕用神兵慢慢钻,磨,都难真正伤到它。 这具骸骨,一个不好,接触了大能的血液,说不得能让老僵再度复活。 刘一夫二话不说的,收走。 “你!” 林雷有些怒气。他打了半天,结果此骨却被别人收走,实有些不当人子。 只是他方才一直发功,有些气短,所以不好撕破脸再吵。 要是对方借这个由头不给钱了怎么办? 好在这是不可能的。 此时的刘一夫一行人等哪一个也不差钱,不至于贪没这点钱。毕竟大战方休,他们都累了,都被掏空了,现在都想休息。 当然,他们都没休息,而是干活。 虽然金风生水局和立尸藏金局被破,但锦家的这些立尸也是需要处理的。这些立尸,都处在将要尸变之际,危险的很,一不小心就有可能生变。 他们可不想再打一场。 所以刘一夫干脆的放出了他的一件降宝,地龙藤。 此物,因为进化太快,所以刘一夫把它变成了一件外甲, 让它继续吸蚀血肉进化。 现在这些立地尸,正好没什么营养。 又是要变之尸,你取个尸油都不新鲜。 干脆,喂这玩意儿了。 刘一夫已经深切的感受到,倘若他的地龙藤再强点什么的,那今日一战其实不需要林雷这个工具人的。 果然。 地龙藤还是给力的。 一具具地立尸被它生生吞了。 最后只能剩下一张皮。 因为地龙藤并不是纯粹的植物。 它的内质有一定生物能力。 你像这些立尸,因为是立尸,已经硬了,不能像普通尸体一样一吸就吸蚀了。 但是吧,地龙藤的荆棘尖条会在刺入立尸的身体后,往里面注入一点消化液,硬生生把立地尸的尸骨都给化成糊糊,再被吸收掉。 这也是将生物施以降术进行物化得来的好处。 好在地龙藤并不是纯粹的生物,而是植物拥有生质特质,所以这么一个降术倒也不是太丧尽天良。 不会造成太大的业力。 特别是不能以其乱杀人。 但这时,用来清理尸体,真的是太方便了。 如果没有地龙藤,这许多尸体,想清理,你找焚尸的柴变一大堆,说不得就会被什么人知道消息又要生出乱子。 哪像现在,不声不响,轻松自如。 一整个的立地尸,眨么眼的,不一会的,就空空如也,就剩下一张皮子了,刘一夫他们只要去,把一张张皮子捡起来,将里面的黄金倒出,顺手把皮子当柴烧了,就什么事儿都没有了。 清理掉这些立尸,刘一夫他们才发现,锦家不愧为豪门,这金子是真别人的母亲多啊。每一锭金子,都是精致特铸的私铸金,没有什么别人的记号,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直接花用的。 一般来说,金子这种贵重金属,是很特殊的。每个人收集到了金子就私存起来,打心眼里就不认为自己会花出去。 所以他们会把金子铸成有标识的特殊模样。万一有人拿这种金子在外花用,第一时间没收。 就是为了防止有人盗金去用。 而一个人如果得到了金子,想要用,最好的方法是将金子融了重铸一遍。但是这需要一些工艺,你不会来乱搞,金子会混上泥土铁屑的。 而请铸金的师傅,终归是要泄密的。 古往今来,有多少盗金者,好不容易搞到了黄金,但真正能到手花用的,却是少之又少。 这也是过去,刘一夫他们一开始不对金银货币有兴趣的原因。 你什么人花什么钱。 你没资格的一个人花金使银,这就叫蠢,给自己找不自在。 但是呢,锦家的金子不一样,没那么多讲究。 这些金子,分成了砖,锭,元宝,饼子等形状。 最少的是金饼子,那年头,六百年前,好用的就是金饼子。一个人要是有一块大金饼子,就可以有家有业有妻有子快乐的过一辈子了。 这种金饼子马蹄口大小,所以又称马蹄金。 但很快此金就过时了,花用不方便。它最早是诸侯上贡用的此物。用之于行商,其实是不方便的。 所以后来用了金锭子。 也是金铤子。 一根根长条似的,这玩意抓手里像根短粗的筷子似的,花用容易,特别是需要剪时方便。 细长的嘛,一把大金剪一剪就好了。 比较适合民间的花用了。 可是后来又有商人发现,金子的本质不是花用,而是保值。 于是有了金砖。 这一块块的砖,我不花,但只要我有,那我就是有钱人。 这是一个家族的底蕴。 很多豪门要储就存这种大金砖。 普通分为一手把和二手把。 一手把是一只手勉强能拿起来。 二手把是比一手把要大一倍多点,你真的需要用双手才能拿动。 有这么一玩意镇宅子,你才好意思对外说你是积富之家,家有余庆。 不过,随着商业兴起,需要用到金子的地方越来越多,最后,就是金元宝了。 这里面的金元宝最多。 刘一夫众人清理一下,共计一千五百万两。 这真是一个让人头皮发麻的数字。 不过想想这是一个豪族六百年的积累倒也让人了然,这才对嘛,身为豪族,有这些钱,真是不奇怪的。 也亏了锦家自己当年立局,挺有信心的,丝毫没想过家业不兴,所以一直没取出来。但取出来也没用。 锦家是明面上被人在搞。 解决不了实际问题,投入多少钱都带不活产业。 现在问题来了。 一百多万两黄金。 这得多重啊。 不要以为这玩意轻,随便一拿拿就解决问题。 其实一个人用麻袋背,他能背个一二千两也就到头了。一万两就能把人压死,更不要说一百万两。 事实上林雷都有点不好意思。 他以为锦家的金子也就几口箱子呢。 如果是几口箱子,他累就累点,提了就跑。 但现在这些金子,是几口箱子的事吗? 这是四十口箱子的事。 一个人要怎么拿四十多口箱子? 再说了,拿走这四十多箱子,就一定是你的了吗? 江湖上的人什么德性,看到有人有这么多金子,会不过来抢? 所以说,这金子,哪怕刘一夫他们这样白给,他也不好拿。 刘一夫众人看他在那儿发愣,都有些不道德的笑了。 这种明明东西在眼前,它就属于我,而我偏偏带不走,或不好带走,或带上了会有大麻烦,众人可是深有体会。 当初如若不是孙春绮从天而降,给他们帮助,他们真是要抓瞎。 而也因此,他们才总能收获丰足。 因为他们找到的宝贝,他们是真能带的上,带回来。 所以他们做上一次就胜过别人做十次,百次。 以至于一发不可收拾发成了现在这样。 当然这也是机缘到了你能接住。 当时。 假若刘一夫不能,或者说没有能力使用储物袋,那孙春绮就是给了又如何? 因为刘一夫能够使用储物袋,这才是孙春绮给的因由。 “喂,钱已经给你了,拿啊。” 张小乙贼坏地冲他笑。 “我先拿一部分。” 林雷脑门迸筋地说。 张小乙继续逗他。 “哦,一个人拿不动啊,哎,我记得你有的那些手下呢?” 这又是一刀。 林雷是收了一些手下。 但那都是他招揽的工具人,给他干活可以,想分他的钱,做梦。 那些人过来看到这些金子,不用说肯定想分一份。 他能答应吗?当然不能。 不甘心的那些人能答应吗?也不能。 到时候,那些人肯定会想方设法谋害自己,甚至把消息往外放,而自己呢,只有一个人,浑身是铁能打几根钉。 还有妹妹。 带在身边就是个累赘。 不带,这又是自己唯一的妹妹。 怎么办? 林雷内心煎熬中。 第26章 余波 林雷终究是走了。 他没多拿。 他只选择了一箱黄金。 这原本就是他心底里的数目。 虽然他其实想要更多的。 但一个人的胃口终究是有限的,想要太多,最终的可能是什么都得不到。 就像一个人去打水。水桶如果太满了,走路上仍然会把多余的给晃浪出去。甚至因为水太满加大了重量,走路没走好,摔一跤下去,什么都没了,整桶子的水都洒掉了。 反而是只打半桶子的水的人,轻轻松松的就拎桶离开。 想明了此点他也就释然了。 另一方面是刘一夫等众人,真的肯分他一份。 原本他还以为想要到黄金不知要怎么打生打死兼斗智斗勇呢。 哪成想,他们真给。 这让他终于明白了钱不是万能的。 因为这些人都不缺钱。 和他这种穷逼是不一样的。 可能有人会好奇,林雷其人,武功也挺好的,又是名门大派,阴山派也算是小名门了。怎么就混这么差,挖空心思搞钱呢?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 一个原因是林雷过往,拜师之后,按照门规,他是没有钱的。他的所有收获,都归师父管。 这点他认。 石志坚毕竟教了他真东西,你别管他是不是用心,可毕竟也是教了。 而且,林雷也学会了。 其二,林雷被逐,他是尽身出户。他犹记得那天他被放逐,身无长物,除了一身穿的衣服鞋子什么也没落下,更不要说钱了。 其三,石志坚和阴山派的人关系不好。 导致了他也不受待见。 这么一来,虽有诺大一个阴山派,但林雷竟然哪哪都不能指望,不能依靠。 一切只能靠他自己一个人。 更要命的是,他过往一门心思只在练武上面,从来没有学习,也没适应过生活方面的技能。所以他什么事都不会干,什么事也干不了。 两手空空。 啥也不成。 他唯一能够拥有的,就是这一身傲人的武功。 可是他很担心。 一是担心自己用武功谋利会被师父石志坚找上门来清理门户。 这很有可能。 石志坚是真的对他产生了杀心的。 没杀不是不想杀,是着实没有借口。 杀了有违道心。 武功越高的人越是讲究一个顺心意。 人家明明什么错也没有,你就出于自己的私利要杀人,这就会产生心魔。 武功低的人不在乎,他根本感觉不到。 但武功高的人就比较注意这个了。 石志坚,就是一个武功高到如此地步的人。 所以,林雷很担心,如果自己干了那些事儿,真的会给师父借口,从而不动心的杀了自己。 还有一点。 林雷自己自问也是一个高手。 让他这样一个高手跑去干杀人放火打家劫舍的事,他还是要点脸子的。 可如此一来,他林雷就发现了,堂堂一个大高手,想赚点钱,怎么就那么难呢。 是吧。 一个人。 哪怕他不是高手。 想要赚钱,错了吗? 林雷如此,还不是给阴山派逼的。 阴山派由于功法特殊,门人弟子很难存钱。所以由宗门之门,经营了一些产业。所以哪怕门中高手一天天的不带钱,也不影响生活。 可是这些福利和他林雷没有一文钱的关系。 谁让石志坚一身的臭脾气呢。 在石志坚和宗门闹生分的时候,他能怎么办?堂堂石志坚座下第一大弟子,他只能站师父这边了。也由此,他享受不到宗门的福利。哪怕石志坚是阴山派的大师兄。 虽然他是大师兄,但阴山派一共五老。 其余四个不比他石志坚差。 现任掌门李英九的实力不弱于人。 一道精养了二十年的草符剑,他怕谁! 你石志坚清高是吧,实力强是吧,了不起是吧,你这么牛,就算你不能上天,那你也别享受宗门福利了。 好家伙。 石志坚倒霉,跟着他林雷也倒霉了。 这事儿,上哪说理去。 要是一直这样也还罢了。 守着师父一样过日子。 谁知师父为了生计吃起了软饭。 吃就吃吧,这也是本事。 石志坚虽然心胸不怎么样,但是相貌堂堂,一副高人模样,想软的有一大群上赶着送。 可你干嘛弄出来一个孩子啊。 亲生的。 得宠。 石志坚有了亲儿子,就不要了林雷。 因为这时的石志坚不是易某人,也不是许某人,他有孩子了,他有后了。 他不需要林雷未来给他养老了。 林雷被逐。 俱往矣。 还看今朝。 林雷渐渐相信了一句话。 人,一定要靠自己。 所以他先走了。 他把妹妹也丢下了。 那就是个累赘。 此女现在只好当锦氏的婢女,先混一份工作再说。至于剩下的黄金,存刘一夫他们这里了。当然,他支付了保管费。 一下子花了两箱黄金。 林雷走了。 张小乙问他道:“为什么不让他加入我们?” 张小乙当然看出来了,刘一夫对林雷的欣赏。他也不反对。林雷的那手雷霆霹雳掌太帅了,有这么一个人,他们今后的事儿确是省事不少。 想想看,万一要是再遇到老僵这样的怪物呢。 有一个林雷,这得多省力啊。 像刘一夫他们这个小团体,正常是不会抬收新人的。 除非是特殊真正需要的人才。 比如林雷,他就是。 至于想学林雷的雷霆霹雳掌,想也是知道这不可能。 阴派三大绝学之一,还是最难学的。 真以为什么武功看看就会啊。 所以刘一夫很醒目的,只表示请林雷帮拳助手的意思,却不是要他入伙。 再说了,他这么喜欢钱,入了伙,万一分赃不均,大家都不好看。 反不如让他打零时工。 钱货两清,挺好。 之后,刘一夫众人在锦家狠狠的休息了几天。 他们太累了,又要收拾现场,处理垃圾,哪怕他们都很强,也是很慢。 关键是对战老僵,让他们累狠了。 好在当锦家的符箓去除之后,刘一夫的阴魂幡可以威力全开了。 不得不说,这杆阴魂幡很厉害的。 唯一缺陷是有针对性的克制,不然真是可以称王称霸。难怪很多邪修哪怕背负业力丧尽天良也要炼制这样的魔宝。 不过还是那句话。 不管是什么宝物,别管它是正是邪,关键还是要看使用的人,用之正则正,用之邪则邪。 好像一些修仙者他们炼制的飞剑,说好听是仙剑,其实凶煞之意满满,真正计较和魔器有什么区别? 刘一夫用上了阴魂幡,这才算是把锦宅给收拾完了。 由于已经破除了金风生水局和立地藏金局这两个有问题的风水大阵,至少阳光,终于肯垂青于锦家大宅了。 原本,因为锦家藏了大量的尸体,导致尸气,阴气,积聚太多。 自然是让整座宅子阴风阵阵鬼气森森了,那股子森寒腐败之意,比乱葬岗也好不到哪儿去。这能是人住的地方? 也不怪锦家不停的死人。 现在好了,没事了。 漫天云彩都散了。 众人当即是先睡,睡得迷迷糊糊的再起来吃东西,最后才洗澡。 锦家是大家族,有足够宽大的澡房。 其中有用石头砌的澡池子,这是给普通下人洗的。就是一大群在里面慢慢泡。 真正给家中像样人洗的,是一只只老木大桶。这些桶,木质紧密,不漏水,里面还有一个小凳子,装上热水坐里面泡着,那叫一个享受。就在里面,把皮肉泡到发红,手一搓,什么泥丸都下来了。 刘一夫他们美美地洗一个澡。 享受着这得来不易的生活。 面对老僵,真是惨啊。 以往,刘一夫他们对敌。 要么打得过,要么根本打不过。不像这老僵,开始几乎是打不动,到后来才渐渐好的,但是也把众人给消耗了个够呛。并且这一次是四人一起动手,意义不同。 不过,刘一夫和张小乙仍然心事重重。 此次出行,别的不说,寻找仁王才是最紧要的啊。 仁王还未见到,先和一六百年的老僵打得累死,出师不利啊。 好在,一切仍然顺利过关。 刘一夫换好了衣服。 他踏入庭院。 明月皎皎,却是难得的上好月色。 忽然旁边一个人道:“一起走两步。” 是锦天。 刘一夫一怔,点头道:“行。” 二人步出。 先是随意的走着。 静静的夜晚,明明的月色,刘一夫与锦天并行。想一想,刘一夫和锦天的关系其实并不是很亲密。 二人之所以有结交是因为张小乙。 可以说是张小乙维系了这个团队。 只是刘一夫也好,锦天也罢,都不是性子张扬拔刺的主儿,所以才能一直的相安无事。 但,今天,二人之间,有了一层无形的膜。 仰望天上月。 锦天忽然吐出一口气。 他问。 “有什么事要对我说的?” 刘一夫心中一突,他感到锦天的敏锐好似已经知道了什么。但是这怎么可能。自己没说,张小乙也不会说,锦氏自然也更不可能说了。那么没有根由的事,锦天怎么可能知道。 所以,他只是有所猜疑,他在诈我。 “没有,说什么,你这话有点怪。” 见刘一夫不承认,锦天也没太多表情。 他低头,在想着什么。 刘一夫无从知道他在想什么,但却也在提高警惕。 他知道,锦天不简单。 有很多人可能都会看轻此人,觉得他没什么了不起的,明明武功夸得是最高,其实表现的还不如张小乙。 这个团队,没有刘一夫,只是性质性的变弱。没有锦天,实力会下降,唯有没有张小乙,团队立马解散,说不定还会有一些不愉快的事。 相对来说,锦天的这份战力也不是不可弥补的。所以从定位来讲,锦天的团队重要性其实已经下降到了第三。 不过实质上是不能这么算的。 小队中每一个人都很重要。 锦天除了实力强,还有一天,他和张小乙在一起战斗配合,那是一加一大于二。 这才难得。 关键时刻差一点战斗力意味着什么? 如果做事,什么时候都是差一点,那你将注定是一个失败者。 更不要说,是锦天的母亲,锦氏的存在才让他们免于被桃花息大娘子吸血的命运。 虽然那位大娘子在他们创业之初是给了很大的帮助,但她吸血起来也是不遗余力。 简单来说,赚十成的钱,刘一夫他们能拿到二成以上就要谢天谢地了。 反是锦氏,因为儿子的关系,只收他们二到三成手续费,这给得才真多,这才是真正的亲人啊。 可锦氏打破行规这么做,最大的缘由就是她是锦天的母亲。 不然,真金白银的,谁跟你客气。 所以,都很重要。 可现在,这关系眼看要糟了。 “不说是吧。” 锦天低语,他动了,反手拔刀,一刀就斩了过来。 确认过眼神,是真正的劈砍,锦天这是在来真的。 刘一夫目力过人,当然不是随便偷袭到的,更不要说他早提防了,当下拔剑。 腾蛟剑一挡,手都发麻。 真正面对,正面交手,你才明白锦天的厉害。 他在边军,从戎六年,是最底层的炮灰兵,打得几乎都是九死一生的仗,但这些拦不住他,他都活了下来。 甚至有多次是以步卒身份面对敌军的重骑冲阵。 他的军功,战功,都是实打实的。 这份实战力,从不夸张。 张小乙是因为有他,才每每敢于迎难而上。 也正是此二人的配合无间,才能摧敌锋于正锐,拔尖牙于虎口,出生入死,得胜生还。 当队友是极为靠谱的。 可真正面对,那就是铺天盖地的压力。 在这压力下,刘一夫拼命接招。 好在他剑法屡磨砺,已经今非昔比了。 虽然时间短,但刘一夫的超级学习能力让他早早有了数套剑法傍身。 高明的武学之于人,一套足矣。 而刘一夫有数套。 其中对他帮助最大的就是闪电霹雳剑法和燕门剑法。 此二套剑法,已经被刘一夫修行摸熟,摸透,除了功力仍然有所不足,难以发挥真正威力,别的没什么可说的。 关键是锦天方经大战。 他的恢复力不错,分跟谁比了。 当然是不能和拥有降术手段的刘一夫比强了。 他身上至此仍然有酸痛之处。 而刘一夫则是什么都没有。 所以锦天武功虽高,这一时半会的也拿不下他。 可锦天正在慢慢恢复中。 随着身体活动开来,他身上的伤痛越来越轻,已经不影响他战斗了。 好在刘一夫也在状态猛进。 在巨大的压力下,他一步步的继续突飞猛进。 本来就是。 一个人的武功要想短时间进步快点,就是需要有一个高手在旁边逼你。 锦天正是这个人。 第27章 震撼 “我走了!” 张小乙差点没叫起来。 他一系丝绦,就要上前。 但一个人把他拦了下来。 杨大小姐不知何时出现了。 她虽没说什么,但乙哥已经明白这女人是在堵自己。锦天算到这一步了,还是说她自己主动上前的? “不是,你要拦我?” 张小乙微怒,他可不是好拦的。 杨大小姐也不生气,而是说道:“我们这个队伍最重要的是什么?是团结。让他们说清楚了总好一些。” 张小乙骇然,道:“说清楚,说清楚什么啊?”自己可什么都没说啊。 怎么锦天会找上刘一夫的,杨大小姐也一副知道一二的样子。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是不知道是什么事,但是……” 杨大小姐看着锦天。 “我了解他。” 怎么可能不了解。 杨大小姐可是对三个人都进行研究的。 在这三人里,她第一看上的人选其实不是锦天,而是刘一夫。从实际上来说,刘一夫才是潜力最大的一个人。 虽然说他的降术师之路极其狭窄。 但再难走的路,也并非是不能走下去。 至少,直至于此,在此时,直到现在,刘一夫的降术师之路,始终是走在正确的道路上,这就意味着,他能继续走下去。 降术师,属八百旁门之末流。 虽然是旁门,是末流,但仍然有路。 只要修得三世七转,就可以像修仙者一样,问道长生! 没错。 是的。 只有拥有三幢再世经轮和七层的转世浮塔。这样才能铸就无上的根基,成为一个心性,灵根,资质,皆为上上之选的人。 如此,才有资格触碰仙道。 才能像修仙者一样,有那长生之机。 多么不公平,多么的艰难。 有些人,生下来,不需要努力,什么都有了。但有些人,什么都不是的凡人,想要到达别人的起跑线,则需要修三世七轮。 只有这样,才能抛弃凡骨,获得新生,继而逆天改命。 这种事,别人不知道。 可经过大家族严格教育的杨大小姐,她又怎么可能不知道?所以才说她的第一选择是刘一夫。 只是她是一个聪明且果决的人。 不会像言情文中的那些无脑女配那样,明知道一点机会也没有,或者机会渺茫,仍然要死缠烂打。 最终也只是一个笑话。 杨大小姐不同。 她发现自己不行,立刻就改选了锦天。 因为也就锦天相对来说好拿下来了。 所以她成功了。 锦天也很自然的迷上了这位杨大小姐。 很难说这其实是爱情。 但懂的人都懂。 一男一女想要在一起,需要的绝对不是爱情。所谓爱情不过是不道德交流的借口。 一男一女,想要在一起,最需要的,是配对。 就像是拼图游戏。 得要契合在一起那才好。 至于爱不爱的,反而根本不重要。 你说爱,呸,那是爱吗?那是在馋对方的身子,这是什么?这是下贱而已。 真正懂得的,会把占有想法,本能冲动和自己真正想要区分得开。 锦天执着于在杨大小姐身上找到的妈妈的感觉。 杨大小姐也需要锦天帮助她进入这个小团体。 这才叫绝配。 所以。 当锦天有事时,她义无反顾的站在了锦天的身边, 张小乙也不想真正撕破脸。 他知道,锦天其实很看重杨大小姐。 他要真和杨大小姐打出了事,今后兄弟怕是不好做了。 再说了……就他看来,此时的刘一夫也不是那么好拿下来的。 果然,刘一夫的剑法给渐渐逼出来了。 他的剑法在超级学习能力作用下,已经渐渐吃透了闪电霹雳剑和燕门剑法。 内力也在渐渐跟了上来。 真正的大战,太发崛人体潜力了。 暮地。 刘一夫长剑脱手。 腾蛟剑咻咻咻地离手而出,绕着圈子的攻击锦天。 锦天点头,果然不愧是武功进步到让人感到可怕的家伙。 看样子,刘一夫方才的内功修为已经进到了大周天地步。这是稳稳步入了一流高手啊。想也是知道这有多么的难能可贵。 刘一夫,习武才有多久? 进步这么快,果然不愧是用降术作弊的天才。 的确。 锦天很清楚,刘一夫不是习武的天才。 他倘若是习武的天才,早干什么去了。 真正的习武天才,是困不住的。 只要给一个机会就能一飞冲天。 高深的武学不好说,但满大街到处都是武馆。你高深的学不了,可以学简单普通的嘛。学了之后再推演一二,就能返本还源,推演出更高的武学。 别说做不到。 至少,现在的刘一夫,是可以做到的。 之所以从前做不到,是因为从前的刘一夫什么也不是。他既不是天才也不是什么降术师,所以在过往的岁月里才一事无成。 但当他成了降术师,他对自己施了降。 他就改变了自己。 所以才能成为天才。 可惜。 即便如此。 他也胜不了锦天十多年的苦修。 说到底,刘一夫再努力,也抹不掉锦天十年多年的苦修。 毕竟他的时间太短了。 就见锦天的摇头,手往后一挡,就格开了飞转的剑刃。 刘一夫连忙选择收剑。 要知道他这离手剑用得勉强而已。 哪里能应承这种变化。 随之,长刀顺势往前一递,就捅到了刘一夫的胸口上。 不过刘一夫也没觉得意外。 这是锦天啊。 那个打仗时站排头,能够以步当车,去砍重甲骑兵的锦天,输给他不丢人。而且自己也能接他个三五十招了。换了以往,你敢信? 不过,要是这么被杀了,可就不好了。 但刘一夫心里有把握,他应该不是要杀自己。 果然,锦天的刀尖在他胸口一点,就收了起来。 刘一夫松了口气。 张小乙连忙过来道:“好了好了好了,有什么事说开了不就行了,自己人为什么要玩这么大。万一出了事怎么办?” 锦天不语,他侧头看张小乙。 张小乙有些心里发虚的道:“你看我干什么,怎么,还要和我练练?” “你们都知道,却瞒着我一个人,我们还是兄弟么?” 锦天身形有些孤独。 张小乙郁闷了。 这货到底是知道不知道啊。你要说不知道,拿话术诈我们,可刚才拔刀可没什么玄虚的。虽然他最后仍然止了手。 但你要说他不知道,这整得又是哪出? “你想知道什么?” 刘一夫问。 “那要看你说什么了。” “所以你在诈我。” “所以你们的确有事瞒我。” 锦天笃定了。 原本,只是猜想。 他毕竟是高手,已经在寻求心灵上的圆满了。所以这时的他,分外敏感,有什么事想瞒过他,还真是不太容易。 虽然锦天不像张小乙,经常办案。有足够的经验与人勾心斗角。 张小乙甚至能不需要对方说话,仅从对方的微表情就知道自己想出要的信息。 锦天也是不遑多让。 他虽不怎么办案子,但他是尖兵,是死兵,是军之前锋,经常带队到敌前探索。 这是一步一生死之局。 你永远无法知道,对方在草丛里有多少人,有多少弓弩对着你。想要活下来,就要保持警惕注意每个细节。 他们细心到了,会注意鸟为什么在天上飞,注意地面的细沙尘土是否在颤动,注意环境是否太静了,又是否有什么人的味道。 他们甚至经常往上风跑,呼吸空气中的气息。又或者从马上下来,检查地上牛马的米田共来进行判断。 这样熬出来的锦天。 有什么秘密可以一直瞒过他呢? “你想知道?” “不错。” “可是有些事情,不知道的要比知道了的好。所以为什么你一定要知道呢?” “那他为什么可以知道这事,而独抛下了我?” 锦天目光一扫张小乙。 “但是乙哥也选择不让你知道,你是聪明人,你该知道的。” “你说的有理,但这件事既然涉及到了我,我就一定要知道,无论这是什么事,我都能承载!” 张小乙感到自己要疯了。 “你不是真的要说出来吧?” “已经瞒不下去了。” 自打陈逐风公示了燕门剑法,让张小乙锦天都接触到了一个词,意境级。 在这一层的领悟之下,锦天已经拥有了一层敏锐的灵觉。 他知道,刘一夫和张小乙有事在瞒他。相比起来,刘一夫是主要瞒他的人,是一切事件的中心点。 这让他有些接受不了。 为什么? 凭什么? 说好了一起当兄弟。 这么团结的一个小队,什么时候我成多余的了? 他想知道。 所以他选择拔刀。 这正如他的品性。 宁在直中取,不在曲中求。 有事没事,斩一刀。 不啰嗦,不废话。 干脆一刀就解决了。 本来嘛,有什么事,当面锣,对面鼓,说清楚了。 他难道是什么不可理喻的人吗? 这件事,既然刘一夫和张小乙,都认可了,说明这事是正确的,那为什么要瞒他一个人呢?这是在瞧不起谁呢。 “那你说吧,我不管了。” 虽然这么说,但张小乙哪能真不管呢,他只是在一旁无可奈何地抱头蹲下,一副很为难的样子。 刘一夫收拾一下有些乱的衣服。 他问:“你知道柏奚吗?” “柏奚?” “这是一种借影代形的替罪法术。要求是两个人,以自愿形式,一个人替另一个人代罪,即这个人无论受到何种的伤害,刀伤,剑伤,或是中毒,生病,这一切的一切,都只会在另一个人的身上出现,而本人无恙。” “世间竟有如此邪术?” 锦天一奇。 这个术法在他看来是百分百的邪术。 刘一夫微微的一笑。 “也不能说是绝对的邪术,有时候,亲人为了自己做一些事是可以理解的,更比如,婴孩的抵抗力弱,随便一个小病痛就死了,这时若有一个人分走了这对于他来说并不会致命的病,那这婴孩岂不是就能活下来了?你看,这个术在必要时也是很有用的。而且你要注意了,此术的施展,需要的是另一个人的肯定,倘若心中不愿意,那这个术法也就废了。” 锦天看向刘一夫。 “不是我。” 他又看了张小乙。 “也不是乙哥。” 锦天忍不住问道:“那是谁,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刘一夫会对他说一个和他们没关系的故事吗? 当然不会。 他既然说了,就说明这个故事就发生在他们身上,这件事就在他们身边。 刘一夫却仍然摇头。 他叹了口气。 有些无奈。 “不是我们,是你,你的母亲,锦氏夫人啊!” “什么!” 锦天这下大吃一惊。 “你以为你母亲是谁?她哪来的脸面让孙春绮一个修仙者跑去救你,也可以说是我们!甚至她还给了我们……你知道,这超出一个修仙者做的一切。修仙者从不大方,也不善良,它们做任何事都有背后因由的。之所以她选择帮这么大的一个忙,就是因为你母亲是她的柏奚,是要替她挡灾的!” 锦天一顿步,然后往后退了一,二步。 他有些懵,但又仿佛被人往脑子里注入一道灵光。往日没有在意,却想不通,不明白的事,一下子清淅起来。 人这一生,会遇到各种各样不能理解的事。大多数时候,都是想不通就不想了,反正也没什么事的样子过去了。 但是,真是这样简单的吗? 时至如今,锦天也有所了解。 当然,神秘莫测的修仙者距离他们仍然太过遥远了。 关于对修仙者的映象,主要是刘一夫所描述的。 但锦天知道,对的,就是这样。 修仙者看似高高在上遥不可及,其实最是冷漠自私残忍无情。 修仙者和凡人,是永远不在一条线上的两种分类。 正常的修仙者会选择远离凡尘。 以己心替天心。 他们既享受凡人的供奉,又不把凡人放在眼里。所有一切对凡人的帮助,其根源不是共情,而是为了功德。 哪怕是有入红尘的修仙者也是别有所图的。 一是为了红尘中的功德气运。 二是利用红尘俗世来洗心炼心。 举个例子。 有的门派弟子,出世就找人间最杰出的男子来恋爱。 但恋爱不是目的。 恋爱后,体验了恋爱的感觉才是目的。 体验这感觉了,就能做到心里有数,放下执着,在往后可以提高对心魔的抗力。 至于继续恋爱? 呵呵。 这,就是修仙者。 修仙者对凡人的每一点滴好,都是有价格的。 正如孙春绮对锦氏好。 能不好吗? 柏奚! 第28章 分歧 原以为自己的母亲高高在上聪明能干,是连孙春绮这样的修仙者都要另眼相看的存在。 想不到,所谓的青梅竹马,所谓的闺蜜朋友,孙春绮所有的另眼相待,都是有原因的。 原因就是,锦氏是孙春绮的柏奚。 只是,锦天有些不甘心。 “不可能吧,孙春绮,她是修仙者啊,我母亲才什么实力,她凭什么给孙春绮当柏奚?” 柏奚这种事,往往是强者帮助弱者 怎么到了这儿就反过来了? 孙春绮你修仙者的骄傲尊严呢? 这是为什么? 刘一夫解释了。 “这其实很好解释,孙春绮有宗门庇护且实力强大,她的确是不惧什么的。但她毕竟是一介女子,且是在世间行走,说不得会遇到很多阴私暗损的手段,这些事来一两样就很要人命,所以需要你母亲替她挡灾。” 孙春绮是铁冠道门的在世行走。 她出山,宗门是赐下重宝予其护身的。 想要正面格杀她,伤她,几乎是毫无可能之事。 但三千大道,八百旁门。 各种阴私暗损的害人手法是层出不穷。 想要杀一个人,或者说害一个人,是不用亲自露面打打杀杀的。 只要看了对方的脸,记住对方的模样,有对方穿过的衣服,吃过剩下的东西,脚踩过的泥土,指甲发丝更不必说了,甚至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生辰八字,或是对方的气息,气机,甚至影像,都可以用于咒杀。 当然了。 直接咒杀,因果太大。 但让对方扭曲本性,黑化堕落,却是一点也不难的。 事实上,孙春绮比较怕的就是这个。 所以,她需要一个意志坚定不易动摇的人当她的柏奚,防止这些阴私的手段落在她身上。 “好吧。” 锦天缓过来一二,他道:“但止是这一点,也不必一起来瞒我吧!我是这么脆弱的人吗?” 自己心目中,令他骄傲崇拜,感觉上智珠在握无所不能的母亲竟然只是修仙者的柏奚这点,让他有些在意。 可这也并非不能接受。 但是不大甘心。 不过这也不是隐瞒自己的理由啊? 自己什么人,什么心理素质,他们心里没点数吗? 这时,张小乙站起来了。 他什么也没说,只给了一个眼色。 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 刘一夫明白,但过了这个村就没这店儿了,想要说清楚,眼下是最好的时候。 “锦天,你母亲已经为孙春绮挡了一次灾了。” “什么?” 锦天一奇。 挡灾了? 修仙者的灾,没那么好挡吧! 自己这母亲,智慧是有的,能力也挺足的,但实力就欠奉了。 她哪来的能力给人挡灾还一副没事人模样的? “上一次,有一个怪物进了罗京。孙春绮是罗京的护道者,也是铁冠道门扶龙庭的在世行走,所以,无论如何她都出战了。这一战不好说,但她的确中了一招暗算,这暗算伤不了她的性命,但着实是报应在了你母亲身上。” “什么?可是我母亲……” 锦天想老妈没事啊? “因为这个事是我去收尾的。” “你?” “不错,那天,我收到了请谏,去你母亲在内城区的小院赴会。结果,在那天,那间院子里,我遇到了孙春绮,她踩在飞剑让我进去……” “……” 锦天没说话。 聪明如他,隐隐知道后面的剧情了。 只是他仍然不敢肯定。 “我当时是没有选择的,那种毒素我只能,也只有我能接收,化解。或许还有其它人能做到,但就孙春绮的意思,我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锦天目瞪口呆。 刀在手,刀柄被捏紧,放松,反复来回着。仿佛他下一刻就能拔刀劈斩。 这种事,他真一时难以理解。 刘一夫这个人他并不讨厌。 至少曾经是的。 刘一夫为人冷静,聪明,遇事不决往往他就有手段,在团队中说是中流砥柱也差不多。而且这人性格也挺好,不惹事,不生事,还能给人平事儿。 但是,这样一个人,他的私德其实是不行的。 至少在锦天眼里不行。 克制力太差了,对女人根本没有什么抵抗力。曾经和月亮沟那位来了段恋情,我走了,你什么年龄人家什么年龄啊,你知不知道你只是脸嫩而已,你真实年龄可以当人家爹了! 好么,那位出了事,转眼就有替补的,对于女色可以说是来者不拒。 什么玩意儿? 锦天对此不屑。 感情,难道不该是一对一吗? 现在,听闻是刘一夫和自己的母亲。 哪怕事出有因他也是一时难以接受。 “好了,事情就是这个事情,当时的情况刘一夫和我说过了,一方面是伯母中了手段需要解救,那是能够扭曲人心性的邪恶手段,你是不是要看伯母未来难堪的景象!另一方面孙春绮在外面等着呢,你以为她就找不到另一个人给她当柏奚,没有选择的啊!我们没有选择啊!” 张小乙跳出来说话了。 是的,没有选择。 表面上看起来刘一夫他们这个小团队挺好,很风光,江湖上公认的财神团队,让盗墓派再次起死回生。 而队伍里,张小乙,锦天,也都是当打之年的硬手,高手。 这么厉害,好像挺牛逼的吧? 不。 错了。 这世上没有那么牛逼的人和事。 刘一夫这个团队,若是没有人罩,现在已经有不知多少手爪子伸过来了。 你说你赚钱,你赚得钱就是你的吗? 它合法吗? 你纳税了吗? 什么都没有,你赚什么钱? 所有非法所得尽皆没收,相关人员尽数下狱,这才是最后的结果。 当然了,撕破脸,大家一拍两散。 但是最多也就是像欢喜王,名头大得震天响,其实还不是在西方商路上吃沙子。 你要是真牛逼,你在中土称王称霸啊。 你不能,你做不到,那你还牛个什么劲儿! 那么,问题来了。 刘一夫他们是怎么发的财,是怎么发的家? 是锦氏。 是锦氏让他们的收入巨增,实现了财富自由。 锦氏凭什么可以做到这点? 就凭她一个女人,一个寡妇,长得漂亮吗? 不是的。 是因为她背后有人。 是因为有一个叫孙春绮的人找到了她。 她才能够在罗京立稳脚跟,把产业做大做强。 孙春绮就是她的靠山。 只是,孙春绮帮人是有原因的。 朋友,闺蜜。 呵呵。 修仙者不讲这个的。 修仙者所看重的,从来都只有一样。 更伟大的利益。 锦氏能够得到孙春绮的帮助,原因就是她选择做孙春绮的柏奚。 没有什么公平不公平的。 说句难听的。 上位者的狗,你不做,有人抢都要做。 所以,在不知不觉间,一条生态链已经产生了。 孙春绮庇护锦氏。 锦氏庇护锦天他们这一个小队。 而当孙春绮要锦天小队做什么时,他们又能拿什么来拒绝呢? 这一点,明白归明白,了解归了解,但是,接受,这就太难了。 要知道,这是锦氏啊。 锦氏对于锦天来说,影响太大了。 虽说锦天当年是为了自己的父亲范月田才替父从军抵罪的。 他付了那么大的代价,图什么? 图的就是一个家的完整,为了让父母团圆不出事,这里面很大一部分是为了母亲。 他太明白一个家族中男子的重要性了。 哪怕母亲很强,但家里有一个父亲这总也是好的。 所以他看起来是替父顶罪,其实更多的还是为了他的母亲。 这一点,从他接受杨大小姐就能看出来了。 他,锦天,有恋母情节。 可现在这位的母亲让他队伍中的某一位给……虽说这理由是充分的,可难以让人去接受啊。 看到锦天痛苦的坐在一旁,像张小乙之前抱头一般。 张小乙苦笑一下。 “得了,让锦天好好休息一下吧。” …… 不说锦天郁闷。 自有杨大小姐安慰。 要是不懂得把握这个机会更深入的走进锦天心里,那杨大小姐的教育也就白费了。 却说刘一夫,他正走呢,给张小乙抢几步追上拉住。 回头一看,张小乙有些愠怒。 “不是,我说,这个时候了,你不回去休息你想干啥呀?刚才的刺激还不够吗?” 原来张小乙发现这刘一夫走的方向是奔锦氏的院子的。 搁这时候你想干嘛? 他气得都想抽人。 “不是,这件事,得让她知道。” 张小乙愣了愣,道:“不做别的?” 然后他迎接了刘一夫的死亡凝视。 “去吧,把一切说清楚,说开了,大家还是好兄弟。” 虽然这样说,但张小乙心里是想哭的。 还怎么做好兄弟? 难道一个叫兄弟,另一个叫爹,自己个上去叫伯父吗? 太乱了。 不想了。 不管了。 睡觉了。 张小乙摆烂放弃了,一掉头跑了。 这事儿打一开始就轮不到他管。 刘一夫连忙去见了锦氏。 锦氏是多么聪明的一个人啊,刘一夫一来,光看他的脸色就从微表情分析出来了。 “怎么了,他知道了?” “他只是知道有秘密,不知道是这个,但我想早晚的事,干脆也就说了,他一时的看样子有些接受不了。我说了不要紧吧?” “说就说了。” 锦氏看似大度的一挥手。 但她有一个习惯,遇上了事儿喜欢在手上抓些什么东西。 她顺手抄的就是放置在身边的茶。 只是她丝毫没有品茗的意思。 将个茶杯,那种的上盖下底的大盏茶捏了又捏,终是重重在桌上一放。 几滴茶水不自觉的溅了出来。 锦氏的脾气也就发出来了。 “我这个儿子,打小就不聪明,愚蠢的很。当年好端端的,他一上来就摞底,还要去顶罪,搞什么鬼啊!人家来只是想要讹一笔钱,我差这点钱吗?他脑子生时我没给生下来吗?为什么就不相信我能摆平!他顶罪去,他拿什么顶?结果是我花了更多的钱。不认罪少花钱,认下罪才是真正有罪要多花钱,这个浅显的道理还用我教吗?他清高,他了不起,跟他那废物老子一个样,有事了就一走了之,跑去当兵砍柴,玩得快活吧!怎么又回来了?真以为外面的世界都是我,会像我一样照顾他的吗?他那死脑筋,要是不是混不下去了,你以为他能和你们组成一个小队?他就没那个脑子!其实他走后我原想生个儿子的,大号废了练小号,哪知道却是个女儿,好的没有坏毛病也是一身子。我到底是做了什么孽这辈子才有这报应!” 锦氏这个人,一直以来的形象都是成竹在胸,智珠在握,没有什么事是她解决不了的,也没有什么事是能难住她的。 但她终究也只是一个女子而已。 曾几何时,她也想享受被人照顾被人保护的责任。但实质上却是,她一直在照顾别人,帮助别人。 一个家,原本应该由丈夫或儿子去撑但结果却是她去撑。 当初知道丈夫范有田废物。 原想教好儿子也好省些事吧。 哪知道儿子也是太让她失望了。 是。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锦天不错。 你不能否认,他武功还是可以的,为人也挺自律,有钱了也没堕落。 他是一个懂得做自己的人。 但这样子的成就太有限了。 锦氏不能说是一个志存高远的人,但也是想儿子更出息呀。 事实上,锦氏为人,心高气傲,这点是不假的。她那种高高在上的气质,是来不得半点虚假。所以她在过往于锦天心中留下了高不可攀的形象。 但是吧,锦天虽好,可锦氏对他有着更高的期望。 现在的锦天好是好,可在江湖上,他这样的人还少吗?江湖上,最不缺的,就是这种实力高强却默默无闻的高手。纵然实力高强那又如何,不懂得做人,只会在某年某月死在某个烂泥墙下。 锦天之所以能够出头,是因为他有几个真正的朋友。 张小乙,愿意带他,让他不至于泯然众人矣。 刘一夫才是那个精明得像猴一样的人。 这是一个同样很精明,有生意头脑的男人。 说真的,如果不是内心对刘一夫有一丝的那么欣赏,锦氏是没那么容易妥协的。 毕竟水猿的毒下得是慢药,是慢慢让人堕落的药,在她彻底抵抗不了前,她还是能够再坚持一段时间的, 但,她终究选择了接受。 因为她知道,下次未必会有这么合适的人选。 第29章 南下 “所以……” 张小乙无奈道:“你又……嗯了?” 刘一夫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大约明白了一个道理。 为什么有人会说上了年纪的女人是老虎了。 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五十坐地上能吸土。 锦氏虽然不是五十,但没几年也快到吸土的年龄了。 虽然看上去雍容华贵,典雅大方,美丽端庄,像是一个三十左右的熟妇人。 可她毕竟是老了,她的美丽,只是保养好,好吧,也有孙春绮的帮助。修仙者也许不能不老,但对凡人来说,还是有方法让她们的青春期,至少在外表上长一些。 以往,算了。 但现在,她不大想忍了。 也许过去的时候,为了顾忌锦天知道消息才一直忍了。但既然锦天知道了,那老娘不装了。 老娘忍了这么久,一辈子已经没多少时间了,为什么还要忍,还要装! 所以。 刘一夫没忍住。 他从前就忍不住。 现在更是忍不住了。 毕竟他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出了什么事?” “锦天走了,他说他要冷静一下。过一段时间再回来,杨大小姐跟着他,应该没事的。” “那不用担心了,他应该是羞刀难入鞘吧,现在躲起来,等我们遇到麻烦了才跳出来告诉我们,哈,你们还是不能没我。” “你认真的?” “那你觉得呢?” “也许你是对的。” “我也是这样想的。” “可是……” 张小乙犹豫了起来。 刘一夫何等人,他和张小乙一样是人精子,哪里不知道他的意思。是的,张小乙担心的是他们的战斗力。 “暂时应该不是问题,南岭之地,你应该懂的,那地方对我的实力没有影响,反而有加成。” 南岭之地。 烟瘴横生。 毒虫遍地。 诡异横生。 那个地方对外人来说不大友好。 但是那是说外人,而不是刘一夫。 刘一夫是个正统的降术师,他的能力在南岭可以横行无忌。 毒蛊鬼护道三宝傍身。 这是刘一夫最大的底牌。 锦天出走,锦氏却不担心。 她表示走了也好,这样她也不用顾忌什么了,并且不屑地说:“这孩子一定躲暗处里跟着,还怕他飞了不成。” 知子莫若母。 锦氏这么精明的一个人,能把范有田拿捏得死死的,凭得就是识人二字。 这么些年,她早早把锦天看透了。 这就是一个闷骚。 而且他还控母。 不是说控制的控,而是锦氏知道,在锦天心里自己有多重要。虽然现在出了这么档子事,影响了她在儿子心目中的地位,但这只是锦天一时过不了他自己心里的那道坎儿。 只消加以时间等待,他就会若无其事的回来。 原本,锦氏的打算是取回财物,就回罗京的。 但现在这锦官镇的锦,却是要消失了。 她也不打算立刻回罗京。 一来有孙春绮护着,她哪怕不在,锦家的产业也没人敢乱动。 二来罗京还有一个白酒。 白酒这人别的不说,至少能力十足,能担得起事儿。所以有此人在也足可稳住形势了。 现在的她,仿佛恢复了小儿女的性情,与刘一夫在一起让她干涸的内心得到了温暖和滋润,她仿佛回到了少女时代,她要重温一下这来之不易的青春。 以往的她,不在乎,也不在意。 但与在的她想至少有那么一次放纵自己的生活,让自己此生无憾。 南岭多危险,她也不惧。 虽然她武功不行。 但身边一来有张小乙和刘一夫,二来她也不是什么都没有。是的,身为孙春绮的柏奚,她也不是什么准备都没有。她身边有一本书,书里全是孙春绮给她的低阶符法。 虽然是低阶符法。 但只要不是遇到真正的高人狠人,大概是无事的。 就算真遇到了,看到这符箓,对方也该猜到她的背后有修仙者罩着,自然不敢放肆了。 不要小看修仙者的名头。 很多人其实都知道,修仙者往往心胸狭窄睚眦必报。 能不得罪,还是不要得罪好了。 否则,除非对方真没招,不然必会是打了小的来大的,打了大的来老的,打了老的来一群。 非把你给制了不可。 所以她有恃无恐。 刘一夫一看那厚厚一本的符箓也不说话了。有这本书,她可比自己豪横。难怪,那天面对六百年老僵也丝毫不动容,这就是心里有数,手中有符,不慌了。 此外,还有一点。 钱呐。 锦氏是一个什么人? 最精确的答案——生意人。 说到赚钱,锦氏有十足的能力,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化不可思议为奇妙主意。可能你一时间看不出好来,等到钱源源不断来时你才会明白她的高瞻远瞩。 锦氏很清楚,一个商人,最紧要的是什么?是渠道。 你要有属于自己,独一无二的渠道,才能发大财。 举一个例子。 欢喜王。 欢喜王为什么可以在西方商路逍遥快活当他的土皇帝而不是喝西风? 原因就在这里。 他把控了大把,至少是大多的西方商路的渠道。想要通过西方商路,就得给他上供,他自己一边自个经营,一边收别人的上供,这能不暴发能不富嘛。 要不然,凭什么那么多人都选择跟他混饭吃啊。 只是,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 欢喜王千想不到,万万想不到,他那么精明的一个人,让浩瀚女王给迷惑了。 跟失了魂一样寻找浩瀚女国。 结果他完了。 这导致了西方商路迎来一次新的混乱。 在这个混乱结束前,谁也不敢说自己能够掌握西方商路。 当然了,由于刘一夫手中掌握的资源,锦氏的锦楼一时间也不缺少什么奢品材料。 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锦楼主打就是一个奢品经营。 必须要有足够的珠宝等奢品资源。 这些东西,南岭都有。 无论是珍贵的珠宝玉石资源,还是天下间最顶级的月布资源,都在南岭之地。 而朝廷和月族的紧张关系更是导致了这条商路的重要性。 这个时候,如果能从南岭打通商路,那真是暴利啊。 普通别人,掌握这样的暴利,必为众人所妒,到时什么手段都会来害她。 不过锦氏是不必怕的。 只要她还是孙春绮的柏奚,什么手段又能用到她身上呢?她拼死拼活的给孙春绮当柏奚,为此和刘一夫都睡了,图什么?真当她图的是寡妇再嫁啊! 小女孩才讲究爱情。 对于她,爱情只是点缀。 事业才是她的目标。 所以小姐姐现在是雄心壮志。 他左有张小乙,右有奸一夫,暗中还有个傻儿子在保镖护驾,小太太就想问,还有谁,能够挡着她发财的。 在锦官镇里,锦氏镇定自若,把锦家清理一新,先将能够出手的一一出手,置换成了现金兑票,不方便出手的,且也不急,她又不是一个人出来的,留人镇手,慢慢来,虽不要了,可这自家产业,断然也不能贱卖了去。 倒是新出现一个南氏家族,上门来,花了六千金的代价,把锦宅入手。 其实这锦宅,三千金足矣。 这不是三千贯钱,而是三千足两黄金。 可是锦氏家宅毕竟是六百年的古宅,一直住着,代代维修,反而比新起的豪门大宅有意义有价值的多。 所以要价六千金,一点也不多。 再说了,锦宅曾经的问题风水局已经没有了。 如今它是太阳也晒得,月亮也照得。 说一句上风上水的好地绝对不为过。 这样一座好地段,好风水的大豪宅,卖更多钱也在情理中。 不过锦氏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事。 自家出了那种风水局,虽然解了,可终究是不好。 正如一座房子,哪怕是好房子,死了人总是要不好的。 所以折一些价,少赚些也好。 锦氏不差这点虚头。 只要不是太过分即可。 有了钱财,锦氏先发动了。 从锦官镇而下,直入山城,在山城采办大量的物资,不消说了,多为盐米铁锭之物,还有很多手工艺的生活用品。别看这些东西普普通通不怎么样,殊不知这都是月族所需要的。 月族常年都是生活在山间林里,虽然他们自也有些产出的,但山林之内,能生产多少东西?他们就不吃饭了,全都从事生产? 所以月族一直都缺少生活物资。 和中土朝廷关系好呢,可以出山想法子赚点。又或是通过武林门派帮会采购。 可这终究仍有不足所以需要行商进山和他们进行直接的交易。 要不然,月族老是生产月布干什么? 就因为月族产的月布实是他们的拳头产品。 这种洁白高雅的布料,上得庭堂下得厨房,实是一种质高价实的奢品材料。 一路拖拖拉拉,但也算拉扯起了一支不小的商队。 朝廷的官方当然要来问问啦。 可锦记旗号一亮,统统都闭了嘴。 因为在锦记的旗号上,有铁冠道的章纹在。那是铁冠道门,不要小瞧了这一道门势力,它的力量,绝对是非同小可的。 铁冠道是修仙门派。 当然。 在修仙者中它不算顶级,只能算是中等的门派。 但即便是中等的门派,可一来它是正道门派。 需要注意,在修仙者中,正魔之争比武林的正邪之争差距还大。 武林中的正邪之争,说到底是为私利而已。 即正规的武林门派,占地盘,霸场子,收保护费。 他们把能吃能喝的都占了去,别人怎么办? 有后起之秀掀了桌子,就有了魔教邪派之说。 其实这些在正统魔门看来就是个笑话。 修仙者中的魔派,是真正的魔,那是一种理念上的道,与正道不容。 可即便是铁冠道门不是修仙者中顶级门派,在普通人中也是一座高高的大山。 其外门铁剑门是堂堂正正的武林大派。 瞧。 这就是修仙门派的根基底蕴。 铁冠道门在仙门中只是中等而已。 可铁冠道门的外门铁剑门在武林却是一等的武林大派。 武林一等,铁剑派是干嘛的? 给铁冠道门打下手的。 这,就是铁冠道门。 走哪去,头都要给我低三分。 朝廷也不例外。 例来有朝廷对仙门不睦者,轻者换头,重者换朝廷。 曾有一个老王向一仙门求长寿之药。 仙门不允。 老王心怀怨怼,口出恶言。 结果当日即卒。 随后,仙门长者随意在王子中选了一个普通低调往日里甚至默默无闻的当王,竟然是一代贤王。 何为贤也? 余者莫敢反也。 为什么不敢反呢? 人家是仙门大佬指定的,仙门代表的是什么?是天啊,天定的王,最大! 这就是仙门的威慑力。 锦记没什么了不起。 但靠上了孙春绮的铁冠道门它就了不起了。 并且孙春绮这个人吧,普通人不懂,不知道。 可是呢,刘一夫是知道一二的。 看起来温和好说话。 有礼貌且不盛气凌人。 但那统统是表面文章。 就像一个皇帝看起来和蔼可亲。 你当他就不会杀人吗? 刘一夫知道,孙春绮骨子里是一个传统的修仙者,她看起来和你平等说话,语轻意重,其实她脚不沾尘,始终不和你处一个位置上,她的内心仍然是高高在上的。 这是一种另类的极端。 你听话,按她的心意做,那什么事也没有,但你不听话了,她杀人也不会皱眉的。 孙春绮护锦氏,在罗京一口气杀了三个官。 这就是仙门之威。 敢和锦氏做对,摸摸头,真的是不想要了吗? 所以,对于普通生意人,和南岭月族做生意最难的一关,过了。 但是,深入月族,经历月关,第一个驻点,并不是月族人,而是党青族。 党青族,这是重点,也是张小乙此来,查案的重点。 当年,大罗剑派举派支援罗国。 他们为罗国训练培养了一位位高手,填补罗国上层力量的空白。 但是突然有一天,一位大罗剑派的嫡系高手被打成了反贼,手脚俱废,就差给制成了美人盂了。 这对大罗剑派是天大的耻辱。 打那儿起,大罗派和罗国断了联系。 很多高手也都一一离开了罗国。 罗国上层顶级高手瞬间短缺。 这才给了某个人上位的机会。 要不然,就那个大周余孽,他再厉害又能厉害到哪儿去?早给大罗派诸多高手上前围杀了。 现在反过来让此獠得以坐大。 当真是不亦悲乎。 不过张小乙还是爱国的,决定试试看。 第30章 陈年旧案 党青,又名外青,说是青月族,其实他们根本没什么月族血统。 所谓的党青,是因为最早来此者皆为青年,他们喜欢穿的皆为青衣,是在中土生存不下去的,宁可到月族这里混饭吃。 这群年轻人在此地娶妻生子,经营繁衍直至如今。 虽然他们知道他们不是月族。 月族也知道他们不是月族。 但无论如何他们现在就是月族。 党青族算半个月族,虽然是中土人为主,可他们的生活习俗已经有六七分是月族化了,唯一不改的,是族中仍然读中土的书和穿那一身的素青服,而不像普通月族,喜欢月白或黑的衣服。 在党青族,锦氏没有做生意的兴趣。 因为这里大多的产品都比较糙。 别的不说,就说月族的拳头产品,月布。 月布是一种白而不鲜,亮而不耀,可以长期穿着的上好布料。虽然不是绸,却称绸上绸。 吸汗吸水,透气明亮,而这份白亮,又有如月华,不伤眼,不刺目,反而让人看得赏心悦目。 如此好布,怎么能不令天下人喜爱呢? 这种月布,也有很多料子。 比如细绒款,滑丝款,透亮款,反光款等等。 这是奢品月布中最上等的。 锦氏的目标是这些布料。 而党青的月布就乏善可陈了。 一个字,粗。 二个字,不白。 刘一夫倒是看上了这里的月布。 这是党青族仿月族生产的月布。 虽然是仿品,但也算是好布,只是和真正月族技术比起来就差了很多。 月族也不是冤大头。 好好的技术,会白白便宜外人吗? 但该说不说,这党青布就真的一无是处吗?也不见得,关键是要看你怎么用了。据刘一夫所知,党青人一个特点,那就是穷。 有那穷苦的人家,一家人,共穿一条裤子,谁若有事情,谁出门谁穿,就惨成了这个样子。 但据刘一夫细心观察,这座党青群的山寨里面,别的不说,至少人人都有衣服穿,你别说这布好不好,关键就一点,他们至少有啊。 那么问题来了。 党青人有钱吗? 没有。 他们出了名的穷。 在党青人的头上一共有三座大山。 朝廷经常来找麻烦。 月族要求的保护费。 党青人大寨主也要收一份的。 当然了,党青人历代的首领要的其实不多的,他敢要多,他自己脑袋就要不保了。毕竟党青人穷嘛,人一穷,这条命也就不值钱了,不值钱的命,连党青人自己都不珍惜的,搞不愉快了,说不要就不要,说拔刀子就拔刀子。 正是凭借这蛮横的风气,所以党青人虽然一直受到剥削,终究也是有限,不敢把他们往死里逼。 正如一句话说的。 你可以想法子拿走党青人最后一枚铜钱,但你不能让他们欠你钱,至少不能多。 如果他们欠你的钱太多,他们要么根本不还,要么还想要你的命。 刘一夫愿意,和党青人做生意,还是做大生意,终于是把寨主给激出来了。 党青人寨主是一个中年男人。 他叫方青山。 人称龙主。 方青山看进来是一个憨厚的老实人。 可这人身上的杀孽很明显,身上也有一把快铁刀。 所以他是一个喜欢扮猪吃老虎的老实人而已。你要真以为他老实,那你就错了。 “客人需要我族大量的月布?” 一上来就玩心眼。 第一句话就扣了个大量二字。 因为往日里党青族的月布是最难卖的,每一个进来的商人想的都是月族高品质的月布,哪个有兴趣买月族仿品。 这种仿品有一个别的名字,仆装布料。 而所谓的低品次仆装布料,外人都能生产,至于跑山里面跟党青人进货? 不过这点小心眼刘一夫是不在乎的。 “我的确是需要,你有多少?” “哦?那我可多!” 可不是么,卖不掉还越积越多。事实上党青族经常用这种低品次布抵债充钱,所以还真是积存不少。不过那也不多。 刘一夫一查,也就二百多匹布。 这真是不多。 但已经是党青人全部的存货了。 不过也可以理解。 党青人自己也知道自家货是什么品质,根本不奢望赚大钱,更多是一种能敲一棒子是一棒子的想法。在出售上是能蒙就蒙能骗就骗。 他们压根儿就没想过自己家产的布会大卖的。 更多其实是满足自家用的。 张小乙锦氏就眼睁睁看刘一夫用铁刀铁锅等硬货吃下了大大小小五百匹的月布,除了三百匹积存的货,还有二百匹根本无人问津的劣质货,这是染色不当,变得一块青一块白的次品布,刘一夫没二话,全收了起来。 “不是,你要这垃圾有何用?” 锦氏感觉自己错过了一个亿。 浪费也不是这么浪费的。 这党青人的布根本就是粗胚布,外面中土麻布不比这个差。你想要粗布,硬布,外面麻布多的是,为什么要买这跟麻布差不多粗硬的党青布呢? 脑子怎么想的! 这也就算了。 这玩意虽不好吧,大不了当普麻算了,哪怕不赚钱,至少不赔本吧。 可你要那二百匹劣质品的花布干什么? 这种一块青一块白的布,能制成什么衣服,哪个二傻子会买! 刘一夫笑笑不说话。 张小乙想说什么,但终究什么也没说。 虽然,锦天老是说他母亲做生意厉害,当年锦氏跟了范有田,除了一些钱几乎是一无所有。 凭这样的资源过好日子不难,想要发家致富却不容易。 要是只范有田自己,他大约是花个二三十年,坐吃山空,也就把手上的钱花完了,然后重新过回原来的穷日子。 你要说勤检节约地过日子,甚至是下地务农,那是想也不要想的。 饿死和累死,范月田只会选择懒死。 锦氏当家,她一介女子,当然也不好下地上干农活。 她要真这么干了,不要三年就成黄脸婆了,哪来现在的风韵犹存美艳大方。 锦氏怎么做呢? 她先治办一个庄子。 然后不种粮食,全部用来种葵花。 之后收获了葵花籽,颗粒饱满的做成零食,品相差的用去榨油,这两样让她十倍百倍获利多于种田打粮。 还不止呢。 那坐葵园,生产出了葵花蜜,葵纸,猪食,一株株葵花,锦氏从头到尾都没放过。 如此怎么不来钱。 几年下来,本金充足,这生意也就越来越大了。 由此可见锦氏的能为。 但是,张小乙知道,锦氏不知道的是刘一夫的本事。这个刘一夫,也是个捞钱的好手,他比锦氏还要会无中生有。 别的不说,他搞的书店铺子,莫名其妙就火了,写那么没品垃圾的文章竟然引来观者如潮。 那么多经史子集,圣贤文章,偏偏他的那些垃圾是卖得最火最多的。 以至于现在很多读书人都不读书了,他们笨拙的学习刘一夫的东西,让垃圾书市场是越来越火。 刘一夫从中是大赚特赚。 这二人的发财方式,毫无疑问刘一夫的水准是在锦氏之上的。 其实说到赚钱,刘一夫理所应当在锦氏之上。 他之所以从没把心思放在赚钱之上,纯粹是因为他知道,没有实力,赚多少钱都是给别人赚的。 曾经有一个男人,依靠自家的矿发了大财。 结果他就过着理所当然的奢侈生活,直到有一天,一群强盗把他杀了,灭他满门,将他爱如珠宝的两个女儿拿去当了战利品。 所以,聪明人最先想的是实力。 没实力,有多少钱都是别人的。 至于此时,刘一夫做的这些,其实是在帮锦氏。 但他是一个聪明人,他也了解锦氏。 锦氏是什么人? 她内心也有独属于自己的骄傲。 你如果告诉她要怎么做要如何做,她若是这样的人,当年就选择当官太太官夫人了,又何必找范有田这个废物。 因为她若嫁入官家,她就要听官家的话过日子。 她嫁范有田,那是范有田听她的话过日子。 这要怎么选,还用问么。 锦氏就不是一个喜欢听别人说话的人。 想要让她按自己心意做事,你得让她自己想明白,自己愿意,而不是你说她做。 因为刘一夫的大采购,让党青人大赚一笔,他们十分高兴,至少有三十个小伙可以拥有一把新刀了。 这也让张小乙可以顺心的行动。 他很快就找到了一个人。 一个在党青族中的铁匠。 虽然他打得铁不多,主要是没有材料,但仍然是党青人中鲜有的体面人。 哪一个党青人的刀没被他磨过,修过,补过,甚至是重铸过。 没有他,党青人的武装力量比现在还要不堪,远甚。 张小乙找到了这个人,不由松了口气。 他小心上前,然后说了声。 “罗大人?” 那人一怔,然后回头,手握一柄铁锤,目光凶冷,随时就要一锤子打下来。 “是罗大人吧,我是为了当年的那桩案子来的。在下万事司张小乙,请罗大人相信在下。” 原本那个罗大人的铁匠差不多已经要动手了,直到张小乙说了自家的名号,他才收手。 “你就是张小乙,那个帮助下属复仇的人?我倒也听过你的一些事。” 张小乙此刻在江湖上也算是一个大名鼎鼎的人物了。只不过和罗大人说的不一样。 江湖上盛传的是张小乙的好运道,一连拉了两个靠谱的朋友,然后发了大财,小日子别提多美了。 早期张小乙是一个几乎在讨饭吃的人。 谁家要是有了这样的朋友那是倒了八辈子的大霉了。 要不是罗国的国家政策,让他赖在万事司混饭,早不知要惨成什么样了。 可就是这么一个,几乎已经一只脚踏在了底层的人,遇上了盖世驴侠刘一夫。 这悲催的外号。 别说,真贴切。 是人都知道,刘一夫闯荡江湖,靠的就是驴,没他的那头驴,他第一单活就干不下去。 当时的刘一夫屁轻功也没有。 不靠驴,这满世界的危险,他能往哪走去。 所以叫他盖世驴侠,好说不好听,还是挺实在的。 另一位呢,盗墓先锋倒斗大将锦天。 这位名气就好听多了,一听就知道是干嘛的,还是大将,说明这个人的重要性。 张小乙就是有了这二位,福气冲天,到哪儿哪发财,赚得是盆满钵满,真正实现了财富自由,现在是高楼大宅也起了,仆奴美婢也有了。 这样的人物,又怎么会不出名呢。 人人说起张小乙,人人也都想成为张小乙。 但,唯有罗大人在张小乙的故事里听到了不一样的东西。 张小乙最开始,他就不是奔发财去的。 他一开始是因为过去的意难平,所以才选择去的月亮沟,他要直面他一生的梦魇。 那头曾经的虎精。 他是为兄弟报仇。 这才是重点。 一个一心只想着自己发财的人,罗大人看都不看他一眼。 后来,只能说好人有好报。 张小乙因为报仇结下了良缘,收获了可靠的朋友,这才能发财。 要是朋友不靠谱,别说发财了,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可能找到财宝还没到手呢,就先一通自相残杀。又或者找到财宝后分赃不均又是一通杀。 是以这朋友是要看人的。 有些人只是酒肉朋友。 有些人是隔壁老王的朋友。 有些人是拿刀子准备捅你的朋友。 只有极少数,才能是能够交心托命共生死的真正兄弟好朋友。 但是这样的朋友真的得靠命。 不是说你想要就能够有的。 有一些人真心想要找这种朋友。 结果呢,不是倒在了美色上,就是倒在了利益上。 甚至更肤浅的是栽在了名之一字上面。 说出来都好笑。 唯独像张小乙这样的,一下子找了俩。 虽然说,这也不是一定靠谱。 张小乙知道,刘一夫私心就很重。 一起发财,他仗着储物法宝不知暗中眛下了多少。 虽然他和锦天也都发了大财。 要什么有什么。 个人的私产什么,也是能掏出百千万的那种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得起大家。 可刘一夫终究还是没有大公无私。 不过这才是刘一夫。 这样的刘一夫才像是一个人,是个正常人。倘若他真的大公无私,张小乙反而要怀疑他心中是不是另有什么算计了。 第31章 陈年旧事 张小乙不介意刘一夫暗中多贪多拿。 这是有很多原因的。 其一,有很多东西,张小乙和锦天是得物无所用,给他们也派不上用场。 比如敌人的尸骸,这些东西对刘一夫是很有价值的可利用资源,但对张小乙和锦天来说有个屁用啊。 二来他们这一行所得来的财物是不错。 但能不能换得高价这就不好说了。 像一开始,一万钱的货给了桃花息大娘子,他们最多分个一二千钱,这事上哪说理去?辛辛苦苦,累死累活,还要算上冒着的生命危险,我拿来的东西,一万钱只给我一千。钱,哦,两千钱,那我是不是要谢谢对方啊? 欺天啦! 简直是岂有此理。 只是这么撕破脸子也是没用的。 这种时候,就需要有一个人掌握货源,看情况发货。 刘一夫就做到了,他中途转投了锦氏,这才真正发了大财,成为吃肉的,还不是喝汤的。 不是刘一夫,像张小乙他们这样的,只会继续到处找财源。 还有一点,刘一夫不仅暗藏有私,甚至还莫名其妙的经营了他的一番产业。 原本他依靠自己的小产业就已经能够过好日子了,实现小康。 现在有了和白酒的配合,更是大赚特赚了起来。 可即便是如此,刘一夫已经到了功成名就时,他仍然没有选择退出。 他知道,张小乙这个团队,仍然是需要他的。 就冲这点,就够哥们。 让他私藏些,发点财,怎么了? 至于锦天,过命的交情。 像锦天这样一个沉于木讷之人,也就是跟张小乙在一起才混得开心。 不然,以他的低情商,在哪都混不到核心层的。 纵然武功高,也是一个倒霉的命。 像锦天这样的,武功高的人,江湖上有很多。 但大多到老到死一场空。 不是死在哪个街脚墙底,就是死哪座山洞桥下。 像个流民乞丐,死得一文不值。 所以,锦天和张小乙算是相互成全吧。 罗大人就很喜欢张小乙这样,有担当,能维持住的人。 要换了一个人,他都不屑搭理的。 “虽然你是张小乙,但当年的事,还有人想查么?” “当年事很难说,上面其实是想查的,只是仍然差了一些证据,所以我此来就是为了这些证据。” “证据,证据还少了?当年不提现在再说又有什么用?” “当年朝廷是一时被人蒙蔽的,现在是真有人想翻这个案子。” “谁?” “公主。” “公主,哪个公主?” “六年前的那个。” “……” 罗大人一下子哑了。 他放下锤子坐下来思考起来。 想了好一会大约是理出了头绪。 “原来是她呀,终于长大了,想给从前的事翻案了,不是,她区区一个小小的公主她凭什么翻案?” “公主已经得到了大王的暗中支持。” “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了?” 罗大人有些吃惊。 罗王,发现了当年的秘密,所以准备翻旧案了? “我之所来,皆为公主所请,公主的目的,就是拨乱反正,当年的旧案,它也是要拨正的乱。” “也好……” 罗大人终于选择相信一把张小乙。 他慢慢细说起了当年的旧案。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当年。 月族和罗国关系紧张。 好在当时还没打起来。 在党青族,有一个少女回家任职。 这个少女名叫沈莲。 是一个普通的党青少女。 因资质出众,是以被大罗剑派选中,从小接受大罗剑派的洗礼教育。 艺成之后,按规定,她谋得了一个月关捕头的职位。 这个职位不高,毕竟也算是公家饭,而且只是一个过渡期,干两天,可能只需要几个月,就会升职到大城当捕头。 然后总捕,神捕,最后进万事司。 那时万事司还没现在这么强大。 但至少地位超然啊。 可在最初,她只是一个小小的地方上的捕头,一个小巡捕而已。 正所谓衣锦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没有意义。 沈莲当然选择回家看看,秀一下她的官身。 沈莲的父亲是一个老学究,在党青族给人教书。虽然党青人穷,但也是要学一些字的,不然,一个人若是不识字,太容易被蒙骗了。党青人吃过这方面的亏很多,发了誓的,至少也是要识字。 科举什么的,党青人没想法。 根本不可能。 但识些字总是好的。 所以沈学究虽然没什么下地干活的力气,日子过得还不错。 他娶了一个党青美人,叫席氏的女子。 一共生下了三个孩子。 长女就是沈莲。 次女为沈芳。 还有一个小儿子。 沈湘。 沈学究还有一个妹妹,沈芷,命不好,新婚里头新郎就给砍死了。所以一直孀居在家中。 从理论上说,这一个虽然穷,每天吃白粥,但和和美美的家。 但在当时,没人把沈家当一回事。 沈莲虽然进入大罗剑派,终究只是一个说法,还没得到证实,再说了,名门大派多了去了,成为名门的弟子不知有多少,可真正混出名堂来的又能有几个呢? 那些没出头的,往外说自己是哪个门派的,你看人家门派,认吗? 正常一个门派,收徒弟是很严格的。 先入门,这是记名弟子,干一段时间,得到认可,算外门。 外门仍然不算正统,只能说挂一个名,练一些粗浅的功夫而已。 只有在外门出了头,进入了内门,才勉强算是这一门派的弟子。 然而,门派大了,你进入内门,就一定能出人头地的吗? 一进内门,都是些和你差不多的门人弟子,都在内卷,每个人天资,努力,都不差的,你凭什么觉得你能出头? 所以需要高人指点。 也就是要找到目标,拜师成功。 有了师父,才算是真传弟子。 这才能触及到门派核心的武功秘法。 你以为真传就到头了? 往上还有嫡传。 嫡传还有内门亲弟子。 一个亲字,说明一切。 到了最后,你才算是真正能够成为这一门派代表。 所以说名门大派弟子多了去了,你说你家闺女进了大罗剑派,到底是当弟子的,还是给人家当奴婢的,这都说不准啊。 因此,沈家仍然是被有心人给盯上了。 为什么? 沈学究的妹妹和女儿,太漂亮了。 妹妹沈芷还好,被沈学究一力供养,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多少挡住了很多目光。 可沈莲走后,这沈芳渐渐出落得美丽动人起来。再加上沈学究自己的妻子席氏,这就太惹人眼馋了。 最想打席氏主意的,是本地的一个地方捕头。 此人叫孙胁志。 这人是一个坏秃了的人渣。 他表面上看是一个斯文的小伙子。 人干净,白嫩,像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殊不知此人内心是一肚子的毒水。 他暗中勾了席氏数次。 比如悄咪咪的摸摸手,故意用下半身撞一下妇人弯腰干活时的翘葫,或是用脚勾对方的小脚,不止一次。 因着他相貌好看,席氏又是一个妇道人家,不想把此事闹大,都隐忍下来,不了了之。 但是,一次次的得手,也让孙胁志越发的志趣高满,渐有不足。 他已经不满足于这一次次的占便宜了。 总想着把这个可人的妇人侵占了归于自己。 在他想来,自己岂不是比那已经老态渐显的沈学究强上百倍不止。 凭什么那小老头似的沈学究可以霸占如斯美妇,一人快哉。 说句俗的。 你这么穷,老婆这么好看,拿出来分享一下岂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么? 只是,如何破局,需要好生思量一下。 因为这里是党青族地。 党青人十分悍勇,几乎是家家人人都有一把刀。 那真是锅可以没有,刀一定要得。 不管这刀有多旧,多破,都得有。 关键时刻,操刀子就上了。 这就是党青人。 所以有此民风,即便孙胁志是一个天生坏种,也没敢立刻干这坏事。 他是一个心思细腻的人,坏事要做,还要把自己给摘了出去。 这不巧了么。 沈莲回家。 离家很久的沈莲,在大罗剑派虽然说学了一身武功,但却也给保护得太好了,对于人间种种阴暗龌龊,仍然有所估计不足。 她万万没想到,因为她离乡久了,回来时给当成了外人。 欺生,欺负外地人,几乎是各地的传统了。 当然,这个是要看人的。 比如是刘一夫他们这个小队,正常没人敢惹的。 但沈莲回家,心中放下了一些戒备。 她想在自己家能有啥事? 结果就大意了,竟然被几个官痞调戏。 毕竟,像沈莲这样的,会武功,长得漂亮,气质好的女孩,对于这里的山民来说,可太稀罕了。 普通的平民老百姓顶多看两眼,他们是朴实的老实人,不敢惹事。 但本地的官痞,即有官身的小吏小役,实际上就是痞子,可就没那么多讲究了。 他们对着沈莲使了手段。 先是下药,再上前调戏。 没想到沈莲暴起,把他们给打了一顿。 要是到这也就结了。 偏偏沈莲经验少,毕竟是中了药,药力发作,人也就倒了。 然后,官痞们就尴尬起来。 他们发现沈莲身上有捕头腰牌,换而言之她也是公门中人,是官方人物,更重要的是,她是大罗剑派的弟子,这是一个宗门弟子。 如果事前知道,他们断然不会惹上沈莲的。但他们现在既然已经把事情做到这一步了,那该怎么办?平白的放过她,让她以后找自己们的麻烦?还是做了她等以后未知的报复? 这时,孙胁志就站出来了。 他提出了两个问题。 问题一,放过沈莲,她会不在事后进行报复吗? 问题二,大家的家业在此,能够为了逃避罪责一走了之吗? 毫无疑问。 沈莲事后无论如何都会要计较的。 就算这时沈莲告诉他们我不会计较的。 谁信? 谁敢赌上一切去相信? 另外众人家业尽皆在此,谁能走得了?走得了又能往哪里走啊。都是一些没本事的废物,随便遇上一个精怪的也许就死了。 所以。 孙胁志建议,与其如此,不如做绝。 把事情做绝了,也就没事情了。 怎么样把事给做绝掉呢? 先把沈莲搜其身,有些东西就没了。比如沈莲的认命书,腰牌,公文印信,尽皆收走。 其中包括一本大罗剑典。 此物就落在了孙胁志的手上。 他毫不犹豫,先一步废了沈莲的内功,让一介女侠在晕迷中沦为了废人。 这,只是开始。 孙胁志很清楚的知道沈莲身份的麻烦。 动了她,不说朝廷,光是一个大罗剑派就不会放过他们。 但是,富贵险中求。 他在这地方当小捕太久了。 他不甘心。 他想要更好的前途。 哪怕是到大城市当一个普通的巡街武侯也好过在偏远地方当什么狗屁捕快。 所以,面对沈莲,他想了一个主意。 他勾结了地方的县丞,衙班头,师爷一众,用小庭审判把沈莲打成了勾结月族意图谋反的反贼。 注意来。 他勾结的,都是吏员。 俗称小吏。 吏员不是官,做的好与不好都那样。 反正上面还有一个县官。 这县官其实不好做的。 例来当县官的,稍微糊涂点,那就被下层小吏给架空了。毫无疑问,这就是一个糊里糊涂,莫名其妙,被架空了的糊涂官。 只要下面少不了他的那一份孝敬,很多事他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管理这些琐事太烦神了。 与其费尽心神和下面勾心斗角,干不了几年就很可能被调走,那为什么不你好我好大家好的赚钱呢? 所以知县在毫不知情下判了沈莲的罪。 是的。 地方上。 只要师爷,县丞几个勾结起来,那就没知县老爷什么事了。 罪名一定,孙胁志就废了沈莲的手脚。 沈莲武功被废,连手脚也给废了,成为了彻底的废人,这下,连大罗剑派也不会执着于救她了,因为她已经没有价值了。 特别是她是底层出身,没有强大的家族支持,纵是被放弃,也无所谓,没人会注意的,没人会在意她。 就这么的,一位原本应该前途无量的女侠,变得前途无亮了。 这样一个女子,武功又被废,被关在牢中,她的下场可想而知。 几乎所有的牢头狱卒,捕头老爷,县衙的公职人员,几乎都在她的身上分甘食味。 一开始还先将她迷晕了做事。 后来直接明搞,反正她已经被废,翻不了天了。 第32章 发财新路 在那种地方,那个年代,那个环境。 生存,真的是很难的。 普通平民,一生之中,最大的两个关卡一个是生病住院,一个就是亲人入狱。 沈莲的入狱对沈家来说,天都要塌了。 一群狼眼白白的盯着沈家,要把沈家给拆碎了吞吃。 孙胁志上下运作。 拆家开始。 首先,把沈学究给抓了起来。 只是一个沈莲,这沈家顶多也就是惨点罢了,还破不了。沈学究才是这沈氏一家的天,把他给抓了,沈家便是头上无瓦,好下手多了。 果然,沈学究入狱。 席氏就被孙胁志得手了。 最初是为了女儿,后来是为了丈夫,席氏也不是天生的贱妇,她只是像很多贫苦人家的妇人一样,向生活妥协了而已。 只是她并不知道,孙胁志是个大恶人,坏得流脓的那种,他挖了一个大坑,害得席氏越陷越深。 甚至后来席氏被其所骗,真的爱上了孙胁志。 但是孙胁志会喜欢她吗? 想也是不可能。 从一开始孙胁志所图的也就是她的身子而已。 既然已经得到了她的身子,那干嘛还要娶她一个寡妇呢。 甚至他借此,渐渐勾上了沈芷和沈芳。 沈家的女人,他一个也没放过。 正在他志得意满时,一个人来了。 这就是罗大人。 他是大罗剑派的人。 此来就是为了沈莲之事。 别说,沈莲在师门其实是挺受宠的。 师门之内也有一个好小伙喜欢着沈莲。 只是习武之人嘛,懂的都懂,总也要在江湖上闯一下才好甘心。 哪能年轻轻的什么也不干就成家的道理呢?这一错过,就成了永久的遗恨。 沈莲被废,再也回不了头。 甚至她蒙受师恩,带在身上的大罗剑典里的内功心法玄霄心法也丢了。 其实是被孙胁志私吞了。 但沈莲当时被迷药所晕,哪里能够知道真相。 她一问三不知。 什么也不知道。 彻底失去了价值。 连罗大人也不好捞她。 毕竟。 沈莲自己已经废了。 身在狱中,她的清白已经不保了。 还丢失了师门的重要秘籍。 注意,这是大罪。 甚至会牵连她的师父。 如此大罪,他要怎么帮,怎么救? 他什么也做不了。 最终此案打成了定案。 因为还有一桩铁证。 为了证明沈莲的清白,罗大人发动了对沈家的搜查。 他想着,若是什么都查找不到,也好帮到沈莲一点。 这证明了沈莲的罪责证据不足,哪怕是要打成定案,也可以从轻发落,他真的是一片好心。 至于官差在搜家时的上下其手,相信沈家那么穷,也损失不了什么。 但就是这次搜家搜出问题来了。 在沈家,官差们竟然搜出了一个叫周健武的前朝余孽。 这要怎么洗? 洗不白的。 说来可笑。 这个周健武是席氏和沈芳私藏起来的。 两个女人原本是一番好心。 席氏见周健武当时还是一个小孩子,又特别瘦小,所以动了恻隐之心。 结果好心铸成大错。 沈莲被打成谋反毕竟只是虚的。 没有实际的铁证。 看在她是大罗剑派这一点上原本是可以法外开恩没事的。 但从她的家里搜罗出了周健武一事,这就不好说了。 那是周健武。 前朝余孽。 罪名比勾结月族谋反是更重的。 这下,罪名给实锤了。 整个沈家都跟着完蛋了。 连党青族人都不愿下来掺和了。 原本党青人最是团结。 你要没事,给冤枉了,这党青一族都可能站出来给你说话,甚至敢操刀子反了。 怕什么啊。 但周朝在党青人看来也不是好鸟。 周朝的余孽,是不值得党青人卖命的。 周健武被搜罗出来,和沈湘一起,判了宫刑,进宫当小太监去了。 沈氏诸女,尽皆发入教坊司。 至此,皆终。 但后面的事就不太美好了。 孙胁志入京,反而巴结上了在后宫渐起坐大的周健武,正常男人都不愿做了,进宫当太监。 他一个,周健武一个,在宫中经营,竟然渐渐坐大,以至权倾朝野,祸乱天下,这其中就包括用明的暗的手法迫害大罗剑派的门人弟子。 这简直岂有此理。 罗大人深感自己的失败,就离开门内,在这座党青山里当一名铁匠。 整个大罗剑派也和朝廷闹崩了。 想也是知道,被周健武把控的罗国,在施政上会做出什么事来。 也就是周健武的势力,基本主要是在罗京,在后宫,所以罗国目前看起来还没事,但那是表面的,内部,已经在质变。 假以时日,不加制止,罗国亡国有日。 不过凡事皆有终。 正是因为周健武等人的肆无忌惮,导致了一批批人暗中群聚起来,已经把他一伙给定为目标了。 明明不过是一介废人,却妄想窃取无上的权柄,先天就站在一切的对立面上。 以至于,连这等麻烦的陈年旧账都要掀出来算。 当然,此事自有公主她们去计较。 张小乙在其中也就是起穿针引线的一个作用。别说,这活还真得他干,普通人干不了的。只有他有比较好的名声,足以让人信服,比如说罗大人,你搁这是哪一个朝廷官员他都不带信的,但因为是张小乙,他就信了,有什么说什么,帮到了大忙了。 张小乙解决了自己身上的私事,可以说无事一身轻。 然后他就找刘一夫。 一去,发现刘一夫正和锦氏在一起呢。 这个晦气。 好在锦氏很快就眉飞色舞的离开,手中还拿着一些图纸。 “那是什么?” 张小乙随口的问。 刘一夫答道:“锦东主这不是担心我乱花钱了嘛,所以我给她解释一下,我是真觉得党青人的月布有前景,为此画了一些设计图说服她一下。” 他说的是真的。 锦氏是一个生意上的女强人。 她也知道,刘一夫同样是粘了毛比猴都精的一个人。 这样的一个人,做什么也不会做傻白甜的好人,再说往日里她也没觉得刘一夫是个什么赠医施药乐善好施的好人啊。 他其实已经暗中赚不少钱了。 但他从来没有施过粥,也没给孤幼局一类地方捐过钱。 换言之他从来不会做主动意义上的慈善事,即便有,也是利益交换或不得已而为之的。 这样一个人,他善良? 鬼嘞。 那为什么刘一夫会选择用市价,甚至接近月族正规月布的价格收走党青人的布呢? 明明看起来只是普通的,没人用的,只有奴仆下人才会穿用的废布嘛。 这个迷题要不揭开,她能自己郁闷死。 好在她终究是和刘一夫一趣深入交流过的人,对于这样一个人,刘一夫对她是有些宠爱的,也对,像刘一夫这样的人,对上锦氏这等成熟到甜蜜的妇人,哪有什么抵抗力呢,自然也就是实打实的说了。 党青人的布,其实不差。 他们在月族这儿得到了月族的技术,制作出来的布,你别管是不是糙,至少这布料穿起来是没什么问题的。 而且还挺舒适的。 尤其是这面料,穿的时间越长越久,面料也就越发的柔软舒适。 这一点,绝对不是那些粗麻破葛可以比拟的。 那些个粗麻硬葛,穿在身上都刺皮肤,甚至能够把皮肤嫩的人的皮肤给磨得又红又破,老茧暗生。 当然,不是说这些麻丝制品不好。 一些精麻细蓖的材料也挺好。 可这诸多的手工下来,其价格就不是普通民众能够接受的起了。那是一些有钱人喜欢装低调的用品。 看起来是普通的,不名的麻衣。 实则这些麻衣比很多丝绸衣服还要贵。 反过来,党青人的这种布料就挺好。 结实,耐磨,足够坚韧。 这且也罢了。 穿在身上还不磨皮肤,不粗糙,明明料子厚,还挺透气的。 可以说,在无意之间,党青人已经制造了一种好料。 但他们没有刘一夫这种精明的眼光,所以始终是觉得他们的布料普通。 当然了,有了刘一夫的目光眼力,想要把党青人的布料搞好了,将来赚大钱,这仍然是需要一定手段的。 刘一夫选择画了一些服装设计平面图。 他告诉锦氏,这种布料特别适合江湖子弟。那些江湖上的人每天风里来雨里去,他们确实是需要这样有品质的衣服。 更妙的是,这种布料有一定的延展性,用它来制造比较贴身的长裤,会更显腿的,哪一个女孩子不渴望有一双大长腿呢? 寻常之女子,不敢穿普通的裤装。 因为要骑马的话,裤子很容易会被磨破掉。 男人无所谓。 女人可受不了。 现在有了这种布料,就能制造出一种,让女人能够接受的长裤。她们就能穿裤子骑马了。 如此一来,必将掀起潮流。 锦氏一听,就知道此计必成。 因为她知道,刘一夫这个人,贼精的。 他对于底层人的品味风尚,真的是看得很准,能够识破人心。 别的不说,现在市面上的那些小白文狗血文,就是他搞起来的。事前,谁能够想得到啊,这种堪称垃圾的文学作品,竟然大受欢迎,大行其道。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但不服不行。 一个人再怎么坚持,都不能和钱袋子过不去。 这就导致,现在混科举的竟然不如写书的。你科举为了什么?你每天秉烛夜读为了什么?全家挨饿供你一个人读书为了什么?你妻子做工干活养你一个人为了什么? 这一切的一切,还不是为了一个字。 钱。 那些读书人,当官为什么? 不,或者说是图什么? 还不是钱嘛。 真格的你以为当了官就一定好啊? 不是的。 当上了官,还要钻研的。 一个钻字说明了一切。 那是真的要把脑袋都给削尖了去钻啊。 迎来送往,欺上瞒下,这些事真以为有人是满心欢喜的去干吗? 大多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甚至贪污,也是如此。 为的是捞钱。 但你倘若不贪,你一个官,怎么赚钱? 现在好了,那些恼人烦神的应酬可以统统不去理会了,不用担忧自己赚不来钱了,不需要在一家人的白眼下小心翼翼的进学用功了。 只要去买几本市面上的样本子。 一开始的确是要时常去学习一二。 但时长日久,你自己就能开创潮流。 文思泉涌。 要说考举写那些引经据典的文章是难。 但写这种不需要过脑子的垃圾小白文还不容易吗? 凡事做加法是难的。 但如果是做减法呢? 那也难吗? 随随便便,写一些垃圾小白文就能换来真金白银,哪一个寒酸学子能够拒绝这种诱惑啊。 而且文人相轻。 即便是写这种垃圾小白文,一经写上了,也往往会有攀比之心。 争销量的同时,也是在证明自己啊。 就这样。 莫名其妙,一个市场给开发出来了。 在这里面,刘一夫是吃得最饱的一个。 刘一夫能够做到如此地步,凭什么? 就凭他对人心对潮流的把握。 在他的指引下,他供养的那些作者们,总是能打击在文章爽点上,让无数读者读之欲罢不能,沉迷其中。 所以,锦氏对刘一夫的审美眼光,并不怀疑。 至于经营运作这些,那不正是她的擅长范围么? 现在,她决定,好生和党青寨的方寨主好好谈一下后续生产的合作问题了。 张小乙本只是找刘一夫聊天说一下往后的事,比如怎么让锦天快点回来。 没想到目睹了这一幕。 “莫非,你又要发财了?” 以往发财,还需要出生入死,下墓整活儿。现在,开始直接赚钱了? “可以算你一份的。” 刘一夫淡淡说。 “真的?这么样不好吧,我什么也没做的说,怎么好意思掺一手啊。” “不,你在万事司的人面比我广,有什么事对你而言只是说一声的事,再说我们要维持这条商路,其中少不得会和各路牛鬼蛇神打交道,那些人很讨厌的,就交给你了。可以的吧?” 张小乙不由想起了孙胁志这种的人。 在大罗,各地,这样的人绝对不少。 不会仅止于孙胁志一个人。 暗地里,还有很多这种孙胁志。 他们这些人,倚仗自己的一点点权利,操纵法律,迫害民生,自己确实是要盯着一点了。 “行吧,那我就占你这个便宜了。” “哈哈哈,没关系的。” 现在,一点小钱,刘一夫已经不放在眼里了。 第33章 敢向青桐山 正如张小乙说的,刘一夫现在已经不大看得上那些打生打死的蝇头小利了。 江湖上的那些生意,打生打死,能赚多少?即便是最顶级的杀手,杀一个人又能有多少赚的? 危险不说,真正入手的钱,也往往虚头巴脑的。你永远不知道上面到底抽了多少的油水。 举个例子。 有一个杀手,杀了一个拥有十万钱身家的人,但他自己拿到手的可能只有几百钱。 这就是这一行最真实的写照。 本来嘛。 如果杀一个人花费太大,那干嘛要去杀呢? 如果一定要杀一个人,拼命攒够杀人的钱,能够被拼命努力攒够的钱,想来也不是什么大钱了。 为了这区区的一点小钱冒险杀人? 这是不是太不值得了? 过往,刘一夫三人都是穷鬼,都没什么钱,当然要拼生拼死,冒险的去赚钱。 这是没办法的。 第一桶金,往往就是这样的困难。 可是现在,几经磨难,刘一夫他们已经颇有身家了,凭这些资本,完全可以自己下场赚钱嘛。 甚至于,他们连身后背景都有了。 有靠山,有背景,他还怕什么来? 把钱投下去,直接等钱来,不爽吗? 这时,锦氏发了威。 她不愧是女强人。 但见她口吐莲花,用自己的风姿雅态,坐卧谈吐,说服了一个又一个的月族人。这些长期生活在大山里的月族人,原本最是别扭顽固,很难说服的,但在锦氏的一张绣口下,都选择了答应合作。 随后,越来越多的产品出现。 除了月族的月布,还有月族特有的刺绣,并且这一次她也像刘一夫一样,不再执着于原生态的月布,也需要了月族特殊印染下的月族布染。 别说,她以前的确忽视了月族的这些印染。 一些特殊花绣颜色,即便是中土也有所不及。 虽然一直以来,中土的刺绣才是天下无敌的。 一个绣娘,三年心血,一幅绣屏刺画,便是千金万金也是值的。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 即便是中土最顶级的绣娘又能有多少? 这些绣娘都有巅峰期的。 这个巅峰期是极其有限的。 一幅绣品动不动就是经年累月。 一个绣娘一生能有几年? 她又能生产多少作品? 这都是,极其稀少的。 而大多其余的绣娘,她们的绣品可能只是稍微差一点,或有一丁点瑕疵,就不值钱了。无数的心血,在油灯下的苦熬,视力不受控制的直线下降,换来的是仅有的温饱。 原因何在? 原因是,中土的绣娘——太多了。 多到,除了最顶尖的绣娘,她们的作品好点,其余的都不值钱。 而月族的刺绣则是不然,走了另一种风格。 毕竟,月族的刺绣是在月布上进行的。 中土绣娘的作品,是在丝绸上进行的。 底层材料不一样,自然的,这作品风格也就不一样了。 现在外间流通的月族刺绣少之又少,很多中土人对其不了解也懒得了解,毕竟想要经营这一类的生意,需要打通朝廷和月族的关卡。有这能耐,干什么发不了财啊。 为什么要执着于月族的刺绣呢? 但锦氏却看重于此。 因为刘一夫说的对。 盐铁生意影响不好。 那些值钱的珠宝生意又太惹别人眼了。 反而这些刺绣作品不显山不露水,可绝对是一种低调的巨利。 此外,皮毛,山货,药材,这些生意都可以的。就算锦氏觉得麻烦,还可以先接下来再交给白酒嘛。 白酒最擅长的,就是她那无与伦比的执行力。 无论多繁琐的事,交给她,她都能做到井井有条。 虽然这样挺好。 但是。 刘一夫和张小乙都感到一丝不对劲的地方。 这天,一个人,送来了一封信。 “闻君有黄金若干,吾心向往之,愿以一男一女二人为货,与之交易。” 落款。 极恶童子。 二人这才回过味来。 他们此前曾和极恶童子的人交恶过。 这个极恶童子十分难缠。 但当时他们也没怎么放在心上。 这下可好,锦天杨大小姐二人在外,可能被擒下来了。 这可不好办。 张小乙和刘一夫目光一对,双方心中都有底了。 毫无疑问。 张小乙想要冒险一去,无论如何也是要把锦天给救回来。 刘一夫则是不可能掏钱。 更不要说黄金。 这就是说二人达成了一个共识。 他们会选择去救锦天和杨大小姐。 但不会掏钱。 这一场恶战,有点悬啊。 因为此之一战,他们身边没了锦天这个输出战力。 锦氏现在,倒是不用担心了。 她长袖善舞,早早和月族孙寨主打好了关系。 孙寨主的女儿孙碧娟更是成为了她的小迷妹。 同时这位孙寨主可不简单,是月族中少数大族之一。 极恶童子别说找她麻烦了。 你就加上旁边的天罗教也不行啊。 现在锦氏被孙寨主奉为财神爷,捧着供着都来不及,哪里敢让别人伤到了她。 这不是开玩笑。 月族不是天生的山林蛮子,他们对于中土的生活物资也是十分向往。谁不是想着吃好一些喝好一些呢。只是过往不行啊。 中土王朝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是对月族比较苛刻的,这导致的局面就是双方渐渐的水火不容。 都水火不容了,那还能有什么好? 自然也就变得像现在这样了。 但锦氏比较特殊。 第一她本人亲自来了。 过往有很多大人物说对月族这个好那个好,都是口说而已,真身不至。怎么看怎么感觉虚假。你都不信我,我又怎么信你呢? 纵然是那些大商家,也是派手下掌柜上来说话,他们本人是不会轻易去冒险的。 但是,现在,这里,锦氏真人,亲身到此。 这比什么说服力都强。 另一点是锦氏是一个真的大商人。 她手下有充足的财源和货源,月族生活用品小到针线大到铁器,她都能搞到。 这样的人不是财神爷什么才是? 第三是她拥有渠道。 没错,渠道。 拥有铁冠道门的支持,锦氏可以无视朝廷的禁令进出南岭之地和月族人做生意。 很多人,为了维持一条商业渠道,花费之大不可想象。 曾经有一个大商人,经营大好的丝绸买卖,原以为是一个有钱人,一定过着很好的生活吧,不说穿金戴银,至少吃的得是山珍海味吧?不然你辛苦赚钱图啥呢? 可是吧,后来这个人犯事了,给官府抓起来抄家。 这不抄不知道,一抄一个空。 诺大的生意,竟然只是在勉力维持。 名下的产业工人,都快发不起下个月的薪资了。 别人有知情者说这个人赚得是金山银山却是吃不好吃喝不好喝,每天都是清茶淡饭过得和苦行僧一样。 殊不知不是这个人不想过好点吃好点。 而是他若不自己苦点省点,他根本积攒不起自家的产业。 不,不能说积攒。 而是维持。 那么问题来了。 他赚的那些金山银山到哪里去了? 答案很有趣。 他的钱,全用在了迎来送往,打通,和维持他的商业渠道上了。 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喝,但随手就是两支百年大参给官员老爷进补。 一出手就是二十万贯钱给一个妓女赎身为的就是用她来讨好重要的官员老爷。 自己省吃俭用的过日子。 却要拿出十万匹丝绸给官员们应对。 因为朝廷说了,要拨十万匹丝绸赏太子妃为国家生了孩子。 朝廷哪来的十万匹丝绸? 当然是从这个大商人头上要了。 不给? 你生意还做不做了? 不说做。 光是维持,每年的年节,都要给各个官员老爷送礼。每一个官员,每一个环节,都不能疏忽,都不能错过。 因为你所维系的每一个点,每一个人,愿意了都能拿捏你一把。 不服不行。 这是何其的残忍。 在这样重重压迫下,纵然此人是一个经营有道的大商人,他又能赚多少钱? 但是,锦氏就不用担心这些了。 锦氏有铁冠道门当靠山。 她愿意,给各关卡人意思一下就行了。 她不愿意,那些人也只能干看着,什么也做不了。不服?你试试,保证让你试试就逝世。 铁冠道门当然不会随便杀人。 哦,你以为得罪了铁冠道门,人家会祭出飞剑取你人头? 啊呸! 你也配! 堂堂铁冠道门要杀一个人,杀一凡人,还需要用飞剑吗?你是不是太看得起你自己了?人家铁冠道门的飞剑,要么斩妖除魔,要么与敌同级争斗。 人家需要用飞剑来斩你? 不,不需要。 铁冠道门杀人,只需要悄咪咪的靠近,然后随便在你身上种下一道气机,想你什么时候死你就什么时候死,想你怎么死你就怎么死。 可能你会突然直接就猝死掉了。 也可能尿血了,然后血崩止不住了,死在厕所里。 又或者在与妻妾敦伦时马上风死掉了。 反正,你会因各种不可思议的原因,莫名其妙的死掉。 这,才是仙门杀一个凡人的手法。 当然了,仙门不会这么乱来。 至少,他们不能主动刻意的杀人。 但是吧,凡人的身体实是太脆弱了。 仙门想要杀一个人实在不必直接动手。 他们只需要观测这个人,找一个此人身体中的隐患,略加刺激而已。 所以从因果上来说,是你自己死了,别人只是不小心推到了你,碰你一下,没什么责任的。 这就是仙门杀人的手段。 但这更恐怖。 因为你连自己怎么死的,到底是不是被杀的都不敢肯定。 凡人太脆弱了。 任何一个理由,任何一点影响,可能这人就没了。 所以,背靠如此大山,锦氏怕什么? 要非如此,就锦氏的身家,她的容貌,早就被不知什么名目的权贵给人财两得了。 哪能如此嚣张快意的生活着。 不说锦氏在月族纵横捭阖,扩宽商路。 刘一夫和张小乙二人上了他的驴车,匆匆往青桐山去了。 青桐山。 原本是一处仙境也似的地方。 这里山青水绿,到处都是笔直的桐椤树林。要是好生经营,即便是桐椤树的油,都能大赚特赚。 但偏生在这里经营的是极恶童子。 这是一个心性早已经扭曲不堪的魔头。 大魔头。 或许他曾经天真可爱过,是一个原本正常的人。 但是他偏偏遇上了玄冥子。 玄冥子此人,神龙见首不见尾。 他喜欢毒蛊之道。 将武道与毒蛊结合在一起。 玄冥子这个人,或许不喜欢主动作恶。 是的。 他没有什么杀人放火的记录。 江湖上的记录只是他喜欢云游天下,四处收徒。 只是,他收的徒弟,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他的徒弟。 严格来说,更像是实验品。 除了极恶童子,水火棍,阴阳棍,五毒童子,天剑绝刀——这些江湖上名动一时的人物,都和他有关系。 他每有灵感,就会收徒传艺。 虽然他教的武功秘技,培养出了一批高手,但是此人对这些弟子的之后事是一点也不关心。他只要取得了他想要的实验结果就行了,至于这些学了他东西的门人弟子之后会做什么怎么做,他是一概不管。 由于他的武功秘术往往比较让人痛苦。 最终这些人拥有力量后都变成了施暴者而祸乱天下。 比如极恶童子。 他所修的是蛊功。 这是一种利用蛊虫修炼的魔功。 一经修炼,十分痛苦。 这也导致了极恶童子为了转移痛苦而喜欢杀人取乐。 甚至为了安抚他自己体内的蛊虫,他还时不时的喝人血,吃人心。 如此一来,极恶童子这个人也就疯了。 像他这样的一个人,他还能保有理智的进行经营吗?不可能。 与其劳心劳力,费尽心血的经营,那为什么不倚仗他的力量去强取豪夺呢? 这是很多穷苦人的通病。 家乡穷苦。 自己也不想努力了。 外面的世界那么大,有钱人那么多。 那么,为什么我要辛辛苦苦的在此劳作呢?我出去随便抢一点不就行了? 能抢掠而自肥那干嘛还要努力干活呢? 时而久之。 这整座青桐山也就成了一处贼窝。 不过这里有极恶童子这样的人在。 所以也没哪个不开眼的人跑来这地方行侠仗义。 只是,现在,却是不好了。 因为极恶童子亲自出手,抓了两个人回来。 这二人正是锦天和杨大小姐。 第34章 大战青桐山 其实,从某方面说,极恶童子变态点是好的。他若不是扭曲变态,成了一个疯子,纵然他身材短小,是一个侏儒,也将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那么,一个正常的男人,又是个魔头坏蛋,会放过杨大小姐这样的极品美人吗? 想也是知道不可能。 当然,也有可能是审美原因。 杨大小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毫无疑问她是一个健康且正常的女人。 和那些弱柳扶风的病娇美人相比,杨大小姐是比较特殊的。 她的好身材甚至达到了健硕的地步。 普通男人在她面前,甚至还没有她高大强壮。 更不要说五短身材的极恶童子了。 但即便如此,她仍然是漂亮的。 可惜,这一整个青桐山的人都对她的美貌视若无睹。 他们只在意一点,钱。 此时二人被捆绑在一座骨笼之中。 这是用了不知多少人或动物的粗骨连接在一起的骨质牢笼。 并且还是吊了起来。 在骨笼的下方,是一方冒着绿色雾气的小池塘,不要说了,一看就知道,有毒。 这里正是青桐山让人闻之色变的地方。 碧波潭。 也是极恶童子处理尸体的地方。 极恶童子性情暴虐,喜欢杀人。 他生活的地方,经常会制造出很多的尸体。 这些尸体他都懒得埋,埋尸是一件多累人的事啊。所以他图省事,就直接扔碧波潭中了。 碧波潭原本是一黄浊水潭。 但极恶童子在里面配了不知什么名目的毒药,使得这里绿气蒸腾,也就成了碧波潭了。 从前,黄浊潭的名声,渐渐消隐。 此潭之毒,非同小可。 在水潭里已经浸泡着不知多少具干干净净的骸骨了。 坦白说,锦天隐约是后悔了。 他一向是天不怕地不怕。 但面对此情此景,不由有些悔意。 为什么呢,干嘛想不开呢? 从理论上,他感到尴尬,离开队伍,各自冷静一下,这是正确的。他就想着哪一天刘一夫他们遇上麻烦,他再天神降世,把一切解决,这么一来什么漫天的乌云都散了。 里子面子都有了。 可天不从人愿。 这里不是中土。 而是南岭。 这个地方的人,不和你刚正面,是能打闷棍打闷棍,能下药就下药,什么手段管用就能够使用,哪怕是不要脸,也要跟上。 否则,他堂堂锦天,超一流的一个大高手怎么可能会栽呢。 其实他做的已经很好了。 但奈何,对方不仅仅是下药。 内功修为高至锦天这地步的,世间普通的毒药已经不起什么作用了。至于一些顶级厉害的毒,很要钱的好吧,也都是珍稀品。 别以为毒是可以逮到人就乱用的? 最顶级的毒那也是珍稀品种,是你说用用就用用的?这玩意你要随便用,破产下场尽在眼前。 所以锦天是挺自傲的。 他觉得自己的武功,天下之大,哪都可以去得了。至少,曾经,他是这么想的。 结果,他现在可不就栽了。 极恶童子一出手,他和杨大小姐都栽了下来。 这是因为,极恶童子的武功,是蛊毒结合。 单纯的毒,极其有限,尤其是对真正的高手。 百毒不侵,是真正高手行走江湖的基础要求。 甚至,锦天其实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的内功修为,就达到了这种地步。 不敢说百毒不侵。 但的确,这世间大多的毒都对他没有效果了。 就算有,那也是极其稀少珍贵的。 锦天不相信自己运气那么差,会遇到这种无解之毒。 不过,他错了。 也许极恶童子用毒,是要差些。 但他用的可不止于毒,他的武功,是毒蛊结合,这才是他厉害的地方。 锦天防得了毒,但却防不了蛊。 毕竟,大多数毒往往能够被人认出来,而大多数蛊根本无形无象,你怎么把它们找出来? 蛊,小虫也。 有的蛊能够被人看到。 但高手培育的蛊,往往是粉末状的,殊不知看起来普通的粉末,其实竟是蛊虫。 这些细微小到极致的蛊末,进入水中或别的什么上,根本看不出来,也尝不出什么味儿。 但它终究是存在的。 粉末状的蛊虫也终究是可以长大的。 到时,就是生不如死的滋味了。 锦天和杨大小姐中了蛊,立刻成了软脚虾,被抓起来关在一起。 得亏极恶童子心理变态,早早已经对女色没了兴趣。 相比女人,他更喜欢折磨人才是真的。 所以他没有做那些事,只是把二人关起来而已。 正当他志得意满以为自己就要发财的时候。 刘一夫和张小乙——来了。 这里得多谢一下极恶童子。 虽然极恶童子这个人不地道,竟然干出了绑架勒索这种事,但他的身边,真的是没什么人可用。 刘一夫上次收的那几个,算矮的里面挑将军,有两下子的。可现在剩余的这些,啥也不是。 最厉害的一个,武功修为也就二流摸一点边。 所以刘一夫二人也就轻易的进来了。 这一进来,刘一夫就发现了不对。 在青桐山的洞里,空气中飘着十几种蛊虫。这些蛊虫,尽皆是为卵状。倘若是不知情的人进来,不要开打,第一时间就被虫卵寄生控制。 细小至不可察的蛊虫,它们会顺人的口鼻进入人体。 又或从人的体表毛孔进入。 或沾在头发上,顺发隙而至发根,再进入人脑子里。 一句话。 无孔不入。 从这方面说,有此蛊虫在,一般人想要混进来怎么看也是个死。 但在这里,是刘一夫。 一个降术师高手。 降术师分级。 只会用毒的,是初降。 这种实力最弱了。 会用蛊的,是中降。 这时的降术师已经有点厉害了。 勉强也是能用隔空咒杀之术的。 而能够御鬼者,是为大降。 毫无疑问,此时的刘一夫,拥有阴魂幡这样的宝物,已经可算是一个大降术师了。他若再进一步,就是圆满级别的大降术师。 当然,这一步,是降术师中最为艰难的一步。 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才情卓绝的大降术师就是倒在了这最后一步上的。 不过,总体来说,一个降术师。 当他是一个中级降术师时,就已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横着走了。 更不要说是大降术师。 对于极恶童子来说,大降术师,几乎是在天克于他。 他最为出色的本事也离不开毒蛊二字。 但对降术师而言之,只要会御鬼,就能收拾他。 在降术师的护道三宝,毒蛊鬼,这个排名不是没有原因的。 以毒克人,以蛊御毒,以鬼制蛊。 一环套一环,一节连一节。 是以,刘一夫轻而易举地张开了鬼道结界,就把空气中的蛊虫给隔绝开了。 区区蛊虫。 不及我半分。 这就是一代降术师的狂傲自信。 进入青桐山,很容易也就看到了锦天。 张小乙还想笑呢。 他很厚道的忍住了。 他知道,这还不是时候,他得把锦天真正救出来,才好笑话他。 极恶童子则是在他的一张石椅子上,宝座。 上面还披了一张料子不错的虎皮。 这张虎皮让刘一夫怀里的小老虎探出了头,它生气的叫了起来。 只是没有发出声音来。 当然不能让它叫出声音,不然下面的事也别干了,直接开打算了。 极恶童子要杀,但不是此刻,还是要把锦天给救出来再说的。 刘一夫在阴魂幡结界内,放出了主魂王秀楚。 虽然他能够使用阴魂幡。 但通过王秀楚,他才能百分百发挥阴魂幡的威力。 哪怕是降术师。 但御鬼也是要注意一二的。 注意来,注意来。 鬼乃是不幸之物,它集贫贱,衰败,悲哀,灾祸 ,耻辱 ,惨毒,霉臭,伤痛,病死,夭亡,孤独,淫邪,妄想,恶运 ,疾病,薄命,痛苦,入魔为一体。 所以使用鬼时要慎重。 历来都有人贪图鬼的力量,行那饲鬼之事。 开始总是好的,能够发财。 有性子急的更是直接去赌,利用小鬼看牌,偷牌,而发笔大财。 但这样干的人皆不得长久。 你在凝视深渊,深渊亦在凝视着你。 当你利用鬼的力量大发其财的时候,鬼也在把它十八种气息渐渐传给你。 最终导致的结果是,你看似是得到了钱,但付出的永远比你自己得到的多。 失去的永远比获得的要多。 人丁兴旺的会渐渐绝嗣,夫妻间感情深厚的会劳燕分飞,想要维持家庭的反而会失去家庭,拥有最重视的人也会失去了它。到最后,你会发现,你最终什么也得不到。 所以一些术法修派会利用鬼,但通过鬼得来的一切意外之财全然不沾。 就是这个道理了。 不过,只有极少数人,像刘一夫这样的能够御鬼且无伤。因为他们炼制了御鬼之术,或说法宝,比如阴魂幡,如果没有阴魂幡,刘一夫也是不敢肆意使用鬼的。 他用阴魂幡御鬼,这有两个原因。 其一是阴魂幡替他承受了鬼的因果。 鬼的十八种灾祸就算是有也是附到了阴魂幡上,与刘一夫无瓜。 而阴魂幡具有凝阴,养魂的作用。 对鬼类有滋养之效。 所以只要阴魂幡在,小小鬼类是翻不了天的。 其二是刘一夫身上,无论是他的春水大神还是公字瞰神术,都对鬼类有极大的克制作用,自然是不怕小小鬼类反天的。 此刻。 已经不是刘一夫一行人对极恶童子了。 而是一个大降术师对付极恶童子。 一个五鬼搬运,小挪移的鬼术,顷刻间锦天和杨大小姐就给刘一夫移过来了。 锦天方要说话。 刘一夫就竖起了一根手指。 由于此时他们仍然潜行在青桐山里,所以一时间正在宝座上大口吞咽一颗牛心的极恶童子仍然未有发现锦天和杨大小姐已经脱困了。 毕竟,他的注意力,此际全在这颗牛心之上。 没办法,他功法的缺陷,导致他对新鲜血液心脏没有抵抗力。 这玩意对别人来说是恶心。 但极恶童子不会,他只要一看到,这口水就止不住的要流。 在此时,没有什么能挡住他进餐。 虽然他经常吃人心。 但这种事总不好经常做。 事实上他也知道随意吃人心是不好的。 会增加他的因果业力,会削减他自身的气运。 但很多时候他都是忍不住。 毕竟他没那么多钱,也不好到处强抢别人的牲畜去吃心。 他也要点脸子的。 所以他才会让门下人替他搞钱。 只是他脑子有限,脾气又差,委实是不会也做不到靠努力经营赚钱,就只能想法子玩这些阴招了。 至于这么做会怎么样,他是不管的。 先,吃了再说。 一口咬下,咯吱吱,咯滋滋,啊,多美好,多美味,多好吃,多有嚼劲啊。可惜,牛太贵了。 若非他觉得黄金快要到手,他也是舍不得买这颗牛心加餐的。 嗯? 不好! 他终究是感应到了,他设置在锦天杨大小姐身上的蛊虫有所异动。 终于,他不顾曝光,祭出了一件异宝。 那是一颗——宝珠。 这是一颗比照常人拳头还要大些,散发淡黄光泽的宝珠。 在此宝威能下,他隐约看到了。 在他这宽绰的青桐山洞内,有几个人半隐半现的在那里。 其中两个赫然就是锦天和杨林小姐。 在他们身前,是一个人,手持两颗骷髅头。 此物说起来恐怖恶心,在降术师的术语里,乃是金钟之意也。 是降术师经常需要使用到的降器。 现在,这个人就是用此,在吸纳锦天和杨大小姐身体内的虫子。 从金钟之上,喷吐出了一道黑光。 这是阴气,极致的玄阴之气。 也唯有金钟之物才能蕴养使用。 此阴气对蛊虫有一种吸力,这是刘一夫在用最为温和的方法为锦天和杨大小姐二人拔除他们身上的蛊毒。 要知道,蛊乃活物。 强行驱之效果不好。 就像水蛭。 水蛭吸人血,你硬拔之,它的头反而硬往你的血肉中挤,纵使你把它给硬生生拔出来,它的细小的头部也往往陷于你的血肉之中,这反而更不好清除。 所以要么用盐,要么用火,让它自行从你血肉上脱离下来。 对付人体内的蛊也是一样。 这蛊就像寄生虫,对于它来说,你的身体就是它的家,你想强行驱赶,无论如何它都得和你拼了。 想要让它们老老实实的离开,最好的方法,就是要它们主动。 比如,给它们一个更好的家。 第35章 极恶之死 这就是用金钟拔蛊术的奥妙。 极恶童子也算有些见识的,立刻知道不好,这是高人啊,想也不想,立刻出手。 他一声厉啸,单掌蕴劲,一招百毒寒光掌就打了出去。 极恶童子称雄于此,让天罗教在旁都没多说什么,凭什么?就凭借他的两门武功。 其一者,是百毒真经。 此门百毒真经堪称博大精深,是玄冥子所创诸功中已经成熟的一门玄功。 百毒真经。 吸纳百毒,炼体增功,让一个人在短时间里就内功暴涨,实力是突飞猛进。 它拥有百毒寒光掌,百毒寒光罡气,百毒大成,毒人真身三种力量。 极恶童子目前已经据其拥有其二。 他现在苦苦困于毒人真身不得寸进。 因为这毒人真身对身体素质要求太大了些。想也是知道,就极恶童子这五短身材,他的基础身体素质又能好到哪儿去? 你基础素质不高,就像地基不牢,怎么建高楼大厦?怎么练成毒人真身? 好在他还有另一门功法。 万蛊仙经。 有句话,叫天人同体。 这是指天人境的高手,能够与天心结合,故此一举手一抬足皆有天地之力相随加身,能发挥莫大威能。 而万蛊仙经,就是一门直指天人境的蛊道神功。只是这一门功法,太难了。 即便是极恶童子,他得了此功,时至于今,也才堪堪摸了个门槛。 所以他最拿手的,还是百毒真经。 故此,他之出手,是这百毒寒光掌。 此掌汇聚百毒于一体,化为黑寒之气,玄之又玄,威能无穷,一经打在人身上,会寒意森森,刻骨入魂,直至把人消磨至死才得始终。 当然,它的寒,不是真正意义的寒冷,而是百毒汇聚而产生的一种异变。 所以面对此掌,想要对掌的张小乙被刘一夫踢了一脚。 他初为一愣,但看到这一掌的掌风隐含腥味,立知不妙,忙拔刀斩出。 极恶童子自恃武功高强,竟然直接上手去抓。 过往,也有很多武林高手面对自己的百毒寒光掌这么上刀子的。 那些人啊,他们肯定在想,我拿掌硬接是不行的,会中毒啊,但我用刀子,用兵刃去挡,这还不行吗? 不行。 至少,普通的刀剑,是不行的。 极恶童子的百毒真经内功品质极高。 这是一切旁门邪道武功中都极为鲜少所有的。 旁门武功,为求速成,所以内功品质往往比较驳杂不堪。 江湖中人往往仅凭借你的内功性质就能判断你是旁门左道还是名门弟子,多就是这个原因了。 但百毒真经偏偏是种例外,它的内力之精之纯,不输任何一个名门大派,甚至犹有胜之。 修炼百毒真经,你的内力与百毒相抗,相连,最终相融,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一经成功,你的内力就经历百毒的锤炼,又怎么会不精纯呢? 在这精纯至极的内力下,张小乙竟然落入了下风。得亏他的内功是内金刚,这是一门愈挫愈强的内功,这才能坚持住,没有一触即溃,兵败如山倒。 可此时的极恶童子也极为的不好受。 是的。 他一身武功,终究是旁门左道。 而他之本人,更非什么好鸟。 说他自己就是一个邪祟是一点儿也不为过也。 所以这极恶童子也就被张小乙手中的刀给克制了。 哪怕,他的百毒已经在狮子照夜白上染上一层寒霜。 可狮子照夜白上散发的光,其特性,斩妖除魔,对极恶童子发挥了作用。 这让他的手掌像被烙红的铁在烧灼。 “啊——” 他尖叫着跳开。 旁边,刘一夫有些惊讶。 这极恶童子,他怎么发现自己的。 这才最重要。 很快,刘一夫就锁定了目标。在极恶童子的一只手上一直逮持着的那枚宝珠。宝珠嘛,哪怕不是这么散放光光,也是显出不凡来了,想也是知道,极恶童子不可能没事干打架还抓一枚珠子在手上。 两手齐上它不香吗? 这要说明,此珠拥有堂皇正气,克制阴私邪物,所以极恶童子持之可以看到刘一夫,这是因为他觑破了刘一夫施用的鬼道法术。 说来也是难得。 这世上真有一些傻子,手持一二宝物,就觉得自己天下第二,老天第一了,敢到青桐山找极恶童子的麻烦,殊不知本事不大心比天高这种人就一个下场,命比纸薄。 结果就死了。 人死不算,这宝物也是白白便宜了极恶童子。 极恶童子得到此珠,经过好一番功夫查寻问访,才算是明白,此物原来叫辟地珠。 若在修仙者手中,堪可为一件至宝。 是修炼第二元神的无上之宝。 在西方,一些极西国家将此物称之为大山之心,又名为国王宝玉。 总得来说,放哪儿都是宝贝。 虽然是宝贝,可惜,极恶童子只能最低限度的使用此物。 比如此时此刻,借此宝觑破了刘一夫的鬼道法术。 但,不重要。 因为锦天已经被救了下来。 原本就是打算到时翻脸动手的。 现在这般也不过是提早一二罢了。 虽然有点危险,但不要紧,相信张小乙吧。 果然,张小乙不愧是张小乙。 他知道此刻要争取时间,当下是毫不退缩,奋勇向前,抢先出手。 一刀刀劈过去。 极恶童子哪里怕他? 但他方才一挡。 一是手心被狮子照夜白刺激的痛苦难当不说,还被张小乙当头喷了一头一脸。 这是张小乙用了狮子吼功夫。 秘技。 狮子震天吼。 啊喔喔一嗓子,不说这声音了,还有从张小乙嗓子眼里喷出的口水,这真是,直接了一脸。 极恶童子土王当习惯了,哪里受过这个呀,也对他太不尊重了。 他气怒以极,想也不想,就硬拼。 殊不知张小乙最喜欢和就是和你拼。 大多数人硬拼是拼不过张小乙的 而就算是你能拼得过也没用,因为张小乙的耐力十足。 你可以占上风。 但想要彻底击垮张小乙,那就有些白日做梦了。 韧性。 这是张小乙武功最大的特点。 这一战,打了好一会儿。 直到极恶童子感到不对。 一回头,好家伙。 锦天已经不知何时,又摸回了他的新月宝刀。 在那儿看着呢。 这把新月宝刀原本被极恶童子夺下。 他原本是要据为己有的。 只是此刀对他实在是有些不友好。 想也是明白。 新月宝刀是一把可以用于斩马的刀。 这是一把地地道道的大刀。 而偏偏极恶童子的身材有些不理想。 他原本就不高大,修炼毒功更是刺激了身体,透支了潜力,这就是再不能长高了。 如此五短身材,强行使用新月宝刀,不仅不实用,也不美观。 所以他也就随手放在一边了。 再好的东西,若不能为其所用,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因此没重视。 所以刘一夫用鬼术拿回来也就轻而易举了。你但凡派一个人专门拿着,刘一夫也不至于这么容易得手啊。 知道上当,极恶童子立刻抽身而退。 他的武功,敏捷很好,要说退,纵是张小乙盯着也是能够退开。 “来人——” 极恶童子叫人了。 这里是他的地盘,他一叫就有人到。 一瞬间就有几十个人进来。这是青桐山极恶童子门下的核心弟子。虽说上核心弟子,也只是名义上而已的,根本没有学成什么东西。 想也是知道,就极恶童子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精心培养门人下属,所谓收弟子,不过是当仆庸用的而已。 刘一夫他们上次杀的,已经是极恶童子为数不多的精锐了。 这些人之所以在外面搞钱,也是怕长时间在极恶童子的面前,会在哪一天不知什么原因就被极恶童子杀了。 毕竟,极恶童子杀人是随心的。 莫名其妙。 可能就是一个左右脚进门的问题,他就杀人。 想要杀人,借口太多了。 与其一天到晚提心吊胆在极恶童子面前混饭吃,还不如在外面乐逍遥呢。 只要他们定时定期,给极恶童子送去他所需要的钱,那他们就什么事也没有。 现在这些普通的弟子被极恶童子叫来。 他们倒也有些习惯了。 想杀极恶童子的人很多。 过往也有人曾把极恶童子给逼到这步。 但最后还是给消灭了。 “放——” 极恶童子下了命令。 弟子们不说话,直接打开了他们手中各的皮袋子。 将这里面的东西一倒。 全是毒虫。 毒蜘蛛,毒蟾,毒蜈蚣,毒蝎子……乱七八糟的毒虫,被一袋袋子的倒了出来。 这些弟子,主要是为了给极恶童子养毒虫的。这么多虫,极恶童子一个人哪里顾养得过来?他就算顾得过来,又哪来的时间精力?他自己没私事要做了?武功不练了? 想也是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就需要这些弟子了。 这么多弟子,每个替他养一袋子。 人一多这毒虫子自然也就多了。 现在毒虫一放。 极恶童子立刻吹起了虫笛。 这是一种御虫之物。 极恶童子自知自己一个人难敌刘一夫手上这么多人,干脆用上了驱虫之术。 此术非同小可,一直以来,不知帮到极恶童子多少了。也不知有多少原本收拾起来很费力气的敌人,往往在这一招面前斯文扫地,成了笑话,最终被他所杀。 现在他是要故技重施。 只是,说笑了。 区区蛊术虫技,又岂能难到一个正统的降术师。 正统降术师对于毒虫,是手拿把掐的。 刘一夫只取出了一只金钟,就解决了。 对付虫子,特别是这些智商低下的小虫子,刘一夫有经验,只需要一点点小手段,就行了。 没错。 这是,刘一夫用尸油提取出的一种药。 信息素。 此种香味,常人都挡不住,更不要说区区虫子了。 对付虫子,要以本能对付本能。 像极恶童子驱虫,是激发虫子的进食天性,让虫子以刘一夫众人为食物目标。 说穿了这驱虫术不过如此。 普通人会觉得玄奇。 但刘一夫不会。 他是一个降术师。 驱虫,他也行。 而且是利用生物的第一本能。 没错。 刘一夫也养蛊。 他当然知道怎么做能最快的培育出量大管饱的蛊虫。 没错,就是生育,让虫子不停的生育。 让虫子按自己所思所想进行调控的让它生育。一代不行下一代,一代代培育下去 总有一天会出现他所想要的虫子的。 这就是蛊术的奥义,说穿了就是这么简单。 而想要让蛊虫听话的生育,就需要信息素这东西了。 这是源自虫子身上的一种气味。 刘一夫早早就提取出了通用的信息素。 在他信息素的影响干扰下,虫子不要说进攻了,立马就乱成了一团,甚至形成了一个个虫子团。 锦天更是出手了。 他早已经饱含激怒,等待出手了。 一抓到机会,顿时人如飞天的流星。 唰。 身如闪电。 一刀倾情而下。 斩钢秘术。 极恶童子猝不及防,手中的虫笛终是被斩断了,至此,虫子只能到处乱爬,却不成灾了。 极恶童子又惊又怒,鼓起全身的功力。 百毒寒光罩运起。 这百毒寒光罩是由他的百毒寒光罡气所组成的。 收发于心,堪称绝品的防御功法。 不得不说,百毒真经是真的厉害。 奈何天意注定,极恶童子先天不足,无法修成毒人真身。 不然,他有百毒护体,刀枪不入,力大无穷,配合百毒罡气,真可说是几近无敌。 奈何,奈何,就是不足。 就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始终就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就是这一点点,那便是不足,不行。 轰! 极恶童子勉强施展了万蛊仙经中的蛊神附体。 他身体咔咔咔地暴涨起来。 竟然由一个五短身材的侏儒模样,变成了一个成年男子,且是极为雄壮的样子。 这,无疑,又是在通过透支潜力才换来的力量。 事实上这正是玄冥子武功的特性。 玄冥子创造的武功,通病就是走极端,走捷径,甚至透支潜力,也要达成想要的目的。 这万蛊仙经,毫无疑问,正是玄冥子功法之集大成者。 让极恶童子提前进入宗师之境,甚至几乎快到大宗师的边了。若非他根基太差,底蕴终究不足,一跃至大宗师,甚至一窥天人境都是有可能的。 然而,极恶童子方才变身完毕,下一刻他就死了。 刘一夫早早祭出了玉虎剑,在他背后给了他一下。 第36章 人蚕秘术 万蛊仙经很强。 蛊神附体更是让极恶童子实力大大的往前迈一步。 这蛊神附体,能带给极恶童子堪比不死之身的自愈能力,从理论上说,他是极难杀死的。 但极恶童子万万没想到。 刘一夫是降术师。 他不是用武功和极恶童子战斗,而是用降术。降术中的一个小法术,降器玉虎剑。 玉虎剑是降器,现在则可称之为宝了。 此宝的特性是针对血肉生命。 纵然极恶童子的万蛊仙经厉害,可也改变不了其自身乃血肉之躯的本质。 倘若他修成毒人真身,还则罢了。 因为那时他的身体必将刀枪不入媲美僵尸,不是玉虎剑可以轻易破防的。 但他的蛊神附体虽带来了超强,几近不死之身的自愈力,却并非刀枪不入。 既然不是刀枪不入之体,就难挡玉虎剑的攻击。 玉虎剑的攻击,只要一个小小的伤口就行了。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玉虎剑的攻击同样是此理也。 只要一个小小的伤口,就能源源不断汲取对方的生命精气。 直到把对方抽死掉。 极恶童子原本就身体有亏,要不然他因何要频频的吃人心喝人血,便在于此了。原本就稀缺,还用蛊神附体透支潜力,结果被玉虎剑给抽取,看似强大不可一世的极恶童子,保命手段也不算少了,结果到死劫时竟然死得这么快。 这么干脆。 这不是一个高手该有的死亡速度。 此外还有一点。 那就是极恶童子始终没有把一门武功修炼至极也。 百毒真经。 他只练成了前两个,后面的毒人真身他是说死也练不上去。正是感到百毒真经的不足,极恶童子才会选择用万蛊仙经。 奈何他的万蛊仙经修炼的比百毒真经还要差。 只是堪堪摸了个门边。 仅仅勉强使用出了蛊神附体。 这万蛊仙经和百毒真经不是一个体系。 他即用了万蛊仙经中的蛊神附体,就不能再维持百毒真经的百毒寒光罩。百毒寒光罩虽强,但却是由百毒寒光罡气所成的。 这百毒寒光罩十分消耗功力。 极恶童子要用这万蛊仙经,哪里有足够的心思维持两套功法。 于是他的这层防御就没了。 不然,有百毒寒光罩在,刘一夫的玉虎剑又哪能伤到极恶童子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 极恶童子使用百毒寒光罩是能自保,但维持此功消耗太大,不可持久。他运用此功,也不过是被锦天和张小乙痛打而已,没有丝毫胜算。 但蛊神附体不一样。 此功能够给他带来超强的自愈能力和耐力,让他能够一直和张锦二人战斗下去。 堪称是低消耗,高回报。 唯一的问题是防御力就在那儿。 挡不住玉虎剑轻轻一击。 而蛊神附体虽然厉害,也锁不住身体精气的流失,可不就死了么。这是恰好的被克制死了呀,这要不死反是奇怪。 正应了自作孽,不可活这句话。 极恶童子,他也许有过天真烂漫,但终究是走上了变态疯狂的路,直至于终。 但,此事未完。 锦天被俘,心中得有多憋屈啊,只是极恶童子死得太轻松了,他岂能接受? 当即是提刀,杀人。 此洞中之人,纵有无辜,怕也有限。 好在锦天为人谨慎,时不时运观云望气之术,此术可以知人奸恶,虽然无法透视人心,但一个人做了什么,必有痕迹。 杀人害人的事做得多了,身上自带黑红二气。 有此气者,无不可杀者也。 锦天就这样,提着刀,在洞中三进三出好是一番的血洗,只有三五个人才活了下来,这三五人不是丑就是怪,是此洞之中最下层也,连做坏事都没实力没资格,却不想也正是因此身上没有黑红之气,而被锦天刀下留人。 一番杀戮,另边,刘一夫早收拾干净。 他此行收获颇丰。 光是在极恶童子身上就得了百毒真经和万蛊仙经二书。 不要奇怪。 正常人是不会把武功秘籍放在身边的。 但极恶童子的情况特殊。 这百毒真经和万蛊仙经二书,两门武功,他都没有真正吃透。百毒真经好一点,差了一部分大成。 而万蛊仙经更惨,只摸了一个皮毛。 如此一来,他当然是要把秘籍放在自家身上,时时翻阅参看。甚至,还要在秘籍中加入他的思想,修炼心得体会。 刘一夫收取此书时,用的是鬼道法术。 他可不想被张小乙发现。 毕竟他也不是什么善财童子,不是所有好处都要公之于众的。 反倒是洞中搜寻的金银财物,和一些极恶童子的收藏品,他大方了起来。 除了辟地玉珠,其余的都公之于众。 等锦天回来了分。 这些宝物中有的没什么用,但有些就不错了。 还有一些极品的山货宝药。 其中有一株玉芝,已经颇具其形,五官初成,被放在一只锦衣玉盒里。 果然,身在福地,岂能无宝。 但是,造孽哟! 这极恶童子,寻得了这青桐山的福源宝地,也不知道好生经营维护,反而大施毒蛊之术,生生将此地给污了。 不说别的。 就说这碧波潭。 好生生的一座滋化福地黄浊潭,给变成了生灵绝地碧波潭。 更别说此玉芝了,假以时日,必成宝药,结果就差一点。 这也是植物灵宝天生多难,遭了劫数。 可这仍然让刘一夫觉得是暴敛天物。 原本好好的东西宝贝,尽数给别人的母亲糟蹋了。 简直是岂有此理。 极恶童子,果然该死。 他这玩意是整整祸害了这一方水土一方人啊。 哦,还有。 在这青桐山洞里,刘一夫又发现了很多人蛊。 这是在以人为蛊,手段极其毒辣。 不过在研究时刘一夫发现,此人蛊之术并不是万蛊仙经所载的。 既然不是万蛊仙经所载,那人蛊之术又是怎么来的呢? 需要知道,万蛊仙经,立意高远,虽行蛊道,实求仙道,是一门以旁门证仙道的无上神功,它可能残忍,难练,有些丧心病狂。但仍然不失为一条路。 这是一条从理论上可以走通的路。 而且万蛊仙经主旨是以自身为本,将自身当成蛊来修炼。 人的力量是有限的。 但蛊的力量却很大。 利用人身蛊化,去获得蛊的自愈力,再生力,不死特性,最终达至聚散如一,合共而生的无上境界。 在理论上,万蛊仙经大成,可以永远不死,永葆青春,实是不输仙道,堪如仙道的神功。 但人蛊却不然。 你拿别人当蛊练,这是何等的丧尽天良又丧心病狂。 难怪极恶童子要死了,他行此孽事,岂得长久? 不过这也是极恶童子急了。 他对于万蛊仙经也是极为渴望,但能怎么办呢?他资质有限,修不成啊,也只能在别人身上做做实验了。 在别人身上做实验。 这毫无疑问,是错的。 但极恶童子不在乎。 痛苦是别人的,收获是自己的,那何乐而不为呢? 看着这里几十具蛊人,刘一夫感觉头皮发麻。 这些蛊人,是一种特殊手段。 将一个人四肢斩去,在其人体内种下蛊虫。 刘一夫没看错。 种的尽皆是蚕蛊。 在诸蛊之中,蚕蛊是最难的。 也是蛊术之王道也。 什么毒虫毒蛊,看似强大,其实在蛊术而言,皆是外物。 蛊术,最核心的,是蚕蛊,以蚕练蛊,才是最强的。 极恶童子毒蛊双修,自然也是知道此点的。 但是,在蛊道中,别的好说,唯独这蚕蛊,是最为难以炼制的。 蚕是一种极其脆弱的生命,普通民间养蚕需要建立好温室培养,环境差点就会影响蚕的生存,在蚕生长中,进食也是极其脆弱的,叶子稍有不对蚕宝宝就有可能死掉。 想要以生命力如此脆弱的蚕来炼蛊,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因此,想要提高蚕虫的生命力,不仅要配好特殊叶子,还需要炼蛊者喂食大量的自身精血。 很多月族,或南部之民,一个个看上去骨瘦如柴,就是培养蚕蛊,用了太多精血,才这么一幅营养不良的模样。 不过蚕蛊有一个好处。 可以培养出本命蛊。 这是正常每一个蛊师都会做的事。 如果你想要害人,毫无疑问你需要培养出蛊母。但你若想不被别人害,特别是被别人用蛊咒杀,那么,无论如何你也要拥有一只本命蛊。 本命蛊有三大特点。 其一,替死。 在你死时,你若有本命蛊,会在你死后把你救活,除非你伤得太重,连头都没了,这就彻底没救了。 其二,救命。 本命蛊自身会产生一种分泌物,此物对于人,特别是你,拥有极强的治愈能力。 基本上,拥有本命蛊的人是不会去看什么狗屁医生的。 其三,防蛊。 拥有本命蛊,基本上,别人的蛊术就很难伤你了,别的蛊进入你的身体,这是客场作战,你的本命蛊那是本地作战。 在不能杀掉你本命蛊的前提下,外蛊是拿你没法子的。 并且,本命蛊不仅可以自用,也可以给别人用,实是一种无上的蛊术。 只是吧,饲养本命蛊太消耗精血了。 一个人的精血是有限的。 极恶童子身体条件本来就不好,又要练功,又要养别的蛊,他个人的精血实是不够用啊,再加上他还有更大的野心,所以,他选择了人蚕之术。 这是一种上古之术,现在已经没有记载了。 因为这种炼蛊之术委实是太过于灭绝人性的残忍了。 把脆弱的蚕炼蛊,这很难。 把同样脆弱的人炼成蛊,这更难。 因为,那是人啊。 一个人,怎么样才能像蚕? 以人来炼制蚕蛊,第一步,需要把目标人物,双手双脚,齐根儿断了。 齐根儿。 断。 没有手脚。 这样一个人才能说是像蚕。 此之谓——人蚕。 只此一步,就足可见其残忍了。 也有说用天生残缺之人。但上哪儿找那么多天生残缺之人?最终还不是要人为制造才行。 第二步,把初蚕殖入人蚕之体。 什么是初蚕呢? 就是培育出能够吃有血肉的蚕虫出来。 将此蚕虫殖入人蚕之体。 这些初蚕就会吞食人蚕之体。 不过蚕是很小的,人是很大的。 小小的初蚕,是不可能一下子就把一个人,哪怕是没有手脚的人,给吃掉的。 所以初蚕必死。 死后会吐丝,结茧,化蛹,成蛾,产卵。 不必说了,这个卵,自然是产在人蚕体内。 如此,一代代,一代代。 直至在人蚕体内,炼成所需要的蚕蛊。 也就是最常用的,最通用的,金蚕蛊。 金蚕蛊为万蛊之基。 你管什么蛊,金蚕蛊都可以将之替代。 别的蛊能做到什么,金蚕蛊就能做到什么。别的蛊做不到什么,金蚕蛊往往也是能做到的。 这即是金蚕蛊的强大之处。 在此中,还有最厉害的。 于金蚕蛊中,极为稀少才能诞生出来的万蛊之王——金蚕王。 极恶童子这么干,毫无疑问就是想要培育出一只金蚕王。 毕竟金蚕王诞生几率太低了。 一万只,十万只金蚕蛊里都未必能有一只金蚕王。 一王出,万蛊服。 但以正常人力,哪的可能一定出金蚕王呢?我养金蚕蛊都不容易。 这才是极恶童子玩人蚕养蛊的原因。 刘一夫虽然猜出此点,不过他的内心更加疑惑了。 这人蚕养蛊之术,即便是万蛊仙经上也没有哇? 他记忆力超群,万蛊仙经虽是一翻,却至少可以肯定,没有人蚕之术在其中。 那么问题来了。 连万蛊仙经都没有记载,那么,极恶童子哪来的人蚕之术呢? 一念至此,刘一夫伸手抓过阴魂幡。 轻轻一摇。 一个魂灵飘然而现。 这正是极恶童子死后的魂灵。 只是此时这魂灵的灵昧被蒙蔽,对外界一无所知。 刘一夫毫不犹豫,立刻对其使用了搜魂之术。 这搜魂之术一般来说不可轻用。 概因此举对魂灵伤害太大了。 魂灵之体原本就很脆弱,你再施手段去翻看对方过去的记忆,毫无疑问会对魂体造成难挽的伤害。 轻者可能记忆丢失,智商下降,重者直接就把人给玩废了。 这会造成魂灵的品质下降。 极恶童子的魂灵原本品质算不错的。 他也算是一个高手嘛。 但现在他的品质就不怎么样了。 可也由此,让刘一夫发现了很多问题。 第37章 古代之路 原来如此。 极恶童子的确是一个人物。 不简单。 他这青桐山,看似简单,实则不凡,里里外外,竟然有十八条秘道。 这些秘道,有虚有实,虚虚实实。或在墙后,或在地下,或在床下,或在床上,或在石几案下,不一而足。 有的是死的,最终通向储藏室,有的则是活的,通往外面。可见极恶童子对自己老巢的经营也算用心的。但是可惜了,这些后备手段,他一个也没用上。 刘一夫不管其余人,他一个人在这里走动,打开了一条条秘道进行探查。 结果,他发现,有的储藏室里存放了封禁的饮食和水,显然是避难用的,也有的地方是空旷小室,这是极恶童子关键时刻闭关防打扰用的。 还有是存放一些特殊材料的。 对。 他收集已经炼成了的一些蛊。 其中就有堪称奇毒的碧蚕蛊毒。 只是此种之毒比较稀少,但也有好几大坛子了,这都是极恶童子炼金蚕王而生出的附属品。 除此之外,还有醉蛊,笑蛊,瘦蛊,五毒蛊,无影蛊等等。 这些蛊都是极恶童子积累下来的。 毕竟他不可能一次用上太多。 现在剩下的这些,可就便宜了刘一夫。 这点很重要。 要知道,毒好配,但是蛊难养。 毒药,这个简单,理论上,有材料就可以配制出你想要的毒来。 但蛊不一样,蛊不是死物,它是活的,所以蛊要想有就需要培养。 培养是需要花费相当的时间和精力的。 这也是为什么有降术师之余这世间还有蛊师的原因。 因为单独一个蛊,是真有价值被拿出来成立一个职业的。 特别是有很多蛊,培养还需要精血。 一个人,浑身是铁,能打几根钉。 他有多少血可以肆无忌惮的用于养蛊。 这才有了蛊师,专门培养蛊。 而降术师则可以自己培养一些,再向外面买一些,也就够自己用的了。 但是,此之一行发财不是目的。 目的是——找到人蚕之术的出处。 找到了。 人蚕之术是极恶童子在青桐山得到的一本秘籍。 此之原本就藏在青桐山的一条秘道里。 极恶童子得之视为珍宝,甚至不敢带在身上,也就仍然藏在原处,到是好,被刘一夫也找到了。 原来青桐山早早已有人迹。 极恶童子是后来侵占而已。 至于先住之人为什么不修炼这个术呢? 这是因为,人蚕之术只是一本秘术书而已,除此秘术之外也就没有别的了。 所以拥有者并没有强大的实力,甚至出于仁慈根本看不上这丧心病狂的秘术,只是当前人之遗产收藏起来,而未有触碰。 结果,在极恶童子手里开花结果。 这极恶童子才不管什么丧心病狂呢,他一看此术可以炼制大量的金蚕蛊,甚至是金蚕王,那就不管不顾了,是无论如何也要炼出金蚕王。 金蚕王有多好? 有金蚕王在身,万蛊无忧,没有任何一种蛊可以伤到你。替死救生,拥有金蚕王不容易死,哪怕受到多重的伤,都能活过来。 如果将金蚕王服之,对于武者来说甚至可以一下子获得一甲子的功力。 一甲子的功力啊! 一个人,要苦修六十年,才能拥有一个甲子的功力,这一枚金蚕王就是一个高手毕生的功力。 这样的宝贝,这样的金蚕王,谁又不想要呢? 所以,极恶童子就搜罗了人,祭炼此人蚕之术,以人养蚕。 那么,这本人蚕之术,到底是谁留下来的呢? 经过刘一夫研究,他终于发现,这是古代仁王留下的秘术。 古代仁王,虽号称一个仁字,但其实名号在古代往往是一种反讽。 名之为仁,其实更大的意思是不仁。 仁王说起来是仁王,其实他的血腥残暴并不比别人少,甚至更以为甚。 其残暴之处,堪称不仁。 古代对上位者一般都很尊崇的。 如果说一个人不仁,那真是残忍到了一个极限了。 仁王,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说是仁王。 甚至十分残暴。 仁王曾经,就在此地,秘密炼制大批的金蚕蛊,甚至金蚕王,以为其用。 他在此所用的,自然也就是人蚕秘术。 甚至,天罗教也是因此出现的。 仁王当年在此地设了两个点。 一个是在天罗教,为仁王制造毒药。 一个即在此地了,为仁王制造金蚕蛊。 毒药什么的且也不去说了。 但是,一个使用人蚕之术的人,能称之为仁吗? 仁,仁个屁。 刘一夫穷搜之下,找到了很多证据,都证明仁王当年不干人事。 他早早的就操行人蚕秘术。 屠龙,南下,都是有目的的。 仁王此举,只有一个目的。 成仙。 他要成就尸仙之术。 刘一夫研究半天,张小乙来了。 “你在这儿窝着呢,快来帮我个忙。” 刘一夫不明所以,跟张小乙过来,这才发现张小乙从一众蚕人之中清理出了几具蚕人,看样子他是想要把这几个蚕人给救活。 坦白说刘一夫可以做到。 这不是什么难事。 只是,为什么他要花费这个力气呢? 张小乙给了解释。 “这里面有原因的,我接了朝廷的秘密任务,原本已经完成,现在既然发现了她们了,干脆就把她们给救下来。” 原来在这几人中,竟然有席氏,沈芳,沈芷三人。这三个人,原本此刻应该在朝廷的教坊司里,直至于死。怎么也想不到莫名其妙的到了这里。这里面,必然有原因,张小乙想要知道原由,自然是要把她们给救下来。而此时的她们,也不知当了多久的人蚕了,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早已经神经受不了自闭了,故此需要先救过来,让其清醒,才好问话。 总不至于为了问话,让刘一夫把她们杀了,然后搜魂吧。 需要知道,无论什么情况,搜魂都是下下策,除非你有特别的秘术,不然这么搜魂对人的魂灵影响太大了。 这是造业。 如果确定是坏蛋,业力深重,那样的人怎么对付都不要紧。 但席氏几人,已经受了不知多少苦,生不如死,还要搜魂,这就过了,刘一夫是不会干的。 既然不能搜魂,那就只能救人了。 像这种蚕人,普通人想救,那是束手无策的,什么法子都没有,有也用不上。 但是对刘一夫这个已经算是大降术师的人来说就简单了。 他先用一只金钟,巧妙的将此三人,白嫩嫩,但皮毛上细孔密布的身上,吸出无数的蚕虫。 这是已经能动的蚕虫。 先一波收走。 在三人体内,还有卵状未孵化的蚕卵。 这就不用客气了。 刘一夫一掌拍下去,他这一掌,是以公字瞰神术为基,巧妙的将虫卵生机抹去的特殊手法。 没有公字瞰神术,没有工字伏虎功,没有共字服气术,是很难做到这种操作的。 因为三人体内到处都是虫卵,有的几乎是到了她们的脊髓处。 唯一好的是,没有进入脑子。 这倒不是别的。 而是人蚕之术特意如此做的。 需要人在人蚕状态下的痛苦,形成怨恨好化为蚕虫的营养,让蚕虫越来越强,这才有可能最终进化成金蚕王。 不是虫卵不能进入脑子。 是保留下脑子,让人蚕在清醒状态下多体会下痛苦的感觉。 要不怎么说这人蚕之术太过丧心病狂。 完成之后,这三人暂时来说,身体是没问题了。 不会再有小蚕虫吞食她们的血肉了。 但她们什么时候恢复神智,刘一夫就没有多大把握了。 他能做的,也就是取出一种尸油调的香药。 此为入梦香。 是一种利用高品质尸油特制的,让人入梦睡觉的药。 不要觉得奇怪。 需要知道,对一个人来说,没有什么比香香甜甜的睡一觉更好调理身体的了。 基本上,一个人,倘若一身酸痛,给他一个质量十足的睡眠,就能满状态复活了。 只是大多情况,对于普通人来说,想要高品质的睡眠,哪那么容易啊。 “怎么样?” “我又不是神,我只能做我能做到的,你想她们恢复过来说话要看运气了。不过,你确定要救下她们吗?你知不知道带上她们有多累赘?” 刘一夫问张小乙。 张小乙也有犹豫。 他当然知道。 席氏三人,惨是真惨。但真正想要救活她们,却非是一件好事。她们清醒了,将要面对自己手脚俱无的人蚕之体,能不能接受还两说,就算她们意志力惊人,愿意苟活,谁来养她们? 养,三个,吃喝拉撒,都需要人在旁边照顾的废人。 坦白说,这么死了其实更好。 “我收着,先教给锦夫人照顾吧,回京了就安排在我那儿。” 刘一夫看着张小乙。 他没说上一句话,一个字。 但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 不需要说话,张小乙已经明白了刘一夫的意思。他要知道原因。 要知道张小乙是一个目的性很强的人,他并非轻浮好色者。再说了,席氏三人纵然从前有些姿色,现在手脚俱无,成了人蚕模样,什么身材也都没了,白花花肥软的身体也没有一丝动人之处。 她们并不是美人没了四肢。 而是曾经是美人,被折磨的失去颜色,再没了四肢的。此时的她们,看起来面目发白,水肿浮胀,像一条湿漉漉的白蚕,肥丑粗胖。 哪里能让人色迷心动。 张小乙能认出,也是在清理这些人蚕时从她们的丝茧里翻出了她们在教坊司的牌子,是这东西证明了她们的身份。 否则张小乙怎么可能认得出她们呢? 不过,至于其余的人蚕,张小乙也就是把他们从大号的蚕茧子里剥了下来。 别的就管不了了。 张小乙幽幽一叹,终是说出一个秘密。 他先简略讲一下沈莲一家人的案子,然后道:“后来沈莲一众进了京,你大约不知道,那沈莲因为形状特殊反而得到了罗王的恩宠,在宫里成了枕妃,她生下了一个女儿,就是当今那个公主,也是这次给我命令的人。而这几位,算和她有亲吧,只是不知怎么沦落成这样,大约是宫里那个人干的吧。” “哼哼,我大约明白了。” 刘一夫哪能不明白。 这是某个人身残志坚,想要用人蚕之术炼制金蚕王,有了金蚕王来生残补缺。 当然,单纯凭借金蚕王大约是做不到的,应该是还有别的什么法门吧。 不过不管怎么说,金蚕王也是极其重要之物。 极恶童子仅凭自己的力量,很难找到高品质的人来炼制人蚕,来炼制金蚕王,所以不知怎么的渠道,他和那个人有了合作。 不过,也是意外,这极恶童子惹到了刘一夫他们,结果被刘一夫这新晋的大降术师天克给灭了。 别说。 仅极恶童子个人实力而言之,他还是很厉害的,哪有那么好杀。 这是劫数到了。 上天借刘一夫的手收了他。 刘一夫一说。 张小乙咋舌。 还真有可能是这样。 他一想到自己能破坏此事,不由哈哈大笑起来了。 “这么开心,发现什么宝贝了?” 锦天迈步,和杨大小姐一起进来了。 他已经收拾了心情,感觉自己可以坦然面对一切了。 “来得正好,你来看看。” 刘一夫扬了扬手上的秘术册子。 锦天过来。 刘一夫道:“不是你!” “啊?我啊!” 杨大小姐莫名其妙过来,接过了册子,她当然不可能一个人看,是在锦天陪伴下看的。不过,锦天大概率是看了个寂寞。 因为这册子上用的是古代文字。 这是一种花鸟篆字。 得是刘一夫或杨大小姐这种特别喜欢学习并且有特殊学习能力的人才能学会掌握的。刘一夫会是他拥有卓越的学习能力,他自己翻书也就学会了。 他曾自学医术。 很多古代医书都是古文字书写的。 当时他就顺便的把各时期的古文字大致的学习了。随着时间,理解加深,现在更是隐约成了文字方面的大家。 杨大小姐更是家学渊源。 原本锦天也可以。 锦氏应该会教他的吧。 但锦天莫名其妙跑去顶罪充军了。 他的幼年学习,半道而终。 不过,杨大小姐知道也就够了。 当然,杨大小姐并不关心这什么人蚕秘术。 她在意的是——这上面的题外之语。 在此地主持人蚕工作的人,对仁王的事有些猜想,这些话才是最重要的。 它指出了仁王的目的。 仁王想要成仙。 成为一尊,尸仙。 第38章 巧入天罗教 普通人想要成仙,或者说想要长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修仙是有讲究的。 一命二运三仙骨,四靠灵根五资源。 想要修仙,你最起码,要拥有灵根资质才可以修仙路,踏仙途。 然而灵根仙骨这种东西是天生的。 老天爷给你你才能有,老天爷不给你就没有。哪怕你是富二代,官老爷,还是皇子皇孙,都不好使。 那你说,难道凡人就真的,一点都不能修仙吗? 哈哈。 那当然。 不可能。 只要资源足,什么都不是问题。 站在风口上,猪都能飞起来。 更何况是一个人。 但是话说回来了。 一个凡人,要怎么样的代价,才能得到那些可以逆天改命的资源呢? 可以改变根骨的灵丹妙药,能够让人一步登顶的天地灵根,不是没有,但大佬都不够分的,凭什么给你,一介凡人? 所以基本是没可能的。 可是这样就能阻拦凡人长生的想法吗? 还是那句话。 不可能。 从古至今,不知多少人,多少事,都是如此。凡人为了寻求长生,有过努力,也有过残忍,都不足为奇。 仁王所为,也是一样。 事实如此。 仁王在历史上,就是这么一个心思深沉之人。 他的诸多选择,比如说他泡到了英雄王的后人,象雄公主,又或是他在昆山屠龙,南下月族之地,都是围绕一个目的,长生。 根据这秘术上的一些言语。 仁王得到了一位古王的传承。 那位古王曾与上古三皇之一的陈皇一起争锋天下。 不过很显然的,兵败,被杀。 但这不是说那位古王不行。 而是陈皇太过强大。 即便如此,也有一种说法。 那位古王根本杀不死。 陈皇将之裂其尸,分葬四野,这才算封印了他,打算用时间慢慢消磨掉那位古王。 但是这就结束了吗? 不是的。 一切,还未结束。 刘一夫和杨大小姐都知道。 根据记载分析,历史上的古王很可能就是黎王。 他也不是被分尸葬于四野的古王。 被斩首,断四肢,分葬四野五方。 那是盘丛王。 在上古。 先是盘丛王以边地起事和彭皇争天下。 但是,毫无疑问,彭皇太强了。 盘丛王兵败身死。 他之后,才是黎王继承了盘丛王的身后势力。 黎王选择称皇,向陈皇发动了挑战。 意想不到的是,陈皇十分强大,不输彭皇。黎皇的挑战也是毫无疑问的失败了。 但——这是盘丛王,黎皇弱吗? 不是的。 他们很强。 只是可惜,他们遇到了更强的。 所以盘丛王和黎王最终没有成皇,在古记录里仍然是王,失败的王者,不配为皇。 可即便如此,他们当年能够与彭皇,陈皇,争雄。 这就足够证明了他们的强大。 那么,盘丛王和黎王到底掌握了什么力量敢于与彭皇,陈皇争雄? 这就是仁王想要的。 他想要盘丛王,黎王的力量。 以求长生。 或者说。 另类长生。 “你知道黎王的力量是什么吗?” 刘一夫询问了起来。 上古的力量,如果可以,他也想要啊。 “盘丛王我知道一点,历史上说他刀枪不入力大无穷,手下更有一支强悍的精兵,也都是身体坚硬,力大无穷。只是他们遇到了彭皇,彭皇用大地武力天下共土剑,将盘丛王斩杀,从而取得了胜利,盘丛王的部众也基本死绝了。” “后来是黎王得到了盘丛王的力量。” “同样的刀枪不入同样的力大无穷。” “那这力量是什么?” “是尸仙之路。” 他们做出了简单的分析。 只是他们暂时也想不明白,这尸仙之道是什么法门。 莫不是,和僵尸似的? 但想也是知道不可能。 僵尸虽然刀枪不入力大无穷。 但僵尸有天性的弱点。 而且僵尸是死人,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人的第二命。 盘丛王和黎王都是部族首领,他们都带人的,怎么可能自己是僵尸呢?倘若他们真是僵尸,彭皇又岂有杀不死盘丛王的道理。 我先放白天用太阳晒。 再不行我就用火烧。 什么僵尸杀不死啊。 所以这尸仙之道和僵尸应该是两码事。 刘一夫叹道:“仁王不仁,为了寻求古王的力量,他在此地收集毒药和蛊虫,所以这里旁边才有了一个天罗教。极恶童子也在此地使用人蚕秘术。” “我明白了……” 杨大小姐明白了。 “黎王之墓。” “仁王是想要去黎王之墓。” 仁王不会想找盘丛王的墓。 盘丛王才是真正被分尸的,分葬五方四野的那个。他的墓根本不是一个地方。所以仁王想找的就只能是黎王墓。 二人深深吸了口气。 这就解释通了。 黎王死后,他的墓当然是葬在最隐秘的南岭深处。 不然岂不是随随便便就会被人发现。 真以为你是黎王人家就不刨你的坟吗? 想什么美事呢。 你越牛逼,越是要搞你。 “好了。” 刘一夫一笑。 他伸手,从杨大小姐手上取回册子。 “如无意外,此物必是为仁王所有的,虽然我们不知道为什么这里被遗弃,导致此物也落了下来,但既然有了此物,我就能找到仁王。” 只要确定此物是仁王之物。 哪怕仁王死了,埋地下头了,尸体烧掉了,刘一夫都能依据此物找到仁王的骨灰。 这对别人是难的。 但对于降术师来说,就太简单了。 简单找人而已。 这是没有什么因果业力的。 对刘一夫影响不大。 是可以随便施降的。 众人意见一致,自然也就准备行动了。 但这时外头一片乱。 刘一夫出来一看,只见一个中年精壮的男子阔步迈入其中。 他一边进来一边道:“极恶,我要的无影蛊好了没有,你这可不是合作的意思,拖太久了——呃,你们是谁?” 刘一夫一听就明白了。 无影蛊。 这摆明了是要害人嘛。 无影蛊不是让人隐形。 而是下毒无形无象,让人看不出来。 所以无影蛊是配套用的。 之所以这东西不怎么常见,是因为此物炼制起来困难。 无影蛊,这是要用眼睛来炼的。 每次也只能获得极少的一部分。 想要积累足够的无影蛊,又丧天良又花费精力。 正常没哪个蛊师愿意培养此物。 没想到极恶童子竟然会答应别人培养此蛊。 想想,自己收集的,还真有。 是极恶童子炼制的一少部分无影蛊。 “杀了吗?” 刘一夫尚在迟疑。 锦天拔刀。 他急于表现。 那中年男人脸色一变,到这时他若是不明白极恶童子出了事就真的该死了。虽然他一直想问,极恶童子怎么死的。那货可不好杀啊。真以为没人去杀过他吗?但无一例外都死了,有的人死得还挺惨的。 可是呢,结果呢,这么厉害的一个人。 就这么一下子就死掉了。 走。 他往后飞退。 但来路已经多了另一个人。 张小乙。 不得不说。 当张小乙和锦天合作时,他们才是最强的。 二人联手。 向那个男人发动了攻击。 这中年男人,武功很高,随手从背后抽出了一把钩子应战。 铁钩挥舞,肉眼可见,这钩子上蓝汪汪的都是毒。 刘一夫也明白了。 不要说刘一夫,大约所有人都明白了。 这个男人,大概率是天罗教中的人。 天罗教是以五毒为主的炼毒门派。 门中的武学配合毒,在江湖上也算有一份的。 历来的天罗教也算聪明,不惹事不闹事的。所以虽然门派相当诡异,不为正道所容,倒也没有什么不开眼的大侠上门来除魔卫道。 更是没有引得武林门派来攻击。 天罗教就此长存。 而现在面前这个人,正好可以让刘一夫一窥天罗教的底子。 这人用钩。 他用的是蜈蚣功。 手上的兵器是蜈蚣钩。 虽是一个人,但张锦二人的合力啊,一时间竟然没有拿下他? 这足以说明他的实力。 好在,张锦组合毕竟不是开玩笑的。 他们终是占据了上风。 那男人急眼了。 他的武功也很厉害,不然也不敢一个人来极恶童子的地盘,他和极恶童子合作,那也是要有同等级别的实力做为基础。 没实力,极恶童子那样的人又怎么可能和他合作?不杀了他就不错了。 但就这样的实力却被两个人压着打。 并且他快要支撑不住了。 就离谱。 “住手,我乃罗魔,天罗教教主罗上教之子,你们不要逼我!” 天罗教一向低调,低调到有些神秘。 但知道的都懂,天罗教只是低调而已,并不是软弱。历来也有喜欢猎奇的,或想显本事的,可只要踩到了天罗教的头上,基本上都没有好下场。 这就是天罗教。 不惹事,不生事,也不怕事。 想上来踩一脚,你就知道厉害了。 一听此人自报了家门,张小乙和锦天不由得有些手软了。 毕竟,这天罗教就在旁边。 真格的把此人给杀了,惹出事来反而不美。虽然现在是生了误会,但双方并未及下死手,仍然是留有余地的。 此时收手,可以吗? 但这时,哪怕是张小乙也不敢说保证的话。 只能看刘一夫了。 刘一夫目光闪动,道:“原来是罗魔先生,看来尊架此来找无影蛊是有特殊用途的,未知这点无影蛊是否可以帮到尊架?” 刘一夫这么说话了,张锦二人也就收手了。 罗魔松了口气。 他心中有鬼。 看刘一夫笑吟吟的模样,知道此人必有所猜测。 但即便如此,此人并没有发难,反而一副要帮他的模样。 他收了手道:“无影蛊并不重要,但我喜欢交朋友,其实我找极恶童子,也是因为此人在我教之侧,不得不留心尔,既然此子去除了,那我也省了这番的心。” “这样啊,那这无影蛊……” “未知几位朋友怎么称呼,有什么要求呢?” 刘一夫明白,罗魔谨慎,未敢交底,现在是要套话摸底,这倒也无妨。 “我们简单了,是盗墓派的而已,听说南方有古墓,所以想要来碰碰运气。” 原来是盗墓贼! 罗魔心中鄙视。 但整个人却松了一口气。 他略有意动道:“几位原来是求财的朋友啊,哈哈哈,好说好说,只是几位怎么和极恶这个人碰上了?” 极恶童子,绝非善类,旁人正常遇到了都是要躲着走的。这几位到好,直接到了极恶童子的洞府中,看样子是把极恶童子给扬了,这也太那什么了吧,简直非人哉。 所以他想要知道。 这几个所谓的盗墓贼是为什么来这里。 求财呼? 行侠呼? 如果是前者,好说。 如果是后者,那他就要斟酌一下了。 因为,他罗魔,也不是什么好人。 想也是知道,他要无影蛊干什么。 无影蛊本身没有什么杀伤力,它之作用是让原本可以被识察出来的毒被隐形,发现不了。 没错。 它是搭配剧毒使用的。 因为作用单一,又极难炼制,所以极其稀少。 因此,正常情况下,是没有人会用此物来玩,来浪费的。 想要此物能做的,就是暗杀别人。 特别是警惕性比较高的人。 用上此物,只要对方不是降术师,很难发现无影蛊的作用。 所以用此物者无有不中也。 毫无疑问。 这个罗魔搞这种无影蛊,有九成是要用到天罗教中人身上,还得是比较厉害的那种高人,至少是罗魔收拾不了的。 罗魔一定开出了不菲的条件,和极恶童子做交易。 刘一夫猜得差不多了,道:“无影蛊就在此,我们只是想参观一下天罗教,毕竟它比较神秘。” 罗魔一听,有些莫名其妙。 虽然天罗教一向低调。 但那只是低调而已,并不改天罗教是玩毒的帮会性质,十分诡异强大,有点脑子都会选择敬而远之,甚至是避之唯恐不及。 现在倒好,有想送上门参观的。 不是,你当我天罗教是什么地方? “可以!”他却同意了。 “没问题。” “只是有一点,我带你们走,你们不能自己乱走,那就不好了。” “成交。” 刘一夫淡淡地说。 张小乙神情微动,已经明白刘一夫的意思了。 是的。 天罗教厉害。 玩毒的嘛。 但即便是如此厉害的天罗教也奈何不了极恶童子,因为极恶童子是玩蛊的,段位比天罗教还要高一点。 而刘一夫毫无疑问比极恶童子更厉害。 他能玩鬼。 能够玩鬼的刘一夫当然不是天罗教能挡的。不过此之一行,刘一夫不是为了战斗,而是要利用鬼道对天罗教进行一次摸底,他需要的是天罗教中可能存在的,关于仁王时期留下来的秘密。 双方一拍即合。 于是刘一夫一行就从容地跟中年男人罗魔进了天罗教。 第39章 通幽小径 天罗教。 是玩毒的。 教中最擅长的就是蕴养五毒。 这五毒是——蜘蛛,蟾蜍,蜈蚣,蛇,蝎子。 此之五类,称五毒。 据说。 天罗教中有一件集五毒于一体的法宝。 称五毒天罗。 沾者即死。 死后化为一滩腥臭的脓血。 因为太过阴毒了,所以被封禁起来。 这也是天罗教一直低调的原因。 就是怕教中之人倚仗此宝目中无人,到时招惹了厉害的对头,那就不好了。 天下,哪有什么无敌不败。 纵是称雄于一时,也不得长久。 不过,罗魔毕竟是少主。 哪怕罗上教这个现任教主其实不喜欢他这个儿子。 但罗魔带区区几个人而已,参观一下天罗教。 虽然这有些荒谬,但也没什么。 罗上教一大把年龄了,大风大浪,他什么没见过,早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只要这几个人不是想去触碰天罗教的禁地,那一切都不成问题。放纵儿子带人参观教内,这点底气他还是有的。多大的事,能翻天吗? 不错,他看得出来罗魔带的几个人都不简单。 但是不要搞错了。 这里是天罗教的总部。 五大长老俱在。 谁能翻天? 大不了,他就请出五毒天罗。 好在刘一夫一行人,真的是什么都没怎么干。 他们只是走走,看看,问问,瞧瞧,是真如一般的观光客无异,搞得罗魔都郁闷起来了。他不怕别人出诡,他怕的是别人做了什么,他连知道都不知道。 瞧。 别人在他眼皮子底下。 罗魔敢肯定,这几个人肯定是在做些什么的,甚至是已经做了什么。 然而他对此一切都不知道,这种感觉,太别人的母亲难受了。 感到自己仿佛是个傻子。 岂有此理。 好在,这几个人真的只是转一圈,然后就走了。 直到刘一夫几人向他打招呼走人,他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却说刘一夫几人一走,确定没人了,才齐齐松了口气。 这几个人,至少锦天拥有秘术观云望气术是可以看到的。 刘一夫利用鬼类,早早把这天罗教给摸得个底掉。 别说,这天罗教真的是有很多秘密。 不是秘境,就是禁地。 这些地方别说,刘一夫能够感觉到,是真的有好东西,有些就是法宝,有灵韵波动在其中,让人想要。 不过刘一夫克制了自己的想法。 天罗教不是什么小势力。 人家只是低调,不是弱小。 天罗教不收拾极恶童子也是同样的。 他不愿意去干而已,不是没有能力。 相反的,若是在他们的身边放一个极恶童子,那多美妙啊,有什么事人家都会找极恶童子,那又关他们天罗教什么事呢? 在自己旁边树立起一个靶子。 那自己就安然无事了。 不过,那位罗上教的天罗教主显然没想到,他想这么安安稳稳的下去,可天罗教中有人不是这么想的。 比如那个罗魔。 他哪怕是罗上教之子,也有一颗上进的心。 这也是他搞无影蛊的原因。 他要无影蛊干什么? 当然是对付罗上教。 只不过这种事刘一夫纵然是猜到了也不会多管闲事。 这关他屁事。 哪怕日后罗魔出来闹事,又有什么可怕的。 毕竟。 此时的刘一夫已经掌握了鬼道。 他是大降术师了。 虽然实力增进太快。 不过刘一夫始终是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这一点才是最重要的。 那么,在天罗教最重要的收获是什么? 是一副图。 这副图。 简陋,草率。 任何人拿到手,都不会当一回事。 只以为是某个人,甚至是某个顽童的信手涂鸦。 殊不知刘一夫此来是做过功课的。 他对于南岭地区的地图都背了不知多少幅,从古地图到现在地图,都熟记于心。 没办法。 学习能力带来的超级记忆力。 就是这么离谱。 有了这记忆力,刘一夫只在脑中一对比就发现此图和很多地图有重合部分。 他在心中一对比就有了一条路线出来。 这是古代的一幅地图。 上面是通幽之地的地址。 这幅地图就是让人前往通幽之地。 一个传说中的地方。 传说是最靠近死亡的地方。 以往听到这个名字,只以为是传说。 只有一些极少孤僻的古本旧书才偶然略微一提,着重的笔墨不多,大多数是一笔带过,尽可能的微言大义,没想到,原来世间真有这么个地方。 之所以一直没有人发现这地方,一来是被月族挡住,二来这里是不毛之地,即便是月族都没有去占据那里。 可想而知那里的生存条件有多困难。 通幽之地。 传说中直达死国的路径。 据说,当年,盘丛王兵败,他的部族有一部分,死都不愿妥协,不肯低头,就是逃往那里的。黎王得到了盘丛王的力量,想必也是在那里。 后来,是仁王。 现在,是我们。 原本,有了那本秘术册子,刘一夫就能找到仁王的最终所在。但是毫无疑问这比较费力气。哪怕施降随意也是如此。 但有了这地图就省事多了。 等于限定了地方,再来施降问路。 这样一来就要省心省事也省力得多了。 找到地方,也成为一件必然之事。 刘一夫他们回去准备一番,就出发了。 那三个人蚕,丢给锦氏照顾了。 虽然麻烦,但对锦氏来说也不是什么大事。不过是花一点钱的事而已。 锦氏不怕花钱,只是有些疑惑。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重要的问题要问三遍。 她真的想知道,为什么要花费诺大代价救这三个人蚕。惨成了这样子,为什么还要让她们活着呢?都已经这副德性了,早点死掉不是更好吗? 但刘一夫表示。 与我无瓜。 这是张小乙的事。 既然是张小乙的事,那这面子也就得给了。在锦氏想来,既不是刘一夫想猎奇,又是张小乙的托请,那么,无论如何这面子也得给。不管怎么说,张小乙曾经帮过她的儿子。 哪怕她心中对儿子其实是有些失望的。 但那也是她的儿子。 血浓于水。 就好像锦葵明明已经成长歪了,她还是在包容她。 只是刘一夫他们全都要走,这让锦氏有些感觉到不安。 女人嘛,是需要安全感的。 刘一夫他们临时有事,一时不在,倒也无妨。她又不是一点自保之力都没有。 但你们一下子全走了,还不知道要走多久,就把老娘一个人丢下,这合适吗?这像话吗? 刘一夫只好带张小乙去找帮手。 留下了锦天和他老妈一块儿,母子俩好谈谈心。 “我们找哪一个帮手?” 张小乙有些不明白。 他们搁这外头哪来的什么朋友啊。在江湖上,往外说到处是朋友,但又有几个敢托心置腹呢?搁你,你敢吗?在这个尔虞我诈的江湖上,朋友,友情,兄弟,义气什么的最好还是嘴上说说而已,千万别真格的当真了。 一旦出事,那代价,没几个人能够承受得起。 “有一个人还是比较合适的。” “哪一个?” 说话间,到了。 这是一间乡下武馆。 因为太没安全感了,所以乡镇各地,包括诸多大城,都有很多高手开馆授徒。一来是赚钱,二来也是避免进入江湖打打杀杀。 正常懂点事的,都不会来找开武馆的麻烦。 一是怕踢到铁板。 二是你怎么知道他徒弟中未来没有真龙呢?你今天是闹得欢了,却不知在未来给自己竖了几个敌人。 人在江湖,除非必要,真不用得罪太多人的。 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更多的是人情世故啊。 可能很多年轻人不懂。 但总有一天,总是要懂的。 话不多说,这武馆就进去了。 跳墙进的。 出乎意料。 这是一间十分冷清的武馆。 虽然这武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在院中也摆放了兵器架子,上面放了十八般兵器。 可却没得几个人。 在主屋正间,只有一个人在呆呆的喝着闷酒。 这人一见,张小乙就认出来了。 “是他啊?” “没错,就是他喽。” 短短时间,认识有限,上哪儿找可以信任,武功又高的人呢? 这么一划算,真没几个人。 但,此人就是一个。 林雷。 江湖人称闪电霹雳手。 师承阴山派大师兄,雷电法王石志坚。 这要不是高手,就真的没什么人算高手了。 林雷刚发了财。 但他的人生却仿佛失去了意义。 他回到武馆,也没管那些不怎么贴心的弟子,闲得没事,又不甘心去赌,只能喝闷酒了。 以前,他赌,是因为他没钱。 一个人往往就是这样,越是没钱越是要赌。 赌赢了就可以翻身嘛。 你说你,一个人,没有钱,你不赌干什么?真的去学人种地吗? 凭借他林雷的武功眼力,别说,一开始还真的是赚钱。 但开赌场的,要是这么容易就让人赚到钱,那就别开了。那些江湖上武林中的高手也不必穷困潦倒,饿死在边墙下,没钱了去赌嘛。 高手哪地方不能吃饭呢? 但是,错了。 一山更有一山高。 你以为你厉害,却不知还有更厉害的人在。就算没有武功高手,但却有数术方面的高手啊。你武功高,有屁用啊,人家和你比武功吗?人家和你比数学。 只要人家不出千,按规矩搞你,你武功高又有什么用? 武功高在赌场上其实只能做一件事。 防止别人出千。 仅此而已。 毕竟你也是一样不能出千的。 都不出千,比什么,运气? 那不就是数学嘛? 所以,武功高没用的,该输还是得输。 想仗着武功高就为非作歹,也不是不可以,要看你实力够不够硬了。而大多数情况是,你并不够硬。 所以,武功高强,强如林雷,也是欠下了一屁股债。要不然他能走到那地步?拿亲妹妹换钱。 有人可能觉得他不是人,坏蛋。 却也不去想想,要是能够平安的搞到钱花,他林雷也算是一个堂堂高手,又何必做这样的事? 很多不堪的事,往往不是想做,而是不得不做,逼不得已的。 可是呢。 现在。 林雷有钱了。 债还了。 还有充足的剩余。 他有这么多钱,自然不会傻的再去赌了。倘若一个人真正有钱,脑子有病了才去赌。真正的有钱人,哪一个喜欢去赌的? 喜欢赌的,除了穷鬼想要搏一个大的,就是那些闲得无聊的二代找刺激。 真正的有钱人,不赌是家教,是其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 所以林雷也不想赌了。 但是吧,他闲下来了,却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干什么了。 所以,也就只能喝酒。 一个人喝酒,那是什么酒? 毫无疑问。 是闷酒。 正喝呢,两个人跳墙就进来了。 刚一开始,林雷还以为这是要翻脸。 怎么,舍不得金子? 不过脑子过一下,他仔细一想,不对。 如果真格的是要翻脸,来的应该有锦天的。 张小乙加锦天,这才是最强战力组合。 可这一拨来的只有张小乙和刘一夫。 这对组合,不是说不能打。 但他料想该不至于此。 果然,他是对的。 刘一夫上前,巴达巴达一说,林雷才明白。 我深入了。 居然让我当保镖? 他当即表达出了不满的意思。 “让我当保镖,你当我什么人!” “呃……你不也干保镖的事吗?” “……” 尴尬了。 林雷为了赚钱,真的什么都干过。 当然,有的事不能干。 比如说,杀手。 你可以杀人,但不能正式挂职杀手。 需要知道,杀手很赚钱,虽然实际上在很多有钱人眼里也就那样了,但对普通人来说,杀手毫无疑问是高收入职业。 但是,高收入意味着高代价。 世界是公平的。 你杀人赚钱。 在赚钱之余,也就意味着你有了一个死敌。 别以为你可以把人杀干净。 事实上,杀不干净的。 就算你灭人满门,人家也保不定有别的什么亲戚,就算没有亲戚,也有可能会有一些朋友。或是师门的关系。 甚至,在某一天,某个漏网之鱼就会站出来要报仇。 所以杀手这条路,也不好走。 一经当了杀手,就永远在江湖上低人一等。 这意味着有钱就能砸你出手,你这所谓的高手,哪来的尊严可谈? 所以林雷没有选择当杀手。 仅管,这不妨碍他杀人。 可现在,当保镖? 林雷有些意兴阑珊。 我有钱了,不能摆烂吗? 但刘一夫终究还是说服了他。 一个人,正常情况下,一些事,是藏不住的。比如你有钱了。 林雷顿时惊醒。 他虽然有钱之后仍然保持低调,但有一点是瞒不住的。 他曾欠下赌债。 他有钱了,自然大手一挥,把从前的积欠给还了,这对他来说已经不难了。 但他还钱就意味着他告诉了别人,他有钱了。 事实上,雷电法王石志坚就是一个喜欢钱的人。 他想师父到时会不会找他要钱? 这事。 石志坚干得出来。 第40章 古道艰难 石志坚这个人,要名要利。 他虽把林雷给逐出门墙,甚至看在一段时间的师徒情上,没有废了林雷,但这只是当时如此。 而人——是会变的。 当年的石志坚没有选择废了林雷,不代表他现在不行。 多少情分,过这么久的时间了也都淡掉了。 当年的不忍心下的手,现在就变成了悔不当初,为什么当初不早点杀了呢? 很多人以为,人会后悔。 殊不知很多时候,所谓的后悔是后悔做事不够绝。 刘一夫这么一说。 林雷不得不担心。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万一,我那亲爱的师父找我要钱了怎么办?要说自己仍然是师父的弟子,给也就给了,不给怎么办?但我都别人的母亲,给逐出门墙了呀,好不容易发点财,这也要,我能甘心给吗? 毫无疑问。 不甘心。 可是。 林雷知道,石志坚的品德是差点。 但人品和他的武功是两回事。 石志坚的实力是真的。 林雷对此十分清楚。 “不是,我给你们说的当保镖,你们就能从我师父手上保下我吗?” 刘一夫和张小乙交流眼色。 二人都笑了。 他们知道,林雷意动了。 “我们的东家,锦记的大老板,那位可是铁冠道门罩着的呀,敢动她,问过铁冠道门了吗?不过就怕一些什么都不知道的人真的敢伤到锦东主,所以你明白的。” “嘶——” 林雷真没想到。 锦记的那个女东家竟然背后有这身份。 不过这么一想也就对了。 刘一夫这一队人也算厉害了,正常商人哪里能够让他们这么尽心的保护。 你要说这女人背后是铁冠道门,那就不意外了。 那可是铁冠道门啊。 正儿八经的修仙门派。 “好吧!” 林雷同意了,表面上还有一些不情愿。 但这是装样子的。 他的心里都快要笑出花来了。 铁冠道门,这下有虎皮可以扯了。 有了林雷,锦氏也算能够接受。 毕竟他的雷霆霹雳掌是挺厉害的。 锦氏是亲眼目睹过的。 解决了后顾之忧,刘一夫他们终于可以上路了。原本最担忧的月族的问题也给解决了。 月族中的实力大族之一的方青山族长给出了通行旗令。 这是看在锦氏的关系和面子上,月族大佬方青山才给了这么一面通行令旗。 这不是因为刘一夫他们追寻仁王下落才给的。 仁王?那都是多少年的事了,方青山早不放心上了。 他对古代那些事丝毫也不放在心上。 若有人告诉他,有人想探寻月族老祖,盘丛王,黎王力量的秘密,他也只会付诸一笑,笑过了之。 时代不同了。 盘丛王黎王虽然在当年是英雄。 说不定有很多人追随。 但时代不一样了。 现在让所有月族归一,重回盘丛王他们的麾下,估计是没人肯干的。 再说……方青山有自己的想法。 千多年来,想要探寻古秘的,又岂止刘一夫他们呢。 月族自己也是有很多喜欢异想天开的人的,那些人不早早干了吗?但是吧,时至于今,当年的那些人到了现在早已不知魂归何处了。 所以那个地方——太危险。 懂点事的月族人都明白。 正常人脑子得有多疯才去那地方玩? 你们要去? 好。 去吧。 我一路放行。 我看你们死不死在里面。 你们有了收获,也得回来。 虽然你们大概率是回不来的。 于是,刘一夫他们小队众人顺顺利利地就出发了。 崎岖大山,密林重重,这都难不到刘一夫他们。拥有空间宝物,可以携带大量物资的刘一夫他们是不必担心后勤问题的。 可这并不意味着就舒服了。 这一行,让刘一夫想到了第一次,月亮沟之行,那一次,给他感觉至深的就是,路况太差了,走过一次,你永远不会想要走第二次。 现在的路也是如此。 甚至根本就没路。 只有在刘一夫的记忆里有路。 沧海桑田。 曾经已有的路,现在没有了。 只能重新开辟出来。 但是,毫无疑问这得有多累。 你要把前方的草,木,尽皆斩断,踩在脚下,铺成一条路。 如此一来,这岂能轻松。 自然是一路辛苦了。 这等于是,你在重新开路。 古代开路修路筑路什么的,那得是千百人,上万人做的事情。 现在呢,就他们四个人。 区区四个人开路,这里面的难度也就可想而知了。虽然诸人已经都算是高手了,但高手这么干,也别人的母亲累人啊。 而且。 开路,并不是最困难的。 事实上,越来越让人受不了的环境才是最要命的。 环境。 随着深入。 这环境是真的开始要人命了。 这是一个怎么样的环境呢? 首先,是气温,越来越闷,越来越热,在这闷热下,还有空气里浓郁的湿意。 刘一夫四个人其实已经算是顶级的高手了,在江湖上也算是人物了。 是走到哪儿都能成腕的人物。 他们内功有成,不敢说水火无惧,起码也是寒暑不侵,一般的气候温差对他们已经影响不大了。 可没想到在这里却都有些受不了了。 这空气。 哪怕他们能克制热意,也受不了这莫名其妙出现在皮肤上的水汗。让他们浑身莫名其妙就汗黏黏的,别提多难受了。 这一难受,是不是就要脱几件? 好比杨大小姐。 原本挺体面的一个人。 往常都是外着长裙,内有长裤,脚上一双皮靴子,多紧密,多体面啊。 现在都没了。 她的裙子她自己撕了。 后来又把裤子也从膝下给撕了。 皮靴子也不穿了,换上和众人差不多的手编木底草鞋。 当然,这草鞋是买的。 做工挺精致的。 不是普通随便什么人手打的鞋子。 普通草鞋是不舒服的。 新鞋会毛糙的刮脚。 旧鞋是舒服了,但保不齐什么时候就烂掉了。一双草编鞋,你能指望它结实坚固到哪儿去? 所以这是山中月族为了外面比较娇生惯养的人准备的鞋。 布面子,上面编的草面,打上木底,比普通一般的草鞋子要坚固并美观多了。 刘一夫不差钱的买了一批。 他们早早换上了。 但杨大小姐一开始是不干的。 可走了一段路,她就渐渐受不了了,也在慢慢的放宽标准。先是把裙子撕短,然后扯掉。后来又开始撕裤子,先撕了个七分,然后五分,不知什么时候撕成三分。 至于鞋,她的带味儿的鞋已经被强塞给刘一夫放储物空间里。 她也换上了新的木底草鞋。 不如此的话,往后的路那叫一个寸步难行啊。 你以为这就结束了? 不。 走在这已经消失的古道。 当你解决了一个问题,很快又有新问题来了。 这衣服是轻减了,但随之而来的是虫子别人的母亲也多了起来。 各种各样的虫子。 不是蛊虫。 也不是什么毒虫。 而是莫名其妙数不胜数的飞虫,爬虫。 这些虫子,肆意,张扬,嚣张,狂妄。 它们无声无息的在告诉你,它们才是这里的主人,你,啥也不是。 你不管,这些虫子就往你身上沾。 往你头发,鼻孔,耳朵,后颈,甚至脚上,裤裆里钻。 它们是真的以为可以在你的身上打窝儿住啊。 的确,你伸手就可以按死。 弹指就可以击飞。 但,问题是,太多了。 前脚走,后脚到,前赴后继,永远无绝。 这么多的虫子,让人几乎要发狂。 这还是普通的虫子呢。 你以为就没有毒虫了? 事实上野生的毒虫,其毒更烈。 大多数毒材,其实更多是人工培育的。 但人工的毒材,永远比不上野生的。 在这古道的路上,掩藏在大多无毒虫之中的,是有毒之虫。 这些毒虫,更是万万千千。 它们早和无毒虫形成了自然的生态圈。 天生就方便隐藏在虫群中。 一不小心就要中招。 对于这些虫子来说,不管毒虫还是普通的虫子,它们才是一体的,是一个圈子的,而刘一夫他们这些,是外来生物,是要遭到排斥的。 对此,刘一夫只能祭出人头杖了。 这东西——丑。 所以刘一夫除非必要一般是尽可能不用的。 但现在怎么办?给逼到这份上他也只能用了。 从人头杖中,飞出了刘一夫炼制的护身虫群。这些小虫其实说战斗力不强,但关键在足够细小。 虫子。 不是越大越好。 厉害的虫子往往是越小越毒。 当然,这种小虫既没有什么毒性,也没有什么战斗力,但它虽小,却天生克制绝大多数的虫子。 大虫子它们就咬这些大虫子在外的关键部位。小虫咬大虫,譬如蚂蚁咬大象。 即便是大如大象,也奈何不了小小的蚂蚁。 这里也是一样的。 至于小虫子,比刘一夫培育的小虫还小的小虫,正好可以发挥一下小虫子们那微不足道的战斗力。 所以说这种看似不起眼的小虫,其实在自然界也有独到之处。 就好像在肉食动物中,混得最好的既不是狮虎豹,也不是别的什么,反而就是狗。 人类养狗。 厉害的可以和狮虎豹对抗,弱的也可以和猫类争宠。喜欢狗子的人一点也不比猫奴少。并且,说到猫,其实狗子也是能够捉老鼠的。 平时在家还能欺负一下黄大仙什么的。 这些小虫,就是刘一夫经过精挑细选的小狗虫。 但是。 即便有了这些虫。 也只能是抵挡大多数虫子而已。 可在密林古道上,仍然还有很多虫。 刘一夫的虫子,也只是虫子而已,不是神。不可能做到完美无缺。毕竟这是客场作战,面对的敌人实是太多了。 而且刘一夫的虫子也是要消耗的。 想要维持虫子,就需要投入尸油。 虽然刘一夫有很多。 可对于一个降术师来说,从来不会觉得自己尸油多,即便储存了再多的尸油,内心中也会隐隐觉得不够,不多。 所以刘一夫使用也是要计算着用。 不能说时时刻刻都用。 培育起虫子,那尸油消耗是有些恐怖的。特别是具有催动虫子情绪的特殊尸油,那是高品质的尸油,刘一夫就更加的舍不得了。 中途,几人闲话说笑。 都有了一种想回头的想法。 但最终他们只是说说而已。 都到了这一步,怎么可能回头啊。 而且。 刘一夫知道。 他们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为什么? 因为刘一夫自己观测了。 同时也借鬼道搜查了一下。 没错。 毫无疑问。 在他们行走的这条古道地下。 三五不时的,就会有一二若干的尸体。 这是古代走此道时死掉的人。 那些人虽然死了,但尸骨却在地下。 有很多已经成了化石。 可从形状上看,仍然能够分辨出来。 此之为人,至少曾经,生前,是人。 只是因为各种的原因,死了。 但他们的死,并非毫无意义。 他们的尸骨,证明了这条古道是真正存在的。 在古时,是真的有人,以莫大的代价,行走于其上的。只是这条开辟出来的古道仍然太危险了,所以即便曾经有人走过,后来者也是望而却步,没有继续走在上面,终至这条曾经的古道,又重新掩藏于无数植被下面而不被人知了。 若非刘一夫记背并且一直记得的地图实是太多了,又有古地图的大略指引,他是说什么也不容易找到此路的,不得七绕八弯和摸寻一通才怪。 好在,现在,一是有古图的指引。 二是有地下尸骨的证明。 所以刘一夫明白,他们是走在正确之路上的。 “等等——” 说话的是张小乙。 张小乙脾气一般来说还是不错的。 他极少真正发火发脾气。 他知道,带队之人发脾气是最没用的表现。可现在他受不了了。一来他这次并非是带队之人,二来也是他一路行来这苦头让他有些毛躁。 他的暴脾气上来了。 并且他发火也是有着充足的理由的。 “你告诉我,这是路?” “这别人的母亲,是路?” “它哪一点像别人的母亲一条路!” “啊——!!!” 张小乙气怒以极,真正的吼了出来。 面前,原本茂密的植物少了很多。但却是出现了一片泥水潭子。没错,毫无疑问,这是丛林中让人望而色变的——沼泽。 并且,不是一块,一点点,而是一片,一大片,几乎看不到头。黑色的泥水,既看不见底,亦不知底。 你永远不知道这下面是什么。 可能很浅,浅到能够一脚站立于其上。 也可能一脚踏下去,人就掉下去看不见了,连一个脑袋都露不出来。 这么凶险的地,说是路,也难怪张小乙都发毛了。 第41章 沼泽险境 面对张小乙的发火,刘一夫无奈。 但是,刘一夫知道,这的确是路。 至少,在古代,真的是有一群人,从此而过的。想想刘一夫也忍不住要佩服那些古人,他们在面对于此时,到底是怎么样的勇气让他们继续前行的? 这玩意,有点一脚生死,足踏幽冥之感啊。 如此境地,怎不让人望而却步。 张小乙发火,也就情有可原了。 但再怎么样,也是要走的。 “放心,过去的人不长脑子,什么也不懂,面对于此,那是真没办法,但话说回来,这区区沼泽,还真没什么,看我的。” 刘一夫不相信古代的人都那么蠢。 也许这条路的确难走,但真就没办法了吗?显然不是的。 笨方法,让人系绳子一步步的探,总也是能找到一条路来的。 刘一夫当然不可能那么蠢。 他用聪明的办法。 在这种环境,树木是不缺的。 刘一夫又拥有鬼道。 他拔出腾蛟剑,斩一些木材。 又用阴魂幡驱鬼为其所用。 很快的。 一块块平板脚套就出来了。 刘一夫甚至还在上面做了防滑设计。 所以说,区区沼泽而已。 没准备往里闯,那自然是危险万分。 但只消你有足够的知识,又有一定的准备工作,那这也就没什么了。 随后,刘一夫教众人,怎么把脚套置于其上。 然后他自己示范了一下。 刚开始,的确有几分不便。 毕竟的嘛,在脚上套这么一块木板片子,片子上还有防滑的木刺,这么笨重的玩意儿行走于其上,是挺不方便的。 但习惯了也就没什么了。 至少这沼泽已经不是什么问题了。 刘一夫甚至还给众人绑上了绳子以策安全。大家都可算是高手。 这样,就算一时间哪个人出了事,也不妨碍把他给救回来。 唯一的问题是在这沼泽上行走,不能使用轻功纵跃了。 换上了这木板鞋,大家总算是又可以上路了。但刘一夫却没把剑收起来。 “你剑怎么不收起来?” 张小乙问。 刘一夫拥有储物腰带,使用起来别提多方便了。但他却没把剑收起来。需要知道,刘一夫已经拥有玉虎剑了,可以随时绕飞于身前,但他还是祭出了腾蛟剑。 大家都是聪明人,要是看不出问题就怪了。 刘一夫道:“沼泽虽有很多危地,但那主要是针对我们人类来说的。在这沼泽上,有很多生物,也有足够的水,对于一些生物来说,这里很好。我们行走于其上,我觉得要多做一些准备比较好。” 张小乙顿时醒悟过来。 “不错!能够在这片泥沼上生活,一定皮糙肉滑,防御力惊人,所以你担心玉虎剑不足以破防,才提着腾蛟剑?” “对。” 是的。 刘一夫知道,这种环境,特别适合一些软组织生物生存。 这些生物,要么拥有滑腻的身体,要么拥有足够厚的皮质层。二者若是能一结合起来,还真能克制并不以锋利为算的玉虎剑。 对付身体滑腻,防御力强,还有充足自愈力的生物来说,毫无疑问,腾蛟剑是更好用的。 它的锋利特性,会让此剑无往不利。 行走在沼泽上,是十分痛苦的。 第一个难题就是很难找到落脚地。 第二个难题是找不到合适的生火物资。 那些湿的,满是泥泞的烂木头,根本不足以烧起来。 没有落脚点。 没有休息的地方。 即便是有刘一夫提供的补给,他们仍然感到累。 每次,总是很丑陋难看的以各种姿势休息,这只能是勉强的休息,最多缓一下,其实仍然是让人感到累的。 最要命的是这种沼泽地太大了,又多,你根本不知道这样走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 然后袭击就来了。 沼泽巨蜥。 这大约是此地的终极生物了。 就像老虎之于山林。 它们的体型巨大,又拥有在泥沼上奔行的优势。 大约是没有天敌吧。 一见到了人,它们就肆无忌惮的发起攻击。 这种沼泽巨蜥,其实速度应该是不快的。只是它们的四肢粗短,脚掌有蹼,一边奔行,一边滑行,所以显得速度很快。 倘若是在平地,或是硬地,那速度就比较感人了,也就比一个人步行快点。若是这个人跑起来,怕就跟不上了。 但在此沼泽地上,它们就是天然的掠食者。 刘一夫几人当然不怕。 很快这几头沼泽巨蜥就被一一斩于剑下了。 刘一夫随之就对一头沼泽巨蜥的尸体进行研究。 毫无疑问,这东西很阴损。 它的牙,口水,皆有剧毒。 并且是一种慢性的毒。 一经中毒,人大约会感到疲累,用不上劲儿,最后会累得软倒在地上,虽然活着,却失去抵御的力量。 所以被沼泽巨蜥追捕的猎物,在被沼泽巨蜥吃掉时,大多是活的。 沼泽巨蜥很多。 这里是它们的地盘。 即便是刘一夫他们武功高,武器强,也不想面对这悍不畏死,又皮糙肉厚的怪物。 一个个跟不长脑子似的。 即便是有很多沼泽巨蜥被斩杀了,余下的也跟不知道似的继续发起攻击。 这些沼泽巨蜥,体型颇大,每一头都有半个人高,体长却有两三个人长。 所以从体力,力量来说,它们其实是很强的。 要是一直面对这样的怪物,他们还真有点撑不住。 终于,刘一夫不得不使用了鬼道法术。 因为他想,既然这些沼泽巨蜥如此拼命攻击,不惧生死,那大约是比较傻的。 聪明的生物哪有不怕死的。 这么不怕死,脑筋一定有问题。 所以刘一夫使用阴魂幡的鬼道法术,迷魂惑心,这些沼泽巨蜥也就解决了。 一头头的沼泽巨蜥,只剩下绕圈子了。 解决这些,才好点。 刘一夫干脆找材料搭了一辆泥车。 让这些沼泽巨蜥给他拉车。 没想到。 这些看起来巨大恐怖的沼泽巨蜥,这么笨的,随便的鬼法就给控制住了。 坐着沼泽巨蜥拉的车,倒也不失为一种享受。 这里虫子也少了很多。 看似好了起来。 但,刘一夫知道,平静的表面,一定暗藏杀机。 在这片沼泽里,沼泽巨蜥实在是太多了些。 刘一夫忍不住想,不对啊,这沼泽中的生物一定有,有水嘛,别的不说,一些小的生物该是有的,但是就算那些小生物们再多,怕也是供养不出这么大一群的沼泽巨蜥吧! 除非。 这些沼泽巨蜥,它们只是看着唬人。 实际上的这些沼泽巨蜥,食量是很少的。 食量少,才让它们能够养活这么大的族群。 就刘一夫的目睹所见的,怕不有数百上千,又可能是数千上万。 总之。 它们太多了。 这么大的量,除非食量小,不然怎么解释? 同时,刘一夫还有一个疑惑。 有这么多沼泽巨蜥的存在,古人要怎么走这条古道?想要填满这些沼泽巨蜥,需要用多少人命去填? 忽然。 刘一夫看到。 沼泽地面上,一块地方升起了一个比较大的水泡子。水泡炸开。 旁边的几头躲闪不及的沼泽巨蜥无声无息的倒下,死了。 它们死了,一会儿才有其余的沼泽巨蜥上前吃这同类的尸体。 同类不食,在这儿成了笑话。 原来,同类可以相食。 这大约解决了沼泽巨蜥的一个食源问题。等等,不对,这是拿沼泽巨蜥当蛊在养啊! 还有,从地下升起来的气泡。 这应该是地下的有毒瘴气。 在沼泽之上。 有很多生物,它们一代代的重叠于此。 死了,一代代在地下。 尸体不是变石油,而是成了一种有毒的沼气,瘴气。 这种地瘴之气剧毒非常。 即便是此地的沼泽巨蜥,这种拥有剧毒的生物,也抵不过这地下的瘴气剧毒。 感情,这泥沼之下,还有雷呢。 好在。 此时,刘一夫他们是坐在沼泽巨蜥拉的泥车上。这泥车一直奔行的,得有多差的运气才会撞在地下瘴气上。 但运气这种东西是飘摸不定的。 你以为你碰不上的,但偏偏就让你遇到了。 就有那么一个气泡上来,炸在了锦天的旁边。 锦天身前拉车的沼泽巨蜥一下子就倒下去了。 连锦天也从车中给抛了出来。 他一落地就陷入泥沼中。 得亏他有小心,没有直接陷没,还保留了半个身子。 刘一夫连忙放出玉虎剑。 他的玉虎剑已经通灵至极到可以飞的地步。锦天抓住玉虎剑柄,这才勉强从泥沼中出来。 饶是如此,他脸色也有所发青。 这是地泡中的剧毒。 刘一夫连忙取出了一只金钟给他拔毒。 好一会儿才让他恢复。 此毒,非同小可。 锦天吐出了一口浊气,知道自己算捡回了一条命。 他终于道:“多谢。” 一直以来,纵是锦天回归队伍,但他内心对刘一夫仍然有了些芥蒂。 直至于此,他被刘一夫救了命,这才有所开怀,感觉也不是不可以放下。 “不用谢,我知道,这一路上,你尽可能不和我说话,我知道的。你仍然在意。这种事又有谁不在意呢,想开了就好,今后我仍然拿你当兄弟,你管我叫爹就可以了。” “滚!” “哈哈哈哈哈……” 不独刘一夫。 所有人都笑了起来。 纵是仪态完美的杨大小姐也捂着嘴在抽抽。 好在有此一遭,总算不是那么尴尬了。 这一路上,可以看到的。 锦天是能少说话就少说话,即使说话也尽可能不直接面对刘一夫。刘一夫主要交流对象就是一个张小乙,不得不说,一直这样,是有些尴尬的。但即便知道如此,大家还都不好说,就是怕锦天羞刀难入鞘,又跑掉了。 现在,好多了。 但许是老天见不得他们的好。 从地下又蹿出来一个怪物。 一个,大的。 大号的沼泽巨蜥。 普通沼泽巨蜥只有普通人一半高,四肢粗短趴在地上。 倒上体长有二三个人那么长。 从外型上说有点像鳄鱼。 但这一个大的就不一样了。 它一蹿上来就可以看出它有一丈多高,二三丈长,体型是普通沼泽巨蜥的三到五倍之多。 这么大的一个大家伙,证明了沼泽巨蜥其实也有首领。 想想也对。 这么多,看起来成千上万的沼泽巨蜥,算是群居生物了吧,又怎么可能没有首领。 现在一看,明白了。 这首领级别的沼泽巨蜥其实是掩藏在地下。 这是因为刘一夫驱使控制了大量沼泽巨蜥,并以之为座骑奔行得快出了它的控制范围,这才让这畜生忍不住从地下蹿了上来。 这恶畜,看着就恐怖吓人。 它的躯体和泥沼相近。 但一颗头却是白的。 从它的头上有一层分泌物,导致这泥浊没能把它给染黑了。 可这么一看更恐怖。 甫一张口。 长信在喉间飞舞。 一股无形波动扩散开来。 让整个沼泽巨蜥的兽群发生了波动。 有些沼泽巨蜥仿佛是清醒过来,它们立刻对没有清醒的沼泽巨蜥发动攻击。 那些沼泽巨蜥也都开始反击。 好端端的,这些沼泽巨蜥开始停下了奔行,进行了你死我活的相互厮杀。 那为首的怪物,从地下蹿出来的那个,好似不受刘一夫鬼道术法的控制,向刘一夫一众扑杀过来。 刘一夫取出了阴魂幡,连连施放鬼道法术。 迷魂惑心,鬼打墙,鬼遮眼,鬼幻术。 但一一都失去了效果,反而让此兽更加暴怒。 张小乙,锦天,双双拔刀,准备从泥车上跳下来进行拼杀。 没法子了。 这里环境不好,刘一夫是真不想在这泥沼地面上拼杀。 忽然。 他眼一尖。 看到了一块硬地。 “过去打。” 几辆泥车逐一翻车。 车上的四人却都飘然落地。 说时迟,那时快。 这头巨大的沼泽巨蜥首领怪已经扑上来了。 但至此之时已经没得怕了。 锦天一招乘胜万里伏。 霸绝一方的一刀就斩了过去。 此刀斩实,哪怕是在剧烈奔行的重骑,都能给你一分为二。 更不要说,此乃新月宝刀。 新月宝刀总也是被人小觑。 很多时候让人感觉还不如张小乙的狮子照夜白。 但,殊不知,在攻击力上,锦天的新月宝刀才是最强的。 这一刀下去,立刻就给斩得飚出血来。 当然。 巨怪的速度带来惯性冲击下,锦天也是化为了一道抛物线给撞飞出去。 好在他轻功好。 云龙九现在轻功身法速度上的加成极其恐怖。 双足一顿,人在空中,横过宝刀,脚在刀面一踩,竟然止住身形,反弹了回来。 第42章 危险重重 下方。 张小乙咆哮着扑上去。 他一连给这怪物三刀。 得亏是他掌中的宝刀狮子照夜白是一把短刀,不然说不得他一个人就能把此怪给斩了。 此怪受了这诸刀,不由大痛。 它虽凶悍,毕竟不是没脑子。 原本以为对方是到口的肉,哪知道脚踩实地后这么厉害。 这让它有了几分犹豫。 它不知道。 生死之际,是不能犹豫的。 犹豫即会败北。 就在它这么一个迟疑的刹那。 锦天已经用云龙九现的轻功身法反弹了回来。 他手持宝刀,高高跃起,从上而下,一刀劈下。 长刀落下。 几乎没有声音。 一条血线出现。 巨大的兽头就此落下。 这头从地下而上,来势汹汹的怪兽就这么被干脆利落地斩杀了。 它不知道,它撞大运了。 原本,张小乙和锦天就磨练出了天作之合的配合。 现在。 锦天摆脱了心节枷锁,战力一下子更进一步。 武功修为到了他如今的这个地步,心灵上的进境比别的更重要。 锦天的心灵晋升,让他的战力不由自主的提升。 这一提升,连带影响了张小乙。 这张小乙也是一个特殊的人。 他的特殊之处就是遇强则强。 往往能够超水平发挥实力。 锦天带动了张小乙,这一下二人配合的实力是极其恐怖的。 以至于瞬间就把这看起来很强的怪兽首领给斩杀了。 看到此怪头落于地,手持辟邪正撸袖子想上的杨大小姐都咋舌了。 刘一夫上前,处理这尸体。 这么一个大的,还是有处理价值的。 没错,此时的刘一夫处理怪兽尸体也是比较讲究了。不再饥不择食,逮什么都要。 但像这个的,一定要收拾。 别的不说,此怪的一些皮脂重味部分是需要处理的,要尽可能的收取其中的味源。 有了此物,哪怕不用鬼道,也可以无惧于那些沼泽巨蜥了。 然后,该扒皮的扒皮,该剔骨的剔骨,该抽筋的抽筋。 只可惜了内脏,不好处理。 没时间啊。 这些内脏,最好是晒干了磨粉,到时当养蛊的饲料也好,用于植物肥料也可以,作用多多。 简单的一句话。 在降术师眼里,这世上没有什么是没有价值的。哪怕你是一坨米田共,也能给你安排得明明白白。 最后,除了一滩子内脏只能放弃,这头怪兽的骸体给收拾得干干净净。 最为珍贵的,是此兽体内的毒腺。 一拳头大小的毒囊。 此毒被刘一夫用一只金钟收了起来。 “我们下面怎么办?” 泥车毁了。 下面的路,怎么走? 刘一夫摇动阴魂幡道:“忍一下吧。” 忍什么? 气味。 这些沼泽巨蜥身上那种腥臭难闻带种腐尸臭的味儿。 泥车没了。 附近也没有什么材料做板鞋。 再说了,已经习惯坐泥车,这时再让他们徒步,真有些不甘心。 那就只能——骑沼泽巨蜥了。 众人无法,只能强忍恶臭。 他们各自寻了一头沼泽巨蜥,骑上去。 没二话,匆匆赶路。 就指望早点上岸,不在这泥沼上,忍受这些沼泽巨蜥的臭味儿。 一直又趟了两天,这才算看到了绿色。 不再是漫无边际的黑灰色。 众人早忘了从前在密林里的痛苦了。 现在他们只想上岸。 这一回,上了岸,却发现有些怪。 放归那些巨蜥,众人重新找了方向。 走了一段路,就发现,没虫子了。 这就离谱。 这么大片的林子,怎么会没有虫子呢? 正自迟疑,动静来了。 一条条血藤不知从哪儿飞出。 这些血藤,上面有细密的嫩芽吸盘,像毛毛虫,往人身上扑来。 张小乙和锦天连忙拔刀狂斩。 刘一夫也祭出了腾蛟剑。 杨大小姐也拔出了辟邪剑。 四人刀剑舞成了一团子。 把血藤条给绞碎。 血藤稍止。 又有大花,长得像树一样的大花,从上而下,整朵花冠往人罩了下来。那花盘内部,竟然伸出牙齿样的东西。 那是像牙一样的木刺。 这是食肉花。 难怪,此地没有什么动物。 不,也不是没有。 总也有的。 只是那些都很快的被血藤和食肉花给吃掉了。 看起来宁静的密林,殊不知已经成为了一座动物绝地,这里,是植物的天堂。不,应该说是肉食植物的天堂。 刘一夫连忙使用阴魂幡,对身边植物进行甄别。 他们尽可能的绕过食肉植物,小心翼翼的前进。 又走了一段路。 刘一夫停了下来。 “怎么不走了?” “不对劲。” “哪不对劲?” “这里食肉植物变少了。” “当然少了,我们不是一直绕着它们走的吗?” “是,我们是绕着走,但仍然不是没有,仍然是有所遇到的,只是我们绕着避开了。但是现在却渐渐稀少了起来。” “这有什么不对吗?” “我方才一直想绕过这些食肉植物,但一直绕,结果却可能让人们进入更险的地面了。” “你是说……” “可能,我们来到这些食肉植物首领的地盘上了。” 食肉动物多了,会有首领。 那这里那么多食肉植物,为什么就没有首领植物呢? 植物的特性比较霸道。 在自己能控制的地盘里,就容不得别的植物生长。 既然如此,那会不会首领植物的身边没有别的食肉植物呢? 他们这样拈少的地方找,结果会不会反而撞到首领植物的地盘里了? 要是这样,岂不是在送人头? 这时,一股香风。 四人都有些神迷。 刘一夫暗叫不好,这味道,怎么有点迷魂惑心的意思?他立刻神跃而出,用上了公字瞰神术。 这导致刘一夫整个人理智清醒起来。 人类的感情从他身上消失得一干二净。 而另外三人。 张小乙和锦天都不由自主的往前走。 杨大小姐也迷迷糊糊的走着。 好一会,这是真的到了绝地。 地面土质黝黑湿润,是上等的好土,然而却没有什么植物,连一根杂草都欠奉。 在这黑色土地之上,卓约立着一个人。 一个,红衣的丽人。 这个丽人一脚轻迈,然后跳起了舞。 她红纱的裙子,像烟雾一样的飞舞,从中时不时的露出一双耀眼的大白腿。 黑色的头发,像墨染一样,如烟云的飞舞,好似是哪位大画家,挥毫泼洒,写意奔放。 那纤细的腰肢,好似轻轻一搂,就会在掌中折断。 这样一个丽人,她翩翩起舞,让人不由自主的沉迷于其中。 唯一。 唯一的一点。 就是看不清她的脸。 那张脸就仿佛在烟雨蒙蒙中。 看着似是而非,很是相熟,却就是差上一点,无法清楚的看清她是谁。 因为看不清脸,所以忍不住让人想要靠近。 近点,近点,再近一点。 让我看清——你的脸。 但,就在这时,刘一夫动了。 他用腾蛟剑,涂上方才怪兽的毒,扔了出去。 这一剑扎出了效果。 张小乙,锦天,杨大小姐k开了眼睛。或者说,张大了眼睛。 原本迷糊的时候眼睛一下子睁得滚圆。 面前,哪里有什么红衣服的女人。 有的只是一株鲜红色的大花。 这大花,整个花苞比水缸盆子还要大。在几近一人高的大瓣里,是飞舞出来十几枝金黄色的花芯条子。 在花旁边,是一具具已经半残的尸骨。 大多是动物的。 其中有些可以看出是之前巨蜥的尸骨。 这是一朵大大的食人花王。 在这朵巨大的,鲜红色的,像大酒缸一样的花瓣内,是满满强酸的消化液。 任何动物,它都能消化。 相比起来,它大约更喜欢血肉。 只有当无肉可食时,它才会慢慢消化那些骨头。同时它会留下一些,避免自己要用餐时,一点存货也没有。 此时,这朵妖花受到攻击,不由大怒。 嫩黄色的花芯开始抖动起来。 在花芯之上,淡色的花粉被播散出来。 事实上正是这些花粉让人着迷。 可已经明白过来的刘一夫施展鬼道,两界阴阳之术。 把空间隔开。 花粉过不来,也就无法继续影响张小乙他们了。 刘一夫施展全力与之斗法。 他知道。 这朵妖花,看似娇嫩,实则强大。 普通的,连靠近都不可能靠近。 只有像傻子似过去,在迷迷糊糊中被它吞吃的下场。 刘一夫试了。 对此花最好的攻击方法,竟然是投毒。 因为此花能够食肉,即便是蛊虫到了花这,也吃不了它。 虫子克植物在这里仿佛成了一个笑话。 即便是成群的虫子,对这种妖花来说,也就是吃多长时间而已的问题。 它的花粉,迷魂惑心,对人都有效,更不要说没什么智慧,大多只是本能的虫子了。甚至于虫子连本能都被控制。 倘若能够食肉的植物还被区区虫子克制,那它还吃什么肉? 所以蛊术没用。 鬼道法术,对智慧生灵好点。 但对这种灵昧初开,智慧不高,却也有灵智的花妖,反而没有什么好手段。 这就好比鬼道法术往往对傻大胆,疯子,白痴没什么用原理一样。 所以,最终,还是毒比较管用。 但此花本身抗毒性就比较强,想要光凭剧毒克之,只能一个字——磨。 慢慢磨吧。 反而自己已经撑开了两界阴阳之术,在特殊小空间里,只有自己投毒害花妖的份,它却攻不到自己身上。 这么一直攻击,花妖渐渐受不了了。 它乃是此地的花王,植物中食肉的王者,怎么可能被人一直攻击却不知道怎么回事呢? 这怒意一上头,也就不管不顾了。 从大花瓣中,一条条白色的嫩芯出来了。这是继黄芯之后,又一种花芯。 那黄芯是放粉的,粉中有迷魂惑心的强烈致幻效果,能让人中招,受迷,傻勒巴唧的自己送上门,供花王吞吃消化。 平常之时,只此一招,就打遍天下无敌手,一招鲜吃遍天。 但现在此之一术却被刘一夫给破了。 由此可见一个正统的降术师的厉害。 其实一个降术师正面的战斗力也强不到哪儿去。但它就是这样,躲起来阴人才叫厉害呢。 而且,有了降术师,基本很多邪法就难以作到你了。不管什么邪法,大体也不过是那么些套路。 一经使用,很容易给降术师发现,继而破除。 所以降术师是绝对厉害的。 在月亮沟时,那时候刘一夫几乎全要依靠张小乙和锦天。 他就是个废物,要靠运气才能混下去。 但是。 当他成长起来了。 这支队伍能够在此地行走,就几乎是靠了他一人之力了。 现在,花妖用了第二招。 或者说是第二花芯。 白色的花芯。 只见这十几支白色的花芯尖端对向四周。然后咻咻咻地射出了一道道花瓣里的液体。 这些花液,射在地上,立刻发出滋滋的腐蚀之声。 一连串的攻击。 持续不断。 只消被这消化液触碰到,立刻就能让花妖锁定目标,直接射死了。 但仍然是没用。 要不怎么说鬼道厉害呢。 它的厉害,就厉害于此。 眼见于此,刘一夫伸手抓过张小乙的狮子照夜白扔了出去。 嚓。 白色的花芯受到重创。 大花整个一缩,就差点缩成一个花骨朵了。 不要说的。 锦天自己来。 他掷出了自己的新月宝刀。 长长的新月宝刀刺穿了花妖的花瓣。 带粉色的腐蚀液从破口中流出。 花妖一阵颤动。 它整个儿的缩了起来。 “死了?” 张小乙问。 刘一夫摇了摇头。 他,选择,继续等。 未知多久。 花又动了。 它似是很不堪,花芯,花瓣,一直的不停颤抖。 “你们看。” 不知从什么时候,在四周,出现发一枝枝,一条条的藤蔓。这是专门吸食人之血肉的藤蔓。 之前,不动,不是别的。 而是由着刘一夫等人自己过去给花妖送菜。直到现在,它们受到了花妖的驱使才行动,但仍然一网成功,四周围扫下什么也没发现。 花妖开始受不了了,一招招大招接连而出。连附属的吸血藤都放开了,仍然一无所获,能够感知到的,就是有人在继续的给它投毒。 终于,它不甘就此而死。 从它的花苞里,射出了几条红色的花种。这是一种细长的,像面条一样的花种。 此花妖自知怕是难逃性命,干脆的放弃自身,让自己的花种逃逸。 如果能够逃掉,倒也不失是一招上策。 可惜,这花种被刘一夫抓住。 直到花妖死去。 第43章 虫山遇险 花妖死了。 它的鲜红色花瓣在极短时间里变成腐败的黑色。 花芯也软倒下来。 一股浓烈的恶臭味渐渐发散起来了。 这,才是此花,原本该有的味道。 这花妖,乃是此地之王者,就属它吃的生命是最多的。 食肉者鄙,食荤者浊。 它就像一个打开了的胃,你说这玩意能有多臭?你抠抠肚脐眼都能臭一手,更不要说胃了,这玩意拿出来是最浊臭的。 只是之前它用花粉幻术遮掩之。 所以让人感觉不到。 现在,此花已死。 那股子味儿,也就再也藏不住了。 “走!” 没二话的,众人皆走。 至于这死花,腐烂太快,收集不了什么材料。再说,花种其实已经到手了。 刘一夫,锦天,二人一起观云望气,总算避开了诸多食肉植物,又重新回到正确的路上。 好在此时也差不多,面前坦途,都是硬路了。 走出了这食肉植物的丛林。 往前是一些高低起伏的土山。 土山不大,但一座座的,堆叠在一起。 像是一枚枚馒头,装盘子放在那儿。 但此时的刘一夫心不在此。 因为他发现了一件事。 “你想什么?” 张小乙问他。 刘一夫道:“我也不知道,就是感觉哪儿不对。” “那是哪不对呢?” 张小乙也有这种感觉,只是和刘一夫一样,一时之间也想不出来。 倒是锦天福至心灵。 他道:“这些怪物……好像都没有选择化形?” 刘一夫和张小乙面面相觑。 两人一起拍了大腿。 “对,正是如此。” “这些怪物,在此地之久,从理论上来说,早该成精成怪了,怎么没有化形呢?” “那些巨蜥就应该有可能有化形的,刚才那个食人的花妖更有力量化形,倘若它们选择了化形,大概就不好对付了,但它们都没有化形。” 化形,对于精怪们,可不仅是为了修炼方便。 是,精怪选择化形。 一方面是为了拥有人族的先天道体。 拥有人族的道体,修炼速度会是它们原形的十倍不止。 这也是十几二三十年的人类修士,能够砍数百上千年的老妖巨怪的原因。 人族修一年,顶妖怪们修十年,甚至百年。妖怪想要追上人族的修炼速度,只有一个选择,化形成人类的模样。 此外,化形还有一点,可以提升一个精怪的智慧。 智慧,才是一个生命最伟大的财富。 但是,刘一夫他们进入古道,这一路行来,又苦又累,还有危险。 但是他们始终没遇到化成人形的精怪。 这到底是什么原因? 莫非是有什么神秘特殊的力量,在影响这些精怪,导致它们始终没有化形。 想了半天,刘一夫想出了一个猜想。 “是古王,可能是古王的力量压制了这些精怪,让它们始终无法化形,这样的它们,虽然强,但和没脑子一样,终究还是要被人骑在头上。” 古道之所以困难,不是人类无法开拓。 而是没有足够的动力让人类去开拓。 假若有足够的力量,这都不是事。 想也是知道。 多年前。 古王从此道而过。 因为古王的气息,导致这些精怪经年不长脑子无法化形。 后来仁王也是一样,他还不是一个人,而是带着自己的部族,进入古道。 要知道。 一个人虽然困难。 但那也比一群人进入更为困难。 但仁王做到了。 他带着自己的部族,何止十万,进入古道,通向那通幽之地。 众人听了刘一夫的话,不由思之感慨。 杨大小姐说话了。 “刘哥,我们一路很辛苦了,就没这么辛苦的,现在这地方不错,不如在这里挖一个窑洞,大家好好休息一下。” 杨大小姐毫无疑问她并不是一个娇生惯养的人。 她到此时提这要求,显然是她真的要受不了了。 不要说她。 张小乙,锦天,哪一个又不是在死撑着呢。 刘一夫也是如此。 他当即同意了。 哪怕,他知道,这可能会有危险。 但他也是别无选择的。 四人都是老手了,此次出行,不会像初次似的,临到用时,这也没有,那也没带。 刘一夫当即拿出了铲锹,四个人出手,很快就挖出了一个口子。 正待要继续之时,刘一夫目光一扫道:“且住,有点不对劲。” 原来方才光线不对,一时没注意。 这里的土山,低矮堆砌,层层叠叠。 殊不知在这土山之上竟然有一处处密密麻麻的孔洞眼子。 就像有什么东西是住在这孔眼里。 刘一夫他们若要继续挖掘,说不得就要挖出了什么东西,这条古道,凶险处处,是万万不能大意的。 张小乙几人也发现了。 锦天发狠。 “我倒要看看有什么古怪!” 他倚仗自己的轻功好,一个纵跃就跳上去,打眼往一个洞眼子里看。 旁人对此看不出什么。 但这是锦天。 不仅可以虚室生白,洞若观火,还可以观云望气,别人瞅不见,看不到的东西,他就不信他看不到。 果然。 此间之地,处处凶恶。 从洞眼子里,猛然钻出了一只虫子。 这是一只古代蠕虫。 人头那么粗的身体,白白的,说是像蚕,却一点也不似蚕般的可爱,反而丑陋恶心,令人望而生畏。 白色的躯体,湿湿的分泌物,在头部,是无眼的口器镶嵌于其上。 白森森的牙对着锦天就要咬来。 若是被其咬中,此虫会立刻分泌出毒水注入其中。 那毒水会把人腐成软肉泥,再被此虫慢慢吃掉。 这种虫,在古时,是让人谈之色变的恐怖生物。 一些古王甚至会故意饲养此虫用来当刑罚手段,极其残忍。 锦天知道不好,连忙往后飞退,同时一刀就劈下去了。 此虫一死,从它白白的身子里流出了绿色毒水一样的血液。 但,这只是一个开始。 此虫一出,或者说它一死,仿佛是一个信号。 其余的虫子一一出来了。 顿时。 原本黑灰重重的土山上,出现了让人肝胆俱寒,密密麻麻的恐怖白点。 这一带,所有的山,都是这种白色的,三尺长的,人头粗的,古代蠕虫。 面对这许多虫子,刘一夫等人只有一个法子,那就是——跑! 四人都可算是高手了。 他们都是聪明人,都想到了一个可能。 像这种身体蠕动而行的古代蠕虫,它们的速度至少是快不起来的,那么他们完全可以凭借轻功的优势直接走人,战斗打怪,当这是游戏啊。行走在野外,不战才是上上之策,能不打才好,真格的战斗,大多都是被逼的。 现在感觉这些虫子速度一定快不起来,不跑还等什么。 但这么一跑,很快就有问题了。 脚下。 地面。 越来越滑,也越来越黏了。 这是古代蠕虫分泌出来的分泌物。一只虫子自然是分泌不出多少来,但当这一座座小山包尽皆于此之时,这些虫子的分泌物也就多了起来,多到能让地打滑,还不止。 这地也越来越黏人了起来。 如此,轻功就变得滑稽可笑起来。 你都被黏得寸步难行了,你还轻功呢。 忽然。 一只就近的古代蠕虫开始向刘一夫他们吐出黏液。 不多。 也就一拳头大小的黏液而已。 但是,这仅仅只是一只古代蠕虫吐出来的黏液。会仅有这一只吐黏液吗?显然是不可能的。这所有的古代蠕虫,只消一靠近,立刻就会口吐莲花。 一团团黏液射过来。 张小乙他们都心知不好。 做为聪明人,他们很明白这下场。 一旦他们浑身都是黏液,他们一定会被封在这里,一个个都手足难抬,反抗不能,结果就是被蠕虫上来,一一吃掉。 想想他们被蠕虫扑满一身,被强酸似的消化液融化,再被蠕虫吞吃,这是何等的我对你母亲的不道德啊! 他们都急了,齐齐看向刘一夫。 值此之时,也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了。 刘一夫也在急,他想,开动脑筋的想。 首先,先放出阴魂幡,使用鬼道术法阴阳两界之术,把空间隔开。 但这只能缓解于一时。 此术让那些虫子口吐出的黏液不至于立刻黏到身上。 可此术是不能一直持续的。 就算能够移动,也不能一下子离开虫群范围。 不像之前对付花妖,那花妖再厉害,终究没有化形,不能从土里出来,不能移动。所以当时的刘一夫站在那安全距离外不停的投毒就可以了。 但此地,这些古代蠕虫可都是能够动的,哪怕它们的移动速度并不快,但它们的数量始终是太多了,这简直是一方虫国。 面对此情此景,很多手段都乏力无所为了。想要在这群虫子中活下去,是需要一些手段的。 正在刘一夫犹豫时,他的身体,一些东西动了。 是地龙藤。 为了方便行动,刘一夫像往常一样把地龙藤带在自己身边。 只是此刻,大约是感应到刘一夫的心意,这地龙藤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此前,刘一夫遇事都有自己的成算,有方法,所以地龙藤老老实实在依附在刘一夫的身上。 但现在,它觉得,它可以。 刘一夫立刻毫不犹豫放出了地龙藤。 这地龙藤,经过刘一夫精心的培育祭炼,是刘一夫手上不可多得的重要的降术作品,作用之重,几不在他的驴子之下。 刘一夫走哪儿去,必带的就是它了。 原本,还该带驴子。 不过锦氏的武功欠一些,在这山林地里她更需要刘一夫的驴子代步。刘一夫的驴,特别是在这山林中,奔行踏跃,如履平地。 比什么千里马万里驹的都强。 载重强,走路稳,锦氏又怎么能不喜爱呢?再加上古道的危险,刘一夫也就没带上驴子了。想也是对的。小驴再强,对沼泽怕也没什么招。 不过,地龙藤却是要带在身上。 此藤一直未得出手,现在是有些忍不住了。 刘一夫一放手。 这地龙藤立刻从他身上蹿出。 摇身一变。 地龙藤变成了一条巨蟒一样的长虫。 但它绝非是普通的长虫,而是地龙藤,是一种降术改造生成的怪物。 这地龙藤,甫一落地,就在黏人的地上行走。 黏液丝毫也奈何不了它。 地龙藤上不时伸出尖锐的刺蔓,将身上的黏液形成的膜给刺破,绞碎。 让地龙藤无视一切黏液,自由蹿行。 它有口器。 和古代蠕虫相似的口器张开,一下子就把一条虫给吞吃了。 所谓一物克一物。 这地龙藤,正好是这些古代蠕虫的克星呢。 只是这战斗方兴,还需要时间。 果不其然,随着时间的流逝,地龙藤越战越勇。 它不仅能张大口器吞吃虫子。 也能时不时的把身上的刺蔓给伸出去攻击虫子。 它的刺蔓可不简单。 一经扎中虫子,立刻吸抽虫子的汁液,转眼之间就把一条肥嘟嘟的胖虫子给吸成了虫干子。 此藤,越战越勇,越战越强。 就连其体型,也随之在渐渐的变化。 不过不要紧的。 这是因为此藤吸收的物质太多。 随后刘一夫会把其中多余杂质清除掉,这也是为了地龙藤的好。 如果荤素不忌,什么都要,最后只能成为一个体态臃肿的怪物。 反之,只取精华,未来才能攀登更高。 很多人不明白这个道理。 但刘一夫是懂的。 在地龙藤的努力下,终于,没有肥虫子再靠过来了。即便是智能低下,但对生死的本能也让它们感觉到对方的不好惹。 没有了这些虫子,他们终于能够继续向前走了。 虽然地仍然是黏黏的,但至少没有那些虫子来添砖加瓦,倒也不是不能忍受。 但,仍然有虫子是不甘心的。 可能是觉得那些小虫子太丢脸了,太失败了,老虫子出来了。 地面震动。 一条在地上打窝儿的大虫子出现了。 这种大虫子,有点像沙漠中的沙蝎,不出则已,一出就是地动山摇。 哪怕这里的地软和了一点,山也矮了那么一点,但都不妨碍这只大虫子动摇了地面的出场。 这简直像一幢大房子的大虫张牙舞爪的出来了。 它不仅有巨大的身体,还有很多触手。 这一只只触手让它感觉像章鱼一样。 同时,少不了的,还有黏液。 “去死吧,畜生!” 刘一夫冷静的取出了一块剧毒。 这是量大管饱的一份剧毒。 他信手就把此毒丢入这大虫子那张大了的,布满尖牙的,嗷嗷待哺的大嘴里。 “想要啊,都给你,别说我小器了。” 刘一夫捡自己培育的,太多的毒素丢下去。 那么大一张嘴,还一直张着,瞧不起谁呢,以为我丢不进去吗? 来,吃到饱。 毫无疑问。 这大虫子就这样死了。 第44章 女多族 刘一夫点上了香。 众人一起干活。 说是干活,主要也就是砍一些材料。 一些树木,一些藤条,把材料堆积得差不多了,再由刘一夫出手。 摇动阴魂幡,让鬼众把这材料搭配起来,一座临时的小屋就给树立起来了。虽然不是很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里面,厨房厕所睡铺都是应有尽有。 杨大小姐也没有大小姐的架子,她摆好了一只铁锅,吊了起来,在里面煮汤。 这一路行来,大家都感到累惨了。 经历了无数苦难,辛劳,这才勉强有了这么一个落脚地。 坦白说,能坐在这儿一起休息吃口饭,这是真不容易。 刘一夫他们,过往去的苦地方不是没有。 别的不说,浩瀚沙漠。 那地方,简直是地狱。 而这条古道,就是地狱。 有了对比,现在细想想,连月亮沟那地方,那条件,也变得美好起来。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 原以为月亮沟惨。 后来知道是沙漠更惨。 原以为沙漠惨。 现在想想,沙漠那环境也变得鸟语花香起来了。 好在,经历诸番之苦,大家总算能停一下,在这里歇一下脚。 “没人有脚臭吧!” “我有点。” 刘一夫给滴了一滴特级尸油。 张小乙脱下鞋,让脚光着,享受空气。 锦天也如此。 连杨大小姐也忍不住了。 在这地方忍受,那不是体面,而是在受罪。 刘一夫干脆给每一个人都滴上了尸油。 好在一人一滴。 他还是能供应得起的。 几个人分发了干粮,就着杨大小姐熬煮的汤,美美的吃了一顿。 忽然感觉,又活了过来。 天下雨。 四个人懒洋洋地,躲在房子的地板上。 从没有这么惬意。 哪怕他们知道,这段时间很短。 在未来,还很危险。 但这一刻的宁静,真是太美好了。 只不过,美好的事,总是短暂的。 正当四个人睡着的时候。 有人来了。 人。 这个地方还会有人? 是什么样的人,能够在这种地方生活呢? 警惕性最强的人醒了。 要说在这四人之中,哪一个是最警惕的人,毫无疑问,是刘一夫。原本,这个人应该是锦天,或是张小乙。但是不对,因为刘一夫此刻的精神力是最高的,他的感知能力是最敏锐的,所以这个人是刘一夫。 是的。 没错。 在不知不觉间。 刘一夫已经在逐渐的超越他曾经仰望的张锦二人了。 当刘一夫站起来后,他看到了一个傻头傻脑的女人。 这个女人,皮肤是古铜色的。 大约是在这种环境下,经常被太阳晒,导致的结果吧。毕竟这里的阳光的确不大友好的。 但此女身材不错。 是一个曲细苗条的精瘦女孩。 在她对此地突然多出一幢房子而莫名其妙时,刘一夫扑倒了她。 女孩立刻反抗,她的反抗很有趣。 她的双手被刘一夫按住了,所以她用了双腿,她的脚是赤着的,光精的大长腿一下子缠上来,把刘一夫的腰给勒住,同时她的头部摆动,曲颈一伸,张开了嘴,露出了白森森的牙,对着刘一夫的脖颈咬去。一出口就是奔要命来的。 可见,此女虽然是个傻里傻气的少女,但一身的野性。 只是,她丝毫不知道,她所面对的是什么人。 结果很可笑。 已经瘦身的地龙藤分出一条枝蔓,轻而易举的把少女给勒住。 她痛苦,她喘气,直至,刘一夫放过了她。 当然,虽然是放过了此女,但仍然是把此女给绑得结结实实。 此女不停的扭动身体。 连她身上可怜的一点布片,几片树叶,都磨掉了。只是很短的时间,她就和她刚刚出生时一个样子了。 锦天他们也都一一醒了过来。 这么大动静,他们倘若还能像死了一样的睡着,早就不知道死多少年了。 “我的一种植物!” “这是——” “她好黑。” 最后一句,是杨大小姐说的。 她目光闪动。 此女,让她有些触动。 她也是一个女的,有些不忍此女这副模样在她面前。 渐渐的,慢慢的,虽然仍然无法交流。 但此女反抗已经不是那么的激烈了。 她被杨大小姐照顾。 不仅在啃一块杨大小姐提供的干粮,还一只手伸出,摸脚上的木底草鞋。 这木底草鞋是刘一夫他们在步入古道之时,从月族那里买的,实属月族自制的手工艺品,其实算不上什么的,但此女却十分喜欢,吃个东西也忍不住的去摸。 可以看出来。 她虽在花信之年,是个芳华正茂的少女,但一双脚的脚底板比较粗厚,这是常年赤足才有的茧皮。 即便有了这样的茧皮,但穿上鞋的感觉仍然让她喜欢。 终于,此女说话。 她说的是一种古语。 杨大小姐只能连蒙带猜。 倒是听了一会儿,刘一夫听出了些名堂来。他渐渐出言,发声。一开始,此女对刘上夫很不好,动手做出打你的样子,哼声,咒骂,一副抗争的模样。 但交流让她渐渐有所回应了起来。 双方开始有所交流。 能够说话。 虽说仍然有很多话是靠猜的,但双方正在适应与熟悉中。 刘一夫拥有极强的学习能力。 他本人又刻意学过月族古语。 所以渐渐也就能摸上女孩说话的音脉,渐渐核对之后,也就慢慢学了她的口语发音。 最后刘一夫对张小乙他们道:“这丫头叫红月,红是醒目的意思,这是说她是最漂亮女孩的意思,她是女多族的人,以为我们是蛮多族人。” 女多族,是一群女子为主的族群。 蛮多族,是一个男子为主的部族。 这两族相互一直是不对付的。 不是你杀我,就是我杀你。 当然,不是一定要杀。 更多的是抓。 抓了干什么? 想也是知道的吧。 女多族在地面上住着。 蛮多族在地下住着。 从实力对比,是女多族占据了上风。 在女多族中,族人三分。 神女,战士,平民。 神女负责生育,战士负责战斗,平民负责生产打猎。 注意。 女多族严禁恋爱。 两情相悦,不可能。 也严禁非神女生子。 不是神女,却生了孩子,这是要被抓起来开膛破肚杀了吃掉的。 只有神女,才有权利生孩子。 神女从平民中选择。 战士可以选择成为神女。 但名额是有限的。 不过不管怎么说,战士的生存要好点,她们不需要干活,只需要做两件事,一是迎战从地穴中上来的男子,二是防御无目男。 正如女多族也会需要男人生孩子,男人也是需要女人的。 他们能够做的,就是偷袭女人,把女人掳掠到地穴去,让这些女人为蛮多族的男人生孩子。 双方一直以来就是这样的关系。 红月是个平民。 她希望选入战士。 刚才的反抗是以为刘一夫是蛮多族。 她恐惧成为蛮多族的生育工具。 不仅那很辛苦,还要被很多男人欺负。 好在这时她已经大约明白,这些人中虽然有男人,但不是蛮多族。 虽然是将信将疑。 但大约是越来越信的。 因为如果是真正的蛮多族的话,一定已经将她给欺负了。 蛮多族对女人十分贪婪,他们要抓到了一个女人,那是恨不得从头舔到脚丫子的。 但刘一夫都已经把她捆起来了,却没做什么。 长时期的对抗。 女多族和蛮多族对彼此十分了解。 虽然在对抗,但双方对于对方都十分的迫切需要着。 只是这种迫切需要并不友好,它充满了野蛮的压迫性。 据红月所说。 原本女多族和蛮多族是在一起的。 两族原本是生活在无目大王的麾下。 无目男十分残暴。 它时常的让下面为他进供女人。 经常要从部族中选取年轻漂亮的女人给他虐杀。 无目大王一边强迫女人一边将她杀害。 在当时,无论男女都对他恨之入骨。 终于有一天。 有一群外地人来到此处。 外地人有男有女,其中有一个女人,她地位尊崇,所有人都要听她的话,甚至包括那个男人。 他们到来,虽然征服了当地人,却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反感。 甚至他们也在对付无目之王。 后来,这群人中,一个人要做一件事,所有人都去了,主要是男人,男女分了开起来。女人和那个女人生活在地上。男人们则随另一个人到了地下干活做事。他们要在地下建立一座城。 有男人受不了了。 他们逃了上来。 结果被女人派人抓了起来,送回下去。 而也有女人被抓,那就不怎么友好了。 渐渐的,双方仇怨也就越来越深了。 地下的人迟迟不上来,他们在地下形成了后来的蛮多族。 女人们也形成了自己的女多族。 刘一夫他们一边摸情报也就一边了解到了。最早这些人是盘丛王和黎王的子民,他们在这里生存,一开始还是好的。 那个无目之王可能就是最后的王族。 但随后,仁王来了。 仁王毫无例外地征服了这里,并且在地下干了什么。 他的出现导致了男女分裂成了男女两个部族。 刘一夫立刻分析出了一点。 他们恐怕要去地下看看。 地下。 另一个世界。 被蛮多族人占据着。 正在他猜想时,有人在叫。 红月立刻表示这是部族的声音,要她快回去。 刘一夫和张小乙他们没法子再想,他们决定跟红月去女多族看看去。 一是逃是逃不过的。 你不管怎么躲,最后不还是要去女多族了解一下情报么。 二是他们四人艺高人胆大。 大风大浪都过来了,还怕这群土人? 是的。 也许,女多族是先王的遗民。 但时至今日,他们早已经是被时代抛弃的一群人,成了野蛮和不开化的代名词。 这样的一群人,刘一夫相信他们不会被抓起来杀掉。 真撕破脸了,到时使用鬼道迷住她们离开就好了。 毫无疑问。 当红月带着刘一夫他们出现时,把那些女多族人给吓到了。 很快,一个一身戎武装扮的女人出现了。这个女人带了几名女兵。 她们虽为女子,但体型,体态,都是极好的,并未因这种环境而丑陋,反而充满了一种野性的健康与健美。 众多女兵们都是很紧张。但这个却不是的,她的模样看起来不像是当地土人,皮肤也不是那么的黑,至少不是古铜色,反而是一种白。刘一夫感觉,她像是马客师那边的人,这是一个极西之国来的人。 此女仔细打量众人。 她听了红月的话。 “你们是外地人?” 刘一夫忙上前和她对话。 “我们是外地人,我们是冒险者,寻访神奇的地方和故事,当然我们也会寻找财富,不过我可以保证我们不是什么坏人。” “哈,坏人会说自己是坏人吗?好吧,看在你们的确没有伤害到红月,我也不会主动伤害你们,但对于你们,需要女王来决定,跟我走吧,嗯,除非你们想去蛮多人的地下,哈哈哈,你们不会想知道的……” 在往回的路上。 女多族人,和那些战士们,对刘一夫他们仍然十分警惕。 但刘一夫却和那个女将军说说笑笑起来了。 同时刘一夫也了解了一下原因。 这个女将军,毫无疑问,就是一个极西之地的人。 她的这一脉,有很多人,从海上来到了诸王之国,那是一群王者争霸的世界,在那里,诸王争霸,战争无数,而她们这种女人,特别是白色的女人,特别值钱,是财产的一部分,诸王甚至会为了她们而争夺发起战争。 可她们这些人下场也未必就有多好。 不是所有的极西国白人都好过的。 首先男人是不需要的。 其次丑陋的白人也是不需要的。 老了的亦如是。 这群王者抓捕,抢夺到的白种女人,漂亮时当成宝,褪色时当根草。 所以即便是被万般宠爱,对于白女来说也未必就是好事。更别提诸王多变,各种军事政变,下克上,和父慈子孝。 所以白女就好像商品,被夺来夺去。直到没有价值,被一脚踢开。 需要知道,白女体质原因,漂亮也就一二十年的时间,这大多已经是极限了。 如此短暂的时间,过去,余生怎么办? 到时,除了一身春啼之术,一无所长的白女要怎么在之后一无所有的情况下生存? 所以白女会拼尽全力,想要离开诸王之国。 但那几乎不现实。 往北有一条路。 但那边关卡层层,诸王累累,越是北边的王,便越发的强大,即便过去,也有高山险地,那根本不是人走的路,就算可以走,也是需要武力保护,和足够的骡马驼队。 所以只有往南。 第45章 千年之后的来客 南方。 一片大海。 上船是最为危险的一件事。 往往是穷途末路的人,或欠了一屁股债的人,走投无路,没有办法,才会选择海上讨生活。 这还是男人。 女人更惨。 未经船主许可上船,其结果是船长会先上了你,然后是诸多的船员,当你身上臭不可闻,再不会有任何一个人想要碰你一指头时,你可能会被泼一桶或几桶海水,当猪一样的洗干净,等下一轮游戏。 又或是——直接被丢下海。 对不起,你的航程到此为止。 而无论你被船上的人玩了几轮,结果都是无济于事,因为不管怎么样,最后你都是要带着一肚子的不合时宜的到海里去,喂鱼去。 当然,也有,可能吧,这个或然率太低了。 写狗血小白文都不敢这么写。 你遇到英俊善良的船主,把你带回国。 想屁呢,如果真有船主敢这么干,那他八成得和你一起完蛋,到海里去喂鱼。 当然,不是说出海的女人没有活下来混得好的。 但这个概率,还不如中大奖来的高呢。 所以。 是的。 只有一条路了。 前往绝境之地。 也就是古王之路。 这条路充满了危险。 就像刘一夫他们一路行来。 各种危险的野兽,毒虫,食人植物,甚至危险绝地,比如沼泽。 都是能无声无息吞食掉一整支军队的。 十万人进去,几百人回来。 在这种险恶环境下,白女们才能勉强有一线生机。 但仍然很难。 因为她们的白色肌肤,她们的出现会强烈吸引无目之王。 毫无疑问。 无目之王会通过风,闻到她们身上的体味儿,然后跟过来,追上来,抓住她们,将她们杀掉,吃掉她们的心,喝尽她们的血,生吞她们的肉。 极其残忍。 好在,她们会遇到女多族,在女多族的关照下存活下来,并融入到女多族的族群之中。 时长日久。 仅管困难,但逃到女多族的白女越来越多。 她们离不开此地,也就留下来。 与女多族融为一体。 哪怕,渐渐的,懂得外部事情的白女渐渐掌握了女多族的大权。 但不影响女多族的整体。 甚至,还加强了女多族对外战争实力。 尤其是最近。 女多族对蛮多族的讨伐屡屡获胜。 大量的男人充斥女多族的帐帷。 这些天性比较奔放的白女生活得别提多好了。 面前此女,名叫芭朵斯,她就是一名强力的女将军。 回到女多族,女将军立刻去禀告女王。 女王躺在一张宽阔的大床之上。 她大约五六十岁。 曾经的颜色在她身上已经消失殆尽。 现在的她,又老,又丑,又肥,又胖,皱皮层层叠叠,身上还隐隐有股腐臭味儿。 但她生活的挺好。 为数不多的丝织品披在了她的身上。 在帷帐之后,是人影卓约晃动的七八个男人。 这些男人皆是她的后宫,他们会竭尽全力的讨好她。 甚至在她入恭后为她舔干净身体。 基本上,曾经男人怎么折腾女人,女人也就怎么折腾男人。 不过,这些男人仍然对此甘之如饴。 因为他们知道。 只要这位女王对他们厌倦了。 不要说话。 只要轻轻一挥手。 他们就会被拖走。 下场,很惨的。 首先神女们会把他们压榨得一干二净。 当确定他们再也不行时,就会把他切开剁巴,然后聚众而食之。 没办法,女多族仍然没有解决食物自由问题,所以,节约粮食是应该的,是一种美德。 这就是女多族。 你不能指望这个远离文明的部族能有多文明。生存才是她们面临的最重要问题。 为了能够更好的生存下去,什么残忍的事都可以堂而皇之的去做。 并且这是正确的。 “什么,外来的人?男人?好看吗?” 肥胖的女王几乎想从床上跳起来。 遗憾的是她身上层层叠叠的肥肉并不允许。 “女王啊,这并不是好看不好看的问题呀。” “哈哈哈哈……我开玩笑的。你也知道的,我就这点爱好了,嗯,你可能还并不觉得,想当年我也是和你一样,拥有完美的身材,健美的躯体,即便是我往地上吐一口痰,都有男人想要去舔干净,不像现在的,他们讨好我只是想要活下去而已。芭朵斯,其实等有一天你坐上了我的这个位子就会明白了。到时我的后宫全部给你,即便你不喜欢也可以自己组建自己喜欢的。” “抱歉了,关于这一点请始终允许我拒绝吧。” 芭朵斯是见过女王的宠妃们。 毫无疑问。 她仍然处在青春最好的时候。 这时的她,一点也不觉得男人有多好。 曾经的经历让她对男人极为讨厌。 和那个外来人说话也是为了打听消息收集情报。 等等,若是那个男人的话,好像也不是不可以吧。 回到自己帐篷的芭朵斯开始自我安慰起来。 她是个成年且成熟的女人。 年轻的身体当然也会受到本能的影响。 可即便如此她也没有想找男人的想法。 感觉上来了怎么办? 当然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可这时,她脑子里却有了方才那男人的面貌。 她停下手,然后又剧烈起来。 一想到那男人,她开始口干舌燥。 心跳逐渐加速。 直至解脱。 这还真是……一言难尽。 芭朵斯能怎么办只好先洗一下身子,再换条小白布条。 把下身重新包一下。 无聊的芭朵斯回去看刘一夫他们。 她的脸沉了下来。 一群女人在围观。 但这不是重点。 女人们的围观不是在看新奇的动物。 而是在渴望。 芭朵斯明白这种目光。 女王兴趣上来时就会有这种目光。 女多族的女人基本上很少会对男人有什么冲动。大多数从地下抓回来的蛮多族人又脏又丑又臭,让人望而却步。 只有极少数的可堪入目。 但,细细想来,这一次的男人,质量比较高啊。 不说别人。 自己不就对其中一个男人产生不该有的想法了吗? 哦,人群中还有一个红月。 是的。 此时的红月在心中隐隐后悔起来。 她在想,如果自己抢先和那个男人在一起了,那该有多好。现在这一切却变得不大可能了。 “都在干什么,快点离开!” 芭朵斯的出现让很多人离开了。 没办法。 虽然这些女人馋男人,但芭朵斯是女多族的实权将军。 得罪不起的。 “芭朵斯,你的猎物吗?” 一个和芭朵斯身上装扮差不多的女人过来了。 她也带着人。 两个胖妹子。 一看就是比较能打的类型。 “你打算怎么处置,不得不说,这次你可是搞到了好货呢。” 和芭朵斯不一样。 李安娜是一个比较放得开的女人。 她对男人,比较馋。 以往她一直觉得芭朵斯这个人假清高,瞧不起。 嗯,不知道是瞧不起别人还是她瞧不起芭朵斯。 反正就是不顺眼。 但是这次她改观了。 还以为你有多清高,原来是口味高,这真的一遇上了好男人不也是坐不住了么。 不过别说,这次的三个男人是真不错。 有俊的,有猛的,也有看得顺眼的。 就是那个女人——嗯,瞧着比芭朵斯还要不顺眼,改天给弄到地穴下面去,让她尝尝那些男人的味道。 “抱歉了,李安娜,这些男人你不能动的。” “什么?芭朵斯,我劝你一句,做人还是别太贪心了,这里有三个男人,你一个人受得了么,啊,不会吧,你不会真的想要三个男人一起伺候你?以往我觉得你比较假正经,没想到你放开了比我还花啊,哈哈哈哈哈……” 李安娜说了一堆,芭朵斯才道:“问题是他们并非我的猎物,也不是我从地穴下抓来的,如果是那样全都给你也无所谓,但他们不行,他们是外来人,是从里面过来的。他们是客人,所以,不行。” “什么?他们是从外面来的?” “不错,他们是从外面来的,是从通外古道过来的,你想想,经历了食肉林,虫山,沼泽海,毒林,这样的他们是你可以随便摆弄的吗?至少也要等女王见过之后才好说话。” 李安娜那蠢蠢欲动的心安静下来了。 她来时被男人迷了脑,才会如此失智。 实际上,做为少数可以和芭朵斯打对台的女将军她又岂是简单人物。 能够穿过古道到达这里的,又岂有简单的人物。 很多年前的时候,有人来了。 正是那群人来了,才渐渐有了女多族的出现,乃至存在。 现在这些人,毫无疑问他们人少。 但人少不意味着好对付。 如果人少就好对付,那无目之王又算得了什么。毕竟无目男是最少的人。 可偏偏,他们也是最难对付的人。 “连话也不可见说吗?” “可以。” 芭朵斯拦不住了。 她不能让人说她吃相太难看,哪怕她其实没吃。 但是,人言可畏。 在这里也是一样的。 进入帐篷里的李安娜差点没忍住。 的确是三个优秀的男人。 年轻好看,齐聚于一身。 他们穿着高档的料子,一个个都身体健康强壮。 还偏偏都是那么的好看,并且各有其特色。相比之下,她大约明白了芭朵斯从前的心理,人和人,是不能比的,她曾经的男人的确大多都是不堪入目的,能和这三个比的一个也没有。 这差距太大了。 想也是知道。 现在的她站在这三个男人面前,自然是要比一直洁身自好的芭朵斯要差的。 这让她一下子都不好说话了。 即便是一些原想的威胁之语也说不出来了。她虽有些力量,可女多族落后时代太多了,导致她那点实力其实是排不上号的。 可以说这些女子身体素质是还可以,也锻炼了身体,比之普通人要健康强健些。 但止于此。 她们没有学高明的武功啊。 哪怕她们居于此地对此地多有了解能够生存,也仍然不改她们生活上的困境。 之所以如此,就是武力不足。 往常生活,一直是胆战心惊,就怕遇到无目之男。 连区区无目之男都解决不了,还怎么强大?事实上,她们自古一直生存在此,不是以此为家。而是在这片古地,可以供人生存的地方委实不多,不生活在此,就没地方呆了。甚至因为自身的实力不足,他们都不能回去,给硬生生的困在这儿了。 好在张小乙仍然是一张巧口。 别人尴尬他能感受到,上前就和李安娜说了一堆话,前弯后绕的,搞半天才说明李安娜是想要来交朋友。 这个交朋友,恐怕是不正经的。 张小乙只能祥装不知。 好在,李安娜也不能真做什么。 她犹豫再三,终究还是走了。 只是这一夜,她就没找男人了。 和芭朵斯一样,开始学习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倒是女王,即便心中犹豫,准备不足,但她仍然是女王,所以仍然选择了召见。 一见之下,女王恨老。 天。 这么多年,恍如梦中。 一直以为人的一生也就这样了。 哪知道临到了老时才让老身我遇到这样的三个美男,和此之三人相比,我后宫中的那几个,算什么呀,算什么呀! 遥想当年,我也曾经风华正茂,也曾经年轻漂亮,有着低头不见脚尖尖,肚腹漂亮马甲线,双腿修长直且挺,秀发如烟似水湿的。曾经,我也是那么好的人。我的身材不输李安娜,我的容貌也不让芭朵斯。 可是,毕竟我老了。 现在的我,让我从来不敢去看水面的倒影。 我也不敢想象自己此时的模样。 就像是在梦中。 可怎么会这样啊。 直到,直到,直到此时。 老女王一下子有些情绪过于激动。 好在,她毕竟是一位女王,在这贫瘠的地方稳定着做着她的女王且没有被更年轻力壮的给推翻,这足以证明了她的不凡。 她还是有能力的。 稳定了心神之后,她开始和刘一夫他们交流,主要,是和张小乙说话。 这倒不是说张小乙重新拿了领导权。 而是刘一夫不喜欢这种应酬。 张小乙顺手接过来。 并且他们之间也不存在什么领导权。 而是一直秉持着谁行谁上。 这么个原则。 有了张小乙说话,很快,老女王也大约明白他们的来意了。 这让她很是感慨。 原来,这些人此来,不是别的,而是想要找一个人。 一个千年前至此的人。 正是这个人的出现,导致了女多族的出现。 从理论上,她们是要感激那个人的。 但是她是个女王。 她要为了整个部族着想。 而不是去为了一个已经一千年前的人去莫名其妙的报恩。 只是。 这些人到底知不知道。 那个人,在地下,一直就没上来过啊。 第46章 蓝颜之交 古王。 一个沉重的词。 一千年前。 仁王率领三十万部族,来到此地。 很难说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但他的确是做到了。 他穿过毒虫林,走过沼泽海,进入了食肉林,更穿过了虫山。 至此之时,他仍然保有着相当的军事力量。 随后,他征服了曾经古王留下的部族。 当时的部族,是古代黎王的后人部族。 在这与世隔绝之地,黎王的部族发生了严重的退化。 部族之中,因为失去了外扩之力,男人们的暴虐都用到了女人身上。当时的男人十分喜欢虐待女人,女人们不仅承担所有的劳务之余,还要满足男人们的各种癖好。 她们活得毫无尊严。 甚至不如男人们养的一条狗。 伦理在此丧失。 即便是孩子也丝毫不会体贴关爱母亲。 甚至,这孩子稍大,还会学习父亲,去伤害自己的母亲。 在那个时候,女人们就像是生活在地狱里一样。 直到,仁王来了。 事实上,所谓仁王,丝毫不仁。 他也并非是一个善良之主。 他之所以解放了女人,大体是不允许有比他更牛掰的人存在。部族男人这么狂,这么嚣张,他当然不会给面子。毫无疑问,当时的仁王在无意间做了好事。 他击败部族的军队。 将所有部族的男人统统罚为奴隶。 这些人被他逼着开挖一座无法言说的地下之城。 反倒是女人被许可留下在地面上。 她们其实仍然承担着,可能是更重的劳役。每天都要收集物资,准备食物,去满足仁王的需求。 因为她们至少不用被男人们虐待了。 这让她们真的轻松了不少。 再说幸福是比出来的。 她们虽然辛苦,但和在地下干活的那些男人比,就要幸福多了。据送餐的人说,在地下的男人在很短的时间就已经变得人不人鬼不鬼了。 没多久。 光是地下的男人也不够用了。 仁王为了需求把自己的部众也都一一的填了进去。 没有人可以例外。 原本只是负责监工的仁王部众也渐渐和地下的男人一样,混为一体。当然,女人留在地面上。相比悲惨不幸的男人,女人被许可在地面上,始终有些活需要有人做的。 就这样。 不知什么时候起。 男女对立。 大约是嫉妒与愤恨。 地下的男人觉得不公平,并且他们想要女人。 一开始还有规矩。 地下的男人总有和地上的女人结合的。 但很快,男人们暴动了。 他们扣住地面上的女人,把她们关在地下不停的侵犯。 这激怒了女人。 男人和女人的战争就此开始。 女人组成了自己的部族,女多族。 她们需要男人,一部分是自己生的,一部分是和男人战斗抢的。 男人也是同样如此。 他们形成了蛮多族。 他们也想尽办法的抓捕女人给他们生孩子。 双方人口在不断的减少。 以至于无目之男渐渐强大起来,影响了两族的安全。 大约是有了无目之男的威胁。 所以即便男女对立,也仍然没有彻底的大打特打,双方保持了克制。 直至于今。 曾经,仁王消失在地下。 曾经,仁王的王妃也已经故去。 至于无目之男。 据说。 在过去。 真正的统治者是无目大王。 无目王才是原本的统领。 但大约是没人喜欢动不动就杀人吃心的怪物。哪怕无目王实力强大。 但实力强大的无目王干什么事不好,偏偏要杀人吃心,这也就算了,原始人嘛,这也不是不可以接受。但历来的无目王都要杀最漂亮的女人来吃心,这就有点恶心了。 这是什么? 犯了众怒啊。 原本,无目王被仁王驱逐了。 这不是不想杀。 而是无目王十分难杀。 可后来,随着仁王消失,无目王势力渐渐大了起来,在部族边上游荡的无目之男也越来越多了。 事实上这也是女多族和蛮多族没下死手的原因。 双方都在顾忌无目之王。 无目之王是一个人。 但无目男却不止一个。 刘一夫猜测。 无目男这群人大约是古代盘丛王的后人。盘丛王时代有着非常野蛮落后的祭祀文明,动不动的就喜欢杀一个美女来祭祀,其表现就是杀了对方后吃心。也不知是什么原因,无目男把这一行为保留下来。 不知道是为什么。 大约是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他们大约是只知道祖先这么做,所以他们也就要这么做,其实这是一种崇古行为。 本质上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说白了,这是一群迷失在盘丛王留下力量中的可怜虫。 而黎王大约也是如此。 所以无目之男不止一个。 黎王需要实验,仁王也是需要实验。 导致了有多个的无目之男。 黎王故去。 仁王大约是找到了黎王所在。 之后,他就在打造属于他的墓穴了。 所以仁王把所有的人带到了地下工作。 做的就是为他打造陵寝。 知道了所知道的,下一步,刘一夫他们决定去地下。 知道了刘一夫他们要去地下,女多族有些动荡。 她们有些不舍。 因为这太危险。 这么好的男人,如果就此陷没于地下,那该是多么悲哀的一件事。 不过这件事却是已经定下来的。 刘一夫告诉女王。 他们此之一行,所为的,就是一千多年前,来到此地的那个男人,仁王。 因为仁王曾经拿了一件不属于他的东西来到这里。所以,他们此来,最为关键的,就是想找到仁王,把那件东西拿回去。 而仁王这个人早已经在地下,他不出来了。想要找到那件东西,他们只能选择下到地下去。 女王告诉他们,地下危险。 那里是蛮多族人的地方。 也是历来无目之王的诞生之地。 几乎,大约,女王不敢肯定。 但已知所有的无目之王都来自地下。 仁王把这些无目王统统给赶了出来。 他占据了地下。 而地下凶险。 寻常人不知所以,根本找不到路。即便找到了,地下的路也十分复杂,人进去了就要迷路,根本什么也做不了。并且地下还有深渊,是一种看不见底子的地沟,人若是掉下了地沟,真的是看都看不到,什么也不知道。 反正没听说过有从地沟下面上来的。 那里是真正的绝地。 这也是蛮多族能够长久在地下的原因。 他们的生活垃圾有地沟这个地方处置。 所以,理论上,只要食物充足,又有女人,他们甚至是不必到地面上来的。千多年了,这么长久的时间,蛮多人已经和从前不一样了,他们发生了异变。 女王还叫出了一个蛮多男人。 这个一头被狗啃过的发型,身体素质还不错。只是他的眼睛,已经失去了光彩。在白天几乎什么都看不清,一切都是白花花的强光,刺眼,以至于他正常都闭着眯着眼睛,唯有在夜里才会睁眼。 这是良性变异。 在地下,这是上民。 还有恶性变异的。 那是下民。 那些下民,眼睛已经彻底没用了。 即便是在地下黑暗的环境,也什么都看不到,看不了,就是个睁眼瞎子。 “地下已经失控了,有很多人莫名其妙的失踪,王说没事,他知道,其实他也掌握不了,我们都知道,那些下民,下民们已经疯了——” 这个人说出了他所知道的。 对。 他知道自己上来不见得是好事,不会有好下场,天知道那些女人会怎么对待他,但是,他没得选择。 生活在地下,越来越危险。 王和他的亲眷还好点,他们生活在地下城里。但那些生活在地下沟洞的普通蛮多人却是朝不保夕。 虽然他没有实质的证据。 但情况很明显——一直处于蛮多族社会底层的下民失控了。这群没有眼睛,不能视物的下民,天知道他们有多少,他们,太多了。 这些多出来的下民,已经抛弃了一切文明。 他们不再说话,而是用喉咙发出古怪的声音。 因为他们已经不需要太过复杂的语言。 他们只需要表达出一些大概的意思就够了。 他们在偷偷的袭击上民。 抓到就拖走,拖到至暗之处,然后,曾有人找到很多的尸骨,都是新鲜的。骨头上仍然挂着一些残存的碎肉。 因为对此恐惧,这个男人就选择了到地面上来。 美其名曰抓女人。 其实是向女人投降。 无论怎样。 就算是被女人榨干所有再吃掉,也好过莫名其妙的被吃掉。再说,至少在被压榨时,还是很舒服的。 这不得不说地下发生的另一件事。 从前,地下的王,还好点。 他吃肉,至少大家,其余人,还是能够喝到汤的。 但到了这一代的——达古王,那就不一样了。 几乎所有的女人都被他收走。 他比从前的达鲁王还要贪婪。 地下的王,有的挺好,喜欢分甘食味,大家好才是真的好。也有的自己尝鲜,除了几个固定的,大多都是要分给别人的。毕竟你一个人,浑身是铁能打几根钉。 自己享受不了那为什么不给别人呢? 可到了达鲁王就不一样了,他收走所有漂亮的年轻的女人,只供他一个人享受。 丢给别人的都不怎么样。 原以为忍一忍,下一个王会好点。 哪知道达古王比起达鲁王是变本加厉,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把所有女人都收归己有,然后才一一把他不要看不上的放出去。 这导致了在地下的女人,能够到大家手上的女人,全是歪瓜裂枣,一个个不是惨不堪言就是不堪入目。 这还让大家怎么玩啊? 这么的。 生活无所乐趣。 即便是女人也丝毫不能让这个蛮多男人提起兴趣。 与其这样默默无闻,不知哪一天就莫名其妙的死了,还不如到地面上来,过把瘾就死。 事实上,这样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了。 但这没用。 刘一夫态度很坚决。 不止是他一个人,其余人也皆是如此。 什么地下危险。 他们下过高原王的墓,还怕得别的什么危险。 地下危险。 别人害怕。 刘一夫他们怕个屁。 只是——一直以来,他们一路辛苦,太累了。 此时他们的生理心理并未调整到最佳状态。 所以还需要休息一下。 同时他们也需要更多的交流收集信息。 交流,很重要。 不得不说,在这时候放松,是一件有意义的事。而什么样的放松是真正放松呢? 对于武功有成的三人来说,毫无疑问,是女人。 虽然这些女人都是原始人模样。 她们身上没有多少布料,很多都是大片的树叶子,皮肤也有点糙,但她们的形体还是不错的,该高的高,该苗条的苗条。 不至于身上到处都是毛,长得像猴子。 就连嘴里,也嚼了一种芳兰草的植物而口气清新。 所以,野是野了点,但还不至于不能下嘴。除了锦天,一直守身如玉,冰清玉洁,连张小乙也放开了玩。他修的是内金刚,体力比一般人不知强出多少。 不得不说有了张小乙,他们收获了很多友情。 甚至。 李安娜亲自找了女王。 “什么,你要带队下去?” 女王看着容光焕发的李安娜。 这个李安娜,毫无疑问,是她一手提拔起来制衡芭朵斯的人。在能力上是不错的,只比芭朵斯差了一点,这是因为李安娜私心比较重,更喜欢床第之欢。 不像芭朵斯,一心一意做事业,从不分心在男人身上,哪怕是年轻的身体发出了诉求,也是在家里自己一个人动手解决。 像这样一个人,她更多是盯着芭朵斯,什么时候也主动起关心事业了? 再说那是去地下。 地下。 那有多危险? 一旦失陷于其中,死亡是最大的恩赐。 虽然少,但的确有过。 从地下逃上来的女人。 她说的地下堪称地狱。 女人们无时无刻不被折磨着。除非是要死掉,不然在她们身上总是一个一个又一个的男人。 所以一直以来,最勇猛的战士都对地下是望而生畏。 李安娜却要带队到地下去。 “是的,女王,我这次下去,一来是借助那些外来人的力量,二也是想救回一些我们曾经的姐妹。” 李安娜说得冠冕堂皇。 但其实,懂的都懂。 她是陷入了恋爱脑。 也许未必。 但此刻的她一门心思大约都是扑在了那个男人身上,想要时时刻刻的和那个男人在一起。 因为。 她知道。 那个男人终究是要走的。 他不可能留下来。 而她,也不可能和那男人一起离去。 很简单的道理。 在这儿她是女多族一位女将军。 可以真切的帮助到他。 但,她若离了这里,在外面她就只是一个普通的野女人了,她凭什么和外面的女人争这个男人? 她可不相信外面没有漂亮的女人。 所以,她是理智且清醒的。 不过此之一行她也不是没有好处。 刘一夫给了她一把能够真正发挥她实力的西极剑器。 这让她实力一下子也就上来了。 第47章 进入地下 李安娜也好,芭朵斯也罢。 她们都是西极国之人,也会些西极武功剑术。 只是西极剑法对武器比较讲究。 而这里有什么? 青铜器,石器? 开什么玩笑。 所以,直到从刘一夫手上得到西极剑器,这才算恢复几分曾经风采。 拿到了趁手的武器,这意味着李安娜实力大进。她的实力,是比芭朵斯差一丝的。以往她纵然不服那也是没用的。 实力摆在那儿。 不是你说不服就能不服的。 可现在她的实力自问已经不在芭朵斯之下了。 由着高兴,她也和刘一夫说了一下她的往事。她知道她的一些事瞒不住人,所以想说一下解释一番自己成为现在模样的原因。 李安娜原本的名字是安娜。 原本她是随父亲行商的。 她的父亲是个没落伯爵。 虽然是贵族,但没有钱的贵族,啥也不是。为了养家,安娜的父亲置办了一条海船开始行商。 由于家中的变故。 所以父亲把安娜带在了身边。 男人天真的自信可以照顾好女儿。 商队行到了诸王之国。 在这里,虽然诸王争霸,战乱不休,但不得不说,诸王之国十分富饶。 这里有数不清的美玉和宝石。 每一个诸王都很擅长攒钱。 商人在这里很容易赚钱。 如果能够活下来的话。 结果,在这里,一支强盗出现,把商队洗劫一空。并且,顺便,把当时才十四岁,风信之年的安娜给抓走。 这支强盗是一支国王军队扮演的。 没办法。 国王们就是这么随性。 他们可能花大价钱让你发财。也可能把你抢个一干二净。 特别是当你们的商队中有一个漂亮的白女时。 那个国王并没有一上来就侵占安娜。 毫无疑问。 即便是强盗国王,那也是有品味的。 他知道,刚刚抢来的少女桀骜不驯,不老实不听话,与之合好根本不是享受,反而要花力气还要小心她做傻事。 所以他静下心来,慢条斯理的教她如何做一个女人如何讨好男人如何享受这一切。 一个原本干干净净的少女被他教得渐渐沉迷于男女之事中,并对此产生了迷恋。 但是。 她知道。 看起来的美好皆是假象。 一切都是镜花水月。 自己之于那个男人,只是一件暂时让他比较上心的——玩具。 关于玩具,她很有发言权。 好很多小时候的玩具,在经历一段。时间的爱不释手之后,就弃之不顾了。平常连看都懒得看一眼。 她不希望自己的未来成为一件无人问津的过气玩具。 所以。 她逃了。 了解详情的她成功的逃到了女多族。 虽然她失去过往精致的生活。 但在这里却也已经习惯了。 不必关心所谓的礼仪,也不必在意别人的眼光。 她可以随心所欲的生活。 现在,她更可以在心爱的男人面前一展她所擅长的剑法。 这是西极之国,法斯特的军中剑术。 也是西极诸国最广为流传的剑法。 白鸦剑术。 极西之国,古武流传,但都是虚的。唯一切实的,就是这套简单易学的白鸦剑法。 白鸦剑法十分简单,所有的剑术总结起来就是一点三连。 简单吧。 这是精华。 看似简单。 其实这套剑法却出了很多高手。 一刺,一挡,一斩,一砍。 所有招术,尽皆在此之中。 虽然看起来简单,但大道至简。 所以西极之国也有一些剑术高手的。 就是这么简单。 其实这剑法,马客师也提过。不过只是简单一提而已。马客师本人并没把它放在眼里,大多是不屑的。 这也不奇怪。 马客师其人虽死,但她的天才让她领先别人太多了。她是一个被浩瀚女王套死的天才,不然,她的成就绝非天人而已。 至少,刘一夫感到,此套剑法还是不错的。特别是之用于军中,那就太实惠了。 只是,这剑法对剑器要求比较高,普通的金属可承载不了此剑,非得百炼精钢上好的钢铁才能铸成白鸦剑法所需要,用得上的剑器。这就注定了普通平民还是别想了。 话不多说。 休息够了。 李安娜带队出发。 只是此之一行,杨大小姐是不能去了。 原因有二。 其一是刘一夫他们不放心芭朵斯她们的实力,不认为她们能守好地盘。 万一,他们下去后那个什么无目之王来了怎么办? 芭朵斯也是打不过无目之男的。 她们往日能做的也就是引走无目男。 而不是正面与之拼杀。 再一个。 从已知的情报可以知道,地下世界的危险。这也就罢了,人生放开,除死无大事。可这话放在女人身上就不好了,女人有比死还可怕的事,那就是生不如死。 地下,就是这么一个女人痛苦的地狱。 不要说。 只用想的。 刘一夫他们就可以明白那些女人在地下会面临着什么。 虽然,杨大小姐失陷,这只是一个微乎其微的可能。但这个可能再低,也不能有。这是锦天无法承受的。 再说了,在地下,出了事你逃都没地方逃。但在地面,就已知的,那些无目之男虽然难缠,但有一点,他们的速度始终快不了。因为他们是没眼睛的,所以需要用鼻子和耳朵来找人。 这样的话,杨大小姐一跑,没有人追得上,安全率高。 杨大小姐一开始是不干的。 她就是为了蛇王宝玉来的。 怎么临到了头她却给撇下来了呢? 她不服。 不过不服不行。 三比一。 她也只能妥协了。 准备好了之后,李安娜带队,他们出发了。 前往地下,有三条最常见的路。 其一是正式入口,这条入口牢牢的在蛮多人手里。里面还有很多杀人的机关陷阱。脑子正常点的都不会从此进入。事实上,不独女多族进入了,因为机关原因,蛮多族自己也懒得从此而出。 毕竟智商不高。 万一出了错,死掉了,岂不是可惜? 所以只有另两条道。 但是,可以肯定,一定不止此二道。 只是目前掌握的是这两条。 一条是猎道。 蛮多族人也是会出来打猎的。有可能是抓人,也可能是打猎的。 他们抓了人,打了猎,便由此道回归地下去。 只是此道知道是知道,但却未有行动。 因为地下世界太丰富了。 倘若此道外泄,蛮多人自然会用别的地道。而那时女多族就有可能不知道了。 不如留意此道,掌握信息。 所以只余了最后一条路。 这是一个意外之路。 某一年,某一天,有颗流星在地上砸了一个洞。这个洞里有很多小道,在这些小道中就可以通往地下,女多族一般就是据此而入的。 只是这里有些不大好走。 需要先绑上绳子。 对于女多族来说,即便是绳子,也是重要物资。 好在刘一夫始终有足够的绳子。 众人在山头系好了绳子,下到这大坑里面去,果然有诸多地洞口,全是暗道。 地下之行什么最重要,答案是光。 在这地下,火把是不好的。 因为它会消耗不多的氧气。 所以要用一种虫。 李安娜她们用肠皮,包着一种发光的虫子在地下引路。 先是崎岖的,几乎不能行的路。 渐渐才摸到比较宽阔的地方。 其中有些路段还是比较险恶的。 有些地方要潜水。 要凌空渡过地渊。 要爬过地下的高墙。 也正是这样,女多族入侵地下始终没被蛮多族人堵死围住。 正当他们在地下推行时,突然,一个人在旁边出现。 “什么人!” 张小乙暴喝。 锦天眼睛一瞪,就钻出去。 那人身子一缩,灵活的就想要跑。 但锦天反应太快了,一刀就把它的腿脚砍了,那怪人倒在地上,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它,已经不是一个人了。 长期地下幽暗的生活环境让它整个人发生了异变和退化。 刘一夫几个人围过来看它。 那个地下的蛮多人道:“下民。” 他补充道。 “就是它们,它们是下民!” 在幽暗的地下,这个人,一身惨白的肤色,眼睛黑得没有一点光,耳朵发尖,鼻子也是鼻孔朝外翻。 与其说这是一个人,不如说是一个没有翅膀的大蝙蝠精。 它虽没了双腿,但凶性不减,仍然张口示威。 刘一夫观察后道:“注意了,这种下民虽然没有视力,语言能力也发生了退化,但听力和嗅觉超强,它们的身体退化缩小,是为了更好的适应地下环境。在这,注意到没有,它们已经进化出了双重器官,也就是说它们是一种脱离了人类的新生物。它自己就可以生育,它们甚至不需要女人就能生孩子了。” “走了,这是什么怪物?” “在地下太久了,所以异变了。” “人要适应环境,不是它变态,而是环境让它变态。” “那为什么是下民变态?” “因为上民生活还好一点,下民的生活就太过水深火热了吧,比如上民。可能还能看到一点光,又如可以碰到女人,但下民就长时间没有光,甚至在内心过于渴求女人导致它们自己的身体产生异变。” 刘一夫说到这,问那个蛮多族人。 “我说的对不对。” “好像,是的。” 蛮多族承认。 他想起来了。 在地下的蛮多族,上民生活很惨,但上民生活再惨,也能看到一点微不足道的光,也能碰到一些年老色衰的女人,不至于一点渴望都没有。 但下民就不一样了。 下民生活在一点光也看不到的区域。 并且食物稀少,正常都不够吃,也很少有机会碰到女人,它们中哪个下民稍微眉清目秀一点就不要说了,懂的都懂。 在这极端的环境下。 下民的智商产生的退化。 因为比起智力,生存更重要。 它们的语言能力也在消失,退化,因为他们不需要说太多话。有什么简单意思一下就行了。 反是它们的身体,在适应这种极端环境。 它们率先完成了变异,又或者说是一种进化。 它们,比上民,更加适合这地下的环境了。 物种就是这样。 适者生存。 当下民变得比上民更适应环境时,它们才是这地下真正的主人。 只是很多上民仍然不知道,又或是知道了仍然不当一回事。 不觉得这事有多么重要。 现在,灾难来了。 不要说,也不要想。 光是瞎猜刘一夫都能猜到。 下民在地下早已经自成系统。 只是纵然下民再没有智慧,却也有本能存在。 它们一方面对上民憎恨。 一方面又对上民惧怕。 所以它们一直低调发展。 不敢触碰蛮多族城中区,只敢对靠边的蛮多人下手。 边缘地区,那里才是真正危险所在。 这个逃到地面的蛮多族人就是受不了那种恐怖气氛所以才选择到地上来的。 即便对光敏感。 但生物只要没有变成下民那种怪物,就会自然而然的对黑暗产生恐惧。 “我们回去吧,这,这太危险了。” 蛮多人吓得语无伦次。 刘一夫根本不理他。 “大家小心点。” 然后就继续往里走了。 原本,李安娜这时也是怕的。但她发现刘一夫这几个人好像真的挺厉害的,也就渐渐放宽了心。 又行了一会儿。 这时,在洞中,有腥风而来。 锦天带头往前冲。 他忽然立定,站住,然后伸出了双手,只见一个娇小玲珑的身子从上而下的摔落下来,被锦天牢牢抱住。 他的脚下,甚至陷入了地面三分。 得亏是锦天。 要是普通人这么接抱一个人,还是从不知多高的地方掉下来的一个人,哪怕是再苗条玲珑,恐怕手臂也是要受不了。 那人发出了尖叫。 好一会她停止。 像猴子一样打量众人。 然后她看到了李安娜。 “你们是什么人?” 这是西极国法斯特语。 没错。 在西极之国,法斯特语是通用语言。基本上诸国都会学习两种通用语,一是神语,二就是法斯特语。而法斯特语的通用性更在神语之上。 李安娜也想不到,在这里会遇到一个西极之国的女人。当然,她看得分明,此女模样是西极诸国之一,但却不是法斯特人。 “我们,先说一下你吧,你是什么人,怎么在这里的,不怕死么?不,应该说,不怕生不如死么?” 第48章 父爱如山 这个女人,或者说叫女孩,是一个冒险者,雇佣兵,或者说——海盗。 是的。 在西极之国,由于国家上的土地比较贫困,很多人过不下去,就有人选择到海上讨生活,这当然不美好。 但不得不承认,虽然痛苦,却仍然有一小部分人,极少数的人,发了财。 于是,渐渐地,走上大海的人也就越来越多,至少,海上再辛苦,随时有可能死掉,但至少不会少你一口吃的,在大海上吃的东西总是不缺的。 诚如之前所言。 很多人不能随便上船,特别是让女人上船。 通用的规矩是海上人觉得女人在船上会生出事来,会有不安全的隐患。 所以,为了防止不好管理,女人最好是尽快解决掉。 但也有例外的。 女海盗。 这个小女生,就是一个女海盗。 “我们有我们来的理由。” 女孩这么说。 然后她对上面发了信号。 是的。 她还有同伴。 不过,即便是她也知道,这里不安全。 双方无法联系上。 上面的人下不来。 这女孩也不是下来的,而是掉下来的。 她没绳子上去了,至于爬上去,她可办不到。 女孩加入了团队。 她很好奇,在这个队伍中,有李安娜这么一个西极女人。 只是看样子,她的打扮和当地土人差不多。 两人渐渐有了交流。 这女孩叫多丽丝。 她是她所在团队的山中小羊,最擅长攀爬什么的了。但谁想得到啊,这里面竟然有怪物。 多丽丝所在的团队,也有高手。她们一行人从诸王之国而来。即便是战乱的诸王之国,她们这些对诸王之国的贵人来说价值千金的白女也出入自由,可见她们的团队也是非同小可的厉害。 但遇到了怪物那就另当别论了。 她暗暗想,这等局势,恐怕也就门多萨一个人可以杀出去吧。 又是一会儿。 地上,两具尸体。 “是珍尼和特尼。” 多丽丝感叹地说。 这两个人是一对小姐妹。她们平时的感情很好,无论如何也是要在一起。未想就这么死掉了。 正这时,十几个埋伏起来的下民怪物就杀出来了。 它们的咽喉发出咕咕嘎嘎的声音,不计生死,或根本不把生死当一回事的扑来。它们没有武功,武器,有的就是它们的已经和爪子没区别的手,和尖锐的牙。 可惜。 这下它们踢到铁板了。 即便是李安娜带的多女族女兵也能轻松的应对自如。毕竟她们是真正的军队。 两个人一个背靠背,相互配合,也就挡住了这些下民。 丢下四五具尸体,它们悄咪咪地退下去了。 多丽丝很想带上朋友的尸体,但她做不到,只能撒泪而别。刘一夫留在了最后。当众人皆向前时,他才悄咪咪的把尸体收走。 年轻女人的尸体,这可是重要上品尸油的来源。 不能放过啊。 刘一夫赶了上来。 他和张小乙他们交换了一下眼神。懂的都懂。 却说这多丽丝,有些小激动。 她急于想找到大姐查理兹。 她们这支队伍人不多。 能下来的当然得是精锐,而不是大众。 大姐是查理兹,大副是门多萨,二副欧芬,她是观察员,珍尼和特尼是水手长。 一共,六个。 原以为——没想到在这地下行动居然遇到了怪物。 这打了她们一个措手不及。 好在队伍中有门多萨,她战斗力极强。 有她在,还有船长查理兹,应该大家都能没事。 至于珍尼和特尼,懂的都懂,她们两个能力是有,但多是打下手,真格的战斗力不强,所以也就是她们先出了事。不过也就是她们了,别人应该不至于出事。 很快。 她们就找到了一个人。 欧芬。 她是大家之中的老大姐。 虽然她是船上的二副,不过却不简单,连船长和大副都要给足她面子。因为她就像一个大姐姐一样,让整个团队紧密的团结在一起。 但现在她跌坐在地上。 多丽丝明白。 她被抛下了。 因为她的腿脚受伤了。 她没被下民怪物吃掉是因为她没有行动力,那些怪物在前面追杀其余的人。 “没事了没事了,我带人来救你了。” 多丽丝上前,她小小的身体居然也有力气,把欧芬给扶了起来。即便此前已经万念俱灰,但若能活下来,谁又想要去死呢? 欧芬笑着说:“谢谢你了,我原本最担心的就是你,没想到被你救下来了,她们是谁?” 虽然已经这样了,但她毕竟是海盗,还是一个女海盗,所以仍然保持着十分的警惕之心。 要知道她是海盗。 普通海盗被抓都是要吊死的。 更不要说女海盗了,你能想到的一切,女海盗都有可能经历。 所以女海盗若是想要活下来混得好不仅需要足够的实力也需要一定的智慧。 欧芬就是队伍中少有的智慧担当。 她当然要小心。 别才出狼窝又入虎口。 “他们没事,就是他们救了我,我已经知道了一些事……” 她把从李安娜口中听到的一些事说了出去。 什么蛮多族,下民,暴乱,变异,听得欧芬脸色大变。 “我们得快了,多丽丝,不能让情况更恶化了。” 她意有所指。 方才,发生了一些事。 在被下民怪物的追杀中,她受伤了。 所以,门多萨理所当然的抛弃了她。 这原本就是情有可原的事。 但欧芬私下里和查理兹的关系极好。 查理兹是一个眼里不揉沙子的人,要不然她也当不上船长。 可以这样说,在海上,能当船长的,哪一个都是人尖子,实力差点是不行的。船员不答应。甚至,你是船长,可你干得不好,让船员对你失去了信心,请相信,他们能让你说没就没了。 所以,能够牢做船长的人,绝非小可。 可问题是,门多萨是团队中少有的强者。她是一个埃罗人,精通埃罗古战技。 查理兹要是和门萨多翻脸,她未必是门萨多的对手。 前方。 战场。 两个女人正在背靠背的战斗。 她们虽是两个人,却极为强悍,短刀,铁锤,挥舞在手中,铁凿,钩子,杀得血肉模糊。 地上倒下了七七八八十几个下民怪物的尸体。 可这不重要。 更为可怕的是在四周,源源不断涌入的下民怪物。 “战斗!” 李安娜一声喝,她健步而出。她也要露一手,长时期的青铜剑限制了她的发挥。现在西极剑在手,她要好好发挥一下。 在黑暗中,闪耀了西极之光。 白鸦剑术是军中剑术,杀起来那是杀伐果断。 只一个照面,她就刺死一个,砍翻了一个。 又随意似的,抹掉了一个下民怪物的脖子。天啊。那血都是发黑的。可见这些下民怪物已经是真正变异,体质都和正常人不一样了。 “白鸦剑术?” 查理兹眼睛亮了起来。 虽然白鸦剑术是烂大街的剑术。 但也要看人使用。 即便是已经烂大街了。 也不是人人都会使用的。 大多海盗都仍然只会瞎打,打流氓架。 会使,使得好的,真不多。 而门多萨就是能使好的一个。 她一手凿子,一手铁钩,身上糊了一层的血。 一身结实的肌肉,却仍然不失苗条。 她就是那种,看起来瘦,干起架来有节奏的人。 至于查理兹,大约二十多,也许更大。 一头散乱的金发,身上有很多污垢,尘土,汗水,和血渍,混合在了一起。 她一手锤,一手短刀,也凶悍的一批。 很快,下民怪物被打退了。 它们看起来多,但毕竟不是真傻子。 即便是动物,也有一定的智慧。 不是没脑子。 明明打不赢,还要去送死。 “欧芬。” “多丽丝!” 查理兹一手抱一个,眼泪都要出来了。此之一行损伤太重。她简直不敢想,如果这几位都死了,她又和门多萨翻脸,该会是何等样残酷的局面。 “没事的。” 欧芬拍了拍查理兹,又招呼了门多萨。 “那不怪你,你做的是对的。” 门多萨一向是女战神的模样,这时却哭了。方才她真的是承受了很多压力。 在这地下,即便是她,也在恐惧。 她是沙漠的女儿。 在沙漠里,她相信自己无论如何也能活下去。 但在这里,黑暗让人天生恐惧。 更不要说那些潜藏于黑暗中,突然跳出来的下民怪物。 所以她紧张了,恐惧了。 在发现欧芬受伤,不良于行后,她面临黑暗中下民怪物的吱吱尖叫,忍不住丢下了欧芬跑了。 可跑了之后,她心中满是内疚。 往日亲如姐妹的朋友被她抛下了。 那是像姐姐,像家人一样的姐妹啊。 就这么,抛下了。 怎么能不愧疚呢。 事实上,她和查理兹就差翻脸。 因为查理兹怀疑她抛弃了欧芬。 查理兹和她的关系比门多萨要亲近。 毕竟,查理兹和欧芬都是西极人,而她是埃罗人。 有时,感情再好,也是分亲疏远近的。 好在,欧芬终究是活下来了,这真是太好了。 至少,不用立刻翻脸了。 “好了,你们收拾一下,我们会送你们走的。”李安娜说。 她心里有些羡慕她们的友情。虽说这里面有个远近高低各不同,但终究是有的。 不像她,什么都没有了。 多丽丝忙把她知道的说了一下。 查理兹有些感动。 她直言了。 “抱歉,我已经损失了很多,所以不怕对你们明说了,我们来这里只是为了一件事,寻找这里提多王的宝藏。” 原来查理兹虽然是个女海盗,但女人嘛,多少有些感性,并不是一定要打家劫舍,如果有别的发财门路她也是愿意试试的。在世上,有一种东西叫宝藏,没有主人,谁找到了算谁的,有了钱就可以过人上人的生活。特别是宝藏的钱算起来比较干净。 如果是你抢劫来的,有可能会面临失主的追责。 所以很多海盗明明抢了很多的钱却不敢花,不敢上岸,只能把钱埋起来,等以后觉得安全了再取出来花用。而大多这些海盗后来都出事了,他们留下的钱也就成了别人的宝藏。 诸如此类。 所以对于查理兹来说,她更喜欢寻宝探险这样的事。 在法斯特时,查理兹从一个破产商人手上得到了一份藏宝图。 这是诸王之国,提多王留下来的一份宝藏。 提多王是诸王之国活跃于一时的王者。 他之后,人们发现他的财富远不是众人想象,所以猜测他早有准备,把自己的大部分财富都暗中藏了起来。 只是那里太乱。 所以破产商人无力寻宝。 找到了他一个人也运不回来。 这才便宜了查理兹。 查理兹也是艺高人胆大。 她真就带上了姐妹们一起按图索骥,找到了这种地方来了。 “你们这图不对呀。” 刘一夫一眼看出了这图有问题。 毫无疑问。 这图只指了一个大概,一个方向,但对于最后的目的地却描述的十分模糊。 感觉像一个一知半解的人在骗人似的。 “藏宝图大多就是这样的,似是而非,不然谁都能找到了。不安全。” 查理兹理所当然地说。 “破产商人,那个商人叫什么,长什么样子?” “……” 查理兹有些不悦。 欧芬知道。 她聪明。 看出来这里面并不是李安娜真正说话,而是这个男人。 这几个不怎么说话的男人,才是重心。 她连忙叙述一下。 那男人的年龄,样貌,一些举止行动。 “哦雪特法克。” 李安娜震惊了。 “怎么了?” “看来我猜的是对的。” 刘一夫耸肩道:“看来你的父亲虽然失去了你却从来没有放弃你。” 李安娜忍不住哭了。 她的放纵生活,其实很多就是源于对未来的放弃。 从千金小姐,倍受宠爱,到被迫学习一堆的不合时宜。 再到逐渐失宠,然后夺命奔逃,直至于此,直至于今,她所经历的实在是太多了。 在她快要安稳,认命之时,她又得到了她父亲的消息。 破产商人。 为什么破产的? 可想而知。 “诸位,我需要你们帮一个忙,我们会把你们送回地面,你们要带这位女士回法斯特,找到那个商人。当然了,我会支付应有的报酬,不至于让你们此行一无所得。” “雪特法克。” 这几个女人忍不住都咒骂起来了。 她们哪里还不知道,她们被那个破产商人给耍了。 不过她们又能怎么办呢。 这是一个父亲,为了女儿做出的努力罢了。 她们甚至在内心里羡慕着,毕竟她们是没有这样的父亲的。 父爱如山。 她们第一次体会到。 第49章 仁王求仙 虽然这些女人答应了刘一夫。 但是,她们仍然固执着相信这里有宝藏 她们要求跟队看完,哪怕分不到什么,也不能糊里糊涂的下来,特别是她们死了人,还不是一个。这一次她们损失惨重,一定要有个交待。 当然还有一点。 她们始终觉得这里有宝贝。 不然这些人又是为什么来的? 跟就跟吧,这几个人也强不到哪儿去。 刘一夫随她们。 但接下来,就进入了血腥时刻。 没人知道下民怪物异变了多久。也没人知道,已经可以自我繁育的下民怪物到底生了多少。至于食物,不用担心,异变的它们,对于食物的处理,更广泛了。很多正常人,蛮多族人不能吃的东西,对下民怪物来说都不是问题了。 它们甚至连自己人也不放过。 即便是自己人,死了也是照吃不误。 这导致了它们的人口基数到了一个难以估想的数字。原本它们可能还会继续隐忍下去。但食物的压力终究是让它们开始频频对上民们下手了。 它们在渐渐克服心里的恐惧。 不止是上民。 还是城中之人。 这些,都是它们捕猎的对象,目标。 但在这时,它们遇上了硬茬子。 刘一夫他们三人,杀起这种下民怪物来,别提多轻松了。直到,一个人出现。 这是一个高大的,黑色的男人。 他没有眼睛。 在眼睛部位,是一对已经坏死的眼球,这坏死了的眼球已经肿得发白,鼓鼓胀胀在眼窝子上,丑陋恶心。 毫无疑问。 这是一个无目之男。 它一头短发。 身上是一丝不挂。 丑陋之物不知廉耻的在那儿摆荡。 唯一比较醒目的是他的身上肌肉比较发达。 这个无目之男走了过来。 目标就是队伍中的女人们。 他一边走,一边鼻孔朝天,吸嗅着女人的味道,这气味让他忘乎所以,一路向前。 但是,他错了。 以往的他遇到的都是普通人。 即便是有强勇力者,也难以敌过他的体质神力。 但是。 这里。 刘一夫,张小乙,锦天,哪一个手上没有神兵啊。那是很多大家族手上都没有的宝贝。这种神兵,最克制那些体修者的。多少金钟罩,铁布衫什么的,都是倒在了一把把神兵之上。 曾经有人创造一门神功。 血影子。 威力非常。 甚至可以死后滴血重生。 但那又如何。 仍然被神兵利器所克制。 毕竟,血肉之躯,是有极限的。 刘一夫都没动手,先锋大将锦天上去就是三刀,他这大刀,最擅长的就是持之砍重劈坚。就你硬是吧,来和我的大刀比比。 可怜这赤手空拳的无目之男就这样被砍翻了。 倒是难以死透。 不过也就是多两刀的事。 难死,不是不死。 这无目男还是死掉了。 他一死,尸体就发生了严重的腐化。 “这是尸化之术,活人尸化,旁门左道的异术罢了。”刘一夫比较不屑。 不过内心他是丝毫也不敢大意。 说起来简单,但尸化不是死人,这人在被彻底杀掉之时仍然是活着的,可能还保有生前的一些记忆也不是不可能。只是不知道为何受到了本能支配,一定要杀美女。 也是奇了怪了。 刘一夫参考一下,觉得这可能就是盘丛王和黎王强大的秘密。 只是他们的方法一定比无目男要先进许多,至少不会有这些毛病。 只是他们死了,秘密也消失了。 这导致后来人只能制造出无目之男。 不亦悲乎。 无目之男的死,被收拾,把下民怪物给吓到了,它们智慧退化太多,带多倚重本能,发现实在难敌,干脆就缩了起来。这一次死了这么多同类,它们不愁没有食物。 反是刘一夫他们,收拾一下,继续前行。很快的,他们就到了地沟外侧。这里靠近地沟深渊,很是危险,即便是上民,也要小心翼翼,一不小心,滚落入地沟中,不知会掉到哪里去。 而上民们发现了刘一夫一行人,顿时疯了。 “女人!” “女人。” “是年轻的,漂亮的女人!” “啊,我已经嗅到了她们身上的芬芳气息。” “她们身材好好,好漂亮啊。” 一个个怪物一样的上民出现。 这些上民,比之方才的下民好也不到哪儿去。 长得丑不说了,毛还多。 在黑暗的地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猴子成精了。 此外,还臭。 不仅人臭。 嘴也臭。 从这些蛮多族人的嘴里,哪怕是呼出的每一口气也都是臭浊不堪的。毕竟在这地下可没有芳兰草来清洁口气。 这些蛮多族人,对刘一夫他们三个是视若无睹,注意力只放在女人身上了。 结果。 杀。 张小乙,锦天,都显露本色,拔刀大杀,此之二人在这时化身如魔,大杀特杀。 对于这些一身酸腐恶臭的蛮多男人,他们连呼吸都是在错的,当然要毫不留情的痛下杀手了。 毕竟,他们太臭了。 也不知道他们自己是怎么受得了的。 感觉让他们死掉,不呼吸,会好点。 不过,和聪明的下民怪物相比,这些上民太疯狂了。 他们根本视死之如无物,眼中就剩下了女人。 哪怕摸一把立刻死掉也觉得是值得的。 不过,细想想也不足为奇了。 在刘一夫队伍中的那个蛮多族男人忍不住想,如果他不是上了地面,经历过了女人,也会像现在这些上民一样的疯狂吧。 说是上民,其实地下的生活很苦的。 当然,不是说地下的生活不好,那些住在地下城中的蛮多族人大约是会好点的。可总体来说,仍然一言难尽。 首先是食物问题。 地下的食物很少,有很多不足。除了到地面上偷偷打猎,很多时候他们是抓地下的虫子吃的。他们不仅抓,还养,需要时把虫子打碎,磨粉,用一种地下菌做成饼子。 这就是地下生活的主食了。 其次是没有什么娱乐。 能够让人舒服的,只有女人。 但偏偏地下的女人太贵了。 达古王更是把所有他看上的女人统统收走了。 这导致没有女人的蛮多族在地下生活度日如年。 如果男人的痛苦不能转嫁到女人身上,那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 所以这些蛮多人都显得疯了。 倒也是不奇怪。 直到。 刘一夫出手了。 他在此时也不留后招了,一柄玉虎剑,摇晃着飞起,剑身散发白朦胧的毫光,突然射出,连续杀人,莫之能挡也。 没有一个血肉之躯能挡住玉虎剑。 一经被杀,立刻化成皮包的骨头,死相难看。 如此诡异的手法,这些上民终究怕了,往后四散逃开了。 但只是一会儿,就有一队精锐杀来了。 可不是么。 如果地下的蛮多族就这样的实力,早就完蛋了,哪里能够生存至此。他们虽比女多族要差些,可却拥有最丰富的仁王遗产。 所以说到军事装备,他们才是厉害。 只是仁王手下的装备也不是太多了。 这些人,死一个少一个,连带装备都没了。让蛮多族人心疼得不得了,毕竟是千年积累,积年损耗,哪里是能折腾起来的,于是很快这些精锐就收了兵,人往里走,放倒大门进行抵御。 一开始刘一夫他们还提心吊胆。 因为这地下城说白了就是古墓。 是千多年前,仁王给自己修的墓。 在这样的墓里,各种防盗措施,杀人机关,恐怖陷阱,应该是层出不穷的。 甚至还有可能不止一个的绝户手段。 就是在必要时启动,把整个墓都给毁了也不让盗墓贼得便宜的机关。 所以刘一夫他们小心翼翼。 哪知经过了探底,刘一夫……不止是一个刘一夫了,张小乙,锦天,都有眼睛看。都看出来了,这个地下城,很多机关,不是失灵,就是损坏了,还有一些可以使用的,也磨损甚重。 别的不说。 一些门的门轴都给磨得快报废掉了。 经过一番猜想,刘一夫他们得出了一个结论。 那就是,仁王当初应该是匆匆死掉的。 他没有完成完全的后手就死掉了。 也就是说,他死后没有进行清墓。 在仁王死后,那些生前为他修墓的人,和他的遗族,成了这地下墓穴的主人,把这墓当成了地下城住着。别说,在这儿,这座地下城可不比地面的草皮房土洞子要强得多了。 只是仁王大约是不乐意的。 既然这里的机关几乎都废了,那也就不打紧了。 刘一夫一边派出众鬼调查地下城,一边破坏仅存的机关,一边往里挺进。 不用说的,一路上,上民们进行忘死的战斗。但都死得毫无价值。 不是他们不勇敢,也不是他们不努力,奈何,他们与时代脱节得太狠了。 他们没有高深的武技。 仁王带来的也随着文明的退化也都一一遗失了。 这让他们只是一群莽夫野兽而已。 又怎么可能是刘一夫他们的对手。 刘一夫他们,当年对战的是尸兵,是妖魔,是精怪,哪里是这些可以对抗的,只是徒死而已。 很快,他们进入到主墓道了。 这里很重要从理论上说,这里应该有壁画。墓主会在壁画上描述他们的生平往事,如果有,还会是丰功伟绩,用以夸耀自己。 毫无疑问,仁王也是这样一个人。 他在壁画上面也有对自己的描述。 仁王。 不仁。 少时被先王以苛求,所以学习日辛。 但渐渐的,仁王学习上了头,也就有了广博的学识,他渐渐对自己所处环境不满起来了。 当时的仁王,四周都是唯血统论的高原诸王。 众多部族王只服象雄一族。 而中土。 中土堪大,奇人异士者众,不是仅有仁王一部族可以争之的。所以当时,心高气傲的仁王发现,在高原他永远也争不过象雄部族,进入中土也争不了天下。一是中土排外,哪里能轮你一个高原小部众当天下。二是力量不足。 仁王部族说是三十万。 其实是连带老幼。 真正可以算亢兵者不过一二万余。 这是真正比较有战斗力的军队。 所以在那时,想要有一番作为的仁王,却忽然发现他什么也做不了,哪怕他学了一身的奇门诡术。 好在,后来,他有了新的追求。 还是思考象雄部族。 他发现象雄部族起于英雄王撒卡那真是一个连仁王这样自高自负的人也愿意低头的天生王者。 但即便是英明伟大,堪比神明的英雄王,终究也有老去之时。年轻时一人毁一国的英雄王,结果也是被时间打败,老死了。 那么,世上果无长生之事么? 错。 世上之人,可以有长生也。 有修仙者,便可。 凡人可叩仙门者得长生之机也。 仁王当即就想,长生好啊,他要长生。但细一研究却发现不可能。不说修仙者需要有仙骨灵根,更重要的是王者不可长生。 他不甘心经过一番苦心孤诣的研究,他发现王者不是不可以长生,而是王者想要长生难度太大了,以至于不可能。 比如气运仙朝,仙国永聚。又或是另类成道特法为王,这都是可以的。 最终,仁王下了决定,他要另类成道,以期长生。 不是说别的不好,而是对于仁王来说,另类成道是最有可能的。 经过研究,他想到了寻找古王之道。 盘丛王和黎王就是走孤王之道。 也是古王之道。 以王成道,期以长生。 而古代彭陈楚三皇走的是薪火相传之道。 比如彭皇,本是长生人,因功弃长生。 彭皇早早得道,活了五百多岁,成王后为了人族征战天下,至死寿八百。 他是原本可以活更久的一个皇。 但为了人族生存,为了功业伟绩,他放弃了这些。 仁王走不了彭皇的薪火相传道,就选择走盘黎的唯我独尊道。 只是,在过去,盘黎尽皆失败。 失败的王,为众所弃,他们在世间没有立足之处,只能远走天边,经历古道,来到了这里,此之谓,通幽之地,这话可不是白说的。 在此地,有一处地穴。 此处地穴,充盈着丰沛的地气。 需要知道,地气是一种极其珍贵的天才地宝。 光有阴气,男人只会变成女人。 女人只会更女人。 光有死气,人会直接死掉。 唯有地气,才能弥合阴气与死气,让人尸化,成为僵尸。如果地气充足,引地煞入体,那更是会形成惊变。 古代巫术主要就是利用地煞之气。 甚至。 就连修仙者,也需要用到煞气。 第50章 浩瀚女王的发难 仁王知道了此一秘密,当然是不胜欣喜之的。他知道的,在这世间,除了天仙,地仙,人仙,鬼仙,还有一种,即为尸仙。 世上之人,研究长生者,无出仁王其右者。 壁画上有字说明。 天仙虽好,但无体矣,原本的身体是没有了,旧身体叫臭皮囊,是不要的。新的身体是天地元气或者说是仙力的高等能量重新构筑的,这就注定了天仙其实并不是那么的美好。 地仙虽好,但有劫也。地仙,需要功德傍身,越多越好。要是没有足够大的天地功德傍身,必为天地所忌,要施雷以锄之。 所以地仙也麻烦。 人仙称弱,实则不弱。人仙武道,那可不是弱,而是强,太强了,因为强,所以才难。难才是重点,弱不是。 事实上,人仙武道,才是至霸最强。 但最强也就意味着——最难。 正是因为武道难以精进,所以大家才转头去修天仙,地仙。 再是鬼仙,鬼仙似难实易,讲究的是入执弃执再入执。 大多数鬼,因执而生。 弃执和立刻魂飞魄散没区别。 只余一道真灵去转世。 这是真正的死去。 想要堪破鬼仙,就要在弃执之后又重新入执。只是人之一念哪里是那么容易的。 弃执入执,终究也只是说起来简单而已,真正做起来,就知道难了。 鬼仙所谓的弱也不是真弱,而是容易被针对。事实上,若说久活,鬼仙才是最擅长的。 最后就是尸仙。 此为另类成道。 只是不被其余者所承认。 那些人宁可编个妖仙去补五仙之位也不想承认尸仙。其实妖也是天下生灵,也在天地人鬼之中,哪里能够自成一道了。 关键还是不想承认尸道。 殊不知尸为大道,此为遁去的一。 一个人即便是死了,只要保存好尸体,依然有可能重新活过来。 好吧,这好像说的是僵尸。 但尸与尸是不一样的。 那些没有理智的僵尸哪里能够和拥有自我意识的尸仙相提并论? 从某种意义上,尸仙走的是和天仙相反之道。 天仙的根本是精神意识,是修炼出来的元神。 而尸仙之道是专门修炼身体。 但。 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尸道被摒弃了。 可仁王不在乎。 他发现,尸道对一切皆无所求。 能不能成的不好说,但的确是每一个人都考虑到。 可是仁王想要的是能成,而不是能不能成。 对此他苦心积虑,也找不到办法。 直到,昆山有龙出现。 一开始仁王是想要沐浴龙血。 想要以此激发他身体的潜能。 但事后发现那只是蛇,而不是龙。可这反而更加坚定了仁王屠龙之心。他认为,蛇长这么大,一定有原因,此物或什么对蛇都有如此作用,一定也能对人有用。 仁王以罪囚为引。 将之入药,以喂蛇,换取蛇醉,遂取其丹。 随后,仁王炼蛊以壮精兵,采药以备周全,终于决定发兵古王之路,寻找传说中的通幽之境。 所谓通幽之境,也就是黎王的古墓。 黎王死去,他就葬在古墓之中。 仁王抛出了黎王之尸,以此为据点,建造自己的陵寝。 黎王遂成为无目之王者。 他的部下也成了无目男。 这些无目男都是昔日跟随黎王的精兵大将。当年兵败他们将黎王带至于此,与之共殉。哪知道后来个仁王,把他们从地气中赶了出来。 仁王在此地建立他的地宫陵寝。 他期望可以保留他的意识唤醒他的第二命从而晋升为尸仙。 只是,后来发生了变化。 仁王的发家,屠龙,前往古地,一切的背后,都在有依靠一个人。 象雄公主。 仁王的王妃。 仁王妃并不知道仁王的打算,她正活得好好的,哪里肯莫名其妙的就死去,等着觉醒什么狗屁的第二命。 她第一世犹未完也,要什么第二世。 同时她也不同意仁王的死亡。 她认为,仁王做到这一步是晕了头了。 仁王大怒,决定和王妃撕破脸。 但是显然,仁王失败了。 仁王的王妃似乎技高一筹。 她击败了仁王,将仁王执行了下葬之礼。 心力交瘁下,仁王妃也故去了。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 导致仁王无法处理越来越严重的男女之争,最终演变成了女多族和蛮多族的事。 嘶。 岁月千载,悠悠过往。 一切都随风消散了。 曾经被认定坚固无匹的防御工事,也在千年来人们的入住下给消磨殆尽了。 破案了。 一直神秘的无目之王其实就是黎王。 当年。 黎王失败。 他的部众并没有死心,他们带着黎王尸体回到了这里,希望带给黎王力量的地气穴能让黎王有更新的变化。 只是,活人可以从在地气的洗体下强大起来,死人大约是要尸变。不过即使是尸变也无所谓。因为尸变也可以成为拥有第二命的尸仙。 只是这需要机缘,不是什么人都能尸仙化。 所以黎王一直沉浸在地气下。 直到。 被仁王给揪出来。 没有继续下去的黎王化为无目之王。 他失去记忆,沦落的尸仙做不了,僵尸也当不成,不上不下。 只在人间,追逐着白肤色的美女心脏。 这是因为僵尸噬亲,无目之王仅有的记忆就是自己妻子白色的肌肤和美丽的容貌。 仁王大约是对地气穴进行研究。 这导致了更多的无目男的出现。 后来仁王死了。 仁王的部众也想要这力量,又私下进行了实验,又产生了一批无目之男。 这也是无目男为什么渐渐增多的原因。 只是一直没有成功。 文明退化的蛮多族怎么可能找到古王力量的秘密。 现在,蛮多王带剩下的精兵死守门户。 甚至他还动用了半半拉拉的无目之男。 这些无目男,一个个狗啃的头发,精壮的身体,大鸟腾飞,就那么不知羞耻的被铁链子缚住。 这些铁链,毫无疑问,是当年仁王留下的,只是也不多了,因为长时间的原因,锈毁了不少。 现在的都是用油一直保存起来才留下的宝贝。 对于蛮多王来说用一点是少一点。 但是现在他统统不管了。 所有的力量都集中起来。 甚至还有仁王的武器,弩弓。 这些最宝贝的宝贝,连在和女多族战斗中出一直没用的,也都使用上了。它们可一点也不好保养。 原本应该有更多,即使一直封存,现在也不多了。 众多蛮多人守在城门内。 但没用。 一把银剑从门缝伸进来,把门后的栓柱一下子给劈开来了。一经劈开,玉虎剑就飞进去,然后地龙藤也被放飞了自我。一个个地,大杀特杀。 更恐怖的是。 张小乙,锦天,披上了甲。 原以为地下环境比较压抑,又湿又闷,穿条裤衩子都嫌捂蛋。 哪知却是格外的清爽,有特殊的凉意。 这一来是地沟十分深远,导致地下空气有足够的空间来回流通,又有很多洞口不停的进出空气流动成风。 这就让原本放在储物空间里的铠甲可以拿出来了。要知道,穿甲和不着甲,那可是两回事。 江湖上的武林人,几乎都是无法无天的人,但那又怎么样,真敢反朝廷吗?你反一个试试,你看看朝廷的弓弩和披甲精锐是不是好玩的。 江湖,武林,再嚣张,也仍然是在朝廷默许下,不是真正敢翻天,双方维持在一个平衡上。 原因就是武林人武功高,单打独斗几乎无人能敌。可你和朝廷的军队试试。除非是天人,否则都是能被围住堆死的货。 但这世上天人又能有几? 而天人的思想境界早不同于俗流,根本不可能莫名其妙的反朝廷。甚至天下大乱都不带多看一眼的。 天人,在上体天心的同时,也是被影响到了。 所以朝廷不需要注意天人。 只要不直接对上,那就没事。 所以,高手怕披甲。 那么高手披甲呢? 那就是恐怖了。 猛的。 锦天和张小乙双双撞碎了石门。 他们提刀就杀,就砍,眼前一片血肉模糊,血光飞溅。 没办法,这些退化严重的蛮多人从形象上根本不似人,也就不被张锦二人当成人去看了,这一刀刀下去丝毫没犹豫的,杀得是快意爽直。 大杀特杀。 后面还有李安娜带女兵上前补刀子。 这就是先进诛杀落后,高级打击低级。 极致的,纯粹的,实力碾压。 即便被蛮多王视之为救星的无目男,也被张锦二人,杀神似的大卸八块,转么眼就给杀了,这一个个的无目男,有什么用? 终于。 有人不干了。 他们奔逃,哭叫,还有直接下跪的。 直到再无人反抗时,剩下的人已经没有多少了。大约二三百人倒在了血泊之中,其余三五十人,这是最后的蛮多族精英贵族。 他们毫无疑问,降了。 蛮多王。 不,应该说这一代的蛮多王,达古大王,他一脸失意,一身抖动的胖肉,满是不甘。的确,他大约是蛮多族最贪婪暴虐的一个了。 原本蛮多族多少还是有点力量的,但现在给他消耗的差不多了,要不然刘一夫他们纵是强,也绝无可能这么轻易就杀了进来。 其实。 仔细想想就可以明白。 仁王死后,这些蛮多族人实力是一下子突飞猛进,其实当时是超越了女多族。 但是他们硬是没有征服女多族,反而在丰硕的“遗产”中迷失了自我,长时期处在自我享乐中,导致了他们错过征服女多族的机会。 在这时期。 女多族吸纳了一批数量的白女,让部族拥有力量,和蛮多族打成了对抗局面,以至于此。 不要说的。 刘一夫一个眼色。 张小乙还没动呢,锦天一挥刀,率先解决了他。 随后刘一夫摇晃阴魂幡,美美的吃了一顿。 丢下张小乙一个人在此坐镇。 这是刘一夫知道,依他和锦天的性子,这里人怕都是要杀掉的。反是张小乙,仍然心中有底线,不至于把事往绝了做。但虽是如此,他又心细如发,纵是心有仁慈,也不会给人钻了他的空子,讨得便宜去。 话不多说。 刘一夫先找藏宝地。 这藏宝之地在一处秘室之中,只可惜东西多,而金银少,因为仁王是倾其所有才来到这里的,他带的多是物资,金银钱什么的都花得差不多了,只少数珍物才被他带在身边以之为陪葬。 可独有一物,让他在意。 这是一把骨剑。 一把白骨骷髅剑。 此剑诡异且有强大的怨念。 若用其为降器,必得大用。 刘一夫一见于此,就匆匆上手。 他本不是急性子,只是这一回是真忍不住了。 有些好东西,总是让人忘乎所以的。 哪知,一经入手,刘一夫就发现了问题所在。此物,这把白骨骷髅剑,里面竟然有一条恶灵。这是一条生灵被注入此剑从而形成的恶意剑灵。 更为关键的是,这条恶灵,赫然是象雄公主,仁王的王妃! 好一个狠人。 仁王哄得象雄公主为妻,借助妻子的力量才行至于此,可以说倚仗妻子良多。哪知一回头却把妻子给祭剑了。这是何等的我对不起了你的母亲。 毫无疑问,至此之时,那条恶灵直接攻击刘一夫的灵魂。 刘一夫连忙使用公字瞰神术,想要制服此恶灵。 正当他镇压恶灵时,坏事了。 一直的,刘一夫利用春水神消耗浩瀚女王。 他算计的太精了。 浩瀚女王又怎么可能一直无所察觉? 她虽是女子,却是罕见的人尖子,连马客师那样的天人都被她掌握于手心中。 错非她真的身体死去,哪里可能被刘一夫算计。 她早反应过来,只是一直隐忍不发,就是要等一个机会。 她已经决定,不计代价,反过来夺舍刘一夫了。虽然她渴望自己或女人的身体,但没得挑了,只能如此,不然迟早有一天她会被消磨殆尽。 这个机会,终于来了。 刘一夫竟然被恶灵侵体。 虽然他是一个降术师,不怕普通的恶灵入体。 但这一番争斗仍然是消耗了他的心力精力,如此一来他就给了浩瀚女王良机。 浩瀚女王立刻割舍大部真魂本质,这个损失太大了,但仍然是值得的,这让她能够从和春水神对峙的局面中解脱出来,直入刘一夫的灵魂中心所在,要夺其所有。 至此之时,刘一夫能够做的,也就是先收拾仁王的王妃。 一大片记忆纷至沓来,一一进入刘一夫的意识里。 这让刘一夫终于明白这剑是怎么回事。 众所周知。 英雄王撒卡手持白瓷剑打败了蛇国。 这白瓷剑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白瓷剑是一把骨瓷剑。 是英雄王用他妻子祭剑才炼制成的。 她把这秘密告诉了仁王,岂知仁王竟反手过来把她给祭剑了。 但仁王估错了一点。 英雄王撒卡的妻子心甘情愿祭剑的,以期生生世世和撒卡在一起。 但王妃却是被祭剑,她一心怨气,又岂会老老实实甘愿为仁王所用。 结果就是她一发作,仁王反被抽取了太多生机,不得不提前进行计划。 这还是她心中仍然有一丝爱意,否则,仁王就已经死了。 但长久困在剑身,她也要受不了了,所以才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迫不及待的对刘一夫发动了夺舍。 结果,踢到铁板了。 刘一夫镇压了她,翻看了她的记忆,只能说此女活该。 此女自高,自大,自以为是,还有公主病,哪怕她真的是个公主。 但她的心性太直白了,轻松被仁王利用了个底掉。 若非她没说清楚白瓷剑的事,根本不会有反抗的可能。 不过想想也是能够明白的。 先祖的黑历史,能不说还是不要去说的好。结果这算是祖先庇佑了。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在于,浩瀚女王隐忍良久,终于发做,她才是最大的问题所在。 刘一夫一下子呆住了。 锦天一怔,旋即站在刘一夫身前。 连王秀楚也都选择了现身,手持阴魂幡护卫起来。 对于多出来的王秀楚没人注意。 王秀楚鬼道最擅长就是隐藏。 是以没有人注意到她。 倒是查理兹带着她的小姐妹在疯狂搜刮这里所有不多的金银和感觉值钱的东西。 怎奈何这些都是古物。 古物,懂的都明白,出于手工艺不足的原因,大多都是一些粗笨的东西,看着挺好,拿起来就受罪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她们总算不是空手的了。只是这点财物和想象中提多王的财富,还是有些距离。 其实,仁王所带的,主是要物资,是食物,武器,装备,诸如此类。 当然也有一些宝贝的。 但很多女人们目不识丁,好东西摆面前都认不出来。比如一块石色的石头,那是古锭香,一种极其重要的珍稀香料。 比同等重黄金还要贵重。 又如一些矿材也很重要,但又哪里能够认出来。 甚至一些皱巴巴一团的丝团子,那也是宝贝,只是识货的人终究只是少数。 关键是刘一夫的状况很是不好。 这导致了蛮多人又发难了。 达古王虽死,但他死了,那些他收集的女人也就无主了。这些剩下的蛮多人想要继承那些女人,还想着把侵入地下的女人都抓起来,顿时就行动了。 他们终究是地头蛇。 先前慑于刘一夫诡异的杀人手段,不得已才降了。现在刘一夫好似被什么古物伤到了,这下正好发难。他们一发难,顿时激怒了张小乙。 张小乙一向是比较好说话的人。 这下也是恼了。 他当即拔刀战斗。 倒是李安娜有两个手下被伤到了,一个更是要死了。 “你们这是在找死!” 李安娜挥剑斩杀。 可她的出现,没用。反而更多饥渴的蛮多男人被她吸引,这样漂亮的女人,那些蛮多男人觉得哪怕不能拥有她,被她亲手杀了也挺好的。 这越来越多的蛮多人出现,甚至连城外地沟子那儿的蛮多上民也来了。 仅凭她们,纵有神威如张小乙,锦天的,也是快要防不住了。 正当其时。 一个人来了。 不,不是一个人,是一个人带队来了。 是杨大小姐,她手持辟邪剑,率人攻了进来,双方一汇合,张小乙叫道:“你怎么来了,上面出了什么事了?” 杨大小姐苦笑道:“我真不是有意要下来的,我原是在上面呆好好的,但无目男们暴动了,全攻了过来,其中有一个无目之男太厉害,我的辟邪剑都砍不动它!” 张小乙闻言一惊。 他知道的。 辟邪剑是锦氏家老叔公的配兵,也是一把神兵级的利器,可以以一敌二,和狮子照夜白,新月宝刀对砍硬刚。 那绝对是一把好剑的。 可这样的神兵也砍不动无目男,那样的无目男到底有多硬? 搞不定那个特殊的无目男,杨大小姐心生一计,她断不能容这些破坏者在此破坏普通人们的生活。 于是她心生了一计。 她一个人是搞不定,把此怪引到刘一夫他们那里不就不愁了么。 于是她也就这么干了。好在女多族中有人可以当向导,不然她下来也是无可奈何。 不知要找什么时候。 一开始时还有些提心吊胆。 这玩意真有点玩命。 但没想到下面来一路通顺。 直至于此。 “那无目男呢?” “来了。” 无目男来了。 不,应该说,这个怪物是无目之王,曾经的黎王。 无目之王和普通的无目男不一样。 更高,更大,更壮。 同时,更黑。 普通的无目男皮肤是古铜色。 而黎王,无目之王,他的皮肤是黑的。 杨大小姐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一个飘身而至,她轻功不错,一连数剑刺在无目王的身上,结果是一片的火星子,竟然不能破防。她的辟邪剑尚且如此,张小乙的狮子照夜白和锦天的新月宝刀也必将都是一样。 你不能破防,这太要人命了。 这也不怪当年彭皇也只能将盘丛王给封印而不是诛杀。 这身体素质,太难杀了。 这玩意怎么办? 张小乙当机立断。 “走,找锦天,找老刘想法子去。” 他们好不容易找到了锦天,发现锦天和查理兹众女也陷入苦战。随着死亡,血腥,下民怪物也来了, 现在这里,上民蛮多族人,下民怪物,无目之男,全都凑一块儿了,就是一通的乱杀乱战。 “你们这怎么回事?” “老刘不知道怎么回事,在这呆住了,我怀疑是这把骨剑有问题,但不敢乱动。” 张小乙叹道:“老刘指不定是出了什么事,先不急,相信他,我们且先顶一顶。” 方才的乱局,张小乙一个人是感到独木难支,所以才退下来。 但身边有了锦天,他不退了,和锦天两个人联手,不怕了,什么怪物都敢战一战。 说时迟,那时快虽然速度不怎么样,但无目之王却是一路追了过来。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漂亮的女人。 李安娜,查理兹,杨大小姐,这些一个个的都成了他的目标。 张小乙和锦天有点不信邪,二人联手上前一顿砍,却真是连皮都砍不动,以至于他们都要怀疑自己的神兵。 正在感到绝望时。 一柄白色的剑飞了起来。 这白剑,晃晃悠悠,突然加快,有如一抹云石流星,只是短短一瞬间,就把附近的下民怪物什么的给穿成串串了。 这赫然是刘一夫的玉虎剑。 锦天回头一看,果然是他。 刘一夫。 这厮已经醒了过来。 只是神情上有些异样。 他一手比成剑指,一边看着场中。 “老刘,快来帮忙,想个办法,这玩意皮太硬了,怎么砍都砍不动啊。” 张小乙毫不犹豫的求救了。 刘一夫没说话。 他看了一会,正当张小乙要再叫时,刘一夫动了。 他突然拔出了一把剑。 骨剑,那把白骨骷髅剑。 这一剑突击,就把无目王的胸膛给刺穿了。 刀枪不入之躯,在这把白骨骷髅剑下,竟仿佛泥土做的一般软弱。 随后,刘一夫伸手。 来自无目之王体内,一股极其庞大的死气,被刘一夫涓滴不剩吸干了。他的积死气波动功正是天下死气之克星。 刘一夫一直为死气发愁。积死气波动功威力极其强大,高原王以此称雄。但死气去难以补充,这次算一下子发大财了。 失去死气,无目王的身体仿佛像泥土渣滓一样,松软脆弱了。 随后,刘一夫目望过去。 目之所及,剑之所至。 玉虎呼啸,发出雷音,将一个个下民怪物,蛮多族人,尽数杀掉,没有犹豫,没有迟疑,更没有一个字的废话。 甚至,他望向查理兹这些人时,眼中也有杀气流露。不过最终还是止住了。 因为,他能看到。 在李安娜的肚腹里,一颗生命种子,已经悄然开花。 这是一条命,也是一条后路。 “走。” 刘一夫说。 “干什么?” “杀人。” “这不是解决了吗?” “不,杀人还是要杀干净点好,免得以后麻烦。” 刘一夫淡然地说。 张小乙和锦天交换眼神。 两人明白,刘一夫出大麻烦了。 他这性情绝对不对,太过杀伐果断了。刘一夫这个人,不是说不够杀伐果断,但他更多的是谋定而后动。像这样直接杀人,丝毫不考虑一下,绝对不是刘一夫的行事风格。可见他现在的精神成问题。 但值此之时,说什么都不好,干脆先由他了。 好一会儿,人,杀光了。没死的也都跑远远的了。 刘一夫这才前往了一个地方。 那是墓地。 主墓室中。 一块块打磨好的石板,铜铁,堆砌出了一座坚固的主墓室。 好一口铜棺,就悬在一口深洞之中。 这口洞,黑幽幽,深不见底,唯一可见的,是里面的地气在不住冒出。如此地气滋养下,什么怪物都有可能诞生。 “这里面就是仁王了。” 张锦二人感叹起来。 “这就是曾经的古王!” 一个女多族女兵忍不住靠近了。 她太靠近了。 忽然,她身上的血化成了雾往那棺材而去。 “啊啊啊——” 女兵惨叫起来。 李安娜要上前,却被刘一夫一把拉了回来。 “别去。” 就这么眼睁睁的看那女兵化成了一具失血的干尸。 当然的。 此棺之中,古尸仍然是活着的。 它本能的吸纳生命力。 不管是谁。 刘一夫一目望之,立刻明白了此君现在的状态。 锦天也看过去,好家伙,一股玄黑之气逼人而来。 刘一夫道:“他的身体容纳了太多地气已经发生异变了,哼,歪打正着。这大约就是他用蛇王宝玉的原因,可惜大好宝玉给他这么用,不管了,掀了它,把玉拿回来。” 锦天一听,立刻动手。 既然已经确定宝玉在棺中,那也不需要客气什么了。 他一刀把棺材上的铁链劈断。 张小乙拉另一根铁链,他以一人之力就硬生生把棺材给拉出来。 棺中的仁王大怒。 “混账东西,敢阻我长生!” 它虽已异变,但尚未全功,还需要一段时间,但天意不许,让刘一夫他们这些人难来了。 以凡逆仙,哪有不经历劫难的。 仁王大怒,从棺内而出。 嘎吱吱,铜棺仿佛厚皮纸一样被它撕开一道口子,仁王从此游出。不错,游出,它的下半身,已经异变成了蛇尾的下半身了。 仁王贪婪,利用蛇王宝玉镇压它的身体,引地气灌体。它倒聪明,造悬棺慢慢吸收地气进行改造,不似盘丛王和黎王,直接进入地穴吸纳地气。 这让它经历了饱和式的地气灌体。 也让它被蛇王宝玉影响,被异化了。 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条正确的路,只是天道不许,降下了人劫。 仁王躯体,坚固强大,蛇尾一扫,锦天和张小乙就飞出去了。 “怎么可能!” “这么强大?” 二人齐齐惊呼。 这时的仁王,仅以身体而言,的确已经近仙,甚至,极其难以诛杀。 “可惜了,你为什么要炼那把剑呢?” 刘一夫冷哼一声,取出了白骨骷髅剑。 他此刻已经明白了。 千多年前。 蛇国强大一时。 英雄王撒卡在妻子的帮助下铸造,或者说祭炼了白瓷剑,这才得以破除蛇国万蛇王的不败之身,将其诛杀。 这白瓷剑,就是骨瓷。 是用人的骨头炼制而成,还在其中注入了英雄王撒卡挚爱的灵魂。 从某种意义上,它就是专门针对完美身体的一件武器。 因为此剑攻击的不是人,而是灵魂记忆组。 灵魂一废,主客互易,剑也就能诛杀对方了。 此时的仁王身躯的确已经堪称完美了。 但奈何他生前铸了此剑,而此剑的铸剑之法错误。 英雄王撒卡的妻子自愿祭剑,所以白瓷剑在英雄王手里威能无限。 而仁王的这口白骨骷髅剑,对他是恨意滔天,导致仁王精神受创,提前早死。 现在,更是成了仁王完美之躯的克星。 噗。 仁王被一剑钉死在地上。 它疼得蛇尾狂扫。 “这——怎么可能!” “哪有什么不可能,得亏你这傻瓜把你老婆祭剑了,不然我还得找到白瓷剑才能真正诛杀你呢!” 这就好比,没有白瓷剑的彭皇,也只能选择分裂封印盘丛王的身体,而不是诛杀了。 不是不想杀,是根本杀不掉。这还是建立在彭皇的剑能分裂盘丛王之尸的前提下,不然他怕也是要只能干瞪眼了。 好好一个仁王,苦心孤诣,千般算计,结果毁于人劫之下。 这就证明了,想要长生,哪里是那么容易的。 只是,接下来,又出问题了。 刘一夫才从仁王肚子里抠出了蛇王宝玉,忽然又僵住了,精神意识又进入到莫名的状态。 只余下了张小乙锦天二人手忙脚乱的处理一切了。 他们结束行程,带上刘一夫,匆匆离开通幽地,回到了月族驻地。 第1章 杨大小姐离去 刘一夫在深深的长眠。 他的精神意识出了问题。 好在他仍然活着。 只是这时,杨大小姐和张小乙闹出矛盾了。杨大小姐目的就是蛇王宝玉,此刻宝玉已经得手,她想将此玉送归家族,这让张小乙立马翻脸。 是人都能看出来,此刻蛇王宝玉和刘一夫有一种神妙的联系,现在刘一夫意识陷入深眠,正需要蛇王宝玉维系,把宝玉给了杨大小姐,天知道是不是会对刘一夫造成不可弥合的伤害,这种事怎么可能答应。 连锦天也有微辞。 杨大小姐这才作罢。 直至数日后,刘一夫醒过来,这才皆大欢喜。 刘一夫醒来后,也就说明了原因。 一切的起源,来自浩瀚女王。 浩瀚女王火神子,是小团体一路过关斩将唯一没有攻克的难关。 当初,在浩瀚女国王宫的后院,小团体面临几乎团灭的下场。那真是极为凶险的。谁也没想到浩瀚女王拥有那么强的护卫,一个人就把张锦二人加杨大小姐三个干趴下。同时她本人竟然还活着。 当时,若非浩瀚女王想要谋求更大,刘一夫他们有一个算一个,是真的全都要死了。拼都没得拼,实力相距太远了。 是刘一夫给跪了才安抚下了浩瀚女王,许下承诺帮助浩瀚女王重生,甚至成神,这才换得众人的生机。只是这些被他隐藏了起来。 张小乙他们一直以为浩瀚国一行最大的收获是神剑王朝的宝藏。 殊不知整个浩瀚女国的财宝都进了刘一夫家的地下空间。 只是由于浩瀚女王的关系能看不能动而已。但在当时早已经被刘一夫认为是自己的了。 浩瀚女王所谋甚大。 她看重了刘一夫身上的春水大神的位业想要谋夺,所以才对刘一夫宽容一二。换个人早不知怎么死的了。 她的谋想是先吞食春水神,再让刘一夫帮她转世重生。甚至直接复活过来。 让一个神转世重生,这种降术代价之大简直就是在要命。 所以刘一夫断然不可能坐视浩瀚女王吞食春水神。只是在最初时他是真没办法,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先活下来再说。 没想到学了马客师的知本论,学了公字瞰神术,让刘一夫有了操作余地,他当即让浩瀚女王和春水神形成了僵峙。 想要一点点利用春水神磨灭浩瀚女王。 否则这时候浩瀚女王可能已经成功登神了。 而一直苦苦未成的浩瀚女王若至此还不知道有问题才出鬼了。她已经猜到刘一夫可能暗中搞鬼,这么下去她永无出头之日。 所以她佯装没有发现,仍然傻傻愣愣的,就是在等一个机会。 她知道刘一夫是降术师,降术师肯定会用降术,只要一个机会,一个,她就动手。 当刘一夫的精神和仁王王妃对上时,她便发动了。 浩瀚女王放弃夺舍春水神,她舍弃一部分本源,以此莫大代价直接想夺舍刘一夫的身体。 当时,刘一夫正和仁王妃纠缠。 要镇压她。 哪里顾上自己的身体,眼见就要被偷家成功,刘一夫终于用了昆山得来的,陈逐风家传的秘术。 恶人经。 他直接斩出恶人的分神。 这才有后来刘一夫突然醒来大开杀戒的模式。不是刘一夫性情大变,而是当时是恶念人格在作主。 成功镇压仁王妃后,刘一夫利用白骨骷髅剑诛杀已经快近大成的仁王。 功行圆满后,仁王妃执念圆满,想要解脱。 所以刘一夫就把失去大量本源且不甘消散的浩瀚女王封入白骨骷髅剑中。 在这过程中,刘一夫得到了仁王妃的馈赠,收获大量记忆。同时他也得到了浩瀚女王脑中关于使用蛇王宝玉的技巧。 他的沉睡其实是在觉醒。 用蛇王宝玉开发他的超能力。 蛇王宝玉能给人带来六种超能力。 其一是剧毒空间,其二是强化真身,其三是控御万灵,其四是治疗他人,其五是强化灵魂,其六是通透记忆。 由此可知,浩瀚女王生前的强大。 之所以浩瀚女王为刘一夫所制,关键就是她失去了自己的真身,仅凭一灵魂,这才被刘一夫算计了。 但就是这一灵魂都敢于夺神。 好在刘一夫终究是算计了她。 更恐怖的是,浩瀚女王高得没边,低也能趴得下来。即便被刘一夫看了记忆,封入白骨骷髅剑中,也是没有反抗。 她的灵魂本源丢了太多,反抗不了刘一夫了。 想要摆脱一个神,真的是要割肉的。 所以之前才说浩瀚女王够狠。 这是个狠人。 她的失败不是她能力的不足,纯粹是她的运气不好,遇上了刘一夫这特殊之人,在诸多莫名巧合下才失败的。她完全可以说是非战之罪。 刘一夫至此说出后,众人才松了口气。 唯独一点,关于蛇王宝玉。 蛇王宝玉的特性是宝玉内有一条腾蛇精魂。 这是一条微弱的腾蛇精魂。 腾蛇,蛇中魁首。 大成的腾蛇是连龙都不放在眼里的至高最强生物。一些世界里腾蛇甚至是灭世之蛇,毁灭之蛇,究其原因就是它太强了。腾蛇,一个腾字说明一切。高高在上,不甘居于人下。 这就是腾蛇,永远向往着超脱,向往自由。 使用蛇王宝玉有前提条件的。 那就是出类拔萃的精神力。 以精神力沟通宝玉内的腾蛇意识,获得一丁点腾蛇意识的侵染。带着这一点侵染,改善其身,获得超脱凡俗的天赋能力。 就像古之女子,踩了神灵脚印自发怀孕是一个道理。 高等级生命的层次太大了。 哪怕只是轻微的接触,也有可能全面改变你的身体,赋予你特殊的超能力。 就像有些古神太强大了,普通人类听到它们的名字就会发疯,看到了更恐怖,直接变异。 这就是直面古神而受到的感染。 现在也是同理。 只不过腾蛇带来的算是良性的感染。 唯一比较可惜的是,腾蛇的意识太过脆弱。 被宝玉厚厚层层的保护起来。 精神力不强是接触不到的。 当然,也不独是精神力强大。 更重要的是波段。 刘一夫这是模拟了浩瀚女王的精神波动才得以成功的。这是因为他是一个降术师,要是普通人,那就只能看运气了。 换句话说。 蛇王宝玉是一把锁。 想要进入,你不仅需要一把钥匙,还需要一把齿孔严丝合缝的钥匙。 不然是打不开锁的。 只能顺点门缝里的味儿。 刘一夫大致说完,看了下杨大小姐。 通透记忆下,杨大小姐的内心说给他看透了。 “原来如此,你这么想要它,那就给你吧。”刘一夫说着,也大约明白了浩瀚女王曾经的心理。 当年,浩瀚女王毫不犹豫放弃了蛇王宝玉,将之丢给蛇王带走了。 原因就是宝玉对于她已经没什么用了。 六大能力在手,还要玉干嘛? 玉在手,更多的是便宜别人。 因为别人不像自己直接拿走最大好处,只能顺门边吹风。 “多谢。” 杨大小姐十分感动,她真以为是刘一夫大方。殊不知她的内心给看个透透的了。 当然,刘一夫也不能时时刻刻这样看人记忆。 开启这能力也是有所消耗的。 很多是消耗精神力的。 “真给了?” 张小乙十分吃惊。 他还是了解刘一夫的,无利不起早。 这样一个人,得到了这蛇王宝玉,就轻松给了别人?怎么舍得的! 莫非此中另有缘故? “那还有假?这样吧,玉你拿着,你来决定吧。” 刘一夫说着把蛇王宝玉给了锦天。 这一下子就让锦天坐蜡了。 张小乙在旁虎视眈眈。 他总不能太过于重色轻友了吧。 不过,兄弟义气只是说说的,最终他还是选择和杨大小姐一起把宝玉送到杨家去。 好在张小乙并不是真的怪他,甚至他知道,锦天的离开是不得已的。毕竟刘一夫这狗东西又跑锦氏屋子里去了。 好吧,他知道,是锦氏去请刘一夫的。 锦氏十分敏锐,她已经发现了刘一夫的不同。 毕竟是曾经耳鬓厮磨的人,锦氏对刘一夫有一定的了解,她从刘一夫身上看到了一种出尘之意,这是一种超脱远离的感觉。 曾经。 她在孙春绮的身上感觉到过。 她和孙春绮真的曾经是极好的好姐妹,这不开玩笑。不然柏奚这种事真的能随便便宜锦氏吗?上赶着抱仙人腿的人多的是,锦氏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之所以如此,还不是二人曾经有过的友情。 虽然它已经变质,可毕竟曾经是存在过的。 现在也是如此。 她感觉到,刘一夫好似曾经的孙春绮。 这让她迫切想把刘一夫抓牢点。 刘一夫看透了她,自然也就选择满足了她。 锦氏躺在榻上,身子软得一根手指都不想动,就那么的睡了过去。 刘一夫却精神百倍。 他对锦氏这精心保养的身体仍然是十分留恋的,前提是不开启神眼。 虽然锦氏上了年纪,已经不是一个小姑娘了,少女的轻灵已经在她身上荡然无存,但她却通过锻炼一直把身材维持得很好。 衣服一脱,皮下肌肉层层递进,紧密且结实。 并具有美感。 这怎么能不让人留恋呢? 不过。 他知道,他的确是不一样了。 在某种意义上,他渐渐超凡。 不过,他知道,他仍然是一个凡人,以凡人之身负超能之力,他撑不了多久的。 至少,活一二百岁这个梦想是不可能了。 就好像一些大肌霸,看起来都能倒拽九牛了,其实却往往突发猝死,原因就是身体再强也没有用,人是有极限的,心脏的功率就这么多,你肌肉夸张了,占据的是别的身体的空间。 如此失衡,导致的就是心脏在某一天受不了。 心脏受不了了,就会罢工。 这一罡工,人就死了,管你有多少肌肉也没用。 超能力,同样如此,它在消耗人体的潜能。 这也是浩瀚女王在浩瀚沙漠嚣张的原因所在。 正经的修仙者一眼就能明白原委。 对于这样旁门左道的力量不屑一顾。 再加上浩瀚女王经营的是沙漠那不毛之地,也就没人愿意去管了。 实力强大的修仙者,每天有做不完的功课,修不完的术法,闭不完的关,有那闲余的时间,炼丹铸器,绘符画箓,它不香么?跑沙漠里杀一个左道之士,脑子有毛病了。 至于实力低的,奈何不了浩瀚女王。 虽则如此,但刘一夫仍然是实力突飞猛进了。 他知道。 他的时间不多了。 可能,不等他的死期。 光是修炼都需要他进行转世了。 降术师的路。 三世七轮。 不是开玩笑的。 或许七轮可以想办法。 但三世每一世都要斩去过去身。 每一次都是要真正死一次的。 这三世七轮,在降术里是补全根基的。 世上有人一出生什么都有了。 殷富的家庭,聪明的头脑,健康的身体,出众的资质,漂亮的容貌,别人没有的天赋……有的人一样也没有。有的人却一生下来就什么都有了。 像修学降术的,愿意走降术师路的,大多都有缺陷。 比如家庭条件不好,从小就贫苦孤寒,人也不是很聪明,性格不好脾气差,长得丑不说还嘴笨,手脚不搭,笨拙不堪,更有堪者,体弱多病,资质差劲。 就是这样。 什么都不好,什么都差。 所以才修学的降术。 通过和神做交易,换取资源让自己强大起来。 一世不行就三世。 终究让自己拥有容貌资质聪明智慧和健康的身体条件。 这还不算。 三世七轮,用这十世让自己从底层废物进跃为天才顶层。 所以说这是一条路。 既然是路,就要走下去,走到底。 不能因为路边的风景太美就停下来。 一经停下来,你就只能道止此尔。 过往的一切就会都废掉了。 所以,一切终究是过眼云烟。 好在,他还有些时间的。 半年时间。 刘一夫一直在月族陪伴锦氏,二人也算花前月下树前花后。 那是好一番的甜蜜啊。 刘一夫有时也就在想,倘若他这一生都是这样,纵然放弃修行,也能算死而无憾了吧。毕竟,拥有锦氏这样一个女人,真是男人的无上享受。 一切的一切,她总能替你想好了。 当你渴时就有水,当你饿了必有食,当你想要了,她会先你一步表达其实是她想要。尤其是她总能挠到你的痒处,让你欲罢不能。 第2章 锦氏有孕 刘一夫所遇到的女人也不算少了,和锦氏一比,那些小姑娘真是,啥都不说了。 但是,美好的日子总是不长久的。 这半年时间,是极限了。 锦氏终究要回去。 商路已经稳定下来。不要说锦氏大赚一笔,刘一夫他们也是跟着赚了不少。 守着商路赚钱,还没有抽成的,那真是金山银海,呼啸而来,挡都挡不住的。 比起提脑袋拼刀子赚钱可好太多了。 不过,像这样的事绝对不多。 不是人人都有锦氏这样的,能够拥有一支成熟的商队的,也不是人人都是白酒可以处理好事物的,更没有一尊天上仙在背后当保护伞,让刘一夫他们不交抽头不上税的大赚特赚。 以往锦氏虽强,但经常有些城狐社鼠的找麻烦,手下的人也保不齐有想伸手的。 纵是锦氏心细如发,也不可能真的面面俱到,只能说大局维持得好。 但有了白酒合作,敢闹事的城狐社鼠都老实了起来。 不老实的白酒能把他们剁成肉沫子去喂鸡喂猪。 那些不老实想伸手的下属也都一一放老实了起来。 同样的道理。 不老实的人白酒会把他们的人抓起来,把他们房子买下翻新,一家人就整整齐齐封到新的宅基地里面去。 白酒可不是什么体面人,她是在西方商路上杀出来的狠角色。 就是那种一边杀人一边转头拜神的那种狠人。 所以纵使锦氏不在罗京,但生意这块仍然是风风火火。 倒是刘一夫的书市生意差了些。 现在竞争太激烈,文化市场有些失控的样子。 所以刘一夫决定缓缓。 再说他现在真不差这几个钱了。 反正他是要转世的人。 现在的产业他守不住。 既然如此,赚够了就好。 只是这一次。 林雷从罗京给刘一夫带回来了一封信。 是的。 林雷接受雇佣为锦氏的商队保驾护航。 他很需要锦氏的旗子。 再说,也能赚些钱,何乐而不为呢。 信是张小乙发来的。 对。 乙哥已经回到了罗京。 这也是情有可原的事。 你刘一夫一天天的和锦氏在那腻歪,他张小乙可还有正事要干的。比如,他要把三个救回来的蚕人带回罗京去。 结果张小乙在罗京遇到了从西方商路回来的锦天和杨大小姐。 出事了。 西方商路的杀戮仍然未休,甚至越来越烈了。曾经崛起于一时的扫地王死了,现在杨大小姐的堂妹杨杏一个人苦撑局面。 想要携带重宝从西方商路走,简直是在开玩笑。 就在前不久。 罗国王室护卫的五颗人鱼小明珠被西方商路的五大盗给劫了,你说这样的商路,怎么过?更何况是只有锦天和杨大小姐两个人而已,他们二人是真过不了。 不过,杨大小姐和锦天在西方商路遇到了一位奇人。 藏墓派的天机神算子——千里风。 因为是熟人,至少见过一面,双方就攀谈了起来。 其中杨大小姐引导话题,就说到了蛇王宝玉的事。 千里风不愧是千里风。 他还真是无所不知。 他说了。 蛇王宝玉有奇效,自有一股看不见的力场能够影响到人。在这力场之中,人会受到增幅。 不过离开力场,或者说长时间离开力场,就会引发不适之证,让人生不如死的难受,以至于短命。 想要化解,需要用到一种仪式。 这个仪式,就算浩瀚女王当年也是未必有的。 因为啊,未曾听说浩瀚国有大规模的人祭。 对,这种仪式需要祭祀。 而浩瀚女王唯我独尊,哪里去祭拜过别人的。 所以浩瀚女王没有,至少是经常使用这种祭祀。 那么这种祭祀现今何在呢? 在蛇国旧址,高原雪国之中。 据说啊,这雪国就是当年蛇国余孽重新立起的一个国。只是一来此国虽立,趁着英雄王撒卡身死,象雄部衰落,立了起来。终究是立在雪域区,那地方民少国弱,所以不得长久。 并且此国也搞昔日蛇国那一套的,不得人心。 后来此国就又被灭了。 但当时吧,高原也没了英雄王,也没有白瓷剑。 这就导致了雪国虽亡,旧国仍在,只是没有什么人烟了。 倘若能去那地方,也许能够看到蛇国使用蛇王宝玉的仪式,到时就能从中断开蛇王宝玉与其中人的联系,让杨大小姐的杨家人从被宝玉辐射影响下恢复过来。 好吧。 承认了。 大约也是瞒不住了。 毕竟,张小乙,锦天,特别是刘一夫,都是人精人尖子,粘上毛就是个猴子精。 当仁王现身后,杨大小姐就隐约感觉自己可能要瞒不下去了。 是的。 没错。 蛇王宝玉对人的影响绝不是五十岁早死那么简单,它对于人的影响极其深重。 其实,看到仁王之时,就应该明白过来了的。 没错。 是的。 正确。 答案就是人过五十就会在蛇王宝玉的影响下异化,双腿腐烂,会生出一条蛇尾出来。但这种异化还不是最恐怖的,关键在于,人的人性会在这种异化下渐渐丧失。即便你承受住了异化时的生不如死般的痛苦,也会在异化后被兽性替代人性,渐渐变得疯狂。 你会渴求生肉,鲜血,及杀戮。 在老杨家。 有一间地牢,或者说地宫,在那里面,就生活着他们家的异化人。因为是至亲,所以异化时没人忍心去杀掉。在异化后,就只能将之关入地牢,不然这些异化的蛇人全要疯狂的。 这也是浩瀚女王对于宝玉失踪的无所谓态度由来。 蛇王宝玉,它拥有神奇的力量,但这种力量是有代价的。不是正确的方法来使用此物,其结果,下场,不言而喻。 刘一夫可以,呵,那是他得到了浩瀚女王的帮助,甚至是马客师的知本论,这一切让他能够成功的破除仪式,直接以精神力钻透宝玉,沟通里面的腾蛇精魂,从而直接获取了最大好处,你让别人来试试? 明明得到了宝玉。 但结果却没用。 一来即便带回杨家,也是没有用的,杨家人仍然会继续异变。 二来必须要有正确的仪式,把宝玉和外界的联系断开,彻底隔绝宝玉对人的影响。 当年,杨家人处在宝玉的影响下。 这其实是相互的。 杨家人被宝玉辐射获得了身体上一定的增幅,但杨家也被宝玉给标记了下来。 蛇王宝玉不要别的。 它要的是杨家人身上,独一无二,最为重要的一点真灵本源。 这真灵本源才是蛇王宝玉里,腾蛇精魂所需要的东西。 这才能维系住腾蛇精魂的长久存在。 这点,也是刘一夫从浩瀚女王火灵儿身上得知道的。 大约是出于某种异变。 事实上浩瀚女王已经变了。 曾经浩瀚女王残忍聪明,计智百出,手段高超,一代天人马客师,天纵才情,却也是被火神子算计的死死的。 直至死去。 可见火神子的厉害。 但为了和春水神竞争,反被春水神吞食了大量的灵魂本源。 这也是她之后反而不敌刘一夫的原因。 一方面固然是刘一夫修了恶人经在精神意识上实力大进。 但更重要的是火神子丢失了太多本源。 她委实是不愿死去。 所以才不得不选择投降。 放在过去,身为女王的自尊骄傲绝对不容许她向一个后辈如此屈辱的低头。 这成什么了? 她简直可以想象未来会发生什么。 太耻辱了。 可是她毕竟已经死了,哪怕是身体上的死亡。 她的灵魂纵然是再强,也是在一直在削弱中。更不要提和春水大神的位格之战,她丢失了太多,太多。 同时,她也被春水神所影响了。 所以,她终究是选择了跪下去。 还好。 她算计了一下。 仁王妃自主的散去。 她执念消散,已经无怨无恨了。 但她身骨铸的白骨骷髅剑倒是不错,可为容器。 就像一个豪门千金。 虽然宫殿一样的豪宅没指望了。 但是一幢单元居那也不是不可以接受。 怎么着也比大桥之下或是桥洞里面要好得多吧。 此外还有一点。 她也是懂行的。 哪里看不出来。 刘一夫是降术师,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殊不知降术师的道路并不好走,一路之上,诱惑太多。 有多少人,走着走着,成了黑降师,又或者成了白降师,又或者成为了邪降师。 鲜少有人能够把握本心,走在正道上。 黑降术是一路狂飙朝死里奔。基本上,黑降师皆不得好死,没有一个能够善终,更不要提未来了。 白降师是明白黑降师的错误,为了免于横死,当了神只的走狗。也许有人觉得信徒好听点,但懂得人都知道,本质一样。 邪降师反过来了,当了邪神的走狗。 反正这皆都不是正路。 只不过相比较而言之,白降师的下场大约会好点。也就这样了。 但是刘一夫不是的,他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总有一天,他真有可能超脱宿命,拥有大自在。 到了那时,他的前途将不可限量。 所以她……暂时跪了。 既然如此,那刘一夫也不会客气,所以说现在有谁知道蛇王宝玉的还真就是他了。 可即便如此,他也不知道开启蛇王宝玉的仪式。 原因很简单。 当年,万蛇王大败,身死。 统万户一脉带蛇王宝玉与蛇国遗脉在浩瀚沙漠这不毛之地建立起了浩瀚女国开启了女国治世。虽然历代浩瀚女王皆能通过宝玉获得里面的六大能力,但这不是说她们就真的通晓一切。 是的。 在过去,蛇国里,真正供奉宝玉的一直是蛇国的祭祀一脉。 这一脉奉承的是万蛇王。 统万户当初背叛了万蛇王,她私通英雄王撒卡杀了万蛇王,夺走了蛇王宝玉,祭祀们凭什么相信她,追随于她呢?所以蛇国关于蛇王宝玉的秘密并未给浩瀚国女王们知晓。 所以即便翻阅了浩瀚女王的记忆,刘一夫也不知道开启蛇王宝玉的仪式。 莫非,还要再跑一趟白山雪岭? 不管怎么说,要回罗京了。 一路风尘。 回到了罗京。 未想锦天和杨大小姐一老早就在城门处等这也不知等了几天了,还在等。 直到刘一夫他们露面,这才罢休。 但旋即,锦天翻脸了。 锦氏从驴车上下来,虽然仍然是面露华彩,风光依旧,但锦绣华服之下,那微微隆起来的小腹,已经不言而喻。 锦天头一仰,感觉一阵天翻地覆。 他气得掉头就走了。 我默许了你的事,但你是不是应该收敛一点,结果你反而变本加厉把事情给做到这一步了,你这样我的面子怎么办? 殊不知刘一夫也是无奈。 他原以为自己内功有成,已经近乎不可能有孩子了。 哪知道他和锦氏在一起太多次了,数量弥补质量,竟然莫名其妙的还是有了孩子。 虽然刘一夫是不大容易生孩子的。 可架不住锦氏她真的是一块好田啊,有一丁点可能就有了。而且,她还非要生下来不可。刘一夫劝了都没有用。 这是真没办法。 倒是杨大小姐尴尬的呆立原地没有走。 众人进城。 锦氏知道此情尴尬,干脆直接去内城,找铁冠道的小姐妹商量了。她是不在意别的,但对这个孩子还是上心的。特别这才是她真正因为爱情生下的孩子。不是为了生活所迫生的。 张小乙在这客客栈里置办了好一桌丰盛的酒席,给足了大娘子面子,这大娘子也好模样起来了,没再不给面子,更有莫小米走前串后。别说,这莫小米半年不见,已经长开了些许。她虽非那种极品的美人儿,但身上自有一股活泼自信,不是一般女人比得了的。 听了锦天抱怨,张小乙端着酒杯道:“老刘你太不地道了,怎么能够做这样的事情,你让我们兄弟之间以后如何自处?” “对!太过分了。” 莫小米笑嘻嘻地在旁边添油加醋。 刘一夫没说话。 张小乙一拍桌子。 “说你还不服,罚酒!” “啊?就,就罚酒就完了?” “不然嘞?” 说到这,张小乙道:“事情你也知道了吧,怎么说?” 杨大小姐没说话。 她一直寡言少语。 仿佛从前那个能言善辩的女人不是她一样。 锦天愁眉不展。 他有心一个人帮杨大小姐解决问题。 但是不行。 他办不到啊。 别的不说,光是西方商路那些牛鬼蛇神他都应对不过来。更不要说别的。上次,通幽之地,那地方他得承认,如果是他自己,早不知怎么死在里面了,就算活下来,也必将是狼狈不堪的从古地逃出来,还不知会不会受什么伤。 小团体之所以一路过关无阻,很大程度上是靠了刘一夫的鬼道法术。 是刘一夫的力量才让他们及至于此的。 这点,要认。 第3章 接手浩瀚女王的遗产 刘一夫在沉吟。 他想了想,缓缓道:“既然如此,白山雪岭,咱去了就是,只不过咱也不能蒙头瞎闯吧,什么也不知道,瞎转,那可不成,得把情报收集好,资料调查一下,这才好进去。找那个什么雪国遗址。” 然后,刘一夫又说了一下仁王的事。 很多事,只有刘一夫能够看得明白。 比如地气穴。 此地的地气穴有很浓郁的浊气,所以仙门不需要。据说古代一些喜欢这样的地煞浊气。 但这种浊气沾染太多了,会影响神智。 对于修仙者的元神有极大的影响。 会让人变得蠢笨迷心,鲁莽粗暴。 修仙者对于此避如蛇蝎,不敢稍有触碰的。 盘丛王得此炼体,与彭皇争天下。 黎王得此,与陈皇争天下。 因为他们拥有古代的炼体秘术。 需要用炼体秘术引导地气来炼体方才有成。 光是用地气炼体,而无秘术,这身体是要承受不住的。无目之王就是因为黎王已经死了,不会驱使的秘术,导致地气盈体而不得出,最终冲破了人体最脆弱的眼睛,导致了无目之王的出现。 这只是地气盈体,而非炼体。 对于人体之增益和盘黎二王不可比也。 仁王不知秘术,所以才用特殊的方法来缓慢的用地气洗炼身体。 原本他的谋算是成功的,方法是对的。 不得不说,仁王对于长生的研究真的是很深入。 他的方法——是对的。 但是,凡人之想长生,哪里是那么容易的。 长生之道,乃逆天而行之道也。 除非天意命许,有仙缘,有气运,有灵根的特许之人,普通人是不可能修行长生之术的。想要逆天,就要承担劫数。 就算是修仙者修行,也是要承担风火雷劫加诸于身的。 渡过去,成道长生,渡不过,便化为灰灰了却。 有资格的修仙者尚且如此。 更况乎夫凡人? 仁王把一切想得太简单了。 他虽通晓长生之秘,但终究也只是一个凡人,虽触之超凡,却仍然是一介凡人。凡人是接触不了多少仙门的,对于天道也了解不深,以为人力可以胜天,说什么我命由我不由天,当真是荒唐可笑。 天命之意要是那么好违逆的,大家还修什么仙,发发誓不就成了。 所以,仁王面临了人劫。 因为仁王终究是一个凡人。 说白一点,他都不够资格接受雷劈。 只需要同样的凡人即可将其磨灭。 更有甚者。 他仿效了英雄王撒卡铸白瓷剑。 结果铸就的是白骨骷髅剑。 英雄王撒卡潜入蛇国,和统万户相通,得知了万蛇王的强大之处,所以他一直愁眉不展。 他的妻子知道他的心意,就自己祭剑。 所以白瓷剑才有神效,可以诛杀万蛇王的不败之身。 但仁王不知道。 他以王妃祭剑,结果导致王妃怨念冲天,反伤了仁王。迫得仁王匆匆入棺行寂灭之事。 他好不容易快要功成,更是又遇到得到了白骨骷髅剑的刘一夫,终究还是逃不过天谴,终其一生被天命算计。 这仁王也不知蛇王宝珠的秘密,故此他没有六大能力,反而被影响得进入失神的状态。在无知无觉中,变成了蛇人状态。 毕竟,地气盈体,也不是那么好受的。 说到这,刘一夫有些后悔。 那得地穴,虽然别的不行,祭炼僵尸还是可以。 不过,地穴中,浊气滋生。 普通僵尸势必浊气迷心,像木头一样。 那也没什么用了。 不过刘一夫自有降术可治之。 但是,可惜,他现在过不去。 他不是修仙者,可以须臾千里,一日来回。 不过,且先不急。 离开这家客栈,刘一夫迈步回家。 他心中窃喜之。 地下。 蛇母仍然在沉眠。 绿妖精等也是在恢复中。 长生种是好,但它们的活动却是要付出更大代价。 每动一次,都消耗了巨大的元气,凡间没有足够它们恢复的资粮,唯一的方法就是沉眠之,利用睡觉来恢复力量。 刘一夫轻哼冷笑。 在此间秘室中,再也没有浩瀚女王施予的精神压力。 不过,刘一夫此时再看那富可敌国的巨大财富,却忽然没了兴致。 财宝,别人的才会让人去惦记。 自己的,反而懒得多看一眼。 倒是一些珍惜的材料才让人注意。 刘一夫取了一只浩瀚女王的秘壶,将重要的珍稀材料收入其中。有精致特殊虫蚕的丝质,有地下难得的上好矿石,有重要的动物尸骨,也有一些奇异之物。 这些东西对于常人来说大约是得物无所用,但对于刘一夫来说,却是很好的材料了。它们纵非是最顶级的珍材,但也是极好的。即便是修仙者也能用得上的珍贵之材。 这,才叫发财。 真正的发财。 但这还不是最大的收获。 喔,是的。 最大财富,是尸体。 是浩瀚女王火神子精心保养的她的尸体。虽然她保养得很好,让这具尸体栩栩如生,可毕竟是死了,哪怕这尸体美到了骨子里,从一根发丝到一片脚趾甲,都是那么的完美无缺。 可毕竟仍然是死了的。 只是保养好罢了。 浩瀚女王火神子死了,尸体犹如沉睡。 这是当然的。 刘一夫忍不住想了起来。 当年,初代蛇国大王昆古尼亚建立了高原蛇国。 后来统万户,也就是末代蛇王昆古利尼来到沙漠建立了浩瀚女国。因为昆古利尼一生都没有男人自然也没有孩子了。 所以浩瀚女王是从全国海选起来的。 不过这也是好事。 能被公而共之选出来的女王当然是最漂亮的一个了。 她的身体,值得被特殊对待。 刘一夫挑选了灵材,真心实意造好了棺材。 棺材一好,没二话,将火神子的身体放置于其中。 他甚至给火神子的护卫梦火古也造了一副。 梦火古是火神子真正意义上最信任的一个人。 所以火神子甚至留他至此。 但凡人终究也只是凡人。 哪怕秘术手段再高明,梦火古的身体也是要撑不住的。不过此人的武功,拳法,太过厉害了。 当初张锦二人加上杨大小姐三人联手都给他一个人收拾趴下来了,可知此人武功战斗力有多么强大。 这样一个人,可不能让他这么平平无奇的死了。 刘一夫在心中算计如何对待梦火古。 这时,锦天来了。 他不得不来。 刘一夫略一思忖,就明白他此来心意。 刘一夫不由哑然一笑。 锦天啊锦天,没想到啊,看起来高大上的你内心也这么的——现实。 的确。 锦天此来是他担心一件事。 继承权。 锦氏怀孕了。 这也许看似平常,没有什么,但殊不简单却关系着锦记的财富。锦天的妹妹锦葵还是个孩子就晓得给锦天写信告诫他不要回家来,为什么?就是因为继承权问题。 锦葵不想锦天去和她抢家产。 无情且又现实。 只不过吧,锦天考虑到那是妹妹,血浓于水,他又有钱,不差那点,不想和家里闹生分了,干脆也就让出去了。 可那是锦葵。 现在锦氏肚子里这算什么? 难道让锦氏把家产全给了这孩子? 是,锦天可以不在乎,他也算有钱了,不担心自己以后的生活,至少目前暂时是如此,可是锦葵呢? 锦天不能不在意。 他进来后先沉默,然后欲言又止。 他毕竟是一个要脸的人,这话不好一上来就直说。 但要是不说那又是不行的。 “这样吧,你不知道说什么,先跟我来一下。” 刘一夫起来往前走。 地下。 锦天一下子给吓到了。 坦白说时至于此,现至于今,锦天也到了不少地方,见过一些宝藏什么的,按理说也该是有心理承受力了,却还是给这里的宝藏给吓到了。 这是浩瀚女国六七世的积累。 浩瀚女国,堵在西方商路上,来来回回的捞取过路费什么的,自己也参与商业,这导致浩瀚女国以一国之财富可以匹敌天下。 虽然这导致浩瀚女国有些通货膨胀,这也是浩瀚女国采取配给制度的原因。 不然,钱多货少,容易引发乱象。 而今。 这些积累起来的财富一下子摆放于此。 被扩充的地下空间,一座座财宝堆积的山此起彼伏。 幽暗地下给金银钱币堆得全是金光。 好一会儿,锦天才缓了过来。 “这——” “这是浩瀚国真正的财宝,我说过的吧,因为我的苦苦哀求,浩瀚女王才放过了我们那一次,后来她就窃居在我身上,财宝也移至于此,只是你们不知道罢了。当年我还在浩瀚女王控制下,所以一切都由不得我的,现在解决了浩瀚女王的麻烦,这些算是我的了,不过也是要小心一些,不能乱来。但至少你应该知道,我不必贪图你家的一切。” “我不是那个意思。” 锦天义正言辞。 “我不知道怎么说,毕竟咱们是那关系的,不过既然如此,我希望你好好对待我妈,至少也要对待好你的未来孩子。” 他说完匆匆离开。 只觉得脸上似有火在烧。 倒是张小乙,对这些不在意。 他现在对别的事比较上心。 站在万事司的书馆,他和另一个人相背而立。 一番交流,他舒了口气。 那三个他好不容易带回来的蚕人,终究是救回来了——一个。 这是一个公主派的高手,以降术,将三条命合为一条,制造出来的一个复仇之魂。 这样的人已经不能算是一个人了。 而是一个妖魅。 一个内心意志中充满复仇的妖魅。 所以,他要做的事就是,帮助复仇之魂杀了那个男人。 没人想到。 那个曾经的男人。 现在是宫中的孙贵妃。 他拜随了周健武,以秘法自阉,最终以阳化阴,变成了一个女人。因极为擅长秘庭花戏,深得罗王的欢喜,时常恩宠。 也因此要诛杀这个妖人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倒是杨大小姐从万事司淘出了一件挂单任务。 在高原雪域,那地方原本说生活不大容易的,还出了一件事,一支狼军在雪域渐渐坐大了。 领头的狼妖实力不俗,已经杀了雪域三个高手,导致雪域人现在有些受不了了,以进贡一朵积压百年的冰玉雪莲花为由,请罗国派高手解决越来越猖狂的狼军。 只是吧,懂的都懂。 一支狼军,那是比虎精还要难缠的对象,试问哪个心大的敢觉得自己能够解决? 不过杨大小姐没犹豫,她接了下来。 回来就把张小乙吓了一跳,连带着锦天脸色也不好看了起来。 “你大约是不知道的,狼军和普通狼群它是不一样的。” 这事儿别人不知道,但锦天懂。 他是在草原当兵打仗过的。 他很清楚的知道,在草原,有两种灾最为可怕。 其一为白灾,就是大雪,雪一大,草全没,牛羊吃不到地下的草,只能一群群的死掉。一个部族,被白雪一覆盖,很有可能部落所有的牛马羊什么全都没了。 这简直令人绝望。 其二就是狼灾了。 普通的狼群,那不叫灾。 这区区的狼群是部落的粮食。 畜生,终究是斗不过人的。 但狼灾就不一样了。 往往狼灾那是上千上万条狼,它们饿急眼了,向你发动攻击。 一场呼啸而至的狼群灾劫,当狼过之后遍地都是被狼群咬得倒地死掉的牲畜。 是的,咬死,而不是急于进食。 它们知道,这么多牲畜死了,人类是不可能吃完的。 所以很多牲畜只能掩埋起来。 然后被狼群把地给刨开,将猎物拖走吃掉。 然而这还不是最可怕的。 最可怕的是狼军,真正的狼军。 一支有智慧,有组织,实力强大,拥众过万,甚至十数万的狼族军队。 那才是人类的恶梦。 这样的狼军,它们天生是兵法家,战斗民族,小部族会被它们消灭掉,即便大部族也往往只能苦苦支撑。每次出现狼军,人类一方往往是请出高手,进行斩首战术,这才能让狼军回归狼群,才有能够消灭掉的可能。只是这样的高手上哪里找。 你就是大宗师想要杀狼王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偏偏这样的任务,杨大小姐竟然接下来了。 这是真不知死字怎么写的。 第4章 刺杀孙贵妃 杨大小姐淡然一笑。 她何尝不知道这个任务危险。 但她没得选择。 “你们知道我家传腿法厉害吧。因为我们家族为了防止异变才创出这门腿功,但这也只是稍微好点,最终仍是要变的,变成吃生肉,喝生血的蛇人,我不想变成那样,我爹妈年龄也快到了,我爷爷是自尽的,你们什么事都没有,怎么可能明白积压在我家族千年来的噩梦——!!!” 她喘了口气。 “狼灾也没什么可怕的,不就是狼军么,你们不是说杀过尸兵军团吗?你们不是对抗对那六百年的僵尸吗?你们怕什么狼军啊!” 沉默。 然后锦天妥协了。 “好了,我们去,不过兄弟们需要准备一下。” 然后他看刘一夫。 “现在你是我们中最大佬的一个,狼军呐,搞不搞得定?” “有点麻烦,你知道的,那毕竟是狼军,别的不说,狼王一定是大妖,搞不清有什么手段,我需要准备。”刘一夫还真有法子。 “好,没问题了。” “这叫没问题啊。” 张小乙几乎跳了起来。 什么玩意,怎么回事。 这个小团体里不是我话事吗?就算老刘本事大了,他说话,也不能一点都不和我商量吧,把我当什么了,你锦天开始和老刘穿一条裤子了?你忘了他怎么对你的吗? “没事的,”刘一夫道:“我会重新祭炼我的阴魂幡,让此幡进阶为万魂幡,到时狼军也有得一战。” “有没有把握啊。” “放心,我会多做几手准备的。” 张小乙这才没二话。 这里要说一下。 可能有很多小说故事里,主角拥有一二三四五的超级法宝,打斗时轮着砸用,那叫一个壕无人性。 但其实,对于一个修行者,御使一件都是很费心力的事,不独于灵气,甚至精力消耗也在其中。 一个人正常最多也就仅能御使一二件法宝。再多,人就给抽干了。 对于刘一夫。 目前他主打祭炼一杆万魂幡就足够用了。毕竟他又不需要逆天而行。 基本上,万魂幡的力量足够他施展鬼道的术法了。 事实上,大降术师的手段多也是通过鬼道来进行的。 只不过呢,一般性而言之,鬼道术法有一定副作用,就是反噬啊。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鬼类反复无常,没有身体的,心思杂乱,可能一时念起就要搞事。 非常难以控制。 特别是积年老鬼。 越老的鬼,越是机灵厉害。 所以玩鬼的通常都会碰到这样一个麻烦。 鬼听话的时候呢,比较弱小,这个不能干是那个干不了。但等到鬼有那能力时,你就渐渐控制不了它了。 即便刘一夫的万魂幡也是一样有破绽。 一旦有人毁了他的魂幡,群鬼无依,必要噬主。 不过,这是必要付出的代价。 不然怎么办。 自己直接驱使鬼物。 不知道鬼有十八种灾祸于一体么,是那么好直接沾染的吗? 阴魂幡是一种极好的御鬼降器。 值得加大投入。 当然,凡事也是要多做几手准备的。 不急,慢慢来。 且不说刘一夫慢慢准备。 张小乙则是参与了一个会议。 这是公主发起的会,目的是杀一个人。 孙贵妃。 其实这个孙贵妃为人低调,一直很是谨小慎微的。 别的女子封为贵妃,那是上蹿下跳的,欲与王后试比高。 整个王宫那是她老二,谁敢言大? 但是这个孙贵妃她不同,低调,低调,还是低调。 此人低调原因有三。 其一她不喜欢房事,低调是想让罗王有可能就去找找别的妃子,虽然罗王喜欢找她,每其找者她必竭力相迎,可这么做并非是为了爱,也不是为了生孩子,而是为了固宠而已。 她是在某种约定下不得不如此而为之。 其二就是她更多的是享受荣华富贵而已,却是对当什么王后贵妃的不太感兴趣。 因为她原本是一个男人。 想不到吧。 这也的确是惊出世人眼球。 正常人怎么可能想得到,入宫数年已经是贵妃的孙氏竟然是一个男人。 但此人正是一个男人。 他原本是一名地方小捕头。 原名孙胁志。 入京后投靠了后宫之中神秘的老祖宗周健武。 周健武见他一身上好的根基,就传他凤凰宝典。 此乃后宫的武功秘籍。 据说修炼至极处可以参透天人同体,羽化滋生之秘。 结果孙胁志修炼后竟然变成了一个女人。 殊不知这凤凰宝典乃是神水宫的无上的玄功,原本系出女子所修。最好需要配上玄牝真解。 倘若男子修炼就会从一个男人变成女人。 周健武见此反而是大喜,遂让孙胁志化名孙仙芝入宫为妃。因她体质特殊一下子就得了罗王的恩宠。加之她毕竟不是一个真正的女人,所以反而更喜欢走旱道。 罗王哪见过这个,不由更加喜欢了。 要知道后宫女子争宠无一不是想生下一个龙子龙孙。谁神经病了搁这走后门,走后门它难受不说,能生下孩子吗? 可这样一来孙贵妃的地位就渐渐牢固了起来。 纵然罗王宠幸了多少个妃子,毕竟都是千篇一律。只在孙贵妃这里可以肆无忌惮的玩花样,这又怎么不让他宠爱孙贵妃呢。 殊不知孙氏毕竟始终是男人。哪怕她现在已经变态了,已经适应了女儿身,适应了和男子的鱼水之事,但仍然与真正女人是不一样的。 相比正常的,她就是喜欢走后门。 这样一个人,纵是贵妃,也是妖女,妖妃。但这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她和周健武一直暗中勾结的。 这点才是最重要的。 要知道。 周健武毕竟只是一个太监而已。 纵然他权雄势大,也不可能真正把整个罗国后宫给控制住。他要把后宫给严密的控制住,必须需要一个重要人物来帮忙。 而这个人就是孙贵妃。 正是通过了孙氏孙贵妃,周健武才真正意义上完成了对罗国后宫的完全布控。 所以说想要在后宫中打开一条缝就必须先把这个孙贵妃给除了。 唯一的问题是孙贵妃在这些时间里,也练就了高深的武功,并且她现在为人隐忍且低调,想要诛杀她怕不是那么容易的。 对此公主有法子。 “让孙贵妃出京你们能不能收拾她。” “可以。” 然后就来了。 不日。 罗王病。 沉疴未休。 有朝臣上奏,表示王为天下尊,既然病了当祈告上苍求天之庇佑。 这话没毛病。 这是传统。 普通平民生病了也有家人去求神拜佛的以佑平安,王族当然也是一样。只是王既然病了,国事重要,王后需要驻守京城以慑后宫,那么为王祈福的人就需要考究了。 从理论上该是太子。 但现在的这个太子年幼。 根本不能办什么事。 甚至,连这孩子是不是罗王的血脉都未必确定的。 所以不可能是太子。 而是另外的人。 这个人就是贵妃了。 贵妃。 这个贵字不是那么好加的。 一般情况下,王后在其位,不立贵妃之位的,立贵妃之位是因为王后不在其位,所以临时立一个贵妃来统摄后宫。是这么个意思。 周健武利用罗王对孙氏的喜欢立其为贵妃目的是分罗国王后的统摄后宫之权。当孙氏成为贵妃,纵然她再是低调,周健武也能利用其位让自己的徒子徒孙借虎皮威慑整个后宫。 平常没什么事,孙贵妃可以安安稳稳地在后宫中当她的贵妃。 但现在太子王后不宜轻动,她就不得不得站出来了。谁让你是贵妃呢,除了王后就显得你行了。 孙氏不情愿。 因为这一次,朝臣们仿佛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推动着,不是去传统的云何寺,也不是去大方观。 嗯,铁冠道门是世外道门。 它和大方观不一样。 大方观也算是铁冠道的下属机构。 它是可以接受平民贵族香火的。 但铁冠道不一样。 它在世中又在世外,身处红尘之中又在红尘之外。孙春绮是住在此地,但除了有限的几个人是不接受外人上门的。不管怎么说它是仙门,得有逼格。 所以铁冠道的意思是想拜神——去大方观。 灵不灵的——我不管。 往常没事,去大方观可以拜一拜。 我对铁冠道门够给面子了吧? 至于云何寺,那是世外寺,也差不多一个意思。 毕竟,朝廷,哪能真去求神拜佛呢? 王室的尊严还要不要了。如果连王室都需要正儿八经的拜神来解决问题,那王室又算得了什么?大家都去拜神吧。 神权,必要在王权之下。 不然这天下就不好管理了。 那么现在怎么办? 去另一个地方拜神? 因为是贵妃,所以不那么重要,不是国王,不是王后,不是太子,只是一个区区的贵妃而已,算是在王权和神权之间打了一个擦边球。 我是去拜神了,但去的只是一个区区的贵妃而已,她代表不了朝廷。 所以不伤朝廷的体面。 可再怎么说也是贵妃。 够给面子了。 这件事在朝堂之上引发了波动。 不得不说,这件事本质上周健武一伙是不乐意的。 周健武更希望孙贵妃老老实实在宫里帮他统摄内廷。 但是吧。 在外朝,周健武暂时还做不到真正的一手遮天。 毕竟,他若内廷,外朝,都能一手遮天的话,那他直接登基称帝好了,何必还鬼一样暗藏于宫内? 这就是公主一脉可以发力点。 所以。 朝廷有旨,令孙贵妃往高原白瓷庙敬礼祈福,以佑我王康泰。 张小乙不是直接行动人,而是替补,补刀队。因为孙贵妃可能并不好杀,万一一队没有能够杀掉,则由二队视情况而动,能杀是最好杀掉,不能杀也要做好善后工作,不能让孙贵妃和周健武发现他们的事。 另外,选择香庙也是有讲究的。 在白瓷庙,一般供奉的是白瓷剑才对。但倘若白瓷剑真的供奉于此,早守不住了,给不知什么人抢掠走了,哪可能摆放在此供人观赏祭拜?你当天下人都是傻白甜吗? 所以名为白瓷庙,其实供奉的不是白瓷剑,而是假白瓷剑,并且是被英雄王撒卡之妻,白铃圣母所持的。 而且此庙是英雄王撒卡灭诛蛇国之后下令建造的,并且时常在此祭拜。 由于高原的原因,此庙关系高原人的民心所系。 所以选择此庙进行祈福是绝对说的过去的。 而此庙远离了罗京,在高原之上。 又顺了白岭雪山的路线。 堪称绝妙。 在此之一路上,相信有足够的时间,机会,诛杀孙氏。 这是一个阳谋,一个不扣不扣的阳谋。 什么是阳谋。 不怕你知道,你知道也是要这样。 此刻,魔宫殿中。 黑暗与压抑,是这里的主要基调。 一身隐约秽气缠绕的周健武,手上把玩两枚骨珠,呵呵笑了起来。 “终于,终于,终于对咱家动手了,你们这些猴崽子,有什么话要说啊?” 在周健武的身前,是一排他的徒子徒孙。有太监,也有宫中侍卫,甚至隐卫,官员。 虽然官员不多,这是因为诸多官员不能大肆入宫的缘故,所以不要小看此獠雄。 他的势力,绝对的非同小可。 所谓控制不了外朝也只是相对来说。 事实上他在外朝亦是有着不小的力量。 不然他安安心心当他的老祖宗就好了,不是依然可以享受大好的荣华富贵?何至于要谋朝篡位? 就是因为他的力量委实是太大了。 大到,他的确可以想想去谋朝篡位这样的事。 否则,他没有足够的实力,又何至于有如此之多的人去追随?必败的事谁做?敢于愿意追随,就是这些人也都觉得此事甚大,是一个极好的投机机会。 这样的机会,可遇而不可求。 现在这些人正自是要给周健武出谋划策。 “让御史台驳了,如此大事,理应官派祈福,哪有让后宫出面的道理,这还要百官们干嘛?” “不妥不妥,哪有臣子能够代替君王,此理不通啊。” “那就将此事上议,拖起来,不信能一直拖下去,到时或可不了了之。” “大王好端端的,为什么会突然病倒,就不能找良医医治吗?” “太医院都是干什么吃的!” “太医们哪里敢认真看病,都是只求无过,不求有功,都怕出事,只是一味温润良补,又哪里能够治天下百病?” “现在外廷逼迫贵妃出行,其中必有问题。” “什么问题,当然是有人想杀贵妃。” “是谁,谁敢杀贵妃?” “内廷供奉什么都查不出来吗?” “不行的话就让贵妃也装病,那不就没事了。” “对对对,此计甚妙。” 众人一下子抓住了重点。 贵妃一病,不就没事了,不用去什么白瓷庙,也不会给暗中的敌人可趁之机。 第5章 人鱼小明珠 “尽出馊主意!” 周健武说话了。 “咱家让你们出个主意,结果,就这?这算什么,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吗?咱家都让人给欺负到头顶子上了,还要避让吗?别一个个尽想着好,等咱家出了事,你们又有哪一个能够没事的!” 周健武很清楚。 真正投靠过来的人,大多可用,但不可信,更不可重用。因为这些人皆是投机者,哪来的什么忠肝义胆,哪又会为自己真心实意的付出努力? 都是在混而已。 你要搁他们这里认真那就真的输了。 倒有一人道:“还是老祖宗高见。” “哦?” 周健武阴鹜的目光如老枭般盯上了那个说话的人。 他佝偻着身体,后背不自觉拱起,头低头,像一头座山雕,阴毒的眼睛盯向那人,光只是这样看着就带来了莫大的压力。 “咱家什么高见,来,说来听听,呵呵呵呵呵……” 方才说话的人正是邱未明。 他低头道。 “老祖宗,您不是一直想知道是谁在对付您吗?这可是一个机会,小的愚见,咱把贵妃规格搞得大大的,护卫置办得多多的,那些暗中的敌人只有两个选择,一是眼见贵妃势大,只能放弃,此即可不了了之,消弥凶险于无形中,二是用更多的力量来暗杀贵妃,而咱们呢,就暗中再布置一手,将其来个一网打尽,纵然不能尽诛敌手,也至少可以大胜一场,让咱们过段太平日子,也好供我等腾出来时间精力谋划大局呀。” 这一番话,说得算入了周健武的心里面了。虽然他总是隐约觉得,邱未明此人有问题,但不得不说,这人实是太聪明,太能干了,以至于自己始终舍不得杀他。 “哈哈哈哈哈……还是未明你这小猴崽子有意思,那这事儿,就交给你办喽?” “下臣定然为老祖宗把这件事办好,办漂亮了。” “哈哈哈哈……” 待众人退去,周健武却又对空气说。 “小丙,盯着他。” “是!” 一人在暗中回应。 随后就是衣诀破空之声。 这是周健武暗中培养的四大高手。 这四人是甲乙丙丁。 老大甲武功盖世,不过这武功太高的人吧,脑子就会出现一些问题,总想什么尊严荣耀的。 老二乙是老大甲的马仔。 别人的母亲。 老子自己辛辛苦苦培养的人给老子辛辛苦苦培养的人当弟仔,这把他又当什么了? 算了不管了,好在还有小丙和小丁愿意听话。 不过小丁武功太差。 目前也只能差遣小丙了。 一直的,周健武就不信任何人。 他这样的人又哪里能够有信人的底气? 不过邱未明却不在意,他知道,自己必然成为了被盯住的人,这是无可厚非的事。 但至少自己的目的达成了。 至少,孙贵妃别无它法,只能去一趟白瓷庙了。 只不过,想要布局,可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所以明面上,邱明远拟了一份贵妃娘娘的护卫名单。 暗地里,他更是准备了一支杀手团。 收钱手。 杀手有,但杀手团却鲜而少之。 收钱手就是江湖上比较臭名昭着的杀手团体。 收钱手标记是一只左手。 因为,右手持刀剑以杀人,左手自然是伸出来要钱的。 不提邱未明的准备。 孙贵妃也不是白给的人。 她当年是男人,心思细腻狠毒无比,低调只是为了生存,真当她是只会摇腚的傻白甜吗?既然周健武知道这是有人在剑指向自己,她又岂会真就一无所知? 面对于此,她也是不得不发动了。 她请了一个人。 一个极少见的高手。 即便罗国的罗王也是给二三分薄面的。 这人便是,宇文世家的宇文禅师。 被方今喻为单锋剑法第一人的强者。 其一手单锋折朴剑,纵然是大宗师也有一战之力。 甚至,犹有胜之。 在各方云动时,刘一夫却小心的祭炼降宝法器。 比如,阴魂幡。 此件幡宝,虽然在不知不觉间,已经达到了千魂幡的品质,但仍然不足。 刘一夫要的是万魂幡。 一魂魂,十魂鬼,百魂怨,千魂恶,万魂凶。 万魂幡,才能培养出万魂大凶的比拟鬼王的鬼道强者。 普通鬼类,要慢慢修炼,不停的杀生,搏命,最终才看机缘晋升等级。 但入驻万魂幡,却可凭借万魂共举,将其推上大凶之位,位比鬼王大尊。当然了,想要让此幡之主,王秀楚拥有大凶之力,仍然未够,要看此幡宝何时能够容纳万条魂鬼在其中。 这仍然是一个漫长过程。 好在,此幡宝根骨提升,容量增大。 现在是筑好梧桐,只待凤凰了。 然而止此未为足。 想要对付狼军,那可还要再做别的准备才行。刘一夫狠心将两个西极女人的尸体祭炼一下。 这是一种降术与尸术的合体。此之谓,降鬼。 两条死去的尸在降术作用下恢复了身体的活性。但这不是说此二人活了下来。 人死不能复生,想要真正的复活,哪那么容易?即便有此能为,也必要是付出巨大代价的。 所以此二人仍然是死的只是她们的躯体内被植入了细微的蛊虫。 再对蛊虫施一个降术,让其产生集群意识,如此一来,此人望之就宛若真正复活了的模样。 不要小瞧此术。 要知道人体拥有莫大潜力,但是,奈何,人体亦有限制器,这是对人体的一种保护。其代价就是在这种保护性下人类所拥有的强大的生育能力。 不要小瞧这一点。 人类正是凭借于此点才能成为万物万灵之首。 像人类这种聪明智慧又拥有一定能力和学习力的生物,是很少见的,特别是人类还是群体生物,这就导致了人类能够建立强大的文明继而横扫一切。 现在,人之即死,也就不能生育,反而放开了人体的限制,导致此二者拥有了强大的力量,可以为刘一夫所用。 更不要说此二者实为寄存体,只要身体内蛊虫不绝,便是犹如拥有了不死之身一般。这样的存在,作用太大了。 不知不觉,忙碌中,张小乙来了。 大事。 真正的大事。 朝廷发动了紧急召令。 还是西方商路之事。 朝廷曾经有五颗人鱼小明珠的至宝,原是要售往西极拜恩斯国换取一笔财富,好用于朝廷目前出现的财政短缺。 哪知这五颗人鱼小明珠被西方商路新崛起的五大盗给劫了。 现在朝廷是要把宝珠给夺回来。 不趟西方商路了,夺得宝珠后,由金太极出马由海路输往拜恩斯换钱。 此乃朝廷之大事,重要无比,所以才要出动各方高手。 可能有人会问,五大盗既然得手,为什么还不出手呢? 因为西方商路乱到了即便是五大盗也不敢说能把宝珠送到拜恩斯去。在西方商路上,仍然有三大巨寇的存在,那是五大盗也要仰望的存在。 他们现在正被三大寇追杀呢。 导致了人鱼小明珠仍然在西方商路。 虽然,为王上祈福很重要。 但挽救大罗岌岌可危的财政它更重要。 想也是可以知道,有了周健武这样的毒瘤,大罗又怎么可能一点事都没有?以往靠罗国坚实的厚底子强行硬撑过来了。但是现在国家的财政再也支撑不下去了,能怎么办呢?只能做一些丑事了。 把国宝人鱼小明珠拿出去换钱。 没办法,这是补贴朝廷军费所需。 大罗朝廷的政策稳固,经济发展,甚至军事实力,这是建立在朝廷税收丰富的基础上。 但这些年来,周健武的存在加剧了国家贪腐行为,官员也渐渐堕落,导致了一些地方豪强的突然崛起,这在从前几乎是不敢想象的。 举个例子。 锦氏。 锦绣一手把锦记从地方带到了罗京,甚至早前还有想贿赂朝廷的想法。 当年若非锦天自己跳出来,拖一下锦氏就替他脱罪了。 这些都是基于大罗朝廷的内部问题。 一开始时朝廷还能凭借国力的积累去解决。后来就渐渐力所不能支也。 时至于此,更是拿出了五颗人鱼小明珠来换钱。 那么,人鱼小明珠是什么呢?此物又称鲛人泪,是传说中鲛人流泪形成的珠子。 当然,此鲛人不是彼鲛人。 在鲛人中,也有分类,丑的那是像怪物一样,惨不忍睹,根本看都不能看。 而漂亮的,几乎就是西极国所谓的美人鱼了。 殊不知所谓美人鱼其实就是鲛人族之皇者。 在鲛人族中,丑陋的大多是战士,平民。这些自然是长得不怎么样,但战斗力还是有点的。你要遇到这种怪物,仔细看就能发现,那比较蠢笨的,就是鲛人中的平民了,比较凶的,是鲛人中的战士。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品种的鲛人。 能够在美丑之间自然切换。 又能像美人鱼一样漂亮,在战斗时也能迅速变一张丑脸。 这是混血。 是美人鱼和普通鲛人产生的后裔。 毕竟,人类大多皆不可信。 而美人鱼之间也是太少了。 所以有时一些鲛人只能选择下嫁。 此外,这种实为鲛珠,名为人鱼小明珠的珠子有什么用处呢? 这是当然的。 只是单纯的漂亮,那也不过是无用之物而已。 人鱼小明珠是有真实用处的。 作用一,去除负面状态。 即一些被诅咒的状态。 当然,是限于轻者,如果是严重的,那也没辙。 其二是可以在关键时刻救命。 只是这对于人鱼小明珠来说太过于浪费了。 其三是它是一种媒介,算是一种珍惜的材料。传说是长生药的一种。当然,这样的长生药是有限制的。 可不管怎么样,它也是一件宝贝。 据说西极有国家已经摸清一些此物用法了。只是和天朝不一样,天朝乃中州形胜之地也,自彭皇起没事干就捕猎鲛人以为用之也。自古至今,王公权贵们修了多少墓,基本上就备下了不知多少的鲛人油,比如刘一夫就曾在高原王地下找到大批量的鲛人油。 可见,在古时,捕猎鲛人实是一件不足为奇之事。 你往古墓里找。 只要上档次的墓,哪里没有个几吨的鲛人油,还有狠的直接把一整个鲛人制成人形蜡烛。 手段残忍是次要的。 关键是技术成熟。 由此可见之,在中土这边,鲛人实在不是什么事。 但是,在遥远的西极诸国,鲛人就有很多厉害,不好惹的传说。 甚至,有鲛人之国,组团灭杀出海的人类。王族的鲛人一边享受俊美的人类,一边在玩腻之后将之吃掉了。 鲛人,在海外势力竟至于斯? 当然,这也是有原因的。 在西极诸国,武道高手比较稀少,从来都喜欢走古武路子,但西极古武比较粗放,走的是大开大合,以力为尊的路子,这样的高手,在地上再厉害也没用,一下到水里就拉稀了。 所以西极诸国鲜少有能奈何海上鲛人的存在。哪像中土,历来不缺少高手,很多会水,擅长水上功夫的也不在少数。有这样的存在,自然可以轻松猎杀鲛人。 需要知道。 因为鲛人油脂的特殊作用,它真的是很贵的。 这也是中土贵族王公们不缺鲛人油脂的原因。 只要你有钱,就真有高手愿意赴那万里海波为你杀鲛取油。 可是,想要鲛人的命,鲛人的尸,鲛人的油脂容易。 想要鲛人的眼泪,那就千难万难了。 还必须是鲛人中的王族,漂亮的美人鱼才行,普通丑陋的鲛人,是没有用的。 由此可见,此珠之不易也。 据说此珠乃从前古朝之遗宝。 从前,古朝,有一位女子,她家中擅长采珠之事。 就因为能采到此人鱼小明珠。 方法就是让父亲把自己掐死,以换取人鱼垂泪。 当然死是不可能死的。 最终还是得到了那小明珠。 可见,此珠之难得。现在想要,是越发不能了。毕竟,人鱼又不是傻子,发现这里危险还在这儿。现在中土这片海域,漂亮的人鱼是几乎已经绝迹了。 原本这也是宝贝。 历来王室没有不喜欢的。 可想要找一件能短时间肯定换成大笔钱财的宝物,还真不多,要不然朝廷也不会如此做为。 刘一夫来见张小乙。 张小乙见他来了,道:“这次乃是紧急征召,如果应了,就可以免去一年任务,职阶提升,还会许一阶官身,算是不错了。” 他解释一下,刘一夫才明白张小乙为什么会愿意干。 这一次,朝廷为了夺回明珠,是真的下了血本了。 要知道。 万事司,虽然给朝廷办事,也有职阶,甚至是特殊优待。 其实仍然是不入流的。 朝廷真正的大人物不会把万事司的职员当成官的。 官位,可不是轻易随便的人。 可这一次,却是封官许愿。 哪怕,这可能仅只是一个虚衔。 第6章 永庆公主 没几日,张小乙通告了一个日期。 在两天后,他们这一群人,是被紧急征召起来的人,会以永庆公主府护卫的名义前往西方商路。 永庆公主。 她是一个悲剧人物。 此人也是最早受到周健武暗中算计的人之一。 当年,永庆公主还是花信之年。 青春,貌美,如花岁月,有着罗京第一美人,甚至罗国第一美人之称。 罗王早期对她也是关爱甚重。 有多好呢? 据说,有一个侍卫,在护卫公主时,因公主的美貌,多看了公主一眼,就被愤怒的罗王处置了。 就一眼。 只是一眼。 结果人就没了。 据说,只是据说,那人在临死时说他不亏了。因为永庆公主觉得此人因此小事而死也太冤枉了,就去看他一眼,因为她向罗王求情未求下来。 那侍卫有感于此,大呼此生无憾。 由此可知,永庆公主当年是多么的具有影响力。 这样一个人,却被周健武给毁了,她的一生。 因罗王至爱此女,是罗王第一长公主嘛。 所以为了永庆公主的婚事是大费心思。 在一番功夫下,于整个罗国千万人中,最后选了一个姓冯的商人。 那名商人叫冯翼,东海盐商,家中豪富巨万,从理论上说,这人模样极好的,也有一定的文化基础,更重要的是有钱,可以给予公主完美的幸福生活。 但是,才结婚三天。 还没洞房。 按规矩。 驸马尚公主,需要清肠三天以净体垢,然后才可以洞房花烛。 哪知道这驸马是驴粪蛋子表面光。 瞅起来挺好的一个小白脸子,也有钱,也有才,都挺好。 唯一的问题是身体不好。 这清肠三日。 只要是正常人大体也是可以的。 谁知他却受不了,直接就死掉了。 冯翼一死,朝廷便借口成婚事,把冯翼的私产给吞了。 你冯翼娶的是国亲,尚了公主。 倘若有自己的孩子还则罢了,但你什么也没有,那你的财产就对不起了,收归国有,毕竟公主一个人也花不了不是么? 反正公主是享受国家供奉的,要这多余的钱干什么? 说不得还会打扰了公主的清静,让公主思念驸马。 不管怎么样。 黄花大闺女的一个公主刚刚结婚就成了未亡人,落了个克夫的名声,被幽禁在公主府里。 不会有人以为她在公主府里很幸福吧? 不是的。 她会被一群宫人太监给控制住,时时刻刻提醒她你是一个未亡人,是一个孀居的女人,是一个寡妇,所以你要注意你的名声,你要恪守妇道,忠贞不渝。 这是王家的体面。 可不是么。 现在借永庆公主的名义,前往西方商路去,追查人鱼小明珠的下落。 唯其如此,才能暗中调派高手,混在公主护卫之中行动。 这公主其实就是丢出去的引子。 根本不受什么重视。 但是,永庆公主又能说什么。 左右不过一场戏,演完也就罢了。 她也就带人往西方商路,成不成的,与她可没什么关系。 “没关系吗?那你可想多了,你看那个人没有?” 张小乙给刘一夫指了一个人。 这人,高头大马,却又面目俊朗清秀,让人望之不由一奇,世间岂有此大好儿郎。 “谁啊?” 刘一夫也是忍不住好奇。 这个男人,长得可实是太好了。 小鲜肉的脸,大肌霸的身体,还有文人儒士的气质。 这么一个男人,上哪说理去。 “龙骑禁卫的禁卫统领,余庆。” 张小乙说到这,八卦心思也是忍不住了一笑道:“听说永庆公主当寡妇之后很喜欢这个余庆,经常让他到府里说话。给那么多人盯着,旁边又有人提醒,哪能有什么接触呢,但公主就是喜欢召见于他。哪怕什么都不能干,只是老远看看这个人也好,你说公主够痴情了吧,可惜,罗王不许,你看看,这一次出行,是扎刀子之旅啊。拿回人鱼小明珠还则罢了,拿不回来,这公主怕就要赐给普林斯人和亲了。” 还得是张小乙,知道的多。 什么都知道。 一下子就把此行的一切隐秘都给说了出来。 当然,这是因为对方是他认可的人。 要是别的情况,他可就守口如瓶了。 这里,只刘一夫和张小乙。 锦天现在一副太监的模样。 杨大小姐也是一身宫女裙装。 不独他们,还有很多人。 大约一百多人。 这一百多人,除去二十多宫女太监,侍卫有五十多人,余者是一些力巴。 此一行夺回宝物,就是他们了。 在这里面,有一些是普通侍卫,普通宫女,普通太监,但也有一些,就如刘一夫他们这样的人。此外,暗中可能还有队伍。 但那就不是他们知道的了。 此时,宫轿之中。 永庆公主一脸死气沉沉。 倒不是她和余庆什么事。 该懂的理她也是明白的,哪里不知道她和余庆之间的不可能。倘若真有什么,余庆就要死了。 她也不会有好结果。 毕竟,现在,宫中已经不是罗王说了算的。曾经那个对她无比宠爱的罗王早已经死了,至少在她心中是的。她所余的生活,只是麻木与不幸。 可没想到在自己府中慢慢衰老也是不行的,一道旨意下来,她就要为了朝廷去冒生命乃至更重的危险。 可悲的是此刻她竟然不知道在可能情况下她还要去普罗斯国去和亲。 这简直滑稽可笑。 普罗斯和大罗建交,也有过一定的了解的。对于罗国,普罗斯明显是一个蛮夷之国,只不过这个蛮夷之国比较强大罢了,但纵然是强大,那就不是蛮夷了吗。 这蛮夷的文化圈子,生活习惯,哪里是她一个久经中土文明培养下能受得了的。 只是建议她去和亲的人大约从没想过。 大太监安大全在车轿上劝慰。 “公主啊,您别担心,只要我们这回能够为朝廷找回了人鱼小明珠,为朝廷解决了军费这个大问题,您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安大全这个人看起来简单,其实并不简单。他本是宫中的大监,只因周健武上台,把他给排挤到了不受重视的永庆公主府。 不过这其实却是遂了他的私愿。 安大全虽是一介太监,却拥有一颗对永庆公主的倾慕之心。 这十多年。 他守着公主。 一方面保护她的安全。 照顾她的生活。 但另一方面也是禁止她和别的男人有所接触。 他做得很成功。 但是奈何朝廷这次把公主立成了靶子,导致了他也不得不随公主一起外出。精明的他哪里不明白此之一行危险无比,很可能是要付出生命代价的。 但他又能怎么办? 只能在嘴上安慰公主,心中默默下了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把公主平安的带回去,断不能让她出事。 漫长土道,尘烟漫漫。 纵是好车,宫中的大轿,在四马的拉扯下也是发出了吱吱呀呀的声音。 一路颠簸。 永庆公主终究不是年轻时候了,她也算嫁得早,却也快奔三了,更重要的是,心态老了。也就是老天厚爱,让她看起来仍然光鲜漂亮,像一朵盛开的白色的芙蓉牡丹。 她忍住腰间的酸楚,听到了外面渐起的哄笑声。 这是出了什么事了? 她忍不住好奇了。 一直幽居古府,长年青灯古佛,不住的敲木鱼念长经。 她很久没有听到有人在她耳边这么欢笑了。 许是好奇。 总之,公主轻轻揭开了车上严丝紧闭的窗帘,挑开了一条缝隙,往外看。 顺着声音,在车队后面,一辆有些醒。目的——驴车? 车上开了大透的三面窗,隐约可见里面有两个人在那吃喝什么,衣服是宫中侍卫模样,这两个人敞开衣襟,是大口酒,大块肉地享受着。 当然,最醒目的是那拉车的驴子。 永庆公主也不是没有见过驴子。 她的公主府里有私厨,里面就养着专门的,专门为了磨豆腐什么的,干活的驴。 那时也没有多看一眼。 也没有觉得有什么特殊了不起的。 而这一头驴子却是不一样的。 它看起来和普通驴子差不多,甚至有些小,却小而强大,一身有些夸张的腱子肉。 “这些人真的是太没规矩了,”安大全在旁道:“要不要奴婢去说说他们,都收敛一点,明明是为朝廷分忧,怎么搞得和出游耍玩似的,不像话。” “不必了,我已经是个没有喜乐欢笑的人了,又何必拦住别人的快活。” 永庆放下了帘子。 却见余庆上去说话了。 余庆一番说话,那几个人果然收敛了起来。但她能明显感到,一股恶意淡淡传来。 刘一夫冷脸,用低声道:“狗头蛤蟆的东西,什么玩意儿,也来管我?” “要不找机会做了他?” “嗯,找机会。” 两人说着又笑了。 忽然,他们看到了一个人。 那是一名内侍模样的人。 这内侍可不是内部的侍卫,而是一个内廷的小太监。但这个小太监——分明就是锦天。毫无疑问,这是锦天自己在这端茶倒水一肚子火大,受不了看他们在旁边享受。 “哈哈哈哈哈哈……”看明白是锦天从中作梗,二人反而大笑了起来。 毕竟,余庆上来说话,也是让他们低调一点。这余庆不傻,哪敢端大架子上来喝骂他们,他自是知道这一次队伍里藏龙卧虎,所以带队比较柔和,只是说话,不然那是要训斥的。官方的训斥可不是不痛不痒的说几句,那是真的要对你脸狂吼的。 这叫当众落面,说不得还要当面啐两口的。但你看,余庆敢这样干吗?也就做一个样子而已了。 其实夺回人鱼小明珠这事,余庆自己都觉得不大可能。五大盗贼是那么好整活的?会放任你把他们的东西夺回去?想什么呢。可能,说不定,关键还得是这些急召客发挥作用。 一路风尘。 所有人都有些怨毒的看着小驴车。 这驴车子里是没欢声笑语大声喧哗了。 但好闻的食物香气就没怎么断过。 刘一夫和张小乙二人的这个嘴巴也一直的没停过,吃正餐,吃上午茶,吃午餐,吃下午茶,吃晚餐,吃夜宵,间中还要吃点心,零食等什么的。 此外还有很多水果。 这两个货每到了补给点就买一副车的瓜果,肆意花钱,想法取乐,别提多开心了。特别是在一切有了对比的情况下。 搞得安大全十分恼火。 但他纵能跑刘一夫那儿拿一二瓜果,也不能全拿了去,毕竟那点子脸他还是要的。 余庆也颇有微词。 可他同样也是无可奈何。 他算是看出来了,这两个是刺头,也是高手。指不定夺宝还需要用到他们呢,自己还能怎么办? 很快,队伍就行到了羊骨头镇。 这是出关第一镇。 旁边还有座军府盯着,倒也没什么。 可一经踏出了羊骨镇,就需要面对外成的风吹雨打了。 羊骨镇。 这是罗国和北莽之间战争的起始。 开始是罗国为了和北莽建立关系而设的一个互市所。 但实际是为了羊骨镇下暗藏的金矿。 懂的都懂。 如果直接开采,这事瞒不了多久。 北莽关边,你罗国搞这么多人干什么? 挖黄金? 挖白银? 不行,这我们也要。 这么近,北莽只消派兵骚扰,就能让大罗国什么事也干不了。 所以要欺骗北莽。 我们人多不是为了挖矿的,是为了互市来的。这么的,一方面进行互市,一方面把矿给挖了,怎么样都是我赚,这笔买卖,不亏的。 后来,矿脉干涸,这件事才败露。 结果北莽不干了,就打。 至此,羊骨镇也渐渐荒废了。 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此地仍然有一些人烟气息,仍然有些人在此地眷念不去。 “公主,我们先在此地休息一下吧。” 这里,是进入西方商路,最后一个补给地了。 从某种意义上,是对的。 因为队伍不走西关城了,所以在这羊骨镇,哪怕资源不多,也是要采办一下。万一在草原上,商路上,戈壁上,沙漠里,断了补给怎么办? 所以,只要一遇到补给地,就需要好生的补给一下。让每一头骆驼都满载,装好每一只水袋,每一个水桶。 第7章 新洗地王 一路无话,众人休息。 他们要好好的休息一晚上,把觉睡足。 因为,懂的都懂,从羊骨镇往外,就没有什么正常的补给地了。 不过有几个人没睡,反而聚在一起。 锦天收束一身太监服,手里抓一整只羊腿,嘴里啃的是直冒油。 杨大小姐好点,她手提一只茶壶,就着茶水,吃一些块状极致精美的点心。 两人装样子有点苦,现在算是放松了,就到刘一夫的小驴车这里来吃喝舒服了。 不独他们,营地里很多人都一样。 他们或单,或双,或三五人一群体,搞自己的小圈子。 刘一夫和张小乙没什么胃口。 他们这两个人每天都是没事干吃。 根本不在意这点吃嘴。 殊不知他们白天的肆意让锦天和杨大小姐有多憋屈。 都是一样的人。 一个小团体的。 凭什么,别人坐车我走路,别人吃喝我服侍,这还有天理了吗? 当然,走路是不可能走路的。 这么长路程,走路?这得走到猴年马月去。 你搁这慢慢走,公主也不能在前面等你呀。 所以是有马骑的。 但是吧,骑马和骑马是不一样的。 有的人骑马像飞一样,张开双臂,感受自由的风,那个舒服。 有些人骑马,只是简单坐在马背上,跟着马走而已。 长时间坐马背上,其实是不舒服的。 屁股给马鞍杠得疼就不说了,大腿内侧也有可能被磨破。 得亏锦天和杨大小姐是擅长骑术的,倒没有这样的麻烦。 可骑马骑得不舒服这点是真的现实。 他们不能自由狂奔,只能亦步亦趋跟随在宫轿车之前后左右。 那叫一个心累。 快点慢点,都有可能被安大全这个老太监喝斥。 倒了血霉了。 而且,现在要不抓紧时间好好吃喝一顿,到了草原上可能就没那么好的机会了。 没错。 他们这一次,不走西关城,就是从羊骨镇绕道,经草原转向西方的商路。 这时,余庆带着手下过来了。 一路上,经过了观察,关注,余庆已经发现,这批被紧急征召来的人中,就这几个实力最强了。 他当然要来打好交道了。 一过来,就先陪了笑脸。 “都吃着呢。” 这余庆相貌生的是真好,牛高马大的却又有一张不失清秀与坚毅的脸,他能在龙骑禁卫中混上角色,成为罗王信重之人,武功什么的不说了,这长得好是真占便宜。 “余大人有事吗?” 张小乙本来不吃不喝的人在旁边摸了一杯酒。 这话没说就有点送客的意思了。 得亏是酒,要是旁边有茶,他就摸茶杯了。 不然余庆是真尴尬。 哪怕现在也感到尴尬。 不过这余庆吧,虽然靠脸,但真心干过实事儿,曾经还为了学习职场经验在武侯中混了一段时间。 武侯虽然也是职司场中,却是底层,比不得龙骑禁卫和内卫,但反之也是接触底层最重要的一环。 当巡街武侯时,余庆固然见到对小民百姓趾高气扬的败类,也见过在王公贵族面前低头隐忍的中坚。 所以他只是一笑。 “这一路上大家都辛苦了,有很多事都是做戏的,你们也知道,咱们队伍里有那一位,其实吧,那位也还好了,可阎王好见,这底下的小鬼难缠啊……唉,您两位应该是明白的吧?” 他话锋一转,朝向了锦天和杨大小姐。 事实上,他之前也没想到,在队伍里还有这么两个人。 其实他们二人本也是可以混到永庆公主那比较奢华的大宫轿中的。 但是他余庆觉得这不安全,还是给另选了马,只允许公主身边的一个侍女和安大全两个人在车上。 这二位若是知道,怕是不好。 好在应该没人会嚼这舌头的。 锦天翻了个白眼,道:“我知道个屁,一路上我啥事都没有,唯一的任务就是老太监方便我给看一下场子,那也没啥事,又不是我一个人。” 杨大小姐也笑了一下。 她没说话。 不需要说。 因为永庆公主身边人有,但她真正愿意使唤的只有身边的一个丫头。当那丫头有事不在时,她宁可什么事都不做也要忍着,等着。而且这个永庆公主咸鱼得很,也没什么要折腾得,让她比较轻松。 张小乙在旁道:“行了,你是说喜欢折腾事的那个是那太监,要不路上咱把他给噶了?” “使不得使不得,这事要是给人看到了可不好了……” 余庆虽是这样说。 但张小乙他们都哦地笑了。 懂了懂了。 有些话是不能说的。 但意思是那个意思。 不可言传,只可意会。 可不是明白了么。余庆话里的意思,给人发现是重点,换而言之只要不给人发现不就成了么。 这也不奇怪。 曾经,永庆公主因为和余庆算认识的,就招见过余庆几次。余庆也没别的什么心思。哪怕他有也是知道,这不可能。但架不住这个狗太监在那阴阳怪气地说话,还莫名其妙的敲打他。 呸。 什么玩意儿。 你一太监,管得也太宽了吧。 好好一个公主,你管事的倒像公主的老父亲了,你什么东西? 错非安大全身份特殊,余庆是真有杀了他的念头。 好在双方倒也没什么矛盾。 余庆自己还送了两坛子好酒。 有钱也买不到的。 是罗京里带出来的。 羊骨镇这样的小地方那是万万没有的。 这才算讨好下了众人。 张小乙表示,听话是不可能听话的,但夺回人鱼小明珠,他们也是会尽力的,不管怎么说,是为了朝廷办事。 双方气氛比较友好起来,也没有最初那么大的火气了。说到底,是系统问题。万事司的高手,大多江湖游侠或奇人异士,最讨厌的就是被人束缚。 而余庆一方又是代表官方的,讲究的就是个高低有序,上下有别。官大一级就是别人的母亲可以大声说话,可以喷你吼你。哪怕其实人家比你本事大,也要反过来跪舔。 这就形成了天生的对立。 你要说双方不搭杠,那也就没有什么事了。但现在明明是水火却要共于一炉,这可不是有毛病么。 如果这次领头的不是余庆这比较精明油滑的,说不得一到草原上双方自己就要开片儿了。 突然,袭击到来。 没人想到会有人袭击在羊骨镇。 来人有二三十之多,快马踏蹄,声响快疾。 一个人高呼。 “雷震子问诸位安好!” 说罢他们从怀中掏出了一枚枚黑漆漆鸡蛋大的丸子,瞅地方丢出,顿时是火光喷涌爆炸连响。 余庆大怒,他知道,这是五大贼的反击了。这五大贼是新近崛起的,是雷震子,影中人,飞狼,女王花,蝎子王。 原本扫地也有一个扫地王的名号。 可他却已经死了。 这就是江湖。 现在,雷震子的人出现,这是要给吓马威来。 余庆大怒,他带领手下出去。 余庆手下有人,是八个人,清一色都是用棍的高手。 俗称八大棍。 不要以为是用棍的就不行。事实上棍的杀伤力是看人的,在高手掌中威力甚大。想要在短时间提升武力,最好就是用棍了。 年刀月棍一辈子的枪。 这棍,在前后镶上铜铁钢箍,增加重量,用以之打人又狠又绝,一棍子下去,严重能打出内伤来。 都是余庆在下面精心培养锻炼出来的人才。余庆带着他们几个,很快就把来人收拾跑了,有几个给抓了下来,但收获并不好。 刘一夫几个只是看着,并没有出手的意思。 这样的人很弱,根本不值刘一夫他们上前来拼命。 一看就可知道,是雷震子派出现捣乱的普通下属。 只是这样做,意义何在? 锦天目光一闪。 “雷震子这是在投石问路!” 他们立刻明白了。 这是雷震子的一种手段,先用不堪重用的普通手下来小玩一下,看看队伍的反应能力,如果队伍一下子就乱了,雷震子大约就会跳出来大杀特杀。如果队伍反应迅速,那他大约只会老远看看而已。 到时,再行计较。 反正五大盗嘛,事不能让他一个人干完了。 “太猖狂了,太猖狂了!” 余庆回来,身上沾了血。 他对血有些过敏,不喜欢见血,所以脾气有些大,虽然刘一夫诸人没有一个出手的,但他并不介意。 余庆是个聪明人。 方才出手他便已经看出来了,这些杀出来的袭击者武功平平,不过是普通人物而已,多是三流的功夫,甚至不入流,只是身体强壮一些罢了,这样的人自然是轮不到刘一夫他们这些高手出手。 只不过一些物资给毁了。 又要重新预备了。 又拖了一天。 上路。 这时,一队人马来了。 烟尘中,数百骑人呼啸而来。 这个时候,队伍中的人已经不复从前的规矩了,都是各站各的,永庆公主也明白,原来在这个队伍里竟然是这般的模样。 安大全的声音也小了很多。 眼见这么多人,他不由急了,忙对余庆道:“余大人,这是怎么回事,莫不是又遇贼了?” 这时锦天过来。 他没看安大全。 这个人,一定要死,他回不了罗京了。 “放心,没事,是自己人,过来帮我们忙的。” 众骑如风而至,打头一位女子,正是杨大小姐的堂妹,杨杏。只是她现在可不是什么普普通通的小妹子了,而是名震西方商路的新势力——洗地王。 没错。 扫地死了。 现在轮到洗地了。 扫地的名号是他经常负责后勤工作,他一直做得很好,只有一次想出头,结果差点折了。后来在杨杏的帮助下重新崛起,也算小有成就。但大约是杨杏做事有些锋芒毕露,显得有些夺权了吧,扫地又想跳出来证明自己,结果就死了。 扫地的死对杨杏有所影响。 好在上一次杨大小姐和锦天遇到她,顺便帮了她一下,此刻这位已经闯出自己的万儿了,更是在杨大小姐的请求下带人过来帮忙了。 毕竟,这次,朝廷的人,并不多,指望依靠这些人夺回人鱼小明珠,委实是有些勉强了。 要知道五大盗手下皆有势力,不可能一个人单打独斗,都有自己的势力。 因此这一次必须要有自己的人马才行。 在朝廷派不上用场时,洗地王就比较能派上用场了。 洗地。 这是。杨杏对苟道更精通了一些,做事比扫地还要严格。 扫地这个人,做事顶多也就是把人剥得干干净净而已矣。 还能做什么呢? 杨杏当了洗地王,就不一样了。 她接触过刘一夫,知道即使是尸体那也是宝。 而在西方商路上,什么都有可能缺少,唯独尸体是不会少的。 尸体,本身就是材料啊。 只不过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处理。 其实,这尸体也是分层的。 年轻的尸体,比较肥胖的尸体,这都是上好的材料。 可以获取足够多的尸油。 好的头发,好的牙齿,碾碎的骨粉,这都是极好的。 即便是没什么用的残余尸骸,也可以剁碎了用去肥地。 这种尸体的人肥料对很多特殊植物都是极有用的。 正是这种不计代价不择手段,让洗地出名了,也把势力给稳固下来了。 洗地知道自己这边是什么人,没有太过靠近的意思,而是下了马只带少数人过来。 “姐,你们怎么会接这种任务。” 她一上来就发出不满的声音。 杨大小姐道:“这是一个急召,我也不想的,好在这任务完成后可以升官,到时就不用再参加这种事了。” “升官,可不可靠啊?” “不知道。” 说着话,她们过来。 余庆上前。 正要说话。 杨大小姐一挥手:“这是我妹妹,没事的,是我让她来帮忙的,不然这事真的挺麻烦的。” “这位尊号……” “我现在是洗地王,哈哈哈哈哈……” 洗地说着笑了起来。 “什么?” 余庆又惊。 扫地也好,洗地也罢,不过匪号而已。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因为身在匪类之中,洗地反而更好的可以得到一些匪类中的新锐消息,这才是最重要的。 现在,三大寇。 就是欢喜王曾经的三个部下。 飞天,狂骨,一百斤刀。 这三人原本是率领手下人要围剿五大盗,想抢夺五颗人鱼小明珠的。开玩笑,这么大笔财,让区区五大盗得了,那还置他们三大寇于何地? 但是吧,现在三大寇联手在围攻白石城。原来白石城不知因何渐渐坐大,势力不凡,开始建立规则,让很多行商愿意从此地而走,这就使得三大寇这些喜欢抢劫的失去了很多生意,他们自然不甘,就想围攻白石城。 那毕竟是一座城。若能洗劫,获利之丰,也不比人鱼小明珠差多少了。 第8章 公主中毒 人鱼小明珠好是好,值钱是值钱。 但究其本质,仍然不过是五颗漂亮珠子而已。也许有些特殊用途,但也只是如此而已。在没有变现之前,仍然是未知之数。 毕竟,西方商路上的人,真正需要的,从来不是所谓的什么五颗珠子,而是这五颗珠子能够变现的价值,五百万贯钱,那才是人们想要的。 而白石城,是一座城,既然是一座城,那城里总也有许多有价值的财富。 很多人以为,财富是金银珠宝。 其实不是的。 毕竟,金银珠宝是不能吃的。 粮食,盐,茶,布料,铁器,这些才是人们真正需要可以生活下去的财物。 如果让三大寇选择。 毫无疑问。 即便他们在内心中可能更想要人鱼小明珠,但为了自己手下势力,也仍然会选择攻打白石城。 正是因为三大寇放松了追杀,所以五大盗才又能跳起来。 这也是朝廷派人来的原因。 他们觉得,既然三大寇不能出手,那这五大盗也就能拿下了。 “五大盗已经联手了,影中人在斜石谷聚集他们,现在有五百多人,想要先杠一下正面。方才雷震子试了一下手,但那不重要,后面才重要,他们一定会在斜石谷布置埋伏,和你们一战,打得过自然是极好的,如果打不过,他们可以从斜石谷轻松逃走,如果你们不追,只能看他们走了,如果你们追,看看,这是斜石谷,谷道夹缝之地,是最好的埋伏陷阱所在,有雷震子,只需要一炸,上方的塌石就能把你们统统给埋了。” 洗地随便就把情报道出。 无它。 这五大盗,水平太一般。 不得不说,对于普通人来讲可能是极好的谋略了,一般人还真可能会上当。甚至,如果朝廷派的人废物一点,这真是有可能把敌人一波带走。 但洗地也算看出来了。 这别人不好说,自家姐姐待的这个小团体,是断然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这几个人的战斗力,她可是十分信服。 像五大盗这些人马,没有千人以上的手下,休想让他们有一丝压力。 本就不是什么精兵,数量且还不足,怎么打? 当然,这对于余庆那就是压力山大了。 他和手下八大棍再能打也不能说硬拼五百人啊。 就算内力绵绵不绝,可这体力也是有限的。 这几位正在这商量呢。 突然,安大全叫了起来。 “来人,来人啊——” 余庆心中一动,立刻跑了过去。 “安公公,怎么回事,公主出事了?” 安大全叫道:“公主她……” 说到这,眼睛一阵翻白。 余庆跑过去,不顾忌讳,进入官轿之中。只见永庆公主躺在轿座上,已经是人事不知的状态了。 他目力伸张,终于在永庆公主的脚踝处看到了一个伤口。 “这是……” 被什么毒虫咬了。 队伍中是没有医者的,羊骨镇的大夫,什么水准也摸不清,余庆连忙叫问。 “公主中了毒,谁会解毒,你们谁懂医术?” 刘一夫等人面面相觑,这才发现他们先前小觑了五大盗。还以为他们只是小作试探而已,其实是声东击西,暗中布了这么一局。虽然已知永庆公主并不重要,只是被朝廷丢出来的一个棋子,死了也就死了,但不管怎么说也是一个公主啊,她死了必定要有人去背这个锅的。 如此一来就会影响余庆他们这些人的判断力。 毫无疑问。 余庆是个有头脑的人。 他并不是普通朝廷里那些废物一样的官员。所以说,他并不好对付。那怎么对付他呢?简单,分其心,乱其志。 只需要向公主动手,无论怎样,都会造成影响。 现在看来,余庆的确是急了。 的确。 如果公主死了,无论如何,罗王都会收拾余庆的,哪怕他再怎么看重余庆,也是会忍痛割爱,毕竟,对于大罗,不差余庆这一个人。 区区龙骑禁卫而已。 安大全叫了起来。 “余庆,大胆,公主乃是金枝玉叶,怎么可以让随便什么人去接触,这是大不敬之罪。” 张小乙嘿嘿笑道:“不让我们救唉,怎么办?” 刘一夫无所谓道:“死就死呗,只是个废弃掉的公主而已,又不是我老婆。” 锦天道:“乙哥的意思是,公主的死会不会连累到我们最后的考绩,到时朝廷以保护公主不力为名不给我们应许的官位,这事他们做得出来吧?” “妈妈的鸡蛋,还真有这可能。不过也不要紧,真死了我就施法降术,让其变成寄生人,看上去和真人活人差不多,只不过看上去呆呆傻傻的,受我控制而已。” 张小乙和锦天一缩脖子。 你是魔鬼吗? 但其实吧,他们大多也都对所谓权威不在意,区区一个公主而已,又不熟,死就死了吧。 当然这是说笑的。 怎么可能真那样做呢? 降术是可以把一个死了的公主给制成寄生人,也就是一种活死人,但这毕竟是降术,寄生人接近王宫就会渐渐失控,那就不好了。 所以刘一夫还是站了出去说他略懂一些医术,从而得见永庆公主脚踝上的伤处。 没有什么绮罗香艳。 一只肿起来的脚踝没有丝毫动人之处。 “蝎毒。” 刘一夫下了断语。 “能治吗?” “很难。” 刘一夫说完就看到众人不信的目光。 余庆是将信将疑,而张小乙他们是都不信。 “这不是普通的毒蝎,而是异种毒蝎,我若料得不错,这是一只罕见的大蝎。普通蝎子就那样,但异种毒蝎,这估计快成精了都。其实这毒要是在我们身上那倒也无妨,可以先用内功镇压住,然后我拔毒也轻松容易,我们武者会用内功把毒素和身体隔开。但公主一点武功都没有,没有内力,这毒一下子就和她的血肉缠在一起周游全身,又是异种蝎毒,当然不好治了。” 普通蝎子的毒,可以药到病除,这个简单。 但异种蝎毒,它是这蝎子变异后的,这毒也就有点独一无二的意思了。 所以,想要解毒,需要有异种毒蝎在手进行研究。 换言之估计只有五大盗之一蝎子王手上才有解药。 这时又有人送来了一封信。 是用箭绑着射过来的。 信上说明了,想要解药就需要去斜石谷去。蝎子王在那里恭候大驾。 如果不去,那就不知什么时候再能找到他蝎子王了。 毕竟,这世界辣么大。 张小乙轻声道:“你真没法子吗?” 刘一夫笑了下。 身为一个降术师,毒蛊鬼,毒是最先掌握的技术,而毒之一道,细究起来也就那样了,有局限的。 永庆公主身上的毒,要说解,真是能解的,但是双方彼此关系还没到这一步,凭什么他要付出莫大代价劳心费力去救人?他又不是什么圣母。 再说了。 刘一夫也挺怕余庆头铁不去斜石谷。 虽然这不大可能。 但搞得拖拖拉拉的未免也太麻烦了。 倒还不如干脆一些,一推二五六,把事情解决了,他们才好转道去解决狼军的挂单任务,最后才好去寻找白岭雪山里的蛇国遗迹。 别说,这仪式是真的该给它断了。 要知道,此蛇王宝玉中啊,这腾蛇的精魂是在慢慢的,一点一点的,在恢复中的。 那么等它真正恢复过来了,会发生什么事呢? 反正,像刘一夫这样的,估计会被它随便一口就给吃了。 要知道,刘一夫虽然从它这儿得到了六种能力。 但这几乎是在借钱。 现在腾蛇处于静止状态,怎么着都行。 可当它醒了,一定会注意自己的身体上的异状,也就能发现有人借用了他的力量。 到时会发生什么,他真不敢想。 余庆没了法子,只好选择出发。 他检点人马,一个个求好作揖,把姿态放到最低,真的是在竭尽全力了。 驴车上。 刘一夫几个人在穿甲了。 不独他们,没有傻子,大家都有选择的对自己进行武装。有条件的一水新的特殊打造的坚甲利器,没条件的也有一身不错的护具,美观和舒适性可能差点,但防护力却是没问题的。 只有安大全在上蹿下跳哭诉公主的事。 在斜石谷。 一座座帐篷竖立着在。 在最大的一顶帐篷里,是四个人。 还有一个人是影中人。 影中人有个怪癖,从来不在人前显露真身。他出场总是要让手下扯一块布,自己身在布后,只用影子显于人前。所以他叫影中人。 雷震子不屑道:“一天到晚装神弄鬼,影中人,我该做的事可都做了,折损了我五十个精锐小弟啊。” 一个赤身大汉道:“我的蝎毒也已下过了,下面怎么办?就这样等嗯?” 此人正是蝎子王。 这原本是一个逃军。 只因一脚踏入了天蝎门,结果成为天蝎大师的弟子,练就一身蝎神功,结果就闯出了名号来了。毕竟,这世上的降术师也不是到处都是。 而毒之一道也有其独特之处,绝对是不简单的。 旁边。 飞狼,女王花,都目光灼灼地看着影中人。 影中人影子晃了一下。 “我知道,你们做了你们的,我也为大家定下了此一番的计划,不然大家一起浑浑噩噩什么都不知道,等着朝廷打上门来夺回明珠吧。现在,要做的是临敌阵战,这件事,飞狼,女王花,就要看你们了。” 在五大盗中。 雷震子和蝎子王的手下大多都是乌合之众,随便招来的,死了也不心疼。 但飞狼和女王花是真正凭手下人打天下的。特别是女王花,手下人多为女子,都是她精心培养的高手。 而飞狼手下也都是精锐之军。 不过他的人更多些。 临阵之战,显然他是主角。 “我的狼军是不能打硬仗的,若敌人手硬,别怪我走。” “我也是。” “放心好了,就按我们之前说的,你们从夹谷道出来,雷震子炸塌山上的石头,到时他们全都完蛋 纵然仍有剩余,也不会对我们造成威胁的。” 不一会儿,诸人皆散。 五大盗这次只是被迫才联手,并不是说他们之间感情多好关系多好。 说完正事,当然是要散去了,不过,发起人影中人仍然在此。只在屏布之后,不过场中已经无人,自然不会有人进去看这人是谁了。 却在这时,一个人从地上探出了头来。 “云彪,主人有令。” “哦,什么事?” “主人令你无论如何也要留下余庆的性命。” “是么,主人终于想要龙骑禁卫的军权了么?” “住,住口,你这家伙,这不是你该擅自揣测的事!” “行,我知道了,既然主人把永庆公主给我送来了,我就成全他,给他送上余庆的人头。” “真是没想到,云彪你这么多年仍然没有忘了永庆公主,倘若永庆公主知道你至始至终都在倾慕于她,一定会感动到投怀送抱吧,嘻嘻……” “你的话太多了。” 影中人出手。 他化成一道影子,轻轻冲向那人。 旋即,那人已经重新钻回地下遁走了。 影中人冷笑。 不知死活的东西,倚仗着东岛的土遁异术敢于这么猖狂,既然如此你也就不要怪我在你身上种下血种。等你被我的血种吸成人干,可不要怪我心狠手辣,而是你自己惹祸上身。 这世上,有的人是不能去得罪的。 他,影中人,就是其中的一个。 虽然那个主人一直以为自己仍然是他的影子,殊不知他早已有了自己的想法。 什么王权霸业,什么封公许愿,都是假的。 我云彪这一生,就只是为了得到永庆公主而已。 只不过,曾经,面对这份感情,他什么都做不了。 当时的他,只是区区一个普普通通的龙骑禁卫。 罗王一句话,一个命令,他就要死。 因为他没有足够的实力。 就像主人,虽行大逆之事,罗王不知道吗?他大约是隐约知道的,可为什么一直装不知道?就是因为他知道,如果撕破脸,会面临多大的损失。 也许的确可以把主人击败逐走。 但那又如何? 主人实力那么高,不过是失败而已,走就是了,又不会死。反而是罗王,到时被熟人乱杀,真就不知道要死多少人了。 而今。 十年苦修。 他终于修成了血影神功。 虽然只是小成,但已经足够了 足够他提出要求,去获得永庆公主。 他已经有足够的实力去谋取公主了。 要不然,莫名其妙的,朝廷又怎么会派出永庆公主呢,明明此件事中,她根本不重要。 不,她重要。 至少对自己而言,是的。 第9章 斜石谷之战 很多人不知道一件事。 在很多年前,那时,永庆公主的确声名远扬,她以美丽与善良而着称于世,人人都知道,永庆公主美丽善良,也因此,在当时的罗王,对永庆公主很看重的。 身为王室第一长公主。 至少,曾经,有一段时间,永庆公主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 当时。 有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小的侍卫。 龙骑禁卫中的一个。 因一时之急,抱了永庆公主。 当时公主好似一时贫血头晕,在要摔倒之时被身边这个龙骑禁卫的小侍卫忍不住扶了一下,抱了一下。 但是。 这是错的。 公主有事,那也是当时在她身边负责职司的宫女,太监的事,和你一个区区的禁卫有什么关系? 退一万步说,还有内卫嘛。 你一个充当门柱子站桩的龙骑禁卫,除非有人举刀兵谋逆,才需要你动,平时你动什么,你干什么?你怎么想的?竟然敢触碰公主金枝玉叶的身体?碰也就算了,还敢上手去抱?你不会交给公主身边随侍人员吗?这分明就是在占便宜啊! 所以,毫无疑问,这个小侍卫给锁拿下来了。 原本。 他的命运是要被阉割。 你不是内卫,却干了内卫的事,那就真正去当一个内卫吧。 内卫。 不是一个好名词。 有些人是对内卫这个名称望而却步的。 原因就是内卫要经常出没入宫帏,为了王室清白,无论男女,皆需要净身。 没错。 无论男女,皆需要净身。 其中女人大约是比男人要好的。 毕竟女人净身,只是让女性从此失去了对床第之欢的向往,但要说行房事,生孩子仍然是可以办到的。不过男人那就对不起了,想要在今后行房事,只能委屈一下嘴和手指了。 并且和女人不一样。 女内卫被消去的只是对低层情趣的向往而已,她们生理器官是正常的,仍然能够生孩子。而男内卫就不可能有孩子了,如果真想有,也只能拜托朋友什么的帮忙了。 毫无疑问,这很残忍。 但在罗王来看,很仁慈了。 身为罗王,身边缠绕无数。他很清楚女人看想要男人的眼神,也明白男人看女人该有的眼神。一个男人对女人那爱慕的目光,他怎么可能看错。 其实喜欢永庆公主的男人,这不奇怪。 在他的手下,龙骑禁卫中,人样子余庆也是如此。 但那又如何? 永庆公主的美貌,值得被男人去惦记。 可想是可以的,你伸手了这便是大罪。 你伸手了,你竟然伸手了。 更为重要的是,永庆公主醒来知道此事后,立刻来找他求情。 这就更让罗王不能容忍了。 原本。 罗王还想饶小侍卫一条命。 只是连永庆公主都来说话,那就不一样了。很多孽缘,往往就因为这一点联系开始的。 堂堂的罗国第一长公主。 金枝玉叶。 和一个小侍卫产生了恋情。 那像什么话? 所以原本只是要阉了当内卫,那干脆不要当了,去死吧。 只是人没死成。 在净身房蚕室的小侍卫入了一个人的眼,结果就没有死,而是被那个人救了。 打头一眼起,小侍卫就知道,这个瘦高个子的,佝偻身子的,拥有阴鹜眼神的人,指定不是一个好人。 但那又如何。 他毕竟是一个人。 他还不想死。 他还想活。 和那个人活在同一片天空下。 于是,那个单纯的小侍卫消失了。 在世人眼里,他死了。 但其实,他一直在暗中修炼罗国王室秘藏的血影神功。 这门血影神功,威力固然是大得离奇。 但放眼江湖,敢于去修炼的却也没有几个了。 修炼此功,第一个条件,就是把自身的皮给剥离下来,只此一点,就让不知多少英雄好汉望而却步。 七年后。 他才算把此功修炼入门。 但即便只是堪堪入门,他就已经是世间罕有的一个大高手了。 从此,一个叫影中人的人诞生了。 所谓影中人,不做别的,就是为救他命的那个人当黑手套的,做那个人想做却不方便做的事。 他为那个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大事。 夺取罗国要用以抵充军费的五颗人鱼小明珠。 其实这件事影中人一个人就可以办到。 但时至于此,乃至于今,影中人已经成功晋级为一个优秀的江湖老六了。 他再不是从前那个天真简单的小侍卫。 他知道,夺取人鱼小明珠,此乃在罗国朝廷脸上抽耳光打脸的大事。此事一发,说不得他就要举国为敌了。他怕是不怕,但今后就难得安宁了,搞不好人人都想要踩他一脚,觉得可以欺负他一下。 但他拉上了其余四人,组成了五大盗,那就是大不同啊大不同。 集众成势。 至少普通小喽啰是不敢来找自己的麻烦了。其次是麻烦均摊,由别人替他顶住了压力。 下面,就看,他的了。 帐篷之外。 女王花带着她麾下十二女卫。 这些人,尽皆面戴木制鬼面具,头发上插着一支白色飞羽。 女王花来历神秘,她原本是独行之人。不过在她的独行之中,渐渐救了很多落难的女子,这女子落难,便是有家难回。 越来越多的女子追随了女王花,她的这势力也就慢慢起来了。在诸大盗之中,女王花算是比较正的一个了。 唯一一点。 女王花行事,对大罗朝廷十分不友好。 只要是能和大罗朝廷对着干她就愿意。 估计,她大约是曾经被大罗朝廷伤害过吧。毕竟一个王朝好端端的时候也会有一些腌臜事,更何况是现在被老阉魔周健武一手搅得发臭的大罗朝。 在周健武的影响下,也不知做下了多少恶业罪孽。 其中或可就有女王花的干系。 女王花此际眼中一扫,顿时大为不悦。 眼中。 在无数飞狼麾下的帐篷里,多有女子的悲鸣绝叫。这是飞狼的人在对女人进行不道德的深入接触。 和女王花不一样。 飞狼的麾下,不是靠培养出来的,而是靠狼性文化带出来的。 在五大盗中,大约唯独这个飞狼,是真正的大盗。反正什么坏事这个家伙都能干,敢干,还在干。 他平常就是,抢掠的金银财宝那是归自己的,至少主要是自己的。但对于美色,就尽情的让下属们去发泄。 依靠这些,他的属下也就比较具有攻击力。 “怎么,看不惯啊?没办法,钱财和美女,总得给他们享受一样。不然这队伍可没法带了。你若真不习惯,可以等这次事后大家分道扬镳,到时就没事了。” 女王花哼了一声,自带人离开。 眼前事情重要,这点轻重她是有的。 只是一开始就这么样,最能打的部队就有矛盾,这战斗还能有好吗? 女王花手下,女为尊。 飞狼的手下,却把女人当玩物。 这是天生的不对付。 哪怕双方首领再怎么努力,下面也融洽不起来。 可没几天功夫,杨杏就带队伍来了。 这里又是一个失策。 五大盗万万没有想到,在道上也算混出名的洗地王居然帮朝廷官兵,这在江湖上应该算是大忌吧。的确,江湖上人有怕事的不和朝廷做对,但也仅此而已,怎么地也不可能上赶着给朝廷当鹰犬。 有洗地王这样的带路党,余庆众人比五大盗想得还要快的到达了斜石谷。 原本以为余庆等人要商量,要争吵,要开会,等下定了决心,还要找向导,又未必能找到合适的向导,最终没十天半月是不要想到斜石谷的。 这样一来五大盗就可以以逸待劳,对余庆进行当头痛击。 可谁知才四天,余庆人马就到了。 而想不到于此的五大盗为了偷懒是连哨探都没有。 这不奇怪。 一支真正的正规军自然可以做到习惯性的时刻保持警惕。 每天站岗放哨巡营前探,准备工作一流。自然不会出现盗贼这样自由散漫的无组织无纪律之举。 但是,可惜了。 好在女王花仍然有一些准备。 她发现了远处的烟尘。 她纠集了麾下兵马,并派手下通知了其余诸人。 “怎么回事?” “怎么可能?” “官军有这种效率吗?” “有内鬼吧!不然怎么这么快过来?” 几个大佬发现余庆率部在扎营。 余庆原本是想先行冲杀的,但这些人毕竟不是傻子,纪律是差,但防御工作一点也不少的。他们不仅设置了一些陷阱埋伏,还有蝎子王的毒阵。 如果不知情,一头莽,少不得要死一二百人。这哪死得起?他这边原本人就少了,又何必折腾部下去。 再说,自己队伍中还有将近大半部的洗地王部下人马。虽说这位洗地王貌似是在他们这边,但西方商路上讨饭吃的,哪有简单人物,对方说白了也和三大寇五大盗是一路货色。 只不过对方没有抢夺人鱼小明珠罢了。 可谁又知道击败五大盗,或在这其中,对方没有什么别的心思呢? 更不要说公主身上的毒。 所以,哪怕知道自己可能错过突袭的机会,余庆仍然选择稳一手。 他悄眼看其余。 张小乙几个都浑不在意。 只有锦天和刘一夫在用力的瞪眼往对方的营地里观望。 余庆想这么远看毛啊。 但转瞬又觉得对方不可能做无用功,莫不是有什么眼法的秘术,可以望远观秘不成?可惜这样的事对方肯定不会如实说的。 正当他想要下令休息时,哪知对方却动了。 这场面,简直就是菜鸡打架啊。 余庆投鼠忌器,整个表现的是行动力不足。 此之为兵家大忌。 但也是实有情委,倒不是余庆真正的无能。 倘若公主无恙,说不得他真敢拼一下。 但现在嘛,只能选择稳了。 可是他这边表现的菜。 对方也菜。 毕竟是土匪强盗,真以为人家是兵家大将啊。 什么是土匪强盗? 当然就是一个字。 莽。 会打埋伏就算里面有能写自己名字的文化人了。 所以,你能指望像飞狼这样的有多少心眼打埋伏? 飞狼这个人,特点是够狠。 但要说他多聪明精明,却就不必了。 只因在这西方商路上生存,只要你够狠就可以了,别的都不是最重要的。 所以,要什么兵法。 敌人来了。 打呗。 说什么,啰嗦什么? 飞狼觉得对方厉害不厉害的,自己带人冲一下就行了。反正自己人马多,死点无所谓。就算死了,再招就好了,只要自己的旗号不倒,总有穷疯的了的刀客过来混饭吃。 余庆无奈。 场面话还没说呢,解药还没讨到呢。 这就开片儿了? 开什么玩笑。 可事已至此,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一切也只能如此了。 打。 双方一下子就战上了。 一开始是洗地的人迎了上来,洗地王的手下战斗力其实不强,但分跟谁比。可以说,在西方商路上,洗地手下,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比不得三大寇,可比之其余,却是强了很多,特别是组织性和纪律性而言。 杨杏也是一个大家族出来的。 该懂的她自然也是懂的。 知道对于一个组织团体来说纪律有多重要。 如果一个组织纪律性强,那纵然一时失败也有重建恢复的机会。但倘若无组织无纪律,那就是乌合之众,一团散沙。 好比飞狼。 他手下是看上去挺能打。 可这是因为飞狼这个人在。 倘若没有了飞狼这个人,他的手下怕是会一下子就散了。 就像现在。 明明飞狼的人也挺强的,却只是压制了洗地的人,却无法彻底击溃,原因就是洗地王的手下有严格规范的组织性能在面临下风之余继续坚持。 然后。 余庆主力就入场了。 余庆手下少,但太有组织了。 一上手就是军中打法。 特别是余庆手下八大棍等人,那战斗都是一套套的。 双方面对敌人一上来不说话,直接一记手弩箭。小短的手弩箭,又劲又够威。 崩弦而射出的箭矢立马就把当其面者给射倒下来。 随后就是甩手丢出的刀子。 再掏出大棍子,乒乒乓乓的打了起来。 这棍棍带风,下下有力。 每有被其击中的,都是骨断筋折,口喷血雾。 顿时,这飞狼的手下就顶不住了。 然后就是女王花,蝎子王,雷震子的手下纷纷杀出。只是这些人吧,看起来厉害,来势汹汹,其实也没什么,只一看就知战力疲软。 然而这时,刘一夫他们十几个急招客出手了,杀出去。 他们是人数最少的,但一个个都是披甲者,都是打不死的小强似的,一个能顶好几个的强。 第10章 追踪降 坦白说。 一开始。 接到这个急召任务,刘一夫心中是有所怀疑的。 大罗朝廷是不是真的不行了。 想要找回人鱼小明珠,真那么想的话,不是应该派出大军吗? 最不济也是要多派一些人马才对的,不是吗? 你这派一公主加龙骑禁卫算怎么回事? 但后来才算想明白了。 对于朝廷来说,哪怕此时的朝廷已经不复从前的强大了。但也仍然不是普通五大盗这样的乌合之众能比的。 朝廷只要随便动动,就能碾碎掉这些臭虫。 五大盗,从来不是问题。 真正的问题是让五大盗站出来。 倘若这五大盗躲了起来,朝廷纵有百万大军队也是没用。 毕竟。 世界太大了。 往哪里不能躲? 西斯廷,拜恩斯,麦林,埃罗,法西特,德林,勒斯许,美帝斯,墨法,普罗斯还有东岛诸国,南岛诸国……所以,世界那么大,哪不能藏人呢? 更不要说,五颗小小的珠子了。 对于朝廷来说,夺回珠子才是最重要的事。 所以这一次,朝廷没有出动大军,而是由龙骑禁卫出面,以护卫公主为名,带一群高手进入商路。 如此才能让五大盗不跑的留下来一战。 事实上这种方案是对的。当战斗开始就能发现,朝廷一方的高手实力。 五大盗手下逐一被杀。 虽然蝎子王手下会用毒,雷震子手下会放雷,女王花手下战力竟然颇有不俗。 可问题是朝廷的人也都是高手,从万事司应急征召来的高手,哪有一个是简单的。他们杀妖斗精怪,直面诡异与不可思议,都能活下来,都不是简单之辈。 基本上人均是一流高手。 最次也是二流以上,并有秘术傍身。 能出来混的哪有一个简单人物。 所以五大盗手下很明显是挡不住的。 其实,一开始五大盗手下其实是想打赢的,他们的手下,根本就没有诈败的这种战术素养,所以他们一上来就是真打,从无假斗。 更是没有战败的想法。 但现实是残忍的。 打不过就是打不过。 实力不济就是实力不济。 当发现这一点时,五大盗已经面临失败。好在女王花手下素质高,折损的人手最少,发现不对立刻扯呼,其手下当即就听从女王花的命令往后逃跑。 其余人也都是一样的,继续逃跑。 兵败如山倒。 余庆的人开始追杀。 余庆打头。 此一番追杀,杀得真是很狠。 一路之上,尽皆是尸骸遍地。 只是越往深处走,地势就越来越狭窄。 这地势,快赶上了一线天。 夹谷一条道。 上方两面绝壁。 只要放置在绝壁上的雷子一响,从绝壁两侧上炸下来的碎石会轻而易举的把夹道给埋了,介时在此道的人,有一个算一个,统统都要死。 原本。 面对于此。 余庆一定会谨慎起来。 他纵不是真正军方大将,也是知道穷寇莫追的道理。可他一心要追到蝎子王讨到解药,终是冒险追出。 可这一番追击,却没什么动静。 这让余庆有些疑惑,五大盗是这么天真吗?没有一点埋伏吗?但他也不及多想,很快就追上了一个人。 雷震子。 这是怎么回事? 却是雷震子对自己的雷子太有信心了,所以一过夹谷道就没怎么动,停下来等着炸雷,落石,绝谷道。 哪知道他是停了下来,但是这雷子一点动静也没有。 结果余庆带人一口气就冲出来了。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一点动静都没有?” “有人破了我的雷子,这不可能!” 雷震子乃是中土破土堂的人,但他不是内门弟子,自然是不甘心的,于是就偷偷学了破土堂的药方,制出了他的雷子。 结果为了逃避破王堂的追杀,进入西方商路混饭吃。 他这人,武功不过二流,能混出名堂,倚仗的就是他一手改进的雷子药方,所以他对自己的雷十分放心。 谁知他的雷子却没响没炸,这对他打击太大了。 说时迟那时快。 余庆的八大棍已经上来。 这余庆的人,都是大骑禁卫出身,最擅长的就是合击之术。 合技击之。 围以攻之。 克敌擒敌。 锁敌制敌。 八根大棍交插穿错,把个雷震子给硬生生的给缠死在当场。 他扭动身体,也只从怀里漏出十余枚雷子。 “放开我,我不服,放开我,我不服!我还能再战,我还有雷子!” 这个人——不说了。 他的下场预计会很惨。 倒是他手上的药方,到了某一个人的手上,还有这人余下的一些雷子。中土的雷子最好的配方在破土堂,人家是专门研究这个的。 不过配方绝密。 普通人是无论如何也接触不到。 反倒是这个雷震子改良的配方可以学习一下。他的这雷,威力绝对不能说绝,比之破土堂仍是有很多不足,但优点是便宜。 雷震子一个人就能做出很多来,不仅供他一个人用,还能让他的手下也能用,可见不凡。 但还是那句话。 他可惜了。 可在这时,安大全又跑来了。 他告诉了余庆一个消息。 公主失踪了。 好好的一个公主,没了。 “你是怎么看的人!” 余庆气得大怒。 公主的守护工作,主要是由安大全负责的,这个安大全,虽然是一个阉人,也对公主起了些屑想,把个公主看得严严实实的。 按理说像永庆公主这样的,多了。 很多都被奴仆看管得死死的。 公主吃的,喝的,用的,乃至一些生活上的事,都被奴婢们管束起来,好端端一个公主,惨得连罪犯也不如。很多公主都是抑郁而死。 这安大全要好一点。 不至于影响公主的生活吃喝。 但也没好到哪里去。 他把会主的自由是给限制死了的。 尤其是禁止公主和别的男人接触。 这倒也不能说错。 可管束太狠,让一个人完全失去了和外界的接触,这就不对了。 所以心慕公主的余庆一直对安大全颇有微词。 但如之奈何。 人家是正管这事的。 他说了没用。 甚至,一路之上,公主的安全什么,也是他负责。 可是结果呢? “安大全,你是干什么吃的,公主由你全权负责,结果她先中了毒,现在更是连人都不见了,你就只会在我这哭诉吗?” “我我我,”安大全苦着脸道:“算了,事已至此我说什么也没用了,咱就一个请求,您把公主,无论如何也要给我救回来,咱是个没本事的人,原本啊是想守护公主一辈子,咱可不是那脏心烂肺的东西,没欺负过伤害过公主,咱只是——算了,不说了,余大人,别的不说了,剩下的就靠你了,你要是救不回公主,咱家变了鬼,也是要不放过你的!” 这老太监说完,他真自尽了。 这一死,算是把一切都难揽了下来。 甚至可以说,倘若余庆心狠点,公主之事他完全可以全推到老太监身上,他这儿就没事了。 倒是刘一夫赞叹一声。 “聪明人。” 明白的都明白。 懂的也都懂了。 这是老太监的一个赌。 他赌——余庆会拼尽全力去救回公主。 因为对于余庆来说,阻碍他和公主接触的人,没有了。他和公主之间,莫名的,有了一丝可能。想想吧,余庆把公主救了,公主是不是更会喜欢他?回去之后罗王也不好说什么。毕竟余庆把公主救回来了。否则,倘若公主在外受辱,甚至导致王族血脉被污染,那将是何等的丑闻。 这是罗王绝对不容许的。 到时,为了奖励余庆的功劳,又为了安抚一切,罗王大有可能会选择成全其美,让余庆和公主在一起。 但这需要一个条件。 安大全的死。 他若不死,就有可能在背后拆台,说是余庆保护公主不力。纵然是余庆把公主救回来,好坏话还不是他一张嘴说,罗王当然是更愿意相信安大全的话。 所以,无论如何安大全都是最好去死。 虽然理论上来说,这个安大全是可以不必去死的。 只要他足够卑鄙无耻。 但他终究也是喜欢公主的人。 为了公主回来,他终究还是选择了自己去死。 只是眼下,公主失踪,那该上哪儿去找呢? 最有发言权的,赫然是刘一夫。 他懂医术嘛。 不然呢? 在场中人,要说没人懂医术,那是绝无可能。医武不分家。武功好的,医道多少也是要懂一些的。但说到精通,这个反而不好说了,众人感觉只有刘一夫才行。 刘一夫也不藏着掖着。 “公主是中了异种蝎毒,这种毒是很特殊的,解药想必不好配制,想要解毒,恐怕不是一星半会儿的,如果你们愿意相信我,我可以带你们找到公主。” 中毒解毒,不是一下就好的。 有些普通的毒,服了解药慢慢静养也就好了。 但有些复杂的毒,不仅需要解药,在解毒的过程中,也是需要时间的。 像永庆公主的毒。 如果单纯需要解药,且有的等呢,没有个十天半月,这毒能全部解掉? 而有这时间,相信这人也就能找到了。 因为安大全死了。 所以刘一夫可以自由登轿了。 他在轿中,很轻易的说找到了公主的鞋袜,旧衣服,还有公主脚踝上滴下的,中毒后的毒汁浓血。 有了这些材料,刘一夫可以轻易施展一个追踪降,就能找到公主的所在了。 至此,他的身份算是泄露了。 “降术师,他是一个降术师。” 所有人的眼色都变了。 降术师,名声是真的不怎么好的。 但是余庆不在意。 他的目光凝聚在了地上。 在地上,不知何时,开始出现无形的脚印,仿佛是有一个人,用赤脚于地面上留下了足迹之印。 这是追踪降。 “快点了,注意,地上的脚印维持不了多久,会消失的,所以要跟紧一点。” 刘一夫发出了提醒。 余庆哪敢大意,连忙带人马跟上去。 不管怎么样,公主要先一步给救下来。 这真是一个无奈的选择。 其实,仗打完了,最该做的事是打扫战场,不管怎么样,战利品是胜方的收获。可现在,眼下显然是来不及收获的了。 余庆带手下匆匆出发。 洗地王就不干了。 哪怕她是来帮忙甚至是带路的。 可是吧,一来这带路有追踪降,所以用不到她了,二来她也算干出一些职业病了,怎么可能坐视一座刚刚解决了的战斗的战场去不收拾呢。 这个战场,她是无论如何也要给打扫好了。 每一个未经打扫的战场,那都是还未经开发的宝藏。 要知道现场有超过二百多具尸体。 这怎么可能不去收拾呢。 还有很多,五大盗匆匆而走,未来得及收拾的物资。甚至有一些没被带走的女子。这些都是飞狼的手下玩丢下的。 现在,都要洗地来……收拾。 “这些人怎么办?” 一个手下过来问洗地王。 虽然他是下属,但也有自己的小心思。 洗地只一眼就看透了他。 虽然她也强调了纪律,但有些事真的不好规定太死了。比如说,洗地规定,不能随便对妇女做不道德行为。 毕竟你要老是这么干了,下面纪律就乱了,人人都会乱来了,自己控制的地盘就会出现波动了,那就不好了。 所以这个要禁,谁敢犯事,就杀谁,没道理好讲。 但是吧,话又说回来了。 这打了胜仗,对于俘获的女人,也这样秋毫无犯,这不是太过分了吗? 所以,有的时候,也要适当放松一些。 洗地清楚,这时的她,面临了一个重要的考验。 如果她选择放纵,让自己的下属对这些女子为所欲为,那么以后这些下属会用类似的条件类似的理由逼得她把纪律的口子开得越来越大。 到了那时,必然是要行堕落之事的,她的这个势力组织也将会变得跟没纪律一样。 一切向着狂莽乱冲发展。 像一颗不受控制的皮球,越来越膨胀,越来越大,直至皮球再也承受不住体量,轰的一声爆炸开来,化为乌有。 想到这,她笑了。 “好啊,兄弟们这一次也的确是辛苦了,这一次就开这个口子,让兄弟们好好乐乐。” 那下属大喜。 正要离去。 洗地王又说了。 只是这次,她的声音冷漠了不少。 “对了,完事后把人都给杀了。” “啊?” 下属一怔。 女人可不少呢。 这么多女人,又挺年轻漂亮的,就让兄弟们玩一次就杀吗?老大不是一向讲规矩,比较仁善的吗?不说善良不善良的问题了,就是这样……不是太浪费了吗? “怎么了,你想娶好们?” “不是,这就……全杀了?” “当然,没听到吗,刚才那些人中有一个是降术师,降术师最喜欢什么?当然是尸油了,特别是年轻女人的尸油啊。这次,我们要赚大钱了。” 第11章 天蝎门 毫无疑问。 洗地王是玩了一手借势。 降术师人人恐惧,或是讨厌。 但有一点,无人敢于否认。那就是降术师的强大,特别是关于奇诡方面的力量。 事实上,敢于出来行走江湖的降术师没有哪一个是简单的,隔空咒杀这更是基本操作。别管别人是不是会这么做,但至少是要会的。 如果想要杀一个降术师,最好的方法是悄然接近,然后暴起杀人,一击毙命。 但是,即便是这样了,也仍然有可能会被降术师给一波带着走了。因为降术师为了安全往往会在身上做一些麻烦的手段,用以保命。 在必要时拖着仇敌一起死。 所以降术师这个职业,遇到了,能不得罪就不要得罪。当然,如果发现这是一个邪降术师,那就要想法子群起而攻之了。 目前看起来,刘一夫身边尚且有人亲近的,可知其并不是人人喊打的邪降术师,那就是一个可以倚之为靠的降术师了,这么的就要好生利用一下,狐假虎威,这点道行她洗地还是有的。 不说洗地在此玩弄心眼,她一方面树立自己的威望,一方面真的是在好好洗地。 尽管。 有些残忍。 但她相信。 刘一夫是不会拒绝的。 就像君子远庖厨。 说是不忍视动物被杀的情景,但究其到底他们仍然是该吃吃,该喝喝。仍然是讲究一个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顺着脚印。 一个个脚印,连成一串的线,指明了方向路程。 前面的脚印出现,而后面的,也在渐渐消失。 就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 这便是追踪降。 这个降术简单。 一般来说,只需要对方的脚下泥灰,甚至是脚踩走过的泥土,即可施降。刘一夫手上有永庆公主的宫鞋,只消扫一点余尘,就能施降术了。 但刘一夫一向以来都是一个十分谨慎之人,他,太谨慎了。所以他同时还用上了永庆公主的旧衣物与受伤了的血。 这会对永庆公主进行一个明确的指向。 就算此中有异术高手可以颠倒黑白扭转天机,也只能蒙蔽于一时而不能绝塞于永久。 所以。 队伍经过五六日的奔行。 他们到达了一座石山。 此座石山,大约数百丈。 山途小径,看得出来鲜有人迹于此中往来。这是一条,虽有,但人迹不鲜明的孤僻之所。 然而。 一细排永庆公主才有的细小脚印,直沿上山。 余庆没有多等。 一路之上。 他解手都是在马上解决的。 行至于此,普通人早跟不上来了。 只有少数如刘一夫他们的急召客和龙骑禁卫中的精兵,才能跟上不掉队。但能行至于此的,也就堪堪二三十余人罢了。不过估计敌人的人数想出也不过百余,那便不用怕了。 想想也是。 千人的差距,这还可以考虑一下。 但区区百人差距,那也算是麻烦吗? 不过,此之一行,很快,问题来了。 从山中石头的缝隙之中,沙沙沙,爬出了一只只,乌漆嘛黑的小蝎子。 “这么多蝎子,此地莫非是蝎子王之所吗?” “这就对了,公主毕竟中了毒,解毒之所又哪里比得此处所在呢?” “可这蝎子也太多了吧?” 众人虽是这么说,但都一一掏出了驱虫避毒的药粉撒自己身上。 刘一夫取出了老吓人的人头金杖,以其中的蛊虫驱毒避虫。 举凡动物都有极强的第六感。 比如很多蛇虫鼠蚁都能预知下雨时节。 蛊的毒性与危险性强过普通的毒虫。 所以理论上,普通毒虫遇到蛊虫,都是避而远之的。 有了蛊虫的金钟杖,就不虞有蝎子敢上前发难。 果然,这一来路也就好走了很多。 即便有一二没本事的,也会躲在众人之中,自也不会受害了。 这么一路的,小心翼翼。 又要跟紧脚印,终是上了山。 山上也是冷清,没什么人。 倒有仿佛天成的一道大门,石门天成在那里形成了一扇门户所在。在石门旁边有一块小石碑。 上刻。 天蝎门。 三个字。 此地,正是蝎子王出师之地,天蝎门。 不过目前此地人并不多。 余庆等人,一路辛苦,所有耐心早已经消耗殆尽了,故此一上来就痛下杀手。 一口气连杀了三五人,这才有人叫了起来。 “敌袭,敌袭,有敌袭!” 大约十几个人冲出来。 他们一袭蓝衫,袖子上有蝎子的标记。 全都是天蝎门的人。 为首一人,正是蝎子王。 蝎子王平日里披头散发豪放不羁,但此时头发却梳得整整齐齐,和普通天蝎门弟子也没什么不同。 他厉声呼喝道:“好胆,你们竟然敢追本座到此,简直是不知死活,也不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今日,本座要你们统统死在这里!杀了他们!” 双方立即大战。 但,毫无疑问,天蝎门人的弟子根本不是余庆众人的对手。 一对上,连着三个人的人头都被八大棍砸烂了。 其余人也是节节败退。 这还是急召客没怎么动手呢。 光凭龙骑禁卫就够了。 虽然。 很多时候。 龙骑禁卫在罗京也就是负责秩序安全而已,但其实,要知道,这龙骑禁卫很多都是从边军中抽调出来的,不敢说没有混饭吃的,但仍然是硬点子比较多。 他们往日在罗京憋得什么都不能干,不敢干,现在可就释放出来了。 不一会儿,他们连进了三重院子很快就到了天蝎殿。 这座天蝎殿看起来挺豪的,主打就是一个大字。 此外还有一只铜鼎,被十余支细长的铁链将之吊了起来。 看那鼎,挺大的,往里面装五六个人估计是没问题的。 在一张巨石雕的天蝎座椅上,坐着一个老人。 那老人冷喝一声。 “喝,好啊,没想到,老夫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今天竟然也迎来了贵客,哈哈哈哈,这很好嘛!” 余庆排众而出。 “你是什么人!” “老夫天蝎大师,你们这些人,踏破了我的门槛,来到我的宝殿,现在居然问老夫是什么人,怎么,现在山下打劫都是这番的套路了么?” 余庆见这老人,知其厉害,便忍了一下道:“我们乃是大罗朝廷的人,是为了追回被劫的人鱼小明珠而来的,还有,把公主交出来。” “公主,什么公主,老夫这里没有什么公主白主的,你想要的老夫这统统没有,反倒是你们这些朝廷中人,莫名其妙地打上老夫的山门,屠杀老夫的徒子徒孙,老夫才是那要找个说法想讲道理的人!” 一听说公主不在。 余庆恼了。 那么大脚印,你当我看不见吗? “老匹夫,你既然拒不交人,那就对不起了!” “哈哈哈哈,想要动手就动手,还要说废话,呵呵,你想要老夫的命,那来拿吧,你过来呀!” 余庆不顾其余,带头冲杀。 龙骑禁卫与之相随。 但,这却是错的。 在此之一刻。 他们都热血上头。 冲动了。 天蝎大师发出了嘎嘎的怪笑。 他坐在巨大的石蝎椅上,一动不动,都不屑于出手,因为,根本不需要他出手。 从上。 数十根水管在上方喷洒下了渗入剧毒的毒水。 下方。 地面突然狰狞毕现。 刀坑,陷阱,还有被算计好了角度的弩箭。 从上至下。 无所不至。 无有不包。 在刹那之间,除了余庆等少数几个,其余人等尽皆中招。 有的人身染毒水,皮肉腐烂,惨叫个不休,有的人跌倒于地,腿脚被刺穿,割去,又被毒水渗入皮肉中,还有身子被乱箭扎穿倒在地上的。 这——可都是精锐啊。 是余庆的心腹部下,精锐之士。 是愿意陪随余庆冲锋陷阵,宛如兄弟的部下。 但是,可惜了。 这样忠勇的部下竟如此轻易的死掉了。 “呵呵哈哈呵呵哈哈哈——” 天蝎大师不由得放声大笑。 “啊——” 余庆见自己部众惨死忍不住仰天长啸。 他原本出手,一直犹有余力,是没有尽全力的。但此刻他终是不再克制心中的杀意要全力出手了。 天蝎大师一挥袖。 “杀。” 他觉得余庆手下已经没有什么人了,必可一举成擒。 蝎子王等人当即扑上去。 却见眼前一道神光。 是余庆挥出了他的剑。 这是神剑斩的功夫,此等功夫讲究以心意磨砺剑意,可以化凡铁为神兵。在此剑意下挥剑的威力会大至不可思议。 他这一下子就斩了两个人。 一剑二分,腰斩两段,令其痛苦不堪,惨死于当场。 蝎子王的兵器都断了。 他吓得连连后退,一下子被地上的机关绊倒,跌了一个屁墩儿。 “哼,废物!” 天蝎大师是万万没想到,光是一个余庆就这么厉害,他先斥责一下蝎子王等一众手下,然后手持一杆精钢蝎子杖,狠狠击出。 神剑斩消耗精气神至大,不是可以连发的,所以他手中的剑被一杖给打飞了。 紧随之后的朝廷高手跟上。 但天蝎大师哈哈一笑,一把撒出。 噗嗤。 一把毒粉挥撒之下,那些高手顿时纷纷倒地。脸上青灰之色,显然是中了剧毒,并且毒发倒地。 这天蝎大师显然是一个武功一流以上的高手,他的武功加上用毒的技法手段,普通高手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若以为此人只是用毒厉害,却是错了。 他的武功也是极为厉害的。 当然,在某些人眼里,他是不堪的。 一大把年龄,武功才至于此,从前是干什么吃的。也不怪这天蝎门一直隐辟于此,实是从前没有出世的底气。 到了现在,他的武功有所成就,才开始渐渐出来搅动风云。 可。 也就到此为止了。 因为随后的急召客们来了。 这些急召之客,虽少,但每一个都是在万事司里出生入死杀出来的狠角色。 比之前的龙骑禁卫要强不知多少。 “还有?” 但这时,天蝎大师嚣张不起来了。 急召客们一上手就是如雨的暗器。 飞刀,飞石,短箭,飞镖……一下子就给天蝎大师打了一身子的洞。 不过大多流于体表。 在天蝎大师的皮肤下面,是青灰色的皮茧。 他哪里有什么好皮肤,早在毒水里泡得起了厚茧子,硬得足以让他在如雨的暗器下没事,虽说也有小伤,但对于他的皮茧子来说根本是无足轻重。 天蝎大师不敢怠慢。 他扭动手中的精钢天蝎杖。 在杖头。 喷出了剧烈的蝎毒。 但是这于事无补。 天蝎大师只是在勉强支撑而已。 他也是知道此点。 见那些急召客飞退四周左右,他忽然叫了起来。 “阿宝,救我!” 看到天蝎大师如此丑态,有人忍不住就笑了起来。 但很快就没人笑了。 一只丈长大小的巨蝎杀了出来。 没人看到此蝎是怎么出来的,也没人看到此蝎是怎么行动的。它毛茸茸的腿脚在地上发不出一丁点声音,动作快至惊人。 还没什么动静呢,巨蝎一大钳子一个,把两个急召客钳住,咔吧一夹,尸分两段。 又有两个人才有反应,被蝎尾噗噗地连扎了两下,立刻就身上冒着毒泡,滋滋冒着烟,死掉了。 “我那个一种植物!” “这是什么怪物!” “好大的蝎子,怕不是要成精了!” 众人连忙小心起来。 不得不说,方才他们真的大意了。 原以为是上来捡便宜。 哪知道这一个个的尽是惊喜。 本来以为蝎子王是主凶,谁知是天蝎大师,那才是狠角色,区区蝎子王,只是他培养的弟子中稍微厉害的一个而已,看那天蝎大师厉害,但真格对上了,才发现这老儿只是稍微棘手一些,真正的怪物,是天蝎培养的这只大蝎子。 这才对。 永庆公主身中的,不是普通蝎子毒。要是普通的毒,刘一夫一出手立马就给解了。 永庆公主身中的,是异种蝎毒。 既然有异种蝎毒,自然也就有这异种之蝎。此之巨蝎,就是天蝎大师的倚仗。 他眼见于此,不由放声的哈哈大笑起来了。 “你们这些人,都要死于我的宝贝——阿宝的手下,哈哈哈哈……” 没错。 只此巨蝎,才是天蝎门,天蝎大师的最后镇派之宝也。 是整个天蝎门底气所在。 第12章 最终最大的收获 刘一夫老远看着。 他翻出了一本书。 一般的书他看过也就记下来了。 但这一本是不一样的。这本书被他一直带在身边,自然有特殊之处。 此书是——神奇生物图谱。 这是本从仁王那里搜寻出来的细皮揉制的古书。 上面记载的很多曾经的动物奇兽已经找不到了。 但现在能找到的每一种,都是宝贝。 毫无疑问。 这只异种奇蝎——是宝。 难怪天蝎大师会叫它阿宝,阿宝啊阿宝,因为这真的是宝贝。 不说别的。 只此一点。 它的剧毒,即便是刘一夫也不能随便解掉。要知道,刘一夫是降术师,身为一个降术师,玩毒是老本行,最基本的。 但即便是刘一夫这样的降术师,也不能随便解除异种蝎子的剧毒。 所以说这异种巨蝎是宝贝啊。 唯一遗憾的是,此蝎已经有了主人。 要知道动物与人不同,一经认主,便不易回头。哪里像人,只要条件合适,说背叛就可以背叛。所以,想要收服此蝎,近乎于不可能。 真是太可惜了。 刘一夫这样想着,手上多出了一枚雷震子的雷子。但旋即,他叹了口气。 异种就是异种,他的鬼道术法竟然无法将此物搬运到巨蝎的肚腹之中。 而在巨蝎的表层,有着厚厚一层外骨骼甲,其防护力之强,恐怕神兵都未必能轻易破防。 难道要让张小乙和锦天上前去搏命么? 这要是自己的事,拼命倒也无妨。 替别人拼命,就有些不值了。 再说,也还没到那一地步。 果然。 在场诸人,没有白给的。 虽然被巨蝎突袭,杀了几人。 但余者并未丧胆,反而被激起了怒气。 都是从万事司出来的,在万事司任职,遇到的巨大体型怪兽还少了么? 虽然,那些怪物和这巨蝎不一样。 要知道,普通老虎,蛇啊,豹啊,体型再大,也就那样了。反是这种昆虫之类体型大了才麻烦。 以老虎为例。 一只老虎体型大了三五倍,战斗力也就是大了三五倍而已,这没有什么,甚至可能因为体型大了变得笨重,战斗力只有一二倍增加。 这有什么啊? 但虫子不一样。 以最简单的蚂蚁为例。 一只蚂蚁在它还小时就能支撑举起自己体重六七倍甚至以上的重量。 当它大起来后,这力量得有多恐怖? 所以说这种大起来的虫子是真厉害。 像这巨蝎,体型大,动作快,有毒,特别是那有毒的后尾,动起来还贼快,一眨么眼,大尾巴就能连着扎你个一二三下。 还是能注入毒素的那种。 像这种怪物,怎么好打? 好在这里的急召客都是高手。 装备齐全。 勾绳,刀网,锁链,应有尽有,统统给使上了。 转眼之间,这大蝎子身上便缠了三五道的。 “休想!” 天蝎大师哪里能容? 他座下弟子死尽了也不及这只巨蝎对他来的重要。 他跳起来挥杖攻击使绳拿网之人。 但哪那么容易。 自有急召客跳出来阻拦。 只是天蝎大师也不白给。 他本来武功就还可以,又能施放剧毒,现在更是在拼命。而急召客数量有限,方才死了几个,刘一夫又喜欢当老六藏起来不出手,他这恶习让张小乙锦天他们有样学样。 一下子四个主力没出手。 又有巨蝎牵扯了其余人的心神,所以竟然让天蝎大师大展神威,以一人之力压得其余人连连后退。 天蝎大师大为得意,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了。 这人吧,一高兴就忍不住要大笑。 终究还是沉不住气。 突然,一个人跳了起来。 是余庆。 他竟然一直装死。 直到此时,突然跳起来,施展了第二次神剑斩。 这一击,顿时击杀了一个人。 雷震子。 五大盗之一。 虽然实际上他只是天蝎大师门下比较出色的一个而已,甚至并非不可被取代。 只要天蝎大师愿意,这样的弟子他总能拿出一二个来的。 可惜了。 他终究还是上了朝廷的通缉名目。 这货也不想想,和朝廷对着干,那是能这样高调的吗?连刘一夫,锦天,张小乙,这样有本事的,江湖上的一流以上,也选择了给朝廷当狗腿子,而不是一味在江湖上傻莽,就能知道原因了。 低调,老实,这样才能活长点。 这样朝廷才会尽可能的容忍你。 不然,没点能耐就到处跳,早晚要翻车倒霉的。 便如此刻的蝎子王。 他下山一趟闯出了名号,就有些飘了。 他忘了他的武功其实平平,不过是有一手施毒的功夫,和师父天蝎大师给的奇毒而已。 他的这点本事,当一个藏在暗处下毒害人的老六还可以,但你跳出来就有点不知死活了。 结果,他成功被影中人利用。 现在被朝廷盯上了。 因为天蝎大师比较难以对付,余庆也就不抓俘虏了,已经有一个雷震子在手,不差活口了,他一记神剑斩,就把武功不高的蝎子王给杀了。 “啊,啊……” 蝎子王被一剑两半,腰斩啊,痛苦不堪的在地上,拖出一地肚肠才死掉了。 眼见爱徒惨死,天蝎大师不仅没有感到悲伤,反而还十分愤怒。 “废物,一点忙都帮不上!” 这就是天蝎大师的想法。 但他终究是怕了,心乱了。 纵然他有巨蝎,也有点觉得可能不敌,于是他又放了一番机关消息。 只是这一次就只死一个人。 还是个伤了的龙骑禁卫。 大家都提高了警惕性。 反而不那么好中招了。 说到底,机关消息这玩意儿也就打人一个冷不防,当人有了准备,特别是高手,那也没得什么了。 忽然,几个急召客打出了暗器。 其中一件不是飞刀飞镖之类的暗器,而是一颗雷子。这个急召客一怔。他打的明明是飞刀。 只不过这玩意对于天蝎大师的身体那层厚厚的茧皮也就是一个疼点而已,根本难以破防,所以原先是想要起到骚扰效果。 谁知,这一出手,就感知到手头有异。 再发现,原来自己方才射的飞刀已经变成了雷子。 好家伙,这是不知道哪个人把自己的飞刀给无声无息的替换成了雷子。 这手段,不得不说,高。 其实想做这一点是不容易的。 急召客尽皆是高手,而高手的身上,气血旺盛,在白天之时,鬼道法术的鬼类是很难靠近的。 但是也偶有例外的。 有的武功是不高。 但有秘术傍身啊。 比如说刘一夫,他的武功就不算是顶级的,现在也勉强算一流。 但他真正的看家本领是降术师。 所以有的人也有其余本事的。 比如这个。 他的秘术就是盲目心打之术。 这个秘术对暗器有加乘效果。 注意来。 是加乘,不是加成。 一加九成也就是个一点九。 但十乘十就是一百了。 此人的秘术,不拘泥于暗器形式种类,其关键之处在于一个命中率。要知道暗器这玩意儿,不是说你淬毒,破防就厉害。说一千道一万,最根本的是要打中敌人。 再厉害的暗器功夫,倘若是打不到人那也是没有意义的。 而盲目心打秘术,讲究的就是不管什么东西,我看都不看,闭着眼丢出去都能打中对方,只要其在射程之内。 当然了,这个命中率是看人的。 倘若对方太厉害了,就要差着几分。 但普通情况,那是绝对的百发百中。 暗器是伤不到天蝎大师什么的。 可雷子就不一样了。 它在近距离的爆炸起到的震动,对猝不及防的天蝎大师起到了有效的伤害。 老头在瞬间给炸得迷糊了。 一个腿功好的人对着老头来了一波狠辣的输出,他双腿横空连环飞踢,踹得天蝎大师身不由己连绵后退。 好不容易对方停下来了。 天蝎大师一身震荡,气血翻涌,连手中的天蝎杖也不知丢在哪里了。 同时有几个高手飞了起来。 他们轻功运至极限。 掌中的刀剑兵器对着空中横起的十余根铁链削了去。 这些铁链,终究只是普通的铁链,虽然粗,但毕竟不是精钢,被高手们的刀剑自然是一斩而断。 这些急召客纵然不可能人人一手的神兵利器,但也是极为上品的刀剑,哪怕不是陨铁玄铁云铁等极品材料打造,也是经过五十炼以上的精品。 在高手的手中,切金断玉,只等闲耳。 现在铁链齐断。 那被悬之于空的巨大铜鼎也就轰然落下了。 纵是天蝎大师身上茧皮厚实,但当头被这大鼎狠狠砸下来,他这身子也是被砸得塌折骨碎。 老头情知必死。 他不甘心。 猛的运转一种极致的功法。 “啊啊啊啊啊——” “不要我活——” “那就一起死吧!!!” 崩轰——!!! 好个老贼,在情知必死,急召客来补刀时,用上了一门秘法。 这是诸如天魔解体的秘法。 天地同归。 此意取之于同归于尽之意也。 这乃是极致压缩内功,再不受制的猛地扩散。 普通高手,绝难做到此点。 想要完成此点有两个要求。 其一是有足够的内功基础。 其二是要有足够的时间经年苦修。 只有对自家内功有十足的熟悉了解,能纯熟的运转于心,才能对内功进行超级操作的性质变化。 别说。 天蝎大师正好可以做到如此。 他的武功乃是积年的苦修而成。 虽然是大器晚成,但的确是内功精纯运发由心。 所以才可以使出此种手段。 这一记狠招,绝对厉害。 天蝎大师这一身的蝎毒,早已经透骨入髓了,不比异种蝎毒差到哪儿去。 现经由内功往外暴发,顿时一下子伤了四五个急召客。 这一下就太狠了。 那四五个急召客万没想到都快死了,天蝎大师竟然能够做到如此地步。 顿时是尽皆中招。 他们倒在地上,惨叫不绝。 重的身上是密密麻麻的血点子。 轻的也是伤及一片,惨不可言。 可以说,死的很快就死,没死的也就是能再坚持一下,却也坚持不了多少。毕竟,此中之毒仍然是十分厉害的。 可也经由于此,招怒了余下的急召客。 原本这些人出手,还犹有余力,现在却是不怎么留手了。 连异种巨蝎也是被伤了。 几把有破防效果的尖刺扎在了巨蝎的身上。 让巨蝎几乎是发了狂。 特别是天蝎大师的死,让它暴怒如狂。 巨大的尾针噗噗噗,一连就扎中了三个人。一人即死,另外两人也迅速失去了力气倒在地上。 “好孽畜!” 有人发怒了。 他竟然掏出了一张符法。 “天雷!” 咔嚓!!! 一蓬电花长蛇乱蹿似的暴起。 刘一夫在旁边咋舌。 不独是他,其余人都是如此。 普通凡人武学在仙家法术面前显得是多么的不堪一击。十年,二十年,甚至积年苦修,但结果又如何?人家随便掏张纸啪就把你糊墙上了。 所以凡人才那么的向往仙门。 不独是长生带来的魅力,还有这明晃晃的实力啊。 天雷符,这玩意可不简单。 需要知道,在凡人可用的符法中,多是净衣符,春水符,火焰符之类的小法术。 似这等的天雷符,绝对是其精品。 看来这人大约是失智了,所以才会放出此符。需要知道,这人获得此符定然不简单的,这么失去了,简直丧心病狂。 那人也是如此,但他大约也是有着一些屑想。 刘一夫想明此点,也就不去和他计较那巨蝎的尸体了。 看得出来。 对方是想要克竟全功,他要证明自己拿这蝎尸是当之无愧的,好让那些想要和他争的人闭嘴。想要蝎尸,得看你是不是能掏出一张天雷符才行。 既然如此,又何必上去硬争呢。 再说,那蝎毕竟已经死了。 最有价值者,不过是蝎毒而已。 这蝎毒想必是可以交易的。 但那不重要。 真正重要的是。 刘一夫把玩了手上的一枚淡黄色的小白卵。 此枚小卵,是刘一夫以鬼道法术搬运过来的。 他人虽未动,但暗中已经用鬼道法术把这里摸寻一个遍了。 正因如此,他才放过了那只巨蝎。 毕竟巨蝎有主,要来也收服不了。 蝎尸又被人拿了,他也懒得争抢。 白得一枚上好的蝎卵,岂不是美妙? 这枚蝎卵,没了巨蝎,落入别人手里,八成是要死的,根本孵化不出来。 但刘一夫是个降术师,以他的手段,让此小生命得。以维系,直至降生,那就太简单了。且此一小蝎如此诞生于己手,连收服都不需要了,它一生下来,就必将认刘一夫为主。 将这种异蝎培养出来,刘一夫的这蝎子到时可不要比天蝎大师的巨蝎还要强上百倍不止。 这才是真正的赚翻了。 当然,有了此蝎卵并不是啊重要的。 问题关键还是那个什么的永庆公主。 事实上,永庆公主正在于此。 是蝎子王带影中人来此地为永庆公主解毒的。 第13章 追加小明珠 事至于此,按理说一切已经可算是大功告成了。 但问题是天蝎门并不是重点。 甚至——蝎子王也不是重点。 连五大盗都不是。 此之一行,对于余庆来说,最重要的从来只有两样。 一公。 一私。 公者,是五颗可以弥补大罗朝廷的军费亏空的人鱼小明珠。 私者,是余庆私下里一直暗暗倾慕的永庆公主。 现在。 人鱼小明珠仍然下落未明。 显然不在雷震子或蝎子王手中。 而永庆公主不仅人不见了,还中了毒。 对于余庆来说,他等于什么都没做到。 “公主呢,公主呢?” 余庆乱叫着,最后冲向了刘一夫。 他急啊。 时至于此。 地上追踪降的脚印已经尽皆消失。 打了这么久,这脚印又岂能一直留着给人看。 不过余庆相信,刘一夫是必然知道的。 果不其然,刘一夫笑了一下。 “你想要公主,她可不就在这儿么。” “什么?她在哪里?” 余庆激动地追问。 刘一夫没说话。 他眼睛一扫,下巴一挑。 一个字没说,于无声息间,已经指明了方向。 余庆虎目顺着方向一扫,他看明白了。 那是——一只青铜大鼎。 此鼎正是原本被十数条铁链悬至于空,又落下来把天蝎大师给砸在地上,使老头陷入绝境,乃至于不得不施展同归于尽手段的天地同归的那一只鼎。 在天蝎大师的天地同归之下,此鼎依然安然无恙,什么事也没有。只是鼎身被天蝎大师的血肉糊得一鼎身发了黑的血色。 这是一只三足有盖的大铜鼎。 鼎身没有空隙。 所以从外部看不出里面是不是有什么。 但不得不说。 此鼎甚大。 如此之大,莫要说在鼎腹中藏上一个区区的公主,便是装上三个人,挤进五个人,也不是不能做到。 余庆见了此鼎,眼睛也一下子就亮了起来。 说来,这天蝎门的布置其实颇为古朴。 很多都是原生的石壁。 都没怎么经过雕琢。 所以这里并没有什么地下秘道。 有的也就是那些杀人陷阱机关消息。 而永庆公主的脚印的确是消失了。 所以如果无出意外,公主必然是在此中某一个地方。 那么,这个大鼎的确是有可能藏人的。 当余庆走过去时。 大鼎一下子炸开。 鼎盖冲天而起。 一个人抱着永庆公主立在青铜鼎之上。 这人一身黑衣,黑纱罩头,身上冒出了一层层如烟似雾的烟雾。 整个人如在云烟朦胧中。 不消说了。 这是一种奇诡神功的外在显示。 这是什么武功? 好吧,余庆现在并不是太重视。 他关注的是。 公主。 诺大一个公主被对方抱着呢。 这简直岂有此理。 公主乃是金枝玉叶,无上的尊贵。 现在却被人抱着,还衣衫不整。 此人当诛。 “交出公主,饶你一死(是不可能的)。” 他指剑怒喝。 对方却轻轻的晃动身子,然后幅度越来越大,他有声音也由微至轻,渐渐地越来越大起来。 笑。 他是在笑。 以一种恣意轻狂的态度在笑着。 “……” 先是无声的笑。 “呵呵呵呵……” 然后是轻微的笑。 “哈哈哈哈……” 笑声止不住越来越大了。 “哇嘎嘎嘎……” 终于他笑得嚣张跋扈肆无忌惮。 整个人都狂放地抖动了起来。 他轻轻伸手,捏在永庆公主那张仍然如花朵般俏丽的脸上。 “这个女人,我已经心心念念了这么多年,有多久了?六年,七年了吧,现在好不容易才落到了我的手里,就凭你一句话,我就要把人交给你,你以为你是谁啊?你不过是一个区区的龙骑禁卫,名字听起来好听,其实就是个站桩看大门的,一个门柱子!你这样的人,你凭什么让我放弃她?” 他说着捧着永庆公主的脸贴在了自己的脸上。虽然看不清他的脸,但不用说的,这必然是一副深情至变态的模样。 “你是谁?” 余庆却是认真了起来。 他听出了一件事。 这个人。 对龙骑禁卫似乎十分熟悉。 当然了,这不是说龙骑禁卫就是看门的门柱子。事实上龙骑禁卫的权职很大,比如宫门禁卫,把门守值,巡街走哨,抓捕凶犯,甚至还可以带刀直入王城殿,有着镇压叛乱的重要权职。 坦白说。 如果大罗朝廷有人想要政变。 他第一个要争取到的,就是龙骑禁卫的支持。 同理。 如果想要镇压叛乱,毫无疑问,也是需要用到龙骑禁卫。 如此说来就可以明白,龙骑禁卫手中的权职是非常庞大的。 但这只是表面上的。 对于龙骑禁卫来说,很多权柄都有些过重了。这导致例来没有哪个统领敢于真正屡行这些权职。 只因上到罗王下到百官大大小小的眼睛都在盯龙骑禁卫。 一点动静都有可能引起鸡蛋里挑骨头的刺激。 所以。 看似拥有实际权柄的龙骑禁卫就像一个木偶戏的傀儡,被人提着线控制着,拉一下扯一下,才能动一下,不然,随意一点动静都是越矩。 也因此。 这什么龙骑禁卫的,就真的和门柱子一样。一天天的,只是看门守门。 很多人以为龙骑禁卫高高大大。 但实际上而言,论其自由度,还不如巡街武侯。 那个男人呵呵呵呵地笑道。 “我?你是在问我是谁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是谁,我是谁,我就是人非人的人,鬼非鬼的鬼,早死只余一条影子。我乃是影中人!” 五大盗。 五个人。 雷震子,飞狼,女王花,蝎子王。 但这其中,把四个天各一方,势力不一的人联合起来的,就是影中人。是这个影中人,上下串连,左右拉拢,这才聚集齐这四个人,组成了所谓的五大盗。 可以说。 世上本无五大盗。 有了这个影中人这才有了五大盗。 可以说,其余四人皆不重要。 唯独这个影中人才是最重要的。 果不其然。 现在。 连最重要的永庆公主也被此人抱在怀中。这简直是要让余庆气破肚肠。那是他一直心心念念渴望慕恋着的永庆公主啊!他不再多言,直接动手。 一剑斩之下。 那影中人不由得松开了公主。 人往后退。 他也不敢直碰余庆神剑斩的锋芒。 终是选择了退让。 只是他的这速度却太快了,快到诡异的地步,人动起来,留下的尽是残影。 然而。 神剑斩才一掠过。 影中人又扑回了过来。 他太快了。 一动之下,竟有破空之声,这破空之声中,更是隐约有着雷鸣之音。 他的身子像一抹影子一下子竟然穿透了余庆的身体。 噼喇。 一些许的电花出现。 余庆一下子跪倒在地。 他在方才遭受到了重创。 一身原本充盈的功力,已经快要贼去楼空了。 他知道,他此际未死,只因对方的功力未至大成。 “这是血影魔功,你修炼的是血影魔功!”他叫了出来。 众人一听,都不由得后退了半步。 至少是半步。 有胆小的更是退出了一至三步。 这里剩余下来的人,大多都是大风大浪过来的,哪一个没点阅历见识。 但他们仍然给吓到了。 人的名。 树的影。 若论及起名声,这血影神功之臭名昭着比之邪降术师还要臭不可闻。 因为邪降术师最多也不过是杀人害人罢了而已,本就是应有之事,没什么离奇的。 但血影神功就不一样了。 它不仅杀人利索,还会杀人夺功。杀死对方,夺其精血。 这是影中人的血影神功的功力不足,只是小成,未及大成。倘若他要是大成了,这一穿之下,不仅能夺其精血,连功力也给夺了去。 往往被血影魔功杀的人,一个个都是血枯精干,内功也是点滴不存的下场。 这对之于江湖武林人来说太严重了。 所以对于修炼血影神功的人。 一个字。 杀。 好在。 历来血影神功比较少出现。 因为纵是知道它是天下至绝的神功,但愿意,敢于修炼的,仍是少之又少。 因为修炼者知道。 只要一经修炼,立刻就会成这全天下的敌人。天下间人人喊打,人人皆可诛之。 而且修炼此功极其变态。 想要修炼此功,需要准备刺激性极大的药水,这药水一项,便是耗资甚巨,不是一般穷逼可以承载的。 其二呢,是需要把自身的皮给剥下来。 然后进入这充满了刺激性的药水之中。 此中会让人生不如死,痛苦万分。 且。 每年一次。 直至于七,才算是把血影神功给修至了小成,勉强算是修成了。 天下间,有多少人,愿意,敢于,这么做呢?而且,一经开始不能回头。倘若害怕痛苦,不愿意继续修炼,必会功力反噬,到时仍然是要死个惨不堪言的。 “杀我,你们想要杀我啊,不怕死就上啊,看看我的血影神功威力如何吗?” 他说着,回身又抱回了永庆公主。 就在此人将之要走,无人敢拦时。 一个人说道了。 “诸位,他血影神功应该是小成而已,不可能连续使用,方才已经用过,伤了余统领,现下是不可能再用的,只要他敢再用一次,就会反噬,他不敢冒险的。” 说话的人。 刘一夫。 他自没有出手意思。 但却把对方的情况看得明明白白。 血影神功这种绝顶至强的武功,要是能这么不停的使用,那还得了。使用血影神功,除非是将之大成,不然,是不能这么频频使用的。最多一两次,就到头了。 概是因为一个人的身体是有极限的。 血影神功共分三层。 小成,大成,圆满境。 小成只能偶一这样,吞人精血。 待到大成,才可以连续的吞人,肆无忌惮的杀生取命。 不过即便如此也是仍有极限的。 一次杀百人左右也是要到极限的。 只有血影神功圆满了,才能真正的横推天下,笑傲武林。 到了此时,唯一能够克制血影神功的就只有一个同级高手加上神兵利器。 不过。 目前。 现在。 此时此刻。 影中人只是神功初成,且已经袭杀了一次余庆。要知道余庆不是一般高手,他的功力精血十足,所以影中人不能一次将他击杀,只是让其丧失了战斗力而已。 现在更是被刘一夫当场及众把底子给摞了出来,顿时恼羞成怒。 “你!” 刘一夫却已经隐入墙后,笑了起来。 余庆部下尚有两个人已经扑上来了。 虽然他手下精锐死伤大半,所余无几,但仍有两个保持了一定战斗力的八大棍之二者选择出手。 他们果然是愿意跟余庆一起去死的。 不过,影中人仍然不是此二人能够对付的。 他的速度委实是太快了。 但场中众人看得分明。 他的确没有再选择附身穿人。 他果然只能在短期内用一次。 这下,出手人也就多了。 众人出手之下,纵然是影中人也局促了起来。 他以一人之力,力敌众人,只能是勉强的尽力周转。 永庆公主,也落了下来。 锦天过去抱住。 嗯。 他轻功好,速度快。 唉。 只是没注意杨大小姐有些阴沉的脸色。 刘一夫,张小乙皆都无动于衷。也就是锦天的人品好一点,不忍心见到永庆公主这一弱女子身坠尘埃。 他看了刘一夫一眼。 刘一夫过去。 给永庆公主诊断了一下。 唉。 好在曾经学医,又有超级学习能力,现在刘一夫纵不能说多厉害,但也算名医级别的人了。加上他的武功,降术,一般神医怕也不及他的本事大。 “还行,影中人给她真的解毒了。不过异种剧毒不是那么好受的,永庆公主毕竟不怎么习武,没有一个好的身体底子,她才解的毒而已,身体气血有亏,所以要好好的等等了,才能真正恢复健康。” 这位公主最终交到了杨大小姐的手里。 她眼睛已经快冒出寒霜了。 锦天这才有所领悟,不由得心有余悸。 这永庆公主一点武功都没有,体弱气虚的哪里是他的菜。 还是交给杨大小姐算了。 他交得干脆,手也没乱摸乱动,这才算没事。 另一边,影中人被困住了。 他纵然轻功极好,人动起来和一抹影子似的快,但一是被众人围攻,不得喘息,二是自有人死守有限的几个门户,让他不得脱出。想要凭借功力震破墙壁,又被盯逼死紧的,要走哪那么容易。 最终。 他仍然被众人围攻至死。 看着此人身上七八个刀痕剑孔,众人仍然有些不敢相信。 这个看似难缠的家伙,竟然真就给他们杀了? 忽然。 火光大起。 这是暗中有人在放火了。 火势兴起极其快速。 眨眼之间就兴起了一道火墙。 “不好,快走!” 未想仍然有五大盗的人在暗中行事。 众人只得先行离去。 好在。 余庆终是从影中人的尸体上摸到了五颗人鱼小明珠。 第14章 白瓷庙下小客栈 火焰熊熊。 整个天蝎门被烧成了黑石地。 这天蝎门已经成了甘蔗渣,没有丝毫价值了。连一点藏宝也欠奉,整个门派就没积下什么钱财,早不知花到什么地方去了。 刘一夫收获了一枚异种蝎卵。 余庆也找到了五颗人鱼小明珠。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终于把公主给救回来了。只是这公主毕竟中过了毒,身体比较虚弱,让余庆没有丝毫功成的喜悦。 他知道。 纵然公主被救。 可她的未来仍然是未知之数。 她的生死未来,最终的一切,还是要看罗王的命令。 罗王可能对她弃之不顾,也有可能把她重新嫁给某一个联姻对象,只有极小的可能性才是把她和自己赐婚。 然而,这种可能,委实是太渺茫了。 不说余庆和永庆公主的事。 另有一件事需要做了。 那就是张小乙的哀求。 刺杀。 孙贵妃。 既然五颗人鱼小明珠业已寻回,那么孙贵妃就拖不下去了,她必要前往高原白瓷庙,向英雄王的妻子,被尊奉起来的至高天仁圣白铃圣母,为罗王祈福。 但是。 在他们走后。 天蝎门已经废了的山下,却出现了一些黑衣人。 他们,是影中人的人。 这些人抬出了一具尸体。 这自然是影中人了。 他躺在地上,一身的刀剑伤。 胸膛已经被砍开。 连剑伤也不是轻浅的割伤,而几乎是要命的洞穿伤。 这是刺死砍伤中的刺伤为主。 受这样的伤,影中人自然是已经死透透的了。 他一点呼吸皆无,心跳已然停止,就连尸身,也已经僵硬起来了。 “真是个废物,竟然这样就莫名其妙死掉了,简直是离谱!老天无眼,这样的人是怎么能修成血影神功的?算了,哪怕此人是个废物,但至少他可以跑得够快,罢了,把他救回来吧。” 一个人懒洋洋地说。 这人站立在阴暗之地。 半点真容也不露。 不要说露脸了,就算是身形的高矮胖瘦也是瞧不出来的。 那些黑衣人却是知道他的,知此人曾经对影中人发号过施令,当即点头称是,他们抓来一个无辜的少女。虽非绝色,但观其容貌也是一个比较清瘦的少女。 青春的少女,只要身材不差,又能丑到哪儿去? 但就是这个大好青春的少女,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被一个黑衣人毫不留情的当胸一刀砍死。 他抓着这断了气,血从胸膛流满一身已经死去的少女,丢垃圾一样扔在了影中人的尸体上。 很快。 少女身上的血就源源不断,从一开始只是自然流出,到仿佛被吸着进入了影中人的体内。 当女尸惨白一片,再无血流之时,影中人却是动了,他竟然死里逃生,死中得活了过来。这正是血影神功的一个特色。 只要是修炼了血影神功。 只要保持尸体的完整。 就可以用别人的血来复活。 一开始需要一个少女的性命。 这叫一命换一命。 后者需要对方放出大量的精血。 不过当血影神功圆满境时,只需要一个人一小点的血,就够了。 所以,影中人纵是死了,也仍然有被救出来的价值。 在一定时间里,只要他没被剁下脑袋,他就算是活下来了。 现在可不就是活过来了。 “我没死?” “你死了。” “你是小丁?” “不错,因为老祖宗知道,你可能不靠谱,所以才让我来了,要不是我来,你这条命,说不得就要真的丢了,你知道的,余庆可不是要光杀了你就算了,他还该砍下你的头才好回去复命。是我让你的狗放火造成混乱才把你的尸体带出来,让你能够复活过来的。” 这个人,是小丁。 他是周健武手下四个精心培养出来代他在外行走的奴仆。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他是最差的一个。 但即便如此,也是智机百出,能够抓住机会,制造混乱,把影中人给救出来。 当然了。 这也是建立在某些人没在意此事之上。 坦白说。 影中人的血影神功是吓人。 但对于全员人手一把神兵利器的小团体来说,杀之不难。 那可是真正的杀。 只不过,刘一夫杀人,那是绝计不能让他活过来的。 “主人有什么吩咐吗?” 影中人知道一点。 如果他没用,小丁是决计不会让他复活的,所以必然是有事。 虽然,此时此刻,他的内心中仍然最关心永庆公主。可他也知道,他本有机会得到公主,是他没把握好机会,失败了,所以急也没有用,再说短时间里永庆公主是没有事的,且也不急。 他要避免得罪主人。 不然可就不好了。 他比谁都清楚一件事。 他的那个主人可是绝对的一个大恶人。 坏人,是不能去得罪的。 “原本此刻的你应该去策应孙贵妃上白瓷庙祈福,这是有人想要刺杀孙贵妃,你当知此人对老祖宗极为重要,还死不得的。所以你要务必保护好孙贵妃,不可有事。只是偏偏你又弄丢了人鱼小明珠吧,这就要追回来,绝对不能让此物和番夷换了钱财,到时罗国至少可以再支撑三年。这后果之严重,你,可明白么?” 影中人知道。 人鱼小明珠干系主人计划的重要一环。 在主人的努力下,罗国的国力在江河日下中,财政也在一点点慢慢的败坏掉。以至于近些年,朝廷的财力竟然不足以支付边疆的军费了。 殊不知罗国的强大尽在于此。 正是罗国长久以来在边事上的投入,导致了北莽越来越不行,势弱,这才让罗国内部可以放心安全的发展。 在过去罗国的强盛就是依靠军方的努力。而指望军方的努力则需要足够的军费支持。 只要想想,曾经,在罗国的军中,有锦天这种级数的高手,你就可知罗国军方那深不见底的实力了。 但是。 无论如何。 这一切都是需要钱的。 越是强军,就越发的需要足够的军需给养才能维持。 现在。 罗国的国力难支,需要用人鱼小明珠向西夷换钱。无论是西斯廷还是拜恩斯,特别是法斯特,都能提供充足的真金白银来进行交易。 大约价值五百万贯钱的军费,足够可以让罗国多坚持两三年。 这是某个人——绝对不容许的。 所以,无论如何,这五颗人鱼小明珠都要夺走。不能让罗国得到这笔五百万贯的军费。 因为只有罗国军中缺钱了,那个人才好收买军方人员。 对于那个人来说。 有多少宫内人,有多少朝廷文官向他效忠,都不是最重要的。 掌控罗国的军权,这才重要。 不要以为掌握军权是任用了几个人,提拔了自己的官,就可以轻松做到的。只要军队不干,军心不愿,总有可能翻车。 想要尽夺罗国的军心,很简单。 先让朝廷欠钱,朝廷无钱,让军方失望了,然后他再出钱就能拉拢一下军方。当军方稳定了下来,他就能真正的谋朝篡位了。 所以,影中人只得离去。 他不能前往白瓷庙。 他得到南方。 深水港。 轻车快舟出深水。 此地是出海最佳良港。 不说影中人重新寻觅五颗的人鱼小明珠下落,不敢有丝毫轻疏大意。实指望建立些微功换取心上人儿。 另一边。 孙贵妃祈福已经成了定局。 从罗京到高原,一路之上关卡重重。 贵妃还未出发呢,就已经有内卫中人前来探路了。 现在有人想要去高原可就困难重重了。 通往高原,在象雄人心目中的圣山之下有一座不起眼,极其普通的客栈。 虽然看上去普通且不起眼,但却也是附近少有的一座客栈了。 倘若贵妃娘娘想要上山进庙,那她的落脚点怕就得是这座小客栈了。 一大早的。 这客栈就来了一群人。 这群人,一个个鲜衣怒马,好不招摇。 一看就是不好惹的一群人。 打头的一个人是个中年男人。 他一脚踹开了门,那门发出嘎吱的声音,显然已经被用了许久,却居然没破。 几个人鱼贯而入。 只见客栈里人不多,但也有几个客人,他们大约坐了三五张桌子,点了一些羊趴菜,正就着高原特有的粟米酒吃喝着。 有些人已经喝上头了,趴桌子上呢。 掌柜看来了这许多人,心中不喜反惊,他一看这些人穿着打扮,那模样架势,就知道这群人不止是不简单,怕也是不好打发。 他们开店的,就怕这些黑恶势力和官府中人出来生事。 然而,凡事就是这样。 怕什么来什么。 那群人中带头的一个人过来,他目光一扫,就盯在了掌柜的身上。 “你就是这里的老板?” “是,是……几位怎么吩咐?” “呵呵,你不要慌张,我们不是什么坏人,只是有些事想请老板你帮一下忙。” “哦,哦,有事您吩咐。” “我呢,是一个客商,家中有人要来此地上山到白瓷庙进香,祈福请愿,但是呢,不想麻烦不喜热闹,想要一个清静,你看,能不能帮一下忙,我把你这店包下来了,就包一个月,你这期间的活金流水,我照价给你三倍,怎么样?” “啊?这?这位客爷,您这么照顾我的生意,我当然是开心的了,但是每年每月,都有来白瓷庙进香的客人,很多都是老人情了,我这实是不好拒绝啊。” “哦!?是这样。我不为难你,你是熟面孔张不开嘴,不要紧,张标李虎。” 他叫了身边后面的人。 两个彪形大汉立刻站了出来。 别说。 这二人,牛高马大,一脸恶相。一个一脸的横肉,一个一脸的凶相,是那种普通人遇到了一准儿得绕道走的那种,不敢得罪。 这两个人,原本就是有名的街痞恶霸。但有益于此,反而被特招了。 别说。 虽然曾经是街痞恶霸,但也是给逼的。 天生了这张恶脸,上哪儿找工作去? 没人敢要啊。 所以穿上了新皮,都爱惜得紧,反而得到了上面的赏识。 “在。” “在。” 两个人一听叫,立刻也就站了出来。 他们弯腰行礼,躬身插手,行动一致,好似一对兄弟般。 那中年男人满意一笑。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看起来废物一样的两个街溜子,实际上竟然是把子干活做事的好手。 不错,不错。 “张标李虎,你们二人就在此帮帮这位老板,不要再收客了,这里的人也尽快请出去,把整个店子好生打扫一下,消消毒,去去秽气,放心,银钱这方面,我是不会短少你的。” 说到最后,又回到了掌柜的身上。 他简单利落地掏出了钱。 一张一百续兑票和沉沉入手的一串子当十钱。 这种当十钱当然不可能真的当十钱。 但毕竟是大钱,品相是极好的,肉也极厚,当个三五钱还是不成问题的。再加上那张兑票,虽说提取兑现要扣掉一部分,但也是一大笔钱了。这老板开店,一个月怕也不过十贯左右的利润,现在一下子收了快百贯钱,那还有什么说的呢? 但这并不是美事。 此事必将在之后坏了他店的口碑,不知可能会得罪多少老客旧客熟识客。 这之后呀,赔礼道歉什么的,少不得还是要出血的。 但是,算了吧。 这几个人,一看就是官。 跟我说什么客商。 我又不是瞎子,更不是傻子,这说话的语气架势,你跟我说是商人?哪家的商人是这么豪横的?商人为了生意,其实是最讲规矩的,哪有这几位,不仅不讲规矩,反而给他这儿立规矩。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不过,如之奈何。 人家是官。 真正的官。 自己也就不要计较了。 实指望他们这些人说到做到,时间到了赶紧走人。他们这么乱折腾不要紧,到最后都是一拍屁股走人了账的事。 自己还要在这里把生意继续下去呢。 不说这个老板百般的不情愿,却又无可奈何。 只得是依从了。 随后那张标李虎二人就带了十余个大汉在旁边干活起来。 他们先自己圈了几张桌椅。 堂而皇之摆出了刀剑。 点了些酒,叫了些菜。 一边大声喧闹,一边口出冷言凶语。 不消多时,这店里的人,已经是能走的皆都走了。 住店的也到柜台去结账了。 他们是宁可在外面找帐篷住,也不敢在这里面呆了。 便有一些新要住店的。 也会被这十几个汉子,不时的嘿啊哼的给吓到了,随即就知道这店目前不欢迎人,也都颇为知情识趣的自己走人了。 毕竟不是头铁,没哪几个敢留下来的。 第15章 真假难辨 过得了几日。 客栈之中,已经没有余子了。 十几个壮汉在那百无聊赖的喝酒耍钱。 桌上到处都是杯盏果皮瓜子壳。 唯一清空的一块地方是摆的几枚骰子。 一直没人再来打扰了。 店员和这些壮汉,都十分无聊,一个个想要睡觉的样子。 但就在午时。 一个人进来了。 这人。 头戴一顶遮风挡雨的斗笠,一袭黑边衣襟的青色麻布衣,脚下是便于行走江湖常见但价格比较贵的黑色厚底靴。 最为醒目的是,他腰间挂了一把刀。 男人身形极其雄壮,头发披散而下,整个人望之犹如一头雄狮。 他一步直直地踏了进来。 顿时让人一惊。 此时店中并没有什么外人,最大的一二桌就是那十几个大汉。这明显一伙的十几个恶形模样的大汉,在往日不知吓退了多少投宿者,不需要说话,往往只看一眼,就足以让投宿人望而却步,知机的自己就自动走人了。甚至都不需要这几个人说一句话,一个字。 就算有脑子不清楚的,这些大汉在旁边咳嗽一声,嗯一声,哼一下,大约也就够了。再不济摆出姿态,撸起袖子,上前过来,对方也就自然吓退了。 但皆都未有如此时模样。 那个男子显然看到了这十几个。 但他宛若什么都没看到一样,只将眼睛一扫而过,就直奔柜台来了。 “嗯!” “咳咳!!” “哼哼——” 一连串的声音响起。 这些大汉,坦胸敞襟,有肉的露肉,有毛的露毛,胸肌抖动,手摸刀柄,脸上有着不怀好意的表情,还有慢慢撸袖子的。 这一个个的,都恶狠狠的往来人身上瞪来了。 要是一般人,估计已经给吓到夺路而逃了,而这些人也就会跟着哈哈大笑一番,就此结束。 但这个男人,只是眉头一皱,不悦起来了。 “掌柜的,你们店里有病么,怎么这么多嗓子不好的,也不去叫个大夫过来给看一看。” 掌柜的哪里敢说什么? 他只能呆在原地,一脸苦意,勉强露出一个尴尬的笑。 张标站了起来。 他手捧了一碗酒走过来。 语气阴沉道:“不错,这位客人,这家店正是有一些小病恙,可能会过人的,所以我在这里好心奉劝一下足下,还是速离此地比较好。” 男人哼了一声。 “还好,我这个人身体好,打小就没得过什么病,不要说这几声咳嗽了,就是生了瘟的地方,我要是愿意也能来回个七进七出。” “这位客官,我看你也就是一个人吧,你不得病不要紧,可这万一得了病,身边没个亲朋好友在旁伺候照顾着,你这一个人那可就要遭罪了,一人出门在外,万事还是要小心点,小心才能驶得万年船嘛,你说是吗?” “呵,我算是看明白了,掌柜的,你们这是给恶客上门,受欺负了?要不要我替你打发了他们?” “你!” 一个人忍不住,突然跳起来要扑击这个男人。 但这男人武功高强,看也不看一眼,伸手从掌柜的柜台上抓起了一根筷子就手往后一扔,就听一声的惨叫。 “啊——” 那人腿上,在大腿位置,已经硬生生插了一根那男人丢后的筷子。 “好啊,练家子,你是什么人!” “不要说废话了,你们,一起上吧。” 男人说着,抽出了刀。 他这刀,不长。 是一把尺许长的刀子。 比水果小刀长,但比正规的刀子又要短小一些。 可纵是如此,张标却不敢放肆了。 他先一手往后按。 “住手,都给我住手,误会,这是一个误会!” 他终究不是普通平民,什么都不知道。 事实上,张标这人,面粗心细。 要不然他和李虎也不可能混上来。 和李虎交换一下眼神。 二人心中都知道,面前这个人,可能是一个高手。 他们两个人,欺负一下普通平民百姓,欺负江湖上武功不行的三流货色,还行。 也能吓住一些二流的。 但真遇到了一流水准的高手,那就什么都不是了。 这要是真格的给得罪了,怎么死的恐怕都不知道。 “哼,这是欺软怕硬了吗?” 那男人却不怎么给面子。 有些事,看破别说破啊。 但他就是这么说了。 得。 肯定不是普通的江湖客。 “这肯定是误会,这位尊驾,您——怎么个称呼?” “哦,探我的底,好找机会报复我?” “哎呦,不敢,不敢呀。” “谅你也不敢。” 他这么说。 然后道:“掌柜,你们这入住不登记的么?” 掌柜看了眼张标李虎,见其没有动静,这才捧出了已经数日未用的登记名簿。 男人提笔。 笔走龙蛇。 在字簿上写上了。 三个字。 张小乙。 张标李虎在旁窥视。 一见之下,二人心中打了一个突。 他们对这个人产生了一种不好的联想。 二人往后一退,用口形说话。 就是只张嘴不发声,一方要关注对方的口形来分辨这说的是什么的一种技术。 “他叫张小乙,小乙,会不会是那个人啊?” “我听说是要派小丁公公来的,不是小乙公公啊?” “你知道小乙公公不是正常跟小甲公公在一块儿的吗?怎么分开行动了?” “听说小乙公公什么模样么?” “听说过。” 两个人不再说话了。 他们重又打量了张小乙。 没错,对上谱了。 传说中,那位老祖宗新近培养出了四个人替他在外行走办事。 这四个人就是甲乙丙丁。 小甲和小乙经常在一起行动。 小甲其人低调内敛,不喜于形,整个人看起来沉闷的像一块木头。 小乙则是极其熊壮,整个人就是糙汉子模样。 小丙喜欢躲藏其身,据说没哪个人知道他长什么模样。 至于小丁。 那是一个小白脸子。 眼前这个人。 虽然他说他是张小乙。 但一个人的名字倘若直接叫小乙未免也太怪了。想要不引人注目,改一下也是正常的,最关键是,他和传说中小乙的形象太贴合了。 不。 如无意外。 这个人就是小乙公公。 “哎呀,原来是公公,小乙公公,是老祖宗派您来的么,这也不给吱一声,小的们什么都不知道,得罪了,请公公见谅。” 张标李虎说着就想要跪下来给磕一个。 没法子。 他们算什么人呀? 严格意义上说,他们只是外围,扎职的而已,没有正规的编制。 说好听是吃公家饭,其实就是给真正吃公家饭的人当狗腿子,打下手的。 仅此而已。 如果此人真是小乙公公,那真是杀了他们也都是白死的。 “你别乱说话,什么公公,我像是个公公吗?你们这样,也算公门中人?” “哦!” “呃?” “是是是,明白了,我们啊,真不是什么公门中人,是给内卫大人们办事的,也算领了一份职钱,请大人——不不,大侠高抬贵手,放过我们吧。” 张标李虎二人猜想小乙公公八成是不想身份外泄,忙改了口风,有什么地说什么了起来。 一下子就让张小乙猜出良多。 “罢了,我无心干涉你们的事,你们也不要打扰我,我累了,要休息了。” 张小乙说完,一撩衣襟下摆,提步上了楼去,自有一个小二给他带路开房。 好不容易,终于有客人入住了。 这可是真不容易啊。 不过张标却不敢大意,他立刻和李虎商量了一下,匆匆出去,见自家老大。 很快。 他策马到了一座山坳。 里面是一堆帐篷群的营地。 通报之后,他去见了一个人。 “属下张标,拜见大人。” “张标,我知道你,在客栈中出了什么事吗?” 男人盯着他问。 要是真有事,还则罢了,如果没事干来瞎凑热闹,少不得是要执行一下家法,再轻也要打个十板子的。 “大人,今天来了一个人,属下没有拦住他,他在名簿上登记,说他的名字是——张小乙。” 男人一怔。 他沉吟起来。 旁边一个人道:“张小乙,我听过这个名字,是他么?” 男人看他。 “曹雄,你说,你知道这个张小乙?” “是,大档头,属下曾经在江湖上混的您也是知道的,在江湖上,最近最新的就是这个张小乙,听说他受了桃花息大娘子之邀加入了五墓派之一的盗墓派,好巧不巧,这原本已经式微的盗墓派竟然因此发达起来。这个人拉起了他的小团体,一起行事,发了大财呢。” 大档头深深的看了眼曹雄。 这个曹雄。 可惜了。 他原本是江湖中人,武功二流,曾经有外绰号叫金环二郎,也曾经风流倜傥过,当过一段时间的玉树临风人。 是吃也吃过喝也喝过玩也玩过乐也乐过的。 只是这一个人太得意狠了,总也是不好的。 可不是么。 这曹雄后来被人引诱沾上了赌之一字。 他这个人,武功虽然二流,但却一直顺风顺水,所以接受不了自己输,就一直想着赢,可懂的人都知道。 赌之一字就是这样。 当你一直想赢的时候,就离你坠入深渊不远了。 终于。 曹雄在诸多驴打滚利滚利之下,欠了一笔他一辈子都还不起也还不清的钱。 怎么办? 他武功只是二流。 被人追债,可是逃不掉的。 江湖上,有的是诸多恶毒的手段来对付一个人。特别是一个欠钱不还的人。 曾经的女伴也都消失的一干二净。 本来么。 江湖上新近的小白脸多的是,他年龄也渐渐大了,曾经的腹肌也没了,自然留不住鲜花颜色,纵然有,哪个姑娘得脑子抽抽了替他抗根本不可能还清还完的赌债。 所以。 曹雄只能想到一条活路。 他告别了自己的二两肉,终于成功的加入了内卫。 成为了一名内卫,纵然他欠钱,也是有理由不还的。 再说了,这么狠的一个人,找他还钱,好吗? 江湖,不是死揪着不放,不是打打杀杀的, 是人情世故和利益交加。 别说,告别了赌之一字,加入内卫后,这曹雄的武功是日进千里,很快就成为了一流高手,被大档头许显龙看重。 说起张小乙。 曹雄就曾经后悔过。 他想,他当初为什么要舍弃二两肉。 搞得他现在纵然事业再成功,也没有哪个女人能够看上他,看得起他。 要是他当年想到去当盗墓派,说不得他也能发财了。何至于让张小乙这莫名其妙的人专美于前? 可惜。 晚了。 吃了公家饭,生活不自由。 现在的他也只能贪污一二,收收孝敬罢了,想要盗墓,哪有那个时间和精力啊。 “张标。” 许显龙盯向他。 “你说的这个张小乙,是不是就是这个人?” 张标一下子懵了。 他愣了愣,好半晌。 “呃,我,属下不知。” “哦,那你以为那个人,他是哪个张小乙,怎么,有很多个张小乙么?” 张标脸色发红道:“属下不知,没有问清楚,属下,属下以为那个人是乙公公。” 这乙公公三个字,顿时让许显龙和曹雄都沉默了。 没错。 毫无疑问。 一直以来,许显龙等内卫都是权柄非常大的存在。 他们出入宫禁,视龙骑禁卫如无物,调动城卫军,视大罗军营和自家的一样。 能够如此肆无忌惮,凭的就是那个人。 然而。 在那个人手下,内卫还要给四个人让位。这四个人,只是四个小太监而已,却能不受内卫五大档头的控制。 可知那四个小太监的地位如何了。 甲乙丙丁。 这四个人。 现在,这四人中的小乙爷就在于此。 许显龙还能上前拦他吗? 给他一个胆,试试! 许显龙不敢赌。 懂的都懂。 周健武什么人?说好听了是老祖宗,实际上就是个腌臜的老变态,心胸狭窄气量皆无。动不动的就要罚人吃米田共。为什么?因为他自己一日三餐就吃这个。己所不欲必施于人。只有让别人和自己一样痛苦他才快乐。 没错。 周健武早已经秽迷本心,成了一个大贱人,烂人。 这就是秽气秘法给他带来的威力及副作用。 这不是说秽气秘法不好。 然则此术只是谷道神经的旁枝末节。 周健武乃六根不全之人,不能修谷道神经,只能修秽气秘法,导致的结果就是这般,人不得其正,必以其偏,因而私,因而诡。 在此恶性循环下,原本他还勉强算是一个人。 现在,畜生也不如了。 这样一个人,谁不怕啊。 许显龙也不确定起来,不知如何是好。 第16章 试探 体制的恶性在此一览无余。 仅仅只是一个不确定性的猜测,就让堂堂内卫五大档头的大档头许显龙在那里投鼠忌器左右为难。 倒是一直不喜欢说话的二档头王俊阴恻恻地说话了。 “何不请教内总领大人?” 内卫总领。 姓何。 他叫——何勿生。 这是一个极其恐怖的人。 此人原也是出生于江湖之上。 他父亲何书光乃是三光帮的二当家。 原本,三光帮,乃是一个强盗帮会。 讲究的是所掠之地,要杀光,烧光,抢光。此之谓三光,可以说比较丧尽天良了。 但——这不是重点。 江湖上,像这样的帮会,很多。 他们并不慕武林中的名利,只专注于实际。即向非武林中的平民下手。 这比较没品。 手段这么下作,所以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发扬壮大了。 但是,之后,帮会就进行了改组。 当抢到了足够财物后,和大多数的原始帮会一样,三光帮这个没品的强盗组织也开始了洗白之路。 这其中,只会抢劫的大帮主干脆放手何书光,他自己闭关修炼武功。 在处理帮务中,何书光和大帮主的女人有了私情,结果就有了何勿生。 大帮主渐渐知悉此事,怒而诛杀了何书光,又寻到了被何书光暗中藏匿起来的何勿生,对他进行百般折磨。 在这种折磨下,何勿生锻炼出了钢铁般坚强的毅力。 终有一日,何勿生逃出了三光帮,他流落江湖,观阅世间冷暖苦愁,经历良多,他终是选择一刀切去烦恼根,入宫了。 儿时的经历让他很容易适应了人间地狱般的宫内生活。 在这期间,他博学多识,仅凭一己之力就自创了魔婆内功和阿鼻道剑法神功。 自此,一跃成为内卫的总统领。 此后,不管内卫怎么风云变化,五大档头怎么的变,但总统领始终是他一个。 此时。 何勿生正在前往白瓷庙的路上。 身边是三百在籍的内卫。 大罗朝廷的内卫,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当的。 只有在十万宫内监中,修为有成的,才可以成为大罗内卫。核心的内卫无一例外,统统都是净过身的。 你不净身,就始终是外籍而不是在籍。 换句话说,进入不了核心层。 实编在籍内卫,仅有八百之数。 凭借这点人数,内卫是撑不起来的。 所以,真正让内卫权倾朝野,上呼下应的,是在内卫系统上的另一条路子。 外籍内卫。 这些个外籍内卫数量是真正内卫的至少三倍,且有可能更多。 因为有很多人只图内卫的编制而不拿钱的。 正是这庞大的外籍内卫,才撑起了内卫庞大的铁桶江山。 整个内卫系统。 看起来是位例第二。 在实力上是比城卫军要低的。 因为城卫军至少就有二万人。 相比之下,三千数的龙骑禁卫和八百内操卫,即内卫,真的不是个儿。 但,八百内卫加上外籍的,却又何止三千,都快有五六千人了。 这些人,分享着内卫远高于众的地位。 所以实际上是上欺城卫军,下压龙骑禁卫。 同样的。 内卫的每一位统领,档头,都有一个标准。 那就是。 武功。 在内卫,内卷极其厉害。 每一个上位者,溜须拍马什么的这不好说,但背地里无一不是苦修过来的。 很多太监,瞅模样是又白又胖,娇生惯养,好似只会被人伺候,什么都不会似的。 其实大多是假像。 每一个可以提升上来的太监,手上是真不软。 这么说吧。 倘若一个太监给提拔上来了,他功夫不到家。 不要三天。 他就会出现在宫中的某一口井里。 这不是残忍。 而是适者生存。 没实力,就不要想升高位。 何勿生就是这样一个,已经站在极巅的人物。 他的武道修为,已经堪至大宗师之境。 即便是天人,也快要摸到边了。 一只内卫专驯出来的飞鸟落在他的轿车上。 此时何勿生已经近百岁左右。 但望之面貌。 他除了一头白发外,整个面皮青嫩的和一个二十来岁的少年人一样。 可见他的功力已经精深至何种地步。 看了看鸟儿。 何勿生接过。 从鸟腿上抽出了一张小纸条。 看了眼。 上书。 白瓷庙客栈现张小乙。 精悍,短小。 却正是其风格。 何勿生一想,也就明白了。 概因张小乙这个名字,太容易让人胡思乱想了。 何勿生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周健武啊周健武,果然是吃米田共吃到脑子不好了。 培训的手下起什么名字不好,你叫甲乙丙丁。 你这是没文化呢还是脑子有病。 你就不能稍微动一些心思吗? 退一万步说,你起不了名字,你让这四个人用他们的本名啊。 你要是嫌他们的本名不好听,可以让他们自己改嘛,又或者你找有文化的给他们改嘛。 这又能费多少功夫? 结果,你省事了。 你搞甲乙丙丁,搞得我的手下都不好办差了。 算了。 事情还是得办的。 虽然何勿生不怵周健武,但是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念于此,他只能先走一步了。只见他身子微微一震,从他身上一道人形飞了出去。 这道人形,瞬息千里。 不消一会儿,就出现在了许显龙等人的身前。 许显龙毫不在意。 这道人形。 是何勿生大宗师武道的证明。 是他的剑气化形。 极其恐怖。 “属下拜见总统领。” 许显龙为首,五大档头都跪了下去。不过是按规矩来的,只跪了一条腿。这是内卫的规矩。 内卫,代表朝廷王室。 下跪只需要跪一条腿。 只有面对罗王,才会跪两条腿。 “行了,你们可真会给本座找事,一个莫名其妙的张小乙就让你们束手束脚,举棋不定,简直丢尽了本座内卫的脸。不就是一个张小乙不确定么,派人试试他。真正的乙公公修炼的是白虎烈光刀,武功霸道奔放,一试便可知道。如果他是乙公公,由他而已。如果是张小乙,他身边应该有他的朋友在,倘若他是一个人,杀了他。如果他的朋友在旁边,料你们几个应该是对付不了的,可等本座到了再做计较。” 关于张小乙。 别人不知道。 何勿生又怎么会不知道呢? 张小乙,新晋崛起的盗墓派人物。 身边有两个朋友。 一是锦天,他母亲是锦记的东家锦绣。十分厉害,不能得罪。背后有铁冠道门在罩着的。 二是刘一夫。 这个人也不好得罪的,他是一个降术师。虽然降术师也没什么的,但其实十分难缠。 就算因为命格气运降术师对付不了你。 但那也只是一时的。 一个真正的降术师,躲起来,暗地里施降,想想都恐怖。到时怎么死的都怕是不知道。 所以即便张小乙不是乙公公,也是让人十分头痛。 何勿生说完,也就走了。 他用的是剑气留形功夫,维持这道剑气是十分消耗功力的,所以说完话,何勿生也就收了功。 他一收功。 剑气凝聚的人形四散。 许显龙等人面上都被刺激的留下一些细刃刀锋切过的痕迹。 原本好端端的鱼服也变得破破烂烂。 但许显龙一点也没有不满,反而笑地赞了句。 “内总领功夫又精进了。” 是的。 何勿生最开始这样,一经散去剑气,因为收束没有掌握好,往往剑气波散下,会伤到附近无辜之人。 轻者四分五裂,犹如五马分尸的下场。 重者身体被剑气袭体,整个人能炸成一团血雾。 霸道,残忍。 这正是何勿生武功的恐怖可怕之处。 不然以为他是怎么牢牢坐上这总统领之位的。 既然何勿生发了话。 也的确是让许显龙难以放心。 他就派了马芳去试探一下。 内卫五大档头。 每一个人都有独到之处。 大档头许显龙,拥有一身恐怖的显如气功。这是曾经一代神人李显如的绝世神功。 李显如其人,没有人知其来历,整个人十分的神秘。 但他这个人,一出江湖武林即无敌于天下。 此人没有学过什么刀法剑术,连普通的拳脚也一招一式都未有习练过。 就是凭借一手恐怖的显如气功,天下无敌的。 可见这门武功的恐怖可怕。 许显龙便是如此,一直苦修此功。 倘若不是何勿生拥有阿鼻剑法,贯绝一时,这总统领的位置,他许显龙未必是不能坐的。 二档头是王俊。 此人相貌犹如一个美妇人,精通一手霸道诡毒的暗器。不仅暗器功夫一流,连用毒也是大家。 曹雄是三档头。 他是新近升上来的此人原本武功平平,后来入宫反而得到了一门神功,一身内功甚至直追许显龙。 赵凯,是五人中的老五,五档头。 虽然也是一名阉宦。 但其容貌却是堂堂正正的男子汉大丈夫模样。 他星目剑眉,面孔端正方刚,若是不知情的,任谁见了也会以为他是个好儿郎。 至于老四,四档头马芳。 此人原名是马芳雄,原本是江湖狠人,大盗大贼。 后来被仇家敌人追得狠了,终于忍不住选择入了宫。借助内卫的力量,他完成了反杀。 对了。 收容他。 帮助他的。 就是何勿生。 所以此人虽是老四,看起来在许显龙之下,但其实他是何勿生的忠狗。 只因是何勿生说的试探之语,他就立马跳出来了。 许显龙哪里不明白此人心意,却皮笑肉不笑地应了下来。还让张标回去帮助马芳。 开玩笑。 就张标的武功,和他的那点子人,能帮到马芳什么? 一切不过是个样子。 听听就好。 不要当真。 不过马芳的确是要试试的。 快马加鞭。 马芳和张标回到客栈。 张小乙已经在楼上小憩了一把。 现在正好懒洋洋的下楼来吃饭。 马芳身形雄壮,他戴了一张白银面具,整个人凶煞之气四溢。 他一眼就确定了,张小乙大约不是乙公公。眼前的这个人,至少从他走路来看,正正规规,不像阉人。 要知道。 阉人少了二两肉,不管外表再怎么样的装模作样,可没有的毕竟是没有的。凭借这点,马芳很确定,什么是自己人,什么不是的。 他冷笑一声,走了过去。 张小乙对向他走来的马芳并不在意他自寻一张干净的桌子坐下,一扶桌上的酒壶道:“小二,来切半斤羊肉一碗羊汤面,再加二两小黄酒。” 小二怔了怔,这才到后厨叫菜。 张标看了眼,忽然跟上往后厨走去。 小二手脚勤快。 这肉和面,要慢一些。 但一壶小黄酒,上起来是很快的。 可旋即张标就过来了。 他目光一闪。 取出了一纸包。 “让开,别说出去。” 这纸包中的药粉,不多,但也不少,被他悉数倒入到酒壶之中,再举起摇了摇,又放回去。 他也不出去,就在,眼盯着小二。防止小二在他走后又把他加了料的酒给换了。 小二一脸苦色。 只好等酒菜好了,端了上去。 在上面。 马芳一脚踏一张凳椅,虎视眈眈的看着张小乙。 张小乙则仍然庸懒的模样,一手支着下巴,好似要把头磕到桌子面上。 对一直盯他的马芳,根本无动于衷。 一点也没放在心上。 “你不是乙公公吧!” 马芳忍不住先问了。 他原本脾气就不好,和张小乙这么磨下去,哪里能够是他受得了的。 这一忍不住,也就上前发话了。 “嘁!” 张小乙不屑起来。 “装什么样,你凶给谁看?你看我像是个太监吗?” “原来你不是乙公公,”马芳不由得狞笑起来:“那你就是那个盗墓发财的张小乙了,怎么这儿就你一个人,你的两个兄弟呢?” “你管得着我吗?” 张小乙冷笑。 “呵呵,嘿嘿。” 马芳笑了起来。 他虽有犹豫,但细细一想,与其这里话里话外的绕,不如直接点。 一念于此,他立刻出手。 马芳手快,他只把手一伸,身后背的双剑之一就已经有一把自动弹鞘而出跳到他的手上了,这一切过程太快了,剑一在手,马芳立刻就是一剑直斩过来。 但他低估了张小乙。 张小乙历经生死,久经沙场,哪里是随便什么人一个突击就能解决的? 他随手拔刀,就接下了此招。 二人刀剑相对。 火星迸射。 但此还未止。 双方都未为真正发力。 马芳以极快手法拔出了第二把剑。 但张小乙一声低喝,整个碾压过来,以一刀压二剑,竟然在开局把马芳就逼入下风之中。 第17章 放火了 马芳的武功高不高? 高! 他是内卫五大档头中,鲜有喜欢杠正面的高手,喜欢双手使剑力压群雄,此人喜战好杀,是真正的打上来的四档头。 虽说是四档头,但其锋锐,有时甚至能压二档头一头。 只是此人不善权谋,懒得动脑争功,这才让后来居上的曹雄占了三档头的位子,可即便是如此,谁又敢小瞧他呢? 可这样一员,在内卫中的大将先锋,却在正面上被张小乙打入了下风。 如果说马芳是虎,那张小乙就是头狮子。只不过,马芳是公虎,而张小乙却是母狮。虽说狮虎相争,虎犹胜狮,但方双也就是六四开而已,顶多虎占一丝上风。 但奈何。 这马芳的虎是公母。 张小乙的狮是母狮。 懂的都懂。 母狮子才比雄狮更要凶。 母老虎亦如是。 此消彼长之下。 终是马芳弱了一筹。 但,究其结果,还不止于此。 马芳虽是双剑,却皆不如张小乙一刀。 正这时。 一个人扑过来。 是李虎。 他眼力灵活是不如张标,所以二人多以张标为首。不过,眼下他却冲出来,拦了马芳一下。 马芳正待要怒。 他并不觉得一时的落入下风就会失败。 还想要施展绝技打败张小乙。 却不想李虎说了一句。 “大人,他的刀好。” 李虎眼力过人,有识宝辨珍之能,他一眼看了出来,张小乙手上看起来短不堪用的实乃是一把宝刀,不仅是宝刀,更是一把神兵利器级别的宝刀。 正因如此,他才上前的。 以张小乙的武功,再配合上一把神兵宝刀,一经长久,只会是马芳倒霉吃亏,是以他才上来阻止。 马芳也是想明了此点,不由暗自咋舌。 他心内自知,自己和张小乙的武功,经由方才是差不多的。可以说正如狮虎之争,虽然虎占上风,但狮亦有胜算。 若加上对方拥有神兵之利。 那结果就不好说了。 他是有八成必败。 而以他和张小乙武功的风格来看,必是败者必死。 绝无其生理可言。 换了他,他若占了刀兵之利会收手吗? 呵呵。 当然不会。 他们这种人,为了胜利,追风赶月不留情。 张标也跳了出来。 “误会,误会,全都是误会!” 他说着又端出了酒。 这货,一门心思给张小乙下药酒呢。 一直的张小乙根本没理会,这时他又拿出来了。 张小乙只扫一眼,挥手拨开。 “你们都是一伙的,休想要来赚我。” 张标暗恨。 没上套啊。 但他们俱都是无可奈何,只能先退了下去。 一众人也不敢停留了。 经马芳的试探,双方脸已经撕开了,自然不好再装没事人一样,只能先分开再行计较。 马芳,张标,李虎他们这一众人一走,那边掌柜和小二等人也就出来了。 掌柜道:“年轻人,你哪,太过年轻气盛了,那些人都是官,怎么好得罪?趁他们不在,您还是快走吧。” “对对对,你快走吧,他们还有很多人呢,你得罪了他们,他们这去叫人了,等他们人来了,你就麻烦了。” “他们人多势众,你一个人对付他们太吃亏了。” “这位客官,莫要逞一时意气啊,” “人活着,才有未来可言啊!” 一群人在劝。 民不与官斗。 哪怕你武功再高,在朝廷的眼里也不过是堂前燕,玩儿似的东西,上不得台面来。 但。 张小乙不一样。 他豪气上头,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区区阉宦,又岂奈我何?不要管,你们只管上来酒菜,余下的一切有我。” 当然,说是这么说。 这神仙打架,凡人遭殃的道理,他还是懂的,等小二给上好了菜,他就劝掌柜一行人先避一下。 掌柜等人一想也是,趁张标李虎他们都不在,先躲一下吧。 张小乙一个人,据了一张桌椅,一筷子一筷的吃着喝着,好不惬意。 那边。 虽然迟疑。 虽然犹豫。 但毕竟是为了面子,许显龙只好带了自己的部众共一百多人去了。 一百多人。 理论上是人多势众。 但这是对一般人。 张小乙是一般人吗? 显然不是的。 更何况,他可能还有朋友在暗处。 他怕个毛啊。 不多一会儿的功夫。 一阵铁骑快马。 许显龙等人来了。 他虽来了,但来了后却有些后悔。 居上位者——大不易。 别看许显龙现在高高在上,其实也就那样了,在他上面,还有何勿生,还有周健武,这几个人哪一个是他能得罪的?所以说他看起来是个威风凛凛的领导,但仍然只是一条打工狗。 不出事,则什么事没有,有功劳,那还好,他仍然是大档头,可以骏马得骑,威风得享。但是,如果出了问题呢?到时,需要负责的时候,怎么办? 如果出了事。 何勿生问责。 怎么办? 就问你怎么办? 大档头了不起啊,你以为只能是你了?找不到别人来替你的位置了? 看起来,内卫大档头,这个职位挺好。 高高在上。 威风八面。 好大的威风。 其实要被收拾了也就是上位者一句话的事。 所以,他事到临头,又犹豫起来了。 王俊道:“大人?” 许显龙没理会王俊。 表面上看王俊忠心耿耿,其实他知道,王俊其人,就如同他的武功一样,阴损毒辣之余,还别人的母亲,是个老六。 你看,他对许显龙说话未尽之意,意思不是我要上,而是在暗示大人你怎么停下了呀,你怎么不上啊? 这孙子。 忒阴了。 “马芳。” 许显龙反而叫回了马芳。 马芳连忙回应。 “大人。” 许显龙道:“你说你去试探,探出了什么没有?” 马芳心中一奇。 我方才不是说了,对方不是乙公公,可以放死手搞他了吗?只是我实力不济才回来救援的,这虽然丢了面子,但任务重要嘛。怎么这时候又问? 只是许显龙既然问了,他也就只能回应道:“呃,对方的武功很好,比我还要高一线,我想偷袭的,但对方硬是挡了下来。我明明占了双剑的便宜,但他一把刀就给挡了下来。还有,李虎说了,他用的乃是神兵,正是如此,我不敢与之久战。” 许显龙一拍大腿:“我就知道!” “大人,是有什么不对吗?” 曹雄上前问话了。 他在许显龙身边日久,早已经明白怎么当话搭子,知道许显龙此时犹豫了,连忙上前发话给对方搭梯子。 “张小乙武功这么高,你们哪一个有信心可以一对一把他拿下来?” 许显龙只这一句话。 四位档头都沉默了。 不得不承认一点。 身为档头,他们虽然精研武功,增进实力,功法,药材,都是无一不缺的。就算战斗经验,也是可以慢慢刷的。 唯独一点。 他们没有死战之心。 没有那种拼死一战的雄心底气。 还有大好的荣华富贵没享受呢。 还有更好的权位等着我追求呢。 搁这拼命,脑子有病是不是啊。 打个工而已,要不要连脑袋都不要了? 正是此种想法,他们都知道一件事。 既然马芳拿不下的人,甚至之前还落了下风。 更不要提,对方手上有一把神兵。 要知道。 那是神兵。 纵然是五大档头,他们能到手的,也就是极品而已。 极品,平时还好,但和神兵一比就差了一些的。 很多事。 差一点,就差没边了。 谁有信心能战胜武功兵器皆在他们之上的张小乙? 当然了,他们也可以以势压人。 但一来,万事司和内卫它不是一个系统的。三大卫哪一个都不搭干系。 二来,即便可以调动他,可从此地到罗京,太远了。 有什么事,说不得都要迟了。 “那我们怎么办?” “一对一拿不下他。我们大家一起上,可能会被他的朋友打偷袭,都不是上算之选,内总领大人也说了,不行他来。不过目前他是一个人,我们什么都不做,干等内总领大人来解决,未免显得我等无能了,先围起来,让手下兄弟用弓箭消耗他的心力,不行就放火逼他出来。如果他的朋友出现,我们就慢等内总领大人到来,如果他真就一个人,被我们逼出来后岂不是更好围杀?” “大人高见!” 有的人或许明白了。 有的人也许根本没有明白。 但都不重要。 结果都一样。 内卫五大档头一个也不动,不动如山。 只让手下们去行动。 不得不说,这虽非最好的选择,但绝对是让人恶心的方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不失为正确。 以外籍内卫为主,他们寻摸来了弓箭。 不得不说。 这些外籍内卫,也许武功方面不是太好的,很多人入行说白了与公义无关,只不过是为了混一口饭吃而已。 而他们这样,武功不高的人要想出头,立功,最好的方法也就一个,练习一下射箭吧,射箭功夫好,哪怕你武功平平无奇,但不管怎么说也有了一技之长。 这是武功差的人插手高手争斗少数有用的法子之一。也许射箭提升不了上限,可至少提高了下限。 近百人的射箭还是很厉害的。 内卫们先是射快箭。 咻咻咻咻咻咻——! 不停的箭雨,很快将客栈级插满了箭。 这只是一座普通的客栈,也有日子了。 风吹日晒,到处都是阳光味道。 许显龙伸手止住箭雨。 无它。 要钱的。 别以为内卫花钱就可以如流水一般。 他们装备是很精良,连箭支也比普通的箭支要强,所以也就更贵一些。一百人左右每个人都射了将近十支箭,这就更费钱了。 许显龙一想到财政赤字不由头大如斗。 这才叫住了稍有些兴奋过头的外籍内卫们。 许显龙上前一步说话。 “张小乙,你好端端的在你的万事司任职,兴趣上来了和你的朋友们去玩冒险游戏,这都由你,可这关键时候,你来到这里可就是和我们过不去了,和我们过不去,就是和朝廷过不去。倘若你肯答应,愿意从此远走,至少近期不得靠近此地,让我等把事情办完,那大家以后还是可以做朋友的。但你要是不干,在下也就只有得罪了。” 客栈内。 张小乙说道:“我做了对你别人母亲的事!你有病啊,我管你们什么事,我这不就是在此地踩点探风么,你既然知道我是到处冒险游玩,那我到此又有什么不对的?你们这般拦我阻我,分明就是在找我的麻烦,说什么做朋友呢,想动手来啊?” 许显龙一怔。 “你在这踩点,这里又没有什么宝贝?你这玩笑开得也要动点脑子呀。” “我说,你们是内卫吧,你们知道什么!你们知道这里什么地方吗?这是白铃圣母的庙,英雄王最爱的妻子死的地方。我在这里找寻英雄王的宝藏有什么错?” 许显龙又愣了。 英雄王撒卡。 的确是个人物。 此人乃是高原上不世之英雄,以一己之力,当然也有诸多奇缘,毁掉了当时颇为势大的蛇国。 根据古老记录。 古老蛇国是极其野蛮残忍的古国。喜欢大搞特搞人祭,弄得举国上下,甚至周边诸族诸国,都恐惧害怕。 蛇国不仅用本国奴隶进行祭祀,也用别国的奴隶和军事上的俘虏进行祭祀。 它们的高压政策让当时的天都是黑的。 敢于反抗的,往往都会遭受惨无人道的酷刑死去。 有国敢反,也往往被蛇国从上到下的尽数屠灭。 这也是英雄王那么高名望的原因。 可以说,在他之前,一切的反抗,都是失败。 而能够战胜蛇国,那英雄王又岂是简单之辈。他这样一个人,能不留下点什么? 可是历来,英雄王撒卡的墓都是不解之迷。没有人知道他的墓在哪里,正如没人知道他的宝藏是真是假,到底在哪一样。 现在张小乙这么一说,许显龙还真有点动心。 等等。 也许,英雄王的宝藏是很重要。 但是不管怎么说也不能耽误了眼前的差事。 “张小乙,你想找宝贝且也由你,只是我怎么知道,你不是逆党一伙,想要谋刺贵妃呢?” “这事我知之,你担忧这个?你可找错人了,我是不会做此无聊事的,你若不信我也没法子,可我要做的事你们也拦不了。” 眼见说不通。 许显龙没耐心了。 “放火。” 一支支火箭放了起来。 客栈,烧了起来。 张小乙大怒。 “你这是在找死!” 只是,一时间他也只是无能狂怒而已。 第18章 给兄弟出气 火。 很快就烧了起来。 这原本就是有间有年头的客栈了。 所用的木材早已经风干老化,不过时修时补,将就着用而已。 即便是那些生火的干柴,也和这客栈的木材差不多的。 所以只是随便一生火就立刻烧了起来。 张小乙外呼吸转内呼吸。 他虽感到愤怒,却也不怎么惊急。 和小伙伴们出生入死培养起来的交情与信任,他相信,锦天刘一夫他们是不会在旁边坐而观望的。 之所以那些小伙伴们不出面,主要就是他们知道,这事麻烦,所以不想沾边。 可若此事涉及到自己的小命,相信他们不想出来也不得不出了。 在客栈真正烧起来后,地板被什么人掀开了。 张小乙一看,好家伙,不知何时,某人已经利用了鬼道法术,在地下开了一条秘道了。 他二话不说,下去。 不一会儿,就在另一头出来。 一出来,就看到不远处许显龙等人还在看火呢。以为自己大约还在里面呢。 刘一夫和锦天几个坐在一张毯子上,懒洋洋,吃着葡萄喝着米酒,在那看热闹呢。 “不是,你们真就在这里干看着?” “你不是没事嘛,我不是把你救出来了么,还要什么瓜啊。” “不是,咱兄弟一场的,你们就这样干看着?任由他们放火,就是在欺负我一个人啊!” “你知道,你这事干系到了朝廷,内卫啊!是我们能掺和的?不是我很奇怪你到底怎么想的,为什么要深入其中,这大罗朝廷和我们有个屁关系啊!你这样我家生意是要不好做的呀。” 这是锦天,锦天发火了。 对于张小乙帮助大罗朝廷,锦天是不爽的。 想也是知道。 锦天当年,去充军,虽然一直没事,还磨砺了武功,可他并没有受到朝廷温柔的对待,可以说他的充军生涯,是一步步挣命,活下来的。 他能够活下来,直至于今,真的是很不容易,很辛苦的。 这样的他。 凭什么! 去对朝廷感恩戴德! 凭什么!? 对于锦天,朝廷怎么样,管它去死。 这个国,既然不曾温柔对我,那我也不会把这个国给放在心上。 “废话,罗京要是乱了,你妈的生意还能做下去吗?” “你想怎么做?” “这次内卫高手尽出,都是来保护那个女人,我们想要刺杀她,就要先解决这些高手,也未必是要杀死,让他们受伤就可以了吧。” 张小乙摸下巴说。 “那好,各位,看看吧。” 刘一夫说话间,取出了一些兵器。 两刀两剑。 这是刘一夫回罗京时通过锦氏在外花重金采买了下来的。 “白冰,百炼宝刀,加入寒石锻造而成的,是极品宝刀,你的备用刀。” 这刀给了锦天。 “绿龙,百炼宝刀,此刀中加入了一块铜精石,也是极品宝刀,你的备用品。” 刘一夫把它给了张小乙。 剩下两把剑。 亦都是百炼的宝剑。 一把流水剑。 一把白龙。 流水剑是一把极好的剑,此剑被降术加持过,拥有春水神的神力,挥剑之时,剑身会自动产生丰沛的露水,所以此剑不需要洗,只要挥挥它,自然就有涓涓细流,把剑洗干净了。 因金龙宝剑的缘故。 刘一夫一直对杨大小姐有一丝愧疚。 是以现在把此剑给了杨大小姐。 也许它仍然比不得辟邪剑,但绝对是一把拥有进阶神兵级潜力的剑器。 甚至。 它比刘一夫手上白龙还要好。 这把白龙,和锦天手上的白冰一样。 都掺入了寒铁石。 不过白龙要多一点玄铁。 所以此剑在坚固上比白冰要强,但说到伤害性,又差了一些。 “你竟然准备这么详细?” “我这么做是有用意的,你们明白就好了。” 刘一夫的话,让他们点懵。 但很快,也就明白过来了。 特别是张小乙。 此人心细如发,终是明白刘一夫早有谋算,早就在准备小号。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几个人,武功已经到了一个微妙境界。 此前,他们几个,武功尚未高明,所以需要神兵傍身。有神兵,他们的武功平白增强一个级数。 但时至于此。 到了他们今时今日的这个地步。 神兵反而是对他们的禁锢。 就像有大人的呵护,小孩子很难真正长大一样。一直手持神兵,这样的高手也很难突破自我。 因此。 他们需要换一下兵器。 当然了。 换兵器是为了更好的成长,是为了突破自我,获得更广阔的天空。一旦遇到力所不能及的敌人时,这神兵啊,该用也还是得用的。 现在。 不要说的。 他们四个人。 戴上了面具,穿上了黑衣,用上了新武器,可以理直气壮的去杀人了。 收拾了一下装容。 刘一夫道:“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准备好了。” “准备好了。” 好嘛,可以蒙面打架,连杨大小姐也趣起来了。 “上。” 一个字后。 刘一夫收起了鬼道法术。 他们四个人,一下子冲出营地,各施自己的轻功,纵跃而起,扑向了五大档头。 五大档头正美滋滋地看放火。 好吧,说美滋滋,有些夸张了。 但大约是心情极好的。 因没见到张小乙出来,他们猜测可能是张小乙怕被围攻,又或是他的小伙伴真的不在身边,导致他不敢出来。 这可不就在火里面受罪了么。倘若能这么干脆的死掉,那就太完美了。 但,他们错了。 他们万没想到,刘一夫他们一直暗中相随着,甚至就在客栈旁边立了一座帐篷,用鬼道法术掩藏起来。 虽然,降术,包括鬼道,在大气运人面前全是笑话,但不攻击,只是隐藏,这还是不成问题的。 原本。 刘一夫他们是不想出手的。 此事可以说是张小乙自己的事,他非要将事揽上,他们也只是暗中跟随,并无出手之意。但是吧,这些内卫行事太过霸道了,一出手就来个火烧客栈。 这就太过了。 这是想要把人烧死啊。 什么仇,什么怨? 杀人不过头点地。 有必要烧人吗? 大约没有多少人知道。 被烧死可能是最残忍的死法。 即便救回来,一身死坏的皮肤,也不过是痛苦得更长久一些。 这让刘一夫他们终于是忍不住了,想要出手教训一下内卫五大档头。 虽然不能杀人。 但伤人还是可以的。 这属于规则内的游戏。 内卫的五大档头也不想真正和张小乙他们结下死仇。 之所以放火烧客栈,也是他们清楚,张小乙只要愿意是可以逃出来的。 只是他们一开始没有见到张小乙出来。 还以为张小乙真给莫名其妙地烧死了。 那就是中大奖,意外之喜啊。 不过事情终究还是向最坏的一面发展下去了。 他们没有烧死张小乙。 反而激怒了暗中观看的刘一夫等人。 结果。 小哥几个要出手了。 四人一出手。 就有了分教。 底层小蝼蚁不用管的。 那些人武功太差了,眼睛跟不上反应速度,什么忙也帮不上,只是在下边傻瞪眼。 所以这只是四个对五个的游戏。 张小乙不说。 先说锦天。 他总是喜欢冲在第一个。 现在亦如是。 他一眼看出,五大档头,武功最高的一个就是大档头许显龙,一身精纯的内功可谓是深不见底,极其恐怖。 这样的对手,绝对不能给他积气蕴力的时间机会,一定要从一开始就牵制住他,最好一下子就打掉他,不过,估计很难。 唰——!!! 这是极其惊艳的一刀。 此之一刀,已经有了一丝锦天自己的刀道意味了。 一抹暗月黄光,犹如死神的波流,向许显龙罩下。 “敌袭!” 王俊一声尖叫,第一时间拉开距离。 他最擅长的是暗器,所以绝不愿意和人近战。当然,他并非不能近战,所以一把柔荑剑已经从腰间抽了出来。 曹雄方要动。 但一抹人影已经逼近他的面前,一点寒星,一把剑当眉心就刺来。一上来就刺头,还是取眉心位置,这是对自己剑法十足的自信啊! 曹雄不敢大意,拔出了他的金环刀与之相对。 至于马芳。 毫无疑问。 他被张小乙盯上了。 别以为马芳是四档头他就弱了。 论武功,他其实不在拥有奇遇的曹雄之下,若说实战经验,甚至可能是犹有胜之了,说到近战,更是比二档头王俊还强。 他排第四,只是他没那个心思而已。 反而,第四,比较能人尽其用。 总之,马芳其人绝对不弱。 至于老五。 四位档头一起宠的心尖尖五档头赵凯,则是被刘一夫盯上了。 不要小看赵凯。 此人虽小,但是五位档头中唯一一个喜欢杠正面的。 另外。 别人的武器不是刀就是剑。 但唯独他。 用枪。 枪可不好用。 年刀月棍一辈子的枪。 这赵凯,面对刘一夫,毫不犹豫,脚往地上一踢,大枪头抖动着红缨子往刘一夫扎来。 但是。 他错了。 此时的刘一夫。 更强。 白龙剑唰啦卟喇,剑刃扭曲得如同跳舞样,另过了枪头,往他的手掌上扫来。 一出手,刘一夫就展露了一手绝妙的剑术造诣。 拥有学习能力的刘一夫,早早就已经把剑法招术学得变化由心,已经很精深了。 原本过去一直限制他的短板,是内功。 但现在内功也跟上来了。 刘一夫从前没学过内功。 他以前就武功而言是个渣滓。 啥也不是。 走路什么的都靠他的驴子小强。 但今时不同往日。 他的内功在张小乙苦心孤诣的帮助下已经大有进步。 首先。 是提呼一息气给他浅薄的内功打底。 虽然这门内功上限低,只能算是中品而已,但好处是进步快,入门简单,配合上豹胎易筋发劲术的秘术,在必要时可以比拟上品内功。 更重要的是,这门内功,修炼出来的内力比较单纯简单,可以易于日后改修。 刘一夫一年就大成矣。 后来,刘一夫就改修了金鼎神功。 此之一功非同小可。 这是一流上品的内功,究其品质,绝顶也是当得的。只是此之一门神功也有缺点,那就是修到了高深之处时比较难为。 因为这门内功,是由两个精通医道的大家共创的。原本是在于养生护体,去病除邪所用。 但因基中加入了儒道心法,使得此门内功的内力性质比较狂暴霸道。 所以修此功至于高时,容易走火入魔。 一不小心就走火入魔。 这就影响了这门神功的评级。 原本。 是如此。 但谁让刘一夫得了马客师的知本论。 要说这马客师真是天下罕有的意难平。 原本一个区区的西极蛮夷,竟然凭借所会不多的中土武学,对其研究至深,直指核心本质,编写了知本论。 其本人也不是眼高手低的大师,一身修为直至天人之境。 天人啊。 差点能进军人仙武道了。 可惜。 被浩瀚女王威逼利用,将她一身大好的潜力挥霍浪费,至使一位天人,寿尽成空。 这是何等的悲哀。 不过话说回来。 若非有知本论。 纵然是拥有超级学习能力,刘一夫想修成金鼎神功,也仍然要十年苦修。 这是少不得的。 但知本论的共字服气诀,却让他走上了内功修行的快车道。 现在。 他紧跟一步。 也成了一流高手。 只比张小乙和锦天差了一筹而已。 现在。 充沛的内功。 绝巅的剑法。 两者结合下,刘一夫绽放出前所未有的光彩。 他仅凭一剑,就压制住了赵凯,甚至打得赵凯连连后退。 以至于在一旁的王俊,忍不住对刘一夫出手。 好一个王俊。 他眼见赵凯处于下风,一把长枪左支右绌,快要不能招架了,连忙对刘一夫出手。 先一把飞镖。 这是草头镖。 不指望它能打什么,但能让人分心。 暗中,他手扣了一把长缨针,就要打出去。为什么这针上有长缨。这是缨毛上有毒,毕竟,针嘛,又细又小,就算淬毒,又能有多少?所以有这长毛缨,可以给针补入足够的毒液。 此种暗器,其用心可谓其毒了。 可刘一夫看也不看,长剑挥舞,叮叮当当的给尽数挡了下来。 他的剑法,由闪电霹雳剑打下的根基,又被燕门剑法注入了灵魂。 特别是燕燕于飞的剑意,让他的剑术步入出神入化之境。 第19章 四对五之战 不说刘一夫。 真正险恶,还在许显龙。 这五大档头,许显龙才是真正难以应付之人。 他修炼的,是当世少有,绝顶内功。 显如内功。 此之一门内功,只消内力大成,即可无敌于天下,哪还要什么刀法剑术,拳脚路数。 显如内功。 随便修炼,即可力大无穷,百病不生,稍一入门,便可百毒不侵,刀枪不入。 而许显龙一辈子都倾注于此,终于让他修到了小成境。 注意来。 许显龙一辈子才小成,可见这门内功和他的相性并不高,不甚贴切。 可即便如此,许显龙也没有转修其它别的内功。 为什么? 明明相性问题如此之高,也依然不改。 这足以说明显如内功让许显龙的欲罢不能。 正如此时。 此刻。 锦天一刀,刀光惊艳,换普通人,他都是一刀秒,但却杀不了许显龙。 在许显龙身前,多出了三尺气墙,挡下了此刀。但殊不知许显龙也是打背后发毛。 许显龙很清楚他显如内功的强大。 三尺气墙一铺,除了何勿生,他不惧任何人。 以往的敌人最多也就攻入他一寸许左右的气墙,伤不及他半分。 但是。 锦天一刀直接砍入一尺距离。 三尺气墙,砍入一尺。 别人不懂,但许显龙明白这一刀意味着什么。 此之一刀,威力实是他平生仅见。 许显大大惊,一掌推出。 锦天落地,脚在地上踩出两道犁沟。 气劲方消。 锦天的脚在黄土泥的地面上一蹬,人就消失不见了。 唰。 又一刀。 乘胜万里伏。 这是一记从背后袭杀的一刀。 这一刀一口气把三尺气墙干入一半。 一尺五啊。 许显龙又惊又怒。 这玩意,是张小乙的兄弟吗?要不要这么猛的?这是想砍死我吗?他生平罕有见到此种人物,此之刀法。 从这刀法上,他感受到了对方满满的攻击性。若非他的显如内功,说不得就被破防了。 要死,要死! 许显龙大恨自己内功不能再进一步。 他的内功,还差一点,就能聚气成人。 现在他的功力亏就亏在内功仍然不足够凝炼。 使他无法发挥显如内功真正的威力。 以至于现在,他的功力明明远在锦天之上,却只能被动挨打。 因为他功力凝聚力差。 普通攻击对锦天,只是不疼不痒的推一把而已。 但当他凝聚起了足够的功力时,锦天的速度又让他根本打不到人。 云龙九现。 你怎么打? 人家一会这儿一会那儿的,还不确定哪一全是真身,哪一个是残影。 另一边,杀疯了的是刘一夫。 他又激发了燕燕于飞。 手中的白龙剑脱手飞出,唰唰唰地到处飞。不仅缠死了赵凯,还顺带着把王俊也圈入了战圈之中。 他以一人之力圈住了内卫两位档头。 毫无疑问,这是一种羞辱。 因为刘一夫展示出来的武功并不比赵凯王俊高上多少。但他武功中那抹灵性,让他可以——以一打二。 倒是张小乙,和马芳打成了尴尬局面。 坦白说。 张小乙的武功是在马芳之上的。 但这一次他却奈何不了马芳,纵是他再多努力,也就是占一下上风而已,却不能直接打败,更不要说锁定胜局了。 因为一是他手上不再是狮子照夜白,出招间少了一丝不用顾忌兵器会损伤的肆无忌惮,二来现在不是在客栈里,而是在外面,空间足够大,提供了更多闪转腾挪的余地。 所以这就打得你来我往拖拖拉拉。 倒是杨大小姐率先建功。 不得不说。 很多人都低估了这位杨大小姐。 她从小就接受最全面,也是最严格的空族教育。 更是清楚知道家族背后故事的压力。 在这种情况下,她的勤奋,努力,让她有一个很高的起点。 此刻。 鲜花绽放。 她对上的是曹雄。 而曹雄这个人,过往是混的。混江湖,混花丛,混赌场。欠债被追杀也没有顽抗到底,而是舍弃二两入了宫门。 这是一个宁可受辱,也要苟且偷生的人。这样一个人,纵然他的武功变高了,也难改他贪生怕死的本质。 杨大小姐的攻击,一下子就打得他掏了底牌。 他成名的金环刀挡不住杨大小姐的流水剑。剑光挥洒,水痕飞湿,杀得曹雄连连后退狼狈不堪。 终于。 曹雄使了一个阴招。 这也是他从前的一记绝招。 金环套月。 他用金刀的环扣套住了杨大小姐的流水剑。 坦白说。 只此一点,未必可以夺走杨大小姐掌中的流水剑。 但用了一会儿的杨大小姐已经颇为喜欢上这把挥舞间水流细涓的宝剑,它虽非神兵,却也是极品,倘若有机会,也未必不能晋级为神兵。 所以她不愿意伤了此剑,故而失手,放任此剑被夺。 曹雄因此志得意满。 他以为杨大小姐武功十之六七皆在这柄独特稀奇的剑上。 现在此剑一失,杨大小姐必然不是自己的对手,胜算在我。 这一番得意,立时给杨大小姐抓住了机会。 当下毫不犹豫。 立刻出脚。 杨大小姐秀起了她的大长腿。 晴空百裂霹雳脚。 仅以一脚支地,于瞬息之间踢出能把空气抽炸开的腿功。 曹雄大惊,使出了绝技金蟾秘籍里的金蟾护体。 这是金蟾秘籍里齐金台的护体神功,比什么金钟罩铁布衫的都要强。 此功一施出,曹雄体表更是泛起一层淡淡的金光,究其形好似是一三足的金蟾,正对天吐气,神威凛凛。 要是一般人,面对于此,恐怕已经心生退意了。 但杨大小姐不一样。 她意志坚定。 时时刻刻承受着未来可能双腿化蛇尾的巨大心理压力,让她怎么可能在此刻低头退让呢? 再加上她苦修的腿脚功夫。 为了减缓双腿化蛇的未来痛苦,哪怕可能减少不了多少,但杨氏家族之于腿功方面的努力是很恐怖的。 现在杨大小姐占了上风,又怎么可能轻易退下来呢? 毫不犹豫。 她的腿脚踢得更猛更疾也更加沉重了。 一只脚踢得累了,双腿一交错,换腿继续踢。 这么狠的连环踢脚踢了一二百下。 终于,曹雄破功了。 他一个岔气。 身上金光消失。 整个人被杨大小姐硬生生踢飞起来。 一口气滚地上三五丈远。 这身上的伤,显然是一时好不了的。 杨大小姐没有犹豫,没有停留,信手拾回长剑,扑向了马芳。 按理说。 她该去帮锦天。 但杨大小姐不是那些普通的女孩。 她不是恋爱脑。 她不会有事没事一脑门往锦天身上贴。 那不是她。 她只会选择最正确的答案。 比如此时。 她美目一扫,就知道刘一夫不需要她帮忙,那货一个人拉两个人比例把握分寸拿捏得极好,不需要她上前帮忙。 搞不好她上前帮的还是倒忙呢。 锦天也不需要她上。 因为她知道,对方的那个人,内力太浑厚了。 锦天用白冰砍砍还没什么。 她要用腿去踢,脚肿了都在那地方。 既然如此。 她一下子就扑向了马芳。 是的。 没错。 一直以来。 锦天和张小乙在一起,二人联手,才是最强状态。 所以她去打马芳把张小乙给解放出来。 张小乙身前芳香一闪,多了一个人,是杨大小姐,她手中的流水剑舞成了一朵扭曲起来的狂舞之花,一下子就拦住发马芳,其快剑攻势,甚至让马芳一下子屈居下风。 杨大小姐没说话。 一个字,也没说。 但小团体就是小团体。 张小乙一下就明白了杨大小姐的意思。 他也觉得和马芳这么打没意思,干脆收了绿龙,去砍许显龙去。 马芳大急,想要跟上,但流水剑太过诡异了,在他没有摸清这套剑法路数时,还真奈何不得杨大小姐。 倒是张小乙。 摆脱了马芳,他精神一振,再振,继而大振。然后人如龙,势如狮,提刀打着螺旋转着地扑向了许显龙。 许显龙深吸一口气。 “呀——” 他猛地发力。 强大至极的内力扑出。 把张小乙和锦天一起吹出去。 但张小乙和锦天一起哈哈大笑起来了。 虽然许显龙发功厉害,但他的内力,还是那句话,不够凝炼。 所以伤害力也就差些。 就像一阵猛烈的大风,吹得人可能站都站不住脚,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 反之。 张小乙和锦天。 他们二人。 一个白冰,一个绿龙,双双发起了极其凶猛的攻击。 你一刀,我一刀,打得许显龙脸色一直发青。 他的三尺气墙,也被攻击得晃荡起来。 渐渐地,有些摇摇欲坠。 期间。 许显龙有想过发大招攻击二人。 但这时他会面临一个尴尬。 他聚一次气不容易,自然是想一次性把对手一波带走。可现在的问题是他的面前有两个人。那么,问题来了,他,该攻击哪一个呢? 毕竟,这两个人都不傻,不可能一直在一块让他攻击。 往往他内功聚集后,这二人就会自动分开,一左,一右,一前,一后,让他无可奈何。 他又不可能一直处在聚气状态,这很消耗精气神,所以只能憋一会就找个目标打出去。 但,这往往是徒劳无功。 是的。 打一个都不行,何况是两个。 更何况一个被攻击时,另一个也不可能干看着,总会趁机攻击,这就导致他的攻击总是比较疲软,后继乏力。 许显龙发现。 他面对的这两个人,不止是武功高强,攻击力猛,连相互之间的配合也是默契地不讲道理。 在这时。 许显龙犯了一个错误。 他冲动了,急了。 而此之正是显如气功的弊病。 修炼显如气功,其真正的要诀是性浅淡真,换句话说比较佛系的性格会比较好点。 最好是那种简而化之,淡而去之,乏而从之,逆而顺之的性格。 只有这样豁达宽宏的性格,才能显出显如气功的威能。以此之性格修炼显如气功才能事半而功倍。 这个道理,许显龙不是不知道。 但纵然是知道也没用。 内卫是个一步天堂一步地狱的地方。 不居上位者为蝼蚁。 居上位者就不能掉下来,要稳固自己的地位,并且要想办法步步高升。 只有这样才能有尊严地过活下去,甚至过得好。如果不是,你只是一个底层的小太监,惨起来狗饭都吃不到。 当然了,这不是说,你就会这么惨。 但你有可能就会这么惨。 许显龙虽然位居高层,但底层的事他又哪里没有遇到过?根本管不过来。想想。宫内十万太监,不公平的事多了,欺负人,与被人欺负,时有发生,想管是管不过来的。纵然你高高在上,一目之下,又能看到多少人呢? 正因此点,所以反而不会去管了。 这样的事,管起来是越管越麻烦。 到时事可能没办好,先就得罪了不知多少的人了。 人得罪多了,纵然你是上位者,但往后你的事就不好办了。 所以。 一直以来。 明白是明白。 但许显龙真的做不到显如内功所需要的心境。他只能凭借时间,花费更多的精力,慢慢的,一点一点的磨着。 此际,被张锦二人逼迫,他渐渐发疯。 气劲开始反噬了。 身体表层逐渐发红,这是体表毛细血管破裂的表现。 可也由此,他的内功是越来越强。 “喝哈——!!!” 许显龙猛发一掌,打得锦天倒飞出十余丈远。 纵然是锦天一直觉得许晃龙攻击威力不高,也是一阵的气短胸闷。 张小乙一声厉啸,人刀合一。 他使出了绝招。 狮子咆哮弹。 这一刀,简直是犹如炮弹子一样,猛斩出去。 噗嗤——!!! 这一下,三尺气墙终是被破开。 强劲有力的刀气喷涌而出,许显龙的衣服顿时变得破破烂烂起来。 仿佛有厉风吹过,把他的衣衫硬生生的给撕烂一样。 许显龙身子一晃,犹自不敢相信自己的护身气墙竟然被一刀破去。 下一瞬。 锦天逆风归来。 他人虽飞出十余丈。 但他有修炼云龙九现,于空中折返是拿手好戏,几个翻转腾挪,他凌空变向,脚踩脚下的白冰,利用刀身反弹,化成一条白烟云龙,返扑而来。 这是。 斩钢诀配合踏前斩。 两种秘术被他融合到一起了。 他像流星逐月一样扑杀向了许显龙。 继。 乘胜万里伏后。 他又一新招被创出来了。 追风逐月不留情。 噗!!! 刀气从许显龙后背冲出。 这衣服彻底不能要了。 许显龙一口老血喷出去。 他的内脏都要四分五裂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死了。 错非他修的是显如内功,此时他真的可以去死了。 但显如内功品质太高了,竟然能够弥合他的五脏六腑,让他只是重伤,还不至于死去。但即使如此,他也等于暂时是废了。什么事也做不了了。 第20章 一人独断 另一边。 刘一夫也大发了神威。 他用燕燕于飞的剑意。 一口长剑直接脱手飞出。 呜呜呜呜。 长剑飞啸,旋转自飞。 只偶然间,刘一夫伸手,一指或点,或推,或按,或顺,勾带着长剑变化方向角度,使其攻击毫无规律可言,从而让人防不胜防。 在这样的攻击下。 纵是赵凯也撑不住了。 他的武器是长枪。 原本就是很明显攻而不利于守的。 长枪讲究的是一往无前的攻击。 甚至很多枪法精要是需要借助战马来配合的。 赵凯一是处于守势,二是没有骏马,纵有王俊在旁边支持,也没撑住。 一连四五剑从他身上划过,剑气在剑意的带动下倾注入体,让赵凯往后飞跌出去。 只觉得周身上下,经脉酸麻痛痒,一身的力气,竟然使用不出来了。 王俊大惊。 他此际身上的暗器已经用上了不少,所余乏力,随即就被刘一夫打出的剑气打破了身子,倒在地上。 杨大小姐这里也建功了。 马芳见自己人连连倒下,纵是他再蠢,也明白一种政治正确。 现在。 五大档头。 四个倒下来了。 他还在这儿打。 什么意思? 你才是那个最能打的? 那要不要大家一起让让位,好给你挪挪地儿。 念及于此,马芳主动挨了一下,也跌地上不起来了。 当然,他是装的。 心中甚至还有一些小委屈呢。 杨大小姐先是一怔,然后却也明白了。她暗自一笑,自不必将此事揭破。 事已至此。 戏还得唱下去。 刘一夫装出一副凶狠狠的样子道:“老大,怎么办,我们惹了官狗子,要不要全杀光算球?” 张小乙沉吟一下道:“不必了,他们手下太多,早已经跑掉不知多少,消息怕是隐瞒不住了,先走吧,事不可做尽,话不可说尽,凡事太尽,缘分势必早尽。” 锦天道:“说得是,我们正事要紧,张小乙的人仍在寻找宝藏,切不可让他们捷足先登了。” “走。” 一众人无视普通底层内卫,径直施展轻功走了。他们这个级数,轻功一施展,那是又快,又飞得高,跳得远。内卫们眼睛一花,人就已经不见了,哪里能够拦得起来。 人走后。 马芳才跳起来。 他也就挨了一剑,问题不大。 首先去扶许显龙。 大档头样子实惨。 许显龙身上伤势其实不大,关键在刀气隐于体内,但这不重。真正重的,是他过于催发功力,导致了内功有些反噬,真气盈体下,很多毛细血管都破裂了,让他面目一片潮红。 还有内脏。 这是最重的。 许显龙的内脏已经破裂,甚至移位。 现在全凭一口充沛的内力在支撑。 “大人,您没事吧。” 许显龙强撑道:“还好,死不了。你去看看其余人都怎么样了?” 怎么样? 都挺惨。 这其中,曹雄看起来惨。 但真正最惨的是赵凯。 赵凯表面上问题不大,尽皆是皮肉伤,但他的伤中有剑气剑意在其中。剑气还好,可以用内功慢慢消磨掉,但剑意就极难拔除了,这是一种类似概念的东西,刻骨入痕,十分难以消除。 王俊也是。 但王俊不杠正面,比较鸡贼,所以比赵凯要轻上许多。 “可恶,我等现在尽皆受伤,只能等内总领来吩咐了。” 却说。 刘一夫他们。 这一次战斗,他们领悟了换武器的必要性。张小乙,锦天,都感到和从前的不同。 从前,武功到了瓶颈,难以突破。 哪怕仍有进步,但感觉头顶上仍然有一层桎梏,整个人被限制住了。会在心中,不时生出人力有尽时的感触。 但现在。 他们觉得,一切有所不同了。 现在他们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万物霜天竞自由。 哪怕现在是鱼翔浅底,终有鹏举万里之时。 一句话。 眼前的路,变得更宽更广了。 特别是锦天,张小乙。 二人在无声无息之间,已经又往前进了一丝。 不要小看这一丝。 武功高到了他们这一地步。 每进步一丝,都是难能可贵的。 原本二人勉强算是超一流。 此时。 他们已经可算是真正的超一流了。 甚至。 他们已经摸到了宗师之路的边。 原本,张小乙是潜力已尽。 现在,依靠和锦天的配合,让他凭空跃升一层。 他也有了更进一步的空间。 众人皆喜。 “气也出了,下面该做正事了。” 锦天提醒张小乙。 “不是,来都来了,一起去看看白瓷庙吧。” 白瓷庙。 供奉着白铃圣母。 原本,此庙应该是供奉白瓷剑的。 英雄王撒卡被称之为神,就是从他手握白瓷剑开始。 在此之前他仍是人。 在此之后,他就逐渐神化了。 他不是人了,而是神。 由此可见,白瓷剑的名头到底有多大。 但是,也由于此剑声名太大,导致了觊觎它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所以。 在未知的某天。 这把剑就不见了。 原本在此庙中,白铃圣母应该是手持白瓷剑的,现在白铃圣母手上就只有一匹雪白的蝉绢了,剑没了。 不过。 饶是如此。 即便是没了那把圣剑。 但白瓷庙仍然是高原人心目中的圣山神庙一样,神圣不可侵犯。 每年,也依然有数不尽的往来游客来祭祀白铃圣母。 别说。 就自古以来千年传说,整个高原上,从贵族首脑到底层的农奴,都念叼着白铃圣母的好。纵观英雄王的故事,大多都是英雄王的遗恨,失去了挚爱的妻子。 也对。 英雄王深入蛇国。 在统万户那里知道万蛇王统万蛇拥有不死之身,是不可能被杀死的这一点,十分沮丧,回到了象雄国。 正是目睹了丈夫的无能为力,白铃圣母才做出了舍命的决定,用自己一条命,铸出了白瓷剑。 她死于最美好的年华,把最好的留给了英雄王,又怎么能不让英雄王撒卡在心中挂念一辈子呢? 这样一座庙。 没事看看也是好的。 步入古庙。 首先就能闻到一种高僧手制的古香。 此香淡雅,一闻就开人心脾,让人心中烦恼消散。 雕像白铃圣母也是大好的模样,怎么看都是端庄慈祥。 唯一比较让人在意的,就是她一手抬起在掌中飘动的白色细薄绢绸。 原本。 这里应该是白瓷剑。 此时的刘一夫已经从仁王王妃那里知道了,白瓷剑根本就是以人祭炼的魔剑。 究其本质。 它属于魔器。 魔器的特点是,比较能克主。当然,创造它的要除外,不,也不能说不克,而是对创造者比较宽容, 所以此剑后来,没有传下来吧。 像白瓷剑,专属特性太明显了。 没了也比较好。 不然高原可能会更加的乱吧。 这座古庙,没有什么别的,来的人太多了,若真有会议秘密,前人也不是白痴,总有能发现的。 一回头。 山下。 五百内卫的铁骑来了。 其中一顶宫轿。 里面端坐着内总领何勿生。 “属下参见内总领大人。” 五个档头可怜巴巴地勉强下拜,有惨点的都要趴下去了。 这一个个带伤的。 何勿生冷冷看了一眼。 他终于,放下脚步,一脚落于实地。 旁边一个太监跟上,进车轿之中,捧出了一把剑,跟随在何勿生的身后。 “出息,都败了,还伤了,张小乙真这么厉害?” 许显龙说话道:“可能是他,虽然和另几个人蒙了面,兵器也不一样,但观其武功路数,那里面的味道,应该是他们。” 何勿生久经人情,最知冷暖,只此一听,就明白大概。 “哼,看来这些人还是知些厉害的,只敢打伤你们,却不敢下死手杀你们,此事过后,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承这一份人情,也不好对外说,这当真是极好的算计。不过,你们能不能活下去,就要看运气了……” 他说到这里,悠悠一叹。 “罗国得国也算是之正了,本座原也觉得奇怪,这罗国的天下,岂有那么简单就让一个旧朝余孽给纂去,果然,危机之下,还是忠臣义勇的。只是,想要救这个国,光凭借一腔热血余勇是不行的,还要看,有无足够的力量啊。” 他的话。 有人明白。 有人不明白。 有人能猜出大概。 有人是根本懒得去听。 话不多说。 正在此时。 正值此刻大地颤动。 随后,一支铁骑兵出现了。 快马奋疾蹄,铁甲撞鳞衣,刀剑枪高举,无有话语人。 这是一支铁骑兵。 他们的到来,不是来说话的,而是来杀人的。 这些人,人尽皆是一身的铁甲鳞衣,这是至少二重以上的罩甲。在这样的防具之下,内卫们习惯仰仗的利器——弓弩,就发挥不出多大的作用了。而。一旦被铁骑冲撞过来,可想而知,没什么铠甲的内卫,要用什么来抵挡这铁骑汹涌的铁骑兵。 “原来如此,铁骑围杀。有趣。” 何勿生一眼看明白了这里面的布置。 毫无疑问。 一切的一切,都是一个意思。 刺杀孙贵妃。 这是最重要的。 只不过,周健武为了保护孙贵妃也是不遗余力。 第一重保护是派出了大量的内卫。 连内总领何勿生在内,五大档头齐出。 这绝对是一股重要力量。 随后还有收钱手,铁骑会,及宇文世家单锋剑法第一人的宇文禅师在。 想要刺杀孙贵妃,就需要连续破除这些麻烦。 面对这奔腾而来的铁骑,内卫根本不是对手。 纵然是内卫,也多是普通人当职,其中会武功的高手,一个个的都是珍品。 面对武装起来的铁骑精锐。 内卫也是有心无力了。 “大人。” 许显龙在后面一脸戚然。 面对如此铁骑,他这样的伤,留下来怕是必死无疑。 不独是他。 内卫的其余几位档头,哪怕是伤情最弱的马芳,也不想面对此情此景。 若,他们五个人都没事,在相互配合下也许可以一战。别的不说,许显龙的内功对高手是差了点,但对上这些普通的铁骑兵,还是可以嚣张一下。毕竟,这些骑兵也不是太多。 区区八百骑,千骑左右,他原本是一点也不虚的。 但此时此刻,他没有丝毫信心。 “都怕了?” 何勿生悠悠地问。 “大人,我不怕,我愿随大人一战。” 马芳鼓起了勇气。 他是何勿生的死忠,纵是怕,也不想在何勿生面前丢脸。 何勿生却是笑了。 “行了,就你一个人,就算留下来又能怎么样?你们都走吧,这样还能走几个,留下来,本座或许会没什么事,但你们就都要死了。” “大人!” 许显龙众人皆惊。 他们明白。 何勿生这是要自己一个人留下来挡住铁骑兵来保住他们内卫。一个居上位者干这样的事,纵是他们内卫的五大档头,也忍不住心生感慨。 内总领,不愧是内总领啊! 只是一时间,他们还真不好走。 有点尴尬。 人人都想走。 但没有哪一个好意思迈第一步。 “不走,那就要留下来喽。” 何勿生轻笑起来。 许显龙忍不住。 他真是不堪一战的。 他的伤是内伤,是最需要调养的,可不好逞强斗狠。 “大人,保重!” 许显龙一个头磕地上,然后带满头地上的泥沙上马走了。 他一个,然后其余。 连马芳也被何勿生硬是叫走了。 终于。 众人皆走。 留下来的,只有一只放剑的盒子和一顶没人理会的四马宫轿。 风起,尘烟。 残阳之色。 一人一轿。 面对的,是八百轰然而至,全副武装的铁骑。 一杆大旗飘扬于空。 风吹旗卷,发出猎猎之音。 一个红底黑字的唐字,在这杆大旗的旗面上时隐时显,不时的,扭曲,变形。 何勿生却是看出来了。 “唐文强!是你啊!我就说嘛,你这样的一个人,怎么可能轻易的解甲归田呢。” “不过,就算是你百战百战唐大将军,攻城略地无有不克,想要本座的命,也是难啊!” 八百铁骑。 呼啸如山。 当他们排列起来,组成军阵,当今世上,真心没有多少人敢于直立于面前。更不要说是一个人。 但。 何勿生敢。 他经历太多了。 生生死死,死死生生。 上一刻的还高高在上,下一刻的就为奴为婢。 前时恩爱夫妻,后时生死相向。 看起来高傲至极的人,也能卑微到尘土里。还有原本品格低下武功稀松的卑鄙小人,却能因一朝得势成为一方枭雄。 历经种种,比比皆是。 一些规模浩大的杀阵,也只等闲尔。 能有什么大事呢? 了不起,死吧。 谁又没有死过呢? 第21章 内卫折羽 他微笑起来。 面对眼前的铁骑,啪把旁边摆放的那把剑取了出来。 毫无疑问。 这是一把神兵。 甚至说到神兵的级数,还得要在狮子照夜白和新月宝刀之上。即便是金龙宝剑,也未必能够及得上它。 这把剑。 叫阿鼻剑。 它和一般剑不一样。 因为它拥有三个刃口。 事实上它更像一把三棱尖锥。 还有一点。 此剑掺入了一点奇料,瓦钢石。 瓦钢石出自瓦钢山。 取此山中之石,经五溪之水,加雷火之威,以血祭生灵而得之。 从质地上讲。 它甚至不在传说中三皇神器之下。 这样一把剑。 已经不是神兵了。 而是更高规格的神器。 何勿生手持此剑,就忍不住想起往事。 而他的往事大多不甚美好,所以他一般不喜欢回忆往事,自然也不喜欢手握这把神器。 平素他只将此剑盛于剑匣之内而放于旁边。 可现在。 他终于又握起了这把剑。 曾几何时。 他以此剑,一剑穿心。 不过不是杀别人,而是刺杀了他自己。 自己杀了自己。 这才死中得活,拥有了现在的新生。 历经苦难,参悟人间,终于知道世间为地狱。 何勿生以此心境,终于悟出了一门绝顶内功。 地狱道,地狱变。 地狱因何生变? 当然是——有生魂离开了地狱。 死亡——被逆转了。 此之谓——地狱变!!! 现在。 何勿生很想知道一件事。 这支由唐文强统率的铁骑军能不能要了他的命。 近了,近了,越来越近了。 终于,要对上了。 毫无疑问。 这是一场恐怖的对撞。 山上。 刘一夫等几个人都激动了起来,手捏紧得几乎要滴出血来。这是真正绝顶高手的对拼。按理来说,以何勿生的武功,一个人屠了他们也是理所当然的。 实则不同。 这支铁骑,不仅训练有素,更为重要的是,其统率为唐文强。 唐文强,一生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尤其是他犹在盛年,不仅武功是更为霸烈的军武,还拥有一直培根养元的盛年气血。 在军阵的加成下,他和何勿生的差距几乎没有。 这是以一人敌一军之战。 这是两个处于极巅人物的对撞。 可以说,五大档头很强,很厉害,但一和何勿生比,那就什么都不是了。对付这样一个人,必要拼尽最大的努力。 —— 一切皆静。 在那撞击的刹那。 声音仿佛尽数消失。 世界变成了一片黑白静默的哑剧。 随后。 十几具尸体和三五匹马飞上了天。 余者也有无数扑地跌倒于泥尘之中。 最精良的铁甲也变处破破烂烂和碎铁渣子一样。 更不要说在甲具里面的人了。 一个人。 凌空抛飞。 是唐文强。 唐大将军。 他一头撞在十几骑中。 然后排众而出。 这位大将军口吐鲜红,一脸煞白,一下子好似去了半条命一般。 他不顾想要照顾自己的下属,手指前方,厉声吼道:“时机难得,不要管我,给我追,给我杀!” 一众铁骑重新收整一番,他们继续前行而去。 在他们面前,有一个人。 是何勿生。 他一袭破破烂烂的锦绣官袍,胸口处被插进了一支镔铁大枪。 唐文强拼尽了全力,终于给了他这么一下,但何勿生虽受伤至此,却丝毫没有悲颜哀色,反而是一脸的欣喜之色。 “哈哈哈哈哈……” 他笑了起来。 他真的好开心。 终于,这世间又有一个人能伤到他了。 哪怕这其中对方取了巧。 可那又如何?这正是他所想要的。 “忠臣义勇,好一个忠臣义勇!既然你能做到这一步,本座就容你一次,你们的争斗,本座就给你们一个公平的机会。内卫很快会陷入内乱,罗京之中只有龙骑禁卫和城卫军了,能不能把握机会,就看你们的了,哈哈哈哈哈……” 他说着,又咳了几口血。 终于。 他不动了。 一动不动。 气息皆无。 看起来,他好似真的死了。 有几个骑兵策马想要上前。 唐文强喝道:“你要干嘛?” 那骑兵有些委屈。 “将军,他杀了我们那么多人……” 唐文强苦笑。 他苦心孤诣,费尽了心思算计,终于做到如此地步,又怎么可能再把这个怪物重新激怒? “你不会以为他死了吧?” “?” 骑兵莫名其妙:“这还不是死了吗?” “他只是缓一下,给我们一个台阶下而已,你真想让他活回来吗?” 唐文强说完,带兵,勉强的离开。 又过了一会,何勿生睁眼。 他一掌拍断铁骑枪,把它从自己的胸腔子里拔出来,这胸口,前后通透,从一头可以看到另一头,但诡异的是,其中并没有多少血流出来。 他信手一招。 三刃口的阿鼻剑飞入他的掌中。 何勿生嘿然一笑。 “好一个唐大将军,这都不上当。” 他果然是诈死的。 甚至他还做了一个局,连他的阿鼻剑都丢地上来引诱对方。倘若唐文强受不了诱惑起了贪心,动了他的身体,动了他的阿鼻剑,他就有理由有借口活过来发飙了。 只是唐文强到底是高绝之人,他忍住了一切,压抑了心中的想法,带兵离开,去追杀内卫军。 事实上这才是何勿生比较担心的。 他不想自己的部下死伤过重。 但他既然设定了游戏规则,就要按这个规矩玩下去。 终于。 追杀结束。 要知道,为了保证战斗力,全副武装的铁骑兵是不可能长途追击的,所以也只是适当的追击一下。 只不过。 即便是这样,内卫也是一口气折损了一二百人,那些外籍的内卫更是死得没有多少。没马的低层内卫,被铁骑兵毫不留情的斩杀殆尽。 就算投降,也只会迎来铁骑兵有力的一记挥刀下劈。 头越是低下来。 被砍得也越容易。 当然。 铁骑兵也损失了五六十人。 其中,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是被何勿生惊天一剑给劈死得。 要不也不会有小兵想要上去糟蹋他的尸体了。但是,可惜了。高手哪有那么容易死的,一切只是一个局而已。 “大人……” “大人……” “内总领……大人……” 残余的内卫都是灰头土脸的模样。 他们看到一个人,残衣破布,从空中漫步一般的飞下来。这人正是他们的内总领何勿生。 何勿生看了一下,淡笑道:“还行。” 虽然折损很多,但总体来说,仍在他接受范围之内。倒是五大档头,一个个都瞪着他的胸口,那前后贯通的一个洞孔。 真是别人的母亲,可以从前看到后面,看一个通透啊。 当然。 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么个样子都不死? 就离谱。 “看什么看,本座无恙。你们不知道,本座发现自己可以受此伤是有多么的开心,有多么的高兴。本座已经有很久没有这么高兴了。” 他说着,身上血肉翻涌起来。 细毛一样的神经线,红的白的血肉,不消一会弥合起来,不过须臾间,就把那枪扎的孔洞给填实了,再看,除了皮肤新生显得更为白嫩细腻,别无它样。 许显龙等人这才明白这位平素看起来不显山不露水的内总领究竟有多恐怖。 平常的时候,只知道这位内总领厉害。 但到底有多厉害,也只是一个大致的,模糊的感觉。 可能攻击力很强。 剑气化形。 够厉害了吧。 但现在这样才是最恐怖的。 因为这意味着他不仅强,更是几乎不会死,不可能被人杀掉。这还不恐怖吗? 众人都在瑟瑟发抖。 但何勿生却淡然道:“我受伤颇重,事到如今已经不能再担任内总领一职了,今后本座将卸下一切职务,归隐山林,养一养这一身的伤病,话说,我当这内总领也有时日了,挡得路太久了……” 这是当然的。 他当内总领,就意味着所有内卫都无法登顶。 表面上没事,但其实暗地里到底有多少人在抱怨?想也知道! 别的不说。 许显龙就曾经抱怨过。 但眼下,一切都成了空。 “内总领……” “大人……” “不要啊!” …… 众档头们一起哀叫起来。 “我意已决,你们不必说了,不过此行路远,为了免生事端,先暂由王俊当代总领,至于日后的事,你们回去,自己商量,或让大王来决定,跟我没关系了。” “内总领,我想和你一起走。” 说这话的是马芳。 何勿生只是笑笑而已。 下一刻,他又飞了起来。 虚空飞行。 这是已经大宗师的证明。 虽然,大宗师可能飞得有点短,但那依然是能飞的证明。 何勿生一走。 场中一片沉静。 每一个人都在狂动心思。 终于,最聪明的一个人站出来了。 许显龙一揖到底,恭敬地道:“代总领大人,请您吩咐。” 许显龙算是想明白了。 马芳伤最轻,但他的性格不适合担任高位,同时他资历也比较轻。所以不行。 至于曹雄,他的才能是适合的,但武功尚不能服众,资历也是问题。 再就是他了。 他不行。 他伤的极重。 若任此高位,也许就回不去罗京了。 这么一来,反而是王俊,聪明些,位高些,有资历, 只是武功尚有不足。 但没关系。 代的嘛,以后还可以争。 内卫的消退,让孙贵妃一行显得尴尬起来。 这位在朝的妖妃很清楚,杀招要来了。 她不惜召见了收钱手的头目。 收钱手是江湖上,武林中,臭名昭着的杀手团。这伙团体共有正副五指。 此次来的人叫蓝胡子。 是右手大拇指。 从外表上看他是一个高高大大的莽汉子模样。 但若细心就会发现,此人拥有一双十个精致漂亮的——手。 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男人会有一双这样的手吗? 但对于此点,孙贵妃丝毫不在意。 区区一双手算什么? 再怪能有她怪吗? 想当年她还是一个男人呢。 东西掏出来,比很多普通人都要大的好吧。 再加上她久居于宫内,什么香的臭的没见过,对于此,她早就见怪不怪了。 “内卫传来消息,他们遭遇了一支铁骑的伏击,已经再战无力,全部回撤了,你们呢,能不能保护住本宫的安全?” 时已至此。 都到了这一地步。 现在想要灰溜溜地滚回罗京,根本是不可能了。 若不走。 就很有可能面临一支铁骑的冲击。 想想就极为恐怖。 收钱手右大拇指哈哈一笑。 “这事,不知道是不好,容易被偷袭,但既然已经知道了,就不用怕了。据我所知,培养一支铁骑可不容易,我们到时车队结成阵寨,敌方真会舍得拼出一支铁骑来攻打我们吗?就算会,娘娘这里两千卫队,哪里有守护不住的道理。对方最有可能的,不过是佯以兵围,暗以袭杀。别的不敢讲,但倘若敌人真派人来杀娘娘,放心,我等自会出手。不过,唯今之计,娘娘最好通报周边,让附近驻军派兵马来接应才是正理。” 孙贵妃没想到区区一个杀手集团的大佬也能有这一番见识,当下是大喜,又叫了兵丁去通报西州城的当地驻军。 正当她在等敌人袭营之时。 她算错了一件事。 唐文强大将军并没有派军兵攻击孙贵妃的营队。 毫无疑问。 唐文强是一个合格的将军。 一个将军,最重要的一点并不是他多能打仗,多能打赢。而是,尽可能的爱护自己的士兵,爱惜每一条自己带出来的生命。 一支铁骑兵,培养起来是多么的不容易啊! 从人员,兵器,甲具,甚至离谱的还需要马甲,其消耗十倍于普通士兵。 这样的铁骑兵,是用来摧坚拔锐的。 哪里能够拿去消耗在攻城拔寨上。 这是要死很多人的。 但是,就算步兵也是人命。 既然已经知道孙贵妃身边高手环卫,护卫充足,又是居于守势,唐文强哪里可能会无脑强攻? 夫兵法者,当聚其坚,以攻其弱,这才是正理。 咔嚓,咔嚓。 这是。 口器嚼咀,啃噬肉骨,发出的嘎吱声。 几头狼正在进食。 它们在吃人。 吃已经死去的人。 既然已经死了,自然就没有什么人去理会,也就由得这些狼吃了。不要以为这是残忍,这其实是大自然清节环境的一种方法。 不过,只要注意看,就能发现。 这些尸体,都是死掉内卫的尸体。 数以百具的尸体,若从高处观看,就能看到,它们被逐一丢弃在地上,摆出了一条蜿蜒的直线,仿佛在引诱着什么。 引诱什么呢? 有人知道。 第22章 来刺杀了 顺着地上的尸体,刘一夫一行人跟过来了。 其中,三个骑马的,唯有刘一夫骑驴,他的心爱的小毛驴又强大了些,虽然个头不显大,但一身紧实的肌肉,让那三个骑马的都在羡慕中。 他们很清楚。 真跑起来。 这头矮小的驴子能让千里马万里驹都要望而兴叹,连尾尘都跟不上。甚至它还能穿山越林,在激流的河中奋蹄而进。 你就说,像这样的驴子,哪种马能比得上。这是刘一夫好不容易小心翼翼培养起来的驴子。 “高明啊,”刘一夫感叹道:“因地制宜,利用狼军去攻击孙贵妃,也没谁了,谁能想到,当年月亮沟的那个土村长竟然有这么大的本事,呵呵,唐大将军!乙哥,难怪你这么精,造反了下注呢,这可是有很大机率赢的啊!” 张小乙没说话。 他知道,这是一次意外。 原本,想要利用狼,只需要用一些小手段,一些牛羊,一些母狼的尿和米田共,都可以诱惑到狼。 但是,这是狼军,其智慧已经不输普通人了,它们很有可能选择不上当。 因此,只有用人命来吸引了。 足够多人类的尸体,会告诉狼军一点。 至少。 食物是足够的。 狼军是能够猜到的。 人类在同类相残,这就是它们的机会。 它们能够得到,至少是足够的食物。 狼军。 呵呵。 虽然喜欢抱团生存。 但狼为什么要抱团? 很简单。 食物不足了。 所以狼群才要扎堆,集中力量,向人类讨食。 也因此,它们无论放弃什么,都不会放过快要到口的食物。 正是知道此点,唐文强这样的算计才能成功。 孙贵妃的防护力量越是充足,就越是代表着,食物足够。 她的人再多,也多不过狼军的数量。 当然了。 仅凭狼军,其目的不过是寻找食物。 它们又不是杀手,不会一定要杀死孙贵妃才罢休的。 不过这不重要。 当孙贵妃外层的防护被打开了,剩下的也大多不是事了。 虽然此举亦有失败的风险,但一切都是值得尝试的。 不说别的。 就是唐大将军将何勿生逼出局,哪怕是何勿生自己造反踏入这个游戏圈子,也是值得的。这代表了,也许不必举国造反来攻击周健武。 没了何勿生的内卫,也许一场宫变就能收拾了他。 另一边。 公主也来了。 罗国的公主。 假死以避世。 暗中却积蓄力量,准备造反。 哪怕这是在罗王暗中的支持下也是很难的。仅一点,公主是女儿身,这就是问题。 但是。 公主却还是做到了。 她成功的团结了一群人。 忠臣下属。 这些人团结在她的麾下。 他们摩拳擦掌,都在止不住的高兴。 只要杀死孙贵妃,那么,周健武就再也不是一手遮天,罗国的天空,也许仍然乌云密布,却至少有了一丝云散日出的可能。 天阴。 入夜。 忽有狼嚎。 在一座不大的山峰上。 一群比较高大的狼军中,一头真正高大的灰狼缓步踏出。 这头狼。 高高大大,这自然也就不必说了。 很遗憾。 此非红狼,也不是白狼,更不是黑狼,而是一头,在诸狼之中十个平凡常见的灰色毛色的巨狼。 它的眼睛散发银白之光。 这是吸收月华太多了的表现。 蓬松的毛发微微抖动,淡淡的夜色下,仿佛是披了一层水膜。 虽为常见的灰狼,但也异常的漂亮呢。 “嗷嗷呜——” 巨狼仰天长啸,叫了起来。 一狼叫,众狼啸。 无数的狼都叫啸了起来。 此起。 彼伏。 黑夜中,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发出仿佛地狱才有的幽光。 空气中充满了压抑的气息。 仿若有支真正的大军,在整军待战。 不。 这就是一支真正的大军。 漫无边际的狼群,让这整片的大地,都活了过来,在潜伏,在待命,准备移动,发动雷霆一击。 在群狼俯视之下。 是一片灯光闪亮的营地。 也许是为了防备大敌,营地的灯火很是充足。甚至在营地之外也设有一座座预警火堆。这是为了防备敌人的入侵,特别是针对夜袭。要知道,夜袭之时最最忌讳的就是黑灯瞎火人在乱跑,造成整个营地的混乱。 可惜了。 如果是正常情况,面对这种营地,狼群一定会权衡利弊最终放弃,但面对狼军,在生存的压力下,它们什么都敢干。 “不好,有狼。” “有狼,有狼!” “小心,护住火堆!” 护卫们一一武装起来。 毫无疑问。 孙贵妃的护卫军绝对素质高超。 面对异常状态,他们立刻就有了完善的应对。 至少。 武装起来了。 甲具穿上了。 武器也拿起来了。 各级军官把下属们管制住了。 但是,这一切都是无济于事的。 当狼军行动起来,那铺天盖地的气势,让人望之一时失声。 卷杂在夜里的狂风中,狼军动了。 它们飞快的行动着,像流水的波涛。 一层层,一浪浪,一卷卷。 像海边上突然汹涌起来的巨浪,就那。么轰轰烈烈的向你奔来。 在刹那间。 感受到人的渺小。 什么栅栏,什么车马,什么盾阵。 这些对于流水般的奔狼而言,仿佛是不存在的。 毫无意义。 狼群一下子就冲进营地,一下子就扑进人群,所有的防备措施对于狼军来说是不存在的,有和没有一个样儿。 最先倒地的是一头头可怜无辜的牛马羊群。它们无一幸免,被立刻咬死了。 然后就是人。 这些人顾前不能顾后,挡了前边,脚下却有狼群穿过,蹿到了后面。 狼群们咬脚踝,咬后背,咬脖子,咬大腚。不管是什么,只要没有照顾到,上去就是一口。 顿时,这护营的军兵,就由训练有素的精锐变得成了各自为战的溃兵了。 不过,纵是如此,也是无妨。 至少右大拇指在安慰孙贵妃。 “狼毕竟是群畜生,不认人的,所以反贼杀不到您这里,至少大军办不到。至于这些狼群畜生,我知道的,此番狼乱所为者不过是食物而已,等死人够了,它们差不多也就会撤了。到时,您就有充足的理由回宫了,任谁也说不了您的不是,请娘娘您放心,你们给钱太多了,我们一定会拼尽全力护卫您的安全的。不信您看,一头畜生也进不来。” 别说。 他的手下是不错。 虽然是杀手,往日杀的主要是人,但这一转行杀狼那也是没问题的。 有些杀手甚至展示了高超的武功剑法刀术,一招一个,杀起来干脆利落。 狼群,并不可怕。 从来都是,人才可怕。 一匹匹狼倒下,引起了狼群的注意。 出乎意料。 狼军并没有进行报复行为,一头白狼,看上去像一个比较厉害的头领,一撩腿,滋滋撒了泡尿,然后就走了。其余诸狼也知道此地的意思,不再进来侵犯,使得狼与人,形成了一种相应的默契。 但这其实也就是孙贵妃这一座帐篷比较没事。 有狼没狼来了都得让开。 可其余的地方。 能活下来,就看天意了。 整个营地,一片腥膻。 但这绝对不是结束,反而是开始。既然是已经策划好了的刺杀,又岂会这么虎头蛇尾就结束了。 人来了。 一声声沉响。 那是脚步声。 只是过于沉重。 仿佛这不是人的脚步,而是大象在一步步的用力猛踏。每一步都让地面发出微颤。倘若在桌上放杯水,一定能看到水杯中的水面在荡起一圈圈的波纹。 一声怒吼下那人进来了。 外围的护卫,栅栏,一切,都被打飞,砸烂了。 随着这巨大的动静,一个人进来了。 他的进来,让右大拇指脸色巨变 作为一个杀手,右大拇指有一个习惯。 每当他看一个人时,总会想用什么方法能够杀掉这个人。倘若能够杀了他,还则罢了,右大拇指不会把这人再放心上。 但若是一个他一时想不出该如何杀掉的人,他就会烦恼,就会发愁,愁得啊,是抓耳挠腮,一整晚的睡不着觉。 现在出现的这个人。 别的不说。 你让他现在杀,他真想不出任何方法。 因为这个人一身坚甲,不是普通的铠甲,而是严密到没有一丝空隙的坚甲。 即便眼睛位置,也仅有一条细缝,也就比针粗点,但仍然有严密的防护。 面对这样一个人。 假设他的甲真的足够坚硬,硬到刀剑无伤,那么面对面当中该要如何杀了他呢? “呼——” 甲中之人呼息一下,仿佛是在提聚他的力气,然后挥起了他的武器,一把流星链子锤。这不是一把小锤。 普通的流星链子锤,其锤头最多也就一个人拳头那么大,这已经很大了,因为这玩意使用时要小心,一不注意就会造成严重的误伤。 本事差一点的根本不敢碰这个。 但。 若是一个力量足够的人呢? 当这么一个人,挥舞一把人头差不多大的流星链子锤,那就是在开无双。哪怕他此时面对的是平日里以杀人为业的杀手集团。 他提起了那柄流星链子锤,就问,还有谁! 一锤砸起来,席卷一切。 帐篷限制了杀手们的轻功,导致他们被铁甲人杀兔子一样的轻易杀死。 唰。 右大拇指不能忍了。 自己集团培养一个杀手容易么? 大好的一个杀手却被这莫名其妙跳出来的铁甲人肆意虐杀?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他运转急行术的身法过去。 上手就是一巴掌。 这是一记隔山打牛的掌法。 理论上,应该能够收拾这个铁皮人了。 殊为料想。 这一巴掌仿佛是拍到了实心铁皮上。 实心? 这怎么可能? 这是什么功法? 可以让一个人像实心铁? 铁皮人的攻击,让右大拇指躲过,他心中暗松了口气,这铁皮人,力量,防御,都已经到了顶级。 唯独一点。 速度不行了。 不过。 可以理解。 穿这么厚的甲,怎么可能快得起来! 不过,这就想刺杀孙贵妃了吗?虽然此人现在看起来很猛,但右大拇指仍然不觉得此人可以杀得了孙贵妃。 所以。 还有人。 有谁? 有。 两个人。 两个,一黑,一白,蒙面的女刀客。 普天之下,习武的女子者众。 但大多都用剑,用鞭,用短兵什么的,却鲜有用刀,还是——比较特别的大刀。 刀有多大? 也就比一个人矮一点。 两个蒙面女看起来已经算是高挑的,身材超绝的美女了,但那刀却也有她们身高三分之二还多。 往地上一顿,就差一个头左右的距离。 这可不是大刀么。 细说起来。 这刀,和锦天的刀有些相似。 差不多。 都是能够去砍马的那种。 这样的武器,理论是应该是那种昂藏的巨汉去使用。 现在被这两个细高挑个儿的美女背在身后,总有些莫名之感。 男人到底都死哪儿去了。 什么时候轮到女人来舞这么大的刀了。 “咦?好强的刀意,你们不是泛泛之辈吧,江湖上纵然没有你们的名字也应该有你们武功的来源,你们是什么人,敢来犯上造乱?” 一个人终于忍不住说话了。 这个人一直在场。 但他始终刻意保持了低调。 他极其可怕,这一装低调,真的没有人去注意到他。直到此时他说话了,旁人才会发现,哦,这个人还在。 孙贵妃笑了。 她也是一个有底牌的人。 孙贵妃从前是孙胁志,一直以来就是以心计出众行事。走一步要算十步的人。若非实力不济,她哪里可能给逼到成了个女人的地步。 纵是如此了。 但她智慧不减。 在她身边,仍然牢牢绑了一张牌。 宇文世家目前第一高手。 实力据说可以战大宗师的宇文禅师。 只是这个宇文禅师十个孤高骄傲,所以一直是不怎么理人的。直到,此时,有值得他认真一些的人出现,他才出来说话。 坦白说,宇文禅师十分无奈。 他怎么说也是接近大宗师,甚至直接就可以迎战大宗师的人物,结果嘞?巴巴儿的跑过来给这什么狗屁的孙贵妃当保镖打手。 耻辱啊! 不过,没办法。 人毕竟是群居生物。 哪怕宇文禅师再怎么样的孤傲,也是一样要吃饭拉米田共的,这些谁给?是他的家族。所以,当他有所成就的时候,就必须要站出来回报家族。 而孙贵妃,是可以撼动整个宇文世家的权力者。 因此,他才不得不站出来保护孙贵妃。 这两个站出来的女子,无一不是一流以上的高手。 但究其量也就是能敌住一个宇文禅师。 那么。 问题来了。 孙贵妃这样的存在。 谁杀? 于是又有一个人进来了。 这是一个一身黑色紧身款式的少女。 她可没有蒙面。 一张甜秀淡雅的面孔,青春,娇嫩。 如花儿一样的年龄。 正在少女的少年时。 甚至,她还带着笑。 三分轻狂,五分得意,还有二分莫名其妙的诡异。 一张张牌,陆续被打了出来 终于快要到了真章了。 第23章 复仇者 “哈——!” 孙贵妃忍不住地笑了出声。 她转动一下身子,摆出了个仪态万方的端正身段出来,在居中的椅子上坐下。 双袖一拂,分摆左右。 卷花的下襟下,一双秀足并排而放。 配合她的一身素罩袍,怎么看都是天命之女的大女主模样。 “就凭你们,也想杀本宫吗?真是笑死个人了。” 过往以来,想要杀她的人多吗? 不要太多了。 但这些人成功了吗? 当然没有。 你以为这是周健武庇护的结果吗? 不。 更多是她自己的努力。 是她自己的实力。 所以她一直对自己拥有十足的自信! 少女一阵欢笑。 “哦?你以为我们杀不了你?” “抱歉,”孙贵妃淡淡道:“本宫无论怎么样看,也不觉得你们有能杀死本宫的实力。没实力呀,说不得,就轮到你们死在这里了。” 她说着淡然的话,却悄然抬起了一根手尾指。 这根手指上的指套,保护指甲的金质套子,已经飞射而出,直取那名少女。 虽然这名少女看起来很有排面儿,可能是一个有身份的大人物吧。 但终究是一个少女。 一个这样的少女,又能有几多的功力,可以挡下她这偷施的突袭。 孙贵妃不愧是孙贵妃,虽登入高位了,但做事不择手段的行为方式仍然很孙胁志。 这样的手段,当然奈何不了这名神秘的少女。 她都不需要出手。 那两名高挑女刀客其中之一,已经拔刀出手了。 看也不看,因为注意力仍然在另一个人身上,挥刀一斩。 叮。 指套落地。 “想要我死在这里?您也要有本事啊,娘娘。” 少女盈盈一笑。 她素手伸出,随意地在地上抓了两具倒霉鬼死掉的尸体扔在地上,铺叠在一起,然后一腚坐在了上面。 双腿自然而然的交叠在一起。 优雅,永不过时。 “说起来,您觉得她这手功夫如何呢?罗爷爷。” 她对好似是一个人说话。 在说话之间,从这名少女背后又出来了一个人。 这是一个老人。 脸上丘壑密布。 但却十个硬朗。 他走在少女身后,腰背挺得直直的。 只听他说道:“这是大罗洞贯的秘术,是我大罗剑派秘传使用暗器的手法,可惜了,此人一身原本修炼的大罗剑典功力转化了大多,所余有限,不然这一击不是那么好拦下来的。” 这个老人,赫然是张小乙找到的那位罗大人。只是此君已老,孙贵妃一时竟然认不出他来。 看孙贵妃惊疑不定的面容。 罗大人笑了。 “当年,老头子我追查沈莲的案子,你难道就不奇怪,为什么大罗剑典遗失了,怎么大罗剑派的反应却并不大吗?” 孙胁志脸色——变了。 她想到了一些不好的回忆。 当年。 他兴奋已极的从沈莲身上得到了大罗剑派的大罗剑典,这一无上的神功。 然后? 然后当然是选择修炼了。 不然干什么? 这一修炼,不得了,他的武功是突飞猛进。事实上,孙胁志从来不缺天资,小地方的二流武功被他练到了二流中上,这是很难得的。 可是。 之后,就渐渐不好了。 一开始没发现。 反而是武功在突飞猛进。 这是好事自然休提。 但之后就不一样了。 随着他的功力提升,他发现他的内功有问题,内力真气仿佛越来越粗糙起来,行走在经脉间,让他越来越难受。每一次运功提气,真气在经脉上稍一运行,就会让人痛不欲生。 此外。 他的心性也有所改变。 原本。 他是一个谨慎细致的人。 做事情喜欢谋一步想三步,总是算无遗策,谋定而后动。 但后来却越来越果断,总是想怎么做就要去怎么做。 结果——他就冲动了。 这是原本他绝对不可能做到的事。 只听那位老人慢慢悠悠地说道:“你这人啊,也不好生生地想一想,名门大派那么多,大多都有方法保护本门的武功秘法,凭什么我们大罗剑派就没有呢?你以为光凭借一本秘籍就能修炼成我大罗剑派的无上神功了——呵呵。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有也未必落到你的头上。我们大罗剑派的武功主要是剑法,有修仙遗泽,内力极其特殊,可以增加剑法的威力,当然——需要秘法护持经脉。你没有护养经脉的秘法,枉自修炼大罗剑典,内力凝结,经脉剧痛的滋味,它不好受吧!所以你才修炼凤凰宝典,以凤火效果将大罗剑派的内力转化成凤凰宝典的功力原因。只可惜凤凰宝典乃是神水宫的秘典,原本就是给女人修炼的,男人修炼了,只会变成一个女人。” 说到这,他嘿嘿笑了起来。 神水宫的凤凰宝典怎么到了宫里,被周健武赐给了孙胁志,这又是一个故事了。 但是很显然。 孙胁志上当了。 他修炼了这秘术。 结果变成了女人。 说来这真是一个噩梦。 时至如今。 孙贵妃,也就是孙胁志,才算明白怎么回事。或者说她算是确定了这一点。 因为早有所猜测。 只是,现在她真的怒了。 “杀了你!” 孙贵妃出手了。 她的身上,突然冒火。 这是凤火。 是凤凰宝典修炼至极的一种现象。 内功大成,内力充沛,真气外放,形成火焰形态。这是一种真气拟态的高深应用。 武者修炼,内力是炼精化气而来,正确的内功修炼其实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提升和壮大人体的本元,让人体越来越健康,也越来越强壮,当身体强壮到一定程度,就会拥有罡气这种特殊能量。 也可以把它叫成生物力场。 这种罡气是由身体强壮到一定程度由精神力量引导而生成的新式能量。 再将内力掺入到罡气里,重新提炼收入体内,这就是真气了。 武者,修炼到这一步才有真气。 而修仙者修到炼气三层就开始改修真气了。 真气因为掺入了罡气导致可以进行拟态变化。 不过,即使是这样,那也是一种极其高明的应使用技巧。 孙贵妃凭借凤凰宝典,轻而易举的就做到了此点。 随之她毫不客气,一巴掌拍出去。 澎湃的拟态火焰化为一只火翅向罗老扑去。 罗老一笑。 他动也不动。 今天。 他并未有出手的打算。 一来他已经老了,实在是不想打打杀杀了。人老了,这心性也跟着变了,不是说不能打,而是提不起心气劲儿。 不过不要紧。 他早已经知道有一个人,一直想要来。 来——报仇!!! 那名叠坐的少女动了。 她动的手。 手上。 一串珠串。 在珠串中,有一枚八角小铃铛。 她手一摇。 这铃铛也就响了。 轰。 一个东西从外间飞了进来,一下子砸在少女的面前。此物不小,加之少女坐着,竟然一下子把孙贵妃一巴掌拍来的火凤羽翅给硬生生的挡了下来。 是棺材。 一具做工精良厚实宽重的——棺材。 此棺之上,原本坐了一个人。 一个极其矮小的矮子。 现在,这个矮子更小了,小到,成了一个小不点儿,蜷缩在已经很小的一件衣服里面。 少女一笑。 她伸手把这婴儿模样的孩子抱了起来,将那衣服叠合一下,做成了襁褓模样,将婴孩放置于其中。 然后,抱在怀里。 婴孩想要说些什么。 但少女不知从哪摸出一个早有准备的奶嘴塞子,噗地塞入婴孩的嘴里,惹得婴孩十个生气,用小黑豆子样的眼睛看着少女。 “整蛊搞怪!” 虽然这样说,但孙贵妃知道。 今晚,一切,来者不善。 敌人既然来了,自然不可能是来给她解惑送头的,而是真的要来杀了她。所以敌人必然觉得是有很大把握杀她。 不得不说。 她有些警觉了。 或者说。 有些怕了。 她要提前掀桌子。 “杀了他们——” 孙贵妃下令。 或许。 她叫不动宇文禅师。 可除了宇文禅师,在场中还有依附于她的护卫,还有右大拇指等人,这股实力可是不弱的,更不用说,她在暗中还有人,有帮手存在。 最关键是。 在此地中,收钱手的人只有一小部分。其主力并不在此,而是暗中埋伏了起来。 孙贵妃从前就是一个老六,又怎么可能不会暗中埋藏一手呢。 现在她一发令。 右大拇指立刻动了。 他知道,现在这里的杀手,虽然厉害,但是对普通人而言的。要是普通的军兵,在这帐篷里,肯定会被他的杀手大杀特杀。 但现在光是一个铁甲人就够难对付了。 所以。 需要召唤底牌了。 在方才。 那名神秘的少女一进来。 啪啪啪地翻牌子,一下就把所有牌打出来打光了。什么两个女刀客,什么罗老头,什么这莫名其妙的破棺材,能干什么呀。 就这点人。 能干什么? 哪像自己,真正的出了全力。 不仅自己。 甚至自己的手下,其余四指,和右大拇指等五指,都在。 都来了。 一直都在隐忍不发,不是不在,而是都暗藏着呢。因为原本的设计就是要把胆敢谋刺贵妃娘娘的逆贼都引出来杀掉。 倘若他们这边一下子把实力摆出来。 放在了明处。 到时敌人害怕了,不出现怎么办? 不怕贼都,就怕贼惦记着。 若这些敌人叛逆一直隐忍不出,那孙贵妃怎么办?一直提高警惕小心戒备?这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倒不如行险一试,把敌人引出来。 对于刺客这种存在。 不必怕和他们对上。 怕的是他们一直隐藏着当老六。 正如一些剑客刀客,他们的剑,刀,最有威胁性的时候,是仍在鞘中之时。 比如。 此时。 两个女刀客,看起来十个厉害。 但她们自始至终仍然没有出手。 因为她们两个要应对一个人。 宇文禅师。 没有拔剑的宇文禅师没动,她们就不敢动。因为她们在此的任务就是挡住宇文禅师出手。 这种无声无息的对峙更为考较一个人的毅力耐性。 所以这时需要打出新牌才能够破局。 不是要保护孙贵妃。 更是要把来犯的敌人统统杀死。 现在,他放出了一支火树银花。 一种焰花信炮。 用来叫人了。 只是。 颇为奇怪的是。 少女目睹于此,却视若无睹。 她仍然抱着婴孩,在棺材上拍了一下。 “是完成你心愿的时候了,醒来了!” 稍顷。 棺材就有所反应。 先是棺板动了,往下吱吱的滑移。 然后被一股大力从内部打飞起来。 当棺材板把帐篷撞得东倒西歪时,一个人从里面坐了起来。 这是一个女人。 但。 却是一个浑身散发着特殊香味的女人。 这种香十个特殊。 若是刘一夫此时在此,定然能够一口叫破此香之名。概因即便是刘一夫手头上关于此香也是少之又少,且不对外宣之,生怕有人知道了想要打此香的主意。 然而。 这香味,却涂了这女人一身。 她的身体也很古怪。 看起来应该身材不错,但却从头至尾,都缠了一层层的纱布。这纱布也是经过处理的,上面也依然涂抹了一利特殊的油脂。 此时这油脂已经干结。 至少此女不是湿漉漉的。 不过。 纱布缠得也太多了些,不要说手脚,即便是头脸,也依然在此沙布的缠绕下。 此女转动了一下头。 发出了骨头关节的轻响。 然后,她看向四周,很快,就看到了孙贵妃,然后,她有些惊疑不定,又狠狠看了看孙贵妃。 孙贵妃无动于衷。 她心已经枯死,纵是下一刻再发生什么她也不怕无所谓了。 毕竟。 在她眼中。 场中之人,皆是要死的。 却听这纱布中人干巴巴,嗓音中带有一些沙哑地说话。 “是她么。” 在她身后,那名少女手抱婴孩,心情甚为愉悦地道:“不是她还能是谁,我说你都不信,现在真人在你面前了,你心里千万念想的人,总不至于会认错了吧?” 孙贵妃听了她的声音。 心头一沉。 只觉得这声音很耳熟,仿佛过去她听过很多遍,有一个很熟悉的人就用这声音和自己说话过。 她忍不住发问了。 “这个人是谁?” 少女笑道:“你以为这个人是谁?当然是你的仇人,她是复仇者,针对于你的复仇者。” 第24章 底牌迭出 孙贵妃。 或者说孙胁志。 又一次打量眼前这个对她恨意满满之人。她的内心又一次觉得,此人好似是似曾相识。但你要她说,她却说不出此人是谁。 孙贵妃笑了。 “本宫一生行事何须向他人解释。自本宫上位,一直以来因本宫而死的人多了,整个罗王宫里,哪一口井里没有我杀过的人?我赐死,赐酒,赐绫,赐杖,杀的人都记不清有多少了。想要报仇?就问问你们排队了没有?” 纱布复仇女没有说话。 她的身子却在不断的抖动。 这是在激动,这是在兴奋。 她身后少女道:“娘娘,这您可是猜错了呢,她可不是什么宫女,不是您打杀的那些宫娥奴婢,她呀,咯咯,她是三个人拼凑在一起的,我也不知道此时的她到底该叫什么了呢。哈哈哈哈哈——” 孙贵妃没说话。 她弹了一指头。 又一枚指套脱手飞出。 噗。 这一次打中了,也没人来挡拦这一击。 那两个女刀客这次被宇文禅师牢牢盯住。双方不再仅仅是站着了,还探出了杀意勾勒出气机交缠在一起。 倘若这时双方当一边有任何异动,都会破坏这种诡异的平衡,平衡一旦打破,在杀机牵引之下,雷霆杀招将会随之而下。一个应对不好,就是身死当场的下场。 所以。 孙贵妃的指套也就击中了那个纱布女。 然而。 一切仅此而已。 除了纱布女的头上多出了一枚嵌入她脑门的指套,别的什么也没发生。 说是指套,但那么粗,那么长,委实和棺材钉也差不多了。 按理说。 这么一个玩意儿,打人头上,嵌脑门子里,应该足够可以把人打死了。 可是。 现在人仍然好端端的,什么事儿也没有的模样。 孙贵妃脸沉似水。 看来麻烦还真不小。 这个看起来似乎并不怎么强的东西,有些诡异。也对吧,正常的什么人,哪有可能伤到她呢?但这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已经不是人了吧? 看出了孙贵妃的诧异。 少女笑了起来。 “想杀她啊,哪那么容易呢。半年前,我才接收了她们,对,是她们,一共是三个人呢,样子可老惨了,已经不成人样,并且都快要死去了。每一个都没有手手脚脚,身子上呢,也是千疮百孔,全都离死只差了一口气,原本,是一个也救不回来的。” 孙贵妃一脸沉静。 她,似乎,想到了什么。 三个人。 没有手脚。 全身千疮百孔。 这太容易让她想到些什么了。 只是,她犹自不敢相信。那三个人又怎么可能这样出现在她面前。这一个区区的纱布女怎么是三个人的。 仿佛知道她的疑惑。 少女道:“没错,正常的手段,是根本救不了她的。那就只好用非常手段了。每一具躯体都损伤那么严重,就每一具躯体里找一找好了,把所有人最好的器官都移到一个人的身体里,虽然勉强,但至少能让一个人脱离必死之境了。然后,把那两具躯体,当成养料,喂食给这一个人吃,这种尸术再加寄魂术结合,就制造出了现在这么一位尸女了。” 种尸术。 降术一种。 极其残忍变态的术法。 要知道养尸是十个困难的,前后需要大量的时间精力,尤其是时间。很多时候,一个术师养一个尸,临到了老,到了死,也未必能够成功。 种尸术可以大大缩短养尸的时间。 弊端是——尸是能培养出来。 但是控制很难。 只能说用来祸害别人。 寄魂术就简单一点了。 是一个普通的术法。 两个都是降术。 此二术之集合,就可以把一个重残重伤之人培养成尸。因为这个人已经尸妖化,所以才能在营养足够的前提下,重新生出手脚出来。 简单来说,少女是先把三个人给救活。 原本是一个都活不下来。 但在三个人中,进行最优选择,把三个人身上最好的部分器官全供一具躯体里,终于让这三个人能够活下来一个。 然后对其施术。 把其中另外两具尸体切细碎了,喂给这一具。 在棺材中。 慢慢地,慢慢地。 手脚重新长回来了。 原本。 这样的情况,她应该失去理性,发暴成狂,失去控制。 但在寄魂术上,她仍然顽强的保持自己的意志记忆。 之后。 是第三个术。 少女就不必说了。 把一切的底牌告诉敌人,脑子坏掉了。 那是借助执念而生成的降术。 夺命追魂降。 以杀一个人或完成一个目标而形成的一个降术。 在这个执念没有完成前。 纱布人是不会死的。 当然。 物质是守恒的。 纱布人被打,受伤,普通的可以不计,重点的也是需要能量来恢复的。这就需要一个提供能量的人。这个人就是此之一降术的弱点。 正因如此。 少女是不会说的。 “难怪不死,已经不是人了吧。” 孙贵妃冷笑一声:“那我就把你烧成灰烬!我看你还能怎么活!她面对任何受害者,也都会无动于衷,更不会把” 像孙贵妃这种人,无论她做了任何事,都不会后悔的。无论别人的苦难放在心上。 弹指间好。一掌拍出了大量的凰火。 方才的凤凰火被棺材挡住了。 她才不信这个怪物是烧不死的。 但。 那怪物往前两步。 她方才从棺材中出来,仿佛一个久病之人甫一下地,连走路都脚步蹒跚。 哪里能够避开这扑面而至,真气拟态化成的凰火。 在孙贵妃有意识控制之下,这火也就瞬间烧遍纱布女一身。理论上,一身纱布的女怪物是再好也不过了的着火物,现在这么一下子,她一定会烧得很艳。 烈火燃烧。 一个人形火棍立刻出现了。 孙贵妃却无丝毫笑意。 倘若她真的成功了,那少女,罗老头,都该有些颜色的。但此之二人,就像是她一样,始终保持着无动于衷的表情。 仿佛好这把凰火,一点用也没有。 正在她迟疑之时。 那人形火棍动了。 从烈焰之中,一步走出了一个人。 正是纱布女。 她身上的纱布,毫无疑问的确是烧坏了一部分。但也仅止于此了。 其余的,好像什么毛病也没有。 甚至,那本该在她身上的火,也不再烧她。还渐渐被她控制了。 看着纱布女开始操控这凰火之时,孙贵妃终于色变。 “动手,都给我动手,杀了他们!杀了他们!” 她发出了连连的厉吼尖叫。 自打成为贵妃,她一直很注意自己的形象,往往哪怕是内心波动再大,有再多的情绪,内心话,但从表面上她都是平静沉着,稳得一批。 可现在。 她感到整个后背的汗毛都竖立起来了。 还是倒竖的。 一种莫大的惊恐袭上了她的内心。 她竟然感到,她真有可能,被这个莫名其妙的纱布女给杀死。 呛——!!! 宇文禅师拔剑了。 他的剑法不是居合,倒也不必非要到最关键时候才拔出来。 剑一拔,对面两个女刀客就受不了了。 她们双双——拔刀。 两把水汪汪的大刀被拔了出来。 但,都是刀锋向后。 宇文禅师不惊反喜。 他一眼看出来了,这二人使用的都是正确的对敌手段,高明的武功,加上正确的应对,此之一战,不算是辱没了他,值得他拔剑与之一战。 提剑。 他缓步,靠近。 另边。 纱布女开始解缠蒙她头脸的纱布,被火烧坏了部分,让她缠着不舒服,所以干脆拆解下来。 不消一会。 脸,就露出来了。 这张脸,俏生生,很是羞怯的模样,像极了一个曾经让孙胁志动过真心的女人。 曾经。 孙贵妃仍然是孙胁志之时,喜欢了一个有夫之妇,一直是没有得手。正是因为一直没有得手,所以他反而对这件事颇为在意。 也因此,他对这个女人投入了更多的屑想。 原本。 屑想也只是屑想。 就像一只爱上猫的老鼠,只敢偷偷摸摸的想,却不敢跑出去表白。 但后来——他终究还是得手了。 是,手段是很卑鄙,是很无耻。 但那不是重点。 那都不重要。 只不过虽然得手了,可后来他却又厌倦了。毕竟再好也是一个有夫之妇,哪怕再爱他又有什么用?后来,他伤害那女人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重,欺骗,伤害,始乱终弃。 终于他让那女人堕入深渊。 曾经,他有过那么一丝的愧疚。 但也就仅此而已了。 原本以为这一辈子一切就这样了。 哪知道,她又看到了这张脸。难怪说似曾相识呢。 原来真的是你。 是你的话,的确可以找我报仇。 但,那也要看你是不是能杀了我。 “都什么时候了,收钱手,你们收钱不办事,信誉不要了,尾款也不要了吗?” 孙贵妃怒喝收钱手。 收钱手的右大拇指也在发愁呢。 他这边已经给出了信号,怎么就不见回应呢?要知道,他们这边可是杀手团,杀手组织,这是很讲交效率的。 就算没完工,也该给一个信号啊。 一支信号是马上。 二支信号炮是快了。 三支信号炮是困难,我这也麻烦着呢。 假设他们埋伏的人遇上了麻烦,至少也该有所回应不是,这一支信号炮都没有,算怎么回事? “应该快了,应该快了!” 他只能这么说。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少女大笑了起来。 右大拇指心中一惊。 难道,此女还有后手,拦截住了我们的人?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虽然此女手上应该有不少精兵,但现在外面狼情混乱,这且不说了,自己手上的人是杀手啊,普通士兵怎么和他们比速度比灵活? 就算有大量军队在拦截。 也不可能一个人都不来,不可能一点信号也没有。 外边。 的确有一支,不,不是一支,而是两支杀手队伍想要总进来。他们是杀手,其中有九名至少一流的高手带领。 理论上。 即便是之前五位内卫大档头加五百内卫军,也挡不住这支杀手团。 但现在。 他们寸步未进。 甚至连信号炮的焰火都放不出来。 因为此刻的两支杀手部队,在他们的上方,是一杆高高飘起来的旗幡。 此幡一方面在吸收四周不断死掉之人的灵魂,一边散发出层层阴暗的黑气。阴气笼罩四野,形成了一片暂时隔绝了阴阳的小空间,一方不着迹于生,不涉之于死的化外之地。 民间俗语,称此种地方叫两不沾,又叫半步多。 这里。 其实就是一方被临时开辟出来的鬼域。 杀手们进入了此间,又怎么能够联系得上外面呢? 但这还不重要。 理论上。 遇到此种环境,并非无解。 只要你不想不问,一个劲儿的往前走,不要拐弯,不要绕线,更不要回头观望,总是能够走出来的。 这便叫天无绝人之路。 但是。 他们这时却是遇到了有人拦路。 三男,一女。 女人一动不动的,双手抱胸,在后面看着,不,也不是白看着。她身边跟了一头驴子,还怀抱着一只猫。 三个男人。 一身披坚持锐的军甲。 不是普通皮甲,是重甲。 且都覆着面,连脸都看不清。 加上光线不好,真是什么都看不出来。 这三个男人。 带头的一个人手提一把双手大剑。 白晃晃的剑身,说明了此剑锋利,可以斩骨剁头。 另一人手持一把绿色的长刀。 还有一人,手持看起来普通点的白色长剑。 只此三人,就敢拦路。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原本众杀手以为,对方好收拾,就算他们难以应对,可自己这边的九个高手还收拾不下来么? 哪知道甫一动手,他们就发现,他们错了,大错特错。 对方三人。 哪里是三个人。 分明是三个杀神。 杀起人来,是一刀一个。 特别是他们身穿坚甲。 左大拇指气得叫了起来。 “这三个混账是哪里冒出来的!” 是的,他不知道,很多人都不知道。 江湖,武林,虽然强盛,但仍然要顾忌朝廷。原因是什么?是因为朝廷其实也有自己的高手,他们大多是在战场上杀出来的,所学的东西被称之为——军武。 军武的特点是易学速成,但之后就比较吃天赋了。 好在朝廷人多,几十万大军,总有能出挑的。 这军武的最大特点是什么呢? 杀人。 所以军武在某方面比江湖武林的武功路数还要霸烈,并且不存在任何道德问题。 此外还需要马匹和铠甲。 所以军武糙可能是糙了点,但打起来绝对猛。 如果是纯粹军武,也没什么。 但显然的,这三个人不是。 至少其中两个不是。 但他们将军武与武林的武学结合起来。 这让他们至少在杠正面上不输任何人。 而偏偏。 杀手们想要出去就必须要走直线从这路上撞出去。 所以。 他们就给拦下来了。 第25章 拦道阻击 “我们不能在这里再拖下去了,已经收了钱的,就一定要办事,不然会收不到尾款的,最重要是失去信誉。” 一个人说话。 他是左大拇指。 其余人都看向他。 特别是他的直属下属。 在关键时候就需要他们上了。 虽然。 他们不想。 “上,布天罡五行杀阵。” 这是不得已而用之的。因为这东西需要配合,而配合多了,往往会影响个人实力的发挥。 但此时实在是没办法了。 三个披重甲的高手在这儿堵路。 就卡在这个点上。 没上去杠不行啊。 五个高手配合起来,他们身法交错,刀剑呼应,相互配合,从常理说,他们甚至能够越级杀敌。不要说一流高手了,就是超一流,甚至宗师,也不是没有可杀的。 但此时他们错了。 他们面对的,是经历生死考验,久经阵战的三个人。 更不要说。 他们披甲。 这委实是刺客杀手的克星。 更不要说,这三个高手中,还有一个老六。 只战得数回,有人就叫了。 “不对,有毒!” 杀手做事,不择手段,往往是为达目的而无所不用其极。 下毒,乃是稀松平常之事。 可是这一回,反倒是他们被先一步下了毒了。 更阴险的是,他们中的是后发药。 中毒之时不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等到感到自己恶心想吐,手足无力,浑身渐渐没力,知道中毒时,已经是积重难返了。 于是好端端的一群高手,一下子变得像是软脚鸭一样。 左大拇指带人退下,但来不及了,仍然给砍死了两个。 他也算杀手组织的高层了,往日里位高权重,只有他们杀别人的份,什么时候被人这样反过来杀呢?这死得原因还是中毒再被砍,心中的憋屈啊,让他们稍微理解了一下以往被他们阴死的人。 但,恨啊。 可如之奈何。 左大拇指道:“你们是不是一定要和我们过不去!” 对方三人一笑。 这话真是失智了,可见左大拇指已经失去了冷静,快要急得上火了。 但他以为这就结束了? 只是这样挡住就算完了? 一个人招了招手。 “你也上吧,好好玩玩。” 杀手们还以为他们在叫后面那个一直没动看热闹的女人。 哪里知道,不是。 不是那个女人。 听到召唤动了起来的,是那头驴子。 这头驴子,看起来小小的,但一身上下满满的都是结成硬块像铁疙瘩一样的肌肉。这像话吗?一头驴子,拥有这样的肌肉,简直岂有此理。 但就是这么一头驴子,小而强大。 看起来小,实则在力量上已经可以媲美大象,也许更强了。 现在。 这头驴子得到了许可。 它终于可以撒欢了,终于可以随便跑玩了。只见它先原地一个小蹄踏,然后就真的往前一扑,冲入杀手人群中了。 不要以为驴子就不会战斗。 事实上驴子是绝对能够战斗的。 它有着三分虎性,也就是说,一头驴子发起疯,有点像老虎。你还能说它弱吗? 只是正常驴子又矮又小,又脑子不怎么聪明,所以才一代代的给人类拉帮套。 现在这一头则不然。 它是一头力气大得出奇的驴。 头顶,脚踹,撕咬,摞蹶子。 四大板斧施展下来,杀手群们是唉声叹气,一连倒下了一片人。人打不过去也就算了,可现在这是连一头驴子,也打不过!? 还真打不过。 力量摆那里呢。 这边战斗,仍然未休。 那边。 复仇者开始动了。 复仇者纱布女面目早已经狰狞起来。 她面容扭曲,一脸疯狂,嘴巴张开,口涎横飞。 原本步履蹒跚的身子是越来越快,越来越灵活,围着孙贵妃攻击。 孙贵妃已经不敢大意了,至少,她不敢再用凤凰火攻击纱布女了。 她知道。 此时的纱布女既不是她害过的席氏,也不是沈家的那两个女人。 她是一个已经濒临死亡的,被重新救回来的,已经扭曲变态的怪物。 从某种意义上讲。 她就是一种诡异。 这样的怪物,已经不可以用常理去度之了。 所以她用了武器。 不过,她是一个贵妃,像她这样一个人如果随身佩戴兵器,还能随时给罗王侍寝吗?所以她的武器是特殊的。 一根细长的金簪被她从头上取下。 无视了秀发如丝般顺滑而下。 孙贵妃就挥动了这根金簪与之战斗。 她武功极高,毕竟原本她就拥有极高的天赋,当有了机会后,可以说除了为罗王侍寝,就属修炼武功最为积极。 要知道。 纵然凤凰宝典是无上的神功秘籍。 但也不是说什么人都能修炼成功的。 孙贵妃能够修炼成功,天赋与勤奋,这二者是缺一不可。 纵然成功了,她日常也仍然未曾放下过苦修。若非如此,她这年龄岁数,又岂会吸引得罗王封她为贵妃,说得白一点,若不是罗王真的很喜欢她,她又岂能坐稳这贵妃之位? 诺大王宫。 正常而言之。 有王后就没有贵妃。贵妃,是建立在没有王后的基础上。 后宫之中,那么多人之中,就孙贵妃上位了。若非不是她出身太差,背后实在是没有一个娘家人,说不定王后正位都没有。 不过,想当王后啊,基本是不可能的。 一是周健武怕失控,二是孙贵妃虽然已经完全变成了女人了,终究只是外像而已,究其本质,她哪怕有了一切器官,也不会有卵子,自然是生不了孩子的。 三是外朝是不会答应的。 所以,不可能。 好吧,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杀。 但哪那么容易杀呢。 现在,场中最激烈的,竟然是铁皮人那边。右大拇指左等等不来,右等等不来,只好和手下杀手和帐中的护卫一起,层层叠叠扑在他的身上。 铁皮人一身重甲已经很沉了,再扑一堆人,纵是他力气再大,也是僵峙住了。 最尴尬就是宇文禅师和两个女刀客,一直都比较客气。 不是他们不用心。 恰恰相反。 双方都在动真格的。 只是双方都很小心谨慎,不愿意出错。 所以才变得如此尴尬。其实这才正常。若一味打得好看,那不过是耍把戏的。 真正的高手可没兴趣在那儿跳舞,讲究的是不动则已,一动杀人,一出手就抱着必胜的把握才出手的。倘若没有机会,又何必要出手呢? 所以他们才是真正的对峙。 而孙贵妃和纱的布女不一样。 纱布女看起来诡异,真正战斗,不是孙贵妃的对手,只不过孙贵妃倘若把握不到重点,是很难杀了纱布女。 所以,终究,这是一场对拼,拼双方的毅力和消耗。 坚持到底未必是赢。 但总是要坚持。 可。 孙贵妃不愿意了。 她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不知是什么时候,什么人说的。 人,一定要靠自己。 这话真的很对。 她不再隐忍了。 功力一运,凝聚成异常状态的内力从金簪的尖头发射出去,一把金簪成了一把冒着金红光线的光剑。 嚓一下子。 纱布女的一条手臂就刀切豆腐,火入黄油般,切掉了。 孙贵妃再一挥,要切掉纱布女的头。 但没成功,只是又切掉了一条手臂。 没能一次杀死,有些可惜,但也好,没了手臂,这怪物又能怎么样?孙贵妃想自己有些过于警惕了,就这实力,能干什么? 最多是让她多废一些手脚罢了。 “叮铃——” 神秘少女晃动了一下手腕。 八角青铜铃发出悦耳的声音。 纱布女身形一顿,下一刻她仿佛被人操纵的模样,虽然失去双手,但根本不影响她的行动。 她一个低头,几番跳闪,就躲过了孙贵妃的攻击,同时一低头,猫腰,用嘴叼起一只手臂。 下一瞬间她回到了神秘少女的面前。 神秘少女抓起那条手臂贴在伤口上。 不消片刻,伤口便弥合起来。 “原来关键是你——” 孙贵妃终于找到纱布女的弱点。 那就是杀掉神秘少女。 毫不犹豫。 她立刻扑了过去。 她要杀了那个少女。 但在少女眼中却满满的都是讥讽之色。 在她身下。 她的影子里。 一下跳出了一个人。 这人同样是个蒙面人。 她打扮得和神秘少女几乎一模一样。 至少。 光从身材上是看不出来的。 这是东岛秘传的影武者。 一些位高权重之人会培养一个最为亲密之人,影武者。 影武者的责任是保护主人,同时必要时会替主人去死。 毫无疑问。 神秘少女就是一位大人物。 她拥有自己的影武者。 并且此人武功很高。 她知道。 孙贵妃的金簪剑根本不能挡。 她的内力凝聚程度太高了。 她的剑可能会折断,落败,甚至直接死掉。 但是。 好在。 她的剑长。 毕竟,想要凝聚凝炼度那么高的真气剑需要消耗的内功太多了,所以孙贵妃的金簪剑只有一尺多点,大约一尺半左右。 剩下,要想再长,需要消耗的内力会是一个难想的数字。 孙贵妃毕竟是武者,不是修仙者。 她的真气质量不及修仙者,想要用出高质量的金簪剑功夫,必须要消耗数之以倍的内力真气,纵然是她天资出众,又加上足够勤奋,可内力也仍然会显得不足。 所以。 一尺半。 这是一个恰到好处的极限。 但是影武者的剑却是足够长的剑。 不仅长。 还软。 其剑软如曲,长剑的剑刃一个轻荡,弯曲出一个桥样的弧度,剑锋一下子扎在孙贵妃的手臂上。 孙贵妃大骇。 她连忙收手,只因她知道,对方的剑极其锋利,一个不好,会把她手臂给绞烂。 但如此一来,她就落入了下风。 随后,影武者剑出如风,长剑乱舞,剧烈颤动,仿佛一朵剑刃组成的花在人面前绽放。 这真是剑剑追风,剑剑夺命。 每一剑,不是炫目就是刺喉。 在这样如潮的攻势下,孙贵妃又能怎么办呢?她只能选择后退,退退退,一步步退至椅子前。 轰!!! 孙贵妃忍不住,释放出了真气拟态的凰火。 在猛起的火焰中,影武者自然选择了退走。 但是,顷刻之间,纱布女又从火焰中出现。 她的脸上挂着病态的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纱布女扭曲着笑了起来。因为太用力,连嘴角都向旁边撕裂开来。 她的手又重新被接上了。 就和没有被斩下来一样。 她奔跑如风,向孙贵妃扑来。 孙贵妃继续用金簪剑。 但这一次,纱布女躲过去了。 不仅躲过去,她甚至以自己超快的速度想要夺走孙贵妃的金簪。 不得不说。 现在的纱布女已经不是那么好攻击到的了。并且,她的速度又快了许多,快到只有影子。当你用目光看到时,那就已经是残像了。 所以她不仅没被攻击到,还抓住了孙贵妃的手。 孙贵妃连忙运功,想要以自身的内功把纱布女给震开。但不好的事发生了。 她的内力一接触纱布女,就被对方源源不断的吸收了。 “不。” “救我!” 她叫了起来。 可,不行了。 这时,纱布女已经像一只女体模样的蜘蛛一样,四肢交缠抱住了孙贵妃。 不仅牵制了孙贵妃的双手双腿,还将她抱得牢牢的。 孙贵妃毕生苦修的内力,连绵如水一般,在源源不断的外流,流入到纱布女的身体之内。 右大拇指当然想阻止。 但他做不到啊。 影武者冷静的站在那里。 手上一柄龙吐珠的剑器在轻轻的晃动。 只要右大拇指敢动,敢过去,就将迎来她奋力一击。 右大拇指并不在意与之一战。 但他知道,战斗不是目的,救下孙贵妃才是最主要的。 可偏偏这一点,是要做不到的。 完了。 完了完了。 杀手组织很难运营。 所以一直以来,收钱手总是很苦难的一步步成长起来。个中的辛酸,实不足为外人道也。 从少数几个人开始,经营,建设名声。 直到手上有了越来越多权贵的生意,这才算勉强经营下来了。 可这一次。 信誉要丢光了。 加上迟迟不见现身的主力部队,可能,这是凶多吉少,损失如此之大,估摸着收钱手要破产了。 这真是悲剧。 第26章 贵妃之死 宇文禅师动了。 他真的动了。 哪怕是冒着先机丢失的代价,他也是选择了出手。 但,两名女刀客,一前一后向他出刀。 啪地一脚踏在地上。 身体一阵收缩,一刀就给劈下去了 另一个人也是一样的,脚往前踏,啪地一声,身体一缩就是一刀。 这二人。 一个人的出招,宇文禅师还能应付。 但配合默契的这两个人,武功还十分相近,再加上是连环出招,这让宇文禅师怎么办?他虽强,却不是真无敌,不是超人,不是仙者,他仍是一个人啊。 所以他也只能先避其锋锐。 就在这时。 孙贵妃那算得上极为磅礴,极其澎湃的内力,已经海去山河空,涓滴不留存了。 一身因内力而凝聚的至阴之气也随之散去。 这可不得了。 原本千娇百媚的孙贵妃,她的容貌身形,又有了几分孙胁志的模样了 越来越像席氏的纱布女咯咯笑了起来。 “好哥哥,这一下,我们两个终于可以在一起了,嘻嘻嘻,在一起,不分离。” 轰。 呼! 凤凰火的真气拟态火焰一下子熊熊燃烧起来。 一下子把这两个人给吞没了。 孙贵妃。 死了。 整个人被真气拟态化的凤凰火给烧之一空。 真是仅余下了一把灰而已。 真是不知道什么秘术才能将其救回来。 恐怕修仙者都不愿费那功夫。 右大拇指悲叹一声,只能选择,走。 但临走之时被铁皮人大流星链子锤一通狠锤,不知多少人被打死打伤打断了腿。 只有极少数的人才跟右大拇指一起逃走了。 而就算是右大拇指,也丢了一只手臂。 倒是宇文禅师,十个安全,还和对方见了礼, 才施施然的离开。 虽说他也真的出了力,甚至可以说,打得十分凶险。 差点也没了命。 只能说,没事是幸运。 但毕竟没有什么真正的伤亡。 双方都对这一结果十分满意。 在这么一场死伤惨重的大战下,还能全身而退,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什么事都没有的就活了下来。 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反倒是此之一行的胜利者,那名神秘的少女,仍然有些不明所以的遗憾。 她有些不舍。 一张绝美的好牌,打掉了。虽然早已经知道这是一次性的牌,但仍然可惜了。 种尸术这种降术中的秘术,未想威力竟然有如此之大。当然此之一术是要看人的。 只能说,席氏身上的执念与怨恨,是意想不到的大啊。 若非如此,想杀孙贵妃,绝对不是这般容易的。 孙贵妃的金簪剑,或凤凰火焰,都是一级甚至顶级的玩意儿,普通人碰上根本就死路一条,绝不好对付。 但她偏偏遇上了和她苦大仇深的纱布女席氏,或者那不是席氏一个人,而是三个人的苦难凝聚成的怨恨,这才毁了孙贵妃。 只能说。 时也。运也。 命也。数也。 天意叫她灭亡,如之奈何。 一场波折,烟消云散。 天。 将之为明。 仿佛是感觉够了,差不多了,狼军们也如同潮水一般的散去。毫无疑问,它们的离去,带走了绝大多数的尸体。不,这些已经不能算是尸体了,而是狼军们的军粮,是食物。 可即便是这样,仍然有一百五十多名护卫军死里逃生的活了下来。 但这也并非好事。 他们虽然活下来了。 可孙贵妃却死了。 活人不能向死人问责。 可孙贵妃死了的这一口大黑锅它总需要有人来背吧? 死人背不了的,就算背也不好穷算计。 但这些活人就无法幸免了。 当然他们目前仍未知道。 或有小机灵鬼能猜到,但之后就看他们自己的选择了。 在这时,没有人在找不自在。 不过,有几个人,仍然施展着轻功,在急促的奔行。 没一会儿。 他们到了。 就在距离大营五百步左右。 但此之一地,尽皆黑土。 是那种捏一把,滋滋冒血的黑土。 没错了,这是此地之上曾经死了的人用血把土质弄得像黑土颜色的。 这地方曾经是什么人? 毫无疑问。 是收钱手的人。 右大拇指嘴角轻颤的走在于其上。 身边少数几个下属也一脸的凄然之色。 这举派,集整个组织的发财之旅,竟然成了毁灭之途。 一下子死了这么多人。 好容易有些规模的收钱手杀手组织一下子回到了起家之前。组织中精锐精英一下子几乎算是被一网打尽。 更让人郁闷的是。 连尸体也都一一消失不见了。 若是可以,某人真是要告诉他。 高手的尸体,是莫大的资源。 对于某些人来说,尸体也是有档次的。 那些普通老丑的不说了。 身体健康的年轻人尸体是一种资源,漂亮女人和武林高手的尸体就又是一种层次的资源了。 对于漂亮女人,和武林高手的尸体,那绝对是高档货了。 这样的尸体,根本就没有不需要的。 漂亮女人,体质特殊的话,那就是宝贝疙瘩,不仅可以提取尸香精油,还可以制成尸姬尸傀儡。 武林高手的尸体那真是连根头发丝儿都给安排得明明白白的。 对于这送上门来的材料,又岂有不收之理。原本,对于此之一战中,那些死了的人,他是一个都不打算放弃的。 如之奈何。 第一他的储物之宝还是孙春绮提供的,空间有限,不能随便什么都装。 其二他若如此做了等于明明白白告诉别人是谁做的,到时反而不好。 老老实实当一个快乐的老六——它不好么? 为什么一定要跳出来出风头? 那些出风头的人总有一天会明白箭射出头鸟的道理。 太出风头了,其实不好。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出了名的人几乎就像一靶子,容易被人惦记去暗算。 能防一时,还能防一辈子吗? 退一万步说,你能防住,就不累吗? 根本毫无益处。 所以。 某个人只是随便收拾一下,就走了。 这片战场,仍然留下来了。 可右大拇指就伤心了。 他的人啊。 这且不说。 没多久,援兵来了。 这是一支万多人的军队,是附近州府的驻军士兵。 领头的是两个人。 一个自然是部队的主将官王大老实。 王大老实是一个绰号。 说这个人心地比较实称。 没有党派之分。 不喜欢搞小山头。 他不喜欢别人巴结他,也不喜欢巴结别人。从前周健武不在,大罗朝廷风气还很正的时候,他从一个大头兵硬生生的混上位了,成为了一地驻军的头领。 其实以他的本领实力,原来是可以更上层楼的。 但后期不是周健武上位了嘛,他也就在一个地方当驻军统领一直到现在。 本来他不想过来的。 但毕竟是贵妃。 朝廷明令要求各地驻军与之配合,务必要保护好贵妃娘娘的安全。 所以。 明令于此。 不得不来。 好在这个王大老实是知道自己不擅长逢迎吹捧之事,在政治上有些白痴,又要和孙贵妃见面,他怕自己有不周之处,就请来了一个人帮他。 此人就是在本地的兵曹司。 也算他的朋友。 二人志趣相投,脾气对味,能够在一起说得上话喝得起酒。 这二人,接到了消息,已经可以算是急行军的赶过来了。 但毕竟距离遥远。 且大军调动不易。 不是说调兵就调兵的。 驻地官兵的调动,第一需要通报全营,让下属官兵知道,给他们要行军打仗的准备,是该整理的整理,该写信的写信。 因为谁也不知道这上了战场,还下不下得来。 大罗朝廷正规军队的待遇还是可以的。 和锦天的炮灰军完全不同。 要顾及底层普通士兵的感受。 这样士兵才会甘心为朝廷效力,比较能够保持军队的战斗力。 然后是烧锅造饭,在行军前至少让士兵们饱餐一顿不是。 最后,有钱要发一笔钱。 没钱也要许个愿。 事后要怎么样怎么样的。 这样,军队才会老实愿意的跟随出战。 否则,心中迟疑不愿,谁愿意相信这样军队的战斗力? 当然了。 此时罗国的一些好的风气已经败坏了。 很多规矩都被打破了。 可至少。 王老实仍然严格控制住了他的军队。 王老实的好朋友,兵曹司马,管理军中粮草储运的一个官儿。 这个人叫童仁杰。 他发出了感叹说:“贵妃娘娘身边的护卫亲军应该是从城卫军中分属来的,按理说应当是我大罗朝廷最为精锐的部队,怎么可能二千军结营自守,都撑不过我们的到来,连一个晚上都守不住的吗?” 王老实大呼一口浊气,不怒反喜,哈哈笑道:“我正发愁该要如何和这个娘娘见面周旋呢,没想到人就没了,天意,老天爷都帮我啊,哈哈哈哈哈,不管了,反正这个锅扣不到我头上,我天一大亮就率兵来了,可没有耽搁救援之事,这娘娘遇害,那是别人的锅。” 孙贵妃名声委实是不怎么样。 她于国无功,于罗王也没有子嗣,啥都没有的一玩意儿,从野评风传中,她是靠卖腚上位的,是玩别的妃嫔不愿意玩的玩意儿讨好了罗王,因此上位。 这么一个东西,能让王老实这样的将军有什么恭敬之处吗? 救援孙贵妃,打心眼里王老实就是不愿意的。 随后。 他们收罗到了剩余下来的残兵,调查了残存的战场,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童仕杰忍不住捋自己的胡子赞叹不已。 “好生高明的用兵手法啊,引诱狼军为兵,直接一举打烂了护卫营的两千官兵,真是好算计。” 战场上,尸体不多。 大多是被狼军拖走,当储备食物了。 普通狼群,是奈何不了这座大营的。 但狼军就可以了。 一是数量足够,二是服从命令听指挥。 普通头狼对狼群的最大权利是对配偶的支配权,平时捕猎也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唯有狼军,狼王可以调动狼群去分进合击,甚至执行必死的任务以满足狼军的整个利益。 所以这座军营终归还是倒在了狼军的攻击下。 但是。 童仁杰很清楚一件事。 指望狼军杀了孙贵妃多办是不可能的。 狼军只能对付护卫军。 孙贵妃对于狼军而言并不比其余的普通尸体多一块肉,或更好吃一点。 它们不会专门刻意的对付孙贵妃。 所以。 这是有人利用狼军把护卫军给毁掉,再撕开大营,杀了孙贵妃。 能杀了身边有众多高手环卫的孙贵妃,可见狼军是被人引诱来的。 这是利用了狼军啊。 王老实陪同童仁杰转了半天。 王老实忍不住道:“不是,你到底在找什么?” 童仁杰道:“活见人,死见尸,贵妃娘娘死了,尸体何在呢?就算逆贼对贵妃娘娘恨之入骨,需要砍下娘娘的头颅,也不必把整个尸体都带走吧?我方才在主帐中观察了一下,我可以准确说出任何一具尸体大致的身份来历,但在这其中,并没有孙贵妃的尸体,更为奇妙的是,我也没发现有人抬搬重物离开此地的痕迹,也就是说,理论上孙贵妃仍然在此,可人呢?好端端一个人就突然没了,哪怕是具尸体呢,总得有什么留下来呢?” 王老实有些明白了。 没有孙贵妃的尸体。 空口白牙。 你怎么说孙贵妃死了? 她难道就不可能是被人带走了吗? 是。 你救不回孙贵妃是没什么。 死就死了。 可你连一具尸体都带不回来,这就说不过去了。 “感情我还是摊上事了?” “没办法,尸体不在,朝廷需要一个交待。我们也是需要一个交待。这一趟出来,什么都没有,空手回去了,要什么都没有,朝廷会怎么想,又会怎么办?要知道,你这个人,脾气不好,往常得罪过一些人的,他们会不会借题发挥,硬扣你一个救援不力的帽子,说你对贵妃娘娘的安危毫不上心。” “嘶——” 王老实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知道。 如果这事是他来办。 在未发现贵妃娘娘尸体后,很可能会图省事,一拍屁股就走了。 这便是政治上不成熟的表现。 有些时候,一些虚事,一些原本不需要做的事,也还是要做的。 “如之奈何?” 现在该怎么办呢? “至少要追杀狼军一段时间,然后用狼尸来给上面交待,至少要证明自己已经尽力了才是。” 王老实无可奈何,只能带兵追杀下去。 第27章 追杀狼 狼军退了。 但这是开始。 你以为给你的就是你的了? 有没有一种可能,给你的只是暂时放在你那里的呢。 你还要连本带利还回来的。 毫无疑问。 狼军明白。 又或者说,狼王明白。 它在退,退往的路是——雪域。 蛇国遗址。 整个高原人,亦或雪域人,都称之此地为白色圣山。 谁能想到。 在古代。 这里是蛇国遗址。 其实在古时,这里不是这样的。 当年。 高原有丰富的物产,所以才能供养出多个部族,也是蛇国在此地立国的原因。 那时,这里,春暖花开,草木繁盛。 怎么看都是一派盛景。 直到英雄王杀了统万蛇。 但这还不是结束。 蛇国积年的强盛,怎么可能因为一个统万蛇就彻底的一下子不行了? 不是的。 蛇国仍然有大军。 蛇国亦有无上的底蕴。 这时,英雄王祭出了一种异宝。 那是当初这座高原风调雨顺土地丰产的结晶——大地宝石。 大地宝石是一种绿色的宝石。 这是大地的精华。 用修仙者的话说,大地有三宝。 吉壤,也叫丰土。 这一种灵土。 只有此土才能培育出优秀高产的植物。 只不过。 据说啊。 大多吉壤,只消一被找到,就让那些高高在上的修仙者拿走了,去培育那些灵植。 凡人,正常是无福消受的。 二是地乳。 大地之下,虽然多是地浊煞气。 但也有一样异宝,那就是地脉精华所凝聚的地乳。 地乳是当世极少数没有任何副作用且任何一个人,哪怕是普通凡人,都能够使用的恢复性的灵宝。特别是恢复能量。 最后,就是这大地结晶,绿色的宝石。 这种品质的灵石,极其稀少。 很多修仙者以为这是木属性的灵石。 殊不知这其实是大地灵石。 但。 当初。 为了对敌。 英雄王撒卡把手上的绿石全扔了,当武器砸向了敌人。 这就导致了,一段时间里,高原上草木飞长,迎来了英雄王在位时的黄金时期。 但当绿石破碎后,里面的生机之气消散一空之后,高原就渐渐不行了。 谁能想到。 当年虽然残酷,却无比繁华的蛇国,居然成了这副样子。 高原上,反而多出了一座洁白的圣山。 直到。 最后的北凉,统一高原,异地封王,消耗掉了高原最后一丝皇气。 哪怕高原王灭掉了北凉,也不能反客为主,反而要向大周称臣。 要知道。 高原最强盛之时,蛇国可是凭借一己之力就供养了五十多万的脱产大军。 象雄部的军力最盛时也就到三十万左右而已。其中还有很多是小部族的人马。 今非昔比。 这和过去可是太不一样了。 每每目睹于此。 有个人总是十个的心痛。 她目睹于祭坛,总是想要穿越时间,回到过去,找那个人问一下。 统万户啊统万户,你来看看,你告诉撒卡杀你哥哥的方法,你把地下的结晶石交给撒卡屠杀了我蛇国的大军,你造成了这高原衰落的根源,你到底后不后悔。 什么英雄王。 看看这高原。 看看这莫名其妙出现的雪域。 这里以前的名字是丰土,是圣城啊! 少女发出了一声轻叹。 她赤着双足。 殊不知在她一双雪白秀足上,始终包裹着一层真气,这使得她脚掌底始终纤尘不染,雪白秀嫩。 即便是再正常的人,也会对这双秀足产生一丝绮念。 少女穿得极为朴素。 只是简单的白裙子。 并不是什么上好的丝绸料子。 甚至裙角边裾也磨损得起了毛边,拖出了布条。 但,不得不承认,至少它是干净的。 干净到了,和外边的雪一个颜色。 雪白的人,雪白的裙。 这使得这名少女浑身上下好似笼罩在一层莫名的光中。 她看祭坛。 空空如也。 什么也没有。 这是从前置放蛇王宝玉的地方。 现在是放一颗伪珠。 只是可惜,此枚伪珠已经被小心翼翼的收藏起来,不到用时,是决计没有人拿出来的。 “什么都没有……啊……啊……” 她就这么的吟唱着。 忽然,她想起了什么。 停步,低头,叫起了一个名字。 “雪弥勒。” 一头仿佛大猴子一个人从阴暗中站了出来。 “圣女,何事?” “我的灰风出去多久了?” “啊,已经快半年了,差不多了,等到它的子民死得差不多了,它就会回来了。” 圣女点点头。 “嗯,灰风什么都好,就是太顾及它的那些狼子狼孙了。” 雪弥勒没说,不像我,全然不在意自己的族人。 但圣女大约是明白了。 雪弥勒是远古的雪域人。 那时,他们叫丰土人。 气候异变之后,绝大多数本地的丰土人都死了。 只有极少数适应的,进化成了雪域人。 但残酷的生存环境导致他们早已经快失去人类的形象了。 现在乍一看,好似是个大猴子。 “它也该——回来了。” 圣女露出了温柔的笑。 没错。 从小缺乏娱乐活动,圣女唯一的乐趣可能就是灰风给予的,她从小被灰风找到,衔在口中,叼到了这里,被圣教收留,才渐渐成为了圣女。 从小就骑着灰风到处跑。 可能在别人看来那是恐怖灭绝的灰狼,但其实是她童年为数不多的乐趣之一。 这时。 一个一身黑色袍子的人出来说:“世安圣女,教主要见您。” 世安。 是问候。 正如圣女飞一般来到了古阁殿。 见教主。 “世尊教主,我来了。” 坦白说,圣女不喜欢来到这里,古阁殿虽然漂亮,看起来恢弘大气,但在气息上始终是让圣女感到了压抑。 相比之下,她更喜欢去地牢玩乐。 可能有人说牢中又有什么好的。 但她就喜欢自己在牢中那种要谁生谁就生,要谁死,谁就死的那种权利感。 教主是一个老人了。 理论上。 但究其容貌,她实是一个三四十岁,正处丰韵之年的少妇模样人。 并且还——十分漂亮。 但是,现在的她,整个人居然是被吊起来的。可笑吧,堂堂一教之主,竟是被吊起来的。 在此女之旁。 卧了一条肥肥的,白白的,像条大胖蚕的异兽。此兽极大,光是身体的粗细,就已经比大象还要高大了。 教主看她。 心中幽幽一叹。 自她之后就要轮到自己的这位徒弟了。 然后,她的徒弟也会收一位徒弟,等到她也不行了,就让下一个接手。 一个接一个。 一个替一个。 一直以来,就是如此。 圣教就是这样艰苦的才存在下来的。 “生尘,不得不说,你是我教这么多年以来,最为优秀的一个了。假若没有我教拖累,假以时日,你未必没有可能修成天人之境也。” 可不是么。 小小年纪,就已经拥有媲美大宗师的实力了。 虽然只是媲美,是宗师。 但仍然是如此的强大。 “师父,不要说了。” 说屁话没用,我终究还是成不了天人。明明不是我的问题,只要,多给我一些时间就行了。 但是。 却不给我。 还要我像你这样。 可是我怎么能够拒绝呢? 我是从小被师父养大的,传功授艺。 这么些年,我吃好的用好的,一切为了什么?还不是在关键时候接替师父撑住这座圣地么。 圣教要想维持。 需要蚕龙的力量。 只有蚕龙在,才能让这被冰雪覆盖下的不毛之地下,仍然能够生产出粮食来。 正是这微薄却极其重要的产出,让圣地存在,让世人难寻,让圣教始终在武林拥有一席之地,让武林正道永远不敢侧目以观,轻视之。 但是,想要让蚕龙出力,就需要满足蚕龙的需要。 蚕龙,别无所求。 它又不好金银,吃的几乎不需要,甚至一定要吃,吃土都行。 那么蚕龙喜欢什么? …… 这真是,没办法。 要是这个时候有人来毁了圣教,也许我就解脱了。 突然的,她的内心生出了这么一种大逆不道的想法。 “罢了,不过,徒弟,方才蚕龙告诉我一件事,蛇王宝玉,出现在了附近,甚至在渐渐接近中,有可能,此物会回到我教。倘若此物回归了我教,也许你我皆可从此中解脱,不仅你不需如我这样,我也可以重新过些安生日子呢。” “什么?这事是真的!” “蚕龙的感应绝对不会出错。徒弟,我们的命运,圣教的前途,一切,就落在你的身上了。只要能够夺回此物——” 教主说不下去了。 一直以来,心念如铁的这个女人,也忍不住黯然泪下。 这样的生活,这种日子,太残忍,太难过了。 “师父……” 圣女的眼睛一下子红了。 然后。 湿了。 都说圣教中人冷血无情。 只因圣教中人本身承受的苦难太多了。 跟世人以为的苦难根本是两回事。 所以圣教之中人才会对外人所谓的悲惨无动于衷。 但当他们真的遇到打动他们的事,又岂会无动于衷? “师父,我会的!” 她说。 她发誓。 然而,她并不知道。 值此之时。 她的好朋友。 灰风。 在面临追杀。 狼军一动高原危。 这个高原危的不是指高原,而是生活在高原上的人。 狼军的出现是因为狼的数量实在太多了。高原之上没有足够的食物供养这些狼,缺乏食物的狼会在狼王的带领之下进行竞食活动。 整个高原。 牛羊马匹,一切能吃的生物,包括人在内,都是狼军的食物。 这场浩大的活动,直至,狼群数量降到一个低谷,才会结束。 又或者杀了狼王。 当然了,无论如何,减丁是最重要的。 狼军的肆虐,让整个高原上的人都动了起来。 他们诸多的土族土王,都纷纷的有人出人有力出力,集结人马,和狼军战斗。 他们可不是光等着大罗朝廷的进剿军。 原本。 朝廷的军队还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到。但现在王老实和童仁杰为了给朝廷一个交待而匆匆带兵追上来,这就给了高原人一个良好的信号。 于是高原人追上去了。 于是王老实跟上去了。 然后,就连北莽这已经快不行的北方草原部族也派了一支军过来露露脸。 刷一下国际存在感。 诸多的力量联合起来,终于让狼军吃不消了。 当然,这是有原因的。 狼军的肆虐已经有了数月。 可以说最开始,最困难的时候,狼军战斗力最强之时,已经过去了。 现在的狼军撤往雪域。 毫无疑问。 它们现在的所思所想,无非是保存住已经到手的食物。 仅此而已。 它们要在雪域挖一个个冰洞子。 把它们拖来的尸体给扔进去。 这是它们的储粮。 既然有了储粮。 它们已经没有多少敢战苦战之心了。 正是这一思想让它们被人类军队追着大腚跟着打。 一路之上。 死伤累累。 数以万计的狼就在这一情况下被人类杀死。 事实证明。 当人类真正认真,动了真格的时候。 狼军。 亦不过是一个笑话而已。 只是,这就结束了吗? 不会。 纵是狼军在败逃,追杀狼王这一点始终不改。因为你不杀了狼王,只消狼族一恢复,狼军又会立刻成型。而这个时间可能也就三五七年而已。 但。 倘若能够杀了狼王。 至少二十年内是不要担心的。 如果运气真的足够好,可能几百年里都没屁事。 只是。 接下来的战事,越来越不利了。 高原反应让大罗官军实力骤降。 北莽的人也越来越显得不怀好意。 这让大罗官兵如何能够放开了手战斗? 于是吧,这战斗力也是剧减。 官军从上到下,皆不想再战了。 眼见士气实在太低了,王老实干脆决定了,收兵走人。 反正此之一行有了数万狼尸,对朝廷也算交待过去了。至少,朝廷不能说他没有尽力。 王老实一走,原本就势弱的北莽也不干了。装备最齐全,步骑统一的大罗精兵走了,他们这些只装备了普通皮甲的草原汉子又何必在这儿顶雷? 但是。 雪域人和高原人组成的一支联军没有退走。 这两支队伍的头领都是年轻人。 一个是麦龙土王的儿子麦木雄。 此人有傻子之称,但知道的都知道,这货是装的。 他麾下的实力已经实际上比他老爹还要强。 另一个是胡颜巴克,他是从普通牧民中爬上来的。 据说雪域之花迷雅十分喜欢他。 第28章 天坑 麦木雄和胡颜巴克都知道一件事。 狼王死了,狼军分裂,大大小小的头狼会为了争夺当狼王打个你死我活,它们自己就在疯狂的内耗自己,所以短时间里,狼军成不了气候。 但是狼王若是不死。 那对不起了。 只消三五七年。 狼军的数量又会恢复起来。 然后这群狼军又会开始肆虐了。 既然现在狼军已经兵无战心,军无战意,且又被攻击,死伤了不少,就该趁这个机会,对余狼穷追猛打。 至少。 要杀了狼王。 虽然少了实力最大的两支军队。 但不得不说,此时狼军已经残了,现在和人类打,心气已经失尽,故此被一路撵着打,直到逃到了冰板坡。 冰板坡是雪域一种独特的地理现象。 冰雪冻结,在山的坡面冻出了一个大平面,这当真是又直又平的一个大平面。 人马走在上面,极其小心。 一个不好就会滑倒。 但狼群却是不怕的。 它们的爪子会刺破冰的表面,让狼们在冰表面顺利行走,跑跳如常。 这,的确是一个,能够把地利因素发挥的淋漓尽致的方法。 追杀到了这一步。 即便是高原人也在打了退堂鼓。 因为行至于此,已经没办法了。 人力有穷时,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已经做到位了,已经到极限了。 但是。 胡颜巴克不干。 他是底层人民。 他最清楚。 狼军闹事,那些老爷们可能仍然能够活下去,过得最惨的,毫无疑问是最底层的牧民。老爷们再惨,也仍然能搞回一定数额的牛羊,只要花上几年,就能恢复。 而普通牧民呢? 他们在一无所有之后能重新找回一只羊吗? 是的。 一只也没有。 在草原上,高原上,一只牛羊没有,那就只能卖身为奴了。 看看吧。 那些被砍手剁脚,挖眼劓鼻,割舌抽脑的,都是这种人。 牧民们有自己的私人财产。 老爷们总会留一分情面。 但普通的奴隶,那是随便处置的,根本不被当人看。 高原之上。 雪域人是最穷苦的。 胡颜巴克不允许这样下去。 麦木雄十个钦佩,给了他一点装备和少量人手,终究还是走了。 胡颜巴克的苦难来了。 在和狼军的战斗下,他的身边手足,在逐一死去。 更可怕的是,狼军发现了他的实力骤降,已经不足以威胁到它们了,就又上赶着杀回来。 这一次。 好似是要轮到狼军的反杀了。 胡颜巴克带着他的人退到了一处石谷之内。 他们心存绝望。 即使如此努力,拼尽全力,他们仍然未在狼军之中发现狼王,这让他们同归于尽之心也没了作用。 正在这时。 从地上。 一根地藤仍地下刺出,一下子扎入一头狼的腹内。动物大多一样,肚皮之处十分柔软,正好给扎了个结实。 随后。 就是屠杀。 此之一路,这样的杀戮也不知发生了多少次。 一头头狼就似这样,被从地下突然冒出的藤刺扎穿肚子,吸干了血肉。 场面极其残忍。 余下的狼怕了。 它们纷纷想要逃离。 但不知何处飞出了一道光,淡白色的毫光闪动,噗噗噗地把狼群们点名似的杀死。 现场皆寂。 胡颜巴克等人大喜。 “是神仙,是天上的长雅大神在保佑我们了。” 在高原的传说中。 长雅是大神翁明的长女。 由于翁明大神一直是在沉睡中的,所以世界是由长雅长女管理的。 所以有事感激长雅。 没毛病。 唰唰唰。 几个人出现了。 他们仿佛是突然一下子冒出来的。 胡颜巴克怔住了。 这时,有一个人对他们说:“快点离开吧,这里已经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了。” 是的。 一直以来。 这里是被称为——生命绝地的地方。 胡颜巴克来到于此,已经算到了头了。 当这些人消失后,有人问胡颜巴克。 “我们离开吧。” “不,我想看看,这些人要干什么。” “胡颜巴克,你这样可能会没命的。” “我知道,但是我不在乎。” “想想你的女人,你的未来,你现在要放弃这些吗? 胡颜巴克是底层人物,但他已经爬上来了,他是雪域人心目中神奇的胡颜巴克。 甚至。 头人的女儿可丽卓玛也喜欢他。 他有着前途无量的前程。 但是。 若他死了,便什么都没了。 “我仍然想跟上去看看,如果他们是在做正义的事,不惜这条命我也是要帮助他们的,但如果是不义的事我也要阻止他们。” 这就是胡颜巴克。 雪域的英雄。 话不多方。 胡颜巴克小心翼翼的跟那些人留下的浅薄痕迹,走过去。 不多了一会。 他和身边两个愿意跟他走的小伙伴就听到了狼群的怒吼。 还有惨嘶。 狼群,处在下风。 近处一看,什么也看不到。 只能看到,有一团看不清楚的黑雾,在天空盘旋,每次都会吞入一些狼群。 “这是,妖怪!” “是妖魔,我就知道,这是妖魔,普通人哪里有这么厉害的!” 胡颜巴克他们吓到了。 黑雾的确是让人有不好的想法。 轰。 地动山摇。 地面破开。 从地下钻出了一个粗大的家伙,看起来像一条大蛇,一条可以直接三五个人一起吞的超级巨大的大蛇。 这样的一条大蛇,何其恐怖。 它的身躯在黑雾中时隐时现。一条条的狼,死在了它的身下,还有被它直接吞下去的。 场面让胡颜巴克感到震撼。 这时。 一个人出现在他的身边。 “不是让你们走,怎么又跟过来了?” 这人身子极为雄壮,一看就是一条昂藏大汉。这样的人,理应不是一个坏人。 胡颜巴克有些疑惑,还是问了:“你们是什么人,我只是想看看我是不是能帮一些忙。” “呵呵,我们是谁,说了你也不知道,就叫我乙哥吧,你等一会,我们过一会要杀了狼王,你应该知道,狼王一死,其余狼群就要散掉了,到时你就这几个人,可能会活不下去,跟在我身边,等安全了离开吧。这次可别不听劝了。” 他说着,也在叹气。 谁懂啊。 想当年,他是带头的。 即便拉入队伍的强攻手锦天,也依然动摇不了他张小乙的超然队伍。 谁知。 这才短短两三年。 当初凑数字的,拉进来的那个人。 竟然在莫名其妙的成为了一个始终走在正确道路上的大降术师。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不是说降术师是八百旁门之末流吗? 要是每一个修学降术的都能这么快成为大降术师,还是始终走在正确道路之上,那它早不亚于一流的剑修了吧。 八百旁门。 剑修第一。 这个第一不仅仅是剑修的攻击力为第一的,还有一点是剑修的修炼速度快。 有些剑修种子,天资好,天赋高,再给他一把好剑,也许要不了三五年就能提着飞剑去追砍那些金丹老怪或元婴老魔。 这——才是剑修强大的根基。 现在。 一个降术师也能做到。 开什么玩笑。 其实不然。 正常的降术师修行,也是要慢慢来的,急功近利要不得。 像刘一夫这样的。 哪怕是走在了正确的道路上。 按理来说。 也是需要至少十年的苦功积累。 但是。 一来刘一夫学了诸如恶人经,公字瞰神术这样的绝顶功法,这一下子开挂作弊式的给他节省了大量的时间精力。 二则是浩瀚女王的大量本源被春水大神吞噬了。春水大神的实力得到了晋升,也连带着让刘一夫又节省了大量的时间。 如此。 他才成为大降术师。 这其中,只能说他抓住了机缘运气。 如此,才有了现在的滔天实力。 一举手,阴云密布。 一跺脚,大地翻涌。 “吼——!!!” 一头龙样的怪物在对天怒吼。 当然。 它不是龙。 而是刘一夫培养起来的地龙藤。 已经成长至大成的地龙藤,在吞噬了大量人与狼的血肉下,进阶圆满了。 此刻它的进化已经达到了一个顶点。 下一步。 它就需要选择,是进阶成龙,还是进阶成器。 这两者各有好处,也有坏处。 选择进化成龙,这意味着很难。 毕竟,太容易失败了。 选择成器,则是由降术师在其最后时刻将之祭炼成一件极品的降器。好处是可以从容获得极其悠久的生命。坏处是以后有什么事都不由自己了。 不过。 目前地龙藤初成,还暂时不需要考虑那么多。 现在可正是地龙藤大发神威的时候。 刘一夫站在地龙藤头上。 心中在估算地龙藤的战斗力。 坦白说,此物战斗力是其次,主要是难以杀死。即便死了,也只是暂时失去活性,不是真的死了,若刘一夫愿意,仍然可以救活的。 但即使是如此,地龙藤也展现出了强大的虐菜实力。 这些狼军,直至于此时的狼,都是狼群中的强者。但这些又精又滑的狼,却根本不是地龙藤的对手。 地龙藤甚至都不需要张口。 它的口器无物不吞。 即便是泥土泥石,进了它的嘴,也会变得肥沃一圈再回来。 拥有于此技能,刘一夫已经可以自称一声德鲁伊大师了。 但地龙藤不需要张大嘴巴像野兽一样去撕咬食物。 它只需要舒张身体,用体表的,介于动植物之间的藤条样触手,去扎刺对方,就能将对方的血肉汲取一空。 同时。 它本身还能放出淡淡慢药的素素。 此之一点深得了刘一夫老六真传。 刘一夫感觉差不多了,便收了地龙藤。 剩余不多的狼原本已经绝望,现在却是大喜,忙扑向了刘一夫,要行拼死一搏。 但。 锦天拎刀转出来了。 他现在武功又有进步,最喜欢战斗。每一次战斗,都会增加一点他的体悟。 嚓嚓几刀,狼没了。 不要以为这些狼好对付。 其实这些已经是狼王的最精锐部队了,狼王卫队。但即便精锐至此,到了手感大好的锦天面前,也不过是一刀一个。 收拾完了狼。 刘一夫在收拾处理这些狼尸。 该剥皮的要剥皮,该取肉的要取肉,该抽骨的抽骨。唯有内脏大约是没什么用的,被刘一夫随便的弃之一旁,然后被地龙藤来者不拒的吞掉了。 其实。 那些内脏也有用的。 内脏可以用来制成喂养毒虫蛊物的饲料,同时也可以做成优秀的肥料。 但这些并不重要,随便别的动物的内脏也可以。所以,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尤其是精力做这样的事呢? 与其如此,不如先忙正事。 什么是正事? 毫无疑问。 是寻找狼王的踪迹。 锦天看张小乙带来了一个人,不,是几个人,瞅那模样,是雪域本地的人。 “你带这几个干什么?” “难道看他们去死?” 张小乙反唇相讥。 “你不带上他们,他们也许能活。但若是跟上了我们,你自己知道的,他们反而会活不下去。” 二人不由争辩起来了。 “我们知道有危险,但是我们不怕。” 胡颜巴克大约是猜到他们的意思,忙说了起来。 锦天看看他。 这是一个很优秀的人。 虽然,武功不是很高。 但这个人一脸的机灵模样。 其实机灵的不重要,关键在于他颇有活力,并且十分勇敢,还十分执着。 这些特质加在一起,就不简单了。 这样一个人,倘若能够不死,必有出头之日。因为这样的人,容易活成别人镜子里的自己。 也就是偶像。 这意味着他必然会吸引到一些人心甘情愿的追随于他。 “那你照顾他们吧!” 锦天说着甩身走人。 张小乙哼了一声,道:“你们几个,跟着我,小心一些了,我可不是神,不是什么时候都能照顾你们的。” 胡颜巴克有些不服。 “你们也许很强,但我们也不是羔羊,我们也能战斗的!” “但愿如此。” 张小乙随意地说。 很快,他们攀上了冰板坡。 这时,一块比较平整的地段出现了。 往里走,可以看到很多的兽骨。 这些兽骨,很多,有很多野兽的尸骨皆在于此。其中有弱小的,但也不乏强者。 看到这堆积如山的兽骨,胡颜巴克的人都吓到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座大坑。 这是一座宛若天坑的大坑。 整个坑中,大大小小,被投入数以万计的动物尸体,其中,自也免不了很多人类的尸体。在这些尸体上,被铺了一些冰雪。 所以说,这些尸体就是狼军用来储存的粮食。 这样一座深坑。 让人望而生畏。 第29章 坑中老怪物 这是一座恐怖的大坑。 里面密密麻麻尽数是被储存的尸体。 在坑边,是一些巨狼在来回巡视。 当刘一夫一众人过来时,狼群轰动了。 一瞬间,有数百头狼过来了。这些狼,全然不是那些普通的低矮之狼,而是可以媲美小毛驴的大狼。 狼王的亲卫军,这岂是小可。 只要这么一支力量在,哪怕未来狼王老了,也依然能够喝令群狼。 从某种角度来说。 狼和狗十分相似。 狗的特点是对主人忠心。 这些狼王卫军亦如是。哪怕是到了晚年,狼王已经不能打了,它们还会依然忠心耿耿的护卫狼王的身边。 此刻。 刘一夫他们侵入了狼王的私领,狼卫军立刻过来了。 张小乙锦天等人一一披甲,提刀,上前就砍杀起来了。 不得不说。 这些狼卫军就是厉害,不是普通的狼可以比拟的。 普通的狼。 一刀一个。 一下子就能宰杀了。 这些则不是。 很正常的,一刀杀不死。 往往要两刀,三刀。 并且,这些狼悍不畏死。它们说扑上来是真扑上来,哪怕你明明举刀相向,也没有丝毫的犹豫和后退。 当你砍不死它,它就说什么也要咬你一嘴,咬住了就死不撒口。 很快。 张小乙身上就挂上了两头狼。 死咬他的铠甲不放。 得亏了锦天帮忙,这才算没事。要是他一个人,说不得被众狼扑倒下。张小乙都这样,可知其余。 好在刘一夫是个降术师。 他祭出了玉虎剑,顿时一只白光朦胧的小老虎出现。 在这只小老虎面前,所谓巨狼也就不是事了。 基本上,它一扑一个,一咬一个,简直是爸爸打儿子,轻松地和什么似的。反之,那些狼,却根本奈何不了它分毫。 没错。 这些狼都是血肉生灵,在属性相克上,被玉虎剑拟化的老虎克制得死死的。 但,这样就行了吗? 巨狼就会低头了吗? 显然不会。 精锐狼卫军发现不对,立刻四散逃开,不和玉虎剑接触。 同时,它们灵巧的奔逃,却在暗中调动刘一夫他们,务求让这个看起来紧密的小团体分散开一些。 不错。 这些狼卫军在使用兵法。 而且,它们成功了。 当小团体之间拉开的距离有些大时,狼王出现了。 不要以为狼王只会当老六。 在关键时刻它也有带头冲出来战斗的勇气。 甚至,它才是最强的。 这是一头大妖级别的狼王,又岂是那么简单能够对付的。 它一冲出来。 先挑软柿子。 毫无疑问。 胡颜巴克他们就是软柿子。 胡颜巴克他们没有坚实的铠甲,只有看起来厚却不怎么能挡住狼军尖牙的皮袄子,手上的武器更是不行,拿什么和狼王碰面? 没有丝毫余地。 一个人就被狼王两只前爪子扑倒,双爪左右一分,中间当头一咬,这么一个人就成了破布样的东西,最关键是头没了,在狼王嘴里像豆子一样被嚼碎了。 “孽畜!” 张小乙大怒。 他感到失了面子。 说好了人是我罩着的,结果就这样被搞死了一个,我不要面子的吗?这是把我当成什么了。被视若无物吗? 张小乙大怒之下,斩出了拿手绝技。 狮子咆哮弹! 一刀下去,轰地就是一下子。 这样强劲的刀,当然没打中了。 可这也提醒了狼王。 狼王也不是白给的。 它张开了嘴,一口浓郁的空气弹打出。 轰——!!! 空气猛然炸裂。 刘一夫几个人猝不及防下是被劲风吹得东倒西歪。 张小乙有了先前的教训,注意了一下。 他终是抓住了一个人,是胡颜巴克的一个手下。 但倒霉的胡颜巴克因为逞能,离张小乙有些远,所以被劲风吹起来。 可怜的胡颜巴克一下子,一头掉到大天坑里,咕噜噜地往下滚了去。 不说上面和狼王的战斗。 却说这个胡颜巴克,掉下了天坑。 周边全是尸体。 虽然是被冻住的,可这数量也太多了。 高原人,北莽人,大罗人,甚至还有一些西极商人,但这些人,冻死在一起,也就都一样了。 看着这些尸体,胡颜巴克的心中颤栗不已,他不敢再看,只想爬出这个地狱般光景的天坑。 忽然。一股吸力传来。 这是一股诡异的吸力。 胡颜巴克只来得及说一句:“怎么回事?”就被吸得飞了起来。 当胡颜巴克落在地上,他看到了一个人。 这个人在天坑较深处。 他半截子身子埋在其余诸尸之下。 身下的尸体,竟然有一些被啃噬过的模样。 那地方已经给冻住了。 但依然可以看出来是给人类的口型咬出来的痕迹。 当然,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为重要的是,他是活的。 而且,他在吃尸体。 胡颜巴克吓得几乎要尿了。 虽然他自栩是一个英雄。 但这一天见识到的太影响他的三观了。 他有些不解,不明白,天坑里怎么会有活物,但旋即一想也就明白了, 是啊。 他不就是这样的例子么。 既然他是活着的,这天坑之中再多几个活的也就说得去了。 这时。 那个半截子人嘿嘿笑了起来。 “年轻人,你好啊?” 胡颜巴克不说话,他扭身子想要远离这个人。半截子人不怎么好看,身上的脏污且也就不说了,头发也稀稀疏疏的,面孔干瘦,缺齿少牙,一双眼珠子已经冻坏了,发白,好似瞎了,却仍然对着他,就好像仍然能够看见一样。 胡颜巴克告诉自己。 这是个怪物。 这是个怪物。 只有怪物,才会明明已经给冻住了的模样,仍然能够对着自己说话。简直和一个死人又活过来了一样,这也太吓人了。 “呵呵呵。” 这个怪物笑了起来。 “不要害怕。” 他这样说。 “早些日子啊,我或许不会放过你这样一块鲜嫩的肉,但是,不行了。这些日子,每天啃这些冻得比石头还要硬的尸体,我已经没有几颗牙了……” 他说着还张了张嘴。 在他的嘴里,是一二三清楚可数的几颗寥寥无几的残牙。这些单位数的残牙,可怜稀疏地在他嘴里挂着,好似风中残叶,随时都要掉落下去。 “那你放过我,还是说你想干什么?” “放了你……” 他沉吟。 “想干嘛?” 他思考。 最后。 这个老怪物模样的人把脸对向了胡颜巴克。 “对了,对了,就是这个味道,啊,身为杂草,屈居于底层,却始终不肯甘心,但想要做出一番事业时,却又发现自己能力始终有限,没有实力,是这个味儿了……哈哈哈哈哈……” 老怪物的话,让胡颜巴克感到了毛骨悚然。 是的。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胡颜巴克是一个底层人物。 早前干过马贼,他自学了弓箭,飞刀,小刀格斗术,终于闯出了一些名堂。渐渐也有人愿意跟着自己了。 后来他开始洗白自己。 因为行事有些章法,所以才渐渐坐大。 但,如无意外,这也就是他的极限了。 他,不甘心。 但身为一个底层人物,想要学本事,谁教你啊?特别是雪域这地方,说得好听是高原圣地,其实都是穷鬼。 杀狼王,是他积累自己名望一个无奈的方法。 正因为别人都不干的事,他才有可能去干。倘若别人也要干,又有多少是轮到他的呢? 看似英雄之举。 究其根源,不过无奈二字而已。 这些事原本是他心底的事,怎也没想到竟然给这什么老怪物一样的人,看都看不见他闻得出来? 活见鬼了这是。 “你你……” 胡颜巴克很想,很想,立刻逃开,离开这个怪物模样的人。在这样一个怪物的面前委实是让人没有什么安全感。 但。 这或许是机缘。 一念于此,他内心狂跳,有些不想离开了,也许他在这老怪物身上,能得到什么。 “年轻人,你很想要力量吧!” 老怪物发出渗人的笑问他。 胡颜巴克没说话。 但他就是这么想的。 “年轻人,想要力量是好事,谁不想要力量呢?但是你也该知道一件事,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有也未必会掉在你头上,想要获得什么,总要付出些代价的。” 胡颜巴克问道:“我是想要力量,你能给我力量,这是什么样的力量,有多强?我要付出什么代价?” 虽然面临了诱惑,可胡颜巴克仍然保持了一定的警惕心。 “我的力量,就是我现在的力量,还有我的全部的记忆,你若接收了我的记忆,假以时日,我所会的武功你就统统都会了,还可以拥有我现存的一些功力,虽然对我而言不多,但对你,足够了。” “你的记忆?你想要在我的身上寄生吗?” 这种事,胡颜巴克听说过,这是魔鬼的手段,能够让一个人突然之间性情大变,好似变成了另一个人。 修仙者叫这个为夺舍。 其实,修为高深的武者也能做到一些。 但不全面。 这是一种残魂附体,记忆加写的能力。 它所能做到的,其实是一种延续,一种影响。 “是延续,也是一种影响。总之,如果你意志坚定,最终你还是你。反而你会得到我的记忆知识,如果你反而被我影响,这只能证明你也就仅此而已。” “你,不会是想夺取我的身体吗?” “哈哈哈哈哈……无知的小子,想要夺舍一个人,那得是传说中的修仙者才能做到的事,就算是修仙者,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夺舍的,只有修为高深到了一定的程度才可以,而且,一个人的身体只能被夺舍一次你明白吗?像我这样子的,一条残魂,即便我是修仙者也未必能够夺舍别人,所以,我和你,最多也就是融合,是一种影响,至于我最终能影响你多少,这就要看你自己的了,不过,我劝你,要快点选择,否则,你只能跟这里其余众多的尸体一样,留在这里了。” “什么?为什么?!” 胡颜巴克大吃一惊,忍不住又疑神疑鬼了起来。 他感觉。 这老儿要他同意融合,有点要害他的意思。什么夺舍不夺舍,你说你做不到,我就信了?别看我一无所知,但我精明的一匹。 说不定你正是想要用秘法夺取我的身体呢。现在看我迟迟不定下来决心就要吓我。 我信你个鬼,你个糟老头子坏滴狠。 那老怪物却是一个诡异地笑道:“这地方是那群畜生的。现在,一伙比较厉害的人在对付那头狼王,无论他们成不成,最终都会走掉的。当他们走了,或死了,这里将重新是那群狼的天下,那群子狼也许奈何不了上面的那几个人,但绝对能奈何得了你。到了那时,你就死定了。哈哈哈哈哈……” 胡颜巴克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 乙哥的那些人失败了,那么他这个已经在狼群储备粮仓的自然也无法幸免。 倘若乙哥他们成功了,自然也是要离开的。他们会等他吗?会下来救他吗?发现了老怪物之后自己还能有这样的机缘吗? 一切都是未知之数。或许,他可以选择这样等着拖着。但他敢打这个赌吗? 胡颜巴克的冷汗流了下来。 他的时间不多了。 甚至,他可以感觉。 上面乙哥他们面对狼王的战斗,也快要结束了。 他必须要做出一个选择。 老怪物仍然气定神闲。 一点也不像个半截子人。 终于。 胡颜巴克说。 “好,我答应你了。” 老怪物哈哈大笑。 “好,就让老夫借你的身子,再好好和这个贼老天再斗一斗!” 他说着,身子一震。 整个人仿佛失去了神智,呆在那儿一动不动。 胡颜巴克却是白眼一翻,抱头在地上打滚。 这是一种庞大的记忆信息对一颗贫弱的大脑的入侵。 不过,也好。 至少胡颜巴克有些放心了。 从那记忆中他知道,老怪物说的基本都是真话,至少是没有骗自己的。 同时他也发现了些奇怪的事。 “原来老怪物从前叫欢喜王,实力惊天动地,快要证道天人的怪物。天人,比大宗师还要强的存在。莫名其妙,死了。一点残魂寄托错误,陷入了狼群的储粮仓。” 第30章 狼王第二颗头 没错! 这个老怪物,就是欢喜王——的附体。 当然了,真正的欢喜王早就死了。 但不管怎么说,那也是一个快要证道天人境的强者。需要知道,天人境就意味着已经可以和一些修仙者叫板了。 所以,欢喜王用一种秘术——种莲之术,让自己一部分重要记忆残魂以莲花收瓣的方式逃走。 由于真正死亡,没有身体,所以只能撞运气地在尽可能的找。 结果这狗米田共运气,竟然撞在这绝地之中——一个要死人身上。 夺舍尚且是只能玩一次。 何况是这种取巧的秘法。 所以欢喜王只能在这里坚持。 这种坚持让他想到了死。 活着干嘛?如果生活是这种苦难,那还不如死了干净。 这也是他愿意成全胡颜巴克的原因。 不然,能夺舍,它不香吗? 老怪物是真的没法子再活下去了。 因此,胡颜巴克对他还真是十分感激。 不说这个。 在天坑之上。 狼王要不行了。 这是当然的。 张小乙,锦天,加上刘一夫。 当胡颜巴克跌下天坑后,隐藏在暗处的杨大小姐也跳出来了。 她骑着小毛驴发起了冲锋。 速度也可以是力量。 小毛驴的铁蹄把地面都踏碎了。 整个驴像一团光,一道电。 唰就到了场中。 然后杨大小姐更是跳了起来,发挥腿长的优势,一脚把狼王给踹得倒在了地上,就离谱。 那是比一个人站立着还要高的巨狼啊。 这样一头,身高体型,和大象也差不多的狼王,竟然被杨大小姐一脚踢翻了。 但,狼王太强了。 任何什么玩意儿,加了一个王字,它就不一样了。这狼王亦如是。 它虽被诸多高手狂轰乱炸,刀砍剑刺,还有杨大小姐苦练下来的飞腿神功,却只是被打而已,并没有受到什么真正的伤害。 即便是神兵利器也对它造成不了什么伤。除了它有蓬松的毛发外,还有坚韧的皮层,在皮层之下,更是气血极具旺盛的血肉。每当它遭受到攻击之时,血肉翻涌,皮层弹动,毛发萁张,这就导致了神兵也难以建其功。 攻击力往往被局部传送到了部分。 神兵专注于一点的杀伤力也由此大降。 这么一来,就变得比拼耐力了。 但是,拼耐力,这不是开玩笑嘛。 想也是可以知道的。 这是狼王。 它已经不是普通的野兽,异兽了。 这其实是一头妖兽。 甚至,已经是大妖了。 在级别上,这玩意已经和月亮沟那只虎精差不多了。虽然,月亮沟那头虎精早早死了,但它的死其实是诸多算计的结果。 如果虎精正值正盛,没伤没病,啥毛病没有,就狼王这样的,绝对可以拿下。 可当初那虎精什么状况? 重伤。 伤病缠绵。 重伤情况下还产子。 元气接连的大伤,才被张小乙众人上去集火斩杀的。就这样,还中了暗算。 而这头狼王却没什么毛病,上来就是正常状态。 所以张小乙众人才陷入了苦战。 更重要一点。 虎精伤得已经是不能动了,连移动老虎都不能做到。 狼王却最拿手就是它灵活的跑位了。 原本就打不动。 现在更是很难才得打到。 刘一夫眼见于此,猛的抽身后退。 “挡住它!” 他说。 然后一个人在那儿默运玄功。 内力运转,身上体温升腾。 在刘一夫的身后凝聚出了一尊大鼎。 张小乙一看就明白了。 他心中苦涩。 但张小乙也没说什么,提刀上前,和狼王干了起来,总之,不让它靠近刘一夫。 他算看明白了。 这么一直的拖下去不是办法。 此事终究是他们估算错了,大意了。 谁能想到,狼王的实力这么强呢。普通的狼军,包括狼王的亲卫军,虽然强些,在纪律上都不输人类了,可终究还是畜生。 唯独这个狼王。 它是妖,大妖。 不仅行动如风,尾巴一甩就是三五条残影,更是能使用风系术法。 一张嘴,就是一团压缩空气的空气炮弹喷出来。 胡颜巴克就是这样被强风吹起来,跌入到天坑之中的。 尖爪更是没抓到人,就撕裂了空气伤人了 好在。 它好像不喜欢吃人。 没有张嘴来咬什么的。 可这也很离谱了。 面对这种抗打又快速的狼王——如之奈何。 所以。 没办法了。 刘一夫只能选择——开大。 他运转起了金鼎神功。 金鼎神功,是一门意外之下的内功产物。此功是由两个人共创的,这导致了它的产生充满意外性。比如说,这原本的设定,是一门治疗伤病的功夫。 但在创功时,两个人的思路不统一,导致了金鼎神功的内力性质至刚纯阳之余,又多了一丝金性。 宛如大鼎烧火一样。 这样的内力性质,治病救人? 开什么玩笑。 使用这内力想要治病救人,哪怕是救治自己,也是要小心翼翼,一不小心反而会走火入魔,伤了自己。 救自己都辣么麻烦,更不要说别人了。 但与之相比的是,反过来。 此之一门功法,在战斗力上反而有特殊效果。 功力一运,规模浩大,如火如荼的内力就沸腾了起来。 刘一夫整个脸都要红了。 这也是此门功法的弊病。 想要发挥威力,一定要小心。 不然,极为容易伤到了自己。 原本,如果刘一夫是按正常的速度,慢慢修炼,还好点。 可他是速成的。 在共字服气诀下,内力聚敛成多,这才修成的。 如此一来,对于这股内力的熟悉性变有些不足。 所以才需要有时间准备。 现在,金汤已就,就等着开席了。 张小乙锦天等退开,看他开大。 他们都是高手,能够感觉出来,自刘一夫体内,那深不可测的内力程度。 只是他们尚自奇怪于一点。 这狼王跑跳这么快,这么灵活,你怎么打到它?再强的内功,倘若打不到人,那又有什么用呢? 却见刘一夫双目一凝,已经出招。 这是刘一夫自习武以来,第一次,认真热情的施展自己的内力。 这在从前,是想都不敢想的 超级磅礴的内力被他不要钱一般的拍出去。一股股内力凝聚的真气团子在地面进行轰炸。 轰轰轰轰轰轰—— 轰轰轰轰轰轰—— 一个坑一个坑出现。 继而更是一块土层的被掀起来。 大地在轰鸣,尘土在激扬。 转眼之间,这整块战场被刘一夫以极快的速度,饱合式的攻击,打得到处都是。 张小乙这才算明白,刘一夫的用意。在这样的攻击力下,速度快唯一的优势也就是逃跑了。但狼王知道会是这个情况吗?它不知道。所以,心高气傲的狼王不会选择逃跑。它的最初想法一定是继续绕刘一夫。 然后,结果,悲剧了。 狼王毫无疑问的被刘一夫强力的掌力给波及到了。 它翻倒在地。 速度优势,没了。 刘一夫连忙跟上去,一连数掌,毫无花巧,结结实实,打在了狼王身上。 狼王皮肉太厚,气血太旺,在气血翻涌下,更是防备力倍增。这样的情况下,神兵利器上去了也不好使。 所以刘一夫才选择了开大。 这一番开大,对刘一夫来说,是消耗甚剧。因为金鼎神功内力的特殊性,所以只能坐等慢慢恢复。 大约需要两三天才可以。 换而言之。 一次开大。 软弱三天。 所以不是必要时候他不会轻易发功。 但,好在,此番发功是值得的。 狼王终于给震倒在地,然后又被补上数掌,正在头晕目眩之际,张小乙锦天甚至杨大小姐一起上了。 这次。 他们不用备用武器的,清一色神兵。 狮子照夜白。 新月宝刀。 辟邪剑。 噗噗噗地插入狼王的躯体之中。 然后狠狠搅动。 狼王遭受到了重创。 “嗷呜——” 它发出了惨叫。 这还不罢休。 刘一夫反手擎出了金色的金龙宝剑,银色的腾蛟剑,就奔了过去。 张小乙心中一动,感到了一些好奇。 这个刘一夫,一向喜欢当老六,习惯性躲别人身后,喜欢最后出手,往日里也是基本就躲我和锦天的背后战斗,怎么这一次,这么主动呢?主动开大也就不说了,还急吼吼的来杀! 他哪这么勤快过的? 殊不知刘一夫此举当然是有其深意的。 自打刘一夫得到了阴魂幡,实力就水涨船高。 阴魂幡此物,不得不说,真的很好用。 困人,迷魂,惑心,空间存取,五鬼搬运,这都是极其有用且有效的。 但是。 美中不足。 那就是其直接性的攻击力太差了。 不要说对付真正的高手了,就是一些意志坚定的普通高手也勉强。 所以。 此之一行。 刘一夫对这狼王才那么的上心。 原来这一路的追杀中,刘一夫当然不白给,已经默默地偷偷搜罗了万数的狼魂。 诛杀狼王,他是要利用狼王的尸骨祭炼第二杆阴魂幡。 此宝一成。 纵然是在大降术师中,他也可以算是一个强者了,可称一个小高手。 哪怕是低层次的修仙者,他也未必不能上一碰。 由此可知,他为什么要拼命了。 这是拼一下富贵啊。 坦白说,此时的刘一夫,已经算是个高手了。 但人力有穷时。 在很多时候,他还是要依靠小团体的力量。别的不说,锦天和张小乙二人的攻击力是不可获缺的。越是身处这个小团体的时间久,他就越发的是需要这股力量。 因为他知道。 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宴席。 小团体再好,也不能一辈子存在。 别的不说,锦天到时肯定要走的。 他和杨大小姐功成身退,不走干什么?继续在一起过家家吗?张小乙也有了自己的身家,他现在是居有奴仆睡有美婢。 这种在外面奔波的游戏,他很快就会没兴趣了。 所以。 刘一夫要早早让自己拥有一个人独立的实力。 这头狼王,就是他重要的资粮。 毫不犹豫。 刘一夫一冲过来,就给狼王两下子。 两把神兵,插入了狼王的咽喉。 但。 就在这时。 狼王的眼睛里流露出一丝异样的神情。 它一低头,脖子一缩,刘一夫的双剑被硬生生夹住了。 哪怕是神兵,狼王逞一时之血勇,也能将之给夹住了。 好一个狼王。 它果然敏锐。 已经凭借直觉感受到了,刘一夫是对它杀意最强的一个。所以,它的攻击重点,就在刘一夫的身上。 狼王对着刘一夫,张嘴就喷。 但它的嘴张开了,牙没有。 高度凝聚的风压顺齿缝一眦,就成了风刃,且是不规则大量的风刃。 刘一夫寒毛倒竖。 纵是他在第一时间跃入了公字瞰神术境界,整个人好似进入慢动作世界。也仍然躲不了狼王喷射出来的密集型风刃。 嚓。 一条手臂抛飞上天。 刘一夫一只手给切下来了。 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对刘一夫而言,武道的这条路,快要到头了。 武道,看似不讲究根骨天赋,其实也未必的。就像修仙者讲究灵根一样。武者也要讲究一点,即身体的完整性。 人,必要完整。 要无缺无漏。 如此才能一路晋级上去。 缺胳膊断腿。 宗师境就到头了。 再往后,就是人力有尽时了。 刘一夫现在断臂,纵是接上,也是会留下暗伤,难以弥合。 但他仍然没有在意。 他是降术师。 这一世必死,身体只要不是掉了的找不回来,就不严重。 当下,就一夫又抓起了一把剑。 白骨骷髅剑。 将这把剑迎上而刺。 顿时这把骨瓷之剑刺入了狼王的一只眼睛里,直接扎透了脑子里。让这狼王一动不动了,这才松手。 刘一夫捡回手,按在了创口上,运功恢复。 可。 在这时。 可怕的事发生了。 狼王一个机灵,身子一个急抖,把张小乙锦天给从身上弹下去。 紧接着,从它的肋下又长出了一颗狼的头。这颗头还未长大,就迫不及待的把已经不动的那颗狼头给咬碎,将白骨骷髅剑丢在一旁,咔嚓嚓地就把死去的狼头给啃掉了。 随着它啃完。 这狼王的伤也就好了。 重新恢复了。 狼王重新威风凛凛的站立起来。 眼中,嘴角,满满地都是戏谑之意。 这妖狼王,实力太强,还会装样。 它以一颗头为代价,竟又恢复了过来。 而此时,一番激战,刘一夫一行众人已经消耗了太多的功力。 这也意味着,战斗若持续下去,狼王可以笑到最后。 别忘了。 它还有很多近卫军没上呢。 这些普通点的狼也许没什么用,但用来慢慢消耗刘一夫他们,还是能够做到的。 第31章 千年杀破狼 此时此刻。 刘一夫一行人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走人了。 逃避虽然可耻,却很有用。 但是,需要逃吗? 至少,一直没吃过什么亏的刘一夫他们暂时没一个人是愿意逃走的。逃跑?开什么玩笑!大风大浪都过来了,这时下跪,有木地板吗? 过往的骄傲与自尊不容他们选择低头。 狼王又动了起来。 它又跑出了五六条残影的速度。 在四周环绕。 而这一次,刘一夫真气消耗太多,已经不能再随便使用金鼎神功了。 他挥动玉虎剑,勉强的支撑着。 张小乙几个上前帮忙,也只是在瞎转绕圈而已。 相比狼王那快如鬼魅的速度优势,差距太大了。 突然。 刘一夫失手。 玉虎剑被狼王利爪磕到,硬碰之下,力有不及,竟然脱手飞出去了。 狼王更是一个猛扑,扑倒了刘一夫,一口就要咬下去。 以它的牙口,嚼烂刘一夫的头,和吃一颗糖果是差不多的。 但。 办不到。 突然间,一根根藤条从地下冒出来。 先是缠在了狼王的口鼻之上。 然后是一只体型巨大,可以和狼王较劲的地龙从地下轰然钻出,一经钻出就轰轰地撞向了狼王。原本地龙藤从地下出来,是需要缓一下的。 但此时的地面早被刘一夫用金鼎神功打得土地稀松,所以地龙藤出来的也是游刃有余,有足够的余力发起冲击,并且放开身上依附的藤条,不要钱的缠绕过去。 狼王又惊又怒,没想到刘一夫暗藏了这么一张底牌。 此际它狼口被藤条缠住,纵然张口,也吐不出火焰来烧藤条了。 嗯? 刘一夫看到了,火苗在狼王嘴里喷出流焰,他立刻知道这是狼王第二头的奥妙。 阴阳双生,葫芦颠倒,莫过此理也。 原来是这样,真当你有不死之身呢。我就说既然我用白骨骷髅剑斩了你,你怎么可能还能不死,其实不是不死,而是一种能量的转化,是骗人的,只要打破了此间奥秘,那什么都不成问题。 刘一夫从容收起了白骨骷髅剑。 忽然一脚踢在了腾蛟剑上。 如霜似雪的腾蛟剑嗡地飞起。 长剑寒光闪动,是直取狼王面目。 铛。 可惜,狼王也不白给。 挡下来了。 狼王竟然把重要的妖丹吐出来了。 正是凭借此物,才挡下了刘一夫比普通神兵还要更胜出一筹的腾蛟剑。 虽然。 妖丹而已。 比不得修仙者真正的金丹之万一也。 不过仍然不得不承认。 妖丹中凝聚着一个妖的绝对威力。 要知道,妖的时间比之于人要久的多,你可以质疑一个妖的妖丹的质,但不能怀疑其量。正因如此,妖丹的威力硬杠神兵,不足为奇。 只不过,妖丹乃是一个妖力量的根本。 能不使用,最好是不要使用。 像这种喷吐妖丹的战斗方式,其实是极不可取的,狼王如此,非愿意也,实是被迫也,它也没更好的方法了。 但,有效。 一下子就突破了地龙藤的藤条缠绕,打在腾蛟剑上。 长剑叮当一声,长剑在碰撞下激荡飞扬,飘了一会儿才落在地上。 剑刃入石,长剑颤动。 嗡嗡嗡……余音乱颤。 呼呼呼呼呼! 狼王不再藏拙,它张口吐出了一枚枚高能凝聚的火珠。 就像之前。 刘一夫使用金鼎神功狂轰乱炸一样。 狼王还真是记仇,有模有样的又还了回来。 火焰珠团四下飞舞劲射,有如一发发炮弹,一经射在地上,立刻就爆炸起来,释放恐怖的能量。 不过。 刘一夫他们和狼王不一样。 狼王体型太大了,面对这种大范围攻击它不好躲闪。但是刘一夫他们哪一个不会轻功,体型又小,这么一来,躲起来也容易。 所以狼王充其量也只不过是像之前的刘一夫一样,把地面又给犁了一遍。 不能这样。 刘一夫知道厉害,他一跃上了地龙藤的身子,仰仗地龙藤巨大的身躯,挡住了两发狼王的火焰弹。 此时他已经推测出狼王的力量秘密。 毫无疑问。 这是一头大妖。 但非止如此。 此狼天赋之高堪称得天独厚的。 它不仅是狼王大妖,更甚之者,它还是一头拥有妖王潜质的强者。 妖王。 呵呵。 妖王者,可大可小也。 大妖王可以统领一方,划割一地,称王称霸,好不美哉快意,基本上,只要不是被什么大能盯上,算计,还是可以逍遥下去的。特别让人称羡的是其悠久的,凡人,甚至是很多修仙者都可望而不可及的寿命。 再之者也,那就是妖圣了。 从某种意义上,妖王,那基本就是仙级的存在了。 当然,不要考虑什么级别。 境界是境界,而战力是战力。 不过就说这头狼王。 绝对的至少妖王级的潜力强者。让它继续成长下去,妖王是一定的。假如再有什么机缘运气,那即便妖圣也不是没可能的。 好在。 就目前而言之。 它仍然只是一头大妖。 且。 这头大妖在方才,伤到了本源。 以后是不是还能有妖圣之资,就不好说了。 别以为狼王大妖方才恢复了伤情,就显得它厉害,殊不知这其实是牺牲了它的一部分潜力本源。 原本,它的下一步进化,是要进化成风火双头狼王的。 但它的风狼之头被打得崩了,这才不得不让火狼头出来。 仅此之一点,它想要重新修炼出一个头来,就不知要重修多少时间,还未必能成。 还有。 它在方才战斗时,喷吐了妖丹出来。 妖丹的威力大不大? 毫无疑问。 大。 但方才两次的攻击,就让那枚妖丹光泽暗淡,里面积蕴的能量被大幅放出。 要知道。 这妖丹里面的能量,是那狼王每一个晚上,对着月亮,吞吐月华,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 用时一时爽,攒时火葬场。 要知道每一个晚上的修炼,那都是苦功么?这至少一二年的苦功就给白费了。 好在只是消耗了能量。 倘若这妖丹受损,那是要伤及本源的。 搞不好这狼王可能要掉级。 一个不好,妖丹废了。 狼王就得重新苦修了。 所以。 看似完好的狼王,只是在虚张其势。如果自己一行人就此退走,它只会装装样子,绝对不敢真的上来强留。 甚至,它若更机灵老六一点,逃走才是上上策。逃避虽然可耻但管用。 不过狼王显然不想离开此地。 人恋地。 狼亦如是。 这里是狼王的家。 它又哪里有想离开家的想法。 退一万步说。 它走了。 它的这些狼子狼孙——怎么办? 任由它们被自己人杀的么? 狼王毕竟是狼王,它也有自己的尊严。 它的骄傲,不容许它这么轻易的低头。 心念一定。 下面也就好办了。 继续打。 刘一夫此刻心心念念的是贪狼幡。 此一杆幡宝若成,他便拥有了强大的攻伐秘术,在一段时间里,算是安全的了。当然。这实力要是敢乱浪,那也是在找死。 区区一杆幡宝而已。 但若仍是躲起来低调当老六,至少能安全地活下来。 除非,你运气太不好。 不过想想,应该不会。 一步成大佬的机会近在眼前。 怎么可以放过。 人在地龙藤上,刘一夫用一手白骨骷髅剑,再度杀了上去。 不是他不想用双手。 另一只手是才拼接好的。 用不上力。 狼王岂肯示弱。 它四足发力,噌地从地上跃起,四爪齐上,大口咆哮,转眼之间,好大一条地龙藤被狼王撕咬得破破烂烂,一头栽倒,好似死了一样。 刘一夫却高高跃起。 然后被狼王一巴掌拍到地上。 嘭。 碎土飞杨。 这原本的坚硬的冻土算是给彻底的打得稀碎了。 刘一夫竟然整个人都陷入到土里去了。 好似一下子给埋进去了一般。 “我那个走了。” “一种植物!” 锦天和张小乙齐声喝骂。 这个刘一夫,是不是太拼命了。实力增加过快,心气不稳,人飘了?不过你玩归玩,可别死了呀! 怎么说也是兄弟一场。 张锦二人怎么可能看他死呢。 因为刘一夫之前猛攻,他二人有些懈怠了。现在不能再让狼王出手了,得上了。 好一个张小乙,好一个锦天。 二人披三重重甲。 皮甲,锁子甲,硬铠,三重防护。 打扮得和两个铁陀子似的。 二人双双发力。 他们一起扑了上去。 狼王一爪子下去。 竟然让二人用神兵将那二二尺长的狼爪子给抗了下来。 同时二人也是在吃惊中。 好家伙。 这狼王,爪子长成了这样。 猛然间一股火团子就在二人中间炸开。 这是狼王的火焰弹。 敢在狼王面前硬抗? 高低得给你来一个。 但是,好在二人也算尽力了。 他们给刘一夫争取到了时间。 正在这个时机。 刘一夫已经从土里爬出来。 他双手双脚并用。 人用狼一样四足奔行。 别说。 在抛弃了道德尊严,全力以赴之下,这么地是快,快到想刹车都收不住脚的感觉。 唰。 金龙宝剑在手。 刘一夫丝毫没有顾忌这是可以镇压国运的无上圣剑——金龙宝剑。 他竟然持此之圣物,一下子扎进狼王的菊花里去了。 这一下,可算狠到家了。 要知道,这把是金龙宝剑。 它的属性非常特别。 那就是对邪祟有极强的镇压效果。 狼王本质属妖,乃人族大敌。 所以这就有了一层克治了。 虽然还不强。 其二狼王兴狼军,虽然说是为种族求生路,是符合大道观的,但不合人道观。因为狼军杀戮良多,对于人族而言,这是造了大恶业的。所以它才会面临此罚。 其三。 位置。 那是狼王之谷道也。 谷道,藏污纳秽之所也。 乃是最为污浊之地了。 一些低阶层的修士给泼了米田共,也会受影响,法术失灵。可见这秽气的影响。 周健武为什么那么厉害? 就是因为这畜生修炼的是谷道神经的护道功法,秽气戴法。 现在。 狼王的这最污浊之地被金龙宝剑捅了。 是。 秽气是会影响金龙宝剑的灵性。 从某种意义上是影响了金龙宝剑。 但其起到的效果也是拔群的。 想也是可以知道。 当初。 浩瀚女王那么强的一个人,被金龙宝剑伤了,不得其好,只能为自己谋划身后事。 浩瀚女王那么大的本事也不行。 何况狼王。 总之。 它的菊花不仅重伤,并且在金龙宝剑的影响下,难以自愈。 要知道,妖族最擅长的就是它们体质好。不仅拥有天赋神通,更是拥有极强的自愈能力。 但是,现在。 知道菊花插剑是什么感觉吗? 知道那是专门镇邪压祟的金龙宝剑吗? 只此一击。 狼王最为引以为傲的速度就废了。 它双腿抽搐着,痛苦的差点没在地上打滚。 狼王不停的咆哮,胡乱的喷火。 但紧随其后。 又是一把白骨骷髅剑刺出。 这是直指狼王的子孙后代。 白骨骷髅剑,拥有杀死特质的效果。 比之白瓷剑是差很多。 但也能斩杀一些特殊的,比较难杀的东西。 比如。 狼王的子孙袋就被刘一夫用此剑绞碎。 如此一来,狼王算是进宫了。 哪怕它是天生神异,怕也不能再成为狼王了。要知道动物世界是十分现实。 身为狼王,有两个重要权职。 其一是为狼族谋生路,找食物,攻击普通情况下狼族不敢放对的目标。 第二也很重要。 掌握狼军中最重要的生育任务。 狼王不会像普通的狼那么过分。 普通狼群。 头狼会掌握每一头母狼,只有头狼才拥有和这些母狼在一起的权利,别的狼想都不要想,如果真的忍不住,就要去挑战头狼,失败了会被逐出狼群。 所以草原人说孤狼可怕。 就是因为很多孤狼基本都是从狼王位置上给赶下台的。 狼王会那些好点。 它只挑最年轻力壮的——母狼。 事实上。 注意来。 狼王所谓的亲卫军,其实就是狼王的后宫部队。 但是,想一想,当一头狼王丧失了干那事的能力,母狼还会看得上它吗? 有些事。 你可以少。 但不能没有。 所以说,此时,狼王已经被刘一夫给逼入了绝境。 第32章 那个男人的最后一战 剧痛的狼王心中愤恨已经控制不住了。 它回头。 强忍身体上的不适,对着尾部,那个讨厌的敌人,喷出了老大一片火,都快要把它自己给烧起来了。 但,没用。 如果是物理攻击,还行。 但这种火焰嘛,刘一夫抓起一杆旗幡,就把自己保护了起来。 虽然他手中的万魂幡也算厉害。 但其实有很多不足。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 虐菜还可以。 但想要碰硬茬子,就需要慎重考虑一下了。 万一,幡宝被破坏,里面的游魂野鬼飞出来,场面失控,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要知道,鬼有十八种灾祸。 集贫贱,衰败,悲哀,灾祸,耻辱,惨毒,霉臭,伤痛,病死,夭亡,孤独,淫邪,妄想,恶运,疾病,薄命,痛苦,入魔。等于一身。 把鬼收在幡宝里,一切罪恶因果由幡宝来承受。 所以刘一夫才敢于这么肆无忌惮的使用鬼道法术。 但若是没有了幡宝,那就是另一种情况了。 就像一些养小鬼的。 为了发财养鬼嘛。 虽然你的确可能发一时之财。 但时长日久,你就会发现,麻烦越来越多了。 亲人越来越少,环境越来越差,没有好运气,倒霉的事却一件接着一件来。 交不到朋友,身边时常有横死者。 直到某一天。 可能就轮到了你。 阴山派也有法术师驱用鬼术。 但那些法术师使用鬼道法术,都是比较注意自身的,往往是要住义庄,行善举,做好事,积功德。 诸如此类。 还有。 不敢在身边留存太多的财物。 讲究的是身上衣袋空空。 口袋里摸不到隔夜的钱。 这是为了什么? 防止鬼类的伤克。 甚至,不敢成亲要孩子。 有此重要的弱点,刘一夫平常用用也就算了,哪敢在拼命时用它?这么大的恶业临身,到时真是不知道要怎么死才好了。 没办法。 万魂幡不能说不强。 但它主旨的是迷魂惑心,鬼域阵法,空间搬运之类的辅助。 真拿它和强敌战斗,纯粹是瞎逞强。 但是,对于火焰这样的能量伤害就好办多了。一个空间挪移,就好了。甚至,刘一夫可以划开两界,他在阴阳之间,和纯粹阳间是两个世界,维度不一样,这火焰再厉害又怎么能够跨界烧到他身上。 火焰消散。 不是狼王不想再烧了,是它自己也受不了了。 迷烟散去了。 刘一夫人已经消失。 狼王身后一团血迹。 它的尾巴已经被烧得焦黑。 由此可见它也是真的受不了的。 狼王吐出了一口浊气,它发出号令。 亲卫军入场了。 原本狼王想一个狼大发神威解决对手,殊料竟然发生了这种异变。 现在敌人一个人也未死,它也就不再逞强了。不就是比人多么,它有的是狼。 不止亲卫军,越来越多的狼也出来了。 虽然一路上狼军被追杀的损失惨重,但这毕竟是狼军,遵从丛林法则,死的其实大多是普通的狼,至为精壮的一直都被狼王小心的保护起来。 现在,也到了拼老本的时候了。 在群狼之中,刘一夫小团体仍然屹立不倒。 狼王勉强运转妖力,想要恢复。 但。 该死的。 别的伤都好。 就是大腚之上的伤,根本没有反应。 就是一个劲儿的痛,甚至,伤势还在加重之中。怎么会这样的?狼王不解,但在它的心中,暴虐的情绪却在逐渐的影响它的判断力。 以至于它根本没注意到。刘一夫已经通过小老虎把自己的腾蛟剑捡了回来。 你不得不说。 在刘一夫手中诸剑之中,论及威力,还得说是腾蛟剑最为锋锐难当。 锋利不说了,弹性,韧性,都是极好,便是手感,也在其余诸剑之上。 由此可见,高原王是一个多么精明能干的人。懂得给自己找到好东西。 一剑在手。 刘一夫又要上了。 锦天和张小乙打掩护,让刘一夫过去。 好在。 这个时候。 狼王因为大腚之上的伤,已经蹦哒不起来了。 对于人也好,狼也罢,有些地方是不能受伤的,其最关键的就是腰腿。 这地方一受伤,人就等于在行动力上给废了。 而之于动物则更为残忍。 有些动物,腰腿伤了,下场就是等死。 人类或许会通过集体主义来帮助伤者恢复。 但动物,不会,不是不想,而是对于大多数动物来说,自己活下去就已经要用尽全力了,它们哪来的力气,去供养别的什么同类。 以老虎为例。 老虎只有在想要了的时候,才会找对象玩一下。 而玩完后就什么都不是了。 各回各家,各归各位。 母老虎即便生下了小老虎,也是只将其养到一定程度,感觉差不多了,就会把小老虎给赶走。 因为即便是老虎,也经常会有食物没得吃的时候。 一头老虎还好说。 两头,别为了食物打架,自己把自己打死了。 别以为这是笑话。 这是血淋淋的事实。 现在狼王受伤,正是它最脆弱的时候,怎么可以放过它呢? 同样的道理。 狼王也知道自己有伤,它也发现了,三个铁皮罐子人,就属刘一夫对自己的杀意与威胁最强。这个人如此执着要杀自己,那毫无疑问的,自己也要不惜血本杀了他。 很多时候。 生存的本质就是如此简单。 你死,我活。 咔——!!! 一口高能的火焰弹飞射刘一夫。 当然打不中。 但是火焰弹爆炸,形成的烟幕起到了很好的掩护作用。 随后,狼王再一张口。 咻! 刘一夫正冲着呢,发现不对,忙横剑挡格,结果铛啷一声,长剑再度脱手飞起。 这一下,不仅长剑被击得脱手而飞,在空中悠荡,刘一夫的手掌也是被劲力震得虎口破裂,这且不说,连持剑的手臂也骨折掉了。 如此一来,刘一夫一条手臂才接上的,根本用不上力气,另一手也骨折了,同样是废掉了。 刘一夫大恨,竟然打到了如此地步。 他大意了。 没想到关键时刻,那狼王又一次吐出了内丹,它怕是没有想过会失败吧。 不过经此一击,那妖丹已经是光泽近之于无了。 手段用尽,双手都已经可以算废了的刘一夫怎么办? 刘一夫面对群狼的不善目光,用那条用不上力气的手在腰间一抹。 储物腰带毫光微动。 啪啪啪。 三具上好老木料的棺材被刘一夫召唤出来了。 这三具棺材,里面是刘一夫初涉尸道炼成的三具尸。 其中一具不说了。 但有两具是傀儡尸。 棺材打开。 在刘一夫的喝令下,两具身材不错的女尸站了起来。虽然从结构上说是玲珑曲线的女尸,但对比中土人要明显大一些的西极女人其实并不弱小。 二女是在仁王墓中被那些蛮多族下民怪物所杀的。 当时的那种环境,根本不可能处理好尸体,说什么火化下葬,都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刘一夫取之到手,往这两具尸中注入了蛊虫,以蛊术手段来御此二尸。 这样的术法,很好利用了新死的尸体,不必去辛辛苦苦地去养尸。 虽然僵尸很厉害。 也有很多左道术法可以炼尸养尸。 可这些手法秘术,往往要不是上干天和有伤其类,要么就是需要天时地利的花时间苦功夫慢慢来。 当然。 此之一行也有术法高手喜欢别出奚径,培养出新奇的,快速成就的僵尸。但此种之尸,要么是难以控制,要么是有天生不足的缺点。 所以并不好。 力量再强,不能控制住在手上,那又有什么用呢? 有着被针对的弱点,又算什么有效的武器呢? 所以这些旁门左道的手段多不可取。 别的不说。 就刘一夫这个傀儡尸手法,其实也有弱点。 它的优点是能够速成,很快就能得到可以被自己控制驱使之的尸了。 缺点是实力不足,没有真正僵尸那种神奇的力量。 但刘一夫终究是做出了选择的。 弱点就弱点吧。 人,终究还是要靠自己! 这两具女尸,虽然武功不行,但毕竟已经尸化,体质得到了增强,不是一般人,加上刘一夫给她们提供了全面的装备,别的不说,和这些普通的狼干架还是不成问题的。 最为关键的是她们是蛊化的尸人,只要有足够的子蛊,身体受了什么样的伤都有恢复过来,这一点才是最变态的。 还有一具尸。 但 一具,却是不好控制的。 刘一夫喘了口气。 他心有不甘。 对于一个喜欢当老六的人,每掏一张底牌,他的心中都是在滴血的。 但,时至于此,及至于今。 为了炼就贪狼幡宝,刘一夫只能选择如此做了。 掏——底牌。 棺材打开。 一个人从里面坐了起来。 看到了这个人,张小乙,锦天,连同杨大小姐,都吓了一跳。也许一直不提,也许一直不说,但这从不代表他们已经忘了。 是他,是他,就是他。 那个在浩瀚女国,一个人把他们三个人都给打败了的男人。 还是赤手空拳打的。 梦火骨。 浩瀚女王火神子最强最亲密也最信任的唯一一个近身护卫。 浩瀚女王身边那么多人。 但她只让此人假死来为自己守墓。 为什么? 为什么浩瀚女王只相信此人? 拥有浩瀚女王几乎全部记忆的刘一夫当然知道了。 得幸于浩瀚女王发现自己被刘一夫阴了,所以拼尽什么都不要,割舍了大量的本源力量便宜给了春水大神,她想要夺舍刘一夫来的。 不过在关键时刻刘一夫用恶人经分裂出了第二人格,这才挡住了她的侵蚀。 之后,浩瀚女王被刘一夫封入了白骨骷髅剑中,顶替了原本的仁王王妃的魂灵。 在此一过程中。 毫无疑问的。 刘一夫观察了这个终于失败在他手上的大敌的重要记忆。 其中有一段记忆十个深刻。 在浩瀚国之中,曾经发生过一次叛乱。 在最后一任女王火神子上位时,有一位权臣篡夺了王位。 当时的那个人,曾经使用秘术和蛇王,也就是那条公蛇合体过。这是一种人妖二合为一的秘术。 这让那个权臣拥有了极强的战斗力。 在最关键时刻,是这个底层出生,从小就被洗脑要立志保护浩瀚国历代女王的底层人物梦火骨给救下来了。 浩瀚国是女王当政。 为了防止意外。 浩瀚国会为每一任女王配给一名终身制的护卫。这名护卫从底层人物中选出,他们修行浩瀚国提供的最完全的武功秘法。 护卫被要求,不披甲,不持刃,赤手空拳的保护女王,直至于死。 在当时,浩瀚女王还没有熟悉自己的六大能力之时,实力尚弱,所以被这个梦火骨救下来了。 但是。 毫无疑问,这是悲剧。 明明已经双方心中暗许。 可是结果呢? 巨大的身份代沟让他们两个简直连说话都不行。 双方只能以眼神来坦白心意。 这是一层被岁月掩埋了起来的爱恋。 后来。 时间久了。 一切也都淡了下来。 但是,无论如何,浩瀚女王都在保护这个男人。 她甚至为他进行了极其重要的秘术——假死之法。 这是一种施加之后,可以让人长时间进入沉睡,在睡眠中,呼吸变缓,心跳减慢,以之来延续生命。 这种方法。 可以让一个人每一百年,才像普通人过了一年差不多。 所以此时的梦火骨从理论上,是只有四十多岁的。 但这只是理论。 时间,不是那么好玩弄的。 假死之法,你玩个一二百年还好,无所谓。从假死中恢复过来人还是那样,不会有什么太大变化。 但像梦火骨这样玩一千多年的。 这就过分了。 时间哪怕无形,也具有一种神秘力量。 过长时间的假死,招至了时间力量的反噬。虽然可以苏醒过来,但身体却在不知不觉中坏死。 所以。 上一次的战斗。 梦火骨一个人就能够力压张小乙锦天连同杨大小姐三人,赤手空拳把这三个人按在地上锤,威风是威风了,但事后身体就渐渐不行了,他还能再全力战斗一次吧,就用在这里好了。 刘一夫已经在他的身上种下了寄生的蛊虫。但由于此人太厉害,可以说,只要他一日不真正死透了,只要他吊着一口气,就无法用寄生蛊操控他的身体。 第33章 狼王的终末 现在。 正好。 让他做最后的释放。 和狼王玩一下吧。 至于他会不会干? 呵呵。 刘一夫可是一个已经拥有六种能力,并觉醒了六花瞳的人。他全力发动,每一只眼睛里能有三个瞳仁。 这意味着他的精神力远超于普通人。 虽然。 刘一夫的六种能力,没有一种是迷魂惑心的能力。 但都是强大灵魂本源,提升基础能力的力量,更不要说,他还修炼了公字瞰神术。 这让刘一夫的精神力早已经达到了一个超标的水准。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 那就是刘一夫此时对浩瀚女王的了解。 正因如此,刘一夫早已经掌握了独属于他的迷魂惑心催眠手法。 只是。 这种力量太让人敏感了,他一直没有用出来。 隐藏着。 毕竟,这种力量有些让人有些忌惮。 就像一些拥有读心能力的人往往没朋友一样。 刘一夫知道他的这种能力有多么让人恐惧。 而且在他的六大能力里还有一样是通透记忆。 这是比普通读心术更强大的能力。 所以刘一夫才隐藏了起来。 不过,现在,拼了。 炼就了贪狼幡宝,他一个人将来也能行走江湖了。 在六花瞳下。 醒过来的梦火骨当即就被刘一夫给控制住了。 其实,武功修炼到梦火骨的这个地步,原本是不可能受制于人的。 但这是梦火骨的执念,早已经刻骨入魂了。他的此之一生都早已经决定奉献给了浩瀚女王,已经到了无我的境地。 所以当他感到是属于浩瀚女王火神子的力量时,根本不会反抗,反而主动迎接,配合。 自然。 他也就轻易的被催眠了。 所以说,这世上没有太完美的东西。 即便强大到了如梦火骨这样的地步也是一样。 他把全副身心系于浩瀚女王之上。 导致他全心全意,无想无念,可以把武功修炼至高,也让他在心中种下了被浩瀚女王控制的种子。 可以说,成也是浩瀚女王,被控制也是浩瀚女王。 被控制住了的梦火骨从棺中走出来。 他的身体再一次肌肉饱满。 脚下一顿。 整个人仿佛消失般,一下子就到了狼王的身边。 就是这么猛。 一拳下去。 狼王虽然下半身痛得难以复加,影响了它的身手,实力。但其眼力速度仍然是在的,一爪子就迎上去,双方一阵的对攻之下,竟然一时的打成了平手。 这可是狼王。 其反应速度简直到了恐怖的地步。 但梦火骨仅凭借身体的反应,就跟上了。因为他的武道根基太浑厚了,走的更是古武路子。 古武之道和今武之道有很大的区别。 区别在哪里? 就在内功上。 从某种意义上讲,现在的武功,其内功,本质是修仙者的简化版。 内功的内力,真气,其质量比之修仙者的炼气,差了不止一个层级。 而古武路子呢? 根本没有内功之说。 没错。 古武走的是气血之路。 讲究的是凭借己身之气血,凝练成劲。 这个劲,才是古武力道之所在也。 梦火骨正是凭借于此,才拥有出类拔萃的身体素质。 也才拥有古武者才拥有的——武道金丹。 血肉根。 这是在人体腹部生成出来的第二神经元系统。 拥有它意味着与敌人对战时出手出招挥拳踢腿可以不经过大脑。 不需要脑子想怎么接招出手,身体就直接给出了最正确也是最佳的签案。 这也正是从前梦火骨一个人把张小乙锦天他们三个按地上锤的原因。 速度即是力量。 梦火骨的速度反应和他们根本不是一个量级别的, 这还怎么打? 现在。 即便是狼王也无法在反应速度上把梦火骨压下去。 甚至,它感到自己的掌爪在梦火骨的反击下越来越痛了。 梦火骨的武功是一种秘传的关节技发力用劲之术。 利用关节,一层层的把身体的气血劲力进行叠加。 这使得他的出手,总是一下比一下重,一次比一次猛,你以为他很猛了,他还会更猛,你以为他力量强了,下次还要更强。并且,有的时候,招术用巧了,直接打出一个暴击。 力从地起。 梦火骨通过脚掌,脚踝,膝关节,胯骨,扭腰,脊椎推动,肩颈顺带,推肩过肘,再用手腕,指骨进行最后的传导。 一下子把这层层推叠的力量打出去。 轰。 这高度凝聚在一起的劲力。 犹如一发炮弹。 凶猛无情。 一击把狼王一只前肢的爪子,脚掌,给生生打暴了。 这玩意,上哪说理去。 狼王又不能动,普通狼根本不是对手。 它就像从前的张小乙他们那样,被梦火骨一把按住了头,在地上暴锤。 这一拳拳的拳拳到肉,让张小乙他们忍不住想到了当年不太美好的记忆。 是啊。 谁能想到。 这个梦火骨,怎么能够强成这样呢? 莫非古武真有此独到之处? 刘一夫笑了。 他在两个女尸傀儡的护卫下,一边斩杀想了扑击他的狼军,一边慢慢往狼王方向走去。 可怜狼王。 倘若它仍然能跑能跳,仍然行动自如。 纵是梦火骨,也奈何它不得。 毕竟,梦火骨真正擅长的是暴发力。 他纵能追上狼王打,可狼王仍然能够一次次甩掉他进行游击战。而这种拖长了的战斗,最先支持不下去的一定是梦火骨。 他的出战,每一息都在承受时间力量的侵蚀。 终于。 他也不行了。 一直坚强的身体,感到了力不从心的疲软。 狼王立刻感知到了这一点。 它立刻想要反击。 可是,它之前被梦火骨暴锤的太狠了。 这导致了它也力不从心。 脑袋晕迷,昏昏沉沉的。 身上很多地方骨头都断了。 更不要说大腚上的那处无法好的伤。 是的。 此时的狼王。 脑袋都给梦火骨给锤塌了一半。 一只狼眼甚至给打得暴掉了。 都已经惨成了这样,即便是忍受力超强的狼王,它又能残存几分力气。 不过,狼王毕竟是狼王,该有的尊严也还是要有的。 它终究是用足了力气,用那半残了的脑袋勉强的顶倒了快不行的梦火骨。 刘一夫过来了。 他无视消耗为空的梦火骨,一手把他丢在地上。 几根触肢藤蔓过来,拉住他,包住他,缠住他,托举他,放置回了棺材中。 这一下。 梦火骨将要真正的油尽灯枯的死去了。 他之一死,他的身体就是刘一夫的了。到时,刘一夫就可以通过对他身体的了解,参透古武的奥秘。 苦战至此。 终于到了收获之时了。 狼王勉强站在地上。 血从它的灰色毛发上涓滴流下。 转眼已经流了一滩子。 在它仅存的独眼中,刘一夫看到了最后的努力与挣扎。 有用么? 刘一夫忍不住笑了。 就在此时。 刘一夫以为大功将成,在得意地笑时。 狼王选择,最后一次吐出它的妖丹。 毫无疑问。 妖丹是狼王最后,也是唯一可以攻击的了。它知道,吐火烧不着这个人,只能吐妖丹攻击了。 至于是不是值得……这是拼命。 没有什么不值得的。 只要杀了这个人,哪怕是妖丹废了,同归于尽,它都觉得是值得的。 可惜。 它此际的妖丹残存的力量已经不多了。 不然它一定会尝试自暴,把这个人一波带走。 不过,如果能当其正面,直接打中,那也是好的,应该也可以杀了他吧。 嗡! 就在此枚妖丹要打中刘一夫时。 刘一夫伸手抓住了它。 狼王一惊! 什么!? 这不可能! 狼王很清楚。 虽然它的妖丹已经没有多少能量了。 但那只是一种比喻。 在此枚妖丹之上,仍然有很多残存的,积透进骨子里的能量。 正常情况下,刘一夫伸手拿,如果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这么直接抓取,结果只有一个,他的手整个不能要了,会在风火两种能量下被废掉。 可能会被迸射出来的风压把手掌切碎。 也有可能被火属性的能量将手掌烧成焦炭。 这是必然下场。 但此刻。 它的妖丹却在这个人的手掌之上。 被拿捏得稳稳的。 这怎么可能! 更重要的是,它的妖丹,这与它性命交关的宝贝,却与它失去了原本紧密如一的联系。 狼王睁大了眼睛。 它终于看到了。 在刘一夫的手掌之上,有另一只手,稳稳的包在刘一夫手上,把那枚妖丹给紧紧地攥住了。 刘一夫是办不到的。 但那只手的主人,却能够办到。 狼王恐惧起来了。 它看到了。 在刘一夫的身后,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人。 此人一袭水滑的长裙。 裙脚下自生云烟,把一双秀足给隐没于其中。 虽非华服彩章,但服饰自有格调。 头上戴了一根看起来普通的竹簪。 一把乌黑有如墨色云烟的秀发丝丝缕缕,仿佛带着水汽的垂了下来,拖在身后。 唯一可惜的是,在那修长的玉颈之上,那张面孔却是怎么也看不清楚。 这哪里是一个人。 这是神。 这是一个位格不俗的,拥有极强潜力的神。 是啊。 这是春水大神。 事实上。 从一开始。 刘一夫真正的底牌就是一个。 春水大神。 这位刘一夫一手创造出来,现在供奉,最终要降服的大神。 原本春水大神草于初创,是没有这么大力量的。 但刘一夫一来是另辟蹊径,通过狗血小白文在年轻人中渐渐把春水大神传了出去。 在某种程度上,春水大神已经拥有一定婚姻职权了。 这还不止。 刘一夫和浩瀚女王的战斗,又让春水大神占到了十足的便宜,从浩瀚女王身上割下的本源力量,等于为春水大神增加数百年的香火愿力。 让它一下子就强大了起来。 只不过,别人的终究是别人的。 春水大神从浩瀚女王身上所得太多,它必须慢慢的消化才能为己所用。 所以一直以来的,刘一夫就没借用它的力量。 但现在。 可以了。 甚至。 这枚妖丹上的能量,被春水大神抽走也是好事。 妖丹这种东西,不是不好。 修仙者得到了可以倚之为宝,用来将其炼成可以吞服的丹药,增我元气,强我法力,好处是多多啊。 但如果不加祭炼,那玩意儿就是剧毒。 所以说。 这玩意上的能量,春水大神可以用神力消化炼化,但对刘一夫就没什么用了。 想也是知道。 这东西他连亲手触碰都是不行的,又怎么能加以利用呢? 虽说,给了孙春绮也可能淘换些好东西吧。 但刘一夫知道。 铁冠道门对于炼丹并不是很擅长的。 铁冠道门的长处是炼器和御剑。 可能符道之上也有所成就。 但唯独于丹道之上是差了点。 所以,与其那么麻烦,不如为春水大神提升实力。 终于。 在春水大神的威力下,这枚妖丹被汲取尽了其中的能量,现在只剩下已经不堪与道之的妖丹。 此物已经失去了任何的光芒与润滑。 现在它表层坑坑洼洼的,入手粗糙,简直像是一枚用沙土捏在一起的丸子。 一点的反应也没有。 更不要说伤到人了。 它已经废了。 狼王努力沟通妖丹,终于失望。 它怒到了极点,竟不知从哪儿生出了一股子的力气,从地上爬了起来,后腿支起,不顾及大腚上的痛苦,想扑击刘一夫。 如果可以做到的话。 虽然已经变得破破烂烂,但仍然活着的地龙藤从地下钻出来,一下子扑到了狼王身上。在地龙藤的身上,一条条藤蔓如群魔乱舞似的,把狼王给缠住,绑缚了起来。 并且。 地龙藤的重量也压着狼王,将其压倒在地上。 巨大的狼嘴也被藤条缠住绑上,张不开了。只余下了一只独眼,仍然不甘心的瞪着刘一夫。 “到了这一步还是不甘心吗?” “可惜了,你已经到此为止了!” 刘一夫手抚腾蛟剑,把它缓慢的提了起来。 狼王知道它必死无疑了。 终于。 它放弃了。 它的眼中不再有恨。 反而它偏动了一下头,想努力的去看一个地方。不过没能成功。 它只能无力的喘出粗气。 连刘一夫杀它之时,也忍不住想,它最后那一抹温柔的表情,到底在想什么? 第34章 贪狼幡宝成了 心血来潮。 这突然的警示,让少女吃了一惊。 她武功已经通灵达玄,拥有一种不可思议的灵觉,就在方才,她突然有种不好的感觉,好似有什么重要的东西离自己而去。 旋即,她收拾心情,重新发号施令。 蚕龙是不会说谎的。 它既然说,蛇王宝玉会回来,那大约是真的一定要回来的。但绝对不是它自己回来的,而是被人带回来的。能够携带蛇王宝玉的人,那能是一般的普通人吗? 如果准备不足。 不要说不能夺回蛇王宝玉,连自己这一方的人恐怕也要完蛋。 所以,不得不警惕起来。 圣教。 一直以来被中土冠称为魔教。 其实教中之人并不多,因为走的是精英路线,圣教的基本盘根本养活不了庞大的帮众,所以才仅能如此的。 但若是圣教真的人丁稀少,实力低弱,那就真的危险了。会有人觉得圣教也没什么了不起,会来攻击,甚至毁灭掉圣教的。 因此,圣教只能不遗余力的积攒力量。 有时,为了达成一些目的,也只能选择使用一些非人的手段了。 比如。 制造一些底层的奴隶。 底层奴隶共有两种,一是狗奴,一是兽奴。 狗奴是一种蒙着破破烂烂黑袍子的矮个子存在。 它们的先祖是圣教的敌人,被俘虏后,圣教对其使用了摧骨掌,让其骨质疏松,但这并非无解。 圣教会传下一种淬骨诀的武功。 这种武功能够让原本疏松的骨质重新紧密起来,甚至更为紧实。 几代下来,骨质的确会坚硬无比。 但原本好端端个人会变成一个个的侏儒模样的矮子。 这是最好的劳动力。 它们种田开垦,并且由于个子矮小吃的也不多。 用圣教的话说,让他们生生世世,世世代代,为圣教当狗奴。它们会比最勤劳的奴隶还要勤劳能干,并且像狗一样忠心耿耿。 这就是狗奴。 兽奴也是圣教的敌人,也不见得全都是敌人,还有一些是敌人的家人,后代,朋友什么的。 总之,是一些会武功的人。 这些人会被圣教喂忘寒散的药。 此药服用多了,会损伤大脑,降低人的智商。使一个人变得像野兽畜生一样蠢笨。 然后圣教会给其蒙上狮虎熊豹之类野兽的兽皮。 在种种药物的作用下,它们就像真正的野兽一样,然后被驯服。 这些就是圣教最基础的防卫力量。 兽奴力大无穷,不惧寒冷,皮糙肉厚,普通刀剑难伤其分毫,是最好的底层士兵。 往上是圣教的普通民众。 再是兽奴卫,圣兵,神龙卫,以及护圣的四大王座。 至高王座,至上王座,至强王座,至尊王座。 四大王座分别掌管道心,养心,四明,四照这四大护教神功。 至于少女。 主脉嫡传。 天衣神功。 当然。 还不止于此。 少女吩咐派遣了众人之后,又对雪弥勒道:“把比留子也派出去吧。” “啊?那种怪物?放出去容易,收起来可就难了,万一又发疯,少不得要杀戮一番呢。” “无妨,告诉它们,如果老实听话,助我们完成任务,那就放它们回到东岛去。” 这些比留子是一种东岛的诡异怪物。 当初曾经被一位东岛女修带至于此,原本只是养在身边,岂知此女竟然会把它们丢弃于此。 大约是不想这种怪物回到东岛去了。 不过,这些小妖怪也是会思乡的,一直想回去。 现在,少女决定不惜一切代价。 放出比留子又怎么了。 必要的话。 她连母上蛛都要放出来。 当然。 如无实在之必要,还是不放得好。 毕竟母上蛛可是此地之原主,桀骜不驯之极,并且智慧也是极高的,能出人语,会人事,根本是随心所欲,不受控制。 话不多说。 此时。 刘一夫仍然在忙碌。 倒是张小乙在旁边训斥胡颜巴克。 “你小子,真是走了狗运,这都能捡回条命来。你看,不听我的话,身边人都死了吧?就你一个活了下来。还要跟着我们行动吗?” 是的。 胡颜巴克带了两个铁杆兄弟,结果都死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方才一通的乱战,谁能顾及到谁啊。 本事不济的,也就只能死了。 反倒是那个胡颜巴克,从坑底里竟然上来了。 其实胡颜巴克早已经可以上来了。 他此时已经算有了一些武功。 虽然仍然浅薄。 但若是加上了欢喜王的记忆,那就不成问题了,从某种意义上,欢喜王的记忆已经在全方位,全方面的影响了胡颜巴克。 所以胡颜巴克也有些老六了起来。 他明明可以早早上来。 但却隐忍了下来。 直到看到了刘一夫大发神威,竟然以一己之力把狼王——慢慢的用剑钉死。 这才装样子的上来了。 可惜。 他的最后一个铁杆已经死了。 这种残酷的战斗局面,哪里是随便什么普通人可以随便参与的。 “他们死了,我现在哪有面目回去。再说了,我现在就算回去,这一个人的也和去死没区别了吧,反不如跟着你们,暂时安全些。” “你说的也有道理。” 张小乙话转未休,一回头,看到了锦天与杨大小姐在支帐篷。 “不是,我说,咱们还要在这里住下来啊?” 锦天回头扫了一眼。 “你觉得我们目前能走掉吗?” 这里,仍然是天坑边上。 虽然到处都是尸体。 但这些尸体基本上都是冻起来的,倒也没有那么大的味儿。也就是这些狼,苦巴巴的用这些冻尸解决饥荒。 是的。 狼群们也不是一定要吃这个。 往往是饿了,又没有食物,这才会吃这里的冻尸。相比这些冻尸,当然是那些热乎的血肉喷香些。 不过懂的都知道。 狼的生活其实是极其艰苦的。 饥一顿饱一顿是基本常态。 经常饿肚子才是最正常的事。 这也是为什么世上有狗的原因。 即便是跟人啃骨头,吃米田共,对于狗来说,也比当一条狼来过得好。 虽然狼王死了,最精锐忠心的狼军都被斩杀。可仍然有很多狼群游弋于周旁。 不过,它们到底是不蠢,没有继续攻击上来。 因为它们都知道。 在那里倒下最大的那个,是狼王。 狼王已经死了。 其实,刘一夫仍然有一招是可以杀此大妖的。 但是,倘若用了,必会损及这狼王的身体,材料若然是废了,他的贪狼幡宝却该怎么办才好。 现在自然是正事要紧。 刘一夫取了上好的药膏。 这是用上品尸油为融合剂调出来的医用药膏,可以说是具有奇效的。 一涂抹之下,至少两条手臂的疼痛消失了。其中右臂虽不可用力,至少左臂是无虞了,当然也不能用大力。 不过此时的刘一夫至少可以仅凭自己手臂的力量把狼王刺死。 而不必似方才的,要用胸甲慢慢的去抵压,这才能把剑刃刺入到狼王的脑子里。 此时的刘一夫其实状态并不好的。 但狼王总也是死了。 只是狼王身上的血气未休,仍然不能让鬼来帮手。 所以,只好自己来了。 好在此大妖已经死了。 身上血肉已经不能再动。 皮毛再硬也是一块死物而已。 用上腾蛟剑,轻松的把皮先剥了下来。 这皮总算没有伤及太多,甚好。 刘一夫切下了一块块发红粉嫩的肉块。 再抽了一条条根根的筋条。 再是取骨。 普通的骨头且放一边。 先把脊椎给抽出来。 此为幡宝之杆。 将此条脊椎捋直了。 再栽减狼王的肚皮,将脊椎包起来。 用神力塑形,将之变成一根白玉也似的幡宝长杆。 又取下了狼王的长毛。 以细软的茸毛和粗硬的针毛交错重叠编织在一起。使其幡面既有柔软之手触,又坚韧不硬被破坏。 但这不是最重要的。 有了幡面。 刘一夫施展降术。 以神力将狼王的魂灵从万魂幡中抓了出来,丢进了此之幡面之中。 这狼王也是意想不到,死了不是结束,反而是一种开始。 它十分不甘心。 但如之奈何。 万魂幡中有数以千计生魂,群魂群力之下,纵是它一狼王,也是徒呼奈何。 进入了幡面之后,刘一夫才放出了普通的狼魂。这是数万计的普通狼魂。 普通狼魂和人魂不一样。 人魂需要保持灵性,而狼嘛,畜生,不一样,所以可以多储存一些。 再一个。 这样处理狼魂可以把它们变得蠢蠢笨笨的,也就是说——更好控制。 贪狼幡宝拼了起来,威力渐渐也有了。 不过。 还差一点。 刘一夫利用普通的狼魂压制狼王,此举只可一时,而不可一直。 毕竟狼王的生魂质量,远不是普通狼魂可以比拟的。现在之所以可以如此,是刘一夫在操控普通的狼魂在压制狼王。 他若不控制,狼王立刻就能把这些普通狼王收编麾下。 所以。 刘一夫又运转神力。 春水大神出现。 神威滔滔如海,森严如狱。 她伸出一根玉指,传出了一道意念。 狼王不甘心。 不过。 畜生毕竟只是畜生。 纵是它是狼王,也已经死了,一身的威能少了肉身的供应,自然也就不可能与春水大神硬扛。 只是须臾之间,狼王神情变化。 不旋即。 狼王的眉心多了一道水滴痕迹。 此狼终究是被降服了。 过往的记忆之于狼王——一切成空。 它现在只有一个信念。 忠心服从春水大神,听从春水大神唯一代神行走刘一夫的命令。 贪狼幡宝成了。 虽然只是初成。 可威能却在刘一夫的感知中节节攀高。 “哈哈哈哈哈……” 刘一夫忍不住的哈哈大笑起来了。 “去,我的贪狼大将军!” 从幡宝之中,飞出了狼王。只是它的身体已经不再是实体了,而是虚虚实实之中的变化着。 随后,更有一群目光呆滞的狼群出现。 它们虽然神情呆滞,但就如生前一般,跟随着狼王,在狼王的带领下,往四周而去杀戮。 这是,狼杀狼啊。 一狼死,死后的魂即为贪狼幡夺走。 然后又给驯成了新的生魂,加入到狼群之中。 至此,这狼群是越杀越多。 狼王的实力也随之是越来越强。 待到狼群被杀得差不多了,刘一夫才行收手。 一群群的狼魂被收了起来。 一时间,此杆幡宝浑身上下散发着浑厚的黑光,都快亮得黑里发红了。 一股腾宵之气蹿出,连忙被刘一夫按了下去。 好家伙,这玩意,已经可以比拟一些修仙者手上的上品法器了吧。 这要是放出去,气息外露,万一碰到个杀人夺宝的修仙者,那该怎么办? 刘一夫告诫自己。 刚有点实力不要飘。 外面的高手还有很多呢。 收了幡宝,材料,此时的刘一夫已经可以说是脱贫致富了。纵然是把手中的这条储物腰带还将回去,他也无虞身边没有储物之法了。 虽然这储物之法和储物法器,还是有很大不同的,但理儿是一个理。 收获满满地,众人在这冰板坡上休息一晚上,就回去了。 下到了山下,刘一夫他们到处乱转。 这是为了寻找雪国遗址。 雪国遗址其实应该不难找。 此地应该在圣山之下。 此山之上那些狼,是这雪国遗址的天然防御线。 想也是知道。 狼在圣山上。 整个山下对于狼群来说都是狩猎范围之内的。 特别是狼群势大之时,更是如此。 而今。 这些阻碍。 已经可算是不存在了。 刘一夫等人也就可以慢慢的找那雪国遗址了。 风雪漫漫。 雪国遗址哪里能够随便找到。 纵是刘一夫和锦天有秘术眼观之法,也不是说可以随心所欲的。 你有秘法,别人自然也有秘术。 你能看,别人自然也能不让你看。 像雪国遗址这样的地方,又怎么可能没有超凡的痕迹呢。 虽没找到雪国遗址。 但却看到了一户朝圣人家。 这是雪域少有的一种,高原极为虔诚的牧民。 这些牧民往往四处游方放牧。 但是呢,在每一段时间里,他们会来此白山雪岭,进行朝圣。他们没有依附于部族,而是归附于信仰。 在高原上不成文的规定里,这种有信仰的人,部族的头人土王们不能强硬的收服他们。只能用软的。 只要这些人还坚持他们独一无二虔诚的信仰,他们就是自由的,哪怕再穷,也是自由的灵魂。 第35章 吉祥哥的一家 高原人朝圣地有很多。 经常有人去的,比较虔诚的,也就是白铃圣母庙,雪岭白山这两个地方。 只不过。 白铃圣母庙是人人可进。 但却没有人会爬雪岭白山。 这是因为雪岭白山又高又冷,堪称是人间绝地,过往是狼群的地方,狼王居此盘旋着。 试问哪一个命大了的跑这里上山? 所以虔诚的信徒一般只是在此山下住几天,念念往生无念经也就走了。 这游方的信徒有点比较好,那就是比较自由。即便是那里的朋友头人土王,也不会轻易的得罪。 一来这些人再穷也是有产的牧民。是自由人,不能被土王们喝令。 二来也是怕触怒了神明。 如此虔诚的信徒也要欺负,是不是看我这个神没用,所以好欺负他们,是吧? 所以,聪明的人不会去得罪他们。 至少。 表面上,这些人是无害的。 刘一夫他们一过去,就受到了热情的招待。 这户牧民是四口之家。 一个老奶奶,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个女孩。 老奶奶叫措央卓玛。 她很亲切,也很热情,丝毫不担心刘一夫一伙是坏人。这里有一个因素,那就是胡颜巴克,他的形象甚好,是有名的美男子,谁看了都不觉得他是坏蛋。 这样一个人和刘一夫他们在一起。 能够和高原人,还是一个以穷出名的雪域人在一起的,又能是什么坏人呢? 不得不说,措央婆的判断很正确。 她毫无顾忌的向刘一夫他们介绍了她的家人。 包括女眷。 这点十分难得,要知道,在这地方,虽有朝圣的虔诚信徒,但保不齐的也可能是有歹人的。 由此可知,这真是好人。 刘一夫几个面面相觑,几乎不敢相信世上还有这么纯朴纯真的人和事。 不过,这的确是让他们的心情跟着愉悦了起来。 措央婆的儿子叫才措吉祥。 也叫吉祥哥。 他是个二三十的纯朴汉子,一身半襟的皮袍子,毫无疑问,是狼皮,这证明了他是一个有力量的人。 这点很重要。 因为他大约是这个单户牧民家庭唯一的战力了,也就是俗称的顶梁柱。 他的妻子是才央卓玛。 一个面目姣好的女人。 虽然是个高原人,但其面肤之上的高原红并不突出,并不严重,显得她其实皮肤是很好的。 她礼貌端正的微笑,亲切温柔地让人感到了这间帐篷里的温暖。 哦。 还有。 是吉祥哥经常喜欢捧起来,举高高的一个小女孩,定央卓玛。 这真是极好的一家人。 而幸运的是,他们招待的这几个人也不什么坏蛋,所以双方关系还挺融洽的。 特别是在饮食上。 刘一夫取出了很多的食材,比如说,狼肉,这玩意真的是多得是。 措央婆很高兴,大展了身手,虽然都是高原的食物,其实并不是那么美味,她毕竟是一个普通婆婆,怎么可能拥有让刘一夫他们这些吃惯了大厨手艺的厨艺呢。 但问题的关键是食物的心意。 这满满的高原风味的心意是最难得的。 到了第二天。 胡颜巴克有些郁闷。 他偷偷找了张小乙,他和他最熟。 两人走出帐篷,走了远一点,他说道:“乙哥,这一路上我是多亏有你照顾。” 张小乙笑道:“你小子,神神秘秘地跑过来跟我就说这话?” 胡颜巴克笑了一下,又道:“所以我觉得这事要和你说一下……” 他说到这,脸上有些为难。 张小乙怔了一下,没想到还有别的事。 “你说。” “我觉得,措央一家有点问题?” “有什么问题?” “……” 张小乙问有什么问题,胡颜巴克却沉默了,他有种不好开口说话的想法。 “不是,你说啊,别给我来半句话。” 胡颜巴克终于沉住了气,上前低语。 “昨天晚上,那两个女人,才央卓玛和定央卓玛,一个也没来摸我的铺子。” 张小乙先是觉得好笑。 才央也就算了。 定央才是一个小姑娘而已。 未成年啊。 摸你的铺子? 你在想什么呢! 然后。 他就不觉得好笑了。 你不懂高原人的事,当然可以笑。觉得这是一个笑话,是一件可笑的事情。 但这件事情,在高原,那就不是事了。 别人不懂。 张小乙是明白这个道理的。 他此前一直没有重视,没有注意。 可现在经由胡颜巴克一提醒,顿时觉得的确是不对起来。 他连忙重重在胡颜巴克的肩上拍了一下就去找刘一夫。 先把刘一夫和锦天拉到一旁,然后巴巴儿的把事情说了一遍。 原来,在高原,至少是此时,或者说是这最近的一段时间,高原上有一种不约而成的潜规则。 妻客。 因为高原人大多都是穷逼。 所以他们往往在面对客人时招待上显得力不从心。 这十分的丢面子,让人难过。 那怎么办呢? 这时有漂亮妻子的就好办了。 甚至有的人家会用自己的女儿去招待客人。 这听起来有些匪夷所思。 但细究起来却有着其存在的道理。 没有人是傻子。 正如没有哪个男人会喜欢当王七加一。 之所以如此,之所以存在。 完全是为了更伟大的利益啊。 这种习俗的存在,它是真的有好处的。 要知道。 高原大多皆为无法之地,一个人是不是好人,还是坏人,更多的是看他的意愿。 这也就意味着。 如果一个牧民招待客人。 那个客人愿意,他可以选择当一个正常纯良的客人,但是他也可以选择突然间拔出刀子当一个歹徒强盗,随他愿意。 这时。 主人先跪了,把一切能够掏出来的东西都掏出来。 这时客人如果是真客人,一定会很感动的,到时少不得说要掏一点,意思一下。 而高原人是出了名的穷。 即使是一袋盐,一口锅,都足够了。 假如客人是强盗土匪,那也行。 都被如此的招待了,哪个那个土匪愿意发神经的拔刀砍人?想要的都有了,还拔刀子干嘛?面子上还是要说得过去的嘛。 瞧瞧。 如此一来,岂不是一场灾祸被消弥于无形。 倘若那坏人拔刀子了,可能一切就难以挽回了。 此外,还有尤其重要的一点。 生存。 无论如何。 对于人而言,什么礼仪道德,在生存这个前提下,都是虚的。 身处高原这样的一个环境,生存才是最为重要的事。你所在意的礼仪道德,比起生存,什么都不是。 高原人,如果仅靠高原人自己,是很难生存下去的。 想要生存下去,就要靠女人,不停的生孩子。要有孩子,特别是男孩子。 比如吉祥哥。 他倘若有了孩子,不管这孩子最初是谁的,他还不是要给吉祥哥干活抗包。 所以。 对于高原人来说。 孩子是谁的,根本不重要。 只要从我老婆肚子里爬出来的,那就是我的孩子。 这才是正常的。 胡颜巴克之所以能够发现此点。 一是他就是一个高原的,还是雪域人。 二是他人长得帅,在外面帐篷里睡觉,只要有女人,一定会钻他的卧铺,这是基操,现在一下子有人不这么干,他当然会感到奇怪了。 特别是。 对于高原人来说。 他胡颜巴克且不说。 像张小乙,男人中的男人,其相貌绝对是长在了高原人的审美之上。 不要说那个什么才央卓玛了,就是吉祥哥也会兴高采烈地期待他老婆和张小乙之间发生点什么。这要是能够生下一个像张小乙模样雄壮的男孩子,他不得高兴疯了。 可是。 结果却是一夜过去。 毛事都没有发生。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太不合乎常理了。 张小乙把这事儿一说,几个人都面面相觑。 还有这好事啊? 那怎么没发生啊? 你要说一般人且也就算了。 不说别人,就说那个什么的才央卓玛,长得是漂亮在了点子上。唯一的不足是皮肤有些发黑,但这种麦色的健康色,其实也挺有魅力的。 更不要说她身材极好,完全不像是生养过的模样。 她这模样的,别人不说,刘一夫是可以接受的。哪怕她的袄裤里味儿比较冲儿,他也不是会介意。 但是。 显然。 措央婆一家并没有这个打算。 不过,刘一夫他们倒也不是执意要睡才央卓玛,只是来看看而已。 他们又不是什么犯人。 话不多说,刘一夫张口,问起了从前雪国之事。 措央婆吃了一惊。 老太太手摸一只婆娑经轮,道:“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问这个问题?” 张小乙问:“我们是大罗朝廷的人,想要调查雪国的事情,所以想要问问。如果您老人家不知道,那了就算了,若是能知道一些事情,还请告诉我们,支持一下朝廷的工作。” 老大太皱眉。 良久。 她说话了。 “雪国的事情我一般是不想说的,就想着让一切成为过去。年轻人们,那个地方是一个不祥之地啊,一直以来,据我所知,也不知有多少人莫名其妙的消失在了那地方。我们正常情况下是不会选择靠近那个地方的。因为太危险了……” 她知道雪国的事。 但显然。 她并不想谈。 吉祥笑道:“你们说的是魔鬼井吧。” 他说了魔鬼井这个地名。 旁边。 定央卓玛小姑娘一下子就给吓到了。 她整个人缩到了才央卓玛的身后。 才央卓玛手轻抚在定央卓玛的头上。 小心的安抚于她。 吉祥哥脸上沉重了些。 他说道:“魔鬼井是一个特殊的地方,我们没有人敢靠近。那里可能什么事也没有,但也有可能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唯一可以知道的是,凡是对那地方太好奇的人,都会莫名其妙的死了,甚至死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死了,可能是消失,谁又知道发生什么事呢。人们这里传说,那口井里有魔鬼,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跳出来。你们,想要去那个地方吗?” 他原意是想要吓住这些人。 当然,他没有骗他们。 魔鬼井那种地方,的确就不是人能够去的。太过奇诡恐怖了。 “我们去,那地方在哪儿?” 没有笑声了。 吉祥哥没想到,他话都为样说了,这些人仍然没有放弃,依旧想去那个魔鬼居住的地方。 可以看出。 措央婆,吉祥哥,甚至定央卓玛都对魔鬼井有些忌惮。 不愿沾染那个地方。 倒是才央卓玛说话了。 “吉祥,去吧,只是带一下路,他们是朝廷的人,可能有什么任务,身不由己。我们话已经说了,就不要让大家都为难了。” 吉祥哥想了想道:“我是可以带你们去,但也仅限于带你们去,再多的事,就不能了。” 刘一夫哈哈大笑。 “如此足矣,这就足够了!” 不得不说。 雪国遗址,的确难寻。 别以为这地方好找。 事实上,这里群山环绕,山峦起伏,身置于此,等于处在一座天然的迷魂阵中。 在这里光线,白雪,山峰,风声等的种种影响下,人的眼睛很难分辨方向。 只有吉祥哥,他在带路,才能知道是在走一条有目的方向的路。 此之一路,甚险。 可能明明眼前只是一小滩子的水渍,其实却是一个无底洞,一脚下去,人就一下子没了,沉下去了。 又或者眼前尽是白雪,看不清路,等发现时,自己已经踩在悬崖边上,差点就跌下去了。 此处之地,地种已经发挥至极了。 难怪刘一夫和锦天的秘术眼根本起不到作用。 特别是。 当刘一夫他们看到了那座所谓的魔鬼井,才知道看不到此地的原因。 太深了。 这玩意,别人的母亲。 太深了。 魔鬼井是一座在几块矮石雪丘中的大深坑。此坑有十数丈直径,关键是其深不见底,黑幽幽乌洞洞的一眼大坑井。 在此井之中,更是可以听到风吹过之时的呜咽之声。 不过。 吉祥哥却对此视如蛇蝎,望而却步,根本不敢往前踏进一步,始终处在五十余丈之外的地方,不敢往前越雷池一步。 好在。 刘一夫也不难为他。 不仅放过了他,还给了他一袋子,大约一斤的盐。 注意来。 这是细盐。 第36章 谷友谯 高原之上,老三样最贵,也是最实际,最值钱,几乎不存在贬值的东西。 一曰锅。 二曰茶。 三曰盐。 每年。 牧民们用花费数年才保养得又肥又壮的牛马羊来换取此之三样。 基本上,盐都是又粗,又硬,大颗粒子的盐,颜色不好,味有苦涩之感。 却是整个高原人的宝物。 但刘一夫给予的,却是一袋子又白又细的精盐。这是刘一夫自己在外买的粗盐,然后自己加工成细盐的。他早早已经备下了不知多少,给吉祥哥一袋,不足道哉。 但吉祥哥整个人脸都涨红了。 他万万没想到,刘一夫给他好处了。 还给了那么多。 这是精盐。 如果说一袋子同样的粗盐可以换一头牛十只羊。 那么这种极致的精盐怕是要十头牛和一百只羊。拥有这数量的牛羊,吉祥哥已经可以考虑招揽一些牧民,自己组建部族,也当一当小头人,小土王的瘾。 “啊,这,这怎么使得。” 尚且纯朴的吉祥哥感到了自己贪占别人小便宜的羞耻。 刘一夫淡淡一笑。 “你们家的招待很热情,我很喜欢,这是我们之间朋友的馈赠,你当它是礼物就好了。再说了,你的确是冒了风险帮我们,怎么也要有所回敬才是。不然,我们成啥了?哈哈哈哈哈……” “这……” 吉祥哥十分羞愧。 他想了想道:“朋友,谢谢你不嘲笑我的胆小,实是我已经有了家庭,不能和从前一样去冒险,不过我吉祥不是一个不知道感恩的人,您放心,只要你们能够活着回来 我就把定央嫁给你。” “呃,啊?不用,不用,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呢。我把你当朋友,当兄弟,你竟然想我给你当女婿?” 吉祥哥叹气。 “我的朋友,你不知道,我过的生活有多苦,你随手的馈赠对于我来说是改变了我这一生的命运。其实我昨天应该让才央来服务你们的,但你们有四个男人,我的妻子只有一个人,她服务不了四个男人。等你们活着回来,我会让我的妻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用她的嫁衣来招待你们!” 吉祥哥说得很认真。 无论刘一夫怎么拒绝,他都不干。 这个倔犟的男人只能丢下一句坚定的话便离去。 胡颜巴克感到羞愧。 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吉祥哥不是不想用妻子招待客人。 而是客人太多,又不大容易分清主次,吉祥哥简单的心性不知道该招待谁。 最后,只能选择谁也不得罪。 为此。 他还挺内疚的。 不过胡颜巴克知道。 吉祥哥还是耍了一把小聪明。 他知道。 像刘一夫这样,随手掏出一袋精盐的男人一定穷不到哪儿去。他的女儿跟了刘一夫,哪怕没名没份的跟着,也是足够了。 生活过得好才是最重要的。 名份什么,那算什么? 再说,吉祥哥有自知之明。 他知道,自己的女儿不大可能成为中土人的正妻。 但至少要过得好。 那就足够了。 虽然,昨天,大家坐在一起。刘一夫一行人是吉祥哥的客人,接受了他们一家的热情招待。 但实质上,双方的关系并不对等。 哪怕是普通一点的中土人,其身家财富也是吉祥哥他们难以望其项背的。 经济差距太大。 大到了根本不对等的地步。 对于吉祥哥来说,他的女儿虽然是宝,但也只是一个穷中做乐的宝,反而是若能给刘一夫当外室,却可能安稳一生。 好的生活,这对于一个人来说这才是最重要。 不要以为不对等的生活,当小三外宅就多不好要受欺负了。 的确,那种不幸的是有的。 可终究这其实是一小部分。 只要不是想要的太多,卷入到了宅斗之中,佛系一点的话,生活还是可以过得去的。 吉祥哥有家室,不敢多待。 他要离开此地,在外面平原地等着。 胡颜巴克也选择和他一起了。 毕竟,胡颜巴克没有显露他已经拥有的身手,不想这时就暴露了。 再一个。 他相信吉祥哥的话。 魔鬼井,这种地方恐怕和他身死之地,浩瀚女国也差不多吧。 死过一次的记忆让他没有了曾经的冒险精神。 能活着多好。 干什么要冒险呢? 不知道危险也还罢了,既然已经知道,还是安稳些吧。 至于刘一夫一行,胡颜巴克目光闪动,最后还是放弃了心中的屑想。 他的死,应该和刘一夫他们关系不大。 毕竟他记得,最后关头,所有人都在逃命。 刘一夫他们也是在逃命的。 只是他们比自己幸运,再加上原本就是要走,终究是逃出去了。 也不知,这一次的危险,他们还能不能活着回来。 还有。 胡颜巴克很看好吉祥哥这个人。 刘一夫他们终究是要离开高原的。 但吉祥哥却是一个地道的高原本地人。 并且。 胡颜巴克看得明白。 这个吉祥哥别看对魔鬼井畏惧如虎。 但其实也是一个小高手,看他的走路姿势,提刀,扶刀,握刀的手法,就能看出一二了。 单门独户。 在高原上生活,没点本事怎么能行。 胡颜巴克的手下折了两个真正的铁杆心腹,至少也要把这个忽悠上补上一个吧。 放下这不说。 刘一夫他们开始观察魔鬼井了。 用上秘术。 这地下的深井模样洞,那真的是黑得发红,红的发白,白的发亮,如此漆黑的恐怖,比之仁王墓那里也差不多了。 如此之地,诡异恐怖自然不会少的。 也难怪吉祥哥他害怕了。 对于普通人来说。 像狼王这样的强大,毕竟肉眼可见。 反是那种莫名其妙的诡异手段,让他们怎么死都百思不得其解,这才恐惧。 恐惧缘于未知嘛。 观察了半天。 刘一夫取出了一些材料,加工成了几把挝。挝是一种特殊的兵器。 基本是一头尖爪一边把棒。 刘一夫的意思是,大家都是一流以上的高手了,轻功也都够意思,不需要再像从前那样拖绳子上上下下的。 用这种铁挝,抓着墙壁上下也就足够了。 是的。 轻功上来了,谁还喜欢用条破绳子慢慢爬啊。 正当众人想要下去时。 有人阻止。 突然有人把雪地撕开了一角。 原来是白色的帐篷,和雪几乎是一体的让人看不出来。 在这帐篷里面藏着一群人。 带头的一个人是个中年模样的男人。 他一脸红光,皮肤诡异地像婴儿一样细嫩,手持一条铁杖柱地。 “诸位且慢!” 他大步踏出。 在他身后,是四个人和一众大约十来个手下。 这人先干笑了一声,道:“在下龙王寨谷友谯。在江湖上人称铁杖先生也,不知诸位怎么称呼?” 这是一个江湖人物。 一上来就自报家门名号。 他的名声也许不起眼,至少是不响亮,但张小乙却是知道的,甚至心中微微吃了一惊。 “铁杖先生谷友谯,你就是三十年未逢一败的铁杖先生谷友谯?” “哈哈哈……区区贱名不足挂齿。” 张小乙心道——我信你个鬼,你这槽老头子坏滴很。 没错。 谷友谯在江湖上的确名声不显。 但这绝对不是他不够强,而是他喜欢低调。 对于这个人,一句话可以说明。 出道江湖,三十年来未逢对手。 好吧。 这不重要。 那说更重要的。 但凡和他交手,挑战他的人,没有和他交手三招的活人。 和他交手第一招的人,会变成瞎子。 和他交手第二招的人,会变成太监。 和他交手第三招的人,会变成死人。 而至今为止。 江湖上和他放对的,没有一个人接下过他三招。 现在明白了吧。 江湖,江湖,江湖的水深着纳。 很多人别看名气不大,声名不显。 其实都是狠角色。 张小乙态度一恭敬,下面也就能够好说话了。 他一介绍自己众人,那个谷友谯就哈哈大笑起来。 “我说是谁呢,敢想要下这魔鬼井,当真是了不起。原来诸位就是江湖新近出头的盗墓派大侠们啊,看来,你们是来此地探宝的了?” “诸位不要担心,谷某不是那种与人为难的人,只是先确定一下彼此之目标,也免得一会生出嫌隙。” “实不相瞒,谷某此来,是为了那传说中的蚕龙血!” 张小乙一惊。 “蚕龙?” 名字带上一个龙字,那都不凡起来。 别的不说,就说地龙藤,带一个龙字,就显得不一般了,厉害了。 地龙藤如此,别的也大致如是。 蚕这种生物,看起来是软弱不堪,没有力气,只能吐丝结茧,为民服务。 但其中却有特殊的蚕种,能得天独厚,与众不同。 更不要说,这名字中有了一个龙字。 那能简单的了? 谷友谯道:“不错,蚕龙,我从武林万事通诸葛先生那里打听了,蚕龙出自西方魔教,所以我苦心打探,终于得知西方魔教隐匿于此,就来想试一下收获。” “这二位,一位是掌棒僧,一位是天唱僧,是我请来助我探寻秘密的贵客。” “这二人是我手下黑虎与黑天鹅。” 张小乙心中一连的一种植物! 西方魔教啊! 明知道还要来闯? 要不是知道此人是三十年不败的谷友谯他真想说你是要去送死吗? 至于西方魔教。 太神秘了。 平常就像是死掉了一样。 只有不知什么时候跳出来一个人,说他是出自西方圣教,证明了西方魔教依然健在。 而最要命的就是。 西方魔教出来的每一个人,都是高手高手高高手。 虽然,最近几十年。 西方魔教没了动静。 可谁敢说它们就没了呢? 这要是一头撞上去,可不是太美妙的。 不过,谷友谯大约是对自己有十足的自信吧。 他选择了对一切势力皆无视之。 就等着一个。 找到蚕龙放血。 为了对付蚕龙,他还请动了掌棒僧。 这个掌棒僧可不简单。 自英雄王灭掉了蛇国之后,蛇国余孽贼心不死,到处做乱。 最过分的是,那些人放出了蛇国曾经镇压抓拿的妖魔诡异,造成了高原之上各地的不安。 于是就有了掌棒一脉,到处镇压邪魔。 掌棒僧和天唱僧皆都属于悬空寺主导的苦行僧人。讲究的是不穿金不戴银,不讲究吃穿住,就是要持苦以行。 其中掌棒僧一脉分捉棒,执棒和掌棒。 掌棒是此之一脉中修为最为高深的才可以为之。 天唱僧是熟知高原一切历史典故。 这是因为高原早期没有文字,所以才有天唱僧到处说古老的故事,以期高原上的人纵是没有文化不读书识字也能知道自己的历史。 这都是英雄王时期定下的政策。 直至于今。 谷友谯不惧什么西方魔教的高手。 但他此之一行怕的是遇到不可思议不能解释的诡异怪物,所以才力请了这二位。 对于掌棒僧来说,蚕龙虽有一个龙字,但却绝对是大大的邪物,除魔之事,义不容辞。 所以他和天唱僧也都一起来了。 和刘一夫等人交流,也是谷友谯不想节外生枝。 毕竟他现在需要用到掌棒僧天唱僧这二位。 如果在此二人面前他就只管杀,把刘一夫他们杀了,到时这两人也许会认为他是邪魔,至少是不会帮他了。 对于谷友谯来说。 达成目的最重要。 所以他也就按下了原本的心性上前好生的说话。 还好。 刘一夫一行人不是要找什么蚕龙,而是要寻找雪国过去的秘密仪式。 这玩意关他屁事。 自然是答应的。 双方说好了。 张小乙问:“谷寨主,你们已经准备好了,为什么还不下去呢,反而之前要叫住我们?” 连老六也不当了,这怎么想的呀。 “诸葛先生说了,五十年前,曾经有一位东岛之人,带了一批叫比留子的小诡异怪物到了西方魔教,事实上,正是自此而起,江湖上再也没有了西方魔教的传说。也再没有西方魔教的人出世。这些比留子据说十分矮小,我恐怕掌棒僧人不能对付,所以又请了一个人来帮忙,这些时日,就是在等此人呢。” 诸葛先生。 天下万事通。 谷友谯竟然能找这么一个人帮忙,也算难得了。更关键是,此人心细如发,没有仰仗武功硬来,而是做足多方面的准备,可见其厉害了。 果然。 天下没有傻子。 能够成名三十年不倒。 谷友谯果然厉害。 第37章 进入魔鬼井 要知道一点。 谷友谯的身份十分尴尬。 他既不是名门正派,也不是武林世家。 他就是一个莫名其妙跳出来的武林小子。 像他这样的武林新秀天骄,每年也不知要冒头多少,也不知要死掉多少,仅有极少数,才能有一番事业,闯出一些名堂。 谷友谯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成名之后很简单,接手了一座山寨。 一干就是三十年。 这三十年里,的确有很多人想要踩他上位。但正如之前说的,三十年来未逢敌手。没有一个人能胜他一招半式。 想也是可以知道。 这样一个人,能简单吗? 因了谷友谯所请,他们现在先都聚在谷友谯的大帐篷里,一个字,等。 等谷友谯请来的一位东岛异人。 在等待的时候,张小乙也就给刘一夫,锦天,杨大小姐科普一下谷友谯其人等一干事情。 不得不说,说到见多识广,很多时候,还是得说这张小乙。人家是万事司正儿八经上岗的,在当时,万事司十分赢弱,为了防止万事司的无忧客因为一些信息问题惨死,所以是进行了一些岗位培训。 这种岗位培训主要是教授江湖上,武林中,一些常识性的东西。还有一些面对诡异怪物的事情。 其中。 在说到江湖上的消息时,就有提到过这个谷友谯。 因为此人的崛起的确堪称传奇。 谷友谯是一个普通人。 原本的他,平凡无比,依靠在山林里砍柴打猎什么的艰苦度日。 后来在山上时,他遇到了一位异人。 这个人受了伤。 谷友谯一眼看出此人不凡,于是不惜生活艰苦也。是把此人给救了下来。 在他的努力下,那人终于是活了下来。 一开始异人很欣赏谷友谯,在慢慢将一切事交待告诉谷友谯之后,谷友谯翻脸了。 别的不说。 异人死了。 他虽是异人,但到底伤情太重了。 他之一死,他的一切身家就都成了谷友谯的了。 谷友谯花了三年,就从普普通通的一介普通凡人成为了一代高手。 之后,谷友谯打下了黑风寨,当上了此地的寨主。 他性情比较宅,并没有想称霸一方,当武林盟主什么的想法,就只守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可若要以为他实力弱小,就是另当别论了。 谷友谯武功诡异。 江湖上,武林中,鲜少有人能接他三招的。 这样一个人,简直像喜欢躲在丛林中的老虎。你不钻到林子里面去,就不知道他有多厉害。 当然了,这些事多是江湖上搜寻来的传说,甚至是故事,和事实真相是有出入的。 但大概的一些是差不多的。 比如谷友谯的确是苦出生,也的确是遇到了异人,更的确是修炼出了一身的武功。 但此之中,真正发生了什么,就不清楚了。不过,那些暂时都不重要。 知道一个大概,也就够了。 坦白说,张小乙也算遇到了些大人物或高手,一个个总喜欢显得自己与众不同。 可他觉得,这一位才是真正的咬人狗。 原以为不知要等多久。 哪知道,第二天,东岛的异人就来了。 东岛多异人。 听说那里妖族仍然十分猖獗。 五十年前。 有一个东岛异人把一群比留子丢入到中土西方魔教之中。 正是基于这一点,让谷友谯十分忌惮。 谷友谯是武功高手,但不是斩妖除魔的行家,他担心自己搞不定比留子,就请动了东岛的一位异人出手。 现在。 她来了。 毫无疑问。 东岛异人界,现在是阴盛阳衰。 女子强者比较多一点。 这是因为东岛这地方比较流行大男子主义。这导致了,面对危险时男人喜欢躲到后面,把女人推上前去。很多女人固然是凄惨的下场,但倘若活下来,总有收获的。因此导致了东岛异能人士中女子强者多了起来。 “东岛,国崩家族国崩玉子前来履行约定。” 这是一个叫做国崩玉子的女人。 她一袭雪白的巫女服,这是东岛女子中最流行的一个职业。 巫女服代表着这个巫女是什么性质的存在。 白衣的是以术法出名的。 红衣是擅长武道的。 黑衣是最不能惹的,因为这种巫女可能会比较——不大干净。 这里不仅是指她的术法能力,可能还指她这个人。 长时间浸淫黑暗的术法,难免会影响到本人。 这正是应证了那句话。 你在凝视深渊。 深渊亦是在凝视着你。 你以为你在掌握黑暗术法。 殊不知使用黑暗术法,你也是在被影响中。 “来了就好。” 谷友谯十分欢喜。 要什么来什么。 没想到东岛目前最强的国崩一族竟然真的派来了人。 国崩玉子一袭雪白的巫服。 身边还跟着三个人。 因为,她是一个御妖师。 一个是白头发,浑身散发冷意的女人。 她打扮得和国崩玉子相仿。 另一个是一头乱发的少年。 从模样看就可以知道他是那种心性不定的妖怪。 可能是个半血。 毕竟他有着人类的模样。 身上的妖族特征比较少。 还有一个是条长毛狗。 只是像狗而已。 实际上可能是别的什么。 国崩玉子踏入了帐篷。 她头戴着一方白色的细薄面纱,将自己真容隐于面纱之后。不过无论是身形仪态,举止谈吐,举手抬足的一举一动,无不证明她是美女。 她受邀此来。 为的就是收回比留子。 很快,她就说明了原委。 五十年前。 有一个黑巫女为了暗算当时最强的一个女巫——东岛第一神取。 稻田伽子。 释放了最为蛊惑人心的妖怪泽庵。 泽庵。 是一种外形像和尚的妖怪。 虽然看起来是和尚,那是没有觉醒。 一经觉醒,就会拥有对女人的强大的能力。一直以来,这种怪物可以说是一切巫女的克星。是从前的古代神官好不容易才把他给封印起来的。 为了不放出这个妖怪。 神官安排了比留子这种怪物看守。 因为泽庵会诱惑无知的妇人去救他。 只有比留子能够无时无刻的看守封印,把一切有意无意的人给挡在封印之外。 毫无疑问。 黑巫女释放了泽庵。 为了防止泽庵被重新封印,她甚至不辞劳苦把比留子们带到了中土,还送入了比较隐匿的西方魔教之中。 如此一来。 泽庵在东岛肆虐了五十年。 已经从普通的妖怪变成了一个难缠的大妖怪了。 对于国崩家族来说。 打败泽庵,不难。 难的是把它封印起来。 所以她才会来到这里,就为了带回比留子。 这席话,听得刘一夫他们是目瞪口呆。 没想到东岛的情况是这么有趣。 不,是奇怪。 其实倒也是不足为奇。 中土的势力太强,那些妖妖鬼鬼也活得不容易,自然也有很多跑到外边去逍遥自在去了。这东岛的妖魔鬼怪泛滥正是此理也。 不过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倚。 是非福祸,又岂能说定呢? 虽然东岛是这样,但也就导致了变数。 假想。 如果不是有这么多妖鬼,以东岛那种极端的大男子主义环境,女人的生存该是多么困难呢。 比如此时这个国崩玉子。 她还能这样高高在上吗? 显然不能的。 那些权贵估计早就把她给安排个明明白白了。 谷友谯自问此之一行已经做足了准备。 连比留子也请到了东岛的异人相助。 唯一的变数,刘一夫这一行人也被他拉入到了自己的阵营之中,那还怕什么? 甚至,不需要用爬的。 国崩玉子此来带了一条苍云兽。 这是拥有上古血脉云兽的后裔。 现在小狗模样是未经变化。 一经催动妖力,整个人可以蓬松变大,毛发会长得软得像一蓬天上的云朵,能够自然的飘浮起来。 有此异兽,众人只需要在它的身上立住足脚,就可以慢慢下去了。 苍云兽果然神异非常,虽然载负了众多的人,却丝毫不费力的模样。 当然,也就只是这样子了。 国崩玉子一般是用它来代步。 不然她一个女子,岂能随随便便从东岛到中土,哪那么容易啊。 苍云兽不擅长战斗。 国崩玉子主要是依靠另外二兽进行战斗的。 一是冰雪而生的雪妖雪女。 这是一种冻死在冰天雪地的少女积怨而成的妖邪。但毕竟是少女,往往心灵比较纯净,很容易被净化,成为御妖师手中的妖。 二是战鬼童子。 这是死在战场上的未成年人,因为其未成年,所以比较接近童子,成鬼后怨念不消,渴望战斗长大。 也是心性比较单纯,易被温柔的巫女控制住。 从某种意义上。 雪女和鬼童子都是鬼类。 只不过东岛的巫师用术法将其妖化。 这就是一个很取巧的法子。 鬼的确是集十八种灾祸于一身。 不好养在身边。 但东岛的巫师们却利用香火供奉将其变成弱小的神,再与之缔结契约。 这种方法来妖化鬼魅。 最终使之为己所用。 进入地下。 谷友谯让手下黑天鹅亮出了一枚早已经准备好的夜明珠。 这当真是一枚极好的宝珠。 此珠一亮,纵不是说亮白如昼,至少捧一本书在珠下是可以毫无障碍地阅读的。 如此照明效果,岂不是很好的么。 夜明珠原本就稀少。 像这样照明强度的,就更为稀少了。 毫无疑问。 普通的一座黑风寨是没有此等财力的。 想要得到此物,谷友谯必定是做了什么不光彩的事。只是他为人低调,纵是事情做下了,一时间又有谁想到他的头上。只能说为了此之一行,谷友谯准备的可以说是处心积虑。 这一看。 在这魔鬼井的地底下,大约有一二三四五……十个洞眼子可以走。 足足六百丈的深井之下,没有夜明珠是伸手不见五指。 在这样的地方,有十个洞。 余下的路,就问你怎么走? “诸位盗墓派的高足,眼下这个情景,你们几位有什么见教啊?” 谷友谯一脸和善笑脸的问。 锦天和刘一夫双双用上了秘术。 这一下,两人眼睛的特殊顿时给众人发现了。 谷友谯心中暗叹。 这个江湖,能混出名堂的,都不简单。 瞧瞧。 这两个人,不到这地下井里,哪能知道他们有这本事呢? 不过也幸好,爷爷我收住了脾气,没和他们结下仇,不然此之一行说不得还真是要吃个大亏呢。 现在。 至少知道要怎么走了。 坦白说,刘一夫他们虽挂了一个盗墓派的名声,也算下过不止一个墓的了。但问题在于,原本盗墓派拿手的分金定穴,堪舆风水术什么的,全部都给修墓派和藏墓派学去了。 到了盗墓派这一脉,已经断了顿。 现今他们依靠的,是锦天提供的观云望气之秘术。刘一夫也是一样,依靠此之秘术,虽然说和锦天的秘术有些区别,但也存在互补。 在二人眼睛之下,大抵是摸清了。 知道这地下十条秘道的虚实,再进行反推,这就要容易多了。 “黄金分割,子午初分。” “从此之为子,由始而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黄金分割,可行的洞不是第四个就是第六个。” “左生右死,不过我观之应该是在此阴了我们一把,实际是右生左死,当走第六个洞口。” 别说,这一番的装模作样,还挺像样子的。 当下,也不存在什么威逼利诱,刘一夫一行人就很自觉的走在了头一位。 让谷友谯一肚子忽悠话都憋了在肚子里面去,他不以为怒,反而觉得挺好。这盗墓一派,手上果然有点东西。 于是也没什么废话了,这一行几十个人鱼贯而入,跟随进去了。 果然。 这是一条好路。 此时,刘一夫已经施展了鬼道术法进行了探路。其余诸路,第四条路毫无疑问是一条死路,洞路之中,隐藏暗置的机关陷阱,消息暗板,箭孔虫洞,神秘未知的孔槽,也不知有多少。 地面也多有虚实,天顶也暗藏玄机。 总之,这是一条,普通人行走,必死无疑之路。 另外的也各有问题。 有的是羊肠小道,曲折迷离,有的是暗河黑水,让人不敢轻下,还有上上下下大大小小的乱洞,根本找不到规律出洞。 还有的根本就是绝路,只有那些会超卓轻功,缩骨功,闭气功这些的,才有可能在这些路上活下来。 但这样的人又能有几? 还就是他们现在走的这条路,洞圆路宽,地面平坦,是最好的一条路,可以轻松随意的走下去。 第38章 地下世界 一路无话。 众人就这么不停的走着。 这条路上是既没有杀人的机关陷阱,也没有杀人阵局,啥玩意也没有,看起来安全的一批。 可不知为何,刘一夫的心中却渐渐不安了起来。 仿佛他之一举一动,皆是被人在暗中盯视之。 蓦然。 眼前是豁然一亮。 原本一路漆黑,伸手不见五指,走路全靠黑天鹅手中高举的夜明珠,现在——已经不需要了。 光亮,传了出来。 此之一路,在走了大约一柱香功夫,也就是一刻钟差点,就到了尽头。 只见在这原本应该幽暗的地下,却有一片太阳模样的东西在上方穹顶挂着。 而在其下。 是层层叠叠的层次山岩丘壑。 于其平坦之处,是处处生长着一种植物。虽然不能确定其名,可仍然能分辨出来,这至少是一种可以用于食用的植物。 “西方魔教,果然好大的手笔,他们竟然在地下开辟如此空间,解决了饮食问题。如此五十年来不出世,果然是处心积虑在想干坏事。诸位,为了武林正道,为了天下安危,我等少不得要大开杀戒了。” 谷友谯一脸正气说得义正严辞。 只不过有几人信就不知道了。 好吧,这不重要。 谷友谯最信任的,其实是自己。 是他一身已经修至绝巅的武功。 刘一夫没有理会他的心思。 他径直走过去,就近观察一根植株。 双眼秘术已经运转开来,正在不遗余力的研究这种植物。 观察良久,然后他从杆子上摘下了一颗豆大的谷粮,这是一种模样像小豆子的圆米,一口生吃,隐隐然有些微的辛辣。 不过可以肯定,这是一种少有的高产粮食。 只看株杆上饱满的珠穗就知道此种植物口味如何不去说它,至少在产量是足够喜人的。 了不起啊,这居然是一种新的高产粮食啊! 沙沙沙。 有东西在动。 谷友谯一个眼色。 黑虎就冲出去,不一会儿,他就抓着一个叽叽呀呀的小怪物过来了。 这种小怪物,一袭黑色的,破烂的袍子,脸露出来能吓死个人。 一看就不是个正经玩意儿。 也不能说话。 一让说话就叽叽喳喳吱吱呀呀地。 根本听不清楚他说的到底是什么玩意。 倒是刘一夫过来看了下。 “应该是在这里干活的,这东西的手全是厚得不像话的茧子,只有拼命种地的老农才有这样的一双茧手。” “魔教果然可恶,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这东西应该是个人,只是他好像骨头松了,又给捏紧了,导致体型变得这么矮小怪异,好奇妙的手法啊。” “太变态了,魔教竟然这样折磨人,杀人不过头点地,这委实是太过了。” 谷友谯一脸悲痛于心。 他虽是一个黑道人物,这时说话,却不知不觉间把自己置于正道的位置上。 刘一夫他们却是知道。 谷友谯这番说话,是在为之后他的大开杀戒找托词。 只有把西方魔教给批倒说臭了。 一会儿杀起人来才能肆无忌惮。 果然不愧是黑道大佬。 他是深知白道的家伙们往日里怎么耍流氓的,现在是直接拿过来用了。 黑袍子小怪物还出来战斗呢。 大约十几二十个小怪物,勉强高举枪叉的攻击过来。 这当然不是谷友谯手下的对手。 丢下了四五条性命,这些小怪物就唧 唧呜呜地逃跑了。 稍微一追,又发现了一条宽道。 也就是主要干道。 顺着主干道走,走了半个时辰。 终于看到了一道墙。 这是城墙。 怎么也让人想不到,魔鬼井下,别有洞天,竟然还有一座城,就离谱。 刘一夫等人看得头皮直发麻。 也不知要多少人力物力,花费多少的时间,才能在这幽无天日的地下,建这么一个地下城,不,这简直是地下世界了。 这就是西方魔教的力量吗? 如果是这样,谷友谯一个人再强,又能干什么? 仿佛看出了众人心思。 谷友谯笑了。 “诸位,此地是很恢宏,但这就能证明人家很强了?我看不见得!此处地广人稀,我料想不过数千,最多上万。这么点人,更不可能全民皆兵,那可堪与战的又能有多少?就不信我能一个人杀光吗?” 谷友谯对自己——十分自信。 他的这种自信是有缘由的。 倘若一个人三十年未逢一败,他自然坐对自己有一些自信的。 却听一个人说。 “哦,你一个人就能杀光我们,现在外面的人那么狂的吗?好,你来试试吧,本座至上,在这里等你!” 这是一个面具人。 他站在墙头,平静且淡然。 谷友谯哈哈大笑。 “果然是魔教中人,你就是至上王座?还有什么人,也一起上来吧!” 谷友谯知道,魔教高手中有所谓的四大王座。每有高手在中土搅动风云,就意味着这样的高手,魔教至少还有四个。 “上。” 虽则如此,谷友谯却是不怕的。 他带头出手,一步跃出,人已经闪现在城墙之下了。 城关上也出现了一些人。 不过,诚如谷友谯说的。 魔教没有那么多的人手。 这稀疏的人马,怎么跟自己斗? 很快,谷友谯也就带人杀过去了。 他都不屑于找别人,比如刘一夫他们当炮灰。 稳赢的,需要让吗? 实力强,也就懒得用计谋什么的。 我能横推干嘛还要磨叽? 真的以为我谷友谯是什么良善之辈不成吗? 这,就是对自己十足自信的谷友谯。 一口气冲到城下。 什么弓弩利箭,根本就是连他的毛都摸不到。 一到城下。 谷友谯施展轻功,一个旱地拔葱,嗖地就跳上去。 这一跳高就是三四丈高。 跃到顶时,一挥手中的铁杆,就硬生生插入到了城墙之中。 这看起来又厚又硬的城墙,好似是脆皮的,一插就插进去了。 谷友谯就这么一撑,往上一蹿,又是三四丈。 如此快速,蛮横,直冲上去了。 当然有人是来拦他的。 但谷友谯根本懒得用什么功夫,他只挥起手中的铁杆子,将之当一根棒子,对人就敲了过去。 一棒子一个,根本没得二下,更没得二话。只消中了一棒子,这人就立马倒下去了,头已经给抽得脑子里爆浆了。 不是没有人挡。 挡有用吗? 手挡手断,兵器挡兵器断。 根本没得可挡的。 挡不挡的,结果是一个样子的。 就那么干脆利落地,一一地把人敲死掉了。 没有人。 谷友谯的面前没有一个人。 刘一夫他们眼看着,大约明白了什么。 他们一起是倒吸冷气。 这下看出来了。 好家伙。 这玩意真不是吹的。 三十年来无敌手,是真的没有对手啊。 最重要的,刘一夫他们看出来了。 虽然武功不是一种,但路数一样。 这个谷友谯,他用的赫然是古代武学。 就是梦火骨使用的秘技一般。 这种古武,不讲究内功,而是专门修炼一种叫劲力的东西。 这种劲力,更形象地说法是生物电。 纯粹的,爆炸性的力量。 在这种伟力之下,你普通的炼气的内功武学是真的挡不住的。 没想到谷友谯竟然走的是古武之路。 其实,未必没有人想重新走古武之路。 强嘛。 但能够成功的又能有几? 大多数是一事无成,只有极少数才是小有成就,也就这样了。 像谷友谯这种,真是太稀有了。 正是如此,谷友谯飞快杀到了那至上王座的身前。 敢挡在他身前的,统统一棒子敲死。 没二话的。 这到了至上王座之前,至上王座接了一招。 但这是虚招。 因为知道此人是至上王座,手底下应该有点硬,所以谷友谯使出了一招探云取珠。 这一招,简单,却也巧妙。 先用手中的铁杆子来一记虚招,晃对方的眼睛。 只等对方稍有不济,立刻出手,直接把对方招子给摘了。 过往。 他就用这一招,手指轻轻一触,都不用力,只以纯粹的巧劲儿,就能把一个人的眼睛给轻松的摘出来。 就仿佛他的手指有吸盘,可以把人眼睛吸出来似的。 可是他错了。 至上王座压根儿,一点也不想,和他动手。 面对此之虚招,他根本没有任何应对的意思,直接脚尖点地,往后一淌,就跑了。 谷友谯欲出的二指顿时发不出去了。 不过这也证明了他的实力。 有事他上就行了。 他一个人就能横扫一切,哪里需要使用什么阴谋诡计。 连这什么至上王座也不敢和他正面对上一招。 其余人也都一一败退,跑不掉的也让黑虎嘻嘻笑着杀掉了。 不过。 进入城关,一看之下,发现不对。 这城关之内,不是什么人住地方,而是一迷宫。里面全是曲折拐弯的小巷子,根本看不到头。 至深处,掩于黑暗之中。 什么也看不清。 只知道这座迷宫群有点规模浩大。 那么问题来了。 西方魔教是怎么在这种地下搞出这么一个浩大工程的? 开垦农田也就算了。 建城也能理解。 但这一座看不到头,漫延无度的迷宫群到底是怎么回事?有钱也不能干这事啊。就算有钱,可是这种规模庞大到离谱的工程量是普通人能够做到的? 就算是慢慢干。 哪个脑子不清楚愿意这么干下去? 这根本不合情理嘛。 “这迷宫……” 又轮到刘一夫他们带路了。 不过也无妨。 所走最多的路径,一定是这条迷宫的正确道路。 因为此前正确了一次,所以这一次也就没有犹豫,众人一起跟上了。 结果,这一次,栽了。 迷宫之中,七拐八绕。 他们最终是来了一间比较不一样,空旷的殿室。 一进来。 后面的,四周的,都落下了钢板坚墙。 把所有余路给尽皆堵死。 此间殿室是死路,是陷阱,是绝路。 从暗门出陆续转出了近百之人。 其中一个裙裾褴褛的白裙面具少女打头带了四个人。 那四位自然是四大王座了。 身后是一群金色厚甲的壮汉。 这些壮汉,身披重重的金甲,手持护身刀,没有一个是低于一丈的。 普通人在这样的壮汉身前,就像未成年的小朋友一样。 谷友谯没有介意刘一夫他们带路的事。 他反而哈哈一笑。 “魔教妖人,怎么,不躲了,敢于在本座面前露面了吗?” 白衣少女一黑晶晶地眼睛转动着,打量着他们几个人。 “你们这些人,原本想利用路上的机关把你们分开好分而制之的。没想到你们始终能走上正确的路,既然如此,本宫也只好选择把你们一网打尽了。这真是天堂有路你们不走,这幽冥地下却要抢着进入,死了自求多福吧,可别怪我们手下无情。” 说罢,双方大战。 这一战——整个殿室也都给打烂了。 什么铁门钢门,都不管用。 少女没想到,对方点子这么硬。 硬到她明明已经做足了准备,却仍然有些力有不逮。莫非,真的要放出母上蛛? 却不知道。 在这激战之中,有一支小队躲了起来。 毫无疑问。 这是刘一夫他们的小队。 没办法。 老六精神已经深入了这支小队的骨髓。 既然别人在拼命,他们当然要躲起来。 难道真要上去无脑杀一番吗? 再说了,这战斗,场面有点大啊。 别的不说,谷友谯一个人和四大王座四个打,那叫一个惨烈。 四大王座,毫无疑问,每一个都是绝顶的高手。 换而言之,这相当于四个可能比张小乙还强的人联手攻击谷友谯。 但就算是这样,压力居然还是在四大王座之上。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这个谷友谯,他一个人压着四个顶级高手打,足以证明他武功的厉害。 一人横推,毫不为过。 特别是他掌中那 看起来普普通通的铁杖,此之一杖看起来黑漆漆灰朴朴极为普通的模样,甚至还有些细小,却极其沉重。 一杆子打下去,上手就是一百多斤的重量。再加上谷友谯本身的巨力,能挡下来,已经算四大王座名不虚传了。 “和我斗,你们是我的对手吗?哈哈哈哈……” 谷友谯越打越酣,忍不住狂笑了起来。 他这个人,低调是真的。但打起来上头,兴奋,这也是真的。 这也是对的。 想也是知道,如果他不是武痴,凭他今时今日的武功原也足够用的了,哪里还需要找蚕龙更进一步。 费那功夫干什么? 无它。 谷友谯渴望更进一步。 第39章 死里逃生 修炼武功这种事,是会上瘾的。每当打破关隘,武功突破瓶颈,更进了一步,那种新奇之感带来的兴奋,是什么也比不上的。 包括女人。 很多武者,痴迷于武功,那是连女人也不要了,正是基于此理。 其实,身为一个正常的男人,又岂有不好色的。 之所以不好女色,是因为那些武者找到了比女人更让他们快活的东西。 那就是,一次次的,突破到武道的新境界。 那是整个人感到自己实力提升的快乐与兴奋。 这是生命追求进化的本能。 无法比拟,无法超越。君不见多少人为了一门武功一门秘术刀剑相向的打生打死。 且不说谷友谯在这打酣了。 这点真不容易。 大多数人根本接不下他一招。 所以谷友谯出道至今,从来未有真正快活的打过。 不管什么敌人,往往一二招也就杀了。 最多也是挨不过他三招。 现在可算是他少有的一次发泄。 不仅对手武功足够高,还不是一个人,也足够多。这种新奇的感觉,真是不错。 要知道,在中土他可不敢这么干。 万一一个不好,引得一群正义之士来除魔卫道就不好了。 中土武林水比较深,他还不敢放肆。 可以说,此之时刻,实是他生平之至快也。 但——强招之下,这迷宫也给打得破破烂烂了。尤其是此间殿室,转眼间已经是塌掉了半边。 就是这么快。 几个大招一轰,也就这样了。 “算了,咱们走吧。” 张小乙说。 刘一夫点头,正要走时,听到有人说话了。 “对,我们快离开这里吧,这些人好厉害的。” 刘一夫,张小乙,锦天,杨大小姐一起看过去。 只见在他们几人之中,不知何时已经立了一个人。 这人正是此前的国崩玉子。 国崩玉子一袭巫服,手上捧三个卷轴,一张玉面仍然在蒙胧的面纱之下。 也不知什么时候她跟过来了。 看刘一夫他们看向自己,国崩玉子解释道:“不是我想要跟着你们,而是雪女说了,只有在你们身边会安全点,有什么不对吗?” 这时的刘一夫他们是暗藏在万魂幡鬼术的遮掩之下。 国崩玉子是在某种巧合之下进入此间的。毫无疑问她本人没这个本事,是她的御妖雪女帮助她的。 虽然刘一夫想把此女踢出去。 可目前还是小心些为好。 干脆也就先行离开了。 殊不知,才走了没有多久,脚下一空,原来这地下竟然也暗藏了陷阱。 原本,刘一夫是不会上这种当的。 但好端端的队伍中多出了个国崩玉子,这让刘一夫心情不爽,也就忍不住大意了一下,没有观察到地下情况,也就中了这一招的暗算。 嗡。 忽然间。 刘一夫感到身上一颗珠子发出了奇异的能量。 这是蛇王宝玉。 此玉此时发动威能,显然有什么东西沟动了它,激起了临时反应。 但如此一来,刘一夫他们所在整个空间也就破裂开来,导致四个人一下子天各一方的,都不见了。 等到刘一夫醒来时,已经不知过了多久了。 他勉强抬眼,看到了一个人。 这人站在栅栏边上,她是个女人。 一头黑长直的且没有发梢分岔的优质发质。一根根发丝,细丝垂缕,经纬分明,直垂如水瀑而下。 那女人身上是一件黑色的罩袍。 宽襟大袖,衣袂飘摆。 这个女人拥有一条细长如天鹅般的修长玉颈。 她伸出了一只同样细长的,且白皙的手臂,纤长的细指抓着一物。 那物正是已经缩小了的万魂幡。 要知道。 这可是万魂幡。 是刘一夫祭炼过的。 理论上,普通人是不能碰的。 更不要说此杆万魂幡中还寄宿着一尊鬼王级数实力的王秀楚。 那女鬼虽非恶鬼,但也不是愿意任什么人随便拿捏的。 但现在。 这整杆的万魂幡却在这个女人的手上,一直老老实实的。 如此场面,颇为怪异。 “你醒了?” 那女人侧面,眼睛下视地上方才苏醒过来的刘一夫。 面对此女,刘一夫莫名其妙地感觉到心中一紧。就像,一个普通人突然与老虎面对面了一般。那是一种,突然之间,生死皆不由自己的感觉。 “啊,我醒了……” 他勉强说出了这几个字。 “那么你应该知道是我救了你,救命之恩,你要好好的报答我才是。” 这女人说话如此之直白,倒是吓了刘一夫一跳。 “这个,在下身无长物,也不知您到底需要什么?” 女人看着刘一夫。 她的眼神深邃,好似能看透到人的心里面去。 她开口了。 “放心,你的这些东西,我统统看不上的,能吸引我的只有一样,虽然你年龄大了些,但身体保养不错,也算可以,这样,你献上十斤血肉给我,我就算你报答过了我,怎么样?” 毫无疑问。 至此,刘一夫已经确认。 这是一个大妖。 哪有人要别人身上血肉的? 而且这个大妖实力非同一般。 凭直觉。 刘一夫感到她的实力恐怕比狼王还要强大。也许,她不仅是大妖,更是一位妖王。 只不过,此妖显然是被束缚住了。 至少她在栅栏里面。 虽然自己也在这里面。 忍不住的,他想,自己在此,莫不也是此妖做的。利用空间的波动,把自己捞了过来? 刘一夫还真的猜出了个七七八八。 此妖的确强大。 也的确是被拘禁于此。 因为感知到了蛇王宝玉,激发起了空间的波动,她便顺手而为之,在一众人中,挑了个灵魂强大的捞过来。 若非如此,刘一夫哪可能会至之于此。 不过不幸中的万幸是,他也免去了被圣教中人发现的下场。 那估计是不太美妙的。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 他要如何才能从此妖的手中逃离呢? “前辈所请倒也自无不可,但不知在下交付之后,能否从此地离开?” 女人看着他。 “你若想离开,自可也离去,我又没绑住你的手脚。” 刘一夫一看,还好,此地看起来有门有栅栏,其实那栅栏之间的间隔甚大,有些样子货的意思,可能别有深意,至少自己是可以出去的。 正当他想走时。 女人的脸已经贴了过来。 “不对,你虽然年龄大,身上也有几处暗伤,但你一直养尊处优,生活极好,这具身体也很健康,区区十斤血肉对你来说有些廉价了,你要交付我三十斤血肉才行,不能用骨头充数!” 刘一夫一下子苦笑了起来。 “前辈,十斤血肉尤可为之,这三十斤血肉,搞不好我就要死了。” 女人轻轻笑了起来。 她温柔地说道:“放心,我这一生,吃人无数,一个人的身上吃喝多少血肉才会死去,我心中有数,绝对不会错了的。三十斤血肉而已,你了不起重伤,要死哪那么容易呢。” 三十斤血肉。 这要刮骨剔肉啊。 的确。 这妖女算计的不错。 以刘一夫的身体素质,三十斤血肉,的确是能撑下去,但是这样下去刘一夫还能生离于此吗? “前辈,你这一吃就是三十斤血肉,我若给了你,不过是晚死而已,还要受诺大的个罪,我为何要答应你呢?不过以前辈的实力,想要吃在下,想也是不费什么力气吧?那又何必要与我商量,莫非,前辈的情况特殊,不能主动伤害于我?” 女人愣了一下,笑道:“聪明,你的脑汁也一定很好喝。” 说着,她吞咽了一下喉咙。 近距离观看。 毫无疑问。 这是个美人。 她的颜值充分长在了刘一夫的审美点上。不说黑长直如瀑布一样流水顺滑而下的头发了,还有那白嫩细滑的肌肤,清楚秀直的眉毛,长长如剪的睫毛,一双瞳子,有若秋水凝聚,朱唇更是鲜嫩可口的模样。 但是。 这毕竟是个张口闭口就要吃人的妖怪。 刘一夫知道,自己被盯上了。 她或许无法主动伤害自己。 但在她的威压之下,自己想要生离此地却怕是不可能的。 这里像是囚禁此妖之所。说不得哪一天就有人过来。万一介时发现了自己,怕又是不好,小命怕是要不保的了。 当此情景,如之奈何。 被这么一个大妖盯上,对方摆明了是在馋你的血肉,要怎么样才能生离此地? “前辈,不如这样,要是前辈能不再阻碍我的事情,放我离开,我在此立誓,在我死后,这一身血肉就给了前辈,只要您啃过后把我的骨头给我留下来就好了。您意下如何?” 刘一夫开始讨价还价。 女妖侧头。 她还真是在想此中之事的可行性。 终于。 她笑了一下。 “也不是不行,只是,我怎么样才能信你不是在骗我呢,我暂时又出不去,你纵是毁约,此去经年不再采我,我又能奈你若何呢?” “前辈有什么好意见?” “简单,我看你这个人,一定有后人,你的后人还有后人,甚至会蔓延许多代,只要你敢骗我,等我出去,我会顺应你的血脉,把你的子子孙孙,全部吃干净,你说好不好啊?” 刘一夫感到了不寒而栗。 这——太恐怖了。 此言比什么赌咒发誓都有效果。 毫无疑问。 此女是妖,且是至少大妖以上。 虽然她目前好像被禁锢住了。 不得自由。 但这只是暂时的。 至少此妖相信,她早晚有脱困的一天。 就算囚禁于她的人再厉害,也会死去。 其人建立的势力也早晚都会有衰败的时候。到时,总有一天,过去的法,是关不住她的。毕竟妖族的寿元,对人类来说有些太不友好了。 而且此妖甚强。 其强大之处已经到了很难杀死的地步。 要不然拘禁于她的人把她杀了不是更好么?何必要给自己找麻烦呢。 刘一夫沉默一下。 他终于道:“行,我要怎么做,需要我发誓么?” 女人站直了身子。 她面对刘一夫,居高临下。 身上如黑似墨的黑衣从肩上滑落下来。 露出来的躯体,好似在发光,让人不忍直视。 “发誓不管用,得要诅咒才行。” “不是……”刘一夫干巴巴道:“这什么意思,诅咒需要这样子的吗?” 女人一只细长的腿往前一迈。 在她脚踝子上,有一条纹身似的图样,那是一条细长的链子模样。 “看见了么,这是当年公子小白给我留下的,其实我挺喜欢他的呢,真是好生俊俏的一个人。要不然他也锁拿不住我的。不过他终究还是死了,但他的错金丝剑气仍然凝聚不散,让我用不出力量。所以,只好用身体里的力量了。” 说着,她低下了头颅。 …… 当刘一夫出来时,他身上,在后颈处,也多了一条印迹。 他双脚发软。 怎也想不到,那女妖,长得那么清纯秀丽,像个纯洁的圣女,却索需那么强烈,花样,技法,也都娴熟无比。 这一搞就是一个半时辰。 真是让他受不了。 现在腿脚也都软下来了。 身为一个降术师。 刘一夫知道,自己自身的信息是十分重要的,不能外泄。 可是现在,自己外泄的数量也未免太多了。 唯一的好处是。 那个女妖至少是十分满意的。 刘一夫拿回了万魂幡,小心翼翼地行走在甬道中。 虽然逃了出来。 可这里好像也不是什么好地方。 他没头苍蝇模样的乱走乱撞,倒是幸运没有遇到敌人。 直到他走到一块开阔些的地方。 突然听到了诡异的声音。 刘一夫心中一奇。 他走过去,贴着墙。 然后他听到了一些不雅的声音。 这声音中,透出了痛苦,压抑,苦闷,和止不住的欢愉。 刘一夫顺墙过去,发现了一个观察孔洞。有些矮,他低下头,屈一些腿,从中看了过去。 没办法,只要是个正常男人,都会忍不住的。 这一看,不得了。 实在是太刺激了。 想不到啊想不到。 这真的是意想不到。 只见在墙的对面,是一宽阔空间。 于空中吊起着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身穿白色罩袍的女人。那袍子,边角早已经破得成了细碎且不规则的条子。 但一双洁白光致的腿,还是在的。 可惜。 此刻,这双腿却在一个怪物的腿里。 那是一白色的,像蚕一样的大怪物。 此时蚕怪抬头仰着身子,看上去口涎飞沫的口器把女人双腿给紧密的包住。 并且还有触手在不停的蠕动。 那女人就是在被这蚕怪不停的折磨,因而发出种种怪声的。 看起来。 蚕怪只是在享受这个女人,倒不是在吃她。 不过倘若有女人知道自己是会被这样,大概更希望自己是被吃掉的吧。 第40章 重逢张小乙 这是蚕龙。 刘一夫一下想到了。 只不过他没想到的是,此地居然真的有蚕龙。 不过,怎么会有蚕龙的? 这种异兽可不好驯化呀。 带一个龙字啊,它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的东西。 忽然,刘一夫听到了快速脚步移动的声音。 他连忙扭头看了过去,顿时看到了一个小怪物。 这小怪物,有八根腿脚,像蜘蛛,但又不是蜘蛛。 因为它的身体连脑袋是个三角形的叶状玩意。 哪家蜘蛛身体是这样的。 它看到了刘一夫,立刻调整姿势。 然后就加快速度跑了起来。 当小怪物腿脚越来越快,越来越快,终于跳了起来。 它的身体于瞬间自行压扁了,形成了一张像纸样的薄片。 对准了刘一夫的脖子,飞射过来。 这是要把刘一夫的头给摘下来啊。 虽然,此时,刘一夫所消耗的甚大。 但他毕竟是拥有眼睛秘术的人。 刘一夫不仅从锦天处学了观云望气术,还从杨大小姐那里学了小观微妙诀。 再加上公字瞰神术。 他的眼睛早已经拥有不可思议的异能。 集看见特殊性,看见细微处,看见动态物体于一身。 这区区的小怪物,想要利用速度来袭击于他,当真是白日做梦。 不过,体虚的刘一夫也不想沾染麻烦。 他连忙想要离开。 但小怪物并不肯罢休,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又要扑击过来。 这时,一个人出现。 不,不是一个人。 是三个人。 这赫然是国崩玉子和她身边两个妖怪。 她也没说话,没指示。 但她旁边的雪女出手了。 一指过去,一道寒光,就把小怪物给冻住了。 矮个子的鬼童子把小怪物抓住给国崩玉子,国崩玉子取出一只卷轴,不一会就将其收入其中。 刘一夫想起来了。 她是谷友谯专门从东岛请来对付什么比留子的。莫非为种小怪物就是比留子? “你是……国崩玉子小姐,看来你没事了,这就好,刚才那是什么,不会就是那什么比留子吧?” 国崩玉子道:“对,这就是比留子。” 说到这,她忍不住打量一下刘一夫。 她原本不打算立刻出来的。 虽然她受邀来收取比留子。 但这些中土人的死活可和她没得关系。 直到。 她发现。 比留子居然对付不了这个看起来元气有亏的男人,这才从暗处踏出,收了比留子。 这个男人不简单。 要知道比留子虽小,但其实一点也不好对付。 这种小东西数量多,是集群生物,这且不说,体型小,移动迅速,当其奔行起来,会把身子压缩成近乎一张纸的大小,这么一扑,嚓的一下,就能把一个人的头颅给摘下来。 你以为这完了? 错。 之后,这个比留子会寄居在这颗人头里。不仅于此,它们还会读取死后之人脑袋里的记忆。 当然。 美中不足。 有的时候,比留子反而会因为人头里面的记忆影响自己。 以为自己就是那个人。 所以,这种小怪物还是挺有趣的。 但仅限于能对付它们的人。 毫无疑问。 刘一夫其实就可以对付。 不过说起来她对比留子更是拿手。 她身边的雪女天克比留子,若非如此,也轮不到国崩玉子来办这件事。 毕竟。 东岛轻男轻女。 使用女子,对于东岛人来说,是不得已而为之。 刘一夫勉强自己的身体,带着国崩玉子匆匆离开。 不知为什么,他不想国崩玉子看到蚕龙之事。 一路上,他打听其余诸人的消息。 国崩玉子知道不多,她也是一路乱走的。好在雪女虽然不及万魂幡的作用,却也有一定迷魂惑心之力。 “现在外面有些乱,谷先生正在到处破坏着,魔教的人在到处围堵他,不过除了谷先生,其余的人就有些麻烦了,有些人被杀了,还有的人在到处逃命……” 原来如此。 看来的确是那个女妖对我下手的。 不然怎么就我一个处境这么糟,被女妖捞去了呢? 好在。 他许的诺言倒也不算错。 刘一夫知道。 女妖必然是对自己用上了什么手段。 可只消他没说谎,在最后真的把自己的身体给女妖吃了,那就没事。 至于他为什么可以这么做,这是当然的嘛。 想也是知道。 刘一夫是一个降术师。 他是个始终走在正确道路上的降术师。 这意味着,他不会像白降师一样成为神明的附庸,也不会像黑降师那样最终反过来被邪神吞噬,更不会被邪魔害得什么都不剩下。 他会慢慢,最终,功德圆满。 然后就是要转世了。 这是必然之事。 不仅要转一次,还要转两次。 他得完成三世的修行。 三世七轮。 这是一样也不能少的。 唯其如此,他才能换取最强的资质,踏往长生之途。 修行,为了什么? 还不是长生不老。 可是这条路太难了。 不是说你修炼就能成功的。 至少,你先得有资格。 倘若你连资格也没有,想要又有什么用,努力也只是用错了方向的笑话。 刘一夫一边和国崩玉子走在一起,一边计算自己身体的伤情。 不得不说。 一直很好的保护了自己的刘一夫,这一次却真的伤得有些重了。 先是和狼王一战中,透支了元气。 又损伤了手臂。 一只手一度被砍了下来,一只手骨断了好多块。纵是刘一夫有特效的药膏,也只是稍微好了一点。 哪有可能一下子就完全好了起来的。 更不要说。 在此地方。 被女妖索取太多了。 当然,此刻,刘一夫要一下子恢复也是可以的。 但这必然要透支他的生命。 可能要两到三年。 也许要更多。 不过刘一夫不敢如此做。 他要是把自己身体折腾得没有营养了,回头那个女妖不要怎么办? 要知道,此时,在刘一夫的后颈处,已经于无声无息间多了一个蜘蛛的印迹。 可惜,刘一夫只敢在自己心里估计。 他可不敢在国崩玉子的面前泄了底子。 不过,他可以慢慢摸国崩玉子的底子。 眼见国崩玉子毫无压力的收取比留子, 他问道:“当初是哪一个把这玩意带到这里来的。” “啊?喔。你说的是小早川鲜见花女巫吧,可惜了,原本也是个极有潜力的女巫,却因为对稻田伽子的嫉恨而堕落成黑巫女了。现在已经算是黑八歧的代神行走。” 小早川鲜见花。 听听。 只从名字,就可以知道她是一位贵族之女。 原本的她,该算是个天之娇女。 但是,在东岛,同时,还有一个比她更出色的女巫。 稻田伽子。 听名字就可以知道。 稻田伽子是一个平民女孩。 小早川鲜见花怎么能容忍自己被区区一个平民女子压在头上? 她毫不犹豫的选择对稻田伽子进行了偷袭。 是的。 她契约一条毒蛇想要咬她一口。 但是,可惜了。 稻田伽子不是普通那种见到蛇就惊叫跳脚的女孩,她是一个巫武合一的女巫。 不仅拥有不俗的剑术,更拥有东岛第一神取的射术。 小早川鲜见花的偷袭,那条蛇。 被稻田伽子一刀砍死掉。 又用箭射在小早川鲜见花的身边,将她的行动封锁住。 随后。 这位平民之女,普通人出来的天才用刀抵在她的咽喉上。 国崩玉子不知道她说了什么。 但毫无疑问,那些话语让小早川鲜见花感受到了无边的羞辱。 可恶至极。 不过是一个区区的平民之女。 偶有天资就不知道天高地厚。 竟然对我小早川家族的贵女如此放肆! 你以为你和我是站在同一条平行线吗? 岂有此理! 可是。 实力不如人。 小早川鲜见花的咒骂说穿了也就是四个字。 无能狂怒。 纵然她再忿怒,也是无可奈何的。 甚至,东岛的贵族阶层,更欣赏喜欢稻田伽子。因为她虽为女子,却有武家之风,能够身披坚铠,手持利刃,弯弓射箭。 此外她外型清冷,对人不假辞色 让人只敢远观而不敢亵玩。 这样一个女子,她已经拥有了自己的立足之处,不是小早川鲜见花说要对付就能对付得了的。 再说了。 她虽是贵族,毕竟也是个女子,小早川家族也不是听她说话的。 心中苦闷的小早川鲜见花在无计可施之下,忽然心生一计。 的确。 稻田伽子是很厉害。 她厉害到了普通大妖都不敢随意触碰。 参考一下狼王大妖,就可以知道稻田伽子的实力有多强大,她起码有和刘一夫近似的实力,甚至可能更强。 泽庵。 这是一种由人变成的妖怪。 泽庵这种妖怪最初说法他是一个和尚。 但是,出奇的,每一次泽庵去化缘,都能得到很多的馈赠。 都是女人给的。 每当女人们在僧人的化缘队伍中没有发现泽庵,就会十分失望甚至痛苦。 这对泽庵也十分苦恼。 他只想安安静静的当一个小和尚。 为什么这些女人要来缠烦于他呢? 不解,不解。 于是心意难平的泽庵选择去游历一下。 在他的游历中,结识了一个武士。 武士十分羡慕他的女人缘。 一次他们遇到了一件事。 有一个妖女,专门狩猎男人。 很多精壮的男人遇到了这个妖女而成了干尸。 这件事被进行了悬赏。 武士想要赚取赏金。 但是,当他打败了那个女妖,把刀对准那女人时,他下不了手。他失陷于女人温柔的陷阱中。 当泽庵找到武士朋友时,这个男人已经变成了一具干尸。 一心为朋友报仇的泽庵想到了,妖女对男人的能力,岂不是和自己对女人的能力很相似吗? 于是泽庵和这个妖女对上了。 仿佛是一种天然的吸引,两个人纠缠在了一起。 在一开始,双方都很满意。 但不知何时,妖女开始感到了恐惧。 她想要离开男人。 却再也不能。 男人紧紧抓住她的手,按住了她的身子,直到她变成了一团黑色的烟雾,直至消失,一切才结束。 此后。 原本叫泽庵的和尚消失了。 在东岛却多了一种叫泽庵的妖怪。 由于大量女人的死,终于招惹来了贵族的重视。 于是这个叫泽庵的男人最终被封印在无终之洞中。 为了防止有人误打误撞的把他放出来,甚至里见僧们为其添加了一种叫比留子的怪物开守这个妖怪。 小早川鲜见花来到了无终之洞。 之后的事。 国崩玉子不好明说。 因为小早川鲜见花毕竟是贵女,身份尊贵,没有十足的证据,不能指控她的。 但泽庵出世是真的,他害了稻田伽子也是真的。 一直清冷高贵的稻田伽子陷入名为爱情的陷阱之中。 直至。 …… 国崩玉子没有说下去了。 好在这时刘一夫也遇到了张小乙。 小乙哥在被追杀中。 追杀他的有野兽模样的东西,也有一些一身亮银铠甲的武士,还有一身金色盔甲的武士。银甲的武士和大罗的精锐将军感觉差不多,就是武功要更好一些,金甲的就不一样了,甲具形状有些怪异,比如头部细高瘦长,怎么看也不像人烦的脑袋,身体也高大的过分,比之前一丈多身高是差点,但也是将近于一丈高了。 这么高大的人——一个都是少的好吧。 这里一口气拉出了十几个。 并且这些大高个儿用的不是斧就是锤,把力气优势发挥到了极限。 无怪乎同样一身铠甲的张小乙打不过。 这玩意儿他一个人怎么打? 只能是且战且退。 要说遇到了刘一夫,原本从战斗力来说也增长不大,但刘一夫拥有降术呀。 特别是他手中仍然有万魂幡。 迷魂惑心。 这玩意太简单了。 很快,那些金属大块头就整整齐齐地在转圈子了。 唯独那些似人化有些严重的野兽有些难对付。 感觉,他们的精神有些怪异。 正如,你可以用术法欺骗一个正常的甚至是聪明人。但想要控制傻子就比较难了,双方智商不在一个频道上。 纵是刘一夫用上了法术,也影响不大。 就像是面对一群白痴似的。 不过,这群奇怪模样的野兽,可不是畜生么,又哪来什么智商。 虽然是这么想,手上可是不带停的。 不管怎么说,这些野兽模样的是血肉之躯,这一点总不是假的了吧。 刘一夫一抬手。 玉虎剑飞出去了。 对。 玉虎剑。 这是目前为止刘一夫唯一祭炼好了的降器宝贝。 御使此剑,这些野兽样的怪物也就好对付了起来。 第41章 锦天受伤 张小乙正在苦战。 看到刘一夫的帮助,心下大喜。 “老刘助我!” 他一声吼,伸手要抓玉虎剑。刘一夫送剑上门,张小乙一手狮子照夜白,一手玉虎剑,顿时气势就为之一变。先一个狮子咆哮弹砍翻了一个金甲武士,又挥玉虎剑杀扑上来的奇怪野兽。 对于张小乙来说。 奇怪野兽对于他的威胁反而更大一些。 在张小乙的感觉。 银甲武士也罢,金甲武士也好,总算还像是正常的人类。 知道躲闪,知道疼痛,甚至知道恐惧。 但那些奇怪野兽却不一样。 它们一个个悍勇无比,不惧生死,皮坚肉厚且不说了,好像还不知道疼痛,无论他肢解,切片,都无所谓的样子,只是顾着和他拼命。 开玩笑。 他张小乙大好年华,岂会和这些畜生一样的怪物拼命,那不是搞笑吗? 现在手上有了玉虎剑那就不一样了。 这些最难缠人的野兽怪物只消被玉虎剑划破了皮,见到了血,那就算搞定了。 虽然这些怪物皮肉厚实了一点。 嗯!? 刘一夫上前,他好像发现了什么。 当张小乙杀光追敌后过来。 他喘了口气道:“怎么回事,又发现了什么?” 刘一夫沉吟一下道:“这些不是什么野兽,正常野兽哪有这样子的,这分明是被人为制造出来的。” “人为制造?” 张小乙心中一阵发寒。 这种可以说畸形模样的怪物,还能人为制造? 刘一夫看着皮肉间的接口道:“先把人皮扒了,再抹上特殊的生肌止血的药膏,给其披上,久而久之,就是人体兽皮,虽然是人,其实看上去就是这种的野兽,不然,哪有野兽是这种模样的。” 张小乙一看,果然,这些畸形的野兽其实不是畸形,而是在野兽的外皮之下,是一具具人体。 “这也太变态了。” “不止于此,这些人的脑子显然是吃了什么药,让他们都变得忘记了自己是一个人的事,还有药让他们神经麻痹,所以他们才显得不怕疼痛,不惧寒暑。” 说到这里,刘一夫也觉得,用这种手法对付不止一个人,而是一群人,未免太残忍太变态了。 这个什么西方魔教,被人安之以魔教之名,果然不是没有道理的。 张小乙嗯了一声,还了玉虎剑,被刘一夫推还过去。 “这里这样的怪物可能还有很多,还是更需要你来出手才好。” “你……” 张小乙原本想问你怎么不出手。 但他一看就明白了。 刘一夫原本武功是可以的了。 但一来杀狼王他消耗太大,二来现在这模样感觉更发虚了。 如此也就明白了。 “不是,你在这地方也瞎搞?命都不要了, 东岛女人这么香吗?” 他竟是以为和刘一夫搞的是国崩玉子。没法子,国崩玉子和他正好在一块儿嘛。 “不是,我是那么没定性的吗?这什么环境我想那事儿?” “那你怎么这么虚?” “唉,我给一个老妖盯上了,被她采阴补阳了。不过还好,总算活了下来。” 竟然是这样? 张小乙不由敬佩起来。 刘一夫说老妖二字,可见其是多么的不简单了。 能在这种极端的环境下险死求生,只是付出一些精气,不得不说是赚到了。 正这时,又有敌人来了。 追杀者众。 张小乙叹气道:“你不在,锦天不在,只能靠我了,不过我可顾不全你,你自己一个人行吗?” 他直接无视了国崩玉子。 正如他不相信国崩玉子会保护刘一夫,他也没有想保护国崩玉子的想法。 只是这一层意思比较隐晦,就看其能不能领会了。 刘一夫笑笑道:“放心,基本的自保手段我还是有的。” 说着话,从他的身上,一根根荆棘条子伸出,在他的身上编织出了一件铠甲。 国崩玉子在旁目睹一切。 她心中暗暗舒缓了一口气。 一直潜藏起来的杀心给收了起来。 是的。 国崩玉子别看一直和刘一夫有说有笑双方交流顺快,其实她心中是想要杀了刘一夫的。原因多多,想要看他身上有没有宝贝啦,想要消灭一个中土未来的强者啊,甚至直接就是最简单的嫉妒。 原来她身边契约的雪女拥有极强的感知能力,早早就已经感知到了刘一夫的特殊之处。 这让国崩玉子十分嫉妒。 这种嫉妒,你只要想想国崩玉子的力量就可以明白了。 虽然拥有超越普通平凡人的力量,但究其本质,不是国崩玉子本人有多厉害,而是她纯粹出生好而已。 因为她出生于世家大族的国崩世家,所以即便是没有什么特殊之处,也可以凭借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代价就拥有现在这超凡的力量。 但不管这代价再怎么样的低微,那也是代价。 而且。 是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十分重要的代价。 那么,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呢? 没错。 是爱情。 不管怎么样,哪怕不要,至少也是要拥有的。 但国崩玉子不一样。 当她获得力量时,也就意味着她永远失去了爱情这种东西。否则,她不仅会失去力量,还会被诅咒,甚至可能会死。 在女巫中,有一种获得力量的方法,就是和诡异的生物缔结契约。 以许下的约定,换取诡异的力量来为自己所用。 那么,国崩玉子付出的是什么呢? 就是她终此之一生,永远要保持她的处子之身,她不能,也不许,和异性有超越友谊的交往,更遑论加深一步的关系。 当然了。 想要做到此之一点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你得先做到两点。 一是你要事先有足够被抓起来的诡异生物。 不然你上哪儿找诡异生物和你结约? 二是你自身仍然是要有一点条件的。 当然了。 这不是修仙。 对于资格的要求,有一些不一样。 修仙的人,无论如何也是要求有仙资的。 有灵根仙骨,才是我们同道中人。 才会有人愿意和你交流。 如果你没有这个灵根仙骨,那么就对不起了,在修仙者的眼里,你什么也不是。 这种要求的资格太高。 不说千里挑一。 它甚至还是万里挑一的。 而且。 灵根仙骨这种东西,是不认血脉的。 可能你血脉高贵,豪门大族,王子公主什么的,然并卵,没有就是没有,老天并不会因此就另看你一眼。 反而,一个小乞丐,一个贱民,说有就有了,这是很难让人信服的。 所以东岛所在地,仙道不倡。 一些高门大族甚至选择一些邪道手段,也要让自己拥有力量。 比如契约秘法。 这个契约秘法,十分简单。 只要诡异生物看上了你,就行。 国崩玉子虽然没有什么灵根仙骨,也没有什么超好的资质。 但身为豪门大户,她身体的基因还是不错的。 所以。 她才得已缔结了三个契约。 所以她才比较了解那个小早川鲜见花的事情。 因为,她也是感同身受。 稻田伽子的确是有点刺眼的存在。 而。 面前的这一个人。 刘一夫。 貌似也是。 不过她的杀意十分小心的被潜藏了起来了。没办法,在东岛混的,没有简单人物,潜藏自己的真意是女巫的几乎必修课。 同时雪女也在隐约的提醒她。 这个男人不简单,不好杀。 因此,她才没有莽撞。 当然,她也不是什么都没做,一直的她和刘一夫交流就是在慢慢的对其进行摸底。甚至她无情的把小早川鲜见花给出卖个通透,利用此之情报想换取刘一夫的心,让其放下警惕。 但这终究还是没有成功。 直至现在。 看到了玉虎剑和地龙藤,她才明白,这个看起来摇摇晃晃的男人到底有多能装。 倘若她早早出手,说不得现在可能是什么局面。 她虽对自己的实力有一定信心,也不敢保证一定会活下去。 现在看,还行。 至少她没有曝露。 正自此时,张小乙已经上前和敌人接上了手。 他虽止是一个人,却气势过人,反攻过去。 仅以独身,就在敌群中杀得进进出出。 不一会儿,地上就出现了许多具尸体。 一看张小乙不好对付,立刻有人来对付刘一夫。 至于国崩玉子。 虽然她看起来好欺负。 但她早早已经放出了三个诡异生物在自己身边,还缩在刘一夫身后,果然是深得老六之精髓。 不过刘一夫倒也没有怪她。 只是见几个银甲武士和野兽模样怪物过来时,动用了鬼道术法,先把人困住,再取出了腾蛟剑。 长剑灿烂明亮,银光闪闪,不要打量就知道这必然是一把好剑了。 刘一夫手轻轻抚在剑柄上,微微一动,长剑就跳了起来。 刘一夫只简单几下,长剑就把冲上来的野兽怪物给肢解掉了,每一个都成了四五块在地上,顿时是把人给吓住了。 这也把国崩玉子给吓到了。 她暗想。 这个中土人好生的卑鄙无耻,明明拥有这般的实力,在和我初遇时却装出了一副身体亏虚的样子,这哪里是有病,分明是在钓鱼,是在示敌以弱。 引着人对他出手呢。 这人可太坏了。 其实,不是刘一夫装。 他身体亏虚乃是事实。 只是他纵然身体再是亏虚,也不至于一点力量都没有。 他又不是武功被废,只是身体亏损了太多的元气而已。 这让刘一夫不能使用大威力的功法。 让他的内功质量下降了一些。 更是让他内力的恢复速度变慢了。 但纵是如此,他仍然还是有一些剩余功力的。 毕竟,他所修的功夫仍在嘛。 有了这一段时间,他已经有了往昔七成的功力了。 虽然质量数量恢复力都下降了,也不过是让他从一流高手重新回到了二流。 但他掌握的武道境界却并不会跌价。 拥有燕燕于飞的剑道心境,他杀一些简单的草鸡弱狗,那还是不成问题的 更不要说他用的是比普通神兵还要更胜一筹的腾蛟剑。 用此剑斩杀敌人,那和拿烧红了的刀子去切黄油也没什么区别了。 杀了敌人后,国崩玉子忍不住赞叹道:“你好厉害,我还以为你没本事呢。” “哪里哪里,过奖了。” 刘一夫随意应付了一下。 开玩笑。 真当刘一夫感应不到她身上那隐藏起来浅淡的杀意么? 不要以为国崩玉子是老六,刘一夫也是一个老六。 当国崩玉子对刘一夫生出杀意时,刘一夫就也想杀了她。 之所以没有,就是忌惮此女身边的那三个诡异生物。 刘一夫感觉。 他可能的确能够杀了这个国崩玉子。 但必然会被这三个诡异怪物给缠上。 那恐怕会有些麻烦。 所以他一时间忍住了。 要不然,真当他很喜欢听一个叫小早川鲜见花的莫名其妙的女人的故事。这和他又没得关系。还不是多拖一段时间,好慢慢恢复嘛。 结果。 阴差阳错,二人都没有翻脸,把表面功夫给装下去了。 正待这时,一个人来了。 是锦天。 他摇摇晃晃,这才是真的受伤了。 锦天一来,刘一夫和张小乙就迎上去。 二人一左一右双双扶住了他。 锦天看到此二人,这$和略微松了口气,然后奋力道:“雪雁给抓走了。” 雪雁。 杨雪雁。 杨大小姐。 原以为她武功也算不错的,和锦天在一起,倘若二人真的是一直在一起,怎么可能她一个人被俘虏呢?这打不过还跑不了吗? 锦天羞愧难当。 “那个女人亲自动手,她武功极高,体表有一层护体真罡,我的刀没砍动,失去了先机,雪雁出手,可被她的七宝禅衣挡下来了,结果被点穴截脉,人不能动,给他们拿下来了。” 刘一夫给他用了药,也皱眉起来。 张小乙道:“他怎么了?” 刘一夫道:“伤情不重,但对方的内功质量惊人,现在缠绵在他体内,虽有不多,却极难拔除。” 刘一夫也算医道大家了。 这一眼也就看出来,此时的锦天看样子是没事,但内伤却算不轻的了,很是影响他之后的战斗力。 顿时,二人都感到了一丝为难。 按理说,杨大小姐的事情他们该上心。 二人应该帮助锦天,至少把人救回来。 但现在发现这魔鬼井下居然是什么魔教老巢,那就有些不妙了。坦白说,此前如果不是有谷友谯在顶着,他们未必可以一直无事的。 若再这么逗留下去,往后会发生些什么事,这不好说啊。 毕竟此时锦天受伤不说,刘一夫也在发虚呢。 光靠一个张小乙,这不是在开玩笑嘛。 第42章 五绝神功 正在几个人犹豫中,忽然,耳边有声音传来。 几人面面相觑,然后刘一夫就默默看了国崩玉子一眼,取出万魂幡发动了鬼术,将自己一行人,连同国崩玉子都隐藏了起来。 原本。 有锦天在,刘一夫有考虑过,是不是杀了国崩玉子,但犹豫再三,还是算了。 一来他们这边的身体仍然不在状态上。 二来万一遇到了比留子,说不得还是要靠此女来出力呢。 一个比留子没什么,但最怕遇到一群。 几人隐藏之后,才向声源慢慢靠过去。 这不去是不知道,一去吓一跳。 原来这里是一个比较宽阔的空间。 但场景却不怎么美妙。 一地的尸体说明了此前这里发生了一连的苦战。 别说,这些尸体证明了谷友谯的可怕。 没错,此地之人,正是谷友谯一行。 好一个谷友谯,刘一夫他们乱七八糟的走失又重聚,但他却硬是一点事儿也没有,一个人在敌巢中硬生生的杀来杀去。 却不料在此遭到了——背叛。 向他出手的赫然是他的两个亲密手下。 黑虎和黑天鹅。 怎么可能想到呢,这两个人一起背叛了他。 此二人现在情况也不太妙,都被谷友谯反击震伤了。 但谷友谯更惨,他是突然遭到最不可能的偷袭。 所以他是一丁点也没有提防。 这导致了他的被袭。 一根尖刺从他一只耳朵里扎进去,刺破了鼓膜直入颅内又从另一只耳朵里扎出来。 张小乙看了倒吸了一口冷气,他是真给吓到了。 任谁遇到这种事,怕都是要死了。 “破罡毒龙刺!好狠毒的手段。” 这破罡毒龙刺是一种看起来威力不大的武器,从外形上只是一根刺而已。 但此之一刺长有一尺余,色为漆黑,只有运功于其上时会发出红色的异色,其后会锋锐难当,是专门用于对付高手身上护体罡气的。 换而言之。 这种兵器,当面掏出来,威胁不大。 毕竟它又短又小,又不是开了锋口的刀子,与敌交手,占不得什么便宜。 此之为物仅有一用。 它是用来偷袭的。 毫无疑问。 黑虎和黑天鹅二人用它偷袭了谷友谯。 甚至,刘一夫他们都能想到那情景了。 肯定是其中一个觉得谷友谯苦战良久,纵然他真的武功高强,也必然消耗了很多功力,就想要进行偷袭。 又或者这原本就是二人心中拟定好的计划。 当谷友谯大吃一惊,进行反击时,另一个人对他进行了真正致命的偷袭。 刘一夫他们猜的不错,虽不中,亦不远也。 原来谷友谯仰仗自己高超的武功,那真是自由惯了,到处杀戮,没有一个人是他的对手。 以至于魔教之中的人也对他改了策略。 几个王座不找他了,毕竟那是无上的四大王座,是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精英高手,这要是一一折在了谷友谯的手里,魔教得有多亏心啊。 所以魔教发动了手下的炮灰去上。 谷友谯一见于此,也不愿意多费功力,就且战且走。他虽止一人,保护不了诸多的手下,但那些废物随便就能招到替补的,倒也不必心疼,死就死了吧。 但他却把黑虎和黑天鹅二人给一直保护得很好。 此之二人,跟随于他,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 而是二十多年。 谷友谯从二人十几岁小孩子模样就带在了身边。 一直养大的。 他觉得如此这样,此二人必是忠心于自己的。 甚至他因武功而无后,也是把此二人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倘若哪一天他死了,这一座龙王寨说不得是要给他们的呢。 哪知道,就这么掏心掏肺养大的二人,会在突然之间向他下手。 看样子还是如此的处心积虑。 这种行为,这种准备,绝非临时起意,而是早有谋划了。 不如此,怎么可能成功。 要知道,他武功特殊,临机反应极快。 普通的偷袭,根本奈何不了他。 更是拥有刀枪不入的护体神功。 怎么杀? 但此之二人先是借这些普通的幸运炮灰真切的消耗了他一定的功力体力。 当然,这仍然奈何不了他。 但二人的突施偷袭加上那枚特殊的破罡毒龙刺,终究是重创了他。 就算他的护体神功再强,但被破罡毒龙刺从两只耳朵眼里穿过,这可是直接伤了脑子啊。 换一个人,这时已经咽气了。 哪像谷友谯,仍然可以说话。 他说。 “为什么?” 是的。 谷友谯百思不得其解。 他自问自己对此二人推心置腹,怎么换来的却是如此背叛? 黑虎吐了口血,道:“这些年,你对我们很好,这一点我认,但你不知道,我们两个到底是谁。” “你们,你们是……” 仇家?! 虽然为二字未出,但谷友谯已经猜出了些许。他忍不住苦笑起来,这两个人,真是好不容易啊,小小年纪就思谋计划要杀自己了吧,所以才混到了自己身边。 可恨自己身边没有可信之人,就想培养自己人,还专挑了这两个看起来小的培养,实指望从小培养的会忠心,哪知道一上来就错了。 只是,虽然如此,他仍然有不明白的地方想要问清楚。 “我和你们什么仇,让,你们做到如此地步!” 是的。 他之一生的确干过缺德的事。 一句话,好人他是没少杀。 但这只是相对而言。 毕竟他喜欢低调,纵然是干过了很多坏事,可一经对比,其实也算好的了。 很多土匪山寨,所行之事,那叫一个丧尽天良,只是没给高人遇到罢了,不是说就不存在。 谷友谯自问自己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也算是个差不多的好人了,何至于到了如此地步呢? 他应该还不至于坏到这么个下场吧。 黑天鹅徐徐道:“你是在怪我们,但你未想过,你修炼的这一身武功,是怎么来的呢?” 谷友谯这才明白过来。 “原来如此,呵呵哈哈,原来如此。你们是那个人的什么人?” “那个人是我们的爹爹,正是他不曾修习你手中的五绝神功,否则哪有你害他的机会,又哪里可能有我们的出生。” 原来谷友谯当年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人物。 他早年是一个极其普通的樵夫。 每日里都要辛苦至极的去打柴为生。 若是遇上了不好的天气,湿柴卖不出钱来,就要挨饿受苦。 就算如此,也曾经被一些江湖上的武林人给欺负。 所以一直的,他心中都颇有不甘。 一日。 他遇到了一个伤者。 谷友谯当时好心的救了这个人。 他无意间发现此人是个练家子,并且身上有一门武功秘籍。 只是他言语暗示,对方却不想教他。 对。 这个人,不仅不教他,也不肯让他学习秘籍上的武功,他还说这东西不好,会害人的,他自己不练,也不会给别人修炼。 这当真是岂有此理。 谷友谯一气之下就偷走了秘籍。 这便是他武功的由来。 原本,这个谷友谯文化水平低,拿着秘籍也是不可能修炼的。 偏生这秘籍上的武功极好,被人看了写下了修炼的心得体会。 如此一来,他也就修炼成了此功。 可惜。 这门五绝神功,他苦修了十年,修到了第三层后,就再也修炼不下去了 因为此秘籍虽有五页纸,唯有前三页是有文字图画和修炼心得体会的。 后面的就是两张白纸了。 当然。 至此之时,谷友谯已经明白那个人不修此功的原因。 这门五绝神功威力极大,走的是古武路子,讲究的是要封闭自身的气血精神。 如此一来,精气不得外泄,也就导致修炼此功不可能有家室之累。否则,阳关一泄如洪去,精气半点不能留,一身的功夫也就废了。 但谷友谯不在乎。 他得益于此功,终于不再去当一个苦巴巴的樵夫了。 所以他心中有一个执念。 他想修满此功。 终于,他重新找到了那个人。 但那人却根本不想给他后续的消息,反而还大骂他,说他是卑鄙无耻的小偷窃贼,双方完全撕破了脸。 一怒之下,谷友谯杀了对方,全家。 在那人的宅子里,他穷搜上下,终于,让他找到了两张古文的灰草纸。 谷友谯觉得这一定是神功的消息,就一直想知道上面的字是什么意思。 但这种文字据说是古代蚕丛王时期的古文字,这么多年的东西,一时间让他上哪儿给他找人翻译去。 这件事就耽误了下来。 直到,黑虎和黑天鹅二人投效到了他的麾下。 这二人初来之时甚小,十二三岁的年纪,小孩嘛,能有什么坏心眼子?谷友谯收下此二人并一直培养了起来。 岂知这二人竟然是那人的后代。 自己当初,太过粗心大意,一门心思想的都是秘籍的事,结果错过了这条线。 现在,终于是自食了恶果。 这简直岂有此理啊。 我谷友谯,这么大的能耐,这么强的武功,就这么死了,我不甘心。 一念于此,他疯狂的掏出了秘籍。 好家伙,他一直随身带着呢。 抹了一把身上的血,他在秘籍上摸着,打开秘籍。单薄的册子一共就五张纸,很容易就打开了。 这五绝神功除了基础功夫外,一共五大杀招。 每一页,记录一些基础动作,就是这一招杀招。 第一招是双龙探洞。 也就是插眼睛。 虽然看上去粗浅得紧,根本毫无意义,但核心在基础动作上,苦练好基础动作,就能做到一指插过去,立刻把人眼睛给插瞎了。 甚至,力透指尖,不仅插瞎眼睛,还能把脑子给插透了。 所以这是极其厉害的一招杀招。 第二页是一招猴子偷桃。 也就是堪比千年杀的那一招。 此之一招极其狠毒。 不仅可以用手去抓,还可以用脚去踢,务必是要人断子绝孙。 第三页是一招黑虎掏心。 看上去简单,但却能一拳把人心脏给打爆浆。 如此强拳猛招,当然是厉害了。 不过也不是说要用拳打,谷友谯的武器铁杖杆就是证明。武功,要活学活用,不一定只能用手用拳,换了兵器也是可以的。 就说这铁杖杆子,是插是抽是刺是扎,还不是一回事。 谷友谯就是把这三招皆都修炼至出神入化,才这么厉害的。 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五绝神功有多厉害,而是在此功之上下足了苦功夫的谷友谯才厉害。 第四页,空白。 嗯? 谷友谯睁大了眼睛。 这是怎么回事? 沾了他血迹的第四页,有了图像。 谷友谯忙抹上更多的血,终于看到了第四页。 这是,双风灌耳。 当然,也可以是单风灌耳。 这一招恰好对症了他此时的伤势。 谷友谯连忙顺着秘籍暗运劲力。 只此一招,他感觉自己竟然止停顿颅内伤情,可能一时间死不掉了。这让谷友谯大喜,他疯狂谷催功力,头上顿时起了一片白生生的雾汽。 在他的努力下,耳里的破罡毒龙刺竟然在慢慢的给逼出去。 “不好!” 黑虎和黑天鹅双双飞扑过去。 纵是一死,也决计不能让谷友谯缓过这口气来。 他们两个,是好不容易,机缘凑巧,终于寻摸到了这么一个机会才有可能杀死谷友谯的,错失了这个机会,他们二人怕就是只能等谷友谯自己去慢慢死掉了。 而更大的可能,纵是他们一直不死,也是要在自然老死下死于谷友谯前面的。 好不容易才把事情做到了这个地步,他们怎么可能就此放弃,让谷友谯继续活下去呢? “啊!” 谷友谯一声厉喝。 他先是一掌把黑天鹅打飞出去。 又和黑虎对上一掌。 这一掌,黑虎忍不住吐了血。 他往后飞退,一步一个脚印,身子一晃,终于倒下了。这时,他五脏移位,真的是不能再随便乱动了。 “哈哈哈哈哈……” 谷友谯大喜。 “没人能杀得了我,没有人能杀得了我的!” 他说罢又忍不住的笑了起来。 都要死了,哪知道临了发生了这种事。 这秘籍不需要蚕龙血,用他的血就可以打开的第四页的修炼。 还刚好克制了他此时的伤情。 虽然他仍然处在危险中,但已经有了活下去的可能了。 第43章 谷友谯之死 谷友谯以为自己可以活下去了。 没办法。 他的武功实在是太高了。 纵是黑虎和黑天鹅二人处心积虑的暗算偷袭,也仅仅只是伤到了他,而没有让他立刻就死掉。先机已失,再动手就不可能赢了,双方实力差距毕竟太大了。 以此时谷友谯的功力,他但凡仍然有一口气在,这二人就不是他的对手。 眼下。 黑虎,黑天鹅都已经伤得难以为之了,自然也就更加的奈何不了谷友谯,只要不是再遇到强敌,说不得真能给谷友谯逃出去,重新活下来。 只是,这可能吗? 正在谷友谯极端的高兴时。 噗。 他的头掉了。 太突然了。 太意外了。 处于无声无息之间,一只比留子暗袭了谷友谯。 比留子。 一种像蜘蛛的小诡异怪物。 它的攻击手段是,潜在暗处,然后突然以超快速度,去攻击人的薄弱部位。 最主要是脖子。 比留子会在自己速度最快时,把身体压缩成一张薄纸,然而它的身体其实极其坚硬, 就导致了它的身体如刀,往往一击之下就能把人的头给切下来。 那么之后会如何呢? 毫无疑问。 比留子会把自己的身体插在人头之上。 一边吞食人的脑子。 一边把这颗人头当成自己的寄居之物。 当然。 这样的小怪物,一个不可怕。 但问题是比留子是群居怪物,它不是一个一个的,而是一大群。 你看到了一个,就意味着附近还有其余,并且可能很多。 谷友谯因为受伤,不可能时时刻刻的运功提劲,这就导致了他不可避免的粗疏大意。特别是当他注意力都放在了黑虎二人的身上了,结果就被比留子给钻空子的摘了桃子。 而比留子还一个讨厌的地方,就是喜欢这样攻击。 先置身于暗处。 潜行慢移。 等到你没注意时,突然发动,让人猝不及防。 谷友谯可不就是,在最关键的时候反而丢掉了性命。 原本谷友谯这样的实力修为,按理来说是很难被比留子算计到的。但谁让他先是受了伤,又跟着和黑虎黑天鹅二人对峙,分散了精神注意力,被钻空子了呢。 这时,老六就要站出来了。 刘一夫不仅出来,还推了一把想躲的国崩玉子。这让国崩玉子心里暗恨,恨得牙根都痒痒了起来。 但没办法,只能先抓此妖。 要知道一点。 有人头寄居的比留子和没有人头寄居的比留子,它可不一样。因为有了头,比留子在经过吃掉对方脑子后,会智慧大开。 虽然有时候脑子主人的记忆反过来会冲刷比留子,让比留子拥有人类的情感记忆,但终究是对比留子的一种提升。 这会让比留子非常狡猾难抓。 所以国崩玉子不敢大意,一上来就全力出手。连比留子带谷友谯的人头,一起一波儿的带走。 刘一夫看黑虎和黑天鹅二人。 “你们接下来怎么办?” “我等会自行离开的。” 黑虎说道。 他吃了一块药,气息一下子好了不少。虽然仍然有伤,但不至于没有还手之力了。 黑天鹅道:“诸位,这门五绝神功断人子嗣,你们取之要小心一二。” 说话间,张小乙已经取过来了。 他对这门武功十分感兴趣。 谷友谯的武功实力可是摆那儿的。 这么厉害的武功,怎么可以不观瞻一二呢? 这门武功,的确,是走古武路子。 一共五招。 每一招,都有很多基础架势要学习。 练好了基础架势,才能说真正练好了这一招,不然也就是花架子,样子货,中看不中用,甚至也不中看。而一旦完成了基础架势的修炼,顿时武功就会威力大增。 比如第一招,双龙取洞,这一招对人体灵活性有很大的要求,练的是一个短途发力,要让人在最短的时间里,噌地一下,就攻击到位。 快准狠。 三个字是缺一不可。 此之一招,看似简单,但往往一下子就能把对方眼睛给插瞎了。 出手之间,让人哪怕知道了,也是要防不胜防。 毕竟你不可能一直用手挡着眼睛。 这样不战也先败了。 由此之可知,这武功的厉害。 在发劲用劲间,会在不由自主时让人劲力通透,导致人体毛发收缩闭孔。 锁住了身体的能量流失,增强了腰力体力。 但也由此,达成了初步的锁拿精气,会让子嗣变得艰难起来。 因为此后你的精气会不那么容易就外泄了。 此后往后面越是修炼,自身的精气就越发的根元紧固。 这自然是好的。 但精元既然紧固,那孩子是不要想了。 甚至,为了功夫,还要少亲近,甚至不要碰女人。 倘若被女人刺激到位,一个不好,没把控住,走失了元阳精气,可能会导致武功下降的严重后果。 这便是谷友谯无后的原因,他不止是无后,甚至是直接不要女人,把一颗心全扑在了武功上。 所以说,有很多时候,不是武功多高多厉害,而是修炼武功的人有多厉害。 谷友谯纵横三十年不败,除了他喜欢低调之外,本人实力也是在那地方的。 “咦?” 张小乙忽然发出惊叹。 这本秘籍第四页,原本上面的图案又黯淡了下去。 “这是怎么回事?” 黑天鹅笑了一下道:“此功第四,第五页,需要修炼完成前三层人的血为引导,才能显迹于人前。谷友谯方才就是用自身的血为引,才看到了这第四页里面的内容。” 刘一夫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说要用蚕龙之血,其实是晃点他的,是想要他来此地消耗功力以便于你们两个突施暗算?” “不错。” 黑虎大大方方的承认了。 “谷友谯练武太过认真,硬生生把武功推演到至高地步,我们想要杀他报仇,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没有一个人能接他三招的。其实,倘若他老实认命,往后余生,仅凭此三招也可以不败于天下,可以生活过下去。但他偏要不知足,以至于给了我们机会。这真是天意!” 后面的事,不消说了,刘一夫也能猜出来。 毫无疑问,谷友谯的心思被此二人猜透了。 他二人以此为引,让谷友谯以为需要蚕龙血才能解密这秘籍的功法。 这就是所谓的利令智昏了。 谷友谯也不想一想,蚕龙乃异种也,是那么好碰到的吗?碰到了又好收服吗?你这是要取它的血啊,你以为蚕龙会和你好脸色的答应你的一切所请? 而蚕龙之所在地,西方魔教啊。 那是什么良善之地吗? 你要去是真的会丧命的啊。 结果,偏就是这些不可能,反而让谷友谯坚信于此了。 对于黑虎二人来说这也是没办法的。 谷友谯实力太强了。 正常高手经不住他三招。 普通的武林势力之于他来说就是一群蝼蚁,想怎么杀,就怎么杀。 唯有西方魔教,实力不错,应该可以拖住谷友谯,让他身陷于苦战中,才能给他们二人创造杀他的机会。 可惜。 谷友谯最大的错误就是只习武,不学文。他在武功上花费了太多的精力,但在文化上就没那么用心,所为不过是学会了写字而已。 所以他杀了那个人,抢到了两页纸,也不知道里面的古文是说个什么。 也就因此轻而易举的被骗了。 以为想要看秘籍后面的内容真需要蚕龙血。殊不知这真正需要的是他修至第三层后自己身上的血,才能开启新路。 俱往矣。 谷友谯。 这人算过去式了。 倒是张小乙,对此功十分上心。 刘一夫忍不住提醒他。 “会有碍于子嗣的。” 张小乙撇嘴道:“我不过是借鉴一下而已罢了。” 不得不说,论武功的风格,古武的这种风格反而更适合于他。 但是,好景不长。 很快就又有人来了。 好在不是西方魔教的追兵,而是掌棒僧和天唱僧。这二僧双双合作,一直在对抗着什么东西。 刘一夫他们一看就知道,是比留子。 这些比留子,大多是一些炮灰,普通的比留子。 在诸多比留子身后,是几个有了脑袋的比留子。这些有头的比留子就像一颗颗从脖颈上生出了腿脚的怪物,人头还能说话。 毫无疑问。 比留子被放出来了,它们到处乱杀。 不仅谷友谯的人给杀了很多,连西方魔教这边也死了很多。 现在。 西方魔教显然知道比留子的厉害,都大多躲了起来。 是以这追杀的人才显得不多。 甚至可能直接就是西方魔教放出来的弃子,就是想把他们追出来,找到,然后供给这些比留子去杀。 一个比留子是没什么。 但当如此之多,且喜欢老六偷袭的比留子出现,那就麻烦了。 因为你总有大意的时候,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比留子偷袭切下了脖子。 想要防御住这么许多的比留子偷袭,真不容易。 要知道。 比留子又小,又喜欢隐藏,还移动速度快,喜欢偷袭。 当这诸多元素加在一块,就能明白比留子的难以应付了。 比留子。 这委实是连刘一夫也觉得头疼的东西。 坦白说一只比留子不算啥,但这集群的数量也太多了吧。像这种怪物,必要以特殊之法才可以对付。 按理。 国崩玉子是来对付它们的,但国崩玉子显然不想直接掏底牌,她更愿意慢慢来。可她这么慢慢来,是会把其余人给拖累死的。 当下,刘一夫使了一个眼色,就跑了起来。 他一跑,自然的,张小乙扶着锦天也跟上了来,至于别人,就不要管了。 没想到跑了一段路,他们遇到了掌棒僧。 这掌棒僧看上去还好点,但天唱僧去气息不定,身上不仅有伤,还中了一种奇毒,眼瞅着是时日无多了。 刘一夫上前与他们结交。 掌棒僧笑了一下,道:“真没想到,老僧竟然会落到如此地步” 张小乙道:“前辈何出此言,我看你身上无什么伤情,你没事呀?” 掌棒僧叹道:“老僧和天唱是一直交好的朋友,他现在要死了,我又岂能独活,他跟我来,是相信我能保护好他,我既然保护不好他,这地狱一行少不得是要陪他走一趟了。” 原来掌棒僧和天唱僧关系十分交好,以至于天唱将死,连掌棒僧也不想活了。 他二人。 原本是想除魔卫道。 可哪里知道原以为己方实力应该算够,却是一下子踢到了铁板子。这也就算了,如果谷友谯还在,纵然不能成事,全身而退至少是可以的。 却是不想连谷友谯那么上个猛人也莫名其妙没了,只他二人又被一大群比留子袭杀,能没立刻死掉已经算是他们二人有些本领了。 奈何。 天意弄人。 天唱僧虽然懂得多,但还是死了。 “诸位施主,老僧有一个不情之请,还望你们能答应下来。” 掌棒僧放好了天唱僧说了起来。 “前辈有什么我们可以帮到的吗?” 掌棒僧道:“老僧身无长物,只一本佛陀本愿经也随老僧去了。唯有我友天唱,老僧实不忍他抛尸于野且还无人所知。这是他身上的密陀天唱经,希望你们能帮我送至县空寺中,让他死了也好有人知道。” 他说着,取出了一物。 这是一枚晶珠。 虽然看起来模糊。 但殊不简单,此珠之上,密密麻麻是高原各种微雕的典故经文,算是一件瑰宝呢。 有时天唱僧给人说故事,为了防止忘记,就手捧这样一枚珠子,暗中读珠上雕好的字样。 毫无疑问。 天唱僧估计也有出众的眼睛秘术才可以如此的吧。 掌棒僧死意坚定,丢下此珠,人也就去拼命了。 也不管刘一夫他们到底答应不答应。 刘一夫收取此珠,运用眼力一看,果然了不起。上面不仅有全面的经文故事,还有很多外人不得而知的高原秘密。 比如,白瓷剑的下落。 英雄王撒卡十分重视此剑,他宁可自己无墓,死无葬身之地,也不想留下一个目标让人打扰了他爱妻——白瓷剑的下落。 他不是舍不得白瓷剑,是太爱他的妻子了。 这把剑就在向阳射月的弓取之地。 只此一言,胜过万千。 这大约是世上唯一指出白瓷剑下落的东西了。 可怜掌棒僧没想到刘一夫能通古语,还有秘术可以小观微妙,像天唱僧一样看这晶珠上小到极致的文字。 他真是,大意了。 第44章 轮到张小乙发威了 收了了晶珠,刘一夫他们带上天唱僧的一些遗物,打了一个小包,离开。 至于尸体,不重要。 对于高原的僧侣来说,身体不过是一具臭皮囊,根本无关紧要,死了曝尸荒野也没什么,就算沦入野兽烈禽的腹口之中,也无关打紧。 这叫做来于天地归于天地。 被野兽动物吃掉了,不仅不是坏事,反而是好事,这意味着他们能以更快的速度回归于天地自然之中。 从一个小个体进入到世界自然这个大集体中,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这正是应了佛家的那句偈语。 从来处来,往去处去。 从哪里来,自然还是要回哪里去。 看得开了,也就没有什么愁苦烦闷的事了。 这种高深的意境,刘一夫他们是不能体会的。 只知道后面掌棒僧在和比留子战斗。 不要小瞧比留子,它们很厉害的。 一群一群,拥众而上,让人防不胜防。 你怎么挡? 面对太多的比留子,纵是再能打能抗,也总有疏漏不周的地方。而你只要给比留子攻击到了,轻则缺胳膊断腿,重者就是脑袋搬家。 此时。 刘一夫一行人只做一点,探路。 他们一方面是想要找到魔教主力部队的存在,那些人现在大多都躲了起来。 一方面是想摸清这里的环境,以便于为自己留下一条后路。 现在经由锦天和刘一夫的秘术可以看出来。 这里是地下。 与地面上的山呈对应。 地面上大约是雪山白岭。 而在此山的山根脚下,就是一倒三角的地下迷宫。此地下迷宫之大,简直令人咋舌,简直不是人力开采的,不对,就是不是人力开采的。单纯人力,在这种环境下是绝对做不到这种程度的。 哪怕是一百万人在此间施工,也是办不到的。 想来此中有超凡的力量打下了一整个框架,往后的野兽,在这里的人慢慢将之填充起来,大约是如此情形了。 刘一夫用秘眼一看。 好家伙。 这地下迷宫,不仅大,还很深,不仅深,还分了正宫副宫。在看起来表面的迷宫中,暗藏了副宫。 说穿了也简单。 就像盒子里的夹层一样,同一个原理。 表面看到的,那是给人看的。 而在一些地方,一些墙后,地下,天顶,却潜道暗藏,秘室静置。只有极其有心,才能寻到一二。 有些的副宫部分还布置的一段段的。 可能你会发现,哇,这里有一个秘室,这墙后有洞。你以为这是大秘密了。 其实这只是你无意间发现的秘密的一部分。 也只有拥有秘术,鬼道法术,让鬼类可以穿墙过壁,才能发现此中之虚实。 而这也只是刘一夫根据就近的一部分猜测出来的。 毕竟他还没那个实力一下子看透这里全部环境。 特别是那条蚕龙。 它的附近,那是沾都不能沾。 别以为只是区区一条蚕就没什么了不起的。 那可是带了龙字的蚕,蚕龙绝不简单。 扯到蚕龙刘一夫就想到了被蚕龙狂舔下肢的那个女人。 如此大好的一个尤物,竟然放那里被蚕龙糟蹋 了。 不过细想一下倒也不怪。 沾了一个龙字嘛,懂的都懂。 其实这一习性看来似是天道给予龙族的一个选择。 要顺应天性,还是要强大的力量。 显然。 对于龙而言,他们过早的满足于自身的力量,所以也就转图于自身的天性。 结果导致的就是,龙族虽强,但永远缺少最顶尖的高手。 那么,要不要去屠了那蚕龙呢? 不管怎么样也是沾了一个龙字,倘若杀了定然能够得到不少好处。 只是……还是算了吧。过犹不及,万一踢铁板了呢?这世上可没有后悔药吃。 话不多说。 他们很快来到了这座地下宫殿的中枢位置。 能够如此,也就是刘一夫和锦天了。 特别是锦天,为了找地儿,救杨大小姐,一双眼睛用秘术都瞪得充了血。 只此一次,也不知到时他的眼睛视力要下降多少,得多久才能缓和过来,恢复视力。就是这,还需要刘一夫的大力支持。 秘术眼睛,加上鬼道法术。 一切之种种。 他们才能慢慢摸索地找到这中枢之地。 潜入副宫后,他们立刻看到了人。 很多很多的矮子。 这些矮子一看到刘一夫他们就了出惊声尖叫,恐惧害怕的到处跑,又有一些人举着农具草叉过来想要攻击刘一夫他们。 此时。 周边既没有国崩玉子,也没有掌棒僧他们,连黑虎和黑天鹅二人也早早自寻出路去了。 既然没人。 那就可以稍微露一下底牌了。 轰! 地下钻出了个庞然大物。 是地龙藤。 此时的地龙藤,经历与狼王一战,身上不免有些破破烂烂的地方没有恢复好。 但如此更好。 因为这时的模样从外表来说更为吓人。 更不要说一条条如群魔乱舞的藤条。 它们缠住了黑矮子,扎入这些怪物的体内,吸食他们的血肉精华。 如此一来,黑矮子转眼间就跑光了。 这种黑矮子,早已经被驯得奴性十足。 奴性十足的特点是什么? 欺善怕恶。 遇到好对付的,它们会变本加厉的去欺负对方。遇到强的,会立刻调头鼠蹿。 它们在最初时动手,发现刘一夫他们太厉害了,立刻就到处跑起来。 连跑都能跑出来了一个乌合之众的样子来。 根本不足为惧。 但很快的,银甲武士带着野兽怪物就来了。 张小乙微微一笑,先杀那些野兽怪物。 虽然身边锦天暂时不能出手。 但他可是知道刘一夫老六的特性。 虽然没见他出手,早不知用上了什么手段。 对。 毫无疑问。 现在的刘一夫也早早使用了手段。 几只金钟早已经暗中取了出来。 如果有强光照射,一定有人能够看到空气中有异常的粉尘飞雾。 它们极端细小,根本难以觉察出来。 但实质上,这种素素已经在悄然的散布之中了。 下毒其实也是讲技巧的。 刘一夫经过实用已经知道,普通人杀人才讲究用剧毒呢,因为普通人体质弱,用剧毒往往一下子就送走了,挺好。下了毒就会有用。 不怕这边毒下了那边却怎么也死不了,来来回回的挺尸,死了活的,活了死的。以为死了吧,说不得还能给救活,就是一个字,麻烦。 但是,放在江湖上,武林中,就不一样了。 江湖多变态,武林多丹药。 出来行走江湖,哪个没点本事的? 要么是精明的一批那种,你就别想给他下药。就算下了,也未必能把他毒死。 还有就是身边有各种灵丹妙药,解毒药丸,也许中了毒他不能一下子解了,但能压制啊,又或是解了个大半,剩下的能撑一下啊。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人没毒倒,反而激起了对方的怒气。 所以经历了实战经验,刘一夫早早发现想要用毒,尽量不要用剧毒。 反是要用那些毒性轻的,隐蔽性强的毒药这才能见好。 这种药,发作慢,让人不易觉察出来 等到发作了,此毒已经入身良久,你就是吐也是吐不出来的。把胃吐干净了也是没用的。 所以。 刘一夫一直的喜欢在身边带这种毒。 且他是一个降术师,以降术特有的手法,利用一只金钟即可培育出大量的此之类毒。只要一点尸油加坟土为饲料,就能让大量此之类的毒无限增殖下去。 果不其然。 在刘一夫的操作下。 刚开始,张小乙感到为难,压力山大。 但只是半刻不到,他就整个儿的轻松起来了。 面前的敌人,一个个体力大降,力不从心起来。 眼见于此,刘一夫立刻放贪狼幡宝。 此宝初成。 刘一夫只用其屠过一次狼群。 这是因为此宝虽强,但也是要慢。慢吸收消化。 这是没法子的,有成长性的法宝莫过如此,都是这样。使用时要注意宝物的情况。万一出问题了,这一整个宝贝可是救不回来的。或者说,你能救回来时,你也不需要它了。 因此,每一件可以伴随自身成长的宝贝都是弥足珍贵的,要小心使用,真心的去珍惜爱护。 现在,正是此宝发威之时。 贪狼一出,立刻云升雾起,且是阴云黑雾,一下子就让人看不清了。 有张小乙这个在前面顶的,刘一夫从从容容的在后面杀人。 当然,也有杀到刘一夫面前的。 这时刘一夫就提起腾蛟剑唰一下子就把人斩成了四五块不止。 他此刻剑法高明,这且不说了。 用的更是切金断玉有如等闲的腾蛟剑。 此外。 还有。 燕燕于飞。 这是一注重剑意的剑法。 使用此招讲究的是拨其一点以及其余。 用最小的点推动最大的势。 将剑法的灵动变化发挥到淋漓尽致。 这样的剑术,加上腾蛟剑,使之变得极其恐怖。 嚓嚓嚓。 就能把一个人切得四块五块的。 金甲银甲武士们身上看似坚硬无匹的硬铠重甲也在了破纸皮子似的玩意儿。 但更恐怖的是贪狼幡宝。 无数狼魂在狼王的带领下扑出。 它们便如鬼魅一般,把一个个不管什么的人抓进黑云烟雾中,随后,看不见的,那是牙齿在啃噬骨肉的声音。 只是这声音,咯吱嘎吱的,就足以让人魂丧胆寒了。 终于。 这些人退下去了。 没有人再敢当其面者。 刘一夫他们也就顺利的到达了地宫的中枢位置,然后他们看到了一座殿室。 殿门之科,是至高殿三个字。 毫无疑问。 这是西方魔教四大护教尊者之一。 至高王座之所在地。 刘一夫知道。 只有通过此之一殿,才能上到之上一层的阶层。 想了想,刘一夫他们还是坚定的冲了进去。 此时。 至高王座正在休息。 他端座于王座之上,身上一是身坚甲铠的精美铠装甲具。有些意想不到,竟然有人会这么莽的进自己的殿室。 他定睛一看。 至少认出了锦天。 “是你?” 虽然极为愤怒,但至高王座还是冷静了下来。 “还以为你跑了,就不知道是不是你身边这几个给你了信心,让你敢到本座的面前。找死!” 锦天想到杨大小姐的被抓,自己也被追杀,心中恨意顿时而生。 张小乙道:“放心,这个人交给我。” 他说着上前而去。 至高王座冷笑。 “凭你也配。” 他身体一动,周身的空间也似流水般波动起来。 是一种极其强大的功法特征。 不动则已,一动即如雷霆。 隔空老远,一拳轰出。 不知道的以为他犯蠢。 哪有这么远出拳的。 你至少近一点吧。 殊不知。 他的武功特性就是远处开大。 必要拉开一段距离,才能将凝固起来的内力真气引爆开来,达成一击破空的效果。 当至高王座出手前没人觉得。 他出拳后才显出厉害来。 但时至于此,想要躲已经来不及了。 更要命的是,这一拳竟然是范围攻击。 哪怕事前知道,想躲,都不那么容易。 更何况于此时此刻。 但这时即便是刘一夫急切间也没法子。 他纵有千般主意也不可能这时一下子用上来。只能说,他们大意了,小看了这个至高王座。 原以为四个王座都收拾不下来一个谷友谯,想必这什么王座的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至少不是他们以为的那么厉害。 哪知道他们错了。 不是王座不厉害,而是之前的谷友谯太变态了。 谁承想。 天意弄人。 几乎展现了无敌之姿的谷友谯竟然莫名其妙的死了。 至此显出了王座们的实力。 现在,仅一个至高王座,就拥有拔山超海的气势。 眼见于此。 张小乙站出来了。 有句话,刘一夫已经很久没想到了。 你可以永远相信张小乙。 正如此时此刻。 在这挟山超海威凌霸道的一拳下。 张小乙站了出来。 内金刚心法被张小乙运转至极限了。 张小乙一刀在前,摆了个姿势。 轰! 从张小乙身上突然升腾出一股极其庞大的气势。 一道被真气拟态化形的人物在他身上出现。 那是。 阴私神之一。 阎魔君天子。 张小乙一直以阎魔君天子的信徒自称。 他这样的一个人信一个阴私神实在是让人不解。即使他说阎魔君天子已经成为了正神之一,坐驻地府,也只是他说说而已。 现在,才让刘一夫明白。 张小乙为什么信阎魔君天子。 真有好处啊。 谁能想到,张小乙和阎魔君天子之间的契合度这么高,竟然以请神法借来了一丝阎魔君天子的力量。 第45章 四明神功快打 坦白说。 张小乙激发出来的阎魔君天子像,只有极其薄弱的一丝神力。 十分之淡薄。 十分之脆弱。 但是。 大约是张小乙说的是对的。 此时的阎魔君天子已经是被地府认可的一尊正神了,不再是阴私野神,这意味着其神力在质量上是得到了保证的。 神的力量,虽然被修仙者诟病。 但那是威能强大到可以媲美正仙神的强者。 而不是说区区的凡人。 面对普通的凡人。 神的力量是极其恐怖的。 只这一丝薄弱的神力,就让张小乙屹立风雨,坚强不倒。 至高王座的这一拳,大象都能轰成烂肉碎块,但如此的力量打在张小乙的身上,却像一阵风一样的,清风拂面,如是而已。 神威淡然散去。 但张小乙已经撑过来了。 他一眼看向至高王座。 方才这一拳,威力这么大,他不信,至高王座可以随便打出来。 强招必自损。 他这一拳威能那么大,不可能没有后遗症。 所以。 他又上了。 不需要别人提醒提示。 他自己就提刀子上了。 至高王座的确有些意想不到,自己方才老大一拳下去竟然没得反应?这对他的自尊心有些影响,连忙动功自守。 张小乙冷哼了一声,举刀劈了下去。 虽然阎魔君天子的神力消散了,但他此之一刀却依旧包含了神明的——余威。 这一刀,就像风过水留痕一般。 纵是神力消散了,神威仍然有一些的余韵,夹杂在了他的刀势之中。 在这样的一刀之下,至高王座的内罡气墙就像水一样被破了开来。 一刀直取而下。 噗。 至高王座一下子往后跌飞。得亏张小乙的刀短了点,不然他已经一分为二了。 但饶是如此,这一刀也不是好挨的。 中了这一刀,其实皮肉之伤还好说。 没什么的。 他这么大的一个点王座,挨一刀算什么呢? 但是,这一刀,还有别的东西啊。 他已然被张小乙这么一刀的刀意侵入了体内。 这一刀的刀意中含有神威余势,正是因此,让至高王座气势大衰,几为之无,他立刻站了起来,下定了一个决心,头也不回往后跑去。 当然,这不纯粹是张小乙的厉害。 其中还有一点。 那是至高王座的武功问题上。 他的这武功,重攻不重守,在防守上看似有牛逼轰轰的内罡气墙,其实也就是那回事了。普通菜鸡当然是奈何不了的,但遇到了高手总有可能将其破之的。 而他的这门武功,一经被破,想要重新蓄养浩然大势就要花费偌大的功夫。 换言之。 张小乙一刀纵然不算是把他给废了,至少也是让他短时间里没了用处。 原本依张小乙的性子,是想要把此人一刀杀了的。 但一来他出刀用力,也是需要缓一下。 二来这至高王座逃跑,自然是走秘道。 跟他不就省得再找了? 只见至高王座狼狈不堪的进入密门。 他回头恶狠狠瞪一下众人,连忙沿圆型的长梯到上面一层去了。 这是一个圆型的,绕圈子往上的长梯。 普通人步行需要大约爬上半刻钟,才能到得上一层。 不过还好,这里大约是魔教中重要人物的专属楼梯吧,没有别人在此出现,不用和那些金银甲的武士什么的打。 杀这些看起来军方势力其实仍然是江湖路数的,实在不提劲,杀起来没意思。正好省了。 这一层与下相连。 下一层是至高王座的至高殿。 这一层就是至上殿。 不过。 殿中无人。 刘一夫在这里看了一下,他眼力过人,立刻就发现在至上王座的宝座旁边,有血。 不多,几滴的滴下。 还很新鲜的样子。 血色仍然未有大变。 这证明了一件事,这个什么的至上王座受了伤,所以才会滴血。他大概已经不堪与战了。至少是不想战斗。所以,当至高王座找上了他时,他不仅没留下来战斗,反而立刻带至上王座跑路,留下了这一座空殿。 不过这也是好事。 所以刘一夫他们歇了一下就往上去了。 这一层,是至强王座。 这个至强显然已经知道了至高和至上的事。 他心中想笑。 至高因为他武功的攻击力大,一向自视过人,颇有些不把别人放眼里的意思。岂知他竟然轻易落败,这下真是什么脸也都丢尽了。 殊不知他得和至上两个人在一起才能打败一切。 因这二人修炼的武功源出于是一脉传承下。 那门武功叫道养合流功。 此功修炼的就是一个天人同体。 神功一经大成,立刻迈入天人境界。 对的。 没错。 这就是一门直指天人境的绝世神功。 但此之一功的修炼也是困难无比。 道养合流功是要一个人修炼两种功法。 一者为道心静气流。 二者为养心正气功。 道心静气流讲究的是于极静中求之以极动,其绝招大破无形拳更是霸道的紧了。 所以修炼此功的人往往脾气不好,极端暴烈。加上功力动转要顺势推力,往往不能自控,所以经常可能会受伤,而受伤则此修炼此功之大忌。 养心正气简单一些,讲究的是天地尚且不唯,唯其正气。 此功的核心是小天一线内功心法。 最是能治疗养伤,修炼此之一功的人,你把他打伤了没什么,但是想要打死对方,哪那么容易。 养心正气,在之于心,心若正,则气之盛。更能养体护身,百毒不侵。 所以修炼此功之人就像小强,只要还有战意,又能保持心平气和,正气唯心,就几乎是热血小强,怎么打都不死。会一遍遍重新站起来。 所以这两门武功,其实是一攻一守的。 只是由于太难修炼了,这才不得不分开来由两个人修炼。未想,却是让人逐个突破了。 不过,也就到此为止了。 这里,是他至高王座的地盘。 “真是辛苦了,难为你们能够突破至高和至上那两个人的关卡,但是到了这里,也就只能到此为止了。” 不得不说。 至强王座卖相是好一点,他的身材高大魁梧,一身青色的铜铠,还真有一种王者之像。 张小乙一步踏出。 他现在气势有些盛啊。 至强王座笑了。 “呵呵,一群人中最能打的你,你要是败了他们这些人该怎么办呢?所有人的安危全系于你一身啊,背负了这么多,你怎么跟我打好,怎么赢我?不如你跪下来,哀求于我,也许本座会饶你们,也不一定哦。” 张小乙大怒。 “想让我下跪,成,等你打赢了我再说吧!” 张小乙说着扑了上来。 殊料至强王座不退反进。 在张小乙一刀威力未发之时抢入中宫。 张小乙生生被逼退。 然不止于此。 至强王座往前步步紧逼,一拳就打得张小乙飞跌出去。若非他的铠厚甲硬,说不得要伤成什么样子。 张小乙后背在地上一贴。 啪地一下他就又起来了。 但他方一起来,至强王座已经杀来,一招柔掌劈了下来。 方才刚拳无功,这次就要换上柔掌了。 这是要以隔山打牛的功夫攻击在铠甲保护下的张小乙。 之对于张小乙来说简直是羞辱。 “吼——” 他张口一个声打。 但至强王座立刻抽身后退,还一手护在头部。他掌上凝聚真气,很好的保护了头部没有受到声打的冲击。 这怎么可能? 张小乙瞳孔一缩,意识到不对。 这个人,怎么对自己每一个动作都能了如指掌提前知道,这就算读心到反应也有过程吧?怎么做到的呢? 不过不管了,就当他能提前预知好了,那可怎么打?原本就是力在伯仲,争得一线间,哪知现在对方对自己门清,这还怎么玩下去? 这时。 一个人说话了。 是锦天。 他受伤不能动手,一直想要做些什么。而且,他此前被这些人打伤,虽然交手短暂了些,但他这样一个高手,只消一丝一毫的机会都能抓住。 现在又看张小乙的出手和被针对,一下子就醒悟过来,所以发声提醒。 “乙哥,他不是猜心判断你的动作,他是以气机感应你的内功运行,甚至你的气血行动,来判断你的行止的。” 张小乙一怔,连忙摆出了防御状态。 猜心犹可避之,但气机交感,这可麻烦了。听说这气机交感是大宗师以上的能为,我睡午觉了可能他现在就有了,莫非,是他武功的独到之处吗? 张小乙猜到了。 至强王座大怒,他冷哼了一声。 “知道又怎样,你什么也改变不了。” 并且,这一次,他出刀了。 至强王座的武器是刀。 但不是大刀。 而是经之张小乙的刀还要短小的小刀。 连刀刃带刀柄,只有三寸而已。 这是一把三寸小刀。 平常的三寸之刀是被人当飞刀的。 但至强王座的刀就是他的武器,就是被他捏在手上使用的。 虽止是一短刀。 但张小乙却从中感悟到了无边杀气。 乒! 他紧急对了一招。 对招之后,一道刀气,透过了狮子照夜白往他射去。 此之一把区区不足为奇的普通小短刀竟然有透发刀气的功效。 这绝不是一把普通的短刀。 这应该是一把修仙者武器改造出来的玩意儿。 张小乙一下被切到了。 因为是刀气,铠甲也未能完全防御住。 一丝刀意顺着刀气进入张小乙的身体里面去,让张小乙内力和心灵都感受到一丝震撼和压制。 他连忙不顾一切地使出了懒驴打滚。 甚至这一招怎么丑陋怎么难看他怎么来的。不要小看这一招,此乃是保命绝招,是经过无数先人先哲证实过了的。 特别是此时此刻。 他知道至强王座是通过气机交感知道他一切动作的。 想想也是知道。 被至强王座盯上,什么动作他都可以盯得住,跟得上,甚至超得过。 所以,必须要让至强王座放弃对他的模仿才行。 果不其然。 张小乙猜中了。 高傲的至强王座果然没有追击下去。 他要跟着用懒驴打滚的动作追砍,这砍死了张小乙也丢面子啊,毕竟在此的不是他一个人,还有刘一夫他们呢。 他不能给别人看笑话。 至强王座一收,却没有放弃攻击。 他比较有面儿的道:“你一个人不是我的对手,算了,别说我不给你机会,你们几个一起上好了。” 在他想来,这几个人,区区一个张小乙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那剩下的就是刘一夫和锦天了。 但问题是,这两个人,锦天原本身上就有伤了,哪堪与战。 另一个是刘一夫吧,也是一样的不行,他早已经通过四明神功感悟到了,这个刘一夫元气大伤,虽然功力犹存,但无论是质与量都大大的下降了一层。 这样两个人,加上又有什么用呢? 无非是让自己多砍两刀罢了。 “不,我一个人就行了。” 张小乙吐了口气。 他的眼神,随之一变。 瞬时间,他攻击了。 至强王座正待要发笑,忽然感觉——不对。 以往,他面对敌人,总能凭借气机间感悟对方的虚实,甚至连对方什么招数都能猜个一清二楚。 因为一个人的武功,动作可以骗人,但内功运行,气机变化,这是瞒不了人的。 正如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人的身体,总是最为坦诚。 哪个地方要用力发劲,哪个方的血流就会集中加速进行供能。 如此一来,至强王座就会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了。 但这时,他发现了一件事。 张小乙的动作,内息运行,他纵然能看破,但那又有什么用?他不犯错啊。 自己想利用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的能力,也要对方真切露出破绽。 倘若对方一点一丝破绽都没有,你又能如何呢? 当然了。 至强王座尽掌先机,说不占便宜是不可能的,可他再想要如方才模样,把张小刀逼得步步笨拙,漏洞百出,让自己再想随意的攻击他,却是不可能了。 对于一向占便宜的至强王座来说,占不到便宜就是吃亏了。 这怎么可以。 一念于此,他运转了四明神功的绝招。 四明于心,狂攻快打。 什么是四明。 就是超卓的敏锐反应。 永远比别人快。 现在他要把这个快之一字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 于是,各种强招快打,他如信手拈来攻了过去。 第46章 硬杀至强王座 张小乙也不甘示弱。 他人往后退了一步。 虽然是退了一步,失了先机,但手往后一摸,一把绿色的长刀到了他的手上。 这是绿龙。 虽然是备品的刀,但在质量上也是极为上乘了,只是不能和狮子照夜白相比。 毕竟,神兵是有限的。 即便是名匠大师,打造出神兵来也是看偶然运气。不是说技术到了就能随便打造。 好一个张小乙,他以一把狮子照夜白放前抵挡至强王座的斩金切玉小鱼刀。 不要小看了此刀,这把刀,其犀利之处还真不是绿龙可以面对的。张小乙只能用狮子照夜白来抵挡之,转而用绿龙来攻击。 至强王座初时不以为意。 手下败将,何足言勇? 但战了一会,他发现,不对。 怎么回事,怎么可能。 这个张小乙,竟然这样和他撑下来了。 他竟然撑过了自己的快攻? 要知道,至强王座的这把小鱼刀,施展开来,那就是一朵手捧莲花,刀快得眼睛都看不清。 更重要的是这是一把短刀。 小短刀子变化是最厉害的。 以往,至强王座出手对敌,总是在转眼间就扎了对方七八个眼子就把对方给杀了。 那叫一个快。 可是面对现在的这个张小乙。 没用。 他出什么招,张小乙就怎么接。 其挥刀之手速,丝毫不逊色于他。 这却是至强王座不知道了。 张小乙特殊之处,是他的主修功法乃是内金刚功法。 最讲究一个耐性。 你要是不能一招开大把他给一波儿的带走,他就能耐下性子和你慢慢玩。 偏偏最强王座的武功是走快的。 在一开始的时候,张小乙反应速度不及于他,结果吃了大亏。但反之亦然。 这个至强王座想要瞬杀张小乙,那也是白日做梦。 他越是心里着急,反而越是无法杀了张小乙。 不仅,一连的快攻被挡了下来,甚至,张小乙的绿龙也渐渐威胁到他了。 奇怪。 至强王座好奇了起来。 明明他的气机已经沟动了张小乙,怎么自己的反应反而不如他了起来?是自己的速度慢了,还是张小乙他变快了? 不。 都不是。 至强王座发现,自己既没有变慢,张小乙也没变快。 这一切,是张小乙的气机——乱了。 这就奇怪了。 一个人的气机,是一个人内力运行的规律。 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内呼吸。 这内呼吸一乱,内力就用不上劲儿了。 那又怎么可能和自己对招呢? 所以。 张小乙是用了什么方法?一个人不可能把气机搅乱了还能正常战斗。 正在他犹疑间。 张小乙一个发力,将他逼退。 这意味着,他转入了下风了。 而张小乙得势不让人,进一步的步步紧逼。 至强王座原本以为这几个人就一个能打的,其余两个都有些中气不足,自己是在捡便宜,还有点不乐意。 哪知道就这一个能打的却这么能打。 现在更是让他感到了危险! 一念于此,他也不敢藏拙了。 一股精纯的功力透刀而上。 嗤。 从小鱼刀的刀刃上迸射出了一道气刃。 有如孙贵妃的金簪剑一样。 这是高浓度真气拟态。 张小乙一惊。 但他脸上不露分毫。 脚下一顿。 张小乙已经一狠刀劈了下来。 至强王座连忙后退,正当他要攻击时,张小乙已经双手高高举起。 绿龙垂落于一旁。 这一刻。 张小乙变得格外虔诚起来。 礼赞。 阎魔君天子。 仁义,至善,公平公正。 人皆有一死,或死于其它,或死于吾之刀下。 这是阎魔君天子的至公斩! 天下公平。 至公至平。 万众皆斩。 无不可斩。 斩! 一刀倾情而下。 刀气之盛,一时无俩。 这一刀,张小乙借助了神之力。 此刀一出,以对方为祭品。 它的最大要求是,所杀之人,必有其取死之道。如此,出刀人才能心中无悔,以绝对的信心毅力,将敌人带走。 对的,没错。 就是这一刀。 审心,问神。 终至于这一刀。 刀气迸发,杀意凛冽。 噗。 至强王座不敢相信的看着自己的身体。 晃了一下,人倒下去了。 死了。 张小乙这才缓了一口气。 在方才,他原本是绝对不可能胜的。就像兵法,至强王座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试问张小乙又能如何。 他最终是用上了恶人经,最大限度发挥了自己的实力不说,还一心二用。 这致使至强王座判断出错。 他反过来跟不上了张小乙的动作套路。 当他用上了绝招时,却反过来被张小乙反杀。 他以为自己真气化刃,一定是要多打一会儿的。张小乙必不敢接他的小鱼刀气刃。 殊料。 张小乙直接开大和他对杠。 毫无疑问,最终是张小乙笑到了最后。 原本张小乙也是想要多拖一下时间的。 因为他的内功是内金刚,打消耗战,其实是他占便宜。 但张小乙感觉不用了。 如果能早一点结束战斗,那干嘛不呢? 是的。 方才一战,张小乙就是力争一线。 终于他争到了这一线生机。 其实高手相争就是这样的。 双方争的就是这一丝半点。 胜,就是生。 败,也就死了。 其实至强王座很强,一点也不夸张。 但他遇到了张小乙,张小乙为了对付他终于——掏出了底牌。 没错,一直以来,张小乙战斗都有所保留的。 他保留的就是阎魔君天子的神力。 毫无疑问他是阎魔君天子的代神行走。 非是如此他是不可能借来神的力量的。 结果这一张底牌一掏,一个王炸,硬是把至强王座给杀了。 他一直保留的就是他和阎魔君天子的关系。 底牌现在掏了,不过,他却感到了一阵心满意足。 因为这一招,有邪祭的意思。 既然是祭祀,那自然会有所回馈。 这回馈,让张小乙一下子恢复了不少。 他对接下来的战斗,又有了信心。 锦天也默运玄功,开口道:“接下来我也可以出手了,我的状态已经可以使出七八分力了。” 张小乙却是有些急。 “我最多还能再暴发一波,但也就这样了,咱还要走么,现在打也不是不行,可至少等兄弟们恢复好了再来吧。” 锦天一顿,说不出话来。 他仅能发挥七八成的实力。 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不足够的。 虐虐菜是可以,没问题。 但一经遇到同级甚至更强的实力高手,锦天就会撑不住了。 张小乙说道:“锦天,你的意思我明白的,我也想把杨大小姐给救回来。但是现在我就算能撑,你撑不住啊,还有老刘,他也伤到了元气,再往上走,我怕我们收不了场的。” 锦天不甘心道:“你不要看轻了我,我还是可以拼的。” “这不是拼不拼的问题,是我们兄弟所有人的命啊!你到底明不明白!” 张小乙当机立断觉得应该离开了。 此之一行,意料太多。 再往下走,怕就一个也走不了了。反之现在撤退,他还有一些把握能退走。 “那好,我一个人往上去。” 二人正在争吵。 刘一夫说话了。 “好了,你们不要说了,我应该还可以拼一个。” 他分析道:“刚才的事你们也看到了,所谓的四大王座什么的高手,其实已经给谷友谯伤到了一个了,所以之前至上王座才会不战而退的直接走人。再加上至高王座也给打伤。我们下面要面对的怕也就是一个至尊王座了。这个可以交给我,我应该是能够顶住的。” 张小乙看了过去。 怎么也不信刘一夫能抗下来。 刘一夫说了。 “我是一个降术师。” 张小乙先是一怔,然后吃了一惊。 “你疯了?有必要这样拼吗?” 张小乙知道。 刘一夫是一个降术师。但别与不同的,他是从来也不滥施降术的降术师。 是一个始终是走在正确的道路上的降术师。 每一个降术,他都斟酌再三,才会决定施与不施。 换言之,他一直注重保护保存自己的潜力。有很多时候,面临生死危险了,他宁可冒险也不想用一个轻松的降术去解决问题。 由此可知,刘一夫的态度了。 但是,现在,他竟然想要——应该是透支潜能换取恢复战力吧。 此前,他目睹刘一夫大战狼王,那是大妖啊。那一战已经说明了刘一夫拥有的强大战力,如果全面发挥出来的确是很可怕的。 但正因如此,他知道,刘一夫拥有何等灿烂的未来。 为什么现在就要这么拼了呢? 你跟我说是兄弟情,或是因为锦氏,你帮锦天是为了讨好锦氏,拜托,这是你能干出来的事吗?你是不是把我当成了傻子? 刘一夫笑了笑,取出了食物。 “能拼干嘛不拼?” 他解释了说:“再者一说,杨大小姐和我们相处的也算不错了,你莫非真的想看她未来下场?这是什么地方,你知道的。我们不管,她还不如立刻去死,我们要这么干看着吗?是,如果我们不理会,是没事。可是你知道,我们其实还能再拼一下的。” 张小乙吃了一块肉,他嗡声嗡气地道:“既然如此我也给你们说明一下,现在走,我拼了一条命,能保证我们三个都能生离此地,大家都没事,但如果既然拼,我没把握的。如果到时我们失败了,个人建议,直接去死好一点。” 既然来到此地。 他们都知道。 此之一地绝非善地。 这倒不是说他们对魔教有什么看法。 而是他们知道,在这种险恶的环境,能生存下来的就不可能是好人。 落在这里的人手里,死掉是唯一且最好的选择。 如果不死,那结果只能是生不如死。 要不然,一向果敢坚毅的张小乙,又何必说要走的话呢。 休养结束。 三人重新踏上征途。 这一次,如他们的所料。 在应该是至尊殿中,空无一人。 直到圣女殿中,才看到了人。 不是一个人。 是一群人。 所有躲着的不在的人,大约都是到了此地。 至少,刘一夫他们看到了至高王座。 此时的至高王座他们三人已经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至强王座的死。 毫无疑问。 四大王座,举足轻重。 每一个都是极其重要的魔教支柱。 死一个都是天塌了的大事。 在此之前,魔教就曾经四大王座同出打一个,攻击谷友谯。 当时,他们大约是想一下子解决最强的这一个。 岂料他们四大王座,四个人啊,竟然都压不住一个谷友谯。 谷友谯一个人,就单凭一支铁杖,把四个人压着打。所以当时至上王座不得不站在前面吸引火力被打。 就这样还是不行。 四个打不过一个。 至上王座甚至感到快要撑不住了。 这导致了魔教改变了策略。 他们全缩起来了,把比留子放出来,在外面大杀四方。 打算利用比留子消耗谷友谯。 能杀了是最好的。 不能杀也是要消耗掉他。 之所以选择此一策略,就是魔教上下觉得不能用四大王座去换取谷友谯的性命。 后来。 只能说是意外。 因为他们一上来没有重视刘一夫他们几个。 结果,一个当面。 至高王座就给打伤了。 连至上王座也不敢轻撄其锋,选择了退避锋芒。 至强王座是不信邪的。 他最惨。 被斩杀当场。 魔教不会想到,是张小乙超水平发挥,斩杀了至尊王座。 这个打击对于魔教来说,太大了。 以至于他们甚至不敢放至尊王座一人迎敌,而是选择在这里开大。 大场面。 此际,他们等到了敌人,顿时是跃跃欲试,在他们看来,面前的人,仅是区区三人而已。就这三个人,也想掀翻他们圣教?简直是岂有此理! 这里面。 至强王座没了。 余下的是至高王座和至上王座,还有就是至尊王座。 三个王座中,至高王座有些惊疑不定。 他虽然战力极强,攻击力过人,但他知道,他其实是不如至强王座的。 最简单的一点,他基本很难得才跟上至强王座的速度,更不要说打中他了。 就算出拳,那空窗间也往往足够至上王座到了自己面前杀了自己。 但是。 这样强的至强王座。 竟然死了。 这不禁让他在内心中对张小乙生出了一丝的恐惧感。 在此时的四大王座中,也唯有至尊王座仍然跃跃欲试,希望可以出手一战。 但,还不到时候。 还要等一个人来说话。 是的,这个人,就是目前圣教的代行,圣女大人。 说话间,这位圣女也就来了。 第47章 强杀至尊 圣女一袭白裙,她步履款款,裙角飘摆的进来了。 虽然她脚上的裙裾已经烂得一条条的褴褛模样,但她的秀足,玉腿,却是那么的完美无瑕。 仔细看。 就会发现。 在她的脚与地面之间,有一层隐约看不见的东西。 这圣女,竟然时时刻刻以真气护着她的足脚。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圣女的雪白粉嫩的秀足,让人心不由随之一跳,的确是需要好生呵护的。 要知,她是戴了面纱的。 不露面目。 仅凭手足这点东西,圣女就已经可以迷人心魂,让人去跪舔了。 但刘一夫他们都是神色自定。 根本没有被其影响。 圣女一边打量这三人,一边施施然,双袖一展,在一张玉座之上,坐了下来。 “诸位,你们好大的胆子,闯我圣地,杀我圣众,更为可恶的是,竟然连我教之中的一位王座都给杀了,简直是岂有此理。原本,依据尔等的罪行,全部都该要判罚厕淹之刑的。不过上天有好生之德,量尔等尽皆无知,不知我圣教之伟,倒是可以从轻发落一二。” 厕淹之刑。 这是自古有之的一种特殊刑罚。 很多人是宁可于死,也不想这样子。 那么,什么是厕淹之刑呢? 这是一种对人极大侮辱的刑罚。 身份越高的人,越受不了这个。 就是将一个人给锁在厕所里,每天承受被人当头拉米田共浇黄金汁的日子。 当这里面人饿得实在受不了时,想也是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这样子,要么忍不住去死,要么忍住了也是个不人不鬼的生不如死。 试问。 天下间。 有多少人能受得了这个呢? 很多人在经受此刑之后,真的是选择自尽了。可想而知,这有多难受。 在圣女看来,自己是大发慈悲了。 “只要你们交出——蛇王宝玉,我就放你们走。” 她说了真正的目的。 刘一夫冷哼了一声,站了出来。 张小乙已经暴发过了,纵然还有余力,能够再度暴发一次。但最终,还是要他来站出来。 “不要再说废话了,我们的人呢,在哪里?” 他问的,自然是杨大小姐。 圣女微微一笑,手上轻动。 哗啦啦。 一条手臂粗细的铁链垂落下来。 上面吊挂的是一个大铁球。 在这铁球之内,自然是杨大小姐了。 她衣衫有些乱,不好整理,被一条细链绑着跌坐在铁球里。 这铁笼铁链,都是掺了特殊材料的,不是凭借功力能够震断的。 虽然身陷囹圄。 但杨大小姐并没有畏惧。 她目光一扫,不由笑了。 在刘一夫三人之中,她最了解这三个人了,特别是其中的刘一夫,端是不当人子,坏的一批。不见好处是不会动手的。 他此来,之所以陷困于此还不放手,原因有二。 其一是刘一夫也对蛇王宝玉有强烈的贪念,想要将之据为己有。 其二就更简单了,别看刘一夫三人都一副伤累的模样,其实刘一夫本人就有足够翻盘的底气。 这个老六,最喜欢的就是看别人打生打死,而他在一旁,偷偷的捡便宜。 于别人没有注意到之时,这个人已经为自己积累下了足够的实力。 她可是亲眼看到张小乙由带头大哥变成了应声虫的。 此时。 此刻。 她油然一笑。 “不要管我,你们尽情战斗!” 杨大小姐叫着说。 圣女皱眉。 她脸冷了下来,手放在圣女座旁边,指尖点了一物,是辟邪剑,此剑随着杨大小姐被擒,落入到了圣教的手中,也在圣女的手中,别说,此剑造型清奇又端正,很合于她的审美。 “看来,你们是不想交出蛇王宝玉了,是吗?你们大约以为可以凭借实力,来我圣教,任意妄为,是不是!” 圣女低声道:“你们在——找死!” 说到了这里。 圣女手指。 “杀了他们!” 其实圣女知道,这几个人都不好对付,强行要硬杀,必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但没办法。 这几个人,油盐不进,只能杀了,不然又能怎么办呢? 轰。 兽奴卫,圣兵,神龙卫,圣教中的武装精锐,顿时冲杀向前。 决战。 就此展开! 张小乙,锦天,一起看向刘一夫。 面对近千的敌人,这一呼啦轰上来的敌人,纵然是他们两个,也难以应敌的。 想要继续下去,必须要看刘一夫如何掏底牌。 刘一夫笑了一下。 只是刹那间。 他原本朴灰的两鬓头发变成了白多黑少的灰白色。 于一瞬间。 差不多三年的寿数被他献掉了。 虽然感觉自己老了一些,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的功力恢复了,精气也重新圆满了。 哗啦啦。 从地下猛地涌上了一头地龙藤。 这一身藤蔓枝条的怪物,以其庞然大物之身轰然出现,一下子就在敌人中撞出了一条血葫芦。 死尸不计多少。 正当这头地龙藤在肆虐之时,它张牙舞爪,藤条枝蔓到处飞舞,扎入到一个个人的身上,抽精吸血,就连身上脂肪血肉也一并抽取中。 至高王座跳起来。 他往前一连疾冲了数步,屏息,凝神,然后就是一拳。 道心静气流。 大破无形拳。 高度凝聚的真气弹猛然轰向了仍在肆虐的地龙藤的身上。 这是能够一拳把大象都给打成烂肉的大破无形拳。 纵然是地龙藤也是轰然了一声,从身体中缺失了一块,给打烂了。 刘一夫转头。 他看。 看一个人。 看张小乙。 张小乙苦笑,却也明白,他必要解决掉这个至高王座。 终究还是要上啊。 虽然苦笑。 但张小乙仍然拔出了他的爱刀狮子照夜白,一个轻身提纵,往至高王座那里杀了过去。 毫无疑问,拦在至高王座前方的还有很多人。 但都无济于事。 刘一夫随手就放出了万魂幡。 黑气顿时弥漫起来了。 把敌人都给迷魂了。 在鬼雾的掩护作用下,张小乙已经杀到至高王座的身前,一刀劈下。另边,锦天也拔刀,不过他啃不了硬骨头,只能选择去虐菜了。 不过,就算是虐菜,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毕竟你不虐菜,菜有可能给你上演小卒过河,那事情可说不太美妙了。 唰。 锦天身形只是一晃,就化成了六七道的人影,然后就迎向了敌人。 长刀在手。 这可是新月宝刀。 此刀在锦天的手上,配合锦天的速度,所过之处,尽皆是一刀两断。 有了锦天的牵扯。 张小乙更是有万魂幡的掩护,自然也就到了至高王座的面前。 不要说废话的,二人就战到了一处。 另边。 至尊王座终于出手。 她也是清纱蒙面。 看起来应该是一清秀的女子。 她是四大王座之中唯一的女性。 然有人不知者也,其实这个第四的至尊王座才是四大王座中真正最强的一个。只是她过往一直是被保护得很好,所以很多人都暗中低估了她的实力。 唰。 一刀。 她用的是刀。 这是一把半月如盘的刀子,刀锋薄利,削铁如泥,同样也可算是一把神兵了。 这样的一把刀——叫六盘刀。 过往。 也不知将多少敌人给一劈为二了。 至尊王座心中也想将此敌给劈了。 她觉得,她能做到。 但事实上,她不能。 叮一声响。 这一刀果然被挡了下来。 刘一夫一手以腾蛟剑接下了此招,一手弹出了一把金龙宝剑,脱手飞出。 他竟然是一边施展闪电霹雳剑法,一边施展燕燕于飞,攻击至尊王座。 至尊王座挥刀,尽数接了下来。 但还不止。 这个至尊王座,修炼的乃是四照神功。 四照神功的特点是什么呢? 明照里外,暗照玄虚,无物不照,无所不悟。 这么说吧,在此女意愿下,她比至强王座还要全知全能。 没有一样动静可以瞒过她的耳目。 叮叮当当下,二人就献上了一场极其精彩的攻守之战。 双方时而你进我退,时而我进你退。 只战了一会,至尊王座就感到了头痛。 她的刀法,本是极好的刀法。 如意连环刀法。 在教中也是极其吃资质的武功。 至尊王座能够修炼成功足以说明她的资质是何等出众。 但,她却奈何不了刘一夫。 换了任何一个人,她都能把对方砍得七七八八,四分五裂。但面对刘一夫,对方的剑法之奇诡之处,竟不在她的刀法之下。 昔年。 她的如意连环刀在中土不知吓住了多少人。往往一个照面,敌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被刀成白骨架子了甚至还造就出了一些传说故事。 可现如今。 她这明明已经今胜于昔的刀法却无法在刘一夫的剑下建功。 她不由感觉到了耻辱。 唰。 六盘刀的一个机关触发,这是一把暗藏重叠机关的刀。机关一打开,六盘刀会从中一分为二,刀柄相连,毫无疑问,它变成了一把更长,也更薄的刀。 更长,意味着此刀攻击范围的加宽。 甚至盘刀转动,刀刃的切割速度与攻击面积都会倍增。 而刀变薄了,也意味着它会变得更加的锋利。 刀在手,立刻就转了起来。 是如意连环接天连地之舞。 据说。 此之一刀,斩实了,足以把一个人直接给千刀万剐了。 刽子手片一个人可能需要三天。 因为刽子手动作快了,会造成更快的流血,来不及止伤灌参汤,可能这个被行刑的犯人就噶屁了。 但是,你用如意连环接天连地之舞。 把人片了,这人还得是个活的。 如果身体健康些,是个壮的,事后再说几句肺腹之言也是可以的。 如此之刀,岂不可怕。 可惜了。 这刀,仍然是被挡下来了。 这一下,至尊王座终于是忍不住了。 “这怎么可能!” 从理论上来说,是不可能。 有四明神功加身,至尊王座又拥有如意连环刀这门攻击武功,她怎么可能会败? 但刘一夫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他是两个人。 没错。 就如之前一战。 张小乙之所以战而胜之,并格杀了至强王座,凭借的就是恶人经这门功法。 至强王座以为自己对付的是张小乙。 实际是在张小乙的身体里还有一个恶念人格。 正是基之于此,至强王座无法再观察清楚张小乙的气机。 他被蒙骗了。 终至于败局。 此刻的至尊王座亦然。 她怎么可能会想到这世上竟然有一门叫恶人经的武功,此功最妙的地方是直接从人的意念中分裂出一个恶念人格。 这样一来,一个人实际上就是变成了两个人。 以一敌二,又岂是那么容易的。 所以刘一夫一个人操使二剑,仍然滴雨不漏,将剑法施展的配合到位,互补自然,比什么双剑合璧也都不差。 这才是至尊王座失败的地方。 不独于此。 刘一夫更是在青出于蓝胜于蓝。 他的剑法也渐渐的了自己的意志。 这也是所有剑客必走的路。 剑客的剑法。 先走别人的路。 然后才好走自己的路。 只有当一个人走出了自己的路,才能谈及进步,发展,能够推陈出新,从一个所谓的高手,进阶成宗师。 你有了自己的东西。 才可言及开宗立派。 现在。 刘一夫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 他的学习能力,在他精研剑地至之于此地步时,终于有了突破。 燕燕于飞,之子不宁,燕燕于飞,之子不归,燕燕于飞,于彼何夕,燕燕于飞,差池其羽。 唰唰唰。 长剑在手中不停的舞动。 剑气剑意在不住的凝聚。 刹那间。 刘一夫使出了一招绝杀术。 这是刘一夫自悟的一剑。 这一剑,已经摸到修仙者御剑术的皮毛了。 是啊。 怎么能够想到呢? 燕燕于飞的剑意,被闪电霹雳剑法的剑气给激扬出去。 如此演变成了刘一夫的特技。 击其一点以及其余! 剑气长啸! 嗡! 情急之下,至尊王座使用了四照归一。 至之于纯的功力凝聚起来。 堪堪的,她挡下了这一剑。 她活了下来。 但她真的挡下来了吗? 有没有想过,刘一夫是用双剑的。 她是挡下了刘一夫的腾蛟剑。 这是对她最具威胁性的一剑。 但是,还有金龙宝剑呢? 此时。 金龙宝剑已经不受制的飞到了至尊王座的身后。 噗嗤! 一模一样。 击其一点以及其余。 这一道剑气自后而至,结结实实给至尊王座来了个结实。 好好一个至尊王座,脸上出现了一条血线。 如无意外。 她这模样,是死定了。 第48章 神秘男子 至尊王座大吃一惊。 这是真的一惊。 命都得没的那一种。 她怎么也想不到刘一夫的剑术造诣已经到了足可开宗立派的地步。 不过却也不奇。 永远不要忘记。 刘一夫成为降术师后为自己施放的第一个降术。 再说一遍吧。 降术。 是一种很根深蒂固的术法。 一次施展,终生不止,它会永远伴随在你的身边,至死也不休。所以,很多时候,你以为你只是提一个不过分的要求,一个正常的施降,一个小小的心愿,殊不知当这一点慢慢放大后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 在过往。 历史上。 很多降术师都是这样栽倒的。 我要很多很多钱。 结果钱是有很多的,但这地方我出不去了,只能守着不能吃的钱慢慢饿死掉。 我要某某某爱上我。 结果那人太爱我了,害怕失去我,就把我杀了,带着我的头一起生活了。 这真是永远在一起了。 诸如此类。 你以为你得到了你想要的。 但你根本不知道这后果会是怎样。 而,刘一夫,他就很慎重。 既没有选择要钱财天降,也没有要美女自来,更没有要长生不老什么不可能的。 他要的。 一开始。 仅止是学习的能力而已。 超强的,学习能力。 在这能力下,无论什么,刘一夫只要一认真学,就能很好的学好。 举个例子。 马客师,这个一直对刘一夫影响巨大的女人。 她留下的巨着。 知本论。 其实,刘一夫也教给了张小乙,锦天,甚至还有杨大小姐。 不能说他们从中没有所得。 但他们之所得,和刘一夫根本没法比。 就好比同一本书。 但书是一样的书,这人能是一样的人吗?不可能。人与人,是不一样的。 有的时候,人和人的差距,比人和狗,和猪的差距,都大。 像知本论。 刘一夫学了,他的武功明显的发生了质的变化。 但对于张锦杨他们三个,效果虽有,但却终究有限。 原因便在于此。 纵然张锦他们天赋才情也是有的。 可知本论不一样。 它不是天资,不是武功秘籍,它更多的是一种理念,一种方法,一种知识。你需要去明白知本论才能把知本论中的三法给发挥至最大。 毫无疑问。 他们三人,也就这样。 唯有刘一夫,真正钻研进去了。 以至于刘一夫终于能吸收消化闪电霹雳剑,燕门剑法等之于一身。 并从中推陈出新创出了他这几近御剑术的一招。 飞燕惊龙汇总式。 击其一点以及其余。 由此奠定了他的胜局。 飞燕惊龙是燕门剑法最强的一式。 这一式需要长剑离手将整柄剑以决绝之气势掷之于出。 刘一夫将之融入燕燕于飞的精巧控制。 打出了剑技巅峰的击其一点以及其余。 这是技术上的巅峰,对内力要求不大,但对技术,手法,经验是有要求的。 它属于对力的运用。 讲究把一点力量发挥出十分效果。 至尊王座吃此一击,纵是她功力高深,武功其实并不逊于刘一夫,也仍然是败了下来。 甚至。 要死。 这一来,对于圣教的打击,未免也太大了。 要知道。 圣教之中,四大王座,举足轻重,那是中流砥柱一般的人物。 之前,对付谷友谯。 其实倘若四大王座硬拼,也是说不得真能把他给拼死掉的。只不过到时,这四大王座不知能剩下几个了。可能能剩下一二个,但也有可能一个也剩不下,全都要死。并且这极为可能。 为此,圣教宁可举教躲了起来,先避锋芒,这是十足的把脸给丢尽了。 原因就是舍不得四大王座中哪怕任何一个的出事。 殊为料想。 一个疏失,四大王座之中的至强王座就死掉了。 坦白说,这个至强王座人缘并不好,自高自大,自以为是。 但因为他是至强王座嘛,觉得他强,也就随他了。 哪知道,正是这份骄傲,正是这一时的不查,让他们一下子吃到了大亏。 至强王座就这么莫名其妙的被张小乙正面战斗给格杀了。 为防万一。 圣教连至尊王座也不甘心,就说阻敌为重,强行让她离开了至尊殿。 结果,到此。 以为可以一战。 结果战毕结束后竟然会是如此之下场。 正当她凄婉欲绝之时,圣女一下子跳到了她的身后。 “不要分神。” 圣女一掌贴于了她的背上。 一丝奇异至极的真气在她体内运行。 这是,小天一线内功独有的效果。 在这一丝的内力引导下,至尊原本必死无疑的下场得到了改变。 刘一夫当然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但当他再要出手之时,面前已经多了一个人。 普通人根本站不到刘一夫的面前。 这个人既然可以站了过来,就说明了一点,他不简单。 对的。 他就是有伤在身的至上王座。 其实至上王座冤啊。 他暗中还有一个名号。 历代,最弱至上。 没错。 也不知怎么回事,在圣教中的记载里,至上王座历代都比较强的。 但不知怎么搞的,轮到了他这儿,却是最弱。 以往的至上王座哪一个不是打至高王座玩到大的。 可能至上王座也有输给别人的记录。 但从来,从来,从来没有一次,输给过至高王座。 偏偏到了他这儿,他就是最弱的一个。 如之奈何。 养心正气这玩意挨打是挺能抗的。 但打人,怎么打啊? 至上拦在了刘一夫的身前。 这刘一夫哪里肯干,当即就是一剑。 但剑一至之,立刻就感应到了至上王座那股浑厚得异常的护体真气。 普通的高手,也不是没有护体之类的功法。 但纵是怎么说护体功法,亦是有其极限的嘛。 正常。 三尺气墙是差不多的了。 什么? 三丈! 你搁这做梦当大宗师呢? 大宗师,能一定程度借助天地之力才勉强可能做到如此地步而已。 普通的高手怎么办到? 人力终究是有尽之时的呀! 但是。 至上能。 三尺气墙的护体罡气,真是一点也不跟你开玩笑。 刘一夫略一沉吟,就攻击过去。 但,一切的攻击,都如泥牛之入海,消没的无声无息。 虽则看似厉害。 但刘一夫也发现了问题。 攻击至上王座,不能说没有功效。 绝对,是影响到了至上王座的。 但不知怎么的,即便是这个至上王座受了伤,也是仍然可以很好的防御好自己。 反之,他的伤情貌似都在时好时坏的修复之中。 瞬间。 刘一夫明白了。 养心正气,这是在经营一个场。 这个力场拥有吸纳别人攻击的作用。 这股子吸纳来的力,可以用于自身,也可以用于别人。 但终究是别人的,所以就好像等别人往自己杯子里倒水,控制不好。不是水没过了杯子,就有可能是没倒入进杯子里。 这就导致了至上王座在这股力量下时好时坏。 他可能伤情会好一点。 但亦有可能会更加热闹。 这是无法主导的。 不过,纵是如此,我就给你一点风浪好了。 刘一夫忽然往前踏步。 他走了几步,忽然一停。接着再走,再停。如此之反复,起到的作用却是拔群。 没错,此时刘一夫用到的,乃是至强王座擅长的气机牵引。 正是在此之牵引下,伤势原本就不稳定的至上王座顿时就受到了影响。 但他无奈,只能苦苦坚持。 不这样不行的。 四大王座一下子死了两个,教众的心是要安抚下来,不能再动摇了。 好在圣女的神功厉害。 她一发功,顿时一道特殊真气进入至尊王座的体内。 像一条线,来弥合至尊王座的伤情。 不仅她被斩切的外伤在好,更为重要的是,这道真气以她体内经脉为主,往四周收束,将刘一夫强大的剑气剑意一一收束住。 不然纵是治好至尊王座的体表伤,也是没用的。 这些剑气剑意,会仍然如附骨之蛆,把她的这具血肉之躯给继续破坏殆尽的。 就好像冶病不去根,看起来是好了,早晚有再犯的时候。 但是现在,在圣女的神功之下,至尊王座的这一条命,说什么也给挽救了回来。 但,这不行。 圣女一边发功一边想。 她这么的消耗功力,倘若一会再和刘一夫交手,怕就有些不足了。 看来。 还要再出一张牌。 于是,她暗中传音下去。 “去,把那个人带来。” 那个人,是一个特殊的人。 这名心腹显然是知道那个人是谁的。 但她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她是圣女心腹,从小到大伺候圣女的。 她自然知道那人是谁,更知道当初为了拿下那个人究竟是费了多大的功夫,是好不容易才给抓起来的。因为,说到功力,那一个人可是比现在这位能够起死回生的圣女更强的存在。 把那样一个人放出来,可就再也不能关回去了呀。 但,圣女的态度十分坚决。 “我的话已经支使不动你了吗?” 听到圣女如此之说,这名心腹也是没了法子,只好亲自去办了。 因为此事乃是机密,原本知道的人就不多。再说了,这样一个人,是关是放,都不简单的,她倘若不亲自出马,那也不能随便给放了。 激战仍然在继续。 在至上王座被刘一夫踩边刺激得伤情在不断加重之时,亲信心腹来了。 她带了几个人,抬来了一只大铁笼子。 相比于这只笼子,被吊起来的杨大小姐感觉到了一种庆幸。 原以为自己像只猴也似的被关笼中吊了起来,这是一种莫大的羞辱。 经过对比才发现,原来不是。 相一比之,这更似为一种优待。 原来抬上来的那只铁笼中,是一根根铁条插之于其中。 这些根的条铁,将笼中之人的手足尽皆给固定住了,抬手动足,都不可能。 不仅止于此,在此人身上,还有一根根绑有细链的铁钎,扎在了此人的身上,将之勾连绑缚住,如此一来,这个笼中之人,莫要说发力去动了,他之一身,连一丝肌肉想要动起来,都是很难的。 并且,在他的口中,还插了一根铁条。 他的嘴不得不咬在此根铁条之上。 一滴滴口水,慢慢滴出。 一直以来,此人就被如此对待。 因为不如此,是没有办法将此人真正制住的,普通的绑缚,他早就逃得出来了。 想要长时期的关压住这里面的人,也只能用此看似不仁道的方法了。 这人一来,就目睹一切。 他的脸上立时泛起了兴奋的红潮。 一双眼睛也滴溜溜地乱转了起来。 这时,圣女收了功。 至尊王座晃了一下,旁边有人上前扶住了她。 圣女体贴的看她一眼。 “无须自责,他们的确很厉害,不然至强王座也不会死,你已经有伤,现在纵是有心也尽不上什么力了,下去吧。” 至尊王座气愤地一跺足,扭身退下。 圣女知道至尊王座心有不甘,但她既然已经伤了,就不可能再有胜理,能被自己救回来已经是托天之幸了。 眼下,正事要紧。 她看向笼中之人,立时和这个人眼睛对上了。 虽然眼前的这个人,既是不能动,也是不能说话。但他的眼睛里,那满满地笑意已经挡不住的流露了出来。 圣女上前,一把揪住在他嘴里的铁条,一发劲儿的给抽离出来。 铁条与牙,发出令人牙酸耳痛的声音。 才一抽了出来,这个男人就忍不住的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 正当他还要笑下去时。 圣女说话了。 “师父的时日不多了,她上次告诉我,她已经快要油尽灯枯了……” 男人一下止住了笑。 他的脸色顿时低沉了起来。 “师父,她终究还是……事已至此,你和我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好师妹,莫不是,你后悔了,害怕了,生怕自己也要沦落得和师父一样被吊起来过上几十年吗?既然如此,你当初把我抓起来又是何必呢!” 男子知道。 师父之后,下一个要吊上去的,就是师妹了。他自知了此事就向来反对于此的,甚至想要屠了蚕龙,把师父给救下来。 可回应他的却是他的师妹带人把他给拿了下来。 从那之后,将近二十多年了,他一直是在这铁笼子里过的。只每隔了三天,才有人伺候了他一点吃食。好在他于此一动不动,所以十天半月吃一顿也死不了,圣女供他三日一食,算是开天恩了。 别说。 就算是冲了这个,他对这个师妹还真是恨不太多。 不过,当他感觉,师妹可能是害怕被吊起来时,他又忍不住讽刺了她起来。 你既然现在感觉到怕了,那么当初之时,你阻止我,把我囚禁于此,又算什么? 第49章 张小乙再次爆发 圣女无视了他的话。 些许微言,值此之时,又当得了什么。 哪里值得她放在心上。 这个家伙,大约是没看到方才那人把至尊王座给差点杀了的样子,所以才不把外敌之入侵当成了一回事。 但是。 圣女一笑,道:“我知道,你一直对师父上心,所以当年才会那样发疯,只是有一点你大约是不知道的。你看……” 她手一指。 至少,此时,这个男人的头还可以扭动一些,眼睛能够看到刘一夫他们。 “这些人,带来了当年圣教遗失的蛇王宝玉。有了此物,说不得师父就能真正被放下来过几年清闲的日子,圣教可以依靠昔日的六祭之法,不用靠蚕龙也能生存下去。话我已经对你说了,剩下的要怎么选,看你的了。” 她说到这里,抽出了一根中轴铁条。 这铁笼,是用鲁班锁法,用铁条交互插锁扣在一起的。 但要解之不难。 只要抽出中轴铁条,那一整个铁笼子就会自动的散掉架子了。 现在。 铁条散落于一地。 那男人也狼狈地跌在地上。 二十年未有活动之躯,甫一解除禁制,还是有一些不适应的。 但这个男人神功过人。 只见他身上叮叮叮地一阵响,细小的铁链条已经尽数崩断,不足为惧,铁钎条也被他肌肉和内力排挤,从身体中掉落下来。 不独于此。 连他身上的那些个扎出来的伤口,也是尽皆收束,不再是问题了。 神秘男子一振袖,身上飞出一蓬灰垢,被他一把收束起来抓于掌中再信手抛飞。 果然,高手就是高手,就算怎么落魄了,这一恢复,立刻神彩上身。 他虽有二十多年囚禁生活,一把的大胡子,但随手一抹,那张脸又变成了一张白净小生模样。 可眉宇间自有不同于圣女的霸气流转。 他的目光扫定了刘一夫。 至上王座也乘机离开。 还忍不住又吐了一口血。 他对阵刘一夫时只有伤好了七成。 但一阵子之后,又重了几分,现在一身的实力只能发挥出三分来。 若是方才,刘一夫开大,这个男子又不出现,说不得至上王座也要死了。 好在。 那男子接替下了至上王座。 让他死里逃生。 但危险仍在。 他知道,这二人说不得是要大打出手,生怕被其波及之,连忙一连小跑的离开,尽可能躲更远一点地方吧。 男子一身衣料虽然不凡,但穿身上二十多年了。纵然整体依然完好,可边角已经起毛了,有些地方还烂成了条条缕缕的。 但穿在了他的身上,就是那么的气度不凡。 “蛇王宝玉,在你身上?” 刘一夫笑了一下,不说话。 他只是一招手,双剑在手。 一股冲盈的剑气,立刻散发出来。 他方才突破,此时,剑气正盛,怕得谁来?纵然是修仙者,他也敢上去砍一剑。 更遑论这个男子。 男子伸手,从自家的衣袍上撕下了一根布条,信手的绑在了自己一蓬灰垢油腻的头发上。 他面容冷峻道:“蛇王宝玉交出来,我允许你们安然离开于此,到哪儿都行。呼吸一下外边新鲜的空气,闻一下野地里开放的鲜花,甚至是晒晒天上真正太阳播撒下来的温暖阳光。” 说着。 他还吸一下,呼一下,仿佛眼前真有新鲜的空气,喷香的花朵在他的面前一般。 然后他说。 “活着不好么?” 刘一夫冷笑。 这个人,脑子晃是不好。 你丫你自己都是刚刚给放出来的,哦,现搁我这儿装呢,你以为你谁呀,就吃定我了。 “活着不好,人已经想死了,你来成全我啊?” 刘一夫狂妄地叫嚣。 这让那男子感到好笑。 曾几何时,是有人这样当他的面嘲笑。 结果,不说了。 没想到现在还有人敢这么放肆。 这个人,好似是有一点实力,但那又如何?不要以为自己被囚禁了二十多年就废了。事实上,这二十多年,因为身体不能动的原因,所以他一直苦修内功。在无知不觉之间,他的内功早已经到了一种不可思议之地了。 其内功之浑厚,已经超出了他自己的想象。现在的他,出招用式,已经完全不需要顾及内力方面的损耗了。甚至他连很多武功的招法也都一一遗忘,不愿意去想了。 这也是对的。 倘若能够横推,谁跟你玩技术呢? 一念于此,他看向刘一夫,终于杀气四溢了起来。 一颗杀心,起! “原想念在因你们之故让本座出来,未想到你如此不要命,那成,本座这便成全于你。” 说完,他一掌击出。 这一掌。 看起来是普通至极。 也的确是普通至极。 原因就是它真的普通。 此之一掌,唯一重要的,就是他掌内凝聚起来超量的真气弹团。 这便是完完全全的以本伤人。 如此高凝聚的真气弹团,倘若别人跟他学,只会在最短时间里耗尽一切被他打成飞灰。 刘一夫闪身避过。 旋即。 他被身后,真气弹团炸开的波动推了一把,几乎要往前跌出去。 刘一夫猛回一下头,看到这股真气的凝聚程度。 的确是了不起。 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刘一夫经由方才的一击已经发现了一些东西。 毫无疑问。 面前的这个男人是一个高手。 一身的内力质量更是惊人。 但是。 天下间哪有什么十全十美的事呢? 是的。 没错。 这个男人看起来内功之高已经到了天花板的地步,其武功快要和大宗师比拟了。 可是他就丝毫没有弱点了? 久经生死的刘一夫一眼就看出来了。 此人。 使用的内功,和方才的圣女的内力,是同一样的性质,二人修炼的可能是同一种内功。从方才圣女运用自己的内功为至尊王座续命就可以看出,她的内功并不是攻击性特别强的类型。 没错,内力性质,是有不同的。 有的人内力至阴,有的人内力至阳,它就不一样。 如果纯以破坏性而言之,那自然是至阴的内力更好。 阴性的内力擅长速度,渗透,阴寒,腐蚀,甚至于锋锐。 而阳性的内力擅长暴发,攻击,力量,震动,当然也有治疗。 这不是说阴性的内功不能用之于治疗。 而是在治疗方面,至阳性质的内功更有奇效。甚至,能够百病不生,百毒不侵。 那么。 方才。 圣女以自身的内力为至尊王座治疗,也就不足为之以奇了。 而这个男子,纵是内功再好,可他的内力显然,在真正的破坏性上,要差了一层,也不是专注于杀伐的内力。 这就可惜了。 所以。 此人的内功虽强,也不过如此,并不是就强到了无敌的地步。反之,一直勤学苦修的他刘一夫内功就真的差了吗? 刘一夫。 修炼虽短。 但一经入门就是最易上手入门的提呼一吸气功夫。 这门内功,注重的是一个量,而非质,在积累内功的方面有独到之处,只是内力的质量不行而已。 正是为了弥补战力之不足,所以才有的豹胎易筋发劲术功夫。 后来刘一夫选择化量为质,转修了金鼎神功。 金鼎神功绝对是非同小可。 难练是难练,但正是基之于此,它的威力也是非同小可的非常强大。 如果说提呼一吸气是练量,那么,毫无疑问,金鼎神功就是提炼于质的。 经由金鼎神功的捶炼,刘一夫的内功质量这一缺点也就被补上了。 之后。 他修炼了云龙九现神功。 这是一门极强的武功,是九天神行功的简化版。 原本。 他还有修炼时间短的这个缺陷。 但这一缺陷也让知本论解决了。 知本论全面解决了刘一夫武道之上的一切短板。 让他在极短时间里,就追上了锦天,张小乙十数年的苦修。 现在面对的这个敌人。 虽然很强。 但在刘一夫看来,依然有的打。 只不过。 要掏点底牌。 铛啷。 剑掉在地上。 此时。 这样一个强敌,剑器,哪怕是神兵,恐怕都不起作用。 这人内功太强,已经超出神兵能够伤害的上限了。 只有用内功,才可能伤及到,甚至是杀了他。 而内力的对拼,绝不是比大小。 很多功力深厚的邪派老怪在拼内功的时候输给了名门正派的武林新秀,原因何在? 没错,内力的运用对拼,也是讲究技巧的。 刘一夫在内功的运用之上,不弱于人。 想也是知道。 大多数人一辈子可能就只修炼一门内功心法。 但刘一夫却修炼了三门,甚至不止。 他又拥有知本论这种极其重要的修炼作弊器。 他怎么会在内力的运用上输给别人呢? 更不要说,是一个一直闭门造车的人。 男子看到刘一夫弃剑,却是有些——生气了。 他方才一直自高自大,把自己设置在一个高高在上的位置上。 想要随意左右对面之人的生死。 可结果换来的却是此人不止一次的轻蔑与藐视。 这个人竟然连剑也不用了。 他以为他赤手空拳就能杀了自己吗? 轰——!!! 狂放的内力猛然一放,四处张扬,让整个战场的战斗都几乎要停了下来。 这么强猛的内力,的确是有些吓人了。让人不敢相信这竟然是一个人的内力。 但是,刘一夫也不遑多让。 他运转周身经脉内的功力。 磅礴的内力自他身后演化了一只金色的大鼎。 这正是金鼎神功称之为神的地方。 可以过多的容纳,发挥功力。 内功的运用,是有法门的。 就像是花钱。 一贯钱,十贯钱,甚至一百贯,上千贯之多,这么多的钱正常人总是能想到诸多的花钱手法把它们给花出去的。 但倘若是十万,一百万,一千万,甚至一座财宝堆积的小山摆在那里呢? 面对这样一座小山,这么大的一笔钱,你怎么花? 你要用它干什么? 你有想好了吗? 内力也是一样。 你有数值一百的内力,你的经脉却是有极限的,能够承受你发挥出多少功力来呢? 毫无疑问。 男人就是这样的一个状况。 他纵然内力如山似海,那又如何。 他能一下子全发挥出来? 反之。 刘一夫就不一样了。 金鼎神功可怕也就可怕在这里。 它能凝聚出一尊虚拟的真气拟态化的大鼎,可以倾尽心力的发挥出强大的内力修为达成碾压效果。 这正是。 金鼎一出,谁与争锋。 这一刻双方都凝聚功力,显然是在对拼的了。 但是。 就在此时。 又有一个王座死了。 是张小乙。 你可以永远相信张小乙。 他说自己还能暴一次,那就是要再暴一次。 张小乙面对的是至高王座。 这个至高王座其实已经有些胆寒,出招以守势居多。他原本功力就深厚强劲,再选择一个守势,看起来是真的能够把张小乙给安排个明明白白的。 只是,他原本擅长攻击的内力用之于防守,未免有些进取心不足。 对此,张小乙不敢大意,他像一个耐心的猎人,慢慢摸索,了解对方。 终于。 张小乙用同样的耐心,把至高王座给逼急了。 他撤了守势,转而全力攻击。 因为他虽有些发怵,但也是看出来了。 张小乙看似高大的身体,其实内力已经的些发虚,后劲为之不足矣。 这是事实。 不存在装样子。 理由很简单。 自打进了这魔鬼井之地下宫中。 一路行来,当张小乙和刘一夫汇合后,就基本是他打头了。 张小乙一路杀伐,接连大暴。 先是击败了几乎不可能击败的至高王座,后更是奋起而强杀至强王座。 连至强王座这样的高手都被张小乙硬生生的格杀了,可知张小乙的不简单。但也要明白,他毕竟是一个人。 人再是铁,经历如此之多,之长,之久的杀伐,他又还能有几多的气力呢? 更不要说张小乙对阵的都是高手。 寻常的情况这种高手杀一个就费尽力气了。更何况是这么强的敌人。 这时,张小乙累了是理所当然的事。 既然如此。 至高王座自然是要捡一下这个便宜。 所以他突然出手,反守为攻。 他抢步出手,一把上前抓住了张小乙的持刀之手,压制他的掌中之刀。 但之后,张小乙果断弃刀,他的手掌油滑的一闪而出,脱离了之后,一出手就要了他的命。 第50章 对决:金鼎对天衣 至高王座的推测没错。 张小乙虽说自己能够再暴一下,仍然能够再啃一个强敌,将之格杀于刀下。 但其实他有些吹牛了。 毕竟他一连地对上了至高王座,至强王座两个人。 不说他击伤了至高王座,单说他格杀至强王座,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苦战至之于此,换了平常时刻,早该躺在地上大口喘息恢复精气神了。 但张小乙却仍然格杀在最前线。他等于是在一个人挑大梁。 不要以为刘一夫顶的压力大。 其实张小乙的战斗才是至为艰苦。可因为他修炼的是内金刚功法,特别注重于韧性耐力。 所以才可以一直坚持了下来。 但时至于此。 纵然他真的能撑。 可这功力毕竟是不足了。 内力有尽时。 不是说可以一直挥霍无度的。 张小乙面对至高王座这样的高手,又是一上来处在攻势之中,他付出的内力自然是要比至高王座要多,先比至高王座撑不住,也不是什么怪事,反而是恰在情理之中的。 但是,这一点,张小乙自己不知道吗? 他是那种死要面子喜欢强撑的人吗? 他知道。 但是他不怕。 无非,是再掏一张底牌罢了。 身为一个高手,哪有不给自己埋底牌的呢?尤其是张小乙这种顶级的高手,在小团体中历经生死考验,自然是知道,无论如何都要藏一手的老六精神。 哪怕他不知道,看刘一夫也该学了一些的。 正是因为他又有了底牌,才敢于说自己还能再暴发一下。 当至高王座出手反攻,正是被他算计之时。 毫不犹豫。 张小乙出手。 他果断的丢弃了掌中的狮子照夜白。 用上了新学的功夫。 他的手,速度快到极限的一抽,就从至高王座的手掌中脱离了出来,于箭不容发之际,使出了新招术。 双龙探洞。 这是五绝神功中的第一招第一式。 五绝神功。 简单至极。 谷友谯只是从中学到了第三层第三招而已,他就在江湖中闯出了三十年来无敌手的武林神话传说。 当谷友谯在这魔鬼井下,他一个人也是压着四大王座四个人打。 并且。 他无伤胜之。 而四大王座中的至上王座就是因此给打伤了的。 若非诸多原因,谷友谯未必会走。 甚至是四大王座先走人的。 圣教不愿意用四大王座级别的高手和谷友谯这样的变态硬拼。 由此。 你就可以明白了。 谷友谯所修炼的武功,五绝神功有多厉害。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 五绝神功固然厉害。 可这也是谷友谯对此痴迷,武痴一样勤学苦修的成果。 仅管于此。 五绝神功仍然是厉害的。 所以喽。 张小乙也就顺便的学了一下。 别说,有的时候,武功也是真的要挑人的,它需要一个契合度的问题。比如说一个人身体灵巧,你却要让他去练习硬桥硬马的功夫,那能契合吗? 反之,一个力大无穷体壮如牛的人,你让他练习轻功缩骨,跑跳攀爬,这不是在开玩笑么。 恰好。 五绝神功,十分的适合张小乙。 他一下子就练出了一些名堂。 现在,正好用出。 永远不要小看五绝神功。 别看它招术通俗简单。 但正是基于此点,反而显出了其不凡之处来。 有的人在山洞里拔刀每天一万下。 二十年后他就天下无敌了。 也有的人从小用剑打猎,只吃自己猎到的食物。当他有一次三天也没吃上饭时,他也没放弃,终于一出道就成了天下最顶级的剑客。 这些人用的都是极其简单的武功。 可这些人下的功夫足。 即便是极为粗浅的武功,练到了极致也依然能够成为天下第一乃至天下无敌。 双龙探洞,就是一招这样子的武功。 双龙探洞,以基础式为首学起,一经习成,就会拥有快到惊人的手速。 正是因此,张小乙猛一出手,于电光火石间,插瞎了至高王座的眼睛。甚至,劲力透过眼睛,把至高王座的后脑勺子给掀翻。 当至高王座死了,不仅是他,还有圣教之中的众人,都有些不敢相信。 脑子都给双龙探洞给掀翻了。 这圣女再大的能耐也是救不过来了。 圣女凤目一瞪,心中不由产生了一丝苦涩之意。没想到如此努力,集结了这么多的人,结果却是如此下场。哪怕接下来一切顺利,但一口气损折了两个王座,对于圣教来说打击也是巨大的。 而且到了如此地步,事情已经不可以再按原来的设想计划了。 料敌从严。 假设接下来的战况不妙,自己也撑不住呢? 这不是不可能的。 但场中一切,发生太快。 这边张小乙一招双龙探洞秒杀了至高王座。 那边也没歇在那里等着。 圣女的师兄已经凝聚了浑雄的内力,以长虹落日式打了出去。 他自忖。 自己如此功力的一击,必可以将对方震杀当场。 而刘一夫也是不管不顾,身后真气拟态的大鼎倾斜。 强悍的真气也是同样被他击出。 二人双方猛烈对冲,强招硬打,一点也没有遮掩多余,直接往上莽,往上撞。 直接的一个对轰。 轰轰轰轰! 强劲的真气直接把二人周遭的地面都给掀翻了。 在无边烟雾之中,刘一夫往后飞退,像箭一样把身后的宫殿厚墙都给撞烂了。 厚实的墙一下子就把刘一夫直接埋了起来。 当然。 神秘的那个男子也是不好受的。 刘一夫的金鼎神功倾力一击也是不好承受。 他倒飞出去撞断了一根殿柱。 需要二三人环抱的殿柱从中一下子折断了三五截,滚落下来,砸了这男人一头血。 但这个男人并不惊惧,反而生出了一股喜意。 虽则他也吃了亏。 但他感觉到了。 在刚才的一记对拼中,他虽没有将刘一夫按自己心中所想给直接震杀。 可在内功之上,却是他更胜一筹的。 既然如此,那也没什么可怕的了。 他不相信。 方才倾力一击,是可以随便打出来的。 也就是说,方才就已经是刘一夫的极限了。 自己只消补上一招,就行了。 所以男人站了起来,他穿出尘雾,继续运功。 嘭! 一阵尘烟飞扬。 刘一夫重新出现。 他的一身铠甲硬皮也是破破烂烂的了。 但他丝毫没有在意。 虽有神甲护体,但能换死这么一个高手也是值了。 方才的对拼,他虽是落入了下风,却也是把这个男人的底子给摸得透了。 毫无疑问。 这男人内功是挺强的,但要说直接辗死自己,却还是办不到的。 更不要说方才自己动用了一些手段。 没错,他故意输的。 其实方才他可以打一个平分秋色。 但他生怕这人选择了退缩的战法 要知道,他现在的这个情况,是降术换来的。 虽然状态看似在巅峰之上。 其实和真正的巅峰仍然有一丝的差距。 也就是说。 他现在的这种状态,消耗是比正常要大一些的。 想要拼下这个莫名其妙被圣女拉出来的高手,他必须要快一点才行。 不然他就露了底子。 虽然,他有信心最后一定还是自己笑到最后。 可若是能少消耗一点总也是好的。 果然。 发现了自己不敌,这个男人打算一鼓作气把自己打死。 这样就中了自己速战速决的目标了。 看这个男人运功聚气,他也来。 这男人八成是以为自己功力不足了。 殊不知自己虽然功力是有所下降,但仍然有秘术,因其不好,一直未用呢。 现在就要用了。 刘一夫一手往下,放在腹部位置,然后慢慢往上提起。 之前说了。 金鼎神功是一种发挥起来威力极大的功夫,但缺点是消耗内功甚巨。 所以刘一夫持之与这个男子交手。 他只能选择速战。 并且要速决。 如果一拖延,他功力不济,就是必死无疑了。 倘若换了一般人,遇到刘一夫这样的一个对手,定然是能想到这一点,选择慢慢拖着他打。 可是这个男人,他不一样。 他虽然被囚二十多年,但仍然是太过于骄傲了,迷之骄傲,迷之自信。 对自己的实力有绝对的信心。 明明可以一下子碾压的,干嘛要慢吞吞的玩拖延? 那不是瞧不起人嘛? 简直是对他的侮辱。 再则。 他方才从被囚禁的状态中出来,一颗心仍然在雀跃欢呼,整个人都是有些飘的,哪里可能静下心思考战斗方略? 反正我最强。 我就是要打碾压局。 正是这种思想让他做出了误判。 不过,他毕竟不是个傻子。 当他运功之时,发现了刘一夫与之前不同的特殊动作,和身后那口依然如故的金色大鼎。 他终于明白了什么。 是啊。 别把人都当傻子。 假若明知对拼会是一定的输。 那这个人为什么要和我拼呢? 他有秘术。 他想要速战速决! 至此,这个男人才算明白了。 但时值于此,他是羞刀难入鞘。 再者说了,双方都在准备,气机已经纠缠在了一起。 他这时收功,的确可能逃得一命。 甚至最后犹有可能胜出。 但在气机牵引之下,这一次的对拼一定会输。 到时会伤成什么样就不好说了。 而他的武功和圣女一样。 和至尊,至强两个王座都很相似。 不能受伤。 受伤的话,影响是很大的。 尤其是内伤,此之为最重。 可能伤了之后,缠病于一生也不奇怪。 所以这个男人没有收功,反而还是想瞧瞧。 看刘一夫这是要用什么样的武功,这么有信心,千般算计,和自己对拼这一招。 终于,他功力运足。 周身上下,包了一层真气拟态的仙衣护体。 嗯。 男人还是有点紧张,担心。他终究还是选择给自己加了一些保护。 他的武功,名之曰——天衣神功。 讲究的是天人之境,天人同体,一身功力,犹如外衣。 这功力运转至极好,就是拥有这一身刀枪不入的天衣护体。 此功一经大成,有天衣在身,无论如何对敌,都是先天立于不败之地了。 所以这个男人绝对相信自己武功的防护能力。 这也是他明知有异仍然不收功要和刘一夫开大牌对拼轰的底气之所在。 而刘一夫呢。 他也是对自己有着十足的自信。 金鼎神功,不输于人。 其功力之纯,之盛,威力之烈,都是最顶级的。 更不要说他动用了豹胎易筋发劲术。 此之一秘术,原本是为了配合提呼一吸气的,讲究的,就是一个超越极限,开发潜力,越级杀敌。 此时他二功配合。 一身功力沸腾无比。 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看到那男子仍然要对拼。 刘一夫忍不住在心底狂喜。 好,对,就是要这样。 你和我这么硬碰硬就对了。 同样。 那名男子亦是亦然。 他也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一身功力已经提至极限了。 更不要说,他天衣护体。 唰。 唰。 二人脚在地上一蹭。 顿时就是一个大坑。 双方已经向对面猛烈的冲了过去。 一股股高度凝聚的真气在他们二人的手中聚结在一起,使得空气产生波动,甚至那真气已经到了肉眼可以视之的地步了。 说时迟,那时快。 只在刹那,二人已经相互撞在了一起。 嘭嘭,轰轰。 刘一夫在此之巨震下一个高抛飞起,然后跌在了地上,在地上掀起了无数烟尘。 地面仿佛是泡沫一般的相继炸裂开来。 刘一夫在地上翻滚,打转,甚至面部都在地上犁了一段二三米的距离。最后又从地上弹起,啪叽一声的,像块饼子似摊在了地上,在地上留下了一个人形模样的印痕。 反观那个男人。 他双手保持前推的模样,人仍然在地上站着。 看起来,此之一战,这最后一场的对拼下,终究是让他笑到了最后,是他胜了。 正当众人皆以为如此之时。 有人没笑。 圣女一脸阴沉。 毫无疑问她知道她的师兄内力有多强。 但偏偏这关系重要的一战,内力之对拼,竟然反过来是他输了。 是的,他是站着没动。 这是因为他正在竭尽全力的镇压在他身体之内过于剧烈运动的磅礴内力。 那是刘一夫打入他身体里的内力。 第51章 圣教的败局 一个人笑了起来。 是刘一夫。 他知道。 他赢了。 终究,最后还是他笑到了最后。 这原本不可能的一战,他打破了极限,金鼎神功凝聚的高品质破坏性极强的内力,终于突破了这一神秘男子天衣神功凝聚的护体真气,并轰然一下灌入了他的身体之内。 是的。 这个男子内功很强。 但是,他二十多年没有活动筋骨了。 他的身体力量,不及刘一夫,远甚。 双方一交触,在内力的拼比上,他被突破后,原本还是可以用胳膊挡一下的。 只要有这一缓,凭他充沛的功力立刻就能补上不足的,挡住一下刘一夫,也许仍然会败,但至少可能不至于死了。 但是,他做不皮。 他的手臂,虽然仍然有力气,那是用内力在强行支撑的。 他原本的身体肌肉都已经严重退化了。 如果给他一些时间,也许他能够凭借内功的优势将之恢复过来。 甚至更强。 但没时间的。 他才刚刚从圣女手中获得了自由。 根本没有时间恢复状态。 他的这个身体,怎么可能和刘一夫比。 刘一夫的身体素质,早就超越了普通人的极限,拥有了天生的神力。 现在夹杂金鼎神功的内力一击,这个男子的手臂根本没有丝毫抵抗能力。 他就眼睁睁,看着刘一夫把高度凝结的内力打入了他的身体之内。 虽然,他也出手,把刘一夫打飞。 但那是他应急之下的仓促反应。 提聚的功力根本不多。 看起来是把刘一夫是给打飞了。 可这几乎就和许显龙的内功一样。 看起来挺厉害,其实是空气炮,听响儿的,真正的威力也就那样了。 刘一夫被打飞得高,摔得重,其实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的,男人的内功并没有打入到刘一夫的身体内,他几乎,根本,没受到什么内伤。 最多也就是一些皮肉伤,比皮毛伤稍微重点,却也重不到哪个地方。 回去擦一些跌打药也就没事了。 甚至可以不擦。 反之。 这个男人却被刘一夫的真气打了一个结结实实。 那高度凝聚的真气尽数透入他的躯体。 将他的身体经脉破坏至殆尽。 之所以没死,不过是此人倚仗自己浑厚的内功在硬撑而已。 但这就好像暂时用冰雪包了燃烧起来的火炉子,早晚这外面的雪还是要被火炉子给化掉的。 “好好好,没想到,竟然是我输了。” 这个男子有些悲哀。 他大意了。 没想到就是起初一小点微不足道的马虎,让他没有注意,或者说他轻敌了,导致这一击之下的落败。 不过,他并没有太难过。 反之是心里好过了一点。 至少,他已经消耗了这个敌人的绝大部分功力。 不是么? 相信现在这一状态的这个人,指刘一夫,绝对不是一直没有出手,在旁边恢复功力的师妹的对手。师妹若是能够战胜此人,依然能够取得蛇王宝玉,他自知师妹一定不会想救活自己。 但无关紧要。 只要能把师父给救下来就好了。 谁知道呢。 他的这一颗心啊,一直就只在他的师父身上。 只要。 能够把师父给救下来,不再受那种垂吊之苦,他纵然死了又如何呢? 说不得他还心甘如怡。 圣女摇头。 她心中暗怒。 废物,这么一点事也办不了,果然你一直就是一个废物,武功再高,不长脑子,就该这么死掉。 心念之间,那男人已经到了极限。 他张口说了此生之中最后的两个字。 “师父——!!!” 然后。 嘭! 整个人被刘一夫强横的内力炸成了一蓬血雾飞灰。 一代高手,几可算是接近大宗师的人物了,竟然是如此的死法,真是不亦悲乎。 铮。 一对兵器出现在了圣女的手上。 她面露寒霜。 终究,还是要到她出手。 她的兵器,叫圣女夺。 外面也叫魔女夺。 此之一兵器,有些像子午鸳鸯钺。 一柄戟上有四个枝丫,可以锁拿夺卸扣——敌人的兵器,极其凶狠。 刘一夫也召回了他的兵器。 双剑重复在手。 别以为那男子武功比圣女高,就以为圣女好对付,其实,圣女的难缠程度,犹在那个男子之上。 毕竟那个男子看起来厉害,内力充沛的吓人。 但细究下来毕竟是一个已经被困了二十多年的人。他愿意和刘一夫速战速决,也未必就是真的马虎大意了,其中有可能是关系到了他的身体。这具二十多年一动不能动的身体,哪怕他内功神妙在暗中保养,可必也有很多的不足,需要好生的休养一下。 所以他大约才会选择,在身体出现异样前速战速决。 只是,一切都是那么的出人意料之外。 反之。 这个一直保养良好,身体机能时刻处在巅峰状态的圣女,才可能会更难对付一些。 当然,也不是说圣女占尽了便宜。 情况反而可能对圣女更为不利。 战场上,由于缺乏牵制的对手,锦天有些杀欢了。 他施展云龙九现功,一个人化身六七个人影,挥舞新月宝刀,一砍就是一片。 在此之宝刀下,断刀断剑断矛断叉,当然还有很多手手脚脚和人头胳膊腿的在飞。 被他砍得是到处在飞。 这就是在虐菜。 一杀就是一片。 所过之处,尸首枕籍。 所立之处,血流遍地。 这就是锦天战斗的情景。 谁人在这种场和下能坚持? 魔教众人是被杀得节节败退。 更不要说,还有张小乙。 没错。 张小乙经历苦战,消耗太大了。 他已经不怎么愿意动了。 所有人,几乎都看到了。 但有他之前斩杀两个王座的辉煌战绩,哪个人敢向他靠近? 当然,不能说没有,该有还是有的。 但是,哪怕张小乙已经不堪一战了,也不是一点都不能战。你要是在他这里再给安排上一个王座,他估计要抓瞎了。 不过那些普通的人,一般的高手,他还是可以战而胜之的。 甚至胜的很轻松。 这血淋淋,高强度的战斗,的确是锻炼人啊,凭白让他感觉自己实力又进了一步。 此时,他已经又进步到宗师一级了。 虽然很稚嫩,却是真切的实力。 不过。 圣女却不在意。 她手提两把圣女子夺,小枝丫闪动着寒光,可见这两把圣女夺也是穷尽了不知多少心思打造的,非比凡品。 “和我师兄一战,你也不轻松吧,我还是那句话,只要你们交出蛇王宝玉,过往一切,本宫都可以既往不咎!你们三个,不,是四个人,都可以走出去。说来,把我教中之物,归还于本教,哪里不对,这不是合情合理么,为什么你们非要如此的贪婪自私,与本教过不去呢?” “不用废话了,我们既然已经来了,就不会两手空空的回去。想要蛇王宝玉,凭实力来拿吧!” 刘一夫说到这。 他的身子无风自动了一下。 头发轻轻往外向上一飘。 仿佛是被一阵温柔的风轻轻吹了一下。 但是。 圣女已经看见了。 刘一夫的两边鬓发已经全白了。 整个人,就好像一下子老了十岁之多。 没错! 毫无疑问。 刘一夫动用降术让自己快速恢复。 之前就说了,普通恢复好办,一些药就可以。但透支本源这么巨大的消耗,那就不是随随便便能够恢复的。 想要恢复,并且是快速恢复,就必然要花费巨大代价。 没错,就是要消耗寿命才能做到完全的恢复。 第一次。 刘一夫大战了狼王,所以他用了一次,花费了二三年的寿命。 方才大战圣女的师兄,他又用了一次。 一转眼,总共十三年之多的寿元就用掉了。 他的头发没谢顶就算不错了。 只是白头发多了一些,算得了什么。 原本。 杀了圣女师兄。 刘一夫是比较的虚。 但他武功却是更进一步。 这种生死搏杀就是这样的。 只要不死,往往就是功夫大进。 更不要说是拥有知本论的刘一夫了。 他的眼力格局,此时已经超越了大多数人,越居于顶,俯瞰众生。 这是一种我高高在上看你们看不见的风景的感觉。 虽然还谈不上天下无敌,寂寞如雪,却也是我站在高处唯风可语的孤单。 他把剑扬起,对着圣女。 这种挑衅,终于让圣女的这种好脾气也受不了了。 她一声厉叫,赤足的脚在地上一蹭。 嚓就是一个小坑给蹭出来了。 下一瞬间,她已经跃至刘一夫的近身之前了。 两把圣女夺,一并攻之。 刘一夫长剑一格,立刻感到此女想要夺下他的兵器。 对此,刘一夫丝毫不拒。 他一只手施展燕门剑法,一只手则是。施展起了闪电霹雳剑法,双剑合璧。 两把剑,一金一银,双剑上下翻飞,配合绞杀。 一下子,二人就打得个热火朝天起来。 坦白说,圣女武功很高,她的内功,招数,兵器,没有一样落下风的,甚至在初期还能压着刘一夫打。 但也就是在初期。 的确。 初期之时,刘一夫消耗过大,还没有从和圣女师兄大战中缓过来。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状态也就恢复了,力量越来越大,内功也越来越强。 当下。 圣女想锁拿刘一夫的兵器。 但没用。 纵是她锁定了,拿住了。 可她仍然忽略了一件事。 刘一夫不是普通武林人,不是江湖客。 他是一个降术师。 总是有很多人不经意间忽略了这一点。 大约是很多时候人们习惯了那些拿着骨器披着黑袍神秘兮兮的降术师形象了。 殊不知像刘一夫这种的才是最自然和正常的。 尤其是为了自保,刘一夫学了武功。 你以为武功是他的全部了? 武功只是他的护道手段——之一。 哪怕他武功很好,很厉害,也很实用。 这武功也依然只是他的护道手段之一。 当两件兵器容易被锁时,刘一夫召唤出了白骨骷髅剑。 此剑,可不简单。 它虽是白瓷剑的仿品。 却不要小瞧了此物。 虽为骨器,却是用降术祭炼过的。 在锋利上,是要差点。 但在坚固上,就不逊色于一般的神兵。 而且,此剑还有极强的自愈能力。 更重要的是,此剑能够斩杀特性。 也就是能够抹除超凡。 好吧,目前这一点暂时不重要。 但当刘一夫用三把剑作战时,圣女撑不住了。 虽然普通人只有两只手。 可刘一夫会燕燕于飞,直接遥控飞剑。 她就算锁住了刘一夫的两把剑,也还是会被一把剑追着砍。 特别是刘一夫新领悟出来的绝技。 击其一点——以及其余。 特别省力却又威能强大。 纵是圣女一身天衣神功,也渐渐支持不下去了。 说到天衣神功,这的确是门极其强大的武功。 最神奇是强悍的先天罡气,最终能布下三丈气墙,这是只有大宗师才能做到的。但天衣神功却能在大成之后做到。 由此可知此功的厉害。 若是那个男人选择的是用天衣神功来拖着打,把内力主要集中在防御上,纵是刘一夫开了大,也未必能胜。 但到了圣女这就不行了。 她的内力,出于资质,努力,时间等等原因,是不及她的师兄的。 若非如此,她也不至于拎着圣女夺亲身上了,躲后面发功当炮台不好么? 又战了一会。 这时,不要说张小乙了。 连锦天也腾出了手来,一个飞纵,陆地腾空,蹿到上面去,把铁笼子里的杨大小姐给解救下来。 那铁笼子,哪里当得住新月宝刀的狂劈重砍呢。 杨大小姐甫一落地,就甩开了锦天,盯上了一个圣教中人,施展轻功上去一脚就把人直接踢死,顺便发泄一下余怒,这才夺回了自己的爱剑,辟邪剑。 只是这位大小姐也就只能到此为止了。 她勉强提聚功力,杀一人足矣,再多就是有心无力了。 不过好在旁边有着锦天看顾于她,倒也是不错的。 至此。 圣教的败局已定了。 张小乙上前,给了锦天一个眼色。 锦天哪有不明白的。 二人双双提起刀,慢慢,慢慢,凝聚了气势,往刘一夫那作走去。 他们也不进攻,只是时而的提升气势,摆出一副下一刻就要出手的模样。 这是在旁边施加影响。 有此二人从旁影响。 被两个顶尖高手在旁边盯着。 圣女更是招式凌乱,气息不顺了。 如此一来,刘一夫自然更加的是得理不饶人,攻势如潮了。 第52章 蚕龙:最终之战 圣女落在了下风,失败几成必然。 但圣女仍然有自己的算计。 虽然,此前,她是万万没想到,自己苦心谋划,精心布局,这么一个大场面竟然拿不下区区三个人。还折损了至高王座和至尊王座。好在,至尊王座被自己抢救回来了,但连自己那个有毛病的师兄也给噶了,这就损失大了。 眼下要落败。 自己这里苦苦支撑。 总算,眼看至上王座带着至尊王座等残存的精英退走了。 这算是保留下圣教的最后一口元气。 那样的话,自己纵然是死,大约也是值了。 另外,她也看出来一些东西了。 哼。 毫无疑问,这三个人都是高手。 张小乙不说了,此人武功高且实战强,有着越战越强,甚至习惯性超水平发挥自身实力的能力。 这是一个临战的天才。 可惜——却是圣教的敌人。 正是此人,接连强杀至强王座和至高王座。 可见得此人的厉害了。 锦天也是挺厉害的。 之前,抓捕了杨大小姐那个女人。四大王座是对着他一个打。居然没有把他给收拾下来,反而让此人给逃掉了。 当时就该警惕的。 龙不与蛇居。 锦天这么强,这么难杀。 那他身边和他一起的人又能简单吗? 可惜,全教上下,都疏漏了这一点。 因为大意,所以才导致了至强王座的轻敌,结果被杀。 连至高王座也被袭击暗算了。 张小乙锦天如此。 那么,刘一夫又岂是简单之辈。 甚至有可能,他才是最强的,一个一直在隐藏自己实力的老六。 若非如此,她的师兄又岂会莫名其妙的死了。明明那么强,却一直搁那儿装! 现在正面交手。 她才明白,刘一夫隐藏得多厉害。 连她也挡不住了。 一不小心。 斜刺里飞来一剑。 只是一击,就是以点带面的击其一点以及其余。 剑气的震荡,剑意的冲击,真气如推山倒海,一波波翻腾涌上,让她苦不堪言。 周身布下的一丈护体罡气也是被波动了起来。 在这种时不时的震荡下,圣女难受的几乎想要吐出来。 但来不及。 刘一夫已经又攻了过来。 圣女眉眼一立,发起了狠。 她一把将一只圣女夺丢向刘一夫,争取了一丝空隙,供她拉开了距离。 这是个冒险。 她手持两把圣女夺才能堪堪与刘一夫的三把剑器为敌。现在丢了一把圣女夺,若再和刘一夫正面接战,一回合间怕不就要给劈中三五剑。 但现在她只能选择拼一把了。 谁也没想到,刘一夫,张小乙,这两个家伙在战斗中临阵突破啊,你这么搞不是开玩笑么。 圣女当然撑不住了。 更别说锦天张小乙两个高手在旁边一直难她制造压力。 这种行为可以说是缺了大德了。 一点武德都不讲啊。 这就差猫着在一旁偷袭了。 所以圣女眼见自己这边人撤了,她没了记挂,也就决定要拼一下子。 虽丢了一只圣女夺,但她仍然是要发挥内功优势。 之前说了。 天衣神功是一种偏完美的内功。 在杀伤性上,不是没有,但终究比一些特殊的要差一些。 所以。 天衣神功做为最顶尖的武学,它也是有增强杀伤力的秘术的。 之前的那个男子为什么不会? 他被囚禁了嘛。 神功之中的一些隐秘功夫,他并没有学到。 不过,即便如此,他的实力也在圣女之上的。 所以他也用不上。 但圣女却是要用了。 不用根本拼不过。 真正一接触才会明白刘一夫那步步紧逼不留余地的杀伐是多么的让人压力大增。 圣女强运神功。 天衣神功。 天罡霸烈! 刘一夫毫不退让。 只因,他自己已经退无可退。 他手舞腾蛟剑。 一剑劈出。 长剑从他掌中脱手飞出。 这是燕门剑法,第十三剑。 飞燕惊龙。 此之一剑,可以说是燕门剑法之中威力最大的一招。 不算燕燕于飞。 就是此之一招最为强劲。 这一剑迎面而上。 与圣女苦心孤诣的天罡霸烈对上。 嗤。 噗! 轰轰轰! 剑气与真气对轰。 原本,刘一夫这一剑是撑不下来的。 但是他有了突破啊。 在飞燕惊龙这一招中用上了击其一点以及其余的秘招。 这一下子反过来把圣女的天罡霸烈之余劲给点暴了。以至于圣女倾情一击,没有把她内功威力发挥出来,反而先在她自己这边炸开了。 这是一个巧合。 也是一种必然。 圣女经由此变故,终于明白大势不可违的道理,败局已定,回天无力了,走。 她施展轻功,不顾一切的选择了逃遁。 但是,即便是她想逃,也要问过刘一夫愿意不愿意。 刘一夫一收其余诸剑,手提腾蛟剑,脚下一跺,人也就跟着追了上去。 墙烂了。 地破了。 顶塌了。 这一座圣女殿已经面目全非。 嗖。 圣女从中飞出。 随后,是刘一夫。 圣女眼见,心中暗恨,脚下一错,扭腰发力,人已经往悬崖下飞坠而去。 她的天衣神功太全面了,完全可以凭虚凌空,虚空蹈步,配合她的轻功身法,和飞也似的。 但是刘一夫也不白给。 他的轻功,云龙九现,也是不得了的绝世神功。此之一功,乃是天下绝品,九天神行功的简化版。 不仅跑得快,轻功,借力,蹬萍渡水,凌空踩叶,全都不在话下。 所以他能够紧跟着圣女,不落于下。 说时迟,那时快。 也不知飞了多久。 人在急纵飞弛之时,是记不住时间短长的。 圣女来至一地。 她一挥手。 圣女夺插入墙中,翻手一拧,把墙给扯开了一个口子,又几掌扩大了洞口进了去其中。 刘一夫跟着进入,然后,吓一跳。 原来里面正好有一位黑长直的美妇。 圣女对那美妇道:“我予你自由,你替我杀了他,不,你吃了他都是行的。” 那女子根本连头也未转,只看着栅栏之外。她秀眉清目,一身清丽之色,细长的脖颈,在黑色的翻领袍子下,显得细白修长,有若天鹅。 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一绝世美女。 然则刘一夫和圣女都知道。 她是大妖。 是一开口就要了刘一夫三十斤血肉的大妖。 毫无疑问,敢于一上来要三十斤血肉,要说她没吃过人,根本不可能。 看得出来,圣女是拿她当成了一张底牌了。 原本还该有比留子。 但是。 国崩玉子太狡猾了。 她当着刘一夫的面,一只一只的收服比留子,显得这很难,至少不容易的样子。 好似收服比留子是一件需要很长时间精力的事。 结果当刘一夫他们进入副堡,进入了地宫的里层空间,这位立刻把比留子们都给收走了。 以至于圣女出来没发现一个比留子,只能来此释放大妖。 但是,大妖女子对于圣女的话丝毫也不予理睬。 刘一夫这才松了一口气。 他狰笑一下,提剑过去。 只是他动作仍然不敢放大,怕激怒了这个大妖。 圣女道:“母上蛛,你已经被困数百年了,难道就不想要自由吗?” 母上蛛,那尊大妖终于回看她一眼道:“你搞错了一件事,小姑娘,当年制住我的是公子小白,我承认他的实力,但不是你。至于自由,你杀得了我吗?反之,以我悠长的寿命,可以静观风云变化。瞧,你如此来求我,不就是你们先一步支撑不下去了么?当你们死尽死绝,当这里空寂无人,当你们蛇教覆灭,我难道不能重新自由么?你不会真以为,这错金丝剑意能封我一辈子吧?” “你——!!!” 圣女不由气之以极。 大妖笑了一下,又看了一眼刘一夫,吓得刘一夫忍不住又往后退了一步。 美女大妖母上蛛才道:“况且你恐怕不知道,我已经在此之前见到了此人,说来可惜了,这个人已经许下了诺言,他的这一身血肉,最终都将是我的,我又何必急着就吃他呢?毕竟,我要讲一下信誉嘛,先完成和他的约定,才好论及其余。真是对不起了你了。” 圣女恍然大悟。 这大妖,好生的奸猾。 看似什么都没做,一直没动,其实早已经暗自和外人勾结,私通款曲了。 以为这样就能灭掉我教吗? 休想。 圣女略一思忖。 忽然一指点在大妖的脚上。 她已经擅自把这个大妖身上的错金丝禁制给破除了。 然后才飞纵离开。 看到随后刘一夫追出,而大妖仍然毫无动静,终于忍不住暗哼了一声。 她终于输了。 原想放了大妖,说不得这大妖野性得到了释放,会忍不住的吞吃攻击刘一夫。哪知这个大妖竟然丝毫不为所动,真的对刘一夫视若无睹。 这才死了心。 先离开再说。 她这下一飞直接到了底层。 刘一夫紧紧跟着。 他知道此女不凡,一心要杀了此女,心思如此细腻的一个女人,若不能够控制她,未来不定要给自己添多少麻烦。 所以,他必杀之。 就这样。 二人一追一逃。 终究是逃的那一个占了些便宜。 刘一夫一时间竟然是追之不上。 但好在也没有跟丢。 不一会。 这个圣女子来到了一座宫顶。 她知道此地何为,也不多想,一脚将天顶踢破,落了下去。 刘一夫追及至此,才慢了下来。 他缓缓走了过去。 这才看见,圣女已经落在了一条怪物的头上。 毫无疑问。 那是蚕龙。 这是刘一夫此前就早已经看到过了的那条蚕龙。 显然。 这是圣女——最后的一张底牌了。 蚕龙显然很喜欢圣女。 它早就想要品尝她的味道了。 只是那位吊了起来的仍然在苦苦支撑,还轮不到圣女而已。但蚕龙不急,它知道,那个吊起来的已经时日无多了,她身上的味道,其精气已经快要渐至于无了。 就像一根甘蔗,快成渣滓了。 纵然还有一些残余的甜味儿,也是没剩下多少了。 反是这个圣女,鲜嫩到不行。 哪怕是她现在这样站在它的头上,都让蚕龙感到了一丝愉悦。 它当然听圣女的话了。 “杀了他!” 圣女如是说。 蚕龙也就立刻向刘一夫发动攻击。 虽然,蚕龙没有什么战斗手段,毕竟它还太过幼小,没有什么神通能力。 但即便如此,它也不是可以轻乎的。 蚕龙一张嘴,一股液体就向着刘一夫袭了过来。 刘一夫挥剑一扫。 挡是挡了下来。 但这并非好事。 这是蚕龙的消化液,连金属土石都能轻而易举的消化掉,让蚕龙什么都能吃。 对之于人,那自然是更加不成问题了。 不过,当蚕龙继续上去喷时,刘一夫不和它玩了。一个闪身就离开,显然,他的轻功十分厉害。 以他的轻功,自然是可以伤到蚕龙。 但,倘若蚕龙只知道吐口水,那也就那样了。 不过,正如蚕龙小瞧了刘一夫,此时刘一夫也小看了这条蚕龙。 随着几口消化液没有成功,蚕龙也知道了刘一夫的难缠。没想到这个小不点的东西这么不好对付呢。 或者说,他这么会跑,会逃。 所以。 噗呲。 它喷出了一条白线,往外一出,顿时蓬松开来,化成了一张网,当头罩面的落了下来。 如此突然,如此突兀,一网而下,竟是让刘一夫没有躲掉。 不过也对,老大的一张网了,这么大的一个蚕龙,它吐的丝网,那能是简单的? 更不要说,刘一夫战至如此,又穷追了一路,他也是需要缓上一口气的。可就是这么一缓,他给网住了,仅管他已经做出了反应,只有二尺,他就能从网的边缘逃出去。可既然没有逃出去,那就逃不了了,他终究还是给网住了。 一经网住,那蚕龙就不客气了。 为了防止刘一夫逃遁出去,它连连吐丝,白色的丝把刘一夫重重缠绕,网围住了一起。接着就要往它的口器里拖去。 若然如此,刘一夫进了它的腹里,必会在它强大的酸性胃液下,化为腐骨烂泥。 蚕龙的消化液,太恐怖了。 简直和地龙藤一样。 刘一夫自己就拥有地龙藤,他当然知道这玩意有多厉害。 正当他暗自焦急时。 救兵来了。 锦天带着杨大小姐来了。 当此之时,毫无二话,二人立刻动手。 杨大小姐拔剑冲向了圣女,二人一下战在一处,把她逼离了蚕龙之躯。 另一边锦天更是高高举起了新月宝刀。 对着蚕龙肥嫩的脖颈,一刀斩下。 第53章 六祭 t 第1章 将之要死 刘一夫终于得到了蛇王宝玉的真正使用方法,自然也就心满意足了。 不过,临走时,他又偷卷了一部分蚕龙的血肉。 这就有些贪心不足了。 没见母上蛛吃得正欢吗? 刘一夫的行为让母上蛛大为不满。 她立刻发动了咒术。 给刘一夫一个小小的教训。 咒印发动。 刘一夫后脖颈子处蜘蛛的烙印纹立刻流出了血迹,他只觉得寒意冲头,脑子发冰,意识几乎消散,顿时昏死过去。 张小乙见之不妙,也不敢逗留了,连忙把他带走。 于是众人皆退。 也不知过了几许良久。 圣女步生尘终是醒了过来。 她,又复活了。 一个人当然不可能死而复生。 所以,其实她是被人给救了。 步生尘先是一愣,但她很快就看到了玉生烟已经凉透了的尸体。毫无疑问,此时的玉生烟已经死透了,她的尸身不仅死透了,还干透了,人更是老得不成样子,皱皮一层叠在一层之上。 步生尘终于知道。 是玉生烟穷尽了功力,就像之前她救回至尊王座一样把她也给救下来了。 天衣神功核心是小天一线功,这是治命的神功,一个人,只要是身体没有坏掉,保持原好,不管怎么死的,用上小天一线,就能给你把人救回来。 但,玉生烟早已经是快要油尽灯枯的状态,她哪里还有多少功力。在这边救回了步生尘,那边也就静静的死了。 当然,她做这一切时,刘一夫他们已经因刘一夫的昏死而尽皆离开了。 不然,他们可不是不知道斩草除根这事儿。 别的不说,就说刘一夫便不可能放过她们的尸体。 步生尘忍不住心中大恸。 一向心性凉薄的她终于体会到了人间至悲。 那就是,哪怕你明明伤心至死,却因为这份伤心痛苦太大,大到你竟然连哭都哭不出来的地步。心里堵得要死,千言万语难述万一,却一滴泪也流不出,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就好像东西太多,门太小,所以反而挤在里面,拿不出来一样。 在她想哭却哭不出来时,她看到了一个人。 这人正在微笑,以极大的兴趣在看着自己。 当她痛苦不堪,欲哭无泪时,这个人露出了极大的满足感,这人十分的为此愉悦。 起初步生尘是生了杀心,想要杀了这人出气。至少,能这样做的话。 但她终于没有这么做。 因为这个在笑她的人是大妖母上蛛。 母上蛛被当年的公子小白以错金丝剑气剑意封印了起来。 她怎么可能不怒,不恨。 只是她是大妖,对报仇这种事有自己独到的方式。 杀人不是目的。 诛心才是。 要杀人诛心。 现在,看到这个不可一世的圣女如此模样,她的心里又岂能感觉不到愉悦?她太开心了。不仅吃了蚕龙这老大的一块肉,还能看这么一出的好戏。 步生尘看着这个已经吃饱了,露出娇佣状态,风华绝代的大妖母上蛛。 虽然真身是吓死一万人的大妖母上蛛。 但她的审美是正常的。 化形的人身实在是太漂亮了。 像个黑暗仙女。 即便是黑暗,也是一身的风骨,绝对的优雅。 “我要报仇。” 步生尘说。 母上蛛只是轻蔑的冷笑。 她淡淡道:“那你可要努力了,那个男人时间不多了,你恐怕杀不了他。” 刘一夫的状态,她一眼皆明。 自然是知道,刘一夫潜力将尽,他其实也是要时日无多了。现在的他,就像几年前的玉生烟。 都是一样的而已。 “我不怕,你在那个人身上下了咒印,我看到了,他脖颈后面有一个蜘蛛印子,所以我方才在上面要你出手杀他时你不干,因为你早已经标记好了他,不是么?” 母上蛛道:“你既然知道了,还要我帮你?你脑子莫不是坏掉了。” 步生尘跪了下来。 她把头磕得流了血。 对此,母上蛛仍然无动于衷。 她丝毫不在意这些。 之所以不躲,不走,只是想看步生尘接下来要怎么办而已。 步生尘笑了一下,道:“帮我报仇,我整个人都是你的,包括我的灵魂。” 母上蛛仍然不为所动。 步生尘道:“再加上我的孩子。我是个女人,我可以生孩子,生很多很多孩子,我一个不要,统统给你吃,好不好?” 母上蛛终于动容了。 “你……很有趣……有趣。” 母上蛛不是上当,不是馋步生尘生孩子给她吃,坦白说,吃小孩子是下等妖怪才干的事。她堂堂大妖,吃小孩子对她已经没有什么意义。 最多,鲜嫩而已。 但是,她又岂会是在意这点区区口腹之欲的人。 她喜欢的,还真是这种人类间相爱相杀的戏码。 人间,红尘俗事的种种精彩之处,正在于此。 哪怕。 步生尘与刘一夫之间无爱。 那不重要。 …… 刘一夫醒了。 他后颈流血。 毫无疑问,大妖母上蛛实力非同小可。 她真的在刘一夫的身体之上做了手脚。 被一头实力强到无法估计的大妖盯上,那可是非同小可的事。不要以为母上蛛这大妖不厉害,以为刘一夫拼下了一头狼王大妖就了不起。 不是的。 有的时候,人与人的差距,比人与狗还大。 同样的道理,即便同样是大妖,大妖之间的差距也是天差地远。 像狼王,连化形都未能成就,实是在给所谓大妖之名在抹黑。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其实只相当于拥有了大妖之力,而非是大妖之质。 和母上蛛这种秘法传承什么都有的大妖相比,那还是不要比了。 所以刘一夫现在已经沦落到和杨大小姐差不多的境地了。甚至还不如杨大小姐。 毕竟,蛇王宝玉在手。 秘法术也有了。 杨大小姐的问题很快就不是问题了。 而刘一夫,这才刚刚开始。 好在他的心态良好,倒也不记挂于心。 反而,一经稍好,他就决定,主动给杨大小姐先一步解决问题。 于是他们离开了魔鬼井。 首先。 他们需要小心翼翼地避开吉祥哥和胡颜巴克他们。 倒不是看不上吉祥哥的女人和女儿,而是刘一夫他们底线还是有的。 怎么能干那事呢? 做人嘛。 要有谱。 不能以为能干就去干。 什么事要干前,心里要有数。 他们来到草原,找到了洗地王杨杏。 虽然她表面不在乎。 可杨家的诅咒是实实在在的。 以前不上心,主要是觉得这事太难,不可能完成,不可能办到。没想到,这就要成了?她大喜之下就帮忙起来了。 别说,目前人手什么的,她的力量还在杨大小姐之上。 杨大小姐也看出来了。 这位杨氏女已经不甘愿当杨氏众多的分家之一了。 能自己干老大,为什么要回去当小的? 不过杨氏一族家大业大,少一个也没什么大不了。关键仍然是解决诅咒。 不得不说,在西方商路这地方,有钱真的是可以为所欲为。 只要你有钱,要几个人献命,完全不是问题。 因为困苦的生活,让很多人想要把命卖一个好价钱都难。 现在洗地王开了大价钱,这人真是沙漠中的活菩萨呀! 六个穷人心甘情愿的当了祭品。 当年。 蛇国大约也是这么搞,才强大起来的。 不过后来大约是蛇国有些贪得无厌了。 老这么搞,老这么搞。 穷得愿意死的毕竟有限。 当这有限的人用完了,自然就有人不愿意了。 蛇国无视这些人的意愿,终于招至处处反意,结果被新晋强大起来的象雄部给推翻了。 好在现在还有的搞。 以星辰之力为引,献上六条生魂。 如此才取悦了腾蛇真灵。 联系建立起来。 刘一夫终于发现蛇王宝玉的作用。 它就像一个座标。 所有和它建立联系的,通道都张开着。 有点多维空间的感觉。 有的是主动的,有的是被动的。 不管主动还是被动,蛇王宝玉都在通过这些联系汲取对方的灵性。 这种影响,是交互的。 也是不可逆的。 感觉,这蛇王宝玉中的腾蛇真灵就是个老六,一边安息静养,一边到处汲取灵能。 抱歉了。 这一次,我要的既然不是力量,也不是寿命。我要的是,关闭这颗蛇王宝玉,让它被封禁起来。 一开始。 蛇王宝玉收敛起来,回应响应,真的停止了一切联系。 但旋即里面的腾蛇真灵就反应过来,它上当了,怎么可能有人选择这种愿望? 它猛的要重新恢复。 但,迟了。 刘一夫目前虽然没有很好利用此物的方法,但他至少可以在这封印上再加一层春水大神的神力封印。 没错,普通的武功,内力,你就是大宗师,甚至天人来了,也没用。 但春水大神现在的神力,却是可以了。 虽然,仅仅只是封禁。 刘一夫松了口气。 一身的汗水。 这真是,大汗淋漓。 不过一切都是值得的。只此一枚蛇王宝玉就已经值回票价。此物,严格来说,在修仙者眼中,大概是算鸡肋的吧。 你不能说它不好,腾蛇的精魂真灵,那能是差的吗?但对于修仙者而言之,也就金丹期有用,但金丹期的想要炼制此物仍然比较费劲。可到了元婴期,就渐渐用不上了。 这就是尴尬。 所以知晓此物的,不能说没有,但没哪个愿意费那精神来取之此物。 很多东西,看似宝物,其实都因这或那的原因被弃了的。 不过对于刘一夫来说,还是值得的。 只是目前用不上,只能说是一种积累而已。 事情完成。 杨大小姐感觉到了一种轻松。 虽然已经发生的改变不了,但是对于她来说,最多以后双腿可能会残废,却至少不会成为蛇人了。至于成为了蛇人的,也会渐渐恢复本性,不至于一直疯狂到死了。更为重要的是,杨氏一族的下一代,是不用再承受如此的苦楚了。 所以杨大小姐想要回家。 她,离家太久了。 而锦天毫无疑问的选择跟她一起走。 二人一走,只剩下了刘一夫和张小乙。 两人只能有些失魂落魄的回了罗京。 罗京城,十分不对。 这里的警戒升级,武侯,城防军,大批量的出现在城中,来回的转着。 可能不时,就有一个人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被抓了起来。稍有反抗的,就被弩箭,网子对付,甚至当场格杀。 错非刘一夫和张小乙拥有万事司的职司牌子,也是要有不少麻烦。 但即便如此,也很乱。 在此乱象丛生之际,张小乙向刘一夫告别了。他并非回家,刘一夫知道,他又要去汇报任务了。看来,他以后不会再是自由之身了。 刘一夫感到了一阵心累。 他把自己收拾好了。 至少不能让自己老得太明显。 头发可以染黑。 面皮也可以用降术的药膏。 只是表面是光鲜了,但内里的空虚,也只有自己才知道了。 刘一夫也没有先回家。 家中,一群女人,说不得还要拉自己交公粮。与其如此,不如去看锦氏,她毕竟有了孩子。 刘一夫纵然再是凉薄,也要先去看一下她的。 锦氏仍然在小院之中。 她此时一人独居。 生意渐渐交由锦葵,当然还有白酒,地旁边 盯着,不怕有人动点子。 只有当她们拿不定的主意,才找锦氏来解决。 虽然城里有点乱。 但锦氏这里没问题。 刘一夫一来就看到了两个铁冠道门的小女冠在这里值守。虽是两个女子,但她们俱都配了一把利剑。 试问整个罗京,谁敢在此放肆! 当锦氏看到刘一夫是第一个来她这里时,不由露出动人的微笑。 二人合之于共好,也就不细说了。 终于。 一天过去。 锦氏苏醒。 感觉到男人仍在,不由再次笑了出来。 但,旋即,耳边传来刘一夫虽然轻淡却让她心寒的话。 “我的时间不多了。” 锦氏回身,一脸认真。 “你什么意思?” “我要死了……” …… 一阵沉默后,锦氏起来,抬腿一脚把刘一夫从榻上踢了下去。 “死,死,死,你既然说要死,为什么不立刻去死,我差你这一口气回来吗?” 锦氏才觉得爱情甜蜜,哪知这男人就要死了,这不是和她开玩笑么。她一个给人当柏奚的都没说要死,这个男人却要死了,果然,男人都是靠不住的。 如果一直没有,也就算了。 但有了再失去,这才是锦氏如此之怒的原因。 这一番怒火,气得她都后悔给了刘一夫一夜的甜蜜了。 刘一夫苦笑说道:“能活着谁又愿意死呢?只是我这次伤及本源,还被一尊大妖给盯上了,在我身上种下了诅咒,是不得不死的,不然,可能会连累到你们。” 锦氏皱眉,她的语气好了一些:“你也莫要说得好听,连累,你让那什么大妖到罗京来试试,看城里的铁冠道门会不会放任其放肆!” 第2章 求告无门 虽然如此之说。 但锦氏也是明白,一个人被别人给盯上的感觉,更不要说是一尊大妖。 纵是有铁冠道门在,能保佑你一辈子?就算能够保佑你一辈子,也能保佑你的子子孙孙么? 所以,她的声音才放缓了不少。 当然,倘若如此。 这份感情说不得就要变淡了。 刘一夫已经认识到锦氏的不简单,想到若是真与此女断了联系,未免可惜了些,就说道:“你也莫要太过难过担心,其实我既知此事,自然也是有了一番算计,该做的准备,我已经准备好了……” 说到这里,他停顿下来,然后说了一番话。 也正是这么一番话,才让锦氏止住了悲伤,她那颗灵敏的脑子又转动了起来。 刘一夫知道,锦氏聪明。 想要说服她,是真要有一些谋算的。普通的甜言蜜语可是不管用的。 锦氏听了刘一夫的话,发现虽然自己要面临刘一夫要死的这一尴尬。 但一来刘一夫的确是对她腹中的孩子做出了安排,二来刘一夫还给她自己暗指了一条路。 虽然,她仍然有些芥蒂。 不过毕竟也是一条路不是。 想到于此,她道:“我倒是不怀疑你的财力,你有钱的这件事知道的都知道。只是你如何保证那个叫林雷的人会听话的做你儿子的护道人?” 刘一夫笑道:“林雷这个人很简单的,喜欢钱而已。我没钱么?他要的是钱,给他就是,只要让我们孩子成长起来,一切都不是问题。反正,我到时会回来的,他若做的不好,我会和他算账的,他纵然不是为了自己,也是要为了自己的子孙后代着想的,不是么?” 林雷。 雷电法王石志坚的大徒弟。 一身的修为也算是不简单的。 曾经,刘一夫他们三人也是要合力才能胜之。 不过,他毕竟是一个人。 人,总有老去之时。 到时,他就得为自己的子孙后代考虑一二了。 虽然他是阴山派一脉,极有可能不娶妻生子,但是,他还有一个妹妹,在锦氏的手里,把她给安排上,又能有多难? 这让锦氏感觉好受了一些。 还有就是。 刘一夫承诺的永远在一起。 以锦氏为例。 就算刘一夫不死,和她在一起,又能生活多久? 终究,她仍然是要老,也会死的。 但倘若刘一夫的谋划成功,那二人就能长长久久的生存下去了。 如此一来,锦氏气也就消散了许多。 再有开始为以后的事忙碌起来。 这时。 张小乙来见公主。 公主仍然隐藏起来。 她在原来罗京已经被清理过的地下水道迷宫中。 这里曾是周建武所营造的场所。 周建武据之于此打造一个黑暗的地下世界。 不过因为当时的地下匪人抓了罗王的女儿小公主。 虽然,此地之上的旧势力已经被剿灭干净了。 但当年被掳走的公主殿下玩了一招灯下黑的技俩,重新据此作业。 会面之后。 公主严肃的告诉他。 “孙贵妃死了,那妖人看来怕是有些疯狂了,正在大兴大狱,以至于本宫不得不先躲在这里。” “公主委屈了。” “委屈谈不上,本宫不在意,不过有一件事很重要。朝廷现在首重边军,边军稳,天下定,但军费却有空缺。所以朝廷出售了国之重宝,五颗人鱼小明珠。此物原被余庆带回,后来又带去南方深水港,出水找外夷换钱。本来是想出售给法斯特人,麦林人也可以,现在,恐怕只有西斯廷人才能拿得出手了。” 张小乙好奇。 “这事余庆还没办好?” “这事原本应该是朝廷盯着的才对。但朝廷……你是懂的。有些人只怕是巴不得此事不成。余庆一人,独力难支。南方的情况更是复杂,所以,我想你去帮一下余庆。” “他……” 公主终于忍不住道:“他现在一颗心全在王姐永庆的身上。然而我的这位王姐她的身子是一天不如一天了,毕竟她抑郁得太久了,身体有些亏空。” 余庆带回了五颗人鱼小明珠。 只是这人鱼小明珠要换成了钱才有用。 所以余庆只能巴巴儿的到南方去。 但没想到,永庆公主的身子却是每况愈下,这让余庆还如何办正事? 事实上,余庆已然悄然返京,就投靠了公主的麾下。 可是现在公主也是需要解决此事。 张小乙道:“殿下需要我做什么?” 公主道:“其一,我需要永庆无事,其二我需要把小明珠换成钱。” 张小乙道:“永庆公主的事我也无可奈何,也许可以找老刘,刘一夫降术很厉害,他若要救一个人,应该是不成问题的。但我不敢打包票啊!至于换钱,我听说西斯廷人在南方群岛日进斗金,钱多的是,我们应该和他们商谈交易。但我……不行,我刚刚向你们推荐了老刘,这是明显得罪了他的,你们要想成事,还是找别人的好。” 对于刘一夫,张小乙有些忌惮。 他推荐了刘一夫,是他知道这货可能真的有办法,只看他愿不愿意罢了。 但大概率的,他其实是不愿意的。 所以从张小乙举荐刘一夫时,就算得罪了他。 既已得罪,又岂好再见? “刘一夫这个人,能为我用吗?” 公主问。 张小乙没说话。 公主以为刘一夫不会为自己所用,不由皱眉。 张小乙道:“他时间不多了。他,要死了。” 公主哑然。 她这才明白张小乙的苦衷。 好朋友要死了,他却要对方临死还要去做事。这实在是有些过了。 她忍不住问:“他怎么就要死了?” 张小乙叹息道:“他是一个降术师……这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降术师,真的很少有长寿者。 刘一夫即将要死,也就说得通了。 可惜原本白童子还想要利用此人呢。 不过,现在也仍然可以利用的。 公主沉默片刻道:“军费无论如何也要到手,一经到手我们就可以发动宫变,清君侧!” 公主选择了退上一步。 诚然。 救永庆公主很重要。 但是相比军费,那又什么都不是了。 张小乙这下果断说道:“我可以举荐于他,但我不能去说服他做这件事。” 张小乙很清楚,刘一夫要死了。 一个要死的人,他有很多事要做的,你这个时候要求他做事,这不是太残忍了吗? 张小乙和刘一夫是邻居,是兄弟,他背后推了一把刘一夫已经是极限了,却是终究做不到让刘一夫去做任务的事。 只是,这件事真的很重要。 公主现在,手中不缺少兵器甲胄,大罗历来积富,现在国家虽有动荡,但只要有了钱,一切都将不是问题。 军队可以用钱抚恤,粮草也可以用钱解决。 到时,清君侧。 纵然失败,也仍然可以引一支军队,徐图自保,再行计较。所以说,现在钱是最重要的。 晚上。 刘一夫终于回到家中。 这时,家中一片欢腾。 刘一夫安抚了家众,陷入沉思。 他要死了,可谁想到家中仍然有一群十多个的女人。这些女人不管怎么说,也是要安排一下的。只是,这些人,有些不好说。 原因是这些人曾经受到过很多迫害。 长时间的受到抑郁伤害,她们的心灵已经扭曲了。 刘一夫不经意间的对她们好,给予她们前所未有的轻松,这反而成了一种桎梏。 让她们不愿意离开自己。 假如一定要分离,反而可能有什么不好的事。 正在刘一夫思忖之时,他听到了动静。 有人踩踏了他的屋顶。 这还了得,简直是岂有此理。 刘一夫提起一把剑,一下子冲出去。 那人发现了刘一夫,也是拔剑相对。 黑夜中,二人如急风骤雨的交战。 手中长剑痛击在一起,发出乒乒乓乓的声音。 这一来,二人也都明白了一件事。 或者说,刘一夫明白了这件事。 对方是高手,并且武功擅守。 不如此,无法解释此人为何能接下自己如此之多的剑。 要知,虽然此时的刘一夫因为元气有亏所以剑法有些乏力,但在灵活技巧上是胜过往昔之——多矣。 所以综合实力并未有下降多少。 反之。 他的剑法速度在过去之上。 现在一直是快剑对击。 在这种高速高频率下,对方仍然接得住,这还简单吗? 并且,他从对方剑法中,感觉到了一些熟悉之感。 应该,这是之前自己已经见识到过了的剑法和人。 那么,是谁? 又对了几招。 刘一夫明白了。 忽然,他一冲。 一剑狂斩。 此之一剑,威力巨大。 对方一见 不由心折,知道轻易不可敌也,忙把身年一条披风扯下扔了过来。 在此军披风罩在刘一夫身上时,突然拔剑,斩。 银光灿烂。 这一剑,宛若如神。 滋啦。 披风破碎。 刘一夫却已经不在之其中,人早已经飞退了三丈之余。 饶是如此,仍然有一股锐利的剑气飞扑而来 刘一夫伸出了一根手指,凝聚真气,迎了上去。 剑气凝聚而不散。 虽然至终,还是被刘一夫一指头捏碎。 但刘一夫知道,对方剑法是极其凝炼的。原本就是一招内敛的剑法,却因为太强,而导致余波伤人。剑气在刘一夫手指上仍然留下了一条痕印。 伤口还颇深。 刘一夫却笑了起来。 他已经借由此之一剑认出了这个人。 “余兄,这么大晚上的,你怎么跟我开玩笑起来了?” 黑衣人一把扯下了蒙巾。 他正是余庆。 余庆把剑一收,道:“多有得罪,我此来,是想要有求于刘兄,只是听说刘兄有伤在身,所以就出手试探了一番。” 刘一夫是什么人,一听就不对劲。 “听说,你听谁说的?” “呃……” “张小乙!” 只一个停顿刘一夫就明白了。 在目前的罗京,知道他的事情,又会说出去的人,还能有谁? “这个,还请刘兄不要见怪!” 刘一夫不理他,转身要走。 余庆无奈,他左思右想,终于上前,拔剑。 刘一夫侧头:“你就是这样上门请求人帮忙的吗?” 余庆苦笑道:“只因我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我若是不这么做,还能怎么做,你说我做,只要能够帮到我,便是在下的这颗头颅,又何惜哉?” 刘一夫哪里不明白他的事。 “你来求我,无非是为了永庆公主。当年大罗的王上可能还在意她,但现在却是没有。她的身体又出问题了?你想我救她,那你知不知道她什么毛病?若有的救,朝廷自有太医大匠,又岂有救不了的,除非是药石无效,她已经快油尽灯枯了,这样的情况,你求我?求谁都是没有用的。不过若是有修仙者,也许只是一枚灵丹的事。” 刘一夫曾为永庆公主诊治,他知道,永庆公主身体早就有问题了。 这个永庆公主乃是普通人。 普通人,身体自然也就好不到哪儿去。 她前半生并不好,所嫁非人,不仅是一个没得感情的陌生人,还早死。 这边结婚,还没怎么着呢,这老公就死了,然后她就一直守寡。 从一个天真无邪的少女一下子变成了无人问津的寡妇。 此中落差,可以说是千般的滋味尽在心头。 一直的苦闷生活,让她早早的就抑郁过度了。 心脉郁结,又怎么能长寿呢? 所以,她早就沉疴在身。 然后又中了毒。 还是金蝎的奇毒。 这样一来,她的身体哪里能够受得了。 纵然是解了剧毒,也只是表面上好了而已。若是此后心情愉快,说不得能够再活二三年,但此后罗王八成又有什么说的,或根本没有什么说的,让她以为经此一劫可以和余庆在一起的想法破灭。 内心柔肠经此摧残,顿时又病倒了。 余庆对此无能为力,只能左右求告。 终是在小公主这里得了消息。 不管怎么样,他是一定要刘一夫帮他再给永庆公主看看的。 “我知道你是降术师,你一定有办法的,我知道你一定有法子的!” “那你知不知道,我就要死了,像我这样快死的人了,哪来的力量帮你救人?” 黑夜中。 二人对立。 刘一夫面无表情。 余庆一脸凄然。 他心中失意,无以言表,竟然反手抓剑就往自己的脖子上抹去。 爱意如斯乎。 只因永庆公主的病,他也是懒得再活下去了。 什么建功立业,相比公主,连生命也仿佛没了意义。 第3章 公主与三丽 刘一夫这一生见过的人也不算少的了。 可还真是没见过这种情种,居然当自己的面——自杀!? 刘一夫忙一招燕燕于飞挑开了他的剑,这才道:“你要死无所谓,但你不妨多等一段时间,倘若公主没死你就死了,那现在的公主该怎么办呢?哪怕公主要死了,你也要至少送好这最后一程吧!” 听了刘一夫的话,余庆也醒悟过来。他本是想要道谢,这是他的休养。但一思及公主的病情,刘一夫连见之未见,就果断拒绝了,终是忍不住悲从中来,跌撞而去。 送走了余庆,回去刘一夫也把众女叫了过来。 有些事,终归是要办的。 周秀屏,方湘玲,方稍玲,慕嫣等诸女坐满一堂,刘一夫才把话说了。 “我知道你们过往的苦难,时至如今,你们都没了家,也没了亲人……” 刘一夫知道,这些人有些有可能是有家有亲人的。但她们身处经历的事让她们已经回不去了,只能当自己死了。 不回去,可能还好,什么事也没有。 但若回去,不仅她们自己,便是曾经的亲人都要受到连累。 这世界就是如此残忍无情。 他心中悠悠一叹,终是说了出来。 “虽然这段时间大家相处愉快,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要死了,你们要商量个以后生活的办法。” 这些女人。 经历大变。 现在好不容易在缓慢的恢复,有些人脸上已经重新又有了来之不易的笑,但现在一下子都跳了起来。 她们怀疑,不信,甚至还有懂一点医术的上前给刘一夫检查身体。 终于,她们虽不确定,但至少知道,刘一夫的身体是有些不好的样子。身体元气不足,手冷脚冷,发根是白的,头发染过,皮肤变差了,眼角的细纹也一下子有些明显起来。 因为整体上看还不错,所以没什么。 但细一揪出,顿时处让众女痛哭起来。 她们才觉得生活可以活下去,又感到要死了。 终于。 她们一致决定,死。 真是意想不到。 因为刘一夫还没让她们重新喜欢上生活,她们仍然沉浸在过往受到的伤害中。这种伤害很重,绝不简单。即便是不幸的童年,也往往可能要用一生去治愈。 更何况她们经历的事。 即便是死,对于她们来说,更多的也是解脱。 就好像一个累了的人,只是想要睡觉而已。 她们没睡,是因为有了好看的节目提她们的神,并非她们的困意消失了。 如果没有了困意,那干嘛不睡呢? 一句话形容。 一群已经没有生趣的女人以为可以将就的活着,但最终仍然选择了死。 刘一夫有些无奈。 他发现这些女人有些缠上了他。 毫无疑问这些女人是有些惨,也因此对他这个照亮她们后半生生活的人有些执着。 这应该还有一个原因。 刘一夫是春水大神的代行。 随着他本人的实力提升,春水大神的神力增强,也就导致了刘一夫对于一些人,特别是异性的吸引力。 要知道。 春水大神的神力之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那些喜欢情情爱爱的痴男怨女提供的。 刘一夫的身上,当然有这种神力所造成的影响。 虽然轻微,但对于凡人的诱惑,不得不说,还是太强了。就连母上蛛这种大妖都愿意和他讨价还价,不然正常人哪里能够和母上蛛有商有量的说话? 母上蛛愿意和刘一夫说话,甚至做了一些特殊的交易,这本身就是一种影响。 神力还是很特殊的。 不说刘一夫对这些女人的安排。 小公主已经得知了消息。 此时。 张小乙不在。 小公主知道他不想再出卖刘一夫,干脆打发了他去训练一支精锐,以便用之于未来的夺宫之变。 此外。 虽吸收了张小乙,可一时之间,仍然不能算他为自己的心腹,有些事,该瞒还是要瞒着的。 所以。 她要问计的是——它。 一个在襁褓中的婴儿。 “余庆和刘一夫关系不熟,他说服不了刘一夫,我们引不动此人为我做事啊。” “看来我当天算计错了……” 这个婴儿用精神力直接和公主说话。 它眼睛半睁半闭的眯微着。 一道声音却在公主的脑海中直接响起。 “我本以为我不行了,想要此人日后为你所用,哪知人算终究不如天算,天意如刀岂为人料,这个人的修炼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些,我走到最后一步,没想到他竟然也到了这一步,真是想不到,想不到。” “不过事已至此,我们已经没有退路了,只能往前拼一步,当初,我们的计算中有些对不起三丽,看来,你要去找三丽道一个歉了。” 公主感到一阵胸闷。 每一个人,在其一生中,或多或少,有些事是很难过去的。比如父母早死,父母离婚,从小被欺负,被遗弃,小时受到的伤害,经遇的一些特殊的事,能让人记一辈子的事,甚至比如一些千金大小姐,从小山珍海味的,却沉迷于一碗什么都没有的白粥。 诸如此类。 公主也有。 曾经,她以为,对于她来说最难忘的是小时候的事,有人想要谋害她,让她有家也回不去,明明被救了下来,却只能在外,被一些亲随的重臣。培养,保护,过着她以为很苦的生活。 那,大约就是她以为的黑暗了。 直到。 三丽。 这是她原本身边的一个宫女,和她一起生活的,但长时间的在一起,她已经当她是好姐妹了。 直到,按计划,这个小姐妹被送走了。 走就走吧。 可后来发生的事,她也不敢想。 罗三丽成了一枚弃子。 她被抛了出去。 然后在周建武的算计下成为了一个没有人敢于直视之的怪物。 是的。 一个女孩子,最重要的,就是脸了。 偏偏她毁容毁得几乎是空前绝后。 这让她不得不戴上了口罩才能生活。 曾经的爱情也因此消散。 她再也不敢想自己的爱情。 这一切。 公主可以制止。 但最终她都选择了放弃,听之,任之。 哪怕是曾经的朋友,但对于一个公主来说,她只是一个下人而已,了不起关系好点罢了。但那也是下人。下人,为了主人,为了她这个公主,受点委屈,怎么了? 至少。 曾经。 她是这么想的。 直到她看到了三丽的脸。 那时才明白,三丽经受的事,对之于她到底意味着什么。 她知道。 倘若是自己,面临了这种遭遇,那是宁可自己死掉的。 她愿意死,也不要经受这种事。 所以。 对之于她,这件事已经取代了她。小时候的事情,成了她心中的梦魇。 好在,三丽目前虽然不堪,却仍然在这位公主的掌控之中。 不过。 时至于此。 此时的三丽还是从前的三丽吗? 她还是当初那个牵着十只大狗到处溜达打猎游戏玩闹一片赤诚心府的女孩吗? 不是了。 此时的三丽,住在幽暗的地下室。 她喜欢阴暗的环境。 哪怕这其实不好。 她每天,经常,都需要运转功力,把在这地下室之中的小动物给杀死,即便她已经在这住处播撒了很多的杀虫毒药,也仍然要如此重复。 懂的都明白。 幽暗的环境,地下室,总是容易滋生出一些虫子。 哪怕三丽现在已经丑陋不堪,也仍然不喜欢虫子的环境。 经常的,她除了任务,就是在这里面发呆。 看起来没什么变化。 但靠近她的人都知道,她在任务中越来越疯狂,也越来越变态。 从以前简单的完成任务,到了喜欢虐杀对象。只有类似于她的女孩,才会得到她的悲悯,给她们一个痛快。 还有一点。 她的饮食也有些变了。 除了喜欢喝葡萄酒,更是喜欢吃生肉。 口味渐渐有些西极化。 正当她享受宁静时,有人来了。 最初,她以为是邱未明。 此人已经被周健武盯上。 没法子。 孙贵妃之死,这个锅他得要背上,是他一手布置安排孙贵妃的防护工作。哪怕他其实尽力了,但孙贵妃死了是事实,所以他不背也得背上这口大锅。 所以他暗中组建了刺客团。 继续为公主做阴暗的事情。 在这个刺客团里,人人都是工具。 唯有一个人例外。 她是邱未明也无法左右的人。 她就是三丽。 但是现在,来的这人不是邱未明。 这让三丽警惕起来。 不过,旋即,她就心计张开了嘴。 好在,此时,她仍然戴着口罩。 于是,想到了自己的嘴,她心下一恨,也就转过了身去。 先是沉默。 然后。 公主说。 “抱歉。” “倒也不必。” 三丽很快的回应。 但不是熟络,而是一种烫了想要远离的反应。 “我知道,这件事对你有影响,其实我也不好受,心里一直很难受,甚至,人都不敢来见你。” 三丽回身。 她的目光一下子冷了起来。 “所以,你有什么事要我去做?” 现在的三丽,已经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白了,她已经学会把一个人往坏处想了。当公主跑来对她说抱歉,那毫无疑问这是有事需要了自己。否则从前不闻不问的,为什么现在却是上门来了? 突然良心发现? 三丽只想笑。 她不介意成为公主的替身,也不介意为了公主效死,但是,公主她们的算计让她在已经得。到幸福时却错手失去,此后一直享受着无边的痛苦。 这种痛苦,几人能够明白? 这是跑过来对她说一句抱歉就能算了的吗? 开什么玩笑。 就算她是一介下人,啥也不是,也不代表她就没想法,是个任人摆布不知埋怨的木偶。 “三丽,我知道我对不起你,不过我今天来说的这事对你也有好处的。我想你找一个人。” 三丽看她。 一言不发。 公主索性直言。 “我要你去找刘一夫。” 锵! 在三丽手臂上,两截臂刃,也叫拳爪,从中弹了出来,超过手掌大约尺许距离。 此时的三丽。 刘一夫三个字就是她心中的禁忌。 对于刘一夫,她岂有不想见的道理! 虽然她挺恨刘一夫身边一下子多出来的那些女人,甚至她还知道锦氏的事情。 她恨么? 当然。 却是一切都无可奈何。 原本,拥有这些的该是她。 但她——恨啊。 暗中,她也只敢于在角落里偷偷瞧刘一夫几眼。还要注意,不能一直盯着瞧,得要像旁人一样,不经意见看一眼,不能一直盯着不动。不然的话以刘一夫的武功,很轻松就能发现她了。 第一次她就犯了这错误,以至于让张小乙知道了这件事。 没想到。 现在公主来了,一上来就撕开她的伤口往上面抹一大把盐。 这怎么不让她愤怒呢? “住手!” “放肆!” 在公主身后,原本隐藏的几个人也跳出来了。 最着名的白家姐妹不在,那是公主的暗手,非到必要时刻,她不会出动那两个人。 但米家姐妹,党家姐妹,还有一直以秘术暗藏在公主影子里的邱姑娘——这都是三丽越不过去的障碍。 以她之能,也许能对付一个。 但两个就勉强了。 而在这里,有五个人暗中保护公主的安全。 所以三丽最终只能把怒火压下。 公主摆了下手。 护卫们一下子消失,仿佛方才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我知道你心里想必是恨极了的。往事已矣,我也不再说什么了。不过,有一件事你大约是不知道的,刘一夫,快要死了。” 此言一出,三丽一下子怔住。 好一会她才生出反应。 “不可能,怎么会?他明明一直都没事的,怎么会突然就要死了?你胡说!” “我没有胡说,这件事,是由刘一夫的好朋友,张小乙亲口告诉我的,他证实的事总不能也是假的吧。” 三丽怎么会不知道。 张小乙是刘一夫不多的朋友。 他说的就当就是真的了。 只是。 她柳眉一竖,有些怒意道:“张小乙出卖了刘一夫,把他的情报告诉了你?” 公主摇头。 “你不该这么想的,张小乙说了与不说都是一样的,你也不想等到他死掉了之后才知道这件事吧。至少,你现在不是知道了此事么?” 这下。 轮到三丽对此沉默了。 第4章 公主:前来拜访 沉默,本身就是一种态度。 相处有日,经过衡量,公主也算明白了几分三丽的心思。 毫无疑问,时至今日,三丽也未曾放下自己曾经的感情。 但出于自卑,和对未知的恐惧,让她驻足不前,踯躅于其中。 她宁可躲在这里一个人于暗处痛苦,悲伤,难过,流泪,怀恨,也不敢去面对曾经她所倾慕的那个人。 对于她来说,那个人的存在已经是她仅有的光了,她不希望万一连这光也没有了。至少,现在,她于此地,还可以慢慢的幻想,假如,可能,也许之类的事情,以此度日。可若是一切幻想都破灭了,对于她来说简直是天倾地覆。 坦白说。 公主殿下很不理解这种感情。 没有设身处地之置于此,她无法对此之事产生共情。自然,也就不能理解了。 但她只要一想到三丽的脸,却又好似有些明白了。 “我可以帮你,让刘一夫来见你,甚至还可以试探于他的心意,你的确不想他看见你现在的样子,但你也一定不想他彻底忘掉了你吧?” 公主的话,激起了三丽的心绪。 她急切道:“不,不要去找他,我不想让他见我现在的样子,你也不要试探他,我知道人是经不起试探的,我不想连现在的一点念想也没了!” 果然。 公主笑了。 她就知道。 三丽还是那个三丽。 一个人的想法,只要仍然能被她猜到,她就能左右于这个人。 “可是,你知道的,他要死了,你想等他死后,才去坟前见他吗?甚至,他可能连块坟地也没有。你知道他曾经干的是什么,所以他可能不给自己造坟。” 这下,三丽僵住了。 如果刘一夫没事,那说什么她也不想去见刘一夫。但倘若刘一夫要死了,她又岂忍于一面都不去见? “好了,这事交给我,你放心,我一定会把此事办妥的,算我对你的赎罪罢了。” 说完,公主就离开了。 三丽看着公主走了,忽然回身。 她悄悄从自己腹部摸出了一本书。 这是一本只有几片页薄皮子的书。 这是一本——用人皮制成的书。 人皮甚薄,用了药,所以不会干裂,始终是暗黄的颜色。 在这本书上,有几个封面上的字。 纵然是极其古老的文字,但这么长时间了,三丽仍然是找人慢慢了解了这是什么意思。 没人知道,她找这书有多难。 但她终究是成功了。 找到之后,更是一刻也不放弃,一直是贴身于放置的。 只是,她一直疑思重重。 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毕竟,不死,这种事怎么可能。 这书名字是——谷神经。 也许是三丽释译问题。 它也有可能是谷道神经。 据书中所说,得此书,寻玄牝真解,二功合修,即可不老不死。 这倒是有些可能。 在宫中时间,三丽知道,宫中有暗藏的凤凰宝典,此之一功就是出自神水宫。 哪怕男人修炼,也会因此变成女人的奇功绝艺。 但此之一功仍然不是神水宫的核心。 神水宫宁可献出此秘籍,也经绝不会献出这玄牝真解。 原因就是玄牝真解,修炼之后,能让一个人青春永驻,直至老死散功,才会返还原本的模样。 也就是说直至于此这个人才会老。 而谷道神经就不一样了。 它直指的核心乃是一个——不死。 不死啊,谁不想要呢? 但此之一功修炼起来却不是那么简单的。需要有一定的悟性,大多数人得之看都看不明白,更不要说修炼了。 一个字——难!古字今难译,译出来也未必就是这个字的正意。就算字看明白了,也难明白其中的意思,看得和天书一样。 明明字都认得了,组成一起了就又认不出来了,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谷道驻神明乱七八糟的。 谁能看明白? 这也是周健武虽然得此神功,却没有修炼的原因。 他的选修,其实是谷道神经的杂篇,护道功法,秽气大术。 不过,任他怎么也想不到吧。 他私藏起来的这谷道神经已经让三丽发现偷得了。 只是她一直觉得此物不知该要怎么去处理才好。 因为她也学不了,不懂,不明白。 非要知识博学至极的人才能有所悟吧。 三丽忍不住想,也许——刘一夫可以。 却说数日后。 刘一夫已经处理了很多。 他把一部分产业直接交给了白酒,仍然像从前一样经营。但这笔产业的最终,是给他孩子的。 毕竟,锦氏的财产虽多,但他还真不至于去觊觎。 正如一个人钱多了,也就不在意别人盘子上的那些硬币。不能说锦氏没钱,钱少,而是和刘一夫积聚在手里的几座宝藏堆起来的山相比,那也就不算什么了。 更重要是,锦氏的钱只是俗物,赚起来不难。而刘一夫的财宝,有大量,不,是海量的古董,随着时间,只会越来越值钱。换而言之,刘一夫甚至不需要做生意,只是这么静静的等着,他的钱也会自己主动增值,都不需要他费一丁点的心思。 当然,也不是让白酒白干。 白酒精明过人,你倘若跟她耍主眼子,反而不好。倒不如当成锣对面鼓说清楚明白了反而更好。 她本性也是豪爽之人,不会在意这些麻烦的。 再就是给锦氏一些他的资产,是给他孩子留下的。 同时,他找了林雷。 林雷此时就在锦记的楼里。 他包了一间房,反正是保费的,住在这里面,主要是保护锦楼的治安。 毕竟,现在不是比较乱么。 锦楼之上,日进斗金,摆放了很多值钱的东西,没有一个高手坐镇,还真是让人不放心呢。 说起林雷这个人,简单。 不要和他谈交情。 对于他来说,犹之如父子之情的师徒关系都是脆弱不堪的,哪还有什么情。一切还是向钱看吧。 他这个人也就简单了下来。 拿钱说话。 有钱什么都是好办。 没钱,那就不要和我说话。 对于他来说,刘一夫当然是情比金坚的生死之交了。 听了刘一夫的话,也就没二话说的拍胸脯答应下来。 甚至,他还想把妹妹嫁给刘一夫。 直到刘一夫说他可能要死了,还是热情不改。 大约是想要刘一夫的遗产了。 但刘一夫又哪可能不了解他,当即是拒绝了。 好在林雷总算有底线,他虽有实力,却也不好和此时的刘一夫放肆。他已经感觉到了,这个刘一夫,不知吃了什么,武功又别人的母亲进步了。 现在他已经没有那种能够压制刘一夫的感觉了,反而,心中隐隐生出惊忌之心。 再说他也算薄有身家。 既然口袋里有钱,那良知品德也就不妨多一点点了。 处理这些,刘一夫就回自己家。 甚至,他还写了一张遗嘱。 在他死后,他这间书店,这房产,都会留给对面的莫小米。 原因很简单。 他已经感觉到莫小米对他的一丝情愫。 虽然淡,但的确是——有。 要知道,莫小米这孩子可不简单。 她看起来大大咧咧,其实是这座罗京城的地下孩子王。这里的孩子,基本都是听莫小米,米老大,莫大姐,小米姐的命令。 莫小米一支穿云箭,立马能跑来一百多个孩子。 像这样性格极其男性化的小丫头,竟也在暗中对刘一夫有了一丝意思。 当然。 刘一夫明白。 毫无疑问这不是他的魅力。 而是春水大神加之于他身上的影响。 春水大神原本神力低微细弱,是弱小神,但幸运的是拥有正神的位格,大小不小是天地承认的神明。 正是如此,她本身亦有气运。 所以,即便是强大如浩瀚女王这样的人想要夺舍之,亦是失败了。 反而把大量本源都白白便宜了春水大神。这导致了春水大神一波作的肥了起来。 不敢说成为了中等神力的大神。但也从弱小变成了一级神,或者说是初级正神,并且是初级中巅峰状态的初级神。 严格意义上说也算一波儿肥,强大起来了。 这意味着,原本的春水大神很容易就掉格,很脆弱,容易被对付。但现在,纵然刘一夫死了,它也依然能够存在。 只不过是会弱一下子而已。 又不是恢复不过来。 可春水大神实力强了,就会对刘一夫造成影响。 影响这东西,是双方面的。 你在凝视深渊,深渊亦在凝视着你。 毫无疑问,刘一夫也在时刻被春水大神影响着。 代表就是,刘一夫这越来越强烈的女人缘了。 现在,刘一夫做的,就是准备工作。 原本他还打算给自己打一口好点的棺材来的。 他手上灵材不缺。 一口好棺,还是可以有的。 但是他最终还是放弃了。 都要死了,尸体也决定了,不需要给留下,直接送给母上蛛嚼吃,那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正值于此。 从地面上,一个人影浮现,跳出,当头就是一剑。 这一剑快捷无比,有一种流光掠影的闪动。 如果是普通人,大约什么反应也没有,头掉了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但刘一夫已经今非昔比了。 他也许并不能算一个宗师。 但他的实力已经到了宗师之境。 所以只是一瞬间,腾蛟剑在手,也就接下了,同时展开反击,长剑连削带抹,周游盘绕,对着此女的脖子就去了。 的确,刘一夫武功现在上来了,出于一些原因,境界不行,但境界和战力是两个回事。错非他失去很多,此刻只会更强。 所以,他并没有一下子制住此女。 但,旋即就有人来了。 是两个冰雪般的秀丽少女。 这对少女,宛如一个人,是一对双胞胎姐妹花,虽则如此,但使用的剑法却是犀利之极,好好一对双胞胎姐妹花,走的竟然是刺客武功的路子。 不过这倒也对。 年轻的女孩子,不走轻快灵巧的武功路子又该如何?倘若想要增求一些的威力,自然是走刺客之道,快准狠比较好。 否则两个如此漂亮的小女孩,那不是杀人,那是跳舞。 但即便是这两个清丽的少女以快准狠之道出手也是奈何不了刘一夫。此时的刘一夫认真说起来接触武功也就二三年。但已经积累起了无数的经验,更是经历过生死考验和极限的战斗。 这一切已经把他导致堆积成了一个武道上的老狐狸,又岂是这两个少女可以偷袭得手的。 刘一夫手一抹就又是一把剑。 金龙宝剑在手。 虽然金龙宝剑暂时没能发挥出特性,这两个女孩是正常人类,不是什么妖邪鬼魅,自然不起作用的。 但就是这样,刘一夫以快对快。 闪电霹雳剑法施展的呼啸带风。 仅是剑风就在二女脸颊上留下了一抹剑痕,差点就要破相了。 两个不够,又来了两个。 加上之前从阴影中钻出来的一个,这就是五个人了。 纵然是五个人,也是依然奈何不了刘一夫。 因为刘一夫已经不是普通的刘一夫了。 经历了狼王,圣教的神秘大师兄,圣女之战,还有,诛杀蚕龙。 这一切的磨砺让刘一夫已经给锻炼出来了。说大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有些夸张。 毕竟真没有一座大山在他面前崩掉过。 真实反应,无从得知。 但是。 经历过那些大场面,这区区五个人的攻击,偷袭,已经不被他放在眼里了。 一抹腰。 不仅白骨骷髅剑出来,连白龙也被他唤出。 他以一而御使四把剑。 两把在手,两把被他以左右手法使用出了燕燕于飞,离手剑势,顿时是剑光霍无生风雷,一人四剑压五人。 这时,暗中之人终于忍不住了。 不错。 这个人,正是公主殿下。 此际,她身边仍然有高手未出。 她可以出。 只是自己这边一连出四个人都压不住对方,纵然自己出五个人,六个人,就能行了么?再说,到时就算胜了又能起什么用?已经达不成。她想要的吓马威效果了。 按自己的情报资料,此人武功应该最差呀?怎么这感觉比张小乙还猛地说! 只是事至于此,多言无益。 还是先收手了算了。 一念于此,她就跳出来了。 虽然她口呼住手。 但仍然是一掌拍了出去。 正是这一掌,逼退了刘一夫,也把众人分了开来。 得益于此掌,公主至少明白。 刘一夫的确有问题。 他剑法能一人四剑压五人。 这种功力,却不敢接自己一掌。 这说明他的确是身子亏虚。 内力起码是有些浮动了。 第5章 刹那的拥抱 小公主现身。 她仍然是一副妙龄少女的模样,只是蒙了轻薄纱巾的面,倒也是不奇,至少短时间内,她是没有摘下蒙巾的想法。 人在江湖行走。 不止一个师父教过她。 生死为大,安全第一。 为了安全,只是习惯于去蒙面,真没有什么的。 但是。 她道:“你应该是认识我的哦?” 说着她看了一眼门边。 那里。 是刘一夫的女人。 以周秀屏为首的一二十人的女子,她们纷纷操刀提剑,是想要过来助战的。 但最终她们一人也没有来动手。 不是她们不想。 而是一个人站在那里把她们全都拦了下来。 这仅是一个人。 但身上沙场气息却是极重的。 虽为女子,斗笠蒙面。 可就凭她腰侧的那一把刀,就把诸女给尽数拦住了。 这倒也是没办法。 刘一夫知道。 周秀屏诸女,曾经也豪情万丈过,也曾有很高的胆气,可那是曾经,那是从前。 虽则她们早早已经让刘一夫给救出来好吃好喝的养到了现在,但先气一失,这影响甚大,不是说想什么时候恢复就能恢复,也不是说要多久时间就能好了。 过往的不幸,压一个人一辈子都是正常的。 所以这些女人心意是有的,却俱都胆气不足。 这才被这个女人一己之力拦了下来。 倘若诸女真正发挥实力,想要杀了此女夸张了,但想冲出来却是容易的。 “主人,我们……” 女人们都很难过。 她们太没用了。 虽然一个个仍然身怀武功,但其实她们心里明白,她们大多是废了的。 她们早已经从过去跃马江湖的侠女,变成了只会在榻上讨好男人的女人。 虽然她们很愿意讨好刘一夫,却对自己帮不到忙,伸不出手感到了羞耻。 “好了,没事,这是一位从前的朋友,来和我开个玩笑而已,你们退下吧。” 刘一夫一边说一边使出眼色。 诸女不甘的退下。 一个人说。 “我们什么忙也帮不到主人,还不如死了算了。” “死了可以让主人把我们变成材料,还能使用。” “材料的话,室女最好,我们……已经不够资格了。” “可以做尸姬,我记得,主人有炼尸之术呢。” “不要说了,”大姐周秀屏这时站出来说话了:“你们的事我会和主人说的,但不要私下里自作主张,以免给主人添麻烦,炼尸也是需要时间功夫的,但主人现在貌似很忙……” 周秀屏。 她是诸女之中比较惨的一个人。 她丈夫被杀。 死前自然是诸多的羞辱和折磨。 然后是她的儿子,也是同样的下场 最后她一心护着的女儿也被折磨死了。 她早就心存死志了。 只是她一直不甘心,总想至少杀一个复仇,自己不能白白的死掉。 如此才在最困难的时候熬了下来。 曾经,她也想过仇既已结,何莫如死。 但不知怎么的,她在刘一夫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感觉。 这刘一夫,年龄像她丈夫,相貌又似她儿子,是故一时就没死。 现在,是真心的认了个主人了。 她总想为刘一夫真心实意的做些什么。 至少,眼下,先把诸女安抚住。 刘一夫正有事呢,可不能在这时给他添了乱。 一众女子来到了公主身后。 有的人胸膛起伏,仍然有些不甘心。 她们被公主苦心培养,训练,现在五个人却对付不了一个人,怎么可能甘心。 “无事不登三宝殿,你们来找我,是有什么事么?” “当然是找你帮忙办事了。” “那可不巧了,我已经累了很久了,最近想要好好休息一下,有事的话你们找别人吧。” 公主哼地笑了。 她漫步于院中。 软底的鞋子在草泥地上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此时,这里四周一切都给控制住了。和以往不同,投靠于她的人也越来越多,处在暗中的她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和那个人一样,在掌控一切。 忽然,她转头,看着周秀屏诸女,然后说道:“我记得,你家里,最初的那个人,可不在这儿了,怎么,诺大一个人丢了,你从此就不闻不问了么?” 她摇着头,有装出悲悯的模样。 “有了新欢忘旧人,亏得那傻的对你仍然一往情深,当真是不值得,唉,何其浅薄哉!?” 对于那个人。 刘一夫怎么可能忘记。 曾几何时。 他是真的想要对那个热情的女孩,一生一世一双人的。 真挚的感情,他也曾有过的。 刘一夫不会忘记。 在他初至罗京之时,他啥也不是,降术还没入门,武功更是什么都不会,所以在当时,年过四十的他只是一个貌不惊人普普通通的男人,一个胖子。 和三丽接触之时,他也是仍然,普普通通。 直到后来,他降术入门,又在张小乙的帮助下习武,这才变了模样。 当时,他才和三丽有了感情。 刘一夫觉得那是真正的情投意合。 当时的他,变化不大的。 而在那时,三丽却是一个年轻的,活泼的,拥有健康肤色,光滑的肌肤,修长的大腿,那身材就不要提了,绝对完美。 刘一夫当然是喜欢的。 可是,只是突然一次任务后,她就不见了。张小乙暗示,这是朝廷的事,有政治原因在其中。 刘一夫终于选择了放弃。 不然还能怎么办? 和朝廷对抗? 一个人吃多少饭,自己的斤两,要心里有数,别不知好歹,在罗京,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你以为你强了,有点力量了,可当你真和一个国家对上时,你的生命就处于倒计时之中了,就算,你可以保得一命,逃出生天,往后的余生也是在动荡不安中,除非你选择到深山老林里过日子。 刘一夫最终也就只得放弃了。 痛苦吗? 难过吗? 当然的。 可又能怎么办呢? 刘一夫也只能安慰自己。 相见不如怀念。 这样记挂着,在心里留下一丝遗憾,也挺好的。 不过。 这个女人说起了三丽。 刘一夫沉声道:“她在哪里?” 公主没有直言,她需要试探,摸索。 “她现在过得很不好,有一件事你可能意想不到,她毁容了,整个人都陷于悲苦之中,甚至于都不敢来见你,你应该明白,一个女人的容貌对之于她有多么重要。并且,她还十分担心,她的样子若是出现在了你的面前,你无法接受怎么办?到时,怕是连最后的一点念想也没了。倘若她发现你对她呕吐恶心,她只怕是愿意死掉的。” 刘一夫哼了一声。 他是人精,岂有听不出公主话语之中的言外之意。 “你放心,我不会嫌弃她的。” “这可不好说,从是没见她的模样是什么样的,你不会以为只是瞎只眼,掉个鼻子或烂了一块皮那么简单吧!” 刘一夫一滞。 他还真不确定自己会举嫌弃三丽。 倘若三丽的头又肿又大,脓包肿大,烂水横流,他心理承受力再强也受不了。 不过,旋即他就笑了。 因为他想到了一件事。 他是一个要死的人啊。 他都要死了,还有什么事是接受不了的呢? “她在哪里,你要说便说,要是不说便离开好了。” 公主有些讶然。 她想了想道:“她的脸上,整个嘴巴都烂掉了。” “那不重要,她在哪里。” “我需要征得她的同意。” “好,快去。” 公主离开。 一开始她有些不明白。 不应该啊,怎么这么平静? 这太不正常了。 不过细之一想,却又有些明白了。 刘一夫是一个将死之人,他本源亏空,已经到了快极限的地步。所以他才会把一切都那么看得开。因为这死亡也是他早有的意思。 有了此点认知,她也就给了刘一夫一个地址。 当然不可能在三丽的地下室见面。 所约之地,是城外的林子里。 夜寒雾重,倒是便于出城。 刘一夫飞出城去,很快就到了北城的林子区外。 他以降术问神之法,往林中之里走去。 林中。 自然也有些阴暗的东西。 不过那些东西都比较弱小,强大的早被清理掉了,剩余的皆都回避了。 毕竟,罗京乃是一国之首,自然是要注意安全的。 更重要的是,三丽此时身上正自散发着一种气机,影响了那些东西。 不要小瞧秽气大术。 此之一术威能巨大,可以污染灵智,以增破坏,是极其恐怖的邪恶能量。 三丽至今没有变态,只是因为曾经的她太善良了。 不然,她也早被影响了。 可即便如此,她也渐渐有了一些心眼子了。不是从前那个天真纯良的女孩了。 此刻的她,心潮起伏,思绪万千。 她渴望与刘一夫重新认识,相知相识,仍然有感情。但她委实是对自己的脸没有信心。 要知道,这不是破了块皮,起了个藓,长了红斑,有了水痘,或别的什么。 是她整个下巴嘴巴都烂掉了。 面对这样的一张脸,几人能无动于衷。 就算是她自己,也一直无法直视的。 只是,她一想到刘一夫时间无多,其人快要死了,就有些挪不动脚步了,即便她知道公主另有其意,也不得不按她的算计来到此处,等刘一夫到来。 其实她是提前了。 只因她终究是忍不住的。 想见一个人,自然会更早一些,更主动一些。 夜风。 寒月。 刘一夫施展了轻功,其人若龙,脚踏树冠,足点薄叶,轻掠纵驰。他飞奔得急,正如他对三丽的思念。倘若人生平淡,他必然是要娶三丽的。 只是毕竟错过了,也让他心中冲动了。 坦白说,虽然刘一夫现在拥有好几座的财宝山,武功也是宗师一流,与之当年实在是不可同日而语,但究其本质,他仍然知道自己是什么。 一个走了些运道的中年男人而已。 相比之下。 曾经的三丽虽然出生乡村,但却是健康貌美大长腿的青春少女。 她就像一朵青春的花,照亮了刘一夫曾经暗淡的人生。 哪怕刘一夫身边已经有很多女人,最难忘的仍然是三丽。 哪怕锦氏给他生了孩子,比三丽漂亮,有钱。 但如果可以选择。 刘一夫仍然会选择三丽。 当刘一夫如风而至,落下身来,三丽立刻就是一个转身。 她始终的,下意识,不敢面对刘一夫。 刘一夫也一下认出了这个月下美人。 虽然背对于他。 但那修长的身体,两条直长的腿脚,还有那有些丰润了些的腰臀,仍然让他看出,这是三丽。 刹那间,刘一夫心动如潮,此起彼伏,一波波的浪潮打在了他的心头。 刘一夫觉得这一时刻,他仿佛成了一个情动初开的豆蔻少年。 一时间他嗓子都发哑。 竟是说不出话来。 正当刘一夫想要往前踏步时。 “不要过来。” 三丽叫了。 她叫的是那样急促,以至于刘一夫也只好先尊重一下她的意见。 过了一会儿,刘一夫道:“我知道你毁容了,我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不要紧的,我从来不会在这种事上怪你,事实上我即便知道此事仍然来了,你该了解我的为人。我的确是有些想你了……你让我看看好不好?” 三丽犹豫。 她道:“不,你不知道,我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我自己看见自己都想吐出来。” “可你终究没有躲,你在这里等我。” 三丽无语。 刘一夫终于过来了。 三丽转身。 她的容颜其实看上去还是可以的。 她原本就是一个中上之姿的美女。 只不过是现在戴了一副大口罩。 刘一夫伸手。 三丽退步。 刘一夫收手。 “好吧,如果你不想我看见。” 三丽反而犹豫了一下。 她这样挡得一时,终究挡不住一世。 而且。 她的确是想要试一下。 她想看看刘一夫目前现在是不是真的能面对她此时此刻的脸。 于是。 她还是伸手,自己把口罩给摘了下来。 她想。 她一定是把刘一夫给吓到了吧。 她这种样子,莫要说是一个男人,就是她自己也是无法接受的嘛。有了这样的尊容她。居然以为有人会接受,真是想多了。 于是她伤心的想要走。 但她才一有动作,手都还没抬起来,整个人已经被刘一夫拉着胳膊拽入了怀中。 那是她梦寐以求的拥抱。 第6章 谷道神经 毫无疑问,三丽的脸是吓人的。 一个人再怎么丑,哪怕是没有眼睛,没有鼻子,也不及没有嘴巴来的可怕。 三丽就是这样,她的嘴巴几乎是全烂了。这意味着,她的牙齿全部暴露了出来,如果摘下口罩,口水更是会不由自主的流出来。 而且,她的牙齿已经在秽气影响下像野兽一样,尽皆是犬齿尖牙细密森然地密布在口腔牙床上,看了就恐怖恶心。 更不要说总是有口水不由自主的滴落下来。 还有她的舌头,也不像是正常女人的粉红香舌,而是一条已经变得长长的舌头。 如果往外一吐,这舌头能到人的胸口那么长。 这般的模样儿,简直就像是一个怪物。 如此的怪物,当然是没有人喜欢的。 即便是三丽自己也不敢照镜子了。 你能说漂亮吗? 当然不。 这么丑,挺吓人的。 但此时的刘一夫一是已经被人提醒了。 二是因为他是一个降术师。 身为一个降术师,注定就体面不了的。 因为降术师要提毒炼蛊,养鬼弄尸,最重要的是,要经常,习惯性的,大量的提取尸油。对于一个降术师来说,尸油是永远也不足够的,必要经常去提取。 时至于今,刘一夫也不知道接触过了多少尸体,从中提取出来了多少的尸油。 这其中,固然有新鲜些的,体面些的尸体,味儿不太重,烂得有限。 但也有很多已经彻底烂掉了的尸体。 处理这些,他又有什么没见过呢? 所以三丽的模样是有些吓人。 可既然有了心理准备,自然也就不算什么了。 再者一说。 刘一夫的审美是很高级的。 低俗的人审美,就知道看脸。 殊不知对于一个降术高手,脸算什么? 只是一个可以调控的轮廓而已。 降术师,想要把一个人变漂亮,那又有什么难的。其实每一个人都是差不多的,只需要一些微调,让骨头长正,就能让一个人拥有美貌。 对于降术师而言,一个人脸真的是不算什么。 最关键的,其实是身材。 只要有好的身材,美丽就能制造。区区的一张脸,算什么事? 而说到身材。 这就是早期刘一夫喜欢三丽的原因。 是的。 刘一夫一直打光棍不是没有原因的。 他的审美是很高级的。 不到一定层次的女人很难让他动心。 你必需知道,取妻是一生的事。 倘若不能娶一个保质期长且一直在他审美点上的女人,那他宁可不要。 而身材,是一个很重要的点。 一直的。 三丽就拥有极好的身材。 现在重相遇。 虽然她的确有所变化。 脸蛋如是,身材也有些不一样。 但是,抛去脸不去说,至于身材,那是更好了。 三丽此时的身材是真没话说。 葫芦的身材大长腿。 肌肉发达紧密又不臃肿。 有了这些,区区一张脸又怎么了? 重要吗? 所以刘一夫能毫不犹豫上前就把她搂抱到了怀里。连暗中观察的公主殿下也有些瞠目结舌不敢相信。 这世上,真有这样的男人吗? 公主从小就是一颗事业心,不把情情爱爱放在眼里心上。 但即便是如此,她面对三丽的那张脸也是心中恶心加难受,时而想倘若自己有了那样一张脸怕不是真的不如死了干净。 虽然她做的是措合。 但其实吧,她自己心里也有些没底。 未想刘一夫的行为却是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惊喜。 让她忍不住想。 倘若是自己,会不会有三丽这么幸运,即使脸毁成了这般的模样,也仍然有人能够接纳自己。 大约是不能的吧。 以己度人,她不觉得有谁能做到。 念之于此,她竟然对三丽有些嫉妒。 三丽也给吓到了。 她剧烈呼吸,几乎整个人就要瘫倒了。 终于,她努力,想要推开刘一夫,才发现这人抱得她是那么的紧。 这不是装模作样能做出来的。 但凡心中有一点勉强都会借坡下驴的松开手的。可刘一夫是紧紧的用力抱着,甚至于,有些贪婪。 难道这还不算爱吗? 以至于她自己也忍不住哭了出来。 分隔如此久,有一年多了吧,两年。 无时无刻,不是朝思暮想。 但却因为她的脸而不敢相信不敢相见。 没想到,自己的苦苦相思,终究是值得的。对方不仅没有忘了自己,也仍然对自己有着感情。 这一刻,她泪如雨下,满心的积郁,尽情奔放的发泄了出去。以至于在极短的时间里她就哭湿了刘一夫半个胸襟。 还是刘一夫安慰于她。 “好了,好了,没事了,我们终于又在一起了,这一次我们就不必分开了,我一直是很想你的,只是没办法,无能为力,好在你终究回来了,我们的误会也算解清了。” 听了刘一夫的话,三丽忽然想起来一件事,她问道:“我听说过了,你是不是出事了,你的身体……” 她说不下去。 但刘一夫何等人,已经猜了个大概。 他淡淡一笑。 “没事,只是早死而已,但没关系。” 他没说降术师的事。 这事,没必要和每一个人细说。 当他死了也好,一世人归一世的事。 何必要生生世世的纠缠于其中呢? “怎么会?” 三丽有些不解。 她能感觉出来,此时的刘一夫,实力很强。这么强的一个人却是要死了,开什么玩笑。 刘一夫一笑。 “上次的任务,遇到的麻烦有些多,敌人有些强,没办法,就多消耗了一些,也就成现在这样了,不过无所谓,你知道的,我可以修炼降术的嘛,只要我能飞头出游,就能达到寄神的程度,然后就可以试着寄神转世。” 所谓寄神,其实就是夺舍。 夺舍之说,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的。 以仙门为例,只有修为达到了炼气七重,才能进行最简单初步的夺舍。 否则一个不好就会被人反噬。 唯有到了金丹期,才可以带着记忆和部分修为夺舍。 也唯有到了元婴期,才可以随意的夺舍。之前只能找婴儿或孩童的。 元婴期才能找成年的。 降术师也是可以的。 转世不是说真到幽冥走一圈。 没那回事。 降术师还没那么大的能耐。 降术师的寄神,是飞头之术。 传说是天庭北海将军所擅长之术。 完美的飞头术,可以寄神于头,一飞三千里不止,三天三夜不下来,在云涛雾海中沉伏游玩。 自然。 有如此之能为,也能够达条件夺舍了。 初习之,往往飞头不好,在脑袋下还会拖着内腑肚肠之物。 直至有一天,头下再无滞碍。 什么都没有。 一颗头。 轻轻飘飘,才能一飞三千里,甚至三万里。这时,才能完美夺舍。 是的。 降术师的夺舍,是看缘法的。 不是说看到哪个就上哪个。 所以,这事情不需要着急。 这样的事,急也没用。 “如果我可以让你不死呢?” 三丽这么说。 在确定刘一夫心中仍然有她,也没被自己样子吓走,她舒了一口气,忽然有种哪怕为了这男人死也无所谓的想法了。 自然,她也就把谷道神经交上去了。 “这是谷神经,上面说的我不知道是真是假,但的确有说不死二字。” 谷神经。 是一个老太监所得的。 只是他所学不得其法而入,没有什么大能为。导致了被周健武给暗害了。 要知道,此之一功的确强得有一些离谱了。 谷道神经有三大作用。 其之一也,什么都能够消化掉,包括了毒药。 其之二也,完美消化,哪怕吞丹食药也不存在抗药性或丹毒影响。 其之三也,食量之大增,超出普通人之极限。 毫无疑问。 看起来。 这门神功屁用没有。 除了让人变成一个纯粹的吃货之外是毫无意义。 但是。 真的那么简单吗? 不是的。 刘一夫一眼看出这门神功可称之为神的地方了,这是一门,绝对的,神奇的,伟大的功法。真的是不知道,是哪一个天才,如果化腐朽为神奇,创出此功的。 不要小瞧它。 倘若是一个武林中人,此功也许平平无奇。 甚至其不死,也没有什么。 不要把不死二字看得太重了。 江湖上,武林中,拥有不死之名的武功绝学也是有的。 也的确是能起到不死之效的,甚至还有医者研究出了不死药。 然则,所有一切都是有原因的。 想要得到什么,也必然将要失去什么。 身为一个降术师,刘一夫太明白这里面的道道了。 有的不死是把自己练成了毒人,或是练成了僵尸,还有的是把自己变成了寄生人,甚至将好生生一个人给修炼成了怪物。 即便是谷道神经之中的不死也是有极限的。 它只是让一个人的身体固化了。 永远维持住身体的巅峰。 但这也是有极限的。 一个是不死不代表着不老,人,仍然会老的,到了极限,光滑的皮肤会消失不见,人会逐渐老皮增多,皮质堆积,老化,僵硬。曾有人一直活着,到了八百年时,他已经老到像是一棵树,即使他仍然也没死,但 样的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还不如一口气死了干脆。 有些人死了都要说谢谢,是他真的曾经生不如死。 还有,不死只是说你不死而已。 别人照样可以杀了你的。 就好像一个东西。 也许它能放很久都不坏。 但被人破坏就会坏掉了。 这里也是一样的。 不死到了最后,只是一种极限状态的不死,像用丝线吊着一个人。 可能它能一直吊着。 但若有外力加之于其上。 那么这根丝线可能就要承受不住,会断掉的。 正是基之于此。 谷神经才会搭配上秽气秘法。 它是护道的神通。 理论上。 如果修炼谷神经成功了,那就可以修炼秽气秘法。甚至你不需要修炼,直接就会了嘛。因为你在处理你吃下去的东西时,就自然而然的会收集到足够的秽气。 不像周健武,他不会谷神经,不能直接修炼,这就需要自己找秽气才能修炼秽气秘法。 嗯。 打比方的话。 就好像一个是天生就有钱,不需要打捞第一桶金,直接就可以消费,花天酒地。 另一个是先要攒钱,进厂打镙丝,一天天的九九六,甚至可能要杀人放火抢劫。 手上的第一桶金都是黑的,见不得人。 然后用这些血汗钱,罪恶金去消费。 那性质能一样吗? 不过,即便如此,谷神经也不好修炼。 它看起来简单,其实条件苛刻,学起来非常复杂。 普通人,若是将其当成纯粹之武道去修炼,必定无有所成,说不得会得了一身的伤病也不一定。 原因很简单。 修炼谷神经。 需要的不仅是身体,是智慧,是知识,还需要一个前置条件。 精神力。 或者说拥有足够上限精神力的想象力。 对。 观想。 如同修炼降术一样。 修炼降术。 需要先一步拥有一个可以祭拜的神明。 降神降神,你得先有一个神啊! 你连神都没有你降个屁。 谷神经是一样的道理。 谷神经。 你得先有一个谷神啊。 没有? 那就先有了再说。 唯有有了这谷神,才能开始修炼。 像周健武,长头不长脑子,根本没有才智琢磨这里面的道理,只知道一味的从武功内功炼气方面下手,到底了也不过是炼了速成的秽气秘法。 这还是占了大罗宫内廷的便宜。 其实只要动脑子想想就能明白了。 谷神经。 既然有一个神字,岂是那种低俗的玩意儿?需要去吃米田共吗?也就他这种什么都不懂,只知道凭小聪明走捷径的垃圾才会把好好的一门护道秘法给修炼成了妖诡邪术。 到头来。 反而把正本的谷神经给藏了起来。 既不敢毁之而去,也没本事去修炼。 当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废柴。 不过,倒是便宜了刘一夫。 只不过,他苦笑的摇了摇头。 “这的确是神功,我可以教你,但暂时我却是修炼不了的。” “这怎么说?” 三丽对自己修炼有些上心,但最主要的却是想要救下刘一夫的命。 是想要他不死啊。 刘一圾温声言道:“谷神经的确是一本了不得的奇书秘籍。实不下于我所见之诸多奇功之下,但此功立意十分高远,已经到了八百旁门的边了,非是普通的江湖武学那么简单。想要修学此功,第一要务,乃是在心中观想出一座谷神,此之神也,坐镇之于谷道之中,此后人化貔貅,只进不出。无论什么食物,包括穿肠毒药,都能吃下去,消化掉,于人体有用的,自然是吸收消化之,于人体之无用也,则是化成了一道秽气,此为保身护道之用,与敌交手,一道秽气打过去,比什么杀伐术都要厉害的。” 刘一夫如此一说,三丽也就明白了。 周健武和她,所摸索的无一不是秽气的使用功法。 殊不知,想要这秽气,不需要去厕所,更不需要吃什么米田共。 一思之至于此,三丽忍不住笑了哭,又哭了笑。 她扑在刘一夫怀里,一时间哭的眼泪鼻涕甚至口水流得刘一夫一身都是。 第7章 治病救人 怎么不哭? 这当然是痛苦到了一定的程度上。 就好像一个人,得了一本秘籍,想要修炼。 但却要求,若想成功,必先自宫。 然后冲动了,一刀切。 正想练呢,翻了下一页。 不必自宫,也可成功。 好嘛。 这个气。 修炼吧,修炼完,翻最后一页。 再来几个字。 就算自宫,未必成功! 你就说这人心里阴影面积得有多大! 三丽便即是如此。 她于不知不觉中被周健武引诱,上当,莫名其妙地修炼了这秽气秘法,更是因所习之不得法,直接毁容,一张脸几乎是烂掉了一半。 整个人的器官也产生了异变。 牙齿,舌头,都跟个怪物似的。 搞得三丽不敢见人。 不知有多少次午夜梦回在泪目中醒来。 也不知有多少次把刀子在脖颈边抬上放下的。 这一切的一切,如今思之想来,当真是宛如一个笑话。 好容易,她止住了悲泣。 她抬头,恨声道:“教我吧,我要学,等学成了,我定要杀了那个人,我一定要杀了他!” 刘一夫欣然一笑,然后便指点她入定观想禅思静心之法。 说白了。 自我催眠。 假想自己身体里有一尊谷神。 至于成果,看其心念而已。 观想之术,止之于此尔。 没什么大不了的。 一个是心思要纯净,不能有杂念。 二个是观想要入神,要细致入微。 就好像雕塑一样。 一个是要工匠的技术好。 二个是要这工匠态度专注认真。 当然,还要材料可以。 如此,才能让作品艺术传神,成为大家之作,有别于凡俗。 艺术品,和普通的雕塑那是不一样的。 观想之法,说穿了也就是这样。 但说穿了一文不值却大多没人想到。 因为它首选一个资质,就是精神力要高,还要肯相信,并去做。所以自古成就者少也。但若进入仙门,这几乎是基础的。 很多时候,武林和仙门,差的可能就是这么一个观想。 但是,这个观想也是有讲究的。 不是什么人都能观想的。 比如。 仙门的观想图,祖师真容图什么的,那就是门派之根基,千金之不易。反之这谷神的观想,条件就要苛刻一些。 刘一夫教导三丽,心中也是在感慨。 教是他教了,但能不能学进去,他没把门的。 当老师的多了,哪一个又不是在教好徒弟呢。可是徒弟之中,真的能够学进去了的又能有几,人与人是有差别的,有了天资,愿不愿意努力又是一回事。即便是努力了,可倘若气运不够,还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三丽尽数记之于心。 她倒也不急。 她知道,这样的神功秘法,又哪里可能是一天一夜就能学会的呢,往后,且要用水磨的功夫慢慢磨呢。 不过此时的她再非单纯的傻白甜。 她知道,这是正统的功夫,讲究的就是一个注重根基,打好了底子,可能开始会缓慢如龟,但一经水到渠成,便可一飞冲天。 这也是江湖上的正反之别。 正派的东西往往是先缓后快,刚开始慢,但往后了就没什么瓶颈了。 往往一发不可收拾。 反之反派的功法,习惯性急功近利。那些走捷径的也还罢了,有时到了后期,就知道瓶颈之苦,就那么一步,就是不可再有寸进。困顿于此,如之奈何。 这门谷神经也是如此。 先不管别的。 不要想炼功炼气什么的。 先把谷神观想出来。 当谷神有了,后面的也就能快起来了。 心中有了主意,她忍不住道:“一夫,你既然知道此功的修炼方法,为什么却说不行,你不修炼吗?” 刘一夫道:“我是一个降术师,既然我是一个降术师,开关第一步就是先要有神,我修的是空用之神,已经有了一个神。一山不容二虎,已经有了神的我,还是修空用之神,我是无法信仰别的神的。” 降术师之有神,莫过于三。 其一就是找阴私野神,大多数甚至是邪神,甚至直接就是孤魂野鬼,把一个鬼立之为神。 别管是什么东西,有什么后患,我都不管,先管我入职,我得先成为降术师才好谈及其余。 其二是找祖祭灵,也可以找天庭正神,甭管多大多少,只要是一个正职,就行了。 这与前者并无二质。 不过前者是不顾一切不择手段。 后者多少讲一些底线。 其三嘛,就是空用之神,也就是自己观想,自己宣扬,创造一个原本没有的。 这就是说前二者我都不怎么满意,我不喜欢,所以干脆我自己来,我自己造一个。 选择第一个呢,力量速成,短时间就可以要钱有钱要妞有妞,什么都有,可万般因果系于一身,这是早死的命,大多是不得好死啊。 选择第二个呢,好是好,安安稳稳的,但是也可能会有飞来横祸的嘛,并且,天庭之正神啊,你怎么降神? 横死的概率是降了下来。 可大约是没有前途的。 唯有第三条路,有着一线超脱的机会。 但是。 毫无疑问。 这第三条路也是最难的一条路。 要不然,降术师这个职业也不会是八百旁门之末流了。 就因为它的起点是最低的,成长性却是最难的。 有的人生下来就是仙门中人了。 有的人却需要从最底层往上慢慢的爬。 但不管怎么说,刘一夫始终是在正确的道路上。 所以他眼下虽惨,但仍有未来。 “对了,公主……” 三丽张了下口,却有些不好说话。 “我知道,交给我。” 甚至,人已经来了。 刘一夫安抚好三丽。 这时,公主才带人来了。 她当然,早来了,但一直未出而已。 因为她仍是要看看,结果会是怎么样。好在一切是皆大欢喜的样子。 戏也就可以继续唱下去了。 看到公主出来。 三丽却没了好脸子。 公主如此处心积虑的拿她的事和刘一夫做文章,此中必然有私。 不然她费这功夫干嘛。 不错,进步了。 三丽已经完全学会了,如何从功利中见人心。 “你们想要干什么?” 公主道:“我当然是道贺的,还能干什么?我若不是好心,至于费这些功夫么!” 刘一夫摇了摇头。 “罢了,有什么事直说好了,我知道你不会白费这功夫,你弄这么大的人情,想要的莫非是之前余庆来托请的事?” 公主叹了口气,道:“我本来是不想操这心神的,可是江山为重,为了国家,我也是没了办法。当今的罗国情况你们都知道,我不废话,本宫就一个要求,帮我把人鱼小明珠换成钱带回来!” 呼! 一个人跳了出来。 是余庆。 “公主,不是这么说的吧,还有永庆公主的事啊!” 小公主却一脸悲色。 “姐姐的事情我又岂有不放心上的,只是……你应该是知道的。” 她没说下去了。 坦白说,永庆公主怎么样,小公主是不在意的,但也不至于刻意要害她。若然是能救下来,伸一把手又何乐而不为呢? 问题就在于,她知道,永庆公主的病其实是没救的。 就算有方法,也必然是代价极大的。 那又何必呢? 还不如放任她死了干净。 至少这么做是最好的。 无论从哪方面说,小公主的决断都是正确的。 但这些对之于余庆来说却不一样。 他早已经是感情用事了。 “不,无论如何,无论如何……” 他在地上磕头,搞得小公主很尴尬。 她只好看刘一夫。 这种事,换了平常之时,刘一夫是要拂 袖而去的。 又不是我的女人,和我没得关系,是死是活我操什么心? 但,至少,此时的他心情是好的。 人有时也会在心情好之时做一些事。 “罢了,我可以给再看一下,但不保证啊。” 即使是如此之说,余庆也是高兴得快要坏了。 于是,一众人,转了方向,去了余庆的点。余庆现在住哪儿呢?他原本是在龙骑禁卫设立的一个安全屋。 别奇怪。 龙骑禁卫在罗京处境其实算尴尬的。 不说别的。 曾经就有一个龙骑禁卫莫名其妙的被罗王收拾掉了。 在领导的眼皮下干活,哪怕是福利待遇再好也不安全啊。 谁知道什么时候莫名其妙的就犯了事,是听了不该听的,还是看了不该看的,又或是只是撞上了领导心情不好,给当出气筒子了,反正原因太多。 有时还会莫名其妙的背锅。 很多,太多的莫名其妙了。 因此龙骑禁卫们往往会给自己布置个安全屋。 只有少数人知道。 万一哪天出事了,跑路也是方便。 原本。 余庆此时应该是在南方深水港出海售掉人鱼小明珠。 原本应该是这样的。 但是现在他已经偷偷回来了。 为的就是永庆公主的病情。 不过安全屋是不能久待的。 所以此刻。 他是在邱未明的一处房宅之中。 当他离开时,这里就是邱未明替他看守着。余庆有些失败,为策万全,他只敢和邱未明接触。 别说,这二人的私交还是可以的。 但此时,邱未明已经卧底失败。 而余庆,显然也是要干不下去了。 邱未明向公主请安,然后让出位置。 此时永庆公主一脸异常的红色,但仍然是昏迷之中。 她早已经是补之太过,进入回光返照时刻了。错非余庆和邱未明用尽了手段,她此时应该已经死了。 这样的状态,说一句命垂一线,丝毫不为过也。 刘一夫现在被万众瞩目着。 他轻哼了一声,把了一下脉,甚至用上了眼睛秘术,仔细看了一下。 “毫无疑问她快死了,你们做了很多,用上了很多补药,还输运了大量的内力为她理通血脉,顺气舒经,可终究是有极限的。你们的做法,是一点点把她的本源给消耗掉了,以至于她几乎没法救了。” 余庆道:“真的,连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吗?” 刘一夫道:“公主原本并没什么病的,只是她的心情不好,积郁于心,这才有了后面的问题。后来中毒,好不容易好了,但毕竟还是伤到了元气,注意到了吗?她其实问题不大,但一次次的损耗了元气,这才是关键所在。要是她会武功,多少还好一点,但是她偏偏是个普通人……” 练武至少有一点好处。 可以固本培元。 积养元气。 永庆公主倒霉就在于她已经没有多少元气了。这是一个人的根本,没了根本,别的再做什么也是无用之功。 她其实没什么毛病。 至少在刘一夫看来是如此的。 刘一夫学医,曾经有一段时间在外面坐诊的。他看过很多病人,很清楚有很多人一身的毛病但都是强压着,为了生活。 那些人才是真正的有病。 比如说一个老头,一嘴烂牙,但他永远是解决了疼痛就算了,因为镇痛止疼是很简单的,但拔牙换牙那就麻烦了。 老人要把有限的钱用在别的地方,而不是全投在他的这口烂牙上面。 反之,永庆公主根本就没毛病,她纯粹是心情不好,自己把自己搞得身体差了。 平常大约又是不锻炼身体的。 又生病,又吃药。 这么反复折腾,哦,还中了毒。 如此下来本源亏损严重要死,也就不足为奇了。 现在,药石难医。 “真就一点办法也没有吗?” 邱未明在旁边发问。 余庆,他已经快要哭晕了。 “有啊,天下哪有救不了的命,治不好的人,问题是需要付出足够的代价。永庆公主的这毛病最简单其实就是一个,注入足够大量的生命本源就可以了,甚至不药自愈都是可以的。但问题是哪来的生命本源呢?” 其实有。 一是奇功邪法。 二是高品质的丹药。 前者问题是容易留下后遗症,或是导人心性大变,总之难以十全十美。 后者是困难,哪来那么大的脸搞来高品的丹药就给一个普通的凡人用。 所以说了跟没说一样。 “不,也许有一个地方可以有。” 刘一夫质疑生命本源的不易。 但邱未明提出了反对意见。 “嗯?你说什么?” 刘一夫一惊。 开什么玩笑。 一个人的生命本源是固定的,从出生的那一刻就决定了会有多少。此后只会减少,一点点消化掉了。 除非吃到什么天才地宝,但就算如此,也是只能补充极少数的。 怎么可能这世上还有补充人体生命本源的事。 莫不是,这是一种双方在理解上的认知错误? 邱未明道:“如果我没记错,在蚕丛王本纪里提出,蚕丛王研究长生法,出海寻仙的这一件事。” 蚕丛王,月族之中,中兴之主也,晚年突发不祥,入东直去,出海远遁,人皆言访仙也。 第8章 初谈蚕丛王 刘一夫当然知道。 蚕丛王嘛。 月族最后一个王。 原本蚕丛王之后是禽王,可在禽王时月族一下子就分裂了。时至于今,禽族也只是月族之中一个部族而已,可能不是最小,但也绝对称之不上是大族。 因为这个蚕丛王有大功和大罪之集于一身。 既是月族中兴之主,在其之后月族也迅速衰落下去,此罪不可不论。 所以这位在月族之中传说非常少,记载也少。 不过,少,不是没有。 仍然是有一些关于蚕丛王的故事的。 在蚕丛王故事中,最特别的,就是蚕丛王晚年求仙问道。 刘一夫曾经在南岭待过,听说过很多月族的传说故事,蚕丛王是月族上下感情最为复杂的一个王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 起初,蚕丛王是月族的中兴之主。 在那个月族被中土针对的时代,蚕丛王横空出世,一度的,这位王者想要与当时中土王朝平分天下。 这是对的,当时的月族,哪怕到现在,仍然是少数民族,与其吞并天下,在未来某一天被下层人民推翻,还不如只要一半的江山,说不得就能铸就月族的半壁江山计划。 一半江山。 当时之月族,说不得就能吞下。 但整个天下,仍是不足的。 所以说蚕丛王眼光极好,拥有极大的战略视角,非常人也。 这样一个人,原本是可以成为中土之大患也的。 但是,幸运的是,据说蚕丛王从小就身体不好,体弱多病,哪怕拥有秘术,也只是能够活着,却仍然不是说身体就恢复,就好了。 所以,蚕丛王的霸业不得不终止了。 这位王要解决自己的病症。 据说这位王上用了非常之手段。 不仅活了下来,还拥有了以前没有的健康。但这并非好事。纵然好了,可蚕丛王并不满意,这位王者渴求更多。 身体不好时想健康。 那么,身体健康了想要什么呢? 毫无疑问。 当然是长生了。 几乎所有伟大的君主最后都在渴望长生,也许这些王者并非只是想单纯的活下去,而是想要开创更加强大的霸业。 但最终都演变成了悲剧。 蚕丛王。 也没例外。 渴望长生的蚕丛王变了。 原本的蚕丛王,行事有度,眼光远大,智珠在握,每有算计者更是无有不中。正是基之于此,才能够在短短的十多年里,发展经济,整顿武备,开疆拓土,战无不胜,对民众也是关心爱护,使得月族在短时间里就中兴起来。几乎到了要分天下之半者也的地步了。 但渴望长生的蚕丛王变了。 变得残忍好杀,多疑善忌。 不过一开始,因为蚕丛王过往的功绩仍然还是好的。 但后来,蚕丛王做出了一个决定。 这位王者发动了当时着名的蚕丛王东征计划。 不仅如此。 蚕丛王一举兵伐于东,出征大海,此后就消失在了烟波浩渺的碧波大海之中。 曾经有人以为蚕丛王死了。 直到。 有一天。 一个少女在海难中幸存下来。 因为此女之所以得其幸免,是她在海中遇到了蚕丛王。 少女不仅活了下来,还带上她的一家人说是去寻蚕丛王。 并声名之。 蚕丛王求仙有成,已经是不死之身。 但一个人的长生很孤寂,所以需要人陪伴。这少女就带着她的家人去陪伴蚕丛王。 当时,距离蚕丛王消失于海中,已经经历二百多年了 知道这事的,除了当故事听的刘一夫外还有就是邱未明。 他是从一本蚕丛王本纪的书里看的。 事实上,这只是一本仿传记的话本书而已。邱未明读此之书,不过是缓解压力的一种习惯罢了。 要知道。 邱未明这个人不简单,此前一直在周健武之处当卧底。他做得非常好,很多脏活累活也都干了,甚至一度的得到了周健武的信任。 周健武在有一段时间里是真的把他当成了自己人。 只不过周健武毕竟不是一个傻子。 他很快发现了邱未明的破绽,只是一时间没有确定,且也由他,但信任这玩意,就没有了。 甚至。 有一段时间。 周健武都是想要杀掉邱未明的。 这正是周健武的特点,喜怒由心,善恶不定。不,这话不对,而是这周健武心眼极小,哪怕是微不足道的一丁点小事,只要是被他发现注意到了,就会一直记着,直到把对方搞死才会舒服。 周健武大约是觉得,在自己身边,一群蠢材笨货,怎么就邱未明一个这么懂得读心的?这不对,不正常啊?这样一个人莫名其妙跟上了自己,这么狗屁的,一定有文章。 所以周健武一心想搞死邱未明。 也多亏了那个人是邱未明,精得和什么似的,竟然始终没有让周健武抓到机会。 不过。 天有不测风云。 人有旦夕祸福。 谁也没想到,邱未明布置的保护孙贵妃计划破产了,还破产得那么彻底。 往下想砸一个锅下去都找不到人背。 最后只好把出气目标放在了邱未明的身上了。 这样的一个人。 他平时是什么样的状态? 毫无疑问,是极度的紧张,压抑。 时刻都在控制自己。 但人毕竟是人。 就像弦不能一直紧崩着一样。 所以平时邱未明也是有放松自己的方法的。他的法子就是读书。 当然,他的日常生活极其痛苦压抑,如果再看一些微言大义的书,就是在给自己找不自在了。 所以他选择的当然是志怪奇谈了。 没法子。 总不至于去看刘一夫带人创造的那些根本毫无用处的狗血小白文吧。 奇谈怪论的杂书看得多了,也就在不知不觉中让邱未明成为了一个博学之人。 所以有的事情他能说出。 只不过,他也不敢保证,有些拉胯了。 但刘一夫注意到了他。 在古时,哪怕是现在,也有很多为大人隐的事,不能说,又想倾诉一二,就只能托以志怪,道以怪谈,托古讽今,旁敲侧击拐弯抹角的说话。 这些故事,倘若是一个有心人,又懂点逻辑思维,是真的能够看出来一些事的。 这些事。 不在意的人。 哈哈一笑。 置之了之。 但有心人却能从字里行间句读断章中找寻出旁人看不到的东西。 比如。 一个人去亲戚家住几天。 普通人家不算什么,了不得也不是什么大事。但在大户权贵人家中就有提是讲究了。 这个人是什么人,是男是女,是小辈还是平辈,甚至是长辈,是普通走亲戚还是有什么隐情要商量,带来的是什么人,有多少人,亲戚这边迎接是怎么个章法,是开正门,侧门,还是后门,是到了门口下轿子被请进去的还是下轿子走进去,又或者是直接被人抬了进去。进去之时有没有人迎接,这来接的又是什么人……如此之种种,可以说一步一个意思。 那些志怪奇谈的杂趣之书也是如此。 可能有很多是假的。 但也有可能有真的东西在之于其中。 就看你是不是能够分辨出来了。 刘一夫当然要看重于此人。 他一笑。 “怎么称呼?” “在下邱未明。” 邱未明态度很好。 低头。 弯腰。 拱手施礼。 但他错了。 当刘一夫听到此人自报家门,说了自己的名姓,就笑了。 狰笑。 刘一夫只是装出来不知道罢了,他怎么可能不知道! 当初,就是他,就是这么个人,来他这里,不声不响的把三丽给抓走了。 可以说几乎就是于他,才把原本好端端一个青春少女害得成了阴鹜之人。 此人。 简直死有余辜! 没有一句废话。 刘一夫一抬手,长剑已经从他的掌中弹出,剑刃锋芒,直取邱未明。 而邱未明也非常人。这是一个能够长年卧底于周健武那种喜怒之无常的老阉身边的天才,他用独特的方法,完成了非常漂亮的卧底任务。 这样一个人,天生的,对于危险有些异常的警觉。 所以当刘一夫出手时,原本根本不可能躲过的他,直接身体先于大脑做出了反应。 双脚在地上一蹭,人已经往后滑行倒飞出去。 刘一夫长剑飞出。 燕燕于飞。 长剑离手。 追杀仍在。 以邱未明的武功,绝对不是刘一夫的对手。 但有人出手了。 一抹黑影。 一剑斩出。 邱未明得此机会,这才拔剑。 那黑影刷一下隐于邱未明的影子之中。 顿时,邱未明身上气息大盛。 他终于松了口气。 虽然他一个人不行,但他和妹妹二人双剑合璧,就可以不下于人。 果然,接下来,刘一夫随后的出手,就被邱未明一一挡了下来。他的剑法普通,是正宗的大罗军体剑。只是在大罗军中,鲜少有人能够像他这么精熟。 这女子,乃是邱未明的妹妹,她擅长的就是这种影子秘术,旋风剑法。 她的剑法比较奇诡,虽然看起来是又快又利,但其根性的闪电霹雳剑法一样,虐菜而已! 不过此二人一联手就不一样了,这一正一奇,一简一繁,果然是天珠联玉璧,反而发挥出了一加一大于三的威力来。 正是凭借这一点,二人接连挡住了刘一夫一顿连绵不已的快剑。 不过,此之争端终于还是停止了。 不是刘一夫停手。 而是三丽站了出来。 “你——这是做什么?” 刘一夫有些不解。 他是真的不解。 如果是他被人阴了,不管是什么理由什么原因,他都是要把仇给报了的,管你什么一岁的孩子没人照顾还是九十的老娘没人养老,都是要把仇给一报到底的。 但看起来三丽却好似放下了这段仇怨。 “他是害了我,但后来也算救了我,更重要的是……”她没说。 但刘一夫大约明白了。 是谷神经。 那玩意不是随便就能得到的。 罗王的宫殿,不是什么人都能随意游荡的。当年,三丽身陷囹圄,的确是邱未明害的。可这是一个卧底的基本素质。 身为像周健武这种禽兽之人的身边卧底,你还讲规则,不做坏事,人家凭什么信你?不会以为不干事,或拈轻怕重,这样也会被人相信吧! 再加上,邱未明有意于如此。 要知道,周健武其实身份是尴尬的,他的很多事情其实是不便的,所以说白一点,他即便是想干缺德事,其实也要慢慢来。但邱未明帮了他一把。 你不敢干的,你来不及干的,你干的不够狠的,你做的不够臭的,没关系,我帮你啦。就这么下来,自然,周健武在明在暗的得罪了很多人。 那些人不会想是邱未明怎么样。 毕竟。 邱未明是周健武身边的一条狗。 这条狗犯下的事,理所当然的是要算在周健武的头上嘛。 不过即便邱未明如此,可有一点是不变的。 他仍然是卧底。 他的确是忠于大罗朝廷。 他还是那个一肩挑重任想要报效于国的少年意气郎。 正是如此,三丽渐渐地也不是那么恨他了。 因为虽然一身恶行。 但邱未明仍然有一颗向善之心。 他终究不是想要为恶。 而是为了除恶才不得不为恶。 甚至,他还在暗中保护三丽。 不如此,三丽焉能游走于王宫,甚至找到这谷神经。 倘若没有邱未明的暗中照拂。 她真的早已经死了。 甚至邱未明都不需要做什么。 只要在她自杀时见死不救就好了。 这是一个矛盾的人。 甚至。 连小公主殿下也是不喜欢他的。 但仍然要用他。 只因他的妹妹是小公主最为信重的人。 所以小公主说话了。 “说正事吧,你们刚才说的这个什么蚕丛王,他和永庆王姐有什么关系,能救永庆王姐的这条命吗?” 其实。 小公主本身并不在意永庆公主之死活。 永庆公主是罗王诸多儿女中的大公主,原本倒也是极为疼爱的。直到这位公主嫁人之后,失去了价值。毕竟已经结婚地的公主没有联姻利用的价值了 更别说,她小时候得到了很多宠爱。 小公主岂有不嫉妒一二的。 所谓王姐,也没什么的。文也不行武也不会,除了一张漂亮的脸蛋子,终究也是个寡妇,除了余庆一头栽倒了她的裙鞋之下,啥用也没有。 不过这不是可以用来栓住余庆么。 余庆此人还是很有价值的。 至少,要利用余庆先拿到钱再说。 所以能难永庆公主治病也就治吧。 “如果说救永庆公主,说不得还真是可以。”刘一夫悠悠地说道。 他说起了一个故事。 第9章 因果终需要清算 这是,官方文献记载,并且是本朝之事的。发生在距离今天十分之近的事了。 说大罗开国之初时,这个时间大约是近一百年之前了吧。 那时,朝廷初定。 在大罗海边,有水族作祟。 它们不敢靠近海岸,怕建国之初,锐气正盛的大罗官兵围剿。 毕竟一个国家在建国之初,哪怕是国穷民弱,但至少军队仍然是坚挺的。 你可以说它穷,但唯独不能说它弱。 水族不上岸。 它们就在海里面是兴风作浪。 动不动就是大雾弥漫,再是巨浪滔天。 很多的商船,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地被弄得是船毁人亡。基本上,在大海里,船一毁掉,里面的人也就跟着完了。 当时,在沿海之边,有一户人家姓李。 李老是一个老海民,他喜欢,或者说职业就是出海打渔。 他倒小心,不去远海,只在近海之处。一来他船小,经不得风浪,二来也是船小,装不得大鱼,好在此人心态倒好,只要打到足够的渔货也就够了,不求发财,但求安稳度日。 这样的日子原也是不错。 但人有旦夕祸福。 人一老,也就不济了,又是在海边,长久得了湿病,突有一日病发,竟是一病不起了。 结果这李老的女儿。 一个叫浣娘的少女。 她听说海上有仙山,仙山有仙人,就傻不愣登的一个人架小船而出海,要寻仙山,访仙人,求仙药,救自己的老父亲。 按理说。 这样的事,她的下场只有一个。 最不济也不过是捡条命回来而已。 但是吧,传奇传说,就是基之于此种不可思议之奇迹事也。 她回来了。 带回了仙药。 她说她找到了仙岛,寻到了仙山,也遇到了仙人,那是一位仙女娘娘,这位仁心的仙女娘娘许下了仙药,但有一个要求。 事成之后,女孩要带着家人到仙山去为仙女娘娘守山。 仙女娘娘一个人生活太过于寂寞,愿意与她一家人长生,让她们一家陪着自己排遣孤独寂寞。 仙女娘娘让她发了誓。 倘若救了父亲,却不至之去岛上守山,必将降大祸于其身。 浣娘不敢违背此言誓。 她待父亲一好,就架小船,一家人儿的走了。 这是被记录下来的事。 此后,在当地,甚至有人立了一座浣娘庙。因为凡人不知仙女娘娘究竟是什么名号样貌,索性干脆的立起了浣娘的庙。 在他们看来,这浣娘也是有了仙缘的。 立一尊神庙,并不奇怪。 然而在当其时,是有人说了。 真正仙门哪里全理会凡人之诉苦衷求。 所以那什么仙女娘娘可能并不是什么真正的仙门。 而是找到了长生之法的奇人。 根据推测,可能是传说中的蚕丛王。 那位奇人说了,古时的中兴之主,蚕丛王,很可能并不是一个男的,而是一位女王。这位女王在晚年,率领部下,突然杀出大山,横贯之于东方,然后于屿山岛造船出海。 这件事。 知者不多。 但在万事司的记录之中有的。 刘一夫曾经利用超级的学习能力,在万事司中看了很多的书。 普通人在万事司看书,即使再努力,大约也只能看一个目录。 但是刘一夫是真的能够一下子背之记下来,然后在脑子里成像,形成记忆宫殿,甚至是镜像画面,慢慢细致的学习下来的。 他几个月学医,上手不到半年,就已经堪比那些花费几十年钻研医术的老医匠,凭借正是于此。 所以刘一夫是真实知道一些事的。 本来他不在意。 但若将这些线索串连一起,也就能够知道一些事。 刘一夫至少知道。 历史上真有蚕丛王其人。 这个人在月族历史的确是有些禁忌的。 曾经,这位是月族的中兴之主,几乎要打下了整个南方,实现南北分治之大略。 但晚年之时突然发疯,到处寻仙。 最后更是带了亲信出海去了。 曾有好事者在海外见之于仙。 绘之于图。 那的确与蚕丛王有些相似。 让人怀疑那可能就是蚕丛王。 这位真的寻到了长生之法。 毕竟。 蚕丛王之至于今,已经有五六百年的历史了。 五六百年,间隔不断,仍然活着,这不是寻到了长生法又是什么呢? 只是多为忆测,未有实质的证据。 不能确定罢了。 但从浣娘一事而观之,还真的是有一些可能。 你要分析一下这个故事。 仙门中人,会让一个凡人来陪着解闷吗?这显然不可能。不说是不是真正的仙人了,就算是一个修仙者,如果功力高深,人家一次闭关就是几十上百年,哪个凡人够资格去陪? 再说了,长生是那么容易就能得到的东西吗? 哪怕是仙缘,也没有说让人一下子就直接长生的。 所以说这里面有问题。 这种长生,是有问题,有限制的。 所以才需要人陪。 而且这个陪是一个怎么样的陪法,也是有问题的。 啪啪啪。 小公主拍起了手掌。 “好极了,好极了,出海,寻找蚕丛王的故事,找到传说中的仙岛仙山仙女娘娘,求到仙药,不就可以救下永庆王姐了?顺便完事了把小明珠给交易了吧,把钱带回来,怎么样?” 小公主定下了基调。 刘一夫不理余庆的一脸喜色。 他转身说道:“没头没尾,很多的事都不确定,我凭什么要帮你们做这些事情?” 余庆一怔。 此前,在西方商路上的一次,他已经意识到,凭他自己在外面浪,怎么死的都是不知道。 想要出海,交易人鱼小明珠,想要找到蚕丛王?根本就不现实。 他可以赴汤蹈火的去做,但却不甘承受可能失败的结果。 倒是小公主已经明白此人特点。 果然是凉薄之人。 永庆王姐这么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躺在这儿都能无动于衷,丝毫不动心,你哪怕装样子一下啊。 非以财利不足以动人心。 只是,这财嘛,自己也缺,哪里有余钱给人使用?甚至,这混蛋自己就有钱,且不说他已经巴结上了锦氏,压根儿就不缺钱,就他自己手上也握有大笔的财富。 看来只能动利了。 “这样,刘先生,您需要什么,有什么条件,不妨开出来,本宫纵然银钱短缺,但有些东西还是有些的。” 刘一夫笑了。 他目睹于小公主的头顶,一道青气直冲于上。 这青气是磅礴的轰天大运。 此女集如此之大气运,能是一般简单人物吗? “在下对一些奇门功法还是有点兴趣的,听说罗王宫中有秘藏无数,若是能得窥一二就谢天谢地了。” 罗国一统天下。 依循旧例,自然也是对整个天下进行了一些搜集,包括,且不限于前朝所有。 自然也会有一些真正的好东西。 不然,罗国凭什么建立起诺大的一座万事司呢。 妖诡邪魔,层出不穷。 而天下间可以护道者少。 仙门避世,高高在上,不到生死绝境,哪里会出来救世。 在这关键时刻,是罗国王室以自己的自身资源建立了万事司才稳定了整个天下。 由此可见,罗王宫中的库藏厉害。 而话又说回来了。 万灵皆有私心。 世上之人,哪里有什么真正大公无私的呢?所以,当然的,罗王宫中也不可能真把老底子掏出来。 别的不说。 据说罗国开国之主所修的七层修罗功,他就没在万事司见识到。 小公主闻弦知雅意。 她盈盈一笑。 “好,若此事成,先生归来之时,大罗国库的秘府书库当向先生开放三日。” 刘一夫这才应承了下来。 其实此事他大概率是要答应下来的。 别的不说,光是三丽这边他就得给一个交待。 不是他一定要这样做,而是为了日后的修行不得不如此。 用在仙门术语里,这叫了结因果。 务必要让自己心境圆满。 换个说法就是,偷了别人的东西要还回去,不然良心不安,长记挂于心,一直耿耿于怀,说不得哪天就崩了。 降术师一职也是如此。 在最后关头,讲究的是精神,是心意。 如果心有牵挂,有累赘,那最后就不得成功。 所以欠了人的无论如何也要给还了。 刘一夫既然早期和三丽产生了好感,那这一份感情他就无论如何也要周全过去。 所以哪怕是为了三丽,他也会帮小公主的这一次忙。 谁让——三丽终究是欠了小公主,而自己则是欠了三丽呢。 刘一夫此做,表面上是为了三丽结清和小公主之间的因果,其实也是在结清他与三丽之间的因果。 此事过后,他就可以按自己的心意。 进行所谓的最后一步。 也就是修炼终极完美的飞头降。 刘一夫万万没想到,原定回家等死的事又横生出了波折。 他无法平静的准备自己的死亡。 至少。 在这最后,他还要做一次任务。 他将和三丽一起,陪余庆完成一系列的事情。 好在事情,指人鱼小明珠,余庆已经完成了一半。 他只需要携带人鱼小明珠前往南方的火龙群岛,与当地,或者说是目前在那里据有一城的西斯廷人进行交易。 这是上上之策。 倘若不行,就要进行远航,去找法斯特人交易。 原因无它。 其实这一时期,在外夷之中,法斯特人才是西极之国中,最为强大的一个国家。 可以这样说。 西极强不强,法斯特说了算。 只要法斯特的腰杆子还硬着,那么西极之国就是大国强邦。 倘若法斯特国陷入了乱局之中,那么毫无疑问,整个西极都会迎来混乱。 只不过。 目前的法斯特好像有些太过强大。 而忽视了正在强劲崛起的西斯廷。 是的。 可能西斯廷是一个在中土人看来巴掌大的小国,国土面积不过大罗一州之地。 但殊不知这个巴掌大的西极小国已经利用海上贸易赚得是盆满钵满。 要不,它能花费五百万贯钱换取人鱼小明珠? 只不过,和西斯廷人的交易貌似惊动了普里斯人。 这些普里斯人,和西斯廷人有着世仇,它们利用地理位置攻击了余庆的船队,导致余庆没能在第上次时交易成功。 而随后的公主病发,让他失去动力。 导致了事情变成现在的样子。 现在,理论上,只要回去,出海,突破普里斯人的封锁,找到火龙岛,和上面的西斯廷人交易,拿回钱,就可以了。 剩下的就是找到传说中的仙人岛。 细一分析。 还是找到仙人岛一事更加的重要。 为了安稳的带上永庆公主。 刘一夫不得不施展一下降术师的手段。 首先。 他消耗了一种奇蛊。 这是刘一夫一直准备好的一张底牌。 它叫补天粥,救命子蛊。是用各种药物培养出来的一种营养品。 因此品有蛊虫的形态,所以拥有极大的奇效。 用上此物,可以把永庆公主的生命给维持住,不至于突然猝死掉。 刘一夫用得极为不舍。 因为这子蛊的培养不是滴点尸油放置坟土就行了,而是需要很大数量的药材。 用这些药材搭配,是好不容易才培育出来的子蛊的。 原本是用来备着救命用的。 现在也只得用出去。 这只是一样。 然后是傀儡虫。 刘一圾必需要给永庆公主种下傀儡虫,不然这人一直躺着,哪怕不死,躺久了人也是要救不回来的,或是救回来了这健康也是成问题的。 如此一来,刘一夫招来了余庆不好的目光。 余庆哪里还不知道。 之于刘一夫来说,只有愿意不愿意,而没有能不能。降术师只要愿意,总是能做到很多事的。无非是代价太大罢了。可若是利益足够,也不是不可变通一二的。 像眼前。 刘一夫随意一出手,永庆公主至少气息就稳定下来了,虽然仍然是陷入了假死状态中,可至少仍然是活着的。要知道,救一个仍然有气的,和一个已经断气的,意义可不一样。 更重要的是,用了傀儡虫,刘一夫甚至能够控制永庆公主起来散步了。 这不是开玩笑。 真有一些降术师用傀儡虫去害人。 有的降术师用上了傀儡虫,把一个人的精气消耗干净才罢休,结果一个青年,短短旬月,傀儡虫咒术一解,整个人立刻老得不成样子,甚至直接老死掉。 还有根本都快要化成骨头了的存在。 第10章 小丙公公来袭 由此可知这些降术的恶毒。 当然。 降术就像刀子一样。 能杀人,也能救人,就看你怎么用了。 正如刘一夫。 他此时使用出的这种降术,就是为了救人。这样一来,等得到了妙法,至少永庆公主仍然活着,而且身体也是完好的,肌肉没有萎缩。不要小看这一点。对于一个想要复活的人来说,一具完美的身体是多么的重要。 那是天与地的差距。 虽则如此,算是保证了永庆公主目前的情况。 但此事尤未完结。 小公主问他。 “你下一步要怎么做。” 刘一夫抬眉正待要回答。 但,就在此时,喊杀声起。 脚步声,马蹄声,铁衣鳞甲相互撞击之声,还有,兵器柄坠击地面的清脆之音,清楚入耳。 一批军队不知什么时候杀来了。 “杀,全是乱党,不要放过一个人,全都给我——杀!” 一个人的声音叫了起来。 此人之声,又尖又细,一听就知道这个人是太监。 是六根不全之人。 这人,是小丙。 周健武信不过他人,自己精心培训出来的忠心下属甲乙丙丁四人之一。 小丙此时嘻嘻哈哈,手舞足蹈。 欢乐之情,无以言表。 “果然,不揭穿你是对的,余庆,你果然是给了咱一个大大的惊喜啊!!!哈哈哈,现在你与逆党勾结在此,还有什么话好说的?不过,你也不必说话了,在这里死掉就好了,杀光他们,此地之中,没有一个无辜之人!” 这个人自然是小丙了。 此人被周健武下了命令,一直在暗中盯着余庆。倘若余庆老实还则罢了,哪知此人竟然投靠敌人,意图造反。这可就容不得他了。 此外还有一点。 当时,影中人这个家伙竟然一直按兵不动。这真是岂有此理。 影中人竟然不动手。 那没法子了,只好自己上了。 殊不知,当时的影中人也因为永庆公主的突发暴疾而乱了心智,失了方寸。 余庆既然在救公主,影中人又怎么会在这种时候干扰他救公主的命呢。这时你就是周健武来了也命令不了影中人。 小公主这时吃了一惊。 她一个飞纵跨步,来到院门口,隔着门扉往外一看,还未有看清呢,就有无数箭支射了进来。 但,只是匆匆一瞥,公主已经辩识出来了,气道:“城卫军,他们竟然能够调动城卫军吗?” 罗京的三大防卫系统。 内卫,龙骑禁卫,再有就是城卫军,也是最强大的一支力量。 公主原以为有了余庆的投靠可以得到龙骑禁卫,至少是在部分的龙骑禁卫,但没想到小丙一个太监先一步带来了城卫军。 不得不说,很多事,不是说你一个人在行动,只有你有成果。 值此之际,风云变幻。 周健武毕竟不是真正的傻子。 很多事情的生变,特别是孙贵妃的死,导致了他已经明白过来。 颇有实力的一个势力团体,已经对他宣战了。 有人。 在削他的羽翼。 在针对他,打压他,想要收拾掉他。 所以,他又岂会一直坐着等死! 该反击了。 一直以来。 他因为身边人信不过,苦心孤诣,培养出来的四大高手,该站出来了。 这不。 仅仅只是一个小丙,就把内卫军给控制了,至少也是一部分,给调至于此。 要知道罗京城的军队调动,是有严格的手续的。 罗王纵然是再昏庸,这点道理也是懂的,一直是小心控制,不让军权出现动荡。而现在城卫军的出现,毫无疑问说明它已经失控了。 没人知道。 此时。 一所豪宅之中。 一群内卫在两个人的带领下步入于此。 宅顶的牌子,是一个江字。 江宅。 或许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虽为豪宅,却显得十分另类,低调。 看门。 没有高门大户该有的大门槛。 旁边,也没有华丽的竖排灯笼。 所以这本身就透着一个怪字。 没有权势。 撑起不了这座豪宅。 拥有这座豪宅,怎么可能低调起来。 当这出现时,就能发现其中的问题。 过往,没有人细思于此,所以没事。 但是这一切都被人发现了,也就是灾祸上门了。 一个老男人,大约是管家之流上前说话了。 “你们是什么人,大胆,放肆,你们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带队的那二人中的一人,他冷漠的对旁边使了一个眼色。 旁边的人一句废话也没有。 干脆利落的拔刀一斩。 噗。 一个人就这么被一刀斩开,胸口被斜着一分为二。 整个人半斜着倒下去。 好狠,好干脆,好锐利的一刀。 只之一刀,足以说明这人的武功实力。 “杀出去,他们是来灭门的。” 一个人说。 这人自然是此地之家主。 江家的家主。 江盛行。 此君是一个威武雄壮之人,带着一票家丁,发动军人式的反冲,甚至,他们还拉出五匹马来带头冲锋。 无论是勇猛还是果断,都为一流也。 只可惜他们终究是准备不足。 区区五匹马,能做什么呢? 带头的男人打开随身的一具箱子,从中发射出了一蓬密集的弩箭,将人射得和马蜂窝一样。 一瞬间几百支箭的挥霍,证明了他手上此只具弩箱的威力。 不仅能装弩机箭矢,还有——刀。 一把明晃晃的长刀被从中抽了出来。 这把长刀,一看就是那种杀人不沾血的宝贝。 “江盛行,你阴谋叛国,其罪当诛,受刑吧!” “哈哈,我江家会叛国,年轻人,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 “在下大内行走,四侍院甲,这是江夏的供罪书,事已至此,你还不认吗?” “什么?是江夏!这孽种,他竟然敢出卖江家,背叛朝廷!” 江盛行大怒,几乎要喷出一口血来。怎么也想不到,江家之如此低调,还是给人盯上了,居然是出于此故。 江夏其人,又是何人呢? 毫无疑问,此人在罗京也算举足轻重之人,他正是暗中掌控城卫军的军主。 在大罗,江家是十分重要的功臣。 但罗王一室对江家始终没有什么封赏,将一切的荣光都暗埋之于地下,原因就是怕封功之后,江家成为勋贵,会渐渐脱离罗王室的控制。 而江家历代也乐之于此。 因为他们觉得,什么封功许愿都是虚的。朝廷杀的那些公侯也不是一个两个的。 最关键的其实就一样,那就是圣眷啊。 只要江家一直简在帝心,纵然没有功名勋赏又能如何?还不是手握实权,高高在上?好过空有名爵,却是被架了起来,说不得哪一天犯了什么事,一家子完蛋。 但是,没想到小心到了如此地步,仍然是有了灭族危机。 还是江夏这个人发起的。 “大伯,没办法,我义父也是没办法。您就认了吧,至少江家还是可以存在的。” 一个人如此之说。 这是一个年轻人。 他是江夏的义子,江朝辉。 “畜生,你别想得到江家的一切!” 一些人叫了起来。 江盛行至此也明白了什么。 江家低调,但也有自己的枝蔓。 这一代中,更有了一个叫江夏的狠人。 此人是二房一脉。 为了谋得江家世袭的城卫军掌控权,竟然暗中修炼了战斧神功。这是一门极端强硬且霸道的武功。 首先,修炼者必须要是童身。 其次,修炼之后会渐渐绝精绝育,一辈子也不能有孩子了。 但好处就是拥有极其强硬至硬至刚的战斗力。 正是基之于此,二房夺取了掌兵之权。 这一点,十分让大房不满。 若仅止于此也就算了。 想也是知道。 江夏此为,必然无后,他既无后,纵然是再怎么风光,最后也是要把位子让出去,甚至他都绝后了,以后二房一脉血统就不纯正了。 因为二房绝嗣,所以才有了义子江朝辉。而这个义子,自然也就被江家大房的人去攻击,受到了很多羞辱。 这还是在实际上江夏掌权之时。 倘若江夏失了位置,以后江朝辉一脉要怎么办? 那不是要永远低大房一头? 所以,江夏选择,投靠了周健武。 因为他知道,周健武这个人至少够狠。 他不好杀江家人,但周健武一定乐于替自己把事给做了。 目睹了江氏一族大房之绝,江朝辉却一脸笑意,对身边染血的二人拱手。 “甲大人,丁大人,这一次的事真是多亏了二位呢,不然这些人可是不好杀的。” 甲大人只是一脸平淡。 他说:“谈不上什么的,这次的事也是在为朝廷效力而已。朝廷的军队乃是公器,岂有一直私授之理?我们也是为朝廷做事的,倒是你们,心里要有数。” 江朝辉一笑道:“这是自然,家父这不是已经出动军队向大人效忠了么?” 甲大人脸色一正,道:“是向朝廷效忠才是!” 说罢,他有些恼怒的拂袖离去。 江朝辉只是淡淡地笑笑。 此之一事,虽说是有小丙公公从旁的穿针引线,但也有他在其中的推波助澜。 不然,哪可能这么容易除掉了这江家的大房一脉。 此时。 一个男人一脸冷漠的盯着房宅。 大军已经围死了,一有人有动静,哪怕是想要探出来一个头,都有至少十支箭同一时的射过去。 在这样的影响下,里面的人是绝无可能从中逃出来的。 小丙公公伸手。 一鸟立于其指上。 小丙公公从鸟腿上抽出一张细纸条,却是看也未看一眼,便径直交给了这男人。 男人笑了。 小丙公主道:“江夏大人可还满意?” 江夏哈哈大笑。 “小丙公公果信人也,既然如此,众将士,给某攻!” 江夏挥鞭。 城卫军顿时出击。 永远也不要小看一个国家的军队。 武林中人,纵是可以一敌百千,但你让他真正面的与军队放对试试? 比如此时。 城卫军先是放炮,这是一种木质的小炮。虽是木质的材料,但整段木质紧密结实不说,上面还用细铁丝缠了好几道箍子。 此外这木炮上面浸足了油,涮足了漆,又一直保存良好,可以一连开五炮。 纵使是普通的石蛋子,也是一样把墙给打得稀烂。 墙之一倒,军之立冲,硬弩,长枪,大盾,长弓,重甲士,鱼贯而入之。 他们哪一个都不是武林高手。 但纵是一流的高手,被限制了地型,让他们围堵住,结果也只能是饮恨下场。 更何况这里的军兵岂是少数。 但当众军士们破墙穿门,杀之进入。 一切皆空。 “怎么会!人呢?怎么全都不见了?” 里面,每一间房门,哪怕是被搜出来的地下暗室,也皆都如此,什么都没有。 仿佛这里面的人原本就消失了。 或是根本就没有人存在过一样。 “不对,不可能,余庆那家伙把公主安置于此,那么大的一个累赘,哪里是能够说走就走的,更不要说我们调兵已经围住他们了!” 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如此之事。 试问一直运筹为帷的小丙公公怎么可能接受得了。 他转动小眼。 在地上,在房间,一间间看,一块块地面上找。 虽然他只一个人,一双眼。 但只消他看过的地方,仿佛都给他的眼睛看得留下了痕迹。 终于。 他停下了脚步。 江夏看他。 “小丙公公,你,发现了什么吗?” 小丙嘿嘿一阵冷笑,忽然一脚下去。 在地下出了一条黑漆漆的地下洞口。 “竟然有秘道,果然是蓄谋已久。” “不,不是老早挖的,看看,这么新鲜的泥土,很多的土层仍然很湿呢,不是老早挖的有大量干灰。” 小丙甚至蹲下来摸了一些泥灰来进行判断。他虽是一个阉人,却能力出众且心细如发。 “那,追?” “算了,此计不成,再追也没有什么意义了,对方既然能够在短时间里就有这般的挖地之术,必有异人相随左右,这是……” 江夏无动于衷,在旁边看着小丙。 小丙站了起来。 他往外走去。 “这样就行了?” “这样就行了。余庆既然请动了异人,说不得还要去卖小明珠,既然如此,我且回去等他自己上门来也就是了。” 江夏欣赏地看着他。 又有些遗憾。 此人有才,奈何,是一个太监。 第11章 禽族的壁画故事 到了次日,这时,刘一夫已经早就上了路了。 现在的罗京已经快要点沸腾起来了。 如果离开,这的确是件好事。 原本打算好生计算一下,慢慢修炼,等待死亡的到来。 谁知仍然要奔波一场,只希望,这是此生最后一次了。 从地龙藤的身体中出来,众人分离。 但余庆却是和刘一夫在了一起。 毕竟,他心心念念的永庆公主现在躺在刘一夫的驴车子里。 但余庆已经有了几分生气。 “我们什么时候走?” 他已经是巴不得立刻和马上了。 “抱歉,我们恐怕得先要去一个地方问一下情况。” “什么?” …… 南方。 南岭大山。 此地,刘一夫至少已经十分的熟了。 所以到至于此才不过二三天,他就摸问清楚了地方。 前往禽族之地。 月族,有很多小族,在大大小小的族群里面,有一些特殊的部族,纵是小,也没人敢轻视之。 比如,禽族。 像禽之一族,曾经,祖上,也是辉煌过一时的。 甚至于,曾有那么极为短暂的一刻。 禽族是诸族之首。 原本的禽族,该是禽王的。 然则诸众不听号令,始令月族复衰。 而很多月族人就把这一责任直接丢到了禽族的头上,让禽族为之委屈了很多年。 这里就需要说到一个人。 蚕丛王了。 对。 在蚕丛王当政时,十分宠信一位禽族的人,就是后来禽族的族长,鹤。 这个鹤是当时,蚕丛王的部下,军中大将,经常奉蚕丛王之意,征伐四方。 这个叫鹤的将军,可以说是战功累累劳苦功高了。 一直到最后。 鹤将军为了蚕丛王,征战一生,直至于死。 蚕丛王于是给了禽族莫大的权利。 甚至让禽族下一任的族长为王,接替了自己的位置。 这也是蚕丛王出海的事。 既然出海,月族之内必要选一个继任者嘛。 蚕丛王是扶禽王上位的。 只是原本对蚕丛王不满的人就有很多了。当蚕丛王走了,这一份恨自然也就落到了禽王身上。很快的,禽王就失去了王权。 甚至在禽王放弃为王后,禽族仍然受到了月族很多部族的排挤。 直到,现在,禽族已经成了一个小族了。 过往的恩怨才没有人再去提及。 一切好似都已经烟消云散了。 可即便如此,刘一夫提及。 当代的禽族的族长仍然唉声叹气。 对于过往,这位女族长仍然感慨万千。 对。 禽族上下,也是以女为尊,这一点一直都没有改变。也是在无声无息中,提醒了刘一夫,或者说证实了一点。 蚕丛王,为女。 这么说的话。 传说中浣娘遇到的仙女娘娘真的很有可能真的是蚕丛王。 只是不知她付出了何等的代价成为了长生种,至少可知,她大约是寂寞的。 刘一夫来此想要打听一下当年的事情。 原本,换一个人来,或者说无论是什么人来,大约都会被打出去吧。 但时至于今,很多事都不一样了。 刘一夫和锦氏,像是一根之于月族生命线的补血线。有了刘一夫和锦氏经营起来的商路,不得不说月族的生活好了很多。 至少,他们现在,用得起盐了,家家都能使上大铁锅子了,饭菜锅子里,也渐渐偶然的有肉有蛋了。 假若在这时和刘一夫他们因为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搞出了不愉快,这是现在已经弱小下来的禽族承担不起的。 再说了。 时代不一样了。 可能祖先之时,先人对蚕丛王敬畏的宛如神明,是忠心耿耿,誓死效忠。 但这都多少年了。 还有人记怀当初吗? 很多事情,从神话成了传说,从传说成了笑话。 没有多少人,再对先祖那些年的事情当真了。 想到这,这位禽族的族长也就答应了。 她把刘一夫带到了禽族的羽骨洞。 这是古代为止,禽族人留下的纪录。 不要奇怪。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禽族没有足够的文明,也不知道什么文字。所以在古代,禽族人是用洞中的壁画来记录事情的。 大多数的壁画没有意义,至少对于此时刘一夫他们来说是没有意义的。 但总有一些重要的地方。 禽族的族长知道刘一夫想要问什么,也就直接告诉了他。 老族长满怀着感情,她的眼睛缓缓在洞中壁画上流过。 连她的声音,也瞬间变得如清泉一般动听了起来。 “这是我族鹤大将军出征图。” “这是她用俘虏为女王献祭。” “啊,不要见笑,这是鹤将军用俘虏的血涂在自己的身上向女王表示忠心。” 画面上是一个女人,抹红了整个身体,一片叶子也没有,就只有一头乱舞动的秀发在那。儿手舞足蹈的好像是在跳舞,其实是献祭,当然现在看来和跳舞也没有什么不同。一种仪式而已。 俘虏们被残忍的对待。 古代嘛,懂的都懂。 没有足够的礼法约束,想要让人敬畏臣服,只有残忍才可以。 抓来的俘虏,如果采用仁慈对待,不要几个晚上,也不需要多久,他们就会跑光。 所以在那当时。 如果抓到了俘虏,想要将之化为劳动力归自己使用,至少要先挑一批出来,以祭祀之名,用极其残忍的方法杀了,以之达到震慑的目的。 这个鹤将军在当时掌握了很多的军事权利。她既然位高权重,就需要更加小心了,要时时刻刻向蚕丛王献忠。 甚至,最后。 这位鹤将军还战死了。 鹤将军的一生也是感动到了蚕丛王的。 这里有很多关于蚕丛王的故事。 蚕丛王即位,虽为女流,但厌恶男人,不纳后宫,一门心思都在发展月族的实力。 在治政初期,她凭借女性的独特视角,发展经济,整顿军备。 然后就是南征北战,一时间,真的是所向无敌。 不要小看一个女人为王。 女人,和男人不一样,有着独特的异常视角,往往能做到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 蚕丛王就是这样一个——王。 她带领整个月族,发展经济,整出了大量的财富。 依靠这些财富,她供养起了三十万的大军。要知道,这可是三十万脱产大军。 不是临时征召的乌合之众。 正是凭借于此,她敢于玩大暴兵之术。 这源源不断的大军,再加上忠心耿耿的鹤将军,让蚕丛王战无不胜,她终于实现了月族的中兴,其势力甚至并吞南方,要与北方割裂开来,共治天下。 这又要说蚕丛王的睿智了。 寻常人大约会选择鲸吞天下。 但蚕丛王意识到,月族的人口基数就在那地方,打下南方,这就是极限了。 文明不行,人口不足,光靠强硬的武力就一统天下,结果只是一个悲剧而已。 所以说,在很短时间里,蚕丛王就走到了其余先古诸王的极限。她把月族发展至极限了。 这是好事,但也是坏事。 已经到极限了,蚕丛王就面临另一个问题。 她没有后。 而心高气傲的她一时间也看不上其余诸人。她觉得,没有一个男人配得上她。 与其选择一个男人随便将就。 不如一个人独自开花一个人美丽。 蚕丛王是这么做的。 但代价就是,有很多人开始在觊觎她的位子了。 对此,蚕丛王是不甘的,于是即便是明君中兴之主,她也开始寻找了长生的手段。 毫无疑问。 长生是不容易的。 这天下,有三种长生法。 其一,最正统的,那就是修炼,仙门自有其长生之术。只要修炼至一定的程度,想要长生不老不过是必然之事。但长生乃是逆天而行之事,不是什么人都可以修仙的。 蚕丛王当然也是诸多普通人之一。 事实上这真的是很难。 在诸多人中,拥有修仙资格的,本来就少之又少。 而拥有资格和有运气去修仙又是两个概念。 很多人是即便拥有资格也是错失年华,一如寻常普通人一样终老之。 再说了修仙也是一件残酷至极的事。 修仙的人多了去了,又能有多少人才能成仙呢? 大多数,仍然不改身死道消的下场。 可见之难了。 其二就简单了,服用天材地宝以期之长生。 虽然天材地宝可能不能让你永远不死。 但比起普通人长久多的寿命,这个还是可以办到的。 虽然这种方法有缺陷,但它省事呀。 也不知有多少权贵中人不计代价想要寻找传说中可以长生不老的不死药了。 只是,这不死药哪里是好找的。 要知道,能够真正毫无一丝副作用,或者说副作用小的,可以接受的,始终是少数的。不是什么人都能得到的。 就算真有,那就能是你的吗? 这种重要的灵材有一个算一个,一经发现就有了主,被各大仙门牢牢霸占,又哪里可能便宜区区凡人。 在仙门人眼中,哪怕是高高在上的君主亦只不过是区区蝼蚁而已。 也配享受长生灵材吗? 所以,很多人选择的是第三种。 以旁门左道之术去证得长生。 毫无疑问。 旁门之术是无论如何也有巨大缺陷的。 最简单。 比如说——僵尸。 以秘法炼尸,把自己炼成僵尸,这个可以有。也有用偷天之术的,就是假死再重生。这种方式方法比较难,条件苛刻,但一成功,就是获得了一条没有毛病的新生命。 不过,旁门左道就是旁门左道。 所以若是有可能,宁可找什么灵材吃了也不要走旁门的路子,实在是祸福难料。 但是。 蚕丛王不是一般人。 她还真找到了一种另类特殊的长生法。 嫁接之术。 又称接天法。 蚕丛王花费二十年积累,又用十年完成中兴。 这时,她已经老了,有大约四十多岁。 这个年龄,时间已经进入倒计时之中。 为了长生。 蚕丛王做出了一个决定。 她有一条爱宠,是一条天蚕虫。 此虫拥有漫长生命,原本是蚕丛王一族的圣物,结果被蚕丛王看中,将之斩成两段来,又斩自己腰身,与其对接。 圣蚕天蚕虫生命力顽强,斩一半也能生存,另一半,则完美的弥补了蚕丛王的生命力,让这位看起来已经是这半百的老妇重现少女荣光,哪怕她的下半身不看也罢。 说到这,亦可看到,在墙壁之上,一副图中,正然是蚕丛王女身蚕尾的模样。 这是一种惊恐奇诡之感在其中。 好端端一个人,成了这个模样。 不过,这也不为奇了。 追求长生,自古有之,为了长生一事,纵是多精明的帝王,也往往是被一骗二骗三四骗,临死仍然心无悔,有些严重的兴起大案,抓杀十万余不止,连儿子也给杀了的也有。 如此一比,这区区接天之术,倒也算眉目清秀了。 刘一夫道:“只是这区区接天之术,仍然无法让蚕丛王满意吧?” 老族长叹息一声。 “当然不能满意了,天蚕虫只是让蚕丛王拥有了一定的本元,看起来年轻了一些,但该老还是要老下去啊,又不是不老不死,大约不要二十年,蚕丛王又会变回那个中年老妇了。” “白捡二十年青春也不满足吗?” “当然不满足,想也是知道,如果没有一点办法也就算了,但既然这接天之法是可行的,哪怕这是最后一根稻草,快要溺死之人也会紧紧抓住的。” “那么,要如何做呢?天蚕虫想必是十分稀少的吧,还有比天蚕虫更好的接天目标么?” “这就要问她了。” 禽族的老族长走到了一幅壁画面前。 这是一幅特殊的壁画。 此画很怪异。 这是一幅人物的肖像画。 画中之人是一个人。 一个怪异的女人。 从画面上,是一个一头金色头发,脸像马一样长,丑陋怪异的一张脸,如此模样人自然应该是好不到哪儿去的,说一声丑都是在夸赞,这哪里是区区一个丑字能形容的?分明是恐怖。 倘若真有一个人是这般的模样,那她一定是不知多少孩子一辈子的梦魇。 “她是谁?” 刘一夫忍不住好奇地发问了。 他不由想知道,什么人物需要专门特殊的画这么一幅画呢? 老族长想了想,有些坚定地说道:“她是一个西极女人,我不知道她是谁,叫什么名字,因为时间相隔太久远了,很多事已经不知道了。不知道的事,我不能乱说,不是么?但就我的记忆之中,祖上每一代人往下传时,说到这个女人,她们都会说,她长得很美。很美很美。” 第12章 阿良和他的小伙伴们 倘若不是禽族老族长说得很认真,一脸的认真相,刘一夫一定以为她是在瞎扯蛋。 但他细细一想,却觉得这可能是真的。 倘若这个西极女人真的很丑,那禽族的历代女人族长会这么刻意说她很美的吗? 虽然仍不敢以确定。 但至少这女人可能真的是很美。 所以同样身为女子的禽族诸多前辈才会如此郑重其事地说明。 至于壁画,此点倒也好解释了。 你能指望过去那些人,用笨拙工具和颜料在这些凹凸不平的墙壁上画出什么美丽的东西? 似是而非,有一个大约的样子也就差不多了。 这些壁画的存在,并非是为了艺术。 古人生存条件那么恶劣,哪个脑子不好了搞艺术。 选择画这些的壁画,不是出于艺术,而是为了记录过去的信息。 至于画的不好。 笔力就在那里。 你不能要求终日挣扎在温饱线上的古人们有什么精彩的画技。 那得等生产力上来了才行。 所以这幅画,你仔细看,就能明白了它的某种意思。 首先,是头发,黄色的头发,这意指外夷,所以说,这是为了证明此人乃是一个西极女人,甚至可能她也并非是黄色的头发。 只是西极人和中土的人不大好分。 所以干脆用金黄色的头发代替。 这样比较干脆一些。 脸画的那样——是因为西极人大多高眉深目。这个作画者极力的想要表明证实这一点,所以才画的如此模样。这就叫画虎不成反类犬。 没有足够的功夫笔力,大美女也能给画成个丑八怪。 但是,若已经知道这些,再思索一下。 刘一夫发现,这样想,这幅画中的人,还真有可能是一个精致漂亮的美人。 所以历代的禽族族长在解说到此时,都会郑而重之的进行说明。 她们说的是这个女人是真的很漂亮的。 “好奇怪,一个这么漂亮的女人,怎么成为了蚕丛王的宾客,受到了礼遇?” 这的确是值得好奇的地方。 因为一直的,西极人都被认为是野蛮且不开化的蛮夷。 所以中土之上,基本没有谁能够瞧得起西极人。 如果有漂亮的西极女人,也大多不是进入青楼楚馆,就是进了酒肆乐苑,甚至是一些瓦子弄舍。 现在。 刘一夫听到了什么? 一个西极女人深入与月族蚕丛王进行交流。 蚕丛王还以宾客之礼待她。 “因为是她帮助蚕丛王做的实验。” 禽族的族长理所当然地说道:“你不会以为接天法很容易一下子就成功的吧?不是的,是因为蚕丛王遇上了一个自称学者的西极女人,这个女人对此很感兴趣,就帮她研究了一下,这也是蚕丛王后期名声不好的一个原因,她用了很多人命去进行这项实验,毫无疑问这件事死了很多人,弄得整个月族上下都人心惶惶,最可怕的是,实验竟然成功了,如此一来,蚕丛王怎么会不敬这个西极女人为座上宾客?” 说着,她给看下一幅图。 这是很多人,但又并非是人,而是人身蛇尾。 “实验用了很多材料,在使用天蚕虫之前,用了很多蜈蚣大蛇等动物,最后确定虽然都可以,但蛇尾之身似乎更要好一点。” 刘一夫沉默了。 他想到了蛇国的事。 蛇王宝玉也拥有将一个人活生生改造成如此模样的能力。 “虽然实验成功,蚕丛王恢复青春。但恢复青春并不是长生,而蚕丛王当时想要的更多。她苦于无计,只好向这位西极学者的智者求教了。西极智者告诉她,即便是宝贵的圣物圣蚕天蚕虫,也就是这样了,极限在此而已。但是,在她所来的海上,却有许多不一样的东西。” “西极智者说她老早就和一家人来过一次东方,当时走的是陆路,不过那次不好,他们一家人遇到了一个邪恶且强大的国度,差点全部失陷于其中。是她的姐姐以自身为代价才让她和父亲回去了西极。但是她一直不甘心,总想再来一次,救回,哪怕只是见一面,但仍然未成。不过在海上她却有很多发现,她发现了一种海上的生物,她觉得和圣蚕的模样很像,可能是同一类种,只是圣蚕是陆地生物,而这个是海蚕,它是海中生物。智者对很多东西都有进行过研究,她发现这种海蚕生命力极其顽强。当海蚕遇到强大敌人时,它会选择把内脏都喷吐出来,吸引对方注意力而逃走。其后,内脏自生。甚至可以被斩成碎肉块,每一片的肉块都能变成小型的海蚕。倘若能够有足够大的海蚕,至少比圣蚕要好,能够让蚕丛王一跃拥有可观的生命力。未来是不是会死不好说,但一经成功,至少是可以长生的了。我想,蚕丛王大约就是出自于此原因才东出大海,想要寻找足够大的海蚕的。” 刘一夫听得认真,他忍不住赞叹,这真是一个匪夷所思的故事。 同时,出于直觉。 他对于那个突然冒出来的西极女人,有一种奇妙的猜测。 有一句话说的好。 当所有条件都对齐了,所得出来的那个答案再怎么的不可思议,令人难以置信,也是事实的。 “因为圣蚕不行,就想海蚕,这真是了不起的思想。也需要对大海中海蚕有足够的研究了解才能做出这样的判断吧。” “是啊,我也觉得奇怪,这个世上,怎么会有海蚕这种奇怪的生物呢,但那个西极智者和蚕丛王说了,她说在大海里,有很多诡异的超大海洋生物,它们太大了,那么问题来了,这么大的体型,它们到底吃些什么呢?感觉如果只是简单的吃小鱼小虾,怕是根本吃不饱,也不够吃吧?” “所以,像海蚕这种,可以一直生长,哪怕四分五裂也可以变得更多的就是海洋巨兽最理想的主食了。只要留下一些碎屑,很容易就可以再来吃下一餐,而且海蚕在海中还不怎么擅长逃跑,至少移动不快。” “匪夷所思,真是匪夷所思,难怪最终蚕丛王要出海。” 这是圣蚕无法满足蚕丛王长生的愿望。 所以蚕丛王想要用海蚕来试试。 既然海中有超大巨兽,想必也有和圣蚕差不多大的海蚕,取之可以用自己的接天之法所用。以海蚕的强大生命力,纵不能永远不死,至少真的能够活很久,称一声长生,不为过也。 蚕丛王的事已经打听清楚了。 在过去。 月族中兴之主,蚕丛王,一手让当时的月族至少富起来了,养兵马三十万,要和北方中土分治天下。 但为了长生,她开始有些颠狂了。 不过这也不是她全部的责任,这也是给逼出来的。 为了保有权利,她想尽了办法,终于在一个西极的学者智者帮助下,参悟出了接天之法。 但因圣蚕的生命力有限,所以选择出海寻找怎么也杀不死的一种叫海蚕的生物。 倘若如此。 这说明。 蚕丛王她——成功了。 只是这种长生法大约是有限制的。 所以她才会表示说寂寞。 不然她回来就好了,月族还容不下她吗?别看她后来所为令人失望,但倘若她回到月族,是有讨厌她的人,但也有人会选择迎立她。到时,她进可仍为月族之王,退也可成为一方举足轻重的大族。 怎么混都好啊。 更何况,她是长生的嘛。 哪怕,好心有忌惮,不敢回来,怕给人盯上了,也可以低调一点嘛,躲起来当幕后老六,这也不是不可以。 但她没有回来,这就有趣了。 刘一夫带人走了。 但却另有一伙人过来了。 这一伙人,是新近出现的,月族之中,一群对于现实不满,又不敢反抗各自族长而凑混在一起的一群不安于室者。 过往。 因为资源少,月族之中,诸族之间,没少私斗,月族为了对抗中土朝廷,也要笼络于他们,他们是对抗中土军队的重要力量。 但是。 现在。 月族人在商路的滋润下,至少诸族之长们是有一个算一个不想打仗。打仗,逼不得已而为之的。不打不争,人就要窝囊的饿死掉了,怎么能不打,怎么能不争。 但是现在月族生活渐渐好了,还要开打吗? 知不知道打仗要花费多少? 感情打仗花的钱不是你的钱。 这样一来,这些敢战士,喜欢好勇斗狠的溜子们就不好混了。 他们理所当然的对于此之现实是有所不满的。 但没有文化的他们,得过且过,很多事都不明白,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过日子。 只是即便是这些人,也有势力,也有想法。 这不,他们看到了刘一夫,自然也就过来打听一下情报。 此时的禽族族长,只是一个小老太,族中武力不强,没有真正撕开脸,倒也不好对这些已经算有势力的小团伙干什么。 “阿良,你知道,我这里可没什么油水的,来我这儿干什么?” 叫阿良的人,毫无疑问,和从前仁王一个模样。 仁王不仁,所以才叫仁王,这和缺什么补什么是一个道理。 那么很好理解了吧。 阿良。 这个人比较无良,什么缺德的事他就干什么事。 有点月族社团的样子。 “哼哼,小老太,不要装了,我已经偷偷打探了许久了,那个男人就是刘一夫吧,大老板锦记的家养小白脸子,哼,也不比我强多少啊,那头发白的,锦记大老板怎么就那么缺少父爱吗?搞不懂,看来我阿良真是没这个命啊!” “你到底想说什么?” “哼,不要给我装了,我早已经打听清楚了,那个什么刘一夫,根本就是一个盗墓贼!他和张小乙,锦天三个,在江湖上顶风臭十里,大名远扬,掘坟盗墓,到处淘宝,缺了大德了!他这一次,不是给大老板当小白脸,而是一个人带一支队伍来的,是抛下了自己的兄弟,出来吃独食的!” 阿良一脸一副我已经看透了的模样。 这倒也是不怪于他。 刘一夫,张小乙,锦天,这三个人的名声,的确,你要说香飘十里,这是夸张,但也是人尽皆知的土夫子,盗墓贼了。只不过,大多数人说到他们时,那叫一个羡慕嫉妒恨啊。 只是短短几年。 就发了。 人均大老爷。 个个的都实现了财富自由。还有很多同行指证,证明了他们的确是发了大财,至少进过不止一个大墓,开了很多的财宝。据说他们提供的很多珍稀宝物,都足够锦记的葵楼拍卖业开张十年的了。 就这还不止。 这家客栈的老板娘桃花息大娘子更是信誓旦旦的说了,拿出来的,只是小头,甚至是指甲缝的那么一点点。刘一夫他们三个人坏啊,有好宝贝都憋着藏着,不让人知道。 私下里,不知富成了啥样。 要知道,这桃花息大娘子是这三人的引路人,就因为分钱没分好,闹了矛盾。她说的话,极有可能是真的。太眼红了,太嫉妒了。那么多的宝贝,连看也看不到,怎么能让人甘心。 所以,这个阿良也是心动的很。 不知多少次想去打劫一下呢。 不过他毕竟不是个傻子。 刘一夫三人,哪一个不是身手过人武功高强。 江湖上,打他们几人主意的,不知死了多少。 这其中自然有一些仰仗自己武功高强的独行大盗,但也有很多是势力极大的武装团伙。 可结果又是怎么样的? 死了,统统都死了。 刘一夫他们,看起来像好人,其实是狠人。你不能说他们坏,至少他们不是打劫的,但他们却绝对够狠。 打劫他们的,往往非要杀了才行。 跑了都追到老窝里头清家。 打劫都失败了,你放过他们又能怎么了,哪怕是担心他们下次再来,你至少给一次机会嘛,斩胳膊剁手,也是惩罚嘛,为什么一定要坚持杀掉呢? 搞得渐渐没人敢再打他们的主意了。 不过。 别人是别人,他是阿良。 阿良这个人,不怕死,他只怕穷。 “那么,你想做什么?” “这要小老太你来先告诉我,你和他们说了什么我才知道我要做什么呀?” 这么不礼貌,禽族族长是不愿说的。 但阿良他们是没有底限的。 几个人一围,刀刀剑剑的就掏出来。 毕竟。 禽族此时,真的只量个小部族。 第13章 溜子们出山 大山上。 大树下。 一群大山里的溜子们围着阿良坐在树荫之下,他们慢悠悠地嚼着一种酸甜的浆果子嘬味儿。 这种浆果子,也就搭搭嘴,进不了肚子的,嚼过后,没味了,也是要吐掉的。 一个小弟不大明白。 “良哥,你说这什么刘一夫打听蚕丛王的消息干嘛?莫不是他的头发白了,也怕老了,怕死了,所以想要寻咱蚕丛王老祖,也要谋一个长生吗?” 另一个人立刻反驳。 “不可能,长生那事都是骗人的,只有神仙能长生,咱们凡人,长生个屁。古代的那些个什么屁王,哪有不想长生的,但一个个的有成功的吗?全都是啊,长得丑,可想得美!” “可是,老族长,不是,小老太不是说蚕丛王她成功了么?” “屁,族内说这些话的有多少,全是在瞎扯蛋,那么多神话故事,你还真敢信。不是在我面前发生的,我绝对不信!” “可蚕丛王出海了呀,她肯定是有什么让人知道了,所以那个谁才在我们这儿打听情报,不然他好好的小白脸不做,跑我们这闹呢,锦记的大老板那可是整个南岭大山里都找不出来的大美人儿,那美人美的,我恨不得自己是她脚上的袜子!可那个谁却仍然跑我们这里来了,他打听的能是假的?” “哈哈,还袜子呢,你有那命给人家大老板当袜子吗?一天天的尽做这美梦!” “得啦,也就咱们这些啥也不是的才当大老板是美人宝贝,说不定那个谁已经把这位大老板给玩腻儿了,才跑我们这找别的刺激呢。” “嘿嘿,我可听说过一句话,每个大美女的后面,都有一个睡她睡到要吐的男人!哈哈哈哈哈……” 在这一群人胡吹乱笑中,阿良始终一本正经,满脸认真。 “良哥,你咋说?” 一个人忍不住问了他。 阿良看看他,又看了看其它人。 然后他问。 “咱不管蚕丛王是不是长生,她好像,的确是出海去了吧?” 一群人发懵,不明白阿良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有一个人道:“应该是真的,不止是禽族,其余诸族都是这么说的。” 一个人说的,不敢保证。 但所有人都这么说,就有问题了。 还有。 族中的记录也都有说明。 后期有大族掌握了中土文字,对月族中一些事进行记录。蚕丛王出海的这种大事,也是被记录在案的。 所以说,至少,蚕丛王出海一事,这是真的。 “难道说小老太没有撒谎,蚕丛王真的有长生之术?” 一时之间,众人皆惊。 即使这是一群已经在无意识中摆烂生活的溜子们,没学问没见识,可他们也知道长生——意味着什么。 只是,这种惊诧只持续很短的时间。 长生而已。 和他们有关系吗? 但是。 阿良提出了问题。 “长不长生的没所谓,我还年轻。但是吧,你们说,蚕丛王出海,她会是一个人出海吗?” “哈哈。” “良哥,你搞什么,怎么会提出这种问题?那可是蚕丛王,听说她当年是一路杀到东方,寻找出海口,打劫了深水巷卓家,这才带了一批大船出海的嘛,不然怎么可能出海?” 出海,简简单单两个字。 但其实它意味着大量精熟于海上作业的人手,和足够的钱财。你不准备足够的物资食水,你怎么出海,去送死么? 这些。 哪怕是月族南岭大山上的溜子们也是知道一二的。 “所以你也知道,蚕丛王出海必定带了大量的人手和物资。” 这一刻,阿良眼睛在发光。 “我对蚕丛王没有什么忠心,对她当年手下的那一批人手也没意思,但蚕丛王一定携带了大量从我月族之中带出去的物资财富,不如此她拿什么出海,靠抢,她能抢一二次,还能永远抢下去?她一定是带钱了。所以,刘一夫,那个谁,他来的目的不是什么长生,长生之说,太过虚无缥缈,但蚕丛王带的财宝才是真切实际的,哈哈,我想明白了,这个刘一夫,果然是要吃独食的,自己抛弃了兄弟,带人来找蚕丛王的财宝,一定是这样了!” 人的名。 树的影。 只怪刘一夫往日里有了不好的名声。是以他明明是想找所谓蚕丛王的接天术,结果却被误以为他是要淘宝。 毕竟在此之上他早已经是大名鼎鼎。 再说,长生艰难。 与其相信刘一夫出海,是要找蚕丛王的长生术,不如相信他是找蚕丛王的宝藏。 “良哥,虽然你这么说,可这和我们也没关系啊!” 一个人给阿良泼了冷水。 没人是傻子。 从前。 蚕丛王的故事流传中,也不是没有人想到过这一层。也曾经有族中大好儿郎迈开大步气势昂扬地走出大山,说要出海,找回蚕丛王带走的财富。 但大多是杳无音信的。 即便偶有回来的人,也是尽述其苦难与不幸。 想要出山,到芒芒大海上找寻蚕丛王的财宝。 这和大海捞针有什么两样? 根本不可能啊。 “你们不要担心,我精通观人之术,我早看出来了,那个男人,头发白了,皮肤也发干,看起来好似没什么问题,但其实估计身体有亏吧,不然好端端的,他一个人出来找蚕丛王的下落,我估计财宝是一方面,大概他也想长生吧。哼,天下哪有那么便宜的事,蚕丛王的什么长生术,财宝,都是我们月族人的,和别人有什么关系,怎么可以坐视别人拿走我们的钱,你们能答应吗?” 这个,当然不能。 但是…… 一个人说道:“他是传奇人物,听说好厉害的,就算真有好处,有财宝,我们又哪里抢过人家嘛!” “不,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我不信我们在暗也对付不了他。我决定了,跟上他们,至少也要咬下一块肉来,难道,你们甘愿在山里混一辈子吗?” 这下,众人沉默了。 这么一直混下去,好似真的不是办法。 搞钱,也越来越困难了。 各族之间的械斗少了。 又严禁了攻击一些商队。 导致他们这些没有一技之长,只会打杀的人反而日子不好过了。 与其如此,倒不如拼一把。 “良哥,你是我们的哥,你说,要怎么办,我们就跟你怎么办!” “好,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别的不说了,我已经有了全盘的算计。这个什么谁,我们都知道,盗墓的一把好手。坦白说现在让我找蚕丛王,我也是一门脑子的浆糊,什么也不知道,但是我们不知道,我们可以跟上他们嘛!” “良哥,我怕我们跟不上啊,万一他们轻功高,我们跟丢了,怎么办?” “所以我说我有了全盘的计划了。要说跟踪,对于这种高手来说还真有点难,但我们都知道一些蚕丛王的事,我们都知道,蚕丛王从东方出海,甚至我们还知道,他是从深水巷找卓家要的船,能够远航的船只应该不多,我们就直接去东边南方的深水巷。” “如果是去深水巷,那没问题了,我可以给良哥带路,其实在锦家商队进山之前,我们也偶尔走驼队到南方去的。那里深水巷有大船可以远洋,不管什么东西,一出海就能上天价。只是那些罗人好坏的,好好的货只给一点钱,翻个几十倍就出海哇。我们那如果不是没办法,才不上去挨宰哩。” 有一个傻子笑了叫出来。 良哥看他。 心中喜悦。 这是一个小部族,山悬族的族人。 人少。 喜欢翻山之绝壁,有一手采药的绝活。 只是这药到底是少的。 一些野生的菌菇倒是有很多。 所以车悬族喜欢采一些晒干了的山货。 一些稀有茶,菌菇,皆在此例。 这些不如药草山货,到底也是财富, 但是,山外的罗人,总喜欢砍价。 要问他们怎么发现的。 只要看看他们事后卖出去多少就知道他们赚了多少,又给了他们多少。这到底合适不合适,一比不就知道了么。 毫无疑问。 他们这些山里的月族人给宰得狠了。 所以此类事,除非过不下去,不然绝对不干。 但不管怎么说,这是好事,至少,有人可以带路了。 不得不说。 年轻人,有闯劲。 可能脑子一热,就走出了舒适区。 这些年轻人,运气真不错,他们集结了一笔资金,有的偷了家里钱,有的借了一笔钱,有的甚至抢。 完事就逃出了大山。 毕竟是同族,也不好真下死手。 也就这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过了。 不然怎么办,强行抓起来,搞对立? 事实上,对于这些一直游手好闲不肯干活的年轻人们,各家族长也是有意见的。 不过月族人性子暴,无论男女,大小都得有一把刀在身上,你真格的敢管狠了,说不得就会遇到一个愣头青照头给你一刀。 到时就不好办了。 反之。 这些混蛋出山也是好事。 这几十个人出去,不会都死了。 你要说他们多厉害,这是吹得了。但要有人想杀光他们,却就不容易了。 换句话说,你杀一个试试,看看能不能杀得了,杀了之后会怎么样。 毕竟是大山里的人,是月族人。 除非是真正的顶尖高手。 但是,顶尖高手又岂会自降身份杀这群怎么说呢,高不成低不就的家伙。 更何况。 这些人走捷径,也算是秘道。 这是据说当年楚皇在位时,开的一条水渠,直至于今,仍在使用中。 这条水渠,便称之为——秘渠。 据说,这是为了当年征讨林间深处的大妖所修建的。 经此秘渠,可以到达南沙国。 南沙国在过去也不老实过,和中土王朝有过战争,有时中土乱政,也有人到南沙国去生活。 从南沙国,可以到达南方深水巷。 那是南方卓家的势力范围。 卓家。 久历于船务。 历代皆称船王,是民间不王之王。 整个南方的,谁又不跟卓家关系好。 那不是在得罪财神爷么。 说来,也是运气。 当阿良一行人,好不容易来到了深水巷时,已经快没人样子了。一个个下了船就吐,就差把黄胆水吐出来了。 秘渠。 既然有一个秘字,那就是年久失修了,有些地段水流形成了湍急的河道,水流忽上忽下,颠得船直抖,让人以为它是不是要散架了。 好在没有。 但这一路,阿良一伙人也是吃了很多的亏。 这时他们隐约的想,是不是正是这个原因,所以很多人宁可走到深水巷,也不愿意走秘渠。 不过,正因一路上太过辛苦,所以他们反而没有回去的打算了。不然此前吃过的苦岂不是白吃了? 正当他们想要有下一步行动时,他们发现一件事。 他们,都是穷光蛋。 一路上,他们的钱已经差不多花完了。 剩下的,顶多也就够他们吃稍微好一点的素花面而已。 可是呢,溜子就是这样,有时能够豁出去。 在钱快没了的情况下,他们没有想着节省这最后的一笔钱,而是打算,先吃光了算球。这么点钱,存起来也没有意义,不如至少先干着什么。 所以他们也就在南港深水巷街吃起了素花面。 虽然是素花面,但也比烂虾面好得多。 所以他们围了勉强一张桌子,再开一张桌子就又要钱了,为了省钱没办法,就这,还有一些兄弟干脆在旁边席地而坐呢。 正当他们吃着呢。 一个人进来了。 一来就说好家伙,好家伙。 一个认出此人的食客笑着说道:“我说常五爷,您搁这儿好家伙什么呢?” 那个叫常五的男人是一个点精壮的中年汉子,他的模样,曾经阔过,只是眼下有些落魄,好在是熟人,在此地也算有面儿,一碰面十之七八以上,都能叫他一声好来。 所以啊,也都有人愿意和他搭话。 常五这个人心直啊。 心直,才能口快。 这样的人性子直爽,不用担心他背后搞你,所以很多人就乐意和他交朋友,说说话,放松一下。 常五就回道:“我说好家伙,是卓家,又在招人了。” “卓家又招人了?还有敢上门去的?” “上次有高手来袭,好家伙,一巴掌下去,半个卓家没了,人死了几百号啊,连着两天,不停的往外抬死有,老惨了。” 第14章 卓家招工 卓家。 南港深水巷的卓氏家族。 怎么说呢? 一句话形容,那是世代——船王。 所以一直的卓家都很风光。 只不过,相对于历代卓家,它们有高有低罢了。高者笑傲王侯,即便是王侯将相在船王面前也高贵不到哪儿去。 但低者也就仅能守此一隅之地而已。 不过即便如此,卓家从来没有穷光蛋。 卓家一直都,很有钱。 但是,突然有一天,这个卓家出事了。 大约是二三年前。 突然的,有一个人带了一个女人来了。 当时的卓家的家主,上一代船王,卓王孙态度不是很好,所以很快这个卓家就换了一个家主,是卓王孙的儿子,卓千孙。 毫无疑问。 当时的卓家是发生了什么事的。 整个卓家第二天就又重新招人了。 要知道,豪门大族自有门路。 他们大多用的奴仆称家生子,是自家奴仆的孩子,这样的人用起来可靠。所以很少情况才会从外面招人,就算有,也是极少数的,而不会大规模的从外面招人。 干这样的事,只有一个可能,要么是暴发户,要么是自己原本的奴仆死太多了,家生子完全补不完全,只能从外面重新招一批人了。 卓家是哪种情况? 毫无疑问。 是第二种。 有传言。 卓家归来了一位几百年前的老祖宗。 卓王孙好好的家主船王当着,当然不想莫名其妙的退位,哪怕是头上多一尊太上也是不行,就想用强。谁知道一板脚踢到了铁板。 大人物杀人那真是太恐怖了。 随随便便,就杀了不知多少人。 反正当时卓家的卓千孙是一口气招募了二三百个家丁奴仆。 这是已经发生了过的事。 谁想。 前不久。 又来了一个神经病。 这个人,从天而降。 大黑天夜晚上的,找人挑战。 没人答应。 这位一巴掌拍烂了半个卓家。这卓家大啊,总共拥有八百间大大小小房间,亭台楼阁殿宇堂厅,那是排对排布置得整整齐齐。 就这么,一巴掌下去。 三百多间房舍一下子烂在地上了。 里面的人也大多死了。 错非如此,卓家又哪里会来招募人手。 只是。 这卓家的下人,命也太不好了。 这么容易就死了,还一死一大片的说。 一个人就问常五了。 “五爷,您这话,是想去试试?” 常五坐在桌子上,等来了他的一盘五香小豆,一盏米黄酒,还有一碟小青菜。 来了一口菜,再嘬一口酒。 嘶地一下才道:“我倒是想不去,可又能怎么办呢,我的船沉啦,老天不保佑我,你说我们大罗也算正当中吧,国势正强吧,怎么连这小小的海夷都对付不了?西斯廷,拜恩斯,普罗斯……这一个个是骑在我们头上拉米田共滋黄汤水,朝廷怎么就不能来管管?” 常五的情况,简单。 他是小海商。 本身虽然没有什么产业,但手上握了一条船,就冲这,也是小康,不,是中产之家了。他在海上跑一趟,赚得有旁人十百倍利润。 但关键在于他手上就一条砸锅卖铁买下来的船。 这条船在。 有生意跑。 他就是堂堂正正的中产之家,不敢说吃香的喝辣的,但正常的温饱之余还可以吃得好点,还能隔天的下馆子吃饭。 但是,倘若船没了,他立时就要成为负债人。 不努力个十年八年根本还不清债务。 就这,还得建立在行情好,不出意外的情况下。 十年八年,他已经老了呀。 还能干什么? 好在,新船纵是没了,他也能凭借信誉租一条旧的,小的,老船。 希望可以在未来翻身吧。 他这一次下馆子,就是因为租到了一条旧船,心里高兴。 却听一个老客人在这说道:“朝廷,朝廷管什么,又管得了什么?这几年朝廷且乱呢!” 忙有人对他说:“张三爷,张三爷,您这又是喝多了,大家别往心里去。” 这是怕有人去告密。 众人自然配合。 “不会不会,这有什么好介意的。” “和我们又没关系。” “唷,张三爷是真喝多了。” 旁边有人说小话了。 “知道怎么回事吗?这张三爷啊,闺女进了卓家,给连累了,卓家倒是赔了银子,可张三爷想要的是银子吗?都说卓家好,卓家好,风门严谨,不会有那些腌臜的事,可没成想,这老天爷啊,就是不让人好好过日子啊。” “说得也是,我看,这卓家怕是招不齐足够的人手了。” “那可不,当初就是因为死了太多人,这下面才有一批旧船往外租,不然,那好好的船卓家自己不用,租个屁啊,却让常五爷捡到了这便宜。” “也未必是好啊,常五租了卓家的船,说不得就要替卓家出海。” “嗨,你不知道,这出了海啊,全都是一样的,跟卓家干和自己干,这有什么区别吗?还不是一样!” “嘶,这倒也是。不过,这两年不是卓家事多嘛,我这不是在想,许是这几年,卓家的风水不好,运气不济,怕沾上了反而不好嘛。” “唉你这么说,还是挺有道理的……” 在这些人的说话中,阿良一伙人终是吃完了面。 他们虽然之前晕了船,但都是年轻人,体质好,这边吐了那边饿,一回头就又吃得个饱了。 众人既然吃过,付了钱,出了这食馆。 一个人犹豫起来。 “这恐怕是我等吃最后一碗饱饭了。” 另有人道:“说的是,吃了这一顿,再要下一顿,真不知需要多久的时间了。” 然后大家一起拍起了肚皮,又一起笑了起来。 这种情况,倘若是发生在一个人身上,早就愁眉不展,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但在这众人身上,大家却只当取乐了。 这正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再说事。 总之是不能耽误了今天现在的好心情。 纵是有万般的愁苦,也尽皆付之一笑。 却听阿良道:“不就是哥几个现在没钱了么,有什么怕的,我阿良既然带兄弟们出来了,就绝对不会让大家跟我饿肚子!” “果然,有事还是得看良哥的!” “哈哈,下一顿有着落了就好!” “良哥,我们下一顿在哪儿吃?” 阿良心中轻叹。 身边这些兄弟自是极好的。 但是,一个个的长头不长脑子。 有了下一顿就开心了? 那下下顿怎么办? 算了,自己的兄弟,再挫也得带啊。 “哼,你们没听那什么什么的说了吗,这卓家现在严重缺人,所以在对外招人了,咱们当然是上去吃他们家呀!” 阿良这么一说。 众人也就明白了。 一个个是击节赞叹。 这卓家虽然家大业大,往日里自然是不用从外面招人,即便是招人也是招少数之人,大约是有一技之长的才能之士,又或是眉目清秀的小丫鬟用来装点门楣。 哪里会大量招募家丁下人。 用的当然是知根知底的家生子。 这些人一上来就身契尽在主家之手。 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反之,如果从外面招人就有可能会有很多问题。 但这不是死人太多了嘛。 而卓家又大。 家大业大不是一句玩笑话。 如此之大的家业那是需要足够的人手去经营维护的。 所以,招人,是不得不招。 这就是一个空子,恰到好处,给阿良他们碰上了。 于是众人也就往卓家而去。 这个卓家,倒也不难找。 街上随便寻了一个人,问明了卓家的方向,也就去了。 普通人家,自然是寻起来难的。 可这卓家,委实是太显眼了。 你走近了,不要说,不要问,只打眼一看就明白,这户是卓家无疑也。 这不仅是地地道道的高门大户,外墙像城墙,根本看不到边,门槛都快到腰了,老点的都不能自己跨过去。 这样的一座豪门大户,除了世代船王的卓家,还有谁有资格拥有这样的雄宅。 在门口。 一桌,一椅。 旁边是招工的字样。 但可惜的是,桌椅前没有一个人。 当阿良在这儿发呆时,听到了笑声,和脚步声。 “哈哈哈,终于又有人来了。” 一个中年尖下巴的瘦男人小快步的迈出来,未先语,先发笑。 他在于此一直等,但来应募的人是少之又少。 毕竟这卓家最近闹得事有些大。 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 但真切关系到性命了,大家都是要考虑下的。 一连两次啊。 几年前的那一次还好说。 没人看见是没人知道。 卓王孙带着手下亲信像笑话一样被一个人杀光了。 那个男人怎么杀人的? 说来都匪夷所思。 他就那么,站在原地,看着奔涌而来的人,然后就那么轻轻的在地上跺了一下脚。 一道冰晶粉尘,以他为中心,往四周一轰。 瞬间。 冲他来的人,一一变成了冰雕。 人就给硬生生的冻在原地,活活冻死,凝结成冰雕,望之如艺术。 后来。 又有一次。 是前段时间的事。 一个人突然从天而降。 简直莫名其妙,从天上来的,这和仙人有什么两样。 这人一来,就要和某一个人比武,但那人显然不愿意。 于是这个人为了逼他,就拍了一掌。 一巴掌下来,八百余座屋堂的卓家,就给拍碎了三百多座房宅。 这里面究竟死掉了多少家丁下人,甚至卓家的公子小姐,他是连一个字也不敢对外说。只能说,死得老惨了。要不然,这堂堂的卓家,需要从外面请人吗?实在是卓府内的人已经死太多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事情还是要做的。 这个男人一大腚坐在椅子上,在桌上清理了纸笔,手提笔道:“你们都叫什么名字啊,来,不要急,一个个的排队报名。” 他说着话,也打量阿良几个人,观其形貌于不知不觉间就有了底。 阿良众人把名字录上。 看了一下子满张的名字,他略微的松了口气。这卓家的事大了,已经瞒不过人了,搞得现在招人也越来越难了。 别的不说。 就这些个人,一看就是外地人,还扎帮结伙的。 要按了往常,是绝对,绝对,再绝对不可能招收他们的。 大户人家招人,先招熟,再招近,跟着城市再乡村,不行了才找外地人,也是要看人模样的,像这种扎帮结伙的,那是不可能要的。给自己找一群帮会成员吗? 这种扎了堆的它不好管理。 但是,现在,别提了。 在人员根本不足的情况下,也只能先勉强而为之了。 “呐,别说我不告诉你们,府里呢,是出了一点事,所以你们才有这个福气进来,往外打听一下,卓家是什么地方,那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进的。你们进了府,不该看的别看,不该听的别听,不该知道的,要装不知道!总之呢,不懂的事就不要做,有什么事要问过我。当然了,好处也是有的,钱比别家多我就不说了,还有,一日三餐,顿顿有肉啊!” 这个管家说别的,没用。 但一说顿顿有肉,顿时让阿良一伙都高兴起来,一个个差点手舞足蹈起来。再看这尖下巴的男人,都觉得他眉清目秀起来了。 “哎呀,这,那不是快要到饭点了吗,我们什么时候开饭?” 管家男人一声冷笑。 真是一群贱人贱命的穷鬼。 有肉而已,至于高兴成这样吗? 好吧,外地来的,那没问题了。 换本地的人,谁会质疑卓家呀。 “想吃饭,先干活吧!” “干什么?” “搬砖。” 说搬砖,还真是别人的母亲真搬砖啊。 是的,没错。 之前不是说了吗。 有人把卓家的房宅一巴掌拍碎了三百多间宅殿,连人也死了很多,所以才需要大量人手干活。这不是一二间房宅,是三百多间啊,光是那些砖瓦木料就不知道有多少了。 这么多已经碎掉了的,积在宅子里,那像什么样,当然是要清理掉啦。 所以阿良他们一伙人就给拉来这儿干活了。不止是他们,还有很多其余的人,算起来,有大约一百多人,可即便是一百多人,也仍然有种让人感觉干不完的意思。 挑箩,端筐,搬石,抱木,抬大梁,拖大石……这可真是苦累活儿。 原本阿良等人是不想了干的。 但也给那么多人给感染了,就莫名其妙跟着干了起来。 干时他们还挺纳闷。 一没监工二没鞭子,没个催的,怎么大家都这么卖力呢? 直到,他们累了,不愿意干了。 管家的那个男人来放饭了。 第15章 卓家来客 至此,他们才明白原因。 卓家人不是没有监工,不是没有人在盯着的,他们是在暗中监视,同时做了记录。 所以这个管事放饭,也是有讲究的。 干活卖力气的,一直没休息,没偷懒的,大碗饭,大块肉,大盘菜,还有汤水和一枚水果。 喝,这伙食,普通中产人家那都是比不了的。 这肉菜里是有鱼有肥,还给搁上了一根肥瘦相宜,大小相连的大鸡腿。 这鸡腿,油汪汪,香喷喷,让人看了就胃口大开。 但,有的人没有。 “为什么我们没鸡腿!” 没有的人中有一个人忍不住叫了起来。 管家男哼了一声,道:“你干活连续偷懒,当没有看到的人吗?我都不稀得说你,干得了就干,不愿干滚,看到没……” 他一指阿良一众人。 “你不干,有的是人干!” 那人先是生气,然后又不说话了,抱饭蹲一边虼了起来。 能来的,当然是穷光蛋,只是少一个鸡腿而已,又有什么不能吃的。 很快,他们就稀里呼噜的吃了起来。 别说,对于他们来说,卓家的饭菜真是不错,好得很。 油盐足,份量重。 直到这些人把肚子吃了个溜儿圆。 阿良等人亦如是。 他们发现,只这一顿,胜过从前无数,万万没想到,这卓家即使给下人奴仆也能吃这么好,简直是岂有此理。 但是,这并非全是好的。 也有不好的。 那就是,这里的气温,总是在变化。 正常是正常,但总有那么一些时候,突然暴冷暴寒。 一下子就冷得让人牙齿打架。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 在卓府的主居海王厅中。 一个人正在给另一个人运功疗伤。 他以自己一口精纯的内息渡入女体,然后提取出此女体内一丝丝的寒冰气息。 每在这时,必有一丝残余的寒气往外消散,也因为如此,才会造成此地卓府的气温变化。 着实恐怖。 当男子收功,一个人进来。 他是卓千孙。 卓氏一族当代家主,至于先代卓王孙,不好意思,已经被这男人轻描淡写不费吹灰之力的杀掉了,所有反抗者,敢于站出来的,也都尽没于其中。 因此,卓千孙十分礼貌。 “祖姑婆婆还没醒吗?” 他表现的一副孝子贤孙的模样。一是这个女子真的是他的祖姑婆婆,二来是他可不敢得罪面前的这个男人。 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最为印象深刻的东西。 在卓千孙的心里。 他永远忘不了的。 那男人轻轻一脚跺了下地。 都没怎么用力的样子。 只是如此而已。 然后就是彻骨的寒冷。 和一群已经被冻成了冰雕的人。 包括他的父亲,卓王孙。 原本在家中那说一不二豪气万千的那个男人。 一脸痛苦,却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看着自己,从脚下开始,一点点蔓延往上,直至全部给冻上了,化为了一具散发着白晶霜雾的冰雕。 卓家会没有高手劲卒吗? 不。 卓家不要说高手了,哪怕是宗师人物,果敢死士,都是应有尽有的。 但在那刹那间。 不管是谁,都得死。 然后他才大约猜出来。 这个男人,不是宗师,亦不是大宗师。 他是比传说中可以为国之柱石的大宗师还要高上一阶,更为恐怖的天人强者。 武道天人。 过去的所谓武林神话。 和天人级数的强者放对,这和跟老天爷叫板又有什么区别呢?哪怕是大宗师,在天人面前也不过是为奴为仆的下场。这就是天人的恐怖可怕。 这么说吧。 一个天人存在。 哪怕是传说中的修仙者,也是要给足面子的。 因为天人强者。 最低也可以对付修仙者中的元婴老怪。 如果是最为顶级的天人,就算是叫板大乘强者又如何?武道强者,原本就是要逆天伐神的。 同境界无敌。 跨境界击敌。 这就是天人强者。 人间。 修仙者最强也不过是大乘了。 其实还有一个渡劫期的,只是这一期的十分尴尬,不能随便出手,一经出手,人就控制不飞走了。 天人,其实也是武道的一个极限了。再往前一步,那就是仙。 早知道这样的一个人物上门。 卓王孙绝对不会傻乎乎的带人冲锋。 他只会像卓千孙一样,一个滑跪,麻溜地给跪下来。 哪怕。 他知道。 这个男人带回来的女人是卓家的先祖,是他的祖姑婆婆,他也会老实的和个孙子一样。 因为反抗,是根本没有希望的。 男人叹了口气。 “她被冰封多年,我虽然可以。吸尽走她体内的寒气,却不敢贸然把她唤醒,只因她元气亏损严重,倘若醒来,摆脱了目前假死之状,只怕会有反噬上来,反要了她的性命。” 和这个男人不一样。 女人实力差了一些。 她要是醒来,会在反噬下迅速老化,元气不足以支持她继续活下去。这一点让男人十分为难。 他已经这么努力了,仍然救不活她。 不过,慢慢磨吧。 他不服,不,这对女人来说是苦难,但对男子来说却不失为一种动力,只要他下定决心要救此女,心中仍有斗志,说不得真能想出什么妙法,把人救下来呢,因此之事,导致自己武功大进,也有可能。 武者习武,不能太过想当然。 要有压力,要有动力。 如此,才能突破极限,创造出奇迹。 正这时。 一股威压来了。 从天上来。 轰轰。 仿佛是龙卷突至,又好似暴风来临。 一个声音响了起来。 “徐璧,你来,我们再次打过!” 原来这个男人叫徐璧。 他人如玉也,一头白蓝相间的发色,怎么看都俊美至妖邪的地步。至少,不像一个人。 此刻这人皱眉。 “姓何的,你老是对我纠缠不休,真当本座没有脾气的吗?” 姓何的才不管这些呢。 他哈哈大笑,又哭又笑,好不容易才说道:“天地大变,我也不想的,本座难道就不想找别人吗?谁让你为了给这个女人疗伤泄露了自身的气机呢,谁让你因为这个女人的缘故不能一走了之呢,本座只能找到你,也只能缠上你,只要你把本座打得爽了,你不就能清静一些时日了?” 其实,要是能打死这个人,徐璧当然会出手——打死他。之所以不想动手,就是因为上一次动手,他已经知道了一些姓何的虚实。 这个人,很难打死。 最多打伤。 但倘若是打伤,他功法特殊,很快就会好得和没事人一样,甚至还会功力精进。 这就离谱。 怎么也想不到,有不知什么的人,创出了这么莫名其妙离谱的武功。 不过。 算了。 好像他的武功也很特别。 要不然。 这变态为什么非得缠上他干什么。 “罢了,你既然要打,那我们到海上去打,这次不要再伤及无辜了!” 破案了。 原来上一次,那个一巴掌把三百多间殿房给打烂拍碎的人,就是这个姓何的。 也无怪徐璧不得不答应和他交战。 倘若他坚持拒绝,又在此地之不动,姓何的再一巴掌把卓家给拍没了,这笔账他可就也要沾一份了。 要知道,他原本就情况特殊。 万一再沾业力,说不得怕是要不得好死了。 唰。 这个徐璧带着一蓬冰晶似的尘粉,化为一道长虹,往海边去了。 他先走一步。 “哈哈哈哈……” 姓何的大喜也跟了上去。 同时他内力运转,轰轰隆隆,有如一道海风呼啸,如雷霆发威。 海上,又有大波大浪要兴起来了。 这真是。 卓千孙目瞪口呆。 他心中寒意无限,感受到那丝丝淡淡的冰晶粉尘残余,直恨不能整个人缩到棉毛毯子里面去。 余威尚且如此。 这也不怪自己的父亲他们那么整齐飞快的化成了冰雕。 不提二人在海上之激斗。 一个人上来了。 是下人。 尖下巴的管家。 “孙伯,什么事?” 孙伯的正常名字叫孙伯福。 只因这伯福二字通薄福,不好听,为了避讳一二,所以大家都是叫他孙伯的。一来早期是开玩笑的意思,二来是这个孙伯也算是府中的老人了。 名字叫得老一些,无所谓。 孙伯上前,先施一礼,看看里面床榻之上的那位据说是祖姑婆婆的女人。 心中一肚狐疑不提,只道:“家主,外面有一行人,想要见一下您。” 卓千孙先是一怒。 母亲的。 什么玩意。 他的确在家里要对徐璧低头哈腰,但不管怎么说在外也是堂堂船王卓家的家主,是当代船王,是什么人说想要见就能够随便见的吗?这个孙伯,怎么会这么不懂规矩。 但随后他就想起来了。 不对。 孙伯怎么可能不知此事不懂此理,他这么说是给我递消息,怕我得罪人。 这么说,这来人不简单啊。 也对。 如果是一般人,孙伯自己就可以一个人打发掉了,又哪里需要通报到我这里。 “什么人,很特殊吗?” “这个,您看。” 普普通通,平平无奇。 这只是一块牌子而已。 是万事司无忧客特殊人物的牌子。 这枚牌子,据说是挂职者的牌子。 在万事司中,可以担任挂职者的无一不是高手,最起码一点,是能够一个人在野外行走奔波的。 这事儿,普通人可是万万办不到的。 所以这个牌子的主人,至少也是一位人物,果然是不能随便得罪的。 其实,以卓家的实力,论理,哪怕是万事司又怎么样,需要给你面子吗?你怕是不明白高门大户是什么意思。 除非,你这里面真有问题。 但这怎么可能。 所以是要见的。 这一见之下,卓千孙就有些后悔。 拥有牌子的那个男人,叫刘一夫,好家伙,人看上去有点人模狗样的味道,但却让人心生奇诡之感。就问,你一头白色的头发是怎么回事!哪个正常人会搞这发色? 这让他容易联想到徐璧,不由又客气了几分。这种奇模怪样的,很可能很多只是银枪蜡样头,没什么真材实料。 但万一碰到铁板呢? 所以,要小心。 “几位这是……有何贵干啊!” 这几个人。 抛开这一头白发的男人外,另两个。 一个是看起来眉清目秀但怎么都戴老大一张口罩蒙面的女子。 嘿,还别说,脸是挡着,这身材硬是有些犯规。 大兔子大腚花,两条腿更是有一种用起劲来能把人肋骨夹断的感觉。 这身材,有些太魔鬼了吧。 好像也只有一些西极夷女才罕有此美好身材。只是吧,西极女人看起来好,却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也。 这远看身材好,一个个的,波涛汹涌,葫芦一流。 但走到近前,不是身上的那味道不怎么正,就是毛孔粗大,有的刮过除毛的还好一点,有的没有刮,或没刮干净,那叫一个毛手毛脚毛毛躁躁呢。 摸上去,都刺手心。 这还怎么愉快地玩? 几把摸上去就不得劲了。 倒是那男人。 这个男人和白发男人不同。 嘶。 这个男人,不细观之不知道,看,他的脚上是官靴,是薄底官靴,上面还有刺绣,这不是普通人啊,这很有可能是官面上的人物。这当官的,讲究,穿的用得,往往和普通人不一样,有标记,或料质特殊,根本不对普通人供应,一查就能查出根脚来呢。 所以这个人很有可能他是一个官儿。 这就奇了。 这个官儿,和这个女人,和这个白头发的,他们找我干什么? 正当他在暗中猜忖时。 白发男人说话了。 “我们来到此地听说想要出海唯有你卓家才有大船,是不是。” 干脆,利落,没有废话,开门见山。 如此直来之直往让卓千孙吓了一跳。 好家伙,你多少客套话要说几句吧,相互吹捧,拉拉关系,说说这天气好不好的废话,等到关系上来了才好说正题的吗?现在办事都不要扯皮的吗?上来就直奔正题,这个样子——是不是有些瞧不起我? “几位……坐,坐,请上坐。” 卓千孙先把姿态放低,把三个人延请入内,又请入上座。 这不是怂,而是例代卓家的处事方式。 低调,低调,尽可能的低调。 卓家已经是豪富人家,倘若私下生活不检点,太过于高调,早晚是要给人知道,然后被有心人盯上,就不好了。 很有可能,你就因此完了。 就算撑下来了,也会蒙受原本不必要的损失,这又何必呢? 第16章 海上的大战 “啊,几位怎么称呼?” 他一一打听了这几个人的名字。 同时他更加细致的打量这些人,从他们的外貌,皮肤,衣着,饰品,口音,谈吐,姿态来分析这些人。 这三个人。 白发人说他叫刘小强。 女人说她叫吴言。 另一个男子说他叫龙方。 毫无疑问。 全别人的母亲都是假名。 甚至可能是假姓。 因为当一个人说谎时会有微不可察的微表情动作。 比如言语放低,眼神飘忽,手上有小动作,板着一张脸或假笑。有经验的人,一眼就能扯看穿。 不过,有一点很重要。 这三人说名字,虽说是假名,但神情之间都很坦荡,没有恐慌惧怕的意思。 这意味着他们虽然不说真名实姓,只是为了避免麻烦,而不是被人追杀。 又或者,他们根本不惧危险。 艺高人胆大。 看得出来,他们虽在掩饰,但有些东西是无论如何也藏不住的,他们不管怎么看,除非你根本不注意,的确是高手的样子。 别的不说。 就说那女的。 身材太变态了,连阅尽千花的卓千孙也觉得惊艳。他想,倘若他有这样一个女人,一定会至少短寿十年。但这个女人却并没有久于房事的模样。光这一点她就不简单。 另外两个自然也是如此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和这种女人在一起,又能是什么简单的人呢? 问了三个假名,也不再多问了,反正看样子是没什么真话的。 “不知,几位,想要出海干什么?” 这下才叫见真章。 出海,什么原因啊,什么目的。 不能说有了便宜我都不知道,白白借了船,干了份打工的活,那不是亏死了吗? 卓家历代称船王,你以为是为什么? 是卓家真的能干出一些事来。 想要两手干净的当船王,发什么梦呢。 历代,卓家都有在不遗余力的打压有可能挑战卓家地位的人。 他们会狐疑的盯着每一个想要涉足大海的人。当然,如果一味吃船运独食,那是死定了的。所以卓家一般会造船,却不涉足内陆河运。 以此养出来发大江帮,大河派,长河派,五溪盟等大大小小的势力。 但若有懂历史的人就会发现,曾经横绝天下的海沙帮,巨鲸帮之类,却都一一消失灭迹,便在于此了。 对于这突然出现的三个人,因为这是高手,又有父亲前车之鉴,所以他没有一上来就叫人打杀,而是温和的说话,试探。 对于出海一事。 白头发男人笑了。 “也没什么大事,我们听说火龙岛上有火龙,想要去见识一下。” 火龙岛吗? 卓千孙立刻想了起来了。 火龙岛说是火龙,其实并没有听说有什么龙的,开玩笑,哪那么多龙,一般有龙的传说,大多都十分隐晦,怎么可能直宣而示之?真当仙门的那些人是死的。 那里主要是有很多火山,还是活动期,一个不好不知什么时候这火山就爆了,然后就是浓烟滚滚,飞沙走石。 像有火龙于此。 再加上,这岛上有一种步行异兽,毒步蜥。 这种毒步蜥,外型像是一种古龙,四肢着地的爬行,体型比较大,像牛马一般,不过肉食,且有剧毒。 它的口水,便有一种极强的败血毒性,一经中招,人就会渐渐地失去力气,躺在地上。被这种毒步蜥上前活生生的吃掉。 无知之者以为此之为龙。 所以渐渐的,这火龙岛的名声也就传了出去。 不过吧,此岛一向被视之为蛮夷之地,没人想去那地方的。近来听说有一伙西夷占了那里好生经营,渐渐竟也有生气。 卓家有打听过。 那是一群西斯廷人。 对于普通大罗人不是很礼貌。 但讲究做生意。 喜欢和人进行交易。 据说很有钱。 卓家也有商船前往,不过看兴趣。 主要是西斯廷人钱是有,但货就没有多少了。不要以为有钱就好,对于卓家来说对方有货才是最重要的。你要运货发卖,纵是对方给了足金,这也就是一趟的生意而已。 但若是对方手上有你想要的货。 你这边一船货过去,赚一笔。再进对方的货,运回来,又是一笔,这一来一回,两笔收入,岂不是比单趟一笔生意要好得多? 坦白说,卓千孙不想应允之的。 但是吧,如果不答应,对方可能用强,这就不好了,反而是要树敌。 想到这,卓千孙抬手做出了一个请茶的动作。 这三人之中,龙方显示了良好的礼仪修养,立刻举茶回应,白头发的和那个女人根本没有反应。 不识礼数,这不是大家族出来的,怕不是江湖异人。 异人只是一种友好的说法。 正确说法应该是强人。 但这说话就不礼貌了。 卓千孙看起来平静的如古井之无波也。 但腹内是心机翻腾。 不过这时,那个白头发的男人,仿佛是看穿了他的心肝脾肺肾。 “我们出海去火龙岛办事而已,你若是肯方便了我们,事后我们完成任务就走,你若不肯,那我们就很抱歉了。” 说到这里,白头发的男人站了起来,恭敬一礼,双手抱在一起,四指对四指,大拇指内扣,这是一个标准礼节。 这让卓千孙吃了一惊。 他原本以为,这几个人,唯有一个是权贵,有身份的,另外一男一女八成是装样子的江湖人物,当保镖的而已,可能功夫是好点,但身份地位绝对高不到哪儿去。 可这个白发男人如此一施礼,他立刻明白了。 这个白发男人是懂礼的,只是不屑为之罢了。 这样的人,自古有之。 比如他,卓千孙,曾经也是这样的一个人物。直到他父亲死了,他才一下子重新把礼节规矩都拾起来了。 对于这个白发男人的一礼。 他明白。 对方看出了他的小肚鸡肠,看透了自己的不甘不愿,只是没有把握,一直在套话而已的态度。 所以对方也摆出来自己的态度。 先礼。 后面是什么,已经不言而喻了。 这是要动手。 敢在卓家动手,这么豪横吗? 应该不是,那么,是示威。 自己应该如何呢?要不要翻脸,叫人进来?只是他突然间又怕了起来。 那个冻死家族中大半精英的男人太恐怖了,给他造成的影响也深重,他深怕自己的一个决定不好,落得个和死鬼父亲一样的下场。 他可不想给活生生的冻死。 连一丝一毫的反抗也做不到。 死得轻描淡写,宛如一个笑话。 忽然。 老远。 天空中发出层层滚滚的雷霆之音,仿佛是上天降怒,打了一个大霹雳。 闷雷声雷音滚滚,一声声,一下下。 接着。 下雨了。 简直岂有此理。 这莫名其妙的,怎么就突然下起雨来了?要知在这海边,自有经常走船的老手,这些老船夫,只看天上的云彩,感觉空气的湿干,即可明白天气。 卓家也早就培养着这样的人才。 往往当日之时,卓家就已经知道了往后几个星期大致的气候变化。 论理,该一直是好天气才对的。 怎么这天气一下子就这样了呢? 卓千孙大约明白了。 “风雨欲来,人力又岂能为之,罢了,不过是要船而已,卓某就应下了你们,区区一艘船而已,卓某还是租得起的,就给你们这面子,不过,此之一次,五百,不,一千贯钱是绝对不能少的。” 这个价,其实高了。 一条像模样的海船,要价正常也就五百贯而已。就算是目前最为先进的战船,所需要的钱财也不过是五千贯而已,不会超过一万贯。 因为造一艘船,价格其实是不贵的。 难缠的是这船日后的养护费用。 要知道,一条船,一经造出,它的最大价值就是使用它赚钱。 如果你不使用,也不让人维护,这船只抛在那里,在时间的影响作用下也只会慢慢烂掉,坏掉,废掉。 但是,想要运营它,也是需要大量人手的。 卓家现在。 缺人。 所以,卓千孙不得不开一个看起来正常的高价。 这是新一步的试探了。 此时,卓千孙已经愿意出租一条船。 但他仍然想知道对方的一些虚实。 白发男人淡淡道:“卓船王,我们只有这三个人而已,身边别无随从,您好人做到底,船租了给我们,这操船的人手也。给我们配齐一下吧,放心,这些船工们的雇佣费用,我一文钱也不会少了他们的。” 此事正中卓千孙的下怀,忙应了下来。 白发男人更是当场拍出了五百贯钱。 简直是豪横。 做生意就没有这么做的。 正常生意,得是先订后付。 你事先把钱交了,别人不认账怎么办? 殊不知卓千孙也有不了解的地方。 这个白发男人不能主动伤人,但倘若对方先违反规定,那就怪不了他了。 事先定下了约,如果违反,那因果业力就算不到白发男人的身上了。 约好了取船出海日期,这三个人告辞离去了。 而此时。 东方。 大海之上。 两个男人的对峙。 一个人飘浮于空中,周身劲风呼啸。 在他的身下,海面上已经于不知不觉中出现了一个往下陷去的漩涡海眼。 在此漩涡的影响下,原本平静的海面开始出现连绵不休,起伏不定的巨大浪涛。 另一处。 于海中往上,伸出一朵由海水凝结的巨大冰莲花。 在冰莲的莲蓬之上,徐璧其人轻居于其上。 二人正运转功力进行对峙。 结果很是不好。 自己固然是功力高深,但那个对面的男人也是不差。 都是天人,都能直接从天地中汲取元气恢复己身,拼消耗已经没有意义,拼的是对天道的理解,对己身潜能的挖掘,是对自己掌握技法的领悟力。 从对峙效果看,毫无疑问,是徐璧占据了上风。 但这压力却被姓何的毫无保留的转移至下方的大海之上,要不然哪来的这漩涡呢。 压力在大海。 姓何的自然像个没事人一样继续飘浮于空中。 但。 这不是姓何的想要的,他要发动更大的攻击,要狂风暴雨的轰击。 “这么温柔啊,徐王,老夫给你添一些火气吧!哈哈哈哈……” 姓何的忽然一顿足。 海面被无形之力一击,顿时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可,真是翻天覆地。 整个大海仿佛是要被人给翻过来了。 轰隆隆。 巨大的高浪直直向徐璧拍打而去。 徐璧真的有些怒了。 天人,就可以如此肆无忌惮的放肆了吗?一点道理也不讲究,肆意挥霍己身的力量,不知道这样一来会造成多大的波折吗?如此之巨浪,层层叠叠下去,对海边的生民不知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这种事就丝毫不去顾及吗? 看来。 昔日武道昌盛于一时,却被仙道所覆,不是没有道理的。 假设人道是一块肉。 仙道只是在吃肉。 武道则是直接把肉扔地上踩。 试问上天会选择谁呢? 天不佑武,大约就是有太多姓何的这种人了,一有力量,就忘乎所以,目空一切,肆意妄为。 不行,得给他一个教训。 徐璧双手一挥。 一股青白之气飞洒。 毕毕剥剥,喀咯卜勒。 整片大海好似静止了一样。 这是,被森然的寒气给冻住了。 下一瞬间。 一瓣冰莲的花瓣飞出,于空中产生惊人的变化。 原本不过,区区一片冰莲花瓣而已。 却于忽然间演变成了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鞭、锏、锤、戈、镋、棍、槊、棒、矛、耙……这是,以十八般兵器为核心的一百零八件兵武。 既有正门正常,也有奇门奇兵,有普通人都见过的,也有武林高手都没见过的,甚至还有仅在传说中有,却未曾亲眼亲见的。 区区一朵冰莲,就能演化于万千。 可见徐璧其人的横绝功力。 不仅内功精纯至极,更是在技法术上也有极强的造诣。 “哈!好厉害的西极戟兵功,威力如此之巨大,嘶,上次感觉没错,这冰兵之中,果然有死气存在,你这西极戟兵功堂堂之正大,为什么反而要在其中加入死气以增威力呢?反而因此影响了寒气的精纯,这反而落了下乘吧,你这是要自绝前途呢,还是觉得太简单的东西过于无趣,自己给自己增加难度呢?” 第17章 二张道图封印 虽则是在自说自问。 但徐璧脸上青气暴增。 谁疯了自己给自己增加难度。 倘若不是因他处于被封印状态,为求突破,不得不汲取死气以助增功,又岂会落入到如此境地。好端端的西极戟兵神功,变成了西极戟兵邪功,往后的难度呀,唉,别提了。说不提,这个姓何的却在这里阴阳怪气的不好好说话。 死来。 一只冰铸的大手浮现。 就要把姓何的一把抓住,捏死。 噗呲! 大手破碎了。 正如那些冰莲兵器,一无所用一般。 在姓何的身上,浮现了一片黄光。 这不是金黄色的光,而是暗色的土黄之光。 在此神光下,冰莲刀剑,冰铸大手,奈何不得他一下。 这是。 三千里路黄泉道。 又名黄道神光。 姓何的脚踏神光,宛如步履大地,登此神光,如踏平地,往徐璧杀来。 “哈哈徐璧,你要拿出你真正的实力来杀我,此等小儿技,能奈我何?” 这二人,打得叫一个疯狂。 一时间,日月无光,天地失色。 海面也因此时高三尺,时低半丈。 波涛起伏,大雨倾盆。 突然。 一道灵光飞射而至也。 这是一个人。 此人高高在上,脚踏飞舟。 一艘碧绿滴翠的叶状小舟,载着此人,立于天之上。 “大胆,你们两个天人,竟然如此肆无忌惮的任性妄为,以为凭本事就可以为祸天下吗?给我住手!” 姓何的止步了一二,他一脸貌似天真的道:“你想要封印我吗?哈哈,哈哈,我已经是天人了,普天之下,除了这个男人,你哪根葱姜蒜,以为可以对我发号施令吗?” 那男人一脸俊逸,道:“本座乃是浮世今生谦谦君子苏文图,监察天下,护道苍生,你们二人的战斗已经波及了很多平民,此番罪业,当由你二人担之,本座罚你们难道有错吗?” 凡人孱弱,无以自庇之。 然则仙门不出,不能在凡人面前显迹以过多的干涉打扰凡人因果。 所以需要有一个实力高强的来监察天下庇护苍生。比如此时,放任天人肆虐大战,在这大海之上,必会引得波涛汹涌,海啸连绵,到时不知要殃及多少凡人众生。 所以他才现身阻止。 姓何的缓了下来。 他立在一朵结冰的浪花上。 “苏文图啊,本座知你——你以为你多高贵呐,虽然你资质不错,以散修之身步履大乘,但终究是给天下仙门当狗的存在。人家修行自由自在,你却被美其名曰的监察天下给栓住了,好好当狗不好吗,为什么要来惹我,怎么,因为某是武者,不是仙门,就不用给面子了?我一路所看,仙门中人斗法抢宝的也不少啊,那些邪修,杀人取命屠的满村满镇的,也没什么奇怪的,怎么你不盯他们盯我们,当我是好欺负的吗?” 苏文图大怒。 “大胆——” “放肆——” “你犯下大不敬之罪,罪无可恕,当诛之!” 苏文图指天一引。 一抹天雷就奔姓何的而去。 姓何的不躲不闪,被劈了一个正着。 半个身子都给电打烂了。 按理说,这样的伤势,一般人应当是必死无疑的。 但姓何的身体却在迅速恢复。 “我有不死之身,你能奈我何!” 一把剑出现在了姓何的手上,一丝杀机淡淡发出。 苏文图脸色一下子难看了起来。 “无上杀道!你这样的人,绝对不能让你成长起来!一张道图平九州,堪天地山水道形图,出!” 毫无疑问,苏文图是高手,像他这样一个修仙高手,怎么可能身边没有法宝。或者说,高级的修仙者莫不都是如此的,一个个的持法宝逞凶,一去法宝,整个人都会弱下来,这也是武道修士同阶无敌的原因。 武修者,修自身,万般伟力,皆归于己身。反而修仙者却需要祭炼诸多的法宝,这需要占据他们太多的时间精力。 没办法。 大多修仙者,重法于道。 很多修仙者难以兼顾,只能在修体和修神上选择其一。 修体太难了。 更有三灾降临,身体一般真的是承受不住。与其身体被毁,而落一个一无所有,不如抛弃身体,保持精神元神。 一张法宝图画被祭之而出,画面打开,里面山上飘云,水上起雾,好一派山水烟雨的画图,仿佛表里山河尽在于其中。 在此之画面上,更有一种盎然的道意飘于其间,散发出了一股莫名的吸引力,罩这而向姓何的。 何姓男者哈哈大笑,丝毫也不惧之。 “我修地狱变,什么是地狱变,我之不死即便是地狱生变,你这法术也来拿我,却是错了,大错特错。” 但苏文图的施法,其实并不为错。 他发现何姓者身体拥有强大的不死性,当即使用了专攻之于精神的法宝,堪天地山水道形图。 此之一图,只要观者稍有心动,便会被摄去魂魄,进入此画之中。 实乃是一种巧妙的杀人妙法。 但他不知道。 何姓者所修者,地狱变也。 地狱生变,这精神毅力岂能是小? 他的这股精神毅力,又哪里可能是区区一张道形真图可以摄走的。 那是连地狱都能硬生生逆回的坚毅精神啊。 随之,何姓男子一剑也就劈了出去。 即便是苏文图,也是狼狈不堪的躲了过去,而不敢硬接于此。 那是,阿鼻剑。 来自地狱的一把剑。 斩死绝生,岂是小可。 其实何某人不想出动此剑。 人,最终是要靠自己。但眼前这个人是苏文图,他是被推出来的监察天下,这样一个人实力能低吗?倘若不是他的实力摆至于此,纵然他是散修大佬,也绝对坐不上这个位置的。 有境界,没战力,只是个笑话。 只有拥有了足够的战力,才能高高在上,大声说话。他才能真正坐稳了他目前现在的这个位子。 很多人觉得他是废的,好好一个散修大佬,实力惊天动地,却偏要给万众仙门当狗去做这个监察天下。 以为这是什么美职吗? 殊不知此之一职最是拖累人。 你一天天的监察天下,那么请问你用之于修炼的时间又能有几呢? 当然了,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苏文图之所以如此,终究是有一样好处的,那就是积累功德。 功德这个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很多人对于自己有没有这玩意,也是不清楚的。 但是,普通的修者也便罢了。 可实力高深的修者,一个个的都在为了功德而头疼。 对于苏文图来说,他能够赚取到足够的功德,这就够了,是不是给仙门大派当狗,别人爱怎么说怎么说,他又岂会放在心上。 眼下,是收拾这个无法无天之徒。 堪天下山水真形图不行。 上九幽荡魂铃。 名字普通,好像平平无奇。 但在苏文图手中,也不知阴死了多少人了。 再一指天。 “雷来!” 天雷暴起,轰然而下。 又抓起了一把豆子。 往前一撒。 于金光中,一群肌肉发达的金甲武士也就奔了出来。 神通法术,撒豆成兵。 这是一种极强的术法。 其实神通术法只有使用的人不强,神通术法哪有不强的。 经此这一术,就是漫天的黄金甲兵。 不过就算如此,姓何的仍然不惧。 一挥手,就是一座城。 城是什么城? 这是枉死城。 强大的真气拟态,化成出了一座城,就离谱。其实这一座城没有什么,但那地狱真意就太恐怖了。 人道是有顺死的横死者。 什么是顺死? 就是该死之人,寿元到了,自然死亡,此之谓顺死之也。但仍然有很多人,没到该死的时候,突然就死了,这种人就是枉死的,叫枉死鬼。 枉死鬼因为提前死的,阴寿都没记数,更不可能投胎转世了。哪怕你罪恶滔天,要去做猪做狗,没到时候啊,也是不行的。 这些个未至足数之人,就会被关入这个枉死这城,慢慢等吧。 所以此之一城,怨气冲天。 这种怨气招术,顿时把众多黄金甲士都收去了大半。 虽然仍然严密,还有很多。 但却拦不住姓何的了。 这剩下的,姓何的高举宝剑。 他念了一句咒语。 “脑袋都掉,我的不掉!” 一语出,一道剑气以姓何的为中心往四周猛然地扩散开来。 蓬! 唰。 金光闪闪的那群金甲武士们,一个不剩地,全都死了,脑袋乓地一下落在地面了。 就连徐璧,在一旁观战,他的脖颈之上也多出了一条红线。这是阿鼻剑杀机所致。 总算徐璧也有绝活。 他的身体能够吸收死气,这道杀机造成的死气被徐璧吸收,消磨之下,终于是撑之不住,消散了。所以徐璧的头仍然在他的脖子上。 可那些个金甲的武士就比较不幸了。 头全掉了。 纵是法术之所致,神通术法拟化出来的假人,也是活不下去了,一一散去原本的灵光,化还回原本的豆子,只是这豆子吧,全都是被剖开了的豆子,一个完整的也没有。 何姓者哈哈大笑,他一时间份外意满。 长久以来,他没有实力,受尽的折磨与屈辱。后来有了实力,却因为实力未至理想状态,渴求更高境界,一直在隐忍。 但试问,一个人真的这么喜欢忍的吗? 直至于今。 直至于此。 他拥有天人位格,更是以武修道。 这意味着,仙下无敌。 至少,他自信,天下间,正常没有人能够杀了他。 唯一麻烦的是,他需要更强的对手。 原本他瞅上了曝露出自身气息的徐璧。 没想到与徐璧一战又激出了监察天下的苏文图。不得不说,苏文图的确够劲,至少暂时是够的。 但,想要杀他,还需要更多大力呀! 嗯? 正值他高兴快活之时,他看到了徐璧眼中的一丝怜悯。 怜悯谁? 我吗? 但下一瞬间。 从海面轰然向上,一幅道图飞起,一下子就把姓何的收束于其中。 更是有一道神光。 苏文图的怒目神光。 是他苦修一种瞳眼神术。 苏文图这个人,散修。 只此二字,就可以知道,他这样的人在步入至高的过程中,经历了什么。 所以他无师自通,凭借自己过人天赋,独创了一种神眼瞳术的秘法。 将人之情绪之一,最容易滋生而出的怒意,积累在自己的眼中,一朝有需要,发射出来,威力惊人。 人之情绪有莫大伟力。 在一个人情急之时,他能超越自身,发挥出自己原本没有的力量。 这种情绪细分之下,最易使用的,就是一个人的愤怒情绪。 愤怒,仇恨,或者爱什么的。 但对于苏文图来说,仇恨易生偏执,于道不利,至于爱,那更是个笑话。 所以反而是这怒之情绪,可以为他所借用的。 现在,怒目神光,何止是以眼杀人,简直就是一神通术法。 一道神光下去,炸得何姓人连手中的阿鼻神剑也拿捏不住了。 他的手掌,虎口暴开,长剑脱手。 下一瞬间,何姓男子整个人被一张湛蓝的山水画卷直接收摄走了。 苏文图心中感慨。 这是一个狠人。 寻常的诡异妖邪,倘若犯到了他的手上,那往往是一招雷法即刻可灭之。要有不老实的,也能一张图就给收走封印镇压甚至杀了,都不在话下。 但唯独这个人。 逼得自己连撒豆成兵的神通都给用上了,仍然不能治。非得把他的参天地湖海地表图给祭出来。 苏文图手上有三幅图。 这是他名中有个图字的缘由。 凭借此之三图,他纵是散修,也坐得这监察天下的职业。 第一图为堪天地山水真形图。 此图可收凡。 第二图为参天地湖海地表图。 此图可收诡异非凡。 至于第三图,那更是连仙鬼都可一试收之,神自然也是不在话下。只不过他的实力未足,暂时还不行。可不论如何,这第二图是轻易不得出的。 此前,他对付一只不老实的虎精,也不过是打个雷而已。 到了此,竟然要动用第二幅图。 果然。 武修者同阶无敌。 好在,仍然是被自己收下来了。 但是,这并非是一件好事。 一转头,他就看见了一个人。 徐璧。 此前。 徐璧曾经怜悯的看何姓男人。 现在,他亦用怜悯的目光看苏文图。 苏文图啊苏文图,你啊你,自高自大,你惹下大麻烦了。 你以为你把人收起来就结束了? 你能杀得了他吗? 倘若你杀不了,又该怎么办呢? 等到他积累足够,破禁而出,介时你又该怎么办呢? 第18章 天人的恐怖 苏文图面对徐璧。 心中隐隐然也是生出了一丝杀机。 这是必然。 仙道昌盛的代价,就是武道的衰微。 曾几何时,武道昌盛,那简直是仙门的灾难。仙门苦心培养的仙子,就是给武修当妾室的。 这是何等的羞耻。 终于,武道衰微了,天人一一消没于无形,就连大宗师也变得凤毛麟角起来了,可仙门真的就能高高在上了吗? 只要有一个武道强者,仙门就要提防三分。毕竟,仙门也不是统一的,不可能齐心协力的围杀武修。想要不费力的围杀武修,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武道修者,没强起来是一回事,和个臭虫一样,说捏死也就捏死了。但一经成长起来,那就是极其恐怖的存在。 现在。 好不容易的处理了一个何姓者。 倘若再收拾掉了这个徐璧,那岂不是美哉妙也? 可惜。 有些事,想得太美了。 别看徐璧对付何姓者有些难,至少是不能速胜之。连何姓者自己也知道这点,他来就是为了讨打的,而不是觉得自己能够战胜徐璧。 所以徐璧的实力其实在何姓者之上。 苏文图现在一张图压着何姓者,哪里还有余力收服徐璧,这不是在开玩笑么。要知道,何姓者是初入天人,而徐璧,早已经是一个天人了。 最终,苏文图的选择只能是一个人飞走了。 但旋即徐璧就笑了起来。 他侧头。 “老祖宗,您怎么不出手啊?” 一抹虚影出现在天空。 “我出什么出,你以为那个苏文图好对付吗?你只看他出了两张法宝图,你以为这就是他的极限了吗?他手中暗藏的纯阳金刀还没出呢,你小子,知道此物对我有多克制的吗?唉,真不知道怎么说你这小子,竟然走邪功的路子,你知不知道以后飞升很麻烦的啊!一个不小心你就要完了。” 这抹虚影愤恨不休,对着徐璧一顿冲。 好在徐璧怎么也忍下来了。 这毕竟是先祖,鬼体成形,是一位鬼王大尊,怎么可以得罪呢。 徐璧一阵皱眉。 坦白说。 发现自家仍有亲人,哪怕是死了,是个鬼物,他也仍然是开心的。但这位老祖宗老是这么说教,可就有些受不了了。 知道老操妈是怎么死的吗? “好了,生死有命,不死万万年!” 唰,他走了。 “这孩子,你把北凉给折腾没了,老祖宗我都没骂你,这说两句怎么了!” 他气苦摇头,却是无可奈何。 天道不兴。 末法将临。 他的时间也是要不多了啊,不然他一个鬼王大尊,理论上仍然有很多时间,又何必对这后人说这些话,他这么一个老人精,不知道说教的话没人喜欢听吗?还不是时间不多了嘛。 天道不兴,末法降临。 …… 当,徐璧回去时,一个人立刻过来了。徐璧抬眼,喝,是卓千孙。 他眉一皱,顿时把卓千孙吓了一跳,忙上前说道:“先生,卓千孙有事禀告。” 徐璧这才面容稍济。 “什么事?” 卓千孙忙把有人来租船之事说了。 徐璧先是一怔。 不是。 什么意思? 当我二傻子吗? 还是觉得我这个人太无聊了? 这么一点子的破事它和我有个毛的关系啊,这不是你们卓家自己的事吗?你们卓家的事你巴巴儿跑来问我,当我是什么人了?我这么大能耐这么大身份,我给你处理这鸡毛蒜皮的小事?吃几颗黑枣豆你搁这说醉话呢? 嗯? 莫非此中另有深意? 哦。 明白了。 徐璧毕竟是人精,纵然他不能直接看透人心,大概率也能猜出一二的问题来。 这是想砸锅啊。 这个卓千孙,大概是遇到了硬点子,他自己不确定,就过来试着往我身上砸锅。 嗯? 等等。 这股气机有些熟悉! 他立刻对卓千孙道:“你等一下,我去看看。” 徐璧又走了。 不过,这一次,他用上了轻功身法,脚下没有一丁点的动静,整个人也快得几乎只有一抹子淡淡散去的残影。当你看到这残影时,人不见了,早跑不知哪儿去了,当你想确定自己看到的是什么时,连影子也已经散得什么都没了。所以从头到尾你只会觉得自己是眼睛花了一下,最终结果仍然是什么都看不到。 殊不知,此时人已经到了几十丈之外了。倘若是无碍于眼前的宽阔地面,最多也只能瞧见一个小黑点,并且正在逐渐消失。 唰。 徐璧到了一个人的身后。 这个人,他认得,在他初出世时,曾经见到过,除此人之外,当时应该还有另外两个人的。虽然这几个人武功都不怎么样,特别是面前的这一个,可不管怎么说,经这几人误打误撞,却是让他出世,此之一恩情,他始终记得,当时也就大发慈悲,没有顺手杀了。 杀一个人,好简单的。 当年。 至少这一个人。 以徐璧的修为,想要杀之,也不过是看一眼的事情。 现在当然难啦。 但也不过伸一下手的事。 不过,有趣的是,这个人记得当初见之也没有什么出奇的,只不过是精神力有一些强罢了,但这资质,只能说勉强摸到仙门的一点边儿,差不多也就在及格线上。 以仙门的规矩,不是超出良多,是断然不会收这样的人进门的。 没错。 其实,严格意义上而言之,仙门的门槛也不是那样高高在上高不可攀。 很多达到仙门要求的,其实都是被放弃了的。 仙门——不要。 为什么这么说呢? 关键就在于一个字。 利。 原因无它。 概因是想要培养出一个仙门弟子,所需要的资源,委实是太多了。 多到了一个恐怖,离谱的地步。 仙门中人。 随着修行的需要,要用到百年,千年,乃至于万年以上的天材地宝。想也是知道,这么消耗下去,总有一天,天地会陷入到入不敷出的地步。 少了这么些的百年,千年,万年的天材地宝,想也是知道,天地间的灵气会枯竭的,那时,便是所谓末法时代,乃是整个灵性的灾难。 往往至此,天地大劫。 失去了天地灵气的滋养,人心会逐渐浮动,乃至于暴乱,到时,真是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所以为了推迟末法的到来。 仙门会十分慎重。 不是良材美玉关系户,普通人是不会收录于门墙下的。 除非是别有用途,以之来挡灾。 所以某种的程度上来说,不入仙门反而是好事。 但是吧,这个人,当初那么平平无奇的人,没见他有什么特殊根骨啊,年龄还别人的母亲这么大。要知道,年龄是修武的一个重要因素。 年龄一大,先天元气。 又称生生造化之气。 是一个人成长,长大的根本。 一经消耗殆尽,身体的潜力就给定性了。以后修炼血肉筋骨皮还可以,想要内炼一口气就有极限了。 但是,此时。 徐璧看得出来。 这个人虽然快要死了,元气也亏损得厉害,但一身修为不是假的,仅内功而言赫然已经是先天级数。 就离谱。 先天高手,是短短二三年就可以成就的吗? 有古怪。 倘若有人在旁,可以看见的话,一定会十分骇然。 徐璧施施然,漫步于一个白发男子的身旁,仔细的端详打量。 把这人的底子看了个七七八八。 这个人。 先修炼一门普通内功,然后修炼一门高深的武学。开始还是正常的,只是普通天才的程度,你可以说是天才,但所谓天才,自古有之,说句难听的,能够成就高深的境界,成就非凡,谁又不是天才呢?普通人凭什么展翅高飞。 只有真正的天才,才可以。总有人说什么努力比天才重要。殊不知真正有成就的哪一个不是既努力又天才,有些的甚至还要添加一些运气于其中。 天才尚且如此。 普通人凭什么比得上。 让这个人一飞冲天的,是在此之后,是最近的一年半载,从这个人体内的经脉可以观之到,他是在此后之时内功修为才突飞猛进的。 一天修炼比得上普通人的一年。 一年多时间。 他的内功已经精进至常人一个半甲子的功力。 不过。 可惜了。 他虽有大好机缘。 但老天仿佛无论如何总是要给人留下一些麻烦才肯善罢甘休。 比如那个姓何的,他走旁门路子,武功从零至有,是突飞猛进,一飞冲天,一下子就成为天下最顶级的高手。好不容易有所突破,成就天人,结果一转眼就被苏文图给盯上了,一张道图给收走了,不知要封印镇压多久呢。 唯一的好消息是,末法将临。 到时他大约就能出世了。 又如自己。 自己也是的,原本好端端的,可以平步升天,可惜却吸收了死气,导致西极戟兵神功变成了西极戟兵邪功。 正在徐璧游思呢。 那个白发男人目光转了过来。 “什么?他发现我了?这怎么可能?” “我乃是天人,于此际立于天人合一的状态之中,我不让他看见,他怎么可能看见我?” “嗯,这眼瞳,瞳眼术啊,那就不奇怪了。” 徐璧微微一笑。 “相见也算是有缘了,一切因于缘起,一切因于缘灭。你曾经于我有恩,我便回你一个报答,也算了清了你我之间的因果。说吧,你有什么想了要的。武功心法,神兵利器,还是需要我帮你救什么人或杀什么人啊?” 白发男人一惊。 他自然认出了这个人。 曾经,惊鸿一瞥。 那样一个人物,怎么能让人遗忘?只是天下太大,他一直东奔西跑,又哪里能知道这样一个人的下落在哪里呢。 没想到,这个当年对自己等人不屑一顾的男人又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 而且,貌似别人都看不到他,只除了自己。 “前辈?” 白发男人毫无疑问,他就是刘一夫了。 没想到,当年遇到的那个人,曾经北凉国的第五世,居然一下子到了自己的面前。 这位可是天人级数的强者啊。 仅凭借自身就可以在天上飞的角色。 武修,跨界极大。 唯有宗师级数的高手,才可以偷袭修仙者。只有大宗师,才能威胁到筑基修士。但天人,真正的天人强者,仙人之下无敌。 毫无疑问。 北凉五世就是一个天人级数的强者。 “你想要什么可要快点,本座可没功夫在这和你慢慢磨,你若放弃,也算我们因果两清了。” 徐璧十分不客气,也不需要客气,他要的是了结因果,不是加深因果的。 刘一夫大约明白了,也就笑笑道:“既然如此,晚辈没有什么可求的了。” “嗯?” 徐璧一怔。 他有过很多想法。 比如此人欲擒故纵找自己套关系要更大好处,又或者想要的十分直接明白,武功秘籍,神机秘术,或是财宝什么的,但没想到此人竟然有如此胸襟,居然真的敢什么都不要。不是,你不知道你快要死了吗? 看来,自己低估了此人。 有些人,在修行之上,是奋勇精进,果敢前行,而不会踯躅犹豫,裹足不前。 “既然如此,我自己猜。我看你从卓家出来,是想要船出海,还说,是火龙岛。你不必惊奇,我和卓家有很深的关系,所以卓千孙才不敢隐瞒,什么事都告之于我的。既然如此,我大约明白了,前不久我看卓家的文档,知道一些情报,那里被外夷占了,在那儿做生意。你们几个人,没有大宗货物的模样,一定是比较稀有的珍宝了,所以才敢于肯定能够和外夷手中换到钱财。只是,我看你这个人不一样,你应该不是贪图黄白之物的普通人,这么说,是替人做事了?但是奇怪的一点是,你们三个,别的不论,这一个身上有很一丝不属于他的死气,说死气淡了些,应该是病气。你们好端端的,应该有病人在侧,怎么却想做生意呢?所以是有特殊任务,八成是被两件事绑一块儿了要你们去办吧?” 刘一夫听得,头皮都要裂开了。 天人。 这就是天人。 观一而知十。 哪怕原本平平无奇,一经成了天人,也是人均大神探。可以见微而知着,由点及其面,推理顺导,揣摩出一切。 所有细微痕迹,不谐之处,对于天人来说,就是那么清楚,清晰的摆明在了眼前,想不知道都难。 你不说,你不说就行了? 天人看看你,就什么都明白了。 第19章 准备出海 海外有仙山。 这是一个自古有之的传闻。 这个说法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了。 甚至,不止一个方士以此为借口向想要长生的君王索要财富然后驾船一走了之。 君王们就真的那么蠢吗,一个又一个看似雄才大略的君主却在这种事上接二连三的犯了糊涂? 非也非也。 实在是,海外,真有仙山。 当然了。 此仙山非彼仙山。 所谓仙山传说,徐璧还真是知道。 他利用天人感应,猜到了刘一夫此行的目的,见刘一夫没有向他索求,那怎么行? 我可以不给。 但你不能不要。 不要觉得徐璧的脾气怪异,居上位者,大多都这样。 这种人,就喜欢和人反着来。 当然更重要的自然是利益了。 我别人的母亲,我是来和你了结因果的啊。你搁这摞着我呢?不行,我非把事给你办了。 哦,原来如此。你大约是想要找什么地方救人吧,那大概率就是冲着海上仙山传说去的。唉你要是要别的,不要金银美女什么的,我还真难满足你。但倘若你要说的是找仙山,这我知道啊! 这三座,自然不是什么仙家府邸。 而是三处特殊的,不一样的岛山。 一曰浮舟。 二曰归藏。 三曰赤蠃。 此之三处,名为仙岛,但是,实则,一个修行者也没有,至少,仙门是把此立为禁地的,仙门没有在此立驻。 海上广大。 仙门之于海上,不知圈了多少地,搜罗进去多少岛。 但没有此之三岛。 这件事,别人不知道,可徐璧知道。 甚至,十分熟悉。 因为曾经,大离也是想要长生之道。也曾经打过海上仙岛之事。这种事当然要派高手了,毫无疑问,当时北凉也曾经被借调派了一些精明强干的人手,死了很多人的,才打探出来了此之三岛的消息。 首先说浮舟之岛。 此之一岛,很神奇,它长时期里都是在天上飘着的,只有很少时间才会落下来,即便落下来,也会在海面之上,像一条浮空之船,是故叫浮舟之岛,此之一岛,有大秘密的,但一直没有人能够占领。 上岛,倒也不是不难,总有高手,或借助工具,能够上去的。但上去干嘛呢?一旦它上天,很长时间是下不来的,人在上面,怎么生活,吃什么呢? 有人上去,但终此一世,未有再见,有人试着生活,发现十分困难。还有人进行实验,上去了丢下纸条说明上面的生活感悟。 一是冷,二是饿,还有就是意识在渐渐消散。 归藏一岛,倒是好找,但好找不意味着有人敢入。 这归藏岛,在神秘大海的归墟之地。 整个海面上,就这里一个大漏口子。 每日每夜,也不计数有多少海水从此灌入,也不知道这种事持续了多久,海未为绝也,而墟亦未为满也。 传说那里面沉船无数,自然,也有财宝无数。但即便是再贪财的人,也没有想到里面的想法。 这么大一个旋涡眼子,什么样的人,会为了还没看到的钱,往里面跳啊。 退一万步说。 你进去了,真有财宝,那你怎么样才能从那么一个大旋涡子里面出来呢? 最后就是赤蠃岛了。 此之一岛,才大约符合了人们心中对仙岛的向往。 赤蠃岛,是一个表面上看起来十分漂亮的岛。 乍一看,和寻常的绿岛没有什么区别。 岛上别的不说,至少这植被挺茂密的。 可以说,眼前皆是绿,鲜花遍地开,空气新鲜到了香甜的地步。 很美好吧。 是的。 至少,眼睛看到的是如此。 这座岛,是被探险最多次的一座岛了。 但随后人们便发现了,初登岛时,是没事的,但一经长久,那是要死人的。在这座岛上滞留下来的人待的时间越是长久,就会遇到越来越多的危险。 可能是什么怪物,或是毒虫,甚至什么都没遇上呢,人就莫名其妙的死了。 死状也是千奇百怪。 有的人变成了树,有的人变成了花,有的人变成了藤,还有人变成了水,变成了大虫子,变成了怪物。 总之, 三仙岛哪里是什么三仙岛,简直是恐怖的恶魔地狱。 但是。 有一点。 凡人俗世的王朝,渴求长生,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了。 所以即便是有危险的赤蠃岛,也是被历代王朝想尽办法的去寻找着。 别的不说。 在旁边的东岛,其国正在附近,那就没少派出过人手上岛去进行探索,果敢之士不足怎么办?连死囚,军队,也都是一一尽皆的派了出去。 所以,当时,北凉动用一些手段,和过人实力,的确是摸索出了一些的信息。 徐璧给刘一夫的,主要就是这些信息。 假若,真有蚕丛王其人,所言之的得到了长生之术,那应该,约莫,就是在此了。 据徐璧所知。 此岛名为赤蠃,那这是什么意思呢? 最早的记录上,东岛志异录中说,赤蠃岛,皆鲜赤之色也,上有赤红小虫,故曰其为蠃。 此小虫常犯境,专食血肉,人畜无免。 直至东岛十二指王镇之。 岛生异变,植被丛生。 然人久居不详。 这是说,赤蠃岛最早是一座上面遍布红色蠃虫的岛。 这小虫经常飞到东岛边缘。 遇到的人畜都会吃掉。 当时的人给搞得没办法。 直到东岛的一位被称之为十二指王的,带兵伐岛,以自己的生命把此岛镇压了起来。从那时之后,这座岛才渐渐有了绿色,直至全成了绿色。 后来。 应该是有什么东西,不知是人还是别的什么,占据了这座岛。 初上岛的人不会被攻击。 上岛后不走,还想深入,或长时间住下去,就会遭到神秘力量的攻击。 此外。 这个岛上。 的确是拥有长生药的。 但此种长生,是歪门邪道的长生。 因此岛特殊,所以才一直没事。 不然,早给仙门讨伐了。 徐璧说了大略的信息,就走了。 然后,刘一夫看到,余庆和三丽渐渐缓过来的样子。 三丽还好,一下子也就抱住了他的胳膊,只要大家没事,或者说刘一夫没事,那就行了。她不在意别的,更不想管方才发生的事。 余庆却有些在意。 “刚才,发什么了什么,我感觉,好似我遭遇梦魇了,一下子什么都不能动,就看你好像是在和一个人说话似的,但我听不清你说了什么,也看不见那是什么人。” 如果是普通什么人,大约是以为见鬼撞邪的。但余庆知道,这种事不可能发生在刘一夫的身上。 刘一夫点了下头,道:“你看不见?” 余庆道:“我看见个鬼啊!” “哎,不要乱说话。” “不是,你多少告诉我,刚才的是哪位大神啊?” “不要乱叫,天人的名讳也是能够随口提及的?” “什么?” 余庆吃惊。 大吃一惊。 这个天下,大宗师都难得一见,你告诉我说有天人?你到底知不知道,天人是什么概念?武道和仙道不同,越是到了高处,一层境界就是一层天地。 比如说仙道,有筑基斩金丹,甚至偶尔还有金丹斩元婴的。 但武道。 你让宗师和大宗师较量一下? 大宗师对宗师,一拳一个小朋友。 差距大的,一个眼神就能让人道心崩溃从此沦为废人。 这是大宗师和宗师之间的差距。 大宗师往上,是天人。 天人怎么打大宗师的。 最多,伸一根手指。 这就是天人。 和天人打,跟和天对抗,几乎没区别。 只有天人,才能对抗另一个天人,或者说能和另一个天人交手。 顶级的天人,对标的是仙道的大乘级强者。 当然,天人的强大,也意味着武道的艰难。 这也是方今仙门大昌而武道早已经是落魄不堪。 “刚才竟然是天人出现,不是,你认得天人?这世上竟然还有天人吗?我几乎以为天人早已经成了传说!” “曾经尚在弱小时得幸遇见了。” 当时,好险。 那可是仙人,只看一眼就能杀人的强者啊。 当时可以说是捡回了一条命。 “因为结下了一些善缘,所以才和我说话的。” “既然如此……” 余庆本想说求一下天人。 永庆公主的问题,他们搁这儿是缚手束脚的,但对于天人来说,根本就不费力吧? 的确如此。 但是,这种要求能提吗? 刘一夫道:“长点脑子!你想什么我不知道吗?那种话能随便说吗?你要搞清楚立场再开口说话。” 天人太强了。 一个眼神就能杀人。 自己什么斤两,和天人提要求。 如果是仙门中人,你会开口提要求吗? 以为天人就比仙门好说话吗? “可是……” “放心,天人总算帮了我一点,至少,此行出海不再是无头苍蝇了。” “什么?竟有此事?” 余庆大喜。 刘一夫也是笑了起来。 “好了,我们走了。” 还有很多事要办呢。 出海,从来不简单。 需要做大量的准备,至少,物资要准备齐全了。虽然这对刘一夫来说没什么,可准备工作始终是要做的。再说他也不想把自己的秘密弄得人尽皆知,是谁都随便的让人知道,那不是缺心眼么。 另一边。 徐璧让卓千孙准备大船办事。 这也让卓千孙起了一些心思。 不过,他想到了。 让徐璧专门的开口说一件事,这件事本身就存在了一些的不确定性。 卓家。 大船。 有。 但卓家的人手真的是越来越金贵了。 一条大船想要好生的操使起来至少也是需要几十上百人。 如果万一出了问题折了。 大船的损失不是什么,卓家暂时还承受的起。但是人手嘛,就要另打主意了 于是。 管事先生就来找阿良了。 这个阿良,新来的。 手下人吧,虽然是一群喜欢偷懒的,但其实吧,手脚也俐落。你指望人玩命不休息的帮你干活,那不现实,他们至少还是把自己工作完成的。 很多雇佣关系的破坏,就是双方求差变大了。 很多时候雇员已经干得很好了,至少份内事是做完了的。但资方仍然想要更多,导致一方利益受损,双方关系破坏。 而此时,管事的不想多事,也就颇多容忍,导致他和阿良一众还算能说几句。 “阿良,那都是你的人吧,我听他们叫你良哥,不错哟,很能干,我看你有领导才能唷。” “哪里哪里,都是兄弟们抬爱,孙管您什么事直接说事,能应承的我一口给你应承下来。” 阿良现在也一副好脾气好说话的样子。 但他能瞒过谁? 这个尖下巴的方管事,早早看透了他。 你要不是一个刺头,你能让那么多人都服你?带兄弟出来混的那都是大哥,不然我怎么没收拾你,就是怕你翻脸啊。 孙管事知道,能够带人出来混的,都不简单。你要么搞死他,要么就不要得罪他。 原本他对于这些人的处理心里也是在发悸,有些不好处理。他是既想把这些人给开革了,当然是在过了这阵子用人荒之后,又不想惹上了什么麻烦。你永远不知道这些无法无天不知轻重失能干出什么来。 老实人好欺负。 要小心别招惹到刺头子。 而阿良的这伙人,看起来干脆也卖力,但这些人一个个眼睛里都有光,身上有一种敢闯的精气神。 这样的一群人,指不定什么都是能干出来的。 所以。 他一直在犹豫。 但当卓千孙和他一说,这事就有谱了。 所以他叫来了阿良。 “你们是外地的吧?” “是山里出来的吧?” “呵呵,我这双眼睛,看过的人无数,想要进我们卓家的多了去了,哪一个我看不出来呢?这没事,想赚钱嘛,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看,你恐怕是哪个山里面的小头人吧?” 阿良听得一愣一愣的。没想到这个孙管事的这么会进行脑补,不过也挺好,反正和他没影响,也就顺他话说。 “对对对,是是是,就是,山里啥都没有,带兄弟们混着,没想到你们卓家竟然真招收了我们,我一直是很感谢的。” 孙管事也呵呵笑着。 这话,谁都不信。 有句话叫宁为鸡头,不为凤尾。你假若真的是山上小头目,会放着小头目不当来当下人?就算当了,也是事出有因,你会在心里感谢? 不过人嘛,就是这样。 第20章 南飞号出海 “有一个发财的差事,你们,愿不愿意啊?” 孙管事抛出了正题。 别看阿良的朋友兄弟们一个个和没脑子似的,但其实阿良不是。能混成小老大,那脑子里没一点智慧能行吗?甚至于他还刻意培养手下人的愚蠢。这是当然的。手下不蠢,他怎么能当好这个领头羊,小老大,大聪明呢? 只有别人都蠢了,才能显出自己的聪明来。这和一个个帝王想尽法儿的进行愚民是一个道理的。 所以孙管事这么一说,反而让阿良警惕起来了。 “孙管事,赚钱的事情谁不喜欢呢,但是您老为什么要专门便宜我们兄弟?这总得有一个原因吧?” 孙管事眼一翻,道:“谁说我就找你们了,你们才几个人,当然还要找别人,这府里你手下有人,我才找你,不然这一次要那么多人,我一个个上前问人说话,我舌头干不干啊!当然是找你们这些领头的,说上几遍就好了啦。” 阿良一怔。 这么说,这卓家是又缺人手了?干什么事要这么多人手?感觉有些赶鸭子上架啊! 忽然,他脑中一亮,有了一个想法。 “府里是要让我们出海?” 卓家缺人。 倘若把卓家中的人都派出去。 或者说派出了一部分,而导致了卓家内部的人手不足。这就意味着想要用足人手,得动用他们这些临时招募进来的人。 这行吗? 当然不行。 卓家家大业大,府中的很多物品已经不能简单算是生活物品了,那叫艺术品,叫古董,要是给这些临时工去盗卖掉了,那成何体统? 这不仅是经济上的损失,也是一个面子问题。 卓家这样的老牌大家族,最为看重的一个就是面子。 所以想来想去,孙管事才想出了这么一招。 他没想到这个阿良一个山民的模样居然能够猜到这点,还真有点本事。 “怎么,不想出海,嫌这个活苦,还是说你不会游泳怕死啊?年轻人,让我告诉你,简单轻松的工作,是不会来钱的。除了犯法,这世上好赚的钱就是别人不想不愿的 种工作。的确,我也知道,出海有危险,可问题是这真的能来钱。你也不想想,出海是要船的,一条大船多少钱,少则是一二千贯钱,多的话更是五千贯的都有。我卓家派这么的大船,是刻意坑你们的性命吗?说难听的,你知道五千贯可以买下多少人的命吗?至于要坑害你们吗?当我卓家没钱,雇不起你们,想你们去死是吗?” 孙管事这一通话,让阿良心里明白了。 他呵呵一笑。 “孙管事,消消气,我带弟兄们出山不容易的,这人要是出了事,我回去没法和他们家里人交待啊。不过您这么说了,那我们也不是不领情,这样,等您人找好了,您叫我,我们兄弟一准不让您老为难。” 他这是又耍了一个小心眼子。 你说你叫了别人,别是话术蒙我,我这头答应了,到时去的就我们这些人,这不就栽了么,先天就处于了下风。我得确认你的确是叫了其它的很多人,这样我至少才能信你一二。 然后,我再看情况而定。 孙管事当然明白他的意思。 但他也不恼。 这样一个人,要是给他三五句话就迷糊了,那他反而要看不起这人。 既然此人已经松口,下一步做实了就好。反正他说的本也不假,就是要把这些人给用上了,对于孙管事而言之,临时招的大多都是不可信之人,都需要同样的一体对待。绝对不存在只坑一批,要坑那不得全给坑了。 当然这坑不坑的,其实不在于他,只能说看命。 真的发生了不忍言之事,那也不是他想要的,只能说人生在世,意外总是伴随左右的。遇上了怎么办?接受呗。万一没有意外,你不就能赚了嘛! 光想好事不想风险,这世上哪来这好事情啊。不说别的,就说卓家,不也是莫名其妙一下子死了很多人吗? 所以说事情掉头上了,你躲是躲不过去的。 该你的就是你的。 遇上了,自认倒霉吧。 很快,大约二三百人被叫了起来。 阿良一看。 喝——!!! 好家伙! 那什么孙管事的还真的没有吹,他是真的叫了很多人啊。不说别的,光府里的人,他叫了二三百人,这简直一下子把八至九成的人手都给叫出来了。 原因无它。 能赚钱嘛。 方管事的说了。 卓家接了一个差事,要跑一趟海船。 不要小瞧这一点,能够懂点行的都明白,跑海才能够赚大钱。一船货——十倍利。这怎么可能少赚。而船上的活计一般来说十分辛苦。所以这就导致了,敢于在船上的,受得了苦的船员,基本上都能够发财。或大或小而已了。 因此,这一消息放出来,众人又怎么会不愿意呢? 当然,一开始是不行的。 上船,不是说你一下子就行的。 至少要进行一些基本的培训。 不能说让你上了船却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会干,在那时学就是笑话了。 首先是学打扫,在船上,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就是打扫卫生。 聪明点的海员都知道。 在海上生活是十分枯燥无味的。 所以必须要时刻给自己找事儿做。 打扫卫生就是很重要的一环。 然后是使用绳子,缠绳子绕绳子,盘好绳子,包括了给绳子打节,给绳子打节是一个水手最低的要求。 如果一个在船上的水手连个绳结都打不好,那就是笑话了。 虽然学了,但时间紧,很多人仅也只是学一个皮毛,就被踢出来,认为他已经可以出师了。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是新手。 这艘船上的主要人员,早就已经定好了下来。 阿良他们只是干最底层的清洗等苦力工作而已。 当然,这才是最重要的。 出海和海船,人一定不能少。 如果船上人手少,那万一出事,人手不足,可不是开玩笑的。最简单的一条,有别的船靠近了,发现你船上没什么人,就是好人也会在瞬间想着上来抢你了。 很多海上的事,那就是两船相近,双方打量。 感觉对方人手和自己差不多,就靠近放弃。 大家还是好朋友。 但你真格的没有多少人,绝对抢你没商量。如果是真正的海盗也就算了,有很大概率能够活下来。海盗,残忍好杀,但那也不是滥杀的。杀到没人出海了,他们抢谁去? 甚至于很多海盗还盗亦有道,只抢一半或多少成,给你留一个底,让你不至于绝望到不敢走海。 反之。 那些普通商船,临时干这行的,怕有活口把自己的事说出去,会很大概率选择杀人灭口。 那些整船人被杀光的事,反而很少才是海盗们干的。那其余是谁在干?懂的都懂。 一句话,出海没好人,好人不出海。 说到底,你是想发财,是想赚钱,是想出人头地,是想找刺激,玩冒险。 干这个能有几个好人? 有些可能是好人,那也是会在环境下变坏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你出海了,不管你是什么身份,现在你缺少水和食物,现在你前边有一条船,就问你有条件上你抢不抢。有时候没条件也要上去抢。因为被打死和在海上渴饿而死,是两个概念。 很多时候,在做一个个选择题时,你就渐渐变成了坏人。 这——就是出海。 所以卓家经营船业,他们建船造船,组织船队出海行商。 但卓家人本身是不会上船出海的。 这是发达后卓家的规矩。 所以,后来,不管朝廷怎么对海盗进行打击,也和卓家没关系。 即使朝廷知道,不打掉卓家,禁海就是个笑话。 但朝廷不能。 毕竟卓家本身不下海。 你怎么搞他? 退一万步说。 家大业大的卓家还收敛些。 倘若真把卓家给逼回到大海上,那可能就是另一介噩梦时代的到来了。 深水巷的南港码头。 一艘已经整理好的大船停在那儿,显得是那么的鹤立鸡群。这很正常,码头上停的大多是渔船,而这一艘,是海船,并且是能够远航的大海船。 这样一艘大海船,那可不是显得不一般的么。 这时。 刘一夫来了。 他们不是一个人。 也不是三个人。 而是很多人。 因为物资始终是要准备的 一条船,按三百人算。 其中船长,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了望员,都是定好的。 光水手就需要一百多人。 余者,一是干苦力活的,一是当护卫兵的。船上要有足够的人,要有足够的打手。 倘若一艘船有五百人,这是正规满员。 只有极少数才会满员。 因为船上正常需要有空余加塞一些商品货物。 这条船,叫南飞号。 据说,是很久之前,一位船王身边重要亲信的名字为之的。 当然,那人,死了。 后来船王特意打造此船以为纪念。 这船太久了,但没法子,毕竟是好船,仍然能用,纵不如新船快,也能够支应远航些许事。换句话说,这船即使是沉了,也不用心疼。 此船是卓家历代最为强盛之时所造。 年代久远,但十分紧固。 不然早拆了。 一众力夫搬运着大量的酒水,食物,一一上了船。 整个底仓都给塞满了 其余诸舱,则是装了丝绸月布,瓷玉茶器,更一些是经过成熟加工锦记手笔的茶砖礼包。 这些东西,在中土不算什么。 可一经到了西极,价格会翻至少十倍的出去。 其实不仅如此。 刘一夫他们是此之一行的雇主,所以他们可以事先往船上压货。 但船长和其它人也是可以在随后跟着往船上压货。主打就是一个,把船塞满了。 刘一夫带人上船,和船长交目。 也就是堪合一下契约。 “我叫常任发,行五,叫我老常或常五就行了,我是船长。这路上,大家一起相互包容,您有什么事儿早说,不然我们一估就要发船了。” 常五看到刘一夫一行人,就忍不住一个子卧槽。 常五是一个老船长,一个老海员了,在海上跑了不敢说半辈子吧,也有十多年了。 早早地,他就练出了一手带眼识人的眼力劲儿。 这三个人。 正常人看人一般是先看女人,女人身上往往能看出很多来。 但是这一次不一样。 这个女人,看上去年龄不很大的样子,按理说,青春少女,犹如朝阳。好吧,你冰山玉女也是可以接受的。 但即便是高岭之花,这身上积聚起来的怨气好似也未免太大了。 你要说这是一个失恋女也就算了,但是看她喜欢那个白头发的男人那样子,已经到了眼无它物,目无余子的地步,而那男人也不像对她不好的样子,这是热恋啊,哪来这怨气的?就搞不懂。 还有那个男的。 虽然他站旁边,好像是打下手的样子,可无论是衣着内里,武器雕纹,特别是他本人在那儿站着,就似一副画一样。 这绝对是吃宫里饭的,且是身份高贵的人。 这样一个人,一个可能的贵人,给人打下手? 还有,这个白头发的男人。 这个人是最最奇怪的了。 常五眼毒。 他一眼就看出这个人不是人,至少不是一般人。白头发就不说了,看上去脸嫩,其实暗藏了很多细密的皱纹。怀里老有什么东西在拱来拱去的,人站在那里,却散发出了一种慕气,仿佛时间流逝,韶华远去的模样。 这三个人——可不能像从前一样随意的糊弄了。 船长对雇主,也是看人下菜碟的。 雇主虽大,也要看人,遇上了精明的,自然是要收着点,听话办事,你好我好,大家皆好,完事拿钱,安全周到。但若是遇到了不怎么聪明的,那就对不起了。 能怎么坑就怎么坑。 只要别把人坑死掉了,把握节奏,就行了。 当然。 做为一个船老大,理所当然的是想雇主越蠢越好,但是倘若遇上了个聪明的,也无妨,了不起就是辛苦一点罢了。 备齐了货物。 清点了数目。 点明了人数,一切整理好了,人事,财物总集成册,给了刘一夫。 刘一夫收了册子就表示可以开船了。 这边一走,那边,海上防卫司的船,也就跟上去了。当然,是远远地跟着,可不敢跟得太近太靠前。 第21章 黑脸与神秘人 大海之上,广阔平坦,一望无边,也是一览无余,只要稍微一近,就可能被了望塔的水手发现了。 虽然这样也是能给人发现,但距离却也是一种语言。 比如说,距离近,这是在散发危险地信号。我要过来搞你了。 距离中,要观测,你是要再近点呢,还是只是误会想要路过? 远着的,信息就比较模糊了。 你猜猜我要干什么? 不怀好意,暂时跟着。 类比如此。 所以。 刘一夫就问了这个常五。 “那后面是有什么人跟着我们吧?” “那是当然啦,我们这么大一条船,一出海附近怎么可能没有人知道,有人跟上来也不足为奇,大概是附近什么海盗的,很正常啦,不奇怪的。” 刘一夫看着这个人,直到常五都感觉到心慌,才微微一笑,道:“海上的事,我也不懂,都靠你了。” 他转身拉着三丽离开。 二人自然不需要辛苦的一直在甲板上,于是回到了自己的舱室之中。 这是仅次于船长室的好房间了。 刘一夫一进去就开始对三丽不规矩了起来。 别说。 他还真的有些馋了。 虽然,三丽的那张大嘴委实是让人不忍目睹的。但刘一夫是一个降术师,经常处理一些奇奇怪怪的尸体什么的,什么脏的臭的烂的腐的怪的恶心的,没见过?抗压力强,自然不介意这点小小的瑕疵。 再者说了,鬼畜一点讲,这还增添了一些猎奇的小情趣。 没办法。 自给小公主缠上了,身边立刻多了余庆这个大家伙,因为自己把捏着永庆公主的健康,他一直在旁边盯着呢。再加上事多,赶路,驴车给公主躺着了,一路都不得休息,到了南岭大山,完事又直奔深水巷。 不是奔波就是忙碌,根本就没时间停歇过下来。 搞得到了现在,诸事缠身。 明明自己的三丽近在身边一臂距离。 多日相思曾经梦想,可到头来就一直没机会下口,别说多郁闷了。 现在,不过是区区可疑之海盗而已。 又不是杀到眼巴跟前,还不是老远跟着呢,为什么要在意?当然是要和三丽一起述说旧情比较好。 但怀中这个妞可不是什么身娇体轻易推倒的小豆芽菜。 而是一个身材惹火肌肉丰实有力的小大妞,这肌肉像有弹簧似的结实紧密,一下子就推开刘一夫。 当然。 刘一夫一眼就看透了她。 仍然是不自信,没底气。 不敢和自己亲热,却又恨不能时时刻刻的黏着自己。 他故意装出不解的样子问道:“你怎么了?” 三丽忙找了个话题。 “你还没说刚才怎么就不在意了,我们给人盯上了你都不担心的吗?你就这么信任那个初相见的常五?” 刘一夫有些无奈,但自己的女人,跪着也要宠完,特别是他时间不多了,也就把仅有的温柔给她些吧。 “有海盗乃是常事,这人一出了海,是商人,是海盗,仅在一念之间。如果没有机会,自然都是客商,但若有了机会,则人人都可以是海盗。出海的人都是为了钱,你指望这些人能够有几多的道德良知?只不过这里海盗也是要看人的,你没注意么,我们挂的是卓字旗,卓家人啊,你不会以为卓家在海上屁都不是吧,仅此一旗,至少七八成的海盗都不敢打我们的主意了,其实这片大海上,很多海盗根本就是卓家人,你想,卓家拥有八百间屋宅,这得要住上多少人?养这么多人,私下里服务于卓家的又该是多少呢?其实,这个卓家,拥有一二万人的在海上跑生意,你觉得,数千条大大小小的船,一二万的海客,是光用来做生意的吗?” 三丽听得是目瞪口呆。 根本反应不过来。 刘一夫说的太多了,好似很了解卓家似的。她哪里知道,这是刘一夫从常五的意识深处看到的关于卓家的信息资料。严格意义上来讲,这个常五并不算是卓家人,他了解的也有很多是自己以为的。 不过即便如此,也是相当的深入了。 让刘一夫对此情景有了一些盘算,再不如初至之时,一抹两眼黑,什么都不知道。连余庆这已经来至于过此的人也是迷迷糊糊的什么都不明白。 卓家很大,十分强盛,但考虑到树大招风,一直是在藏拙而已。 八百间宅房,只入住了连主带奴的五六百人,有时甚至更少。最低是二百人,不如此,不能打扫这些房宅,房子嘛,懂的人都懂,你倘若一直住着,会把房子住得脏旧,但若不住,积灰引虫什么的,也是要废掉。所以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隔时定期的去打扫它,既清理了旧杂,也不至于污了这房宅。 可是。 卓家的财务,真的能够供养起如此之多的下人吗? 并且是一日三餐,待遇优厚的情况下。 如此一来,消耗必重。 单指表面上的收入,是不足以支撑卓家在南港这偌大的名头的。 原因,便在于此了。 在哪里? 在海上。 卓家历代称船王,因为卓家的支柱产业就是造船。可是大罗朝廷对海事不大重视,造的船并不多,仅靠造船的收入,根本是入不敷出。 所以。 卓家在海上,有一明一暗的两个生意。 其一自然是卓家自己组的船队经营。 但只此一点,卓家也是要完的。 因为盯着这个的太多的。 卓家的生意对手,甚至是官府朝廷。 卓家的生意,明面上的,赚少了人家会起疑。你生意这么差,这家族是怎么维持下来的。如果你生意好了,也会有人想要来入份子。这些人不是权贵就是实力派,没一个好招惹的。卓家不怕,但一味强硬,那不是一个家族的经营之道。 所以卓家还有一手。 海盗。 很简单。 当船王,就是当海盗。不当海盗,你怎么当船王?倘若你不是海盗,光有船,一定有海盗光顾你,抢船抢人,做大做强。 那问题来了。 为什么要给别人抢? 我自己有船,自己做海盗不就好了? 所以。 实际上。 海上的海盗,至少一大半都是卓家暗里私蓄的。不如此是真的过不下去了。 特别是近些年。 你经营做大,朝廷不是想要贪你的钱,就是在怀疑你要造反,简直是莫名其妙。 可你不经营做大,海上的竞争力是在下降啊。那些西极人,他们人越来越多,船越来越大,战斗力也是一样的在越来越强。 如此下去,如之奈何。 很简单,必须要做海盗。 甚至,有时连自己人也是要抢的。 至少也是要做出想要抢的样子。 才出海就被盯上了,一点也不足为奇。 甚至,刘一夫都能分析出是谁来。 是黑脸。 这是最近新兴的一个,和卓家在暗斗的海盗组织。 不过可惜了。 在常五的想法中。 黑脸虽然有心,可想要和卓家斗还差了很多底蕴。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黑脸虽然发展迅速,却有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缺少足够的,可以用于远洋,甚至海战的大船。 像卓家,为什么对西极人越来越忌惮? 原因就是西极人的船造得越来越好了。 海战,打的主要就是一个船。 而黑脸手上多是小船为主,所以只能盯上卓家,找机会围攻,夺下一条大船,或更多的大船。 但是可能吗? 他的小船,根本跟不上自己的大船。 现在还跟着无妨。 一旦涉海之深,黑脸的人没有用于远洋的大船,绝对的是撑不下去的。 按常五的估计。 这些人是在判断自己的航线,他们是在计算自己要去哪儿,大约什么时候回来,到时也调船围堵。 不过对此常五有自己的想法。 毫无疑问,先要去的自然是目的地。 火龙群岛。 到了那里,先紧一步完成任务。 空余下来,无事才好再去东岛。 不要小看这一点。 懂的都懂。 卓家的生意,最关键的一条商路就是通往东岛的。 东岛虽然这个少那个少的,但金银可是一点也不少的。另外,东岛的刀剑,漆器,茶器,甚至是颜色淡雅的东岛绸,这都是不错的。 这些东西,的确不及西极的十倍之种,可正常也有三五倍之利了。再说,别动不动的就想西极十倍利,那么大的利,风险也是成倍的,活着不好吗? 往西极跑一趟,危险且不说了,至少就要一二年,有的甚至要三五年。 但若是去东岛,也就二三五月的时间。 钱是少一点,但胜在安稳二字。 当别人一头扎在西极的商路上时,唯有卓家把东岛给彻底经营了下来。 当别人在暴富和破产间来回时,只有卓家的资产在稳步的提升中。 所以到了东岛,那是十拿九稳的。 如果怕路上有事,在东岛多等等,哪怕等上个把的月呢,然后就能跟大股商队回来了,这大股商队的船队,你除非发动朝廷水师去,不然都没门想。 正是发现常五脑中的想法,刘一夫才选择休息一下,放松放松。 惨啊,临到了死前,想舒服一把都不容易。 不提刘一夫的苦恼。 他苦恼的是小事。 下半身的事儿,那算什么。 男子汉大丈夫,岂能郁……不是,是男子汉大丈夫要以搞事业为重。事业才是硬道理,当你发家致富,大丈夫何患无妻焉?到时想要什么都有。 黑脸就是这么一个人。 他一直很克制自己。 有兴趣上来,他宁可自己一个人在旁边撸,然后丢海里边。以黑脸的实力,要大富大贵是难,但想要个女人又能难到哪儿去,甚至是姿色不俗的美女。 不过黑脸仍然没有放纵自己。 他知道。 事业尚未成功,自己仍要努力。 看着远处一个小点子的船,大约,也就见到一个微不可察的小黑点子。 要不是他早早在对方大船上用了手段,自己可以用异术吊在其后,早就有可能跟丢了。 吐了口气,他回头,打量了一个人。 这是一个把自己藏起来和神秘之人。 这人,武功很高,很是诡异。 成天把自己蒙在一黑巾之下,还套了一个黑色的斗篷袍子。 但自己却真的需要这人的帮助。 “我说,咱就这样跟着,要是这一招管用,我还要用你吗?” 神秘人微微一笑。 “如果不是我,大当家你又怎么可能跟得上?你以往这样做,也就盯一下小船去撞运气,这可是一条三桅大帆的大船,这样一条船,满满的能装五百人以上,装这么多人的船,目前即便是西极人也是办不到的。是我,你才能跟得上他们。” “跟上了又有什么用,看得着吃不下,我又有什么好处?” “这是一桩大生意,心不急才能吃得下去热豆腐。现在跟着至少不会被晃点了,在海上不比在陆上,可以换乘车辆,他们至少不敢舍下这条大船,所以盯住了这船,什么都将是我们的。而且,我们也不是什么都不做,我的人正在顺络你的船,当积攒了足够兵力,就是我们布置围剿之时,而且,我已经做出了布置,不几天,就有一个人来找他们的麻烦,试试他们的成色。放心大当家,一切尽在吾手矣。” 神秘人一握自己拳头,一副成竹大胸的模样。 黑脸心里腻味,不过思之再三,他咽下了这口气。大丈夫能屈能伸,岂能郁郁久居人下?他就是手上没有足够大船才斗不过卓家的,只要大船到手,就能一变二,二变三,逐渐的做大做强,再造辉煌。 现在,先忍了。 “你找了什么人去试他们的成色?” 黑脸问。 神秘人笑了。 “这是一个有趣的人,他现在的名号叫做怒海雄风。” “什么,是这个人?这个人和我也不对付的。你让他去试探……嘶,原来你使的 是一石二鸟之计吗?若是能让他们统统完蛋,那就太好了。” 神秘人撇嘴。 一石二鸟是有。 统统完蛋,想什么呢, 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 他目光幽幽。 怒海雄风不是一个简单人物。 但对方不仅有余庆这个昔日龙骑禁卫中的第一神剑,还有一个神秘的盗墓派的刘一夫。都不是善茬子呀。 特别是,连他自己,也曾经在盗墓派手中吃了大亏的。虽然,那两个人不在,但他亦不敢小觑于刘一夫。 江湖盛传,刘一夫,老六的很。 要不然他何必想法子忽悠怒海雄风。 第22章 怒海雄风 这里要说一个人。 怒海雄风。 此人殊不简单,有些传奇一般的身世故事。 怒海雄风小时候,出生于普通之极的穷人家庭,有多穷呢,一句话形容,是家徒四壁。穷得那叫一叮当响。 他的父亲是一个普通至极的渔民,一家五口人的生活重担全部压他一个人的身上。但即便如此,这也是有零有整亲情味儿十足的一家人。 父亲的工作就是打渔,可惜,由于太穷了,连一张网也不属于他,没船没工具,可以说什么也没有,只有一身的力气和技术本事。 倘若一切风平浪静,这个家穷是穷了点但至少也是能够维持下去的。 只是在大海上打鱼当渔夫,又怎么可能指望永远都是好天气呢。 就有这么样的一天。 风浪大。 黑夜里操船,老父亲被什么零碎事物打了,有了内出血,这原本就是可以治的病。但是因为家中无钱请医生,东家对此更是不闻不问,根本不管,于是这个男人只能自己硬捱,就没捱过去,死了。 身为一家之主的父亲死了,这对于一个穷苦之家来说打击有多大,是可想而知的一件事。 当其时。 怒海雄风还只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 他还有一个整天咿咿哭个不停的弟弟和一个听话懂事才两岁的妹妹。 为了生计。 母亲一狠心,把自己卖入到了大户人家里去了。结果也是可想而知,不是每一家的大户都像卓家一样。事实上这世间绝大多数的大户都是吃人饭拉人米田共但就是不干人事。 进了大户家的女子,倘若年轻一些的在室之女还好一些,有些培养价值。但像怒海雄风的母亲,已经结过婚,却又仍有一些姿色,那就惨了,根本不重视你,却又要对你那个些什么。你还不能拒绝,想想家里嗷嗷待哺的孩子,你拿什么拒绝? 即便交付一切,也仍然得不到尊严。 最终的结果。 劳心尽力,消耗掉最后的一点气力,活活的累死了。 没有理由,没有借口。 大户人家只说是在府里做事不小心犯事了,是畏罪自杀的。 连死了也要泼一层脏水,为的就是不用赔付埋身钱。 现在人家大户大仁大义,大发慈悲,不和你小门小户的计较了,自己个儿把人,哦是尸体,给收拾了吧。当然,想要工钱是没有的。更是不可能赔付一文钱的。 这才是当下很多大户人家里血淋淋发生的事实。这也是那些女人死活想跟刘一夫,甚至愿意去死的原因。她们懂得的,在这个世上,像刘一夫这种和善温良,至少是之对于她们而言,这种主人要好太多了。没有刘一夫罩着她们,所谓自由,可能让她们往后过的比死还惨。 怒海雄风当时,还是一个小小少年,他自是不甘于此的。 少年的心中已经充满了仇恨。 但是,他不是傻的,不会傻乎乎的把心事宣之于口,而是紧捏着拳头将一切都隐忍了下来。 可往下的生活该怎么办呢? 怒海雄风自己好说,他原本也就不在意自己的生死,甚至生活如此痛苦他都想到了死,因为死了,也许可以在地下见到他的爹娘。 但是不行。 人总有些挂念于心的事。 比如。 弟弟妹妹。 是啊,我死了不要紧,但弟弟妹妹怎么办?特别是那个才两岁大,还什么事都不知道,甚至不能理解母亲的死,那个只会睁着黑噗噗地大眼睛的妹妹,她该怎么办呢?至少,要让妹妹活下来吧! 年少的少年此时还不明白,有时所谓的羁绊,其实就是弱点。不割舍掉它,鸟儿将永远无法飞翔。就算有朝一日,笼子都打开了,也会因为脚下的锁链不能飞走。 在当时的怒海雄风决定,哪怕忍辱负重也要把弟弟妹妹养活下来。 他拜托了父亲的朋友。 把弟弟妹妹寄托于其家中。 至于他自己,走上了他父亲的道路。 和他的父亲一样,仅只是一个少年,就选择出海当渔夫。这绝非明智之举,却是万般无奈下的选择。 所以。 有些事仍然要忍下去。 上的船是父亲的那一条。 这在怒海雄风看来是给仇人扛活,别提他的心里有多郁闷了。可能很多人会在生活的压力下渐渐的让往事随风而去。 但这个人绝对不是他。 仇恨仍然在心里酝酿。 怒火一直经久未歇,反而渐渐有越来越大的趋势。 但这一切他都隐忍的伪装着不为人知。 连他父亲的好友也没有看出来。 以为这只是一个穷苦少年。 和普通的,其它的,一模一样。 早晚会变成和他,和父亲,一样的人。 但其实不是的。 他只是知道,自己没有实力,所以才一直苦苦忍捱着。 海上的生活很不好混。 即便是怒海雄风之初时,也是一样,他直接地——晕船了。 船头是东家的娘舅。 他有一只眼瞎了,所以有个绰号叫一只眼。 又叫老毒瞎。 从这就能知道,这不是一个好人。 他直接下令把怒海雄风给绑在了桅杆上一绑就是二天三夜。 风浪甚大。 冰冷的海水打在少年的身上,他又吐又难受,还吐了,发热,高烧。但也许是他心怀仇恨,始终是有一股不甘的怨恨在支撑着他,让他终于是熬了过来。 他活下来了。 两年后。 他就成了一个和其余船员一样合格的渔夫。他能熟练的打着各种绳结,会编修渔船拉网,能爬上高记的桅杆工作。 他正式的成为这艘船上不可缺少的人之一。这让他的生活待遇也好了些,至少,那些粥米里已经可以有一些荤腥的鱼虾了。 但这不是重点。 他只是成长了,长大了,在生长发育。 此时的他,仍然是个弱者。 生活还在继续。 但转折却已到来。 又是一个风浪大的晚上。 毫无疑问,船队出问题了。 一味的追求渔获,船队在无意间进入了龙王海,说龙王海,是这一片海域,会经常出来龙汲水的壮观景象。 普通人迷信,就说那是海龙王的领地。 龙汲水是龙王在里面玩呢。 这种时候,是最容易出事的。 自然。 船队出了事。 整个十余条中小船只组成的船队已经散完了,谁也找不到谁。 既不知道别的船只怎么样了,也不知道船上是怎么样了。 怒海雄风醒来,只找到了两个人。 一个是经常照顾他的吴水伯。 另一个是一只眼,这个人壮,只是断了一条胳膊,人却没事,反而好似比吴水伯还要好。这明明是个断了条胳膊的人啊! 其实这很正常。 能出海的又有哪一个是简单的。 即便是普通人,也是身体素质好,足够狠辣的人。 一只眼。 毫无疑问。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又狠又辣,是个地地道道的坏人。 他并不是单纯凭借裙带关系上位的。 一开始,怒海雄风想杀他的。只恨自己仍然没有足够把握,所以也顺着他话说,装出一副讨巧的模样。 双方虚与委蛇,一起探路他们置身的这一座岛。 最终,他们发现,这是被人称之为死岛的黄泉岛。 这座岛很神秘的,也有一个故事。 说有一个大家族,武林高手,横啸于一世。他们曾经干下了很多的案子,赚下了很多的钱财。但因为害怕被仇家找到,起了避世之心。整个大家族,一二百人,相当于一个民间村子的人,尽数搬到了一个海外之岛上生活。 但这并非好事。 看似安稳下来,远离人世,但却也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处境。 没错,这世界并不安全。 随之而来的,就是诡异降临。 诡异这东西,很莫名其妙的,有些诡异好对付,甚至你看出不对劲,走就是了。 大多诡异比较喜欢纠结于一地,不怎么移动,所以你一走了之也就没事了,除非你是给鬼和恶煞给盯上缠住了,但那反而好对付,只要请到了高人就行。 诡异发作时,往往是避无可避,躲无可躲,主打的就是一个必死无疑。 岛上发生了诡异。 在很短的时间里。 这村子一样大的一二百人,尽数自尽。 要知道,这一村子,可不是普通人,都是有武功在身的,其中更是有两个顶级的高手,要说宗师是差点,但也是一流高手,且是顶级的一流高手,说超一流也差不多,都是久经江湖的老手,在江湖上是混过好些年的。这样的人,也莫名其妙默默无闻的自尽了,这就有些恐怖了。 有人清理此岛之后,发现。 每每在一定时间。 这村中的人又重新出现。 他们栩栩如生,和活着时一样。 你在其中,仿佛置身于他们旁边。 但你只是一个观客,一个旁观者。 只能在旁边默默地看着他们正常的生活,一切好似正常的样子,然后莫名其妙集体的自杀,多是上吊,也有服毒的和抹脖子的。就好像集体收到了一种信号,该死时就死了。 他们一个个脸上十分安详,十分平静,没有痛苦挣扎的模样。 没有狰狞痛苦,口涎横流,也没有大小失禁,痛哭流涕。 好似死亡之于他们不是痛苦,而是和普通人上床睡觉一样。 这些人明明有极其高深的武功,倘若被人杀了也无所谓,却偏偏是这样默默无闻的还自杀而死。 这就吓人了。 更为恐怖的是,这里收拾之后,这里的自杀场景经常重现。 不是一二三四次,而是重复很多次。 有时连天皆有,有时隔三差五,未有绝也。 这场景太吓人了。 有人怀疑诡异还在。 所以此岛为之空。 岛上已经没了生人。 而怒海雄风在此,完成了自己的第一个小目标。 报仇。 他永远不会忘了自己父亲的死。 父亲就是为了这户大户打渔出海去死掉的。 哪怕他当时回家仍然有一口气,又挺了一些时候才彻底断气。 但这反而更是成为了东家不赔偿父亲的理由。 你回家自己没挺过来病死的,凭什么要我赔钱? 而且,父亲跟的就是这一只眼的船。 有机会,搞他。 当然,其实真相是,怒海雄风原本是计划要再忍一忍的。他忍了许久,耐心是没问题的,在没有绝对把握时,忍一下对他比较好,毕竟他还年轻,可以等下去。 但当时吴水伯不行了,他病了。 一只眼想解决他,毕竟岛上没有生人,只有诡异,自然也就没有食物,光靠人力在海边拾那点什么,根本不足三个人的生活所需,所以一只眼想解决掉没有劳动能力的吴水伯。这是情理之中的事。 但怒海雄风不同意,他受了吴水伯很多恩情,怎么能容他就这样死了。 这就导致了他和一只眼的冲突。双方一下子撕破了脸,打了起来。 很遗憾。 即使是断了一条胳膊,但身高马大的一只眼仍然比当时的怒海雄风要强一些,他就快要被一只眼给掐死了。 好在这时吴水伯也支棱起来了。 抱石头一砸,问题解决了。 当然,不止如此,这个少年人是要出一出气的。毕竟吴水伯病着,没什么力气,砸懵了人,却不是砸死,一只眼身体贼壮,要死哪有那么容易。 所以怒海雄风要上手补砸。 吴水伯嘴唇抽搐着,想说什么,终究是没说话。 他知道。 一只眼是想自己死。 倘若自己不动手,最后不要说少年人要死了,就是自己也仍然是要死。坦白说,死他是不怕的,但如果可以,谁又别人的母亲想去死呢?这才是他鼓起余勇,砸一只眼的原因。 他不仅是在救少年人,也是在救他自己的性命。 只不过他是一个老实的本份人,仍然有一丝不忍之心。 不过少年人就果决多了。 一砸一砸是又一砸。 直到那烂了的花白一片什么都看不出来了,他才上前制止。 人死个定定了。 但他们仍然未脱险境。 这时。 少年人发现,这些迷幻的影像中,有些东西可以有迹能寻。他顺踪迹而寻之。 在这座岛上寻到了三本秘籍。 但他挑看了一下。 其中两本秘籍他根本看不懂。 只有第三本是一些图案和图画,他收走这第三本秘籍。 没办法。 穷人。 没钱学文化。 不怎么识字。 所以他只能选一本没什么文字的,只是图片,他自己可以猜猜。 只是,虽有收获,后来也得救了,但家却是不能待下去了。一只眼的事情终究给揭出来了,他是被怀疑的凶手,就算没证据,也是要被收拾掉的。穷人的命不值钱。所以他只能离开,自谋生路。 第23章 登船找事 整支船队出了事,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死光了。既然有生者,这事就不能由吴水伯和少年人说了算。 不要以为大户人家都是傻子,既然是大户人家,这就不可能蠢到哪里去,他们对于御下一道有着深深的研究,时时刻刻都在提防下面的贱民穷户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一经发现有反抗精神的,就务必要——收下当狗,或斩尽杀绝。 整支船队出事了,没什么。 关键是主要的人不能死。 比如说,一只眼。 一只眼要是死了,就要看看他是怎么死的,倘若真是天灾还好说,可能找个当替罪羊的处理下,又或是根本不追究了,显得东家仁慈大度。 但若是被下面的人给害死了,一船人,一家人,统统都要受到处罚。 讲点规矩的把你祭了海龙王。 不讲规矩的直接把你给剁吧了都不带打一声招呼的。 甚至,还可以更残忍一点。 活埋,沉塘,剥皮,制造成人俑蜡烛或美人盂的。 这其中诸多损人害命的伎俩,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不敢做出来的。 所以,不是说有没有证据的事,而是要看大户人家,东主他们是怎么想的。他们倘若觉得你有罪,哪怕什么证据都没有,也一样要搞你。 所以在当时的那个情况下,少年人没得选,他不敢赌,唯有一个选择。 走。 他甚至无法带走他的弟弟妹妹。 弟弟还好办,因为是男孩,所以极有可能,或很容易找到想要收养的家庭。 但是,妹妹怎么办! 毕竟他妹妹太小了。 倘若带上,又能活多久? 少年人自己都不知道未来如何,怎么敢把妹妹拖下水,只能是拜托吴水伯来照顾她们了。这个是可以有的。 因为,一是吴水伯德高望重,即便是东家也要顾虑一二不能直接下手。 二来船队既毁,一只眼都死了,重建船队是万不能少了吴水伯这样的老手。 三来少年人和吴水伯已经有了较深的感情了,自然会比较信任他一些。 四来料想东家还是要点脸的,不至于和太小的两个孩子计较。 总之,少年人走了。 这是一条极其艰辛的路。 前途未知,可能下一刻就会死在路上。 当然,少年人没死,他遇贵人了。 在路上,他遇到了一支镖队,在这镖队之中,有一个人看他可怜,哪有一个少年人孤身上路的,这摆明是去找死的。于是镖师就收留了他下来。在这个镖师的帮助下,少年人在这个镖局子里当上了一名普通的趟子手。 当趟子手很辛苦,不仅待遇低,活多,要干一些力巴的活,更是要在干仗时上手。也就是说,趟子手这活不仅待遇低,干苦力活,甚至还有生命危险。 但是,唯独有一个好处,让少年人欣喜若狂。 那就是他可以正大光明的学武了。 即便,是最最粗浅的武功,但至少可以入门嘛。更好的是,这位镖师师父开始教导少年人,不仅习武,还识字。 私下里。 少年人默默研究学习自己身上那本光有图片的秘籍。 他终于知道,图片上小人身上的那些个箭头线条是内力运行的路线。 而据他估计,作这秘籍之人,恐怕自己本身也是一个文盲,不大怎么识文断字,所以就用了这笨拙的方法写秘籍。 不管怎么说,成全了少年人。 也许是有心,也许是天赋,也许,这其中还有他的刻苦努力,总之,他的习。武之路十分顺畅,武功是节节高深,进步起来又快又稳,就像是老天爷追着喂饭吃一样,然而好景不长,当他艺业已成时,却发生了一件事。 在一次护镖中,镖师为了护镖受伤,武功废了,整个人也受了重伤。 少年人尽力照顾他,仍然是无济于事。 保镖就是这样的。 你干的活就是提脑袋赔钱。 既然有保护的,就有破坏的,抢劫的,偷盗的,遇到了打不过的时候,牺牲,在所难免。 只是这一次,倒霉的是镖师。 这个镖师姓顾,挺好的一个人。 他是为了养活女儿,供女儿读书在外当镖师的。他是个好父亲,为了女儿,宁愿自己吃更多的辛苦也要满足女儿的心愿。 生活不易,在哪都需要钱。有良心的,不愿意打劫抢,那能怎么办呢?只能当镖师一类工作。原以为只是工作,但它真的是要人命的。 少年人安葬了顾镖师。 但他和镖局分了。 因为镖局不愿意给顾镖师更多的钱。 说不好听的。 顾镖师活着,他值得重金对待,只要数目不是太大,镖局都认。 但他死了。 一个死人是没有任何价值的。而且,不要误会,镖局虽然也赚,其实也赚不太多,很多的镖局,没事还好,高高大大,挺像样的。但一经出事,立刻就会维持不下去了。 镖局也是如此。 少年不愿意接受。 他找到了顾镖师的女儿,苦心带着她跑江湖。 直到,他神功练成,重回海上。 此后,他就在这片大海上,渐渐的闯出了名声。 因为他是极少数,敢于不给别人面子的大海盗。特别是不给卓家和黑脸的面子。 对,他谁的面子也不给。 当年把他逼走的东家一家,已经被他一个人一力为之地送走了。 他现在自起了一家。 实力颇为不错。 要不然也不会被神秘人盯上,让他来打头阵试探。 按说,他该知道这点。 但他是谁? 怒海雄风。 新晋崛起的大海盗。 就是要做这些困难的事。 所以。 他一人带一船,直接追上来了。 这是一艘普通的内河小船,正常是不能在海上的。但怒海雄风脚下催生内力,小船就像箭一样直追而至。 那么,问题来了。 怒海雄风为什么要上来干这一趟呢? 原因很简单。 一是他想要扬名立万。 二是他给骗了,也不能说被骗。 应该说是——利用。 有人告诉他,在这一艘船上有重宝红货。倘若,你怒海雄风能抢下来,那就是你的了,你发了,发大了,以后想干什么都可以了。这一趟抢得值你地辈子的收入了。 还有一点。 怒海雄风这个人,对于拥有重宝的大户,十分没有好感,最喜欢劫的就是有背景的狗大户。 所以。 他来了。 卓家的船。 那不是应该抢的么。 怎么,你卓家了不起吗?几千条船吗?两万多号马仔吗?我怒海雄风偏偏不服。我就是要打你的脸,抢你的货。 他来了,他来了。 他驾着一条小船就那么来了。 虽然,他仅是一个人。 但他的实力让他在大海上无所畏惧。 轰。 小船散架了。 他脚下生力,踏破了小船,整个人一飞冲天,直接的跳上了船。船上的水手,高手他统统不惧,主打就是一个不服来战。所以说,他是极好的一个棋子,可以逼出船上的实力底子。 踏。 啪。 怒海雄风一个飞身纵跃,跳上了高高的桅杆。 他一脚立之于其上,一脚则用小腿迎面骨和脚背勾住了桅杆,让他在之其上,稳如磐石。 在他的腰带上,斜斜地插着一柄青铜模样的手斧。 常五率先跳了出来。 他一眼认出其人做为新晋的海盗新秀,怒海雄风还是有一些知名度的。 这个人他其实还是比较赏识的,有义侠之风,讲究人。 所以他先行劝导。 “尊驾莫非是怒海雄风大侠,你莫不是对在下有什么误会,在下常五,老海帮了,可没做过什么缺德事,你来我船上,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怒海雄风也客气一些,道:“我知道你,算是守规矩的一个人,所以我没有一上来就大开杀戒,我知道你从前的跑海船已经沉了,现在却是在给卓家在打工,对也不对?” 常五一怔。 这,冲卓家来的?虽然卓家家大业大,实力强大,但也并非是没有敌手,暗中不知有多少人敢得罪卓家。但那些人大多只是在暗中,暗中啊。搞清楚这一点,有哪几个脑壳子不好了敢主动跳出来的?真以为卓家是开善堂的? “怎么,你对卓家有意见?” “有意见也好,无意见也罢,这不是重点,卓家其势已成,不是说打掉就可以打掉的,这一点在下也是心知肚明。不过,你这一趟,不是卓家的生意吧?” 卓家势大。 已经形成了一个规矩。 你可以说这规矩不好,但在你不能一下子取代其之前,有规矩比没规矩要好,这个道理,怒海雄风也不是小白,他也懂的。 所以虽然心中对卓家不以为然之,但也没正式上门打脸。 一是双方没直接的仇恨,犯不上冲突。二是卓家不好打,卓家的家族打手团,追杀团,那不是开玩笑的。三来卓家虽立了规矩,但总算把规矩给立得还行,至少目前大海上还是说得过去的。 船王声誉有加,不算祸害。 所以身为大侠的怒海雄风没有找事的想法。 过往的时候,虽也有摩擦,还不至于要打生打死。 因此怒海雄风上前也是挑出了理来。 我这可不是动你们卓家。 这不是你们卓家本家经营的。 那么我凭什么不可以上来? 常五气道:“怒海雄风,我不知道你是打哪儿听风来的消息,没错,这一趟我的船是给人包下来的,但这也是卓家的船,船上雇的也是卓家人,你现在上来,是不是要在这里坏规矩?” 怒海雄风当然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他懒得再说什么了。 伸手从腰间抽出了青铜手斧往下一指。 “把红货交出来,或者我自己动手。” “你试试!” 怒海雄风狰笑起来。 果然。 说一千,道一万,终究还是要动手的。 这时,担任护卫之责的卓家高手,大副二副一起上了。三副则是指挥若定,取出了手弩,装备手下人,列阵准备之。 却说两个卓家人。 他们当然是高手。 仅管,在天人面前,大约也是看一眼就死的货,又或是被随意就能冻死掉的普通喽啰,但那是天人,事实上,这二人的武功,经验,称上一声一流,也是不为过的。 在大海之上,应付普通海盗,绝对是够格的。 只是,他们低估了这个武林新晋出来的海盗新秀。 怒海雄风和其余海盗他不一样。 其余的海盗,扎帮结伙,啸聚成群,虽也有高手为核心,但有多高,这就存疑了,哪来的高手会愿意蜗居于海盗群中呢? 但怒海雄风是一个高手,真正超杰出众的一个高手。 就像——张小乙。 和张小乙同级,甚至比他实力更高的也有,但与之争锋的结果往往是张小乙笑到了最后。 怒海雄风亦如是。 他是一个已经超一流的高手了,有着足够的实力和经验,不是江湖小白。他带少数之众,啸聚于海上当海盗,倘若那么容易就让别人拿捏,他早玩完了。 看到这二人上前,他身躯一震,筋骨齐鸣,发出虎啸龙吟之声,骨节也在噼哩啪啦地响着。 瞬间,怒海雄风身子一矮,先避过对方当头一击,反手一记青铜手斧,把对方的长刀劈碎,提肘上击,一条汉子就给打得像鱼一样贴到了墙上。 打人如挂画。 再一巴掌,另一个人也被他一手捏着脑袋摁到了地上,脸贴在甲板上,狼狈不堪。 高手,这就是高手。 怒海雄风冷然一笑。 人与人的差距,就是这么大。 话说,自习武之后,他才明白,自己是武道的天才。 也才明白,自己和别人之间的差距究竟有多大。 原本很多看似强大的高手,打起来也就那样,原来不是敌人真有那么弱,其实是自己才算是真正的强。 他一脚把身下之人踢得晕了过去,一声嘶吼。 “还有谁——!!!” 他这话,平时喊喊倒也没什么。但现在却激出了一个人。 这自然是三丽了。 她被刘一夫拉着,搞得她一直很不好意思,说到底是自卑。虽然她也不介意和刘一夫亲热,也曾用真面目坦诚的面对过刘一夫,但她始终对于自己的脸而耿耿于怀。 不想刘一夫看到她的这脸面,特别是嘴巴舌头。 终于,得了外面的由头,她从男人身怀里钻出,到了外面,一听这人叫什么还有谁的话,顿时是大怒,她一个轻功飞纵地跳了出来,站在船顶,居高临下,看着怒海雄风 冷冷道:“就是你来这儿搞破坏?好大的胆子。你既然敢来,那也不要走了,就给我留下来吧!” 说罢,也不再废话,三丽一蹬她的大长腿,坚实的肌肉一绷紧,整个人弹簧一样射向了怒海雄风。 “喝呀——” 一出手,就是晴空霹雳百裂脚。宛如爆炸般恐怖霸道的腿法踢了过去。 第24章 虎头蛇尾的结束 之前已经说了,刘一夫目前身上最大的天赋特色,就是其恐怖的学习能力。 不要小看了这个能力。 这是降术施予的能力。 降术最大的特点就是,一经开始,永无终休,一发不可收拾。可能开头还好,但在叠加效果下,只要其人不死,就会愈演愈烈,其势更甚。所以说施法降术要格外的小心了。你不仅要考虑现在,更要思之将来。 所以越是往后走,刘一夫的学习能力就越发的厉害。 可能开始时是个学霸,然后就是妖孽,最后就成了学神,往后推,超前大神,甚至超越了凡人极限,到达让诸神都要恐怖的地步,这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至少现在。 很多刘一夫看到的武功,只要看了,观其形,思其原理,大多都能推演出来。 更不要说,刘一夫和张小乙,锦天,甚至还有杨大小姐一起交流过武功。 可以说,只要他想,没有他不会的。 当他看到三丽那劲到爆炸的身材,那一双可以夹断生铁的大腿,立刻就有了把晴空霹雳百裂脚教给三丽的冲动。 而三丽,毫无疑问,她学这功夫是真的太适合了。 有些武功是讲究相性的。 比如说晴空霹雳百裂脚。 这门腿功,原本是杨氏一族创造出来专门练腿的。 是为了抵制异化。 导致的结果就是修炼此功,双腿肌肉会特别发达。 而三丽委实是太适合这门功夫了。 她不需要修炼,就已经拥有了一双傲人的大长腿,肌肉更是没说的,可以说一下子省略了很多,让她在此之一功上一跃千里。 这不,一经要动手,她忍不住竟然就踢出来了。 怒海雄风原本是要出手,一斧子把对方腿给劈下来。 几个菜啊,你一娘们敢给我狂成这样。 这要是不给你一个教训,我今后还怎么下台? 但斧出一半,想起来了。 这是一个女的。 我是一个侠盗的,这么把一姑娘的腿脚给劈了,说不过去呀,这往外有人一说,我还能维持这大侠形象吗?再说,这妞儿让我想到了我妹妹,我那个弟弟也就算了,但妹妹倘若还在我身边,让我找到了,找回来了,想必也是这么大了吧。 没错。 怒海雄风艺成之后,回去找东家报仇。 他是个讲究人,先看自己弟弟妹妹的情况。 但是,很显然,不能指望大户人家的品德。因为自己的走,大户东家早早已经不相信吴水伯了。 在开始没有下手,那是吴水伯还有利用价值,所以没动。 当吴水伯以为事情过去了。 他给东家把新人带出来了。 这时的吴水伯年龄又大,身体也大不如从前了,已经失去了价值,是可以清理掉的人了。 所以,吴水伯和他的老伴一起死了。 怒海雄风的弟弟妹妹被抓了起来。 稍大一点的弟弟被直接蒙了麻袋用棍了 活生生的打死,至于妹妹,大约是那孩子还太小了,又是个女的,也不好做出什么,干脆就卖掉了,至于出卖给了谁,怒海雄风怎么也审不出来。 所以,他往后总会下意识对和自己妹妹相似的女人手下留情。 这么一来他这一斧就显得尴尬了起来。 先机顿失。 一下子整个人都笼罩在三丽凌厉霸道的腿法之下。 好在他武功底子浑厚无比,以肩肘部位支应,左右对接,终于撑了下来,只觉得肘肩都有些发肿。 这小娘子,脚上功夫竟然霸道至斯? 真是出乎怒海雄风的意料之外。 看起来不就一女孩嘛。 了不起身材好点。 他真没特殊想法。 顾镖师的女儿和他感情很好。 他不是那花花肠子的人。 像他这样的老实人,心中渴慕的是像他曾经父母那样,哪怕是穷苦了一辈子,也是生生世世一双人。 所以三丽身材火辣,他只觉有些刺眼,却未有分毫的多想。 让他意料不到的,不是身材什么的,是三丽的武功,竟然这么厉害。 这是一个女孩子,竟然也能和自己相比吗? 他一个飞纵后退。 “你是这一趟红货的雇主么?” 他发出了提问。 “啰嗦!” 三丽却不领情,她横眉立目,一条长鞭从她腰上出来。这条鞭又细又长,原本是极难操使的,可配合她臂刃,那就没问题了。 长鞭一扬,便向怒海雄风卷去,怒海雄风也不是白给的,顿时有些怒,这么不给面子,当即也是显露了一手。他身子一矮,马步功底就显出来了,脚下生根,无论上身高矮低横,怎么左右前后的变化,脚下却是不动如根,坚定不移。 是以三丽根本攻击不到他。 目睹于此,三丽变化了招法,长鞭往下来,直接甩抽在了怒海雄风的腿上,然后奋力就是一拉,哪知道怒海雄风的武功,其精华便在于下盘,纵是他没有三丽那暴发强劲的腿脚法,可独一这马步功夫,让他修炼到了骨子里。 这双脚生根,怎么拉扯都拉扯不动。 怒海雄风双臂运力。 鬼斧神功,力从地起,双足踏根,气冲霄云! 这鬼斧神功,虽然看起来简单,是一门粗浅外门功夫,但武功是看人的,只要人和武功匹配起来,往往可以发挥出极大威能。 而怒海雄风更是将此之一功推演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纵是此功之原创者复生,也怕不是怒海雄风的对手。 因为他已经凭借一己之力把此功带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喝啊!!!” 他猛地打出了一记劈空掌。 三丽禁不住,整个人往后一抛,一口血就喷了出去。 好在刘一夫早已经来了,只是一直在暗中观察,这时走出来从后面接住了三丽。 三丽苦笑。 “我,又帮不上忙。” 刘一夫淡淡笑道:“不需要你出手。” 另一边,已经有一个人已经踏步而出。 余庆。 他一脸阴沉。 面色铁青的他步步有力,配剑在手上,手已经按住了剑柄,只是没有将剑拔出来。 但刘一夫知道,这正是他武功剑法的奥妙所在。 余庆的武功绝学叫神剑斩。 俗语云——刺死砍伤。 所以剑客的武功剑法往往以刺击为杀手招数, 然则余庆的神剑斩另辟蹊径,走的是斩之一字。 它颇有东岛武学居合的意思。 但二者又有一些不一样。 神剑斩是一门法统具全已经自成体系的武功。它的优点是入门简单,缺点是难以精深。而余庆,恰好是一个把此门神功推演至高境界的人。 并且,难而已,并不是办不到。 此门神剑斩,可以把它一直修炼下去。 此外它还有温养剑器的功效。 便如余庆的掌中之剑,原本不过是普通的上品而已,现在,与神兵无异。 都是他一直温养的结果。 但这其实只是初入门径。 神剑斩这门功夫威力巨大,潜力更是不可估量。 修炼此功,共有三重境界。 第一重是用上品的剑器温养至神兵利器的程度。 第二重是用普通甚至是差品的剑器温养至神兵利器的程度。 第三重是用普通的花草温养出神兵利器超凡的威力。 以此而论之,余庆只把此功修至第一层境界。 但这也不能怪他。 只要有心就能发现,此之一功需要投入大量的心力去修炼,才见功夫。 试问一个一天到晚执勤应卯的龙骑禁卫他哪来的时间精力去修炼这门功夫? 大多数人在这种分心情况下,只能修炼一个半调子而已。 但余庆却能修至于第一重至高境,这就已经很不简单了。 余庆一出,立时就吸引了怒海雄风的注意力。 他立刻放弃其余,把注意力集中到余庆的身上。 无它。 怒海雄风感觉到了。 在余庆身上,气机内敛收缩几至于无。 但他身上的气势却在无时无刻的不在提高,甚至是越来越高。 就仿佛没有底线一样的不停往上飙升。 “好。” 面对三丽,有些束手束脚。 但面对余庆,他战意上来了。 脚下一顿,人已飞出,一斧子就劈出去了。这一斧子,劲风逼人,却只是试探。 余庆脚下一斜,人已经往旁去了。这是鬼影迷踪,因他这功夫神剑斩最重蓄势,其势未足,便不宜出手,往往喜欢后发至人。 想要后发至人,就需要注意先保护好自己,因此脚下就得抹油一样保护好自己。 这二人交手。 刘一夫和三丽在旁观战。 特别是刘一夫,他双目灼灼,紧盯着二人,却是不自觉地在偷功。 不要奇怪。 机会永远是给有准备的人。 你以为刘一夫至今之实力是怎么来的? 不会真以为是和别人交流自学吧? 当然不可能。 首先说交流,这很重要。但再怎么的交流,你会把自己的东西毫无保留的就白白给别人吗? 不可能嘛。 更怎么样也是要留一些底子的。 这不是敝帚自珍。 而是一种做人的智慧。 你说得好听什么不藏不掖着,打破门户界限,但问题是你打开了,别人不打开怎么办?又或者你就遇上了白眼狼又该怎么办?这是血淋淋的现实,你不能忽视它。 所以。 没错。 张小乙也好,锦天也罢,所谓交流,他们可能会告诉你一些事,但真正的一些特殊东西,他们就不会说了。好比你想和别人学东西,别人教你了,也只是教他学时的样子,他不可能把自己的心得体会,自己的特殊发现全都告诉你。 所以。 刘一夫也就养成了喜欢在背后看人的习惯。导致了他经常被人认为是老六。 就这样看着,看别人的使用,发功,用劲。言语上可以藏着掖着,但真格与人交手时,往往在身手上便会暴露出来。 刘一夫就是这样掏别人底子的。 现在亦如此。 他早就对余庆的神剑斩心动不已了。 现在正好一窥其秘。 果不其然。 这神剑斩果然有门道。 刘一夫发现,神剑斩的威能要看一个人的个人意志。 即一个人自身的潜能。 如果你是一个毅力坚定的人,自然适合神剑斩,但反之,如果你意念不够坚定,那就对不起了,这门功夫是入不了多深远的。 正当其时。 余庆感到蓄力已经足够。 他身上淡淡发出了一丝杀意。 刹那间,怒海雄风就知道不好。 他感受到了一丝恐惧。 这是来自于生命本身的警示。 不对,不好,他错了。 一直以来,怒海雄风自打艺成,就有些顺风顺水,至少没败过,也没怎么遇到比他高的。有时遇到了,也不过比他高一点,临战胜负仍然要看一些手段。搏杀之道,不是比武功强低就能比下来的,在搏杀中,弱胜强的例子是比比皆是。 只是这个道理他因为往日的顺风有些疏失了。 现在他意识到,这一趟他怕是给人当枪使了。 其实,给人当枪使也不是不可以,但要看是不是占便宜。 如果自己一直赢下去,那纵然是给人当枪使也是无妨的,但倘若自己不仅占不到便宜,还有可能把命给搭上,那事情可就要两论之了。 更不要说。 他有注意到刘一夫。 哪怕刘一夫刻意的收敛了自己自身的气息,但他一来是在三丽的身边,二来是他的一头白发,真是想要低调也低调不了太锪。 这个人,看起来就不简单。 只看余庆的出手,就可见旁边这个的厉害,他那目光灼灼的样子,自己可不是太熟悉了么,这是在偷功。 每一个高手皆都是这样。在其成长中,遇到每一个高手,观其武功出手,都能有所收获,只不过是或多或少罢了。 这正是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看别人出手,自有所得也。 所以,这条船不对,不敢说俱都是高手硬点子,至少也不好对付的。 念之于此,他心中一动,突然调头就走了。也是让人意想不到,他竟就走了。 这让余庆大恼,却也是无可奈何。 因为神剑斩就是这么一门功夫。 天道至公。 神剑斩威能巨大的同时就有这样的一个弊端。 他有些不甘地对刘一夫叫了起来。 “为什么,你为什么不出手,我知道你的实力,就算你现在处于低谷,但你的实力仍然在那人之上吧,你还是一个降术师,只要你肯出手,那人绝对不是你的对手,你明明可以收拾掉他的。但你却就这么在一旁若无其事地看着!” 刘一夫有些无奈。 “那人身上煞气并不大,从理论上不是个坏人,我以秘术观之发现他这个人身上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业力,杀这样一个人对我修行是不利的。” 这是真话。 刘一夫严格来说也是一个修行者的。 八百旁门之末流,那也是旁门之一也。 既然在旁门,就不能算普通人了。 即便是普通人也是往往要讲究积善修德的因果福报,更不要说修行者了。 对于修行者而言之,只要这个人是志存高远,为长远计,不能胡乱杀人就是必要的一个重要条件。 第25章 惊遇海兽 香火有毒。 因果有力。 因果的业力,处于无形之中。 很多人说悠悠苍天,何薄于我。翻译一下就是——老天爷你为什么如此不公? 殊不知天下间万事万物一饮一啄皆由天定,很多事是已经定好了的。你若是强行做一些事,可能你的确是目的能成,能够欺负一些人,能够把别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但时长日久,早晚有报应之时。 正所谓前福消尽处,因果报应来。 如果没来,且听风吟,让子弹先飞一会儿。早晚有到的时候。 所以大凡修士都讲究一个因果。 没理由不出手,没缘由不干涉。 只要和我无关,那不管什么事,都不屑于去管。 甚至于,在明明有能力的情况下,有善不为,有恶不除。 自然,也不能随便杀生。 细一思量,刘一夫过往所杀。 除了诡异妖邪,大多是多行不义之人,那些人是真正的有取死之道,一身或红或黑的孽气直冲于顶,这样的人,即便杀了也没有什么影响,甚至会有一些功德。 或许这才是刘一夫渐渐喜欢当老六的原因。 他以一种自律在克制自己。 往往一些人,他随随便便就能杀了。 但却没有。 就是为了保持理性,不放纵自己。 毕竟,他目前的实力,纵不是天人大宗师,但在某一层次来说,也是十分可怕。 但为了走得更远。 还是要克制自己。 就好像那些被私心左右的降术师,一个个随意施为,用青春少女的生命精华滋养自己,随意的施咒去杀一个毫无关系的人,视天下人为刍狗,予取予求。这样是可以逞凶于一时的,高高在上,金钱,美女,都能予取予夺,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但是,结果呢。 这些个人。 没有一个有好下场。 终有果报之时。 且是不得好死,死后更是连魂魄都无法自保,比凄惨的孤魂野鬼都要不如。 余庆道:“他要再来呢,他要抢走我们的东西呢,你也这样?” 刘一夫温和的安慰于他。 “放心,到时我会出手。” 余庆颇为无奈,他手指刘一夫。 “别忘了你说的话。” 这时,大海中。 怒海雄风游到了一条船上。 这不是黑脸的船。 而是一艘看起来普通的三角帆船。 船上一个大胡子男人抓起了一件披蓬给了他。 怒海雄风接过,笑嘻嘻地道:“廖叔,谢谢你来接我。” “哈哈哈……你小子,听说顾丫头不让你出来接活的,怎么不听顾丫头的话,这是踢到铁板了?” 怒海雄风道:“是有几个高手,我也的确是给人利用了,这不重要,廖叔,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做的。” 廖叔不说话了。 他当然知道。 怒海雄风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他一直在找一个人,他的妹妹。 弟弟死了,妹妹不能不要。 当年。 怒海雄风像一条丧家之犬,离开家乡。 他唯二的两个亲人丢给了吴水伯照看。 但仍然是没有躲过去。 吴水伯尽力了,他们一家,已经绝了。 唯一剩下的妹妹下落不明。 怒海雄风就想了一个办法,扬名立万。 只是这个不大好搞。 怒海雄风做事是有讲究的,有底线的。 他不可能大开杀戒,随意的杀戮众生。 也不可能去干一些阴私的事。 那怎么办呢? 就是扬名立万。 不过,为什么他不用他的真名呢? 因为此时的他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普通的渔民了。 他是一个江湖中人。 什么江湖规矩不涉及家人——统统是狗屁。每年也不知有多少愚蠢的大侠死在这上头。有的时候,是要讲这规矩,但为什么不想想,人家要是不讲了怎么办? 所以怒海雄风不敢说自己的真名实姓,只用绰号行走江湖。敢用真名字的,要么家大业大,有师门帮会的庇护,或者是朝廷在其中保护着。 要么就是孤身一人,什么都不怕。 最后就是和家族有仇,根本不管别人是不是会找自己的家族麻烦。 但是。 怒海雄风知道。 他一旦出了名,江湖上一定会把他的底子揭开。这至少会有两种可能。一是他的妹妹认出自己找了回来,二是有人发现了自己的底子,为了控制自己找自己的妹妹。 这也是比较好的。 反正,他目前一个人怎么找妹妹? 与其一个人毫无章法的乱碰运气,不如让那些有心的能耐大的帮自己找。 至于眼下 是报仇。 没有人可以无缘无故的利用自己。 哪怕开始是自己愿意的。 话不多说。 大船在海上,一开始是挺有趣的。 碧水蓝天,烟波浩渺。 海上风雨变化,海中鱼兽成群。 只不过,经历了初期的新鲜之后,也就渐渐乏味了。 永远是大海,蓝天,蓝天,大海,海面上能够看到的鱼类也就那么多,那几种。真正新奇的新鲜都在海水之下,平常人类哪里看得见。 所以没二三天功夫,人也就厌倦了。 但船是不得停的,会一直往大员岛的鸡笼港而去。 在那里补充一下物资,然后一口气直冲火龙群岛。这大员岛原本是一野岛,现在是卓家控制,在那里已经建了城。卓家有两座船场便在于此了。 这意味着,即便朝廷收拾了卓家,但在此地卓氏仍然拥有东山再起的根本。 大约七八日光景,船到了大员岛。 此岛已经被开发出来,拥有数万人之多,其实大部在船场中心。 卓氏一族主要就是在此地打造海船。 这里见证卓氏的辉煌。 没什么好说的。 只是半天功夫,就完成了补给。 主要就是淡水,酒类,和一些果蔬之类。 完成了补给,又较对了一下海图,常五催船出发。 这一会,没多久,他就喜滋滋来找刘一夫汇报工作了。 “没了。” “什么没了。” “我们后面已经没人了,哈哈哈……” 常五说着忍不住就笑了起来。 这意味着船队脱出了黑脸的势力范围。 在整个东海域,就是这个黑脸在和卓家斗。若非卓家需要低调,有这么个东西显示卓家并不是太强,早给丫灭了。 虽然卓家太强并非是什么好事。 这会让中小的船主们不好混,从前,常五就是一个中小船主。 他对此深有体会。 脑袋上一直骑着一个人,是谁也不舒服的。 做什么,都要被人给盯着,变着名目要钱要好处,不给还不行。 无论你怎么样的努力,都没用。 曾经,常五何尝不是想一个人努力经营出自己的船队,但结果却化为了乌有,所有的钱全赔进去了。原因何在?在于他以往赚取到的钱财大部分都填进了卓家的保护费里面去。没有卓家的许可,你怎么可能在大海上赚钱。 海上的天灾意外毕竟是少数。 在懂行的航海家眼里,只要不自己找死,也不是那么容易给海龙卷什么的给盯上的。 但你惹了卓家不交保护费,那么海上二万多的海盗就有可能盯上了你。 这还仅是卓家一家之力,其余愿意讨好卓家,或就是自己单干的,又有谁不愿意来搞你呢? 毕竟你没什么势力还没人保护。 搞到现在,逼得常五等于是在给卓家打工过活。 虽说这样安稳了一些。 但是。 凭良心说。 他仍然怀念昔日自己一个人在海上单干的日子。 特别是在海上,没有人盯,没有人跟踪,那种名为自由的跑海生活。 此时,被海盗盯着,无所谓。 但海盗走了,这份轻松仍然是实在的。 老常心情好了一点,也就沽了几口酒,快活一下。 往后,顶多是枯燥一些。 但却是常五最喜欢的时候。 没有人知道。 东海浩大,其之大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在东海上航行,需要有老经验和新地图,要时刻了解洋流动向,季风的时节,还要知道大海上的一些惊险之地。 在大海上,可是有很多禁绝之地的。 不说此前的那所谓的三座岛屿了。 大海上,有无风之海域,堪称海航的灾难。在大海上行驰,最重要的就是借助海上的风力。 正所谓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有了风,这海船就能在海面上以其惊人的速度航行之。 但若是进入了无风之地带,想想吧。 能跑海的船,大多都是大船,越是跑远海就越发的是需要大船,也唯有大船才能在海上禁得住风浪。 但若是无风,这么大的船,你用桨要划水划到什么时候? 船速变慢了,船上的补给就会出问题。 到时,一整船的人,都会死。 此个还有暗礁地,在看不到底的海面之下,暗礁处处,你永远也不知道海底下有的是什么。 万一触碰到了礁石,船底漏了,在海上简直是灾难。 不过。 以上这些,并不是绝境。 遇上了,大抵仍然是有一些希望的。除非你自己固执,一意孤行,非要冒险赌运气试一试,那可能就试试变逝世。 在海上,真正危险的,是遇到海上稀有的巨兽。 万一碰到了那些危险的海中巨兽,就可怕了。 虽然几率很小。 毕竟,正常情况下,海中的巨兽都是在海底下的,它们大概率是不喜欢出来,这就好比人类其实不适应海下生活,海下的巨兽也不大喜欢海面上的生活。 所以,理论上,应该是安全的。 和往常的日子一样。 常五开船。 他一边小咪着酒,一边观测大海。 不得不如此。 精明的航海士会时刻保持警惕。 天有不测风云。 说的正是大海上的情况。所以需要船长要保持警惕不能粗心大意。 因为一个不好,暴雨说来就来。 所以,虽然天空晴碧如洗,大海宁静无波,但常五仍然不敢大意。 一边记录航行的进度,一边进行观测。 比如看方向是否正确,测算风力,评估一下航速,在海图上进行标注。 要知道,本船大致在什么位置。 不能两眼一抹黑。 什么都不知道。 然而,就在船长常五乐呵的时候,来事儿了。 有句话说的好。 你觉得天气好,别的东西也会是这么觉得的。 突然间,这船一下子顿住了。 好似是被什么东西给拉扯住了。 这顿一停顿,整个船都是天翻地覆。 “怎么回事?” 刘一夫,三丽,余庆等人一一从里舱出来,上了甲板。 船头上,常五面无血色,他几乎是悲苦道:“不是吧,怎么会这样?” 刘一夫看了他一眼,对余庆道:“不要紧,接下来要看你的了。” 余庆一怔,就见刘一夫一指船侧。 “蓄力,准备,砍。” 余庆不由先蓄力起来。 正在此时。 轰。 从海下伸出一庞然大物,那是一根触手,长长的触手,像一柄利剑,从海面之下刺探而出,高高在上,直冲于天,都高过了船的桅杆。 常五的声音传出来道:“是海巨兽,是海巨兽啊,得多倒霉,竟然会遇到海巨兽,我植物了你的母亲,有没有必要给开这么大一玩笑啊!” 在海上,最惨的就是遇到这种海巨兽。 海中这种体型巨大的海巨兽,堪称是移动的天灾,极其恐怖,一遇上就会船毁,接下来就是人亡。在茫茫大海上,没了船,除死无它途。只有极少数的运气,才会遇到岛,或别的船,去捡回一条命。而登入陌生的岛屿和陌生的船,结果都是祸福难料。 是好是坏还两说呢。 也许。 直接在海里死掉反而是好事也说不定。 最怕什么,偏偏搁这来什么,这不是开玩笑么。 好在余庆一向是个能沉得住气的男人。 只要这事别和永庆公主沾边。 他蓄力上前,当这巨大的触手缓缓下来,往船中甲板砸下来时,他拔剑了。 这么慢,他纵是蓄力也来得及。 斩。 神剑斩,威力无穷,一下子就把这条触手给斩了下来。一条抽搐不停扭动的巨大触手就这么砸在甲板上,船上的水手都在尖叫,只有老沉的卓家人大声呼喝,让人冷静,并指挥手下人干活。 其中,一个水手长不小心,被一条触手撞得跌出了船,掉到了海中。结果,大概是不妙的。 但这时,二副看上了一个人。这人带着手下一队水手,都拔出了刀,他们守在船边,一副临敌应战的模样。这可比大多数在那里乱喊乱叫的其余人要强得多了。 又一条触手伸了出来。 水手们大叫着上前乱砍。 但是,随后,接二连三的触手从海下伸起,感觉上像有什么把整条船都要给包起来似的。 常五哭道:“完了,完了,我们整个儿都会被拖下去的。” 他深知,这种海中巨兽遇到了有多么的麻烦。 在古时,甚至有海巨兽上岸,把海边一座古城给夷灭了。 一城尚且之如此。 何况一船乎? 仅管,人们仍然在抗争。 第26章 巨兽大战 刘一夫一直在看一个人。 他在看——常五。 虽然此前他已经看了。 用的是六种超能力中的通透记忆。 这是昔日浩瀚女王持之以女子之身独统整个浩瀚国,采取高压统制仍然没有崩盘,一代代的,竟然没有被人架空夺权的秘密所在。 在这通透记忆的能力下,什么样的作假都没用。 倘若愿意,甚至可以把一个人刚刚出生时就开始的一切都看透。 当然,这既比较费力又毫无意义。 就比如,之前刘一夫已经看了常五的记忆。但他也不能没挑没选的逮什么都看吧! 要知道,一个人的记忆浩瀚如海,相比较而言之,大多数是生活琐事之类的垃圾。 只有极少数才是有用的信息。 倘若仔细一个个的看下去,你有那耐心和精神力么。 就是再有趣的东西,看多了,看久了,那也会腻味的。 倘若是不同的人,他们的记忆还可以瞅一瞅看一看。 比如刘一夫就看到几个比较有趣的。 但同一个人,一直逮着看,久了之后真的是会无聊的。 需要知道,在一个人的记忆里,除了表层的,那些埋在深层记忆里的,就像时间碎片,按时间排序,大多无用的堆积在一起。 一个人只有在自己需要时才能从这些杂念中找到自己曾经记下的东西。 这也是所谓——忘之一字的原因。 太多的记忆,这么无序且随意的堆叠,毫无疑问,是很难记住的。 所以刘一夫才在这时重新去看。 看常五的记忆。 之前也看到所谓的海上巨兽。 这些传闻,很多。 但真正听到的,遇到的,少。 因为大多在海上遇到了,基本就是一个死。 举一个例子。 像这一次。 海巨兽从海下上来,一来就是把一整艘船给拖下海去,所有的人都像小肉粒子一样给吃了。 就算,有个别,漏网之鱼,试问在这茫茫大海之上,能干什么? 只能等死。 不是累死就是淹死,渴死,冻死,或被别的什么东西给吃掉。 即便漂上了某一座岛上,那是凶是吉,也是未定之数。这片大海上的诸岛之中,暗藏着无数的凶险恶毒,有时,还有比死更惨的下场。 生不如死啊。 从常五新读取的记忆来看。 这种海怪叫——海八脚。 这是一种头大大的,有着八只触手,每一只触手上都有圆形的吸盘,狠一点的能一下子吸掉一个人的皮层。 这样的怪物,小一点的玩意儿是人类的美味。 据说东岛上的人就喜欢用一只只瓶瓶罐罐的来钓这种东西。 可以直接摊在铁板上直接烧烤,也可以把更小的用签子扎成一个串子烧烤起来,别提多美味了。 但是,对于大型的海八脚来说,人类也是好吃的美味,特别是这么大的一头海八脚,自然是更喜欢吃人了。要知道,人体之内,有大量的水份。 对于海八脚,拥有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液体的人类,就是一枚枚汁甜饱满的肉果冻。 海八脚拥有两个消化器官。 一个毫无疑问是它的口器。 它也有嘴,有牙,吃下人直接就到胃里头去了。 快速的消化。 然后,对的,它会再把渣滓给吐出来。 人类之于它,就像一块块切成块的甘蔗丁。 另一个就是它的触手。 虽然小的海八脚触手就那么大。 但眼前的这个,吸盘简直有一口锅那么大。这吸盘就像一圆嘴,可以把一个人半个身子给吸住,不停的抽走里面的体液。 虽然眼前十分凶险。 但刘一夫仍然沉得住气。 他一边打量场面上的情况,一边小心保护三丽,却是不想她出意外。倘若她给海八脚盯上缠住,猝不及防下真有可能被拉到海里去。 别看刘一夫现在也算有些本事了。 但搁这海里还是要大打折扣。 这时候,就是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了。有本事的人,和没本事的混子,一眼就能看出来。 有的人在四处奔走,爬上摸下,不是在做事,就是在找事做的路上。 有的人找到了各自兵器,想着法儿的在战斗。 即便发现攻击所起到的效果微乎其微,也仍然不放弃反抗,他们拼尽全力的挥刀,刺枪,甚至有一些大聪明,找到了油,抹到了兵器上,攻击海八脚的触手。 当然。 有这些闪光点,也有一些不堪的。 到处跑的。 往舱内逃的。 有找一隐蔽处跪下来,撅着个大腚在瑟瑟发抖的。 还有的直接放弃,现场摆烂,跪在地上面,嘴里求这个神拜那个佛的。 刘一夫看一眼就放出了地龙藤。 攘外必先安内。 这种废物他没心情慢慢培养,直接杀了省事。 好在,敢于出海的人,敢上船的人,大多都是狠人,不敢说狼灭,但至少都有反抗精神,在面临危局时知道反抗,知道努力,这就够了。 少了那少数的废柴,整个队伍反而更显得齐心灵活起来了,至少没有那些拖后腿的在大声尖叫,恐惧乱跳,扰乱军心了。 军心既齐。 刘一夫出手。 唰。 他一下子就祭出了腾蛟剑。 这把剑,出了名,就是一个锋利。 斩这种软体组织的触手,一斩一个准。 但是,没能两断。 在斩开的口子上,那伤口以肉眼可及的速度在恢复。 刘一夫一怔,连忙施展绝击。 击其一点以及其余。 这是刘一夫参悟出来的一记绝招。 是集技巧,内力生化运发聚力生变的绝招。 以点击面,能够将一分力发挥出十分威能来。 长剑一点。 触手大爆,蓝色的血肉炸开,宛如开了一朵蓝色的血花。 浪涛席卷,不用看的,就能感受得到脚下颠簸中,海八脚因为疼痛的怒火。 它不敢再把触手伸得太过火了,但仍然紧紧缠住船身,另一边,在海面上,一颗像山一样的巨大头部伸了出来。 这是海八脚的头部。 这哪里是一颗头啊。 这分明是一座山。 南飞号船在它的脑袋旁边,像条滑稽的江南小船。 就像脸盆旁边的肥皂盒子。 倘若这巨兽发狠,怕是一下子就可以把船给掀了。但大约是它的触手没够齐船,施展不出力,又或者它不想用头来碰船,毕竟造这条船,用的都是好木,看似浮在海上的船,其实没想象中的那么轻巧。 硬撞上去,那多疼啊。 海八脚虽然有头骨,可以撞,但它的骨头是软骨组织,除非必要,它是不喜欢硬来的。 “炮,炮,打它的眼睛!” 常五大叫。 但几个卓家的人都在拼命的砍触手,伸不过手来。 倒是一个男子跳过来。 他手脚不慢,抓起一根长矛,送入船头炮眼。 然后,他把悬臂转得飞快。 把弓弦拉了开来。 长矛填入了槽道。 然后就是瞄准。 虽然,他经过的训练很短暂。 但做这些却几乎是不带脑子的。 想想也是啊。 他一个大山里出来的人。 虽然也算见识过一些奇险,但哪里见过这种大场面。 这么巨大的,像山一样的海上巨怪,放在山里,那就是——神! 当然那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活下来。 他如此拼命,如此努力,发挥超常,一切只是因为他知道,倘若不能收拾,赶走这巨怪,那么船就要完,在大海之上,船一完蛋,他们也都是要跟着完蛋的。 把弩炮对准巨兽。 他心念一动,炮口微转,对准了这巨怪的一颗小豆样的东西——眼睛。 虽然之于这整个巨怪是小的,像一颗小豆,你还得用心认真的瞅,去找,不然还就看不到了。 但之于人而言,那就不是个小玩意。 像圆形门户一样的眼睛,再小也能瞄准了。 要打就要打要害之处。 “畜生,接你良爷一炮!!!” 阿良大吼,手指扣动了扳机。 整部弩机炮发出嘣吧干脆的响。 反弹之力甚至震裂了阿良的虎口。 但这支弩箭果断的射爆了巨兽的眼睛。 一种半透明的浆水从眼眶子里迸射出来了,流了一脸,海八脚这一下显然是痛在心上了,它张嘴,让人难以置信,它的口器一张开有那么大,至少两三个人站着走它嘴里是不需要低头的。更为恐怖的是它的口器之中翻出来层层叠叠的牙齿。 那叫一个恐怖。 大约数百根以上的尖长细牙,每一根都如一把长刀。 只一口,一个人怕就要给嚼烂了。 刘一夫目睹于此,也无二话了。 一伸手。 一只小老虎出现了。 这只半透明的小老虎发出啊呜一声,便化为了一道流光,射入到了这头巨型海怪的身上。 这种海八脚。 在常五记忆里,西极人甚至恐惧的把它称为海妖,海怪。在古时,西极的神话故事里甚至有海怪上岸攻灭了一座城的故事。 即便是现在,也是称之为海妖。 在西极,有上船不带女人的说法,就是怕女人身上的香味儿把海妖给吸引来了。 这种海中的生物,大约是生活在海里三百到六百丈以下的海域之中,所以才能在海面上兴风作浪。 事实上,在海里,还有比这更离谱的。 比如说一种巨龟。 它倘若在海面上,那后背简直可以住人建城。 在海底里翻身一动,海面就会发生海啸巨浪。 还有一些,在三千丈以下的海渊中。 那才是恐怖与灾难的化身。 唯其幸无者。 正如人类,纵然是再强大的强者,你一下子到了水下三千丈的海下,也是不舒服难受的。 所以海底里这些终极巨怪才没有跑上面来,可以说很多时候,人类就在无知无畏中生存,丝毫不知道,这世间有可以毁灭众生的强大生物在旁边。 刘一夫叹气。 这下麻烦了。 海八脚巨大的体型,强悍至极磅礴浩大的生命力,他方才已经祭出了玉虎剑,但也不能迅速建功,需要时间来慢慢消磨之。 没想到,这海中的怪物居然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生命精气雄浑得难以置信,无论玉虎剑怎么吸,也宛如泥牛入海,没什么动静的模样。 想到这,他又击出了一剑。 同样给海八脚炸一个大洞。 这伤害,即便是曾经蚕龙也是要受不了的,要疼痛得在地上打滚,翻动。 但海八脚仅仅只是身子震动一下,把船给拉扯得嘎嘎声,就没了,居然连让它放过船,收回触手都做不到。 皮糙肉厚,竟至于厮?! 刘一夫这一下,到底也是惹恼了这头畜生了。它巨大的躯体晃动,即便勉强,也是兴起了大浪,想要掀起大船,再用自己的触手把船给拉翻。 是的。 毫无疑问。 这畜生也是有自己的智慧。 原本以为很容易,没想到这艘船却扎疼了触手。但即便如此它也要吃定了。像人类这种身体含了大量液体的肉丸子,别提多好吃了。食物方面,人类和这畜生是相通的。 正如很多人觉得海八脚好吃时,巨大的这种海八脚它也是这么想的。 为此它不介意多费一些功夫。 即便。 它此刻已经被攻击得流了很多的血了。 但相比于它庞大的生命力,这点伤又算得了什么? 它纵不能有海蚕把内脏吐出来的能力,但区区触手,再生起来也不过是很快的事。 正当它痛快的拉扯大船之时,又有动静了。 不得不说,海八脚犯下了一些错误。 一是它没有碾压式的把南飞号船给拉入海里,毕竟余庆的神剑斩太给力了。 一剑就把一条触手给斩下来了。 加上他一直在攻击。 这就让海八脚无法全力的来拉扯大船。 二来则是它流了很多血。 虽然它不在意,但它毕竟流了很多血。 三来是它叫了。 它叫了。 在疼痛时,它发出了大叫之声。 这种巨兽和人类,和普通的野兽,它叫起来不一样,巨大的体型带来了超大的音量,甚至于这声音达到了大音希声的程度。 这不是说美好的声音。 而是一种超出普通人耳朵能够接受的高音。这已经不是普通的声音了,而是形成了声波,震荡出去。 众所周知,声波的扩散范围,那可比普通声音的传递范围要远——甚。 在这样的声音下,不可避免,就会惊动一些,别的什么。 这里是东海。 天下诸海,其东海最为浩瀚巨大,广阔无边。 在东海,有船能漂二三年都看不到尽头的,你就说它得有多么巨大吧。 这么大。 在其之下,隐藏起来的深海巨兽,也最为庞大,最为巨多。 巨浪翻滚。 又有海八脚在拉扯挤压。 别的不说,这船眼看着就要翻身了。 第27章 海怪迭出 翻船? 不可能的。 刘一夫终究是在关键时刻出手了。 当大船在风浪和巨兽的手中时,翻船几成必然,也是船上诸人最为忌惮无奈的事。 任你再高超的武功实力,在海上又能如何?面对巨浪滔天,面对大船将倾,一个人的力量又能做些什么?纵然有逆天强者,可以撑起于一时,又能这么坚持多久? 人力有尽时啊。 但面对降术师那就不一样了。 特别是,刘一夫已经把地龙藤培养到了它能够成长至的极限。 再往前进一步,就要超出刘一夫控制范围了。 没错。 化妖。 形成自己个人独立的意志。 那就不好控制了。 但至少目前还是可以大用的。 长长的地龙藤于几乎不可能之中,把此船又拉了回来,不过,刘一夫也仅能做到如此地步了。他能做的就是让此船不沉,毕竟地龙藤而已,可没那力量和海中的巨怪相提并论。 当船往左倾,他就往右拉。 如此反复之。 海八脚眼见拉之不动,想要发力,触手一长,就会被余庆上前一剑斩之。 他的神剑斩威力极大,一剑就足以把触手给斩断。 要知这触手可不仅是一块软肉,它体表有一层看似无足轻重却极其韧性的黏液。 普通剑器,斩上去最多也就破皮。 连刘一夫御使腾蛟剑这样的神兵利器,也无法做到一剑两断,更不要提其余人了。在这里所有诸人中,除了用大斧头的可以砍个三五下,砍断触手,也就余庆能够干脆利落地一剑一根条,将之斩断。 被余庆重斩一剑。 海八脚是又怒又气。 正待它要再发力时,忽然,它感受到了什么。 身为世间最为顶级的掠食者,纵然并非人类,但直觉是不会差的。 但让它放弃眼前的肉粒,又委实是有些不舍。这原本应该很容易打翻的船,吃到嘴的小肉粒,却没成功,让它有些不甘心。 想也是知道。 它上来一次不容易。 这么直接回深海层,体力消耗,还没什么收获,不是白白忙碌了一场吗? 可这越来越重的刺激感是什么? 在它迟疑间,来了。 来了来了它来了。 轰! 海面宛如一下子炸开来了。 一头巨大的,比这海八脚还大一些的怪物从海面中炸出来了,它头大身子略小,像一条大头肥鱼。 这玩意。 是鲲。 从常五的记忆里,这种体型模样,乃是叫做大头鲲的玩意儿。 大头鲲是海中顶级掠食者。 它们一般是群体生活的。 想也是知道,这么大的个头儿,还是集群体,搁海里称王称霸亦不为过。 只不过,这一条乃是独居一条的。 它在老海航员的眼里,叫老鳏夫。 因为大头鲲这种动物,成群结队的生活着,却是实行一夫多妻制。在鲲群里,只有头鲲才拥有对所有雌鲲的支配权。别的鲲,只有干眼看的份。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 当这些雄鲲中,有一天,哪一个觉得自己翅膀硬了,可以挑战一下头鲲的重任。 这就会形成俗称的——单挑。 双方胜者,自然就高高在上,当了不起的头鲲,可以对所有的雌性为所欲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失败者,就会被逐出鲲群。 这点没得情面好讲。 你要认怂,就可以不发起挑战,一直在鲲群里混。 但你既然站出来了,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你不是认为自己强了吗? 那就算失败了,你也能自己一个鲲生活下去吧。 年轻的鲲可以就此上位。 同样的道理。 头鲲失败了,也会离开鲲群。 从此孤单一鲲,游走天下。 当然,此事也非绝对。 可能头鲲身体不好,或房事过度,所以体力不足,战败了。当此鲲一个鲲时,吃喝自由,自然恢复体能,重新强大。 当此鲲强大起来之后,它可以重新找另外的鲲群,夺了头领之位,仍然是一头快活的头鲲。 不要小看此鲲。 大头鲲在鲲中,战斗力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和体型最大的板盾鲲不一样,板盾鲲极大,却是素食,吃的多为海中的垃圾,为大海的清洁夫。 而大头鲲不一样,它真吃肉的。 不仅于此。 它最最喜欢的,就是诸如海八脚这样的软体动物。这种软软的动物,对于没有尖牙的大头鲲不要太美好。 没错。 大头鲲没有牙,它主要是依靠坚韧的上腭来撕咬猎物。 现在。 就有这么一头,孤独一只的大头鲲。 它寻摸着声味儿来了。 大约是饿的吧,也没多想,直接发起了攻击。甚至,它都不屑于看南飞号船一眼。 因为它的记忆告诉它,这艘船,木头壳子玩意儿,没什么好吃的,的确,里面的小肉粒是有一些滋味,但根本不填肚子。 就好比对于一个饿肚子的人来说,是一把核桃好呢,还是一大块牛肉好。 只要脑子不坑,当然是选择牛肉了。 又美味又饱腹。 毫无疑问。 这头大头鲲也是这么想的。 它一扑腾出海,就立刻扑向了海八脚。 因为此前的犹豫。 海八脚顿时被大头鲲咬中,狠狠的一块肉就给啃了下来。 这一下,海八脚立刻,闪电般松了触手来抓大头鲲。在剧痛之下,它的触手发挥了超常的实力,一下子抽在了大头鲲的头上。 这一击很重。 大头鲲的头部立刻给打出一条重重的,清楚可见的痕迹。 但这是一个错误选择。 如此剧痛之下,反而让大头鲲往里咬得更狠了。海水上面一下子染出了一圈蓝色的海晕。 那是海八脚流出来的血。 这显然更刺激了大头鲲,它品尝到甘美的滋味儿,把海面上的波涛翻卷的更大了。 哗啦啦的巨浪让大船动荡飘摆,船身也发出了吱嘎之声,对于一条老船来说,这么大的浪涛,委实是有些不太美好。 刘一夫心中暗叹。 他努力用地龙藤收束大船。 但这并不美好。 海水有大量的盐份,这对于地龙藤来说并不友善。 此事只可偶一为之,必不可长久。 他只得对常五道:“老常,别犹豫,这热闹没什么好看的,趁这机会,把船开走,如此险地,不可久留!” 老常,哦,常五,这货经历险情,大约是有点懵,一下子瞧见了稀罕的玩意,大头鲲大战海八脚,这么刺激,忍不住就看了起来。这一被刘一夫提醒,才醒悟过来,连忙给了自己一巴掌。 “快快,快快。” 这个货大声叫了起来。 “把帆升挂好,把尾舵把好,人来,快开船!” 所有人都跑了起来。 拉帆的拉帆,扯绳的扯绳,就算有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的人,也被几个卓家人踢着大腚赶到了他们各自的位置上去。实在没用的也可以到舱底下,至少不给人添乱。 在生死危机下,船总算又是可以动了。 海中。 巨兽的咆哮,带着撕裂空气的破音,震耳欲聋。 两头如山一般的巨兽在海中搏杀。 此时,海八脚已经意识到对大头鲲这皮糙肉厚的玩意儿,哪怕它抽打得再狠也没太大的用处。 所以它直接出手。 它的触手。 去堵大头鲲的呼吸孔。 没错。 和普通的海中生物不一样。 鲲类的呼吸系统是用一个孔洞来进行。 它们会把海水大口的吞下,将水份从孔中排出,将水中的空气收归己用。 因此,只要堵上了这个孔洞,让大头鲲不能把废水排出,它就只会窒息而死。这才是对大头鲲最有力的攻击。 但它疏忽了一点。 这是一头老鳏夫。 它和那些年轻的,只会仗着身体力气硬莽的鲲不一样。它有着极其丰富的战斗经验,自然也是知道,如何保存自己,如何攻击敌人,特别是保护好自己的弱点。 因此,当海八脚触手伸过来时,它突然往后一缩。 在海八脚落空之后,立刻突施反击。 巨大的腭口一下子把海八脚半边头给咬住了。 如此一来,这头海八脚也就渐渐没了力气,它被咬住头了。 这番巨兽大战,飞快的落下了帷幕。 说到底,是这海八脚在之前,和刘一夫他们战斗,损了几只触手,伤了元气。另一方面它的犹豫不决类了它,当它感觉到危险时没有立刻走,而是还想着要吃小肉粒。最终失了先机,被大头鲲一口咬了个狠的。 这一口,导致了海八脚落入了下风。 此后海八脚毫无疑问有些手忙脚乱。 它没有采取最正确的打法。 甚至它的行动还让这大头鲲看破了,既然如此,又怎么可能不落败呢? 所以它最终还是被重创,现在是陷入垂死状态中。 正当它想要大快朵颐的时候。 海中——又横生变故。 大约是海八脚的血,又或是大头鲲与它战斗的动静委实是太大了。 导致了新的巨兽闻到味儿来了。 这只巨兽潜藏在海下。 它发现了大头鲲的兴奋。 这是一个机会。 既然大头鲲如此兴奋,警惕性必然下降了,自然也就给了它机会。 没错。 它来,是冲大头鲲的。 有句话说的好。 一鲲落。 万物生。 大头鲲在海中,不算海渊之中的那些的怪物,它们几乎是天花板的存在。 同样的道理。 当大头鲲死了,它的尸身也不知会喂肥多少的海中生物。 正如之前。 人类喜欢吃海八脚。 庞大的海八脚也一样喜欢吃人类。 你在凝视深渊,深渊亦在凝视着你。 大头鲲吃肉,其余吃肉的也都会喜欢吃大头鲲。当大头鲲死了,它的尸身甚至会引发一场规模浩大的海中大战。 在海中,有一些海中的巨兽,也是喜欢捕猎大头鲲的。 比如。 海螺旋中的异类——海螺旋之王。 这海螺旋王有着一颗尖尖的,螺旋帽似的冠顶。 往下是头,再是触手。 倘若它是一颗大圆头,那它也就比海八脚多两条触手。 但这海螺旋和海八脚可不一样。 这不一样之处,就在于它的速度,海螺旋的速度是海八脚远远也不可及的。 它比海八脚触手更多,移动速度更快,自然有资格来暗算大头鲲。 是以当它发现了机会,自然是要出手。 和大头鲲不同,它拥有两个排水管。 一根管出水。 一根管进水。 这两根水管子配合,能让它在海中移动和箭矢一样。 现在正是如此。 它喷水如柱,像一支利箭,用自己的尖锐冠顶,去攻击大头鲲。 果不其然。 大头鲲一开始是没有丝毫防备的。 它仍然处在美味在前的喜悦中。 像它这样的海中霸主,制约它的,就一样,那就是食物。越是它这样体型庞大的海中巨兽,越是困顿于食物的短缺。 比如像它这个体型的。 倘若袭击船只吃人,这吃下的营养还不够它消耗的。反是这个海八脚,又肉乎又有营养,吃一个能管好多天,就这么大的,它一个月都能肥肥美美的。 这让它怎么能够不欢喜呢? 像它这个体型,终有一日,是无法在深浅层海中生存下去的。 到那时,它就得去深海,也就是深渊层中找食去。只有那里才有足够大的食物,也才能够让它生存下去。 但是话说回来了。 倘若真有那么一天。 它在深渊找食吃。 同样的。 它也会是深渊中其它生物的猎食目标。 所以,要想生存下去,它就只有两个选择。 一是尽可能在中层上层生活。 拖延进入深渊的时间。 二是把自己养得强强壮壮的,才好进入深渊。 如此一来,它的生机才会大一些。 只是,正在它欢喜之时,它被攻击了。 没法了。 当一个人太过于欢喜之时,警惕心总会下降的。 大头鲲也是一样。 好在它终究经验过人,是从无数次搏杀出杀出来的。 在关键时刻,仍然做出了一个扭动腰身的动作。 这让它只是被狠狠擦了一下。 虽然仍然给伤到了,但并没有造成致命伤。普通的伤,那对于体型庞大的大头鲲来说不算什么,属于仍可接受的范围。 大头鲲遭此袭击,顿时大怒。 它和那些普通的年轻鲲可不一样。 久经战斗考验的它立刻,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正确的反应——回击。 只见它尾巴一摇,几乎是凭借本能的反应,跟上了海螺旋王。 这只巨大的海螺旋王,虽然速度贼快,但不幸的是它遇到的是一头身经百战的大头鲲,这头大头鲲一下子就认定对方跑不远。 倘若移动的速度太快,那就注定是跑不远的。因为这明显是暴发式的移动嘛。 第28章 终至火龙群岛 毫无疑问,在战斗中,经验很重要。 这个大头鲲是一头老鳏夫。 虽然老,但搏杀经验那是足足的。 而且之前说了。 当头鲲是很辛苦的。 这里有一个误会要解除。 当头鲲不仅止是拥有全部的雌鲲,你还得要为了这些雌鲲负责,你得负起责任。什么责任?就是你得让这些雌鲲生小鲲宝宝,只有这样,有了足够的鲲宝宝,有新鲜血液的加入于其中,鲲群才会不断的壮大,而非灭绝。 所以那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事是不可能的。 你既然当了头领,那除了带领鲲群猎食之外,你必须把雌鲲的肚子一一搞大,你没得休息,必须要勤奋起来。 这是一个头鲲的责任。 责任。 重大啊。 在如此的辛苦之下,所以说,头鲲不好干的,很累的。当上了头鲲,实力会不断的下滑着。 当这个头鲲被年轻的大头鲲击败,注意来,这很有可能是非战之罪。 所以将养一段时间后,这头原本的头鲲会恢复实力,重新强大起来。 这个时候,你敢说这个老鳏夫它没实力吗?所以说,海上的老渔民都懂,遇到这种老鳏夫要躲着点。 它很强的,不要招惹它。 而这头鲲,这头老鳏夫,就是这样的强者。如此它才能在不可能中以间不容发的空隙躲过了海螺旋王的致命伤害。 倘若如此,也还罢了。 但这头鲲展现了一头老鳏夫优秀的战斗素质。 它不会犯错,每一步行动,都是别有其深刻用意在其中的。 正如它算准了海螺旋王没有跑太远就停下来一样。 而好巧不巧,海螺旋王的移动速度虽快得像一根射出去的箭矢一样,却也有缺点。 第一是只能进行直线行动,想要转向就需要先停下来缓一下,调整方向,才好变向移动。 第二是它是通过两条水管喷水式移动。这导致它的身体内有一个气囊,也就是肺一样的东西。 这玩意会把水在此进行流转。 但其中储存水量是有限的。 这也意味着每一次快速的移动距离是有限的,当水管停顿时,推进力消失,它就会停下来。 毫无疑问,它停下来了。 但是,猜猜大头鲲会不会停下来? 当然,不会。 大头鲲毫不犹豫的就发起了攻击,往前一扑,啊呜就是老大一口。足足三根触手给大头鲲咬中了,它大头往下一沉,立刻把这三只触手给啃到嘴里,直接给咕嘟一口的吞了下去。 这便是大头鲲中的强者,老鳏夫的实力了。 你给它一点儿空子,它都能以与体型不符的灵活性给钻进去。 一下子损失三根触手,这让海螺旋王感到失策和剧痛。它可不是方才的海八脚,玩什么抽打,直接上触手去缠大头鲲的头部。 不得不说,这种策略是对的,但也是错的。它想要凭借自己的触手把大头鲲的头给缠住,将其捂死,这绝对是它所拿手擅长的绝活。 在过往的岁月里,它也不知凭借于此杀掉多少同类级别的高手了。 但是这一次,它要杀的是什么? 是大头鲲啊。 大头鲲大头鲲,头是出了名的大。 高高的头,占了身体四分之一甚至将近三分之一的部分,就一个头,便这么大,额头还高,像个小山也似的。 这么大的体量,和普通鱼类的小头是完全不一样的。 这哪里是十根触手可以覆盖得了的呢? 更不要说这十根触手此前已经被大头鲲一口啊呜的啃掉了三根。就算海螺旋王也是自愈力强大,伤口以肉眼可及速度来恢复,这重新生长也是需要时间的,并且这新长出来的触手其坚韧性和力道也是远不及其余触手的。 这哪里能够盖压住大头鲲呢? 在此之时。 头大便是硬道理。 正所谓一步错,步步错。 海螺旋王的七条触手没有把大头鲲的头给捂住,只包住了大约三分之一,这太勉强了,达到三分之二才能控制,这三分之一的受力面,能控制什么? 和脑袋大脖子粗的大头鲲比力气? 这不是开玩笑呢吗? 大头鲲一个低头,丝滑无比的把下巴露出来。 然后就是张口,这大嘴巴子,比起板盾鲲是有所不如的,板盾鲲一张嘴,据说能吞下十万浮游生物。 但那也是一张拥有坚硬上腭的大嘴。 有注意的都会发现。 大头鲲在撕咬中,喜欢咬住对方,随即就是一个低头下啃。借助粗硕肥大的脖颈力量,像撬棍拔钉一样,不管什么都能给你硬啃下来。 这一咬,又是三根触手。 好家伙,好家伙,战至于此,海螺旋王一下子损失了六根触手,现在它仅有四根触手了。这可怜兮兮的四根触手,怎么能抵挡住大头鲲的下滑式啃咬? 而它既然没有在大头鲲的肚子上事先开上一个大洞,又没能在第一时间里逃跑掉,显然结局已定。 它已经败了。 现在的问题不是如何去战斗,而是它要如何逃亡,好保留下这一条命。 但是这又谈何容易。 注意来。 相比较而言之。 海螺旋王的肉质比起海八脚的肉质,要好上太多了。 更为重要的一点。 它比海八脚还要大。 试问大头鲲怎么可能放过它。 面对咄咄逼海螺旋王的大头鲲,这头海螺旋王终于做了最为本能的一件事。 喷出一种墨汁,这是一种可以制造大片黑暗海域的浓汁,可以迷惑对方,为自己的逃跑制造良机。 但问题在于。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不在最初就喷呢? 搁这时候喷,毫无疑问是晚了一些的。 果不其然。 它方自一喷,大头鲲就认定了一个方向,来了一招猪突猛进。 它一头扎过去,张开了大口,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是一口。 好家伙,这一口咬到了狠的了。 它居然一下子咬到了海螺旋王的两条水管。之前说了,这海螺旋王的移动速度,就是靠这两条管子,一条进水,一条出水。两条管子合力,制造出像利箭飞射出去般的移动速度。 海螺旋王的管子给咬住,这家伙,等于是把脖子放对方刀口上了。 这玩意,海螺旋王自然是要拼命挣扎。 一触手鞭子打过去,把大头鲲的头部打出了一条深可及骨的伤口。 但是,这又如何? 区区伤到骨头而已。 大头鲲的头部做为出击先锋,受到过的伤哪里还少了。 只是深可及骨而已,又不是伤到了它的骨头。 它的骨头才是最硬的部分。 经常有大头鲲用头部把远洋海船给硬生生撞沉掉的事。 注意,这不是传说,这是事实。 不止一艘远洋大船,被大头鲲给一头两头的用头槌给撞沉的。 原本结实的大船,像碎木片子一样铺散在海面之上。 由此可知,这大头鲲的头骨究竟坚硬到了何种样的地步。 所以,海螺旋王的一触手鞭子,不仅没有打疼大头鲲,反而让大头鲲更为刺激,发怒。它大口往上一探身子,大口连吞再咬,左右撕拉,终于把水管咬破了。 海螺旋王发出了咕咕之声。 伴随着咽呜,被大头鲲咬死掉了。 这一次,可以说,大头鲲是鸿运当头,一连干死了两个同级别的海兽强者。 不要以为海八脚和海螺旋王弱。 这其中更多是有一些运气的成分。 这一战。 倘若海八脚警惕一些,及时放弃南飞号船,它未必不能逃脱掉的。 又或者。 海螺旋王的偷袭成功了,先之一步重创于大头鲲,那此战就胜负难说了。 此外,还有。 这大头鲲也不简单。 它是一头其正的老鳏夫。 在大头鲲中也是属于佼佼者。 自然战斗力极其强大。 这诸多的一切,这才能一直战斗,笑到了最后。 大头鲲因这高兴,忍不住在海中嘻戏起来,它不时跃之于海上,不是一头在海面上砸出巨大浪花,就是一尾巴拍下来,在海面上拍砸出碎玉溅飞花。 它在海上好一阵的折腾。 把个海面折腾得波浪惊滔,排浪层叠。 刘一夫一行人在海面上摇摇晃晃。 甚至就连一些已经老海员都忍不住吐了出来,更不要说,在此船上,有很多人其实是匆匆训练才接触的大海,自然更是摇晃得不成样了。 自然,也就跟着,大吐特吐。 好在这浪花比较大。 时不时的就有飞溅上来的浪花,总算让这甲板不至于太脏。 当大头鲲玩得差不多之时,它开始回去了。虽然它已经吃得一嘴的流油,但也不能浪费呀,那海八脚也是一坨不错的美味呀,还是得找回来才是。 可谁知——这一回去,却没怎么找到。 在海中只有一层皱巴巴的皮,和一些渣滓。 却无人注意,一柄小剑在空中散发出微末的毫光,然后隐没于刘一夫的手掌中。 这是玉虎剑。 虽然。 此剑面对精血旺盛的海八脚有些有心无力。按理而论是奈何不了海八脚什么的。 但是,谁让这头海八脚已经死了呢。 这畜生啊,活着的死的,那可是大不同啊大不同。 这海八脚活着,精血气神自有其主,而旁余不可动也。但它死了,就好比一间宝库已经没了看守。 这宝库倘若有看守,哪怕能够偷偷进入其中,想要谋取一些,也是要小心翼翼,不能肆意妄为。 但没了看守,这宝库转么眼也就给其搬空了。 又或者相比于考试。 这考试作弊,和开卷考试,它是不一样的。 作弊图的是考试及格,或尽可能考好一些而已。 但开卷考,考一个满分也是不足为奇。 刘一夫欣喜的收了玉虎小剑。 一口气吸纳了如此庞大的精气。 这把小剑已经神光内敛,它此刻已经一下子晋级为一件极品法器了。 在诸多法器中,哪怕精品或上品法器也仅止是普通法器而已。 但一口气,吸纳如此之海量精气的玉虎剑,那可谓是一步登天了。 一步登天。 极品法器。 正常情况,一件法器也就用到仙门中筑基期而已。 但也就筑基初期而已。 一旦到了筑基中期也就难尽于其力了。 所以法器之物,也就是仙门之中的新人装备而已。 真正仙门中人,需要的乃是法宝之流。 特别是本命法宝。 但是玉虎剑此时已经是极品——法器。 注意来。 是极品。 极品法器和普通法器是大不同的。 这极品法器可是能够晋级成真品道器的宝贝。这可是能够和真宝相提并论之的。 真宝。 是能够一直用到大乘期的宝贝。 虽然此宝于目前仍然是极品法器,但假以时日,未来不可限量。 得此宝贝,刘一夫又惊又喜。 喜的是得到了好的宝贝。 惊的自然是此宝太过贵重。 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这要是给一些人看到了,杀人夺宝不是在开玩笑的。 仙门之中,残酷异常,杀人夺宝,乃习以为常之事尔。因为一入修途,你便不是凡人了,既然不是凡人,也就失了天眷。 仙门中人。 杀普通凡人会产生业力。 但同类相杀,杀相同的修仙者,那就是还灵萃于天地。 这反而是有功德的事。 自然是让同类修士找机会大杀特杀了。 杀人夺宝也就习以为之常了。 收了玉虎剑。 刘一夫立于船头上。 此时,海浪仍大。 空气中,仍然隐约能够听到大头鲲不甘的嘶声巨吼。 一层层震荡过来的音波,让人身上皮肤都发麻了。 不过,凡事过犹不及。 这大头鲲,倘若一下子获得海八脚和海螺旋王两份的猎物,未免福气过头了。 自己帮它消受一份,也算帮它了。 不说这海上的巨兽了。 大约是此灾已经把刘一夫他们要承受的霉运给消耗干净了。 所以之后的路可以说是一路顺风了。 不仅天气好,风也是大顺。 乘着这大风,终于,看到了岛。 这是火龙群岛。 传说此岛有大型的四足巨蜥。 这种巨蜥虽然移动比较慢,但却有剧毒。是以此岛又被中土中人称之为毒龙岛。 显得颇为神秘。 当然,此时,巨蜥不谈。 关键在于此岛之上冒出来的西斯廷人。 至少就目前而言之,西极人的海上力量当以西斯廷人最为强盛。 他们不仅在此落脚,更是建立了一座塞班城。 此城说雄城差矣。 但说坚城是当之无愧。 第29章 西斯廷人与土着之战 没错。 当刘一夫他们的南飞号船到达火龙群岛之时……这真是好不容易才到的。因为航线在遭遇海上巨怪后有所偏移,是顺着火龙群岛的边儿,一路摸寻过来的。 没成想到——一来就撞见了大场面。 战争。 位居于火龙群岛上的土着发动了反抗,希望把西极白夷们赶下海去,夺走白夷建设的城堡和财富。 这当然是一场大战。 数以千万计的土着人,大约五六七万,又或是十多万人吧,这些张牙舞爪地土着们手里拿着五花八门的奇形怪状武器,甚至有的人手上没有武器,干脆就直接抱了块石头块的跟在队伍之中。 热情很高啊。 但这是打仗。 只从那乱七八糟漫山遍野像赶集一样的队形就可知道他们人数虽集而之众看起来挺多的,却完全纯粹是一群没有什么组织纪律的乌合之众。 在一阵军乐锣鼓声中,一群数以百计的穿着白色紧身裤的西斯廷人大兵,端着一种喇叭筒棍模样的,名之为喷火铳的武器走了出来,别说,这走路排队挺整齐的,连脚上也是皮靴子,每一步都在用力伴随着锣鼓喇叭的音节拍子往下跺,所以走队形走得个是咔嚓啪啪响。 在尖锐的哨子声中。 一支支喷火铳子被士兵高举起来,一一对准了扑踊过来的土着人们。 “法耶——!!!” 一个指挥官拔刀大吼。 众官兵对着土着人就是发射。 “噗噗噗。” 铳子声不怎么齐。 但误差不过三息。 铳子也都打出去了。 这让刘一夫忍不住看了起来。 没想到西斯廷等番夷是用这花式的方法打仗。 不过只看几下,刘一夫就暗自摇头。 这些西斯廷人,是真的不行,换了大罗的官兵,一百人就能全歼了他们。 不过好在这些西斯廷人也不是光用铳子的。 他们在分批次完成发射之后,也就退下去了。 不退不行,这种喇叭铳子武器打完之后上弹药太别人的母亲慢了。 即便是进行三段分批次攻击,这也显得慢了。 重新更替上来的是一群从头覆盖到脚的铁甲兵,这是近千人的重甲步兵,关键是这些人的甲好,清一色的是厚重板甲,武器也是各式各色的重兵器,有双手大剑,连枷,铁锤,大斧,长短狼牙棒,金属粗制的铁骨朵子等。 更是有着一张坚固的盾牌。 土着人看似人潮汹涌的冲锋像参差不齐的浪花拍打在了巨石上,只能拍出些碎玉般的水花,然后就没了。一波又一波,一浪又一浪,但那又有什么用呐?只见这地上,迅速的染红了一片片的血湿地。 血和着泥,都滑脚,迅速地很多人都跌倒了。 然后。 重甲士们又迅速的退了下去。 只见方才的铳子兵又上来,端着长铳子,对准手足无措,队伍不齐的土着人就是又一连发的齐射,参差交错的铳子声,伴随铳子的爆豆子声在土着人中溅起了血花,又倒下去了一批人。 虽则如此。 但这时土着人仍然还有很多的。 可他们的胆气已经在方才的战攻击中消耗干净了,一个个是害怕得瑟瑟发抖,竟然掉头就逃跑起来了。 看到于此,那些西斯廷人也就不收着了。他们让开道路,一支大约数百人的骑兵出现了,这支骑兵清一色的高头大马,虽然没有重骑,但这却是西极新兴的胸甲骑兵。 精锐的胸甲骑兵就是要告诉士兵,向前冲,你至少有一面坚固的胸甲在保护你的安全,往后跑,你的后背没人照顾。 这些胸甲骑兵双手放开骏马的缰绳,手挥战刀,一冲在前,骑士们上手左右劈砍,那真是左手劈累了右手劈,右手劈累了右手劈。直杀得个遗尸千里,血流成河。 这还不止。 沿着海岸线。 西斯廷人的战船也出动了。 这些西斯廷人毒呐。 他们是乘胜追击,趁病要命。 打就往死里打,追风逐月不留情。 战船侧身,摆出了大铳子炮。 一袋袋打包好了的碎铅子炮弹给捅到了炮镗子里去。 随着一声声的法耶叫吼,一发发的炮子儿也就打了出去。 包着铅子儿的布在空气中一下子就扯烂了,铅子儿散飞开来,在空中形成了密集的弹幕。 呼呜——!!! 无以数计的小黑点子往土着的败兵人群中砸了下去,顿时,一朵朵鲜红色的花不住的开放。 土着们跑着跑着,身体就被打烂了。 手没了,脚没了,肩膀碎了,胸口多出个大洞,腰腹缺少了一大块,肚肠肝肺脾胃肾什么的也从身体里暴了出来,更有一些倒霉蛋,脑瓜子一下子碎掉了,这白花花的脑浆汁飞溅得到处都是,连空气中也由腥臭中散发出了一丝甜意。 幸存的土着人全都给吓得疯掉了。 他们很多人口涎横飞,米田共和黄汤肆意的喷射出去。 逃啊! 没有方向,没有头绪,不停的奔跑。 原本只是轻微地溃败演变成了不顾头尾的绝地大逃亡。 这一战,毫无疑问,是西斯廷人笑到了最后。其实,以双方的兵力而言之,西斯廷人的数量仅有土着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但他们武器,训练,组织力,完全在土着之上,双方之战,根本没有什么不可测,西斯廷人就像大人打小孩子一样,轻易的就击败了他们。 大批的土着举手投降了。 虽然如此,但西斯廷人丝毫不尊重这些一击即溃的俘虏。 他们随意的斩杀看不顺眼的土着。 比如不爽土着的某个眼神,觉得某个土着太丑,又或是太恶心什么的,直接一刀劈下去。 还有一些变态的军官,扯过一个土着的军事首领就折磨他。 军官上来就削掉了他的耳朵,然后割下他的鼻子,再用一把汤勺把眼睛从眼眶里扒拉出来,用手硬扯下来,里面的视神经线被硬生生着扯断,土着人疼得死去活来,活来死去,在地上不停的打滚。 场面可以说残忍至极。 还有军士在对土着妇女进行施暴。 这时有人上前阻止了。 但理由并不是妇女。 而是倘若你这样,可能会让这些土着拥有我们的血脉,毫无疑问,这会玷污我们的血脉,你也不想在这些土着人中有一个是自己未来的孩子吧? 于是这个军官就站起来,用一把手铳子把女人轰死。 一批俘虏被挑了出来。 他们被指认是土着人中的军官。 西斯廷人懒得制造断头台这种专门的杀人工具。 直接上手,用马刀劈砍。 这马刀看起来细长,是经过考究设计的,挥舞起来十分的顺手趁劲儿,主打就是一个利于劈砍。 一刀下去,砍一颗脑瓜,绝对不成问题。倘若你砍不下来,要么是你没砍好,俘虏头搁那儿乱动,让你砍到了身体或头,没瞅准脖子,要么就是你技术不到家,用力没用好。 这马刀砍头,讲究的是高高举起,顺势而下,用刀的四六之处当着力点,如此就能顺手趁劲地喀嚓一下,把颗脑袋给斩下来。 人头落地,咕噜噜地在地上跳动,然后被马蹄子踢得到处都是。 骑兵过后,其余步兵士兵也跟了上来,跟着欢快地乱踢,就像他们平时玩踢皮球游戏一样。 他们是如此肆无忌惮的享受着胜利的快乐。 对于别人,不好说。 但对于这些西斯廷人士兵,他们就是这样残忍。 因为在这座岛上,西斯廷人压根儿丝毫的也没把土着人当成人看。 这座岛上的土着人,十分丑陋,懒惰,还十分野蛮和原始。 当年,西斯廷人刚来时,就发现这是群原始人似的野人,他们也许有自己的组织结构,有群体意识,有土着头领,但十分落后,没有冶金制造能力,也没有组织能力。 很多人都是用树皮兽皮过日子。 拉了米田共,直接用土块来擦腚。 这种愚蠢和落后,又怎么可能让西斯廷人去高看一眼他们? 西斯廷人夺权不把他们当回事,在此地建造城堡。 从那时起,这些野人就不止一次想要袭击他们,不是什么危机意识,纯粹是简单的排外思想而已。又或者是想要抢劫而已。 他们经常这么干。 于是战斗就开始了。 一开始时,土着人没有多大团结,来袭击的只是一个部落一个小族,是旁边附近的什么人而已,数量不多,少的时候只有几十个人,又或者多一些有一到几百个人。 这些人不能说没用。 他们大大的帮助到了西斯廷人。 毫无疑问,这些人大多成了俘虏。 他们被串了绳子,打上脚铐,充当了苦力。渐渐的,苦力越来越多,虽然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这座名为塞班的城堡终究是被建立起来了。 而那些土着人中,渐渐也有一些被西斯廷人的文明生活所吸引,愿意搁这当狗。 不过话说回来。 西斯廷人要做的事很多,工程也很多,基建就是在消耗人命。 纵然投靠了西斯廷人,能够生活好的也是不多,渐渐的,在土着人中又发展出了一部分反抗组织。 后来反抗组织越来越大,越来越多。 针对城堡有敌意的土着人族群也是越来越多。 终于开始有了规模比较大的反抗军。 但是。 搁这时候,城堡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坚固,能够容纳的人数也是越来越多。 同时。 西斯廷人对此地的建设也是越发的下本钱。 需要明白一件事。 掌握了海上贸易力量的西斯廷人此刻正处于极盛之时,说白点他们此刻正是不差钱的时候,所以他们在此地凝聚的兵力也是越来越多,实力也越来越强。 不仅安排上了最新的军事装备。 也安排了在西极都十分重要的军种,骑兵部队。 这意味着,抓捕土着人奴隶也变得越来越容易了。 比如现在。 他们抓捕这些土着人奴隶后,还可以在其中进行挑挑拣拣。 把难以归化的刺头,桀骜不驯的眼神,老弱病残,受伤了需要治疗的,统统拉出来清理掉。 残忍是残忍了点。 但凡事都是要看性价比的。 奴隶抓捕难,就需要好生对待一些,甚至要给一些病了伤了的治一下。 但现在嘛,直接砍了,免得浪费药材。 “恭喜你,将军,你证明了你自己。” 通过望远镜,城主卡特罗斯对一旁的二把手送上赞美。 二把手叫米勒,年轻时是一个出色的美男子。但是也因此,他遇到了麻烦。 西极诸国一般是执行一夫一妻制度。 你以为这很完美? 怎么可能。 生命自有出处。 人类,特别是男人的好色天性是止不住的,所以在西极,除了一夫一妻制,还有一个叫情人制度。基本上,每一个大人物都有若干的情人。 而同样的,男人可以做的事,女人也是可以的。一些妇女也拥有自己的情人,并且当丈夫的很多人也往往视之为理所当然。 很多西极夫妇,表现光鲜,相互深情,彼此恩爱,其实背后都是各玩各的。 而当时的米勒,哦,年轻的米勒,毫无疑问就给一位贵妇人给看上了,那能怎么办呢?你拒绝了,贵妇人可能会嗦使她她丈夫对付他,收拾他。你接受了,只要消息不外泄,那么你就能一下子过上快活的日子。 再说了,那名贵妇不丑。 于是米勒干了。 但随后他不走运的给发现了,然后被贵族投入到了监狱之中。毕竟那位贵族不想过于得罪妻子,把这个情夫放在监狱里,到时怎么死他都有借口。 米勒自然不想坐以待毙,他选择直接越狱。 之后的米勒当上了佣兵,他上船来到了东方。 但是在东方的生活他丝毫没有得到他想要的尊重。中土人对所有的西极人永远是一个态度。 蛮夷。 很多漂亮的西极美女在中土只能当中低档次的货,接客还要受到质疑和挑剔。 所以米勒感觉到伤自尊了。 他选择离开中土。 他来到了火龙群岛。 在一场对付土着人的战斗中,他受到了城主卡特罗斯的欣赏。 这位商人出身的卡特罗斯非常欣赏米勒的指挥战斗能力,于是大力提拔他,终于有一天,前任的军事长官被土着杀死,米勒就上位了。 这个米勒非常厉害,他在中土从图画书上学了一些打仗的计谋,一用之下还真行,把土着玩弄于指掌之间。 像这一次。 其实是他暗中引导土着口边造反的。 毕竟对付这些土着人,你一门心思的紧张压迫,把他们逼在山林里,消灭不了又要防备实在是太麻烦了。不如纵容他们大规模的出来攻城。 然后一战而大量歼之。 这样以后就会放轻松多了。 果不其然,他的计谋很成功。 土着攻城。 而他则指挥军队,轻松的就把他们击破了。除了杀死掉的,大约能抓好几万人的俘虏吧。到时,这座城又可以扩建了。 现在的塞班城,只能说是坚城,不能说是大城,能够容纳的也就数千人。 只有此城能够容纳数万人,才可以说在此地站稳脚了。 “我们有足够的食物喂他们吗?” “放心城主大人,必要时让军舰在海里拉上几网,放些马豆饼和那些昆布鱼虾什么的,足够这些土着活着给我们干活了。” 正当二人商量战俘之事时,一个人来了,他上前对米勒细声说了些什么。 “什么事?” 卡特罗斯问。 “哦,大人,海上来了一条船,是一群中土人,他们说是约好了要和我们做生意,事实上,他们想要见您。” 第30章 人鱼传说 米勒的话让卡特罗斯陷入了沉思之中。 这让米勒忍不住叫了他两遍。 卡特罗斯才回过神来。 他没说话,而是拉出望远镜对着码头看了起来。码头处于城堡之下,双方是犄角阵型,城堡的铳炮保护码头的舰船,舰船也可以随时出动,用铳炮保护城堡,就如这一次一样。 以五艘正规战舰组成的舰队,每条船上二三十门的铳炮,这火力武装下的舰队铳子炮,向着土着接连发射了大量的碎铅子和链弹,在土着人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现在,码头上,在诸多军舰中,有一艘中土式风格的大肚宽船。 这是很明显的旧式中土船风格。 百年前这样的船很流行的。 没想到一直持续到了今天,仍然有人在使用。 如果说做生意这船挺好的。 但在海战之中,这船几乎是一无是处。 特别是当它被海盗的船给盯上了时。 这样一条载货强,但速度慢又战力弱小的船,真不知中土人怎么还在使用。 卡特罗斯忍不住笑了。 他又仔细看了下。 那些人……哦,应该是他们。 这些人中。 其中一个看起来很有中土官员身上的那种味道。 这样的人,他不需要说话,只是站在那里,自有一股儿的官味在外面。 这正符合他得到的消息。 中土官方想要秘密完成交易。 所以用的不是官船,不是水师的战船。 而是一条民船。 还是有年月的民船。 在这样的船上有一个官。 看来还真是想要秘密交易。 秘密,划重点。 这意味着此事知情人——不多。 应该是没几个的吧。 正在他想事的时候,米勒叫住了他。 “大人,您知道他们?” 卡特罗斯看了下米勒,想了想道:“我记得你好像不是很喜欢中土人。” 已经在一起合作了一些时候,米勒更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算严严实实的自己人。 有些事,是可以对他说的。 这里要说一下,因为卡特罗斯是商人出身,这个官位是买来的,想也是知道,哪个贵族老爷喜欢到千里之外的一座岛上去打拼呢?所以才让卡特罗斯钻下了这个空子。虽然的确是千里之外,还要面临土着的威胁和当地比较炎热的气温及其种种生活上的不适应。 一个不小心,可能就真的死了。 这样的苦差,没有足够的利益,至少那些有选择的贵族老爷们是不会愿意来的。 而卡特罗斯虽然花钱,拿到手了这个位子,但由于他不是贵族,所以他本身就缺少一些贵族的底蕴。 不要小瞧贵族。可能很多贵族只剩下了表面风光,一摸兜,干瘪得都没有几枚硬币了,全身的上下只有残存一些老旧的首饰来维持最后的颜面。 但即便是如此。 他们也依然有自己的人脉关系及其势力什么的。 不像卡特罗斯,除了钱什么也没有。 可能你会说,有钱还怕请不到人吗? 问题在于,你花钱临时请的人,凭什么相信他们的人品,会真正尽忠于你呢? 而那些贵族的人手,都是一代代培养,一代代留下,一直相处来的。 从某种意义上比花钱雇的要可靠。 身处千里之外的岛上,属下的忠诚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要不然,米勒是绝对不可能上位的。 真正的贵族一个个基本上都是任人为亲的。他们只会选择用自己人。 他们觉得唯有自己的人才值得相信。 所以在卡特罗斯的培养下,米勒才能成为塞班城的二把手,成为此之一地的军事主管。不然,他仍然只是一个普通的,最多帅气一点的雇佣兵而已。 但是现在,他纵然不是什么上层人物,至少也不是底层人了,而算是一个中层阶级人物。 懂的都懂,打破阶层完成越迁,那是多么的不容易。 所以他对卡特罗斯是推心置腹。 “是的,我在中土游历过,那里很好,我原本是很喜欢的。在那里,我不用天天担心脚下会踩到米田共,也会有可以去洗澡的地方,不至于一身的污臭,而不得不用香水去掩盖。甚至还有丰富的美食,让我流连忘返。但是那里的人对我们并不友善,他们丝毫不信仰诸神,并不虔诚,没有敬畏心,并且高人一等的觉得我们都是又脏又臭的野蛮人,哪怕这是真的……诸神在上,这让我怎么可能在那里继续待下去。” “哈哈哈哈……” 卡特罗斯笑了。 这些事,他怎么可能不知道? 也许他没有亲身到过中土。 但在火龙群岛上,到过中土的人可不是一个两个,他哪怕无心的也能听到很多关于中土的故事。对于那个地方,他自然是有着深深的了解。 所以他知道。 米勒说的是真的。 中土好不好? 毫无疑问,好。 现在的西极诸国,很多国家和中土一比和猪圈也差不多。那里又脏又臭,人们,特指贵族,不得不穿高高跟底的鞋子,避免踩到的米田共淹没脚背,渗入脚趾,那就不好清洗了。特别是有甲沟炎的,甚至可能会因此小事而死掉。 即便贵族,无论男女,随身带着马桶。 有时他们会选择当街解决生理需要问题。你要问为什么?这是因为西极诸国的路上根本没有厕所。人在路上急了怎么办?只能是当街解决掉。 所以有时你会看到有些贵族特别是妇女搁大街上蹲着一动不动。 别去打扰她们。 太尴尬了。 在一些的贫民区,米田共在地上厚厚的积了一层一层又一层。你以为那些是黄色的泥土?你天真了,那是米田共堆在一起,经历风吹日晒雨淋最终的模样。 并且这不是结束——永远会有新鲜的一层又随之而上。 这种臭气熏天的城市,在西极诸国,可以说是比比皆是。 和中土的环境真的是没法比。 从某种意义上说,此时的西极诸国,还真不负蛮夷之名。 一群住在米田共之上的国家,又哪里能够得到中土人的尊重。 但卡特罗斯对此却有不同的看法。 “亲爱的米勒,不要担心,现在我们诸国正在飞速发展,假以时日,超过中土也并非是不可能的。到时候我们也可以叫他们蛮夷了……” “但愿如此。” 米勒不以为然。 追上中土。 说得那么容易。 别的不说,就一点。 那些米田共怎么办? 谁来解决这个问题? 不过此事却不必细说。现在商量的是中土人来要怎么应对。正常来说,卡特罗斯会选择接见一二,或者直接不予理会,让下面人自己办,又或是找一个人出面解决。 大多数情况,中土人不过是来做个生意的。正如西斯廷人也没少去中土做生意是一样的。可能会有一些中土人不满生意被别人垄断把持,主动过来和西斯廷人交易,这也不无不可。 毕竟。 赚钱嘛。 不寒碜。 卡特罗斯这时又说了。 “这些中土人的事情,我大约是了解一些的,他们的确是有想出手的东西,可能还想跟我们赚一笔,你知道他们带来的东西是什么吗?” “呵呵,我就是一个指挥打仗的,这事我哪里懂啊。” “哈哈哈,有些事你也是可以知道一下了,他们带来的,可能是人鱼小明珠。” “什么玩意儿?” “人鱼小明珠。” “那是什么?不会真是人鱼的珠子吧?我倒是也有听过一些人鱼落泪成珠的故事,不过这世界上哪里有什么人鱼呢,都是海上的水手想女人想疯了的。你知道的大人,在船上是禁忌带女人出海的,所以长时间飘在海上的男人总有一些会想入非非,这没什么奇怪的。” 卡特罗斯听米勒说完了,忍不住笑了。 “哈哈,你啊,也对,你没见过,我也没见过,正常在海上遇到人鱼那下场大多是不太美妙的,除非你遇上了它们,而它们没有发现你。” “呃,嗯?大人,您不会是说,这世间真的有人鱼这种东西吧?这怎么可能呢?” “哦,有的,真的有的,正常情况的确如我说的那样,遇到可能不是好事,但法斯特人比较幸运,他们的确,是曾经遇到过一条人鱼,并且捕捉了它,据说它拥有让人意志沉迷的美貌,只要面对面看了脸,就会不由自主的失去自我意识。所以有些传闻可能是真的,这些人鱼真的存在,并且在海上捕捉男人,虽然也会有一些男人想要的事情发生,但最终的结果应该是一样的。” “最终结果是什么?” “当然是吃掉了,那些人都这样说,有些人在一些地方发现了大量水手的尸骨,你以为是什么造成的?” “我特法克!这世上竟然真的有这样的事情,我是孤闻寡陋了,那么,既然有人鱼自然也就真有人鱼之泪了?” “是的,不过就我所知道的,人鱼很少流泪,甚至它们根本不可能流泪,你看,法斯特人明明已经捕获得了一条人鱼,却依然向我们请求帮助,帮他们买下中土人手里的人鱼小明珠。” “这个,既然如此,那中土人怎么得到这种东西的?” “这我哪知道,不过中土人比我们强大太多了,这么悠长的时间,有一些积累也是不足为奇,不过现在不是好了么,即便是曾经强大的中土不也是要用他们的宝贝向我们换钱吗?现在我们才是大爷,呵呵呵……” 一想到这种宝贝即将要到手,卡特罗斯忍不住高兴地笑了起来。 “好吧,我让他们好吃好喝好住,把这笔生意完成,话说,这样的宝贝大约值多少钱呢?” 一说到钱,卡特罗斯脸色一下子阴沉了起来。 他沉吟一会,才道:“听福勒伯爵说过一嘴,中土人的开价是不低于五百万两白银的,这大约等于五十万两黄金!” “什么?这么多?” 米勒吃了一惊。 虽然此时西斯廷人正值高光时刻,平均每隔三四年就能往本土发一船大约四百万两黄金的财富。 可一下子这五十万两黄金——有些太多了。这意味着西斯廷人在海上漂泊大半年的努力呀。 不要以为西斯廷人赚钱多。 这种钱是事业钱,是风险钱,看起来好像很多,其实支出也是不少的。 每年营造的新船,对旧船的维修翻新,招募水手的费用,招募军队的费用,武器装备的费用,在占领地经营所需要的费用,军队维持的各项费用,这些哪样不要钱。 特别是军队,堪称吞金兽。 指望海外的士兵老实听话并且敢于战斗,那你就必须把钱给足了。 还有水手。 在海上的水手,是需要花大价钱的。 不然,谁会跟你出海。 这是出海,不是简单的当水手,随时可能会遇到危险丧命的。 指望拥有足够的水手,也是一样的,要给足了钱,给安家费,人死了也是要给出一笔的,不然船上的人还愿意拼命吗? 一句话,没钱不行。 在这么大的支出压力下,即便有钱,也要学会省着花才行。 所以,卡特罗斯立刻道:“看来我想的没错,即便是你也觉得这太多了。” 米勒忙道:“不是,凭什么啊,不过是人鱼的眼泪,了不起稀罕一些,也不至于值这些吧?” 在他想来这玩意充其量也不过是贵族们喜欢的奢侈品而已,玩物罢了,花一些钱装点一下不是不可以。但花五十万两黄金就为了这眼泪珠子,有些太不实际了。 难道这就是他和贵族之间的区别? 有实力的贵族竟然愿意花这么多钱就为了这种珠子? 这让他实在难以理解。 “呵呵……”卡特罗斯收了望远镜。 他神情悠悠,道:“人鱼既然都有,你为什么会觉得,人鱼之泪——只是没用的装饰品呢?” 他看着米勒,道:“福勒伯爵愿意为此掏钱,所以拜托我帮忙,你觉得福勒伯爵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米勒思索道:“我虽然知道不多,但也曾听闻这是一个老奸巨猾之人,像只老狐狸一般精明过人,现在更是成为了法斯特第一的首富,论权势,也许是奥斯特公爵,但说财富就无人能及这位福勒伯爵了。” 法斯特是西极——至少是目前的第一强国。 既然是第一强国,自然有许多的便宜,毫无疑问,福勒伯爵就是一个能看到商机并抓住商机的人。他凭借过人的眼光,进行投资,大赚特赚,以至于目前成功成为了法斯特第一的巨富。 这样一个人,纵是米勒也是略知一二。 “那你明白了?” 米勒恍然大悟。 连福勒伯爵这样一个老狐狸也渴望买下人鱼小明珠,可见这个五十万两黄金的价格是物有所值的。 “看来这东西真的是宝贝,它有什么用呢?啊,抱歉。” “没什么不可以说的,福勒伯爵想要很简单,你知道的,他老了,对于一个老人什么最重要呢?” “嘶……寿命吗?” “没错,就是这个,福勒伯爵老了,他想要的自然就是活更久一些,你大约不知道的,人鱼——是长生种。并且,它们可以让普通人也得到长寿的生命。” 卡特罗斯说出了重点。 这一下子把米勒给吓到了。 “竟然如此,那也不怪福勒伯爵这样的人也要动心了。咦?不对啊,方才您不是说了,法斯特人自己捕获了一条人鱼,这一条人鱼都有了,还要什么明珠?” 第31章 人鱼之泪的故事 米勒向卡特罗斯提出了质疑。 长生,长寿,这当然每个人都想要的。 只是凡人追求长生,又哪里是这么容易的。凡人,任你高厚位,手握何等样的大权,都是一样的,不得长生,百年后不过仍然是一捧黄土。 哪怕你是一个历史名人,你名垂青史,又怎么样。 死了就是死了。 但是。 人鱼却能让人长生。 卡特罗斯带着米勒往城堡里自己的办公房间走去。 空寂的走廊上是两个人脚下皮鞋响钉发出的踢踏声。 他说:“这件事现在告诉你也无妨。可能你不知道,但在上层社会,此事已经成了一个笑话。” 他带米勒进入办公房间,泡上了一份珍贵的中土暗金茶,此茶能够调理人体之肠胃,让那些水土不服的人可以恢复正常的生活,而不至于一天到晚可能性水土不服的跑肚拉稀,因此卡特罗斯十分喜欢,经常就要来一杯。 黝黑的茶汁显示可能此茶味道不是那么的芳怡爽口,但能够调理肠胃的宝贝,还在乎什么味道,它哪怕是药也是要喝下去的。更不要说,细一品究,其味还是很醇和的。 放松了心情,卡特罗斯开始慢条斯理地说起这个笑话。 它真的——很好笑。 法斯特是目前西极最强国。 这是毫无疑问的。 有一天,一个普通的渔民,他在无意之间捕到了一个奇怪的人形生物,虽然看起来是个人,但却有鱼一样的尾巴,这让他感到恐惧,觉得这种东西不该是他能有的,所以在第一时间就把这个事儿给捅出去了。 毫无疑问,这事儿大了。 这个渔民怎么样,没人关心。 但这个被捕上来的生物,人鱼,被贵族们层层上报,送到了法王那里。 法斯特王一开始对此十分感兴趣。 但很快他面临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和人鱼相处是极其危险的。 人鱼拥有可以伤人至死的声音。 同时离水太久它会死的。 一时间法王有些投鼠忌器,不知道怎么办好了。因为他不想要一个死的人鱼,但也不想把它就这么给白白放了,于是就暂时在白露宫的旁边把它放在一个地下水库里。 这样既不会让它死了,也不怕它顺水道跑了。唯一的问题是,定时给它送食物。 看起来这样也挺好。 也许若干时间,他们就能摸清怎么使用这条人鱼,把它的作用最大化。 这里要说一下。 法斯特有一个特别的地方。 即——宫廷政治。 或者也可以叫做宫宴政治。 历代法王,都喜欢举办宫宴舞会。 为此曾经一位法王直接侵占了一名臣下重金修建的住宅——白露宫。 这宫殿修建的太好了,又大又漂亮。 当时的那位法王就想,这么好的宫殿,哪里是一个臣下该有的呢?这应该是我才能拥有的东西啊。 于是这位法王使了点小手段把此宫占有了下来,从此以后,法王们就喜欢住在白露宫中。 也经常的在此举行宴会。 那么,为什么法斯特人,或者说历代法王尽皆热衷于此呢?以至于此项开支比例年年增大,甚至渐渐到了占用国库百分之五十的收入,以维持白露宫的舞宴。 为什么呢? 之前说了。 西极人盛行——情人制度。 即夫妻双方虽是说一夫一妻,婚姻神圣不可侵犯。但这怎么能阻挡伟大的爱情呢? 很多贵族都是进行联姻。 那爱情怎么办? 有几个联姻的能是出自于爱情,又或是在婚后产生爱情?先婚后爱,你以为是唱戏呢! 所以,情人制度也就出来了。 甚至西极人觉得,一个伟大的人不可能没有情人。 那么,情人往哪找? 在大街上找? 随便瞎撞? 那太难了。 也失了体面。 而举办宴会就能完美的解决这一点。 一场宴会,众人都要带上妻女参加,顺便跳舞什么的,这女人一多了,机会不就来了么?到时候,伟大的法王就可以随便挑,然后找机会约谈,聊天,随后发生什么,懂的都懂。 之前说了。 情人制度已经形成潜规则。 男人找女人,同样的女人也找男人。 很多夫妻双方是各玩各的。 大家彼此心照不宣而已。 只要,血脉没有混淆,那一切就不成问题。 当然,也可以不必那么下流。 有些人只是普通意义上的交朋友,认识多一点人,增加一下自己的人脉,为自己的工作或别的什么大开方便之门。 甚至直接就是做生意。 还有一些文人能人,也需要借助这么一个平台出头露面,让更多的人认识自己。这朋友多了,以后的路不就好走了么?倘若遇上了大佬赏识,这不就要加官进爵了么。 所以,白露宫的宴舞虽然开支庞大,却已经形成了自己独遥生命力,你可以减少一部分开支,但却已经不能停下来了。 在这里,有一个贵族妇女进入其中。 她是一个有圣母情怀的女人。 出于好奇,她找到了人鱼,并且同情可怜人鱼的处境,大海中自由奔放的生命,却给关在这暗无天日的水库里面,这也太可怜了。于是她就想法子把这个人鱼给——放掉了。 在她想来,一条人鱼,背离家乡,给拘禁在这座阴暗的小水池子里,这未免也太残忍了,就像一个人被关在了敌国的监牢大狱之中,这是何等的悲哀。 但有趣的是,法王不仅没有对此发火,反而喜欢上了这个女人。在贪图俗利的一众贵妇中,这个仍然拥有善良品质的女人,犹如一汪清泉,深深地打动了法王的心。 法斯特是西极最强的王国了。 身为法斯特的王,法王的身边从不缺少那些个莺莺燕燕,他不缺女人,哪怕是某位公爵夫人,他都能对其予取予求。曾经某位在任的法王,能够让一群贵妇围着自己,一起用她们原本用于哺乳的汁液滋得自己一身奶液,他用这个来洗澡。 什么伯爵夫人男爵夫人公爵夫人的, 对法王来说就跟奶牛一样。 没什么用。 他要是喜欢,哪怕是一个普通平民的农家女,也能给随便地安一个爵位。 这玩意,不是有嘴就行? 上嘴唇一对下嘴唇,说封就给封了。 一张册封证书,贵族的身份证明文件,不过写几个字,盖一下章而已,甚至法王都不需要自己来,他让别人出手就行了。 所以说是什么人什么身份并不重要。 只是那些女人大多满怀心机。 即使看起来多么纯洁,多么甜美,也大多都是装出来的。 看起来一个个漂亮的像朵花儿似的。 其实一个个心里全是阴谋算计。 这猛然的出现了一朵心机单纯善良的小白花,顿时打动了原本饱经沧桑法王的心。 啊,原来我的身边还有这样一个奇葩的女孩吗?这太不可思议了。 爱情在这一刻诞生了。 甚至于原本可以追回人鱼的法王,也只顾沉迷爱情,没有下令放铳炮,撒网子,从而放过了那条人鱼。 好在爱情的影响是双方的。 法王的爱让那个女人告诉了法王至少一些事。 因为义释人鱼,这个贵妇的天真善良也打动了一直冷漠的人鱼,让人鱼愿意告诉她一些事。 毫无疑问,人鱼的确能让人长生。 但有副作用。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吃人鱼的肉。 不过。 人鱼的肉有一种剧毒。 绝大多数人吃了,会被其毒性给毒死。 只有极少数会因剧毒的影响而变成了怪物。 最后。 万中无一的人,才能撑过剧毒的影响,获得不老不死之身。当然,这种长生是有极限的。 若人鱼肉效果发挥完了,还是会老死。 同样,头被砍下来,也是要死掉的。 正常情况,在吃了人鱼肉,撑过毒发变异后,大约能再活一千多年左右。 毫无疑问这个方法并不可取。 万中无一。 谁敢去赌自己是那个幸运儿? 不过,仍然是有办法的。 有一件事。 虽然很少发生。 但并不是没有。 那就是——爱情。 不是那些究其皮相馋其外貌浅层的虚假爱情,而是真真正正深情厚意的爱情。 也叫做——真心。 人鱼正常都是冷血的,心冷如冰。 但即便是人鱼,有时也会被人类的真心所打动。这需要有两个前提,一是真正的动心,二是真正的情意。有真情,没打动,白瞎活,看对眼了,但没有真情,也是不行的。所以说这个事它——难! 有时候这人倒是真心了,可长得实在是磕碜,颜值不行再努力也没用啊。 有很多小白脸子模样倒是可以,但一掏那心肝肺,我的一种植物,全是黑的烂的。 所以说,这个事,它难。 但是吧,难,不是没有。 于万中无一中的那个一,偶然也是可以有的。这有了真情,还要看运气,就像一个人,他就算伤心了也会一个人沉默的坚持,而不会流泪。 你要遇到这种沉默内敛的,也只能说天意如此了。 只有少数,人鱼会落泪。 落泪,成珠。 其实海中,女性模样的异类有三。一是鲛人,二是塞壬,三是人鱼。 除了塞壬天生冷酷残忍,根本没有丝毫感情,再怎么看起来悲伤,高兴,快乐,痛苦,也是没有丝毫情绪外泄,不会流泪。 其余鲛人,人鱼,都可以落泪成珠。 只不过鲛人之珠不过是极尽美丽奢华之饰品而已。 可以当成是精美的奢侈品,或艺术品。 但并无神异之处。 只有这人鱼之泪的珠子才有用处。 人鱼之泪,也就是人鱼小明珠,它有一个作用,其一是中和人鱼肉的毒素,让人长生。但实话实说,这并非是一件好事。 有时候,一个人,死不了,这才是最大的残忍。 举个例子。 你把一个长生之人抓起来,关到铁甲衣里面去,往海里一丢。 没错。 他是长生者。 死了还能活。 只要脑袋不被砍掉,怎么样都是活着的。但这么一个人给如此对待,丢水里去,在海底里,时刻承受痛苦,于生死之中反复,恐怕此人会宁可自己立刻马上就去死掉才好。 再一个,羡慕嫉妒恨。 凭什么,这世上那么多人,就你一个享受长生啊? 嫉妒让人面目全非。 到时,光是这一点,你就会莫名其妙的发现自己举世皆敌,所有人都在嫉恨你。 这般滋味,又能好到哪儿去。 所以就只余一个法子了。 用这珠子融入到一杯水里,再滴入两个人的血,二人共饮,就可以把这二人中一个人的生命转移至另一个人的体内。 注意。 不仅是生命,还有生命的潜力。 假设一个人的生命是一百岁。 但是生活中生病,疲累,劳苦,受伤,心伤,恐惧,甚至房事运动,这些都会在消磨生命上限。 而人鱼之泪能够贯通二人,把他们的生命包括潜力,都凝聚到一个人的身上。 一人生,一人死,一个成全另一个。 …… 听——完了这个故事,或者说是个笑话,米勒不由得为法王,或者说法斯特感到了悲哀。 一座金山在手,不要了。 开什么玩物。 一条关系到长生的人鱼,就这样被一个无知妇人放走了。 这是叛国! 居然搁这说什么爱情? 你是法王啊! 你这个别人的母亲,你是一国之主啊。 你这样一个人居然想要爱情? 为此你放跑了一条人鱼! 一条能够关系到长生这样重要消息的人鱼! 就这样,随意的掀过去了。 不过他也明白了,福勒伯爵毫无疑问是近年来法斯特少有的一位人杰。 要知道他不是什么公爵,也不是什么男爵,而仅仅只是一个伯爵而已。 是人都知道。 在西极,子爵和伯爵已经可以花点钱就可以买下来一个了。 男爵也可以,但毫无疑问它更贵。大多数情况,这个爵位更需要用军功去换取,哪怕你的军功掺了水分,又或者是做戏来的,比较虚假。 但它也比伯爵高贵一点。 福勒仅仅只是一个伯爵,却能成为法斯特这个国家最富有的人,他当然是一个极其了不起的男人。 但是,他老了。 老到快要死了。 这时的他大约是不愿意死的。 米勒欣然醒悟。 “既然如此,我就让人好好的招待一下他们,争取尽快的把人鱼之泪拿到手。到时福勒伯爵一定会愿意为此买单的。” 但卡特罗斯却不说话。 米勒一怔,不知自己方才说错了什么。 卡特罗斯才徐徐道:“你说买下来,大约五十万两的黄金,这笔钱你出吗?” 米勒连忙道:“哦,诸神在上,我八辈子可能也没有这笔钱的。那么,是赶走他们吗?我们不要这生意了?” 虽然卡特罗斯说了什么长生的。 但米勒很有自知之明。 他知道不管什么,但价值五十万两黄金的宝贝那肯定的与他无关。既然如此他也就不惦记了,如此反而能够更客观的思考这个问题。直接说了要和不要,这么干脆的选择。 第32章 被关押起来了 很多事情,在不同的人看来,看法也就不一样。 比如——人鱼小明珠。 在那位尚未谋面的福勒伯爵看来是值得出手,甚至是迅速拿下的。他拜托卡特罗斯帮忙除了意味着他要被卡特罗斯宰上一刀之外也要搭上一个人情,代价不可谓之于大。 但即便是如此,福勒伯爵仍然甘之如饴地渴望着得到宝贝。 但是吧,在米勒看来,这玩意反正再珍贵也轮不到他,与他无关,既然如此,他注定了无法拥有,那反而不必有什么太多的想法。 直接简单一点。 要就拿下。 不要就歇菜。 多简单的一件事儿。 可是卡特罗斯不是这么想的。 他悠悠开口说道。 “那可是五十万两黄金,虽然我们不是出不起,可是你知道为了赚这笔钱我们要付出多少努力,流血,牺牲,年轻的小伙子们抛弃家庭妻子爱人儿子女儿父母宠物,哦还有什么?他们在大海上与天搏命,和海盗,土着,地方的各种势力,进行殊死搏杀的战斗,是好不容易才赚到的钱,我已经有些受够了用整船的黄金白银向中土进购用土烧的瓷器,从地上长出来的茶叶,还有养小虫子就能得生丝,织成的丝绸……现在更是离谱了,我居然要用这么一大笔黄金去向中土换区区几颗的珠子——虽然它们确实很珍贵。我承认这一点。但是,现在问题很明显,东西我很想要,但是钱我也不想给,你能明白我的忧愁和烦恼吗?” 米勒一怔。 再怔。 继而大震。 他太震惊了。 商人重信用。 人家来做生意,你可以讨厌人家,不和人家交易,但直接抢……虽然很多人都这么干,但多少还是要点脸的,在明面上,海盗这一职业仍然是让人所不齿的。 难道要直接抢吗? 没必要啊! 不是有福勒伯爵愿意买单吗? 他号称法斯特第一巨富,应该付得起,也愿意付这笔钱的,说不得还能倒赚一笔。 所以说。 他明白了。 卡特罗斯笑了。 “长生啊,每一个人都想的。” 我也想要啊! 让福勒伯爵见鬼去吧! 毫无疑问。 如果卡特罗斯愿意接福勒伯爵的单子,他自然不用介意区区五十万两黄金,这个钱雄冠整个法斯特的福勒还是能够轻易支付起来的。 但是——为什么呢? 为什么要帮助福勒伯爵呢? 如果什么都不知道,那帮了也就帮了。 但卡特罗斯是知道的,他既然知道了此事,对于长生,他也不免有了些想法。 只是既然不需要帮助福勒,那这笔钱就要自己掏了,可这是五十万两黄金。倘若一掏,自然是要给上面做一个交待。 你负责管理火龙群岛塞班城,五十万两黄金的巨大财款可不是随便就能把账目做平的。花这么一笔钱,总是要做什么的吧,那你做了什么呢? 到时,这件事就可能泄密。 到了那时,有比卡特罗斯权高势大的,他们就会问了,怎么着?珠子搞哪儿去了,你是想要做什么? 所以,思来想去,最好的办法就是珠子我要了,但钱我是一文钱,一个铜板都不想付。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米勒点头,就要走。 “等等,你想怎么办?” 米勒想了想道:“如果直接动手可能未必会如愿,这么重要的宝贝也许他们没有放身上,所以先把他们关起来,我会分开关押他们的,然后一个个的给他们上刑,直到知道我们想知道的,拿到了珠子,再送他们上路。” 卡特罗斯满意的点头,道:“别忘了把他们关起来后要好好的搜一下他们的船。还有,要注意方式方法和态度,要找借口,别硬来,让他们保存希望,以为这一切仅止是误会,这样才能避免他们情急之下把珠子破坏了,万事要小心一点。” 米勒点点头。 果然不愧是城主大人,思虑就是比自己周全。 自己光想到了人。 但这些人也有可能是把东西给藏在船上的。 当下,米勒带了一批兵,到了码头。 原本,刘一夫和余庆还以为事情会很顺利,他们一到,对方就会迫不及待的进行交易,如此一来他们也能快速结束这一切,好出发找那什么赤蠃岛。 谁知道,他们被拘禁在码头上,等到的是一批批武装整齐的军队。纵然是个傻子,也是意识到情况不对了。 刘一夫立刻看了看——余庆。 嗯,余庆是没问题的。 这货自己也在迷惑。 他早前找的是法斯特人。 但是,天可怜见,法斯特人在余庆这没信用可言,他们出不起价钱,或者说手头没这么大一笔的现钱,所以生意就暂时黄了。 但是他们给了西斯廷人的路子。 西斯廷人在火龙群岛拥有一个基地。 塞班城。 那里汇聚西斯廷庞大的海上贸易财富。 绝对可以出这笔钱的。 所以余庆才不急着和福勒伯爵交易,而是先选择回头先照顾公主病情,才错过交易的。不然他搁那等着,以福勒伯爵的财力,给他时间,钱完全不是问题。 何至于要来这里。 那么,问题出在了哪里? 他看米勒。 好家伙,原来如此。 是货想要,钱却不想给。 这便是通透记忆能力的厉害了。 在刘一夫的面前,没有秘密。哪怕藏,你都藏不住。就算你不想,在自己大脑里催眠自己,制造虚假的表层记忆,刘一夫仍然能够透过这一层往下面看下去。 谎言之于刘一夫,像一个一戳就破的汽球,脆弱的不堪一击。 想把自己分批次关起来,然后再严刑拷打,逼出人鱼小明珠,再杀人灭口。 西极人果然狼子野心,在中土时装模作样的,其实一个个都是唯利是图。 是披着人皮模样的狼。 不过,不要紧,也许可以利用一下,玩一票大的。 刘一夫对上大罗朝廷,是不敢乱来的。 但这些西极人,那就另当别论了。 因为直至目前于此,刘一夫身上仍然有大罗官方的身份,仍然算万事司一名挂职。你别说他时间不多,原也无心于此,但就这一点来说,他怼上西极人是不带犹豫的。 天地有大运。 其运在于人。 在于国。 而国之分属别有不同,大多是你聚我散,你多我少,是故要想为自己谋大运,当伐之于它国也。你要是害得别国越是倒霉,虽然可能没有明面上的好处,但暗中的好处是不得了的。 举个例子。 你是一个将军,你与敌国对战,杀伐甚重,结果你被本国背刺害死了。但人民,那些受过恩惠的人会记住你,让你死而封神。 做一个短寿的凡人好,还是做一个长生的神仙好? 对于凡人来说,此为捷径也。 当然了,这是对那些嘛也不是的凡人说的,刘一夫还不至于贪图这点玩意,但也不妨碍他谋算这些西极人。 所以当三丽余庆想出手时他按捺下了他们。于暗中在他们心神中传递了一个消息。 暂且不要动手,我另有算计。 这么一说,三丽至少是不动手了。 余庆也忍住了。他虽然可以不给刘一夫这个面子,毕竟二人是在配合而已,而非是统属关系。 但想想啊,船上还摆放着永庆公主的身体。这位公主此刻命垂于一线,全靠刘一夫在给她吊命。 倘若得罪了刘一夫,他真心承受不起某种代价。 可怜一代高手,龙骑禁卫曾经说一不二的人物,现在却被捏牢了弱点。 米勒丝毫不知情。 他不知道他所有的心思目的都给刘一夫看穿了,仍然在那演呢。 他先叫船长,把常五叫了出来,然后问他:“你们这儿,谁是领头的?” 只此一言,就可知大多数西极人委实是没什么脑子,不会动心眼。正常来说,直接逮船长问话得了,在大海之上,正常过生日船长最大,倘若他一无所知,当把船长直接当头的。 但他却知道,船长不是头。 于是常五就小心翼翼的把刘一夫他们给供出去了。 刘一夫顺便看了一下常五的想法。 倒也颇为有趣。 这个常五。 毫无疑问他是一个老海上人了。对于大海之上,西极人,可谓是十分了解,知道这群人看起来道貌岸然,一副彬彬有礼的好人模样,其实皆为利来而已。 倘若可以,他们也一样能够为了利益,做任何丧尽天良的事情。 现在这些西极人一副要翻脸的样子,他还是不充什么老大了,反正他说实话,也不算什么错处吧。 果不其然。 这群西极人把武器一一对准了刘一夫他们。 米勒则说着在心里打好了草稿的台词。 “你们来的太巧合了,毫无疑问你们方才应该看到了,我们才刚刚经历一场战斗,一群土着猴子意图拒绝诸神的意志,而你们——” 米勒伸出手指,指点着诸人。 “很显然,你们来的这么巧合,让我们不得不怀疑你们的身份和目的,是不是和那些土着勾结好的。不过你们放心,我们只是要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倘若你们真的是无辜的,那我们会做出应有赔偿的。” “现在,你们几个,跟我走。” 虽然是这样说,但怎么看也是押送。 而且,这里的士兵,很多。 有足足二三百人。 在一座总共兵力不过一二千余人的城堡中,一下子调动二百多人,这其实有些规模大了。 “等等,我们只是商人,我们什么错也没犯,这只是误会!” “你们要干什么?” “放开我!” 常五和一应的船员都有些激动。 他们在大海上遇到了海兽打架都没事。 哪知却在西极人这里要栽跟头。 这简直岂有此理。 船上的人大多都是暴脾气。 面对西极人的怒火,他们不由得想要拼了。 你都要我的命了,还指望我不反抗? 但是常五按捺住了他们。 毫无疑问,这是刘一夫的传音。 常五早知道这几个人本事大,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异术,如此看来,刘一夫他们必有自己的算计。算了,他们神仙打架,自己就老实听命令好了,别胡乱出手,反而是自寻死路。不管怎么看来,和这些西极士兵硬顶都不是上上之选。 在心中计算一下,常五选择暂时听话。 这是真的不能硬来。 坦白说,这些西极士兵,没什么,硬拼之下,未必拼不下来,可能死伤者众,但要说杀出一条血路还是可以的。 但接下来呢? 怎么办? 往城里逃,他们会面对上千的西极兵围攻。纵然他们是铁,也是对付不了这么多人的。往城外,也就是船上跑。别开玩笑了。他们的船南飞号只是一艘普通的老式旧船而已。 大是大了。 但旧也是旧的。 不仅年代久远,也未必就先进到了哪儿去。仍然是旧船。 反观西斯廷人的船,每一条都是近十年新下水的大船,且款式新颖,是地地道道新设计出来新船。 不说别的,光是速度之上,就不是南飞号能够比拟的。 老了,旧了,这是要承认的。 因为现实摆在那里。 可能大罗的人仍然觉得这船好,足够大什么的。但在西斯廷人眼里,几乎就一无是处了。 对于西斯廷人来说。 南飞号船除了比较够大外是一无是处。 它的甲板层不适合摆放足够数量的铳子炮,战斗力上必然不足,光是大却也很笨重的船简直就是海盗们的目标靶子。 倘若他们上船逃跑。 结果只会是被西斯廷人的舰队追上。 那场面——想必是不甚美妙的。 米勒还在装样呢。 他煞有介事地说道:“你们不需要过多的担心,只要在接下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你们和土着没有勾结,那么也就没事了。但在调查清楚之前,还希望你们能够好好地配合我们。” 说白了,就是听话。 然后嘴脸也就露出来了。 首先是把刘一夫他们关一块儿。 然后是常五和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等几个主事开船的,最后才是那批的水手。 刘一夫他们甚至被迫上缴了全部随身的物品,兵器,腰带,甚至是钱袋子。 在交兵器时,余庆极为愤怒。 他堂堂原本的龙骑禁卫,武器在王宫里也是不曾离手,现在竟然要被收缴,简直岂有此理。 若非刘一夫让他身子一僵,夺走配剑,他怕不是要立刻暴起。 随后他们被押入到了城堡的地牢。 别说。 修建这座城堡,地牢中重点工程。 原本不是的。 这不是在修建的过程中,土着老是出来捣乱嘛,所以就加大了对地牢方面的投入。 地牢甚大。 可以关押千百人。 关押刘一夫他们一行,是完全不成问题的。至于城外,被抓捕起来的土着。几万的土着,根本不用考虑地牢,太多了,怎么样也是塞不下的,干脆在外面直接搭木笼,给关起来。 只要把数人一组的用绳子捆起来,就不成问题。 采用连坐制度。 哪一组有人闹事,全组之人皆杀。 有了连坐制度,土着就不敢随意闹事了。 第33章 夜晚上行动 不说土着怎么办。 在西斯廷人看来,低贱至极的土着是不配被关到地牢里的。 没错。 在地牢,至少上有顶,下有底,能够挡风蔽日,端得是处好去处,往大罗有很多穷鬼没饭吃主动犯事进牢里住几天呢,哪能随意便宜这些土着呢。 虽然这地方吧环境是阴暗了一些,地上总也是湿漉漉地,分不清是水是血,味道也不太好。 可毕竟也是房子不是。 该说不说啊,总比土着在山上那简陋的住处,不是像鸟窝一样树枝烂泥糊的茅房,就是黑咕隆冬的山洞里面。 这两处地方,不是漏风就是阴湿,容易得风湿的环境能好哪儿去? 而且,这地牢的牢房,也是分好坏的。 最好的牢房,有桌椅板凳,有床,有马桶,还可以点灯,光线不算好,也坏不到哪儿去。 在这坐牢,比一些低价客栈的大通铺子还好。 次点的也有干草,有草编的席子。 至于不好的。 那里阴暗潮湿不说了,还有很多臭味。 在角落里是米田共黄汤什么的积污在一起。连地上的草,也是陈旧地散发霉味,并且大多比较潮湿。 在此地的犯人有的不停的大叫喊冤。 也有早已经心死如枯草,在地上躺着或坐着。 一动不动。 对一切外物外事都丝毫地不上心。 刘一夫他们就被这样,分成了批次的给关了起来。 米勒随后就走了。 一来他需要搜寻那条船。 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另一个也是给刘一夫他们施加一些心理压力。 有经验的都懂,把人抓起来,先放在那里酿一酿。让其紧张,慌乱,有助于接下来的审训。 不过,米勒大约不知道,这是他一生之中犯下的最大的一个错误。 等到没什么人了。 余庆大怒。 “刘一夫,你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不让我反抗,以我等的实力,他们岂能奈何得了我们!” 他觉得西极人也就那样。 打个土着而已,就以为自己行了,非得给他们一些教训才行。 在余庆看来,这些西斯廷军队,倘若是自己,带五百龙骑禁卫就能给扫了。 刘一夫不说话,却变戏法儿似的拿出了一颗颗骷髅头。 这玩意儿用降术话说叫金钟。 刘一夫收集很多颗这样的骷髅头金钟,用这玩意儿可以养蛊放毒,皆都具有奇效。 看起来是恐怖了些,但效果是刚刚的。 余庆这才回过神来。 眼前这位是老六。 他虽然武功也算高强,其实正职是个降术师。 降术师强的不是当面锣对面鼓的打打杀杀,而是躲起来在一旁暗中施法。 倘若一个降术师在暗中施法,又愿意支付足够的代价,管你什么武林高手,什么位高权重,都能给你收拾了。 这里面,支付代价是最重要的。 降术师不是不能咒杀一些高官权贵。 只是那些降术师大多不愿意去支付代价罢了。 但是,现在,正是刘一夫快死之时,他越是到这个时候,也往往是其降术师实力最强之时。 “我有一种植物,你这么多玩意儿收哪儿藏着的,你的储物法宝呢?你这玩意儿怎么搞的……这玩意儿是……呵呵……” 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之后,却见刘一夫又不动了。 “不是,我说,你继续啊,怎么又不动了。” 刘一夫白了他一眼,道:“急什么,晚上再说。” 他说着一挥手。 在他面前,一只只金钟都逐一的消失不见了。 同时。 这些金钟一一出现在了整个城堡的上风口之中。 当然,一般人根本看不见。 每一只金钟,旁边都有一个阿飘在旁边加持——鬼遮眼之术。 这是鬼道幻法之术,让人对其视之而不能见之。 不然,上风处,又不是角落里,搁这么一个金钟,大骷髅头,不是一下子就要被人发现了吗。 至于这些阿飘,自然是有万魂幡的作用了。以此幡宝加持下,阿飘在这白天,受血气冲击,虽会虚弱一些,但仍然可以现身存在。只要不是在与人斗法战斗,那便不成问题。 更重要的是,万魂幡宝。 此宝临罩,诸鬼都有了寄托之所,这才能不惧日光伤害。 但仍然是需要——等。 等到天黑了,才好发作。 此时,刘一夫运转公字瞰神术,借助此术,他沟通了春水大神。此时的春水大神已经不是初生之神,不是神力低微的小神,是是一个根正苗红的初级之正神。 神力不敢说是磅礴如海,却也不是溪水涓滴了,而是一条连绵不断的河流,至少就神力而言,堪似源源不断。 所以刘一夫直接利用神力,培养睡虫。 没错,睡虫。 坦白说,要说杀,是可以,凭借刘一夫的实力,不是不能杀掉。把这满城人统统杀光也不是有多难。但杀生是为业,在有重要因果关系下,杀同级别,甚至更强的人,没问题,这叫万物霜天竞自由,是与天地间争那一线生机,是天地认可准许的。 但仰仗超凡力量,杀普通平民,这就是纯粹的业力。 哪怕这些是西极人。 刘一夫要是个普通人,是一个纯粹的武者,只用武功杀人,无所谓。 怎么杀都可以。 但他用降术师的手段,就需要注意一下了。 降术师是八百旁门之末流,末流也是一个流派,是站超凡位的,比普通凡人要位高一级。 他用降术师手段杀凡人会导致业力临身的。这不是死不死的问题,而是死得魂飞魄散的下场。 所以他只用上了睡虫子。 事实上这种睡虫效果比什么毒药都要省事。剧毒杀人,还是杀这么多人,保不齐就被什么高人发现了,横插一手给你破坏了。更别说人立马就知道了,说不定也有什么手段可以克服,到时这先机岂不是要白白丢掉了么。 也许有人说可以用慢药。 但慢药再慢也不确定,因其药性缓,就可能遇到体质不一的人有特殊反应。 所以还是睡虫这玩意最好。 业力少,效果强。 把事办完了才是正经,何必非要纠结杀人呢? 到了晚上。 余庆已经等得快要受不了了。 刘一夫结束打坐状态。 他睁开眼睛,侧耳倾听,然后,一丝笑意在嘴角出现。 余庆也听到了。 是大小不一,起伏不定的呼吸声。 当然,还有比较明显的,那就是睡着了后的打呼噜。 一柄剑出现在刘一夫手上。 腾蛟剑。 灿烂如银花的剑光一闪,那看起来两根手指头粗的铁链就铛锒一下落到了地上。 余庆至此终于醒悟过来。 “你不是用储物法宝,你自己就会须弥术法!不是,这怎么可能,你只是一个降术师,不是说降术师是八百旁门之末流吗?怎么会有这样的空间术法,你怎么可能这么强的?” 刘一夫淡淡道:“因为我时间不多了,到此之时,我的实力是最强的。” 降术师就是这样,越是修为到了最后,实力也就是越强。只不过也往往到了最后,反而是要死了。有的人死是真的死了,但降术师有一线生机。只是纵然如此,其中意外也是很多的。 能不能笑到最后一步,没到那程度时,谁也不知道。 只能说,目前为止,刘一夫走在了正确的道路上。 但走在了正确的道路上,并不意味着你能走到终点。 走对了路,死路上的也有很多。 能不能走到最后,还是要看机缘。 不过,至少,走对了路,是有机会走到最后的。那些路子走错了的人,不管走得多舒服,多轻松,多快捷,却与终点无关了。 余庆还想要说什么。 面前是三丽的怒目。 三丽这个人,不喜欢说话。 她说话很可能一不小心就会流出很多口水。所以能不说话,她就尽量不说。但她的眼睛很好,很有神,很多话,她不需要说,只要看着这个人,那意思也就能通过犀利的目光让人知道了。 所以,这是怒。 刘一夫将死,这是三丽心中的悲痛。 余庆又引出此话,当然让她不爽。 “好了,不要说废话了,我们走吧。” 一出门,果然。 走到哪里,都是入睡者。 这些睡了的人,不管是同样的犯人,还是狱中的卒吏,皆都一一在睡,只是姿势各有不一罢了。 有的直接躺在上睡。 有的几个人堆叠在一起。 其中一间牢房,一众狱卒尽皆在其中。 他们排队倒在地上睡。 只因这里面有一个女囚,她神情仍然彷徨不安,跪在地上,身后一个狱中的牢卒正抱着她的大腚,一头贴她的后背,二人双双睡着。 一看就知道。 这是一群狱中的牢卒在此间牢房中光顾着这个女囚。 这也是狱中牢卒不多的一个隐性福利。 所以才说,女子不可入狱,你进了监狱之中,哪怕是冤枉的,也会变得不清白了。 倘若重视名节,早死比较好点。 对于此情此景,刘一夫只是淡淡的扫了一眼,就步行而过。 天下间,不公的事情太多了。 这样的事,根本管不过来,也管不完。 就这样,在狱中,这几个人犹如是在参观,游览,走到哪看到哪儿,寻寻觅觅找找看看,很快,他们就到了一间牢房外。 此中。 常五几个人也在睡觉。 他们的处境不太好。 他们是一群人,在此监牢之中尚有另一群人,比常五他们人数还多,从他们在地上交错起来你摸我我抱你的姿势可知,他们是在打群架时睡过去的。 这是西斯廷人的一个小手段。 让一群犯人来收拾他们。 一来是正常新犯人可不是要被老犯人收拾一顿么。 二来也是要摸摸底,看这几个人实力怎么样。 倘若常五他们败了,这也算给了他们一个吓马威。 若是常五他们能打,到时西斯廷人就以打架这事针对常五他们,好好收拾他们。 不过没想到的是,这架还没打完呢,所有人都睡过去了。 刘一夫取出一只金钟。 或者说他伸出了手,在他手上就这么突然的出现了这么一只的金钟。 金钟在手,轻轻一晃。 常五等几个人就悠悠然的醒了过来。 “我的一种植物!” “怎么回事,我这是睡过去了?” “我们这是中了手段,哪有在打架时睡过去的!” 一群人正在叫。 一个人道:“是你们……做的?” 常五一下子看到了刘一夫他们。 “哎呀,爷们,你们几个是真的爷,这是你们做的?太厉害了,快放我们出去吧!这帮番夷貌似对我们很是不怀好意呢。” 刘一夫一剑劈开锁,道:“老余,你带他们走人,先去找我们的水手,人齐了不要等我,别犹豫,立刻往码头去,我一会儿就到。” 余庆道:“那你干什么去?” 刘一夫道:“我们被收走的东西总是要收回来的吧!” 余庆正想说你一个人怎么拿?旋即他就想到,刘一夫是一个拥有须弥术法的降术师,他什么不能拿?想到这里,他立刻对常五道:“走,把我们的人叫醒来,别惊动了这些人。” 常五等人点头。 他们既然知道这手段,自然不会冒险试着把已经睡着的人重新叫醒,反而一个个的都轻手轻脚起来了。 不一会儿。 余庆来来回回,走错路了五次,这才兜兜转转于一拐角位置发现了水手们。 这些水手们也是乱七八糟的躺着。 他们的处境更不太好。 此间味道比较重。 有几个倒霉的人,就直接睡在发黑的角落里。那地方大约是别的囚犯们曾经的排泄之地。 不仅有恶心人的陈腐恶臭,还有很多污渍沾到了人身上。 不得不说。 这些人回去一个个的都得好好洗一洗。 就在船头,用海水和毛刷一桶桶的狂冲猛涮。 把污渍和水一起顺排水孔排出去。 这时,余庆发现,自己忘了该和刘一夫说一声,他该要怎么才能把这些水手叫醒。 正在这时,一个红衣丽人出现。 她手捧一枚金钟,轻轻摇了摇。 随后,又隐之于暗中。 余庆暗暗吸了口气。 他就知道。 那是厉鬼以上的鬼灵强者。 刘一夫果然厉害,竟然能够御驱这么强大的鬼魅。 有了这红衣女鬼的帮忙,这些水手也算是救了下来。 正当他们收止了声,停止废话与啰嗦,一些武器衣物铠甲等物品又一下子出现在他们面前。 这是五鬼搬运之术。 刘一夫找到了仓库,把他们被没收的物品,包括随身的物品,都给拿来了。 甚至,还有很多不是他们的东西。 但那不重要。 水手们心照不宣的把所有不是他们的东西也都一一收起来了,谁找到谁手快就是谁的了,就当这些成了是自己的东西。 如此一来,水手们原本心中的积郁之气才算消散了一些。 至少他们现在能够听进一些话了。 第34章 把大船都开走 在余庆他们救人时。 刘一夫来到了塞班城的地下金库。 这里又称储金所。 找之不难。 只需要睁开来秘术之眼,刘一夫一眼就看到磅礴如柱的金色财气从此地一飞冲天。 顺着气柱,也就找到了这里。 不理会地上的睡着之人。 在这里有一道金属的大门。 大门上有一个圆形的把手,上面旁边有一圈的数字,可知此门安装了密码锁。只有转动把盘,让指针指对了数字号吗,才可以打开这道门。 毫无疑问,刘一夫是不打算费这个脑筋的。太麻烦了,哪怕他可以找人从对方脑子里看,这也嫌烦。 不过,瞅这铁门的厚度,怕是腾蛟剑也切之不开。它只是锋利,不是变态。 倘若一定要切,只恐怕这腾蛟剑非得灵性大损,这对于一把神兵利器而言,也太愚蠢了。 任何一个有头脑的人都做不出这决定。 神兵利器,有缘者才能得之,不是光有钱就能得到的。 要知道神兵有灵。你敢拿神兵如此不尊重,这神兵早晚得想法子换个主子。 好在。 铁门如是。 墙——就不是了。 刘一夫在门的旁边,直接在墙上打洞。 倒也是不需要太大,可以容一个人进入即可。 不过半柱香功夫。 洞就开成了。 只需要用地龙藤在墙上钻一个小口子,就能往里不断的扩大。 收了地龙藤,刘一夫一剑刺之于其上。 这是击其一点以及其余。 强劲的内力以此之一点往里猛震。 洞也就出来了。 待得余灰被一掌扫尽。 也就可以进去了。 刘一夫进入这金库之中,不由也是为西斯廷人的财富而咋舌。 不愧是此时的海上霸主——西斯廷人。 此时的西斯廷人可以说是统治了整个海域,他们拥有三条成熟的东西方商路,这三条商路源源不断的把各地的金银吸纳,大部都储放在现在已经坚固了的塞班城。 这也是区区一座塞班城不仅拥有大批甲兵铳兵,还有最先进的胸甲式骑兵的原因。 投入了如此之多的重兵,其意主旨就是要保护此地之金库。在不知不觉间,这里每年都储放了西斯廷人南来北往东经西过的大部黄金白银。 每隔上二三年。 西斯廷人会把储存的黄金白银装满一整船的运往西斯廷。 而这些年,西斯廷人就凭借这些金银不停的在西极诸国执行买买买的政策,也不知让多少西极诸国羡慕到眼红的地步。 这些金子,大多都被铸成一枚枚,一块块的大金砖,放在一只只看起来简陋的木箱子里。 每一箱,大约七八十斤重。 这恰好是一个人能够搬运的,再多就比较累人了。 可能就需要两个人来搬了。 这样的箱子,层层叠叠,堆聚在一起。 刘一夫心中计算一下。 这是至少三百万斤以上的巨额财富。 要知道。 三百万斤。 不是白银。 是纯粹至极的黄金。 三百万斤黄金,即便按东岛计算,也是至少八千万两黄金,四亿两的白银。 即至少四万万贯的钱。 这只是金库中的——一部分而已。 除了这些金砖,还有很多散碎金子,和一枚枚各式各样的银钱。有银元宝,银币,银条,银牌之类。 还有成箱子的珠宝。 有的是精美的首饰,有的是珠宝的原石类。 还有很多,上面甚至还有血迹。 毫无疑问,这是海盗手里的。 有西斯廷人剿灭海盗收获的战利品,也有西斯廷人自己当海盗抢来的。 其中最多的,乱放的,是诸国的钱币。 甚至还有很多铜钱。 这些是大罗的钱币。 唯有大罗的钱币,才有足够的质量与数量及信誉,流通往之于诸国之间。为诸国所用。比如说东岛,自己有金有银,就是不能产制铜钱,以至于每年都需要向大罗进口钱币,甚至用金银去兑换铜钱。 但这些铜钱在西极人眼里却普通之极。所以在这的铜钱像垃圾一样被随意地丢在地上,有的至少还用麻袋子装,有的就直接倒在地上,上面甚至有靴子的脚印。 当然,也有所谓精品。 被西斯廷人及一只只精美的盒子装了起来放置在一个个的架子上。 这些有的一看就是珍宝,名贵的玉石,珍矿,或是一些不知从哪淘来的宝贝。当然也有一些其实不值钱,比如很多资器,这是从大罗进口的,还有一些包装精美的茶,其实也是大罗的。这些瓷茶在大罗其实没什么,但放在西极就是暴利。 说来有些可悲。 这时候,西斯廷年产的利润其实是有五百万斤黄金的,但至少有二百万扔到了东方从大罗进口这些丝绸茶业和瓷器。 正是这种每年都有的交易,导致了大罗中土用丝绸茶叶等物从西方持续不断的不停吸血。 倘若大罗自己拥有大量远洋船队,说不得能够赚到更多。 刘一夫想了想,他收取了能够长久保值的瓷器,至于茶叶,只能放过了。 此外,还有一个惊喜。 那就是这里有很多祭器。 什么是祭器呢?自然就是用之于祭祀的东西。这些祭器,有的是没用的,摆设,玩意儿,但也有一些是真有东西的。 这是西斯廷人攻打那些落后的土着番夷从他们那儿抢下来的东西。其实西斯廷人也不知道这些是什么玩意儿,但他们本着,既然这些土着如此珍重,那必然是什么好东西吧,别管有用没用的,先给收拾起来带回去得了。 这些宝贝,对于普通人来说,没有什么好处,反而有坏处,因为有用的祭器中是真有邪神的力量寄存于其中的。 邪神,听名字就知道不是啥好鸟了。 普通凡人之与接触迟早是要连魂魄带血肉被吞噬得一干二净的。 不过反之,在刘一夫手中,就可以利用春水大神的力量,将其中的寄存的神力吸归为己用。 正神与邪神,是天生的不对付。 一遇到了,往往就要相互攻伐。 所谓净化,其实就是将其吸收归之为己有。 对于仙道而言之。 力量是越纯粹的越好。 但是对于神道而言之却是反过来的,力量越是杂越好。因为杂,代表着神尊位格涉及得多。 也意味着将来未来,潜力大。 像春水大神这样的初级神,它最需要的是提高量,然后才是梳理自身提高其质。 就像曾经的刘一夫习武。 先提升内功的量,你量上来了才好去追求其质。 当刘一夫大手一挥,把诸多财物尽皆收之后,还不忘了在墙上留下了一些字。 别说我什么都没给你。 刘一夫给了什么? 就是这几个字。 想空手套白狼? 那也就别怪我吃干抹净儿了。 其实,倘若这些西斯廷人老老实实正正规规的做生意,不过是人鱼小明珠嘛,给就给了,反正不是刘一夫的东西。 但现在,这人鱼小明珠他就自己个儿的留下了。 甚至他还去城堡楼上转了转,逮了几个人看记忆。 其中一个就是卡特罗斯。 不好意思。 他的记忆有价值的东西最多,也被刘一夫看透了。 以至于刘一夫不由多跑了几趟。 原来这么大的一个塞班城,怎么可能只有一个储金库呢? 毫无疑问,储金库是最大的。 但在此岛上也有其余的几个仓库。 比如说维持塞班城的物资仓库。 用之于生意的储存仓库。 还有。 卡特罗斯本人就是一个商人,他花了重金在此地当了城主,不是光为国效忠的,也是要为了给自己谋私利嘛。 所以他当然要设立一个金库。 这叫做公私分明。 没道理他要把自己的私人财产和公家的钱都放一个库里,万一发生了什么不确定的事,到时很可能给别人贪了,他还不大好说话。 可不是么。 公家的金库,放你私人的钱财。 这要是没什么事也就算了,塞班城你最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但万一出了什么事呢?有人要搞他呢?这种事,也是不得不防的。要知道他毕竟是一个商人,这个出身注定了他在贵族面前低人一等。 倘若有人真要搞他。 这种事并不少见。 很多商人就是因为太嘚瑟了被贵族修理了。 血淋淋的现实让卡特罗斯不敢大意。 可惜。 他怎么也没想到,有一个人能够在他床旁,慢条斯理的看他脑中的记忆。 自然,他的金库也就落入到对方手中。 呵! 不得了! 不简单啊! 这个卡特罗斯,果然不愧是一个商人,堪称是经营有道。 在他的私库里,就有超过两百万斤的黄金。此外还有很多诸国的钱币。 在各个仓库中,钱币是少了,但物资却着实是不少。其中有很多还是军中的装备。 铠甲,武器,甚至还有军队特制的干粮什么的。 不过,布匹,皮革,金属锭块却是有很多。好吧,刘一夫取走了那些金属锭块。 不得不说,刘一夫像一只辛勤的小蜜蜂呀,飞在库房中啊,不停的飞来飞去跑来跑去,见到好东西自然是一收了之,但有时东西太多了,他就要在心中权衡利弊一下了。 不能什么都带上。 虽然,他现在实力有所增强。 但剧毒空间内每多带一点东西,就会对他的精神造成一一的压力。 他不得不停下来,思索一二。 把一些量大而又多的,重的,取出来,转移至幡宝之中。 忙活完了,他一个飞纵,像飞一样到了外头码头上。 一群人在那儿,他们身上很多东西。 毫无疑问,在取回自己物品时,这些新近招募的,没有组织性纪律性,逮到便宜就死占,一个个穿花戴绿,大包,小包,持铳拿刀,怪模怪样,很不和谐。 但现在也就这样了。 刘一夫一个现身。 余庆缓了口气,道:“钱拿到了?” 他这一说,那些水手们一个个都看刘一夫了。 这帮人看刘一夫时想,对啊,多好的机会,我们怎么就拿了些破烂,感情这位去找钱了,那不就是发财了吗?嗨!你说这,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这些水手,刚刚被关了,还打架,心中一直是紧张的。所以被救出后,脑子有些懵,只知道聚众在一起。 他们还不敢离队各自行动。 所以盲目之下也就跟着余庆一直的跑。 虽然说吧,这一路的,也有收获。可这和抢钱完全不一样啊。 刘一夫是何等样的精明人,他想想道:“你们放心,一会儿分钱,现在大家仍然是处于危险之中,来,老常,你们几个看看,我们能开走多少条船,找最快的船,不然一会儿这些西斯廷人醒过来了会追我们的。” 水手们听到分钱二字,也就好受一些。 倒是常五,一下子明白了刘一夫的意思了。 他们此行的船,那是卓家库房里挑的老船,大是大,坚固也还可以吧。但一来毕竟是老船了,二来是地道的商船款式,是典型的大肚船,能装货,可说到移动速度,那就要差很多了。论及战斗力更是不堪,除了大一些和挨打,根本不能和西斯廷人的战舰相比。 倘若众人仍然坐自己的船,不消说的,西斯廷人定会追击。 固然。 大海很大。 西斯廷人很可能找不到刘一夫他们的大船。但是凡事都寄托于幸运吗?万一给追上了呢?万一西斯廷人直接开火呢?要知道,他们不仅有铳炮的实心炮子儿,也有散碎的霰弹炮和链式炮,霰弹炮和链炮不会把船打沉,但毫无疑问会对船上的人员造成极大的伤害。 到时会发生什么可就不好说了。 万一不幸,给炮子儿打了个正着,到时找谁说理去? 所以刘一夫给出的计划是直接不要了自己的船。 这么老旧的一条船,要它干嘛? 虽然船上有东西,但早给西斯廷人搬空了。 再说目前刘一夫也不差这点小钱了。 他都把西斯廷人搬空了,他才是笑到最后的一个。 所以还要嘛自己的老旧船。 干脆,把西斯廷人的船给抢了。 别说。 西斯廷人的战舰至少在目前来说是领先世界的。 这种三角帆大帆船速度快,还装备了足够的铳炮。 就开它们了。 在码头上,一共停了五六条战舰。 最多的有三十多门铳炮。 少的也有至少十门。 相比之下,卓家的船最多也就一二门。 这差距可真有些大。所以,不要旧船,要新式战舰,是明智之举。 不过,事到用时方恨少。 出海时还觉得带得人有些多了, 到了这时才发现人手仍然不足。 即便是火速上位,安排齐了人手,这也是显得有很大的不足。 最多,只能开走五条大船。 即便是把卓家人全用上了,常五一个人开一条,也仍然只能开四艘船。 为了防止万一,一个人站了出来。 “我一个人开一条。” 常五疑惑道:“你,你是良仔吧,你行吗?” 三副说话了。 “这小子行,他挺聪明的。” 底下有人叫了。 “对对对,我良哥可是大山里最聪明的嘞!” “大山?搞没搞错,这是大海!” “我们相信良哥。” 刘一夫发话了。 “事急从权,不过,你是叫阿良对吧,你记住了,你开船,船由你负责,船上的生命也由你负责,你大约是不会看海图确定航线的,所以要紧紧跟紧了船队,既不要撞上来,也不要跟丢了,不然茫茫大海,你遇上了什么可与我们没关系。” 就这样,阿良也来开船。 他这一条船最少,只有三十多人。 第35章 终至东岛 五条船出海。 常五等了一会儿。 当看到第五条船虽然笨拙,但终于也驶动了,这才略松了口气。他心中不由也是暗自赞叹。 这个叫阿良的人还真是个好苗子。 他指定一开始是个菜鸟来的。 但就是这么一个菜鸟,在短暂的时间就把开船的学问摸了个七七八八地,可见这是天赋非凡。这样一个人,假以时日,这海上也必有他一席之地。 不过,开船,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要跟得上啊。 大海上可不比寻常,不是说你拉一条绳子串着跟。要知船体甚大,用绳子,久了会磨损坏掉,就连铁链也会在盐份极重的海水里腐蚀掉。 所以最好的方法是船员开船,在后面跟着。 但是,你得——一直——跟着。 一条正常的船,有大副,二副,三副,甚至还有水手长,这都是懂一点开船技术的行家。 开船时,是大家一起轮值的。 船长倘若偷懒,甚至于可以不开船。 甚至,人员满配的船上有舵手专门的开船。但现在……人手严重不足。 大副二副他们,自然是卓家旧人,有经验,知道要怎么做该如何做。但是,那个良仔,他行吗? 算了。 他知道,刘一夫的算计,就是要把西斯廷人最好的船一一尽数开走。让西斯廷人一时之间无船可用,这就导致了他们哪怕是气破了肚肠,也没有力量追上来。 殊不知,其实,这时的刘一夫也犯了一个错误。 那就是他太习惯老六了,把事情算得太细也太精了,也就是算计过头了。 需要知道,像饕餮一样把西斯廷人在塞班城堡里储存的黄金白银一切财富物资给洗干净的刘一夫已经把事给做绝了。 此时,西斯廷人纵然全都醒来,想追,有船也没用。没有食物淡水,也没有武器弹药,甚至没有钱,这才是重点,就这样子,拿什么来追击? 西斯廷人的军队主要是以雇佣兵为主。 别的好说。 但没钱,就真不好说了。 刘一夫拿光了钱财,就已经让西斯廷人短时间出不了兵,夺船其实是有些多此一举了。 不过对于常五来说这很好。 此之一行,别的不说,回去后,要赔偿卓家的船吧?赔了之后,他手上还有四条,就算卓家比较贪心,要他多赔一条,也有三条最好的西斯廷大船在手,还是战船,到时在海上,既可以做生意,也可以当海盗,他常五这不是发了嘛! 果然,富贵险中求。 此之一行危险是危险了,但既然不死,可不就是发大了。 至于刘一夫他们。 常五看得明白。 根本无心于海上发展。 他们是来做事的。 不是来抢船当海盗的。 不过,不管怎么说,对于船队而言,往后才是困难的开始。就看各船能不能在最短的时间把人带出来。 不说刘一夫这边。 西斯廷人发疯了。 卡特罗斯怎么也没想到,一觉睡下去,整个塞班城堡就——空了。 空空如也。 嗯,这话夸大了一些。总有一些不要的不值钱的杂物留下来了。最值钱的大约是一批茶叶了。不过卡特罗斯也大约能够明白。茶叶这玩意是有保存时期的。过了一定时期它也就不新鲜了,从某种意义上价值会大跌的。 所以对方对不能长久保值的茶叶没有兴趣。 这是怎么回事!? 卡特罗斯疯了一般地在全城上下来回的奔走。 他的查看过了,无论是他的私库还是设立于此的储金所公库,全都空了。 这还不说,米勒又来报告说——码头的五条最先进最快的军舰给开走了。 他站在城堡的城头用望远镜看了,的确,西斯廷人最好最先进的大船——没了。泊位上是空空如也。 船没了,这意味着,动手的人——是开船走的。 那可是大船,不是一个人掌舵一个人划船就能开的,需要有人挂绳,升帆,把好尾舵,调整风帆才行的。 显然,是多人行动。 卡特罗斯心中有了点底。 他急忙亲自去细查,看着同样——空空如也的大牢。 毫无疑问,是中土人干的。 好家伙,我说怎么回事,一向高高在上傲气的不行的中土人会这么老实巴交一声也不吭的给关到牢里。 原以为他们是怂,是软,是蛋。 搞了半天小丑竟是我自己!? 现在好了,船没了,财物也空了,他这官,也到头了,不,不止于此。想也是知道的,国内必会对于此事进行追究。到时,他的家产也必然不保。有了这个借口,他家破人亡,不必几乎,是一定的了。 思索再三。 卡特罗斯反而冷静了下来。 情况已经坏到了不能再坏,他反而冷静下来了。 他叫来了心中同样忐忑不安脸色苍白的米勒。 他没怪他。 想也是知道连米勒也中了招,这是遇上了传说中的中土异人。 在中土有所谓的奇人异士。 这些奇人异士一个个的强大无比,拥有奇怪且不可思议的能为。 就像西极中的巫师或魔法师,那些精灵魔怪。 所以说,这是卡特罗斯的失策。 想也是应该知道。 大罗朝廷既然选择低调行事,怎么可能真的只是低调而不重视。五百万贯钱的生意不重视,扯蛋呢。 所以在那些中土人之中有着强大的奇人异士,他们来了个将计就计。如果自己老老实实的掏钱付款可能就没事了,但终究是自己的一念之差。 “米勒。” “大人……” “事已至此,终究是我的过错,我大意了,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我的骄傲让我低估了小瞧了中土人,他们仍然有很多我们比不上的,西极仍然需要至少二百年才可以追上现在的中土人。” “大人,接下来怎么办?” “接下来?首先,立刻出兵,攻打那些土着,我们需要在他们这里回血,然后等总部的支持,让上面派一位新的城主。” “那您呢?” “我?呵呵,好了,米勒,很高兴你还记挂我,但即便是你现在也应该明白我的下场不妙了吧,这个锅,即便是我想让你背也不可能,它太大了,也太重了,根本不是你一个小小的二把手可以抗得起来的。所以,只有我,也唯有我才能背得起来。我只希望一点……” 他站了起来。 米勒连忙道:“您请说。” 他暗自松了一口气。 说实在的,他真怕卡特罗斯拉他背锅。 毫无疑问,他可以这么做。 但在最后关头,卡特罗斯还是选择了善良。他选择自己一个人来背锅,这至少让米勒免去了大半责任。 但是,这么做也是有一部分私心的。 卡特罗斯很清楚,自己接下来要面临什么。他完了,包括他的家庭。 他把一封信给了米勒。 这是他的一封家书。 “我完了,亲爱的米勒,如你所见,这么大的一个锅砸下来,我彻底的完了。西斯廷人主动招惹了中土,虽然中土的海上力量不强,但仍然不是我们国家能比拟的,甚至我还得罪了福勒伯爵。诸神在上,这是对我贪心的惩罚,但至少,我希望你能看在我曾经帮你的份上,到时拉扯我的家人一把。” “这……” 米勒十分尴尬。 他现在其实也存在不确定性。 不敢给卡特罗斯打这个包票。 卡特罗斯主动背锅并不意味着他就彻底没事,这要看未来的继任者怎么说。毕竟,他身上有太多卡特罗斯的痕迹,他是卡特罗斯一手提拔起来的,更是城堡目前的二把手,主管军事行动,上面如果真要追究,那不是卡特罗斯说一个人背锅就能搞定的,很可能他仍然会被牵连。 这让他拿什么去跟卡特罗斯保证什么? 好在卡特罗斯并没有逼他说话,只是挥挥手。 “好了,去做事吧。” 米勒无奈,他立正,敬礼,然后出去。 在一片低沉的气氛中,米勒出兵了。这一次,西斯廷人损失比较大,再不能如之前一样如意了,因为他们深入大山,哪怕是有一些归化的土着在其中带路,也是打得比较惨,毕竟很多重火力在山林里用不上劲儿。 好在的是毕竟是土着,根本不可能和西斯廷人的组织性相比,所以还是败了,让西斯廷人稍微回了口血。 所得不是很多,但暂时安抚住了雇佣兵们。这些雇佣兵,大多是外国佣兵,因为西极诸国流行的长子继承制,导致其余诸子往往没有出路,只能到外边打工赚钱了。而他们最理想的就是当雇佣兵。 这些人,只认钱,别的啥也不管。 不得不说,即便如此,也是要雇佣。 要知道,在西极,雇佣兵再不靠谱,但只要给足了钱,那就是一笔可观的战力。 目前塞班城堡危如累卵。 没有足够的钱,天都要翻了。 不说别的,雇佣兵一散,土着再来,怎么办?这城堡白建了?不要以为土着被欺负就是善良的,他们只是没有机会展现出残暴一面的机会而已。 现在佣兵们安静了下来,最危险的一关也就过去了。 往后,总有补给船或商船是要过来的。 到时消息传开,得到了后方的支持,也就过关了。 但这是塞班城堡里的其他人而已。 卡特罗斯死定了。 他留下了遗书,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对自己的头打了一发铳子。 白花花的脑子溅了一桌子都是。 这一件事,影响深远。 西极人对中土的忌惮再次上升。 原本,因为海上的发展,西极诸国开始有些瞧不起只在内陆打转的中土人,瞧不起大罗朝廷。可现在他们意识到,中土仍然深不可测,区区一个,可能是一个吧,的异人就把整个西斯廷人搅得天翻地覆。 卡特罗斯被抄家。 若干年后。 米勒归国。 他找到了已经沦落的卡特罗斯家,卡特罗斯的妻子当了失足妇女,还因为勤劳工作落下了一身的脏病。 当时是奄奄一息。 卡特罗斯的女儿也快要被逼的流落街头了。 米勒收养了小女孩,他含辛茹苦的把女孩养到了大,但因为女孩的男朋友加入了风风火火的革命,导致了女孩也被牵连其中。 米勒站了出来,他战斗至死。 总算把女孩一家给救了下来。 不久。 黎明将至。 女孩丈夫死于黑暗生物。 女孩又投身于新的战斗中。 这一段故事算完了。 它对西极影响重大。 由于西斯廷人的黄金消失,导致国家霸权受到了影响。最终,勒斯许向其海上霸权发起了挑战。 这一战,西斯廷人赢了。 但惨胜和失败也没什么差别。 因为西斯廷本质上其实是一个小国,它在海事一事上先走一步才把握了霸权,但因为少了刘一夫劫走的黄金,在国力恢复上败给了勒斯许,其后,勒斯许渐渐一家独大,取得了这海上贸易的霸权。 属于勒斯许的辉煌时代,到来了。 刘一夫他们的船队,却慢慢地,航向了新的目标地。 东岛。 东岛是中土之外,东海之上的一座岛。 也不能说是一座岛,而是由一系列的岛组成的,其中有三块最大的部分,其余都是散碎的贴边。 东岛原本分四国岛,北夷岛,九国岛组成。毫无疑问,在东岛之上,是诸国争霸。诸多的小国以一国一姓为主,进行相互的争霸战。 在此之中,人妖杂居。 人中有妖,妖中有人。 原本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人类只会沦为妖族的食物。但人类的智慧是无穷的,他们想也了一个造神计划,对一切他们人类对付不了的进行封神。 什么野狐精怪,什么诡异邪魔,都给你封一个神位。 妖怪大多是低能且短视的。 它们根本不知道此中之深意。 大量妖族成了神,就渐渐被香火污染,成为了真正的神,反过来为了香火而与伤害人类的妖怪战斗。 这样的事一多,妖怪就渐渐势微。 现在,除了四国有猫狗狼桃四大妖国。可以庇护一些妖怪,其余地方的妖,过得都不怎么如意。 动不动就被神官或神侍女进行追杀。 总之,这里一片乱。 唯一一处好点的地方,大约就是无忧京了。无忧京,这个名字就能说明问题。这里是东岛号称——最安全的地方。 在此之地,是人族统治。 东岛的王称东王,因其举国尚白,也叫白王。 白王在此地聚集了大量的异能术士,布下了庞大的防妖邪的结界,所以此地才称无忧京。这无忧二字,也是取字大罗万事司无忧客之意。 因为东岛上下都十分羡慕大罗拥有万事司无忧客这样的机构存在。 要知道,在东岛。 除了无忧京外,其余地方,经常会遭到妖邪的肆虐。管你什么一地之主,一方的领主,可能说不定什么时候招惹到了妖邪一家子都完蛋了。 这样的故事,很多。 曾经有一个领主与邻居交战,结果为求胜利,他开玩笑的说把公主嫁给自己旁边养的一只狗。 哪知道,这是一只四国之一犬国的狗。 那是妖啊。 它真的把敌国大军给击败了。 然后强行带走了公主。 更有一国之主,直接把儿好献祭给妖邪换取自身妖化的力量。 诸如此类,有人类主动招妖的,也有大妖直接窃国的。 多不胜数。 在东岛,除了无忧京,哪儿都有危险。 可想而知,在无忧京外,整个儿的东岛是有多么荒凉了。 第36章 东岛人买船 刘一夫他们的船队至此,所见到处都是低低矮矮破旧的村子,寥寥无几的村民。人们行尸走肉般的活着,眼中毫无生机。 各处的郊野荒原上,随处可见的尸体,新旧不一。 野狗行之于野,一条条的眼睛发红,凶性肆张。 直到他们到了——界町。 这里是整个东岛最为繁华的地方了,就在无忧京的下方。沿一条长街,慢慢走着也就到了。 毕竟,即便是妖邪,也不想没一个好生休息玩乐的地方。所以此之一地又称欢乐和平街。在此之地,人妖共行,双方共存,主打的就是一个快乐。 当然,也有违规的人或妖因为种种原因在这地方闹事。 但这里有十三家大型商会在此坐镇。 这十三家商行势力极大,他们勾通国内国外,大肆蓄养打行武士高手,请了很多高手甚至剑豪守护这里的规矩。 毕竟,高手剑豪也是需要钱的。 特别是拥有免许皆传师门毕业证书的。 这些人收徒弟混日子和建立一座像样的道场,那可是完全不一样的结果。 谁不想拥有一座道场传承后代呢? 特别是一些修行异术的。 不能胡乱杀生。 又想搞钱。 你让这些异术师怎么办? 就只能给有钱人当狗了。 好在有钱人出手还是蛮大方的。 只要钱给到位,倒也不怕有人不讲道德噬主犯上。 在此之一地,神官,神侍女,剑豪,隐者,奇人异士,甚至妖怪,都在违护规矩。 唯其如此,才会有大量的商人们在此做生意。 才会有人在此消费。 才会有足够的享受让大人物或大妖们快活。 毫无疑问,一下子四条大船——嗯,懂的都懂。 阿良终究是跟丢了。 他毕竟只是一个人。 虽然也在努力的培养手下,但一个人就是一个人,他精力有限,在一次睡过去中,和船队失了联系。同样的,船队不可能因为他这一条船就整个船队都不过了,停下来寻他找他。 不说茫茫大海不好找到不说,这里面也也有危险啊。忘了早先遇到了的大海怪啊。 那海八脚的大海怪,得亏是船上人多,人多力量大,换了人少,不能给它的触手足够伤害,你看它会不会把整条船给拖到海里头去。 所以,现在只这四条船了。 但即便是这四条,也依然引发了轰动。 一下子整个界町好似活过来了。 鲜花,彩带,浓妆艳抹的女人,都涌了出来。 还有一支支一队队高举牌坊的商家们也来了。 甚至还有前呼后拥的花魁娘子都过来了。让这整个空气中都透出了一阵的脂粉香味儿。 生意这种事,不需要刘一夫出手。 卓家的人更精之于此。 只是这些商人也都是人精,看到卓家人有些吃惊,旋即就更加的热情起来了。 原来他们看船识人,最初开始还以为来的是西极来的番鬼。 对,没错。 东岛人也比较歧视西极人。 这些西极人,一个个长得太过高大,深鼻色目,一身的体毛不说了,还有一种浓郁的狐臭。 其余不爱洗澡啦,不修胡须什么的。 整个一西极人大多像野猴子似的。 不过,东岛人错了。 在西极也有一些讲究人。 但不管是多么讲究的人,乘船渡海,到了东岛,搁船上飘的这些日子,是讲究不了什么仪表的,他们能还像一个人一样到达目标就已经是极其幸运的事了。 再一个,愿意并敢于闯海的大多是粗人糙人冒险者,那些身体娇贵的贵族老爷们在自己的城堡庄园里好了,为什么要辛辛苦苦的冒生命危险闯海呢? 好在。 从西极人船上下来的是大罗的卓家人。 他们是懂得如何做生意的。 虽然原本南飞号上的物资被西斯廷人夺走了,但刘一夫不是又拿回来了么。不仅如此,他还额外增添了很多货品,并且是给每条船上都加了很多。 不敢说条条船皆是满满的,但也是把船装至了七分满左右。 这个数量的物资已经算很不错了。 除此之外,这些人也都被刘一夫喂得差不多了。 他自己也知道此之一行有些危险,想要这些人老实听话,就需要——加钱。 一人先发一百贯钱。 这可是不少的一笔了。 如果是底层人物,用这笔钱可以富足的过上二三年了,说不得还能娶妻,生子呢。 不要小看一百贯钱的购买力啊! 想当年,刘一夫闯江湖,手上也不过是几十贯钱而已,在张小乙落魄时的眼里也是小大款想算计他的钱财。这每一个铜板,花费起来都是要精打细算的。 所以这些卓家人很熟手的应酬。 先和熟悉的人打招呼。 比如吉梗店家的老板,三彩家的老板,这都要重点打招呼。 我有什么什么,价格好说,数量大概多少,然后就是双方请茶。 商业上的事,当然是要在茶屋里慢慢祥谈了。 茶屋里,一众大老板,即便不是大老板,也是各行的大奉行若头,他们欢声笑语的说好听的话,还请来了一众的艺伎。 注意。 这是艺伎,不是流莺。 在东岛,艺伎是高等类人,拥有自选接客的权利,这即是说,她可以接,也可以一个不接,甚至接客,也不是单纯的睡觉,更多是在一起说说话,聊聊天,探讨一下文学艺术。如果你单纯是想睡觉,你甚至不配见艺伎一面。因为对于艺伎而言之,她们不是专门陪人睡觉的,而是以自己自身的才艺活跃宾客间气氛的。 所以这就要求了艺伎起码要有才艺。 不要以为那个艺之一字是摆设。 人家是真有玩意。 和歌,诗牌,弹琴,唱词,跳舞,甚至对于一些历史典故也是信手拈来。 一句话,没有她们接不上的词。 甚至,没足够的文化,你都听不懂她们抛出来的梗是什么意思。 所以接客真的是看情况的。 有时会给自己找个靠山,有时会想要更多钱找有钱的老板,有时会找喜欢的小白脸子,嗯,这个就要少赚一点了,甚至还要赔钱。在东岛,长一副人样,却狼心狗肺的男人委实是太多了。 有单纯的艺伎被小白脸骗了,真的掏出真金白银来买感情,结果吃了无数的苦头。 此时,众艺伎就舞了起来。 她们手打节拍,露出修长的玉颈和纤细的手臂。 在她们的服裙之下,一条条玉腿若隐若现,穿着小白袜的小脚在蒲席上点踏轻磨,更绝妙的是,懂的人都懂,穿这种服裙,里面是不着丝缕的。也就是说,一个身穿服裙的女人,脱下了服务,那里面是连一根丝也没有的。 看到如此场景,是男人都会隐隐的激动起来。 只是,服裙的奥妙便在于此。 你总以为你能多看到一些。 但最终你也就看看大腿。 舞姬在场中倾情献舞,白色的足衣小脚轻踏在蒲席软垫上,吸引人的注意力和目光。只要意志稍有薄弱,在这种场合的商业谈判中立刻就会落入下风。 好在卓家人对经验十足,更有一个是常五。这个常五是老海客了,他走南闯北,什么没见识过,很快就把握了底调,然后就是一笔笔的生意不断谈成。 卓家人不仅向东岛诸多商家出售了大量的丝绸,香料,甚至军火物资。 毕竟这些军火武器,又不能带回去用,那不是谋反吗?只好出手了。好在这种东西之于东岛那是不折不扣的硬通货。 东岛看似平静,但诸多小国彼此争战,他们是真的宁愿全国上下一起饿肚子也要把武器装备给买下来的人。 在诸多大名的剥削下,底层人生活的宛如猪狗。 相信么? 在东岛,一直挖金子的人所得也仅能混个温饱而已。 现在一批新锐的武器砸下来,甚至还有西斯廷人引以为傲的铳炮,更是让这些商家趋之若鹜。 随着一笔笔生意的谈成,气氛更为热闹了。 只见一箱箱的大目金被搬上了船上。 这大目金十分值钱,虽然铸造工艺比较粗浅,但却是真正纯色黄金铸的钱币,一般有大目小目之说。 只有大宗交易,并且是国主级别的大人物,往往才能用得上这种钱币。 但是现在这些黄金钱币被一箱箱的搬上了船。这实在是太多了。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 东岛太贫弱了,根本没有什么是中土一定需要的。倘若说有,大约也就是这些金子银子了。好在不知怎么的,东岛别的没有,就是别人的母亲这金银多。 这笔黄金,当然不可能全是常五和卓家的。 毕竟,物资中很大一部分是刘一夫的,所以再怎么分,他也能占至少一半以上。 甚至。 刘一夫他们的想过出售一条船。 这是那些商人们想的。 买下一条船。 让给东岛。 给他们的共主白王当王座御舰。 这个可以有。 因为这能让常五他们轻松一点。 毕竟他们之前开船,长时间的一个人驾驶,累啊。倘若卖掉一艘,不仅可以获得天价不说,还可以让他们人手共聚起来。 这样大家轮番开船也比较好。 不那么累。 只是此点常五仍然不敢擅专。 终于,吉祥寺。 这是界町的一座寺庙。 说到这寺庙,就得说到释教。 东岛的释教是从中土传过来的。只是原本还挺正常的释教,到了东土一流传,就大变模样了。 中土的释教,不杀生,不造业,不近女色,不吃荤腥。 但到了东岛,那些释门中人一个个置办起了产业。 他们娶妻?不止!还别人的母亲——纳妾。 你以为这就结束了? 不。 他们还积蓄财富,组建武装,拉出了一支支的僧兵军队。 甚至于,他们和诸国争霸,打拼江山。 所以释门在东岛,那真是——就连术法异能,也比较离谱。 东岛的释门——说出来可笑,他们竟然在玩尸傀之术。 这是一种特殊的异术。 指特殊命格的女子,死了,阴气过重,完成了鬼化,用符法术将之封印在尸体里,形成了尸傀之术。 从某种意义上,这是一种尸道术法。 好处是一下子就能得到一个拥有身体的尸傀使用。不要小看这种尸傀,这已经很强了,倘若假以时日,甚至可以比拟真正的僵尸。 好在吉祥寺比较干净些。 这里人供奉的是吉祥天女。 当刘一夫余庆三丽至之于此时。 在吉祥寺的天女殿,已经来了想要买船的人。 这也是三个人。 不算他们身后的一群人的话。 那应该是仆从小厮之类。 刘一夫一直听说东岛人比较讲究规矩,喜欢摆谱,看来是真的不假。 他毫无疑问使用了通透记忆,纵情的看这些人的内心。 这打头三个东岛人是吉田次郎,大筒木博子,释由真希。 刘一夫一看,不由倒吸一口气。 吉田次郎和释由真希都是东岛武道的高手。 一个是御剑坊吉田家次男,有名的一个剑豪,听说其实力仅在家主——吉田小一郎之下。 御剑坊是目前东岛官方第一剑斋。 虽然——有些式微。 年轻的吉田小一郎虽被称为百年来吉田家最具天才的少年人。 可既然是少年人,就说明这一流派处于式微之中。 也不怪如此剑道豪门居然要派出高手给白王幕府当狗。 另一个是释由真希。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美女。 她有皎好的五官,身材比例也十分均衡匀称。 看起来美丽十足,也野性十足。 她是一个杀手。 犯了一些事,栽到了幕府手里,为幕府做事。 毕竟吉田是男人,不能时刻贴身保护大筒木博子。 这时,就需要释由真希执行一对一的贴身保护了。 即便是在厕所,浴室这些私密的环境中也有保护了。 至于——大筒木博子。 毫无疑问,这位即便是在异能人士之中也是极少数的强者。 传说,大筒木博子的先人,是一位天上姬仙女。 她从竹中而生,又称竹姬。 因竹中产米,还有个米仙的称呼。 总之——是大神。 在东岛拥有极高的地位。 大筒木博子是竹姬据说成仙时种下的一株树,此树裂开后诞生了大筒木之一族。 大筒木一族世代掌握木系术法。 不要小瞧了此之一术。 东岛土地贫瘠,但却能产生丰足的粮食,便是由于大筒木一族的能力。 甚至,大筒木一族就有一位早早封神。 丰乐之神。 无怪乎连吉田家和释由真希这样的高手也只是护卫而已。 可这不重要。 刘一夫在仆从人群中看了一眼。 他轻轻笑了一下。 然后就收敛起来。 在这些仆从之中,有一个人,是小丙公公,此人竟然以易容缩骨的功夫混迹于这群仆从之其中。 这是难想的。 大罗人对其余诸国部有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 像小丙公公,怎么说也是大罗高层人物了,哪怕是太监,那也是大罗的太监。 这样一个人物,走到哪儿不得是被人高高举起的供着。 现在却混迹于一群身高普遍在半丈的矮子之中,要一直维持缩骨功,一直进行易容藏形,这么辛苦又不要脸,难怪此人是一个人物。 刘一夫一时的竟对此人也有些欣赏起来了。 可惜,终究是敌人,找机会杀了吧。 顺便,刘一夫也明白了此人的算计。 这个人不是一个人,他想种用东岛的力量对付自己一行人。 此外还有一个影中人。 此人原以为是死了的,看来是未死,仍然被救了。 只是这个影中人私心甚重,有自己的想法,不大受控制。现在此人已经失了联系,不能为依靠,小丙公公迫之于无奈下,这才想起了利用东岛人的主意。 毫无疑问,在小丙公公的暗中使力下,东岛人第一时间盯上了刘一夫他们,要求就是买船。 不得不说。 大罗对于海事不大感兴趣。 但该有的警惕是一点不少。 至少还有一定数量的水军。 并且还有卓家。 可东岛呢?在造船业上一直是空白。 最早的时候,东岛人用葫芦渡海。 后来用小舢板。 即便是及至于今了,也只是用普通的小号帆船。 最大的是一种五帆的大船。 但其实也是普通。 一条船也就装百多人,说到这,甚至不如刘一夫他们之前放弃掉的老船南风号。 第37章 交易谈妥 当然了。 东岛并不极力发展海军,造船,这也是有原因的。过往,东岛的人要前往中土并不难也,往北,在腰上系两个空心葫芦,狗刨水的姿势都能游上岸。你说有这本事了还要啥大船,我游都游过来了造什么船?不要钱啊?以东岛的贫瘠,这点钱干点别的什么不好?为什么要造用不上的船?这不多此一举么? 就算在中南方,也可以找一块舢板,就一块板子,木排,你愿意呢,用手在水里划弄着,不愿意就搁那躺着晒太阳,等着洋流给你推着,就这么什么也不干地在海上漂个一二三天,也就到中土了。 就这! 需要造船吗? 所以,一直以来,即便是发展至之于此了,东岛也仍然未有建造大船之说,所用者不过是小船而已。 那是给渔民打鱼用的。 一条在中土普通的小福船,搁东岛这就是最顶级配制的货了。 但是,东岛也有一些特殊需要。 大筒木博子向刘一夫他们请茶。 东岛的茶艺是把茶叶碾碎了成沫,泡成茶汤,这么个喝法。据说是中土的古法。古时中土人把这当成了汤药,还会往里面搁一些葱姜蒜香料什么的。 只是后来这种饮茶法被冲泡法取代了。 毕竟,把茶叶碾碎,还要根据个人爱好口味啥的放置配料,这么搞又麻烦又啰嗦,有这功夫开水一浇等水凉了喝多简单啊。 所以中土也就渐渐抛弃了旧式之法。 但对于固执的东岛人而言,他们还是比较喜欢追求旧式的传统工艺,觉得这才是茶道之根本,艺术之所在,高雅之奇趣,生活之哲理。 随便吧。 刘一夫随意应付着,他缩在了幕后,只放任余庆与她们会谈。 好在余庆也是混过的人,虽然出身龙骑禁卫,但对于庶务也不白给,反而还是能说道一些的,他端茶品味,用中土的雅言——朝廷官话,和大筒木博子引经据典的说说笑笑着。 说到买船。 大筒木博子再三提出了要求。 要买要买要买。 真心想要。 伏帷拜请。 让一条船给我们吧! 我们愿意出——三十斤!五十斤,一百斤,黄金,购买! 好家伙,这价位从三十斤一步步涨到了一百斤,翻了三倍不止! 折合白银是八千两,即八千两白银。 余庆有些不解。 “我不大明白,你们要大船做什么?普通的船不行吗?” 大筒木博子脸色微沉,过了一会儿道:“既然您都这么说了,那我也不妨直言,前段时间,出了一件事。神侍女国崩玉子大人从中土回来时,在大海上救下了三个男人,他们都是九城的渔民,在海上遇到了一件奇事,死里逃生活了下来。他们说,他们遇到了传说中的——赤蠃岛。” 大筒木博子显然不擅长交际。 她能力出众大约是指她的战斗实力,这与人之间的交际往来,却差了不止一筹。 这要换了国崩玉子,她能讲好几个莫名其妙的故事而不带上正题。直到最合适的时机才会拔剑出鞘,直指核心。哪像大筒木博子,一上来就开始倒豆子,有什么就说什么了。 不过这也没法子。 因为这事关系到了隐秘与诡异,你让一般人说话,那些胆子比豆子大不了多少的公卿贵族只会搞成一团糊涂。 所以反而不得不是这位出面了。 说到赤蠃岛,她就明说了。 在东岛传说中,有三座岛,是沾不得,碰不得,有大恐怖于其中。 这三座岛就是天之岛,地之岛,和虫之岛。 这玩意在中土也有名称,是浮舟,归藏,还有就是这赤蠃了。 赤蠃之名,东岛也有,甚至直接是从东岛流传出来的,说到这就得说东岛从前第一位统一王者,六指王,也称十二指王。 这位王者,在那野蛮蒙昧的时代,以其多出一指之神异而收尽民心以为己用,从而一统天下,呃,这里的天下指的是东岛。当其时,无论人妖,尽皆拜服于之下。 在那时代,赤蠃岛经常发威。 岛上的虫每隔一段的时间,就会降临至东岛上进行肆虐,无论牲畜,乃至人妖,逮到就吃,当时的人与妖物,莫之能与其抗也,敢于上前莽的,一个个连裤子都留不下来,全给虫子嚼吃干净了。 在当时。 唯有,也只有,十二指之王者,可以对抗这种虫。但这位王者仅止一人,她一个人又怎么可能挡住这么多的虫子呢?所以也只能是坐守一地而已。 直到,有一天。 十二指王要死了。 大限将至。 据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一个人到死了,想做好事来一个大的。 十二指王就率自己的死士,愿意与她一起死的部众,前往虫之岛,将之镇压了。 别说,此后,东岛便再无虫之患也。 但是呢,也渐渐的了,没人知道了那虫之岛的下落。 后来有人想拜祭一二,都不行。 因为过往能找到虫之岛很简单。 当虫子在东岛肆虐后走时,你跟后头就行了。 当虫子消失后,往哪找虫之岛? 就东岛那落后的造船技术能有什么好的远航经验吗?识得了天星方位吗?在海上能知道自己在哪块地方吗?啥都不知道,怎么出海,怎么找岛? 茫茫大海,一摸两瞪眼。 但是,这一次,国崩玉子带回来的人,却说找到了虫之岛。当然这时东岛人也习惯称其之为赤蠃岛了。 因为这个岛,很多人都找过,曾经有中土船队是上去回来过,留下了相关文字记录的。 神秘的赤蠃岛。 大概是由于十二指王的镇压,这虫子是不闹腾了。 现在岛上是奇花异草,充满了诡异与神秘之力。人在其中,初时无事,但大约一晚上后就开始出问题了。 不是植物寄生,就是奇异生物的袭扰。 上岛之人,大多都会沾染上不祥。 但——也有传说,此岛之上,有长生的方法,可能是某种药物,也有可能是别的什么。 但不管怎么说,仅此一点,就足以动人心弦了。 甚至,中土对此十分认真。 但天下哪有那么容易长生的道理。 一连两支船队莫名其妙的消失在了大海之上。 所以即便是中土,也渐渐只归之档,而不再追加投入于其中了。 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有危险不能自己去吧,得派出最信任亲密的人吧,得组建强大的船队和人手吧。 这么多的付出努力,一下两下没回报,搁谁受得住! 就说派自己最亲密信任的人 一点。 这样的人有很多吗? 事实上,很少。 就这么损失了,简直是灾难。 哪能往这方面无底洞的投入于其中。 所以中土势力停了。 但东岛离赤蠃近啊。 所以东岛是一直想打这方面的主意,更重要的一点是东岛人不怕死,敢于投入,死人算什么,东岛有的是人。上层人物更是不把底层人当回事。 只是,一直以来造船技术限制了东岛。 从前,十二指王麾下精兵强将,那位王者自己也是一个超级大佬,拥有改变天象的恐怖实力。不然,就东岛这些人的恶劣脾气,十二指王据说又是一个女王,凭什么一统天下? 没错。 一直的。 东岛人喜欢崇男抑女。 所以关于十二指王的事才那么少。 要不是有长生之药的事,根本不会有人提及这位王者,原因就是现在很多东岛人很回避这段女统天下的历史。 那时,十二指王以惊天动地的超级实力统一天下,在她晚年,实力积累下更为恐怖了,自然能够轻松登上那座赤蠃之岛。 可现在有几个人能够拥有那等的实力? 前往赤蠃岛,需要穿过一段巨大的风暴地段,在那片海域,大浪翻天覆地,巨浪一层又一层,普通的船刚一进去就整个儿的打翻了 就东岛的技术,所造的船,根本不会翻船。 因为在翻船前就直接散架了。 所以,想要穿越过此之一地,必须要大船才可以。并且是足够先进的大船。 只是过往的时候,西极人把自己的船看得和生命一样。 曾经东岛人想强抢都硬是抢不下来。 有的也就是西极人损毁坏掉了的船。 但这船既然已经坏掉了,自然也就不复从前的结实,也不能用了。 上哪儿找又新又大的船呢? 好巧不巧。 刘一夫他们来了。 这可不是瞌睡来了送枕头么。 所以大筒木博子出动了。 余庆心嘣嘣地跳。 赤蠃岛。 他们就是要去啊? 这不是巧了吗? 这哪里是巧了。 分明是有诸多算计在其中的一个巧。 别的不说,就那小丙公公,此人就没少在暗处穿针引线。 话说回头。 国崩玉子带回三个渔民,最终一个不剩的全死了,但其死法归于诡异。 一个变成卫棵树。 一个变成了一条虫。 最后一个脑袋变成了一朵花。 死法各异,且都不同。但也正是如此,反而证实了他们死前说的话是真的。 岛上,有长生者,有长生药。 这让白王十分激动,无论如何也要找到长生之药。因为白王的生活太快活了,他不舍得去死,想要活久一些更好的享受生活。 于是这担子就压到了大筒木博子她们的身上。 一直在愁苦呢,甚至是想动用异能什么的,无论如何也要去嘛,只能拼一把了。 好在,刘一夫他们来了。 还不是一条船。 而是四条,整整四条的大船。 特别是有人观察过了。 船上人丁,严重不足。 所以买下一条是有可能的。 果然,刘一夫都没说话,余庆就答应了下来。不得不说余庆也是有些小聪明的。 他故意装出为难的样子,一连的加价,这才同意了大筒木博子的要求。 别以为东岛没有好东西。 东岛的风雅扇,漆器,东岛的特色夏丝绸,还有出了名的东岛刀剑。别说,东岛的刀剑堪称一绝,你要说神兵利器级别的这上哪儿都不多,但精品上品的刀剑出品率却是在中土之上也。 甚至东岛的刀中还有一种特产。 凶兵。 没错,是一种一上来就拥有邪性的凶恶之兵。 此之凶兵,最大的特点是噬主。 虽然如此,但架不住它锋利啊。 再说了,从品相大师们的话中可以知道。所谓的凶兵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刀剑太过于通灵,已经有了自己的意志,十分的桀骜不驯,所以才有反噬之说。 就到底这是刀剑比人凶。 是你人镇不住这刀剑。 倘若有高手强人,镇住了,这凶兵邪器立马也就成了通灵神兵。 所以凶兵并非是没有价值,反而是有收藏价值的。 因为你保不齐什么时候就会出了能够镇住凶兵的刀剑主人。 为了感谢——大筒木博子就送上了两把凶兵。 这里面虽然是好意,但也隐藏着一丝丝的恶意。 虽说镇住凶兵即可成为凶兵之主,但想要真正镇住,又谈何容易。在东岛,有多少对自己自负的剑豪自以为了不起,配了一把看得上的凶兵,结果却是死了。 现实就是如此残酷。 反正好赖话人家大筒木博子已经说了,你要因此而死了,也怨不得到她身上。 这两把,一把是春泣。 这是一把挥舞起来剑身会流水的刀。 另一把是野太刀,一之宽文字的名刀。 据说这是东岛曾经一个剑豪死死牛若丸的刀。 这个叫死死牛若丸的男人,曾是一代传奇武将桃井太的追随者。桃井太又称桃井太郎,是一位出色的东岛兵法家。以一己之力帮助了第五代白王春日山开辟春日山朝。 但反过来遭到了春日山的忌惮,终于是将桃井太郎给害死了。 死死牛若丸为了桃井太苦战而死,死后尸体不倒,硬化如铁。 他恨啊,一腔怨念倾注在了他的刀上。 于是这把着名的一之宽文字便成了一把凶兵。 这刀,刘一夫是收了下来。 他对之于此还是很满意的。 散局了。 回到船上。 余庆道:“你好像并不反对我把船卖掉一艘吗?” 刘一夫道:“赤蠃岛我们能找到,但找起来太慢了,还麻烦。所以干脆帮这些东岛人一把。这样我们就不用找了,跟着他们不就好了?” “但那个大筒木博子好像不好对付?” “她当然不好对付了,不是,你对付她干嘛?放心,她这样的,不会亲自去的。” 前往赤蠃岛是个危险的差事。 大筒木博子怎么可能会去那地方? 余庆有些不信。 但他懒得理会。 另边。 吉田有些不敢相信。 “中土人这么好说话吗?” 西极大船有多不好得他可是知道的。根据以往的经验,哪怕是西极人自己把船沉了炸了烧了毁了,也不想给别人得到去。 大筒木博子笑了起来。 “大约是因为这几条船全都是他们抢的吧,所以即便是让给我们一条船也没什么。好了,至少这样对白王殿下有交待了。” 虽然这样说。 但在说出白王二字时,大筒木博子脸上是不屑的表情。 说真的,当代的白王委实是让人尊敬不起来。 第38章 黑巫女在行动 东岛。 这是一个阶层十分固化的国度。 在这样的一个国度,腐化是不可避免,并且极其严重的。 至于白王,更是一代代的变态。 历代以来,有的白王喜欢未成年的孩子们,有的白王喜欢男人,有的白王喜欢被别人拿鞭子鞭打,有的白王喜欢女人的脚,还有一个白王喜欢自己的奶妈,奶妈不干,他就喜欢上了奶妈的女儿,总之,反正,没有一个正常点的。 就说这一代白王吧,十分好色。 最喜欢让二到五十个少女光着的躺在地毯上,他呢,自己脱光光,把这些少女当成肉垫子在上面打滚,滚到哪里,就亲到哪里,亲到哪里,就摸到哪里,摸到哪里,就搞到哪里。 就这样的一个人哪里能够得到大筒木博子的尊敬。 若非这人是白王,大筒木博子看一眼都嫌脏了眼睛。 也正是如此,白王如此喜欢享受,才不甘愿去死,而对长生产生了剧烈的渴望,希望有无尽的生命享受这无边的快乐。 在大筒木博子无知无觉之中,小丙公公暗自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他不怕刘一夫他们卖船,就怕他们不卖船。这一卖船,也就意味着刘一夫他们一定会去赤蠃岛,那么,他的算计也就可以进行下去了。 等刘一夫他们跟上了去赤蠃岛,届时黑脸,影中人就会随之而上,断其后路,抢走一切机缘好处,把这些黑脸急需渴望的大船也一一开走。 到时,笑到最后的是他,小丙。 找寻长生不老药,这是一件大事。 白王幕府一直是在做准备的。 只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少了一条能够抗击狂风大浪的大船。 现在大船有了,那还等什么? 虽然,这西斯廷人的大船和东岛普通的小船不一样,操作起来有些复杂,可仍然让东岛人摸清了使用方法。毕竟也有西极大船到过东岛的,东岛人自然对这样的船进行了摸底,甚至想过要夺取,但除了意外搁浅坏掉的,根本一无所获。 即便是那条搁浅的,东岛人也没有实力技术去修复这么一条大船。但,最起码的修修补补还是可以的,但不行航行,却也让东岛人掌握了一二操这种大船的心得体会。 现在一条西极最先进的大船有了。 你要说操作多好,不可能的。 但至少能够开着船走了。 不过这也就够了。 反正大人物们——包括了大筒木博子都不会上船的。 危险自有下面的人承担。 当然了,完不成任务,责任也是他们承担。 随即,这么一支二三百人的探险队伍也就出发了。 其中,担当探险主力的,是一群囚犯。 这是东岛抓捕的囚犯,一个个都不简单呢,是从无数囚犯中特选出来的刺头,他们基本大多都拥有杀人的狠和高超的艺。 不乏小偷小摸的,当然了,也有当大盗劫掠的。 这其中甚至还有隐者中的叛隐。 总之,不是普通囚犯,是那种能打的,生存力强的。 在囚犯的旁边,是幕府方面的看守官。 这些看守官是幕府方面招募的剑豪。 其中相当多的一部分是北派剑豪。 特别是北田一刀流这一派。 此一派中,原本多是干刽子手的工作。 讲究刀过头还在,只等人来摘。 这是说一刀砍过去,人头看上去好端端的在人脖子上,其实已经被砍断了,只要轻轻一摘,也就给提溜了下来。 派出了这么多高手,委实是非同小可。 在此船上,有一个人,是主负责官。 她是——释由真希。 释由真希在东岛幕府其实是不怎么得人心的。因为她——过往杀得人太多了。 当然,这个人,不是指普通人。 在东岛,普通商人,底层平民,一般的武士,那能算什么?啥也不算。 这个人指的是士人,公卿,贵族,豪门,守护官,一方大将。 杀这么多大人物,自然是结仇无数,很多人都恨不能把她给杀了。 正常情况下,她原本应该是——必死无疑的。 但有两个原因杀不了。 一个是白王。 这当然不是说白王有多贤明。 而是一种无语的昏庸。 当代,第十六代白王,以好色和昏庸为名,这是一件连底层平民都知道的事情。 白王一见被捕俘的释由真希,听说她是杀手,杀了很多权贵,直接反对。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这么卡哇伊的少女怎么可能是你们说的那样呢?就算真的是这样,抛开事实不谈,把这么一个女孩子逼上那样的路,难道那些人就没有一点过错吗?” 这——就是当代白王。 只因看到释由真希有一张清纯端正美貌如画的面孔,就立刻否决了她身上的罪名。 当然,也不能就此无缘无故的放了她。 白王大手一挥。 把人交给大筒木博子了。 有事没事,找大筒木博子。 她都会给你解决的。 当然,同样的道理。 这不是说大筒木博子有多大的官位,多了不起,让白王信任看重。而是一种习惯性的选择了。 只要有什么事是难以决定,不好处理,不好去做的事,找大筒木博子就一定没有问题。 大筒木博子,眼光,能力,手段,都非常高明。 她人虽然比较喜欢直来直去。 但这不是说她的能力不行。 而是她太行了,所以懒得在一些琐碎的事上花功夫。 有实力,实力高到离谱,那还要情商干什么? 释由真希落到了大筒木博子手上,就成了她掌中的一把刀,一把锋利的刀,专门去做一些别人不好做的事。 或者也是一些危险的事。 比如,这一次的事情。 只不过,这一次的事格外的凶险,大筒木博子莫非真的放心释由真希? 不怕她死在里面吗? 可惜。 太远了。 刘一夫无法去读取他们的记忆。 毕竟刘一夫可有追踪降术的,不需要靠得近才行,只老远的吊在释由真希船后就可以了。 这倒是让小丙公公十分紧张。 一直担心刘一夫他们没有跟上来。 风浪来了。 在赤蠃岛的周围,有一片风浪地段。 这里巨浪翻天,海浪骤起骤伏,普通船在这种风浪里,一不小心就会翻船,又或是被风浪撕扯,直接船体破碎。 此外,海中还有小虎鱼。 这是一种群体生存的食肉鱼,一个人掉海里,不要一息,就给吃成烂肉碎片了。 放一刻钟时间,连骨头都剩下不了多少了。 此外还有各种海蛇。 海中还有一个大家伙在兴风作浪。 走这一段海路,简直跟在生死边界来回跳舞一样惊险。 就有不少人掉海里——没了。 人一经掉下海,不论是站没站好滑下去的,还是给浪头拍下了船去,都一样,根本就没法救人。 也不需要救。 死定了。 好在。 船好。 毕竟是西极最先进最新式的大船,每一条都是远洋模式,在设计时就考虑到了面临巨大风浪的影响。 所以,在放下了帆后,人们顺着水流,硬是靠着划浆,勉强的撑了过来。 连小丙公公也感到自己有些失策。 黑脸他们,怕是不能跟上来了。 这么危险,他们那尽皆小船,怎么过得来呢?不,也有大船,黑脸手上不至于一条大船没有。但数量少到可怜,并且并不是有多好,根本占不了多少上风,优势不足啊,也不知会不会对计划有什么影响。 这样他们纵是能够过来,人数也形成不了优势。 失策了。 小丙暗叹。 这时,船已经到了岛上了。 这真是一座神奇的岛屿。 一上岸边,没几步,就见了草。按理说应该有一片沙滩地的,可这很短,直接就接触到了植被了,而且植物往里面走,是越来越茂密了。 树木,藤草,花朵,灌木丛——一层一层,一出一出,永远也看不到尽头。在这茂密的植物林中,根本就没有路,想走都不知道要怎么走,要往哪边走,该怎么下脚。 如果往里走,很容易,就会因为树林的茂密而迷路,甚至是和众人失去联络。 毕竟有太多植物在挡眼睛了。 你稍不留神,身前的人就不知道走到哪里去了。你想跟上去,但脚下没路,走你以为的路,结果却因为地形不得不更改,这么几下子,你就会和众人越行越远,直至跟不上,追不到,走丢了,走失了。 但是,在幕府看守们的刀下。 不甘愿的囚犯们仍然进去了。 虽然他们也不想进。 可他们知道。 如果不进。 看守官们真的会砍了他们。 在众多剑豪,和北田一刀流派的高手看守下,这些囚犯根本翻不了天。 他们唯一能走的,且也只能走入这丛林之中。 不是所有看守官都跟进去。 也有一部分被作为后备力量留下来。 其中一个看守官在地上刮着什么。 很快。 他说:“果然如此!” “什么?” 有另一个人来问。 “这个。” 这人把刀和地上的痕迹指给他看。那是一层红泥状的东西。 “这应该就是赤蠃虫了,所以当年才叫此岛为赤蠃岛。没想到曾经的传说故事竟然是真的。” “快除掉它,现在这些虫应该还在安睡着呢,别把它们惊醒了。” “放心,这里的植物,似乎就有镇压这些虫子的作用。只要这些植物在,这些虫就醒不过来的。” 旁边。 一个人说。 “真是一群傻大胆,根本不知道当年赤蠃之灾是何等样的恐怖。” 看着这些看守官,剑豪们的行为,一个黑袍女人忍不住地笑了起来。 释由真希抱着一把剑看她。 “你似乎想要行动,你不怕这岛上的危险吗?” 黑袍女人冷笑一下。 “长生不老药——每个人都想要的。” 她虽有异术傍身,可以长生不老,但终究是邪门歪道,倘若有更好的方法,她又为什么不去争取呢?使用邪门歪道的手法,不必说的,自然是有严重的后遗症。 一个不好。 假以时日。 她就不再是她,而是它了。 所以她用的长生术是有问题的。是一种把自己身体改造成一种器的方法。 在改造完成之前,她还是她。 能够享受足够长的生命。 但这种改造是不可逆的。 终有一日,她的改造会成功。 到时,就会有新生的意志来到她的这个躯壳之中了。至于她原本自己的意志,下场如何,还是不要去想不愉快的事了。 人嘛。 还是要想些高兴快乐的事。 干嘛要给自己找不自在呢。 “你想要长生不老药,你不怕岛上的诡异吗?” “哼哼,哈哈,诡异,我就是诡异,别说我不帮你,我让小白守护你,足够保护住你了。” 这个女人说完撩起袍角。 从袍子下一下钻出了一条黑玉如墨的二三丈的大蛇。 明明是条黑得发光的大黑蛇,却叫什么小白。 倒也是到一种恶趣味。 释由真希轻叹一声。 虽然事前大筒木博子说得好。 但那是她在之当面,这位自然是要给面子了。可离了大筒木博子,还指望这一位着名的黑巫女去老实听话吗? 毫无疑问,这位当初听话也是冲着长生不老来的。 正统的长生之法——难啊。 所以才学邪门的。 但邪门歪道的忌讳多啊。 所以又来求助于长生之药。 但是,那是好求的么! 纵然是诡异一般的黑巫女,想要在这座岛上全身而退,怕也是不那么容易。 却说。 黑巫女在丛林之中随意的奔行。 她一边走,一边在地上留下了一种淡淡的,几乎看不见的黏液。 这种黏液散发出一种动物的信息素。 所以黑巫女才能肆意在森林里奔行。 不是她胆子大,而是她已经留下了路标。万一真有不好的事情,她仍然可以顺来路退走。 不要以为她是莽撞,她是有准备的。 由于不用担心迷路,又是一个人,还有异术傍身,所以黑巫女奔行飞快,很快的她就到了森林深处了。 虽然,仍然是郁郁森森,一种植被茂密的模样,但有一种诡异的阴气在散发中。 黑巫女停步。 她感应到了危险。 大约是有人见她在森林里太过放肆所以忍不住要跳出来了。 这是一个——虫人。 拥有人类的头,但身体却是虫子。 长长的虫子。 大得超乎异常。 这是一种节肢多足虫子的身体。 无数的节肢脚在地上,在落叶上,在树枝上,发出了沙沙,沙沙的声音。 虽然是虫,且在地上爬行,但移动的速度却是飞快。 明明身体在前,但头颅已经不知何时探了过来,要给黑巫女一个甜蜜的吻。 黑巫女也不白给,她只是提裙一般的排撩起了黑色的袍子,从下面就自然钻出了一条条的大蛇,虽然比不上之前的那条二三丈的,但这里的每一条也都是一二丈长,绝对非小了。 正是这些蛇,和那个人脸长虫搅在了一起,发出了尖声的嘶叫之音。 “这是什么东西?” 口中说着话,黑巫女不敢大意,从袖袍子里取出了一件武器——一条黑色的长鞭。 一鞭抽了出去。 鞭中,隐藏的蛇卵被震出,从假死中清醒过来,一下子就活了过来,蛇卵在呼吸间就长大了起来,往人面虫游去。 一经咬住,它就变大。 转眼之间,这条人面长虫子的身上全都是细细的手指粗细的小蛇。 这些小蛇十分厉害,咬得人面虫在地上不停和翻滚。 黑巫女不由狞笑起来。 可是,这并非好事。 很快,又有东西来了。 一尊乌木的树人大踏着雄豪的步子走了出来。 这树人大约二三丈高,身上主要是树枝条干,没什么叶子。它一步就是一震,手拿一根好似它身体一部分的大棒。 对此黑巫女只能再次掀一下袍子了。 又有什么新的大蛇出来。 但,树人不只是一个,之后还有藤人,花人,而且空气之中,随着花人的出现,淡淡有了一种香甜气息。 这不是好事。 香气——有毒。 这玩意,能瞒住普通人,一般的人,甚至剑豪之类的高手。 但瞒不住精心擅长毒药的黑巫女。 她可是——小早川鲜见花呀。 第39章 进入深林 小早川鲜见花。 看她的名字,就可以知道了。 小早川系出名门。 这一家族擅长种花种药,还擅长养蜂。 不仅有自己的族产,更是因此赚了很多的钱,在东岛是不折不扣的豪门。要知道,东岛和中土不同,在中土,区区豪商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当官的说整你就能整你,你纵是有钱商人没有靠山也不过是一块权贵眼中的肉而已,但在东岛,豪商就是豪门,甚至能左右一国大名之兴衰,走到哪都得高看几眼,甚至可以蓄养武士私兵,要不她小早川鲜见花有那么狂么。 只是此女虽然拥有十分的美貌,甫一望之下,真可说是我见犹怜,让人忍不住想把她抱在怀里蹂躏一番,但她本性上却是个不折不扣的黑心大魔女。 曾因一己之私谋害了有女武神之称的女神官稻田伽子。 中土之人大约是不会明白稻田伽子的重要性。 东岛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武士! 原因就是想要讨伐那些吃人的妖邪,必须要用到这些武士。 没有武士顶在前面,神官神侍女巫女们的术法还。没施放出来,可能就被妖邪欺身到近前给杀了。 稻田伽子是少有能够一力独行的强者。 她曾经以一己之力搏杀了从四国出来的大妖。 这原本应该是一个前途无量的人。 她甚至有可能成为大筒木博子之下的第二人。 但却被小早川鲜见花给阴了。 这件事得罪了很多的上层权贵。 导致了现在的小早川鲜见花,是一个见不得光的人物,若非她至少还有实力,大筒木博子根本不会容她。毕竟,稻田伽子暂时被封印了,倘若再损失了小早川鲜见花,对于东岛的异能界来说,是一大损失。所以她一直想提升实力,纵不济也要活久一些。 面对眼前的一群怪物的围攻,小早川鲜见花有些力有不支了。这让她感到后悔,自己大意了,以为自己的实力可以横行于此岛,没想到终究还是独木难支。 电光石火间,她想到了——逃。 唰。 趁着自己身上中的毒性未烈起来,她用上了易形之异术。整个人往地上一扑,化身成了一条三四丈的大蛇,在地上飞一般的溜走。别说,这森林环境,人要行走于其间,往往是高一脚,低一脚,深一步,浅一步,有时想到达一个地方得左右的绕圈找下脚的地儿。 所以行动不便,移动缓慢。 但变化成了一条大蛇,在地上一溜嗖地就跑没影了。 这些树人,藤人,花人虽然攻击方式诡异,但说到速度就都不行了。 原本那个人面虫是可以的,但第一时间就被小早川鲜见花杀了。 要不然有它缠着,小早川鲜见花就没那么容易跑掉了。 一路飞回。 小早川鲜见花现回本体,惊魂犹定。 易形变化之术虽厉害,但也就是逃命用的,不能长久使用。 长久为之,会加快她本身的异化。 唰。 她一下子跃上了大船。 释由真希笑了一下。 “哦?回来了,有什么发现呀?不妨说来听听?” 小早川鲜见花是何等样人,自然不理会她言语中的揶揄,道:“以我的实力也吃了亏,你也要小心一些才是。” 说着话,她的脸上突然开了一朵小花。 但旋即,花开花谢,连根被排了出来,还有一些细小的孢子从她的皮肤之下被挤了出来。 这是——花人的手段。 不仅在空气中散播毒气,也在排放出寄生于人体血肉的孢子,这些孢子进入人体,会就成花钟,入肉生根,开枝散叶,生长出看似鲜艳的花朵,于无声息间把一个人给吞噬殆尽。 这一下,所有留守人员都紧张起来了。 剑豪们也都把剑在腰间扶正,摆出最好拔刀姿势。 不过这时,却有人发现,又有船来。 要知道,东岛这边是好不容易,在船上颠簸了好久,才过来的。但这三条船,却安安稳稳地过来了。 原因是这三条船并行,并且有一种长藤把三船都绑在一起,如此一来,船在风浪中也就稳固了许多。 只是这个法子纵然知道了也没用。 正常情况下,这么大的船,大海船啊,你就是用绳子也未必能绑紧缚牢,海水的腐蚀下,不管多好的绳子最终都会烂掉的。 可见对方用的藤条一定有古怪。 果不其然。 很快,藤条收束起来,消失不见了。 随之是三条大船径直开了过来。 有人认出来了。 “是中土人,是他们,他们一直跟着我们!” “果然,中土人心机太多,竟然打这种主意。” “不要怕,我们的实力不惧于他们!” 这些东岛人中多是武士剑豪,俱都是好勇斗狠的高手,虽然对中土一直心存忌惮,但也不至于弱了场。 发起狠来,这些人什么事都敢干。 当下,众武士们就列成了一队队。 北田一刀流的刽子手看护官们一伍,各大武馆流派的刽子手看护官一队,游勇的浪人剑豪又是一队。 这也是东岛武士阶层的主体队伍。毕竟和从前不同了,天下一统,不怎么打仗了,军功武士层越来越少了,甚至没落了。反而是操纵贱役的刽子手和看护官之类,反而有人在。 还有的就是在东岛江湖上杀出名堂的剑豪们。 不过,意想不到的战斗没有到来。 对方隔远下锚,放下了小船,只有三个人到了岸边。 和东岛这边隔了一段距离。 “不说两句么?” 余庆问。 刘一夫笑笑道:“说什么?走了,我们此行,办事即可,不要理会他们就行了,说不定他们会大大地松上一口气呢。” 果然,这些东岛人看刘一夫他们仅有三个人就上了岛,根本不理会他们,直接就往林子里去了,都有些恰柠檬。 心里头酸得了个不行。 很明显。 他们被无视了。 中土人根本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做出了尾行跟踪这样的事情,居然能装出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的样子,更是连句交待问候地话也没有,就这么大摇大摆的走了,简直是岂有此理! 八卡八嘎西! 这也太过于瞧不起人了。 “怎么这样!” “未免太过无礼了。” “岂有此理!” “这算什么?中土人不是一向自吹是礼仪之邦吗?结果,就这?” 正当东岛人在愤怒时,黑巫女小早川鲜见花说话了。 “无噜塞,都给我闭嘴!看不上我们这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难道你们想要上去杀了他们?” 这时,有一个人大聪明说话了。 “既然他们瞧不起我们,干脆就翻脸,我们去夺了他们的这几条船,让他们无船可用,到时他们的模样一定很难堪。而且我们东岛也可以多得几艘大船。事实上,方才我们的船在风浪中有些破损了呢,正好也可以多一些备选。” “说得好,说得太对了。” “让他们见识一下东岛人的刀剑!” “让他们知道我们的武勇!” “大人,让我们上吧!” 释由真希还没说话。 黑巫女小早川鲜见花就叫了起来:“上上上,上你个大西巴,你们这些人,一个个长头不长脑子,难道中土人是傻子,一点准备都没有就任由你们上吗?我不怕把话告诉你们……” 小早川鲜见花看向中土人的大船。 那三条船。 刚才她看得分明的。 船来之时尽皆被绑缚在一起。 每条船之间,都有一根细藤相联系着。 虽然现在收着了,但是,这船上——不简单! 是的。 刘一夫是什么人? 阴人老六。 不敢冒险的利己者。 正是他的算无遗策,才让当初的张小乙找他入伙。 张小乙做事,虽然胆大心细,却仍然有疏失之过,锦天也是一个细致之人,可也有意想不到的事。就算加上了刘一夫,三人也有初次下墓没有带工具的蠢事。 可即便如此,刘一夫也是锻炼出来了。 他不敢说真的就算无遗策,但不会犯小儿戏的错误。他既然走了,就不会不顾自己的身后之路。 是的。 在船上。 他留下了手段。 玉虎剑,神力驴,地龙藤。 尽皆被他遗之置于此。 谁若要上船使坏,必然要面临这三样。值此之时,这三样刘一夫精心培养下来的爱宠,可不是那么轻易就能对付得了的。 好在。 小早川鲜见花——看到了。 她修邪术,饲奉邪神。 虽然供伺邪神。 没有什么好下场。 但毫无疑问,即便如此也有很多人选择去供伺邪神,当然是有理由的,是有足够好处的。好处多到了,有些人,明知有害,也仍然会选择供伺邪神。 小早川鲜见花供伺八歧邪神,自然也有一些的好处,可以略微一借邪神的神力。 借助神力,她看到了。 看到了丝丝缕缕神力的加持于其上。 三个——怪物。 倒也不是说她小早川鲜见花怕了。但人之为人,不是牛,见红的就扑上去,而是知道要做什么,不做什么。有些事,纵然是能做,但若然是没有好处,那也不去做的。 释由真希道:“你好像知道些什么。” 小早川鲜见花哼了一声道:“我曾经和国崩玉子见了面,说了一些废话。她说她在中土遇到了几个狠人,其中一个大约是对她动了一丝杀心。所以她匆匆收了比留子就回来了……那个狠人,应该就是这一个了。” 东岛最出色的女人中,最为出色的一个自然是稻田伽子。 但这一个因为陷入了恋爱脑已经暂时出局了。 余下的人中,最强大的是大筒木博子。 但这一位吧,无论是实力还是能力,虽然出众,却没什么情商,不擅长交际。 剩下就是国崩玉子,此人朝三暮四,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也唯其如此,她的人缘最好,和谁都能说上话。 她既然能对着曾经的刘一夫吧哒吧哒吧地把小早川鲜见花和稻田伽子的事当个趣儿说了,也能在小早川鲜见花的面前说起刘一夫的故事。 所以。 小早川鲜见花知道,中土有一个快到顶点的降术师。 降术师。 没有什么的。 但一个修为达到了顶点的降术师,一个快要死掉的降术师,那是极其恐怖的。 特别是一个始终走在正确道路上的降术师。 东岛有很多神官,神侍女,甚至供伺邪神的人,这些人永远只是神之属者,最多也就是代行。 而降术师,最终是走到降神为己用的地步,最次也是最接近于神的。 此外,还有一点。 这个人,倒也不晃可以利用。 “真希,如果你想此行有所收获,最好就带人跟上他们,我们之中应该有隐者在的吧,如果是隐者,应该有追踪大师,可以跟上他们。” 隐者是东岛之上的一种特殊职业。 当年,东岛之上,诸多小国争战,为了适应战争,诸国采用了信息战,培养情报人员为己用。但情报业的发展实在是太难了,所以经常出现了一家多用。 这导致了隐者职业的发达。 但,没多久,天下平定了。 天下无战,这导致隐者的地位大大下降,原本还有一口干饭团吃的隐者,变得快连稀粥都要喝不起了。 甚至,一度的,白王幕府还想要铲除隐者。 原因是隐者追求力量有些的不择手段。 剑豪武者我们知道他们用刀剑杀人。 神官神侍女,还有那些秘术家族,我们知道他们使用的秘术神术有限制,并非无敌的。 唯有隐者,手段多样,奇诡无比,往往把你给杀了都让你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所以。 白王幕府起了忌惮之心。 当时。 白王决定——杀! 大军围攻隐者存在的歧雾山和雾隐山。 其中,一位隐者头领战死。 虽然他拥有一人灭一军的实力,一个人就斩杀了无数剑豪大将。但这终究只是人,一个人而已。过度的使用力量,这个人失明了,从而被剑圣上泉饭岗斩杀。 另一位隐者以放弃自己力量为代价,终于为隐者留下了一条根。这个人向白王证明了其对王的忠诚。 此后,隐者才算苟且的生存下来。 他们干得活多,吃的苦多,但不得不说他们也有其独到之处。 其中一样,就是情报的收集能力。 追踪之事,便在这情报收集能力之一。 只需要认一下脚印。 就能推测出这个人的身高大小。 凭借这技能,隐者一旦发现了一丝的蛛丝马迹,就能顺藤摸瓜。 不管是谁,都能给揪出来。 释由真希道:“有,二郎三郎。” 一个隐者跳了出来。 “属下在。” “你去带路吧。” 释由真希动心了。 倘若按原计划,要等一天左右时间,但释由真希不是一个能够耐得住性子的人,她决定跟上去看看,反正这是小早川鲜见花的意见。 这个小早川鲜见花——虽然人品值得质疑,但她的能力却还是可以信任的。 很快。 他们整备出了一支队伍,跟了上去。 速度慢是慢了一些,但有刘一夫他们在前面带路,安全性却是大增。 话不多说。 天黑了。 刘一夫几个人在前边走着。 说来奇怪,他们竟是没遇到什么。 余庆有些奇怪,不知怎么回事,每每灵觉感应到危险,却又发现危险随之消失。 他哪里知道,走在前面的,刘一夫,正在频频使用他的秘眼之术。 原本刘一夫就和锦天学了秘眼,但因为个人体质的不同缘故,这观云望气术差了一些手段,好在刘一夫又有了三花瞳秘眼。 他现在能够看到有形与无形之物。 看到生死幻变之气。 别的不说。 这趋吉避凶,还是能够做到一些的。 虽然,也只是做到一定程度而已。 第40章 找到浣娘了 天渐渐黑了。 即便是秘术之眼,所见也少了很多。 更不要说这秘眼之术也不能一直瞪着使用啊。 刘一夫毫不犹豫决定好生的休息一二。 他们撑起了一顶的帐篷。 刘一夫取出了一些食物,生了火,给食物加热。 啊,这是当然的。自打拥有空间能力,刘一夫总是会把东西准备得很齐。其中包括了诸多的食材。 在烧烤时,余庆忍不住问:“怎么样,公主情况如何了?” 他还真是一个情种。 以往,他每天晚上都能得窥一二公主的情况。 现在却不行了,不由心中稍急。 刘一夫怜悯的看了他一眼。 此时。 余庆的身上,黑气滚滚,死气浓郁。 如无意外,此人的死期将之至矣。 虽然刘一夫并不清楚他会因何而死,但接下来他的气运却是要跌停了。 当然了,这也不是绝对的。万事万物,都有一线生机,但是不是能够把握住这一线的生机,就要两说了。 不过,从目前看,余庆的生机不大。 “公主目前还没事,仍然能够再支撑一二月的时间,但是——你问题大了,如我所料不错的话,你的气运快到底了。” 刘一夫终究还是提醒了他一下。 余庆却是无所谓道:“我没事,只要公主没事,我纵是立刻死了也没关系的。” 刘一夫摇摇头。 毫无疑问,余庆显然没把刘一夫的话当真。 他继续烧烤。 不得不说,他这样一个聪明人,真的是做什么都出色。这烧烤小道,也是让他烧得热气聚涌,烟火飘香。 几种调味料下去,这味儿就起来了。 再刷上了一层酱油,味道也就越来越香醇,让人忍不住食指大动。 黑暗中,一个吞咽的声音。 “谁!” 刘一夫回头。 这是一个在黑暗的树林子里隐约模糊的人。大约是闻到了这里的香气,忍不住才发出了声音。 那人想跑。 不过,三丽动了。 她的那双大长腿不是白长的,更是修炼了晴空霹雳百裂脚,腿部的暴发力早已经到了一个恐怖的地步,脚在地上随意的那么一跺,就是一个坑,人也追了出去。 没一会儿,三丽就揪着一个人过来了。 “跑挺快的,不过还是没我快。” 这真是,三丽的速度硬是比这个人快出了几级,这才能硬生生把这人给抓回来,换了个人,差么点,搞不好就让其逃掉了。毕竟这林子太茂密了,只要差出三五步,就会被树木遮挡了眼睛,让其逃遁。 这一瞧。 是个漂亮姑娘。 只是她身上的衣服有些不合身,不像是按身材定做的,而是一种穿别人衣服的即视感,有些过于宽大,并且款式不一,西拼八凑的模样。 但这姑娘的小脸还是不错的,白白嫩嫩的,一双眼睛黑的发亮。 好生一个,水淋淋的姑娘。 这小姑娘还在挣扎,她手足乱挥,但三丽的手犹如钢筋铁铸一般,哪里是她能挣得脱的,不过,她在无意识中手那么乱挥的一抓,从三丽脸上把围口的围巾给扯下来了。 就着旁边的火光,她一眼看到,三丽的那张已经没有了遮拦的脸,特别的是那嘴,白森森没有唇皮包着的尖牙利齿,顿时忍不住啊啊的大叫起来。 “这丫头!” 三丽一手抓起围巾捂在了自己的脸上,手上弹出了刀刃。 她动怒了。 差点想出手杀了这个女孩。 余庆看那姑娘可怜的模样,有些于心不忍,道:“你把她吓坏了。” 有了余庆上前接过女孩,这小姑娘终于没那么大反应了。 她心中对这个高大魁梧的前龙骑禁卫有了一些好感。 毕竟这个人把她从那个可怕的女人手中救了下来。 真是太可怕了。 这个女人,怎么有那样一张脸,怎么长得那么可怕!同时她的灵觉告诉她,这个女人十分可怕,让她从心底里发出怵意。 余庆看这女孩战战兢兢的,有一丝的不落忍,就顺手把烧烤好了的肉串,给了这个女孩。 这小姑娘一见到这美食,顿时有些忍不住了,她的喉咙不住的上下蠕动,应该是想要拼命克制的,但终究还是没有忍受得住,她一把抓过,夸张的没有一丝少女仪态的讲究,啊呜一口就吞下去了,然后她嘎嘎的啃了起来,不消一会,就一嘴流油的把烤肉吃掉了。 “好厉害的胃口。” 三人皆惊。 刘一夫认真——看了一下这个少女,心里有底了。 原来如此。 是她啊。 “她是本地的人吗?” 三丽忍不住问。 这个少女,看她的样子,不像是这里的人,至少不是什么土着,没有穿什么树皮草裙。但说到她的衣物,也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七拼八凑,不像是正规缝制的,也不像是买的,倒像是在一堆衣服中胡乱捡的。 而且,有年头了。 即便看起来很小心了,也仍然有很多破旧烂边的地方。 可以知道。 这衣服她穿了很久。 “不是。” 刘一夫淡淡说。 “她是一个中土人。” “她为什么不说话,是被我方才的样子给吓到了吗?” “不是,而是她很久没有说话,已经有些淡忘说话的能力了,给她一点时间,让她恢复一下,也许要不了多久,她大约就能和我们说话了。毕竟她曾经是会说话的。” “什么?”余庆看刘一夫。 “你怎么知道?” “你在读心?!” 他的话让女孩听到了,她一下子跳了起来,躲到了余庆的身后。 刘一夫反而笑起来。 “看,她能听懂你说的话呢。” 余庆有些懵。 “所以你真的能够读人的心思?” “放心,”刘一夫收回目光:“我一般不会使用这种能力,也是挺费精神的。再说了,一个人的脑子里面,思绪念想,万万千千,可以说是不计其数,如果真陷入之于其中,那真的是会头疼死的,再说这人的脑子里,正常储存的都是一些垃圾思想,根本不值得一窥。只有极少数的思想念想才是值得需要的。所以,如非必要,我是不会胡乱看人的。” 余庆这才松了一口气。 他知道自己思绪也有杂乱的时候,不止一次他在梦中和永庆公主翻云覆雨,他可不想这看起来无聊的事被别人知道了。 三丽却道:“你看出来了,那她是什么人?” 刘一夫重新烧烤起来。 他一边涂抹调料一边道:“你们应该听说过的,她就是——浣娘。” 曾经有一个女孩,叫浣娘。 她出海找到了救命之药,此后,她带着救回来的一家人出海了,再也没有回来。很多人以为她成了仙,但不是,她只是一个幸运获得了长生之力的人而已。 “什么?她就是浣娘!” 二人皆惊。 没想到一直是听故事里的人,现在活生生站在这里,那按道理说她应该有几百岁了吧,至少二三百岁。但瞅她目前的模样儿,仍然只是一个少女模样,莫非这世上真的有长生不老之药吗? 余庆大喜。 他道:“你能读心,快点看看,她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有没有长生不老药,到底是不是蚕丛王给她的药。” 刘一夫摇摇头。 他也有些遗憾。 “她的脑子出了些问题,记忆存在缺失部分,只能记得一小部分,很大的地方都是断层,而且断层还很严重,我推测可能是有人对她用了手段,又或者这就是她能够长生的秘密。” 余庆大为扫兴。 “那她岂不是一点用处也没有?” “也不对,应该说她很有用呢。” “什么意思,话不要说半截子。” 刘一夫没理会余庆,而是对浣娘说道:“你一直在被追杀,所以追杀你的是什么人呢?又或者那不是追杀,而只是想把你带回去,那么问题又来了,是什么原因,不杀你而只是想把你带回去呢?” 浣娘不说话。 她不是不能说。 而是太久不说话,以至于暂时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但她仍然有思想,能在脑子里想的。不怕她不想,只要她一想,刘一夫就能看到。 “追杀她的是这座岛上的守护灵。这座岛——有古怪!” 刘一夫一下子看了出来。 毫无疑问。 当年,的确是有蚕丛王在的。这位蚕丛王享受着改良的长生之术,或者说是共生之术。通过此术,蚕丛王获得了新的生命形态,她成为了高等级的生命,并且能在自己的身体内诞生一种分泌物质。 生命之水。 等等。 不对。 倘若蚕丛王的新生命层次这么高,可以诞生生命之水,那么她会这么大方的随便赐予人吗? 人的慷慨大方是有限的。 真正的好东西,哪怕自己再多,也不会随便给予别人。就好像一些商人,宁可把自己生产过盛的商品给倒了,烧了,也不会白白的分给穷人。 生命之水这么珍贵的东西,没理由要白白送出去。 所以当时的蚕丛王绝对不可能是发好心。而是出于一种无奈才给予了生命之水。假设这生命之水真的是蚕丛王从自己身体里分泌出来的,那么一定有一个特殊的原因,和不得不这么做的理由。 想到这,刘一夫大约明白了一些。 他盯着浣娘。 “蚕丛王现在怎么回事,为什么放任你被追杀?” 这一问,他又从浣娘的脑子里看到了一些东西。 “原来如此。睡眠,不,应该说是长眠,或者说是冬眠性质的睡眠。” 蚕丛王使用一种秘术,共生之术,让自己与强大生命力的生命结合,形成新的生命形态,共生形态。 但是,人与强大生命生物是两个不同的生命。纵是一时的结合,长久下来也是会形成一种微妙影响的。 就像把一个人从穷苦之家一下子移动了一富豪之家,这一下子骤然巨变的生活环境毫无疑问会对人形成重要的影响。 居移气,养移体。 人自然而然会变化。 就好像一个人从男人的身体变成了女人的身体,那么这个人很有可能会因为身体的改变而渐渐改变了自己的性好。 一个人的变化尚且有这样的变化,更不要说一个人和另一种生物的结合形志变化。 一开始。 蚕丛王在抗拒,在顽强地坚持自己的自我意志。 这也是她愿意给予浣娘一份生命之水的原因。 她身边的人都死的死,异化的异化,已经不是正常真正的人类了。 所以她需要浣娘一家在自己身边,她需要一个参考物来维持自己的人性。 另外。 送出这一份的生命之水,这固然是对她本身的一种削弱。 但同样——也是帮助她自己维持自己的人性。 人性。 这是一种很珍贵的品性。 你可能不注意。 一个不好可能就流失掉了。 但它终究是存在的。 即便是一个罪大恶极的人,也有可能拥有人性。 但是——即便是有了浣娘,时长日久,蚕丛王仍然坚持不住了。她的意识受到了影响,被削弱,被磨灭,所以她需要陷入长眠来延缓精神上的损耗。 当蚕丛王睡过去时。 她的气息就弱下去了。 也就是说,她保护不了浣娘一家子了。 在蚕丛王睡过去后,浣娘一家就开始被诡异袭击。 到目前为止,浣娘已经只剩下她自己一个人了。她是凭借生命之水的力量才活到现在的,但这也只是让她活着,而不是让她变强,所以纵是一直活着,她也只能勉强在森林里逃生。甚至由于她身受蚕丛王的秘术,根本不可能离开此岛,一旦她离开蚕丛王一定距离,天知道她身上会发生什么。 “能找到蚕丛王吗?” “能,但我们先要解决这座岛上的守护者。” “守护者,就是这座岛上的诡异吗?” “是的,好像是一些植物化的人。” 刘一夫说着取出了一张纸,在纸上画了起来。 “应该是叫树人,花人,藤人这些的东西,原本是人,但不知怎么的现在成了这种怪物。” 同时。 在林中。 一堆火旁,黑巫女小早川鲜见花也是一样对旁边的人说道:“我怀疑我遇到的那些怪物是早期十二指王身边的一些护卫,他们应该是拥有大筒木血统的人,所以才会变成树人,藤人,花人这样的异常形态。” 昔年。 十二指王以一女子之身霸唱天下。 她成为东岛的王。 是大国主之后又一位完成统一的王。 甚至比大国主还要伟大。 大国主统一是因为他曾经娶了九夷女王和四国公主,在名义上统一。 而十二指王她是真正的完成了统一。 无数异能异士,强妖剑豪,围护在这位统一之王的左右。 纵然是强如大筒木一族,也只是她身边诸多的护卫一族而已。 只是这些强大的存在大多跟她到了此岛从而消失在了东岛的历史中。 现在,于此岛上发现了大筒木一族的血脉,倒也是不足为奇。只是奇怪的是,这些人是怎么异化成如此形态的。 第41章 蚕丛王的时间不多了 火光中。 余庆一边进食,一边思索方才刘一夫说的话,这是情报,重要的情报,是在关键时救命的情报。 唯一不解的是对其的理解。 “人,怎么会变成树人,藤人,花人的?这是怎么变的?” 刘一夫笑了笑。 他没说话,但原理他大约是能猜到的。 以武学来解释。 内力就有性质变化。 内力常行于阴脉,则内力阴之者重。常行于阳脉,则内力阳之者重。 而在人体,也是有五行之说的。这五行之力,是金木水火土,所以也有五脏器官与之相对应。 武功方面也有锐裂掌,金钟罩,隔山打牛劲,地震波动拳,炎阳掌,阴风掌,连波掌法等功夫。 这些——多是借助这五行属性变化生发之力。 将这一种性质以特殊方法放大。 当突破至极限时,就能得到变成树人,藤人,花人。 如此类推,不过如此而已。 甚至,他可以做出更深层次的推测。 根据已知推测未知。 当年。 赤蠃岛上有赤虫危机。 十二指王虽至暮年,仍然壮心不已,打算死了都要做一件大事,就是封印了此岛之上的赤蠃虫。 所以,十二指王来了,带着她的豪华天团部下们登之临岛,深入不毛,在最重要的一块风水地埋墓下葬。 事实上,这位十二指王推测恐怕也是大筒木一族的血脉,所以拥有极强的植物控制力量,她的力量之强大,甚至于直接影响到了这一整座的岛屿。 毫无疑问。 也影响了同样在这岛上的大筒木一族的族人。 那些树人,藤人,花人,应该是因此而异变的。毕竟,当十二指王死后,她是无法精细控制自己自身力量的。 整座岛都在她力量的影响下。 自然,也就把岛上的赤虫,尽数给镇压了。 只是,任十二指王怎么想也没想到。 若干年后,这里来了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蚕丛王。 蚕丛王虽然已经拥有了共生之术,可以长生。但这共生它毕竟不是永生。 长生,也并不是说不会老,不会死。 她仍然会老,仍然会死。 所以,她需要,尽可能的延长自己的死期。所以她不知怎么的来到了此岛。因为这里茂密的植被,导致了这里的生生自然之气比别的地方要丰盛许多。 这是十二指王力量的影响。 她虽死了,但她的力量这么多年了仍然在这座岛上徘徊不休。 只不过……虽然这力量很大,但终究也是有限的。 现在有一个人,蚕丛王,缩在这里,时时刻刻地在夺取这生生自然之气,自然也就让十二指王残存的意志不满。 这也导致了树人,藤人,花人对其的追杀。当然了,这个追杀是有讲究的。毕竟蚕丛王也是一方逆天级数的强者,特别是她还活着,而十二指王毕竟已经死了,所以十二指王的意志就让自己的人去袭击浣娘。 最了解你的人,不一定是你的朋友。 而更有可能是你的敌人。 十二指王想要除掉蚕丛王,自然也在暗中的观察它,想要了解它,终于知道了它的弱点。 那就是人性。 共生之术是一种异端邪术。 你在凝视深渊,深渊亦在凝视着你。 影响是双方的。 你影响了我,我也影响了你。 从前,第一个共生体圣蚕,它的心性平淡,比较顺从,那还好些,对蚕丛王的影响极低,甚至可以说几至于无。但蚕丛王估计最终仍然是换了海蚕,这海蚕的心性可和圣蚕是不一样的。看似柔弱的海蚕,其实心性十分简单暴力,奉行的是生存法则,为了活下去,什么都能做得出来,这也就导致了蚕丛王的心性不自然地被扭曲起来。 好在,蚕丛王终究是蚕丛王。大多数人在异变时并不觉得自己在变。 但蚕丛王却是发现了自己的异常状态。 所以才选择是入睡,用长眠来抵御自己精神状态的异常。 不过即便是如此,蚕丛王也坚持不了多久了,她的时间不多了。这是她选择长生之路时所没想到的,又或者是她想到了,但她却太过高估于自己的能力了。 很多事,往往当事人会想自己的话能够做到,但真的等事到临头了,才会发现原来这道题我不会做。 只是既然已经事到临头了,就算知道也晚了。大错既已铸成,一切无可挽回。 一夜无话了。 天亮了。 刘一夫让大家吃了一点东西,等众人吃喝完毕,然后说道:“你们小心一点,如果我所料无差,今天那些树人什么的可能会来袭击我们。” 浣娘猛一回头,深深的看着刘一夫。 刘一夫笑了笑。 他没说什么。 这不是他从浣娘脑子里看到的,而是他自己分析出来的。 他说着他的推测。 “这些怪物可能速度比较慢,所以它们发起袭击时会先在外面进行布置,并且它们大约只会在白天才会有所行动,而不是在晚上,我估计在晚上它们的实力会比较差。” 浣娘终于忍不住了。 她盯着刘一夫心想:“这个人是怎么会知道这些的?” “知道这些并不困难,有句话叫见微知着,观其一斑以窥全貌,通过已知的事,推测一下未知的东西,并无不可,只要你有足够的智慧,足够的经验即可。” 浣娘忍不住在心里面赞叹:“这个人好厉害。” 刘一夫看到她的心里话忍不住地哈哈大笑。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蚕丛王会多此一举选择了浣娘这样一个人的一家子了。这不仅是出于寂寞,维持人性,也是给自己找乐子。 这一切大概是一个巧合。 几百年前。 当时,大约是蚕丛王最盛之时。 完成了共生计划。 手下也有足够的部众。 整个人在这座岛上,暂时处于天下无敌之境。当时的她没有对手,连那些个植物人也都摄于她的气势而都藏着缩着。不敢冒头出来。 所以当时没有危机感的蚕丛王在意外遇到浣娘后忍不住想收下她给自己找个乐子。 同时,也是想解决一下自身的隐患。 给了浣娘一份,可能更多的生命之水的长生之药,让浣娘来到她这里。 最有趣的事这事儿还给办成了。 不过也对。 像浣娘这样天真无邪的称赞,的确是让人极为受用。 特别是,她的心灵仍然十分纯净。 是一个很特别的人才。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才呢? 举个例子。 你有一间房子,需要有人给你看房子。但你需要小心,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做看房子这份工作的。 有的人喜动,就喜欢到处跑,他能长时间待在屋子里看房子吗?有人喜欢乱碰乱动的,他给你看房子,会把你房子家具什么的摸玩一个遍。甚至无聊起来会跑外边玩,而根本不管这房子的安危。 更有甚者,明明是看房子,却跟在自己家一样,甚至会呼朋唤友在房子里聚会玩闹地,那像话吗? 但若是浣娘,她就合适。 她会安安静静的,老老实实的,不乱摸乱碰,长时间在屋子里,一直的等你回来。 她能够耐得住这份寂寞。 并且她还不觉得这是孤单寂寞,反而觉得这是一种安宁安静和安全。 安安静静的,岁月静好,难道不好么? 这就是浣娘这个小姑娘的心思。 太纯净了。 这么多年的岁月,也没有长出多少心眼子。 这让刘一夫也忍不住地对于她有了一些好感。 原本想随手在用完后杀掉也变成了能伸一把手就伸一把手,如果可以就顺手把她保全下来。 天亮,雾气渐渐散尽了。 忽然,浣娘惊叫了起来。 她失去说话能力,并不是不能说话。 这一番的情急,终于是让她说了话。 她的声音生疏,结巴。 但的确是说了出来。 “来了,来了,它们,来了……” 毫无疑问,是追杀者。 那些树人,藤人,花人。这些怪物,三人结伴出现。它们的攻击也是组合成的,相互有着默契的配合。 在这三人之中,树人负责大力输出的主攻,也包括了一部分防御。 藤人负责侧边袭扰,限制敌人的活动。 甚至是防止敌人逃跑掉。 还有花人,它永远站在最后位置,但其出手无比的阴损,不住的放毒,放孢子。 很多时候,敌人根本不是被树人,藤人击倒的,而是中了花人的暗算才倒下去的。 这三人是经久考验的组合配合。 但。 这一回。 它们却是遇上了对手。 它们不知道,在它们出手前,刘一夫早已经让余庆做准备了。 余庆手握剑柄,在暗中是蓄力已久。 现在的他。 神完气足。 不要刘一夫说话。 他自己就动了。 一步蹬踏。 人已经瞬间到了树人的身前。 要不说树人慢呐,这还没反应,等它反应呢,余庆早已经规规矩矩把姿势做足了,他心平气和,稳定有力的拔剑,挥剑。 这一刻,他仿佛重新领悟了神剑斩的奥义,无数挂碍,无尽烦恼,至少于这一刻,于此之一剑中,一切皆无。 这是万物无忧终结之斩。 一剑下去。 咔嚓! 大树倾倒。 树人的身体一下子就一分为二。 其实树人的身体极其坚韧,普通刀剑砍上去,最多也就蹭点儿子树皮,还会被反震回去一部分力气,有些人可能会因此震破虎口。 不是橡胶,却比橡胶还要坚,还要硬,还要韧。 所以说它的防御力是相当恐怖的。 但偏偏它遇上了无物不破,无物不斩,夫为神剑的神剑斩。 神剑斩,蓄力越久,发力越猛。 余庆这一剑,连妖邪都尽可斩得,更不要说这一个树人而已了。还是让他摆正姿势完美发力的一记斩击。 大树倾倒。 这树人仍然难以置信。 竟然发生了这种事。 但战斗没有停息。 还有藤人和花人。 刘一夫拔出了腾蛟剑。 他手持剑柄,在手中一连抡挽了三个剑花,突然长剑脱手,剑在空中旋转。 刘一夫伸出一根食指,于剑柄部位神妙地一点。 长剑嗡嗡一颤,飞了出去。 这是燕燕于飞。 离手剑的方法。 飞舞的长剑像一道剑轮,绕着藤人飞了一圈,就把这个藤条人给切得成碎块儿了。 还有花人。 这是三丽上前。 她抬腿出脚。 如暴雨梨花一般,于刹那间就把花人整个给踢得散碎了。 虽然,花人在放剧毒,甚至也释放出了孢子。但这些对于三丽来说根本无济于事。 因为三丽修的是秽气,最具有污染性质了,这秽气又是修炼谷神经的副产品,天生具有抗毒性。 区区素素,又能奈何得了她分毫。 即便是孢子,在秽气的影响下,也逐一失去活性,就像沙子撒在人身上,可以说毫无用处。 从某种意义上说,三丽才是可以一直在此岛上生活的人。 这一切很快也就结束了。 浣娘在一旁……忍不住,啊啊啊地惊讶得张不开嘴。 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么厉害的植物人三人组,在这几个人面前,竟然一个照面就全完了。当然,这不是说植物人就没了,但这显示出此之三人的厉害。 她小觑了这三个人。 一直的,她都没有反抗。 这三个人带着她,她也就跟着。 虽然她内心善良,但也没和这三个人亲密到哪里去。倘若这三个人真的要去自寻死路,她也只能暗道一声自求多福,你们自己寻的死路,纵是死了也怨不得旁人。 没错。 是的。 她大约能够猜出来。 这三个人,知道自己的名字,很可能是像自己从前一样,想要寻神药,或者说——长生之药。 这她从前是不担心的。 因为从前也有很多这样的人。 这些人来到了岛人,想要所求非有。 就是想尽办法地想要得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结果呢? 那些人。 大多化为了一棵树,一条藤,一丛花,甚至一块草团子什么的。 总之就不是一个人了。 都不需要蚕丛王出手,他们就被植物人们给解决掉了。 当然,也有漏网之鱼。 这世上总有一些特殊的人。 这些人穷尽心力,终于的,找到了蚕丛王仙女娘娘。 但那又如何? 漫长的时间过去了。 昔年,蚕丛王的自己人已经完了,死光死尽死完了,全都消失了。 可这并不意味着蚕丛王就好对付。 事实上,所有人的死,大多都是成全了蚕丛王。 以众人之牺牲,成就蚕丛王一个人。 强大的蚕丛王,过去也许未必强大。 但现在的蚕丛王,绝对强大! 靠近蚕丛王的人,只要不是自己,全都被蚕丛王吃掉了。 当然,此吃非彼吃,不是血肉模糊的那种吃,而是一种高雅至极的吃法。 浣娘并不觉得这种所谓的吃有多残忍。 反而这里面有一种极其高大上的高雅。 原本。 她以为。 这些人最终的结果也是一样的。 你们不是要找蚕丛王么。 去吧。 最终也是一样的。 你们是在自寻死路。 可看到这三个人方才的出手,她的心中首次生出了惊惧之情。她感到,这三个人很有可能会伤害到蚕丛王仙女娘娘。 不可以,绝对不可以。 她怕了。 怕到,脚下打顿儿,停步不动。 不敢再走了。 这时,三个人回来了。 刘一夫看她。 眼中散发淡淡的笑意。 “怎么了,跟上,我们继续走啊?” “怎么回事?” 余庆搁旁边问。 刘一夫笑了一下。 “她现在大约是怕了,原先她觉得就算我们找到了蚕丛王,也大概率是送死,所以她无所谓的跟我们走。可能期望蚕丛王到时把我们都给收拾了。但刚才我们的表现有些吓到她了,所以她在担心会伤害到蚕丛王,不敢再走了。” 说到这,刘一夫回看她。 “我说的对吗?” 浣娘忍不住,一下子打了个哆嗦。 她吓得一腚坐在地上,不敢动了。 第42章 激斗蚕丛王 看到了浣娘的恐惧之色,想到她方才的那些心思,余庆有些怒了。 他上前一步威逼道:“你不会以为,到了这一步,你不跟我们走我们就找不到蚕丛王的地方了吗?” 浣娘不住摇头,泪水开始流了出来。 她是一个单纯的人,即使拥有了这么多年的寿命,也不改她对蚕丛王帮她的恩情。在她心中蚕丛王是一个好人,而并不是所谓的仙女娘娘,所以反而更让她感恩挂念。这让她如何能够生出背叛蚕丛王的心思呢? 余庆有些无奈了,他拔剑,想做一些自己平时不屑为之的事,这都是为了救治公主呀,但动手前,他到底知事,去看了下刘一夫,打算听他的意见。 余庆问:“她还有用没用,不行就杀了她吧。” 余庆是对此女心生过一丝同情,这是缘于他的善良。 但是这绝对不是说,他就对此女下不了手。为了救活永庆公主,他现在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甚至于,他连自己的这一条命——也都可以不要。 浣娘泪眼直流。 她知道自己本领低微,除了这么多年锻炼出来的隐藏能力,根本没什么本事,现在的情况下,她根本跑不了,干脆双眼紧闭,直接等死了。长生,她吃了长生药,那是蚕丛王的生命之水。但即便如此,她也并不觉得有多幸福快乐,经历这些年,她的家人逐一离去,仅剩下了自己一个人的寂寞孤苦,时刻担心被那些个植物人追杀的提心吊胆,让她觉得倘若就是这么死了,那也没什么。 余庆手捏剑柄,心中不住地犹豫。 他看刘一夫,等他说话。 刘一夫略一思索,就挥挥手,道:“不用杀她,我和她说话。” 余庆这才趁势收剑。 他真心不想滥杀无辜。 刘一夫回看浣娘。 他一步步地走过来,直至,最后一步,脚掌踏落在此女面前。 无形而为之的压迫力让浣娘忍不住又张开了眼睛。 虽没有刀剑相逼,但她内心中的紧张情绪却仍然存在,心弦紧绷,内心受到了极大的压迫。 她感觉,面前的这个人,给予她和蚕丛王仙女娘娘一样的感觉。 那是强大,强大至无法抵抗的强大。 刘一夫笑了笑,说道:“其实你自己也清楚的吧,你的主人,蚕丛王——她的时间不多了。” 浣娘身子一颤。 刘一夫太恐怖了,第一句话,一语就说中了她内心最关心的问题。 那就是蚕丛王现在的状况。 一开始,蚕丛王用圣蚕和自己共生。 不得不说,圣蚕很好,很配合。 这让蚕丛王觉得这是一条正确的路,她的道路是正确的,自己这么做的确是可以获得更为悠长的生命。 但问题在于——即便是圣蚕,生命力也是有限的。 虽然可以让她长生,但在蚕丛王看来,区区多活一二百年,这时间也太短了,这不是她想要的。她想要的是更长,更久远,是千年,乃至万年的长寿生命。在一位西极智者的帮助提醒下,她决定出海,寻找那位智者口中说的——生命力恐怖的海蚕。 海蚕的生命力有多强大? 它能在遇到危险时把整个内脏都吐出去当诱饵,然后再生出来新的内脏,比起那些断尾求生的动物强出了不知多少倍。 区区一条尾巴。 那能和内脏相比吗? 不仅止于此。 即便这海蚕被乱刃分尸,每一块肉片也能够重新再生,形成新生的海蚕。它的再生能力就强到了这种地步。 简直堪称恐怖! 若非如此,它也不可能承担海中很多巨怪的食物一职。 就是因为它的这种特性,让深海中的巨怪们永远不用担心食物问题,陆地才会如此平静吧。 就是这样。 蚕丛王还在海中进行优中选优,选了一条她看得上的海蚕,在将之收服之后,经过术法驯化,感觉没问题了,终于将之与自己达成了共生。 这一下子,就让蚕丛王拥有了极其漫长的生命。她的生命力一下澎湃地增至到一个恐怖的地步。 但这不会是好事。 就像一个普通平凡的人,一下子突然有一大笔财产。 那么,他的未来会怎么样? 极少概率,他会富贵一生。 一定概率,他会平庸一生。 极大概率,他会把钱莫名其妙的花光,重新回归于他原本的阶层。 因为轻易得来的钱财,往往花起来不那么慎重。 随意的大手大脚,就是在不知哪一天,把钱给花得差不多了。 力量也是一样。 突然拥有了强大的生命力,这一定就是好事吗?不是的。蚕丛王受到了海蚕的意志影响。哪怕她原本已经抹除了海蚕的意识。但海蚕的生命力太强了,它的身体中的活性可以让它重新诞生出新的意志。 这意志无时无刻不在影响蚕丛王。 就像是有人在耳边无时无刻的在低语。 倘若你因此承受不住了,想要睡过去逃避这种声音骚扰,那就将失去对自己身体的主控权,再想拿回来就。千难万难,反过来要等别人累了睡去你才能拿回身体。 就像那话说的。 我上到了二楼,那里有一个人,我很不喜欢他,我想要让他消失。 所以,不能睡,不能避,你只能强打精神这么一直的忍着。 一开始时,蚕丛王还能隐忍。 但渐渐的,她快忍不住了。 人力有尽时。 一个人一直不睡觉,能行吗? 所以。 她选择排出一部分生命力。 就像海蚕拥有的碎体重生之力一样。 这是一种时刻忍不住会把自己的一部分抛出去的冲动。 蚕丛王不可能把自己分出去。 所以她的选择是提取出一部分生命力形成了生命之水。 相当于一个人困极了,就给自己一刀,疼是疼了点,也放了血,但至少这痛苦能暂时驱散些睡意。 哪怕,这其实是在饮鸠止渴。 但是——排出了生命之水,又让她感受到了虚弱,于是她会在意识不在状态时攻击其余生命,把别人的生命汲取掉。 这种吞吐,就是她被影响的证明。 一开始,也仅仅只是如此而已。 但随着时间的变化,她开始渐渐失智。 她的记忆开始退化。 她也快越来越多的记不住从前的东西事物。 最终,她选择了通过睡眠,来缓和自己身上的症状。 但是,这终究只是缓兵之计,根本不足以解决实质问题。 甚至,因为沉睡,她的身体在进一步的异化中。 浣娘仍然无法说话。 她现在仅剩下一样东西了。 坚持。 但刘一夫把她丢给了三丽,自己在后面指方向。 在三丽手中,浣娘不敢乱动了。 可能是初次的那一面,浣娘对于三丽有着深深的恐惧。 在三丽的手上,她可老实了。 但她内心愁苦一片。 她知道,虽然她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人始终走在正确的路上,一直没有迷失方向。就连她自己,有时也会走错,需要反复印证方向,才能想起正确的路。 正是走在这条路上,她的心一直紧紧绷着。忍不住她想到时该怎么办,但这种事不管怎么想都是一脑门子浆糊。 途中,毫无疑问,有植物人在挡路。 甚至还有很多的人面虫。 这种人面虫子相当的多,长一张人的脸却有类似蜈蚣的身体,移动起来倒是非常的快。这些人,就是曾经蚕丛王的部下。 蚕丛王带至于此岛上的人很多。 虽然说有相当一部分是被她自己吸收掉了,但仍然还有一部分。这些人就惨了,被植物人收服了,成为了植物人的走狗。 因为植物人们看中了人面虫的快速移动能力。 可怜这些昔日的蚕丛王旧属现在成了植物人控制下的狗腿子。 好在有三丽。 她的速度是能跟上这些人面虫的。 往往一上来就是暴踩暴踢。 这一双大长腿真没白长。 而那晴空霹雳百裂脚的功夫也是真没白练。对于腿部功夫的增益实在是太强了。 更不要说,三丽穿的是特制的鞋。 这鞋有一定的高跟,整个鞋底和鞋头都是高品制的精钢所铸,坚固非凡,穿在脚上犹如给双拳戴上了铁拳套的指虎。 这种装备让一直显得沉默不起眼的三丽开始了大暴走。她的身影随处可见,往往咻一声她就飞出去动手了,一脚就把才冒头的人面虫给踏在地上跺死了,又或是直接把其头壳子给踩暴了,或是连环出脚,把人面虫的身体给踢成数块,再从中找到头部,一脚下去直接干暴。 有了她。 看似弱小,其实麻烦的人面虫就不是问题了。 然后是树人。 不要小看树人。 虽然它们每一次出现都是被秒杀的。 但那是因为出手的人是余庆。 用的招是神剑斩。 加上刘一夫节奏控制的好。 往往一感应到不对,刘一夫就会要求大家停下来,甚至后退着走,就是让余庆有时间开始蓄力。 有足够的时间,神剑斩的蓄力也就不再是对身体的压迫了。 可以接二连三的施展了。 神剑斩有两个弊端。 一是蓄力需要时间,时间越是充沛,神剑斩的威力也就越发的强大。 二是不能快速连续的使用神剑斩。每用过一次后,是需要时间来缓冲一下的,缓口气,让身体筋骨跟着缓和过来。 有了刘一夫把控节奏。 那么余庆就可以从容有余的使用神剑斩了。 而他只消一用上这神剑斩,立刻就能把树人秒杀地给斩于剑下。 没有了树人在前吸引攻击的防御力,剩下的藤人和花人就很容易被攻击杀掉了。 藤人要麻烦一点,需要刘一夫的出手,他手一挥,长剑便像飞鸟振翅一般飞出去,只是刹那间,藤人就被他的腾蛟剑削成了碎藤了。 三丽更是时而在左,时而在右,时而往前,时而在掩体之后。 于她的双足下,是一片片残花败片。 花人,阴人是一流的,但杠正面,那它就成了笑话。 当一个不怕毒,不惧污染异化的人出现于此,那她就是一切的克星。 经过了一天半的路。 他们路过一条山陇,一条溪水,来到了一座充满鲜花的谷地之中。这里灌木丛生,荆棘满布,地上——却开满了鲜花。 如果单止是看上去,会让人以为是神仙所在,此地之景色实在是太美妙了,太好看了。连空气里也是满满的怡人清香。 连余庆都为之一震。 没想到在这山里还有这样的地方,说声宛如仙境,也丝毫不为过的。 地上的花也是柔顺娇美,一朵朵的鲜艳异常。 山谷上,仿佛时刻悬挂一道的彩虹。 可是,这一切只是表面的美好。 看看浣娘,走路都要挑地方。 三丽若有所思,忽然伸脚在地上一蹭,鲜花与表层的泥土被擦去,露出了里面隐藏的,腐烂的人类尸骨。这里那么多鲜花,更多的植被,看起来更为茂密的花草——其实都是被不知多少人的尸骨滋养起来的。 曾经,这里有很多人,但那些人都——死了。 他们死后,其尸骨,滋养得此地的鲜花绿草更为的茂盛。 这里看起来的宛如仙境,全是建立在累累白骨之上的。 刘一夫一纵跃起。 他在一株树上,举目四望,最终看向了一个地方。那里阴云滚滚,和这边阳光普照形成了两个世界。 刘一夫心中知道。 倘若说此地为这座岛上的极阳之处,那么那里大约就是岛上的极阴之所,如果不出意料之外,当年的十二指王,就是把自己的墓立之于那里的。 她应该是借助这个两极之阵,把自己身上的特性散布到了这整座全岛。 因为十二指王之死。 所以此地反而成为了岛上生气之所。 蚕丛王就是据之于此的。 刘一夫至此,他都不说话,只是略微的释放了一丝气机。 那是。 神的气机。 果然,因为这个,蚕丛王真的被惊动醒来了。她虽然在睡眠,并且一睡起来会睡得十分严重。可仍然被神之气机给吸引到了。 蚕丛王破开了一道花墙,跳了出来。 蚕丛王。 果然一如从前年轻模样,可以说肤白,貌美,整个一张脸充满了一种独特的气质。 高贵,神秘,就那种高高在上的气质。 哪怕,她的身子是丑陋的海蚕之躯。 灰褐色的躯体,拖着一层层,一圈圈的肥肉。得亏是这躯体比较的长,不然就更没法儿看了。 这就是蚕丛王。 曾经月族中兴之主。 又被称为月族最后一个王。 她的身上,仍然是料子极好的月布。 但此刻这不沾染脏渍的月布不仅有了灰褐色的痕迹描边,更是已经破烂的一条条一缕缕。 丝丝缕缕的布条拖在地上。 倒是她的头发仍然黑得发亮。 蚕丛王张嘴。 她努力想要说话,但仿佛出了什么问题,她说不出来,只在她的喉咙中发出了咯咯嘎嘎的声音。 “娘娘——你……还清醒……么?” 倒是浣娘,搁这时恢复了一些,终于发出了声音。 蚕丛王的头猛地一顿,然后甩了甩,这才恢复几分意识。 “是……浣娘。还好,还有你,不过,也,只有你了。” 她说话很艰难。 嗓子眼里仿佛有什么堵着一样。 但,旋即。 她看向了刘一夫他们。 眼中,渐渐,充满了一道道血丝。 “外人——杀!” 她的身上渐渐散发出一丝血煞之气。 空气中,忽然多出了丝丝缕缕的东西。 浣娘一下子跳起来,躲了起来。 她知道,蚕丛王——又要失控了。 她只要一发功,一失控,这空气中就会有这种如丝一样的东西。这是内力拟态化的产物。当然了,这需要极高品质的内功,才能完成拟态。 “小心了,这娘们很厉害的。” 刘一夫懒散地说。 唰。 就这一句话,便激怒了蚕丛王。她双手在地上,猛地便扑了过来。刘一夫毫不犹豫一剑刺了过去。 长剑刺入到了蚕丛王的身体里。 她伸手抓住了利剑。 从她手上,一条条一道道一层层的丝缕出现,很快的就把自己的身体给包围起来了,形成了一个大大的茧蛹。 同时,这些丝线也把刘一夫的长剑给黏住了。 要知道,这是刘一夫的剑,是一把神兵利器的腾蛟剑啊。如此至为锋利的剑器,却被这种拟态的丝线给黏住了。 “嗯?小瞧了她呢,这娘们还有这么一手啊。” 虽是如此,但刘一夫一点也不惊急。 他手持剑柄,轻轻一颤。 剑技。 击其一点以及其余。 发动。 嘭! 强劲的内力震荡下,丝茧被强行震开了一道口子。 在里面,原本一头黑发的蚕丛王已经是一头如雪般的白发了。 轰。 蚕丛王不像刘一夫,拥有极其高超的武功剑技。但她拥有足够的本钱硬莽。 一团团高度凝聚的功力轰了过来。 连地下的尸骨都被震了出来。 唰。 余庆来了。 一剑斩出。 神剑斩。 嚓。 蚕丛王身后拖着的肥大躯体被此招一剑两段。 但是没用。 蚕丛王回身一巴掌就把余庆击飞了。 身体被斩断,好似对她没有一丁点的影响。她仍然能跑能动,仍然能够挥掌出招。 只是一招。 余庆就被重创了。 第43章 最后的降术神通 此时的蚕丛王陷入了狂暴模式。 漫长的生命,充沛的生命力,让她的内力积累到了一个——极其浑厚高深。 所以她可以在暴走之后直接开启肆无忌惮的狂轰滥炸模式。内力更是像不要钱一样的使用。 得亏三丽跳了出来。 她一脚霹雳连环的暴踢,这才让蚕丛王漫无边际的攻势稍止一下。 可很快,暴发下的三丽就有些坚持不住了。要知道,三丽武功的品级是高,也是厉害,但是她自己习武的时间实在是太过短浅了。 所以爆发后倘若不能够迅速杀敌制胜,那就会陷入后继乏力了的窘迫境地了。 终于,刘一夫出手。 但此时的他并非巅峰。 巅峰状态的刘一夫有多强? 金鼎神功,加豹胎易筋发劲秘术。 配合秘剑技,击其一点以及其余。 当年蚕龙大妖什么的都能照样一剑给斩杀掉。 强得就是一个离谱。 但是,那是曾经,是从前。 那种攻击太过消耗他的本源了。 亢而不可盈久也。 现在,本源亏空的他,内力品质已经大大下降了一个台阶,且内功也只及从前的七八分而已。 就像一个健康的人一下子得了重病,自然是和健康时的自己是两个状态。 不可同日而语。 这时的他,出手威力,有些软绵绵的没有力量。 说白了就是后劲乏力。 自然的,也就奈何不了现在的这个蚕丛王了。 这时,余庆又站了起来。 他是真拼了。 原本重伤之体的他对自己用了一连串封血截穴手法,刺激了他的自身潜力,一股涓线热流布满了他的全身。在短时间里,他就恢复过来。手持神剑,挥剑斩击,只是瞬时之间,就把蚕丛王的末尾之躯给斩成了一截截的。 眼看蚕丛王长长的身体被斩处个了七零八落,但刘一夫心中殊无喜意。 这蚕丛王,也太好砍了吧。 她倘若是能这么随便砍就拿下的,那这便宜能轮到自己吗?事出反常必有妖。 这里面——一定有特别的缘故。 果然。 很快,刘一夫就发现了不对。 只见一只蚕丛王攻击刘一夫,这个蚕丛王应该是真的,也即是主体,但是呢,却又有其余二三个蚕丛王的分体跑去去攻击余庆和三丽。 不要说的。 这是蚕丛王强大的生命力,在被斩成两截后,重新生出的新身体。但是刘一夫很明白那是暂时的,一切仍然受到自己面前这个蚕丛王的控制。 换句话说,蚕丛王此刻就像真正的海蚕一样,纵是被片出去一块肉,也能够在上面重新生成出来一个新生的蚕丛王分体。 但所有蚕丛王的分体都受到这个主体的控制。 当然,这种控制可能有些的粗糙,不太精细,不能进行精准精确的控制。 但那也是足够了,至少能够分清敌我。 刘一夫发现,所有的蚕丛王都只是在攻击自己,而没有一个去攻击浣娘。 于是他身形一动,施展了轻功来到了三丽与余庆的身边。 “帮我顶住。” 三丽立刻吞下一枚丹药恢复功力。 余庆也勉强支撑起来身子。 “你有招快点使,我们未必能坚持许久的。”余庆说的是真心话,他是激发潜能出手的,事后要元气大伤,且此种情况是不可能持久为之的。 刘一夫道:“放心,要不了许久的。” 他说着依靠二人保护,先自个儿的坐了下来。 好在这时蚕丛王虽然已经变得成了数个蚕丛王,可这一分开来,力量也跟着弱了下来,倒是教三丽和余庆勉强支撑住了。 虽然是十分勉强,是摇摇欲坠。 但到底仍是撑下来。 但这并非好事。 永远不要低估一位曾经辉煌过的王者。 蚕丛王的才能绝对不容置疑。 她的确是了不起的强大的王。 不止是从前,现在亦如是。 这样的她,又怎么可能技止之于此耳? 哪怕她的情况很复杂,但她此刻的战力是真实不虚的。 在空中,一层由丝交错结成的云层已经渐渐成型了。丝云一般的网,一经结成,最终——将是要落下来的。 这是蚕丛王暗藏的小招数。 毫无疑问。 完整体的蚕丛王最强,她的一身内力奔腾若海,像狂风大雨巨浪冰雹一样的天灾般降临,让人根本就无丝毫还手之力的挡无可挡。 整个人犹如风中的落叶,被左右摇摆的不能自已。 但把蚕丛王打碎了,从一个完整体变成了多个分体,看似是让蚕丛王变得弱了,其实她是在另一种程度的变强。 原本,一个蚕丛王很难对自己的力量进行精确控制。 使用力量的方法过于粗疏狂放,只能简单分个黑白敌我或狂轰滥炸,而无法精准精确的进行针对打击。 但当她从一个变成了数个,就会拥有多个头脑,可以组合配合,发挥出原本没有的精确起来的力量。比如此时,她正编织了一张弥罗的巨大丝网,时刻准备落下来。 现在,如云一样的丝,像雨一样的落了下来。 这丝丝缕缕,缕缕丝丝,条条绦绦的垂落下来,很快就让三丽,余庆身上披了一层的丝。他们顿时发现内力运行受阻,体力消耗增多,甚至是连呼吸也渐渐不畅起来。 “不好,我们要撑不住了。” 三丽一个回头,正想问接下来该要怎么办时,却目睹惊人一幕。 刘一夫手持腾蛟剑,手在剑柄上一拍。 长剑一转。 却是围了刘一夫自己的脖子转了一圈。 这是——自尽! “不要——!!!” 三丽大叫。 但她这么的一急促,反而是呼吸气短,率先倒了下去。 随后是余庆。 他也是真的支持不住了。 没人看到,在刘一夫的脖颈上,出现了一条红线。或者说,是红痕。 虽然是自己切了自己的脖子,但诡异的是并没有流出什么血。只有一抹细细的红线在他的脖颈之上。 出来了,出来了。 时至于此。 及至于此。 终至于此。 此时此刻。 一个人,一生的路,终有要走到了尽头的时候。 刘一夫在此时,终于用上了,一个降术师,这一脉的至高奥义——降头术。 降头术,也叫飞头术,亦或飞降术。 此之一术,源出自于上古一位神仙中的人物。此人封的神号乃是——北海将军。 虽然看起来这神位浅薄可怜。 但这位北海将军终究也是一位少有的,秉持——天地之机一线矣,我愿为牵之的大英雄,大豪杰。 事实上,说来可笑。 北海将军的原身,乃是一个大妖。 此之一妖虽则为妖,却通犀灵性,稍有一些修为就忍不住寻仙问道,终于是拜入了三大仙门之一的福生无量道祖门下。 不过,在此之道门,北海将军因为其原本的妖身,是不得道门所宠的。所传以的神通术法,也大多不堪。尽皆是低级的小术法而已,虽也称得上是神通,却不是不实用就是不太强。但即便于此,他仍然勤奋刻苦,努力练习,终于,把一门区区普通无比,堪称玩笑游戏也似的飞头术练出了花来,以此术参悟出不死之秘。 此后,这位背叛了福生之门,拜入了缘生之门,投入到了缘生无量道祖的门下。 后来,缘生无量之门被福生无量和道生无量两大道祖,加释门二友这四大顶级大佬围攻,独木难支下终于是落败了。 毫无疑问,缘生无量派既然败了,投入其门下的北海将军自然也落不了好。 但那又如何。 当时的仙神忽然发现了一件事。 这个实力低微,区区小小的一个小仙。 北海将军。 竟然杀之不死? 或者说怎么杀也杀不死。 这正是——一颗飞头天上飘,诸法奈我皆徒劳。 什么斩妖,斩仙的手段,法宝,神通,秘术——尽皆无用。 没人想到,区区简单小小的一个飞头术竟然有如此之奥妙。 最终,双方谈判,达成了妥协。 缘生无量道派终究是留下了一条道的传承。 而北海将军自然是乖乖老实的到北海的海眼子里当他所谓的北海将军。 即便是最顶级的大罗金仙,在北海的海眼里也不得持久为之。 因为天下间唯有北海的海眼是通往魔渊的。 管你什么仙家上仙上神的,长期在北海的海眼里,早晚即便是不死,也会被魔气灌体而生不如死,痛苦不堪。 普通的仙神,倘若遇到此种境遇,万般无奈,还是可以一死了之,算是谋一个解脱了吧。 但对于北海将军来说这却恰恰是不可能的。 因为他——永远不死。 所以他要永远受罪。 天下间最大的刑罚也莫过于此了。 没错。 这正是降术师一脉被称为八百旁门之末流的原因。 这降术师一脉,认可的祖师爷,那就是这位北海将军了。 只不过,该说不说呀,这降术师一脉,还真是别人的母亲那叫一个难。 修行降术,太受罪了。 便如此时。 正如此刻。 刘一夫一直走在正确的路上。 临了,他也要承受这一剑,断头一剑。 他自己抹了自己的脖子,修这飞头术。 想要修行此术,除了身体的各项条件,还有一点就是坚定不移的相信,自己没了身体也能活下去。 甚至。 在古代。 曾经有一个专门修炼此术的部族。 飞头氏族。 俱往矣。 不说了。 飞头术的没落,降术师一脉之所以不行原因之所在就是修炼的极其困难。 曾经,北海将军的飞头术可以达至不死之境。那是用尽了斩妖斩仙斩神等的神通术法都无法将之斩杀的境界程度。 但是其余人呢?有几个人可以做到只凭借一个人头就在世逍遥的境界? 即便是降术师,做到这一步也很难。 往往,做到了,也是真的要死了。 修为至到了这一步,降术师也就只有三个下场。 其一是烟消云散。 完成了最后一个术,可以做一件最想做的事,比如——杀掉最想杀但平时却杀不了的一个人。 以飞头术杀人,不死不休,无始无终。 只要开始,就一定要把对方给杀了才能罢休。除非,你这个术被别人给破除了。 当然,此之情况,术破即死。 不过大多数人是办不到的,要么是术道高人,懂得根源式破除解禁迷法,要么是仙道高手,可以花费一定代价将此术破之。 但若然是普通人。 必死无疑。 曾经,古代,有一位王者,十分暴虐无道。 他为了得到一柄神兵利器杀了一个铸剑大师。 这位大师之子一直想报仇,但苦于势单力孤弱,始终不得开心颜。 直到他遇到了一位降术师。 这位降术师修至到了最后一步,就干脆帮了他一把。 用飞头术把那位王者给杀了。 注意来。 大多数情况,降术师杀不了福运大,高官厚禄的大人物。 因为降术师承受不住因果业力带来的巨大反噬之力。 可飞头术乃降术师最后一式术式,可以灭杀根源。 所以哪怕是一个王。 说杀也就杀了。 不要以为降术师就有多低级。 哪怕是八百旁门之末流。 也是旁门之一。 旁门之巅,不输仙玄道庭。 二者是齐头并立的。 要知道。 当年。 释门二祖和道生无量、福生无量二位道祖四人联手,打败了缘生无量道祖。 自此。 道门三祖减一。 所以道庭与释门二祖对二祖,自然也就并存共立两头齐大了。 说多了。 飞头术用出来第二个效果。 功成于器。 以传统正统而言之,修为到了这一步,降术师会把自己炼化为一件器,降器。 大多数会是炼制成为一件瓶器。 以原本的身体为壳,以头为盖。 降术师一门着名的传世金瓶,金罗梅花瓶,炼妖金瓶,尽皆是如此来的。是降术师一脉了不起的伟大前辈炼就出来的。 每一件,都是人类世界中不可多得的无上至宝。 原本。 刘一夫也大约是想走这一条路的。 但不行。 他需要把自己的身体给母上蛛去吃掉。 身体都没了,还炼个屁的器。 那就只有第三个了。 以此之飞头术寄托于天道,进行重生转世。 可惜。 因为不能炼制出强大的器。 重生转世说不得要承受一定程度的胎中之迷。 若然不是刘一夫拥有公字瞰神之术,拥有浩瀚女王的超凡能力,觉得自己应该可以打破胎中之迷,是不敢于此的。 不管怎么说。 至此之时。 是刘一夫最强时刻。 他的头,往上一突,一突,终于脱离了脖腔,咔吧,连脖颈连接的颈椎之处也断开来了。只不过从脖腔往下,拖出来一些肚肠内脏器官。 什么胃啊肠啊什么的。 不是一次施术就能摆脱干净的。 此术要多施几次。 直至一头出而下无挂碍,这才算是修炼成功了此术。 不然,这一颗飞头拖着一大串胃肠什么的,能往哪里飞,又能飞多远? 当然了,现在亦是。 现在,刘一夫头既脱体,精神立刻处于一玄妙状态。他仿佛看到了一扇门。 此门名之多谓。 有叫天国之门的,也有叫生死之门,甚至有叫鬼门关。看到这门,意味着你已经处之于极境之中,一脚已经踏在了死亡的边缘。但这并非是没有好处的。 很多人,即便是凡人,也能在临死之时大彻大悟,又有回光返照之说,这就是一个人在临死之时从死亡那借过来的力量。 生与死,爱与恨,往往都能让一个人迸发出极大的力量来。 当然,此之一术更重要的,是借助神力为己之用。 也是降术师最先涉及到的一个关键点。 请神降临。 在刘一夫飞起来的头后,一抹神辉之力轰然降临。 朦胧的神光中,一尊至高无上的女神身影若隐若现。 在此尊女神的神光中,蚕丛王结成的丝云犹如雨水一般的化去。 原本凝固的丝线化成了一点黏性都没有,仿佛如普通雨水般的液体。 就那么的流落下来,直泄于地上。 面对于此,蚕丛王立刻尖叫了起来。 第44章 第一尊属神归位 神的力量,是一种特殊且高等的能量。 神恩似海,神威如狱。 一句话形容。 神力的高度强大,有一种极其特殊的排它性。 在这种排它性面前,蚕丛王这种斑驳的力量立刻被碾压。 她感到了极度的不适。 拟态出来的丝云在神力之下直接就化成了普通的水。 其中原有的粘黏特性被神力抹除得那叫一个干干净净。 这还是得益于刘一夫的神主,春水大神是位格极其正统的正神。 正位之神,可不是那些无脑的邪神。 它不会滥施杀戮。 邪神十分疯狂,逮什么都要咬一口的样子,有时甚至会波及自己的代行者,连自己的代行者都能攻击,普通信众又是何等样的下场可想而知。 这就更不要说连信众都不是的普通凡人了。 大多所谓的信众,之于邪神来说不过是待宰的牛羊。 是食物。 是材料。 是可以消耗掉的物品而已。 所以对于邪神要人人喊打。 它哪怕给你一时的好处,也不过是人喂养牛羊的模样而已。早晚有一天会连皮带骨把牛羊给吃剥干净的。 反观正位的神明,就会有规章,有法度的进行处理。该杀的固然是杀,但也未必一定是杀,有时还会有恩赏。大多数情况它们更喜欢封印。 甚至。 当正神的代行者走到了时间的尽头,正神甚至会给予第二次生命,将一千米之收为祈并者的存在,即为与神同存,同神与共。 这也是所有神明的信仰者最渴求的。 当然。 这个也是要看情况的。 强大的神主可以按自己的需要征收自己的眷者。它的信众多嘛,可以优中选优。不仅会收狂信者当祈并者,甚至连普通信众也会收入到自己的神国之中。有些坚定的信众,甚至会被神主赐为极其珍贵极其少之的属神位格。 由凡人一步登神。 岂不是美妙吗? 弱的就没法子了。 只能招收一些最信任的亲属。 但。 春水大神这时已经算厉害的了。 它的身上,借助刘一夫降术师大成的身体,挥撒神力,这是在点化蚕丛王。 毫无疑问,蚕丛王很强,她绝对是人类之中最顶级优秀的那一批人。只是可惜,她走错了路。 不过,对于走错路的,也并非就彻底绝望。上限也许是没了,但是还可以走别的路嘛。就好像生活在人间,有的地方可能天灾频频得让人根本活不下去,但总有一些地方仍然能够给人一线生机。 蚕丛王此时的状态。 一个不好,在未来是要完蛋的。 她最大的可能是被海蚕的意识给污染了她的精神意识,到时就会沦为一个怪物,一个疯子,直至于死。或是直接堕落,像个怪物一样活着。 惨不可言。 活得越久,可能就会遭受越大的罪。 但此时——不一样了。 她又有了另一条路。 前提是,她肯走。 在春水大神洗绦神魂的神光之下,不仅蚕丛王被压制,同时她的一点真灵也在渐渐清醒。 很快,她就明白自己此时的处境了。 在她的意识深处。 她一下子看到了很多。 这是她过去从来未有发现的。 因为,此时,她就像过去曾经的刘一夫一样,在借助神的力量,站在神的角度上看东西。 在蚕丛王的精神世界里。 她看到了自己的神魂,很弱小。 但这并不是最为弱小的。 在最边缘的角落,是她曾经最亲密的宠物,圣蚕。 她没想到,原来圣蚕仍然有一部分真灵是在自己的体内。即便它是如此的弱小。 毕竟,她曾经和圣蚕建立起了共生,哪怕后来断掉联系,重新共生了海蚕,但毕竟是曾经共生过,所以让圣蚕有一丝真灵仍然在她的精神世界的角落里。 只不过,它太弱了。 像一条真正的春蚕,只能在一旁蜷缩,什么也干不了,什么也做不了,以至于蚕丛王过去从来没发现它,还以为断掉了联系也就没有了,什么都结束了。 想到这,蚕丛王的心中生出了对圣蚕的一丝愧疚之情。 她忍不住伸出了手。 借助神力。 在这一丝的神力的滋养下,圣蚕回应了蚕丛王,一如她们之前曾经的联系一样,彼此之间,亲密无间。 这让蚕丛王对去产生了一丝悔意。 在与圣蚕之共生时,圣蚕从未有过一丝对蚕丛王的干扰。 它完完全全地让出了身体及意识的主控权,一个蚕在黑暗的角落里蜷缩着。 独自一个蚕忍受黑暗空间的孤独寂寞。 这让蚕丛王感到一阵的纠心。 至于另一个,那是海蚕,其真灵形态极其恐怖丑陋,整个一面目狰狞,并且它犹不自知,仍然在对蚕丛王的真灵进行打压了占地盘,牢牢的掌握主动,但也可看出,因此它承受了神力的净化。 这让海蚕十分痛苦。 它拼力挣扎。 不顾一切。 蚕丛王可以感知道,她的真灵,连同她的身体,都快要坚持不住了。 这种情况,还有的选吗? 她回身,默默接受神力对她的改造。 她在承受神力的洗炼。 她接受,并且愿意,成为春水大神麾下的属神。虽居之于其之下,但至少仍然可以存在下去了。有的时候,蓦然回首,你会发现,拼尽了一切的努力,终究只是为了生存。 刘一夫却不高兴了。 这,不是他想要的。 他原本是想要借助神力洗绦扫荡了蚕丛王的。 杀才是硬道理。 但这时降术师这一职业的问题出来了。 降术师,和神,谁占主导地位? 毫无疑问。 降术师自然是想要降神为己用,自己当老大。但堂堂的高上神明,会愿意屈膝于其下吗?你有实力驾驭一尊至高的神明吗? 在降术师和神之间,有一条默不言语的规定。当一个降术师打算降神之时,倘若失败,就是彼此翻脸的时候了,此时此刻。 春水大神已经显现了明显的失控。 她不想被降服,而是要高高在上。 她要建立自己的势力了。 这时刘一夫才明白了一件事。 浩瀚女王。 这个曾经威胁着他的人又以另一种形势回来了。 当初。 浩瀚女王意识到了失控,她不计一切代价手段,发动了凌厉的一击,想要夺走刘一夫的身体,为此她割舍弃掉了自身大量的本源之力,毫无疑问这些全都成了春水大神的营养,让她逐步从一个只会保媒拉纤的女神一跃而为强大的神祗。 从某种意义上说,她开始变得越来越接近曾经的——浩瀚女王! 并且她发出了自己的意愿。 刘一夫明明是想要杀了蚕丛王。 但春水大神却在招募她为属神。 一开始大约只是半神阶层。 但假以时日,她也未必不能成长起来。 强大的神威挥撒无度。 海蚕的真灵在神辉之中千疮百孔,终于坚持不住,继而烟消云散。 这时。 春水大神虚体伸出手一指。 磅礴的神力注入到蚕丛王的体内。 在这几乎堪称奇迹的神力作用下,蚕丛王恢复了自己曾经的躯体。 她一袭白袍。 面目已经恢复了二十上下的青春。 在她的手上,抱着一条白白的,肥肥的大蚕。虽然是蚕,倘若细看应该是恶心的,但这一条却是漂亮又可爱,明明是条肥虫子,却萌萌地可爱。 胖胖的肥蚕在蚕丛王的怀里,轻轻蠕动身体,舒服的不行不行。 蚕丛王一脸圣洁的余辉,已经被在实质上改造成了一名春水大神的眷属附神。 春水大神现在掌握爱情,私奔,毒杀,春天细雨,水神等位格的神职。 现在蚕丛王成为的是春水大神座下的送爱神。 专门为了一些男女去逆夺不属于他们爱情的神。 爱情,是自私的。 是要懂得去夺取的。 也许夺取了之后并不美好。 但至少它落到了你的手里,倘若不好,不要了就是。这是一个极其特殊的神职。 现在,蚕丛王成为了此之一神职的代行者。 “多谢成全。” 蚕丛王发出了微笑。 她的脸十分俏丽,仿佛获得了新生。 不,她就是获得了新生。 “误打误撞罢了。” 刘一夫有些无奈。 他知道。 蚕丛王知道自己本意是要杀她。 但今后二人暂时算是同属阵营了。 神辉散去。 地上,蚕丛王的身体已经停止了呼吸。 她的身体发生了严重的异化。 一部分已经海蚕化了,出现大量粗糙的角质层,黑色的躯体,流出一些发出暗黄色的浓水。 这是被春水大神的神力所伤的。 现在。 它的样子,是奄奄一息,貌似下一刻就会死掉了似的。 余庆这时已经缓过来了一些,道:“现在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我们已经打倒她了……至少方才是打倒了,不过。” 刘一夫又沉思起来。 “打倒?” 余庆有些不满:“打倒有个屁用啊,那长生之药呢?” 他说着忍不住往蚕丛王的身体走去。 别的不懂,但摸尸这点他还是知道的。 眼下,蚕丛王已经被打倒,人躺那里,余庆要知道这具躯体里有没有长生之药。 这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公主。 为了公主,他什么都做得出来。 刘一夫心中一紧,道:“等等,暂时不要过去!” “我不过去怎么知道……” 余庆话没说完。 他方到了蚕丛王的身边。 这时,蚕丛王却一下子起来了。 不过,这已经不是真正的蚕丛王了。 这里要说一下共生之术。这个共生之术还是的一些门道的。 原本在此内是三个真灵体在之其中。 是蚕丛王,圣蚕,海蚕。 其中蚕丛王和圣蚕的真灵已经于方才被春水大神给接引走了。余下的这一躯身体里只有一个真灵。 是海蚕。 海蚕的真灵此刻完全占据了这具躯体。 它此刻已经陷入了空虚的颠狂之中。 刚才的时候,一直在休息,在恢复力量之中。当余庆靠近之时,它突然的暴起了。 攻击了余庆。 这时的余庆猝不及防。 被海蚕一下子咬在了脖颈上。 余庆连忙挣扎开。 他脸色一沉。 毫无疑问,他发现了可怕的事。 他,中毒了。 海蚕的一口在余庆的脖子上留下了剧毒的伤害。 一中剧毒,余庆就感到他在丧失对自己身体的控制力。 他只能勉强挪动脚步,离开海蚕,一步跌,步步跌,是跌跌撞撞地摔倒了在地上。 只此一下,他就明白,自己要死了。 当下,他狂运内功,守护自己的身体,但大势已去,他能做的只是延缓,而不是生存。 好在三丽过来了。 她一个顿步,脚在地上一跺,咔,顿时就是一个大坑。 刹那间三丽人仿佛瞬间移动,爆炸般出现在海蚕的身前,一脚驻地,另一脚抬起,踢出了狂风暴雨的腿功,这脚力之强,仿佛空气都被踢出了音爆之声。 一脚踢出了一百多击,双腿一换,另一腿又飞快地踢了出去。 刘一夫扶住余庆。 他脸上有一丝郁色。 这个余庆,是把好刀。 但现在他终于折在这里了。 倘若这伤,这毒,是在刘一夫身上,那可能没事。但这是落在了余庆身上,他就死定了,在他身上,死气已经弥漫开来了。 毫无疑问,他,要死了。 “有什么想说的?” “公主,公主……” 余庆终究还是放不下此点。 “答应我,一定要,救她!” 刘一夫一脸苦笑。 “就知道你……唉,我知道的,我会倾尽全力去救她的,但你要死了呀。” “你这种人,不会,明白,我的。” 余庆说到了这里,闭上了眼睛。 他死了。 虽然是死了。 但脸上却是一丝的放松。 他知道,刘一夫只要愿意,终是可以救下永庆公主的。虽然他死了,这一点很是遗憾。毕竟,哪有人愿意死的。但倘若他的死可以。换来永庆公主的生,那他觉得这也是挺有意义的。 刘一夫放下了他。 顷刻之间,余庆的尸体产生了异化。 他不再用内功护体了,这座岛上的特殊力量终究是沁染了他的身体,让他的身体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变化,他的尸身上,长出了小花,小草,然后根系盘绕,很快变成了一丛绿色的凸起物。 这时,三丽退了下来。 此时,海蚕体重新恢复。 它身上被三丽攻击的痕迹在迅速恢复。 第45章 击杀海蚕 海蚕。 原本仅只是一种在海中供深渊巨怪裹腹的生物,只要不一次全吞下去,嚼吃的时候留下点儿碎屑,这头吃了,不要多久时间就又长出来了。 这玩意就和庄稼一样。 无穷无尽。 所以海蚕的优势是它极其强大的生存能力,而非是战斗力。 但这一只海蚕——它不一样。 它原本就是在众多海蚕中优中选优选中出来的。 随后,它和蚕丛王共生。 虽然最初的,原本的那个意识已经被抹灭掉了。 但海蚕这种东西,生命力太过顽强了。 即便是死了,也能借由自己原本的躯体重新诞生出新的意识来。 而这新生意识。 和蚕丛王共生。 还是那句话。 你在凝视深渊。 深渊亦在凝视着你。 蚕丛王借由海蚕的躯体获得了强大的生命力。 同样的道理,海蚕的新生意识也得到了原本它永远也难以明白理解的人类的智慧知识。 当然。 正如蚕丛王有时驾驭不了这过于庞大的生命力,甚至要放出一部分制造成生命之水一样,海蚕对知识的理解也有一些问题。 这一问题,就造成了理解力不足形态的疯狂。 海蚕发动了疯狂攻击。 三丽一人有些独力难支。 刘一夫和三丽那是个什么关系,能看自己曾经的白月光受难?毫无疑问的他放出了自己掌握的两具尸傀儡。 这尸傀儡吧,当苦力行,战斗也就打打下手,打打杂兵,虐菜而已。打这个海蚕,仍然有些力有不逮。 吃不上劲儿。 主要是吧,这海蚕再生之力它太强了。 你怎么打? 这边伤了那边好了。 你不打它就扑过来了。 别以为海蚕没有攻击手法。 在海蚕的身体下方,有一层细细的像绒毛一样的东西。 它比所谓触手要短小得多。 像草地上的一层修的剪过的细草嫩叶。 但就是这么细毛绒一样的东西,贴身上就会牢牢吸住,不停的吸你的血肉皮脂。 直至把你吸到成了一副骨头架子。 那骨架子说不定还会光滑顺溜,干净无比。 当初。 蚕丛王就是这样把自己的手下一个个这么的给吃掉的。不然你以为这谷中花下的尸骨是哪里来的。蚕丛王昔日庞大的下属们又是怎么消失的。 杀人于无形啊。 看起来没什么。 好像只会扑人。 但只消给扑上了,就像牛皮糖上样,黏上去了就甩不下来,给你贴得一个巴适,然后就是狂吸特吸。吸收的一切会通过海蚕的身体转化为浓郁的生命力。 所以理论上这海蚕吸多少都可以的,都是能够消化掉的。不仅于此,倘若实在是太多,它可以将之浓缩成生命之水,这是生命力浓郁到一定程度的精华部分。 只是正常情况下,海蚕是不会做这种事的。通常,做这事是为了逃命。海蚕在遇到强大的海下巨怪时,为了求生,会分泌一些生命之水给自己的一部分身体,或将之放在角落上。 巨怪自然会贪婪的咬得有些偏。 这样就会给海蚕一点残余的身体。 如此一来,这个海蚕就能苟且的活下去了。虽然姿态是如此之丑陋,但至少是活下来了,毕竟生存才是第一排位的,其余皆往后靠。 现下,刘一夫面对的就是这种情况。 但是。 难杀? 就收拾不了了吗? 刘一夫不信。 他是一个几近全面的高手。 纵然现在身体不在最佳状态了,但脑子可是并没坏掉,他在冷静的思索这怪物的弱点。 毫无疑问。 究其根源。 这海蚕根本不强。 在大海的深渊里面,它就是当菜的料。 之所以现在难对付了,一是它在陆地上,这陆地上面并没有那种能够把它嘎嘎吃掉的深海怪物。 二是它得到了一定的蚕丛王的知识。 由此变得懂得了利用自身的优点去战斗而已。 但终究它仍然是没有智慧的。 就好像一个人的真灵进入了另一个人的身体,虽然他可能得到这个人的记忆,但他仍然不能遗忘自己的东西。 海蚕现在改变肯定有,但它终究不是之前的蚕丛王。 蚕丛王十分难以对付。 她智谋深远,临机应变,往往出手都是出其不意的,让人难以预防自然也就难以应付了。 刘一夫一出手就收拾了她这不是刘一夫的厉害,而是春水大神出来了,和蚕丛王自己本人的双向奔赴。 但海蚕却是不一样的。 它没有蚕丛王那种灵性的机变。 再说春水大神也回去了。 她看上的是蚕丛王,可不会对区区一个海蚕有什么兴趣。 封一个属神,对于新生强者的春水大神来说也是消耗不少,她暂时没有力量了。 当然,这个没力量,只是她自己出手。 她仍然有余裕的神力供应刘一夫接下来的战斗。 要不诸神搞什么代行者,自己显灵不就行了吗?正是因为神明显灵消耗巨大,所以才需要诸如代行者之类的存在。 正是借助了这些涓涓细流的神力加持。 刘一夫以自己的头为中心,指挥他的躯壳身体进行战斗。 虽然内力比之巅峰期要差了至少一个阶层之多。 但有神力填补,也堪可够了。 不要小看神力。 神力最大的特性是万能作用。 万化以其之用也。 人常说神无所不能。 其实不是神能够无所不能。 而是神力能够无所不能。 区别只在于神力之大小而已。 在神力加持下,虽仅身体,但也灵活且强大许多。 加之少了一颗头和一腔肚肠的重量,反而这身体移动的速度就更快了。 躯体运剑如风。 并且是两把。 金龙宝剑也不知于何时的出现在了刘一夫此时躯体的手中。 双剑在手。 刘一夫冲上去就是一顿杀。 他双剑交错。 频繁使用了击其一点以及其余。 神力伴随下的内力,同样发挥了至阳至刚的霸烈。 轰轰轰!!! 海蚕的躯体被刘一夫剑气打得几乎成了稀碎的烂肉。 但战情仍然是殊不乐观。 刘一夫注意到了。 海蚕仍然在恢复中。 它的生命力委实是太顽强了,自愈力也确实太变态了。 想了想,他心中生出了一个主意。 于是他继续出手,但有意无意间,把所有海蚕的肉屑碎片分体统统归集起来。并且,放任了海蚕的自我恢复。 大约是刘上夫给予的压力足够。 这海蚕在无意识的进行恢复,重新的统一,归于一体,毕竟,它感到的压力太大,倘若一直是处于分裂状态,怎么能赢?只有归系于一,统一了,这才能够汇聚全力,真正的强大起来! 所以海蚕在重新的融合,它把分体重新融入到自己的本体里,好让自己归于一体,继续强大。 而刘一夫明明可以阻止,却是在暗中的纵容它。 这也算是一种双方的配合了。 终于。 原本被打至分裂成几十块上百块的海蚕重新汇聚如一,又变成了体型巨大,十余丈长的怪物了。 只是,这次的上半身,虽然仍然是蚕丛王的模样,但面容却狰狞许多,可以说是毫无一丝人性在其中,面孔上满是杀戮与暴虐的愤怒表情。 就像一个大美女,突然变成了神经病,自然是没有丝毫美感的。 因为这根本不是蚕丛王,而是占据蚕丛王身体的海蚕。在这一具躯体里,蚕丛王的真灵早已经消失了,掌握它的是原本的共生海蚕。 重新合体,它立刻发功。 在它的记忆里,仍然记得蚕丛王所修炼的武功。 虽然它无法理解这门武功其中的原理奥秘,但那不重要,它只要会用就可以了。 这是一门叫圣蚕神功的武功,是蚕丛王基于对圣蚕的了解创造出的盖世神功,此功当真是非同小可,威力可说是无与伦比。 在创此功前,蚕丛王最出色的是她的心计智谋,统领治理之道,至于武功,说句良心话,并非是她所长。 虽然她也有练习过,但在她当政之时,也不怎么多强。想想也是,除非开挂,正常一国之主都是要穷尽心计的,哪有富余的才情去修炼武功呢? 直到流落了此岛,蚕丛王有了大把的时间精力,她梳理自己认知的武道功夫,结合自身之特性,才创出此功。之后,她就因之于此而成为了一个高手了。 但是——出于一个缘故,所以蚕丛王其实始终没有练至大成。她唯一能够做的,就是连绵不断的积累内力,依靠这漫长的寿命,倒是把内力叠得超高,所以此功虽未至于大成,但也是非同小可的。 这一聚功发力,那威力可以说是惊天动地的可怕。 现在,她正是不计代价的鼓动真气,运功发力。既然用技巧不能胜之,那就一力降十会,以力破机巧,用强大的功力进行强行的碾压。 如此磅礴的功力,很快凝聚成了一个庞大的能量体。 刘一夫能够感知到。 此能量一经发出,自己是绝对接不了的。甚至于这座岛恐怕也承受不住,要给直接打出一条沟来贯通全岛。 简直离谱。 所以说活得久一些也不是没有好处的。 但是。 刘一夫就没有后手了吗? 从出道开始,及至于今。 刘一夫经历太多太多了。 有好多次,几乎都是必死之局。 有不知多少次,是在没有把握下的冒险一试。只是他终于笑到了最后。 经历了如此之多,他早已经掌握了老六技巧。 永远会给自己藏一张底牌。 在别人以为必胜时,他心中仍然有新的算计。 以为是穷途末路。 殊不知他早已经找到了新的出路。 即便,是这一次,也是一样。 很多人大约都忘了一件事。 刘一夫一直以来真正的绝招。 他用最少的招数。 但绝对是最有效的一招。 面对这充满毁灭性的高度凝聚起来的能量。 刘一夫出手了。 他甚至没有用剑。 他仅仅伸出了一只手。 一只手的一根手指。 他的食指。 这是一根普普通通的食指。 刘一夫本人也没有修炼过什么高超的指上功法。 但此刻。 想要扭转乾坤。 靠的就是这一根手指了。 他不仅要用此一指打败海蚕。 甚至要直接锁定战局。 将这一战。 一指而终。 海蚕大怒,它疯狂的凝聚功力,能量高度凝聚的内功气团已经有快一个人那么高的直径大小了,甚至快要到海蚕自身能够承受的极限。 这是海蚕彻底激发了自身的潜能,把蚕丛王这具躯体内留存的内功全部的激发了出来。 这便叫——嵬卖爷田心不疼。 倘若是蚕丛王,断不会如此。 因为发功运劲,讲究的就是一个留有余地。特别是一些强招猛功,在发劲用力时,往往打出三分,要预留七分。这便如铳炮的道理一样,铳炮的炮子儿虽然厉害,但真正重要的基石是铳炮的本身。 越是强大的招数,越发的是需要强大的控制力。 倘若不如此,自身先就可能承受不了。 但是可惜了。 这个道理,蚕丛王之类的人,懂得武道的大约能够明白,但海蚕就不知道了,或者说它哪怕知道了也不能理解。 就好像很多人知道一加一是二,一乘一是一,却不明白这其中的道理是什么。 此时亦是如此。 海蚕并不觉得这有什么。 殊不知,它这么费力的运气聚劲,有太多的空隙时间,都被刘一夫白白放过。 刘一夫此举乃是故意的。 眼见时候到了。 他这一指也就点出去了。 一点冥灵黑气,被他一指汇聚。 堪堪点出。 此之一点。 却是招出玄冥。 这一招,正是——积死气波动功。 这是昔日高原王倚之击败了北凉封国的盖世绝招。 这一记绝招,别出奚径,招出灵冥,自有其独到之处。 因为这一招,与众不同。 死气是一种特殊的能量,其能量因其性质,可以跨越维度攻击对方。 它不需要直接接触,也不需要进行相互碰击。 这么一指。 点出的力道,仿佛于虚空中建立了一个莫名的奇点,从一个点,跨越了空间,直接攻击于海蚕的体内。 只是这一刹那之间,充盈的死气顿时弥漫于海蚕之体。 一个人的身体,是极其精密的。 就好像一个人吃的食物,可能会引发痛风,粮尿病什么的。这些病症往往吃一点不对的食物就会发作,严重的甚至能够直接至死。 这便是人体的平衡被打破的结果。 只是一些细微的变化,就把一个人的身体给弄得垮掉了。 在如此之多的死气即体之下,海蚕顿时手足失灵,整个躯体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巨大变化,甚至于它无法再控制掌中已经凝聚起来的圣蚕功力。 不好! 它心中大惊。 但此时一切已经发生,突变降临如此之快,让它顿时躯体变化,真气形成了逆反冲经脉,顿时这经脉是节节纠结,交错。 如此之变,让海蚕痛得大叫。 它怎生也想不到,它的身体被切割,被打烂,这都能承受下来了,却受不了身体经脉的痛楚。 下之一刻。 原本的掌中能量,巨大到一人直径的能量轰然自暴了。 狂暴的冲击波四下横扫。 一朵蘑菇云冉冉升起。 谷地,鲜花被一扫而空。 泥土裂开。 里面的尸骨毕现,又迅速被震成了粉碎骨灰。 已经是一个谷地,现在更是形成了一个大坑。 海蚕的身体也受不了。 整个儿焦烂的躺在地上。 虽然未死,但也差不多了。 但是。 这还没结束。 只要没有一口气死透了,它就能又活过来。 不过,拥有秘术之眼的刘一夫当然能够看得明白。 他快速过去。 一手伸出。 噗。 刘一夫的手插入了海蚕已经枯焦了的体内。但入手之后,才能感觉到,看似枯焦的海蚕,其体内仍然有湿滑柔嫩的地方。 刘一夫五指箕张。 一把将这最嫩的部分,给生生的抓了出来。 第46章 岛上的骚乱 一块血肉殷红的核心部分就这么地被刘一夫一把从海蚕焦灼的体内给抓了出来。 这一下,海蚕才发出最后凄厉的叫声,原本它是可以凭借于此恢复的,它还能活上很久的,然而在它身体不能动时,在它最为脆弱时,它的生命核心被人这么强行的夺走了,失去了这至关重要的核心,然后海蚕庞大的躯体才丧失了最后的活性,变得一动不动了。 刘一夫不敢大意。 他手中少有的出现了一只小小的玉晶瓶子。这样精美的瓶子,刘一夫终究是有几个的,因为总有一些东西,你必须要用这宝贝才能装之,不然就是糟蹋东西。 像现在,这是要收取宝贝,怎么能够用随便什么东西装呢。 甚至,金钟都不行。 糙了。 天地灵物,必要用天地灵物来装盛之。 这样的东西,水晶瓶,玉净瓶,大陶工艺的坛罐,非重量级的至宝,一般东西是用不上的。 比如。 刘一夫手中有一瓶好不容易收集来的,用女孩子身体上体脂味最浓郁的女儿香炼出来的脂油,需要把那一部分皮脂割剥下来,比如腋窝,胸脯,后颈,小腹,大腿内侧这些地方,取其皮脂炼制出的油为此之极品。 注意,女子要处子,非完璧者不要。 且要有女儿家的体香。 没体香,狐臭,那都不行不算的。 最后,得要漂亮。 相貌普通寻常的,那也不行。 就这么的,刘一夫也才不过收集了一小瓶。 用了足足十二个女孩的皮脂,才完成这么一小瓶的收集。 所以才值得一个好瓶子。 他用的是一个水晶瓶。 现在则是要用眼前这枚玉质地的小瓶子了。 刘一夫小心地,将手中,海蚕身上最后的柔嫩之肉压榨起来。 他用的是神力,主打就是一个不浪费。 随着丝丝缕缕神力的消耗,掌中之物被逐渐提取出来了精华部分。 终于,一滴,一滴,好不容易才提取出来的宝贝——生命之水,给提取出来了。 刘一夫十分细心且耐心。 他小心翼翼地牵引一滴滴生命之水进入到他的小玉瓶子里。 前前后后,刘一夫手都酸麻了,确定自己再也压榨不出最后一滴,这才放弃手中已经呈灰色的肉块。 前后总共,一共得到了六十多滴的生命之水,像一条涓涓细流,被收束入了小玉瓶子里面。 曾经。 蚕丛王提取出来的生命之水,也不过堪堪五滴,这五滴水就救了浣娘的一家人,并让浣娘一直保持青春甚至倒龄至了现在。 不得不说。 这真是宝贝啊。 刘一夫看看三丽。 可惜了。 三丽毕竟已经修炼了秽气法。 身体已经被污染了。 用这生命之水是用不上的,强行使用的话,说不得又要发生更惊人的异变。看看三丽的嘴巴,你问问她,是否还愿意继续异变吗?她现在这样子至少还有一个人的模样,还有这完美的魔鬼身材,也就是嘴巴不能见人而已。 倘若这再一异变,连人都当不了了,纵是长寿,强大,那又岂是三丽想要的。 刘一夫当即就把这一点告诉了三丽,免得她心中生出不好的想法,有了好东西却收着不给我用。很多误会就是在自己想当然的我以为中诞生的,结果造成惨重的后果。 三丽倒也明白。 但她更关心的是刘一夫。 “这玩意对你——” “有用,但不大,我已经施展出了飞头降术,往后会渐渐把生命精华都凝聚于头部精神力上,为转生准备,运气好,可能会活下来,若干年后重新回来,运气不好,可能就要栽在这胎中之迷上了。” 胎中之迷,这大约是目前刘一夫最担心的事之一了。虽然他觉得问题应该不大,但这只是他自己以为的,实际如何,还未曾得到亲试,仍然是不知道的未知之数。 另一边。 浣娘在悲泣。 服侍多年的蚕丛王整个躯体都化成了焦躯,眼看不要多久就烂完了,怎么能不让她感到悲伤。她心性单纯,始终记得是这位大人物帮了她的。 哪怕,及至此刻,她的家人们已经死光了。 刘一夫的头落回自己的躯体上,他伸出手先把一肚子肠脏塞回自己的肚子里,又扯出了一条月布长巾,把自己脖子处给小心缠好了。因为这里已经松动了,不绑缠好,万一一个不小心,这头是真的会猝不及防下落下来,掉地上,伤不伤的无所谓,这要是吓到了人就不好了。 他来到浣娘的身前,道:“哭个毛啊,你的恩主蚕丛王又不是真的死了,人家运气好,搞不好是真的长生不老了,现在她已经是春水大神的属神了,摆脱了这副旧躯壳,你倘若不信,不妨在晚上试着向蚕丛王祈祷一下,如果她心中有你,说不得会在梦中和你一会,有什么事搁那时说清楚了。” 浣娘吃惊,抹干了泪道:“您说的是真的?” “爱信不信。” “我信,我信,我跟您走。” 她连忙的跳起来,伸手抓住刘一夫的一片衣角。原本的她极其害怕刘一夫,感觉自己随时有可能被吃掉似的。但现在,她不怕了,她已经无所畏惧了。 没二话了。 刘一夫收了余庆的尸体。 在此地收拾一下。 因为地型破坏过重,很多原本蚕丛王的宝物都毁了,很多金银器物也都在地下了。 只有少数特殊的,被保留下来。 那是蚕丛王特质的保险柜。 虽历经岁月之弥久,也最多是锈了些,旧了些,仍然被放在特制的洞子里被保护着。那洞子用了特殊手段,纵是这地型都给打崩了,但洞子仍然是完好的。 如此,才让刘一夫此次的行动略有些的收获,总算不是打白工。想也是知道,蚕丛王怎么说也曾经是个大人物,哪怕困居于此了,可身边又岂能没有一点好东西? 不过,接下来要赶紧走了。 这边动静那么大,别人又不是死的。 刘一夫能够很清楚的感知到。 有大量植物人正过来呢。 其中有几个特别强的。 估摸也就比蚕丛王要弱一些,但仍然是让人棘手的存在。 还有。 在身后面。 那些生命气息大约是东岛人。 这些人也是不简单的,竟然暗中跟他的脚步到了如此地步。在这么茂密的森林,还能找到他的痕迹这么地跟上来,东岛人也是真有点东西。 干脆,自己走人。 让他们在一起去狗咬狗去。 得亏刘一夫现在实力大涨,连带着秘术范围也扩大了,可以看到更远更多的东西。 他小心避过那些危险不对的区域,另选了一条路线往回走。 毫无疑问地,不必多说,东岛人和植物人等怪物遇上了。一开始,由于小早川鲜见花的提醒,有情报优势,东岛人还是占了一些便宜的,虽然也有损伤,倒也仍在接受范围之内。 不得不说,东岛人足够狠。 只要不是太离谱的伤亡,他们就能坚持下去,还觉得这挺光荣的,即便是因此而死了,也是一种荣耀,是一种秋日落叶般的寂静美丽。 但好景不长。 大约是这些东岛人做的过火了,觉得自己行了,有些招摇,他们呼朋唤友,把之前进入森林的人都叫了起来,肆无忌惮的升火,点烟,放信号,把岛上其余的存在当成了个空气,自然也就惹到麻烦了。 嗡! 一声闷哼的巨响。 在岛上,一株大树发出了声音。这是一株参天大树,此树极大,在树之脚下,围了一个小小的湖泊,但其实,它不是湖泊。 这株大树脚下的,是蜜汁。 是由无以数计的香甜蜜汁形成的一个小湖泊。 这些蜜汁,悉数是从这株大树的树皮上流下来的。在这株大树上,它的树皮,时时刻刻的产生出一种蜜汁。这倒也不稀奇,有很多虫子喜欢钉大树,为什么呢,就是吸取树中的汁液。 这树汁对于这些虫子来说是无比甘甜的美味。 而这一株树,就是产生异变的一树蜜汁树。倘若只是一株普通的小树,那只能任虫鱼肉了。 但这一株蜜汁树却十分巨大。 产出来的汁液跟真正的蜂蜜也差不多,甚至味道更好。而且产量也是更多,多到流出湖泊的地步了。 普通的什么虫子想吃这树的蜜汁,根本不可能,一上来就会被黏住,然后被新的一团树汁盖住,压住,包住,直至其死。 在树上方,更有一团看不清的光。 就像是一株,顶端发光的——圣树。 正是这么一株树,发出了呼唤。 不止。 林中还有一朵花。 这是一朵极大的花。 其花色红,倒置之于地上,周边身下尽皆绿叶枝蔓。 大花直径就有三丈,简直大到离谱的境地,还在地上不断的流移呢。 大花散发阵阵清香。 它也发出了呼唤。 在它们的呼唤还未传达至时,它们已经遇到了那些东岛人。 毫无疑问东岛人取得了很多成果。 植物人,人面虫,接二连三的被他们干掉了,虽然他们也为之付出了牺牲。 但只要能够一直胜利下去,他们大约就能坚持住。 只可惜真正的老怪物开始出来了。 首先。 是一批东岛人看到了那一树流淌着蜜汁的大树。毕竟这树太别人的母亲大了。 参天大树嘛。 这么大一株树,又有那么多香甜的蜜汁湖泊,能不吸引到人嘛。 要知道,东岛是一个贫穷的地方。 蜜汁对于东岛人来说只有极少数的公卿才能享受到。 有些地方的国主甚至到了什么程度? 有一位国主曾经看到他的儿子吃到了第二碗的茶泡饭因而勃然大怒,说你这个败家子啊,明明吃一碗就行了,为什么要吃第二碗这么浪费呢? 国主尚且之如此。 何况是其余人呢? 所以,这些东岛人,一下子看到了这么多蜜汁。这和一个乞丐掉到了金山上也没什么区别。不管是看守官还是原本的囚犯,都看得目瞪口呆,都失智了。 巴咔巴嘎西! 怎么可能? 竟然有这么多? 简直岂有此理! 谁能想到啊,这座岛上竟然有这么多的蜜汁!对于穷人来说,这和长生不老药也没什么区别了。毕竟,长生之药大约和他们这些底层人是没什么关系的。但这么多的蜜汁却是能够让大家都分甘食味。 于是——这些东岛人都冲动了。 “啊啊啊——” “这么,这么,这么香甜的味道!哇达西哇我一辈子也没有吃过啊!” “哈哈哈——是梦,是梦,是梦,永远不要醒来!” “是真的,好浓稠啊,好芳香啊,好甜啊!” “美味,好美味啊,我要,我还要!” “可恶,只有我一个人看到享受,要是我的妻子儿子都在身边,和我一起享受那该有多好啊!巴嘎!” “可恶,我竟然没有东西来装它!” “只要一罐子,就顶我至少十年的薪俸啊!可我手上竟然连一只瓶子也没有!” “啊,好狡猾,多田君你竟然用刀鞘来装蜜汁!” “太好了,若说刀鞘,我也有。” “虽然刀鞘装不了多少,但有一点总比没有要好得多吧!” “乞可休,太不公平了,为什么可以这样啊!” “就是,要有就应该都没有才对。” “不要乱来,不然砍你!” 有人挥动了刀子。 正在这时。 一个人说话了。 “咦?是否错觉,好像这树身上的蜜汁味道要更好一些。” “是吗?我也来尝尝。” “不要挤,不要挤,树很大的。” 众多东岛人纷纷往大树身上扑着。 他们仿佛在这时都失了智。 像婴儿扑进了妈妈的怀里,拼命的伸出了舌头,舔着这株大树上的蜜汁。 其实他们还想往上爬更高一些。 但却不能了。 树上不时汩汩地流下蜜汁,蜜汁浓稠,但也很滑啊,根本不能让人抓牢抓住。 所以他们终究不能爬得更高一些。 突然。 一个人爆了。 整个人化成了一蓬飞溅的血雾。 只是在蜜汁上留下了一团人形模样扩散着的血影人形,然后在蜜汁的流动中人形扭曲,直至再无最初的形状。 这只是第一个人。 随后又有了第二个人。 第三个人。 乃至更多。 “不对,不对,有诡异!” 面对不知如何而至的死亡,东岛人的理智终于回来了,这样莫名其妙的死亡终是他们接受不了的。 人们开始逃了。 而死亡随之相随。 更有人遇到了那朵直径三丈多像大缸子一样的鲜红大花,这朵大花散吐着迷人的芬芳。 只是它代表的却是杀戮。 从花朵之中,升出了一根根,大约十数条的花蕊。 只是这原本应该纤细脆弱的花蕊其实却坚韧有如钢丝。 一根根钢丝般的花蕊划破了空气。 咻咻咻! 扎在了人的身上。 扎出了一个个的血洞子,血眼子。 还有的直接把人卷了起来。 人给拖入到了大花朵的花瓣里面。 嘶嘶嘶,滋滋滋。 一个人,就在瞬息之间被消化掉了。 不止是一个人,还有很多人。 有剑豪一剑斩下了花蕊,可根本毫无用处,斩下了的花蕊仍然继续生长,扎人,插人,缠人,锁人,把人拉入到花瓣里面消化掉。 在这朵大片叶的花瓣之内,里面装满的是幽蓝色的消化液体。 人若是被拉扯进了去,不要说其皮毛骨肉血了,就是最为坚硬的骨头,也能给消化掉,不会留下任何一枚骨节化石。 舍利子,骨珠,统统不存在的。 全给尽数的化为了虚无。 然而,及至于此,仍然未至结束。 天空忽然暗了下来。 很多东西密密麻麻的出现了。 这是一种人形模样的——虫。 一群是像蜜蜂模样的蜜蜂人。 一群是像蝴蝶模样的蝴蝶人。 蜜蜂人统统飞到了那株流淌蜜汁的大树旁边。 蝴蝶人则是飞到了那朵能够移动的大花旁边。 “奉树王之令诛杀上岛的异人!” “奉花王之令诛杀上岛的异人!” 依靠树王,花王而诞生的两个族群被惊动,接受到了树王花王的信号,全部都杀出来了。 第47章 逃出赤蠃岛 这座岛。 时长日久。 早已经有了自己一套独特的生态体系。 倘若强大如蚕丛王,倒是可以在此岛之上寻觅一地当一个坐地户。用足够的时间去融入于其中。但那些贸然进入其中的,就要经历一些考验了。 生死的——考验。 面对这蜜蜂人,蝴蝶人,神秘的树王,花王,东岛人拿什么来顶? 当然了,一开始时他们还不信邪,仍然努力想要坚持一下,甚至有些高手接连诛杀敌人。不得不说,东岛的高手,剑豪,他们的攻击力还是很犀利的,在短暂爆发下是能取到一定的成果。 可你纵是再强,浑身是铁,你又能够打几根钉?再对神出鬼没的敌人,长时间绷紧精神的东岛人逐一失守。 毕竟他们终究也只是血肉之躯,体力,耐力,都是有极限的,不可能一直永远的保持在巅峰状态一直战斗,更不要说补给问题了。特别是他们的武器大多是刀。 这种东岛的刀剑铸造得也算是比较锋锐了吧,在中土是很畅销的。可惜,毕竟不是神兵利器,轻薄快的刀也注定了在坚固与坚韧上差了一些。 短暂出手还行。 长时间进行战斗,这刀剑可就要受不了了。 拥有好的刀剑的还行,能够多撑一段时间。 但刀剑不行的,用久了的,就容易折损断掉了。 武器一断掉,你让这些赤手空拳的人怎么办?只能是被杀死了。 死人,也越来越多了。 更重要的是。 小早川鲜见花带人找到了花谷。 不过,此地之中,刘一夫他们已经人迹无踪,早就撤了。一片糜烂的谷地反而冲进入许多植物人。 植物人原本就一直视蚕丛王为眼中之钉肉中之刺,一直是想拔除掉这里的,但过往一直办不到。 现在它们觉察出了蚕丛王气息的消失,加上这里又发出惊天动地的爆炸,这么大的动静下,它们怎么可能不来看看呢。这一来了,一看了,自然也跟着发现了跟着来的东岛人。 没说的。 打。 东岛人和这些植物人立刻打了起来。 一开始时,别说,东岛人人均狠茬子,个个敢拼命,拔出刀嗷嗷叫地往上冲,不乏一些高手,在里面打中坚,上手是居合,放招就是拔刀斩,所以一开始时是占据了上风的。不能说没有牺牲,但大体数字仍在可接受范围内。 哪知道,不一会的,这行动缓慢的植物人越来越多了不说,还有一些怪异的生物加入到了战局。 开始零星,然而渐至增多的蝴蝶人,蜜蜂人,它们刚开始时显不出威力,只是在天上飞舞,但慢慢的就开始发威了。 蝴蝶人往下投出阵阵的毒粉毒物。 让人神智昏迷,状态下降,甚至直接就倒地上——睡着了。 还有蜜蜂人,也不是善与之辈,在飞行中突施暗算,一枚枚细到隐形看不见的尾针射了出来,当然是带毒的,中了招,要不了多久,也要歇菜。 因为你突然间就发现了自己不能动了。 也就只能等死了。 这么一来,肉眼看着,东岛人就要支持不住了。 于是,聪明的领导者,释由真希毫不犹豫的下令——撤。 值此之时,大聪明小早川鲜见花已经先一步撤离战场。这个小早川啊,你不能说她不强,保命手段还是有很多的。但正面硬杠要差很多,所以当年才会轻易被稻田伽子击败。因此一遇大战,她就忍不住往后跑。两个主将的带头跑路了,终至是让东岛人兵败如山倒。 如此一来连像样的反抗也都没有了。 东岛人面临惨重的追杀。 等到他们逃到了海边的船上,已经损失了大约三分之二的人手。甚至,在还有少数人没有上船的情况下,东岛人就匆匆的逃走了。 当然。 他们也不是什么收获都没有。 蚕丛王的生命之水是别想了。 但他们却意外保存下来了一罐蜜汁。 这是一个当看守官的武士好不容易才保存下来的。 这个武士上船时带了他心爱的一罐酒。 但这只是他在酒肆上打的普通的清酒而已。当他看到了大量的蜜汁,他立刻意识到发财的机会来了。于是,他偷偷走到角落,先一步把酒罐子腾空了,然后小心的在外围装上了蜜汁。 因为当时的人都往里走,往树的上方爬,所以一时间竟然没有人真正注意到他。 终于,算是走上了狗的米田共运吧,他成功的把这罐子的蜜汁带回到了东岛,并以此发家,虽然没有成为什么着名的豪门,但一家人却也是平安无忧的一直生活了下来。 没敢再等了。 天上还有追兵呢。 所以释由真希毫不犹豫的下令开船。 如果,只是植物人,这座区区的赤蠃岛也不是不能对付,东岛人有信心攻伐下这座岛,要知道,整个东岛拥有超过二到四百万的浪人武士。 这是指懂得武功剑术,因为种种原因,哪怕是到处饿肚子,受人白眼,一个不好会死在路边街头的那些无业人员。 不管再怎么样,这些人也只渴望出卖自己的武功剑术为主家效力,而不是当一个农民,或是一个手工艺者,或是商人什么的。 在白王幕府看来,这些浪人是这个幕府天下的乱世之源,倘若能够消耗干净掉,整个世界也就清静了。 所以如果可以,白王幕府是真的愿意在那座岛上消耗下去的。 事实上此后白王幕府在此之岛上进行了备注,一直渴望打入此岛。 若干年后。 那是好几百年之后了。 世界几乎要进入彻底的末法时代。 终于,当时不知已经强大了多少倍的白王幕府军踏上了这座岛屿,在此岛开始了一系列的研究和统治。 但当时的研究出了变故。 一个特殊的诡异人类诞生出来。 这是一个早早已经拥有了诡异能力的男人。他借助白王幕府军的研究,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了。 整个岛都落入到了他的手上。 他唯一不敢惊动的,就是十二指王的墓地,不敢让这位曾经伟大的存在重活过来。 只不过,那时,又有新的故事了。 这里且不论了。 在此次之事后,白王幕府又出发了两次前往此岛,每一次收获聊聊不说,还要损失大是的人手。 第三次后这艘大船出现了裂纹,它被判定,再也经不起赤蠃岛外的风浪了,这场风波才停止。 自然,他们也追不上刘一夫他们。 刘一夫他们早早已经上了船,出发了。 只不过,出来的时候顺风顺水,滔天巨浪也奈何不了他们。但出了风浪地,他们立刻陷入到了围攻。 黑脸等大大小小十几股海盗势力围攻了过来。 不过,刘一夫他们并没有惧怕。 小丙公公的确是一个精于算计之人。 他布局谋划,算计之深远,超出常人之想象,但是即便如此,这世上还有一件事,叫意料之外。一个人在做布局谋算之时,是根据手中已有的情报进行的,他不可能用未知的去推算。 试想一下。 小丙公公在布置时以为自己要对付的是一条旧式南风号的大福船,这样的大肚船的确是能航行于海上,可一来防御力量并不强大,二来海上的速度也快不到哪去,更不要谈其灵活性了。除了远航能载货这一个优点,别的都是泛泛而已。 所以小丙公公的布局在某种程度上是针对这种旧式船的。 但是,现在。 摆这面前的是三艘,三艘,三艘大型的西极大船,还是西斯廷人最为先进的海上战船,一下子就让原本的计划出现了错误。 当大大小小的海盗船过来想要靠近跳帮时,战船上的炮门打开。一门门当时最为先进的西极大铳炮被推了出来。 这种西极大炮,威力极大。 它甚至造成东岛又多了一个豪族。 国崩家族。 据说,只有国崩家族才能买到少数的西极大铳。 在东岛,这样的铳炮就叫国崩。 可见这种武器的威力。 一条船上,三十多门的大铳炮。 抵近了发射,那威力,简直恐怖。 即便是黑脸,被这么一炮子的轰击,也是在顷刻间损折了三到四分之一的船。 有的船是直接就沉掉的。 有的船是受到了重伤,甚至只能在海上原地打转儿的漂着,不定什么时候就可能沉入到海里去。 还有的也破破烂烂。 很多人心胆为之寒,胆气是尽丧,不敢再战。 这正是西方最先进的海战炮击术。 那就是大船排一排,等敌人靠近了再一起齐射,一次让人销魂个够的。 其实这玩意和排队铳击是一个道理。 比的是纪律,是服从,是整体性。 打的就是勇气,胆量了。 如此之战,倘若一方丧失了胆气,立刻战局就定下来了。 若是同级别的西极大船交战,一定是抢上风,上游位置,然后开炮打人。 先是打边缘射程,再打最佳射程,坚决不给对方靠近的机会,除非对方打了白旗。 只不过刘一夫他们需要面对的可没是什么强军劲伍,只不过是一群海盗而已,很多还中不入流的。 这样一群仓促之间聚集起来的乌合之众而已,自然是一通的铳炮,立刻就蔫菜了。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这和事前说好的可不一样!” “军师,神秘人,你出来说句话呀,你在哪儿,你……” 黑脸蓦然发现,一直在他。旁边身后暗处的那个神秘人——消失不见了。 活见鬼。 这茫茫大海之上,你能往哪儿跑。 你……莫非! 黑脸看向了刘一夫他们的大船。 “神秘人,你怎么敢——” 他恨得咬牙切齿。 但这时,有人上了船。 他是趁着乱上了船的。 “咦?那个藏头缩脑的家伙不在?” 这人一眼就看穿了大致的情况。 黑脸一回头,看到了这个人。 他大怒。 “你是谁?”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一会儿神秘人莫名其妙消失了,又一会儿的多出来了一个人。 “我?我是怒海雄风啊!” 他说着摸出了手上的青绿色铜斧。 黑脸的脸色顿时黑了。 很多人不了解怒海雄风,以为他只是一个海盗。但怒海雄风只是一个海盗吗?不是的,他还是一个喜欢黑吃黑的人。他最喜欢的就是攻击同类的海盗。 这是一个宣扬盗亦有道的海盗。 对于怒海雄风而言,他出海当海盗,是有原因,有理由,有规矩的。在海上,倘若是遇到正正经经的海商,他甚至会什么也不要的白白放过,有时还会客串一下护卫,护卫人家一程,防止被别的海盗难惦记上。 他真正攻击的,是那些喜欢搞垄断,豪门大商,名声不好的,得罪了他的人。管你是什么七八世的余荫余烈,是什么宗乡世俗的大族,说搞你就搞你。 还有就是肆意滥杀的海盗。 很多时候,他抢掠,也不过是取其二三则放归之。所以有时很多小的海商甚至愿意从他的海域下行走,就算给出了二三成的货物,他们一样能赚到盆满钵满。 但是。 怒海雄风并不是海上最大势力。 他甚至不是第二势力。 他勉强也只能算是第三而已。 所以怒海雄风一直想击败第二。 也就是黑脸。 灭掉了黑脸,才能维持大海上的局面,让大海有规矩,有秩序。 但是过往时黑脸总在自己的地盘里,有什么事一召唤就能够拉来几十上百条船,并且源源不断,他要多少有多少,连上千条船也不是拉不起来。 所以怒海雄风一直找不到机会。 但是,现在,这机会不是来了吗? 原本他还有些忌惮神秘人的。 但没想到,神秘人一下子失踪了,他消失了,这可不就是老天都给帮忙了。 “来人,杀了他!” 黑脸大叫,他自己却往后退,想要退入到船舱之中。 身为老牌的二把手,黑脸的手下当然也有一些是真正忠心于他的铁血好汉子,这些人下意识也就冲过来要表现一把忠心护主。 但他们混然忘了这个人是怒海雄风。 他在南风号上是被三丽所阻,但恁心而论之,三丽不是他的对手。三丽当初胜是胜在临时性的暴发力下,那一个劲头过了,她也就后继无力了,并且怒海雄风对她颇具好感,有点拿她当自己亲妹子的意思,就没有出真正的绝户手,不然绝招杀招一用,结果如何还真不好说的。 即便是当时的那个余庆,也未必就能收拾了他,最大可能是一换一。甚至有可能换都换不了。 所以怒海雄风绝对是被很多人给低估了的一个人。 但见他扭身拧腰,手腕儿舞成了一团的花儿,咔咔嚓嚓,一颗颗人脑袋就被他手上的绿色铜斧给硬生生嘎嘣脆的砍了下来。 哒吧地一颗颗人头跌落在甲板上。 只是很短时间内,甲板上就流淌了一地的血。 好多人更是干脆的滑倒。 有人是真滑倒了。 但也有人是故意滑倒的。 开玩笑。 这么一个拿斧头嘎嘎乱杀的狠人,哪个脑子残废了上前硬碰啊,出来当海盗是为了钱,不是来玩命的。 杀戮在继续。 很快。 战斗有些虎头蛇尾的结束了。 刘一夫他们的三条大船自然是有惊无险的结束了战斗,也懒得理会这些小船的海盗们,径直就走了。 但海盗之间的战斗仍然在继续。 毫无疑问,怒海雄风很强。 但他再强,人手少毕竟是一个不可争议的事实。你就一个人,凭什么让这里这么多人都服你? 所以,即便是费了一番功夫,怒海雄风把黑脸给杀了,他也仍然需要把众多的海盗给血洗一番,一一折服。 直到他的属下来了,虽少,但终于是完成了对黑脸手下的整编。 至此,大海终于可以规矩了一些。 第48章 最后的影中人 此后——若干年。 怒海雄风成为东方最大的海盗头子。 他影响力甚至压服了卓家。 卓家虽然仍然是赫赫有名的船王世家。 可怒海雄风却成了东方海域实际上的海上霸主——海王。 后世中的一幅怒海雄风蹈海图说明了这位海上之王那曾经无限的风光和荣耀。 即便是东岛的白王,那么高高在上,也只能和他平级而已,甚至,还要讨好。 东岛想要购入任何远航才能够得到的物品,都需要过怒海雄风的这一关。 要给这位交过路的通行费。 回航中。 三艘大船其中之一的船舱里。 刘一夫看着掌中已经变成了绿色的一个小瓶子。这枚小小的小瓶子里面是一种几乎发光的——生命之水。 生命之水。 当它多了起来,凝聚一多,就呈现出来了一种生意盎然的绿色光彩,透过玉瓶,发出了盎然生意的绿光。 在刘一夫的面前。 是一个红色的结界。 这是一个鬼道法术。 里面有鬼打墙之术,鬼遮眼之术,阴阳生死两界间隔之术。 诸多法术在一起形成了一个鬼道空间。 它分隔出了一个特殊且独立的空间。 绝大多数的普通凡人都无法及至于此。 在这个鬼道法术的结界中心,被安置着一张散发冷意的冰床。 里面躺着的——自然是永庆公主了。 永庆公主依然如故。 她的脸上散发出一种不自然的酡红色。 这像是健康,其实则不。 她是被激发出生力在勉强维持生命。 就像一盏灯,虽然看起来仍然亮着,但里面的灯油,已经清得快要见底子了。 可能下一瞬间就会噗一下的熄灭掉了。 现在,刘一夫手上就有足够的灯油。 只要一滴。 一滴。 一滴的生命之水。 就能让这盏灯成为长明灯,不敢说从此明亮千年万年,但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甚至再多活个几百岁,也是没问题的。 只是——有一个问题存在着。 那就是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呢?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为什么要救这个女人? 哪怕她脱光光的给自己睡也不值得他刘一夫浪费这一滴生命之水。相比于一滴生命之水,不要说区区一条人命了,哪怕是这个所谓的傀儡公主,也是不值的。 至于余庆。 这个人倘若还活着,那还是有一些利用价值的,为了他投资一下救这个永庆公主倒是也无不可,当然得要在这个永庆公主身上种下一些手段,假如余庆日后不听话,就可以让他知道一下厉害。 相信他不会不听话的。 毕竟他那么爱永庆公主。 但是。 余庆死了啊。 一个死人,纵使他生前再如何如之何那也是没有一点价值的。 毕竟,刘一夫和他——交情不深。 可虽然说交情不深,但也不能说一点没有,一位曾经的龙骑禁卫大统领为刘一夫忙的是鞍前马后的服务,他图什么?还不是希望刘上夫救活公主。人家毕竟是死了,这死后事情一点也不办,有些说不过去吧。 可再怎么样。 一滴生命之水。 母亲的母亲。 还是算了吧。 刘一夫收起了瓶子,反手一个金钟。 这里面是傀儡虫。 与其让她活,不如老规矩,炼成傀儡尸 姬吧。坦白说,不会武功的永庆公主当尸傀儡都是不够格的,根本没有什么战斗力。 也就哪天玩了。 当一个乐子吧。 但当刘一夫要动手时,他停住了。 “哼,有趣,你也是不简单,竟然能够潜行至此。不过你纵然是到了这里,又有何用,你能阻止我做我想做的事吗?能捡回一条命,你就该偷笑了,怎么有胆量跑我船上的,还敢离我这么近,是觉得我已经提不动刀了吗?” 随着刘一夫的话。 一个人现出了身影。 他从阴影的角落中走了出来。 此人一袭的黑衣黑袍,脸上也是蒙着面的。 这个人正是神秘人。 “你——为什么不救她?” 刘一夫看他。 忽然笑了。 “我以为怎么回事,原来又是一条舔狗啊。” 他说着,看了看永庆公主。 “这女人哪来的魅力啊,我记得当代罗王也不喜欢她的吧?” 其实,罗王至少曾经有一段时间是喜欢永庆公主的。毕竟是位公主,更是罗王的妹妹,罗王又怎么可能不疼爱这位公主呢? 但,那毕竟是罗王。 一国之王者。 这么说吧。 凡是当王的,无论明君还是昏君,没一个好东西! 当明君,那肯定心如铁石,必要时亲情算什么,为了国家,该和亲和亲,该剪除心腹大患就剪除,什么?这是姑父?杀了!这是弟弟,赐其自尽。 弟弟说发发慈悲吧,我不想死。 明君说这是群臣的意思,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还有一日杀三子的,二十多个儿子,我杀三个怎么了? 更有逼女儿嫁给不喜欢的人。 女儿有喜欢的人? 搞死他。 女儿好不容易离婚了。 再赐其复婚。 什么? 你是我女儿? 那更要听爸爸的话了。 幸福? 那虚头巴脑的东西,它重要吗? 这就是明君。 至于昏君就更不要说了。 所以,罗王开始是宠爱妹妹,但渐渐的他就不爱了,然后,就没什么感觉了。 特别是,有时想想,反而会恨上了。 毕竟,先王好像更喜欢妹妹。 简直岂有此理。 我才是儿子好吧。 所以,时至于今。 即便是个瞎子,也知道,永庆公主在罗王那儿不受待见。 哪怕永庆公主其实可以算是个美人儿。 特别是她后来因为生活不如意而常年累月在脸上积了一些的郁气,这忧郁美人就更加的惹人爱怜了。 “你——你知道什么!” 神秘人,或者说影中人有些怒了。 “我知道?也不多,比如说你是一条舔狗,余庆是另一条。只不过你太肤浅了,太早就曝露了你对公主的企图,让罗王拿你下手了。余庆就很聪明,一直隐藏自己的心事只在一旁隔老远都看不见的地方默默相思暗中注视。” “那就是个懦夫!他这个废物,以为靠忠君,爱国,可以得到什么,他屁也不会得到!” “你说的不错,王室最重视的就是名声了,让一国公主和一个小小的龙骑禁卫在一起,怎么想都是笑话。就好像地主家也不会允许自己家的姑娘和护院的打手看对眼了一样,从一开始,就没有结局。” “你说的对,所以我做的事,你能理解吧?” “能,坦白说,如果我是你,我也会和你一样,甚至可能会更极端。” “你……” 神秘人。 或者说。 影中人。 他猛然地往后退了一步。 然后他激动起来。 这是第一次。 第一个赞同他的人。 这样的人,太少有了。 大多数人都会觉得像余庆那样才是正确的吧。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努力,只要罗王在,他再怎么喜欢永庆公主,再怎么为之努力付出,都是尽皆无用的。 所以他不甘心。 既然用正常的方式方法不行,那么为什么不另走一条路呢? 只要能够救下永庆公主,他做什么都是心甘情愿的。 “你能救她吗?我知道,你老人家神通广大,应该是可以的,是刚才那个小瓶子吧,我已经感觉到了那个小瓶子的不凡。小丙说了东岛人的事,那座你们所去的岛上真的有长生之药吗?是不是真的可以救活公主过来?” 刘一夫看他。 目光平静冷漠。 仿佛一潭幽静的死水,古井无波,一点情绪反应也没有。 “凭什么?” 刘一夫问。 若是一个笨人,可能还会犹豫,迟疑,迷惑,不解,不知怎么回事,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但影中人显然不是余庆那么一板一眼的人,他双手摊开。 “若你肯救下公主,从此以后我就听你命令了,余庆死了,他没有了任何价值,但我还活着,我有价值,可以为你效力。” 刘一夫冷哼了一就是这样想的吧?” “不是!我……” 刘一夫不为所动地哼了一声,道:“你很聪明,毫无疑问这一点上你比余庆强,我的确是看在余庆死了这一点上不想救公主,她虽美丽,但也仅此而已,我不喜欢这么忧郁柔弱的人,活过来也没用。至于你,大概是觉得我时间不多了,就算投效于我也不需要担心什么,反正我很快就要死了,我死之后,纵有天大的本事也奈何不了你。” 影中人想要解释。 但刘一夫先说了。 “啊,对了,你大概还想要让我出手帮帮你,帮你解决掉小丙他们那些人给你身上种下的手段算计,想要我替你解决后患,不得不说,你真的挺精明呀!” 怎么什么都知道? 影中人心中惊得发寒,他感觉到一股透骨的凉气,都在寒心。 这个影中人,他的算计的确比余庆要强得多了,这二者之间根本不是一个量级。 但是,可惜了。 他不知道,刘一夫拥有读心之术,还是通透境界的读心。 他的所有隐瞒欺骗躲藏隐忍,在刘一夫面前和翻开的书一样,只需要看一眼也就知道了。 想要隐藏——那是不可能的。 “先生——明鉴!” 影中人施行了一个大礼。 “先生,在下别无所求,只要先生能够救下公主,一切的条件,任由先生开。” 刘一夫笑了。 他很轻蔑地看了此人一眼。 虽然此人也有不俗不凡之处,比如他修炼的是血影魔功,这是一种极其诡异的武功,其特殊之处乃在于一个魔字。如果说拥有邪之一字和武功增强了武功的威力,却牺牲了未来的潜力,那修炼魔功就意味着要承担很多的痛苦。 很多人以为魔道武功讲究随心。 其实是错的。 你若随性了,未来也就那样,唯有痛苦与隐忍才能够走得长久。 其实,若有选择,是不要去练魔功的。 如果只是为了武功,修炼魔功,得到的可能反而比失去的多。有可能你反而会因此变成自己讨厌的人。 好比影中人。 血影魔功。 是可以长时间不死。 甚至重伤,乃至死后,也能够凭借一滴鲜血重新成活。 但从此之后,人间的美食是再不能沾,吃了正常人的吃食,轻则功力城损大降,重则是一身修为尽皆虚废。 并且,修为越是高深,越是会身体发生异化,终有一天,会变成另一种生物,也就不可说再为人了。 这样的魔功,倘若不练,还是不要修炼的好。 但是,不得不说,这么一个人,如果说做为工具,还是可以用上很久的。 只不过,普通使用,却是不行,必要物尽其用才可以。 想到了这,刘一夫笑道:“也罢,我便给你一个机会。你所猜测的没错,我此番之行的确是得到了一些好东西,比如说这生命之水,只需要滴上一滴,一滴,就只是一滴而已,就能够让永庆公主弥补生命的亏损,不仅能够让她跟个没事人一样的重新活过来,而且还能多活个几百岁。” 随着刘一夫的话,影中人就越发的高兴起来。同时,他的心也是抽紧。 因为他终于知道刘一夫方才的心思想法了。这么珍贵的宝物,的确不是随便就能拿出来的。 如果换一个人,不要说公主了,纵然是他,也是不值于如此的。 所以,他跪了下来。 嘭。 这是头重重磕在地上的声音。 倒也是谈不上多高兴,但刘一夫还是有些满意的。 “别高兴的太早了,我是可以把此物用之于救助公主,让公主活过来。但你想没想过,这个公主醒了,她能够接受你吗?” “这——” 影中人略一思忖。 他伸手在自己脸上抹了一把。 这张脸,已经变化出来另一张脸。 余庆。 刘一夫忍不住拍手。 啪啪啪。 “聪明,真是太聪明了,只不过,此举更为欺心,你想,你这么付出,求我,为我效力,却让一切名声都给了余庆,连永庆公主醒了爱上的喜欢的也仍然是余庆。你自己说说你付出的这些——图什么呀!” 影中人不为所动。 他脱去了身上的黑袍。 在他的袍子里面,赫然是一件曾经龙骑禁卫的军官服装。 这个时候,这副样子,纵然是刘一夫,仅从表像上看,又哪里能够分辨出来,面前的这个人到底是影中人还是曾经的那个龙骑禁卫统领——余庆。 影中人笑了。 他摸摸了自己的脸,道:“先生,你不知道,你不是我,不知道我经历的事。一个人成为另一个人,倘若稍有些自尊自爱,都是接受不了的。但我不一样,我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人,从一开始就是。连这条命,也是被人给偷偷救下来的。大罗的户籍,没有我的名字,这世间,知道我存在的也不多。与其这样,用如此麻烦的身份,苦心孤诣地和公主好,实在太困难了。我既然一心倾慕于公主,只要能和公主好,是什么身份又有什么关系?反正我什么都没有,成为余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还算是我占了便宜呢。” 第49章 安排影子余庆 世人皆有私心。 这个私心不仅是贪图利益,还有对于名的渴望。 名利名利,有时候,名还在利之前。往往有了名声,这好处也自然而然的随之而来了。 而每一个人,都会不由自主地对自己进行拔高,高看。 认为自己是了不起的,是强大的,是能人所不能的。总是会下意识的以为别人做不到的事,搁自己身上就觉得自己能够做到。 别人做到的事,自己也会觉得自己能够做得比别人更好。 哪怕被面实打了脸,也会觉得,不敢说自己是最好的,但绝对是有才华有能力的。 很多人都会觉得自己是被浪费的天才。 就算不是天才,也是了不起的人才。 觉得这个世界,社会,辜负了自己。 但这个人绝对不是影中人。 影中人和余庆是不一样的。 龙骑禁卫有两种入职人。 一种是有人脉的,有关系的,世代都当龙骑禁卫的。又或者是别有出身,只是来龙骑禁卫里面镀个金而已。 这些人是混得开的。 还有一种,是大罗王室历来收集的孤儿之流,将之以最低微的代价,简单就能培养起来,成为龙骑禁卫的新兵。 事实上,很多苦活累活,都是给这些人干的。 不过这不重要。 对于这些原本的孤儿来说,能够有一份看起来体面的工作,有薪俸,更重要的是有一身的官皮,这纯属是赚翻了,干点苦累活又能算个啥? 而在这其中,影中人就是最不起眼的一个人。 影中人很聪明。 他学什么都好。 虽然是底层的龙骑禁卫,但其实已经是龙骑禁卫中的佼佼者了。 他为人稳重,老实,低调,除了在私下里隐藏实力,想平安一生,倒也没毛病。 理论上他是可以平安一生的。 奈何,他犯了一个年轻人大多都会犯,却绝对不能犯的错误。 他喜欢上了一个人。 渐渐的,越来越喜欢。 以至于他的行为举止渐渐超出限制了。 然后,他就扑街了。 其实余庆也可以算做是他的另一类。 但余庆和他不一样,接触上层的多,知道一些禁忌。 所以余庆始终牢牢克制隐忍。 他总是保持低头,低调,说话前往后退三分,时刻与上层保持住一定的距离。 在宫里混,这是生存的基础。 直至余庆双亲亡故。 他才开始有些的冒失起来。 有些控制不住自己。 但仍然比影中人好多了。 可影中人就单纯多了,有些不知轻重。 他居然敢近距离接触公主! 有人许可了吗?有人叫你这样做了吗?有人给你下达需要去抱住公主的命令吗?就算公主晕倒,旁边要宫女有宫女,要内宦有内宦,你跑上前伸手是几个意思?别人都没动静,就你出格,你不倒霉谁倒霉!还指望罗王给你颁发一个奖状吗? 这一莽撞冲动的结果,就是——他成为了影中人。 为了活下去,他选择了修炼血影魔功。 因为他没得选。 原本的他的武功虽好,也仅仅只是龙骑禁卫中的之一而已。这样的人才对于周健武来说一巴掌可以拍死十个,要来有什么用?所以他必须极快的提升自己的价值。 修炼魔功,他不是不知道不好,但他没得选,想要快速强大,总是需要付出一些代价的。 若干年后。 现在上天又给了他一个机会。 一个成为余庆的机会。 他当然愿意了。 他早不愿意当这个不得自由像条狗一样被人控制的影中人了。 成为余庆又有什么不好? 他早就暗中嫉妒无数次余庆了。 也不止一次在想倘若他成为了余庆该有多好。 那真是发梦都要笑死。 难道公主她不香吗? 要不然他身上又岂会随时备着余庆的面具。这是他选择好一个长得像余庆的人,将之改造成余庆,再杀了取下面皮制造出来的人皮面具。 所以他才能说变就变。 “你既然自愿,那就好了。” 刘一夫伸手,一点神力汇聚于他的手指之尖。这一指直接扎入影中人的胸口。 影中人闷哼一声,承受住了。 刘一夫收回手,手指上已经多出了三颗小小的东西。 “这是秽气虫卵,周健武还是有点东西的,给你种下了两处手段,你大约只知道你脑子里有虫,却不知道你心脏里其实也有。脑子里的秽气虫其实要不了你的命,最多让你失忆,发疯,变成神经病而已。但这心脏里的虫子,隐藏得更为隐秘,一经发作,会立刻从虫卵变成母虫,然后排卵,虫卵会经由你的血液被输送到你的身体各地,到时才发作,你纵然不会死,也只会是生不如死的下场。” 影中人一脸怒色。 他知道,周健武对自己用了手段。 他不怪他。 毕竟他是周健武救下来的。 周健武对他下毒,用虫,他都能理解。 但这一手实在是——过了。 他只以为周健武给自己下毒。 但随着自己血影魔功日益深厚,导致了这毒也就没了作用。 所以周健武给自己下虫,也能理解。 但谁想他还在自己的心脏下虫啊。 其实若是从前,影中人说忍也就忍了,脖子上有锁链的狗,再怎么狂也要分清大小王,不到反水时对主人还是要恭敬的。 不然。 哼哼。 可现在影中人在永庆公主的旁边,心中千千万万念挂着的女人,就在自己旁边。自己也要顶着余庆的身份,到时二人在一起不知道有多快乐。 这种情况下,让他怎么能原谅这幸福被破坏的可能。 岂有此理! 原本他对自己决定背叛周健康心里还有些愧疚,现在,可去你别人的母亲家吧。 事实上。 对于此事,刘一夫也甚是满意。他其实也想余庆活着。这个余庆毕竟是官方人物,他和那什么的小公主关系密切,也是他承担的军费问题,如果余庆没了,很多事就要刘一夫自己去抗了。 他这么一个人,哪有兴趣操劳这些庶务呢?可不做又是不行。因此,有一个新的余庆在,他也就可以把包袱甩掉了。 一切完美下。 刘一夫终于是滴下了一滴生命之水。 然后他取出了一只金钟。 从这只金钟里,他取出了一小撮子的粉末,用坟土和尸油调和了,放在一块小铁盒子里面。 “拿去,等过了二到三天,就会结成硬块了,然后你就把它点了,吸了这味儿,你脑子里的虫就能出来了。 ” 这种秽气虫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不懂的人,只会武功的人,正常是没办法的,只能终生受制于人。但对于一个降术师来说,毛毛雨啦。不要说刘一夫这样顶级的大降术师了,就是一个普通的降术师,那也不是个事。 施以降术,对人,对灵智强的动物,那是有业力的。所以才要说尽量不要随便施降术。尤其是不得对大富大贵甚至是官员老爷动手。 原因就是怕沾染了业力。 当一个人的业力漫过了这个人身上的气运时。导致其自身的气运不足,不抵业力的侵袭时,就需要完蛋了。 可是。 区区虫子算什么? 说搞就搞了。 原本,搞这种秽气虫,说不得要惊动周健武。但刘一夫精通鬼道术法,一个阴阳两界分离之术就把气息变化给挡住了,所以纵是影中人解除了秽气虫,周健武也是不知情的。 唯一有所猜测的是小丙公公。 但此人却心中已经生出了别的算计。 一个人,无论是自身实力太强还是太过精明了,都难以为人之下。 前者是大丈夫岂能郁郁久居人下? 后者是做人做事无论如何也要给自己留下一条后路才是。 不能把路给走死了么。 小丙这个人,可以说是周健武麾下甲乙丙丁四个人中最为精明能干的一个人。 甲老大,明明是个内廷太监,却真把自己当成了人物,能力自然是没得说,但这性格嘛,就太过于耿直了。 小乙几乎就是甲老大的应声虫。 这人也是愚忠的性子。 只不过相较于甲老大的忠国,他小乙是忠于甲老大。 至于小丁,一肚子阴谋诡计,一看就是一个可能性的反骨仔。 他以为别人看不出来。 其实也就甲老大看不出来。 没看周健武把他们都敢于放出来,唯独不放小丁出来,就可知一二了。便是放了出来,也是身边无人可用。 倘若有一天,小丁背叛周健武,那小丙是一点儿也不会觉得奇怪的。 所以说,看起来周健武的情势其实是并不妙的。他依靠阴谋诡计与卑鄙无耻建立的内廷王朝已经开始摇摇欲坠了。 倘若行动顺利,作为一场胜算颇大的游戏,那小丙爷倒也不妨陪周健武这位老祖宗好好玩玩。但既然诸事不顺,这说明周健武未必可以笑到最后,倘若面临事败,他小丙爷也要跟着一起倒霉去吗? 这怎么可能。 反倒是,这东岛之国挺有意思的。 不能说没有高手,没有顶尖的人物,但相比中土那藏龙卧虎的环境,还是要差了许多的。这样的地方,正好适合他小丙爷好好玩乐一番。 所以,小丙爷决定,在周健武确定优势之前,他不回去了。 与其在中土打高端局,不如在东岛的舒适区。 时隔日久。 刘一夫一行终于回到了中土。 常五得到了自由。 他的人生迎来了新生。 不过常五放弃了想当海盗的想法,他开始真正做生意,终于在其后成为了着名的大商人,风头一时甚至要盖过卓氏家族。 从某种意义上,在后来,他和怒海雄风可以说是互相成全。 一个在大海上叱咤风云,一个在商业上风生水起。一个养活了海盗,一个维护了秩序。 这大概也算是一件好事吧。 但——天下,或者说朝堂,却逐渐到了最要紧的时候。 回到陆地。 影中人——不。 这时,应该叫他余庆了。 或者说是影子余庆。 他要去联络公主,他要把一箱箱铜钱给公主带过去。 那么,为什么是铜钱呢? 五百万贯钱,这不是一笔小数目,想要赚到不容易,然而,要把它们花出去更加的不容易。 公主党需要小心翼翼把钱给到大罗各级地的边军手上才行。 不能把五百万贯当成大钱整钱发下去。 这样做,是不好瞒人的。 如果是黄金,白银,老大一块子的,怎么发,怎么给,需要找零怎么办?纵然是当兵的,哪个没事干的人用黄金白银去支付花用? 所以想要平安无事,就要把钱币一枚枚细致地发给军士们,这样才能真正收拢军心为己所用,不然你把钱直接大块儿的给军官了,这些军官必然要拿去换小钱,到时轻则是要被钱庄柜号剥削一笔,重则被拉入贪污的水里,到那时,钱发了,但不足数,非旦收不到军心,还要在背后落下埋怨。 这才是真正的吃力不讨好。 所以说事事皆有学问,很多看似简单的事其实反而很难,越是琐碎的小事就越是重要。故此,刘一夫也算是成全影子余庆,给他把钱补足了。 他手中的碎铜子也不知有多少。 价值低不说还占据了空间场子,给他的精神带来颇为不小的压力,这么一释放倒也是件好事。 影子余庆则是感到了震撼。 他没想到刘一夫财力如此雄厚,手段如此高超。这玩意,太恐怖了。 整个公主党,周健武团伙,上上下下,不知有多少人阴谋算计,就为了这笔五百万贯,感情这笔钱这一位早早就能一个人拿出来了。 那他跑这一趟干嘛? 哦。 不想掏自己的。 所以往外跑一趟。 先把打算要花的赚回来,才大大方方的掏这一笔。 这也对。 不这么精打细算,当初也发不了财。 有的人穷有的人富这是有原因的。 有的人穷其实他不穷,只是手上大手大脚没个定数,根本积不下来财富。 有的人富他是真的把算计给算计好了。 有句话说的好。 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要受穷。 需要花钱自然是要花的。 但不能为了图省事就胡乱花钱。 就像刘一夫,他早早自己一个人就能拿下人鱼小明珠。但他当时根本看不上人鱼小明珠,不知道此珠的妙用,自然是不愿意掏这个钱了。 这一番出海,他又大赚了一笔,这才不介意的洒洒水把钱掏了,顺便把空间清理一下,这铜钱,它又重又沉又占场子,收在空间里对刘一夫的精神造成了一定的压迫,自然是要处理掉的。 至于——影子余庆是不是能把事办好,把钱送到,那就雨我无瓜了。 毕竟,再说一遍。 刘一夫时日不多了。 不多乎,不多矣。 如果说一开始还能再撑撑再熬熬,那么现在他的时间已经按天数的进入到了倒计时之中。 真以为降术师的飞头术是好玩的啊! 打从修炼飞头术的这一步开始,就是在走向死亡。 且此路之上不能回头,一经开始,永无停止,直至于终。 这就是降术。 修炼飞头术。 第一步禁食。 什么都不要吃,要让肚肠什么的都空空如也。 第二步,断头分离。 断头之后,一开始是不可能断干净的。 刘一夫这个算好的了。 他一下子就把脊椎给脱掉了。 有很多降术师连这一步也做不到,头和脊椎始终连着,到死也是未成。这里面的关键是要有战胜死亡的坚定信念。 千万不能动摇,不能犹豫,否则这头就无法从脊椎上掉下来。 必须要有破釜沉舟的精神。 以最快速度断掉,断干净。 往后,慢慢磨。 像刘一夫,初次发功时,什么肚肠内脏都给拖出来了。 这就不对。 在往后,头部牵连的东西会越来越少,直至一颗飞头毫无挂碍,一飞而起,继而冲天,于空中随风云一去三万里,这才算是大功告成。 这时,是毕生修为的顶点,趁此时机,寻找到机缘之人,进行转世重生。 这也就意味着,你将抛弃这不好的一具躯体,带上毕生的修为,进入到第二具身体里,对身体进行改造,强化根骨。 第50章 回味曾经的前尘往事 刘一夫回想往生,没想到自己竟然于不知不觉中走到了这一步。 此前,他是想都不敢想的。 一个人到中年的男人。 一直无所事事,或者说是一事无成。 平庸了半辈子的男人。 努力,勤奋,原本与他无缘的这么一个人。 突如其来,突发奇想,只是逮到了这么一个机会,就走上了降术师之路。 在最初之始,刘一夫也没想到自己会有这么大的成就,其实最开始,他想得更多的是金钱,美女,如此而已。钱不要太多,能够让他富裕的生活下去就行了,美女也不要太多,只要一个能共伴一生的妻子而已。最开始,他只想要这么多的。所以他是抱着些期许,带着些自励走上了寻梦之旅。 他迈步,从原本的家庭舒适区到达了陌生的罗京。 当时的他,手捏此身最后的一点余钱,还茫然对未来不知所措。甚至担心在路上就遇到什么诡异死掉了。 原本,他的一生,也许能够学有所成,但大富大贵是谈不上的,也就那么的一生人吧,像一个看起来厉害的传奇隐者,然而最终也不过是带着一些神秘,实际上平庸的死在某个地方发霉发臭罢了。 但他遇上了张小乙。 一个莫名其妙却又十分执着的人。 这是一个人生陷入到低谷的男人。 他的人生原本也许不错,但却不大能够接受坎坷,遇到了点打击,就有些一蹶不振的样子。 虽然后来他的承受力上来了,但却已经一贫如洗快要到一无所有的地步。 这时,另一个人来了。 锦天。 这是一个武功之高,甚至犹在张小乙之上的男人。 他身怀一定的家学,且在军中敢死效力六年,是一个经历了足够考验的男人。 其武功,甚至隐约在了张小乙之上。 张小乙立刻拉拢了这个人。 他不甘于平淡,总想做些什么。 所以,才拉上了当时的刘一夫。 至少,刘一夫那微薄的钱财可以为他们的行动打一个底。毕竟在最初之时,张小乙说一贫如洗是轻的,根本是什么都没有。连吃饭的家伙事也不过是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半个瓦罐。 所以他才不得不选中了看起来有些小钱钱可以当起始资金的刘一夫。 他一是看中了刘一夫的小钱钱,二是觉得此人虽然重利凉薄,但不失稳重,可以让他当一个后勤大队长。 瞧,在一开始,不要说他了,张小乙和锦天其实在内心里都不大瞧得起这个不会武功装神秘的中年男人。 直到——三人共同经历生死考验,都认可了彼此的才能,张小乙这才决定帮助刘一夫成长。 那个时候,刘一夫才有望之于学武。 学武。 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虽然武道已经衰微,是大大的不如仙门仙道的,二者甚至不可同日而语。 但是。 那也是不容易的。 门户之见,敝帚自珍,当师父的留一手藏一招,哪个肯白白的教别人真东西。 倒也有一些粗浅的武功,倘若遇到有天赋的人,纵是这种普通至极,平平无奇的武功也一样能够攀高登远,去到达别人无法企及的高度,一飞冲天,前途无量。 可有没有这个天份就不说了,还要吃苦努力。 二者相合,刘一夫大约是不成的。 他原本就年龄大了。 普通人的习武方法是万难成就的。 他体内已经没有年轻人才有的生生造化之气,承受不了勤修苦练的代价。 至于天赋。 哪来那么多的天才啊。 当时的刘一夫,平平无奇什么也没有。 他没有健康的筋骨,年轻的恢复力,更承受不了勤奋的代价。 普通人的习武方法,对他完全不适用。 所以说,在此之一点上,是张小乙成全了他。 是张小乙苦心孤诣为他选择合适的武功让他修炼,从而才能开始有这么一个不错的起点可以入门。 只此一点,便弥足珍贵。 倘若皆止于此,那还是老样子。原本年龄就大,修炼武功得要慢慢来,就算是刘一夫已经武道入门了,也要至少二十年,碰运气看是不是能够成为一个二流货色。 好在到此之时刘一夫也开始开挂了。 先来一个豪无人性的降术——超级学习能力。 这一个降术非常重要。 原本刘一夫人到中年,早已经过了学习的黄金时期。他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固有观念了,难以接受新鲜的事物,这脑力记忆力也是跟不上了,心思花了,不能纯净如一的学习了。 但现在一下子拥有了超级学霸才能拥有的学习能力,就像作弊一样不管干什么都快上许多。当他看书学习时,知识就像鱼儿一样的往他脑子里钻。让他一下子体会到了学霸的快乐。 很多人不喜欢学习是因为他们吸收知识的速度与效率太慢了,学习起来的时候没有成就感。 但超级学习能力让他在学习时每时每刻都能感受到收获,那是一种一学习起来就发现我在变聪明的美妙滋味。 就像一个穷人在金山上到处的捡金子。 因此他飞快的学习他所能学到并想学到的知识。 他甚至于丧心病狂的学习了医术。 医武不分家。 懂得足够的医术去习武,占多大的便宜普通人是想象不到的。 但是正常学医太难了。 很多人一学就是一辈子。 但刘一夫学起来却觉得是吃饭吃到了大肉饼子。学起来太过瘾了。 如果是这样,也还罢了,毕竟它仍在正常理解范围之内,无论刘一夫怎么提升,别人最多也就以为他运气好,或天赋好而已。 这还是属于正常人类的范畴。 可以理解。 可是。 好巧不巧,你说机缘也罢,运气也好。 刘一夫遇到了最离谱的奇遇。 在已经荒废掉的浩瀚女国,他遇到了一个人。 西极的天才美女——一代天人马客师。 这真是一个惊才绝艳的女人。 此外她还有一个身份。 她身体里拥有一定绿芙萝的血统。 她是一个半精灵。 西极之地有类人体,其中一种叫精灵。 精灵分为日冕萝,银丽萝,风希罗,幽弗罗,和绿芙萝。 绿芙萝,又称草精灵。 是精灵一族大约最下等的。 也是数量最多的。 被人类抓走,在外面现存最多的,就是绿芙萝。 马客师就是一个拥有绿芙萝血统的半精灵。按理说,这样的体质,其实是不适合学武的,但马客师实在是太天才了,这种族界限对于她来说仿佛是不存在的。 因为她不是一门脑筋的死学,而是根据自己的感觉,进行适合自己的活学。更因为她的体质,她自创了一部概括她所思所想的武道奇书——知本论。 这是一门有些太过于深奥的武学总纲。 可惜的是,大多数人根本看不懂上面写的是什么。 只当这是一个玩笑而已。 马客师一直对此保留,她苦心孤诣一直等待,在她生命快死之际,她遇到了有趣小子刘一夫。刘一夫恰好,是适合修学知本论的人。 因为这门知本论不是一门给天才修学的武功。 要注意到一点,马客师,虽然有天纵的才情,但这份才情属于知识,智慧,和资质是没有毛的关系。 想也是知道。 马客师拥有一半绿芙萝的血统。 绿芙萝是一种类人生物。 虽然看起来和人一样,但毕竟种类是不一样的,哪怕绿芙萝和人类没有生殖隔离。 但绿芙萝和人类仍然有生理上的不同。 因为。 绿芙萝是长生种。 轻轻松松,活个上千年都不止。 倘若是实力强,心态好,活个几千岁都不是问题。 当然,大多数像绿芙萝这种的长生种有极限的。 一万年。 大多数长生种都难以打破这个数值。 可惜。 马客师不是长生种。 她严格来说只是半精灵而已。 半精灵有些不上不下的。 它们这些半精灵既没有真正绿芙萝精灵们悠长的生命,也没有纯人类的自然体质。 这就让马客师在修炼人类武道时十分的艰苦。 所以。 知本论。 不是给那些天才修炼的武学。 而是一种帮助资质不好的人修炼武道的资本。 它就像一本习武的攻略,让一个资质平庸的普通人,不必是天才,也可以不输天才甚至超越天才的走上武道的巅峰。 毫无疑问。 刘一夫从中得到了很多。 此外他还有其余的资源。 这些奇遇机缘终于是推着刘一夫飞一般的增强实力,他的武功甚至降术,纷纷水涨船高地往上攀升,直至在某一天,他甚至反过来超越了张小乙和锦天。 这两个他最初需要仰望的人。 一步一步,一步一步。 刘一夫终于走到了这一步。 他不敢说此刻的他是至霸最强。 但这一刻的他,的确是他曾经渴望的那种强大。 仿佛过去的梦想之至于此已经实现了。 但刘一夫忍不住生出了更大的野心。 他渴望更多。 一个人的欲望,如高山上的滚石,一经开始,就难以控制它停止。 刘一夫忽然发现在他的面前还有仙门。 不知何时,他已经看到了仙门的门槛。 仙门。 高高在上。 隐世避居。 正常人见之不到,触之不及。 无缘之人,走到了山门口,跪在地上,把头磕破了,血流一地,也不可能步入山门一步。 无缘就是无缘。 刘一夫练个武都那么费劲,自然是无缘中的无缘人。 但是,这正是降术师的魅力所在。 降术师是八百旁门之末流,虽然也是超凡的一门。 但它最大的特点是提供了一条路。 一条让这个世上任何一个人,一个普通人,一个平庸平凡的人,也能踏上通天之路的一条路。 此时,刘一夫通过于此完成了阶层的上升,他现在要的是更上一层了。 只不过,他仍然要做一些事。 在他死掉之前。 时间,已经不多了。 …… 天上飞起了一只鸟。 男人看了一眼这天上的飞鸟,从地上站了起来。 他在此等了很久,大约有十多天了。有人一直给他情报消息,让他在此办事,他要办的事就是,在此地,或者说在这里,等一个人,杀一个人。 坦白说,他殊无把握。 但有些事他不得不来。 一条龙要和一头虎见面了。 在过往的岁月里已经证明了这龙虎之间的影响力,当这一龙一虎联合起来,是真的能够创造奇迹的。 而有人不想要有这样的奇迹。 所以,他在此要截断这个人的北上。 纵然不能杀掉他,也要把他给挡住在这里。 铃声悦耳。 空气中,不知何时的有着淡淡的幽香。 这是一种沁人心肺的好闻香气,它好闻,熟悉,却难以让人说出这到底是种什么香气。 不过,大概没有人真的想知道这是什么样的香。 倘若有降术师在此,大约就能说出来这名字了。 尸香。 这是最为极品的尸香。 尸香共有二者。 其一是尸臭的臭味臭到了极点。 以此尸臭为源提炼出的香气。 这正是臭到极致反为香。 毫无疑问,不是第一种。 这是第二种。 是用少女,且必须是处子,身上天然的体香,取其皮脂提炼出来的香味。 这才是真正的极品。 甚至有轻度的致幻效果。 男人闻到的,正是如此之香味。 他看到了,听到了,也闻到了。 这个人的到来。 这个人,骑一头驴子,或者说是驴车,他在驾车,也没动鞭子,那驴老实乖巧地在地上奔行。 它的脚步沉稳又快捷,浑身肌肉虬结。 这是一头强健到了令人发指的驴子。 让人忍不住要对其侧目。 天下间怎么会有这么肌肉发达的一头驴子。 不过男人没看驴子,他看人,那个驾着驴车之人。 毕竟他是要来杀人,而不是杀驴子的。 那驾驴车之人,怀里抱着一只猫嵬。 他的脖子上有一条白色的月布。 只是,这白色的月布上面,血迹污渍,若隐若现。 驴车停了下来。 有人挡路,当然要停下来。 其实,倘若挡路的是另一个人,是个普通人,这个驾车之人说不定直接就撞上去,管你死不死。 反正这里荒郊野岭的,撞死就撞死,没什么关系的。 但面前的这个人他是认得的。 他这驾驴车撞不过去。 也许人和驴都没事,但车是保不住的,而且人也过不去。 因为这个男人。 和他的剑。 驾车之人自然是要往罗京而去的刘一夫了。他其实也想快点的。但是他的头现在经不起颠簸,头在脖子上晃来晃去,一不小心就掉下来,这可快不了,所以也就只能坐车子慢行了。其实也不慢的,只是比起从前快驴奔腾,陆地纵横,到底是慢了。 结果,也就给人堵到了。 “啊,我好像记得你,一个大高手,怎么样,你到大宗师之境了吗?” 刘一夫开玩笑地说。 那男人笑了,却是苦笑。 “怎么可能,心有挂碍,一直不得自由的我,怎么可能突破呢?毕竟我不能看到家族出事,你知道你在面对什么的,对吧,你觉得那种人会不会做出极端的事?所以我别无它法,离开吧,离开中土,重新回到海上去,不管是到哪里去,至少在那个人在的时候不要回到中土。” 男人挥了一下宝剑。 他纵然不是大宗师。 但距离大宗师之境也仅差了一步之遥而已。 只不过,心有挂碍的他,虽然只是差了这么半步,却有如天渊,他始终只是个宗师境,而非是大宗师之境。 只是这半步之差,却是天渊地别。 可没办法。 大宗师之境又叫无敌宗师境。 这一境界,讲究的是一个心无挂碍,心境的圆满。倘若你仍然有惧怕的东西事物存在,那还谈个屁的无敌。 既然不是无敌心境,那就差一点。 当然了,即便是如此,他也非常强大。 他仍然不失为当今天下,罗国最锋锐的一把剑。 不然他也不会被逼来这里堵人了。 此时的刘一夫,又哪里是随便什么人可以拦堵的。 不过这个人,却是可以的。 他至少已经让刘一夫的快乐小驴车停下来了。 第51章 禅师阻路,道阻且长 这个人自然是一代超卓的绝世高手。 半步大宗师——宇文禅师。 宇文禅师少年时在释门生活。 在那短短时间,他就通过参悟释门高僧习武,在家族武学单锋剑的基础上创出了偏光逆风单锋剑。 宇文世家凭借一手单锋剑法可以说是独步武林。 但时长日久这也限制了宇文世家。 祖先能够达到的高度,后人可以倚之往上一些,却终究不能和祖先一样,甚至是继而超出。 大凡武林世家,家学渊源,大多都有这个毛病。 但宇文禅师却在此点上做出了突破,他打破了前人的藩篱,这意味着他有可能走向更高。 可就在他武道一路飙升时,突然,卡壳了。 虽然他知道,别人也都知道,他仍然在进步。 可以说宇文禅师一个人能砍上好几个宗师。但再怎么样,这宗师到大宗师一关,是说死都过不去。 因为,他心有滞碍。 家族。 这是一个对宇文禅师来说无比沉重的字眼。 成长至他这一步,很难的。这其中需要多少药材,需要战斗经验,需要足够的知识等等,这些琐事都是家族帮助下解决的。 现在,要他拍拍大腚,把过往的一切都进行无视,只自己一个人前行,怎么可能? 他早已经背负了很多东西。 太沉重了。 让他不得开心颜。 这是一个无比沉重的男人。 哪怕他如此强大。 所以刘一夫仍然不把他放在眼里。 “你觉得你一个人能够拦得了我吗?” 刘一夫发问。 此时。 他的身体力量,在日渐薄弱,但精神力却日益猛增,一双眼睛看过来,宛如在放电一般,普通人对上这双眼睛,一瞬间就会被刺得眼睛发痛,甚至于可能流下血来。 即便是宇文禅师,也感受到了莫大的压迫力。 他不得不把剑往前一拄。 他的双手交叠压在剑柄尾部上。 一丝剑气被催发出来。 利用剑器释放剑气抵挡下来了刘一夫的压迫力。 “我没有选择。” 说了这句话,他发出了微微的一叹。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他的确是没有选择。 “你不是没有选择,你只是端起来得太久了,始终不肯放下而已,倘若你愿意放下来过往,把家族亲人什么的统统放下,不要说大宗师之境了,未来,天人之境也可以窥得一二了。你大约没见过天人之威,那种挟天地以为己用的感觉太震撼了。” 宇文禅师的确是震动了。 天下间竟然还有天人吗? 但。 他仍然一动不动。 他无奈啊。 “这可真是……没办法了。” 刘一夫说到这里,垂下了手,手上捏出了一个奇特的手印。 他的食指与拇指圈起,收住无名指和尾指,竖起了一根中指。 这是一个开启之印。 一个空间被打开了。 在这个空间中,有一个人睁开了眼睛。 “又有人来打扰郎君了吗?” “找死。” 咻。 这人一下子消失了。 当这个人再出现时已经是到了宇文禅师的身前,宇文禅师眼睛瞳孔一下子放大,不敢相信眼前一幕。突然的这么一下眼前就多出了一个人,从哪儿来的,怎么出现的,完全不知道。 毫无疑问。 这是面前之人的手段。 还是小瞧了这个人啊。 在这人攻击来之前,他只能匆匆把剑提起来,一下子他的剑就给踢得拼命晃动,鞘里面的剑身好似要随时从剑鞘中蹦跳出来。 宇文禅师猛然运功,身上剑意迸发。 真气拟态。 一柄黑色的单锋剑出现在了宇文禅师的身后。 在这剑意的切割下,一个人影从千疮百孔的空间中露了出来。 这是一个一头秀发,面罩着一张青铜面具,身材火辣,几乎爆到要炸的女郎。 她上半身是一袭紧身的黑色武服,下身从膝到脚,有一副铜甲护具,是从膝盖以上包到了脚尖,脚跟略高。 这是一副腿甲,它充满了力量与艺术气息。 在加大的防御与攻击之余它的造型还特别的很好看。 是既修身又显得腿长。 女郎双手一摆。 咔嚓。 两把臂刃从一双护臂中弹了出来。 在臂盾旁边,还各有三枚精致的刀轮。 从手到脚。 武装到了牙齿。 这个人自然是三丽了。 刘一夫对她可丝毫也不吝啬,是尽心尽力地把她的武器装备给升级了一次。 现在的三丽。 她一个人都能踢爆三个植物人组合。 虽然她还是那个三丽,但在刘一夫不计成本的培养下,战斗力是直接飙升。 唰。 她脚下踩出一地烟尘,打着圈儿转动。 突然向宇文禅师发动攻击。 宇文禅师原本就拟定了以不变应万变的方法,所以一直未动,等到了三丽的动静,终于拔剑。 这一拔剑,足以彰显了宇文禅师剑道大家的身份。 长剑在剑鞘里,艰难的拔出,长剑的剑叶颤颤巍巍,仿佛一片薄嫩的叶子,在寒风中不住抖动。 空气仿佛有若实质的压力,挤压剑刃在空气中的移动。 你让人家这剑都要与空气摩擦出火花来了。 足可以见之宇文禅师拔剑用了多大的力气。 他既然用了这么大的力气,拔这一剑,其这一剑的剑势必然是惊天动地的强大。 连三丽都隐约感应到了恐怖。 这是仿佛连空间都要给劈开的一剑。 在三丽惊疑不定时。 刘一夫的声音在她的耳旁说道。 “别怕,踢他。” 可能别人不知道。 但刘一夫是知道的。 倘若要问,当今天下还有没有比刘一夫更富的?至少凡人之中是没有的。 这样富有的刘一夫,他亲自出手,不计工本,不计代价,为了三丽打造出来的这么一副腿甲,从大腿保护到了脚尖。在整个脚掌部分是用料最多,用心最多的地方。 这样的一副腿甲。 其质量已经不输一般神兵。 因为此物是刘一夫此时打造的。 所以他豪华的在其中加入了——神力。 所以这可以说是一件——亚神器。 这样的宝物,纵然是三丽,也可以持之对抗强大的宇文禅师。 果然。 以剑术而言之,宇文禅师堪称为一代大师。 他一舞剑器,可以一人敌一军。 这是一个站在关口能挡百万兵的狠人。 但现在却是在与一个女郎打对攻。 那是暴风骤雨霹雳雷霆的对攻。 剑与腿甲的激烈碰撞交击。 一个是能够斩切天下,一个是能够踢死大妖,双方最直接的正面碰撞,那能是好玩的?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如此的对攻,最先承受不下来的竟然是宇文禅师。 有句话说的。 胳膊拧不过大腿。 宇文禅师挥动剑器——禅定剑。 他用的是手臂的力气。 而三丽当然用的是腿。 晴空霹雳百烈脚的暴发力更是想都想得到,狂猛到炸。 如此急剧的交锋,宇文禅师吃力要远在三丽之上,他当然是先一步受不了了。 受不了怎么办? 开大。 宇文禅师不是一般人,他选择开大,当然是非同小可。 就见他猛一个退步。 这一退,拉开了距离,却也让他更好的运转剑法。 但他于刹那间爆发出来,有如一蓬莲花在花苞中猛烈绽放的剑花,却没伤到三丽的一根毛。 因为在关键时刻,有一根绳藤模样的细长的藤长,看起来乌黑发褐色,却是坚韧又坚固,一下子缠在了三丽的腰上,只一拉就让她往后退出三步以上距离。 恰到好处的避开了宇文禅师瞬间的开大招。 下一刻,三丽又攻上来了。 她的武功虽然粗糙,谈不上精细。 但她的武功新奇,陌生,这本就是一种优秀。 更重要的是她的武功是得到了刘一夫指点的,哪怕是糙了点,可立意之高,不是那些一味追究招式规矩的人能够比拟的。 所以她先天就站在了一个很高的角度。 但最关键一点是——她不犯错。 一般人在比武过程中,往往有人会耍一些心眼子,比如说故意卖一个破绽出来,你以为那是破绽,殊不知那其实是一个陷阱,就等你上当的。 宇文禅师身为一个最为顶尖的高手,他做得套子自然是巧妙,很隐蔽,但却全被看穿了。 等等! 不对! 亲身交手,宇文禅师自问对面前的这个女人有一些了解了。 这个女子,应该算是一个新手。 哪怕她的战力看起来比较强,可新手就是新手,这一点亲身交手后老手都是能够发现的。 她有很多地方都不熟悉。 在臂盾刀剑和腿下功夫的招数配合中有很生涩的味道。 就像是在短时间学了武功招数还无法彻底的融汇贯通一样。 这么一看,这个女人怎么可能会强到和自己撑这么久的地步。 分明更像是知道了自己的招数一样。 但她怎么可能看透? 不,不是她。 是他。 是刘一夫看透了自己在背后操纵她。 所以自己才会一直的久攻不下。 宇文禅师不敢大意了,他直接试图绕过此女。可是他很快发现,这女人速度是真的快,比自己还快,这让他怎么绕过去? 他甚至看到了三丽身后的男人在浅笑。 是的,是这个男人,他看透了一切,他拥有看透自己武功招数的能力。终究,自己并不是真正无缺无漏的大宗师。 从宗师到大宗师,差距在哪儿? 就是心理素质这一块儿。 大宗师拥有无敌的信念,精神意志圆满无暇,自然先天就立于不败之地了。宗师只是其自身的武功没有破绽而已。 但现在这份明明已经被他提升至极限的武功再不能让他高兴了。 他还差了一点,这一点让他的心灵被看透了。 不行,不能这样下去。 宇文禅师很清楚,有那一位的支持,三丽能和他打一天,甚至,那个人还在暗中用很多方法攻击他,降术师的攻击手段十个诡异莫测,往往暗自无声,而一发不可收拾。 至少,他能感觉到。 他手中的禅定剑,已经在发出渐渐而至的痛苦之声了。长剑也会悲吟,当它快要承受不住时,金属本质会发出诸如令人牙酸的声音。 这是那个人在暗中腐蚀他的剑器。 在他功力维护下,仍然能够攻击到他的剑吗? 不愧是最顶级的降术师。 攻击人业力大,而不可为之。 但若攻击一把剑,一件器物,哪怕是通灵的神兵利器,也是无妨的。 唰。 宇文禅师再度开大。 他放开心神,让自己全心全意沉浸在剑道里。 一道剑气拔萃冲天。 宇文禅师高举手中的长剑,奋力一击斩了下来。 这一剑,光剑气就有十数丈长。 目标,刘一夫。 虽然,目前是三丽在首当其冲。 却不料,突然有一物突起,在三丽身前交织错落,于刹那间形成了一面大盾。 这也是宇文禅师开大招的原因,越是强大的招数往往比较慢,需要有一个聚劲生力的过程,这一慢也就给了对方时机。 刘一夫弹弹手指。 原本在他身体之上的地龙藤飞起来组织成了一面堪可够大的盾。虽然谈不上有多坚固,但有一个特点,就是韧性足哇。 一剑劈了下来,被这盾给硬生生挡了下来。 没错,盾是破了,几乎一半都给斩破开来了。 但在断口,一根根地龙藤的藤蔓在交错编织的飞速 恢复。 不过,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一根藤条缠住三丽的腰肢。 一把低沉的声音在她耳边说道:“什么也不要管,直接踢上去,用大飞龙式。” 三丽明白。 大飞龙式是刘一夫基于晴空霹雳百裂脚而创出的一个新招。 原本的晴空霹雳百裂脚是一条腿立地另一条腿发动快速连环无限踢的功夫。此之一招,还可以左右脚互换攻击。 因为这一招讲究暴发式的输出,所以唯恐力不能久,就想出了这换脚踢的方法。 但这样一来,缺陷就是只能待在原地踢人。 你不到跟巴前了踢没用。 所以刘一夫参考一门名为大力金刚指的功夫,创出了此招。 它是在原有基础上的创新。 虽占了一个新字,其实仍然是老套路。 三丽明白。 知道这一招的特点。 原本这一招她是初步练成的。 倘若她一个人临敌应敌,真有些不便。 但既然有刘一夫在她身后看护,那她还怕得什么?她早已经拜服了刘一夫的经验智慧,知道他算无遗策,让自己使用,必有原因,于是想也不想,整个人跳起来就用上了这大飞龙式。 原本这招新用的确很难掌握。 但刘一夫在后面用一条地龙藤来控制三丽,那就没问题了。 三丽跳起来,冲向宇文禅师,发动了大飞龙式。 这一招的确是让三丽犹如一条飞天的神龙,在张牙舞爪的扑向宇文禅师。 宇文禅师连忙把剑一横。 这是一招他的绝学。 也是自创的。 已经超出了单锋剑法的范畴。 如果说偏光逆风单锋剑是把家族单锋剑法推演到了极致,那么这一招红尘世外就已经是完全超出了单锋剑法的一招。 它是宇文禅师一身武道中唯一一招守势的剑法。 单锋剑法每一招每一式都是在进攻。 哪怕死也要进攻。 甚至一换一,一换伤的招数都有。 唯独没有守势。 而这一招红尘世外,就是宇文禅师独一无二的守招。 他以此招,硬接三丽的大飞龙式。 第52章 绝不后退 甫一接触,宇文禅师就感到手腕上沉,莫大的力量从手腕上传了过来。 因为此时,三丽是被一根地龙藤拉扯住了后腰,整个人悬空,放出一双修长的大长腿去踢。 这三丽的腿,原本就是长,后来异化,是又直又长,再加上晴空霹雳百裂脚的功夫加持于其上,真是太爆炸了。 原本这双腿子已经这么厉害了,还要加上刘一夫精心的,不计血本投入的,他目前实力最盛时铸造的,亚神器,腿甲。 这是专注于保护腿脚的一副甲具。 有了这样的一副甲具,可以说是把三丽双腿优势给无限放大。 她现在全力施展大飞龙式。 解放两条腿的攻击力。 这么打也无怪宇文禅师会感到严重的吃力中。 终于,在宇文禅师一力坚持下,他坚持不住了。 狰。 长剑再也经受不住三丽的暴踢蹂躏,从宇文禅师的手中飞脱出去。 剑在空中,巍巍颤颤抖动着,然后崩直了身子,跌落在了地上。 虽然不是插在地上,可感觉至少这把剑是舒服的。 它再也不用承受三丽的暴击了。 不过,三丽的攻势也到了尾声。 宇文禅师终究是撑过了这一波的攻击。 他人往后撤。 一个转身,竟然又摸出来了一柄剑。 这是一把极其细致的剑。 剑柄是他原本手上的镯子。 剑刃只是从镯子里抽拉出来的一根极细的薄丝。 就凭借这一根细丝一样的剑,宇文禅师落地就扑向了刘一夫。 三丽方才落地,再想要动,终究是迟了一步。 就见宇文禅师像一道光,一抹流星,射向了刘一夫。 不要以为一根丝就弱了。 这一根丝,此时凝聚着的是宇文禅师毕生的信念,他的一切,修为,精华,都汇聚于此剑中,看似薄丝一线,其实里面倾注着宇文禅师全部的剑意。 剑刃,剑气,与剑意。 这其中,剑意才是最为难对付的。 很多人,高手,身上的剑伤经久难去。 这是因为剑气剑意极难驱除。 剑刃靠药,剑气靠内力,至于剑意,你自问你自己的意志能比剑修的意志更为强大吗? 有些高手,一条小伤,却是经久难消,便于此故了。 现在,宇文禅师用的就是武德充沛,剑意惊人的一剑。 他哪怕杀不了刘一夫,也要恶心死刘一夫。 这一战,太憋屈,也太受羞辱了。 他堂堂正正宇文禅师,连罗王也要另眼相看三分的宗师级人物,但刘一夫却拿一个糙货来遥控着羞辱他。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但,他的剑。 这柄极其细致的细线丝剑,却被一根手指堪堪点住。 在这手指上,有着一层细细点点的黑色能量。 这是——死气。 积死气波动功。 以往的时候,刘一夫出于多种原因,没有动用此功,一直是当压箱底的存在。 但现在不一样了。 刘一夫关于死气的产量不再是望天吃饭了,他自己也能够稳步的有所产出了,甚至于,他现在自己就在生产,他快死了,每临死之一分,他体内死气便会浓郁一分。 所以现在的刘一夫已经可以适量的使用一些死气了。 剑意极其难以拔除。 曾有多少英雄好汉被剑意及体导致困顿半生,临死都不得开心颜。 曾经的大妖母上蛛也是被错金丝剑意给封印的。 剑刃入体,剑气刻骨,剑意进魂。 它是一个比一个难解决。 但是。 死气恰好也是一种极其极境的东西。 它是可以消磨掉剑意的。 宇文禅师的这一剑,说白了就是一小巧的细线。 细丝线而已,凭什么拥有杀伤力? 当然是剑意了。 刘一夫用死气消磨掉了剑意,那这一剑还剩下了什么? 毫无疑问。 这一剑的剑意既消,那剑气也就没得什么意思了。毕竟刘一夫本人也是精通剑道的大行家呀,他甚至不需要怎么的,只需要挡住一息即可。 这一息,刘一夫自然是轻松拿捏的。 他的手指受了伤。 一点殷红从指尖渗出。 但重要的是宇文禅师的这一剑。 彻底废了。 还未及反应。 刘一夫座下的驴子猛然高起,一双蹄子毫不留情地踹在了宇文禅师的身上。 这顷刻而至的巨力,让宇文禅师像一支箭一样往后倒飞出去。 一连串咔咔咔嚓地撞断了六七棵树。 这才在地上重重砸了个大坑地才算是停了下来。 宇文禅师终究是小看了刘一夫。 他没想过一个问题。 刘一夫放任了三丽出战也没有从那辆驴车上下来,到底是为什么?他没想过这个问题,是因为他是一个武人,太单纯了。导致他被神力驴重创。 这驴子可不简单。 它和玉虎剑,地龙藤,都是一样的,皆为刘一夫苦心祭炼过的。 玉虎剑现在融入了小老虎,已经是灵得不能再灵了。 此物已经拥有了道器之资。 是刘一夫手中,目前价值最高的一件宝物。 二是地龙藤,此物也是非同小可,普通降术师得之,可以一飞冲天不可收拾。 再有就是神力驴了。 可能很多时候,你乍那么一眼看会觉得这驴子普普通通并不起眼。但实质上这头驴才是刘一夫精心培养起来的宝贝。 它的一身肌肉,早已经强到了坚若金铁的地步。这样的一头驴,也就是它一直表现的是一头驴,所以别人才不知道它有多强。 当宇文禅师冲到刘一夫近前,一剑无功时,他完全忽视了这头驴,结果被此驴毫不客气的一双蹄子给直接踹飞掉。 刹那间根本来不及反应,宇文禅师就飞了出去,不用想,也不需要看,他就知道,自己要死了,胸骨尽碎不说,连内脏也被震坏了。 而单锋剑法的武功特性讲究的是攻击,破坏,在自疗方面可想而知的是差,是以这个伤他是撑不过去的。 除非,他能进军大宗师之境。 借天地元气来洗炼身体。 这样,他才有可能活下来。 可惜,伤重若此,他没机会了。 要,死了。 临至于死,宇文禅师万念俱灰,但他转念一想,也好,挺好的,这么死了,总好过平庸一生,一辈子不得突破的痛苦要好得多吧。半步大宗师,在别人看来,是终极一生也为之骄傲成功的一生,但在宇文禅师来说这是一个挥之不去的耻辱。这是失败啊。 原本,这件事,宇文禅师十分在意,一直是耿耿于怀的。但是,此刻,临之将死之际,他反而是放下了。这人啊,一经是想开了,心思也就活过来了。 我都要死了,还要操心家族吗? 还要被家族绑架去做这做那的吗? 现在这样也挺好的。 虽然人是要死了,但这不也是轻松下来了吗? 他心中一轻,仿佛冥冥中有什么东西被打破了。 风在天空中静静地吹,空气中的湿意让他感觉到了一丝清新。 山林路旁,石头缝隙,那些小虫子在泥土中钻进钻出。 植物在缓慢却坚定的生长着。 宇文禅师吸了一口气。 他感觉到了此气非彼气。 一些平时不注意,看不到,感觉不出来的东西被他一口吸到了肺中,一股新生的能量出现,仿佛一支支大军,在救援他这具岌岌可危的身体。 内脏在弥合。 骨头上的裂缝也在消失。 身体缓和了许多。 他睁开眼睛,站了起来,这样他更舒服了,呼吸也更加顺畅了,往常锋利如剑的内息在经脉里也柔顺了许多,就好像一个悍妇忽然变得知书达礼起来了。 呼。 他吐出了一口浊气。 身体里发出了无数细小的骨节声响。 在这声音中,他的身体素质一下子上来了,不敢说多好,但已经健康无事了。只是短短的瞬间,他就从一个重伤濒死者好得跟个没事人一样了。 “恭喜,你的天赋真强,竟然在这时候破境成功。” 刘一夫驾着小驴车蹄踏蹄踏的过来了。 他并没有出手的意思,反而一伸手,一道真气牵扯禅定剑飞到了宇文禅师的面前。 是的。 没错。 现在,宇文禅师是大宗师了。 他原本就已经一只脚踏到了大宗师的边缘,只因心中一直牵挂家族所以才心有滞碍一直不能破境。 这一次他在方才几乎死掉,或者说快要死掉。当他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时,他竟然忘记了家族,摆脱了牵挂,进入到了无滞无碍的境地,因此成功的接引了天地元气入体,在天地之力的加持下他一下子从濒死之境中活了过来。 这相当于他捡回了一条命。 但接下来的处境却仍然尴尬。 身为大宗师,宇文禅师才体验到了无敌大宗师之境的美好。那是整个生命晋入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就仿佛从一个世界一下子到了另一个世界,整个曾经熟悉的世界重新又变得陌生和有趣起来了。 也因此,他发出了轻叹。 之前还未有觉得,但大宗师之境界,他感受到了刘一夫身上的可怕气息。他从未想到一个人的精神力会如此庞大,大到已经超出凡人的地步。 此时,刘一夫已经算是超凡了。 而大宗师,仍然是人。 天人尚且是人,何况大宗师乎。 虽然宇文禅师的战力也得到了激增,可他同时感觉到,倘若他现在要战,他的境界就会猛的往下掉。 宇文禅师因为自己要死了,所以才摆脱了对家族的联系,进入到无滞碍之境,精神无滞碍了,这才晋级为大宗师。 做到了基础的心灵上的圆满。 但是,他既然成了大宗师活了下来,他就又会陷入到被家族所影响的状态中。 这让他的心境受到了影响。 于是,他又要重新降级。 所以宇文禅师发出了苦笑。 老天爷真的是很喜欢玩人的。 一开始不给丝毫希望,给了绝望后又给希望,才看到希望又给予绝望。 拥有大宗师之境的宇文禅师,如果放弃家族,那他大约是真的要放弃了。可他又怎么会放弃家族呢?所以他不能放弃。但倘若他不放弃,就会失去大宗师之境,没有实力的他会是何种下场已经不言而喻了。 只要稍微懂点事,就会明白一个高手的尸体对于降术师来说意味着什么。 宇文禅师貌似可以选择,其实他根本没得选。 “我为大宗师。” 宇文禅师手持禅定剑。 “我喜欢这种感觉。” 他提起了长剑。 “我绝不允许自己跌落境界。” 噗。 宇文禅师一剑刺入了自己的心脏,他虽是大宗师,但再怎么强悍的身体,生命力,也受不了一颗心脏被刺爆的结果。大量血液从心脏里瀑流而出,他的内脏里全是自己激涌而出的血。 无敌大宗师之境,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可以伤到他们了,但仍然有两个弱点。 一个是头,一个是心脏。 此之二者伤了,也是大问题。 现在心脏整个被一剑插暴掉,宇文禅师自寻死路死定了。 他一下子内出血过多。 现在手足逐渐冰冷。 呼吸也渐渐衰弱了下去。 在这种情况下,他又陷入了濒死境地。 他的大宗师境界停止动摇,并且稳固。 “最后一剑——静动之间剑。” 这一剑,处于静态与动态之间。一剑斩破了空间,于不可思议的境地,从空冥中斩向了刘一夫。 这是大宗师境界,看破虚空变化,把握生死之机,于不可思议中发出的一剑。 这是宇文禅师完全放纵自己的意海心神全情全力依靠自己天份才情智慧武功才斩出的一剑。 这一剑,毫不夸张的说,已经进军至超凡地步了。这是正常普通人类所无法企及的一招。 因为宇文禅师是在用生命发这一剑。 这一剑,无论成与不成,宇文禅师都会死掉的。 但他选择让自己死在大宗师之境,死在自己自身最巅峰之时。 这也是宇文禅师最终最后的信念。 既已登高。 绝不后退。 我既已站在了高处,就绝对不容许自己再往后退上一步。 这就是宇文禅师。 他忽然发现,他非常讨厌妥协,非常好讨厌拘束,非常讨厌后退。 因为他妥协过,拘束过,更后退过。 这些滋味,统统都不好受。 正是如此,他才能斩出这毅然又决然的一剑。 嗤嗤嗤嗤嗤。 这一剑,分出了五道带有剑道极境的剑气。只刹那间,刘一夫就抵挡不住。 他的身体一下子四分五裂了。 但即便如此,刘一夫也没有死。 宇文禅师有些错愕。 刘一夫的头已经脱离了身体。 他甚至笑了起来。 “真是帮到我了,你不该攻击我的身体的,你反而帮我褪壳呢,这一下节省了我半个月的苦功,现在一下轻松了好多。” 在刘一夫脖颈之下,只余了一根食道和一只胃袋了。 “原来如此……”宇文禅师叹息一声,缓缓闭上了双眼,这一次,他再也无法睁开眼睛活过来了。 第53章 又遇故人来 刘一夫看着面前的这个男人。 精气神三宝已空。 这种状态他若然还能活过来,那就是天人了。 只是他既然才晋升了大宗师,又怎么可能再晋升为天人呢? 天人,和大宗师可是两个概念。 天人算什么? 算半仙。 而大宗师再牛逼也依然仅止是一个人。 人和半仙,当然不一样了。 宇文禅师这个人——可惜了。 天分,才情,智慧,心性。 无一不缺。 处处完美。 他可以说是一个无缺之人。 但有时候太过完美就是最大的不完美。 宇文禅师原本是有天人之资的。 但是,可惜,奈何,如之何。 偏偏是为家族所累。 一开始是家族的帮助,让宇文禅师快速成长了起来。但退一万步说,如果没有家族的帮助,宇文禅师就不能成长起来吗?未必的。 他这样的一个人,需要的不是家族全力帮助,而仅仅只是一个小起点而已。 有一个小小的起点,他凭借自己的才情能力就能飞起来,哪里需要家族的帮助。家族的帮助,最多是前期让他省力而已。但天下间没有那么完美的事。太完美了本身就有问题。可能没有家族,万物霜天竞自由,这样野蛮生长反而更好一点。 家族的帮助,往往只能让人到达一个高度,却不是顶点。 这就好像种树。 有些树,种下去,松土施肥,捉虫防冻的,怎么保护也是要枯死的。但有的你插根枝条都能活过来。这种事上哪去说理? 最终,宇文禅师成也家族是败也家族。 在生命的最后,他大约是恨家族的吧。 至少是讨厌。 三丽过来,她用刘一夫给出的月布,用上了刘一夫调好的药膏,甚至贴心的滴上了一滴极品尸香,把刘一夫的身体用月布包裹起来。 这具身体已经发出青灰色,皮肤快要坏死了,要不了多久,就会越来越腐败,甚至发臭。 要不然何至于要浪费一滴极品尸香。 良久,刘一夫已经一身都是月布包着。 在三丽的帮助下,他身体不便的回到车子里,这下,三丽站出来赶车了。 …… 车轮滚滚向前。 一路无话,不计行了多久。 在御位上的三丽已经是风尘仆仆。 哪怕她头戴着斗笠,也感到面目蒙尘。 这一路之上,他们没进城,不打尖,更不住店,只是在官道上行走。 眼看就快要靠近罗京了。 大约三五日,就可以进入罗京中。 忽然,一个声音叫了起来。 “客官,要歇一会儿吗?来碗茶吧。” 在官道上,有一棵树横在上面,挡住了去路,旁边又有一家茶酒之肆,这是,遇上路霸了?罗京的治安真是每况愈下,什么时候靠近京城的地方竟然有人私设关卡。 三丽看了一下。 虽然是私自设卡,还是在罗京城外,搞得这么高调,但在这茶酒水肆的,却是一男一女两个人,一老头模样,一老太模样。老头模样的人当小二,身上甩一条白麻巾子,瞧着还挺像样的,正勤劳的擦着三张肆桌。 老太太佝偻着背,在里面烧水备碗。 如果没有私设关卡,三丽也不介意扔下点什么打赏。老头老太的,看起来怪不容易的。三丽知道刘一夫有钱,也养成了花钱状态,有些不怎么把钱当回事。因为太多了,感觉怎么花用都用不完的样子。她知道,刘一夫已经钱多到无所谓的地步了,随她的取用。 她便是于此不吃不喝扔三贯钱也无所谓的。她花得起这个钱。 但是这二位偏偏是私设了关卡。 这还能把她们二人当成是普通的人物来看待吗? 正常普通的老头老太有这个能力敢在此私设关卡吗? 所以,这二人,有问题。 老头抬脸,一面皮的皱巴。 笑起来犹如菊花灿烂。 只可惜,嘴巴里貌似没有什么牙。 无耻。 三丽停下车,回身,小心翼翼地从车上扶下来了一个人。 这人动作缓慢,僵直,生硬,需要三丽扶着他,一步一动,才能来到桌边。 刘一夫一直在休养。 这具身体也越来越不行了。 原本还可以拖一下。 哪知道,被宇文禅师给打烂了。 这找谁说理去。 看看这老太,刘一夫坐下了。 他道:“这位朋友,有些眼熟啊。” “我一个小老头子,哪哪都能见着,客官您当然眼熟了。” 小老头倒是挺会来事,笑着对刘一夫回应,同时把桌子擦得更勤了。 “哦?不对吧,大沙漠里好像没什么小老头,老头能在大沙漠里抡刀片子跟沙漠强盗一起讨生活吗?” 刘一夫笑吟吟地说。 在他面前,一切的伪装都毫无意义。 只是老头看起来仍然不理解的样子。 “我没去过沙漠啊,那地方我哪能去得了呀?客官,您的这个话小老儿我好像听不大懂啊。” 沙漠里,有老人,还有很多。当你到了沙漠,来到沙漠上的镇子上,村子里,看到一个个老头,殊不知他们年轻时是怎么样的快马挥刀,纵意江湖。他们之所以选择定居,落户,不是因为他们是善良的平民,而是他们老了,挥不动刀了,想过清淡点的生活了。 可他们本质上仍然是那个人。 那个骑马挥刀的人。 这些老人不是不想继续骑马挥刀。 他们是老得提不动刀了,不得已这才选择做好人的。 但是这个老人并不是沙漠中的老人。 他正常也不骑马挥刀。 但他去过沙漠。 在那里混过一段的时间。 “不,你去过,虽然你易容了,从南方跑到这里等我,但毕竟当年你意气风发时我见过,我只以为你装女人挺像的,没想到扮老人亦如是。只不过我没想到的是你竟然也跑来对付我了,这又是何必呢?” 最后一句感叹刘一夫没说。 活着不好吗? “唉。” 老头知道装不过了。 虽然他对自己的易容技术十分有信心。但他知道,当年,这个人可是从浩瀚大灾变中硬生生杀出来活下来的人。那么多人进了浩瀚国,连当时的欢喜王也一头栽了进去,唯独就是他们几个人,从浩瀚国杀了出来,横越沙海,回到了中土。 这份能为,想想都恐怖得可怕。 想当年,他坐井观天以为自己有两下子就想要蚍蜉撼树,要去刺杀欢喜王,结果,根本是个笑话。 可是,那样强大,武功修为宛如神一般的欢喜王却死在了浩瀚女国,沙海之下。 可这个男人他们那一队人却是平安无事的活了下来。 这样一个人——简单吗? 他好对付吗? 但是,别无它法。 对方以凤凰宝典为引,让他出手。 倘若他不出手,就得不到凤凰宝典。 没有凤凰宝典,那阴极煞怎么解决?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乱世飘零岂能独自逍遥,我倒是想隐居避世,但人家既然已经找上了门来,我又怎么办呢?毕竟是我有求于人啊。” “你就不想想你失败了会怎样么?” “死!” “好志气,你大约是觉得这个世上除死无大事,觉得只要自己敢死,便没有什么是你不敢干的。不过你怎么就能确定我是一个好人呢?你不知道这世上有一句话,叫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吧?” 刘一夫说话,平平淡淡,犹如一汪细水涓涓长流,不徐不急,不燥不乱。 但这平稳的语气说出来的话却让人感觉一口吞下了个冰坨子,彻骨的寒心。 老头感叹起来。 是啊。 这么多年,能快速崛起的人,有个简单的吗?不狠不坏的人,能这么冒尖的吗?好人,江湖上,好人往往是死得最多最快的。 即便是他自己,也不敢说自己就是什么好人了。他自小家里就是开快活楼的。 在快活楼里,永远是男人,是客人在快活,女人又能有几个快活的,大多数人要么是已经麻木不仁,职业化微笑,要么就是强颜欢笑。倘若不如此,快活楼里有的是手段逼人就范。 比如用针在隐秘的地方下手扎人,又或者用迷乱意志的药来摧残妇女的精神意志,甚至使用种种看起来恶心的酷刑。 你不肯,你不干,下场就是生不如死。 就算死了,你以为你就清白了吗? 不知道有很多邪法异术可以把女人的尸体保存起来吗?这样一来反而更能让一些人感兴趣呢。 老头就是出生在这样的环境。 太多太多的事,他见之都习以为常。 他早习惯了。 只是后来他才明白,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和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看起来一样其实是不一样的,虽然不一样但本质却仍然是一样的。 “明白。” 老头子叹息。他从桌上筷子筒里随手就抽出了一根筷子。 “可是我没选择啊。” 仍然,是这一句。 说到这里,老头出手了。 他一出手,就恐怖。 一个字,快。 太快了。 快到一出手,刘一夫的驴车就炸了。 老头只是使用一根筷子当剑使用,只一击,就炸了课表夫的驴车。需要知道,刘一夫的驴车能够跑千里山泥地而不晃架,可见这车用料多好,多精,多坚固。 但隔了十余步远,老头挥动筷子当剑器使用,一下子就把驴车给打烂了。 这是多么了不起的武功。 啪啪啪。 刘一夫也忍不住给鼓起掌来。 他的动作十分僵硬,像是一个被线操的木偶一样,机械生涩。 但心情却仍是愉悦的。 毫无疑问。 这个老头让他感受到了愉悦。 哪怕他那么好的一辆车给毁了。 但这其实不重要了。 已经到了罗京城外,没有多久了,纵然是不坐车子也无所谓。 反之这老头的剑法却让他很有感触。 “百剑诀,的确不错,你能在瞬息之间刺出八十九剑,已经算是极其难得了。可惜你仍然未能过百,倘若你能于一息之间刺出百剑,纵然是我也会感到大为头疼的。” 百剑诀。 是此人苦修的剑法。 老头从小开始就所学多艺,可以说琴棋书画星卜医数无所不精,无所不通,无所不会的。 直到成年后才知道欢喜王的事,为了报仇他苦心修炼杀伐最大的百剑诀,但是可惜了,百剑诀虽然强大,却是越往后就越是难修炼。 直至于此,老头才修炼到大成境。 一剑能刺七八十多剑。 方才的八十九剑,是他一直积蓄精气神所发挥最强状态的一击。然而,对方显然极为了解他,早早就用诡异的方式攻击了他,让他对目标的位置产生了错判。 这种事简直不可能。 自己竟然在不知不觉中被影响了。 导致了自己全力出手,倾情一击,结果是误中副车。 现在,自己还能再刺出方才那惊艳一击吗? 正在此时。 一个人影潜行过来。 这人是踩在阴影中潜行的。 其速度快到惊人。 但见此人绕至了刘一夫的身后,举起手掌,毫不犹豫,一掌就拍了下去。 刘一夫伸掌对接。 他自然不会被人偷袭,早早已经发现了此人的行踪,这时故做不知,就是引动对方出手。 二人双掌交抵。 老头又发出了绝招。 这一次,威力弱了不少。 七十九剑刺出。 比方才八十九剑少了十剑之多。 这一次,是二人相攻挟击。 应该能够的些作用吧。 但是,没用。 七十九剑和八十九剑虽然仅有十剑的差距,但这速度带来的力量却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高一线就高没了边。 何况这是高十剑的差距。 所以如此差距,这七十九剑全被地龙藤编织的盾给挡下来了。 随之,老头就被三丽一脚踢飞出去了。 不,不是一脚,是七脚。 三丽也是走速攻型的路子啊。 看似踢一脚,其实动作太快,她实际上是踢出了七脚。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另一人对刘一夫的出手。 她一掌偷袭。 这一掌才是真正的非同小可。 这一掌,它叫——阴——极——煞。 只有修炼了玄牝真解的人,才能凝阴聚煞,发出此阴极煞。一中此招,终生无解。中招者会经历冷热交替,重复反复,如是者三,且生不如死的痛苦。 “原来如此。” 刘一夫感受到源源不断进入自己体内的极阴之气。这些极阴之气,极其难以应对,但却已经奈何不了刘一夫了。虽然这些极阴成煞的阴气难以对付,不过刘一夫的身体之于他来说已经用途不大了,只有一小点联系存在。正是那一点联系,所以他虽感受到了你的伤害,却影响不到刘一夫的根本。 甚至,因这阴气,反而促成了刘一夫体内死气的增多。 但是,死气,呵呵,刘一夫修炼的就是积死气波动功,他怎么可能怕死气。所以说这阴极煞的功力,之于刘一夫,最多是让他感觉到一丝不适,却终究是伤不到他身上。 当然了,这也是刘一夫修成了飞头术的原因,飞头术一成,他的精气根本全在这一颗头上,身体反而成了臭皮囊,不再是那么重要了。要不然,给宇文禅师切碎块了,他纵是不死也残了。哪能跟没事人一样,用布重新包一下就到处走。 “怎么——可能!” 这人发出不可思议的声音。 一直维持这阴极煞,她也受不了了。 终于,三丽踢倒了老头,一转身,一招神龙大摆,反踢一脚,就把她踢得倒葫芦飞出去了。 “哇。” 她吐血了。 三丽正要上前,就听刘一夫道:“她修炼玄牝真解,凝聚阴身,但奈何又失了清白身子,导致阴极煞开始反噬身体,她要完蛋了,却不必我们动手,你杀了她,反而是让她解脱了呢。” 三丽虽然不大爱废话,却也说了:“她真难受自己不会动手给自己一个痛快吗?” 刘一夫呵呵笑道:“若是寻常人物也许会这么做,但她不会,至少,在孩子生下来前不会,我说的对吧,宫主。啊呀,我真是没想到啊,结果到头来你们两个人竟然搞到了一起,特别是你,你修炼玄牝真解,应该知道破身的下场,结果你竟然还生孩子,真是找死!” 第54章 楚天之死 没错了,这两个人,正是曾经神水宫的宫主米白和天罪宫的宫主楚天。 此二人的先辈米洁和戴娇娇都是被欢喜王玩弄过又抛弃的一代天之骄女,原本前途无量的一代女魔头,天资过人,才情出众,假以时日,必是天人之资,结果却陷入了恋爱脑,被情所迷,为爱所困,好端端的天之骄女却给男人骗财骗色,所以当年这二人随米洁,戴娇娇一起要誓杀渣男欢喜王。 也正是此二人的先辈,硬生生用命拖住了欢喜王,导致他没能从浩瀚女国遗址中杀出重围,一代枭雄,身陷于此。 结果这二位结伴出了沙漠,却走在一起了。 原本,不会的。 所谓伦常,他们又岂能不明白? 只是为了报仇,他们当年付出的太多太多了。 在当时,米白为了报仇,破了自己清白的身子。 原本,破身其实也是无所谓的事。 但修炼玄牝真解是不一样的,这门功夫讲究的是要纯阴之质,所以绝对不可以破身的,一经破身,轻者功力大损,重者是生死两难。 更重要的是,当时,出了一件事。 米白的母亲米洁被欢喜王哄骗,不仅失身,更是连宫中的凤凰宝典手书也被偷了。 这导致米洁没事,还能恢复。 但到米白这儿就抓瞎了。 她没有凤凰宝典的炽热之气,去调和镇压玄牝真解的阴气,陷入到了生不如死之境中。这也是楚天和她在一起造小人的原因。 她希望死前可以给楚天一个念想。 楚天其实是极其重情之人。 母亲戴娇娇死了,他的全部感情都在米白的身上,抛开不伦不讲,这份感情是真实存在的。倘若米白一死,她怕楚天也过不下去,这才不顾一切怀了一个孩子。 但楚天既知如此,又岂能坐视她就这么痛苦的直至于死? 所以他才接下了这个任务。 杀死刘一夫。 换取凤凰宝典的手抄本。 有了凤凰宝典,米白就可以解决阴气反噬的问题了。 只是他怎么也没想到,刘一夫,这么难杀。 现在更重要的是,连活也活不下去了。 好在,刘一夫似乎不想杀米白,这让他生出了些许生意。 但,刘一夫看向了他。 “她能活,因为她不得不活,但你却是要死,因为你是主动揽活要来杀我的,你说我有什么理由才能放过你呢?” 在刘一夫面前,没有什么可以隐瞒的。 劫杀刘一夫这个事,是楚天接下来的。 当年,大罗朝廷不知用什么手段,可能是周健武的指使,强行从神水宫中拿走了凤凰宝典原本,只留下了一部手抄本。 这手抄本也让欢喜王偷夺了去。 这就导致神水宫反而失去了用以调和阴阳二气的凤凰宝典。 米洁之时还不成问题。 甚至米洁由于对欢喜王的痛恨根本没有教米白凤凰宝典。 当米白反应过来,她需要时,没有了。 所以,楚天没有办法。 他只能找大罗朝廷。 但大罗朝廷拥有凤凰宝典的只有在周健武手里。 周健武开出了条件。 要楚天为他杀一个人。 楚天不是不知道刘一夫的可怕。 但他终究是轻敌了。 或者他是想赌一下。 但究其根本,是曾因为近距离接触过,内心涌起了不服输的想法。 当年也曾经遇到过呀,没觉得有多厉害呀?怎么就强到了如此地步! 我不服。 我要试试。 这一试,他就走到了末途。 连刘一夫也挺替他可惜的。 “你大约是不服我的吧,也对,真正说起来,你应该是欢喜王的儿子吧,继承了他的血脉,其实无论是欢喜王还是你的母亲戴娇娇,都可以说是人中龙凤,拥有着过人的天资,甚至于你母亲可能比欢喜的天赋还要更强一些,欢喜王偷袭了你母亲,仍然无法杀了她,只是让她身染沉疴实力下降而已,但我仍然记得她和欢喜王打得有来有往。你既然是他们的孩子,所以也不会太差,但是,奈何,你曾经花费了太多精力在杂学之上,暗器,易容,琴棋书画,毒药下蛊,你是真的什么都喜欢玩一下啊。这导致你的武功就平凡了许多,不像我,始终目标清晰明确,才能走到这一步。原本你可以更强,却要截止于此,却是可惜了。” 楚天苦笑。 他撕下面具。 “枉我自以为得意,以为可以操控天下人心,没想到,这第一步就输个光尽了。不过你拿我的命可以,但米白她和她肚子里的孩子……我希望你高抬贵手。” 楚天情知必死,他死没什么,但他要保下米白。 刘一夫看向米白。 米白已经撕下人皮面具,她也的确是想求生,所以才撕掉自己的人皮面具,露出自己曾经国色天香的面孔。 只是,虽则如此,但有些东西是骗不了人的,她一方面在利用自己的美色企图让刘一夫心软留下她的命,但她眼中对刘一夫的恨意是怎么也藏不住的。 这让刘一夫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个女人。 你自己随你男人跑来杀我,这是你自己在先一步找我的麻烦,现在不过事败而已,哪来的脸面来恨人?莫不是让我任由你们随意地杀掉,这才算好? 简直是岂有此理。 要是从前时候,刘一夫才不管此女是否美若天仙,她既然对自己恨意如此之深,那么自己也不会客气,当然是要斩草除根才对了。 可是现在情况又略有不同。 刘一夫——终究是要死的了。 他倒不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而是人之将死实力高强,反而能看到更多的东西。 这女人,米白,生性好强,是一个很能坚忍的女人。倘若杀了她,其实是让她得到了解脱,一死百了,啥也没了。 这让刘一夫体会不到折磨她的乐趣。 反之她肚子既然已经显怀了,那说不得是要把孩子生下来的,而此女如此坚强任性,她未来一个人养孩子必然是要经历十分的痛苦,不说别的,就是阴极煞在她体内的反复折磨那都不是人受的罪。 这样才能达到刘一夫在心里折磨此女的目的。 不说了。 刘一夫一个眼色。 三丽弹出了手臂上的盾刃,一击切下,楚天含笑的脑袋就滚了出来。 刘一夫接过此头,目注于它。 很快,消化了楚天头脑中,大量的有用记忆。这些多是楚天年幼时的所学记忆。 不得不说。 楚天其人,其实是极其幸运的。 别人家要想学武功,学秘术,需要求拜师门,磕头出血,经历考验,可能还要有若干附加条件,是好不容易才有机会去学习一二门武功秘技的。 但对于楚天,这就是一个含金汤勺出生的,打他出生,就什么都有了。 他的母亲是天罪宫的宫主,一身艺业是通天绝地,如果不是出了个欢喜王,她未来绝对是有望天人之资的。 但即便如此,她也是牢牢的天人之下。 从被欢喜王偷袭,致使其成为半步大宗师。没办法,欢喜王是她的心境破绽。 但即便如此,她依然是武林有数的女魔头,以一己之力傲啸中土。 在她手上,自然有数不清的神功绝学,武林秘技。 只不过,可惜的是,楚天虽然天资过人,算是一个天才,却也因此导致了他的兴趣广博。 因为他学什么都快,也就导致他觉得学什么都没意思。总是想要学新的东西,总是三分热度,学有所成就想要学别的。 所以他始终没达到戴娇娇和欢喜王的高度。 当他明白所以想要努力,却已经慢了。 现在的他,即便是经过了苦修,也只不过是把小成的百剑诀修至了大成而已。 虽然是大成,但对于百剑诀来说,除非他修至一息间刺出百剑的地步,不然是不可能伤及到刘一夫的。 因为百剑之下,都在音速以内,仍然在凡人的极限。唯有达到百剑之数,才有可能达到超音速,如此才可以有可能攻击伤害到刘一夫,这才是真正,触及到超凡的力量。 原本,倘若楚天一开始就苦修,专注于一门,以他能够拥有的资源,是可以把自己推至于此的。倘若真是如此,他早就可以和欢喜王放对了,又岂至于如此地步。 天资是个好东西。 但纵然是拥有好的天资,用不好了也是一样的。 不过也得益于此,刘一夫发现了很多好东西。 看来,他也有些失策。 这个楚天,当年自戴娇娇一死,曾经执武林白道牛耳的天罪宫已经被正义盟取代。原本归于天罪宫的很多资源也都一一尽数被正义盟拿走了。 正如之前说的。 越是怎么说一个人,越是怎么夸耀的,往往结果,真相,都是反着来的。 比如欢喜王的欢喜是建立在很多人的不欢喜之上。 又如仁王结果根本不仁,那就是个丧心病狂的变态。 好比正义盟,说着是正义,其实也是装的,整个正义盟所做的是尽可能维持武林的现状。当武林僵化了,它能不腐败吗? 至于曾经正义盟对上了欢喜王,主要原因就是正义盟的肉让欢喜王抢了,还抢了极大的一块,让正义盟失了面子和里子,如此才结下了不死不休的梁子。 为此正义盟的老大龙霸才出手和欢喜王楚狂放对。 毫无疑问。 龙霸很厉害。 但他终究没有能制住当时正在崛起当时的欢喜王。甚至到了后期,欢喜王对上他还犹占了一丝的上风。 在欢喜王进入浩瀚女国前,和龙霸对了一局,双方先是进行对峙,后来在欢喜王放弃先手,直接进攻的情况下,仍然是欢喜王占了上风。 毕竟那一战之后,龙霸回去就缩着了,为什么?当然是为了解决身上的伤情。 而欢喜王也有伤,却依然带伤进了浩瀚女国,不仅于此,还能以一敌二,和戴娇娇和米洁二人大战。这两个女人,无一不是厉害角色,都是狠人。常人遇到了这二位魔女上门,米田共都给打出来再吃下去。 但此二人仍然是不敌欢喜王。甚至她们能做到的,也就是拉着欢喜王一起死。 这是何其的悲凉。 结果就是,这些人死了,龙霸最终笑到了最后。 而楚天独木难支,只能在神水宫米白的帮助下生存。 甚至,为此,神水宫也是没落了。 龙霸吗? 没想到自己杀了楚天,但天罪宫的资源却没有在楚天手上。 当真是岂有此理。 不过,没法子。 刘一夫死期将至。 他的时间现在是按天算。 不要多久,没个几天的时间,他就一定要死了。哪有这个富余的时间去找龙霸的茬儿。 扔下了手上的头。 刘一夫看米白。 她在尽力的低头。 不让刘一夫看她心中那几乎快要溢出来的仇恨。 这个米白其实也可以算是个苦命人。 她的母亲毫无疑问也是给欢喜王坑的。 但这一位心胸气量比之戴娇娇差得就不止十万八千里了。 戴娇娇和米洁的情况一下。 她生下了楚天,那是好吃好喝当少爷的养着。直到楚天成年了才告诉他身世真情,这才让楚天走上了要为母报仇的路子,也才选择修炼了百剑诀。 而在报仇这一方面,戴娇娇是自己顶上去的,可没要儿子做什么。 但反之,米白就不那么好了。 她生下来就不受待见。 从小到大,是被米洁用鞭子抽到大的。 针扎,挨饿,受冻,没事干吊起来……她受了太多苦了。每一次,她都会被母亲明确告知,这是在给欢喜王还债。 所以和楚天的开朗相比,米白的心灵是扭曲的。 她之所以现在还活着,没有发疯或做一个疯批美人,全是楚天在她身边慢慢帮她开导出来的。 可是,现在,一切打回了原形。 她在怀着孩子的情况下,眼睁睁看楚天被杀,导致她心性又重新扭曲起来了。 未来她的这个孩子就要受大罪了。 刘一夫推算不错。 若干年后,有一个叫楚天舒的少年横空出世。他年龄虽少,武功却高,心性过人,却整天寻找一对男女想要报仇。 因为他的童年太过悲惨。 所以他要找这事的源头算账。 楚天舒,下一个武林神话。 但是,可惜,任他纵横了一个时代,也没有找到当年杀死他父亲的那对男女。 直到,很多年后,有人盗了他的墓,才知道他的一生,他的故事。 第55章 龙霸阻路 “还要继续走下去么?” 三丽问。 这条路,坎坷无比,艰难险阻。 往下走去,可能是刀山火海。 有必要走下去吗? 刘一夫沉默了一下。 他看了看天空。 这是——观云望气之术。 往罗京的方向,一道红光,其大如柱,顶天立地一般的存在,意味着这里面的血腥杀戮。 “其道大光,血红之光,这条路,终究是要走下去的。就算我不走,这里面的杀戮还少吗?” 走。 仍然要走。 但接下来必然是周健武拼尽全力的阻截劫杀。 毫无疑问。 周健武可以容许一个宗师人物进京,这没什么,宗师人物,周健武自觉自己还是能一巴掌拍死的。甚至半步大宗师也无所谓。 半步大宗师,又不是无敌大宗师。 甚至即便是无敌大宗师也没什么可怕。 所谓无敌,心境必然已经圆满了。 这样的大宗师,于这尘世已经别无牵挂了,所想的只有一个,再进一步,从无敌大宗师进阶为无上大宗师,乃至,天人。 不过,现在要进城的,是一个降术法。 还是一个快要走到路之尽头的顶级大降术师。让这样一个已经走到顶级的大降术师进城,开什么玩笑。 大降术师都不能容之。 顶级的。 必杀之。 所以往下的路,不要想了,必会是无比艰难。 往前,可能会有想都想不到的敌人在等着。 前方有人吗? 有。 一大群人。 当刘一夫坐在神力驴上,被三丽拉着驴走到罗京城外时,遇到了最后的阻碍。 这是一大群人,不是一个人或少数人。 其中有江湖人物,也有官府中的人物。 朝廷一方是两个人打头。 这两个人,一个是一袭红衣的,模样像女人的太监。 这位是孙贵妃娘娘在宫中的影子太监。 事实上孙贵妃其人虽然是给周健武做事的,但大多时间都要陪王伴驾,怎么可能有时间到处跑的使坏呢?就算是给周健武当狗也是需要花时间的。 一个贵妃,在后宫之中,受到众人之举目而睹。怎么能够跑到周健武跟前时时刻刻的听命效力。 所以有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后宫之中的影子太监。 影子太监和孙贵妃一样,一身凤凰宝典的功夫。 这功夫男人可以修炼之变成女人。 那么一个无根之人的太监自己也是可以做到的。 只不过这一位心高气傲。 虽然修炼了凤凰宝典,从身心皆已经变成了女人。 但她并没有取代孙贵妃的想法。 比起当一个被王宠爱的女人。 这位更喜欢孤芳自赏,一人独傲。 另一位就简单了。 影子太监多少有自己的人格尊严。 这一位就什么都没有了。 他叫。 小丁。 是甲乙丙丁之中的老四。 虽然他不大成器,但却是四人之中最精明的一个。 当刘一夫走到之后。 一众人把他围了起来。 弓弩皆上了弦,也挂了箭支。 只要一声令止就能发射出去。 但没人会这么做。 没人会相信这一波就能带走刘一夫。 倘若刘一夫是一个如此好杀的人,那他早就被杀死了,又岂能走到如今这一步。 随着有些荡人神魂的铃音响起。 人——终究是来了。 小丁公公忍不住皱眉。 他的实力在甲乙丙丁四大太监之中是最弱的一个,往常要尽力讨好甲老大才好过,但饶是如此也混得不开,小丙公公是一肚子阴谋诡计,他小丁也是自愧不如,不敢在这位面前耍花活儿,至于小乙,这位根本看不上他,对着小丁时,不是不说话就是阴阳怪气,看人也是把头抬起来用鼻子眼看他。 就差把瞧不起三个字给说出来了。 也就是甲老大会得对他温言良语的。 有时还会替他兜事儿。 当然了,心眼儿小的小丁公公也就是口头感谢,其实心里是很抱怨的。 这就是小丁公公,典型的小人。 你不搭理他,他觉你瞧不起他。 你搭理了他吧,他又觉得你让他丢了脸面,让他尊严受到羞辱。 便如此时,小丁公公毫无疑问是有些肝儿颤了,有些怕了。面前的这个人,那可不是一般人,这人是凶名远播的一个狠人啊。 这年头,修炼降术师的能是什么正经人物吗?江湖上的那些黑降术师,邪降术师层出不穷的,那是一个比一个变态,一个比一个残忍,一个比一个不当人,一个比一个丧心病狂。 反正是为了达到目的啥事都干。 即便是小丁公公这样的坏胚子,也是对之心有畏惧,又怎么可能不怕呢! 更不要说,这是一个在修行上把降术师这个职业给走到尽头的顶级降术师。 这样一个人物,要拦住,要截杀,开玩笑,不恐怖的吗? 所以他连忙看向了一个人。 这是一个看起来十分精神的——老人。 此人鹤发童颜,明明是一个老头模样,但脸上的面皮中光滑。得有若婴孩,连一点皱皮也没有。 若不是他眉目皆已经生长发育的开了,筋强骨壮,又有一头白发,根本不敢相信他是一个老头。 他。 就是昔日武林的霸主。 前身为正义堂的堂主,现在中正义盟的盟主——龙霸。 现在欢喜王已经不在了。 他就等于是另一个——欢喜王。 “老前辈,现在人来了,一会儿可就要看您的了。” 龙霸点头。 这是一个威势极重的人。 他一手打造了正义堂,现在更是成立了正义盟,说他是武林盟主也丝毫不为过。 只有一个问题。 一向注重名声的龙霸,为什么会来。 要知道江湖上,武林中,一直有一个不成明文的规定,不掺和朝廷的事。 跟朝廷合作,这是武林大忌。 因为历代以来,朝廷对于江湖人都不怎么礼貌。他们称江湖人为堂前燕,意思是不入流的东西,不登大雅之堂。你说就这个态度,一向重视脸面胜于生命的江湖中人哪一个能受得了? 所以江湖才有所谓的武林盟主。 这龙霸几乎已经算是武林盟主了,他竟然跑来和朝廷合作,听朝廷的命令。更重要的是听周健武的命令。 这是连脸都不要了呀。 龙霸倒是无所谓。 他这把年龄,这个岁数了,时间对他已经不怎么礼貌了。也许不要多久,要么是他自己受不了,要么是有别人挑战他的地位,他终有落下神坛之时,他的一代神话也终将是要被终结掉。 所以及至于此,他还在乎什么呢? 他也是一个路走到了尽头的男人。 老头轻咳了一声,道:“年轻人,听说最近江湖上你挺能闹腾的,知道老夫是什么人吗?” 驴子的脚步,停下来了。 一个懒洋洋的声音,有些枯涩地说话。 “金袍子,正义盟,你说我跳,我觉得你们正义盟才挺跳的,怎么了,不打算当你的武林盟主了?过来给周健武当狗了?” 周健武。 真正知道这个名字,就会知道,给周健武当狗比给朝廷当狗腿子更恶心。 龙霸哪怕已经干了这事儿,也不想给人这么说。毕竟是一把年纪了,哪可能真的不要脸呢。 他听刘一夫这么说,立刻就跳了起来。 “小辈,老夫此来和朝廷没有关系,他什么周健武的也请不到老夫的身上,老夫此次前来,不为别的,只因为你,有一件事老夫要问问你。” “哦,不知道是什么事。” “很简单,听说你此次出海,在海样外得了一件宝贝!” 刘一夫一听明白怎么回事了。 按说龙霸这个人有头有脸的,这样的一个人应该是挺要脸的,周健武这个人名声和米田共一样,哪里可能请动龙霸,哪怕此人其实虚伪至极,表面样子也在那地方,不是重利,别想驱使这个老登逼。 “看来你是听了什么莫须有的话跑来拦我的,是吧!” “不要和老夫说什么莫须有,你走南闯北,精通摸金盗私之术,此次出海,早已经有人证实你获得了大收获,倘若你有很多收获,给老夫一份,又有何妨?至于你与朝廷的恩怨,自然是与老夫无关。” 龙霸说得好听,其实一个字也信不得。 刘一夫甚至敢相信,暗中还有很多人在观望,只是觉得烫手,一个个缩着。也就是龙霸自己觉得自己武功过人,实力也惊人,不把其余放在眼里,这才站了出来。 倘若刘一夫信以为真,真的以为给了龙霸一份就离开,到时这里又不知道会跳出来多少个。 刘一夫当然不可能给。 “长生之事虚无缥缈,哪里来的真事,你也算一个人物了,怎么也相信这事儿?” 龙霸笑一下,嘿嘿道:“你不认,东岛那里有人证实了,确定你拿到了好东西。再说老夫这个年纪岁数了,难道不该想想吗?把东西交出来吧,别逼本座发火。” 刘一夫叹息。 看来靠说的是说不走这个老登逼了。 不过这也对。 别看龙霸模样是鹤发童颜,一副老当毅壮的样子,但老了毕竟是老了。他这样子其实是身体功力深厚的证明,但老了毕竟是老了,哪一天突然死了,谁也说不准。 很多高手就是这样子。 眼瞧着挺精神,挺好的。 但跑边上椅子上床上一坐,眼睛一闭人也就去了,就挺突然的。 龙霸也到了这时候了。 倘若,刘一夫所有的真是他要的,那岂不是好? “看来是无法善了的了,终究还是要动手的。” 龙霸闻言一怒。 “小辈,给你个面儿,还真以为自己是个人物了,看来非要给你个教训,让你清醒一下子!” 说完啪就是一掌。 这一掌,直接打来,让刘一夫面前的驴子挺身挡了下来。 这一记劈空掌力,那自然是非同小可。 龙霸毕竟是能够与欢喜王叫板对峙的人物,他这样的一个人出手岂能是轻的。 这一掌之下,直接把神力驴打得是嘎嘎噢噢地直叫。 不过龙霸却是脸上一黑。 他的这一掌,力道雄浑之极。倘若是打上一个普通人,能把对方直接震成血雾。打死,打成四分五裂,都是在羞辱龙霸。 只有打得成了一团血雾,才能证明龙霸的功力雄浑。 但,打在了神力驴身上,也就是让它疼一下而已。只是打疼了它,连伤都没有。 毕竟,那是神力驴啊。 神力驴绝对不可以小看。 它原本就是刘一夫在集市上选买下的一头小驴。注意来,是刘一夫亲自挑选出来的一头驴。 刘一夫其人。 极少施展降术。 他走正统降术师之路,很清楚这玩意不好控制,一个术法能够影响人一生乃至于死都不解。 所以刘一夫一生,每施展一个术,都需要思之再三,才会施展。 神力驴吕强,是刘一夫早期为其施术的驴子,经历如此之久,随着刘一夫的强大,这头驴子也渐渐强至了不可思议的地步。 龙霸如此深厚的内功,也仅仅只是打疼了它。 驴子疼得叫,刘一夫连忙下驴,在三丽帮助下,他从驴子身上下来,心疼的摸着驴子,不悦道:“龙老爷子,打狗还需要看主人的,你打我也就算了,为什么要攻击我的驴?” 龙霸一时好笑。 我那是打驴吗?我是要打你的。要不是你的驴跳起来,你看我这一掌打的是哪里,还有,不要以为这就完了,我终究是要收拾你的。 “小娃儿,不要再嘴硬了,把东西交出来还则罢了,如若不然,老夫可就要动真格的了。” 对此,刘一夫只是伸出手。 结一个印。 开启解封之印。 于他身前,一下子多出了一具棺材。 这是梦火骨。 曾经浩瀚女王身边最强的战士。可以说,因为此人,所有想靠近浩瀚女王的杀手刺客皆都挫羽而归。这是刘一夫所知,近身战的第一高手。 也许,曾经的谷友谯,才能可以与之一战吧。 但是,可惜,谷友谯这样一个顶级高手居然莫名其妙的死了。 只不过,同样的很可惜。 大约是知道了浩瀚女王的下场不妙,这位最强侍卫也完了。它的真正灵智已经消没了。 但,即便是身体的本能。 即使只是这么一具行尸走肉。 它也仍然十分强大。 刘一夫苦心培养。 加上它原本生前的强大筋骨,所以它才能仍然继续强大。 若非如此,刘一夫又岂会把这位亮出来呢。 虽然他仍有更大的底牌,却不必急。 先用这个摸摸底子。 一身黝黑,宛若铁石,从面目上看已经绝非生人的梦火骨立时扑击前来。 “歪门邪道,也敢放肆!” 龙霸大怒,一拳击出。 但,被挡住了。 这人,竟然一身筋骨有若如铁。 不,比铁还要再生硬三分。 这是以阴气地气灌输而入滋养,变异生成的。 从质地上说,已经是铁甲尸的级别了。 不要小看铁甲尸。 正常铁甲尸已经足够可堪于用了。 这一具铁甲尸,不敢说天下无敌,但倘若说铜甲尸,那就是人间全无敌。如果是银甲尸,你在仙门都能有一席之位。至于金甲尸,那是半仙的层次了。 现在,这铁甲尸可不一般。 世间大多铁甲尸都产生困难。 因为制造僵尸乃是天地不容之事。 正常人谁敢这么干? 再一个是选材困难。 不是什么人往地下一埋都难炼成铁甲尸的。这需要时间,体质,和地点,还需要一个高人在旁边布置保护滋养。如此也是要经历数以百年计才可以成功。 第56章 艰难杀入城 有了此铁甲尸,总算暂时缠住了龙霸。 虽然,时间不多。 但足够刘一夫做别的准备了。 他又召唤出了两条尸傀儡。 利用这些尸傀儡保护自己。 不要说话的。 正义盟的金袍子们就杀了过来。 正义盟前期——还好。 那时叫正义堂,其实也就是武林中的一个普通堂口,仗着龙霸的武功高强,到处给人出头,说得好听叫行侠仗义,说白了就是找茬子好借口收取保护费,说白了还是抢占势力范围,然后坐地收钱。 一开始为了扬名,别说,好事是真的干了一点。 但这事吧,和过去游侠一样。 过去游侠,说好听了是侠,但其实还有一个别称,叫任侠。什么是任侠呢,就是做事不讲王法规矩,我的规矩才是规矩,我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这个事可以两个人知道,也可以一个人知道。 是这么个任侠,游侠。 比如,他们遇到了个老头,说自己姑娘给某恶霸占了。 游侠大怒,过去把恶霸杀了。 但是呢,走到了一户人家里,看人家小媳妇漂亮,给强了,这户人家不答应,缠着一定要闹,这个要告官那个不罢休的。于是一怒之下全给嘎了。这事也能做得出来。 你说这么一个人,他能算是侠么? 好事干,坏事也干,不是出于公心,只是随自己高兴。 正义堂也是这么回事。 一开始做点人事,然后就收保护费了。 这保护费一收,还能正规起来么? 刚开始收人家帮会的保护费,然后收商人的保护费,接下来几乎就相当于私自征税了。 不过话说回来了,这再不正规的规矩也比没有规矩强一点。 正义堂也算稳定了一方。只不过后来冒出来了一个欢喜王。 欢喜王出道,仰仗漂亮的小脸蛋,到处哄骗美女前辈为他张目,结果最后是黑吃黑的吃完上家吃下家,吃完前家吃后家。对女人也是,利用完了一个就换一个。 结果得罪的人太多了。 导致正义堂出马。 毕竟,你收人那么多保护费,有事你就得上呀。但即便是龙霸亲自出马了,也奈何不了欢喜王,前期时欢喜王有米洁和戴娇娇两个女强人罩着,这两个女魔头,武功高强脾气也不好,更有自己的势力,即便是连龙霸也讨不了好。 但后期欢喜王得罪了米洁和戴娇娇。 于是三方又联手起来了。 这下三大强者联手追杀。 这才让欢喜王跑出了中土。 之后,借此一事,正义盟一下子强大起来。人家叫正义盟了。 清一色的金袍子,只是虽名正义,所为不义却是越来越多了。 便如此时。 龙霸带他们来干什么,心里没点数吗? 但他们现在就是上了。 好在,正义盟经过这些年的事,真正有为之士能走的都走了,不能走的也开启了咸鱼模式。 给多少钱啊,又不是正义的事,凭什么让人玩命。 倒是有玩命的,可光玩命有什么用,没本事啊,就是没用。 三丽打这些人,和玩似的,一脚脚专踢头,一踢一个钟摆式倒地,然后就一动不动了。 直接一脚就踢死了。 武功低,可不是送菜么。 不是说没有高手,但这些人也都是人尖子,心中对于靠近刘一夫有些发怵。 二来三丽武功这么猛,自然是不想上去拼了。 想当年正义堂时代也是有过几个猛人存在的。但是吧,原本以为是为了正义,谁知道是为了保护费,扎心了,人就走了。 搞到现在,正义盟实力其实还没正义堂时代强大。 整个正义盟上下,其实全靠龙霸一个人在强撑着。 不过别说啊。 这龙霸的武功是挺强的。 失去了灵性的梦火骨身体已经快要力有不支了。 这是因为龙霸的武功走的是极道狂猛霸道的路子。 其武功名为霸道诀。 其名如此,这门武功是什么样的也就可想而知了。 雷打与霹雳,狂风接暴雨,先天无极有霸道,霸道无极无极限。 左手,先天无极霸。 右手,霸道无极限。 双手一合。 终极霸道! 轰。 地上多了一个大坑。 老头猛地一招开大,把梦火骨的身体给轰入到了地下。一时间,是起不来了。 “下一个就是你了!” 龙霸呵呵哈哈地笑着说。 他目光转向了——刘一夫。 现在,三丽虽然能打,但她纵然速度再快,虐菜再强,可也是被一众金袍子缠住。这些金袍子也不是傻子,发现正面上去杠会被秒,一个个都精了起来,懂得打配合了起来。你从前,我从左,你攻上,我攻下,光叫着的不攻击,攻击的人不坑声,这么些的个人,一进一退,分进合击。 这让三丽一时间给迷惑住了,她毕竟经验浅薄,临敌的见识不足。 现在给这么一搞,顿时有些章法混乱的样子。 正当龙霸要杀到刘一夫面前时。 一个人杀了出来。 这人从旁边树林冲出,他轻功极好,一飞冲天,从上而下,一巴掌就拍了下来。 这是。 雷霆霹雳掌! 不仅于此。 还是大招。 雷电神击。 这人一掌牵引两条电蛟,一前一后打在了龙霸的身上。猝不及防下,龙霸这么强也只能硬接。但雷霆霹雳掌是攻伐威力极大的绝学,纵然是龙霸又岂能轻易接下,顿时被电打得整个人都僵直了。 别的不说,那头发,冲破发冠,朝天怒起的都爆炸了。 “是你?” 刘一夫意想不到。 竟是此人为了自己出手。 这个人,是林雷。 林雷人浮在空中,他周身上下,电气弥漫,有若一尊战神。抛开喜欢钱这一点不说的话,林雷的战力真的是没话说。 “我来救你,你也要救我,我知道,现在你其实是最强状态。我只不过是帮你避免一些麻烦而已。” “你说的不错,好,交易达成。” 刘一夫一看林雷就知道了个大概,虽然林雷实力比较强,但他也看到了一些情况。 毫无疑问,让林雷如此冲动的跳出来,当然是有原因的。 他的师父,雷电法王石志坚出来了。 这个雷电法王石志坚,花钱太狠,又不会经营之道,有些缺钱了。 虽然老石也算有钱,这人为了捞钱也能落下脸,可毕竟他也算是一个修者,修者花起钱来,那一个不好都是金山银山的。 不花钱则已,一旦开启了花钱模式,那是多少钱也经不起使用的。 所以石志坚入不敷出。 然而这时他听到了一个消息。 他曾经的徒弟,林雷,据说是发了一笔大财。 这简直岂有此理。 有钱竟然不给不师送来。 简直岂有此理。 太过分了! 但是吧,当石志坚赶到,找到林雷后,给吓到了。这个林雷,竟然和铁冠道门搭上了关系。 阴山派虽然也算是一方大派,但门中多是术法武功,虽有独到之处,但终究是不得长生。 和仙门一脉的铁冠道门那是根本没有可比性。 拥有铁冠道门的庇护,你别管这个庇护严不严吧,万一呢?有可能石志坚收拾了林雷啥事也没有,人家根本不当一回事。可就问你,万一人家找上门来了呢?你雷霆霹雳掌再猛,你敌得过八百旁门中攻击最强的剑修一脉吗? 就算你啥也不懂,那你至少也是要明白阴山派三大镇派绝学,草符剑的威力吧。 苦修草符二十年。 一舞剑气荡妖邪。 草符剑气一成,几乎就坐稳了阴山一脉的掌门之位。 而草符剑,只是符道门法借得剑修三分功的产物。 石志坚再蠢,也不敢和剑修门派铁冠道门去顶。 但是,要他放弃这块肉不吃,他也是不肯甘休的。 所以,事情往往就撞上了。 因为石志坚大名鼎鼎,所以被周健武请为护国大法师。注意,是护国大法师。不是国师。 国师这个名号极重,不是什么人都担得起的。你真封一个国师,石志坚怕就要给吓得跑掉了。 但反之一个护国大法师,空衔而已。 主打一个活事儿少,还能多拿钱。 顺便可以留在罗京,盯着孽徒林雷。 无论如何,他也要拿到林雷的钱。 殊不知他把人逼急了,这林雷也生出了一些心思。他要杀了石志坚。 正常情况下,要杀石志坚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但,他也不是傻的。 刘一夫从南至北,一路声势日大。 更重要的是他知道了一件事。 刘一夫。 修成了飞头术。 现在已经当下最顶级的大降术师。 虽然这个时间短,但在这个短时间里他的实力绝对是恐怖的,能拉这天下间任何一个人下去。这还是在最不理想的情况下。 林雷曾经和刘一夫等人放对过,他当然知道这几个人的可怕,没一个是善茬子。 如果是刘一夫,如果,那说不得是有可能杀了石志坚。只要这个老祸敢跳出来,就杀了他。 不过这个局,还需要刘一夫的配合。 “我来开路,助你进城。” 刘一夫深深看他一眼。 “也好。” 他轻轻爬上了驴。 林雷开道。 他一出手,就是惊天霹雳。 雷霆霹雳掌。 这是一掌一个晴空霹雳。 轰轰轰。 仿佛西极最先进的大铳炮子在不住的轰击。这玩意儿,让正常人拿什么去挡。 没有一个人能撄其锋芒。 就连实力强大想要跃跃欲试的影子太监也停住止了脚步,没有敢上前去硬杠。 雷法。 威力就是如此。 林雷完全不知道,他在前面开路,刘一夫则在他的身后,不停的注视他,从他身上学习这门雷霆霹雳掌法。 这一路惊天动地的掌法,打得是天雷滚滚,地破土崩。 别说,这罗京城门的路,就得重修。 眼看刘一夫要进城,这还得了。 影子太监和小丁公公都尖着嗓门儿叫了起来。 “关门,关门!” “落闸,落闸!” 好家伙,这是感觉关上了那厚重的千斤城门也不保险,怕被林雷的雷霆霹雳掌给硬生生的轰开,毕竟,看上去这威力太大了。 所以要落闸,把大闸门也给落下来。 这是一个充门石的设计。 一经放下了闸石,立刻就算把城门给堵死了。 现在是要拖时间。 眼看龙霸就要恢复,他将又会重新杀回来。毕竟,他有所求,在追杀堵截刘一夫这件事上,这个老货怕是最上心的一个人了。 只是。 他们仍然是慢了一步。 几具尸体被从城上丢下来。 一个人从天而降。 这人是——邱未明。 人生一浮丘耳。 江山之夜未明。 邱未明一身披甲,赶来了过来。 他让过刘一夫他们道:“你们过去,短时间我不会让他们过去的。” 他侧了头,一张脸上殊无表情。 刘一夫却看到了他脸上的死志。 原来如此。 “我们的事一笔揭过了。” 刘一夫对他说。 邱未明发出了一丝微笑。 倘若。 大罗江山能够重新回复。 这个叫邱未明的男人才是出力最大的一个。同样,也是牺牲最大的一个。他为此牺牲了朋友,亲人,妹妹,名声,甚至清誉,及一切。 连自己人都恨他恨得出了一个洞。 这导致了小公主为了照顾下面部众的情绪都不待见他。哪怕他其实很有用。 但是,这时,邱未明却站了出来。 他一身三重甲。 他从城上跳下来。 但这么披着重甲,他是不可能再施展轻功跑掉了。 所以说他心存死志。 他要在此,保证刘一夫进城,并且能够躲起来。否则一直被追杀,纵是刘一夫也难发挥作用。 当众多金袍子,龙霸,太监,城卫军,影子太监,小丁公公杀至时,挡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个人。 “找死。” “给我杀了他。” “杀杀杀——” 咆叫声,怒吼声,刀剑交击声,杂乱的响起。 但当众人冲到近前时,是邱未明的刀。 是的。 一直以来,邱未明拿手的就是这军中武学。 一招一式,公简分明。 这就是正统的军武。 一般来说,军武难出高手,可谁能料想邱未明在暗中已经把这门武功修炼至巅的境界。他一刀一个,刀刀有力,刀刀出血,每出一刀 ,必杀一人。 转眼间,冲至他跟前的人就被他一刀一个的杀光了。 普通人用刀是伤多死少。 刺死砍伤嘛。 刺入内脏大概率是死的,砍一刀正常则不会。很多人不是被砍死的,而是被砍伤了流血流死的,或是伤口感染才死的。 正常的一刀,哪有那么容易把人砍死。 但他这么挡路也激怒了一个人。 龙霸从一群人中杀出。 先天无极霸。 一拳他就轰中了邱未明。 如此一拳,足可让邱未明肝胆俱裂。 方才邱未明一直全力出手,毫无保留,才能一刀一个,也因此他身上空门极大,被龙霸看到,一拳毙中。 但在此时,邱未明却笑了。 “一起死吧。” 轰——!!! 第57章 重回锦记楼 有一件事,很多人不知道。 这件事是邱未明做的。 他完成了此事后,却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 因为他觉得,秘密是一个人的秘密。 倘若有两个人知道了,那这秘密就不再是秘密了。 这个秘密就是,他在罗京的大东门埋了药子。 因为大罗武德充沛,高手如云,军中敢死效力无数,所以对于这种药子武器不是太重视。有是有的,但也没当天大的事,所以邱未明虽费了一番功夫,也是弄到了不少。他把这些药子做了防潮的处置,直接利用自己工作之便给埋在大东门下,以之为自己的一个后手。可能会用到,也可能不会用到。没想到终究还是给用到了。 那么,为什么是东门?因为在原本的计划里,罗王的计划是重造天地,自己造自己的反。 你周健武不是牛逼吗? 不是厉害吗? 你不是掌控了整个内廷吗? 你不是武功高到天下无敌吗? 我在现有的体制内是搞不动你了,但我可以自己造自己的反啊。一个国家,倘若领头的自己造自己的反,总是会占上很多的便宜的。 这个策略原本是不错的。 甚至罗王推测,东州出强兵,所以在月亮沟那种地方扎根。因为越是穷苦的地方越是最好的兵源。 打天下,钱很重要。 但最重要的反而是适合的兵源。 拥有了一个强大的兵源,轻易就能拉起强军。 拥有强军,要什么都会有的。 这比光有钱要有用得多了。 原本,是这样计划的。 但是。 没人想到,邱未明在其中做了重要的事情,他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没人想到邱未明竟然反向操作,他投靠了周健武,借周健武的名头干了无数坏事,这得罪了很多人,也害了很多人,但也无疑的,他也把很多原本中立的人都推向了小公主一方。这导致了周健武在暗中树敌无数,不得人心。 以至于若干年后,事情发展竟至于此。 也许,原本的情况发展,小公主发育仍然需要很多时间的。但殊为料想,这天下间莫名其妙的在极短的时间里崛起了一支三个人的小团体。 原本是三个人,后来是四个人。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小团体爆发出了惊人的实力。 他们先一步夺走了国运之宝——金龙宝剑。 接连的破坏了很多项周健武的布置。 甚至于,连周健武的重要棋子,孙贵妃也因为他们几个的暗中帮助而杀掉了。 正是孙贵妃的死,导致了周健武一下子掌控不住局面了。 他进退失措,甚至打起了边军军费的主意起来。 终于,他怕了。 甚至要暗杀刘一夫。 因为他发现刘一夫已经成长至能够对付他的地步了。 飞头术。 虽然降术师一脉是八百旁门之一。 不,应该说是末流。 但是吧,这降术师一脉拥有飞头术这个绝技。 此之一术,逆夺造化。 只要是凡人,不管是谁,皆可杀之。 哪怕是一位王者,也是要死。 刘一夫既然修成此术,天下间但凡是最顶级的人物都惧怕一二,不敢容这样的人物存活于世,非要他快点死透了不可。 原本追杀好好的。 关键时刻,邱未明又跳了出来。 当年,曾经,邱未明在此处执勤干过。 谁也想不到这个货思虑那么深远,竟然早早在大东门的城门关口下埋了这么大的一个雷子。 因为大罗朝廷一贯地对火铳子武器不重视,连带着也不是太重视子药,结果就导致邱未明的谋划成功。 十年之功。 皆在此一响之上。 城门废,众人亡,死伤者之众一时不知有几。 再想找刘一夫——不可能了。 烟尘尽散。 一个人怒吼。 “气煞我也!” 这是龙霸。 他正面击溃了邱未明,原以为很快结束一切,哪料想邱未明临死来这么一个大的。他是处心积虑,图谋已久。 好在这毕竟是龙霸,武功已经到半步大宗师境地,单纯说武功已经是完美无缺的地步了,对于他来说,普通意义上的偷袭是不可能有用的。 只有先动摇他的心神,夺其心志,才能破了他武功上的破绽。 所以爆炸是猛裂的,也只是炸得他灰头土脸而已,要他的命,哪有那么简单。 这龙霸参与进来最积极,也是最无法放弃的一个,当即跳起来。 “别想从老夫手中逃脱!” 整个罗京城一下子就沸腾了。 原本罗京就挺闹腾的,但还压得住,可今儿个的动静委实是太大了,很多原本隐藏起来的牛鬼蛇神都冒尖了。 街口上,一支支城卫军来来回回的巡视着。在重要地段,内卫也领着龙骑禁卫在设卡盘查。这么说吧,但凡是一个藏头缩脑的都会被揪出来,先扒开来对着图形看是不是有嫌疑的人,有反抗的立刻就地格杀。 撒网子,砸石灰,手弩,军弩,弓箭,甚至一些大罗自己研制的铳子,一发儿的打过去。如果这之后还能动,就乱枪狂捅,乱刀砍劈,不把人搞成肉酱是不罢休的。 很多人都胆寒了,一一找自己家门缩了进去。有的只好跑楚馆或客栈里躲着。 但是,很快就有军士进这些地方进行盘查了。 不止如此,盘查力度之强,是连民居也没有放过。 还有一众江湖上被正义盟拉来的高手。 这些人,大多二流,也有一流,超一流和宗师,就没多少人了,有也是水份比较大的。 比如一个叫锐裂掌的。 他那是功夫吗? 不过是在手掌臂上装了一个可以弹射飞刀的暗器机关而已。 这样的作弊高手,也就欺负一下基础不扎实的普通人物,一旦遇上真正能够逆风翻盘的高手,就要抓瞎了。 但不管怎么说,这也是高手不是。 这些高手,一一跳到了房顶楼阁之上,登高望远的进行监视,寻找刘一夫的下落。 但说起来奇怪,这么多人,却没有找到人。 这并不是刘一夫张开了鬼道法术。 这里是罗京。 王朝势力之正盛。区区鬼道法术,对付极少部分的人还行,但面于整个城市的搜索就无能为力了。 很容易被看破的。 一经看破,反而是把人给吸引过去了,反而不美,不如不用鬼道法术。 那么,刘一夫躲在哪里? 当然是锦记。 只有铁冠道门的地盘,势力范围,才会让敌人找不到。因为无论他们怎么找,都不敢犯被铁冠道门庇佑的锦记一步。 真当仙门是可以开玩笑去冒犯的? 仙门的强大与残忍,往往都是超出了常人的想象。对于仙门,杀人有一个方法叫血蔓抄。 普通俗世王朝一般都是夷三族。 或诛九族。 可能还有离谱的诛十族。 但这只是古史传说而已,一般是没这回事的。太麻烦不说也没必要。大多情况三族就够了,九族就是极限。 但仙门的血蔓抄是真实存在的。 什么叫血蔓抄呢? 锁定一个人。 顺着血脉。 从上到下。 一起杀。 有多少个。 杀多少个。 一次可能就十几万起步,残忍至极。 当然了,正统的仙门不能这么杀凡人。但这只是一条规则,倘若愿意支付代价,利用规则漏洞,一样可以杀人。比如说蓄养妖魔,利用恶鬼,甚至借助邪道魔神的力量。 方法太多了。 这就好像一个有钱人杀普通人一样,只要肯花钱,有的是方法让自己没事的杀了对方。 想怎么杀就怎么杀。 所谓的法律规则反而沦为了被利用的工具。 当然了。 这种事仍然要少做为妙。 毕竟天不可欺也。 在这世上还有一种东西叫大因果律。 你纵是利用了规则,也会被天道暗中记录下来,暂时找不到方法搞你,但会给你增添档案,当条件达成,还是会有业报到来。 只不过,那时的事,就只有天晓得了。 大多数人仍然选择活在当下。 刘一夫在锦记,自然是见到了锦氏。 此刻的锦氏业已经有所显怀了。 她看刘一夫的样子,恨不能上前多打他两拳。你说老娘怎么这么倒霉,好不容易感觉找了一个合适的,哪知道这才多少时间,这个男人就这幅子的模样,怎么看这人的身体都快坏死完了, 这完全是用月布包着才没有散架。 正当锦氏发怒时,刘一夫的头发动了。 这是一个太过于精明的人了。 他深知想要打动一个女人需要什么。 一只小小的晶瓶出来,被刘一夫的一缕发丝缠着,送到了锦氏的面前。 “我知道你很生气,虽然我们之前已经谈好了,但你仍然是很生气的。其实我也不想的,毕竟我还未见到孩子的模样就要死了,悠悠苍天,何薄于我……” 锦氏生气的打他一拳。 只是这一拳根本没什么力道。 锦氏道:“好好说话,别给老娘我玩不正经的。” 刘一夫轻咳一下道:“说的是,我时间不多,已经开不起玩笑了。这个是我此次海外所得,看来很多人都盯上了它,把它服用了吧,我们曾经商量的计划可以往后拖个几百年了。” 锦氏一怔,有些奇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原来刘一夫曾经给锦氏定下了一个第二命计划。就是让锦氏陷入假死之中,用复杂的降术,让尸身异变,形成第二命,再逆夺这第二命的造化之躯,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是能够得到了长生。 这个方法非常繁复,也十分麻烦。一个不小心就会诞生出意外。 所以在锦氏心里仍然是有些不甘的。 她当初之所以答应,也是为了保命。 毕竟,给孙春绮当柏奚,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修行界的仙门秘法也是层出不穷,不计其数,其中阴私害人的邪门术法也不知有多少。 水猿大君对孙春绮的手段只是诸多阴毒手段中的一个而已。 上一次是刘一夫帮锦氏。 但倘若下一次还有什么,不好解决的秘术怎么办呢? 这样下去,终有一天,锦氏承受不住。 她是要死的。 为了避免这么一天的到来,所以刘一夫设计了这个假死长生的脱身之法。 以此术。 来破解柏奚之术。 不过,现在想想,倒也未必那么急。 充足的生命力,可以抵御一切灾邪。 所以刘一夫选择给她一滴生命之水。 这代表什么? 长生。 是凡人少数可以获得超长寿命的方法。 锦氏得知了此物,当即一口蜜了下去。 长生当前,别的都要靠边站。 但真正重要的是可以让她变年轻。 虽然一直以来锦氏保养得好,她的肌肤细嫩,甚至敢于和二十多数的少女相比,但也只是二十多岁,不善保养的女人而已。真格和那些十几岁的女孩比,那立刻就能看到差异了。 老了毕竟是老了。 无论怎么样的遮掩,在其细处也必有痕迹。 毕竟想要保养,大多也就是一张脸。 但是一个人的衰老是全身化进行的。 手啊,脚啊,脖子啊,肚腹啊,这都有不同。甚至包括了发际线。 这么多地方,哪里是化妆一张脸就能解决的。 一口饮下后,锦氏感到身子发热。 她立刻晕了过去。 刘一夫叫过了锦葵。 锦葵皱眉把母亲扶住。 她心里是不高兴的。 老妈若是能长生,自己岂不是一直没有出头机会了?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 不是说锦葵没有起过歪心思。 但锦葵至少是聪明的。 她知道自己母亲的人脉关系。 自己若是动了母亲锦氏,就算孙春绮不说话,那些其余的人也会扑上来,把整个锦记给吞撕得干干净净。 现在的自己年龄尚幼,根本掌控不了整个锦氏产业。 林雷在旁边道:“你下面要做什么?” 刘一夫知道他的心事。 “当然是去见朋友。” 林雷道:“你知道在哪儿找他,外面很乱的。” 刘一夫人在高楼往下望。 他能够看到,外面到处都是跑来跑去的人群。 惊呼,尖叫,指责,怒喝,叫骂,刀剑交击声,喊打喊杀声……不绝于耳。 当真是,乱成了一片。 现在外面想必有很多人在盯着锦记吧。 这些人不敢硬闯锦记。 因为在这里插上了铁冠道门的旗子。 归属铁冠道门的保护。 但倘若自己从这里走出去,一定会被人发现吧,到时疯狂起来的人们会怎么样都不奇怪吧。 想到这里,刘一夫竟然笑了。 “乱不乱的,我不知道,但我想找人就没有找不到的。” 刘一夫说着,带着三丽,仍然坚定不移的踏出了锦记。 只是他这一步踏出。 整个人却不见了。 一层神力,把他遮掩了起来。 第58章 再见小乙哥 毫无疑问,越是往死亡前进一步。 刘一夫所拥有的实力也就越发的强大。 此刻。 他的生命进入到最后的一天的倒计时。 也就是说,大约十二个时辰之后。 他就要死了。 然而在这期间内。 他的实力也将越来越强大。 春水大神的神力已经几乎到了随取随用的地步了。 甚至于,刘一夫隐约感觉到,在这种神力充沛的影响下,他几乎觉得自己就是神。 吾即是神。 这感觉太妙了。 在这一境地。 刘一夫充分感受到神力的妙用。 高等能量的伟大之处。 所有做不到的事只归根于一点。 那就是你的神力不够。 倘若你能够拥有无限量的神力,那么,就算再造天地重立地水火风也不过是稍微麻烦累点儿的事情,而并非是做不到。 我,太强了,此时的我,无所不能。 在这种状态下,刘一夫十分轻松的找到了人。 这个人,自然是他的好朋友,好兄弟,至少曾经是的,是那个人——张,小,乙。 虽然此前刘一夫对他有些失望。 但不得不说,对于刘一夫来说,张小乙曾经帮他很多。 是一个对自己利大于弊的人。 他和这个人,因果未清。 仍然存在羁绊。 这是需要解决的。 要不然他未必需要回来的。 当然,可能不止一个张小乙。 此时的张小乙一脸麻木。 他感觉有些——后悔。 这些时间,他投靠了小公主殿下。他原本以为自己会得到重任,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他会接下若干重要的任务,去做很多重要的事。他甚至为此准备重燃一下自己的青春之火。为了这个,他还对不起刘一夫。 他做了这么多,付出了这么多,但没想到的是,结果并不如人意。 他错估形势了。 或者说他把自己看得太重了。小公主麾下自成势力,他这么临时跑过来加一脚,算什么?原本干干跑腿擦边的活,也就够了,非要加深一脚,还觉得自己能得重用? 毫无疑问,他失策了。 这个世上,有一个十分重要的东西,他没有。 那就是信任。 虽然他旗帜鲜明的站在了小公主的这一边。但小公主只把他当一个投靠自己的众人之一而已。并没有对他有太多的倚重。 私下的开会也没叫上他。 唯一的任务,也就是为小公主培养一支精锐的战队。 这支队伍原本只有三十,但小公主看他训练的好,又把人数扩至了三百多人。 但是呢,他只是负责训练而已。 指挥这支军队的指挥权,却不在他张小乙的手上。 可能小公主看来这就是重用,已经把你收编于旗下了嘛。你已经算是我体制内的人了嘛。 但这在张小乙感觉,就是羞辱。 我大将之才啊,能砍人能杀人的,你给我玩这个!?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倘若说小公主是让唐大将军指挥,还则罢了。那一位张小乙还真不好说什么。唐大将军嘛,威名赫赫,有实力有名望。但随便莫名其妙来一个人就想指挥他训练的人,把他踩在脚下,这简直就是在啪啪啪地打脸。 有这么欺负人的吗? 若非张小乙对周健武心存极大极深的恨意,他早撂挑子走了。凭他现在的身家富贵,和这一身的武功,上哪儿去不能吃饭儿啊!哪怕就是找地方开宗立派当一门一派之主也是足够的。 干嘛儿在这地方受气。 所以他一直在想一个问题。 要不要,一走了之。 在他发闷的时候,直到看到了一个人。 这人站在他正自垂钓的水里。 脚下荡出了一圈圈杂乱起来的波纹。 在他旁边,是一头驴子和一个高挑个的美女,三丽。 好吧,三丽难说美丽,但她的漂亮是特殊的。 张小乙任由手中的渔竿子落在地上。 “是你。” “是我,好久不见了。” “你这家伙——” 张小乙眼睛有些泛红。 分开了才发现,在他的这一生中,就和锦天刘一夫几个人在一起冒险时光是最快乐的,喝最烈的酒,冒最危险的险,盗最难盗的墓。 甚至,杀最难杀的敌人。 他此前从未有想过自己的一生能有这么的精彩。 现在回想,仍然觉得意味深长。 像一坛陈酿。 浓香醉人。 张小乙没二话的,把刘一夫带到了自己的地方。 这是一个什么地方呢? 这是北新桥下的桥洞的洞下之洞。 北新桥。 顾名思义。 这是一座新桥。 所以在动工时就做了一些手脚。 在桥下有所谓的桥洞子,这桥洞位置可是玄妙,此乃比贫民窟还要穷的一个地方。 贫民窟再不咋地,也有一间破房子,你别管多小多破它也是一间房子,总比没有的要强。有这么一个地方,你至少知道在无处可归的时候去哪里。 但真的有人连房子也没有。 什么都没有。 也找不到落脚的地。 豪门大户不是养狗以驱人,就是往墙边倒水,死活不给穷人个喘气的地方。 所以桥洞子就成宝地了。 小公主一方早早拿了主意,在此地开挖了一个地下工事,在其中屯兵藏粮。 张小乙这段时间就猫这桥洞下面训练士兵。他过得这么苦,吃的是也差,是杂粮饼的军粮饭,这么辛苦,图什么? 现在遇到了朋友,张小乙忍不住眼泪都快下来了。 英雄不怕流血,怕的是流泪。 张小乙不怕流汗,怕的是付出的努力被人无视。 他这日子过得太憋屈了。 如果不是对周健武的深深仇恨,他是不可能做到如此地步的。 “让你见笑了,现在想想,爷们这是学武不练刀,我剑(贱)啊!我放好好的宅子不住,放着我那些个……我跑这地方来流汗了!真是悔不当初。我已经决定了,这事儿一完,我也不在罗京待下去了,我到大西国去,我和锦天他们一块儿了,这罗国,鬼才待下去呢!” 这话,有些违心了。 如果可以,谁愿意离开家乡。 只是,张小乙既然决定不干,那他自然是要走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有些事,不是你说不做就可以的。加入小公主的一方容易,但是想要退出去就没那么便宜了。 政治上,容不得中立摇摆。 所谓中立摇摆,可以一时无事,但早晚有一天是要被拉出来当炮灰的。左边可以打你,右边也可以打你,这就叫姥姥不疼舅舅不爱。你玩中立,这往往就是最后的下场。 吃几个菜啊,你以为你要中立就能中立了? 所以在政治上,往往是非我即彼,非友即敌。 张小乙吃了这个亏,那种想要寻一明主大展拳脚的心一下子没了。 原本的张小乙,一下子富了起来,还有些不适应,他经常想自己曾经的模样。那时的自己,是想要做出一番事业来的,那个时候真是单纯啊。 所以他才拉着锦天和刘一夫去解决虎姑婆妖精。 这委实是一次冒险。 如果不是白童子暗中相助,他们是不可能成功的。 成功,却也刺激到了三人,此后,他们就无所顾忌。 直到现在张小乙一个人了,才发现自己的无能为力。 他想,与其再继续这样,倒不如重新过回他大富翁的日子。 “这不像我的朋友,曾经的生死兄弟张小乙啊,乙哥,你这就算了?” 刘一夫忍不住好笑起来。 想不到一直顶天立地,永远让人相信的张小乙会这副的模样。哎,人啊,就是这么给逼的。很多英雄好汉,原本很风光的,可是一进入到某个团体里,反而窝囊的不成样子。心性越好反而越发的受罪。 像张小乙,绝对是一个领头的人才。 为将为相皆可。 但就这么一个人才,却因为资历,信任等问题,给边缘化。 历史上这样的人很多。 大多都是郁郁而终。 也就是张小乙和刘一夫,锦天相处过,在内心中已经不知不觉有了一些利己的思想了,这才不甘于此,想到了退出。不然,说不定还要当不知多久的老黄牛。 “不算了我又能怎么办,锦天不在身边了,你也要……”张小乙说不下去了。 他知道。 刘一夫的死其实不一样。 人家是准备进行第二世转生呢。 死也不过是死这一世而已。 但这么一个朋友时日无多,他多少也有些酸楚的。 曾经那么意气风发,怎么到如今就这副模样了呢? “你误会了,我这次回来,除了见锦氏一面,安排一下我的后事,还有就是想帮你一下,这算是了结因果吧。你不是想解决周健武这个贱人吗?我帮你,现在的我,可以帮到你。” 因果。 很重要的东西。 倘若今生有欠,来世也必将偿还。 刘一夫实力及至于此,他终于发现一件事情。 在刘一夫成长的道路上,有一个人对他帮助很大。 这个人自然是张小乙。 连锦天也没张小乙的作用大。 在他们三人小组成立时,最初,很长一段时间是张小乙在领头话事,什么事情基本上他说了算。 直至后来刘一夫的实力渐渐超过了张小乙。此外还有一点,那就是三人小队时不时要面临危及他们生命的任务,这太刺激了。 在这份生死的压力下,张小乙为求团结和生存,于无意识中,渐渐让出了他手中的权利。 因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只有刘一夫才能带他们走向成功。 但在这里面,张小乙仍然充当着中流砥柱的作用。 中流砥柱。 只此一词说明了张小乙的作用。 最后,张小乙是一个战斗人才,往往能够发挥出极大的作用。 在三人之中流行过一句话,你可以永远相信张小乙。 所以,刘一夫才深深地明白,张小乙的体内,有着惊人的潜力。 这是一个能够破境的实战高手。 他遇敌则强,遇强更强。 刘一夫不会忘了,在西方魔教的那一战里,当他有伤在身时,是张小乙一个人抗起了所有。 他接连暴发,啃下了最硬的骨头,才终至让他们一行人笑到了最后。 所以才说你永远可以相信张小乙。 他不是吹的。 他是用事实证明过的。 所以说,刘一夫对张小乙是有足够信心的。 “我不需要你帮助,你就做你自己就好了,能来看我一眼,我很高兴,但我真的不需要什么帮助。” 张小乙这样说。 但刘一夫岂能看不出他的真心所想? 终究只是放不下面子而已。 男人,有时候面子重于一切。 张小乙对周健武这个人,这个整个大罗朝廷上空的黑暗幽灵,早就咬牙切齿恨得那是一万个洞。 奈何。 他的实力终究是仍差了一些。 不敢上去放对。 他这样的高手,虽然很厉害,但却也知道的,倘若周健武没有本事,怎么可能在大罗的朝廷里呼风唤雨,无所不为呢。 这说明周健武这个畜生虽然又变态又下贱,但至少他的武功是实打实的。 不要小瞧了人,哪怕他是一个畜生。 举例来说。 周健武的武功其实并不是有多高明。 不过是谷道神经的伴生功法,秽气秘术而已。 它的存在,威力,和玄牝真解的阴极煞是差不多的。 只是你看看米白,虽然她有倾国倾城的貌,的确是漂亮,纵是她颠倒众生也不为过的,这女人长得就是在让天下的大多数男子犯罪。 但是吧,脸是无敌了,可武功那就是平平的了。 你不能说她弱。 一般一流高手未必是她的对手。 但这种实力算什么? 反之,周健武这个人习的武秽气秘术,倒是让他推演至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究极地步。 那强是真的强。 他一个人,压蹋了整个大罗的内廷供奉们。 周健武在大罗内廷兴风作浪。 他干这事不是没有被人阻止过。 内廷也隐藏了一些高手的。 大罗朝廷也是不简单的。 可这些高手,强者,无一例外的被周健武一个人收拾了。 他一个人,压服了整个大罗的内廷。 敢反抗他的,统统死了。 这就是周健武的恐怖。 自从知道了些事,心中郁郁不能平的张小乙才算放下了他心中隐约的冲动。 但现在刘一夫又撕开了此中旧事。 “好意我心领了,但你既然已经跳出圈外,这里面就不要再搅进来了。” 刘一夫拿他当兄弟,他也就不想坑了刘一夫。这事真干,保不齐要付出多大代价。 何必呢? 何苦呢? 还是他一个人承受吧。 但刘一夫不是这么认为的。 “我知道你想一个人抗。但你错了,打我们成了朋友,这事就已经缠在身上了,我回京一路,遇到了三番四次的阻截追杀,这口气我能算了吗?既然已经身在局中,就无所谓跳不跳得出了,不如趁现在利好强大,干脆杀一个干干净净,不是更痛快么?还是说你已经怕了?” “我是有点怕,你不知道,你想卷入的这个麻烦有多大,你也不知道周健武有多可怕,这人虽然我未曾一见,但我仅凭感觉就可以知道,他的武功之高已经超出常人的预想之外了。不是这样,早就有不知多少人去杀他了,结果怎样,他还是好好的在宫里当什么老祖宗。” 张小乙有些愁。 他对此中隐秘是真正调查过的。 他知道,过往有很多人暗杀这个周健武的。 但是,无一例外。 全部都失败了。 事实证明,周健武,不是那么好杀的。 “乙哥,你之所以说那个人不好杀,是因为你还不了解现在的我呀。” 说到这里,刘一夫动了。 他的头一歪。 就从脖腔上下来。 这颗头并没有跌落在地上,而是飘了起来,浮之于半空中。 时至于此,刘一夫终于摆脱了对身体的束缚。 在他的头的脖颈之下,已经是干干净净的,断得什么都没有了。 虽则如此。 但张小乙仿佛看到了,一位慈悲的女神虚形而立在刘一夫身后,用它的手抱着刘一夫的头。 这是——神力显化。 神之代行者,神力充沛的证明。 到了此刻。 刘一夫的实力终于攀升至到了顶层。 当然,值此之时,刘一夫已经失去了身体了。 他的大脑会在十二个时辰后坏死掉。 他能活动的时间也就是这最后的——十二时辰了。 第59章 三雄重聚 神之代行者。 也是有区别的。 飞头术的强大就在于,可以百分百发挥神之代行的意义。 要知道,神之强大,天地不容,是不被允许显迹于人间的。 每一次神明的显迹,都需要消耗庞大的能量,这能量使神明入不敷出,根本支撑不起来,为了保证收割信仰之力,所以不得不需要代行者。 在西极,这些所谓代行者被称之为——圣者。 圣者行于人间,播散诸神的信仰。 这些圣者得到神明的标注,拥有极大的权利,尽他们可能的挥撒神力。 这就好像一个有钱人,他想在一个落后的没有钱币概念的部族拥有影响力,往往自己下场撒钱是很慢的。 这些原始人根本不知道钱的作用。 最好的方法是这个有钱人在这个部族里找一个适合的给予支持,让这个部落通过这么个人,来落入到自己的掌控之中。 刘一夫现在就是春水大神的代行者。 他拥有对春水大神的神力支配权,可以任性的使用春水大神的神力。 要知道一件事。 神力,是高等能量。 也是万能的能量。 它可以有万种妙用。 堪称无所不能。 在这神力的滋养下,张小乙感觉自己一下到达了巅峰。就好像他刚刚经历了西方魔教大战,状态正酣,晋级宗师之境时。 这种最强烈,最灼热的气势。 一下子,张小乙就摸住了狮子照夜白。 他身上也散溢出了一丝阎魔君天子的神力。对头,张小乙也算是阎魔君天子的人间代行者。虽然,这尊大神现在在地府只是一尊侧位神,但也是正神之属。永远不要低估了这一点,正神的威能,是普通阴私野神所不能媲美的。 阴私野神就好像是土匪恶霸。 虽然有一些力量,终究是不得承认的。 而正神位格再低,那也是正神,受天地的庇佑。 张小乙身上涌起了神豪之气。 他道:“那好,你等一下,我要去杀一个人。” 有一个人,他一直想杀了,但过往他一直在犹豫,考虑这件事如果做了的后果。 但现在豪气一起,他不犹豫了。 他上头了。 他要飘了。 刘一夫见他如此,重拾英雄气概,也忍不住欣慰地一笑。 “对,这才是我认识的乙哥,现在我最盛,没有什么事是我们办不到的。” 他还给他鼓劲打气一番。 说到这里,他看向一个方向。 那是一片阴暗的环境。 “你来不来。” “谁?” 张小乙吓了一跳。这世间竟然有人一直在自己旁边而自己不知道,是我的警惕下降的厉害,还是有什么人厉害到了如此地步。这是在开什么玩笑? 正猜呢,那个暗中之人,一步一步的走出来。 他将一把斩马刀似的大刀随意的扛在了自己的肩上。 “你竟然感知到了我的存在,刘一夫不愧是刘一夫。还有一件事,谢谢。” 这话说的是莫名其妙。 但刘一夫明白。 这个人是在谢什么。 他谢的是,自己给了锦氏的那一滴生命之水。 刘一夫忽然感觉这一切很有趣。 每一个人都在玩游戏。 每一个人都觉得自己的事别人不知道,都在隐藏自己的秘密。 但是,每个人的秘密又是那么的简单,以至于他全都看透了。 “不用谢,我应该的。” 张小乙却是怔住了。 这么熟的人,他又怎么可能不认识呢? 他猛地跳了起来。 “我的一种植物,你有病啊,竟然对我潜行?你什么意思说清楚了!” “你搞错了,这段时间有多乱,我想你是知道的,我一直是在暗中保护我妈,你知道她现在有了,我不好意思和她照面,只好潜在暗中进行保护。这要不是发现了刘一夫的事,跟着过来的,我也不知道这里,不知道你的情况。” 这个男人。 正是锦天。 刘一夫忍不住想笑。 “你怎么回来的?” “我不放心我妈。” 锦天说话,毫无遮掩。 他,成功的晋入了新的层级。 不得不说,在刘一夫三人中,如果只论及资质,锦天才是最强的一个。 他的特点是有些单纯,所以当年傻乎乎的替父从军,进了敢死军中。其实稍微长点脑子的都明白,锦氏是可以摆平此事的。但谁让锦天比较单纯呢。 这份单纯在某些方面是不好的。 但之于武道,却是再好也不为过了。 只要进行对比就可以知道。 锦天年纪比张小乙其实是要轻的。 在张小乙可以执行公务时,锦天才是一个初出家门去从军的少年。 当时锦天就有不弱于张小乙的武功了。 这才让此后的张小乙对于锦天的念念不忘。 后来张小乙从万事司中闲了下来。他人虽闲了,但只是表面上的,在暗地里,他翻阅了很多万事司才有的秘藏。在武道资源上面他是把锦天甩出了八丈远。 而锦天呢? 他在军中,是底层,没有多少时间修炼武功,这且不说了,他还经常面对战场上的生死考验。 但即便是如此,即便是他只能钻研家传的武学。若干年后,他和张小乙重聚,他的武功仍然是能够力压张小乙一筹。 这就叫天赋。 当然,可能有人奇怪,怎么后来反是张小乙后来居上,先入宗师之境呢? 这是因为张小乙这个人比较执着。 他一直对于自己的感情世界保持理智,你说望而却步也可以,总之是没沾上。有也是有钱老爷的快乐,那是有钱人的快乐,而不是爱情。 反观锦天不一样了。 他和杨大小姐搅到一块儿去了。 爱情是对男人事业最大的阻碍。 有了杨大小姐的羁绊,锦天就像给约束住了一样,自然不能再如从前一般的妖孽。 这还是基于杨大小姐比较理性,不是无理取闹的女人,这才让锦天仍然能保持水准之上。 即便是有如此之羁绊的影响,在张小乙的刺激下,锦天也仍然在最危险的时候破境了。 这叫什么? 这就叫天赋。 更关键的一点。 锦天直面人性,他面对了自己的内心,重新回来,不再是躲避,这使得他心境往前一跃,至此他已经有了大宗师之资。 张小乙不确定,他是临战类型的高手。 但锦天只要不死,终有步入无敌大宗师之时。 因为他不是宇文禅师。 他已经重塑了内心。 他有了坚定的心理基础。 没有人可以动摇他的意志。 成为大宗师,还不是稳稳的么。 也就是他委实年轻,还需要一些时间而已。 但,可能更快。 “真有你的,哈哈哈……” 张小乙一扫之前的阴郁不振。 他整个人又豪爽起来了。 昔日雄狮,重新复活了。 正在这时。 来了一个人。 此地乃是小公主成立的救国军的秘密基地。 张小乙带着刘一夫进来。 得亏他是教官,有一定权威,这才没事的,但即便是如此,也惊动了掌控这支精锐的实权者。 此人叫林天雄。 算是老罗王苦心孤诣选中的一个将才。 奈何此人虽好,却有一个不折不扣的毛病,那就是瞧不起人,总是以出身来看人。你倘若是豪门权贵,祖上有名有姓,他还能看你三分。但若你是底层出来的寒门,那你纵是有再大的本事,他也瞧你百嘛儿不是。 横挑眉毛竖挑眼。 说的就是这一号人。 张小乙本事虽大,但他既然是从万事司里培养出来的,就足以说明,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底层。 于是林天雄也就怎么都瞧不起他。 动不动的就挑战他的权威。 所以。 张小乙早已经把此人列为必杀名单了。 他之所以一直的迟迟不动手,也是在忍着而已。 但当他决定放手一搏时,他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杀了此人。 林天雄一来,就看到张小乙和两个人说话。这要是和两个正常人说话也就算了,问题是一个人一身黑衣,抗着一把斩马式的大刀,一看就是个狠角色。另一个更夸张,竟然只是一颗人头而已。这么一颗头,浮在半空中,神情自若,甚至仿佛发出了微光。 这是妖人啊! 早就听说张小乙尽干缺德事,他就靠这个发家的,有点小钱钱又来投靠小公主,想要洗白出身,搏一个高位。 呸。 这样的东西我岂能容你!? 林天雄丝毫未惧,厉吼一声。 “张小乙,给你面子叫你一声教官,上面让你是来干正事的,你却在这私会妖人,说不得有什么阴谋诡计想要背叛殿下,还不快快束手就擒,本将军或许会看在你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份上给你一条生路走也说不定。” 张小乙拍了一下脑门子。 锦天,刘一夫一起看了过来。 该说不说呀,仅从外表上看,这个林天雄,名字起的好,挺像那么一回事的,模样也好,一把大胡子,做为一个将军也算威武有型了。至于说武功,张小乙只想冷笑。 当然了,当一个一军之主,武功往往不重要。 很多一军之雄可能甚至根本不会武功。 但在张小乙看来,这个林天雄的指挥能力也是平平无奇。 这人不是说没有才华。 他若指挥军队也该是有模有样的。 但张小乙认为这个人的才能和唐大将军比起来那就屁也不是了。不过话又说回来,唐大将军是好,但他再牛也仅止是一个人。 想要造反,那是一个人的事吗? 一个将军,是打不好整个战役的。 如此一个人,也指望张小乙对他臣服? 开什么玩笑。 张小乙一路行来,高原王,浩瀚女王,昆山龙,仁王,六百年僵尸,鬼物,大妖,西方魔教,超级高手……他什么事是没有见识过啊? 你一介区区庸才,占我的位子?也就算了,还敢这么大小声说话。 如果不是张小乙一门心思想要诛杀周健武这个妖邪,就这种货色,他早一刀砍了。 但现在兄弟叫他一起掀桌子,那他也不客气了。 “不好意思,让你们见笑了,我马上解决。” 林天雄也不是傻子,看这气氛,他感到不妙。 他后退一步道:“张小乙,你要干什么?你是要造反吗?岂有此理,快给我停下来!快快,来人,来人啊,张小乙他想要造反了!” 唰。 一刀。 张小乙拥有刘一夫的帮助。 他一直在巅峰状态中。 所以他不需要缓缓,不需要慢慢调节,提升自己。 他只需要,踏前,拔刀,就可以了。 林天雄手握剑柄,倒了下去。 他至死都未来得及把剑拔出来。 他不是不想拔。 但要知道一件事。 站在他面前的,是巅峰状态的张小乙。 这时的张小乙,是能屠宗师的狠人。 一个宗师都能说屠都屠了,可见他的可怕程度。 要知道,宗师,哪怕不是大宗师,也是一方雄豪。 能够成为宗师之境,这说明其自身的武功不仅有所创新,还很完美。 如此,才能称得一身宗师功夫。 但就这样的人物,在发起狠来的张小乙面前,也就是一刀而已的事。 张小乙收刀。 这时才见林天雄的头从脖颈子上滑了下来。 张小乙歪嘴一笑。 多日的积郁这下是一扫而空了。 这是闪华斩。 以速度和狮子照夜白的光芒为重点。 出刀之际,别人最多是见到了刀光这么一闪,然后就没了,可以吃席了。 此之一招是参考锦天武功的特点创出来的。不得不说,这三个人在一起,是有互相帮助的,每个人都能从对方身上学到什么。 他们也正是这种相互的学习,一来稳固了他们彼此间的友谊关系,二来也是一个证明。 证明自己不输于人。 由此他们每一个人都在进步。 若非如此,他们又岂能有这么好的共性默契。 张小乙一吐浊气。 一个士兵有些吓到了。 “你,你,你,你怎么可以……” 他话没说完,兴趣上来的张小乙毫不留情的就是一刀。 狮子咆哮弹。 这才是张小乙一直以来最拿手指绝学。 嘭。 这个人被刀气一冲,直接四分五裂了。 真以为他张小乙性情平和是一个吃素好说话的人吗?我都拔刀了你搁这跟我大小声说话?当我提不动刀了吗? “走。” 他仿佛又回到了从前。 那个带头的大哥模样。 刘一夫和锦天相视一笑,并肩跟上去。 这时,在张小乙训练的士兵中,有一些人跑过来了。 “教官,我们想跟你走。” 张小乙哈哈大笑。 他背身挥道:“我这个人很简单的,愿意跟就过来!” 顿时,有五分这三的士兵,大约一二百人跟了上来。 第60章 罗王宫中 毫无疑问,张小乙不是白给的。 他在此处训练新兵,他武功又是这么的高,怎么可能这么多的新兵就没有一个服他的呢?有,而且很多。只是往常被军法纪律给压着。 人与人是不同的。 人之间的人性也是极其复杂的。 有些人很顺从的就听了林天雄的话,把他当真正的头,到处的大小声说话。 但有些人是一脑门子的清醒。 他们不光会听,还会看,他们有自己的眼睛,有自己的判断。 毕竟,他们不是傻子。 他们一看就明白了。 教官这个人,是有能耐的,有本事的。 他虽沉默寡言,但武功方面真的是没话说。而且在训练方面也挺有一套。被教官训练,虽然又苦又累,但一来是真的可以学到东西,二来他们也真的是感觉到了自己的身体素质在变强。 他们怎么能不感到折服? 反观林天雄,老是装模作样的,说话声倒是挺大,却不见他展示出来能耐。 现在一看,果不其然。 实力不行,终究是不行的。 你哪怕过个两招啊。 结果,一刀秒,让人说什么好。 要知道这可是军中,哪怕规模小点呢。在这个军中,尽皆是选募的精兵,这原本是要训练成王牌部队的。 张小乙训练严格,让这支部队拥有一流的战力,如此作为,军中又怎么可能处不下来一个人。 现在掀桌子了,立刻就有一些士兵愿意过来跟他走。没办法,士兵也想活,一个士兵想要活,怎么办,就是要跟对了人。老大越强越是要跟,甭管老大是要做什么,那不重要。 虽然,现在看来……但要注意一点。 为什么。 为什么这些人进了训练营。 在周健武的眼皮子底下进行训练。 做这么危险的事是为什么? 答案很简单。 仇恨。 这些人大多都是被周健武迫害的。 知道的都懂,周健武为了练功,用了很多宫女,他修炼秽气秘术,这玩意污染力极强,看看三丽的嘴巴就知道有多恐怖了。 这些宫女,一个个最终都沾染了秽气,她们可没有什么好的命运,可以化险为夷,所以最终是肠穿肚烂,惨到极点的才死去,她们可以说是受尽了折磨。 但是,这些宫女也是有兄弟姐妹亲人存在的。 周健武不把这些低下的宫女当回事。 可是小公主却苦心孤诣收集了这些人。 训练之苦,就是要把这些人——当死士用的。 所以,这些人里,有很多都是敢战敢死之士。 林天雄的事不说。 现在张小乙跳出来,凭借张小乙的个人魅力,这些人对他的个人崇拜,还有对其的信任,终是有一批,或者说很大的一批,跳起来要和张小乙走。 对此,张小乙又怎么能拒绝呢。 这些人当主力不行,但打下手,还是可以的。 不废话的,众人从北新桥一下子杀出来了。 平常时,少数人出入北新桥也就算了。 没什么。 不会有人注意的。 但现在一下子涌出来一二百人之多。 呃,终究是有一些人突然害怕了,不敢了,还有怕事儿的,不敢跟张小乙的,所以只有一二百人出去了。其余人,在桥洞子下收拾一番,去找小公主的人了。 对,小公主为了掌握这支兵,当然是在其中派了一些眼线的。 至于那些愿意跟张小乙的人,已经全部都武装了起来。 这全是经过训练,手持兵器甲具的人。 这么多人,大罗朝廷又不是瞎子,岂会熟视无睹?很快,就有武侯过来了。 他们一张眼,就看到了张小乙。 此时张小乙锐气正盛时。 整个人一副我要打十个的模样走在最头里,顺金水河往罗王宫走去。 武侯一下子就蔫了。 他们哪里不识张小乙呢? 张小乙落魄时在罗京到处混,像个街溜子一样找便宜,武侯不知道吗?没管过吗?都吃过亏,知道这位爷厉害,不能得罪。 你多少人上去都是打了白打,也根本打不过。 所以这一波张小乙没出手人就散了。 只听到处有人在喊。 “不得了了,张小乙出来了!” “什么,张小乙出来了?” “是他,是他,就是他!” “罗京街霸张小乙出来啦!” 这话,让张小乙十分的尴尬,气得他挥刀,一直想砍些什么。 不过不要紧。 很快,人就来了。 来的是什么人? 当然是挨砍的人喽。 这最先来的,是内卫和龙骑禁卫。 要问为什么? 罗王亲军,装备好,可以骑大马。这骑着马可不是要快一些。只不过,最先来的不是什么大头目,许显龙几个大头目是一个都未及到场。 那些龙骑禁卫在失去余庆统领后现在也是不敢担责任了,就听内卫官的话,反正只要不背锅就成,抢功劳呀,也要看什么情况呀。这龙骑禁卫也是有自己消息的,知道张小乙不好惹,至少不是他们这些小虾米能收拾得了的,那干嘛往上硬凑呢,头铁还是想投胎了。 内卫不懂啊。 他们一向自高自大惯了,有硬茬子往往也是有大头目们接下去了。 所以无知者无畏。 就冲上来了。 张小乙哈哈大笑。 你不能说内卫没高手,但是少。 不过这挺好的,张小乙虽然是高手,可他也喜欢虐菜呀。就好比人,明明有坚硬的牙齿,也不喜欢啃骨头,而是吃软乎的肉。 “我砍!” 张小乙跳起来就挥刀。 唰。 先砸出去一个积聚在刀里良久的狮子咆哮弹,再来一记闪华斩,然后是八刀一闪,狮子摇头怕怕,短平快刀法,摇头狮子斩,狮子望月刀——一轮的挥砍,那是叫一个漂亮。 只是这高低有些大铳炮子打小虫了。 一刀下去,一个人直接给炸顾了一团血雾,整个一尸骨无存啊,也就在地上留一血影子。 还有的给三五七八刀的下去一顿削,砍成了喷泉了,这身子上上下下到处喷血,那血噗嗤地直往外溅,嗤嗤嗤,沙沙沙,嘶嘶嘶,一连的三段飙。 然后,啪叽一声砸地上起不来了。 身上的血几乎要给放空了。 自然,还有很多腰斩了的,头断了的。 那叫一个狠。 张小乙忍不住抹了一把脸上不存在的汗水,他眼看面前的血糊拉碴的,心中曾经的积郁一扫而空。 这才是人生,这才是生活。 就连旁边的锦天看了也有些跃跃欲试。 想要拔出刀来一试锋芒。 不过吧,这些上来的菜都是小意思,还无法激起他真正的战意,搁这时上前不是在抢食吃嘛。好朋友间可不干这个事。 但更重要的是。 经过如此战斗,张小乙丝毫没有感觉到消耗。他简直可以说我能保持巅峰状态打一整天不带停的。 这全是刘一夫在他身后给予神力支持的结果。 神力,无比珍贵,好比春雨之于禾苗,好比雪中送来炭火,好比下雨中递上了雨伞……它就是这样的弥足珍贵。 张小乙这边消耗的力气,内力,那边呼吸的功夫就恢复过来了。 这让他怎么不欣喜。 不过,很快的,硬茬儿来了。 城卫军。 这是一支在罗京附近的常驻军队。 人数不定。 最高时有十万左右,最低是二万,正常就设置三到五万人。 这支军队装备完整,实力极强。 它是罗国,定期,从边军抽选精锐,进入此部队的。 所以这支部队也许不是罗国最强,但也绝对不会腐化为不堪与战的废物军队。 它永远保持相对的战斗力。 现在,这支军队杀来了。 他们接到消息,立刻做出正规军的正确反应。 先等人齐,人齐出发,发现目标,执行军令。 先是一批步兵上前。 乓地把地给砸了,一面面大橹被士兵双手抱着推举到阵前,在阵后,长枪兵,刀盾兵,弓弩手,大力士,依层分次,甚至还有一些人在推着军用弩车。 所以说,正常情况下,武功再好也别和军队斗。这玩意儿,不是大宗师拿什么上去扛? 面对于此,张小乙往前踏步。 锦天也拔出了他的新月宝刀。 刘一夫也出手了。 正规军嘛,马虎不得的。 一下子就是五颗金钟出来了。 金钟,骷髅头嘛,五颗骷髅头在刘一夫的人头周围飞舞,看到都吓人。 这五只金钟,往外散播着疫病,腹痛,瞌睡,迷魂,失明五种特殊状态的蛊虫。 瞧。 看见了没有。 你有大军,我有降术。 虽则那些阴狠的,容易产生业力,导人致死的降术不能用,但这不是还有很多小招数嘛。你以为这些小招数是没用的吗?看效果才知道的,这种小术特别重要。 当然了,这需要一些时间。 但对面的城卫军是不会等的。 小队头一声令下就是一蓬箭雨飞来。 这是弓手的箭,然后是弩箭手的箭。 唰。 锦天跳出去了。 他一个人。 舞动了一把刀。 新月宝刀。 叮当声不绝于耳,这些快如疾飞的箭矢在锦天眼中连筷子都不如,他挥舞长刀,挥洒自如,一片雨打芭蕉声,这些箭支果真是像筷子一样的落在地上。 这一点,从前的锦天是办不到的。 但现在的他,却是可以了。 一连劲舞疾风,他一支箭也没有放过。 这是宗师。 宗师人物,一身艺业已经完美的融汇贯通于一体,无缺无漏,没有错误,更没有破绽,所以锦天一把刀,拦下万支箭。 甚至于,他在挥刀之时,还能聚气运力开一个大。 新月斩——!!! 一刀过去,高度凝聚的刀气连大盾带身后的人都给切了,顿时,残肢断腿一地,还有很多连肚肠内脏都掉出来的。 谁也想不到,锦天一刀威力竟至于斯。 不愧是在军中熬过的,这刀中的杀气是比张小乙还要暴烈。 不仅如此。 锦天杀意如狂。 他一招新月斩后,跟着上前,一步,一踏,一斩。 踏白斩! 踏月挥白刃,斩杀血雨间。 天,仿佛在下雨。 但没有下。 感觉到那淅沥沥的,是人血飙到空中落下来,就像下雨一样,如果仅用看的,会觉得诗意,很美,但若闻到那血腥的味道,就不怎么美妙了。 更重要的是,随之而来的死亡。 人在面临死亡时,总也是害怕的。 恐惧死亡,正好证明了生命的伟大。 这些城卫军由于没有真正的高手牵制,又被已经宗师境的锦天斩击,顿时崩溃。 这里还要说一点。 锦天毕竟不是普通江湖人物,他当过兵的,在敢死部队里混过,身为一个曾经的军人,他十分清楚和一支军队打要怎么打。 他不像普通江湖客,面对军队的手段吃亏不断,直至败亡。而他很清楚,击其势,破其锐,打其胆,追其尾的道理。 果然。 精彩的一幕发生了 锦天一个人,追一支败军砍。 在这其中,也有其余城卫军开过来,但锦天是行家,他在后面,斩得败兵冲援兵,形成了更大的败势。 倘若有人清醒的站出来指挥战斗。 那锦天就毫不犹豫的一记重斩。 刀中不二诀。 乘胜归万里。 一刀斩开生死路。 一刀斩去敌人头。 就问一句。 还有谁? 余下的,继续逃。 这一下,锦天也感觉到方才张小乙的感觉了,无限开大啊,明明用了强招重手,但这边消耗的体力,内力,都在发招结束后就在恢复,甚至已经恢复,这让锦天几乎怀疑人生。 直到他感觉到了神力的涌入。 这高等能量,让他感到了无比的神奇。 这就是万能,不,是无所不能啊! 很快,他们风一样的杀到了罗王宫。 当然,他们对罗王宫里面的宫卫内卫没想法。 他们是冲周健武来的。 此人一直龟缩在罗王宫中。 身处于后廷之内。 正常是没有人可以进去的。 但今儿,现在,刘一夫他们杀进去了。 在他们身边,是一个个发生状态的士兵们。这些士兵,每一个都发生了问题。 有的在睡觉,这真糟糕,打起来呢经,你搁这睡觉? 还有的大小解失禁,大腚那里喷出了迷糊来。 黄汤滴在地上,汇成小溪,流得到处都有。 还有人摇摇晃晃,好似随时就要倒地上了。 刘一夫的降术,发挥作用了。 这些个军队,越来越不堪与战了。 当然,还有一点。 内卫没有太大动静。 刘一夫他们已经杀到罗王宫。 在这宫中,实力最强的应该是卫内。 毕竟内卫的武装甚至在龙骑禁卫之上。 原本龙骑禁卫实力也很强。 可现在,大多都是老弱病残。 这支部队,发生了不可控制的腐化。 在这支部队中,真正的精锐好手都无心卖力。他们在这支部队里大多底层,无论明面上立多少功劳,都是没用的。 高官厚位永远是给有资历的人准备。 有关系,有背景,有人脉,有金钱。 这样的人才能上位。 你一个小小的寒门底层,就这年纪,也想上位? 所以,目前的龙骑禁卫战斗力也就可想而知了。 龙骑禁卫不行。 内卫更有问题。 首先一个原本的大统领何勿生走了。 连封冠挂印都懒得办,直接砸锅给了许显龙。 许显龙功力未复,也是当一条懒狗,整天不动。 其余人也是如此。 他们现在陷入了蛰伏期。 这么一来,大佬都不在,普通内卫哪里有什么实力? 这样弱的部队,可不就给锦天大砍大杀了么。要知道景天现在的刀是大刀,这更适合战场砍杀了。 往日里内卫嚣张跋扈,是因为何勿生超级无上大宗师的底蕴在那呢。何勿生更是一手培养,提拔手下几个高手出来,这才撑住了内卫的天。 可现在何勿生不在了,诸多大档头们也陷入到了争权夺利的僵持局面,搁这时候,谁愿意提着脑袋跟三个大煞星去干仗。 第61章 七宝郡主 内卫一触即溃。 龙骑禁卫也裹足不前。 值此之时,没有人敢于站出来。 不过,城卫军仍然在行动。 无它,城卫军给某人坑惨了。 他们提前站队了。 江夏。 这个男人是江氏一族二房人物,为了把持兵权他背刺了自己的江氏家族,把事给做绝了。 你都把事给做绝了,还说什么呢?一点转圜余地都没有了。 事已至此,他别无选择,只能一条道走到黑了。 不过他也不急。 毕竟,就目前来说,整个罗京最大的兵权仍然在他手上,如果他愿意,甚至可以选择废立罗王。只不过这样的事影响不好,有点脑子都知道,后患极大。 虽然现在的局面不好,但优势仍然是在我,只要他手握兵权,挥军掩杀,仍然有机会扳回局势。 眼看一支支整齐装备的城卫军在聚集。 张小乙感觉不好。 人太多了。 这不是一百个人,也不是一千个人,而是数以万计的军队。真正的军队。 这样的一支军队,就是大宗师也要侧目以对,不敢轻视之。 何况他们三个人。 但刘一夫不怕。 他们一至罗王殿后面的延嗣门就停了下来。 往后,是内廷。 这里有一条道,叫夹龙道。 罗王从罗王殿到内延就要走这唯一的一条道。 此道细长,两边有逾之十丈的高墙。 墙上有箭垛女墙,可以埋伏弓手甲兵。 在夹龙道上更有十二处暗门,这叫藏兵洞,此处布置一千兵马,你来十万人都要蹲半天来慢慢磨。 所以,要想阻止追兵,最好的方法就是守在此地。 但刘一夫他们这边的人太少了。 这么少的人,又没有足够的装备,即便是占据了地利,也是有所不足的,根本守不了多久。但往后,进入内廷,诛杀周健武,这是毫无疑问需要聚众合力的,少一个都可能导致失败。 一个张小乙训练的兵道:“教官,你们走,这里我们来守,除非我们死光了,不然没人能够通过这里。” 他们这些人,和张小乙一样,被周健武所害,家人,亲人,甚至朋友,全都没了。此仇此恨,可以说灌满了他们的内心。如果能够诛杀掉周健武,他们真是死也含笑九泉了。 为了保证张小乙他们进宫杀掉周健武,他们情愿在此战斗至死。 张小乙道:“废话,你们这点人,什么实力水平我还不知道吗?搁这儿守,一千人马就能废掉你们,你们能守多久,盏茶时间就算你们超水平发挥了。” 锦天道:“要不我们三个留下一个?” “不必。” 刘一夫目光发出银色的光芒。 下一刻,两具阴沉森木的上好棺材出现在延嗣门下,把门堵住了。 “我掏两张底牌,应该可以抵得住。走吧,让我们去杀周健武。” 往后走。 是一座宫殿。 这是——钟秀宫。 此处宫殿——不,应该说是宫殿群,是住大量低品宫妃丽人的,特别是被选中的,还没受到恩宠和女人们。 可以说是罗王庞大的后宫群体。 往后,还有承露殿,这是罗王主要的休息地方,也是罗王最喜欢,正常用来临宠美女的地方。? 最后是芳兰殿。 也叫王后殿。 现在大罗仍然没有什么王后。 所以这里其实是周健武老贼之所在。 虽然说是叫王后宫,其实吧,这宫,库房,御膳房,马房,金银房,嗣子宫皆在于此。 地方可以说是极大的。 比中殿的空间都要大。 所以从这儿往后,还有一段长路要过去呢。 因此,延嗣门必须守住,还需要守上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当然,这并不是说罗王后宫不能进入,但除非绝顶高手,普通甲兵是不可能翻过厚重的宫墙的。 如果除了铠甲,这些精锐和普通杂兵又有什么区别?精锐士兵面对高手,其优势是利用他们的甲具战斗。没有铠甲,一刀一剑轻轻一点就能杀掉。 张小乙有些不大相信。 “不是,你这两具棺材就能守住这道门吗?” “嗯,那是底牌,纵然是我,这样的底牌也就四张,现在一下打出了两张牌,还要我怎么样,不留点底子,怎么去面对老妖怪那贱货?” 张小乙不由惊叹。 底牌啊。 果然,一如既往。 刘一夫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手捏一些底牌。这些底牌,可以不用,但不能没有。往往就是这些底牌,才让他们艰难的完成了过去那些能够要人命的任务。 正如现在一样。 不需要留人用命来堵。 只需要两具棺材就可以了。 这让很多人看刘一夫目光不再是恐惧,而是一丝崇拜在其中了。这正是,不怕领导丑得怪,就怕领导没能耐。男人,只要有能耐,再丑也有美女倒贴上去。要不然当初孙春绮也不至于让他去睡锦氏。 这时,周健武一伙人也在行动。 周健武本人如何如之何不说。 重要的是他手下的一张王牌。 甲老大。 这个人实是有些摸不着头脑。 但他依然按命令去做了。 这是一个连环命令。 他首先要找一个女人。 然后再找这个女人的父亲。 如果这两个人统统都失败了,不能阻挡住敌人入侵,就轮到他自己和老乙带人一起上了。 到那时,就是绝路了。 但,不知为何,他有些放松的感觉。 也许,自己失败,死掉也是比较好的。 只不过,他不能。 他虽重视国法,但他也欠周健武的一条命。这个世上什么最重要?毫无疑问,是生命。不管是谁,死了就活不过来,生命对于人来说,太珍贵了。 犹还记得当初,他和一众的小伙伴们在一具具铁笼子里。 如无意外,等着他们的,将是无有休止的自相残杀。 直到,只剩下一个,一个被上面的人认可满意的。 当时,救了他的,就是周健武。 周健武这个人,哪怕有千万的不对,也毕竟是他的救命恩人。 他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说话间。 他见到了这个人。 这个女人。 女人是少女。 她早已经被吊起来鞭打得体无完肤。 她身体上的伤,密密麻麻,简直像穿了一件由新旧不一错乱交杂的鞭痕构成的一件紧身衣服。 甚至连胸口,女性象征的一点红也早早混迹于无数鞭痕之中了,根本看不到,也找不到。 总算,她没有被攻击隐私部分。 这绝对不是周健武一众人的善良。 而是他们逐步推测试出来的。 倘若他们只是对此女施刑,还则罢了,她会默默承受,继而忍受。 但一经突破了底线,此女会因尊严有失而自尽当场。 虽然周健武等人绝对可以收拾此女,让她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但能这么做吗? 倘若能,早便做了,何必连给她破身都不敢呢? 之所以不能如此,最紧要的是此女身份特殊。周健武可以让人鞭她打她折磨她,但却不能让她死了。 因为,她本质上是一条绳子。 一条缚虎的绳子。 只这条绳子在。 那只虎只能像猫一样给关在笼子里。 但若这条绳子没了,想也是知道。 到时必是猛虎出匣之时。 猛虎出匣,一发势不可挡。 甲老大站在女人身下。 女子遍体鳞伤。 一双腿脚直直垂下。 一滴滴汗水什么,缓缓从她身上,顺腿而下,滴在地上,而在这地上,已经有很多已经洗不掉的血汗污渍。 甲老大伸手。 他轻轻捉住这女人很多黑渍的脚掌晃了一下。 女人睁眼。 她看到了甲老大。 毫不犹豫,她吐了一口痰。 一直被吊着打,她当然不可能像仙女小姐姐一样拼尽全力只是一口清痰,她的火气很旺,所以是一口比较稠的痰。 上面有些血丝在其中。 不是她内伤出血。 而是她气到咬破了自己的嘴唇出的血。 甲老大按住想说什么的乙,他用袖子抹去痰,淡淡道:“想不想你爹被放出来。” 女人冷笑。 她哼了一声,不屑的道:“不要想骗我了,放出我爹,我就问一句,你们敢吗?” 甲老大道:“我知道洪福王洪福齐天,武功高强,是曾经大罗宗室第一高手,半步的大宗师,甚至其实力已经不输于无敌大宗师,但即便如此,他现在不也像一条狗一样被镇锁在芳兰宫中不得出么。你也一样,你当初也是很厉害,我承认你比我还强,不也一样被我收拾下来了么?所以,我们有什么不敢的呢?” “那你来找我干什么?” “因为你还有用,至少是有用的,不然我们早就杀了你了。现在,就是要你发挥作用的时候了。” “你们想要我做什么?” “杀人而已……” “呵呵,还有,你们杀不了的人么?” “当然不是,不过,有些事要你亲自做才比较有趣。你做了,无论成功还是失败,我们都会放掉洪福王。如果你不做,你和你父亲都要——死!” …… 所以。 当刘一夫他们杀退少量宫人内卫后,踏入了钟秀宫的前门——小桃门。 在这里,普通宫人早逃得不见了人影。 但有一个人除外。 这个人,立于一下尊青铜大鼎之上。 这尊青铜大鼎,上面升着徐徐的青烟。 鼎摆在整个钟秀宫的正宫之前。 原本这座宫里,是罗王和罗王的妃后在里面选新入宫的美女,选中了册封为美人,或宫嫔,这些美人和宫嫔在若干年后,有了子嗣,就可以加以妃位。 众妃之中,只有四个贵妃。 也只有一个王贵妃。 不过,正常没有王贵妃。 只有王后不在了,罗王又无意册封新的王后,才会选一个封为王贵妃,统摄后宫。 所以这钟秀宫名为宫,其实是一连片的宫殿群,只不过钟秀宫是位置者正。 从此,可以直入承露殿。 承露殿是罗王居所。 左右是宫女和太监的居所。 最后是芳兰宫。 主打就是一个通关游戏。 青铜鼎上的人一身黑色的武士服。 她是女人。 一手长鞭,一手弯刀。 一看就是个狠角色。 因为即便她用面巾蒙了脸,但仍然能看到她脸上有伤,那是细微的伤口。 女人站在那里,挥手就打了一个鞭儿响道:“站住,退走,我不想杀你们。所以,你们不要逼我。” 张小乙不屑地笑了:“不是,她谁呀,一女的站在这儿跟我们摆谱?” 锦天皱眉。 他不想打女人。 “可惜……” 刘一夫一眼看出来了。 锦天这是在可惜自己女人不在,杨大小姐在,这一茬儿她就可以接过去了。杨大小姐能在中途插入他们这个小团体,这足以说明杨大小姐不凡,虽为女流,不让须眉。 不过。 刘一夫笑笑说道:“你们可不要小瞧了她,上吧,我们时间不多,不能跟她在这儿慢慢耗,让这位七宝大郡主好生上路。” 锦天不知道。 或者说不熟悉。 但张小乙是知道的。 “什么?她是洪福王罗宝的女儿七宝郡主罗裳?” 张小乙是万事司的人,他哪怕最穷困时也没少去翻资料。所以,他真的知道很多事情,哪怕是隐秘的事儿。 洪福王。 大罗的宗室王。 大罗一般不存在宗室王。 开玩笑,一个亲王爵啊,这是要定品级俸禄的。真以为国库应有尽有? 再富裕的日子也要紧巴了过。 所以,洪福王真的是不简单。 这个人实力太强了,强到罗王不得不封王,你不这么做,万一哪天洪福王罗宝觉得你这个罗王太不尊敬他,你不讲礼貌,给你一下怎么办? 那可是洪福王。 实力强大到能打死无敌大宗师的半步大宗师。 不要计较半步大宗师打死无敌大宗师。 境界是境界,战力是战力。可能武道的境界与战力榜差距有限,但也是依然存在着逆行伐上的神话。 有这样一个洪福王,只要他不反,这位就是大罗底蕴之一,是大罗的国之栋臣。 只是,这样的人,周健武又怎么可能放过他?当然是要镇压了。 这个洪福王之所以是半步大宗师。 就是因为他心是有一个节。 这位不是想当罗王想造反。 也不是想要当什么天下第一。 他没那么浓郁的名利心。 他都洪福王了,还要啥天下第一。 那些想要天下第一名号的最终也不过是想要名利而已。 但洪福王都已经有了。 他就只有一点。 他是一个女儿控。 他的女儿。 七宝郡主罗裳。 此女,争强好胜,喜欢惹事生非。 所以周健武是先抓了此女,再借机偷袭了洪福王,才把此人关了起来。这时,周健武面临了一个尴尬问题。 他要杀了罗裳,罗宝可能就此突破,成为无敌大宗师向他复仇。但他也不敢杀了罗宝。罗宝要是自知必死,拼命怎么办?他的真实战力能杀无敌大宗师啊。 所以只能拖着。 先给丫镇压起来。 罗宝失陷。 此后七宝郡主罗裳也消失了。 未想她会在此之一刻出现于此。 第62章 七宝禅衣 七宝郡主。 罗裳。 她站在那里,一个人来挡路。 这真是有些岂有此理又莫名其妙。 根本不搭噶啊! 张小乙想不明白,就看刘一夫。 他已经知道,刘一夫可能大概拥有一定程度的读心能力。虽然这个能力的大小他仍然有些不确定。不过,仍然可以相信他。 刘一夫此刻虽仅是一颗头了,但实力却是最强状态。对于别人记忆的读取如探囊取物一般的容易。想要知道什么,不要说,不要问,直接的就可以从对方脑子里读取了。 以前,他还会隐忍,暗藏着一手。 但现在看来却是不必如此了。 他都这时候了,还藏着掖着什么呢? 所以他直接说了。 “啊,真是感人至深呢。这货为了救自己的父亲所以跳出来和我们对着干呢,她以为挡住了我们就能救出她爹,果然,有些时候有些人蠢起来是没有极限的。小心点儿,不要杀她,不然之后我们可能就要怼上她老子了。” 这种浅薄的小伎俩,刘一夫他们早不知见过多少,对于人心险恶也是有深刻的认知理解。 但罗裳不同。 她是一个十分直白的人。 既愚且鲁,说的就是她了。 她就是那种,把真相摆在眼前,也只相信自己以为的。 “一个脑袋的,别以为你们会点什么邪术就能动摇我的意志,我再说一遍,离开,或者我让你们死!” 罗裳一直以来都相信一件事。 自己,很强。 哪怕她曾经被人吊起来打。 所以她根本不知道这三人的厉害。 锦天懒得啰嗦了,他肩膀轻微至不可察觉的一抖,新月宝刀已经高高弹了起来。 长刀暗黄如一轮新月。 新月斩。 一刀就劈了下去。 这时,锦天,罗裳,都不约而同的犯了一个错误。 轻敌。 他们彼此双方都在轻敌。 罗裳高傲惯了,这种贵族式的骄傲有时真的是根深蒂固,哪怕她此前已经吃了教训也仍然保持着这种的高傲心态,总是觉得自己再怎么落魄也是了不起的。 面对锦天他们三个人,她只对那颗诡异的飞头有些警惕而已。 却根本不把张小乙和锦天当一回事。 这一来是张小乙他们崛起时间太短了,太快了,以至于她不知情。只以为普通毛小子突然跳起来不知天高地厚,自己已经很大度的要放过他们,竟然还不知死活,胆敢向自己动手。 二来是她的确有些实力,加上从前被身边人恭维着,以至于对自己的实力有着一个错误判断。 锦天也是的。 他的刀下也斩过很多狠角色。 这女人算什么。 锦天不服,也不把她当回事。 他想的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女人,纵然是拿资源去堆,又能强到哪儿去。要知道,资源堆高手也是有限制的。那就是初期会占尽便宜,可一当高到了一定程度,那资源也没用。最顶级的宗师人物,哪一个不是练出来的,打出来的,光是靠堆是堆不出来的。 所以双方都轻敌,双主都吃亏。 锦天的刀气被罗裳一鞭子毫不犹豫的抽碎了。 但刀气反震下,罗裳的手裳也磨破了些皮。 只是一击而已,就到了如此地步。 罗裳为锦天的刀气感到吃惊。 此人的刀气竟然如此凝练,有如实质,连我的素水鞭竟然也有一些破损之处。 二人双方各自是一怔。 然后随即就是更加果决狠辣的出手。 这两个人,都高度果决,极为果断,一经决定立刻出手,不带有半点犹豫劲儿的。 锦天不说话,高举大刀,一记刀中不二诀,一往无前,这是摆明哪怕要付出受伤的代价也要扑上去斩上一刀的架势。 此之一招又称架势斩。 以气势逼人。 罗裳也是狠人。 想也是知道,她被人扒光了衣服吊起来打,如此羞辱她都能忍下来。当然这是羞辱仍在她心理承受范围内,倘若周健武不是鞭打,而是让人来破她的清白身子,那结果就不一样了。 不过,能够一直承受鞭打,打得鞭痕累累,伤痕疖疤多得像衣服一样,可知她承受了多少。 由此可知,这个女人狠起来真的是疯魔一般。 她也迎了上去。 对冲。 直接就抖手使劲。 弯刀刹那间斩出。 一瞬之间。 她的刀,刀锋变化,于刹那间横劈竖切十几刀。 讲究的就是一个快。 这是——西极魔刀的功夫。 当初那位名叫步生尘的圣女刃用的就是这功夫。 只不过一种武功,不同的人修炼有不同的特色。 此门刀法在步生尘手里要差了一些,步生尘功力有限,并未修至大成境界。所以她凄惨地败在了刘一夫的手中。罗裳使用此刀法又不一样,她抛弃了一些基础功夫,急于求成。这导致她刀法威力上来了,只是前景也就那样了。 但现在来说,她出招就比较有效了。 对拼嘛。 讲究的是谁更狠。 毫无疑问。 两个人都够狠,也都撞一块儿了。 首先是罗裳。 她够快啊。 所以她的刀先把锦天给砍了。 这时的锦天,没有披重甲,他的软甲显然不是太好,没有防住罗裳的刀。这也是当然的,这个罗裳,用的鞭都是素水鞭这样的极品神兵,刀自然也不会差。 罗裳的鞭,是素水鞭,用一种名为素水的毒水浸泡出来的,这鞭子看起来普通,但一抽出来就越来越沉,越来越重,普通一鞭下去都能断石开碑,打在人身上,哪怕抗下来了,也会有一道阴劲进入到人体,让这人日后纵然不死也会染上陈疾,此后这鞭伤会越来越重,越来越痛。 仅此一素水鞭便是如此。 刀自然也不简单。 这刀是彩虹刀。 当阳光照在刀上,刀会散发出。一圈彩虹的光彩。 此外,刀锋极利,在锋刃上,有细如碎米的小齿,用这刀切割,和拿锯子锯人一样的狠毒。 本就是弯刀,砍到人后一抹划动,什么坚甲都能给刀切黄油似的割开。 这样的刀,一下子就把锦天砍得浑身在飙血。 锦天这人一痛,也就偏了一下子。 这一刀,原本是奔罗裳的头去,结果却砍在了她的肩膀上。 锦天本以为此之一刀最不济也能给卸下一条手臂。 哪知道一刀下去砍中的却是一层幻像。 人,一下子像碎片一样散碎而去。 但真身却是一点事也没有。 这是。 怎么回事? 张小乙却是明白的。 他们时间不多。 没有时间让锦天慢猜。 此时锦天虽伤,但他不怕。 方一受伤。 身上就感受到了神力的滋养。在神力作用下,锦天感觉到一阵的酥痒,这是他身上皮肉在恢复中。 这简直恐怖。 有这神力在,锦天怕什么? 他原本就在军中担任过敢死士,很清楚敢死士的战斗是怎么回事,看起来是打起来不要命,但其实只有不要命才能笑到最后。 锦天刀一摆,在寻找人,同时听张小乙说话。 张小乙道:“这是一门叫七宝蝉衣的武功。此功有两个特点,一是修炼初期没有任何作用,可以说是废物功法,只有修至大成之后,才见威力。此功可以把内力真气拟化为一件无形蝉衣,不受攻击什么事没有,一经受到攻击,这些真气会迅速把真人推走,真气则是溃散,这样就能保证主人不会受到伤害。但是不要紧,你只要连续七次攻击她打碎蝉衣就可以了,七次一过,你就能够真正的攻击到她了。” 这门七宝禅衣的武功虽然奇诡。 但优点和弊端都很大。 修成了是挺好的。 但在修炼初期,那叫一个受累啊。纵然修炼有成,也并非是直接增加战力,且此门秘术只要被连续攻破七次,就能破解之。 罗裳被说破武功秘密也不惊讶。 是不可能的。 虽然说她对自己仍然有自信。 但她也怕这三个家伙一起上。 她浑身是铁,又能打几根钉? 这时她忍不住有些感叹,或者说她明白了,搞了半天是这么回事,周健武的人哪里有那么好心把她放出来,这是敌人实在太扎手了,没办法,想利用她。 如果她取胜。 这貌似有些不可能。 那个大刀男子根本不好对付,武功高强基础扎实,并且实战经验也很丰富,更重要的是个狠人,根本不怕和她拼。她有七宝禅衣,但对方也拥有超强的回复能力。 这,大约是那颗死人头干的。 奇法异术。 果然妖人。 其实如果可以她是不想拼的。 谁脑子里进了米田共才想为周健武拼命啊。她根本不想的好吧。如果可以,她宁可和周健武拼了,把他镇压在米田共里。 那个东西,只配永生永世的在米田共里面。 但她也同样很清楚,米田共,哦不,是周健武,这人虽然卑鄙又贱格,但却是拥有一身的好功夫。谁能想到呢,区区秽气被他玩出花来了。 这玩意,上哪说理去。 即便父亲洪福王那么强,依然被周健武一掌打得实力大损,被抓了起来,更何况是她呢。 所以,想要保住父亲的命,她仍然是要拼一把的。 不能让这三个人联手。 心有此念,她立刻抢先出手。 素水鞭。 水波阵。 长鞭仿佛是在起舞,这鞭子舞动起来,仿佛是像波浪一样,一波接一波,是波涛连绵,有若水势,潮起潮落,永无尽绝。 如此鞭势,普通人遇之,纵然再三努力的周旋抵挡,终是会体力不支,反应不及,最后被鞭浪卷中,先抽个几十几百下,再被这素水鞭给紧紧缠住,到时生死两难,是上不着天,下不着地。 可见罗裳武功的厉害。 毕竟,她的父亲洪福王是大罗镇国王爷的,一身实力岂能是小?她自小得到父亲的培养,又怎么可能算差。 这套鞭法,聚鞭舞阵,正是父亲为她设计出来一套高明的武功。 哪知锦天身形有如鱼一样。 他时左时右,在鞭浪之中逆波而动。 一柄大刀,往前一舞,便护住了自己大部分身体。 同时。 罗裳惊讶发现。 张小乙只是说出了她武功的精髓,却根本没有上前出手之意。 这是武者的骄傲,不屑于以众凌寡吗? 不是的。 虽然张小乙一身英雄神豪之气。 但如果需要,他绝对会和其余人一起上前围攻。 只要能够胜利,脸是什么?不好意思,我可以不要的。 之所以不出手,一是不需要。 张小乙十分信任锦天。 真格不是对手,收拾不了丫的,锦天纵然不说话,也早早给暗示了。 他们之间的默契,都不需要说话,只需要一个眼神看过来,该懂的都懂了。 其实,这个锦天也有自己大男子主义的一方面。 他怎么能容许自己打一个女人也要拉人一起上呢,太丢脸了,又不是没得打。 所以锦天身子一晃,就出招了。 还是老规矩。 拼命。 他也体会到了刘一夫的支持。 整个人在神力支持下几乎是不死之身了都,不管是什么样的伤,一经有,立刻开始自愈中。 同时,锦天很清楚。 刘一夫已经在暗中出手了。 要问锦天为什么知道,因为他也拥有秘眼之术。甚至刘一夫的秘眼之术还是他亲自教的呢。 当然,这里面有些误会。 锦天肯教,是觉得刘一夫大概率不行,学不会。比如说张小乙也知道秘眼的修炼方法,但他就怎么着都不成。 刘一夫练成了,他还隐约有些后悔,怎么就教真的了,竟然有人能够修炼成功。 所以说锦天很看重自己的秘眼术。 此刻他用上了秘眼,自然发 现刘一夫其实一直是在出手的。 只是罗裳太强。 她过去修炼习武,因为有钱,家里的条件好,所以吃下了太多的补品补药。 这导致她的身体已经拥有了极强的抗药性,如此才在短时间没事的。不过,她终究是低估了刘一夫的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 她只是反应慢,并不是说刘一夫下的手段就一点效用也没有。 锦天心知肚明所以有所感觉。 但罗裳是真的年轻经验浅,她没发现出来。 所以,当她扑上来,是注定要吃亏的。 刀法,乘胜万里伏。 刀法,乘胜归万里。 两招刀法,连环斩出,横抽拉抹下,一连破去了罗裳两重七宝禅衣。 这七宝禅衣是预先用功力凝练起来的。 一经破损,就没了,想要用需要等七重禅衣全部没了才能再结,又或是自己自行散功再重炼。 反正比较麻烦事儿。 现在是在战斗,没哪个人会容她慢慢来的。她现在只剩下四重禅衣了,原本以为最多一二重禅衣就能解决掉一个人,哪知道会变成这样。 “嘛,你不行了么。” 锦天一眼看透了她的虚实。 罗裳大怒,一振长鞭喝道:“闭嘴,你不行我都行!不许小看本郡主!” 说罢她不计功力损耗的出手。 弯刀一晃,顿时化作了一面刀轮。 刀轮闪动。 这是,武疑魔刀。 此功出自西方魔教魔刀的秘法。 是经过改良变得更为适合罗裳使用的。 该说不说呀,这一改良其实是弱了。 但这也并非是错。 原本的圣教魔刀太过极端,十分难练,正常人没有哪个能够修炼成功的。所以才需要改动,这一改,的确是在立意上低了些。 但在实用上,却是更为上手。 罗裳执此魔刀,顿时一个人就能分化出了七八道影子扑击过来。 这是身法步法刀法契合的极致。 然而这仍然奈何不了锦天。 刀刀一对,二人就分开。 在力量上,罗裳毫无疑问的被压制了。 第63章 骷髅怪 “怎么可能,怎么会?” 罗裳有些不太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也算高手了,过往无数胜利,让她高高在上,骄傲自负,觉得天下英雄尽皆如此,皆莫如是,怎么现在随便出来一个人都能压着她打了?甚至,越是与之战斗,她就越发的感到虚弱。 锦天冷笑一声,他稳定心神沉着冷静地一刀刀斩向罗裳。 同时,他还见此女见识不多所以施展了话术。 攻敌必攻心,这个道理,他懂。 “你以为你很强?你错了!” 他的声音铿锵有力,振聋发聩。 “你的功力提升中服用了大量的丹丸药材,又有高手为你推宫过血,疏通经脉。这些只是稳固手段,你却因此就疏于练习,导致你的功力其实存在虚浮,根本并不扎实,而你却全然不自知的在洋洋得意,现在遇到了我,怎么能赢?” 锦天一把大刀上下翻飞。 明明是一把双手持之可以斩马的大刀,他却舞得几乎要耍出花来了。 “你以为你很强,但是你身份高贵,正常哪个人会真正和你拼斗,导致你根本就没有多少生死搏杀的经验,却还以为自己真的有多高明,这岂不是可笑。” “我少年离家从军,靠一把刀在敢死军中效力,经历了多少阵战,杀了多少敌人,有多少次面临绝境,终于一直存活下来,一路成长,直至于今。” “后来我和兄弟们出生入死,和诡异大妖精怪妖魔争生夺命,经历了不知多少的危险,其中也遇到了很多真正的高人,不要说大宗师了,连天人也是见过的。” 乒一击,锦天一刀斩得罗裳素水鞭脱手而出,他毫不犹豫,脚下连踢,将罗裳手中的弯刀踢掉,又一脚踩在她手腕子上。 长刀,放置在罗裳的脖颈上。 “所以,你拿什么和我比。” 虽然这样说。 但一连的血拼。 罗裳七重的宝禅衣尽皆被废。 空气中弥漫着混入汗酸味的散溢真气。 但这不是最可怕的,最为可怕的是,罗裳的心被突破了,她陷入到了自我怀疑中。这让她状态大跌,战力下滑,终是被锦天强势击败。 当然了,这里面有很多隐藏因素。 锦天的垃圾话只是诸多原因中的一个而已,就好像压塌了骆驼背的绝不是那最后一根稻草,而是诸多的其余因素。 其中最重要的,怕是刘一夫在旁边一直下毒,降低了罗裳的实力。 罗裳惨笑。 她这时只觉得自己的过往如同笑话。 其实她不知道。 她也算是强的。 但用江湖的规矩来说,那就是江湖后浪追前浪,前浪总是要消没的。 她就是那朵曾经的前浪。 也许她曾高高在上。 但现在,是锦天笑到最后。 “我也不想和你们打。只是我有不得不打的理由。正如现在,即便我败了,你没杀我,我也要死。” 她身子前倾。 细颈在新月宝刀上面一蹭。 新月宝刀太锋利了。 只是这么轻轻一蹭的样子。 这就已经足够了。 在罗裳的长颈上。 一抹余嫣绽放出来。 锦天收刀,连忙把血抖掉。 “我的一种植物,有必要么?” 他并没有杀人之心。 他知道这是一个麻烦,只想将人制住而已的。 哪知道这妞这么莽的。 承露殿高高的楼阁上。 甲老大叹息一声。 “把洪福王放了,告诉他,七宝郡主被人杀了。” 不提这些。 城卫军总领。 江夏,终于带兵来了,或者说,他本人终于来了。这位一来,先对手下一番喝骂。 其实他也知道,这大概率是遇到了敢于掀桌子的狠角色了。 为什么知道?人家都掀桌子了,你还问为什么知道是狠角色,这都不是狠角色什么是狠角色。 既然遇到了这样的硬点子,那就不是普通军兵可以轻易解决的。 对付高手,用普通人的军队,需要预先设伏,把人逼入绝境,再用人海战术慢慢把这个人给磨死。 可现在哪有这么好的机会。 这儿可是罗京啊。 这大街小巷,四通八达的,你说到底要怎么围堵? 所以没得堵。 好在对方是入了宫中。 既然进了宫,总有能堵到的时候 先,进门。 不过,江夏带人,开始是顺利的。 直到,延嗣门口。 门口别无它样。 只是在门这儿摆了两个棺材。 两口,大大地棺材。 一左一右。 把延嗣门给堵死了。 想要过去,就得上前搬开了这棺材。 棺材? 搞什么鬼? 以为这样子就能吓到了我吗? 江夏可不是那些没主见的士兵,一个个不敢上前的。 他大声斥喝。 “怕什么,不就是两口破棺材么,给我推边上去。” 自然有想表效忠心的小兵上去了。 但,这几个士兵方一碰触到棺材,就一个个的定住了。不一会的,这些士兵就变成了人皮骷髅架,原本身上的血肉已经消失的不见了。 随后。 棺材发出了轻响。 嘎吱,打开了来。 “不好了,不好了,诈尸了!” “有鬼,有鬼啊!” “天啊!” “妈啊!” 士兵们一下子给吓到了。 有的,自然是真给吓到了。还有的就是聪明人了,趁机会跑远点,一会儿别给抓壮丁了。 “怕什么,怕什么,把铳子炮带来,把弩车推上来,我都不怕,你们怕什么?” 江夏大呼疾啸,有他在,总算也是稳定下来了军心士气。不要以为江夏当了反骨仔就没有能力,不是的,这个人极有能力。 要不然,他能管住城卫军? 他能代表城卫军去站队? 要知道城卫军人数那么多,中下级的军官数百上千,那是一个人就能掌握的吗? 但江夏就是凭借自己的能力做到了。 甚至他反过来灭了江氏一族,军中也没什么反应。 不能说一点反应都没有。 但仍然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这就是江夏。 所以他能稳定军心士气。 要不说到底是军队嘛。 虽然怕,但在军纪命令下,士兵们仍然能进行操作。 这不,铳子炮,瓦口炮,弩车,大橹都推的推,搬的搬给弄来了。 虽然吧,这铳子炮,瓦口炮都是小巴儿件的,这是因为城卫军已经入了城,那些威力太大的铳子炮就不用带了。 大铳子炮太大了,又沉又笨重,根本不好搬运。这要在城外也好,人推牛马拉的,也能挪动,但在这城内乍办?走几步说不得这地就要废了,到了巷子口街头角就要给卡住,要是上了内城河的桥面,给压塌了,找谁去?不是说赔不起这个钱,而是把铳子炮给捞上来太费劲了。 甚至可能要拆除若干民房。 这哪行啊。 所以只有小玩意儿。 但小玩意儿才好。 什么样的武林高手敢在这铳子炮面前嚣张。 你就是古之大将,走古武之路的狠人,说不得也能一炮给你崩了。 正当准备好时。 一只脚。 从刘一夫两口棺材之一中迈了出来。 众人一看,皆是不约而同倒抽了一口冷气。这其中甚至就有江夏。 好家伙,这玩意儿,是真没见过。 在场众人,大多军伍士兵,有很多还是从边军调进来的呢,也算是见过世面的。还有经历战争的,不少见尸体了。 有时军队也会参与对诡异的镇压。 应该说,是有见识的。 但亲眼看一个青灰色的,带一头黑漆漆的骨头架子的骷髅活动着从棺材中走出来。 这仍然是算开了眼界。 能够活生生行动的骷髅啊。 开什么玩笑。 这是开了眼了。 只不过,江夏仍然觉得有些怪。 和普通小兵不一样。 江夏不仅见多识广,还广学博识,人家再坏也是真的有本领的。 他一眼就发现,这个骷髅怪,不是普通骷髅怪。他在一些书上看到,有些骷髅架的怪物,看起来吓人,其实不强,甚至一个普通人上去就能把它给拆了。 有的是被人控制的,说是骷髅怪,其实只是傀儡而已。 唯独这一个。 行动,走路,模样,都像是一个真正的人。但这只是一副骷髅架子啊,里面连脑子都没有,怎么可能保有意识的? 看它模样,它甚至像是在思考? 就离谱。 先试试。 江夏找了一个手下上去。 进行封功许愿和威逼利诱的劝说之后,这个小队官勉强壮起了胆子,带手下五六个小兵上去了。 在他们靠近时。 骷髅抬头。 一头仍然在它天灵骨盖顶上的头发飘动起来。 在骷髅眼眶里,闪出了一丝银光。 然后,这丝灵光化成了冷淡的冥火。 它伸出了手。 下腭的架子上下动了几下,就仿佛是在说话。 没人知道。 这话是——剑来。 一把剑飞来。 它不是主动过来的。 是被某人用鬼道术法直接送过来的。 一泓灿烂的银光在骷髅掌中出现。 这是,刘一夫一直以来最喜欢用的剑。 腾蛟剑。 长剑嗡嗡颤动,被轻松捏在骷髅怪的手上。 区区一个骷髅怪,就这么一副骨头架子,手里顶多算捏了一把好剑,整个骷髅怪模样还有些呆呆傻傻的,它持剑在手,宛如一位至高无上的王者。 但一个低头,乌黑的发丝垂下,又好像个迷路低沉的孩童。 就是这么的怪。 “怪物,怪物,哪有骷髅长头发的。” “是啊,还这么长。” “它好像有智慧,它在思考啊?” “怎么办,我感到害怕了……” “说的好像我不怕一样。” 士兵们交头结耳。 但他们都毫无勇气主动上前。 毕竟。 之前想动棺材的几个士兵死得太怪了。 所以这些兵卒哪怕再莽也是知道,这个骷髅怪绝不是简单普通意义上的骷髅怪。 不知有什么古怪在身上呢。 也许它能被消灭。 但最先上的恐怕就没什么好了。 都不是傻子,谁愿意在这时候往前上? 咔巴。 这个骷髅怪扭了一下头。 骨头是没有表情的。 但所有人都从之骷髅怪的动作中感觉到了一丝笑意。 仿佛这不是一个骷髅怪,而是一个人在侧头歪嘴微笑。 那是嘲讽。 但问题是,一个骷髅怪,它会有这种功能吗? “开火!” 江夏下令。 此刻。 唯一一个还能镇定自若的人怕也就是这位城卫军的统领大人了。 他相信,纵然这怪物不好对付,也只是铳子炮轰击就解决的问题。倘若问题仍然没有解决,那就再来几下。 问题,终究,会解决的。 至少,此刻,江夏是这么认为的。 可怜。 直至此时,江夏仍然不知道在他面前的是什么怪物。 一个最顶级的大降术法放出来的怪物,是普通玩意? 一门铳子炮先开了火。 大约两个皮球大的一枚铁球飞出铳子炮口,直飞骷髅怪。 别说,这一铳炮打得还是挺准的。 这一方面是操炮的炮击手是好手。 二是因为距离太近,太好瞄准了。 但,如此一铳子炮。 所有人都没想到。 骷髅怪怎么出手都没看到,但它就是出手,一只骨节分明的骷髅手,骨指轻巧,却又牢牢地抓住了这枚铁球。 铳子炮啊。 打人身上立刻就四分五裂。 保不齐还会打成血雾。 就是这么暴力。 倘若非是如此,大罗军方明明已经财资不足,又为什么要装备这样的武器。 就因为此物——够强。 但这相当于绝世高手倾力一击的铳子炮弹,却被这看起来只剩下一把骨头的骷髅怪一只骷髅骨掌一把抓住了。 它的头,又歪了一下。 咔巴。 咔嚓。 咔啦。 听不出是骨响还是别的什么响声。 至少骷髅怪骨掌之中那枚铁弹丸的炮弹被捏成了碎屑。它就像一块松泛了的煤饼子一样,好似很轻松,不费力,用点劲儿就能给捏碎掉。 “怪物——” “怪物——” 城卫军士兵这下子是给吓到了。 “怕什么,继续开炮,全面开火!” 唯一铁打不动的就是江夏。 在他的命令下,无数铳子炮,瓦口炮,甚至弩车上的军式重弩炮,都开火了。 但,没用。 在这个骷髅怪身上,一下子冒出了一股浓郁至极的黑色浓雾。 在这浓雾中,骷髅怪仿佛进入某种保护之中。不管什么攻击,都是没用的。 这下,连江夏也感觉到了毛骨悚然。 这玩意,到底是什么怪物!? 就是。 下一瞬间。 骷髅怪从浓雾中,一下子出来了。 然后是闪电。 骷髅怪身上在冒电。 电流贯穿了骷髅怪的全身。 这让骷髅怪化成了一抹光。 它每一次闪动,所过之处,残肢断腿,腰斩头无,死尸,重伤者,倒得一地都是。死得倒也还罢了,那些受了伤的一个个都无法接受现实,忍不住的在惨叫起来。 这个惨啊,叫得是鬼哭狼嚎。 几乎没有人能挡住它。 江夏冷汗下来了。 他也有所动摇。 但他是将军。 他是统领。 这里所有人都可以动摇,可以哭天喊地地逃跑尖叫,唯独他,哪怕死也要稳如山岳的一动不动。 这是一个将军的职责。 在冷静中战斗。 甚至在冷静中——去死。 第64章 第二口棺材里的女人 “结阵——” 江夏仍然没有放弃。 他统制大军,也曾率军做过一些斩杀妖邪鬼魅封印诡异之事的。 有成功,有失败。 但见识是有的。 都到这种关键时刻,他怎么能够因为一头骷髅怪就紧张得自乱阵脚? 再说,他已经没有退路可言了。 在他的坚持下,军队渐渐稳定。 主将仍在,并未逃窜。 那么士兵们又怎么可以一哄而散? 原本已经散乱了的军队重新又找到了主心骨,他们开始找寻自己的队伍,拾起了丢弃的武器,抬起倒地边上的大橹,并且紧缩阵营,把阵型变得更小,以此增加团结的力度。 因为此刻,不是一支军队对付另一支军队。而是一支军队在对付一个怪物。 所以他们要站得足够紧密。 就像曾经他们以步对骑时那样。 “第一阵集合完毕。” “第二阵集合完毕。” “第三阵集合完毕!” 军队渐渐集合起来。 江夏下令,让军队形成军阵,每一次一个阵型的移动,慢是慢了起来,但却在封锁这怪物的移动空间。 骷髅怪眼见于此,伸出了全是骨头的手掌。 一团高度凝聚的,肉眼几可亲见黑色气体在它的掌心凝聚起来。 这是。 积死气波动功! 和神力差不多的高等能量。 这积死气波动功也是一种运用高等级能量的功法。 一团黑色的死气砸在军中,这一支阵营的军士被死气罩体,一个个面露出恐怖与绝望,动作僵硬,失去章法。 骷髅怪则趁机杀入军中。 它手持的,是腾蛟剑。 这是一把极其锋利的神兵利器。 一经舞动,银光灿烂。 在这把利剑之下,一切的兵器,盾牌,铠甲,防御物,皆都如若虚物。 这场面,那叫一个咔嚓咔嚓。 “重甲士,上。” 江夏说这话,心在滴血。 大罗军方待遇还是不错的。至少没有让士兵们穿得像叫花子一样去打仗。 这意味着这些士兵的培养极不容易。 不要以为重甲骑兵难得。 其实真正的重甲骑兵有极限的。 别的不说,一个跑不远,战马皆需要勤换,就让人吐血。即便是强国,养五千重甲军骑,这一般也就到头了。 再多,就真的要吐血了。 但这不意味着重甲步兵就好解决。 重甲步一样需要挑选。 选择身体强健的男人,披沉重的军甲。 这样的重甲士,集成一个军阵,那就是一支钢铁之军。 此外还有大量的马。 不能是驼马,驽马,得是战马一级。 而且还是要有足够负重力的战马。 这真是要精挑细选。 选出来了还要训练。 没错,即便是战马,也不是天生就能当战马的,而是需要人在后天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训练,如此才能成为听金不动,见血不疯,闻号即动,遇火不慌的好的战马。 这样的战马,想要选出足够堪用的重骑战马,甚至可能还要准备上备用马,搞一人二骑,甚至三骑,那真是恐怖。 你以为这是怎么来的? 这是用金子砸——出来的。 这么一支金子般的军队,被投入了战场中。 但纵是如此,也无法锁定骷髅怪。 它——太快了。 动起来像闪电一样。 甚至能冒出电花子。 同时它的移动也太过诡异了。 左七扭八的让人无法判断它下一步的落脚点。 它的每一次出现,就像一把铁锤,在一点点砸碎这支军队。哪怕它是钢军,铁军。 “快,饶过这个怪物!” 毕竟是城卫军,毕竟指挥系统还在,毕竟这是仍然保有一定的战力,还没有彻底烂掉的军队。他们仍然有着一些边军的素养。 所以直到如此,这支军队仍然在坚持。 并且他们仍然有新的战法。 既然正面打不过,那么,为什么不绕过去呢? 当面这个骷髅怪这么强,把普通军兵给死死挡住了,那能怎么办呢?当然是绕过它,毕竟它就一个而已。 但是。 人们很快发现,在延嗣门口,还有一具没有打开的棺材。 这实是让人胆寒。 毕竟第一具棺材已经开出来了一个怪物了。 那么这第二具棺材中到底又是什么玩意儿呢? “用兵器,不要用手直接碰触。” 有一个聪明的如此说。 众军士立刻会意,他们找到了有长兵器的士兵,用长兵器的倒钩来钩动这口棺材。 嘎吱。 这具棺材被惊动,它的棺材盖板也动了起来。好在,也许是用兵器钩着棺材,导致士兵没事,没有像上次那样变成皮包骷髅模样的尸体。 但在这时,棺材盖被里面的什么给推倒在地上。 一只。 欺霜赛玉的手出现在棺材边沿上。 随后,一个人坐了起来。 这是一个女人。 一个漂亮的女人。 这女人虽然戴着面具,这是一个古老的木纹面具。 但仍然挡不住这个女人的美丽。 她即使不露脸,也让人知道她的模样必是极美。 她更是有着一头紫蓝色的秀发,精致极品的异域服饰。 这是一个女人? 不,这是一个女神。 一个足以魅惑天下颠倒众生的女神。 这尊女神从这棺中走出,步踏人间。 她的一只手,捏着一柄黄金权杖,显得至尊威严与高不可攀。 即便是雕刻至精致的金银器也不足为她身上的饰品。反而显得逊色几分。 普通女人靠饰品让自己显得高贵。 她让自己身上的精致饰品显得高贵。 士兵们都懵了。 他们简直不敢想象。 他们以为是什么魔物妖怪,甚至你说蹦出一个大粽子僵尸也是不奇怪。 但是,怎么也想不到,这是一个女神模样的人。 这样美的一个女神,怎么能让士兵有动手的想法呢!他们恨不能跪下来,亲吻女神走过的地面,或趴地上让女神走在他们的身上,并觉得这是一种莫大的荣耀。 但,这个看上去美得惨绝人寰的,像个女神的,它真是一个人类吗? 女人终究从棺材中迈步踏出。 她脚踩一双金子打铸的高跟女鞋。 但这金子铸的鞋却丝毫比不上她露出来白嫩的脚背部分。 她停在那儿。 就这么站着。 只是手中多了一把不知什么时候突然间出现在她手掌里的白骨之剑。 女人一手持权杖,一手持骨剑,她在那儿站着。并没有一个士兵上前攻击。 士兵们也是人。 他们出于多重心理,没有上前攻击。 一是他们也知道,这个看起来漂亮得不像话的女人不见得是正常人。 正常人有从棺材里出来的吗? 前一口棺材出来的是一个杀人如割草的骷髅怪。 那么这一口棺材出来的就是正常人了? 想也是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嘛。 可能看起来是大美女,但其实是某种不可言说的怪物也说不定。 二来嘛,就是这个女人品相太好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哪怕明明知道这个美女可能是个怪物。 但士兵们仍然不想上前伤害她。 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他们愿意这么一直看着她。 哪里想上去砍她。 如果可以,他们甚至想亲吻这女人脚踩过的地面。 虽然城卫军的士兵并不算多好。 很多士兵也干过一些不道德的事。 但那些是民女。 是普通的女人。 纵有一些漂亮的,也依然在人的范畴之中。 可这一个呢? 充满了不可思议的魅力与美丽。 仅她踏在地上的小脚脚,就不知让多少士兵去屑想一二了。 有的士兵呼息急促,甚至在心中生出了抛弃兵器,跪过去给这位美女舔脚的念头。 一个个可以打仗杀人的男人,面对这个女人,连刀都握不住了,在内心已经把自己快当成舔狗了。 事实上,从头至尾,这个女人,什么也都没做,什么话也没说,她只是平静的摆出了一个姿势,仅此而已的站在那里罢了。 江夏大怒。 他离得远。 倒是不得近前感受女人的魅力,所以仍然能略微理智的发号施令。 “发炮。” 这个女人和骷髅怪不一样。 骷髅怪看似厉害,但也只在一开始的时候徒手接了一发铳子炮弹而已。之后它就开启了暴走模式,移动飞快不说,落点还不好掌握。让人猜不出它每一次的快速移动后下一刻会在哪儿出现。 没有规律。 所以不好继续发铳开炮。 但是。 这个女人不一样。 她从棺材出来后就站在门口。 一动不动的。 这么好的一个靶子在那里,不开炮还等什么呢? 在军队强令下,操铳子炮的炮手于心不忍的开了炮。 一发发的炮弹轰击而去。 瞧。 江夏是长心的。 他这一次不是先开一炮试水了,先来一轮齐射了再说。 十几发的铳子炮射过去。 这些铳子炮,从点火,到开炮。 女人一动不动。 她仿佛只是在那摆了个姿势,站着就不动了。 未想,在铳子炮发炮之后。 这个女人一点事也没有。 她的身边,周遭,也未有被炮击到。 反是铳子炮阵地那块儿,整个儿的被铳子炮炸到了。 就好似这些铳子炮一齐全部的炸膛了似的。 城卫军集体都懵了。 这是怎么回事? 发生了什么事儿? 再看女人。 她美艳动人的脸上,有了一丝的表情。 那是嘲讽。 一丝嘲讽的笑意挂在了她的唇角边上。 说不出的讽刺。 “妖女,这是一个妖女。” “果然,这些从棺材里出来的都是怪物啊!” “我不想打了,我不想打了。” “混账,军纪在此,尔等想死不成,给我上,不上的军法从事!” 哗哗哗跨跨跨。 一批一身铁甲,脸戴面具的甲士来到了军兵们的身后。 这是不轻易而出的督战队。 虽然是自己人,但在战场上,他们砍的就是自己人。 有了这支督战队,城卫军的军心又稳下来了。 不稳不行啊。 他们真砍你的啊。 终于,有军兵向美女杀来。 他们也算明白。 这样的女人,八辈子也是轮不到他们来染指的,既然和他们没关系,怕什么? 上去干就完事了。 多么朴素的想法。 还有一个军士,走了几步,突然张弓就是一箭。 这一箭,他都没怎么瞄准。 因为不需要。 他是一个神箭手。 不敢说有多神,至少短距离是不差的。 这一箭,他估计,纵有出入,但不是头就是身体,至少是会命中的。 弓一拉开。 感觉有了。 手指一松。 箭支脱弦。 咻。 一箭。 然后这个军士就倒地上了。 他大约临死都不明白。 为什么自己射出去的箭支,会反回到了他的身上,一箭让他头给爆了。箭入颅内,脑浆迸裂。 但如此一来也提醒了一些有心人。 毕竟这是人,不是傻子。 先有铳子炮,后有这个军士的一箭。 结果都是反弹回来了,这足以说明,远程攻击对于这个女人来说如同笑话一般,根本不起任何作用。 好吧。 至此城卫军终于弄懂了这个女人一部分的秘密了。 一个军官有给吓到。 好家伙,军队对奇人异士最厉害的威胁就是铳炮或弓弩,现在所有远程攻击都没了作用,这还打个屁。 “大人,我们撤吧!” 这没得打了。 “哈哈哈哈……” 江夏反而笑起来了。 “大人何故发笑?” 都这一步了,江夏大人您别装了好吧。兄弟们愿意跟你是因为有好处有油水,可你现在好似站错了队,再不收手,城卫军恐怕都要完了。 江夏却镇定自若道:“这两个怪物,一个擅长攻击,一个擅长防御,倘若这两个怪物联合起来相互配合,我们说不定真的束手无策没有办法。但它们一个个出来,却是给我们分而击之的机会。” 军官都傻了。 大人,你没搞错吧? 分而击之。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们在击它们。 是一个在狂击我们,我们只是利用人多在拖着它而已。都快死五百人了,都是精兵种子啊。拉出去和边关的敌军打上一场可能也不会死这么多人。 另一个更离谱。 人家从来都没有主动攻击好吗? 是我们上前攻击,还讨不了好。 这种情况,你有什么好骄傲的? 这种局面,你有什么可豪横的? 你快完了! 说时迟,那时快。 城卫军终于用最后的勇气向这个从棺材里出来的美女发动攻击。 他们已经知道,不能用铳子炮,不能用弓弩,甚至可能不能丢石头。 这么一个至少目前看来远程攻击是不行的女人。 不知道近战行不行呢? 但是。 不行。 士兵们往前。 但走不多远,靠近女人五十步时,就有些感觉不对劲。 他们渐渐失去力气,呼息加重,口干舌燥,气喘如牛,周身发冷,以至于他们感到越来越痛苦,越来越无力。 最终,这些健壮的士兵,摇摇晃晃,忍不住的倒下了。一经倒下,立刻就摆出了最舒服的姿势,然后又蜷缩起身体,口舌打颤着叫冷,接着又睡了。睡眠中,他们开始放松身体,手脚渐渐张开,脸上露出了会心安详的笑容。 啊。 是的。 他们就这样死掉了。 这是多么诡异的一幕。 不管多少人,这些士兵一靠近女人,就会不由自主的倒下去,然后好似做发一个美梦后的死去。 死时的微笑。 非旦不温暖,反而让人心悸,胆寒。 “怎么回事?怎么突然就死了?” “没刀没伤的,什么事都没有,怎么就突然死了?” “死掉一个也还罢了,怎么什么人都死了?” “这是妖术,这是妖术,这个女人是妖女,她用妖术把我们的人杀了!” 士兵们很单纯的。 他们是一支仍然有战斗力的军队。 他们并非是不能接受伤亡。 但那要是正常的战损。 至少他们死也要死得个明白不是么? 哪有这样的,什么都不知道,莫名其妙倒地上就死了。 哪有这种道理的。 “不要怕,这是用了毒术而已,尔等不要惊慌,蒙住口鼻,有水的给用上,没有就尿一泡,不吸她的毒气就好了。” 第65章 恐怖的女人 乓! 女人动了。 她忽然扬起了手上的那一把剑。 她一剑把它插在地上。 在剑的影子中,扭曲而向上,出来了一个人。一个女人,又是一个女人,不过这是一个诡异的女人,她是一个一身绿油油皮肤的女人。 从身材上说,十分的妖娆。 绿色的女人虽然身材极好,更似不着寸缕的。 但是士兵们都对她没有想法。 他们都懂。 这个绿色的女人,根本不是人,只是长得像人而已。 这种东西叫类人体。 反而它十分危险,可能又是一个怪物。 看来,这个怪物很可怕啊。 指第一个美女。 她不仅自身有诡异的能力,甚至还可以召唤同类的怪物。 绿色的女人把手伸了出来。 它吹了一口气。 从它的手掌中,飞出了一些肉眼难以看到的东西。 于是,很快的。 往女人身前靠近的士兵又出事了。 他们或许掩住了口鼻。 但那些掩住口鼻的布上面却出了事。 一颗颗种子发芽,它们生出了根须,进入到士兵们的五官之中,很快,这些士兵身上就长满了大大小小的植物藤蔓,然后,开花。随着花越来越多,士兵们倒地不起,他们或许还活着,却巴不得自己已经死掉了。他们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在往无法恢复的方向逆转。 毫无疑问,这种逆转是糟糕的。 他们的身体,神经,器官,都落入到植物的控制之中。 整个人,就像是一块肥田,在供给植物生长。 偏偏,他们此刻还是活着的。 他们会,一点点,一点点,慢慢的感觉自己的身体,被一滴滴,一滴滴的给榨干净了。 最后直到死亡。 这实在太残忍了。 至此。 城卫军士兵们才感到了恐怖。 感情方才出来的骷髅怪其实是算善良的了,至少它杀人也就是杀死而已。 这个女人看起来漂亮得不像人类,心肠却歹毒至变态,好端端的,把活生生的人变成了花肥。 “是孢子,那个绿色的妖女散布的是孢子,这些孢子遇到了水被催生出来,这才能寄生到人身上。” 江夏不愧是见多识广……有个屁用啊,死人了才发现,现在城卫军动作已经明显的变慢了,他们,这些士兵,正在对江夏失去信心。 倘若军心一失,说不得江夏就要被军队给背弃了。 要知道军队可不是小猫小狗。 倘若对于军队把持不好,军队一经反噬那才叫要人命。 江夏这时无奈了。 他只能选派自己的部下。 亲兵队出发了。 这些亲兵队,是江夏好不容易才攒下来的家底组织起来的。 现在说不得也只能派去出发。 “真是,愚蠢啊!” 女人说话了。 只是,她说的话,大部分士兵都听不明白。因为这是一种古语,音节发声怪癖的节奏。 不过士兵们仍然感到女人那居高临下的嘲讽。 这让他们感到一丝丝愤怒之于其中。 原本他们还不大落忍的对这么个美女动手,但现在他们生出了一些杀心。 面对于此,女人一声冷笑。 她伸出了手。 “剑来。” 她说话了。 说来就来。 下一瞬间,好似是突然出现的,一把剑到了这个女人的手上。 这是一把狰狞恐怖的骨剑。 没错。 这是寄宿着浩瀚女王最后一丝真灵的白骨骷髅剑。 是效仿白瓷剑打造的宝物。 它具有斩杀特性的特。殊能力。 那日。 在昆山。 倘若有这把剑。 昆山之龙绝对死定了的 不过,现在,此剑落到了女人手里。 但这绝非给她用着砍人的,而是给她增加实力的。 手持此剑女人眼睛一亮,整个人清明了许多。此前,这个女人,在持剑之前,总有一种人虽动却没睡醒的模样。 总之感觉状态不对。 但一执这把剑,她的眼睛清醒了过来。 整个人也增添了几分灵动。 她活动一下身子。 看向那些士兵,微微一笑,道:“你们,每个月赚多少钱?” 这女人一直高冷,还一副瞧不起人的模样,当然让众军士们不爽,但她这么发话了,士兵们又忍不住想要回答。这么一个漂亮的女人和你说话,你不回答,多没礼貌。 “我们赚五贯钱。” 五贯钱,不少了。 刘一夫当初入京之时,搜遍身边也就几十贯钱而已。那笔钱,他最初是打算过上个一年半载的。 由此可知,这五贯钱是挺值钱的。 事实上,这是大罗比较高的军饷了。 再就是特殊士兵,这些特殊士兵往往得有王室补贴,或将军们自己培养亲兵的才多给一些,但最多也不过多两贯钱。 需要敢死队了,也只给开十五贯钱的先登费而已。 因此。 普通军士,一率是五贯算的。 但这也并非绝对。 很多地方军队只拿三四贯,甚至一二贯钱的。 毕竟,国家开五贯军费,当上官的不得侵占一些么? 所以军队的军费是个大问题。 “五贯,这么点钱你们就要玩命么?倘若是万人大战,你们和普通军兵战斗,也就算了,毕竟你们打仗也。未必一定会死。但往这里闯,别的不说,先登者必死,你们觉得自己在这里死掉,让别人住你们的房,打你们的娃,玩你们的妻,这样好么?” 士兵军心士气一下掉得差不多了。 他们面面相觑。 心生了迟疑。 别的不说。 至少这脚下是不能再向前了。 后面军令下来催逼。 更有督战队在大声呼喝。 “孩子们,听我说话。” 这个女人说话。 别说,她的声音是真的好听,像音乐一样,清明又悦耳,说话都比唱得好听,听这声音就让人慢慢沉浸进去了。 “这些骑在你们头上的人,只把你们当成了可有可无的劈柴,怎么死都无所谓。因为死的不是他们。他们借用规矩杀你们,强迫你们,但要注意,始终,他们才是人少的一方,你们要记住了,法不责众,只要你们一起反抗,没人能左右你们。” 女人的话,让前线士兵们回头。 他们的眼睛,有了不一样的光彩。 有军官在叫喝。 “干什么,干什么你们,是不是想要造反?你们不要乱来,想想你们的家人,造反是什么下场,你们不知道吗?” “退回去,不要相信那个妖女的妖言惑众!杀了她!” “回去,快回去,不然统领大人就要发火了!” 军官们扯破了嗓子吼。 但士兵们都有点不对劲。 他们一会望望那个女人。 一会儿看看自己这边的军官,督战队。 他们眼光闪烁,不知心中在想着什么。 这些往日里让人觉得头脑简单易哄易骗的大头兵,现在一个个的都精明了起来。 毫无疑问。 这些士兵心眼活络过来了。 他们虽是敢战之兵,算得上犹有战力的军队。 但他们面对的并不是一支军队或北方草原敌人什么的。 他们面对的是诡异,是妖邪,是怪物。 面对这样的东西,就算他们拼杀下去,如何如之何,首先死的肯定是他们这些炮灰排头兵。 为了五贯钱,这么拼命,值吗? 事实上,懂的人都懂,不值。 他们一死,家里就断档了。 失去经济来源的妻子和儿女要怎么活下去,简直不敢去想。 所以,对于一支军队来说,他们可以拒绝打必死的战斗。至少你不能找这些普通的底层军士。拿几贯钱啊,连命都卖给你了。 那些中上层军官的亲兵,亲军,那些拿额外津贴的兵怎么不来打仗?搁后面宝贝似的缩着,就那么金贵? 怨气。 在士兵们心中传达。 江夏。 看起来没事人的样子,但其实他的冷汗都要下来了。他没想过,这个女怪物这么可怕,她的声音仿佛说动了人心,让人心围着她的意愿而转动。 倘若这个江夏真正知道这个女人的真正的身份,那么他大约就不会奇怪了。 其实,无论骷髅怪,还是这个女人,生前都是惊天动地的大人物,十分恐怖可怕。 过往,刘一夫拿它们当底牌,一直没用过。其实不是不想用,而是怕啊,那时的刘一夫根本没有实力,不敢用,用不起来。 就好似普通民家养狗,如果大狗,必要是把绳子栓上。 没有绳子,保不齐就要发生不忍言的事情了。 有些身体弱的人溜狗,甚至整个人被狗拖在地上走。 刘一夫从前就是这样。 这样的底牌,放出去就控制不在手里面了,哪里敢放出去呢?只能压在手里。 直到现在。 刘一夫达到了最强状态。 他以人身调动神力。 这才能够用上这两张底牌。 如此的人物,又岂是江夏以为的普通怪物!他大错特错了。 正当江夏感到难以束手时。 他的义子,江朝辉到了。 “爹。” 江夏没什么表情。 但他暗地里却是松了口气。 他一直苦心孤诣,暗中私藏,训练出来的一支敢死兵出来了。没办法呀,江夏站队太早太急了,为了上位,站队,他连自己的宗族也干掉了。江家的分支不会原谅他的。同样一些世族人物也是不会接受他的。 连自己的宗族都灭。 谁敢和这样的一个人打交道。 除非他能一直笑到最后。 到了他的第二代。 比如江朝辉这一代。 那情况才会好转。 至于这一代是不要想的了。 好在,这个义子倒也算是贴心。 他把人带来了。 这支敢死兵带来的恰如其时。 当普通兵卒镇不住场子时,无论如何他也是要掏一些血本的。 很快,敢死队上前。 这支敢死队,尽皆是一身黑衣,一张面具,装备齐全,战力惊人。他们每一个,都拥有至少一个人打十个人的能力。 甚至不泛一些真正的高手也在其中。 无它尔。 这支军队给予的福利是真别人的母亲的好。 不要奇怪。 在江湖上。 很多武功好,但不会生活,不会赚钱的人,太多了。 不是人人都会经营之道的。 有很多人今朝有酒今朝醉,那明日怎么办呢?讨饭都未必有的啊。当然你可以当土匪强盗,但这也意味着别人杀你无罪了。 你给自己找了张天生讨打的皮了。 所以不是万不得已,哪怕是选择的是讨饭也比当土匪强盗好。 在如此情况下,放弃一些尊严,给大户人家当狗也就没什么问题了。若再比较一下,都是给人当狗,不如给更强大的大人物当狗。 毫无疑问。 江夏就是一个大人物。 这么些年,哪怕是再怎么苦难,他吃着小米清粥,咸菜窝头,穿粗布衣裳,过得像个乡下老农,用攒下每一枚铜板,坚持把这支私兵敢死部队给维持了下来。 现在军心动荡,营啸之事一触即发。 这支精锐,也就得用在这上面了。 轰轰轰。 精兵敢死队踏步而来。 他们气势汹汹,把旁边的军兵都给吓住了,不由自主的让出位置。 眼看这支敢死队要向那个能言善辩的女人发起攻击了。 女人冷笑起来。 她轻轻掠了一下自己的紫兰秀发。 头轻轻一歪。 一丝魅惑的笑意涌在脸上。 “啊,看来这世上已经没有敢为我而战的勇士啊。” “那就只能自己动手了。” 女人拔剑。 从地上拔剑。 白骨骷髅剑。 很多人有一个误解。 他们以为,这个女人只擅长一些奇诡之术而已,比如克制远攻,用毒气伤人,这一切毫无疑问证明了此女不是一个正常的,正统的战士。 她可能不擅长军事上的正面战斗。 但是。 他们错了。 大错特错。 女人一步踏出,她挥剑,姿势就像是在舞蹈。看她的战斗,看她的舞剑,就像是一种享受。特别是,她的武技充满了一种异域之风,简单,明快,但招式的变化让人出乎意外。 只要是个懂行的就能看出,这是两个不同文明发展下形成的武道技。 完全的陌生。 陌生到此前从未有见过。 但是吧,很有用。 一个个牛高马大的汉子在这女人手上一一倒下,拆胳膊踏断腿,脚踢裆肘打喉。 更多的是被白骨骷髅剑杀死。 说不出的诡异。 对于白骨骷髅剑来说,不需要刺砍要害或砍斩切刺劈剁,只需要碰到一丝,一丝,一点一丝就可以了,要人的命了。 受到伤的人会逐渐呆滞,继而动作会越来越慢,最后一动不动,死掉了。 轻轻的碰,触,甚至擦到了即可要人的命。 这正是白骨骷髅剑的厉害。 毕竟,它是仿造白瓷剑的。 在某些方面来说,是一样的。 白瓷剑的出世,为的就是要破坏掉敌人的不死特性。 白骨骷髅剑——现在也走上了一条新的路子。 它在斩杀特性方面虽有,但肯定不如白瓷剑。可即便如此,它也是一件惊动万古的神物。 恐怖,可怕。 这个看起来只会玩诡计的女人也能和骷髅怪一样的开无双割草,大杀特杀。 更有甚者,在它的身后,是绿色的女人在打辅助。 只是,这个绿色的女人,是人吗? “开铳!” 一个军官喝了起来。 敢死之兵立刻举起了手中的武器。 这是新式武器,铁铳炮。 第66章 洪福王出世 这是小号的铳子炮。 一直不受大罗朝廷军方的重视。 毕竟这种武器使用起来比较麻烦,远不及弓箭方便,对于大罗来说,可有可无。偏偏这种武器消耗还远在弓箭之上。 那么,朝廷为什么要装备这种武器呢? 只是朝廷不装备,并不意味着别人不去干。 只要是有识之士,都能够看得出来,铁铳的长处。 那就是使用它训练起来比较方便。 一个优秀的弓手,训练起来至少也需要三到五年,这是最起码的。假若要成为优秀的,百步穿杨的神箭手,则是需要更长的时间。 可能十年都不止。 就这还需要天赋。 但是呢。 训练一个铁铳手,就只需要一个月左右而已。再慢也不过是三个月。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只要有钱,你就可以无限的暴兵铁铳手。 再怎么瞧不起铁铳手,形成规模后都很可怕。 要不然西极诸国也就不会在逐渐加大铁铳武器在军中的比例。 一个普通泥腿子,学习弓箭,搭弓放箭还算容易,但想要射准射好,射得有足够的距离,就不容易了。 但学铁铳子就简单了些。 你不需要有太好的身体素质。 只需要掌握如何装填铁铳子,给铁铳子上弹药,然后点火发射就行了。虽然在开始比学弓箭搭弓上箭要复杂,但只要学会了就能使用,随便一个什么人都可以,此点上就比弓弩要强上许多。 在军官喝令下,一连串爆豆子音接连响了起来。 场中,出现了大量浓密的硝烟。 铁铳手打完了铳子儿,他们停手,开始装镇弹药。 浓雾渐渐消散。 士兵们齐齐倒抽了一口凉气。 在他们的面前,出现了一个庞然大物。 这是一条蛇。 一条——大蛇。 这蛇有多大? 大约二三十丈长。 一张口,可以一口气直接吞掉三个人。 当这蛇昂首而立时,那女人直立在这条大蛇的头部顶端。 恐怖的感觉让人浑身战栗。 凡人在面对顶级掠食者的本能反应。 这——怎么打? 即便看似柔软的腹部,也是坚硬的刀枪不入。事实上,这蛇大蛇,和昆山的那条蛇却也差不多的。 所以。 刘一夫是真的在此地砸下了两张王牌。 这两张王牌一砸,即便老奸巨猾如江夏这样的,也是一时间束手无策。 他不由为自己提早站队,并把事做绝这点产生了一丝丝的悔意。 现在,一个头的男人和另外两个人带了一批手下杀入宫门之中。在这宫中,也许仍然有一些宫人,一些内卫和龙骑禁卫在,但那点人根本不起作用。 要知道余庆,何勿生这两个大统领已经一个都不在了。 所谓内卫和龙骑禁卫统统是一盘散沙。 即便有心人想要站出来,但一无封令,二无威望。你说你站出来就站出来,你以为你站了出来就能骑在大家头上说什么是什么的发号施令了吗? 妈妈的姐姐! 没人会服你的。 这样一来,再大的本事也只能在一旁缩着了。除非,你有过人的武功。 但是,哪那么容易啊! 要是高手这么容易找到,龙骑禁卫,内卫也不会一盘散沙成这个样子。 此时,不说这些,在芳兰宫中。 一个地牢里。 进来了一个人。 这人佝偻身子。 头上的发际线后移,特别是在两边额角秃发的厉害。 这男人的脸上有一鹰钩不明显的鼻子。 这鹰钩不明显的鼻子,让他显得并不英气,而是有些阴鹜。 薄唇。 白脸。 十足刻薄。 大约没人想到,这么一个人,就是大名鼎鼎的周健武。 他的模样,看起来像是一个刻薄的中年人。只不过有些平平无奇而已。 谁也不知道他就是丧尽天良的大恶枭。 这个祸祸了整个罗国的男人,或者说畜生现在身置此牢之中。 因为在这座地下牢室之中有一个人。 这整座牢狱,也仅仅只是关这么一个人而建设的。 这个人,就是当年的那个男人——洪福王。 罗宝。 罗宝是罗国王室。 小时候是个小胖子,因为身体原因受到了欺负,后来为了让他拥有一颗坚强的心,老罗王,也就是先王,把他送入到了军中。 在军中,罗宝如饥似渴的学习武功。 他在军武上面有独到之处。 很快,他在一位将军的赏识下,得到了一本古武手札。 通过这本手札,他学成了一身狂霸天的古武功夫。 后来他更是自创了王极惊天拳。 在罗王宫,手毙前来行刺的大周余孽,一代高手周显森。 终至成为大罗的国之玉柱。 这一位,古武功法修至了极限。 只是,他终究无法做到绝弃根性,无法在精神进入到超脱境界,这才让周健武偷袭得手。不然,纵是偷袭,对于极限的古武高手来说也只是个笑话。 所以,可惜了。 不说其余。 此时的罗宝被一种仙料纯铁所缚。 所以即便是罗宝的武功,也仍然摆脱不了。 这种纯铁,是修仙者才能祭炼出来的。 且是结丹期的修士才能做到。 因为只有结丹修士才能催发丹火,为铁料提纯。将杂驳的凡物铁料提炼成百分百的纯铁物质。这玩意在仙门是被称为铁精的。 一般炼飞剑的,少不得都是要在剑器里用上此物。 不然这剑就不够坚固。 未想周健武也能搞到此物。 这就是许多人小觑了周健武的原因。 周健武用秽气不断的污染铁料。 当他再也污秽不成时,就能从铁料中取出少量铁精,用之打造纯铁。 这是因为此物毕竟是铁精。 凡人的匠师是很难把它细致化。 打造成铁链,这是极限了。 不过却也正好用来锁缚洪福王。 毕竟,别的什么玩意儿可奈何不得这位武者。 现在,这位宗师极其狼狈。 他整个人被锁着,日常生活自然是极为难受的。 他整个人都发黑,一身污臭。 胡子一大把。 但眉眼仍然炯炯有神。 在这里,他吃的东西很少。 周健武杀不死他,更不敢给他吃太多东西。 就怕他突然暴起,从铁链中逃出来。 当初暗算此人,可是不容易啊。 洪福王看他。 冷笑。 他嘴角带着不屑道:“怎么,你又想试着杀了我?” 周健武不说话。 是的,可以的话,他当然想杀洪福王。但洪福王太强了,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哪怕接天雷劈他,也是没什么伤害。 甚至他一直自以为是的秽气也是没用。 不过周健武并不在意。 因为……他知道。 关了洪福王这么久了,对于洪福王他又岂能不了解。他从当初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内监一步步成长为这座深宫里的老枭,又岂是一般人物。 “老罗,我们认识这么久了,虽有些误会,但这么长时间了,我想我们也算朋友了不是,你什么情况,我很了解。现在这出了点事,老哥哥我打算放了你,好不好啊?” “哼,你不怕我杀了你?” “呵呵,那你也要能够做得到啊。” 周健武笑了笑,站直身子。 但即便他站直了身子,脖颈也依然是佝偻着。 他就挺不直那玩意儿。 洪福王眼睛神光收敛起来。 但他这不是服软。 而是先收后放。 就像打人,先要把手捏成拳头,把手指头收起来,往后拉出一个距离才好打出去,这样打出去才能速度快,出拳也够劲够重。 洪福王这就是在准备。 一经被放,他就要拼了。 却听。 周健武仿佛对空气说话。 “哦对了,你这个年纪,不小了吧,这么些年,老夫是收拾不了你,杀不掉你,但这么些年过去了,你毕竟老了,你老了。你的身体精气血,已经不及从前了,更是不要说你在这些年里,是吃不好,喝不好,甚至睡不好,这对你的身体又造成了进一步的损耗。如果我没猜错,你现在已经只能拼一次了对吧,一次全力出手的机会,你确定要用在——咱家的身上?” “忘了和你说一下,你女儿,死了。” 哗棱——!!! 铁链子剧烈震动。 洪福王虎目圆睁,仿佛一只醒来的猛虎正要吃人。 他没说话,只是死死盯着周健武。 “咱家可没杀她,一个丫头片子,对咱家没威胁,还不至于容不下她。这不是她在钟秀宫嘛,给人遇上了,反贼嘛,不讲规矩的,结果就把郡主给杀了,唉,连咱家都风雨飘摇呢,哪救得了郡主呢。这不是怜着女娃儿不容易,给你通个消息,看看你这个当爹的怎么选,是要在这儿和我拼了呢,还是去见见你的闺女。” 罗宝眼睛红得都要滴出血来了。 当年。 他就是因为看到女儿被擒。 他一时的疏忽大意,这才给了周健武机会。一团浓郁至极的秽气被拍入了罗宝的体内。如此一团秽气,普通人碰了,不定得烂成什么样子。但罗宝只是状态受到影响。 正是如此,他才被抓了。 随后,铁链缠身,他也就完了。 可以说罗宝的失手被擒,充满了憋屈与不甘。 这其中主要的原因就是他女儿。 这么多年。 付出这么大代价。 为得什么? 结果,就这? 最亲爱的宝贝女儿居然死了。 怎么甘心! 周健武阴毒的笑了。 他一挥手,打开了这铁链子。 “你的时间不多了,只有一次拼尽全力的机会,下面选择吧,是要用你这最后一次暴发,和咱家拼命,还是去见见你的闺女,看是不是给她报仇。” 他的话说完。 洪福王就动了。 他先是不甘的看了一眼周健武。 毫无疑问,他知道周健武的算计。 但问题在于,有些事,哪怕你知道了,也只能按原本的样貌去进行。 轰。 地牢的天顶破了。 洪福王消失。 他终究还是选择了他的女儿。 罗裳死了。 坦白说,挺可惜的。 这个人虽死了,但她的尸体没有价值。 这要是一般人,高手,死了,刘一夫是一定要把尸体给收走的。每一具尸体之于刘一夫来说,都是一笔财富。 只要他愿意,就可以将之祭炼成尸傀儡什么的。在一定降法保留下来的身体记忆下这些尸傀儡甚至能够拥有生前的一些能力。 但这一个。 他放弃了。 一来是这个女人的武功它不扎实。 不是自己苦炼出来的。 这意味着她的身体记忆不多。 纵然她的躯体里有残余的药力,也没有什么用。 因为僵尸是不值钱的。 刘一夫要的,是拥有足够灵性,可以诞生出第二命的灵尸。 此外还有一点,是刘一夫知道这女人身后还有一个麻烦。留下一具尸体,这叫留有余地,倘若那个人是知机人,则一切到此为止,那就是你好我好大家好。 倘若那人不依不饶,那么对不起了,刘一夫也自有手段收拾他。 阴人老六的刘一夫,可不是开玩笑的。 承露殿抵抗的很强烈。 有一些内监直接出手了。 这是一支不成名的军队。 他们叫净军。 一般情况,他们根本不会出现。 事实上他们才是这座王宫之内的执械军队,往常,这支重要的力量是掌握在王后或贵妃娘娘手里。 但是,可惜了,贵妃,死了。 这导致了目前此军有些失控。 即便是周健武也不好明面的控制他们。 不管怎么说,他们也是天子近臣。 除非周健武直接翻牌掀桌子,不然这支净军就可以不理他,或者说在规则之外不理他。 周健武原本很气。 但他既然已经在内廷呼风唤雨了,又何必要逼急了这支净军呢。 当然,他也别有用心的把净军布置在了承露殿,主要就是保护罗王,这话说的道理没毛病。 净军就一直在此了。 但现在他们被激出来了。 这支净军,成功的说明了,什么叫会咬人的狗不叫。也许这只是一支由内宦组成的军队,但真打起来,这却是极少数的一支,敢于去拼命的军队。 让锦天有些猝不及防呢。 好在张小乙也上了。 一招狮子咆哮弹杀得是血肉横飞。 这是攻坚战。 没法子呀? 这里是承露殿,是罗王寝宫所在。人家堂堂一个王,对于自己所住的地方,不得保护再三啊。倘若不是严加保护,有足够的安保系统,哪天罗王一觉下来,脑袋可能都没了。再说了,罗王也不是对周健武一无所知的,他只是没办法一下子解决而已。 因北,在知道宫中有这么一个怪物的情况下,罗王总也是要做些什么的。 所以这也是这支净军存在的原因。 但是此时,这些忠心耿耿的净军,在战斗,然后死去。 他们的确是称得上忠心耿耿。 也因此他们拼命保护承露殿。 所以他们才会被锦天和张小乙血屠。 这两个人,可不会对太监内廷的人有什么慈悲之心。 第67章 罗宝的第一拳 不要以为内监的净军忠心耿耿就有多好了。忠心耿耿和坏,没有关系的。太监嘛,你能指望这些人中有多少心思正常的?该变态时还是会变态。他们在外面,仰仗自己宫内监可以直接上达天听的机会,一个个是飞扬跋扈,放别人碗里放米田共让人去吃,还让人说谢谢,这么缺德的事那是一点儿都不带少的。 所以,屠杀这些人,锦天他们丝毫也不手软。 二人仰仗刘一夫提供的支持,强招猛式是接二连三的发出,根本不知道要省力气。刀气上下左右的肆意纵横,净军,甚至一些被波及到的宫女们血流横飞,甚至肢体也不时的掉地上。经常有受不了的坐在地上惨叫,有人拼命逃跑。 场面宛如地狱一下子显现于人间。 看到武装起来的净军甲士。 咦? 别说。 盔甲不错,整个一铁皮罐子人。 这防御力一定很强吧。 锦天狰笑起来。 男人。 真正狠起来,那是连魔鬼也要逊之三分的。 锦天脚踏于地,一下子把地面给踩得破碎一块儿,他施展出了斩钢诀。在这一刻,在他的刀下,一切的钢盔铁甲都变得和纸片子一样,在新月宝刀下变得破破烂烂的。 至于里面的人,就更不要说了。 不止如此。 还有刘一夫。 他顾及业力,自然是不敢自己动手施展术法杀人,但却可以一直给身边人加状态。 不止锦天和张小乙,连张小乙带出来的人也给加了状态。这些人原本只能算普通的精兵,现在直接成了兵王,不仅身体素质增加了,更是在招法技术上都得到了强化。 他们现在,隐隐然已经有二流左右的实力了。少数的几个人更是有了一流高手的实力。 所谓有如神助,便是此意了。 这样一来,承露殿中还真是一片的血腥狼藉。 大约一刻钟时间。 足有五百多的净军勇敢死去。 这些人,他们不是不努力,也不是不拼命,更不是不懂战术方法,不会战斗技巧。 但他们依然被一刀刀的斩去了生命。 纵是再怎么的忠心耿耿,这净军也是人啊,眼瞅着谁上谁死,不管怎么样,一刀就死。这些净军也退缩了起来。他们一面保护宫中的贵人,一面选择到罗王的身边去守着。 不错,明明已经丧胆了,胆寒了,但仍然在坚持做自己的工作,坚守自己的职责。 这就叫职业道德。 罗王此时早已经算废掉了,过往英明之色一扫而空。他现在一副酒色掏空了的身子,也不装了,就整个人懒鱼儿一样躺在床榻之上,身前身后贴着两个美女,缩在一张锦被子里面。 那两个美女,像鱼一样贴着身子扭来扭去的。 让罗王时刻有着无上享受。 “怕什么,让他们来,杀了朕,朕看谁有这个胆子!” 不过。 罗王虽然像一条老狗似的在叫嚣。 但是刘一夫他们连半点动他的兴趣也没有。 这一行人,最多也就是瞥一眼而已。 像看一条狗。 就那么越过了罗王寝宫。 这是当然的,他们无意于杀一个已经废掉了的罗王。 就像周健武过往也有很多机会杀了罗王一样,也始终没有下手去杀。 因为这偌大天下,即便是罗王,也只不过是一张比较重要的棋子而已。 有些棋子,不是把它即早的提掉,反而让它一直留在桌子上才有用,或是更有用。 但不管怎么样,怎么大的棋子,也终究只是棋子而已。 刘一夫他们此来,是掀桌子,是直取棋手的。 他们没心思去搞一枚棋子。 他们就这样一直走到了承露殿后门宫。 这是朝天道。 往里走。 是慈爱门。 门后就是芳兰宫。 但就搁这里,从天上跳下来了一个人。 这人是真——从天上跳下来的。 他轻功不是太好。 是凭借蛮力跳起来的。 所以他落地也就比较的重。 双足落地,立马就砸个大坑。 周边的地皮,地砖,都翻过来了。 坚硬的地面成这样了,可知这人的实力有多强。 这个男人,他从半蹲模样站了起来。 就是如此,他的双手仍然是一直抱着个人。 对于他这么一个胖子来说,不容易。 先说这胖子。 一头的长发,一把的大胡子,脸是长年未洗的模样,灰迹堆出了沟壑。 身上的衣服是破破烂烂。 几片的布条子在他身上随意的飘摆,不定什么时候就掉下来烂掉。 在他身上,至少穿了一件内甲,上面有着错丝的花纹,一看就价值非凡。 脚上更是一双金属的劲靴。 他肚子挺大,是个地道典型的将军肚。 重要的是他的怀里抱着的那个人。 罗裳。 刘一夫笑了。 他说:“麻烦来了。” 对此,锦天和张小乙皆是心知肚明。 他们三个,哪个不知道哪个呢?全都是不要说话,一个眼色就能到位的默契。 刘一夫一向收尸如狂,除非不能收,他一定会收,特别是年轻漂亮的女尸,那是有杀错没放过,情有独钟的很。正所谓男尸怨憎恨,女尸阴毒狠,这女尸啊,阴气最重,相较之于男尸,最终成型弱是弱了点,但速度快啊。 要的就是一个性价比。 祭炼一个女尸,即便是普通人,百年就可以栩栩如生了。但放男尸身上,三百年起步,五百年乃成,一千年才可堪之大用。 这性价比摆在这里,怎么选一目了然。 所以刘一夫收尸归收尸,最喜欢的就是女尸了。这女尸,还能提取尸油呢。 不是说男尸不行。 但大体来说,尸油的品质比女尸的油要差一个层级。 总的来说。 罗裳这个女人,她死了,她的尸体是刘一夫最喜欢的类型。 理论上刘一夫没有理由不收,哪怕他快死了,也可以收下来当下一世的积累。为他的下一世,或转世归来再用的。 但当时刘一夫没有收取这具尸身。 任由此女横尸在地,碰也不碰。 他们就明白,刘一夫一定是在暗中做了什么了。 现在一见,果不其然。 这里面果然还有更深层的算计。 锦天和张小乙都——没有二话的拔刀。 方才拭尽血珠子的刀子就重新拎回到了手上。 二人方摆好了架势。 就听这个男人,闷雷一样的说话声音。 “是你们,杀了我女儿?” 话音未落,他就已经动手了。 这个男人,果然足够狠,一经发现目标,问一句后看一下微表情,确定大概就立刻出手。 没有犹豫。 更不没有废话。 什么因为所以为什么之类的废话。 一个字也没有。 首先便是一拳。 这一拳,打谁? 锦天。 因为,这个男人认出来了,自己女儿脖子上的刀痕正是这把大刀留下来的。 他在军中混迹过的,当然看得出来,什么伤是什么兵器造成的,特别是军制类的武器。 锦天的刀就是类似斩刀大刀的兵器。 这样的刀,用得十分少见, 所以,很好辨认。 虽然,男人也已经看了出来,并不是锦天主动砍的,从伤口力道判断,这是自己女儿主动求死,送脖子上门的。 但那已经不重要了。 这个男人看得分明。 锦天武功明明很高,可以说压制了他的女儿,是少有的一个高手。但他却把刀架在女儿脖子上,这是羞辱。或许这是女儿自尽的一个原因。 还一点就是这个人明明可以让开刀的。以他的武功能够做到,他可见让罗裳活下来的,但他始终没动,他就这么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儿求死。 所以,人不是他杀的,但其心更为的可诛。 这世上,每个人有每个人他自己个儿的理,甚至他只认自己的理儿,别的你就是说出了天大的花儿来,他也不认。 比如此时。 这个男人就认定了锦天是凶手。 而且是其心可诛的凶手。 是比直接把人杀了还坏的那种。 对于这种人,那还说什么? 一字记之曰——杀。 男人没有放下女儿罗裳,他对自己自视甚高,相信自己即使抱着女儿收拾起锦天来也是秋风扫落叶,简单容易,他一步就到了锦天面前,一拳而去。 由于实在是太快了。 所以根本无法闪避。 一拳之下。 即便锦天来不及躲闪,选择用刀挡了一下,仍然倒飞出去。错非他的武功根基扎实到变态的地步,此刻已经撞进墙里面去了,哪像现在,他不仅一刀砍在地上,双足更是拿桩站稳,脚掌往下用力,直接把地面砖板尽数踏碎,留下了两条深逾寸许的犁沟。 这才勉强站住了。 男人,毫无疑问,他是洪福王了。 只这一拳,就让人知道了他的实力与可怕。 这也就是锦天了。 倘若换了普通人,早给一拳打成了碎肉了。 洪福王罗宝一奇,心道有两下子,自己还是小瞧了,竟然一拳没打出事来。他觉得自己一拳下去,不死你也给我伤一下啊,结果虽然狼狈的模样,但人家,嗨,硬是挡下来了。 有两下子。 但他不信两拳还收拾不掉这个人。 于是他要打第二拳。 刘一夫轻轻冷笑。 “洪福王,罗宝。” 果然,的确,这个罗宝之所以这样强,和曾经的谷友谯一样,走的是极为至纯的古武之路。但是,可惜了,在刘一夫看来这个洪福王的真正实力其实是不如谷友谯的。 说起来。 当年在西方魔教一战。 谷友谯真的是太猛了。 曾经他一个人逮着西方魔教四大王座怼着打,就这还是四大王座先受不了了,四个懂得联手配合的击技术的宗师啊!可见谷友谯强得有多变态。奈何此人时运不济,终究是挂了。 死得有些窝囊。 其实这位洪福王罗宝,他的近些年又哪里光彩了。给人囚禁起来,这足以说明他的不行。 有时就是这样。 修炼古武者,往往容易习惯于陷入到知见障中。 这是因为修炼古武者,往往能够几近完美的掌握自己的身体,那种周身上下几近完美的感觉太舒服了,以至于让人心性扭曲,觉得自己天下无敌,自信过头,从而犯下原本不可能犯的错误。 直至现在。 罗宝,亦如是。 他太骄傲了。 他锁定了锦天,就无视了张小乙。 或者说轻视。 但是,天啊,懂的都懂,你竟然敢轻视张小乙? 轻视,你永远可以相信的张小乙? 简直是岂有此理。 这种轻视,当然是要付出了代价的。 张小乙可毫不带犹豫的,一挥手就是一招狮子咆哮弹。 高度凝聚的刀气扑击而至。 洪福王也不得不身形微顿,停了一下,反手一击把这团刀气打飞出去。这团刀气反射在了一座宫殿的檐角,那一处地方自然爆成碎屑。 同时,洪福王感觉到手掌的一丝痛意。 张小乙并不白给。 他的手。 伤了。 要知道,修炼古武的洪福王,堪称刀枪不入。说不死之身夸张了,但他的确是周健武也不能杀掉的强者。这么一位人物,结果却伤到了手,说明什么?说明了张小乙的可怕。 手上的伤,在肉眼可及中迅速恢复。 洪福王回神。 他这才正式审视这几个人。 忽然,他的身影消失了。 他攻向了刘一夫。 他一下把握了重点。 刘一夫。 这个人才是重点。 要先一步杀了此人。 但是。 一个人影子幽灵样的从刘一夫的身前一下子跳了出来。 这个人仿佛是突然出现的。 此前一点波动信息也没有。 说出来就出来。 一出来,就是狂暴至极的晴空霹雳百裂脚。先是左腿踢,然后是右腿踢,接下来是双腿连环不停的踢,最后更是跳了起来,双足凌空,大飞龙式往洪福王踹去。 如此狂暴的攻击,即便是洪福王也意想不到。 一双长腿子踢起来,跟朵花儿似的在绽放。 嗤——! 洪福王脚在地上一阵的滑行。 但他对身体控制好,没有踏破踏碎地面上的一块砖,一片皮,只留下两行的痕迹而已。 从这可知他的实力其实是比锦天强的。 好一个洪福王。 不愧是洪福王。 这一位,在古武之道,已经走到了半步武丹境的程度了。 古武之道。 在皮,在骨,在内,在血,在髓,在血肉根。 修行古武的人,就是要一步步的炼皮,炼骨,炼内,内脏啊,炼血,又或是叫换血境,最后是生出新骨髓,结出血肉根。 这最后一步,结出血肉根,是指在一个人的身体里再塑造一套神经系统。 人体神经,是以头连脊椎柱,由脊椎柱扩展之至于全身的。 但是吧,从头,大脑发出指令,通过脑电波,顺脊椎柱神经中枢系统,一直到手,到脚,到手指尖,到脚尖。 一句话形容。 太慢了。 所以需要结出血肉根。 也叫武道金丹。 拥有这个,就可以媲美仙门的结丹修士了,你说有多猛。那真是,玩什么法宝啊,全部伟力归于己身。 我就是我自己的主人。 我命由我不由天。 这是起步长生的基础。 第一步。 相当于天人境。 往上就是陆地神仙境。 再之上是人仙境。 然后是武仙境。 注意来。 在一步步提升中,这实际战力也是在发生惊天动地的提升。 普通武道仙人遇到古武仙人,如无意外大概率是要被吊打的。 就是这么的强。 倘若罗宝能够达到结出血肉根的境界,刘一夫说不得就要逃跑了。但是,这天意如此啊,谁让你就差一步呢?不就是一个女儿嘛,已经坑了你那么多年,早就该弃若撇履了。 还傻乎乎的往上凑。 这么蠢,活该去死啊! 不过即便如此,罗宝也是要拼。 古武之道讲究顺心意。 感觉上来了,什么都做得出。 这也是罗宝始终没有踏出最后一步的原因。纵然现在罗裳死了,也没用。因为罗宝修的是古武,这古武之道讲究两点。 一是顺心意啦。 和大宗师之境的意思一样,心中不能有挂碍。 只有心境打开了,才能往上升。 此外还有一点,就是要有足够高的精血之气,只有足够的精血,才能破而入道。 罗宝可悲就可悲在,他被周健武关的时间太久了,还受到了不好的对待,身体亏虚了,因此他无法突破。 他,只有一拼之力。 拿命拼。 罗宝决定拼了。 他其实也知道自己的所做所为其实应该是错的。 但修炼古武,讲究的就是一个执念。 顺心意嘛。 从前如是。 以后亦如是。 所以没得选择。 哪怕明知是错,错得离了大于波,让人耻笑,也要一路到底,一错到底。 罗宝的精气精血在疯狂燃烧。 以至于他头上都出现一抹红光了。 轰。 一股气势猛烈的暴发出来。 他的精气疯狂燃烧。 头顶形成丝丝白气。 仿佛一尊鬼神,在这个男人的背后显出了形迹。 这是,精气狼烟。 可惜。 罗宝这么干注定了他大限将至。 所以他的精气没有勾动天象。 他仍然是一个普通的凡人武者。 可即便如此,他的拳头也是非同小可的沉重的。 罗宝五指一捏。 噼哩啪啦。 骨节爆豆子响成了一串儿。 王极惊天拳。 惊天动地的第一拳。 第68章 罗宝之死 罗宝开大了。 他的目标,毫无疑问,是锦天。 他始终觉得是锦天杀了他的女儿。 所以无论如何他也要给女儿报仇。 从刚才的出手,锦天知道,他挡不下来的。他的武功擅长攻击,但在防御上就差了些意思。 不过这不要紧。 他甚至没有给出一个眼神。 张小乙就已经主动的站在了他的身前。 这就是不言而喻的默契。 论防守,张小乙更擅长一些。 此时,张小乙也有所突破。 在刘一夫神力灌输下,张小乙一直处于巅峰的状态,让他拥有更进一步的机会。 以往只存于想象中做不到的事,现在尽力也可以做到了。 那还犹豫什么呢? 他一吸气,提起了内力,真气滚滚,沸腾燃烧,在他身后,立刻由真气拟态浮现出了一尊怒目金刚的法像,这是张小乙内功真气拟态化成了的一尊巨像。 是他一身内功实力的证明。 这还不止。 张小乙短刀一挥。 刀锋带着一丝神辉光彩。 又一尊圣辉显化了的神明于空中出现。 阎魔君天子。 私刑神。 当正义无法伸张,私刑即为正义。 私刑神在上。 信人张小乙,请神助力。 张小乙默默祈祷。 阎魔君天子仿佛被触动了。 它一手指下。 一道圣光在了张小乙的身上。 轰。 张小乙气势外暴,内金刚法相几乎犹如实质。 他一刀迎上去。 狮子斩星诀——!!! 一刀劈出。 和罗宝惊天动地的第一击撞在了一处。 轰轰轰——!!! 地面一下子炸开了三丈大小的坑。 罗宝犹有余力,向上一跃,跳至坑边。 但,他的头发,一下子多出来了无数的白发。原本一头的乌黑,现在花白了。 至少三分之一左右,白了。 而张小乙整个人被震力抛飞到了空中人在空中,他忍不住张口,虽没嚎叫出来,但口中是喷出了无数的鲜红,撒血无数。 都是吐出来的。 他的内脏被震得伤了,忍不住的就得吐血出来。 甚至骨头,也断得七七八八。 老小子的这一拳不好接啊。 一招之下。 张小乙死是不必的,但也是个重伤。 不过张小乙接这拳,至少是不会死,还能活动一二的。要是锦天,怕是活下来也要受大罪,能动上一根手指就算他强了。 但,不妨事的。 一道神光垂注下来。 那是春水女神的恩慈。 仿佛下了一小阵儿子的细雨。 淋着雨的张小乙,人还在空中,没落下来呢,伤情已经在飞速的好转中。当他啪叽一声摔地上了,已经好成轻伤了。 锦天扶起了他,张小乙也就吐了口血就恢复了精神。 这就是背靠大神的好处。 但,罗宝不干了。 他开了大招,原以为至少送走一个。退一万步,抛开事实不谈,至少得废一个吧! 结果倒好,嘛事没有。 这简直岂有此理。 “啊——!” “啊——!” “啊——!” 罗宝大叫了三声。 这是声声泣血,字字滴泪。 他老人家,那么高贵的身份,一国之亲王啊!那么大的一个人了,不过是想给自己的亲闺女报仇,结果有神明显化在阻止,这还有天理吗? 上天不公。 岂有此理。 “我不甘心——!!!” 王极惊天拳。 挟山超海的第二拳。 如果说,第一拳,是打一个人。 那这一拳就是打一群人。 坦白说方才第一击效果可能更好。但罗宝知道,不杀了刘一夫,这一战没完的。 可刘一夫身边有一个腿法犀利至极的女人在保护着,这至少可以给刘一夫争取到一线之机。到时,锦天和张小乙自然会救援过来的。 所以,此计不通。 既然如此,干脆一发儿拼了。 说起这一招,还有一些缘故。 这一招,原本定的是排山倒海的一拳。 但罗宝选择突破自己的极限。 把这一招往前推了一步。 由排山倒海变成了挟山超海。 威力更是暴增一倍不止。 但缺点也来了,那就是消耗上也大了很多。 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用这一招的。 可一经用了,就是镇霸天下的一拳。 这是逮着神都要剥一层皮下来。 由此可知这一拳的威力。 面对这一拳,张小乙立刻又严阵以待。 狮子王。 参星斩。 锦天也是拼出全力发大招。 乘胜万里伏。 乘胜归万里。 乘胜万里刀气杀。 两人都施展出绝技。 刀气纵横。 甚至有靠近的人不小心中招。 只略微轻轻沾染到一小点,都会被刀气注入身体而炸得尸骨无存。 但即便是如此施为了,二人仍然清楚,他们二人的联手也胜不了罗宝这一拳。 因为罗宝的这一拳,人家是真的在拼命的。 生与死,爱与恨,一切皆别了。 有的,只此一拳。 挟山超海的第二击。 可是虽是如此,张小乙和锦天都知道力有不支,却仍然无畏无惧。这只因,他们都在等。 等刘一夫出手。 刘一夫行事,往往喜欢背后阴人。 他此时就是在做卑鄙的事的。 刘一夫笑了。 刘一夫一笑,鬼神遭殃。 虽然他还没到那地步,但也让他养成了行事的风格。 他说。 他轻轻地说。 他说得轻描淡写。 “动手。” 这声音很轻。 像是蚁语。 又像是一阵随意的风。 没人能听到这声音。 只有一个人除外。 一个——死人。 刚才被罗宝置之于身后保护的死尸罗裳一下子跳了起来。她手上不知何时又多了一柄锋利的弯刀,毫不犹豫地插在了罗宝的后背心。 罗宝防备了一切,唯独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这个女儿。 当时女儿惨死,他不及研究细想,只根据表面证据过来杀人。 哪知道刘一夫这个阴人老六终究是在他女儿的尸身上动了手脚。 周健武终究是没告诉他,刘一夫是个降术师。 倘若他早知道,一定会对女儿的身体进行一定的研究。到时,说不得他就能发现女儿尸身上的一些手段了。 但是可惜了,他没有。 故此挨了这一刀。 虽然挨刀。 但罗宝仍然强大,他虎躯一震,就把罗裳给震飞了,在罗裳体内,一丝丝黑色的死气散溢了出来。 “喝啊——!!!” 他鼓足了气血余勇,终是打出了这第二拳。 但是,不行了。 他这原本可以盖霸天下的一拳,可能把这一片的宫殿都给震碎,但现在也就是在地上砸个十丈的大坑,把原先三丈坑给盖住了一大半。 仅管这威力也算不小了,但也只是做到了让张小乙和锦天受伤而已。 张小乙和锦天,受伤,吐血。 也不过是仅此而已。 因为在刘一夫源源不断的神力支援下,这点伤也就是多喘几口气的功夫就好了。 反而是没有受到什么伤的罗宝。 他只是在和张小乙,锦天的对轰下没受伤。 但一来如此惊世一击结果却泄了气,导致招数威力不足,等于是钱花了,事却没有办成。 二来是罗裳给罗宝后背的那一刀不是假的。 可以说,罗宝从头到尾,完全没有提防罗裳。 他犯了大错误。 甚至在发功时,他还特意在保护罗裳的尸体。 结果他就这么的被阴到了。 正如他当年被周健武阴了一样。 几乎是同样的配方,同样的味道。 罗宝又上当了。 他的一头的头发,也成了雪一般的白。 原本他是黑色的头发。 现在是一头雪发带几根黑发。 变化之大,触目惊心。 一句话。 油尽灯枯。 油之将也尽之。 灯之谓为枯也。 原本不发功,还能再撑个十几年。 但现在发功连连,更是动用了魔改后的第二拳,挟山超海式的第二拳,等于一下子把老底子倒干净了,这剩下还有多少,又还能撑下多少? 好好一尊武中尊者,结果闹成了这样。 还是应了那句话。 不甘心。 太不甘心了。 怎么能这样? 那么大的本事,那么高的能耐,曾经那么样的意气风发。 结果,临到了了,就这? 怎么能让人甘心呢? 可是不甘心又能有什么办法? 洪福王顺意了一辈子,不能说他输在了武功,折在了女儿上,只能说他在最后关头的时候,选择错误。挺好的一个站队机会,你却错了。 儿女情长,终是英雄恨。 千古英雄,空余恨。 大约是如此意思吧。 锦天忍不住笑了。 “感觉我们有些像反派大魔王呢。” 张小乙重拾了英雄气。 他可不是一个英雄气短的男人。 曾经有段珍贵的爱情摆在面前他都没有去珍惜。 不然,经历了家庭岁月,到了现在,他一定是妻子儿女尽皆双全。 但到了那时,他还能义无反顾的拔刀前行吗? 当然是不可能的。 便如锦天。 他离开了杨大小姐,虽然只是暂时离开了。 但你看他有多开心,有多肆无忌惮。 这就是还没被束缚起来的英雄。 这一点,洪福王是不能的。 他武功一经大成,就被强行安排了婚配了。哪怕是他再怎么样的一个英雄,对强行婚配的妻子也没有太上心,却终是一头栽倒了女儿这件黑心小棉袄上。 倘若。 这个洪福王罗宝。 一直没有婚配。 他一直单身。 可想而知。 他的实力不知会攀升到何种地步。 或者那样的他,就不会折倒于此了吧。 一切俱往矣。 不复言。 忽然。 罗宝睁目。 他死死盯着刘一夫。 他仿佛看到了刘一夫的阴谋暗算,诡计手段。 “我知道你下一步图谋什么!” 他咬牙切齿说了二字。 “休想!” 这话一出,他整个人都在发红。 最后的一丝余力亦在燃烧。 他整个人,不止是头发完全变白,再没有一根黑发,甚至连他原本丰硕的身体,也在消瘦中,血肉在迅速消失。 整个人,由了一个胖子,变成了一个精瘦的壮男。 但这并非是战斗。 而是最后的绝响。 他返身重新抱起女儿。 刘一夫脸色一变。 这个罗宝,当真是不简单,猜透了他最后的算计了。毕竟是一个古武天才,是一代洪福王者。 他事前只是不知道刘一夫到底是什么来的。哪怕看到了飞头,也没想到降术师这三个字。因为降术师是讲究的,不轻易碰富命贵这三者。 世俗朝廷哪怕再怎么样那也是朝廷。 哪个降术师敢在朝廷面前使用手段? 但未想刘一夫走到了这一步。 他方才操纵罗裳的尸体,也仍然没敢直接杀罗宝,而是伤了他,让他用不上力气就止了手。 所以并未造成什么怨恨业力。 瞧。 时刻都保有分寸,留下余地。 这才是一个合格的降术师。 这是因为降术师的手段大多又恶毒又绝灭,把事给做尽了,所以需要降术师把持住自身。 如果降术师不知道收敛,把事屡屡做尽了,这凡事太尽,缘分势必早尽。 但刘一夫也是把这留有余地给做到了极限。看起来是留有余地,其实是在余地上画画作文章。 他实指望罗宝在最后拼一把的。 哪知道,这最后的小心眼,仍然给看出来了。 “可惜了!” 刘一夫轻轻一语。 下一瞬间。 罗宝抱着已经死去的女儿,轰然自爆。 整个人化成了一团粉红色的气雾。 地上又多了一个三丈的大坑。 只是,什么都没有了。 只有一丝,让人看不出来的黑色死气,最终消散掉了。 毫无疑问。 刘一夫原本是想要算计洪福王罗宝和他女儿的尸体。 对于一个降术师来说,尸油重要。 但高手的尸体也是很重要的。 可惜临到最后罗宝加过味来了。 这大约是自己指使罗裳出手才激发他的灵感,让他终于想到了于此。 不过也是没法子的。 天下事不可能事事完美。 刘一夫的布局,也是如此。有时更多是需要别人的白给。罗宝没有白给,刘一夫也只能可惜了。 罗宝一死,一些人就跳出来了。 小公主带人过来。 一众姬武士拱卫着她。 这群众人,带着黑压压一批收服的净军,内卫,甚至龙骑禁卫,来到于此。这是急切间,小公主殿下动用的全部人手。 她意想不到,事至于此,也只能拼上了一把。不然,白白错过了这机会,怕是要哭死的。 这一次。 挺正规的。 小公主又抱起了婴儿。 小公主还没说话。 那看起来小模样的婴孩说话了。 “真是意想不到啊,没想到几年时间你就走到了这一步。” 说话的是曾经的白童子。 这位是大罗官方的降术师。 当年就是这一位的存在,才让张小乙和锦天二人在虎姑婆的威胁下逃出生天。后来也是在这一位的暗手中,完成了诛杀虎姑婆的大计。 瞧。 这一位用的手段,是不是和刘一夫很相近? 第69章 重新站队 高明的降术师,杀人的手段都是很温和的,那叫一温柔不见血,杀你你不知。 躲在身后,暗中下手,借刀杀人,暗藏身名。 可以说,白童子……可惜了。 身为大罗的供奉,这一位放弃了太多,付出了也太多,损失的就更是太多了。 要不然,这位能一直保持此种作风,何至于此。 是的。 为了偷生。 这一位先是用上了生命逆行之术,后来又用上了假死秘法。 不是降术师不会明白,这种付出是多大的代价。生时无所谓管不到你嘛!一到了死后,就有得是账要算了。 这就好像。 原本是可以当官的。 结果要去当囚犯了。 从官员到罪犯。 你说白童子这个代价付得大不大。 刘一夫淡淡一笑。 “我也只是这一世走到尽头罢了,往后余生,路且长着呢。” “但你毕竟是开了个好头。” “不要废话了,你们要怎么说?” 刘一夫懒得说客套的废话。 他时间,不多的。 “这么些年,我们什么都没做成。唯一一次的成功,也是得了你们的帮助。所以,接下来当然是要借东风喽。” 果然如此。 “借东风可以,但别碍事。” 刘一夫说完往里走。 白童子对小公主说道:“怎么了?是不是很生气?” 小公主真有些生气。 “我怎么说也是一个公主,是未来可能的女王,他怎么敢如此不尊重于我?简直岂有此理!” 白童子呵呵地轻笑。 “他这一世快要结束了,哪里还会把你当回事,这一世修至于顶,下一世他必将步入超凡,而你纵然是王,也只是短生种的凡人而已。你看瞧得起山里的猴子王吗?他看你也大约如此了。” “我,我不甘心。” “这有什么不甘心的。方才我是站在他的立场上说话,理当如此。但站在你的身边来说,不需要努力了,不需要积养兵马,不需要一座座城的攻打,不需要再进行漫长的等待了,经此一役白捡一胜利果实,何乐而不为呢?” “好吧,这样一想,本宫倒有些开心了呢。” 一队队人杀了进去。 此时,延嗣门口。 江夏收缩兵力。 骷髅怪和倾国倾城的美女也收了回去。 降术的力量终究是有限制的。 骷髅怪和美女都受到命令的制约。 倘若没有命令的制约,这二位找地一跑去当个自由自在的诡异妖邪,岂不是美哉妙哉吗? 当然,江夏不知道,又或是他暂时猜不出来。 就算能猜出来,也不是这一时半会的事情。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带兵在此磨着。 他不甘心退兵。 更不想困顿于此。 正在这时,一个士兵来了。 这是一名传令兵。 好在江夏及至于此,也没有杀传令兵的习惯。 哪怕他听到的是不好的消息。 不过这一次,这个士兵没说话。 他只是呈上了一块牌子:“大帅 。” 江夏此时心中已乱。 任谁在最关键的时候被骷髅怪和美女妖邪阻道于其中,都会想崩溃。也不想想这都什么时候。事实上,江夏此时没从马上跳下来在一旁跺地颠脚,已经算他很能忍了。 所以他急于希望。 渴求变数。 看到这块牌,他想到了一个人。 小丙公公。 这位拉上他,可是就给了自己一块这么样的牌子,凡持此牌子的人,应该都算自己人。 自己人? 这么说是有自己人看到自己一直困顿于此所以来帮助自己了? 其实这里面有很多不对的地方。 小丙公公行事讲究机密。 要不然也不至于掏牌子为证。 但讲真格的,谁会掏出牌子呢? 你本是一个机密人,掏出了牌子,你还机密个屁。 可惜江夏此时有些乱了,无暇多想,立刻让人把这个“自己人”叫进来。 这人一来,江夏心中就松了一层。 因为这个人他认识的。 余庆嘛。 原龙骑禁卫的统领嘛。 这样一个熟人,他当然是要放轻松一下的。 好家伙,原以为你余庆这个浓眉大眼的一直一板一眼老实人的模样是个好人。谁知道你早和我一样成为了叛徒同志。 所以说你装什么装嘛。 轻浮了。 由于心态一直被绷紧,现在看到了可能是自己人的熟人,江夏这一直老谋深算的老狐狸也有点绷不住弦儿,飘了一下。 余庆有些不好意思的样子。 他拱手为礼,然后一副想说话但顾忌周围不敢说出来的模样。 于是江夏招手,让余庆上前。 余庆连忙道:“江大人,现在的困难是什么?” 江夏道:“自己人不要客套了,我的麻烦你看到了,死了几千人,硬是打不进去,这两个怪物也不知是什么来路,竟然如此厉害,你有什么办法?” “我为龙骑禁卫,知道一些暗门通道,眼下如此,也只能用那些通道了,不过此事非同小可,一旦罗王计较,我命就没了。” 江夏听了心中大喜。 这才对嘛。 罗王宫。 怎么可能没有秘道! 没有秘道的王宫,那还是王宫吗? 哪个王不想在宫里时出去走走,体验一下民情娱乐。从宫门正走不知有多麻烦,不旦要应对各层宫检,甚至还要被群臣劝谏。 人家说的是在理。 打不得骂不得。 只能不了了之。 所以为了自由,为了太平,为了生活,为了欢乐,罗王就在宫里与宫外修秘道。有时这个罗王忘了,或懒得说了,下一任罗王可能又自己修秘道。 因此。 整个王宫中,潜藏不少的秘道。 有些废了。 有些塌了。 还有重新开发的。 这些都是秘密。 余庆恰好是知道的。 他在当班时,就经常带人,专门走一些莫名其妙冷僻的,鲜有人至,甚至是废弃的地方。 那些地方,就隐藏的着秘道的出入口。 江夏知悉于此,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 他连声道:“快走吧,我们现在必须要进到宫里面去,你应该知道,那个人完蛋了的话,我们也会跟着完蛋的。你不会以为,这样下去你能和永庆公主在一起吧?” 毫无疑问。 江夏并不白给。 他之所以如此轻信了余庆,就是知道此事。在他理解,余庆纵然再蠢,也该明白此点。继续为国尽忠,能换回来什么?倒不如投了周健武。 你别说。 周健武为人虽然差尽。 但他对于手下还是比较慷慨大方的。 一个永庆公主而已,说给就给了。 所以他也就因此而及时抽身,转投了周健武。 至少,他是这么以为的。 余庆在犹豫。 他终是一咬牙,一跺脚,叹道:“那成吧,我给你带路吧。” 他知道路吗? 他还真知道。 因为,他虽不是真正的余庆,至少也是当过龙骑禁卫的,而且,他是一个十分聪明也能干的龙骑禁卫,更重要的是,当年,永庆公主就喜欢偷偷溜出宫去到民间的街市上游玩。 当年。 他就这么,默默地跟着,暗中的守着。 一直在公主的身后,保护她。 所以,他当然知道,一些个出宫门的秘道。 这些秘道,就在附近。 江夏留下一部人,自己带一支精锐和余庆走。 一路而行,果然,是秘道。 不过江夏仍然留下了小心。 让余庆前走。 余庆笑了一下,打了一支火把就往下去了。因为,这是一条不常启动的秘道,所以需要自己打火把。 过往,是永庆公主从此走的。 永庆公主失宠多年。 这条秘道也就没有人走了。 现在重走,余庆感慨万千。 他,终于,重新,走入了这座王宫了。 只不过,这一次他不会再像从前那样,在这座王宫里面给人当狗,他是要做把原主人拉下来的事。 大约盏茶时间,便入了王宫。 从秘道出来。 江夏一看,果然是钟秀宫的侧门墙,一下子就欢喜起来,心情一松也就挨了一刀。 他顿了一下,低头。 一柄红色的小骨刀扎在了他的肚子上。 时机,把握得太好了。 江夏也是人。 一个人,总有疏忽大意的时候。 但像江夏这样的人他总是时刻保持着警惕的。他这么警惕的一个人,十分的小心,想要刺杀他是千难万难。 哪怕是余庆。 哪怕是所谓的“自己人”。 江夏始终都保持一丝警惕。 他是老狐狸。 他已经做得很好了。 但他终究是一个人。 凡人皆有疏失。 凡人也皆有一死。 所以他有了一丝的疏失。 也因此而死。 凡人终究不是神。 余庆,不费吹灰之力,就杀了江夏。 虽然他也费了一番心计,但动手一点也是不含糊,用最省事最轻松的方法杀掉了江夏。 如果换了某一个人,恐怕纵是能杀了江夏,也会累得不成样子,搞不好还要伤痕累累,就这也是建立在江夏不逃跑让他杀的情况下。倘若江夏逃跑,还杀不掉他的。 哪像这一个余庆,很轻松的一刀,低调又隐蔽,轻而易举的就杀了江夏。 此时。 秘道出口。 跟着从秘道出来的没几个人。 旁边最重要的就一个人。 江朝辉。 他吃吃道:“你,你……” 江朝辉是江夏的义子,干儿子。当然也不能说全干。他是从底层旁支选出来的一个人,所以一直对江夏是唯命是从。 他在江夏羽翼下太久。 纵然他有什么心思,也是不敢丝毫地展露出来。 可是,没想到,眼下一切都太快了。 发生的事太大,也太快 一直在他头上,宛如大山的江夏,一下子就死掉了。 江夏武功不算弱。 但这一刀有问题。 所以江夏中招后连句话也说不出来,直接倒地上,身体晃着,流血,然后就闭不上眼睛了。死不瞑目嘛。 江朝辉晕了好一会才拔剑道:“我杀了你!” 余庆动也未动。 他站在那里,眼中满是不屑。 “你确定?想想你们面临的情况。你干爹江夏提早站队,现在困兵于此,是下不得的,他早就站在悬崖峭壁上了,一步就会死掉。他拼死无所谓,你也要跟着?难道错也跟啊?你就没个自己的主意?” 江朝辉一下子顿住。 旁边的军士也停止了动作。 江夏的所做所为,懂的都懂。 事已至此。 众多军士们也都咬牙强跟。 但该说不说呀,其实这些底层军士们已经厌倦了。 他们不想再拼命了。 瞧瞧他们之前打得那个仗都打成了个什么样子了。 二三万的军队,打两个妖怪,结果死伤了数以千计。 普通人面对诡异妖邪,简直恐怖。 死伤这么惨重,之所以不能收手,就是因为有江夏在上边压着。但是现在江夏死了呀,那他们是不是就可以重新站队了,不用再打那恐怖的怪物了? 江朝辉看着士兵们的反应,忍不住道:“事已至此,我们还能回头么?” 余庆看了一眼,那个眼睛一直闭不上的人。 “此前没有,但是现在你们可以重新选择了。” 江朝辉明白了。 他深吸一口气。 往前一步。 一剑斩了下去。 不一会,江朝辉带兵回去。 他收服了城卫军,重整兵马。已经死掉的没办法了,尸体只能丢一边用火烧掉。 受伤的也被安置在一些空殿之中。 虽然损伤是如此惨重,遗失无数。 但是呢,军中的军心士气却是有所恢复的。士兵们脸上也是一片喜色。 原本,江朝辉想要收服军队,这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老军头哪一个肯折服于这个小子的手下? 但此刻呢,一来江朝辉下的命令是军兵们心中所想,军心所向,大势所趋,不可挡也。谁要搁这个时候跳出来唱反调,包不齐下一刻就要被兵士们从后面来上一下,就不知道是一刀还是一箭。 二来呢,是江朝辉提了一颗脑袋。这颗脑袋是江夏的。江夏如此之大的威望,结果却提在了江朝辉的手上,让江朝辉一下子声势浩大,一发不可挡也。 错非如此,他一介毛头小子,往日里江夏的小尾巴,真正统领军队的将头,怎么可能服他。 但是,现在,关于站队,这就玄妙了。 说话间。 余庆走向了延嗣门。 当他到了延嗣门后。 骷髅怪,和美女,双双对视,一下子跳回棺材中,继而消失不见。 这是某人已经知道了情况,发动鬼术,把一切都收走了。 余庆一走。 怪物皆消失了。 这一下,江朝辉的威望也算有了。 为将帅者,有时候打仗本领不是最重要的。最为关键的是,懂得站队,只要会选择站队,打败了也是胜利。 既然站队顺利,那就是躺赢。 损失少,流血少,获利反而最大。 瞧瞧,可不是么。 江夏打了半天的延嗣门,结果损兵折将是军心涣散。江朝辉只是选择了站队,就能毫发无伤的迈过延嗣门。 第70章 终见周健武 芳兰宫。 一片冷寂。 周健武这个绝世的老枭像一头兀鹫坐在那里。 在他的旁边,是甲乙……和丁。 四大太监,少了一个小丙公公。 这位在东岛混了,是不打算上岸的。至少在这一次事变前,不会露面。对此,周健武没说什么。他这样一个老枭,自然也是老谋深算的人物。 坦白说,此时此刻,他若愿意,一个动念,就能杀了小丙公公。小丙公公仍然小觑了周健武的实力。这一位在实力上已经破入到了凡境,他此刻可以算是一位半神级的人物了。 这样的他,想要杀小丙,特别是小丙体内有他的秽气种子,简直是易于反掌。 但他没有动手。 他决定留一手。 虽然连他自己也觉得不可能,但他在冥冥中就是有这么一种的预感。 他,可能,会死。 在武道修炼,特别是古武一脉中,有一个说法,在古武中有见微知着的说法。 观其一叶已知天下之秋也。 窥之于一斑便知是虎是豹。 于一点毫发微末,而上述之大千。 真正到绝顶的高手,都拥有一种预知能力。有高手身临大限,甚至是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掉。 虽然人品低格。 但周健武实力摆在那里。 他也到了能够感知天命的时候了。 这也是他莫名其妙突然的动用各种手段去杀刘一夫的原因。他为什么发疯?就是因为他从诸多消息中感觉刘一夫这个人有问题的,是他的心腹大患,故此想要及早除去。 其实,他是多此一举的。 倘若他不动手,刘一夫脑子抽抽了才想要杀周健武。你周健武再坏再变态和我有关系吗?只要和我没关系,我管你祸害忠良,低俗贱格。 但这是不可能的。 他们二人双方早已经结下了不可化解的梁子,是生死大敌,是真正仇人。 因为。 一来。 周健武伤害了三丽。 那是曾经刘一夫的白月光啊。 刘一夫人到中年。 突然一个小年轻的妹子喜欢上了他,你说他得是个什么样的心情?再则说了那时刘一夫虽然也算初步有了一些身家,但仍然不能算大。 实力也是平平无奇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但就是这样,这二人的感情才会比较纯粹。 可这样的结果下,三丽就一下子没了。 试问当时刘一夫真正的心理。 他是忍了,但不是忘了。 现在有实力了,能不报复回来吗? 过去没实力时,也就算了。 但这件事,早已经注定了。 刘一夫早晚是要报复的。 大约也是因此才有的预感吧。 周健武终于出手了,到处找人派人的去截杀刘一夫。 仇可不就是越来越结大了么。 二来也是出于冥冥中的感应。 周健武对刘一夫越来越看重的想要杀了他,同样的,刘一夫听到周健武这三个字也是忍不住想要杀掉对方。 错非如此,事情又怎么会到了如此地步呢。 现在。 感应越来越强了。 当刘一夫他们越过无数楼阁宫厥,踏足至这芳兰宫大殿时,一抹无形的压力,到达了顶峰。 芳兰宫。 这里原本是王后的宫殿。 但大罗早已经没有王后了。 一直都是孙贵妃在话事。 这里成了个干巴巴的空壳子。 在无声无息之间,被周健武占据了。 自打王后没了,这座芳兰宫就表面的消沉下来,其实早已经沦入到周健武的魔掌之中。当年,周健武此人就是在这儿渐渐发迹的。 坐在高殿之上。 周健武脑子放在一具早已经死掉了的女尸之上。这具女尸,曾经是一位地位很高的后妃,她的食堂挺大的,让周健武很满意,在她死后,就将她制成了一堵肉屏风。 那一对丰硕的大食堂,正好可以让他的头去枕着。 他就这样枕着,闻着女尸身上传来的极品尸香,回想起了从前。 不得不说。 周健武也不是一开始就贱格的。 他最初甚至也有想过好好的当一个小太监了此一生也就算了。 人啊,都是为了生存。 只要愿意生存,那别的都不成问题。 只有生存都生存不下去了,才会有别的想法。 是的。 正是如此。 周健武初时也是倍受欺负。 他初时被抢饭,被打,被冤枉,被欺负等等。正常小太监受到过的,他一样没落,一样不少。 比如,他曾经为了一口饭,被冷宫中的一群老太监抓住,那没有牙齿,流着口水,鼻涕的臭嘴,在他当时还幼小的身体上舔来舔去。 又如他曾经和某位宫妃的狗抢食。 有一次,他在找食吃,看到了地上有一块饼子,他捡起来就吃,吃了一半,吃到了软软咸咸的东西。 你以为那是肉? 不。 那是特意放进去的米田共。 就有一帮子缺德的玩意儿,发现了他的行踪,设计了这么一套子的计划,就是为了戏耍羞辱他。 最惨的一次。 他被人按在地上。 一个小太监说。 你不是喜欢吃米田共吗?我帮你啊! 那个小太监一大泡的大坨货热乎乎地砸在了他的脸上。 …… 这种事,彻底撕碎了他的人格。 他还记得,人走了,只留下了他一个人时,又来了一人。 他抹去了身上,脸上的米田共,心中一腔的怨恨。 而新来的那个人说了一句。 “你,恨他们吗?” 恨? 当然恨了。 周健武恨不能跳起来当场杀光这世界每一个人。 可是在这座深宫里,周健武早已经知道了如何做人。 他说他不恨,大家既然都身处于这座深宫之中,其实人人都是可怜虫,只是有的人不知道,只知欺负别人取乐。 大约是他这个答案让人满意,那个老太监就带走了周健武。 在宫里。 有一个人罩着,和没有人罩,是两回事的。哪怕当时罩着他的人是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太监,也是不一样的。 从此,周健武至少不至于去找吃食了。谈不上是有多好,但他能吃饱了,这一点就很好了。当然,他也不是没付出代价。 他要照顾伺候那个老太监。 为他擦拭已经散发出陈腐味的身体,为他清洗充满尿骚味儿的内衣裤,为他倒米田共倒黄汤水,只要老太监一句话,不管多繁琐的事,不管多麻烦,他都要像狗一样勤快的去办。 只有这样,他才能成为一条有主人的狗子,享受老太监的庇佑保护,可以吃饱睡好些。 生存,就是如此困难。 在这其中,他和这个老太监也。渐渐熟悉起来了。 他知道了一些事,很多事,越来越多的事。 比如他在开始被欺负时,老太监就已经注意到他了。 但老太监当时并没有出手,而是站在旁边默默的观察着。 直到,发生米田共事件。 老太监觉得这个人够坚忍。 所以这才收容了他。 因为老太监需要一个给自己养老的人。 纵然是威名赫赫的大太监,也终有老了的一天。人一老,就是要死时候了。其实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死得痛苦不堪。 当一个大太监老了,身边的小太监又有问题,最终还是要吃了亏的。 所以,每个老太监都会在临了时,会特别关注一些小太监,给自己找一个或几个预备养老问题。 周健武就是这样一个幸运的被选上的。 只是——老太监并不知道一件事。 虽然在老太监看起来,周健武已经被欺负到底,被人踩到了泥泞里面去。 但是周健武却并没有因他的被救而对这个老太监心生感恩之情。 他虽然仍然看起来不遗余力的照顾这个老太监,其实也不过是在慢慢的摸底探索而已。 终于,他找到了。 谷道神经。 这一门奇功当然是让周健武欣喜若狂。 之后……当然是修炼有成,再忘恩负义喽。 虽然这其中充满了坎坷。 比如好好的谷道神经,他修炼不了,看不懂,学不会,望之如天书,见之不得解,读之不识意,可不是得物无所用嘛。 但走运的是,他能学会秽气秘法。 并且,十分擅长此道。 学习谷道神经不行。 但学秽气秘术却是如有神助。 说一日千里也不为之过。 只不过,有一点不足。 秽气的修炼,是需要一些污秽物的。只有这些污秽物才能提供足够的秽气。光凭借自己身体里的秽气修炼,太少了。 所以,周健武把目光投在了这一整座的罗王宫。 这么多年。 他苦心孤诣。 他做了那么多,原以为自己终能一飞冲天高高在上的,哪知道莫名其妙就感知到了自己的死结。这真是,岂有此理。 他怎么可能甘心呢? 我不甘心,我不甘心。 抬望眼。 周健武眼睛已经红透了。 “你们,终于来了,呵呵哈哈……” 周健武发出阴沉的,犹如老枭的笑声。 刘一夫也是如此。 他一看这个人。 哪怕是第一次见面。 也是生也了一种厌恶感。 就是这样。 这世上,有些人,哪怕是第一次见面,也是让人讨厌,恨不能,巴不得对方去死。 在刘一夫看来,周健武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见之即想杀之。 不需要说话。 张小乙一个凶猛的踏步,上前就是一发刀气弹。 周健武动都未动。 一个原本在旁边站立的宫女身不由己的过来,挡下了这一刀,宫女一下子倒下去,浑身上下是刀伤累累,整个人成了一个血肉葫芦。 其余宫女们顿时给吓到,她们纷纷奔逃了起来。 甲老大目光闪出一抹悲色。 他忽然站起来,一把长刀在手。 一跃而起。 他很简单。 直取刘一夫。 他知道,这个一直给张小乙和锦天加状态的人头才是重点。 他一定要斩杀这颗死人头。 虽然,他会死。 果然。 他方一到刘一夫的近前,三丽就于虚空之中杀了出来,大龙飞天踢了出去。 甲老大连忙把后背的刀剑匣子亮到前面去,这刀剑匣子一下子被踢至爆碎。要是一般人,哪怕是杨大小姐这样踢,也有可能踢到刀剑匣子里的刀剑,反而伤到了自己的腿脚。 但三丽是不一样的。 她拥有一副堪称为宝的腿甲。 从脚尖到足跟。 从脚背到足心,从足踝到小腿,从小腿至大腿。 全都被甲片保护着。 所以三丽才敢于这么狂奔狂放的去踢。 根本不惧不怕自己的腿脚会受伤。 我踢。 我踢。 我踢踢踢。 旁边小乙也跳起来了。 这个小乙,苦修一手刀功。 他的刀法极强,刚狠有力,气息盖世。 他这一刀,刀势之雄,连三丽也忍不住避让一二。 但也就是避让了这一二。 身为腿法高手,三丽绝不简单。 她人如鬼魅,脚下一抹,人如鬼影似一般。 先让小乙三刀,然后就回踢过去。 小乙立败。 小乙一败,甲老大就上前了。 他手上的武器从剑变成了一把刀。 甲老大武功很高,精通各种兵器,大刀,小刀,长剑,短剑,甚至匕首也。是挺拿手的,还能使用飞刀,弓弩。 一句话,全面。 然而成也如此,败也如此。 倘若一个人什么都行,也就意味着他难达顶尖。 至少,甲老大办不到。 在这番的乱斗中。 刘一夫和周健武始终,一动不动。 这是因为此二人在进行高端对局。 刘一夫这时也是心中暗松口气。 得亏了是他发动了这次行动。 倘若他不在,不管什么情况,怕也是没人能够进王宫里收拾周健武了,能上来收拾他的,都会死。 现在的刘一夫,站在高维角度,透过无数空间,以公字瞰神术看这个老枭。 他能够感觉到。 这个老枭身上,那庞大无比,已经和王宫都联在一起的冲天秽气。 拥有了这股庞大的秽气,老魔头才会这样肆无忌惮。说真心的话,如果没有刘一夫在此,这里有几多人能够活下来? 正是这份强大,刘一夫都未敢轻动。 殊不知,老枭亦然之如此。 这老枭,自然是指周健武。 他心知手下这几个菜根本不是其对手。 但他毫不在意。 其实在很久之前他就隐约想做一件事。 掀桌子。 他自问一身实力,想要在罗国行那改天换地之举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可能会有一些反抗,但这些反抗力量,他实是想不出他要怎么输才行。 只是,他仍有一些余悸。 在这世俗世界之上,还有一个庞大的仙门世界。别以为仙门隐世,人间就可以随便乱来了。要知道,仙门时刻在干涉注视着凡俗人间。 要不然设立什么监察天下。 正是这些,让他始终是犹豫,在迟疑,在不敢越天下先。 也可以说当时的他已经进入了舒适圈。 一个人在陷入舒适圈时,最想的其实就是维持现状,而非是去改变。 结果,终至之于此了。 正在双方都在迟疑中。 有人忽然从阴影中出现。 这个人一抹长剑往周健武身上捅去。 第71章 四大底牌斗周健武 人在阴影中,愤而起暴行。 这个人,动若脱兔,轻功之高像一捻烟尘一般,悄无声息,手自腰间一抹,唰地就是出现了一柄剑,长剑笔直,直取周健武。 可惜,这个人想左了。 周健武哪里是这么好杀的。 他倘若是能够被人这么好杀的,现在骨头早都烂掉了。 周健武,仍然在上位坐着,一动未动。 他连看一眼也欠奉。 似这样的偷袭暗杀手段,早已经让他麻木了,根本提不起他丝毫的兴趣,周健武意态阑珊的伸出手,只是弹了一下手指。 无形中有惊雷起。 这人就飞跌出去。 她身形线条极好,是个美人儿。 但现在至少半边身子给打碎了。 打碎了呀。 一指之力而已。 就这么弹一下手指。 就轻易败了一位剑术极高的高手。 这个周健武,如此轻描淡写,一指之威竟至于斯? 简直恐怖。 殊不知周健武是少有的天才,是,他是没学会谷道神经,但一身秽气与武道结合的功夫却让他早已经登顶。 这一招弹指惊雷。 果然厉害。 重伤的是曾经刘一夫讨厌的邱未明的妹妹,邱莫名。 邱未明曾经害了三丽,刘一夫曾想宰掉他的。就是这个人莫名其妙害了三丽,以至于现在把自己都拉扯到如此麻烦事之中。 不过此人已经极其悲壮的死掉了。 那刘一夫也就不再放在心上了。 现在,邱莫名已经改名叫邱丽莎了。 因为很多人都知道邱未明。 因为他为了小公主的事业,为了大罗朝廷尽快对付周健武,做了很多坏事。虽然是假周健武之名,但你毕竟把事给做了那么多了,连自己的名声也败坏掉了。 为了不牵连妹妹,他让邱莫名改名邱丽莎。 哪怕所有人都知道这是假的,不说破它就是真的。 只有邱莫名改为邱丽莎,才可以最大限度的摆脱邱未明的坏影响。去享受胜利后的甘果。 邱丽莎感念于此,才愤而出手。 然而,可惜的是,她高估了自己。 却又大大低估了周健武。 她以为自己很强,有一定的实力了。甚至自觉自己是阴影中的王者。 哪知道自己结果竟然败得这么惨。 她潜行于暗中的功法确实是厉害。 但正面对敌,连周健武一根手指头都挡不住。 还重伤了。 惨。 她不甘心。 “厉害,大家先不要上前和他打,他实力太强,先在旁边盯着,我来出手。” 刘一夫平淡地说。 他早知周健武的厉害了。不厉害能啸居罗京这么久,这么狂?逼得罗王想要造自己的反。这足以说明周健武经营的恐怖。 他话音方落。 嘭嘭落下了两具大棺材。 毫不犹豫。 从这两具棺材中分别嘎吱吱推开棺材门板,踏出了两个人。 这二人,一个是曾经的一代天骄的天人——马客师。 另一个是古之王者——仁王。 仁王一身古色,身体犹如钢浇铁铸一般坚韧,他手持一把竹节钢枪,摇动身体,从棺中游走下来。 对的。 它没有人类的腿脚,有的是一条蛇的下半身子。 是的,对于周健武,就是这种死掉的尸体才最管用。 周健武眼神一缩,忽然跳起来。 他人跳起来了,却没落地上,反而凭气临虚,飘在空中。好一个周健武,虽然是一个老枭,但一身秽气功法,已经到了登临绝顶的地步,方今之天下,无出其右者也。纵是刘一夫,得了谷道神经,也不觉得自己未来有哪一天能在秽气功夫上到他这程度。 所谓高山仰止,便是如此了。 “刘一夫,天下很大,你我可以共享,又何必和我这么拼呢?倘若你我二人联手,这世上还有什么不能是我们的呢?” 刘一夫翻了一个大白眼。 我这都快要完成这一世的转世了,你还要我跟你混?心咋那么大呢?还我们,哪是你,哪是我,这好分吗?分得公平吗?与其这样费力的分,不如我全要。 他不说话。 但仁王已经扑上去了。 毫无疑问,周健武立刻对仁王出手。 可这一回轮到周健武的攻击不够看了。 但见仁王体表爆出火星子,打得仁王往后退步,却没有丝毫损伤。 另一边的马客师也出手了。 这马客师,虽然死了,还是油尽灯枯,身体耗尽了活性才死的。但不得不说,她毕竟是一个天人之身啊。 顺便一句,她的尸体是真漂亮。 一个天人。 哪怕是百不余一,那实力也非普通高手可比的。 马客师用的,是剑。 但此剑不是一般的剑。 而是一根看起来长长的,普通的,素色布条子。 其实马客师也有专属武器。 西极刺剑。 这种剑堪称之为贵族剑,普通平民是想都不敢想的。西极刺剑对于金属要求很高,至少得是坚钢才可以,普通的铁料是不足以为之的。 只有坚钢材料,才足够坚硬与坚韧。 这样打造出来的剑,才不至于轻易的折断掉。 对的,还得需要大师出手才能使用好坚钢这样的材料,普通铁匠可做不到这点。 但马客师手中的宝剑已经给了妹妹带走了。她自己留下的是她自己打造的艺术品。 当纪念用的。 摆着看还可以,挺像模样的,但真正用起来,就不切实际了。 所以马客师自创了一套抽布成剑。 这是参考中土武学绿布刀功夫的。 将薄薄的一片布条片子,注入内功,化为可以斩敌破甲的兵器。 这对于内功的使用需要有细致的应用技巧。 虽然现在这只是一具尸,已经没有多少灵智了,但凭借这具身体的本能反应,仍然可以化布条为长剑。 被布带剑攻击。 周健武反而认真了点。 这至少不是让他一弹指就能破除的攻击了。可惜,马客师毕竟已经死了,这只是一具马客师留下来的尸体而已,尚未算完全祭炼成功。毕竟是这样强大的尸,即便只是半成品,也非常强大了。 让周健武也不得不认真。 周健武释放出了一层层的秽气。 在秽气影响下,布带剑变成了烂布条。 突然,一条地龙藤跳了出来。 这头地龙藤疯狂的舞动身上的荆条,一条条的枝蔓射出去,刺在秽气中,在吸收转化这个的秽气。 “咦?” 周健武大怒,当即就是一发阴杂雷。 轰。 秽气化的阴杂雷威力倒也十分的大,虽然是秽气,但也是一种高等能量,特别是施之于雷法之上,威力竟不可小觑。 一下子,看似坚固庞大,躯比龙蚕的庞然大物顿时支离破碎,给一雷炸得成了碎藤条子。 得亏其不死特性,不然经此一击,不死也要废的。现在只是暂时不能动了。 “哈哈哈哈……你们啊你们,真是好生可笑,难道你们真的以为你们联手就是咱家的对手了吗?真是异想天开!今日除非你们给我跪下来,把头磕出血,咱家才会考虑饶其一命,不然,你们统统都要死!” 不得不说周健武此时显示出来的实力太强了。强到了惊天动地的地步。事实上此前谁也想不到,他这么厉害的。也无怪此前罗宝那么一个狠人是败在他手下的。 不要以为罗宝败了就不厉害。 要知道,罗宝当时是衰弱的状态,他本人更是给逼得精血亏空,一代高手,最后只能行拼死一搏,这不可谓是一种悲哀。 就像让一个将军上战场,却不给他足够的兵力粮草一样。 即便如此,罗宝也不是张小乙和锦天能对付的,终究还是依靠了刘一夫的阴毒手段才暗算了他。 那么,现在呢。 怎么收拾周健武? 小公主的人,除了方才邱丽莎出手之余再也无人上前了。瞧起来像模像样的姬武士众们也就那回事,看着光鲜而已,也就和类似宇文禅师这样的玩些心眼子。 说到真正的实力,这时就要抓瞎了。 一个能打的也没有。 这也是之前,罗王苦思不得其解,只能做最坏打算。放出一个公主。 小公主。 用她来进行“新火”计划。 自己,造自己的反。 再造大罗! 不然的话,你看现在,在这座大罗宫中把这一位老变态给逼狠了会怎么样!他真的有实力把所有一切都清扫干净。 纵然是屠了这座罗京城,以他的实力也办得到。 太!强!了! 对这样一个人,只能看另一个人了。 刘一夫。 他同样也是一个站在了绝巅之上的人。 刘一夫长发飞扬。 他只有一颗头。 然而此战之关键却皆在他的身上……或者说是头上。 乓乓乓乓乓。 一批棺材依次出现。 刘一夫在掏底牌。 曾经名显于历史的强者重新回到人间。 不,只是他们的身体回到了这块战场。 高原王,马客师,浩瀚女王,仁王。 此外还有一些杂兵。 这些就是所谓的尸傀儡。 尸傀儡和通灵尸是两回事。 尸傀儡没有成长性,现在如此,以后亦如此,只能算凑合的东西。 唯有灵尸才是有意义的。 灵尸是有成长性的尸,未来可能觉醒第二命。此种灵尸祭炼法最后甚至可能觉醒宿慧,倘若如此,这几乎相当于又活了一世。 当然,灵尸的选材极其重要。 第一,要完整。 完整的尸体,才能无漏,无漏的尸体,才能装得住东西,比如说地气阴气死气之类的高等能量。 不然,尸体不完整,像一个破袋子,能装得住什么东西!东西如果不多,怎么形成质变! 第二,得要是个高手,高人。 只有高手,他们生前实力强,这身体必然能够承受足够多的能量,也意味着上限会很高。 不然,你凭什么成为灵尸,能够有继续变强的可能? 第三,得是最顶尖,至少是大降术师祭炼才可以。只有大降术师才能用各种高等能量给灵尸足够的能量。 一具灵尸,前前后后,需要地气滋养,需要阴气充能,需要死气弥生,需要秽气生变,最重要的,是需要神力去创造再生。 一下子,刘一夫掏出了四大王牌。 四大高手一起攻击。 虽然,这四具尸,都远不及它们的生前力量,但它们有两个好处。 其一,周健武最引以为傲的秽气作用将会大大降低。不是身在于其中的人是不会明白的。 在秽气中战斗,不要多久就会头晕眼花呕吐加恶心。 继而失去战斗力,直至于死! 其二,他们得到刘一夫的实力支持。 普通的攻击之于他们几乎无效。 毕竟他们是由刘一夫一手亲自炼制出来的。在接受神力之上,比活人还要方便快捷一些。 四大底牌出手,顿时阴气,死气,纵横散溢,阴风鬼嚎之声,不绝于耳。 在这番杀戮之战中,很短的时间,芳兰宫就给打得烂掉了。 哪怕锦天和张小乙都在皱眉。 二人没敢上前。 太恐怖了。 没见识于不知道,真见识到了才知道恐怖。和周健武的秽气相比,三丽身上的简直弱不可言。 周健武的秽气,是真的能让一个人在靠近后倒地,死掉的。甚至——还会发生恐怖的异变。 想想三丽的脸上发生的变化,就可以知道这有多么的恐怖。 哪个人敢于经受这个! 这里不是在说女人,就算是个男人他也受不了这种变异。 张小乙好点。 但锦天怕是要受不了的。 轰! 浩瀚女王直接召唤出了蛇母,她站在巨蛇头上,对周健武发起攻击。 面对这一位存在,纵然是周健武也不敢大意。 他尖啸了一声,整个身体产生了异变。 他。 已经无法维持人类的形态战斗了。 虽然周健武很强。 但围攻他的这四具尸,都太厉害了。 被四条灵尸围攻,周健武也有些支撑不下去了。不是说他的实力,而是他现在维持的这个身体撑不下去了。 想也是知道。 连三丽轻轻一沾,嘴巴就因为变异烂得不成样子。 那么,周健武把秽气玩至于此,他会一点毛事也没有吗? 不,不是的。 他早已经变态。 不是说人格,脾气。 而是他早已经变换了形态,他早已经失去了真正正常人类的模样。 平常之时他都是在用功力压制自己。 这才勉强让他有了一个人的样子。 但这种样子维持是很费力的。 换而言之。 他一直是在压抑自己实力中战斗的。 不想让自己真实的样貌被人看到。 正如三丽。 一直无法接受自己的嘴巴。 三丽接受不了自己的变异。 周健武其实也是接受不了的。 他一直压抑。 可面对刘一夫掏出来的底牌,他真的渐渐有所不支。终于,选择了释放自己的真实形态来打。 一下子。 周健武在空中扭曲了起来。 他的身体一下就撑破了原本身上的衣服在不停的变大。 他一口气长出了五个头,加上他自己的那个,是六个。 一条手又干又瘦又长,像是一根长枪或长鞭。 另一条手粗粗大大的,上面有一颗颗人的眼睛在睁着眨动。 身体背后是一根根背鳍刺伸了出来。 胸口是大枚的鳞片。 肚腹是小颗粒的鳞片。 他没有双腿。 一双腿变成了十几根长着尖牙利齿的恶心触手。 除此之外。 周健武的身上不时分泌出一些黏糊糊的液体,并散发出中人欲呕的腐味儿。 这样的形象模样儿,丑陋是不要说的,更重要的是恶心。 只要一看到此人如此之模样儿,就感觉仿佛吃了一口米田共一样。 好端端的一个人,一下子大了十余倍。 这哪里还是一个人? 这分明就是怪物。 而且还是巨大的怪物。 但这个就是周健武。 真正的周健武的模样。 第72章 刘一夫暴打周健武 周健武心理变态。 早已经不能算是一个人了。 说他是坨米田共都是在夸他。 为了供自己修炼,也为了分享自己渐渐不成人形的痛苦,他一直在有数量有计划的消耗罗宫之中的宫女。 一来是供自己修炼。 二来就简单了很多,那就是折磨与虐待她们。 以此之为娱乐。 毕竟,周健武不是正常人,他不喜欢听戏唱曲,也不喜欢打牌说古。他甚至什么都不喜欢,唯有一点。 他喜欢看见别人不快乐的样子。 他人的痛苦,即是吾之快乐。 这就是周健武。 一个大变态。 “怪物……” “真的是怪物……” “我们……竟然……” 一些杂兵们给吓到了。 张小乙眼中闪过了一丝凶光,突然拔刀一下子砍砍砍,三个人给砍倒。张小乙故意溅自己一脸血,伸手抹上一把,狞笑起来。 “动摇军心者,死!” “大家都别慌,众军往后走,把这里空出来!”小公主知机的下了命令。 她现在知道了,眼下的这场战斗,普通人是根本插不了手的。 连她手下的精锐姬武士们也是要白给,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 怪物的事,就要交给怪物去解决。 现在这个周健武的怪物之大,之强,这样的周健武,即便是四大底牌,也显得有些不能力支了。 体系摆在那里,用的又是极其讨厌的秽气。 所以,需要,再打一张底牌了。 啪哒。 啪哒。 一声声清脆的脚步响起。 不知何时,不知何刻,也不知是从哪儿出来的,突然的就有这么一个人踏足到此间殿室上。 这个人。 一身暗金色的铠甲。 甲上有金红的花纹装饰。 明光镙丝花纹的胸甲,锦背麒麟的背甲,兽面吞环的护肩,白色月布的披风,方格环扣的腰带,鱼鳞层片的裙甲,从大腿一直到脚尖的腿甲。 整个人,保护的那叫一个全面。 在背后之上,是两把大刀。 不,应该说是东岛款的武士剑。 一把是春泣。 一把是一之宽文字。 这两把刀。 一把长些,一把正常些。 长些的是东岛风格的野太刀,一把刀看起来细长的其实有一个人那么高那么长。在野战中,强大的东岛武士甚至能够持之一刀把人与马均等份的切成两瓣。光从模样外型上来看,这一把刀和锦天手上的新月宝刀都差不多了。 这把一之宽文字,毫无疑问是把凶刀,杀性极重。如果不是同样有杀性的人持之,会立刻反伤其主。而经过顶级降术师刘一夫的加工,凶性更甚,已经从一把凶威重重的刑克上的凶兵,进化为快有自主意识的邪灵兵了。 另一把春泣则好了一些。 原本的凶性已经消失了。 被刘一夫巧施降术妙法,将原本此刀的凶性移至到了一之宽文字上面。这也是一之宽文字进阶邪灵兵的重要原因。 但失去了凶性的春泣却得到了春水大神的神力加持。 刀名配得上神力。 使此刀晋级为神器。 使处此刀在品级上不弱于一之宽文字,甚至犹有胜之之余也。 当然了,得亏是现在的刘一夫,此时看好他,一身浩荡的神力充沛无比,才能硬生生让春泣成长为神兵。 是啊。 想一想。 在无声无息间。 刘一夫让三丽有了勇于面对一切敌人的一副半神器的腿甲,那又怎么可能没有对自己做出什么呢? 还有。 这个一身黄金铠甲的人,赫然是刘一夫自己的身体。只不过,这具身体上,现在是没有头的。 想也是要知道。 这具身体,最终是要给母上蛛送去的。 那位大妖可不好糊弄。 刘一夫的身体要是完全坏死完蛋,硬得和一具僵尸模样,能让母上蛛吃的高兴吗? 那可是一位顶级大妖,在大妖之中也是数一数二的强大。它是真的可以顺着血脉杀光一个人九族的。 甚至十族。 这样的顶级大妖,刘一夫还真不敢给得罪了。 所以刘一夫在完全摆脱了这具身体后一直在滋养这具身体。 现在,这具躯体,哪怕没有了头,也是一具完美的身体。 事实上,这件躯体才算刘一夫手上的王牌。用它才是真正的得心应手,很多自己的武功也能借这一具身体发挥出来。 现在。 王者归来。 凭借这具身体,刘一夫身体飞了起来。 凭气凌虚,虚空蹈步,云龙九现,一道金光。 这是神力加持下的力量。 挥刀。 击其一点以及其余。 噗。 下雨了。 天上,下起了血雨。 周健武的身躯在刘一夫的刀下宛如待宰的羔羊。轻轻一刀,就是老大的口子。刘一夫手上的一之宽文字犹如一把大刀,在狂砍猛斩。 每一刀下去,都是惊人的口子。 原本看起来庞然大物的庞大之躯,现在看起来也没什么了不起。 周健武痛了。 他知道,对方出了大招。 好一个无头圣体。 这具无头圣体里,拥有充沛到恐怖的神力在之于其中。刘一夫本人的身体活性化也完成了。不能说一直是如此,但至少在一段时间里,这具身体是完美的,储备着足够多的高等能量。 现在,这与其说是刘一夫的身体,不如说是刘一夫用自己身体改造成的武器。 这不奇怪。 每一个修炼到顶点的大降术师,都拥有这种能力。 当一个大降术师修炼到顶点,也就是飞头术时,他会面临一个问题。 旧躯,怎么办? 飞头一成,对于这个降术师来说,要准备下家了。 要重新走一次人世间。 所以原来的身体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再要了。处理起来怎么办呢? 人啊,对于哪怕是旧的拖鞋,笔,衣服裤子,往往都会有很深的感情。 比如刘一夫的父亲。 他老人家也算是有钱的。 但一件内衣汗衫,哪怕破了很多洞,缝缝补补许多遍了,也有钱换新的,甚至有人直接给新的,但他老头仍然只穿那破破烂烂的衣裳,就是这样,有感情了嘛。 一件旧物尚且如此。 更何况是自己的身体呢。 自己的身体,只有自己才是最宝贵的。 降术师会放任自己的身体白白扔掉么? 所以,历代有成的降术师,都会把他们的尸体当成了材料的。 大多会选择把躯体炼成一件空间之宝。 又或是自己未来的证道之器。 当然了,像刘一夫,此刻就将自己的身体,当成了一件武器。 一件至高至上的武器。 在这件武器发挥下,纵是巨大怪物模样的周健武,也承受到了伤害。 虽然,刘一夫,他并不是什么最顶级的高手。 但境界——不等于是战力。 这句话,是重点。 刘一夫原本就是一个战斗高手。 现在更是更进了一步。 他控制自己的身体,得心应手。 他不用考虑疲劳,不用担心全力运转的消耗,功力的损耗,这一切的一切,统统都不成问题哦。 所以一开始就是全力发挥用力。 好一个刘一夫。 他的人头在天上飞着。 十分诡异。 他的身体上攀升出了地龙藤。 一根根藤蔓生长出来,接上了那四大底牌。 刘一夫控制自己的躯体。 他的身体则控制四大底牌。 如此一来,就形成了战阵。 所谓战阵,讲白了,就是在局部形成一打多或强击弱。 仁王,力大无穷,身坚皮厚。 浩瀚女王,精通古武,招法怪异,也是力大无穷,也一样拥有强大的身体和一些特技。 高原王,武功冠绝天下,剑法更是谓之为一绝。 更重要的是马客师。 她原本就是拥有天人境的。 一身西极古武也是极其厉害。 此人生前学了很多中土甚至是浩瀚女国的武功,早已经形成自己一家独特的功夫。 可以说她才是四大底牌中最为强大的一个。 她才是永远攻敌之必救,击其之软肋的人物。 只有她在,四大底牌才能形成像模像样的组织配合攻击。 现在再加上刘一夫的身体。 这完美的身体显示出多么强大的力量。 更重要的,是刘一夫可以控制此具身躯施展他的绝学,击其一点以及其余。 这一招有两个特点。 一是十分擅长攻击体型巨大的怪物。 二是此功法施展十分省力不说,攻击范围还广。 更甚者,竟然在自己功夫上更进了一个层级。 刘一夫的绝学击其一点以及其余变成了击其一点波及其余。 如果说前者是打一条线,后者就是攻击一整个儿的范围。 现在刘一夫施展绝学,大块大块的轰击周健武的血肉。 周健武体型越大反而却是跑了起来。 他在空中被刘一夫一身金甲的追着打。 这谁受得了。 目前,刘一夫摆出了当今天下最强攻击阵团。 他现在可以大胆的放言。 天人之下,我无敌。 这实力,哪怕是一个无敌大宗师,也感觉到肝颤儿。 也就是目前刘一夫整出来了。 一阵的对轰。 周健武受不了了。 他体型大,消耗大,受到攻击的范围也是更大。 只能发狠了。 周健武一手指出。 开了个大招。 积秽气多重炮攻击。 此之一招,是悟自于原本方才那招的弹指惊雷的攻击。 秽气,集中起来,是极不稳定,会爆起来的。当周健武释放大量秽气时,剧烈的轰炸开始了。 轰轰轰轰轰轰轰轰……!!! 只是刹那。 爆炸袭击。 芳兰宫,一下子就给打烂了,一道断垣残墙都留不下来了。入眼,入耳,入目,待烟尘散尽,眼前尽皆是碎了的瓦,碎了的砖,碎了的雕花,碎了的木材工艺制品。 这么一座宫殿,光是建造,就得有十万人苦干数月。 但只是极短的瞬间,这么一座宫殿就没了。可见周健武的攻击之力有多强。 但,待到烟尘散尽。 刘一夫和他的四大底牌什么无动于衷。 他们根本没受到什么伤害。 反而一拥而上,再次打了起来。 周健武吃不消了。 方才开大,打得是爽。 积秽气多重炮攻击,多威风,多炸裂。 但如此强招。 消耗也是极为巨大。 所以,他需要进补。 不过对之于此,他早有成算。 只见周健武一只手高举。 “孩儿们,醒来了!” 一声喊,天地动。 天象发生异变。 天空中,仿佛有人在推云卷雾。 一时间,整个天空都阴沉了下来。 形成了一层厚厚的云层空间。 这积厚的云,是被越来越重的秽气所招惹来的。 刘一夫看到。 在大罗的王宫里,每一口井,都在往上喷涌秽气。整个罗王宫中七十多口的井中,皆是如此。难怪说,这天下间王宫是最脏的了,偌大的一座罗王宫,竟然连一眼干净的井都没有。 这是怎么回事? 这是说,在整个罗王宫里面,到处都是淹死过了人的井。没有哪口井是清白的。 周健武利用了这些井。 利用这井中的尸骨为他储存了数量惊人的秽气。 所以,一直以来,宫中的井水,是没人去喝的,罗王宫中,所有的饮用水,都是从外面进的。 区区一眼井都老早的让周健武玩出花来了。 在这诸多的井中秽气支援下,周健武在恢复了。 他被打得破烂的身体重新恢复。 并且模样形象更为狰狞可怕。 竟然。 这样? 岂有此理。 刘一夫的飞头追上了他自己的身子。 飞舞的乱发缠在了他自己的身体上。 这个身体重新又暂时的归于一体了。 比。 不就是开大招吗? 打到这个程度了。 谁家不得存点东西。 今儿个就亮出来给你看看。 你周健武不是恢复了么,我看你这样能恢复几次! 刘一夫控制自己的身体,运转神功。 一只大鼎,两只大鼎,三只大鼎,四只大鼎……一共演化出来十二只大鼎。 十二只金色大鼎横空而起,散发出毁灭姿态的气势。 金鼎横空。 威势万千。 但这还不止。 刘一夫道:“一个金鼎天上来!” 在他的话音中,十二只金色大鼎,鼎对鼎的轰然地合而为一,由十二只大鼎汇合为一只更为巨大的超级大鼎。 还不够。 还不够。 什么叫开大? 就是越大越好? 来。 豹胎易筋发劲术。 这个术,一般最好是不要用的。刘一夫能这么快被迫的修炼飞头术,和他频繁使用此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但是现在,有无限的神力垂注,他还怕什么? 来吧。 豹胎易经发劲术! 原本已经很大的金鼎又大了数圈。 刘一夫手举特大号金鼎。 这简直就是个特大号的炸弹。 一下子轰击在周健武身上。 本来这么大很难精准打击到一个人的。 但奈何现在的周健武体型太大了,二十多丈啊,还是在天上半空飘着的,它能灵活的躲闪吗? 不能。 所以只能硬接了。 饶是如此,周健武仍然努力进行了闪避,没有正面撞上去,而是用它的下半身子去接触。 轰轰轰轰——!!! 超过一半的身子被刘一夫一击打没了。 “嚎哦呜——!” 周健武忍不住发出了凄惨的叫声。 他从未经受如此之重伤。 这也是刘一夫能够发出的最大一击。 要是搁往日,这一击发出后,刘一夫怕不是就要挺尸了,没个一两年别想恢复。损耗的真元太大了。 但是现在。 空枯的身体很快会如春雨滋润,充盈的力量在飞速回复。 吐气功夫,就恢复了小半。 完全恢复,也不过盏茶时间。 第73章 周健武的恶心大招 “来——” “修复我的身体——” 周健武发出了命令。 没人知道他在给谁发命令。 但——整个罗王宫都动了。 原本躲起来的,没被波及到的,甚至已经死了掉的宫女,这里指的是仍然保持尸身完好的宫女们,也都被一一唤醒。 一个个宫女站了起来。 有注意到的发现了。 这些全都是在三十左右往下的年轻的宫女。 没有一个上四十的。 尽管上年纪的宫女不多,但不是没有。 很多宫女在外的家庭关系破灭了。 比如父母死了,兄姐弟妹不能容之。 又或是干脆家里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已经没人了。 要么是从前和家里面的人感情薄,根本不搭理。 把老宫女接回去家干嘛? 人老珠黄,还能再嫁吗? 宫女们也是的,她们已经见识了深宫的繁华,还能接受外间普通民家生活吗? 所以,在王宫里是有很多老年宫女的。 原本应该有更多。 但往往有很多因为某些事死掉了。 在这宫里,死最多的就是默默无闻的小太监和小宫女。 可能一天里还好好的。 第二天就没了。 死都死的莫名其妙没个准信。 就仿佛这个人一下子消失了。 连尸体的下落都没个准儿。 可能烧了。 可能埋了。 可能在某一眼井下。 又或是在某一棵树下。 谁知道呢。 所以宫中的老年宫女不算多,也不能说少。最多的还是年轻宫女。 但是这一次倒霉的就是年轻宫女。 这些年轻的宫女,大约有数千计。 她们在周健武的呼号下全都一下子僵立住了。 然后一个个脱下了衣服,甚至踢掉了鞋子,撕掉了头上的发饰,把头发打得披散起来。 就这样,一个个宫女们跳起来。 她们变成了一个个小点似的。 飞向了周健武。 没错。 她们早早中了周健武播散出去的秽气种子,早早已经被周健武控制了起来。不发动则已,甚至一直都没事。可周健武一经发动了,那她们也就不是自己了。 她们都变成了周健武的分身。 这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啊。 就因为在日常积累里,身体中被下了秽气种子,结果一条命,一辈子,就完蛋了。 这一个个的。 金色年华。 黄金岁月。 青春妙龄的女子们。 她们就这样,任由一丝丝的黑气弥漫了全身。原本白嫩如玉的肌肤变成了惨白铁青色,其中还有一丝丝的黑色秽气在根植于其中。 顺着血管,占领了全身。 她们仿佛失去了一切神智。 在周健武的命令下,一一的褪去了衣衫裙裤,甚至鞋子也都踢去了,只有少数女子最后勉强在脚上留下了一条足衣。 很多就直接的赤了双足。 原本这是一个个的人。 现在却好似条虫。 她们自行飞起来。 义无反顾地冲向了周健武。 她们一头扎进周健武被刘一夫轰烂掉的伤口里。 周健武的身体,伤口,伸出了一条条的血管神经线,打入到诸女体内,将这一具具鲜活的人,反变成了自己的血肉。 让人看了头皮发麻。 很快,不过一二百人,可能更多,就让周健武恢复了。 这玩意,可不就是在吃人么。 刘一夫脸色不好了。 他自认,自己的确不是一个好人,有些自私自利。 比如说,和桃花息大娘子闹分就是他暗中干的。为的就是自己当家做主拿大头。不想给人当手套。不过话说回来,大娘子也的确贪心,一万贯钱的利润,她一个人占三成,幕后大佬拿六成,刘一夫他们共分一成,甚至还不到一成,这怎么能甘心。当然了,大娘子也挺无奈的,都是这规矩,凭什么你就要占大头?你占大头,我占大头,那大佬吃什么占什么? 所以要斗法。 不过可惜。 中途出了个锦氏,导致大娘子吃了个大亏。这且不提了。后面的事情,刘一夫他们干活赚的钱,他也是暗中贪污。 好的东西,值钱的,他打中取折占便宜私吞。 这种事,他真的,没少干。 这么久了。 三兄弟在一起赚钱。 是。 锦天发财了。 张小乙也豪横起来了。 但和刘一夫暗中的富可敌国一比,就什么都不是了。 你能说在这过程中刘一夫没有多吃多占吗? 可以说,即便是兄弟,朋友,是出生入死,是生死之交,他也是干出了这种事。当然,在刘一夫来说他总是有理由的。 一个人承受的财富是有极限的。 适量的财富,改善生活,平平安安,一家都好。 过量的财富,一家暴富,生性生变,共钱无度,奢侈无止,终有一天会遭到财富的反噬。轻则是打回原样,重者更惨,甚至家庭破碎,人情尽无。 刘一夫自觉,自己这也算是帮了他们一下。 所以,一直的,刘一夫不觉得自己是好人。 看到不幸的人在遭难,他会做的也是紧紧的关上门当看不见,根本不会伸出援手去帮忙。 这就是刘一夫。 他怎么可能会觉得自己是好人呢。 但是吧,原来这个世上的事是要看跟谁比较的。 跟周健武比。 刘一夫是当之无愧的好人,大好人。 这个周健武,太不是个东西了! 他完全不把人当成是人。 在周健武眼里,人只分两种。 一个是我。 一个是其它。 一切的其它,都是为了我服务的。 为了我,其它的人根本就不是人,只是材料而已。 为了自己,周健武毫不犹豫的把别人当成了材料。 那些宫女,她们原本都是最好的女人,是经过千挑万选的女人,一个个的,不光是拥有一张漂亮的没有瑕疵的脸,包括她们的身体也没有问题。 她们没有萝卜腿,没有扁平胸,没有皮肤病,更没有隐性的疾病。 她们是那样的健康。 其家庭出身也是都很好的。 最好是官宦之家,还有商人之女,中产之家,可以说一个泥腿子都没有,在家中就已经接受了一定的教育,读过书的。 像这样好的女子,在宫中,却是被周健武这个畜生给盯上了。 他在这些女子体内,一一的,毫无例外的种下了他的秽气种子,在暗中将这些女子给控制住了,一切只为了这一天。 假如这一天未至,也许还好点。 她们会迷迷糊糊的死去。 虽然现在也是一样。 她们仍然是莫名其妙的被剥夺了生命。 从某种意义上说,她们仍未真正死去。 但又有何用? 她们现在与其说是一个人,不如说是被周健武控制的一块肉。 简直岂有此理。 刘一夫大怒。 他很少有这样的愤怒。 刘一夫是欣赏女性的。 看到这么多女子被浪费的当成了材料,他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这些女子,纵然救下来,也必将是元气大伤,还活着也不知能活多久。 被秽气入体,想想都知道有多可怕。 参考一下三丽的嘴给污染后的样子,你就知道秽气的影响有多可怕了。沾上了秽气这玩意儿,别的不说,健康就先没了。 “你这贱人,我未想过你这个人竟然能够低贱到如此地步!你以为这样就能修复你那破烂的身体?我让你再烂一遍!” 刘一夫运转玄功。 轰轰轰!!! 十二只金鼎横空出现。 这一次刘一夫少有的动了真怒。 不仅是十二只金鼎横空出现。 老配方一点不少。 十二只金鼎汇聚如一。 豹胎易经发劲术! 金鼎变大大的了。 又有一位慈善的女神出现。 这尊女神毫无疑问是春水大神。 刘一夫沟通神力,把这位春水大神也给沟通了出来。 女神举鼎。 她一双玉臂如皓月一般举起了那只超级大鼎。将这么一只大鼎,推砸向了周健武的身体上去。 周健武发出了不甘的咆哮。 “不——!!!” 毫无疑问。 周健武知道这一击有力量,有了女神的发力,此之一击,其威势之大,必然要胜过之前一击。 之前的那一击,就把周健武半个的身子给打烂了,更不要说威力更大的这一击了。 但刘一夫的意志坚定不移,他就是要杀了周健武。 这个世上,岂能还有,比自己还更要卑贱的人? 刘一夫颇有一种,我是一个坏人,所以我不能容许这个世上有比我更坏的坏人。倘若这个世上都是这样的坏人了,那我该怎么混呢? 要知道。 好人命不长,祸害遗千年。 倘若自己被逼得变成了一个好人,是不是说自己要命不长了?这真是岂有此理。 我刘一夫绝不容这样的人活在世上。 阴人老六有我一个就够了。 你就去死吧! 轰隆。 周健武再度被打掉了大半个的身子,甚至破坏得更厉害一些。 刘一夫一边喘气,一边叫:“一起上嘞,不要给他丫的喘气!普通人不要上,至少也得是宗师境的人上。” 顿时,能够出手的高手纷纷涌上。 秽气这玩意儿,普通高手没辙。 碰都不能碰,沾都不能沾。 但宗师高手至少可以有真气起一个防御作用,不至于连沾都不能沾,碰都不能碰。 宗师高手,至少武功上已经圆满。 能够发挥一部分护体真气了。 所以此时的宗师高手至少能够上前出手了。 刘一夫话刚落,不说他手上掌握的四大底牌,张小乙第一个就跳了出来。 闪光狮子咆哮弹,刀气化为了炮弹,向周健武的伤口,碎肉,发起了攻击。原本打不动的这个怪物,在受伤,在流血。 这让张小乙等光看没得打的高手们都兴奋了起来。 顿时,高手们发力了。 特别是锦天。 锦天以轻功,云龙九现的功夫跳起来,直接上了周健武的身体上,一刀插了下去,手攥刀拔,在周健武的身上,拖着刀子跑了起来。 这是在肢解周健武。 周健武疼得发出了惨叫。 锦天却是大为兴奋。 他乐得连嘴巴都合不上。 刀气纵横,杀得是血光飞起。 刘一夫不光是让人出手,他也在出手。 一会儿春泣。 一会儿一之宽文字。 一会是击其一点以及其余。 这是一刀点击,以此之为一点,往一个方向输出功力,转化刀气,进行大切割的功夫。特点是省力之余,还能造成大的破坏。 是刘一夫自创的一招刀法。 使出这一招,就相当于开大。 要知道,开大招是很耗费功力的。 两刀你斩不死对方,可能你自己的功力却先一步耗尽了,这岂不是悲哀? 但用这一招,就不必担心了。 甚至可以将此之一招当成是平常的攻击了。不说别的,它的消耗,的确就是这么低的。与其说这是一门高超的功法,不如说这是一种巧妙的技术。 是招法与技术相结合起来的杀伐妙招。 但还不止。 刘一夫还有一招。 击其一点波及其余。 这是一招把力量集中起来爆发的秘技。 是在原先——击其一点以及其余上的深入开发。 其实和前一招都一样。 这一招就是针对体型大的怪物开发的。 反而对人效果没那么理想。 特别是之于高手。 刘一夫这两招使起来,他几乎是殴打围杀周健武最靓的一个仔了。 这样的攻击。 即便是周健武也受不了了。 在周健武身体被众多高手粉毁得差不多了时,周健武也受不了了。 这具真身,不是说不强。 但毕竟也是他的身体。 这样被打,他缓不过来啊。 他可不想就这么的被带走了。 他仍然想要活下去。 “没人能杀了我!” 周健武发出了一声惨叫。 他自爆了自己的这具身体。 当然。 这个自爆,不是真正的自爆。 只能说是局部的部分自爆而已。 威力也就有限得紧了。 周健武的真身终于被毁了。 但是,这一切结束了吗? 没有。 那些个的,源源不断的宫女,她们人挤人,人贴人,一个人抱着另一个人的腰肢,无数的人就这样自己组合了起来。 大约数以千计的女人组合了起来,形成了一副末日女子的模样。 这是一个,由无数女人组成的一个巨大怪物。 由于这些女人大多是寸丝无缕的,让人连看都不好看了。 巨大的组合女人在芳兰宫的宫殿群里肆虐着,它四下走动着。 一抬手,一座王宫被毁了。 一移动,几座宫殿跟着遭殃。 要知道,此时宫中仍然有人的。 一些幸存者仍然缩在宫殿里。 哪知道,这个巨大的组合女人会这么的发疯。 这宫中的殿宇,就仿佛是在沙滩上的城堡。看起来精美绝伦,实际上一波儿的潮水估计就要塌得不像样子。 刘一夫正要出手。 他一抬手,一只金鼎浮在手中。 周健武的声音就叫了起来。 “你确定你要出手?这些女人现在可还仍旧活着,但你一攻击,那样她们可能就要死了。你真的希望,她们就这样死了比较好吗?” 周健武说着,哈哈大笑起来了。 他这样搞,就不信你还能怎么办? 我的身体,你们可以肆无忌惮的破坏。 但面对这些别人的身体呢? 还能下得去手么? 果然,这样一来,众多高手都不好下手了。 也让刘一夫都不好动了。 他也要顾及一下自己的形象。 装装样子也是要装下去的。 第74章 秽钢战甲 但是,此之一战,都打到了如此地步,就这么的算了? 刘一夫目光一转,心中顿时生出了一个主意。 “周健武,你以为这样就能逃出生天了吗?你错了,你根本不知道我的力量。在我的力量下,臣服吧!” 他说着,丢出了一个东西。 刘一夫当然不可能直接上手去砍。 他用上了一张底牌。 毫无疑问。 刘一夫就是这样。 永远也不知道他到底暗藏了多少底牌。 丢了多少底牌也还有新的底牌暗藏于深处。 这个底牌,是一枚,金钟。 所谓金钟,其实就是一枚枚至少一流高手的骷髅头。 这是只有降术师才玩的转儿的玩意儿。 这一招很厉害。 消耗少,威力大。 只要平时有心,花点闲余的时间好好培养一下。 到了用时,总能发挥出一些用处的。 便如此时,亦如彼刻。 金钟毫无意外地被打破,里面是一团浓郁的粉红色气体。不要以为是气体,这所谓之气体其实是一种用夹竹桃花的瘴气培养出来的微小的小蛊虫。 这种小蛊虫。 叫情蛊。 只是刘一夫制作的比较粗糙。 是他随手随意制作的玩意儿。 并没有真正下功夫去精心培育。 他有道德底线,不想把事情做得太过下作了。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刘一夫之所以做这个蛊,只不过是为了催生而已。 有些蛊虫生物动物什么的比较难生育,就需要此种情蛊了。有了这种情蛊,管你是不是高岭之花还是冰山雪川,都会投入到激烈的爱的怀抱。 现在为了对付周健武,刘一夫异想妙招用上了此种蛊虫。 永远。 记住了。 是永远。 不要小看任何一种蛊术。 降术师职业是传承的。 首先要学毒术,有了毒术,至少让你不再是一个普通人,让你不至于被普通的小瘪三轻易的杀死。然后是蛊术,蛊术最大的特点在于其生命力,毒,不是蛊的特点,生命力才是。 往后才是鬼道。 然则。 对于一个降术师来说。 尸道,才是本道。 降术师的本来职业,是玩尸体的。 但是即便是尸道,也往往少不了蛊术的配合,你就可以知道,蛊术的厉害了。此之一道,可以独辟一门。 现在的刘一夫,就全面催发这一门的蛊术。 粉红色的蛊虫进入到了宫女们的体内。 在这些蛊虫的作用下,宫女们的本能开始反抗周健武的控制。 这就是人性。 大约周健武永远不会去想这些。 他选择这些宫女,是觉得这些宫女空虚寂寞,对生活既绝望又死心,好被他控制。殊不知这些宫女们也有自己的想法。 宫女入宫,一生就没了希望。 有的是压抑,孤寂,怨恨,痛苦。 这种情绪下她们极易放弃自己。 甚至于有的宫女会选择找一个太监当老公就此一生。 这是何等的悲哀。 她们当然会哀伤至绝望。 之所以活着,只是人的求生本能而已。 这种生活,导致了她们轻易的就被周健武控制了。 但也因此,周健武很轻视这些宫女,把她们直接是不当人了。虽然他位高权重,可以对这些宫女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但是这些宫女毕竟是人,怎么可能心中没有一点想法呢? 刘一夫现在就是借助情蛊,引发宫女们的本能,让她们渴求爱情,生命,希望,以此来打破周健武的控制。 或者说,让周健武的控制不再是这么的容易。 不得不说,这一招漂亮。 要知道刘一夫背后的春水大神,最早就是靠这一招起家的,对于人心情意的把握不要说太熟悉了。 随着情意的散发,女人们开始反抗了。 她们忽然又……渴望爱情了。 因为爱情,所以又渴望生存。 她们原本是把身体生命交付至周健武手中的。 但是现在她们想重新拿回她们的身体和生命。 “这是……” 周健武奇怪了。 他竟然也被反噬了。 只觉得身子发热,下面发痒。不要说小老弟搁那大圣树旗杆,一柱擎天了,就连他的老菊花也油油的发痒,让他恨不能伸出一根手指好好的给抠挠一下。 当然,他不敢这么干的。 哪怕他坏到缺德,也是要一点脸的。 他立时知道,这是刘一夫干的。 这时周健武才深切感觉到自己对降术师职业的轻视。 过去,周健武是怎么觉得? 降术师不入流。 都是一些阴损低下贱格的玩意儿。 一句话。 不登大雅之堂。 你想啊,这不能杀高官,不能杀权贵,甚至不能杀大气运者,这不是开玩笑嘛。好比你想赚钱,可赚钱的方法都写在法律上,偏生是不让你干的。 这还有意思吗? 所以周健武一开始是不把降术师放在眼里的。 但现在他明白了。 杀是一回事。 不杀也是一回事。 有时候不杀也是一样很有效果的。 比如此时此刻。 刘一夫对他用的手段。 这是杀人之术吗? 不是。 但偏生让他感觉到了痛苦。 这就说明这个术是有效的,有用的。 就好像牙疼不是病,但疼起来看看来。 发烧感冒你还能忍一忍。 可牙疼起来让你一时半刻也忍不了。 现在正是如此。 周健武整个人陷入到了不适之中。 反抗的力量在越来越大。 周健武不甘心失败。 在众多宫女的复苏意志下,周健武跳了出来。 巨大的宫女组成的巨人一下子倒了。 毫无疑问。 这一下不知要压塌压死骨断筋折掉多少人。 又不知,这些最终活下来的人还能活多久。 但她们总算摆脱了被周健武控制这个必死的下场。 因为她们已经摆脱了周健武的控制。 所以刘一夫毫不客气的一招春雨神术。 他拟化出了春水大神的模样。 这春水大神,高举一只金瓶,倒过来。 从这瓶口中,有无根之水渗流了出来。 此水一出。 天上即刻下起了朦胧细雨来。 在这神力拟化的雨水滋润下,宫女们至少不会立刻死掉了。 “活下来了……” “像一场梦……” 宫女们话不多。 她们并不是一无所知之人,每一个在入宫前都大约读过一些书,所以她们很清楚自己方才遭遇了什么。像是一场原本不应该醒来的梦魇,幸好,终究还是醒了。 很多人。 都有一种少时的经历。 在做梦时,遇到了最可怕的事。 也许已经记不清了,但只要想起,就会浑身战栗,恐惧不已。 幸好的是,所谓梦魇,终究是有醒来的时候。 “春水大神么?” 这群宫女,足有数千之众。 虽然死了一千多人,两千不止。 有数百人跌得手断腿断,但至少这些活下来的,皆都有了信仰。 她们也懒得了动惮。 就这样躺着,懒洋洋的,仰着头,迎接着这淡淡的春绵细雨,滴在身上。却出奇的在缓缓的恢复气力。 “神也阻止不了我!” “我就是我自己的神!” 却是周健武发出愤恨的叫声。 “秽气护体,武装起来。” 周健武召唤起了底牌。 不要奇怪。 每一个人都有可能给自己保有一些的底牌。就像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之余总是想要存点钱置办些什么一样。 又如松鼠总是在满足自己口腹之欲之余也会把大量的食物储存在自己的树洞子里一样。 这是一种基本的本能操作。 像松鼠这样的小畜生尚且如此,何况是周健武这个人呢。 他自然也是会如此的。 之前说了。 周健武的主修,是秽气。 然而一个人的秽气终究是有限的。 所以周健武就把主意打到了别人身上。 他在罗王宫中,穷搜上下,自然是积累了不知多少的秽气。 这些秽气之多,他一个人根本用不完。 周健武就私自建立或发明了若干利用秽气的法子。不得不说,他做得挺好的。 但这终究不是根本法。 所以周健武即便是强,也有极限。 为了不浪费这些秽气,周健武制造出了一种特殊材料。 秽钢。 这是根据纯铁产生的想法。 周健武发现,倘若一直用秽气污染,最终能从铁料中得到稀有的纯铁,仙门叫铁精。这是一种不上锈,又十分紧固的材料。 一般飞剑里面都会掺入一些以维持锋利的特性。 只不过,此物是仙家材料,不是凡人能够随意玩的。 想要得到百分百的纯铁材料,还要打造成物品,怎么可能。周健武最多也就打一个铁链子。 但这一点却激发了周健武的灵感。 让他文思如有泉涌,一连开展多项的实验。 终于。 他也是有所收获的。 永远也不要小看了别人。 之前怎么样也想不到周健武也有创新能力吧。 但他就是有。 他新造出来的秽钢。 此之一物是他所独有也。 周健武以此为自己打造了一套神铠。 不得不说。 秽钢的确堪称神物。 哪怕它是因秽气才能提炼出来的。 想要打造秽钢,首先得需要制造出母钢材料。 母钢是一种母石掺入钢材中的材料,极其坚固,堪称坚硬的代表。只有用此母钢,往其中注入大量的秽气,会得到一种废钢,再以废钢重铸,始得秽钢。 秽钢的特点是什么呢? 首先一个就是不怕秽气,不怕腐蚀。 不管是经历盐,海,水,酸等物质,仍然是不能伤其分毫。 如此坚固的秽钢。 纵然比不得纯铁,却也差不多了。 可以说。 周健武是好不容易,好不容易,才收集到足够的秽钢,打造了这么一套神铠。 此刻神铠临身。 周健武就感觉重新拥有了身体。 也重新拥有了强悍的身体。 他又可以战斗了。 好一个周健武,也就是刘一夫的几个底牌才可以与之周旋一二,其余的高手很难上前交手。 周健武不再克制了,他周身上下全是秽气,施放起秽气来也是肆无忌惮,用起来就是一个没完。 阴杂雷被他频频用出,炸得这整个罗王宫在迅速崩溃。 一座座宫殿倒塌下来。 一个个大坑出现。 有死人,也有活人被硬生生的打到飞了起来。 其实,在这样的战斗中,你根本不可能想着去保护什么攻击什么。 全都是用最本能的反应进行战斗。 在这样的战斗中,周健武在占上风。 一身金色的秽钢让他所向无敌。 一般的攻击,根本伤不了他身上秽钢神铠的一丝痕迹。 直到刘一夫感觉他的身体重新恢复,又打了过去。 有了刘一夫的出手,周健武重新被克制住。 两人打穿了一重又一重的宫墙。 他们从地上打到了天上,又从天上打到了地下。 双方不停的聚气发功。 如同雷霆的轰鸣之声是不绝于耳。 地面被轰得碎了一片又一片。 原本的碎片甚至于被打成了细粉。 对波,对波,再对波。 轰轰轰轰轰! 周健武一手扬起。 无尽的秽气在他的掌心凝结。 一颗越来越大的阴杂雷被聚了起来。 刘一夫连忙凝聚出一只金鼎怼了过去。 轰。 二人各自飞出去。 方一落地,二人又挣扎着跳起来杀了回去。 拳对拳,脚对脚,刀对刀。 别说。 你不得不承认。 也许周健武十分低俗贱格,但在武功上他是丝毫也不含糊的。哪怕,这只是秽气武功。 在正面的硬拼下,他竟然抗住了刘一夫的攻势。 更甚者,他还用了盘外招。 秽气铠。 在秽钢之上,他又加了一层由秽气凝聚的秽气铠甲。 没办法,时至于今,他是不得不拼了。 底牌什么的,有一张就要打出去。 你搁这时候还不打,以后就没得打了。 如此一来,双方就陷入了僵峙。 刘一夫倾尽全力。 四大底牌也一拥而上。 抓手,扒腿。 把周健武缠住。 周健武和刘一夫在一起较力。 双方都用上了全力。 即便是锦天和张小乙也有些插不上手。 战至如此,已经很不错了。要知这个敌人终究是周健武,他的实力太强,即便是刘一夫现在也仅仅是给顶住,还谈不上击败,更不要说击杀了。 有时,想要杀一个人,很难的。 “这是最后的时刻了。” 一个人说。 这个人是白童子。 “上师。” 小公主心中一紧。 她隐约意识到有不好的事要发生了。 却见白童子欣慰地看着她。 “总有些事是需要人去做的。” 说完,这一位发动了此生最后的一个降术。 四象王——之佑。 没错。 毫无疑问。 白童子的信神就是守护神四象王。 传说古时陈王的弟弟就是一个拥有大象头的怪人。 四象王是一个拥有四颗大象头的人。 虽然生而丑陋,但心地十分的善良。 它天生的力大无穷,所过之处,诸邪辟易,能够守卫一方不受劫难。 这是一位守护之正神。 只不过,这个神虽然是正神,但是一个偏门的神,不入正统天庭。 有点打白工作好事不要编制的意思。 可不管怎么说,那也是一位光明方向的正神。 现在。 白童子燃烧了自己。 借来的全部神力,都加持在了刘一夫的身上。 刘一夫原本就拥有春水大神的神力庇佑在,现在又加上了四象王神的保护,顿时,他觉得周健武身上的秽气也没什么了。 原本浓稠的秽气护甲现在轻薄的像是小气泡,轻轻一用力,就能破掉。 刘一夫的刀,终于砍到了周健武的护。身秽钢铠上了。 咯吱吱。 秽钢也在大野太刀的刀刃下出现了磨损的口子。 一之宽文字不愧是已经快成邪灵兵的大凶兵。 邪异凶猛。 霸道异常。 它的刀锋像利齿,在啃食周健武的秽钢甲。 第75章 最后的背叛 不能这样下去了。 周健武知道,倘若这要是落败,那就全完了。 这样失败。 我不甘心。 也是时候了。 他恶毒的扫了一眼刘一夫的头。 毫无疑问——他知道的。 此时看似强大的刘一夫也并非是没有弱点的。 刘一夫的弱点是什么? 在哪里? 很明显。 是头。 是他的头。 刘一夫修成了的,集他一身修为精华的那颗头。 飞头术,飞头术。 最为厉害的是这颗飞头。 但弱点也是这颗的飞头。 只要破坏了这颗飞头,那一切都将结束掉了。 什么王牌底牌的,统统归于笑话。 但是。 同样的。 这颗飞头,不是一般玩意能够破坏的。 普通的方法,根本对付不了这颗飞头。 只有特殊的方法或宝物,才能克制这颗飞头。 那么。 有没有呢? 找一个同等级的,可以破解飞头术的顶级大降术师是没有可能的。降术师很多,但像刘一夫这样始终走在正确道路上的降术师就没几个的了。就算是有,能够达到刘一夫现在的级数上吗?就算这个人是顶级大降术师好了,但这个人信奉的神能够比得上春水大神这样的正统之神吗?普通阴私野神是挂不上号儿的。 好在,同级别的降术师不好找。 但天下间奇物神器总还是有的。 你要说很多。 那是在扯淡。 但你要说一件没有,就是笑话了。 那种东西。 有的。 曾经,那把金龙宝剑,就是一把极为刑克刘一夫的神器。只不过,此剑现在就是在刘一夫手里。原本说这把剑是要许给杨大小姐,但刘一夫思之再三终究还是没舍得,能够影响到自己的神物,自然还是要捏在自己手里比较好的,怎么能够授之于人呢?不怕一万,但万一呢?所以最后还是给了杨大小姐辟邪剑当是交换了。 好在杨大小姐也算是一个社会人,对此选择了接受。 再说了,是不是金龙宝剑不重要。 神兵利器者重点。 当然了。 如果仅以神兵利器而论之。 辟邪剑也是很不错了,这是不输于狮子照夜白和新月宝刀的神兵。不仅与此之二兵硬拼硬撼不落下风,甚至还拥有一定程度的对邪祟的克制力。 但是在刑克邪祟上,终究是不及金龙宝剑的。 这金龙宝剑,持之甚至可以镇压国运。 你说它对邪祟的克制力有多大吧。 这玩意一掏出来,不要攻击,一切邪祟的力量都会被无形的力场压迫得实力大降。 好在此物是在刘一夫手上。 不然。 后果不堪设想。 不过,由于刘一夫现在也不大正常,所以不敢把此剑亮出来,毕竟他现在状态有些诡异,万一克制了自己,反而是不好的。 但是。 刘一夫没想到的是。 周健武想到了。 这世上。 岂能只有一把金龙宝剑!? 没错,金龙宝剑是很珍贵,绝世无双,天下无二,那自然是一等一的好宝贝。 周健武甚至早早就想要谋算要得到这一把宝剑了。 但是当年这件事却偏偏被刘一夫他们误打误撞的破坏了。后来刘一夫得到了此剑,当然是收为己有,哪里可能再放出去让给别人? 周健武谋算宝剑失败了,虽然心中大有不甘,可是这并不是说,世间就没有了能够和金龙宝剑相媲美之物了。 有的。 并且早早让周健武控制起来,倚之为自己的底牌。 原本他也是不想用的。 克制刘一夫。 自然也有可能克制自己的。 但是吧,眼下,双方已经战至如此,他也再顾不得了。 “小丁,把剑拿出来!” 周健武叫了起来。 剑? 什么剑? 小丁好似在发懵。 这个人的确是没有什么才情。 这副呆傻的样子,难为他一直活到了现在。原本他这样的实力,早就该给活劈了。但周健武开大招,来来回回的释放秽气,在秽气的影响下,小公主她们的人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 一个个心慌意乱肚腹难受,发挥不出实力来。 这是没能找到厕所,不然这几位早进厕所蹲坑了。不是说一定要撇大条,而是这样蹲着至少会舒服些。 这样的姬武士们,战力自然发挥不出多少来。 也因此让小丁公公他们几个虽然艰难但仍然活了下来。 但他们也不敢太嚣张了。 假设。 万一周健武失败了,他们这几个一直跳的欢的,到时候不就惨了?这么保有余地,艾,说不得啊,他们还有机会被新朝收编。 不过,毕竟周健武还没死。 他掌握着小丁众人体内的秽气种子,所以要听话,说什么是什么。 在周健武的喝令下,小丁终于反应过来了,他连忙放出了几个人。 这些人,都给关在地下。 不踢开地毯,打开锁头,把地板掀开,压根儿都不知道地下有人的。 从下往上,一下子出来了三个人。 有知道的认识的也都认出来了。 这是无针山庄,最为金贵的三位小姐。 知道的都知道。 当年大罗太祖王和无针山庄的金太君俗名金无针有过一段情。 两人都有自己的事业。 堂堂无针山庄的金无针怎么说也是金太君啊,不可能去给大罗的太祖王当妾嫔,所以只能是选择断了这段情。 据说这金太君此后就跟了一个叫关九的男人。 时至于今。 金家这一代上出了个三朵金花。 金玉贞,金银贞,金玄贞。 但这仍然不是最重要的。 金家世代供奉一件宝物。 正是此宝才让金家别与不同。 原本这金家和洪福王都该算是大罗朝廷的王朝底蕴。 但现在,全被周健武毁了。 另外,此时之三人,也是有原因的。 倘若只是一个人,未必会听从了周健武的命令。但三个人在一起,要是敢不听周健武的话,也可以用另两个威胁这个人。 所以,三个人都给抓来了。 至于金无针和关九。 他们。 太老了。 已经决定不了什么了。 “动手。” 周健武咬牙切齿。 三女之中,金玉贞别无选择,她只能拔剑,拔出了, 把不在金龙宝剑之下的紫光神剑。 传说,此乃是一代天女,紫光大神的贴身配剑。 紫光大神是过去的一位大神。 在紫光大神传说中,当年的紫光尚且是小紫光时,她要去报仇。 但是她的敌人太强了。 于是紫光只能暗中的一个个的去偷袭,暗杀。这么搞,敌人是很快就会发现她的。于是众人就去追杀紫光。 无奈之下。 紫光去了一个地方。 这个地方叫极度寒潭。 此地甚为幽寒,时不时,会有地底寒气喷上来,不管是什么人,只要给这寒气喷到了,立刻就会化成一座冰雕,必死无疑。 紫光利用此地阴了不少人。 但是,也因此激怒了敌人。 而不得不说,她的敌人太多了。 即使是她暗算了很多,也仍然有她对付不了的敌人杀了过来。 这么多敌人,紫光夷然不惧,她拔剑而战,在苦战之后,她失败了。 虽然她已经杀死了很多敌人,但仍然不敌最强的那一个。 为了不受辱。 她选择了死。 她自投寒潭,身化玄冰。 但她的意念不死,她的怨恨投入到了她的一把剑中,于是这世上就有了紫光宝剑。 紫光宝剑。 是一把复仇杀剑。 一个人,只要是为了正义的复仇。 就可以举起紫光宝剑。 注意。 一个是正义。 一个是复仇。 不过,复仇不复仇的,现在不重要了。 正义才是最重要的。 反正这里面可操控的余地很大。 果然。 紫光神剑一出,刘一夫立刻感到了一种压制。 仿佛有一位古代的大神,不管什么样的,总之就是一位目光清冷的女性大神,它把目光投了过来。出于本能的,她对降术师就不爽,看刘一夫的目光充满了不善之意。 当然,非止于刘一夫。 对于周健武也是如此。 甚至犹有胜之。 不论刘一夫,还是周健武,都是它所厌恶的对象。 紫光灼灼。 神威赫赫。 刘一夫拼命运功。 周健武也在运功。 两人身边几乎要起了龙卷风。 但这一切对紫光宝剑根本毫无影响力。 任谁也想不到,紫光宝剑正准备决定此二人之命运。 不过二人都没有畏惧。 刘一夫没有。 周健武也没有。 两个人都已经逼到了顶点之上。 谁都退不下来。 就算走到了最后一步,要死,也要带着优雅去死。 金玉贞眼睁睁看着。 一步步。 一步步。 往前上。 只不知,这一剑究竟要刺谁。 或者说,是要杀向哪一个。 金玉贞怎么选? 她没得选。 整个无针山庄,都在周健武手下的控制之中。 这个人。 是小丁。 一直以来,很多人都小看了小丁。 他看似一直的被周健武盯着,一直被放在周健武的身边。 但其实他也是一个很好的工具人。 他被周健武控制的宛如一个傀儡,是压根儿一点自由也没有。 周健武说什么,是什么。他不说的,小丁只要做一点儿,都会被周健武折磨的死去活来。 所以,周健武觉得,他对小丁看得是很严的。 小丁是会按他说的做。 小丁不会背叛他。 果然。 小丁带来了金家的三姐妹。 只要小丁不出错,金玉贞别无选择。 金玉贞没有选择的。 哪怕她知道。 如果周健武获胜,整个天下必然是日月无光。世间将化为一片米田共土。 但是能怎么办呢? 人总有亲疏远近的。 金玉贞不管怎么说,她要照顾好自己的妹妹。这两个妹妹她带出来了,就也要完全完好的把两个人带回去。更不要说,金无针和关九爷这两个人的生命。 要知道。 在无针山庄之外,可有小丁安排的一整支的军队,大约超过了五千人。这是一支小规模的军团,是周健武调来的军队。 所以,怎么选,早就决定好了的。 金玉贞倒吸了一口气。 她挺剑直刺刘一夫——的头。 她也知道,要做什么。 既然已经定下了决心,就不能后悔,也不能错。 路怎么选,自己定。 选定了,就要一直走下去。 哪怕是错的,也要一条路走到黑,走到底。 直至于终。 但,在金玉贞一剑刺过去时。 小丁突然动了。 他往前一步,轻飘飘的拍出了一掌。 这是一招简单的劈空掌。 为的是关灯。 临上床时,懒得再跑一趟去关灯,就劈出这么一掌,用掌风把灯打灭。这一掌能吹灭灯火,自然是不简单的。但也是仅此而已了。 想也是知道。 这堪比一口气的一掌,最多一阵扑面。的风,哪怕是实质上的一掌,威力又能够有多大? 这一掌,打在了金玉贞的后背上。 原本刺向刘一夫的一剑,自然也就偏了一些。 偏的,刺向了周健武。 周健武无坚不摧的秽钢,像纸皮子一样被紫光宝剑一下子挑破,洞穿。 这样的一剑,让周健武的脸一下子绿了 起来。 “啊——?” 周健武大叫,他不容置信。 怎么可能? 怎么会? 为什么会如此! 他看了过去。 是金玉贞。 她一脸呆滞,显然发生如此变化,是超出了她的所想。 她明明已经下定了决心,做出了决定,也付诸了行动,结果却是刺偏了? 妹妹们怎么办? 无针山庄怎么办? 一切怎么会是这个样子的。 不对。 这一切不是她要做的。 她回头。 看到了一张陌生的脸。 是小丁。 这个人,她原本一直是十分讨厌的。 正是此人针对了无针山庄,把她们姐妹一直拉来,逼自己做决定。试问自己怎么可能喜欢这样的一个人。但没想到,事情到了最后的关头,竟然生出了如此的变化。 是小丁。 是小丁亲自的出手,让原本刺向刘一夫的一剑,转而刺向了周健武。 周健武不敢相信。 他一手苦心,安排的这最后一手,一步棋,竟然是成了这般的结果。 小丁微笑。 笑了起来。 笑如春风。 他再补上了一掌。 长剑刺入更深。 紫色的神光渐渐充盈了起来,注入到了周健武的身体之内。 “你背叛了我?” 他盯着小丁。 小丁是不敢碰紫光宝剑的,所以他推着金玉贞来刺入的这一剑。 现在他一脸笑。 “我不想的,老祖宗,如果我不背叛你的话,我这一辈子也出不了头啊。” 小丁,想要出头。 “小丁,你做什么啊!” 甲老大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虽然,周健武不是个东西。 他有千错万错。 但无论如何,自己这几个,是靠周健武活下来的。所以哪怕这是一场必败之战,甲老大也是要决定打下去。人,总是要讲一些道义的。 这也是周健武不喜欢他,经常把他踢出去做事的原因。 但没想到的是,甲老大决定为了周健武赴死一战。 反是小丁,在关键时刻,选择背叛。 “我要你死!” 周健武发功。 但小丁却仍然在笑。 他人在金玉贞的身后。 在金玉贞的手上,握着的仍然是那柄紫光宝剑。 只要金玉贞手握紫光宝剑。 周健武就伤不了她。 自然也就不可能越过金玉贞,去攻击小丁。 一切。 都在小丁的计算之内。 他既然已经选择了背叛,自然是知道这是提脑袋的事。 自然不可能把自己的生命当成玩笑。 他自然是慎重慎重再慎重。 他,不能犯错。 一切尽在小丁的算计之中。 “你做不到了……” 小丁微笑。 “其实,我也只是想活而已。” 是的。 也许很多人都觉得周健武恐怖。 但殊不知刘一夫也渐渐成为了和周健武一样的人物,手中拥有数之不尽的底牌。 既然如此,小丁在最后关头搏一下也就可以理解了。 毕竟他也有想法的。 万一,他攻击刘一夫不成,最终仍然失败,怎么办呢?难道去死吗? 他不想死。 也不想一直的这么永远被周健武控制得像条狗一样。 要知道小丙在外到处跑。 甲老大也可以带着小乙在外面自由的打转儿。 只有他。 只有他小丁,一直在周健武的身边伺候着,而周健武的脾气,懂的都懂。除了他自己是人,其余人统统都是狗。 小丁在周健武的身边,看似是受宠。 其实,仍然是狗。 日子过得十分苦巴巴的。 要一直小心,一直低头,谨小慎微,不敢大意犯错,甚至要把大腚夹紧了,连个屁都不能随便放。每一次的入厕都是经过仔细计算的。 甚至大小解的时间。 为此,平时甚至连一口菜吃不吃,一杯水喝不喝,都要在脑子里过一下。 第76章 最后的援兵 “我要杀了你!” 周健武伸出了手。 他已经受不了了。 无名怒火熊熊燃烧。 但,他忽略了一个人。 刘一夫。 他原本就稍微的占了一点上风而已。 战至于此,打得多苦,多累,多辛苦。 双方的底牌都快掏光了。 到了这一步,谁能后退? 刘一夫能眼巴巴的看着周健武在自己面前放肆!? 哪怕,他自己看不上这个两面三刀的小丁,却也不能容周健武当着自己个儿的面杀了他。 呼。 刘一夫呼出了一口气。 噼里啪啦。 一丝丝的电花出来了。 这是电。 电越来越多,在刘一夫的身前聚集了三颗电球。 三颗。 漆黑的电球。 想也是可以知道。 这漆黑的球体里面包含了多少电力。 这是刘一夫参考林雷的闪电霹雳掌,创出了这新的武功。 此功融入了金鼎神功。 这一经发出,威力顿时显出来了。 即便是刘一夫的飞头。 他的头发也倒飞的激扬了起来。 神雷降伏。 轰。 周健武倒飞出去。 他,伤痕累累。 早已经不堪于战了。 战至于此,要,结束了么? 没有。 因为周健武呼叫了起来。 “石志坚,你收我那么多好处,还不出手吗?还有,龙霸,你不是想要继续活下去了吗?” 雷电法王石志坚。 正义盟的龙霸。 这两人原本都心有退意,但此时仍然是走了出来。 龙霸出来是想要赌一把,拼一下。 他,仍然想要活下去。 龙霸老了,他的年龄到了,看似好像是强大至极,其实年龄在这儿,仍然是老了,老了就是老了,离死亡就是越来越近了。每过一天,他都能够感觉到死亡又逼近了他一步。他往后的日子,可以说是屈指可数。时间不多了。唯一的生路,就是从刘一夫手上得到些什么。 长生,之药啊。 所以他出来是不得已的。 好在,他和石志坚皆有一个想法。 那就是双方已经打到了如此地步,刘一夫也好,周健武也罢,应该都是强弩之末。 所以是时候出来捡便宜的。 “呵呵,”刘一夫笑了起来:“你们以为我就没帮手了吗?” 话音未落,张小乙和锦天已经扑向了一个人。 是龙霸。 二人早看龙霸不顺眼了。 一个老帮子菜,刚才打成那样也不敢露头,搁现在出来当老大老二了,什么东西。 特别是这老,家伙还参与了堵门!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倘若你这个老匹夫不跳出来,悄咪咪地一个人走了也就算了,时间紧迫,哪有空闲去追杀你这么一个糟老头子。 但现在既然你又跳出来了,那就对不起了。 你以为你厉害,让你见识一下他们的厉害。 这二人,一旦联手了,他们双方的默契立时可以让战力发挥出一加一大于三。 区区一个龙霸,怕什么? 这二人一上,龙霸顿时落入下风。 这个龙霸,也算厉害,他虽猝不及防的落入下风,但仍然是一个枭雄,不甘于下,现在被两个后生小辈压着打,试问他怎么可能甘心,当即是毫不犹豫的发功。 掏心窝底子的发功运劲。 左手先天无极霸,右手霸道无极限。双手一合就是超级霸道。 轰! 龙霸发功打出来了一个大爆炸。 看着是厉害。 但在这尘烟之中,一尊大神出现了。 阎魔——君天子。 吼! 一头白狮出来。 它爪趾踏破了烟尘碎土。 狮子发出了怒吼。 狮子魔破刀! 一道闪光。 喀嚓。 刀似匹炼。 寒芒电闪。 一刀嘭地斩中了龙霸。 龙霸一口老血立刻到了咽喉。 没喷出来。 他的绝招其实很强。 但龙霸仍然不及张小乙。 原因很多。 一是此时的龙霸虽霸,却早已经不是曾经的龙霸,他名字有一个霸字,其实只是一条渴求活下去的老狗,一个行为举止已经谈不上霸道的人,怎么发挥出霸道诀这门武功的霸字真谛。 二是张小乙战至于此,正是体酣炙热之时,他的状态在巅峰之上,又擅长防御,自然是如狮如虎,狂放奔野。再加上,他本就是一个擅长在战斗中突破自我超常发挥的高手。 故此,他才反过来占得了一丝上风。 力压了龙霸。 但,还不止。 要知道,张小乙可不是一个人。 他和锦天打的配合才是最厉害的。 所以张小乙这稍微一停。 锦天就立刻跟补地跳起来了。 真,跳了起来。 锦天人如飞鱼,鱼跃于空,他不像一个人,而像一条大大的大头鱼,跳至于高,手舞长刀,刀尖扬起,向后,一刀重重的劈了下去。 斩钢诀第三重。 斩钢,斩风,斩动! 在锦天刀扬起来后,目标就已经被固定住了。 龙霸。 接这一刀吧。 这一刀,不止是斩钢诀。 更是用上了锦氏一家的绝学,失控斩。 这是锦氏一族原本最强的一击。 这一刀斩下去,连自己也要失去了控制力。看似是不精确了,失去控制了嘛,但也因此这一刀的威力被推至了一个恐怖难想的地步。牺牲一方面来增强另一方面,从一个极端至于另一个极端。 嗡。 长刀不堪速度与力道,在空气中发出了震鸣之声。 “不!” 面对这明晃晃有如旭日东升的一刀。 龙霸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耶。 龙霸。 正义盟的抗把子。 强至于此,天下无敌。 像我这样的一个人,本该享受长生和实力带来的美好,笑傲这个武林,称霸于一世之间,怎么可能,怎么可以,如此轻易,如此容易的被两个后辈给砍了,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我不甘心。 噗。 一刀。 没有人敢小看锦天的一刀。 无论是武功,还是刀之本身。 锦天才是攻击力爆发最为犀猛的一个。 他的攻击,本就是连张小乙也要自愧不如一二的。 龙霸的野心,至此而落。 还有一个人。 石志坚。 他比龙霸要自负,原也看不上龙霸。 一个时间快走到了尽头的老头子而已。 石志坚就敢看死他。 这老东西一辈子也就是这样了。 你倘若把你玩正义盟的时间精力放在武道上,也不至于到现在还是半步大宗师。一天是半步,一辈子是半步,永远也无法步入无敌大宗师之境。 不像他。 他石志坚不管怎么说也是阴山派的不世高手。 现在已经是——无敌大宗师。 奈何。 天不佑也。 阴山派其余的人根本不服他。 而阴山派其余的武功也是极为厉害。 特别是草符剑功夫。 在阴山派,最流行的是圣火神功。 熊熊圣火,不灭阴山。 但不管是雷霆霹雳掌还是圣火神功,都是不及草符剑的。 唯有草符,吐气扬眉。 在阴山派,想当掌门,就要执掌草符剑这脉的功夫。 不过,可惜。 修炼草符剑的门人弟子很多,修成的也是很多。但真正把威力给修炼上去的,却是寥寥无几。因为这个修行,讲究的是修心。 你的心灵意志不行,那就是不行。 怎么苦修,怎么打坐,怎么吐纳吞新,都是没有用的。 草符剑需要修的就是一个字——心。 只有最为极端艰苦的人,才能修成。 相比之下,石志坚喜欢金钱美女,崇尚物质享受,自然是做不到此点的。 不过,此时石志坚虽然心生退意,却有不得不在此的理由。 钱啊。 像石志坚这样的高手,倘若安心守性,倒也是能够生活无虞。 哪一天慢慢发财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 石志坚早已经养成了大手花钱的习惯。 偏偏他自恃身份,有些事终究不好做下去。可是吧,小打小闹的也不成气候。能怎么办呢?也就只能站队周健武了。 毕竟他给的钱真是不少啊。 不要觉得奇怪。 高手也是缺钱的。 很多高手其实也只是生活过得去而已。 有自己的地盘,有一定的收入。 仅此而已。 想要更多,就难了。 当然,也可以选择当欢喜王那样的人。 不过一旦成为了这样的人,首先你就会成为众矢之的,其次你就会成为很多人的眼中钉肉中刺,每个人都想要来搞你的。 因此,不是到了万不得已,不要踏出这一步。一经踏出了这一步,就意味着你纵是再怎么发达,但安宁平静的生活离你一去不复返了。 可是石志坚不在乎了。 他是。 无敌大宗师。 往上一步,就是无上大宗师,甚至可以一窥天人之秘也。这样的一个人,想要多点钱,有错吗?他敢要,就能守得住。 所以,石志坚仍然未动,他依然在此。 然后他就出手了。 巨木之术! 石志坚没有一上来的就用雷霆霹雳掌。 他先用的是一门罕见的武功。 巨木之术。 以一种易生木为原材料施行的术法。 轰! 种子快速发芽。 一根根巨大的木材破地而起。 像一根根牢笼,把刘一夫给关了起来。 这一招,原本叫做巨木降妖,是一门极其至正的术法。不过,石志坚是什么人?妖邪太少了,不是随处可见的,遇到了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降伏的,危险太大。反不如用此术来对付人好。 当然,这一招,也不赚钱。 至少不赚大钱。 反而杀人可以赚很多。 于是这一招就变成了巨木之术。 巨木生长,交错而至,把刘一夫给禁锢起来。 好在,有一个人出来了。 是林雷。 他一出手,就是绝招。 雷霆霹雳掌。 虽然,在某种意义上,巨木之术是克制雷霆霹雳掌的,但反之,雷霆霹雳掌也克制巨木之术。 噼哩啪啦。 喀嚓! 巨木被击碎。 对于雷霆霹雳掌一巴掌一个大坑来说,只炸崩掉巨木,这威力属实是弱了些。 也无怪巨木之术克制雷霆霹雳掌。 要知道,雷霆霹雳掌消耗极大,往往用上一会就没劲力了。要是对上这巨木之术,最多劈碎二三根巨木,就要力竭了。 不过,只是击碎少数的木头,放一个人出来,这还是可以的。 “孽徒!” 石志坚大怒。 一挥手。 三五根巨木就砸了过去。 林雷挡不住,只能让开。 不过刘一夫身边自然有人。 是三丽。 她一下子于虚空中出现,一身腿甲,挥腿疾踢。 咔咔咔地把巨木踢开。 旋即。 石志坚就放出了雷电。 他的雷霆霹雳掌才叫厉害。 雷电神击。 巨粗的电流狠狠轰击而至。 这电流之巨,三丽也是挡不住的。 不过,又有高手跳出来了。 这是一个人。 一个女人。 她手持了一把剑。 就凭借这一把剑,她就敢劈向雷霆。 巨粗的电在此剑之下,一下子四分五裂的消散了。 一剑劈散了巨电,这女子丝毫不带停滞的,她没有废话,啰嗦,直接动手。 但见她脚在地上一跺。 咔嚓。 地面直接出现了一个小坑。 女人已经扑向了石志坚。 这个女人。 她的武功和三丽有些相似。 由于少了腿甲,腿上功夫少了一点儿的狠劲。 但是,她有剑。 那是一把,金光暗藏的辟邪剑。 这是一把极其为之正的剑器。 就凭借这么一把剑,这个女人敢于直冲石志坚。 按理说,纵然她拥有辟邪剑,也不可能是一位堂堂正正的无敌大宗师的对手。 但此刻,这位无敌大宗师面对的对手却没有一个简单之辈。 首当其冲之者,是林雷。 这个人是唯一学会了石志坚雷霆霹雳掌功夫的人。 所以石志坚对敌,面对林雷,使用雷霆霹雳掌就有些尴尬了。 当然这也不是问题。 毕竟他的功力更深。 但不有一个三丽。 她拥有一副坚固的次神兵级的腿甲就不消说了。 还拥有经历过秽气锻炼的坚韧身体。 所以她可以凭借身体硬抗石志坚散发出来的电气,仍然能够近身往前上。 这一点就比较让人头大了。 好吧。 也不是问题。 可是现在又跳出来了一个提辟邪剑的女人。她脚下一跺,跟三丽是一样的路子,虽然在威力劲道上,少了腿甲的加成,可是其技巧之高明,却在之其于上。 唰。 剑来了。 快到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剑法,金光灿烂百花开。 只是,这百花,不是娇嫩的花朵。 而是剑花。 由一片片剑叶子舞成了的花。 剑花如此灿烂,只为夺人性命。 石志坚一连用出了巨木之术。 一根根原本的树种被生生催发出巨木。 阻挡,拦截,撞击,冲杀。 即便是巨木之术,也是威力强大。 竟然硬生生挡下了一意锐进的女人。 但,这只能挡之于一时。 这女人在被挡下后,她看了一个人。 她看。 三丽。 仿佛是一下子拥有了默契。 两人分工合作。 这女人一下子跳了起来。 她跳得很高,脚踩巨木,犹如一尾直冲于龙门的金鲤,鱼跃而上。 这一根根的巨木,仿佛是翻天巨浪又如何,一切尽在我脚下。 她果断而又自信的踏出每一脚。 小腰扭得不像人。 让人忍不住想要将这具动人的娇躯抱之于怀,好恣意爱怜。 但是,她成功了。 她跳出了巨木的阻隔。 下面,三丽直冲而上,倚仗自己的腿甲直接踢了起来。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这快似闪电的暴踢。 一根根像一个人一样粗的巨木被踢歪,踢偏,踢折,踢断,踢碎,踢粉,踢到暴! 这一结束。 又有人插手。 是林雷。 一出手,就是满功力的雷霆霹雳掌。 第77章 春水伏雷 “你们是在找死!” 被围攻的老法师发火了。 他动了真怒。 一怒之下,他全力爆发。 一股看不见的雷电之力被激发了起来。 轰轰轰! 滋滋斯。 这是。 静态力场。 以强大的雷电之力扭动拉升出一片磁场反应,将人全都给定住。 这是将冬日的磁场反应转化为压制性的力场了。 这种能为,是已经达至天人的反应。 或者说,是眼下的石志坚所能发挥出来的最顶级的力量。 他再也发挥不出比这更强的力量了。 现在。 别人动不得,只有自己能动了。 石志坚伸出来的掌中凝聚出了一团子的雷球。 是无以计量的雷电之力高度凝结于掌中的形象。 他要发动绝杀了。 他可和龙霸不一样。 他是有真材实料的。 正当他要出手时,忽然,有人抢先的出手了。 一个人对他隔空的点了一下。 刘一夫。 刘一夫伸手,对着老远的石志坚点了一指头。 只是如此区区一指而已。 但却把一道精纯至极的死气注入了石志坚的体内。 死气入体,石志坚立刻五内俱乱。 特别重要的是,他是一个老人。 再说了,阴山派的功法极其强大,堪比仙门的一些法术了。但终究不入仙门,连八百旁门都混不进去。原因就是阴山派的武功吧,称霸天下可以,却不能长生,无有增福添寿之效。 石志坚,老了。 已经走下坡路的衰老身体,给刘一夫注入了一道死气。 这是不能明显的伤他,但也在无形中让他于瞬息间又老了一些。人之一老,五气皆衰,这急剧的变化,让他的身体有些接受不了,五气失衡,所以他需要调动功力镇压自己的身体,结果就是手上好不容易凝聚的电气就此消散了。 毕竟他只有一幅心思,一次专心致志只能做一件事。顾得了此,就顾不了了彼。 正在此时。 有人上了。 很少有人注意这个人。 因为这是一个喜欢站在阴影之处的人。 他总喜欢站在阴影之处。 所以如果不是刻意的去注意,是很少有人很难发现他的。 这倒不是他刻意于如此。 而仅仅是一种多年养成了的习惯而已。 所以,当他出现时,没有人注意到他。 当他走近时也没有人太在意。 结果就是,他走近了,靠近了,然后,直至于其出手了,都没几个注意到。 一抹璀璨的剑光。 这个才是不容忽视的。 这一剑。 从后而至。 一剑斩在了石志坚的后背大椎上。 斩。 断了。 在这一剑下,没有什么东西是能够抗得住的。 是影子余庆。 只有影子余庆的掌中神剑,才能有如此之威力。 只是,没有多少人知道。 此余庆不是彼余庆。 影子余庆和余庆,不是一个人。 但是与不是已经不重要了。 只此一剑,石志坚便彻底的落入到下风了。 三个人的联手。 猝不及防加受伤。 石志坚再是不甘也只能倒下去了。 他很不甘心。 他原以为他跳出来了是可以捡果子的,是可以一直笑到最后的,结果他并没有笑到最后,而是成了一个笑话,供别人笑到了最后。按理来说,他一个无敌大宗师,本不该如此下场的。 但是,他错了。 他出自于阴山派。 阴山派有些规矩,其存在,看上去不合理,其实是有其必要存在的原因的。 要知道,阴山派的武功极其强大。 与其说是武林门派,不如说是仙门的旁支。虽然差了长生手段,但自有仙家神异之处。这一沾了一个仙字,就有些讲究了。 这个讲究,就是一个道字,一个玄字。 若然想其长久也,就需要遵守一些的规矩。 看似莫名其妙的规矩,其实是早早就讲好下来的规矩。 你守住了规矩,还则罢了。 你若是守不住了,那对不起,自有灾祸到你的头上。 这个无形中主宰人的东西,就叫气运。 一个人,或者说每个人,其拥有的气运都是有限的。 不过呢,这个气运并非一成不变的。 它会因为一个人的所做所为,而有所变化。 注意来。 气运之变化,和做好事是没得关系的。 做好事是积福德。 是积聚功德之事。 功德一多,是可能让一个人的气运增加些,但这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不是好说的。 可能一个人,做了好事反而减寿数也不一定。 比如一个人做的好事反而起了恶果,这其中的灾业都要算在你身上。 所以很多时候好人反而不得好死。 典型的做好事做多反而错多。哪怕你是好心,别人公认的好人,但老天爷就是削你的福运,给你添加灾业。 阴山派实力上已经脱出了凡俗,所以也要受天地业力的因果所制。 其中一点。 不得以阴山派的武功谋取私利。 毫无疑问。 石志坚是把这一条招抛诸于脑后了。 所以,他在气运上已经落入到了一个低谷之中。 所谓神通不敌天数。 石志坚其实便是如此情况了。 没错,你本事大,你神通强,你能耐梗子了。 但那又有什么用,老天爷看不过你去,设置下了重重意外来算计于你。你一个人再逆天,还能算计过老天爷去?当然了,也不是说老天爷就算计不了。但问题是让你赢一次又怎么样,你能赢一次,你还能永远赢下去吗? 这和赌博是一样的。 想要不输,只有一个方法,就是不要去赌。不然人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 只要你去赌下去了,早晚有一天你是会输的,输至什么都没有也不是没有可能。 这便是天意天道。 其实,认真说来,石志坚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但往往这事是看不见的,所以也就被忽略了。 导致了石志坚最终的败亡。 一代无敌大宗师。 还好。 倘若他是无上大宗师,大约也不至于会如此了。 不过如果他真的已经修至了无上之境,又岂会来掺这一手? 无敌之境,是武力上的一种无敌。 无上之境,则是可以看到支零破碎的未来了。 一个无上大宗师。 甚至可以精准预测到,自己什么时候会死掉。 其一生之中,趋吉避凶,化险为夷,永远立足于不败之地。 所以,无敌大宗师强大,但仍然有战死的可能。 注意来。 他们是难杀,不是杀不了。 只有无上大宗师,才可以看破未来之迷而永远不陷于死地也。 你根本杀不了。 当你准备好了,他跑了。 他永远不会给你围杀他的可能。 反而。 他若杀你,却是可以在某一天,突然出现在你的身边,轻描淡写地杀了你,然后一走了之。因为不管是多么位高权重的人,也永远无法一直防止一个无上大宗师的刺杀。 石志坚心性不足。 他好不容易才成为无敌大宗师。 结果修至于此,他开始懈怠了。 大约是觉得阴山派掌门无望,所以转而面向了世俗,开始渴望金钱权利起来了。 如此一来,他的心智也就渐渐被红尘所迷,再无进军无上大宗师的可能。 嚓。 一刀。 这是锦天。 他不知何时跳了过来。 这是云龙九现。 曾经高原王的云龙九现身法的确是极端的高明厉害。助昔日的高原王冲军赴阵,所向无敌,不管高原王怎么冲,怎么孤身陷敌阵中,他最不济也是能够全身而退,没有人能够留下他来。 凭得是什么? 就是这个了。 云龙九现。 此功修至极巅,那就是天下第一的九天神行功。 锦天转修此功,终有所成。 他脚下如同抹了油,又快又没音的到了石志坚的身后,就是一刀。 一刀。 两断。 好好一个人,分尸为二,纵是再大的能耐,也是不可能活下来了。 “敢欺负我女人!” 好吧。 锦天出手,是这个原因。 那个突然间拎宝剑杀出来的女人,是杨大小姐。这一位也来了。或者她早来了,只是她的性子和锦天都有一些类似,要强,极度的,极端的,要强。 锦天当时偷偷离开。 杨大小姐气啊。 她虽有心和锦天重归于好,但也是要面子的,她不想让人以为她在倒舔锦天。 舔狗不得好死,无论是男是女。 不过,她既然跟了一段时间,也明白了一个道理。 是人都能看出来,此之一战,关键在于刘一夫。一直的,是刘一夫顶住了周健武,倘若没有刘一夫,没有哪一个人能说是周健武的对手。 周健武的秽气,实是已经玩出了花,不是普通和武林高手可以比拟的。 所以,她最终是选择跳了出来。 杨大小姐的跳了出来,成为了致胜的要点。不然的话,光是林雷和三丽,仍然不是石志坚的对手。 此外还要运气。 包括锦天在最后的补刀。 不然,这石志坚仍然有可能活下来。 奈何。 偏偏是锦天补上了最后的一刀。 一刀终了。 “好好好好好。” 周健武鼓掌笑了起来说:“各位果然是了不起,了不得,厉害,厉害,连无敌大宗师都能收拾下来,只是可惜,你们是站在了咱家的对面,那便统统都要死了。” 周健武站着。 他看起来状态不好。 但没有谁敢上去赌。 此前的战斗已经证明了,在场没有一个人够他打的。不管是什么人在他面前,都会被他的秽气压制,根本发挥不出实力来。 只有刘一夫才能正面和他相抗。 所以看起来是不行的,但也没有哪一个想要上前动手。 所有人都在看刘一夫。 刘一夫头发缠在自己身体上,一步步走了过来。 毕竟,这头是勉强在身体上的。 刘一夫虽然打起来厉害,却仍然不得不小心,不敢提纵快跃。 好在,这一切只是相对而言之,影响不大的。 “周健武,不要说大话了,时至于此,你已经穷途末路了,手上面已经没有底牌了吧,现在的你,还嚣张什么呢?” 周健武身上散发着淡淡的紫气。 这是紫光宝剑予之的影响。 他心知,刘一夫说的没错。 他,已经走到了绝境了。 身处绝境,如之奈何。 这可不是么,连小丁都选择背叛了他。 小丁这么狡猾的一个人,他最会见风使舵的,他既然选择了站边,就意味着周健武已经是黔驴技穷了。 他在和刘一夫比拼打底牌中,已经渐渐的,一张张把底牌打空了,打光了。一直在周健武身边的小丁目睹于此,当然知道周健武既然没招了就有可能要败了,所以才做出了最关键的选择。 周健武吐了口气。 他笑了。 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算计竟然失败至此。最后,最关键的一张牌输了,真是有些不甘心。 但他仍然不肯低头。 “你们以为吃定咱家了?就算咱家,事败如此,你们又能奈何得了咱家什么?天大地大我最大,我道我法我霸天,咱家就算天地不容,也仍然能傲立于这天地之间,谁又能奈何得了我,以为一定能杀了咱家吗?想瞎了你们的心!” 小公主怒道:“事到临头,还敢大言炎炎,简直是不知死活!” “哈哈哈哈……” 周健武狂笑了起来。 “看!” 周健武一手指天。 天上。 什么也没有。 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的。 众人皆疑。 唯有刘一夫看到了。 又怎么可能看不到呢? 那么清楚,那么明晰。 天空之上,一团阴沉的雷火,在积聚,在蓄力,也不知什么时候,猛的一个暴发,那就一发不可收拾喽。 刘一夫明白。 这是周健武的手段。 他在地下,布置了一颗大阴杂雷。 此枚阴杂雷蓄力已久,毫无疑问它正是周健武最后的一手牌。 “这个才是咱家的底牌,真正的最后的底牌。这是咱家积聚了近十年的阴杂雷。其实一发阴杂雷是很弱小的,但咱家积聚的阴杂雷,陈累至今,今朝若然释放,哈哈哈哈哈哈哈,有整个罗京超过五十万人口与咱家一起上天,不亦乐乎,哈哈,不亦乐乎!” 罗京。 一直说。 罗京有五十万人口。 说起来很多。 其实更多。 时至于今,罗京的人口何止于五十万? 早早都突破一百万了都。 超过了一百万人的罗京,岂能是小? 这么多的人,这么大的一个罗京。 早早已经在不知不觉间被周健武绑在了自己的战车上了。 只要周健武,轻轻一念动。 阴杂雷暴发。 整个罗京都会被阴杂雷给炸碎,到时这罗京上上下下上百万人,就真不知道能活下来几个了。 周健武说着笑了,哈哈大笑。 这最大的一张牌在手,猜一下,他周健武会做出什么事来。 他会不会把这一整个儿的罗京给爆到天上去。 毫无疑问。 他会。 他笑。 他就是要这样,一边耍人玩儿,一边在最后时刻,把罗京给爆掉。 是我的,就是我的。 如果不是我的,我就要毁掉,让大家什么也都得不到。 这才是周健武。 刘一夫看看天。 他笑了。 “阴杂雷而已,你小看了我。” 不。 或者说。 是小看了神。 也许秽气是厉害。 又或者阴杂雷的确有两下子。 但是这一切放到了神祗的面前,那就什么都不是了。 神的力量,是常人想之不到的。 高纬的力量,岂是一般底层凡人可以想象的。 刘一夫主修的降术师职业,为什么飞头术是最强的,就因为,飞头术大成之时,刘一夫是站在了神的位置,拥有神的高度。 在神祗的力量下,区区阴杂雷,这种低等级能量是翻不出什么浪来的。 刘一夫伸出手。 就像周健武高举手指一样。 春水伏雷。 连绵的细雨下了起来。 在这充满了神力的细雨下,周健武察觉了不妙。 他立刻释放阴杂雷。 但,没有反应了。 第78章 周健武的绝境 连绵细润的春水细雨,把阴杂雷的简单粗暴的气息给理顺了,让阴杂雷变成了像水质一样的阴电流。阴性质的电流,自然也就像水一样的流淌掉了。 狂暴的雷,变成了麻酥酥的水。 让人最多麻一下子,也就消失了。 原本可以把整座罗京轰飞上天的阴杂雷就这样消弥于无声无息之中。 它甚至还净化了一下罗王宫中的地下水资源。 “什么?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眼看这最后的手段告破,周健武有些发狂了。 他发现自己实在是太过于低估某个人和某个职业了。 降术师这个职业。 原本以为不过是八百旁门之末流。 天下间,三千正道。 此之谓玄门仙道。 又称玄宗。 是为无上之正道。 大道之弥罗。 天道之觉罗。 正中之正,是为无上果也。 但并不是说,除了这仙门正道就没有别的登顶之路的。 在三千正道之余,尚且有八百旁门。 这八百旁门,首推第一位的是释门。 对的,没错,释门。 八百旁门,释门第一。 此外还有剑道一脉。 注意来,注意来。 很多人以为,剑修剑道是八百旁门第一位的。 错。 搞清楚。 释门才是第一位。 那剑道一脉是怎么回事呢? 剑道一脉,是八百旁门中,攻击力第一位的。注意来,是攻击力。 因为剑道一脉大放光彩,所以很多人以为剑道是排第一位的。 其实不是。 剑道一脉,虽然攻击力强,但攻击力强并不是什么好了不起的事。就好像在生意场上,比的不是看谁赚钱多,而是看谁能够在生意场上一直的活下去。活下去才是本事。 做生意。 赚钱不是本事。 因为只要站在风口,猪都有可能飞起来的。但是呢,即便是飞起来的猪,那也是一头猪,它飞起来的时候,没人奈何得了它,但当猪落到了地上,迟早有一天,仍然是要被人杀了吃肉的下场。 剑修亦如此。 你实力高时可以飞天遁地。 可以所向无敌。 可以拔剑四顾心茫然。 可以匹敌天下无双对。 但是呢,你能够一直强大下去吗? 搞清楚了,修行的本质不是比实力,比战力,终究比到最后,是要看你是不是能够一直活下去,是不是能够长生。 长生才是最紧要的事。 不得长生,管你实力通天,本事过人,最终都逃不过黄土一杯。 这也是剑道一脉不居首位的原因。 本事再大,也是要死的。 虽然剑修,得遇良缘,拥有了好的剑器了,就能以一二十年的修为,持一口利剑,斩杀百年甚至千年的大妖老怪。 可是这样的剑道修士,倘若不能超脱,终究是有要死的一天。 普通剑修,不得长生,最多也就活四百多年。 要知道。 修士想要长生,一般需要经历至少三重劫难。 即千年以内渡三劫者,方有长生之机。 最轻的是三九之劫。 二百七十年一劫也。 中者四九重劫。 往后还有七九之劫和九九之劫。 三九之劫多为杀劫。 即有人来杀你。 此为修者,特别是剑修者之必渡也。往往是杀妖诛魔之劫。你杀妖魔,妖魔也是要来杀你。 四九劫,此为雷劫也。 雷劫有很多种。 天雷盖顶是最普通的。 还有阴雷,玄雷,心雷,鬼雷等。 这一劫比较重要。 渡过去了没事,渡不过就身死道消。 再往上,是七九杀劫。 七九之劫,是有人在因果之下特意要来杀你的。渡过去了,得活。渡不过,也就是要死掉了。 最难的是九九之劫。 有的九九之劫那是轰天动地,天地失色的雷霆来打你。 有的是悄无声息的来攻伐你的心灵。 反正这一劫是难之又难。 大多修士皆死之于此。 所以对于修士来说,那是被逼着努力。 你努力,未来有可能活下去。 你不努力,就有可能死掉了。 只有废物,是不得不坐化死掉的。 过往的时候,人们的目标,注意到的,往往是玄门,是正宗。 也有的选择入了释门等旁门之中。 不过,只有极少数的人,选择了偏门。 比如,降术师这一职业。 该说不说啊。 这降术师一脉,哪怕是有再多的不堪,也是修士一脉,是可以踏步于修行界的一份子。 虽然说这降术师一脉,打一开始就是修来世,不修今世。 但是吧。 只要修成了飞头术,就能达到,看到,神祗的高度。 虽说神不如仙。 但神的高度纵然是不如仙,也是要看情况的。 而且神的高度再怎么低,也不是凡人可以触及的。 再高的凡人,也触不及神。 周健武千算万算。 他终究是低估了飞头术借助到的神的力量。 神祗不显于人间。 神明高座在更高的纬度。 神力强大到超凡。 也许不及仙门,但自然有其独到之处。 周健武纵是把秽气玩出了花来,但面对神力仍然是场笑话。 “咱家果真是小瞧了你,不过,你以为你一定就能笑到最后吗?” 周健武双眼一瞪。 他张口喷出了一物。 这是,秽气弹的终极力量。 秽玉。 他用嘴把如有实质的秽气玉打了出去。 直取刘一夫的头颅。 但刘一夫也是不白给。 临门差一脚的事儿,搁这大意马虎了白给,这不是开玩笑嘛! 一看周健武使了撒手锏。 刘一夫也用了。 他双目一瞪。 用上了死气柱。 这是出自积死气波动功的死气柱。 将磅礴的死气凝聚出两根细柱子,从眼睛给发射出去。 这是,死气柱对轰秽气玉。 高等能量对轰。 轰! 一击之下。 刘一夫的人头和身体分了开来。 得亏是四大底牌,没让刘一夫的身体飞走了。 不过,周健武却借这一击之力,逃跑。 跑得掉吗? 张小乙,锦天,诸多高手齐齐出手。 他们都看出来了。此时的周健武,已经把自己给掏空了,他身上那种厚重如渊深不可测的秽气质量已经消失掉了,他再不是那个恐怖可怕的周健武了,只是一条断脊之犬而已,人人得而诛之。 都不是傻子。 纵是这些人大多都没有秘眼术,看不清楚。但周健武身上的气息是实打实的。 虽然这里面也有做假的可能,但只消上去打一打就可以真正明白了。 这一打,果然是不行。 顿时,追杀如潮。 “杀啊!” “打啊!” “杀死周健武这个畜生!” 这一下,周健武变得人人喊打了。 可惜,此人的底蕴已经空了。一身盖世无敌的修为已经和刘一夫血拼耗尽了。 他现在陷入到修炼秽气的弱点中。 要知道一点。 秽气功法,并不是一门真正的主修。 这一门的主修其实是谷道神经。 此之一门才是真正的主修功法。 倘若周健武是修成了谷道神经,自然可以和刘一夫一直打下去,至少也是坚持更久一些。 但不是的。 他没修炼谷道神经。 因为他修炼不了,没那个资质修炼。 所以他才转而修秽气功的。 这就像一个人,根本没有学到如何赚钱的本事,只学了花钱的本事。 倘若他有一座宝藏,倒也是好的。 虽然他不会赚钱,但一个人的钱多到一定程度,也不需要你赚钱了,钱自然会生出钱来的。 这样一来,此人只需要学会如何花钱,装也一副大佬样子就可以混下去了。 但有一天,这个人的钱全都套住了。 那他可能立刻就要完蛋了。 赚钱速度跟不上花钱速度,这个人也就混到头了。 反之。 如果,这个人钱生钱的速度大于花钱速度,那么他这个大佬就可以一直装下去了。 周健武就是如此。 他过往,积攒了大量的秽气,他以秽气为己之用,故而所向无敌。别人是用自己一身之苦修战斗,而周健武呢?他是自己建立了一个秽气工厂,用一个工厂的产量和别人搞手工业的玩,别人怎么能够玩得过他? 但是呢。 周健武虽然建立了工厂。 但他本人却并不会任何手工业。 当工厂的产量给消耗干净了。 没有手艺的周健武就不是那些手工业者的对手了。 刘一夫消耗干净了他的储量。 他现在,原形毕露。 他已经什么都不是了。 这样一来,无数高手都要下场子,要杀了周健武。 刀光,剑气,纵横缤纷。 周健武已经不顾形象脸面了,他起跃飞纵,跳起来的逃跑。 他的速度很快。 但纵是再快,他面对的也是一众的高手们。纵是追不上他,跟不上他,但外放的刀气,剑气,也仍然是能追之一二的。 周健武在逃命中立刻就是伤痕累累,遍体鳞伤。 但他对此都视而不见,当成了不存在。 不要小看了周健武的求生力。 他是经历过苦难的。 纵是再苦再难,他都有一颗想要活下去的心。 昔年。 他活得无比艰苦。 为了生存,他曾经和狗抢食吃。 哪怕饭里面有米田共,但为了生存,他依然和着米粥把那点米田共吞下了肚腹。 所以说,要生存。 要活下去。 现在这点苦,算什么? 但,不知何时,一个人追上了他。 是锦天。 一刀就砍下了他的一只脚。 但,不过是区区一只脚而已。 周健武少了一条腿,他断口处血流飞洒起来,仍然是用另一只脚在跑。 他即使一只脚也能灵活得跟个兔子样狂跳不已奔逃如飞。 生命不息,奔跑不止。 可是,还没等他跑上两步,张小乙隔着老远,一发刀气砍了过来,高度凝聚的刀气轻易抹掉了周健武的另一条腿。 两条腿没了。 那又怎样。 周健武仍然不放弃。 他伸出了双手,以手代足,继续狂奔。 在他的下半身,鲜血无情有抛洒着。 留下了一路的痕迹。 嗖。 有人跟上来了。 是杨大小姐。 这个女人可是不简单,没有腿甲负累,她早年修炼的晴空百裂脚增益的一双大长腿跑起来那叫上个有优势啊。一步迈出去顶别人二三步。 别以为这没什么了不起。 在跑起来时,速度快得那叫一个神话传说。 所以别人还在跑,她一个人就追上了。 拔剑。 辟邪剑。 一剑斩了过去。 周健武发出了低调的惨呼。 他,一下子,没有了一只手。?。 逃亡至此,他已经没了一手二腿。 现在仅剩下了一只手而已。 但即便如此,他也没有放弃。 现在,只有了一只手,他仍然在努力,在拼命,在不择手段的想要逃离。 但,在这时。 从周健武的影子里跳出来了一个人。 是邱莫名。 她仍然在。 以自己在影子里的优势追了上来。 她的哥哥死了。 这个哥哥活着的时候,邱莫名有些不喜欢的,邱未明活着时做的那些个事是个人都想砍他一刀,邱莫名怎么可能喜欢得起来。 但没想到邱未明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打倒周健武,倘若没有邱未明,也许刘一夫他们甚至不会和周健武放对,那周健武在罗王宫还不知要逍遥多久呢。 现在她正是要为哥哥报仇。 虽然哥哥死了。 但说什么,邱莫名也要给他砍上一刀。 只是眼瞅着邱莫名要成功砍上了,有人拦截下来了他。 是甲老大。 甲老大一直和小乙联手对敌。不过, 两个人懂的都懂。他们之所以给周健武卖命只能说上狼群里混入了一条牧羊犬。 虽然甲老大干的是周健武吩咐的事情,但此人心中竟然拥有爱国理念,所以做的事让周健武都看不过去。原本是想要一巴掌拍死的。 但一来这个人才培养难得。 二来此之一人还连带了一个小乙。 如果,周健武要搞他,搞不好这小乙也是要丢了,好不容易培养四个人,一下子废了两个,周健武的心再大也不干啊。 所以周健武就把他派到外边去跑腿了。 这个世上啊,总有一些事是又苦又累的活计的。 所以正好就把他给派出去了,眼不见为净嘛。 即便是现在是人手少,把甲老大给调过来了,也不过是聊胜于无。 在方才的乱战中。 甲老大带着小乙两个人,其实是一直在划水的。 这也是小公主手下的姬武士们终究没有下死手的原因。 她们给小公主干活也是如此的。 毕竟是人嘛。 做事当然是要看心情心意的。 如果合乎自己的心情心意,那么就对不起了,自然是要全情投入,下死手下狠手,大砍大杀铁血无情。 但如果遇到的是甲老大这种,手下自然是要放一下水的。 不忍杀了他。 江湖就是这样子的。 有时你面对的人并不是你想要杀的。 那不得不战的情况下怎么办? 当然是放水了。 甚至有时是互相放水。 第79章 周健武的下场 甲老大就是因为放水,这才活下来的。 双方都放水,你砍我时用刀背,我斩你时慢三分。这手下一留了情面,就算是打得热闹,真伤亡的就没多少了。 毕竟你不想死,我不想死,假打不挺好的么? 双方配合演戏,无言的默契在其中啊。 可是。 甲老大心情却一直是郁闷的。 他在战斗时隐隐产生了死志。 甲老大他们,是从小被周健武所救后,就别无选择了。 他们既然投入周健武麾下,就只能一条道走下去。 哪怕是错的,这条路上也是要一错到底的走下去。 后悔了怎么办? 当然是——死。 这里面没有选择的权利。 当时不跟周健武,还没成长起来呢就会死掉。 在少年时,就这么简单,谁能让他们活下去,他们就跟谁,就听谁的。 现在,只不过是还回这条命而已。 这就是甲老大的死志。 不过,甲老大乃是非常人。 其实严格说起来,他才是甲乙丙丁四个人中最强最优秀的一个。 无论武功,心智,办事能力,都是最杰出的那一个。这也是周健武其实对他不满也始终没有杀他还一直用他的原因所在。 只不过。 他做事总是留有余地,他总是有一颗公正尚义之心,这就和周健武格格不入了。 所以他才一直为周健武做一些边缘小事而已。 他也是一直想死都没找到个好机会。 现在,他觉得,这就是机会。 “抱歉了!” 甲老大站了出来,他一刀上前就拦下了邱莫名。 “毕竟是我的主公,想要动他,就先杀我吧。” 他一上,小乙也跟着上来了。 二人持刀,为周健武断后。 对此,周健武看都未看,反而伸出手。 伸出了,周健武唯一的一只手。 “既然你们要为咱家死,咱家也仁义一下,还你们二人自由了!” 周健武虽是这样说,其实是做绝户的事情。他竟然把甲老大和小乙身上,他曾经注入的秽气种子收了回来。 周健武秽气将尽。 倘若没有足够的秽气,他将与普通人废物没有区别。 试问他能怎么办? 为求生计,他当即是抽走了在甲老大和上乙身上的秽气种子。 其实这算起来,周健武是吃亏的。 要知道,大约平均十份秽气才能压缩为一颗秽气种子。但收回来的秽气种子只能算一份秽气。 但是周健武别无选择。 他就好像一个快要破产的商人,即使再贱价,也要出售自己手上的珍品换钱救命。 周健武也是一样。 但是吧,他抽走了甲老大和小乙的秽气种子,虽然给自己续了一波命,却也是让甲老大和小乙陷入必死之局。 这两人实力立刻大跌。 想划水也是没可能了。 他们死了。 死时犹带笑。 在死亡的这一时刻,他们两人感觉得到了解脱。 不过,这二人虽然解脱,但是周健武仍然不甘心去死。得到了甲老大和小乙的秽气于一身,周健武又觉得自己行了。 不是战斗。 而是逃生。 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但现在又有一支队伍。 是小公主的姬武士部队。 她们此前面对周健武,可以说是不堪一击。可能连周健武随手弹出的一指都挡不住,接不下来。但现在的周健武,却是她们能够拔刀相向的目标。 数柄钢刀铁剑,交织出了刀罗剑网,如一张铁网兜子往周健武兜罗了过来。这要是网实了,立刻能把周健武给切成碎块。 堪称是碎尸万段。 好在周健武又有了点秽气。 他突然猫腰往下扑。 原来地下有一个排水沟。 周健武知道,他的武功底子已经破了,想要像高人模样从天上大摇大摆的逃走,那是不可能的了。 既然不能从天上走。 在地上走也是不可能的了。 唯一的逃生之路,其实只有一个了。 那就是从地下的排水管走。 说起来到底是大罗的宫廷。 不像很多的民间居所,也就建所房子而已就结束了。 像这种高档的王宫,地下自然是设置了排水管,可以让人肆意的排倒生活废水。 这些生活废水的排水管,现在也就成了周健武的逃生通道。大约没有多少人去认真研究罗王宫的地下设施吧。 但周健武真的研究过。 也因此,周健武此刻就选择这么一条逃生通道。 他一掌击碎上面的石板盖。 一头就要往里面钻。 不过,却在此时,一抹影子快速移动。 这抹影子,自然是余庆。 影子余庆。 虽然他是影子余庆。 但也是一代高手,论及实力,他的武功其实不在真正的余庆之下。 可能,也许,刚正面,影子余庆不是真正的余庆的对手。 但说到隐忍暗藏,抓住时机,闪电出手这方面,还是影子余庆更强一些。 便如此时。 亦如彼刻。 影子余庆的时机抓得太好了。 在最关键时刻移动到位。 在周健武一头钻到地下管,心中警戒大松之时,影子余庆成功斩出了这精妙绝伦的一剑。 嚓。 周健武连叫也未及叫出来。 他的腰部便结结实实地挨了这一剑。 一剑,两断。 周健武终是丢下了下半身子,只能用他仅余下来的一只手,在地下管里飞速的爬动着,直至消失掉了踪迹。 有一点周健武是对的。 真没哪一个人敢于钻入到这地下管道里去追他周健武。 因此,他算是逃掉了。 只是。 周健武。 他现在少了一整个儿的下半身。 还少了一条手臂。 这个模样,这个状态。 他还能活多少时间。 没有了下半身,周健武此刻连放水和撇大条都办不到了。 这样的一个人,又能活多久? 但。 真的会如此吗? 原本应该是如此的。 周健武用一只手,在满是米田共污水废脏的排水管里狂奔。 管道里很黑。 只偶尔隐约有一丝淡薄的光线从水管缝隙间射下。 周健武根本无法用这微薄的光线分辨视物,只能用他仅有的一只手,努力,奋力,在地上扒落,往前冲蹿。 他的手,肚子,早已经磨破了。 可他仍然不在意。 因为这仍然是在罗王宫内。 他仍然没有逃到安全区。 臭气充斥着周健武的鼻端。 时不时的还有一些污浊的废水进入到了周健武的口中。 但周健武毫不在意。 想当年,他是连米田共都吃的男人。 现在为了逃命,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但他毕竟伤得极重。 想想看。 没有一条手。 更没有了一整个儿的下半身。 这样的伤,换了普通人,在地上直接打几个滚,然后就痛死了。 但周健武却一直坚持至此。 他仍然没有放弃逃命。 这样的逃命,有意思吗? 反正是要死掉的。 可是周健武不甘心。 他有万千的雄心壮志,岂肯于此时就死掉!他不甘心,这形成了一种执念,在无边的痛苦下,他的精神得到了升华。 不,我不想死,我不要死,我不该死。 这个世上,没有人能够杀了我。 没有人! 强大的求生意志,让周健武领悟到了不死之力。 之前说了。 秽气功法原本是出自于谷道神经中的。 谷道神经之所以厉害,就厉害在其不死特性上。 周健武原本达不到这一点。 但一来大约是气运未终吧,还不是他必死之时。 二来是他在秽气方面的成就委实是太高了些。可能当年创造谷道神经的那位,也想不到。 竟然有人不修谷道神经正篇,仅修一个秽气功法就达到前无古人的地步。 不管怎么说。 周健武达到了一个高度。 在强烈的求生想法下,他意识到了,自己如果再留恋于自己的这具身体,必将死掉的,想要活,就需要换——一具身体。 在这个阴暗的,几乎不能视物的环境下他能怎么办?没得选。 所以,周健武只能选择……他伸出了他唯一的手,抓住了一只小东西。 周健武心中有了一层明悟。 倘若他现在一直这样,想要找同为人类的身体,是不可能的。因为此时的他实在是太弱了。所余的秽气也是所剩无几了! 如此之模样。 他根本没有选择。 什么样的肚量吃什么饭。 没那个饭量,强行要吃,结果就只会有一个。 胀破肚皮,凄惨而死。 周健武吐了一口气。 他死了。 ……任谁也想不到。 曾经笼罩整个罗京上下的黑影。 罗王宫中的幽灵。 周健武这个老祖宗。 曾经他是多么的呼风唤雨。 整个罗国都在他的手上由他玩弄。 张小乙因为此人落魄数年,像个乞丐一样活着。 可如今。 这个人却死了。 不仅如此。 他死得极惨。 先后被人斩下了两条腿和一只手。 最后更是被腰而斩之。 落这么一个下场。 他最后是被发现死在罗王宫通往宫外的排水道中。 他的尸体上面是大量的米田共等污水废物。 甚至于,还有一些老鼠在吃这尸体上的肉。 整个尸体,被扒出来后,直接烧了。 原本是想要千刀万剐的。 但这种腐臭的尸体,如果请刽子手动手怎么也要清洗一下,反而便宜了周健武。 但若是不洗,哪个刽子手能忍受尸体上的污臭在上面精工细作割上万刀呢? 这不是恶心人吗? 这和折磨刽子手没区别。 人家刽子手有什么错? 为什么要折磨他们? 所以,干脆,就当便宜周健武了。 他的尸体是烧成灰。 但最后这骨灰和残骸不是丢入到大江大海里,而是被扔入了罗王宫中,最下层宫女们用的,最脏最臭的一间厕所。 不要以为这是什么好事享受。 有句话说。 女人漂亮起来,就没男人什么事了。 同理。 当一个女人病了脏了臭了时,身上的污垢比男人还要恐怖的。 倘若把周健武放入到美女们的厕所也许是享受。 但把他放入到冷宫底层宫女们的厕所,那真是要了命了。 这些女人身上污臭的生活用品和米田共在这里面,足以让周健武万劫不复。 哪怕他人仍然活着。 但身体被这样对待,有神鬼庇佑他也是翻不了身的。仅此一招,周健武的往后余生都要陷入沉沦之中。 其实这只是一个开始。 真正的周健武当然没死。 但是他也付出了难想的代价。 他当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老鼠。 比这个更为不幸的是,他当的是一只母老鼠。 虽然周健武保有了自己的神智记忆。 但他的意识受到身体影响太多了。 更不要说,区区一只母老鼠,能够拒绝公老鼠吗?就算是拒绝了一只,能拒绝每一只吗?且在老鼠中有时也会有鼠王的。遇到了鼠王,你还能不上去吗?以为还可以逃掉吗? 所以,在往后的日子里,周健武生了很多小老鼠。 终于,他受不了这样生娃,选择了恢复力量。 好在的是。 一来老鼠是杂食性动物。 也就是说什么都可以吃,消化力惊人。 二来他在吃米田共上有了经验,自然也更容易承受些。 别说。 一个人吃米田共那是恶心。 哪怕周健武做了很多加工。 但当他身为一只老鼠时,吃米田共只能说不好吃,却不再像从前人吃时那么恶心下不去嘴了。 当年,那么苦都熬过来了。 何况是现在的环境。 他吃的米田共多了,终于积累了足够的秽气。 拥有了秽气,就意味着拥有了力量,哪怕当时仍然弱小,但周健武至少不是一只普通的母老鼠了。 拥有力量的周健武立刻进行选择。 然后这只老鼠变成了一条蛇。 从蛇又变成了猫,又从猫变成了狗。 成为了狗是有好处的。 那就是可以到处找米田共吃。 虽然这样不好。 但狗和别的动物它不一样。 其生理结构说起来更适合吃米田共。 原本恶心的米田共,因为变成了狗,周健武吃起来觉得有些像臭豆腐,已经不难下口,也不再恶心了,甚至细究起来,抛开那是米田共的这个事实,它吃起来还挺美味的呢。 周健武因此当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狗。 以至于有一段时间,周健武甚至沉沦得不想当人了。当人又有什么好啊!几百年时间里,周健武目睹人类的惨剧。 人们生活困苦。 即便是所谓的盛世王朝,也不过是少死了一些人,大多数人可以吃点稀的和粗糠。 不饿死罢了。 那些食物,对于当狗很久的周健武来说还不如米田共呢。 瞧。 当人可能连饭都吃不饱。 但是呢,当狗的话,至少米田共是有足够量的。 哪怕农人很重视米田共,要用来浇肥,也不介意让当狗的周健武吃一点。 有人就有米田共。 何必因为一点点的米田共去一定要为难一条看起来挺凶的狗呢? 直到。 有一天。 周健武大意了。 他被一个军阀一枪崩了。 那个军阀不知道它喜欢吃米田共。 只是想要吃狗肉,就杀了当时拥有狗身的周健武。 第80章 刘一夫立墓 这一次的被杀。 让周健武意识到,可能一个更悲惨的时代要到来了。 在更惨的时代里,即便是狗,也当不下去了。虽然周健武当狗有足够的米田共吃就满意了。 但在很多饿急了眼的人类的眼中,他就是一块肥美的肉。 别以为狗肉不上席。 殊不知在人类文明早期时,吃的最多的就是狗肉。 直到后来,人们才渐渐的改以鹿,羊,牛,甚至豚来满足自己对肉类的需求。 其中。 鹿羊牛为上肉。 权贵和有钱人以鹿牛羊的肉为主,吃这些个肉。 中产者则是吃鸡鸭鹅之类。 只有穷人,才会选择吃豚鱼虾这些的东西。 后来,穷人越来越多。 豚肉也被弄得越来越好吃。 这才最终取代了狗肉。 可是,现在,至暗之时到来了。 西极的文明已经强大到超地了中土。 中土的环境江河日下。 老百姓们越来越没得吃了。 于是,一些人又重新把目光对准了狗的身上。 除非是有人养着的。 野狗。 很容易就被饥渴的人类围堵杀掉。 也许这可能是一条吃米田共的狗。 但是,剁下狗头,扒空内脏。 纯以肉质而言,这狗肉的滋味也是挺香的嘛。 所以,周健武不能再当狗了。 好在。 在这位当狗的时间,周健武吃了很多很多的米田共。正应了那一句话,山珍海味差了点,但米田共真的是一直管饱啊。 周健武既然吃了这么多米田共,理所当然的,也就积累起了不小的秽气。 往日。 习惯了当狗,连逞强斗狠也不必了。 普通的狗又哪里是周健武的对手。 所以周健武暗中积累了大量的秽气也是懒得用了。 就那么,一直的,一直的,不停的积累着。这也是一种乐趣呢,虽然不用,可眼看着秽气积累,在不停的,不住的,一直的增多,岂不是令人欢欣么。 可是这一次被军阀杀了,却是让周健武大为不甘。 于是他趁一个机会,直接用上了秽气玉夺了那个军阀副官的身体,一个反手出卖,直接送军阀老大哥上释门天。 然后他就自己当大佬了。 不过当时情况有些复杂。 他发现了一件事。 他的大仇人,很多年前那颗飞起来的脑袋的主人回来了。 并且重操旧业,当上了又一轮新盗墓派的高手,继续是挖坟掘墓。 这可麻烦了。 这个人,太厉害了。 自己当年就曾惨败。 纵然现在又变回成了人类,可现在的实力比起过往从前那是天差地别。 所以恐怕仍然不是对手。 这可麻烦了。 虽然他有心复仇。 但是,这仇人——太厉害了。 当年惨败。 周健武发现自己明明准备十足,应该说后手后路皆有,更是捏了一手的王炸,明明胜利信心皆是十足,哪知道面对面放对,一张张底牌王炸打出去,结果呢,却是兵败如山倒,自己是一点点被掏空了,差一点就真的死透了。 现在。 他好不容易的,从老鼠,到蛇,到猫,到狗,轮了老大一个圈子,也不知吃了多少米田共才积累了足够的秽气重新当上了人。 这一当上了人。 受这个皮囊的影响。 周健武有些无法回到过去了。 当狗时那美味的米田共味道让当人的他是恶心不已,总感觉自己的嘴巴里有一股挥之难言又难去的味道。 他怕了。 他既然当上了人,就再也不想重新回去当狗。 可是,在中土。 面前的仇人已经回归。 那个他无论怎么积累掏底牌也掏不过的家伙。 这人可厉害。 拥有秘术秘眼。 甚至可能还能读心。 倘若自己靠近了,或不小心接近了这个人,被他给发现了,自己岂不是又要死了? 好不容易活过来的。 周健武怎么可能甘心去死。 所以。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周健武收拾一下自己的行李,把能带的都带上,一下子跑到了国外去了。 不得不说,树挪死,人挪活。 周健武这一走,反倒是日子好了起来。 他先是到了西极诸国。 奈何。 当时赶上了西极诸国的大战。 时代变了。 曾经,过去,古代时打仗,了不起的也就一百万人而已。 杀个几十万人就了不得了,什么人屠恶魔啥的。 可在这时。 西极的诸国大战,那是几千万数百万的军队在一起杀啊。 太不安全了。 于是周健武就跑到了印美这个国家。 这是一个十分美妙的国家。 这个国家讲究的是出身决定一切。 你纵然是有再大的才能,聪明智慧。 但倘若你没投一个好胎,就永远只能当人下人。 反之。 哪怕你看起来就是一头豚。 只要你出身好,你就是人上人。 不要说的。 方圆十里的小姑娘会奋不顾身的往你身上扑。只为了和你生孩子改变自己和后代的命运。 在自己家的城堡里,你想怎样就怎样。 注意了。 想怎样。 就怎样。 无论是什么事。 哪怕是违法,也没事。 在你的庄园,你的领地,你自己就是最大的法。 哪怕是朝廷的官员。 如果出身不好,一样要舔你的脚背。 试问这样的环境这样的国家,周健武怎么可能不喜欢呢。 他在此地。 慢慢的赚了很多钱。 有了很好的势力。 直至被藏谷派仙门看中了。 这个藏谷派的仙门,虽然说只是仙门之中的一个小派,但不得不说也是一个仙门。 有仙门上来。 哪怕再小。 也要跪着进门去。 那是。 长生的希望啊。 坦白说。 周健武拥有秽气,甚至于他已经修至了不死的程度了。 但凡人享受长生是有极限的。 时间不到,任你逍遥。 时间一到,在劫难逃。 总之,你若是不入仙门,没有,或不知道后面的路要怎么走,那早晚还是要死在劫难之下。 所以周健武没得选。 只能抛弃俗世的一切,加入了藏谷派。 当然。 这是很久,很久,以后的故事了。 不提周健武。 刘一夫完成了大战。 他是知道的。 周健武没死,但他也感知到了,这个周健武,一身的业力缠身,这导致了他的运势十分的差。 一个运气不好的人,哪怕是翻身了,也好不到哪儿去。 刘一夫能够感知。 这个周健武。 纵然是活下去,也是苟延残喘,生不如死的下场。 而且这种状态也不知要维持多久。 既然如此,让他活着也许更好。 真的直接把人杀了,反而可能是让他解脱了。 让一个人活着不停的受苦好呢,还是真的杀了他? 懂的都懂怎么选。 事情结束了。 不要说已经掏空了的周健武。 刘一夫也掏得很多,感到自己的状态在下降了。 计算一下。 刘一夫至此,还有五六个时辰。 这点时间,他还有很多事要做的。 他首先去给锦氏留下了一封书信。 又拜托了林雷和白酒照顾自己的未来孩子。 刘一夫不知道的是,他的儿子在白酒的引荐下,成为了高原新贵——胡彦巴格的义子。 刘义夫的儿子刘子义,毫无疑问,取什么名字就没什么东西。 刘子义出了名的就是不讲义气。 他也就是仗着有张叔和锦叔给他擦腚才一直没事。 但自小失去了父亲,又不被锦氏的家人接受,连母亲锦氏也神秘的消失了。 孤独的刘子义走上了他孤僻的一生。 刘子义在武林中的称号是义帝。 他武功通天彻地。 虽然平缓。 却一步一个脚印,成就了天人。 在成为天人后,他知道仙门对天人的控制。于是刘子义选择一座深山隐世了。 他最后的称号是九幽神君。 因为他只生活在大山之下,处于深渊地下之中。 默默的,等待成为人仙之时。 张小乙在事后,成为大罗新一代重臣。 他先文后武,一手打造出了大罗中兴。 在他权威鼎盛时,突然辞官回家。 他知道。 大罗的女帝,已经快要受不了,容不下他了。 好在张小乙辞官之后,搬到了锦官城,在锦氏旧宅买产置业,过起了隐世的生活。 女帝掌握了实权。 虽然出于政治需要,动了一些张小乙的人,但到底没有发动清洗,她稳定了朝局,虽然大罗在此时有所龟缩,但对天下的百姓来说是没有影响的,甚至更好一些。 毕竟。 女帝喜欢稳。 而张小乙当政时,比较喜欢毕其功于一役,所以做得事有些多。 不管怎么说。 女帝得到了一个丰厚的朝廷。 她的治世就比较轻松一些。 锦天则真的和杨大小姐在大西国生活了下去。 一直,过了很久。 锦氏一族仍然存在。 一直持续了下去。 不过,知道的都知道。 锦氏一族是母系世族。 在这个家族里,永远是女人说了算的。 男人在这家里。 永远是赘婿。 江湖上也有了很多传说。 有的人死了。 有的人活着。 武林中渐渐有了关于刘一夫宝藏传说。 那么,解决了大小琐事,刘一夫带人,自己的人,来到了一个地方。 这个地方。 是西方魔教的基地。 这里。 魔鬼井依旧在,仍然是所有高原人望而生畏的地方,没有人敢于往那个地方上去。 依然有白色的狼群在这里徘徊。 只要稍有不及的,立刻会遭到狼群们的攻击。 刘一夫进入了魔鬼井。 一来他要把自己的身体送给母上蛛吃。 二来他要在此地为自己立墓。 刘一夫此时也是有一些推算能力的。 他知道。 凭他的名气,倘若不注意不小心,随便就找一个地方把自己埋了,不要多久,可能就会被人从地下给挖出来。 正所谓盗墓者其墓亦为人盗也。 刘一夫不能不防。 只要他立了墓。 就一定会有人来盗。 也只有魔鬼井这种人间绝地,才可以长久保存自己的墓地。 虽然,刘一夫并不是要葬自己。 但他的确有一些要下葬的。 还有什么,比魔鬼井下,母上蛛的巢穴更安全的? 刘一夫来到了魔鬼井的山底坑底。 他把自己身边的棺材都布置好。 其中有十九具新鲜的棺材。 里面是愿意追随于他的那些可怜女人。 这些女人由于生前太过苦难,以至于对现实世界失去了信心。 她们现在已经选择视刘一夫为信仰。 愿意为了他,去死。 这些人,刘一夫纵然冷漠无情,也不能将之视为无物,仍然是要为这些女人打算好了。她们为自己舍弃了这一生,自己就要为她们许下第二世。 刘一夫苦笑。 他取出了坟前草编织的绳子,布扎下了一个聚气的阴风阵。 在地面上铺洒下了一层不厚又不薄的坟土。 再在地面上挥撒了尸油。 他一身降术的力量如流水一样注入到此番地下。 一具具棺材。 在刘一夫的意念下。 沉入到了地下。 所有的。 二十多具棺材 一一沉入其中。 刘一夫一伸手。 一株可以自己动的树在此地扎下了根。 这是刘一夫种下的夹竹桃树。 又有很多金钟被摆了出来。 这些金钟之中,里面的剧毒蛊虫已经培养好了,在降术的作用下,在沉睡着。 只有当盗墓者来了,才会惊醒它们。 你以为这样就结束了? 不可能。 刘一夫在地上,布下了一座太极图阵。 太极之阵,有阴阳两眼的分属。 刘一夫取出了两杆魂幡。 一杆插在了阴眼。 一杆插在了阳眼。 一个女人现出了真身。 她一袭红裙,长发飞扬,楚楚动人,美丽万分。 这是女鬼。 已经位业于鬼王大尊的无上存在。 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相当于大妖的存在。只是与别不同的是,这尊女鬼是堆成大尊的。 但即便如此。 那也是一位阴风赫赫的鬼王大尊。 王秀楚。 她秀丽的清目四下一扫。 心中升起了一层了然的明悟。 这里。 将是她余下几百年的生活地方了。 要说一般人可能接受不了吧。 但王秀楚不是人,而是一个鬼。 她的背景还十分凄惨。 是给人当美人盂的存在。 还是一头母虎精怪把她给救下来的。 她的过往经历,有比这更悲惨的。相比之下,为刘一夫守墓个一二三百年,并不算什么的。对于一个鬼来说,这点时间,就跟玩儿创造的。 此外还有一杆贪狼幡。 这杆幡插好了。 从中蹦出了一只小老虎。 此虎原本被施了永远不能长大的降术。 按理说,此虎的结局就是如此无能卖萌的一生而已。但因它契合了通灵的极品法器玉虎剑,从而有了晋级道器之资。 所以,此时的小老虎已经不是废物了。 它也有了一定的实力。 可以出来为刘一夫干活了。 小老虎圈了地盘,一下子就跳到了女鬼王秀楚的怀里。 它知道。 往后余生,请多指教。 刘一夫微微一笑。 正在高兴间,一道看不见的丝线一下子缠在了刘一夫的身上,他放弃一切,任由自己的身体被那看不见的血脉喷张丝线缠着了,往某个地方飞过去。 这一飞,就不知飞多远,七拐八绕的到至了一个地方。 那是一间幽暗的殿室。 母上蛛,正在此处。 它上半身仍然是人的模样。 一头青丝,瀑布而下,直顺柔滑,像极了一位贤妻良母。 但倘若有够注意到,就能看得到,在她的下半身,却是房子大的蜘蛛身体。 在蛛尾端部分,正射出了一道无形的丝线,缠在刘一夫身上。 第81章 第一次转世重生 母上蛛是一种异种蛛妖。 这种蛛妖极其罕见。 数量更是稀少。 因为母上蛛一系,没有雄性的公蜘蛛。 所以这一族全是女的,没有男的。 那么,母上蛛一系一生最大的问题是什么呢?毫无疑问,生命自有出处,当然是生育了。 普通的母上蛛,究其一生,都在寻找异性。 当它们找到异性后,会观察,会研究,会判断。 如果它们觉得你没什么用,它们当然会选择吃了你,在自己体内增加异基因。这些异基因越多,越能增加它们的生育能力。 如果它们对抓到的目标有感觉,它们就会要求行鱼水之欢。 这个事情吧,你答应也好,不答应也罢的,都由不得你自己的选择。 母上蛛最终会那个了你。 它有的是实力那么做。 然后——它会等。 倘若什么事没有,它就会再来一遍或几遍,直至它确定自己有孩子了才会停止这种不停的房事行为。 当母上蛛有孩子后,它会选择把孩子生下来。然后,它就会吃掉孩子的父亲。 因为母上蛛一族有一种天性。 那就是顺从血脉。 高端位的母上蛛可以控制它生下的每一个孩子。 母上蛛吃掉父亲,一是为了营养,二就是为了独享血脉统制权。 当年。 母上蛛正是因此看上了刘一夫。 因为,在这里的这一只母上蛛实力太强了,它是大妖啊。这么强大,注定了它很难和普通生命生孩子。 而刘一夫,他身上有神的气息,生命本质有些偏高,是比较容易和它生孩子的目标,所以才毫不犹豫的把刘一夫给救了下来然后办了。 现在的母上蛛就是。 它上半身仍然似模似样,像是一个人的模样。 但其下半身,却是房子那么大的蜘蛛身体,并且这肚子里已经孕育了一个小生命。 母上蛛没有雄性。 它们就是这样找别的雄性制造后代的。 刘一夫飞过来。 他的头发吊着他的身体。 上面的铠甲已经一一收起来了。 这身体原本已经腐坏。 但在刘一夫神力下,又恢复了活性,并且精血气足。 对于母上蛛来说,是一份美味佳肴。 几根蛛腿动了。 像矛一样扎穿了刘一夫的身体。 刘一夫的长发松开了这具身体。 这具身体就这么的被母上蛛挑了起来,送到了它的腹部之间。 在母上蛛的腹部,有一个隐藏的大口。 这嘴已经张开。 把这具身体直接给吃了下去。 就像人类吃下了一颗大番茄一样,鲜红色的果酱模样液体从母上蛛的嘴角流出。 刘一夫看着这尊大妖。 他现在失去了自己的身体。 但。 他反而能够看到更多了。 “看来你怀了我的孩子,真没想到,我竟然有一个妖怪孩子。还是一个女儿……” 母上蛛一族。 只会生下同类的母上蛛。 既然是母上蛛。 就不可能是男的。 换而言之。 刘一夫现在算是有了一个在未来也必将吃人的妖怪女儿了。 坏消息,女儿是妖怪。 好消息,女儿只要长大就几乎是立于绝巅的超级大妖。 “不会要你负什么责的,我已经吃了你的身体,我们之间的因果两清了……真是没有想到,你竟然是一个降术师,看来你很可能还有第二世,第三世,未来,我们也许还能再见,在我族历史上,这可是少之又少的事呢。” 母上蛛有了孩子,一般都会吃掉孩子父亲。 就像螳螂会吃掉公螳螂一样。 一些母蜘蛛也会选择吃掉雄蜘蛛。 这是刻在基因里的生存法则。 没有人会觉得这是不对的。 但由于刘一夫是一个降术师,他纵是被吃了,也有可能去活第二世,甚至第三世。 所以母上蛛也很感慨,觉得这很有趣。 它的孩子,可能会有朝一日见到自己的父亲呢。 这是连它自己也没有的经历。 一时间,它竟也有点对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有些嫉妒。 刘一夫没理会它这莫名其妙的妒意。 他知道,母上蛛这样的大妖,脾气那是一阵又一阵儿的。 纵是有一时的不高兴,终究不会伤害它自己的孩子。没有哪个妖怪会如母上蛛这样爱惜自己的孩子。 妖族。 对自己的孩子,往往并不是太友好。 的确。 一些妖怪动物在生产时会脾气不好,十分警惕。但追根究底,这是因为它们在生产时会很虚弱,实力大降,从而产生的不安全感而已。 或许,在生下孩子后,它们会把这孩子也带上一段时间。 可只消这孩子一大,就赶走了。 这是自然界最残酷的生存法则。 你行。 就活下去。 你不行。 就去死。 把资源留给其余能活下去的。 但母上蛛一族。 它不一样。 在母上蛛一族,母亲会对孩子很好的,会一直待在孩子的身边。 和别的动物妖怪,孩子一大就把孩子。赶走不一样。 母上蛛一族则是孩子大了,直到这孩子受不了,不愿意被母亲管束,主动的离开母亲。当然也有可能是孩子也想要生孩子了,它不想跟母亲在一起是不想男人被母亲抢走掉。与其到时吵起来,不如先一步分开。 关于母上蛛,在万事司内部也有一些书提供了相关的信息。 所以刘一夫并不是一无所知。 “我要走了,我把墓留下来,看样子你是不能为我守好墓了。” 刘一夫有些遗憾。 他把自己的墓设立于此,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考虑此地有母上蛛坐镇,他相信没有哪个敢跑母上蛛这里盗墓。 或者说,有资格的不会来找这麻烦。 没实力的,来了也是没用的。 但没想到,母上蛛实力虽强,却一副不想动的模样。 它这样子,能很好的替自己看好墓吗? “你放心。” 母上蛛指了一个方向。 那里,有一个大蛹。 白色的,流淌着不明生物黏液的丝状茧蛹里,有什么东西在扭动着。 “那里有个孩子,快要出来了。这孩子的实力应该还是可以的,它要是知道了你的墓在于此地,一定会很开心,会替你守好墓等你回来的。” 刘一夫此时——太强了。 母上蛛的言外之意他立刻也就明白了。 看了一下,刘一夫竟然还满意了。 “西方魔教最后的圣女么?没想到步生尘竟然选择了成为半妖,这对于她来说也许是件好事。” “你不怕?” “怕?那也不知道是多少年之后的事情了,让我的第二世第三世去操心担忧吧。” 母上蛛笑道:“你能这么放得开也挺好的。” 刘一夫只是一笑了之。 毫无疑问。 看样子,步生尘十分痛恨自己。 但这又如何呢? 步生尘原本有极好的前途,但她却放弃了,急功近利的成为了一个半妖,这就是把路走窄了,自以为走的是捷径,也许是吧,但所谓捷径其实也是窄路。 既然是窄路,在未来就比不得刘一夫选择的通天大路。 没错。 刘一夫走的,是积累底蕴,加深根基。 他原本是一资质普通,平平无奇的凡人而已,啥也不是。 当一个凡人,可能都是庸人的那一种。 所以刘一夫蹉跎半生——一无所得。 直到。 刘一夫遇到了铜棺殿主,这么的一个奇人。 所以说这也是刘一夫的一次奇遇。 虽然。 这一次的奇遇,只是让刘一夫得到了降术师的入门资格。 的确。 在所有的奇功异法之中,唯有降术师,是几乎不需要什么门槛的。 只要是个人,哪怕是个残废,其实也可以入门的。 但也只是入门而已。 之前说了。 降术师这个职业虽然也是超凡一门,但毕竟是八百旁门之末流,它虽然给出了一条路,但却是修行者最苦的一条路,要从最底层往上走起。 所以正常情况下,即便是降术师也往往受不了,选择走了捷径,结果却是反而不能把这条路走到头了。 那些失败者,尽皆成了白降术师,黑降术师和邪降术师。 这些人贪婪的抓紧了此一世的力量。 却断送了通往第二世,第三世的路。 这意味着,这些人要么不得好死不得善终,要么纵是死了也是要不得自由,给别的什么神祗当奴仆。 哪怕有朝一日,当了属神,也依然是实质的奴仆。 真以为神只的奴仆是那么好当的? 以为还能宰相门前七品官,好混日子好过活呢。 好在。 刘一夫终究是克制了自己自身的邪念。 他终究还是走到了这一步。 这意味着,他下一世。至少不会是如此平庸的。 如果运气好。 他会一步步的积累。 他的底蕴也会渐渐丰厚。 最终他将会成为那些仙门天之骄子式的天才人物。 当然。 这只是说未来的路会好走些。 但未来终究要走成什么模样还未知之。 不过这至少是开了一个好头。 刘一夫有信心。 他下一次来时,必然比现在要更强大。 再说那时说不得他女儿也要被母上蛛生出来了。 自己女儿。 怎么说也是正常生下来的纯血妖族。 还能治不了那个区区的半妖? 不过,这终究是打乱了他的一些计划。 “真是可惜了,原本要打算带着记忆转世的,但为了看守我自己的墓,却不得不承受一些胎中迷了,母上蛛,我们怎么说也是有一些关系的,至少能保我一颗头吧。” “保不了太久哦。” 母上蛛大约是怀孕了,有些慵懒。 它意态悠悠,仿佛对此十分看淡,一副任之由之的样子。 “这就够了。” 刘一夫说到此,忽然双目无神,一颗头飞走了。 这颗头。 飞至了刘一夫自己的墓地。 它掉在地上,仿佛真的只是一颗死人头了。 但其实,这颗飞头之中的真灵,已经飞走了。 因为失去了意识主导。 这道真灵在因果业力下,往西而飞。 它一直飞。 一直飞。 飞啊飞。 飞啊飞。 飞。 终于。 这道真灵感应到了最大的因果。 马——客——师! 毫无疑问。 刘一夫能够步入修途。 靠的自然是铜棺殿主。 但铜棺殿主这个人吧,太神秘了,便是因果之道也牵连不到这一位的身上。那么,除了铜棺殿主,还有哪一个对刘一夫影响至深,让刘一夫欠下了大量的因果呢? 你以为是张小乙吗? 不是的。 张小乙只是在武功上给予了刘一夫一些帮助而已。 不能说没作用。 但因果是不及马客师。 这个拥有精灵绿芙萝血统的西极女人才是对他帮助巨大至极的,且唯一的一个。 毫无疑问。 马客师死了。 但因果业力下,产生的羁绊是无法抹消斩断的。不到还时,还则罢了,可一旦要还了,就是要还的。 现在,刘一夫的这一道真灵就在无意识中要还债。 遵循这股羁绊。 刘一夫的真灵来到了法斯特西部边垂之地——的一座高山——的一座城堡上。 在这座城堡里。 有一个人女人。 一个绿芙萝。 大约是和马客师有亲戚关系吧。 毕竟,马客师别的什么亲人后裔什么的都挺好的。不需要刘一夫帮什么忙。 但这一个不一样。 她是一个绿芙萝。 在一座人类的城堡里。 这就不对了。 懂点行情的都明白,绿芙萝是喜欢森林草原的精灵。 她们正常是永远不可能踏足人类的城堡之中的。 在绿芙萝看来。 人类的城堡,阴森,幽暗,潮湿,充满了陈腐的败坏味道,让人直想呕吐。 所以对于人类的城堡,绿芙萝们一向是望而却步。 可在这么一座偏僻的城堡之中,却偏偏有一个和马客师有亲属关系的绿芙萝。 她是一个女人。 她在冰冷的城堡里。 手脚都被锁着。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在她的肚子里,有着一个微弱的小生命。 所以。 毫无疑问了。 这是一个被人类所擒的,被大约折磨了不知多久的,以至于给搞大了肚子的可怜女人。 这种事很多。 绿芙萝是长生种类人生物,拥有数百甚至千年的寿数,并且十分的漂亮,几乎没有一个丑的。 所以几乎不存在有绿芙萝会喜欢短生种的人类。 可有权势的人类却能够抓捕一些天真善良的绿芙萝……然后嘛,自然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这对于绿芙萝来说自然是悲苦的。 但人类却能一代代的享受一个一直年轻的绿芙萝的美妙豆腐。 事实上。 很多的半精灵,就是这样出现的。 如果刘一夫有意识,一定不想成为一个莫名其妙的半精灵。 但,他没意识。 只能遵从因果律。 在此投胎。 …… (这一卷终于算是结束了。因为大boss总归要杀慢点的,杀难点的。虽然这个大boss以后还会出现,出场,但第一次击败是最难的。至于以后,最难的过去了,还怕其余之后的吗?下面的故事,先来点异域风情,然后再回到正道上。放心,异域故事不长的,最多一卷,然后又会回到正确的道路上。) 第1章 艰难的生存 这座城堡。 叫孤独城堡。 城堡的历代主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生活得——连狗都不如。 一条狗,什么都没有,至少也是能吃死人肉,或是米田共的。 不管什么时候,总有源源不断的尸体,埋得很浅,或直接丢在哪个坑哪个岗的。 也总有人到处的撇大条,搞得到处都是米田共。 也没有哪个,或多少老百姓拿去当肥料用。 呵。 西极在农业方面上还是十分落后的。 至少目前仍然是如此的。 所以。 当狗,除非被人抓去杀了,总也是有的吃的。 而人就不一样了。 至少在此地。 农人们总是被地方贵族搜刮得很干净。 干净到他们正常经常的饿肚子。 丝毫不在意平民,只一顾搜刮的地方领主,当然不是什么好人。像这样的一个人,抓一个绿芙萝供自己玩,也就很正常了。 只不过。 这个叫巴因莱特的贵族男人,或许是真的喜欢上了这个绿芙萝。 他曾多次想要示好绿芙萝,但得不到回应,他甚至无法从这个女人的身上得到她的名字。 直到。 这个女人怀孕了。 但仍然没有什么好的。 因为巴因莱特是法斯特正规的贵族。 哦,一个男爵。 身为贵族,也不是真的什么都能做的。 做为一个法斯特贵族。 你可以欺负小老百姓。 你可以滥杀无辜。 你可以抢男霸女。 你还可以在领地里继续征收初夜权。 想做什么都可以。 唯独不能违反法王厅的禁异邪法令。 禁异邪法令也叫禁异端令。 对付的是那些拥有超凡之力的一切人或物。在法斯特,只要沾了个不是人类的帽子就惨了,法王厅会派出圣铁锁军团诛杀之。 当然了,实际执行这条法令上也是要看一下情况的。在这条禁令下还有一条,几乎不为人知,那就是顺我者不杀。如果有异端或超凡力量愿意为王室服务,那就可以得到赦免,能够没事了。只不过这是针对拥有超凡力量的生命,而不是普通贵族。 巴因莱特可以。 抓一个绿芙萝关在自己的城堡里玩。 也可以选择对她——好一点。 但不可以有,至少是承认,私生子。 原本私生子的地位就十分低下尴尬。 更不要说是由绿芙萝生下来的孩子了。 要知道一件事。 绿芙萝……不是人类。 她们虽然长得漂亮无比,一个个儿的都是身长肤白大长腿,但她们根本不能算是人类。 想也是知道。 正常的人类,哪有这么漂亮的。 普通的西极人,或瘦小的,或肥胖的,或臃肿的,或挫矮的,哪怕是漂亮的在绿芙萝中也算平平无奇,最多算清秀一点而已。 而绿芙萝呢。 一水的长颈细腰大长腿,在人类中一站就是鹤立鸡群。 根本没有可比性。 所以绿芙萝不是人。 绿芙萝的孩子,半精灵,也不能算是人类,所以不能拥有人类才拥有的继承权。 倘若巴因莱特把这孩子立为自己的继承人,那法王厅大约就要找他来说话了。 轻者会没收一笔巨额的罚款。 重者连贵族爵位也会给追夺了。 废为平民。 所以问题始终无解。 绿芙萝女精灵只能被继续暗无天日的被锁着,倒是在她的哺育下,那孩子渐渐大了起来。 这个孩子,可真不容易。 大约是不同种族的关系吧,这个被生下来的孩子虽然是个半精灵,却没有高于普通人类的聪明智慧,反而一直呆呆傻傻的,也就在绿芙萝女精灵给他喂奶时才正常一点。 那是生命本能求生的反应。 一开始是不知道的。 绿芙萝女精灵一连喂了三年,这才发现了儿子不对劲,有些呆傻,果断的给他停了奶,但即便如此,后来这孩子看起来也没有聪明起来。 毫无疑问。 这样的一个孩子,巴因莱特也是不喜欢的。 私生子可以容忍。 半精灵也不是什么问题。 但你还痴傻,这算什么意思? 我巴因莱特的血脉是如此低贱吗? 巴因莱特一怒之下不承认这个孩子。 考虑于绿芙萝女精灵对这孩子的看重才没有直接给扔到尸井或尸坑里。 他干脆直接的,也给了这孩子上了锁链子。 不要奇怪。 一些贵族是真的会把人一直锁在地板床上的。 有些是情人,有些是仇人,有些是不听话的儿女。 这个孩子从生下来后,也获得了这么一个待遇。 这让绿芙萝十分痛苦。 她经历的痛苦有些超纲了。 第一个痛苦是被人类抓了折磨。 不要奇怪。 绿芙萝讨厌和人类在一起有数个原因。 生活习惯的不同。 人类的丑陋。 双方寿数根本不在一条线上。 但除了诸此之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 绿芙萝与人类的生理结构不一样。 她们的比较细小幼嫩。 正规的小一号。 所以。 当她们和人类一起时,会十分的痛苦。 这个绿芙萝一直忍受于此。 甚至她痛苦不堪的生下了孩子。 她承受了那么多。 但最无法忍受的是她的儿子这样痛苦。 她之所以一直在苦忍。 最重要的一个理由。 我若死了。 儿子怎么办? 但是。 她终于熬不住了。 她总是把自己的那一份有限的食物无条件的供给儿子吃。 两个人分到的食物,其实连一个人都喂不饱。 为了让儿子活下去。 绿芙萝母亲把自己的也大多给了儿子。 她甚至早早的发动了生命共享魔法。 这让她的健康受到最大的摧残。 食物不多。 本源亏空。 这位母亲终究是支撑不下去了。 所以她死了。 死得默默无闻。 就在一个晚上。 就在一个夜里。 她紧紧搂着儿子。 无尽的母爱荡漾于胸。 身体却渐渐冰凉了起来。 她活着时候还好些。 巴因莱特总是会想到她,总是要抽也一些时间,来玩玩她的。 哪怕绿芙萝再抗拒。 这也是个乐趣。 但她死了。 于是巴因莱特就不怎么来这里了。 也因此,这男孩所能够得到的补给就越来越少,甚至少得可怜了。 可能一两天的功夫,才会有人扔下一颗黑面包。连口水也没有。 得亏这城堡比较潮湿,有些地方在慢慢地滴水,哪怕是再怎么少,至少让男孩有了点进项。 他原本的时候至少还能活下去。 但现在,他已经快要活不下去了。 直到某一天。 天空。 出现了一抹流星。 某个地方。 一颗人头眼中的光芒彻底消散了。 而这时,这个男孩也恢复了意识。 他清楚的明白。 他在这个角堡里生活了已经快十年了。 但现在的他,不仅被锁链锁着不说,身上也是瘦骨嶙峋,什么力气也没有。 在这种时刻,做什么也是没用的。 就连精神力,目前也十分衰弱。 精神空间打不开。 前一世的力量几乎为空。 什么都没有。 但也不得不说还是有收获的。 他从一个普通凡人,变成了一个半精灵血脉的人。半精灵怎么说也算沾了点边,实力怎么说也在普通凡人之上的。 唯一没计算到的,就是气运不佳。 看来他错了。 倘若一直带着意识。 他纵然仍然跳到了这具躯体的坑里,这十年时间,他也能完成自救。何至于他现在醒来了,却是身体精神都贼去楼空。 这就像一个有钱人。 他一下子变成了植物人。 等他恢复了,醒来了,家中的钱财却全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了。这时,纵然他有再多再厉害做生意的本事,可没有本钱,没有第一桶金,他也不能再崛起了。 这——这不是在玩我吗? 刘一夫忍不住苦笑。 我这一生,不会就这么废了吧。 咻。 笃。 正在刘一夫困苦无奈的遐想时,一支箭射了过来,从天窗入,落在了他的头旁。 下一刻。 一道苗条的人影从天而降。 这也是一个绿芙萝。 不过她形象上要好很多。 她没有被铁链镣铐捆缚着。 事实上,她打扮得相当火辣。 长铳子的皮靴。 包腚的小短裙。 一抹镶着金属皮子的抹胸。 双手护腕。 一张短弓。 一壶箭枝。 一把弯刀。 当这些聚集在一个绿芙萝的身上。 好一个身材火辣的女战士。 她目光十分复杂的看着被锁在地板上的男孩子。 这是。 唐娜的儿子。 唐娜曾经是一个天真且善良的绿芙萝。 她是快乐的林中女子。 但是她十分天真地轻信了一个进入森林中的人类商人。 结果她被诱骗,被人类的猎奴队给抓了起来。 这些年。 她散尽家财,好吧,是花了很多钱,请族中的占卜师找人。直到前段时间,才找到了唐娜的尸体。她已经死了,所以尸体才被抛了出来,所以才被占卜师找到,她才能来到于此,更重要的是把这孩子给救了下来。 看到这孩子,她就想到了唐娜。 林中女孩。 更重要的是,她看到了男孩眼中强烈的求生欲。 那是两个字。 想活。 “你没事了,孩子。” 她终于伸出手,把这个可有可无,但终是被她遇到的男孩给救下来了。 女人一下子带男孩跳到角堡之上。 可以看到,有很多和女子一样的绿芙蓉,其中甚至有男性绿芙萝,他们皆绿芙萝中军人打扮。 戴了一块胸甲。 是因为绿芙萝讨厌金属。 但为了战斗生存自保,她们终是使用了金属武器。 但会在衣服上镶块铜或铁片的,就是绿芙萝中的军兵了。 事实上正是如此。 女子亲自带兵打来了。 不如此,她凭什么从一座人类城堡里把人救出来? 人类的城堡,一般来说,尽皆是为军事所用的。每一座城堡,都有大约至少几十名的骑士。 人类的骑士不容小觑。 他们正常都会一些粗浅的军武或古武。 骑士从小开始训练。 他们需要熟练掌握至少五种以上的武器使用方法,自然,少不了会骑马。 除了训练,骑士们会不遗余力的对自己进行武装。 他们除了要准备自己的武器,还要搜罗装备自己的马甲和铠甲。 装备齐这些的装备那可不简单。 最好的方法就是参加比武。 所以正常基本上每一个骑士都是比较好勇斗狠的。 特别是骑士们使用的铁器。 铁制的防具,让巫师们的魔法对其效果大减。 所以,她没怎么使用魔法。 她带人更多用的是弓箭。 这便让他们的战斗力不足,只能打闪击快攻,不能一直长久的战斗下去。 现在,人既然救到了,就不必和人类骑士们继续拼下去了。 一个呼哨。 众多精灵立刻走了。 林间。 一个少女模样的女精灵看着在梅里莎身上的男孩。 “我们不是要救唐娜姨吗?为什么救的是这个……” 她没说下去。 她知道,梅里莎是一个善良的绿芙萝,并不会去歧视半精灵。 甚至她还和很多半精灵有接触。 但她对半精灵欣赏不起来。 在寿数长达千年的她来看,不过一二百年的半精灵和普通小小的人类有什么不同?不过仍然是个短生种而已。看起来像精灵,其实仍然有人类身上卑贱的血,有时也会做出犹如人类的坏事。 是的。 也许是歧视,也许是和人类有接触。 在半精灵里,也有一些败类,跟着人类混着,反过来伤害绿芙萝,简直是又坏又混账,比人类还不如。 “唐娜已经死了,我怕你们不愿意,所以隐瞒了这一点,这是唐娜唯一的孩子,我一定要把他救下来的。你看,他都快死了,如果我们不救,他就没了,你唐娜姨因为他才死的,他身上寄托着唐娜的生命祝福。” 生命祝福。 是一个魔法。 是绿芙萝精灵们利用自己庞大的生命力和寿命去救人。一般绿芙萝很少会用这个魔法的,因为真会伤及自己的寿命。 有些绿芙萝活个五百至八百年就死了,原因就是她们生前不止一次的使用了这个魔法。 唐娜为了自己的孩子用了这个魔法。 又没有足够的营养补充,终于凄惨的死去了。 她留下的,就是这个孩子。 梅里莎一直和唐娜情同姐妹,怎么能忍心看这孩子去死而不去救呢? 这要说一下。 唐娜虽然是绿芙萝,但在绿芙萝中只是平民角色。 而梅里莎是绿芙萝中的军人。 她是绿芙萝中风之团的一位军官。 她自然不可能像唐娜一样被人类捕捉。 甚至因为她是军人,带领军队和人类佣兵,捕奴队打过了很多交道。也执行过不止一次的营救任务,所以她很清楚这世间的黑暗。 但她也有一定的仁心。 她不仅喜欢保护己方的军民,也会善待一些半精灵。甚至她自己就有救下过很多半精灵。 一些半精灵甚至组成了义团帮助她去战斗。这让梅里莎在绿芙萝中有很高的威望。 在她的执意下。 这个男孩被带到了绿营地休养。 绿营地是绿芙萝营造的,在罗甘森林里的一处军事驻地。大部分半精灵被选择安置于此。 它保护着千针森林的安全。 懂的都懂。 法斯特在全力消灭超凡力量。 精灵是法斯特要消灭的主要目标。 原因很简单。 在法斯特和勒斯许的百年战争中,勒斯许人使用了大量超凡力量。 其中勒斯许曾利用绿芙萝的弓兵们一次消灭法斯特五万骑兵,给法斯特造成了重大伤害。甚至曾经一度的让法斯特差点亡国。 如果不是法斯特出了个亿万光辉之主的圣女信徒,高举法斯特大旗,解放拯救了法斯特,搞不好法斯特就没了。 如此奇耻大辱。 法斯特放过绿芙萝吗? 第2章 学习魔法 亿万光辉之主。 这是刘一夫记忆里,西极诸国的主流信仰,虽然西极诸国信仰很多,西极之民也总是喜欢说诸神在上,但在诸神之中,亿万光辉之主毫无疑问是排行第一的大佬。 在西极,它的信徒贼多。 有完整的一套宗教规矩。 事实上。 西极的诸王凭借的就是亿万光辉之主和骑士这两张牌吊打西极的超凡力量。 在西极,超凡力量又被称之为——里世界。 现在。 法斯特王又称——太阳王。 被亿万光辉之主独宠之王。 奈何这样一位极权者对付的是精灵。 其实,精灵也挺委屈的。 当年。 松露森林的花园议会。 花精灵们一致拍板了协助勒斯许人攻击法斯特。 身为下位精灵的绿芙萝没有选择。 只能加入精灵部队,和法斯特人开战。 最要命的是还真的取得了很多的战果。 曾经大量的消灭了法斯特的骑士部队。 想也是知道。 能够当骑士的,都是贵族老爷的子弟。 大量的贵族和贵族子弟被精灵杀了,你问问法斯特的统治阶层怎么看待那些精灵? 特别是精灵中的主体部队——绿芙萝。 所以在法斯特重回西极第一大国的地位之后,看起来无风无浪的,但法斯特已经组建特殊部队,全面的在剿杀精灵族等超凡生命体。为了对付绿芙萝,法斯特人甚至愿意接纳黑暗生命力量。 是的。 法斯特人甚至愿意在自己的部队里接纳了吸血鬼和狼人这种有问题的黑暗力量,懂的人都懂,吸血鬼和狼人是什么东西,但是法斯特即便是如此,也愿意接纳他们,为的就是将之用以对付精灵一族——在森林里的优势。 毕竟,如果没有狼人,很难对付在森林里的精灵。 你甚至根本找不到那些森林里的精灵。 没有吸血鬼,很难控制住那些性情残暴容易滥杀无辜的狼人。反之,这些吸血鬼除了要吸血,反而文质彬彬,很懂礼貌,又极易被亿万光辉之主的力量克制而针对,是可以接纳的目标。 瞧。 用教会的力量控制吸血鬼。 用吸血鬼去控制狂暴难制的狼人。 用狼人对付森林里喜欢玩捉迷藏游戏的绿芙萝精灵。 这不是很美妙么。 一开始。 刘一夫很奇怪。 被这样针对。 绿芙萝们怎么生存下来的? 后来他明白了。 在绿芙萝,不,或者叫精灵吧。 在精灵中,有很多拥有魔法的力量。 魔法的力量,太神奇了。 即便是人类也有很多痴迷于魔法的。 但不管怎么说,把魔法玩出花的,始终是精灵。强大的精灵魔法使甚至相当于神明在人间。 精灵一族,分为日冕萝,银丽萝,风希罗,幽弗罗,和绿芙萝不同种类。 最强大的是日冕萝。 这些是高傲的太阳精灵。 它们天生拥有极强的魔法体质。 每一个日冕萝,都是天生的魔法师。 它们大多擅长光系魔法和植物系的。 再是银丽萝。 这是花精灵。 在这世上。 太阳精灵已经很少了,不成族群,传说它们已经进入到神国,不显迹于人间。 在世间,有的是它们留下的魔法典籍。 也是正统的魔法书。 所以现在世间说了算的是银丽萝。 它们又称花精灵。 事实上。 花精灵在衰弱中。 大多的花精灵只是普通的小人儿。 只有极少数的花精灵才像成年人模样。 这些花精灵当年在太阳精灵消没后选择追随了一个人类,也是人类魔法正式起源的大师——梅墨。 这位大师在精灵一族孜孜不倦的学习魔法。 但学习不是目的。 改良才是。 经他的学习改良。 魔法终究开始能够成为人类也能学习的力量了。 虽然在人类之中,适合学习魔法的人并不多。但人类的基数大啊,再怎么少,浪里淘金也始终能找到很多的。 正是如此。 梅墨一手建立了属于人类的魔法议会。 这些都是仿效花精灵的花园议会模式。 其实,要是梅墨一直还在。 也许事情不会发展至此。 但梅墨消失了。 人类的魔法力量,失控了。 拥有强大的魔法力量,勒斯许有些狂妄自大了,它们终于选择把刀指向了法斯特。 这是百年战争的开端。 毫无疑问。 出于梅墨的遗泽。 花精灵们选择帮助勒斯许。 也因此导致了法斯特在开始被勒斯许人吊打,甚至一度的法斯特几乎要被亡国了。 造成了这一切的,就是精灵族。 毕竟。 在精灵族里,日冕萝没了,银丽萝数量稀少,风希罗崇尚自由不大怎么听话,至于幽弗罗,这一支已经躲入了地渊,生活在地下世界。说一声精灵叛徒也不为过。 所以充当战争主力的精灵,就是绿芙萝这一支了。 谁让她们是下位精灵呢。 可惜。 现在太阳王依然——光芒万丈。 哪怕时至太阳三世。 也仍然不是绿芙萝能够对抗的。 勒斯许人退回家园。 勒斯许人的精灵部队也随之而去。 它们都进入了镜湖之中。 凡人不可触之地。 可法斯特境内的绿芙萝——怎么办呢? 也许一开始时,千针森林的绿芙萝们不当一回事,可生存环境的渐渐恶劣,捕奴队的有增无减,佣兵们的贪婪无度,都让绿芙萝们的生活环境在恶化。 但现在,绿芙萝们已经不得不重视这一点了。 晚间。 森林大会。 绿芙萝目前的统领。 凯里万。 一个漂亮得可以与风精灵,花精灵媲美的美人。 虽然美丽,但不失威严。 她拥有一头银发,像一层寒霜。 一双眼睛喷射着咄咄逼人的精光。 她还有一身精美的盘丝雕花的甲胄。 没法子。 在精灵的世界。 颜值即正义。 只要长得漂亮,坏蛋或蠢一点的也能上位。在花精灵中这一点尤其为重,甚至有不少没脑子的花精灵,只是长得漂亮,没有一点的政治才能。要不然也不至于干出插足勒斯许和法斯特之战的蠢事。 人家两个大国交战。 跟你精灵一族有个毛的关系。 结果呢。 花精灵们没得到什么好处。 在法斯特的绿芙萝们则是得到了巨大的损失。 可见其政治方面的低能。 但饶是如此。 颜值仍然是正义。 好在。 凯里万不是一个废物,她甚至颇有一些的才能。 这是一个果决的女人。 拥有一身的好武艺。 “我已经决定了,法斯特不欢迎我们。法斯特人也许需要狼人,吸血鬼,甚至恶魔什么的,但唯独不需要我们。是时候了,我们应该离开了。” “我们怎么离开?” 三大军团之一的格斯问。 格斯。 是绿芙萝中少有的一位男性。 精灵就是这样,阴盛阳衰。 哪怕是曾经的太阳精灵。 精灵王的确是男的。 但大多数太阳精灵仍然是女的。 花精灵更不要说了。 也就绿芙萝好一点。 但仍然是女多男少。 事实上,这也是有一部分绿芙萝被人类男子欺骗的原因。和她们同龄的男性精灵太少了。而精灵一族又讲究精神洁癖,爱情中容不下另一个。 一夫多妻。 在精灵一族中是行不通的。 哪怕是阴盛阳衰之至于此了也是依然的一样不改。 没有足够的男精灵。 女精灵另可单着,甚至找人类,也不去插足别人的爱情。 由此可知格斯这个精灵有多重要。 凯里万叹了口气。 她又有些庆幸。 “曾经法斯特王放跑了一条人鱼,我已经想法子和她们搭上了线,她们可以给我们找到一条雾船让我们去镜湖。” 雾船。 是指已经没有人操控的幽灵船。 镜湖。 那是里世界的入口,从此甚至可以去地下世界,总之,那里面空间足够。 但,事实上,无论如何。 哪里都不及地面世界好。 可是。 别无选择了。 精灵们,或者说绿芙萝,毫无疑问是长生种。 但是长生种是有代价的。 这个代价就是生育能力的低下。 精灵一族不怎么喜欢那个,更不要说生孩子了。并且精灵们生育能力低下。 现在法斯特人盯上了精灵。 即便此刻,法斯特人已经开始使用半精灵士兵了,也仍然有些跟不上消耗。 在精灵与人类的战争,精灵一族率先撑不下去了。 “好吧,我们同意撤退。” 梅里莎悲叹一声。 她很无奈。 没想到终究还是要撑不下去。 “还有一点,我们的撤退需要时间。” 凯里万盯着梅里莎。 在绿芙萝中,梅里莎地位举足轻重。 她本人统率了一支军团。 她的弟子格斯又是一支部队的首领。 还有她的女儿。 特别是她的二女儿。 拉克希瑞。 虽然是个年轻的女精灵,却已经有了统领之资,又是一支军团的长官。 虽然拉克希瑞和母亲梅里莎有时会意见相左,但毕竟是梅里莎的女儿,所以这女人意见十分重要。 她要说服她。 梅里莎十分的聪明,她听出了不对劲。 于是她说:“如果需要,我的第一军团可以负责断后任务。” “不,”凯里万一口拒绝了,她解释说道:“你的第一军团是我们的绝对精锐,我们进入镜湖必须要拥有力量的进去,不然的话我们会是什么下场?镜湖虽然是一个小世界,但连通着地渊,那里绝不是什么美好的世界,我们需要拥有力量才能在那儿立足自保。事实上,不要说你的第一军团了,就是第二,第三军团,我也是一支不落的要带走的。” 千针森林。 三支军团。 现在要全部带走。 梅里莎寒声道:“全部带走?怎么可能?那些人类骑士不会答应的,黑暗军团不会答应的,湮灭军团不会答应的。” 其实还有一支圣铁锁军团。 但这支军团主要是对内。 或是对付一些大型妖物或诡异。 里面清一色是亿万光辉之主的信徒。 一位枢机大主教带领。 全员贵族。 所以他们反而不会出现在对绿芙萝的战场上。 懂的都懂。 绿芙萝战斗起来也是很厉害的。 哪怕它们在节节败退。 但法斯特仍然要支付一定代价才能把胜利一直稳步推进。 现在。 战争十分焦灼。 敌人哪里可能容你慢吞吞的撤兵。 还带走三大军团。 没有军团级别的断后,怎么保证撤退? 凯里万的眼神收缩起来。 “所以下面要扩编一支新军团。” “什么军团?” “森林之子军团,这是一支新军团。” “怎么组建,我们没有足够的人手。” 梅里莎说出了尖锐的问题。 绿芙萝说撑不下去,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人手不足。 长生种,慢生育,怎么可能和人类拼消耗?总共只有两万多人的绿芙萝,怎么和人类拼下去?这不是开玩笑吗?适龄的精灵早已经都编入了三大军团之中。 哪里还有什么足够的人手组建所谓的新军团,这不是在开玩笑么? “有的,那些,受我们保护,庇佑的半精灵们,那些卓格,该它们回报我们了。” 凯里万说出了她的打算。 这让梅里莎心中发冷。 凯里万不愧是冰霜女王的称呼。 事实上她并不会什么冰系魔法。 说她冰霜女王,是因为在必要关头她能够下一些明明正确却比较冷血寒心的命令。 这可不是一般什么人都能做到的。 就比如她说的这个主意。 长久以来。 有意无意间。 绿芙萝们救援了很多半精灵。 半精灵被称为卓格。 正如精灵们把曾经的幽弗萝称为卓尔一样。 大多半精灵生活很苦。 它们得不到人类的肯定。 也得不到精灵们的尊重。 甚至会受到迫害。 只是近些年,半精灵被人类迫害得比较惨,这让比较善良的精灵看不过去了,这才采取了保护措施。营救了很多半精灵。 这批人现在大约有六千多人。 理论是,的确是能够武装组建为一个军团的。 但梅里莎有意见。 “我不同意,我们过去虽然说是保护,但其实是防贼一样的在防着她们,现在把这些人抛出去,保障我们的后路,这简直是让它们去死。” “我知道。” 凯里万道:“我们过去是一直在防着它们一些,但并非是防着每一个人,你知道的我在说谁,克拉迪奥,你的养子,那个你从霍夫山城堡巴因莱特家救回来的小男孩,他在你家里养了三年伤,你就把他带在身边培养他,教他武技战斗,甚至他还在第三军团服役,一个半精灵做到这一步,梅里莎,你的确是个好朋友好母亲但唯独不是个好的绿芙萝将军。但是,我不计较,一直放纵,你应该感谢我的。” 刘一夫在此之一世的名字。 克拉迪奥。 他被救时十岁。 就像一把风中残骨,随时就会生命消散掉,所以激发了梅里莎十分的母爱。毕竟,梅里莎生了三个孩子,全是女儿。其中大女儿和三女儿都在她麾下。 二女儿有出息,没多久就奇迹般的当上了二军团的军团长官。 这几个孩子,与其说是她的女儿,不如说是她的下属和同事。 所以她就把一腔的母爱给了看起来又瘦又弱的刘一夫,也就是克拉迪奥。 在三年后。 刘一夫大约身体好了。 她亲自教了刘一夫刀法,弓箭,飞刀,跑跳,和骑马。 最后安排刘一夫进了格斯的军团服役。 这是因为梅里莎的女儿们一致不喜欢这个男孩。 特别是二女儿克拉希瑞。 几乎是针锋相对。 所以只有第三军团能够比较公平的容纳克拉迪奥。 万幸的是。 这个克拉迪奥十分出色。 他不仅学习能力极其出众。 很多东西只需要消学一次,最多不超过三次,就能学会了。 在第三军团中也表现出众。 才十六岁,就已经当上了队官。 这对于一个半精灵来说,是特别不容易的事。只要查一下军报,就能够发现,克拉迪奥在军团中立下了不少的功劳,特别是击杀敌军的数量。 甚至曾经有一次击杀了十二名人类骑士的辉煌战绩。 要知道。 那可是十二名配合默契,战技高超,人均三十多岁,正值最壮之龄的骑士。 懂的都懂。 十二名一身上下全是铁甲的人类骑士究竟有多么难杀。 基本上普通魔法都起不了作用。 但克拉迪奥一个人一把刀就把他们全都斩死了。 刀法。 森林浪漫 刀法。 丛林独舞。 他就跳了两个刀舞。 人死光了。 平均每一个人都中了十刀以上。 刀锋顺着铁甲的缝隙油滑而入,切入内里,把人类骑士终于杀了。 之所以用刀法强杀,是有原因的。 绿芙萝最擅长,最喜欢的是弓箭。 但格斯是精灵中三大军团里唯一的一个男性。 他的箭法也厉害。 但也同样擅长用刀强杀。 至少第三军团认为,用刀杀比用箭射更有荣誉。 果然。 那一战后,刘一夫也算在第三军团里立了起来。 不得不说。 梅里莎很好的培养了刘一夫。 格斯说话了。 “凯里万大人,请容我说一句,克拉迪奥是个十分出色的半精灵,他甚至超过绝大多数的精灵,把他提出来执行这个必死的任务,是不是有些太可惜了?” 格斯。 爱才了。 到底是克拉迪奥太出色,让他忍不住心动了。 不忍这么一个天才莫名其妙死掉。 凯里万拍拍额头。 她也很痛苦。 她说。 “我们总共只有六万人,除了太老的,不适合战斗的,还有小的,只能抽出两万人在这三个军团。如果没有这三个军团在手,进入镜湖之后的小世界我们恐怕将会任人宰割!我们没有最顶级的大魔导师保护族群,我们能依靠的就是我们的军团。少一个,待遇都会不一样。我也想留下不动,就在这里我们一直生存的地方生活下去,但法斯特的军队会答应吗?他们甚至还有圣铁锁军团没有投入到战斗中来。我们在外面待不下去的,最后好一点我们会被杀掉,坏的我们就和你的朋友一样,被人类锁起来玩到死。你们想我们的族人是这个下场吗?” 血淋淋的现实。 如此的冰冷。 如此的无情。 “一直以来,我们没有……重视魔法。导致我们只有普通少数的魔法师,根本对人类骑士没用。魔法师这个职业只有在后期强大了才有用。但在镜湖里世界它将十分重要。我决定重开启灵仪式,所有的族人都要参与,也都可以学习魔法。知道么?万幸的是,我们也许没有足够强大的魔法师,但我们的魔法传承仍然是在的。” 凯里万又说了一件事。 魔法。 她总共表达了两个意思。 一是要开放限制,让半精灵成军,好替补上三大军团的力量,至少去压制一下人类力量,保护并帮助绿芙萝们举族撤退。 二是为了以后在镜湖内的小世界生存,要重新推崇魔法。 过往也不是没有魔法。 但因为环境的需要,大多数精灵对修炼起来慢吞吞的魔法没什么兴趣。 她们更喜欢学个几年就能轻易杀人的弓箭和刀法。在森林里战斗,学这个战斗就足够了。 至于魔法? 漫长的吟咒,缓慢的施法,威力又被铁制品克制削弱。 你在那放魔法。 没等你慢吞吞地吟唱完毕,我早射你个十箭八箭了。 但。 小镜湖后面的世界,那里灵气活跃。 只有魔法才能在那里一展所长。 特别是大魔导师。 若绿芙萝们现在拥有大魔导师,自然也不必搁这儿安排半精灵了。 哪怕只带回一支军团。 绿芙萝仍然能在镜水湖里面的小世界肆意生活了。 可没有。 没有大魔导师。 能怎么办呢? 只能维持三大军团。 只有军团在手,才能维持住绿芙萝们今后的安全。 “所以我们只能这么做,组建半精灵军团,让他们为我们守卫到最后一刻。格斯,乌合之众是做不到这一点的,我们必须在培养半精灵军团中真的花费一些力气,付出一些代价。这个克拉迪奥可以的,我甚至可以先让他当一个副军团长,给他一个营团的兵力,至少应该足够他保命用的了。” 凯里万说完了她的计划。 格斯无语了。 他年不出反对的意见。 指望半精灵军团有用,一定要精心培育,甚至要用上重要厉害的人才当军官。 大多数半精灵并不强。 比起一直接受训练的精灵差了很多。 所以必须要派出足够强的人。 这样才能把军团给真正拉起来。 “好吧,我同意了,让克拉迪奥进半精灵军团。” 梅里莎看似低头了。 但是她同时说道:“不过我有一个要求,启灵仪式上,给克拉迪奥一个机会,如果可以,让他学魔法。” “不可以,他不适合!” 克拉希瑞忽然叫了起来。 她在反对,强烈反对。 刚才在会议上,考虑到母亲在场,不好意思说话,是不怎么吼叫的。 但母亲的话触动到了她。 怎么可以,让那个人启灵? 这是在开什么玩笑! 克拉希瑞并不喜欢克拉迪奥。 这是毋庸置疑的。 和母亲一腔的母爱不同。 克拉希瑞一直就对这个男孩保持警惕。 她有发现的。 虽然这个男孩一直的彬彬有礼看起来老实认真,其实却是个没感情的。 他冷漠得就像一团冰。 你永远也无法猜测他这样的一个人下一刻会做什么事。 克拉迪奥越是聪明智慧能干她就越发的警惕。 事实上还有一点。 曾经。 母亲私下里给克拉迪奥开过一次启灵。 但那一次的结果不好。 一般来说,启灵仪式会激发绿芙萝的天赋。 光系,植物系,风系,土系,甚至火系和雷系什么的。 总有一种是适合的。 只要你有天赋。 但是。 那个人。 他的天赋主要是黑暗。 前所未有的浓郁的黑暗。 那股子的黑暗力量是如此之强。 要知道,在精灵之中,只有幽弗萝才有这种黑暗系天赋。 一个绿芙萝血脉的半精灵却拥有幽弗萝的天赋。 这样的人,简直是天生的黑暗之子。 怎么能让这个人启灵,让他得到魔法的力量? “克拉希瑞,他需要力量,没有力量,他可能会死掉的,你知道他已经处于必死的环境中了,而我却做不到什么!” 凯里万看着这对母女。 也许这里面是有问题。 但是谁在乎呢? 反正。 半精灵军团是要丢弃的。 不管给予什么。 那个叫克拉迪奥的半精灵下场都不会好的。所以给予启灵也没什么。 “好吧,我同意了,一切就这样定了。此后资源主要向。半精灵军团倾斜,直至它们拥有一定的战斗力。” 所有人走了。 克拉希瑞又过来了。 “你在做一件错事,你看到过了,你知道的母亲,那个家伙身体里全是黑暗力量,你所谓的母爱根本没有感动到他!你为什么不明白呢!” “你错了,那孩子有一定的土系魔法天赋,也拥有植物系的天赋,你为什么一定要盯着他这一点呢?” “但最多的还是黑暗力量,他是一个半精灵,但更是一个天生的幽弗萝,母亲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他会是一个天生的叛徒!就像幽弗萝一样。” 幽弗萝。 堕入黑暗力量的幽弗萝。 和地表的精灵几乎是死敌。 总之,克拉希瑞就是不喜欢克拉迪奥。 但反对无效。 梅里莎也许已经管不了女儿了,但她仍然可以帮助克拉迪奥。 启灵仪式仍然开始了。 上一次,这仪式就是被克拉希瑞硬生生打断了的。 但这一次她打断不了了。 因为上一次仍然有禁令。 但这一次。 一切都解禁了。 即便是半精灵,也可以享受启灵仪式。 所谓启灵仪式,是利用一株古老的橡树为人增加状态,直至觉醒。 这力量上一次刘一夫就想要了。 这一次,他定是要得魔法的力量。 相比上一世。 他四十多才踏上修炼途径。 这一世他十六岁可以触及魔法。 值了。 克拉希瑞有心阻止。 奈何。 环境不一样了。 绿芙萝计划整族撤走。既然是撤走,就需要有一支力量进行断后。所以利用半精灵来断后是必然之事。但是吧,话说回来。 半精灵也不是傻子呀。 你让他们断后他们就干了? 再说乌合之众的半精灵哪来的能力断后呢?所以武装半精灵,提升半精灵是必然之事了。 反正。 即使如此。 最终半精灵也会在阻击战中被法斯特人给消耗掉,几乎是必死结局。 那么其中一个区区的半精灵学了黑暗系魔法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他要死的。 毕竟这是学习魔法。 而学魔法的,懂的都懂。 需要时间。 需要慢慢学习。 魔法是不可能一口吃个胖子的。 魔力的积累,学会的魔法术式,这都不是短时间可以成就的。 只是。 这些绿芙萝大约不知道。 曾经有一个半精灵,为了寻求力量,创造了知本论这种变态的东西。 它是专门给资质不足的人修炼的。 刘一夫因为是一个半精灵。 他的天赋纵然是有,也肯定不如真正的绿芙萝,特别是上位精灵的资质。 更特别的是。 刘一夫还拥有超级学习能力。 要知道一点。 这个能力是降术提供的。 降术的特点就是,一经开始,永不停止,甚至死亡之后也能依然在发挥作用。 至死相随。 哪怕是死了,当一只鬼,也是拥有超级学习能力的鬼。 正如此时,刘一夫也是一个拥有超级学习能力的半精灵。 这也是从前梅里莎教什么他就能学会什么的原因。 很多人以为他是天才。 其实只是降术发挥了作用而已。 现在也是。 有绿芙萝中少数的魔法师发动启灵。 古老的橡树,发挥了扩大人精神力的特殊作用。 刘一夫甚至看到了橡树的古老之魂。 这魂灵发出奇特的力量,让受到启灵的人大脑安宁纯净,感受到了魔法。 于空气中,特殊的魔法因子。 这种灵性的力量会渐渐被人吸收,当达到一定程度时,人的脑子里估生出一种凝聚物质。它隐藏在头发里。 像角。 这东西叫魔弦。 人类就是用它控制空气里的因子形成一个个魔法效果。 释放出诸如火球,冰锥,风刀,水球,地刺等特殊效果的魔法。 但这只是最基本的。 只需要启灵,慢慢自己就可以领悟。 可想要修炼更高深的魔法,就需要一本魔法书。 需要前人的智慧。 需要增强精神力并且能够吸收魔力因子的冥想法。 需要施放特殊而又强大的魔法的技术技巧。 前人的笔记,心得,体会。 当然,今后也有你的。 如果你死了。 这将成为,下一个学习魔法的人,的魔法书。 第3章 有一件事该做了 刘一夫得到的魔法书十分薄。 它不厚。 里面记录可供学习的并不多。 这是古时留下的。 当时有精灵和幽弗萝进行战斗,最后幽弗萝战败了,损失惨重,她们被逐入到地下深渊,地渊里面去。当时法斯特绿芙萝曾经派兵帮助勒斯许的精灵一起战斗。这才有了剿获的收入,才有的这些玩意,所以,数量实在是不多。原本因为幽弗萝的原因,这是禁书,是怎么也不可能让人学习阅读的。 可是考虑到种种原因。 比如这些半精灵按计划迟早是要死的。 比如克拉迪奥毕竟是梅里莎军团长官的义子。 这点面子还是要给的。 所以最终。 刘一夫还是得到了它。 哦。 还有一个原因。 克拉希瑞在思考之后,觉得,与其给出一本厚厚的土系或植物系的魔法书,倒不如用一本薄薄的黑暗系魔法书要好。 虽然黑暗力量一直是禁忌。 但反正。 他活不长了,不是么! 再说了。 克拉希瑞也看了,一共也就是三个黑暗魔法。 怎么看也不强。 就算克拉迪奥学全了,学会了,那又怎么样?区区三个微不足道的低级魔法,哪怕是黑暗力量的魔法,那又怎么样?还能玩出花来吗? 倘若真的强大,当初幽弗萝掌握这些黑暗力量的魔法又怎么可能被击败呢? 的确。 只有三个魔法。 第一个魔法,巧言。 说出来的话,容易让人相信。 第二个魔法,迷雾。 制造出一片迷雾环境。 只有你才能看清一切。 第三个魔法,诅咒。 当你对敌人发出诅咒,对方会在不知不觉间受到削弱,无论是攻击还是防御,都会下降,但他却偏偏不能及时感知到这一点。 毫无疑问。 这个魔法最厉害了。 但它需要练习大量的诅咒词句。 等这些词句古朴拗口难记难背的咒词被念完了,大约也失去了先机吧。 所以这很无聊。 你必须在靠近敌人的地方花大量时间说出咒语。 敌人除非是哑巴瞎子听不见看不见的才会上套中招。 不过,好像,可以和前一个迷雾魔法配合。 好吧,还是需要大量的时间来发动。 一个魔法就需要念半天魔咒了,更何况是两个。搁那站着念上一刻多钟头的咒语,哪个敌人会容你这么放肆! 感觉这魔法有些……不方便。 太麻烦了。 刘一夫大约明白从前绿芙萝们为什么明明有这些魔法的传承在,却没有多少人愿意去学习魔法的原因了。 与其这么慢吞吞的玩,不如先射两箭。 再不行直接上去砍也好啊。 不过。 这只是初级的。 这三个魔法,只要修炼到高级,就会十分可怕。 刘一夫动用公字瞰神术。 他一下子看到这三个魔法今后的威力。 巧言,往下是低语,然后是灵言。 最后是律令。 巧言是欺骗。 低语是催眠。 灵言是说什么有什么。 律令是说什么是什么。 迷雾后面是幻境,幻境后面是半域面。 最终是半位面。 在半位面中,我即是神。 哪怕算是半神。 最后一个是诅咒。 先是削弱敌人,再是增强自己,然后让对方生病,最后是让对方衰老。 再强的敌人,如果衰老了,也就啥也不是了 所以。 这力量很强大。 瞧,这就是公字瞰神术的力量。让刘一夫直接登临至高处,让他看得更高,看得更远,那些隐藏的,终究也是会让人看出来。 其实,转世这么久了,刘一夫也发现了一些的问题。 比如,他从前所学的中土武功,现在都不好使了。这不是说武功不行,而是他的身体不行。 他曾经的身体,哪怕资质再差,那也是一个纯正的人类。 但现在呢,他不是了,他是一个血脉不纯的半精灵。 是上不着天,下不着地。 既不是纯血精灵,也不是纯血人类。 结果。 啥也不是。 看起来拥有两族之长,其实狗屁。 首先长生种的身份没了,顶多也就是一个长寿种,大约能够活个一二百年,比普通人七老八十的极限要好一些而已。 但身体的力量素质和可塑性都不及人类了。 看起来能射箭,也灵巧。 可无论怎么样,也不及真正纯血精灵的身体素质。 也许有的半精灵很努力,暗自练了一身肌肉,拥有高超的技巧和速度。 但和人类和纯血精灵的巅峰比,差距就是差距。 不能说一无是处。 但也高明不到哪儿去。 甚至。 如果不是因为转世。 他也许未必能通过启灵,获得学习魔法的资格。 唯一比较庆幸的是降术仍然可以修炼。 另外就是知本论和恶人经了。 这种看起来不起眼的辅助功法,反而能够有用。 但是,很多地方,仍然要慢慢摸索。 哪种功夫没用,哪种秘法有用,有用的极限是多少,没用是为什么没用的,能不能改善。 甚至。 刘一夫苦心收集的古武都不行。 有极限。 古武功夫,修炼前提,就是需要拥有人类的身体,倘若抛开了人类之体,纵然能够修炼,都是要受到影响的。 现在唯一能够确认的是。 恶人经管用。 降术师管用。 还有知本论也有用。 其实,中土的武学,不是不能修炼。 但受到体质的限制,速度会比较慢。 虽然这个慢只是相比较而言之的。 可体验过曾经那飞快的修炼速度,让刘一夫怎么能够忍受接受慢慢吞吞地修炼呢? 但。 今儿天不一样了。 好像魔法这玩意管用。 刘一夫精心研究了一下。 魔法和中土仙门是不一样的。 仙门是把力量收束于体。 一切伟力,皆归自身。 然后呢,以小博大,以自己为一中心点去撬动天地大势。 魔法不一样了。 直接制造一个对外的影响器。 魔弦。 然后直接使用外界的力量。 虽然都是使用力量。 甚至巅峰时,魔法也能触及到天人的领域。但那几乎就是尽头了。 并且。 魔法因为一直是在借力。 所以于己无利。 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好处。 看似是强大,也能够用魔力洗炼身体去获得一些好处,但究其根本,其实一直未有改变。 所以。 不得长生。 再强大,再伟大的魔法师。 哪怕你是一个能够释放大规模杀伤性魔法禁咒的大魔导师。 最多也就是能够想出了一些延寿之方法而已,想要尽可能活久一点, 或许可以做到一些。 但终究这不是长生。 该死还是要死。 哪有仙道至高境界。 与天共不老,与地共长青。 可是,刘一夫暂时也没法子。 先学着吧。 其实。 中土武学什么的也仍然是可以学的。 但刘一夫直接选择了放弃。 他发现了一件事。 当他练习中土武学时,进步缓慢,根本没有他上一世一飞冲天一路疾进的那种飞弛感觉。 体验了飞速,自然接受不了龟速。 体质的因素,影响真是大啊。 好在。 这半精灵的身体,学武是不行的,但学魔法,却像是从前,那飞一般的感觉。 很短时间,他就把巧言升级到了低语。 低语这个魔法绝对不简单。 在幽弗萝中。 倘若有人能够修炼成这个魔法,就可以当一个低级的祭祀。 实力大进下,刘一夫决定去做一件事情了。 他来到自己的军帐。 已经分营了。 他从第三军团调到了新近建立的第四军团。 虽然移换了营团,但刘一夫并没有感觉有什么异样的,军队的物资发放仍然十分充盈丰裕,无有短缺。 甚至于前所未有的给士兵们发放了一笔军费。 据说以后还有。 要知道,绿芙萝们讨厌金属。 所用的金属每一样都是有不得不用的理由,比如武器,比如铠甲,这都是必须要的必用品,除此之外,哪怕是一粒扣子都讨厌金属。 而人类的钱币。 毫无疑问,是多余物品。 精灵族们有,只是为了方便和人类商人交易而已。 其实它们根本不喜欢这种东西。 甚至也不重视。 她们总是说——人类喜欢的垃圾。 十分的轻蔑。 不屑一顾。 但半精灵却是需要的。 有些半精灵对此和人类一样,十分渴慕这些金银铜币。 所以这次开始将会逐渐给予一些给半精灵们,稳定他们的军心。 毕竟计划里是要他们出死力的。 给钱不够,怕半精灵们动力不足。 要知道半精灵的来历比较复杂。 有些人更是曾经反复在精灵和人类间来回横跳。 现在组建这第四军团,有些规矩是要改变一下的。 总规要让这群乌合之众发挥作用,发挥战力。 现在。 军团中有些的乱。 以至于刘一夫虽然拥有一个营团的兵力,却根本没有怎么进行管束。 他毫不犹豫的把权利交给了凯鹏,一个老油子的半精灵老兵。 这个人早先是在人类中生活,但毫无疑问他受到了歧视。 一怒之下。 他来到了精灵这边。 可是这里也依然有些时刻折辱人心的歧视。 唯一好一点的是,凯鹏可以学一些击战技巧。 后来他离开了绿营地,到人类世界中当了一个佣兵。 只是闯荡了半生,仍然一无所成。 他并未在人类社会中站稳脚跟。 也许他曾积攒了一些钱。 但除了一些小街小巷的失足妇女。 甚至没有一个女人是愿意嫁给他的。 只因为他是一个半精灵。 人类女人往往视他为怪物。 也许有佣兵团需要他这样一个战斗能力出色的士兵,可也只是用用他而已,不会真的对他推心置腹,更不用说打开怀抱真心的接纳他了。 所以,最终,他仍然是选择回到绿营地了。 没想到,现在的生活充满了转机。 他竟然因为过去的经历当了个军官。 虽说头上有一个克拉迪奥。 但是他发现了。 虽然自己比不过这个克拉迪奥。 但他是不管事的。 大事小事基本都是他在管。 还有什么不满足吗? 有时,有的人,他们想上位,想当官,不是他们想要权势,而是想要发挥自己的能力而已。 有事做,是不是当官其实不重要的。 所以身为军团里的营官,刘一夫的个人时间十分自由。 他回到自己的营帐,开始收拾一些东西起来。 比如皮甲,弓箭,箭壶,箭枝,飞刀,匕首,短刀,弯刀,长矛,单手剑,一面橡木盾。 这些装备好了。 他也吸引到同帐中人了。 其中一个女人,是他的亲兵。 这个女人并不是一个半精灵。 但她在半精灵中是有原因的。 毫无疑问。 这是一个中土人。 传说是一个中土小国的公主。 因为国内发生了叛乱,所以她暂时无处可去,干脆遁入了绿芙萝中,以保万全。 当然了,真正让她可以在此的,是两个原因。 第一个是她挺漂亮的。 少有的,一个人类,竟然能比得上精灵的美丽。 所以绿芙萝们才愿意接纳一个非精灵的人类。 如果是一个脏的,臭的,丑的人类,你再无辜再冤枉也给死一边去。 没有精灵愿意管你的。 精灵的特点。 颜值即正义。 第二个原因。 是这个女人虽然是一个小国公主,但武功不错。 所以她至少可以当一个兵用,而不是一个花瓶。 刘一夫则是因为她是一个中土人,让刘一夫能缓解思乡之情,就把她点为亲兵。 一开始她自然是不乐意的。 原因当然是有所担心。 但出于中土人的含蓄,她倒也没有立刻反抗。 而是要先静观其变。 直到当她发现刘一夫并不是想要打她什么主意,暂时也乐得安宁下来。 不得不说。 她毕竟是个公主。 与其在外面苦熬。 在刘一夫这边享受不是更好嘛。 不过,大约是吃的白食太多了,这个中土的小公主也想证明一下自己。 “没有任务呀,你这模样,是要打仗去吗?” 这女孩走过来。 她一袭白色的紧身武袍,腰上是两把弯刀和一把剑。 “做点私人任务,我一个人的事,你们在这里就好,等我回来,也就是三两天的事吧。” 刘一夫说着就要走。 凯鹏也站出来了。 “营官大人,没有上面的命令,你是不能调兵的。” 刘一夫有些着恼了。 “是没有任务,所以我是一个人去办点私事而已。” 我并没调兵。 “你带了全部的武装,这是去拼命的,别忘了你身为营官大人的责任!” 凯鹏是真的很担忧刘一夫出事。 他的权利来源于刘一夫。 倘若刘一夫死了,他的权利也将荡然无存。至少不能再像现在这样舒服。所以他不能容刘一夫一个人乱来。 “抱歉,你们应该知道一件事。绿芙萝主动组建了第四军团。你们都知道,他们已经用尽了全力,是出于战力不足,不得已才组建了第四军团,所以我们接下来大约会面临频繁的战争,那样,我可能就永远也无法做成某件事了。现在,趁着战争还没发生,还有那么一点自由的时间,我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怎么了?我又不是想自杀,放心,事情不成,我仍然会回来的。” 有些事。 无论如何也是要做的。 要知道,刘一夫不是什么善良的人。 他永远不会忘记一件事。 只是一直的他没时间没精力没实力。 所以他什么都没做,只是默默的提升自己的实力,慢慢积累力量。 一直的,在等待。 现在。 时机,成熟了。 那就要去做。 刘一夫估算了一下,不敢说有十全的把握,但至少也有五六成。有句话说,事三则可为之了,更何况是五六呢。 “你要去可以,但要带上我们。” 白影站出来说话。 “我们是你选出来的亲卫队,如果你在外面莫名其妙死掉了,我们的处境会很为难的。” 随着白影往前站出来,在帐篷里面的席法,葛瑞根,西莫,提夫拉,奥提拉。 他们也都一一站了起来。 这是刘一夫选择出来的亲兵小队。 白影是刀剑手,席法是重攻击手,葛瑞根是一个刀盾手,西莫是飞刀手,提夫拉是弓手,奥提拉是弩手。 坦白说,这不像是一支亲兵卫队。 它们更像是一支特攻小队。 因为刘一夫从没想过依靠别人来保护。 刘一夫没说话。 他犹豫。 有些不情愿。 凯鹏走过来说话。 “我知道你很强,一个人就能杀十二个骑士,但你不带上他们,至少我是不会放心的。” 第4章 初试魔法,迷雾 不情愿,不愿意,但终归——刘一夫还是妥协了。 这件事,倘若他一个人偷偷走,留下一封信,也就那样了。但他无意识间大意了,终究让这么多人都知道了,他也就只能选择妥协了。 刘一夫无奈地带上了自己的亲兵队伍。 他还得并许下承诺。 至多一个星期,他就会回来。 为了抓紧时间,一路上,刘一夫是健步如飞。 他曾有想法,把自己身边这帮子的亲兵队伍给甩了。 让他们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跟不上自己好主动自然的回去。 但刘一夫也犯错了。 他低估了自己的亲兵卫队。 有人也许勉强。 但他们终究是一一都跟上来了。 因为他们纵然不是绿芙萝那也是半精灵呀,这个身体素质是在普通人类之上的,尤其是敏捷和灵巧方面。哪怕中土人白影,她大差不差也有一些微末功夫傍身的。不能说多好,但简单的一些轻功不可以的。不然她凭什么和绿芙萝半精灵在一起。 好在经过了这一番的跋涉,他们也渐渐对刘一夫产生了敬畏。 虽然,他们是刘一夫选的,成为刘一夫的亲卫,这意味着他们至少不会像普通士兵一样被当炮灰了,甚至待遇也会很好。 但他们依然希望这个营官至少是一个强者。现在看来,是了。他不是被吹出来的。 坦白说,刘一夫的脾气不好。 他不喜欢交朋友,不喜欢说话,不喜欢与人交往,即便是做事,也不是那么的太热情,总是喜欢板着一张脸。让人误以为他是一个冷漠无情的怪人,这样一个人自然会显得孤僻而没人去喜欢。 所以他的事纵有出色的地方,也会有人去质疑。 现在。 至少这些亲兵们不会质疑了。 天黑了。 不得不停下来了。 大家坐在一起,随便吃着什么。 有什么吃什么。 多是肉干和路上采集的水果。 当一个精灵族的兵,你也许吃不到足够的肉,但至少水果是可以满足的。 地面上升起了火。 原本这时是需要一个哨兵的。 但刘一夫表示不需要。 他看大家都吃了,说话道:“你们已经跟了我一天了,我可以告诉你们一些事了。在我小的时候,我被困在一座城堡的角堡里面,被冰冷的铁锁锁在地上,每天只有极少的黑豆子干面包和一些发酸发臭的水,我这样一直生活了十年,这是一个奇耻大辱,很多人以为我忘了,但我没有。我这次就是去把那些人杀掉的,为了正义去复仇,你们要是觉得我不对,可以离开回去。” 众人这才明白,刘一夫要做的事情。 其实,像刘一夫这样经历的事,在半精灵中有很多。 虽然可能有些出入,但大差不差。 这些人。 有的后悔了,有的害怕了,有的留下一生的阴影。 只有极少数人,会产生和刘一夫一样的想法。 但大多也是无法做到。 想去做是一回事。 事到临头是不是能够下去手就是另一回事了。 有些事。 说起来容易。 我要杀人,我要报仇。 但真正临了到身上,又有几个人能够坚定果断的去做到呢。 更重要的是,这其中还有伦理关系。 白影有些沉静。 她问。 “你确定,你能下得去手吗?” “我能下手,但我怀疑你们,你们能下狠手吗?这一次,我们不是对付捕奴队,不是对付黑心商人,更不是去对付人类的骑士团和黑暗军团。我们要面对的,可能有普通人,妇女,儿童,孩子,甚至刚出生的孩子,还有已经老到不能动的人。只要是那城堡里的人,哪一个我也不会放过的。” 白影道:“我们是你的亲兵,你做什么,我们都会跟下去,就看你自己到时是不是能下去手。” “那就休息吧,明天一早出发。一座城堡等着我们攻下来。” 席法说话。 “克拉迪奥大人,你是说,我们这几个人,攻击一座城堡?” 几个人。 连刘一夫在内。 不过是七个人。 用七个半精灵,甚至有一个不是半精灵的人,去攻击一座城堡,哪怕是一座小城堡,也不可能攻下来的。 一座城堡,至少能够容纳五十名骑兵。 五十个甲士,就算绿芙萝的军团,也需要至少一百个人才能打下来。但即便绿芙萝有一百个人,也不会愿意攻击一座人类防守的城堡,懂的都懂,想要攻下来,势必要付出巨大的损耗。 绿芙萝的作战方略,最重视的就是战损了,她们根本承受不了稍大一点的损耗。 长生种的低生育力在战争上是一个巨大的弊端。 “所以一开始就是我一个人要来的。你们既然强行跟来了,就在后面看着,觉得可以就出手,感觉为难有危险就不要动。” 刘一夫去休息了。 葛瑞根有些气恼。 “他太骄傲了,根本就不把我们放在眼里面!” 葛瑞根是一个老兵油子。 不可否认。 他是一个战斗技巧全面的士兵。 刀剑,枪矛,盾牌,飞刀,他都能玩得不错。 也许都不是最尖端的。 但一定是最全面的。 不然,刘一夫也不会挑中于他了。 西莫是一个俊美的半精灵。 他的才情有限。 但在战斗中,会使十分刁钻的飞刀法。 不要小看这一点。 想想看。 一个需要格斗,击剑,乒乒乓乓不知要打多少回合的对手,就那么一把飞刀。 噗。 杀了。 多爽。 多简单。 在关键时刻,突然出手,一下杀三五个杂兵,这也是好的呀。 所以西莫在众人之中,武技虽然最差,但仍然十分受到尊重。 至于提夫拉和奥提拉。 一个弓手。 一个弩手。 看起来一样。 其实不一样。 提夫拉是一个类似于西莫的辅助高手。 他射箭,又快又准。 甚至能够一次射三箭,箭分射三人。 这能简单吗? 要知道。 飞刀,十步之敌也。 也就是十多步左右的距离。 但一张弓可控五十步距,这是飞刀无论如何也比拟不了的。 至于奥提拉,初看上去是一个重攻手,但他玩弩才是真的好,能够使用军用大弩。 并且,他一个人就能轻松上弩。 可以射二到三百步远。 并且十分精准。 所以他绝对是这支小队中的重要人物。 这么一支强攻部队,却被刘一夫直接无视了,葛瑞根当然不满。 西莫却十分平静。 “好了,葛瑞根,你也知道的,对于一座城堡,哪怕驻军再少,也不是说可以轻易拿下来的,如果说我们,至少需要五十到一百个士兵才敢说有一些把握,但这仍然是不确定的事,既然不需要我们打头,那为什么不放轻松一些呢,也好看看这位营官大人到底是不是吹的那么厉害。不然,二军团的军团长克拉希瑞为什么一直讨厌他。一个强者不管怎么说不是应该受到尊敬么?” 特别是在军中。 在军队里,在部队中。 吹牛皮没用。哪怕你升了官,上了位,也没什么。士兵们不会服你,对你的命令都会看情况执行,真正让他们听话的一定是至少有本事的人。 所以。 他们虽然看在高福利的面子上跟了这个营官长,但是不是真心服他还是要看一下情况的。 虽说他们现在是在追随,也是可以即时中止的。 一切只是为了看上去好看而已。 只有白影,心情复杂了很多。 她知道。 刘一夫这是要去做什么。 他竟然想——弑父。 这简直打破了她的三观。 身为儿子,倘若父母不慈,你不孝不是不可以,走远点不管不顾不过问也就是了。 除非是避无可避的碰上了。 不然,何至于一定要这么亲自上门去杀人呢?白影完全能够感觉到,那股让人心发冰发寒的冷酷杀意。 这不是说说而已。 他是真的打算去干。 并且态度极其坚决。 甚至不愿意再等一下。 倘若你将来升为军团长,到时不是可以随便想法儿报仇么? 为什么这么急。 如此杀意迫切! 不明白啊。 一夜无话。 到了第二天。 又是让人腿酸脚麻的一天行弛。 别的不说,很多人的皮靴子里,脚汗已把鞋底垫子给浸湿了。倘若脱下来,一定气味“芬芳”吧。 连白影也没敢脱靴子。 她的脚虽然又白又嫩,但鱼肚肉一样细嫩。可这时她也没有兴趣去赌鞋靴里面的味道。 在小山头,可以看见。 对面。 山头上的孤独城堡。 刘一夫留下了他所谓的亲卫队,就那么一个人,孤身一人往山上的城堡而去了。 虽然六年没来这里,但他仍然感觉到一种特别的熟悉感。 来吧。 六年了。 我已经养精蓄锐了。 是该算一下昔日的债了。 刘一夫可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 如果有人敢于得罪了他,除非是知道不可能,没机会,不然,他是无论如何也要是讨回来的。 曾经。 上一世。 刘一夫是普通庸人时,他普普通通,从来不敢去沾惹什么事,哪怕是委屈,吃亏,也都一一默默的受了。 因为他知道,没实力啊,什么事也是不成的。 你以为你受了冤枉委屈,就一定能讨回到么? 看清楚一点。 没实力什么都不是。 也许有人得到了昭雪。 但那样的个例实在太少了。 你要去赌那个几率,就看你是不是能捡到宝藏的运气人了。 但是,当刘一夫有了实力后,他就不一样了。没有实力,我不说话。 但有了实力,就得我来说话。 你不想听我的话。 那你也别说了。 现在,刘一夫就是要来报仇的。 天大地大,报仇最大。 所有得罪我,伤害我的人,除非我不知道,或是你不在我前面,不然给我找到发现了,一定要把你们给收拾了。 就像这一次。 可能有人会说,一个人攻击一座城堡,这不是开玩笑嘛。 区区一人之力,能对一个城堡几十个骑士吗? 正常人都觉得不可能。 但刘一夫知道,他可以。 这些年,凭借工字伏虎拳功夫,他打熬筋骨,说到身体素质方面,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超人了。 其实。 杀入城堡。 杀光所有人,都不在话下。 很多精灵以为他很出色,殊不知他一直是收着力的,两世才华,又岂是小可。他前一世那么高的修为悉加于此世之身,又岂是那么简单的。 之所以一直在等。 他真正想的是,把人杀光。 不放过一个。 从前,他一个人纵然是再强,也只能说杀败杀退杀跑对方,根本不可能做到把所有人杀个精光。 但是现在。 有了魔法。 应该就能够做到了。 “我遵从黑暗的指引,遵从黑暗之稀释下来的微末,释放迷途之雾,迷人之眼,唯有我才能看清一切。” 迷雾魔法。 释放。 一点点。 然后渐渐朦胧。 越来越大的雾,张扬开了。 普通人学习这个魔法,一开始会把雾弄得像烟一样醒目,耀眼。 但刘一夫同样是初学,就已经把这一个魔法施展得游刃有余不着痕迹了。 从迷雾的出来,到浓郁。 一切都显得很自然。 虽然这自然也仍然是不自然。 可毕竟比生手要好一点。 雾起之后。 刘一夫上山进堡,也就很难有人能够发现了。就算发现了,刘一夫也是近在咫尺。 “魔法……” 白影他们也算明白了。 难怪刘一夫如此大的口气,他一个人就行。感情是他已经拥有了魔法的力量。虽然很多人觉得魔法不实用,但毕竟是超凡的力量,也的确是有可能发挥出超凡的效果。 “我知道,”一个人道:“前段时间绿芙萝举行了魔法启灵仪式,连我们半精灵也得到了许可,有一些人去参加学习了魔法。我们的营官大约也是如此才得到的机会。但是,不对呀,怎么这么短的时间里,他就能用出来了吗?不是说魔法学起来又慢又没用吗?” “魔法应该也是看人的,别以为魔法没用,你们说的是那些魔法学徒,低级的魔法师,那是挺弱的,你抓两把刀上去,说不定就能够给干翻了。但你试着去和那些大魔法师,大魔导师比,那些人,一个魔法下去,甚至能够杀掉一支军团。” “那为什么这些人不出来?” “好像越是强大的力量就受到限制。所以强大的魔法师不想随便杀人。” “这不还是没用,魔法再强不能杀人又有什么用?” “不是,那我们营官怎么这么随意使用魔法呢?” “他只是放了一把迷雾,这把雾它能杀人吗?所以这没事,他最终还是要上去用刀砍的。” “好了。” 席法站了起来。 他其实是最累的一个人。 因为他年纪最大。 但此刻他却站了起来,还给白影一个眼神。 “这一战看起来是必胜之战了,不然营官一个人也不会就这么上了。现在这是白捡的便宜,百分百的胜仗,跟上,也好让营官大人将来高看我们一眼。” 第5章 父,子,相见 有了老席法的话。 虽然这几个人都挺累的,但也都一一站了起来,他们是经过训练的,甚至可以说是老兵油子的,自然知道要怎么做,先一一检查自己的兵器,然后放松着自己的身体慢悠悠地就跟了上去。 虽然。 他们仍然很累。 有人的胯骨,腰背,膝盖,包括脚丫子都发酸。 可能还疼呢。 但既然是必胜之仗,能动就要上去掺一下的好。 军功,到哪儿都是宝。 再说他们也想看看,真正了解一下。 他们的营官。 到底有多强。 一路无话。 直到了城堡之下。 他们才看到了倒地的尸体。 从模样上看,毫无疑问是被一刀割断了喉咙。 在城门口,他们一共发现了三个士兵。 两个在城防楼上。 一个在看守大门。 但毫无疑问也毫无例外,他们都死了。 白影几个都是老行伍了,只从现场的痕迹观察,几乎一猜就能猜出当时的情景。 这三个人在城门把守。 他们位置不正,但仍未脱岗。 可能有在一块说话说笑什么的。 在这时,营官大人大摇大摆的走过来。 他不费吹灰之力,先一刀抹了城门下的这个士兵的脖子,再往上潇洒写意丝滑柔顺的甩出了两把飞刀,刀刀命中,是喉咙,所以这城楼上的两个士兵都是一声未发地说死了。 转瞬之间。 营官大人就一口气连杀了三人。 最关键还没搞出什么动静。 顺着地上一点点隐约的痕迹走。 他们走到了城堡下面。 这里面是厨房吧。 都是普通人。 但也死了。 一男两女还有几个帮厨的,但都一样。 死了。 看现场,刘一夫是双刀在手,冲进来就杀,一刀一个,一刀一个,有人想跑,刘一夫追了上去,从后面砍断脖子。 下手极狠。 一刀一个。 这位营官大人下手杀人,几乎就没用过第二刀。 不是抹脖子,就是硬砍后颈大椎。 营官大人很注意,他刻意没有砍脖颈两边的静动脉,所以他杀人流血并没有造成喷得到处都是。 他虽然见人就杀。 但有在刻意的控制哦,没有把血弄得到处都是。 西莫忍不住说了一句。 “他太快了。” 西莫没说的是,这么快,说明营官大人很怕一件事,他怕杀得不干净,他怕有人从他手上逃掉。 后来他们发现了训练营。 这是城堡中骑士的训练基地,这个地方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有训练的骑士。 毫无疑问。 这里人不少。 有七八个人。 七八个极其壮硕的人类男子。 一个个的都是膀大腰圆,要不就是肌肉棒子,看起来就身大力不亏的样子。 在这个地方,有很多训练器材。 有锻炼身体的,也有使用武器部分的。 但这些看起来很厉害的男人,却都死掉了。从姿势上看,他们都有反抗的意思。 然并卵。 反抗没用的。 他们来不及穿上铠甲,还是被快速的砍死了。 前后不过一息间。 一呼,一吸,砍完了。 一直走,一直走,没有停顿,所有人都给砍死了。有时会用飞刀,然后就杀了。 倒是一些穿铠甲的骑士,被弓箭射,被长矛捅,而不是被刀砍的。 因为刀的破防效果要差一些。 所以得用长枪去捅。 可仍然杀得很漂亮。 这下,白影他们知道了,营官的确是一个人就能攻下一座城堡的狠人。 这里面,最关键的因素不是别的,就是最初的那一把魔法迷雾。 不然,刘一夫刚一靠近就会被看到,然后就是士兵们的警惕,他们会关上城门,大声吼叫,警报,而有了警惕,这座城堡就会聚集起武力。 那时,再想要攻下它,就不是这么容易的了。 没想到,这么一个看起来区区且不起眼的迷雾魔法,作用竟然那么大。 让刘一夫一个人完成了攻城。 不。 是屠城。 这座城堡是有军事性质的防御城堡。 平民不多,但也是有的,有三五十个。 加上驻军。 不到两百人。 但也不少了。 原以为刘一夫只杀军兵。 没想到他是什么人都杀,并且连少数的几个婴孩也没放过。 刘一夫直接把婴儿们从床上抓起来,摇一摇就摔在了外成的城堡墙上。 幼小的婴孩直接糊在了墙上。 血肉模糊成了一块烂肉涂在墙上。 其余妇女,老人,全给杀了。 有一个婴孩,被愤怒的他砸在地上,再踏上,不,是跺了一脚,脑袋直接暴掉了。 如此残忍。 几乎是惨无人道。 至少,白影他们知道。 绿芙萝从不会这么干。 显然,刘一夫不是绿芙萝。 他只是一个半精灵。 还是这么狠的一个。 甚至,他们已经有所猜测。 绿芙萝中第二军团的军团长克拉希瑞不喜欢这个义弟的原因大约就是如此。 哪有绿芙萝这么狠的。 最后,白影他们上了中堡。 主堡的第二层,大客厅里面。 壁炉仍然在烧着火呢。 在大厅的一侧。 七八个人被紧紧地捆了起来扔在床上和沙发上。 刘一夫在酒橱里找到了一瓶看起来不错的酒倒酒喝。 在壁炉旁边的一张桌子上。 巴因莱特男爵很狼狈的半站着。 他的双手交叠起来。 上面插了一把刀子。 这桌子十分坚硬。 刀子陷入桌子里,刀身被桌子的木理密纹紧紧夹着,纵是浸了血,也依然的十分紧固,不是随便就能把刀子拔出来的模样。 刘一夫看到白影几个跟了上来。 他抓出了一瓶酒扔过去。 “来了嘛,休息一下,把那几个人看牢了。” 白影对酒兴趣不大,她把酒给了席法。 葛瑞根倒是挺自来熟的上前翻酒找杯,看来他是真要好好休息一下。 他们都知道。 刘一夫此来是找亲生父亲麻烦的。 他们不想多事。 他们就在旁边等着。 然而。 巴因莱特显然还不大清楚是怎么回事。 突然间的。 一切发生的十分突然。 外间没有一点警报。 这个男人突然出现。 在他的面前。 他很愤怒。 巴因莱特男爵拍案而起。 但来人一把抓住他的手按桌子上。 当男爵伸出了另一只手时,这个男子又抓住了他的手,按在男爵的手上,让他的双手呈现交叠状态,然后就是一言不发的一刀子插上去,用力极大,用劲极猛,刀狠狠的惯透了桌案。 以至于男爵根本拔不出他的手。 然后这他男人就放轻松起来。 他上上下下,把男爵的家人一一抓来了,都绑了起来。 然后他在找酒,显然是要庆贺。 随后,又有人来了。 巴因莱特看得出来,这几个人是这个男子的部下,而不是他的人。真是见鬼,奇了怪了,怎么回事?自己家城堡没人了吗? 刘一夫品了品这胜利的美酒,又找起来了,找的是巴因莱特的文件资料。 不要小看巴因莱特。 毫无疑问,他在法斯特的官场不是太受宠。至少不是受欢迎的。 但这一位最大的毛病是欠钱。 巴因莱特经营不善。 特别是他曾经花了一笔钱重金买下了一个绿芙萝。 绿芙萝早早死了。 这是一个极大的经济损失。 为了维持自己的生活,他不得不向纽辛根男爵借了一大笔钱。 这个纽辛根男爵是一个暴发户,十分希望得到正统贵族的承认。 所以他十分愿意低息借给正统贵族们金钱。 但这仍然不足。 毕竟纽辛根男爵不是慈善家,他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得要还钱啊。可即便是巴因莱特男爵再怎么的刮地皮,他也没那么多钱还。 领地内的老百姓已经快分要给他逼到绝境了。 如果那个绿芙萝没死,也许还能换一比钱。 如果那个绿芙萝生的孩子还在,也可以卖给喜欢男孩子的贵族换钱。 偏偏什么都没有了。 所以他只好表示愿意参加光明骑士团,去森林里围剿那些绿芙萝,用军功来赚钱花了。 如果巴因莱特愿意,他能够拉上一两百名骑士,这绝不是一个好消息。 好在,现在什么也不可能了。 刘一夫收集这些情报。 这或许能够让上面闭嘴。 他知道。 梅里莎为了自己承受了很大的压力。 能给义母减轻一些负担。 这很好。 巴因莱特在诅咒,在叫骂。但一会儿他累了,又开始说好话,什么只要你放了我,只要你离开,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什么的。 刘一夫根本置之不理。 白影他们也是在一旁看笑话。 甚至。 被捆着的人中也有很多人有戏份。 一位贵族小少爷显然看上了白影,还用话术在撩妹。 各种各样的话说了个不停。 直到让葛瑞根受不了了。 真想不到,这些贵族竟然是这模样。 大失所望。 人类世界的精英阶层竟然——就这样?太让人失望了。 “够了,还搞不清楚状况,你以为克拉迪奥营官长大人是为了什么来的?他来就是为了杀你,杀你及全家的。” 巴因莱特怔住了。 虽然人类和精灵为战。 但从来未有。 从未有过。 一个精灵。 哪怕是个半精灵。 一个人。 或少数人。 就敢于杀上人类的城堡。 一直以来都是人类进攻而精灵防守。 一切战争都是发生在森林里。 无论是千针森林,还是罗甘森林,包括从前的巨木森林,都是如此。 近些年,战争扩大。 也是因为人类杀光了巨木森林里的精灵们才如此的。但是即便是这样了,仍然是人类攻,精灵守,战争仍然在森林里,人类安享城堡,不用担忧。 即便,少数的。 精灵来袭。 也往往是拯救绿芙萝同类而已。 人救到了她们就走了。 从未有过精灵来到一座人类的城堡主动进攻要杀全族的。那一点也不绿芙萝。 这不可能。 “不,这不可能,你们疯了,为什么?这里已经没有绿芙萝了,你们是不是消息有错?再说你们要是为了这个,找一找搜一搜就可以知道,我这儿已经没有绿芙萝了,天呐,诸神在上,我现在连一个半精灵也没有了!” “不。” 刘一夫放下杯子,把文件折叠好收了起来这才对上巴因莱特这个名义上他的父亲。 “你现在没有,但你曾经有过,在这座城堡的……左边?没错吧,在角堡上,你用铁链捆着的两人,一个是绿芙萝,她死了,然后你大约就把她轻易的丢弃了。这很好。至少让那位绿芙萝接触到了泥土,空气,也许还有小草和地边散发奶油味的小花……” 因为有了这些自然的媒介。 所以。 梅里莎才因此通过占卜找到了绿芙萝唐娜。也因此在附近发现了唯一可能囚禁唐娜的孤独城堡。 也因此。 克拉迪奥刘一夫才会得救。 “啊,是的,还有我。我仍然记得,从小到十岁,我天天被锁在地板上,一开始还有母亲,然后她死了。我每天吃干硬到不行的面包,它们每一块都硬到要打死人。我必须用上一天的时间慢慢用口水一点点软化下来一点点面皮的吃下去,我虚弱的身体对这点食物来者不拒,极尽可能的压榨里面的营养成分,以至于我每一次都会便秘,每一次拉出来的都是黑色干结的硬块。不得不说,这样虽然十分痛苦,但它至少比较卫生,清洁。不然的话也许我的生存环境会更糟。” 刘一夫简简单单把过往发生在他身上的事像故事一样轻描淡写的说了。 一点也没有因为过去的事太屈辱就刻意隐藏。 反之,他像一个旁观者一样,冷静,理智,清楚的把事儿给说了。 虽然他说得清楚,也让人听得明白。 但是吧。 在场每一个人,听这话就好像在心里,胃里,塞了一块大冰砣子一样。 让人,心寒得彻骨透心。 这事被刘一夫记得那么的清楚。 毫无疑问。 这段仇恨被他记得刻骨铭心。 此仇此恨,是不可能化解的了。 所以才要。 杀全家啊。 “等等……这么说你是我儿子?” 巴因莱特这时才好似有些明白了。 此时,大约已经过了半个时辰。 迷雾这个魔法,在渐渐散去。 被迷雾遮掩的光景,甚至血腥气味,也渐渐发扬起来了。 “既然你是我儿子那你为什么要……” 巴因莱特有些颤抖。 他也许不够聪明。 足够残忍。 但他绝对不是一个傻子。 在这种时刻,他明显感觉到,这个少年人对自己如此一丝不挂的杀意。 这是我儿子呀? 他竟然想杀我? 你被救走我都没怎么认真的追杀你。 我至少给你喂了十年黑面包。 我并没有把事情做绝啊。 你怎么可以不顾血脉的羁绊来杀我呢? 应该是我来杀你,解决到霍尔家族的耻辱这才对嘛。 怎么搞的? 杀我吗? 不,我不甘心。 我不想死掉。 第6章 雾气尽散了 “抱歉,我必须要来杀死你,也许你不知道一件事,我不管怎么说也是一个半精灵的,在绿芙萝那里总有一些人会质疑我,但如果有了你的人头,相信就不会有人说那些废话了。我也就能顺利升职了,或许在军团长名单上终究将会有我的名字,你是一个人类,对于这些个事你应该能够理解我吧?我的,父亲?” 最后这一声父亲。 无疑是一种讽刺。 葛瑞根惊讶道:“原来是这样吗?” 席法摇头。 他没说话。 但是他心里清楚。 可能克拉迪奥也觉得做出这事不大妥,所以需要一个名头,如此而已。 其实这件事的根本就是,巴因莱特老爷过去并没有善待克拉迪奥,所以这位小老爷长大了就来复仇了。 一个小心眼的人因为多年的仇恨来杀人全家。 这很好。 只是不大好向世人这么说罢了。 “等等等等,怎么能这么说呢?” 巴因莱特忍不住叫了起来。 “你也可以继承我的家业,我是男爵,人类财富不是你在绿芙萝那里能够得到的花花草草可比拟的,你在绿芙萝那里能得到什么?木头,树枝,草绳秋千和乱糟糟的花园吗?但在我这里你可以得到城堡和金币,还有领地和人民。这些能够让你富足一生,你到底明不明白这里面的区别?” 刘一夫晃动酒杯。 优雅,一直存在。 “我当然明白。但是,我是一个半精灵的私生子,有权利继承霍尔家族巴因莱特男爵的财富吗?你以为我不知道法斯特的异端审判女巫猎杀吗?真按你们人类的游戏规则玩,我迟早会被铁链捆着,塞到断头台上面给砍掉脑袋。又或者——给堆上干草柴禾烧着玩呢。” 巴因莱特有些吓尿了。 毫无疑问。 他打算利用信息差来欺骗这个半精灵。 在他看来,半精灵也好绿芙萝也罢,都只不过是一群脑子拎不清楚的野人,笨得也就比狗强一点而已,随便骗骗就好了。哪知道这个半精灵竟然见阿飘的知道——法斯特的律令? 这是在开什么玩笑。 巴因莱特十分清楚一件事。 如果这个半精灵说的事是真的。 他真的是自己的孩子。 那么他十岁前都是被锁在地板上的。 连狗都不如。 狗至少还有放风溜街的权利。 但这男孩应该是一直被捆绑着的。 铁链被长钉钉在了厚密的地板上。 十年。 他没有可能学习什么法律知识的。 纵然六年过去了。 可从六年前学起,再怎么努力又能学到多少东西? 再者说了。 他若是被绿芙萝救了,应该在绿芙萝的营地里,那些绿芙萝会教一个半精灵人类的法律知识吗? 想也是知道不可能。 所以他最多学学弯刀弓箭而已。 那他怎么知道这些隐秘呢? “不不不,你说的那些有在改变的。你要相信我啊,我是你爸爸……” 刘一夫抬眼。 他放下了杯子。 杯中酒——已经没了。 刘一夫回身走到床边。 那里是巴因莱特的家人。 他的妻子,他的兄弟,他的儿女。 一刀。 他扎死了一个人。 巴因莱特的妻子。 一个嘴巴被破碎厚抹布给堵死了的贵族妇女。 刘一夫不用问,他光用看的就能够明白这个女人一胸腔的怨恨。 毫无疑问。 巴因莱特对绿芙萝的事她也知道。 这件事让她十分恼恨,就暗中给绿芙萝下药,慢药,一点点伤害绿芙萝唐娜的身体健康,不然,也许唐娜仍然可以坚持更久一些的。 后来,也是她对那些送餐的厨子说的。 不要给什么好吃的。 不饿死就行了。 还扣下了食水。 只让送干巴巴坚硬的黑面包,却没有哪怕一瓶水。 她这是早早就想杀了克拉迪奥。 这样的毒妇,刘一夫不仅要杀她,将来有机会也是要灭她的一族的。 从前做不到,今后就不一样了。 至少,刘一夫知道。 这位夫人是一位商人世家。 巴因莱特就是因为缺钱了才娶了这一位的。 不然,这样相貌平平无奇普通的,身材管理不到位的一个胖女人,正常情况下巴因莱特哪里会多看一眼。 但,就是为了钱,巴因莱特不愿意也得上,和这个女人生下了二男二女。 不然怎么向岳父要钱。 可是现在不同了。 这个女人死了。 因为这女人丑,刘一夫甚至不想要她的尸体。不要以为降术师对尸体都不挑的。人活着时一切的身份权位,在变成尸体后就是另一种价值了。 尸体。 年轻,漂亮,身体完整,这才是一具好尸体。 别的,啥也不是。 统统都要往后排。 “畜生!” “卑鄙!” “无耻!” “你怎么可以对手无寸铁的女人做出这种事!” “你在让你自己蒙羞!” 咒骂声四起。 还有几个悲声叫妈妈的声音。 巴因莱特更是混身发抖,他心中升起了极大的恐惧。 这个半精灵,不是他的孩子。 他的孩子,肯定不是这种杀人不眨眼的魔鬼! 但,这才刚开始。 没完呢。 接下来。 刘一夫上演了一场肢解与解剖。 那位恶毒的夫人刘一夫十分仁慈的一刀带走。 但杀这位夫人不是目的。 这位夫人之后的四个孩子,才是重点。 忘了之前说过的。 对于一个降术师,什么尸体才是好尸体呢?当然是年轻的,漂亮的,完整的。 夫人的尸体当然不好。 她又老又肥。 也就是巴因莱特需要交公粮去应付她,不然哪个男人会想碰她呢? 但是,她的孩子,至少是年轻的。 既然年轻,就不可能丑到哪儿去。 贵族的基因,总比普通的平民是要好一些的。 所以这些孩子也是。 刘一夫熟练的……先取油。 想象一下吧。 灼热的火油烧烤在孩子幼嫩的皮肤上,直至炙烤出脂油来,是有多恐怖,尤其是这么做是在没有止疼的情况下。 过往,刘一夫在活人身上取油,是用了麻醉手段的,在取油之后,还对其伤口进行了治疗,这让患者在事持并不会有什么痛苦,顶多也就三两天,伤口就长好了,在其过程中也不会有什么痛苦。 但现在这些完全都没有。 额头,下巴,后颈,腋下,肚腹,大腿内侧,脚后跟这些地方,一个也不能放过。 几个小孩被折磨的当然是生不如死,痛不欲生。 当油脂取完。 连白影他们看刘一夫也觉得这就不是个人了。哪有这么折磨人的,你一刀杀了不就完了?用小火慢慢的烤油,这是什么神奇的脑回路! 巴因莱特更是涕泪横流。 “不不,这该死的,我诅咒你,你怎么下得去手呀,那也算是你的兄弟姐妹,你怎么下得去手啊!” “好吧,让我们来结束痛苦。” 刘一夫说着话,意态悠闲地取出了一只只装酒的大坛子。 一二三四。 四个坛子。 在中土,这也就用来装土醋酱油或油脂什么的。 但在西极,这就是用来装酒的好宝贝。 只是这几个坛子里面的酒已经给刘一夫倒空掉了。 他手挥匕首。 一刀一个。 “哦,不!天呐,诸神在上,你怎么下得去手,魔鬼,魔鬼!” 刘一夫充耳不闻。 他拧起血淋淋的人头,最小的才七岁,还是个宝宝孩子呢。 但现在它们就是……材料。 刘一夫毫不留情的把这些头丢进了坛子里面去。 这也是别无它法的事。 要知道。 在上一世。 刘一夫的人头金钟可是帮到他了不少。 因为上一世中土有很多的高手。 有了高手,就有了高手的头颅,就不需要太多麻烦,直接用人头来装蛊虫。 但在西极,真正的武道高手很少。 没有高手,普通的人头怎么够格用呢? 所以需要坛子。 把人头装进去。 不要保护人头了。 整个人头就是蛊虫的粮食。 这样一来至少也能用了。 当然。 缺点是时不时的要往坛子里注入坟土和尸油为营养,才能让坛子里的蛊虫听话。 太残忍了。 刘一夫在上演一个降术师要如何才能圆满的利用完一具尸体。一具尸体,当一部分,对于降术师来说都是能用的。 比如尸体的内脏就可以把一部分取出来当蛊虫的食物,一部分可以磨成粉,当成未来的饲料。 骨头,血肉,皆有所用。 连那些头发都是有用的。 刘一夫使用匕首。 这一把匕首像一柄短剑,在刘一夫的手上,又是砍,又是锯,还能用匕首的把柄去砸,场面上白影这个已经见识过杀戮战场的女人都跑一边去吐了。 她一去。 席法立刻也跟上去了。 这老家伙有私活。 他不知从谁那里收了一笔钱,就是要照顾这个白影的小国公主。 所以他实际上应该算是白影的人。 很快。 人,死光了。 所有人,都被刘一夫做成了材料。 这个原本看上去还像点样子的大厅已经变得和一些屠宰场没什么区别了。 地上湿漉漉的。 不是水。 全是血。 血浆浓厚的堆积在一起,都快让地上打滑了。 一脚下去,血水至少滑入半分。 至于那些糊糊样残碎的血肉骨沫,就不要提了。 还有一些是皮。 有很多的整皮是需要被扒下来的。 这导致了很多碎皮子也掉在地上。 地狱都未必有此恐怖。 巴因莱特忍不住道:“你是个魔鬼,你不是我的孩子,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你简直畜生不如。” “放心,我会对你好一点的,不疼的,很快。”说完,就是一刀。 刘一夫没说慌。 他一刀就把巴因莱特的头给砍下来了。 没有一丁点儿的犹豫。 但之后……就不是了。 他弯下腰。 小心的用匕首把地上的人头给锯下了一半来。 这颗头,他要把头顶骨制成一只金杯,用以纪念。 你对我的十年不好。 我将用生生世世的残忍来回报于你。 当我用杯子喝水喝酒时。 复仇的快感会再一次荡漾在我的心间。 这是刘一夫或者说是克拉迪奥的想法。 然后。 刘一夫轻松下来了。 此前,他一直杀人。 特别是厨房的那些人,他也是恨之入骨,所以优先全杀了。 但这座城堡不可能什么都没有。 那些金属装备不必说了。 绿芙萝大多不喜欢。 但如果是金银币,还是有人喜欢的。 不仅半精灵喜欢。 连绿芙萝也是知道要收藏些的。 要知道,人类就是喜欢为了这些金钱而疯狂。有了这个,你法斯特喊得再响,也会有无耻的商人愿意和绿芙萝们进行交易。 很少。 看来资料上是没错的。 带领城堡里终究只是搜出了一百多枚金币。但要知道,这位巴因莱特男爵私下里的欠债可是高达了四千多枚金币。 好在。 这点钱看起来少。 但白影他们眼睛都亮了起来。 因为金币的购买力极其强大。 这几个人哪怕每个人只分一枚金币,都足够让他们在梦里面笑了。 “好了,我们可以走了。” 席法上前说话。 事情已经结束了。 该离开了。 刘一夫摇头。 才开始呢,哪能这么快结束。 “你们守在城堡门口,我知道,现在雾散了,而且会有人给城堡输送给养什么的,我不管什么人什么情况,你们去,当有人进入到城堡里,立刻杀了,等我这边的事情结束。” “您这边的事情……是什么?” “没看到吗?我刚才光顾着杀人,尸体并没有处理,现在事情做完了,当然是要处理那些尸体才对,有什么问题吗?” 席法一惊。 他有些不敢相信。 “大人,请恕我冒犯,您是说你要像方才那样处理这座城堡里的尸体吗?” 席法觉得。 方才是为了报仇,泄恨。你怎么折腾那些尸体都至少是有理由的。 但是现在,这些普通一点的人,也要那样做吗?这不是变态嘛? “那个,席法是吧,到门口去,干掉每一个要进城堡的人,如果有大军来就通知一下我。假如你觉得你干不了,直接走人也是可以的,唯有一条,别在跟我废话!” 刘一夫说着去干事了。 尸体,总是要处理的。 葛瑞根拉了席法。 “走吧,守大门去。” 席法没说话,但还是去了。 他们走走停停。 此时雾气已经散了。 隔老远的他们也看到了刘一夫是真的在处理那些尸体。 “会不会是那个什么魔法。我看他学魔法那么快就拥有力量,莫不是这里面有什么秘密,有些魔法好像是需要献祭什么的。” “那个,好像是坏蛋才会修炼的邪恶魔法。” “傻蛋,你给洗脑了,营官大人一个雾魔法不也杀了这么多人嘛。魔法就是魔法,全看用的人,哪有什么好的坏的。” “好了,别废话,执行任务。” 第7章 关于情报 执行任务。 什么任务? 杀人。 其实,杀人也不算什么。 奈何这些半精灵在绿芙萝的营地久了,道德素质有些高了。 你要让他们执行战斗命令,和人类的军队战斗,那没什么。 但你让他们去杀普通的平民。 这任务就有一些超纲了。 下不去手呀。 他们慢悠悠地到了城门口处,把尸体拖到里面去,在门口坐着。 一会儿,心中有些不定的提夫拉说道:“一会儿,我们真的要随便杀人?” 葛瑞根道:“怎么,有人下不去手?” 有人笑了一下。 这是能下手的。 也有人微微皱眉。 杀敌杀人不是不可以。 但杀一个一无所知的普通人,甚至可能是一个啥都不懂,不知道的老实人,好人。 这就有些不对了。 真要动手,人是要面临内心道德的考验的。 特别是他们在绿芙萝的营地。 绿芙萝虽然对半精灵有歧视,但毫无疑问也只是一种态度之上的意思,其仁慈善良比人类要好多了。 甚至于可以说。 绿芙萝一直没能斗过人类,关键就是她们没有人类那样阴毒狠辣。 现在,这种情况又在他们身上出现了。 正在他们犹豫时,真有人上来了。 毫无疑问——这是给城堡输送给养的。 别的不说,一些菜是需要新鲜的,能怎么办呢,只能每天都按时进行输送呗。 大约有二三个士兵,护送一辆马车,车上载有大量的食材,有菜有肉,各种果蔬和块板的肉压着整整一辆,在地上甚至都留下了车辙印记。 这是几十上百人一天的当量。 提夫拉和奥提拉双双把弓箭弩箭给准备好了。 这来送货的人一无所知仍然一个个地都都懒洋洋模样。 他们压根儿丝毫不觉得可能会出事。 一点点的警惕警觉性都没有。 他们就这样,摇头晃脑的坐车到了城门口,就这样,眼睛也没细看,下车后就闭着眼睛叫城门。 他们大约还想着进城后喝上几杯。 然后。 先是两箭射杀了两个人。 又有西莫一刀把人钉死。 但最后往的两个人就不好杀了。 一个是男的,一看就是普通民夫。 另一个是他的女人,一个中年大妈。 两个人不管怎么看都是普通人中的普通人,遇到了军兵,也只会浑身颤抖被砍死的角色。 一点胆气也没有的。 简而言之。 废物。 要杀这样的两个人吗? 一时间,白影他们都有些沉默了。 手上紧捏着兵器,却谁都没有动手。 他们都指望自己人中有人可以攻击。 那样自己就不必有什么想法了。 但他们都在这样想,反而没人上前这么做。 这两个人吓得反应过来了,他们一身冷汗,剧烈呼吸,竟然笨拙的想要赶着马车去逃跑。 白影的脸上起了一层寒霜。 她是中土人。 算是会一些中土的微末功夫。 别的不说。 这轻身的功夫也算一绝。 要不然也不能在绿芙萝的营地里混得风生水起。 因为她轻功用起来,在敏捷这一点上不输绿芙萝,甚至对比一些普通的绿芙萝还犹有胜之。 现在心下一紧,急切间脚下功夫用到了十成。 但见她身如最电箭,猛地蹿到了这架马车上。长剑在手上一转,就把这两个人给抹了脖子。 然后,他们不怎么说话了。 就把马车拉入城中。 慢慢等。 直到。 天黑。 刘一夫一身冲鼻的血腥之气。 但他的心情极好,可说是神完气足。 走路甚至隐约有跳动。 仿佛脚掌下装了弹簧。 门口的几具尸体他是懒得再处理了。 只是寻常货色而已。 倒是对那两个普通人的尸体多看几眼,最后对白影挑起了大拇指,笑道:“做得不错。” 几个人心中大骇。 这什么人啊这是,就冲尸体看了两下,就知道是他们之中哪个人杀的? 顿时这些人都生出了真正的敬畏心来。 刘一夫把马车物资清理一下。 空出了足够位置,然后七个人坐上了车子,如此而行。 这可比用自己的脚走路要舒服多了。 只是,时间久了,终究生出了变数。 在他们通往下山路上,就又遇到了上山的人。 这些人大约是方才两个夫妇上山久之未下所以才要上来的。 毕竟是两个人。 想也是知道。 哪怕巴因莱特再怎么暴虐,也不可能随便的就杀人。他是图财,又不是图命。 所以死人终究是一件大事。 穷人们也是想,倘若那对夫妇真的是被贵族老爷们杀了,别管委屈不委屈的,至少可以索要一笔赔偿,要知道那毕竟是贵族,随便给点穷人就要笑疯了。 所以才有人上来的。 上来的是四五个人。 他们认出了这辆的马车,当即拦车要问个明白。 这次就不用白影他们一众出手了。 可能他们也想出手的。 但终究是慢了一步。 刘一夫下了马车,毫不留情的就拔出了弯刀跳起了舞,双刀在他手上不时跳动,时正时反,下手握刀,反手握刀,一息之间无数的个变化。 还没等人反应过来呢。 这四五个人就一一扑倒在地了。 死了。 这时白影他们才明白刘一夫真正的搏杀实力。 难怪会有人吹说,刘一夫一个人就斩了十二个铁甲的骑士。 原来这一切是真的。 它不是吹的。 这一刀刀的,左手劈完右手上,右手劈完左手上,双刀连环,快捷无比,正常根本超出了一个人的反应力,在仓促下能挡一二三刀,也绝对接不下四五六刀。最要命的是劈出了这么多刀只是在瞬息中发生的,让人猝不及防又防不胜防。 一路无话。 刘一夫再勇,也不想惹事。 他没从山下村子走,反而是绕了过去,然后进林子走路。隔老远儿的望过去,好家伙,那些村人都发现什么了,高举着一例火把往山上去了。 所以说到底是村里人。 山上的城堡有什么异动,他们总是比较快能够知道的。 但就算他们发现了什么,一切也已经晚了,好在他们仍然可以在城堡中发上一笔小财。 不过这就和刘一夫他们没关系了。 原计划是五六天,也许是七天。 但终究不过五日也就把事情办完了。 刚回到军营安顿好,梅里莎来了。 她应该是一直在关注着刘一夫,或者说是克拉迪奥。 这满腔的母爱啊。 不仅是她。 就连新任第四军团的军团长,哪怕是临时的,穆萨——也来了。 他显得不是很高兴。 刚刚才成立的第四军团,就这么无组织无纪律? 一个营官的中坚军官,竟然带一票人自己私自出去办事了? 这要是从中出了什么事,不得是他穆萨背锅么? 刘一夫被叫了过去。 在穆萨的军帐中接受训斥。 “克拉迪奥,你脾气大了,翅膀也硬了起来,不和我商量,就敢私自行动!你知不知道,你这么莽撞的行动,有可能会给我们带来大麻烦,说,你做了什么?” 刘一夫无语。 他想了想,还是把头骨拿出来了。 “这是什么?” “这个,大概是巴因莱特的头骨,我特意取来此物,是想给自己做一个杯子的没什么大事。” “巴因莱特?这个人是你……你杀了他?” 梅里莎感觉自己有些失败。 这些年,她不是不知道克拉迪奥有些不对,但至少他表现的还是一个正常样子。 克拉迪奥很快恢复了身体。 然后他如饥似渴的学习一切知识。 学习刀法箭技。 在他武技有所成就后,梅里莎甚至一手安排他进入了格斯的第三军团。 在这其中,她默默观察。 克拉迪奥表现的很正常。 老实又听话。 他在军队里……虽然有些不合群,也不服众,但不得不说,克拉迪奥表现仍然是很好的,特别是在战斗上面,屡立新功,在他手上击杀的人类骑士已经有好几百个了。 正是如此出色,他才能升官。 明明只是一个半精灵,也依然能够在绿芙萝的军团中捞一个营官的位置干。 要知道——这可是绿芙萝的队伍。 虽然说绿芙萝里也有潜规则。 但战功和实力是没法去潜的。 这根本藏不住的。 原以为这个干儿子义子干得很不错。 没想到突然之间,他给暴出了这么一个雷出来。 一个人——私自带队去做事。 做的还是杀了自己亲生父亲的事。 这个雷太大了。 梅里莎想冷静一下。 她心腔在发虚,往前走着,原本苗条的身子也有些佝偻,就这么在前走着,带着刘一夫漫步于森林中。 在森林里,普通人大约是慌张的,甚至迷路,死亡。但对于绿芙萝,这就是家啊,在家里面,又怎么会迷路? 闻着花的芳香,树汁的味道,脚下泥土的清香,感觉零星的太阳照在身上,那些许的温暖,让梅里莎心情才好一些。 她幽幽一叹。 “克拉迪奥,那个人,毕竟是你的亲生父亲啊。” 刘一夫看着从树荫上渗下来的光线。 他也有些感触,悠悠道:“母亲,您对我的好,我又怎么可能会不知道,会无动于衷呢?但是同样的,从前的一些事我也一直是不可能忘记的,也许在您当年救我的时候,觉得一切这样就够了,一切到此为止就好了。但是我却仍然记得,我记得,冰凉的地板,锁在身上无论如何都挣不下来的铁链子,每次只有一块像石头一样的黑面包,有几次要两天才有一个,肚子始终饿得像火在烧似的难受,吃东西必须要接天花板滴下的水才足以吞咽那干硬的面包,每次方便,小便算了,没有多少次,但大便就是一颗颗,一粒粒干巴巴硬瘪瘪的颗粒硬块子……这种日子,从母亲死后就一直存在,这些记忆很痛苦,但我仍然没有遗忘。如此痛苦,我难道不该报仇吗?这样的仇恨,就一句父亲,我就算了?别说他对我没什么恩情,就算他秉着为我好,想我好,我也一样是要弄死他的。不仅如此,我还要加倍奉还!” 梅里莎终于明白,为什么克拉希瑞对这个义子不好了。 绿芙萝一向讲究善良。 讲究放下仇恨。 但这个义子。 也许他看起来是一个有教养,被绿芙萝养大的半精灵,其实他的心里像人类一样,对于仇恨耿耿于怀,始终不能放下。 不过,听了义子的话,她也不能大声说你做错了。 毕竟这个义子是真的承受了那些苦难。 别人不知道。 她是亲眼,亲自,目睹的。 当时刚刚救下来的这个孩子,也就多了一口气,皮包着骨头,整个人如风中残竹,随时都会死去的样子。 坦白说这个孩子能够坚持下来,能活下来,她都感觉有一些的意外呢。 她还想这应该是唐娜的在天之灵保护着这个孩子呢。 没想到这孩子……倒也是可以理解了。 他大约是用仇恨的力量撑过来的。 自始至终他都在想报仇吧。 一直压抑着,直到现在,才算是把仇给报了吧。 “那你现在已经算报仇了吧,过往的一切已经能够放下了吧?” 梅里莎问。 刘一夫看着前方。 他觉得。 他这一生。 可以对很多人。 撒下无数个谎言。 但唯独面对梅里莎。 他说不出口。 曾经,前世,刘一夫也有父母。 但一来那太长远了,有些事已经快模糊起来了。 二来刘一夫的父母并不是太完美。 他们之间的感情并不是太好。 父亲一直有些花心,只是因为能力不足所以终究没有做出些恶心的事来。 但在最后。 这对夫妻两个仍然离婚了。 虽然说离婚了仍然在一起。 不过是一对找不到依靠的老人勉强在一起而已。 父亲先走了。 母亲也迷于释教。 这样一来。 刘一夫的前世委实是没有得到十足份量的父母之爱。 但是,到梅里莎这儿就不一样了。 两人其实根本没有什么关系。 但梅里莎是真切实际的在刘一夫身上倾注母爱。 这种单纯质量的母爱,炙热无比,滚烫得让刘一夫也被触动了。这些浓烈的情感让刘一夫这样如此凉薄的一个人也忍不住对她另有不同。 或者说是认可。 所以,有些谎言,他说不下去。 “不会,我不会放下,我的仇,才刚开始而已。巴因莱特对我并不看重,我所承受的痛苦他根本一无所知,当然也就丝毫的不在意。暗中主导一切的其实是康斯帕特夫人干的。就是这位康斯帕特夫人叮嘱厨房,不要给我太好的享受,最好是让我于默默无闻中死去,以保全霍尔家族的颜面。可能巴因莱特也知道一点。但是这个巴因莱特十分惧内,他经营不善,欠下了一屁股的债,所以需要康斯帕特夫人娘家的力量。这位夫人虽然不是什么贵族,但她的家族却经营有道,赚了不少钱,多了不敢说,给巴因莱特家维持体面,总归不是问题的。” 刘一夫说着,取出了一些他搜取到的文件交给梅里莎。 这让梅里莎又是感到了惊喜。 大多数绿芙萝对人类文明十分反感。 人类文字的文件大多只会简单无视,或付之一炬一笑了之,根本不把从人类那里得到的情报当一回事。 就算现在因为双方开战开始重视了,也仍然是不太重视。 只有自己等少数高级军官才会有这种素质。 而义子他现在就有了这种意识。 明明是为了自己报仇的。 却仍然习惯性收集了一些相关的情报。 需要知道,这是一种极其重要并稀有的才能。 大多数人看人类的所谓情报,都是随意看看,有什么才知道什么。 但义子克拉迪奥已经能够从文件中的一些细碎文字分析出重要的情报内容了。 与其自己废脑子猜倒不如直接听他说。 第8章 新战略 刘一夫沉默了一下就说了。 这些在他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事。 但说了之后让梅里莎面色大变。 这就要说西极诸国的军事落后了。 西极军事在西极诸国爱好战争的情况下仍然是落后的,关键原因是军事这种东西在西极并没有形成学术思想。 纵有人杰,忽因一人起也,亦因一人而终之。 它没有形成学术思想的传承。 这西极诸国尚且如此。 更不要说,一直喜欢爱好和平的绿芙萝了,你能指望这群爱好和平的绿芙萝有什么军事思想吗? 所以刘一夫自己说的话毫无疑问吓到她了。 “你说什么?” “嗯?我不是已经说了吗?法斯特内部已经在筹集军费粮草,如果没有意外,要不了多久就会向我们森林发动攻击了,如果目标推测不错,应该是罗甘森林,接下来最后是千针森林,把绿芙萝从根本上抹去。” 大约是上一世的影响。 又或是刘一夫虽然在绿芙萝的营地中,却始终没有真正把自己当成绿芙萝中的一员吧。 所以他说话比较直白,一点柔和的修饰也没有。 不过也对。 绿芙萝对半精灵始终保持歧视态度。 这种歧视在,刘一夫又怎么可能把绿芙萝当成自己人。 没有代入真正的感情。 他始终对绿芙萝的处境不是太上心。 他一直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待问题。 他的话,说的事,对于绿芙萝来说,是攸关生死的大事。 但他自己却并不是很当一回事。 我站你这一边,但是吧我不是你们这边的人。 就是这么一个态度。 “好了,你现在,跟我走。” 梅里莎和第四军团的临时军团长穆萨打了一个招呼。 她拉出了自己的丛林坐骑大板角的鹿。 少有的她让刘一夫也上来。 在森林里,骑马不是不好。 但无论如何也无法和大板角鹿相比。 这种鹿可以闭着眼睛在森林里撒蹄子快速狂奔,这是马能做到的吗? 它甚至还不如丛林步行鸟。 虽然载重不行,但仍然是可以在森林里迈足狂奔的角色。 刘一夫是真没想到梅里莎会对自己带出来的文件这么重视,但万般无奈也只能坐上去了。 时隔三年。 他又一次和梅里莎贴身而近。 刘一夫忍住让下半身往后蹭。 要是梅里莎坐他后面,贴着他的后背,刘一夫非忍不住扯旗敬礼不可。 这一路。 十分艰苦。 梅里莎别看生了三个女儿。 但她毕竟是一个绿芙萝。 身材好得不像话。 生三娃了,这腰还又细又韧,刘一夫感觉再一点的话他两手就能环一起儿了。 更不要说那大腚,不需要做下蹲练习就像个大桃子似的,往上大约能放一杯水了。 可知虽然无形中,但梅里莎的身材到底有多诱人。 这让他忍不住又往后蹭一下。 真的要忍住啊。 干妈身材太火辣了。 刘一夫这一世是半精灵又不是绿芙萝。 绿芙萝感情很淡,除非来了真情,不然不会轻易来电。 但是半精灵的很多地方和人类一样。 好色方面,能克制,但有限。 面对梅里莎这尤物,那御姐熟妇的芳香气息,委实是太让人迷恋了。 但即便如此。 刘一夫仍然保持理智。 他并没有在这惊人的魅力下彻底的迷失自我。虽然身体隐约有了反应,但大脑还是门清的。 梅里莎毫无疑问发现了此点。 她心中暗笑。 梅里莎不是少女绿芙萝。 她很清楚像自己这样的一个绿芙萝对普通男性的诱惑影响。 好在这个义子品性虽有问题,但还是挺好的。 她轻轻一笑。 “喝!” 大板角鹿四蹄撒了欢。 只是一天一夜的工夫。 绿营地。 梅里莎大步流星,她拉着刘一夫奔行在营地中,惹来了很多绿芙萝观看。要知道绿芙萝一向讲究仪态,像梅里莎现在这样的,实在是少有。 梅里莎在营地里,一路直奔。 一头钻到了目前话事人,绿芙萝的临时统领凯里万的帐篷里。 凯里万这时在干嘛呢? 好在她未失仪。 她在看书。 一本来自花园议会出品的小说集。 致,唯一的爱。 这本书是说一些一人一世的爱情故事。 这是真正一人一世的故事。 没有情儿,没有小三,大概也只有花园议会的精灵才会喜欢这种过于天真的虚假玩意儿。 更没想到。 一向一脸冷若冰霜的凯里万心中竟有这么一片净土。 “梅里莎,你这是干什么?你还像是一个绿芙萝吗?一点仪态都不讲了吗?” 梅里莎吐了一口气才道:“凯里万,我要求进行聚会,让一二三四的军团长都来,我有重要的事情要说。” 凯里万盯着她。 又看了看刘一夫。 最终她决定。 开。 刘一夫就算了,但梅里莎,她不仅有一个弓箭技术超纲的大女儿,还的一个拥有神力战士身份的第二军团军团长,克拉希瑞。 第三军团的军团长格斯是她一手带出来的小兵丁。 大约一天之后。 在一株老花冠树下,六个人坐在树墩子上。 他们共同围一个大树桩子。 几个绿芙萝上来给他们倒了一杯花蜜酿的月光水。 这可是绿芙萝们才有机会品尝到的美味儿。 刘一夫连忙喝了一杯然后等续杯。 绿芙萝的侍女在凯里万的点头下终是给续了一杯。 旁边克拉希瑞忍不住频繁皱眉。 对这个所谓义弟。 她是不爽的。 这个义弟。 不过是个喂不熟的白眼狼。 她就没看到这个人对绿芙萝有什么皈依感。这人根本是无情无义的,十分功利,十分凉薄。 凯里万用杯子砸了下桌面。 “梅里莎,你想要说话,我现在让你说话,希望你说的话对得起我们今天开的这个会。” 绿芙萝才组建新军团。 很多事都要做。 所以对于这些绿芙萝来说,开会是真的要抓紧。 梅里莎也是简单。 她知道。 至少凯里万,克拉希瑞,也许还有穆萨都对刘一夫这么快就参与上了最高会议有意见,但现在大事要紧,她必须要提前把义子的才能表现出来。绿芙萝处境凶险,已经容不得她们按自己的意思慢慢培养了。 在这关键时刻就需要大刀阔斧的提拔人才来解决问题。 “我的义子克拉迪奥发现了人类在准备攻击我们,诸位,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克拉希瑞忍不住道:“证据。” 刘一夫懒得废话,直接掏出了文件。 这些文件十分散碎。 但在此的绿芙萝是整个法斯特绿芙萝中的精英了。 她们自然是能够从文件中分析出一定的情报。也许并不全面,但都能肯定得出,人类是要大举入侵的征兆。 收集粮草。 征招骑士。 这是在干嘛? 毫无疑问是在准备战争。 这时候,法斯特想打谁? 当然是绿芙萝了。 格斯咬牙切齿道:“人类,果然是亡我之心不死呀!” “看样子没几个月了,我们之前还以为要二三年呢。” “现在的第四军团根本不足堪战,我们没时间训练兵马了。” 毫无疑问人类进逼的速度超出了绿芙萝的所想。 原本绿芙萝们天真的想按计划行动。 但她们只算了自己的时间,却没算到人类反应速度。 “那我们,怎么办呢?就这样——拖下去吗?” 凯里万道:“梅里莎,你带克拉迪奥来说的就是这些?提出了问题,总要有些解决问题的办法吧!” 梅里莎其实也是没法子的。 但她相信。 克拉迪奥一定有法子的。 “克拉迪奥,你来说。” 克拉迪奥,刘一夫看了干妈义母一眼,有些无奈,这一位干亲现在是要坑自己吗? 当然,这也是在给他扬名,是为了给他铺路。 刘一夫品了一下月光水,道:“现在没法子了,其实一直以来,我们的打法就有问题。一直的,都是我们等人类杀入了森林再进行防御。这其实很蠢。虽然说在森林里是我们的主场,但我们都知道,人类找到了黑暗力量帮助,让他们足可找到我们,隐藏已经快要没有意义了,我们过往做的,就是后撤,一边退一边和人类打游击,看似是在占便宜,但无论如何我们的立场都处在下风。拼消耗,我们是无论如何也拼不过人类的,所以我们需要换一下思路。” 克拉希瑞不屑道:“你说了一堆废话否定我们过往的战术,能不能说一点实际的让我们听听。” 绿芙萝不是傻子。 过往,她们也是集思广益这才拟定了战术方法的。事实证明,她们没错,虽然没有把人类彻底打败,还是落入下风,但至少不是兵败如山倒,也不是一无所获,她们打得还是挺好的。 她们自己觉得。 不会有人比她们做得更好了。 刘一夫笑了一下。 他说道:“我们过往的战略战术,说到底是想要拼掉对方的兵力,这是一个错误。我们总是想把敌人消灭更多一些,其实伤敌一万自损八千,我们也是在损失中。这么拼消耗对于我们才是真正的不利。我们要换一个思路和敌人打下去。” 刘一夫说到这忍不住摇头失笑。 “你们搞错了。” “我们——啊,是绿芙萝,原本人力资源就十分紧张,每一个绿芙萝都是十分珍贵的,哪怕是一个绿芙萝拼掉十个人类士兵也是一种得不偿失的损失。所以无论如何都不能和人类拼人力资源的消耗,那样怎么打都是输,我们要采用另一种的方法打败法斯特人。” 克拉希瑞忍不住嘲笑起来。 “不拼人力消耗拼什么?拼我们的生育力吗?” 刘一夫对这个老是找自己麻烦抬杠的女人也不耐烦了。 “当然是拼你们过去从来不重视的——钱了。” “哈,我还当你说什么,拼钱,钱有什么用?也就是人类才把它当个宝,在关键时刻这种钱到底是能吃还是能喝啊?” 克拉希瑞放声嘲笑。 刘一夫面不改色道:“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此了,你觉得钱不重要是你觉得,人类不要你觉得,人类要的是他们觉得。你把钱不当一回事,但是人类却是很把它当一回事。有些人类为了钱,可以不要亲情,友情,甚至爱情,都可以用来换取你们看不起的钱。还有一点啊,你们觉得发动战争需要些什么呢?” 就算是绿芙萝,发动战争也是需要资源的。只不过相对于人类来说,消耗极少。 绿芙萝只需要准备弓,箭枝,刀子,就可以了。她们所需要的铠甲大多都是意思一下的,有的直接就是皮甲,在森林里绿芙萝会缺乏皮甲吗? 由此可知绿芙萝不把钱当回事的原因了。 消耗少,自然不在意。 好比中土。 中土不大愿意发动战争。 但北莽只要有点实力就骚得不能混,非要和南方的朝廷掰手腕子。 原因就在于此了。 北莽发动战消耗的经费比中土要便宜多了。 人类,发动战争,人吃马喂的,人甲马铠的,士兵的薪酬经费,怎么可能少得了。 更不要说战斗打起来,有功要赏。 这赏赐很可能就是一大笔钱。 凯里万眼睛放光。 刘一夫的才华吸引到她了。 这些年。 身处于高高在上的绿芙萝首领。 她负累负重。 一直在苦心为绿芙萝谋取未来。 但大势如潮,她就像一只蝼蚁,向天挥动小爪牙,却显得如此无力。所做的一切也只是勉强支应。她根本看不到明确的未来。 但是。 现在。 她却感觉到了希望。 这个人才,简简单单就让她如拨云见日一般,感到未来可期。 顿时。 她看这个半精灵也眉清目秀起来。 “你有什么应对之策吗?” 刘一夫往座上坐好,身子往后一仰,说道:“我们要改变从前的战略方法,人类攻 我们守,人类退,我们打,这太麻烦了,也太不对了,根本没有掌握住战争的主动性。所以我们需要调动起来,让部队化整为零,攻击人类的商队,注意,杀死普通人,抢走全部商品,不管我们能不能用得上的,全都抢掉,哪怕是一张草莎纸,也要抢下来。商队的人中,如果有身份高贵的,或有钱的,要扣下来索要物资金钱,最后放人。还有一点,发现敌人中特别废物的大人物,贵族,一定不能杀了,要想法子送他们回去,让敌人中废物越来越多的好,直至让人类损失大量的金钱,这样,他们终究是有受不了的一天,到了那时,就算我们赢了。” 第9章 法王十六世急了 “要杀掉大量普通人吗?” 说这话的是格斯。 刘一夫算是和他搭档过了。 但他怎么也想不到,一向表现勇猛的格斯心肠竟然有这么柔嫩的部分。 “这是战争,人类要做的是杀死,每一个,绿芙萝。这种关头了,我们还要在一旁质疑是不是杀普通人?现在我们要做的,是拟定战略,一切为了战略目标。我们要做的事情是什么?让人类在经济上付出巨大的代价。对于人类来说,绿芙萝是不是要消灭这其实不是很重要的事。但让他们损失大量的钱财,这一定是不成的。” 凯里万赞叹道:“人类,就是如此贪恋钱财,克拉迪奥的战略策划我看一点问题也没有,就这样办,那,我们怎么办呢?” 这事,精灵们真有些不熟。 她们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很简单的。” 刘一夫从自己带来的那些的文件中取出了一物。 这是。 地图。 法斯特的地图。 这是一份,由法斯特官方拟定的地图。 它可能不太精细,但大体而言之,还是可以的。凡是重要的东西,在里面都有。 “先补全这份地图。” 刘一夫建议。 他知道一件事,绿芙萝没有自己专用的地图。因为她们正常都在森林里,哪里需要外面的地图。但现在不行了,刘一夫需要专业精细的地图。 他手上的这一份这地图当然不全。 它只是法斯特官方势力所描绘的地图,关于森林方面,还是有很多不足。 好在精灵们是知道森林的,可以在上面动动笔。仍然不能说全面,但至少比法斯特官方的地图要先进了不少。 它补全了森林的相关信息。 “诸位,我们不需要攻击法斯特人的正规军队,我们要做的,是两个。一是攻击道路上商人的商队,有一个算一个,不能容情,全部都要攻击。当然,我们也需要商人,绿芙萝不能再从事和人类商人接触的任务了,这些任务全部统一由半精灵或亲近我们的人类来办,为我们采购我们所需要的物资。另一个就是调查出在森林附近关于人类的聚点,看看人类在这些聚点中哪个地方存放了物资粮草,这个才是我们要攻击的重点才对。不需要我们搬运走那些物资,哪怕是一把火,不,最好是悄无声息在上面下点药,要慢性的药,不能治愈的药,不必是毒药,一定要是最不能治好的药。” 所有精灵的脸色都不好看。 绿芙萝有一个特质。 善良。 即便精灵们既固执又骄傲。 也仍然是善良的。 哪怕一直瞧刘一夫不顺眼的克拉希瑞。 瞧不起,看不上是一回事。 但善良仍然是有的。 甚至可以说,正是这一份善良,才导致绿芙萝在战争中落入如此境地。 她们听。 刘一夫说的计划。 一开始没什么。 但到了处理军粮物资时,她们尽皆脸上变色了。 以她们绿芙萝的脑子。 能想到最厉害的,也不过是把人类囤积的粮草物资给烧了而已。 哪想刘一夫心思竟然如此恶毒。 是的。 你光把粮草烧了有屁用。 这一批毁了,等于是在告诉人类你们将要对此下手。 下次再想毁粮,那就不容易了。 甚至可能会很困难。 付出巨大的伤亡代价也说不定。 而以人类的努力。 他们在别得多设置储粮点。 到时绿芙萝怎么办呢? 先期的一把火也只能嚣张于一时而已。 看似占了便宜,其实是帮助人类纠正了错误。 所以。 最好的方法。 就是在人类的粮草上加料。 神不知鬼不觉。 事干了,还不让人知道。 用的是慢药。 治不好的慢药。 毫无疑问。 这个法子又阴又毒。 但它也无疑是最有效的。 它能够最大限度的杀伤人类的数量。 还能于暗中算计人类,可以多给他们的粮草投药。 这意味着粮草,人类若是发现了,也等于毁了这批粮草。如果人类没有发现,也可以利用这批粮草继续伤害更多的人类士兵。 如此阴损。 让绿芙萝们终于重新认识到了刘一夫。 她们终于意识到,在过往,她们小瞧了刘一夫。倘若给他更大的舞台,是不是可以让绿芙萝在这场和人类的战争中取到更大的胜利战果? “那我们如果要做的话,现在应该怎么做?” 凯里万问。 她这也算不耻下问了。 刘一夫也不客气了。 “让第三军团动起来,在森林附近,或森林内各条要道,截杀商团,不过,最好,大家做一下遮掩,我们不能明晃晃地上去做这种事,抢劫嘛,毕竟不好听的,最好我们戴上帽子,戴上面具,把破破烂烂的外衣罩在身上,冒充人类打劫,这样才比较好。” 也许仍然骗不了一些精明人。 但这就够了。 一种植物。 绿芙萝们心情大为起伏。 打劫,还要玩这花招? 你这主意憋在心里到底多久了? 一个半精灵,也算半个绿芙萝,你心中的仁慈呢?怎么能够想得出这种大奸大恶的计谋? “最好做出选择。如果是很小的小商家小商人,做个样子就算了。这些人没油水,给法斯特人创造不了税收,我们要争取一下民心,所以能不动他们就尽量不要动他们,但大商团,有一个算一个,统统不要放过。除非这些商人是珠宝等贵重物品的商人。这些大商人哄抬无用的奢侈品,对法斯特的民生国力,军力,没有任何的作用,除了一点钱,不会给法斯特带来什么好处,所以我们不妨先不要得罪他们。随便着战事吃紧,法斯特人为了军费一定是不会放过他们,向他们催逼军费,到时就等于是反过来是法斯特王朝在得罪了他们。到时我们再伸出援手,我们就可以在人类上层打下一根钉子,让一部分人类在情报物资上为我们服务,这也是件好事。” 梅里莎笑呵呵起来了。 她给刘一夫添了些月光水。 “还有什么建议?” “攻击商人之余,我们需要一些亲精灵的人类帮助,把抢来人类的财物用于雇佣他们为我们服务,比如说采购战略物资,粮食,铁料。我知道,我们不缺少粮食,但我们可以把粮食变成酒水,反卖给人类,尽可能的消耗人类的粮食,让粮价上升,这样法斯特人想要在我们的打击下筹集足够的粮草就会十分困难,加大他们经费的浪费。储备铁料,也是这个道理。另外,多出来的部分,考虑到绿芙萝不是太喜欢用,可以把这部分用来装备半精灵,半精灵不会在意铁料的问题,他们会很乐意把自己打扮成和人类骑士一样的铁罐子。” “还有呢?” 凯里万也在问。 “在半精灵中挑选专属特殊的人才,我们以往过于轻视情报的收集工作,我们需要人类方面最新的第一手情报资料,有了这些第一手的情报,我们就能够避免被人类偷袭,同时,我们可以反过来利用钱让人类和我们一样,让一些法斯特人和法斯特军队打起来,我们要制造出一个法斯特特殊人类团体,我们要告诉他们,他们的生活穷苦是因为法斯特上层的贪污腐败,想要过好生活,就要推翻这个腐败无能的法斯特朝廷,想要法斯特好起来,需要让最底层的穷人们站起来,轻则建立第三仪会,夺取一部分国家权利在手,重则直接把王权推翻,建立民选朝廷,要什么朝廷,让法斯特人自己选择自己的王,干不好换一个不就行了。其实,法斯特怎么样不重要,重要的是让带领法斯特乱起来,当这个国家乱了起来,法斯特上层还有力量来和我们打仗吗?” 轰。 轰。 轰! 一个,一个,又一个大雷,让精灵们脑子都要乱了。 原谅她们吧,毕竟她们只是爱好和平纯真善良的绿芙萝而已啊。 怎么能够想得到,这世上还有屠龙术这种逆天禁忌。 三言两语。 拟定计划。 说的是反击侵略抵抗人类的迫害。 没想到你说的是屠龙术,直接要干翻整个法斯特朝廷啊! 这也太恐怖了。 但能怎么办呢? 绿芙萝的处境也不好啊。 为了生存,最高会议仍然是采用了刘一夫的策略。 接下来。 战争开始了。 原本绿芙萝们喜欢慢慢玩,敌进我退这一套游戏。 但是现在不行了,不干了,她们要做得更多。 凯里万立刻宣布成立第一指挥部。 由她和格斯总统一切。 再让梅里莎和刘一夫成立第二指挥部,立刻开始首发攻势。 原第二军团的克拉希瑞由于和刘一夫不是太对付,整个第二军团被当成了留守部队了,这让一直是心高气傲的克拉希瑞十分恼火,却也是无计可施。 因为克拉希瑞对刘一夫的不好。 这是公认的。 既然是公认的,谁也帮不了克拉希瑞。 谁让你一直和克拉迪奥对着干。 现在绿芙萝一方想要使用克拉迪奥的战略,就自然要顺着他一些,再者说了,上层也担心她发小脾气使小性好,破坏了克拉迪奥的战略。 到时对整个绿芙萝都不好了。 其实。 凯里万的决定是很有道理的。 她已经做到了最好。 格斯曾经和刘一夫很好的合作过,所以第三军团要用来配合第四军团战斗。 第一军团除了固守森林外,也需要用梅里莎带人节制克拉迪奥。 毫无疑问克拉迪奥是十分有才华的一个半精灵。对于这样的人才就要牢牢的,时刻的抓紧了。 再没比梅里莎和克拉迪奥之间羁绊更深的人了。 只有梅里莎,大约才能控制住克拉迪奥吧。 坦白说。 事实上。 克拉迪奥的才华已经有些吓到绿芙萝们了,特别是凯里万这样眼光远大的高层精灵们。她们很清楚克拉迪奥的杀伤力。 可以说。 克拉迪奥的策略一经实施,可能整个如日方中的法斯特都要被他颠覆掉。 这太恐怖了。 换言之。 克拉迪奥可以毁掉法斯特。 那给他机会他也能毁掉绿芙萝。 甚至这比他毁掉法斯特还要容易。 毕竟克拉迪奥对绿芙萝十分了解。 仅此一点,足够克拉迪奥设计三五个七八个计谋去祸害绿芙萝了。他若愿意,可能绿芙萝们不光是要绝种,甚至还要蒙受莫大的,漫长的羞辱。 所以。 绝对。 不能让他脱离绿芙萝们的控制。 除非。 绿芙萝已经到了勒斯许的应许之地,镜湖后的里世界。 到时,大家双方处于几乎可说两个世界了,自然不用担心克拉迪奥的谋算。 又或者,直接杀了他。 但最好还是不要走到这一步 目前最好的方法就是用梅里莎看住他。 战斗开始了。 在刘一夫的策划下。 人类世界,一支支的商队被袭击。 不要以为这很容易。 要知道在法斯特帝国,敢于在外行走的商队,至欠可能会请数百计的雇佣兵团。 有可能还会更多。 如此一来。 大商队相当于一支小型的军团。 想要让绿芙萝消灭这些人类商团,正常情况下不付也一些代价是说不过去的。开玩笑。真以为打劫商团是那么容易的吗? 商队。 也许缺乏进攻意识。 但是说到防御,它们绝对不差。 每一支大型商团,他们都能在遭受攻击时迅速缩成一个团子,变成刺猬,让人难以下手。 如果是普通的绿芙萝。 也不是说不能做这事。 但势必要死上不少人的。 而根据刘一夫的计划。 绿芙萝死不起人的,必须,也只能是必须,把死亡人数给降到一个极其低下的位置才行。 所以刘一夫不得不设计几个攻击方法。 第一,最忌讳和商队打招呼再攻击。 一句话也不要说。 一点面也不要露。 在攻击前,最好这些商人们还什么都不知道。他们最好要么已经放弃防御警惕 ,大多睡了,要么就是在赶路的路上,对于路边前后一无所知。 这样才好突然发动攻击。 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先用弓箭,以精准的方式收割商队中的头领目标人物。如果有感觉强的,一定要集中火力给干掉。 这个攻击方案,对神箭手超纲的精灵来说实在是太友好了。 然后就是让武装已经很强的第四军团发动冲击,解决一切。 这样。 有了第一,第四军团的配合。 哪怕是你数千人的大型商队,也能够一口气给吃下去。 刘一夫通过情报,掌握商路,一口气劫了四个大型商队。 这一下有些捅了马蜂窝了。 法斯特是一个商业化新兴的强国。 商人们缴纳了那么多的保护费,结果却损失惨重。 这上哪儿去都说不过去吧。 法王十六世吃了如此大的一个亏,简直有些崩溃。 大商团意味着大商家。 而这些大商家也意味着巨大的税源。 损失如此之大。 王室还好意思找商人要税吗? 也不是不可以。 但你也不能光要钱啊? 你要给人家交待啊。 可是不行。 办不到。 法王十六世忍不住对他的妻子——费比莱恩发起了火。 “看看你做的好事,自从你加大了对绿芙萝的战争,现在我们的国家究竟损失了多少?这四大商团代表的是四大商家,他们是法斯特的顶级商人,拥有贵族的勋号,每年缴纳的税费占了国家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五左右了,你让我怎么办?一下子少了百分之二十五,宫廷的舞会都必须减少一半才行。” 没错,这个庞大的想要一举拔除绿芙萝的计划正是法斯特目前的第一王后费比莱恩策划出来的。 第10章 攻击弱点 费比莱恩。 西斯廷人的小公主。 西斯廷女王费当娜当初是含泪把这个最小也最心爱的小公主嫁到了法斯特的。 没办法。 虽然西斯廷人在海上贸易吃得是满嘴流油,但是吧,究其根本,西斯廷在陆地上并不是有多强的。 所以它也需要找一个陆地强国去靠拢。 而在西极。 最强的陆地强国,自然也就是公认的法斯特了。 从太阳王一世法王十四世开始。 到现在的法王十六世。 至少,从表面上看,它哪怕在走下坡路也依然是最强的。 所以。 倍受宠爱的费比莱恩——嫁给了法王十六世。 但是吧。 这个海上最强和陆上最强的联姻,夫妻双方在一起感情却始终未能融洽。 法王十六世毫不客气地说,是不如前两位太阳王的。 法王十四世。 第一代太阳王。 这可以说是个没有底线的君王。 他不喜欢穿衣服。 习惯在王宫中摇着摆钟果奔。 毫无人君之相。 这就不说了, 他还喜欢穿女装。 他喜欢穿女人的紧身裤,高跟鞋,甚至会戴假发。 从外型上说娘里娘气。 有时他甚至会召集一群有奶水的贵族夫人们给自己身上喷身奶水,用那个来给自己清洗身体。 那么。 这样一个人为什么会成为太阳王呢? 人人称颂的明君? 这太可笑了。 其实不然。 太阳王一世虽然如此的荒诞不经,但他有个优点,会妥协。为了他的权位,他可以无视感情,去娶一个长得又肥又矮,头上没毛的皇后。 只因这位皇后娘家是有权又有钱。 就是有一个丑到嫁不出去的女儿。 但法王愿意为了法斯特去啃下去这一口子。 身为法王。 女人对他而言不过是一个数字而已。 为了权威,为了法斯特。 法王委屈一下自己又怎么了? 不就是丑女么。 关上灯你别想,啥玩意儿不都一样么? 你永远也不知道,当你给了一个丑女婚姻和尊严后,这个女人能够为你做到什么地步。 总而言之。 伟大的太阳王一世就是这样吃软饭,一口气就吃了十多年。 开创盛世。 对于一个君王来说,私德是不重要的,治国的功绩才重要。 法王十四世当之无愧,是太阳王一世。 他用他的光芒,照亮了整个法斯特。 第二位太阳王二世要差了一点。 法王十五世和父亲法王十四世不一样。 大约是受够了丑妈在上。 这一位十分迷恋美女。 所以法王十五世的花边绯闻可以说是天下皆知。 他不结婚,不娶妻,不纳妾。 就是一门心思的搞情人。 整个王宫。 一半的贵妇,啊,这里指年轻漂亮的。 基本上都是法王十五世的情人。 他喜欢看自己的情人们为自己争风吃醋的模样儿。 而他在其中左右逢源,总体把握了天下大势。 就是他。 在法斯特前所未有的建立了黑暗军团。 他容纳了吸血鬼和狼人的力量于其中。 要知道。 当年为了逢迎教宗,法斯特没少对异端下手,多少女巫,男巫,巫师因此被杀掉。 结果。 到了十五世这一代。 居然连吸血鬼和狼人这两类人种都吸收接纳了进来。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但是,即便如此,十五世也在王座上交了一份算是合格的卷子。 他对内镇压叛乱,消灭贵族反叛军。 甚至征服了科恩岛,让法斯特面对海上的攻击多了一层防御力量。 国内也是一片风平浪静。 岁月静好。 可到了法王十六世这里就不一样了。 毫无疑问,相比前两个。 十六世是一个老实善良的孩子。 他在无耻方面不及法王十四世。 在狠辣果决上也远不及法王十五世。 在法王十五世要去世时。 别的继承人一定会欢欣鼓舞,乐得不成样子,甚至可能高兴快乐得像个孩子。 一个人独处,说不得会一蹦跳起来。 就是这么的高兴。 一个大国交给你来玩。 高不高兴? 开不开心? 但法王十六世这里却吓坏了。 他连忙,连夜,一整个晚上,在大教堂里面向亿万光辉之主祈祷。 主啊,诸神啊,求求您,不管是谁,帮我一把,我还没有做好准备,这负担对我来说太过沉重,请让那个人好起来,让我再过上平静的几年岁月吧! 但没用。 当晚。 法王十五世就噶了。 迫不得已,法王十六世即位。 法王十六世虽然即位,但根本是诚惶诚恐,他什么都不知道,也什么都不敢做。好在福楼拜大臣为了他拟定了策略。 总共就一句话。 搞钱。 别问为什么。 搞钱就完了。 搞钱就对了。 没办法呀。 你说说。 法斯特和勒斯许人的百年战争结束。 虽然法斯特也在极力恢复,但国家恢复的背后是王室债台高筑,在不知不觉间,法斯特已经是倒欠了一大笔钱在外面。 只不过一来是法斯特现在没事,倒也显不出危机来。 二来前十四世,十五世发动的几场子的对外小型战争,皆胜,自然更是让人觉得岁月静好国大无敌了。 但暗地里。 法斯特始终维持一支精锐的骑兵部队,一支黑暗军团,一支圣铁锁军团。 三支军团的开销花费啊。 让法斯特上下都有些喘不过气来。 这其中。 光明骑士团,黑暗军团,都是消耗大户,反而是圣铁锁军团,背后有亿万光辉之主的教会支持,反而好一些。 但是这仍然是三座大山。 特别是黑暗军团,他们是要用人血人肉去喂养的。 只此一点,就足够让法王受累了。 在目前的法斯特,刑法一直比较重。 连偷一块面包都要坐好几年牢。 更别说其余的一些大罪了。 不如此,哪来的囚犯喂给黑暗军团去。 总之,法斯特的财政一直是个问题。 所以才要和西斯廷人联姻。 但是。 人们往往忽略了一点。 对于西斯廷人的小公主。 费比莱恩来说。 她从小长到大,一直就不知道什么叫缺钱,什么是钱不够用。当她表示珠宝旧了要换新的,需要五六十万至七八十万法令时,法王十六世快要崩溃了。 你以为这是西斯廷? 你知道你在说着什么? 要是有这笔钱,我花给骑士团,它不香吗?你那珠宝已经多得首饰盒子都要装不下了,还要买?简直岂有此理。 瞧。 对立观出来了。 费比莱恩十分愤怒。 我不过是想要买几款不值钱的珠宝首饰而已,我原先的首饰旧了,光泽度下降,怎么擦洗也难以恢复从前的光彩,所以才需要新的首饰呀?这有什么错?你到底是没钱,还是根本就不喜欢我? 这种对立持续了一段时间。 这足够的时间,让费比莱恩发现了,法王十六世果然——真没钱。他身为一个王,一身的衣服竟然都有了补丁,虽然潜在暗处了,但毕竟是补丁。哪家王室会穿有补丁的衣服? 这就是了。 并且法王十六世十分简朴。 无论什么东西,不是指珠宝,只要法王觉得还能修,还能用,就绝对不允许丢掉。 国王本身也会做一些科学研究。 他朴素得就像一个寻常的,顶多吃好一点穿好一点的工匠。 这让费比莱恩明白。 法斯特王室是真的很穷。 于是夫妻双方关系稍微好了一点。 误会解除了嘛。 但在接下来解决问题时,双方也现了争执。 法王十六世是一个守旧的稳健派。 他反对大刀阔斧的改变。 他希望遵循自己父亲法王十五世的方法去解决问题。 法王十五世有一个特点。 气魄大。 有格局气魄大,这是世人公认的法王十五世。 所以法王十五世在无意间花了大笔的钱却还让人觉得没问题。 但法王十六世明显就有些水太深,把握不念珠感觉了。 可即便如此。 法王十六世觉得,错得是我,不是父亲的方法不对,我只需要维持,按父亲拟定计划,就一定能够成功。 十五世的方法是什么? 就是维持三大军团。 以每隔二到三年时间,持续不断的清洗森林,最终在某一天的某一场大战,把绿芙萝给彻底清除掉。 但王后费比莱恩反对。 每两三年打一次。 这意味着在两三年间里,法斯特要白白的养着军团。 而到了开战时,又要支付一大笔开战薪饷和赏赐费用。 这等于是花钱花钱再花钱。 然后。 事情还没解决, 法斯特要重复重复再重复这一切。 这么干,不是傻子吗? 就算是傻子也不要这样玩啊。 费比莱恩出自西斯廷,她从小接受的理念就是天下没有什么事是钱搞不定的,如果有,那一定是钱没有花到位。 在费比莱恩王后看来,这可不就是钱没花到位的事吗? 她觉得,为什么要慢慢来? 毕其功于一役这不好吗? 不过是区区军费而已。 虽然多,但倘若一战把所有的仗都给解决了,那也意味着今后王室将可以摆脱三大军团的军费拖累。事实上,这笔庞大的军费支出,如果能够因战事结束而停止下来,那法斯特不就等于解套了?不要两三年,法斯特就可以在财政支出上达到合理平衡,甚至可能还会有所盈利,这不是大大的好事吗? 但在这个问题上,法王十六世不同意。 他提出反诘。 如果仗打完了,打输了呢?怎么办? 如果支出太大,导致了王室破产,那该怎么办? 你这花的,不是一小笔钱啊。 是一大大大的笔钱啊。 这么一笔钱,如果扔下去不带响,会对法斯特王室的声誉造成极大的影响。 严重了。 更是会动摇王室的统制! 这实在是不能冒险。 但——最终十六世仍然是同意了。 原因很简单。 费比莱恩王后拉线,让西斯廷借了一笔钱给法斯特,注意,这是一笔无息贷款。 要知道这世上大多的借钱往往都需要利息。就算再好的关系,也不过是低息而已。 但西斯廷人给也的是无息贷款。 对于两个国家而言这,开出了这种条件不是兄弟也是父子了,不然哪个给你无息贷款呢? 既然不要利息,那这钱就可以试着赌一下了。 有了这笔钱打底。 所以,法斯特才开始准备打大战。 也因此,连偏远的霍尔家族,巴因莱特男爵也收到了国王的命令。 刘一夫当然不可能看到国王的命令。 但他看到了巴因莱特家的采购清单。 他敏锐的嗅觉终是发现了巴因莱特家采购单里面的秘文。 很简单的数学题。 只有五十部下的巴因莱特男爵为什么要拟定一份足够五百人的粮草支付交易清单。 巴因莱特是爱惜下属的人吗? 愿意多花钱,提高士兵们的生活待遇? 想都不要想。 他之所以花这么多钱置办这么多粮草,如果不是给他自己用的,就一定是要用之于造反。 巴因莱特会造反吗? 呸! 只会玩女人的怂货。 样子威武,其实就是个废物! 在偏僻之地,他有丝毫要造反的样子吗?自己领地都搞得快要起义了,他哪会造反。 所以。 他是在完成法斯特上层的命令。 这个命令是给全国的贵族的。 法王需要所有贵族全力给他供粮。 当然,是付钱的。 要不然没几个人会愿意干。 但紧接着,就出问题了。 法斯特这意外的行动,偏偏让刘一夫看透了,看破了,立刻就做出了反应。 在此之前。 无论如何。 法斯特都没想过精灵族会主动出击。 一直以来,从来都是,法斯特军团进攻了,绿芙萝才开始防御了,打打退退,进进退退,一直如此。 坦白说这样打很费力。 吃力不讨好。 普通骑士在平地可以完虐绿芙萝。 但在特殊地形,关卡要塞,或是森林里面,这就是绿芙萝的主场了,往往法斯特人要付出很大代价。 特别是进入到森林里。 经常性的被绿芙萝偷袭。 一打一个准儿。 正是吃了足够的苦头。 这是连教会也解决不了的问题 强大的圣铁锁军团进入了林子里也往往要抓瞎。 所以法斯特人才会组建黑暗军团。 自那以后。 狼人让绿芙萝们吃了很多苦头。 虽然绿芙萝不会因为狼人的爪牙而变成狼人,但狼毒仍然会让她们虚弱至死。 只有极少数强者才能治愈。 可这仍然让人数不足的绿芙萝吃了很多的苦头。 即便如此,绿芙萝也仍然能抗一下。 但也就是抗一下而已。 法斯特人已经胜算在望。 出自于此,法王十六世才会觉得或许可以试着加大力度毕其功于一役。 但是。 还没等法斯特人准备好大战开战。 绿芙萝们先动了。 一出手就截断了法斯特人在森林内和靠近森林里的商路。 小的二三四,或单人的行脚商人是没事的。 但大商团,数量几十上百的,无一例外被袭击了。 这是前所未有的事。 这个损失很大。 法斯特人其实不在意人口的损失。 他们人多。 损失得起。 但这种金钱上的损失让他们十分头疼。 第11章 驻马店杀戮 法斯特是一个西极大国,其国内商人是要流动起来的,货物要南北东西的进行着各自的输运。 有的货物不需要接近或进入森林。 但有些是避不可免的。 不说别的。 光是森林那种面积,想要一点不入的绕行简直是恐怖。 一下子会把商业的支出成本扩大到五至十倍之多。 这种加倍,商人想要获利,就会在商品上进行加价,但如此一来,就会破坏法斯特的市场行情。 想也是知道,民生商品一下子提升了五到十倍,这还不恐怖吗? 如果不获利,倒也是能够维持住了市场行情,但商人们就要赔个干净了。 那些大商人,哪一个肯干? 法王十六世有些无奈。 他只能表示,返还一部分。 虽然不多,但也是意思一下。 至于剩下的,反击。 一定要。 无论如何也要反击。 “福楼拜伯爵。” “臣在。” “你去跟哥普拉公爵说一下,让他们动一动。” 福楼拜眼神复杂,无疑,这是一个错误决定,但有什么办法呢?有的时候,面对一个问题,哪怕你不知道怎么解决的答案,也得给一个交待。 就好像考试。 你遇到了不会的问题,可以瞎写,不能空着。 你不会,写错了,这是能力问题。 你不会,题空着,这就是态度问题了。 他轻声道:“是。” 哥普拉。 这是一个比较禁忌的名字。 他是曾是一个小国的公爵。 但是,可惜,他被一个叫迪哥的人盯上了。这个叫迪哥的男人是一个亿万光辉之主的信徒。 对的。 没错。 他是教会培养出来的怪物猎人。 死在他手上的吸血鬼之类的怪物可以说是不计其数。 哥普拉受不了了,就带他这一系的吸血鬼来到了法斯特。 法斯特是大国,教会的力量要受法斯特王室的控制,不能随意放肆。 所以迪哥不能肆无忌惮的乱来。 现在,这位哥普拉公爵正好是黑暗军团的首领。 当他接到命令,也有些惊奇。 命令是一封信。 信是被鸽子带来的。 当哥普拉公爵放下福楼拜的信时,一个扭动着的,柔软的身子挤入到了他的怀里。 “西塞莉亚,别这样。” 哥普拉有些痛苦地说。 大家都是血族,你靠近我,咱俩谁喝谁的血呢? 毫无疑问西塞莉亚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美女。一头栗色的秀发,惨白无毛的肌肤,还有一双漂亮吸睛的大长腿。 她的脚趾在哥普拉的身上轻轻蹭着。 让人哪怕是在旁边看着都会血脉喷张。 这是一个她自己动一下身子,就让人扯旗敬礼的女人。 诱惑力太大了。 “那让我看看是什么事。” 这个女人肆无忌惮的把信打开。 旋即,她的脸色也变了。 不要以为吸血鬼是脑子里只有想法的怪物,其实它们的智慧极高,不是普通人类可以比拟的。 毫无疑问。 她和哥普拉一样,看到了这封信后面的凶险。 “绿芙萝改变了战法,这些草人开始主动攻击法斯特人的商路,我不认为这就是结果,这应该只是一个开始。现在情报未明,如果我们按福楼拜这老家伙的话去做,有可能会蒙受极大的损失。” 有一句话。 叫你的敌人才是最了解你的人。 这些时间。 哥普拉等黑暗生命没少和绿芙萝战斗。 通过了战斗,哥普拉很清楚。 绿芙萝是一群又顽固又守旧的团体。 她们的战法单一。 你看到了她们的脚后跟,就知道她们整体是什么模样了。 可是现在呢? 绿芙萝一百年不带变的打法。 居然——变了。 这当真是岂有此理。 如无意外。 此中定有变数。 倘若黑暗军团一无所知,一头扎下去。 也许会损失惨重。 更严重的是可能全都要死。 哥普拉道:“我怎么可能看不出来,现在绿芙萝换打法了,说明在绿芙萝中生出了变数。懂得变通,并且一下子打在法斯特人的要害上,这样的人绝对不可能不想到怎么对付我们。在这种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去打绿芙萝,最少也是要吃大亏的。” “福楼拜大人可不是十六世那么好说话的一个人。他已经给我们下了命令,我猜圣铁锁军团就在旁边了,只要我们敢不听话,哈,你懂的。” “那我们不如先入林子再按兵不动。” “这一计只能拖延于一时而已。” “先紧着这一时来算好了。” 哥普拉还需要法斯特王朝的供养。 所以不敢拖拉得太明显,样子要做到十足,到了第二天的晚上,就开始召集人马,进入森林了。一开始行动,这位首领就开始冷笑。 法斯特人。 还说是不知道情况? 以往都是派出光明骑士团和自己一方联合行动的。现在呢,根本看不到光明骑士团的一个人,只有自己黑暗军团的人数。 要知道一点。 超凡力量是有限的。 所以名为黑暗军团,其实黑暗军团人数有限。从吸血鬼到狼人,总数也就几百人而已。其中大部分是吸血鬼,只有几十个是狼人下属。 这点人。 遇到同数量的绿芙萝也许是占上风的。 但要是遇到了绿芙萝的正规军团,那就不好玩了。军团加上绿芙萝中暗藏的少数魔法师,双方配合,自己这点人怕是坚持不住要交待掉的。 这个福楼拜伯爵。 果然不是个好东西。 拿自己一方当工具人。 丝毫根本也不在意它们黑暗生命的生命安全。 可恶。 但目前来说,还不能撕破脸,仍然要做样子的。 只是,哥普拉公爵并不知道。 在它们行动时。 绿芙萝的第三,第四和一部分第一军团已经发动发驻马店之战。 驻马店。 这是位于法斯特米纳森省的一个偏远地方。这里有一个名为脏街的地方。 虽然说是脏街,但这种地方,哪个城市都是有的。 多是穷人往来。 殊不知在驻马店这地方,被法斯特人暗中建立了一个储粮点。 表面上是储运干草。 这算是饲料。 可惜,人不能吃。 但这里的穷鬼们并不知道。 所谓的干草,其实是各种样的粮食。 其中有一部分是马料,这是实实在在的草,也正是这些干草饲料掩饰,所以本地人并没有什么发现。 但真正大头的,是大量的米,豆,面,麦,干枣,干饼,沙薯之类的军用食物。 这些足够供应一支千人的骑士团打大约一个月的仗。 也不能说法斯特人没防备,在此地他们前后一共布防了大约三百多人,如果可以,其实是五百人的,但法斯特人天性比较纪律散漫,所以大约有一些人是不在岗位上的。 因此。 刘一夫策划的这次行动,堪称是雷公打豆腐,太轻松如易了。 第一波的暗箭攻击就让法斯特人手忙脚乱,溃不成军。 他们像被人惊动了野猴子一样四下奔逃起来,全无一点反击想法,连兵器都不去取用,有兵器在身上的,要么是逃命,要么是丢弃兵器好混在人众里逃命,就没几个想要战斗的。 当然了,想要战斗的,也不是没有。 但一来是敌暗我明。 二来是敌人绿芙萝用暗箭招呼。 他们纵是有反抗之心,也是一身本领施展不开。 随着硬点子被收拾干净。 剩下的人都跪了起来。 人类。 往往在各种文学作品里慷慨激昂,十分硬气。但在现实面前,都一一低下了头颅。 其实,也不是说没有硬气的。 但有——也是凤毛麟角屈指可数。 就让人类拿出来反复的歌颂。 殊为可笑。 岂不知越是没有什么越是宣扬什么。 这些人类一直不停的宣扬人类文明的闪光点,就说明其实还是黑点子多。只不过,大多数人接触的是闪光点,而现实的黑暗面却让人无视掉了。可是无视,能够代表它们不存在吗? 不能。 现实就是现实。 所谓现实,就是刘一夫,格斯,梅里莎,骑着三头大板角鹿,走在这发臭的街道上。因为路面肮脏不堪,气味浓郁,所以三个人没有一个想从大板角鹿身上下来走两步的。 直到他们到了粮草储存所在。 这里还是挺好的。 很多地方铺了干草。 因为干草不缺。 还因为这可以防止潮湿。 看到一袋袋满满的米粮梅里莎兴奋了。 虽然绿芙萝不怎么吃人类的主粮,或者说吃的少,但也是吃的呀。如果可以得到人类的这批食物,那就意味着至少三五年里大部的绿芙萝都有饭吃。 看到确实数目的米粮,刘一夫当即下令全部带走。 因为这,还发生了一些不愉快。 在这里的穷人们意想不到在脏街这种臭地方竟然暗中储存了大批的粮草。 这简直岂有此理。 他们穷人,从大腚上抠下来的米田共都恨不得想下锅再吃回去。 哪见过这么多的食物。 这些食物。 倘若是法斯特国家的那些趾高气昂不可一世的骑士老爷们压着,倒也没什么。 穷人的骨头再硬,也撼不动骑士老爷们的大盾。 他们的命再硬,也挡不住骑士老爷们的双手大剑。 一剑劈下去。 直接死掉是最好的结果。 要是不死,骨断筋折,血流不止。 你以为——这些穷鬼们有钱去治这些伤病吗? 不。 他们只能悲痛的回家等死。 就算有良心的医生。 没有足够的药,又能做什么呢? 药是要钱的呀。 所以这些穷人不敢和骑士老爷眦牙。 但如果对象是绿芙萝,那就敢了。 时长日久。 这些人知道。 绿芙萝是一群生活在幽深森林里的老实孩子,还心地善良。 哪怕看起来一个个的在那儿骄傲。 但不会对手无寸铁的贫民动手。 这是他们最大的倚仗。 刘一夫看这些人,有的人甚至已经拿起了草叉子。 这些穷人。 欺善怕恶。 别以为他们穷就是善良的。 你只消看看他们沾了血带上锈的铁叉子就知道哪怕是穷,可善良与他们无关。 “格斯大人,杀了他们吧。” 刘一夫发出了建议。 格斯毕竟是他曾经的上级。 二来两人关系还是不错的。 三来这事格斯做比较合适。 但格斯也犹豫了。 “克拉迪奥,这是平民,他们从前过得都很贫苦,也许我们给他们分下一些粮食他们就安静了。” 刘一夫简直无语。 这个格斯,也是太天真了。 他终究也是一个绿芙萝。 岂不闻欲壑难填的道理吗? 这里三五百人的穷人扎堆,可能暗中还有更多,你给他们分粮,你能分多少?分少了,他们会满意吗?分多了,我们又得到什么?你以为分给他们就是他们的了吗?简直是笑话。 但刘一夫没有据理力争。 他看看格斯,让他发挥。 格斯决定拿出十袋米分给大家。 算起来,在此地的穷人,每一个人都能分到一到两斤左右。按格斯的想法,应该是可以的了。但显然不是,无论格斯分出多少,啸聚的穷人反而是越聚越多,他们简直是不把这里的米粮分干净了不罢休的模样。 格斯这才意识到错儿了。 他实在是不应该用绿芙萝的思维套在人类的身上。 这是,刘一夫高举手臂下达了命令。 “杀!” 没啰嗦。 没废话。 通篇就是这么一个字。 一字记之曰——杀。 这帮贫民。 你想和他们讲道理,说好话,指望他们能够理解,是好费功夫的,还未必能成。你永远也不能让所有人都去满意。 最关键的是。 这里不是森林。 一晚上半晚上还可以。 毕竟这里偏僻。 但时间一长肯定不行。 法斯特人不会答应的。 所以刘一夫他们仅有一个晚上。 这是争分夺秒的一个晚上。 哪来的时间和这里的穷人们摆事实讲道理。 所以,杀就省事了。 倘若这里的人会装哑巴,不管不问。 那在事后,刘一夫也会知情识趣的给他们丢下一些米粮来与之共好。 但他们没有。 一上来就是冲闹事儿来的。 这种做法,短视又愚蠢。 刘一夫自然不可能向他们低头。 好在这些人统统跳出来占便宜。 人都集一块儿了。 所以刘一夫暗中通过亲兵让穆萨把第四军团调起来,过来围杀这些人。 第四军团比较复杂。 除了半精灵外,还有少许的人类。 这些人因为在人类社会历经沧桑,反而亲近起了绿芙萝。 你别说。 这绿芙萝吧,是眼睛长在鼻孔上,一个个的眼高于顶,趾高气昂,不可一世,自以为是,那副的嘴脸的确是不好看。 但它们道德素质高,不会背后捅刀子。 和绿芙萝一起,不用担心被背叛。 这打着打着,突然被抛弃,突然友军变敌军,实在是受不了。 干脆过来和绿芙萝站一边了。 其实吧,主打一个找靠山,仍然是以赚钱为目标。 现在算是一种融合,一种配合。 在少数人类的加入,第四军团看起来杂乱无章,但打起来什么都有。 第12章 针对黑暗军团 这一经开战。 什么武器都出现了。 不止是绿芙萝所擅长的弓箭,其中,飞刀,飞斧,石头,骨朵,甩刺,缤纷打出。 猝不及防的法斯特贫民老百姓立刻倒下了一片,有的死了,有的是伤了,死的也就罢了,那些个的伤的顿时嚎天叫地起来了。 原以为会到此为止。 但刘一夫只是挥挥手,催促着大军继续行动。 那意思很明显。 继续杀。 做事儿,最忌讳的就是做半截子事儿。 要做就要做到底,做到干净利落。 要的就是一个彻底。 穆萨看到梅里莎在旁边也不说话,终于只好下令了。 “全部收拾了,不要停手。” 做这样的事情,普通绿芙萝的军兵也许是下不了手。 但对于第四军团来说,或许仍然会有些不适应,犹豫,但是吧,最终仍然是会执行命令。 铁弓劲射。 弯刀,长矛,一一上前。 甚至还有补刀。 贫民们惧怕了,一个个缩了起来,又哭又叫。 但没用。 刘一夫和绿芙萝不一样。 他心如铁石。 别说这些贫民,就算是一群老人孩子,敢在自己面前发混拎不清,他也敢挥出刀子去。 果然。 在拥挤的人群中有孩子,不止一个,他们有可能是看热闹,有可能是早熟想捡便宜的,但刘一夫看队伍有所迟缓,只能一次又一次的挥手。 强行下令。 不过,仍然有些不理想。 部队有些下不去手。 也不是绝对如此。只是有一些士兵顾忌绿芙萝在侧,不好暴露自己性情中真实的一面。 刘一夫只好自己出手了。 他猛然一把抓起了自己的丛林短弓。 一把地抓箭在手,一一的搭弓张箭,以连珠箭手法矢矢夺命。 只是简短的时间里,刘一夫没在箭上瞄准,没一刻在犹豫,拉弓就射,但却是箭无虚发。 这么的,也就很快的解决了。 老人也好,小孩也罢。 几具小小的尸体躺在了地上。 他们双眼无神。 怎么也想不到,只是随大溜凑热闹占便宜而已,竟会落这样的一个下场。 接下来,就是运粮。 刘一夫则是找了几个空马车,在人群中寻寻觅觅,仔细寻找,找那年轻的,刘一夫看得上的尸体。 “你这是在做什么?以至于需要用到这些尸体吗?” 感觉,太邪恶了。 克拉迪奥的一些变化,让梅里莎有些难以接受。 六年了。 或许说是三年了。 从克拉迪奥进入到第三军团里,这孩子和梅里莎之间多出了一段距离。这段的距离格斯不觉得什么,但一直教养克拉迪奥的梅里莎却感觉到了陌生。 难道,是黑暗系的魔法在影响他吗? “哦,是魔法,我发现正统的修炼魔法的速度太慢了,但黑暗系魔法可以利用献祭生命的仪式来获得加速,放心,不是祭祀那些邪神,您应该可以感应到的,我的灵魂仍然是干净的,没有被神力污染。” “不要乱说话!” 梅里莎有些愤怒。 这个干儿子。 他对神未免也太不尊敬了。 根本是丝毫也未有放在心上。 那可是神啊。 凡人极限,不是神位吗? 哪怕是拥有长生种的绿芙萝,或上位精灵,高位精灵,也是一样。看起来了不起,仍然也是凡间的生命,和神是两个概念。 所以,无论如何也要尊敬神明。 神明太强大了。 在神明的面前,凡人势必无所遁形。 万一被诸神发现了克拉迪奥对神明的不敬,搞不好是要吃大亏的。 “好了,我知道,一切没事的。” 这边貌似是没事了。 但在绿营地。 克拉希瑞遇到了麻烦。 有丛林步骑过来报告。 黑暗生命在出没。 有至少两个绿芙萝,死了。 “什么?可恶?岂有此理!这些该死的畜生!” 当下,克拉希瑞通知了凯里万,自己带兵出去了。 事实上,凯里万也不敢大意。 这些年。 绿芙萝就是被这些黑暗生命给搞得,步步后退,快要退无可退了。原本这些黑暗生命就比较难缠,往往每一战都会带走若干的绿芙萝。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它们会引路,会让大批的法斯特人跟着杀过来。 这样,绿芙萝就会一下子失去地利和人和,人数和地形优势都没了,这还怎么打?只能步步后退,一发不可收拾。 原本的法斯特人进入森林就跟瞎子一样,找不到绿芙萝的行踪。只会傻傻的被绿芙萝不停的埋伏偷袭暗算。所以战争主动是在绿芙萝的手上,绿芙萝们只用极少数的损失,就能让法斯特人损兵折将损失惨重。 但有了黑暗军团的加入,一下子就不一样了。 绿芙萝被逼着和人类主力对战,这损伤一下子就上去了。 就这,还是绿芙萝不停后退才好的。 如果绿芙萝敢和法斯特人硬拼,恐怕已经到了亡族边缘了。就算如此,也是渐渐撑不住了,要不然森林里住好好的,为什么要去勒斯许人的小镜湖里世界去。 还不是没办法嘛。 这几乎可以说就是黑暗生命干的。 现在。 莫名其妙。 这些黑暗生命来了。 克拉希瑞一方面要应敌。 另一方面,也是需要防备一下人类骑士的杀到。 好在——人类骑士不在。 这一次,只是黑暗生命的到来。 狼人格里芬仍然十分难缠。 它已经咬倒了一个绿芙萝,正想要好好吃上一顿。 克拉希瑞已经如风一般的杀来了。 不要小瞧克拉希瑞。 敢于一直和克拉迪奥放对的,并且早早成为第二军团的军团长,克拉希瑞是简单的吗? 在克拉迪奥之前。 她才是天才。 至今,已经五十多岁了,没有一日不在苦练之中。其实力是非同小可的,要不然,给她坐第二军团位置,她也是坐不稳这个位置的。 现在,她身骑大板角鹿。 手挥一把银光灿烂的格郎拉达。 神剑。 一剑就把一头狼人给斩下来了。 这就是克拉希瑞。 格郎拉达的拥有者,或者说,主人。 拥有银月斗士的强大战士。 目睹了狼人的肆虐。 女战神怒火中烧。 她挥舞宝剑。 “月辉赐我荣耀!” 一身银光铠甲。 克拉希瑞已经武装了起来。 格里芬和施特里芬双双扑至。 在它们二狼之后,还有四五头狼人。 可克拉希瑞已经一无所惧了,在神的力量支持下,她化身成了一抹移动的银光,手上的长剑发出神力的辉煌。 一剑剑,一剑剑。 她一个人就杀得狼人像被捕狗队驱赶的野狗,只会东躲西藏,夺路逃生,而丝毫不敢眦牙裂嘴。 反抗。 那是什么东西? 能够让他们去战胜一个神力充盈的年轻女斗士。 克拉希瑞能够当第二军团的军团长。 正是因为她是绿芙萝中极其少有的一位神力战士。 想要成为神力战士。 绝不简单。 首先。 你要有一样神赐之物,品级还不能够低喽。其次,你得需要神眷。 得让神器之主的神明垂青于你。 如此才可以成为神力战士。 哦,这也需要你拥有战士的素质。 倘若你虚弱的像一条死狗,神力也不会依附于你的身上。 只有你身体素质达标,这神力才能算是你的。 这才是克拉希瑞——成为第二军团长的原因。 实力强。 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可惜。 在绿芙萝中,像克拉希瑞这样级数的高手并不多。 所以黑暗力量也越来越多。 他们不和克拉希瑞死拼,而是仰仗速度优势在纠缠克拉希瑞。 毕竟,普通的绿芙萝基本上是不堪一击的。 直到凯里万带来了魔法部队。 一发发的月亮祝福照了过来。 顿时让狼人等黑暗生命懒洋洋的失去了速度。然后就被克拉希瑞连连斩下了头颅。 “撤了!” 西塞莉亚发布了命令。 只需要佯攻一下就可以了。 死了三头狼人,够了。 当黑暗军团退去,克拉希瑞立刻对凯里万说道:“这都是克拉迪奥干的好事,他让法斯特人提早来攻击我们了。” 凯里万却不是听风就是雨的人。 她笑了一下道:“你没发现吗,这一次来袭的只有黑暗军团,人类的光明骑士团是一个也没来。这说明黑暗军团是被逼的仓促成而来的,根本不是正规的攻击,更像是一种骚扰,毫无疑问,克拉迪奥的军事行动让法斯特人急了。” 克拉希瑞仍然对刘一夫耿耿于怀。 其中原因很多。 一来就看不上眼。 觉得此子心性凉薄。 不想承认这个家伙的优秀。 不想被这样一个家伙给比下去。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只有一个。 她觉得是这个家伙夺走了原本属于她的爱。 是的。 在此之前。 哪怕是梅拉里斯,她的妹妹,也比不上梅里莎对她的重视。可是,这突然之间,原本最重视自己,最看好自己,眼里一直是有自己的母亲,却把一腔的关爱倾注到了另一个人的身上,试问她怎么接受。 “你们现在已经着了那个家伙的魔了。如果有一天,这个人突然背叛我们,那结果会是怎样?” 不多久。 刘一夫他们回来了。 整齐的大军,几乎无所损伤。 但他们带回来的是二三百多车数量的粮草,也许还有其它,已经来不及清算,只能悉数装车。 原本是有担心法斯特人会出现。 但都只是多想了。 法斯特人一如既往的散漫。 他们对此压根儿就没在意过。 或者说他们以为没人敢这么做。 但现在就是有人做了。 刘一夫让人把粮草归库,也听到了黑暗军团的事。 他立刻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毫无疑问人类已经被我们打疼了。而他们显然还不知道我们刚才在驻马店做的事情,一旦他们知道了,就会反应更大。不过那支黑暗军团的确十分讨厌。我个人建议,挑选精锐组建一支专门对付这支黑暗军团的特殊部队,要求,一是会魔法,当然是有克制的光魔法优先,其次是速度快的,至少不会被黑暗军团像杀傻子似杀死的人,再之后是装备问题。” “装备?我们没有什么有效有力的装备后勤。” 克拉希瑞直接反对。 刘一夫根本不去看她。 “我知道,针对黑暗生命的一些装备,也许不是很有效果,但至少有一定的作用,有一定效力的效果。” 比如白银,这东西对于狼人来说就是剧毒。不过绿芙萝此前对此根本不重视。 因为白银这种重金属对绿芙萝而言没有什么实用的。 银币也没用。 因为必须要纯度比较高的银才能够克制狼人。像银币这种钱币,最多在狼人身上热一下,烫一下而已。 这还是狼人。 对于吸血鬼就更成问题了。 因为吸血鬼是分种类的。 有些怕银制品,有些怕大蒜,有些怕光明圆字架。 其实对付吸血鬼的最好方法就一个。 请他晒太阳。 刘一夫道:“我们需要高品质的白银制造成带有倒钩刺的箭头,或者把箭头制造的脆弱,一经触碰就会箭头破碎。还需要有倒钩刺的网子和尖硬的削尖木桩子,还有细沙子,亿万光辉之主教会的圣水。有了这些,狼人就不是问题了,就算是吸血鬼也有可能被我们杀死掉。” 好狠,好狠,果然,这个克拉迪奥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狠人。 瞧。 这才一次,他就想到了如何利用装备来对付黑暗军团的力量了。 只此一谋。 原本的黑暗军团就再不足为惧也了。 凯里万立刻决定,让梅里莎的另外两个孩子,尤其是大女儿奥瑞甘带领这支针对黑暗军团的强攻队。 不得不说。 也许奥瑞甘不是一个神力战士。 但她弱吗? 开玩笑。 奥瑞甘。 她是整个绿芙萝里都能数一数二的神弓手。 一把绿野仙踪的神弓,让她玩到出神入化。此前,她一直在北部方联系雾船,所以不在。现在未必会输的战局,那为什么不把她调来呢? 有了这个人,至少就可以暂时克制住了黑暗军团。 但这就完了吗? 不。 接下来,要大举进攻。 什么是兵法?就是抓住你的软处往死里打这就叫兵法。就和街头打架一样的道理,怎么打?普通人不会武功招数,就一个字,绝。往下三路招呼。踩脚趾,踢迎面骨,踢绝户腿。 这三招耍好了,你哪怕是三流的武功也能打二流的架了。 所以接下来很明显。 打法斯特人的软肋。 之前的战斗。 法斯特人在商队被劫,立刻就狗急跳墙似的派出了黑暗军团。 遗憾的是。 黑暗军团人少。 人多了也不好供养啊。 哪怕法斯特再怎么强大,这死刑犯人子是有限的,上哪儿找足够的血食给黑暗军团呢。更不要说你也不能一直用普通的垃圾来让黑暗军团用吧。普通的黑暗军团低底层无所谓,但不能让首领也天天喝啃那些穷人的血肉吧。 你至少得搞点美女吧。 所以黑暗军团数量就是那么多。 再多不可能了。 但是。 这人一少,力量也就有所不足。 哪里比得上绿芙萝的精英呢。 所以法斯特人被攻击到了软肋发火也就那样。 只派来了黑暗军团,这叫什么? 连隔靴搔痒都不如。 这根本就是无能狂怒。 黑暗军团这东西,是要配合大批量的光明骑士才能发挥作用的。 但是让大批光明骑士出战,是要——钱的。 法斯特人宁可搞上一批人给黑暗军团当血食让他们自己顶,也不愿意派光明骑士团出来,原因还用说吗? 一个字。 钱。 再一个字。 粮。 只此两点,却是法斯特人目前所无力支付的,至少在短时间内,他们是凑不出这笔钱的。 既然如此。 追风逐月不留情。 要主动出击。 要扩大战果。 只有让法斯特人急了,才会于这急切间犯下错误。 第13章 进击的绿芙萝 所以。 接下来。 刘一夫有些越权了,他直接调动自己麾下的一营团兵马。虽然说第四军团的军团长是穆萨。但老穆这个人吧,思想守旧,带兵呆板,委实是没法服众。 人都是慕强的。 不要说半精灵了,就是绿芙萝也是一样的。 第四军团——人心所向。 一般情况下,还好,穆萨还能管理大局的。但是当刘一夫下达了命令,立刻就是群起响应。这里面一个主要因素就是穆萨思维老化,在作战后喜欢战利品全部归公,而刘一夫却是公之与共。 一个是辛辛苦苦打完仗啥也没有。 顶多是军团方面帮你修修兵甲而已。 又或是让你吃好一些。 但哪里能比得上刘一夫大把撒钱呢。 不过刘一夫撒钱,也不是他自己的钱,而是被他袭击的商队的钱。一连的行动,刘一夫突袭商队,甚至商人的驻脚店面,抢劫一些城镇的钱行金库,更恐怖的是打击那些位置偏远的贵族庄园。 你永远也不知道那些贵族在自己的庄园里面塞了多少好东西。这些贵族们不相信钱行,喜欢把钱放置在自己家的城堡里,就算存了钱行,也仍然会把一部分钱放自己家的城堡里面。没什么比自己的城堡更安全的。 但这一切都让刘一夫给抢了。 他抢了之后,大头拿走,小头下发。 哪怕只是小头,那也是惊人可观的一个数字。这让跟着他的半精灵们也发了大财。 没法子,刘一夫搞得太丰厚了。 这些事引发了很不好的影响。 有很多法斯特人对此表示不服。 凭什么。 为什么,这些贵族可以让别人大肆的去抢,反而我们自己不能抢,这不是离谱吗? 不行,我们也要抢! 这一抢,可不就是乱了么。 法斯特乱象频起。 这就惊动了一个人。 法王十六世陛下。 这位王者。 法斯特太阳王三世陛下。 已经气得快要跳起来了。 他不住的用脚尖在地上点着。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一下子天下都乱了,这还是我堂堂法斯特吗?” 发火之后。 法斯特王问了台阶下的众臣。 “奥北亲王怎么说?他愿意为王室助力吗?” 奥北新王。 一直以来是法斯特极其特殊的存在。 第一代奥北亲王是太阳王一世法王十四世的弟弟,二人关系十分好,太阳王一世对他的宠爱无与伦比。甚至想要把半个法斯特给自己的弟弟,来一个一国双王。 这简直离谱。 好在到了太阳王二世时,法王十五世还是有一些手段的。所以当时的奥北亲王退还了大批利益,这保证了整个法斯特的完整,维持了法斯特的强大。 因此。 法王十五世也就不好对奥北亲王一系做什么了。 此后奥北亲王一直十分低调。 也就彼此的平安无事。 但是。 到了法王十六世时。 一切发生了变化。 这一位的手段与手腕皆不能与前比。 毕竟当代的奥北亲王却是和法斯特法王十五世一起混过来的。 那叫一个老于是故啊。 精得就和一只猴子一样。 整个王室,根本奈何不了他。 以至于现在天下都知道。 在法斯特。 法王欠了一屁股的债。 但奥北亲王却做生意经营有道赚得是盆满钵满,有的是钱。 王室每每要倾尽全力,利用国家优势,才能不至于让奥北亲王夺去风头。 但再怎么遮掩。 法斯特人都知道。 法王暗地里一直在穿打补丁的衣服。 而奥北亲王却奢侈无度醉生梦死。 人们都明白。 为奥北亲王做事,哪怕小事也能得到厚赏。但为王室做事,很多时候也就落一句辛苦了,谢谢你而已。 现在迫不得已。 法王十六世不顾一切,渴望奥北亲王的支持。 嗯,财力上的。 但是大臣的话十分冰冷。 “抱歉,陛下,奥北亲王说他病了,今年的葡萄收成不好,阳光的日照,还有雨水都有些不足,所以收入也跟着锐减,再加上一些税务和欠款,因此他说无能为力……” 没人说话了。 毫无疑问。 谎言。 这是一丝不挂的谎言。 要是一般的男爵伯爵说这话,少不得要被严惩。但这个人是奥北亲王,那即便是法王十六世,也只能是打破了牙齿往自己肚子里咽。 法王十六世一大腚坐在王座上。 王国如此之乱,看来,有些事得要放缓一二了。 “好吧,既然如此,就先进行平乱,原计划改变,让光明骑士团加入平叛中。” 法王十六世说话,心在滴血。 要知道,光明骑士团有大约五千人马。 但这支精锐的花费却价值六万人规模的庞大军团。 这是法斯特好不容易才供养起来的精锐之师,是在和绿芙萝征战中,一点点磨练出来的。这样的一支军团,十分珍贵,要维持或使用,都要花大价钱。 按照原本的计划,这支军团是要用于对付绿芙萝的。 别以为绿芙萝真就有多厉害。 一旦被光明骑士团给堵上,正面战斗,被虐杀的一方绝对不是光明骑士团。 绿芙萝在以往的战斗中已经证明了,一经正面交战,想办法撤走才是唯一的明智之举。 绿芙萝军中,只有精锐的魔法部队,才能对光明骑士团造成一定的伤害。 但是要知道。 魔法部队是少数中的少数。 整个绿芙萝,能拉出来的魔法部队,也就二三十人而已。 谁让以往绿芙萝对此不重视呢。 现在想抓魔法,晚了。 想要训练也一个合格的魔法师,那是要用时间慢慢堆的,可能要二十年,三十年,甚至五六十年才可以有成就。 普通的魔法学徒,在战场上,就两个字形容。 累赘。 由此可知,光明骑士团的重要性。 此前。 法王十六世无能狂怒。 就是因为他只能调动黑暗军团来隔靴搔痒,而不敢派出光明骑士团来犁庭扫穴。 可笑的是,先前他舍不得使用光明骑士团。现在却是不得不使用光明骑士团。 这就好比,钱花了,事没办成,那钱全都应急用掉了,原本计划的大件却是没钱继续下去了。 随着法斯特如此做法,国内的造反乱相也许被暂时的压制住了。 但对于绿芙萝的侵略却就有些无奈了。 好家伙。 法斯特人现在黑暗军团被盯住了。 光明骑士团又在国内镇压动乱。 可不就是让刘一夫带着他的人在放飞自我了吗。 之前说了一个人。 康斯帕特夫人。 商人的女儿。 长相只能说平平无奇。 但因为有钱,她嫁给了外型还算庄严肃重的巴因莱特男爵。 对于这段婚姻,她还是满意的。 至少,巴因莱特没有因为她的容貌把她当笑话,反而至少的交纳了公粮,以至于她生下了四个可爱的孩子。 所以,哪怕是知道巴因莱特也许并不是真心,可康斯帕特夫人仍然把一缕柔情系在了男爵先生的身上。 所以当她发现男爵对一个绿芙萝着迷,甚至生下了私生子后,产生了深深的绝望,以至于生出要杀了那个绿芙萝女人的想法。 并且。 她成功了。 但可惜的是,这之后她失误了。 那个私生子,那个男孩,给救走了。 结果。 对于这件事,其实康斯帕特夫人的家族并没有什么多想的。 直到。 刘一夫带兵来了。 区区的巴内特庄园根本挡不住数以百计的半精灵军队。 他们哪怕在遵守纪律上不如绿芙萝,但经历一连的战斗,至少手熟了,比普通军兵要更会来事,更能打仗。 纯以军队论之。 他们纵非绝顶,也至少是及格的。 这是一支靠近良好的军队。 可能有些贪,纪律有些乱,但不得不说啊,至少这个战斗力是上来了。 毫不犹豫。 刘一夫立刻下令把巴内特庄园给灭了。 之后根据族谱,刘一夫发现,整个巴内特家族,只剩下一个康内蒂斯的少女幸免于难。 因为这是一个在教会里的少女。 她并不受巴内特家族的待见。 可没想到的是,巴内特家族被刘一夫杀光了。这个原本在教会为巴内特家族当靠山的女孩一下子成为了巴内特家族的主人。 不过。 刘一夫这一通的杀伐不是没有效果的。 那就是,让整个法斯特再次陷入经济危机中。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法王十六世不得不派出使者前往勒斯许找这个国家借钱。 不得不说。 勒斯许和法斯特真的是如一对难兄难弟一样,虽然有无数耻辱在于其中,但双方又有着牢且密不可分的关系。 简而言之。 既想兄弟过得好,又不想兄弟发大财。 但是,你以为这一切就结束了? 别开玩笑了。 刘一夫只是初试牛刀。 别忘了他的一项看家本领。 没错。 是的。 积死气波动功。 这与其说是一门武功,不如说是一门秘术,它和中土武功奇经八脉是一点关系也没有。属于超凡力量的高等能量。不是有这个,刘一夫当初是对付不了周健武的。 秽气之所以厉害,就是因为它也不是武功,而是一种高等的力量。 是玄牝真解的护道篇。 严格意义上说。 玄牝真解是一门直指仙家道门的功法。 是一门筑基的功夫。 所以此功虽有奇异,但在战斗力上是有所不足的,所以才要有秽气秘术来做之为护道功法。 高原王的天才强大就在这里。 他凭借一己之力独创了这对死气的利用之法。 奈何,死气有限。 需要一个人将死之时,才会产出,在这人死的刹那,才会又多又足。然后,这股子的死气就会渐渐散去。积聚于人体的,就是浊气,阴气和地气了。 现在刘一夫护道手法有限。 魔法虽然有死人经来修炼。 可这仍然是需要时间的。 在短时间里,除非特殊情况,这魔法还真不如刘一夫手上的一张弓,一把刀。 魔法想要实用,得满足三个条件。 其一是速度。 不能慢吞吞的发放魔法,这是在找死。 其二是范围。 单一的魔法简直是笑话。 这单一的魔法一遇到人多,不就不行了吗?倘若一击仅能杀一人,那这魔法和普通的弓箭又有什么区别? 要知道。 在军团之战中,弓兵再牛,也只是辅兵而已,是不可能独当一面的。一整个的弓兵团,只要被普通步兵靠近了,那就是一场屠杀。 能熟练使用一张弓战斗甚至绞杀敌人的高手,可以说是凤毛麟角,屈指可数。 所以一定要一杀一大片的范围魔法才有用处。 第三,就是你的魔力问题了。 对于一个魔法师来说,你所能够会的魔法很重要。 但真正重要的,是你的魔力量。 只有足够的魔力才能肆意的施放魔法。 如果只放一两个魔法就掏空了身体,那又有什么用? 而学习简化魔咒,学会复杂咒术的范围魔法,积聚出足够可以堪用的魔力量,这无一不是需要时间慢慢积累的。 哪怕是刘一夫。 他再怎么努力,也需要至少十多年的时间才行。 可能有人会奇怪。 用知本论不过二三年,刘一夫就成长起来了。 为什么学习魔法用上了知本论还要这么慢呢? 这是因为武功和魔法原本就不对等。 一个武林高手,从他十岁起,可能二三十年左右就成了,所以刘一夫以一抵十,二三年就能成为一个大高手。 但是一个大魔法师,魔导师,可能就需要六七八十年才成大器。 注意。 魔法讲究从小开始。 可能从五六七八岁就开始,从一个学徒开始。 慢慢积累。 服食魔药,修炼冥想。 一点一滴的积累着力量。 有时甚至要依靠消耗生命力来提升魔力的量。当然了,事后也可以用魔力来弥补生命力。这样一拉一带的方式,才能让生命实现跃迁。 一直到大约六十岁左右,这积累才算差不多了,才可以开始冒泡。 就这还是天才级的人物才能做到的。 普通人很快就给淘汰了。 正是因为如此。 即便是刘一夫这样拥有超强学习能力的人来学了魔法,他也是一样要慢慢积累的,需要至少十年左右的时间来积累能量。 那在此之间怎么办? 法斯特在和绿芙萝打仗啊。 搁这个空档,没有足够自保的本事,能行么? 所以,刘一夫也是别无它法。 他要为自己增加足够多的底牌。 干脆利用这所谓的战争,为自己积累一些死气。 再没有什么比战争更能收获死气这种难得的能量了。 毕竟,没法子。 此前刘一夫的大量手段底牌收获都一一在魔鬼井下西方魔教的地方埋着呢。 第14章 绿芙萝走了,该布置后路了 现在,为了力量,刘一夫只好扩大战果马踏天下。 这一战,是科恩岛。 科恩岛是法斯特征服的最近一块海岛。 此岛之上有二三十万科恩人。 但因为时间原因,科恩人已经渐渐服从了这个大国,所以法斯特人也渐渐地放松了警惕。 在这座岛上的法斯特驻军只有二三千的人了。 原本,可是有最少五千人啊。 现在只有二三千人马,这个数字已经是料敌从宽了。 不过不要紧。 这一次,刘一夫调动直属于他麾下一个营团。 大约一二千人。 二千不到,但一千是绰绰有余的。 这些是已经经历训练,和一些小型实战训练的半精灵兵团。 不要小瞧他们。 在刘一夫看起来。 这一支部队,要比绿芙萝直属三个军团都要使用顺手。 绿芙萝的部队。 三大主力军团也都一样。 最多有一些大同小异而已。 比如说梅里莎的军团,这是第一军团,所以有一个直属的魔法部队。 第二军团有一支丛林步行鸟的快骑。 但人数很少,多是当巡游哨兵用的。 因为绿芙萝们不舍得把这么一支数量稀少又载重不强的骑兵用来打冲锋。 第三军团会习惯性找动物伙伴,可惜,大多是鸟儿。 并且第一二军团比较喜欢用弓箭克敌。 而在第三军团则是有很多用刀盾的。 只不过,除此之外,总体上是一模一样的。 实际上没有太大的区别。 但是半精灵的第四军军团就不一样了。 第四军团,不仅有大量的半精灵,还有一些少量的人类。 这让第四军团作战方法就很有灵活性,五花八门,你想要什么样的都有。 有传统射箭的高手,也有用飞刀,使刀子,用盾牌的很多组合。 可以这样说。 你在临时的时候要一个人才。 在别的部队不一定有。 但在第四军团里面,百分之九十九的都有办法。 最重要的是。 刘一夫是一个……你们懂的。 绿芙萝的仁慈善良在他这几乎等于零。 不。 是负数。 至于多少就不好估算了。 所以在打仗这种事上,刘一夫根本不考虑什么光明正大还是卑鄙无耻,只要有用,啥他都敢上。 反之在绿芙萝中使用这些兵法战术就会束手束脚,十分麻烦。 打仗的事儿你跟我玩圣母? 这不。 刘一夫当即来了一个迷雾魔法,然后用低语魔法让少数的几个人类士兵去给科恩岛的驻军下药。 和从前不一样。 在前世中土,刘一夫喜欢用药。 基本上都是辅助。效果的药,什么拉肚子的,关壳疼的,四肢无力的,手软脚软的,甚至是让人打瞌睡的。 但现在。 这里可不是中土,这里的人也不是中土的人。 所以,需要对他们讲善良吗? 刘一夫对这些外族根本一丝仁心也没有的。他现在,是半精灵,连法斯特人也算不上,只是一个类人生命而已,更不要说这天下间就属法斯特人搞各种异端审判最狠的。 法斯特人。 首先对一个叫王国骑士团的组织下手。 原因就只有一个。 钱。 因为背靠教会的王国骑士团经营有道,他们赚了太多的钱了,他们有太多钱了,甚至于,他们还让法斯特的王室们都欠下了一大笔钱。 并且这种事不止一个法斯特,很多国家都欠了这个组织钱。 这么有钱,这还不搞他们? 最要命的是,王国骑士团竟然敢暗地里搞花招,踩钢丝。 他们一边利用教会的力量对抗法斯特。 一边呢,又用法斯特去对抗教会。 两头吃肉。 你说你,赚那么多钱也就算了,不说分一点汤汤水水给别人,就想一个人独自闷。 也不问问法斯特人和教会是不是答应。 真以为他们都是傻的吗? 只能说利令智昏。 结果就栽了。 可以说。 就是凭着这笔钱,太阳王一世法王十四世一下子崛起了。 此后,法王十五世大搞异端审判。 除了一些真正的被杀了外,有更多其实是无辜的。 这些人有的是巧合遇上了天气变化。 比如说一个人刚脱了袜子老天爷下雨。 就有人说这个是异端,用脱袜子方法招来了雨。 还有的女孩子忍不住和自家的什么小羊啊,小狗啊什么的,发生了一些超纲的亲密关系。 女孩嘛,青春期的冲动。 什么事也都能干出来。 结果这也是罪了。 总之。 在那一段时间里。 很多人被这么的杀掉了。 其中有些人是真正无辜死掉的。有的人是被别有用心的杀掉了。 反正锅都在异端审判上。 在这至暗时刻,大约五百万人,整个西极啊,就这么白白的死掉了。 冤不冤啊。 直到。 法王十五世决定利用黑暗军团来对付绿芙萝,这种异端审判才渐渐消停下来。 也仅仅只是法斯特而已。 别国仍然在搞异端审判,而法斯特,却快要变成黑暗生命大本营了。 这样的法斯特人。 刘一夫能对这样的一个王国有什么好感吗? 搞它。 下药。 毒药。 死人的那种。 结果就是驻军大量死亡,少数没被药死掉的,也被冷血无情的第四军团人杀掉了。 轻轻松松。 一地驻军。 杀光了。 然后就是打扫战场。 东西搬运了一百十几辆的大车。 铠甲,铳炮,兵器,粮草,还有钱财什么的,一一给搬了个干净。 原本。 刘一夫是想动手的。 但他想了想。 算了。 为什么不要。 因为做人。 或者说要做一个降术师,得有大胸襟,大气魄,大格局。 这里几千具尸看起来是有点多,其实也就那样。 最主要的就是品种单一。 一群老糙爷么。 他们的身上,也就一些尸油,品级也不是多高,皮质也不行,身上毛发又太多。血肉……这几乎可说是最廉价的。 所以。 不如不要。 只要刘一夫能够把整个的这个法斯特给搅乱了,到时必然是死人无数,那时,不分男女老幼的死人,他想要什么样的尸体没有呢? 那才是他收集尸体的黄金时期。 在刘一夫等人走后。 在科恩岛上。 有一个男孩。 他发现了这一惨状,对此大为愤怒。 那些经常给他糖吃,脾气又好,说话又好听的法斯特军人全死了。 此后法斯特便乱相丛生。 国力日衰。 少年发誓,要改变这一切。 终于,在若干年后,他用武力夺取了这个国家,开创了波巴王朝时代。 这话不提。 雾船之上。 刘一夫带兵用此船回去。 梅里莎有些忧愁。 这个亲爱的义子,不知何时,已经沾染上了满手的血腥。 也不知有多少人,直接,或间接的死在了他的手掌之上。 这让一个纯粹的绿芙萝有些难以容忍。 “你做的已经够了,法斯特人应该不会再来找我们的麻烦了,也许你应该和我们一起,趁这个时间段,离开法斯特。” 原本。 刘一夫的计划,是可以保下绿芙萝的。 但是毫无疑问刘一夫已经在无形中把事情搞大发了。 普通人感觉不到。 但高层已经觉得该走了。 趁这个极好的时机,直接,走人。 只有勒斯许神秘的秘境。 小镜湖后面的里世界,才是绿芙萝们的最终之地。 事实上,这也是刘一夫所想的。 并且,这件事,也快了。 六万绿芙萝。 想要走干净了,需要一个稳定的时间。 只是,梅里莎希望。 刘一夫也能跟她一起走。 原本是不大行的。 因为刘一夫是半精灵。 但刘一夫的才华太出众了。 所以梅里莎就希望能劝他一起走。 “不行。”刘一夫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我不能离开,穆萨军团长也是要走的吧,我一走,穆萨军军团长也不在,第四军团怎么办?这个被你们拉起来的部队,他们的下场你们有没有想过?” 虽然。 刘一夫屡出奇谋。 他把法斯特轻易的给搅乱了。 可是谁又知道,在绿芙萝内部也是一直有问题的。毫无疑问这就是守旧派和迎新派之争了。有的绿芙萝,靠近迎新,她们心思灵动,愿意接受新鲜事物。 比如愿意主动学习魔法。 又如支持刘一夫手段狠点的对付法斯特人。 但是,这些人终究是少数。 长生种的绿芙萝,天生就是守旧派。老人比较懂这个,不喜欢改变自己的舒适圈,就喜欢旧的一切。你要说人,喜欢古董文物什么的,这没毛病。但绿芙萝搞的是复古运动这一回事。 刘一夫的行为和她们格格不入。 这怎么能接受? “可是,我们走了,你们的处境,我就不想一下吗?” 梅里莎仍然觉得。 目前看起来不错的环境是因为绿芙萝在的缘故。 但是,当绿芙萝一个不剩,全都走了,只剩下了半精灵,他们能够受得了这种被抛弃的冲击吗? 更不要说,少了绿芙萝,所有压力就全在半精灵身上了。 “没关系的,少了绿芙萝在,至少森林也显得更大了些……” 刘一夫不以为然。 他早有了计划。 “抱歉,活下去。” 梅里莎无话可说,她只能笨拙的吻了下这个干儿子。 入夜。 绿芙萝在集中。 超过六万人的绿芙萝要走了。 大约十六条的雾船出现。 这些雾船是海下生命沟通地面的交通工具。既然是在海水下面生活的人鱼族群,也有喜欢的陆上用品。为了获得这些,就有了雾船。 所谓雾船,是指在海上发生了意外,船员尽皆死去,独是这船留下来了。 这些失去了人的船,当它们处于漂浮状态时,就会被人鱼查知得到,进行了魔法之后,这些船也就变成了雾船。 如果不是绿芙萝一直和法斯特开战,一般情况下,可别指望一下子借动到这么多雾船。 绿芙萝。 终于走了。 好在,善良的绿芙萝,始终是善良的绿芙萝。 她们也知道,自己这一走,对于第四军团意味着是什么。 所以,出于良心的不安,她们给了很多从前没给的好东西。 比如一对大板角鹿。 这在以往是只有高级绿芙萝上层才能拥有的,至少也得是军团长级别的人物。 整个绿芙萝也才拥有不过百余头。 能给刘一夫他们留下一对,不容易了。 有本事,就用这一对,培养出一个新的大板角鹿族群。 丛林步行鸟倒是有很多,大约一二百只之多。当不得骑兵,可能一战就差不多了,但当传令哨兵,就再好不过了。坐上它,短时间里绝无可能追得上它,而在森林里,要是这都不能够逃掉,那就是个笑话了。 此外,还有月光水,和能量池的制造。 当然,也有现成的。 月光水是配方。 以往只在绿芙萝手中,她们会出售一些月光水,但别想白得。现在却是连配方也给出来了。不得不说,这月光水配方简单,但制造却是一点也不方便,卖得贵一些是应该的。绿芙萝在此项上并没有赚大钱。 这么一看,还挺良心的。 倒是能量池的制造有些麻烦。 一句话,要钱。 特别是需要一种白宝石。 当然这只是光魔法所主要需要的。 如果是黑暗魔法,应该是黑耀石。 不管怎么说,都需要各种的宝石。 注意来。 得是天然的。 人工的宝石再怎么一模一样,效果都会大减,不一样的。 看来这是绿芙萝培养魔法师的一个特殊方法。 用这些能量池,可以让魔法师修炼加快一些。懂的都明白,每天哪怕是加强一点,日积月累下来都是恐怖的。 现在,也给了。 因为此后,半精灵就要自己发展了。 绿芙萝们大约是想要在半精灵身上留下更多的精灵一族的痕迹。 她们清楚的看到,人类对于半精灵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这些半精灵之所以站绿芙萝一边,关键性因素是人类的异端审判把半精灵给硬赶到了绿芙萝那一边。 现在,绿芙萝一走。 但她们依然不甘心,在若干年后,这些半精灵会沦为人类中的一员,所以就要给半精灵打上更多绿芙萝的烙印,有时根性力量会很强大的,强大到让人忘乎所以。 但总体来说,对于刘一夫而言之不是件好事吗? 最重要的是。 刘一夫得到了其余几本的魔法书。 有黑暗魔法书,植物魔法书,和土系魔法书。 通过这些魔法书。 刘一夫又掌握了剥皮处理,骨肉分离,尸体爆炸,野蛮生长,荆棘守卫,生命守护,大地的呼唤,聆听地心,开土取水,岩石皮肤几个魔法。 毫无疑问。 剥皮处理,骨肉分离,尸体爆炸,都是比较极端的魔法。所以上一次绿芙萝们没给刘一夫,只给了巧言,迷雾,诅咒这三个小魔法。 殊不知这三个魔法已经变成了低语,不可视之雾和诅咒生病三个确实有效的魔法,甚至会更强。 对于其余魔法也是一样。 因为刘一夫学魔法,从来不是照本宣科学习的,而是深入僻里,究其本源,再塑之更高峰,达到更高的境界。 得到了这些。 好多,也太多了。 所以,刘一夫选择了低调。 他一方面躲起来慢慢修炼魔法。 一方面派出了白影带人在法斯特的南部山脉开创新的根据地。 森林。 被法斯特人进入太多次了。 现在一下子少了第一二三军团,仅凭借手中六千多人的部队,刘一夫是抗不住法斯特人不顾一切的攻击的。 看起来,目前的法斯特是焦头烂额了。 但料敌从宽。 刘一夫必须赌上法斯特人发疯的可能。 万一他们就是疯了呢。 到时几万,甚至十万法斯特人进入森林了,纵强如刘一夫,也仅有败亡一途。 所以,需要一条后路。 第15章 圣公墓大教堂之下的尸坑 在法斯特的南部,有连绵的大山。 这些山不是有土之山,地表之上也没有多少树木,反而大多是坚硬的岩石。在这大多是岩石群地表层的山上,盖不了房子,根本不能住人,没有什么土壤,也无法种些什么,山上面也没什么草丛果树,连灌木丛也没个几把,什么牛马鹿羊都不能生存,不能说绝地,但绝对养不了多少人的。 可是,这南部的山脉,却也有好处。 是的。 在看起来坚固的岩石层下,是湿暖的地下空间,并且是十分庞大,堪称一个小世界的地下空间,多了不敢说,如果在里面躲几千个半精灵军团,还是不成问题的。这是刘一夫亲身观察过。 这地方。 养兵十万都不在话下。 不过,毕竟是陌生的地方。 在这地方之下,还有一群原住民。 这是一群十分丑陋的东西,叫地矮灵。 虽然十分丑陋,但一经折服,它们会是最好最老实最忠心耿耿的奴隶下属。即便有朝一日,你沦落了,落难了,朝不保夕了,快结束了,它们依然会忠心耿耿的为你付出一切。 不过,这要是征服他们才行。 所以刘一夫不得不慢慢派兵,攻打这大山的地下世界。 另一方面,他要全力修炼魔法。 他感知到了。 这个世界。 超凡的力量正在衰退。 迟早有一天,会衰落到一个恐怖的低谷地步。到了那时,一个魔导师估计也就发一个电不死人的小电,魔法师也会成为全部骗人的玩意儿。 并且,有人学习魔法,也会举步维艰。 二十年苦功,也滋不出一点小火苗。 现在,是不多的,最后的机会。 十年时间里。 刘一夫一直在罗甘森林。 修炼魔法。 他的魔法,降术,皆有成长。 特别是魔法方面,刘一夫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至少。 他不用再慢吞吞地吟唱念咒了。 甚至。 他用战利品的上些好的干净的光滑的人皮制造了自己的魔法书。 魔法师。 一般会需要两本魔法书。 一本是自己要学的。 一本是自己写的。 现在刘一夫就是自己写了他自己的魔法书。 这本书叫御死之书。 它详细讲解了如何研究处理尸体。 此个还有控尸,炼尸,制造尸体,等魔法术。 此后有人得到了他的魔法书,结果制造出了所谓科学怪人的玩意儿。 甚至,还被应用到了战争中。 因为这魔法有伤天和,虽然它是对的,强大的,但最终还是埋没了。 刘一夫魔法大成。 他切切实实做了很多事。 比如他用野蛮生长这个魔法种了很多稀有药材,有的药甚至是百年千年的极品。只不过经研究他发现,这种魔法一般不能乱来的。 能量是守恒的。 你要是强行的乱来,就会造成很可怕的后果。 比如土地会直接干硬,沙化,坏死。 如此便是罪莫大焉了。 所以,施展这魔法,要适可而止。 可一可二不可再三再四。 且事后要用河泥和米田共给土地加肥,还要保持注入足够的水分。 如此,大约三五年后,这土地才不至于坏死掉。 此外,他还利用降术和魔法的结合,用绿芙萝克拉希瑞最后给予他的一块特殊神铁打造了一刀一剑。 刀名找朋友。 剑名交朋友。 两把刀剑各自镶了一枚宝石。 剑上是红宝石。 这是一枚绿芙萝收藏的红太阳宝石。 据说。 此物原本是太阳王一世法王十四世收藏起来的宝物。 可惜。 法王十六世派心腹罗拉子爵出征绿芙萝结果失败,丢了这枚宝石。 此后就在绿芙萝手中了。 未想,最终是落到了刘一夫的手里。 并且给镶嵌到了交朋友的这把剑上了。 为什么呢。 为什么要把如此之物镶嵌到一把剑上? 因为此颗宝石拥有强大的吸收太阳能量的特殊作用。 是一枚难得的魔法宝石。 此物能让刘一夫在挥剑时更容易自如并增强威力的释放光系的魔法。 找朋友更恐怖。 加装了一枚黄色的晶莹宝石。 这是刘一夫手下在南部山脉里找到的一枚极品,堪称大山之心。 这一枚可以加强刘一夫土系魔法。 甚至有特殊作用。 刀剑既有。 魔法又成。 毫无疑问。 刘一夫要对整个南部山脉动手了。 这地方地下很大,但支脉比较多,需要横扫整个地下,绘制详细的地图。 地下的矮灵怪还是要处理的。 甚至还有一些生居在此地下的危险的生物。有硬壳子的大蜈蚣,有大翅膀的特大蝙蝠,还有一些四处游蹿的大蛇。 这些都是要清理的。 普通半精灵,和一些人类,哪能对付这些个?只能刘一夫自己辛苦一下,一个人解决。在这里,就他一个超级高手嘛。 有了刘一夫亲自带领,花了三年,这才把这一处退路给处理好。 里面的地矮灵也一一老实的成了奴隶。 地上种了各种藓菜,地茹,地下的肥虫子什么的,都被列为了菜谱。 刘一夫又移植了一些不需要光照就能活的食物。虽然少,但生存已经不是问题了。 这时,刘一夫才把目光放在法斯特上。 这时,法斯特已经彻底乱了。 刘一夫还没怎么搞,整个法斯特就暴发了民乱。 其实也是之前刘一夫闹得太狠了。 同时他低估了法斯特本身的问题。 法斯特。 经历三代太阳王。 也就是说,自法斯特和勒斯许百年战争后,它和平的太久了。太久时间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战争,这导致了法斯特内部滋生出了不可避免的腐败。 法王十六世因之前财政不得不连续进行了借款。 事实上,在此之前法王十六世此前已经借了很多,还向西斯廷人借了五百万法令。 所以说法斯特已经是债台高筑了。 但借的人太多了,别无它法下,法斯特人和勒斯许人借了一笔款子。 一千万法令的庞大巨款。 毫无疑问。 借这么一笔款子,法斯特是要付出相当代价的。 比如,停止造舰,已经造舰的数量,懂的吧,要控制一下。同时一些商品关税啊,定价啊,都要按勒斯许人的要求来。还有割让一些海外领地……诸如此类。 一句话形容。 堪称卖国。 奇耻大辱。 但你还不得不借。 所以,只能借了。 但法斯特的名声也是一下子跌了下来。什么西极第一强国,什么陆军最强,全都是笑话。 当一个国家原本至高无上的神圣形象崩塌了,那么乱七八糟的事也就来了。 国内的人开始大为不满。 有权人会想,我们不是西极第一大国,第一强国吗?结果你告诉我,就这? 有钱人想我们缴纳了那么多的税款到哪里去了,为什么我们的国家会落到如此地步呢?这一分析,什么问题都出来了。 首先。 法斯特从太阳王一世法王十四世开始的宫廷宴会,在不知不觉中每年要消耗国库大约一半的费用。 对,没错。 就是这样给糟蹋了。 闹得最凶的三级议会被法王十六世强行关闭。这导致了法王十六世原本还算可以一点的名声一下子烂大街了。 紧接着。 奥北亲王支持第三议会。 平民暴发起义。 暴乱的民众冲击法王宫。 法王十六世带着他的一家子原本是想要逃到西斯廷去避难。 但被发现了。 法王室一家被拦了下来。 除了长公主没事,其余人全被胆大的法斯特人送上了断头台。 但即便是没事的长公主,也只是没被杀死而已。在她落难期间,到底有多少个男人进了她柔嫩的身体,就天晓得了。 可在这时。 法斯特的乱局开始发生了内卷。 几个头子在杀掉法王十六世一家子后,开始了自相残杀。 首先是马拉死掉了。 他被刺杀在一个洗澡盆子里。 接着了罗斯维尔,然后是格英里奇。 直到。 奥北亲王借来了大普罗斯大兵镇压了当时的乱局。毫无疑问,为此法斯特又欠了一大笔。 好在普罗斯人在西极没有根基。 他们既使是进入了法斯特,也是长留不住的,时间若是久了,勒斯许等西极大国都不会允许的。 而普罗斯兵锋虽强,国却不富,它们能帮助法斯特一时,却不能凭一己之力长期霸占法斯特。 最终,普罗斯人退却了。 你以为这就结束了? 怎么可能。 奥北亲王不会答应的。 此时的法斯特极为衰弱。 对外欠下的一大笔钱,无论如何都是要还的,能怎么办呢?当然是杀人,抄家了。 一句乱党就可以把人抓走,然后拟定一张名单,按名字抓人,抄家,如此一来,奥北亲王也就能得到一笔应急的钱还国外的欠债。 法斯特身陷如此乱局,知道要死多少人吗? 这么说吧。 刘一夫初来到了法斯特的圣公墓大教堂的公墓地下,里面就已经有了超过十万具新鲜的尸体了。但由于尸体太多,并且每天都要抛下来无数,所以根本无法详细统计。你这边还没数清楚有多少呢,那边上头又一车车的倒下来无数。 但是,毫无疑问,这是宝地。 刘一夫像一个不知疲倦的牛马一样在工作。普通的,没用的,看起来价值不大的,他都抛之一边,前所未有的这么浪费。因为此时可供于他挑选的机会太多了,到处都是的。 在这乱相中,法斯特人的内卷杀起自己人来也是恐怖的狠。甚至很多低龄幼小的半大孩子也是一一被杀了。 最让刘一夫诟病的就是法斯特人喜欢使用断头台。吊死不是挺好的么,一根绳就解决问题了,非要用刀闸。往往刘一夫要一个好尸体还得给这尸体做一个缝合手术。 这其中你还要找对了头,别把人头缝错了。 不然尸体不完整,不好。 选尸标准。 一要年轻。 二要皮肤好。 三要长得漂亮的,最好是女性。 女性不够,小孩也是可以的。 这女尸,特别是年轻漂亮的,往往有天然天生的体香,这种尸体,可以取出上品甚至极品的尸油。甚至是提取出珍贵难得的尸香精华液来。要知道,这尸香精华液和普通尸油那可是两个概念。 当然,小孩尸体也是极其重要的。 刘一夫取婴孩的小脑袋炼成了完整的一套套的痛苦之珠,这对于施展魔法降术都有极强的增幅效果。 更多的,是刘一夫可以收取到大量的皮肤。 要知道,西极人,一个个都是毛猴子。 甚至很多女人也是一手毛,一脚毛。 有的女人甚至要天天用刀子给自己刮脚毛呢。 但即便如此,总有一些是皮质好的。 那身体后背的皮肤,光滑细嫩。 刘一夫自然是要趁尸体未腐前,把这身体后背这一段背皮子取下来。 对于一个降术师来说,人身上的一切皆是材料。 除了尸油。 人皮,人骨,头发,甚至牙齿,都是极好的材料。 只是往日里,你想要收集这些,很难。有也是很慢。毕竟不可能让你随便杀人取材的。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法斯特人自己自相残杀,关他刘一夫什么事? 有了圣公墓大教堂,他甚至懒得自己出手收集,只要在这下面,就可以一个人享受这些材料了。 哦。 也有一点微不足道的小麻烦。 在这样阴秽的大公墓地下,如此风水宝地,怎么可能没有别人呢? 有的。 这是一个——活了大约四百年的不死人而已。 这个不死人,是麦林人。 也不对。 她出生于古老的西罗帝国时代。 西罗帝国没了。 但她却活了下来。 一直的,她都在麦林。 后来遇到了一个吸血鬼,这才来到了法斯特。但不幸的是,在法斯特,那个吸血鬼看上了另一个吸血鬼,抛弃了她,走了。 她也懒得再去找。一个人,倘若变了心了,即便你把他抓回来,也没意思。这个不死人是老人精了,活过了四百多年,哪里能不明白这个。 但没想到。 在法斯特圣公墓大教堂的地下,突然有一天,来了一个大霸王。 一出手就把她给制住了。 其实,四百年。 这个女人早已经不复从前的美貌。 她早就变成了一个丑陋的,老迈的,像妖怪,臭虫,老鼠,就是不像一个人的怪东西。 只是她精通一些秘术。 但在大霸王面前也是根本不够看。 那个人,面对于她,也就是伸出了一根手指而已。 他用这根手指当魔杖施放了魔法。 律令。 你不许动。 简单一句话。 老人精也就不能动了。 这个男人。 也就是刘一夫,并没有因此小看了这个不死怪物的女人。 他轻易的取出了一些死人的脊椎骨,肋骨,用这些当材料,做了一个颇为精致的骨笼子,把她装了进去。 不杀她是有原因的。 她活了太久。 脑中记忆颇多。 刘一夫想要。 他不想费力,就慢慢来喽。 把她关起来,就能慢慢的品读于她脑子中的记忆。 更不要说,她掌握的一些秘术。 不得不说,这老怪物是有些玩意的。 第16章 尸洞下的修行 严格意义上说,她是一位老吸血鬼和人类的女儿。她是一个半人半吸血鬼的混血。 由于最初,她讨厌成为吸血鬼,所以,一直在压抑自己的本性,这让她的传承不怎么完整。 不完整的传承让她无法成为一个纯血吸血鬼。 人类的血脉和吸血鬼的血脉相互冲击,所以,她变成了这副模样。 当然了,现在她是想成为一个完整的吸血鬼。 要不然她来这里干什么。 就是因为传说法斯特拥有那件秘宝。 啊。 是的。 吸血鬼之中的秘宝。 血之宝。 那是一块据说是第一代第一位吸血鬼的骨头演化的祖骨精石。 通过这块看起来像水晶的祖骨精石。 可以获取精纯的血液。 这种血。 一来可以提纯混血吸血鬼的血脉。 二来可以让吸血鬼免于吸人血为生。 味道比刚出生的婴儿,青春的室女的血都要美味。 无论如何从哪方面讲都是至宝。 但如此之宝。 就因为不死人当年的少女情节和逆反心理,给丢——了。 这能不让人后悔吗? 所以她无论如何也是到了法斯特。 想要找到找回血之宝。 这样她就可以恢复青春美貌并且不用吸食人血,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生活了。 但没想到的是,在她处于蛰伏期时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大老虎。 刘一夫。 魔法大成的强者。 区区一个不死人而已。 连正规吸血鬼也不是。 就是只能吓吓人而已。 普通人,或血脉不够纯的吸血鬼会惧她一些,但对于刘一夫来说,随随便便就给收拾了。但考虑此女老奸巨猾,还是得给关到骨头笼子里。 又有尸体丢下来了。 说一下。 这是公墓。 说好听是墓。 其实就是个大坑,深不见底的那种。别指望上面人会把尸体装棺材里再抬下来码放好了,根本没人下来,就在上头,直接把尸体往下面来一丢而已。 但是,这坑大啊。深不见底不是说的,不是吹的,它真的是深不见底啊。 怎么丢,这尸坑也是装不满。 刘一夫连忙放出一团树灵。 这是一株鬼槐的树灵。 拥有一定的力量。 把新落下来的尸体带到刘一夫的面前。 给他看。 普通货,垃圾,就直接丢下去。 不需要。 要是精品极品,立刻留下来。 好点的就放一边慢慢来。 这个——哦喝,有好货。 在一群尸体中有一个不错的。 难得。 这具尸体看起来是一个英俊的男人。 殊不知刘一夫见多了男扮女装的男装大佬,仍然一眼看出这是一个女的。 这尸体,是被铳子打死的,铳子儿打进了心脏,因此而死的。血糊了身上的衣服,所以没被人给扒了。 毕竟死人太多,倒也不必计较于这一具的尸体。 还有大量的别的尸体可供扒嘛。 再说。 这具尸体穿的毕竟是军服,哪怕是军官服呢,你就是扒了下来也不好拿回家给自己家人穿嘛。如此一来,倒也是保存了此人一些体面。 人——已经死了。 但这人的皮肤仍然是不错的。 军牌上是她的名字。 奥斯特.古柏。 挺男姓化的。 应该是出于什么目的加入军中所采取的假名吧。但终究还是在这乱局之中——死掉了。 这不是一个临时镀金的女人。 刘一夫看了。 她十分年轻,但终究是一个女人,可正因如此,她没有使用什么保湿润肤的化妆用品。连口红,也没有。 在她唇皮上,有着明显的干硬死皮。 刘一夫甚至研究了她的手掌。 她手掌上有明显的茧子。 没有香水味。 但哨烟味儿。 “好闻吗?” 一个声音问。 是白影。 她每天,都要给刘一夫送至少一次的饭。毕竟这地方不好,没哪个正常人愿意进来的,事实上就连白影也不愿意,但为了爱情,女人什么都敢的。 当然。 这么多年了。 白影也早从一个青嫩生青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个完美的御姐熟妇。只是她一来是中土人,耐老,二来是修炼了中土的武功,更抗老,这才一直显得年轻,像冻龄女神一样。其实仔细观察,如果不是她一直苦练武功,早就开始中年身材发福了。 但是吧,这些年,不管是怎么样的,白影和刘一夫终究还是有了情愫。 要不然,白影能每天走这尸山子一样的地方给送饭? 刘一夫道:“这是个死人,尸体,你也吃醋?” “那露布夫人是怎么回事?” 刘一夫忍不住笑了。 “她和你不一样,那就是个工具而已,你我是要举行盛大婚礼的。” 他说话声音很柔和,顿时也就让白影的气意消散了。 白影得了承诺,这才满意,等刘一夫吃完后带碗走了。 她知道。 刘一夫要留在这里,很久,很久的。 至于露布夫人。 露布二字是她名字的简称,原名有点儿长了。 这个女人是一个男爵夫人。 贵族。 原本这爵位家产都轮不到她身上的。 但谁让她大姐骑马从上面摔下来呢。 一个不好头椎断了。 所以这爵位家产——也就落这位小姐身上了。 因为如此。 露布夫人一下成了婚恋市场的抢手货。 但她不愿意。 那些想娶她的无一不是打着人财两得的贱人。 其实这也没什么。 但万一人财两得之后呢?还会不会一如既往的对她好呢? 所以露布夫人一直没有低头选择。 她一直自由的一个人过日子。 挑选珠宝。 学习击剑。 骑马打猎。 运动健身。 这些不美好吗? 直到,在一场戏剧上,她遇到了,巧合的坐在她旁边的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对她不假辞色。 没有贪婪占有和渴望。 反而十分平常。 只一眼,就别过了。 然后看戏。 接下来这位好笑的睡过去了。 这一切让露布夫人十分新奇。 于是她发出了邀请。 二人在露布夫人的庄园,然后,一切自然是水到渠成。 发生这事之后,这个俊美的男人并没有得寸进尺要付什么责或要什么东西,只是不好意思的就走了。 事后,渐渐的接触。 两人关系也就好了起来。 露布夫人知道了,这是一个不差钱的男人,和自己在一起纯粹是,啊,懂的都懂。自己在暗中觊觎这个男人,他也对自己的身体有些想法,但是不多。 二人双方的关系,应该说是朋友往上,恋人未满,太贴心了。 露布夫人要的就是这个。 太远了,会疏离。 太近了,也危险。 这样不远不近的,挺好。 不提这位露布夫人。 刘一夫回头要处理尸体了。 但是,当他一件件把奥斯特.古柏的衣服一一去除,让她一丝不挂后,却有些难以下手。 女孩子的致死原因就一个。 胸口给打了一发铳子。这铳子儿进入她胸口,打碎了她的内脏器官,让心脏破裂,内部出血,因此而死。 除此之外也就没别的了。 刘一夫想了想,终究没把她剥皮取骨。 而是给她一件麻布袍子,用降术让她活过来。降术中是有让死人复活的术法的,只是这个术法大多有些阴损。正常降术师用这个法术不是为了救人,而是为了压榨已经死了的人的剩余价值。 比如。 知道这尸体生前知道的秘密。 又如享受这尸体还比较新鲜的身子。 别奇怪。 这样缺德的人,哪儿都是有的。 还有的就是以人为药,利用这尸体的剩余机能,让其产乳。 待到这个尸体的本源消耗空了,也就结束了。 不过这些之诸法有一个算一个,都比较缺德无耻,能不做,是尽量不要做。 刘一夫现在,也就是把她制成尸傀儡,给自己当一个帮手工具而已。 始终一个人,是有些无聊的。 有了一具尸傀儡,这工作速度是快了起来。 首先,尸体分类快了。 然后能找到的好皮子也多了一些。 虽然说这西极诸国,大多都是一些多毛怪,手脚长毛也就算了,还有极品的胸背都有毛,简直恶心。 这样的人,取尸油也取不得好的。 丢掉丢掉。 嗯,这个可以,手脚也有毛,但至少背后是没有毛的,挺光滑的,剥下来剥下来。 这个……有些一言难尽,取油吧。 喝。 小极品,先取油,再扒皮,头发也要,这么茂盛,一定要留下来。 这是婴儿吧,真残忍,这些法斯特人,杀人就杀人,杀婴孩干什么呢?想不通啊。 不可这可以用降术炼成人宝丹。 人宝丹又叫纯元丹。 里面有一种成年人没有的——生生造化之气。 这是要提取出来,炼成丹药的。 咦?未婚少女,是个小萝莉嘛。 相貌普通,不是美女。 得了,至少年轻,炼成大青丹好了。 此外,还有大黄丹,紫河丹,真人丹等等。 这皆都是降术中需要用人来炼的。 但正常哪能这么干的。 也就是在这捡尸玩才可以豪横一把。 这里的事,刘一夫一干就是四年。 四年时间。 他收获满满。 不仅得到无数珍品的皮质。 还得到充足的材料。 就没有哪一个降术师能够像他这样拥有充沛资源的。 首先他用手上收集来的皮料给自己的魔法书升级了。 并且又写了两本书。 一本黑暗之书。 一本恐怖之书。 当然了,这不是魔法书,而是降术书。 看了黑暗之书的会死于诡异之中。 看了恐怖之书会变成疯子拼命的去杀戮它人。 写完后,刘一夫斩断与此书的联系,把它们给了露布夫人。 二人终究是有了孩子。 刘一夫不得不为露布夫人谋划一下。 他告诉露布夫人。 这是两本可以无罪杀人的书。 想杀谁,把书给对方看就可以了。 但自己不能看。 刘一夫还用无数女人秀丽的柔顺的发丝,织成了一张网,一把伞面。 网是爱你爱到骨肉里杀人网。 伞是没有什么可以伤害我伞。 这把伞。 发丝伞面,人皮内衬,白骨的伞骨。 这把伞,主攻防御。 手持此伞。 天下无伤。 保护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此外还有人皮法衣。 这件人皮质地的法师袍子,不仅拥有自我修复的功能,更重要的是暗藏了一件飞行斗蓬。 要知道,大多数魔法师在飞行上都有困难的。 不是飞得慢,就是飞得矮,没有实际意义。一被人攻击,就完蛋了。但刘一夫的飞行斗蓬就不一样了。 它可以让一个人飞起来和一只迅捷的鸟儿一样。 轻松,自由,还十分节省魔力。 但。 最为重要的,是一艘骨船。 此船蒙着一层血肉胶膜。 立了一杆人皮张罗起来的大风帆。 大约二十丈长,可装五百余人在其内。 好在,此船是一艘隐形飞天船。 此物才是刘一夫炼制的,最好的一件至宝。未来潜力,可以说不可估量。 不过。 真正让刘一夫离开的是。 圣公墓教堂地下的尸坑,发生了异变。 这件事其实也是刘一夫没想到的。 尸体太多了。 一具具尸体往尸坑下抛。 少也就算了。 但这也太多了。 而且不是短时间结束,是一直在持续。 尸体是会发瘟的。 有尸气于其中。 在过去,古代,人们打仗,总是会把尸体要么曝之于野,交由大自然解决,要么就给埋了,要是不愿意埋,烧了也是可以的。 为的就是避免尸体发瘟,尸气四起。 但这里呢? 圣公墓。 公墓。 这是一个什么人都可以往下丢的一个大尸坑而已。 以往的时候,死人有数,所以这尸坑尚可以容纳之,能够消化下来。但现在,这尸体是越来越多,并且持续为之,有增而无减也。大尸坑终于忍不住受不了了。 异变了。 尸气沟连无数的尸体。 此地在积聚的尸气影响下,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尸洞。 换而言之。 空间被尸气给打通发。 此地的尸受到阴间的阴气滋润,成为半活状态。 开始无意识间捕食生命。 当然,由于这是一个大坑。 这个尸洞倒也不会肆意扩张。 只是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人能够从上下来了。尸坑之下,已经成了一处生命绝地。 只要是生命,进入此间,都会被尸洞捕捉,与尸洞结合成一体。 目睹于此,刘一夫也不能留下来了。 好在他此时修为已经通天绝地了。 这区区小小的尸洞而已嘛,自然是奈何不了他的。 他给尸洞打了一个标记。 从此地离开。 从此,他与人对敌,多了一桩手段。 就是把人一下子移至于此。 不管什么难缠的怪物。 只要是一个生命。 怪物也好,妖邪也罢,甚至是难以杀死的诡异生命,也能将之移至于此。 交由这尸洞慢慢消磨其生命了。 第17章 结清因果 尸洞者。 生与死之间,因尸气烧出来的一个洞而已。 这个地方充满一种强大的力量。 生命在此是万难存在的。因为生命,有生有死。处在那样的一个地方,那是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再大的能为也只会被生死两界吸干了而死。 因为你再强也不能和生死两界对着干。 离开了这地方。 刘一夫发现自己实是太贪婪了。 所以此地才会显化为尸洞也要驱赶一直孜孜不倦修行的自己。 好在,他的实力,也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增长。 现在的他,已经有些过于强大。 但他也知道。 此时亦是选择。 他可以执着于此时的强大,一直至于终了。 大概他还能折腾几十上百年。 但那之后,如无意外,该死还是要死。 生命有尽时。 哪怕是号称长生种的绿芙萝,其所谓长生也不过是一千多年而已。 就算高等精灵,可活万寿。 但一来也就一万,也许三五万岁。 二来活得久也没什么了不起,仍然是凡人,被杀就会死。 所以,刘一夫清楚,他所执之,仍然是降术而已。 此之一世,不过是过渡而已。 繁华落尽。 一切归真。 他仍然是刘一夫。 而不是这一世的克拉迪奥。 这种转世,刘一夫还要经历一世。 三世七轮。 不是开玩笑的。 从前第一,此世第二,都是假的,唯有第三世才是真的,是起点。 强大起来的刘一夫,没二话,和白影在南部山脉下的地下世界结婚了。 这时的白影,已经四十多了。 快要半百。 但不重要。 她身体好,又有武功延长青春寿命。 整个人模样看起来也不过三十多。 她仍然拥有白嫩的肌肤,眼角也不见一丝的鱼尾纹。 她的眼睛仍然十分清澈,明亮。 长时间的奔波跋涉也未有让她的脚上有多少茧皮,还是那样白嫩泛粉,让人可以入手把玩。 目光回眸,水波流转。 像极了古时埃罗的那位超级艳后。 纵然岁月侵袭,她也仍然能够继续绽放芳华。 所以婚后,一直辛苦的刘一夫很是沉迷于温柔乡。 但这是好事。 半精灵部族一直茁壮发展。 在这山中之下,部族的实力不停增长。 刘一夫部下的人类和半精灵不停的进行通婚。 而人类的生育力,加上半精灵的体质,让新生儿数量飞快的增长。 部族人数在经历战争后,现在又一下子突破了万人大关。 算起来,也是一个小小的国度了。 这一切的幸福美好,让刘一夫感到十分满意。 直至。 白影生了孩子。 她为刘一夫生下了两个孩子。 一男一女。 但这对白影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她毕竟四十多了,要说生一个还好,但一下子生下了两个,又是刘一夫的孩子。 刘一夫实力强大,这导致了白影生孩子生得十分痛苦。 她因此损失的生命本源也是比较多。 刘一夫清楚的感知到,她的生命正在像水一样的流逝。 这对刘一夫是一种考验。 他手捏一滴生命之水,但最终还是放弃了。他现在的手上仅有这一滴,而且他感觉到,白影——有些累了。虽然她一直爱着自己,但这种爱是很累的。她等了自己很久,结婚后两人差距又太大了,导致白影心情一直不是很好。 现在她生下了孩子,想要放松一下。 刘一夫知道,他可以救她。 但之后呢? 她会活很久。 而自己,既然要走降术之路,所以他的时间其实也不多了。他不可能一直陪白影到最后一刻。 与其,让白影看到自己的走了,不如是自己看着她去了。刘一夫有时想,真正爱一个人,不是死在她。前面,而是走在她的后面。 选择放手,这也是一种爱。 结果,没几年,她去世了。 刘一夫这时才感觉到一种久违的,或此前没有的情绪——悲痛。 一个真正爱他的女人走了。 他伤心得却欲哭无泪。 流不出泪的伤心,才是真正的痛苦。 因为你流泪了,你哭了,那只是发泄而已。 只有哭不出来,才是悲痛于心。 他不得不出手,为妻子白影打造了三层棺材。第一层是不化之冰,第二层是无暇的水晶,第三层是坚固的黄金。 三重棺椁,把白影紧紧包住。 这样,可以让白影一直保持生前的容貌状态。 她哪怕死了,但年近五十的她仍然雍容华贵美貌如花。 特别是她死了,放松了,整个人松驰了下来,更有一种飘逸之感。 仿佛,她又年轻了。 无尽的回念。 白影死了之后,刘一夫感觉到了一种乏味,这个半精灵部族已经成为他的累赘了。 这个半精灵已经给他提供不了什么好处了。 刘一夫却反过来为这个半精灵的存续耗费脑筋。 他思之再三,利用地矮灵在地下采了大量的金属,以黄金等材料为主,加上大量死人的灵魂,制造了一支三千人的黄金傀儡。 这支黄金傀儡拥有强大的战斗力,并且物理无伤。 哪怕是遇到了狠人,把这黄金傀儡打碎了它们也依然能够自我恢复。 有了这个,这支半精灵部族可以生存下去了。 刘一夫正式更半精灵为地精灵。 他独创了一支精灵族。 他为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准备了铠甲,兵器,魔法道具,和供他们自己学习的专属魔法书。 等了十多年,儿子长大了,他才借假死离开了地精灵一族。 没法子。 有些危险了。 他能感觉到。 他的儿子野心越来越旺。 这个少年越来越想用自己给他铸的白骨长枪捅穿了自己。 虽然这个小子永远也不知道他父亲有多强大 ,但这份的心着实是让人心寒。 自己好不容易养大的儿子竟然会想要如此的对自己……实是让刘一夫都感到意外。 他细细回思了自己的往事,终于明白。 自己一路辛苦,他用了奇计绝谋,这才把半精灵一族给拉到了如今地步。 他的所做所为充分说明了卑鄙无耻,功利主义的现实教学。 有了这榜样的力量,他的儿子在他没意识到时变得野心勃勃,并想要他的命。 而他呢。 却把心思放在打造黄金傀儡上。 这样的人生,真是失败。 好在他本就要摆脱地精灵一族。 正好借势用力。 离开了地精灵一族。 他来到地面。 这才发现法斯特已经进入到波巴王朝时代了。 法王波巴一世一把掀翻了奥北亲王的欠债王朝,对于法斯特的债务桌子一把掀了。 想要我法斯特还钱? 姥姥。 不服就干。 就问你们是不是能打过我法斯五十万大军。 当然了,五十万是有,但不可能一口气上,一次征伐不过几万十几万而已。 但这已经足够了。 波巴一世是一个战争狂人,信奉的是不管法斯特没有什么,打仗后就什么都有了。 在这种想法下,法斯特开始了霸者的征途。 不过有识之士都在给自己找后路。 所以当刘一夫再见露布夫人时,这位女士苦苦哀求刘一夫,她敏锐的发现法斯特十分不安全,她的财产在因为波巴一世的加税而不断缩水,她想要换一个环境。 她想去德林。 这是一个正在慢慢发展的国家。 虽然仍然未及登顶,但在西极,它拥有极大的潜力。 刘一夫终究没抗过去。 这不能不说露布夫人的迷人魅力。 她此时已经五十多了。 但她所出现的地方,仍然被很多二十多年轻的小伙子所渴求着。 甚至有人莫名其妙的为了她发动决斗。 这不奇怪。 法斯特,或者说西极,这是一个对女子比较苛求的环境。 曾经的猎巫行动异端审判,让很多美女莫名其妙被吊死或烧死。 这样搞,美女当然少了。 再加上。 穷人没法保养。 一经结婚,各种的农活加诸于身,你哪怕是一个仙女,也会在三两年里就成水桶腰的平常妇女。 美女的保质期,实是太短了。 可能有人以为贵族会好点,有美女。 其实也是未必。 贵族人数本来就少。 还有很多人搞纯血制度,这能出什么美女!更有一些人没有自控力,不懂节制,哪怕明明是有美女之资,但因为是贵族嘛,结果就是胡吃乱来。 所以。 胖了。 哪怕是用束腰长裙拼命的挤压收勒,也是没用的,你该胖还是得胖。甚至于,有人被这种收身束腰长裙勒得闭气死掉了。 由此可知。 这个西极世上,美女资源有多么稀少。 哪怕是露布夫人这种,五十岁了,脸上有些细密精致的皱纹,但人家身材仍然是保持很好的,五官仍然是明朗的,仍然是健康漂亮的模样。 所以这位贵族妇人仍然被很多人捧着。 但是习惯抬头看天空的人哪里看得上地上的杂草。露布夫人对这些情绪激动不能自控像小公鸡一样的小男孩根本没有一丝的兴趣。 她仍然喜欢那个,让她飘荡在云端里下不来的男人。 她尤其忘不了,她每一次从床上起来,那夕阳西下的感觉。 那床头桌边的一杯始终恒温的温水。 因此当她遇到刘一夫,顿时又感觉到青春来了。 刘一夫很惊讶。 同时他也发现,有很多人是真的想要谋害露布夫人。 原因很简单。 一些长久没追上露布夫人的男人因爱生恨了。 还有就是这些人对露布夫人的财宝感兴趣了。 其实,露布夫人的财宝不多,主要是一些珠宝古董名画瓷器和一些黄金钱币。 她的地产并不多。 一直的,她不需要。 以她的美貌,光是消受别人送的礼物就能满足她的日常花销了。 所以帮她离开法斯特,并不难。 刘一夫和她一共度过了三个月的时光。 然后他们分手了。 露布夫人在二十年后故去。 她为孩子们留下了一座庄园和一大笔财宝。 离开了露布夫人,刘一夫感知到了他的时间要到头了。 他的降术,又一次要圆满了。 想想,上一次修炼,挺匆忙的,因为要杀周健武嘛,所以他并非是以最完美状态转世重生的。 这导致他十岁才觉醒记忆。 现在,这一切终于要到尽头了。 之所以有如此感觉,是因为他在德林感知到了一个人。一个他此前从未有想到过的人。 这人,只闻其名,却一直是未得一见。 正是此人,刘一夫的因果要终结在她的身上。 刘一夫漫步走着。 他脚步轻盈。 让床上的老妇人忍不住张开了眼睛。 这个老妇人,很老了。 她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 原本青春美貌的容颜也在时间的力量下变得鸡皮鹤发,老态毕现。 她现在只有躺着的力气了。 连从床上坐起来也是办不到了。 正在她迟疑间,刘一夫从窗口进来了。 虽然是进来了,但他的行为举止,是默然无声。 刘一夫站在了老妇人的面前。 他直接在读老妇人的记忆。 太恐怖了。 这是一个千寿之人。 没错。 是的。 她就是当年的——马恩诗。 昔年。 西极古武拳师马保罗带上了他的两个女儿。大女儿马客师和二女儿马恩诗,一路西来,到了浩瀚国,被当时的浩瀚女王阻拦了下来。 此后。 马客师以自己为代价,让马保罗和马恩诗回去了。 然后马客师就留在了浩瀚女国,一直到死。虽然她付出了代价,但至少保全了父亲和妹妹。尤其是马恩诗,虽然走了,但通过姐姐的关系,仍然是带了一些武功回西极。 就是凭借这点子的武功,马恩诗竟然暴发出了不下于马客师的才情,一路攀升,臻至天人之境,也是奇了。 虽然成为了天人,但马恩诗十分低调。 她对于世俗的情爱根本没有丝毫记挂于心上,反而是对姐姐的事耿耿于怀。 在几百年后。 马恩诗觉得自己处于巅峰时期,就前往中土。 大约是上一次走中土的路,给浩瀚女国吓到了,这一次她走的是海路。 虽说有些波折,但毕竟是真的到了中土之国,可没想到,中土太大了,浩瀚国又时隔太远了,马恩诗怎么样打听也是不知其所踪。 好在她也不是别无所获。 她遇到了蚕丛王,双方有一些的交流。 最后,无可奈何下的马恩诗靠近返回到了西极,就一直在德林隐居。 马恩诗此时也挺有意思。 她知道这个人,刘一夫有问题,但她一动不动,就那么躺着。 她当然不是没心没肺。 而是她毕竟是一个天人,天人的直觉是最为恐怖的。她一眼就知道,这个人在窥知自己的秘密,但是呢,没有丝毫恶意,反而是有一些善意在其中的。 再说。 她一个已经快要老到死了的女人,还怕什么吗? 终于,好久之后。 小老太有些受不了了,你说你一个后生仔,莫名其妙老是看我做什么。我明明只是一个小老太,又不是年轻时的大美女,这样瞧我你还能瞧出一枝花儿来吗? “你还没瞧够吗?” 她问。 “差不多了,”刘一夫伸手行礼:“后学末进向先生行礼了。” 他的动作,让马恩诗脸上一变。 她纵是老了,也认得出来,这是中土的礼节,正经哪个西极人会这个? “你是……” “我在中土,学了马客师前辈的知本论功夫,所以对前辈你也了解一些。” “你——” 马恩诗有些明白了。 她努力用老浊的眼睛看这个人。 这是一个拥有西极面孔的俊秀之人,不得不说这模样是真的可以,但马恩诗是老人精了,她一眼认出,这个男人身上那一丝丝掩藏不住的中土气息。 这么说,这是一个特殊的人物? “中土武学博大精深,你为什么会跑来西极呢?” “我修异术,不得不来西极,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想要见一下前辈。” “见我?” “马客师前辈一直很想念家人的,原本我也没想到,以为你早就死了,后来才发现你可能未死,就只能来看看了。” 马恩诗仰躺床上,她此时身上没有一丝力量,曾经天人修为,奈何寿尽命终,其老态龙钟,快尽至于终也。 对于刘一夫的话,她懒得细究了。 是也好,不是也好,又能怎么样呢? “我啊,也很想我姐姐啊,我对不起姐姐,她为了我们,付出了太多了……” 她说着,闭上了眼睛。 在她面前。 马客师仿佛重新来到了她的面前。 她还是千年之前的模样。 自己也还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少女。 两个人一起,抱在一块儿转圈圈。 第18章 第二世结束 默默无闻。 马恩诗死了。 一段因果结束了。 刘一夫心中一松,他知道,此之一世,自己也算到头了。 这一世,主要就是偿还因果。 倘若马恩诗没死,他自然是要还的。 但马恩诗自然老死,心无挂碍,也就没事了。 刘一夫清理了因果,立刻摇身一变,像老鼠精一样在马恩诗的房。间里到处找了起来。 刘一夫知道。 马恩诗既然能活千年,必为天人,这样一个人你能说她身上没好处了?只是小老太不想念任何一个人,一个人私藏起来,玩一手赌天命,就看哪个运气小子最后能得到她的东西。 并且她早已经心无所累。 不计较什么事了。 她的东西,能传下去,固然是好,纵是没有传下去,她也无所谓。 但她低估了刘一夫。 她在脑子里死死锁着这些秘密。 可仍然让刘一夫窥知了一二。 有好处,怎么能放过。 只不过,这东西可能并非是财帛,所以刘一夫的秘术之眼没用。好在,马恩诗的房子,人不多,刘一夫随便让他们睡着,自己在墙上,地板,天顶,到处掀板敲打,终是在一幅侍女画后面发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宝藏空间。 是的。 马恩诗的房子里有很多专门用之于放置钱财的柜子。 甚至有一间密室,里面金光闪闪到处都是钱。 黄金,白银,各国的储币,还有一些财产的证券,地契。 可以说,马恩诗千年来没白活,她留下的财富说一句富可敌国也不夸张。 她也不怕没人继承给德林国收了去。 她有很多义子的。 这些干儿子们早已经形成了一股势力团体,他们会很好处理她的遗产。 刘一夫对钱财早已经有些乏味了,西极的财富和中土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刘一夫在中土的财富要以山论,所以他并不看上马恩诗这些钱财。看起来是挺多的,但主体货币也就那样,主要价值一是源自于马恩诗的艺术品,这玩意儿虚头极大,你拿它当宝贝它才是宝贝,你不当它是宝贝那啥也不是。剩下的值钱的就是证券和地契之类,这东西是要变现才算钱的。所以刘一夫收拾起来十分麻烦,干脆不碰不动了。再说,这是马恩诗的钱,他好不容易结清了因果,就更犯不上再结因果了,也自然更不可能拿了。 但是,特殊的东西例外。 什么是特殊的东西呢? 当然是马恩诗一生的所学。 虽然马恩诗一直装普通人过日子。 但她毕竟是一个高手,她留下的东西还是很厉害的。 刘一夫打开了密柜。 里面是马恩诗留下的手书。 她也写了秘籍。 刘一夫细细一看,饶是他也给吓到了。 他忍不住回去看看躺床上已经死掉了的马恩诗。没想到啊,这躺床上看上去人畜无害的一个小老太竟然是一个超级狠人。 秘籍。 三千经脉穴道图谱。 这是马恩诗通过活体解剖研究创出了的这门内功心法。 这一门武功,修炼起来,慢。但只是开始而已,越到后面,就越是恐怖。有点像棋盘子里放米粒,一格放一粒,两格放两粒,但三格就放四粒了。往后是四变八,八变十六,十六变三十二……如此类推。 除了开始慢吞吞。 但到了后期,就会如江水如大潮,如大海如巨浪,一波一波又一波,潮水连绵,连绵不绝,大海有浪,滔天巨浪。不发则已,一发不可收拾也。 毕竟,这门功法,真气内力于人体经脉运行要打通的经脉穴道有些太多了。 可在中土,武学中也只不过明确了一百零八主流穴道而已,其余一概是秘传隐穴。 曾有一位神秘的高人暗中出过一部三十六隐穴秘籍。 这门功法修炼之后,可以让一个人在积累内功上有独到之处,一个人往往能够拥有别人二三倍的内功,极其神奇。 但饶是如此,也不过是涉及三十六穴而已。 现在。 马恩诗一下子搞出了三千经脉穴道图谱这就有些吓到人了。 她一个人。 在西极这种地方。 没资源没前人的东西研究,怎么搞出这三千经脉穴道图谱的? 原因就在于这小老太以医学为名暗中也不知道解剖了多少男男女女,研究他们的皮下肌肉里隐藏的经脉穴道。 普通武者研究这个要自己在自己身上慢慢摸索。一不小心可能就会出问题。所以一直是十分慎重的。 但马恩诗这个小老太不这样,她直接把别人的皮给扒了下来,用刀子切开了人体的肌肤,深入肌里,把经脉挑出来慢慢的研究观看。 她这么搞,又有足够的时间,自然是让她搞明白了这玩意。 虽然,据刘一夫观之。 有些粗疏。 毕竟马恩诗对于中土武学的理解仍然差了一些。 但总体是不错的。 她就是用这一加一加二一直加到一百来解算学题一样。这的确是个看起来比较笨拙的法子,可你不能说这个法子错了。 刘一夫一看,就明白,这本秘籍是内功炼气之总纲。有了这个,不管是什么样的内功心法,慢慢研究都能创出来了。 此外,还有一个。 这就比较有问题了。 这是一门涉及人心的功夫。 它叫——这不是我做的神功。 也可以说——一切事都与我无关神功。 没法子,西极语翻译过来就这意思。这门功夫,是配合三千经脉穴道图谱秘籍而出的。 总之,这门功夫,就是以精神观想之法,制造出另一个的自己,把自己身上一切不喜欢不想要的因素,都尽皆放诸于这个人格身上。 比如说。 马恩诗解剖很多人。 男,女,老,幼。 此中有的是死人,有的可能是活人。 但马恩诗十分公平,一率平等,全都一把刀给剖了。 做这样的事,难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如果经历事多了,时长日久,会让自己内心产生心魔,或者自我折磨。 因此马恩诗就创造了这门功法。 别人做的事,与我有什么关系? 黑化马恩诗做的,可不是我做的。 因为如此。 马恩诗才能如此狠辣无情,视他人的生命于无物,终于研究有成,创出了三千经脉穴道图谱功夫。 奇功绝学,果然是需要代价的。 刘一夫得此神功,忍不住,就在马恩诗的房宅旁租了一间房,把这些秘籍都抄一遍下来。 为什么不自己收走? 还是因果问题。 毕竟这是马恩诗所留的,你自己抄一份可以,全拿走,毁原本,这就缺了大德了。再说了,这东西,是马恩诗千年智慧结晶,是随便什么人就能学得了的吗?纵是给知情识趣的人得到了,给懂行的人放那儿研究,就一定能出成果吗? 刘一夫早已经看透了。 这东西,真可以说是留给有缘人。 想要学这上面的东西,这有缘人的条件可以说是苛刻以极,倘若真有这么一个人,定是大气运之人,这样的人,因果能是好玩的吗? 所以,自己抄一份完了。 并且还有更重要的一点。 光说马恩诗,不要小看刘一夫啊。 在刘一夫看来,这马恩诗的东西,好是好的,但其中仍然有其不足之处,他是要研究后进行改善的。 现在的刘一夫,岂是小可。 他胸藏万千卷。 腹有智慧珠。 他这么才华集满之于一身。 早已经不是得到一本秘籍就瞎练的了。 任何的秘籍,他都会看透其中奥理,研究其中真意,再将之强化,改之为更为适合自己的武功。 马恩诗的东西,也一样。 想也是知道。 马恩诗当年到中土,道阻于浩瀚国。 的确,浩瀚国有一些东西,但并不是对马恩诗开放的,马恩诗能够从浩瀚国所得,也是十分有限的。 纵然她几百年前又来了中土,仍然没有得到太多东西。 一个陌生之人,在异域之地,纵是再能淘宝,又能得到什么呢。 所以马恩诗的这东西,可以说是剑走偏锋而已。其中最重要的,是里面的新意。 这新意宛如金子般珍贵。 这才是刘一夫所看重的。 事实上,刘一夫对此很是喜欢的。 但是,奈何。 他目前半精灵的身体,根本不适合修炼这里面的东西。 至于——这不是我做的神功。 虽然奇妙。 不影响刘一夫修行。 但这是精神辅助方面的秘法。 涉及之于精神,这可不能乱练,不摸底清楚了,刘一夫是动都不会动的。 所以。 虽然收获让刘一夫高兴的想要跳舞,但终究也只能带到下一世才能修学。 但,不重要。 时间也快了。 刘一夫完成这事儿,立刻开始了漫游。 西极很大,不止是一个法斯特。 刘一夫此时实力强大,他忍不住又想干从前的工作。他拥有秘眼,可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在一次次冒险,或者说游玩,他从地下淘出了很多宝贝。 各种各样神秘的物品,被刘一夫一一收纳了。 召唤死亡兵团的手镯,可以把凡物点成黄金的手杖,能够让人成为黑暗生物的面具,隐藏超凡能量源的青铜柜子,增长人智慧的水晶骷髅头,甚至还有一杯水一百年寿命的青春泉水,和操纵水流的流瀑戟。 这流瀑戟,传说是神之器也。 只是老神逝之,神器无主,在岁月的侵蚀下已经败坏了不少,坚固性大大降低。 但那也是少数之神器。 超凡之物品多了。 称得上神器的,始终是少数。 刘一夫得之于此,又过了一百多年,终于是厌倦了这般生活,选择再一次转世。 这一世,比之上一世要好太多了。 上一世简直是噩梦。 半载修行。 关劫重重。 高手无数。 诡异无穷。 最后还要打一个大老怪,周健武。 有时想想,都不知道这一路是怎么过来的。 哪像这一世。 的确。 没错。 在头十年,刘一夫的确惨,过得还不如一条狗。好在那十年大多是属于胎中迷中。在十年之后,刘一夫才觉醒过来。 他一觉醒,就被梅里莎给救了,此后就一帆风顺了。可以说,要什么有什么,想什么来什么,机缘逆天,所获非凡。 以至于,他在此之一世,无论魔法还是降术,都修至了绝顶。 在此之时,他其实是有两个选择的。 不,也许是三个。 他可以选择一直的当一个魔法师,甚至可以因此成为传奇,甚至封神。 毫无疑问这是一条康庄大道。 但是这不是刘一夫想要的。 不懂的人永远不懂。 只有懂的人才明白。 成神,并非是没有代价。 哪怕是一路顺风,真让你啥事也没有的成了神,甚至大神,神王,那又如何。 神,是要有神职的,而神的存在亦会被神职所限制,表面上看没有,但亿万年后,你就不再是你了,感情被磨灭,你终究将只是一个空有其名的傀儡而已。 所谓之神,其实就是这么回事。 要不怎么有那么多人不想了当神呢。 可不当神,哪怕是再强的魔法师,又能活多久呢?任你术法滔天,也有必死一天。 最终,还是降术。 降术师的这个职业,的确是起点极低,是折磨人的玩意儿。但它终究是一条通天之路,可以让人——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脚印,最终踏云登仙,直入逍遥。 所以,他还是选择了降术师这条路。 既然,已经走完一世,这一世也要结束了,那就是说刘一夫已经修完了两世,还怕第三世吗? 不过修炼降术,最后一步无论如何都是飞头术。 上一世的身体全都便宜母上蛛了,这一世应该可以归之于自己了。 刘一夫最终选择在乌拉古山顶闭关。 乌拉古山,最出名的是雪水,这里大雪漫天,积水如渊,常人至此,一个不小心,人说没了就没了,不是被大雪覆盖,冻成了硬梆块儿,就是掉到水沟洞子里,这辈子是别想再见了,除非是哪天山崩碎了,人才能从山腹中发现化石。 这样危险的地方,所以常人鲜至,有傻大胆的上来,也是少数。就算是少数,如果长时间逗留,也会一个个死去的,大自然可不和你讲情面。该死就是得死,管你什么大毅力努力坚持什么的。 在这样的地方。 刘一夫才好进行这最后一步。 最大几率不被人打扰的最后一步。 这一步完美了,降术师这职业才是真正的完美。 这一次,真的很完美。 也可以说,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降术师的最后一步。上一世,实是可惜,放弃了。但这一世将会是一个圆满。 这也是,上一世刘一夫愿意那么拼的原因。 有这一世来打底嘛。 先是头离体。 然后是脱了个干净。 人头之下,不能有任何东西。 当一切没了,就剩下了一颗头。 来了。 刘一夫的身体在降术师的神力牵引下,慢慢变化,终究是变成了一只瓶子。 纳虚弥,存空间,一只新鲜出炉的,重要的降术宝瓶,成了。 剩下的,就是转世去了。 第1章 罗四维和张爷 中土。 距离刘一夫在罗京大战周健武已经过去四百多年了。 这四百多年,可以说是沧海桑田,世事变化。 曾经的大罗,在经历女帝中兴后,不可避免的走向了末路。 北莽的一条分支突然崛起,建国大乾。 大乾先是征服了原本的北莽,又袭战大罗北方。趁大罗镇压国内叛乱之机,兴兵南下,十战十捷,终于把大罗击败。 此后的大罗,昏招频出。 不仅不想着对抗大乾,反而在内部进行了争权夺利,发动内卷,以至于大乾轻兵南下,很容易的就梨庭扫穴,击败大罗,彻底的取大罗而代之。 但大乾得国之后,仅历四世,在第五帝的命令下进行了严重的闭关锁国。 整个大乾,仅留下南港一个港口和外邦进行交易,并且受到了大乾严厉的监管。 这导致了中土世界与整个世界的脱节,也让西极诸国彻底且全面的超越了大乾,超过了中土,终于,西极诸国以勒斯许为首,用大铳炮崩碎了大乾的国门关卡,仅驱兵五千,顺海路进发,就打崩了十数万的大乾军兵,这一战,一下子击碎了中土人心中天朝上国的梦想。 曾经闻名于天下的中土遭受了前所未有的至暗时刻。 在这至暗时刻中,中土人经过了反思,开始觉醒。 但黎明之前,是黑暗中的最暗。 没有星星,月光惨淡,太阳未升。 在这种时刻,也就只有慢慢熬了。 好在。 虽然天下纷乱,但一些乡野倒还是能活人的。 只是这乱局之中,也有一些草莽,有鱼变蛟,蛟化龙之心。 在锦官镇这么一个地方,就有一位爷。 他心中有着凌云壮志,只是出身不好,一腔的抱负未得施展。 时值大灾之年。 这位爷既然有济世之心,自然也有救民之念。 眼见天下一片灾荒,周邻更是有饿殍遍野之象,他终于忍不住,拿出了原本要用于起事的积年之财,进行赈灾。 只是,人力有穷时。 这位爷纵然有天大的本事,但想要以一人之力行国家之事,仍然是力有未逮,时间一长,他也吃不住劲儿了。 眼瞅着这财富将尽,想要待到秋收,仍然需要二三月之功,上哪找钱填这窟窿呢。 正在他踌躇之时,一个人来了。 这个人,是这位爷曾经一手捧起来的一个小军头,手上倒也有二三千的人马,算是南关以内无数小股子军头之一。 此人姓罗,叫罗四维。 原本家道也是好。 只是罗家系大乾旧派,现在天下纷乱,大乾早亡了,这罗家也就破落了。罗四维少年之时,连学也未上完,就得和一群人从北边逃难,是什么苦都受过,但诸般苦楚,他都一一熬了过来。 在极苦之时,连新鲜的米田共都下得去嘴。凭着这一股子的精神,他才没有成为无数倒毙在路边的死难者之一。 到了南关里,他凭着手狠拉了几个小弟混日子。后来这位爷发现此人十分讲义气,打动了他,也就愿意扶他一把。 就是扶一把。 还能真手把手上去扶人吗? 主要也就是给了一百块洋元和十几杆子他自己看不上眼的破铳。 哪知道罗四维竟然就凭借于此,以小吞大,和一些的运气,发了起来,真让他拉起了一支杆子军。 这罗四维倒也是记恩,发达了之后,就来找这位爷,上好礼,行大拜,关系也算是搞得硬硬的。 不硬实不行啊。 这一接触才知道,别看自己拉拔了这二三千,其实有铳子的也就一千多,将近一半是大刀长矛,说是兵,其实就是打后勤,干力巴的苦力活的。 和这位爷不能比。 人家一个江湖狮子令,立马能拉出三五万的人,如果有钱粮时间,十万人也能拉得起。你说这样的一位爷,你一个小小的杆子头罗四维能搁人家这里拿大吗? 所以还是的呀,把头低下,腰放软。 “爷,爷,”罗四维看着这位爷在放赈救灾,心里还是佩服的。 有些事,他做不到,但仍然是敬佩能够做到的人。 他也是从逃难路上走出来的。 当年若是有人给他放赈,他至于吃新鲜的米田共么。 这是一件,他想起来就想吐的黑历史。 这位爷没说话,侧着回了一下身子,算是有了一个态度。 “爷,您可真是仁心啊,只是我看这么着下去,纵然是爷您,这手头上面也快要空了吧?” 这位爷听了罗四维的话,终于回身一笑说道:“怎么着,你也想伸把手,行啊,富贵不忘本,挺好。” 罗四维哪里肯栽进这个大坑,连忙摇摆着手道:“别开玩笑了爷,我哪有您这家大业大的,就我手下这些牲口,就快要把我掏空了,最近更是和一个德林老爷认识上了,他和我说了,最近德林国的军队要换装,有很多换下来的军火要出售,很多都没用过,跟新的一样,五到七折的价,就等着我去拿下了,就这还没钱,您这让我出什么呀。” 这位爷也是想起事的,听了不由心中一动。 此时,他已经明白,这罗四维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这一次他亲自来见自己,如此伏低做小,所图必为之大,当下道:“行了,咱屋里说话。” 这锦官镇虽然不大不小的,但这里还真有一座豪宅,这就是老锦家。虽然,这是几百年前重建的,但用工用料都十分讲究,是一等一可以传承千年的豪宅。 砖坚瓦清,高墙大院。 只是在这宅门口上,立的是锦记的门楼牌子。 罗四维早已经不是第一回来至于此了。 以前吧,和这位爷关系不熟,倒也不好说什么,现在是真忍不住了,又觉得自己也算有些身份,和这位爷应该能说一些看着亲近的体己话,就问道:“我就搞不懂了,张爷,您说您,您是明明姓张,为什么这宅门楼子上要挂锦记的牌子?” 这位张爷一抬脚,迈过了几乎到膝盖的门槛,往里走。 “这是祖上的规矩,我们张家是从北边下来的张氏分家,之所以下来分家,就是为了看守这座大宅,我可以搁这儿住着,一直住,但这宅子必须是锦记宅。” “嘿,规矩真多,这多少年了,还守着呐?” “没办法,规矩就是规矩,别以为世道乱,你以为我张家北边就没人了?你以为锦氏一族就没人了么?我守着规矩,所以才能继续搁这儿住,要我不守规矩,就不知道要来什么事了。” “呵!” 罗四维心里暗叹。 天下纷乱,但总有一些老旧势力仍然存在着。 “呸,要我说,还是咱势力不大,等咱哪天强大起来了,强大到没人管了,还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张爷摇摇头。 他步至中堂。 在上位正座一个大腚的坐下。 “上茶。” 一个女人来上茶。 罗四维忍不住盯着这个女人死瞧。 没办法啊。 虽然此时的罗四维已经娶了四房的姨太太,但和这一位一比,啥都不是,不止是容貌上,还有气质。 这个女人,别的不说,光身材就真是没话说的,充满了劲道,那腰是腰腿是腿,脸蛋也是眉目分明,红唇明艳。 但是可惜了。 她不是张爷的婢女。 她是张爷的属下。 还是二把手。 在江湖上人称阴二娘。 这是一位传奇人物。 连张爷也都需要礼敬三分。 人才嘛。 上哪儿不得敬着。 女人又怎么了。 有才能,就得敬着。 所以阴二娘对罗四维不假辞色。 张爷也对此视若无睹。 别以为他是好人。 倘若是一个一般的碎妹子,说给也就给了,以一个女人换罗四维的亲近,这不是坏事。怎奈何这位是阴二娘啊,张爷自己也不敢染指半分。 罗四维忍不住了。 “这位……” “她啊,你别想了,这位是我手下的二大爷,阴二娘,你听过的吧?” 罗四维是真听过,不由得是倒抽了一口凉气。 阴二娘,苦出身。 倘若说罗四维心中至暗是为了不被饿死吞吃米田共,那么阴二娘也不晃多让。 在阴二娘年幼之时,就被她遭天谴的老子发卖了到白石镇白家。这白家是大家,但一家子都不是啥好人。阴二娘原本是被白老爷看上,要的女人。 因阴二娘初时年幼,皮黄发枯,身子骨也没长起来,所以就想将养几年才去受用。 哪知道被白大爷看中,这白家大爷把阴二娘要去,名为侍婢,其实是百般羞辱,甚至搁夜里拿她当夜壶。 就是这白大爷不愿意下床跑一趟,直接让阴二娘在床榻上把他的小便喝了。 这个缺德。 阴二娘为此没少受罪。 终于有一天,阴二娘忍不住一发狠,把白大爷给咬断了根,白大爷痛叫之时,她一把打了烛台,引发大火,然后是趁乱逃走,进了山里面,被女土匪蜂娘子收留,当了个弟子。 这蜂娘子是一个女大王,会一手鞭法刀法和快铳子三绝艺,她对阴二娘十分好,就跟当女儿一样,将一身的艺业都传了给她。 奈何好景不长。 蜂娘子在一场火并中被叛徒出卖,让洪峰寨的洪三爷给抓了,那是百般的折辱。 好好一个人,栓条链子当狗对待。 好端端一个江湖女杰,硬是被折腾的不像个人样。 阴二娘巧妙计,上了洪峰山,一刀结果了洪三爷,夺取了洪三爷的基业。 只是蜂娘子不堪其辱,自尽了。 为了复仇。 阴二娘引洪峰山的土匪和白石镇的白家大战,巧施妙计让两家同归于尽,以一人之力毁了此二家。 这才叫真正的报仇。 完事后,她孑然一身就游走于江湖中。 只不过,一个女人行走江湖,真的是很难的,身边没人,不是不想要人,而是没有信得过的。不管什么样的人,都有可能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理由背叛你,暗害你。 想想蜂娘子,不也是被叛徒出卖了才倒霉的吗。蜂娘子有家有业都这样了,阴二娘哪敢在自己身边留闷雷子。 所以没人。 但是吧,一个人,真的很惨的。 哪怕是生病了,也是一时间找不到人照顾,有什么事,只能自己一个人抗。 在阴二娘最苦之时,生病了。遇到了张爷,这位张爷发现了阴二娘的不凡,出手救治了她,一番温言软语好心劝慰,这才算收下了这个二把手。 罗四维连忙道歉。 “妹子,真不好意思,哥哥没想到是您啊,女中豪杰,巾帼英雄!了不起!” 他一连的拍马。 阴二娘也就不好借题发挥,她就近找了一张座儿坐下,手上随意掏出了一把刀在手掌上随意的盘绕着。 “甭客气了,罗四维,我知道你,拉杆子起家,手下有一千多条铳子二三千的人,怎么着,找我们掌盘子有什么事儿吗?” 罗四维也不生气。 知道了这是阴二娘,再说这是位大美妞儿,她纵是对自己不客气,罗四维也舒服得骨头都是轻的。 “自然是有生意的,这可是一个,大生意呀!” 张爷不耐烦了。 他也缺钱。 如果有生意,他也是想要的。 罗四维这样子卖关子,他当然是不乐意了,一摇手中的折扇,道:“老罗,你也别瞎吹,你那什么生意,不是劫这个,就是绑那个,能有什么出息。到底什么,说出来,我可跟你打个招呼,要是什么绑人勒索,那可也不必叫上我了。” 罗四维不好意思道:“我的爷唉,我哪能让您干这个,这不是有我就行了吗?我说的这一桩生意,可是爷您拿手的活。” 张爷眼神一下子收缩起来。 一把刀,不知何时,跳入到了他的手掌之中。 这把刀,名为小狮子。 是张氏一族难得的三把刀之一。 张氏一族,祖传神刀,乃是一把狮子照夜白。此刀已经随张氏老祖下墓了。后继者仿造了三把以为传承。 一把为供。 一把为用。 一把就在张爷手中。 这三把刀。 供刀为大狮子刀。 用刀为胖狮子刀。 张爷手中这一把,是小狮子刀。 供刀据说和狮子照夜白最为之像。 用刀是比供大大一些的。 张爷手中的,是比供刀小上一号。 可这刀,小是小,仍然是一把吹毛断发的神兵利器。 张爷手持此刀,也不知杀了多少人。 现在他此刀在手,显然是有些动怒了。 罗四维见了,心中发怵。可事已至此,他也是豁出去了。 “我说张爷,您别装了,现在江湖上哪个不知你的大名,你的背景早给就人挖出来了。” 张爷张了张口,有话难说的样子,手也有些哆嗦地放了下来。 “老罗,咱们相交,不是一天两天,我身为南绿林的总瓢把子,人家叫我一声掌盘子,其实我手上直接管束的也没有多少人,这手下人一多了,难免良莠不齐,有个什么事,都往我身上推,你说我冤不冤啊!” 罗四维才不信他的这番鬼话。 你老张也许手底下有良莠不齐的,但你以为你自己就干净到哪儿去了? “老张,别装了,张爷,我知道,你是地灵门的人,你们地灵门出自五墓派之一的盗墓派,现在五墓派散了,盗墓派也没了,可你们地灵门仍然在干曾经盗墓派的事儿。再说了,我这次请你就是要你的本事。” 他语重心长的说了一句。 “葫芦山啊!” 第2章 葫芦山传闻 葫芦山。 这三个字一出,张爷整个人连同他座下的那把椅子都往后退了半尺。 他一脸发白,看向罗四维。 “你疯了?” 葫芦山,这可不是一善地,此地极其凶险,常年累月,有积毒缠绕,是瘴气丛生。那地方,地上的草丛,石头缝,泥土里,都可能有致命的毒虫出没,靠近之人,往往莫名其妙倒地上就死了。 有的知道死因,有的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如此之地,岂是小可。 也不怪张爷整个人都给吓住了。 罗四维一改之前嬉皮笑脸的模样,他正色地说道:“张爷,富贵险中求啊。” 张爷忍不住觉得好笑。 他手发抖着的说:“你知道不知道,传说那地方是有僵尸的,还是僵尸中的极品僵尸王。” 葫芦山,这样的一个地方,张爷怎么可能没打过主意?但他请了一位地师和他说,在葫芦山这地方,藏阴纳气,聚秽生异,有大恐怖于其中,古王朝在此炼过不死药,又有大人物选择于此下葬,在这样的地方,恐怕已经成了非常恐怖的东西,让时间慢慢磨灭它比较好,要是把它惊出世了,搞不好是要生灵涂炭的。 罗四维对此。 不屑一顾。 他嗤之以鼻。 “张爷,什么年代了,您还信那个?什么僵尸还僵尸王,我呸,你去问问那什么僵尸,它那么牛掰,有几个团,几个师啊,我告诉你说,铳子我就一千多杆,但炸药老罗我这里管够,我还就不信了,什么尸的能经得起我炸药给它炸喽!” 罗四维从来不是什么小丑。 他在张爷的面前伏低做小一是因为张爷对他是有恩的,二来也是因为张爷没几个师但有好几万人,长短不一大约上万的铳杆子的,这样一个人,他不得不恭敬一些。 但他毕竟是从一条死路上活下来的。 自北南下。 多少人死了,多少人废了,唯独他,活了下来,还拉出了一支杆子军来。 这是一个普通小丑能做到的? 他早早就领悟了一个道理。 这世上,什么都是假的。 只有钱才是真的。 有钱就有粮草。 有钱就有人马。 有钱就有铳杆子。 比如,这一趟活齐了,他就能从德林商人那拿到一批的军火,不仅会有铳杆子,还会有铳子炮,轻重的连珠铳子,到时他的实力会发生跳跃式暴增,在南关也会是一个小巨头了。别的不说,南都方面不能再拿他当卡拉米了,说不得也得给个师长什么当当。 像现在,他手下的人,说团小了,但说营绝对大了,毕竟他只有人,铳子并不多,也就是一个营的杂色装备而已,还有没铳子炮。 但若是成了师长,那可是手下可就有了至少一万人的大人物了。 为了这个,他怕什么僵尸? 张爷也思忖起来。 僵尸,很恐怖,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力大无穷,体力无尽,真格遇上了,那是必死无疑。这是祖上一直传下来的说法。 但是……罗四维说得也不是没有道理。 时代变了呀。 这年头谁跟你刀枪相拼? 都是铳子炮上去招呼。 就算这僵尸连铳子炮也打不死,但上炸药呢? 现在的炸药,可和从前的黑药子不同,那威力,开山裂石,不在话下,更不要说它这玩意儿还可以加量。 你说我一捆炸药弄不死你。 那我两捆,三捆呢? 就不信你这僵尸真能扛过去。 这时,旁边一个人说话了。 “掌盘子,这事可以干啊。” 张爷一看,是老三。 这个老三叫麻老三,虽然是老三,其实他的地位举足轻重,甚至犹在阴二娘之上。因为阴二娘出色也就是她能干仗,能打能杀的,手下人服。但说到为张爷经营这一大家子的基业,管理整个张爷的家产,还得是大管家麻老三。 这麻老三——急啊。 老大张爷一直在花钱赈灾,你几个钱啊这么一直造。 现在快要入不敷出。 没办法。 老张家真的需要这么一笔的收入。 张爷招了一下手。 他的几个重要下属都过来了。 常盘山老四,贵五,赵六,马七,王九几个人都过来了。 这几个人原本就在侧房,后来都到门外了,这下刚好直接进门。 张爷问:“你们几个,该听的也都听见了,什么意思说说吧。” 常盘山老四道:“我觉得行,这段时间待遇下降,下面兄弟们有些意见啊,当然我还能压住,但是吧,能给兄弟们过好一点总也是好的,您说呢?”, 贵五这个人吧,他口才不大好,只能干巴巴,硬生生道:“我啥也不懂,我听大哥的。” 赵六,马七,王九也都附声应和。 其实,道理都懂。 葫芦山那什么地方? 凶地,险地,绝地。 往那儿走,和踩钢丝也没什么区别。一个不好就会出事儿。 可是问题在于张爷手头上现在是真紧。 他在常盘山养的人马也是要用钱粮的。 现在钱粮大多用了赈灾,他自己人怎么办呢? 也是这张爷年轻,刚接手,上位。 这一激动一冒头,打肿了脸充胖子的事也就干出来了。这不,别的不说,自己陷进去了,没办法,只能想法子找补一下。 可张爷既然已经发现了自己的这个错误了,他能不吸取一下教训? “得,我还是找老太爷请教一下吧。” 张爷说着让罗四维等一会,他去请教自己的老爷子张老爷子。 张爷的老爷子人送外号张三鞭,年轻时也是了不得的一个人物啊。 张老爷子,一手长鞭,一手硬鞭,还有一条老鞭,所以人称张三鞭。 他老来得子,宠得不行,一直为了儿子铺路打拼,这不,儿子才一大,就把家业交给了儿子,任他糟蹋,自己也不管不问,一个人在后屋里高乐。 张爷走到门里,隔了屏风,就听里面的老爷子说话了。 “什么事,不是和你说了,要少来。你接掌家业,要靠你自己,我已经老了,你什么事都来找我,自己什么时候能立足啊。我不止一次和你说过了,人,一定要靠自己。这些年,该教的该说的,我都已经做到了,你还有什么事要来烦我啊!” 张爷挨了一通训,知道自己近日之所为让老爷子不满。这老爷子,什么都知道,心有不满也不过问,始终一句话不说。 直到自己过来了,才借题发挥把自己训了一顿。 他连忙道:“儿子怎么敢打扰爹您的高乐呢,这不是真的遇上了大事,才来找您老人家请教,血浓于水,我毕竟是您儿子,您可不能不管我啊!” 他都这么说了,老爷子又能有什么办法呢?他只能把茶壶放下,转头说:“到底是什么事,把家底子折腾光了,找我要养老钱了?” 张爷苦笑一声:“爹,您说什么呢,我就是穷得去要饭,也不能打您养老钱的主意不是。其实吧,这个事吧……” 老爷子笑了:“羞刀难入鞘,直话说了吧,搁我这还藏藏掖掖着,你不说我知道什么啊!” 张爷道:“葫芦山……” 他方一说出这三个字。 张老爷子就一下跳起来了。他从屏风后走出来,手提一根手杖,抬手就想敲到儿子头上,快举起来了,想到这儿子是亲的,又放下来了。 “你疯了,你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你是活腻味了吗?怎么这么想不开呢?活着不好吗?你去还要带上兄弟,你想让你兄弟跟着一起死吗?你们这些个人啊,总以为我们老一辈人是在和你们开玩笑说笑话,你以为僵尸是什么?你只要遇到了,就死定了。” 张老爷子和张爷不一样。 他是一个老一辈的人,像他这样有传奇经历的人,是真知道僵尸的恐怖。 “葫芦山那样的地方,要出僵尸可不是一般僵尸,搞不好就出一个僵尸王,你知道那种东西有多恐怖么?它都不需要咬你,只要靠近你就把你的血给吸了,也不会在地上一蹦一跳的走,而是直接飘起来飞,所以说你们这些小年轻对老事儿没一点的敬畏心,想当然!” “哎呦喂,想不到啊,我这拼了一辈子了,到头来老来得子还要白发人送黑发人,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早知道当初就不该生下你来,生你有什么用,就这么上赶着去找死去!” 老爷子脾气很大,一下子发作了起来。 张爷无可奈何,只好细声宽慰。 “爹,爹,你这,你多少听我说说话吧是不是,这不让我说话,我怎么做事呢?” “好你说!” 老爷子一腚坐在榻椅上,气哼哼地。 “爹,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我没想到只是赈灾会花这么多钱,连家底子都快清空了,我是无所谓,打断了牙往肚里咽。但我手下还有一大帮子的弟兄们啊。这不罗四维这家伙找上了我,劝我打葫芦山的主意,我第一时间就是反对的,但兄弟们都受不了,想要干一趟,他们是觉得吧,时代变了。从前的僵尸我们自然是没办法对付,上多少人死多少人,现在呢,咱们有铳子有炸药,罗四维弄了不少炸药,所以我觉得吧,这趟活也不是没有机会。” 老爷子翻了翻眼皮,道:“你就是个傻子,你不会以为,这天下的僵尸都一个德性的,傻乎乎和你玩躲猫猫?你逃,它追,这种子的游戏?你往日啊,遇到的不是行尸,就是毛僵,打不过用网子放火总能收拾了,但这葫芦山的僵尸王是很有可能有灵智的,你那炸药只要一次炸不死它,下次就没用了。到时,你们在那山里,那是它的地盘,你用心想想到时能有几个人能活下来,统统都得死!” 只是吧,老爷子这番苦心张爷根本没往心里去。他也不是没有干过,也不是没有见过翻身尸的,但那些子僵尸,的确让他敬畏不起来,只要离远了,用叉子用网锁住,浇上油一烧,啥也不是。 再说了,时代变了。 有炸药了,还怕什么刀枪不入。 “爹,您放心,这一次罗四维找我,我们是合作。到时我们负责找宝贝,遇到了硬点子货,都由他老罗来上,死光了他的人才轮到我们呢,必然伤不到我们的人手。” 老爷子瘫下来了。 多少年的老人精了,时至于此,他哪里听不出来这儿子是铁了心了想要上葫芦山。 跟自己请教,这是一个过场,得亏他还当真了。 你都不撞南墙不回头的铁了心了,还跟我这请教什么? 罢了。 天意如此。 看命吧。 如果天意我老张家不绝户,总是好的。 倘若这大宝贝儿子真的发生了不忍言之事,这张家还有北派一支,倒也不至于真绝了。 只能算,老头子我自己个儿命苦喽。 “好了,你既然已经拿定了决心,那就去吧,我不拦你。真要出了事,我就当从没生了你。” 张爷笑了。 小老头这是屈服了。 但你以为这就结束了? 爹,我知道,你一直有些的瞧不起我,但是这一回我要让你看看,小太爷也是能挑大梁的人了。 回到了前厅。 张爷这边还没坐下呢,这一双双的眼睛可都看过来了。 张爷端茶,自己品了一下,对罗四维说道:“老罗,咱们之间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交情事了,你说这个事吧,我可以给你应下来了,但这里面的事还是要细说一下,咱们两家,各出多少人,负责什么事儿,事后,这个成果要怎么分得事前说清楚了,别到时候掰扯不清伤了彼此的情分。” “这不能够,我话跟你讲啊,我这一趟主要是为了缴纳军火费,凑够这个费我就心满意足了。” 当然,说是这样说,到底是不是真格儿这么想的,就要另说了。 当军阀的,能没个心眼子吗? “唉,说清楚比较好,这么着,咱这一次的活,不管多少,四六分,怎么样?” “四六分啊,也不是不行,这哪个四哪个六啊?” 张爷眼皮子一抬,道:“哪四哪六,你说呢?” 罗四维连忙摆手,哈哈大笑起来:“开玩笑的,开玩笑的,你六,你六,哈哈哈哈……” 张爷一笑。 这里是他的地盘,罗四维又是主动上门要求合作的,难道不该是他占大头吗?甚至他要求三七开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这样一来这个罗四维怕就要离心离德了。对于罗四维他还是蛮欣赏的,和这样一个人交恶大可不必,也就便宜他一点,四六开了。 “还有就是合作上的分工了。我既然拿大头,这一路上开路架桥攻城拔寨的事就交给我了……” 罗四维一听,苦活累活都跟他没关系,不由得歪嘴笑了:“哎呀,那感情好,唉,这个真是,多不好意思。” 张爷微微一笑,引他下套道:“可我之前说了,葫芦山保不齐有僵尸……这真要是遇到了僵尸……” 罗四维大巴掌拍胸:“算我的,这个算我的。” 第3章 祭拜祖师爷 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常盘山把头爷和小杆头罗四维一起联手要探神秘莫测的葫芦山。 虽然众人已经对此定计了。 可常盘山内部众人,对此殊无乐观。 他们都清楚一件事。 此之一行,此之一事,是真不知道前后要死折多少兄弟才可于成功。甚至可能是失败。 张爷也是知道这一点的。 在罗四维去准备他的人马时,他也来和自己手下通一通气。 “各位兄弟姐妹,葫芦山是个什么情况呢,大家都知道一些,但是深浅不一,现在哪位说说,觉得自己了解多的说话。” 张爷话说出来了。 自然有人捧场子。 常盘山老四是坐地虎,本地人,对于葫芦山还真知道一点。 “我来说说吧,这个葫芦山,传说是天上的神仙,抓了一蛇一蝎两个妖怪,用一个葫芦法宝装着,丢到我们这地方,化成了一座山,镇压妖物。当然了,这是神话传说,大家大约也都听过一些,别把这个当真了,真实的情况我知道一点,听老辈子的人说,这是古代君王为了想要长生在此选择的炼不死药之地,后来因为什么原因是废弃了,但里面因药力导致此山毒瘴横行,要命的紧。后来到了大乾,一位将军给葬里面了,不多久吧,就有了僵尸的故事,我知道的就这么多了,剩下的都是故事不靠谱。” 麻三说了:“这个我知道,我也听老掌盘子说过些的,据考究,大乾第四帝是一个十分有作为的王,他麾下有两个将军,一个是西北王之称的连将军,另一个是在南方镇压起义的岳将军。有趣的是,这两个将军都前后不一的造反了,只不过乾王对连将军深恶痛绝,但对岳将军却选择了厚葬之,这个岳大将军就葬在此地——葫芦山。” 赵六摇头:“麻三,你那是正史野史一块儿说,我知道,这个连将军听说是搜刮过甚,搞了一个超级大宝藏留下,但他应该并没想造反,可第四帝最想要钱,臣子发财不想着他,这岂能容忍?就找理由把他废了。因为出手太快了,连将军连起宝藏造反的机会也没有,就给噶了。岳将军不一样了,他一直是忠心耿耿,并没有造反。但第四帝在位时日比较短,也就十几年,在第四帝后是第五帝上位了,岳将军他是被第五帝不喜,所以被搞死的,后来第五帝心虚,为堵天下悠悠众口,这才虚伪的进行厚葬。” 大乾诸帝。 第一帝不存在,他是在死后被第二帝追封的。 第二帝呢,是一个恋爱脑。 他抢了自己手下的老婆爱得死去活来。 倒是第三帝比较有作为。 但晚年就不行了,在其治下贪腐横行不说还有诸子争位。 至于第四帝。 公认的明君。 这位爷好不容易上位,一直是励精图治工作到晚,但在历史初期,他被黑得厉害,直至于今仍然有很多人觉得这位不是好人。 反是被后人奉为明君的第五帝,在历史上犯下了很多错。 这是一个看似明君,其实十分虚伪的君王。 他老爹给他留下的很多诸臣,他都一一给废了。 岳大将军也是这样一个人。 所以他的罪名是造反。 但第五帝怕别人说他苛待功臣,就又给了一个厚葬。 有些又当又立的样子。 张爷忍不住问:“厚葬,就葬在葫芦山这个地方?” 葬在葫芦山那种子的地方也叫厚葬? 阴二娘开口道:“也许你们觉得葫芦山不好,但在古代风水大师眼里,这个地方,藏风聚气,地下有水,可以说是一方宝地,要不然从前王朝的人为什么要在此地炼制不死药,你们以为他们会愚蠢到找一个风水不好的地方炼药?” 张爷笑道:“所以说,长生之术信不得的,这个世上哪有什么长生不老,自古以来追求长生的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还要这么做。看看吧,好好的葫芦山,原本是什么,风水宝地吧,现在成什么样了,出大粽子了。能养出大粽子,这还能有好儿?只是连累了我们,不好下手啊。” 王九说了:“掌盘子,没啥了不起的,要我说也没什么难的。过往咱嫌麻烦没啃这块肉,可现在咱要动了,也最多不过麻烦一点而已。” 张爷点头。 “说得对,这没什么的。葫芦山的危险一是毒瘴让人防不胜防,二是那些小毒虫层出不穷。但我们事先做好准备,那也没什么的,剩下的,就是找出那葫芦山的宝藏,我估计这里面的宝物,一个是药王殿,是古代炼药之所,那里面金银可能少点,但我估计应该还有一些鼎器和装药的玉瓶玉匣,那也是值不少的。二是岳大将军的墓,我把话说明白了,这里那岳大将军按我爹的说法可能已经变大粽子了,这块骨头我们可不能轻易去碰,让老罗去啃。” 说到这,几个当家的忍不住笑了起来。 议事厅里,笑声一片。 等笑差不多了,马七说道:“要是没有僵尸呢,那岂不是我们把活干了,罗四维坐等着收钱?而且收获要是太大,我担心罗四维这个人会不老实。” 张爷止住笑。 阴二娘道:“是得防备一下。掌盘子,人心难测啊。” 虽然说这罗四维一直是大大咧咧模样,又出名的讲义气,但懂的都懂,这是罗四维在立人设。他若真是这样的一个人早给不知谁吃的骨头都不剩了。 罗四维能从一个逃难的荒民一跃成为小杆子头,他手上脏心烂肺的事能少了吗? 这样一个人,到时见财起意,是十分有可能的事。 “成,那咱防他们一手,马七王九,你们两个不要去了,暗中带一支人在外面接应我们,一看到信号,就杀过来。我上次买的那批勒斯许的货可以用了。” 张爷下令。 马七王九双双点头。 张爷又道:“老赵,家里不能没人,你人稳重,家就交给你了。” 赵六一个抱拳。 一个字,一句话也没有。 但老赵就是这样一个人,稳重。 张爷道:“其余人准备着,跟手下兄弟们说一下,这趟活苦,不愿干的可以不去,愿意干的,我给发五块银洋的开跋费。不,十块。” 阴二娘皱眉道:“是不是太多了?” 张爷叹气:“是少了。现在是我财力枯竭了,不然每人至少应该二十银洋的。你们应该知道,这一趟,有没有僵尸,在路上我们就不知要死多少人。” 他此言一出,众兄弟都用崇敬的目光看他。 这世上,当老大的很多。 但如此把底层兄弟的命当一回事的还真是不多。毕竟天下纷乱,百姓们民不聊生。在这时候,给块饼子就能找到大量愿意给你卖命的人。 但掌盘子却愿意掏十块银洋。 这可不是大大的仁义。 十块银洋值多少? 这么说吧。 给大户人家干活,当侍女。 这算高薪了。 正常一个月最多到顶也就两块银洋。 十块银洋,够底层人一家子过个七八年的了。 大约三日。 罗四维又来了。 他一登门,就叫了起来。 “爷,爷,您这边准备好了没有?” 他心里急啊,怎么这一点动静没有呢?张爷不是已经说要干了么,为啥没有一点动静呢? 张爷道:“原本是要出发的,但还是要拜一下祖先祖师爷才行。” 罗四维急得在地上跺脚:“那就快一点啊!” 张爷给催得没办法,只好开祠堂。 原本开祠堂是只有自己一家子才有资格祭拜。但这不止是拜祖先,还有祖师爷,所以门下的人也就需要一起来祭拜。 宗祠一开。 立刻有人布置起来。 摆桌,上香,置办供品。这供品有些难办,只能先把一些面发的桃饼摆出来。 至于牛马羊暂时不要想的。 现在穷,能省一点是一点。 罗四维因为觉得新鲜,死活也要进来给磕一个。人家硬要磕头,这真不好拦,张爷也就让人加了一个跪垫。 准备齐了。 主持的老师父揭开了一直防尘的蒙布。 蒙巾下面,是三块牌子。 罗四维仔细瞧了。 一块牌子是张氏小乙公之神位。 一块牌子是锦氏天公之灵位。 一块牌子是刘氏一夫公之位。 罗四维忍不住,拉了张爷。 “我说张爷,这牌子怎么不一样啊,这张小乙老祖宗是神位,接下来两位就是灵位和什么都没有位了?” 张爷不屑的瞥了罗四维一眼,道:“不好意思,我张家先祖小乙公是信奉阎魔君天子这位私刑神的,他亡故后为私刑神之属神,所以称得上一句神位。老爷子是真有神位可坐,所以才是神位二字,明白吗?” 阴二娘补充道:“锦天公是小乙公的生死兄弟,纵不是神,但也称得上一个灵字。至于一夫公这个人就有些复杂了……” 然后,一阵沉默。 罗四维奇了。 “这刘一夫公他怎么复杂了?” 张爷吸了口气说道:“这位老祖宗来历比较神秘,之所以没有给他上灵位,只是因为他可能没死,不定什么时候又会出现。” 罗四维拍拍自己的头,道:“没死,这不是妖怪么?什么人能活这么久?就算如此他怎么没冒面呢?不是你们在吹的吧!” 阴二娘道:“掌盘子没吹,刘一夫公的确是比较复杂的人,他实力很强,是一个把降术修至绝巅的人物,所以才能转世不死,只是不能确定他什么时候归来。” “降术,降术师?南洋邪术?这玩意可信吗?” “信不信的不重要,来上香,磕头。” “对着小乙公敬拜。” 一拜。 二拜。 三拜。 “对着锦天公敬拜。” 一拜。 二拜。 三拜。 “对着一夫公敬拜。” 一拜。 二拜。 三拜。 “上香。” “请祖宗保佑。” “请祖宗保佑。” “请祖师爷保佑。” “请祖师爷保佑。” 礼仪完了。 张爷回身,高举拳头。 “地灵保佑,开棺发财。” “地灵保佑,开棺发财!” 这一连的套路下来,小弟们一个个都嗷嗷叫,气势一下子就上来了。仿佛真有先祖在旁边保佑呢。 张爷招手。 呼唤小弟一样叫罗四维。 他摊开了一张图纸。 上面是葫芦山的地图。 毫无疑问,这是一张手绘的地图,主要部分在葫芦山之外,什么村,什么镇,什么路,是大路,是小路,都十分详细。 但对于葫芦山的内部,就大而化之,简而绘之了。 但那不要紧。 原本这葫芦山就是张爷他们下定决心不知要死多少人才能打通的。 “老罗,你看了,在葫芦山这个地方,有一座义庄,咱就在这座义庄相会,三天时间,在那等着,过时这趟活就算了。” 罗四维拿眼瞅了。 他是个带兵的人,一眼看出这地图的厉害,别的不说,就一个详细,超出官方地图不知多少。 “这地方还有义庄,啥意思,为什么不往里面来,设在这几个乡镇里才算是合理的嘛。” 罗四维手在地图上胡乱的指点着。 张爷拍开了他的手道:“你既然要打葫芦山的主意怎么不知道这个,你以为葫芦山是为什么被称之为绝地的,就是因为过去有和你一样想法的人多了,但这些往葫芦山去的人,无一例外,都死掉了。很多尸体都找不到,但有一些还是有的,为了方便处理这些尸体,有财主掏钱修了这座义庄的。” 过往的时候,在葫芦山想要拼发财的人太多了。 但问题是,这些人,要么是从葫芦山里出来后死掉,死的方式方法是五花八门。 有的是一身血的跑出来死掉。 有的是残肢断臂的出来后死掉。 有的是中了毒瘴跑出来后毒气攻心死掉了。 有的是人死掉了,从尸体里爬出。无数的虫子来。 有的是看起来没事,也没虫,但就是死掉了,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有人上前碰了,也死掉了,最后只能一烧了之。好在,这种情况不是太多。 至于没从葫芦山里出来的更多了。 都是想发财没命拿的蠢货。 当然了,葫芦山不是说不能去。 也有高手高人不信邪进去了。 出来也没死。 但他们说了,太危险。 危险不说,在这葫芦山里面,还有大粽子,还是十分厉害的那种大粽子。 从此,天下人,至少这四周的人都明白了,葫芦山,是绝地,是禁地,千万不能去的,去了,正常是要死的。除非你有盖世惊天的武功。 只是,虽然历来传说如此。 可是时代已经变了。 再说了,张爷的地灵门也不白给,下墓下得多了去了,对于这种事,老鼻子有经验了。 所以,才有了这一回事。 第4章 月下遇险 义庄,是葫芦山外围的义庄。 虽然这座义庄修建的时间并不是太长,也就一百多年吧。可这里的环境不是太好,湿度很大,老房子不修,很容易霉烂。 所以张爷带着手下人来到了这里,看到的就是一座破破烂烂又湿又霉的义庄。 这地板,随便一脚上去,不论踏哪个地方,都能听到嘎咯吱呀的声音。 感觉这要是一脚跺下来,稍一用力,地板就要通了似的。 不过这皆是表象而已。 毕竟是才建的义庄,百年时间,仍然无法让它毁了,所以看似湿霉的房子仍然坚实着呢。 张爷带人,往义庄里走。 不是所有人啊。 只有阴二娘,麻三,老四,贵五几个人跟着。 其余人在外面扎帐篷。 张爷带的这几个人,都是最亲近的当家人,一身的武功,非常厉害,倒不怕区区一座小小的义庄有什么变故,所以放心大胆脚都不带停的。 一众人。 直入义庄。 张爷还说了。 “这里是蚂蚁阿婆在看着,也不知她现在怎么样了。” “蚂蚁阿婆,蚂蚁阿姨……” 张爷叫了几声,静悄悄,没有一丁点儿的动静。这下阴二娘等人都有些警惕起来,纷纷摸出了兵器在手。 连张爷也掏出了明亮的小狮子。 但众人在屋里巡过一遍,这义庄,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处处是荒凉。 阴二娘在地上摸了一把,白素的手上染了一层尘。 “蚂蚁阿婆可能早就不在了,地上都是灰。” 这时,老四说了。 “各位,别找了,灯下黑嘿。” 众人来到老四旁边,顺着他的目光,这才看见,在义庄正屋摆了一副棺材,搁里面躺了一个人。 因为义庄嘛,摆得到处是棺材,方才竟没有人发现有什么不对。 贵五劲儿大,一把拉开了棺材盖板。 在里面躺了一个人。 这人打扮得整齐。 一脸小黑点的一个老太婆。 她的脸上,那小黑点子十分像蚂蚁。 众人皆知,这就是蚂蚁阿婆。 张爷收了刀,松了口气。 “看来是阿婆知道自己大限已至,所以收拾好了躺这里了。” 麻三问:“这屋子看上去少说也有个把月没人了,怎么蚂蚁阿婆的尸身没烂呢?” 这里,比较阴湿。一个人倘若死了,不用多久就会开始起斑发臭。一个月,足够这尸体身上都是蛆了。 可蚂蚁阿婆的尸体却保持很好,只有脸色发黑,这是尸斑色素在加重,但到底没有烂掉,味道也不是很难闻。 张爷笑了:“这义庄子啊,有秘药,给人吃了,死后可以把尸体保持好几个月,甚至一年之久。你们也知道,有些义庄设置的比较偏僻,平常是人迹罕至,但也有特殊用途,在这里面,倘若有人死了,一时不能运走,那不得臭成什么样,这让义庄的人怎么受得了,所以有高人研究了保尸丸。这人啊到了临死之时,吃了它,躺棺材里死了,就能一直保持着,有足够的时间给后面的人来收尸。还不至于恶心了人家,这多好。就是死人,也可以把这保尸丸给用水化开,倒这死人的嘴里,只要灌下去了,效果也是差不多的呢。” 张爷这个人,毕竟年轻,喜欢秀。 有机会,便卖弄一下。 但这些事平常人的确是不得而知的,你不听了是真不明白,所以倒也捧场子。 众人收拾一下,把棺材盖好,然后给这位蚂蚁阿婆上香。 阴二娘有些不解。 “怎么这么大个义庄,三间屋房的,还是双层楼,就蚂蚁阿婆一个人看守,就没一个男人过来扛事儿?” 老四笑了,说道:“二姐大概是不知道的,这蚂蚁阿婆长得丑,所以不好嫁人,后来好不容易嫁了,可知是没找到个好的,见天的打她,骂她,没事就喝酒耍钱。这蚂蚁阿婆苦熬啊,总算生了个孩子。谁想她那男人欠钱太多,直接就把孩子卖了,阿婆伤透了心,就这还挨上了一顿打。好在天有眼,她那个男人进林子想发财结果死了,但蚂蚁阿婆也没了生活来源,后来人们可怜她,就让她来这里了,这儿活不重,人们送尸体过来就给摆好了,这也就是要一个胆子大的看守而已。阿婆呢,伤心伤透了,也无所谓,有个什么阿飘来带她走,她估计还得是笑的呢。所以就在这地方一直干下去了,这么多年也没事,没想到这次这么的就去了,也是,她毕竟是年龄大了,也差不多了。” 这话,说得人心情沉重。 这乱世,这天下,苦命人太多了。 蚂蚁阿婆就是。 挺好挺善良的一个人,就因为从小长得丑,脸上有许多的麻点子,就生活困苦,没嫁个好人家。 但话又说回来了。 美女就能过好吗? 红颜薄命的也不老少了。 甚至可能很多。 一个人长得太漂亮了,可能还不如长得丑安全呢。 这不是。 蚂蚁阿婆再怎么样,也是七老八十的才死了,她一生悲苦,但至少活下来了,可那些红颜薄命的美女,就未必有那么长命了。 薄命薄命,可不就是活不长么。 因为了这个事,几位心情都不好,大家早早的就分房睡了。虽然这是义庄,停摆了很多尸体,但这些尸体都是立棺,所以空间很大。 再说他们都是道上人,地灵门人,还怕在义庄睡觉么。 就连身为女子的阴二娘也躺得是老神自在,睡得舒服得很。 反是张爷,一直不能很好的休息。 他和手下人不一样。 他身负十几万兄弟的生活,压力颇重。 平时装出一副稳重的样子,开自家的粮仓赈灾也是一副镇定自若的模样,其实早已经是心悬一线,手脚冒汗,心下难安了。 他是真想把这趟的活事干完,做好。 可老人说的事又让他心中沉甸甸的。 不说这葫芦山里面是不是有僵尸,光是这一路,就不知要抛洒多少兄弟的命。 但没法子。 这年月。 没钱没粮,那是比死还可怕。 人们是宁可死了,也不想没钱没粮。 一些穷人,一口饭就能卖儿卖女,这真不是在开玩笑。 正是因为睡不着,张爷看到在墙上有一行字。 不听不闻,不应不动。 这是什么意思? 正自好奇。 张爷听到了一声呜呜咽咽的小曲。 曲调有些悲哀。 张爷眼睛一瞪。 这是有人在做妖。 他一咕噜从床上起来了,手上抓着小狮子,原本他是想第一时间叫醒手下,但转念一想,却不干了。 兄弟们都在睡着,这时叫醒他们,太不地道了。 这要是有事还好,没事岂不是给手下兄弟们看了笑话? 反而自己一个人出去,把事情解决了,到时也能让兄弟们高看一眼自己。 于是,张爷收束衣袍,从义庄中悄无声息的出去,用上了听声辨位的功夫,脚下一用力,人就飞蹿出去 呜咽的小曲在继续。 张爷顺着这声音,他脚踏青草,穿梭于树林,很快就到了一个土包头。 这个土包头上,立着一个绰约婀娜的女子,她白衣素裙,漂亮的不像个人,在轻声的唱着小曲儿。 张爷冷笑。 他可不是一般人,哪可能见色起意动什么歪心。倘若以为这山野狐鬼之流便能迷了他害他,才是笑话。 这样的夜晚,搁这儿唱叽叽地,不是妖就是邪。 似这等的,别人也就算了,但张爷从小的家传身教,知道这会儿不要慌,不要怕,一刀子下去,一了百了。 说时迟,那时快。 张爷脚下踩着诡异的小碎步,他走的看似一条直线,其实是一条左右折线,往那女子扑去。 正当他想过去给一刀时。 却突然,脚下发软。 一身的力气,尽皆散尽。 一下子就扑倒在地上,好在地上碎叶子比较多,倒也不至于蹭上一脸泥。 只是……这是一脸泥的问题吗? 张爷心下惊恐了起来。 三十老娘倒崩了孩儿,没想到大海里随便浪,却在这小阴沟里翻了船。 他努力翻眼,抬头。 看到了那女子从山包上下来,一步步向自己走来。她初时还是扭啊扭的销魂模样,但渐渐的身子就弯了起来,变得猥琐,整个人,从一个漂亮的大姑娘,变成了一只纯白的大狸子。 这是一条至少百年的黄鼠狼啊。 这黄鼠狼,活生灵动,虽然看起来是黄鼠狼,但身上已经诞生出了一丝人味儿,估计距离向人讨封也不远了。 它小眼睛发红,一步步地往张爷的身边挪脚,似是在怕张爷倒地上是装的,警惕万分,不怪是活了百年多。 张爷心中一阵的发苦。 不是吧,不是吧。 想我堂堂常盘山的总瓢把子,手下十万好几的兄弟,怎么竟落到了这一步。 搁这野外,被一黄鼠狼咬死? 悠悠苍天,何薄于我。 我的豪情,壮志,还没施展开来呢! 我,不甘心。 正在他苦闷到极点的时候,忽然一道白影跳了出来,再一看,喝,好大的一只大白鹅。 这是一只大白鹅。 在月下,此鹅尤为神异。 它双翅张开,跳起来一嘴就把黄鼠狼给打得一个跟头。 黄鼠狼跳起来想跑。 但论及灵动,它竟然不如此鹅。 大白鹅张开双翅,脚下灵活左右移动,黄鼠狼想跑,根本不可能,往往才一动,就被大白鹅一翅膀抽在地上。小小的身子在大翅膀下,格外的细弱。 黄鼠狼知道厉害,它掉头,对一个方向不停的求饶。这动作,十分像人,又十分熟练,显然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这让张爷看得目瞪口呆。 难道说,这黄鼠狼有什么克星不成?若说克星,难道这只大白鹅还不够厉害吗? 这时,却见阴暗处步出来了一个人。 这人青布粗衫,头上缠了包头巾,看样子,像是这附近的本地人。 他迈步过来,伸出了一根手指,在黄鼠狼的头上敲着。 “小白啊小白,又是你,你是不吃人就不舒服吗?我早告诉过你了,你迟迟不能化形就是从前吃人太多了,坏人吃,好人你也吃,再这样下去,你恐怕永远不能化形了,到时你就永远只是一只畜生了,还想要嫁给我吗?” 黄鼠狼的头在少年指下不住缩脖点头。 然后它上前抱住少年的手指,不住拖拉摇拽,一副在撒娇的模样,让张爷是大开眼戒。他知道,这是遇到了高人,只是这高人不怎么守正辟邪而已。 竟然和吃过人的妖物交往。 甚至这个妖物仍然在吃人。 可不管怎么说,这个人到底还是算救了自己吧。 “还不把人放了。” 听了那洗白话,黄鼠狼走过来,一蹶大腚,一股子恶臭袭来,让张爷忍不住一连打了三个喷嚏。 说来也怪。 这三个喷嚏之后,张爷就感到他恢复了力气。 他连忙从地上起来。 手舞小狮子指向对方。 哪知对方出手,一手抓住张爷手上小狮子的把柄,一缠一绕,就把小狮子给夺了下来。 张爷苦笑。 这是人么。 这么年轻的模样,一手功夫跟练了十几二十年的,出手招术炉火纯青,竟然感觉比自己还要行云流水轻松自如。 想到这里,张爷忍不住说了。 “不是,你这个人,你救我我是要感谢你,可你与妖邪为伍,这就不对了,你说说你,这么大本事,为什么要跟妖邪在一起同流合污呢?” 那少年有些奇怪,他一边翻看手上的小狮子,一边道:“同流合污,你指谁,大白还是小白?” 张爷看看大白鹅。 好家伙。 这大白鹅感情也是妖。 张爷暗叹一声,说道:“都怪我技不如人,罢了,你杀了我吧。” 少年也叹了口气。 他小声低估了一句,然后说道:“我为什么要杀你,如果我要杀你,干脆看你被小白杀了就是,又何必多此一举要把你救下来呢?” 张爷心下略松道:“那你为什么会和这个妖物……” 他看向黄鼠狼,心中仍有隐约的惧意。 少年淡然说道:“小白吃人是不对,但它吃的主要是坏人,好人可以说是寥寥无几,它要吃你只是以为你是坏人罢了,我若非看到你手中的这把刀有一些正气存在,是一个好人,哪里会来救你。” 张爷不服,忍不住道:“吃谁都不对,这世上吃人怎么能算对呢?” 少年奇道:“小白是妖,为什么不能吃人,你平常也没少吃野味吧,你能吃野味,小白又为什么不能吃人?再说它一直在这林子边,主要也是吃想在林子里发财的坏蛋而已,这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反正这些人要进山,也是要死的,都是死,让小白吃一口怎么了?” 张爷哑口无言,他叹气道:“罢了,恩公,我是说不过你的,但你救了我,这个恩情我张某人记下了,山水有相逢,日后好相见,我走了,这刀能不能还我?” “可以。” 少年把刀还回去了。 张爷手握回了小狮子,心中这才踏实了下来。 第5章 初入葫芦山外围 一夜有话,张爷回来了。 打门就是麻三。 他一拍手道:“哎呦喂我的爷,您这一大早出门干什么,这地方危险,您是我们的头,至少带几个人吧,怎么能一个人到处跑呢?” 张爷摇手,他装出一副什么事也没有发生的模样道:“行了,我没那么金贵。兄弟们都好着吧,吃好喝好点。” 旁边老四靠膀子过来。 他压低声音对麻三说话。 “掌盘子肯定昨晚上出去了,保不齐出了什么事,他不想说,你就别较真了。” 麻三道:“这是较真不较真的事吗,这地方多危险你不知道,万一出了什么事……咱的基业怎么办?怎么对老掌盘子交待?” 老四摇头不说话了。 这个老三,不知道掌盘子最要面儿吗? 你搁这说他这不行那不行,把他说得像个瓷娃娃似的,你以为掌盘子心里会怎么想,会高兴吗?你啊,也就是在我们这儿,要把你搁新朝里,早不定被整成什么样了。 老几位都是人精。 从张爷脸上的表情,衣服上的痕迹,不敢说猜出九十,也有个七八了。 他们知道,这位爷平时最要的就是一个脸,有时打落了牙齿都往肚子里咽,你看他赈灾就知道了,明明发现钱粮不够,还搁那儿打肿脸充胖子呢,把自家的老底都折腾光了,要不然哪用跑这一趟活啊。 不知道葫芦山的危险吗? 众人也是如此,明明知道危险,不定得折多少个兄弟,但还是选择了来闯葫芦山的这条路子。 实在是他们别无选择,他们知道,再这么下去,大家一起断粮。 那就真完蛋了。 没办法了。 因为张爷的兴致不高,大家也都息了动静,在这儿慢慢等着。 终于,人来了。 是罗四维的人。 他人不多,只有五百余人,人数比张爷少了近一半,但都是绿皮模样军人,人手一根杆子,看得出来,是罗四维手下的精锐。 为了这次行动,罗四维掏血本了,把他手下最精锐的部队带来了。 双方胜利会师。 罗四维是哈哈大笑。 “哈哈哈……本来想比张家老哥你快一步的,哪知道路不熟,跑了足足半程的冤枉路,你说气人不气人。” 他说着话,一记耳光就抽向了身边的一个人。 啪。 那人是动也不敢动,躲也不敢躲。 就搁那儿站着把这一巴掌挨下去了。 对于这个人,张爷认识的。 往日子里罗四维都是一直带在身边的。 只是队伍扩张快,就下放到了他的直属营。这人地位其实不小。 警卫队,手枪队,都在他手上。 算得上是罗四维的一个亲信了。 只是不知怎么的,罗四维对他的态度始终不太好,动不动的非打即骂。 张爷劝了:“周副官也算我认识的熟人了,你这么老是打他,不怕他搁日后反了你啊?” 罗四维哼了一声:“他敢,这个人是贱皮子的,不打他不上进啊,我这也是为了他好,是不是呀,周副官。” 周副官脸红着笑道:“司令是为了我好才打我的,我心里感激着呢。” 张爷顿时不说话了。 好在,双方会师。 张爷手下一千人。 别以为一千人少,拉出来遍山遍野。 罗四维心里一抽,这一千人,可不是自己拉杆子的那些货,全都是人精虎猛的精壮汉子,这要是给他罗四维当兵那就太好了。 可惜。 张爷的势力太大了。 即便他现在手下有上千杆子,也仍然不敢得罪。 因为这个张爷,手下不仅是江湖汉子,还有很多的人脉和隐藏势力。他真要和张爷放对,搞不好什么时候莫名其妙地就没了脑袋。 “张爷,您看,炸药来了,整整一车,山都给咱没了。剩下的可就要看您的了。” 罗四维指着他手上唯一一辆二手的军卡炫耀着说。 张爷瞅了一眼,又抽了抽鼻子。 的确,是火药的味儿。 “行,咱们走吧。” 队伍收拾一下,出发。 走到了林子边,这才算是个开始。 老四一声令下,一群汉子就出来了,手持黑铁刀,上去就砍树。不是大树,而主要是杂草,灌木丛,荆棘植物之类的东西。 东西砍完,往边上摞。 不一会儿,就是一条路。 这活,倘若是一个人,或少数人,指定不能干。太累了不说,还太慢了。但在张爷的手下,这就利索了。 数百人开工,大黑铁刀子抡着砍,咔咔嚓嚓地就砍出了一条路。 这要说走,肯定慢。 但总算是安全一些。 倘若不砍这些杂草植物,那指定不知道要发生什么。 但——葫芦山真不是那么好进的。 一个上午没事。 但下午一开工,立刻就有一个人死了。 一条金环蛇突然出现在一个人的脖子上面,没得救了。 在下午不到三个小时,又倒下了一个。 在这个人的脚脖子上,发现了一个小孔子,人死之后,从这小孔里钻出了一条虫。 旁边有人一脚踩死,但两条人命就这么没了,这才是外围而已。 “这,这……” 罗四维挺不好意思。 他之前因为想要德林军火,所以脑子一热就要闯葫芦山。在他心里葫芦山也就三个字一座山而已,并未亲身去过,光听别人说危险,他是一点也不在意。 现在自己跟着,眼睁睁看别人这么莫名其妙地没了,这才知道别人说葫芦山危险是所言不虚。 这玩意儿它是真危险啊。 一不小心,莫名其妙,一个人就没了。 就这,还是外围的林子,根本没进入里面的湿地。 “无须担心,”张爷瞥了他一眼淡淡地说道:“我地灵门一脉从事于此,经历的多了,这不算什么的,只当儿郎们福薄。我说老罗,这一路上,所有的风险困难,我们包圆了,拿这六成不算多吧?” 罗四维连声道:“不多,不多。” 他知道,从这模样看来,想要进葫芦山是真不容易,倘若他强硬要来,手下兄弟死伤多了,保不齐就有要打他黑铳子的。甚至严重一点的,直接就造反了。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拉杆子起来的,这么多大大小小的杆子头,发生点什么也不新鲜,有被人打黑铳子的,也有被刺杀的,甚至有姨太太争风把命糊里糊涂搞掉的,还有最严重的,就是手下人管不住了,下克上了。这种事一发生,不管怎么样,你都死定了。新杆子头是一定要搞死你的。 曾经有一个杆子头,挺风光的。 但被自己手下当兄弟一样照顾的小弟造反了,一夜之间,老婆孩子都没了。他自己跑山上庙里,想要了此残生。 结果,新杆子头仍然硬是上山伐庙,把他搞死了。 这就是血淋淋的现实。 所以他才拉了上,或者说请出了张爷。 这一行,他是专业的。 地灵门就是干这个的。 经过了五天的辛苦,这外围林子是打通出来了一条通道。但整整十余条人命也丢在这里了。 张爷眼睛都发红了。 但他知道,这才开始呢。 原本以为,死上大约五十人能把这活拿下,心里却开始不保底了,搞不好,死上百个人,也许更多也在那地方。 不过接下来的路,就不好走了。 这里,是湿地。 此处名为湿地,并不是说这里有什么水流,而是此处地下水多,导致地面泥土常年湿淤不堪,走不得好,两三下这鞋子就要给泥土粘了去。 但是呢,你不穿鞋又不行。 在这种地方,赤脚,等于是死。 张爷带人测地,要找干硬之处,一点点往前走。 有时要割开眼前的草丛。 对一些地面进行铺垫。 总之,这里的活,不仅细致,还更慢。 当然了,也更为阴险。 张爷就说了。 “诸位,在这地方,千万不要脱鞋,有条件的用布把鞋包一下。哪怕是漏了水,鞋里发湿,也不可以图一时之快,脱鞋下地里走。” 别看这里泥土厚重。但在泥中,也不知隐藏多少小虫子。可能有些是无害的,但一定有很多是要人命的。敢光脚的,让腿脚皮肤碰到泥水,怎么死都是不知道。 死亡人数开始增多了。 总有不小心的。 总有忍不住的。 但往往就是这一点小小的疏忽大意,一条命就没了。尸体被搜一下身子就丢一边野葬了。没法子,这个地方,把尸体带回去安置,再好的兄弟情都要嘀咕一下。 好在,路是清理出来了。 这下到老林子里面了。 如果说,之前是小虫子什么的,那也就算了。 到了老林子这里,不仅有要人命的小虫子,还有很多外间少有的奇兽异物,一不小心就要人命的。 比如,丛林间的蛇,这么说吧,没有一条是不带毒的。 山林上的猴子。 像灾祸一样的野猪。 总有人进林子的。 在这些进过林子的人说的,张爷知道一点,在这林子里,就没人畜无害这四个字,能跑能活能动的,都不简单。 为此,张爷的人开始用药了。 他们带了药。 但一路上一直都没用,死十几二十人都没用,就是为了把好钢用在刀刃子上。 张爷的人开始掏出白布,把一瓶瓶子的药撒在布上,又用这个布把自己小腿给绑紧了。这才进林子。 林子里的大树,不用管。 自然法则下。 这些树,每一株都有隔一段距离。 在自然界里,植物的生存法则是十分残酷的。那就是你死我活。同一片土地,不容另一个同类生存。倘若能够看清地下,就能发现,每一株树的树下,它们的根都在和别的树的根进行交战。 不让对方的树根越过雷池一步。 但可惜的是它们挡不住地上的矮草丛,灌木丛。 这些杂草一样的短植正在争夺大树的营养。 所以这里,也十分难走,每走一些距离,就要在树上做下记号。 并且行在这片老林子中,会感到有无数双不怀好意的眼睛在暗中盯着自己。 让人心中胆寒。 一向天不怕地不怕喜欢吹牛口嗨的罗四维也把他心爱的象牙手铳拔出来握在手上。 铳子里填满了八颗子弹。 倒是张爷仍然维持风度。 这一是因为阴二娘在他旁边一直在保护他,二是他自己手也距离小狮子最近随时随刻可以拔出来。 他虽说栽在了小白黄鼠狼的身上,但那只是他一时的疏忽大意而已。 长长的队伍,在这老林间,蜿蜒成一条曲折的长蛇。 正自行间。 后面有人叫了起来。 罗四维一瞅,是自己的手下发出来的声音,顿时大感丢脸。 他快步过去,看到了正在那儿手足无措发呆的周副官。 罗四维大怒。 他毫不犹豫上去就是正反两巴掌。 周副官一个机灵,忙一个立正敬礼道:“司令!” 罗四维恼道:“司令个屁,你搁这儿当立柱的,后面叫成这样你也在这儿当死人吗?” 周副官连忙跑过去问情况。 罗四维担心有事也跟了上去。 他走过去问:“搞清楚怎么回事了?” 周副官指着一个兵道:“刚刚他叫的,我还没问出什么事。” 罗四维道:“你说,啥事瞎叫,说不清楚,咱老罗就只好对不起了,要以扰乱军心的罪毙了你。” 那小兵吓得一缩脖子道:“我,我,我不知道,就刚才,我和大毛说话,哪知道一回头发现大毛不见了,我,我,我就忍不住叫了他名字,没回应。” 罗四维气得咬牙:“我以为我调来的这批应该是靠谱的,没想到还是出了逃兵。” 那个小兵忍不住道:“大毛他不是当逃兵。” 罗四维道:“你闭嘴!” 这时,张爷也跟了过来。 他拍拍罗四维的肩膀:“消消气,我来问两句。” 罗四维不耐烦道:“有什么好问的,一个逃兵而已。” 草莽就是这样,硬拉出来的杆子兵经常有当逃兵的。 底层小兵是到处给不同的杆子爷当兵。 所以对此罗四维只是气恼而已,却并不奇怪。 张爷又拍了拍他,和蔼地对那名小兵说道:“告诉我,大毛是一个什么人,为什么来当兵?” 那小兵犹豫一下道:“大毛是桃山村的人,我听他说是为了军饷,赚足了军饷好娶他们村的一个姑娘而已,他钱没攒够呢,指定不能当逃兵啊。” 张爷点点头对罗四维道:“整合你的手下看看,少了多少人。” 罗四维立马冲周副官道:“没听到张爷的话,还不快去办。” 不多一会,大约十来分钟。 周副官一脸汗道:“少了十多个人。” 罗四维脸变色了。 毫无疑问。 这些人和大毛一样,都是莫名其妙消失的人。只不过大毛这边有一个人叫出声来,引起了重视而已。 罗四维对张爷道:“张爷,你看这个事吧……” 他看得出来。 自己的手下已经战战兢兢,吓坏了。 倘若不顾他们的情绪,执意往里走,不定会发生什么。 第6章 林中有蚁 张爷招手,他主动出击,带上了阴二娘和贵五往来路走去。 罗四维也叫上几个警卫兵跟上。 张爷都上了,他还搁这待着不动那像什么样儿。 走不多时,就看到了一个人。 一身的绿皮军衣这一看就是罗四维手下的兵。 毫无疑问,这个人是大毛。 他在那里站着,摇摇晃晃的模样,却始终未倒。 但在他的身上,却盘着一物。 张爷等人往前细看。 这一下看清楚了。 是一只猴子。 一只——带有翅膀的猴子。 这猴子,用尾巴缠盘在大毛的脖子上。 正乐呵呵地用它的爪子在大毛的头顶上掏着,掏的是脑浆子,一把把白中带着血红丝的脑浆子就这么被它漆黑的尖爪从脑子里掏出来,往它的嘴里送着。 “我的一种植物——” 罗四维一声惊叫,他吓得连忙开铳。 啪啪啪……一连数铳。 那猴子受到了惊吓,一下子飞起来,就不见了。 只有张爷看到了。 这个猴子速度极快,它跳了起来,张开翅膀,以一个弧形角度一下子就飞到旁边的林子里去了。 他上前按下了罗四维的铳子道:“好了别激动,那畜生已经走了。” 周副官带人过去看。 大毛死了。 不止是他,在大毛身后还有人,每隔了一段距离就一个,大多都是同样的死法,看起来没什么事样子,但脑门顶子多了一个洞子,里面的脑浆子都空了。 人死了。 脑门有一个洞。 脑浆子被掏得差不多空了。 罗四维有些哆嗦。 “张爷,您,您老人家该是见多识广的人,您说说,这世上哪来这种能飞还专吃脑子的猴子。” 张爷叹气道:“老罗,我也是第一次来的这里的。这种畜生我现在是认识了,书上有过,此物叫做猱,长得像猴,身上的毛有麻醉作用,它甚至可以吃掉一只老虎的脑子,连老虎都会着道,更何况是人。这人啊只要一被其贴上了身,就会全身发麻,一动不能动,然后就任由它挖脑子吃了。对了,它的爪子也是有毒的,有麻醉作用,被它的爪子挖脑子,不旦不疼,还会麻酥酥的。像挠痒痒一样,越挠它越舒服,所以被吃掉也无能为力。” 这些猴子。 会飞。 它们飞起来悄无声息。 一经扑到人身上,人就没法动了。 然后,就任由这猱来吃脑浆子了。 不过出了这事倒也好。 原本罗四维的人有些懒散。 他们只是草莽的野杆子军,根本不是新朝的正规军,也不是北方大军阀训练的精英部队。 只要上官不盯着,就一个个散漫无度。 现在倒好,他们知道了在旁边林子里随时有可能飞出一种叫猱的,长得像猴子的吃脑子怪物,顿时给吓到了,全都把长杆铳子摘下来,拉开了铳栓,保持警惕。 果然。 时不时,只要一发现有黑影子飞出来,就乱铳子打出去。 如此一来,倒好些了。 至少人死少了。 因为,不止天上有猱飞来飞去的想吃脑子,在地上也有很多小虫子,和一些蛇。这些虫蛇,和地上的草土混为一色相同,极难发现,一不小心就会咬到腿脚。 搞得周副官连忙找张爷想法子。 张爷给他指了麻三。 这才从麻三手上学到了一些知识。 首先是裤子要塞到鞋帮子里。 加绑带要收束好。 如果有药上点药,没药就算了。 可即便如此也很困难。 很多士兵是没有体面的鞋子的。 有的鞋子甚至还破得漏了脚趾。 所以很多士兵走走就要跺脚,生怕不知什么时候脚上给虫蛇咬了。 刚解决了这里罗四维的事,前方又有信号传来。 张爷无奈。 他施展起了轻功。 五步追魂,八步赶蝉。 人如流星一样往前冲,每迈越一步,最多在地上踏一个脚尖子。 罗四维在身后惊叹。 “不愧是张爷,好身手啊。” 另边阴二娘和贵五也快速跟上。 话不多说,张爷到了前头。 麻三气喘吁吁道:“掌盘子,你看。” 前方。 在林子里,爬出来了密密麻麻的虫子。 张爷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玩意是林中蚁,老虎也是它们的盘中餐,先走,退,退。” 原本张爷手下还在打。 他们手上都有一定的驱虫药,甚至火瓶子,这些都可以对付林中蚁。毕竟他们是老手了,术业有专攻。 但是。 这里的林中蚁太多了。 它们宛如一支军队。 而张爷手下的驱虫药材和火瓶数量是有限的。 抵挡一时还行。 但时间一长,他们会被耗尽材料。 到了那时,他们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所以要先走为妙。 好在他们已经开出了路,往前是难,但往后退就简单了。 众人一退,罗四维就慌了。 “这,这怎么回事这是啊,为什么要退啊?这不是好好的么?” 张爷不耐烦道:“你自己个儿看。” 罗四维一看,也是魂飞天外,密集恐惧症,每个人都是有的,众人一起往后跑,这一路,又死掉了不少人。 虽然死了不少人,但仍在众人承受范围之内。 只是好不容易走到了老林子区,却让一群林中蚁给赶了出来,让每一个人心里都堵得慌。 罗四维摸着不知哪来的一瓶酒,往嘴里灌上了一口,道:“难道我们就这么放弃了吗?我不甘心。张爷,你是行家,你应该有办法的。” 张爷手中把玩小狮子,道:“其实手上东西足这都不是事。但一来我们情报不足,二来道路问题导致我们携带的物资有限,所以暂时也想不出什么好法子。” 罗四维恼道:“那咱就这样放弃了?” 周副官道:“司令,我有一个法子。” 罗四维瞪着他:“有法子还不说?” 周副官笑了一下道:“我觉得吧,这虫子什么的都一样,都应该怕火,咱用火烧它们不就得了?” 老四说话了。 “虫子是怕火,可这里环境比较湿,砍树当柴也烧不动,最多冒冒烟。你就是搬来了干柴,半天功夫也会湿掉。想要用火唯一的方法就是用油,可我们上哪儿搞油?” 其实这油料已经有了。 现在一些小铁皮车就是用油的。 可问题是这玩意又少又精贵,罗四维上哪儿去搞足够多的油料。他只是一个小杆子而已,可不是大军阀。 罗四维大恼,他猛抓头皮,一片片头皮屑从他的头上雪花般飘落。 “难道,难道我们就这样……” 他恨得想要杀人。 阴二娘这时说了:“葫芦山是险恶。可是这老林区又不算葫芦山,难道真不能进人吗?” 麻三道:“有道理,还记得我们在外头经过的那个义庄吗?这个义庄既然存在,就说明进林子的人不少,所以才会一直存在。假如进林子的人没招对付这些林中蚁,哪还有人频繁进出这林子吗?” 往葫芦山的人一直都有。 如果这些人不能对付林中蚁,又怎么有胆感觉能够到葫芦山探险夺宝呢?毕竟,这林中蚁在外层,不是葫芦山的老山区。 其实也是张爷他们太仓促了,没有收集到足够的情报,不然他们早知道这点了。 想来,张爷觉得自己是大意了。 明明知道葫芦山险恶,可还是急匆匆上马了。 当然,这也是有原因的。 罗四维急着搞钱买德林人的军火。 张爷也需要一大笔钱来拯救他岌岌可危的家底。 张爷这下也不瞒了。 他想了想说道:“还记得我在义庄的那一晚上吗?那一天晚上,我没休息好,就忍不住到外面想走一走,结果就撞见了一件奇事。” 麻三笑道:“我说那天掌盘子有些怪异原理如此啊,怎么不和我们说说?” 张爷道:“正事要紧的关头,我说什么说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知道吗?要不是现在出这事我会说吗?现在好好听了。” 罗四维道:“快说,快说,张爷,您都遇见啥了?” 张爷道:“当时我月下漫步,结果遇到了一个行商模样的人,这人大约是跑山货,结果在这夜里遇到了妖仙了。” 老四奇道:“妖仙,啥子妖仙?” 张爷道:“就是一只黄鼠狼。” 罗四维不屑一顾:“我当是什么厉害东西呢,原来是区区一只黄鼠狼,这玩意儿,弱得狠,不要说狗了,哪怕是只大白鹅都能逮着它打,战斗力极低,最多也就欺负一下鸡。” 张爷道:“唉,可不要小瞧了这只黄鼠狼啊,我观它周身雪白,是一只绝对的老黄鼠狼,这黄鼠狼,越老是越厉害,我瞅它那身段模样,已经很有人样子了。这个妖孽,身上的味儿都有毒,一靠近,闻了那味儿,立刻就会倒地上不动,人僵了,生死皆由那黄鼠狼决定。” 阴二娘道:“那可厉害了。” 贵五忍不住道:“掌盘子,你没有事儿吧。” 张爷忍不住气道:“不是老五,你怎么个说话的,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是那个过路客商倒霉,我就在一旁看着而已。” “对对对。” “是是是。” 阴二娘,麻三,老四,贵五,呃,贵五除外。 都知道这个所谓的客商肯定就是自家的掌盘子。 自己老大什么德性他们还不知道吗? 爱面子,傲骄到了极点。 这样一个人,倘若真遇上他说的客商遇见黄鼠狼的事,早跳出去一展身手了,怎么可能会一直在旁边当看客呢。 罗四维也不知是懂还是不懂,又或是只想听故事,在那催呢:“继续说啊,别停啊这断章可不是好人啊。” 张爷叹口气,他也懒得洗白了。 就这么说下去吧。 终究,正事要紧。 “那天晚上,那个白毛黄鼠狼眼看要吃人了,我能忍?当时就想要出手。可正在这时出了一桩事。” 有人捧哏。 “什么事儿?” 张爷趁势一笑,道:“当时,突然来了一只大白鹅,这大白鹅,战力彪悍,左一翅膀又一翅膀就把那黄鼠狼给拍趴下了。因此,我当时也就没出去了。” 阴二娘笑道:“掌盘子,你可真会编故事,荒野晚上,怎么会有一只大白鹅跳出来呢?你不会说这大白鹅后面还跟着一个人来的吧。” 张爷一竖大拇指:“没错,正常情况,荒野晚上哪有大白鹅出没的,之所以有,正是因为它是一有主的大白鹅,当时紧跟后面就有一个人走出来,还敲了那黄鼠狼的头,训了它一顿,告诉它不是什么人都能吃的,那客商这才没了事。” 老四问:“掌盘子,之后呢,这个人是谁,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他晚上在荒野里出没?” 张爷道:“那人指定是一个高人,他之后一下子就没影了,我纵然是出去,也追不上的,所以只能叹口气回来了。” 罗四维道:“不是,那你说这个有什么用?对眼下的情况有什么帮助吗?” 张爷笑了。 “老罗,你这个人吧,最大的毛病就是没有耐心。我之所以把这个事说出来,就是我在心里计算了一下,根据那个人出现和离开的痕迹,他应该是从林子里出来在往外走的。” 麻三喜道:“这么说真有这么一个人,还是一个可以从老林子里走出来的人,是真正的高人啊。” 老四也赞叹道:“能在晚上一个人行走的,还是从老林子里出来,这感觉他就像是在自己家后院里打转一样。” 阴二娘道:“如果真有这么一个人,我们要怎么把他找出来?” 张爷掏出地图,道:“这个人不难找,他身边有一只神骏异常的大白鹅,一定不会默默无闻,只要我们打听一下,很快就能有消息。从地图上的方向看,他可能出现在鹅村和桐树村。看来我们要分兵两路了。” 罗四维有些紧张道:“不是,张爷,你要离开?” 这个罗四维,原本不把葫芦山当回事,觉得自己有杆子就了不起。 现在真格的才发现,自己一方的没用。 他有些怕张爷一走了之。 把自己丢下来坑了。 张爷无奈道:“我这么多兄弟在这儿你还怕我不回来?” 罗四维连忙道歉。 张爷却懒得理会于此,他直接下达了命令。 “老四你留守,看好咱的兄弟们,忍几天吧。” 老四点头。 他在众兄弟中的确是最合适坐镇的人。 “阴二娘你和麻三去鹅村,我和贵五去桐树村。” 阴二娘和麻三领命。 张爷补充道:“阴二娘,我怀疑那个人可能就在鹅村,你发现人了就发信号,我立刻过来。” 阴二娘一笑,在张爷身上一拍。 “知道了。” 第7章 寻访高人 有些事,懂的都懂。 张爷是一个什么人,阴二娘他们都是老人精了,哪里可能不懂。 当然,除了贵五。 这个张爷,大约是怕遇到了那个高人会尴尬,这才让阴二娘去可能性更大的鹅村。 有阴二娘这里隔了一层,这便是铺桥架路,到时好打交道。 对此阴二娘也不好揭破他。 毕竟这是老大嘛。 众人分别上路。 但是吧,这深山僻壤,没有官道,只有错综复杂的小道,有人道,也有兽道。面对如此之多的路径,除非是本地人,初至于此的都会发懵。 转圈圈,那是常有的事儿。 阴二娘气得没办法。 她舞着手中的地图跳脚叫骂。 “这是什么破路,这是什么地方,垃圾,统统都是垃圾!啊啊啊——” 正在女人发狂的时候,一个人路过。 “大姐,我看您叫啥嘞?” 阴二娘一顿,看到这个路人,背着一个背包,赤着一双脚,年龄不大,大约十五六岁左右。 “啊,我,嗯,我迷路了,你好像是住在附近吧?能告诉我你住哪儿吗?” 少年有些犹豫。 时局不好。 人在外边,一个不好就会招惹到什么麻烦,他虽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也不想给自己的地方招惹灾祸。 “好吧。” 阴二娘掏出了一根棒棒糖。 油纸包的。 是阴二娘平时的小甜品。 虽然阴二娘其实可以付钱,但她觉得对于这么一个孩子,棒棒糖比钱更有吸引力。 毫无疑问,她是对的。 “谢谢姐姐。” 男孩喜滋滋地把棒棒糖塞嘴里。 糖带来的甜味儿让他放下了警惕。 一个肯给他这么甜的糖的大姐姐又怎么可能是什么坏人呢。 “现在能告诉我,你是哪儿的人了。我只是想辨别一下方向。” “我?鹅村的,我叫提木拉布。姐姐你叫什么名字?” “鹅村?哦,太好了,我就是要去鹅村的,我叫阴二娘,你叫我阴姐姐就好了。” 提木拉布笑道:“那中,我带你到村子里去。” 要说别的,提木拉布还不敢肯定。 但带人去村子里,那他是不怕的。 那是鹅村。 在那村子里,是龙给我盘着,是虎给我卧着。 有了提木拉布带路,也就轻松了很多。 阴二娘忽然发现,提木拉布身上带了布包,一直背着。 “提木拉布,你这包里是啥玩意儿?” 提木拉布哦了一声,把布包打开。 “是这个。” 从包里探出了一只鹅头。 感觉这布包子里是一只鹅呢。 “鹅?你们鹅村人人都有鹅吗?” 提木拉布道:“不是,我们的鹅只是出村才带着,村外山林的毒虫什么的多,有了大鹅就不用怕那些了。” 阴二娘好奇道:“这鹅这么神奇吗?” 提木拉布骄傲的道:“当然不是啦,只有我们鹅村的鹅才有这个本事,周围外村的人想要在外面肆意走动,就得买我们村的大鹅。” 阴二娘笑着道:“那我们也要买,可以吗?” 提木拉布理所当然道:“可以呀,我们这有钱就能买到。” 一路,说说笑笑。 阴二娘等人来到了鹅村。 这鹅村,的确繁华。 至少和一般村子比有一种特殊的干净。 地面是碎石子加细沙铺陈的。 路边街角到处都是束好的鲜花。 人们往来,衣着干净簇新。 市集也十分热闹,买和卖的到处都是。 但,阴二娘感觉这里的气氛——不对。 可不是么。 方今之天下,乃是乱局。 到处不是在打仗就是在闹饥荒。 新朝和军阀不是在拉壮丁就是在征赋税的路上,无一不是把老百姓往死里逼。 人民破衣烂衫食不果腹,更有卖儿卖女者是比比皆是。 一句话,此时普天下百分之九十九的老百姓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只有少数知识分子商人地主买办军阀才过得好一些。 可这鹅村却好端端的,一副世外桃源的模样。 和外间的整一个天下比差别太大了。 这当然奇怪了。 想想,那些新朝的官员怎么可能会放过这样的一个富庶的地方,不来掠夺呢? 还有,本地的地主恶霸呢?都改善从良了吗? 耳边。 提木拉布还在炫耀地说:“怎么样,我们鹅村不错吧!” 阴二娘笑道:“是挺好的。” 这时,一直不怎么说话在旁边倾听的麻三问了:“你们这,归谁管啊?” 提木拉布不假思索道:“村长啊。” 麻三道:“我是说,城里的税官不下来么?” “税官?我们这里没得税官。” “为什么?” 不要说麻三了,就是阴二娘也十分的不解。难道新朝不知道这样一个地方吗? 新朝初立,处处缺钱,国家甚至要向西极诸国借款,税官到处加派抽税。有的地方收税都收到九十年后了,要不怎么会天下大乱呢。 你把老百姓的税收到几十年后了,老百姓还剩下什么,可想而知。 这也是阴二娘和麻三的疑惑之处。 倘若新朝知道了鹅村这么富庶的地方,会仁慈的不收高额的赋税吗? 提木拉布毫无心机,或者说毫不在意的说道:“不知道,没有就是没有,反正我从来没见到有人来收税。不过我听说别的地方收税收得很厉害呢。” 这就是一个迷迷糊糊的傻小子。 他享受了这里的平安无事,却根本不考虑为什么就这里一直平安无事。 阴二娘想既然暂时问不出来,先办正事要紧。 现在,聪明如她,已经明白,张爷说的那个高人,肯定是鹅村里的人物,只是看样子,这鹅村的人一出门就带上鹅,也不知张爷遇上的那个是哪一个。 这不好找啊。 “对了,你们这儿的鹅呢,我们需要买鹅。” “哦,对,买鹅,要不你们先去我家吧,我阿娘做菜可好吃了。” “呃,这个,我们还是先办正事好了,来,这是你的辛苦费,你应得的。如果能买到鹅,那右是帮到我们大忙了。” 麻三连忙打断。 一千多号人搁路上,知道这一千多人一天下来要吃多少喝多少。 现在是在和生命奔跑啊。 “那好吧,”提木拉布道:“我带你们到三哥那拿货。” “三哥是谁?” “三哥就是三哥呀!” 阴二娘和麻三一起苦笑。 这个三哥在提木拉布嘴里有多了不起。 但实际上,他住在村里的一座土窑里。 位置倒是比较高。 在屋后,养了一大群的鹅。 养这些鹅根本不用费力。 在鹅群中有一头鹅带着群鹅。 一天亮就自己主动出去找食吃。 它们迈步踏出了村子,如一支浩浩荡荡的大军,所过之处,虽不敢说寸草不生,但能吃的它们大约都不会放过。 鹅是杂食动物。 草也好,肉也罢,基本上人能吃的它们大多都能吃。 特别是吃一些小虫子。 在鹅村,没有人会向这群鹅动手。 在村外,也没有外地人敢动这群鹅。 鹅本身就有一定的战斗力。 更何况鹅村的鹅比普通的鹅还要性烈三分,擅斗三分。 倘若有人敢动这些鹅,下场大约是不太妙的。 提木拉布指着后院的鹅道:“看,这就是俺们村的鹅!” 然后更是对窑洞里叫着。 “三哥,我带人来买鹅了——” 他一连叫了好几遍。 终于从那窑洞里发出不悦的声音。 “知道啦,我出来了。” 说话间,人来了。 门帘子一挑,一个人从里面出来。 这人一副少年模样,但他的眼神,却透着沧桑。 轻轻一瞥,他道:“小鹅五十,大鹅六十,老鹅八十。你们要哪种,要多少?” 阴二娘和麻三二人瞠目结舌。 麻三道:“不是,你这什么鹅,这也太贵了吧?还有,这鹅怎么越老越贵?大鹅贵我也就不说了,老鹅比大鹅贵又是什么道理呀?” 这个年轻的三哥淡淡看了一眼麻三。 他对提木拉布道:“你搞什么,带两个棒槌过来,自己跟他们说清楚去。” 提木拉布抓抓头皮道:“咦?我没说清楚吗?我们鹅村的鹅那是和别的村子不一样的,人有买我鹅村的鹅就是为了安全上路的,可不是为了吃的。” 麻三道:“搁外头带上你们这个鹅有什么好处?” 提木拉布道:“当然是防虫避蛇了。我们这里,山多林茂,这草丛子里有很多虫子存在,带上我们的鹅,至少地上没有小虫子往你腿上爬了。” 阴二娘道:“行,我们买了,先买两只试试效果。” 然后。 尴尬了。 阴二娘从胸口摸到大腚,掏来掏去只有十几块钱。 麻三摸出口袋。 往外一倒。 除了小角子,小毫子,就是二三块的光洋。连五十块的一半也没有。 阴二娘和麻三面面相觑。 这二位,都是头,身上不是说不带钱,但一直都疏忽了。头儿嘛,怎么可能一直把钱带在身上,自己掏钱多累,当然是让别人掏了。再说他们此行出来是干大事的,说句不好听的,万一死了,便宜别人吗?就算带多了钱,荒野之地上哪儿花去。 麻三道:“钱应该是贵五管的,再说出来带的多是物资,正常谁想到还有这花钱的时候。又不是上集市逛街。” 阴二娘道:“得,先找掌盘子,看贵五那手里钱够不够。” 二人连忙找理由离开。 倒是提木拉布跟了上来。 他一副好心模样的说:“哥姐,要是钱不趁手,这么滴吧,你们把我的鹅带上用,用完了还我就成。” 阴二娘连忙道:“不是,我们只是不习惯往身上装钱,钱带少了,不过我们已经找朋友带钱来了,事前也没想到你们这儿的鹅那么贵啊。” 提木拉布笑道:“鹅贵是对你们外地的人,我们本地的没那么多事。” 麻三看他笑道:“真是个傻孩子。” 这个提木拉布,要不是没人管,早给打烂大腚了。这种事是能对外人随便说的吗?到底是多么的没心没肺,才会把这话说出来的。 当然这事挑破了也没关系。 懂的都懂。 地下潜规则到处都是,无处不在。 阴二娘拒绝了提木拉布的好意。 这孩子既然已经这么傻了,就不能把他给坑死了。 她放出了身上的一只寻踪虫。 小飞虫子是古降术的一种,用蜜蜂培养成蛊,这才能制造出寻踪虫,也叫迷路蜂。意思是迷路了就把这种蜂放出去,用它来找寻生路。 这小蜂虫飞出去没多久。 也就二三天功夫,张爷来了。 他风尘仆仆,满面沧桑。 为了遮掩这一切,他还掏出了一副蛤蟆镜戴上。 在鹅村之外,张爷迎向阴二娘和麻三。 他给三人都抱了一下。 抱阴二娘轻一些,抱麻三重点儿。 “我刚到桐树村就发现不对了,找一圈我确定人应该不在,就往你们这边来了,没想到走一半你们就发蜜蜂来报信了。” 张爷说着把装蜜蜂的盒子给了阴二娘。 阴二娘道:“我不确定是不是那个人,看意思是的,还要掌盘子你来确认一下。” 张爷笑道:“应该差不了,来,和我说一下你们和那人见面的事儿。” 麻三说话了。 “那人是个看起来年轻的男子,他住小土坡的一个窑洞子里,在窑洞后面是一群他养的鹅。不过,价格比较高。小鹅五十,大鹅六十,老鹅八十。” 张爷一笑。 “有意思,显然我们没带足够的钱。” 麻三道:“这谁能想到呢?哪知道出来这一趟还要买东西,哪知道这里的鹅还那么贵。” 张爷看看贵五。 “我们有多少钱。” 贵五摸摸腰包。 “大概几十块,但不会超过五十。” 这很正常。 一个人,哪怕是经常用钱的人,带在身上的钱也不会超过十块,也许二十,这已经算到顶了。 往身上装五十块光洋,这和带一笔巨款上街是一样的。 简直就等于在大吼来打劫我啊一样。 这点钱,买不了几只鹅。 阴二娘道:“掌盘子,我们的钱不够,怎么办?” 她说是在问怎么办,其实已经把刀拔出来了。不要奇怪。这就是江湖,一言不和就会拔刀子。 而阴二娘对此十分了解。 她的师父蜂娘子就吃够了这方面的苦。 张爷想了一下,他笑笑道:“不必如此的,如果这个人不是那个人,我们搞他有什么意思?如果这人是一个高人,那麻烦了,你们掏刀子等于是得罪了人。” 麻三道:“那我们怎么办?” 张爷暗中摇头。 当山子——指山里不是土匪的土匪。当得太久了,习惯了,满脑门子的都是江湖黑道上的想法。好像不用刀子就不会做事了。 “当然是要好好的上门拜见啊!” 第8章 纵论大势 张爷带人,一行五个人。 加入了提木拉布,是买了酒买肉,买了肉买糕,东西多到放不下,只能准备了一辆板车来装这礼物。 车上的鸡鸭叫个不停。 一行人就又到了山坡窑洞口。 此时,那个少年男子正懒洋洋坐在一棵老桑树下睡觉。只是为人难知的是,在少年男子身边周围,不知不觉间死了一地的碎虫子。 大树养人,也养虫,越是枝叶繁茂的大树往往一树自成生态圈,不知多少虫子倚着 株大树活着。但少年人却无惧于此,他躺在树下,凡有靠近他的虫子,立刻就死掉了。 张爷老远看了,眼瞳一缩,认清了这个人,虽然装束换了,但换了衣衫不换人,这个人那是如此特殊,张爷那夜见了,他纵是没记住人脸,可那特殊而别致的气质却是再所难忘的,如今既见真人,立刻激动的跳了起来。 他施展八步赶蝉的功夫,一二三步就跳到了大桑树下。 “恩公,在下终于又见到你了。” 年轻男子一怔,坐正身子,看了一眼,又坐了回去道:“原来是你啊,我说呢,难怪有莫名其妙的外地生人要来我这儿买鹅,大概是你的人吧,看来我所料不错,你们还真是想往葫芦山去淘宝的,只是你们大概连老林子都过不去吧!” 张爷心里惊叹。 从前看书,说贤达智者,人在家中坐,足不出户,亦可熟知天下事。预事料事,算无遗策。 当时总觉得有假。 天下间,哪里有这般的神人。 不过是机缘巧合后人的脑补夸大而已罢了。 现在看这个人,方知天下间是有如此人物的。只是有贤达智者出山广为天下知,也有人隐于乡野至死无人识而已。 眼前的这个人。 不敢说他能比诸多先贤,但也绝对是一个了不起的人才。 “恩公,您真是什么都知道。您说,我现在该怎么办?” “嗯?你往我身上推?” 年轻人一怔。 张爷连忙道:“不是不是,是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实不相瞒,我是常盘山的掌盘子,手下有颇多的兄弟,我……” 他正想详细说下去。 年轻人笑着说道:“我知道,地灵门少主,南绿林的总瓢把子,常盘山的掌盘子。我还知道你用自己的家底在赈济灾民,我不赞同你的愚行,但我仍然敬佩能做出这种蠢事的人,毕竟你的确是一个心地善良的热血之人,像你这样的人,方今天下,已经不多了。” 张爷道:“那您……” 年轻人却摇摇头,他一招手。 不知从哪里钻出了一只大白鹅。 这是一只额包紫红发黑的大白鹅,别与不同,可知其是一只异种白鹅。 此鹅一跳,到了年轻人的怀里。 年轻人这才说道:“你们以为你们要去什么地方?葫芦山啊,那里我去过,可以说是尸气冲天,不出则已,一出必为飞僵,僵尸中的极品,僵尸王啊,纵是我把大白借你们进入葫芦山,遇到了飞僵,你们仍然是要玩完的。这又何必呢?” 一直在旁听的阴二娘不爽了。 她对张爷一直十分感激。 这个人不仅救了她不说,还给了她尊严地位,并没有像这世间大多数男人一样打自己的主意,所以自己也对张爷忠心耿耿。 眼见张爷被这个莫名其妙的陌生小子溪落,她当即忍不住道:“这位前辈,你大约不知道,现在已经不是刀枪剑戟的时代了,是铳子炮的天下,我们这一趟带足了炸药,不要说什么僵尸王飞僵的,就是一块铁,也能给它炸碎了。” 张爷急道:“住口,你是怎么和恩公说话的?这是我恩公,救过我的人。” 这情急之下,张爷也不藏了,直言自己是被年轻人救过命的。 “你也不必叫我恩公,我救你是你命不该绝,就算我不出手,小白最终也会放过你的。好了,我问你,你是不是一定想去葫芦山,如果此行不去,就会一直遗憾,一直后悔?” 年轻人这么一问,让张爷不好说话了。 “这个……” 年轻人哪里还不明白。 “罢了,提木拉布。” “三哥,在呢。” 提木拉布走出来。 他给这个阵势有些吓到了,一直缩在旁边呢。 但他最听三哥话,三哥一叫,他也就不由自主的站出来了。 三哥点点头:“提木拉布,我把大白给你,你带他们上路,等他们放弃,或死光了你就带上我的大白回来。” 这话……怎么那么难听呢? 提木拉布不愿意道:“三哥,我一定要去么?” 三哥笑道:“你把人带来的,自然也要你把人带回去。” 他说的是人,但根本是在说麻烦。 提木拉布不情愿道:“哦,好吧。” 大白鹅走到了提木拉布的脚下。 提木拉布只得把它抱起来。 “白爷,你可要把我给照顾好了啊。” 提木拉布对白鹅的话,换回的是大白鹅的一声鹅叫。 这让提木拉布心情好了一些。 有大白保护,他大约是安全了不少。 张爷有些不大确定。 “那个,就这么一只鹅……” 三哥道:“这只鹅是不一样的,你看它的包头,那是吃毒虫吃得太多了才变成那颜色的。带上它,你们就可以穿过虫子多的老林区,到葫芦山下。” 张爷一看,果然如此。在这里的鹅群中普通的鹅头包是黄色的,一些大点的鹅是红褐色,唯有这一只,是紫黑色的包头。 当然了,即便如此,张爷也仍然觉得有些玄虚,指望一只区区的白鹅就能打通老林区的路,但若这位高人一起,也许把握就能大上一些了。 “先生,在下有一个不情之请。” 张爷恭敬一礼。 三哥摇头。 “你想请我出山,你的情商不该提这个问题呀?” 张爷道:“先生,你已经说了我的事,对于我的所做所为,也是知道的。既然如此先生为什么不一展所长,为这天下万民尽一份心力呢?” 三哥皱眉:“说得好,只是天下于我何加焉。你以为我出山又能做什么?我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山民而已,你觉得我有本事,到了外面,人家会问我,你出过国吗?留过学吗?什么学业,哪所大学毕业的,什么学历,学的又是什么专业,有无任何执政经历,最终我啥也不是。” 张爷连忙说道:“先生,别的地方不要你,我这里可不管那些,我张某人一向唯才是举,只看重实际,不问虚浮。” 张爷的话,不可谓诚意十足。他身为一个绿林人物,却拉扯了一帮讲情讲义的兄弟们,这是他与父亲张三鞭两代的努力。 这在山帮土寨中,是极少有的品质。 大多数绿林人,搞的是大碗酒,大碗肉 压寨夫人那一套的。 哪像张爷这种的,心怀大志。 可即便是如此,在三哥眼里也不是。 换个旁人,不说纳头就拜,也会选择加入试试,然后就彻底加入于其中了。 可三哥不是普通人。 他听这话直想笑。 他说:“你啊,也是一个能够干大事的人了。但是一个人想要干大事,需要天时,地利,人和,三者缺一不可。虽然有人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但那不过是术士游说之术而已,真正说起来,天时最为重要,这就好比,古代打仗用火攻,老天却偏偏下了一场雨,这不就完蛋了么。你这招贤纳士的话,早十年和我说,倒也能成一方藩国之主,早二十年和我说,问鼎天下也有七八分机会,可这时候你跑来和我说,既有害于天下,也有害于你自己。于国于己都是不利的,你让我怎么帮你?” 这话应该是一种赞美了。 但张爷不服。 说我没有天时就不行? 我不服。 所谓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我就算没有天时,难道就不能成事了吗? 张爷道:“先生这话在下不敢苟同,先生说天时很重要。我便不说天时不如地利这样的话,单说天时。方今天下,群龙乱舞,凭什么我就没有机会呢?” 三哥笑道:“小张爷你大约觉得自己不缺少人手,又赈济了无数灾民,可得人和,一声号令立刻就能拉起队伍成就事业。所缺者不过是一些钱粮而已。” 张爷道:“不错,我都这样了,凭什么不能起事。你看看方今之天下,群丑无数,贪腐无度,就连那所谓的新朝,也不过是新瓶装旧酒,说是新朝,其实仍然是权贵买办乡绅士族之家,于天下的劳苦百姓何加焉。我就不说别的,你看那些灾民,好吧,你这儿是没有,可天下间百分之九十九的地方人民都仍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中,我要替他们作主做一些事业我错了吗?” 阴二娘,麻三在旁边听得是频频点头。 他们这些人,之所以跟着这个小毛病不少的张爷,原因就是他有一腔的热血。 有如此豪情壮志,岂不应该拥有一份成就? 三哥却叹了口气:“古今多少好心人,但又能做出多少好事来呢?你有一腔的抱负我已知之,但你已经错过了大势。天下事,当顺势而为之,顺生逆死,这个道理你该懂的才对。这不是一个我不服,说不服就能不服就能改变一切的。” 张爷上前道:“那敢问先生,何为大势呢?” 说我不行,至少你要给个解释呀? “大势就是——东岛人要开始入侵我们中土了。” “什么?东岛人?那群小矮子?” 张爷有些不敢相信。 东岛多大一点屁地方,敢和中土争雄? 虽然说现在中土势弱,但老虎再弱也是虎死不倒架,你东岛不过蝼蚁一般的东西,凭什么敢打中土的主意? “不错,就是他们,现在是中土至暗之时,反观东岛,全力西化,已经强大不少,哪怕是蝼蚁,也是强大的蝼蚁。你应该知道的,蝼蚁虽小,也有食虎之能。他们凭什么不敢来咬中土这一块肉呢?反正西极诸国不是已经咬过了吗?” “不可能,有东北王在,小小东岛是兴不起风浪的。” 东北王是新近发展起来的军阀势力。 还可以说是当今天下最大的一股势力。 甚至不输新朝。 新朝看似坐拥整个南方,其实里面有很多小军阀于其中的。 可以这么说。 与其说新朝是打下的南方,不如说是新朝用钱票子买下的南方,纵是买下,仍然有很多军阀坐拥私人部曲武装,让新朝无可奈何。 反观北方。 东北王虽然势力地盘不及新朝。 但它毕竟是一个整体。 并且东北王实力强大,有自己的工业基础,甚至有飞机和步坦。 和新朝分庭抗礼。 这样的实力,东岛纵然再强也不可能拿下吧。 三哥摇头失笑。 “如果老东北王仍然在世大约是能挡下来的吧,可现在的是小东北王。虽然此人留学过,年轻,是精英,有丰富的感情经历。但其实这个人优柔寡断,不是一个成大事的料子,我敢料定,他是守不住他父亲留下的基业的。到时,东岛势大,必然会大举入侵我中土。值此时局,你揭杆子起来干什么?冒天下之大不韪去攻略四方?还是去打东岛人?你打四周,民心尽失,你打东岛人,哼,你手上哪怕拉出五十万人都得填进去。你有五十万杆子军么?” 张爷心里打了一个突。 他隐约觉得,三哥说得不无道理。 的确有条有据有理有论。 可他既有入世心,又岂是别人三言二语就说动了的。 三哥的这话,说到底是把重点放在东岛人的大举入侵上。 倘若东岛人大举入侵了,那他的处境的确尴尬。 他若拉了杆子,想发展就得打别人,这样才能扩充兵马地盘。 可这样一来就是破坏了统一抗战。 东岛人入侵,你在这时打自己人。 说句不好听的。 这不是反骨仔吗? 好,你不打自己人,不当反骨仔,那你得打东岛人吧。可东岛人是那么好打的吗?张爷不觉得东岛人有多了不起,都是一个肩膀抗一个脑袋,有什么了不起的。可真打起来损伤必大。 就算他熬过去了,手下不知还会残余有几,在名份上也落了口实,今后就不好举事了。 但是。 万一。 东岛人没有入侵呢? 所以他仍然想赌一下。 “先生,天下事,如果觉得没可能,没机会,希望不大就不去做,那么大家什么都别做了。我觉得纵然是前途渺茫,但为了这个国家人民,我也仍然想试一试。请先生帮我。” 三哥笑了笑。 笑如春风。 “帮你,怎么帮你?” 张爷听出三哥话语中的揶揄,他心思灵动,顿时明白,如果自己要求三哥这位高人给自己当军师,怕是不可能的。他若是有出仕之心,哪里不可得?他若有大志,自己也可以拉杆子干,何至于在此等自己上门呢? 所以,原本的话,想请三哥当军师就变成了:“我想请先生帮我往葫芦山一行。” 三哥果然,直接摇头。 “不要说了,那地方麻烦,我不想招惹麻烦,你们想死自己去,不要来麻烦我。” 第9章 出山 张爷吸了口气。 原本只是直觉。 现在可以肯定了。 葫芦山果有大恐怖。老一辈人不是在开玩笑的。虽然老罗说交给他,他有炸药,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多做一手准备总是好的。万一老罗搞不定,到时不白废了么,找不到财宝是次要的,可自家弟兄被一老邦菜的僵尸嘎嘎乱杀那不就糟了么。 把事儿往最坏处想。 倘若老罗搞不定呢。 如果炸药没有起到作用呢? 到时岂不是要由自己去扛? “先生。” 张爷使大招了。 他在三哥面前直接就给跪下了。 他。 堂堂南绿林的总瓢把子。 常盘山的掌盘子。 给一个年轻后生模样的人跪下了。 “我这一次,倾尽全力,上千的兄弟,还有万计的灾民都在等米下锅,我折损不起的,我们这些人,所为的不过是一条生路而已,请先生帮我们吧!” 三哥沉吟了。 他当然可以拒绝。 他怕麻烦嘛。 但是他知道,人家小张爷都跪下来了,自己还硬是不应,不给交待,这也是一个麻烦。还是近在咫尺的麻烦。 他能看到。 阴二娘和麻三眼睛里都冒火了。 连提木拉布都一副不忍言的表情。 可自己去了,真要出手保他们的命吗? 出了大力却未必有什么好处。 更重要的是,自己目前仍然是处在虚弱期的,自保可以,保护别人,那是在遭罪。 劳心劳力,收获确实不多,划不来啊。 “掌盘子,不要求他,不过是一个年轻人而已,能有什么本事,就算是他有点本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让他在这里卖一辈子的鹅吧!” 这是阴二娘愤恨之下说的话。 这个阴二娘啊,还是脾气性子都太直太冲了。 麻三虽对三哥不满,但却不会说出来。 他硬拉张爷。 可张爷搁这僵着呢。 他武功高,这一发了狠,又哪是麻三一下给改过来的呢。 “你真想我帮你?” 三哥问。 张爷忍不住挣开阴二娘和麻三,往前一步:“是。” 张爷,他输不起的。 家财挥霍一空,在一般人身上,无所谓的。但在张爷身上,压力山大啊。他往日看似没问题,其实心里不知反复多少下了。 要不然,罗四维能随便就说动了他? 罗四维上门那几乎是瞌睡来了送枕头。 只不过,事后他才又渐渐担心起了伤亡代价。 进山路上,不停死人,他还可以暗中告诉自己,这是通往成功必然的代价。这个代价仍然在你的计划内。 可当林中蚁出来后。 张爷一下子慌了。 这是遇到了林中蚁退出来的。 倘若进入到葫芦山区里面,再有什么事发生,那真是逃都没地逃,跑都没法儿跑。 所以他才想到了三哥这位奇人。 他才不惜把自己的底摞了来找这位的高人。 眼下,高人在面前,他更是有了一种直觉。请动这位高人,才能在葫芦山里穿行。 “那你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才可以。” 三哥意有所指。 张爷立刻道:“先生,但我所有,先生尽管开口。” 三哥笑了:“你现在是最穷的时候,又能有什么?且不说你没有,就算你有,可金山银山对我来说也没什么用的。真正值得我看上的,就只有一样。” “什么?” “她。” 三哥这最后一个字,她,指的赫然是阴二娘。 阴二娘横眉立目,手上立刻多出了一柄飞刀,正待要发出去。 张爷拦下了她的手,道:“先生,您要别的好商量,要人,不行。阴二娘是我的兄弟姐妹,哪怕我死了,也不会把她当东西送人。” 张爷这时也是窝了一口气。 没想到月下高人模样的三哥竟然是个色胚,看起来一肚子学问,其实在打阴二娘的主意。 好家伙。 他自己都且敬且供着呢。 你跟我说要她? 仿佛是看穿了张爷的心思,三哥笑了。 “你误会了,我不是要这位阴姑娘,我是说,等这位阴二娘姑娘死了,我要她的尸体,倘若你能答应这点,我便出山帮你这一把。这不是强求,而是一个交易,条件我开了,剩下的你自己考虑。” “掌盘子,这混蛋说我短命!” 阴二娘几乎气破了肚皮。 张爷也有些愣了。 不要人,要尸体?看这个高人风光霁月的模样,怎么偏偏对人尸体感兴趣? 一下子高人成变态,反差有些大。 让他都有些反应不过来。 不过张爷毕竟是博学多识之人。 他略一思忖就想起来了。 在南方月族有很多赶尸和炼尸的法门。 还有很多曾经降术师的人修炼一手半残不缺失降术手段。这的确是要用上一些好的尸体。 听说还有尸妓尸妻什么的。 莫非这一位也是此道的爱好者? 他手段高超,又曾入过葫芦山,那的确是很有可能擅长此道。 只是虽则如此,他却是不能把忠心耿耿的部下尸体当玩意儿跟人交易。 “真是抱歉,二娘对我是兄弟姐妹,不是商品,不论她是生是死,是人是尸。此行甚憾,下回再见了。” 张爷很无奈。 但无论如何,他也不能把阴二娘当交易品。哪怕是死的。倘若他真这么干了,手下十数万兄弟要怎么看自己。 千夫所指,背后戳脊梁骨。 只是张爷气冲冲出了窑洞门口,还没转过街呢,阴二娘反而一拉住了他。 “掌盘子,你气过头啦,咱们的鹅还没买呢。” 麻三摇头:“我们这么多人,一千多号人啊,就我们手上的这钱,买几只鹅啊!别到时候买了鹅,鹅没事,咱们却全都死路上了。” 张爷仍在火头上:“买什么鹅,至于花那钱?我们的钱也不是大风刮下来的,更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再说有必要花钱吗?要我说,咱就用林子里的木头,用烟薰,不信对付不了那些林中蚁。” 阴二娘却说:“烧起来的烟都是往上飘的,能薰住几只林中蚁?再说了,这里就光林中蚁的问题吗?往后我们还没遇到的不知还有什么。掌盘子,我想过了,我们真的需要一个对林子有了解,真正进出过葫芦山的人帮忙。”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张爷求三哥愿意下跪,这是不要了自家的脸面。对于一向要面子的张爷来说,这有多难,阴二娘很清楚。 但就是因为阴二娘,张爷却放弃了。 要搁古代,区区一个手下,一个女人,还不是看情况,说送人就送人了。 但张爷却不是这样的人。 他为了阴二娘如此想,这阴二娘也自然是要为了张爷去想。 自己手下。 张爷一下子明白了什么。 他立刻道:“阴二娘,你想什么呢,别做傻事!” 这位阴二娘。 一身红衣是英姿飒爽。 长鞭环腰间,裙下藏飞刀,怀中有飞针是臂上暗装器,一头秀发结成辫,束发却是钢丝线。没摸过,没查过,但可知她身上到处都是杀人害命的玩意儿。就她那双看起来土间埋的鹿皮套鞋,也是前能冒刀尖,后能有尾刺的玩意儿。 这样一个女人,她简单! 她是在人间受过苦的,对人心人性十分了解,这才把自己从头武装到脚。 即便是张爷,不是没对她有过心思,但最终都掐灭于无形中。 她就是这样一个,对任何人都抱有警惕心,枕头底下放刀子,腰带上面别铳子,甚至没人知道的一件事,她的嘴里,舌头根下,时时刻刻都暗含了一枚刀片子。 不过,饶是如此,她终究也是被张爷给捂暖了心。 她在张爷这儿,感受到的,是家人的感觉。虽然她仍然器藏于身,但在心里,已经主动为张爷着想了。 张爷有什么? 他不就是心怀大志,想成就一番的事业吗?这有什么?我帮一把又怎么了? 所以她道:“掌盘子你别管,我不会拿自己命去交易的,敢占老娘的便宜,看老娘吃了他的糖,吐出他的毒,让他偷鸡不成,蚀把米去。” 说着,她脚底板一抹油,人往回去了。 张爷缓过气,调头去追。 麻三也快速跟上。 一到那儿,就见三哥在训提木拉布。 阴二娘一步就蹿上土坡,到了三哥的身前。 “我说养鹅的,我问你个事。” 三哥:“……” 阴二娘不等三哥说话。 这帮子装神弄鬼的所谓高人,就喜欢拿腔作调,干脆不给他机会,自己直接说。 “你是现在要老娘的尸体还是等老娘死了再要我的尸体?” 三哥先是怔了一下,显然他也少见这么性格鲜明火辣的姑娘。 他笑了一下,眼中有别样的意味。 “放心,我可能之前说的不清楚,我又不是杀人狂,怎么会要你现在的尸体呢?我说的是,等到你自然死去之后,再来要你的尸体,现在明白了吗?” 阴二娘忍不住发笑。 她的腰甚细。 这一笑就像一株扶柳一样摇摆。 摇曳多姿。 “这样啊,那你岂不是要等很久。万一你死了我还不死那怎么办?” 三哥听了摇摇头。 他看阴二娘。 良久。 直到阴二娘心底里发毛了,三哥才道:“你修炼的是月亮门的功夫吧,月亮门里的彩戏师虽然能耍一手子的功夫,甚至还有一些秘法秘术,但是修炼起来十分辛苦,往往人到中年就会积累一身的暗疮,五十极,六十限,根本不可能活到五六十以后。你也一样,甚至你修炼功夫很辛苦,导致了你的暗伤比一般人还要多,你现在年轻,无所谓,感觉不出什么,但其实你的身体抵抗力已经下降了很多,所以我料定你根本活不长久,你不信可以等着。当你病至要死时,就会明白我所言非虚了。” 阴二娘道:“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月亮门戏法师。” 张爷从后面出来。 他低语:“月亮门戏法师是北派的玩意儿,起于大雍朝,盛于大周朝,直至传承于今,只不过这一派比较神秘,现在主要是在副京城。” 副京城又叫二京城,它是原本罗京的卫城。只是罗京城太过严肃,权贵又多,影响了生意的正常发展,于是众多商人在二京城,也就是副京城发展,直至此城繁华了起来。 月亮门大隐隐于市,就在副京城中慢慢发展。 其实张爷早看出来了,阴二娘的功夫就是月亮门的玩意儿,当年蜂娘子估计就是月亮门的人。 只是这一派比较怪异,讲究一代只能有一个真正出世的传人,所以名声不显。可名声不显,不意味着没人用门派的功夫讨生活嘛。 毕竟,一个人,是支撑不起一整个门派的。 所以这一个入世传人,主要是门面子而已。 阴二娘的情况特殊。 蜂娘子还没将她引渡入门就挂了。 所以阴二娘反而不知道。 张爷不说也有原因。 怕阴二娘到时被月亮门给约束了。 古老门派十分讲究礼法的。 一旦阴二娘被约束了,搞不好一生都要沦为打工狗,为月亮门服务。 只是现在嘛,瞒不过懂行人,还是要说了的。 “我才不管什么月亮门不月亮门呢,老娘我状态好的很,你说我不行,我偏要活给你看,想要老娘的尸体,老娘不赖账,但你就慢慢等着去吧!” 三哥只是简单一笑。 张爷叹气:“二娘,你这是何苦。” 阴二娘哼了一声道:“老娘就不服他那个拽样,好像自己一定都对一样,这一次老娘就是要为自己赌一次,我就赌我是不会早死的,老娘我不是短命人!” 三哥却只是轻轻一笑。 阴二娘怒斥:“别装逼了,老娘既然已经答应你的条件,你也该快点收拾东西随我们走这一趟了。” 三哥叹了口气,道:“秀萍,看家。” 窑洞里一个人应了一声。 麻三碰了一下提木拉布:“那谁呀?” 提木拉布道:“那是白姨,白秀萍,她在伺候照顾三哥的生活。三哥当初捡到她时她已经奄奄一息了,现在不大敢见人,村里人说,敢见她的人——都死了。” 说到这,提木拉布忍不住缩了一下自己的脖子。 原本,这个鹅村有三哥这么一个神人,套亲近的人不知会有多少,但就是有了这个白秀萍,所以三哥的生活环境挺好的。至少没事的人是敢不过来胡乱打扰的。 这时三哥说话了:“提木拉布,过来抱鹅。” 提木拉布赶紧道:“来了。” 他提了一个大篮筐,把大白鹅放进去,抱着跟在三哥身后。 张爷问:“先生,您这不收拾一些东西吗?” 三哥微微一笑。 他道:“放心,我东西都带着呢。” 第10章 高人驾到 一路上。 张爷终于知道。 他至少知道了这位高人的名字。 这个被提木拉布称之为三哥的男子名字叫刘三醒。 因为此人本事大,所以村里认识他的人俗称他三哥。 这个人年纪其实不大,也就十六七岁的实际年龄。之所以村子中很多人叫他三哥,因为真不白叫,这位刘三醒真的本事不仅很大,有事他真能给解决。 第一。 他会给人看病,也会给牲畜看病。 据说只要是他自己愿意,这天下间就没有他看不好的病。但这个人不是什么单纯的老好人,也不是逮什么病都去治。 他有三不治。 正常老死不治,看不顺眼的不治,得罪过他的不治。 这就导致了,鹅村里面,很多老一辈人都死了。 那些喜欢占便宜没个够儿的呀,喜欢站在道德的高点逼人的呀,喝酒赌钱打老婆或撒泼的妇人之类品性不好的人呀,习惯倚老卖老觉得自己老资格年龄大整个世界都得让着自己的一些个的,都正常死掉了。 第二。 这位刘三醒十分厉害,他养鹅有术,让鹅村慢慢发展了起来,也算是造福一方。 原本这样把地方搞富庶了也会引来豺狼虎豹,到时这里再好也会被毁掉。 想想,一些地方的税,收到了五十年甚至一百年后,你就知道想毁掉一地之经济有多容易了。 但鹅村没有这样的事。 所有敢来鹅村上任收税的官吏统统还没有走到鹅村就会在路上莫名其妙的横死掉。 可能是一条蛇。 也可能是一只虫。 或者是吃了不该吃的果子喝了不该喝的水,说没也就没了。 就算县里派了大兵下来也没有用。 人,仍然会一个接一个的死。 就算收了税,走不多远,仍然全部要死光的。 久而久之,纵是鹅村再富,也无人问津了。再怎么贪钱,也不至于不要命不是。 再说了,在上位者们的心里,一个村子而已,就算不管,再富又能富到哪儿去。 中土大了去了。 有不少村子因为太偏僻太穷太远,根本没人上门收税。 把鹅村当成其中之一,不就行了。 如此,刘三醒庇佑了一整个村子。 他做到如此地步了,难道还不能让人尊敬的称上一声哥? 其三。 这个刘三醒真的进出过葫芦山。 目的是采药。 他有很多药,吃了不仅病好,甚至还能强身健体,延年益寿,效果不可测也。这样的药材,普通地方已经没有地方生长了,只有在葫芦山这种久隔之于人世的绝险之地才能有之。 而也就刘三醒能够整整齐齐的进出收取药材。 张爷连忙向刘三醒请教葫芦山的情况。 刘三醒倒也是一个好说话的人。 他脚下轻松的走着,一边像拉家长聊天的说道:“葫芦山是个好地方,只是从前的一个帝王在此地开药宫炼长生之药,据说那些药师抓捕年轻貌美的少女囚之入内,是天天夜夜的去侵犯她们,等她们身怀六甲,就剖腹取子,用那孩子炼不老丹。” 提木拉布在旁边当听故事了。 “这是真的吗?太残忍了,三哥你过去从来没说这事儿啊?” 刘三醒当玩笑似的道:“过去和你说干嘛,你一个孩子家的,说了让你晚上睡不着觉吗?” 提木拉布道:“那你现在又说?” 刘三醒道:“现在你也跟着去葫芦山,大概率是要死里面的,说清楚,不当糊涂鬼嘛。” “啊?!” 提木拉布的脸一下子惨白了起来。 阴二娘拍了一下提木拉布道:“亏你还先生呢,吓唬一个小孩子有意思吗?” 提木拉布道:“我不是小孩,我都要娶小桃儿了……” 麻三几个一起笑了起来。 刘三醒道:“那些药师在葫芦山里炼了很久的药,虽然说需要用活人炼药,但辅助的药材也有很多,药师挥霍着国家力量收集的药材多不胜数,但是很多药都白白浪费掉了,这让葫芦山积累了大量的药毒。长久下来,这里的动物虫子受药物影响,都异化了,也污了此地的大好风水,最后甚至有人在这里埋尸起墓,好好的风水宝穴却成了一块养尸地。不然,这里面也不至于会闹大粽子了。” 张爷听到这里,忍不住问:“葫芦山真有僵尸?” 刘三醒道:“当然有,那老僵第一次闹好像还是五灵门处理的。” 张爷一听,吃惊道:“五灵门?” 刘三醒笑道:“对,五灵门。” 不知道的不知道。 但张爷却是知道的。 他老张家是北派张家的分支,倒是能知道一些隐秘的。 传说五灵门是当年和张家老祖小乙公同时代的人创立的门派。 早年。 没有什么地灵五灵的。 有的就是一个,五墓派。 这五墓派分为盗墓派,藏墓派,攻墓派,守墓派和修墓派。 盗墓之事,久已有之。 毕竟为富者多不仁。 他们活着享受一生,再让他们死后依旧躺在金银财宝天地奇珍上,太过不公了。 是以要有盗墓派来宣扬公平。 把不义之人的财富掘出来以惠天下救济穷苦。 后来有一些人认为,天下间不是所有人都是坏的,总有一些有大功于世的有钱人或君王,盗掘这样人的墓,委实是天理难容。 所以这一支成了守墓派。 他们不仅找到这样的墓,还大兴机关奇术,把好好一座墓打造的犹如金汤一般。 可这又吸引了一批猎奇爱好者。 这些人,不是想要盗墓。 他们对盗墓没兴趣。 但他们喜欢玩闯关游戏。 恰好。 一直守墓也挺无聊的。 就一起来玩这个攻防游戏。 只是按江湖规矩。 敢玩这游戏,生死天定。 不说这两个脑残门派。 因这两派攻攻守守,这机关就要修复重造,又引申出了一支,这就是修墓派。 修墓派这活吧,干久了也累。 且不说在墓里还有危险。 什么僵尸守墓兽什么的。 那是真要人命。 修墓派不过是想修墓,老这么玩命,谁受得了?为了减少活量,这里面又有一些人生出了奇想,把墓藏起来。 把墓藏起来,就没有攻墓和守墓派在里面玩闯关游戏,也没有盗墓者来滋扰亡灵。 挺好的。 这就是藏墓派。 也叫——造墓派。 这一派特别缺德。 他们喜欢把盗墓派盗过的墓重新修好。 新盗墓贼以为这里没被盗,结果进去,损伤惨重不说还没有落下什么收获,你说惨不惨。 他们还喜欢破坏当地的风水,让盗墓派的风水师,分金定穴,天星风水变得没用。 当然,高明的风水师仍然能找出墓点。 藏墓派就会把此墓自己先盗了,把东西全藏另一个点里。 盗墓贼哪怕本事通天,最后也是什么也捞不到。 在大罗朝时期。 盗墓派一支差点要绝了。 然后才有地灵门先祖扫荡天下,盗墓发财。他们这一支的成功,让天下有心之人重新对盗墓派发生了兴趣。 五灵门就是一些人眼红地灵门老祖的丰功伟绩这才出来抢饭吃的。 不过后来五灵门渐渐变了。 他们有点为朝廷做事的样子。 当年,葫芦山的僵尸事件,就是五灵门用五福大阵解决的。代价是死了五个高手。 刘三醒对此知道一些,也就说了。 呵呵。 想想也是。 没有五灵门的高手。 当年岳大将军又是怎么在葫芦山里下葬的呢? 普通人进葫芦山就是个死。 大乾第五帝却能在葫芦山给岳大将军起坟修墓,凭什么?就是有一批五灵门的高手在。 只是张爷知道。 五灵门是五灵门。 地灵门是绝对不会为大乾效力的。 地灵门老祖,张小乙,他曾经是大罗的重臣。虽然这个重臣在死后,在女帝之后的新帝上位进行了清算,可老张家仍然是死保大罗的。 张爷犹自记得。 在大罗将亡之时,张家仍然有人站出来为末帝服务,直至兵败身死。 如此的恩怨,张家又怎么可能为大乾做事呢。 甚至老张家暗中还组织了几次起义,但都失败了。 一路闲话,倒也是不寂寞。 只三两天,他们就回到了葫芦山外围湿地处,张爷和罗四维的营盘。 不过,一来,就看到罗四维带人和老四的人在剑拔弩张。 张爷心中一紧。 他知道自己一走,老四和罗四维没有处好,两人一定是发生了什么矛盾。 当即这张爷就施展八步赶蝉的轻功过去了。他速度极快,一步步只脚尖在地上留下一点痕迹。 此时。 罗四维的手下已经把长铳子端了起来。 老四手下也摸出了一根根的短铳子。 只要有一个人发一铳子。 就会打起来。 “住手,统统都给我把手上的家伙放下来。” 话音未落,张爷已经到了,他一把拉下了老四的手,瞪向了罗四维。 罗四维也连忙道:“混蛋,你们这是要干什么?” 他更是一巴掌抽到了周副官的脸上。 “谁让你下令端铳子的。” 周副官一声也不敢吭,只是挥手,让所有人把铳子放下。 张爷摇头。 “这事怎么回事,谁过来和我说说?” 老四立刻开口了。 “这个老罗,不听我们的话,硬是要往老林子里趟,死人了又不甘心,反要我们去当替死鬼。” 张爷顿时明白了。 自己一走,罗四维奈不住性子了。 他先是自己带兵往前闯。 毫无疑问他失败了,死了很多人,大约一二十人就这么的死掉了。 可失败的罗四维不甘心。 他带出来的人比老四少将近一半,顿时就想要让老四上。老四哪肯干这事,这不是让自家兄弟去填壕送死么。 结果双方就僵住了。 不知怎么的,就双方互相举起了长短铳子来。 罗四维心里是清楚的。 事情闹至于此,是因为周副官跟他说,老四手下人多,可以多死一点,他们常盘山既然要分大头,当然也该死更多的人才是。 再说了,原本就说好了的,由常盘山的人来开路,可不是该由他们上么。 罗四维脑门一热,就冲动起来了。 现在他也不好把事全往周副官搁,这出气筒子今后还有用呢,就上前说道:“张爷啊,我这也是急得没办法了,我们现在是与天争与地争,更是与时间和粮食争。我们总共一千多人,消耗太大,拖不起啊。” 张爷轻笑道:“老罗啊老罗,你这个人啊,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我跟你说了我去想办法我去想办法,这才几天的功夫你就等不了,往后我们怎么合作?” 罗四维眼睛一转,忽然伸手,一耳光抽在周副官脸上,头上的军帽都给打飞掉了。 “张爷,我赔罪,这样行不行?” 又一耳光。 “都是这个狗东西在教嗦我,一切都是他的错。” 又一连啪啪啪的打了十好几下。 周副官脸肿起来了不说,一只眼睛更是只剩下一条缝了,嘴角全是血渍。 但他动都不敢动。 只站在那里任罗四维打。 打到罗四维感到自己粗糙的手掌都疼了起来。 他回头:“这下够不够了?不行我再砍他一只手下来。” 挨打也就算了,还要砍手? 周副官一下子脸都绿了,腿抖得,裤子都湿了。 好在这时张爷道:“行了,算了,老罗啊,我可跟你说明白了,这个事儿,没下回了啊!” 罗四维连忙哈哈大笑道:“放心,没下回,绝对没下回了。” 又对周副官道:“丢人现眼的玩意儿,还不快下去!” 周副官如蒙大赦,连忙下去。 连他掉了的军帽也不敢捡。 这时,罗四维才问道:“张爷,你出去这么久了,进林子的方法找到了么?” 张爷哈哈大笑。 他侧身现出刘三醒。 “这一位就是我在鹅村请出来的世外高人,有了这一位的帮助,我们进葫芦山就再不是问题了!” 罗四维一看,一年轻后生模样的人。 虽然穿着一件月白色干净漂亮的长袍大褂,可年轻人就是年轻人,一点也不像他想象中世外高人那长发飘飘胡子老长的神仙模样。 他忍不住道:“这不是一个小后生吗?搞不好还是一读书人,酸勒吧唧的,这也算高人?那这世上高人可太多了,哪所学校不都得一二百人啊。学生我见过,都是一帮毛头小子,啥也不是,什么都干不了,就剩一张嘴皮子在硬着,我老罗是恨不得能一天毙两个,让世界清静点。” 张爷脸色变了:“老罗,住口,不要乱说话。” 刘三醒却淡然一笑:“放心,我不会和将死之人计较的。” 阴二娘一掠额边秀发,笑道:“咋滴,这位也是和我一样的短命鬼?” 罗四维道:“啥?我短命?感情不是读书的是看相的,这准吗?我老罗,短命,搁这开玩笑吧,我当年一路南下,路边死一堆人我也没事,我怎么可能会短命,你个看相的连相也看不好还高人?张爷你这有些不靠谱啊。” 罗四维一直觉得自己是有大运之人。 现在有人说他短命。 他怎么能信。 第11章 山区遇袭 不过。 张爷有些信了。 他原本在计划里就是,干完这一单,如果罗四维还拎不清自己,那也就对不起了,他是要踢掉这个人的。如果事情到了那一步的话,这老罗不是短命又是什么? 刘三醒对老罗是懒得看一眼的。 他直接对麻三道:“咱们这一路奔行,现在到地方了总是要休息一下吧,明儿个再赶路吧。” 他都这样说了能怎么办?, 张爷连忙道:“按先生的话做。” 等人们大多离开去休息了。 罗四维对张爷道:“张爷,你给透一个底子,这人是看相的还是个啥。” 张爷摸了摸下巴,叹气道:“老罗啊,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这位算什么,他也说我手下阴二娘也短命呢,可能他就喜欢开玩笑呢。不过有一点是真的,这一位真能进葫芦山,有他我们会靠谱很多,就冲这个,叫他高人是绝对不为错的。” 罗四维一拍脑门:“能进葫芦山?那是不能得罪了,不是,他真是高人?我真是一个短命的?” 一夜无话。 到了次日,罗四维就来见刘三醒。 一来发现,这位高人正在吃饭。 旁边是提木拉布,在那儿小心给一只大白鹅喂食呢。上好的精肉条,一根根喂给了大鹅。 罗四维没理会提木拉布和那只大白鹅。 他一个大腚坐在了刘三醒对面。 “先生,高人,昨儿多有得罪,你不知道,我老罗啊,就是一粗胚,啥也不懂,您别和我计较。” 刘三醒把一块糕饼子送入嘴里,又喝了一口茶水道:“放心吧,我是不会和你计较的。” 张爷也出来了。 麻三连忙把一些吃食给张爷备上。 罗四维吃了一惊。 “先生,我真的短命?” “当然,你个当军头的,拉杆子起家,不得到处打仗,原本就是把脑袋提裤腰带上的,还跑葫芦山这地方,就这么作下去,你还能长寿么?” 其实这个罗四维也是有些气运的,但他跳得太高,作得太狠,还跑葫芦山这样的绝险之地,有多少气运能经得住这么造的。 此刻他气运将尽,对刘三醒来说,此人活不过一个月了。 罗四维一听,有道理啊。 不过呢,这也就是一个机率而已。 可能会死,但也可能不会死。 这什么高人只是选择了自己会死这一点而已,但是万一自己没死呢? “唉,这年头,天下大乱,我不拉杆子起家也早不知死哪个地方去了,算球,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我就不信我一定会死掉,先生,高人,这一次,你恐怕要看走眼喽,哈哈哈……” 旁边。 张爷吃了几口干粮,混一口水道:“不是老三,你给我的怎么和高人的不一样?” 他这吃的是炒制而成的干粮,算是一种军粮了。 倒是能填肚子。 就是又干又硬,难吃的紧。 而且事后撇大条也不舒服。 往往大条干硬,俗称便秘。 而刘三醒吃的一看就是香甜味儿的糕饼子,还在喝——茶!搁这地方喝茶?这里的柴禾都是湿的,烧起来困难不说,还会冒很多烟。不然他张爷也不至于吃干粮喝冷水。 但高人兄却在吃糕饼喝茶水。 他哪生的火,他哪烧的水? 好吧,高人本事大,出来时带了糕点和茶水。 记得一路上他也在吃好的东西。 当时没在意。 以为是高人暗藏衣服里的。 可是能藏这么多吗? 嗯? 他又发现了。 提木拉布正在用新鲜的肉条喂大白鹅。 新鲜的。 肉条? 什么时候有人打猎的。 不是,高人这么高的吗? 失敬失敬。 张爷叹了口气。 他往日也觉得自己挺了不起的,一身家传武学,到哪儿也都算是一个人物了。 可现在一看,老一辈儿的人说得没错。 这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到哪儿都有深藏不露的高人啊。 你要说武功,张爷还可能不服。 但这异术,不服不行啊。 食毕。 罗四维也貌似恢复信心。 是不是真的恢复不知道,但至少可以干活了。 刘三醒看张爷和罗四维都急不可耐的模样心下好笑。找死还有上赶着的。 “提木拉布,前头开路。” 提木拉布应了一声,把篮子里的大白鹅放出来。 大白鹅摇摇摆摆,在前带路。 这只大白鹅,那可不简单。 别的不说,看头。 普通鹅的头包是黄色的,这是正常的大白鹅。 可这一只,是紫色的,紫的发黑的那一种。这是因为,这只大白鹅,它已经吃了太多太多的虫子了,还都是毒虫,残余的毒把它的头包都给染得发紫发黑了,可知它到底吃了多少。 如此之鹅,走在地上,宛如一位超级无敌大将军。 对于毒虫来说,这就是天敌。 与生俱来对天敌的恐惧让它们简单的思想根本提不起一丝一毫的反抗心来。 但是,张爷和罗四维的人——太多了。 哪怕之前已经死了五六十,但在一千近五百号人面前,仍然不够看的。更别说,为了进山,还准备了一些物资。 湿地环境,大车进不来,小车载量少,只能让人来搬运,别提多麻烦了。这速度就给拖累了,根本上不来。 导致的结果就是,前边什么事没有,可沙沙沙的林中蚁往后边去了。这是要放头击尾,横竖不能白忙活的意思。 张爷急了。 “这,这,怎么办?” 刘三醒道:“分批啊,还能怎么办,这林中蚁只在林子里,往葫芦山进去,它们就不敢动了。” 张爷是一个果断的人。 他立刻让阴二娘,麻三,老四和自己分批带人进去。就是要辛苦提木拉布一个人带鹅多走几趟子了。 罗四维的人少,便让周副官和自己把人分了两批进去。 这人一分批,果然就好了。 虽是一只鹅,也尽可护得住大家了。 只是这只神骏的大白鹅要辛苦一下了。 好在有提木拉布,时不时取出新鲜的肉条给它吃。 吃多了,它也是需要走走消食的,这才没累到这只鹅。 其实,刘三醒自己后院的那些鹅也是可以的。但那些鹅价钱太贵,除非早知道早准备,不然哪怕刘三醒愿意降价,也不是现在的张爷能买的起的。至于说罗四维,他就是那种吃瓜不给钱的主,指望他掏钱,才怪呢。 所以,千般算计,也只能苦一苦刘三醒的这只大白鹅了。 当众人好不容易从老林子里出来,这才看到了葫芦山被外围林子隐藏住的山体。 在葫芦山脚下,一片的郁郁葱葱,青草满地。 这儿的树少,有也是低矮的灌木丛子。 接着就是葫芦山。 远看倒也是不错。 只是走进去才知道凶险。 原本进入山里的路,早已经被草覆盖住了,众人落脚之下,都不知道该怎么走了,走哪个方向了,当然也可以直接往葫芦山走。但众人皆知,葫芦山的危险,自然不敢乱动。 所以,一时间也就僵这块儿了。 张爷立刻问刘三醒。 “先生,您是经常来这块儿的,怎么上山,还请指教一下。” 刘三醒也没拿腔作调。 他直接说道:“你们看。” 众人看。 “这山很像一只大葫芦,所以才叫葫芦山。” 众人无语。 这不废话嘛,还用你说? “所以传说很可能是真的,在这葫芦山里,可能真的是有蛇妖和蝎妖在里面呢。” 麻三忍不住道:“不是,先生,这山里面要真有妖怪,岳将军墓又怎么可能安置在这里,还有,过去又怎么可能有人在此地炼药而不惊动妖怪?” 既然过去什么事没有,可知这妖怪传说是子虚乌有之事,拿这事说事,也真是不知怎么让人说好了。就这,高人?要不是麻三和张爷一路请出的这位爷,知道他确有神异处,只怕也是要笑骂起来。 老辈人说的事,有些是真事儿,有些就是人尽相传的故事了。你拿着故事梗子说事就没意思了。 刘三醒不理会他们的叫嚣,等他们笑过一阵后说道:“时代不一样了。你们不会以为神仙打下来的封印,会轻易被人破坏掉吧?神仙的封印,自有其神效之处,非机缘不得出,这葫芦山只是一个外壳子而已,哪怕古时的人把这山给拔了,挖平了,也未必会放出妖怪。但是现在不同了。” 张爷忍不住问道:“现在?现在哪不同了啊。” 刘三醒道:“现在不同,在于末法劫来了,末法一至,什么神仙手段都会不好使,所以这时你们行动,是真的很有可能放出此二妖的。不过天不绝人,总有一线生机。” 罗四维也给说得有些怕了。 这玩意,要是真有传说中的妖怪,他们不得全折在这里,还发什么财,赚什么钱。 罗四维就问:“哪一线生机?” 刘三醒不理会罗四维,却对张爷解释说道;“末法劫临,神仙秘术都不好使了,更不要说妖怪了,我估计这妖怪纵然出世也会被消弱很多,你们小心一些,也未必不能杀了它们,想必它们已经难以维持人形,这是你们的胜机。” 张爷道:“不能维持人形,是不是说会很大可能影响它们的智商,我们当以智取胜是不是?” 刘三醒笑道:“张家后人,不错。” 张爷心中一奇。 “听先生的意思,对我张氏一门还是有所了解的?” “略知一二。” 刘三醒说到这儿,就没说了。 忽然。 在此时,一个人大叫了一声,消没于草丛子里。 这里,草丛众多。 在林边的草还好,到小腿左右。 但往后,望之深远的地方,就草大如树了,很多草丛甚至滑过了人头。在这样密集的草丛里,有什么也不奇怪。一个人被拉入草丛,一下子就没了声息。 顿时,这草丛就让人感到恐怖起来。 阴二娘道:“你说过要帮我们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刘三醒望了过去道;“可能是你们人太多了,平时它们不会这么快到场,它们是被你们惊动了,放心,也不是什么大东西,不过是一些穿山甲,蛤蟆,蜘蛛,大蛇什么的,只要我们找到药道,就没问题了。” “药道?”张爷问:“是绝虫兽的药道吗?” 刘三醒道:“没错,就是那个。当年岳将军下葬应该就是走的这道儿,不过事后他们应该是把药道给盖了。” 张爷明白。 这是防止别人再走这道儿。 太缺德了。 罗四维对张爷道:“什么药道,这哪儿有道啊。” 张爷吐出一口浊气道:“古时有人会把墓选在烟瘴横行之地,但这样的地方自己出入也麻烦,于是他们就把大量防蛇虫野兽的药渗之入土,以此建造一条以供穿行出入的路这就叫药道。没有一定财力的人是玩不转这个的,在完工后,为了怕人顺药道找墓,又会把原来的药道掩埋起来,不让别人知道这条路。” 古时,人们炼制出防虫兽的药水,大量浸入泥土,倾倒于地上。药水会渗入泥土,直至于深。 一块地上,至少要浇三桶子的药水。 所以药道上的药力极深,要用挖的太费劲了,干脆在这上面再铺一层新土。 只要地上长出植物,谁还能找到药道。 “还有……” 刘三醒突然道了一句。 “准备打仗了。” 打仗? 张爷和罗四维面面相觑,不明白什么意思。 但很快,他们看到了。 在草丛里,跑出了一群青灰或褐黄色的怪物,身上仿佛披了一层金属鳞甲。 张爷和罗四维都吓到了。 这一下子。 有数百条这么样的怪物。 并且这只是从草丛里才蹦出来的。 往后还不知道有多少呢。 “迎敌——” “开火——” 两个人各自指挥手下对敌。 但是他们的组织能力和反应速度都太慢了,只一瞬间,那些怪物就冲进了人群,开始攻击。 这些畜生,按理说也不是太快,可就是让人反应不过来。 一口就是一块血淋淋的肉。 张爷上前,挥刀一斩。 他手中的小狮子可不简单。 但却没有斩死怪物,那怪物把身子缩成了一个团,鳞甲在外肚皮肉在内,堂堂张爷一刀之下竟不能伤之一二。 倒是旁边贵五给力。 他一把抓住怪物按地上,挥动了手上的一杆硬鞭砸下,顿时就把这怪物给大力出奇迹地干掉了。 张爷缓过一口气道:“先生,这什么东西呀。” 刘三醒道:“只是穿山甲而已,比普通的大些,别打它的背,打它们的肚子,如果它们把身体团起来,直接一脚踢走。” 这穿山甲,比普通的要大上二三倍。 每一只都快有人半腰高了。 再加上背上的甲片,可难杀了。 罗四维的手下,步铳长杆子打上去都未必能破甲。 到底还是要看张爷的人。 之前他们不知道,的确是被杀了一个措手不及。 但听了刘三醒的话,有了情报,自然知道怎么迎敌。 先挡住穿山甲的扑击,然后从下面攻击它们的肚子,这是它们唯一柔软的地方,一刀就能破防。 张爷的手下,都有两下子,还有一些是有绝活的,很快就稳住了,再反攻。一下子就把穿山甲给挡住了。 但,在战斗中,时不时有一条长绳从草丛子里出来,卷一个人,咻地就拉走了。 张爷问:“那玩意又是什么?” 刘三醒道:“是蛤蟆,放心,它们的攻击次数不多,它们很容易就会吃饱的。” 张爷气得好笑:“那是我兄弟。” 刘三醒道:“这要看他们自己了。” 第12章 击杀大蛤蟆 现在张爷处境不好。 才立足于葫芦山区,结果什么穿山甲大蛤蟆的都袭击过来了。 事实上这还并不是全部危险所在。 整个葫芦山早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生态环境,外力一经介入就会受到打击。 要不然这个地方也不会是绝地了。 好在,真和刘三醒说的一样。 蛤蟆饭量小,一只大蛤蟆吃一两个人大约也就够了。 不是不能多吃,而是葫芦山这地方比较危险,危险到在这里的动物即便是面对食物也不敢多吃,它们要保留一定的战斗力。要知道,对于动物来说,吃得饱饱的固然是享受,但也让它们的战斗力直线下滑。 所以想活得久,就要切记,不能吃太饱了。除非你确定你的环境足够安全。 穿山甲的攻击虽然麻烦,毕竟它们也不是无脑,被杀狠了,发现是硬骨头,也就退了下去。 就像是潮水,潮涨,潮落,从开始,也结束了。 但即便是如此短暂的时间里,现场也有上百人死伤。 这还是张爷手下反击迅速有力,不然穿山甲们绝对是要继续下去的,到时伤亡可就非止如此了。 “不好,受伤的兄弟身上……那些穿山甲的牙口有毒。” 有人发现了。 很多人被穿山甲咬了,一咬就是一块血淋淋的肉下去。流血这玩意好解决,张爷的人带了药品就防这个的,有足够的金疮药,也有治毒的药。 可药不对症,穿山甲咬的伤口之毒,根本解不了。 张爷为了兄弟,只好抹下面子,来找刘三醒。 他虽请来刘三醒,其实更想靠自己。 哪知道这一路全靠刘三醒。 哪怕手下兄弟这么中毒伤了他也没辙。 刘三醒倒是好说话。 这原本就不是什么难解之题。 不过,他仍然教训了一下张爷。 “你以前是地灵门吧。” “现在也是啊?” “那你怎么一点见识也没有,自己不懂没关系,你有后台的呀,你门中的长辈会不教你吗?天下之间,万物相生相克,这穿山甲有毒,旁边必有能解之物,一点脑筋都不动。告诉你,那些蛤蟆就是解毒之物,用蛤蟆皮的黏液即可解毒,小心,不要弄到蛤蟆背上的毒囊。蛤蟆不起眼,但它的背囊中的毒触之必死。” 张爷脸上发红。 他的确有些失策。 刘三醒说的对。 这事倘若他肯静下心细细思量,是可以想明白的。 他立刻回去把阴二娘,麻三老四叫过来商量。 “高人说了,得用蛤蟆皮上的黏液。现在问题是我们怎么对付那些蛤蟆。” 张爷说这话没指望请刘三醒对付蛤蟆。 他请刘三醒是当爷供着的。 不是什么都要依靠刘三醒。 人家把路都指出来了,你还非得要人家亲自动手帮你,那得多厚的脸皮才能说出这样的话啊。 所以, 事要靠自己。 老四搁那儿皱眉。 “蛤蟆,根本都没照面儿,全给草丛挡着呢,就一条……那个玩意是舌头吧,一条线儿,一根绳儿似的,丢一下子飞出来圈一个人,下一瞬间这人就没了,让咱怎么去搞啊,难道往草丛子里钻?” 蛤蟆隐于草丛中,就用舌头抓人吃。 张爷众人好不容易守下了营盘,有了一方立足之地,这时要脱离安全区,往陌生且神秘的草丛子里找蛤蟆,感觉可不是在送死么。 贵五难得说话了。 “不去也不行,难道,看着,兄弟们等死?” 一直沉默寡言的贵五才是最重兄弟情的一个。 他把常盘山当成了自己的家。 把兄弟们真当成了自己的兄弟们。 阴二娘抬头。 一个字。 “去。” 这个阴二娘在此是武力攻击的担当,这时候她不上那算什么?江湖人江湖事,讲的就是一个担当,如果干什么事都退退缩缩,裹足不前,那还出来混什么江湖,不如找个男人嫁了,回去生孩子奶孩子去。 麻三看看老四,叹道:“试一下可以,但是要做足了准备,拟定一个章程,不能没脑子一样往前冲。” 老四道:“这事还是要看掌盘子说话。掌盘子说干,咱就干了,掌盘山出来的没有孬种!” 得亏这是绿林势力,都比较野,比较莽的,说话没个忌讳。这要是搁新朝,早给你搞一小鞋,一连套招搞死你了。 把自己家老大这么高高架起来,什么意思? 这是在致领导于尴尬中。 往严重上说——这是不把领导的安危当一回事。 可这事已经放这儿了,话也摆出来了,张爷能怎么办? 他苦思之下道:“干是要干,我刚才是在想章程。” 下面一连点头。 张爷暗自苦笑一下。 “这样的,方法我有了,老四,你给我整点动静出来,再让老罗帮忙,放上两铳子排铳,我记得他手下也有人中毒了,他应该会帮这个忙的。” “成。” 老四一口接下了。 “别,”阴二娘说道:“老四之前和老罗闹不快,他去说话恐怕会把事闹不美了,干脆我去说好了。” 张爷一想也对,就同意了。 这里面也是多有计较的。 首先这个罗四维就是个老流氓,好色无比,才一发家,就生生娶了四房姨太太,不是不想多娶,而是他一次性娶多了,四个姨太太,差不多的年龄,罗四维每一个都要安抚住,这公粮交得勤了,身子骨受不了。 他虽不好再多娶了,可是他骚啊。 他喜欢撩啊。 特别是阴二娘这有本事的女子,其实罗四维是最喜欢的了。 他娶的四个姨太太三个是戏子,都是演女将军之类角色的。 阴二娘骂罗四维,那喷到脸上的吐沫星子都是香的,甜的。阴二娘打了罗四维,他浑身骨头都要酥上二两。 所以,细一琢磨,这个事还就得她阴二娘去办。 “麻三,你准备网套,石灰,长予。” “是。” “剩下的,先选上十个人,一人两颗毒火蛋,事情不对就……懂吗?” 麻三明白。 这是死间计。 选出来十个人和掌盘子一起,是当诱饵的。一旦被大蛤蟆攻击,吸嘴里去,就指着这毒火弹立功了。只是,到时这人大约也是要没了的。 当然,掌盘子例外。 他虽说也是在冒险。 但一来,十个人和他,十一比一的几率他未必会中招。 二来掌盘子手上有小狮子,那可是神兵利器,有它在,掌盘子就不是谁能随便吞的货。 事情说完了,大家一起行动。 阴二娘找上了罗四维。 “老罗,掌盘子有事要你帮忙。” 罗四维哪里在意什么掌盘子,他眼里只有阴二娘。坦白说,这一刻阴二娘要是表示肯跟他,罗四维那四个姨太太立马就能不要了,一个也不要。 “哎呦喂,是哪阵的香风把姑奶奶您给请过来了?成,您说帮忙,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阴二娘忍住了一脚踢死这货的冲动道:“一会我们掌盘子要攻击,想抓一只大蛤蟆下来,你让手下打两轮铳子吸引一下草丛里的怪物们注意力就行了。” 罗四维有些不明白:“不是,我们这好不容易才安定下来,这怎么又要打了呀?” 阴二娘翻了个白眼子道:“你手下那些被咬了的中毒的不治了?” 罗四维立刻明白,抓蛤蟆是跟治毒有关系的。 他原本想拒绝。 一些个小屁兵,都是随便抓拉来的货而已,这样的人,你找落难的地方招兵,不要钱,一块菜饼子就跟你走了。 受伤要什么治。 挺过来,活着。 挺不过来,那就是命。 不过,现在情况特殊。 阴二娘毕竟在他眼巴跟前,再说了,身后也有弟兄在看着,哪怕是假的,表面文章也是要做一下子的。 “治,一定治,我不是没本事嘛。既然张爷仁义,我罗四维没说的,一定全力支持,全力配合,呵呵呵……” 这边敲定,那边麻三便带人造势了。 他们扯起锣鼓大旗,大敲大打,又吼又叫的。 这么地一步步往草丛深处进。 果然,一条大舌头出来了。 但卷了一个空。 这大蛤蟆,它要是偷袭,或对付普通人也许是挺厉害的,和索命阎王似的。 但面对了有准备的高手,就不行了。 前头的人一下子就闪过了。 众人拨开草丛,立刻看到一尊大蛤蟆。 一双大眼,和两大灯笼似的。 阴二娘已经过来了,一扬手就是一把子的飞刀。 但是没用,全都在大蛤蟆身上弹开了。 这玩意,也就比挠痒痒强点吧。 没办法,阴二娘的飞刀,是杀人的,不是杀大蛤蟆的,杀人这飞刀是够了,但杀蛤蟆它们就太轻飘飘了。 好在这时,贵五来了。 他抱一根大旗杆,扩长杆铁尖头扎了过去。 顿时把大蛤蟆惊得跳了起来。 它躲了。 众人一阵呼喝。 又有罗四维在让人打铳子。 可惜他的兵不行,虽然打了,却是此起彼伏的乱响。 但即便是如此,也惊动到了大蛤蟆。 它又跳了起来。 但这一回,麻三出手了。 或许是机会,它跳到麻三那队人的旁边了,这可不是机会送上了门么。 麻三一声令下:“上。” 顿时,网罩,石灰,都飞扬了起来。 可惜,石灰没建功。 大蛤蟆的眼睛有眼膜保护,不是那么容易伤到的。 但它毕竟是那么大的一坨,自然被身手不错的麻三手下网住了。 不过,没用。 大蛤蟆实在是太大了,有四五丈之高。 这样的它力大无穷,特别是双腿的暴发力。 这一蹦就跳起来了,轻松就甩去了身上的网罩。 张爷原本设计的套路尽皆失败了。 但这时候,已经是箭在弦上,没得回头路了。 大家也只能继续硬着头皮顶着上了。 但殊料,这时的大蛤蟆已经生气了。 它想不明白。 这些二只脚的动物为什么要来找它的不自在,它吃的二脚动物不多呀?对于大蛤蟆而言之,二脚动物有些大,一个两个正好,三个四个就有些饱了,如果说五个,这就是吃撑着了,动都动不了,还十分难受。 所以它吃起来,二三个就够了。 你说你们这些二脚动物,这么多,我吃上几个有什么关系,至于这样不依不饶的吗?简直就是岂有此理。 它怒了。 也不顾它已经吃了两三个人的情况下又出舌头了。 飞出去的舌头一下子就卷中了一个人。 正是张爷。 也算是凑巧了。 张爷大吃一惊,连忙提刀子要砍。 但大蛤蟆舌头一缩,哪里给张爷时间机会,张爷腰一收紧,都快断了,手上的刀自然也就受到影响,失了刀势,垂下手来。 这眼看着这位小张爷就要被吞了,那可就完了。 小张爷。 老爷子张三鞭老来得子好不容易的这么一根苗儿。 常盘山十万之众的掌盘子。 南绿林的总瓢把子。 如此一个大人物就要葬送在一只大蛤蟆的肚子里了? 不要以为什么传说故事。 主人公怎么都不死。 给别人吞下去了也能在别人肚皮子里折腾跳舞,自己没事不说,反而把别人折腾得生不如死。 或是什么大怪物吞人。 结果主角不死,要么是划破了怪物肚皮自己出来,要么是打碎怪物的牙从怪物嘴里硬生生的杀出来。 告诉你们,假的,统统都是假的。 像这蛤蟆。 它如此之大,被它吞下去的人,直接就会被它肚子里的胃酸涂得一身都是。那是胃酸,可不是糖水,而是和硫酸也差不多,一碰到就在腐化人,去腐蚀人皮毛骨肉血。 哪孤是在这大蛤蟆肚子里一分钟,也足够把你的皮肉给烂到骨头的地步了。 张爷被吞下去,哪怕是第一时间给救回来了,也是一个重度伤残的下场。 眼见于此,一个人急了。 这个人就是贵五。 平常寡言少语的贵五,每次都不怎么说话的贵五,可关键时刻他比谁都要靠得住。 他手攥大旗杆子,大吼一声,往大蛤蟆肚子扎了下去。 可能是之前被麻三手下的人攻击,没感觉怎么样吧,大蛤蟆也就不怎么在意了。 再说,它毕竟也只是头畜生,什么时候都是食物第一。 它既卷了张爷,就一门心思要吃张爷。 因此更没注意贵五了。 殊不知贵五和一般人是不一样的。 贵五这人,天生的一身神力。 他身大力不亏,又厚待身边人,所以他哪怕笨嘴拙舌,也依然在张爷手下坐了第五把交椅。 这时他全力暴发,岂是小可的? 噗一声。 大旗的尖头一下子就扎入了大蛤蟆的肚皮子里去。 “啊啊啊啊啊啊——!!!” 贵五一击得手,立刻怒吼连连,手上更是奋起了全身的力气,把大旗杆往里深入,深入,再深入。 “呱——” 大蛤蟆没想到会受如此之伤,立刻叫了起来,整个身子更是要蹦起来。这一刻,它也顾不得张爷了,终是让张爷掉了到地上。 他此时大为羞恼。 想自己堂堂小张爷,走哪儿都有人给面了,在哪撇大条都有人递手纸,结果竟然闹了这么一出,差一点,死蛤蟆肚子里了,你说窝囊不窝囊。 张爷此时大怒。 他才摔地上就又跳了起来。 这人是发狠了。 扑至大蛤蟆跟前,跳脚就扎出一刀。 不得不说。 小狮子,好。 神兵利器不跟你开玩笑。 一下子这刀了 就刺破了大蛤蟆的肚皮子。 大蛤蟆这一跳。 它的肚子不仅被贵五的大旗杆子尖头倒钩给拉了更大的口子,还有张爷的刀也拉开了一个口子。这两个口子,让它才蹦起来,就又歪歪地摔地上了。 张爷对这大蛤蟆仍然是余恨未消啊,忙叫:“毒火弹。” 毒火弹是秘制武器,用白磷毒药等物制成。 威力不必说的。 缺点就是不方便携带使用。 一个不好,还没用上呢,自己家先爆掉了。 好在常盘山弟兄精于此道,才不至于出事。但用上此物,也是要极其小心的。 现在张爷怒了,先用了。 第13章 收集蛤蟆黏液 十几个兄弟取出毒火弹,不敢多持,立刻丢入到大蛤蟆的伤口里。 这毒火弹,果不其然,一扔出去,立刻就着了火,化为火流星,砸进了大蛤蟆的肚子里,顿时是了结了这大蛤蟆。 不然,光等这大蛤蟆死,起码也得再拖个十分多钟。 直到彻底蛤蟆不动了,众人这才上前,发现此怪已经真的死了,它的肚腹一片烧灼的焦黑,散发出肉香和恶臭。 众人不再细看,依张爷说的,把大蛤蟆给剥下了皮。用皮子上的一层黏液,给咬伤者解毒。 倒是不必吞服,只要在伤处擦一下,这毒伤就肉眼可见的好了起来。 张爷忍不住暗叹那刘三醒是真的厉害。 很明显的。 这蛤蟆黏液可以治穿山甲咬毒。 要么是刘三醒自己琢磨出来的。 这就是大智慧。 你一般人能想明白原理么? 另一个就是有人慢慢摸索实验出来的。 但这近乎于不可能。 想也是知道。 葫芦山这环境,老鬼给你时间器材在这儿做实验。 想到这儿他忍不住去问刘三醒。 “先生,您虽然是经常来这地方,但是我还是要请教您一下,您为什么知道,这蛤蟆黏液可以治穿山甲的咬毒呢?” 刘三醒老神自在,他坐着一把马扎,手抱一大瓶子不知从哪儿拿出来的美酒,品了一下,张爷在旁边闻味儿应该是自酿的野山葡萄酒。 淡淡的葡萄酒香,这是真享受。 要知道,这种野葡萄酒想要酿好是需要大量白糖的,而白糖在什么时代都是奢侈品的,不是普通平民小老百姓就能搞到的。 但刘三醒就能搞到大量白糖来自酿葡萄酒,还是他自己喝的,根本未用去牟利。 刘三醒笑了一下道:“其实这个道理很容易猜出来的,你想想,穿山甲平常吃什么呀?” 张爷笑道:“那谁不知道,不是吃蚂蚁么?” 刘三醒道:“对,吃蚂蚁,所以那些林中蚁只敢在林中,却是不敢往里面来,原因就是这里面有大量的穿山甲,林中蚁畏之如天敌,自然是不敢进来了。可林中蚁不进来了,穿山甲是不是就少了吃食?” 张爷点头。 林中蚁应该不傻,这里面那么多穿山甲在呢,它们哪里敢往里面走。 如果说,一只,或少数穿山甲,林中蚁还有可能凭借数量强杀。可这里面,就张爷所见,应该有不下百只,甚至可能有更多的穿山甲在。 如此数量,又是天敌,林中蚁自然是不敢越过雷池一步。 刘三醒道:“林中蚁躲林子里,穿山甲无可奈何,也就只能吃其它的虫子了。但在这里的虫子,尽皆有毒,区别不过是毒多毒少虫大虫小而已。穿山甲常年吃这些虫子,体内早已经也充满了毒物,所以它咬人即可让人中毒去了。” 张爷道:“我说这儿的穿山甲怎么这么邪性,个头大不说了还一嘴毒牙,原来是这地方的毒虫大补又带毒,把这儿的穿山甲变成了这模样啊?可这大蛤蟆的黏液又为什么能够治穿山甲身上的积毒呢?” 刘三醒笑道:“这里的蛤蟆理论上也是虫中一种,你也不想想,蛤蟆之前是什么,蝌蚪难道不是虫么?所以这穿山甲也是对大蛤蟆有兴趣的。只是这大蛤蟆在此地不仅要生存,也要防御别的虫来咬它,久而久之,也就在自己体内,进化出了这一身解毒的黏液了。” 张爷大喜:“哎呦喂,这么说这蛤蟆的皮可是宝,那我得多储备上一些来。” 他打生打死才得了一张蛤蟆皮,为了救人又用去不少,现在手上现存也就大约一小瓶子的黏液了,为了以后的安全,这一点恐怕不够用,还要多打几只大蛤蟆才可以。 “我建议不要。” 刘三醒笑着说道:“这些蛤蟆你看它们的体型就该知道,它们不是勤奋之人,吃东西也是仅守自己的地盘,见到什么吃什么而已,对于它们来说,吃几个人不是什么事,反正人那么多,吃点怎么了。反而你们如果闹起来,并且杀了不止一只大蛤蟆,会惊动其余蛤蟆,它们现在觉得你们不是威胁,还没事,如果它们真的发现你们能够一一击杀它们,并且正在如此做,那你说它们会怎么办呢?” 张爷顿时明白。 这些蛤蟆,和山里的老熊一样,山里的老熊,坐拥一地,虎豹皆不敢犯。 但是,同时呢,它又比较无害,没事它是不会主动去伤人的。不像老虎,老虎也是盘踞于山头,但那家伙,是真的会下山吃人的。 这大蛤蟆也是的。 你在它眼前。 它肯定会看情况吃你。 你不在它眼前,它也懒得跑去找你。 毕竟,蛤蟆么,眼睛只能捕捉动态的东西看不到静态的景物。 “那我这黏液……” 刘三醒道:“这个简单,你找身手灵巧的人,身上抹上蛤蟆尿,慢慢到蛤蟆身边,用小瓶子接它们的黏液。蛤蟆正常一动不动的,只要你们耐心,是能够接到足够黏液的。但是我要说明,这是一个极其细致的事情,一个不好就要死人,你要明白此点。” 张爷回去。 阴二娘迎住他道:“掌盘子,那家伙又说了什么?” 张爷找一地坐下才说道:“先生说了,这蛤蟆黏液有大用,这里的毒虫大多都可以用此物解毒,我们手上这点份量是根本不够的,怎么说也得护个三五七八瓶的。但是,不能用之前的方法了。” 其实张爷入山也是做了准备,带了大量解毒药物的。可进山之后才发现,葫芦山的毒物毒性之烈,不是他们手上常备药可以解决的,而山中的毒虫又是层出不穷,委实太多了。 要想防止大规模因毒虫减员,手上就需要备上一些真正能够解毒的药材。 大蛤蟆黏液是最好的目标。 麻三道:“这话,啥意思?” 阴二娘明白:“是说我们不该杀了那只大蛤蟆。” 张爷道:“对了,就这个意思,先生说了,这蛤蟆只是不在意我们,才如此懈怠,如果它们发现我们有能力逐一杀了它们,一定会发疯的来攻击我们的,到了那时就不好了。而且我们之前杀一只大蛤蟆都费劲,万一来了一群,我都不敢想会是什么样了。” 老四说话:“这就对嘞,大的东西,这个动物,它就渐渐有了灵性,一些农家养的鸡狗到时间就是要杀掉的,不杀,它接触多了人,是要成精的。有些牛羊,养得久了,你杀它时,它能给你下跪磕头流眼泪,就是这个道理。我看这大蛤蟆这么大,肯定也有一定的智慧,咱不能乱来。” 众人一想,也是此理。 大蛤蟆体重一大坨子,又是静态环境下的瞎子,自然是一动不如一静。你只要不是在它的面前乱蹦哒,它也未必就要过来专程的吃你。 反之,你一定要杀。 兔子急了还要咬人呢。 到时这里的大蛤蟆一起蹦出来,兄弟们也不知道要死伤多少。 在杀死这只大蛤蟆后,众兄弟也都知道此事之成功多半是侥幸而已。大蛤蟆没重视他们是其一,它还有本事没有发挥出来是其二。 阴二娘已经在大蛤蟆身上检查过了。 在这大蛤蟆的后皮背上。 那些个大脓包里尽皆是毒水。 她用试毒的针刺进去。 这针头竟然被毒汁而给化掉了。 简直不可思议。 虽然收了这些毒水,但她也明白了大蛤蟆其实不好惹的。 “如果我们要继续深入,毒虫是避不了的,再怎么样小心防备,也有可能被咬上一口,倘若我们手上的这解药足够,不知能少死多少兄弟。” 麻三道:“但是要取这些黏液,我们又不知要死上多少兄弟。” 这下大家一阵沉默。 想要取得黏液,太难了。 刘三醒说得简单。 只要到了大蛤蟆的身边站着别动。 大蛤蟆顶多当你一只虫,根本不带理你的。那时你就可以用小瓶子,慢慢收取大蛤蟆身上流出来的黏液。 可这事说起来容易,要做就难了。 对于刘三醒来说,这怕是轻松的和什么似的,仿佛一伸手就把事办了。 但对比于常盘山的弟兄们,这事儿就是要拿命来拼了。 这时,老四看张爷。 关键时刻要看领头的。 这可不是给领导出难题。 而是需要大佬拍板。 你怎么说,我们怎么做。 哪怕是错的,我们也支持。 就是这个意思。 张爷也挺激动的。 他激动个鬼啊,是给逼的。 “这样,我想了一个辙,你们看看行不行,要行咱就这么干,要不行再商量。” 麻三道:“掌盘子你就说吧,我们什么都听你的。” 张爷道:“咱把这个事给下面兄弟们说清楚了,把危险和收益都讲明白了。我们手上有解药,但数量不足,因为大蛤蟆太多了些,所以我们不能再胡乱猎杀,其实猎杀也挺险的,不能激怒了这些大蛤蟆。因此我们需要自愿者,真要是没有也就算了,咱不计较这个,只是日后有兄弟中毒解药不足大家要理解。但愿意干的也要知道,这事儿危险着呢,一个不好,是真的要死人。所以,本事不济的不要乱往里凑,在这事上别搞哥么兄弟义气什么的那一套,我们的任务是取得解药,不是逞强的。” 麻三立刻道:“哎呀掌盘子说得太好了,就这么个事,咱就回去办吧。” 这马屁拍的。 别说,挺管用的。 至少张爷笑了。 众人纷纷给下面兄弟传话。 这家伙,常盘山的人,那是人以群分物以类聚,上面讲义气,下面也就重义气。 一听了上头的话,立刻就有鸟恨天低鱼恨水浅之辈跳出来了,要一展身手,搏一个尊敬,当然了,也有小私心。 有人就想了,这蛤蟆黏液,这么好的东西,可不是得多备上一点?自己接了这个任务,完成了上面要求的份量,自己再干点小私活,到时是多收着一些当传家宝,还是卖了换银洋,那还不是随自己心情的事儿。 此外也有想立功上位的。 当不了常盘山的几位老大,但搞个有名号的小头目还是可以的。 常盘山的规矩,想上位,要么是老大提拔,这要看运气眼缘,但最重要的仍然是看你有没有本事。 有本事,哪怕上头压,底层小弟也会把你捧上去的。 这时候,可不就是一显身手张扬本事的么。我不露这个脸,谁知道我有这么大的本事呢? 再就是真心想为兄弟们做点什么的。 总共一数,上百多人呢。 让几个大头目高兴得直笑。 手下小弟,争气啊。 不像罗四维的手下,全是滥竽充数的。 一个个的,不是拉壮丁拉来的,就是用干饼子加水从难民中诳来的。 这样的小弟,或者说是兵,能有几多的忠心。 常盘山兄弟都看透了。 屁本事没有,贪懒占便宜是第一名。 可,真正行动,就是两样了。 想要靠近大蛤蟆,最忌讳的,就是一个字——快。 大蛤蟆拥有动态视力。 你一动不动,或是极为缓慢的动,它自是看不到你,也不会注意到你。但你搁它面前健步如飞,这就是在找死了。因为你再快也不及它的大舌头快。 有人无知的可怜,不听上面大佬的话,心想我行动如风中落叶,谁能逮得着我?一步步慢慢摸过去太麻烦了,明明是一蹬腿的事儿,干嘛要搞那么麻烦。 所以就莽。 往前冲。 但他这么一冲,大蛤蟆那恐怖的视力范围就看过来了。 大舌头一吐,人没了。 阴二娘恨铁不成钢道:“你们都看到了没有?别以为自己武功高轻功快,在大蛤蟆的眼里你越快死得也越快,都准备起来。” 这些绿林草莽,也别太小瞧了他们。 当他们真格的动起脑子来,还是有很多奇思妙想的。 这帮子人,找来了绿布的衣服,又割了一些杂草,在这草上淋上了一些蛤蟆尿。 这玩意少,只能用水稀释了用。 就是这样,也还不够。 但这是最大的努力了。 这样,他们才出发。 在慢慢接近的过程中,终究是有人性子急了,结果自然也就死了。 别人还帮不上忙。 只有少数十余个人,最终完成任务。 他们成功的靠近了大蛤蟆,在大蛤蟆的身后,用小瓶子接黏液。 大蛤蟆的黏液很多。 但也不是不停流的。 想要收集,只有站在蛤蟆旁边,等。 这一接,就接了一整个晚上。 倒不必担心蛤蟆身上黏液不足。 这地方,十分湿润。 尤其是晚上时,大蛤蟆自然而然的就滴下了很多黏液。 如此,才接好了足够的黏液。 但即便如此,接到了大约足够的黏液,在归来时有人太激动,仍然失败,被大蛤蟆毫不客气的吞掉了。 一被吞掉,这人就基本没救了。 大蛤蟆的胃酸会把人飞快的杀死,然后融化掉。 最终,原本一百多人。 除去任务失败的,放弃的。 这些人居多数。 还有就是那些倒霉蛋,不过好在这些人不多。正如之前说的,蛤蟆的胃口不大,它们吞得痛快,但一经腹饱也不会乱来。 不知道的不知道。 对于动物来说,吃太饱了会降低它们的战斗力和逃跑机率。 也就是降低了它们的生存能力。 所以,有点子智慧的动物都不会在已经吃饱了的情况下还要去吃。 特别是大蛤蟆们。 因为,在这个地方,它们也是有天敌存在的。 第14章 五灵门秘闻 正当常盘山众人为死去兄弟痛哀时,一条大蛇突然出现。 这是一条身长有十丈左右的大蛇。 灰绿的蛇皮是最好的掩护。 以至于让它悄咪咪的来到了大蛤蟆的身后,突然一个起跃,它飞蹿而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了大蛤蟆。 它一口就咬住了一只大蛤蟆,身子一盘就把那肥嘟嘟肉厚厚的大蛤蟆给卷住,蛇身慢慢缠紧,不消一会儿,大蛤蟆就死掉了。 大蛤蟆庞大的身躯在大蛇紧缠之下啥也不是,硬生生被扭断骨头挤压内脏而死。大蛇叼起大蛤蟆,肆无忌惮的就走了。 张爷心中一动,道:“跟上它,看它怎么走的。” 阴二娘立刻动身。 由于太急,甚至惊动了一些大蛤蟆,向她吐舌头。 虽然大蛇是蛤蟆们的天敌。 不过大蛤蟆很清楚这条大蛇的习性。 这畜生,一次只会选择一只大蛤蟆。 它既然已经捕到了食物,就不会再理睬其余的食物。因为它吃不下两只蛤蟆。这些动物也没有保存食物的方法,为了食材的新鲜,所以它们都是在需要时才去捕食。 另外,大蛇捕食,如果可以,它们会把食物带回自己的巢穴,慢慢吞食。对于蛇来说,进食,和进食后的饱腹感,是它最为虚弱的时候。有时为了安全,大蛇甚至会把已经吃下的东西吐出来以方便自己战斗。 但对于动物来说,把到嘴的食物吐出去这是何等的残忍。 所以,为了安全享受一顿美味佳肴,大蛇正常在情况许可的条件下,是把猎物带到自己的巢穴之中,慢慢品味的。享受着那食物在自己的躯体里,一点一滴被消化的舒服感觉,这真是蛇生的至高快乐。 带着这种迫切的想法,大蛇丝毫没有警惕的回家。 它的蛇身十分粗大,在地上留下了十分清晰的痕迹。 不要说常盘山追踪的老手了,哪怕就是一般喜欢钻山林子的猎户都能稳稳的跟上。 麻三深知张爷的意思。 他飞快的走,同时眼睛如灯似的在地上扫看。 忽然,他站住了。 有人对他说:“三爷,您这是怎么停下了呀?咱还要跟着那蛇呢。” 麻三摇头。 “咱们那是要跟踪蛇吗?跟那玩意干啥啊,你想跟那大蛇过过招比划比划,还是觉得一只大蛤蟆对它少了,你过去给它加个餐后点心?一天天的,这脑子里装的是啥!给我起边儿去。” 他说着话,从后腰掏出了一个宝贝。 这个宝贝,别说,连阴二娘也没有。 就他麻三,张爷,老四,贵五几个才有的。 这是什么呢?这是从德林进口,然后请匠师改造的折叠铲。 这个铲子,铲面是平的,但边缘十分锋利,可以当刀子,能劈能砍,还十分坚固。 虽然它不如地灵门的直镐铲能探查地下环境,可仍然取代了原本地灵门的直镐铲。 麻三用这折叠铲子,在地上一连挖了好几铲子,然后停下,抽动了鼻子。 接下来他蹲地上,从地上抓了一把泥土过来。 这土,又黑又乌,有颗粒状,也有粘一块儿的团团。 麻三却是心中大喜。 他知道。 这颗粒状是土质的原本模样。 算起来这也是上等好土了。如果开垦出来绝对是上等良田,亩产大约能有四石以上吧。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粘块。 这里有极大的药味儿。 这儿就是药道啊。 打开了药道,顺着往里走,就能直通葫芦山脚下的药王宫了。 到时,就能登山上去,慢慢寻找那些个墓葬了。 此事知报了张爷。 这位张爷心下大喜过望,立刻来和刘三醒说话。 “先生,我们找着药道了!” 刘三醒有些莫名其妙。 “找到了,那就赶紧开挖啊,把药道挖出来,不然你们这么多人,在此每一时刻就会多上一分的危险。” 张爷连忙道:“是是,我都给忘了!” 他连忙让人挖药道。 毫无疑问。 这又是一项死人的工程。 在挖药道的过程中,即便是有大白鹅在坐镇,少了很多小毒虫的危害,但穿山甲,大蛤蟆,仍然是在的,甚至还有一些大蛇也出动了,让工程的死伤人数不住的增多。 一个又一个的常盘山弟兄,突然之际就遭到了毒手。 人说没就没了。 张爷,阴二娘,麻三,老四,贵五,一个个头领是眼泪都滴下来了。 就这,还不能停。 因为葫芦山区林密草深。 你不开出一条道来,多少人都有可能填进去。就算让你走到了头,你不回来啦?一来一回,你得死多少人。在这地方,不清除出一条道来,一只虫子,一只蚊子,甚至是被什么植物刮了,擦了,都是有可能要人命的。 常盘山这一次进来的是一千人左右。 罗四维有五百人。 这一千五百人,没有打通一条道,硬往葫芦山里趟,死一大半人都不止。 曾经有军队行于老林山区,原以为不过是一座山,哪知道大军入山,进去时是一万多人,出来时是几百几十号人,其余人,问问大山去。 故此,这条药道是无论如何非要清理出来不可。 同时,这几位更是痛骂起了五灵门害人不浅。 旁边,刘三醒听了,忍不住笑了。 “你们啊,也别骂五灵门了。” 麻三气极,道:“先生,为什么不能骂,我们已经折损了二百多兄弟了,都是五灵门造的孽。” 刘三醒道:“你们错了,这个第一,啊,当初五灵门投靠了大乾,这事是挺缺德的,所以你看看,现如今,你们地灵门好歹还有传承,人还在呢,不也搞得像模像样的吗?再看看五灵门,这世间哪还有正规的五灵门。” 张爷说了:“先生,可能你不知道,五灵门一直没动静,是因为他们一直在做一件事情,所以才没精力在江湖上冒头。” 刘三醒道:“他们做什么事儿?” 张爷道:“他们在一直探寻当年地灵门先祖之一,一夫公的墓葬。” 刘三醒道:“一夫公?刘一夫?” 张爷:“……” 这不好说话啊,尴尬啊。 怎么说,说什么好呢? 地灵门三祖之一,一夫公,这个人可以说是成功的人生,毁誉的名声。 关于地灵门,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张锦二家办起来的,锦氏一族只占小头,大头是张氏。张氏一族的小乙公广开后宫,生了不知多少个的混蛋儿子,生生把原本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小张家变成了豪门大族。 所以地灵门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张氏一门。 只是呢,张氏一门起家靠的是三人团,而且在这三人团里,有一个人后来居上不可不提是怎么都绕不过去的。 这就是一夫公。 根据记载。 一夫公,原本寻常人也。 是张氏小乙公遇得此人,交得此人,为其传功授业,才有了一夫公的后来。 但是吧。 民间,江湖上,野史中都说了,这个一夫公挺不是个东西。三人打拼,没错,锦氏张氏是发了财,都挺好的。 但真正大赚特发的,还是一夫公,此人贪财成性,好色无度,传说他一个人就暗戳戳地积累了无数财富,他收的财宝得论山,一座山两座山的山。 财宝太多了。 江湖上,很多人都可以证明这一点。 神剑王朝,浩瀚女国,诸如此类,给这孙子搬空了。 天底下就没这样的事。 他一个人大发其财。 张氏和锦氏只得到了普通的浮财。 你不能说他们什么都没有,或者说得到的少了,但和一夫公有的相比,那就啥也不是。 这样一位毁誉参半的老祖,你让张爷怎么真正敬重得起来。 所以,有传言说五灵门打一夫公的墓葬主意,地灵门硬是没一个动的。 当然,这里还有一点。 那就是张爷觉得,一夫公那样的人物,你可以说他做人的人品差了,但你不能说他不聪明,手段差。这样一个人的墓葬,那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碰的么? 倘若五灵门真有本事,也不至于搞到现在都一丁点儿的动静也没有。 至于刘三醒,他更不在意了。 魔鬼井下,还有母上蛛,你就是去一个师,也别想成功啊。 大雪山魔鬼井那地方,能去一个师吗? 你去了,后勤给养怎么办? 原地吃雪吗? 所以他也很放心。 “好了,别说什么一夫公了,除非你们也想得到他的宝藏。” 张爷连连摆手。 说不动心,那是假的。 张爷从前辈老人那里是知道一些事的。 传说中的一夫公——真的是有宝藏的。 这货当年就阴,赚钱都在他手上呢,分钱也是他分,分多分少,全看他自己的意思了,谁也不清楚他到底多有钱。 但据老一辈人说的。 一夫公早期十分贪财,地上掉下一枚铜币都要捡起来吹干净纳入怀中。 其实那时他就有钱,打一开始他就是三祖之中最为有钱的一个了,就这样还无比贪财。有老人说了,倘若不是锦氏天公家里有钱,又或是小乙公心胸开阔,豪情万丈,根本不计较钱财,这三人可能根本合不到一块儿去,早不知道互相捅多少刀子了。 但是吧。 在一夫公后期,他开始视钱财如同米田共,除非勉为其难才收之一二,不然普通的根本看不上眼。只有一些奇珍异宝,才能让他多看两眼。 以此类推,那时的一夫公已经很有身家了。要多少财富才能让原本视钱如命的人变得视钱如米田共呢?毫无疑问,答案只有一个,他的钱太多了。 多到,他已经嫌钱太多的地步了。 很多人说,没人会嫌钱多。 说这话其实就是你的钱还不多。 倘若,你知道,你一辈子,不管怎么花钱,都花不掉九牛一毛,那你还会觉得钱不够多吗? 只有秃子才会觉得头发少。 头发茂密的人反而会觉得头发太多了。 可是,纵是一夫公有再多的财富,他也不敢打主意。 一是那毕竟是三祖之一。 这欺师灭祖的事,能不干还是不要干的好。 二来据老一辈人说的,一夫公的墓,凡人难上,上去了也未必是好,那里有一夫公生前留下的手段。 注意来。 一夫公可不是什么好人。 他给自己布置的墓,一定是狠辣到断子绝孙地步的设置。 想死就去。 而张爷还想活。 刘三醒道:“你既然不想打那什么一夫公的墓葬主意,就先把眼前关给过了。之前说到五灵门,五灵门突然衰弱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这五灵门的五个老祖,也在这山里面。” 张爷是聪明人,他立刻会意:“大乾朝廷要卸磨杀驴?” 刘三醒点一下头,不无嘲讽道:“当年五灵门眼看地灵门靠大罗坐大,就跑去捧大乾的臭脚,希望像地灵之于大罗一样,重新强大起来,哪知道大乾朝廷狼子野心,从他们手上学了养尸之术,进行实验成功后,就想要卸磨杀驴,把五灵门给灭了,于是就派了这么一个任务。你大约不知道吧,此地原本就出了一个老粽子,第四帝通过他手下的提灯人知道这事,就让五灵门五老去做此事了,五老只知是布一个风水局给一个大将军厚葬而已,哪知道引出了这老粽子杀神。为了其余人免于一死,这五老只能牺牲自己把老粽子镇压,但他们也因此长埋于此。” 刘三醒语出鬼神惊。 一段过往之事,在他嘴里,娓娓道来。 仿佛历史展开了画卷,把过往的事直接播放给人看一样。 张爷听得是目瞪口呆。 这刘三醒到底要在葫芦山溜蹿了多久时间,才知道如此之多的事情。 的确。 论时间段,五灵门原本一直嚣张,就这事后一下子蔫了。 原本发展极好的势头被拦腰打断。 江湖地位也是大降,几乎为零。 一时间是惨不堪言。 也不知花了多少时间,才慢慢恢复一点元气。 但纵是如此,五灵门也和从前的五灵门不一样了。 从前的五灵门,团结互助。 五老亲如一家。 但那之后,就是金家一门一枝独大。 导致其余四门也渐渐离心离德,都在各自过自己的小日子。 反而地灵门仍然发展挺好。 张三鞭力挑大梁。 小张爷也算后继有人。 带领着地灵门一支是风风火火。 这样岂不是好。 可危险也在于此。 五灵门给安置下葬的将军墓,那大约是不好盗的。 这个世界,有些事是阳谋,你哪怕知道了结局是不好的,也只能继续往前走,自动躺到别人为你准备好的棺木里。 因为。 你别无选择。 五灵门老祖好不容易把将军给安置得差不多了,结果老粽子来了,能怎么办?人腿是跑不过飞僵的,只能决一死战。 结果就是五老俱亡,永镇尸王。 然而,结局仍然未好。 葬下的大将军,没个几百年也成大粽子了。好在,此之绝地,只要人不进去找死,这大粽子也不会跑出来吃人。 其实对于僵尸来说,它们不是非要吸食人血的。 躺棺材里慢慢接收地气,藏阴于身,这不挺好的么。 可惜,地灵门小张爷要发财,这是无论如何也要来打扰的。 第15章 暗中算计,分开单干 数百人。 大约二三百人,就这么无辜的倒在了挖土的路上。 这是个苦工程,没有各种器械,只能铁锹铁铲加箩筐,用野蛮笨拙的人力去干。如此一来,损失当然大了。附在土下植物上的毒虫当然不甘家园被毁,自然是要与人拼命的,又或许这只是种本能。 但带来的结果就是,即便小心谨慎,也仍然不时有人栽倒在了干活的路上。 没办法。 后期挖坟仍然需要大量人手,所以必须要把这条药道打开,这样大量的人手才能进山,去破山伐墓。你没有足够的人手,只少数人去,面对坚固的封门,是什么也做不了的。不要以为有炸药就能为所欲为了,不把把墓给炸塌了啊,那就什么都没了。 张爷为死难的兄弟们举行了一个小型的葬礼。 由老四手书,把每一个死难的弟兄名字录下。 再把兄弟们身上的财物东西收了。 人呐,赤条条来,也将赤条条的去。 这叫什么? 干净。 常盘山的弟兄不讲究厚葬。 他们干的就是扒坟掘墓的活,自有一套理论。 能拿出大量财富下葬的,生前大多都是有钱人,有钱人有几个是干净的好人? 你不是好人生前享受还想死了再继续享受? 姥姥! 咱们常盘山,地灵门,干的就是劫富济贫的活计,就是要扒你的坟,盗你的墓,把你的钱财掏出来。 你倘若是个臭名昭着的坏蛋,说不得还要把你剥皮拆骨,丢地面上喂野狗。 大周末年。 几个坏透了的昏庸帝王不就是被扒拉出来了么。 有一个倒霉的帝王脑袋比较大,给一位匠师制成了尿壶。 你们觉得残忍? 这叫报应! 当然了,干这行有伤阴德。 毕竟这世上真有无辜的好人,有钱人也不见得都是坏种。甚至,很多中产的有钱人他们的良心比普通人还要好得多。 你干盗墓这行,肯定有人盗过这种好人的墓。 这一行气运相联。 哪怕你不干那事,也是要被影响的。 所以常盘山兄弟们死了,讲究的是一个洁葬。 把尸体擦洗干净,然后赤条条的用白布包裹着,直接下葬。 除了这一身的裹尸布,是什么也没有。 哪怕是嘴里的金牙,都早有人拔了。 死人要什么金牙。 要的就是一个——干净。 把众兄弟埋了后,张爷对向了罗四维。 “老罗,现在我们好不容易已经到了山脚下了,在这里出了一个问题。” 罗四维道:“还有啥问题,咱路不都开好了么,下一步就是进山挖坟呗,这发财的机会可就在眼前嘞。” 张爷忍不住道:“老罗,老罗,你等一下,等我说完。” 罗四维道:“说什么,你不是要改分成吧,张爷,虽然你这次死得兄弟多,我也挺同情的,但说好的事它可不好反悔吧!” 张爷哭笑不得。 “老罗,你还让我说不说了!” 张爷一发火,老罗也就收敛起来了。 “你说你说,我搁这儿听着呢。” 张爷吐了口气,暗骂一句。 什么人啊。 “老罗,这山就在眼前,但墓葬却有两处,一是在山顶,从葫芦嘴进入,一是在山脚,从底下打洞。山上据消息说是大乾第四帝时期的一座将军墓,也有可能是第五帝时下葬下去的,它很有可能已经变成僵尸了,十分的危险。还有就是山脚底下的药王宫。据说这是大周时期一位崇尚道庭的君王在此地开宫炼不死丹药。老罗啊,这葫芦山处处险要,哪哪都是危险,我不敢分兵,只能将先一路进行,你看你是跟着我一个个慢慢倒腾呢,还是干脆你寻另一个地方开干。” 其实这时张爷心中已经在算计了。 他算计的对象毫无疑问是面前的这个男人——罗四维。 这一路上,他的人开路拔草,吃尽了苦头不说,还死了好几百人。弟兄们折了二三百人,简直让早有心理准备的小张爷痛彻心扉。 但是呢。 罗四维的人,除了少数倒霉死掉的,总共也就死五十多人。 他的人尽别人的母亲在享福了。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现在,他针对罗四维的秉性,定下了一个阳谋。 他知道。 罗四维十分贪财。 话又说回来了,这世上哪一个人不贪财呢?想当年一夫公不也是贪财一路这么贪过来的么。当他老人家坐拥金山银山,财宝堆积得好几座山似的,他看到钱都烦了,这才慢慢的视金钱如米田共。 罗四维,他现在坐等着钱买军火,好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他会甘愿四六分成? 一份财宝,他只能拿四成。 凭什么? 当然了,罗四维是不会把常盘山死掉的兄弟们当一回事的。 他眼里只有钱。 特别是,成功近在眼前之时。 一路之上,千难万难,这险关路道,总算是让常盘山人给平了。 下一步,发财的机会是近在咫尺啊。 搁这么个时候,他只能看常盘山人去开墓扒好处,吃第一口啖头汤,罗四维心里怎么好舒服。 现在,果不其然。 张爷随意一抛。 丢了一块肉在眼前。 他罗四维能不要嘛? 葫芦山据情报是两处宝藏。 现在小张爷丢出来了一块,就问你吃不吃。 当然要吃。 其实一路上罗四维左右敲打,到处听耳朵,也算知道了一些事。 这葫芦山脚下啊,是一位大周的君王在此地开挖出了一个地宫,立炉炼丹。 这位君王非常崇道。 他听信了一位道尊的话,在此地炼丹。 之前说了。 葫芦山并非一上来就是险境绝地。 此地曾经也是山清水秀地泽土润,绿林环绕鸟雀缠绕,山林间羊鹿穿林而行,四处皆有鲜花瓜果。 这样的地方,隐士高人之所最爱也。 乐山乐土,乃至于乐葬于斯。 它就是这么一个地方。 但是一个君王把手伸向了这里。 炼药的丹士们花着国帑在恣意挥霍,拿钱不当钱,也拿药不当药。有的只是为了报账方便,好向君王讨要更多的钱财。 那么,堆积起来的药要用啊。 你不用,被发现了,不是说你欺君么。 所以,用。 这个用,其实就是浪费。 胡乱瞎搞,然后一倒了之。 常言说得好。 是药三分毒。 再好的药也有毒。 这么多药堆积倒掉,药力泌入土层,自然而然,改变了这里的生态环境。 那些古时之人,哪里会在意什么生态环境,只是一味的糟蹋而已。 结果,时长日久。 好好的一块好风景的好地方,变成了凶险绝命之所在。 当然了,这些对罗四维来说,不重要。 能不能搞到钱,这才是顶顶重要的。 奈何他罗四维虽然文化不高,却也是知道一二三的事。他至少知道,在大周时期,由于大周一朝在历史中特别富庶,所以一直闹钱荒。 也就是用于交易的货币不足。 那时,金银品稀少,严格意义上说不能算是货币,只能说是代币。 大周流通的是铜钱,币质挺好的。 也因此导致了铜缺钱少。 于是大周又出了史上第一张的钞纸钱。 这地下的药王宫,哪怕真有钱,大头也该是铜钱和已经成了烂纸的钞纸。 真正的黄金白银是有限的,一定不多。 最多有一些个瓶瓶罐罐的玩意儿。 他罗四维要的是真金白银,这些瓶瓶罐罐对他有个毛用。 反是上层,可能有僵尸的将军墓更为吸引他。 当年,第五帝明令是厚葬。 你要明白厚字为何。 而且,大乾朝就属这个第五帝时是国家最富的时候。这位爷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的毛病就是这么给惯出来的。 所以,这将军墓中的墓葬,一定是厚重万分。 当下,罗四维把胸脯拍得吧吧儿响。 “张爷,一路上的辛苦,我老罗看在眼里,啥也不说了,上面就交给我吧,你们负责下面。” 张爷眼角暗自含笑。 他是真把罗四维往死里坑。 “上面?将军墓?老罗!相交一场,别说我什么都不告诉你,葫芦山有僵尸出没,还有可能是大粽子级的,僵尸王。你要往上走碰到的可能性很大啊。你手下就这点子的人,行吗?” 罗四维此刻财迷心窍,哪还管什么僵尸不僵尸的。 “哈哈哈哈,我不说了么,哥么我带足了炸药,到时炸不死那什么老粽子。区区的什么粽子僵尸,它有几条铳杆子,有几个团啊?它不出来算它命大,它要出来我要它也知道知道我罗爷的厉害!” 罗四维在吹牛? 不,他说真心话。 人总是这样子。 你说谁谁谁厉害,说什么鬼宅恐怖,我没遇见我不怕,我根本不听你说的,只要我没亲自经历,那统统都是擦腚的纸,啥也不是。 僵尸。 听过。 但罗四维没见过呀! 他没见过怎么知道僵尸的厉害? 但是他见识了自己手上炸药的厉害。 你僵尸我就不说有没有的吧。 你哪怕有,真有这玩意,你经得起我炸药来炸么? 不要小瞧罗四维。 别看他手下人,一个个自由散漫,像是一群街溜子废物。 但其实吧,这些人都是敢玩命的。 因为这些人大多最怕的不是死。 而是穷。 对于这个乱世的这些人来说,只有钱,才能让他们过安生日子,才能让他们有妻女的让妻女过好活下去,没妻女的可以娶妻生子过正常太平的日子。 可是要明白,钱难挣,比米田共难吃还要难。 因为很多人,想吃米田共是到处都有,就看你是不是能下得去嘴。 可钱难挣,有时你是真的没地方没办法找工作去赚钱。 你根本赚不到钱。 更别说赚足够的钱。 罗四维可以让一个最底层的人,一下子拥有至少够他娶妻生子的钱。 什么? 你说有人不赏面子? 你以为罗某人手下的人是吃干的吗? 到时强抢民女了又怎样。 这就是罗四维能驱使士兵为他效力的真正原因。 有了这样不怕死的兵,管你什么僵尸出来,我给你直接上人肉炸弹,炸不死你老僵尸。所以罗四维一无所惧。 恭喜你。 不碰上还好。 真碰上了。 张爷在心里默默为罗四维点上一根烛。 其实在心里张爷有时也挺佩服这个罗四维的。 你说这么一个文化低到近乎没有的老粗货,一路逃难竟然没死。 没逃难过的可能不大理解。 逃难的恐怖有多可怕。 哪怕你是富豪人家的大小姐,一场逃难也有可能把你变成暗门子。 因为是逃难,很多家产带不了。 带的资财又很容易被抢。 并且,在逃难路上,最值钱的不是金银财物,而是食物,一把米,一块肉,这才是最重要的。因为就这一点可怜的食物,就决定了你是不是能在这条路上走下去。 可能就是这点吃食,你就会倒毙在了路边,甚至惨点会被别人分吃掉。 这——就是逃难。 而罗四维就是这样,从逃难路上活下来了,他靠的就是吃新鲜的米田共走完了最后一步。 此后,他就发家了。 拉杆子,打地盘,成为了一个地方上的小军阀。 原本这样的人,挺好。 但是,奈何。 这个人飘了。 他有点成绩就把尾巴竖起来了。 你哪怕稍微脑子里有点史,也该知道想要成大事,得高筑墙,广积粮,最后才跳出来称老大。 结果呢? 手上不过有了几根杆子,当上了小杆子爷儿,就烧得不能混,野心勃勃不说,还想拉地灵门当踏脚石,想借地灵门帮他发财买军火。 其实罗四维真正聪明,他就该知道。 地灵门的生意不要碰。 你碰了也不是不行,别让地灵门知道。 你自己把活做了,悄悄的发财,也没人理会你。毕竟天下打土眼的多了,地灵门也不能什么都管,管不过来的。 所以说这行就是一个,看本事吃饭。 你有本事,掏着了大墓,那就合该你发财。 你要是没本事,吃不下大墓,人死光了也在那地方,你吃不下,那就是别人的。 这个罗四维。 他其实知道。 葫芦山有宝贝,但罗四维肯定是吃不下的。就他手上的那点人,进了葫芦山,恐怕山没进人就折腾完了。 所以这位就请张爷出手。 但正规来说,你请张爷出手,人家包大活就该多拿。 不要说三七开了,就是一九,也是张爷那儿占着个理字。 可罗四维死皮赖脸要了四成。 殊不知,他要四成,张爷在嘴上答应的同时,也就判了他死刑。 之所以不明着来动手,是张爷打算按规矩来。 那就是把你坑到墓里搞死。 不管怎么说,罗四维手上是有军队的。 张爷再厉害,杀敌三千也是要自损八百的。 更何况常盘山人也不是正规军队,可能打起来正面仗还不如罗四维手下的人马呢。 所以张爷才要在山里搞他。 这不,没上刀没下药,罗四维自己就奔死路去了。 第16章 罗四维再遇飞猱 僵尸啊。 僵尸王啊。 那是人力正常能解决的? 那得是天打雷劈才能收了去。 话说回来。 罗四维乐得屁颠屁颠到自己队伍里,把自己单干的事说了,并让手下人准备。 周副官一脸苦逼道:“司令,单干发财当然是好了,可兄弟们是扛杆子来的,手上没工具啊,这没工具怎么干活?” 他还有话没说。 万一激出什么僵尸王怎么办? 万一收拾不了僵尸王怎么办?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你事先不准备好应对方案,就一拍脑门子要干,不怕出事不好收场吗? 到时自己督工,万一给碰上了呢? 给罗四维天天打脸已经够惨的了,万一要是因此死了,那才是最冤枉的。 罗四维哪里理会这些,他顺手又是一巴掌,说道:“我手下怎么就有你这么个废物东西,常盘山的人死那么多,不知空剩下多少工具,这些工具拿来就能用,你跟我说没工具?快去干,不然我就毙了你!” 周副官连忙小跑着去办。 他给常盘山人磕头作揖,说着好话,又掏了一包采花女的烟,当然,关键是付钱,虽然不多,意思一下,但这过场很重要。毫无疑问,这笔钱罗四维是不会掏的,好在这个钱并不多,所以周副官自己一个人倒能撑得下,这才让老四挥手让他们挑选了几十副铲锹锄头麻袋箩筐。 麻三凑张爷跟前。 他是聪明人,早已经看出小张爷对罗四维隐忍暗藏的杀意。 “掌盘子,我说费那劲干什么,已经在山里了,让兄弟一上就干完了,就他那点子手下,咱随便就能给他干完了。您要是担心死伤,我让人暗地里给他们的水源下药,保证让他们全都归西。” 张爷摇摇头,低声道:“你说的主意我其实都想过了,但都不能做到万无一失。立刻出手杀了他们,我们也有死伤,我实是不想兄弟有人继续死在这里面?至于说下药这原本是可以有的,但下哪里,能保证让他们一起毒发吗?不能保证,就意味着下药会激起他们拼死之心,到时就不好说了。最关键的,我得要名声,这个名声不能烂了。” 名声,表面上看不重要,但是将来起事就要用的。 麻三一咋舌。 还是掌盘子做事思虑周全,心眼子又多又黑。 不过。 他忍不住问:“万一那罗四维没个轻重的真把僵尸王放出来怎么办?” 他倒不担心罗四维和他的手下。 全死僵尸王手里也无所谓。 关键是僵尸王出来了,他们怎么办。 那可是僵尸王。 罗四维不信邪是罗四维的事。 但麻三和很多常盘山人一样。 他们哪怕是没见过,但都是听僵尸故事传说长大的。 僵尸的难缠,没遇到你是真想不到。 普通的毛僵其实好办。 你只要别给它堵死了,别给他追上你,引出来用火烧,总能搞定的。 最怕的就是甲尸。 哪怕是普通的铁甲尸都要命。 刀枪不入难杀死,力大无穷不能碰。 往往只有释道的高人才能有法子对付。 普通人遇上了,只能是个死。 你就是拿命填你都填不满的。 普通的铁甲尸尚且如此,更何况是飞僵呢。 飞僵是僵尸中的一个异种。 毕竟,所谓甲尸真正源头其实是人炼出来的,自然界哪里可能会产出甲尸。但能出飞僵。 自然的僵尸,从跳尸到行尸,再到尸魔及飞僵。 这飞僵,成长至极便是飞天不化骨。 乃是魔界生命。 对生灵有着极其恐怖的杀伤力。 甚至能硬搏天上的飞龙。 麻三久听这些个故事,对于可能出现的飞僵,当然是要害怕三分。 “放心,我们有他。” 张爷没说清楚。 但麻三明白了。 张爷说的是刘三醒。 这个刘三醒一直的十分神秘。 他至之于此,一次出没出过手,但所说的话都是一言中的,没有这个人在旁边直指明路,他们常盘山的兄弟们也不知要多付出多少的生命,可能死掉一半都不止。 特别是他言下之意,不仅对葫芦山的环境十分了解,似也对山中墓葬也十分了解。 总之,换了他麻三有这本事,说不得是要把葫芦山里的墓葬给摸寻一个遍的。 甚至极有可能,他已经在此摸寻了不止一遍。 要不然他怎么可能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清楚。 刘三醒。 一点也不简单。 他可能不仅是一个高人。 甚至可能和地灵门也有关系。 想到于此,两人默默交换眼神,不说话了。 工作还是要继续的。 不说张爷在地上找地宫入口。 罗四维就没这方面的麻烦了。 他只需要带人上山,到了山顶尖子上,在葫芦嘴开挖就可以了。 大将军墓,一定就是在这个地方。 罗四维辛辛苦苦上了山,累得脚酸腰麻的,整个人一个大腚就坐在地上。 周副官忙道:“小心虫子。” “不怕,我从常盘山那边的人手里拿到了一些药。” 这药,肯定不如刘三醒的大白鹅。 但这鹅归提木拉布管着。 这个提木拉布又十分黏阴二娘。 二人以姐弟相称,关系不错。 所以罗四维怎么着也不敢打那只大鹅的主意。 但是他知道地灵门人有特殊的避虫防毒药材,他们之前用过,你要说万无一失那是差点,保不齐总有疏失错漏的地方。 但的确是能防一些毒虫子的。 罗四维给自己就上了药。 他此刻的一双腿脚,浓浓的,全是药味和脚臭味儿。 说是不怕。 但罗四维仍然是站起来了,嚷嚷着让手下兵丁给他搭一个棚子,再往里面摆上他带的大靠折叠椅,躺上面休息。 这货把懒惰和贪婪发挥到了淋漓尽致。 众多兵丁看着。 一言不发。 说什么呢。 这是大佬。 给他们发军饷,管饭吃的。 他们不服又能怎么样。 周副官暗自叹气,回头道:“好了,干活干活,注意一下安全,来,分个班次,轮班交替,东西在这儿,都借的,小心使用,别给弄坏了,让我不好交待。” 他的话让众兵丁脸上好看一些。 别看周副官老是挨打,其实他在底层士兵心中地位还是挺高的。至少,罗四维说话做事,从来没有体谅过他们。 一有反对意见就问,能不能干,没得理由的,我只要结果之类。 也不想想,倘若小兵什么都能干,什么都能做到,那是人才啊,他上哪儿不能活好好的,至于跟你吃这份当兵的粮? 倒是周副官,洋相出了,打也挨了,可私下里为士兵们的确谋了一些好处。 比如说现在,他就暗示士兵们,慢慢干活,分班分批,不要急,不要累,要小心使用工具,这就是在暗示士兵们注意自己休息的方法,用来应付罗四维。 罗四维纵然再急再气,他也不可能下来跟着一起干。 他只能发发脾气,发下命令,然后自己跑一边儿睡觉去。 然后,还是老样子。 只是,天不助人愿。 罗四维跟在张爷后面,那自然是顺风顺水的,什么灾祸都由张爷的人去顶了。他就差请一顶滑竿坐上头乐悠悠地游玩了。 可现在,自己独立出来,这事也就只得他自己来扛了。 只听啊的一声叫。 罗四维就给惊醒了。 好好的一个觉只睡了半落,那个气啊。 罗四维毫不犹豫掏出转轮连发镥子铳,先啪啪的打两下,镇住了人,这才跳脚起来看情况。 他立刻看到了一个人张个大嘴模样。 也不说话,上前就是正反两下子。 “叫叫叫,嚎什么丧,当我死了吗?” 周副官过来轻声道:“司令,不是兄弟们要打扰司令您休息的雅兴,是那会飞的猴子又出来了。” 罗四维这是起床气,哪里听得进去什么解释,转头就把周副官按下来打。 打了好一会,他是胳膊也酸了,手也疼了,气性也消散了,这才住手。 “嗯?什么?你说会飞的猴子?这不就是那……那什么……会飞的猴子嘛,给我并排子放铳子打啊。” 罗四维原本想说猱字。 文化低,没办法。 怎么也说不出来,就只能也说个飞猴子了。他一回头,果然,手下又有两三个兵出事了。 一个已经被掏空了脑子。 另两个是受伤。 有一个好点,顶多地中海。 头顶的毛没了。 头皮也是爪子抓的伤痕。 另一个没死也惨了。 从上往下看,头顶子的头皮层已经给挖掉了,白森森的头骨上有着清晰的爪痕。虽然说这头门顶骨没有抓开,可这造成的伤势绝对不小。 在葫芦山这样的环境。 纵是这个士兵一时不死,早晚他也是要死的。 罗四维又羞又怒。 他刚离了张爷的人,就遭到了这番的袭击,一个人吃独食,真不好吃啊。可即便如此,这独食他也是要吃定了。 “死人啊,连点猴子都发现不了,哪天我死了你们也是不是什么都不知道。这里环境这么危险,以为不是打仗就给咱老罗松懈了?你们不是为我老罗干活,这里面挣钱也有你们的军饷花。给我打起精神,抽二百人出来布防,我老罗还就不信这个邪了,区区一群猴子而已,不过是血肉之躯,能把我们怎么样!” 不得不说。 老罗这个人还是有两下子的。 他要一直保持这状态,他的势力还能再扩张三倍,张爷也不至于想要算计他,而是会选择和他合作了。 可惜。 他现在就是三分钟努力。 把士气鼓起来后,又当起了甩手掌柜,将所有的事情都交给了周副官,他虽不至于说睡觉,仍是摆了一张折叠桌,放上了小酒和花生,搁那享受呢。 周副官领下了差事。 老样子。 人不能都崩着。 排班分组。 四个班次,一班次五十人,五十条铳杆子,时刻准备着对向天空。 一有动静。 立刻开铳。 要说这猴子,哦,飞猱,是快,飞起来唰一下就过去了。 但它们毕竟是血肉之躯。 中了铳子儿也是会死掉的。 当它们死了二三只后,便放弃了攻击。 只是它们仍然不肯甘心,仍然牢牢盯着罗四维他们。 罗四维好奇。 “咦了怪了,这些个畜生,为什么老是盯我们的人搞,张爷手下那么多人,它们怎么不去吃他们的脑子。难道,我手下的人脑子比较香吗?” 飞猱未退,它们隐于山林里,在树上,默默地注视着罗四维的人马。 罗四维哪里知道,近年时代大变,很多人都闯葫芦山,也都遇到了飞猱,结果,自然是用铳子打喽,主要就是长杆铳子。所以飞猱遇到带长杆铳子的,立刻当成了仇敌,是无论如何也要搞死几个吃脑子的。 时代变了。 在过往年月里,葫芦山是凶险至极的绝地,人去了无一例外都得死,那谁还敢去? 可随着西极文明对中土本土文化的冲击导致了大量西极武器在中土大行其道。 毕竟末法将至。 武者修炼,越来越难以修炼出内功了。 没有内功的功夫,很多都是花架子。 就算薄有功夫在身,也经不过一铳子放倒。当年西极大兵大皮靴子踏入了更名为乾京的罗京,这叫一个为非作歹啊,各种坏事是干净了。 就不说他们在京城里烧杀掳掠了。 这也能理解。 谁打进别家去不也这么干。 但这些西极人还抓了大量妇女。 其中有普通的民间妇女,也有被逮着的朝廷命妇,甚至贵女,直接就绑地上或门板上,进行欺辱。 有烈性的拼命反抗。 西极大兵就用钉子把手脚钉住,又把牙齿给敲掉,只为了人多时可以侵占她们的小口,手段残忍至极,禽兽亦有不如。 这毫无疑问的激怒了原本已经麻木的民间百姓,甚至武林人士。 很多不服气的武林人对西极大兵展开了暗杀,不能说没有成果,成果还挺大的,至少,少于五十人的西极大兵都不敢离营了。可斗争到最后,结果却是很多功夫大师被西极大兵的排子铳活活打死。 西极大兵只要是人一多,排子铳一发儿的打过来,根本挡不住。 什么轻功硬功,都不顶用。 能不能活,就看一样,运气。 此后,铳杆子横行于天下。 军队里再也不是看你武功如何了,而是看你的铳子打得准不准。 到了如今。 很多人就持铳杆子去闯葫芦山的这块绝境。 当然了,他们没成功。 他们防得了毒虫防飞猱,防得了飞猱还有林中蚁。 就算让他们到了葫芦山区的内部,也会被穿山甲和大蛤蟆解决掉,再不行还有大蛇在呢,真以为它只吃蛤蟆么? 所以他们到不了,还是失败的。 可这些手持长铳杆子的人至少遇到了飞猱。 他们的铳杆子打虫子不行,打林中蚁没用,但却可以收拾飞猱。 很多飞猱就是死在了铳杆子下的。 这些飞猱当然没有人类的智慧。 但它们哪怕是再愚蠢不识字,总是记下了铳杆子的模样。 这导致了它们下意识认为,持长铳杆子的就是它们的敌人。 这飞猱,像猴子,性情亦如是。 在自然界里,毫无疑问,猴子是十分记仇的。罗四维手下,清一色的长铳杆子,可不就让这些飞猱给盯上了。 为此,它们一路潜行追踪。 直至于此。 结果才一发动攻击,就给发现了。 要说它们此前为什么不继续攻击了。 当时它们终究是在那些人中发现了一个人。一个经常在葫芦山里出没的男人。 这个男人进出葫芦山如无物。 这帮飞猱也是知道厉害的,明白此人的厉害也就不去凑热闹了。 可当罗四维和张爷分开单干。 飞猱们没了限制,就又动起手来。 怎奈何这罗四维手下也渐渐适应了飞猱,知道怎么对付它们,打铳子也会预留提前量,这精准度又提升了些。乱铳之下,飞猱们也不敢乱动了。 但,它们仍未走。 因为它们知道。 在这山里面,是什么玩意儿。 第17章 指点小狮子刀法 不提罗四维在这里慢慢的折腾。 山下。 张爷的手下终于是找到了泥封口,开始动工了。这地下药宫啊,它不是个墓,最初设计是为了炼制不死药来的,只不过万事到头总有终,最后的结局,也和墓差不多。 当年大周的一位崇尚道庭的老君王在此炼药。 这老君王颇有才情,但就是贪生怕死。 享受的富贵久了,就越发的不甘死。 为了求长生,那是疯魔入症,已经不顾一切了。连至高无上的帝位都可以说不要就不要,甩手就丢给了自己一条舔狗般的儿子去,自己抛离了烦人的政务,带着一帮道门的炼丹炼药师,于此处开凿大山,修建药宫,静心的炼制他想要的不死丹药。 为了炼丹,那是丧尽天良啊。 什么缺德的事都敢干。 伤天之和,断人之根。 什么少女的葵血,包着婴儿的紫河车,正常幼童的子孙根,甚至发掘古墓挖出古人的干尸……如此种种,以为材料。 一句话。 不要问我材料是什么,只要告诉我什么是材料就行了。 一时间,这座药王宫几乎和人间鬼域也没有什么区别了。 像这种缺德带冒烟的事能长久吗? 所以,后来大周国难,北莽对大周进行了入侵。原本抵挡北莽的北凉也被大周开国时的高原王覆灭了,失去屏障的大周面对北莽攻势,是兵败如山倒。 战败,失地。 导致朝廷不得不加大军费的开支。 这让舔狗的新帝对朝廷破败的局势快维持不下去了,也就只能紧缩银根,把药王宫这个无底洞的开支给停了下来,老王没了后续的钱财,这药也就炼不下去了,眼见不死丹药一梦成空,老君王受不了这个打击,加上他吃的那些缺德带冒烟的药丸助力,一下子也就去了。 算是应了报应。 他死之后,新帝不得已,才从牙齿缝里省下钱财,拨付了尾款过来,为老君王据此为葬。 大约是恨极了。 新帝对老君王其实是暗中恨之极也。 当初舔得有多狠,心中恨意就有多深。 新帝对于老王故去,哪怕财力仍然困顿着呢,都要拨出钱财,把整个地宫,追随老王的官员药师,尽数陪葬。 所有人都被直接活埋于地宫之下长伴老君王了。 所以这被封闭了的药王宫最后也算是老君王的墓葬了。 既然是墓葬,自然不可能继续住人了,也就把此地给封了。 封墓是有讲究的。 在造墓时就要准备好了断龙石。 这断龙石也有名堂。 有一断了之的,就一块大石头,打掉其余只留一个承重。工程一完,敲掉承重,断龙石落下算完。 但正经的都会设置多重断龙石。 一断再断,重重截断。 大石间泥土,把路道完全堵死封住。 想要进去,慢慢挖吧。 只不过古人视死如生。 建造的陵墓讲究万事留一线生机。 所以在古墓里,无论如何都有一条通里外之路。 至少,这里外进出之门,讲究的是可以从里面打开的。 在外间,不能实封,用的是青泥糊口,也就是土法水泥把断龙石的门边缝隙给抹上了。 张爷的人既然找到了青泥,这断龙石就找到了,接下来就是要打开土道,敲碎断龙石,把里面的封土挖开,进入神秘的地宫。 兄弟们干活。 未来有指望。 枯竭的家底子很快就会充盈起来。 张爷心情大好,就练起了功夫。 他练的是家传武功。 小狮子刀法。 狮子抬头,狮子低头,狮子摇头,狮子三摇头,狮子摆尾,狮子踏步,狮子漫游,狮子大跳,狮子翻身,狮子打滚,狮子左望,狮子右望,狮子踏前爪,狮子人立,狮子独舞,狮子扑兔。 一共十六招。 当最后一招狮子扑兔后,刀回原位是第一招,狮子抬头。 这是起手势。 也是收手势。 原本应该是这样的。 但张爷功力不足。 他在使狮子踏步后立刻就是狮子扑兔。 然后才重新走狮子漫游往后连。 当他最后一招勉强使完,已经是一身的汗,把衣衫都给湿透了,不得不另取了一件里衣来换。 一回头,他看到刘三醒正饶有兴趣的在旁边看着。 按原本的武林规矩,看别人练功夫,是要丢招子的,从一只到两只不等。 也就是说,可以挖你一只眼珠子,也可以挖你两只眼珠子。 严重点的手脚筋都给你挑了。 不要觉得残忍。 这是江湖规矩。 江湖上的比武,那是生死搏杀。自己的武功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给人看去甚至学去。 所以说,事关生死之大事,挖眼珠子又怎么了? 你不挖,人人都偷学,偷看,这天下还有规矩吗? 但是,时代变了。 现在是铳子炮的时代。 再好的功夫,一铳子打在身上,任谁都要死。 所以,过去的规矩也就松掉了。 与其十年二十年苦练武功,不如想法子搞一把铳子。 认真的,愿意的,修炼功夫的人少了。 这规矩也就不是规矩了。 刘三醒这么大模大样的看张爷练武,张爷也没觉得有多吃亏或多了不起。 他反而笑道:“一点子微末功夫,让先生见笑了。” 刘三醒却笑着说道:“这可不是什么微末之技,这应该是你们小乙公为了子孙后代考虑才留下的刀法吧!” 说到先祖,张爷也肃然正色起来了。 “正是先祖所留下的。” 说到这儿,他十分遗憾。 “想我先祖一共留下三套刀法,每一种配合一把刀,但直至于今,可以供我等学习使用的,只有这套小狮子刀法了,后辈无才,真是有些愧对先人。” 刘三醒心中暗叹。 这张小乙生前对女人比较渣。 大约纯粹是当工具而已。 但他对自己的孩子,对其后裔真是深谋远虑,为之计长远也。 说一句精心竭力也不为过。 张小乙和刘一夫相处久了,在支言片语里也明白末法将至,到时修炼会非常困难,很多高深的武学根本没法练。 于是他留下了自己全部武功后,又把武功拆分一下。 一部分是请动阎魔君天子的请神刀法。 但末法降临,诸神隐退。 虽说不是没有,但也藏了起来。 不能于现世存在了。 还有就是小狮子刀法。 进行简化的一套刀法。 刘三醒看得明白。 倘若灵气恢复,修炼者内力有成,把小狮子刀法修炼至大圆满境界,自然而然就能领悟他从前的绝招。 狮子咆哮弹。 张小乙的武功,主要就是以此为根本发展起来的。无论他的武功刀法有多么酷炫,这一点根本是改变不了的。 所以,小狮子刀法,其实就是张小乙武功的种子。 奈何。 张爷不能领悟此点。 好好的刀法没有练成不说,还练得乱七八糟。 长此以往,必入邪道。 想到了张小乙……刘三醒也忍不住发出喟然长叹。 他忽然身形一闪。 张爷只觉得眼前一花。 在一旁看小张爷练功的阴二娘等人正待要动,刘三醒已经离开张爷十米距离。 他因急速飘起来的衣袂才慢慢落下。 张爷低头。 手上原本握着的小狮子已经不翼而飞。 现在是落到了刘三醒的手上。 刘三醒提起小狮子道:“你的刀法练错了,我给你指导一遍,你好生记着,不会有下回了。” 麻三道:“小狮子刀法是张家秘传,你哪会什么小狮子刀法。” 张爷道:“闭嘴,不要说话。” 别人不懂,但张爷懂。 刘三醒摆出来的姿势,正是小狮子刀法的起手势。 狮子抬头。 他人在那里,手中持着小狮子刀,就往那儿一站,顿时气质大变。 仿佛他成了一头蹲立在山巅俯视自己领地的一头狮子王。 这时,阳光照破阴云,洒落下来。 狮王抬头,享受阳光的照拂。 那是一种堂堂正正之势。 一如王者。 永远高昂着头一样。 仅仅只是一个起手势,就有如此之势。 可见刘三醒对这刀法的理解有多么深。 这是小张爷自己一个人苦练十年都学不到的东西。 然后。 是第二招。 狮子低头,刀向下转。 狮子摇头,身形晃动。 人若惊龙,游若翩虹。 刘三醒一招一式演绎这套——小狮子刀法。 这路刀法,看起来简单,实则却是不简单,因为它源自于原本张小乙的武功刀法。 张小乙生前,乃是大宗师级数的人物。 离天人也就差一点了。 他这样的一个人,刀法岂能是简单的。 论当时天下刀法可以和他比肩的,怕也就一个景天了。 不过,说起来,景天的刀和他的刀严重不一样。 张小乙的刀是短刀,又称尺余刀。 也就一尺半的样子。 而景天的刀是大长刀,可以当斩马刀用了,这么大有差别,刀法刀招自然也是不一样的。 所以张小乙的刀法是真的不错。 在刘三醒看来。 倘若过去的张小乙先得到了这套小狮子刀法,说不定他就可以晋级天人,一直活到现在了。 回思间,刘三醒的身体已经老实的把最后一招使了出来。 这是。 狮子扑兔。 但这一招,刘三醒使用的和小张爷用的是大不同。 刘三醒一跃而起,做狮子捕食的动作。 手中的刀轻微一扬,化为一道流光激射了出去。 这道流光。 和突然间打来的一发小炮也没什么区别了。 在草皮地上直接炸出了一个方圆半米的坑出来。 小狮子插在坑底。 刀身上竟然犹有烟气滋生。 张爷见刘三醒没了动作,才心疼的捡回宝刀。 一入手。 喝。 这刀把子上有一股炽热的烫意。 他险些个一甩手把刀丢掉。 因为这是小张爷心爱的小狮子,这才忍受住了烫灼之意,握牢了刀把。 耳旁,就听到刘三醒道:“我知道,你是因为最后一招在最后使出来没力气,才会在中间找一招接缝隙急匆匆的使出来。但此套招法还有锻炼你的用意,你预先用上了最后一招,导致了你在此招后面的刀招使得根本不到位,也就起不了锻炼作用,这是你最近几年武功没有寸进的主要原因。” 张爷这才恍然大悟。 他此前一直觉得是环境原因,又或自己真的是天资有限。 现在才知道,自己是一套刀法只练成了半套就停滞不前了,自己还觉得没问题。身边麻三等人不知道,也没什么提醒建议,以至于他好几年功夫,白丢了。 要知道他还算年轻,正当壮年。 就习武来说,是黄金年龄。 这样的富贵年华,千金不易,他却在不知不觉中丢了好几年,要是较真的人真能气吐血。 “多谢先生指点……这个先生,您怎么会对我张家刀法这么熟悉呢?” 原本,他不想问的这后半句话。 但这关系到他张家祖传。 张爷不得不问,他根本忍不住。 “这刀法虽然颇有深意,但也就那样,我看了也就会了,哪怕你练得不好,毕竟是在我面前从头至尾耍了一套的,我当然能够看出特别之处,顺便指点一下你喽。” 刘三醒显得无所谓。 时代变了。 区区一套没有秘密的刀法,他不信张爷敢跟他在这里翻脸子。更不要说,后面他还有要求到自己之处呢。 张爷果然不敢翻脸。 哪怕没有时代变了之类的原因,毕竟人家刚刚指点了他,在江湖上,这叫半师之恩,这个人情可不是个小玩意,不能无视之的。 再说,他心中有一疑窦,正好趁此说出来。 “先生,你对我地灵门,对五灵门,皆有掌握,所知之深,连我也比不了,更在我张家刀法上也有造诣,请问你是不是我地灵门一夫公后人流传?” 地灵门三祖。 传承至今。 锦氏和张氏正式掌握地灵门。 唯独刘一夫没有传承留下。 现在突然冒出了一个人,姓刘的不说,还貌似和地灵门颇有渊源,让张爷忍不住怀疑这个人就是昔年一夫公的后人。 虽说在地灵门中,很多人暗中对一夫公颇为不齿。觉得这个人不够哥们义气,不够兄弟。 明明三个人干活,他一个人却在暗处偷偷发家。 占着张锦两家的便宜。 甚至有传说,他和锦氏天公的母亲有不干不净的关系。 对好兄弟的母亲下手。 这还能算是个人吗? 第18章 突然冒出的小丫头 斯人乎? 禽兽也。 这说的就是刘一夫。 曾经有一段时期,大约是旧朝大乾第五帝时。 那时,这位第五帝上位。 这一位上位后十分孝顺,堪称口水三国哄堂大孝。 他明明是第四帝的儿子,但行事做事施政任治却几乎和第四帝反着来。 第四帝喜欢青花素雅,品味超凡,他就喜欢大红大绿,姿艳多妍。第四帝喜欢简朴他就喜欢奢侈,第四帝不好女色他就好色,第四帝重用过的重臣他就要一一收拾掉。 同样的道理,文字狱在第四帝手里只是政治工具而已。攻击政敌,有需要之时才用之的,但实际上他自己并不真正禁止,甚至和当世大儒苦心辩解,说自己工作是怎么样的,导致大儒十分羞愧,写下了忏悔录。 但第五帝上位,不仅杀了大儒,烧了忏悔录,还真正的大兴文字狱。 凡文字中有前千钱诸字者皆斩之。 并且累及家室,乃至亲朋。 甚至以编书为名而行毁书之实。 把大量珍贵的古籍付之一炬。 所以当时的文化几乎是彻底给干废了。 文明停止了,文化僵死了,科技和发明创造完全没有了。 第五帝以一己之力让整个中土文明直接倒退了千年。 正好,当时五灵门发生了五祖皆死在葫芦山的惨案。 为了生计,五灵门根据祖上的资料记录编写了大量黑地灵门的带颜色小说发卖。 其中重笔描述的就是刘一夫。 说他如何禽兽。 不仅朋友的母亲,甚至邻居,朋友,乃至尸妖鬼怪都不放过。 别说。 这书特好卖。 导致了五灵门硬是靠卖这些小书从破灭的边缘活过来了。 毕竟,有文化有内涵的书给文字狱整怕了,但带颜色的小书却凭借低俗下流得到了广大的欢迎。 不过这也是因果报应。 想当年。 刘一夫发家,就曾经带人写了大量的狗血小白文,文中充满了无脑的癔想。这导致了很多年轻的男女走上了犯错的道路。 这些带颜色小说比当年刘一夫搞出来的狗血小白文还要低俗,说白了就是大众接受面更广,自然大行其道。 当年,刘一夫凭借这种的狗血小白文大赚特赚,开辟了一条新财路。 但也在不知不觉间造了很多情孽。 此中因果,终究还是要还的。 这不就报应在了五灵门身上。 好在。 报应的是刘一夫。 关他刘三醒什么事呢! 刘三醒对张爷的发问只是淡然一笑。 “我听说,刘氏一夫公和锦氏关系很深厚啊,虽然此话对一夫公声誉不利,但做过的事毕竟是做过的。事实如此,改变不了。锦氏一族应该有刘氏传承,可和我是没有关系的。” 张爷叹道:“当年的事现在很难说了,也许刘氏一夫公的确给他的孩子留下了传承吧,但那人后来行走江湖,然后也消失了,现在的锦氏一族已经没有刘氏踪影。说是地灵三祖,可现在地灵门有的也只是锦氏和张氏二族传承,难道先生真的不是刘氏一脉相承吗?” 传承不完整,这一直是地灵门的一个遗憾。 地灵门源自于三祖,之所以如此,不过是为了抱团取暖而已。 想当年,地灵门还没有时,张锦二族各自过着悠闲的生活。 双方偶有配合,但却不是绑在一起的。 直到。 大罗灭国。 大罗国灭,意味着一件事。 原本罩着大罗的铁冠道门,隐世了。 就是退隐,消失的意思,仙门从世间消退了,凡间再无足够的灵气供应仙门,仙门弟子走在凡间,会日日衰弱, 所以在那时,仙门退隐了。 一直保护锦氏的大靠山——不见了。 过往,锦氏一族依靠铁冠道门做生意那是大赚特赚,虽然锦氏一族一直在保持低调的生活,可有钱就是有钱,以往有铁冠道门也就算了,没人敢惹,不要说惹了,看一眼都不行,哪怕是皇亲国戚都要敬畏三分,礼数有加。 但是铁冠道门不在了。 又是异族入关。 大乾毫无疑问的盯上了这锦氏一族。 当时的锦氏损失很大,折了很多的生意和银钱,大约有二三千万之巨。 要搁一般人身上早完了。 但锦记仍然有些余力。 可毕竟是放了血,损失大了。 可即便是如此。 这都不行。 大乾人想赶尽杀绝。 他们觉得抢了锦记的田地商铺和南方的生意还不够。 他们想要锦记产业的全部。 正好,又有张氏老祖起兵对抗大乾失败了,残余的张氏部族不甘心失败,这才有了张氏,锦氏双重联合。 虽然张氏在打仗方面败了,但张氏一族高手众多,在江湖上也是很有名望。 双方这一联合,实力之大绝非一加一那么简单。而是一加一,大于三。 局势发展,非止如此。 其实此前锦氏的维持就很有问题。 有很多势力是跟在锦氏身后吃饭的。 这些势力也因此被迁连了。 大乾这等于是激起了众怒。 于是当时锦氏,张氏,莫氏,林氏,杨氏这五大氏族终于联手。 组织了一个叫五剑同盟的势力。 这是一个专职于刺杀的组织势力。 也就是五姓家族各出一批人,训练出精锐的杀手,对大乾进行打击报复。 这五大姓氏家族,各自都有极其深厚的家传底蕴,能够培养出不止一个的大量高手出来。 在行军打仗上,就这么点人肯定是不足够用的。 但倘若这批人专职于不择手段的行刺暗杀,那效果就大不一样了。 还有。 刘氏一脉也并非什么都没有留下。 当年刘氏一夫公曾经有很多简单的药方给了张锦二族。 这些药方当然不是用之于救死扶伤的。 而是毒药。 是杀人的。 其中还有混毒杀人法和无毒杀人方。 利用这手段。 五姓高手甚至不需要直面刺杀暗中到对方的厨房下药就可以了。 还能一杀一片,一杀一群。 此一行动,致使大乾在初期十分动荡。 甚至传说大乾第二帝就是因此被刺杀死掉的。 当初,若非第三帝身边有一个超级高手一直在保护第三帝,这个第三帝恐怕都要受不了。 在连绵的刺杀下。 第三帝面对幼子的惨死终于无可奈何。 人人都知道这个最让第三帝疼爱的小儿子是被毒杀的。但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只能说,此前有很多人也是这样死的,出手的是五剑盟。 第三帝一生堪可说是雄才大略。 他不想报仇吗? 怎么可能。 但他在心里盘算了一下。 没用的。 江湖上的高手,手段太多了,他们一个个的桀骜不驯,不服王化,你能拿他们怎么样? 最终,第三帝向五姓妥协。 大乾再也不触动锦氏的生意。 如此,五剑同盟才停止了对大乾官方高层甚至君王的刺杀。 当然了。 这个组织一直没有取消。 它一直存在。 一直在保护五姓之家。 也是因此。 在五灵门最为势大之时,五灵门在第四帝时发展至最盛时期,他们主要是帮助第四帝对付江湖上的势力,其中自然也包括了当时的地灵门,但即便如此,他们也没能灭掉地灵门,反而在最后,五灵门自己倒霉了。 但是,在取得这番的辉煌中,仍有一事是让五姓,或者说地灵门上下耿耿于怀的。 那就是在地灵门里,只有张锦二家的传承。 关于刘氏一夫公的传承,没有。 甚至刘氏一夫公之子,刘氏子义公也下落不明。 这位刘氏子义公虽然声名远之不及其父一夫公,但他一身所学也是非同小可。他拜的是继地灵三祖后又一位绝世高手,西方商路上的一代枭雄,胡彦巴格为师,那可真是学了一身惊天动地的武功。 只是他不喜欢被张氏和锦氏二族管束,所以一直在边缘地带游走。 当时锦天和张小乙尚在,经常以长辈的名义管束刘子义。 这让刘子义大为不满。 他选择跟随白酒跑老远的去拜师胡彦巴格就是想要脱离锦天和张小乙掌控的缘故。 毫无疑问。 他成功了。 他在江湖是昙花一现。 之后就下落不明了。 有人说他死了,但人们都知道,他还活着,只是刘子义当世无敌,所以遁世隐居了起来。没人知道他的下落。 所以。 在地灵门中,唯独刘氏什么都没有留下来。 刘氏一夫公的传承没有。 刘氏子义公的传承也没有。 偏偏,知道的都明白。 地灵门的三祖,就刘氏一脉武功能耐是最强的。 这是整个地灵门的遗憾。 仅管。 张爷一再试探。 他表达了强烈的,希望刘三醒补全刘氏一脉的想法,可仍然被刘三醒理智且决绝的拒绝了。 张爷回头细想了一下,大约也明白了为什么。 说得好听,想要补全三脉。 但这是张锦刘三家的事吗? 现在已经不是四百多年前了。 时代早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了。 昔日,的确,是张锦刘三家为主体。 当时,四百年前,是刘氏一脉最强。 刘氏的一夫公凭借降术师的手段,后来居上,成为了张锦刘三人中实力最强的那一个。甚至在最后大战中,是刘氏一夫公一个人对敌对方,取得了女帝的后来天下。 只是这份胜利果实最终因刘氏一夫公的消失落到了张氏小乙公的手里。张氏小乙公此后一路高官,位极人臣,便是此理。 可是现在呢。 光是一个张氏就分成了明张暗张,南张北张。 明张在北方,高官大户,名誉着着。 暗张在南方,看门守户,当着大盗。 为什么要南张一脉当大盗? 这一是留一条退路,另一个是维持传统文化,继续盗墓。 可实际上,南张北张已经快是两家了。 光是一个张家且是如此,更不要说锦氏一族了。 原本锦氏就复杂,现在更复杂。 锦氏。 非锦氏之独有也。 在锦氏的背后,有杨氏,有林氏,有莫氏,有白氏,甚至还有孙氏,有罗氏。 有的实力大,有的实力小,严格来算,张氏也是锦氏身后势力之一。 毕竟,锦氏搞钱太厉害了。 它不得不需要编织起一张保护网来保护好自己。 这么复杂的背景关系,如果刘三醒真的插入进去,仔细想想,张爷也觉得毛骨悚然呢。 此事不提。 各自安歇。 话转回常盘山众人在干活。 他们手持工具,已经打开了断龙石,在挖甬道里的封土。 这些土已经干硬了,十分坚固,但难不住常盘山众人,他们手上的工具就远非古时可比,更是擅长用解封水,这是一种被调制出来,专门软化夯土的。 古人用鸡蛋液掺入土中建造的土墙什么的,这玩意叫夯土,十分坚固耐用。但消耗极大,大好的鸡蛋自个儿不吃,就这么掺入到土中,简直是糟蹋东西。 这样的土,随历史而坚固,硬得和石头一样, 对于盗墓贼来说是极不友好的。 所以盗墓贼们也发明了可以破除夯土的药水。 不需要全洒上。 这多少水都不行。 你只需要在一些地方洒上,就可以以点撬面,把甬道的封土的土块从墓道里敲下来带走。 众人干活,是干得热火朝天。 为什么会这样。 发财啊。 有了发财的动力,这些人干活当然是热火朝天,因为他们知道,他们的努力是有回报的。 在他们忙碌之中,有一个人出现了。 这个人伸出了沾着泥污的小灰手,在常盘山死去兄弟的人那里,抓起了一件看起来比较小的衣服套上,又抓了一把铁锄头过去了。这位就这么悄无声息的走到了正在干活的人群之中,竟然没有一个人,抬头注意她一下。 和所有常盘山人一样,这位也是挥舞着大锄头干了起来。 别人怎么干的,她也就怎么干,别人怎么做的,她也怎么做。 咔嚓。 一块结成大块儿的夯土掉下来,差点砸到她的脚。 这时,旁边之人才发现了这一位。 虽然穿的是常盘山人的衣服,上面有一个小圆圈常字的标记,但这衣服也已经破破烂烂的了,而这人的脚,更是一双脏的发黑,破出了大洞的鞋,两只鞋都破了洞子,里面白嫩嫩的脚趾头不安的往下抠着。 这是一个看起来十三四岁,也有可能更小的小女子,她太小了,小小的身子,感觉软软的没劲,皮肤应该是极好的,就是头发脸上手上,到处都是污浊泥灰。 “嘿,哪来的一个小丫头,你哪个大佬头目的手下,就你这身子骨,差点没砸到你吧?” “没事,我很有劲的。” 这个小女孩伸出手想鼓劲,但只是让四周的人在笑话。 因为一笑,用不上了劲,几个人也就歇一下,他们纷纷取出了自己的竹壶喝水。 一个人对女孩道:“你也喝口水,歇一下,咦,你的水壶呢?” 女孩尴尬起来:“我,搞丢了……” “你不会是到饭点才喝水吧?真是,也不说一下,让后勤给你再配一个,先用我的吧,别嫌脏啊。” “哪能呢,谢谢大哥。” 女孩说着捧壶子喝水。 她喝的不多,但那一声的大哥,让这个人恨不得她把水喝完。 一时间,这些人好似是忘了什么。 直接就是把这个莫名其妙突然出现的小女孩当成了自己人,给她提供着各种方便。 比如不让她再挖甬道,而只是让她用拖筐搬运土块。 还找了后勤给她也配了一只竹壶。 供她喝水之用。 这里人,干得活重,除了要满足他们的饮食之外,还需要给他们准备足够的开水,并且这水中是要放入一些盐巴的。 不然,这么频繁卖力的干活,正常人哪里受得了。 要是普通人,有这么多照顾,可能早学会了如何去躲懒。 但这个小姑娘却精神奕奕,一直想要多做些什么。 不让她用锄头,她找着空儿就要去刨两下。然后笑得呵呵哈哈的,让人也不忍说她什么。 “各位大哥,你们辛苦,我给你们唱个歌儿吧。” “好啊,小妹子,你唱吧,我们哥几个在这听着。” 小女孩唱了起来。 “拔萝卜,拔萝卜,嘿呦嘿呦拔萝卜,嘿呦嘿呦拔萝卜……” 她一边唱,一边挥锄头。 众多汉子们也跟着干。 这女孩的歌简单大方,郎郎上口,她简单这么一唱,就有人忍不住跟着哼唱起来。 这顿时惊动了几个头目。 阴二娘反应最大。 “不是,兄弟们这是怎么了?打鸡血了吗?这么亢奋的吗?咱还没打通甬道吧?” “这歌不错,”麻三有些疑惑:“可我记得兄弟们没有唱儿童歌的毛病啊?” 你要说常盘山的兄弟们唱阿哥阿妹什么的这个可以理解,甚至可以唱得很有颜色,唱得女孩子们脸都红透了,只有成熟的中年妇女才能承受。 没办法,兄弟们就是喜欢俗的。 可是他们真没有唱过这么幼稚的。 兄弟们一下子转性了? 张爷问:“老四,怎么回事。” 老四一会儿过来道:“嗨,没事,来了一个小丫头,兄弟们跟着有些上头,没什么事的。” 张爷脸都绿了。 自己的队伍中莫名其妙多出了一个小丫头,你跟我说没事儿? 要知道行伍之中,有几个忌讳是十分要注意的。 其中之一是禁带妇人。 你说在一大群男人中,多出了一些个女人,这叫什么事儿。 万一生出了乱子怎么办? 哪怕,那是一个小丫头。 你再是小也不行啊。 我队伍里就没有带过什么女人。 哦。 阴二娘不算。 她是头领之一。 “走,看看去。” 张爷给阴二娘,麻三,贵五一个眼色,匆匆跟了上去。 他要看看,是何妖孽。 过了一会,不多一会儿,张爷就笑呵呵的回来了。 “这小丫头还挺逗的。” “回头照顾她一点。” “还不够照顾啊,就差供起来了大哥,是那个丫头自己喜欢挥锄头的,拉都拉不住啊!” 几个人嘻嘻哈哈的笑着,丝毫没有想起他们之前的初衷。 就仿佛,这个莫名其妙出来的小丫头就该是他们的人一样。这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的事,是理所当然的。 浑然不知,这本身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 第19章 小尸妖岳娇龙 石虎跟着小丫头。 他盯着这个小丫头已经很久了。 这个小丫头,看起来不大,身子又瘦小的,其实石虎知道,她衣服下的身体应该是很软的,一把抓上去,软得就好像没骨头似的,就算是有骨头,那骨头也大约是面做的吧。 倘若能把这样一个小丫头压在身下肆意的糟蹋一番,石虎觉得他纵然是死了,也要大喊一个值了。 不要觉得常盘山上的都是好人。 这世上哪有什么纯粹好人的组织。 更何况是常盘山这样龙蛇混杂的地方。 在江湖上混的,主要是一个混字。 没揭开面具,谁知道真面目是什么样的东西。 过往因为张爷的影响,和常盘山的当家人一个比一个正,一个比一个讲义气,所以上行下效,还有点样子。但这只不过是因时而政罢了。 倘若上层换了一帮罗四维那样的。 这下面也会飞快的变了模样。 石虎,就是隐藏在常盘山中,一直压抑本性的一个人。 一个坏人。 他已经盯上了这个小丫头。 也不知为什么。 平常他不能装装样子的。 但发现了这个小丫头,他心中的恶念与日俱增,渐渐有些压抑不住了。 小丫头玩性大。 她除了喜欢跟人一起干活,到处叽叽喳喳外,就是喜欢到四周去转一下。 现在她的鞋至少好了起来。 阴二娘把自己的一双备用鞋给了她,往里面塞了一些碎布,让她有鞋可穿了。 在这里的人,都喜欢这个小女孩。 特别是她洗过了的脸。 除了凌乱的头发不好梳理,雪白可爱的一张小脸儿,让阴二娘都生出了母爱。 这阴二娘,对男人警惕十分高,但对这个小丫头,她终究是放下了警惕的心扉。 现在,小丫头一蹦一跳地在前走着。 没一会,她停了下来。 回头看了看道:“哪位大哥跟着我,出来,我看到你了。” 石虎站了出来,笑呵呵道:“这不是怕你一个人在山里有危险么,所以哥我跟出来看着,妹啊,是不是解手,放心,哥给你站岗,我保证绝对不看。” 小丫头怯生生站那里。 她伸出一根,已经白嫩没有污垢的手指在嘴里,天真可爱模样的道:“我不是解手哩,我只是饿了,想找点吃的。” 石虎一怔:“找吃的,后勤不是提供的饭吗?” 一说出来,他旋即明白了。 出来辛苦,后勤能够提供的也就是干粮而已,这些干粮加入水会变成糊糊,再把已经硬成块的干饼子放到糊糊里泡软和了才好吃下去,最多,弛就是可以配上一些咸菜。 在山区里,大家基本都一样。 除了掌盘子请来的先生,那位好像真有些本事,要吃什么都有,还时不时能变出床来睡觉。 他的伙食好。 但基本上也就掌盘子能上去蹭一点儿。 别的人想都不要想了。 虽然说这糊糊配干饼子,对很多人而言已经很好了。 但看这小丫头模样,怕是不好吃的,所以出来,是想打什么野味开小灶吧。 “原来是想找吃的,你这丫头啊,也不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脱离大部队,一只穿山甲就能解决了你。” 石虎故意装出关心模样说道。 小丫头笑着说道:“不用那么麻烦的,我可不怕穿山甲,而且,我也已经找到吃的了呢。” 石虎有些莫名其妙。 吃的,你找到什么吃的? 小丫头一路过来。 她一未打陷阱,二未射箭,上哪找到野味食物。 “咦,在哪儿呢?你这两手空空的啊。什么都没有,说谎可不好。” “没说谎呦,”女孩两眼晶晶亮地放出光来,她一步步走过去,道:“这不是刚刚找到了嘛……” 忽然,她往前一扑,从她的嘴里,冒出了两颗尖细的尖牙,一口就咬了下去。 她咬的位置,正是石虎颈侧的大动脉。 大动脉这个位置被咬破,石虎体内的血像流水一样,直接被女孩吞下。 她喝的咕咚咕咚的,喉咙不住的蠕动,大量的鲜血,就这样进入到了她小小扁平的肚皮子里面。 很快,一个精壮的汉子,就成了一具干尸。女孩吸食鲜血的速度极其快捷。也就眨么眼儿的功夫,这一整个人儿就皮包骨头,死相难看。 女孩推开尸体,看着一个人。 她方才吸饱了血,此刻连双眼珠子都是红的。 这个人在刚才出现,他一直的,眼睁睁看着自己吃饭。 但是吧,他眼中的并不是厌恶嫌弃,而是新奇与欣喜。 女孩抹了一下唇。 其实大可不必。 她进食小心,没错过一滴血。 餐后伤口也白白的,没有丝毫的渗血模样,因为她十分爱惜粮食,不舍得浪费哪怕一滴血。 常年的饥饿,让她明白了,食物的重要性。 千万不能因为感觉食物多了就肆意的挥霍浪费。 “你看到了,你不怕我?” 她问。 那人笑了:“我为什么要怕你?你的行为我一直在关注,我发现你很有趣,和那些对你来说是食物的人在一起干活唱歌,挺快乐的样子嘛,这样的你应该不是什么坏人,我干嘛要害怕呢?” 女孩惊讶了。 “等等,我吃人唉,这你都不怕吗?” 那人笑笑道:“身为一只尸妖,吃人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说起来,我也是真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出来了,这些年醒着不能动不舒服吧,不过这样也好,如果当初我直接放你出来,你一定会发疯的,反而这几年不能动的慢慢思索,这不是很有理智吗?” 女孩眼瞳一缩。 她想起来什么了。 “我脑门上那一道先天一气定神符是你撕下来的?” 这个人点点头。 当年。 他步入密洞,发现了这个小女孩。 当时,他心生感慨。 古代人实在是太丧德了,好好的一个小女孩子,给逼得穿了喜丧服,填在棺材里陪葬,这是何等的丧尽天良。 这还不止。 为了防止棺材里的人在挣扎,还要取长钉,把人的手脚给钉在棺材底板上。 也就是说,这是强制式的活人殉。 其实人殉制度,古已有之。 但在古时,哪怕奴隶制度时,也会给殉葬的奴隶一点酒,让其少受些痛苦。 有些贵人也有殉葬的,这些人会给自己准备好不那么痛苦的毒药,下葬时一吃就了事了,这么做,至少不会痛苦,不那么太残忍。 可是当时,这个女孩是手脚,四根钉子在手脚上。 棺材底浸染成一层黑褐色的旧血色。 为了防止尸变,棺材周围全是驱邪用的符箓。 在棺中,这女孩脑门子上还贴了一张先天一气定神符。这是唯恐她尸变醒过来神来呢。 此外,棺材外面还有八卦镇妖镜,神鬼驱邪符。 棺材的四边,设了摄魂铃。 外层是坚比金铁的铁血木,还用铁链缠着悬了起来。这是不让其接触到地气。 这果然不愧是五灵门五老的手段。 这五老,大约也是看出了此地乃是凶险绝地,知道此女被如此手段强行下葬,她必然是怨气冲天,如果简单普通葬之了事,一定会发生尸变。 所以就用了这法子。 哪怕她起尸,也出不了棺材。 “当然是我,原本,你根本不会变成僵尸的,就算变了,也只是普通小僵尸,五灵门五老的手段还是可以的。但他们千算万算没有算到,你在被下葬的那一刻时,哪怕虚弱,哪怕痛苦,哪怕失血过多,浑身发冷,大小解失禁,也仍然差着一口气没死掉。这一丝差异,导致了你最终变成的是尸妖,而不是所谓的僵尸。” 小女孩也放松一些。 她虽然对过去的事有些浑浑噩噩,但大抵有些事是有印象的。 比如。 她曾睁眼,感应到有一个人,把她头上的一道灵符撕去。她后来挣脱了束缚,找到那张符,那是一张先天一气定神符。 能施展使用这道符的人不简单。 同样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撕下这道符的。 现在,眼前之人和记忆中人逐渐重叠,让她放下了一些警惕。 如果此人对她有恶意,当年自己被神符镇压之时,他想做什么不可以? 但这人只是撕揭下了最主要镇压她的符也就走了,什么也没做。 同时她此刻也明白这人的做法用意。 刚刚苏醒,即便是她,也会处在一种凭借本能行事的阶段,根本无法理智思维。 毕竟她是古人,是二百年前的人物。 沉睡二百载,一下子醒来,这本身就是一种冲击。更何况她已经经历了蜕变。 从一个人变成了一具尸妖。 思维模式,生理需要,都是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 倘若当时她被完全解放,一定会完全凭借本能行事,到时就不知要造成多少麻烦。 反而沉静几年,静心与身心结合。 这让她成为了一个正常人。 即便是尸妖,也能克制自己血脉中的渴望,和人类打成一遍。 最关键是,她现在知道自己是尸妖了。 “你说我是尸妖,什么是尸妖?我为什么不是僵尸?” 女孩虽然拥有实力,但她对自己究竟是什么东西,仍然是不明白的。 她是什么? 对人血人心有强烈且迫切的渴望。 甚至是人肉,也是她想吃的。 当她一个人,在地宫中漫游时,每每看到已经枯化的尸骨,就不由得想起这些人活着是什么样子,应该有多好吃这种想法。 她知道自己不对。 至少,自己不是人了。 在地宫中,还有别的生命。 比如老粽子爷爷,还有大粽子爸爸。 不过他们都失去了理性。 像疯子一样不说,还十分丑陋。 又脏又臭。 不像她,哪怕不是人了,身上也是香香的。 现在搞明白了。 原来她不是僵尸,是尸妖。 不过,为什么她不是僵尸呢? “呵呵,”这个人笑了起来,他脾气很好的,温言和善的对女孩解释:“僵尸之所以是僵尸是人死了偏偏还多了一口气,导致了它其实没有死透,真灵被这一口气,又或是说执念困之于身体里,最终也就因此变成了僵尸,因为毕竟是已经死了的嘛,所以尸体会在腐败中获得阴气滋养和地气洗炼,最终虽然变得刀枪不入力大无穷,也丑陋了起来,腐烂过的嘛,能好看到哪儿去?” “尸妖就不同了,尸妖是人没死掉就给埋了,在将死未死间,受到阴气滋养和地气洗炼,由于人一直是活的,所以身体并不算腐烂,反而在阴气的作用下身体会被滋养得很好,同时也会得到地气洗炼,拥有近似于僵尸的强大体魄。” 女孩道:“那还是做尸妖好,我可不想变得爸粽子爷爷的大粽子爸爸那样丑。” 这个人听了女孩的话,心里暗笑。 你也就是现在已经变成了尸妖才说这样的话。倘若你仍然在生前,让你选择,你会选择做僵尸还是尸妖,大约所有人都会选择做僵尸的。 女孩不知道,是因为很多事她忘了。 成为尸妖,是极其痛苦的。 这世间,所有事情都是公平的。 首先,天下间想要成为尸妖是极其不易的,不是说你想就能成的,它有一个或然概率,即便你做足了准备,结果也未必如是。 再说,成为尸妖有一个特殊条件,凡人是难以达到的。 那就是要承受超越极限的痛苦,于死中求生。 可以这样说,每一个尸妖,在它成为尸妖之前,都承受过常人根本无法想象的巨大痛苦。就好像是把一个人,放在火里烧,他还不死,并且一直烧,清醒,且理智的承受这些痛苦。 小女孩现在还无法完全记起,她曾经受到的苦。 所以才会没心没肺的觉得尸妖好。 “好了,你已经知道自己是什么了。你混入人群,大约也是想跟他们离开这地方对吧,饿了可以吃东西,但别老吃窝边草,那几位头领并不是傻子,他们只是还没反应过来而已。你做过火了,刺激到他们,他们一旦反应过来了,就会对你下手的,我可不会说什么,你大约也不怕,但别想舒舒服服跟他们出这里了。” 这个人……算了,就是刘三醒。 刘三醒告诫女孩:“该说的我已经都说了,你自己思量着办。” 女孩有些为难。 “我不吃窝边草,但我饿了怎么办?” 刘三醒指了指上面。 女孩明白了。 “行,我知道啦。” 此后。 刘三醒身边就莫名其妙多了一个小丫头出来。 天天三醒哥哥的叫着。 因为这个女孩是尸妖。 尸妖有两种特殊能力。 它们不仅拥有着普通僵尸没有的正常人外表,还拥有两样。 一是天然的体香。 正常尸妖都有特殊香气。 这个味儿,就是尸香 刘三醒就会配这个药。但极其难得。 让人意想不到,尸妖天生就有这种尸香的体香。 这种香气,让人闻了就舒服,会有降智作用。你哪怕是在被对方占便宜,可你闻了这个味儿,就是愿意被对方占便宜。 除此之外,还有一样,就是魅惑。 尸妖拥有极强的魅力。 充满了艳冶之姿。 有些人遇到了尸妖,明知对方是尸妖,但仍然对尸妖迷恋不已。 一些不正经的尸妖也因此,就利用此术让人来帮她。 但是,刘三醒愿意这个小尸妖跟着自己绝非是他中了尸妖的魅惑之术。 别的不说。 刘三醒自己手上就有大量的尸香精华液在,早已经习惯了,哪里会被尸妖的手段所迷。 他之所以对此尸妖这么纵容,最关键的原因是一分怜悯。 别人不知道,他知道。 观看了墓志铭和其中的一些手书文字,刘三醒早早已经对小丫头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了。 这个小丫头,名叫岳娇龙。 但这只是她表面上的文章。 在江湖上,她是岳蛟龙。 你看,一个字,就显出了两种不同的人格特性。 岳娇龙的父亲是岳阳岳大将军。 他是少数在大乾手握重要兵权的一个大将军了。 当时,岳阳大将军麾下十万大军,坐镇中州府,监察天下,镇压叛乱。 他是既有兵权又有声望。 之所以如此,是在第三帝时,诸子夺位中,他压对宝了,坚定不移的站在第四帝的身边,结果第四帝果然胜出,也就加恩封赏了岳阳,这才是岳阳拥有强大兵权的原因。 第20章 铁水封的门 在公家上班。 站队,远远要比努力更重要。 你有能力,但你不站队,你就不可能走上真正的高位。同样的道理,站队错误,比不站队还要更加严重。 很多人畏惧站错队的后果,所以选择不站队。 但对于岳阳当时来说,他不想当一个小小的参将,就只能选择站队去搏一下。 他搏对了。 在第四帝时期,整整十多年,他都是位高权重,不可一世的镇国大将军。 麾下十万兵马,走到哪儿人都得尊敬地叫一声岳大将军。 这样的兵权,让第五帝,感到了威胁。 懂点历史的都知道。 大乾第五帝,是一个大乾历史上特殊的君王,狗运气特别好。 他上位时,他爹第四帝给他在国库里攒下了他得罪整个天下官绅搜刮来的四千多万的银子。 国家年入甚至高达了九千万税收。 就在这之前第四帝还花了五六年进行旷日持久的西北大战。 数十万人在西北部边疆连绵征战。 懂点知识的都明白这需要花多少钱粮。 而一度的,第四帝给逼得头发都白了。 他一手操持的变法改革,纯粹是为了搜刮钱粮给逼的。 好在的是,第四帝撑了下来。 他完成了税法改革。 拥有了足够的钱粮把仗打赢了。 这是花费二三千万两银钱才撑下来的胜局。 在战后几年时间里。 第四帝一手改革,一手治政。 把原本一个快要烂到底子的大乾给救了回来。 并且为自己的后代,第五帝执政,留下了丰厚到让别人难以置信的基础。 整个大乾,在当时,富的一批。 其中罪名恶名,全是第四帝的。 而这丰硕的成果,全都便宜了第五帝。 这也就算了。 在第五帝执政中又发现了财神何坤。 何坤原本是一个在第五帝身边的亲信武官,据说,有一次第五帝打猎游玩时遇到了老虎,当时何坤站了出来,救架有功,一下子入了第五帝的法眼。 他先是成为带刀侍卫。 然后又当了上书房行走。 最后,这个人给第五帝当了内承运使兼职内务府大总管。 瞧。 他就是这样,一步步走到了第五帝的身边,成为第五帝最为亲近的臣子。 最关键的是,他的差事是办得真好。 这里主要的差事,就是给第五帝打理他的私人小金库。 原本。 第五帝这个人是花钱无数的,非常的奢侈无度。 那叫一个大手大脚啊。 没办法,第四帝留下的家业太丰厚了。 打小儿,第止帝就没过过穷日子。 你让他怎么节俭得起来? 原本在中后期,他就会因为大手大脚导致钱用不足。 但就是因为有了何坤,他一生未受钱用不足之困。 每次大手大脚了,钱花多了,这个何坤都能想办法把钱着补回来。 什么议罪银,赎罪银制度,不花何坤的钱,让天下贪官为第五帝的花销买单,堪称是天才之举。 所以不管怎么样,第五帝都能有钱花,有钱用,小日子快活无比。要下南方就下南方,要建宫殿就建宫殿。 第五帝的一生真的是很快活。 要什么有什么。 他凭什么这么快活呀? 就是因为他当帝王这几十年就没缺过钱用,因为哪怕他没钱,何坤也会帮他把钱准备好。 正是如此,一直顺遂的第五帝对第四帝那一套不喜欢。 节俭,素雅,寡淡,这都是什么? 朕要大红大紫,大金大银,要奢侈,要繁华。 要南方那花娇多嫩的美女。 甚至于,第五帝对第四帝留下的臣子,都一一的不满意。 那些第四帝倚之为重的大臣。 他都一一找理由,贬的贬,逐的逐。 只是,在处理岳阳大将军的问题上,第五帝比较谨慎。 他怕惹出事来。 别的臣子随便怎么得理。 但这一个不一样。 他手握十数万的大军。 万一他一个不理智。 也许能镇压下去,但那结果绝对不怎么美妙的。 虽然他不怕,但是,可能避免,为什么一定要逞强呢?于是他就想了一个法子。 联姻。 给自己的第五子,和岳阳的女儿赐婚。 然而,无论是第五帝,还是岳阳,都不知道一件事。 看起来干干净净的闺阁小姐岳娇龙,其实早已经暗中学了一身的武功,在江湖上女扮男装以岳蛟龙之名行走。 为了方便她在外行走,她暗中训练了一名影子替身。 所以谁也不知道,大将军的女儿竟然野得成了这模样。 赐婚这事下来,岳娇龙才突然发现,自己竟然莫名其妙有了老公,或者说未婚夫。 原本对她不怎么管事的亲爹老子也天天烦她了。 要她做女红,学女则,练礼节什么的。 这玩意,岳娇龙哪里受得了。 她不是大家闺秀。 她是早已经野惯了的江湖人物。 而且。 她不是什么女侠大侠。 她是在江湖上早已经习惯了风波恶和率真性的女豪。 所以,她立刻展开行动,暗中调查这个什么五王子。 毫无疑问。 你能指望一个王子是什么德行呢? 天下间,怕也就少数王子,才会注意自己的个人品德,其余人,那就不要提了,大同小异,各有差别而已。不是说没好的,但那个叫凤毛麟角,少得可怜。 即便是有望帝业的人,哪怕再怎么的修身养性,也会被要求娶多少个的老婆。 试问。 她岳娇龙堂堂的一位女侠,会甘愿老老实实当一个区区的堂上妇么? 岂有此理。 开什么玩笑。 毫不犹豫的,岳娇龙就上前找茬子对五王子施加了手段。 要知道,岳娇龙虽然年纪小,却是武道天才。在当时,小小年纪就已经有了一流之资,凭借她的功夫,给人造一个暗伤,暗送无常,那是不在话下的。 五王子毫不知情中了招。 这身体一下子就垮了下来。 先是口干舌燥,然后是四肢无力,再是尿多尿频,喝多少水,半个时辰就全尿了,控都控不住。 找御医用了药,结果更是尿到出了血。 好端端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么无疾而终了。 要是一般王子死了,那死就死了。 第五帝风流成性,虽说不至于狠到一日杀三子,但病死一个他不重视的孩子,也就那样了。 可这一个,不一样。 史书记载,第五帝很喜欢第五子。 五王子虽然风流成性了一些,但哪个王孙公子不是这样的? 挺好的一个小王子,出口成章,满腹经纶,更是可以弯弓射大雕,这是一个文武全才啊。如果第五帝命短要传位,那大约就是这位第五子了。 所以五王子死了,第五帝震怒,那这件事儿就不能善了。 一个国家的力量是十分恐怖的。 更不要说,哪怕是虚的,大乾第五帝时期,国力也是最强的。甚至于,第五帝少有的出动了第四帝留给他的力量。 提灯人。 这些提灯人,为第四帝打探隐秘,暗杀不臣,立下了很多功劳。 只是第五帝觉得,不够光鲜。 帝王者,当堂堂正正。 怎么能一直在暗地里搞刺杀这种上不得台面的小动作呢? 如果君臣是这种矛盾尖锐的对立关系,国家怎么能管理好? 这种思维下,第五帝对于提灯人系统很有成见。 原本没取消,是新的替代品没完成。 现在出了五王子之事,正好让提灯人动一下。 这个提灯人系统是很厉害的。 提灯人是朝廷选择孤儿训练。 他们不读书,不识字,从小到大只学暗杀刺探的功夫,一个个的,记忆很好,但大字不识,只是帝王的工具而已。其存在,亦可说是一种悲哀了。 在历史上,第五帝训练出神机营后,就直接把提灯人系统给撤了。 地位高的给予金银进行劝退。 那些大字不识的底层人物,成了神机营的磨刀石。 被神机营的长铳子活活打死。 然而,第五帝不知道的是,在这支提灯人系统没了之后,大乾的吏治就不可避免的向腐败一路奔驰了。 这是他神机营管不到的地方。 提灯人在当时还是有实力的。 他们还请来了朝廷的大内供奉出手。 诸多力量下,他们很快就锁定了岳娇龙这么一个人。 因为岳娇龙在江湖上的武功手段,是很明显的,哪怕她再怎么小心,既然出手必有痕迹,遇到了真正眼尖的高人,该藏不住的还是藏不住。 其实,倘若岳娇龙安份一点,老老实实伪装一下,避过风头,第五帝大约也奈何不了她。 只要不是真正查到了她的头上,凭她大将军的女儿,谁又能奈何得了她呢? 但她野惯了。 她太喜欢在黑夜里出去,干江湖上的事了。走千家,盗万户,劫富济贫,这是多么快乐又刺激的事。 所以,她被盯上了。 提灯人,朝廷的大内供奉,释门密宗的高手,释门龙虎二僧,这一群的人围攻她一个。 更不要说,其中还有一个碧眼魔女的偷袭,断了她的逃生之路,结果她就被抓了。 这一被抓,不要说了,身份藏不住了。 理论上,没有足够证据说明是她暗算了五王子的。 但那是古时,是封建王朝,对于那时代人来说,需要什么证据?怀疑即可确定,还要什么证据。 第五帝虽然并不是什么明君,但起码的政治手段也是有的。 他立刻借题发挥。 一道圣旨,把岳娇龙配了阴婚,并且让岳大将军赐死。 对于岳大将军来说,这是一个选择。 他可以选择无视圣旨,扯旗造反。 但他知道,成功的可能性太低了。 当年那位,和他平起平座的,不也给第四帝逼得没了面皮,然而至死也没有选择造反。 他知道。 他不造反。 他的后人处境再尴尬,也不至于都去死了。 但他若造反,他这一脉就真的要死光光了,如果给朝廷造成的损失大了,甚至会祸及九族。 普通情况,朝廷正常是夷三族。 九族只是说说而已。 连上古圣王最早也就整个三族。 但大乾是真的会考虑诛你九族的。 所以,造反不可取。 岳大将军只能选择自尽。 他自尽了,朝廷会对他的死进行美化。 他的族人后裔日子也会好过一些。 毕竟他曾是大将军嘛。 一点薄面还是可以有的。 岳娇龙就比较惨了。 她先后中招,小腹更被密宗大手印给打了一下,一身修为都几乎散尽。 当时,她就被钩了琵琶骨。 后来更是把她配阴婚。 按朝廷贵人的说法,你不是不愿嫁吗? 我就非逼着你嫁。 你以为你说不嫁就可以不嫁了。 这事儿不是你可以说了算的。 有人曾经谏言。 这位脾气这么凶,恐怕五王子在地下镇压不住她。 结果岳娇龙就被分开下葬,没让她葬到五王子身边。 而是请五灵门人施法镇压她。 原本五灵门的术法的确是可以镇住岳娇龙的。 但所有人都低估了岳娇龙的狠劲儿。 这个岳娇龙,她一来并没有真正彻底的死去,也就不至于被五灵门术法针对性的镇压。二来她也没有变成僵尸,整个灵魂困在尸体里,反而是近乎于不可思议的变成了天下稀有的尸妖。 只是。 一个活人,逆变尸妖,这个过程太过残忍,也太过痛苦,要经历恐怖绝望,并且要一直熬过去,忍过常人不能理解的非人痛苦之后,才有可能变成尸妖。 付出如此代价,成为尸妖,那这尸妖的种种好处,也就能够让人理解了。付出的越多,收获也越大嘛。 正是知道这个岳娇龙可怜,所以刘三醒对她也就比较宽容。要搁过往,像这样的,为了避免麻烦,刘三醒早早出手把对方灰都给扬了。 不过也对。 当年刘三醒还十分的弱。 现在却不一样了。 现在的刘三醒虽然仍然在恢复中,可他经历的太多了,若是想,至少有三种方法收拾掉这个尸妖。 其一是雷。 雷乃阳刚之正,驱邪之首,最擅长对付邪气妖乱的了。 正常尸妖,听一个打雷声都会比常人要更加的害怕,更不要说被雷电直接劈打了。 那是真能要命的。 其二运也。 一具尸妖的诞生,是巧合之中的巧合。 但尸妖虽然出世,毕竟乃是邪物。 如果出世之后小心一点,还能活得长久一些。 倘若不知运数,招惹业力,胡乱的杀生放肆,为了一己之利食人心肺,到时业力一至,说死就死。 其三阵也。 尸妖严格来说也强不到哪儿去。 它属于一种天地异种。 严格说仍然是尸道一脉的存在。 是僵尸的变种而已。 不需要杀,将其镇压,时间久了,就会被磨灭掉的。 当然了,阵与阵是不同的。 这里的阵,是指专门镇压尸妖的阵法。 其阵必要堂堂正正,阳刚大气,以天地之浩然,镇压于当下。这样,以正克邪,时长日久,阳刚正气会像一口大磨一样把尸妖身上的邪气给镇压散尽。 只是,这第三种大约也是最难的。 天下间高人原本就少了。 想要组结大阵,又要浩然正气,哪来这么便宜的好事。 当然了,这天地已然末法,对任何超凡都不大友好。 在这段时间里,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哪怕是尸妖,也要低调一点,不然,说不定就有守正辟邪的出来执行正义了。 正在这时间,慢慢悠悠一点点过去时,大约辛苦了三五天,终于人们发出了阵阵雀跃的欢呼声。 经过努力,封土已经挖干净了,断龙石也搬出来三四块,这估计是到头了。 在最里面,发现墓道的甬门了。 这是一面雕了花饰的石门。 因为清理封土,又花了半天时间。 张爷才到了花石雕刻的门口。 这是被封的地宫大门。 旁边还没清理,不过没必要 主要是打开这道封死了的门。 张爷走上前。 其余人,连麻三阴二娘都往旁边,往后站,把最前线留给张爷看。 张爷小心翼翼上前。 他取出了一面放大镜,对着门的雕花细细琢磨。 在经过一番观察后,他道:“这门后面没有门顶机关,应该是采用同样断龙石设计的,只是里面原本起吊用的绞手盘给破坏了吧,所以放下就打不开了,后面连门拱也没有的,不过,无论是门底还是门缝,都给注入了铁水。” 第21章 终开大墓门 这不是简单的铁水封门。 刘三醒在后面看着。 他的思想仿佛随着这一道门,回到了过去,那个叫大周的历史时代。 那时,大周朝已经是江河日下。 长时间重文轻武的国策,让这个原本极为富庶的国家,在军事上孱弱不堪。 数十万计的主力部队,在面对外敌入侵时根本不发一箭,掉头就跑。因为对于军队来说,打败了是法不责众,反而是打赢了不好,既要死伤兄弟,这功劳也落不到他们的头上。 甚至在拼力作战后,还要视情况给文官老爷替罪顶过。 你说这玩意儿谁愿意打仗。 谁又愿意为国效力。 曾经,有一位文官大佬,被誉之为文星官下凡的大人物,奉命去一支边疆部队去督军。 他认为想要督军,就要做一些事,不然他这个空降大佬不好做事。于是他就指使家妓去得罪地方上的军中大将。 那位将军,战功累累,军功卓着。 但因为是个将军,不是文官,被轻薄欺负的无地自容。 他的部将替他出头,被文官大佬找茬子抓起来杀了。 此后这位大将患上了文官恐惧症。 以至于他被提拔升官后,因为恐惧文官最后是忧惧而死。 自这位将军故去。 大周军心散尽。 再没多少想保家卫国的忠勇了。 你再忠勇有个屁用啊。 人家武职最高第一大佬都要忧惧而死,你又算什么东西呢? 就这样。 大周的军队,战斗力是雪崩似的下滑。 在太平之时不起眼。 但当外敌入侵后,这结果就是灾难性的了。 一支大军,数十万精锐。 没有一个人愿意为国征战。 何其可悲也。 没有敢战之士的结果,很明显。 北方大片国土沦陷。 大周被一下子分为了两半。 北周和南周。 北周只是区区傀儡政权,很快就没了。 剩下的就是南周了。 失去北方大片领土,南周的财政大受影响。为了防止敌人继续入侵,南周迫不得已开支出了大量的军费。这就导致了南周的国用日益不足。 国用不足,其影响是方方面面的。 毫无疑问,一直躲在这里的老君王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毕竟他花钱如流水,浪费的国帑实在是太多了。 多到南周供应不起的地步了。 后来新君王干脆,一咬牙一跺脚,就把这边经费给停了下来。 于是,此地的炼丹师们也就断了后勤补给供应。 其实钱方面真的不是问题。 在过往的时间里,这些炼丹师早已经收敛了不知多少的钱财。 他们很有钱,但在这里,有钱也买不到什么。因为这里的炼丹师是不许出这个地宫的。 后来,老君王死了。消息报到朝廷里。 对老君王无底洞的要求早已经快要受不了的新王立刻亮出了屠刀。 他飞快的拟定了一张旨意,借朝廷发布命令,因老王之死,干脆就要把这里当成老王的墓葬,而原本在此陪王伴驾的所有人,从官员,宫妃,内侍,宫女太监,到炼丹炼药师及其他们的一些亲人家人和若干的道僮等等,凡居于在此间的人等,一并葬之。 说白了就是把所有活人全给人殉了。 这是一道秘旨。 代表了新君内心深处对老君王深深的恨意。 他的圣旨其实就一句话。 所有人,都要死。 一个也不放过。 军队撤走。 大门关上。 门缝被淋入了铁水。 更可怕的是,有人在后面给甬道封入封土。 已经堵死的门,再也不可能打开了。 就算打开了。 在门之后,也是厚重的封土。 在此地宫中的人,都得到了报应。 全都死了。 对于这样的一块断龙石,真想要打开,倒也不难。 用水火变易之法即可。 先烧火。 等石门热乎了,直接泼冷水。 一遍不中就两遍。 不要几下子,这墙就又酥又脆,拿铁锄几下子就砸碎了,不过要小心,这铁水化的毛刺尖条有些麻烦,需要用刀砍断。 石门一打开。 一股子尘封已久儿的味就出来了。 结果,猝不及防,最里面的几个兄弟一下子就倒地不起,脸面发青,不消片刻,人就死了。 一下子,又是三个兄弟死掉了。 张爷知道,这是里面空气有毒。 众人出了洞子口,又生了一些火,让空气对流快一点。 这地下。 是药王宫。 古之帝王在此炼药。 时间这么久了。 里面的空气在药力下早已经成了不知名的毒气。 此点是之前张爷想不到的。 不然的话,不会又丢了三条生命。 生怕再出事的张爷只能再找刘三醒。 原本他想,倘若刘三醒是刘氏一脉的传人,那他可以多请教一下对方,自己人,不怕欠多了人情债。但刘三醒一直否认,就让他尴尬了。 你一地灵门专业倒斗的,怎么干个扒坟掘墓的活还要老请教别人啊? 往外面说这面子还要不要了。 没办法。 这时的人,就讲究一个面。 打落的牙也得和血往肚里吞,不能让外人看了笑话。 但考虑到自己兄弟们的生命安全。 得,面子还是放一边去吧。 于是张爷又腆着脸来了。 “先生。” 刘三醒一笑,道:“怎么,这下又来见我了?” “先生说笑了,不是您说的么,人一定要靠自己。我也想靠自己啊,这不是没办法么,只能来请教您了。” 刘三醒笑了一下,他坐椅子上摇晃了一下慵懒道:“成吧,说说什么事?” 张爷小心道:“您是进出过葫芦山的,不知您进没进过药王宫?” 刘三醒道:“你是想问清楚药王宫里面的情况?” 张爷连忙点头。 刘三醒道:“正常人是到不了里面的,这药王宫啊,里面长时间没活人,空气质量十分糟糕,此外里面有大量的大盘蛛,不过你们大约是遇不到的,只是提醒一下你的人,不要乱摸乱碰,如果要清除里面的蛛丝,只清理自己需要碰到的部分,别什么都给清理了。你们要是真格的把大盘蛛引出来,那就是在找死了。” 张爷道:“下面有蜘蛛?” 刘三醒道:“对,还有很多呢。” 张爷有些疑惑:“我们一路上山,可是什么也没遇到的。” 刘三醒笑了笑。 你们当然不可能遇到。 因为有我在。 只要有我在,我不允许,普通的蜘蛛哪里敢在我的面前出现。这也是你们一直没遇到蜘蛛的原因。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 整个葫芦山都在天上蛛之下。 只是天上蛛一直是隐形的,旁人根本看不到,但在毕竟是在,哪怕维度不同,它也是在的。有了天上蛛在,普通蜘蛛又哪里敢跑出来呢? 这就好像,学生没哪个喜欢在老师眼皮子下生活的。 “你们没遇到,不意味着不在。它们现在躲了起来,你们也不必非要把它们给激了出来,活着不好么?” 张爷想了想问:“药王宫还有什么?” 刘三醒道:“蜘蛛因为我的原因不出来了,那蛇妖和蝎妖的子子孙孙,可就要出来了,你们要准备好战斗准备。” 张爷:“……” 他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蛇妖,蝎妖,还子子孙孙。 神话给当真的了。 这个世上,哪里有神,哪里有妖。 好家伙。 我搁这跟你请教地宫里面的情况,你跟我说神话故事。 不过,也不算白说,至少他知道了,地下有蜘蛛,还是蜘蛛中的异种,大盘蛛。 说到大盘蛛,张爷脑仁子有些发疼。 这是一种,看起来跟盘子差不多的大蜘蛛。 普通的是跟盘子一样大,还有更大的,据说有脸盆子那么大的大盘蛛。 这种大盘蛛,在奇物志中有介绍。 大盘蛛是一种比较全面性的蜘蛛。 它能吐丝,并且丝量巨大,不是普通蜘蛛可以比拟的。 并且它能咬肉,也能化壳。 大盘蛛的口器有很多尖牙,可以直接撕咬血肉。当它遇到拥有甲壳的动物时,也会直接从口中吐出胃酸,把硬壳子化为几丁液水,然后喝下去。 如果说,它唯一的缺点,大约就是移动速度慢和身体过于庞大了。 正在张爷思索时,有人来了。 是罗四维。 也算是巧了。 这个罗四维,原本在上面,慢悠悠的打洞。他原本以为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但真格的一经打洞才发现,墓穴外围的夯土就让他头皮发麻。 之前说了。 大乾第五帝时,是大乾最为富强之时,国力可以说是在了巅峰。 所以第五帝给岳大将军的墓,用料十分讲究,也是十分坚固。 罗四维顺葫芦嘴下去,很快就自然遇到了夯土层。 夯土层……这是所有盗墓贼都异常讨厌的存在。 当然了。 也有高人调出了药水,专门化掉夯土。 可问题是,这需要的量太大了。 上哪配这么多的药水。 特别是古时和现在。 古时,封建社会,生产力低下,上哪搞资源配药水。 更不要说不清楚地下有什么。万一里面是薄葬者,那不得把底裤都给赔掉了。 至于现在。 乱世。 天下纷乱中。 在这时代,资源同样是处处短缺。 有钱都未必能买到东西。 对于地灵门来说,尚且是如此。 你看地灵门能调药水,也只是一小部分用的,用了之后还是要用锹锄铁铲,麻袋锣筐来慢慢搞。 更不要说手上什么都没有的罗四维了。 罗四维是一个执着的人,最喜欢用笨方法。眼看手下人干活不出力,或是进度不满意,他疑心上来就自己干。 两锄头砸下去,他不说话了。 一锄头一溜儿灰,让他明白夯土层的坚固,这也就比花岗岩差一点了。 要是手下人真的卖力干,就算把手上的工具全都用烂了,也未必能成。 罗四维不是一个傻子,他在心里计算一下,大约明白了。 张爷这是估计到了情况,知道自己一个人单干不行,这才让他随便干的。 果然。 不行就是不行。 他这边干半天。 不,是干了快一星期了。 最就刨点夯土皮。 这玩意要干下去,驴年马月是个头啊。 罗四维完全无法接受这种比乌龟还慢的速度。 要是一般人,咬咬牙,硬撑下去。 但罗四维不是一个死要面子的人。 这不是说面子对于罗四维不重要。而是相比于利益,区区面子才不重要。 比起收获,让他在这搁着挺面子,这才是愚不可及。 想到了这里,罗四维就决定,吃回头草去。 他当即带人下山找小张爷。 别说。 大概是巧了。 这罗四维一下来就听说小张爷已经把甬道打开,把最后一道的封门都给开了。 只是地宫之中,常年不通气,里面的空气污浊不堪,甚至有毒,实在是对生人不太友好,所以需要等一等。 现在常盘山兄弟正在生火,加快空气对外的流通。 罗四维丢下了手下众人,哇哈哈的就过来了。 “哈哈哈,恭喜恭喜,”罗四维一张脸笑得那叫一个菊花灿烂:“哎呀,张爷,还得是您的手下人好使,这么快就出成果了,我在上面,让手下挖啊挖,结果就刨了一层土皮子,把我给气得啊!不说了不说了。” 张爷眼角是笑。 但心里一阵无语。 他以为把罗四维抛掉让这人自己去找死去,哪知道这个罗四维废物至此,连找死都办不到。 想也是知道。 这葫芦山,下面有多大,上面有多大。 你找准了墓门,什么挖不出来。 结果,那么小的一个葫芦嘴,你连找都不找,就知道瞎挖。 结果给一个夯土层就拦住了。 倘若天下的盗墓贼要都是这德性,这一行也就走到头了,所有人都得饿死。 就算。 大乾第五帝时再怎么有钱,也不可能把夯土层铺得到处都是。人家那是拿夯土层封门的。 你挖不动夯土层,你打一个盗洞子绕过去啊。 你还以为他们建墓能够奢侈得用夯土给墓四周上下围一层吗? 脑子怎么想的。 这么蠢的人,怎么发家起来的。 虽然气得恨不能直接把罗四维杀了。 但事已至此,多说无用,只能想别的法子了。 这时,张爷一看,罗四维没看自己。 这家伙正盯着洞口。 那贪婪模样,说明一切。 你都不需要想,光看他的外表,就可以知道此刻罗四维的一颗心全在地宫里面。 毫无疑问,罗四维最想进去的,是将军墓。但那玩意儿还没发出来,他现在自然是对已经发掘出来的药王宫更感兴趣。 张爷上前道:“怎么,想进去?” 罗四维嘿嘿笑着道:“哎呀,这怎么好意思呢……” 想进入之心,已经是昭然若揭了。 “想进,可以,但要等一会儿。” 小张爷又开始下套儿了。 他虽没从刘三醒口中套出太多情报,但至少也是知道,这个药王宫也是不简单的。 如果进去之后乱摸乱碰,大约是要出乱子的。 张爷这时也隐约明白了刘三醒的意思。 这人坏啊。 有事憋着在肚子里,就别人的母亲看人笑话,山上的笋都给夺完了。 不过,这种看别人进套的感觉挺爽的。 特别是一路过来,他的兄弟在披荆斩棘的开路,罗四维的人马却在坐享其成,是该让你们当当这开路先锋了。 张爷这套儿一下,罗四维立马上当。 “不行,这得等一会,我懂,得让那里面的气味散尽了……” 罗四维乐呵呵地说。 张爷心里暗笑。 你懂个屁。 气味散了,空气好了,进去也是个死。 不过,这话他也就不必说了。 过了数个时辰。 小张爷派了一个人进去。 那人很快回来。 “掌盘子,我没敢深入,但至少外层没问题了,可以派人进去了,只是里面有很多蜘蛛丝。” 罗四维哈哈大笑。 “张爷,这不是没事了吗?我带兄弟先下去给您探一下路。” 这个罗四维。 他不是不知道张爷的用意。 怕危险,想让他罗四维的人去探路。 但对于罗四维来说,搞钱才是最重要的事,为了这个,探路而已,冒个险罢了,我手下这么多小弟,怕什么? 最多不过死几个人,但要是发了财,死多少都能招兵给招回来。 张爷笑道:“罗爷,您小心。” 罗四维根本没理会,直接去了。 麻三道:“万一他占了大便宜呢?” 张爷笑了。 “多大的便宜是大啊。” 其实,不是说杀心。 而是张爷知道,在药王宫里,最值钱的肯定不是什么金银珠宝。你不能说没有,但就算有,又能多到哪儿去? 盛世古董,乱世黄金。 可说到底,黄金再贵又能贵到哪儿去? 懂行的都知道,相比黄金,古董才是大头。这古代的黄金,再古代,它也是金子。但古董就不一样了。 这座地宫,张爷之所以先打它的主意,原因就是为了大量的古董。 这些古董,放罗四维手里,可能就是破瓶子,破罐子。 但放到了张爷手里,他就能变出钱来。 永远不要忘了。 地灵门也有锦家的份子。 张爷在地下淘到的宝贝,主流还是能够锦记出货。 锦记酒楼现在早已经成了锦记酒店。 这座拥有四百多年历史的酒店,生意不是它赚钱的来头。 出货销脏才是。 且古来如此。 历经四百年的历史下,锦记早已经不知积累了多少的人脉关系。 哪怕是在乱世,手上有钱的大富豪也是丝毫不少。 因为乱世,这些大富豪都藏着掖着。 但锦记却是他们能够放手花钱的一个地方。 拥有这条线,张爷才不怕发不到财呢。 第22章 探墓 对于张爷真实力量一无所知的罗四维已经忍不住了。 对德林军火的渴望,对发财的执念。 让他明知道有危险也下意识的无视了。 他在得到张爷允许之后,立马就带人下洞子去了。总算他没有被冲昏了头脑,至少知道给周副官二百个人在外面候着。 虽然意义不大,但防人之心多少还是有一点的。 这个周副官,知机的很。 虽然罗四维动不动的就打他耳光,但其实这是罗四维视他为心腹的一种表现。你看看,罗四维会打一般人么? 事实上他对周副官仍然是很看重的。 这个周副官替他解决了很多烦琐的事。 所以有事他仍然是倚重周副官的。 但是这个周副官怎么想,就是另一回事了。 没有哪个人愿意一直被人打耳光的。 大约他心中也早就想有个某某某的把罗四维干掉,所以听了罗四维的命令,根本不考虑其余,也就是罗四维的安危,直接带人跑外头扎营。 这就是周副官心里潜意识想要离罗四维远一点的想法。 罗四维并不知道,他一个老粗,虽然也有一些心眼子,却终究不会考虑过多,现在的他只一门心思下洞子去。 话不多说,他带二百多人进了地宫。 一进地宫,他就发现了不对。 脚下,黏黏的。 入眼。 在打亮火把后,他看到了。 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丝线。这些白丝,像一层半透明的薄布,在地宫里铺了一层又一层的。 到处都是。 这——是蜘蛛网? 罗四维吓了一跳。 这么多,这么厚的蜘蛛网,层层叠叠的堆积于一起,也不知得是有多少蜘蛛才能弄出这么多的丝。 这一下,罗四百想到了一个东西。 守墓兽。 这里莫非有蜘蛛这种的守墓兽? 难怪空气中有陈腐之气。 罗四维感到了害怕,就想退出去拉张爷一起进来。对付墓里的玩意儿,应该还是张爷的人马更拿手一些。 但这时他已经控制不住手下人了。 这些人,都是穷苦出身。 他们很多人都是一块干巴巴的菜饼子就过来跟了罗四维的。 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他们当时已经快要饿死了。 对于这些人来说。 死,不可怕。 穷才可怕。 哪怕是一块银洋,他们都会为之冒生命危险。 现在,眼下,都进来了,无论如何他们也是要在里面翻翻看看,找找寻寻,看有没有宝贝。 更不要说,这其中还有一些无法无天的混子,就是街溜子。 这是一帮不喜欢干活,喜欢游手好闲的懒汉。 你指望他们干正事是不可能的,但遇到了占便宜的事,他们比猴都机灵。 现在这发财的景儿,你除非拿铳子崩死几个打样儿,不然别想镇住他们。 可这时候,哪里还有听从命令指挥的兵哟,这一个个的,都钻钱眼里了。 他们统统都是一个样子的。 法不责众。 此时的罗四维哪里还能喝止住他们。 就看这些人一发儿的往里跑。 很快,在火把下,这里的情景也就看清了。虽然仍然有很多黑暗的地方,但大体是一座前殿。 在这座宫中,有着大量的尸体。 很多尸体都靠近着门。 这应该是封宫之后,不甘心在此等死的人想要冲击墓门吧。但终究是凡人,哪里奈何得了注入铁水的断龙石板,更不要说在后面还有大量的封土。一扇明明已经被堵到死的门,是无论如何也打不开的。 因此,大约有百十具骸骨在这里,层层堆叠。 “铜钱!” “铜印!” “这是银子!” 士兵们在尸骸上发现了死者生前遗留物品。虽然不是有多珍贵,但也算一笔小财。 罗四维也许看不上眼。 但这些普通底层的小兵丁却是一个个的眉开眼笑,乐得个不行了。 一枚铜钱。 罗四维可能看都懒得看一眼。 但小兵丁却会小心翼翼的拾起来揣在怀中视之为珍宝。 如果有铜制品就更好了。 铜器,怎么着都能换钱用。 更不要说,还有银子。 哪怕现在银子贱价了,也仍然足够小民百姓抢破头的。一块都已经发黑的银子,让小兵们几乎疯狂。 那些原本看起来便薄如蝉翼的丝网再也不能阻拦他们。 士兵们不要说的,用长铳子把网挑开。 有性子急的甚至直接就用手抓。 他们到处搜寻,不放过任何一点细节。 很快,他们就发现了很多器物,其中有些是木制品,有的就是铜器了。 什么仙鹤瓶,铜盘,铜盏,铜杯,铜碗,还有铜壶之类,大量的生活用品。 众多兵士,你摸我捡,你拿我夺,争抢得发出乒乒乓乓的声音。 罗四维这个平时喜欢大声吼叫的人都觉得声音刺耳了。 突然。 一个士兵眼前一亮。 “好大的家伙。” 他看上了一只大铜鼎。 这是一只炼丹炉模样的大铜鼎。 别的不说,至少这铜料足够值钱。 这小兵子是不自量力,看到钱就脑子降智,竟然直接上去抱。他那体格,莫要说抱起来了,便是让这只炉鼎晃一下也是办不到的。 正好,小兵看到了炉门。 他伸手摸了一下,嘿,真的能打开。 其实打开来能有什么呢? 但这人吧,有的时候就是手贱,哪怕明明知道是什么都没有,也是忍不住手贱去摸一下碰一下的。就这么的把炉门打开。 然后。 一只大蜘蛛跳出来,一口就把这个士兵鼻子咬掉了。 士兵大叫,往后就倒。 那大蜘蛛也不离开。 它脚下踩着小兵丁的头,屁股上喷出了丝。大蜘蛛围着小兵脑袋转起了圈子,没得几下,这小兵头就被白色的丝网给包围了。 士兵想要叫也叫不出来了,只剩下了喘气的劲儿。 有一。 就有二。 然后是三四五一群。 不知从何时起。 在阴暗的角落。 从一个个器皿里,爬出来了一只只大蜘蛛。 这些蜘蛛,是真的很——大。 最小的也有拳头那么大。 大的甚至有脸盆那样。 如此之大的蜘蛛,当它渐渐以集群模式出现时,这就叫恐怖。 罗四维的人根本不敢反抗,有的人甚至连铳杆子也。直接丢到地上,他们拼命的往后跑去。 连罗四维也在逃跑,他甚至没法让人留下来给他断后。 开玩笑。 罗四维是懂做人的。 在逃命的时候,你强行要别人给你断后留下来,信不信一转身人家就给你背后来一铳子。这种事,也许没有,但万一遇上个愣青头呢? 所以,各自逃命吧。 付出一番牺牲,罗四维终于嗑吧的逃出来了。 他一出来,就发现张爷的人正在布置防线,他们用药材堆积到门口,让跟之而来的大盘蛛纷纷止步,退了回去。 其实,他不知道。 药材作用——不大。 真正管用的,是在药材中滴入的大蛤蟆黏液。只是少许的一点点,就够了。其实尿液更好,但没有收集多少,反而早早已经用光了。 但罗四维觉得,小张爷这是知道里面有危险,也不提醒自己,这太过分了。 他奔行至前,一直看到张爷在后头。 罗四维抢步上前。 “张爷,你这么做的可不对啊,为什么你知道里面的情况却不提醒我一下,是不是想害死我们,好处你们独吞?” 张爷皱眉道:“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些什么?我给你个机会,让你再说一次!你在上面的事搞不定,跑我下面来占便宜,怎么了,便宜没占到就觉得自己吃亏了吗?走路上没捡到钱就算丢了吗?老罗你这想法很奇葩啊!我刚打开的洞子,是你自己非要先钻的,我逼你还是请你了。进墓有危险,这不是常识吗?遇到危险就是我害你,那你来干什么?等着天上掉钱啊!” 罗四维知道自己不在理,但他一口气损失太大,忍不住道:“我,我,我死了那么多兄弟……” 张爷也知道,现在不好翻脸。 毕竟在这葫芦山里,想要发财是一件需要聚精会神的事,平白得罪了罗四维,时刻提防他报复,也不好。除非他下定决心把罗四维的人杀光。 但罗四维手下人也不会甘愿等死。 这一反抗,自己手下说不得又得死上一二百的。 他是真舍不得自己人死。 宁肯慢慢磨。 当然,还有一点。 在张爷眼里,这个罗四维迟早也是要死的,坐等他被杀,好过自己动手杀。毕竟名声这东西还是很重要的,能不破坏就尽量的不要去破坏。 我堂堂南绿林总瓢把子。 地灵门的少门主。 怎么可以杀朋友呢? 哪怕当时是虚与委蛇的关系。 其实,倒也不是张爷心狠。 只是有的人在成长的过程中——他变了味儿。 原本以为是小人物立志。 结果没想到的是屠龙少年终成恶龙。 罗四维是苦出身的。 但他翻身之后,却反过来和那些坏人恶 人一样盘剥底层的老百姓。 这样一个品德有问题的人,张爷还敢继续扶持他吗? 还敢继续和他推心置腹的当朋友吗? 显然是不可能的。 说到底,这就是看谁最终能算计谁了而已。 张爷做出了无奈的模样说道:“你的损失我也不想的,但没法子,谁让你硬往上赶着呢。现在事已至此,说别的没用,这是你的人不行,我在这儿都能听见你们在里面闹出来的动静,好家伙我差点以为有大粽子要出来,往后就别叫了,等一会蜘蛛退了,我带人进去,你要想进可以跟着,但要听话,别给我没规矩的乱动。” 原本。 张爷是不想带罗四维玩的。 这个罗四维,手下人没规矩,一见到好处就想上,想抢,往往会坏事。这次让他闹一下,知道厉害,往后也能约束住他。 看吧,不是我不帮你。 而是我给你机会,你不中用啊! 罗四维吃了大亏,原本是受不了的。 但一听张爷仍然愿意带他进洞,也就按下了脾气。 还是那句话。 赚钱最重要。 别的不考虑。 手下死几个人算什么,他又不是死不起的,只要仍然能赚到钱,一切就不是问题。 等了好一会。 张爷说话了。 “你们给我听好了,进洞之后,所有人全部都听我的号令,我说要做什么,才能做什么,我不说,哪怕有一块金子在你脚下,也别人的母亲不许给捡起来。” 张爷说话,常盘山人自然是给面子的大声应喝。 但罗四维的人就……一言难尽了。 罗四维眼见于此,大感丢脸,再加上旁边张爷施予的压力,他终于发起狠了来。 他掏出一把六响转轮的象牙柄雕花装饰的撸铳子,抬手一发铳子儿就打死了一个跳得正欢的倒霉催的。 这家伙人在队列之中,双手抱胸和旁边左右的人说说笑笑,老大个声音,视一切如无物,在那儿自乐呢。 不想却是乐极生悲,给要立威的罗四维一眼盯上了。 罗四维二话不说,逮头第一个就把他打死了。 但这一个显然是不够的。 罗四维就站在那里,手持撸铳子。 他用眼睛盯着自己人,在其中寻找。 他又盯到了两个自由散漫的人。 一个在抖腿,还有一个干脆在抽大烟袋子。两人歪歪斜斜一副正在交头接耳说小话的样子。 这能忍? 罗四维立刻开铳子。 一连的,他打死了三个人。 这么滴才把这些自由散漫的溜子给吓得噤若寒蝉。 这才算是把场面给镇住了。 罗四维上前,大吼了几句口号。 “立正。” “稍息。” “向右看——齐。” “向前——看。” “全给我听好了,张爷说的话就是我要说的话,谁不把张爷的话当话,就由我这把撸铳子和你们说话。” 镇住了这帮子的人,张爷这才重新整队往里面走。 在里面。 原本肆虐于一时的大盘蛛已经一一尽数的又躲了起来。 此时的张爷早已经明白了。 这些蜘蛛有古怪。 按刘三醒的话说,这些大盘蛛是因为感应到了他的存在所以一直在避着的。所以,只要自己不是闹得太厉害,这些蜘蛛也不会跳出来。 之前出来,纯粹是罗四维的人太没有规矩了,闹得到处都是,里面的响声都传到了张爷的耳朵里去。 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蜘蛛们当然是出来了。 现在看起来好似没事了。 那些蜘蛛也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可即便如此,这里面也有很多危险。 不可大意。 张爷道:“好了,你们看到了,蜘蛛已经退下去了,大家准备一下,我说一下注意事项。” 众人皆静。 就连罗四维的手下也都一一老实起来。 他们一是怕大盘蛛再出来要人命,二也是怕罗四维真把他们给毙了。 “阴二娘,你左边,麻三,你右边,老罗你和我在一起,就在这儿等着,等两边探完了,咱再往中路趟一下。” 阴二娘和麻三领命而去。 这里要说一下。 大凡地宫,或者说墓葬,这格式是有讲究的。 普通人,挖一个坑,大差不差的对付过去也就算完事了。 但想要起陵建地宫,就不能只在地下挖一个坑了事。 至少,得要按九宫格式,建陵下葬。 中间是前殿,中宫,主墓室。 左右两边是陪葬的财物。 甚至有可能是人。 有的墓在设计上就是合葬墓。 所以不仅要有主墓室,还需要留下子孙妾室的副墓室。 这样的规格模式,不要说建地宫了,就是建一座地下城也是有的。 第23章 起灯,拔点子 地下墓葬。 要说最豪华的,最顶级的,是直接找一座山,给它挖空了,人就葬山里面。 一是借山藏墓,二是山体有土石,方便就地取材修建陵墓。三是有了危险,遇到盗墓的,直接把墓给崩了,让山体砸下来,一了百了。 但是此举虽好,可话说回来了。 挖空一座有一定规模的山,这得要多大的人力物力才行啊。非得是开国之主或中兴明君才有余力行此能为。 不然的话,你这墓是建好了,但你的这个国估计也要给掏空了。历史上就有很多伟大君主,在生前想要一座豪华的大墓,结果墓是有了,顺便也把自己的国给葬了。就算走运一点,国还在,留下来给子孙的也是一个超级的烂摊子。 比如说大雍朝。 开国帝王雄才伟略。 多了不起的一个人啊。 以一国之力伐灭诸国。 解决了自大云朝开始分封天下,导致天下乱战的乱世之局。 可是呢。 他在位时又是修北关防线,又是修长房宫,又是修国直道,又是修南水道,又是修属于他自己的大型地下城市陵墓。 光一个地下陵墓,就动员了超过五十万的人。有刑徒,也有败军俘虏。甚至最后人力不足,直接把自己军中的一部分士兵给送进去了。 就这还打不住。 最后又从全国各地征收民夫。 到了伟大帝王死后,二世上位,继续推行这条国策。 没错。 陵墓是修建好了。 但只不过三年。 大雍朝就亡国了。 所以后来的帝王都吸取教训,不敢再玩这么大了。 只有少数强盛之国,强君明主,敢于在山体上挖地下陵墓。其余的,都是随便凑合着用的。 坦白说,以大周的财富国力,搞一个老君王这样的地宫模样的陵墓,倒也不是不可以的。 你看看,这里,这一座,可不就是老君王在位时,让手下的寺人工匠挖出一座地下城来的吗! 当然,这地下城也是有大有小的。 毫无疑问。 这里的一座地下城,算不上顶级,但至少也是一个大,比起普通的小陵邑要强上一些的。 当然了,老君王当初并不是要拿此地当吉壤的,这里只是他修道炼丹追求长生的一个地方。 根据目测。 张爷在心里推算得八八加一不离十也差不多了。 这座城,是前后反复动工,经历了十数余年,才修筑出来的。 原本它并不是陵墓格式。 但古建筑大差不差都在那地方。 无外乎是一主二侧三后四前什么的。 现在张爷既然立足于前。 那么他就只需要派出两队人看看左右去就行了。 第一遍,是摸摸底子的,把情况弄明白了,再整活开干。 下墓的活,原本就是要小心,慢工才能出细活。 要想长久,就不能急吼吼的去出错。 先说阴二娘。 此女人美心狠,手段极辣,要不然她也不能在这乱世之中立足。 虽然说过往的经历是不好,但现在算是出了头。 她很感念张爷对她的帮助,也愿意回报张爷,所以她做事十分认真小心。 一路奔行,她视墙壁上的壁画信息几如无物。 好在的是,她有一点很放心。 这座药王宫——机关应该很少。 因为此地原本是住人的,是老君王为了自己长生炼药所在的,在这样的自己生活的地方,装什么机关,就算有,也不可能装太多,更不可能是杀人致命的。 你要说有一二秘道,暗室。 这个可以有。 但杀人的陷阱机关,就不大可能了。 所以阴二娘倒也比较放心。 她虽不是专门地灵门出来的,但一直当二把手,墓也着实下过几回,还都是大墓。 毕竟她是二当家。 普通小墓,需要她出马吗? 自然只有一定规格的大墓,才能劳动她的千金玉趾。 这下过了大墓,哪怕再无知的人,也精通了一些事儿了。 在墓室里,肯定会有一些雕刻壁画之类的,毫无疑问,这些也是有价值的。 但她知道,想要收集这个,太难了。 地灵门下墓,虽然手段多,渠道多,但也不是什么都拿,什么都要的。 对地灵门来说,有价值的,哪怕是个瓶子罐头,也是有回收价值的。 但一些大鼎,画壁,这个……就真没必要了。 关键是不好拿。 特别是眼下的情况。 人在偏远的不毛之地。 人能走回去就不容易了,何况还要带东西。似大鼎墙壁这样的,碰都不要碰。带这么笨重的东西上路,要么是腰断,要么是东西给颠坏了。 一路疾行,很快,到了一个区域。 这是这座地宫的住宿区。 一排排的房子,整齐有序。 过往的岁月里,陪王伴驾的高官重臣,内宦寺人,宫女奴婢,还有炼丹炼药的大师们,加上一些道僮及妻女奴仆,都在此地生活着。 只是在漫长的时光中,这里的人没了,建筑物上积了一层的灰而已。在这些个的房宅中,有很多,里面都有骨头架子,甚至有的是自己挂起来的。这是受不了被长封埋于地下,求生无望,心死如灰,无奈之下选择上吊轻生的。 这些人知道,在这座地宫中,久了是要发生大恐怖之事的,所以干脆自己给自己一个痛快吧。 阴二娘不是傻子。 她这个女人,挺好学的,只是纵然再好学,终究是文化程度低了些。 但她毕竟是聪明的。 她知道。 这些人……大约有几百号人吧,也许鼎盛时期人更多。但人越是多,这接下来就越是悲剧。 新帝一道旨意,就把整个地宫给封起来了。在这座地宫里的人,统统给新帝当成了对老君王的陪葬。 如此之多的人陪葬,这可是大事。 也就是此事不彰显于世,知道的人少,新帝才敢于这么干。不然,你一下子陪葬这许多人,清流的御史谏臣非要把帝王给逼疯了不可。 打多少年了。 历来圣主明君都不搞陪葬,就你搞,什么意思? 哪怕是儿子给老子搞,那也是不行的。 所以这种事非常可怕。 想也是知道。 几百号人给一下子全埋地下了。 哪怕是地下仍然有一些食物,又能撑多久? 到了撑不下去的时候,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 有些人就是想到了此点,才选择早死早超生的这一条路。 阴二娘观看地上的尸骨,推测此地生前之景,心中也是感叹。 不过,她仍然干起了正事。 什么正事? 观察。 阴二娘下墓已经非止是一次了。平时在地面上也是经过刻苦学习的。 学习什么呢? 古董知识。 古玩这一行,学问大了。 好在的是阴二娘不需要学精,她学了一个大概就足够用了。毕竟她是下墓的,不可能有错品,不像在地面上,做古董生意的十个有九个都是骗子,就算手里有真货的,也会先拿假的蒙你。 他们管这个,叫考验。 你能识破了赝品,才有资格买真品。 你识不破,就该破财来买教训。 好在阴二娘是要下墓的,自然不会遇到什么赝品。 就算遇到了,也是古人仿古人的,这叫超级高仿,也一样很值钱的。 此外,最重要的,是在这里人的生活用品。能够随王伴驾,这些人哪怕已经做古,但生前享受可是一样没落下。他们吃的穿的用的,无一不是精品乃至极品。 所以这些看起来蒙尘了的,脏灰灰的东西,其实都极具价值。 阴二娘把这些物品都一一记之在心中,便往下奔去。 她心中忍不住生出了感叹。 好东西,太多了。 即便是最少的金银,也是出人意料的多呢,倒不至于让人失望。 现在看,还是古胜今。 这大周药王宫的收获,可是不少呢。 走过了这段生活住宅区,往后,是杂物间,这里有很多碎石,还有一个大大的地沟存在。毫无疑问,这地沟给当成垃圾场了。 阴二娘能够感觉到这里的污秽。 最显眼的是有很多桶。 这种桶阴二娘认得。 是恭桶。 装米田共用的。 不过。 阴二娘仍然取了一只桶看。 她知道,很多人下墓,那真是有眼不识金镶玉,错把金银当宝贝。 罗四维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殊不知在地下墓里,那些稀罕的玩意儿才是宝贝。反之,金银就算是再珍贵,哪哪没有啊,谁家的有钱人家里会没有金银? 像这恭桶。 看起来普通,低贱。 但这木材是极上乘的好木。 把桶拆了,留下木材,随便做点什么,立马就赚翻了。倒是没想到,在这葫芦山的山腹之内还有这么大的一个裂口子,让人望而生畏,这要是有人掉下去,不知得遭遇些什么。 只是随便看一眼,便是阴二娘这样的狠人也觉得心口有些跳得慌。 她不敢再看,又寻上了一条路。 这应该是通后院的。 按理应该从中路走。 不过阴二娘觉得自己先摸一下情况比较好,真有事退出来和张爷说,反而自己不探明一下情况,到时就要轮到张爷吃苦头了。 和她同样想法的是麻三。 阴二娘干事麻利。 麻三亦如是。 他也带人过来了。 二人共近百号人,在中路又汇合了。 双方都是各自一笑,明白对方和自己是一个意思。 阴二娘先问:“你那边情况怎么样?” 麻三先摇头,又说道:“我那边主要是库房,放材料的,你知道,这么多年,什么材料也都废了,大多都是药材,这玩意经不住放,没一点能用的,即便是成药也没了药性。” 阴二娘看着地道:“不是没了药性,是药性都流失了,都到土里了,搞得这一地都是药味儿,土上都有毒。” 别说,进来之后,是真没什么毒虫了。 这也许是之前大盘蛛的作用,但也有此地药力太盛,地上的土连毒虫子也受不了的缘故。 麻三开起了玩笑。 “这里不是暗藏了很多大蜘蛛嘛,你以为它们吃什么?这么多蜘蛛,你还以为这里能有很多虫?你是不是瞧不起我们的大蜘蛛兄弟们?” 阴二娘给麻三逗得直笑。 两人对了一下情况。 感觉没太大的危险。 人也没出什么事。 在通道上也都插了火把,照明也不成问题,至少一个时辰里是不成问题的。但是,到了这里,不往后面看看实是有些不放心。 于是二人就联合起来,一起到后头去看看。 这一看,好家伙。 在后院才是真正的繁华地。 别的不说,老大一只铜炉子。 这炉子至少有三五丈高,搁那一放都扎眼。 这么一只大炉鼎,毫无疑问是古代老王用之于炼丹的炉鼎了。 地上有八卦等道庭的纹路。 甚至还有一些绳子上,有残余的纸屑。 这些纸屑曾经大约是道门的符箓。 后院,老远最显眼的就是炉鼎。 没敢靠近。 因为这里太过繁华,像是把南方的园子给直接搬了过来。假山,流水,甚至地下的苔藓装饰的植物群,一切都像是让人去罩身南方。至于说,此地为什么可以看得那么清楚,就要问问地上到处摆放的铜盆子里,那一枚枚,一块块,发光的莹石。 光是照明,就不知要用掉多少铜。 在一个一直讲究钱荒,举国上下都缺少铜料铸钱的大周朝,这里的铜盆铜像,是多么的讽刺。 毫无疑问。 在历史上,大周极其富庶。 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古之王国无数,然富过大周者无。往前往后翻着篇儿的数,没哪个王朝有大周这么富的。 因为大周不禁田土兼并。 所以大量的黎庶没有田地,只能去给作坊做工,这就催生出了大量的商业和工业出来,因此大周的商贸十分发达。 而且大周并不像大罗那么脑残。 大罗一朝,别的不说,这个商税是真低啊。低到几近于无的地步了。这也和大罗太祖十分鄙视商人有关。 大罗太祖认为,无商不奸。 凡是发财的商人,有一个算一个,统统的没一个好人。 所以太祖爷贬低商人,看轻商人。 收税少,就是看不起。 让你有钱也没地儿花。 大罗律令,商人不得骑马乘轿,不得穿贮萝绸缎,反正限制死死的。让商人即便家中再有钱,也得给我吃糠咽菜。 你要问为什么? 这就是大罗律! 可大周是不计较这个规矩的。 在大周,文官武将,哪一个不是兼并田亩,你把田地都给侵占了,还不让底下那些升斗小民打工经商,这是要干什么? 不过话说回来,大周虽然在工商业上采取推动政策,但仍然选择了收取重税。简单说越是赚钱的行当,朝廷就要抽取重税,甚至必要时自己下场子赚钱。 比如酒。 酒这一行,想要经营,就必须在朝廷那里铺买官曲,这样才可以酿酒赚钱。如此一来你酿多少酒,赚多少钱,朝廷都知道,绝对不会让你逃税。 是以大周一朝,虽然经历战乱颇多,但朝廷只听说打败了打输了的,却没有说打不起的。 大周不缺兵,不缺将,更是不缺钱粮。 唯一缺的,就是真正愿意为国家打仗的热血男儿了。甚至热血儿郎也不是没有,国之玉柱也是有的,但这些有一有二的统统让大周自己埋葬了。 别的不说,你就看这地宫。 老大的地宫,已经不亚于一座小城了。 特别是在山里开工,这里面至少要用二到三十万人工作三五年之久。 麻三目睹于此,只能说:“发大了。” 是发大了。 不是发达了。 因为这一次收获太多,甚至不可能一次运完,能运上一半就已经不错了。 阴二娘瞅了几眼,也觉得这一切得来太过容易,有些不对。 过往下墓,特别是一些大墓,总有很多事的。最厉害莫过于尸变,但由于兄弟们一是有经验,二是有准备,倒也不惧得什么。 除非是遇到了厉害的僵尸,不然都给收拾了。 即便没有僵尸,没有尸变,也有若干的机关陷阱,杀人设计,有些用的心思之巧,简直让人叹为观止。 除此之外,还有剧毒,迷魂,甚至苦心设计出来的守墓兽。 所以常盘山才渐渐发展成数万人的大组织。实是因为有一些墓,它们建立起来的时候要二三十万人动工,你想掘墓,也得有足够的人手。 有时甚至相当于一场战争。 十分艰难。 简单的也有。 可从未有如此简单的。 唯一的麻烦大盘蛛还老是躲起来。 这让阴二娘心中生出了一些怪异。 要么不出来,一出来就不得了。 她默默有了这个想法。 于是她没有贸然往里走,而是问麻三。 “要不要往里探一下,还是先去问掌盘子的意思?” 麻三是想要往里面摸摸情况的。 但是吧,现在既然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那为什么不把果子吃下去再计较其余。 万一此次往里一探。 出了事。 那此前的成果岂不是前功尽弃了? 不如先到此为止。 把果子吃下。 这后院,交给张爷面对。 毕竟,咱这位张爷喜欢露个脸子,要个面子,倘若他能把后面搞明白了,带兄弟们大发一笔,一定会很开心。 退一万步说,出了事,出了问题,先前的果子毕竟已经吃下,不算无功而返,至少仍然是有的赚的。 罗四维有些话是对的。 这葫芦山里面,是真的到处都是宝贝。 别的不说。 光是他们探明的两条边路,其中物品,就能让整个常盘山人吃得满嘴肥油,赚到盆满钵满。 二人有了算计,就回去复令。 这时候,罗四维已经等得快不耐烦了。 要不是张爷也在这里陪着他,他早跳起来往里面冲了。 这回见人回来,罗四维一下子就跳起来问了。 “里面情况怎么样,宝贝多不多?” 阴二娘,麻三根本不理他,直接对张爷道:“掌盘子,两边路灯点子了,山里有木,水里有草,要不要拔点子?” 都准备好了,里面好东西挺多的,要不要现在就搬? 张爷闻言大喜。 空瘪的家底子可以丰裕一些了。 “那还等什么,起灯,拔点子!” 发财,搬货。 第24章 收获了,发财了 张爷和阴二娘他们说的是黑话切口。 阴二娘他们告诉张爷,已经准备好了,东西很充足,要不要现在就搬运? 张爷也是,忍不住了,当下就决定了拨点子。其实有实力的,往往会选择在完全准备好了之后再拔点子。 可张爷下墓多,又学习了祖上的经验。 他知道一个词。 叫——夜长梦多。 古之大墓,必有妖异。 现在没有什么动静,不代表没有事情发生,也不意味着以后没事发生。你搁那儿耽误功夫,没事也可能有事了。 所以下古之大墓,要小心,要细心。 最忌讳的就是莽这个字。 像罗四维这样的,他要干这行,绝对是早死的命。 就像现在。 罗四维眼睁睁看张爷在布置防线。 他在前殿宫口最窄小的地方准备麻袋装土,设置一道防护线。 一批兄弟已经武装起来,他们不去拔点子,就在这里做好了战斗准备。 他们甚至于挖了一条浅浅的战壕,往这坑里面倒入了火油。 罗四维大为不解。 啥事没有。 正该搬运钱财的时候。 你在这放置了一个防御战线,这是什么意思? “不是我说张爷,您这是唱得哪一出戏啊?” 张爷本不想解释的。 但一来是闲着无聊。 二来说了也不影响什么。 三是给自己挣点面子。 他张爷别的不图,就是好一个面儿。 “老罗啊,你不知道,根据我过往的经验和家族中的笔记,这举方大墓啊,可能没有机关守卫,但大多少不了这守墓兽。” “守墓兽?” “对。” 张爷慢条斯理地说道:“大凡是墓,没有一个是不怕盗的,古今任何一个人,只要他立了墓,心里就会害怕有人要盗他的墓。所以,为了防止被盗墓,这些人可以说是用尽了心思。然而无论多么巧妙的机关陷阱,终究是有极限的,齿轮锈了,弓弦断了,原本的材料提前破坏了,或是被别的什么破坏了,导致的结果就是墓中的机关往往随时间而失灵,或是变得不那么灵。那么,如果你是墓主,想到什么长远的方法来保护自己的墓了吗?” 罗四维已经明白。 “守墓兽?” “对,正是守墓兽。” 张爷看着前方道:“这个世上,空间是有限的,人活着时,诸虫避散,但人若是死了,这偌大的空间,什么动物都是可以在此扎窝儿的。这些生物已经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我们进来,就和你闯进别人家里捣乱一样,你说人家会怎么样?” 罗四维一下子想到了那些大盘蛛。 他的手下,就是因为动静闹得太大了,才把那些原本藏在暗处不露头的大盘蛛给激了出来,在那些大盘蛛手上是死伤惨重,搞得他现在都不敢大声对张爷说话了。 “那是得防备一些,不是,张爷,你是说那些个大蜘蛛还会再跳出来?” 罗四维不得不这么说,他是着实被大盘蛛给吓到了。 手下兵丁再多也没有用。 大盘蛛从各处角落杀出来,从阴暗的地方爬出来,明明前一刻还什么也没有,突然的一下子四面八方到处都是,邪了门了。 张爷摇摇头。 他淡然一笑。 “蜘蛛应该是不会跳出来的。之前的事情你也知道的,如果不是你的手下太随便了到处乱来,乱摸乱碰,还制造了那么大的动静,那些蜘蛛根本不会出来的。” 张爷又一次责怪了罗四维才道:“我做的这些准备,防备的是那些个大盘蜘蛛要对付的敌人。” 罗四维毕竟不是傻子。 张爷都说到了这个地步了,他哪怕是没文化也有了想法。 大蜘蛛的对手? 大蜘蛛有对手吗? 他没看到,不好说。 但至少他是看到了大蜘蛛的。 这要搁别的时候有人跟他说有大盘菜似的大蜘蛛他指定以为别人在胡说八道。没看见时,怎么相信天下间有那么大的大蜘蛛。 谁家蜘蛛大得和一盘菜似的。 但是,他亲眼见到了。 不是一只。 是一群啊。 之前没细想。 现在,在小张爷的耐心提醒下,他当然想到了,这么多,这么大群的大盘蛛,当然不可能是凭空来的。 所以问题出来了。 这么多个成群了的大盘蛛,它们从开始到现在,繁衍至今,到底吃的什么,才养出来这么大的一个族群的。 事实上,处于这座的深山之中,在这山腹之内,药王宫中,是用了很多的防虫措施的。别看现在山外地上到处都是虫子,但在药王宫中,并没有什么虫子在。 不然的话,当年的那些贵人们要怎么在这里生活。哪怕,当年的这里,并没有那么多的虫子,就算是有虫子也没有现今那么多的毒性。 可当时的贵人们仍然是不喜欢和虫子在一起的。 古时的防虫手段,一点不比现在差。 更何况,当时是举一国之力来办这个洞的,自然是要把生活条件布置好了。不然老君王他也不答应啊。 要知道,一直到北方大片国土丢失,老君王才渐渐丧失了手中的权力。此前,他哪怕是避位退隐,仍然暗中操掌大权,新君,在最初时不过是一个傀儡而已。 所以,在药王宫中,由于大周倾国之力的供应下,防虫等措施都做得很到位,这里面是没有多少虫子供大盘蛛吃的。 那么,是什么东西供养了大盘蛛,让它们繁衍丰富直至于今呢? 之前没想到还不觉得。 现在。 细思极恐。 罗四维打了一个寒战。 能喂养这么多大盘蛛的东西,毫无疑问的,它们数量一定比大盘蛛只多不少。 “别傻站着,都过来,别人的母亲都给我过来!” 罗四维原本有当无的混时间的,根本不在意张爷的举动。 但现在他也是要出力的了。 他哪怕是傻的,也知道,在这个地方,张爷是要大赚的。能让张爷说大赚,那能少得了?要知道,这个张爷私下里也是养很多人的,他养得人多,开销自然就大,还别人的母亲做善事赈灾,有几个钱你敢玩赈灾?就连新朝也不敢赈灾啊。 大灾之时,数以百万计的饥民饿死。 新朝有做了什么吗? 什么都没有做。 对于新朝来说,不是没钱,但超过百分之九十的钱全投在了军费上面。剩下百分之十要维持新朝的运转。 试问。 哪来的钱粮去赈灾? 连实力最强的新朝都不干的事,你张爷却要去干。 活该你亏空了家底子。 正是如此,张爷才愿意往葫芦山一行。 毫无疑问这一行是要死很多人的。 哪怕是此道之中的行家里手,小张爷手下也死了很多人。 为什么? 为了钱。 哪怕是赚少了,都是在赔本。 好在的是,现在看样子,小张爷他们是貌似赚到大钱了。 所以他也要出把子力,别到时候小张爷不给他分钱。 虽然罗四维手下人不怎么行,但毕竟是军队,哪怕是草鸡军队呢,战斗力再低微也是有一点的。 有了罗四维手下人布防,总算像一点样子了。 很快。 手脚麻利的常盘山兄弟们就来了。 他们把一些东西给抱来了。 有盘子,瓶子,甚至一些木桶。 当然,也少不了一些金银品和一些古代的铜钱。 唯一遗憾的是,大量的纸银都因为时间原因全都废了。 首先纸银是纸质品,不是艺术品。 再者因为时间原因,这些纸银几乎是一碰就会碎掉,像雪花,甚至是碎粉。 这还怎么能用。 所以原本最值钱的纸银废了。 倒是原本平平无奇的瓶瓶罐罐反倒是成了宝贝。 罗四维原本看金银。 但这里的金银虽然看上去品质不错,在时间作用下也仍然宝光犹存。可并不多。没有罗四维想象中那么多。 他大失所望。 却看到张爷一脸的喜色。 他甚至还提了一只木桶在欣赏着。 “这是什么桶?” 他问。 小张爷心情好,也就顺口说了。 “这个啊,古时的恭桶。” 罗四维大感晦气。 他又看到了一只颜色发黑的木盆。 “这又是什么?” “这个应该是古时的脚盆了。” 罗四维忍不住叫了起来。 “张爷,不是我说啊,怎么尽是这样的东西,难道没有什么金银吗?或别的东西也好啊。你看看这个,什么时候恭桶和脚盆也成宝贝了?” 张爷无奈的看他。 没文化,真可怕。 “得了,老罗,我今儿个算是给你白上一课,让你知道知道规矩。其实吧话说的,我挺烦你们这些跟地里要钱的主,一个个贪心没个完不说吧还有眼不识金镶玉,你以为这墓里面,真金白银的才是宝贝?姥姥。这世面上,什么时候短缺过金银,不过是在有钱人的手里而不在你们手里罢了。所以金银什么的,其实不值钱。真正值钱的,得是那些稀罕的,世间少有的玩意儿。” 罗四维呆呆的看了那恭桶和木盆。 “这玩意儿也是稀罕物件儿?” “呵呵,你可别瞧不起这恭桶和木盆,你要知道,这座药王宫搁在过去其实不是陵墓,而是供应一些贵人在此地炼药的。这里其实是供人生活的地方,所以这里剩余下来的一切,都是生活用品而非陪葬的冥器。” “这里面……有什么区别么?” “哈哈哈……”小张爷这时是忍不住笑了起来,他说道:“区别,这里面的区别可大了去了。冥器正常是人死之后准备的,有些器物甚至是后来烧制的,比如着名的三彩陶瓷器玩意,它就是,不是生活用品,而是纯粹的,后人烧给先人专门用之于陪葬的东西。所以说这玩意不是给人用之于生活的生活品,而是当墓里摆设的。” 当然了。 这不是说,墓里没有生活品。 可能某人生前特别喜欢什么,死了就跟人一块儿给埋了。 但这东西不可能多。 反之。 真正用之于墓下的,叫冥器,是专门烧制出来的。 当然了,这冥器也有可能是宝贝。 但它终究是不吉利。 只能是当摆品。 也就是艺术品。 不能真正的在生活中用它。 至少不好这么干。 虽然可能有人不在乎,可这多少也是禁忌。只不过有的人在意,而有的人浑然不在意罢了。 可是呢,同样的东西。 这生活品和冥器,它们的受众面就是不一样的。 有些人,就是喜欢用古人用过的东西,这叫一个讲究。甚至痴迷的,连古人的大金牙都能抠下来装自己嘴里。 对于这样的人,生活品的古物就是不折不扣的宝贝。但要是有钱,是无论如何也要拿到手里的。 所以,这些看上去不起眼的恭桶脚盆,都是宝贝。 不止如此。 张爷道:“你可别小瞧了这两样宝贝,别的不说,这两样的材料,你搁现在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了。好比这金丝木,这玩意也就是大罗大乾时才讲究起来的,从前都不稀的这种材料。就说这脚盆吧,地道的老松木材料,你闻一下,现在仍然有一丝淡淡的松木香呢,特别是。往里面倒入热水的时候,其松木之香能飘满一室之内, 是别种材料怎么也比不了的。” 罗四维这才发出了惊叹。 他知道。 这些在自己眼里,看恐怕都不会多看一眼。不识货只是一个方面,真正的重点是,自己哪怕识货也换不成钱来。没渠道啊,你上哪儿卖去?往当铺,当铺永远是把人往死里宰的。 不过。 张爷的老家,北派张氏一脉,好像有门路。地灵门嘛,怎么可能没有门路呢? 这时,又有很多铜板书,这可是古代的孤本珍品,要是。遇上了识货之人,不定得多发财,就算没有人识货,也可以自己收藏起来,因为它们不仅有经济价值,还有艺术价值,只要遇到了好时候,就可以卖出个好价来。 但这还不是重点。 不管是什么价位,给卖掉了,都是一种愚行。 用这东西来拉关系拉人情,才是最有价值的。 张爷连忙亲自动手,小心翼翼地用丝绸包了起来。 反而,那些金珠玉宝,他最多也就看上一眼,也就过了。 又有一批瓶子过来。 有大瓶子,也有小瓶子。 特别是一些看起来玉质的瓶子,哪怕只是瓶子,也让罗四维爱不释手。 毕竟这是玉的。 能在此地用上的玉器,又有哪一件不是珍品,不是上品。 甚至还有精品。 罗四维在这方面也是见过世面的。 这里面的瓶子,每一只玉瓶,品相都是极好的,对光一照,根本找不到瑕疵。 便是玉瓶的模样款式,也都几近雷同。 要知道这是古代手工作品。 手工作品能做这么精致,这就是真的太难得了。 不过,张爷的欣赏却是一只只瓷器。 罗四维问道:“张爷,这些玉瓶这么精致好看,一看就是价值不菲,怎么你却一直盯着瓷瓶子看呢?” 瓷器,这玩意可真不在罗四维眼里。 中土产出的瓷器太多了。 曾经也就是在西极才算值钱。 可现如今,算了,不提也罢。 听说。 勒斯许人已经烧出了一款名之为骨瓷的新瓷器,让西极人对中土瓷器的需求量是大大降低。原本可以出口西极的瓷器也就卖不出去了,囤积于国内,可想而知,现在瓷价暴跌成什么样儿了。 张爷冷笑一下。 “你知道什么。这可是大周盛世时期的供瓷,你知道大周特供瓷是什么概念吗?大周特供瓷啊,是我中土瓷文化的巅峰作品,这里的瓷,每一件都是瓷中的极品,不是一般凡物可比的。” 第25章 过往的记忆 张爷没撒谎。 大周特供瓷。 这五个字说明了一切。 其实大周特供一直就有。 但一直到了大周七世时,这种特供瓷才一跃上升到了巅峰。 因为大周太祖时,国力仍弱。 刚刚结束的战争,让整个国家仍然处于恢复期中。 更不要提在北方仍然有一片领土并未完全收回来。那是中土重要的产马地,北州和焉州。在过去,此地曾经是叫焉国的地方。 一直以来,大周太祖都想要收复此地。 但直至他死了,也仍然没有做到。 所以二世继位后,就兴兵北伐,想要夺下焉国旧地。重复北焉二州之国土。 但是。 二世当时,兵败北莽。 将近二十多万的大周精锐,被几乎丢了个干净。 这使得当时大周国力更弱。 直至大周四世时,国力才渐渐的攀升起来了。 但大周四世是一个勤俭节约的君王。 他的勤俭也许加速了国力的恢复,让大周在他治下时,国力逐步提高。但也是因为勤俭,这导致了他不大喜欢战争。一打仗,对于他来说就意味庞大的军费开支,所以终其一朝,国无大事。 往后,大周五世,大周六世又忙于变法强国。 直到大周七世上位。 也就是炼那个长生不死药的老君王上场了。 毫无疑问,炼不死药这一点就说明了这是一位彻彻底底的昏君。 虽然其人文化才情都不错。 唯独不适合当一个帝王。 这位上位,是一个劲儿的逍遥享受,花起钱来和流水一样。国库用度不足,直接派遣官员到南方去搜刮,那真是天高三尺。这么说吧,只要看上了你家的东西,就上门言供,一张封条下去,往往就把人一整个房宅都给占了。 甚至,因为搜刮无度,惹起了老百姓的造反起义。 为了镇压百姓的起义,又白白花了大量的钱财。因为钱款不足,便许可军队就地筹饷,导致屠城之事接连发生,真要是闹得不可收拾了,就杀一个官儿去平息民怒,等风头过去了再接着干。甚至,为了搞钱,他仗着自己的文化才情,私下制造古董赝品去售卖换钱,有可以说是个丧尽天良的帝王。 大约是享受久了,这位昏君开始渴求长生,只是一世享受太短暂了,老君王想要的是世世享受,一世不止,再来一世,世世无休止,世世乐逍遥。 为了长生,就开始炼丹。 这才有了这地下药王宫的一切。 不过,昏君也有昏君的好处。 老君王最后生居于此,带了大量的御制用品,这些生活用品,哪怕是炼丹炼药师所用的,也无一不是精品。哪怕这些丹药师没钱,这位老君王也会赐赏。 当然了,帝王的贪婪与小气历来是一个德行的。他们不舍得给予金银,就只能赏赐一些供品。 这些供品,是帝王们极其有效的一个敛财手段。 他们把民间最好的生活商品列之为供,此后为帝王独享。 这些帝王是舒服享受了。 但因此变相为奴的工匠就遭了大罪了。 明明什么罪也没有。 只是手艺好,被看上了,就给上层人物当奴隶的关押了起来,明明拥有好手艺,也不得私售换钱。被古代上层帝王剥削至死。 甚至,可能会祸延下一代。 生生世世,皆是如此。 惨。 不过,除了帝王将相,现在便宜了张爷了。这也是天道报应。 你越是把好东西埋之于地下,后世的盗墓贼就越发的不择手段,也要把你的墓给掘了,尽取其财物,以之为因果报应。 不止于此。 老君王这个人,缺德带冒烟。 像他这样一个人,哪可能只尽取其财就可以呢,老头不仅死了,还尸变了,这都是他自己造的孽。 因为他把这原本好端端的山清水秀之地给变成了险恶绝境之地,这样的一个地方自然不是什么风水宝地,反而是绝地。让老君王尸变成功不说还别人的母亲加速了。 变成了一个老粽子。 得亏当时有五灵门的五位老祖。 这才把老粽子给镇压下去了。 不过现在轮到张爷带人尽取其财了。 虽然很多大件因为往返的不便不能拿。 像一些大桌子,大椅子,大柜子什么的都不能动。因为这些物件用的大多是古木,都是老树龄的材质,木质极其细密,也就导致了这些东西十分的重。 你能想象吗? 在葫芦山这种脚趟的路,一直走出去。 其中还有一段湿地。 在不能使用大型车辆这一问题上,所有的东西物件都得是肩扛手挑,一双手加一双腿这么趟。 哪怕再值钱,这么干就是在要人的命。 所以只能选择物品轻小易搬运的东西。 只有极少数特别的,才会考虑用不多的小推车来搬。 这些车子是极其有限的。 别忘了 他们的物资也大多是在车上,还有的在人身上,每一个寸头空间都要精打细算。 其实要是可以。 张爷是真的想把这里每一块砖都别人的母亲给带走。 这时,张爷想到了一个问题。 毫无疑问。 刘三醒是经常进这里来的。 这个刘三醒,他绝不是没眼力劲的人,他又不是罗四维,那么的不识数又不识货,事实上这一位心里面是明白着呢,目光极其长远,要是没点本事,张爷能一口一个先生推崇备至吗? 这样精明又有本事的一个人,他出入此间犹如入无人之境。 那么为什么,他不在这里搬运呢? 你要说他不想动这里的物件,这是不可能的。话里话外,他对此间是极为了解。 可他就仿佛一个客人,轻轻地来了,又轻轻的走了,挥一挥衣袖,连一粒尘埃都没有带走的样子。 天下间怎么可能有这样的事。 你要是嫌弃这里的物什出手麻烦。 但金银虽少也不是没有呀。 为什么碰都不碰呢? 一个人不爱财。 正常只有两个原因。 一是极其强大的荣誉感。 二是他钱太多了,没挨过穷,又或是根本看不上小钱,所以对此才视而不见。 荣誉感吗? 张爷不觉得刘三醒有这毛病。 一个避世隐居在山林村子里的人,他能有什么荣誉感? 那大约是钱了。 现在想想,张爷知道,刘三醒身上绝对有大秘密。 就凭借他无中生有,总是能够莫名其妙取出特殊之物,就可以明白,此人身上的秘密绝对非同小可的。 总不至于,你跟我说魔术吧。 变魔术和真正的无中生有,这可是两回事的。 最为重要的是。 张爷记得很清楚。 在刘三醒的腰畔,一直有一个扁平模样的小圆壶。 这个壶。 他寸步不离。 算了,人家的宝贝,还是不要多想了。 这时呢,刘三醒仍然在外边。 小尸妖岳娇龙捧着小脸看他。 刘三醒拿下了脸上的墨镜。 “你怎么老是在看我?” 小尸妖道:“底下洞子都开了,你怎么不进去,是不是已经看腻了?” 刘三醒摇摇头。 “瞎说,我哪里是到处都逛遍了,我只是随便逛逛而已,你以为我跟没见世面的大小子一样,发现什么就到处寻摸,非要每一个角落都走一个遍吗?” 这地方可是一座地下城。 到处走一遍,他又不是没见过世面。 想当年他也是建立过地下王国的,不比这个地下城更有场面气派。更不要说这里面都是死人蛇蝎的,还有大盘蛛,他进这里面干嘛? 刘三醒下墓。 基本上已经是不为钱财了。 钱财之物,对于刘三醒而言,是毫无吸引力的。 只有一些特殊的东西,才能让刘三醒感到兴趣。 想当年。 刘三醒到这葫芦山里面。 他转了一圈,所做的也就是从岳娇龙的额头上撕下了一道先天一气定神符。 难得。 那时竟然仍然有人能制出如此之符。 不过也就那样了。 先生天一气定神符厉害是厉害,不过也就是用来镇压邪秽尸僵一类的。 对于人而言,作用微乎其微。 并且炼制此符,如果不是一个修者,那是极其困难的。 每一道符,都需要一个姿容上佳的少女的初血为引。 不然,上哪儿搞先天一气去。 你找未经人事的处子,给钱找总也是有的。 但你找怀胎的孕妇,这玩意要是万一出了点子事就不好了。 所以刘三醒很确定,当时的那道符,用的是未经人事的初血。 可是在古之时代。 在那个年月。 一个未经人事的初子失了一血,对于她往后的人生,真不知影响有多大。 所以当时刘三醒经过综合考虑,一把就将这符给撕了。 甚至,他也看了五灵门的五祖。 当时的五祖,其中有一个还是漂亮姑娘呢。但也是没用,死在这里。 五灵门老祖。 五个人。 即便死了,也是栩栩如生。 只是希望地灵门的人如果万一遇上了,不要随便乱碰。 要知道五灵门也是干掘坟扒墓的勾当。 他们既然干这个事,最忌讳的就是有同行来摸他们的身子。 就看他们的造化了。 “这么说,”尸妖岳娇龙道:“他们还真的是要发财了啊,也不知道会不会遇到危险……” 刘三醒微微笑了下。 “这世间有很多人多行不义仍然能够安得晚年,甚至死后风光大葬,人在地下,仍然能够坐拥金银,反观地上的活人,辛苦一生,可能却连一口像样的米都没吃过,这公平吗?所以,这世上才有了地灵门这样的组织以公天下之平。他们遇不遇到危险,我也不好说话,但这一趟,如无意外,你爹的墓恐怕是要保不住了的。” 岳娇龙脑子一懵。 她抱头低哼了一声。 脑子里一下多了很多画面。 生前的记忆,在刘三醒的话中,影响到了她,让她记起生前的一些往事。 得亏这个时候,所有人的注意力基本上都在洞子里等着找宝贝,不然肯定有人能够看到岳娇龙的异样。 唰。 一把黑伞被撑了起来。 有了这么一把古怪的大黑伞,岳娇龙感觉一下子好了许多,过往的记忆,在脑中渐渐复苏。 “哼,保不住就保不住,那老东西,活该有如此报应。” 岳娇龙说了一句。 刘三醒道:“你说什么?” 岳娇龙重复一遍。 “我说,老东西的墓保不住就保不住,他生前做孽太多,现在应该有如此报应。” 刘三醒微微一笑。 “看来你记忆恢复了一些,怎么,生前和你爹的关系不是太好?” 岳娇龙手不自觉的捏紧了。 “那个人一心只在功名利禄,别的事儿又哪里放在心上,有的也就嫡子受到一些重视,被他安排学业,又带在身边。而我,妾生子罢了,又是一个女孩子,打我记事起,他就是不闻不问的,也就是每个月发放一下子月例钱,也不是他负责的,都是由家里安排罢了,好在我记得,我那个什么娘的也不招事不惹事,安静的就像一个死人,所以嫡母大概也就没生什么事儿了,该我有的倒也没怎么克扣,但也没管我的事儿罢了。后来我偷偷学到了本事,就让我的丫鬟给我当替身,居然一直的没有被人发现,由此可知那什么玩意儿的家对我有多不重视。倘若不是我老子一心功名利禄,不怎么沾染女色,导致家中孩子比较少,我这样的早就给忘干净了。” 也就不会有后面的悲惨故事了。 岳娇龙的故事的确是一个悲剧。 她是庶女。 原本地位更为低下才是。 但是因为岳阳一心醉之于功名,所以勤于任事,导致了他子嗣不兴,所以即便是庶出女也依然受到了重视。 不过,这个重视也就是没受虐待。 没有缺少柴炭烟火,四季衣裳,和正常的伙食月例。 仅此而已。 除此之外,根本连面儿都不怎么打。 哪怕是年关抹尾,是女孩子嘛,也不需要出来请安见面。只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就行了。不要说上桌吃饭了,连去祠堂也是没资格的。就相当于一个隐形人。 好在,岳娇龙对此也不在意。 她现在是小尸妖,从前的那些怨怼感情现在像隔了一层纸,就像在看别人的故事一样,虽然有时仍然会被影响,但却能理性面对了。 岳阳经常出征,镇压叛乱,讨伐不臣。 所以他收剿了很多的战利品。 这些东西,像大白菜一样的被送到了岳阳的私人库藏。 只可惜。 没有一个人重视这里的东西。 幼年的岳娇龙在此玩,找到了一套武功秘籍。 恰好她又是一个极具天赋的人。 在机缘巧合下,她就在家中悄无声息的练就了一身的功夫。 然后,突然有一天,她发现她太强了。 她在这个家里,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 她可以静悄悄地走到一个人的身后,永远跟着他,却不让他感知到任何一点问题。 她随意一蹦,就能上房上梁。 在黑夜里,她跳到了屋顶之上,面对外界的风景,她跃跃欲试,时刻着想要冲出去玩一下。 终于有一天。 她换上了男人的衣裳,出去玩了一天。 然后这样的事也就越来越多了。 直到在江湖上多出了一个岳蛟龙。 那段时间,真的是很快乐。 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想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 她这么想着。 她曾经进出过青楼。 把玩着花魁的下巴品尝皮杯。 她也曾灭人满门,只因这一门之人尽皆多行不义。 她享受着自由。 她拔剑逍遥。 她那时真的是好快活。 直到了有一天,她回家,发现一直不曾管她,对她几乎是不理不闻不问的父亲,开始莫名其妙的要求她,管束她了。 一只一直自由的鸟突然要被关到笼子里。 原本对父亲就不满意的岳娇龙一下子就充满了逆反之心。 然后……悲剧就这么的发生了。 第26章 流动的河,美人蟒 这个悲剧的源头是大乾第五帝和岳阳。 这两个人对岳娇龙根本是一点儿也都不了解。 更谈不上去关心。 他们凭借封建与男权思想理所当然地就要求岳娇龙按他们说的去做。 他们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 事情就该如此。 但他们没想到。 千千万万的女儿家都是逆来顺受的。 唯独这个岳娇龙早已经是个例外了。 哪怕事后岳娇龙失败了,被抓了,武功几乎给废干净了,刀已经都架到她脖子上了时,这个女孩仍然倔犟着不肯低头。 她硬是把自己熬成了尸妖。 没人知道那有多痛苦。 因为正常来说,没有那绝对的坚定意志去忍受非人的痛苦,是不可能成为尸妖的。 现在,恢复记忆的岳娇龙脸上多出了一丝煞意。 她现在巴不得这些人去把自己老爹的墓给盗了。 因为这样一来,她的亲爹,那个已经尸变的大粽子说什么也是要给干掉的。 这一点她不担心。 此事有刘三醒托底。 不怕区区一大粽子能够翻天。 大乾流行一个叫三太子的故事。 说这个三太子怎么怎么桀骜不驯。 但为什么这个三观不正倒反天罡的坏孩子却在大乾朝特别流行呢? 因为大乾礼教杀人。 底层百姓迫切需要这么一个反骨仔来寄托自己内心的阴暗面。 底层百姓在心底里渴望着有一天自己也能对你父母对世俗对礼教说——不。 以前的岳娇龙不在意。 现在她一下子理解了三太子。 倘若父亲对子女不做人了。 那子女凭什么还要对父亲愚忠愚孝? “不过,话说回来……” 小尸妖看着地下的洞口子问:“这洞门封得挺死的,我就奇怪,你是从哪里进来的呢,我出去都是自己好不容易找穿山甲刨的洞钻出来呢,我记得你在里面逛的时候,一身的干净呢……” 小尸妖是在葫芦山的上层。 但是她知道。 她的墓没有被人刨开。 她醒来之后,在恢复行动能力后,是顺着山洞子里穿山甲留下的洞眼子出来的。 这葫芦山有很多穿山甲。 虽然少。 但的确有穿山甲把洞打到墓里面去的。 但懂行的都知道。 穿山甲打洞,那不是现留一个洞在那儿给你发现的。 它们打洞子的同时,会用浮土把身后的通道给埋起来。 所以哪怕它打过了洞,这个洞也是基本上用眼皮子是看不出来的。 只有穿山甲自己闻味儿知道自己的洞子在哪里。 小尸妖能够自己从墓里出来。 一是她的身体小,可以通过穿山甲打的洞子。 二是她发现了穿山甲打的洞子,这才能顺着洞子出来。 还有一点。 她是尸妖。 拥有远超过普通凡人的体能力量。 所以她才能扒开浮土,这么出来。 要换了普通人,得有一个人驱使穿山甲在前开路,让人在后面承接浮土,这才能完整的保下这么一条通道。 至少让人通过。 而且,如果是普通的穿山甲,那洞是必然比较小的。这就不仅需要有人承接浮土,还需要有人跟在后面扩大开挖,这才能行。 反正,这事是一点也不轻松。 正是因为出来不易。 所以小尸妖很想知道。 刘三醒是怎么干干净净轻轻松松就进入墓中的。他不仅进入了墓中,对墓中一切事物都了如指掌,至少还掌握着一条干净且安全的路。 不像张爷他们,一个个的,得卖力的开挖才能打通一条道儿进入其内。 刘三醒仍然只是笑笑没说话。 他不进入老君王的药王宫地宫,只因此中他早已经转看过了。 这药王宫中有些稀有的幽灵草被他收取了,还有一些地蚀果也在他手上,其余的,就不怎么看上眼了。 原着,老粽子对于他也是一个乐子。 但现在这个乐子可不在此中。 而是在将军墓里面。 如果张爷满足于此,还好一些。 也许,他真的要等很久才能得到阴二娘的尸体。 但若是他在这地宫中的收获养大了他的胃口,一定要开将军墓,那这阴二娘就必然如他说的那样,不要多久就要死了。 一切。 就看张爷的选择了。 此时,张爷已经笑了。 他笑得合不拢子嘴。 如此收获,不得不说,是近几十年都为之少有的。 不说那些杯杯盏盏瓶瓶罐罐了,就是那些收上来的字画,就有不仅和孤珍,这玩意儿,要是遇到了合适的买家,怕不是立刻要卖出个天价来。 “发了,发了,这下真的是发了。” 虽然说盛世古董乱世黄金。 但那主要是说,乱世,渠道断了而已。 但这世上缺什么,也不缺穷人,同样,也不缺有钱人。 锦记大酒店就能聚拢天下间数一数二的有钱人,也就是渠道在手,拥有了十分丰足的人脉关系。 所以,别人做不到的事,锦记可以做到。 张爷背靠锦记,别人不好出手的古董他分分钟就可以拿到利润。 麻三来了。 这个麻三,是个统领,所以不是重要的事他都是找手下做的,能让他亲自动身,真不是小事。 “掌盘子,你看。” 他取出了一只玉瓶子。 这是一个珍品的玉瓶。 张爷接过,一打开瓶塞,立刻明白了。 一股极其陈郁的药力在其中。 时间也没有把瓶中的药力给散掉。 这也是有原因的。 很多药材会在时间作用下渐渐消散掉药力,变成了废品。不仅没用,甚至有可能过期了有毒。 但也有一些药材,反而是需要足够的时间让药材在药中挥发。时间越久,这药的药力反而更好。 就好像一些埋地下几百年的酒,都不知道还能不能喝,但就是能拍出天价来。 毫无疑问,这是捡到宝了。 这个药是少有的越放药力越强的药。 现在此之瓶中的药已经比黄金贵重不知多少倍了。 张爷有些控制不住的激动了。 这么强的药力。 哪怕是他,没吃呢,就已经感觉到自己体内残存不多的内功有了一丝长进。倘若他能吃下这枚丹药,那他的武功到时会激增到什么程度?也许,他就能完美施展小狮子刀法了。 一枚丹药,铸就一个一流的高手。 等等。 可能刘三醒也进来过,他可能就是吃了这里的药才成为高人的。不然,上哪解释他那么年轻却拥有那么高的武功呢? 但又不对。 倘若刘三醒真的是在这里嗑药成为的高手,那他理当知道这里药的珍贵,这小药丸子,看上去又不大,凭什么不把这药带走。 如果是自己,绝对会这么干。 难道,是他没找到这一枚,这是一枚刘三醒没有找到的漏网之鱼? 算了,不多想了。 “这种药还有没有?” 麻三苦笑:“就这一瓶。” 他是一个瓶子一个瓶子的检查。 如果药力散掉了,就倒出药,把这精致的玉瓶子给留下来。好不容易,才淘到了一瓶药味十足的送过来。 张爷也只能叹息一气。 “继续找吧,别错过了。” 麻三立刻去了。 不过。 正如之前说的。 这里有东西。 没有什么,对于巨型陵墓来说,有比守墓兽更好的存在了。庞大的陵墓犹如一个空间,一处巢穴。 这样至少能够容纳一个族群。 毕竟,在时间的伟力下,机关什么的早晚都有失去效用的一天。弓弦断了,齿轮卡住了,金属腐蚀了,就连是石头,也会风化掉,干掉,裂开,甚至于最终变成了碎的飞灰沙子。 反而,一支族群,可以生生不息,一直在墓里守着。 它们把陵墓当成了自己的家。 这才是最好的守卫。 阴二娘和麻三几乎是同一时间带队退下来的。 张爷立刻发问。 “怎么回事?” “有蛇。” “有蝎。” 阴二娘和麻三各给出了一个答案。 老四低语:“倒油。” 火油被倒入外层的一条浅沟,这是临时挖的,原本以为没什么用,现在要靠它来救命了。 罗四维大喜,对张爷也是佩服加欣赏。 不愧是干这一行的张爷,什么都给算到了,哪怕是出了事,也有应对之策,不像自己,一出事就乱了阵脚。 结果,死伤惨重。 而阴二娘和麻三,瞅着也应该是突然遇袭的,但不是一点事也没有? 不,也许他们也死人了,但是数字绝对不多就是了。 不愧是地灵门。 干这一行的行家里手。 别的不说,这个准备工作是做得十足。 各种防蛇药,防蝎药,都取了出来,每一样都是论麻袋数的。哪怕是兄弟们少带一些粮食,这些药材也是要带上的。 因为有而不用,和用而没有,这是两个概念。 没事自然是最好的。 可万一出事了,你身边却没有与之应对的手段,那是要出人命的。 不一会。 沙沙沙的声音就响起来了。 空气中,一股子说不出详细的腥臭味也传来了。 随后。 蛇,好多蛇,密密麻麻,在地上像一条流淌的河。 同样的。 蝎子也有很多。 一只只有黑色几丁质壳的黑蝎子。 它们在地上爬动,像是一支军队。 数量是如此之多。 只看一眼,张爷就明白,这是苦战。 难怪刘三醒对他说,准备打仗吧。可不是得要打仗么,只有打仗的规格,才能面对这么多的蛇蝎。 坦白说,地灵门常盘山有的是好手,可以赤手捉蛇空手抓蝎,但这个数量实在是太恐怖了,你就是千手千眼这恐怕也是抓捏不过来的。 蛇群,蝎群过来了。 但早有准备的常盘山兄弟们立刻放火。 火,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有不太友好的一面,毫无疑问,在火沟前,蛇也好,蝎也罢,都停了下来。哪怕它们渴求着血肉,也不敢用自己的命去淌这火沟子。 这时,常盘山人开始用接长了的武器,铁铲子,长矛子,伸过火沟,往蛇蝎群中划落,用以击杀它们。 甚至还有人直接抛撒毒药。 更有人直接带草木枝条,给火沟加料,不然,光等着油烧,那这些油烧完了又该怎么办呢! 油烧得快,是应急的。 打持久战,还是要烧柴。 这里外面就是山区,你要说树砍起来要时间,但草啊,低矮的灌木丛啊,到处都是的。此前为了烧饭,早已经拔了砍了很多的晾成干草柴禾,现在正好拿过来就用。 一时间,火雄雄,烟迷离。 这个洞子都快要呆不住人了。 但无论是张爷还是罗四维,都没走的意思。很多的财货在地上呢,这时走,刚才的一切不都白干了么。再说了,张爷心中有数的。 他经过刘三醒的提醒,知道这些蛇蝎是会出来闹事,但它们不可能一直出来闹。 别忘了。 大盘蛛。 那些大蜘蛛就是为了对付这些蛇蝎而设立的。 按刘三醒的话说,这里面已经有一个很平衡的生态圈。 他们不要多事,只要这么坚持住,一切都会好转起来的。 尽管张爷他们做得很好。 但仍然有一些精锐的蛇和蝎子,能够从火沟中杀出来,攻击人。 一时间的猝不及防让常盘山人又倒下去了几个。 但很快,反应过来的人就用手中的各种武器把蛇蝎给杀了。 这时,再有蛇蝎想要冲杀进来,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了。 突然间。 一个声音响起。 一个罗四维的手下指着上方叫了起来。 “蛇,蛇,妖怪!” 这罗四维的手下士兵,曾经被飞猱袭击骚扰,吃了不少倒霉蛋的脑花汁子,所以已经有一部分人养成了时不时往上看的习惯。 有一个士兵往上看,就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 这是一条蛇。 但与之前的蛇群不一样。 蛇群中的蛇,最大也不过一丈多左右。 可是这一条,意外有一丈半以上。 一丈三米。 一丈半,这是近五米的长度了。 这样的长,绝对是一条大蛇。 其实,倘若只是一条大蛇也就罢了。 但是这一条蛇是不一样的。 这是一条,能够贴在墙上爬行的大蛇。 它的身体,贴在墙上,好似是粘上去的一样,更恐怖的,是这条蛇有——头发! 一条拥有头发的蛇。 这简直颠覆了人的想象。 也不怪那个士兵叫出妖怪二字。 这玩意,可不是妖怪么。 仔细一瞧。 这蛇的头,就像一个女人的头一样。 不要说头发了。 甚至连五官也是极为的肖似。 张爷知道,这时要稳定人心,立刻科普起来道:“大家小心,有东西的把耳朵捂上,这种东西叫美人蟒,我只在书中听说过此物,没想到世间之上竟然真有如此奇物,记住,不可以听它的声音。” 中土有书,名为奇物志。 上面说的很多东西生物,都像是在说梦话一般。没有得到考证,没有人真正见过。 但突然有一天,这书中的东西它还就真的啪一下的出现了在你的面前。 比如这个美人蟒。 说起来好听。 但你要是问有没有人见过? 没有! 一个也没有。 就好像只是三个字在书上一样。 而现实中是没有的。 其实,有。 很多东西都是有的,只是时代不同,现在可能少了,甚至是真的没了。但它们曾经的确是存在过的。 美人蟒,古已有之,很多书都有记载之的。但为什么没了呢?因为对于仙门的修士而言之,美人蟒是一种炼器的材料。 无论是它们的眼睛还是喉骨器官,都可以用之于炼器之上。 正是因为如此。 美人蟒的数量才会那么稀少。 甚至几近于无了。 即便还有,也在各大仙门的禁地里饲养着,不可能再现于世。 这一次能发现美人蟒,真不知是幸运还是霉运。 第27章 蜘蛛来了 虽然知道是美人蟒,这玩意儿值钱。 可是能够真正用上这玩意的是过去已经隐迹于世的仙门。 普通人哪有能力玩这玩意儿。 反之,美人蟒拥有目光震慑,声音迷魂等能力,对上普通的人,甚至能让其在幻境中被吞吃掉,估计至死之时都是快乐无比。 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更不要说反击了。 所以张爷才严禁人去看这条美人蟒。 不能看,也不能让它叫出声儿来。 美人蟒十分危险,更是十分隐忍。 在民间有一个故事。 说有一个男人,十分的可怜,一大把的年龄,没有老婆。 有一天,这个人上山打柴,这几乎是穷人赚取生活费不多的法子之一。 他遇到了一条小蛇。 这小蛇就是幼生期的美人蟒。 此人无知,就把这条美人蟒带回家中养着了起来。 渐渐的,蛇大了。 由于它天生一张美人儿似的脸,让男人欣喜若狂。 这样的一个美丽的脸,不是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于是男人就把这条美人蟒当成了老婆,天天一起住,一起睡。 这美人蟒不吵,不闹,和男人睡在一起很是平静。 但是,终于有一天。 男人死了。 当美人蟒长到了足以吞噬掉男人时,它还是选择吞了他。 其实,在老早之前,这条美人蟒就已经可以杀死男人了。 但它没有。 它忍受着一切。 包括这个男人在生活中对它的亲亲啊什么的。这一切,它竟然都没有发作,而是一一的忍受了下来。 就好像它真的只是一条逆来顺受的小媳妇一样。 但其实,不是的。 它在等。 等自己的身体慢慢长大。 长到,足够可以把这个男人给彻底吞掉了的时候才发动了攻击。 毫无疑问。 它成功了。 男人在睡梦中死掉了。 它被消化掉,成为了这条美人蟒的一部分。 从这个故事中,就可以发现,美人蟒的恐怖之处。 那忍耐到极限的隐忍。 所以,这条美人蟒已经靠近了众人,仍然没有发动攻击。它这是想要等一个最好的攻击机会。 奈何,这条美人蟒见识的世面太少了。 它不知道,这群人已经发现了它。 以至于,它大意了。 “老罗,让你的人对它开铳子。” 张爷可不放过?这样的机会,他毫不犹豫立刻对罗四维下达了命令。 他知道。 罗四维的人,还是要罗四维来指挥才最省事。他就不费那功夫了。 罗四维整个人都要懵了,这时被张爷一连的叫,总算清醒过来,他发现自己的状态仍然能拼一下子。 连忙叫了手下。 “打,给我打,开铳子,把它打死。” 老罗一声令下,手下兵丁立刻开火。 这帮人,倒也算是练出来了。 之前打飞猱。 有人想要装一把,证明自己的铳子打得准。但结果不尽如人意。因为你要知道,这是在打移动靶,飞猱又会飞,角度刁钻速度快,飞行轨道甚至是弧线形的,哪里是你说掌握提前量就打得准的。所谓的打得准,其实也是靠蒙的,没哪个打中的说自己有绝对把握。 所以后来他们也掌握到了经验。 就是说,看到目标,不要去瞄准。 一群人冲着一个方向,凭自己的感觉放铳子就行了,什么瞄准啊提前量啊都别人的母亲放一边去。 神铳子手。 哪那么多的时间精力和子铳子给你喂出神铳子手来。 大差不差就行了。 一顿铳子打过去。 赌的就是运气。 别说,这法子挺灵的。 你要说打死多少飞猱,这是在夸张,但毫无疑问的是,飞猱伤的死的,的确是多了起来。 这就叫,乱拳打死老师父。 我打的不是铳子儿,我打的是运气。 现在用这法儿打美人蟒,也是一样的。 并且,美人蟒移动速度慢,体型又比较大,这一顿齐射,在墙上头的美人蟒一下子就跌了下来。 它发出诡异的叫声。 像有一只小手,在你嗓子眼里抓挠。 有常盘山的高手上前。 先抓两把雄黄粉撒过去,然后抓着最大的麻袋子就往上扑。几个兄弟跟他后面,抱着蛇躯和尾巴,提拔着就往麻袋子里送。 罗四维看到,眼都直了。 一种植物。 一种植物。 还可以这样玩的吗? 看看张爷的手下人,再对比一下自己的手下,难得的,罗四维感到了一阵的羞愧。 这就叫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自己的小弟和人家的小弟,这根本就不在一个层面上,差距也太大了吧。 大蛇发出怪叫,在袋子里疯狂的扭动。 手下人叫了起来:“一种植物,这雄黄粉不管用怎么的?这咋办哩?” 贵五过来了,一手抓过袋子。 这袋子,粗,厚,又大,装入这条近五米的大蛇,仍然比较鼓。 份量是极沉。 但贵五双手抡起来在地上连续摔打。 三五下下来,这袋子里的蛇不动了。 大约是晕了吧。 众人立刻围着贵五齐声称赞。 贵五则是憨厚的摸摸头,只会傻笑。 张爷在贵五身上拍拍,叫道:“小心,不要大意了,这种怪物,肯定还有。” 果不其然。 眼瞅着又冒出了两条拖着长长黑色头发的美人蟒过来了。 在这二蛇旁边,还有几只大号的蝎子。 这蝎子,在背后的壳上,竟然也有一张人脸。 不过,众人都有些能接受这种怪物的设定了。 张爷叹气。 “既然这世上有美人蟒,自然也有人面蝎了……” 人面蝎也是异种。 这种蝎有两种形态。 一是蝎子模样的形态。 最大也就盘子大小。 特点是拥有极毒。 一经中毒,会在极端痛苦下苦苦挣扎,最终全身脱水而死。哪怕你是二百多斤重的大汉,最终也会瘦得皮包骨头而死。 这种在床上,失禁,流汗,直至把身上的水份流干的死法,想想就可以知道有多痛苦了。 此外,据说,人面蝎还有一种形态。 据说是能变成半人半蝎的模样。 那时,毒性会大大降低,甚至没有。 但这时的人面蝎会拥有一定的智力,并且力大无穷加刀枪不入。 无论哪样,它都是厉害的。 却没想到,终究是在这里遇上了。 还是这么多。 好像是蛇窝或蝎子窝给捅了一样。 “打!” 张爷下令。 不要奇怪。 张爷的手下也有铳子。 只不过是以短铳子为主,配上少量的撸子铳。撸子铳,是短铳子里的精品。 普通的短铳子,是单眼铳,双眼铳,甚至三眼铳。其中单眼和三眼次之,双眼好一点。 因为单眼和三眼都是从前大罗朝就有的玩意,但到了大乾,这些都渐渐废掉了。 直到第五帝时,朝廷才重新武装了一支神机营,用的是滑膛的长杆子。 短子现在虽有,相比世界,是落后了。 现在最好的是双眼铳。 至于撸子铳,这更好,是有弹匣子的。从五到八发不等。 像罗四维手上的,就是五发铳子儿。 现在不和是什么铳子儿,也是统统都用上了。 在密集的铳子声中,很多蛇蝎被一一击倒,毒血流了一地,腥味更是随之大起。 但。 正如之前说的。 这些蛇蝎,数量太多了,多到像流淌起来的河流,区区的铳子,能阻住流动起来的河流吗?当然不可能。 麻三一下子就过来了。 他手持一把旧款的德林匣子铳,道:“掌盘子,局势有些控制不住了,要不咱们先扯乎一下子,等风头过了再回来,反正东西不会长脚跑了。” 张爷不干。 “撑一下子,你以为先生为什么一直不进来?” 他莫名其妙提到了刘三醒,让麻三有些发愣。 这事儿,和刘三醒有个毛的关系。 他刘三醒,说是什么前辈高人,结果连洞子也没进来。 怎么着听掌盘子话说这里面另有玄机? 就听张爷道:“只有先生不进来,到时大蜘蛛才会出来。” 麻三恍然大悟。 是这么个情况啊。 掌盘子是想要利用大蜘蛛来对付这些蛇蝎。 不过,这玩意儿它靠谱么? 别我们给困这地儿了,蜘蛛也不出来。 到时这许多的兄弟就都要死在这儿了。 又或者大蜘蛛们出来,连我们也一发儿的一锅给端了,到时上哪儿哭去。 只是这些话他终究是压在心里不好说出来。常盘山懂点事儿的都知道,掌盘子别的毛病没有,就好一个面儿,所以无论如何也要给掌盘子把面儿留住。 其实张爷也在心中忐忑。 毕竟,他认识刘三醒的时间又不长,短短时间,想要做到完全信任,还是有点难度的。现在只是他也没法子,强撑着信上一把吧。 战斗是艰苦的。 你必须明白,你们不是在和人战斗。那是一条条粗细长短不一的蛇,和大小不一的皮壳坚硬的蝎子。 这两样每一样都多到像流动的河,源源不断,根本感觉不到极限,感觉不到尽头。 而铳子,是有数的。 不说别人,就说罗四维,他手下的铳杆子,每个士兵手上就五发铳子儿,打光了就需要向上官索要。 罗四维虽然提前发了五十发。 但打起来,不知不觉就打光了。 罗四维其实知道。 这西极的洋火铳子是好使。 人家卖起来也不贵。 从价钱上说还是比较良心的。 要不然中土大地上哪来这么多的军火,又怎么可能会有如此之多的军阀。不就是武器好买么,人马可以随时组装起来么。 但现实是,武器是需要铳子儿的。 连绵不断的买铳子,这才是大头。 没有铳子,所有的长杆子,都是烧火棍子。 现在,可不,一敞开着用,很快就子铳儿告急了起来。 罗四维没了法子。 他手上仍然还有一批铳子儿。 但他不得不保留一些。 上面的将军墓还没开呢,哪能把所有铳子儿都扔在这地方? “张爷,这不能再打下去了,我这边的铳子儿快打光了。再打,我的人就要死光光了。” 张爷看了罗四维一眼。 “麻三。” 他叫了。 麻三道:“掌盘子,啥事儿?” “有大刀吧,拿一批刀给老罗,他手下有人把铳子儿打光了。” 麻三明白。 这罗四维要么是真的铳子儿打光了在这犹豫呢,要么就是想借这个借口退兵走人,他怂了,他怕了。 他立刻道:“放心,兄弟们别的不好说的,但大刀管够。” 这次进山,很多兄弟都很知机,带了大砍刀,就是进山打柴的多用砍刀。能砍柴,也能打猎杀人。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是专门战斗用的大刀。 所以很多人真的是一人配双刀。 而在此之前,常盘山的弟兄死了很多。 他们的武器留了下来。 至少装配罗四维手下二百人是绰绰有余的不成问题。 罗四维咬牙犹豫。 张爷看他道:“老罗,你要走,这里没人会拦着你,可你走之后,我守了下来,万一这个那个的,这里的收获好处可就和你没有关系了。” 罗四维明白。 自己是可以找借口一走了之。 但倘若张爷守下来了。 这里的一切财物,恐怕就和他没有一个毫子的关系了。 当然,他可以耍一些小阴招。 但是,外头就没有人了吗? 常盘山的人并不是全在这里。 自己在外头不过二百人,加上这里的也才三百而已。这样的军力,怎么可能是张爷手下人的对手。 算了。 为了钱,还是要再拼一拼。 “把刀给我们。” 罗四维拿了刀给自己手下人用,他依然在后面时不时的打一铳子儿。 好在这时常盘山的几位当家都上场了。 阴二娘甩手五星镖打在上铺了地龙阵。 这一招就杀了不少的蛇。 贵五舞动一把链子流星锤。 在他大力出奇迹下,大量的蝎子被他砸死。虽然蝎子的几丁质甲壳十分的坚固,也架不住贵五链子流星锤的大力出奇迹。 就连小张爷,也忍不住拎了把小狮子加入战斗当中去了。 一时间,是所有人都在战斗。 没人注意到。 在阴暗的角落。 一只只纤细的蛛腿慢慢的伸了出来。 大蜘蛛。 它们用复数的,不能闭合起来的眼睛,打量着这一群食物。 对的,是的。 在过往的岁月里,这里的大盘蛛之所以过得这么好,靠的就是这些蛇蝎。 它们也许能够把张爷和罗四维的手下全部干掉。 但实质上,这些蛇啊蝎啊的,都只不过是大盘蛛的食物而已。 第28章 顶上蛛最后的馈赠 在洞子外边。 刘三醒躺在他那张靠椅子上。 他的手时不时会伸出,从椅子旁的小桌上拿起茶壶,给自己倒一杯茶,再慢慢地喝下去。 但是,他的眼睛,始终在看着上方。 便仿佛天上的大太阳是不存在的一样。 小尸妖的头伸了过来。 粉白的小脸满是不解。 她问。 “里面打成那样你也不去看看,怎么在这里抬头看天呢?” 她也瞧了瞧,实在看不出这天上有什么值得看的。明明,什么都没有嘛! “我在看一个伟大生命的消亡,你是不会懂的。” 虽然小尸妖也算厉害,终究也只是一只初生灵智的小尸妖而已。虽然她很成熟,能在日光之下行走,但这是她被刘三醒救过的原因。可惜,时间终究是太短了,她现在只是身体强一些,觉醒的异术几乎没有,自然看不到特殊的东西。她现在能忆起前世的一部分记忆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不要以为岳娇龙已经记起了一切。 这是不可能的。 前世记忆何其庞大。 岳娇龙能记起来的,只是她脑子里印象比较深刻的一些东西而已。还有很多生活记忆她根本没记起来。 平常,正常的一个人也会在生活中遗忘大量的普通的琐碎的记忆,更不要说岳娇龙这种隔世过的记忆了。 像她这样一个初生的尸妖,能有什么超凡的能为? 也就是对付一下普通的凡人生灵才显得厉害罢了。 要不然,也不会有尸妖稀少的说法。 古往今来。 生人无数。 生人都是要死的。 历来的土葬法导致了有一定数量的尸会变异,成为僵尸或尸妖。 为什么这些僵尸和尸妖始终没有成气候呢?原因就是它们其实并不强。 特别容易被针对。 在仙门中就有阴尸宗,尸甲宗,夺尸宗等利用尸体的邪道门派。 哪怕让你强大了,也翻不了天。 对于世界而言。 区区一具僵尸或尸妖什么的,再怎么嚣张也顶多是祸乱一时,而不可能长久之。 所以小小尸妖并不知道。 眼前这位大佬正在用他的秘术之眼,在看一伟大生灵的死亡。 很早的时候,刘三醒就发现了。 在葫芦山之上,始终有一尊庞然大物。 这就是传说中的生物。 顶上朝天蛛。 又称顶上蛛。 是世间最大体型的蜘蛛。 如果说,母蜘蛛之中最强的异数是母上蛛,那么雄性蜘蛛中最强的就是顶上蛛。 顶上蛛超凡的体型导致它们根本来不及长大就会被发现。 仙门最喜欢的就是顶上蛛的腿了。 不仅蛛腿里面的肉质鲜嫩超凡。 更是因为这蛛腿能炼制强大的破甲型武器,十分难得。 这就导致了世间根本,几乎找不到顶上蛛的存在。 再加上。 末法时代。 即便如此。 在这里的,笼罩在葫芦山之上的顶上朝天蛛,也顽强的存在着。不过,却也快要到生命尽头了。 可惜。 这只顶上蛛虽然能挡住蛇蝎群。 可最终的蛇妖和蝎妖仍然是要出世的。 这就是顶上蛛也撑不住的事了。 只怪这只顶上蛛太强了,当今末法时代的世界是容不下它的存在的。被天上神仙约束于此的顶上蛛其实算是被遗弃放弃了的。 它的使命就是守在这里。 直至于死。 目睹一尊伟大生命的消亡,还真是……让人感动呢。 这时。 刘三醒有一种感觉。 顶上蛛在看他。 这只顶上蛛,原本眼睛是望天的。 许多年来,它一直有一个渴望。 天门现世。 它的主人会把它收走。 奖励它丰厚的美食。 让它休息。 哪怕不得长生,它也认了。 但仙门无情。 被抛弃就是被抛弃了。 它就是被抛弃,被遗忘的那个。 哪怕它一直忠于职守,也没被原本的主人放在眼里。 即便它为此付出了自己的眷族。 毫无疑问。 它若死了。 蛇蝎二妖出世。 它的眷族下场一定不怎么美好。 所以这成了它唯一担心的事。 可它又能怎么办呢? 毕竟当下是末法,它也只不过是挤身于另一重维度空间在看守葫芦山。 它真实是什么也做不了的。 不过。 它毕竟是超凡生物。 是拥有灵智并且品格高尚的顶上蛛。 它注意到了,那个一直在注意它的小不点。 是的。 那个小不点。 也许潜力很大。 甚至可能在藏着掖着。 但无论如何,这个小不点实力仍然是弱小的。和自己是没法儿比。但这个小东西有两样比较独特。 其一是这个小不点的身上,有着一种连它都觉得亲切的气息。 倘若连它——堂堂的顶上蛛都感觉到亲切了。 这说明这个小不点身上有一些古怪。 它可能和一些蜘蛛类的妖怪关系比较亲近。虽然这近乎于不可能。 但存在即是合理。 倒也不必死揪其一点不放。 自己感觉的是亲切。 对于其余大多数的蜘蛛……这股子气息恐怕就是威压了。 以这个小不点的实力,也许可以……或许,可以试试。 反正它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与此同时。 一只只的大盘蛛已经从各处的角落里出来了。有的甚至是从上面直接垂一根丝线下来的。 面对流动的河流一样的蛇蝎群。 大盘蛛们像是一张久织以待的网,撒了下来。 一些比较大的蜘蛛,直接跳下来。 它们的足脚像一根根矛刺,扎在蛇的身上。它们的酸液,将蝎子的几丁质甲壳直接化成了黑色的汁水,这汁水黏着蝎子的肉,让它拼命挣扎,然后被大盘蛛,一口口活吃了,体型小的更是直接给吞了。 面对蛇蝎,大盘蛛是天克之。 即便有蛇蝎咬破了大盘蛛的身体,从大盘蛛体内也有酸液流出,让蛇蝎群们付出惨痛的代价。 还有,大量的白丝细网,一张张的铺了下来。 这些丝网,倘若落在人的身上,一挣也就没了,但落在蛇蝎群中,却是一下子就黏乎进去了,并且,越来越多。蛇蝎群也越来越慢,原本流水一样的蛇蝎群渐渐的游不动了,它们被丝网困住,打卷,翻滚,形成了一团又一团的模样,被丝网困着难以移动。 反而是那些大盘蛛,它们腿脚灵便的踩踏在丝网之上,看到下方满意的食材,上去就是一口,遇到蛇,直接咬,一咬就是一个大口子,血淋淋的蛇肉被轻易的咬下来一大块,让蛇痛苦的直打滚,痛得要命,流血而死。 又或是直接一口酸水喷出去。 把蝎子的硬壳硬生生的给化掉。 化掉了的壳水混着蝎子的肉,被大盘蛛是连吃带喝。 场面极度血腥。 “不要动,都给我不要动,一个也不许动!”危急时刻,张爷发布了命令。 他在赌。 赌的是他的感觉。 刘三醒和他说过。 他不进洞子,这对张爷反而更有好处。 因为如果刘三醒进去,很有可能这些大盘蛛就不会出来了。 刘三醒提过蛇蝎的事。 张爷一直觉得这是神话故事。 注意到没有。 故事,只是故事而已。 仅仅只是故事,故事当然是假的,为什么要当真呢? 现在看,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有的时候,一些故事也是有缘由的。 好比这里的蛇蝎。 倘若,刘三醒在此。 大盘蛛真的没有出来,那会怎么样呢? 毫无疑问,很有可能,张爷手下的弟兄们要大批量的死在蛇蝎之群的手上。 这是极有可能的事。 你也别说怪刘三醒。 人家凭什么要给你卖苦力? 凭什么要全力的帮助你? 欠你的? 该你的? 就算真是,也要看人家认不认好吧。 所以刘三醒不进洞子是对的。 至少在这方面他是没错的。 现在,果不其然,大量的大盘蛛全都从暗处走出来了。 在这些大盘蛛面前,区区蛇蝎群根本就不是对手。除了少数太过急切进食的大盘蛛没把握住栽了,大多的大盘蛛都是在大快朵颐的进食中。 这些蛇蝎群在大盘蛛面前,就是食物。 双方交锋。 大盘蛛损失极少。 基本上是一比一百乃至更多。 如此比例,根本不足与道。 眼见着大量的蛇蝎就这么给抓了起来。 白色的蛛丝蛛网,想要网一个人是比较困难的,体量摆在那里。除了少数体型特别大的大盘蛛,它们的丝网有用,普通小蜘蛛的丝网是很难有作用的。 可是面对蛇蝎群,那就太有用了。 蛇无手足蝎乱动,反而是方便了它们被丝网的缠缚,很自然,也很快的,它们就被网罗成了一个团,被大盘蛛用丝网卷起来推着走。 太多了。 这么多的蛇蝎,不可能一下子吃光的。 所以正常大盘蛛是要把它们留下来是慢慢吃的。 倒是人,一个个听了张爷的话,没敢乱动。其实有人是忍不住想要攻击的,但终究是被身边的人给按了下去。 常盘山的人自然是要听掌盘子的命令。 而罗四维的手下也知道,这位掌盘山的掌盘子至少比自己家老大罗四维要靠谱。 人家是内行。 所以心中即使在恐惧也是老实听话了。 果然。 这些大盘蛛对众人不怎么理会。 即使碰到了,也会跳着脚主动离开。 它们一来是受到了神秘气息的警告。 二来它们常年最爱吃的美食近在眼前,倒也不必一定要去招惹这些人类。 更重要的。 是这些大盘蛛是有主的。 它们的主子,不,应该说主母。 这是一只,不,是八只蛛母,在仰头往上看,或者说是翘首企盼,无名处的父亲。 它们八只,每一只都是体型超大,有三至五米高的大蜘蛛。 其上半身子,已经是娇俏可人的美人模样。 在顶上蛛的私心下,这八只蛛母已经不可思议的妖化了。 这原本是不可能的。 也许,正是因为做了不可之事,所以顶上蛛这个时候就要撑不住,要死了。它的精气流失,的确非常的重。 根子就是在这里。 它私心用自己的精气培育八只小蛛母。 要是寻常时候也就算了。 但现在是什么时候? 末法啊! 顶上蛛再强,也不能背离于天。 它顶上蛛原本想维持自己的存在都困难了,要知道,体量越大,这吃的可就越多。自己已经是自用不足了,还要用自己的精血去喂饲八只,八只,八只啊,八只的蛛母。 这就导致了顶上蛛提前的死亡。 谁也救不了它。 这就好比一个亿万富翁要破产了,底层的工人再喜欢他,也帮不了。你一个月薪三五块银洋的工资,怎么帮一个亿万富翁的欠债? 顶上蛛。 只有死路一条。 感应到了顶上蛛将死的气机,这八只蛛母才没动,它们纷纷抬头,发出祈祷,希望顶上蛛没事,但那又有什么用呢? 顶上蛛的气息在飞快的变弱。 这一点,连刘三醒也感觉到了。 怎么回事? 原本至少还要一二三年才会彻底僵掉的顶上蛛,怎么会这么快的虚弱中。 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像顶上蛛这么强大的生命,即便是死,那也是以年为单位计的漫长时间。 可刘三醒感觉,要不了多久,顶上蛛就会彻底死掉。 事实上,顶上蛛也是颇为无奈。 当年。 蛇蝎二妖在天庭偷盗龙舌果。 也叫龙涎果。 据说是只有在古龙沉睡之地才能长出来的果子。对新生的生命妖类都极有作用。 蛇蝎二妖原本只是天庭小妖而已。 却动了邪念。 于是。 它们双双被红罗大仙打入下界,要惩罚它们,灵智溃散,慢慢地痛苦而死。 顶上蛛,原本是在红罗大仙府中负责清洁的一个小妖,被红罗大仙随手扔入凡尘之中负责完成使命。 但是,虽然忠心耿耿。 可看守蛇蝎二妖实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且下界的灵气和天庭根本没法比。 在下界,顶上蛛哪怕是维持自己的实力就已经很困难了。 所以它不敢乱动,不敢战斗。一旦虚弱起来,它就不能看守住蛇蝎二妖了。 可漫长的时间,它终究是寂寞了。 于是它就找到了八个漂亮的母蜘蛛。 它帮它们启灵,开智。 让它们为自己生产出了一批眷族。 大盘蛛。 让这些大盘蛛以蛇蝎二妖的子嗣为食。 现在,顶上蛛将死。 它之一死,别的倒也不怕。 末法时代。 它都要死了,更何况是蛇蝎二妖。它们纵然不死,实力,甚至智商都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这样的实力,已经不可能在人间呼风唤雨为所欲为了。 甚至它们敢闹事,死亡就在眼前。 但是。 它放不下它的眷族。 或者说,它当自己孩子一样好不容易养大的八只小蛛母。 所以。 这位无上大佬,决定在自己死前,赌一次。 毕竟,赌了有一丝可能。 不赌什么都没有。 所以有时看来哪怕是荒诞,不可思议,莫名其妙,也是有其存在道理的。 一切都在结束中。 大盘蛛们退走了。 有些不幸死掉的人也被拖走了。 大盘蛛会放过活着的人,但死掉的人就不会放过了。一个人死了,那就不是一个人了,而是一块肉。 好在,这无关紧要。 哪怕是重视兄弟的常盘山众人,也没有要多生事端的样子。 一点人情事故,他们还是懂的。 八大蛛母仍然在沟通顶上蛛。 顶上蛛的头部却发生了变化。 它位于头部的眼睛。 那无数的复眼。 那永远也不会闭合的眼睛。 正在一颗颗的失去光明。 无数复眼,最终化为了一颗——晶珠。 第29章 穿山甲的秘道 这是顶上蛛的眼睛化成的一枚晶珠。 里面拥有一股浩瀚而又磅礴的力量。 而这股庞大至极让刘三醒感觉到不可思议的力量,也仅仅只是顶上蛛用自己残存不多的剩余力量炼化出来的。这一手,叫做我炼我自己,还是炼的是眼睛这种几乎要人命的地方。 顶上蛛发出哀叹。 它真的已经尽力了。 在用完全部力量之余。 它便开始步入死亡。 原本,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它纵是死了,这具身体仍然能像个架子货样多撑一些时间,可能一二三五年的都不确定。 但现在,连这最后维持样子货的力量也没有了。 全身的力量,已经给压榨至极。 空荡荡,干巴巴,点滴无有遗存。 所以。 它的身体在逐渐的崩溃。 特别是它的八条大长腿。 每一条腿都和擎天玉柱一般。 从底往高,一眼看不到尽头。 而现在,它们在开裂,在折断中。 因为此时的这八条腿,已经要撑不住顶上蛛的巨大身躯了。 一切都在崩塌。 就好像一座原本在浮空的山,正在倒下来一样。 但是,在这座山倒下来时。 一溜的晶光,从天而降,直往刘三醒的身前落了下来。 刘三醒不由自主的伸出手掌,任由此物落入到了他的掌中。 此物,入手之触感冰凉,入目观之,是晶莹剔透,多有棱角。 太过晶莹剔透了。 它乃是凭虚化有,从无中来,凝聚出的一种固体形态。 刘三醒忍不住将此物捧于指尖,捏起来在眼前仔细观瞧。 刹那间。 此枚晶珠主动化为一抹流光,射入到了刘三醒的脑子里面。 唔? 嗯? 啊! 刘三醒终于醒悟。 这是——传承之法。 毫无疑问。 顶上蛛死了。 但莫名其妙的是,这顶上蛛把它一部分重要的力量给予了自己。 那就是,它使用自己眼睛炼就的一枚棱镜瓦面的晶珠子。 这枚棱镜晶珠,对刘三醒的帮助极大。 要知道。 刘三醒暗中修炼有秘眼之术,且不止一种,所以他的眼睛才能与众不同能够看到很多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连顶上蛛的存在也能看得到。 只不过,一直以来,刘三醒都觉得,自己的存在太过微不足道了,根本不起眼。 他之于顶上蛛,就好像一只蚂蚁之于自己。 自己会在意地上的区区一只蚂蚁吗? 显然不全。 所以顶上蛛也应该是不计较自己的。 哪知道,这位临死时偏偏就记挂上了自己,给自己送上好处来了。 也许,这就是人之将死,其物也哀。 莫名其妙的就做了善事。 正在这时,刘三醒脸上一顿。 他明白了。 感情,顶上蛛是这个意思。 但是——这能行吗? 刘三醒忍不住看过去了。 好家伙。 这眼睛现在是真好使。 原本刘三醒就修有各种的秘术眼睛。 他的眼睛早已经是非人化了。 原本还只是看各种看不到的气机而已。 后来更是能够看透一些能量界壁。 所以,刘三醒才能去看到顶上蛛。 他虽和顶上蛛是两个维度空间。 但他的眼睛可以从更高的维度层次看顶上蛛,所以,他才能够看到。 但是终究这也是有极限的。 只在常人范围之内。 他最厉害的瞳眼术,小观微妙,也只是看东西看得更清楚,更详细而已。 可现在,他的瞳眼术达到了大观世界的层次。 他的视力范围极大的扩大了。 也不怎么受视线角度影响了。 正常光的折射让他可以曲折拐弯的看到原本直视看不到的风景。 甚至于透视。 他能看得极远。 也能看透一些固体。 什么山石土木尽皆不能阻挡他的视力观察了。 这座大山,也在他的眼中一览无余了。 哦,果然,还有一二三四五,五处地方是我没有去过的。 不过倒也不必去了。 一处是厕所,那地方去了干嘛? 一处是埋尸地,这地方也没有好东西。 毕竟都这么多年了,再好的尸体又能保存什么样呢。但不得不说,倒也是一块极好的养尸地,以后有好的尸材,可以放在里面慢慢养着。 别不把养尸当一回事。 你若真格的养好了一具傀儡尸,不知得占多大的便宜。 嗯? 等等。 那个东西是什么? 刘三醒看到了什么。 小观微妙和大观世界加在一起,是极其恐怖的。 就像此刻。 刘三醒明明站在葫芦山外,却就是在这外面看葫芦里面上层将军墓中的一件东西上面的字儿。 刘三醒认出来了。 连山宝藏。 怎么会有这东西? 看样子,这是岳大将军偷偷带到墓里面的。他是被赐死,但第五帝也不能一直在他身边盯着。所以岳大将军做一些手脚还是可以的。 这连山宝藏……莫非就是西北王连饭勺的宝藏?这个连饭勺,名字老土,可知他是一个底层人物。原本,是第三帝时第二王子府上的烧火夫。 第二王子曾一度被立为太子。 位高权重的他,又怎么可能看得上一个区区小小的连饭勺呢? 后来第四帝看上了连饭勺,把他要去。 虽然连饭勺是一个底层的火夫,却受到了第四帝的重用。 他先投军,然后立功,更是当了第四帝的黑手套,暗中是做了不少杀人绝户事。 所以他一直的深受第四帝的器重。 权柄越来越大。 兵权也是越来越重。 后来他在第四帝的支持下,打败了北莽后,更是不可一世。 其实,按历史来说。 这一位也不是想要造反。 他是想要得到一个尊重。 大约以前被鄙视欺负得狠了。 这一位有些敏感。 过于强调一些尊严。 这就导致了他在无形中得罪了很多人。 喜欢到处的摆谱,摆架子。 这就让当时的第四帝——不愉快了。 你只是我的家奴而已。 你的一切都是我给的。 我让你成为了大将军。 但你要清楚自己究竟是个什么身份! 这一点你都搞不清楚,你想干嘛? 没错。 第四帝就是这么一个较真的人。 第四帝在位时,有很多臣子朋友,他也愿意和这些臣子朋友交朋友。他说和我做朋友好过和别人当朋友。官员和官员当朋友,这是什么?这是在结党。与其如此,不如和我做朋友。你只要好好的给我做官儿,我就是你的好朋友,在后面不遗余力的挺你。 第四帝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所以在历史上,大乾第四帝时期,是官员做事最认真,最努力,也吏治最为清廉的时期。要不然,他也不可能完成多项的政改了。 要知道。 一个位处于中间的国家,想要进行内部的政策改变,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 首先,你要有一个能力强大的大臣去主导变法。 其次,是要有一批愿意去变法的臣子配合推行。 倘若没有中下层的官吏帮忙,盯着。 任何的好法也会在施政之中变样变味儿的沦为了害民之法。 大周在中期也曾经是想要变法的。 也有能力强大的大臣愿意去主导变法。 但最终的结果,仍然是失败。 原因便在于此。 中下层的官吏想要使坏,太容易了。 这导致的结果就是,上层越是想要变法改善国家,下层越是会把老百姓以变法为名盘剥至殆尽。 老百姓不懂这儿那儿的,他们就知道,因为变法,他们是越来越苦。 最后变法失败了。 可大乾第四帝却取得了完美的成功。 因为第一他才是主导变法之人。 别人变法需要君主的支持。 而他就是君主,他自己一手推动的变法自然是要全力支持的。 第二是他大肆和中下层官吏做朋友。 开发了前所未有的密折制度。 让最底层,一线或前线的官吏给他写信上折子。可以让第一线或知情的官吏能够直达天听。 意思是你们是我的朋友,你们替我做事去,放手做,有人敢为难你们,你们告诉我来,和我多说心里话,有什么事,我替你们出头做主。 这样一来,这中下层的工作就顺利的展开了。 不仅于此。 第四帝还建立了提灯人组织。 第四帝深知这世上有光即有暗,君王施政亦当如此。 所以他建立了提灯人组织。 不是有人搞小动作么,不是有臣子和自己唱反调么。有人还搞说一套做一套的事。 你们搞,我也搞。 刺探情报,进行暗杀。 哎! 我也会玩了。 不要以为我是帝王就和你们讲道理。 我也是可以不讲道理的。 别说。 因为第四帝的不择手段,不遗余力,他不仅对内改革成功,对外征战胜利,在短短的十几年里,为大乾留下了一个年入近亿的国库。 导致了第五帝在位初期大喊。 花不完,根本花不完。 也许,第五帝那奢糜的审美就是这样给逼出来的。甚至他还自废武功,减免了很多税收。 他觉得一个国家倘若收这么多的税下面的小民百姓肯定会很难。 当然了。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第四帝和很多臣子当朋友,这是因为那些人臣并不是第四帝的家奴。 你连饭勺是一个家奴出身的。 别以为你成了连山连大将军就变得高贵起来了。 就以为你可以给我摆脸子甩袖子了。 可惜。 连饭勺,或者说改名连山的连大将军至死也没明白这个道理。 他倘若肯对第四帝低下头,认真给第四帝洗洗脚,多说几句奴才,把头低下来些,把头磕响一点,别总是装逼摆架子,第四帝也不至于一定要搞死他。 说到底,这是两个偏执狂互不退让的一场悲剧。 当然了。 连山死了。 但他毕竟不是一个傻子。 他大约也明白,自己可能会有这么一个下场吧。 所以,在他落魄,或快要落魄时,把他的私藏宝库给了岳大将军。 这是连大将军在西北征战多年,收拢到的战利品。那是一笔庞大的财富。 连饭勺灭国西北无数小国和一些部族,手上的财货怎么可能少得了。 甚至于,多到都不好处理的地步了。 很多,是珍奇异宝,也有是各种各样的钱币,因为换算太麻烦了,干脆装一块儿,还有就是很多的珠宝,数不清的宝石美玉,像大白菜一样被装在一只只朴实无华的箱子里。 这些东西,就像古董,不好直接出手,容易贱卖了。 所以,最终的结果,就是成就了西北王连饭勺的连山宝藏。 倘若。 第四帝不较真。 也许某一天,连饭勺会交出来。 他毕竟有一个妹妹是入了第四帝的帷幔之内。 但终究双方都撕破了脸。 连饭勺无论如何也放不下自己的体面。 第四帝就只好让他去体面了。 被第四帝如此对待,连饭勺也就熄了上交财宝的心思。 被赐死的岳大将军也是有了此心,把宝藏带下来了。 你不是赐我死吗? 那就让这连山宝藏跟我一起下去吧。 不得不说。 这连山宝藏十分不起眼。 在一众不值钱的字画之中。 就算有人找到了这些字画,发现不是名家手笔,而是岳大将军自己练字的作品,恐怕也会跟着无视了这连山宝藏。 毕竟你不能指望一个指挥打仗的将军他的书法有多好。 只是一般程度的水平罢了。 不过,发现连饭勺的宝藏不是重点。 刘三醒觉得,发现了自己当年为了进入葫芦山内部打的一条秘道仍然还在,这才是最让他欣慰喜悦的事。 还以为随着时间,这条秘道早早已经废掉了呢。 当初打出这条秘道来,自己可是抓了三只穿山甲在接力,如此才能成功的。没想到事后意外仍然保存了下来,是什么原因保存下来的呢? 嗯? 明白了。 刘三醒忍不住又看了一下小尸妖。 让岳娇龙有些莫名其妙。 好端端的,看我干嘛? 这是因为,岳娇龙醒来之后,找到了穿山甲打的洞子,她是通过穿山甲的洞,找到了自己的秘道,这才出来的。因为有了她的气息存在,所以穿山甲在之后放弃了那条季道。 这使得秘道依然存在,一直保存至了如今。 “那个,你刚才,是看我了吧。” 小尸妖妖俏白嫩的脸庞凑到了刘三醒的面前。 刘三醒笑了笑,抓她的发辫拉了一下。 “走,我们也到里面去看看” 小尸妖高兴道:“我们也终于是要进去了吗?我还以为你永远不进去呢,果然你还是要进去的呀,咦,你这个方向是不是搞错了,进去的洞眼子在那儿,咱们往上走干什么呀。” 二人说着话,就走到了山腰。 没办法。 这二人,一个比一个非人类。 爬山这种事,在别人是腿酸脚麻,累到了不行。 但刘三醒和小尸妖却是脚下生风,健步如飞。 所以他们很快,就到了。 当然,此时此刻,即便是秘道,也是草木横飞,把原本的洞口子挡得那叫一个严严实实。 好吧,这就是小尸妖做的。 她纵然脑子记忆不好,也知道把出口处的位置给藏好了。 上有藤条下有密草,这个秘道给挡得那叫一个严实啊。 如果不是刘三醒有秘眼,根本找不到这地方。 “这不是……我出来的地方吗?你是怎么知道这地方的?” 小尸妖感觉智商都要不够用了。这地方自己一出来就掩藏了起来,哪怕自己也要找一下子的,这也是之前她不清楚刘三醒要带她到哪儿来的原因。哪知道找来找去一找就找到的是她从陵墓里出来的穿山甲打出来的秘道, 刘三醒笑着道:“你以为穿山甲随便一打就能打出一条出来的路?这是我先挖出来的,后来觉得没用了就用土填回去。但穿山甲能知道这是浮土,又给挖通了,这才便宜了你出来。” 第30章 五灵门的大大佬之殇 想当年,刘三醒就想要进墓的。 知道的也大约猜出来了。 他是什么人。 当然是在历第三世的刘一夫了。 说到下墓,他老干这一行了。 原本是个生手,其实也一直生着呢。 但有实力可以硬莽啊。 他又不是那些普通寻常人,下个墓还需要挖个半天。 像他这样的,一开始就用秘术眼作弊的盗墓贼,怎么可能会花笨力气慢慢去挖呢。 自然是用眼睛找到墓中的秘道。 直接开门走进去。 退一万步说,怎么样也比什么都不知道的去硬挖要省力气的多。 当年,他眼看着此地有大墓,又怎么可能不进去。 说起来,他的本事比张爷要强多了。 张爷还需要转圈找道儿。 可刘三醒久跟藏墓修墓的打交道,知道这帮瘪犊子的套路,根本不和他们玩,直接从大局出发,在葫芦山的收腰处打洞。 不是他不寻摸墓道。 而他想一下子做两家子的事。 一条道,通上下。 直接两个地方都给他通了。 所以要从葫芦腰身这里打洞子。 不过,他打起洞子,可就要轻松快活得多了。 当时,他轻而易举地就抓了三只体型比较大的穿山甲来轮班打洞,什么样的洞子打不出来啊。 这天下说打洞,还有比穿山甲更擅长的了吗? 穿山甲打洞。 他就跟后面随意的扩大一下洞口。 很快的,他就打通了一条可以贯通上下的秘道出来。 这其中,该说不说的啊,还有大周朝的那个老粽子大僵尸帮忙呢。 原来,当年,也就是一二百年之前。 那时五灵门的五大佬带着岳阳大将军给他在葫芦山下葬呢。 毕竟是五灵门的五位老祖。 在盗墓这一行里面那也是大佬级别的人物了。 他们怎么可能看不出此地的问题呢。 不过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在此地,地下,已经有了一座规模不小的墓葬了。 原本,五位老祖是想一探究竟的。 但毕竟他们身上领了王命。 要先把正事做了。 这样第五帝派来监工的太监才不会打他们的小报告。 所以,五位大佬选好了地址就开工。 葫芦山这时的环境很糟了。 好在一来这里的工匠不想长留于此,所以干活像牲口一样很卖力,二来当时大乾第五帝有钱,不差这个数,所以后勤还供应得起来。加上岳氏一族也在出力,这些工匠有吃有喝,干活又卖力,所以工程进度很快。 不要小看了工匠们的努力。 要知道,从奴隶,到封建。 不是统治者们想要进步。 而是利益驱使他们不得不动。 因为先进的封建制的确比奴隶制更能刺激底层人民的劳动积极性。 一个努力工作的人,他创造的劳动价值是普通奴隶所比不了的。 奴隶制的奴隶不仅干活偷懒,甚至还会暗地里破坏生产工具。 因此,封建制度终究是取代了奴隶制。 第五帝在位初期,钱多粮有,底层的工匠百姓当然手脚是麻利的。 但是。 悲剧随之而来。 没人想得到。 在完工之时,修建好墓室最底层时,突然从下面钻出了一只老粽子僵尸王。 那是极其恐怖的死灵生命。 不用杀,它就在那里,地下空间让人无处可逃,大批的工匠直接被老粽子吸干了身上的血,化成了包皮包骨头的干尸。 猝不及防的五大佬被迫接战。 在无可奈何的战斗中,甚至有人受伤。 毫无疑问。 这是一场极其惨烈的战斗。 有人受伤,在渐渐尸化。 有人更是直接把胳膊都丢了。 五个堪称宗师级的人物,被一只老粽子给逼到了绝路。 好在五灵门也不是浪得虚名的。 在年月悠久的传承中,有他们自己摸索出来的,也有偷取别家的玩意儿。 五位大佬常年累月,穿的外套,是有伏魔一心阵的玩意儿 五位大佬施展了伏魔一心阵。 这是五灵门的绝杀之术。 一阵要五人,五人共一心。 诛魔又杀神,镇妖驱邪灵。 此阵一施展,那是斩妖除魔,哪怕是邪神降世都能给你镇压了。 但代价就是需要五人同心。 也就是说,只要此阵术一出,五位大佬全都完了。 毫无疑问。 五位大佬并不想死。 即便有人想拼了,但终究有人不愿意死的。这五位大佬,是五灵门的五祖。但五灵门成立时间久了,五位大佬早就不可能是同一年龄层的了。 有人早死,有人长寿,有人早婚,有人晚婚,导致的结果就是同代不同辈,同层不同龄。 在五大佬中,有人五六十了,死也不觉得亏了什么。 但也有人才二十多。 你说这么年轻的,风华正茂的一个人,愿意去死吗? 可是,没法子。 五大佬给逼到了绝路上。 老粽子太疯狂了。 倘若五大佬把它放出去。 这老粽子必然杀人无数。并且,这老粽子也记住了他们五人的味道,到时是怎么也逃不掉的,会被这个老粽子吊身后追杀杀掉的。你想跑?那年月,有小车给你坐吗?你拿什么跑?你以为有了马就能跑很快吗? 所以只要头脑正常,五位大佬就心里明白,根本跑不了的,只能拼死一战。 最终。 即便是不甘不愿。 五位大佬仍然使用出了伏魔一心阵。 用他们五个人的生命为代价,把老粽子给定住了。然后,他们叫来了工匠,让工匠用锁链和棺材钉,把老粽子给束缚住。 这也是巧了。 原本,锁链也好,棺材钉也罢,都是给岳娇龙备下的。 可还未等岳娇龙下葬,老粽子先蹦出来了,还一下子杀人杀上瘾了。 这让五大佬不得不出手。 仓促之间,他们不得不用了原本给岳娇龙准备的锁链和棺材钉。 老粽子是给治住了。 但岳娇龙的棺材盖板就只能虚掩着了。 好在当时的人都不觉得有问题。 你看看。 这个岳娇龙已经死了的模样。 手脚都被长钉子钉在棺材底板上。 血把整个底板都浸得发黑了。 可知她到底流了多少的血。 所以,实在是没有必要再给她的棺材上措施手段了。 这也是间接的救了岳娇龙。 因为刘三醒发现岳娇龙,觉得反正棺材板没盖死了,就推开看看,看了之后,顺手就撕了先天一气定神符。 如此一来。 岳娇龙才能醒来。 才能没事。 倘若这棺材,锁链缠绕,又有棺材长钉子钉死,那么刘三醒绝对不会多事的把棺材强行打开。他就是一个天生怕麻烦的人。 可偏偏就是没有。 所以,当一个伸手就能打开来的棺材摆在了面前,顺手一把的事,刘三醒自然是做了也就做了。 上方,就是五大佬了。 刘三醒站在下面,但他的双眼已经透过土层,看到了上面的一切。 被锁链捆着,身上到处都是棺材钉的老粽子现在是一动不动,就如一块死肉。 大约只有刘三醒知道,锁链一去,钉子一拔,这老粽子又会跳起来,该杀人杀人,该吸血吸血。 可能,它还会有点子智慧。 五位大佬。 三男二女。 最老的一个大约五六十。 另两个一个四五十,一个三四十。 两个女人。 一个二十多,一个三十多。 这些人都死了。 却仍然栩栩如生。 但是,别去触碰。 刘三醒一眼就看出来这五个人脸上粉质性的皮肤上究竟是什么东西。 毫无疑问。 是毒。 应该是僵尸粉。 也叫死人药。 这种毒的特点就是让死者保持生前的模样。不要以为这是好心,这其实是一种维持死亡最后尊严的方法。这样子的情况,不要理会,不要碰,又或者你直接用袋子罩着一把火烧了,或者是用土把它们全都埋起来。 这才没事。 如果你想什么亵渎尸体的事,或想要拿对方身上的物品,那你就会中毒。 轻者发狂而死。 重者亢奋而死。 不管是哪一种,都是绝对残忍的。 即便是刘三醒看了,也是要忍不住叹息一声:“死了都这么坏。” 希望没人能找到你们吧! 刘三醒想。 他挥挥手,使用新觉醒的能力,给这里加固封土。 不知不觉。 刘三醒又觉醒了一项能力。 多亏了顶上蛛的豪情支持。 它只是给了一只珠子。 但对刘三醒精神力量的提升不是一般的大,让刘三醒一下子拥有了原本一直打不开的空间之力。 虽然说,他手上有空间之宝钧天壶。 这是一件极其强大的空间异宝。 即使是末法。 刘三醒依然能够使用之。 但外物总归是外物,用起来麻烦。 不如自己本身就有来得方便。 “咦?你是怎么做到的?之前还在用铲子的?” 小尸妖敏锐的发现了这个变化。 面前的这人,之前还在铲土。 虽然这对于他来说十分轻松。 普通人要铲一下子他能铲十下子还不需要休息。 速度极快。 一边打洞一边慢慢走着都不耽误功夫。 现在却是更轻松方便了。 手轻轻挥动,土就变化了空间位置。 “你不是也能在地里钻的吗?这又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呢?” 刘三醒淡淡说道。 “那不一样!” 小尸妖有些生气了。 这么藏着掖着防谁啊。 有什么了不起的。 她哼了一声跳起来骑刘三醒脖子上。 刘三醒道:“下来,别闹,你又不是小孩子。” 是的。 也许死得早。 又或者是醒来后一直没有正式进餐,之后吃的也比较少,所以小尸妖看上去年龄还比生前倒退了不少。只有十一二岁的模样。但她终究不是小孩子了。 可小尸妖现在脾气上来了。 “就不,你有本事,打我撒。” 当然,目前一切,仍然是处于开玩笑阶段,所以刘三醒也就忍下去了。 小尸妖骑在刘三醒的脖子上,她的大腿内侧感受着刘三醒脖颈边颈动脉的血液流动,那清香的血液味儿仿佛已经到了她的鼻端,让她忍不住吞了一下口水。 忍住。 要分清大小王。 我固然可能把他杀了吃掉。 应该还十分美味十分好吃。 但万一失败,他一定会杀了我的。 这是底线。 不能碰的。 小尸妖能感觉到。 自己现在骑着的这个人根本是在拿自己当宠物,自己跳点闹点没有事。但自己一旦噬主了,就像一些大户人家养的狗,咬了主人,这日子也就到头了。即便主人从前多么的疼爱,但也可能因此死掉。 所以,受宠时要保持清醒,明白谁才是大小王。 别恃宠生娇,跳过头了。 那就会反误了卿卿性命。 刘三醒则是不停往下移动。 他就站着。 但不时会往下降一点。 一会降一些,一会降一些。 小尸妖也发现了。这是一条被人开挖过的路,所以泥土中有很多浮土,看来,刘三醒是一边从这儿走,一边在把这个通道给封死了。 虽然他曾经借助过这条老粽子钻出来的路,但却不想让人知道。 现在正好封死。 毕竟,五灵门的秘宝,五鬼天书是在他手里的,还有缩纳鬼身的五个金铸的娃娃。 那是五灵门初祖,五个鬼灵童子。 过了一会。 刘三醒停了下来。 他往下看着什么。 小尸妖看了一会就明白了。 这个坏人又仗着自己的眼睛有秘术可以透视在偷看什么。 自己也好想要啊。 她扭着身子晃起来了。 直到小腚给拍了一下。 “老实点,别乱动。” 小尸妖这才老实下来。 哼,有什么了不起的。末法时代,你再强也没什么了不起,迟早有你死的那一天,到时我就把你吃了,看你又能怎么样。 刘三醒毫无疑问听到了她心中的心思。 但他什么也没说。 他只是看着下方。 下方。 罗四维哈哈大笑。 直到张爷一个眼神这才止住笑。 “不好意思,我实在是太高兴了,刚刚给搞忘了。” 此时此刻。 大盘蛛也没有了。 像河流一样流淌的蛇蝎群也没有了。 什么都没有了。 统统都没有了。 这片的地下世界,又回到了之前那个幽暗的,空旷的,对张爷和罗四维来说,予取予求的地方。 张爷还是觉得警惕一些好。 “老三老四。” 麻三和老四过来了。 “掌盘子。” 张爷指了地上的物品道:“收拾一下,先搬外头去,你们两个就不要进来了,在外面给我把东西和家看好了。” 有些事,不要说出来,意思到了就行。 毫无疑问,老三和老四这两个人都是人精,只从张爷的吩咐一下子就听出来了,张爷对罗四维的防范之心。 之前不在意,那是还没有取得足够的好处,那自然是不必翻脸。但是,现在,已经有了一定的收获了,这情况就变了。虽然说罗四维很大可能不至于这么蠢的,但万一他犯蠢了呢? 人类从历史中学到的两个教训 一个是从未学到教训。 一个是不仅没有吸取教训,还会突破底线犯下更大的错误。 所以,小心一些总是对的。 要防止罗四维真的愚蠢起来。 必须要把东西看牢一些。 毕竟,在外面,罗四维仍然有周副官手下二百多人。 这支力量绝对不小。 甚至比罗四维手上现在的人还要多。 倘若这个周副官听了罗四维的话,突然之间袭击了在外的兄弟们,被他们干掉不是不可能啊。 要知道。 常盘山的人手上虽然有一批的短铳子。 可说到军伙这玩意仍然是罗四维的人马占优。 他不仅有足够的长杆子。 这玩意比短铳子打得远多了。 还有一些手雷弹和炸药呢。 那些炸药,随便用纸布包起来,往里面放碎石子,再连接上一根粘着火药粉的纸搓的引线,哪怕用弹弓都能当炸弹用。 所以说,不可不防。 甚至张爷一次用上两个大档头。 一个看守好本部人马。 防止偷袭。 另一个看守带出来的财物。 防止偷盗。 一句话。 防人之心不可无。 二人既然领会了此意,也就这样做了。 至于罗四维。 他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 但这不重要。 接下来怎么做,要看他怎么做。 第31章 这是真的发大财了 毫无疑问,罗四维是个聪明人。 他甚至没有派人和周副官进行联络。 反而,他拉着小张爷,坚定的表示要再次深入。 罗四维很奇怪。 他有的时候蠢起来是真蠢。但有时吧,又精得跟个猴一样。 张爷原本以为罗四维会跳脚,会闹事,但这一切并没有发生,得,又少了一个杀他的理由,暂时也只能先放他一马了。 在这墓里,他,还有用。 带上人,他开始往中路趟了。 之前的行动,搜罗的都是两边的边路财富,懂行的都明白,对于墓主人而言之,在两旁摆放的不过是冥器或他平时的生活用品而已。 价值从一般性意义上说,不大。 真正值钱的,不是在棺材里,就是在主墓室或主墓室之后。 虽然对于很多人来说,墓里的那些金银财宝才是宝贝。 可这些尽皆是一群庸人俗人。 都是一帮子不识货的下里巴人。 黑眼珠子也就认得一个黄金白银。 和那些拿了些字画就贱卖了出去的二傻子没什么区别。 字画这东西,属于珍稀艺术品。 它轻薄易烂,还有可能被潮湿,虫蚁等破坏掉。 所以每一幅真迹的字画,能够流传下来,都是了不得的宝贝。这才是真正的价值连城,无上至宝。 但这样的至宝,往往在墓里,被一些愚蠢的盗墓贼给当破纸烂字的践踏了。 你说出这事气人不气人不。 不过,张爷可是行家里手。 没有什么宝贝能逃过他的法眼。 这中路嘛,无论如何还是要探一探,摸一下的。 一众人,别无二话,都有些急匆匆的往里走。这是因为他们也想快点结束这一切,免得一会儿再有什么蛇蝎蜘蛛的出来。 他们一连遭遇如此,已经有些提心吊胆的危机反应了。 好在。 一路上都比较通顺。 毕竟之前说过了。 这座地下的药王宫原本是给老君王炼制长生药的地方,这是用之于生活的,怎么可能设置诸多的杀人陷阱防盗机关呢。 到那时,人还怎么在里面生活? 走个路还得在地上跳格子? 所以,那机关消息什么的,尽皆没有。 既然如此,自然是好过了不少。 打头就是遇到了一道巨大的石门。 没想到前殿之后还有门。 这门大约二十丈,太大了,还好,它是开着的,估计就是设计成这模样的,以其大门彰显王者威严。但其实正常人哪用这么大的一个门,因此门大只是样子,真正的门户,还得看这门缝的大小。还好,门缝挺大的,不要说走人了,你就是找三个人并肩子走也是没问题的。 门上有一个高大的石匾。 上面是四个字。 长生仙宫。 老君王真是太渴望长生了。 这上面的四个字,满满的都是老君王的渴求啊。 只可惜,生而为凡人,又是当王的,居然还想长生?只能说想得真美好。 毫无疑问这个老君王失败了。 凡人哪里可能炼出长生的丹药。 即便有,代价也必定非常沉重。 重到与其如此长生不如一死了之。 甚至,在老君王死后,这座他用之于炼药的地宫反而成了他的坟墓。 因为国库力有不支,所以他为自己修建的吉壤反而被新君后来给征用了。 至于老君王。 死于斯。 也葬之于斯。 把这地方改改,可以省下很大的一笔开支,这样老君王也就能葬下去了。 只是可怜。 为之陪葬的人有些——太多了。 中直的通道。 旁边有工匠的雕刻壁画。 这些,张爷只瞧一眼就不看了。 虽然这上面的东西有可能是真的,对于研究历史大周朝时期的故事很有用。可精通历史的张爷自然知道,这个老君王是什么东西。 很多人,这里主要指历史人物,为了身后名,想尽了法子去美化自己。 就差说自己是千古一帝,永远的神。 但其实,人过留名,雁过留痕。 再怎么装,后世人总有精明的,能够透过一件件古董,一样样奇珍,通过古代的铭文记录,把你真实形象给硬剥出来。 你以为你改史后人就不知道了,就会对你歌功颂德了?想什么美事呢。 总会有人会怀着对你的不满把真实的证据带到地下,让后人知道的。 每个人。 所有人都知道的。 大周七世。 超级大昏君。 书法好看,字画漂亮,多有才情,这是真的,但是吧——没用。你一个帝王,治国才是你的第一要务,倘若你能治国有术,把国家管理得富庶强大,哪怕你睡你自己的老娘也是英主明君。 但倘若你做不到,纵然你是学霸书法家画家,也是要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大周第七世,就是这么一个人。 所以,墙壁上描绘的东西,根本不足以采信,甚至不值一看。 但是,这里的物品越来越多了。 打眼就是一辆老王的车驾。 马已经死了,一看就知道是高头大马。这种马在当时可以说是值万钱。但现在也只剩下了一把骨头。明明是上好的马,不能成为军马,却仅为老君王私用,还不得大用,最后也就是在这里当了殉品,都不知道这里面的四匹神骏究竟是自己死的还是被毒死后下葬的。 空旷的骨架,披着甲胄。 说不出的讽刺。 大周缺马。 这里却用千里马殉之。 此外,还有很多架子,这里摆的是老君王一些重要的衣物。身为一位君王,哪怕是太上君五,该有的谱也是要有的。龙袍,仪服,礼装,都是要有的。 龙袍,这是君王上朝入殿用的。 仪服,这是君王出行用的。 礼装,这是君王行祭祀之事用的。 都有规矩。 这就叫讲究。 此外还有君王的诸印。 但这里的印章少了很多,是新君把印章拿走的。应该是大周帝印和行大周帝印。留下的,是大周太上印,大周太上龙章,大周龙御印一些玩意,有公章,有私章。但对于大周的圣旨是没用的。 每一枚印,应该都放在玉制的匣子里。 每一只匣子,都装有机关设计。 不通这开匣之法,是取不出里面的印章的。 但现在,很多印章其实都从玉匣中取出来了。 好在,并没丢。 在一道墙的旁边。 还有一些兵器。 以剑器和一些长兵为主。 张爷一看就明白了。 他手指一批剑道:“这应该是老君王装逼用的剑,好在都应该是好剑。这些长短不一的,应该是大周的大内供奉,传说中的带御器械侍卫所用的兵器。” 这老头。 张爷心里暗骂。 你都不当王了,还整一批带御器械侍卫大姨家里陪葬,缺德带冒烟了。 众所周知。 大周一朝,重文轻武。 但是,这普天之下,你大周却也不能让普通民间百姓也跟你去轻武啊。事实上,看起来的繁华大周,你真细处数数,很多地方都是山匪强盗窝儿,和官府互相照应着。 你不犯我,我不犯你,你给我方便,我也给你方便。 所以,看起来是重文轻武了。 但江湖上的武学,却在百花争艳。 民间势力大为抬头。 仅在大周七世时,天下间一夜尽起四大匪患。 王寇,唐牛,宋仁义,方百草纷纷起义造反。 面对这种局面。 大周王室训练出了大周特别武官。 内廷带御器械侍卫。 又称带御器械行走。 整个大周,就这种人才可以带着兵器在大周的内廷到处走。 他们是王室最坚强的护卫。 所以,他们的武器放在这里,表示他们也随王伴驾了……等等,不对。 张爷看了又看,却是笑了。 毫无疑问。 最终,这批带御器械侍卫走了。 他们是整个大周,乃至江湖,都是极为顶尖的高手。这样的高手,不是一个,至少是六个,就算有太监带圣旨来,也不可能让六个顶级高手去陪葬。 所以最大可能是六个高手把武器丢在这里,然后走了。不想和他们撕破脸的新君之人只能放过他们。 不过,有了这六人的兵器在此,也能解释过去了。 大约这六人以后会归隐山林吧。 张爷之所以做出如此判断是这地宫里有些乱。比如印章被从匣中取出,又如一些衣裳其实已经从架子上掉下来了,还有一些东西,看起来都被人碰过动过。 倘若带御器械侍卫仍在,是不可能发生这些事的。 再说这些带御器械侍卫武功那么高,必然不可能早早就死了,他们既然不早死,怎么可能管束不了这里面的人? 之所以管不了,就是因为他们已经都不在了。 所以,每一个人的兵器才都在这里? 这些兵器,才是保存下来最为完整的东西了。 点钢枪,双锋枪,大王刀,精钢盾,雁翎刀,破军戟,还有一柄老鹰挝。 这些武器。 除了雁翎刀看上去普通一些,其余尽皆是攻击强大的武器。 但这只是前库呢。 往里面再一走。 轰一下子。 连张爷也有点眼晕。 入目之内,尽皆是黄白。 罗四维更是夸张到下巴都快脱掉了。 全是金银财宝啊。 一箱箱整齐的,或散碎的金银锭子,金银铤子,金银币,白玉璧,玉瓶,大周特供的极品大花瓶,还有散在地上的珠子,有金珠子,有银珠子,更多是琉璃珠,和珍珠。 还有几口箱子里是宝石。 这宝石大多都是未经切割的。 还有很多精美的首饰。 更有一些金丝衣,银丝衣等看起来特殊的珍品。 但现在这些珍品就随意的丢弃在这殿堂里面。只是其中不时有些尸骨出来败兴。 有些也是财迷的人死也要在这些财宝上才甘心。 他们是什么人,不重要。 都是给死人陪葬活殉之人而已。 但你要说这些人怎么怎么那个的却又多余了。众所周知,第七世的老君王根本不是一个好王,这是一个自私自利又胆小怕死的昏君。 这样的一个人。 在他的身边,在最后时刻,能有什么好鸟吗?就算有,也该死,这叫愚忠。愚忠之人和舔狗也没什么区别,不得好死是他们的正常下场。 张爷对阴二娘低语说了一句。 阴二娘立刻动了。 她一边动,一边让手下人也干。 “把这些尸骨头丢边儿去。” 一具具骨骸,生前不管什么样,死了都一样,还得小心,先用这些死人身上的衣服包一下,防止有骨架子受不了散成了灰,可别让灰脏了这里的财宝。 罗四帝当即让手下帮忙。 “瞎眼了啊,没看见啊,还不快伸手,反应这么慢,活该你们吃米田共都吃不上热乎的。” 阴二娘忙道:“别,别给我帮倒忙了,把骨灰子摇散了到财宝里面,是你捡还是我捡?” 罗四维不干。 “听见了没有,全都给我轻拿轻放,都给我小心了,拿衣服包着,哎呀是死人的衣服不是你的衣服,你脑子怎么长的,我说这么清楚你咋还不明白呢?你这理解力是怎么长这么大的?哎呀,别太用力了,别把骨架摇散了,别把灰掉到财宝上,再给我笨手笨脚的小心我崩了你们!” 罗四维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有时很聪明。 有时又显得很愚蠢。 事实上,这就是他。 一个明明没有文化的人,当然比较愚蠢了,但他又有一股子小聪明劲儿,让他屡次三番的逃脱大难,生存至今。能够有如今这个高位,主要就是他的执着。 比如,此时此刻,对于财宝的执着。 你哪怕把一把铳子对准他的头,也别想他放弃对财宝的追求。 眼前这些财宝,已经把罗四维的脑子抽空了,短时间别指望他有理性。 张爷想想,觉得这也挺对的。 就下了令。 “算了,都动手,先把东西搬出去,我们在这守着。” 嗯,这话罗四维倒是听进去了。 “对对对,搬,赶紧搬!” 罗四维像个大马猴一样张牙舞爪的催他的手下干活。 同时他也在盯着。 “别给我藏私,回头你们一个个的全要搜身,每个人都要大喊大叫,还要扒开腚眼子给我看,别以为能藏住。记住了,我给你们的才是你们的,我不给你们,谁也不许乱伸手,敢乱伸手的,回头全给你们毙了。” 即使是如此说,也没用。 就有一些狠人,背着人时,把一些金银珠子什么的吞肚子里了,准备到时拉出来。 张爷毫无疑问瞧在了眼里。 但是他没有吱声。 一来这些金珠银珠什么的算不得什么大宝贝,价值有限,不值当他因此去坏一个人的性命。 开玩笑,这事他说出去,罗四维一定会立刻把人毙了。到时,可能没有哪个恨罗四维,但一定把他这个告密的给恨到骨头里。 因为罗四维毕竟是正面干事的,堂堂正正,事先说明白讲好了。 而他呢? 背后说人话。 哪怕你说的对,干的对,这也是得罪人的事。 第32章 主棺空的 但是吧,也没必要。 张爷心里好笑。 这些人恐怕并不知道,肚子里吞吃了重金属是有问题的么。搁这儿放这么多年的财宝,可能米田共都比这些财宝要干净。 到时候,肚子痛的,生病的,因此而死的,全都是他们自己找的啊。 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想到这儿,张爷也就不说话了他站在一边,默默看手下人搬运财宝。 罗四维就不一样了,他全程跟场子,一个个的盯,生恐怕手下人手脚不好,磕碰了哪件宝贝。对于老罗来说,什么字画艺术品啊,什么古老的木质材料,什么瓷啊瓶的,都不如金银好使。哪怕他明知道那些古件更能换到钱,也是不及这金银更馋人啊。 没办法。 老罗这个人就一个字——俗! 直到大件的物什搬差不多了,罗四维这才松了口气。剩下的还有,但眼见一小山似的财宝被搬走了,大头吃下去,他才松了口气,不大怎么瞧得起这满地打滚儿的金银珠子了。 倒也不能说完全看不上,至少不值得他再低头巴脑的在地上盯着了。这让一些小兵不时捡珠子吞下。回头出个恭,就可以。从米田共里把这些珠子收回来。 这对于小兵丁来说,也是发财啊。 倒是罗四维,有闲余到张爷身边蹭话。 “我说张爷,咱们这一次可算是回本了吧,哈哈哈哈,这可是,千辛万苦咱们是终于发财了。” 张爷点点头。 他承认。 “不错,这一次不仅能够填上亏掉的家底,甚至至少能翻上一倍之多,算是大发了一笔财,也算是对得起路上死难的兄弟们的付出了。” 回去至少抚恤可以多发点。 罗四维笑容一滞。 这个张爷。 发财还不忘死难的兄弟。 不像他,只会想人死多了自己也少分出一点儿。 “哎呀,还是张爷局气。” “没什么的,应该的。你也不错啊,买下德林的军火钱,应该也是够了吧?” “够,够什么够!我买了,别人也可以跟着买啊,只有我买得多了,多到别人比不了,这样我才可以高枕无忧,不然还是要完蛋的。想要解决这问题,我唯一的出路就是始终要多买一些军火。” 这,才是罗四维的心里话。 人的想法,是没有极限的。 罗四维可能最初是想买一批军火。 但当他有钱了,他的内心中的渴望也就随之而更大了。 “那你这个愿望应该已经算实现了。” 罗四维没说话。 他也意识到自己方才思想的变化。 但他又能怎么办? 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没一会,阴二娘来了。 她在外用水洗了一下头发。 身上有了一些香味。 一来就过来道:“掌盘子,我们的那位先生不见了。” 她话语中带着一丝讽刺意思。 自始至终,她对刘三醒说她短命一事在耿耿于怀。 女人最听不得的就是和容貌有关的。 比如老,比如丑,又或是早死。 刘三醒偏偏就说她是短命鬼。 这让她不服。 老娘武功高强又身体好,人也是貌美如花,你个死嫩脸的装老神棍子,说老娘是早死鬼,呸,你死我都不死。 张爷倒是能够理解。 他笑笑说:“先生当初也许是在和我们开玩笑呢,你又何必计较呢。至于他不在,他对这儿比我们熟,我们就不要管他了。” 张爷其实知道,刘三醒有古怪,他是有问题的。 但能怎么办呢? 人是自己请来的。 在这个人没有对自己一众人表现出敌意前,真不好翻脸。万一搞错了,不仅亏得慌不说,还等于是给自己招惹了一个本可避免的超级大敌。 更重要的是,他一直指望这人能给他兜底呢。万一这把人得罪了,人家不帮你兜底了,就在那儿看你怎么死,怎么办? 做人嘛,要局气点,何必要逞一时之快呢? 阴二娘无话说了。 罗四维道:“好了,该往下看看了。” 张爷道:“不是,我说老罗啊,你一直觉得找不到宝贝跟我这儿的。怎么现在找到了还那么多你却不跟过去盯着了?” 罗四维笑呵呵地道:“主墓室还没到就已经发现这许多财宝了,当然要去主墓室看看啦。” 其实要是别的什么情况,罗四维也就回去了。 但现在的问题是主墓还没开呐。 这时候回去,万一漏眼了大鱼上哪儿哭去? 要不要听听那是什么地方。 主墓室! 墓主一生最好的东西皆与葬之。 那是什么? 真正的宝贝。 而不是张爷说的宝贝。 他罗四维即便是个傻子,也绝对不要放弃这个的机会。 得说一下,这座药王宫真不能算什么陵墓,哪怕它最后被当成了陵墓。但在这里面陷阱机关真的是少得可怜。也没有什么封堵死的关卡,所有门户,几乎都是打开的。 只有主殿。 比较干净。 没有什么人。 张爷走了几步,叹气。 不是没人。 而是在这间殿室中,被下了药。 他看到了一只只的石质罐头盒子。 这些大得像花盆一样的灰朴朴石质盒子全是打开的模样。 里面是一些已经挥发殆尽的余灰。 在地上。 他还看到了一些小坑眼子。 这是地宫。 是安放老君王棺材的主墓室。 在这样的一间墓室里,所有的做工用料都是极为考究的,每一样都是上品良品,哪怕是铺在地上的石头。 搁古代,这是金砖,一种坚硬的黑色烧制的砖料。 民间老百姓是不可以用的。 用了就要杀头,还得是全家一起杀。 在律法上,敢用这种材料的,至少也得是九族诛灭。当然了,帝王们会比较仁慈,只夷三族就结束了。 老君王这里,死得突然。 所以施工简略。 没用上黑色玄石的金砖,用的是水磨岩材料。 这也是特供品。 极好的材料啊。 地砖正常像水磨一样光滑,并且色彩犹如墨染的画一样,极具写意风格。 但此时这地砖上面却有许多麻麻点点的小细坑眼子,可知此地曾经发生过大凶险于其中。 这也是老君王的墓室没事的原因。 “好厉害的银蟾毒!” 张爷认出了。 这是家族笔记中记录的一种传奇毒物。 “这啥玩意儿?” 罗四维适时的上前来请教。 这是一个显摆本事的时候,张爷当然不会错过,他也就说了。 “银蟾毒为古时的一种奇物,一种异种的银蟾所有之毒。此毒十分的霸道厉害,只要一滴,哪怕是米粒大的一滴,滴到人就死了,可以说是天下绝毒之一,一中毒就死,连拿解药出来吃的机会都没有。所以一直以来为大周特供品,寻常情况下是不许民间持有的。” 罗四维不由赞叹起来。 “那这玩意可真好!” 张爷笑了笑。 这话没法接。 真以为银蟾毒那么好搞? 银蟾毒取自于银蟾。 然而银蟾是一种异种的活物,十分难搞不说了数量也是十分的稀少。想要肆无忌惮的使用银蟾毒,根本用不了几下子的。 最简单的使用方法,是攻击银蟾。 当银蟾受到足够程度的攻击时,它为求自卫会毫不犹豫的释放自己身上的毒素。 跑慢点人就死了。 然而事后这银蟾也是要死掉的。 每一次收取银蟾毒,都是九死一生十分困难的。 到了后期此物更是随着魔教而消失了。 世间无有龙舌剑。 世间更无银蟾毒。 魔教。 时刻存在。 西方魔教曾经影响中土武林很长一段时间。 但是,后来西方魔教出了问题。 中土魔教失去了支援。 终于,被朝廷和当时的中土武林双重合力给剿灭了。 你不能说这不对。 因为中土魔教为了发展的确是做了很多缺德事。 但至少有一点,他们频繁的组织平民。百姓起义造反。也许很多人觉得这不好,这不对。但倘若没有这些起义造反,那小民百姓就越来越不受待见,官吏豪绅对其的欺压就越来越厉害。 最终的结果是一个国家被掏空了底子。 当这个国家再爆发起义时,就是真正的亡国之时。 魔教被灭。 天下间的起义是一下子少了很多。 但最终灭亡了大罗的仍然是农民起义。 而银蟾毒,就随着中土魔教灭亡,而消失了。 不过,这里却是还有。 但在这里的。 张爷看着地上一具已经成骨头的小动物骨架彻底无言了。 这小东西。 身上还有一枚银针。 大约就是有人放出了银蟾,再打上一发暗器。银蟾受到攻击,把毒全给放出来,一瞬间,在这间主墓室里布满了银蟾毒素。 飞舞的,像雨滴子一样的毒素密布于这整个空间。 所以这里才能保持住,保持好。 张爷叹息。 “银蟾毒的毒性,月余难散。所以老君王在地下无事,但其余人却是全死了。” 罗四维有些恨声说道:“要是我,我就不会死,我是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的。就算是死,死前我也。要把能吃的,能喝的,都给吃了,喝了。” 张爷淡淡扫了他一眼。 有些不屑。 “他们不是不想死,而是真没办法才死的。你不会以为当初在里面的人是饿死掉的吧?” “不是饿死的?那是?” 张爷一笑。 “真正要了他们命的,一是水,二是空气,这才是顶要命的事儿。他们当年,在这里,被银蟾毒驱赶,到了外面,又发现整个墓门都给封死了,后来他们在这里,啊,就是前面财宝的那地方,可不要多久时间,他们就意识到在这地下生活不了多久了。也许食物还有一些,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水就成问题了,他们自己破坏了这里的水源。还有空气,空气在不断的稀少,这让他们越来越受不了,这才一一选择了死。” 地下的空气。 容纳那些蛇蝎蜘蛛也许容易。 但对于人类来说就不太友好了。 承受不了逐渐窒息的空气环境,只能选择去死了。 “哎!别说这个了,开棺吧。” 罗四维对棺材里的宝贝十分在意。 但。 张爷瞧了眼。 “不用开了,这棺材已经开开了。” 可不是么。 之前没注意。 现在走近了,这才看到,位居于正中央石台子上的棺材已经打开了,一只古色古香的大棺材板已经跌落在了地上。并且,这棺材盖板儿是破破烂烂的,像是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上面有爪印还有脚印,张爷上前一看,就明白了,这是有一个人在棺材里面对棺材盖板拳打脚踢还带抓的,最后把这棺材盖板给打烂了掀起来的。 僵尸。 张爷冷汗一下子就出来了。 他一步一步,一步一步,步步皆是小心着,其余的诸人也让张爷搞得紧张了起来。 直到他走到了主棺跟巴儿前。 罗四维都腿软到要往回跑了。 张爷却是松了口气。 罗四维又飞快的跑到了他的身边。 他往里一看。 这棺材里面,空空荡荡,是空无一人。 倒是有很多破布片子,还有一些珍珠丹药什么的,很多也碰破掉了。一些珍本的字画也变成了碎片。 可以说,这棺材里面也许有宝贝,但很多都毁掉了。 好在,有一些,仍然是值钱的。 罗四维忍不住就要伸手。 旁边张爷看了过来。 罗四维尴尬一笑,道:“这是文物,要保护啊!” 你保护个锤子! 张爷笑了一下道:“老罗啊老罗,打今儿个起我才是真正的佩服你。” “呃?你佩服我什么?” 罗四维的智商又回来了。 他不明白。 自己一个文盲。 张爷又一向是眼高于顶。 打什么时候张爷这样眼界儿高的人会佩服起自己了呢? “佩服你——突然之间变得不怕死了。这个世上,不怕死的人终究是少的,无论如何总是让我佩服的。” 啥玩意。 要死? 罗四维一下子收了手。 他满怀恐惧的看着张爷,又看了看阴二娘和麻三贵五。 好吧。 就连贵五也是用一种看傻子似的眼光在看他。 “不是,这里面……” “老罗,你看不出来吗?”张爷轻描淡写道:“这个棺材盖怎么看都是从内部破坏掉的,这意味着老君王是从棺材里面破棺出来的。一个明明已经死掉了的人却能打破了棺材从里面出来,你想过为什么吗?” 罗四维感觉脑门子上有汗流下来了。 “这是……僵尸?” “对。” “所以……” “对。” “哎呦我的妈呀!” 罗四维吓得差一点一个大腚直接给坐地上了。 罗四维明白。 这个老君王不出意外,出了意外也是变成了大粽子了,正因如此,他明明死了,却能拥有第二次生命,破棺而出。 也因此,这一具棺材上有着大量残余的尸毒于其内。 罗四维这么伸手进去,一定会沾染上尸毒。到时,他必死无疑。 张爷不是想要救他。 而是罗四维中了尸毒到毒发是需要一定时间的,如果他发现自己中了尸毒,说不定会狂性大发,到时,不知会发生什么事。一个不好,罗四维会变成新的尸毒污染源,所以还是提醒他一下。 第33章 神秘炼丹处 像罗四维这样的人,生命力最是顽强。 他这样的,你倘若不能一次性直接打死掉,后面发生什么都不知道。 他能上位,靠的就是一个字,拼。 你若是想要夺走他的一切,他会不顾一切和你拼命到死。 没犹豫,没退路。 因为罗四维从前是吃过极大的苦的,为了不再回到过去的日子,他是宁可去死的。 所以思前想后了半天。 张爷最终还是决定,先放这家伙一马。 倒是罗四维,仍然保持紧张状态,他脑袋四下转动。 “那个老粽子跑出来了,它在哪里?” 罗四维原本对葫芦山有僵尸大粽子还有些不以为然。以为是假的,口口相传的民间故事而已。现在才发现,我的一种植物,这世上真有大粽子。虽然是未曾谋面,但这破破烂烂的大棺材盖板儿在这里,他是不得不信了。 要不然,原本在这里面的老君王跑哪儿去了? 一想到传说中僵尸的可怕,罗四维是冷汗都冒出来了。 张爷道:“听先生说,是被五灵门的五位老祖镇压了。” 五灵门。 罗四维知道一些。 过往这个门派强盛一时。 不过后来低调了起来。 不过,随着大乾灭亡,这平静起来的五灵门又生出了一些风风火火,最近报纸上都在吹捧,说这五灵门守卫西方雪山。 甚至和一些西极人干了一仗。 据说有很多西极人死在了雪山上。 这种事,一下子让五灵门的名声好听了不少。 虽然懂行的都知道,这是西极人也想探刘一夫的墓,和五灵门掐起来的事。 说白了,狗咬狗,一嘴毛。 双方都不是好玩意儿。 都是盗墓的,谁比谁高贵? “我倒也是在报纸上听说了,听说这五灵门世世代代守卫西方雪山,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罗四维就是个看热闹的,这时正好找张爷套套话儿。 张爷笑了一下,没说话。 阴二娘道:“不怕告诉你,这个五灵门呢,是在打我们家刘氏一夫公的墓的主意,据说刘氏一夫公给自己的财宝就在那儿,他那财宝可叫一个多呦,咱就是一天扔一百块大金砖,大手大脚地花上一辈子,家里还不定剩有几座金山呢。” 张爷暗笑。 这话一听就是说出来逗罗四维玩儿的。 罗四维还真的有些来了兴趣。 “不是,这个世界上真有人有这么多财宝吗?不可能的吧?” 罗四维的脑子是真想不到,这世上会有这么大一笔钱,居然没人去挖?倘若这笔财富真的很大,那别说死一千人了,就是死上一万人,也早该有人把它给挖出来了呀? 阴二娘道:“爱信不信,你当我逗你玩儿呢,没那些财宝你当那五灵门的人傻啊,搁那儿地方待着,真当他们守着金山银山的不花不用?” 还真有的吗? “那你们地灵门,就搁旁边看着?” 阴二娘不屑地道:“所以说啊,你啥也不懂,你以为那刘氏一夫公是什么人?当年地灵门三祖,就属这个刘氏一夫公顶不是个东……我是说他本事是最大的一个,赚的钱最多,能耐也是最大,这样一个人,像我们地灵门,知道的都知道,老虎的尾巴摸不得,不敢去碰他老人家的东西。但凡有人敢去他那里,嘿,到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罗四维明白了。 这是地灵门知道这位刘氏一夫公的厉害,不敢去打他的主意。不要说什么祖上一起的。现在这祖上最核心的其实就是张锦二族,其余都是依附之于其上的。 倘若可以,这帮人早打主意了。 不去,就是不敢。 地灵门不敢去。 但五灵门去了。 这五灵门它不是不在意。 而是五灵门上下根本不知道啊。 隔着一层,就有很多事不知道。 所以五灵门就去了,而地灵门是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就是在等着看笑话。 刘氏一夫公的墓呢,如果古老的盗墓派笔记是真的,刘氏一夫公真的是一个生如魔神般的人,那他的墓,怎么想怎么恐怖。 毕竟他也是一个盗墓的。 又怎么会不用上手段保护自己的墓呢? 一想到这位的手段,张爷忍不住打一个冷战。 罗四维忍不住把大檐帽拿下,手在脑门上一抹,油油湿湿,全是汗油子。 他知道,他刚才,捡回了一条命。 不然,他要沾上了尸毒,会有人愿意救他么?想都不敢想啊!不知道下面人有多少想自己下克上好发家当司令呢。 “张爷,谢了,你的提醒,我老罗一辈子也忘不掉你的恩情。” 张爷无语。 他才没有想救这人的想法。但天意如此的,罗四维仍然活了下来,这个人,气运这么好?我想杀他,他都死不掉,就像上天在阻止我一样。 “算了,这里有东西,但都有问题,不过后面还有一处后殿,阴二娘说是炼丹之所,你要不要去看看?” 在这座地宫之内,真正的核心,其实只有一个。不是这座老君王的主墓室,而是设置在后方的炼丹房。那里面有一座极大的铜炉,专门用之于炼药。是老君王用来炼不死药的。 “这个,当然要去的,都到这一步了,怎么也是要见识一下的,我啊,今后是不大可能再下墓了,所以这一次要下一个够,哈哈哈哈哈……” 罗四维时至于此,仍然是壮心不改。 你要说他,他可能会反问。 一个人想发财,哪里错了? 其实,这座主墓室,不是什么都没有。 但很多要么是罗四维觉得不值钱,要么是张爷觉得太笨重,不值当带上。 有时,值钱是值钱,也要考虑是不是能带出去。 如果太累太辛苦,那还不如不带呢。 但是,后院,那可是不得不去。 不要说罗四维了,就算是张爷,也不相信这座为炼不死药而建的地宫,如此最重要的炼药部分没有宝贝。 更别提阴二娘已经暗示了张爷,后院部分的不凡与重要。 没人知道。 或许小尸妖知道。 某人发出了轻微的叹息。 小尸妖看向刘三醒。 刘三醒没说话。 他只是在心里有些感慨。 天意如此,果然是天意如刀。 他看到于此,自然是知道,阴二娘也会和张爷一起进入后院,但那个地方,已经成为了重要的楔点。 在那里,邪气横流。 普通人还好。 但对之于阴二娘就不一样了。 之前刘三醒早已经看出来了。 阴二娘看样子是挺不错的一个人。 年轻,漂亮,身材好,个性十足。 这是一个像一团烈火一样的美丽女子。 并且她还保持着鲜明的个性,而非是被世俗礼教给洗脑了。 这样的一个女子,曾经也历经苦难,但苦难的生活并没有打倒她,反而让她变成了腊月里的红梅,越是苦难,越发让她强大。 这样一个女子,自然是极其出色的。 所以刘三醒用别样的方法提醒她,未来可能会死,要多保养一下自己,多活一些日子。倘若这个阴二娘听了自己的话,老实听话的回去过养老生活。 也许她能活到四十岁。 可能更多。 还能生个娃。 这样的话她的这一世生活也算是了然无憾了。 至少一个女人该有的她都有了。 但她没有。 不仅深入于此,还要进这非人之地。 明明过往的修炼早已经让她的身体有了很多的暗伤,免疫力抵抗力都已经在飞快的下降了。 也只是她自己感觉不错,在花力气用年轻来硬扛着。 还要去那个地方。 这往后还能有好么? 不过,此事他是不会管的。 因为他若出来了,有的东西就不会出来的。那他怎么完成顶上蛛的任务?不会有人觉得顶上蛛的东西是随便拿的,不用负责的吧? 呵呵。 打他拿那枚晶珠子起,他就要做一件事情,他要保住顶上蛛的后裔眷族。 至少,他要保住那些可爱的小蛛母。 后院。 一靠近之,张爷罗四维就倒抽了一口凉气。搁老远都能看到了一尊巨大的大铜炉。这还是大周口口声声官方记录的缺铜条件下制造的炼药炉。 这炉子十数米高,也不知能铸成多少制钱,但却被老君王在此铸成了炼药的炉子。 在这阴暗的地下,发挥着无用之功。 懂的都懂。 这世上不会有什么不老不死的药。 有也轮不到君王的口中。 所以这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场空。 好在张爷他们不计较这个,直接就往上冲了。 但走了还没几步,一众人就有些摇摇晃晃。张爷立刻明白,说道:“这里的药材太多,积年之下已经有了毒性,大家把防毒措施用上。” 常盘山的人明白。 他们立刻取出了一块布。 有可能是汗巾子,也有可能是洗脸的毛巾,反正都一样,足够大,又吸水,可以把脸面口鼻给遮住。再在面还要喷湿掉,用水或者酒,都可以。若是实在是什么没有,用黄汤子也是可以的。 罗四维手忙脚乱的也用一块擦铳子布把脸蒙上。 哪怕明知道这地方不好,有害,连空气都在时间的作用下掺入了陈腐的药毒。 可为了财宝,仍然有人是要进去。 阴二娘指挥手下,每行进一段距离,就插入一支火把。 这么做是有用的。 火焰让温度上升。 空气会就此流通,至少,让这里有毒的空气稀薄上一些。 所以此举并非是为了照明。 因为在这里,每一段距离,都会有一只大铜盆。 盆子里面,会摆上至少七八块的,有如拳头大的莹石。这都是可以例入朝廷供品的莹石。特别的亮,足可以为这里提供能看书的照明环境。 做什么都是可以的。 在莹光下。 罗四维的眼睛已经都要绿了。 “这些就是传说中的夜明珠吧!” 张爷回道:“不是的,早期是有人叫这玩意夜明珠,不过不是,它们太廉价了。当然,即便是如此廉价的莹石,这些品质也是极好的,仍然算是值钱的。或许可以冒充夜明珠,总有一些人会上当的。” 罗四维脸有些红。 不知为什么。 他隐约觉得张爷这话是在说他。 “这没夜明珠?” “应该没有吧,夜明珠很少,有的也是给少数几个找到的带走了,带到了墓里面,哪可能让我们随便找到。再说了,真找到,也未必是好事。” 张爷知道的比罗四维要多的多。 夜明珠之所以珍贵,其中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有故事。很多人得到夜明珠,之后没多久就死了。 所以夜明珠往往也叫诅咒珠。 民间要是找到,往往存不住的。 必要给朝廷。 朝廷得到,给了帝王,然后帝王早死,明珠陪葬。 不是帝王不知道诅咒。 但总是有帝王觉得自己是不怕的。 结果,大多都是如此。 因此,夜明珠是极其少有的,大多,都是如此地之处一样,用的是莹石。 可莹石多了。 像这里的,就不一样,块头大不说,发光也远比普通的莹石要强。 像这样的极品,当然要值钱一些,不能与普通的凡品相比。 更不用说,它们出自一座王墓。 托了这里莹石的福,至少可以看到,这里很漂亮,有着南郡才有的水光山色之景。 首先这里有水。 有大墓者其近或下必有水。 无水乃是绝地。 有水,且为活水,这才是福地。 只是这里的水,也是沁入了大量的药力,变成了可以致命的毒水,至少在这里的水,是碰都不能碰了。 不信。 看看水面。 虽然有活眼在不住的注水,水流也是在渐渐的流动,但在这里的水实在是异常的清澈。 为什么会如此清澈呢? 当然是这水中容不下一丝一毫的生命。 连最能生存的浮萍,也不能在这水面上生活。 因此这水才从上往下,水下的土质岩层,都看得清清楚楚的。 可谁又知道这透明清澈的水中全是毒素呢? 还有山。 这些山石是硬移入于此的。 从痕迹上可以看出,大多都是组合起来的山石。 诸多大大小小的石块组装在一起才有了这里一座座看起来好看的假山群。 “这是精岩。” 张爷摇摇头。 上好的观赏性石材。 看着挺好,也不是不值钱,可以用于建筑材料。但要想从此地往外搬运,也就老君王这种极品昏君才干得出来。 更不要说只是为了看的。 没办法,这老王格调太高,喜欢文雅艺术,为了更好的在此地生活,水好办,但合适的奇石就不容易了。 为了搞到好看的石 ,老昏君直接派了个狗官去搜刮民脂民膏。 所过之处,是天高三尺。 老百姓被这个狗官坑惨了。 但是吧,狗官这样的东西,还真是不可或缺的。 毕竟,有了这个狗官在,老君王想要什么都可以充足的。 至于事后,也简单。 当民意难犯时,再把狗官丢出去杀了,事情也就平息了。 至于说狗官贪污。 这和老昏君又有什么关系呢? 老君王只是想要一些品相好的奇石啊,那些金银又和他这个君王有个毛线的关系。 他又没拿一两的银子。 要问银子去哪儿了,这他就不知道了。 后面的事,让新君来处理吧。 毕竟,老君王只是一个在家里闭门炼丹的老人而已。 第34章 神秘的丝茧 “这地方漂亮是漂亮,哪有钱呢?” 罗四维发出了深沉的抱怨。 这个地方。 你要说漂亮,没话说的。 甚至此地还有烟霞气。 好吧,可能是在挥发的药力。 要不在这地方大家为什么要蒙住口鼻,还要保持蒙巾的湿润呢。 原因便在之于此。 空气不干净。 在后院的几个房间里,有大量的柜子,全都是装药材的。 其中还有好几个泡制药材的地方。 有些甚至是储存药材的仓库。 只是可惜。 这里的药材虽然曾是精品极品甚至是珍稀之品,可时间太久,至之于此时,已经是全废了。 全是毒啊。 甚至可以说,正是这里的药,才导致外头的水里全是毒。连一条鱼也没有。 当初,最开始,这里的人还觉得挺好。 住在水流清澈之地,有什么不好吗? 他们又不图这里的鱼吃。 他们在这儿,只是赏一个景儿。 毕竟这里的人曾经是那么高高在上,赏个景儿又怎么了? 哪知道有朝一日风云变,老君王一下子死了,新王登位,或者说是新王掌权,这位新王对老王早已经是积怨已久,如此顺势而为之下,把他们全都给封在了此间地下,这时才发现,这水中无鱼是多么的让人绝望。 现在,看着这里清澈的流水,说不出的讽刺。 没鱼吃也就算了,最重要的是这里面的水也是碰不得的。 所有可以喝的除了酒就是水。 而酒比水还好点。 因为水储多了会臭的。 但酒不会。 等到感觉到了水的重要性时,一切也都晚了。 不过,倒也不是一点好处没有。 一是在仓库里仍然放着一批玉瓶子。 不一定全是玉瓶。 也有玉匣和一些小坛子。 虽然是装药用的坛子,但那些坛子无一不是精品。 对,大周特供。 当时最顶级的大周特供。 存世也就二三十年。 在最好的年华,出货的最好的一批瓷。 后来。 大周北方领土丢失,包括了瓷窑地。 从此。 这个品种的大周特供瓷就再也没有了。 所以这世上有人说,家有万贯家财,不及特供一片。 即便是一片,一枚残存的瓷片,在古董市场都有收藏的价值。 可知这种瓷究竟是有多贵。 不过也对。 这时期的特供瓷,瓷薄,釉美,色艳,手指轻敲之,有悦耳之声,是中土上下五千年之最好。 它的确是值得这个评说。 张爷得到了这些瓷坛,足够他好几年的开销了。 这还不止。 在这座院子里,也有培育出来的一些药材。这些药材别的不说,至少药力十足。虽说种的不及野生的好,但在此地种的药,放置之于此时,哪一样不超过野生无数。 几百年的积累。 这里的药已经快要到灵草的级别了。 就算现在,也是人间药材能达到药力的极限了。 倘若拍卖,绝对能让一些真正需要的人打破头去抢。 甚至倾家荡产也是在所不惜。 不过。 张爷眼尖。 他看到了。 是的,没错。 有的地方,有一些药材,被人摘过了。 虽然看上去有时间,但绝对不长久。 也就是说,近几年摘的。 是谁? 他脑子里立刻就有了一个人。 果然,是你吧,你早就已经进来过了。 不过,很奇怪啊,这么年轻,哪来的本事,在这里面出入如入无人之境。不是,可不就是入无人之境嘛,这鬼地方,哪有一个人来的。大约我在外面挖洞时他还在嘲笑我吧! 算了,冷静。 倘若他真是刘氏一夫公的传承人,这样的性格倒也并不例外。 如果不是,这么大本事的一个人也最好不要去得罪。 张爷忍不住拍拍自己的脸。 “张爷,怎么了?” 罗四维问。 阴二娘不是不问,而是罗四维既然问了她也就不需要问了。 “没什么,快搬吧,我想,先生不进来可能是有原因的,不会仅仅是蜘蛛的事,也许还有什么原因导致他不进来,为防止夜长梦多,都快一点起来。” 罗四维哈哈大笑。 “哎呀,这就对了嘛,我早就说过了,在这世上没什么比赚钱更重要的。” 所有人都干了起来。 张爷想了想,还是去了药库,他亲手打开一只只的玉瓶玉匣和坛子,确定里面的药材已经废了,才会倒掉,让人把瓶子匣子坛子什么的都拿走。 看着拔药的,搬盘碗杯盏的,还有抱着用软布衣服包着的玉瓶玉匣坛子等物的人,罗四维心中激荡。 他这个人很简单的。 谁让他赚钱,谁就是他的恩人。 看到收获,是个人都高兴。 更不要说他罗四维。 不过。 他心中始终有一些遗憾。 在这里,最值钱的应该是那一尊大到出奇的铜炉。也不知当时的技术是怎么铸出来的。 等等。 罗四维想到了一种可能。 没错,他罗四维也许是文化程度低,但也不是什么大白痴。 这么十数米高的大铜炉,即便是现代想要铸成也必然是十分困难的。 古代呢?岂不是更难? 所以,或许它并不是一个整体,而是分开组架上去的。如果这个大铜炉是分体式,也就是说可以把它拆开来搬走。 一个整体没办法搬运。 但若是分体不就可以了吗? 要知道。 此间地宫。 所有的物品。 都不及这一尊大铜炉。 它是独一无二的,绝无仅有的。 当然最为珍贵了。 既然如此,罗四维岂有不贪的道理。 他立刻叫来了几个已经闲下来的手下。这几个人倒是不敢骂骂咧咧,但也是一脸的不情愿几乎写在了脸上,拖着手脚慢慢地过来。罗四维哪里不明白怎么回事,当即逮着这几个人,揪着身子对着大腚连连踢脚。 得亏他为了走山路早早已经换上了草地鞋,要是搁以往他的皮靴子,非要这几个兵的好看不可。 就他罗四维的脾气加上曾经的尖头皮靴子,搞不好真能给腚眼子里踢出米田共呢。 看了之后。 一个兵道:“司令,这有缝眼子。” 罗四维道:“是不是结合部位?” 那个兵文化低,听不懂罗四维的意思,在那儿支支吾吾的,罗四维气得又踢了他两脚,过来一看,是炉子的炉门。 要知道,这只大铜炉太大了。 它不可能如寻常的丹炉那样从上面盖顶的打开。 它是在炉子的中腹部开一个口子。 比风门大许多。 炼药的大师们把丹药搞好,摆成盘子,投入到炉子里。 这叫成品丹。 此种丹法需要先把药配好,做成丹丸的模样,放入到器皿内,在丹炉中慢慢炼制。 还有是液聚丹。 这是把药材做成糊子,放到丹炉里。 在火力之下,这药材会变成液体一样。 它们会一滴滴,滴落下来。 一落下来。 这药液会在丹炉的风门,被风重新吹成固体。 如此一炉,会有多少也不知道。 但药渣越少,丹药越多,则是炼丹手段的高超。 这是炼丹一脉的主流。 可惜了。 一直以来,成品丹要比液聚丹更有实际价值。 因为成品丹是有丹方的。 炉子只是一个催熟加速成型的过程。 但液聚丹就不一样了,往往里面会有一些杂质。只是历代炼丹师认为可以通过炉子来去除杂质。 事实上,杂质仍在。 液聚丹中的杂质毒素始终未解。 所以往往很多人会中招,出问题。 奈何,古人无知。他们炼出来好药觉得自己是对的,殊不知这只是偶尔的运气。 大多情况,他们往往炼出来的是毒丹。 只是他们自己是永远不承认的。 这个炉的门子,就是一个古代药师们放丹,取丹的门而已。 说到这炉门子,让罗四维一下子想到了刚才不久前发生的一件事。当时就有一个人看到了一个大铜鼎,这货忍不住,也不管自己是不是能抱动就上前去硬抱。 结果,当然不行了。 不行就是不行。 不是说你硬抱。就可以抱动的。 于是那个士兵便打开了鼎门。 也就和这炉门子一样的一个门子。 结果,出来了大盘蛛,险些让罗四维的人马是全军覆没。 往事不已,悠悠在目。 让他怎么不警惕起来呢。 但是,人类从过去错误里唯一学到的,就是没有学到任何事。 即便是犯过的错,也会重新再犯。 所以罗四维想想觉得自己不可能那么倒霉。一直都没事,就我出手会有事,不可能的事。 想到这,罗四维就忍不住了。 他扒手打开了炉门子。 停一会。 往后退一步,两步,三步。 他还抓了一个小兵挡在了自己的身前防止有意外发生。好玄没把那个小兵给吓得尿失禁。 不过,经过一番紧张之后仍然什么事都没有。 “哈哈哈,我就知道没事发生。全都是自己吓自己的。” 这边的动静惊动了一个人。 阴二娘。 她立刻喝斥道:“罗四维,你又在添什么乱?” 罗四维脾气上来了,连阴二娘的面子也不给了,道:“怎么,许你们发财,不许我发财,我今儿个告诉你了,我老罗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他说着往前看去。 正在这时,异变生起。 那个大炉子,铜铸的玩意儿。 至少它的坚固是可以保证的。 但此刻就那么突然的,这个大铜炉子一下子炸了。 罗四维首当其冲。 他一下子惨叫着飞出去。 再一看,残破的一块铜片子把罗四维的一条胳膊直接削掉了。 他这已经算走运了。 此外还有一批四五个罗四维的兵和一二个常盘山的人,因为恰巧在旁边,被炸开的碎铜片直接削死。 至于受伤的,就更不要提了。 “罗四维——” 阴二娘大叫。 这一刻。 她杀人的心都有了。 但还不止于如此。 从残破了几乎一半的炉子里,一下子蹦出了一个茧子。 这是一只,由丝茧包起来的东西。 没人知道这里面是什么。 但见此物,漂之于空中,在丝茧上造成了一个个突起部,看上去是在这个丝茧里的东西想要从茧中出来。 所以它才这么不断的攻击这茧子。 “怎么回事!” 武功大有进步的张爷人如飞纵之龙,一下子就跳过来了。 前后时间不超过一息。 阴二娘道:“好像是有怪物出来了,都是罗四维造成的。” 罗四维倒在地上,勉强起来,他面如金纸,血从伤口处不住流出。 此时的罗四维已经愤怒到极点。 但痛苦之下,他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张爷沉默一下道:“先不说这个,应对敌人才是最紧要的,老罗,你还有劲儿吧,自己个儿上药吧。” 他扔给了罗四维一个外伤用的药葫芦。 二话不说,罗四维不要命的伸出唯一的一手抓着药葫芦,他知道,张爷掏出来的东西差不了,连忙一口咬住了葫芦嘴的塞子,拔开。 立刻的,没二话,直接把药往断臂伤口上倒。 他知道。 常盘山的人有很多经常上山采药,懂药理,识药性,泡制好的药材比药房药店里的还好。而张爷手上用的药,自然是最好的药了。 这米黄色的药粉,一接触到伤口,立刻让罗四维疼得难受。好在这感觉只是须臾一瞬间。 很快,伤口感觉清凉麻痹起来了。 他连连倒药。 终于,原本小水流的血开始滴滴答答,最后只能停止,一滴血也没有了。 伤口处的药和了血化成了药泥。 很好的把伤口堵住。 血止了。 在药力下,伤处还生了一层薄膜。 只要罗四维不是太过用力,撕破了这层子的膜,血也就不会再流了,至此,罗四维的命算是暂时的保住了。 伤情一好,罗四维立刻跳起来。 一想到自己莫名其妙一条胳膊没了,罗四维恨得几乎要发疯,曾几何时,在他尚未发迹时,那时他又穷又丑,既不能上瓦子市找小姐姐,也娶不起哪怕一个小村姑。 多好的一段青春岁月,纯朴的他都是用那条断了的手打发人生中的寂寞难耐。 现在好了。 整条手臂都没了。 “啊啊啊——” 他叫来自己的一个兵,抓了一把子铳子给他。 “带上兄弟们,打它!” 张爷一脸的难看,他回头对阴二娘道:“先生没说这情况,不,他可能说了,但我没注意,现在有诡异,让兄弟们先往后撤一下子。” 阴二娘点点头。 她让手下人出去。 可即便如此,仍然有一批二十多人的兄弟,觉得自己有两下子,仍然留了下来。毕竟掌盘子没走,他们全走了丢下掌盘子像话么?更不要说阴二娘不也没走么。 众人都小心翼翼。 想看那个漂着的茧里到底能飞出个什么玩意来。 “打,打,打!” 这么吼叫的当然是罗四维了。他直接掏出了自己的备用铳子儿给手下,要手下开火给他报仇,实是他这个亏吃得太大了。 一条手啊。 说没就没了。 哪个人能忍这口气下去。 一定要报复。 这些士兵们也是知道,自家的这位老大正在火头上,也不废话,一一把分到手的子铳装长杆子里,然后就列队,开铳子。 啪啪啪——! 一连的铳子儿打上去。 结果,竟然一点作用也没有。 长杆子的铳子啊,能打至二三百。米远的铳子儿啊,竟然在近距离的射击中没有打烂这看上去区区的一层薄丝茧。 也就是让丝茧多凹下去一些。 别的,什么也没了。 甚至,好似。这一举动惹怒了在丝茧里的那个怪物,它的挣扎让丝茧面上多了很多的凸起部分。 仿佛里面有一根针在往外头扎一样。 可是,即便于如此,丝茧如依旧如故。 第35章 蝎妖出世 这是什么丝茧? 嗯? 质量这么好? 若是能用来织丝结布,岂不是妙哉? 开个玩笑。 顶上蛛的丝茧子,正常是不存在被破坏的可能。 不过,现在是末法。 这丝茧存在的时间又太长久了,被里面的东西攻击得太多了,它的确已经有所松动,和初成茧子时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现在的这茧子,弱化了太多。 所幸的是,这茧子里的东西,也被弱化了很多。 这也是茧子至今没有破碎的原因。 不过,危险仍存。 罗四维脸上发狠了。 他厉吼一声:“小的们,给爷爷我上炸药!我要炸死它丫的!” 张爷叫了:“罗四维!” 罗四维道:“放心,我炸药带得足,不怕不够用的,回头炸僵尸啥的,一点也耽误不了。” 张爷苦笑。 他哪是担心这个。 他担心的是,在这山腹内用炸药,一个不好把山体震坏了,反把他们自己个儿给埋里头去。 张爷的担心是有道理的。 他们是在一座山,葫芦山的内腹之地。 搁这个地方你玩炸药? 也不是说不行,但这很危险好吧。 要说现在是生死存亡之危局,不得不用其法,那也就算了,可现在不是还没到那地步吗?这个茧中之物,还没有出来嘛。 怎么可以现在就冒然使用炸药呢? 不过张爷这时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你张爷是屁事没有,毛都没伤到一根。 可他罗四维老大一条胳膊没了。 这时候你让他怎么可能冷静下来? 再说了。 他没说谎。 这一次他的铳子是不太多,但炸药这玩意是可以的,至少他觉得在这里用上一些是绝对不成问题的。 为了防止万一,罗四维始终都带上了一批炸药的。虽然罗四维心里其实并不相信有什么僵尸,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不怕一万,但万一呢? 现在他既然这么说了,自然有小兵丁替他把炸药拿来了。 不过,小兵丁有些为难。 “司令,这东西怎么放那怪物身上?” 那个丝茧浮之于空中,不住的动弹。 丝茧子又比较滑。 怎么让炸药贴上去炸呢? 罗四维一看,可不是么,这丝茧不住的在动,你拿绳子也未必能给捆牢实了,这种情况,怎么把炸药贴上面去炸它呢? 正在罗四维为难之际。 阴二娘说话了。 “你真要炸?” 罗四维立刻回道:“不炸还咋地,你看到了,这畜生不出来便把咱老罗害成了这般模样,一条手说没就没了,要是这个怪物从这个茧子里出来,不定是什么样子呢,搞不好大家都有危险。我炸它也不是全是要私心报复,也是在为了咱们大家安全好啊!” 阴二娘没说话,她是先去看张爷。 张爷在旁边一想,这话说的,也有道理啊。可不是么,区区一个在丝茧子里的怪物竟然就能把一十数米高的巨大铜炉子给打爆掉。由此可知,这丝茧里面绝对不是什么平凡之辈,倘若真的是一个噬血的妖魔,给它出来了,不定要死多少人,这里的人也不知道要死多少。 倒不如,依了罗四维说的,现在就给丫挺的炸了,不信这怪物连炸药贴身炸也能平安无事。 于是,张爷就对阴二娘点了头。 得到了张爷的示意,阴二娘立刻对罗四维说道:“你既然一定要炸,我就好心帮你一把,我有壶天之术,可以把炸药跟这怪物贴身上炸掉,你让人把炸药给我。” 罗四维不懂什么壶天术。 但既然阴二娘愿意出手,就必有成算,也就愿意了。 他知道。 阴二娘出自月亮门。 月亮门有很多民间秘术,和西极流行的魔术差不多。 甚至犹有胜之。 她说有秘法,就一定能行。 “把炸药给阴姑娘!” 关键时刻,罗四维的冷静异常,果断可怕。果然,每一个从底层杀上来的人,都有其不简单之处,没有哪个人的成功是侥幸白来的。 一包厚沉的炸药给了阴二娘。 阴二娘取自于手,伸手抓出了一个拳头大的圆球。 这圆球,在阴二娘手里,也不知怎么的就成了一个大号的口袋子。 其实这个袋子在月亮门里也叫乾坤袋,或包尸袋。它最主要的作用就是装一个人进去。 现在俗称——套麻袋。 不要以为这是寻常的找一个人套麻袋打一顿那么简单的。 月亮门的壶天之术就是把一个人一麻袋装走。从套人到把人装袋子里,扎绳系口,扛起来走人,前后最多也不超过三秒钟。 可能一转眼,半分钟不到,一个人就当你面给别人扛走了,你还不知道怎么回事。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月亮门的袋子,都是特制品,延展性能十分强大,装入一个人进去,没有利器在手,这个人在里面就是撒泼打滚,也没有任何用处,逃不出来的。 阴二娘此时不惜掏出这么一个袋子,就是为了利用它的延展性。 毫不犹豫。 阴二娘取出了随身的针线包,只是三两下,没超过半分钟,就把炸药给固定在了这袋子里面。 她抓起袋子在手,奋力一抛。 袋子飞出,但在阴二娘妙手操控之下,袋子在落下之际张开了口子。这口子被拉大,一下就将漂浮的丝茧给兜头罩住。 阴二娘围着丝茧绕了一个圈,手上牵扯长线,往下一拉。 这袋子就把丝茧给包圆了。 阴二娘这时再一用力,就把火线给扯着了。 她不犹豫,脚下如风,三步并成了两步往后跑。 罗四维等人见状也是拼命往后跑。 爆炸随之而响。 轰鸣之声震响了这一整个儿的山腹中。 所幸。 当初在建设此处地宫时,早有人预测到在此地炼丹可能会有炸炉的事,所以就做了措施,让这爆炸的声音不至于会形成较大的破坏。 不至于让整个山都给塌下来。 如此这般,才不至于出事。 尘烟大作。 迷雾中,一时看不清任何事物。 狂猛的气浪,把罗四维,张爷等众人全给掀翻在地,搁地上翻着打滚儿。 有倒霉的磕着撞着碰伤了的,那就更不要提了。 罗四维一个翻身起来。 其实他这么努力是有不得已的苦衷的。 他知道。 他断了一条手臂。 这些年他怎么对下面人,他心里能没有数吗?他懂的,他知道。所以他很担心,有人会觉得他不行了,甚至有可能想要对他动手。所以前些年军阀大战中,很多小军阀表现的不可一世,到处说我不吃牛肉,随意的开铳子杀人,原因的根儿就在于此。 立人设。 努力向世人,向下面的士兵证明,自己是个坏人。 毕竟那些普通的平民百姓,你让他们把铳子对准一个好人,他们敢。 毕竟事后不怕被好人报复。 但你让他们去对付脾气暴虐的恶人,他们就不敢了。 好人杀人犹豫之后都可能不杀了。 恶人杀人可能不需要理由,因为他们随口一出就是理由。 所以罗四维无师自通,就掌握了给自己营造人设的方法。 那就是粗强硬形象。 大老粗,够强硬。 现在,他不能让这形象塌了。 再疼,再痛苦,他也要从地上站起来。 一起来,他就看到了一个人。 不是张爷。 在他眼前,是一个士兵。 这个小兵自确定来自他的手下。 由于没受伤,这士兵比罗四维还早的从地上起来了。 他还有些迷迷糊糊的,感觉脸上有什么东西,也就一把撕了下来。 放在近前这么一看。 好家伙。 这是一块白不白黄不黄的,丝茧子的碎片子啊。 这小兵顿时大喜。 他举目四望。 一下看到了刚刚站起来的罗四维,他立刻过去,手中扬着碎片,道:“司令,成功哩,俺们把那东西给炸……” 他正说着。 罗四维也正听着。 然后这个小兵就说不下去了。 一个不知什么的东西猛一下从后刺穿了小兵的身体。把他挑了起来。 小兵丁口中咯咯嘎嘎的喘气挣扎,终究是无用之功,然后身子一颤,腿脚一蹬,也就死了。 在他身后,一个三四米高的庞然大物探出了身子。 这是怎样的一个人啊。 他,或者叫它。 有着钢丝一样,又直,又亮,一根根清晰分明的须眉头发。 脸像刀削出来的一样,有棱有角。 坦白说,这形象是不错的,至少算得上是英俊了。 但它眼睛是红的,整个儿的红。 渐渐在烟雾中露出来的上半身,更是肌肉虬结,孔武有力,身上还有一层黑色几丁质壳子的甲胄。 如此高大,威猛。 可惜不是个人。 一双手伸出来,哪里是手,分明是一对钳子,还是大钳子,在钳子的细微处甚至还有刚毛和尖刺。 就是这对大钳子。 轻易的就抓住这个士兵的身体。 然后这个怪物的脸,在嘴巴处一下子裂了开来,从中有一对大钳子一样的牙,逮着这士兵尸体的脖子处,咔滋就是一口,汁血淋漓。 怪物猛的吸了起来。 像在喝果汁子一样。 咯吱,咕噜。 连吸血带咬嚼。 一大块连着不少骨头的血肉被这个怪物一口咬住,在嘴里狂嚼。 你甚至能听见它嘴巴在咀嚼的咬嚼声。 有肉的吱滑,有骨的脆响,还有血在其中咯滋滋的跳跃。 甚至让人觉得。 他这一口是好美味的。 这是一个人真正吃食美味才有的感觉。 它是真的吃的很美味。 当然了。 某人心中暗想。 一个被封禁不知多少年的妖怪出来,吃东西当然爽了,比没吃的强。就好像一个饿急眼了的人,你给他的粥里加上一些米田共他也依然会很香甜的吃下去。 又比如一个身体健康需要强烈的男人,你给他一个人关久了,到时他连牛马羊猪都能抓来当老婆用一下子的。 旁边,有水滴下。 小尸妖很奇怪。 她看不到下方的景致。 但这口水依然是不自觉的流了出来。 “好奇怪啊,也不知怎么了,忽然想吃东西了。” 她抬头,看看某人。 她知道。 这个家伙一定是知道什么,但他就是不说,好气喔,好想打他,甚至吃了他,但是打不过的,还是算了吧。小尸妖垂头丧气的低下了头,用手指在地上画圈圈。 刘三醒当然知道为什么。 这是猎食者的感觉。 小尸妖是什么。 尸妖啊。 像她这种的,属于天地异数。 她可以吃人,但其实她也可以吃妖。 下面的那个怪物,就是一只不折不扣的蝎妖。蝎妖现世,激发了小尸妖的食欲了。 刘三醒在这一刻体会到了什么是天意。 天意如刀,真是一点也不假。 古时。 不知名的时代。 红罗大仙把这一对蛇蝎夫妇打入到了这座葫芦山下。 镇压于此。 虽然红罗大仙法力高超,但世界早早就已经注定会有末法之劫。到时,用法力镇压的蛇蝎二妖,倘若不死,必然会再度出世。 到时,此二妖如果作乱,必然会屠戮天下。哪怕有顶上蛛也没用。 就说现在,顶上蛛也死了。 这时,天意如刀,就送来了小尸妖。 这小尸妖就是这蛇蝎二妖到时的克星。 只是,由于刘三醒的出现,导致了小尸妖的提前出世。这时的小尸妖,应该还奈何不了蛇蝎二妖。 但也不要紧。 时间。 时间是站在小尸妖这边的。 随着末法加剧,这世间最终会一丝一毫的仙灵之气也没有的。凡间一切有为法具都为梦幻泡影,万物皆虚。 而这时,蛇蝎二妖也会越来越弱。 终有一日。 小尸妖会顺应天意,吃了此之二妖。 不过,现在,仍然不是刘三醒出手的机会。他在等,出手,是需要机会的。 就比如现在。 传说中的妖怪重现于世。 这时该怎么办呢? 刘三醒也是需要收集情报的。 这时就需要张爷,罗四维他们付出一些了。可能会死不少人,但有了情报,刘三醒出手就会轻松许多。 此时,蝎妖正是狂性大发。 他用钳子钳停顿一个人,三口两口,有时都粗嚼两下,还未嚼碎,就咕嘟一口的吞咽下去了。 一瞬间,它吃嚼了这个士兵的小半个身子,那颗的头,仅余一段皮肉,摇摇欲坠的挂在尸体的脖子上面。 蝎妖感觉过了口瘾,它双钳用力,立刻把尸体剩余部分撕得四分五裂。 “啊!” 终于清醒过来,同时产生一股子怒意的罗四维掏出铳子,对准蝎妖,一连的把撸子铳里六发子弹给尽数射出去了。 但是,没用。 铳子儿打在了蝎妖的身上,也只是让它微有一些的感觉而已。 就好像大冬天,你穿得很厚的衣服,有人用小蚕豆丢在你的身上一样。 几丁质的铠甲迸射出了火星子。 铳子儿不知被弹飞到了哪里。 蝎妖一下子看过来。 一尊大妖的威严不容轻视之。 它的凶目,一下子牢牢盯在了罗四维身上。罗四维这时才神智回脑,他四看一下,没发现张爷,只凭感觉往一个方向跑。 第36章 强大的蝎妖 蝎妖冷笑一下,它身后的尾巴轻轻一摆整个就追了起来。 蝎妖的速度,不快。 但也不慢。 最重要的是,它的腿脚太灵活了,连复杂的假山石也步之如履平地。 因为它的下半身露出来了。 就是蝎子的下半身子。 宽大的腹尾下,是无数蜇足。 这就是一个有着一半人类形象的大蝎子妖怪。 所以它的腿脚自然也是蝎子模样的。 这样的腿脚,不要说上假山了,要是有个顶子,它能从墙壁直接爬到顶子上去。 所以罗四维根本跑不过它。 两条腿的断臂的凡人,拿什么和蝎妖相比呢? 但罗四维多精啊。 他知道自己一定是跑不过蝎妖的,但他可以跑到别人那里去。 比如说。 那群傻乎乎的,自己手下的士兵。 同时他还下令。 “愣着干什么,给我打啊!” 大约是罗四维仍然有一定的威望,又或许是见到蝎妖给吓的,无论如何这些兵士们总算是开火了。 一顿子排铳。 蝎妖身上又是一连串的火星子。 这玩意伤不到蝎妖,但恶心到了它。 忽然,它一个华丽的转身。 原以为它是受不了要逃开了。 哪知道是它摇动蝎尾发动攻击最强的一个时刻。 这一尾巴扫过去。 长约三丈的尾巴,犹如一条钢铁长鞭,还是带有流星锤的那种。 呼。 嗡。 嘭嘭嘭! 一连的声音。 有三个士兵直接死掉了。 身体被抽爆成了血雾。 只有少数部分变成了肉块的散开。 这一击,太凶狠了。 根本远远超出常人的想象。 蝎妖的转身。 先是尾巴呼地抽起。 然后在运动中加速,发出了嗡的声音。 这是空气都被尾巴的移动速度给震动开来了。 最后三声嘭。 毫无疑问。 是有三个倒霉的士兵被这一尾巴直接抽成了血雾。 其中有一些是碎肉骨块。 但主体躯干部分,没了。 罗四维眼都直了。 包括刚刚看到这一场景的张爷和阴二娘等人。 他们从小至大,何曾见到过这样力量的杀人方式,竟然能直接把人打成了血雾,太残暴了。 这就是妖啊。 一下子,小张爷仿佛觉醒了什么莫名的力量,又或者说是血脉觉醒。 这是生而为人,对妖类的直觉敌意。 蝎妖。 它不是普通的妖类。 它的前身是上古大妖。 是血脉纯正的大妖。 这样的一个妖,它天生就是人之敌也。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遇到了这种妖,都会产生一种欲杀之而后快的敌意。 所以,原本应该选择等这妖怪杀了罗四维的张爷选择了直接拔刀。 刀在手。 小张爷整个人脚下连跑带滑,一溜儿的就扑向了这个蝎妖。 当然了。 小张爷只是急怒而出手,不是一下子没了脑子。他再蠢才也不会直接去攻击蝎妖的正面。也不会是后面,因为他不确定这蝎妖是不是能看见,但,至少,他可以攻击蝎妖的尾巴。 这里有一个冷知识。 蝎妖用什么排泄? 毫无疑问。 就是用尾巴的蜇头。 所以,攻击蝎妖的尾巴,几乎就是在等于是攻击蝎妖的菊花。对于人来说,菊花是不是弱点? 当然是的。 以此而推之。 蝎妖的尾巴即是它的菊花弱点。 小张爷不声,不响,动作飞快,如一道危险的射线,飞到了这条尾巴前。 二话不说。 没有思想。 更没有回忆。 有的,是直接一刀。 镪。 一刀之下。 火星迸射。 看似没有对蝎妖造成损伤,其实不然。 在蝎妖的这条钢铁一样甚至更为坚韧的蝎尾上,还是被张爷的小狮子劈出了一条浅淡的白印。 毫无疑问,这一刀惊动了蝎妖。 蝎妖的甲壳,太坚硬了,尤其是此时蝎妖未死,在理论上,它的甲壳防御能力还要更为甚之。 然而就算如此,也是被劈动了。 这说明什么? 不是小狮子劈不动。 而是张爷的功力太浅薄。 但即便是如此,蝎妖也把张爷视为必杀的目标。 想想,也是很合理的。 正如一个人被蚊子给叮了,伤害不大,但侮辱性极强,让人恨不能杀光全天下的蚊子。 蝎妖也是如此。 它不能容忍,自己才一破禁出世,就遇到了有危害到它潜力的人出现。 这样的人,不可以让它成长起来。 遇到一个,就要杀掉一个。 但,常盘山的众人能眼巴巴看着蝎妖去杀他们的掌盘子?开什么玩笑。 常盘山势力,可以说是老爷子张三鞭一个人创出来的。 原本张氏只是经营地灵门这一个组织而已。地灵门盗墓淘宝,收到了好东西送到锦记去拍卖换钱。北张,锦记等诸多家族都从这一块里捞肉吃。 虽然说,这对南张地灵门有一些不公。 毫无疑问,大家都在捞肉,那南张一脉这真正干活的就只能喝喝汤水了。 不过南张倒也没有不满意。 从地下淘宝容易。 但往往现钱少。 退一万步说你在地下找到的古代钱币,能在地面上当现钱用吗?当然不能。你找钱庄,银号,古董铺子,刀刀都是在宰你。 你找当铺。 就顶数它们不是东西。 那是百倍开始往下压价啊。 反之给了锦记拍卖,不管怎么说,也有二三成的收入。 关键是安全没麻烦。 并且信誉也有保证。 所以。 能怎么办呢? 原本这样也挺好,生意做着,钱能赚着。 但是到了大乾灭亡的这个乱世局,地灵门就,不得不变一下了。 地灵门一直从事倒斗生意,这是瞒不过天下人的,有心人都能打听到。以往人人都知道,南张北张,俱是一张,都是一家人。 这北张是干净的。 并且颇有势力。 倘若攻击了地灵门,攻打南张,北张势必是要出头的。所以大家也就一动不如一静了,在旁边默默的等着,看着。 谁知,大乾灭国。 这是天下大乱。 在这时候,地灵门也是安全不了的。 锦记,北张,做生意犹可,但安全上却罩不住南张一脉了。 当时小军阀太多了。 随便一个军阀小头子都有可能欺负到地灵门的头上来。 所以,在当时,张三鞭老爷子便不得不开始收编起了黑道的人马,在常盘山上立了杆子,更是一手铁鞭,打遍南方无敌手。 一下子,他就成了名满天下的,南方绿林的总瓢把子。 靠着南方绿林总瓢把子。 靠着一手打造十万众的常盘山一脉。 地灵门这才平安无事的。 不然,万一遇到哪个小军阀想钱想到发疯,不定会遇到什么,发生什么事来。 后来,张三鞭老爷子退位。 把一切交给了小张爷。 这天下谁人说了什么? 为什么不说话? 因为时至于此,懂的人都知道,张三鞭老爷子只是退位了,他不是死了。 他死了,大家或许才会跳起来,对张爷产生质疑。 但在他没死时,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 至于常盘山人,更是不能让小张爷死在这里。 要是小张爷死在了这里,他们怎么回去见张三鞭老爷子? 身手最好,速度最快的一个,毫无疑问是阴二娘。 她是半道加入的常盘山入门子的。 一进入门就捞了一个二当家的位子。 最难得的,小张爷这个人吧,居然不馋她的身子。 不是说小张爷不好色,而是他这个人有品。 他知道阴二娘以往的一些故事,所以从不刺激她,对她不但没有歧视的意思,反而礼敬有加。 这对于阴二娘来说太难得了。 她也就存了真的帮张爷的心思。 要换一个人,甚至是个男的,搞不好就是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岂能郁郁乎久居人下了。 当然,阴二娘也是有本事的。 没本事,怎么当二当家。 在对人的战斗之中,阴二娘是绝对的高手。她的本事,纵是张爷也有所不及。 这一出手。 唰唰就是两枚飞刀。 阴二当知道。 她的武功虽好,但她自己仍然是一个人类,面对一些非自然的怪物,可能就没那么灵了。所以她很清楚,攻击就打要害,别想有没有的。 这两把飞刀,一出手就是奔蝎妖的眼睛去的。 蝎妖自然不白给,一提钳子,轻松就挡下了一枚飞刀。 另一枚就只能侧一下头了。 飞刀带起蝎妖二三根细须。 但也仍然没有切断。 蝎妖大喝一声。 它的尾巴已经向阴二娘扫去了。 不过,阴二娘非比常人。 这女人是真的曾经有一段时间不要命的苦练功夫的。 或许说到内力她不行。 但体力,耐力,技术方面,她是整个常盘山人中最强的一个——没有之一。 一抬手,她的一条长鞭就打在了一座假山石上,一拉人就飞出去。 手上的飞刀继续镖。 后面还有。 飞针,长钉,铁弹子之类,是层出不穷的。打起来就没个停琥珀时候,好似她的身上暗器多到数不清的地步。 甚至她还能开铳子。 一连串花式的进攻,不得不承认,她厉害。 但也就是这样了。 即便是如此的攻击,也仍然无法破开蝎妖的防御。 不过,阴二娘不是那么简单的。 她起空一个助跑高跃,忽然抖手打出了一物。 老样子。 蝎妖知道这个女人油滑,它一时打不到,倒也不急。它皮糙肉厚,打一百下,一千下也没事,但你让那个小东西给他打一下来试试? 所以这次它也不急。 先抬手,也就是一只钳子挡一下。 就在它准备反击时,眼前,突然白花花一片。 不知道的算了。 但懂行的都看向了阴二娘。 原来你是这样的阴二娘。 好家伙。 原来阴二娘不止是暗器大师,会甩乱七八糟的暗器,还会撒石灰啊。 其实,在常盘山中,很多人暗中都藏有石灰粉。 但是一来呢还没到用上的时候。 二来呢用这玩意名声毕竟不好听。 所以这玩意吧,能不用还是不要用。 但让人没想到的是,功夫辣么高,暗器那么好的阴二娘,也玩这个。 最要命的是,她的石灰包,砸得是又准又狠。 一下子就让蝎妖着了道。 它一直无事。 但此刻却惨嚎尖叫了起来。 阴二娘大喜,有效。 其余诸人看到,都一一笑了起来。 没想到这什么的妖怪,居然也受不了区区石灰粉。 但他们不知道,这只是暂时的让阴二娘占了这个便宜。但它毕竟是妖,哪有可能这么轻而易举就完蛋的,倘若如此,未免太过可笑了些。 “二当家,您刚才蹦来蹦去的,也累了,剩下的交给我们吧。” 一群人立刻上来。 阴二娘情知他们是想要立表现,也没二话,立刻就让过去。 手下人说的没错。 她方才是大展了一下身手,但面对蝎妖她是一点也不敢大意。 她知道。 她的攻击纵然是千击万下,都未必能伤到蝎妖。反之,蝎妖只消碰到她一下,她就立马玩完。 一番的心惊肉跳,现在歇一下也好。 只是,他们统统都小看了蝎妖。 妖啊。 是那么好对付的? 就在众人以为能够捡到便宜时,蝎妖玩了一招转身。 不要以为蝎妖单纯只是转身。 实际上它是要发动鞭尾的攻击。 这蝎妖,看似张牙舞爪,不时的挥动一对大钳子,让人把注意力都放在了它那对正面螯手大钳子上。 其实它真正攻击力最强的地方是尾巴。 在它的尾部,不仅是用于撇大条的,同时那上面的尖刺锥尾,才是真正要人性命的玩意儿,更不要说,在其上有大大的外部内壳层。 里面还有拌着蝎妖米田共的毒素。 这玩意儿,扎上了就不得了。 根本没得治。 一经中招,立刻死亡。 曾经,仍在上界时,连红罗大仙有时也会从它身上提取一些毒素。 很多仙人杀不死。 但中了蝎妖的毒,也是仍然要倒地上大疼一回儿的。 不过,现在,没有必要用毒。 这些人都太弱了。 只需要物理攻击就可以了。 长长的蝎尾横扫起来。 嗡。 空气都随蝎尾长鞭发出震荡。 乓。 乒乒乓乓。 假山,碎。 人,死。 在这一蝎尾鞭下,生命变成极其可笑的东西,仿佛地上的虫子,轻轻一踩,也就完了。 大妖的凶威,这才展现出来。 它之前,只是在玩而已,是在适应它的身体,是在恢复它的力量。当它被触怒之时,这才显出了一些威能。 回身过来的蝎妖,可以清楚看到。 毫无疑问。 它的眼睛是进了石灰。 但区区石灰,奈何不了一只大妖。 哪怕那地方是眼睛。 蝎妖的双眼已经恢复如初,在它现在的眼睛里,仿佛还有一层湿润的薄膜,有了这东西在,蝎妖不会再中第二次石灰粉之伤害了。唯一有的,也就是在脸颊上有一些血污残痕。 阴二娘一下子跳到了罗四维的身边。 “炸药还有么?” 罗四维很想说一句。 炸药有用么? 刚才什么壶天术的用了炸药,不是屁事都没有么。现在这石灰撒上去,这怪物也就眼睛流了血吧,可这样子,视力仍然好好的呀?这太疯狂了,一个打不死的妖怪。 刀枪不入,力大无穷,他大约明白这四个字的意思了。一时间,他觉得自己的炸药也好似不是他想的那么灵了。 但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 既然阴二娘要了,就给她。 罗四维当即叫人取炸药。 大量的炸药其实都在外头,带进来的数量不多。 但对于阴二娘来说暂且也够了。 她拿了炸药,一眼就看到了张爷。 这一位,又去和蝎妖拼杀了。 好在此时的张爷冷静了下来,他本身武功也不弱,更关键是,他手上的小狮子是可以破防的,虽然有限就是了。 但即便如此,他也缠住了蝎妖。 一把小狮子是上下翻飞,刀舞成花。 蝎妖一时间,竟然还杀不了他。 于是,蝎妖进入到了狂怒模式。 第37章 蝎妖卸甲 这头蝎妖,疯狂的乱跑乱杀,不停无规则的抽动蝎尾,不管什么目标,只要是能攻击到的,就上去攻击。 巨大的蝎尾,进行着无规则的甩动。 时上,时下,时而横扫一片,时而高举砸下,又或者化为一把蜇枪刺扎向人。 不知有多少人在这无意间莫名其妙的死掉了。 还有几个,被它的钳子抓住,有的被直接撕破了身子。 两只大钳子,抓住了一个倒霉的。 就像撕纸片子一样就把一个壮年的汉子给撕烂了。 生命,在此,不值一钱。 也许这个蝎妖一时间逮不到阴二娘,也杀不了身手不错的张爷。但也因此让它怒火中烧,找上了别人当出气筒子,只要让它碰到了其余人等,不管是谁,一个照面扑上去也就杀了。 其他人,可没阴二娘和张爷的身手,这被蝎妖盯上了根本没有还手之力,蝎妖杀他们,就和寻常人随手撕掉一张纸般的容易。 轻描淡写,信手拈来,随意而为之。 转瞬之间,地上已经到处是血和破碎的尸体。 有常盘山汉子明白过来了。 此妖也,根本不可敌之。 太厉害了。 刀枪不入不说了,速度还这么快,这是人的速度吗?完全是更高层的生命。 “掌盘子,快走,这怪物太厉害,大家怎么都不是对手,不如扯乎。” 有人叫了起来。 他们意识到蝎妖的不可力敌,但并不是自己跑路,而是叫张爷先走。 毫无疑问 张爷知道他们的心意,道:“不要说了,要走一起走。” 他也是聪明,自然想到了找后路。 但这怎么可能。 经他仔细的观察。 蝎妖在大肆杀伐,它非是无脑,而是它早已经锁定了门口,所以才把环境打得尘烟雾起,让人看不分明。就算有人找对了门,但在它的注意下,只要一靠近出口,就会遭到它的扑杀。 即便是张爷和阴二娘这样的身手,一时间也是出不去的。 但这时已经不是出不出去的问题了。 而是生与死。 说时迟,那时快。 阴二娘动了。 她如一抹在水中的游鱼。 一双脚的脚踝子已经左右前后扭得不成样子了,换来的是超机动的高速变向移动。 这一刻的阴二娘,很美。 她身上散发着香汗。 整个人跑得只有影子而不见其人。 突然,她出手。 一鞭子打过去。 这是抽动了蝎妖的大钳子。 蝎妖是有智慧的。 它很清楚这是发生了什么事。 当下冷笑。 想攻击我? 它当即就是一挥手,猛的就要把阴二娘以自己的力气给扯过来——杀了。 阴二娘脚在地上滑动,终究是力气不足扯不过蝎妖。 她道:“好,你赢了,这么想要老娘的鞭子啊!好,给你了!” 话音未落,她便选择了松手。 松手后。 绷直的鞭子倒射,弹向了大蝎妖。 炸药也就随之——弹过来了。 不要说的,阴二娘等人立刻往后躲避。 唯一不知情的蝎妖虽然感知到了不对,仍然无法有正确的判断,危险,感觉到了,但危险在哪里却还未知,正当它稍有迟疑之时,结果,炸药已经到了眼跟前,轰。 炸药毫不容情的爆了。 火光,震荡。 蝎妖顿时受到了伤害。 它的眼耳口鼻,都在流血,但也仅仅只是流血而已。身上有破烂的地方,血肉也在飞快的愈合。 这是,身之为妖,自然的自愈能力。 虽然是在自愈,但这个痛苦,却是难以言说,更重要的是愤怒。 在蝎妖的记忆里,人类这种动物,好似应该没这样力量的。也许有,但感觉不是这里面的人应该有的。 有些人类,很厉害,感觉不比它这尊大妖差。 但是这样的人,终究是少数。 自己之所以敢于在方才出世,就是感觉这伙人太弱了,对自己造不成什么影响。岂知一时的失察竟然造成这样的代价。 所以,它气了,要变身了。 有点搞笑。 什尼玛变身。 但现实就是如此。 蝎妖没有犹豫。 它知道,它很快,但仍然有极限,仍然在这些人肉眼能够捕捉的极限范围内。加上一身重甲,这导致刚才那个女人可以用鞭子缠上它。 倘若它真正快起来,那女人最多也就是用鞭子抽它一下,抽不抽得到都两说呢,更不要讲在抽它的时候用鞭子做花活。 现在,不可能了。 蝎妖冷哼一声。 它选择了,卸甲。 几丁质坚固的甲壳子竟然被这蝎妖卸了下来。 看似是弱了,其实,是变强了。 这就好像一个江湖上的武林高手,他要是穿了甲,也许是能保护好他一些,但说到发挥战斗力,其实是弱了。因为沉重的盔甲反而限制了他的轻功身法。除非这人内力出众,身子的体质超人,可以穿披铁甲尤如无物,才能不受铁甲的影响。 现在是末法了。 末法时代。 蝎妖虽然是妖。 但它的战斗力更多体现在它的身体上。 法术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 既然如此,这甲胄不要也罢了。 甲胄离身,蝎妖一下子就轻便了起来。 它轻轻一动,就飞快的跑到了一边。 喀嚓。 一个人在发愣的常盘山人就给它一下子撕碎了。 快。 太快了。 之前的蝎妖,其实已经很快了。 很多人看它,也约莫就能看到一个影子而已。 但现在的蝎妖,更上层楼。 它不仅脱下了甲胄,更是在背上,出了两对透明的薄翼。不要以为这薄翼是透明的就没有力量。 事实上,这两对薄翼,轻微扇动,每秒有数百次的震动。这样的力量,足够让这蝎妖飞起来。只不过,当它彻底飞起来时,速度会变得慢了就是。 但此刻,它不是飞起来战斗。 而是振动翅膀给自己减轻体重。 从而让蝎妖的身体更轻,速度自然也就更快了。 从前还是道影子。 现在,它成了风。 看不见的风。 你能感觉到的,是它早已经一掠而过后,留下的空气流动所带出来的气流,也就是风而已。 这么快,岂不是恐怖。 转瞬间,一二三四,就是说有四个人被秒杀了。 这是秒杀。 不容丝毫挣扎反抗。 一下子就死掉了。 每一个死掉的,都是死无全尸,被蝎妖撕成了数块的模样。 惨不忍睹。 一句话形容。 那就是——太残暴了。 “啊啊啊——” 一个人有失冷静的叫了起来。 是张爷。 他实在是不忍自己手下这样毫无意义的去死。 他忍不住想,为什么死的不是罗四维的手下,而是他的兄弟。 殊不知包括罗四维在内,他们的人尽皆是怕死的。没得选也还罢了,现在当然是到处逃避躲藏,哪里会有人自动跳出来给蝎妖注意到呢? 反而是常盘山的人一个个英勇的讲义气,跳出来,这可不是在找死么。 你都别人的母亲的跳出来了。 还想让蝎妖无视的让开你么? 蝎妖现在是狂性大发,有一杀一,只要看到了一个,只要两个人中有一个离它近一点,那它就上前杀谁。 可以说它现在十分公平。 冷静残忍的公平。 在它眼里,只有目标,没有谁是谁的人一说。 管你罗四维的人,还是张爷的人,全都一样。 遇到就杀。 不过,它这样杀也是激怒了一个人。 贵五。 贵五是一个很笨拙的人。 他的身体很强壮,天生神力,只是没有刀枪不入而已,还算是个人。唯一的一个缺点就是吃的太多了。 一个人,吃的多当然不是问题,不是毛病。但倘若是出生于贫穷的家庭,这就是原罪了。穷人嘛,哪一个不是要饿着肚子吃东西的。有人在能敞开吃的环境里的把自己吃死了,就是平常一直饿着,太怕饿了,逮到机会就不停,哪怕很饱了也仍然在硬吞硬胀着,直到把自己给胀死了。 贵五就是一个看起来身体好,但吃起来没个够的人。因为一个贵五,他们家里终究是饿得受不了了。 于是贵五就被扔了。 这也是好事。 贵五也知道自己吃的多。 每回下地干活他都是最努力的一个。 但不管怎么样也抵不上他吃下去的。 早早的,他就有了这份觉悟了。 他不怨天,不怨地,也不想怪家里。 他只怪自己太废物。 虽然当时的他有想过死,但总是下不定决心。生死之间有大恐怖,贵五当时还没这样的觉悟,他仍然想活。 也就在他快要想去犯罪时,他遇到了一个人。 张三鞭老爷子。 这老头,一眼相中了贵五,就把他带回去了,加入了常盘山,刚一开始,并不指望他做什么的,但贵五的能为在那里,他很轻松的就立下了功劳。 渐渐的。 他就从傻贵,贵哥,变成了贵五哥,五爷。他再也没有饿着了。 这就是贵五。 只可惜,贵五什么都好,就有一点,稍微显得笨拙了点,做事往往慢半拍,或迟钝了一些。 在蝎妖出世后,尘烟大起,迷雾弥漫。 贵五反应迟,当时就懵了。 他平素就寡言少语,遇到事了也不喜欢大嚷大叫,怕自己的喊叫引发了不好的事。 所以当时的贵五在迟钝一会后就到处莽着,他东走走,感觉不对又往西走。 直到听到了打斗的声音,才笨拙不堪的过来。因为他总是怕撞到什么东西上。 毕竟这里的环境是园林设计。 讲究的是五步一景,十步一画,要人在景中走,好似画上游。需要的是景中有景,画中有画,所以即便是小道也是曲曲拐弯,小弧画圆,便是廊道也往往曲曲拐拐,不得正行。 所以在这样的环境地方,一个不好,就是撞着什么柱,踩入什么丛,碰到什么壁,摸到什么墙。 这么一来,他能快到几分。 等到尘烟去尽,或者说,少了。 贵五过来,早是众人和蝎妖战了好几个回合。 只不过,这其中,常盘山的人死伤着料有些惨烈。 “休要伤我兄弟——” 大吼一声,贵五下场了。 永远不要小看贵五。 其实,真正打起来。 即便是二当家,身手公认第一,能够稳压张爷的阴二娘也不是贵五的对手。很简单的,贵五是一个打着打着就拼命的男人,并且他一拼命,就是真的拼命,没有半点心理恐惧或耍技巧玩人心的花活。 那是真的,实打实的上啊。 别人打他,他未必死。 他打别人,一碰就死。 这谁能跟服玩? 这就是贵五。 一脸仁慈和祥的贵五。 很少他才会露出凶魔恶煞的模样。 但现在他就是了。 从他表面上看,都没人敢上前亲近了。 贵五哇哇大叫,直接就扑蝎妖。 蝎妖先是一愣,他不明白,跑这么慢的一个人,凭什么觉得自己厉害?身上根本没有强者之气嘛,也就是个看起来比普通人类要壮一点的样子。但长得肥的虫子,就不是虫子了吗? 杀。 毫不犹豫,蝎妖一副看也不看的模样。其实一个转身,就说明蝎妖的态度。 它还是比较重视之的。 用上了尾巴嘛。 没人知道。 或许此时已经有人知道了。 这蝎妖,看起来它张牙舞爪,手上的大钳子也十分吓人。其实,它真正厉害的就是这像钢鞭一样的尾巴。 但是。 贵五和普通常盘山的人不一样。 他底子太好了,力气也太大了。 似如是在过去,灵气未散之时,贵五又有适当的绝学修炼,他是绝对能到宗师级的人物,甚至更进一步,进军大宗师也不是不可能。 但现在,却也够了。 仅凭着天赋的资质。 天生的力气。 以及及时的直觉。 贵五手抱流星链子锤的锤头,挡下了蝎妖的尾巴一击。这一击,毫无疑问是用力之一击,让贵五手抱流星锤,脚在地上直溜溜的往后滑行一段距离。 力量,就是这么大。 贵五手掌巨麻,好玄没把锤子给丢了。 然而危险并未解除。 下一刻,蝎妖已经扑击而至。 一对大钳子,直接上去,就要去掐贵五粗厚的脖子。 倘若此之一击即中,贵五怕是要当场就死了。 张爷和阴二娘拼命往上扑。 可在蝎妖看来,不过如此。 它只用眼角瞥了一下,就不看了。 因为它的尾巴已经将此二人直接打飞出去了。 第38章 贵五死,八大蛛母出手了 小张爷整个人撞得一块假山石都碎了。 剧烈撞击下,他直接就吐血了。 这还是他的底子好,若要换一个人只怕此时已经肝胆俱裂而亡了。 只是这次撞击仍然十分的沉重。 痛苦让张爷冷汗直流,若非有一口气强自撑着,他现在怕是就要背过气去了。 阴二娘倒是比较幸运。 有几个常盘山人正好在附近,一见阴二娘飞来,是想也不想,一起出手,给她当了人肉垫子。虽然伤也是不轻,身上酸痛无数处,好在没大碍,勉强摇头晃脑的还能够站起来。 但这又能如何? 此时的阴二娘和张爷,都气血翻腾,能直挺挺的站立了就很难得了,更不要提施展身法上去战斗。 此前他们不堪一击。 现在也是差不多一样。 他们的身体素质摆在那儿,没有修炼炼体的外功,也没有内有一口真气足的内功加持于己身,仅凭原本的身体素质,在末法之时根本发挥不出什么威力,丝毫无法和蝎妖相比。 一句话,双方差距——太大啦。 此刻他们仅能做一件事,看着贵五和蝎妖战斗。 可他们内心很清楚。 贵五是奋起一时之勇。 他毕竟是个人。 这阵子血勇过后,他很快就要气衰力竭下去,不行的。 到时怎么办? 一个个……等死!? 张爷低语:“我好像发现了一件事。” 阴二娘以为张爷想要拼命,连忙道:“你别乱想,我们肯定有法子杀出去的。” 张爷道:“我看到了,这畜生不止是用上面的口器吃人,其实它的上边的口器是样子货,真正吃不了多少人的,但地上尸体却是不多,这主要是因为它真正进食的器官在腹部,加上它重心低,速度快,还有蜇足遮掩着,才没让人注意到。其实,它有在用蜇足把地上的尸块神不知鬼不觉的送入腹部直接吃掉。” 至此。 蝎妖大杀特杀。 它真的杀了很多人。 有的人固然是给打得爆掉了。 成了一团血雾。 但怎么说也有部分尸块留下来。 更何况还有很多被蝎妖杀死掉,还有大部分尸体在的。 可要注意一下就会发现,现场的地上血迹很多,但原本应该在的尸块却是不多。 那些尸块哪儿去了? 自然是如张爷说的。 这蝎妖不方便用上半身子吃人,它就用下半身的。 它速度又快,又有腹部蜇足掩护,也就是心思细腻眼力又好的小张爷了,一般人还真发现不了。就算是阴二娘,眼睛是练过的也是在张爷提醒下才注意到的。 阴二娘不由感到佩服。 张爷不愧是张爷。 这蝎妖卸下了外壳,移动起来就像一阵风也似的,怎么小张爷还能观察到这么多情报? 当然,她也知道,这里面大概率是要猜出来的。 不可能亲眼目睹。 但即便是如此,你也不得不佩服张爷这个眼神和判断力。毕竟,他发现了,你没发现到,这就是张爷的厉害之处了。 “不是,掌盘子,现在这关头你说这些有什么用?” 张爷有些阴暗地道:“找罗四维再要炸药,找人装尸体,给它来一个内部爆炸。” 张爷平素一直重视兄弟。 现在这计策却是用兄弟的命来偷生。 也就是不管如何,哪必计成,至少一个兄弟就没了。 这就是自杀性的攻击啊。 说出此策,让张爷心中很不好受。 可是他没法子。 规矩就是规矩。 他的命就是比一般人的命重要。 除了阴二娘。 这个女人是半道上加入的。 倒是可以不必让她去送死。 而且她也未必愿意。 但是,现在,眼下,却是别无选择。 能怎么办呢? 死一个和死全部,总要有个选择的。 毕竟。 所有人在这蝎妖手上都只是一盘任由拿捏的菜而已。 阴二娘眼神变幻一下,她说:“好。” 她知道,这是没办法的事。 张爷对她说出此策,是因为他无法对兄弟们说。 这时就需要她站出来说这个策略了。 她要维护住张爷的形象。 不一会,阴二娘来了。 罗四维也来了。 他一脸发青。 “张爷,这是最后的量了,我没想到会出这样的事来,不行我们再回去拿?” 张爷冷笑一下道:“别说笑了,这妖怪盯着我们呢,我们不出去也就算了,它要和我们慢慢玩,谁要是想出去,一靠近门就会被它杀了的,你知道它的速度的,你觉得你能在它反应前逃掉吗?” 罗四维不说话了。 他哪里不清楚。 这妖怪。 跑起来就和一阵风儿似的。 快起来连个影儿都没有。 你只能感觉到一阵风从你身边或面前刮过去。这玩意儿还怎么打? 和它比速度,好比蜗牛和兔子比赛跑。 连乌龟都比不上。 眼下,就只能指望,贵五这兄弟多撑一些时间了。这样阴二娘才好在手下挑选敢死之人。 人挑好了。 但时至于此,贵五也快到尽头了。 他虽然很努力的进行战斗,也的确天赋异禀。可他毕竟是一个人。 人力有尽时。 时代不同了。 他没有内力加持的身体,根本无法和一个大妖相比。 此刻的他,早已经是伤痕累累,遍体鳞伤了。 虽然他不在意。 但流多了血,剩余的血再热也没有足够力量了。 他,弱了。 但即便如此,他仍然喘着粗气,努力想要榨干自己最后一分力气去战斗。 他的锤子早已经被蝎妖的尾巴钩刺挑得不翼而飞。 他的大旗也被蝎妖的大钳子咔咔夹断。 他现在只能手持一根木柱,与之战斗。 虽然只是一根柱子,也的确是又大又沉的玩意。连贵五也必须要抱着才能挥动起这玩意来。从某些方面来说了,它更消耗贵五本就要力竭的体力。 可是这玩意对蝎妖多少比较有用。 不再是蝎妖随随便便两下子就能够毁掉的武器了。 有时甚至能让蝎妖后退几步。 虽然消耗更大,但对于一个已经心存必死之念的人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 “喝啊——” 贵五终于用手中的柱子抵住了蝎妖。 他奋起全力,把蝎妖抵住,往前推。 此时的他,在吼叫之余,口中也是喷出了血来。 做为一个凡人,他真的是把一身的气血给用完了。 蝎妖冷酷的面对他。 原本,这个男人是不可能捕捉到它的身影的。 但是它也不想拖下去了。 给一个凡人耽误这么长时间,简直是个笑话。如果此时青丝看到了,恐怕会嘲笑自己的。想到了青丝,即便是冷血如蝎妖,眼中也忍不住闪过一丝温情。 还好。 这些凡人最多也就像臭虫一样,挺能恶心蝎的,但没什么用。 青丝。 不要担心。 我很快,就能把这些人,杀干净。 到时你一出来,就可以有吃的了。 想到这,面对贵五,蝎妖杀意再盛。 这个凡人的力气,越来越弱了。 呵呵。 我都不怎么用力了,你也渐渐推不动我了,你没力气啦!那么,死吧! 长长的蝎尾,已经往贵五的身后探去。 老规矩,从后面袭击。 一举贯穿这个凡人的身心,让他在死时也要承受莫大的痛苦! 不过,阴二娘不干了。 她已经布置好了任务。 人也空下来,并缓过来了。 看到蝎妖的下一击,就要雷霆大作,击杀贵五,一下子生出了无穷之力。 月亮门的一招绝技。 空翻弓腰踢。 这一招,把女性柔软的身体发挥到淋漓尽致,将其身躯化成是弹弓,用装了三角铁尖子鞋的脚去踢人。 威力极大。 忌讳是不要去踢太硬的,并且有弹性的东西。 因为这是一记强招。 强招,必自损。 很多大威力的功夫,因为消耗大,所以对人体也会造成一定的损伤。 伤敌一万,自损八百。 力是交互作用的。 你打了人家,这力量倘若太大,自然会有一部分返还回来要你承受的。 就好像你用棍子猛击地面,这棍子捏在手里不也震得手疼么。 阴二娘这一击就是。 她用了自己最快的速度,踢出自己最大幅度扭曲身体弹出的一脚。 这一脚,毫无疑问,对蝎妖造成了一些影响。 至少,可能让它感觉到了一些疼。 所以蝎妖大怒,手随意的一挥,像是在扔一块抹布。 阴二娘的身子顿时飞出。 她的脚好像已经骨裂,身体也有很多地方骨折了。一条腿,已经快要断了似的。全身就像散架一样,一点姿势都做不出来,就大着个身子往外飞。 倘若撞在地上或什么石头上。 她就要死了。 好在张爷武功好,接住了她。 避免了她的死亡。 但这就是极限。 也就只能做到这一步了。 张爷自己抱着阴二娘,两个人像情侣一样在地上打滚。 这导致张爷也因此,为了保护阴二娘,付出了不少伤,胸口好似有几根肋骨被冲击力直接撞断。 当两人停下来的时候,已经是彻底的没劲了。 此时的他们,能够在地上喘气就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而这时。 那条蝎尾终于打入了贵五的身子。 毫无疑问,此时贵五的身子已经涨红了一片。他的身体微细血管已经全都爆了。 力气用得是干干净净。 连最后身体被刺穿的挣扎也没了。 反而脸上神情有了一丝解脱的意思。 他知道他要死了。 但他无惧。 他已经,尽力了。 噗! 蝎尾从后而袭之,穿透了贵五的脊背。 打破了他的心脏。 透穿了贵五的胸骨。 狰狞的尾蜇,一根针刺上滴着血液。 “啊噗噗噗——” 从贵五的嘴里不住的往外喷血。 他全身在微弱的颤抖。 终于一蹬腿,一动不动。 贵五至此战死! “老五——” 张爷忍不住发出了咆哮。 他小狮子在手,凄声吼道:“刘三醒,你在哪里,你答应过的事情不算数了吗?我钱都不要了,还我的老五回来!” 阴二娘仍然在地上,她动不了了。 忽然,她想,我若是现在死了,是不是那个人为了我的尸体就会出来救大家了? 想到这,她用仅余的力量从袖筒子里弹捏出了一把飞刀。 只是这把刀,她准备用来杀自己。 罗四维更是苦笑:“这种情况,谁会别人的母亲来啊!” 我们死定了。 没想到,我罗四维一生会止步于此。 我不甘心! 生死关头。 谁又会甘心呢? 但对于他们来说,这蝎妖太强大了。 强大至非人地步。 连实际上最能打的贵五也惨然战死,更何况是其余! 就算是阴二娘,这个一直都十分硬气的女子,现在也摆烂在地上,一条腿明显是不行了,体力也用尽了,身上还有其余三五六七处的断骨处。 哪儿还能战斗。 就算张爷一个。 也是不行的。 张爷实际上连阴二娘也是打不过的。 正当蝎妖一脸狰狞过来时。 突然之间,四下里腥风大起。 也不知从哪儿,一下子就冒出了一只只的大蜘蛛。 这是和蝎妖相似的大蜘蛛。 这些蜘蛛。 拥有八条细长的腿儿。 每一个都在三米以上的高度。 在蜘蛛头部端,却不是寻常蜘蛛的,拥有复眼的头部,而是一具颇为妖娆的女躯。 每一具女躯之上,都是一张粉白干净,可爱漂亮的人脸。 这些脸,有的英武,有的秀丽,有的妖娆,有的妍丽,有的妩媚,有的可爱,有的清冷,还有一个,十足御姐气息。 这是八个。 八个。 八个拥有蜘蛛身子的大美女模样的大蜘蛛。 或者说,是八只大蛛母。 她们早已经潜伏过来。 一直藏身于暗处。 就是在等一个机会。 现在,机会到了。 它们八个一起出手。 一起跃出。 此时,人类几乎都废了,没有什么战斗力的,可以直接无视之。 而蝎妖也因为追求杀戮速度把外壳甲卸下了。 正是杀蝎妖的机会。 二话不说。 八大蛛母直接放丝网阵。 它们丰实的下半部身子,从尾部出现一个喷口,一呼一息,就是一张网子给喷了出去,看似一喷只是一束白团,但一经激射出去,在风的张力下,这束丝网就会打开,形成一张漂亮的网子,天然浑成,让人不由得感叹造物之妙,生物之巧,自然之灵。 八大蛛母。 一人一张网。 这就是八张网子。 但可能吗? 每一位实力强大的蛛母,只喷射出一张网子? 当然不止。 每一位蛛母,都在竭尽全力。 一张张的网子,很快就把蝎妖封印在了网子里,让它重新归之于一枚大茧之内。 虽然八大蛛母不及顶上蛛的大网。 可八大蛛母齐心协力释放出的蛛网,一重重的包裹之下,那威力也是非同小可的。 至少,不是蝎妖轻易突破的。 八大蛛母,值此之时,并没有注意张爷等人。 她们能够清楚的感知到,有一个人在附近。 这个人要是一般人也就算了。 但此人的身上却有一种令八大蛛母都倾心皆醉的气息。这是因为他是一个人,倘若这要是一个蜘蛛,这八大蜘母定要和此蛛好生纠缠一番。 此刻。 八大蛛母不动这些人,就是冲那人的面子。 但无论如何。 蝎妖要杀。 因为这蝎妖已经出世。 当此之世。 再没有顶上蛛来重新封印这头蝎妖了。 八大蛛母的丝网,虽困之于一时,但不能困之于一世。所以,要在蝎妖出来前,将其杀之。 须臾之间。 八大蛛母齐声厉喝。 它们齐齐的高跃而起。 八大蛛母的八只长脚,像六十四把长长的尖矛,狠狠的扎了下来。 但是。 可惜了。 八大蛛母的丝网虽然困束住了蝎妖,却也是在无形之中,给予了蝎妖一些的保护。这导致了八大蛛母的六十四只矛脚并没有把蝎妖刺死。 在白色的丝网内,蝎妖哇啊啊的厉叫了起来。 它知道,它不能死之于此。 如果它死了,另一妖也会选择出世。 我可以死,青丝不可以死! 一念于此,蝎妖拼了。 蝎妖变身。 第三重。 真灵变。 这蝎妖,说是第三重变化,其实只有两变。第一变是重甲变,第二变是轻灵变,至于这第三变。 其实是一种绝望的变化。 真灵变。 牺牲全部的力量,恢复到蝎妖最巅峰的状态。 轰!!! 丝网一下被一丝妖力强行胀破。 在激荡的劲风之下,一道人形的影子卓然而立,这是蝎妖巅峰的模样。 这时的蝎妖,已经不像是怪物了。 而像是一个一身披甲的大将军。 只是,此次变身后,大约半个时辰。 它就会因耗尽一身的力气而死掉。 第39章 蝎妖的记忆 “你们都要死!” 此时的蝎妖,因为恢复到巅峰,已经重新拥有了说话的能力。 八大蛛母毫不畏惧,它们齐声张口,发出了啸厉之声,音波震荡下一些瓷器都破碎了。然后或一或二,八蛛齐上,一起拼命。 但此时的蝎妖已经是完美体。 半个时辰内,它即是巅峰。 双手一垂。 一对螯刺在手。 哈。 一双眼睛已经发红了的蝎妖扑了上去。 这一刻,它一打八,以一打八,纵是八只蛛母联手,也不是它一个妖的对手。 它咆哮,它张扬,它的螯刺重拳出击。 八大蛛母被它一个妖狂锤。 它们怎么也没想到,被顶上蛛盯着的二妖,仅仅只是其中之一,就厉害成了这样。 可即便如此,八大蛛母仍然没有放弃。它们哪怕是手脚腿都断折了,也依然坚强的爬起来,继续战斗。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这不仅可以说是蝎妖的生命力顽强,换到八大蛛母身上了也是一样的。 蝎妖胜算在望,不由得说话起来。 它知道。 等一会儿它就要失去说话能力了。 可能永远也不能说话了。 现在不说干什么? “这些年,我制造子嗣,结果都被你们八个贱人的后裔吃了,想必吃起来很爽吧,不过你们放心,一会儿我也会把你们一个个的吃掉的,连一根蜘蛛腿都不会落下。” 它说完便是一笑。 然后出手。 八大蛛母全力抵抗。 但在蝎妖的重拳下,很快三个重伤,都昏死过去了,余下的五只蛛母,也都伤痕累累并且耗尽了力气。 地上,是十余根的断腿。 没有一个蛛母是平安无事的。 蝎妖哈哈大笑。 它一步上前,手抓一只蛛母的腿脚,就要进食了。 然而就在这时。 从天而降,一个人下来了。 是刘三醒。 他终于等到他想要的时机,杀了下来。 天顶。 一下破开了一个洞。 刘三醒从天而降。 没人注意到,小尸妖也跟着下来了。 当所有人注意力都在刘三醒的身上,自然也就没人注意一个小丫头模样的人了。 她目睹刘三醒天人下凡的出场,心中暗自对自己的识相感到满意。 聪明如我,果然运气非凡,早早找到这位抱上了大腿。 其实自己怎么说也是个尸妖,和寻常人类已经不是同一类属了,自己都这么大的年龄,还要装小孩似的讨好这个人,图的不就是别被杀死么。 其实,尸妖,甚至一些古老僵尸,久已有之。 甚至为数还有不少。 但那些个,一个个的大脑都有问题。 才一出世就狂得傲得不行,觉得天老大自己就老二了,要霸天霸地霸人间,把所有人都当食物,最终的结果不是被正义之士围杀之,就是有前辈高人除魔天地间。 再不济,老天爷直接作弊,给你来个天诛。 咔一个雷直接劈头上去。 怎么不死。 所以说哪怕身为尸妖,也是要小心一点做人的。 正像刘三醒说的。 吃人怎么了? 不是不让吃。 这天下间坏人该死的无数,找对了人吃不仅无过还有功,可以有功德可用。别以为功德无用,哪怕是末法,这功德多了,会变成福缘气运,运气好怎么都是好的。 到时,它小尸妖冲开了冤孽气,化为一尊福德尸仙,这个也是可以有的。 当然。 这一切最重要的。 是刘三醒的实力。 他真的能收拾小尸妖。 所以小尸妖虽然继承了岳娇龙无法无天的性子,却未敢放肆。 当年,岳娇龙也是混过一段时间江湖路的,它知道,在江湖,你想为非作歹也好,想要行侠仗义也罢,全凭自己的心意,一切以力为尊。谁的实力强,就遵谁的规矩。 小尸妖发现自己对付不了刘三醒,立刻也就低下了头。 这没什么不对的。 却说刘三醒。 一个天人下凡。 他伸手在腰间的圆扁壶上一拍,手上已经多出了一把黄金长枪。 这是一把,通体黄金色,有一大一小两个头的大枪。主枪头的旁边,有一个不及主枪头一寸半的小枝。 这把枪,叫半角钻云枪。 是一把半神器。 这是刘三醒这么些年来给自己打的一件护身之宝。 只此一枪,就把这只蝎妖给直接钉在了地上。 由于此枪是一大一小两条刃。 正好可以把蝎妖锁住。 让它在地上挣扎不了。 刘三醒淡然看它,然后才注意四处倒地的小蛛母。 八大蛛母,三个重伤,搞不好都可能死掉,剩下五个也是伤痕累累,可见在此之前它们是真的和蝎妖在拼命。就连地上,也有七七八八条已经折断掉的蛛腿。 刘三醒一拍小圆扁壶。 蛛母的断腿都尽数收了起来。 蛛母的断腿,这可是最好的炼器材料,比什么金银珠宝都要重要。别看罗四维之前搬的那一座小金山银山的珠宝财富,加到一块儿也不及刘三醒此时收取的一根蛛腿。 又一巴掌打出了三道水神符。 其实若是用甘霖符更好。 但这要用自己的力量。 现在是末法。 用甘霖符简直是笑话。 反而神力,有些不一样。 当然,也要看情况。 但对于刘三醒而言之,用水神符咒是最省力省事的。 在神水符的神力下,三位蛛母很快就醒了过来。 它们发出嘤嘤的声音,然后到另五大蛛母的身边。 这八大蛛母,虽然看起来实力很强。 但说句不好听的,都是温室花朵。 实力也是顶上蛛自损精元灌溉下来的。 所以经历此番波折,仍然是感到世界都不对了。 可不是么。 在此之前。 八大蛛母和刘三醒是一般无二的心思。 它们早就到了。 也看到了蝎妖的出世。 然而。 蝎妖的出世是不可阻挡的大势。 天意如此。 蝎妖是必然要出世的,挡不住的。 原本顶上蛛可以再撑一段时间,到了那时候,末法劫重,蝎妖纵然出世也强不到哪儿去。劫气会把蝎妖的实力修为压制到最低谷的状态。 到那时。 即便是凡人,也能诛之。 哪知道顶上蛛自己玩脱了。 它为了这八大蛛母消耗得太大了,不得不提前死掉。 这导致了蝎妖出世,竟然还有从前十分之一的余力。 为了弥补顶上蛛的过错,也是为了生存下去,所以八大蛛母才会不遗余力的对付蝎妖。 开玩笑。 八大蛛母的部族大盘蛛一直以来都在诛杀捕食蝎妖和蛇妖用精气演化的生灵。 双方是结下了死仇。 放任不管,二蛇出世,是无论如何也要灭掉蛛族的。 所以八大蛛母只能选择,在蝎妖刚刚出世,最弱之时来袭杀。 之所以一开始不出来。 就是希望,让这些普通凡人去多消耗一下蝎妖的力量。 蛛母们虽然不杀凡人,但也只是不刻意去杀而已。 不代表它们不会去利用这些凡人。 不杀凡人当食物已经是好的了,利用一下怎么了? 但它们没有想到,注重因果的刘三醒也是这么做了。 毫无疑问。 刘三醒可以第一时间就下场出手。 但他没动。 当八大蛛母也不行时,在最关键的时刻他才出手。 就像八大蛛母此前没有出手,等到凡人张爷阴二娘罗四维他们战力消耗殆尽,连贵五也凄惨战死,它们才出手一样。 刘三醒也是等到了它们快不行了,快要被蝎妖吃掉时才出手。 好在。 刘三醒记得顶上蛛的好。 他三道神符,到底是让三个重伤得垂死的蛛母活下来了。 八大蛛母对着刘三醒发出了嘤嘤嘤的声音,通过声波长短急促,缓慢停顿,加上八大蛛母的情绪,心跳,血液流动,刘三醒明白这八大蛛母在对他使小性子。 它们表达的意思是别装了,我们早感知到你在旁边了,你就在一旁看笑话,到这时才出手,别指望我们会感谢你! 这些话很复杂。 但刘三醒到底是明白了这些意思。 这一切倒也蛮有趣的。 既然是废话,刘三醒就没理会了。 旁边,张爷过来。 他道:“你能不能,也救救贵五?就是那个……大个子的。” 刘三醒摇摇头。 “抱歉,我救不了死人。” 张爷张嘴想骂人。 但他看看刘三醒的水神符,终究是叹了口气,没再怪责下去。 水神符,这年头诸神退隐,已经没有神迹显于人间了。虽然仍有一些高人的符法还管用,但那是高人的符法力量,里面已经没有神力了,威力极弱。 正常来说,是不可能一下子救活三个蛛母的。 但既然做到了,就说明了一点。 刘三醒的符,神力犹存,不然不能解释为何力量这么大。 那么,什么神呢,实力这么强大,即便是这时代,仍然有足够的神力降下。 水神。 没听过。 哪儿的水神这么大威啊! 水神不止一个。 这世上信仰的水神多了。 有的是一国信一个。 有的是一地信一个。 太多了。 哪儿的水神,这时候还这么威,要换了我,我也去上香。 张爷有些这么想。 这时,蝎妖发生了变化。 它从人形变回了重甲形态。 这让它用自己的甲壳把黄金半角钻云枪给挤了出来。 可旋即,它的身上被踏上了一只脚。 蝎妖立刻想要用尾巴袭击。 但踏在它身上的刘三醒一记回手枪,就用枪刃把蝎妖的尾巴给斩断了。这蝎妖的尾巴坚固无比,即便是张爷的小狮子也只是留下一个浅浅的白印子。 可在黄金半角钻云枪的枪刃下,却像一根草茎,轻薄脆弱,一削就断了。 刘三醒收了蝎尾。 蝎妖发出了悲痛欲绝的惨叫。 “好了,让我们开始……我最初真以为一切只是故事。那么怎么称呼呢?” 蝎妖没有回答。 但刘三醒已经知道了。 “谢威,这名字好啊,没想到你的名字是这么威的。” 谢威开始挣扎。 “怕我读心,怕伤害到青丝。青丝是谁,你的朋友,老婆,妻子啊。姓什么?祁啊,原来叫祁青丝。喝,大美女啊,哼哼,越是不想去想,你的脑子里反而越多是关于这位祁青丝的记忆。怀了孩子啊,怀孩子就给封印在此了?红罗大仙干的,这位大仙真残忍,但你们偷仙果,这也是不对的呀。” 蝎妖想要极力的隐瞒。 但是没用的。 受伤的它,修为在末法影响下在渐渐降低,但是也因此,它完全无法阻挡刘三醒在对它读心。 所以它的一切,都被掏肚肠一样的给掏出来了。 一切的原因很简单。 当年。 红罗大仙举霞飞升。 这位女仙法力雄浑,竟然直接拔起她住的洞府峰头,前往仙界。 在这洞府之内,有一青蛇,一蝎妖,和一只大蜘蛛的顶上蛛。 这三者,红罗大仙区别对待了。 顶上蛛被红罗大仙看重,她需要顶上蛛的丝,也需要这一位为她看守洞府。其一是禁绝宵小,其二是坐镇洞府。 防止红罗大仙外出时有人偷家。 但这蛇妖和蝎妖就不那么美好了。 蛇妖是寒性之妖。 红罗大仙就把蛇妖镇压在地下,给自己的洞府提供永恒的清凉环境。 至于蝎妖。 等它长大成熟。 那一身的蝎壳和尾蜇,皆可让红罗大仙炼制一套战甲。 当然,这注定是一个比较长的时间。 瞧瞧这待遇。 一个是收下当狗,有骨头可啃。 另两个和鸡鸭差不多。 蛇妖还好点。 只是失去了自由。 蝎妖直接就是一个等死。 可即便如此,二妖也没说想要离开。 一是不可能离开。 红罗大仙啊。 她是修炼中的奇才,据蝎妖的记忆。 这位已经是玄仙级的人物了。 什么是玄仙? 法力雄浑,深不可测,为玄也。 玄仙的下一步,就是至高无上,金性不朽的金仙啊。 面对这一位,连化形都没有的二妖,怎么反抗? 所以最初一开始二妖也是认命了。 直到。 二妖有了孩子。 它们,生出了一点点的想法。 它们发现。 红罗大仙虽然修炼上是天才,但在生活中却是大大咧咧的。 她的洞府很乱。 仙人嘛,不脏。 但是乱是可以有的。 她的东西,总是东一块西一块的乱摆乱放。 每每总是要隔上很久,大仙才会出手清理一下。 所以二妖偷了仙果,想要为蛇妖肚子里的孩子洗炼根骨,好让其直接就拥有灵根仙骨,待到孩子出生,直接丢掉。 如此一来,这个孩子就有希望活下来。 并且有一个很好的未来。 但这却被红罗大仙发现了。 第40章 凄惨的战果 红罗大仙知道自己的小毛病。 但这个毛病是她故意或无奈而留下的。 出于仙人的谨慎,她不靠近别人,也不让别人靠近自己,洞府里面一个旁人也没有的。有的只是一些小动物而已。 但是,即便如此,红罗大仙仍然小心无比。这是没法子的,修行之人,特别是散仙都明白,修仙这一行究竟有多难。 资源有限,行业内卷实在是太严重了。 一个不好,就是身死道消。 甚至,就算是拜师找大腿也不靠谱。 你永远也不知道师父对你好,是想让你当炉鼎呢还最想要夺舍你。 勾心斗角实在是太严重了。 更不要说还有层出不穷的借物代形寻人替死之法。 实在是防不胜防。 你想要资源,就需要与人交流,但与人交流就意味着你容易被人暗算,可你若一个人躲起来,又哪来足够的资源修行呢? 每日里除了修行,还要和人勾心斗角。 算来算去的,能不累吗! 这回到了洞府,哪还有心情打扫卫生。 哪怕明明动动手随意就能解决的事也不想去做,只想进入静定贞慧好好休息一下。 这就是红罗大仙最念念不忘的事了。 知道这些消息,让刘三醒大为惊叹,大感此行不虚。 他已经知道修行者的世界不简单。 但也未想到修仙者的世界会复杂到如此地步。 除非你投胎投得好。 不然在修仙界想要生存下去简直太困难了。又或者,是像红罗大仙这样的天才。天才可以超越很多凡人,做到不可能的事。比如,一个人修行也可以成仙。 就像红罗大仙一样。 只是天才如红罗大仙的毕竟只是极少数的人。 并且,就算是天才如红罗大仙这样的人物,她一直把自己紧绷至如此地步,也是有些紧张过头了。 她知道自己的缺点。 所以,看起来她的东西是乱摆乱放的。 但她一直都记忆在心上。 什么东西在什么地方,她都门清。 不存在要用时找不到东西的处境。 当蛇蝎二妖窃果,立刻让红罗大仙发现了,她顿时感到勃然大怒。 要知道红罗大仙一直是保持一个人修行一个人修炼的,她能够获得的资源必然是十分稀少有限的。每一颗灵果,每一株仙草,都是她小心采集,培养的。 一个字。 穷。 所以蛇蝎二妖的行为让她大怒。 更重要是她自感自己对得起二妖了,结果这二妖竟然敢背叛自己? 此之一事对红罗大仙影响甚大。 连顶上蛛都给连累到了。 所以事情也就随之而发生了。 当然,这里面有刘三醒分析的。 在蝎妖谢威的记忆里,全是红罗大仙太过苛刻,连区区一枚果子也是舍不得,你一个玄仙啊,高高在上的玄仙,却如此计较一枚果子,简直岂有此理,竟然对他和祁青丝处罚如此之严重。 不过后来谢威觉得也挺好。 原本在红罗大仙的洞府里,是没有自由的,连是不是下一刻死掉都不知道。可现在没人管了。 但,它也要死了。 它死的唯一遗憾,就是不能再守护它的妻子了。它在记忆里向刘三醒哀求,希望能放过它的妻子。 “这不可能。” 刘三醒叹了口气道:“你们被封印太久了,如无意外,你们一出世就要大杀特杀,通过食人来恢复体力气血。此乃伤天之和,吾必除之。” 和小尸妖一样。 被封印久了的往往有大量的怨气于身,所以一经释放,就会要发泄。 别的不说。 蝎妖倘若不是被刘三醒一枪扎到快要死了,它能这么老实听话的和刘三醒说话吗? 它之前想要杀光此地之人,想要吃掉八大蛛母,仍然是历历在目的,这就是最最真实的事实。 对此,刘三醒十分清楚。 所以他不可能给予蝎妖承诺。 蝎妖大吼。 此时它已经失去了说话的能力。 甚至身体在迅速变化。 很快,它又变了。 但这一次,它既不是重甲状态,也不是轻甲状态,它什么也不是,只是化为了最基础的原型,一只高达五六米的巨大的黑蝎子而已。最多,在甲壳背上,有一张似人脸的模样。 这正是人面蝎的原型。 现出了最后原型的蝎妖仍然要拼命。 它转过身子。 一对蜇足的前钳,一只从后面伸出来的新的蝎尾螯刺。 此之正是蝎妖全力的攻击。 刘三醒摇了摇头。 “你在找死,算了,妖终究也只是妖而已。” 说完,刘三醒提枪往上冲。 蝎妖无惧。 此时的它,的确,兽性胜过了理性。 它已经懒得思考,只是想杀了刘三醒。 于是它使用了蝎尾刺向刘三醒。 这蝎尾的尾刺中饱含了大量的毒液。 绝对是能够让人生不如死。 它发誓。 定要将全部的毒性都要注入到这个人的体内。 要让他享受这世间最痛苦的是痛苦。 “嘶吼——” 蝎妖大叫。 刘三醒眼睛一闪,没想到这条蝎尾又生出来了,又可以收割一波,不过,他心下暗中道:“可不能伤了这尾巴。” 他身子一下掠起。 明明看起来不快,却恰巧的避开了蝎尾一击,甚至直接跳到了蝎妖的上方。但,此时,刘三醒并没有攻击蝎妖。 “这身甲壳也是极好的。” 所以不能伤之。 毕竟,刘三醒手上的可是半神器啊。 这玩意是有可能弄破甲壳的。 虽然未必能全毁,但打一个洞上去不美观不说了,还会影响这甲壳子的价值。 所以,刘三醒落到了蝎妖的身后。 蝎妖根本没有在意,只是要挥动尾巴,将刘三醒扫飞出去。 它的尾巴有大力,它十分相信自己的尾巴。 然而,这一次,刘三醒出枪了。 他毫不犹豫。 一枪直接往蝎尾下的结根骨处扎去。 这一枪,威力简直超出了常人的想象。 此之一枪,只是浅尝辄止。 刺了个三五寸也就拔出了。 对比一尺余长的枪刃,真不算什么。 但就是这浅淡一点刺的一枪,直接就要叫蝎妖谢威的命。 就那么一个小点,就这么简单一刺。 虽然尴尬。 也许会受到丢脸的伤。 但哪里会一下子就死掉了呢? 可偏偏就是如此。 只此一枪,就直接扎死。 但张爷看到了。 阴二娘也看到了。 其余很多人都看到了。 但那些人都是门外汉,他们也就瞧一热闹而已了。 他们只知道,刘三醒,一枪,扎死,蝎子妖。 除此之外再也不知道其余了。 可张爷和阴二娘都算小高手,都看出一些了。 张爷心里面奇道:“不对呀,刘三醒只是在后面轻轻一刺,这蝎妖却怎么好似连肝胆都要吐出来了!” 阴二娘道:“他是在那一枪上用了什么弹拨震动之法吗?不然怎么会把这蝎妖的内脏好似都破坏完了?” 两人面面相觑。 不知所以。 “好厉害,好厉害,叔叔,你是怎么做到的?” 小尸妖跑出来卖萌了。 刚刚这一枪,把她也给吓到了。 她虽现在是尸妖了。 但在过往的上一辈子,也是一个高手,那实力眼界,可比张爷强得多了。 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 所以她看出来的门道,更多。 好家伙。 轻轻一点触。 这蝎妖的身体内直接大爆炸啊。 好厉害的一枪。 刘三醒微微一笑。 现在这时代,又有几人能领会他的这记绝招。 击其一点以及其余。 刘三醒曾经学过很多武功。 但学的毕竟是别人的武功。 哪怕你别出机枢,炼出了自己的东西,也不过是锦上添花,在别人的东西上绣花。 别人好意思说这就是你的了。 但你自己好意思这么认下了吗? 只要你有足够的天赋才情,都会想要证明自己。 要在这武道江湖路上,留下属于自己的传说。 刘三醒学了那么多功夫。 这击其一点以及其余。 就是他自己独有的绝学功夫。 天下间没有第二个人会了 不,也许有一个。 不过半精灵,不算人的。 所以,刘三醒根本不虞有人看破。 忽然,张爷道:“小心。” 小心? 小心什么? 刘三醒一回头,就看到八大蛛母相互搀扶着过来。 他笑了一下,对张爷道:“放心,没事的。”随手又打出了两张符。 天一,生水符。 这也是水神一系的符法。 天一生水。 此为恢复。 张爷和阴二娘被两张符打在身上,就见他们身上散发出了毫光,不一会就神完气足的恢复了力气。 连肌肉中的酸楚也都消失了。 就好似是吃了一顿丰盛的大餐,洗了个热水澡,做了一场全身放松的按摩,再睡上一整个晚上,做一个甜美的梦,最后精神充足的自然醒来的起床感觉。 两人原本站都站不住,躺着也只能喘气的人,现在一下子都恢复过来,还能原地跳上两下。 阴二娘道:“这是什么符法术,我一直以为所谓符法术不过是油锅捞钱之类骗人的江湖把戏,我们月亮门也有一些诸如此类的小把戏,都是障眼法而已,怎么可能世上真有这么奇妙的玩意儿?” 阴二娘此前是不知道自己所修是月亮门一脉的。 她也没回月亮门去认祖归宗。 但她师父的确是把真东西教给了她。 她师父是蜂娘子,蜂娘子蜂娘子,说明这个女人又狠又辣偏还带着蜜味儿。 只不过蜂娘子没有告诉阴二娘,她这一脉是月亮门。 因为月亮门总派十分过分,对支派一直是在欺压着。要不是有支派的连年上供,总脉怎么能大鱼大肉过活? 因此,蜂娘子教了阴二娘本事,却不让她认祖归宗。 若非刘三醒点破,阴二娘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其实此点张爷是隐有猜测的。 但无论是老张爷还是现在的小张爷,哪一个儿不是人精,心里都清楚,蜂娘子和阴二娘这对徒弟感情究竟有多深,说是师徒,情似姐妹,而恩如母女。 所以蜂娘子不想阴二娘和她一样背起月亮门的锅。 阴二娘这时才算是全都知道了,但她无所畏惧。 一是时代不一样了。 这是一个激变的时代。 从前,在蜂娘子还在时,月亮门仍然有所风光。 但现在却不一样了。 听说月亮门自己内部掐起来了。 连月亮宝典都丢了。 这时的阴二娘,又背靠常盘山,她是不怕的了。 张爷笑笑道:“时代不一样了,真正的高人高手一个个的都在退隐,都藏起来了,你上哪找这些有真本事的人。不过今儿你也算是见识到了,好在他终究是出手救了你一命,不然……” 阴二娘不说话,她美目看向了贵五。 好兄弟。 贵五。 走了。 阴二娘道:“我宁可死的是我,他想要我的尸体,我给他呀,为什么要死一个贵五呢!” 张爷低声,神情有了些肃穆。 “我只怕他不是救你,而是随手顺意而为之,他的主要目的是想救那八个大蜘蛛才对。在他眼里,你终究还是有死劫的,要不回去后咱给你找一大夫好好看看。” 此刻,在张爷和阴二娘眼中,刘三醒正手忙脚乱的和八只大蛛母说话。 这些大蛛母,一个个的,说起来话嘤嘤嘤,吱吱吱,咿咿咿,呀呀呀的。 也亏得刘三醒能够通过它们的情绪反应了解它们说话的意思,双方交流起来虽然费劲,但却热闹。 从始至终。 八大蛛母根本没有瞧张爷他们一眼。 这是不屑。 无视之。 倒也不足为奇。 要说杀蝎妖,她们八个齐上都不够一个蝎妖打的。 但是说到了杀张爷这批人,这八大蛛母都不稀得自己出手,只让自己手下的大盘蛛出手也就是了,就能够把他们杀得个干干净净。强弱如此对比,它们身上妖性未除,又怎么可能理性看这些人呢? 妖类的特点。 那就是赤果果的丛林法则。 见面不说话,先干起来。 我能杀了你,就把你吃了。 你就是一食物。 我至于和食物说话吗? 我打不过你,你也打不过我,双方实力相当,唉!这个时候才可以考虑在一起交个朋友。 就好像人类社会,两个人谈恋爱,要门当户对。这门不当户不对的,谈什么恋爱? 所以八大蛛母心中只有这一位刘三醒。 此时此刻。 这八位蛛母正倾尽全力,向刘三醒索要好处。 好处? 当然的。 打完仗之后也要有点战利品的。就算没有战利品,也要有点纪念品嘛,怎么能什么都没有呢? 正如此刻。 一个蛛手手持一条新断的蛛腿在愤怒的说话。 当然了。 此时的蛛母说话,都是咿咿咿嘤嘤嘤的乱叫,坦白说挺挠人心的,让人听了这声音心痒痒的。 一个字——嫩。 两个字——脆嫩。 又脆又嫩的片子音,哪怕你不知道它在说什么,这说得也比唱的好听。 其实这些蛛母是在说,大家都有参与战斗,不能好处全给你一个人拿光了,你不仅把好处都拿了,还把我们姐妹几个的腿脚都给拿了,哼,别以为我们姐妹不知道你的龌龊心思,你一定是看我们姐妹腿好看,想拿去炼法器,你们这些人类修行者,最坏了,又贪又馋。 第41章 与蛛母们的交涉 蛛母们的愤怒不是没有原因的。 曾经。 有一次。 一群盗墓贼,算是走运吧,竟然真的进入到了这葫芦山的禁区中。这个没办法,你用动物当守墓兽,就要有这种心理准备,毕竟动物是动物,它们不是死玩意,有自己的想法,容易被影响。要不怎么说这世上有意外这个词儿呢。 所以明明是不可能的,但偏偏就有一群运气好的盗墓贼,溜进来了。 原本,即便是进来了,结果也是一样,还是要死。 可要不怎么说他们运气好呢。 当时,恰好有一只小蛛母在外玩,让原本应该经此地的什么蛤蟆啊,蛇啊,穿山甲啊什么的,一个也没出来。 毕竟蛛母出行,其余实力不够的都回避了,万一冒头让蛛母感觉你眉清目秀的样子一定很好吃,那时就哭不出来了。 正因这个蛛母出行。 导致盗墓贼中有一个眉清目秀的这么一个人,能在禁地行走。 当然,这人也不是傻子。 于是,他成了蛛母的初恋。 当时这个小蛛母很奇怪。 为什么我这样子,八条腿啊,这个寻常的凡人仍然向我示爱呢?莫不是我太美了,他真的爱上我了? 一念于此,这位小蛛母也就有了点小投入。 她决定试试。 于是,她就和这个男人举行了一场月下婚礼。 按蛛族的传统。 她生下了一百余枚的蛛卵。 然后,把男人吃了。 原本应该是双方共享一番鱼水之欢的。 但小蛛母是用自己的精气产卵。 这样的卵出生是野兽,最多也就是听蛛母的话,并没有足够的灵智。 所以可怜的男人并没有得到他的八年洞房。 嗯。 就是一条腿玩一年。 小蛛母正常有八条腿,按理说可以玩八年的,所以也叫八年洞房。 这一点是那男人没有想到的。 他一个人。 哪里知道妖怪的生活习性特殊制度。 所以他并不知道。 蛛妖产子,有时是要吃掉雄蛛的。 当时,那小蛛妖就按传统,把那男人吃掉了。当然了,这个盗墓团伙也都成菜了,这已经必然的事就不提了。 说回这个男人,没修为没实力,什么都没有。你什么都没有也敢来娶小蛛妖?你怕是不知道,雄蛛的储备粮不够,雌蛛是要把雄蛛一并吃掉当营养餐的。 所以,小蛛母当时吃那个男人,是合情合理的。 吃掉之后,从那男人脑子里的记忆中得到消息,小蛛母才明白。 那男人骗了它。 这个男人会喜欢上个妖怪? 别开玩笑了。 哪有正常人去喜欢妖怪的。 也许八条大长腿是挺诱惑人的,但毕竟是妖怪啊。男人之所以追求小蛛母在当时,其实只有一个目的,依靠小蛛母的力量活下来,并且发上一笔财。 他已经把自己想成一些小说中的人物。 一个平常的普通凡人,误入月族,和一位月族美女结缘,然后玩了一把白嫖直接后走人,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妞也玩了,炮也打了,责任也不需要负的,多开心,多快活。 现在他只是提高一下难度,和这个一脸白痴的小蛛母玩一把。 正常人,谁脑子有病喜欢蜘蛛精啊。 就算是喜欢,也是喜欢花精啊,狐狸精啊,蛇精啊什么的。 哪知道。 这个男人算错了一点。 小蛛母的确是和他玩了一把,也的确是真的动了一些情。 但最终,在传统的作用下,小蛛母是要吃了他的。这真是一个意想不到而又悲伤的故事了。 八大蛛母。 心意相通。 一个蛛母上当,也就意味着八个都上当了。同时这八位蛛母也对人类中的男性十分了解,贪婪,好色,无耻,下作,大多都这样的。 所以在战后,它们立刻找刘三醒讨要好处。好吧,其实它们这样,也是一种特殊情绪,刘三醒的特殊,让它们在骨子里喜欢亲近这个人。 刘三醒既然明白它们的话,也就说了。 “我知道,我知道,你们是有功,但你们想要什么?你们不会以为蝎妖的尾巴上是什么吧?那是它的菊花,它是从这儿排泄米田共的。你们要吗?它的壳子是好材料,但你们八个哪一个会炼制它?当然了,也不是什么都没有,我可以让你们吃它的血肉。” 刘三醒一连话,说得八位蛛母有些哑口无言。 但是突然间一个蛛母又叫了起来。 它一边嘤嘤嘤的叫,一边用手指着一个人。 刘三醒一看,好家伙,是小尸妖。 这小尸妖不知何时从蝎妖身上撕下了一对螯足,正在对着腿管,吸吃里面白嫩鲜甜的肉。 刘三醒连忙出手。 在八大蛛母的尖叫中,一把提起小尸妖丢到一旁。 小尸妖至此都在护着手上的蝎妖蜇足。 那蜇足管子里的髓肉实在是太香了。 比什么人的精血都要好吃。 可不是么。 一个普通人。 一个是蝎妖的蜇足肉。 双方怎么能在一个等级上。 在八大蛛母的尖叫声中,刘三醒不停的道歉。 “好了,好了,算我的,不过就一点髓血吗?就一条蝎腿的事,何必这么计较,你们怎么说也是蛛母啊!好了,好了,现在说下面的事,你们今后打算怎么办?” 这话一出,把八大蛛母给吓了一跳。 它们由于很多都断了腿,并且不止一条呢,都在相互搀扶走路站立,现在听了刘三醒的话,一下子往后倾倒,好似是被刘三醒的话吓到了。 一个蛛母指着刘三醒说了一连串的嘤嘤嘤。 表情十分愤怒。 刘三醒一脸懵逼。 “不是,我没打你们主意啊,我为什么要打你们主意啊,我好好一个人,长得也可以,身边也不缺钱,我是脑子抽风了才想要去打你们的主意。” 又一个清秀的蛛母站出来咿咿咿地叫。 刘三醒道:“不是,你们遇到了一个渣男,也不能说天下所有的男人都是渣男吧?再说你们都把那人吃了,还好意思说什么啊,我脑子抽了喜欢你们,还打你们主意,我得是有多想不开才想要让你们把我吃了呢!” 一个英气十足的蛛母走前边,张开手臂,一副我要保护娃娃们的模样叫唤。 刘三醒道:“我知道,我很强,但我既然这么强,我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真打你们主意,对你们用强,你们反抗得了吗?可是我没有啊,我这好好的跟你们商量来的,反正我是在尽义务,你们答应是一回事,你们不答应那也是我省事了,顶上蛛可怨不得我了,不是我不帮你们,是你们自己主动拒绝的。” 这帮小蛛母,脑子怎么想的,自己什么模样不清楚吗?虽然一个个看着好眉好目的样子,但也仅止是一个上半身,你下半身老大一个蜘蛛腚子呢,腰腹都在那地方,更不要说还那么多条腿,给断了好多根。 你们的这个模样,竟然以为我会打你们主意吗? 更不要说,你们这一激动,脸上就现原型了,一下子脸上一片大大小小的眼睛,主眼复眼的模样,知道有多恶心人吗? 一个可爱模样的小蛛母叫了起来。 她的意思是,为什么你这么强,早早就可以出来了,却没有出来,直搞到我们断了不知多少条腿,几乎都要死蛛了,你才跳出来充好人。 刘三醒道:“你们之前的时候不也是这样的么,你们早早就到了,也没见你们上来出手啊,还不是在那儿坐着,看人类和蝎妖在一起打,直到他们一个个都不行了,还死掉了一个强大战力。这时候,你们才出来的不是吗?我只是在学你们而已。” 这下又惹到小蛛母们的不高兴了。 它们纷纷,如果有的话,举出了一二三的断腿,向刘三醒发出愤怒的叫喊。 那嗓子尖嫩的叫声还挺好听的。 八个蛛母一起叫,像一群童声清嫩的女孩子在叫。 刘三醒无奈道:“没错没错,我拿了你们的蛛腿,行吧,你们如果不愿意我就把蛛腿还给你们,从此我们恩怨两清,然后我可就走了啊,我就走了,不管你们了,咱们之间再也没关系了,原本还想把你们养到化形现在看也不必要了。” 这一说话。 八大蛛母顿时有些变色。 有些事,只有这些妖精知道。 首先,是末法劫。 说是劫,它就不是那么简单。 这末法劫相当于是一把慢刀子,它在慢慢的,宰杀天下超凡众生。 不管是谁,要是人好一点,要是妖就麻烦大了,会把妖类斩杀掉境界,打回原型。 想也是知道。 这就相当于一个大美女,被突然变得丑陋了,并且在未来会越来越丑,又老又丑。 这种事,发生在一个美女身上,她会甘心,会坦然地去接受吗? 懂行的妖怪都在竭尽全力,不遗余力的想变成为一个人类。 因为体验过智慧生命的它们,是不想当回没脑子的野兽的。 但是,这里有一个坎儿。 那就是,化形。 还必须是完美化形。 只有完美化形,才能一直化为一个人的模样,以智慧生命存在。 如果不是完美化形。 比如留下了什么头啊角啊的,就有可能被最后打回原型。 恰巧。 八大蛛母都是这一类型。 它们连脑袋都没化完全呢。 下半身子是妥妥的蜘蛛形态。 到时能好了? 也就是说,从某种意义上讲。 随着顶上蛛的死,再也没有人损耗自己的精气给它们,现在又是末法,它们的未来顶多也就是大一点的母蜘蛛而已。 这。 才是它们真正惧怕的。 现在,它们听说了什么? 刘三醒和顶上蛛达成了交易。 刘三醒会在它们八大蛛母愿意的情况下帮它们渡过化形劫,让它们以人类形态迎来末法劫。 这意味着,它们哪怕是死,也不需要是蜘蛛模样了,可以用人的形态去死了。 不要小瞧这一点。 六道轮回。 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畜生道,恶鬼道及地狱道。 天道,不要说了,高高在上。 一出世就是神子仙童。 最起码也是一个天人境界。 天人者也,不老不死,无垢干净,身发异香,死可重生。 这是最好的一道了。 而人道仅在天道之下。 虽然人道很脆弱,会老,会死。但聪明,有智慧。这是其余生命比不了的。更重要的是,人道,是修炼之始,用人形态修行起来再差也是比妖好。 天定,人道永昌。 所以一切修炼都围绕着人为中心。 妖怪之流,修行千年,甚至万年,都有可能被一个修行几十年,百年的人类所镇压,甚至斩杀。 所以,妖要想修炼强大起来,先化个人形再说其余。 你连人形都不是,你的修炼再高也是个杂驳。 千年大妖给斩死的少了? 万年大圣被镇压的少了? 可是,八大蛛母太懒散了。 它们被顶上蛛当心尖尖保护的太好了。 没法子。 有些事,知易行难。 顶上蛛不是不知道八大蛛母的懒散是不对的。可它也没办法。 它的真身,在另一层空间。 它又不能亲身下来,打这八大蛛母的小腚腚。 所以它只能暗中不断给八大蛛母灌输自己的能量。 而它越是如此做,八大蛛母就越是懒散了起来。得到的太容易了,就反而不晓得去珍惜。 直到。 它们八个干不过蝎妖一个。 其实凭心而论。 它们八个,加起来,论实力,应该是在蝎妖之上的。 毕竟,蝎妖是被封印起来的嘛。 但是,双方实力理应是差不多。 蝎妖还事前就消耗了一定的力量。 结果却是八大蛛母扛不住。 甚至差点就要一一被蝎妖给吃掉。 原因便在于,蝎妖的力量是自己的,是它一点一滴修炼出来的。 所以蝎妖早早就能化形。 但八大蛛母不是。 它们是被顶上蛛喂饭喂出来的。 一身的实力根本未有消化发挥。 所以才不得不败这么惨。 更关键的是,时间不够了。 即便它们八大蛛母再努力,也没有足够的时间修行,更不要说化形。 在这一点上,它们其实挺绝望的。 可没想到,刘三醒站出来说帮它们解决这个问题。 顿时,八大蛛母都激动了。 一个个的,眼睛看刘三醒出有些含情脉脉起来了。 有一个小蛛母忍不住,自行把自己变小了刘三醒一个头,上前有些讨好的说话。 嘤嘤嘤,咿咿咿。 刘三醒一脸温和的笑意。 “抱歉,可能这事儿没有你们想的那么美好,你们也知道现在什么情况吧,末法劫啊,这世间灵气在渐渐散去,不要多少年,就会一丝灵气也不存在了。或许也有些毫末吧,但对于你们,完全没有作用。事实上这个环境才是对你们最大的影响。到时,你们身上的妖力,会在虹吸作用下,也被消散于天地之间,到那时就重新化为一只大号点的蜘蛛了。” 第42章 入壶,钧天壶 刘三醒的话,让八大蛛母齐齐的发出不可自抑制的颤抖。它们是真的在感觉到名之为害怕的感觉。 就像一个普通的凡人在知道自己得了必死的绝症后的反应一样。必死的绝症,药石无效,花多少钱,请多好的大夫也没用,只能等死,那滋味,那感觉,真的,只有当事之人才能最清楚。别人无论怎么反应,都是隔靴搔痒,触之不及。 “不过……”刘三醒恰到好处的对它们说道:“我已经注意到了你们,你们,身体内,很多顶上蛛的精气都没有用掉,仍然积聚在你们体内,倘若这些精气不流失,依靠这些的能量,其实是绝对足够你们化形之用的,唯一的问题,就是末法环境的影响,有这影响,你们就化不了形。” 八大蛛母齐齐叹气。 毫无疑问,顶上蛛对它们极其厚爱。 对于它们,顶上蛛灌输的精气绝对是有多无少,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如果它们往昔在环境好时刻苦修炼,不是这么懒散懈怠贪玩爱闹,那么在末法劫至于前,它们是有能力先进行完美化形的。 但是。 过往的懒散,使它们失去了这个机会。 因为现在是末法劫——至。 这一个至字相当重要。 也就是说,过去,在末法劫至之于前,环境虽差,还是可以堪为的,只是比较费劲而已。但这个费劲对于八大蛛母来说是小意思,因为顶上蛛在后面给它们八个开挂。 别人就仿佛是身在沙漠环境,在勉强的到处的,一滴滴找水喝。 又或是挖地三尺,就为了找一点湿沙子含嘴里慢慢啜着。 八大蛛母不同,虽在沙漠中,却能直接从顶上蛛的水袋子里喝水,还是大口大口的喝水,如果它们愿意,还能洗个澡。 所以那时的八大蛛母其实不缺什么。 唯一不好的也就是环境而已了。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末法劫至。 连顶上蛛都顶不住,死了。 这时的八大蛛母,就像虽然有足够的水喝,却曝日当头,喝再多水也是要被活活热死,晒死的。 环境已经变了。 彻底的变了。 从仍然能保有一丝水汽的沙漠,变成了白天的,烈日当头的沙漠。这样的天气,往沙子里丢枚鸡蛋都会很快被烤熟,在这样的环境下,你又能在沙漠中撑多久呢? 终于。 最大的一个英姿飒爽的蛛母站出来。 它先一把将凑在刘三醒身前的小蛛母一把拉回到自己的身后,一边说话。 这时,它的声音不再是嘤嘤嘤,咿咿咿了,而是有些结巴,有些磕绊。 “泥,妖,吃么,胖莫莫。” 刘三醒一笑。 这已经是很不容易了。 这个蛛母显然是实力最强的一个。 至少,勉强能说点东西。 它方才说的是。 你要怎么帮我们。 只是它稚嫩的咽嗓喉咙,说话有些太费力了,只能说成这样,但这已经是它力所能及的极限了。 刘三醒微微一笑。 他伸出手,拍了拍腰间的小圆扁壶。 然后拿出来,在手上。 他打开了壶口。 微微一运力。 从那壶口中,顿时散发出一种奇妙的玄冥之力,这特殊的气息让蛛母们本能的想要亲近,又发现不对,整个蛛的往后退。 “看到了吧,这是我的宝贝,钧天壶。名气大了点,但的确是有特殊之处的,它最为特殊的地方是纳须弥于介子,乃是一空间法宝,内藏乾坤,腹有锦绣,不但可以装死物如新鲜,也可以纳活物于长久。就是说死掉的人放进去,过多少年尸体拿出来这尸身不腐不烂更没什么臭味儿,同样的道理,我放进去一群鸡鸭,我就能把它们养在里面,以后都不缺鸡鸭的肉吃了。” 不明白的不明白。 但懂行的一定知道。 这世间,空间之宝,总也是有的。 但绝大多数的空间之宝,也就是能够装装死物而已。有很多的其实空间都不大。 越大的越难炼制。 而刘三醒的这个什么玩意儿钧天壶。 可以养鸡养鸭的它能小得了吗? 它指定是不能小啊。 更不要说,它能装活物。 大多数空间之宝都是不能装活物的。 想要装活物,你至少要有一套灵气转化的阵法在其中。 不然,活物进去,怎么活? 刘三醒只此一宝,便胜过不知多少的修者于世了。 这正是,一宝在手,天下我有。 又如,倘若你真的娶到了一个真正好的贤妻,那么全天下女子都加起来也不及妻之一趾也。 刘三醒手上的黄金半角钻云枪,在他手中,哪怕是半神器,刘三醒也不觉得它是什么了不得的宝物。 可这钧天壶。 在刘三醒心中是不可取代之物。 是真正的宝物。 正因如此。 感受到了此壶中的玄妙,八大蛛母没有一下子跳起来。 要换了别的什么,它们指不定要跳多高,甚至可能直接出手。 什么意思,拿一壶想把我们统统装走。 一网打尽是不是? 怎么想得那么美! 真当姐妹几个是傻蛛呢。 可钧天壶它不一样。 此壶平常是平平常常。 但在刘三醒打开了壶盖并且催发之下。 从那壶口之中,久违的灵力气息是淡淡的散了出来。 让八大蛛母退一步后又忍不住靠近过来大口的吸气,这是灵气,真实,可靠,丝丝缕缕,宛如春水一般的在滋润八大蛛母的身心。 太——舒服了。 这就好像,一个人在厕所里出来,闻到了外间清甜干净的空气。 差别是如此之大。 同时,八大蛛母发现,它们身上一直收束却仍然在散溢的妖气得到了停止,不仅如此,甚至还能……修炼? 原本,已经不能修炼的了。 但它们此时已经意识到,只要它们进入到这个壶里面,就能重新修炼。 不要说它们体内拥有顶上蛛残余的力量还在。就算没有,它们依然可以通过此壶中的灵气进行修炼。 几个蛛母又在一起说话了。 它们明白。 在这世上,有洞天福地之说。 有的是此世地脉之根。 哪怕是末劫降临。 在地脉根部仍然拥有一些从地心往上散发出的灵气。 更有一些直达异空的洞天,又称之为世外天,不受末法劫的影响,仍然拥有灵气,可以供门人弟子修炼 所以现在仙门退隐。 就是这些仙道中人都一一退入到了洞天福地之中。 这些人,依靠洞天福地,抵御着末法劫降临。 未曾想到,刘三醒手上也有类似之宝。 坦白说。 刘三醒手上的钧天壶,小了点。 容纳不了一整个的门派发展。 但收入八大蛛母却还是不成问题的。 可是这八大蛛母仍然有些担心。 它们怕进了钧天壶一切就由不得它们自己了,到时这个壶的主人想要炼化它们,或对它们的美色起了什么歹念那怎么办? 拥有心灵共通能力的八大蛛母自打吃了那个男人已经明白,一个正常男人的本性是有多好色了。 想它们这些蛛母,一个个千娇百媚,天姿国色,不信壶主人不动心。这渣男很有可能是想把它们八大姐妹一口吞了,简直岂有此理。 这壶主这那么强,和他在一起了,到时只有它们被壶主人予取予求的份,它们却是不能吃壶主人一口的肉,这未免也太不公平了,有反蛛族的传统。 退一万步说。 我们蛛族可以放过你一命。 毕竟打不过你嘛。 但壶主人要是不让它们吃一口肉,这总感觉不对劲,太吃亏了。 刘三醒在旁边忍不住了。 他从前已经被一绝美的蜘蛛妖妇吃过一次了,虽然得天之幸,活出了第二世,算是保住了一条狗命。但是极其重要的一次炼宝机会却是丧失了。 要不然,他至今又岂会只有一件钧天壶能拿得出手? 合着现在你们八个还想要再吃一次? 你们在想屁吃。 “真是不好意思啊,想吃我是不可能的了,也不想想你们什么修为也想吃我,要不是有些特殊原因,你们信不信我先吃了你们八个!” 刘三醒这话一说,八大蛛母明白了。 自己说话,这人竟然能完全听懂? “坏了,这个人不是在感知我们说话的意思,他根本是直接在听我们说话。这不可能,他区区一个人类怎么可能懂我们蜘蛛的语言?” “万一他什么都听清了,什么都知道了呢?” “我们现在怎么办,要听他的话吗?” “我就怕他是骗我们的,他要是馋我们的身子,难道到时候我们姐妹几个一起伺候他吗?” “那时我们实力大进,怕什么?” “别开玩笑了,你们看那蝎妖,多厉害,还不是给他一枪就捅死了。我们八个加一起结果差点被吃掉,结果这样的对手那个人一招就杀了,他要真打我们的主意,我看我们是抵抗不了的。” “其实跟这样的人也没错啊,他那么强大,一定可以保护我们的。” “对呀对呀,他手中还有那件法宝,堪比洞天福地呢!可惜,顶爷说了,它不能动的,不然也能给我们找一个洞天福地那就安全了。” 这八只蛛母倒也是明白。 钧天壶的重要性。 就算是实力强大到连进入此界都办不到的顶上蛛,也无法为它们搞到可以供应生活的洞天福地,可知这洞天福地到底有多重要了。 其实,对于过去所谓仙门,是不是可以鼎门立户,关键就在于其有没有洞天福地。 你有,就有资格在仙门之中,占据一席之地。 你没有,那你就是一个笑话。 末劫终至之时。 没有洞天福地的,统统都要死。 所以说,过往,对于洞天福地最大的争夺,就在于此。为了这个,仙门弟子能杀到疯,先派小辈弟子来找茬儿,然后打了小的来大的,打了大的来老的,实在不行组个团杀上门来。 就问你是不是能扛住。 如果你扛不住,那对不起了,这块宝地就与你无缘了。 是以,到了现在,当此之世上,是再也没有了所谓的洞天福地。 在这时,就能体会到,刘三醒手上的钧天壶有多重要。 说了这么多话。 渐渐的,刘三醒有些不耐烦了。 做事要有章有法,也要有限有度。 一味的奉迎,那是舔狗,不得好死的。 刘三醒忍不住道:“好了,你们几个,啰哩吧嗦的一大堆废话,我可没空儿在这里听你们开大会,要不要进来说一句话,然后自己进来,不然我就走了,祝你们在这里能过得快乐。” 八大蛛母一下子就傻眼了。 过得快乐——个鬼呀! 开什么玩笑。 在这里继续下去,要不了多久,就要变成真正的大蜘蛛了,没有智慧。可能的确是能多生存一段时间,但未来不要说的,下场一定很惨。不要以为自然界就有多好。 野生环境的自然界,其实充满了痛苦和绝望。丛林法则不是和说讲道理说着玩的,是真的很可能死蛛的。 一个不好,说死就死了。 它们才不要这样的下场呢。 不说别的,你看葫芦山的外面。 穿山甲厉害吧,不定什么时候就被大蛤蟆吃了,大蛤蟆厉害吧,不定什么时候就要被大蛇吃了,大蛇厉害吧,也是一样,不定什么时候就要被骑兵蛛吃掉。 之所以。 外面没有骑兵蛛出现。 是因为外面一直有刘三醒的存。 骑兵蛛是在避讳刘三醒而已。 当然了。 骑兵蛛也是会被穿山甲吃掉的。 因为骑兵蛛不会结网。 它们产的卵会在地上挖一个坑埋起来。 结果,你们懂的。 穿山甲是很容易吃到骑兵蛛的蛛卵。 这是一个完美闭合的生态链。 环环相扣。 不会让任何一种生物超出限制。 这种无情至极的残忍,才是所谓的自然界。万物霜天竞自由,也万物霜天竞淘汰。自古至于今也,不知多少强大一时的生物种族,在环境变迁下,消失的点滴不剩。 所以,如有可能,八大蛛母会选择不计一切代价的活下去。 而不是退化为野兽模样消亡于世。 一个蛛母勇敢的站了出来。 它表示先要到壶里面看看什么情况再决定。这也是应有之意的,毕竟它们仍旧怕自己被用计捕获然后炼化,那样的话还不如当野兽自行消亡于世。 刘三醒痛快的同意了。 他原本就没有什么谋害之心。 一番施术。 壶口放光,收了小蛛母。 又过得了一会儿,这小蛛母探头,肯定了此宝的确能够容纳它们并且供应它们修炼下去。 这下,蛛母们忍不住了。 它们一一进了这只小圆扁壶。 第43章 蛇妖出世 其余蛛母已经入壶了。 直到,最后一只蛛母。 这只小蛛母有些胆小。 它怯生生的对刘三醒说话。 意思是。 你不会是想在我进去后,突然出手炼化我们吧? 刘三醒是真受不了了。 哪来这么多废话啊。 他一指小蛛母。 “哪来那么多废话,你们是葫芦娃吗?我还炼化你们。我实力这么高,完全可以把你们统统腿打断,抓起来炼化,至于费这么多口水和你们说谎话吗?我告诉你,也就是你们的祖宗顶上蛛给了我好处,因果太大,我不得不还,不然你以为我会在意你们几个原本根本过不了化形关,最终必死无疑的小蛛母性命吗?现在,立刻,马上,给我,进去!!!” 那个小蛛母几乎快要哭了。 它带着一丝哭腔,被刘三醒用小圆扁壶一把收了进去。 好在,它没蠢到家,没有反抗。 不然,刘三醒真的是要把它腿打断才能把它收入壶中。 完成这一切,刘三醒才松了口气。 说真的,他真不想这样。 他很想这八大蛛母是不可理喻之蛛,不听他说话,喊打喊打,这样他也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对这八只蛛母弃之不顾,再也不用管它们的死活了。 双方再无来往。 这样多好? 结果呢? 这八大蛛母,竟然,真的,选择进入到了他的钧天壶中去了。 当然了,造成这么一个结果,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刘三醒身份特殊,对于蛛类天生拥有亲切感。 他说的话,蛛类很容易就先信三分。 这是好感天注定。 没办法的事。 要不然,往别人的空间法宝里钻,真当八大蛛母疯了么? 二是有顶上蛛当保人。 顶上蛛毕竟是超级强者,它仍然是告诉了蛛母一些信息。 正是有顶上蛛在暗中帮助,才让八大蛛母更进一步的相信了刘三醒。 原本只信三成,现在一下子信六成了。 三就是钧天壶了。 这样的空间宝物,可遇不可求,是绝对不能错过的。 如果没有前面的六成相信。 也许蛛母仍然不敢进的。 这钧天壶就相当于一口锅。 它是能装东西,也能煮东西。你知道锅主人最终会用它来干什么?进这壶里,简直是把生死命门全交给人家了。 拿命做赌注,由不得八大蛛母不慎重。 但当条件是有了六成机率,甚至更大,那赌一下又能怎么样? 好在的是它们是真的成功了。 因为此刘三醒已经过了当初雁过拔毛的阶段了。再说有顶上蛛的因果约束,他也是不敢乱来的。 就是。 这八只蛛母,心智仍然不全,这么下去搞不好还是会出事的。 甚至它们的心智都不如貌似小萝莉的小尸妖。 毕竟小尸妖接受了一定前世的记忆。 不至于一下子变得傻白甜。 收好了壶。 刘三醒抬头。 他看到了很多复杂的眼神。 阴二娘的感恩,张爷的尊崇,还有罗四维的贪婪。 毫无疑问。 罗四维也是知道了,刘三醒的小圆扁壶是一个怎么样了不得的宝贝。 那不是凡人应有之物。 这要是到手,他罗四维就是狮子大开口了,也有的是人把钱送到他的面前。 当然。 这种事情他也只能在心里面想一下子而已,是万万不敢真打主意的。 张爷过来,郑重施礼。 这也就是中土不实兴土下座大礼了,不然他高低得跪下来磕一个。 张爷行的是平身揖礼。 老礼法了。 平时长辈们拜祖宗才用。 拜祖宗的时候,有些上年纪的人,不好再像小年轻那样,跪在地上硬梆梆梆地往地上砸似的磕头。 他们就只能扶着拐把腰弯成九十度。 当然是尽可能。 这叫平身礼。 刘三醒哈哈一笑道:“好了好了,别来这一套,我又不是古代的狗屁帝王,你扯这个干嘛呀。” 张爷很诚恳道:“我原以为先生是高人而已,却没想到先生竟然是位前辈。” 刘三醒目光一缩。 他明白了。 张爷是人精子。 这是又想要摸自己的底子。 他说先生。 这是在承认刘三醒的实力高强,本领强大。 但是说前辈二字,这就是在质疑刘三醒的年龄了。 地灵门,或者说张氏锦氏这二氏祖上有消息的。 传说。 地灵门三祖之一,刘氏一夫公,他是一个降术师。 现在的时代,降术师这一职业早已经式微了。 但从前走这一脉的还是很多的。 曾经有一朝代因降术师的缘故兴起了国之大狱,光是死掉的就十多万人,连当时的一位太子也因此被废掉了。 只不过,末法来临。 所有的术法都渐渐失灵了。 降术师一脉,说不得也算是八百旁门之一脉了,也算沾到了修行的边儿。 所以自然也被末法时代所影响。 但在当时,是有说法的。 通俗说法就是人,要在世间转世三次,即第一二次是无论如何都要死掉的,以第三世身继续行走天下。 然后要入灭七轮。 如此才能换得绝世之姿,踏足仙门。 是不是踏足仙门不得而知。 但是至少是可以活下来的。 张爷有理由怀疑,这个刘三醒,其实就是祖上一夫公的第三世身。 要不然,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哪来的本事,拥有这么多神奇的本事。 “这世上哪有什么前辈的,要不是年龄大,要不就是本领大,我也不过是拥有一些小本领而已,你们先出去吧,这里的事还没完呢。” 罗四维吓了一跳。 “什么?还有危险?” 刘三醒笑了笑。 他没说话。 他不喜欢和一个短命的人说话。 特别是,你还不喜欢这个人的时候。 像罗四维这样的人,他若是低头来舔你倒也是有趣的,毕竟他说话幽默又能拉得下来脸皮,可惜这个人经常会拎不清自己,会做一些幼稚又愚蠢的事,所以刘三醒就不愿意和他多交流了。 张爷神情一动,想到了什么:“前辈说这里的故事,有蛇蝎二妖。方才出世的也仅仅只是一个蝎妖,还有一个蛇妖仍然没有出世呢,二娘,我们动作快点,这里面是不能久待的了。” 阴二娘称是,连忙带剩余之人,收敛尸体,清理财物,把所有能带走的,能拿走的都搬出去。 罗四维更为不堪。 他一听还有如蝎妖的怪物在,立刻掉头就走,也不管手下死掉的尸体物品,更不管其余之物了。 张爷倒是想说什么,可思来想去,终究还是离开了。 却是那阴二娘突然又来了。 她说。 “谢谢。” 刘三醒给搞到莫名其妙。 “你谢什么谢,谢我什么?” 阴二娘道:“谢你方才救了我。我知道你想要我的尸体,但即便如此你还是救了我的命。” 刘三醒一眼看出了阴二娘对自己产生了一丝情愫。 这倒也不奇怪。 一来刘三醒武功高强,秘法甚多。 女人本质仍然是比较慕强的。 二来是刘三醒的出手也算是救下了阴二娘一命。 三来是阴二娘想差了。因为此前刘三醒就说了想要她的尸体,却又出手救了她,让她以为刘三醒喜欢上了她,不忍心她死,这让她自然有一些感动。 终于,她首次对一个人生出了一些的男女之情。 要知道,此前,在阴二娘眼中,男人都是畜生。 不过是分好畜生坏畜生而已。 反正好也罢坏也罢都是畜生。 一个个都是好色无耻。 反正是让她打骨子里反感厌恶。 要她和一些人当普通朋友可以。 想要对她动手动脚馋她的身子的人,一个字,杀。 现在却是由于误会下对刘三醒产生了感觉。 不过刘三醒没说什么。 他不是在救阴二娘。 一切只是顺手为之。 就像一个好心人,路过一个乞丐,丢一把零钱而已。他根本没有去记这是哪一个乞丐,也不需要知道这个人是谁。 反正。 即便是他这次帮到了阴二娘,也改不了结局。结局,就是最终的阴二娘仍然是要死掉的。 刘三醒能够看得很清楚。 阴二娘,眉心间已经是黑云笼罩了。 只是她目前身处在常盘山地灵门这一大派,有大派气运罩着,所以才会暂时没事。 不多时,所有人都走了。 只有一个人没走。 不,不是人。 是尸妖。 小尸妖没有走。 八大蛛母没了,她又跑过去,报复性的从蝎妖的身上揪下了两条蜇足,一口口从蜇足骨的管中吸吃里面的髓肉。虽然是生的,但蝎妖啊,可不是一身细菌的脏虫子,干净的很,其髓肉即便对人来说也是清香甘甜,还带有一股子的鲜味儿,对于尸妖来说,更是无上的圣品。 刘三醒看了,连连皱眉。 但他终究还是给小尸妖留下了一些蜇足腿,将其余的蝎妖拆巴了收取起来。 首先,骨肉分离。 再收取蝎妖的骨甲,蝎妖的尾巴,最后将蝎妖的血肉送到了钧天壶里,免得尽是在消耗他的力量。 要知道。 钧天壶之所以有灵气,主要是用此壶把外界的凡气化为了灵气。虽然这是一种好方法,但也是需要消耗一些维持钧天壶的内部灵气。 倘若八大蛛母能够吃多了蝎妖的肉,就能减少它们对钧天壶内部的灵气消耗。 也让刘三醒轻松一些。 不要以为钧天壶里面是拥有无穷无尽灵气的。 倘若不放养活物,这灵力是能够使用很久的,刘三醒不费什么力气就能舒舒服服的享受壶中的灵力。但倘若在这钧天壶中放养活物,又不提供食物,还是养一下子八只大蛛母,这消耗就有点大了。 所以,为了减少消耗,以后要给这壶里面多放一些储备的食物了。 不过,这些不是重点。 重点在于。 刘三醒一挥手。 他手中的小圆扁壶又发出了毫末之光。 一下子,原先被炸开的,破碎了一半的铜炉子,被刘三醒收了起来。 在铜炉原位,又出现了一只丝茧。 是顶上蛛的丝茧。 刘三醒一招手。 在此间,已经碎成丝缕破布片子的,蝎妖的丝茧碎片到了他的手上。 刘三醒欣赏的看着这片丝茧。 他发出了赞叹。 “顶上蛛不愧是顶上蛛,它的丝茧的确是无上珍品,也不知我日后能不能将之炼化为宝。它的丝,可是八大蛛母的丝质都比不上的。” 如果说,八大蛛母的丝质为一。 那么顶上蛛的丝质至少是一百。 注意。 是至少。 也就是说,可能数值更大。 当然了。 顶上蛛已经没了。 刘三醒可没实力穿透界壁去拿顶上蛛的东西。 除非。 顶上蛛给他送过来。 但送一个眼珠子已经尽力了。 别的是再也不能的。 所以刘三醒愿意支付代价养着八大蛛母,至少他是不愁有好丝质来源了。 比不上顶上蛛,但也不是普通蜘蛛可以比拟的。 收取了一些东西后,刘三醒停住了手。 他看向那枚新出来的丝茧。 小尸妖过去,一边吃着蝎妖的蜇足内肉,一边伸手在丝茧上拍着。 “哇,还有一个,我说呢,那八个蜘蛛妖,为什么不怕死的钻进了你的壶里面去,原来它们已经无路可退了!” 当时。 倘若刘三醒不管事。 八大蛛母纵是拼下了蝎妖,也承受不起这只丝茧里怪物的攻击。 在神话故事里。 是蛇蝎二妖啊,可不是独指一个妖怪。 是两只妖怪,不是一只。 要搁平常,小尸妖一定会选择敬而远之的,它还没完全成长起来,实力还弱,说不得是真心拼不过这两个大妖。但是,这不是有超级大高手刘三醒嘛,一枪挑死了一个大妖,就离谱。 当然,真实的事没这么夸张。 蝎妖是在力气穷尽,又身处末法环境中遇上了刘三醒的半神器一枪。 这要不完蛋才见鬼了。 可这也足以说明刘三醒本人的强大。 有了这个大高手,小尸妖怕个毛啊。 正在小尸妖得意时,忽然,从丝茧上传来了一股斥力。 一下子就把小尸妖给推了出去。 旋即。 一蓬白色的,带着清甜香气的烟雾起来了。 在这烟雾中,一个人影出现,这是一个蛇妖。 毫无疑问。 它是蛇妖。 这个蛇妖,一头宫式的发髻。 流水一般的长裙。 唯一特别的是,在她长裙的束腰之下,不是人类才有的双足,而是一条蜿蜒下垂盘折起来的蛇身。 在她的手上,手捧着一段白。 就是原本困束于它的那丝茧。 其实,这蛇妖早早的已经把丝茧脱下来了。但它装得没事人一样。 蝎妖要想出世,还需要打破丝茧才行。 过程十分困难。 但谁能想到,蛇妖早早已经从丝茧中出来了,却仍然忍住了性子,依旧缩在丝茧里面,任由蝎妖先一步出世,打生打死,直至于死,它都一动不动的不出来,不露面。 这种心性之坚韧,残忍,即便是刘三醒也是由衷的叹服的。 就见这蛇妖,下半身子轻轻游动,滑行而至,在刘三醒身前十步左右停下。 这是一个十分微妙的距离。 太远则疏之也。 太近了,它又怕刘三醒一枪的突袭,把它给杀了。 它,从始至终,都十分珍惜,自己的这一条蛇命。 就听它用人类语言,吐字清楚的说话。 “青蛇一族祁青丝,拜见大仙,谢大仙饶过青丝一命。小蛇无以为敬,愿以此物为谢之礼。” 第44章 厉害了,蛇妖 青蛇一族。 这是蛇妖之中有名的一族。 因为在蛇族中,有几条支脉它不一样。 比如说羽蛇族,这是上古腾蛇一脉的血脉。 同样的道理。 青蛇也比较特别。 它往上有变龙的可能,拥有青龙一族的血脉。正所谓龙族皆好色,青龙最是银。 龙种之中青龙一族到处造孽是最多的。 不仅如此。 还有些青龙,出于审美,对一些大青蛇下手,毕竟龙的数量稀少,哪有那么多同族的妹妹给成年的青龙交朋友。 而且青龙一族,出了名的喜新厌旧。 这就造成了青龙一族,经常圈养自己的小生态圈,有血亲行为。 如此一来,很多青蛇的血脉中,龙族血脉占比就比较重了。 注意来。 不是所有蛇都能化龙。 只有少数种才能以蛇躯就直接化龙。 大多数蛇想要化龙,那是难难难,难上加难还要难。 先化蛟,再化龙。 但光是蛟化龙,这一步就不知道有多难了,更不要说是蛇化龙了。 唯独青蛇一脉,有龙种可以直接化龙,此为别的蛇类所未有的。 所以说,这条蛇妖真是一点都不简单。 就是不知,它的未来是选择做为蛇继续进化,还是想要化龙。不过,无论它选择什么结果,都是必死无疑的。 刘三醒看它。 “看来,谢威真的是傻的可以,从头至尾,它都被你骗得团团转。那枚灵果根本不是给你和谢威孩子的,你是用了法术迷它,让它以为自己和你有了肌肤之亲,有了孩子的,所以它才信了你的话,去冒险盗了红罗大仙的灵果,那枚果子,其实是你自己吃掉了,所以你的实力修为根骨资质才远远超过谢威,只是你这样从头到尾把谢威骗到死,内心就没有一点惭愧吗?” 刘三醒是读过谢威记忆的。 谢威受伤下,根本无力阻止刘三醒的读心,让刘三醒看到了很多。但刘三醒是一个多疑之人,他看着看着就发现了不对。 在谢威的记忆里,红罗大仙看起来粗疏却是假的,此仙内心精明无比,家中洞府看上去乱,但一来她乱是心有数,再乱,有什么东西找什么玩意儿红罗大仙心里是门清儿的。并且她也并非一直如此,总是隔上一段时间清理一下。 所以红罗大仙绝不简单。 她一个跑单帮的修仙者,凭借一己之力一个人飞升成仙,她能是简单粗失之辈吗? 所以说。 倘若青蛇妖祈青丝真的有了身孕。 红罗大仙能不知道? 她的洞府有多清冷? 一整个儿的洞府,位列之于孤峰上。 其中只有红罗大仙一个人。 余者除了蜘蛛就是蛇蝎。 这突然间的,一个蛇妖怀孕了,多恐怖啊,红罗大仙能不搞清楚? 真是什么也没发生。 蛇妖也没有怀孕。 所以蝎妖才能在红罗大仙全无知机下盗得了灵果。 只不过蝎妖大约是搞错了一点。 做为一个跑单帮的修行者。 红罗大仙哪怕飞升上界,也改变不了一件事。 是的。 她很穷。 哪怕是一枚灵果,也是她好不容易才到手的。 正是因为这样穷,她,绝对不容许别人偷她一毛一线。更不要说这是一枚仙灵果子了。 注意来。 飞升上界。 不是都去到天庭当值的。 去天庭,有好处,可以得到俸禄。 但是你得听话,听命令,去应卯。 也就是,上班下班要去点名报到这个意思,不得自由。你要违背了命令,轻者扣罚俸禄,重者是要受律天刑的。 严重的直接上斩仙台或斩神台。 当然,不想给人当狗也可以。 上界广大。 你自可以觅一处山头,或地穴,当自己的主儿,不过,一切修行的物资什么的,就要靠你自己了。 红罗大仙就是,没有到天庭任职,她有社恐,不敢面对很多人的环境。 所以她选择一个人生活。 这一个人生活,好是好,自由自在。 但就是一个字。 穷。 哪怕一枚果子,红罗大仙都是十分看重的。正常她会吸收果子中的灵气用于己身的修炼,把果肉用于炼丹炼药,把果子的籽给种下去,如果能长出来,就算赚到了。 可谁想一枚如此重要的果子给偷了?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所以,事情就是这样了。 顶上蛛受此牵连,也被流放出了来。 这是因为蝎妖这区区一盗,让红罗大仙对谁都不信任了。 她此前只是不信任人。 现在连自家宠物都不信了。 这一切,究其根源,其实却是在青蛇妖的身上。 但是,蛇妖对此一点也不在意。 “仙长……” 刘三醒连忙道:“可别,你别叫我仙长,我屁都不是呢!” 先叫我大仙,又叫我仙长,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真是仙人呢,这么大因果,想害死我么? 这蛇妖是真厉害,难怪蝎妖给她迷得五迷三道的,迷得团团转。 说话好听,却于无声处听惊雷。 悄无声息的就把坑给挖了。 我现在一个普通凡人之身。 你一口一个大仙仙长的,这是要折我多少的福缘气运? 蛇妖也是聪明人。 它苦笑了一下。 “前辈,妾身只是想要活得更好一些,难道错了吗?” 刘三醒道:“那谢威呢?你应该知道,我看了它的记忆。” 在谢威的记忆里,最重要的只有一个,保护祁青丝和那个根本不存在的孩子。 祁青丝神色不改,芳容不动道:“我知道谢威喜欢我,但是,可惜,我从来就不喜欢它的。在上界时,我被红罗大仙打入洞府基座,帮助红罗大仙稳定洞府中的温度,仅此而已,没有自由,有时还要忍受饥饿。正好有谢威找上了我,我当然要抓住这唯一的生路,对它虚与委蛇,这样才能有足够的吃食。虽然谢威的下场也很惨,当它修为至仙时,就是红罗大仙剥它的甲壳皮时,可至少在此之前,它纵不是说吃香的喝辣的,却也不会像我一般被人无视的踩在脚下。顶上蛛根本愚顽不化,我只能借助它的帮助了,前辈,我看你不是不通人情世故之人,你的话应该可以明白妾身之所为了。” 蛇妖祁青丝。 它的话倘若和正常人说,说不得都没人理会。 但它发现,刘三醒不一样。 这人看起来命轮清晰,是一个十足年轻之人,但行为处事,武功秘术,根本不是一个正常年轻人该有的。你再说天才也没用。 所以祁青丝有了一丝的猜测。 这是一个老人精。 是一个修降世法的老人精。 降世法也就是降术师的别称,或者说是很久之前的叫法。 唯有经历的事情多了,才能明白事理。 才不会被传统的观念所束缚。 所以祁青丝所为,在普通人看来是对谢威的背叛。 但在刘三醒看来,是正确的选择。 仙门残酷。 不能以人道正统来评说。 青蛇妖祁青丝的做法选择,是没有一点问题的。 它本就处于最底层了,只是想要有一条生路,有什么错?倘若它不忽悠谢威,那它怎么办?在红罗大仙的洞府里当一辈子的恒温器物?其存在价值连谢威这被当猪养的都不值。 它能有什么办法? 难道和红罗大仙说。 它不想这样下去了,让红罗大仙放它一条生路吗? 不说红罗大仙是不是会一巴掌把它给拍死,就算是饶了它一命,把它放走了,茫茫仙界,它往哪里跑?在仙界,没有人护着,以它的实力,到哪儿都是盘菜的下场。甚至可能当菜还好一点呢,要是遇上什么精通邪法的老怪物,不知有什么样的术法去折磨人呢。 所以。 这蛇妖想尽了办法,终于用出了,假怀孕,偷灵果,激怒了红罗大仙,被打入下界的这个法子。这正是下棋中的倒脱靴技法。有时想要活得久,后退一步比一心往上,往前反而要好一些。 不得不说,它很成功。 所以,它无视蝎妖的死,也没有出来。 直到。 它被刘三醒点破了行藏,这才不得不出来。 刘三醒叹了口气,道:“我倒也不是不能理解你的,可是,你也没算到吧,现在是末法时代,你莫非已经完成了化形,所以觉得可以一个人在世行走了?” 祁青丝道:“我的确算漏了此点。我原以为红罗大仙看在多年情分上,对我们算从轻发落的,没想到她真正设计的绝杀是这末法的环境,就算我脱了此次困,也敌不住末法劫,不过我也想开了,既然事已至此,不如好好的活下去。这是我的一点心意。” 她再次,把顶上蛛的丝茧壳子拱手敬上来。要知道,这可不是已经破了的丝茧壳皮子,而是一副,完完整整好好的一副茧壳皮子,其价值不是此前的碎片可以比拟的。 刘三醒终于忍不住。 他接了下来。 虽然他此刻眼界高了很多。 普通的金玉器材,根本是不入他的眼中的。但倘若是一副完整的顶上蛛的丝茧,那比什么金山银山都重要。自然值得刘三醒伸手接下来了。 当然,还有一点。 那就是刘三醒收走了八大蛛母。 其实祁青丝并不怕八大蛛母。 但倘若这个男人要是为八大蛛母出头,她怎么办呢?她可是清楚的感应到了,这人一招就把谢威打到半死地步的。 哪怕它的真实力量其实在蝎妖之上。 但仍然差了一点。 它修的是长生变化之道,是一力想走真正玄门仙家路子的。 不像蝎妖,一力杀伐,已经影响了它自身的心性。 这在初时,的确是蝎妖要强一些。 但时长日久,终究是蛇妖要更强。 因为在修炼上,蝎妖是不计其余,一力重视现在,眼下,过于消耗自己的自身潜力了。说白点以后进步空间就没什么了。 但蛇妖不一样,一直是在打根基,它不仅是在修现在,更主要是为了未来做准备。 所以它的未来比之蝎妖其实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但那毕竟是未来。 不是现在。 现在,说实话,反而在单纯的战力杀伐上是蝎妖更强一点。 以此类推。 所以,它也不是这人的对手。 要不然它会这么恭敬的奉上顶上蛛的蛛丝吗?它又不是什么大善人。相比蝎妖,它的冷酷才是真正冷血无情的冷酷。 和它隐藏深隧的心思一比,蝎妖就像个单纯的孩子。 刘三醒收下了丝茧。 但他没放蛇妖走。 他说。 “你从前褪下来的皮,我也要。” 蛇妖祁青丝顿时一阵的颤抖。 哪怕它是妖物,也感到了一阵的羞耻。 正常蛇妖的皮,自然是被它们自己收纳了,等修为有成就是它们祭炼出来的法器。皮质越好,修为越高,这法器就越好。 说不得能变成灵宝,道器。 对于妖类来说,用它们自己身上的东西炼器,是最好不过的了。 这蛇妖一直被封印着。 它哪怕是已经炼化了丝茧,也不敢有大动作,所以它在丝茧里褪换下来的皮子仍然在它手上。 只是它未想到。 刘三醒这么贪心。 竟然拿了顶上蛛的丝又要它的褪皮。 简直岂有此理。 这个人类,太贪婪了。 它想。 但随之而来,它又想到了一点。 也许……是这样的。 所以,它取出了自己的褪皮。 刘三醒收下之后,笑了。 “你可以走了。” 祁青丝却摇头。 它想知道,它猜的对不对。 “前辈,你在意我叫你大仙或仙长,但是却不在意我叫你前辈呢!” 刘三醒道:“你想说什么?” 祁青丝却有些十拿九稳了。 “前辈不让我叫你仙长或大仙,是因为前辈知道,自己不是仙人,德不配位,乱叫名号是要折损气运的。但是,前辈你丝毫不介意我叫你前辈……果然是前辈呢。不知道这具身体是前辈你的第几世身呢?” 果然。 小尸妖目光一眨不眨的盯着刘三醒。 这家伙,就不是一般人。 而这个蛇妖,比之前死掉的蝎妖……战斗力不敢说,但心性,智慧,根底,都要强出太多了。 刘三醒也心中十分复杂,知道自己遇到麻烦了。 这个蛇妖。 它已经揉捏到自己的脉了。 因果。 它知道自己十分重视这个。 所以在它给予自己蛇皮褪后,说话就有一些放肆了,这是一个试探。但就是这种微妙把握的简单试探,你打死蝎妖它也领悟不了啊。 这就好像。 一个普通人,对于这个人来说,山上的老虎比他强,但没什么,人嘛,智慧生命,有的是法子对付这只老虎,但倘若他要对付的是一个聪明的人类,那就不一样了。谁玩死谁,就不好说了。 第45章 蛇妖的谋算 “看来,你不是一条简单的蛇。” 刘三醒盯着它,散发出一丝丝的杀气。 可祁青丝丝毫不惧。 她在赌。 赌刘三醒是顾忌因果的,不会毫无因由的就杀了自己。 “因为我和那愚蠢的货不一样。它明明是给当猪养的,却觉得这样的生活很不错,甚至什么都不想的继续安之茹素。可我不想过那样的日子,我在红罗大仙的洞府里,有一点时间,有一丝机会,我都在学习。大仙的功法,秘术,仙门神通,我自是不敢想,也不能去想,碰都不能碰。也就是顶上蛛可以偷窥一些那些术法神通的内容。但任何能看的书,能够学的知识,哪怕是无聊的,没用的,我都会用尽心力的去学下去。所以我知道……” 它盯着刘三醒。 “你是修降三世神通的。” 刘三醒不说话。 他知道。 蛇妖说的对。 降术师。 在过去。 的确是被称之为降三世神通术的。 因为,这个世上,不是每个人都能修炼仙门术法的。 想要修仙,需要一命二运三仙骨,四靠灵根五积缘。 倘若没有这些,你啥也不是。 这就是说,想要入仙门,修仙,成为仙人,你要么命好,天注定,要么运好,还别人的母亲是天注定,要么就是有仙骨,超级修仙学霸,哪怕练的是凡俗武功也。能脱颖而出,重新踏上修行之路,步入仙门。 剩下的。 就是灵根和福缘了。 灵根好解释。 修仙的基本条件。 福缘就是让你拥有修仙的条件。 那么,凡人怎么办? 能够的,有条件的,修仙的,万中无一是少之又少。一百个,一千个,甚至一万个人里,可能就只有一个人能修仙,其余者尽是榆木疙瘩不开窍的凡人,即便是让他们修,也是没用。 实木当不了管子,得竹筒子才行。 修仙也是一样,不行就是不行,上天注定的。 怎么办? 所以就有了降三世神通。 让一个普通的凡人,修炼三世积累,打足基础,使其从不能修炼到修炼天才。 只是此举乃是逆天而行。 所以能够成之者是少之又少。 并且。 这种神通法修炼起来十分困难。 简直比修仙还难。 几乎不可能成功。 刘三醒知道。 降三世神通就是降术师。 他自己一路修炼过来的,降术师是个怎么回事他能不晓得么?难是真的很难。 修炼降术,第一是忌杀伐,要有因果,信业报。不能发现自己有能力了,就随意的施展能力。 很多修炼降术师的人,有了能力,就控制不了自己了,非要一显身手,一展所长,一试天下。 要证明自己。 结果呢,业报缠身,因果多到理不清,还不完。这样子的情况,怎么能修行下去? 只能半道而终。 甚至因此产生了白降术师,黑降术师,甚至邪降术师。 就算你过关了,修至了第二世。 就不说在转世过程中遇到的关卡危险困难了。 就算你成功转世了。 你能一路顺利过关? 你会不会遇到胎中迷,会不会还没成长起来就遇到危险栽了? 这些皆都是未知之数。 就算,一切顺利,一直成功。 现在是末法啊。 你修炼成了有屁用。 “所以呢?” 刘三醒话语中有些意思了。 蛇妖明白,自己方才的话让面前这个“前辈”他不高兴了。 是的,人家好不容易修炼成了降三世神通,给你这个意思是没用的,是人都火大。 蛇妖笑一下道:“前辈不要误会,我之所以如此,是想和前辈合作一下,说到底,我们面临了最不好的时代,最需要的不是该考虑一下怎么活下去么?” “哦?” 刘三醒看她一眼。 “你觉得,末法之下,你能活多久?” 末法时代。 灵气匮乏。 长生物质几近于无。 天下间的灵性都在惰性化。 即便是修为有成,不成仙者皆死。 因为,所谓的末法劫,不是说它来了那么简单。 而是它的持续力。 在不仅不能修炼的环境下。 实力修为还会因末法劫缘故不断的衰退跌落。 试问,你能活多久? “我看过末法方面的书,我至今仍然记得那书的名字,纪元之末。就是这个名字。一个纪元是十二万九千五万年,有法,末法,交替而行,一纪元有法,即有一纪元末法,如此才生阴阳,才有宇宙万物的生息流转。现在,一纪元有法尽,到了一纪元末法时,那是漫长的十二万九千五百年,就算过了此劫,也要应开天劫。从末法劫活下来的就是混沌了,到时必有大祖开天劈地,重启宇宙纪元。” 其实,蛇妖很多话没说。 末法劫难,但并非无法渡过。 过往的岁月。 总有人渡过此劫。 就算这一次没有人渡过,但总有渡过的人。这些人都因渡过了末法劫而逍遥于星海混沌之中。 直到,这一世的宇宙失去动力,进入静止状态。到时,必有忍不住的大祖站出来开天辟地。 重启宇宙。 到时一切才有新生。 才有资格,于下一世而逍遥快活。 蛇妖不才,也想一睹如此风景。 它对刘三醒道:“我看过红罗大仙的藏书,其中有一本书说过,如果想要渡过末法劫,降三世神通是最好的一个办法。即便有神仙不修这个,也会选择转世历劫,增强底蕴。我虽然改换了根骨,提升了资质,但现在是末法,没有龙门大桥,我连当一条菜龙都做不到了。所以我只能选择,彻底的成为一个人。要想如此,就需要转世才行,最好的方法,就是降三世神通。” 刘三醒发现自己再一次——小看了这个蛇妖。 原本,这个蛇妖未必是要如此的。 它有自己的算计。 但当自己要了蛇妖的褪皮,它立刻打蛇随棍上,借此因果,想要谋取自己的降术师职业。 很多人小觑了降术师职业。 殊不知,降术师再差,也有所长。 也是八百旁门之一。 哪怕是末流。 亦有所长。 你要说身在仙门,奋勇精进,那的确不需要修炼降术师。 但你想要打牢基础,修补短板,降术师也有其所长。 甚至,在末法劫这一问题上,降术师只要不出意外,绝对比正常修仙者要活得长久一些。 “你果然比谢威要精明得多。不过,我不能答应你。” “什么?” 蛇妖没想到刘三醒竟然拒绝了。 这个人不是很重视因果的吗? 却听刘三醒淡笑着说道:“你大约不知道一件事,过往的降三世神通后来叫降术师职业,可惜,时至于今,连正统的降术师也少之又少,几乎绝了,现在搁南方海边甚至外境这叫缠头术,此术要么把自己修成个怪物,要么就是把自己修成个物件,想要修出第二世,第三世,却是有些妄想了。至于说你想跟我学,这个因果太大,我接不了,最多我可以帮你在未来做三件事。” 刘三醒说到这儿,取出了三颗小东西。 他道:“这有三颗葫芦籽,你拿回去培养出三颗小葫芦模样的手把件,到时持之求我帮忙,如果你手上有小葫芦的手把件,我力所能及就会帮你一把,你若是不愿意这事儿就算了。” 这条件,真苛刻。 但蛇妖想了一下,没有多长的功夫,它就收了葫芦籽。 这是一个考验。 或者说。 你至少要投入一些心思。 不然,你心意不诚,随手也就把这几枚葫芦籽扔了,又或是根本不上心,葫芦没有长出来,这就是你的问题了。 机会给你,是你自己不中用啊。 你连种一棵葫芦的心都不愿意投入,还想要其它? 不过,反之。 投入些许精力,就能把葫芦种出来。 以此法换一个拥有三世积累的老怪物,出手帮助三次,这笔账还是算得过来的。 蛇妖终于,走了。 它和蝎妖不同。 在战斗力上,它有很多不足。 但它绝不简单。 只看它拥有遁法神通,可以于一息间消失,就知道它的实力非同小可。 “其实,你为什么不杀了它呢?” 小尸妖在旁边问。 刘三醒叹道:“它太精了,从头到尾都没有一丝要对付我的意思,连一丝杀心都没有,我又岂能罔顾因果就把它给杀了?” 刘三醒积累三世,好不容易是无牵无挂没有因果缠身,这是多么的不容易,试问他又岂能因一时之私利随便杀了蛇妖。 此时的刘三醒该说不说其实已经站到了修行的边缘上。 所以他极为重视因果。 随意杀人,招业减运,干嘛只图一时的痛快给自己找不痛快呢? 这是一场聪明人之间的较量。 蛇妖一点也不简单。 它早有预谋。 它利用了谢威,把它算计得死死的,但这也怨不得它,倘若换了刘三醒处于它的环境,怕也是会如此而为的。修行者嘛,都是这样的,死道友不死贫道。 只有在保证了自己的安全利益之余,才能考虑其它。 否则一切都是笑话。 并且,在出世后,它估计形势,进行了计算,把利益最大化,哪怕被刘三醒夺走了蛇褪也依然为自己争取到了好处。 甚至,在因果之下,刘三醒都不好杀了它。 原本,刘三醒以为此妖一出必然喊打喊杀的,和蝎妖一样,一出来就要杀人吃人。这样的妖,没二话的,直接打杀了。 但蛇妖太狡猾了。 它早早出世,已经稳定了心神。 这是一个灵定静慧的妖怪。 刘三醒不能在没理由的情况下杀它了。 小尸妖有些舍不得。 “那就这样放过它?” 刘三醒笑了。 “哪有那么容易,虽然此妖心智成熟,拥有静定贞慧于心,我也不好直接读它的心思,但方才的交流我已经知道了一些事。” 小尸妖目光转动,打探起消息道:“你知道了什么?” 刘三醒:“……” 他是傻子么,什么都和人说。 不过,倘若不是太傻,应该也可以猜出来。 那条蛇妖,心智成熟。 它明明早一步醒来,出世。却又装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缩了回去。 它在丝茧子里坐视蝎妖谢威为了它打生到死,也依然无动于衷。 甚至,蝎妖至死也以为它肚子里有蝎妖的孩子这一荒诞的谎言。 还信以为真。 这个蛇妖。 恐怖如斯。 当然。 这样的蛇妖,它会甘心就死吗?它已经处于如此境地,之所以冒着死亡的危险也要下界,就说明它其实对下界有所想法,甚至对末法也有所了解。 原本,它什么打算,不清楚。 但现在,刘三醒已经摸到了这蛇妖的脉门了。它是想要当人。 当妖怪,在末法这个时代,看似是占了一些便宜,比普通凡人要活得长久得多了。 但终究也是有极限的。 在末法时代,你能活多久? 一百年,一千年,还是一万年? 但对于末法来说,一万年,连零头都不到的。 一个纪元。 十二万九千六百年。 这个数字的时间,要怎么撑过去? 就算是再强大的妖,禁绝了灵气,最多也就撑一万年。一万年后呢?等死。 不过,这并非意味着没有机会。 刘三醒知道。 只有成为一个人。 修炼人仙武道。 通过人仙武道,向内求取一线生机。 人体有大宝藏。 形诸于内,不外求。 这正是人仙武道最强大的特点。 仙门不如人仙武道便在于此。 仙门修仙,讲究的是,悉以天下而供奉于己之一身。 自私自利,谓之极也。 人仙武道是,形诸于内,不外求。 开启自身的宝藏,衍化宇宙于己身。最终以己替天,我为天道。 如果有人能够渡过末法劫。 在新纪元开启时,这就是混沌。 毫无疑问。 蛇妖想走这条路。 它想成为高高在上的混沌。 所以最终,它是要求到自己这儿来的。 要么是让自己当它的护道人。 要么就是想通过自己得到武道的修炼方法。单纯以武证道。 不过,这个武道不是普通的炼内气的功夫。而是古武,或者说军武功夫。 专门以气血推行身体的修炼。 如此,才能最终形诸于内。 聪明的蛇妖。 但是,你想彻底成为人,哪有那么简单的,一个人想要堕落为妖,简单。但一个妖想要进步为人,那可就不容易了。 很多人愚蠢的以为成为妖有更强大的力量和悠久的寿命。 殊不知只有成为了人才有更为广阔的未来天空。 第46章 螳螂捕蝉,有人在后 刘三醒和小尸妖漫步在洞子里。 他们缓慢的走着。 一个走得是清风徐来的样子,纵处万变也不惊慌。另一个一步一蹦哒,快乐的像一个没心没肺的孩子。 他们轻松自如,没有一丝压力挂碍寄之于心,就像是在逛风景看乐子一样。 正当他们快活时,一个人进来了。 这人是麻三儿。 在张爷的手下,就是这个麻三,最为精明能干。 他武功也就不如阴二娘和贵五,甚至不在张爷之下,聪明能干更是压了老四一头。 所以他是常盘山地灵门的大总管。 但此刻,这个人却一身狼狈模样的进来了。一见刘三醒就上前道:“先生,您救救我家掌盘子吧,有一支军队进来,把我们统统给抓了!” 麻三还想说什么。 但刘三醒侧耳倾听的模样。 很快就打断他了。 “行了,我知道了,有突然的军队来了对吧。” 刘三醒早早从麻三脑子里直接读取了信息。的确,毫无疑问,是有一支军队突然的出现,杀了进来。 刘三醒步出了洞子。 这时他看到了一批,追兵。 这些兵和罗四维的兵不一样。 他们看上去要比较正规得多了。 这些人穿着的是类似新朝军队的制服。 脚上的,更是皮革鞋。 虽然也是单皮的鞋子,却比罗四维手下草鞋加破布单强了不知多少倍。在罗四维的手下,哪怕是有一双不漏眼子的单布鞋,都是比较有面儿的事。 更重要的是。 刘三醒看明白了。 这些人手上的武器。 不是德林施纳格系列的铳子。 而是勒斯许的乐奏家系列步铳子。 刘三醒对这几个兵动了读心能力,立刻明白了怎么回事。 这些兵,是大帅孙舟的兵。 孙舟,说是大帅,其实是和罗四维对抗的一个小军阀。 之前就是他,逼得罗四维想要买德林军火。但人家孙舟也不白给,此人打探到了罗四维想购入一批德林军火,他一急之下,回去吃了媳妇给他泡的黑枣子,这个,呃,懂的都懂。 孙舟既然付出了如此之巨大的代价,他老婆也就给钱爽快了。 该说不说啊,这个孙舟是有一手的。 当时吧,孙舟一开始也想买德林的军火嘛,德林军火好,质量好是东西实在。却有一个不足,那就是德林距离中土太远了。 东西运输不是那么的快捷方便。 一来一往,可耽误工夫事了。 而罗四维联系的商家也是重合同守信用的一个人。 在把手里的货给罗四维前,他不和孙舟做生意。 孙舟一时间也不知上哪买德林军火。 干脆,就近吧。 原本也可以找美帝斯。 近些年,美帝斯人是越来越强大。 可是距离这儿也远。 反是勒斯许,殖民地搞得到处都是。 有一块地方十分靠近这里。 调货十分的便捷方便。 所以孙舟就大量采购了勒斯许的货。 他用勒斯许人的军火把部下武装起来。 但这也让他府库空空。 空空荡荡。 空空如也。 这样下去那可不行。 需要回血。 坦白说,一个军阀,想要搞钱,需要两个方法。要么掠之于民,要么掠之于同类。当此乱世,普通的平民,什么官儿商的,有钱的都是韭菜,底层老百姓和有钱的上层百姓都是一样的。 唯有同样的军阀,才有掠夺价值。 其实孙舟知道。 罗四维也是一个穷措大。 但他知道,罗四维有一个计划,可以搞到钱,所以他才会想要德林的军火,对近在咫尺的勒斯许军火看不上,而宁可花更多的钱,也要搞德林货。 因此,孙舟的计划是,抢先一步买下勒斯许军火,武装部下,再过来摘罗四维的桃子,计划通,完美。 不,有不完美的地方。 这个计划,最主要的是时机,早了让罗四维警惕,晚了让罗四维有反应。要知道罗四维不是一个人干这趟活。 他旁边有小张爷。 这是一个孙舟也要另眼相看的一个人。 毕竟小张死了,老张可还在。 凭老张的名声,振臂一呼就是十万人。 这怎么搞! 所以小张可以得罪,但绝不能杀,不能和老张结下死仇。 那么这就要对时机把握微妙了。 所以,有内奸。 那么,这个内奸是谁呢? 刘三醒随手杀了这几个兵。 别把他当善人,以为他人畜无害。 刘三醒不杀的是那些没有冤孽之气缠身的人,像孙舟,这玩意他手下人能有几个好的?大部分都不是个东西。 所以杀了也就杀了。 杀这种身上红得发黑的人,只有功德没有业力。 外间。 密密麻麻,很多都是深青色的孙舟兵和土黄色罗四维的人。 刘三醒一拉麻三进了草林子里。 这草林子,不是穿山甲就是大蛤蟆,藏身于此,是没人敢过来打扰的。 借着这草林子,靠近营盘。 此时,张爷和阴二娘等人都给孙舟的部下抓了起来。 不止于此。 还有一部分,属于罗四维的人马是直接反水了。 毕竟外边也有一大部分常盘山的人,怎么可能一点动静也没有就让人拿下了? 就是因为罗四维的部下反水,与外面孙舟的兵马里应外合,这才一举把整个营盘给端了下来。 唯一的错误,大概就是孙舟错估了一件事,张爷的身边有一个莫名其妙新请进来的先生。 在孙舟以为,什么先生,不就是一个狗头军师嘛。 不过能当狗头军师也是本事,杀了吧。 可惜,他以为的几个兵不仅没杀掉刘三醒,反而一去不回了。 那么,出卖罗四维的人,是谁呢? 是周副官。 他笑眯眯地到了罗四维身边。 “老罗,司令,还认得我吗?” 罗四维哪会客气,一口老痰直接而出。 但周副官对他太了解了,一扭腰也便让过去了,他手提一根马鞭,对着罗四维就是狂抽啊,一边抽一边骂。 “你个混蛋,畜生,猪,吃米田共的玩意儿,你过去不是打我打得很爽吗?你再爽一个给爷爷我看看啊!我别人的母亲投奔你,是尽心尽力忙前忙后,而你呢?就当我是一条狗,是想打就打,想骂就骂,谁不是爹生妈养的啊,就你金贵,可以高高在上,想打我就打我?大乾已经亡了,这世上没有狗王当道了,你还当是过去啊!现在,我要打死你,打死你!” 虽然如此。 但罗四维却是一个硬骨头。 他当年逃难。 是真的米田共都吃的,又怎么会被这区区几鞭子折服,这对于罗四维而言,简直就是在挠痒痒。 连孙舟也有些敬佩了。 他叫了几个兵,一起轮流伺候,一定要把罗四维搞爽了。主要是这环境不好,在不杀罗四维的情况下,你不好搞太狠了。举个例子,你把罗四维腿打断了,到时要移动此人,不是还得背他,抬他吗?那这到底是谁在伺候谁呢? 所以也就是打鞭子了。 伤及皮肉,而不至于里子。 那要问了。 为什么不杀了罗四维呢? 罗四维在外头还有二三千号人马呢。 万一杀了罗四维,这些人自己内部重选一个老大,又或者因为孙舟杀了罗四维而投奔别人,这玩意不就搞笑了吗? 喔,我做的局子,给别人摘了桃去。 像话吗? 罗四维要死。 至少也要把他的地盘接收了,部队收编了再说。 还有就是张爷,没法子,先抓起来。 等到外头,给老张爷送去。 人没杀,给你老爷子送回来了。 老张不仅不能翻脸,还得承他孙老爷的一番人情。 这年头,借钱难,还人情债更难。 正当孙舟美着呢。 一个兵过来了。 “司令,我们去洞子调查了,几个进去的兄弟死了。” “什么?” 孙舟原本坐刘三醒摇椅的身子一下跳起来了,他招招手让周副官过来,一巴掌就抽上去了。 “一种植物,你个龟儿子不是和我说那什么的是狗头军师吗?怎么这狗头军师变成常昊了,一杆银枪在手就天下无敌了。” 常昊。 古代大将军。 后来给妖魔化说他是一条大蛇变成的精怪。擅长一杆亮银枪,是武艺超群胆气高。 孙舟以为是狗头军师。 哪知经几个罗四维的兵之口,说对方擅长一杆黄金枪,厉害无比。 这是戏文看多了吧。 周副官连忙解释。 “孙司令,我在罗四维手下就和一条狗一样不被重视,很多事我凑不到跟前去,是真不知道啊。您想,这什么的军师是张爷请来的一个人,张爷才知道他的底细,我被罗四维当成了一条狗,毫无尊严地位,张爷他们又哪可能把我当回事呢?” 孙舟一听,就对张爷温和地说话。 “张爷,您看这事闹的,我虽然绑了你却也没对你怎么样吧!我动你一指头没有?要不您跟我说说,你请那先生,是什么个人,是白马银枪常昊呢,还是一个普通的狗头军师。” 张爷笑了。 他斜视了孙舟一眼。 “我是谁,怎么着司令,您觉得我这城狐社鼠之辈身边也就一狗头军师?” 孙舟顿时悟了。 “得,是我小瞧了您,感情,这真是遇到了白马银枪常昊这种人物啊,行,咱练练,那个,廖副官啊。” 廖副官立刻一个立正砸脚跟的敬礼。 “到!” “呃,廖副官啊……” “请司令吩咐!” 孙舟一下子呵呵哈哈地笑了起来了。 他对罗四维道:“瞧见没,瞧见没,这就是差距,这就是素质。你看我这个,这才是真正的副官,再看看你那个,唉别说嗨,你倒也有对的时候,这的确就是狗!哈哈哈哈哈……” 有听明白的忍不住就笑了。 孙舟的话,意思就是指自己麾下的廖副官能干,是人才。而罗四维的周副官就是个蠢才了。 周副官哪怕明知道是在骂自己,也依然是一副不以为意,不,是根本有当无的在那里。就仿佛孙舟方才取笑的那个人不是自己一样。 罗四维哈哈大笑。 “孙舟,孙贼,你根本不知道你得罪了谁!那位先生是有大能耐的人,你得罪他,死期已经不远了,死期已经不远了!” 罗四维明明已经落入下风。 不,根本就是落败。 他万万没想到,一直在他面前当狗的周副官竟然能做出这样的事,这货竟然把自己给出卖了。 不是,你卖也就卖了。 你多少卖个好价钱啊。 卖来卖去,你不还是个狗? 这没变啊。 你说你搞这一圈,图个什么? 他一边骂,一边又感到快要解脱了。 这条路,他走不下去了,断了一条手臂的他,再也支棱不起来了。这不,周副官早早就出卖了自己,手下的人也要压不住了。 如此境地。 倒不如,一死了之,最后还能给世人留下个硬气点的印象。 孙舟拔出了撸子铳,好像下一步就要把罗四维给崩了。 但旋即他又停了下来。 罗四维不简单。 他孙舟又能是简单的吗? 罗四维当年吃了米田共。 是,那玩意是不好吃,是难受。可他孙舟吃黑枣,又比别人好过吗?他也难,他也是一路苦熬着过来的。谁比谁容易,哪个上位的不是一肚子的苦水。 他孙舟一路苦过来,反而受不了一点刺激? 他看着罗四维。 “你不就是想死么,想死还想借我你爹的手,你想什么美事呢,有种自己咬舌头,记住了,要咬舌头根,你只咬舌尖前一点,未必会死的,那时,死不了,可就要活受罪了。” 说完他忍不住笑了。 笑了一会儿,他忽然玩变脸似的对也在笑的周副官道:“笑,你笑个屁,老罗骂你狗嘞,你也不生气,你这是不争气啊,不争气的人那可不就是狗嘛。这样,我给你个机会啊,让你去争口气,你给我你爹争气了就不是狗了,我给你一个连,不,一个营,我让你当营长,怎么样?哈哈,去吧,把狗头军师给我逮过来,至少也要把人给我引出来。” 周副官不知道孙舟说的是真是假。 但事实上他已经给架起来了。 现在虽然他手上聚拢了一批人马。 但还真是有一些人仍然愿意给罗四维卖命的,在暗中敌视他,有机会就想干掉他。 出卖了罗四维,他虽站队了孙舟,可孙舟能拿他当心腹吗?哪怕是正式成为孙舟的人,这都需要一个漫长的时间。 在此之前,他真的像孙舟说的那样。 体现自己的价值。 孙舟不想要狗。 他要人。 人才的人。 像过去那样舔罗四维这一套,在孙舟这里是行不通的。 所以,他只能带上了一批小弟去至少的试一下。 他一走。 孙舟招手。 他的廖副官砸步上前。 “司令,请指示。” “把咱们那小姐姐炮铳拉上来。” 第47章 麻三的求救 孙舟花了很大一笔钱购入军火。 甚至还买了少有的七五小姐炮铳子。 也就是孙舟口中所言的小姐姐炮。 这七五小姐在西极曾经大放光彩。 虽然算不上重炮。 但论射速,论威力,至少在中土算得上是有一号的。绝对不容小觑。 一般来说,至少是师一级单位才能装备这武器。孙舟这显然是超前的装备了。也意味着他花的钱更多。负债之下,孙舟是压力山大啊。 看着这炮铳子,孙舟眼中露出了一丝杀气。 他对廖副官道:“你看看那姓周的二五仔能引出什么玩意来,不管什么人什么情况你都给我打,给我统统轰了。别人的母亲,我花这么大钱不能当摆设,该用用,不然我亏得慌!” 廖副官道:“是!” 只可惜。 无论是麻三,还是刘三醒,都在不远的草林子里。不说刘三醒了,就是麻三,也是武功高手,耳聪目明的很,哪怕隔老远儿,也能听见他们说的是什么。就算是有一些疏漏,但大体也没错的。 所以,他们谁都没上当。 任你周副官是怎么样的穷吼鬼叫,谎话连篇,他们都没有理睬的意思。 主打一个纹丝不动。 甚至周副官威胁说要对张爷如何如何如之何,对阴二娘怎样怎样怎么样,都说了没用。当然,麻三有一些动摇的,但他决定不了啊,他一个人冲出去有什么用?刘三醒不动他就没门路想,在急白了若干根头发,出了一身子细腻汗后,麻三终于明白,周副官就是在瞎比比,光吹会说,实际上什么也决定不了,就一门心思想把他们引出去。 不是说他没引出来人。 都是一些不长脑子的莽夫。 孙舟都提不起劲儿杀。 也就周副官比较狠,一通排子铳把人杀了。除此之外,是一点动静也没有。 坦白说。 刘三醒要是愿意,把人救出来是没问题的,但他不想给人当背靠。如果他这一次匆匆出手,说不得就会让人产生了倚靠之心,外面的人有一个没注意到,就可能有新的怨恨产生了,这就叫斗米恩,升米仇。一个劲儿做好事,往往收获来的未必是好事。 所以,他行事自有逻辑。 只要张爷等人没有性命之忧。 那他也就不必出手。 所以。 只有周副官受伤的世界达成了。 虽未言语,也没有打骂,但孙舟的眼神表情无不是在说一件事。 你丫就是一个废物。 所以罗四维那货才闲得没事干就打你。 他打你不是没有理由的。 就好像一些老农喜欢鞭打牛马骡驴的道理一样。笨得死倔,不抽鞭子,它就不知道什么叫调头,怎么叫听话。 算了。 累了。 不指望这货做什么事了。 但有一点,这货手上仍然有一批下属。 还是罗四维的人。 既然如此,就可以利用一下。 让他当炮灰吧。 没找到人,孙舟也不担心。 他此行人不多,也就五百多人。 但这是他从头到脚武装起来的。 其火力之强,便是之前的林中蚁都挡不住。因为他不像罗四维,手上只有炸药,他不仅有七五小姐,还有抛射炮和大量的火焰喷射器。 这些,连林中蚁也要退避三舍。 至于飞猱。 更是笑话。 我全军上下都是钢锅盔,你怎么挠我的头壳,吃我的脑汁子! 就是这么豪横。 孙舟以极低的代价进入葫芦山区。 有周副官的帮助,轻松把张爷的留守老四,麻三,大部人马都给吞了。也就麻三和少数人才逃出去。 随后,更是把张爷,阴二娘,和罗四维本部人马都给骗入营内,全部拿下。 通过了周副官的话,这些应该只是下面洞子里淘出来的。上面的洞子据说是个将军墓,收获应该更大。 只是之前罗四维一个人带队去搞没打好洞子,就只好下来吃回头草了。 没想到,张爷手下那么给力,周副官是没下洞子,在外看守,却看到大量的财货给搬了出来。 现在。 这些财货成了孙舟的了。 只是孙舟有些气苦。 他貌似已经得罪了张爷。 指着张爷的路子折现这里的财物,也许有些不靠谱。这样的话,又要靠老婆了。坦白说吃软饭也不是问题,但美女的软饭和肥婆的软饭它可不一样。 孙舟那叫一个脑仁子疼。 好在,他听罗四维手下说了,将军墓里面的金银,这种易于折现的钱比较多。 应该可以试试。 于是他找上了张爷。 “小张爷,有一个事我是始终不大明白的,您能给解个惑否?” 张爷:“……” 不说话。 孙舟不以为意。 他最擅长劝人的了。 “小张爷,我挺不明白的,这罗四维算什么东西,就这么个货,你选他不选我,我是哪里有什么不对得罪了张爷你吗?没有的吧?逢年过节的,我没少给你们家上礼啊?可你们就是瞧不上我。这算不算是瞧不起我呀?不过,算了,无所谓。我这也算是自曝家丑啊,我不在意别人瞧得起瞧不起,我只要把我自家老婆舔舒服了就行。不过我虽然很喜欢吃软饭,但有时候我也需要吃点菜,你能明白吧!想吃菜,得要有私房钱,你能帮我吗?把上面那个将军墓,给我从里面借点钱用。” 张爷看孙舟。 但,孙舟不看他。 孙舟看的是。 阴二娘。 看的是。 老四。 看得是。 一众地灵门常盘山的兄弟。 “你也不想你的兄弟们出事吧。” 孙舟这才回头,看张爷说:“你的手下里居然还有一个女人,乖乖,比我的几个妾都漂亮。” 他说的是阴二娘。 另外,他其实没有小妾。 或者说有,但根本不是他能碰的。 那些小妾是他老婆玩的。说玩也不对,应该是折磨,虐待。 没法子,所谓代价,就是如此。 孙舟笑了。 “你也不想她有什么事吧?” 张爷终于叹气。 “好,我答应你,但我需要我的人才能办事。” “不行。” 孙舟道:“他们在这儿我才能信你不会搞鬼。你这样的人在地下搞鬼,我多少人也不够你折腾的,我可知道你们这些下地的手段有多黑了。不过我可以让周副官的人跟你一起,你支使他们就好了。他们死了也没关系,当炮灰用就行了,只要你把那地下的金银给我带上来,或者你只要把墓门打开,你们就没事了。” 张爷一阵沉默。 他终于又发出了叹气声。 “好。” 一个好字,重逾千金。 虽然说要开将军墓,有些难。但若只是把这个墓给打开,那还不是问题了。 堪定风水,寻金定穴,这功夫搁现在算废了。 但是在已经知道墓址的情况下,摸准墓门,那就不是问题。 张爷很容易就让周副官手下打了一条向下的斜道。当看到了洞眼子,张爷真是说不出话来。 此前他也在罗四维的命令下带人干过。 但是好像在干死活,一点儿也看不到成果。现在一看明白了,自己是带人顶着最厚的夯土在做事,当然是事倍功半,不见好处了。其实只要移开来,绕过这段夯土,那就不是问题。不然那些盗墓的怎么打盗洞?没脑子的莽吗? 有了洞子, 这是急匆匆封余下的就比较好办了。 别说,这里的洞口下,的确很简单。 张爷一眼就看出来了的土。 根本没有什么像样的章法。 干活的人好似在赶工。 这里面的确是出过僵尸。 张爷心中稍定。 他想了想,对周副官道:“洞子已经找到了,你让孙司令过来吧,看他是下还是不下,不过我事先说明,我是不想下的。” 不一会。 孙舟就带兵过来。 他一来就说:“专家不愧是专家,这么快就把洞给开了,果然这专业的人干比二把手的要强,老罗在这搞半天,哈,不如你老弟上来一伸手。” 早早就听说下墓有风险,甚至有可能会有诡异不祥什么的缠身,他孙舟才没那么傻呢,下洞子沾这麻烦。 专业的事情就该交给专业的人来做嘛。 张爷正色道:“我之所以在下面。干活也不碰上面,就是因为这上面很有可能有僵尸,我是不会进去碰的。这种事,得要你自己选。” 孙舟道:“我自己选?我当然选你下去替我干活了。想清楚,你的人都在我手里,你也不想你手下的人出什么事吧!” 张爷道:“你这是让我死。” 孙舟不同意这个说法。 “哪就到这地步了?” 张爷道:“我说了,里面有僵尸,你可能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有可能这里面的僵尸是个废物,绕两圈一把火就烧了。但更大的可能是根本连逃的可能都没有,连墓门都出不了,都得死。再说天黑了,你确定要这样干,天黑,那玩意是可以出来的。” 张爷今儿一个白天的都在做事。 搬东西,打仗,如此一天也就去了。 时间至此,已经天黑。 看,天上的月亮都出来了。 这的确已经算晚上了。 坦白说如果可以,孙舟觉得晚上也无所谓。他虽然要休息,但别人仍然是可以干活的嘛。只要干不死,就往死里干。这年头,休息不重要,谁家里的米缸是满的,这才是重要的。 但说到僵尸。 孙舟也有点心里发毛。 “也行,那就明白吧,不过还是不能用你的人,有老周在你老想别人干嘛?不是我说你,你这可不是一个好大哥啊,让你的兄弟好好休息,不好么?非得拉他们起来给你卖命?好了,我言尽于此,你且放心,你们的东西我会让人带上的,什么墨斗啊,桃木剑啊,黑驴蹄子什么的,火油炸药也可以有的,保证让那什么僵尸吃不了兜着走。啊,就这样了,好好休息。” 说到这里,孙舟转身,一挥手。 就有一批士兵进来,重新把张爷给绑了起来。这个张爷,武功十分高强,孙舟不是傻子,自然会小心提防。 那边又寻周副官道:“喂,老周,累了没有啊?” 周副官连忙点头哈腰。 “司令,您说话,有事您吩咐,我一定给您办好喽。” 孙舟笑呵呵道:“那个罗四维啊,我是真的挺烦他的,去,多给他两鞭子,毕竟你们两个感情好,给我打认真点儿。” 周副官脸上一抹阴郁气一闪而过。 但当他抬头时,脸上就又笑得没心没肺灿烂如花了。 “司令放心,我去整口酒,一边打,一边给这家伙提提神。” “哈哈哈……你小子,会玩,不枉罗四维当年那么待你。” 孙舟说着话,唱了两句戏文,摇晃着身子走了。 周副官等了一会才挺起腰。 一抬头,就看到廖副官目光炯炯的盯着自己。周副官连忙又把腰难佝偻起来,脸上的笑也收了回去。 直到他确定,廖副官已经走了,这才重新抬头,站直了身子。 他看向了廖副官。 脸上一股青气泛起。 姓廖的,什么玩意,都是当副官,跟狗一样,凭什么你那么神气,真当你和我不一样,是个人了。你也只不过是条我以为是的狗而已!什么孙大帅,和罗四维又有什么区别。 都不是好人。 我既然能让罗四维下台,那么,下一个就得是你了。 不过这具身体是好弱,我这样下去保不齐什么时候就又死了。 看来,还是要吃点米田共了。 不过。 也许不必要。 他目光幽幽,看向了张爷。 话说。 张爷带来的那个什么先生。 此前自己还是一条狗的时候还感觉不出来。现在夺舍了这个废物的身体,倒是隐约有一点印象。 嘶呼。 周副官脑子里一下有了一个人。 那个人。 是那个人吗? 末法劫。 因果命。 上天还是不肯放过我吗?我这么些年,像狗一样活着,光米田共就不知道吃了多少了。这一次要不是这个身体的主人发蠢,一定要吃狗,我还不知道要当狗多少年。 好不容易才重新拥有了身体。 结果又有对头上门? 那个人,轮回三世也不放过我吗? 可恶。 米田共还是得要吃的。 这一次我一个不好会被杀。 周副官在心中发狠,跌跌撞撞的离开。 身边之人只当他是失意发作,倒也不好说什么。 但估计,孙舟是看不上他的。 只是因为周副官还有用,才暂时用着。 至于想要别的,就看运气了。 刘三醒也是一样。 他一直看着某个方向。 虽然,不可能,但感觉是不会骗人的。 只是,需要计较吗? 刘三醒摇了摇头。 一回身,他看到了麻三。 麻三一下子就跪了下来。 “先生,请看在我家掌盘子一路上没对您失礼过的份上,救他一救吧!” 第48章 周副官再吃米田共 坦白说来,在刘三醒的眼中,小张爷也就那样,也许老张爷张三鞭算是一个人物,可这远不是张老爷子说话的时代。 现在当家的,是小张爷。 这一位严格来说也不错。 奈何刘三醒的眼界高呐。 这原本不错的张爷在他的眼中也就是守户之犬而已。 这样的人,刘三醒平常哪会放在眼里。 只是,这个人一路上对他也算恭敬。 更重要的是,这个人身上福缘不少,是注定长命百岁之人,哪能让人这么随意给搞死了。 刘三醒就提醒他。 “你手下还有人吧。” 麻三忙道:“有,还有几十个兄弟躲起来了,只是这地方的环境,到时也不知道会死多少。” 刘三醒明白他的意思。 葫芦山这里的怪兽的确比较多,常盘山的人虽然多有身手好人机灵的,但此地终究仍然是险恶之地,那些人逃入山林,等于是跑到死亡的边缘,不定什么时候,给咬一口就死掉了。 不过那是从前,现在嘛,情况有了一丝的变动。 刘三醒劝说道:“你不要多心,方才我看到蛇妖出来了,有此妖在,那些蛤蟆穿山甲什么的都不敢露头的,所以你的人大概率是没事的。你先隐忍一会,等到了天将放明时,这些人也是最为困乏之时,你再出手救人。” 刘三醒没说谎。 蛇妖出来了。 连小小的一只小蛛母出来都能把穿山甲和大蛤蟆吓得全缩了起来,更何况是蛇妖。别以为蛇妖战斗力不强,但收拾这些未成精的小家伙,都不需要出手,随便瞪一眼的事就解决了。 更何况这只蛇妖可不简单。 它不是谢威那样没脑子的货。 一句话开窍,精得一批。 所以它一出来就摸底。 把环境弄清楚。 这么一来,反倒是让孙舟得了便宜,一时间他的部队是什么也没遇到。 这也让他原本的警惕心是放下去了。 说的厉害,什么飞猱,蛤蟆穿山甲的。 什么都没有嘛。 也就一个林中蚁,不还是败在了我的火焰喷射器上了,区区蚂蚁,有什么可怕的。 所以,他才显得如此从容。 殊不知一切的便宜都有代价,你以为没事,只是还未到支付代价之时。 在他仍然对环境变化一无所知之时。 刘三醒又双叒叕掏出了小圆扁壶。 随手一拍。 一个骷髅头到手。 他又拍。 两个,三个,直到四个。 四个,四个,四个白森森,散发出草木淡雅清香味儿的骷髅头给摸出来了。 虽然是骷髅,但十分干净,骨质如玉不说了,还一丁血丝也没有。就好似打了蜡,上了漆一般,像艺术品。 但它们终究还是骷髅。 仍然把麻三吓了一跳。 刘三醒看他道:“这里面是我配的一些药材,需要阴湿环境的瓶子来装,这玩意看着吓人,其实是最好的器皿,你就当它们是杯碗盘子就行了,不要介意。现在,拿上它们,在军营的四方布下,这样,无论是哪一面起的风,都会把这东西里的味散播出去,如无意外,到了天将放明时,所有人应该都能睡得像条死狗了。” 麻三有些无语。 他是聪明人。 所以当张爷把这位尊之为先生时他是支持的。甚至他暗中希望这位不要太厉害,万一他真那么厉害,预言了阴二娘早死是真的怎么办? 不过。 现在看来。 这位不简单啊。 正经人会随身带骷髅头? 还是能够拥有让人一直沉睡的能力。 我的一种植物。 这和蒙汗药有什么区别? 不过,该说不说啊,这玩意的功能,貌似比蒙汗药要强多了。你蒙汗药高低还得让人喝下去。 而这玩意只需要放在目标四周。 如果小心点,直接放上风口,放一个位置就可以了。 厉害啊。 夜。 周副官醒来。 仿佛晚上时他更有精神。 摇了摇头,他站起来去撒尿。 走了一会,他停了下来。 抽了一下鼻子。 没办法。 生理上还没习惯这具身体。 毕竟他曾有一段时间是当狗的。 不要以为他当狗就只知道吃米田共了。 事实上,他现在的身体,鼻子也是灵活了起来。很多气味,他都能闻出味儿来。 现在,他就发现了,在这空气里,有一种神秘的气味儿。 他吸气,深吸,深深深呼吸。 空气里有,腥味,甜味儿,还有臭味。到底是哪种味道呢? 是一种臭,却又变得香的味道。 不对,不止。 还有腐败中的新生。 新鲜却又有陈腐味于其中。 这味怎么有些熟悉呢? 等等。 这是虫子的味道。 不对,不是真正的虫子,是比虫更小的虫子。 是蛊。 周副官眼睛一下子睁圆了。 蛊,是什么人在玩蛊。这可不是普通的毒蛊,而是生命力大大跃迁的,至少二级的高级蛊。 蛊,有高有低,一般分为三个等级,此外还有一个最高级。 第一等的蛊,叫虿蛊。 选择固定目标毒虫,置之于一室,少的话一个盆,使其互相残杀,唯其生者,尽食其类,方为之蛊。 这也是大多数人选择的。 第二等蛊就不一样了。 这叫子母蛊。 把蛊虫中挑选一下,选择出母蛊,以同类喂食之,直到这只母蛊产出了你想要的子蛊。在此期间你可以调节,选择是个体强大的子蛊,还是群体强大的子蛊。 换言之。 到了这一步,你想要什么样的蛊虫,都可以通过蛊母达成对子蛊的调节。 第三等,万蛊同工。 和最顶级的万蛊同人,。 一字之差,天差地别。 不过,后面就不是周副官能详解的了。 他只了解到第二等级。 毫无疑问。 现在他感知到的,就是第二等级的蛊虫在发威。好在不致命,但这更可怕。 因为致命的蛊让人容易提防。反而不致命的才能润物细无声的让人中招。 现在正是大家都在中招的时候。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二级蛊虫不是一般人能玩的。 搁这种时候,这个地方,是谁在玩二级蛊虫! 等等,好像,貌似,有一个人,有这个可能。 可恶,为什么要逼我! 这里是待不下去了。 我得走。 不对。 现在时代不一样了,此为乱世,到处都是狠人,武学异术被压制,反而是西极的铳子炮开始大行其道,是个王七加一蛋,有钱就能买到。 高手,好像不值钱了。 在世上混,最重要的是有钱。 我需要把罗四维的家底给掀了,不然我没钱哪都混不下去。 一念于此,周副官立刻行动起来。 他仿佛一下子清醒了,又好似全然变成了另一个人,原本身上那唯唯诺诺的低怂气质没了,反而是迅捷,果断。 三步并着两步走。 左右回头观望。 不让一个人看见自己。 已经开始有很多人直接进入到梦乡了。 而且有些人很没公德的打呼。 那呼声,在嗓子里从鼻子喷出音去,像是在打一次次均匀有质的雷。 不过却让周副官放宽心。 他一下子,来到了张爷这儿。 当然。 他不是找张爷的。 他找的,是罗四维,此时的罗四维一身的鞭伤,衣服也几乎快要烂完了。有一些蚊虫在他身上肆意跳舞。 都这样了,罗四维还没睡着。 这也是当然的。 他一直被打。 身上穿的也不是棉袄。 单薄的外衫根本挡不住抽马的鞭子。 五六个人轮流抽打,几乎可以说把他打得死去活来,他哪怕至筋疲力尽了,也仍然痛得难以休息。 现在正努力喘息。 剧烈的呼吸,让他的嗓子眼像被火烧一样。 连带着,肺都刺痛了起来。 这痛苦下,让他怎么睡觉,怎么休息。 正当于此,他睁眼了。 一眼,就看到了周副官。 罗四维忍不住吐了一口血痰。 “怎么了,白天没有被我骂爽,这大晚上的,还来找你罗爷,给你骂骂,舒坦?哈哈哈哈,你咋这么贱啊!” 周副官愣了下神,他先是一怔,然后笑了。目光在四下一扫,就从一个已经睡去士兵的身上拿过一把铳子,不用,只取铳子上的一把刺刀,提取在手上。 罗四维终于明白。 “你,你要杀我?” 罗四维怕了? 不。 他只是不甘心。 罗四维总觉得自己也算是个人物了。和张爷也是能平等说话的级别。在孙舟面前,他一点儿也不怂,他罗四维什么都好,唯独不是一个烂怂人。 是的。 罗四维有自知之明。 他知道,自己不是个好人,是坏蛋,是卑鄙无耻的小人,但自己总算也是有品的一个人。 哪怕被孙舟杀了,他也无惧。 自古以来,英雄运去不自由。 就算是失败了,死了,大不了下辈子重头再来就是了。 怕什么呢? 爱钱怎么了,好色怎么了,小气又怎么了,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但我也是一个人物,爷爷称得上一句英雄。打死爷爷,骨头也是硬的。 但是。 周副官。 这是一个小人。 要是孙舟吩咐他来杀自己,也还罢了,大丈夫恩怨分明,这笔账是在孙舟的身上,周副官只是一把刀而已。 可是现在,周副官自己来杀他了,他就有些不甘心了。 周副官笑了。 他提刺刀在手,别说,勒斯许货,这刀还挺锋利的。 “怎么,不服,不甘心。” 罗四维道:“爷爷我大小也算是个英雄人物,岂能死在你这卑鄙无耻之徒的手里,我不甘心!” 周副官一脸轻蔑的笑。 “你啊你,不过是一个吃米田共走运的莽夫而已,文化不高,就来些小聪明,还喜欢飘,有个台阶就想蹬天,你是从哪儿觉得自己是英雄的,你说你是英雄?你也配!你啊你,也就配死在我的手里,不,其实你也不配死我手里,但是我这人肚量大,能容你,荣幸吧!” 就到这,他突然出刀。 把还想说什么的罗四维一刀封喉。 这一刀,看得旁边张爷眼瞳子一缩。 此之一刀,绝不简单。 恰到好处的割了罗四维的气管子,让他走风漏气窒息而亡。 毫无疑问。 这很痛苦。 但总比割破动脉血管,让血液哗哗的流好。想也知道,他旁边就是张爷他们,这血要是溅了别人一身,可不就不好了么。 最关键是。 周副官知道。 这附近有高人。 你放多了血,味大,人家高人可能就出来了,会影响到他的嘛。反之,割罗四维的气管子,流血少不说,也不至于让他立刻叫起来。 唯一注意到的,是仍然在抵抗睡意的张爷。他的底子好,也没伤着,所以一直警惕着,终是让他目睹了眼前的一切。 不过,周副官没理会他。 他知道。 张爷也不喜欢罗四维。 其实。 一个人最看不清的,就是自己。 但看别人却总是很到位。 罗四维总是觉得自己是个人物,是个英雄,甚至自己吃米田共也不觉得是耻辱,反而是自己能成大事的标志。 但其实,他一发达就喜欢飘。 他不知道。 底下的兄弟很多都不喜欢他了。 包括原来的周副官。 虽说罗四维一直觉得这是自己器重信任的表达方式,但天可怜见的,哪家大佬对下属表达方式是这个样子的。 周副官能忠心罗四维吗? 简直是笑话。 还有张爷。 张爷的确是在罗四维最困难的时候扶了一手,但这不代表张爷喜欢罗四维,他当年只是随手下了一招闲棋而已。 最后发现,这一招闲棋虽然给自己捞了一些便宜好处,但却也成了一招臭棋。 就好像你派出一支部队断后,的确是给主力部队争取到了撤退的时间。但当这支部队想回大部队时问题来了。 敌人会跟着这支部队找到大部队。 这就不好了。 罗四维现在就是这种角色。 张爷不介意罗四维的发展。 但罗四维却总想要更多,还一脸傻乎乎的对张爷说,你不会不支持我吧。你都要吃人家的肉了,还想人家无所谓的接受你? 可惜了。 这个看不清自己的人。 他不知道。 几乎所有人都在想他死啊。 罗四维死了。 周副官得手后,立刻走人。 他毫不犹豫,也没带人走。 带什么带。 他心中有种感觉,此之一行,能活着回去的人有,但绝对不多。不过,张爷倒是有可能丰收而回。没想到张爷是那个张小乙的后人。 算了,这么多年,张小乙早骨灰都烂了吧,还报什么仇。说报仇,也得找对人。不过那更不可能。 这个畜生,竟然真的活到了第三世。 先躲他一下吧。 这身体现在根本没什么力量。 想到这儿,周副官忽然停住了脚步。 这样孱弱的身体,他能回去么? 周副官驻足一二三息。 他终于叹了口气。 算了,这么多年了,也习惯了。 人呐,始终生存最重要。 周副官一念于此,终于前往军营中的临时厕所。 吃了几百年米田共,无所谓啦。 第49章 张爷得救了 夜。 风吹徐徐。 在草丛之中,一抹身影快如迅电而又无声无息。即便撞在草叶子上也。发不出什么声响,柔软的叶子甚至在避开这抹身影。 直到,这人站立住。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小尸妖。 这小尸妖可不简单,白天就能到处跑,晚上更是精力多到无处可泄。没事干就跑来跑去的。 它是尸妖之身,没有什么动物会动它。 结果还真让它看到了有趣的东西。 “大仙,大仙。” 小尸妖跳脚叫着某人。 刘三醒一指头弹它额头上。 “不要乱叫。” “……” 小尸妖生气了。 蛇妖叫你大仙,我就不行了? 刘三醒只能解释。 “乱说话有因果加身的,会折损我的福缘运气的。” 小尸妖道:“都末法了,你还在意这些个事?” 刘三醒道:“虽然是末法,但福缘运气仍然是在的,这世上不还是有倒霉和走运的人吗?只是这末法不能修行了而已。” 小尸妖道:“那好吧,对了,大佬,我刚才发现了一件事。” 刘三醒:“……” 小尸妖见刘三醒不说话,干脆忍不住了道:“我刚才看到有一个人,躲起来在吃米田共耶!” 坦白说小尸妖也算见识了。 它知道,人饿急眼了,真的什么都吃。 草根,树皮,甚至粘泥土。 有时,还会易子而食。 易子而食你以为就残忍了? 有一个故事。 说有一地方,发生了旱灾。 在这地方,一个女人睡下来休息,晚上起夜撒尿,见公婆二人的屋仍然亮着,就去看一下情况,没想听了墙根。 她听到,这公公和婆婆觉得家里面已经没粮了,灾年难过,他们准备把儿媳妇杀了吃肉,如此家里还少了一个人一张嘴,减轻了家中的负担,毕竟儿媳妇还没生娃,算不得正经的家里人,过完了灾年,重新给儿子娶一个也就是了。 这女人一听吓坏了,连忙回自己娘家。 家里安顿好了她。 但她夜里又听到父母说话。 仍然是要吃了她。 因为她父母家也是一样的,这日子要过不下去了。 与其让这女儿被别人家吃了去,倒不如自己吃。 这,才是民间疾苦的真相。 在民间。 老百姓会理智,且冷静的计算家里的粮食,精打细算到了一丝一毫。连外边河里能打多少鱼,山里能捕多少猎,也是进行统计和计算的。 但总有一个时候,不论怎么计算,这家里的,家外的,能借的,都计算到,粮食也仍然是不够吃。 当粮食不够时,什么算计都有。 吃人,只是别无选择下的一个选择。 在历史上,最悲哀的时候,甚至直接就有菜人这一说。有的是抓来的,有的是捡来的,更有甚者,是被家人卖进来的。 最可怕,是自觉生路无望,自己走进来把自己卖了的。 而且菜人十分便宜,比猪肉都不如。 猪肉在历史上称贱肉,比猪肉还贱,可知菜人的悲惨了。 可能一菜人也就值一两张饼子了。 这便是现实。 人饿急了。 是真的会要吃人的。 但人再怎么吃,哪怕是吃了人,可真正吃米田共的仍然是少之又少,几乎没有。 同样的选择,一把泥土,一块米田共。 大多数人只要脑子没问题都会宁可啃土也不会想吃米田共。 所以罗四维才一直觉得自己也了不起。 他觉得自己能做到世间大多数人都不能做做不到的事是一件了不起的事。 他觉得自己是英雄。 也许这听起来是笑话。 你不服你也可以吃啊。 呵呵。 觉得可笑。 其实敢于像罗四维那样,为了不饿死去吃米田共的毕竟是极少数人。 但小尸妖没想到的是。 那个人,十分饥渴并习惯甚至享受的吃米田共。 这就有点恶心到人了。 在没有利益和饥饿的情况下,什么人能够大口大口的吃米田共呢? 面对小尸妖的疑惑。 刘三醒想到了什么。 他目光一下子投了过去。 以往无心,倒也没有注意。现在有了小尸妖的提醒,刘三醒也就看到了。他看了一会,忍不住冷笑起来。 这真是一个蠢人。 他不知道末法劫吗? 你以为你修炼的秽气功法是武功?那是修仙的护道之术。也就是说,这玩意儿是要受到末法劫的影响的。要是以前,吃多了米田共,搞不好又会如仙如魔的强大。毕竟那人在秽气一道上无人能及。 但现在是永远不可能了。 你吃再多米田共,也仍然只是一个普通凡人的。 周建武。 没错。 这个人,自然指的是周副官,也就是周建武。 这个周建武,原本已经倒霉的当了狗,受天性影响吃上了米田共。 甚至他都快泯来了意识。 直到,他的狗体被杀。 周建武在本能驱使下,夺舍了周副官。 其实这时刘三醒根本没注意到此点。 哪来那么多精神,哪来那么多警惕。 终究不过是一个旧时代的产物。 或许,在当时,周建武是很厉害。 给刘三醒从前造成了不少的麻烦。 几乎是底牌出尽的情况下才险胜了这一局。就算如此,也让周建武逃脱了性命。 但那毕竟是过去的事了。 时代不一样了。 过去,那时候,仙门退隐,武道衰弱,但末法仍然是将至未至,人间犹有之余也。 你可以仗着秽气秘术逞风雨于一时。 这个是可以的。 可现在末法已至。 你这时吃米田共修炼秽气,虽可得一时之利也,但根本不能长久。且此法一久,必然失效。 到时不是白吃了米田共而一无所获么。 算了。 别人吃米田共关他刘三醒什么事。 当不知道好了。 “不用去管他,和你无关,对了,你不是想吃人么,可以去吃了,孙舟的手下,那新灰蓝色衣服的随便吃。” 刘三醒说着又摸摸它的头。 看得出来。 岳娇龙身子有些营养不良。 它毕竟是尸妖,尸妖吃人才是正常的。 但因为自己在,岳娇龙只吃了一个人就没再行动了。毫无疑问,它当然是在顾忌自己。哪怕自己说了,它也仍然没有行动。 这是在压抑天性。 克制本性。 就是不想破坏了自己在刘三醒面前的形象。而营养不良导致了它的身体在退化。 从一个原本小荷才露尖尖角的小丫头变成了一个普普通通小萝莉的小丫头。 现在想想,这又是何必呢? 刘三醒又不是大人类主义者,没那么多人妖大防。天定,人道永昌,还不够吗?反正不管怎么样,妖在人下,是永远不可能出头的,出头,就给你把头按下去。 这么多年。 早期强大的妖族今何在? 不要以为末法,可以跳出来了。 这才是真正血淋淋的大洗礼。 对于妖,要么化形为人,以人类的姿态活下去。要么化形都办不到,永远当野兽,最后去死吧! 就是大势。 你看蝎妖,一出世就大打大杀,一个不服十个不忿的,下场是什么? 所以区区一个小尸妖,刘三醒真没把它放眼里。 当然。 为了维持生计,营养,你小尸妖选择性的吃几个坏种是没问题的。 但倘若你小尸妖喜欢上了吃人的感觉,随意的到处吃人,那就对不起了。 刘三醒甚至未必需要出手。 自有高人到时收了它。 这就不关他刘三醒什么事了。 小尸妖吞吞口水,终究是忍住了吃人的想法。 她早已经过了冲动期,就算一直不吃也无所谓。反正都习惯了。尸妖的生命力极其强大,是颠倒法则的产物。 生命力极其充沛。 不吃人。 只是饿点罢了。 又不会死。 一夜无话。 到了天将放明之时。 好吧,已经不用说废话了。 麻三这个机灵的人已经发现,整个军营都是呼声一片。这个时间段儿,所有的人都在睡,得亏这里是绝虫药道,不然,野外的这个环境,光蚊虫鼠蚁就让人吃上一壶了。 麻三的人,大约二三十个,原本以为有一场血战呢,没想到是如入无人之境。就轻轻松松来到了军营之中,见到了张爷。 小张爷早睡过去了。 旁边是阴二娘。 这女人最不堪。 她是表面光鲜,其实身体抵抗力直线在下降,所以早早就睡过去了。 现在仍沉迷着呢。 一双脚约摸是怕冷,缩着,却让张爷一把抱着当枕头。 这两人,奇妙的睡姿,直是让人忍不住想要笑。 麻三用上了凉水。 这玩意真是万灵药。 一泼也就让张爷醒了。 张爷是什么人呀,大风大浪都见过,看到麻三与一众兄弟们的笑脸也不激动,平静自若道:“干嘛,聚这一堆的,别光顾我一个人,把其余兄弟也给救下,好家伙,干的不错,我还以为要很久呢!我再眯一会。” 众兄弟没动。 倒是麻三上前,小声道:“张爷,二娘的脚香不香啊?” 张爷先是一愣。 反了天了,什么时候,麻三这人这么胆大,敢和我开这种能害死人的玩笑! 咦? 玩笑? 张爷低眼一扫。 好家伙。 阴二娘的双足正被他抱着垫在头下享受着呢。虽然说二娘的脚底板有很多尘灰,但不考虑这点,二娘快鞋上还是挺漂亮的。未缠的天足,那曲型迷人,真不是说笑的。 麻三,张爷,都是正常人,审美也是正常的。 对于旧时代的白幼瘦真是一点也欣赏不来,不是说不好看,但别扭,憋屈。 而阴二娘就不一样了。 她跟随蜂娘子学艺出来的。 一身武功就注定她不可能是个白幼瘦。 事实上阴二娘皮肤有点发黑,身高也近比男子,和一群男人站一起绝不突兀。 特别是她腿长脚大。 对,她一般都穿男人鞋的。 女人鞋码少有适合她脚型的。 即便是有,往往也比较紧小,夹脚。 所以还是穿男人的鞋子。 最多改一改,给鞋面上绣点子什么。 穿这样宽敞适脚的鞋子。 所以她轻功才好啊。 一双三寸足,能跳得高,蹦得远,跑得起来嘛。 故此在很多常盘山人眼中,阴二娘绝对的是大美女。 所以他们都在羡慕嫉妒的看张爷。 张爷发现此点也是吓了一跳。 看到阴二娘仍然在睡,没醒。 张爷这才拍拍胸口松了口气。 他立刻凶巴巴的对众人道:“你们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发生!” 众人连连点头。 喜欢阴二娘是一回事。 但阴二娘的脾气是真不敢恭维。 那就是一母老虎。 而且是母老虎中的母老虎。 坦白说整个常盘山不知有多少人都在喜欢阴二娘,想把她给娶了,以后天天给她端脚盆子都认了。但终究只是想法,没一个敢的。 甚至,张爷也不敢。 其实张爷对阴二娘没想法吗? 当然不可能。 只是一来张爷家里规矩森严,老爷子早早给张爷娶了老婆。这是张爷唯一不爽的地方,但人都已经娶了,他可以对那女子不理不睬,但不能休妻别娶。 老爷子在世,他不能休妻。 因为老爷子不允许。 老爷子将来不在了,他也不能休妻。 因为孝道。 所以他也就自己主动掐灭了心中对阴二娘的那点心思。 他的这点心思,有的人知道,比如老爷子,又如麻三,也有不知道的,如其余的那些人。 包括了阴二娘。 当然。 阴二娘隐约有点感觉,不确定。 但阴二娘真没往这地方想过。 这时她也醒了。 众人皆醒,也没人提起这一段,这事儿也就过去了。 只有张爷低头想了些什么,然后又抬起头来。 “前辈。” 他很恭敬。 他知道。 做到这一切,绝不可能是麻三,他没那本事。 所以,是刘三醒出手了。 刘三醒也不废话。 “你看到了,醒起来很快的,你们自己动手,动作快点。” 张爷笑了起来。 他回身对麻三,阴二娘,老四几个头领说道:“没听前辈说了吗?动作快一点,把人全给绑了,再把铳子炮都收缴起来。” 不得不说。 张爷手下人还是比较多的,又比较能够遵守纪律,所以行动力强,很快就把武器都一一收缴了,又把人一个个的用牛筋和水麻绳都系起来了。由于要绑的人太多,导致了绳子不够用,只好拆了几张网子。这网子是之前和蝎妖战斗时破损了的。 终于把人绑好了。 刘三醒却是在摇头。 张爷道:“前辈,我哪里不对了?” 刘三醒道:“你之前说的,你想成就一番事业,但你连一点小事都办不好。你这绳子不够用,到处搜罗绳子,为什么不考虑把俘虏的人杀一批呢,人少了你绳子不就够用了么?” 张爷听的是目瞪口呆:“……” 刘三醒一笑:“怎么,觉得这样不对?你在乱世啊,这时候,你有多少菜才能请多少人,你没那么多菜,就只能减少不必要的人,做大事,这就是大事,你这都不明白,难怪我看你是成不了大事。” 张爷低下头。 他感觉刘三醒说的是对的。 但有时候,对的不意味着是你喜欢的。 他忽然想到了他老婆。 他的妻子毛氏,是他父亲老张爷千挑万选给他娶的,说是对于他最好。 那女人,姿容秀美,绝对不丑。即便是曾经缠足,但因了自己,仍然放了。为了取悦于自己,她做到了十足。 要知道此女出身旧官宦世家。 缠足是一直都有的。 是当时很多女性身份地位的象征。 可就因为自己的不喜欢,她就放脚了。 但那又如何? 不喜欢。 终究还是不喜欢。 他不喜欢的,是这一整个人,不是一双脚能改变的。 新婚第一夜他就离开洞房到书房睡的。 此后他更是拒绝和妻子见哪怕一面。 所以他知道刘三醒可能是对的。 但他仍然想走自己的路。 刘三醒忍不住又说了一句。 “不过吧,你的选择也未必是错。按理说你这样的人想做大事,应该短命才对。但命中注定你是长寿之相,不到一百岁你是死不掉的,或许正是你这个仁心给你自己添的福寿。” 第50章 提木拉布被抓走了 张爷想笑。 但他笑不出来。 我会长寿吗? 也许吧。 但我的大业会如何呢? 一直以来,张爷心中还有他的一个军阀梦呢。他一直希望,凭借自己一己之力,再造时势,为这家国天下,做也一番事业来,也不枉为人一生在世间走上那么一遭。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眼下却是个好,一下子收缴了这么多勒斯许的军火,这孙舟算是当了一回运输大队长。 不行,人家这么好,我得去谢谢他。 孙舟醒了。 但他真不想醒过来。 因为他发现,自己是被五花大绑的。 即便是绳子少,但用在孙舟身上都足足的。他想叫,结果,连嘴都是堵住的。 怎么了,怎么回事,为什么一觉醒来成这样子了。明明我占上风,我高高在上,掌握一切局势。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我来这里,不成了送了么? 孙舟用力挣扎。 直到。 张爷来了。 他手提一把刀。 小狮子。 孙舟一下感觉到了张爷身上的杀意。 张爷提刀,一时间心里别提有多爽了。 想想也是啊。 刚从地下的洞子里出来,还没喘口气,就给一排子的大兵用铳杆子指着。旁边,是被捆起来,打得鼻青脸肿的老四和一众常盘山的弟兄。 能怎么办呢? 想拼命都拼不了。 连扯一嗓子说狠话都办不到。 好好一个人,南绿林的总瓢把子,常盘山的掌盘子,地灵门当代的门主,南张一脉的传人。 好家伙我这么大的身份给人说绑就绑了,绑得像条狗一样。 这对于一个死要面子的人来说,有多痛苦,知道吗! 但是,一直的,张爷都忍下来了。 人啊,不管受到多大的屈辱,只有活下来才能谈以后,不然统统都是个屁。 现在好了,风水一下子轮流转了。 刀把子在我手上了。 张爷能不爽吗? 他伸手扯下了孙舟嘴里的布。 孙舟连忙立刻马上说话。 “等等等,别别别,不要杀我,我什么都可以答应!咱们有话好说,张爷,我虽抓了你,但没怎么得罪你吧!不至于把我给杀了吧!” 他其实想说很多。 他想活。 但一个人的反应是有限的。 在有限的时间里他只能说这些话,还说得结结巴巴的。 张爷一笑。 突然一刀就斩断了他的脖子。 没犹豫,没废话,不啰嗦。 干脆利落。 孙舟,死了。 他突然的来,又十分突然的就死在了这里。只因他错了,小张爷绝不简单。 很多人以为小张爷没多大本事,是老张爷硬扶起来的。但想想也明白了,张爷要是猪大肠,他扶得起来吗? 事实上,老张爷的态度是,自己老了,儿子呢,不能说他没本事,只是还不成熟而已,暂时先上位,熟悉一下,不然等自己走了,没了,到时儿子再犯错,连旁边扶一把的机会都没了。 听出来了吧。 张爷这个人还是有本事的。 只是没达到老张爷心里面的标准罢了。 可话也要说回来了。 老张爷那是什么标准? 天花板。 小张爷要达到老张爷的水准,还有的是时间磨。可那是对标老张爷,你能说小张水平差了吗? 所以,小张爷很有能耐,他不会犯低级错误。 比如。 说废话。 张爷上前就是一刀。 不管这姓孙的说多好听,一刀了事。 什么显摆臭美的,不需要。 很多不应该有的失败,就源自于说的废话太多了。 杀人之后,张爷直起了身子。 “准备,走人。” 他下达了命令。 但有人不干。 说话的是两个人,一个叫王大勇,一个叫王大胆。 大勇是罗四维手下,培养的精锐,手铳队的队长。 在中土,当其时,一些军阀自知自己多行不义,为了防止有人想杀了他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危,就组建了手铳子队这么一个畸形组织。 可以说,他们是离罗四维关系最近的。 除了周副官。 但是现在周副官跑路了呀。 这混蛋还把罗四维给杀了。 这是一条路跑到了黑啊。 怎么也洗不白了。 要说这周副官,其实杀了罗四维也没什么的,罗四维对手下人也不是太好,杀了就杀了,底层小兵哪管那么多,给饭吃,给钱花,大家就听你的。 这道理周副官其实也知道。 但他不是怕了么。 所以跑路了。 这就让在此的罗四维的部下们一起不满了起来。 好家伙,你造反也就算了,你还把罗四维给杀了,还选择了跑路,把兄弟们都丢下来了,是吧! 那兄弟们也不跟你了。 这时王大勇站了出来。 在兄弟王大胆的帮衬下把队伍人心拉了过来。 张爷虎目一瞪。 “你们要干什么!” 王大勇硬头皮迎上去。 “张爷,兄弟们也是没法子了。现在只想求一条生路,希望张爷能帮我们一把。” “生路,什么生路,这里什么样你们不是不知道,别以为现在没事发生就会一直没事了,等到事情发生,想跑都跑不了。” 王大勇苦笑一下道:“张爷,我们这些人和你们不一样,我们都是苦出身,不是没饭吃谁会出来当兵?相比起死,我们更怕的是穷。” 王大勇没有说错。当下这个时代,死不可怕的,哪家不死人?饿死的病死的累死的打死的甚至自己不知怎么个名堂就死掉的。 还有一些是不知道是不是死了,当死了的处理。 之所以会有如此现状,其根源乃在于一个穷字。 穷才是最要命的。 不然,你当这些人不知道葫芦山是什么地方就往里闯? 敢于来此,就是因为死不死的不重要,能不能赚钱才是最重要的。 更何况,现在罗四维死了。 罗四维立下的这个杆子还能撑多久都成问题。 搁这时候。 王大勇他们别的不说,就一个,搞钱。 诉完苦,王大勇说:“张爷,我们昨天帮忙在上面动工的,你也知道啊,道儿都打通了,下去就能捞钱,有了钱,回去不当兵也可以活下去了,没钱,早晚还是不知道要死哪里去,死前也不知要受多少苦,那又是何必呢。所以我们就想既然墓道已经开了,总不好空手而回你说是不是?” 张爷明白了。 葫芦山上面的将军墓门既然已经开了,这些小兵也就有了想法。 人一有了想法,这想法就如高山上滚落下来的石头,是怎么样也拦不住的。 罗四维想发财。 因为他曾经是个穷措大。 他的手下也一样,是穷措大。 现在他们也想要发大财。 就是这么简单。 “行吧,你们想去,我不拦着,不过话我是早已经说过了的,那里面,你们该懂的也都懂的,我就不多说了,但这是你们的事情,我们就不掺和了。” 王大勇正中下怀。 坦白说他挺怕这位张爷站出来的。 凭借他的威望身份,要说服罗四维的人马投效于他也不是没可能的。可这样一来,就会灭了王大勇崛起的机会。 好在张爷对此不在意。 虽说王大勇要考虑进去僵尸王的危险。 但这不是还没遇到么。 所以他且先不在意了。 目送,王大勇傻滋滋地带人离去。 顺便还顺了好些工具甚至取回了一些的武器。 张爷只是冷笑。 一群蠢货。 他才不会为了这些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让他们去死吧。 别以为王大勇说得好听,什么只是穷,想发一笔。其实这些人进入军中,那些老实善良的品行就没了,在旧式的军阀团体中,混成了一个个合格的兵油子。 他们也许很好摆弄。 但那是有奶便是娘。 根本没有大义恩情。 谁给他们饭吃,谁给他们钱花,他们就听谁的。甚至,还会鱼肉百姓,强男霸女。 你说这样的人,能算好人吗? 所以,管他们去死。 “二娘,我们走。” 张爷吩咐。 但,阴二娘没动静。 张爷忍不住发问道:“怎么了?” 阴二娘这才道:“我刚才看了一下,提木拉布不见了。” 提木拉布。 一个小毛孩一样的少年。 大约十三五岁的年纪。 不大。 却已经想要娶一个叫桃子的妹子。 这是一个仍然怀有天真童趣的少年。 阴二娘挺喜欢他的,一直当他是弟弟。 但是,之前先是下洞子,在确定洞子中的情况后,阴二娘就把提木拉布赶上去了。 所以一直的,张爷也就疏忽了这个人。 后来出了洞子,张爷和阴二娘自己都栽了,更不要说注意提木拉布了。 现在临到了要走之时,阴二娘四下注意一番,却是没有看到提木拉布。 张爷想了想劝慰道:“无妨的,他身边带了先生的大鹅,所以不会有事的……” 说到这,张爷想起了什么。 不消片刻。 他和阴二娘异口同声道:“大鹅!” 阴二娘拔足欲走。 张爷一把拉住了她。 “你是不是想翻脸。” 张爷问她。 此一时刻,十分关键。 张爷知道,人心易变。 此之时也,正值变也。 怎么说呢? 张爷个人是觉得,到这时候了,钱也赚得他觉得是足够的了,该走了。但人心是挡不住的。 常盘山的兄弟们,每一个都想走吗? 是,他们是听话,但这不代表他们就没有自己的想法。 将军墓已经开了。 这时却要离开。 眼睁睁看到别人去发财。 如果大家都走,那也没什么。但现在是张爷带人走,却有另一票人要留下来开挖一个大墓。大墓当前,你说这些手下能无动于衷吗? 这就好比金山银山就在眼巴儿跟前,别人去了,我们却要离开,搁哪个人身上愿意呢。你说有危险?还没亲眼看到的危险就不是危险。除非我看到别人倒霉死绝了,不然我就绝对不能甘心。 这才是普通正常人的心理。 如果阴二娘找上了王大勇,把事挑开来,搞不好双方就开打,最近无论如何也是要继续挖将军墓的。 阴二娘是事急伤神。 她道:“那孩子可是先生的人,把他丢了我们怎么向先生交待?” 张爷沉着冷静道:“所以这件事你更不能去了。” 阴二娘道:“你什么意思?” 张爷一脸严肃道:“坦白说,我最初对先生的武功是佩服的,但他的算命的话就有些……你懂的。可现在看,这位先生更有可能是位前辈,搞不好就是那个人的三世身,他说的话也就由不得我不重视了。你别给忘了,他曾经说了,你命短,搞不好就是折在了这一次的事中,这事关你的小命,还是小心为上的比较好,老四跟我走,老三你看住她,别让她上去。” 麻三飞快的过来。 张爷这么决定是有原因的。 老四这人比较教条,容易被阴二娘忽悠住。所以不能让老四看着阴二娘,反是老三,麻三武功不错人又机灵,他正是最合适看守阴二娘的人选。 麻三说道:“二娘,掌盘子说的对,这人的生命只有一条,可千万不能大意了。” 老四不说话。 他有些沉浸在贵五死掉的消息中。 跟着张爷也便上山去了。 不管怎么说,不让阴二娘再乱动,跑危险的地方去,就对了。 以往,刘三醒的话,张爷他们只当是一个乐子。 但在刘三醒大显身手露了一手之后,这地位是激增。 张爷甚至觉得,这位有可能是某个人的第三世身。 如果说这事是真的。 好吧,不管是真是假。 就冲刘三醒这冠绝天下的武功,他的话就不能当屁,要认真的听。 别的不说。 刘三醒曾说罗四维短命。 现在已经得到了证实。 都不是张爷自己这边人动的手。 这岂非是天意? 如此,阴二娘也是很有可能早死的。 张爷,麻三,老四,已经失去了一个贵五了,哪能再看着阴二娘去死? 自然也就对阴二娘注意了些。 无论如何也是要把她保护起来 不能让她因为一点小事就把命丢了。 要知道。 此前刘三醒随意的救下了阴二娘。 但那只是信手拈来随意而为之,根本不是刻意的。 换句话说,刘三醒是在无意间顺手而为的事,不是他本心所为,并不是他要救阴二娘,在他眼里阴二娘仍然是一个待死之人。 所以,阴二娘倘若真出什么事,刘三醒是不会去救她性命的,他只会理所当然的把阴二娘的尸体收走,都不知道他要那尸体干什么。 反正不是好事。 所以,绝对不行。 第51章 乐极生悲 王大勇早已经行动起来了。 赚钱不积极,脑子有问题。 他为了加强成功率,还专门的带上了提木拉布。 别以为他是傻子,他是罗四维的手铳队长,也算是亲信,不过往日里有周副官顶在前面,他也就不怎么冒头了,但罗四维身边的事儿,他可是门清的。 他早知道,下洞子有危险,需要带上提木拉布,有了他的大鹅,基本上就不会出什么事。 至少,一些毒虫子就不是什么问题了。 果然,一路无话,他们顺利来到了洞子的门口。 不得不说,这个大将军墓有古怪。 墓门是随便封的,几乎没有什么防卫措施。门后既没有封顶,也没装杀人害命的机关。 注意,不是机关坏掉了,是根本没有。 但问题关键在于,这门旁边已经事先打好了安装机关的孔槽,有事先挖好的空间。 所以这只能说明,原本这门是要安装不止一个的机关。 但最终全都放弃了。 如此的一个门,就像一个鸡蛋壳。 很容易就可以剥下来。 于是,这墓门就被扒落开了。 如果张爷在此,一定会发出疑问。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这里的一切都是急匆匆封起来的?简直就好似是在赶工一样。 可对于王大勇来说,哪有什么赶工不赶工的,最好洞门大开不设防,那才是最好的结果。 对于现在,王大勇哈哈大笑。 他一拍提木拉布的肩膀。 “兄弟们,开干喽哦!” 顿时,罗四维的手下兵丁欢呼着扑了进去。不得不说,这罗四维的手下,素质是真的很差劲。 喜欢打砸抢,暗藏私货也就不说了,还不讲卫生,随便动不动的就是一口痰往地上吐去。 连王大勇都暗地皱眉。 不过没办法。 他匆忙上台,只能如此先行施恩,不然他什么都没有的,怎么带小弟。有的时候,搞纪律,真是要有条件才能搞起来的。 就这么一群粗胚,你指望能搞好他们的纪律?不砍几个头,啥也都不成。 话不多说。 门打开了。 好家伙,门一开,立刻,里面就开始大放光明了。 这是墓室中的回明机关。 在墓中设了油灯和点火机关。 一开墓门,这长明灯就会在极短的时间里亮明一室。 到底不愧是五灵门主持设计的墓室。 不仅考虑了死人,也想到了有人重开墓穴而留下的一些机关给人方便。 不过,此中机关不止于此。 这里,前殿,其实是一座空殿。 什么也没有。 有的只是一些壁画。 上面雕刻已经很复杂了,足见工匠的手艺,不下于现在的一些图文述事了。 不过,这些并不多。 空间也不是意想中的大。 虽说这座墓已经算是大手笔了。 但也只是相对性而言之。 想也是知道的,在葫芦山这样的环境,就算有五灵门的五位大佬在,又能有多少工匠在这里挥霍掉。 大约一二千人的工匠和兵士,一共近五千人。这已经是不少的一支兵力了,算上粮草,这个花销可是不少的。哪怕第五帝想把事做漂亮了,也不可能花太大的钱。 因此,这座墓也就那样了。 是一个样子货。 从外表看可以,其实,一条通。 之前说了,正常的墓室中九宫格式的。 上中下,左中右,这都是有讲究的。 但这一座的将军墓,就简单了,把左右的厢房。耳室尽皆砍了,只做一条通的主墓道,直通墓室。 虽然在前置殿没什么东西。 甚至每一道门还堵得挺死。 但拦不住王大勇。 罗四维说他准备了炸药,这话不是白说的,他真带了很多。现在,可不就用上了。 王大勇是一个简单的人,一个字,莽。 他带人就一门心思往下冲。 有机关怕什么。 死人怕什么。 时代不一样了。 古代的绝户陷阱最多搞死一部分的少数人,后面的人立刻就用炸药把路给打通了。 你这陷阱机关的,有什么用? 不要把机关想得有多厉害。 在墓室之中,要么布置绝秘的杀术,要么有守墓兽,普通的弓弩机关,实在是个笑话。原本,这座将军墓是要布置一些厉害手段的,可惜,五灵门五位老祖早早完事了。 厉害的术法布阵,是不成的了。 这才让这座将军墓的防卫措施下降了无数,以至于显得平庸。 要不然,就五灵门那五位绝户心眼的大佬还在,布下手段,光一个门口,就不定得死多少人。 往下,是回旋的圆梯。 这长长沿墙壁的回旋梯一派的阴森。 众人一路,是提心吊胆 往下走。 这一回,算是见到宝贝了。 “发财了!” 王大勇哈哈大笑。 若非他顾忌形象,觉得自己以后要当大佬不是大头兵,早就扑上去开箱抓财宝了。 不等他说话,就有人高举铳把子当锤子用,乱槽槽的砸锁开箱。 这玩意……王大勇只能忍。 但他把几个最闹腾的,不听话的记在了心里。那几个人,也是老油条,论资排辈不在王大勇之下,所以才不怎么给面子。 对于他们来说,老大让你当,还不许我们发财了,这是什么道理?你真敢拦他们,这些人只消半刻不到,就敢在你身后拉栓起活打你一黑铳子。 我忍。 有机会一个个都要搞死! 但……他也在期待,在这些箱子的财宝里有什么。 一箱箱的财宝,被强行的硬打开来。 唰。 哗。 啊! 一开箱,宝光射出。 然后众人皆惊。 最后为箱中的宝物发出了惊叹。 虽然在这里,这一箱,只是大将军生前诸多财宝中的一箱而已。但即便是如此,也是一箱大乾鼎盛时期的财宝。 这一箱子里面,先是大大小小整整齐齐的珍珠。虽经历岁月磨损,但宝光丝毫也是不减的。每一粒的珠子,都是大小相当,放一粒溜盘子上,不转个百来圈子是根本停不下来的。 更不要说里面还有翡翠山,白玉石,就像一幅盒中盆景。 嘭! 这一箱子给关了起来。 王大勇说:“都别不懂事,这么好的布置手法,绝对是天价,但你们动手拆分了,价值就会一落千丈,这样,先找现金白银吧,快点了。” 王大勇还是能说上话的。 很快,这里面人砸箱子是更急了。 “金子!” “银子!” “玉如意!” “玉枕!” “好多铜钱,别人的母亲,现在不是太值钱了。” “这是金条!” “银铤子!” “金砖!” “银牌子。” …… 太多的财物了。 这些人眼睛都要绿了。 有的人更是直接脱衣服脱裤子开始装金装银。 这时。 一个人进来了。 不,是很多人。 只不过有一个人速度太快,先了一步。 这人一进来,目光一扫,就发现了提木拉布,毫不犹豫的他就过去了,手在提木拉布的肩膀上一扣,道:“你这孩子怎么到处乱跑,跟我回去!” 提木拉布心中大喜。 他原本也是想躲起来的。 但哪知道安全的地方也有事呢? 原本在外面的营地里,好端端的应该没事,谁知莫名其妙来了一个孙舟,把他们一网打尽。还好,他没事,混在了人群中。 哪知孙舟一死,突然之间,他被几个罗四维的人裹胁。 就这么,不情不愿,糊里糊涂的到了这里面。 现在,张爷来了,来救他,让他心中生出了暖意。 王大勇看了,一下子掏出了短铳。 但他想了想,终究是放下了手。 张爷,这是他能够得罪的吗,更不要说把人杀了。 反正此时已经没事了,钱也到手了,放这个夷人小子离去了也无所谓。 不然留下他,还给他分钱么? 这岂不是笑话。 却在此时,张爷说话了。 “小心些,把口鼻都捂上,快些退出这里。” 他的话,自然是被一些人听到了。 “这是张爷。” “他刚刚的话是什么意思?” “笨啊,他说有毒!” “有毒?屁,哪来的毒啊!” “不,不对!” 有一个人叫了起来。 他伸出了手臂。 在他原本光洁的胳膊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个的小颗粒小疙瘩。 “一种植物,有点痒痒!” “奇怪,不对,越来越痒了!” 他忍不住抓了起来,不抓还好,这一抓就血流不止,从一个个小血点到血流不止,皮肉也仿佛在烂掉,被他自己一把把的抓掉了,一双手很快就骨肉分离,只有红线的血管和白色的筋膜,还勉强在手臂骨之上。 这么一副惨样,一下子就把旁边的人给吓到了,不由往四下散去。 但是,又岂止这一个人中招呢。 有人大叫,开始抓自己的腿。 有人抓胸。 还有一个人直接抓自己的脸。 全都是小红疙瘩先起来,然后一抓就流血,血流得越来越多,最后骨肉分离,人不像人,鬼更像鬼,便好似地狱中的场景一下子来到了人间。 “这是怎么回事,这是怎么回事?” 有人大叫。 倘若真是中毒,倒地死了也还罢了。 死都死成这般的模样,这就太残忍了,简直就似是在折磨人。 张爷也是吃了一惊,未想此处竟有这样的强毒。 随他来人也是,都给吓到了。 一一掏出了蒙巾把自己口鼻捂住。 有人还想泡点水,甚至有想直接撒尿防毒的 可见这种血淋淋的场景的确是把人吓到了。不一会,甚至有人直接变烂到只剩下了一副烂得还没透的白骨。 想想。 白骨着衣,上面残存依附了一些筋膜和血丝神经线,这怎么看都恐怖的辣眼睛。 这正常人见了,都要做噩梦。 王大勇受不了了。 他知道。 这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想到这,王大勇跑过来,给张总跪下磕头。 “张爷,是我们不懂事,但也罪不至死吧,请你老人家大发慈悲,救我的这些兄弟们一救啊。” 张爷现在也不敢乱动。 他目光如电,扫射四方。 忽然,他明白了。 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后,张爷气得都想笑了。 他挥手就给王大勇两个嘴巴子。 “笨蛋,没本事也就算了,还没智慧,墓下的财物,是能随便拿的,碰的吗?你们在取用之前,就没测试一下财物上有没有毒吗?” 王大勇目瞪口呆。 “啊……” 他真没想到。 都是穷措大,谁比谁高贵。 有一个显而易见的事没人知道,或者说没人重视。 那就是大凡放在墓下,如果是重要的财物一定不能亲手碰之,至少要隔一层,有时甚至要选择找少数人上前去验证。 就算是如此,也不能粗心大意,仍然要请高明的药师在之后对地下的财物进行详细且仔细的检验,哪怕一枚铜板,都要查一下子的。 因为墓下之物,历时间之悠久,再说下墓之前,谁也不知会被人往上面做了什么处理。因此是绝对要小心的。 因为有的人为了防止盗墓贼,不仅会在墓中之物放入毒药,甚至用上精心调制的慢药于其中。 有的人下墓看似好端端的,往往个把年月就死了。 你以为墓中警告盗墓贼的话语真的只是吓唬你的? 张爷就知道。 有些高手在墓中的东西上涂了渗入虫卵的漆。 封墓之后,有人打开了墓,导致空气流通,就让虫卵醒过来。 漆油挥发掉,虫卵在空气里飘的到处都是,无知之人敢于入墓,吸入了这虫卵,不要多久就会死去。 更不要说,在财物上面涂抹厉害的毒物了。这些毒绝对不凡,往往需要把财物整体浸泡于毒物之中。 即便在墓中时间再久,也仍然拥有着剧烈的毒性。 这些罗四维的人,都是无知无识,凭本性而为之的蠢货。 红眼珠子见不得黄白之物。 这一看见了,立刻就忍不住的上前上手东摸西拿的。 现在,纷纷是中招。 只不过有的人中毒重点,有的人中毒轻些,而且毒药也因人的体质各有不同轻重的反应。 有人已经直接烂成了骨头。 仍然有人毒性还没反应出来。 其实,这些人大多数几乎都中毒了。 “什么?财物有毒?” “可恶,死了也不见我们得好,这该死的墓主!” 有人受不了了。 他抓着铳子就想要发作。 王大勇道:“现在,怎么办?” 这一刻的王大勇反而庆幸起来。 他为了维持形象一直没好动手。 一来是形象问题,二来他打算等这些人上去自己直接从他们身上搜刮一层。身为老大,向手下征收一些,不过分吧。他又不是全要,只收个三五成的,也不行吗? 正是他这一念之差,所以他一直没伸手,自然也没中毒。 反而那些他暗中记小本子上的兵油子,由于太冲动,动手动脚,一个个已经都中招了,现在哭叫个不停。 张爷看着王大勇。 “短时间是没救的,我看这毒,你把人隔离了,将发作厉害的给补一铳子,帮他们一下,别让他们太痛苦了。” 第52章 廖副官,继续深入 这是一场惨事。 太残忍了。 很多人在叫。 有的人倒是镇定,自己找地方坐下,给了自己一铳子。既然好不了,干脆自己先来一痛快的,还能少受一些罪。 还有人没有胆气自杀,找旁边人说话。 也不管旁边有没有人,是不是愿意听他说话。 有人觉得未必会死,干脆在一旁休息。 这也算是一种摆烂了。 可除此之外又有什么办法呢? 虽然这些人知道,财物有毒。 他们固然不会再将财物捧于掌中。 但至少在他们死前,是不会容许人动这些财宝的。 这便是人性,有时命都要保不住了,仍然舍不得财物。 值此之时,张爷一拉提木拉布。 “走。” 他低声说话。 细微的声音,却清晰有力,仅止提木拉布一个人能够听见。 提木拉布有些发颤。 “他们是不是会死?” 提木拉布是笨人吗?怎么可能,他有着独属于自己和小聪明。要不然刘三醒会理他吗?谁会和二傻子笨蛋废话的。 所以此时的提木拉布已经大约明白了。 张爷是要抛弃掉这些人。 张爷会随意抛弃人吗? 不会。 那么张爷为什么要抛弃这些人呢? 因为这些人在张爷的眼里已经是一群死人了,连那些财宝都不能打动张爷。 张爷听了提木拉布的话,眼神一下子冷了起来。 他看着提木拉布。 语气中有了一丝淡漠。 “你若想和他们在一起,可以,但这只鹅你要给我,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凭心而论。 张爷对提木拉布不错。 他本人能来救他,这足以说明问题了。 可这不意味着张爷能够接受被提木拉布所谓的好心拖下水。这提木拉布此时泛了好心,想要救人,这种仁善可以理解,但你要有本事你自己去做,让人家去出手算怎么回事。所以这顿时激怒了张爷。 这是生死大事啊。 你让我出头? 我和我兄弟的命不是命吗? 倘若你这样子搞,那对不起了。 我不怕告诉你,我真正看重的,是鹅。 因为这是前辈的鹅。 张爷的命,是前辈救下来的。 他为了前辈的鹅出手。 可不是真的在意你提木拉布这条小命。 提木拉布不再说话了,之前说了,他只是有点天真,不是傻。他的身上,仍然有着孩子气的善良,还没有被这个险恶社会打磨成型。但好在的是,他知道怎么选择,所以他不说话了,只是抱鹅跟在张爷后面走。 但是,他们还没出去,就又有一票人马进来了。 一开头就是砰砰砰的铳子声。 张爷带的人立马就给打倒了好多。 一个人带一众兵杀进来。 他身手不错。 一个照面就把张爷手下大将老四给收拾下来了。 老四这人弱吗? 当然不。 他一直为张爷常年坐守常盘山。 他的身手又怎么可能弱呢? 实在是他面前的这个人真的很强。 一出手,上面招不过三,下面就找机会一脚踢废了老四的小腿迎面骨,脚跟下砸把老四的脚背又给干碎了,整个人是直接的倒地不起。 张爷忍不住赞叹。 “翻子拳,戳子脚,你有两下啊,廖副官吧,怎么了这是,我对付的是孙舟,可没怎么你吧,你来这一出什么意思?” 廖副官不理地上的老四,一把撸子铳对准下面的老四。 “没办法,我也是为了求一条活路。张爷啊,你是痛快了,一刀就杀了孙舟,可知我会有什么下场?有道是法不责众,可我老廖是孙司令的副官,算不得一个众字,这要是给盯上了让我顶锅,我怎么办?别人的母亲,你杀了孙舟却根本不在意我,连句话也不说不问,怎么,我一条小命无足轻重的是不是?” 原来张爷杀了孙舟。 他觉得事情就该了了。 法不责众。 此后孙舟的人马就算完了。 可他漏掉了一个廖副官。 孙舟可是有一个有背景的老婆的。 这女人要是想替孙舟报仇,她自然也不可能找张爷的麻烦,但你廖副官是不是就有问题了?你这是,没把司令保护好啊。 所以廖副官知道自己的处境,只能冒险拼一下了。 再说一遍。 这是乱世。 一个人到处跑,下场往往不是太好。 特别是想逃命的。 廖副官是一个高傲的人,他不想有哪一天过得像一条狗。比如说,周副官,那个烂人,贱人,他可以一走了之,毕竟罗四维也是一个烂人。他跑了也没什么事。如果他卷走了罗四维的钱,或者还有女人,说不定会过得不错呢。 但孙舟不一样。 娘家贼有势力。 想想孙舟要吃黑枣就明白他的处境了。 有这样一个在背后盯着,他老廖要是不做出什么事来,真就不好说了。 恰好。 在外面。 阴二娘一直不怎么老实,想要出来。 麻三奉令看住她,哪敢让她出事,自然是把大部的心力都放在了这位姑奶奶身上。 如此一来,就给了老廖机会。 但是,老廖这人是个人精。 他十分聪明。 知道自己身边这些人,即便匆匆搞到武器,发动暴乱,也只能逞一时之威罢了。 迟早还是要被镇压下去的。 到这一步,他这个始作俑者下场就不好了。所以他发动暴乱后,没有持续为之,反而带手下的心腹,往山上来了。他知道,往外跑是跑不过这些常盘山中人的,反而往山上跑,让人意想不到。 果不其然。 他一路无虞,跑到了山顶上。 这时所有人都下了将军墓中,外头没人看守。这也是当然的,罗四维的人,又没了罗四维,这时哪里还有什么纪律,在财宝面前,人人争先,谁挡他们前面,就要小心被打黑铳子。你哪怕当面镇压了,一转身,背后就有冲你瞄准的。 所以就没人管事了。 所有人都下了洞子了。 连方才的张爷人马也一并进去了。 老廖至此,一不做二不休,也下去了。 打一个照面,他立刻出手。 他是对的。 常盘山的几个扛把子,真正厉害的也就是阴二娘和贵五,最多算一个麻三。 其余的,不是说没本事,而是正面战斗力有限。 张爷的手下,能打当然重要。 但管理偌大的一个常盘山,你以为光是能打就行的?要懂得管理。 比如麻三武功好,他是专管算账的,老四是做训练任务的,贵五和阴二娘才是攻击手,带打杀兵出击的,至于赵六马七王九这些个人,那是跑关系联商道出头面的。 真以为一个只会打打杀杀的组织能坐大吗?开什么玩笑。 可惜。 此时贵五死了。 张爷又担心着阴二娘,让麻三看住她,导致身边就是一个老四。这个老四倒也算忠勤贞垦,但在灵活机变上,就有些不足,武功也只能算平庸,比一般好点,却也高明不到哪儿去。 这是当然的。 训练官嘛,要什么高手。 只要把弟兄们训练的听话守纪律也就行了。 可惜,老四遇上了高端局,被廖副官一照面给放倒了,顿时什么面子都没有了。 “把人放了,我张某人说话,一个字一个坑,包你们没事出去。” 张爷何等人物,一下子就看穿了廖副官的为人,这人是给逼入穷巷,给逼急眼了。 所以,他只能选择,放此人一马。 不过江湖路远,放了你又如何。 这片江湖,你能浮沉多久。 廖副官脸上泛起了一丝喜色。 但他旋即发出了苦笑。 “张爷,其实我和你们的事没关系,是孙司令要和罗司令斗,你说说,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就一听命令办事混口饭吃的。这是个什么年月,你不会不知道吧,外头到处死人,有再大能耐没钱没关系都得死。我的本事倒是可以混迹于一时,但这是军阀的天下,当土匪早晚还是得死,洗不白的,名声臭的,所以我想活,我想要一条活路,这不过分吧!” 张爷明白了。 这位下来。 被这宝光财气一冲,也想要落点什么东西。 他一笑就道:“好说好说,你看看,这里有什么,你喜欢的,尽管拿!” 王大勇恼了:“说什么呢,我们死了这么多人才发的财,凭什么白给人家?” 廖副官也不答应:“别开玩笑了,这沾了毒的垃圾给我都不要。” 王大勇道:“你王七加一蛋说什么?” 廖副官说话:“呵呵……” 王大勇当场想拔铳子。 他可不在意老四的死活。 张爷道:“好了,那老廖你说话,你想怎么样?” 廖副官叹了口气道:“这里的东西,说实话我是看不上眼的,就算我要拿,这位大眼睛的兄弟大约也是不答应的,这里的人,不是张爷您一个人说了算的,对吧。” 张爷苦笑。 廖副官果然和周副官没法比 一个是精英人才,一个几乎就是废物。 这个廖副官,一番话直接就说到点子上了。他张爷是想大事化小解决掉,可关键是王大勇这一头不松口啊。 王大勇也挺无奈的。 兄弟们死了近一半的人,才得了这么些的钱财,哪怕有毒,也不能让给别人。之前是不知道才中了毒,现在知道的厉害,用布包好了不直接上手,不就行了。 所以哪怕有毒,又哪有放弃的。 唯一的问题在于,出去后把财物上的毒给清除掉就可以了。反正只要可以手持就行了,钱财嘛,又不需要吃,能花就行。 张爷道:“那你想怎么样才肯放了我的兄弟?” 廖副官道:“你们把孙司令杀了,让我无路可退,我只能离开这里,穷家富路,我得有笔钱才能有一条生路。这里的钱我不好拿,但是往里面走,应该还有,这些饭桶不行,但对于你来说不一样了,张爷,你取里面的钱财可是易如反掌吧?帮个忙呗!” 张爷道:“我一直是反对进这里面的,我有说过吧,这里面有僵尸啊。” 廖副官没看张爷,而是对王大勇笑着说道:“这位大眼仔,你怎么说啊?” 王大勇眼睛一转,道:“张爷,我觉得这位廖爷说的是个理儿,我们兄弟是没什么本事的人,这里面是不敢再下的,但张爷你的手段通天啊,地灵门主啊,可不就是专门干这个的。您要是下去,我这炸药管够。” 他说着让兄弟王大胆把一大包的炸药拿了出来。 虽然此前,他嵬卖爷田心不疼的用了很多,但还剩下了足够多的量。 张爷看到这一幕,算是明白了。 廖副官人少,不想把自己,还有王大勇他们给逼急了,所以行了分化之策。这个廖副官,比孙舟强了何止一筹。 短短时间,巧计出笼。 顺便拉着王大勇也来逼迫自己。 毕竟,王大勇也想知道,这里面还有些什么。可他手下的人已经给吓到了,现在是绝对不肯,也不敢和他一起往下的了,就只有靠张爷才行了。 “掌盘子,别听他们左右,你的安危最大,快走!” 老四忍不住叫了。 张爷苦笑。 “好了,想下去不是吗?我成全你们,不过僵尸出来了,可不要说我言之不预。” 终究还是要再干一次。 张爷看了下提木拉布,心里想前辈啊前辈,希望你仍然在暗中看着,至少看在我保护提木拉布和你的鹅的份上,不要弃我于不顾,怎么说,你也有可能是那一位。 如果是,看在祖是小乙公的面子上,保我一命也是应该的吧。 抱着这样的想法,张爷也就下去了。 别说,这挖坟掘墓,的确是他行家里手的事,这事儿他的确擅长。 先观察,再闻味,后听着,再摸风。 往下的殿室,如无意外,还真是岳阳的大将军墓了。 张爷在门口处一探即明。 这里,显然是没有马虎,设置了真正的杀人机关。 张爷出手,他用了一把长铳,把铳管拆了下来,运了一下气,突然插之入墙上的一道缝隙口子,随之从这管子里就流出了一种黑色的液体。 张爷也不理会看他出手的人,只管自己一个人往后退。 好奇之人上前,结果不小心,或是好奇心出手,沾到了黑色的液体,顿时他身上就起了火,倒地上不消片刻,就化成了一堆黑色的焦骨。 第53章 开棺了 这个死掉的人是王大勇的人。 王大勇顿时怒道:“张爷,这是什么意思?” 张爷淡淡道:“这不就是你们想要看到的吗?你们以为下墓简单,你们又以为我方才在做什么?这么危险的事情,不知道躲开一点,反而自己主动凑上前,怎么,自己找死的也要怪我?不服气你们自己上好了,反正我已经拆掉了一个机关,后面还有两个,靠你们了。” 王大勇脸色一变,这才知道自己刚才的幸运。 并且这将军墓的主墓室绝对不简单。 才一道门上面就上了三个机关。 王大勇连忙一番的道歉。 好言良语,赔尽了笑脸。 搞到了张爷都感觉恶心了,这事才算是过去了。 廖副官也是暗中心惊。 他再是人才也想不出, 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区区一道门,怎么竟有三处机关的,还都是直接致死的杀人机关。 有了此之一事,张爷再度动手,也就没哪个傻大胆敢于上前凑热闹了。之前是不懂,现在死了人才算是知道了厉害。这也就是张爷没当圣母,倘若他倾力劝告,救下人来,不让一个人死去,甚至受伤,搞不好这些二货们还要在周围给张爷添堵。 正是张爷不出手,不出声救人。 这些人才会真正主动爱惜自己的生命。 才不至于上前找事。 让张爷有一个清静。 不要以为破除机关有多容易。 张爷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地灵门长时间和五灵门是对立的,再加上大乾是前朝,时间比较近,所以知己知彼知道的就多。 有了这些条件,张爷才能一下子摸准了脉,一击就破掉了一重机关。 这是秘火油。 它不能直接燃烧。 但触碰到了人的身体,会立刻和人体表的盐分发生反应,然后就是自燃之。一经烧起来,非要把这人一身的脂肪消化干净才罢休,如此一来,烧剩下的自然也就是一副焦骨了。 不过,颇为可惜的是,这秘火油现在已经失传了。 大概就是因为五灵门五祖失陷于此才造成很多东西的断绝。 当然了,对于大乾第五帝来说,区区一个五灵门,不过是一个秘火油的方子,微不足道,不值一提。 没了也就没了,不影响他对整个天下的统治。只能说这是时代的悲哀。 在整个大乾统治的时期,国家没有一次发明创造,没有一项科技革新,整个国家,不是在搞文字狱,就是在搞文字狱。 与其说这是时代的悲哀,不如说是大乾造孽。 话不多说。 这第二关是奇门锁。 在这门上,用的是五行八卦的转盘锁。 这转盘有两层,一是五行,分金木水火土,一是八卦,乾(?)、坎(?)、艮(?)、震(?)、巽(?)、离(?)、坤(?)、兑(?)。 需要对上五行和八卦才能解开门扣。 正常的锁容易被人从锁孔窥破机关以破除。一些高手,甚至可以直接用一条细铁丝就能把锁子眼给捅开。 但转盘锁就不一样了。 整个盘面把锁孔堵住了,让你瞧不见是看不到。 想要开锁。 要么拥有密码。 要么,就要拥有天听地视之功。 天听地视,是一种运用耳力眼力的奇妙功法。 当年,为了修此功,张爷可是硬生生当了三年的聋子和瞎子,如此才修成了这天听地视。 此时,看不到锁的里面,就只能使用听锁技能了。要知道,锁的里面,特别是这种转盘锁,十分精密,在锁盘转动时,里面机关卡位,会发出声音。当锁卡到正确位置时声音是略有不同的,只是这声音的频率太小了,正常人根本不可能分辨,唯有像张爷这样经过特殊训练的才能约摸大概的对准上位置。 在锁位一一对正之后。 张爷又一下子往后蹿去。 永远不要大意。 盗墓,是活人和死人的较量。 永远要记住。 人虽然死了,但布置机关的人,却是活的,你要猜出他的心思。很多时候设计机关的高手喜欢二次创作。 他们会在机关后再加一重布置。 就是让你以为机关破了好暗算你一把。 这一招十分歹毒,自然,也是十分的高明的。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自命不凡之辈因为一个想不到马虎大意栽在了这上面。 张爷是老行家,他看过前人失败经验总结,知道绝不能大意。 特别这可能是五灵门五大佬的设计。 那一重毒火油的设计,只不过是开胃菜而已,可能就是让他破的。一来这个机关可以清掉不识数的小辈,二来也能让会破解之人成功破去,从而生出骄傲自满之心。 殊不知,在第二重,第三重设计中,五灵门加入了一些私料,必要那自以为是的受到教训。 张爷小心翼翼。 把这转盘锁给归了位。 忽然,他皱眉起来。 人猛然往后一退。 再退。 王大勇先是一惊,后来一看,门什么反应也没有,不由道:“张爷,这是怎么了,这门还没开呢,你怎么躲这么远?” 张爷淡淡道:“门其实我已经打开,只是一来没有十足十的把握,二来我总觉得这门不该如此轻易就打开,可能打开后又会有什么机关,所以,需要哪一个胆子比较大的上前开门。” 王大勇:“……” 廖副官:“……” 两人老明一些哑火。 廖副官道:“张爷,别开玩笑,我手上有你的人呢!” 他再次把铳对着老四。 老四眉都不皱一下。 张爷也平淡冷静的说道:“我答应给你们开路,可现在我也没有绝对的把握,所以才停下来,你怎么逼我都没用的,你倘若真杀我兄弟,那对不起了,日后追杀你的就会再多一批人了。再说,我的人手又不都在,否则这一个小门把,我们二娘随便一个钩爪就打开了,哪至于要上前用人命去探啊。” 廖副官也没了法子。 他控制老四,只是为了让张爷投鼠忌器一下,不是真要和他玩拼命的。 现在,瞅模样,王大勇是不会出头让手下人去送死的,只好让自己身边一个兄弟去了。还别说,这个廖副官很得人心,真有人愿意为之赴死,并且,从表面上看,也不是说一定要死,运气好不就是可以不死了? 这人走过去。 犹豫一下。 最终摸上门环往里推去。 他这一推,立刻可以听到,喀嚓的机关声。随之嘭一声响,转盘锁竟然一下子炸出来了。强劲的实铜盘锁在冲劲下一下子就把这人身子打出来了一个大大的圆洞,盘片三五的射在墙上地上。 上面犹自滴血。 这人就没了。 没想到。 这转盘锁一经打开,就成了暗器。 并且机簧是如此的劲猛,发射起来犹如火铳子近距离发射,威不可挡。 这得亏了是张爷精明,不然他可能就要死掉了。 王大勇松了口气,他对着一个人使了个眼色。 那人连忙上前,把门往里推。 往前踏步道:“好厉害,没想到还有机关,不过现在应该是啥子都没了。” 门开。 里面的灯,遇风即明。 精巧的机关设计。 这人看到了亮,哈哈大笑,往里踏步。 但第二步才落实,正待要踏第三步时,突然就一动不动的了。从旁边一下子探出了两排枪,长长的铁枪予顿时把这人从左右两边刺成了串。 张爷这才上前。 他看了一眼,也是赞叹。 打开门后,看起来无事。 前方甚至有机关把亮都亮明起来了。 殊不知在近距离仍然是黑的。 在机关上叫灯下黑杀局。 一个人,看到别的地方亮了,就以为自己这儿也是亮的,结果上前时,反而会中了暗算。 此人以为前面灯亮了就没事,便可以前就走。殊不知第一步时已经触发了机关,但此时机关没反应。这才第一步而已,倘若发动,一些高手是可能凭借反应逃出来的。但待到了第二步再发动杀人机关,就能十拿九稳了。 现在一看,果不其然。 其人死得突兀,甚至至死时都不知道自己死了,脸上仍然是一副无知无觉反应不及的模样。 这时,将军墓的主墓室,才算开了。 此间墓室,堪称富丽堂皇,处处金漆,便是一些冥器,也是银盘铜壶,玉碟素盏。在一些桌案上,更摆放用玉石宝石雕成的水果,翡翠白菜,石榴玛瑙,青玉苹果,黄玉梨果,红玉柿子,紫玉葡萄,黄金雕的金菊,白银打的银花,每一件,都价值不菲。 地上是厚厚的,至今仍然丰软的刺绣绣毯,南都织女要二三年才能织好的这种毯子却铺在了这静寂无人之处,机关的长明灯更是一排排的点燃,没有一丝烟火异味,不仅清香徐徐,还让此一地亮得如同白昼一般。 居中。 一只大号的石棺摆在那里。 这是一棱角分明的大号石棺。 就算除去了外椁,里面的梓宫也必然不小,除了尸体,也不知在其中能塞下多少宝物。 众人这。时却晃敢大意了,纵然珠玉在前,也没有哪个想伸手,都怕中毒,或有别的什么机关算计。 张爷也是有些开眼。 青铜鹤,玉水瓶,青素的盘盏,这是第四帝时大乾的流行,此之为正。就是说,在大乾,文物古董最值钱的,是第四帝的文化产物,这位第四帝文采斐然,欣赏水平一流,他品鉴的经历史证明无不是精美良品。 不像第五帝,审美庸俗,低级可笑。 岳阳其人,乃是第四帝在位时提拔起来的人,第四帝十分注意和臣子的关系,总是多有赏赐。放当时,你可能觉得第四帝很小气,总是赏赐一些杯子瓶子盘子盏子什么的东西,不肯给钱。 但放在后面,像张爷这样的看来,第四帝太大方了,赏银子能赏多少啊。这些曾经的御用物品那才是宝贝。 这玩意,你一般人上哪儿找去。 就说后来王宫,现在也找不到了。 一代君王一代臣。 人尚且如此,同时代的器物呢? 第四帝崩了之后,他的生前御用器物要么封了,要么毁了,统统都是要烧制新的。 是以现在能找到关于第四帝时的御用器物,那可以说件件都是宝贝。 不过。 张爷在心中暗叹。 这里的宝物,只怕某人是看不上眼的,所以也就没动手了。虽然这些物品于他而言是艺术品又是古董,绝对的好宝贝,可对于那一位来说,就不怎么入眼了,既不能当普通的钱直接变现,也没有真正实际意义的价值,当然是看不上的。 也就是说,一会要是出了什么事,那位大约是不会管的了。 这时,张爷忍不住,他看了一下提木拉布。却见在提木拉布的旁边,站着一个人,是小尸妖。只是张爷不知道这位是尸妖,不过却凭借自己的聪明劲儿知道这个恐怕也是什么特殊人物。 你看它在那里,但无论是自己的手下,还是王大勇和廖副官的人,都对其视若无睹的样子,便可知其的不凡。 它还向自己招手,又指了指提木拉布,再拍拍自己的胸脯,好似在说这个人包在我身上的意思。 没本事的人能在这种情况发出表态吗? 它敢于在这种环境下保护提木拉布,足可见这个小女孩的恐怖之处。 想想也是,跟在那个人的旁边,它能简单吗? 如果说这样,那这僵尸,好似也没什么可怕了。 想到这里,张爷才真正的松了口气。 他上前道:“最后说一下,你们能在这里,已经是撞大运了,拿这里的东西出去,足够你们发财了,唯独不能染指这棺材。如果你们要开棺,我可以帮你们开棺,但要是这其中出了什么事,可不关我的事。” 王大勇和廖副官左看右看,都决定开棺再说。 这里的第四帝御赐物,两人都不怎么识货,这其中的财物就一下子十去其九,剩下的那些宝石什么的,看着是好看漂亮,但这玩意最容易被人压价。 你留在手上不出手也就算了。 一出手就会被压价。 卖低了,那是吃亏。 但卖多了,你兜不住。 主打就是一个麻烦。 既然如此。 开棺。 更重要是,二人还有一个想法。 就冲之前的情景,搞不好这宝石什么的又涂毒了,但是这棺材里面,不信墓主人的尸骨所存,还能涂毒。 再加上,都到这一步了,岂有行百里者半九十的道理? 来都来了。 当然要。 开棺。 第54章 尸王起身来了 开棺是个技术活。 现在不像从前。 开一副棺材要莽,又是砸又是敲的,简单形容就是打砸抢,毫无技术含量。这是对棺中的物品不负责。时代不一样了,这开棺也不一样。 首先,要用木锤,不能直接上,要用厚布包着木锤,不是从上砸,而。是要从侧边敲击,不需要很大力气,讲究的是一个脆劲儿,关键,是要把棺材的外层石皮给震动起来。 也就是棺材外层的一层石壳子。 这石皮,有用整块石雕的,也有用石块拼的,但大体是分开的,上下结构,有一个缝隙,现在就是要把这个缝给找出来。 用木锤脆劲这么一敲砸,这股子震劲儿打得石壳子就晃,于完整的石壳上,就会漏出一道细缝出来。 此缝一出,这才好用上攻坚锥,把这三角锥子对着石壳皮层的缝隙给凿进去,再进行击打,扩大缝口,感觉差不多了,再用上撬棍,如此众人用力,就能把外层石壳子给移开了。 这个外层石皮子,叫外椁。 它不是棺。 打开了外椁,里面还有一层。 这一层棺,可以用木材,上面包着一层浸油的或刷了漆的麻布,有钱人家可能会用一层金箔纸,显得富丽堂皇,如果钱多到可以往河里丢的,你就是弄一整块金子,这也是可以的。 真金的中宫,这玩意真有,不过那得是以天下奉一人的王朝才可以。 在世间是少之又少。 这中间的一层棺,叫梓宫。 最后,最里面的,才是真正存放尸身的棺材,也叫小棺。 此为三世棺的载体。 别说。 这样的棺,让人放心,你就是用水淹,置之于浊水之下,千百年后,也未必能浸泡到里面的尸骨。 在保护尸体一事上,这是挺好的。 但事实上,非是如此。 大多数有钱人,正是对自己的棺保护的太好了,所以才遭了盗墓贼的手段,盗墓者把棺材一层层打开。 结果,当然的。 你搞这么复杂,盗墓贼再好心也不可能给你复原的。 假若只是一具普通棺材,盗墓贼取了财物,心情好,搞不好还能把棺材复原一下,反正简单,就是把板盖重新合上。 但如果是三世棺。 第一层,沉重的石壳子棺皮,谁愿意三五人的使劲给你抬着复位啊! 第二层,谁会细心的把撕开的漆布箔纸给慢慢缠回去贴回去。 第三,谁会和你玩套娃似的把小棺抬到中梓之中,又把梓宫搬入到石壳里面。 做这么多事,你知道有多费劲,多费腰吗? 所以这样布置的墓主,一旦被盗,下场都很凄凉的。 尸骨这么烂在坑里还算好的。 给野狗叼去那才叫惨呢。 张爷是一个精明人,他早早退开,时刻准备着想往外跑。 险恶之地葬的将军,加上自古的僵尸传说,这要是能出正常尸,张爷敢把这尸体给吃下去。保不齐是什么凶险的大粽子,可得要躲远一点。 但老廖太精了,他立刻指使了一个人盯着。这个人长得人模狗样,唯独不好的是他有一只耳朵给人撕了一半,所以形象十分特殊,让人过目难忘。 他也不声张,只是往角落一站,手上提一把绰号七姐妹的短铳子,眼睛一直盯着张爷。 张爷注意了几次,这人一直是盯着他。 这才让张爷熄了逃跑的心思。 没想到廖副官这个人手下也有人才。 不说别的,这人能克制金钱的诱惑,在此盯着张爷,足以说明,他是一个能干事的人才。 这世上,尽皆庸碌之辈,一个个没读书没文化,要不就是读死书的迂腐文人,比米田共都不如,再是道德先生斯文败类。 真正能够老实做事,能够任事于实的人太少了。 廖副官有这样的下属,果然厉害。 话不多说。 随着众人的努力,他们终于打开了这三世棺。 随着最后一层打开,众人忍不住发出了惊呼欢吼。 那一个个是,开心的不得了。 再看来,这棺材中,一位大将军,一身戎甲,像睡了似的躺在里面。 这个将军,并不是很高大,但一身的衣甲,是绝对真实的。 他头上是一顶大乾模式的针盔,盔上的红缨已经褪色了,但金光不减。 脸上是一副面具。 这是大乾勇士营的标记。 在大乾,上层军官都讲究一个勇士营出身。这勇士营在大乾历史上十分重要。比如,大乾第二帝就靠勇士营掌握军权,后来更是成了升官的晋升学堂。 没在勇士营混过,凭什么当高级武官? 反之,如果一个人进了勇士营,那他就天然成了军官候补。 如果有人被特意调入到了勇士营,这几乎是在告诉别人,他要升了。 就比如说,大乾第一首富,第五帝最信任的心腹,何坤,他就是因救驾有功,被第五帝从勇士营提拔出来的。 岳阳其人,对于自己勇士营的身份,十分在意,到死了也要把这面具戴着。 可惜,时长日久。 这面具已经黑掉了。 此外是它的甲胄。 这是一套大乾式风格的甲胄。 这是一件铜棉甲。 在旧时,比如说大雍,那时是大量的金属式甲胄。不过那时朝廷富裕,又舍得对军队投钱,国家对外开拓,连战连胜,的确是能供应起大约在二三十万金属甲胄的军队。 但到了大周,就不一样了。 大周是文官掌权。 文官掌权什么鸟样? 那就是一个字! 贪。 主要就是贪钱。 文官的主张,一群丘八,穿那么贵,那么好的甲胄,干什么?不如把钱省下来,我们自己贪了,回去多置办一些田,买一些妾这样的,多好。 所以,在大周,士兵们很多连一顶金属的头盔都没有,要戴一种大檐毡帽。 身上也多是布的号衣。 金属铠甲少之又少。 以至于,在大周,倘若一个武将,家里有一套从大雍流传下来的甲胄,那都成了传家宝。说出去也实是让人感到笑话。 当然,大周也有好的铠甲。 不过一来是少。 有是有,轮不轮到你穿呢? 再一个是数量少。 平时呢,大多时间是储存在库里。 国家又奉行,与其打仗,不如花钱买平安的说法。 所以究竟是个什么情况,便是想想也当明白的。 好了,到了大罗。 开国还好。 到了大罗后期,国家糜烂得不像样子。 给士兵置办铁甲?在想屁吃。 铁甲成了军中重器。 只是朝廷最困难的时候,才有二三千领铁甲。 普通的军队,全是棉甲。 不过别说,棉甲千不好万不好,也有一些好处的。 其一是防箭的效果比较好。 其二是造价便宜。 最关键是耐用。 后期大罗官兵经常穿得破破烂烂,就是因为他们身上的棉甲太久没有换了的缘故。 哎,别看长时间没换,但居然还别人的母亲能用,你说神奇不神奇。 不过,大乾用的棉甲不一样。 这种棉甲,把衣甲上的棉压制成了一个一个的小方块,再往上打一枚铜钉子。 密密麻麻的铜钉,不仅好看,也能防御普通棉甲难防的刀剑。 用料比鱼鳞甲要少,防御力却减不了多少,傻子都知道怎么选的了。 不仅如此,在这具棺材里,也有很多宝贝。 比如说,拇指大的东珠,玉牌,玉璧,这是功爵牌,还有生前的戒指,板指,玉壶,小刀,短剑,和两把宝剑。 一把是证明他将军身份的元戎剑,一把就特殊一些了。 这把剑叫掩月。 看到了这满棺材的宝物,众人忍不住,也不知是谁伸出的第一手,其后人人伸手,把里面的零碎抓之为一空。 廖副官笑了一下,道:“你们都拿光了,那这个归我。” 他说着拿走了尸体身上的面具。 这可是个宝贝。 别以为这面具黑皮模样就是铁的,其实古人不知道铁会上锈吗?当然知道。所以他们不可能用铁做面具,所以这其实是一个黄金面具。只是上面有太多人呼吸的水汽,导致面具氧化,才变成黑色模样的。 反而是这金甲,其实不过是铜上的金漆而已。 当然,那两把剑,他也想要。 不过他知道。 出土的古物中,剑器有很多。 反而面具之类很少,只要一有,都是宝贝,物以稀为贵嘛,所以他就先选了这一张面具。 这也就把下面岳阳的脸露出来了。 这个岳阳,生前是大将军,他的皮相其实还是不错的,虽然是浓眉大眼,但并不是想象中五大三粗的模样,反而有一把很文人化的胡须。 此尸双目紧闭,面目如常人模样,倒是让人啧啧称奇。 死这么久了,还一副人的模样,竟然没有烂掉。 可就这么一会,尸体,变了。 这具尸体,其表面,在迅速的发黑。 整个人一下子就黑下去了。 这是表皮组织细胞坏死的模样。 好在的是,皮肉上没有倒出毛来。 如果长了毛,这便是尸煞。 尸煞看着可怕,其实好对付。 有毛嘛,一把火轻易就能烧起来。 但无毛而黑,这玩意,好家伙,这是要尸变啊。 可惜这些人,一个个的,尽皆不懂。 他们既然不懂,瞧了也就觉得这是一个乐儿,都不在意。 有人甚至看一眼就不放心上了,低头重新看自己摸的财物。 不过,廖副官毕竟是一个精明人。 他发现了不对了之后,立刻往后,不动声色,不着痕迹的退了一步,然后一步,一步,又一步。 他走到了张爷的身边。 连王大勇也看出不对,过来了。 他一过来,就听见廖副官说话。 “张爷,刚才,那个,我看见尸体,好像在变黑了,是不是尸变啊?” 张爷道:“现在知道厉害了?” 王大勇道:“我的一种植物,真的——变了?” 廖副官嗓子发干点点头。 王大勇看张爷。 张爷苦笑一下,道:“死道友不死贫道,现在就看谁跑得慢了。” 他话一说完,整个人就大步流星,跑了起来,同时还一手一个老四,一手一个提木拉布。 这一下,没人拦他了。 一只耳没得。到命令,就看廖副官。 廖副官和王大勇先是一愣,然后也跟着跑了起来。 一只耳自然也。跟着跑了起来。 随后一个是王大胆。 王大勇,张爷都跑,这是出问题了呀,那他还干等什么? 有反应快的,看到不对,脚下移步,然后跟着跑。 有不知情没脑子的,是别人跑我也跑。 只有反应不过来的还在发愣,哎,怎么回事,大家怎么都跑了,有热闹看吗?这钱还没清点好呢。 更有的低头看手上的钱财,两耳不闻窗外事。 没多少人注意到,在棺材里,那具老僵尸王,已经漂着浮了起来了。 这尸王,在空中转正。 它的嘴里,两颗尖牙渐渐露了出来。 一双手的手指甲也长得卷了起来。 指甲颜色在地气阴扎的洗炼下发生了变化,呈现出一片蓝黑色。 这具尸王,站在两个士兵的身后。 它抬手。 卷成皮尺的指甲突然弹直。 指甲像刀子一样插在两个士兵身上。 指甲一闪即收。 尸王张嘴。 从二人身上,鲜血好似不要钱一般飞出,进入到了尸王的口中。直至这两个人血液流尽,犹如干尸模样,这才停止。 新吸到的这一口血,让尸王大为满意。 它感应生人气息,又动了。 新从棺中起来的尸王,根本没有视力,但也不需要,它可以凭借感应,感应生人的气味。有一句话,叫人是臭的。 人要呼吸,会流汗,全身的毛孔,在时时刻刻的排泄着浊物,更不要说会撒尿拉米田共了。 加上汗液,鼻涕,眼泪,怎么可能干净的起来。 所谓的干净,其实都是不知,不觉,不见,即以为净了。 但如果观察到了,又怎么可能干净? 别的不说,光是这人身上的螨虫,能干净得了吗? 所以生人,有着独特的生命磁场,这一存在,深刻的吸引了尸王,它只要感觉到呼吸,光和热,就能找到生人。 普通的僵尸,你闭气它就找不到你了。 但尸王,无论你怎么做,它最终都将找到你的。 尸王动了。 它有脚,但不走。 整个人离地大约半尺左右的漂浮着。 其移动速度相当于一个人的全力奔跑。 所以,当它出来时,张爷他们根本跑不掉。没有足够的时间让他们逃了。 所以,要反击。 “开火!” “开铳!” 王大勇和廖副官一齐下令。 砰啪的铳子声飞啸呼厉。 铳子儿打在尸王身体上,像小木珠丢在了一个全副武装的武将身上,连火星子也迸不了多少,甚至无法让尸王往后移一点,连后退都办不到。 承受着攻击的尸王感觉了一下,嗯,没问题,没危险,就继续漂过去。 铳子,对它来说,和水铳还差不多。 尽皆是小孩的玩具。 “啊啊啊,我和你拼了!” 有一个人给吓到精神失常了,整个人跳起来扑向尸王,其实,他是想给大家搏一条生路。只要他能缠住这尸王片刻,大家至少可以离开的。 但尸王一手就抓透了它。然后将之提起来,凑到嘴边,啊呜一口,咔呲一下,就咬出一个大口子,于瞬间间,把人吸食成了一具干尸。 这一下。 张爷再不顾其余,一拉提木拉布就往外走。其余人都快疯了。 廖副官大叫:“姓张的,你敢!” “我杀了你!” 王大勇也要发疯。 这里就可以看出人性之恶了。 其实他们心中有数,自己等人怕是真要陷入必死之局了。但他们能够容自己身陷死局,却不能容有人可以从中逃脱的结果。 就好像两个人要给砍头,他们看上去都很镇定。 但当其中一个人给特赦了,另一个人就不甘心自己一个人死了。 这便就是所谓人性了。 可惜,这时,说什么已经迟了。 第55章 迟到的对决 说时迟,那时快。 在这时,尸王已经来到了众人之间。 正当众人以为它要出手时,它却站着,一动不动。 因为对于它这个级别的老怪,已经到了不需要随意出手的地步。 要知道,这是尸王,不是普通的小怪,不是低级的吸血僵尸。 之前的几次出手,不过是舒络活血,才动了一下筋骨。 真要杀人,需要动手吗? 它是尸王,到底明不明白尸王的实力有多强啊。 只是这样站着。 站在众人的中心。 一股无形的力场散发而出。 独属于尸王的阴寒气息将每个人都给冻住。这不是物理意义上的冻,而是生物本能的反应。 就好像老鼠被猫盯着,吓到一动不动的地步,不是老鼠不想。逃命,而是它已经心胆俱裂,腿已经不由自主了。 若要仔细形容,就是被餍住了。 餍,噩梦。 有时,人会做噩梦。 在梦中,面临人生中最恐惧的极大的恐怖,但偏生不能逃,不能避,只能看着心中恶鬼一步步狰狞而笑的一步步逼近,只能僵在那里,苦等时间,一点点,缓慢过去。 又或者,你在梦中,看到一尊无上的魔王,它站在你面前,旁边,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动,但仅凭气息,就让你有暴雨雷霆将至的恐怖。 让你全身上下,一动不动。 明明神智清醒。 却丧失了对自己身体的掌握控制。 那是一种,你躺在那里,但全身僵硬到了连一根手指都动不了的感觉。 极其可怕。 便是想要挥刀自尽,也做不到的孤苦无力。 你会明白,自己是如此弱小。 生死皆不由己。 此时,众人就是这种反应。 他们感知到恐惧,害怕,但偏偏整个人是一动不动,根本是丝毫也动弹不得。 只见他们,从五官,皮肤中,渐渐有血被吸引出来,化成了一条条,一丝丝,一道道的血液红线,往尸王体内自动涌入。 这尸王,正在利用它独一无二的生命力场,在吸收这些人的血液。 这才是高端猎食者优雅的进食方式。 不需要撕咬,不需要搏杀。 它就在这儿站着,什么也不需要动,自然而然的就把血吸了,把饭吃了。 所有人,都要死。 没有一个人,能活着出去。 包括还没离开的提木拉布。 张爷情况是最好的一个。 他背对着尸王,不敢回头,一回头,五官就对向了尸王,这会加速他的死亡,但即便是如此,他也浑身僵直,无法动弹,身上尽管反应小,也是在不住的失血中,及至于死,也只是时间问题。 早晚,还是要死的。 这毕竟是尸王。 它现在一口尸气足之下,谁也不是它的对手。 除非。 那个前辈出手。 他会出手吗? 我竟然要死之于此! 不甘心! 好不甘心啊! 张爷目眦欲裂。 但就在这时,有人来了。 或者说,这个人一直都在,只是一直隐藏着。 连尸王也没有发现到。 而现在,这个人走出来,或者说,站出来了。 尸王,终于感应到了这人。 在这殿室之中。 一个瘦瘦小小的女孩站在尸王的面。前,十步。正常,一个人站在尸王身前,早给吸成人干了。但这一个不一样,它丝毫不受尸王的影响。尸王不管怎么发威,吸多少人的血,都奈何不了这小女孩。 它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是常盘山人的排号衣服。 此际也没有动一下。 尸王连牵动小女孩身上衣服的衣角也做不到。 这是,怎么回事? 不解。 连尸王也疑惑起来了。 不过,也由此,众人逃了一命。 尸王的注意力转移,力场杀机也就停了下来。 它看着小女孩,心中生出了一丝熟悉感觉,但这感觉很神异,既有一丝亲切,也有一丝怨恨。 不过它终究是尸王,以怨恨为食的,自然行为处事以恨为优先选择。 “吼——” 它对着面前少女发出了怒吼。 但,下一瞬间,女孩动了。它仿佛是一下子消失,再出现时,已经到了尸王的身侧旁边,手上多了一物,不是别的,正是尸王身上双剑之一。 掩月。 乌云掩明月。 夜风暗销魂。 此剑,拔出来,剑身尽皆是暗色的,唯有剑刃锋边,一片的雪花白,十分漂亮。 在剑鞘上,就有这样的一句诗。 这是一把掩月剑。 它是当年,武功山的一把镇世名剑。 此剑当世,曾经名动于一时。 话说当年,岳娇龙武功初成,她发现了此点,眼前没一个能打的,将军府里的护院高手在自己眼里都是一群武功平平的土鸡瓦狗,她每天夜里跑出去溜圈,竟然没有人知道的,渐渐她胆子大了,就在外面。时间越来越长,最后干脆开始行走于江湖上,却在这时,发现了自己虽然武功很高,却没有一把堪堪趁手的兵器。 要是一般人没了也就没了,算了。但岳娇龙不甘心,她处心积虑,找到了当时天下闻名的武功山。 多林寺,武功山,是当时天下武学的两大圣地,代表了释门和道庭的武功。 尤其是武功山,历史上说是比多林寺短暂一些,但在世俗界却拥有极其强大的号召力。开派祖师更是一代武林神话。 并且,这武功山上经常出剑道高手,武功名传天下,就算是朝廷,也是要隔三差五的进行册封,讨好。 既然如此,肯定少不了宝贝。 岳娇龙那时是无法无天的性子,想去也就去了,这一去,还真让她发现了宝贝,这便是这一口掩月剑。 这把剑之所以闲置了,就是因为这是一把中平剑,比较,略短。 普通的剑器,不是二尺三,就是二尺七,甚至还有古法锻炼的三尺长剑。 但这一把,最多二尺。 一个男人配这么一把剑,未免有些过于秀气。 所以此剑虽有不凡,却给闲置了。 但仍然不可否认,它是一把超卓的神兵宝剑。 好一个岳娇龙,一眼就看中了此剑,毫不客气,就暗自盗走了掩月剑。 此事所闹甚大,我不用是一回事,你拿走就是另一回事了。 当时武功山掌门甚至派出了武功超绰的人间半仙徐放鹤。 最终,岳娇龙和徐放鹤斗剑比技,这才保下了掩月剑。 当然,懂的都懂。 这是徐放鹤对岳娇龙起了惺惺相惜之心,放了一大海的水。 不然,人间半仙,岂有拿不下小小一个刚出道的岳娇龙的。 正是因为徐放鹤欣赏她,又见她是女子,干脆当逗小孩玩了,暂不收回此剑。 坦白说,堂堂武功山要的也不是剑。 而是面子。 但徐放鹤放水让剑,倒也没有折辱了师门名望,反而显得武功山心胸宽大,这也反而成了一件好事。 唯一的遗憾。 就是从此武功山失去了此宝。 不过区区一把剑而已。 哪怕是神兵。 武功山也丢得起。 不是什么大事。 而岳娇龙,也凭借此宝于江湖上打下了岳蛟龙之名。 她没有辜负徐放鹤的期望。 可惜,最终,岳娇龙还是在乾京失手被擒,失去了这把剑。 这是中平款的剑。 第五帝也看不上眼。 干脆赐还给岳大将军。 我是帝王,不贪你这一把剑。 岳大将军也不知怎么想的。 他的心情大约是极其复杂的。 他这时才想起自己的好女儿是多么的神奇陌生。 一直没关注的女孩突然成了江洋大盗。 不过她敢暗杀宗室王子,是活不成了。 还要连累自己也要一死谢王恩。 这简直岂有此理。 由于时间太匆匆,岳大将军也无法把剑交归武功山,只好抱着它也一并下葬了。 总不能丢到女儿棺中。 好在若干年后。 此剑兜兜转转,现在还不是又回到了它的手中。 只可惜物是人非。 一切,已经变得不一样了。 不过女孩这一举动,显然,得罪了这。具尸王。 尸王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一声让人心悸的怒吼,直扑女孩,它的双手,指甲猛烈的弹出,像五把细长的剑,要把女孩刺穿。 可惜,此时女孩已经有了反击手段。 它蓦然回首,掩月剑在掌中化为了一抹幽光,当真是寒气森森剑影舞,杀机重重斩命魂,出剑之快,简直恐怖。 如果是一个人在那,怕不是瞬间被女孩斩成碎肉。 削皮剔骨,也是在眼前的。 乒乒乓乓。 一顿金铁交击声。 到底是宝剑更胜一筹。 尸王的指甲虽利,到底也就是骨质增生形成的死质皮,哪里可能真和神兵相比。 这把掩月剑非比寻常。 即便是普通人持之,也能削铁如泥,剖鼎如瓜。就是把一只粗胎厚胚的鼎给切剖开来,也就像剖西瓜一样的容易。 像这样的剑,剖开一尸王的指甲,又有什么难的呢? 尸王指甲没了,它也不在意,谁又会真正在意头发指甲呢。这些不过是精血之余而已,不是尸王的本源。 但接下来就不一样了。 女孩还能斩切尸王的皮肉。 尸王的身体,被切割的伤痕累累。 好在都没出血。 倒不是不出,而是尸王的身体已经产生异变了。它的身体,普通的血早已经惰性化了,是陈血,腐血。 真正的精华,是心血。 所以女孩纵是把它斩得看起来伤痕累累也没有真正伤及至它的本源,对于它来说也没有什么真正意义。 只要心血在,心脏仍然能够跳动,它就什么也不怕。 呵呵。 别以为僵尸的心脏不跳。 僵尸的心跳,是很诡异的。 当它平静时,似乎可以永远不跳,甚至一年也顶多只跳一到三次。但快的时候,于瞬息间能跳几百,上千甚至上万次。 所以,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僵尸,才会拥有超凡的伟力,力气大到惊人。 现在尸王,才开始发力。 没想到,尸王发威了,仍然奈何不得这个女孩。 女孩纵小,但她脚步灵活,手持一剑,来回纵跃。 张爷可以看出,这个女孩,没有内功,或者说有,但却太少了。 但它就凭着熟练的技巧和尸王战个不相上下。这主要还是它拥有了掩月剑,可以。有效伤到尸王。倘若它手上是普通剑,别说伤到尸王了,恐怕是连给尸王破皮也是办不到。 哪像现在,双方可以战到有来有往。 甚至。 这尸王身上,原本看上去坚固坚韧的铜棉甲,也被削得东一块,西一块。一会袍角掉了,一会披膊破了,一会护心镜给切掉了半个,又一会甲袍的下袂给削没了。 好好一个威风凛凛的将军模样,硬生生给女孩砍得像乞丐了。 尸王进入到了狂怒状态。 它整个尸开始大吼大叫。 声音能吓死一万人。 双臂挥舞,碰到什么,就打碎什么,哪怕是击触到了坚硬的墙壁,也是一下子就打碎进去,好像这些墙不是石雕的,而是纸壳烂泥新糊上去的,一碰就破,一把就碎。 不堪一击。 可即便是如此,它仍然奈何不了女孩。 张爷看着女孩,忽然心中生出了疑惑。 此前,他竟然没有注意到。 是啊,是的。 这个女孩,究竟是什么时候混入到队伍中来的呢。它应该是,莫名其妙,突然出现的吧,而自己与一众兄弟们,竟然也习以为常了。 搞到现在,竟然连此女的名字也仍然不知道。 若非,这女性自己杀出来,他哪能发现此女身上的神秘?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敢于和一只尸王放对,瞅那样子,居然可以不落下风,这就离了大谱了。 等等,莫非。 张爷整个人打了一哆嗦,一下子不敢想了。这人,是那个人吗?若是,又何必向前辈讨好?这么说它在怕前辈,所以前辈真的一直在暗中保护我?所以,关键时刻这个人就站出来了?能驱使这样的一个人救我,前辈,你到底,有多强? 不过他转念一想。 倘若一切真如他想的。 前辈真的是那个人的三世身。 能做到这一点也不奇怪吧。 不过,以往当成传说故事的事,一下子真的近在眼前发生了,自己成了历史故事的见证人,这还真是有一些奇妙的。 正在这时,尸王已经失去了理智。 要知道,尸王不是傻子,不是一般那种懵懂的只凭本能行事的僵尸。身为尸王,哪怕是少,也有前世的一些记忆碎片。 尽管,前世,今生,从理论上说已经是两个生命了。 但这至少让尸王少了不知多少年的学习感悟,可以拥有智慧。 这才是尸王真正厉害的地方。 但不知怎么的了,这尸王面对女孩,就有一种忍不住的躁动。 当它的攻击一直无效,又一直被女孩不断的激怒,终于是忍不住了,开始进入到丧失理智的狂怒之中。 倘若,这尸王没理想时间多些,也许不会如此。但它才刚醒,才诞生时间不长,所以这才终究入了套,被女孩激怒了,被轻易套着走。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 之所以如此,也是因为这个对象是这女孩,并且它用的是掩月剑,这一切毫无疑问的勾起了尸王很多不好的回忆,如此才急。怒攻心,丧失理智。 一般来说,是断然不会出现如此之一情况的。倘若把这当成了经验,以为女孩可以办到,我也可以,那恐怕就是自己找死了。 好在现在女孩是成功的。 它的剑法,纵然没有多少内功在,可它手劲力气却大到吓人,加上掩月这把神兵,才能让尸王一直师老无功,这才越来越怒,终至是一发不可收拾。 尸王此刻,眼中已经容不下外物。 所有人在它眼里都是小鱼小虾,根本无足轻重,唯有眼前这个一直拿不下的女孩才是生死大敌,是无论如何,也是要追杀到底的。 这么一来,女孩就轻松的把它往外引。 张爷心中一动,连忙让开通道。 他想,这女性莫不是要借助外边的太阳诛杀此尸王?又一想,这尸王竟是如此傻的么,竟然不怕太阳的伤害也要跟着走? 不过到底如何,他是不敢看的。 廖副官和王大勇看张爷,立刻也跟了过来。 不过终究还是有反应慢的,被女孩和尸王的战斗波及了,死得老惨了。 轻轻一碰,整个人就炸开了。 血雾还没飞起,就给尸王自然而然的吸入了体内。 只余下一些碎皮屑子掉在地上,证明此前曾经有一个活人存在着。 而女孩也没有丝毫救人的意思。 倘若有人挡在它的剑前,它也会毫不犹豫的一剑斩之,甚至有时为图方便,能于瞬息间把人切成碎片,每一块的碎片,都不会超过一巴掌大小。 可知在它内心深处,也丝毫不把这里的人当成是人。 女孩和尸王一直战斗,它们终于,在杀了十多人后,冲出到了墓外。 张爷立刻施展开天听地视功。 听。 外间,战斗仍在。 廖副官道:“怎么样,怎么样,那两个怪物走了没有?” 此时的廖副官是一心想离了。 但张爷摇摇头。 “太阳好像对它们没有什么影响,仍然在外面打着呢!” 王大勇道:“不对啊,我一直听说它们这种的怕阳光。” 张爷看看他,道:“怕阳光的怪物有,很多,据说西极的怪物基本上都怕阳光,有的一拉到阳光下就烧了起来,不是烧成了焦炭,就是直接烧成了灰,但这两个不一样,那个女性我不知道,但另一个是尸王,僵尸王的尸王,你到底明不明白所谓尸王是什么意思?遇上了就跑,别想打,没机会的。只有极少数的高人才能收拾了。它们,正常是无敌的。” 第56章 水神大君定神符 对于这些尸,不需要去打。 你打它干什么? 现在是末法。 在末法下,什么尸王尸怪的,最后都会在末法的时光下化为旧时代的灰烬,只有一把残余的灰,什么也留不下来的。 所以说,你把它们挖出来干什么? 正常的应对,就是遇到了,跑。 跑不快怎么办? 死道友不死贫道。 只要有比你慢的就可以了。 只要你成功跑到了它们追不上的地方,你真以为它们会一直追你吗? 当然。 也有可能,是你做得太狠,彻底得罪了它。 比如说,你把它的墓给彻底毁了。 这就相当于你把它的家毁了,从此它不仅没有了家,也可以不计代价,不择手段的来追捕你,报复你。所以,瞧,这其实是你的责任。 又或者,在墓里,你拿了什么它特别在意的东西。 一个人能死而为僵,那绝对是执念太深了的缘故。 可能就是关系到了它的执念,人家能不跟你急吗? 就好像你最在意最喜欢的东西,你会容忍被别人上门来夺走吗? 所以,在张爷受到的教育里。 遇到强大的尸,如果真要是躲不过去,就跑。 终究,它乏了,累了,无聊了,会自己躺回到棺材里去,继续睡下去的。 身为一具僵尸,在地下享受地气和阴气它不香吗?真以为僵尸无论如何也要吃人吸血啊! 这就好比一个人,在外面吃饭是好。 但正常情况,难道不是在家里开伙更好一点嘛?哪怕,家里做的远不如外面的美味呢。 现在,张爷不敢动的,就在地下,等上面的战斗什么时候打完。 廖副官在旁发问道:“我们,就一直这样?” 张爷道:“上面还在打,你要不要出去看一看情况啊?” 廖副官也不说话了。 他不是傻子。 要搁罗四维,说不得立刻举铳了,他不是自己要上去,而是会让手下人上去看看。可廖副官不能这么干,他一要施以情义收人心,二也知道,现在上去真不好说,死亡概率太大了。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 王大勇苦恼道:“这要等什么时候,怎么我们这些穷人,想要发一点财,就那么难呢?” 众人皆默。 是啊,他们只是一些穷人,他们只是想要发一点财,可怎么就这么难呢。接连的死局,莫非盗墓这一行有损阴私,真的不该干下去呢? 正在众人心情低沉之际,张爷动了。 廖副官连忙道:“你干什么去?” 这就是典型的我若活不了,也绝对不能让你活的想法了。毕竟,一直的,都是张爷反应快,倘若没有他们几个一直拉着张爷,说不定他早带人跑掉了。 一想到倘若张爷自己带人跑了,他们却死在这里,那真是别提多丧气了。 这才是真正的不甘心。 大家一起等死多好,凭什么你有生路一跑了之留下我们去死?不可以,不行,不甘心啊,你也要给我留下来,大家一起死。 张爷一副你好奇怪的样子道:“我能干什么,当然是去看看情况,不然呢?” 廖副官顿住,他不敢动,也不好让手下人上去。现在又哪来的理由,不让张爷上去呢? 王大勇道:“现在什么情况你就上去,你不要命了吗?还是说,你想要一个人偷偷跑掉吧!” 张爷是真发火了。 他一指自己的手下人。 特别是老四和提木拉布。 “看见没,看见没,我的人在这里,我怎么跑?你当我跟你一样吗?” 王大勇不乐意了。 “怎么说话呢,什么叫跟我一样?我怎么样了,我哪不对了?你给我说说清楚。” 廖副官身子一斜,在旁边看热闹。 王大胆在一旁忍不住道:“哥,刚才逃命时你没叫上我。” 王大勇好悬没呛死。 他的确是一时忘了,生死攸关,谁不是先顾自己个儿,你自己不不机灵点这也能赖上我吗? 你忘了你是怎么丢人现眼投靠我的。 不是我,你早早儿就死了。 他忍不住气道:“这还要提醒?你这要看不出来你就该死了,你就是蠢死的,笨死的,死了也是个活该,这种死法可是跟我没关系!” 他骂完了一回头。 张爷已经不见了。 张爷何等的武功,就那么一瞬,他咻一下就上去了。因为他没带人,倘若带人,特别是之前一手老四一手提木拉布,自然是慢的,可现在就他一个人,没有任何负担和拖累,当真是迅疾之如闪电 ,快到让人反应不过来,说出去也就出去了。 “我的一种植物!” “你们怎么没看住人!” “现在怎么办?” “把这几个先看牢了,不信他敢一个人跑!” 不说这里,却说墓外。 葫芦山顶之上。 张爷,出来了。 他之所以敢于出来,凭借的,就是这天视地听功。 想学吧。 先当至少三年的瞎子,聋子,如此才可以练这功夫。没有真正瞎子,聋子的心境,不能体会真正瞎子聋子的心理,是练不成这天视地听功夫的。 只有当你真的听也听不见,看也看不见的,你才会全心。全力的运用你其余的感知能力,你会尽可能的运用你的鼻子,皮肤,及其一切。 到时,再慢慢,慢慢,一点一滴的恢复听觉,视力,这天听地视,也就成了。 所以,张爷听出了,上面原本一直在打斗的动静——停了下来。 他甚至能够感知到,这是一个已经一动不动了,只有另一个了的情况。 从动静上,应该是尸王不动了。 因为要是女孩不动了,就尸王的狂暴,一定会把女孩给撕了。 但在上面,反应却不大。 所以推理之应该是尸王一动不动了,被小女孩在收拾呢,所以,才是他感知之中状况。嗯,他的感知是不会错的。 所以他才敢要上去看看。 再说了,也不能一直在这下面啊。 既然上面确实已经没动静了,那无论如何,他也是要上来看看的。 不要小看张爷,关键时刻,他有这种胆气。张爷这一上来啊,就看到了瞠目结舌的一幕。 此时,上面。 女孩正在扒落尸王。 这尸王呢,则是一动不动。 奇怪,这可是尸王,怎么可能一动不动任女孩摆布? 张爷往前走了几步,他的眼睛,瞳孔猛然一缩。 在他眼中,他看到了。 于尸王的额头上,贴了一道符。 这可真的是离谱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这是什么时代? 末法时代啊! 搁这时候,什么武林的高手也在断层的往下掉价。 曾经天人横行,人仙笑傲的时代已经结束后。后来连宗师也是限量出现。 到了现在。 张爷的武功。 勉强也就是一个二流而已。 但就是这样,他已经算顶级的高手了。 而今,仙神退隐,一个个都不见了。 道庭的符箓,已经没有什么用了。 不是说一丝一毫用也没有,但效果肯定是大大不行了。除非,有高人,用自己的功力来输入法力。 但是,方今之天下,就算是高人,又能有多高? 想要维系一张符的法力,不是普通所谓高手能维系下来的。 要知道,普通凡人武夫,内功再怎么充沛也是杂气,和仙门道庭修炼出来的灵气在质量上是完全不一样的。 所以,想要在一张符法上注入法力,真的要付出很多。 有什么可以注入呢? 内功质量不行,那是质也不足,量也不够,不行就是不行,最好的方法就是用自身的精气。 精气不足。 就用血气。 也唯有精血才可以弥补之。 这也就意味着——减寿。 高人不长寿。 为什么呢? 因为一些高人在面对高端局时,就只能采用减寿的代价换取力量。然而一个人的寿命是有限的,高人却经常要打巅峰赛,有多少的精血可以挥霍浪费啊,终有一日,就算是高人们,也会精枯血干法归道山。 可是。 即便是如此。 又有哪一位高人的符箓,可以镇住一具尸王。要搞清楚,这是尸王,它不是大白菜一样的普通僵尸。 你就是减寿十年,也未必能够有多少用的。一般情况下,高人也就挥霍一下一年,三年,了不起五年到顶了。 高人,又不是傻人,十年十年的挥霍生命寿元,这不是蠢就是傻。除非是逼不得已的情况下,不然但凡有一线生机,也不能干这事儿。 一般人不知道尸王的厉害。 但张爷能不知道吗? 普通僵尸蹦蹦跳跳。 高级的僵尸刀枪不入。 顶级的僵尸拥有灵智。 至于尸王。 这一具应该是太年轻了。 不然,钻地下,飞天上,隔空吸血,那简直就是玩儿一样,甚至必要时,还可以夺舍人身,寄人身上。 极其恐怖。 这也就是张爷自小听人说的,遇到僵尸王,想也不要想,一个字,逃。逃得了,是运,逃不了,是命。 可现在,这一强大至极的尸王。 却给定住了。 一张符,就把这已经混成尸王的凶尸给定住了。不管它诞生多早,实力多弱,毕竟也是尸王,如此之尸王,却给定住了。 张爷上前。 他细细一看。 水神天君借法,定神。 这是定神符。 天下定神符有很多。 比如先天一气定神符。 也有如乾坤一气定神符等。 但这些符法大多都不怎么灵了。 原本五灵门的先天一气定神符是挺有效的,但关键的传承已经丢失了,所以这一符法术也不灵了。 却未想到。 在这里有水神天君定神符。 要问为什么奇怪。 看也明白了。 乾坤一气定神符和先天一气定神符都是高人尽可能借天地灵气来激发的符法术。 张爷是知道的。 乾坤一气定神符需要借上好的风水局借天地之灵气来给符箓增添威力。 这是现今真正高人主流的符法术。 再有如五灵门原本掌握的先天一气定神符。这一符法术需要借助妇人生子时的紫河胎。利用残存于其中的一丝先天元气。 有时,为了增添威力,甚至要直接窃取婴孩的元气,导致了婴孩先天体弱多病。 这就有些不仁道了。 可是话说回来。 先天一气定神符只需要找到孕妇就能炼制。 但乾坤一气定神符就不一样了。 好的环境可不好找。就算找到了,也会易变。就算你是一个风水术的高人,也有可能布局失败。就算你布局成功,这一局也不可能维持太久,世事易变。 所以。 乾坤一气定神符炼制困难,缓慢。 但曾经的先天一气定神符又比较缺德。 然而。 此时出现的却是一张神明赐符。 在这个诸仙神退隐的时代。 一张神明赐符,多么难得。 难道还有神显迹于世吗? 对了,是你吧,前辈! 张爷笑了。 心中的阴霾,消去了不少。 果然,前辈一直在关注着我。 再一低头。 喝! 女孩已经把尸王给扒干净了。 不是,我说,这尸王是不能动了,但你毕竟是一个女孩家家的,就这么把一尸王扒干净了不好吧。这尸王再怎么不是人也是雄性啊。 更不要说,这女孩还——哎呀真是说不出口。 就见女孩把尸王的衣服脱了下来。 尸王到底曾经是大将军,衣服质量是真的挺好,上等月布,经久不烂。 而尸王身上的玩意,诸如戒指,扳指,项链,吊坠,玉牌,玉扣,腰带扣锁,金牌子,银牌子,甚至连尸王堵在腚眼上的玉塞子也给拔了出来。 简而言之一句话。 女孩是真的把尸王给扒干净了。 一根丝都不给它留下。 只有它额头上的符纸,仍然轻轻飘着。 最后,是一把剑。 将军才有的元戎剑。 压在打好的包上。 女性回身,笑眯眯道:“张大门主,劳驾一下,帮我把它们换成钱,这些应该不老少吧?” 张爷苦笑一下,道:“你……” 他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女孩倒是落落大方,直接说道:“啊呀,不好意思,我忘了和你们说话,我叫岳娇龙,这是我爹,当然,那都是上一辈子的事儿了。可不管怎么说,这也是我曾经的爹啊,所以,他身上的东西理所当然是我继承的,对吧!” 张爷忍不住道:“它是你爹……那为什么?” 他心中千万言语,却一时不知该从何说起。 小尸妖落落大方道:“哎呀没什么的,我和它不一样,它是尸王,我是尸妖。虽然我前世是他女儿,但我们的关系并不好,你以为我当年是怎么死的,你以为它又是怎么死的?所以不要在意这些。对了,放心,我不吃人的,就算吃人,看在大恶人面子上我也不好吃你呀,这个世上那么多人,哪轮到你,不要害怕我啦。” 张爷倒是明白了。 前辈果然不简单。 他早早进入葫芦山,把这里当成了后花园一样,玩了不知多久。结识了这个怪物倒也不奇怪。 不过,话说回来,前辈到底多厉害,这么一个可以和尸王正面硬撼的怪物,都对前辈敬畏三分。 “我明白了,你是想融入于人世。” 张爷接过布包。 因为这布料是涂过香料的,再说尸王尸体保存好,所以这尸体身上的布料倒也不怎么臭。 “没办法,我想要活下去嘛!” 小尸妖摇头晃脑的说。 说完,不待张爷反应,它就走了。 毕竟是个尸妖,走得看起来慢,其实快得一批,你就见那一条蹦蹦跳跳的小身影子,下一刻人就不见了。 张爷纵是想找它多问一些情况都来不及了。 他想了想,往回一纵身下去了。 一下去,自然也就给廖副官王大勇等人围住了。 第57章 一生一次的机会 这些人再一次看到张爷,都在心中齐齐的松了口气,知道他没一个人偷跑,便纷纷上前,然后围住他,生怕他又跑了。 同时,他们也想知道一下上面的情况。 “上面的情况怎么样了,是不是已经没事了?” “那怪物还在不在,你这手上拿的是什么?” 张爷等他们静下来才道:“上面有高人把这具僵尸给定住了,这是那女孩给我的东西,兑换成钱后我是要给它的,你们想要,别怪它到时候找你们去。” 廖副官心中精明,他知道渠道为王,张爷手上就拥有一条极其重要的渠道。事实上这才是他和王大勇都不敢过于得罪张爷的真正原因。 廖副官小心问道:“那小女孩……是什么怪物?” 他很聪明,知道那女孩的力量绝非人类可以拥有。一个可以正面和尸王对打的小女孩能是正常人吗?你要说一个五大三粗修炼外门硬功的狠人,他们还信一些。 虽然纵有这样的狠人,估计也是要被尸王吊起来打。 但至少样子上看得过去呀。 表面文章像样子啊。 现在呢? 一个摇头晃脑小丫头模样的女孩。 这样的小女孩,纳妾都觉得身材不好,乾袍撑不起来。 却和一尸王打得有头有尾。 听张爷的这个话说,它还赢了。 这要不是怪物才有鬼呢。 所以说,这怎么可能是正常人。 只能是怪物。 是披着一张小女孩外皮的怪物。 张爷想了想,最终道:“那个小女孩的事你们最好还是不知道的比较好,有些事,难得糊涂。” 廖副官想发火,但想了想,算了。 他一直觉得,人,不要为莫名其妙的事发火比较好。 叫了一只耳,让他上去。 一只耳人机灵,他除了有一只耳朵剩下一半,其余哪都好。英俊又能干,更是忠心无比,一听廖副官的话,毫不犹豫,立马就上去了,但是很快的,他又下来了。 “老大,上面什么也没有。” 廖副官看过来了。 张爷一怔。 “什么也没有?” 他立刻动身上去。 不一会,所有人都上来了。 上面。 空空荡荡。 真如一只耳说的那样。 什么也没有。 在山半腰的某处。 一个人把一张符给收了起来。 真以为现在的符箓是大白菜,一张用了就用了,一次性服务消费,开什么玩笑呢。 但即便是如此。 某人残余的气息,也是让尸王吓得躲了起来,不敢再露面。毕竟,现在日正当中。 尸王这样的强者,虽说不至于立刻在阳光下灰飞烟灭,但实力肯定是大受影响的。 它当然要找个阳光晒不到的地方好好缓一缓。 所以在此刻,葫芦山的山顶是安全的。 此时,阳光虽盛,但众人是死里逃生,都觉得这温暖的太阳太别人的母亲舒服了。 一下子就扫去了他们身上的阴浊之气。 仿佛方才遇到的恐怖尸王是不存在的。 就像一场梦。 如梦似幻。 泡影消灭。 张爷深吸了几口新鲜的空气,对提木拉布道:“好了,现在让我们回去,你不能再乱跑了,知道阴二娘么,你不知道她有多担心你。” 提木拉布道:“我也不想乱跑的,是人家抓我的嘛!” “好了我们走。” “走,往哪儿走!” 廖副官不同意。 一下子,齐唰唰,十几支长杆铳子抬了起来,对准张爷和他的手下人等。 张爷道:“什么意思,财你们发了,还要怎样?” 王大勇掏出铳子,他左看看,右望望,一时间不知该站队哪一边。 可惜,原本他该亲近张爷的。 但是,张爷这个人吧,眼角高,比较看不起人,在罗四维的人里,你看他曾经和哪个说话过,一般有事都是直接和罗四维说话,又或是不可避免了,才和周副官说话。 至于罗四维手下其余人,哪怕如王大勇他都没抬正眼瞧过。 虽然看上去,张爷显得好颜好色,平易近人,但内里的骄傲,看不起人,是藏不住的。 所以王大勇有些犹豫。 他其实也不喜欢廖副官。 但在某种意义上,他和廖副官的利益是一致的。 一句话。 他也不希望张爷离开。 这个小张爷。 精明的一批。 他也许不愿意全力帮他们。 但这也是情有可原的。 他也能够理解。 关键是安全感。 张爷就算不在意别的,他至少在意自己的生命安全,自己人的生命安全。所以,自己只要盯住他,他纵是只为自己着想,王大勇也能沾到一点边了。 这样他就可以更安全一些。 这时廖副官道:“放走他,这位爷在下面说一句话,我们都得死。只有留下他,等我们出去了,山高路远,才不会有事了。” 张爷道:“你们能留下我?” “不能。”廖副官冷冷一笑:“可你看看,你身边的人能留下几个?我们这么多铳子打过去,到时大家都不好看,这又是何必呢?其实我们也只是想发一笔,赚些钱,然后活着离开这里而已。只要您帮了我们,我别的不说,这里,真的是感激你的。” 他说着话,用力拍打自己的胸口。 张爷发出一声微不足道的轻微叹息。 是的,他身边的人,拖累了他。 虽然这话伤人,但却是不可避免事实。 老四很痛苦。 他以往不在张爷身边。 他都是在后方做支持的。 人在后方,还不觉得什么。 毕竟前面是麻三和阴二娘,有时还有贵五,看看,这些人,一个比一个靠谱,至少没有拖累之说。但是今天一轮到自己就……他忽然觉得自己该去死。 张爷缓缓道:“你们担心出事?所以才要留下我,那这样,这小子我把他送走,没问题吧!” 他说的是提木拉布。 提木拉布感觉到深深的羞耻。 廖副官看着提木拉布,这是一个少年娃娃,在他身上的包里,有一只鹅。 这样一个人,是不大怎么放在心上。 王大勇在旁边,没说话。 之前入墓,的确是需要提木拉布和他的鹅。但现在墓已经开了,这提木拉布也就不重要了。他也不是张爷的人,让这个小娃子走也没什么。 一只耳在旁边说:“他会不会跑去告诉小张爷的人,让他们来对付我们?” 廖副官看向张爷。 张爷哼了一声道:“我来我手下不知情吗?你们拉着不让我走,以为我手下人不以为意吗?时间长了你们以为他们不来的吗?别怪我不提醒你们,提木拉布是前辈的人,你们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但那不重要,我要告诉你们,你们在这伤了碰了这小子,到时怎么样就不好说了,反正要我选择,我宁可面对刚才的那个尸王也不想得罪前辈。” 张爷说的是实话。 如果一定要进行选择。 尸王,和前辈。 那当然选择尸王。 张爷是打不过尸王,但他更打不过那位前辈。而且如果他料想的不差,这前辈真是那个人,那是能得罪的吗? 这时提木拉布说话了:“张爷,我不想走,我想和你们在一起。” 张爷心里那个气啊。 他被廖副官他们威逼时都没那么气。 于是张爷毫不客气的就是一巴掌。 “你以为我真的是在在乎你吗?你在想屁吃!我只是在意前辈的态度,我不确定他真正看重的到底是你还是鹅,倘若我知道是鹅,你看我会不会理你!现在的你就是一个负担,拖累,快给我滚回去,保住好自己的小命。” 提木拉布很伤心。 他在这一刻感觉到了什么是成长。 一直以来,他以为自己以为的。 其实这叫天真。 是长大后就允许再有的东西。 倘若一定要有,那就势必得付出惊人的代价。 在张爷的发怒下,提木拉布哼哼地哭泣起来,他终于选择了走。 他到底是少年人,脸皮子薄。 被张爷这么说了,他哪里可能还好意思再留下来。 除非廖副官和王大勇强硬要求。 廖副官不知道前辈是谁,但他知道,那个什么前辈连面都没露,就帮张爷把孙舟的勒斯许军火武装起来的部队给灭了。 这太恐怖了。 所以投鼠忌器,廖副官也就放过了。 至于王大勇更不要说了。 他虽在之前鲜少与张爷他们交流,但王大勇他们也是人,也是有眼睛有耳朵的,他们也听了看了一些事。 那个前辈……不要得罪比较好。 他曾经预言罗四维是短命鬼,罗四维当时是根本不当一回事,结果呢?罗四维还不是死了,死在了他自以为是的亲信,周副官的手下。 这未免太灵了。 这年头的人,大多都比较迷信。 虽然文章报纸各大专家都在叫科学科学什么的,可这个天下,仍然是让大多数人相信迷信的多。 当提木拉布走了。 张爷问:“好了,提木拉布走了,说说你们剩下的打算,你们不让我走恐怕不仅仅是担心你们的生命安全,你们……还想回去淘宝?” 他一语中的。 假如是为了安全,大家一起走得了。 放走了提木拉布,却硬要留下张爷,毫无疑问,他们仍然是对将军墓中的财富心有余焉。 廖副官低头,忽然,他往前上了一步。 他对着一个人问。 这个人是一只耳。 “小耳,你还记得你从前过着的是什么日子吗?” 一只耳苦笑了一下道:“我小时候家庭就破裂了,我已经记不清家里是怎么没的,我只知道,我没家,没钱,什么也没有,走在街头,想要活,只能到处偷东西,还要小心被人打,失主,警察,路人,甚至同行都会来堵我打我,如果不是大哥你来海都办差救了我,带上我,给我饭吃,我这把骨头早不知扔哪个巷子里了。” “你呢?” 廖副官问另一个人。 这是,王大胆。 王大胆是王大勇的人,是他弟弟。 他没想到廖副官会突然来问自己。 他看了王大勇一眼,接到了示意才说。 “我,我,我以前是一个镇子上的小伙计,原本日子倒也过得去,后来有一天,我回家早了些,当时我是肚子疼,想回家拿药吃,谁知道到家后发现我干活店里的罗老爷正和我老婆……我后来找他,想要一笔钱就算了,谁让他是我的衣食父母呢!哪知道他说钱一文不给,至于我老婆,我让的哪有意思,他就是要抢了偷了才有意思。我当时还不怎么明白,觉得日子就这么过下去吧,罗老爷有钱有势,早晚会抛弃我老婆,到时仍然还是一家人,这日子不照常过下去么。后来才发现,他竟然找了人想杀我。我后来投靠了大哥,大哥替我报仇了。” 廖副官冷笑一下道:“你知不知道为什么罗老板敢这么收拾你?” 王大胆也有些迷糊。 他没什么志气。 和老婆关系也有些僵。 那个老婆虽然漂亮,但一天到晚的嫌弃自己,所以把这老婆给罗老板玩也是无所谓的事,但怎么想到,那个罗老板,硬是要他死呢? 廖副官一笑。 “这是因为你穷,你的吃穿住行全是要靠那个男人,他当然对你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因为他要收拾你太容易了,所以才要加一些花样,搞一些难度,这样才有趣嘛。” 王大胆痴道:“原来……竟是这样。” 他忍不住,抱头蹲了下来,痛苦的流出了眼泪。 廖副官道:“我们这里的人,之所以这么惨,为什么呢,就因为我们穷,在这个年月里,穷人就是狗屁。现在这里有一个改变我们一生的机会。这个墓里的东西,能够让我们每个人,是每个人,都能在大城市里,买一幢大房子,或几百亩地,或三五间商业铺子,娶二到三个妻妾,养一到八个孩子。我就问,这样的机会,值不值得我们大家命出命来搏一下子!我先说明,这样的机会,你们一生之中未必能遇到第二次了。” 这话太激励了。 在这里的人,哪个是有钱人? 有钱的,有条件的,会选择来当大头兵吗? 知不知道什么叫好男不当兵。 在大罗有一句话。 叫大罗士兵不满饷,满饷不可敌。 从这一句话就反映出了当时大罗士兵的贫穷。除了建国初期,中间一些阶段,到了后期是经常拖欠士兵的薪饷。 轻点的拖欠几个月的。 这是常态。 重的能够拖欠几年。 有没有讨薪的呢? 有。 然后这些讨薪者被朝廷以恶意讨薪实为谋反为名,全部诛杀了。 此后。 大罗士兵不怎么讨自己的薪饷了。 但军队的战斗力却是断崖式下降。 一句话。 江河日下。 可想而知,贫穷对人,对国家,对军队影响有多大。 在此众人,像孙舟的部队,还有罗四维的人,都一样,也是经常被盘剥,被拖欠薪饷。要不然孙舟和罗四维能打对台吗? 两人纯粹是菜鸡互啄。 都是一样的货色。 别看孙舟买了勒斯许的军火,但本质上他和罗四维没有区别,装备了新式武器的孙舟部下也就是表面光鲜一点,实际上,他们每个月的薪饷,吃的伙食,比罗四维也高明不到哪里去。 现在,他们的确是面临一个,也是他们一生之中,唯一的一个机会。 的确可能死。 但只要过了这关,以后这一辈子就算熬过来了。 第58章 密道之下 对此,张爷也无语了。 他忽然想起来了。 常盘山的人纪律好,规矩严,这主要也是他们几个头目看管的比较严,讲究公平,对下层给水比较足。别的不说,老四是常年在山上看着那帮小子们的。另外,招收弟子也讲究一个清白人家为主。最好是附近的乡亲,有这样一批本地人为主,纵有一些心术不正者,也别想搞事。后期加入的人中,阴二娘和贵五的人品更是金子般的珍贵了。 正是有了这样一众三观优秀的的首领,下面的小弟也就老实听话起来。 再加上公平的给水,大家都能吃饱。 这样的下层才比较守规矩。 但其实,他们也穷。 虽然解决了温饱,可口袋里的光洋仍然有限。 好在的是,张爷已经在下面的洞子里发了一笔,不,应该说是大发了一笔。所以他现在已经不必要抢食狗一样的和廖副官,王大勇他们抢食儿吃。最重要的是,这个洞子出了一个尸王,一句话,这整个一洞子都有些不干净了。 万一。 这尸王到时候闻味儿来了。 怎么办? 让他们发财吧。 让他们承担这里面的危险吧。 就看他们运气了。 等到时候,万一尸王又杀出来了,到时自己的逃生概率,无论如何也比这些从此间洞子里拿了财宝的人运气好。 毫无疑问。 财帛动人心。 将军墓里面,财物太多了,不可能短时间就拿干净。 也许他们能够借这机会跑路,但此后仍然一贫如洗的当大头兵。 还不如拼一下子。 当下他们选择重新下去干活。 当然了,他们也没那么蠢。 在山顶上,留了两个,至少看起来一脸精明模样的士兵。 毫无疑问,对于此事,他们两个是有些不情愿的。 哦,你们都下去捞金了,唯独把他们留上面了。 直到王大勇给他们画了一大饼,这才算完。 王大勇本人——不动。 反正他已经赚麻了。 在他面前,已经有很多一包包,一箱箱的财物。甚至还有一些大瓶子之流,比较不好搬运的器物,让王大勇直皱眉头。 要搁罗四维在这儿就要骂开了。 你搞这么大易碎的玩意儿,想怎么搬?是你搬还是我搬?大家一起搬,钱怎么分?这东西搬了,别的东西怎么办?分钱要拖延到时是不是你负责?搬的过程中这东西碎了怎么办?这责任是你承担还是谁来承担? 不过王大勇不是罗四维。 罗四维又怎么样。 脾气大得罪人。 还不是死了。 干脆,他和张爷一起聊天。 里面,就让廖副官带人忙活去。 其实这里面主要是廖副官在忙活,他后来的嘛,发财少,也只能再辛苦一下了。 好在。 廖副官真的是精明能干。 他在辨识古物方面也是很有研究的。 都说是乱世黄金盛世古董。 但也有懂行情的,又有条件的,就趁这个时候,低价收货。 很多真正的好东西,搁这时候,也就当白菜卖。 上好的翡翠白菜,对一些饿到肚子里打鼓的人来说,还真就不如一颗真白菜。 严格意义上说,廖副官是孙舟老婆龙夫人的人,这位夫人,娘家可是大豪门龙氏一族。手里啊,有着大把的钱财,经常到当铺里去淘宝。 她这样的一个有钱人,出门当然要带保镖了。不过她带的保镖当然不是普通力行打行或一般武夫。 没错,她带的人,就是廖副官。 廖副官临近之下,耳濡目染,多少也就学到了。 他多少知道了什么是好的,什么价值一般,什么好出手,什么不好出手。这可是一个大学问。有些东西,因为特殊性,重要性,独一无二性,反而不好出手。 但也有可能。 有些便宜的反而易于出手。 能够在短时间里干净且迅速的变现成面钱。这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说廖副官这人不简单。 没办法。 他再有才能,也需要吃饭。 你光有本事有什么用? 掌握资源的才是至高的王者。 所以廖副官也只能选择给人当狗。 听命任事。 而现在,是他改变命运的机会。 “这个,这个,还有这个。” “这幅画要拿。” “别碰坏了那瓶子。” 甚至,他们还刮金漆。 总有一些是涂了金的。 这层金也是钱啊,用刀刮下来,随便就能提炼出金子来。 这时,一个人到了廖副官身边。 这个人绰号一只耳,廖副官在海都带回来的一个人,拿他当弟,二人关系可好了。甚至有人说,廖副官这人,不抽不赌甚至不去上红楼,这人指定有问题,搞不好就是一基佬。 当然,正面说的几乎没有,都是在背后说的。但是吧,有一个算一个,别让人知道,只要让廖副官知道,都会给收拾了。 由此可见,廖副官和这个一只耳,私下里感情多好。 不过也不奇怪。 廖副官长得刀削斧凿似的硬汉模样。 这一只耳呢,英俊斯文秀气,有一种阴柔气质在其中。 如此,倒也不怪一些人瞎想。 此刻,一只耳上前,他低语:“哥,有密道。” 廖副官一怔。 这里已经被翻得差不多了。 连大将军的主墓室都给倒了,怎么还有秘密? 密道。 它既象征着财富,也有可能是意味着危险。在一座墓穴之中,可能后者更重要。 话说回来,都已经是一座墓了,为什么还要在这座墓里修什么密道。 想到这,廖副官仍然随一只耳到了后面殿室。 果然。 有密道。 在最末尾,看起来不起眼,但的确摆放了一只大号的西极大座钟。 廖副官不是土鳖。 他是有一定知识的。 他一眼就看出了名堂。 大座钟?这玩意,即便是现在,也不是普通人家用得起的,怎么说也得是家资丰厚的豪富人家才能拥有的玩意儿。 只不过,过去是权贵才能拥有。 现在是有钱就能买到。 总归它仍然不是一般的玩意物件。 但问题在于,哪有在陪葬物品里摆这大钟的。 就算有。 有必要摆放在最后面,不起眼,光线难照到的角落里面去吗? 假如要是想炫耀一下,不是该摆在让人易于发现的位置上吗? 如果不是一只耳细心。 边边脚脚的都寻摸一遍。 可能就此错过也不一定。 廖副官上前,伸手用力推。 没推动。 没有机关,没见到密道啊? 嗯? 廖副官回头看一只耳。 一只耳忍不住笑了下,道:“大哥,是下面的柜子。” 廖副官这才注意到,这是一人高的立式的大座钟,上面是钟的表盘,下面是柜门。 原本应该是放钟摆的,但现在看这表盘已经早停了,甚至有可能一开始就是固定了的。这下面的钟摆估计也废掉了。 所以,下面那半人高的柜子,才是门。 不过也是正常。 当年,大约是大乾第五帝时,钟表也是新兴产物,是所谓科学的代表作品。 那个时候,钟表是往大了做,大了会比较容易些。后期的技术发展则是基本上往小了缩。 这些钟表大多成了西极对大乾的上贡。 当然这里有一个观念问题。 西极人认为这是礼物。 而大乾单方面认为是上贡。 因为当时的大乾诸王对西极的铳炮不感兴趣,这玩意大罗朝时就有了,有啥新鲜的?装备了铳炮的大罗不也让大乾灭了吗?铳炮,能好到哪儿去。 反倒是大座钟,读时简单又准确,挺好的,因此简在帝心了。 如此一来,西极就大量运入一批的精美座钟,给大乾朝廷送礼。 大乾王室这东西收到的多了,用不了那么多,也就当玩意物件赏赐臣下,自然,就有一部分流入了当时王朝上层官员的手中。 但是嘛。 早期作品。 跨海而来。 也没钟表匠在旁边维修服务。 所以很多坏了的钟表会让人感到尴尬。 丢了吧,不舍得,不丢吧,这玩意毕竟坏了。只有少数人才敢豪气的说一声劈了当柴烧。而大多数则是放在了库房里。 这一只大座钟也是如此,坏了,没地儿修。所以也就在这里当一陪葬的工具。 廖副官打开了柜门。 果然,里面空荡荡,没有钟摆,反而有一黑洞洞的暗门。需要人猫腰才能进去。 他取过一块照明的莹石。 这才看到暗门之后,一些往下的旋梯。 他嘟囔了一句。 “真是别人的母亲的黑。” 一只耳看他摸黑下去,自然也是要下去的。但廖副官叫住了他。 “别,你别下来啊,你得在这儿给我看好了后路,万一这下面有什么机关把我们都锁里面了,到时一起死吗?” 一只耳一想也是。 别看廖副官带出来了一批手下。 但是,倘若廖副官出了什么事,恐怕也只有这一个一只耳会真正全心全意的救他。 所以,如果廖副官和一只耳一起被困。 他们就会一起死掉了。 没人会真正为他们说话的。 却说这个廖副官,他提起心气胆气,往里面走。 终于,当他走到底时,火光轰的亮了起来,长明灯把底层照明白了。 只是这里吧,空空荡荡,是空空如也。 什么都没有。 不,不对。 还是有的。 在这里,他看到了一条长白布的帘子,和一具不大的棺材。 廖副官先去看那一具棺材。 按理说,此棺在将军墓主殿之下,应该是比将军墓主墓室更重要的,可这棺材却显得有一些——寒酸。 墙壁之上,没有涮漆,也没有壁画,更没有雕刻,就是土墙而已,干巴巴,光秃秃的,什么也没有。 地上也是如此。 还有些坎坷不平。 因为在此一层的地面施工中根本没有做平整处理。 不过,棺材有些不一样。 这是一普通的柳木棺。 柳木嘛,到处都是,取材容易。 木质也算可以。 在此棺的上下,都贴着道符。 廖副官心中一动,他看棺头。 在棺材头,嵌了一枚仍然清亮的铜镜。 这镜子上贴了一道符。 廖副官不识这是什么符。 但他知道,这是不祥。 一具棺材,又是铜镜又是道符,这棺材里面它正经吗?结合之前的场景,果然有问题吧。 一时间,廖副官想要退了。 但他在转身时,轻轻的碰到了这棺材。 口袋里的洋元碰到了棺材。 这碰击的声音,让廖副官一怔,他顿步停下,伸手,在盖板上又拍了一下。 廖副官明白了。 他大手一拍。 把这棺材盖板给推开。 里面,空空荡荡。 原本以为有很大凶险的棺材里面竟然是啥也没有。但廖副官却出了一身的白毛汗。 他知道,这棺材,有问题。 偌大一具棺材呢,里面尸体呢? 原以为前面尸王尸变已经够恐怖了。 现在才发现,早早已经有一具尸体从这棺材里跑出去了。这岂不是更恐怖! 他再看,好家伙。 这棺材,在盖板上一根钉子也没有。 反而是在这棺材里面,有四根,仍然钉在棺材底板的符文长钉。 从位置上来看,这是从人的手脚上钉进去的。 在上方,下方,都有磨损痕迹。 也就是说,这里面的人被钉在棺材底层时,这个人还是活着的。 廖副官心中发寒。 这是有人把一个人活生生钉在棺材底部然后封棺。所以这一具棺材的底部全是已经发黑的颜色。 因为这棺材底板已经被血给渗透了。 太多的血,干了之后,经历时间,自然也就黑得像墨那样。 可想而知。 这里面的原主,当年也不知吃了多少的苦头才死掉。 这样的一个死者,他死时难道心中没有怨恨吗? 还有,都把人这样折磨了,理应更进一步把棺材的盖板也给钉上啊。不是应该钉死吗?为什么盖板上一根钉子也没有,搞得这棺材板儿一推就开,这里面的什么东西也早早轻易的就跑掉了。 这玩意儿,太可怕了。 廖副官一直说搞钱跑路。 但这一刻他感到了恐惧。 猛一回身,他仿佛感到有人一直在盯着自己。 这时,地下,无风而动。 好似是阴气,又好像是密道打开,上下蹿风了。 这让那长条的白布条的幅条也晃动了起来。在长明灯的映照下,显出了不止一个的人影。好似那边有好几个人在注意这边。 嗯? 廖副官抬手就打铳。 砰啪啪啪。 一连的子铳子飞舞,大约是长白布。的条幅已经太久了,旧了,现在是一下子破掉了,跌落了下来。 这时廖副官才发现,原来这一间殿室是分开的,是一间殿室用条幅分开当两间殿室来用。 一边,放着一具简单,但看起来凶险的棺材。 为什么说凶险? 铜棺材,能不凶险吗? 另一边呢,是什么情况? 廖副官虽然说感到了一丝惧意,却也有了一些好奇。 再说旁边的那具棺材不是空了么。 这也有可能什么问题也没有呀。 一念于此,廖副官也就上前看看了。 他一上前,也便消除了心中的恐惧。 原来这几具人影是五具尸体。 五尸分别各占一角,布了一个五芒星之阵。 廖副官走近了,大约五六步时,不敢上前了。 因为这时他发现,这五具尸体,一个个是栩栩如生。 栩栩如生啊。 简直就和一个人活着的时候没两样。 区别在于这五个人都是坐着的,闭上了眼睛的模样。 五尸身上,都披了有鲜血画下的道符披袍。 地上也有血纹模样的纹路。 像是有人用血画出来的痕迹。 廖副官在年龄最大的一具尸体身前看到了一纸遗书。大约是用了防虫的纸,居然到现在还是能用。 上面说。 吾名为许天一。 乃方今天下,大乾五灵门许家人。 五灵门由金许钟骆崔五姓组成。 吾为五姓之长也。 至此一代,五灵门承帝大恩,五灵门大兴也,是故君恩浩荡,恩泽如海,君命亦不可辞也,吾等五人,奉大乾第五帝之命为大将军岳阳下葬。 哪知此乃是凶险绝地,也不知什么时候起这里孕养出了一个老粽子,更不知道这老粽子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一下子打了吾等一个措手不及。 为了不负圣恩。 亦是要完成任务。 即——保证让大将军安葬入墓。 吾等五人在穷尽术法之余,也就只能选择拼命来把这老粽子给封印了。 若有后来者至于此。 请不要动吾等尸身。 吾等会诚心祈福谢之。 如若不然,必遭灾殃。 勿谓——言之不预也。 最后落款。 五灵门许天一。 廖副官不知道什么五灵门,或者知道,但五灵门时至于此已经没有什么名望了。 大乾都亡了,五灵门又算老几。 但这上面说——老粽子? 廖副官至少还是知道的。 所谓老粽子,就是老僵尸。 什么僵尸这么厉害,五个自称大佬的都搞不定?想必也是没什么本事。可这身子的皮囊倒保养不错。死了这么多年,居然完好如新,栩栩如生,这太厉害了。 第59章 不能碰尸体 正在廖副官迟疑时,后面一片脚步声。 只片刻,一群人就啪哒啪哒地下来了。 在这墓中,想要隐藏秘密太难了。 它就一条直直往下的通道。 像拎起来的猪大肠。 人一进来,一眼就能看透一切。 更别说,一只耳一个人呆一个地方不动了,这不是太醒目了吗? 所以毫不奇怪,一只耳发现的密道被找到了。 既然是密道,那人类的好奇心是肯定不会放过的。别说看秘密瞧热闹了,哪怕这里面什么都没有,光是满足一下好奇他们也是下来了,更不要说可能有收获不是么。 长明灯在晃动,下来的人又多。 一个又一个。 一个接一个。 都十几个了,还有人在上面往下而来。 也就是一只耳,一直在守门,倒是没有下来。其余的人,连王大勇手下罗四维的人也都跟跑进来了。 他们对空无一人的棺材不屑一顾。 毕竟太寒酸了。 哪有人看得上眼。 瞅那个外皮,估计这棺材做出来都没上过漆。大概是哪个仆人婢女的棺材。 但众人却注意到了五灵门的五位大佬,和大佬面前的棺材。 在五灵门中间,摆的是一具上了锁链和扣了大锁的青铜棺。 廖副官估计,如果许天一说的没错,这里面就是那突然冒出来的老粽子了。 想到这,他不由悚然而惊。 身上再刷一阵白毛汗。 不知不觉间他就一身的冷汗淋漓。 同时他也意识到了一件事。 在这里,明明是那缠了锁链,扣着大锁的青铜棺更为特殊诡异,但他一开始竟然对此忽视了,把注意力放在了这五位五灵门大佬的尸身之上,岂不是怪吗? 任何一个盗墓摸宝的,下了墓,最先注意的不该是棺材中的宝物吗? 怎么自己面对这具青铜棺不思量,反而在这五具尸体上瞎琢磨呢? 莫非,有什么暗中的力量迷乱了他的心智,引导他往错误的方向? 嘶——一念于此,廖副官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 他正视那青铜棺,只感觉心中的寒意大增。他意识到,这具青铜棺里的老粽子怪物不仅是真实存在的,并且已经往外散播出它的力量了。 他正想说什么。 把这一真实的情况说出去,好让大家提防注意,却慢了一步。 一个人已经说了。 “一种植物,这人死了都跟活着的一样啊,这下我们可是真发财了。” 另一人问:“这话怎么讲?” 这人说道:“不知道吗?这些个西极人啊,到了咱们国家,到处收稀罕玩意儿,真遇到了上心喜欢的,一堵墙都能给你打包拉走了。当年西极军入乾京,开玩笑,好家伙啊,连小媳妇的脚巴丫子都瞧着新鲜,一刀砍下来带走了。更不要说咱这儿特殊的尸体了,一定能卖上大价钱。” 有人不信。 “怎么可能,这埋汰的玩意也有人要?你知道把这些玩意背出去得多累吧人啊!” 一个老兵油混子道:“还别说,真可能有这事,知道埃罗国么,这些西极人在埃罗国没少挖,那真是尸体都不放过啊,带着当宝贝就拉走了。说是埃罗人的这个尸体啊,保存好,姥姥,保存再好,有咱这好吗?” 对于埃罗人的事,别人不好说,廖副官还真是别人的母亲知道一些。 孙舟带廖副官跟勒斯许人买军火时,那个叫哈利的军火商曾经炫耀一张照片。 照片上,那个叫哈利的男人用铳子崩了一头狮子在那儿得意洋洋的拍照留念。 毫无疑问,背景就是埃罗王陵。 在埃罗王陵前,有埃罗历史上最大的汉莫拉比石狮子雕像,这是历史上最大的石雕艺术品,经历风化,它已经没了鼻子,但仍然是一头威武的雄狮雕像。 看到它,你至少能知道,昔年埃罗文明昌盛强大于一时的模样。 哈利打死了一头狮子,把它拖到这里照相,其实就是在炫耀。 只是在这里,曾经的埃国古代文明,被哈利像踩脚下已经死掉了的狮子一样,一脚踩到了底。 这个埃罗,据哈利当时说的。 最出名的其实不是这座照片上过于显迹的陵角塔。 也不是世界上最大的石雕狮子。 而是从三陵角堡塔里面出土的埃罗王尸体。 并且,不止一具。 每一座三角陵堡塔里面,都会有一具,至少一具,埃罗王尸体。 古代的埃罗王,死后,会由一群死神祭司,把王的尸体剖开,用五只金瓶分别把尸体的五脏装了进去。 再用防腐的香料注入到王已经空空如也的腹腔。 是的。 然后把伤口缝好。 之后用细萝布,浸透了防腐的香料,把尸体包裹起来,连每一根的手指和脚趾都不放过。 最后用和中土同样三世棺的方法把人葬了。 但即便如此。 可你陵墓太显眼了。 是个人一来埃罗就能看到。 从前,古代,生产力低下时,征服者懒得花费精力去挖墓。 谁有闲情敲开一座山一样的石头只为了到里面挖尸体? 但现在时代变了。 入侵埃罗国的人,更有钱了,也更强大了,更有技术了,自然也就把这墓给开了,把里面一直沉睡的埃罗王给从三世棺中扒了出来。 这些诸王,连同它们的财宝,棺材,都被打包进了勒斯许及世界收藏家们的博物馆里面。 这里面有国家的博物馆,也有私人的。 对,这就是一场,针对于埃罗文明的饕餮盛宴。 曾经一国最值得骄傲的历史文明像个姑娘一样被别人夺走赏玩。 埃罗人的脊梁一下子断了。 好吧,话说回头。 虽然西极人对古代埃罗人保存尸体的手法十分佩服。 但就埃罗人那麻布尸,怎么和五灵门这五位大佬相比。 这五位大佬,全都是栩栩如生。 死样和活着的人也没区别。 就像它们只是在闭眼打坐在休息一样。 说死了,怎么可能。 也就这里亲眼看到了才明白什么叫死人也能栩栩如生。 倘若只是一个两个的人下来,或许不会打这尸体的主意。 但下来人这么多,哪可能搬不走这区区五具尸体。 到时给西极老外,一转手不就发达了? 终于廖副官把那纸遗书拿出来说话了。 但他口中的许天一的遗言根本没被众人放在眼里。有人低头,有人侧脸,有人看脚尖,有人瞧手指甲。 许天一,谁呀。 他手上有几个团,几个师,要大家不动尸体?就你脸大吗? 终于有一个人说话了。 “廖爷,我们和你不一样,你是头,赚得多,大家就是发财了回头还要给你抽成,你是怎么着也不愁的,可我们不一样,能多赚一点是一点,不过是卖个尸体,又不是你祖宗,干嘛要挡大家财路呢?” 廖副官有些傻眼了,或者说头疼。 他知道低级文盲士兵难把话说明白。 但没想到他们会急功近利眼浅短视至这个模样。 “不是,我刚刚的话你们听不明白啊?还是没听清楚?之前你们中毒的事忘了吗?还要乱来,你们不怕再中毒吗?” 一个抽出大烟杆子的兵道:“我别人的母亲不识字,这里也没几个识字的,廖爷,别拿一张纸糊弄我们了,我知道你们书读了多了的喜欢讲什么规矩啊情怀的,不想出卖祖宗,可这五位和祖宗搭不上吧,要不您说哪一个是您祖宗,我们让你了。再说中毒,东西可以下毒,这人也能下毒吗?什么毒让他们跟活人似的,这玩意保鲜的吧,能杀人吗?你啊,尽搁那吓唬我们,爷不上当!这个背尸的钱,爷我赚定了。” 廖副官有苦难言。 一个人贪心上来了,做事总是能找到理由的,却无视了其中的危险。 这些人以为尸体看上去新鲜,不可能有什么毒。在他们眼里,倘若一个人中了毒,一定是面色铁青,口吐白沫。哪可能和这五个一样,看起来温润如玉,就和活人似的。 这样的新鲜,有什么毒? 至于文盲,更厉害了。 他手上最有用的证据废掉了。 想到这,廖副官只能摇头:“你们会后悔的。” 他懒得再解释什么了,和这些人说话,太费劲了,让他们去死吧,说着就想出去。 却在这时,他眼角瞅到了一个人。 这人大约是心火太盛了,居然对一具尸体有了意思。 他一脸色胚的笑,看面前的女尸。 这里五具尸体,是三男二女。 这二女一个热乎乎的三十左右。 虽然容颜仍好,却毕竟是古代女人,脸上再怎么维护也有了一些风霜之色,有了细纹的微皱。 另一个却是货真价实的年轻女子了。 瞅她的样子,好像是一直未婚。 身材不要说了,年轻,习武,让她的身姿有一种当下女子所没有的魅力。 由于大乾放纵,纵大乾一朝,鼓励妇女守贞缠足。 这导致了,现在的女孩,很多长得都像个萝卜。 一个脚不好,没有发育好,就让女性小腿比之常人短了大约半寸。 也许,单单一个半寸,看起来丝毫也不起眼。 可放在整个人身上,首先就是不协调。 人不协调,哪来的美? 美个大头鬼啊。 想想,一个人的身材比例,突然在小腿上一下子短了半寸,这得多让人别扭。 直接就能扣一个小矮子的帽子搁上去。 并且缠了小脚,母体必弱,生下的孩子也是一代不如一代。 所以到了大乾末年,中土男人一个比一个瘦,也一个比一个弱。 就算是有所谓的壮汉,撕开衣服,也是一胸的排骨。 也就比东岛人稍微强那么一点。 反之是曾经被称之为小矮子的西极人,通过了牛奶加肉,飞快的长成了大个子。 一个个显得倒是高大威猛起来了。 所以,此时之中土女性,真的是多有不堪。当然,这里只是说身体,绝非说她们真的有什么不好。 毕竟,大多女子也不是想缠足的。 不过,在江湖上,在民间,总也是有不缠足的。江湖上的一些女子要习武,缠了足什么功夫都要废了,不会真以为有人缠了足还能修炼出一身厉害的武功吧。 再是民间女了。 家里穷。 哪怕是女孩儿也要跟着下地干活。 在穷人的家里,男人是当牲口用着干活的,女人就得像个男人一样务农。 不要求你天天下地,但打猪草,喂鸡鸭,如果有的话。 没有就还得是下地。 顶多让你少干些。 可家务你就要做起来了。 什么洗衣涮碗,扫地叠被。 一家人都睡了,你是最后一个上床的。 不过这样的环境,难出美女。 再漂亮的美女,也经不起这么多苦活累活的摧残。 反倒是江湖上,总有一些模样标致的美女出道。 这练武的女子,身体健康,自信自强。 此女虽然已经死了,但她好眉好目,一幅花容月貌夸张了,但那种健康自信的气质实在是碾压了不知多少红楼的粉头。 现在,这好比仙女落凡尘。 哪怕是已经死了很多年的,不能睡,不能亲,还不兴摸一摸了? 正当此人伸手,想要轻薄一二。 试试这曾经古代的女子,它到底怎么样时。 廖副官道:“别碰。” 可惜,太慢了。 这个色胚终究还是伸了手。 先轻轻点了一下,又忍不住用手指前掌去摸了一下。 之后这人笑了。 手触之感,和真人没两样子嘛,弹弹的,软软的,就是没什么温度。不过这人已经死去那么久了,这点也是可以理解的。 “看,没得事嘛,哈哈哈哈哈哈……” 这人,不以为耻,反而洋洋得意。 没文化就是这样,粗野,无礼。 他全然不知道,表现特殊的尸体,是不能碰的。 廖副官以为没事,略微松了口气。 但不旋即,他就发现了不对劲。 只见那个老色胚,刚开始还正常一些,但越来越不正常了起来。 “我说的吧,没事吧。” “我说的吧,没事吧!” “我说的吧,没事吧?” 一句话。 一连说了三遍。 每一遍,语气还都不一样。 这要是不感觉到怪,那才叫怪了。 一个人上前问他:“丁财炮,你干什么啊,搞咩啊?发什么神经,我告诉你,人吓人是不好玩的。” 却说这丁什么的财炮,早已经不正常了的模样,他脸上,身上,油光滑滑的,好似是出了很多汗,都是汗油子,嘴脸上是怪异恐怖的诡笑,口水止不住,从他的口角一条细线的垂下来。 突然,他往前一扑。 他抱住了面前的人,啊呜就是一口。 一口,血肉。 直接咬了下来。 不要以为这很简单。 其实很多人是做不到的。 这一口,牙咬的,是人肉,也是生肉。咬食生肉,这意味着要有一副健康的牙齿才能做到。 古代人挑选健奴,就是要掰开了嘴看牙齿。 没有蛀牙,没有病齿,没有缺牙,牙齿越是细密,整齐,往往就意味着这个奴隶身体健康良好。 但这样的人,多嘛? 毫无疑问。 不多。 所以这个丁财炮也不是什么身体特别好的人,也就和普通人差不多,甚至可能是更差。 但他就这么,生生咬下了面前人脖颈上的一块肉。 然后津津有味的吃了下去。 从口腔蠕动的样子,到一口吞下,那满是陶醉的表情,他真的疯了,不正常了。 “疯了,疯了,他疯了!” “他刚才,碰了尸体!” “尸体不能碰,尸体不能碰!” 说时迟那时快。 这个丁财炮又扑倒了一个。 尽管这一次有人上前,把他拉住。 但他仍然又咬到了一个。 然后又挣脱了身后之人,再咬之。 直到。 有两个人一起上,把他硬生生拉开。 又有人分开他的双足,不让他的脚沾地上。这人的双脚离地,也就悬了空,不好借力,身上的力气也就大减,这才初步控制住了。 “你们看,尸体!” 有人指向了尸体。 第60章 僵出未出 那五具尸体。 从那最年轻的女尸开始。 尸体在——溃败。 在短短时间,腐败,发黑,然后颗粒化的变成了一捧散沙,人,也一下子变成了一堆干巴巴的沙堆,衣服也空荡荡的落下来。 只此瞬间。 五具原本栩栩如生的尸体,逐一的化成了沙子,全都废了。 “啊,啊,怎么会这样?” “说了不要乱碰,就你们在乱碰乱动。现在好了吧,什么都没有了!” “又不是我碰的,你冲我喊什么?是该死的丁财炮碰的,关我什么事啊!” 突然。 有一个人站了起来。 这是第一个,被丁财炮咬到的家伙。 他此刻也和丁财炮一样了。 神情诡异,流着口水,目光游闪不定,在打量周遭的一切。 只是他这模样,又有几人会真正在意? 只有当他也扑咬了一个人时才让大家惊觉,原来,这种病,是能过人的。顿时,场中一片糜烂。 有人在叫,有人跳脚远离,也有人上前,想要把他也。给控制住。 总之,这场面是一下子就乱起来了。 下来的人越多,现场也就越发的乱。 咬人者在以惊人的速度扩大。 当人人都自危起来时,没人注意到,原本在中间位置的棺材,在发生变化。 不,应该说,变形。 不是说变化形状。 而是有一种力量在里面,撑着这青铜棺也在硬生生的变形。 贴在棺材上,那一张张的先天一气定神符正在化墨,墨迹湿了,把原本的符文的纹路给破坏了,失效的符纸不堪重负,其纸制载体甚至破裂。 这些符,已经不堪用了。 隐约中,还有棺材钉,正在从青铜棺上硬生生的往上拔升。 最终,棺材钉全部升起。 原本刻画符纹的长钉,也尽皆在扭曲,断折,直至破碎。 棺中之物,随时,就要起来了。 多年之前。 五灵门的五位大佬。 使用了伏魔一心阵,把一头老僵尸老粽子给封印于此中。 为此,五大佬尽皆身陨。 一个也没有活下来。 不是不想活。 是真的活不下来。 虽然活不下来。 但他们也不想死后还要像他们过往盗墓时的那些尸体一样受辱。 古代盗墓者分为两派。 一者,旧派,已经死绝了,纵有,也早早改行了。 这一派认为,盗墓是有损阴德的行为,下墓只取金银即可,不要对墓穴进行肆意的破坏。 甚至在事后要尽可能的对陵墓进行复原作业。 这一派的行为思想形成了分裂。 最后很多人加入了修墓派和藏墓派。 但若干年后,有一个叫地灵门的,当时还没有。 地灵门是后来后人给起的名建立的门派组织。 当时的这几位先人前辈对此并不知情,他们一开始只是临时组合,后来发现这模式不错,几个兄弟合作也挺好,就一直继续干下去了。 毫无疑问。 他们很成功。 发大财了这是。 到后来赚足了本儿,这几位才因为各种原因,分手散了。 等到这几位祖师爷不干了,若干年后,他们的后人重拾旧业,根据从前祖宗们的随笔记录,才有了这地灵门。 地灵门呢,讲的就是另一套规矩了。 它的规矩就是,这古代啊,能修得起坟造的起大墓的,基本上都是有钱有权有势的人。像这样的一个人,那能是一个好人吗? 不可能。 真正计算起来,平均——一百个只有一个才是无辜的。 绝大部分,统统都是坏蛋。 你想啊,他要不搜刮民脂民膏,做下了无边的恶事,用黑心肝换白银子,你上哪儿赚这么多钱给自己办奢华的身后事啊。 哦。 阳间干尽了坏事,死了躺财宝堆里享受清静? 姥姥。 上天不报我来报,天地不公我来公。 看我不给你挖出来。 取你的财,拆你的骨,让你曝尸荒野无人埋。 无人埋怎么办?喂狗。 什么人死为大,在我这儿是不存在的。 你们搁地下埋得钱多了,搞得地上人都不够钱花用了,这是在造孽。 必须得把你的墓给倒了。 什么神龙宝殿,琼楼玉宇,能搬的搬,不能搬的拆了搬。 你一个昏君,奸臣,坏蛋,恶霸地主,还想躺地下舒服? 给我拿来吧你。 正是这一思想,后来的墓主就过得比较惨了。 盗墓贼搜刮完后还要对尸身进行搜捡。 什么口珠,腚塞,都给你取下来。 有时口珠咬得紧,直接给你满嘴牙打下来。又或者是口珠比较大,干脆把下巴骨给直接拆了。 搞到最后,尸骸被拆落的东零西落的。 零散碎了一地,也没人理会去。 后来,终于有一些狠人,发明了一种材料。防止后人对尸骸的破坏。 甚至于,你别说破坏了。 哪怕是动一手指头,也要死。 不是死一个。 是全都要死。 这种材料是什么呢? 就是五灵门发明的——僵尸粉。 五灵门经常下墓,所以也是能遇到一些僵尸的。 当然了,此僵尸非彼僵尸。 有的僵尸遇到了不要想反抗。 因为你死定了。 反抗也是没用的。 但是,有一些僵尸就比较尴尬了,实力不济,反而被下来盗墓的给打了。不要说打,甚至直接抓了也不是不可以。 五灵门当然抓过僵尸。 自从发现了僵尸。 人类对于僵尸这种生物就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毕竟。 很多人都想长生。 然而现实中可以长生的方法几乎没有。 但成为僵尸,却是一条——不是办法的办法。 因为这个方法,它最简单,最省事,甚至最省钱。不需要你求仙拜佛,不需要你苦心修行,不需要你炼丹觅药,更不需要你当什么妖怪。 要知道,自古以来,人妖不两立。 你跟我说真心,真情。 只要是人妖相恋。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是天地人不容之的事。 因为在上古时代,那时妖族大昌。 妖魔在世间,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人类就是妖魔的盘中餐,菜中肉。 哪怕是素食的妖怪,也会时巴时的,吃两个人,沾一下人味,尝一尝鲜。 人族在当时,根本毫无地位可言。 当妖魔杀人吃人实在是太多,终于招致天地人怨时,人族先贤放出了话。 人与妖,两不立,绝不与共天下。 此话,揭起了人族与妖族最为血腥的大战。时至于今,我们已经无从得知,在那最为荒古的野蛮时代,文明之花尚未开放,手持石制武器木头棍子的人类,要靠什么才能打败当时如日中天的妖族。 但可想而知,必然是经过常人难以想象的巨大代价,才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最终,妖族大败,人族大昌。 在这样一个历史背景下,人妖恋,简直是笑话。 你再多的真情真意,也填补不上历史的窟窿。 所以如果有人,想要借助妖化来获取长生,其结果必然是失败的下场。 即便可以成功,这种活法也是四个字形容。 生,不,如,死。 还有炼丹,也是不行。 不管你多大的财力,多大的物力,多好的丹鼎器,多高明的炼丹手法。 你也不可能炼出长生不老药。 就算,真给你炼出来了,也吃不到需要它的人嘴里。 就算吃下去了,这样的长生者,必遭天遣。 此后必是万般不如意,灾劫一重重。 没完没了,一直倒霉。 让他活着,也不过是在受罪而已。 所以说,算来算去。 当僵尸来长生,不失为一妙法也。 但其实,天下间哪有这便宜空子让你钻啊。 真正的僵尸,和死前之人,已经是两回事了。 也就是说,如果有人想当僵尸。 当他成为僵尸的那一刻,其实他就已经死了。 僵尸,是身体在没有灵魂的情况下,重新诞生的新魂。 因为这算是六道系统之漏,所以不被天地认可。 这也是就说,僵尸被排在六道之外的原因。 对于普通生命来说,生死是一个轮回。 有生有死,有死亦有生。 但僵尸呢,偷渡,插队,无中生有。 不被天地人三界六道承认的。 不过,五灵门还是研究了点东西出来。 这就是僵尸粉。 把僵尸固定,用太阳活活晒死。 死后,其怨恨成毒,浸入到灰烬中。 这种灰烬,对于死人,它是无效的。 一个人死了。 随便用上一点僵尸粉,就能让尸身长久如新,栩栩如生。 死了都跟活人一样。 但若是活人碰到了。 那就不好了。 在太阳底下还好一些,犹有生理。 最多浑身疼痛,大病一场,倒也不会有什么大事 但若没有阳光。 僵尸粉的怨毒沾到了活人,就会把活人变成失去神志的尸怪。 所以,理论上,中了僵尸粉的人,正常来说,这人已经死掉了。 只是这一点。 在这里的人。 没一个懂的。 倘若是张爷,也许他可能明白一二。 但问题在于张爷不在啊。 他已经对此事有了些厌倦,也就没有下来,自然也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没人留意到。 此间墓穴。 超过三分之二的人陷在了里面。 在他们陷入到纷乱之时,一具青铜棺正在缓缓打开。限制此棺之中老粽子的伏魔一心阵,随着五位大佬的尸身崩散,彻底失去了作用。 正是他们失去了作用。 在棺中的老魔——老粽子,它想要出来了。 其实,以此魔的力量,它要出来,早早也就出来了。 这具老棺,已经不可能再限制于它了。 但五位五灵门大佬临死布下的伏魔一心阵,这玩意太厉害了。 只要人在,尸在,或它们身上的道纹符衣仍然在,这个阵法就依然在维持着。 有了这个阵法。 老粽子就不可能出来。 它一个尸怪的力量,顶不住青铜棺和一心阵双重力量的镇压。 可是。 这些进来的人。 有人无意间把五大佬的尸身毁去了。 五大佬散落成灰。 它们身上原本披的道纹符衣也就失去支撑掉落下来,道纹符法也完了。 伏魔一心阵,崩了。 至此。 老粽子身上的压力一下子轻了起来。 它当然是要出来的了。 老粽子要出世。 廖副官注意到了。 他是文化人,绝对的英才。原本不相信封建迷信,现在也不得不信了。所以,张爷的话,他也是有记于心的。虽然他坚持要求重新进来扫货,但那是基于他觉得他以为尸王已经走了的缘故。 这座墓里的尸王已经走了,在外边。 外边还是白天。 料想了那尸王不会立刻回来。 它应该是暂时躲起来,晚上再回来。 只要自己掌握好时间段,在尸王回来前拿东西走人就好了。 原本是这样的计划。 这是应该没有错的。 可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 在尸王的将军墓下,还有一个恐怖的棺材。里面的怪物早早已经跑出来了。 更不要说,除此之外,还有一个。 有没有搞错。 一座墓里,给我开三只怪? 开什么玩笑! 这简直是自杀遇到递刀的了,不死都不好意思了。 得走。 廖副官觉得,生死是大事,这人啊,还是要活着好。 他当即就是想走。 但他才一转身,一股寒意就向他袭来。 这股寒意,不是指身体上,关于冷热的寒意。 而是一种侵蚀到心灵的恶意寒意。 那股恶意的源头,充沛了愤怒,仇恨,嫉妒,怨毒等一切负面的情绪。 从灵魂层面,让廖副官手硬脚麻。 他以无比惊人的毅力,也只不过堪堪往前移动了一步而已。 这一步,无比的勉强。 像一个咿呀学语的孩子,费尽心力才走出一步,然后就摇摇晃晃,要跌倒的样子。 廖副官明白。 糟了。 连自己,也被盯上了。 这个怪物,这是要一网打尽,一个也不放过。连我也要杀。明明我什么也没做,都不让我走,不讲道义,可恶。 我不甘心,我不能死,我不要死。 一念于此。 即使真的难受,但廖副官仍然要走。 他勉强的又走了一步。 每一步,都沉重无比。 每一步迈出,廖副官都感觉,自己仿佛背了一座大山似的。 身体,在和他唱反调。 让他一时间凝聚不出一丝力量来。 或者说,明明有力气,但却什么也调动不起来。 不行,我必须要拼一下。 廖副官此时已经是竭尽全力了。 他不是没有想过,要说话让人来帮忙。 但心中寒意挥之不去,这让他有话在口嘴难开,有口难言,莫过于此。 或者,换一个形容手法。 一个,特别胆小,害羞,内向,软弱的小姑娘,在野地里,提心吊胆的时候呢,突然被一只大老虎贴脸开大,脸对脸的怼在一起。试问这个小姑娘还能有什么反应? 吓得尿裤子,腿软脚麻,一动不动的。 这才是正确模样。 此刻的廖副官,就是这感觉。 恐惧,害怕,脚软,腿麻。 每走一步,都仿佛用掉了全身的力气。 但,那股子的压迫力,也越来越强了。 要出来了,要出来了。 只是可惜。 虽然一个魔物就要出来,但诡异的是,在场中人,除了廖副官最为警觉,知道不对的想要逃跑,却只能慢动作似的,一步一个脚印,慢腾腾的挪步。 其余人则丝毫不知的样子。 他们这些人,除了已经中了僵尸粉的,自然无知无识,另外的也陷入了餍梦中。 在餍梦中,他们陷入幻境与现实的模糊意识中,是既分不清梦幻,也分不清现实,精力心力都给尸毒症的丧狂们纠缠。 哪里会注意到,在他们身边上。 那一具已经慢慢移开棺板的老粽子呢。 第61章 兽潮将至 提木拉布,现在一个人在路上。 他不停的哭。 哭一会儿,走一段儿。 像个孩子。 又或者,他原本就是个孩子。 他不仅在生理上处在复杂多变期,心理上也是如此的一个孩子,一直被影响,却无力左右,很想做一些事,最终却发现他什么也做不了。 很可怜,也很可悲的一个人。 此时,他抱着怀中的鹅,感觉自己无比孤独。 世界与他分离。 宇宙之大,他却倍感孤独。 他不想离开大家。 他觉得自己是累赘,又是叛徒。 其实想想,他给自己找了理由,完全和我没关系嘛?我为什么要多事,要站出来,要流泪呢? 这一切都与我无关的呀。 然后他就想笑,结果是喷出了鼻涕,让他自己都觉得恶心。 随意找了找,他到路边一棵树上摘叶子把自己擦干净。 但完事了又想,这叶子没毒吧? 随手把叶子扔掉之后他又想起了哭。 忽然,他停顿住了。 我为什么哭? 我可以去找阴二娘啊。 阴二娘把我当弟弟一样看待,她是肯定不会嫌弃我的。于是心中又有了一些高兴,也不知怎么的,一想到阴二娘,他就觉得有些情不自禁。好在此前一直有小心,倒也没有出丑,哎呀,也不知道怎么搞的,这些日子,这几年里,下面一直在扯旗子,一扯了旗子就半天的放不下来。 就算硬按了下去,夹紧了双腿,一不留神就又弹起来了。要搁好久才会下去。 三哥说了,自己是想媳妇了。 自己应该找小桃。 但是,如果说,阴二娘,那我也是可以不要小桃的。 这么一想,美啊。 只是,不知怎么的。 这路上,起雾了。 原本就是才踩出来的路,路迹根本就不清晰,现在又渐渐起了雾,这不是更看不清了吗? 不对。 提木拉布忽然打了个激灵。 山上的雾。 这莫不是瘴气起来了。 我的一种植物,有毒啊! 提木拉布连忙在身上找了找,找到了一块汗巾子,用水壶往上倒水,堵住了自己的口鼻。 然后他看到了两点灯光。 这是灯光,有人接应? 提木拉布兴奋了,连忙跳了起来。 “是有人吗?我在这里,在这里!” 说着话,那两个灯笼很快的接近了。 那哪里是什么灯笼,那是眼睛。 动物的眼睛。 一个巨大的蛇头从浓雾中探出。 它有一双,灯笼一样明亮的眼睛。 竖立的蛇瞳看着提木拉布,这条大蛇一下子就张大了口,嘶嘶的蛇信子从它的口中吐出,仿佛下一刻,就要把提木拉布整个人给吞下去。 从这条大蛇的口来看,这倒是不难。 别说一个提木拉布的半大小子了。 你就一个大胖子的成年男性,这大蛇撑撑也能吞下去。 提木拉布吓得差点就要尿裤子了。 太恐怖了。 这什么玩意。 这世间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蛇?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我要死了,我要死了。 我明明还没有结婚。 我还有小桃。 我还想,再看一眼阴二娘姐姐。 我不要死在这儿呀,我不甘心。 好在,提木拉布是一个有福之人。 他一来是鹅村出来的。 二是刘三醒让他出来的。 这要是保不住他的命,刘三醒自己也是会觉得尴尬的。 对,只有尴尬。 高人也是要脸的嘛。 别的就没有了。 三是提木拉布一直带着刘三醒的大白鹅呢。这鹅可是好鹅,宝贝,不能让别的什么害了,至少,这提木拉布一直在护他的鹅,就是冲了此之一点,他也不能让提木拉布轻易被杀了。 但有别人,出手了。 这人一声娇喝。 “孽畜,安敢造次!” 一个大美女突然的杀了出来。 此女手持双股剑,杀性倒也不大,没有真正对蛇出手,也就是持双剑在手,比划了一下。 其实就是在吓唬。 不过它挺成功的,一下子也就把这条大蛇给吓唬住了。 大蛇受了一惊,它惊疑不定的看看眼前的这个大美女,感受到身体里血脉的压制力,似乎明白了什么,它摇晃一下身子,飞快的离去。 这个大美女,是真正不折不扣的大美女啊,它是长长的宫式二环发髻,长长的丝绦发带,碧玉发钗,配上白底的青绿裙,真的是飘飘如仙。 像极了壁画上的古装宫女模样。 它的腰身上是及至半腰的夹袄裙。 一张大眼睛的瓜子脸,一双细长没有丝毫赘肉的双臂,那小腰,更是一绝。 你要说赛笔管是夸张了。 但也就正常人手掌伸展开来,这中指到大拇指间的距离。 这样的一个女人,到哪都称得上一声妖精。 可提木拉布却一副害怕的模样。 他想跑,都不知怎么跑,同时一双脚也麻了,不能动了。 那个大美女不高兴了。 她游动着身子过来,不悦道:“不是,你这小屁孩,老娘好心好意救了你一命,你这样子给谁看?难道老娘我不够漂亮吗?” 提木拉布一指:“尾巴,尾巴,你有尾巴,你是妖怪!” 大美女急眼了,上前一把就提起了提木拉布,把他打横放到自己膝盖上,一顿巴掌的抽下来。 它的巴掌,毫无疑问,对于一个半大孩子来说,太重了,一巴掌下去,提木拉布就叫出来了,他想忍住不叫,但却一下子也忍不住。 大美女一边打,一边训斥他。 “有尾巴,有尾巴怎么了,你不知道这里是山林里么,要把尾巴分开,变成两条肉,像人类一样走路,你知道有多辛苦多累尾巴尖儿有多疼吗?当然是用尾巴来得舒服一些。还有啊,老娘这么漂亮,你就因为一个尾巴就否定了老娘的魅力吗?老娘的美貌难道不是已经跨越了种族吗?你个小色鬼居然还敢嫌弃老娘?” 提木拉布忍不住叫了起来:“我不是小色鬼!” 关于这一点,他是无论如何也要坚持一下的。 我,提木拉布,是个高尚善良的精神小伙儿。 我才不是什么小色鬼。 但大美女可不承认。 她继续抽打提木拉布。 “别想否认,我早早就注意到你了,走个路都发骚啊,亏得你是男的,不然早去当暗门子了。还想不承认,你路上时不停的在傻笑,是在想什么女人吧 ,然后你就老是摸你自己的裤裆,是你硬起来了吧,觉得不雅观,怕人看,所以老是摸个不停的,还想瞒过人的眼睛。” 它一边说,一边加重抽巴掌的力量。 “啊啊啊,不要打了,好疼啊,啊啊啊啊啊啊——” 可怜的提木拉布,他真的被打到很惨。 好在,终于是有人在暗中看护于他的。 刘三醒终于出来了。 “好了,够了,你再打下去,会吓到我的鹅的。” 所以,只是因为鹅吗? 提木拉布感觉爱消失了。 身子一轻,他旋即摔在了地上。 大美女放过了他,原本也就没想怎么着他,倒是觉得有趣,逗着他玩一下罢了。 当然,它没说谎,它真的是救他的。 毕竟。 它出面,也只不过是把方才的那一条大蛇吓走掉而已。 但倘若这个人出手。 只需要一招。 一下子。 那条蛇就死了。 大美女虽然不杀人,且想要融入到人类的世界中,但若让它选择,它真的是会仍然感觉方才的大蛇让它更亲切一些。 “你终于出来了,我还以为前辈你不出来呢。”它这样说。 刘三醒冷冷看了它一眼。 “我本来是要出来的,但是看到了你,才会选择停一会,看你怎么做。” 刘三醒说得很轻,很淡。 仿佛只是在说喝了吗?吃了吗?这样简单的话语。 其实大美女清楚。 如果不是它最终吓走了大蛇,救下了提木拉布,那么很可能,这个男人就要不要脸的向自己出手了。 人类就是这样双标。 他们对妖做什么都是可以的。 但是妖对人做什么,往往就要喊打喊杀的了。 不过,没法子。 大美女知道。 这是原罪。 在它过往读到的书里有着记载。 血火年代。 妖族视当时弱小的人类为盘中餐,想怎么吃就怎么吃,极其血腥,十分残忍。 甚至有的妖怪,只为了心情,没有任何食欲,也胡乱的杀人。只是想听人类面临死亡的悲苦惨叫。看到人类流血流泪就心情愉悦。享受着上层生命对下层生命的欺虐与快意。 这样的行为,怎么能不获罪于天呢。 要知道,人族不简单,在诸天万界,基本上不是大昌就是恒昌,哪轮到你妖族搁这一直放肆。 要知道。 妖族,乃是天地之灵自行而生成者也。 但唯独人族,是创世七神之一的风希氏大神亲手创造出来的。 注意,是亲手。 诸神的福佑祝福下成长起来。 虽然人类也多有不堪。 但这是生存的必要条件。 是生命进化的动力所在。 哪里是你妖族能够肆意滥杀的。 所以大美女一出世就想要融入人族之中。你不知道历史,不读书,真不知道这上天钟爱于人族,竟至于斯。 所以它问心无愧。 不怕这混蛋杀它。 哼。 修到了第三世了吧。 真正踏上道途了吧。 真是作死。 好好的末法年代,你却要修行,想死也不是这么死法呀。 这和一条鱼跳上岸学走路有什么区别。 你在水里游泳它不好吗? “前辈,别说我不提醒你,你知道,过上一会儿,要发生什么了吗?” 它意有所指。 刘三醒目光闪动。 他笑了一下,摸摸提木拉布脑袋上的小辫子。 “这就是你一直没有走在此的理由吗?我还以为你一直在此是为了收集现在的情报呢!” 大美女干笑起来。 “两者原因,都有。” 情报是要收集的。 当下什么年代,什么文明,人们说话什么习惯,什么爱好,甚至于很多闲杂的记忆对它来说都很重要,很珍贵。 是未来它融入于人类的重要信息。 不过,至于说它想阻拦救人,这就有些夸张了。 看着这渐起的雾。 或者说,是瘴毒,女妖道:“我出来后就发现山上气氛不对劲,后来才感知到,这山里面的动物,已经忍了很久了。它们,快要忍不住了……” 刘三醒点点头,他道:“也对,这山林里早早已经形成了自然平衡,要是过往,只是少量的进来一些人,倒也无所谓,没有什么影响的。可是现在不一样了。这一回,进入到山林里来的人太多了,动物出于谨慎的天性躲了起来,可它们,终究是动物,耐心有限,这是要忍不住了。” 很简单的道理。 或者说,因为太简单了,反而之前忽略了。因为这样的事即使发生,对刘三醒也不会有丝毫的影响吗? 其实这就是一个动物本性而已。 动物的本性什么? 胆小。 任何动物,在面对人时,都会不由自主的感觉到恐惧。 也许一些强大的动物会毫不犹豫的捕食人类,但是当人类的数量一多,它们也就怂了。正常情况下,即使是老虎,会主动攻击大批人类的营盘吗? 因为即使是老虎,它也知道,被这批两条腿的围住了,它也必死无疑。 人类经常说一种动物,说它不避人,是个傻的。这说明了在人类的意识中,动物避人才是正常的。 便是海中的海老虎,也不是主动攻击人类的。 它们攻击人类,八成是把人当成了海胖胖,一种脂肪厚肉质新鲜的大型动物。其体态和人类相仿,如此而已。 如果一定是要攻击人类,它们也会先进行试探。 也就是一圈圈绕着你游。 慢慢靠近。 然后撞你一下,看反应。 如果你无法有效回应,它们就明白了。 哦豁,可以吃他们了。 这就是自然界中的动物。 它们正常不会莽。 它们很胆小,又谨慎。 因为生存不易。 和人类相比,它们仅仅是活着,就要拼尽全力了,并且也不知道下一刻是否会死。 这就是生活。 生活就是如此。 残酷。 自打人类进入葫芦山以来,这人数是越来越多,动静也是越来越大。 越发的让动物们不敢动了。 可是,动物们的文明十分落后。 大多数的动物每天的生存就是找食,捕食,休息,睡觉,直到第二天再重复。 它们没有保存食物的技术方法。 每一次的成功,它们都会尽可能的把猎物给吃掉。 直到哪一天,它们失去了捕食能力。 如果没有别的同类帮它,大概率是要死掉的。 并且,捕猎过程中。也是充满了危险。 可能什么事也没有。 也有可能猎物会拼命给你一下子。 受伤的滋味可不好受。 一不小心,就有可能等死。 动物们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艰难的生存着。 所以,躲避人类的动物,会更惨。 它们绝大多数,在躲避之时,就开始挨饿了。 它们有心捕猎,但动物们面对铳炮,也只是成为了食物而已。 这些当兵的,和常盘山的人,只要确定是他们能吃的,就什么也不放过。 过来。 第62章 兽潮准备 过了这么长久的时间,动物们的忍耐到了极限。 因为如果它们再不反抗,它们就会饿到连反抗的力气也没有了。 因此,便有了这次,所谓的兽潮。 “不出手吗?” 这个蛇妖女在旁边发问。 它发丝轻舞,一张白净的瓜子脸,杏核眼,红嫩的唇,美艳的不可方物,但问的话就有些不怀好意了。 “这些人类毕竟是你的同族,要看他们遭受意外打击吗,有可能会部死掉的呢。” 刘三醒看了看下面。 他轻轻一笑。 “是吗?可惜我无所谓。要是普通人也许可能会死光的,但这些人多多少少都是历练出来的,倘若这样都能死光了,那也是他们命该如此。” 女妖不信。 它尚且对蛇类有些眷顾,不信这男人会凉薄至斯。 它哼了一声。 “我不信你对他们有绝对的信心!” 说罢它的头猛一下子往上拔长。 神通术法,天妖望气术。 天妖望气术,绝对是一门了不起的望气神通。虽然在正面对战上几乎没什么用,但在看气之一技上,甚至比刘三醒掌握的观云望气术还要强大。虽然,刘三醒的观云望气术有小观微妙和大观世界眼术的加持,可观气之一说就不是单纯眼力的问题了。 它涉及更加深奥的玄学。 女妖一看之下,不由再看,三看。 嗬! 意外。 竟然如此吗? 它收回了脖子,道:“虽然黑气盖顶,但仍然有金光透出,这是死里逃生之相。但是又有红光闪耀于其中,恐怕死人是不会少的呢,哦对了,你给符救过的那个什么阴二娘,哇,黑光罩顶,就一双脚丫子白,怎么看都是十死无生之相,你确定不去救一下子吗?” 它的天妖望气果然十分厉害,能够抽丝剥茧,从大略中取其细致。 在这一点上,比刘三醒的观云望气要强了数倍。 “什么?阴二娘姐姐!” 提木拉布先跳起来了。 “哥,哥,三哥,你快救救阴二娘姐姐,她是好人,她是好人啊。” 刘三醒皱眉。 旁边,是女蛇妖幸灾乐祸的模样。 当然,此妖功底深厚,没有把这些表现在脸上,甚至连眼中也看不出些许来。但它抑制不住,嘴角轻微的上翘。 这是本能,藏不住的。 刘三醒恼了。 他一指点出。 这一指,点在了提木拉布的脑门子上。 当然不是杀他,此人有用,仍然是他一颗重要的棋子。 像提木拉布这样性情单纯的人,世间已经不多了。当然,光是善良没用,还要易于满足,不思进取,这才好方便控制。 即使知道自己是一颗棋子,也无所谓。 仍然会老老实实当好一枚棋子。 甚至在这过程中,不需要你敲打一下。 如此一来,不就发现了此的好处么? 所以,先清洗一下他脑子里关于阴二娘的记忆吧。 过了一会儿,提木拉布脸上的神色平静了下来。 刘三醒收手,道:“好一点了没有?” 提木拉布莫名其妙道:“我什么事也没有啊?” 刘三醒点点头。 提木拉布又侧头歪思起来道:“可我感觉自己好像忘掉了什么事。” 刘三醒淡笑道:“不着急,你可以慢慢想的。” 提木拉布点点头,蹲一边思考模样,他真的在想了起来。 女蛇妖脸有点青。 这狠人,自己小弟,说动手就动手,你哪怕打他一顿啊。 竟然一下子就把人记忆给删了,简直就是魔鬼。 不过它仍然道:“你真不去救?那女人挺好的,人又漂亮,你若收之,好好培养一下,不是挺好的?” 刘三醒笑了笑,他有意无意,瞥了提木拉布一眼道:“就是因为她挺好的,所以我才不去救她,我要的是她的这具身体,可不是她的这条命。等她死了,我把她炼成我的影尸,不比什么忠心的下属要强啊。” “什么?” 女妖发现,自己再一次低估了面前的这个男人。 影尸。 这是女性炼尸之法。 炼尸之道,自古有之。 但大多数情况,修士炼尸,都是想炼战斗力强大的尸术。 其中最多的,就是五行遁甲尸和飞天不化骨尸。 五行遁甲尸法,即金甲尸,木甲尸,水甲尸,火甲尸,土甲尸五行。五行合一,可以飞天遁地,无所不能。 飞天不化骨走极道路线。 最开始就是铁甲,铜甲,然后银甲,金甲,和天尸。 五行五遁和极道路线,都拥有极其强大的战斗力。 但女性尸体就不是这么炼了。 男尸追求战斗力。 女尸呢? 追求的反而是干净,美丽,和实用。 这个实用,懂的都懂。 女尸的祭炼,走的是活尸,傀儡尸,阴尸,影尸,净尸,香尸路线。 一经祭成,这才是真正的活人不及死人香。乃是双修功法术最佳的道具人。 不要以为此术没有市场。 这个世上,总有一些女人,你是既想狠狠折磨她,又想狠狠折磨她的。 还有什么比这个方法更好的呢? 活尸,是让死者保持看起来假死状态。 虽然人死了,但仍然栩栩如生,摸上去也是如活人一样的手触之感。 但究其本质仍然是死了,只能说,躺那儿的,仍然有活人的感觉,但终究是死了。 留下的,只是活着的身体而已。 傀儡尸,把尸体控制起来,让尸体可以按自己意思开始行动。 缺陷是过于消耗尸体的潜能。 一旦尸体的潜能消耗干净,就会变成一摊排骨不能用了。 阴尸就好了一点,只要有水,就能保持尸体的活性。可以长久,长期,利用使用。 不过阴尸终究还是阴尸,模样看着就像个死人。 所以,起步阶段还是影尸比较好。 影尸是,把死者的执念寄托于另一个活人的身上,从此,由这个活人去控制带动这个死者。 也就是说,死者通过活人在阳世行走。 看起来和活人一样。 只不过,执念动摇,或消失,那影尸也将失去存在理由,重新化为尸体了。 净尸。 不得了。 这是神仙也不能拒绝的女人。 哪怕是尸体呢。 至少它干净啊。 至于香尸,那是真正的宝贝。 蛇妖忍不住感叹。 还是人类有狠人。 自己看起来算狠的了,但哪里比得上这个人呢? 他才是真正的吃人不吐骨头啊。 “既然如此,算是我多事了,前辈不用担心,我,这就走。” 女妖心中生出了惧意,想离这个怪物远一点比较好。 “这么就走了?” 刘三醒悠悠淡淡地问。 他好似话中有话,意有所指。 女妖停住脚步,回身道:“前辈还有何指教啊?” 刘三醒道:“你注意了下面的事,那你注意到没上面的事啊?” 女妖一怔,旋即往上看去。 毫无疑问她又用上了天妖望气术。 但这正中了刘三醒的下怀,他倒也不激动,便在旁边陪着。 女妖这一看,顿时一惊。 没想到,又或者是意料之外,竟然还有这样的事。 “好一头老魔,这样的事,你也不管一下吗?” 和能讲道理的祁青丝不一样,这女妖讲道理,识趣,不会乱来事儿。 但这山上的老魔,完全是杀戮的妖魔,是绝对不能让其出世的。 刘三醒这时态度也好了不少,他淡笑着道:“哎你这人,你别光看那老粽子呀,你也看看别人。” 女妖将信将疑。 它举神目而望之于去。 顿时明白了。 好家伙。 这里面,大多都是罪孽之辈,这一个个的不是黑气就是红气,可见不是杀了无辜之人就是做了造孽之事,难怪这个前辈搁这儿站着不动呢。 要知道,修为到了刘三醒这一地步,反而有个不好,就是不能胡乱出手了。 以前的人,想杀就杀了。 但现在不行了。 因为从前的刘三醒。 不管是一世身还是二世身,都仍然算是一个凡人。 凡人和凡人之间的事,是自己间的私人恩怨,别人是管不到的。 但现在,刘三醒已经是三世身了。 虽然还未入道。 但他的确一只脚已经踏入了道中。 已经不是一个凡人了。 按凡人的说法,叫半仙。 这时候行为做事,要讲究因果的。 比如说,遇到了这种事,他不能随意主动的上前杀人。 除非对方不开眼硬上他。 那样他才有足够的理由把对方收拾掉。 所以,现在的刘三醒,正在学习另一种的杀人手法,比如借刀杀人,反正是想尽了办法杀人不沾因果。 刚开始,女妖以为刘三醒是想借自己这把刀杀人。 但转念一想不对。 这不是有老粽子么。 哦,明白了。 这个家伙是想借老粽子这把刀杀人啊。 嘿,我觉得我已经很聪明了,和人类这一比啊,比不了,比不了。 “前辈需要我出手吗?” 它装了个样子,但旋即便说道:“可这老粽子看上去很厉害呀,我不是战斗型的,怕是打不过它呀。” 想拿老娘当枪使,白瞎了你的心。 虽然它内心对刘三醒已经产生了惧意,却不敢直接翻脸,只能左右推诿。 不管你怎么说。 反正老娘我不上套。 刘三醒倒没有什么情绪变化,只是淡淡地,如细水长流,平缓而有序地说道:“在那里面的小张爷是南张一脉,我给他相过面,福缘悠久而绵长,活个一百来岁都是正常的,可知他必然不会轻易死在里面。这个人呢,是南张一支,上面还有一个北张,南北二张,势力极大,据之于今,已经有数百年的兴旺了,此外还有很多大族结盟,说一声手眼通天也不为过的,你倘若在此帮了他一下,必然能获得他的帮助,到时,只是南张小张爷的一纸荐书,你想融入人类社会,别提多简单了。你要知道,这天下诸事,千难万难,难就难在一个开头上。一个好的开头,能胜却无数。我知道,以你的本事,想要融入人类社会,倒也不难,可没有一个手眼通天的人帮助,必然会有不干净的手尾留下来,让有心人一查就查出来了,你也不想要有这样的麻烦吧?但若有了这一位,他说说话,写一封信,比你东跑西跑,上蹿下跳的要容易的多,我不是逼你,只是跟你讲这么一个道理。” 但,祁青丝已经被说动了。 它虽然一直表现出强势。 其实它是弱势的。 在这人道恒昌的世界,它只是一个有别于人类的异类。 只要不能隐藏,或洗掉这点,它就永远无法真正融入人类社会。 人类社会。 说的好听,想要融入,哪那么容易? 自古以来,也不是没有妖类想要融入人类社会。这些妖怪带着真诚与善意,甚至不惜委身,嫁给了废柴男主,如此倒贴的去舔着,结果仍然是铸成了悲剧。 就是因为人族与妖族的因果。 祁青丝区区一个妖类,想要打破,怎么可能。现如今,它之所以敢于有这想法,一是觉得此乃乱世,乱世嘛,反而更容易达成一些目的,不是有一位天才说的吗,乱世乃向上之阶梯也。 和平盛世的,谁会给你机会上位呢? 二是此乃末法时代。 以往的那些妖族被发现,往往就被人道的高手迅速给镇压了。 但是,现在,末法啊,你高人再高,又有多高,你有几个团,几个师啊。 所以这蛇妖祁青丝才想要试着融入于人类社会的。 但即使如此,仍然很难。 因为祁青丝说白了也就是一个身无分文什么也没有的妖怪。 它纵然知识渊博,奈何——都不怎么合时宜。 这让它此刻的处境很尴尬。 你只看它不敢出去,到处找人套情报就可知它对外面世界充满了警惕和恐惧的。 想要一步步,一点点,融入于人类的社会,这实在是太难了。 因为它不是普通人。 而是化形非常漂亮的女人。 漂亮女人,往往就意味着麻烦和灾难。 特别是乱世之中。 举个例子。 这个女人很漂亮。 大老板想要。 巡捕房头子想要。 军阀的公子想要。 有活力社会青年团体的老大想要。 这个要,那个要,全是实力大佬,一个小女子能怎么办?最好就是一死了之。 恰巧。 祁青丝就是这种程度的女人。 也就是刘三醒了。 换个不知底细的正常男人,哪怕不爱她也准定要上她。爱一个人和想上一个人是不同的概念。 男人看到漂亮女人想要占有。 但这绝不是因为爱。 不过也因此这更麻烦。 因为大多男人都是不懂爱的,但他们绝对知道什么叫占有。 不过,这是建立在祁青丝一个人孤立无援的情况下。 倘若有张爷给她背书,她就会好过很多了。至少在张爷倒台前,没人会主动。找她麻烦的。她也能依靠小张爷的背书,轻松获得不容任何人质疑的人类身份了。 时间一久,它就稳了。 想到了这,这女人眼睛亮了。 它又忍不住看了看,娇笑道:“呦,不好办呀,前辈,这还有一个呢。” 刘三醒道:“你要做的,就是对付其中一个而已,我还不至于那么心黑,让你一打二,如果你觉得对付不了,立刻走人,我不会怪你的。” 第63章 兽潮预防 刘三醒终于说服了这个颇多心眼子的女妖。顺便锻炼了一下自己的口才。 看着它拖着蛇尾一扭一扭的去了。 想了想,刘三醒忍不住还是要提醒一下它。 “把尾巴变成腿,你至少得在外人面前装成你是一个人的样子,老是晃着尾巴,你让人小张爷怎么替你背书啊?” 可能小张爷不在乎。可安排一个隐士的人类美女进入社会,和让一个妖怪进入人类的社会,这里面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祁青丝身子一晃,忙把尾巴变成了腿。 毫无疑问,光着腿的它更漂亮了。 只是这么一来就没鞋子了。 它倒也不在意,慢慢适应,一脚低,一脚高的离去。相信要不了多久,它就能如人类一样跑跳了。 这女妖聪明又能干,对自己也足够狠,刘三醒才不信它连这点小事也办不到。 旁边。 提木拉布一脸愁苦道:“哥啊,我好像忘了一件事,一件很重要的事,但是我一时间想不起来了。怎么办呀!” 执念真深。 这到底是恩情还是感情? 刘三醒有些不道德的暗自嘲讽提木拉布的纯情。他不好笑出来,就取出了一些糕点干粮,对提木拉布道:“想不出来怎么办?当然是慢慢想啦,你先吃点东西,我看一会儿风景再说。” 提木拉布哦了一声。 刘三醒一挥袖子。 方圆一下子清空了五六米,没有一丝雾瘴过来,让提木拉布可以放心的吃东西。 否则,提木拉布的点心没吃完,估计人就要被这浓郁的瘴气给送走了。 虽然提木拉布一直觉得有什么东西很重要,但美食当前,他又饿了,也就暂时先吃了起来。 毕竟,天大地大,吃东西最大。 刘三醒则是来到山腰悬空处。 居高临下。 往下一看。 在大观微妙诀之下。 即便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点儿,他也能瞅近了放大看。 在他视线中,顿时找到了此时坐立难安的阴二娘。 此时的阴二娘真的很焦急。 她坐立难安。 旁边一直盯她的麻三忍不住劝她说道:“你冷静一下,我们掌盘子是什么人,老四这个人又稳重,不会出什么事的,说不得不要一会儿,他们就能都回来了。” 阴二娘摇摇头。 她说道:“你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对的吗?” 麻三顿时有些紧张起来,他知道,阴二娘绝非无的放矢之辈。 “你……感觉到了什么?” 阴二娘道:“你不觉得……这儿现在有些过于的沉闷,静寂了吗?” 阴二娘过去时,曾经跟随蜂娘子在四姑娘山学艺。 她对大山,很熟。 在四姑娘山,她曾经拿山上的猴子练功夫。这帮个的猴子,十分讨厌,又是喜欢偷东西,又是喜欢捉弄人,普通人进山给猴子耍得是能光溜身子下山。 甚至,它们还有些好色。 所以阴二娘对于拿猴子练功,一点也不犹豫。 这些猴子呢,给逼急了就会大喊大叫。 但有些时候,猴子们会忽然不叫了。 大猴子还会捂住小猴子的眼睛。 这是因为四姑娘山真正的霸王,一只老虎出来了。 所以。 阴二娘知道。 如果动物们咋咋呼呼,这没什么,表明这动物也在怕。 但是,当动物们静下来时,却表现出它们要有所行动了。 想到这,阴二娘说道:“山上这么静,不正常,麻三,你说,那些大蛤蟆有多久没吃人了?” 麻三顿时顿住。 葫芦山的动物,尽皆凶兽,没一个简单的,不是肉食,就是带毒。 在动物中,大蛤蟆是最容易吃人的。 因为它们就是躲在草丛林子里,距离人类最近,如果想要吃人,一伸舌头就行了。 但,事实上,这些大蛤蟆,已经很久,没有动静了。 对于动物而言,这很反常。 反常,就是不正常。 两个人也不在帐篷里瞎蹲了,都跑出来了。左右一看,这真是,太不对劲了。 空气中,仿佛有一种无言的压力。 让人心情发沉。 要是普通的人,或许不当一回事,自然回帐篷里高乐。一直到了事发,才措手不及的到处乱窜。但无论是阴二娘还是麻三,都是常盘山的精英人才。 麻三伸手在舌头上抹了一下,对着天空道:“有风,这不是要下雨的模样呀。” 阴二娘也在地上看了看。 好吧,什么也没有。 但当她抬起腰身时,她看见了。 “麻三,你看。” 麻三顺指望了过去,不由得脱口而出。 “雾?” 阴二娘没好气道:“雾,雾,雾你个头啊,这是山中,我看是山上的毒瘴要落下来了……让大家准备防毒,对了,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刚刚入山时就是这样。” 麻三笑着说道:“怎么不记得呢,一进去,好家伙,又是穿山甲,又是大蛤蟆的,差点没有把我们给打崩了。” 说到这他的脸色也变了。 麻三和阴二娘面面相觑。 他们都想到了什么。 这件事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 但他们两人谁都不敢赌。 “快快,让兄弟们都给我动起来,准备战斗。” 麻三下令。 阴二娘也叫来了她的人。 营地里一下忙碌起来了。 他们把营地门口的沟给清理了,在里面倒入一部分的火油,又架设了鹿角和井栏。在营地周围,也放了一些车辆对缺口进行封堵。 同时,他们在清理武器。 先紧着常盘山人的兄弟们发放,再是原先罗四维的手下。不过,罗四维的手下人已经是不多了,只剩下了五十多名,主要还在看守孙舟的兵。 阴二娘过来。 她眼光一扫,问了起来。 “那两门拖车铳炮谁会操使?” 她说的是七五小姐铳炮。 这武器的威力极大,阴二娘一眼便看中了它的性能。只是她看了,也问了,竟然无一个人能够把话说满了会操使此等铳炮。 都没有十足的把握。 这帮人,打铳炮大概全都是在用指测距呢。其实用手指测也不是不行,但毕竟是不精确。 阴二娘让所有人都安静下来说话了。 “各位,不废话,现在山里十分诡异,十分的安静,据我的估计,很有可能会出事情,我不知道要出什么事情,但最好不要出事,不过即使如此我们也需要做足准备,我需要你们支持和帮助,不愿意的不勉强。” 她说的很认真。 但要知道一点。无论是罗四维,还是孙舟,他们的手下,总有一些渣滓。 有人就笑了:“成啊,姑娘,要是你肯给爷我睡一觉,说什么我都答应你。” 他错了,他惹到了不该惹的人。 阴二娘最恨的一件事,就是男人对女人的不尊重。 她若无其事的抬手。 唰。 一把飞刀把那个咽喉钉死。 她打了个响指。 身边手下进去,把死人拖了出来。 直接拖走了。 剩下的人,都噤若寒蝉。 他们也见过一些个狠人,说狠话,办狠事,但相对阴二娘一比,完全不是个儿。阴二娘这人,一句话不说,不,是一个字也欠奉,直接就动手了,并且她武功高强,这一手飞刀射得,瞄也不瞄,看也不看,甚至没有抬手发力的动作,只是手臂对着一伸,飞刀就已经射出去了。 我以为她要射飞刀。 其实她已经射过了。 这就是阴二娘半途而入,加入到了这常盘山的队伍中,在极短时间里成为了二档头的原因。 关键时刻,她真的能镇住场子。 相比起来。 贵五的实力固然是最强的。 但他对自己人往往狠不起来。 并且,他那个体格,做成了什么,别人都觉得理所当然,没有突然性。 不像阴二娘。 实力,她可能不及贵五的杀伤力。 但说到杀人,无出其右。 不要说抬手杀人了,她甚至能闭着眼杀人,只是她懒得闭眼睛而已。 “好了,这位兄弟想要睡觉,我让他睡觉了,下面还有谁想睡觉的?” 阴二娘看着众人,叹了口气。 她知道,她吓到他们了。 原本这里面有一些人是想上的。但看了她的出手都犹豫起来了。他们害怕,阴二娘杀人太果断了,那会不会把他们忽悠过去当炮灰呢。 这种事。 他们这些老兵油子,见识到的太多了。 倒是有一个人说话了。 “我是那个打铳炮的,我愿意为大家服务。” 阴二娘看他,一个青涩的少年人。 “你不怕死?” “能给口饭么,干的。” 他说。 他觉得,自己至少不会因为这理由被杀了吧。 常盘山人没短少他们的吃食。 但一连两顿的清水粥加大头菜,他委实想要加个饼子。 阴二娘看他。 让他把头都给吓得低下去了。 这时,一双纤细,但手掌部分有茧子的手拿着一块有焦香的饼子递给了他。 这少年忍不住抬头。 匆匆一瞥。 他看到阴二娘忽然间温暖如春的笑脸。 所有人都有些懵。 在短短瞬间。 阴二娘用上了秘术阴阳脸。 在大雍朝时,有一个故事。 说有一个人到了海外,遇到了一个变脸国,国中之人尽皆是两张脸,一脸温暖的笑,一脸愤怒的生气。 殊不知,人之变脸,乃是大学问也。 历代的帝王,只要是能干的帝王,尽皆是擅长于此道也。 比如最近的,大乾第四帝。 在未登基时,人送外号冷面王。 当了王也是一样,木着一张脸,看谁都似乎有人欠他钱一样。但是呢,这个王最喜欢的事就是和臣子私下里拉关系,好些书信是怎么肉麻怎么来。 这种模式让他占足了便宜。 很多臣子对他真的是掏心掏肺。 他的政改,就是凭借一群真心为他效力的中低层官员维持改革的。 一个在十四年里,花大量精力和数百的官员维持长篇通信的帝王,就这样生生拖垮掉了身体。 阴二娘此时用的,正是此术。 先摆一张冷漠高贵的脸子给人看。 然后只要轻轻一点表态,就能获得成倍的好感。 她此前,轻描淡写一刀杀了一个人。 这让人以为了她的冷酷无情。 但随后这仅仅只是递一个饼子,就暗中收获不知多少人的心了。 “这位大当家的,俺也干了。” 又一个人出来。 很快,竟然有四五十人选择站了出来。 有的人固然是被阴二娘感动,决定效力一把。 有的则不然,是小机灵鬼。 他们想,倘若阴二娘说的是真的,有武器在手,和被看守在这地方,那肯定是有武器要好一点。 就算到时候是死了,也好过不能还手窝囊的死掉。 还有的,就是单纯只想捞一便宜。 无论如何,有口干的好过稀的。 至于拼命,到时再看着说吧。 阴二娘对此是不在意的。 好在她看重的操铳炮手都来了。 这七五小姐是勒斯许人的军火。 上面的铳炮镜,测量仪器,真不是一般人能玩明白的。 就算是这几个铳炮兵,也是勒斯许人在收钱后,手把手教的。你让别人上手,这一时间是真的办不到。也许能打上一两铳子,但到时这铳子炮弹落哪个地方去,就不晓得了,那得看命。 这当然不行。 所以阴二娘还是请出来了孙舟的人。 她甚至在看他们对铳子炮操纵一下后直接在自己的兜儿里掏出了几十块的银洋,塞给他们。 这一下,顿时让很多人眼红了。 要知道孙舟的部队和罗四维一样,都是旧式军队。 士兵们最多也就混一天一顿干的而已。 说好一个兵一个月是两块钱。 但这怎么可能。 你军服,腰带,鞋子袜子,还有帽子,甚至还有一些生活用品,这些,哪一样不要钱啊? 更不要说给你发的铳子了。 这些钱从哪里来? 所以,当兵除了入伍费,其余的薪饷别指望了,至少一二年里是别指望了。 一二年后,什么,你没死?这是老兵,可以领饷了。 但是,就算你可以领到饷了,你省吃俭用,你勤俭节约,一个月只花一块,你以为你就能在一年里存下十二块钱了? 上官要不要孝敬? 袍泽弟兄有了难处找你借,你借不借? 你在部队里犯了事,可能要死,要不要花钱减罪,甚至交罚款。 所以说,一年到头,真正能落袋为安的有五块钱,就算你走狗的米田共运了。 可是呢,就刚才。 阴二娘一把把的抓银洋给人塞兜子里。 这简直是平常梦里都不敢有的好事啊。 阴二娘看了也觉得这钱花的值。 死人太多了。 清理死去兄弟的尸体,让常盘山人手上有了一笔不小的流动资金。不像刚进山那会儿,全身搜不出几个钱。 第64章 兽潮大战 有钱好说话,有钱好办事。 虽然阴二娘只是出了一点点钱,但整个营地都有点沸腾。 主要是穷鬼太多,一点小钱都能无限放大。更不要说这个时代,你不要说钱了,就只是粮食,就足以让你在难民之中随意的挑男选女,人家到头还得谢谢你。 因此,真掏钱,这点十分重要。 不像孙舟,罗四维,说起来一个比一个说的好听,不停的灌鸡汤,画大饼,从来不讲实际的。 阴二娘这钱少,但她真掏啊。 倒是麻三想哭。 “手上好不容易才有了几百块,你这一花,我们往下怎么办?” 阴二娘道:“那有车的小铳炮你能搞定吗?有车轮子的啊,我们轻松就可以带出去,光这两门铳炮,你就说值不值吧,可光有铳炮有什么用,不得有人啊。花点小钱,就有了这样的人才,这笔账咱亏不了,更别说保不齐咱们马上就要用到他们了。” 麻三只能苦笑。 “得,你说的对。” 他们知道。 现在。 张爷不在,他们没有救援。 一切只能靠他们自己了。 两人正说着呢。 一个人过来报告。 “不好了,二当家,三当家,山上,动起来了!” 麻三和阴二娘双双出了营帐。 一出来,就闻到了腥味儿。 这是只有动物身上才有的温暖的臭味。 是闷久了的骚臭味道。 两人举目一看。 果不其然。 一片动物形成的潮水从山上涌下来了。 它们奔势如潮,其速太快,甚至还在瘴气的前面。 好在此时人类的营盘是有准备的。 阴二娘的警觉和麻三的谨慎让他们做足了准备。 因此才能从容反应,部署兵力。 这其中,麻三擅长统帅。 阴二娘有威望。 这两人联合,真实的发挥了人类团结配合的力量。 一开始是长杆子铳打。 这是勒斯许军火。 不像中土的长杆子,打一下拉一下栓。 勒斯许军火的长杆子,直接在铳杆子里一下塞进去五发子铳子,可以连续发射子铳子。直到打光了,再换上一板子铳子。 这么一来,在加法上,就有了奇效。 主力的常盘山人原本就是人多。虽然也死得多,可仍然剩下来不老少。 他们是山中老贼,铳子打得贼准。 平时在山里打鸟打兽,都练出来了。 拿手铳子都是高手,更何况换了更好的勒斯许长杆子。当然,也有用不习惯的,可总也是比短铳好,毕竟短铳子射程在那里。 那点射程,一发儿铳子打过去,动物也就杀到眼前了。 反而长杆子至少也能打个三五轮的。 再加上是勒斯许人的五连发步铳,至少打十几二十多发的子铳子。这效果比单发近距离的手铳子强了不知多少倍。 所以这些心高气傲的常盘山高手也就这饭真香的使用上了。 这一番战斗。 顿时让前方野兽是伤痕累累。 一下子就死了不老少。 但即便如此,动物们仍然在靠近。 麻三大吼:“退!” 众人这边才撤出了壕沟,下一刻它就被奔涌来的动物们填平了。 正在这时,火圈子起来了。 一时间,动物们的惨嚎哀叫不绝于耳。 空气里,焦香和糊臭不停的冲击人类的嗅觉器官。 如果只是这样,也许就守住了。 但这是不可能的。 动物们太多了。 它们渐渐就把四周给包围了起来。 多,多,太多了,入目之处,尽皆是疯狂了起来的动物。 蜘蛛,穿山甲,甚至还有蝎子和大蛇。 这样的战斗,实在是让人有些绝望。 因为你往往防不胜防。 防得了大的,小东西来阴你。 防了小的,大家伙又来攻击你。 士兵们只能相互配合的战斗。 他们举步维艰,好在还能支持。 至少,他们坚守住了。 不过,正是这绝望,也让一些人格外闪亮。这个人就是阴二娘。 阴二娘此前表现不好,因为她的对手是蝎妖,那是一大妖怪。 但这些动物,就仅仅只是一些动物而已了。 此时的阴二娘,她一双笔直修长的大腿上,绑了两把从勒斯许军火里挑出来的狗头弯刀。 阴二娘意外发现,这种武器的劈砍十分有力。 一分劲能打出二分力来。 虽然说这刀型古怪。 但这是重点么? 此前。 阴二娘已经受够了面对妖怪不能破防的痛苦了。 别管什么武器,她首看威力。 没威力,模样再漂亮也是垃圾。 威力强,傻蠢粗丑又怎么了? 就说这狗头弯刀,怎么看怎么丑。 但提刀往下劈时那种轻松省劲,加上刀头的狗头配重,让此刀一下子就成了她的最爱。以前那把短刀,早就抛到了九霄云外。 那短刀,精美,漂亮。 结果呢? 轻飘飘地,对付蝎妖时连在表皮留个浅浅的印子都做不到。 不是垃圾又是什么! 不像这对狗头弯刀。 阴二娘执此双刀,在营地中纵横,哪怕是穿山甲,她也敢在其背上砍一刀。 一句话。 阴二娘杀疯了。 唯有麻三,看向阴二娘时一脸的担心。 他知道,阴二娘又在逼自己了。 这要说到阴二娘的武功。 阴二娘的武功,说白了就是一个字——逼。 把人往死里逼 要么成功。 要么死。 大凡月亮门的高手都是这么过来的。 正因如此,月亮门高手没一个活过六十的,甚至连活到四五十的都少之又少。即使有,也是一身疮疤。撕开衣服,往少了说也有七八块的膏药。 这膏药可不便宜。 所以这人往往是生不如死的下场。 一到阴雨天发病,全身痛起来真的是想死。之所以如此,就是从前练功,太消耗身体了。 所以,像阴二娘以往出手,都开始讲究节约,省力,要走轻描淡写的路子。 方才抬手飞刀杀人,就是这路子。 一伸手人就没了,既省事又有效率。 但现在呢。 这满场的跑啊。 一双大长腿快要跑成了马踏飞燕。 这其实就是在逼,逼自己。 她在飞快的学习适应这对弯刀。 可你毕竟不年轻了呀,阴二娘,你已经过了二十五了。 放下麻三的担忧不说。 此刻阴二娘真的是在成长,进步。 她很久没感觉这长功夫的快乐了。 其实她知道,自己有些过于的亢奋了。 但她抑制不住自己。 她此刻就想斩斩斩,杀杀杀,一扫在洞子里对蝎妖无力的郁闷。 终于。 战斗稍缓。 动物们攻势受阻,要力求变化了。 营门前,火势也渐渐的小了起来。 正在众人感觉到一丝轻松时。 突然有粉肉色的长舌头伸出来。 这舌头,甚至不需要包卷缠绕。 在舌头的顶端,有一块橡皮泥似的吸盘团,一接触到人,就紧实巴巴的吸住。 唰一下子这人就没影子了。 有人猝不及防,手中的铳杆子都丢了。 有人有了提防也没用,软吸盘一吸住人就往回缩,这刹那功夫,你哪怕把铳杆子捏碎了也没用,什么也做不了。 阴二娘一看,这哪行啊,当即是跳过来了。一连砍下了两条长舌头。 麻三道:“那个打炮的,快点打炮。” 铳炮兵都傻了,他们哪见识过这个? “不是,爷啊,往哪里打,具体方位是多少,你得有个数字啊!” 麻三好笑。 “这功夫了,我给你找位置?凭你们的感觉打,总之一定要打,打出去!” 几个铳炮兵一估计,得了,先按一百米打吧。算一下营内距离,再推测营外的一百米,哎,我算术不好,不知算得对不对? 得了,打大致数字吧。 凭感觉。 这勒斯许人教的也不顶用啊。 一到关键时刻,啥也用不了,还得自己估计。 随着七五小姐唱歌,战场上好了一点。 但,袭击仍然存在。 只是缓慢了许多,让人可以看顾过来。 但这只是暂时的。 突然间,一条大蛇冲了过来。 这条大蛇,扭动的身躯,全力的游动,冲起来像一辆失去控制的大车。 它全力奔行。 气势如火。 不可挡也。 更重要的是,它攻击方向,不是正门着火处。那里有壕沟,有烈火,有鹿角,有栅栏,更有重兵护卫。 所以它攻击的是侧后方。 一个看起来防卫力量不强的角落。 喀嚓。 防御用的木栅栏被它巨大的蛇躯轻轻一撞就从中断开,让它冲了进来。 巨大的冲击力,让木栅栏一端高高翘起再重重落下,发出哐的一声。整个木栅栏差点没有直接散架。冲进来的大蛇,吐出了舌头,长长的蛇信一下子就感知到了生命的存在。 它猛的一扑,就触碰到了一个人。 二话不说,蛇躯就逮着那个,层层圈圈的缠绕套了上去。 再把蛇身一拧紧。 咯咯咔咔。 清晰的碎骨之声传来。 不用看的,都可想而知,这里面的人有多惨。断折破裂的骨头刺搅进内脏中,这人如果死了反而是好事。 如果不死,他得有多痛苦啊。 大蛇这恐怖的杀人手段,让旁边的人都懵了。有人忍不住在失禁,浊黄的尿液顺裤子直往下淋。 有人更是打着哆嗦想要逃跑。 但,没用。 不动还好。 其实蛇的视力反而不是太好。 所以它们会经常的吐出长长的蛇信。 通过于此,感应生物的热源。 但在这过程中,眼睛仍然是有优先权的。也就是说,如果你跑起来,它会因为你动了,反而先注意到你。 大蛇飞扑,这是没人能躲得了的。 除非,你时刻处于百米最高速下。 但这些人,哪里有可能有这高效的反应速度。结果自然是被大蛇一个个的收拾。 士兵的惨叫惊动了麻三。 他一眼看到正在奋战的阴二娘,知道不能让她过于劳苦,当下一提一杆大枪去了。 不要小看麻三。 他也是高手。 一把花枪术可以说使得炉火纯青。 只是过往,一来大枪不方便到处携带。 二来时代不一样了,你大枪。耍得再好又有什么用,人家一顿排铳子就收拾你了。 可现在这局面。 普通铳子儿未必能打破大蛇那一巴掌大的蛇鳞。 反而是他的这大枪管用。 这条枪,学名叫大花浪子枪。 枪身在早期是用山藤制作的。 因为早期的槊杆子。 而制造一把槊杆子花费实在太大了。 不仅要钱,还要时间。 并且存在错误的可能。 一根好一点的槊杆子至少也需要三年的时间。 所以就有一些聪明的先人,先后发明了藤木杆和蜡木杆。 这其中,藤木杆因为先天怕火,最终还是让位给了蜡木杆子。 麻三手上的就是蜡木杆子。 别看是蜡木杆子。 但配合那大枪头。 麻三能把此枪舞出一团花来。 所以他这武功叫花枪术。 说时迟那时快。 麻三对营地早已经烂熟于胸。 他脚尖点地的跑,虽不及阴二娘两条腿跑出一条线的夸张,但也是动如脱兔,快无影踪。 当麻三赶到时。 这一角已经被打破了。 麻三毫不迟疑,往大蛇冲去。 大蛇似是感应到了麻三。 它巨大的身子略一停留,就像一支箭一样往麻三射去。同时,它张大了嘴,往麻三吞去。 连战连胜,一连杀了数人,这大蛇已经杀气弥心,不再有什么警觉了。竟然觉得麻三和之前的人没什么区别,想要一击就扑杀之。 这怎么可能。 这是麻三。 常盘山中的精英小伙儿。 统帅力甚至犹在张爷之上。 武功虽说不及张爷,但除了阴二娘和贵五,就问一句,着着这常盘山,还有谁? 面对大蛇,也不过是区区大蛇。 这是野兽,又不是妖怪。 他面对大蛇扑击,目不斜视,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大蛇。 人未动,却把手中大枪标好了位置。 当大蛇扑来之时,他往旁边一闪。 大蛇一口咬在大枪的枪头上。 这是一尺长的长枪头,拥有破甲之力。 大蛇这硬咬上去,加上它自己的扑击之力,把这大枪从它上颚骨扎了个穿透。 一下子就死掉了。 虽然死掉了,但仍然死而不僵。 这大蛇身子仍然扭曲了好一会子,才渐渐松散开,证明它是真正的死掉了。 麻三吐了口气。 他用聪明智慧和实力,才如此显得轻而易举的杀了这条大蛇。 好在效果达到了。 原本崩溃的气势重新凝聚起来了。 先是常盘山人过来。 有用长铳子的,有用刀的。 不得不说,对付一些小动物,刀子比长铳子要好使。 麻三把这地方防御重新组织起来。 那边又出事了。 大约是之前七五小姐发火。 导致了一些大蛤蟆受伤,可能还死了不少吧,有一只大蛤蟆大概是怒了,一下子就跳了过来。 这大蛤蟆,此前的出手,无非就是躲个老远,吐舌头杀人吃人。 让人忽视了它们的厉害。 现在这一只,是显了真本事。 它一下子高高跃起。 从天而降。 一个大腚就不知压死多少人。 有可能是两个,也许是三个,还有可能是四个。 一腚坐下。 这大蛤蟆眼睛左右摇动。 有动起来的。 舌头一闪,吃了。 人多,跳起来就是一个大腚砸下去。 在大的大腚下,什么盔甲盾牌,防御的都是笑话。一腚之下尽皆而死。 大蛤蟆啊,一座小型的肉山。 这一整个儿的砸下来,比狼牙棒还狠,普通人拿什么挡。 不要以为可以轻松躲过。 事实上,这大蛤蟆一跳起来就高高在上的,高到,不仰脖儿根本看不见。正常哪一个会一直抬头往上看呢?等到感觉不对,已经来不及了,这大蛤蟆从天而降,一个大腚的就砸了下来,根本是无可阻挡。 第65章 兽潮战后 大蛤蟆如此嚣张。 麻三自然要对付。 但他慢了一步。 阴二娘发现于此,早早过来,她手持一对狗头双刀,跳起来就砍。 大蛤蟆一舌头打来。 被阴二娘砍下一截。 她一手一招泄了力,干脆另一手一刀直接扎上去。 大蛤蟆当胸受此一刀,感觉到了危险痛苦,立时害怕了起来,顿时要跳着离开。 它不蠢,发现了面前这一个人,十分的与众不同,战斗力极强,不是自己一时轻松可以杀掉的,甚至可能它还要有危险,所以干脆离开。正如之前所说的,动物嘛,遇弱则狠,遇不祥则逃跑再说。 但它不知道面前这个女人有多狠。 因为之前阴二娘在妖怪面前无能为力,表现的甚至不如贵五,贵五更是英勇战死,让阴二娘十分感慨,她表现的不如贵五,几乎没起到什么作用,却苟活了下来,觉得自己十分羞耻。 阴二娘是因为个人高超的战斗力,杀人技巧,半途加入到常盘山的。 所以有战斗方面的事她必须要顶起来,迎上去。不然,她凭什么当二档头? 结果她这个武力超高的二档头却表现失败,还不如一直像闷驴子一样的贵五,怎么不对自己产生自我怀疑。 此刻她要重新证明自己。 至少要多杀一些野兽。 一念于此。 她一手抛下了一柄狗头弯刀,手在腰间一抹,拽出了一条护身长鞭,这长鞭往下一抽,卷住了一截木栅栏,拖着自己的身子,另一手的狗头弯刀在这交错力下,用力往下落,给大蛤蟆来了个结结实实的开膛破肚。 大蛤蟆雪白的肚腹被冷酷无情的剖开。 血肉肚肠一下子流淌出来。 倾泄一地。 在这肚肠子里面,还有一具没有化开来的人骨,都已经酥了。 阴二娘如此斩杀一头大蛤蟆。 这才让营地重新稳定下来。 人们才意识到这大蛤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这么超勇,不也是一样让阴二娘一刀子开膛破肚了吗!所以大蛤蟆也是动物,被杀就会死。 众人才有了余勇去作战。 他们被激发起了斗志。 不再束手束脚。 一句话,他们杀疯了。 许久。 大约足有一个时辰,这场兽潮才停止下来。 阴二娘一下子坐在一块沙袋上。 她的力气一下子消失,只有余力把身上一些动物内脏部分捡起来扔掉。 一身,一头,一脸,都是血淋淋的。 但是阴二娘连找毛巾蘸水擦把脸都做不到。 她的手,在发抖。 提不起一丝的力气来。 这时麻三过来了。 他消耗的是心力,体力倒还仍有一些。 他坐在阴二娘身边。 往昔一直散发清香的阴二娘,身上渐渐有了一丝汗酸味。 “你太兴奋了,消耗了过多的体力了,你知不知道?” 阴二娘把身子蜷缩起来。 “我知道,不过不要紧,我还有一些力气。” “你在开玩笑!”麻三说话悲痛于心。 他喘了两口气道:“现在这会儿,我告诉你,我们这儿所有人都死了,你也不能死掉,你一死,这里的士气都得崩。这个营地都是男人,就你一个女人,我们死绝了你才能死,现在就是这个理儿。” 阴二娘沉默一会,忽然道:“那个人说过了的,我不长命。” 她看着麻三说:“罗四维死了,贵五兄弟也死了,也该轮到我了,凭什么不可以是我死?” 麻三这才明白,她竟然有了信命之心。 又或者,她自己明白自己身体的情况。 她不是在战斗,不是在亢奋,她是在找个好点的机会去死,让自己死得值一些。 这种想法太糟糕了。 一时间,麻三想不出该说什么。 想了想他道:“现在我们不能缺了你的这一份战力,你把这个吃掉。” 麻三说高大上取出了一个盒子。 盒子里,是一颗黑色的药丸子。 阴二娘认得。 这是常盘山的秘药。 常盘山有两种秘药。 一种叫红衣保阴丸。 一种叫黑衣保命丸。 这是地灵门一直以来不外传的秘密。 也就是一些大门派所谓的,根基底蕴。 过往,一个门派的底蕴是神功绝学。 但现在是末法。 你神功绝学已经越来越没用了。 要么是难以炼成的玩意儿。 要么是练成了也就那样,一顿排子铳就报销了。 所以,时至于今,反而是过往处于辅助地位的一些丹丸秘药成了真正的宝贝。 该说不说,这秘药啊,真的是宝贝,有着神奇的特效。 这红衣保阴丸——能让一个人体内在短时间里拥有大量阴气积聚于体。 它有什么用呢? 让一些不干净的东西当你是死的。 死灵,往往对生灵,有强烈的嫉妒和憎恨。所以遇到了合适的情况就会搞生人。 比如僵尸,鬼魅。 见到生人,就会产生厌恶与嫉妒情绪。 但若你一身阴气,它们就有很大概率不会找你,不会搞你。 如果你和一群人下墓,遇到了不祥。 你也大概率是最后一个死的,甚至可能不必死。 但这药也是有很大的副作用的。 能不吃,最好还是不要吃。 为什么张三鞭就小张爷这一个儿子? 就是因为他早些年频繁下墓,为了保证安全,这红衣保阴丸吃的有一些多了。 导致了他体内长期的阴气过盛。 一个男人,阴气过盛。 这子嗣当然不会昌盛。 所以,到小张爷这一辈了,老爷子就不让他吃这药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 时代不一样了。 无论是保阴,还是保命,都是需要珍贵药材的,它不是普通玩意儿。 哪怕保命丸比保阴丸要好一些,也仅止是好一些,制造出来的数量,仍然是极少数的。每一趟的出门,最多也就带上三丸,这就叫事不过三。 原本,这药丸是给小张爷备的。 别人死了也不得吃的。 甚至是为了怕张爷自己乱吃或胡乱的送人,这药是放在麻三手上,由他决定什么时候用这个药。 张爷现在不在此地,哪怕是想给他送去都不行。 原本,这药,小张爷用不上了,是无论如何也要带回去的。 毕竟它这么贵,不能随便浪费。 但是现在麻三没法子了。 他只知道一件事。 阴二娘不能死。 虽然说他的统帅很重要。 让整个营盘都发挥出力量。 可是让这里人的士气撑起来的却是阴二娘。士气对于一支军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士气若是高昂,以弱胜强不在话下。 士气要是不振,你就是军神兵仙也是无可奈何。 此刻军中的士气,基本上就是阴二娘一个人挑起来的。 她这样的人,形象,武功,都是一流,又在此超水平发挥,再加上这里的人都是男人,男人嘛,这荷尔蒙一上头比什么都行。 所以说,军中一切系于阴二娘一身。 阴二娘若在,这里暂时就能撑下去。 她若不在,麻三再能干啥也办不了。 阴二娘知道此秘药的作用。 她立刻拒绝了。 “你知道规矩,这药我不能吃。” 麻三怒道:“你不吃,你就撑不下去,你以为这就结束了吗?掌盘子不在,我们现在走都不能走,再说这么个情况,怎么走!你不吃药我们一会都得死在这儿!” 阴二娘伸出手。 她发现经历方才一场酣畅的大战,自己的确是透支了体力,现在想要把拳握起来都办不到。 同时,手腕也有一些发抖。 竟然,成了这样。 阴二娘知道,倘若再打起来,她一定能够拔刀而起。但是那同样是在透支自己的身体。直到,她再也绷不住了,然后就是力竭而死。 麻三说话。 “这不是为了你自己,而是为了我们大家,你看看那些人,看看他们的眼睛,他们看你是啥样儿?他们把命赌在了你的身上,如果你在他们面前战死,你有想过那时会是什么样子吗?反正我是不敢想。” 阴二娘终于接过了这只檀木盒子。 盒子有些沉。 里面是一枚黑色的丸子。 像是一枚,发黑的圆鸡蛋。 与其说是药丸子,不如说是干饭团子。 好处是,不会咯牙。 吃起来,味道很差。 又腥又咸的。 加点骚味儿和尿差不多了都。 这个味道是没法子的。 加入若干的中药材后,就是这样。 有些是植物药材,有些却是动物身上的材料。 如此一来,味道又怎么可能会好。 把它当成药材就能明白,良药苦口。 但它的效果是在那儿的。 吃这玩意开始,阴二娘就感觉到胃部生出了一种暖意,这股子的暖意慢慢就波及了全身,随后,阴二娘发现,自己可以把拳头捏紧了。 说服了阴二娘,麻三开始回来动员孙舟的人。 这一回倒是很成功。 此前孙舟的人不相信麻三和阴二娘说的话。啥事没有,你就要我们当灰灰了去。 想什么美事呢。 除非逼我,才不给你们干活。 但现在一看,我的一种植物,真有这群野兽杀进来了。还真杀到里面来了。这玩意儿,不拼不行啊。 你搁这牢圈里,动物杀进来了都手无寸铁,干嘛呢,白白坐等着被杀死吗? 当然是要投入集体的怀抱,一起干啊。 虽然不可能拿回他们勒斯许的军火了,但哥们从前也是操使国产长杆子破烂的。 只要是武器,就能用。 葫芦山中部。 某人还在看着。 他虽站在半山之处,但一双眼睛居高临下往下看着,隔着这么远,山下之人,每一个人,每一张脸,他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只是对之于此,他看得不带一丝感情。 这里面,死掉多少人他都不在意的。 刘三醒回头。 提木拉布仍然在愁眉苦脸的模样。 刘三醒道:“还没想明白呢?” 提木拉布也懒得想了。 “我就是想不明白,怎么也想不清楚,明明应该是很重要的事,怎么就是想不起来呢?” 刘三醒笑了:“怎么也想不明白,那就是不重要,真正重要的事,你怎么可能想不明白呢?走了,要下雨了,我们先躲一会儿雨去。” 提木拉布哦了一声。 他隐隐觉得这话不对。 但他实是想不起来。 没有的东西,再怎么想也不会有。 和刘三醒走了一会,来到了一个洞子门口,这是一个山洞子而已。 看起来,挺普通的。 当刘三醒往里走时,一下子从里面蹿出来了一条大蛇。这就是方才的那条大蛇。那条眼睛像灯笼一样的大蛇。 这大蛇,眼看在刘三醒身边没有那个女蛇妖,没有血脉压制。 它一下子就扑向了刘三醒。 在它的思维设想里,它会一口咬住了这个男人,然后身子跟着缠上去,把这人缠成一条软碎的肉,再把这整个人合骨吞下。 但是。 这男人只是看也不看的伸出了手。 一根手指。 只是一根手指。 轻轻,随便的一点。 点在了蛇的头顶上方。 往后,这一指的劲力,把整条蛇的背脊都给炸飞了。 失去了整条的脊柱,大蛇双眼失去了神彩,就倒在了地上。 一动不动。 死了。 连死而不僵的余动也没有了。 死得非常彻底。 刘三醒又打出了一张符。 水神大君净衣符。 原本还有一些腥臭的蛇洞子,也变得没那么冲的味儿了。 所有的污垢灰尘,仿佛有腿儿似的,以这张符箓为中心,往外跑。 原本肮脏的洞子里,快干净到可以打地铺了。 “哎,收拾一下。” 刘三醒对提木拉布说。 他指的那条蛇尸体。 蛇尸太大,不是净衣符能驱得动的。 还是需要人来搬抬。 提木拉布应了一声,把大蛇给拖走了。 这蛇被刘三醒一指炸了脊背,等于中空了许多,也轻了下来。 提木拉布拖着蛇尸,倒也不是太重。 当他回来时,刘三醒已经支摆了桌椅,又泡起了茶。虽然是山茶,但味道显然是极好的,刘三醒把水冲入壶中,细心的品味茶香,这才舒了一口气。 提木拉布在旁边蹲下道:“哥,下面的事不管,难道上面的事你也不管了?” 刘三醒笑了一下道:“刚刚那个女妖怪不是上去了么?” 说起那个女妖怪,提木拉布就忍不住脸红。别说,现在一回想,那女妖怪别的不说是真别人的母亲——漂亮。 “它是妖怪,它靠谱吗?” 刘三醒道:“应该不是很靠谱。” 提木拉布吃了一惊。 “啊!?” 刘三醒道:“放心,我还有别的招,再说真的有事了,关键时刻我会上场的。就算救不下人,也可以选择报仇嘛。” 提木拉布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刘三醒点了点头,他对着提木拉布道:“和你说个事,这事完了,我大约不能回村子了,以后啊,村子要交给你和秀萍了。” 提木拉布整个人都懵了。 他哪怕天真,也是明白一件事。 在当今这个世上,所有地方都不好的世道,鹅村能过得好,凭什么?就是因为有刘三醒,他像一个神一样,保护着鹅村。 “不是,不是,哥,我做不到啊,鹅村不能没有你。” 刘三醒笑了笑,道:“你放心,你秀萍姑会帮助你的,村子里的情况你懂,你秀萍姑不管怎么说也是一个女人,我是再怎么努力也改变不了村子里重男轻女的毛病,所以这事儿要你出头,但真正做主的是秀萍,你能明白吗?” 提木拉布一听不要他真正做事,反而松了口气。 事实上,这才是刘三醒真正看重他的原因。 因为这世上的人大多都喜欢变。 可能当时你觉得行,但你把他扶到了一个位置,他就开始不老实不听话了。 可提木拉布不一样。 这是一个不管怎么教脑子都比较僵化的人。一般人想的权利什么的他浑然不放在心上,只要让他省事,他就觉得好了。 “不过,哥,你为什么要离开啊!” 提木拉布仍然不舍得刘三醒走。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因为。 刘三醒摇摇头。 他被认出来了。 张爷毕竟不是一般人,虽然只是猜疑,但他真的猜对了。 他无比清楚,从大乾时创立的五剑联盟及之于今,到底有多么强大。 第66章 傻子,快逃 大乾时期。 大乾朝对当时鼎盛一时的锦氏财阀产生了深厚的兴趣。 钱嘛,有谁不喜欢呢? 为了尽快的灭掉大罗,大乾一直打仗,花钱多了,就想搞钱。 海王卓氏入京,结果在短短时间里给榨干了油水,全家一起被押上了法场,惨呐。 但是还不够。 相比锦氏的财富,卓家又算得了什么? 但经历大罗百余年的时间的发展,锦氏早已经不是一家一姓的产业了。 古老的封建社会,是官本位国家,有多大权势,才能有多少财富。 锦氏家族原本也就一乡下土豪而已。 但锦氏一族和仙门搭上了关系,这才腾飞而起。 到了后来,锦氏又和杨氏,林氏产生了合作。更不要说这里面还有刘氏和张氏。 在张氏大兴时,当时的大罗王室,罗氏一族又顺势的加入了进来,甚至还有仙门家族孙氏一族。 如此,才让这锦氏的财阀,兴盛到了巨无霸的地步。 虽然大罗亡国。 但哪怕是在大乾的天空下,锦氏的商业帝国仍然围聚着一群神通广大的人,拥有自己的小势力。 毫无疑问,当时的大乾的确可以斩尽杀绝。 但对于锦氏家族来说,渠道才是它最厉害的地方。 生意就像流水。 不管你取走多少水。 只要水仍然在流动,那你最终什么也取不走。 更不要说,锦氏的财阀中还私蕴了大批的武道高手。 张,锦,罗,孙,林,杨这几姓的底蕴更是深不见底,家族中的高手是层出不穷。 你今天白天抢夺我的商铺,抄收我的财产,我晚上就把你大官家来了个灭门绝户,甚至直接抢掠官银商号。 来呗,互相伤害呗,谁怕谁啊。 这是一场漫长的斗争。 大乾最终没能斗倒五剑联盟。 哪怕第四帝苦心孤诣建立了提灯人组织也是没用。 因为五剑联盟一直在地下,在阴影,在暗处,大乾根本防不胜防。为了不再死人, 主要是当官的,贵族老爷们。 朝廷也只能对此妥协。 经历了大乾举国之力的考验。 此时的五剑联盟到底多强,真是谁也不知道。 它可能很强。 也有可能削弱了。 当然,对于刘三醒来说都不是事儿。 因为在鹅村,他已经过了危险期。 现在的他已经什么都不怕了。 但是。 他怕麻烦。 张小乙和锦天的后人,他真的是不想动手的,这不能杀的对手来找你麻烦,可不就是最大的麻烦么。 祖宗这玩意儿。 供着,敬着,上香,磕头,都可以。 但活生生的跑到你面前来,那还是大可不必了吧。 可惜,多好的鹅村。 山清水秀。 采药也方便。 还有很多的毒虫子。 挺好。 却不能再待下去了。 下一个避居地方该去哪儿呢? 或许可以去那地方。 不过,如此一来,这个人就不能让他随便死掉了。 他忍不住看向了一个地方 上方。 葫芦山上方位置。 此时,老粽子——出笼了。 时隔数百年,好不容易,它真的是好不容易,才出来的。 由于太激动,它甚至不敢乱动,仿佛一不小心,又会跳出什么人来斩妖除魔。虽然它自信自己是无敌的,但它仍然是感觉到一丝不对。 这个世界。 在几百年后的现在,变得有些——不友好了。 老粽子显然不知道。 末法来临。 往后的环境,只会越来越不好。 它的实力,也会越来越弱。 所以它犹豫了一下,但最终,它还是从棺材中出去。此时外界的纷乱,根本影响不到它,因为这原本就是它一手主导的。 它在潜移默化,慢慢的,一点点,影响放大这些人心灵中的阴暗面,迷惑他们,让他们陷于自毁,顺便毁掉这该死的——伏魔一心阵。 现在,它成功了。 在它精神意志的影响下,这些人,像猴子一样被它玩弄于股掌之上。 这些人在发疯,在发狂,在相互残杀。 其实却都陷入到了幻境之中。 在老粽子的微操之下,这些人渐渐凑到了一起去。通过他们的关节,一点点凑在一起,锁到一起。 然后。 他们每个人,都成为了一道菜。 他们的皮肤在泛红。 渗血。 不止是皮肤,还有七窍。 血液从他们的眼睛,耳鼻口,化成了一颗颗,一粒粒的小红点,这些小红点一点点汇聚起来,变成了一条条的涓流。 这些涓细十分纤细,却也因此绵长。 这就是它和之前尸王的区别。 尸王吸血杀人,很快的,在很短时间就把人的血液给吸干。就像一个暴发户,有点钱就到处花,吃东西也狼吞虎咽,毫无风度可言。 不像这个老粽子。 它吃人是吃出了一种技巧,一种花样,一种优雅。 这种慢慢体会血液,缓缓慢慢进入到自己身体,像春雨在滋润大地,如此无上的感觉,让人知道老粽子的品味至少是有的。 这倒也不奇怪。 老粽子在活着的时候,虽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昏君。 但此人除了不会当王,别的倒哪一样都比较拿手。 哦,除了武功。 老王的大周,是出了名的重文轻武。 本朝内有什么好的武将,都要想法子打倒打掉,再踏上一只脚,让其一万年不得翻身。 当然了,从老粽子的角度来说,这是对的。什么将军,有什么了不起的。 老粽子现在是老粽子,战斗力又岂是普通的什么将军可以比的。 现在,等老粽子吸足了血液,拥有了足够的力量,恢复了相貌,再加上它此刻的实力,这一出去,它仍然是王,是这整个天下的王。 不过,有一点不对。 有一个人。 仍然在反抗它。 这个人,就是廖副官。 不过这也没什么。 像廖副官这个人,虽然聪明机灵,在发现问题的第一时间就采取了正确的选择。 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 廖副官,始终是凡人。 哪怕他知道不对,背过了身子,也依然挡不住老粽子的控制。 之所以不把廖副官一下子就收拾了,杀了,主要就是为了找一点乐子而已。 对手太弱。 杀起来也要玩一些花样。 这就好像餐桌上的小虾子。 在餐桌上,小虾子努力夹住了锅边,不让自己掉到汤里面。 但这种努力与挣扎终究也只是让要吃饭的人多了一些乐趣而已。 他们会嬉笑,嘲弄,最终把这虾子还是吃掉了。虾子的努力,也不过是让这一餐更有趣味一些。 恰如此刻。 但即使是如此,廖副官仍然在努力。 他一步步的移动。 是的,这已经称不上是走路了。 而是移动。 每一步,都要费尽全力才行。 只是几步,他已经开始大量的出汗了。 心中寒意,在不断的激增。 他知道,后面,老粽子已经出来了。 他不知道为什么这老粽子不上来把自己一下子杀掉。 但既然此时自己没死,就要拼一下。 毕竟,一只耳还在上面。 如果自己不给他提醒。 老粽子杀完这里的人,上去第一个就要杀一只耳。 廖副官这个人,一直以来,都是孤身一个人生活。 他严于律己,努力学习,是个人才。 但一直绷紧的人,也是受不了的。 对于廖副官来说,唯一的牵挂,也就是这个一只耳了。 当年在海都。 廖副官遇到了被人像狗一样追逐的一只耳,他出于一时的同情,救下了这个人,然后把他带在身边,慢慢培养他。 这一培养就让他感受到了乐趣。 他发现一只耳像一块海绵一样的吸收知识努力学习。看到他,廖副官就想到了他自己。这一次,他在此想大捞一笔,就是想在事后带一只耳去海都。 他知道。 一只耳是个有故事的人。 他一直想回海都。 也许是报仇。 也许是有什么执念。 有了钱,就能帮到他了。 但没想到,他怕是要死在此地了。 不过,无论如何,也要拼一把。 不能这么轻易的倒下。 廖副官往前,终于抓到了悬梯的扶手。 有了借力,他好过了一点。 但好过一点的,不仅止是他一个,还有老粽子。随着他摄入到体内的血越来越多,他也在恢复,并且变得更强。 老粽子刚从棺材里出来时,那叫一个丑得吓人。 一头稀疏的长发,没有光泽,像灰线一样往下垂落。 指甲也卷得和皮尺一样。 脸更是几乎烂完了。 眼睛也不见了,鼻子也没有,嘴巴就一点皮,遮掩着几颗摇摇欲坠的烂牙。 脸上的皮肉,像是用泥和的,再涂一层的煤渣。 除了黑,就是丑。 像极了小便池里长时间未清洗出来的黑斑藓层。 至于身上。 破破烂烂的龙袍。 那萌萌的龙模样已经根本看不清了。 破缕褴衫。 在衣踞和袖口上全是丝丝条条的绦缕。 至于说双腿,直接就没有了。 整个衣摆下是空空荡荡,空空如也。 什么都没有的模样。 而现在呢,至少在恢复。 不说脸,在一点点重新像人了。 就是下面,一双脚,那腿脚骨至少也重新长出来了。 只要再杀十来个。 也许不要那么多。 这一双腿脚就能全部恢复了。 到那时,他就可以装出一副人的样子,重新回到外面的花花世界。 花花世界。 多么美好。 从这具身体的残存记忆里,它知道,花是多么的香,太阳虽不友好,但月亮会像清凉的水一样流淌于一身,让它舒服。 此外,还有很多的人,人啊,十分美味的食物。 这里也有。 但在记忆里,它知道,还有一种人。 女人。 年轻漂亮的女人。 这些女人皮滑肉嫩,血液必然是十分香甜的,嘶,都不知该有多么好味。只是想都要忍不住呢。 老粽子吐出了一口气。 它轻轻漂浮起来,享受着血液涓流进入自己身体的感觉。 舒服。 嗯? 它又注意了廖副官。 这个人。 已经走到了悬梯的一半了。 毫无疑问,他一定很累,在紧绷的身体下,他还能一步步往上爬,这岂止是不简单那么简单。他不仅要承受着身体上的不适,还要承受在精神上一层层几无休止的压力。 这种压力。 足可以让一个勤劳奋进的热血少年去直接摆烂。 它太大了。 根本不是正常人类能承受的。 但此刻的这个人类,他一步一个被汗水滴湿的脚印,是硬挺着硬撑着在走。 老粽子敢肯定,这个人的双腿此时应该已经木了,大腿,小腿的肌肉已经失去了反应,一点力气也用不上来才对。 这样子,还能凭借身体的结构行动。 倒也是不简单。 不过,终究是一盘菜而已。 老粽子缓缓而动。 它的身前,那一团子的人,已经快要成人干了。 这些人,持续性的失血,早已经变得一个个皮包骨头,肌肤惨白,甚至发蓝,他们在流口水,在失禁,但罕有的,没有发出什么味儿,因为他们的水分大多融入于血,这些血又流入到了老粽子的身上。 老粽子的身体,渐渐丰盈。 它渐渐停止了吸血。 像之前那什么的尸王杀人,往往把一个人给吸血一直吸到了死。 殊不知在真正美食家的眼里,这活人和死人,是两回事,活人和死人的血,也是两个味道。 所以,老粽子不喜欢把一个人直接吸到死。它往往会给人留下最后一口气。 只不过,当这人剩下最后一口气时,也不过是慢一点死。就好像一支香,燃得快到尽头了,虽然你不去烧这支香了,但如此一指头的香,谁又会要呢? 就算要了,这一指头的香又有什么烧头呢。还不是这边点了,那么就又要灭了。 老粽子此举,反而更残忍。 它把这些人丢下,不是放过他们。 而是让他们更为痛苦的死去。 这才是真正的残忍。 但对于老粽子,这是残忍吗? 不。 只是追求美味而已。 就好像喝茶,会把前头喝掉,但不喝底渣一样。 谁会喝底渣呢? 只有不知道的傻子,比如那个尸王,新生的尸王,啥也不懂,啥也不知道。对吃食没研究,没细想过。 在老粽子的思绪中。 廖副官已经越来越往上了。 此刻的他,体力已经基本耗尽了。 让他坚持下来的,只有一个,坚持到底的执念。人的执念往往能让人发挥出超凡的力量,做到原本不可能做到的事。 廖副官伸手。 他的手。 紧紧抓住扶栏。 不得不说。 如果不是这扶栏,廖副官大约是撑不下来的。而这次的伸手,也让他观察到了自己身体的状态。 太糟了。 皮肤惨白。 几乎快要透明的皮肤下,是发青色的血管。即便是已经失去了很多血,但因为廖副官是背对着老粽子的,所以仍然有一些剩余的部分,在血管里流动。 这让他的血管显得发青。 整个人,有一种惨白到蓝的诡异颜色。 但廖副官知道,这是表象。 他的身体,越来越不行了。 嘴巴里干得要死。 无论他怎么努力,舌头下也生不出一丝的津液。 但是,好在,他终于走到了这条梯道的尽头。 至此,他已经没有一丝力气了。 他把头探到了暗门处。 对着在外面一直守着的一只耳,用气声说话道。 “傻子,快逃。” 第67章 一个人的逃命 一只耳。 原名不祥。 他即便是对视之为兄长的廖副官,也没说实话。 没说自己的真实姓名。 他只说自己叫龙根。 一个普通底层的名字。 是一只耳临时想到的化名。 他身边有很多人,叫发根,阿根,四根五根什么的,所以他就用了自己的姓,叫了个龙根。 听起来普通,不会惹人注目。 原本,一只耳,或者说叫龙根,他是富家子弟,豪门人物。 这大约是一只耳关于自己家最基本的记忆了。 但是,忽然有一天,在他大约是五六岁的时候,家人死绝了。 一群人闯入了他的家中,长衫,戴着西极礼帽,蒙着面巾,见人就杀。 有人用刀,也有人用铳子,把他家里的人都杀光了。 人死光了,就他一个,躲在了荷花池的荷叶子下面。所以他不仅没死,事后的放火,也没烧到他。 算是,捡下了这条命吧。 但此后,这家也没了,原本的家财也给抢光了。 纵然有一些浮余,也尽归了那一夜的一把大火。 他也不敢找亲朋好友。 生怕再让人发现了又来杀他。 事实上也没什么亲戚,他记不起来,就算有,他一个几乎不怎么出门玩的孩子,又上哪里找。找到了,别人就一定会认么? 自那之后,他只敢过东躲西藏的日子。 一开始,他是靠抢小孩的零嘴吃。 但一来零嘴也不多,不能填肚子的。 二来也不能老抢小孩,吃的起零嘴的人家里能简单得了吗? 万一遇到较真的人了,那麻烦就大了。 所以他只能和小乞丐混一起。 然后又被乞丐帮给盯上了。 海都的乞丐,背后都有人控制的。 他不愿意和那些人混在一起,结果当然是被针对,被打了。 在海都,有很多势力。 前朝的余孽。 打了败仗在此当寓公的军阀。 哥老会,和兄弟会的势力。 此外还有新朝,和穷党组织。 更不要说,还有西极诸国,和东岛人。 但是吧,新朝势力,穷党,西极诸国,东岛势力,都是高端的玩家。 真正威胁到底层的,是兄弟会。 为什么不是哥老会呢? 因为这哥老会中的很多人已经混成了新朝大佬,享受美好人生了。 而哥老会留下来的空白,自然是让兄弟会给占领了。 兄弟会,说的好像是哥们义气,但出来混的都是因为穷,所以都是在混,都是为了钱而已,既然为了钱,哪个跟你讲义气? 当然,讲义气的也有。 一旦出现,就被整个海都的人竖起大拇指夸。 因为这样的人脑子有病,势力发展出来也会自寻死路,让这些人去死,就能不停吃他们留下来的小蛋糕了。 所以,在兄弟会中,往下找,没下限的一个比一个多,都是烂仔。 真正讲义气的,没一个有好下场。 大家都是聪明人,自然是由此知道了以后游戏要怎么玩。 在下层势力中。 就有一种人,控制乞丐到处讨饭。 乞丐讨到的钱主要给后面的人上供。 这些乞丐只要混一个饿不死就行了。 在如此多的乞丐中,多出了一只耳这样一个讨饭的,这不是,在这帮烂仔的嘴里抢食吗? 一开始无所谓,还想收编。 但渐渐也就没了兴趣,或者说没有耐心了。跟一不识相的小鬼拖什么。不愿意跟咱们就搞死他。 所以这帮人就要搞死一只耳。 在追逐中。 一只耳甚至给一个人揪住了耳朵。 那个人手劲奇大。 如果是一般人,搞不好就给他揪耳朵抓住了。这个人手劲如此之大,是真的拧下过不止一个人的耳朵的。 但一只耳很清楚被抓住的下场。 海都的清浦江里面,不知要淹死多少个像他这样的人。 所以他宁可忍受耳朵被撕裂的痛苦。 也要逃走。 他丢失了半只耳朵。 他遇到了老廖。 廖副官有些诧异。 但他仍然选择庇护了一只耳,救了下来他。那之后,他就回到了南郡。 一直在龙氏门下讨生活。 虽然龙氏是豪族,但这一族还是比较要脸的,一些腌脏的事情比较少。 老廖这人有些怪,一直照顾他。 原本他还有些警惕。 后来,他发现,老廖从前是有一个弟弟的。但是这乃是乱世,没实力什么都没有。 好好一个弟弟,说没就没了。 老廖是拿他当弟弟。 人都是走心的。 老廖这个人拿他当弟,他也就当老廖是哥哥了。 所以,他对廖副官一直的忠心耿耿。 廖副官让他做什么他也就做什么。 他知道。 廖副官眼光比较远大,是他比不了的。 他尽管很努力了,但在短时间里,仍然比不过廖副官。 所以,要是有什么事,还是听廖副官的话比较好。 廖副官让他在这暗门子旁守着,他心中哪怕存疑也依然是在这里守着。 哪怕是其余的人都一一下去了。 就独留他一个人在下面。 他也没有丝毫的动摇。 他仍然在此坚守着。 所以,在第一时间,他就看到了廖副官的双手。 这双手,皮包骨头,上面还有一些游丝一样的神经血管。 很快。 是廖副官。 他原本是国字脸。 但现在却是尖下巴了。 皮包骨头了。 两边颧骨高高耸起。 眼睛周围的眼袋显眼。 黑眼圈颜色深的吓人。 他张嘴说话。 但是,说出来的话,不是他的声带振动发出来的。 而是没有声带振动的气声。 有气无力的那种气声式说话。 “傻子,快逃。” 话音才方落,一股无形的力量拉动廖副官,让他唰的一下子就不见了。 一只耳几乎懵了。 但,这是一只耳。 他不是普通人。 他是有过经历的。 说经验也罢,说强心脏也好。 在明白发生危险后,一只耳毫不犹豫的调头就跑。 他跑得很快。 但仍然是慢。 此时,由于大部分人都下了密室,所以上层没有什么人,平时还好,现在一只耳一个人在里面奔跑,就显得孤寂诡异起来了。 在空旷的通道中。 是孤寂且刺耳的声音。 哒哒哒,哒哒哒……一直的在跑。 可一只耳知道,他不是孤独的。 在他的身后,有一种莫名的东西,在渐渐盯上了他。是恶意,是寒意,冰冷的恶寒从后面的空气,往他的皮肤,往他的心灵,不住的渗入。 这让他感觉,倘若跑得慢了一点,就跑不了了,就要死了。 所以他咬紧了牙关,不敢走了气,甚至不敢大口的呼吸。 生怕吸入了过多的寒气。 让他立刻僵住。 但即便如此,他也渐渐感觉,自己对自己身体力量的失控,他有些,力不从心了。 其实一只耳不知道。 他的一切,尽皆是被人控制着。 廖副官付出了一条命。 但他区区一个凡人,拿什么从一老粽子僵尸王的手中救人?别说他一个廖副官,就是十个百个也是不行的。 老粽子轻轻松松,就把这个顽强反抗的人类,给吸干了。 果然。 这样一直拼命反抗的人,吃起来味道的确是很好。 但是,只是一个人怎么够。 之前说了,这老粽子若想完全恢复,至少还要再吃十来个左右的年轻力壮的生人。 所以,它就没有立刻杀了这突然出现的一只耳。 毕竟,它需要有人给它带路。 因为,它是看不见的。 纵是僵尸王。 老粽子仍然没有眼睛。 人的眼睛极其脆弱。 无论怎么保养。 人死之后,这眼睛也是要废掉的。 所以,老粽子变成了粽子之后,它的眼睛,是瞎的。这僵尸粽子,识别生人是用特殊方法的。 其一是声音。 老粽子的身体,腐烂与新生共存,所以可以凭借脆弱的身体感受声波的震荡,以此来找人。 如果有人说话,呼吸,走路的脚步声,就能让老粽子感受到,找到人。 在老粽子还在棺材里时。 廖副官和一众人的说话,早早让他们把自己暴露给了这老粽子,所以老粽子从棺中出来后,把所有人,都给一网打尽。 但它虽强,有些事却仍然力所难及。 其二是感知。 这也是它才有的。 普通的僵尸没这能力。 唯有像它这种的僵尸王,可以仅凭借感知,去感觉生人的生命轮。 生人的命轮和普通的动物,那是不一样的。这就好像,老粽子是一块磁铁,它会专门的吸引铁这种金属物质一样。 老粽子也是能够感知生人的命轮。 因为生人的命轮,和它的,有一部分是不同的。 一感知到生人的命轮,老粽子就会忍不住想要把生人的命轮融入到自己的身体里。 这是所有僵尸扑人的本能。 只不过,这种感知也有一定的缺陷。 比如,他能感知的,距离不远。 所以,很多时候,僵尸只会在一个地方活动。有的僵尸甚至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墓。 原因就是如此。 自己的地方。 熟。 有一些瞎子也是这样,只在自己的舒适区里生活,因为这个地方的环境和人他都熟悉,你给他整一陌生的环境,他真的是需要花很长时间才能适应的。 当然老粽子不是。 它渴望恢复。 因为它已经强大到了一定程度。 再进一步,它会成为僵尸真人。 从外表上看,和生人没什么区别的僵尸真人,此后,甚至有可能成为僵尸军臣,僵尸魃魁,僵尸大尊,僵尸真祖。 不过可惜了。 老粽子显然不知道。 在末法时代。 它永远不可能成为军臣级的僵尸。 这世间或许有军臣级,甚至更高级的僵尸,但末法时代,已经绝了超凡。生命的进阶之路,甚至想要维持都是做不到的。 往后。 十二万多年的一个纪元。 你能撑多久? 你能活多久? 就算是没有人来斩妖除魔杀老粽子,让这老粽子在人世间随意的吃人吸血,它又能坚持多久呢? 倘若死了还好吧。 若是没死,大概就要上实验台了。 当然,此刻的老粽子什么也不知道。 它正想美事呢。 至少,先吃这里面的人。 嗯,让这个小子带路,挺好。 已经感知到新的生人了。 这些生人,挺多的。 看来自己的运气挺好的。 上一次虽然被封印了,但也是有很多生人,有生人就好,说明食物众多,往后日子就好过了。 而这一次,人比上次少了一些,不过不要紧,从这些人的血液中至少知道,在外间还有很多人。 所以,大概这就是幸运了。 老粽子高兴了起来。 它的头发飞舞,人在凌空飞着。 就像一尊临至于凡间的魔神。 慢慢的,往一只耳身后逼去。 在它的力量下。 一只耳也开始失血了。 不,不,他不甘心。 在奔跑之中,他回想到了从前。 在海都。 他忍着冬天的寒气。 天上在淡淡的飘着雪,这雪花,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大。 那一晚,他也是这样,拼命的跑。 在他的身后,有至少不下十个的男人在追他。 这十多人,虽然没铳子。 但一个个操刀弄棒,只要给他们逮到,自己就会被活活打死。 然后,就是麻袋子一装,塞上两块砖,往清浦江里一丢就算完事了。 这种事,从前一只耳看到过很多。 有时他甚至能够看到那麻袋子里面还有人在动。 没用。 仍然是扔下了清浦江。 从此之后,这世上就少了一个人。 看别人被丢下去是挺爽的,有时还觉得幸灾乐祸,可轮到自己就不美妙了。 所以,即使是上气不接下气,即使是累得一步也不想动了,但一只耳仍然是榨干自己每一分的体力在奔跑。 虽然他知道。 他跑不掉。 他当时还是个孩子。 而对方都是年轻力壮的人。 他们比自己,体力,速度,甚至耐力,都强。自己之所以一时没被追上,是占了对街道的熟悉和自己在逃的先机。 可他真的要撑不住了。 最后。 在车站。 他躲到了廖副官的身边。 廖副官不仅没出卖他,还带他上了车,给他补了票,由此他才活了下来。 但是,现在,又是要命的时候了。 还有第二个廖副官来救他吗? 他不甘心,他不想死。 一直以来,他都想做一件事。 他想回海都,想要查清自己家族灭门惨案的真相。 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自己一家会死。 让自己落到了这步田地。 他不甘心。 他还想回去。 报仇。 甚至这件事廖副官也是知道的。 他们说好两个人有机会一起回去的。 但是现在看来,两个人,一个也回不去了。 正当一只耳感觉到彻底透骨的绝望时。 他看到了前面有一个人。 他先一惊。 有人。 再一喜。 不是怪物,是一个小女孩。 最后是一阵无语。 搁这时候,跑出来一个小女孩又有什么用呢? 正当他想说什么时。 他发现自己心脏紧紧的,仿佛是被一只手捏住了,让他无法开口发声。 他想,廖哥在最后大约就是这样。 连话都说不出口。 所以他只能张口做出了一个口型。 快走。 那女孩根本无视于他。 她一身破破烂烂的衣衫。 碎布条几乎拖到地上。 赤着一双白净的小脚丫。 对一只耳往后挥手。 声音很细道:“快滚,别妨碍我。” 第68章 人为财迷 女孩当然不是想说这话。 如果一只耳能读心,就能听见小女孩真正想说的事情了。 真是讨厌,逮着我一只羊毛在薅。 什么事都让我干。 你那妖怪美女呢。 你自己为什么不出手呢! 怕沾因果就不出手,那你指使老娘我算什么意思? 嗯?我们之间的因果增加了。 算了,这也是好事。 现在借你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对我动手了吧。咱们之间,因果这么深。杀了我光是业力也足以让你面临绝望。别以为老娘我不知道,老娘我之所以能够变成千难万难的尸妖就是上天要我制衡老粽子的。 杀了我,不说别的,光这几个老粽子就要你一个人扛了。 不过,这老粽子看起来不好对付啊! 也许以后的我行,但现在对于我来说太勉强了。 好在不是死拼,试一下身手就得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 小女孩毫不犹豫直接拔剑。 掩月剑。 这把剑,是足可剖鼎的神兵利器。 倘若不是它是一把中短之剑,是一把女子才可以用的剑器,小尸妖的前世是绝对不可能得到此剑的。 江湖上,武林中,女子高手其实一直是很少的。 原本有条件,又愿意投身入江湖的女性高手就是少数。 能够在这江湖上熬出头,没有被祸害掉的女性高手,自然是更少了。 所以当年岳娇龙出世,才轻巧的就得到了掩月剑。放眼江湖,当时是没有人能够承接此剑了。 所以在当时,很多武术名宿老前辈,是看女儿一样暗中照拂着小尸妖的。只是这些老前辈在江湖上混的,没哪个愿意到乾京。 是以当年小尸妖遭劫,才没有人救场。 不然有哪一个老头忍不住出手,这小尸妖就不会那么惨。 等到消息传开,一切也都迟了。 至于现在。 小尸妖内功是——别想了。 但它的体力耐力却大大的上了层楼,已经到了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地步了。 所以才敢于面对老粽子,迎之而上。 看到了小尸妖。 老粽子一怔。 它发现,自己对生人的,那无时无刻都存在的压制,对小女孩没用。 且这个小女孩身上,时刻散发出它极度不喜欢的气息。 啊,对的。 尸妖。 和老粽子一样,都是超凡生命。 从某种意义上讲,两者是对立的。 虽然尸妖也不是正类。 但它们却有一条正确的上向上之道。 尸妖,尸解仙,尸仙,及之往上。 人家是要当仙的。 和区区僵尸当然不是一个调子。 一个往左,一个向右。 这双方见面,所修的道路不对,当然是有问题的。 无论是哪一个,能杀了对方,都能功力大进,得到天道眷顾。 原本就是相对的。 所以,在这葫芦山上,才会好不容易出了个尸妖。 在未来。 末法加重。 尸妖会比僵尸稍强一些,正好到时诛杀这两个僵尸。 此为天道。 或者说这是上天几乎安排好的。 只是由刘三醒出手,导致生出了一些影响变化。好在这些影响变化不大,仍然在刘三醒的控制之中。 此时的小尸妖,毫无疑问,不是老粽子的对手。 但刘三醒要的不是它此刻诛杀老粽子。 他要的只是让小尸妖拖一点时间而已。 不管怎么说,小尸妖也是一头尸妖。 它拼起来,也不是老粽子短时间可以拿下来的。 这就够了。 唰唰唰。 一连三剑。 老粽子顿感不妙。 它的身上,中剑部分,原本应该是刀枪不入的身体,却在受伤,并且伤口的愈合极慢。一种特殊的能量,在干扰老粽子的恢复力。 这怎么可能? 老粽子意识到不对。 它开始动用手段了。 老粽子长发飞扬,每一根发丝都产生了异变,这发丝之中是中空之管,即便是只有一根的发丝,也能插到人身体里吸血进食。 而现在,三千,几乎是无数的发丝,飞瀑如雨水般朝小尸妖打了过去。 如若常人,面对这如雨的乱发,早就千疮百孔,死在当场了。 可小尸妖是不受影响的。 它小身子一矮,掩月剑舞成了一团,竟然把这些发丝尽皆拦下。 同时往下就是两剑。 把老粽子没有注意到的腿脚骨给劈碎了一根。 就这一根骨。 没有两条人命是恢复不来的。 老粽子大怒。 五指弹出。 像皮尺一样卷着的手指甲变成了刀剑打向了小尸妖。并且指甲上散发出清冷的白骨神光。 如此一来,小尸妖就有些不敌了。 它连连退步,同时心中暗恨。 可恶,若非老娘现在身体里没了内功,又怎至于此。 说到底,其实是不甘。 这世上,没有人喜欢——输。 正在小尸妖苦恼自己要不要退时,一个声音对它道:“你武功不错,但不会借用余劲啊。” 小尸妖一听就知道,是刘三醒这个缺了大德的,他有神奇的远观之术,还能在人的心里说话,甚至偷听心声,可恶至极。只是它打不过,倘若出手,说不定此时灰都给扬了,要不它能这么老实听话吗? “什么是余劲?” 当然了,该请教还是要请教一下。 刘三醒的声音道:“可能你那时候武学衰败了,这种道理也不知道,我看你的剑法,走的是迅捷精准之路,这也不能说错,但此道之剑法,却是不擅长久战的。原因便在于力尽无回,太消耗体力了。” 刘三醒的话让小尸妖心中一沉。 在它对上一世的记忆里,自己的失手,最为关键的原因就是体力不支了。 它的武功极高,剑法也是极好的。 深得了快准狠三字之精髓。 但快准狠是有代价的。 讲究的就是一往无前之势。 你都一往无前了,这还能留得住力? 是有想留力的,但如此一来,你的剑就会比别人慢上那么一丝。在武林中,慢上一丝,这一丝就是天渊地别,就是生死之线。 所以一直以来,小尸妖不敢慢。 也不能慢。 它真切的感知到,在上一世,它凭借比别人快,多少次险胜对方,杀了对方。 因此,它不敢慢。 慢了,可能就要死掉了。 可是这一快起来,体力也就留不住了。 这导致了,在某方面,它的剑法,威力是有的,但技巧性不足,一点花活也没有。 这不是说花活好。 在实力相当时,自然是讲实际。 正常剑法做到了快准狠也就足够了。 但在遇到强敌时,就不行了。 人家比你强,比你快,比你硬,甚至比你准,比你狠,你拿什么上去和人家硬刚正面啊。 这时再不行也是要玩花活的。 此时,心中,刘三醒在指点小尸妖。 “我一看你就知道你当年要么就是在虐菜,一直没有增长实质的经验,结果才栽了跟头。和人交手,人少,或实力都低,你这么玩无所谓。可一旦遇到多个同等量级的高手,就要讲究劲留三分的手法来了。正所谓三三不尽,六六无穷,明白了这个道理,你才能游刃有余和这个老怪物打下去。” 随后刘三醒就提点了小尸妖。 不要小看这一点。 小尸妖前世。 岳娇龙。 的确是一个练武的奇才。 但是。 她当年太小了。 一个人,自己修炼。 虽然成了高手,但到了江湖上,也多是在虐菜。遇到了武林高手,大多也都是老前辈,自然不可能和她一个小姑娘较真儿,这就让小尸妖在过去,前世之时,养成了一些不好的习惯。 这毛病原也没什么。 但后来面对释门高手,提灯人等人的围攻,就暴露了出来不足。一味的逞强用狠,结果气力消耗太大,最后竟然因为力尽而被生擒了下来。 这在真正的高手身上,其实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真正的高手。 哪怕是死,也是能够逃掉的。 哪有逃不掉反而被杀的道理呢? 所以关键还是岳娇龙习武太顺,也没有像样的对敌经验。 导致它从前空有屠龙之技,却根本没有发挥出实力来。 可现在经过了刘三醒的指点,它才恍然大悟。 虽然这具身体没了内力。 但此刻,小尸妖的精力体力却都出圈儿了,自然能发挥出真正实力 它知道,遇到敌人,先上手三连招。 刺斩削。 杀不了人。 说明这个人不是菜鸡,你应对时就要换换套路了,要用长招取胜。 即出招时要力留三分。 甚至于,在必要时,力留六分。 力留三分。 我可以和你打上一天一夜。 力留六分。 我们战上三天三夜吧。 这就是留劲力的好处。 出招之时,也不能过于死板了。有时,一些招法,不是为了杀敌用的,甚至可能仅是为了舒筋活血,放松一下筋骨。 比如我一招举火烧天式。 可能这一招的真正目的只是为了伸一个懒腰。 如此一来,就尽可能的让自己保持好一个良好的状态。 武功,和打仗的士气,其实是一样的。 为的就是坚持,是活下去。 所以要让自己始终有力气。 不然,一下子把力气用完,然后呢?去死吗? 小尸妖原本在身体素质上,就是不如老粽子的,还跟它打硬碰硬的对攻,这岂不是傻? 领悟了此点,小尸妖武功顿时往上升了一层。 假传万卷书。 真传其实就是一句话。 小尸妖欠缺的,往往就是这些十分简单的东西。 但是现在,有了刘三醒的指点,她开悟了。长剑刷刷刷,又给了老粽子两下。 这一下,老粽子急眼了。 首先。 它饿了。 才刚刚吃的那么一顿,只是一块蛋糕,不过甜点而已,甚至未足。哪里能够让它满足? 其次。 对小尸妖的厌恶感。 僵尸和尸妖,天生对立。 虽出自于邪,生自于阴,但却是走两个极端。 僵尸是阴中求阳。 尸妖是阳中求阴。 如此对立,让老粽子非常的想要杀小尸妖。 并且,它有感觉,这小尸妖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要杀它的。 怎么可以,怎么能够甘心。 所以,老粽子一定要杀了小尸妖。 其三。 老粽子不想再在这里拖下去了。 才一会儿,突然就冒出了一个小尸妖。 保不齐过一会儿又有什么人来了。 所以它顿时不惜本源,释放了阴寒的力场,给予小尸妖压力。 毫无疑问,这是成功的。 小尸妖虽然不怕,但环境变了。 到处都在凝冰结霜。 连这地也被霜冻了一层。 小尸妖倒不是怕冷。 但脚底板打滑啊,这太影响它武功剑法的发挥了。 “可恶,我不玩了!” 反正真正的任务已经完成,它不干了。 小尸妖一走,老粽子竟然不好追。 它的场域易发难收,现在小尸妖既然走了,它总要把这力量给收回来。这可是它的本源,轻易失不得。要不是小尸妖难缠,它是万万不会做这种事的。 另一头。 一只耳是好不容易,累得像一条死狗,才跑回来的。 他一到,就对正对他目瞪口呆模样的张爷和王大勇道:“别瞅了,别瞧了,这也不要管了,快逃吧,里面的兄弟,全都死了,连老廖也……我不陪你们了。” 张爷道:“等等,把话说清楚了,别你一个人跑了把我们都丢下了,到底出了什么事了?” 一只耳是聪明人,立刻就说了。 他口齿伶俐,倒也算说得清楚。 “我在下边发现一密室,跟廖哥说了,结果大家都下去,我在上面等,然后廖哥上来就说一句话,让我快逃,我拼命逃,后面有一个怪物在追,我感觉挺像之前那个尸王的,好悬我就要死了,有一个小女孩替我挡住了那怪物,但我不知道那女孩能撑多久,我们现在要赶紧逃。” 王大勇疑惑起来:“不是,这哪来的小女孩,什么小女孩这么厉害,能打怪物,不我说是不是下面发生火并了,你一个人想先逃出去。下面可还有我的人,出了事你别想逃。” 一只耳脸色一变。 他最怕出这样的事。 一个人蠢,非要拉所有人一起为他的愚蠢负责。 这一刻,他想拔铳子杀了这个王大勇。 好在张爷道:“他没乱说,那个女孩我知道,现在不说废话,听他的,大家赶紧都收拾一下,能走一个是一个。” 王大勇不甘心了。 他看地上正被清理出来的财物道:“我不信,我要亲眼见过了才行,我不走,大家一个也别走。” 这么多东西,这里也就十个左右的人,又要搬又要抱的运,怎么可能全拿走?如果掐死时间,不知到时要扔下多少财物。 这么多东西,就因为一个人,一句话,一种可能,就全扔了,都不要了?开什么玩笑啊! 他叫了几个人盯着张爷和一只耳。 自己带人把长铳对准通道,看是不是有怪物要过来。 什么怪物,这么勇,挡我发财。 一只耳对王大勇怒道:“你会害死我们所有人的。” 王大勇看向了原本廖副官的人。 “你们几个,怎么说。” 这时有一个人站出来说:“一只耳,你冷静一点,你能确定廖哥是死了么?你瞅见了他的尸体吗?” 一只耳无语了。 他知道。 这些人已经财迷心窍。 不见到棺材是不会回头,不会掉泪的。 第69章 女蛇妖出场 正在一只耳感觉到愁苦时。 忽然有人问:“小米,小米呢。” 另有人说话:“小米哪一个?” 原先人道:“那我弟弟,刚才还在我旁边的,怎么一转眼不见了。” 张爷道:“好了,都不要紧张不要急,遇到事不要慌,先冷静下来,看看左右,地下,然后看看上边……” 看,到了。 左右前后,包括了地下,啥都没有。 但上面就不对了。 上面。 是尸王。 原先的那个尸王,大将军岳阳尸身所化的尸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回来了。 这是因为外面,天已经阴了下来。 张爷他们原本以为大白天的,太阳如日当中,这样的天气,尸王是不会出来的。 但谁能想到这葫芦山的天气变化快啊。 一转眼,天就阴了。 这阴得和傍晚黄昏是差不多,甚至更加的犹有胜之而无不及。 不仅没有太阳,连一丝光线也没有。 搞得这白天和晚上似的。 而这个尸王,不要说这天气了,就算是日正当中,它也是能够撑上一会儿的,更不要说这种天气了,再说了,这里是它的家,它若想恢复,最好的地方其实就是这里,所以,只要一有机会,它就会回来的。 至于原先在上面放的两个警戒人员,只是两个普通的凡人,自然是死了,连一点动静也没弄出来。 好家伙。 这位一下来。 倒没急着动手。 上次中招,让它心中生出了一些警惕。 谁知道啊,和小尸妖打得好好的,原本还可以继续打下去。它是新生的尸王,有的是力气,打个十天半月也不在话下,无所谓的。可突然那么一下,嘿,它就不能动了。 一张符纸。 它都不知道这是哪一个王七加一蛋给它贴上去的。 就是那么突然。 让它连反应都做不到。 不要以为尸王是笨拙的普通僵尸,这是尸王,反应力超快的,就算是一支箭,它也能空手给抓下来。 这样的反应,怎么可能有人能够随便偷袭它而不让它知道? 如果有。 那就只有一个解释了。 对它出手的人太强了,所以它才会被对方一觅即中 一招就给秒掉了。 之后那小尸妖,竟然掰它的口,掏它的腚,什么都给扒落干净了。 也就是它是新生的尸王,没有人类那无聊的羞耻心,不然都不好意思出来杀人了。 正是有了前番的教训。 所以这一次它谨慎了起来。 悄悄的进来,立于众人之上,反正它会漂浮嘛,搁这上头找目标,找到,好,一下子抓上去吸血起来。 当张爷他们抬头时。 在尸王的怀中,这个叫小米的男人已经成了一具干尸了。 毫不犹豫。 张爷抬手就放飞刀。 其余人也把铳口对向了尸王。 但是,这一切对于尸王来说就是一个笑话,根本不起作用。 当然,也有可能是铳子的威力小了,不足以伤及到尸王。毕竟,尸王长久在阴气,浊气,地气的洗礼下,早不知坚固到什么地步了。 倘若要是能够随便被铳子打烂,尸王级的僵尸也不会成为盗墓贼心中的梦魇。 被这一阵铳子打,尸王大怒。 它哪怕这个,立刻就扑了下去。 他的目标,正是张爷。 这个是没法子的。 张爷这个人,他的血对尸王来说是最美味的。 但打横里插出了一个人。 是老四。 他知道,不能让这尸王碰到张爷,尸王的毒性太强了,不可以沾惹到张爷。这地方可不好找糯米解尸毒。 再说了,尸王的毒性可比普通僵尸的尸毒强大不知多少倍,可能就算有足够的糯米也不足以及时解毒,那就糟了。 常盘山,地灵门,南绿林,不能没有掌盘子! 所以在这关键时刻,就自己上了,用他的命,救张爷。 至于之后,他管不了了。 他尽力了。 “掌盘子,快走!” 他话说完。 人也被尸王急不可耐的吸成了干尸。 当一个尸王级的僵尸全力对一个人吸血时,那是极其恐怖的。 老四的血,就像从脸盆子里往外倒一下,从他的脸,涌出大股大盆的血,进入到尸王的大口之中。 一个人,也迅速变得枯干。 皮包骨头了。 一身的血肉水分精华都给尸王吸走了。 张爷看在眼中,是目眦欲裂。 “老四!” 他知道,老四是为了他才死的。 不要以为老四不重要,没实力,是一个普通人,是废物。其实老四极其重要。 他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一个字。 稳。 正是他的这种稳,所以常盘山才一直什么事都没有。让张爷,麻三,阴二娘,贵五他们一直逍遥快活。 真正的俗事琐事,都是老四在干。 他一直都是,做着最普通,却极其重要的事。所以张爷才极为看重他。 没想到,搁这儿,感觉没事了,老四却如此突然的就死了。 张爷那个心如刀绞啊。 但是,何必呢。 张爷不跑,尸五未必会第一时间杀他。他若要跑,当自己能够跑过这只尸王吗? 别开玩笑了。 飞,和不会飞的,那可是两种概念。 张爷轻功再高,也只是蹦蹦跳跳而已。 但这个尸王是真的能够在天上飞啊。 你别管它飞的低还是慢,至少比人用腿跑要方便快捷。 这么一会儿。 尸王就轻轻松松杀了老四。 但它仍然把注意力放在张爷身上。 这一会儿,可没有第二个老四来舍命相救了。 就算有,和第二个老四一样。 无济于事的。 还是都要死。 但是。 某人给了张爷批命。 百分之百长寿之相。 要是让这位小张爷就在此死了,那不是把脸打得啪啪的么。 所以,有人来了。 小尸妖摇着头上的双马尾跑过来了。 “啊啊啊,打不过啊打不过,兄弟们,扯乎啦!” 这小尸妖。 小尸妖的出现,立时是把这个尸王给吓了一跳。 之前小尸妖给尸王整得太懵了。 一看到小尸妖,情急之下,以为又有人要贴它的符了。 被贴上符的感觉是很可怕的。 哪怕是没有伤痛的定神符。 这定神符啊,说是无痛无危害。 但把你定在那里,让你一动不动,还一脑门子的清醒。这岂不也是一种折磨吗? 这和把普通人关小黑屋有什么区别? 所以尸王当即是吓了一跳。 以至于。 小尸妖拉了一旁的一只耳就跑。 嗯? 一只耳!? 张爷搞的有点懵,不是来救我的吗?怎么救上了一只耳?这是,搞错了吧!算了,逃命要紧。张爷轻功好,虽有一丝愣神,但到底是反应过来,一下子就蹿了上来。 后面也有人往上跑。 但很多人都来不及了。 尸王是不会放过美食的。 正当它在大肆杀人吸血时。 一个阴寒无比的声音说了。 “住手,那都是我的!” 老粽子说话,没人听见。它的身体,早已经烂得差不多了,身体上的器官不足以让他说话,但却能把自己的意思表达给尸王。 可尸王不给它这个面子。 反而。 它冲着老粽子眦牙。 对于僵尸来说,这是表达敌意的方式。 就好像猫把后背猛的弓了起来,全身的毛都竖立起来的样子一样。敌意,警惕,随时战斗。 毕竟,要注意一点。 老粽子时间久了,理智回来了,记忆了很多过去的记忆碎片。 这些前世的记忆碎片很好的助长了它的灵智,让它渐渐有了城府。 但尸王不是的。 它在此地才成为了尸王。 在它简单的记忆里。 这里,是它的墓,在我自己的墓里,你算什么东西。哪怕你再强,再牛,也不能搁我这里玩吧。 这不就等于,一个人回家,发现家里有了别人,睡自己床,吃自己饭,这玩意儿还能忍? 尸王不仅眦牙,还发出了低声的咆哮。 可老粽子也不白给啊。 我一老前辈,你丫一后辈,竟然不尊敬我?那你别活了,我要你的命,我要让你知道知道,强者不可辱! 僵尸,十分注重体系的。即低级僵尸要向高级僵尸低头。高级别的强大僵尸对低级僵尸,有生杀予夺之权。我想怎么搞你就可以怎么搞你。 可惜。 这里出了一个问题。 一是尸王严格意义上说它也是尸王,在等级上和老粽子是一个级别的,只不过是一个老点,一个新人罢了。 所以老粽子无法在血脉上压尸王一头,所以尸王就不觉得老粽子有多高多强,从而对它生出了不满。 大家都是一个级别的,你凭啥子给我甩脸子? 二来是尸王得了穴好之利,一跃成为了尸王。 按理说,一穴不两用。 也就是说,葫芦山这地方,出尸王也只应该出一个才对。 但当初五灵门五位大佬用伏魔一心阵把老粽子给封印了起来。 这才给了尸王机会。 在随后的时间里,借了这剩余的地气灵运成就了尸王之尊。 怎料,这时,老粽子又出世了。 这才导致一座葫芦山竟然有了两个僵尸王的笑话。 就像山上不能有两只老虎一样。 一座山,一个墓穴里,也容不得两头尸王级别的僵尸。 这一下,两头巨凶的尸王打在了一起。 “呵呵……” 一个女人的声音在淡淡地说话。 不知道的,看了还以为它是在自说自话呢。 “这下,不需要我出手了吧。” “其实,这才是你出手的理由。” 那个男人。 刘三醒理所当然的道:“这尸王有多可怕,你不是不知道吧,倘若只是这两个尸王中的任何一个,你上去还能打打,但若是它们合二为一,其中一个吞噬了另一个,你说它该有多凶,到时你还能不能上去打了?” 女蛇妖恍然大悟。 “你,一早打了这种算盘了?” “我只是提醒一下你,并没有逼你,你可以不打的,我没有任何意见。” 刘三醒仍然是淡淡地说话。 但女蛇妖没说话了。 它只能说,论算计,还是人类行。 当然了,这并不是说女蛇妖一无是处。 它主要是吃了信息不对等的亏了。 倘若它知道的和刘三醒一样多,大概就不会轻易上套,也不会这么容易地就被算计了。 不过,和小尸妖一样的。 这女蛇妖同样的不简单。 打不过,又不会死。 只是要对付的目标比较难打而已。 倒不是说它怕了。 它说自己不擅长战斗。 你若信了,那才糟了。 女蛇妖嘴一张就吐出了两把剑。 这双剑,是它用自己口中一对獠牙炼制出来的,使用起来,得心应手,不在任何神兵之下。 然后它就走出去了。 对,是走。 它已经练好了用双足走路,不舒服是正常的,但已经不至于难受了。剩下的,是慢慢适应,慢慢接受。 它从阴影处,一下子,来到了小张爷的面前。 “什么人。” 这时的小张爷的确有些像惊弓之鸟。 虽然他一直很有胆气。 但今儿个,他受到的惊吓有些太多了。 “我是山中隐士,”女蛇妖报出了名号来:“你叫我玄素真人即可,是感觉到这里有妖异之气才来的,哼,打扰了我的清修,到底是什么妖孽?” 对于突然出现的玄素真人。 张爷是保持警惕的。 但他一看。 这人一身破破烂烂的衣裳。 女妖把原本的宫裙变了。 因为它实在不知道正常女性的穿衣打扮是什么样,怕出了乱子,又为了维持一下自己拟好的出场人设,就学小尸妖,把衣服变得破破烂烂,反正是幻术变的,倒也不怕什么。 所以,它看起来,就像一个放大版的小尸妖。 但张爷心情还真好了一些。 身后两个尸王,哪怕蛇妖不是人,他也是不在意的,够强就好。 “原来是深山的高士。” “不用这么客气,我不在意虚名,方才我在问话,这里面是什么妖邪?” 女妖装出一脸正气的样子。 虽然,它这瓜子脸装正气有些不对劲,但毕竟是拎了两把霜雪一样的宝剑。 一个女子,提两把宝剑。 这是狠人。 不是高人也是狠人。 要一般人能在这个地方出现吗? 外边都是玩铳杆子的,这人却提了两把大宝剑。对的,大宝剑。 普通的宝剑都是二尺左右。 鲜少有三尺的。 再就是那双手大剑了。 可这人提的是明晃晃的大宝剑,都在三尺以上,能这样提一对宝剑的,难道不是高人?至少张爷觉得自己不是个儿。 于是张爷也就说了。 “是尸王,僵尸王,比普通僵尸强了许多的僵尸王。” 张爷不知道这人到底知不知道僵尸王的厉害,但他是尽可能说清楚了。 女蛇妖哼了一声。 “不错呀,你这人真的是福运不错,遇到了僵尸王都能活下来。知不知道,在墓里面最忌讳的就是遇到僵尸王,因为僵尸王想要变成人,就必定要吸很多人的血,除非它要进阶,或已经进阶,才会考虑去控制一下食量。” 蛇妖对于僵尸,还是十分了解的。 当年,红罗大仙手上没有资源,又想要炼器,怎么办呢? 找僵尸了。 这天下间的资源都有限,好的仙料神金都是可遇不可求的,上哪给你去。 但僵尸却是例外。 僵尸的牙,正是可以炼器的材料之一。 当然了,普通的僵尸,红罗大仙是看不上的。 可这僵尸王以上的级别,还是可以的。 当年的红罗大仙,不要说僵尸王了,就是看上去和真人无二的僵尸真人都给她抓起来,拔牙。 僵尸真人。 是基于僵尸王之上的一重进化。 至于此阶段,僵尸在外表和真人也没什么区别。甚至进食也可以大大的改善,渐渐不再需要频繁的吸血,每年进食一次大约就可以了。 甚至可以少量食用人类的食品。 不再惧怕阳光。 算得上是一种新类型的人类。 只是仍然是僵尸,并且实力强大。 在僵尸真人面前,僵尸王这样的一只手就能捏死掉。 可即便是这样的僵尸真人,也被红罗大仙抓了。 红罗大仙会对其进行拔牙,再喂血让其恢复,恢复之后再拔牙。 如此反复。 直至她炼成了天罗牙刀。 这是红罗大仙持之征战的杀伐利器。 红罗大仙对于此事十分自得,认为自己找到了一条新路子,把它记录了下来。 正经人不会写日记。 但会写自己的成功心得。 女蛇妖也是基之于此才对僵尸有了一个深层次的了解。然后,它再一次坚定了要逃离的心。红罗大仙,太残忍了。 她大约是从来没有想到过,给僵尸真人拔牙,那僵尸的痛苦是何种样的地步。 即便是给一个普通人,硬拔他嘴里的好牙,他也会痛不欲生的。 更不要说拔一个僵尸的牙。 这痛苦,比人的,要大上十倍,甚至是百倍。远远超过正常人所能想象到的极限。 若非如此,僵尸牙岂能有这些奇效。 天罗牙刀。 它威名背后是不知多少僵尸的血泪。 第70章 合二为一 不要以为僵尸都是坏种。 大多数人以为僵尸坏只是基于僵本能对生人鲜血的渴求。 其实也有一些僵尸,并不想出来害人。 与其到处找人吸血,为什么不躺在自己的棺材里享受宁静与安康呢。 还有的僵尸,只在自己地盘活动,每天也就对月而拜。 这些僵尸不贪心,不残暴,有时甚至见到了生人还要回避,因为它们不想为那点可口的生有血液而沾惹到麻烦。 它们尽可能的做到了最好。 一个尸享受着永恒的孤独与寂寞。 但这些僵尸,只要实力足够,都被当时还未成道的红罗大仙抓了。 一道符贴上去,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死了,换一个,不够了,再去捉。 红罗大仙的确是天才。 一个旁门女修。 在没有宗门的支持下,一个人苦修。 但不得不承认一点。 红罗大仙的修行之路,也是在践踏着别人的痛苦而进行的。 在一路前进中,她丝毫不把别的生命当一回事。 什么妖怪僵尸啥的,都没少被她祸害。 所以女蛇妖在心底里,渴望想要成为一个人类,而不是想成仙。 所以女蛇妖不想修仙。 仙人。 说得好听。 其实比它这样冷血无情的蛇妖更加的残忍。 好在,现在是末法时期。 而面前的这个人,可以帮到自己。 张爷捕捉到了女蛇妖一丝善意的目光。 他心中一暖,这人,貌似可以利用。 “玄素前辈,您,还有什么吩咐!” 女蛇妖道:“啊,我没了,不过你们想要怎么办呢?” 张爷回看身旁。 没人了。 原本几十人的队伍,现在就,一二三四五,五个人。 除了他自己之外,还有就是王大胆,一只耳,小尸妖,他身边的一个人。 一共五个。 其余人,也许还有活的,但在洞子里,不知能不能活下来。 “我们要离开这里,回山下去。” 张爷只能这么决定。 女蛇妖失笑地摇了摇头,它道:“别开玩笑了,现在什么时候,到山下去,没出半山腰,你们就死了。” 山下,一团迷雾,天气在持续恶化。 坦白说此时在山上往下看是看不出来什么的,但至少可以看到山上的一些情况。 张爷他们之所以没事,是因为他们此时在山顶上,这里,就相当于是暴风的风眼,是这周围唯一的平静之地。 动物们也因为尸王的外放气息而不敢有丝毫的触及。 所以他们此时在山顶上还好,什么事也没有。但离开了山顶,就会遭到整个山上动物们可怕的围攻。 这,这如何是好? 张爷无奈,只能期望这位莫名其妙跳出来的玄素真人靠谱一些。 “玄素前辈,那这……” 女蛇妖当即是一笑。 “所以嘛,在这等我一会,我去会会这尸王,看它们到底多厉害。” 女蛇妖下去了。 张爷看小尸妖。 “刚才那人是不是和你一样的?” 小尸妖侧头看他。 “不是。” 一个蛇妖,一个尸妖,怎么能一样呢? 不是怪物! 张爷稍微松了口气,又疑惑起来。 这世上莫不是真的有很多高人隐士,怎么这一次全给我遇上了呢? 高人隐士,自古有之。 但一般来说,是少之又少的才对。 反正打小,张爷除了自己的亲爹,张三鞭老爷子算一个,别的就没见到什么了。 就算是张三鞭老爷子,也说不出什么他觉得无比厉害,堪称高人的人。 怎么这一会儿遇到一个又一个,一会儿就遇到一个。 难道,这真是我命比较好,只要一遇到凶险,就会逢凶化吉? 连平日里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隐士高人也自动出来帮我。 那为什么不早一些出来呢? 让老四这样死掉了。 是的,老四没我的气运,所以他死了,偏偏我就是能活下来! 如果是从前,他知道自己运气好,不全死,不知有多高兴,但现在,看着老四横死在自己的身前,他根本高兴不起来了。 这么一想,却又生出了悲意。 老四啊老四,你怎么去了。 …… 不提张爷的悲苦。 女蛇妖一个跳跃,进了墓穴。 它一落地,就吓了一跳。 原本是不会的。 但,场面有些惊悚。 在此地的人,已经全死完了。 大多并非死于被吸血状态。 而是承受不住两头僵尸王的对抗。 这两僵尸王,战斗起来哪里会顾忌人类的死活。身上的阴气不住的弥漫,在这阴煞之气下,普通凡人,当然是去死了。 有些普通人下墓,只因了这墓中的寒气就受不了,要病上几天。 更有人在墓中受了邪,直接就死了。 想治都治不好。 现在,两头超越凡人的僵尸王,在肆无忌惮的释放阴尸之气,哪里是人能够对抗的得的。 别说普通人了。 就算是习武有成的二三流高手,也未必能承受得住。 女蛇妖看着已经死得一丝生机也没有的人,心中不无得意。 好在老娘聪明,在上面说废话多拖延了一些时间,这不,下面的人果然死光了。 女蛇妖不愧是女蛇妖。 在上面说话,一方面是为了给张爷一些印象。 但更主要的是它不想真正的救人。 神经病。 脑子有坑了才去救人。 这些人类的死活跟它一个蛇妖有什么关系?反而这些人在,它不好施展手段。 但若这些人死光了。 它就百无禁忌了。 下一瞬间。 它的双腿又变成了尾巴。 对于一个蛇妖来说。 尾巴的巨大战力,不容忽视。 此刻。 两个尸王正在竭尽全力的相互吞噬。 但是显然。 老粽子占据了上风。 他的底蕴太深厚了,这是年轻的尸王所比不了的。 现在,老粽子正一点,一点,在强吃这个尸王。可尸王十分硬气,大约是初成尸王的,它算是一步登天,此前都没用僵尸身份活动过,一觉醒来,睁眼就是尸王。 这导致了它的灵智未全。 智慧不足。 连害怕和逃跑都还差了点概念。 更重要的是,它经历过定神符。 那感觉太糟了。 这让它有一种,宁死也不降的想法。 所以它死犟的和老粽子顶牛。 可恶,明明不是对手,为什么不放弃,为什么要坚持,和我融为一体难道不好吗? 为什么要如此抗拒! 老粽子拼命想要消化尸王,却办不到。 “不明白吗?这是执念啊!” 女蛇妖说出了答案。 然后一尾巴抽了过去。 它的这尾巴,力量惊人。 一下子就把纠缠在一起的两个僵尸王给打到墙里面去了。 尘烟迷乱。 女蛇妖活动一下身体。 我的一种植物。 没想到老娘还是挺能打的嘛! 嗯,怎么这么久不出来? 不会一下打死了吧? 老娘这么厉害了? 不是说僵尸比较皮实耐打吗? 我过去看过的书学的知识都是假的? 僵尸这么弱吗? 我一打,就没了? 女蛇妖忍不住过去看看。 忽然,那老粽子从里面出来了。 它一只手捂着头,痛苦不堪的样子。 但整个形象重新又有了人的模样。 在急促之间,老粽子做了一件事。 它没有选择硬吞尸王。 硬吞吞不下,尸王太固执,太顽强了。 所以老粽子只能让了一步。 改吞噬,为融合。 把新生尸王强行硬吞,行不行? 行。 但是太慢了,不定得消耗多少时间。 所以,干脆,融合吧。 原本老粽子才不会干这样的事。 它比较贪的。 想要拥有一切,霸占一切。 上一世的昏君记忆仍然影响了它。 上一世,它是一个几乎排名倒数前三的昏君。倒也不是说它有多残忍,而是自私,胆小,贪婪,甚至于目光短浅。 拥有这样的记忆,又怎么不可能对它造成影响。 但上一世毕竟是上一世。 老粽子是老粽子。 和老昏君是不一样的。 所以在面对尸王时,它选择了妥协,也就是融合。 把两个人,变成一个人。 这主要是因为,它知道,单独一个僵尸王,不是这个女蛇妖的对手。 但合二为一了。 它就能有自保之力了。 要说明一下。 僵尸,不是死者生命的延续,而是另一个生命的兴起。就好像一幅画作,名家真品就是名家真品,这赝品再像真的,甚至可能比真品还好,它也不是真的。 老昏君是老昏君。 真正的老昏君已经死掉了。 老粽子和老昏君不是一码事。 哪怕,老粽子一脑子老昏君的记忆,也依然不是老昏君。 原本,老粽子是想吞了新生的尸王。 这样老粽子仍然是老粽子。 但老粽子急切间根本吞不掉尸王。 强行吞了,这头尸王的意志也是要仍然反抗的。除非,给老粽子几十年,让它慢慢消化尸王的记忆。 但是,女蛇妖在侧,它可能那么好心善良又大方的给这么长的时间吗? 到时,女蛇妖趁它状态不好,反而更容易收拾它了。 所以,它干脆,果断一点。 虽然付出了重大的代价。 但是,它很清楚,总比死好。 很多时候。 这世上没有必死之局。 只在你参没参透而已。 参透了,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把握住了一线生机,这就能活。但若是瞻前顾后,思绪反复不定,就会错失机会。 机会,机会。 时不再来。 机不逢时。 错过了,就没有了。 好在,老粽子把握住了机会。 在和尸王融合后,它的确,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于刹那间,脑子里乱成了一团。 属于尸王的记忆冲入它的脑海中。 这就是融合。 两个人的记忆混杂在了一起。 所以,此时,一种异变在老粽子身上发生。 老粽子就是新生尸王。 新生尸王也成了老粽子。 但新生尸王和老粽子已经不是它们原来的自己了。 一个全新的尸王诞生了。 并且相貌已经十分接近于人类了。 真好。 这个尸王已经有了人的样子。 倘若它把颌下胡须刮干净了,就相貌来说可能也就三十上下吧。 年轻,英俊。 既有老昏君年轻时的文雅,又有新尸王当将军时的威严。 它欣喜看自己的手。 什么老粽子,什么尸王,早就该合二为一成就现在的我了。 看看我,这样子是多好。 嗯? 新生老粽子抬眼,看到走来的女蛇妖。 它冷笑一声。 双手伸出。 原本卷尺般的指甲尽数齐根的折断,交错纠结在一起,变成了一口宝剑。 短时间里,这老粽子用了尸火术,白骨术,玄光术,炼了这么一把剑。 这是一把骨剑。 但用的是老粽子自己的指甲。 所以法宝一成,就十分趁手。 “斩妖除魔吗?天也阻止不了我!” 一言毕,老粽子不废话的就斩过来了。 这把指甲剑,虽然是新炼制成的,但有玄煞之气在,女蛇妖也是不敢硬接,只能挥剑迎上。 乒乒乓乓。 一顿对战。 当真是剑光耀暗室,火星随地蹦。 一妖一尸,打得是不分上下。 坦白说,在此之前,是女蛇妖占了上风的,即便是如此,它也依然不惧。只要它愿意现出原形,一连的抽打,保准让老粽子吃不下来。但问题是女蛇妖要维持形象,也就不能全力出手了。 而老粽子呢? 和尸王融合之后,实力大涨。 现在的它,只需要五十年,就可以进阶为真人尸,到时,体貌与真正的人类无异,在人间别提能混有多好了。 所以反而挡住了女蛇妖。 甚至,它的剑,也一击更比一击重。 不要以为老粽子不行。 老昏君胆小懦弱,无能废物,但这主要是心态问题。 它上一世时也是学过一些强身的剑击之术的,更不要说,融合了尸王脑中大将军的记忆。一个大将军,你可以说他不上战场,但至少样子得要会装才行了。 现在,这大力劈砍的剑法,顿时让女蛇妖十分难过。 到底,在女妖与尸王之间,僵尸的力量要占一丝上风。 好在女蛇妖下来也是装样子。 它才不想和这老粽子玩命呢。 既然有些不敌,它也不掏底牌,反而大声说话。 “快来帮忙,我顶不住了,这两粽子合二为一了!” 老粽子一惊。 还有人? 上天竟然如此不容于我吗? 老粽子实力大进,通过血脉,它知道的也多了起来。 僵尸,是天地之外的产物。 被天道排斥。 摒弃于六道众生之外。 所以它们的成长路上,总是劫难不断。 老粽子以为又有劫难要阻它成道呢。 毕竟它此刻实力修为大进。 只要再过五十年,就能入真人尸境。 到那时,只要它不造孽太大,隐藏于人间,利用人道掩天道,谁也奈何不了它了。 这又是什么人? 一道声音说话了。 “还不是你之前耍小聪明,倘若你第一时间就上去出手,这两粽子哪有可能合二为一,你想占便宜,却不知反而促成了它们,现在又来求我?” 女蛇妖道:“这种事怎么能预先想到?反正你要帮我,不然我就走人了。” “好。” 单单一个好字才出口。 老粽子就突然受伤。 它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伤的。 只觉得从虚空冥冥中,一股力量,神秘且精确的打击到了它的身上,攻击的恰好是它的精神力。 老粽子原本就是强行的合二为一,吃了这神秘一击,顿时头痛欲裂。 原本还占了一丝上风,这一下是根本不敢再战。它屈身往地上一蹲,整个人就钻了下去。 这是僵尸王级别才能领悟的僵尸土遁术法,这土地在尸王面前,便如泥水一般,说钻也就钻进去了。 女蛇妖貌似是松了口气,但心中却是警铃大响。 这个怪物,他人应该还在半山之处。 隔空一击,竟然这么强的。 要是杀我,怕也是轻松得很。 不能得罪,不能得罪。 第71章 山顶上分宝 女蛇妖早早感知到了刘三醒的厉害。 从刘三醒一击之下就杀了蝎妖谢威就可以知道,他的实力有多强。 谢威,战斗系的大妖,一身实力,是战斗系中的好手。虽说谢威被封印久了,但那也是大妖啊。 可就算被杀,也不至于如此轻松的吧。 刘三醒杀谢威。 一招秒。 大枪一击就把谢威给废了。 要不然它祁青丝不可能真一点感情也不讲,不为谢威出头。实在是它知道,出头没用,它若出手,露出了杀机敌意,让这个狠人感知到,说不得自己就要死了。 到时,全都得死。 谢威天真幼稚。 很多事情不去想也不想懂。 但祁青丝从刘三醒身上看到了一个人的影子。 红罗大仙。 都是一样的。 精于算计。 并且狠毒。 平时喜欢装人畜无害的样子,一副我不想出手,我不愿意动手的模样,其实一出手就狠得杀人放火,灭门绝户。 这世间。 不狠是立不住的。 好在,它看出来了。 这刘三醒虽然够狠,却注重因果。 特别是这个人已经踏足于超凡,不能再随便杀人了。这个人开始讲究因果报应了。 要不然,它是不敢在此人面前晃悠的。 但没想到的是,这人仍然太厉害了。 他太能装。 也太能藏了。 好在。 这里很多的财物仍然保留了下来。 这两个大粽子打架,又不是武术高手较量,非要打到地动山摇的,更多的是比阴诡的招数手段。 所以在此地没逃掉的人一个个是阴煞入体,死了。但很多东西器具,倒是保存得比较好。 当然了,这些器具物品大多也沾上了阴煞,需要好生的清理一下,最好是净化。释门的道庭的都可以。 如果不净化就使用,对凡人的健康是有影响的。 体弱者多病也。 其病者难治也。 这可就不好了。 女蛇妖收拾一翻,一个闪身,又把尾巴变回了双腿,它把腿伸出来看看,没有走样儿,行。 当即就蹿回上来了。 这一上来,就看到张爷几个紧张的脸。 倒是小尸妖一脸平静的在吃蛇涎果。 这是一种山上的野果,只长在蛇群出没的地方,据说是蛇的涎水养出来的果子。 普通人不敢吃,觉得有毒。 其实也就是野果子罢了。 但小尸妖哪里在意这个,吃的是津津有味呢。 看到了女蛇妖。 张爷还当它是正常人,连忙道:“玄素前辈,您没伤着吧。” 女蛇妖一摆大宝剑,叹道:“给逃了,这尸王太厉害了,更不要说是两个,它们一个打不过我,就合成一个来打我,我只能勉强伤到它,却没能力留下它们。” 张爷有些惊讶。 坦白说,他一直以为这突然出现的女人可能是什么山精野怪。虽然少一些,但不是没有。并且很少有这么漂亮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猜对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如果这人说的是真的那么就太好了,至少他们摆脱了僵尸王的威胁。 但他还要再确定一下子。 “那玩意,还会不会再出现?” 女蛇妖笑了一下,它盘起了手中的大宝剑,把它转着圈儿玩。 “不要当它们很凶的,对这个世界而言之,它们始终是一小部分,没遇上事还好,一个个张牙舞爪的,但一经遇挫,比谁都胆小,这会儿不定在哪块地下面躲着呢,你挖地三尺都找不着的。要知道,它是合二为一时,在最强状态上被我打败的,哪里还敢冒头?” “两个粽子合二为一?” 张爷有些不解。 “对啊,想要相互吞噬太难了,毕竟有我在场嘛,所以它们只能选择合二为一了。但还是差了点意思。” 女蛇妖忍不住吹了起来。 虽说是想混饭,但给自己脸上贴金,不是理所当然的吗?有机会谁不逮着为自己吹一波呢? 竟然还可以这样吗? 张爷是大为叹服。 他也算是见多识广之人了,但僵尸王却鲜少见到过。就算见到了,又哪有两个合成了一个的事。 如今,如此稀罕的事让他遇上了,还没死,这自然算是福大命大,算是又见识到世面了。 突然间。 在下方的洞子里,有一个人在大叫。 “没有了,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 谁在叫? 张爷在旁边众人中一扫眼,看看哪个人少了,就明白了,原来是他。 “王大胆,你给我上来!” 一会儿。 王大胆上来了。 张爷看他,心想这人真不愧是叫大胆,王大胆,王大胆,你真是大胆啊。刚刚才结束的战斗,你就又跑下去了,就不怕给尸王撞到了,杀了。 不过,为了亲人,倒也是可以理解的。 哪知道这王大胆一开口,张爷才知是自己想错了。 王大胆不是为了他兄弟王大勇,而是为了清点好的财物。 “下面,下面,我们在下面。清点出来的东西,全都没了!” 王大胆上来哭叫。 两百多斤的一个大胖子,哭得却像一个孩子一样。 他不是为了王大勇。 他又不傻。 在王大勇的眼里,他只是一个好用的工具而已。只需要一点感情投资,就可以获得足够的回报。 所以,钱比王大勇重要。 但这一次,好不容易在洞子里弄到的东西,好不容易清理分类,都做好了的。 现在却不见了。 王大胆当然情绪失控了。 张爷怒道:“我以为你下去找你兄弟,你却只想着钱?” 王大胆也怒了。 “小张爷,我不比你的,你要兄弟有兄弟,要黄金有黄金,当然可以站在至高点说话。但我有什么?因为没钱我老婆跟了别人,我都认命了还要杀我啊,好不容易找到大勇,他表面上说兄弟,其实只是把我当成了利用工具。我为什么要重视他?我只想要钱,可现在,下边什么都没有了。” 拼死拼活,做了这么多,是为什么呢? 还不是,为了钱。 为了以后,可以像人样的活着。 在这个乱世里。 没钱,真的不行。 即便是富贵人家的小姐当家庭败落了,往日看上去高高在上的大小姐也只能去做流莺之类。 要么死,要么活。 取决于此的,就只是钱而已。 张爷哪怕破产,也有口饭吃。 所以真无法与王大胆共情。 但一只耳可以。 他说话了。 “什么都没有?不会是碎了坏掉了吧!那也该有残余的东西,至少有一些金银应该是不那么容易毁掉的。” 他的话提醒了张爷。 张爷看王大胆。 王大胆道:“没有,什么也没有,干干净净的,几乎没有存在过一样,要不然我至于这么大反应么?你们要不信,自己下去看啊!” 然后。 张爷就看女蛇妖了。 就它下去了。 它是唯一的知情者。 如果下面东西被人拿了,除了她还有谁呢? “好吧,我拿了。” 女蛇妖瞒不下了。 它或许是没有想到,这帮人,才刚刚死里逃生,不是应该庆幸这难得的新生吗?怎么一个个脑子里都是钱。 它虽收走这些钱,但不过是外物而已,有必要这么认真吗? 它取出了自己的空间之宝。 用自己蜕皮变成了的如意宝囊。 唰。 一堆物品箱子盒子的在地上。 几乎都是完好的。 只有极少数部分,一些大型易碎的瓷器有了裂纹。 王大胆松了口气,扑上去,他忍不住激动的心情,是摸摸这个,又摸摸那个,每一样,每一件,都是爱不释手。 但是。 “抱歉,这是我的。” 女蛇妖的剑亮了出来。 一只耳沉默了。 王大胆不甘心道:“可是……” “还敢说话,你是真不怕我一剑宰了你呢。” 女蛇妖声音低沉起来。 倒是张爷有些不忍。 他说了句公道话。 “不是,你真要杀了他?你一隐士,何必跟他这种傻子计较呢。” 张爷说话,不着痕迹的捧了它一下。 女蛇妖看了他一眼,收了剑,低声道:“近来修行效果越来越差,我打算出山了,需要一些盘缠,穷家富路,你懂的吧。毕竟,我也不想打劫那些富户。但为了消除麻烦,少不得要做一些灭门绝户的事,这太麻烦了,你能明白吧!” 张爷明白了。 这个女隐士,也不是简单人物。 就算在深山里的修行者,那也不是普通人,甚至这些人才真正危险。因为这样的人根本不把朝廷放在眼里,朝廷都能不放在眼里,更不要说一些豪门大户了。 这些豪门大户。 没给盯上,可以载歌载舞,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在乡村当土霸王,今睡张三妻,明打李四腿,都没人管的。 可要是给盯上了,全家死光光也就在眼前了。 能耐的随便杀一两个人,偷点东西。 有能耐的,随便拿,然后把人杀光。 不是喜欢杀人,而是怕沾了麻烦。 把人杀光,有两个好处。 一是把人吓住,让别人少找麻烦。自己掂量一下,是不是惹得起。 二是防止以后有人找自己麻烦。 毕竟,江湖上,杀人不干净,后人来报仇的例子,太多了。因为有时候,哪怕是门房的儿子,也有可能来杀你报仇。 所以才要,杀,干净。 懂得杀干净法则的女人,能是一个善茬子吗? 只是王大胆仍然有些不甘心。 “这些东西,这些财物,都是我们,好不容易才收集起来的,为了这些,我们死了多少人啊!” 他的话,让张爷也有些触动。 拼命好不容易收集的财富一下子归了别人,这真是让人心里不好过。 女蛇妖淡然一笑。 “你想要啊,好,随你,你随便拿,能拿多少拿多少,怎么样,我够大方了吧。” 这话,让王大胆先是一喜,然后又是一忧。此地的财富,是几十个人搬搬抬抬,好不容易才收集起来的,不说一些金银死沉死沉的,就是一些大型的瓶子什么的,就不好拿,不好带。 倘若人多,还好一些。 但现在人少,就麻烦了。 别的不说,就说可以直接用于花用的金银,这东西就死沉的,一小盒子就是几十斤,问题在于,回去的漫长路上,几十斤,你要一直抱回去吗? 更不要说,这里面还有些体型比较大的玩意儿呢。 这些东西,可不好拿。 几十个人,搬搬抬抬没问题。 但就五个人,能搬什么,能拿什么? 难怪女蛇妖如此大方。 王大胆还想说什么。 但这时小尸妖已经动了。 它眼尖。 早早看到有元戎剑压着的那个小包包了,这包包还是某位尸王的衣物包装的。 小尸妖跳进财物堆中,一把提出了自己的份儿,给了张爷。 张爷苦笑。 他哪里能够不明白,小尸妖的意思是一切如故。 另一位一只耳也进去了。 这个一只耳,表情不多,脸色很差,但依然在精挑细选着。他跟了廖副官很久,自然也是懂行市,有眼力的。 在这些财物中,他先少数挑选了一些的金银,又选择了一些字画。 最后才是一些珠宝。 总共大约二三十斤。 恰好是能长期持有的重量。 这个,他就自己拿着了。 他这人心细。 廖副官出于不得已,但到底是对张爷不敬,所以他不准备直接找张爷出手,顶多找大行市,多给一些中间费罢了。 总之,如无意外,他还是能够大赚一笔钱的。 至少,去海都是绝对不成问题的。 王大胆无可奈何,只能东摸西寻的,什么都想要,又拿不了太多。 最后选择了一些宝石和金银。 张爷暗中摇头。 宝石美玉看着挺好,但没门路就容易被人压价。 即便在西极,也是讲究艺术底蕴的。 普通的宝石其实不是太值钱的,十分容易被压价。 只有懂得营销的人才,才能让宝石有个好价位。 包装,展览,扬名,最后才是出手。 这哪是王大胆这种穷货能玩得转的? 反而金银其实廉价。 唯一的好处是能够迅速换成钱。 但也就那么多了。 让你双手拿。 你一个人,又能拿多少? 这人还是亏了。 大头,终究是还让小女孩和一只耳拿走了。哦,不对。应该是这位隐士才对嘛。 不过,一个隐士突然要钱,还十分贪心的模样。 这个人想要入世? 张爷好似猜出来什么了。 “玄素前辈,这些是想要出手吗?” 女蛇妖欣然微笑。 “不错,我一直在深山中,身无长物,这要出山,总也是要有一笔盘缠的,你帮我变现,我给你一成利。” 张爷摇摇头。 “我出货至少要占一半,但玄素前辈您救了我,我就四六吧,我六你四,前辈以为如何?” 第72章 小张爷下山 以为如何? 女蛇妖好玄没一巴掌把张爷拍死。 我提供的财物,我拿四成,你拿六成,我还要感谢你,欺天呐! 但当它看张爷那严肃认真的表情,终于明白了,这家伙是认真的。 人间的规矩就是这样。 你一个隐士,啥也不懂,啥也不是。 这里的东西,特别是瓷器玉器古董字画艺术品漆器什么的,这不是说你武功高就能想做什么做什么的,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 你也依然要遵守规矩。 多少英雄好汉,倒霉就倒在了这一文钱上。所以说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这话不是白说的。 “好吧!” 女蛇妖低下了头。 “但是,我的身份你要替我搞好。” 它再提了一个要求。 同时它眼中杀机隐隐。 让小张爷也是惊到了。 这是个狠人。 所以张爷也接受了。 这个事,说大也大,说小也小,说大是普通人办这事不知要反复花多少钱跑多少腿用多少时间也未必就能把事情办下来。 但放张爷这里,可能就是一句话 甚至是写上一二封信的事。 所以又可以算是小事。 这也是没办法的,新朝这会儿,腐败的恐怖,有人有钱有关系,搞一个身份,根本不是事儿。 区别在于,搞得好不好。 如果只是做假,买通一个最底层负责记录的书记官就可以了。但想要搞好,做到逼真,就需要把一整个环节给打通,这就需要不小的财力物力。 原本至多十几二十块大洋能做到的事,结果可能一百个两百个光洋都不够。 更不要说,在这里面的跑腿,花费用去的时间,精力。 但对于张爷,这都不是事。 他一句话,就可以把这事给办了。 正如刘三醒说的。 女蛇妖自己跑这事儿,它的手法可想而知,一定会利用异能法术,这避不可免,会造成一些粗糙的过程,事成了也是一腚子的手尾,很容易就能让人查出问题来。 但放置于张爷这里,也就是他出去说一句话的事儿。 只是,这么看,这个隐士还真是够隐的了,对外界什么都不知道的模样。 连办户籍这种事也不去做。 要么是根本不屑于办户籍。 要么就是事前不知道,后来知道了,已经晚了,就干脆不办了。临到了,现在想要入世,这才又需要上了。 好在这事儿他容易办,也就答应上了。 女蛇妖见他答应了,顿时高兴。 一摇法宝,把东西都收了。 这一幕,忍不住让张爷和一只耳惊叹。 反而王大胆不说话了。 他只是难过。 曾经有一个发财的机会在我的面前,可惜我一个人能带的太少了。 东西分完。 天也黑了。 这时,张爷也不提下山的事了。 这时候下山,不是在找不自在么。 但是,担心还是有的。 整个山都在沸腾啊。 就在眼前。 动物们发动了第二次兽潮。 天黑了嘛。 这是动物的天下。 它们当然要逮这机会发动攻击了。 这一切,都在张爷眼皮子底下发生的。 他清清楚楚的看到了,从山上的树林子里,草丛中,甚至是从泥土之下,山洞眼子里,奔跃而出,像雨点子汇成潮水一样的兽潮,往山下直奔而去。 毫无疑问。 哪怕是用脚趾想,也可以明白,这些动物发疯了是要干什么。它们疯了似的,自杀一样,攻击下面的人类阵营。 这让张爷忍不住想了一个问题。 下面的,麻三和阴二娘两个人。 他们到底撑不撑得住。 他是信任这两个人的。 但此行贵五和老四都死了,他不想麻三和阴二娘再出事。 在头领里面。 这两个人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都是地灵门内,常盘山上,不可缺少的人才。 甚至说一句不该说的话。 他哪怕自己这一批兄弟全死了,也想把这几个头领保全下来。 有钱有粮。 普通兄弟要多少有多少。 但忠心又义气的首领兄弟。 这世上真的不多。 张三鞭给儿子小张爷挑选清理出的,这是黄金一代,每个人都是一方之主的人才。 所以张爷真的很在乎他们。 别的不说,就说阴二娘,这个人,虽然是半途加入的,但她漂亮啊,在常盘山上人气不知有多高,有多少人愿意为其效死。 她要出去立杆子,至少也能从常盘山拉走四到五分之一的人。也就是说常盘山说有十万兄弟,其实有一二万早早已经拜倒在她的黑色蓬松裤下了。 麻三更是一个人才。 他一个人就等于一整个的后勤小组。 有了他在,整个地灵门,常盘山就乱不了,这样的人能不重要吗?他就是千千万万老大最想要的助理型人才。 有这样一个人在。 张爷可以啥事不管。 但管理仍然好好的。 所以,他真的是提心吊胆,生怕这两个人出事。 隐约间,他听到了铳炮的轰鸣声。 张爷有些坐不住了。 他对女蛇妖道:“玄素前辈,您能不能带我到下面去?” 女蛇妖道:“怎么了,这么想不开?我下去没问题,但若带人,就不敢保证了,且最多也只能带一个人下去。” 王大胆道:“什么,你要走?不行,要走一起走。” 一只耳笑了:“那是张爷,有人脉有资源,人家隐士前辈也需要帮忙的,你呢,你有什么条件要人家给你当保镖。” 女蛇妖也果断地说道:“我只敢保证一点啊,你们在这山上什么事也没有,但想要下去,我最多只会保护,对我帮助最大的那一个人。” 王大胆想要占便宜,怎么可能。 她此刻,最多也就是对张爷上一点心。 别的,它就不在意了。 说来,有点怪。 女蛇妖忍不住看了一下小尸妖。 它当然知道这是小尸妖。 它身上特殊的香气是瞒不了它这个博学多才的妖的。 但是,这个小尸妖为什么在这儿? 它不是应该保护张爷的吗? 但显然它此刻的注意力根本不在张爷身上。这张爷都说要下山了,它也没看过来一眼。难道说,它也有要保护的目标? 还有谁重要? 那个男人,他看上了谁? 是他? 不可能是王大胆。 也不是张爷。 自然只能是——一只耳了。 对了。 怎么之前没有想到呢? 这个一只耳,做为人类来说,有些过于眉清目秀了,普通凡人,长得这么帅,简直没天理啊。 但那男人也不是好男色的人啊? 这里面有什么秘密呢? 算了,暂时不管了。 然后它重新打量张爷。 “你能抛弃他们吗?” 这里面五个人。 除掉张爷,还有四个。 分别是王大胆,一只耳,小尸妖,和一个张爷的手下。 张爷噎住了。 他第一次,有了这种有心无力的感觉。 过往他总觉得办法比问题多。 一个人想不出办法多几个就行了。 他总觉得自己能在纷乱中做出正确的决定。但是这一次,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他知道,山下打得一定很辛苦。 他更知道自己下山很危险。 如果是自己一个人,下山就下山,死在路上又何妨,他这一条命,不要也无所谓。 但他肩负了另一个人的命,就不能由自己性子的乱来了。 这时,那个人站了出来。 “大佬,我是广林城的人氏,叫匡虎,上山跟了大佬,虽然该叫你掌盘子,但我们那都流行叫大佬的,我叫你大佬,你不会怪我吧。” 广林是最南边的地区。 没想到这个名字叫匡虎的男人是从那么远的地方来的。 他说了这话,忽然抬手就抹了自己的脖子。 “你疯了。” 张爷扑上去。 但已经晚了。 匡虎割的是自己的颈动脉。 在血液飞速流逝中,他说了。 “我也,担心,兄弟,们,我只能,做这些了……” 他说完这些话后,眼睛仍然睁着,但已经没气了,身体在渐渐变冷,他死了。一个原本应该能活下去的人,死了。 他看出来了。 自己的存在,在让张爷左右为难。 救眼前的一个人,还是去救援山下那么多的兄弟。 这是一个很好选择的问题。 但张爷却因为了自己在犹豫。 匡虎当然不想死,但他也不能眼睁睁看自己兄弟们在下面去死。 既然如此,索性不要这条命好了。 上来这么多人,自己活到了最后,已经值了。 于是他很果断的就了结了自己。 隐约,还是有一些不甘,甚至后悔的。 我怎么就自杀了? 死得好没价值啊。 但也不对。 至少大佬可以下去了。 于是他闭上了眼睛。 张爷的内心,打了一个哆嗦。 他知道,匡虎看透了他。 至少一个刹那时间。 匡虎看透了张爷。 毫无疑问,在张爷的心里,山下众兄弟的人,比他匡虎重要。 同样的理由,在张爷的心里,阴二娘和麻三也是比众多兄弟们重要。 匡虎心里有些难受。 但他仍然接受了。 本来嘛。 一群人当然比一个人重要。 麻三和阴二娘是常盘山上重要的人物,当然不是众多兄弟能够比拟的。 如果要做选择,就算是自己,也是这么选的。可若自己是被遗弃的那个,感觉就有些不对了。 算了。 不想了。 匡虎是一个粗人。 脑子没那么利索。 自己直接给自己一个痛快的。 他连刚才钱都没拿。 就是他在当时,便已经有了觉悟。 此之一行,除了老四给张爷挡了一下,其余都是累赘,还努力干啥?来一痛快的得了。所以他也就自杀了。 很干脆。 让张爷悲痛于心。 “是我的错,是我的错,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女蛇妖想说什么,但没说。 你自己选的,怪谁。 直到张爷哭嚎了一会,它才问:“你还走不走了?” 张爷没说话,他直接站起来,把能带的带上,然后道:“可以了。” 女蛇妖顿了一下道:“跟紧我。” 它走了。 张爷也走了。 山顶上,就留下了一只耳,王大胆,和小尸妖。 如果张爷心神仍在,女蛇妖也在,说不得会猜想,这个小尸妖,为什么还要留在此处,以它的能为,葫芦山哪里不能去。 但此刻没有人知道小尸妖为什么不走。 而一只耳和王大胆也没在意于此事。 这两个人,各怀心事。 一个在数钱。 虽然他怎么也数不清楚,但他会估计,我大致可以有多少钱。 另一个则是在沉默。 他抽出了一包烟。 纸壳子里,只有二三支烟了。 是他好不容易才剩下来的。 要不是他的意志力惊人,搞不好早就抽光了,根本一支烟也剩不下来。 但现在,他不得不抽出一根。 脑海里,也始终是一双手,一颗脑袋,和一句话。 傻子,快逃。 忽然感到好痒。 一只耳手摸了一下子。 是泪啊。 因为他过往从来没有流过泪,所以流了泪也不知道,没经验。这是泪么,不知不觉就流出来了。 是因为廖副官啊。 坦白说,一开始的时候,一只耳也是有些怕的。特别是他听说,男人和男人也可以玩一些比较深入的游戏。 但后来他也放下来了。 廖副官是一个很沉闷的人。 他有时会发呆。 看一只耳的目光,也会有些奇怪。 但那不是贪婪,不是猥琐,甚至于不是亲切,而是一种遥视,仿佛在通过他,看另一个人。 后来他才知道。 廖副官有过一个和弟弟样的人。 但那个人。 死了。 所以自己是一个替代品吗? 也无所谓。 因为廖副我对他是真好,除了关心他的学习,别的什么也没有。吃食,营养,甚至零用钱,都有。 所以他才会从军,在军中以自己所能的帮助廖副官。 毕竟廖副官再能,但背后有孙舟这么一个领导,有时日子也是不好过的。 所以他要帮他。 两个人,就是这么一直相互扶持的。 甚至,廖副官一直在努力存钱。 他知道,一只耳有机会,有条件,是想回海都的。 但海都那地方,哪怕是连呼吸都是要钱的。那是有钱人的天堂,穷人在那里,不过是受罪罢了。但即便如此,也是有很多人无论如何也想去海都。因为有些地方,真的是要饿死个人,在海都,多少还能吃到一点有钱人吐的骨头,运气好——还有肉。 这多好。 穷是穷了点,但不香么? 所以廖副官一直在努力存钱。 现在钱有了。 但那个像哥哥一样的廖副官,没了。 一只耳以前没有哥哥。 他一直是靠自己。 尽管很苦。 但他的确是靠着自己,在一夜之间突然就长大了。 之后苦熬了两年,才靠上了廖副官。 现在,又是一个人了么? 一只耳有些犹豫。 他感到了一丝迷茫。 不知道人生的下一步要做些什么。 过往依靠廖副官。 廖副官死了,轮到他自己作主,就有一些抓瞎了。 要不,去海都。 现在已经有了钱。 又是这么多年过去了。 现在回去,应该不会被人盯上的吧。 只是,自己只是一个人,背后没人,心里仍然有一些虚啊。 一个人有钱没用,在海都,暴起暴跌的事太多的。前一刻还是一个一文不名的小子,可能就是靠上了什么关系就一飞冲天成了爷了。 也有可能原本富贵满堂,但一个晚上,就让人杀了个干干净净。 这在海都,都是极为正常之事。 所以一只耳一个人带一大笔钱在海都,也是很有危险的。 第73章 到极限了 正当一只耳在思绪万千踌躇不前时,一个小身影足踏无音地过来了。 是小尸妖。 这个人——一只耳愣了下。 这是救命恩人。 由于环境特殊,小尸妖也没表态,他也就闷了。一只耳性情谨慎,由于少时的经历不怎么相信人,也就缺乏社交经验。 之前小尸妖没有和他说话,他也就懒得和这神秘的小女孩接触。 没想到隔了一会儿,等张爷走了,这会儿小尸妖却上前来了。果然,有问题。 一只耳明白,这样的一个异人,不会平白无故的救下自己,也就是说还有事。 是什么事呢? 小尸妖对一只耳使了一个眼色。 它眉眼一挑。 微表情十分到位的让一只耳明白,这是在说,跟我来。 一只耳略有犹豫,他不想理会。 但考虑到这小女孩毕竟算是自己救命恩人,又有力量,自己怕也是不好得罪的,最终还是跟了上去。 走到了山顶上一株树旁边时,小尸妖停下了脚步。 它一回身,脸上有些肃穆。 “你没猜错,我的确是按某人的命令才出手救下你的。” 一只耳:“……” 他沉默了一下才道:“不是,我刚才什么都没想,也没猜。” 他一直沉浸在廖副官的死亡中。 他虽然看似冷漠,其实心中仍然有一丝热度。 他不过是没想到,自己能活下来,不是什么福大命大,而是真的是有人故意要让他活下来的。 所以才驱使了这个小女孩,把自己救了下来。虽然自己不知道这小女孩是什么,但它能在短时间和老粽子对打,一直到把自己给救下来,可见不是一般人,甚至可能根本就不是人。 不过他立刻又反应过来了。 “你听人命令救我,是谁要救我?” 小尸妖有些尴尬,它哼了一下道:“这个问题一会儿再说,我身后的人刚看了你的记忆,说你想要去海都,是不是?” 看记忆? 刚刚? 是早已经看过了吧! 一只耳不是傻子,一下子也就想到了。 他冷静下来,好一会才道:“我原先是海都人,赚了钱,回海都也很正常,不然岂不是锦衣夜行了吗?” 小尸妖笑了。 “那位先生也想离开,海都倒也算是个好地方,不过那位先生不喜欢抛头露面,所以需要一个愿意打头的人物。” 一只耳已经明白了。 有一个人想要一个跑腿的。 当然你要说跑腿有些不对。 应该说是需要一个挡在他前面的人物。 很多人都喜欢玩这一手。 自己想要有一些什么的动作,但却怕被别人干扰,所以才打造一个保护伞,自己玩一手灯下黑,躲起来。 这倒也没什么。 只是。 一只耳冷静道:“那我能得到什么?” 小尸妖有些不悦。 “你都捡回了一条命了,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不是它,这人早死了。 真以为自己那么大命可以活下来吗? 但旋即,它明白了。 “好吧,那个人答应了你,他会一直保护你的,至少你在海都的这段时间里,不会有任何生命危险。” 这——出乎意料。 是偶然吗? 那个人,竟然知道他心中的隐忧吗? 毫无疑问,一直的,一只耳是想回海都的。但幼年的经历让他十分恐惧,总觉得去了海都会被人盯上,然后又是追杀。 在海都,光有钱是没用的,有钱是很重要,但有钱有势更重要。 不过这个小女孩开口了,那他也就略微放一些心了。 有此女在,他在海都,就能安稳下来许多。就凭此女怼上僵尸王的实力,一般兄弟会都不够看。 是的,兄弟会。 虽然早期江湖上盛名的是哥老会。 但哥老会的很多大佬,要么是在大乾末期站错了队,没了。要么就是进入到了新朝的庙堂,隐了。毕竟,能在庙堂端坐,何必在江湖上打滚。 这导致了哥老会空出来的位置,让兄弟会占了。 兄弟会一直很兴旺。 当年,新朝第二任大总统在还未发迹时曾经入过兄弟会呢,和现在兄弟会忠字旗的大佬结为兄弟呢。 当然,结为兄弟,听听就行了,只不过是为了双方好下台。 当年二代大总统到海都发财。 也是不喜欢家乡给他找的妻子,就干脆以搞事业为名跑外头去了,就在海都混金融圈子。 结果,自然是赔了个底调。 后来债主上门,这一位就匆匆跑去参军了。往军营里一躲,你债主不敢上门了吧!敢来,以擅闯军营的间谍罪全给杀了。 狠人呐。 因为这个,上了兄弟会必杀名单里。 兄弟会的青莲会甚至接取了任务。 青莲会。 青年会的谐音。 这是兄弟会的一个外围组织。 比较热血上头。 双方就此——结了仇。 任谁也想不到。 第二代大总统结识了一位大小姐。 这位大小姐当时因为某种不可言说的原因就把自家妹子介绍给了第二代大总统。让第二代大总统有机会鱼跃出水,一飞冲天。 竟然一下子,步步高升,没几年,就成为了第一代大总统的心腹,继任第二代大总统了,如此一来,就尴尬了。 这大总统,和过去的帝王没有两样啊。 得罪了帝王那还得了? 所幸。 第二代大总统也知道自己理亏。 毕竟是他玩金融失败,欠了一大腚的债嘛。再说他初登大宝,但接手入目的,仍然是一个国破山河在的新朝,说是新,其实仍然脱不了一个穷字。 整个国家,上上下下,全都在伸手。 到处都没钱,缺钱。 有点钱,都要进行武装。 因为周遭全是恶狼。 你不做好武装,简直不要活了,谁都会想要你的命。所以在当时,第二代大总统也只能不遗余力的发展军备。 可这都需要——钱呐。 海都,是当时,整个天下最重要的钱袋子。只有握紧了海都,才能搞到钱。但兄弟会却是海都的地头蛇。 如果不能摆平兄弟会,新朝就别指望能从海都搞出多少钱来。 因此,双方各退一步。 第二代大总统和兄弟会忠字旗大佬定下了兄弟盟,双方好哥哥好兄弟起来。 误会瓦解了。 没人再提第二代大总统的糗事。 而海都也正儿八经的给新朝缴税纳贡。 所以,兄弟会在海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很多时候,新朝官方也不好管的。 一只耳正是基于此事,不敢进入海都。 他深怕自己的家事家仇,和兄弟会有关系。不然没法解释,自己当年十分富足的童年,在一夕之间就毁于一旦。 倘若重新惊动了兄弟会,他怕自己光有钱也保不住命。 但是,现在好了。 兄弟会应该对付不了这神秘的小女孩。 更不要说,这小女孩背后好像还有更神秘的人物。 “我可以答应你,要怎么联系?” 一只耳问。 女孩笑了。 “不要紧,等天亮兽潮结束之后,你就出山,直接走人就行了。那个人会在路上和你接触的。” 一只耳沉默一下道:“好。” 等。 天亮吗? 这才刚刚天黑,等到天亮,那要等到何时?不过,一只耳是一个能沉得下心的人,他真的在树旁,默默的等了起来。 兽潮,结束了。 当然,这主要是有张爷的功劳。 他回去了嘛。 原本在山下。 人类的阵营已经摇摇欲坠。 就是这些人,快要撑不住了。 晚上嘛。 动物精神高涨,发起了几乎不停歇的攻击,让人类阵营接连被攻破,哪怕是阴二娘和麻三,也无法进行有效的指挥了。 只能暗战,甚至乱战。 只能不停的杀,不停的砍。 每一个人都亢奋起来了。因为,时至于此,你不亢奋起来,就只有死。唯有舍生忘死的战斗,反而能有一线生机。 这就叫,置之死地而后生,陷之亡地而后存。 一个人,接着一个人倒下。 有的人死得尸骨都不剩下,被众多野兽撕成碎块吞食了。 也有的人,一身都是虫兽,不甘就此而死,就扑向临近的火堆,带着一身的虫兽尽皆而死。 还有一个人,身子已经被大蛇缠断了,绞碎了,但手上的短刀,却已经把大蛇的头给扎穿了。 一人一兽,以最贴近的距离死去。 死得个同归于尽。 即便是最无能,最胆小,最废物的一个人,也在临死前,杀了不知多少的穿山甲,大蜘蛛。更有的人在身上爬满了蝎子后,被毒得受不了,直接滚到火堆子里,趴在那火上一动不动,自己把自己点了烧。 烧得一身皮脂人油在滋滋地响。 于是,同归于尽变得比比皆是。 如此惨烈,也快坚持不下去了。 好在这时,张爷来了。 他目睹于此,眼珠子一下就红了。 他疯了似的扑上来,用他的小狮子,大砍大杀。这是一个生力军,以一人之力带动一军,让原本已经亢奋过的众人又亢奋了起来。 “掌盘子,是掌盘子,是他亲自来救我们了!” 一个首领,对于一个团队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这种万众归一的凝聚力,是阴二娘,麻老三都比不了的。 有了张爷的加入,众人们这才一直坚持到了天明。 战斗,终于结束。 前前后后。 兽潮一共发动了五次。 阵营早已经破破烂烂,一地的尸骨和血肉。火焰未消,残存的肉香和腥臭,挥之不去。眼前一幕,犹如地狱重现于人间。 麻三一条腿废了。 现在走路,一瘸一拐。 倒是阴二娘没什么伤,大多都是浅薄轻伤。这是有很多人不要了自己的命,为了阴二娘挡伤战死的。 甚至,连阴二娘自己也记不清,到底有多少人前赴后继的扑在自己身上,然后在下一刻被杀掉了。 如此惨烈,是任谁也想不到的。 张爷清点了一下人手,残存下来的,只有一二百人。这其中,轻重伤无数,确定没有什么大碍的,也就四五十人。 其余的,一夜雨水下,是暂时活着。 而就算是活了下来,也一个个耗尽了体力。他们躺在了尸堆里,什么脏的臭的都不顾了,只想好好休息。 连续的亢奋,让他们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都痛不欲生。 手疼脚疼腿疼腰疼什么的会一直缠在他们身上。除非有个把月的光景,不然别想恢复过来。 张爷想哭。 毫无疑问,这一次出行,算发了大财。 获取的财物,通过锦记,大约能让他在弥补之前亏空之余,仍然大赚特赚上一笔。 当今之世,虽然国家很穷,但你不能说人穷,总是有很多有钱人需要花销的。 花钱是种乐趣,很少有人赚钱不花的。 如果赚钱不花,那赚钱的乐趣又在哪里呢? 所以他预测仍然是能大赚的。 但是。 他从常盘山带出来,最为精锐的兄弟,死得十去其九啊! 这是个惨痛的数字。 哪怕可以事后用钱弥补,人没了就是没了。这意味着原本想做大事的张爷一下子发现他手头的力量不足够了。 往后。 怎么办? 给兄弟们发足,甚至超过的抚恤,那以后大事也别做了。资金又会不足的。如果不发,兄弟们的心都冷了,还能愿意跟自己做大事吗? 更重要的是。 这一次。 他发财了。 但实力也随之而减弱了。 倘若现在他拉起十万人马。 倒也不是不能。 但少了近千骨干力量在其中,这十万人也不过是乌合之众而已。自古以来,有用乌合之众而成其大事的吗? 对此,张爷只能苦笑。 他努力了这么久,付出了这么多,所为的到底是什么?这不就是瞎折腾么。 好在他没埋怨刘三醒。 他知道,假如刘三醒不是那个人,那人家也没必要卷入到这事里面来。 如果人家是那个人,自然更不是他可以置评的。 不管怎么说。 那个人已经把他们带到这里面来了。 甚至,他被孙舟抓了,也是这个人把他给救出来的。 还有尸王。 他很怀疑。 死了那么多人,就他没事的不死,还跑上跑下,身边还有一个玄素前辈保驾护航。 这很奇怪。 就好像他怎么也不会死似的。 还有一点。 他注意到了。 在夜晚大战中时,玄素前辈虽然护他进来了,但始终没有出手,有的一些,也仅仅是保护了自己的安危。 这个人自始至终,都没有主动出过手。 这让他有了一个猜想。 实力修为,到了玄素前辈和刘三醒那个地步的人,也许出手会有限制。 比如,他们只能对妖怪或尸王出手。 但对于他们这样普通的,就不能乱来。 可能还有,包括那些动物。 他不知这个猜想。对不对。 但他的确不能因此对刘三醒发火。 那个人,他是不能得罪的。 当然,他还是问了。 “那位前辈没来吗?” 麻三摇摇头。 他也有怒意。 说贵五死,又说阴二娘死,从头到尾不出手,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高人模样,呸,什么东西。 但他也只能这样想象一下而已。 真翻脸,他还不敢的。 阴二娘过来了。 她的脸上,有一层诡异的红。 张爷一下子就注意到了。 晚上的时候一直在战斗,天又黑,所以没注意,但现在天亮了,他终究还是看到了阴二娘的不对,这模样,他略微一想,就明白了。 “麻老三,你怎么给二娘吃那么多保命丸?” 药是不能乱吃的。 哪怕是黑衣保命丸这种堪称底蕴能奇迹般迅速见效的药。 是药三分毒,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吃一颗没事。 但阴二娘一晚上连吃了三颗。 这药力叠加上,让阴二娘有些显迹了。 阴二娘倒是无所谓。 她微微一笑,道:“没事,说我短命,这不是也活下来了吗?” 话刚说完。 这一位就倒下去了。 第74章 死而复生 阴二娘倒下去。 残存的人们心都要碎了。 只是他们此时也是筋疲力尽,也不怎么懂医术,根本什么也事做不了。 好在张爷也算粗通医术,不能说多好,但也不至于连情况都分不清。 “她这是虚亢,现在昏迷反而是一件好事,这是身体的自我保护,等体力恢复了一些,也许就会醒的。” 张爷说得轻描淡写,但是他的心情十分沉重。他知道,虚亢这玩意有多难缠。 这简直就是某种程度上的回光返照。 只是有的人回光返照短暂。 临到了最后一口气,突然的精神起来。 但是等过了这一口气,也就死了。 也有的是一段时间里看上去挺好的,能跑能动的,说不定还能唱歌,能大跳,但没多少日子,就会躺床上,然后消耗掉最后一口气死掉。 甚至是有可能突然的,好端端的,倒地上就死,突然的急性猝死。 他很怀疑。 阴二娘就是这最后一种情况。 千万,不要啊。 “我们需要回去。” “但需要一些时间。” 好在,有玄素真人在,倒是免除了一些意外的麻烦。 由于死掉的动物多,至少短时间里吃食是不用担心了,而且多是肉食,不仅一天三顿,还别人的母亲,顿顿管饱。这让幸存下来的人,心里也好受了些。 山上,王大胆下来了。 他举步维艰,消耗了大量的体力,是好不容易才下来的。这一路上,他是既提心吊胆又小心翼翼,生怕遭到了莫名的攻击。 同时他怀中还抱了很多金银财物。 这些可是不轻的,当然是累了。 张爷看他,问:“就你一个?” 另外还有两个人呢? 王大胆哭丧着脸道:“我母鸡呀,我昨天数钱,计算,搞得我好累啊,一整个头昏脑胀的,我累了,当然就睡了,哪知道一觉醒来,找不到人了,身边一个人也没有,把我给吓到了,就急忙下山来了。” 王大胆的确挺委屈的。 他做错了什么? 一只耳的失踪,又不是他造成的,那小姑娘不也不见了吗?这个张爷真是,怀疑他杀了一只耳吗?就算他杀了一只耳,为什么呢?最多是为了钱,但他一个人哪可能拿动两个人的钱财。 所以他不可能这么做嘛。 好在张爷没有在这事上计较。 让他归位。 毕竟,还需要时间。 在山顶上。 一个人影出现了。 这是——老粽子。 此时的老粽子,除了衣服破得像拖把,外表已经和一个正常人类差不多了。 所有人,都小瞧了一件事。 那就是老粽子和尸王这个新粽子合二为一的力量。 正常情况,都是吞噬。 谁跟你玩融合。 融合之后,你还是你吗?我还是我吗? 啥也不是。 天无二日,山不容二虎,卧榻之侧,岂容他人安睡。 所以,正常的,都是选择吞噬。 而这一次,却是极其,十分,非常罕见的——融合。 这一融合,可是不得了了。 老粽子的实力得到了十足的进步。 一加一。 有时不是等于二。 而是大于三。 甚至更多。 一个老粽子,一个新生尸王。 谁也搞不清楚,这两个合到了一块儿,融合成的新生命,竟然会如此之强,进步是如此之大。 其实想想也该可以明白。 如果是正常融合,被女蛇妖打断,早就因为反噬死了,就算不死,也要重伤得不要不行的,怎么可能犹有余力的逃掉了呢? 但这老粽子偏偏就做到了。 这就是天意如此,上天不让它命绝。 也许,这是老粽子突然选择融合的原因了。它在那刹那间意识到,如果仍然选择吞噬,它就会死。但是融合,虽然让它在本质上成为了另一个生命,却也让它获得了上天的眷顾。 天道就是这样,它可能会厌倦某个种族,所以在生命的进化之路上,有的种族一直坚持的延续了下来,但也有很多生物,生命,就率消灭在了这世界之上,死绝了。 僵尸王,原本该死。 天道不喜。 但两个僵尸王融合出来的新生生命,它产生了一些兴趣,所以让这新生的生命活了下来,甚至更强一些。 只是天道些许轻微到微不足道的垂青。 它就活过来了。 也是因为如此,它更为理智,智慧了。 “原来如此,生死之道,进退之机,竟然是这样的意思啊!” 在聪明之后,这个新生人格的老粽子把握到了天机。 “这些人来盗我的墓,原也不该死。下面的老东西在活着时祸国殃民,所以这墓是活该被盗的。但上面的墓就有问题了,虽然也有破墓之灾,却不该死这么多的,是他们贪心过甚,做得太多了,连五灵门那五具尸体的主意也打,该死。所以这才遭受天谴,故而被我杀之。” “只是后来的人里,有福缘深厚之者,所以才有人接二连三的挡我,不让我下手,其中有一人甚至能够轻易杀我。好在此人不想多事,这才故意放过了我,也有可能是想让那小女孩完成天命。” “这世间高人何其之多。我才一苏醒就遇到了这许多的劫难。看来我曾经想一统世间天下,真是何其的可笑。” “不过,到了我这地步,却不能一直在此深山野岭中生活了,要想重归人类社会,还是需要一些帮助的。” 念之于此,这个老粽子看中了一个人。 “这人还没有真正死透,一口寒气煞意迷了心,看起来是死了,其实就差一丝。” 它发现了一个人。 这人,其实是处于假死状态。 他身上,上下无伤,之所以看上去是死的,其实是因为他被寒煞入心,把心脏给冻得麻痹了。 这种情况,叫假死。 假死未为死。 虽然身体机能停止了,但大脑仍然是活着的,倘若时间久了,大脑没有营养供给,这才会真正死去。但现在却仍然是可以救活的。 所以,当老粽子收了寒煞,再辅之一点劲力,给他推宫过血,让他的心脏重新跳起来,这血液一流动,人也就渐渐活过来了。 “啊,啊,你,你,你是……” 这个人吓得要尿。 好在。 老粽子伸出了手掌。 一些金戒指,珠宝,美玉,在这老粽子手里,缓缓侧倾滑落下来。 金戒指,手镯,珠玉,在地上,还没打出响儿,就被这个人扑着伸手张开接住。 老粽子又怎样? 这老粽子掏钱了,它还是普通的老粽子吗?这是东家,老板了! 老粽子很满意这个人的态度。 虽然这贪婪的模样让它不满,不过这样的人至少能用。 “我需要一个仆人,你为我做事,我会不吝于赏赐。” “成,您救了我的命,您说什么就是什么,我王大勇一定会帮你的!” “王大勇吗?好吧,走,下一个。” “嗯?下一个?什么意思?” 当然是,老粽子不止需要一个仆人。 其实要有女人是最好了。 虽然现在老粽子已经不是一开始一脑子想喝女人血了。但女仆总比男仆要好一些的不是么? 眼下没条件,只能先,辛苦一下了。 出去了。 王大勇忍不住活动一下筋骨。 然后他看到了一个人。 老粽子看着一个人。 他似是在自言自语,又似是在和王大勇说话。 “自杀的?自杀好啊,自杀者,为六道所摒弃,到了阴间也是在枉死城当泥做土最后被烧砖的材料,根本没有任何往生的机会,惨到不可言的地步,反不如在这人间,能够多活一天是一天。” 他看王大勇——那张惊恐的脸。 自杀,阴间,轮回,泥土。 有谁知道这一刻王大勇的脑子里是什么呢?在他自己的脑补下,会形成一个什么观念呢? 一滴血。 进了地上男人的嘴里。 这是一滴。 老粽子的精血。 不是普通血。 是精血。 对于老粽子来说,每一滴都十分重要。甚至有必要的话是要重新收回来的。 但现在,暂时先赐给这个人吧。 不一会。 这原本应该已经死了的人,就一下子活过来了。 他睁开了眼睛,眼角有了一丝的血丝。 “啊——” 他仰天长啸。 在他的嘴里,伸出了僵尸才独有的一对獠牙。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没有死掉!”这个男人发出了大吼。 这个男人曾经是活人,现在却变成了僵尸活过来,这种异常的转化,让他感觉到了一种生不如死的痛苦,这是短暂时间的不适应,以至于忍不住的吼叫了起来。 老粽子在旁边,淡淡地道:“怎么你很想死么?” 男人顿时垂头丧气起来。 “我不知道,我想,我不会了……” 这个男人,从死亡中回来,虽然经历生死,但阴阳之别让他对死后的世界仍然有一重间隔,可是,他知道,死后的世界,十分恐怖。 特别是像他这样的。 孤独,冰冷,重重痛苦,几近麻木。 反而现在活过来的感觉,十分舒服。 在适应了一下触觉减弱,嗅觉加强,和身体的微麻痹下,一股力量感也渐渐觉醒了出来,让他感觉自己在渐渐变强。 身体好像——前所未有的好呢。 只是,嗓子眼里有些渴,渴到想要喝些什么。 所以,一个人倘若能够不死,当然还是活着好了。 “那么,你要回去吗?” 老粽子很和气的问。 以至于,这个男人没注意,和他说话的这个人是之前要人命的老粽子。虽然此老粽子非彼老粽子。 “对,我要回去,我得回去。” 他说。 站起来就想走。 但是,他才走了一步,二步,这第三步就无论如何也迈不出去了。 “这是……” 他不解。 老粽子这回再到了他的面前。 “你不会,以为我花费了一滴精血,把你唤醒,就是为了让你回归大家庭,去过普普通通的日子吧!你以为你还能和你曾经的兄弟朋友们在一起吗?” “你……”这男人这才发现了不对。 他真是一个迟钝的男人,这才感觉到了不对劲。 他看向老粽子,仿佛这一刻才感觉到老粽子的特殊。 他忍不住,话音中有些颤抖,道:“你是什么人,你对我做了什么?” 老粽子淡淡道:“我就是之前在下面的那个僵尸,不然你,以为我是谁?我对你做了什么?你自杀了。是我把我的一滴精血给了你,这才让你活过来,不然,你以为已经自杀死掉的你,为什么又活了过来?!” 男人先是有些害怕,但他想了想,觉得这个老粽子都把自己复活了,又能再对自己做什么呢? 所以他冷静了下来。 “你,想要我做什么?” 他知道,哪怕他再怎么愚钝,也是明白一个道理,天下没有白吃的饭,自己被人救活了,这必不是什么随随便便就可以做到的事情,所以这个老粽子一定是有什么事要自己做。 那他怕什么? 再死一次么? 虽然死亡的感觉,真的不好,但已知的恐怖也就不再恐惧了。人所害怕的,其实只是未知而已。 老粽子哈哈大笑起来了。 “如你所见,你看到了,我现在有人样子了,也有了理智,这个深山老林子已经不适合我了,我知道,外面的世界现在似乎很精彩,我想出去看看,但我和外面的世界隔绝太久了,我也不想随便的弄出太多动静,所以我才需要你,你,给我打下手,让我尽快的融入于这个世界。” 老粽子说话,还特意指了一下王大勇,让王大勇十分感动。 他很敏锐。 知道老粽子其实更看重的是这个死而复生的男人。 现在老粽子话中有了自己,至少让他感觉好受一点。 男人沉默一下道:“我们之前还是敌人,你还杀了我很多兄弟,我为什么一定要跟你走?” 老粽子微微一笑。 “你觉得,死过了一次的人,还是普通人么?你已经回不去了,你和从前已经不一样了,像这样。” 老粽子说着话,却突然出手。 它太快了。 只是刹那,这男人脖子就给切开了,至少一半。一般人这样子,必死。 但这个男人却没有死,他甚至能够用自己的脚角余光,看到颈侧伤口长出了白生生的肉芽,然后脖子就自己接好了,什么事也没有,唯一能够感觉的,是自己一下子好饿,好累。 “你现在已经不是人类了,是和我一样的僵尸,只不过等级比较高,是真人级别的僵尸,以我为祖,我是你力量的源头,我越强大,你就会越强大。所以,服务我,服从我,是你的天职。你逃避不了的。” “什么?你把我变成了怪物!难怪我渴呢,是因为我想要喝血,你个变态,你这样对我?” 男人是又惊又怒。 他没想到,自己已经成了怪物。 “呵呵呵……当僵尸又怎么样,你可以青春永驻,长生不老,多好啊,你抗拒,只是心态没适应过来,但你体会到这里面的好处,会感谢我的,其实,你不妨看看你的旁边,你不想要的,其实,有人一直都在想要呢。” 男人往旁边一看。 顿时看到王大勇羡慕嫉妒恨的表情。 第75章 阴二娘之死 曾经有人背叛朋友时理直气壮的说过一句话。 荣华富贵,每个人都想要的。 那么,对于一个,已经荣华富贵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是他想要的呢? 毫无疑问。 那当然是。 长生不老了。 有了长生不老,荣华富贵,又算得了什么呢?任你如何风华绝代,荣华富贵,死了也不过是化为一捧黄土。我若长生不老,不管你是豪杰首富还是帝王将相,管你生前无敌绝对,只要你死了,什么都尽皆成空,到了那时,我想怎么在你坟头上跳舞就在你坟头上跳舞,你又能怎么样,难道你还能从地下钻出来打我吗? 所以。 长生不老很重要。 一直的,历代帝王都想要。 但没想到。 仅仅一具老粽子精的一滴血,就可以? 这怎么能不让王大勇羡慕嫉妒恨。 长生不老啊! 每一个人都想要的! 那男人对向了王大勇。 “你很想要吧?” “这个……” 王大勇没说明白,但这还要说吗?看他的表情,意思已经到了。 男人脸色却渐渐不对了。 “但是,你知道,我现在有多渴吗?” “什么?” 话音未落。 男人已经扑向了王大勇。 他没说谎。 他真的很渴。 这时,他的嗓子眼里,仿佛伸出了一只手,在向他要喝的。 而他很清楚,普通的水根本没用,能解渴的只有一样,那就是血。 渴,是一种让人很难受的感觉。 糖尿病患者绝对能够体会到。 那种渴起来到处找水喝的感觉。 也许只有在沙漠里一直缺水的人才能体会到。 一个人真正渴起来,不管什么水都敢于往自己嘴里倒。 毕竟,一个人不吃饭能饿七天。 但不喝水就只能撑三天。 所以即便这个男人知道不对,并且不想如此,也是一样忍不住,选择了进食。 好一会,男人一嘴血的对老粽子道:“我杀了他你不介意吧?” 他没控制住,把血喝光了。 “完全不介意,另外,你也不算真的杀了他。不,应该是它了。” 老粽子仍然十分淡然。 就仿佛这事根本无足轻重。 又或者它真的一点也不重要。 男人回头。 看着地上王大勇的尸体。 这个人应该是死了,他体内的血,已经被自己喝光了。剩下的,还有。但那已经算是死人血了。 死人血和活人血,是两个味道。 所以他很清楚,王大勇的确是死了。 真的死了。 但是,老粽子是不会无的放矢的。 至少它没有理由骗这个男人。 果然。 不一会的功夫,这地上的王大勇就又起来了,由于被吸了很多血,导致这个王大勇有些怪异。 他重新站起来,身子一抽一抽的。 男人瞳孔收缩起来。 仿佛看出了他的心理,老粽子道:“放心,它和你是不一样的,这叫尸生人,给它一些生肉,减少照太阳就好了……” 说话间,这个王大勇就嚎叫着,身上冒烟的往到地洞里去,躲避阳光。 显然它对阳光的抗性不是很强。 不像这个男人,他站在阳光下,却仍然觉得自己很有力气。 看着男人在思索,老粽子问:“我没吸你的血,不知道你的消息,你叫什么,也不对我说说吗?” 男人低声道:“我叫匡虎,不过,我既然已经死了,那也不好再叫这个名字了,从今往后,我就叫匡天生,算是老天重又让我活一次吧!” 老粽子不悦了。 “是我让你复活过来的,可不是什么老天爷,老天爷可管不到我的头上。不过我也该有一个名字了,我从前姓周,后来又加入了一个姓岳的,就叫周岳吧。你要给我记住了。” 匡天生道:“我就叫你老板吧。” 周岳一笑。 “也行。” 下面,发出了咀嚼之声。 匡天生看过去。 下面,王大勇正在吃死人肉。不过,看上去它的动作越来越灵活,那一抽一抽的模样是没了。 现在的王大勇,像狮子,像老虎。 当然,这只是在进食之中。它抬头往上看时又切换了一副谄媚的笑脸。 匡天生感觉,自己貌似对这个人有绝对的支配权。 哪怕直接要他去死,王大勇也不能拒绝自己的意志。 “你啊,搞快点,我们马上要走了,你要是不能跟上,就丢掉你了。” 匡天生对王大勇有些看不上。 但这个人是他制造出来的。 好好一个人,他主动把人杀了,变成了怪物,挺可怜的,所以匡天生搁这提一嘴。 他知道。 对于这个尸生人,周岳是更加不放眼里的。也许王大勇还是一个人时,周岳能瞧他一眼,毕竟是自己亲手救过来的。但当王大勇成了尸生人,那就根本不值得它再看一眼了。 换句话说,它跌了档次。 已经没什么价值了。 不过它也意识到了一点。 新生的匡天生有些圣母,善良。所以它比较需要一下王大勇这个东西,给他在暗处提一下醒,你所拥有的,是它可望而不可及的。有了对比,会好一些,不至于让它未来太飘了。 …… 山林间。 一个人在很小心,很努力的行走。 这个人就是一只耳。 他化名是龙根。 在他旁边,是小尸妖。 因为如果仅是一只耳一个人,他想离开真是要靠点运气,而运气这玩意大多时候都是不靠谱的。 所以,他要依靠小尸妖的帮助。 两人一起。 一只耳……或者说龙根。 他真的是很努力了。 但如此努力,仍然有三次遇险。 都是靠了小尸妖。 可也由此让小尸妖不满。 带一个拖累,太麻烦了。 不是办不到,也不是做不好,而是太麻烦了。 谁会喜欢麻烦呢? 直到。 在沼泽湿地里看到了某个人。 他在一地位干燥实地上坐着喝茶。 小尸妖身手好,猴子一样跳到他的面前道:“装装装,你一天不装就不舒服是吧,在这儿等我们就好好的等,为什么要装,你就差这一杯茶吗?” 说着就一口喝掉了刘三醒面前的茶。 刘三醒皱眉。 屈指一弹,这杯子不要了。 小尸妖看着养眼,漂亮。 但究其本质,它是一具尸体,只是一直保持着新鲜而已。刘三醒自然不想碰它动过的自己的东西。 随手换了一只看起来不错的青色竹杯。 这玩意不值钱。 倒上茶道:“我不是装,而是做这些对于我来说真的是很容易,随手而为之。再说我总是要和你们见一下子的,你,过来。” 一只耳过去。 他有些紧张。 这个男人,看起来普通,平凡,好似除了干净一些没什么,比较让人容易忽视他的存在。 他不知道。 这是一种返璞归真。 也不知有多少人,渴望进入到这一层境界。天下间或然有之,但绝对都是一些七老八十的人物。 而不可能,如这个人一样看起来年轻。 不过一只耳知道,正是面前的这个人看中了自己,所以自己才活了下来。 “这位先生,你……” 他想说些什么。 不过刘三醒正大光明的取出一个小瓶子倒入了茶中。茶水里发出滋滋的响,再归之于平静。 这样看,怎么都像是下毒吧! “请。” 刘三醒伸手 一只耳沉默。 “……” 这样的茶,让人怎么放心喝下去。 刘三醒也不说话,只是给了小尸妖一个眼色。 小尸妖嘟着嘴,不高兴,仍然拔出了掩月剑,站到了一只耳的身后。 这一路之上,一直是小尸妖在帮助一只耳。没有这个小尸妖,一只耳早死了不知多少回了。所以,即便此刻小尸妖一副要捅要砍的模样,一只耳对其心中也没有多少的怨恨。 但他至少明白了自己的境遇。 想了想。 他选择把这杯好似倒了像鼻涕的毒药茶喝了下去。 “这是什么,我是说这个毒药。” 刘三醒脸上也挂起了一丝笑意。 “啊你说那个,这你可就赚到了。这是我苦心研究的碧蚕毒新品,你知道碧蚕毒的名字吗?这可是号称天下无解的剧毒,哪怕是曾经的一流高手,宗师之流,中了此毒,也得完蛋。因为没有解药这一点,很难推广,我也是研究了好久,才掌握了其解法,天下间,只有我能解除。我要用你大约十年的时间,十年后给你自由,你也别抱怨,你要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一开始,一只耳是不高兴的。 没有自由,怎么能算高兴呢? 但人就是这样。 把袋口扎死会让人抗拒,甚至觉得干脆不如死了。但若留下一线光,就能让人接受了。 刘三醒很懂这个道理。 但若以为能逃过他的掌控,那就纯属想多了。 有的时候,一个人,被别人控制,也是会习惯的。 就好像有人在监狱待得时间长了,反而不习惯外面的生活。 “你放心,”刘三醒给他上保险:“虽然你中了毒,但这也意味着我对你的看重,假如你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我又岂会在意你的死活,你不会以为碧蚕毒是什么白菜大萝卜吧?岳娇龙,麻烦你了,保护他一段时间,我要等一个月功夫,才好去海都,你们就给我打一个前站吧。” 岳娇龙哼了一声,看向一只耳:“喂,我保护你是一回事,不是说你可以指使我,明不明白?” 一只耳脸上看不出什么,但心里已经乐开了花。没想到啊,竟然还有这好事。他很清楚,这个叫岳娇龙的小女孩到底有多强,倘若有这个小女孩在,只要不动铳子,整个海都的兄弟会,相信一个也碰不了自己。 如此一来,自己就不怕了。 至于提木拉布。 被他打发到阴二娘那里了。 常盘山人会把他送到鹅村的。 反而自己,不好回去。 现在,他要避免和张爷接触,见面。 能少一次就少一次。 他是真不想沾从前的烂摊子。 毫无疑问。 五剑联盟很强大。 从大乾初期建立,经历数代与大乾的斗智斗勇,一直撑到了大乾国亡,它不强吗? 毫无疑问它很强。 但也因此,当中土平静稳定下来后,正常的统治者都不会容这样的东西存在。 刘三醒毫不犹豫的知道,倘若到了那个时候,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又不知整个联盟上下要死多少人。 这些因果,他脑子进了金汤水,才会接下来。 所以喽。 到时候,是要走的。 对张爷,也是要避而不见的。 但有时候,终究还是避不了的。 因为,在出了葫芦山后。 没几天,阴二娘就病了。 张爷为此很着急,他用尽了办法,甚至找到了一株百年参。 但阴二娘拒绝服药,百年参的确是十分重要的宝贝,过去只有王室才有条件拥有,普通平民,根本是不要想的。 张三鞭老爷子也出来了。 老头也懂医。 但越是明白,越是懂,也越是无奈。 时至今日。 这人没法救。 没有过去才有的天材地宝了,也没有那许多的奇人高士了,所以没法子了。 阴二娘的病,不是什么大问题。 关键是她身体内的空虚,太大了。 一身的毛病,大大小小的毛病,堆积在一起。其实一个小毛病好搞,但问题是太多了,就像一个水壶,从壶壁到壶底,全是锈蚀的烂眼子,连提把手都烂掉了。 这样子的壶,怎么修?怎么补? 阴二娘死时,说了一句话。 “真不甘心啊!” 她死时在羡慕一个人。 贵五。 贵五是战死的。 他死得虽惨,但很值。 阴二娘不然,她不是死在战斗之中,而是死在了病床上,这让她感到十分的屈辱,十分的不甘。 所以她说,真不甘心啊。 然后,她消耗掉了最后一口气,死了。 那么漂亮,那么厉害的一个人,就这样死掉了。 这让整个常盘山都十分难过。 他们甚至没有办白事,因为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直到,三天后,刘三醒终于来了。 再不来,这些常盘山人就要真的给她办后事了。 当刘三醒来时,毫无疑问是有一些不愉快的。 不过张爷还是答应把已经散发出浓郁气味的尸体交给了刘三醒。 刘三醒随便用了一点小手段,他不仅让尸臭自然消失了,还把这尸体的浮肿化脓都给消除了,让整个尸体变得栩栩如生。 张爷忍不住问。 “前辈,我们可以把阴二娘的尸体交给你,请问一下,您这样的人物,需要二娘的尸体干什么?” 刘三醒也不瞒他了。 “阴二娘这个人,生得好,姓得好,她不仅是阴时阴年阴月出生的人,更好的是她也姓阴,这样的人,也就是现在了,要放过去早就被人找到带走了,因为她这样的是最好的炼尸材料。” 张爷明白了。 他心生感慨。 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是好。 他很想把阴二娘葬了。 给她一个安宁。 但是,按常盘山人的惯例,那就是火化掉,如此,就什么也没有了,一个叫阴二娘的人就会从此消失,再也不见。 但是,把阴二娘的尸体给了这个人,他又会怎么对待阴二娘呢?要是让阴二娘的尸体沦为被人亵玩的工具,就不好了。 “你要把二娘炼成什么?” 他问。 刘三醒道:“放心,我不会糟蹋好东西的,一具影尸,是我的护道兵,不是当亵玩工具的。” 有人不想让刘三醒带走阴二娘。 不过被张爷拦了下来。 阴二娘毕竟已经死掉了。 与其化成了灰。 倒不如以另一种方式存在于世。 这是最好的结果了。 第1章 龙四海的邀约 海都。 这是一个神奇的地方。 有人能在此地一夜之间暴富,成为出入百乐厅,进出大酒店的大人物。也有人前一刻拥有一身富硕的身家,可一夜之间就什么都没有了的倒霉蛋。 活人,死人。 富人,穷人。 这种变化,时刻的在海都上演。 海都的沙门车站。 一男一女从车上下来了。 男人一身,西装,领带,腰带,皮鞋,文明杖,礼帽,简直就和一个西极鬼子一模一样。 这在中土国内没什么。 装样子的人到哪儿都有。 穿得好,并不意味着就混得好。 但在海都,这打扮就意味着成功人士。 那个女孩一身的娃娃装,对这模样,十分不满。 “一定要这样吗?” 她几乎快吼出来了。 男人不动声色道:“能怎么办呢,你要是再大点就好了,但小孩的选择真不多,其实你要是愿意,剪短了头发装男娃的也是可以的,但你会剪头发吗?” 这年头,猜一猜,女孩子的头发为什么那么值钱?因为真的有很多人买啊! 另外,也真的没有哪个姑娘有一头发的秀发居然愿意卖掉。 在当时。 无论中土,还是西极,女人都把头发视之为第二生命线。 在一些西方着作的小说里,作者描写女性悲惨,往往就是说,她连头发都拿去卖掉了。似乎这是女性生活悲惨最实锤的证明。 但小尸妖才不在乎这个呢。 “一种植物,”女孩怒道:“你怎么不早说?” 她的头发,指甲,剪下来后,什么时候要,只要花费一些精气就可以有的。 这玩意也就是一点精气之余而已,有什么珍贵的。 男人沉默了。 一只耳。 或者说龙根没想到过。 正常漂亮的女孩不都很介意理发吗?哪个女孩愿意把头发剃短了。 当然,的确是有,有一些女孩剃了一个所谓的学生头。齐眉的刘海至耳根的短发。很多女学生都这发型。但它和男性的短发仍然是两回事,女式发型的短发,也仍然是女性化的。 并且这是有很多女孩子去剪的头发,它代表先进和进步,是新时代女性的象征。 只是这样的人毕竟也是少数的。 是上学女孩的毛病。 这个叫岳娇龙的女孩子又不上学,却也根本不在意剪成男孩子的短发。 脾气太怪异了。 两人下了车,一下子就来了很多的人力车,也就是俗称的黄包车,这一行不错,一个车夫一天大约可以挣一到两块钱。 但缺点是不保险。 人病了不出工就什么也没有。 另个车大多都是租的,赚钱主要是要用来缴租子。对于一个力行车夫,拥有一辆自己的车是终极梦想。 原因就是它太难实现了,几乎不可能。 你想啊。 这一行要用体力,所以吃的一定不能差了,不然的话,干不长就要累死掉的。 还要缴纳车租,可能还有房租。 更不要说,可能会需要去养活家人。 就算没有,也可能有车子的维修费,保养费什么的。 甚至还有罚钱,扣款。 你把车子搞花掉了嘛。 你把车胎搞坏掉了嘛。 因此,这一行,仅有少数身体特别好的人才能一直干下去。 一只耳……叫龙根吧,选了一个中年车夫的车。这样的中年车夫,入行久,知道的多,至少在这海都城,你说个地名,他知道往哪走,怎么去。 “以前的锦江饭店,还在吧!” “这瞧您说的,哪怕有哪一天,这海都城没了,锦江饭店它也得在啊。” 中年车夫开始介绍了这锦江饭店。 别说,锦江饭店真有名堂的。 它原先叫浦江饭店。 海都,是经由清江,和浦江,两条江水从上游而下,带出来的泥沙,经历不知多少年,堆积起来的一个地方。 先后从渔村,到县镇,最后才猛然发展起来的。 它的发迹,是建立在整个中土陷之于战乱下的产物。 战乱嘛,所以很多有钱人到处跑。 为了安全计,就跑到了当时海都的租界区里面。有了西极洋大人的照顾,这海都也就发展起来了,毕竟,可以说整个中土的资金都浇之于其上,它能不发展起来嘛! 后来,锦记也就趁此良机,在海都建立了一家大饭店。 最开始的时候呢,因为避着大乾朝廷找茬儿,就叫了浦江饭店。大乾一亡国,还没二年,就叫了锦江饭店。 算老锦记的产业了。 其实不用算,整个天下又有哪儿是不知道的呢! 锦记天下。 在全国上下,哪个地方没名气呢。 特别是近些年。 因为大乾末年开展的公平运动。 公平大王推广公平。 所以很多有钱人从南都逃到了这地方。 时至今日,海都早已经成为了整个中土的经济文化中心。 锦氏当然会在此建立重要据点。 毫无疑问。 锦氏最拿手的销脏,也是有在做的。 并且在海都就有据点。 话说回来,海都有钱人那么多,不在海都设点搞拍卖,脑壳子有毛病。 所以,龙根要入驻锦氏的锦江饭店。 不一会儿,这一大一小两人就进了锦江饭店,领了房间号牌钥匙,二人乘坐电梯上来了。 这锦江饭店果然了不得,一水西极最先技术。连很多国人都没听闻过的电梯都给安装上了。 一共七层。 负一和第六层除外。 负一是仓库。 第六层是饭店高层。 正常经营的是一到五层。 反正,一层比一层高贵。 由于,一二三层常年都客满,所以真正有人来问津的,大多是四五楼。其中五楼最贵。一天就是十块银洋子。 为了方便,龙根直接选了五零三号房。 把小尸妖安排好,他立刻下楼,重新来到了一楼的接待大厅。 “先生,有什么可以帮您的?” 一个甜妹子上前说话。 龙根淡淡道:“我有货要出,如果你们不接,我就去四海饭店了。” 甜妹子笑容一敛。 “请稍等。” 她打了一通内线电话。 “请跟我来。” 她离开,有另一个女子接替她。 这个甜妹子带龙根重新上了六楼。 在一间门挂经理室的门前停步,然后敲门。 得到许口后,她把龙根带至于此,然后站在门口。 她,是不进去的。 但也没离开,而是仍然站在门口,要等一切的结束。 到那时,也许她会叫来一批保安,把龙根扔出去,又或者亲自陪他离开。 毕竟这里是六楼,不能让人随便乱转。 龙根推门,打开了一条缝。 里面有干净的声音传出来。 “进。” 龙根进去。 他打眼一看。 在这间不算大的办公室里,是一个西极服装的女人,西极服饰,白丝衬衫,真丝围巾,到腿膝处的半身呢子料的裙子,她大约二三十岁,脸特别白净,即便不是什么倾国倾城的绝色,看着也让人觉得亲近。 但此女气势十分惊人,或者说气场。 她在那里一坐,就是一个人物。 你会不由自主的对她尊敬起来。 而不是去想什么男尊女卑的事。 至于一些深入浅出的猥琐想法更是生不出一丝一毫来。 “请坐,我是锦江饭店的经理李小丽,听说你想在我们这里出货,你知道我们这的规矩?” 平平无奇李小丽。 从容貌到名字。 但这个女人一身皮肤十分白嫩。 一双葡萄似的眼睛仿佛能够看透人心。 在锦江饭店这座大饭店里当经理,这原本就不可能是普通人。 虽然,她是从底层杀上来的。 又是个女人。 但锦江饭店这儿还真没有和她争的。 倒也不是没有。 曾经有。 可惜,这里是海都,在这块地方,是龙得盘着,是虎也得卧着。觉得自己有这个那个的背景,想嚣张的,想自以为是的,都没了。 很多人直接沉到了清浦江。 清浦江。 清江和浦江交汇之地,这里水下的激流到底有多烈,只能说让大海告诉你。 沉到清浦江的尸体,正常是找不到的。 只能到海里去找。 水性再好的捞尸队,下了水,也往往被冲走。所以这里没有捞尸队,不需要的。有人在这里跳水什么的,都是直接往下游捞。 想想看。 在这么乱的环境。 李小丽一直活了下来。 她的敌人,总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谁还敢和她争。 好在,这个人的工作能力,还是没问题的。甚至可以说,十分强大。 至少,她能够镇得住场子,不至于让人看轻了她。注意,这一点,很重要。 因为这一行,有时真的是要看人的。 你要不信一个人,怎么把手中的货,寄托于人售卖之? 只有相信了,才会把这生意难做下来。 不过龙根是经历过事情的。 他点一下头,把早就准备好的皮箱子拉上来,打开。 李小丽一看。 唷嚯。 还是皮箱子。 没给自己从怀里掏小布包,或是打开粗布包的包袱卷儿。 挺时髦的。 啪。 暗扣子弹起。 箱子打开来。 李小丽这才端正了起来。 她黑色的眼珠子一扫,笑了起来。 “感情,地下货啊,不过不要紧,我们不计较这个,地下货也挺好,现在肯下地干活的人已经不多了,瞧你还是一个外行,可能死了不少兄弟,我也就不多问了。你这个是,借贷还是拍卖?要死当还是寄售?这是我们这里的服务款项,你看一下,选一个模式,也省得我再费嘴皮子了。” 锦江饭店其实就是老锦记。 一直都做出货生意。 从奢侈品到工艺品,艺术品,反正什么值钱就搞什么。 联系上家,拉住下家,坐庄中间,中吃吞下。 画家的画,书法家的字,作家的手本,甚至一些极品的手工艺品,比如双面绣之类的,都可以在此拍卖出高价。 虽然天下纷乱。 但是这世间,手握大把子的钱,没地儿花的有钱人仍然是太多了。 曾经有一个有钱人愿意花一百万块的光洋,就是想亲一个小戏子。这种事听起来都是西极夜谈,尽是别人的母亲,瞎扯淡。 可这其实是真实发生过的事。 只是当时这人钱没花出去。 瞧见了吧! 有钱人有钱没地花真不是在吹牛。 很多有钱人,主要就是想一个娱乐。 但这个年头,想要玩乐,哪那么多可以玩的。女人也就是那样,最新鲜的也不过是大学生,又有什么奇怪的呢。珠宝工艺,也没什么意思,一开始瞧新鲜,觉得稀罕。 其实就是一种占有心理。 没得手,所以才想要。 但真得了手,也不过是玩两下就收起来罢了。 不过是买的时候冲动,开心。 可真正有了,却又觉得无所谓了。 也不是那么稀罕。 所以玩来玩去,就是古董好玩了。 对很多有钱人而言之,收藏古董,不仅能掌握价值,还有了一丝雅气。 所以才有很多人玩这个。 只是,市面上正经流通的,能有多少好货?大头其实还是在这地下头的才有。 所以李小丽发现了是地下货,一点也不介意,反而觉得这是赚到了。 再说。 龙根样子不错,又包装得好。 他不说,李小丽不说,哪来那么多行家说这是地下的货。 你在上面找得到泥沙吗? 一个个,一只只,擦得都很漂亮。 在箱子里,是两个瓶子,两个杯子,和一个盘子。别看不起眼,但都是老物件。 最值钱的,就是这盘子了。 李小丽都忍不住伸出手。 嗯,她戴手套了。 把盘子取起来,看。 如此素胎薄釉,真是少见的稀有品呢。 她立刻在一张钱票薄子上写了一张一千二百块大洋的开支。 嚓。 她把票给龙根。 这是一张,海大号,四海号,新国号的三家开支票。 凭借此票。 龙根可以在上述三家票号兑换一千二百块大洋的钱款。 “等拍卖后,我们会按十分之二抽水,这笔钱是首款,卖不到这个数,算我们饭店自己买下来的,断然不会让您吃亏。甚至,如果你在事后不满意,可以在拍卖结束后自己加款把东西拿回去,这也是可以的。” 龙根暗暗点头。 果然。 这锦江饭店的服务,比四海饭店要好一些。如果问他为什么知道。他和廖副官曾经跑过这条线,只是从前都是匆匆到四海饭店拍卖而已。 但现在,他不好再去四海饭店了,便来锦江饭店。 说来。 锦江饭店属于锦记的。 张爷是可以在此中说一些话的。 只是,如非必要,他也不想惊动了那位小张爷。 现在出山了,和那位比,他龙根啥也不是。反而小张爷一句话,一支笔,一封信,就可以让他坠入地狱。 所以说,蚂蚁别想和大象攀交情。 万一给踩死呢? 哪怕是无心的。 你也已经死了。 人命,却仅有一条而已。 不过,一回去,他就收到了一封信。 小尸妖挺无辜的把信给他,说这是一个浑身喷香好想吃掉的小姐姐带给他来的。 龙根原本有些好奇,看了信之后倒也不奇怪了。 这是一封简单至极的邀请信。 信是大名鼎鼎,在海都算来,不是属一属二,那也是属三属四的大人物,龙四海龙爷的信。 之前说了。 龙氏一族,是大豪门,大豪族。 就好像南张北张。 小张爷算南张,是北张的外支。 同样的道理。 龙氏一族根基自然在南边。 但在海都,也有龙四海这样一个外支势力。甚至于这些年,龙四海势力越来越大,已经不是原本龙氏一族可以说三道四的了。 虽然仍是一家。 但已经不存在什么主家旁支了。 龙四海算是已经自立了。 他势力已经这么大了,不自立,还给人当小弟,那才是不正常的。 大丈夫立世,岂能郁郁乎久居人下? 这个道理,哪有不懂的呢? 只是龙氏和龙四海毕竟有关系,还是有走动的。 所以龙氏的一些事,也是让龙四海帮办的。过往,廖副官代表龙氏,经常到四海饭店做事,他带了龙根,大约如此,让龙四海注意到了。 他发现廖副官从前的手下跑锦江饭店去了,忍不住这是要来套套话。 最怕的就是这个。 龙四海不是普通人。 他谈不上兄弟会,但却是实权派哥老会的人,哥老会的人只是不爱动了,不是死完了。倘若哥老会的人如果都动了起来,别的不说,大总统都能说换就换。 所以龙四海在海都地位深重。 一般人根本不敢得罪他。 极其的霸道,也霸气。 但,已经给盯到了,他是不去都不行。好在这事没有什么说不清的。从前怕,主要是怕连说的机会也没有。 现在倒可以试试。 第2章 龙贵芝 坐在四海饭店里,龙根还是有些紧张。 直到他看到摇头晃脑无聊的甩头上小辫子的小尸妖,这才在心中放松点。 有这头小尸妖在,他又怕什么呢? 不一会,龙四海和一个精致女孩就一起来了。不要误会,只要注意,就能发现,在这饭店里,至少有十个在注意这边的人,在外也有好几十个人注意着。 所以龙四海看似只带了一个女孩。 但其实他的防卫工作已经不比大总统差多少了。 龙四海不是一般人。 他是哥老会的出身。 正常哥老会的大佬早跑新朝里面当官大佬了,哪个还愿意在江湖上混。反而龙四海不干,仍然在江湖上打漂。但他毕竟是哥老会的大佬,所以一直是顺风顺水的,受各方面的照顾。 只要他不像从前的马班主,仇玉楼(这是海都早期两个想要称霸的男人)那样的想要称霸海都,就不会有事。 一直都有一些傻子在称霸。 其实这些人不知道,不称霸才是霸。 你称霸,所有人都会来打你的。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不得长久。 哪怕你,已经站到了至高位,面对别人时也要主动的把头低下来。 不然就会有一群人用明的暗的手段来搞你,没有人能在这种局面下撑得住的。 在路上。 龙四海的二女儿还跟他说。 “觉得他有问题就抓起来喽,爹你怕什么?” 这位二小姐知道这么一个人。 她是有印象的。 过去在廖副官身边后条狗嘛。 往现在时兴的电影来说,就是站在主角背后的背景人,甚至几乎都没有一个字的台词。他们只会按命令做事。比如让他们拿包拎东西,或让他们倒茶倒水什么的。 这样一个人,有必要认真吗? 觉得有问题,直接搞死就是了。 还亲自接见。 真是搞不懂。 龙四海宠溺的拍拍她的手。 “女儿呀,这就是我不让你在四海饭店做事的原因,你已经被我惯坏了,根本不知道谨言慎行的道理。龙根绰号一只耳,从前跟廖副官的,一直都是个聪明人,这样一个人敢赴我的约,要么是他已经傻掉了,傻得不怕死,要么就是他有了依靠,所以才不想着藏起来,而是来海都。不然,他大可以去乾都啊,那里不也有老锦记的字号。” 龙四海从来不是一个善良的人。 他是一个江湖人。 江湖人,做事看手段,一切按规矩办。 什么规矩? 谁强谁有理,谁就可以大声说话。 不想听?就去死! 等到地方之后,龙四海打眼一过,就大约明白了。 这孙子背后一定有人。 不然,他敢一个人带一个小女孩和自己见面?真当自己龙四海是大善人吗? 是我提不动刀了? 还是我张不开嘴,说不了话,下达不了命令了。 我一句话,就得死人。 可从龙根那模样儿看,一点儿也不带抖的。整个人,上上下下稳得一批。 他给自己叫了茶,给小女孩叫了牛奶。 这让小女孩有些生气。 小女孩要喝葡萄酒。 龙四海过来了。 “阿根啊,这是哪家的孩子,还挺可爱的嘛,怎么,不喜欢喝牛奶?” 龙四海坐了下来,摆出很熟悉的模样。 一边摸底子,一边打量龙根。 他发现,龙根没有真正站起来。 只是大腚离了座儿,微微一个欠身就又坐回去了。 按原先的常理,应该是他诚惶诚恐的站起来对自己弯腰,然后自己则是大方大度的让他坐,他再搭半个腚的坐下来。 这才是往常正常的模样。 是过去,廖副官手把手教的。 龙根是学过的。 但现在。 只是微微抬腚欠了一下身子。 简单装了个样子。 从前的诚惶诚恐已经消失了。 他在内心觉得自己已经是和龙四海平等的一个人了。 愚笨的二女儿没有注意,这丫头对那个小孩挺上心。小女孩,至少模样的确挺讨喜的,殊不知这正是问题所在。 要知道,穷人自有穷人样。 缺衣少食的人家,女孩儿纵是漂亮,也不会像这个小女孩一样,皮肤好,脸儿白,手指细嫩,居然不喝牛奶。 很多的大户人家,碍于生产力的原因,也不是能够随便喝牛奶的。 还别人的母亲喝红酒。 这小丫头知道红酒什么意思吗? 龙根在随便瞎说。 “乡下孩子,经常喝牛奶,喝多了,喝腻了。” 龙四海呵呵在笑。 乡下孩子就能喝牛奶自由了? 若乡下孩子能够喝牛奶到吐,这世上哪还有那么多的难民了。这乡下的人,又哪至于一个个的往城里跑。 倒是他女儿当了真,说:“你还是小孩子呀,喝什么红酒!” 小尸妖哪理会她。 虽然这小娘模样儿好,也就是一凡人。 凡人也敢管老娘? “又不花你的钱!” “嘿你这个小丫头!” 二小姐给气得说不出话来,小脚在地上连跺了两下。 她一直是龙四海最为宠溺的二女儿,二小姐,是能够骑着烈马,肆无忌惮在闹市里狂奔的主儿。 谁敢管她? 谁遇到她不是三十六计躲为上计。 哪怕真不怕她,也会给龙四海面子的。 谁不知道,龙四海有两个女儿,最宠溺的就是这个二女儿了。 倘若龙四海能够摘下月亮,说不得也能给她了。 这样长大的二小姐,什么时候被人拒绝过的。这让她气得不知如何是好。 “小孩子嘛,想喝什么喝什么,长大了就不能随便了,给她上一瓶红酒,找适合女孩子喝的,甜一点的。” 龙四海大方的说话。 一瓶红酒而已,还是甜的,能贵到哪儿去? 这个钱的应酬交际费,他掏得起。 小尸妖欢呼一声。 当它是小女孩就小女孩吧。 它现在有些习惯了,当小女孩也挺好,可以不花钱就占到很多便宜。 想到了这儿,它一拉二小姐。 “走,我们去一边喝,省得他啰嗦!” 二小姐原本不愿意,但是,对方是小孩子她怕什么,得,当逗这小东西玩了。 两人走开了。 龙四海在观察龙根。 这也不担心吗? 不怕我拿那小女孩当人质吗? “怎么回事?” 他决定简短点说话。 龙根侧头,想了一下道:“其实一切我都不想的。你不知道,我哥,廖哥死了。还有,南乡孙舟也死了,和我们没关系,是被南张一脉杀掉的。南张一脉知道吧,地灵门南张,常盘山十万人的掌盘子,南绿林的总瓢把子!这样一个人,你说我们能怎么办?孙舟带人想堵罗四维,结果把和罗四维在一起的这位小张爷得罪了。罗四维的副官杀了罗四维,一个人逃掉了。小张爷的人救出了张爷,就手儿杀了孙舟。” 他没再说下去。 这是和聪明人说话的一个好处。 你随便说几个要点,其余的,他们自己就知道了。 龙四海知道。 老家龙氏一族的一个小姐嫁了一个脸不错的垃圾叫孙舟,屁本事没有,拉了一支杆爷兵,倒也是不好随意打发了。 这个叫孙舟的吃着大好的软饭也斗不过区区一个底层上位的罗四维。 罗四维死了无所谓。 谁在乎呢? 但孙舟你不该得罪南方张氏啊。 死了都不好说话。 南张一脉,独根苗,能杀吗? 是不是想死! 在海都,青莲会不能得罪。 他们什么人都敢杀。 可青莲会和北张一脉就没法比了。 万一惹出来五剑联盟,那是全都要死。 所以这事儿只能算了。 可如果龙家的那位小姐要出气怎么办? 也只能是找廖副官了。 死人不会说话。 当然是要背锅了。 而身为廖副官生前最信重的人,龙根,他不逃难道还等死吗? 所以龙四海也挺同情他的。 不过他还有一些疑惑。 “我这边你放心,我了解你的无奈,即便是老家来人,我也会劝说一二的。不过倘若她真的要动手,你要明白,我最多只能说不会帮忙。” 龙四海还是很局气的,有范儿。 所以他才能一手打下四海帮会。 龙根感激道:“四爷您能说句公道话,我已经很开心了,我现在也是无奈啊,不瞒您说,其实若是有可能,我都不会来,但是我给一个人盯上了,那是位奇人异士,杀人都不用露面,所以我只能来海都,放心,有事我一定知会您,不会伤害龙家的利益。” 二人一番攀谈,倒也很宁静。 无风无雨。 什么事也没发生。 就像一个和蔼可亲的长辈,和一个年轻英俊的后辈在温馨的谈天说地。 眼前的一切,多么美好。 其实,如果不是龙根有底气,又对了龙四海的路子,就不知这时要流多少血了。 到了最后,龙根告辞。 “小岳,别喝了,走了。” 小尸妖怀抱一瓶酒走过来。 “哎呀——你这样子,怎么还带往外拿的呢?” 二小姐在旁边笑道:“不要紧,小岳喜欢最重要。一瓶子红酒而已,没什么的。” 其实,哪怕是甜红,没有经过脱糖,这也是得从国外进口才有的,正常中土此时哪有地方生产这种红酒。 海都可以直接从国外走,所以这里才有的,可即便是有,那价格也不是普通人消费起的。 所以,小尸妖是真不客气,二小姐也是随便大方。 两人都是缺心眼子的。 唯独龙根和龙四海在旁边苦笑。 最后还是龙四海大手一挥,表示这不算什么,才让龙根连连低头哈腰的离开。 两人一走,二小姐就过来了。 她人美性子辣,一个大腚坐下去,道:“爹你不说要收拾他的么,龙家讨饭吃的人跑锦记去了,这是不给我们脸,你怎么不收拾他了?” 龙四海微笑道:“我看你和那小丫头在一起很愉快呀,就给你面子放那小子一马了,你也知道,我真收拾这小子,回头那小丫头就要端盆上我们家讨饭吃了。” 二小姐嗔道:“谁和那小丫头一起很愉快啊,那丫头脑子有问题,我跟她在一起,心里直发毛,你收拾了龙根,我看这丫头还能不能一副拽拽的样子。” 二小姐面对小尸妖——真的是挺尴尬的。 一介是娇生惯养,一个是无法无天。 这两人要是能亲和的起来,才是怪事。 要不是知道龙四海在和龙根说话,二小姐早不伺候了。 所以她才很大方,宁可多花钱,也要把小尸妖送走。 龙四海仍然一脸笑意。 “一个小丫头,能拽到哪里去,是你脾气太冲了,看谁都不顺眼。也不知道将来哪个男人能消受你。” 龙四海对二女儿是又忧又喜。 喜的自然是女儿脾气这么臭,肯定不会轻易便宜哪个臭宝。但忧的也在于此,这么脾气臭的女儿,将来哪个男人能接受她呢? 你要说随便找一个,这肯定可以有。 但如果不是真心相爱,又有何意义? “爹,你别动不动就往我身上扯。你是不知道,那小丫头,我问她为什么喜欢喝红酒,她说红酒样子看起来像血,所以要喝。我说血有什么好喝的,和红酒是两回事。她说人血里面有铁,喝起来有甜味,就像这红酒一样,她不能喝人血,也就只好喝点红酒了……你说这不是神经病吗!” 龙四海收住了笑。 龙根说他给一个异人盯上了。 所以,那个小女孩也不简单吗? “嗯,说得有道理,你以后不要再接触那个小女孩了。另外,找别人,订一箱红酒给那个女孩子送去。” 二小姐倒也不是个傻子。 “那小丫头真有危险?” 龙四海不笑了。 他一脸正色道:“丫头,现在世道有些乱,什么邪乎事也都出来了,以前这些事有人管,现在是没人管了,所以你真的要小心些,发现了不对的事情,就要收着一点。就说那个龙根,你知道贵芝吧。” 二小姐道:“知道,人倒是个大美人,但听说脾气不好,很坏。” 龙四海叹气:“何止是坏,是很坏。你贵芝姐的老公死了,就是叫孙舟的那个男人,还有印象吗?” 二小姐叹道:“记得呢,年轻时还好,又痞又帅的,后来就老了,样子走型了。” 龙四海道:“龙贵芝年轻时候傻,不长眼,瞅一个相公就嫁了人,原本好好的龙家嫡小姐现在混得很不受人待见。现在孙舟更是死了,她的人生全是失败,你说她能忍?所以龙根才吓得跑出来,就是怕给牵连上了。不过我估计龙贵芝不会放弃的,她指不定要来海都,她原本脾气不好,现在更没退路,不是折腾死别人,就是把她自己给折腾死,你可不要跟上去掺和。” 二小姐一想到对于龙贵芝的印象,顿时也是感觉到不好了。 “我知道了,爹。” 龙贵芝是个什么人呢? 很多人以为她是个丑女人。 但其实错了。 她是美人。 是一个让人见了,觉得不要说喝她洗脚水了,就是给她舔沟子也没什么不可接受的美人儿。但倘若此女是一个疯批的病娇,那就另当别论了。 这样好的女孩儿,在她最青春时,遇上了孙舟。年轻时候的孙舟,就是一个小白脸子,专泡妹子的那种。这位显然是知道了龙贵芝的家世,就打了她的主意。 要是一般人家,这种事是不可能的。 门当户对不是开玩笑的。 但龙贵芝就是看上了他,也就结了婚。 原本的龙氏嫡小姐,也成了旁支了。 第3章 火车上的邂逅 南郡。 南至海线火车站。 一个看起来端庄典雅的秀气女人坐上了火车。 她一身孝衣,光秃秃的眉毛,绝对的素容。这是一种古之礼法,是指女子给男子守孝的。家里死了丈夫,女子一心守贞,就会如此,把眉毛都剃了。 如果有丈夫,会给妻子画眉,古人一直有这种风雅趣事。 但若没有丈夫,妻子自己就会给自己上一个点眉妆容。 死了丈夫呢? 那就光秃秃的了。 这点,在中土已经不常见了。 不过在东岛就盛行此风。 但在此刻,就有这样一个一身素孝,没有眉毛,可怜兮兮的女人,可若是有人仔细观察一下她的身边,就会发现她绝对不是什么可怜之人。 一队看上去就威武的汉子在保护着她。 其中一个男子,看向女人,满腔的爱意真是藏也藏不住。 冯远嗔和他的好朋友阿保,很不情愿的进了一间车厢。 这里面人很多,其中甚至有一些人带的鸡在乱跑。 好容易找地方蹲下。 一个人道:“什么玩意,这么霸道,一个人就要了一整节车厢。” “不知道吧,是龙家人啊,龙贵芝大小姐,死了丈夫的那一个,你说要不要躲?” “是她,死丈夫的那个?那是得要躲起来。”有人识趣,就承认了惹不起。 “那可是个经常把人做成罐头人的狠人啊!”有一个人颇为感叹。 这就要扯到一些是非上了。 据说那女人的丈夫,是一个叫孙舟的男人,这个孙舟——十分好色。 他在外边好色。 妒火中烧的龙贵芝忍不住就把和孙舟好的女子抓了做成人彘。 并且,不止一次。 这种故事,在南乡,广为流传。 所以龙贵芝的名声十分不好。 车厢里,一个男子对女人说。 “要不要?” 他伸手在脖子上横着拉了一下。 龙贵芝摇摇头。 “我的名声不好,我知道,也改变不了什么了。但是我男人的仇一定要报。你们是我仅有的力量了,我不想在这样的事情上动用你们,不想因为这种小事发生变故。” 男人叹息。 “便宜他们了。” 车厢里。 冯远嗔看向另一间车厢。 前一个车厢要避开龙贵芝。 那么后一间车厢又为什么空着呢? 是哪一个人占据了后一间的车厢? “那是怎么回事?” “那个啊,更邪乎了,你是不知道啊,一个男人带了一只棺材上了火车,我都不知道他是怎么过检查的。这得要塞多少钱啊!反正我是觉得,一个人,一个人,带那一整个的大棺材,这样的人不靠近的为好。” 那棺材哪怕是空的也轻不了。 正常需要四个人抬的吧。 但那男人却仅是一个人。 哪怕是空棺材,这也是天生神力的吧? 冯远嗔过去望了一眼。 就一眼。 然后他就不敢看了。 过往的时候,冯远嗔总觉得自己是一个人物,拥有天赋的体魄,和一双铁拳,他武功高强,甚至当过镖师闯荡过西北。 但时代不同了。 西北的劣货也不再是用刀的人了,都玩起了转轮铳子。 武功再好,也可能一铳子就摞了。 所以别无所图,只能南下找事。 哪知道在广林,又把一个大鼻子的西极佬给打了,只能再跑路了。 如此兜兜转转,也算见识过世面了。 但冯远嗔仍然是被这个人给吓到了。 不知是为什么,他一见到此人,就心跳的厉害。莫不是一个妖人? 他反正是不敢再看了。 刘三醒也觉得可惜。 挺好的一个人。 这人指定是个人才。 但是,可惜,福薄。 这是一个有大运于一身的人。 但不是福运,而是鸿运。 福运之道,在于长久。 像张爷,这就是一个福运绵长之人。 福运绵长的人最大的特性在哪里呢? 一句话形容就是——别人都死,就你不死。 能撑能熬,这就是大福运也。 那么鸿运又是什么? 一时之大运也。 突然间发了大财,一下子做成了前所未有的大生意。 此为鸿运。 但刚不可久,霸不可持。 鸿运就像古时诸国并存时的称霸一样。 小霸不过三,大霸不过五。 也就是三五年时间的一个大运而已。 大运期间,自然是好了,不会失败。 但一经过了时运,就完蛋了。 天与不取,反受其咎。 你没在时运期间把事做好,就要面临恶报了。冯远嗔这个人,正是一个拥有大时运的人,奈何此人一看就是义气过头,这不是能够长久的样子。 所以刘三醒以神技,空玄洞冥,持续攻击他的心脏,让他离自己远一些。 不和这人产生因果。 不然,以此人的人格魅力,说不得就要给他缠上了。 不过,除了这个麻烦,还有一个,才是真正的大麻烦。 这世上有一种人,打不得碰不得骂不得还不好躲,因为这人会自己往你身上撞,这才是麻烦呢。 那么。 这个人要找的是谁呢? 哦,是他。 偷听人的心声,窃视别人的记忆,真的是很爽。 原来是想找王森林啊。 没多少人知道王森林是谁。 但知道青莲会的一定不少。 青莲会,在王森林的领导下,已经成了一个标准的刺客组织了。以刺杀为主要手段的帮会团体。因为太极端,看起来不好惹,其实是。越来越不好混了。 不过也因此,这个青莲会很可能会答应龙贵芝。 这还真是麻烦了。 算了,先入个梦,试验一下吧。 龙贵芝,还没睡? 人怎么可以不睡觉呢? 睡吧。 刘三醒在上风时放了一些瞌睡蛊虫,很快就让龙贵芝睡下去了。 在梦境深处。 龙贵芝在一间牢房里。 不,这不是梦境。 这是龙贵芝的深层记忆啊。 龙贵芝的精神深处,竟然是这样的。 通过一层层撕开,寻找,观察龙贵芝的记忆,刘三醒发现这实是一个疯批美人。 一生下来就有毛病。 龙贵芝是南乡龙氏的嫡大小姐。 那又怎么样。 亲妈一个人生了她就去了。 她是女孩,看起来是嫡大小姐,其实地位已经摇摇欲坠。家里的希望,是庶弟龙风云。只是她是嫡小姐,所以才显得尴尬。 敏感的意识到这点,她开始自污。 她找不到好办法。 最后选择的是至少样子过得去的孙舟。 如此一来,她等于是放弃了龙氏的继承嫡传,把位子让给了庶弟龙风云。 可意想不到的是,孙舟却是一个错误的选择。只是事已至此,她不能回头了。哪怕这个丈夫再无能,再乱来,她硬着头皮,也要坚持下去。 自己选的路。 错了也要走完。 可是,没想到,这违背了本心。 为了不失面子,龙贵芝就把自己的本心锁了起来,自己在外面,死撑着面子。 监牢里的龙贵芝,有眉毛。 眉清目秀,楚楚可怜。 她环抱手臂,抱着双膝,一双纤楚幼细的脚踝下,是双素净的布鞋,显得这没有裹脚的天足,也细致婉约起来了。 这样的一个女人。 真的是好想让人把她搂在怀里,恣意的疼爱,宠溺。 “你说她是不是很蠢。” 一个人对刘三醒说话。 刘三醒回头。 是龙贵芝。 人格分裂么? 刘三醒明白。 他见识过的。 “是有些可怜,这是……不能原谅自己么?” 刘三醒的话让龙贵芝有些动容,原本一直在眉心上的愁容消散了一二分。 “你说的对,错的是别人,她却觉得一切都是自己的错,自己把自己给关了起来,全是我在替她擦腚眼子……” 她说着话,越来越难听。 眼睛盯着牢中的自己,仿佛要恨出一个洞起来。牢中的龙贵芝也动了起来,她努力往拐角里缩着,似在逃避牢外自己那充满恨意的目光。 “好了,好了,你吓到她了。” 刘三醒轻声的说。 龙贵芝侧脸看他,清冷的脸上挂起了一丝公式书的笑来。 但即便是假笑,是皮笑肉不笑,也十分漂亮。 所以她的黑枣子,孙舟也能觉得——吃得下。 “你喜欢这样的啊?” “不是,关键在于,你们是一体的,你不必自己恨自己的。” 龙贵芝笑了:“你这个人真会说话,既然这样,我就不怪你擅入我的梦中了,你是谁呀,为什么跑我的梦里来,还——来得这么深啊!” 她对刘三醒,也是挺好奇的。 要知道。 她不正常。 是一个神经病的疯批美人。 这样的人,在精神力上,就比一般人要高,活性要强。更不要说她人格分裂了,这就意味着在某方面她更敏锐,也更强。 不然,换了普通人,刘三醒会肆无忌惮的在对方脑子里打转。对方只会是迷迷糊糊睡着,什么也都不知道。 哪像龙贵芝。 她竟然跑自己梦里拦住了自己。 就离谱。 刘三醒道:“昨日觉醒昨日非。我的名字叫——刘醒非。” 刘三醒此时就叫刘醒非了。 改名,实是情非得已。 小张爷此际恐怕已经把自己的事告知了北张,到时不定得要出什么事。 刘醒非没有猜错。 此时。 北张一脉,已经整个儿的被惊动了。 但龙贵芝不理会这些的。 她整个人,明明白得发亮,但散发出来的却是一丝丝的黑气。 “我不管什么昨日明日的,你跑我的梦里来,你想干什么?” 刘醒非看她。 这女人,如此孱弱,却又如此顽强,倒也有趣。 原本,刘醒非对她要顾忌三分。 但发现了她精神世界里的小秘密,就不怕了,至少可以拿捏她一下。 想到了这,刘醒非忍不住伸手,真的在她身上捏了一下。 女人打了一个哆嗦。 这是前所未有的事。 从来没有,从来未有,哪一个人,敢于对她进行如此冒犯! 这简直岂有此理。 如果可以,她一定要杀了这个人。 正当她气得发抖时,她听这人说话。 有些轻佻。 “我来这儿呢,是想要请你,帮我一个忙。” “我要是不呢?” 她虽说着拒绝的话,但声音却很轻柔。 她的脸庞也是一副凄苦的表情。 如果了解她的人,都知道,她这就是在犯病,脑子已经开始不正常了。 但偏偏,这时的她,格外美丽。 让刘醒非也有些动容。 他忍不住又伸手,抚摸她的脸。 “你会答应的。” 龙贵芝的思绪仿佛在抽离,她一手按在刘醒非的手上,轻轻侧脸看旁边说:“不,我不会。” 说到这,她提手就是一刀。 不知在何时她已经摸出了一把刀,突然的,用最软柔的声音语气说拒绝,同时出手杀人。 这是无比强烈的反差。 正常人对此,永远是防不胜防。 面对这女人的刺杀,你稍微一个疏忽大意就会被杀掉。 刘醒非却没中招。 他另手早有准备。 抓住了她的手。 “你这女人,让我有些兴趣了。” 刘醒非看她。 这让龙贵芝少有的,感觉到了恐惧。 她低声道:“你敢!” 下一刻。 吻。 这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在牢笼中的龙贵芝也吃惊了起来,她不容置信的看着外面。她一直害怕外面的龙贵芝,但没想到,一直在外,无所不能的龙贵芝竟然给一个男人轻薄了。 这简直颠覆了她的三观。 其实,这是正常的。 龙贵芝,毫无疑问,她是个美人。 只是以往这个女人表现的神经质与蛇蝎般的狠辣,让人望而生畏继而是退避三舍。 更重要的是她曾是龙家嫡女。 顾忌到龙家的面子,真正的大人物也不可能和龙贵芝较真。 她脑子都不正常了,你跟她较真! 纵有人看上了她的美貌。 但谁也不想身边睡的是一个毒妇。 所以龙贵芝严格意义上说,真没怎么被人轻薄过。这也是孙舟过去能成功的原因。 他当时条件好,这不说了,也是唯一一个,极其少有,敢于追她的男人。 因为这事,真的是要冒一些风险的。 什么风险? 生命风险。 所以龙贵芝认为孙舟不管怎么样,废也好,渣也罢,但他的确是爱自己的。 甚至自己的黑枣他也能面不改色的吃下去。 这难道还不是爱吗? 可现在,她少有的感到了受惊。 一丝惧意袭上了心头。 “你敢!” 龙贵芝惊怒起来。 但,她错了。 她低估了自己的美貌。 她越是在自己身上表现出强的因素,越是能吸引到刘醒非。 最重要的是,这是心灵空间,是她的梦境,在这里,她是格外干净的。 她身上,没有拙劣的化妆品,没有汗油,没有皮屑,没有尘埃,没有污垢。 最重要的是,没有细小的螨虫。 刘醒非扑压在她的身上。 “对,保持住,我最喜欢的就是你这刚强不屈的表情了。原本没打算这么做的,但是现在有些忍不住了,你愉悦到我了!” 第4章 通知 这是第二次入梦了。 第一次结束时,龙贵芝很新奇,也很愤怒,但终归持续下来还是新奇占了上风,因为过往的人生对她而言有很多压力和,不如意,所以她一直很复杂,一面。渴望新奇,又一面恐惧被伤害。以至于她虽然在梦境中被人睡了,却感觉不到多少屈辱。 反正她也不是什么清纯处子在室之女。 甚至,反而有一种舒服。 要知道孙舟年轻还好,但也谈不上有多健壮。后来老了点,就更不济事了,要不给他吃黑枣干什么。 她毕竟是个女人,也想平衡一下阴阳。 上一次的梦中,她被人睡了,就是她敏锐的感觉到了不同。那要说了,一个女人被人睡了,这有什么不同?这是真不一样的。 有的女人和丈夫一起,但丈夫什么也没说,女人也没证据,但她偏偏就意识到,男人变心了。因为男人在上船时,不像从前那么用心了,用不用心,和草草了事,虽然过程仍然是在上船,却绝对是两个概念。 龙贵芝是一个思绪纤细敏锐的人。 她总能在一件事上发现不一样的地方。 有人觉得这是神经质。 是一种病。 但却也是实际存在的。 她发现,这男人不是没品的急色鬼,仗着异能在污辱自己。 反而。 他其实是在欣赏,是在满意,像是一个美食家,在品尝一道精美的大餐。 自己,就是那道大餐。 并且,让美食家满意。 这让她有些——得意。 至少有人懂得了解自己的好。 自己也不是没有人要,没人懂欣赏。 只不过这个人没有站到自己面前,只是在梦中占有了自己。 这太过分了。 好在,这个人又来了。 上次没说清楚的事,还是要说的。 男人来了。 昨日觉醒昨日非。 一听就是现起的。 不敢用真名的家伙。 什么玩意。 “你还敢来?” 刘醒非看看牢里,那个又缩了起来的龙贵芝,道:“昨天没说清楚,这次就是来说清楚的。” 龙贵芝迈了一步想挡住刘醒非的目光。 “你到底想说什么?” 刘醒非看她。 “你这一次去海都,能不能不要主动的生事。” 龙贵芝道:“你是要阻止我?” 她突然意识到什么了。 龙根绰号一只耳,因为他只有一只耳朵是好的,另一只耳朵只有一半,所以绰号是一只耳。这个人相貌还是挺好的,也挺让龙贵芝满意。 一直的龙贵芝都很信重廖副官,包括这个廖副官一手招揽的人物,一只耳。 哪知道一向自诩能干忠诚的廖副官,竟然一下子就死掉了。 然后这个龙根就跑了。 原来孙舟被南张的小张爷给杀了。 孙舟苦心拉扯起来的军队也快散光了。 这么大的事,她能怎么办?当然是找个人去背锅。 这个人是谁? 原本应该是廖副官。 但现在只有龙根了。 果然。 刘醒非对她说。 “龙根是我的人,现在他为我做事,你可不可以放过他?” “不可以。” “不可以不可以不可以!” 龙贵芝一连的尖叫起来。 她一连尖叫了数声,像是一个已经颠狂的疯子,突然高亢起来,然后才平静下来,用平缓的语气说。 “不可以。” 她一脸的痛苦,眉眼尽皆成愁色。 好一抹秋水芙蓉的美丽。 “我男人死了,总有个交待吧,总得找个人来负责吧?我能找谁?高高在上的南派张氏,小张爷?我能找他吗?南绿林总瓢把子,地灵门的门主,常盘山的掌盘子。我得罪的起吗?” 她说这话,声音委屈的在发颤。 仿佛是在说,我已经这么惨了,为什么还要逼我? “老廖死了,他已经死掉了,我只能找他,这怪不得我,谁让龙根后面没人呢?他没什么势力的,我只能找他了。” 刘醒非苦笑。 “龙根你不能动,这个人现在是我的人了,他现在背后是我,所以这件事还是算了吧,你还年轻,又这么漂亮,你的人生可以重新开始的。” 刘醒非苦口婆心地说。 坦白说刘醒非是不至于如此的。 但他对龙贵芝却颇为欣赏。 他就喜欢这种硬性子臭脾气的女人。 再加上两人在精神世界也算有过深入浅出的交融,便真心对她说了几句实在话的好的。 可龙贵芝却不领情。 她面上露出了一个凄然的苦笑,或者说是惨笑。 “重新开始,哈哈哈哈,重新开始,你当我龙贵芝是什么人?有的人可以重新开始,就像小船,容易调头。但我呢?我是龙家的嫡小姐,你知不知道我这样的人家一生一次选择,对就要对到底,同样的,错也就要错到底,我知道,孙舟是个废的,但我既然选择了他,错我也要错到底,我只有这个了,你现在让我连这最后的也要丢掉吗?那我还剩下什么了?” 当年。 龙贵芝顶着无穷压力,和孙舟在一起。 然后她倾尽了一切的努力来支持孙舟。 不能说她做得错。 孙舟也算成功。 虽然他很废柴,让一个罗四维给压在头上。但至少是一直撑下来的。 往往给人一种感觉,他纵不能战胜罗四维,至少也能撑下来。哪知道罗四维这边让周副官杀了,回过头孙舟也让小张爷给解决了。 一下子。 龙贵芝毕生的心血都在此中打了水漂。 她的财力大大受损,快沦为笑话了。 一个人犯了错,要想不被人笑话,只有两个法子。 一是回头重来。 二是一错到底。 毫无疑问。 龙贵芝选择了第二个。 当我不觉得我错,那我就没有错。 刘醒非一句话就想要让她放弃? 怎么可能! 但刘醒非没有再如上次一般折辱她了。 什么事都讲究一个突然性。 已经做过一次的事,再来,就没有太大效果了。 刀在刘醒非对龙贵芝已经有所了解。 龙贵芝有病。 精神病。 人格分裂。 所以她的偏执性才如此的强。 但看起来强到不可改变,只在于你是不是找对了弱点。只要打中了要害之处,她也得认怂。 就见刘醒非伸出了一根手指。 这根手指竖立在龙贵芝的眼前。 然后一指。 指向了监牢。 龙贵芝果然脸色大变。 “你要干什么!” 她此时恨不得这个男人再如上一次一样强迫了自己。毕竟已经有过了一回,又是在梦里,虽然会很不堪,但也不是不能接受。 但没想到,这一回刘醒非一下子就找到了她的弱点。 又或是第一次他就已经找到了。 只是这第二次才把弱点给指出来。 没错。 她的弱点,自然只能是她自己了。 刘醒非指的就是,关在监牢内的,她自己。监牢,并不是监禁,并不是压迫,而是一种保护。 龙贵芝把自己最为纯贞脆弱的一面给关在了这心中的监牢里面,是在变相的保护自己内心中最为纯贞的一面。所以在外的龙贵芝才可以强硬的保护自己。 正应了一句话。 看起来特别强硬的人,内心深处可能有特别柔软的地方。 只要把它找出来。 一击觅中。 就能击破强敌。 无往不胜。 刘醒非显然是找到了。 但他更恶毒。 “你说,我把这监牢打破了,如何?” 龙贵芝一下拦在监牢门房外。 “想打开它,就杀了我。” 她眼睛瞪着刘醒非。 “你要敢这么做,就杀了我!” “杀了我,杀了我,杀了我!” 但刘醒非只是在笑。 他轻轻说道:“你拦不住我的,我随时可以进你的梦中,什么时候都可以把她放出来,到时你一定会变得很有趣的。” …… 女人再一次醒来。 旁边,一个男人对她说。 “又做噩梦了?” 女人看他。 她怒了。 “谁让你离我这么近的?” “对不起,我只是有些关心你……” 男人很痛苦,他想关心这个女人,但总是做得不够好。 但龙贵芝没给他留面子。 “你是不是以为,孙舟死了,你就有机会了?你错了,一个人一生只有一次机会,选择错了,就没机会了,对就要对到底,错也要错到底。当年你要是追求我,我也许会接受,但你选择了做狗,就要明白你永远只是狗,我们不相配。” 男人忍住道:“是,我知道。” 当年。 他对女人心生了爱意。 但在最关键时刻,他惧怕了。 他永远忘不掉女人失望的眼神。 给你机会,你不中用啊。 所以她才选择了孙舟。 孙舟再不堪,再无能,再废物,但他敢站出来表白,大声说我爱你,然后他就有了一切,哪怕这个人现在已经死了,但仍然是这个男人心中一直暗中羡慕的目标。 他当年错失了机会,就永远错失了。 因为龙贵芝的脾气就是这样。 要么对到底。 要么错到底。 不管怎么样。 她永不回头。 龙贵芝看他,心中就有一些气。 早知如此,当初干什么吃的。 龙贵芝从车椅上把腿拿下来坐好。 她道:“等车到站了,你立刻下车,去一个地方,霓虹街28号的老王菜刀店,找掌柜的去给我约王森林。” 男人吃了一惊。 “王森林?” 龙贵芝看他一眼,不悦道:“不找他找谁?现在这事有些麻烦了,我回去先和四叔接个头,见一面。如果四叔能接下来,那我也不必找王森林,但四叔要是不愿意,我也就只能找王森林了。” 男人叹气。 “我知道了,找王森林……” 王森林……这个人搁现在这会儿就是大麻烦。 现在,此人和新朝大总统不对付。 倘若双方闹了起来,和王森林太近,可能会招致新朝的敌意,那可是这个国家的官方代表啊! 龙贵芝知道。 她已经给一个人盯上了。 有这个人在,自己别想正面找龙根的麻烦。但她迁怒龙根,自然是要杀他的,你说不让我动手我就不动手了?我不动手,我让王森林动手去。 暂时,也只能这么办了。 龙根的处境倒是还好。 他手上有了钱,也开始招收一些手下给自己办事了。 最重要的,是他在接触一个人。 一个在海都混饭吃的法斯特人。 这个人叫迪邦。 迪邦.亨特拉尔。 亨特拉尔家族曾经是法斯特法王十五世时期的一个地方贵族。 但这个人得罪了十五世。 毫无疑问,他失势了。 及至于今,在法斯特,虽然还有贵族,可大多贵族都成了笑话。即便是迪邦,也只能像流浪汉一样到处讨生活。 他最早在美帝斯发展,不过生意破产。 他干不下去了。 老美要割当地土着的头皮换钱。 迪邦认为这个生意太不仁道了,有违骑士精神和贵族精神,这是对他的羞辱。 于是他的团队,佣兵团队开除了他。 没钱的他坐船,一口气来到了海都。 然后就彻底没钱了。 堂堂一个西极人快要讨饭了,这简直是个笑话。 但也不是笑话。 西极老爷的确是老爷,但不是所有的西极人都是大老爷,事实上,混不好的西极人也有很多。 这印证了一句话。 再发达的国家也有穷人。 再穷的国家也有富人。 所以龙根就盯上了他,这个已经快要走投无路的法斯特男人。 只要一点好处,就足以让这个男人为自己所用。 正如刘醒非需要扶持龙根一样。 龙根也想要有一个西极人来帮自己,做生意。 生意上的事,有一个西极人,真的很省事的。 所以一时的,龙根真的觉得自己一切都很顺。只差打通关节,就可以做生意了。 但在这时,小尸妖摇摇头晃脑的进来。 “不好了,不好了,老大有任务交给你了。” 龙根正在拟定自己的发展计划,听了小尸妖的打断,忍不住道:“哪来的大佬,你一整天的都在房间里,边个让你传消息给我的!” 小尸妖道:“我说你,自己背后是谁你给搞忘了?我可从老大那知道了,龙贵芝正在前往海都的火车上。” “什么?” 龙根给吓到了。 接触过龙家的都知道,龙南乡的龙贵芝是惹不得的一个大麻烦。 这女人真的跑来找自己的茬儿? 一时间,龙根感到自己万分委屈。 不过,很快他就醒悟了过来。 原本他就这么担心的。 只是现在事发了,也没什么。 “他怎么通知你的?” 龙根感到异样。 小尸妖白了他一眼,道:“那混蛋跑我梦里跟我说话,正常我哪会睡觉,我就算睡觉了又哪里会有什么梦的。但这混蛋真的让我做了梦,他还说不找你是你是个普通人啦,入梦对人有一定影响,所以就不到你梦里面去了。” 第5章 郑茂生 入梦之术,对人是有影响的。有些人长时间做噩梦,搞不好疯掉了都有可能。 但龙贵芝有病嘛,多点少点无所谓了。 所以刘醒非毫无顾忌的对龙贵芝用了入梦之术。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龙贵芝的精神是真的有问题。她不仅是精神病,还是比较严重型的人格分裂。 这导致了她的精神世界反而能够承受刘醒非施加于其上的影响。 但是,龙根毕竟是普通人。 刘醒非也就不祸害他了。 改由小尸妖来和他通气。 反正小尸妖怎么说也是超凡生命,精神力坚韧,经得起他折腾。 这让小尸妖很不爽,莫名其妙地就睡觉了,睡就睡吧,做梦了。这不就是等于被遥控吗?感觉自己被控制得更深了。 但该说的话还是要说的。 “还有啊,龙贵芝很厉害的,大佬天天在梦里吓她,她都能挺住。现在她给大佬缠住了,所以她不会主动来对付你,但一定会找人对付你。当然,我会保护你的。不过大佬也要你做点事。” 龙根苦笑。 “好吧,想我做咩事?” 小尸妖双手插腰上说:“大佬让你快快建立一方势力,你一个普通的平民凡人,对大佬屁用也没有,但你这个人有野心有毅力也有了背景,所以你可以建立一个势力,帮助大佬解决一些琐事。就是这样。” 龙根怔了一下,这才明白,原来那男人是这意思。自己还是太天真了。原以为对方把自己当小弟,原来对方其实根本看不上自己,非要自己也有了力量,才值得对方和他说话。 你看看。 就像现在。 自己还没势力。 对方说话都是让小尸妖代传的。 可恶。 既然如此。 他对小尸妖道:“想发展势力不是那么容易的,我有一个计划,不过需要大佬这样的高手帮助,你和他说一下,看他愿不愿意吧。如果他愿意,最多三个月,我就能在海都立下旗子,帮他做事。” 他话说完,说看到小尸妖一副木然的模样,从那小口中说出的是另一个人的声音。 “什么计划,说来听听。” 刹那间,龙根的后背全是冷汗。 这小尸妖,一下子就被神秘大佬控制住了,不是说做梦吗?连做梦都省下来了,这是神仙还是妖怪啊。 但也由此,让龙根略微松了口气。 背后的大佬实力越强,他不是越发的安全么。 原本,他是想要慢慢发展的。 但现在看来,快一点也无妨。 没背景的人才要一步一个脚印。 他既然有如此背景,当然是要放开手脚大干特干了。 “我的老哥,廖副官,他手上有一份藏宝图,他捏这图很久了,不敢动,不过我想现在是时候取出来了,有了这宝藏,我就可以在最短的时间里打出旗号,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小尸妖一脸怪异的表情说道:“宝藏?他跑去葫芦山取岳大将军的墓宝,却不敢碰自己的宝藏?” 龙根苦笑了起来。 “我哥原先是在关外混饭吃的,就是因为被东岛人盯上了,这才一口气跑到南方躲起来,这其中的关键就是我哥手上,有怒海雄风的宝藏。” 一个遥远的名字被刘醒非听到。 “怒海雄风,听说他当了海盗王,看来是积累下了一大笔财富,我听说他和卓氏联姻了?” 龙根很讶然。 怒海雄风这个人很有争议,很多人恨他恨得是一个洞。但没用,他仍然在海上逍遥称霸。这是一个让人很无奈的事。 如果有注意,就会发现,在武林中,有一些年轻人,在少年时满怀热血的去闯荡江湖,然后带着一身心的痛苦疲惫离开,选择了隐居生活。 原因就是,这个世界,伤他们太多,太深了。 让他们知道了世间的险恶。 既不投入。 也就只好远离了。 但怒海雄风是一个例外,他一辈子都是在抗争。即便是和卓氏的联姻,也是卓氏倒向了他,而非他投向了卓氏。 大罗亡国。 卓氏一部分选择了北上投乾。 但怒海雄风仍然选择争流于大海之上。 直至其死亡,也是不妥协,不投降。 虽然,最后,失去了中土支持,怒海雄风的船越来越对付不了西极大船,可哪怕是退隐,也仍然不是投降。 怒海雄风争雄一世,他手上的确积攒了很大的一批宝藏。 可是想要夺取的一个也没有。 这不是怒海雄风贪恋钱财。 而是他不想自己的东西被他不喜欢的人夺走。 所以,他做了一个决定。 知道他宝藏地址的,只有一个人。 那就是廖家的人。 怒海雄风和廖家有很深厚的关系。 原本一直没事。 只是后来廖家被东岛人无意间盯上了。 这个是没法子的。 怒海雄风是海盗嘛,他不仅手下曾有很多东岛人,也和东岛干过很多次。所以东岛人对他的渗透也是很深的。 东岛人既然查到了宝藏一事,廖家人,也就是廖副官当时就逃跑了。 一口气跑到了最南边。 只是宝藏的秘密,他终究没法守一直下去了。 一是廖家人除了他已经被东岛人杀得绝了。 二是他是真心把龙根当弟弟的。 不然,他也不会在必死的情况下,去救龙根,给他传信。 所以,龙根才知道这个事情。 最后。 宝藏这种东西有些过于虚无缥缈了。 说是有,找起来就麻烦了,谁也不知道古时留下来的地图还灵不灵,是不是有危险,又或是准与不准,甚至可能早已经消失掉了。 所以龙根一时间根本没有打算去开启这个宝藏。 只是,他从葫芦山带出来的财富,并不足以支撑他的发展大计,对于他来说,只能算是他发展中的第一桶金而已。 他需要时间。 可既然刘醒非要快。 他就只好试试水了。 这也是一个试探。 你让我发展。 我需要宝藏。 你不是本事大么。 帮我启出宝藏,以后什么都你说了算。 但你要是连这么点小事也办不了,帮不到,那就是你的问题了。 以后也就别说什么命令的了。 这就好比,你给我舞台,我才能表演。 如果你连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都没有,你让我怎么展示才华呢? 刘醒非同意了。 他心中也有些诧异。 怒海雄风。 这个男人也终究是留下了一些东西啊! 怒海雄风是个海盗。 兴盛于大罗中后期,亡于大罗末年。 但怒海雄风的后人一直存在,和大乾展开了十分漫长的战斗。只可惜,他的后人势力没像五剑联盟那样强大,反而在大乾朝廷的打击下渐渐势微。 但是,即便如此。 怒海雄风的这一支仍然留下了一笔极其丰厚的财富。 有人说,这是怒海雄风打劫了一辈子的积蓄。 也有人说,这是船王卓氏家族的历代积累。 但不管怎么说,都有一笔宝藏。 这笔宝藏的确是有的。 所以,当年廖副官才因此死了家人。 在那时候,廖副官的心情是绝望的。 廖家世代,都是怒海雄风身边最倚重的家族。甚至于这藏宝地也在廖家的手中。 但在当时,中土势微,国内军阀混战,民不聊生。 廖副官面临的是整个东岛人的势力。 东岛梅花派的杀上门来,他能怎么办? 最后这个秘密,就便宜到了龙根的身上了。坦白说,龙根一开始对此是不在意的。 这个世道。 有钱有什么用? 一个人拥有多少钱,是要看他拥有多少实力的。没实力啊,有钱就是小儿持金之于市,是在自取其祸也。 所以知道有这个宝藏,但龙根真的从未想过去取。 再者说了。 怒海雄风留下的宝藏,又岂是那么轻易就可以取出来的? 哦,就在某个地方,往那儿一埋,留下一份图,让后人随随便便就将之取了出来? 开什么玩笑。 怒海雄风怎么说也是见识过的。 他的藏宝,不仅需要地址,还需要有本事,没本事啊,就只能站那儿看着,什么也取不到。 不过现在有了大佬了,那就可以试一下把这宝藏取出来。钱不钱的无所谓,但龙根真的已经厌倦了被人逼迫的情况了。他现在也有些渴望,建立独属于自己的势力团体。 他需要用这钱,给自己打造一个安全感的生活环境。 一会儿,小尸妖告诉他。 你可以招人了。 现在的龙根,严格意义上说,他只是一个人。 小尸妖并不是他的人。 想要做事,不光是要结交迪邦.亨特拉尔这样的西极洋夷,最关键的是要有属于自己麾下的势力人马。 于是他去找了一个人。 海都的闸北区有一个地方。 这是海都关特殊型犯人的监狱。 在海都,有些特殊性的犯人,你不得不关好一些,就只能关这地方了。这里是法斯特的租界。在海都的租界区里,就属法斯特的租界是最为灵活的。 在诸多西极人里,就属法斯特人最贪财了,但这是一个优点,对于法斯特人来说,只要肯给钱,他们就会给予你方便。 这不是挺好的事么? 所以才有了这特殊的监狱。 人虽然说是关在这监狱里,但只要有钱了,你想在牢里过舒服日子,还是玩鱼目混珠的离开监狱,这都行。 如此监狱,岂不是妙哉? 恰好。 目前在这所监狱里,就有一个人。 一个极其特殊的人物。 这个人叫郑茂生。 在海都,打黄金水后,这是第二号的人物了。郑茂生在此,严格意义上说,他不是在坐牢,而是上位前的仪式。 在兄弟会中,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 想要当大佬,至少要在苦窑里蹲上几年时间。 是的。 黄金水老了,他无论如何也是要退的。 人在江湖,你不让自己体面的退下来,就会有人让你不体面的退下来。黄金水很清楚自己是怎么上位的,说穿了不过是左右逢缘罢了。 他没实力,就要在合适的时候把位子让出去,这样以后江湖上的人至少会给他一个面子。 不然的话,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所以他也是有所选择。 他选择的人就是郑茂生。 在花了三十个光洋后,郑茂生有些糊涂的来见人。 他挺莫名其妙的。 虽然在坐牢。 但他的势力仍然是存在的。 兄弟会白莲会的会主,那是一般人吗?甚至于他要走,也是看心情,想出去就出去的事儿。 现在突然一个什么根的要见他。 他是说见就见的么? 但郑茂生也明白。 一个人花三十块钱见自己是什么意思。 首先。 穷人是掏不出钱来见自己的。 其次。 花钱见了自己,如果不是什么真正重要的事,这个人的下场是可想而知的。 这种蠢货并不少。 真有人跑来死的。 所以他选择见一下。 人家都把命拿出来赌了,他当然得给人这个和他说话,或者说交朋友的机会。 见到龙根,他有些诧异。 因为他发现这个人有些像一个人。 只是一时间——他想不起来了。 郑茂生一直自诩记忆好,但现在却发现自己记忆中有一块空白,这让他有了兴趣。他决定,即使这个人戏耍了自己,至少这一次也会放过他。 “你找我,你知道我是边个吗?” 他说话还看了一下旁边的狱警。 所有人都在逃避他的目光。 每个人都在怕他。 甚至无人敢和他对视。 即便他现在,人在这所监狱。 但若是有哪一个人敢得罪他,对他言语不敬,让他知道了,可能第二天的时间,说死就死了。 这样的事情,不是发生一次,两次,而是真的发生了很多次。 所以才会造成现在的情况。 他人在狱中。 仍然为龙。 龙根不以为意。 他是见过世面的。 不过是在暗中培养了一个专门的暗杀小组,有人时刻给他里外里的传送消息,然后按他的命令杀人而已。 当龙氏家族没有吗? 只是郑茂生玩得比较好而已。又或是他手下的兄弟比较给力。 “我叫龙根,一个新人,想要在海都立杆子,但是呢,我手下一个人也没有,所以想向大佬你借兵。” 龙根取出了烟,敬给郑茂生。 “您要是愿意帮我,三个月,我给你十万光洋,大家算是交个朋友。以后不论在哪里我都算你的人,有事我支持,以后见面我都低你一头。如果不行,我就只好去找鱼老大了。” 第6章 借兵 郑茂生原本想把烟丢掉的。 你什么人,配给我敬烟? 你以为什么人都能和我说话,和我一起抽烟,一起喝茶,坐在一起的吗? 你现在坐在这里,只是一个巧合而已,甚至可以说是意外,实际上你根本没资格和我坐在一起。 但他抽了,他接受龙根的烟了。 这是因为两个原因。 一是龙根说的,十万块。 一般人掏不出这笔钱。 这年月,一个能掏十万块的人,你高低也得看他一眼。 另一个是借兵。 而龙根所谓的借兵,是借真正的人才的兵,而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人。 普通的人,到外面找,要多少有多少。 但那有用吗? 我这突然的需要的人,是随便在外边扒拉一个人就行的吗? 龙根需要的,是真正能打架能杀人,能用刀子,开铳子的,这样的精锐,才是龙根所谓的兵。 这样的兵,你要么花时间慢慢找,找到了还要培养忠心度。要么就找老牌的大佬,他们手上一定有这样的人。 虽然他们不忠心于你,但听你命令,赚点快钱也是可以的,并且他们背后有大佬,你也不需要担心别的。 因为他们出错了,大佬是要站出来的。 所以龙根找郑茂生借兵。 这也是有原因的。 一是郑茂生现在是在坐牢。 他现在是在潜伏期。 所以他现在短时间里有兵可借。 二是这也算给郑茂生拜码头。 郑老大,我来了,我和你打招呼了啊,以后有事我是挺你的,我站你的边。 以后龙根若是发达了,郑茂生在他这儿也算有面了,能有不少好处。很多明的暗的生意,双方都可以合作了。 在海都,一家独大是霸不了天的。 所以即便是大佬,也不介意手下面有人想出头。 你出头不要紧。 别跑来踩我上位就行了。 龙根这样一搞,以后他无论怎么搞,都不会压到郑茂生头上,不然他在江湖上的名声就算臭掉了。 一个人,在江湖上的名声,看起来不重要,但其实又很重要。这么说,名声差的人死了都没人在意,但名声好的人你杀一个试试。不知有多少小弟想杀你出头上位。 所以在江湖上混,倘若名声好,就一定要爱惜羽毛。像黄金水,他就是爱惜羽毛的个中好手,哪怕他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影响力了,但江湖上的各方大佬谁又敢不给他面子呢? 特别是郑茂生。 他这么大的大佬,也是不敢对黄金水不敬的。 最重要的一个。 他提到了一个人。 鱼远阔。 养鱼山水远游阔。 这就是鱼远阔了。 这是目前江湖上,海都中,又一个想要称霸海都的枭雄式人物。 鱼远阔原本是一个鱼贩子。 在苦桥街混的。 但此人武功高强,并且见识过人,所以很快发展起来了。他先鱼摊,再菜市口,拉出了一支二三百人的队伍。 但是之后他就猛了。 一个人带头打地盘,一口气抢下了四条老街,十八家戏院,一下子成了海都的一方人物。 由于这个人很能打,讲义气,出手也大方,现在成了海都极品新秀,连有名能打的杨王青都吃了大亏。 倘若他安定于此,也就算了。 但郑茂生找人接触过。 很遗憾。 大约是年轻人。 鱼远阔野心勃勃。 其实不是没有人警告过他。 但他就是不听不信。 年轻人,不年轻气盛怎么叫年轻人。 如果能够劝得住了,那还是年轻人吗? 所以渐渐也就没人去劝说了。 很多人都在坐视他什么时候败亡。 但是,如果让这个龙根帮助了鱼远阔,那未来会怎么样?郑茂生不敢想了。 其实,他知道。 鱼远阔现在就是一个人拖一整个落后的社团在往前走。 这太可怕了。 郑茂生忽然在想,要是让这个鱼远阔真的起来了,哪怕他是称霸于一时,自己也会面临麻烦的吧。 “你有纸吧。” 郑茂生抽完了这一支烟说。 龙根立刻从怀中取出了一个笔记本,上面还有一支钢笔。恭恭敬敬,双手捧着,递给了郑茂生。 郑茂生接过,认真的看了他一眼。 至少人情世故,这小子拿捏还是挺到位的。求人也有求人的样子,没有七个不服,八个不愤的样子,更没有眼高于顶。 自己这边答应了,还能维持恭敬态度不变,这说明他得志了也不会猖狂。 当然,这都是表面现象,一切如何,还是要看以后的了。 郑茂生提笔,一边奋笔疾书,一边说:“我只能给你两个人,不过你不要担心,这两个不是兵,是将,我给你的是大将之才,你要有本事就收了他们替你做事,我也就不管他们了。不怕说实话我都有些不好管这两个人,算我丢给你了。不过如果说你想立旗,就得有真正能干的人帮你,这里是海都,你不会以为随便什么人就能帮你打天下吧?” 这两个人。 一个叫林道生。 一个叫方林。 林道生心狠手辣。 方林杀伐果断。 这两个人,是郑茂生都感觉到心里发毛的人,所以此二人虽是算郑茂生的人,但他一直没有将此二人收为心腹。 他总有一种感觉。 这两个人要是在自己手上上位了,以后谁是老大还真就不好说了。 当大佬最忌讳的一件事。 就是手下有白眼狼。 最搞笑有是,这个白眼狼是你自己一手扶起来的。 所以郑茂生仔细想想,干脆把这个不确定的麻烦交给龙根。 你叫龙根是吧。 你牛掰是吧。 你要借人,我什么都给你了,看你自己的本事了。 “对了,钱你不必给我,你交给这个人就行了,她叫宋芳,住在霓虹街百家戏院,这个百家戏院知道吧?” “百家戏院?这个我知道,是霓虹街一家专门进行戏剧表演的戏院。” 虽然龙根对戏剧不怎么感兴趣。 但迪邦.亨特拉尔十分喜欢。 他总觉得中土的戏剧拥有一种特殊的魅力。这种魅力是那些什么电影比不了的。 百家戏院就是 样一个地方。 它让很多小剧种在海都至少有了这么一个舞台。 龙根出了监狱,立刻就去找宋芳。 不知为什么。 他总感觉这个宋芳很特别。 当他找了之后,才发现事情有些不对。 龙根是个谨慎的人。 他没有大张旗鼓的去找,去问。 而是通过和迪邦说话,在旁敲侧击。 迪邦这个人真是特别。 别的老外有钱了去酒吧舞厅,但他就喜欢买通用戏票。特别是百家戏院的票。 因为百家戏院这个地方,有很多不同的戏剧在里面,长腔短调,小调高调,应有尽有。 迪邦身为一个戏迷,当然是喜欢这地方了。但是吧,在龙根看来,他就是一个假戏迷而已,纯粹是看热闹的。 真正的戏迷哪有喜欢这么杂的。 大多是逮一个剧种磕的。 你什么都喜欢,其实就是不喜欢。 但他懒得在这事上和迪邦计较。 只是想打听戏院里面的事。 还真让他打听出了一些事。 首先,百家戏院里面已经没有什么宋芳了,不过从前却是有过。 后来这个宋芳,因为什么原因,人不见了,可能死了。但这就不好计较了,毕竟是一个戏子,谁会在这事上较真呢? 人死了? 龙根有些莫名其妙。 他就找了本地的一个大侦探。 这是号称海都第二代大侦探的人物。 第一代退隐江湖。 这位是第二代。 和第一代比,人品差了很多。 但能力并不差。 在花了二百块洋钱后,这个名字叫罗比的男人把资料查出来了。 海都这地方变化太快了。 大约是三年前,在百家戏院出了个神秘的女戏子,宋芳。 一时间,当时的海都巡捕房头子,军阀的少帅吴良品,大商人孙汴臣,总之是很多人都要这个女人。 因为宋芳虽是一个人,却长得漂亮不说还能一个人唱百家戏,这太离谱,也太厉害了。这样的女人,每一个男人都想要的。 龙根明白。 这里面,可能还有一个郑茂生。 只是郑茂生暗地里喜欢一个戏子,他自己也不好明说。 结果他没有注意到。 宋芳死了。 他以为很多人喜欢一个人会把这人给供起来。现在,很多戏班子的老板就是这样起来的。 但宋芳是一个例外。 她不仅戏好,人也漂亮。 而那些唱红的老板却大多都是男人。 其实一些男人也是受到觊觎的。 更不要说这个女人了。 当所有人都想要,这个女人也就活不下去了。 所以她死了。 十万块。 对普通人来说是一生也难以赚到的巨款了,甚至用这笔钱在美帝斯这样的高消费区也能生活得很好。 但对于郑茂生来说就算不了什么了。 所以他无所谓的把钱要给宋芳。 一个死人。 真是有些可笑。 好在,郑茂生推给他的手下还算靠谱。 当龙根找到此二人时,这两人刚完成了一次打劫。林道生一直是不安于室,俗称管不住,没事干就打劫,这不是在让老大为难么?郑茂生能差这点钱?你打劫万一惹出事难道不是找老大擦腚眼子? 合着老大就是给你专门擦腚的了是吧? 还有这个方林。 林道生说什么就是什么,他说打劫,你还真跟着一起去了。 一家七口啊,全给杀了。 以至于林道生还以为是自己事发了,给方林使眼色,想杀了他。 好在龙根掏出了信,摇了摇。 这是郑茂生给他们兄弟的。 字数不多。 所以林道生一下子也就看完了。 林道生有些奇怪。 “你要找我们做事?” 龙根点点头,他在地上捡起了一张未收起来的钞纸,上面是福泽寿吉。 这是东岛货币上的印花。 福泽寿吉是东岛历史上的人生大赢家。 不仅活着时是东岛第一巨富,还别人的母亲特别长寿,让无数东岛人对他是羡慕嫉妒恨。不过在发行钱钞时,整个东岛上下都决定把这货给印上去。 你看,这纸上印着福泽寿吉大人,难道这还不值钱吗? “你们这是……” 龙根有些明白什么原因了。 方林道:“遇到不开眼的东岛鬼子了,怎么,你想为东岛鬼子出头?” 林道生和方林最大的毛病就是暴脾气。 两兄弟出门,遇到了一家东岛人。 其中一个人对两兄弟说了一句。 中土猪。 他应该是经常说。 往常说没什么问题。 没人和他计较的。 但林道生和方林一下子就盯上了他,摸进门就把这一整个家给杀光了。连三个小孩子也倒在了血泊中。 龙根摇摇头。 “我给东岛鬼子出什么头啊,我就是来问问你们,郑茂生让你们兄弟跟我,你们干不干?” 方林没说话。 他看向了林道生。 这不是说方林没有主见。 而是林道生的大局观要强一些。 林道生抽出了一支烟。 他没点。 “你多少钱请我们?” “暂时是五十块钱一个月,想要涨薪,要看三个月后,你们跟我,一切就好说,但如果三个月里大家合作不好,又或是你们三月后不愿意,那就算了。” 龙根也掏了出烟来。 他给方林。 但显然,在抽烟一事上方林没这爱好。 “好,那就跟你干上三个月,先让我们干什么?” 林道生下定了决心。 打劫这事,虽然很爽,但不能一直爽。 你这事要是干多了,真以为那些西极人会不计较? 西极人也怕你打劫他们的。 所以为了钱,跟龙根三个月也无妨。 不要以为五十块少了。 在这年头,一个月有十块就可以生活下去了,要是有二十块,就能考虑成家立业的事了,如果有三十块,足可以说一声小康之家了。如果是五十块,你每个月的周末甚至可以去舞厅酒吧去玩玩。 龙根数出了五十块的新币,说道:“暂时没有大事,光你们两个人也不够,先招人吧,不过我不是什么烂仔都要,你们先给我找二百人,算是我立旗的基础。由你们两个面试,就是你们给我选人。我住锦江饭店,但你们可以在四海饭店包一个场子,龙四海也是江湖人的人,不在意这种事的,能不能办这个事?” 林道生笑了笑。 一上来就招兵买马吗? 看来这是一位有钱的大玩家。 在海都立旗。 很多人都干过。 但大多数人是自己拉出一支队伍然后到处打地盘。 像龙根这样,什么背景也没有,纯粹拿钱砸,倒也是真的少有。 “事我给你办,”林道生看着他,他对这突然找上门的男人有了一些好感。突然间他不想这个人糊里糊涂的就死掉,所以也就提一个醒给他:“但我们兄弟两个是帮你做事的,可不是给你当保镖的,海都这地方可是乱得狠,这一点你要明白!” 龙根也是笑了。 “放心,现在,这个海都,没有人可以伤害到我。” 他现在也体会到背后有人的好处了。 第7章 聚会 一个人出来混,最重要的是什么? 背后有人。 不可否认,的确是有一些狠人,一些气运之子,自己一个人就能白手起家的。 但是,扪心自问,这样的人世上有几?哪一个不是运气加巧合上来的。 你凭什么就觉得,自己是那个中大奖的人呢?有的人在家里,什么事没有,什么也没做,突然一笔巨大的财产就掉他头上让他继承了,这种事对那些奋斗又努力的人来说公平么? 但问题就在于,这事很公平。 人家天生命好,有爹娘老子亲戚爷爷什么的挣钱给他花,你怎么比? 合情合理。 所以,如果有可能,如果有机会,能找到靠山一定要找,有大山一定要靠,有大腿也是一定要抱上去的。 有的人一个头磕下去,一声干爹一叫,立刻什么都有了,要什么有什么。 只有年轻无脑的热血少年,才会以为所谓成功仅靠自己努力就行,觉得只要拼尽全力,就可以胜败无悔,这简直是笑话。 赢家通吃,败者只能找一地儿暗自抹泪地去承受痛苦。 就好像一把椅子。 有靠背和没靠背,哪一个更让人感觉舒服?! 正因如此,龙根根本不介意自己的安全问题。事实上,这才是所有大佬最担心的问题。但龙根现在地了是不怕的了。 他回到了锦江饭店。 一回来就看到了小尸妖在侧耳倾听。 “怎么了?” 他问。 小尸妖用一种诡异的眼神看他,然后说道:“大佬对你是真的很好,在牺牲色相缠住龙贵芝。” 龙根忍不住骂了一声。 “疯女人!” 他始终是搞不明白。 为什么像龙贵芝那样的女人会看上孙舟那垃圾。他曾不止一次想过,如果廖副官和龙贵芝在一起,结果是不是会很好。 奈何。 龙贵芝喜欢病娇水嫩的小白脸子,对一副硬汉模样的廖副官不大上心。 现在又是对自己发神经。 孙舟的死关他屁事啊,竟然追到海都来了。此前他对廖副官的判断有些怀疑,孙舟死就死了,我们怎么就要逃离了? 感情廖副官是真的神,他是对的。 龙贵芝这神经病真的来了。 他一直觉得龙贵芝是神经病。 按理说,龙贵芝应该也可以算是个大美人了,还是高高在上十分干净到有洁癖的大美女了。 这样一个美女,让孙舟吃点黑枣又怎么了?你别说黑枣了,有些人天天喝她洗脚水也没问题啊! 可即便是如此美女,也让孙舟惊忧且惧之。甚至孙舟暗中在不遗余力的摧毁自己的颜值,可即便如此,也是一副苦腔苦相。 对此,龙根一直是不理解的。 但廖副官只有一个态度。 他会用手敲自己大脑太阳穴位置暗示龙根,这就是一个神经病。 要不然,一个大美女,舔着不香吗? 可看孙舟这样子就知道,大美女其实也不好伺候。 好在,这神经病给大佬盯住了,至少暂时缠不到自己身上了。 这时。 二小姐找上了一个人。 二小姐是龙四海的二小姐。 也是龙四海最宠爱的小女儿。 这也就是说,龙四海还有一个大女儿。 事实上,龙四海一把年纪了,能天天过悠闲的生活,主要就是这位大小姐在替他分忧担劳。 此刻,二小姐小幅度加快步子,像一只灵巧的猫,先用半边身子把门撞开,在进入之后腰胯一摆,又用半边臀部把门给关上,小腰拧巴的到了大姐的办公室里面。 “怎么,不去骑马,到我这儿玩?” 大小姐一脸淡笑。 她虽不被疼爱,但这事要看你自己怎么判断。 虽然看起来是不被疼爱。 但大小姐现在握有实权啊! 这手上实打实的人事任命权,钱款拨付权才是她真正的依靠。这意味着,在这个龙氏支脉的家族里,她才是——真正说话的那个人。 人事权。 财政权。 尽皆在手。 试问大小姐还需要嫉妒二小姐身上所谓的疼爱吗?甚至于,她也可以疼爱这个二小姐。 坦白说,妹妹的确漂亮。 大大的眼睛漂亮的眉,配合脸的胶原蛋白,粉嫩雪白的可爱漂亮。 虽然大小姐也算是个美人。 但她在妹妹紧身绷臀的白色马裤上轻轻一瞥。 真的是——好身材啊。 不要说男人了,就连身为女性的她都有一巴掌拍上去的想法,试问别人又怎么会不喜欢呢? 二小姐一个大臀坐在大小姐的办公桌上道:“姐,刚才有一个住客入住,你看到了没有?” 大小姐嗯了一声,她往后靠椅背之上。 看着妹妹一脸的戏谑地笑。 “我知道,怎么了?” “怎么了,你让人带一大棺材进来,让人知道了,外人会怎么看我们四海饭店?” 真是不敢相信。 手下人说龙贵芝姑姑来了。 虽然父亲不喜欢她对此人的接近。 但二小姐毕竟是年轻人,有些叛逆想法是很正常的,自然是要来看看,哪知道一上二楼就看到了一群人在帮助一个人抬着一具大号的棺材。 天呐。 这是在开什么玩笑。 什么时候有客人能够如此冠冕堂皇的带一具棺材进饭店入住了! 至少大饭店是没这个规矩的。 大小姐也挺无奈的。 她叹了口气说:“你说的我何尝不知道呢?但问题在于,咱们的姑姑给做保了。” 龙贵芝是一个惹不得的人物。 不要说她一个低辈的大小姐了。 就是龙四海在这儿,也是要给面子的。 二小姐也愣神了。 她最受爹的宠爱,是真知道一些事的。 “姑姑和他——那个人是什么关系?” 大小姐忍不住在二小姐的马裤臀上拍了一下,果然,弹手的很,她轻轻笑了,道:“你在开什么玩笑,这种事情当不知道就行了,千万不要去瞎猜。你姑姑是什么人你也不是不知道,她这脾气要是一上来了,我们就惨了,所以,这事就别管了,左右也就是一副棺材而已,我当时亲自去了现场,没怪味儿。” 这说了个千言万语,其实最后一句,才是重点。 棺材虽然晦气。 但至少这一具,不影响人。 从前客栈什么的拒绝棺材,最大的原因不是什么晦气,而是气味。 人死之后,尸体腐烂起来,那个味啊,比吃米田共还要难闻。你想,在店里搁这么一个臭味源,那其它的客人还愿意在这儿住吗?这已经住下的客人也受不了啊。 但是呢,你直接说快走,太臭,这话说得不好听。哪家死人是香的啊。 所以得换一个说法。 晦气。 就成了最好的借口。 出门在外,很多时候,讲究一个运气。 给晦气缠上了,那可就麻烦了。 虽然说这封建迷信要不得,但不要说古代了,就是现在,西极的西学大行于世,老百姓仍然是有这些封建迷信思想。 千年多的习俗,已经根深蒂固了。 嘴上可以说不信。 但心里面仍然是在意的。 不过这一次的棺材里没有什么臭味,加上龙贵芝的关系,所以大小姐也只能认下来了。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她隐约感觉到。 这个带尸体的男人。 不好随意打发了。 那男人看起来,一脸的平和,但事后回想,竟然记不起了对方的相貌。明明已经打了照面的,她又是干这工作的,记忆力一定要好,怎么可能记不清楚一个人呢? 是以细下一想,她心中竟然有些发毛。 故此妹妹来说话,她立刻给挡住了。 可别让这位小祖宗得罪了什么不能够得罪的人。 “那个人,带着一个大棺材,和你姑姑也有关系往来,你以为这是一个寻常的什么人吗?这个世上,有很多奇人异士的,所以有的时候,看到了不对的人时,就要顺从一些,不要在意什么龙家什么面子。我可不想哪一天去替你报仇。” 二小姐哼了一声道:“姐,不是我说,我发现你自从替爹管事了,就变得有些胆小起来,咱们家,不惹事,也不怕事。只要咱们占了理字,怕得什么事来!” 大小姐道:“你这话说的,你以为这世上随便什么人都是讲理的吗?能和你平起平坐的才和你讲理,如果人家比我们强,随便随时一伸手就收拾了我们,哪怕家族再家大势大,在你死时又有什么用?” 这些道理,从前大小姐没什么感觉。 但现在她知道厉害了。 毕竟这饭店迎来送往的,总是有很多奇人异士出现。 大多没什么。 但总有一些很讨厌很麻烦的。 有一些又穷又横,还别人的母亲不要命的,这样的人,你只能自认倒霉算了。让这些货和别人玩命去。他们又穷又横还不要命的,你可不是,犯不上和这样的人死顶。 但这便宜妹妹貌似给保护得太好了。 看起来趾高气昂的模样。 其实是温室花朵。 很容易就遇到伤害。 过往没出事,一来是她还小,很多人不屑于和一个小丫头片子计较。 二来龙四海是真的在保护她,并且保护得很好。 可现在呢? 父亲在逐渐老去。 她也在渐渐的长大了。 她却没有发现这点。 所以,她要提醒她一下了。 “妹妹,我们现在麻烦不小。爹年纪越来越大了,但海都却是个龙虎扎堆的地方,不说黄金水,郑茂生一个比一个老狐狸,下面还有鱼远阔和杨王青,我们的处境其实没有你想象的那么乐观。在这片土地上,一夜之间全家死绝的多了去了。” 二小姐有些恼了。 她是何等性子。 最厌恶就是被人说教了。 她从怀中掏出一张纸,啪地拍在了大小姐的桌子上。 “我来这儿不是为了听你说教的。我在街上遇到了这个,爹说现在事情都是你管,我才过来的。现在——别说我什么也没告诉你。” 大小姐没理会匆匆离去的二小姐。 她看桌上的纸。 是一张宣传纸。 一看之下,她明白了。 这是一个叫龙根的男人在海都发的招兵买马的告示,看样子是要立旗。只不过此人立旗不是拉一批兄弟去打打杀杀抢地盘,而是直接向整个海都招人。 别说。 现在这会儿,虽然是乱世。 但不得不说也是海都的黄金时代。 整个天下都乱,但唯独海都比较特殊。全国有点能耐的汉子和有钱人都在往这地儿扎堆的钻。 谁让此地有很多西极的外国租界地。 海都更是临海。 海边上,西极人的远洋大船随时可以威胁过来。 在这新朝和诸多军阀不好插手之地,反而商贸繁荣昌盛,为整个中土天下之最也。 据说此地到处都是钱。 所以很多人不顾一切也是要来海都。 只不过。 有钱人来了海都还是有钱人,有钱在手中,不管是做什么都比较方便。 但穷人来了,仍然只是穷人而已。 好在,这穷人之中,也是有一些虎狼之辈,你可以说他们是穷鬼,但不能说他们没本事。 像鱼远阔,杨王青,甚至现在青莲会的王森林,都是穷人上位的。 鱼远阔是底层小贩子。 杨王青是大混子,从难民中逮一批女子开私娼所起家。 王森林从前就是一个土头土脸的难民而已。 但这些人仍然上位了。 甚至,这个新冒出头的龙根,原本也是一普通人物。 是南乡龙氏的家仆式人物,廖副官收的一个门下走狗而已。 如果说廖副官不过是龙氏的走狗。 龙根简直就是走狗的走狗。 这样一个人,也能撒单子招人了。 看来,他挺有钱的嘛? 或许这才是龙贵芝缠上来的原因。 嘶。 她好似发现了什么。 龙贵芝莫非是知道了什么,才对龙根进行迁怒的?这么说在她旁边的那男人也不简单了,正经简单的人,有到处拖一大棺材跑的吗? 这件事,只能观望,暂时不能插足。 此刻,在北方,乾都。 原本,乾都叫罗京。 大罗亡国。 这也就叫了乾京。 但此时大乾也已经亡国了。 就又改称了乾都。 大乾亡国没多久,不到半年吧,在乾京最繁华之地,有一地方给推平改建成了一家豪华的大饭店。 这就是老锦记大饭店。 也是天下锦字旗号饭店的总店。 这一天。 一辆辆车在频繁的出现。 这一现象引得乾都很多人议论纷纷。 因为西极人的小汽车可是一个稀罕玩意儿,哪怕此地乃是乾都,过去中土的王城,小汽车也是十分稀少的。只有高官巨富十分稀少的人才能有的。 现在,一下子来了这五六七八辆的小汽车,自然是让旁边的人议论纷纷。 “杨爷来了。” “那是张家的大爷吧?” “还有林家的老爷。” “锦家外门也来了?这可奇了。” “别说锦家了,还有孙家的六小姐,孙家可不得了,这也是来了。” “还有罗家人,那可是当年大罗王族的后人啊!” 第8章 老锦记诸族之会 张家,林家,孙家,罗家,锦家,杨家,白家,莫家……此外实际上还有唐家,王家,金家,宇文家等小家族。 这些大大小小的豪门大族。 加在了一起,才撑起来一个锦记天下。 这也是历史上,大乾王朝处心积虑也没能剿灭五剑联盟的原因。 你以为五剑联盟只有五姓? 其实在它的背后是这许多的家族在力撑着呢。这让整个五剑联盟拥有源源不断的后进新血。 有了如此足够多的高手,组成刺杀团,满天下的刺杀大乾的官,并且,他们不杀贪官,不杀清官,专门杀能力强的官儿,并且是大乾的死忠,你让大乾怎么办?天下太大了,官员也太多了,大乾朝廷想要安稳的坐拥天下,只能向五剑联盟妥协。 不然你有多少好官能官的官员够被刺杀的。要知道,这世上,贪官多,清官少,但真正能务实知晓变通的官,更是少之又少。 每一个这样的能臣,都有入将为相的能力。把这样的官杀了,好比朝廷折了支柱一般可怕。 并且,刺杀团也不是呆板的只盯这个能臣杀。能臣是无论如何也一定要杀的,还有就是底层的官吏。 逮到了感觉合适就杀了。 就算你不重视底层的普通官吏,那些朝廷大员呢?这些高高在上的朝廷大员,也是可以当猪一样的宰杀的。好,你选择保护了朝廷大员,那些官员的家属呢? 摊子那么大,鸡蛋那么多,你就有两只手而已,能捂得住,保护下几个蛋?总有你防不住,护不到的。 我想怎么杀,就怎么样。 我爱怎么杀,就怎么杀。 走过路过,杀一波。 兴趣上来,杀一波。 还可以打劫,甚至劫色,谁知道呢? 这,就是五剑联盟。 这,就是锦记天下。 够不够威! 大乾朝廷马踏天下,杀得整片江山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但即便如此,花费了巨大代价,结果也只是向五剑联盟妥协。 第一帝最疼爱的妃子和她刚出生的孩子,猜猜是怎么死的。 第二帝手下四个手握大权的顾命大臣,有几个是老死的,没有一个,统统都死了。 第三帝手下的能臣周福威,不是又福又威么,结果怎样,英年早逝。 不服不行。 一直到了第四帝时期。 当时,第四帝虽然完成了大乾中兴,可其实他刚刚接位之时,整个天下是处在即将亡国的边缘。 第三帝风光了一生近一甲子之年。 但他留下的是一个空空荡荡的国库,和已经糜烂的军队。 想想看,第三帝在位期间发动三大役,仗打得一场比一场大,横扫不臣不服的一切敌人,但他却硬生生治不了一个贪腐。 因为他手下真正能干的能臣都给刺杀得差不多了。 能活下来的,都是那种,不杀比杀了更好的那种。 所以第三帝死后,丢下来的反而是一个几乎快烂透的家底子。 在当时。 第四帝外有野寇入侵,内有政敌在侧。 如此局面,几可说是——水深火热。 就是这种天灾的开始,竟然也是让第四帝翻盘了。 此后野心勃勃的第四帝自然想解决五剑联盟。 有人说他成功了。 但也有人说他失败了。 结果就是。 此后大乾的确不怎么再闹事了。 他所信任且重用的几个臣子也大多都保全了下来。 除了他自己杀的那一个。 但第四帝的突然猝死也真是让人不好说什么,到底是自己死的,还是被刺杀的,真是只有天晓得了。 不过从第五帝始,整个朝廷老实下来是真的。 看看。 大乾朝廷。 最盛时就是第四至第五帝初期之时了。 这时的国库每年岁入五六千万的金银税款,以至于第五帝忍不住说花不完,根本花不完,朕已经穷奢极欲了,但还是花不完,朕免了国家上下的税三年,仍然觉得钱太多了。 就这么鼎盛的国力。 五剑联盟也依旧存在。 直至于今。 到了现在,不管知道和不知道的,谁敢小看这五剑联盟,小看锦记天下。 一众大佬,鱼贯而入,进入第六层最高位置。在此,有几个特殊的房间,其中一个,是极少数时候才会启用的大会议室。 里面虽然常时不用,也仍然打扫得十分干净,在边边角角都有驱虫蚁蛇鼠的秘药和香料。 让这一整间会议室里都十分的空气清新且香气袭人。 又有一批女仆进来。 她们人数不多。 但手脚是十分的麻利。 摆盘,上碗,倒入了市面上都极少有的上品凉茶。 大佬们的座次是有数的。 一个个不要说的,自己就找到了位置。 他们甚至不需要在桌前找名牌。 该是什么人,坐什么位置。 这些大佬自己心里有谱。 甚至于他们对此比别人还要用心上心。 一个男人打眼上瞧。 “咦,上三门还有一家没来呢!” 所谓上三门,其实是两门。 有人也说是张锦杨三家。 其实懂的都懂。 所谓上三门是刘锦张三家。 只是一直的,刘家位置空悬,所以才置之不理,但这一个空位子也是让锦家取代。 没错。 锦氏家族在这里一家却有两个席位。 一个推崇的是锦天祖宗。 一个推崇的是锦葵祖宗。 一直经营锦氏产业把握生意的,一直是锦葵这一支。 这一支的特点是精力放在经营上面。 还有就是锦天了。 锦天和当年杨大小姐仍然归算到了锦氏之中,算是锦家的另一条支脉。这一条支脉走的就是武斗派了,时至于今,实力不小。 刚才那个人,当然不可能得罪顶撞锦氏的实力派和金主派。 他其实是在指张氏。 张氏的实力——太大了。 在当初,上三门,刘氏,张氏,锦氏,曾经是张氏最为之盛。 特别是张氏的先祖小乙公。 这张小乙不简单啊。 不仅武功高强,更是一位高官。 此外。 他还是拥有神位的地府大神,阎魔君天子的属神。 这阎魔君天子原本是冷门神,不吃香。 它的诞生是有人对公刑不公的产生。 当公刑不公时,私刑即为正义。 阎魔君天子是这样性质的一个神。 你说,历朝历代,哪个君王能容这样的一尊神坐大了。如果私刑昌盛,那么公刑岂不是笑话了。 但是,偏偏张小乙就是一个不折不扣,身体力行的私刑神信者。所以他才成为私刑神阎魔君天子的属神。 有了这样一个属神照顾,张氏一族又怎么可能不兴旺呢! 别拿村长里正不当干部。 需要知道。 属神对之于凡人来说——那也是神! 所以一直的,张氏一族都在繁荣昌盛。 而杨氏就不一样了。 杨氏一直是大族,但张氏发迹后,杨氏也仍然只是大族,依附于张锦二氏的大族。 正是杨氏一整个的都依附于张锦二族,所以看上去资历老,实力有,但始终不能算入上三门。 别人说的,也只能当是笑话。 你不当真,什么事没有。 你当真了,这就是想死了。 不知道下面多少人望着吗? 所以这个时候,锦家三小姐就说话了。 “张家大哥有事,要稍微迟一下,要不我这就去催一下,就在隔壁的,小六,你帮我照顾一下。” 她说小六,是孙家的孙小六。 孙福临。 孙氏一族一直的就和锦氏关系贼好。 所以此时一张可爱娃娃脸的孙福临立刻就把小腚移到锦三小姐的位置上了。 她甜甜一笑。 白家少爷人都醉了。 他就那么痴痴的看孙家六小姐。 旁的是什么也不管了。 唐家的唐老大在边上,整个眉毛都皱起来了,身为直男,他真是受不了这个。 此时,锦家三小姐锦言到了隔壁。 她猛烈的砸门。 以至于旁边来了一个人。 是六层楼的服务生。 锦三小姐凤目一扫,双眼含煞。 “打开!” 她简短地说话。 服务生不敢说一个字,直接掏出钥匙开门。 在里面,是张家大爷在穿衣服。 在床榻上,是一个女人。 锦三小姐只看那女人侧身的起伏线就知道此人是谁了。 万国花魁。 说是花魁。 其实不过是乾都风月场的大佬们玩的小把戏而已。 请上几个大普罗斯的白毛女当西夷撑场子,其实人已经选定了。 只是没想到,这位才成了万国花魁不到半年,就给张大老爷泡到手了。 张大老爷穿好了衣服道:“她时间不多了……” 两人出去了。 门关上。 锦三小姐道:“什么毛病?” 张大老爷淡淡道:“绝症,你说是什么毛病?就这几个月了。她想,在死前能至少清静些。” 锦三小姐笑了起来。 “和着你就是这么帮助人是清静的?” 张大老爷平淡道:“我这里收容了她,她只要伺候我一个人就好了,不然,你知道的。你说她要怎么选?” 身为一个花魁。 特别是已经风光了半年的花魁。 在风光过后就要务实了。 这是风月行的老把戏了。 捧起来一个花魁,先捧得高高的,不让任何人得手,直到搞到最高价。但是从那以后,这位花魁就要从别人摸下手都不可得到夜夜换新郎了。直到哪一天,甚至可能要一天接几个客,比之寻常当红娘子一般无二。 到时,就要有新人重新被捧出来了。 欢乐场,从来如此。 从一个十五六的青涩新人,到二十五六的过气妇,也不过是三年又三年,三年再三年,不过十年的时间而已。 万国花魁也不过是名声更好一些。 但是,这一位突然间发现了一件事。 她得了不治之症的绝症。 这对风月场的女子来说太糟糕了。 所以她求到了张家大爷的身上。 张氏大爷只是接受了她提的条件而已。 其实这也算做好事了。 毕竟他不可能天天睡花魁。 除了开始的新鲜,最后,这位万国花魁是真的能得到生命中最后的清静的。 但锦三小姐根本不在意这一点。 “别胡闹了,你不会不知道吧,这次的聚会还是按你要求召开的,结果大家人都来了,你却还在这儿睡花魁,你觉得这样合适吗?非要老娘亲自过来请你是吗?” 张大老爷摇了摇头,一边慢慢的走,一边对一个服务员招了一下手。 “给我准备一杯咖啡……” 说了这一句话,才对锦三小姐道:“那封我家亲戚的信你也是看过了的,不然你会同意我要求召开聚会吗?” 锦三小姐沉默了:“……” 她如何不知道,这件事如果是真的,会造成多么巨大的轩然大波。 一个应该死了几百年的男人。 竟然又回到这个世间。 这简直匪夷所思。 是几乎不可能的事。 如果是一般什么人说的,锦三小姐根本不予理睬。 但那个人是张氏一族的南方支脉。 张氏一族,虽然分成了南北两支,但关系十分紧密,是不会在这样重要的事情上骗人开玩笑的。 更不要说,南张的张三鞭老爷子仍然健在,哪怕小张爷为人轻佻了,也有他老人家看管着,不会在重要的事情上胡说八道。 张大老爷又说了。 “我昨儿个找了关于那个人的资料,看得我是一脑门子汗,那个人可不是一般人,倘若南方小张说的是真的,我们的麻烦可就大了。” 锦三小姐道:“你是说,他会找我们麻烦?” 张大老爷看了眼锦三小姐。 “最怕他根本不想理会我们。” 就着话,他进了会议室。 一进去。 原本有些喧嚣的会议室一下子就没声儿了。所有人仿佛一下子都变成了乖宝宝。 正在坐立难安的孙小六连忙一脸笑的回归到自己的位置上。 她轻轻拍拍几乎没有什么发育的胸。 方才她真的是好难啊。 上三门的位置,真不是好坐的。 倒是锦家的小五爷坐那老老实实的。 张大老爷一坐下,就笑。 “刚才有事耽误了,诸位,抱歉啊!” “哪里哪里。” “大老爷您客气了,真是太客气了。” “大老爷好啊,我是小唐,给你打招呼了!” “我等能够得见大老爷一面,真是三生有幸啊!” …… 一片废话之后,张大老爷说了。 “你们大概有些疑惑,为什么我会发这个召集令,其实吧,我也不想多事,大家没事干唱唱歌跳跳舞,在找几个小妞儿,多好呀,可是没办法,想来想去有些事还是得要让你们知道的,那什么,你们都知道,一夫公吧?” 众人面面相觑。 直到,有一个人忍不住问。 “大老爷,您说的,莫不是那个……一夫公?” 他说着用手指往上指了指。 张大老爷笑了。 “不是他是谁,这个世上,敢称一夫公的人又有哪个,你说出来,我去杀他。” 这话,让人不好接。 说起一夫公,能有哪个人? 当然是三祖之一的一夫公。 说是五剑联盟。 其实是上三门说话。 上三门是哪三门? 是张锦刘三家。 但刘家因为刘一夫,刘子义接连失踪。 所以在此刘氏一脉是空位虚置的。 初时,由于张小乙和锦天在,倒也能维持现状,把锦记的生意中一部分的分红,给刘氏一脉存上。 但时至于今。 到了现在的这个时候。 谁还当真? 刘氏一脉时期的存金钱款早已经被诸家分割干净了。 大家都认为,既然刘氏已经一个人都没有了,那刘氏的分红自然也是大家的了。 损一人而利大家,众之所乐也。 以往这样没问题。 刘氏一夫公。 一个死了多少年的人。 拿他的钱怎么了,你有本事,活过来打我啊?但谁想这家伙可能真的活过来了。在过去古老的,像神话故事一样的笔记里,细说了刘氏一夫公的事。 这人是一个降术师。 降术师已经势微。 甚至曾经很弱。 但刘氏一夫公把这一门给修炼成了。 降三世以通神。 这家伙轮回了三世,现在正好是第三世的人,他还活着。这样问题就来了。 你可以贪一个莫须有的人的钱,也可以贪一个死掉了的,只有名字的人的钱。但你不能贪一个活着的人的钱,特别是这个人还非常别人的母亲有本事! 第9章 东岛旧熟人 如果是一般人也就算了。 但这一个,他不一般。 锦记天下能力撑至于此,凭的是实力。 但在古书上的记载。 在过去。 刘氏一夫公是三位先祖中实力最强,但也是私人品德最差劲的一个人。 三位先祖之所以能凑一块,很多是为了生存,而不是为了友谊。首先说锦天,为爱所迷,成了当时杨氏杨大小姐的舔狗。杨氏和他锦家都是极品的富贵,所以倒也不是太在乎钱。 张小乙是重兄弟钱的,也就视金钱如米田共土。 这就让刘氏一夫公大贪特贪。 按理说,三个人赚钱平分了花才对。 但刘氏一夫公总是玩公私明暗黑白账。 暗地里没少贪污。 也就是锦天和张小乙都不太在意这个,搁别的团队早就火拼起来了。 就算是如此。 这还不止。 刘氏一夫公之无耻,甚至是勾搭上了锦氏天公的母亲。 这是锦氏不耻于口的过往旧事。 所以说刘一夫的名声很差。 现在,这样的一个人,可能存活至今。 你敢赌他不介意你们拿他的钱吗? 你们敢赌他不和你们计较吗? 马上。 罗家的小姐就说话了。 “张大老爷的意思,是要我们一起出钱填上这个窟窿眼子,是不是?” 白家人说话:“抱歉,我们白家好像没分过这笔钱。” 刘氏一夫公的钱,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分的。像白家,唐家这些的就不可能分到钱。 张大老爷拍拍桌子道:“好了,放心,不会让你们掏钱,其实这笔钱我老张家一家认下来都无所谓的,只是我怕老祖宗看不上我们这笔钱,更是不认可我们,不理我们,这样,我负责这个事,罗家,杨家,孙家,林家,把钱给锦言,由我给老祖宗带去,希望老祖宗能笑纳。” 敢贪刘氏一脉钱的没几个。 像杨氏,罗氏,林氏,孙氏,他们几家敢。其余的也就只是听说一下,干看着了。 想要他们几家出钱,是不可能的。 倘若一定要,也可能会有。 但锦记天下这个团体就未必稳了。 为了集体的利益,张大老爷决定,自己认下了,反正无论如何,哪怕吃亏,这个大头他自己认下了。 锦家五爷说话了。 “这样不好吧?一下子抽这么多流水,会影响我们锦记天下的运行的。” 张大老爷看向锦言。 锦三小姐道:“小五,你不懂。这个时候,生意是要缩一缩的,其实各家都不怎么差钱,值此之时,缩起来比较好。等什么时候情况好了,咱们再大开山门。” 这时,王家人道:“大老爷,您这是把我们叫来,说散伙的话吗?” 众人一怔,可不是么,这不就是在说散伙么。 张大老爷喝下了咖啡。 他笑了。 “不是。” 这种事,可以做,但绝对不能认下来。 …… 此时,在海都,有一些人在看报。 其中有一个人看着报,眼神一下犀利起来了。 这时一个人进了屋。 这男人一把大胡子,其实只是体毛比较旺盛,论年纪仍然是个青少年。 他一进来就松了口气。 眼前这个看报纸的人是他遇到的一个朋友,虽然眼下瞧着是落魄,但他觉得眼前此人是潜龙在渊,早晚必有飞腾之举,所以即便是不惜家资也要留下他。 “文哥,看报啊,有什么好消息?” 文哥,名字叫许仲文。 他放下报纸道:“我仍然没有找到我朋友的消息,但是我也不能在你这儿白吃白住下去……” 许仲文本是南都人。 后来到乾都上大学。 哪知道一场运动,他得罪了新朝在当地的机关单位,这下别说出路了,连想入职新朝也是不可能了。等于说前途尽毁。 因为心心念着一个朋友和他的约定,他决定到海都来。 毕竟想要从政在乾都,想要发财就只好来海都了。 南都不要提,那是新朝核心所在,坑已经满了。 许仲文的政治抱负一切成空,也就只能想想怎么赚钱了。 但来到海都后才发现,在海都这地方,不是努力就能发财的,光是应付兄弟会的抽水,就注定了一辈子出不了头。 你赚多少钱都会给兄弟会抽水把钱抽走掉,留下给你的,永远只是边边角角勉强糊口的残渣剩饭。 你靠勤奋努力,最多也就只能是维持生计而已,想要发财,发梦去吧。 许仲文正在为难,正好看到了一个好消息。 “阿凯,有一个叫龙根的在招兵买马,他需要人手,我打算去试一下。” 坦白说这有些冒险。 只是许仲文心高气傲。 他看不上在街道上打打杀杀的帮会。 这个龙根。 名字挺土的。 但名字土不要紧,至少他知道登报来找人啊,这说明此人至少不是一个无脑的莽夫,在没有好的去向前,值得在他那里试一下水。如果好,自然就可以做下去。 如果不好。 那就不做喽。 阿凯这个人叫丁凯,为人是出了名的讲义气。要不然,他一个穷逼,为什么要收留许仲文这样比较娇气的朋友呢。 看着许仲文,阿凯想起了第一天。 他很好客的留许仲文过夜。 但许仲文根本吃不下他晚上吃的发酸味的馊粥。 是许仲文自己在外买了两个白薯,二人分着吃的。这让阿凯觉得很自卑,他连想要诚恳的照顾一个朋友也做不到。 事后他对许仲文十分尊重。 他知道。 连馊粥都喝不下(注意,这是喝不下,不是喝不起。)去的许仲文,绝对不容许自己一直落魄下去。 果然,许仲文找到了门路。 “文哥,你看这事靠不靠谱,我能不能也跟你一块儿去?” 许仲文看了看丁凯。 “我们一起努力,一起去试试吧。” 许仲文毫不犹豫的同意了。 他早早已经知道。 如果想在海都打混,一定要有帮手。 像他这种什么都没有的人,就先从把握住丁凯入手吧。 还有一个人。 这人是一个小狱警。 他在闸北区的监狱工作。 主要任务是给一个叫郑茂生的人送饭。 但是这一天,他迟了。 “怎么迟了,你要饿死我啊!” 郑茂生在这监狱里就是一霸,所以他很珍惜这个仍然不知道自己底细的朋友。 那个狱警哭丧着脸道:“天地良心,几分钟的事情,你说我饿死你,我不过是看报看迷了,耽误了几分钟而已。” 说话间把桌子拉开,摆上了菜碗盘碟。 郑茂生一边吃菜,一边问:“陈树生啊陈树生,你跟我这拿乔,看什么文章把你迷住了。” 陈树生把报纸往前一递。 “这也真是奇了怪了,该说世道是进步了吗?这立旗拉杆子,也在报上登文章了。有这钱招几个小弟瞅准一块地盘给打下来就是了不是吗?” 陈树生这其实也是在请教。 他虽然不知郑茂生其实是未来白莲会的会长,但至少也是知道,这个郑茂生见识不凡,他不是个一般人。 能从他嘴里听点东西,好过自己跟个没头苍蝇似的瞎琢磨。 郑茂生解了饥,顺便就看了几眼。 然后他笑了。 这个龙根,还真别人的母亲是个人才。 什么时候搞帮会要登报找人了。 不过,细思一想,妙啊。 说不上绝,但的确是切合当下的环境。 当下什么环境? 半个中土在闹饥荒。 知道这段时间有多难? 他愿意坐牢也就是想避这个风头。 不然,全中土到处都是难民,你却灯红酒绿的过快活日子,合理吗?像话吗? 你是兄弟会大佬,不说你干点什么,至少要捐款吧!但是,女考女考。 我郑茂生地位是有,但放眼海都,算是最有钱的吗?不是啊。凭什么这时候让我出钱?得了,我先避一下吧。 牢里一躲,屁事皆无。 所以说,这时候,哪怕是海都,也有很多难民,这些难民的确很多是废柴,但总有识字的,有本事的。龙根只要把握住了这股力量,他就能在海都立旗。 “你想去试试?” 郑茂生看他。 这个陈树生,三十左右,一脸的桀骜不驯。这样一个人,虽然此时是笑脸,其实是狗脸,这也就是没给他机会,不然,说翻脸就翻脸。 这样一个人,早就心怀大丈夫之志。 他早想飞了。 陈树生叹息。 “哥,我已经三十了,我这年纪我这岁数到现在是一事无成,我就,我不甘心啊,你说我能甘心吗?我就这么,一辈子都在这里当个……小人物?” 他说着抹出了一把泪。 老大的一个男人。 活了半辈子了,正是人生最后一口桀骜之气在嘴里。要么憋住干一番大事业,功成名就,也不枉世上走一回。要么就散了这口气,从此当一个老实的鳖孙平凡人。 一辈子窝囊。 也窝囊一辈子。 陈树生显然不想这么窝囊,他仍然想拼一下子。 他至少还能拼一把。 不然,这一辈子都不会甘心的。 郑茂生看他那泪痕未消的脸。 他说。 “那就拼一下吧!” 很快。 林道生把名单给了龙根。 龙根只是随便瞅一眼。 现在看没有意义。 他一个人都没得过,光看名字能看出个啥?所以现在当务之急是找船。 真以为他要淘宝是开玩笑的? “妹子,靠你了!” 他对小尸妖说。 小尸妖回答,一个字,等。 急切间,上哪儿找船。 此时,有两个人在街道上,慢慢走着。 这两个人,男的倒是不怎么让人注意侧目,女人却是精致婉约的漂亮,只是眉宇间有一抹淡淡却又挥之不去的忧愁。 这二人款步于街上,不知吸引了多少个人。 这条路,叫金水街。 是黄金水罩的街道。 因为黄金水在哪儿都有面子,所以,这地方大约是整个海都安全性最好的地区之一了。 在这条街上,可以说是寸土寸金。 很多商铺开在这里,都是挺能赚钱的。 虽然说在这里要给黄金水抽水,但细说起来仍然是值得的。 这两人看似在压马路,其实每一个都有自己的心计。 没人注意,其实这女人一直是被软性控制的一个。 男人正在用对人没有什么伤害性的手段在迷惑她,说幻术,也差不多,让这个女人时时刻刻处于幻境与现实的混淆中。 “奇怪了,明明按卦象,此时此刻此处应该有我的缘法在啊?” 男人说着,看向了手掌这中,两枚生出了翅膀的小钱钱。这种钱,是一种古代钱币的钱妖。 古老的钱,通了灵性,生出了变化。 这也是妖的一种。 此种钱叫青蚨钱。 男人手上,是好不容易才发现,躲在他财宝中的两只小母钱。 有此二钱在,男人就可以变化出源源不断的小钱钱,这些钱白天花出去,晚上又会自己回归到母钱身上,但往外人手上走上这么一遭,就赚到了一丝红尘之气。 钱妖这种东西,就是吃这个成长的。 但不管怎么说,这种钱妖,究其本质,仍然是钱币,是可以用来当卜算工具的,甚至用它在手,你不需要有多么高深的卜算学问,就能自然而然的,卜算出极其精确的结果。 “想要寻船,缘法在此,在哪里呢?” 刘醒非忍不住左右看了起来。 他并没指望能看到什么。 但眼前,却突然亮了起来。 无它,看到熟人了。 像刘醒非这样的人,能看到熟识之人,真的是别有一番滋味上心头。 在对街的一家东岛人开的大东号的银号里,走出了一群东岛人。 这些东岛人,在中土当然不受欢迎了。 但那又怎么样,哪个敢管,哪个敢上来说话。 别以为东岛国小,但在这段时间里,东方实力最强的赫然就是东岛国。 所以这些原本在家乡穷到抠脚的武士们,其实是浪人,也有些抖了起来。 真正的武士,已经进军队里面去了。 在外头流浪的,别看一个个以武士自居着,其实都是浪人,用中土话说,就是街溜子,走到哪吃到哪儿,打些零散工赚钱混日子。 不过他们好日子也没多少了。 要么回国。 在东岛放下手中的武器,当一个普通平民,你没看错。 现在东岛朝廷颁行了废刀令。 哪怕你说你是什么名头,也不能公然以武士的身份到处走了。 武士,不行了。 要么进军队,要么当平民。 那种过去跨一把刀到处找饭辙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所以有些大聪明,借战争的红利,跑中土来混了。在中土带刀到处跑。 我是战胜国的老爷,带刀怎么了。 而且很多东岛商人在中土也不得不更信一些这些人,所以在国外的东岛武士们小日子还是不错的。 如果是单身的人,不需要养家,这天天喝小酒也是可以的嘛。 在这群的东岛武士们中,有一个人,十分低调。 散乱的短发,麦色的皮肤,手上抱一把看起来普通的东岛式的打刀。 看起来普通。 打刀。 这其实是一把时刻散发着氤氲妖气的妖刀。 观其妖气。 是黑色的妖气。 有噬主之象。 此乃大凶之兆也。 能持这样一把凶恶妖刀的人,能是一个简单的人吗? 更不要说,这是刘醒非从前认识的一个熟人。 第10章 搞船 四海饭店。 贵宾厅包房里面。 短发的人把一直捧在手上抱在胸前的打刀也丢在一边上了。 一碗肉丝面在飞快的消失中。 好神奇啊。 就这么稀哩呼噜的一下子,原本满碗的面就消失了一半多。 再筷子和碗的碰撞下,余下的面也飞快消失了,短发人把碗往旁边的碗摞子上一放,又吃了起来。 刘醒非打量着这个人。 他忍不住笑了。 “释酱,我看你和那些人混得很好,怎么吃起来这么……样子呢?” 这个释酱抹了一把额前的细碎刘海,口齿不清的道:“跟他们,在一起,要装,不然我吃太多了,他们,就,不会,再和我一起,了……” 说到这,释酱满腹的心酸。 这个释酱,原本叫释由真希。 应该是个大美女,是几百年前,东岛最为出类拔萃的超级剑道高手。 一个几百年前的人。 现在人还在。 这岂能不让刘醒非感觉到惊喜! 看到这位故人,刘醒非是高兴的。 他忍不住问了一个问题。 “这么多年过去了,你是怎么从过去一直活到现在的?” “哈哈哈……” 她笑了一会。 抹一把嘴。 “说我,你呢,不也一直活到了现在,斯巴拉西,厉害啊,走到哪儿身边都带着个漂亮姑娘,当年咱们从赤嬴岛离开的事,仿佛才发生在昨天一样呢……” 刘醒非一下子捕捉到了这最后一句话中的意思。 赤嬴岛? 昨天? “原来是某种假死法,不是,你假死活到现在起来,为什么不在东岛,不在军队里面,你应该是被白王幕府管的吧,怎么可以如此自由散漫的跑到海都打混?” 释由真希忍不住给他比了一个大拇指。 一下子就能猜出来,这是狠人。 “你真是厉害,这都能猜出来,简直不是人!” 释由真希真是佩服这个人。 几百年了。 这个人可不像自己,进入高野僧的假死之术中,经历几百年岁月。 高野僧掌握了一种秘术,把一个人帮着进入到假死状态中。这是一种视死如睡的境界,人在最极致的睡眠中,活着和死了也没有区别。 到时叫醒来,人就又活了过来。 所以释由真希的活,不过是大梦了一场而已,并不算是长生。 而他,可是真的,一直活着,经历了这几百年。 这时,他到底会强大到什么地步。 简直不敢想了。 事实上,正是她知道这世上有这样的怪物存在,所以她才根本不看好白王幕府的策划。 刘醒非看看释由真希。 这女人,罕见的,拥有一身正气。 她的气是黄白二色,可见她心中比较坦荡,是个讲究光明磊落的人物。要不然,她早混成了东岛的高层,又岂至于和一帮浪人在一起混饭吃呢? “我找你想你帮我一个忙。” 释由真希抹了把嘴,又打了一个嗝。 就知道免费的饭不是那么好吃的。 “什么事,借钱免谈,你看到了,我现在穷的什么都没有了。” 她的眼睛,不自然地在自己的打刀上扫了一眼。 她没说谎。 被唤醒后,她被要求参加东岛征服中土之战,这简直是在开玩笑,听说是一个叫田中大神的男人提出的一项计划。 长久以来。 东岛一直被中土压制。 再加上这是一个岛国,不能得到扩张和发展,所以国命气运一直被压制着,囤积了起来。 所以一个男人提出了一个计划。 这个男人叫田中大神。 他的计划就是利用东岛千年来积累起的气运,等中土气运跌至谷底时,催动东岛的国力气运,行以小吞大之举,到时化小龙为大龙,以小国吞大国。 岂不美哉? 倘若这个计划能够成功,倒也是无所谓的。有好处嘛,干嘛不干呢? 但在释由真希看来,这太勉强了! 中土。 大国也。 这是一个气运极其昌盛的超级大国。 反之。 东岛哪怕是积累千年的气运,又能有多少?就算到时能打败中土,能入侵中土,又怎么样。 你只有吞下了中土,才能说是完成了以小吞大。 若是最终失败,这股业力下的反噬,知道有多恐怖吗? 这样的反噬,到时又会持续多久? 想想就可怕。 所以释由真希不敢沾惹这里面的事,她逃了出来,在中土乱晃。 毕竟,东岛虽强,在中土,也不是哪地方都能嚣张的。 但是,没想到,搁这路上,给一个大魔头认出来了。 这太可怕了。 这个男人。 几百年了。 不像自己,走捷径。 他是真的硬生生的活过了这几百年啊。 这样的一个人,现在,他究竟强到什么地步!根本是不敢想啊。 现在这么一个人来找自己帮忙……怎么感觉有种不帮就要死的感觉呢?其实,死不可怕,但释由真希早早就明白一个道理。 生不如死才是真正可怕的。 而面前这个人,正是此方世界上十分稀少,擅长于让人生不如死的高手。 如果是借钱,说不得要抢一把大东钱号了。 “我需要一条船,一条可以用于远航的船。”刘醒非注视于她道:“现在海都港口给你们东岛人盯得死死的,想要出海,特别是远洋,没有东岛人点头根本不行,很麻烦的。” 他说着直皱眉。 但释由真希听出了他话中的言外之意。 千句万句。 精华都在最后一句上。 很麻烦的。 意思也就是说。 这个事对之于他来说,也仅仅只是麻烦而已。 他是不想麻烦,所以才让她帮忙的。 等等。 她刚才听到了什么? 出海? 远洋? 没事干出什么海? 以为出海是一件很好玩的事吗? 特别是释由真希,她经历不止一次登陆赤嬴岛的事,很清楚出海人的心理。 都是为了利益。 为了利益才会要出海。 这个人要船出海……他又找到什么宝藏了?算了,知道又如何,这个人的宝藏,还是少打主意为妙,不然,自己这样的,他一定随手也就杀了吧! 不过,宝藏啊。 释由真希有些忍不住了。 她的心像被百爪在挠一样。 女人一腚把身下的座椅都带了起来,往刘醒非身边一靠,低声道:“呐,呐,你是又发现了什么吧!不愧是这一行的老祖宗,总是能找到发财的机会,不像我,有时是真不知道要怎么样才能赚到钱!呐,我说,这一次能不能帮帮我,我现在啊,真的是很穷的呢!拜托了!” 她说着还想搞个土下座。 刘醒非原本是感到好笑。 但旋即他发现了自己的不对。 别人不好说。 但是,这一个,是真的有可能会饿死街头的。 释由真希是一个女武士。 她是在剑道上有特殊天赋的天才。 整个东岛,也就出这么一个天才。 其余的也有,但往往个性偏激,不能容人,更不能容物,什么都不能容之,往往被白王幕府放弃掉了。 当然,白王幕府的饭也不好吃。 有一位剑士在比剑时剑锋不经意间对向了白王,导致当时白王大惊,所以,猜猜这位剑士的下场是什么? 还有一个剑士,在有剑士失误时,没有站到君主的面前,他的下场又是什么? 还有民间剑豪想要入仕朝廷,在参拜白王时出了一丝礼仪上的微小错误,结果又是如何? 太压抑了呀! 但是,即便如此严苛,释由真希都坚持了下来,一直在幕府任职。 直到。 幕府计划执行田中大神的以小吞大之国策。但问题在于,释由真希一开始就看不上这计划。 东岛过去什么逼样,别人不知道,她释由真希不知道吗? 她可是翻阅过了东岛历史秘密——最古书的人。 之一。 所以她知道,东岛最初根本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一块几乎没人的荒地,原住民是一群和猴子没区别的原始人。 真的。 最初的东岛人,看上去和大号点的猴子是没有区别的。 注意,是没有区别的。 身材矮小,尖嘴猴腮,住在山洞里,这不就是猴子吗?倘若不是后来的一些事导致了其变化,它就是猴子。 最早,是有夷从北方来。 然后是有夷从海来。 这是最早的泊来人和渡来人。 接受了大量,大量,是大量的泊来人和渡来人,导致了这东岛上的人才渐渐有了人的模样。 但最初的东岛人,生活上很不好。 因为当时妖怪,诡异,层出不穷。 于是弱小的东岛人采取奉一部分妖魔以为神的方法,成功的在妖魔中寻找到一条缝隙生存了下来。 在此过程中。 东岛人结合中土的知识,创造了阴阳术这一职位。 注意。 阴阳术不是八百旁门。 哪怕降术师这是八百旁门之末流,它仍然有一丝长生不老之机,只在于你是不是抓住了这机会罢了。 但阴阳术不是的。 原因就是它不能长生。 连长生也做不到。 但可以假死,或转生。 依靠阴阳术,至少东岛人首次把击败了。此后,人类派的被称为式神。 至于喜欢杀人的吃人的,在逐渐完蛋。 当阴阳师结束了妖魔之乱后。 战国时代来临。 持续了几百年的战国,几乎是千年吧。 天下才重归于一统。 你说说,这样的东岛,你哪怕是历史积累,武运昌隆,又能积累出多少气运来? 中土哪怕是跌到了谷底。 可人家底蕴在那儿。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是东岛能够一口吞下来的吗? 吞不下来,就要承受王朝气运的反噬。 假若,她释由真希加入于其中,到时她也是要承受业力临体的,想想就不知有多可怕。她知道,死亡不是终止,反而有可能是一个起点。 但生不如死才是真正要命的。 所以释由真希当然不干了。 可是,她是一个旧派思想培养下来长大至今的女武士。 除了拔刀,挥剑,她不会别的了。 现在一下子断了供给,她要怎么生活下去呢? 这时,她才发现了,过往在眼中只觉得负累的钱的好处。 有时候,带钱很麻烦,背一大袋子钱更是又笨重又累的说。但是——一文钱难倒了英雄汉。 只有经历了没钱的苦恼,才会明白,生活的负累比些许钱袋来说是,要沉重的多。 所以这女人想的是借此机会大赚一笔,至少让自己在短时间里是财务自由的。 饿肚子的感觉是真不好啊。 身为一个武士,抢劫,掠夺,也是不好的,那么通过这个男人大赚一笔,应该不过分吧。 只是一点钱而已。 刘醒非似笑非笑地看着她,然后笑道:“我们是朋友的,一点小忙不要紧的,但问题是,不能我帮你,你也要能帮到我啊?” “我帮你什么?” 释由真希还有些糊涂。 好在她只是反应迟钝,不是真蠢,很快也就明白了,自己敲自己的头道:“船,船,你说的是船,对吧!” 刘醒非要船,出海嘛。 她细想了一下,道:“行,没问题,但是我要钱,你得给我开支一笔钱,不然我也搞不到船,只能说花钱找人租一条。” “你要多少?” “这个,要看到时能雇请到什么样的船啦,你也该明白,越是好船,也就越贵。不过目前来说,真正的好船是不可能有啦,但也比我们当年的船好太多了。” 刘醒非想了想,给她一张支票。 “这是海大的支票,见票即付,只要上面写下了数字就可以,最高上取是一万块,但我想你是不会写一万的,是吧!毕竟只是租而已嘛。” 刘醒非掏了点底子。 旁边龙贵芝忽然道:“你拦不住我的,你别以为这样就能拦住我!” 下一刻,她又好似换了一个人地道:“对不起,方才有些失态了,我会好好看好她的。” 精神世界里。 在原本的监牢之内,一个女人缩着身子在角落里。 地上,湿湿的,都是水。 所以她不能下地。 她脚上的是青灰色的布鞋,一碰就吸水,脚一沾地,等于双脚皆湿。 所以她缩在了石床上面。 眼睛却狠狠的看向了监牢之外。 在监牢外,是另一个她。 她正挽着一个人。 她挽着刘醒非,一双眼睛,明亮又兴奋的看向牢内。 “咯咯咯……终于把你关起来了,还想跑出来干扰我?你休想!” 她看着在监牢里的自己,却宛如是在看一个敌人。 “你是不是疯了!”在牢中的龙贵芝怒火难耐道:“一直以来,是我,是我,都是我,是我在保护你,可你却串通了这个人把我关了起来!” 监牢外的龙贵芝哼了一声。 她说。 “啊,是的,我以前是需要你保护我,但是现在不需要了,我有他保护了!” 第11章 龙根的交易 一个人怎么会有两种人格? 这其实是不奇怪的。 武林中就曾经记载了一段神奇的历史故事。在大周朝时,曾经有一位王子,失去了王位继承权。 但是呢,这个人并不甘心坐困待死。 有继承权的王子从不被宽恕。 所以他若想活,只有一个字——逃。 于是他就假死出逃,改名换姓,以另一个人的身份修行武学。 凭借王家的资源和他自己的努力和其天赋,很快的,就成为了当时天下第一的高手了。不仅如此,他还被天下武林尊称之为武圣人,因为他不仅武功高强,还着了一本不世奇书。 武——道德经。 这本书获利于天下武者。 在经历古武之衰后,直至于周。 天下武林,就是因为这本武道德经才大兴于世的。 之前还可以说是空头武圣人。 武道德经一出,他就是真正的武林一脉的武道圣人了。 但是,当他天下无敌后,他就自然而然的想夺回王位。 结果,有两个武学后进来打扰他。 其实,不过是区区两个后进之辈而已。 倘若他认真起来,真的是可以随时把人打死掉。 但是,他偏偏放水了,经历一番温柔漫长的放水指点后,他在已经胜利的情况下,突然自杀。 死得是莫名其妙。 好端端的。 人明明胜了。 对方滚地葫芦似的,在地上只能打滚,站都站不起来,要两个人相互搀扶,才能勉强像老太太走路样的站起来,最多还能走两步,哪还有什么点头力啊。 然而偏偏就这么个情况,人却自杀了? 这就是人格分裂之症。 一个人,一具身体,但在这人的心里,却诞生出了两个精神人格。 这也就算了。 最关键的是,这两个精神人格产生了对立,一个甚至要杀另一个,当精神反应在外时,就有自杀这么回事。 现在也是如此。 在龙贵芝的身体里,也有两个人格。 一个恶的。 另一个是此恶之源。 性情软弱的龙贵芝并非是有多么善良,她只是性子软了一点,但论及邪恶残忍,也是无过之而无所不及。 她看着刘醒非,眼中闪出一丝痴意。 “你疯了,你疯了!你从前就看错过人的,你根本不会看人,你看看你过去看上的那个孙舟是什么垃圾,他把你的钱都快败光了,正是你知道自己的错误,自己的废柴,才有了我的出现,你所面临的一切不堪,一切委屈,一切痛苦,都是我在承受,我在帮你,结果呢,你转头就把我关了起来?你又要一错到底了吗?” 牢外的龙贵芝哼了一声,她看刘醒非。 “你怎么说?” 刘醒非没说话。 他低下头,吻住了她。 女人身子发出轻轻的颤抖在逢迎着。 从她连脚都在抖动的模样,可知她已经被这男人迷得是神魂颠倒了。 牢内的女人发出了无声的轻叹。 那男人,也有这样亲她。 当时她也觉得很享受。 现在外边那个贱人大概是很爽的吧! 可你知不知道,他只是在利用你啊! 这只是美男计而已。 当年你就上当。 现在亦如是。 不过,即使如此,她也不得不承认一件事,至少这一次,来迷龙贵芝的这个男人不是废物了。 但问题是,龙贵芝,这个男人手段太高端了,你根本把握不住啊! 你应该换我来,不是,你应该远离啊! 但,无可奈何。 自己最了解自己。 龙贵芝现在已经不信自己了。 她只是冷冷看牢中女子一眼,就拉着男人走了。 “走,别理会她了,连个眉毛都没有,一看就像个怪物,一会儿,你帮我画眉,我要你画得精致一些,不然我可是不依的。” 刘醒非叹了口气,心道美男计也是不好使的,你是真的得要分出一部分精力和心力去照顾这个女人,陪着她,才能掌握她。 不过,到时倒也是可以对付。 一个人只是无所事事才会如此痴迷缠人的,一旦让她有了自己的事业,那就不一样了。很多人以为女人只知情爱。 其实这是因为你不给她事业。 当她自己真正掌握大权后,别的都要,排第二位的。 所以一直的,刘醒非都在分神化念。 他看似是在和释由真希说话。 但其实在内心又无时无刻的不在照顾龙贵芝。 小街。 这是春泥路。 一条很泥泞的路。 过往也有过一批工厂。 但现在都废掉了。 不能下雨。 一下雨,这个路面啊,有着原本工厂的泥沙,简直恐怖,好好一条不管什么颜色的裤子,往这一走,那就成花泥裤了,还可能要搭废掉一双鞋。 但有些人就喜欢在这里进行私下的交易了。 迪邦.亨特拉尔带着龙根和小尸妖到了里面。二人踢了脚下的铁废料,有些不耐烦了。 “这什么地啊?” 小尸妖连连跺脚。 如果是长着青草的泥土,她不在意的。 但这里,灰那么高,土那么脏,还有一些猫狗的米田共,更不要说还有类似水泥的东西混在路上,这走一脚拨一脚泥的地儿它是真不喜欢。 “忍一下吧!” 龙根道:“这里原本是造船厂,但是被西极人打压废掉了,所以成这样了,都没人敢接手,因此我们才好在这里交易。不然,外边那么多兄弟会,哥老会的人,我们这边完成交易,那边立刻就要什么都知道了。” 小尸妖哼哼道:“怎么我们的交易不能见人吗?” 迪邦道:“小姑娘,不管怎么说,一万块钱的交易,我们大家,一起的,谨慎一点总是好的,你说呢?” 小尸妖仰脖子。 “走开啦,你个死番鬼,谁和你是一起的,我是中土神州人氏,你能和我比吗?” 迪邦:“……” 他看向好朋友龙根。 龙根笑了,拍拍他的肩膀。 “你说过的,小姑娘的嘛,别和它计较了。” 迪邦正要说什么,忽然脑子一转。 “你刚刚说什么?你说她,是它,它这个单词是形容非人的称谓,你精通法斯特语,是不会在语法上用错词的,这可是很明显的词,除非你真觉得她不是一个人?” 龙根忽然跳起来。 “回去再说,正事要紧,人来了。” 很快,一个德林男人进来了。 他看了看这里的人,主要是确定,有没有危险。 然后他才上来和迪邦拥抱了一下。 很奇怪,一个法斯特人,一个德林人。 两人竟然是朋友。 但这不是重点,生意才是。 那男人有些感慨。 “我以为你彻底烂了,没想到还能收到你的消息,真是太好了。不过,说到生意你为什么不找贝恩斯?” 迪邦苦笑一下,他想了想还是说了。 “我从前的失败背后好像就有贝恩斯的影子。” “诸神在上,你说真的?” “我只是没证据,但是我已经不敢和他有任何接触了。” 迪邦十分肯定地说:“任何,接触!” 他说得斩钉截铁,十分肯定。 男人也知道这个名叫贝恩斯的人的确可能有问题。 仔细想想也是如此啊。 贝恩斯也是一个德林人,但他把家业抛弃在美帝斯立足,现在是一个美帝斯人了。 美帝斯的商人,出了名的狡诈。 如果说他的名声好,那这里面一定有问题。除非他是个穷党。 想了想男人觉得这里面水太深,他就不管了。 “好吧,让我们重新说生意,我已经带来了机器图纸,但我要看到钱,你明白我的意思,对吗?” 迪邦看了一下龙根。 龙根抽了口烟,把大皮箱子一下拎起来嘭地拍一张桌子上。 顿时,白色的浮灰扬起。 那男人抽出口袋里的手帕捂着口鼻,忍不住骂出来。 “法克,法克。迪邦,看看你带来的是什么人!” 迪邦后退几步,他有些无奈,耸耸肩,才道:“没办法,我的第一桶金在他身上,他是金主这项生意的掏钱人,我能怎么办呢?” 男人用布片擦他的眼镜片。 他叹气道:“唉,算了,怎么办呢,这才是你啊,要不是这脾气,也不会落到现在这步田地,好在你好人有好报,居然有一个人愿意帮你,为你掏钱。啊,你也只能找这个中土人了,你知道的,知道你消息的那些人是不会再给你身上掏钱了。让我看看,这个包为什么这么重,哦,诸神在上,竟然全是光洋,不是纸币!哈哈哈……” 迪邦一笑。 这个男人当然开心了。 光洋和现在的米币对比是最容易的。 一比一。 你说这光洋的价值厉害吧! 但正常情况下,光洋只在中小层群中使用,大宗交易,很少用到。原因就是,光洋太良心了,铸币时是太实在了。 每一枚大片的光洋都是份量十足。 丢地上就是一个响儿。 吹一口气能在耳边叫半天。 这就是光洋。 这时代最好的钱币之一。 它仅有一个缺点。 那就是——太笨重了。 所以很多人仍然要用纸币,特别是当此之时的世界大国,强国,都在无一例外不遗余力的发行纸币。 一是用来割底层人民的韭菜。 二就是方便大宗的交易。 但是,各国的货币价值不一。 这就给兑换造成了麻烦。 特别是现在是战乱之时。 所以这时米币比较坚挺。 而光洋却能和米币一对一,让面前这个男人怎么不高兴呢。这可真是,大赚了一笔呢。 迪邦告诉这个男人。 “这是订金,我们先付订金,你得给我搞到机器我才会支付尾款,两千光洋,你数清楚了。” 男人提了一下皮箱。 “不用数,一块块数要数到什么时候,光洋就是这点不好,全是一块块的,因为大额的光洋没人承认价值,所以正常我需要拎一下,知道大概重量,也就知道大概是多少钱了。有了这钱,我才能真去拿机器,还得运过来,顺便问一下,你有尾款吧!” “当然,如果我骗了你,我就真的没机会了,施特拉尔,你明白我的。” “好吧,你如果是个卑鄙小人,也不至于混成了这个样子了,话说,这么重,你们是怎么,怎么,拎到这儿的!” 男人把皮箱提起来,但很快就放下了。 “我现在算是开始明白为什么人们要用纸币了!” 他看手,手指都有些发青了。 又沉又重又勒手。 他恐怕拿不动这钱了,这简直是笑话。 于是他狠下心,把袖子撕了下来,这才提起了皮箱。 “那么,就这样。” 他说着走了。 他一走,龙根和迪邦都松了口气。 “为什么不开一家公司,而是只要机器呢?” 迪邦看向他的朋友。 “为什么?因为我手头里的钱暂时花完了,你知道,那需要一大笔钱,我在事业初创时,只能精打细算每一笔的开支。” “喔特法克,”迪邦几乎跳了起来。 “该死的,那你打算怎么支付机器的尾款!我可是已经赌上了我最后的信誉,如果这一次出事我就真的完了,相信我,那时我不知道自己会做什么!” 迪邦是一个一直都在坚守底线的男人。但倘若他真的一败到底,连最后的信誉也没有了,他真不知道最后会发生什么。 也许有一天,自己也会变成自己厌恶的那些人。 每天除了喝酒就是打人,或被人打。 直至某一天,某一时刻,冻死在桥下某个地方。愿诸神保佑,那时的他脚上还能有一双鞋子。 “你不知道吗?” “知道什么?” 正说着呢,一群人隐约出现。 这些人,不多,大约五六个,也许七八个,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都不怀好意,有拿带刺铁棍子的,也有用小刀,用斧头的,一看就是一群兄弟会的。 之所以不用铳子,是不想引来租界兵和巡捕房的人。 “法克,这是怎么回事?” 迪邦最怕这个了。 以往因为他是一个西极老爷,倒也没怎么遇上这种事,至少不会被兄弟会卷进来。 因为在海都,死一个西极人,哪怕是一条西极败犬,也依然是要被西极老爷们问话的,也就是真正追究。 所以为免麻烦,兄弟会不会对西极老爷动手。 但这不是说,不会动手。 有时也是要动手的。 就动手了,杀了你,又怎么样! 哎呀,迪邦最怕的就是这种事。 怎么还偏偏就是发生了这种事呢? 倒是龙根稳如老狗。 “别叫了,我早有准备。” “你能有个什么……” 迪邦说着怔住了。 因为小尸妖动了。 它看起来小模小样的,但跑起来就一阵风,所过之处就没人能站着。 她的出手,就是跑过去,拍一下夺走对方手上的武器,再给对方脚上踩一脚。 同时上脚一踢。 这人就倒地上了。 起不来。 完全起不来。 一个人的脚趾肿了,小腿骨有一到二根的胫骨断了,他光疼得就满地上打滚了,还怎么可能站得起来? 所以只是很短的时间,这地上就倒了一地的滚地葫芦。 迪邦看得目瞪口呆。 这个小矮子女孩,这么能打? 第12章 柳生静流 龙根对小尸妖道:“应该是他们一直在暗中跟着我的吧,我可以杀了他们吗?” 小尸妖拍拍手道:“无所谓,你看着办好了。” 龙根满意的点了点头。 他挺怕小尸妖说这个不能杀,那个不能杀,然后又是大佬说要什么什么的。 虽然他暂时要听某人的话。 他也知道这几乎等于是在当狗。 但有时候,狗和狗也是不一样的。 就好像都是养狗。 一个狗吃家里的剩饭和骨头,没事干还用铁链子锁起来,有事没事还要挨脚踹,另一个则是能随便吃肉,随便拉,后面有人给你铲米田共,要你是狗,希望当哪一个的狗呢?毫无疑问,是第二个的,对吧。 龙根虽说听话,但他也是在当大佬的,不想当一个傀儡。 如果只是当一个听话的傀儡,那他人生的意义,又算是什么呢? 龙根掏出铳子,对准了一个带头模样的男人。这是一个中等身材十分魁梧的男人。 “不说什么吗,那你们都得死了。” 男人看着龙根,他心里叹息一声,道:“想要动手就动手吧,你看爷们皱眉一下不。不过别怪我提醒你,我们是青莲会的,你要是动了我们,后果可要想清楚了。” 青莲会名头很大。 在王森林的带领下,这个原本兄弟会的一个附属组织已经异变成了杀手刺客组织。 在很多地方,它们还有一个别名。 锄奸队。 只要你了解认定的大恶人,就会上前去诛杀之。主要是,暗杀一些祸国殃民的国贼走狗。 按理说是好的。 但却又遭到很多出卖甚至伤害。 所以这一帮会已经渐渐不行了。 更不要说,王森林一直有个想法,就是刺杀新朝大总统。 这事简直骇人听闻。 最离谱的是,这件事新朝大总统已经知道了。 你说大总统又得是什么想法? 所以青莲会这名字,听起来吓人,其实已经有所势微了。 它在暗地里受到了各种各样的针对。 不说别的,光是一经费问题就足够要命了。 要不然也不至于跑来杀龙根了。 还不是龙贵芝暗中给的太多了。 而王森林又比较缺钱。 甚至龙根给王森林一笔钱,让王森林不至于太缺钱,他也不会杀龙根。 毕竟此时的龙根远远谈不上国贼。 龙根摇摇头。 “王森林是什么人,他手下岂会有你们这样的垃圾。我是伤天了还是害理了,你们就莫名其妙跑来杀我。” 那个男子嘴硬道:“你和西极鬼子在一起,怎么不是国贼,怎么不能诛杀?” 迪邦忍不住在旁边翻白眼。 龙根摇头。 他道:“我只会原谅你们这一次,再有下次,来一个我杀一个,你看到了吗?那个小姑娘,杀你们和捏死一只蝼蚁一样,我有她在身边,谁能杀我,你吗?王森林吗?回去长一点心吧!” 龙根带迪邦离开。 迪邦看他没选择杀人,心里很舒服。 虽然他是一个西极人,或者说是一个西极鬼子,但说到道德善良,他真的比很多人都好太多了。 “我很高兴,你没杀了他们,你知道的,我最讨厌的就是打打杀杀,这也是我过去当佣兵却一直干不长的原因,哪怕我其实是个好战士。” 迪邦为自己刚才没有什么优异的表现而道歉。 毕竟他经常吹自己点头起来是多么厉害什么的。 但现在却抱头鼠窜。 这里面有他手上没有足够武器的原因。 但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他不打仗很久了,精神,和身体,都没有反应过来。 “不过你还是要和我说清楚。” “说清楚什么?” “钱,钱,钱啊!我在和你说钱,说我们做生意的尾款!没有尾款,我们就拿不到机器,之前两千块也会打了水漂,你不会以为那个人会还你吧!不,他不会,合同就是合同,已经决定好的事是不会变的,这就是施特拉姆,我的那个朋友,我会什么都没有的,连信誉也没有了!哪怕以后再有机会,我也不行了……” 迪邦说得,有些发狂。 他,一个西极的贵族老爷,为什么在这地方。还不是从前他太失败了,丢失了一切。 他现在已经容不得失败了。 “放心吧,钱我有很多,跟我走,我带你去拿钱。” 龙根大步流星。 他现在见识到小尸妖的实力。 海都这座城市给予他童年冰冷的印象已经几近于无了。 连青莲会也奈何不了他。 就问——还有谁? 有小尸妖在他身侧,他现在是天下无敌的了。原本,对于启出宝藏还有一些犹豫的他一下子坚定起来了。 他已经无所畏惧了。 清浦码头。 林道生在这里,不止他一个,还有很多人。这些人,都是最近招的人中最精锐的一批。每一个都是个中好手。能打架会杀人。 在众人之中,有一对男女站在那儿。 还有一个人被按在地上。 在这个人的旁边,是几个东岛浪人。 迪邦脑子都乱了。 这是什么,发生什么,我在哪里。 好奇怪啊。 好在龙根走到了林道生的面前,接过了一个大包,一个笔记本。 “有备用的么,给他一个。” 林道生厌恶的看了眼迪邦,不过这份恶意到底控制住了,没有流露出来。 他把一个备用包给了迪邦。 “这是我给阿林准备的,你这一次——不要我们兄弟任何一个人陪着,不怕有危险么?那些都是新招收的人啊。” 龙根拍拍他的肩。 无言。 有时也是语言。 意思很复杂,也很简单,懒得解释,自己慢慢去细品吧。 “大佬。” 龙根对一个人说。 林道生这才明白什么。 大佬自然是刘醒非了。 他手揽一个女人的腰,这是龙贵芝,只是一个妆容精致的女人一副魂飞之于天的模样,她双手环着男人,但意识却沉浸在另一个世界。 刘醒非指了下地上的男人。 “认一下。” 龙根看着这个人。 有印象,是龙贵芝的人,像是一个影子一样,不怎么说话,但好像十分忠心于龙贵芝。 “怎么了?” “就是他找王森林杀你,王森林应该不会动了,但我怕这人自己脑补出麻烦事,给你过一下目。” “这是个麻烦呀?” 龙根说着打量龙贵芝,发现她根本不在意眼前一切,这抽了神仙好也不至于这样子吧! 刘醒非对一个女武士道:“行了,处理一下吧。” 女武士伸手在腰间。 但她想了想,对身边的一个人说:“静流。” 那个叫静流的人不说话。 只是拔刀一挥。 男人的头就像一颗皮球一样掉地上了,还弹了一下,之后,才有血在止不住的往外流。 这是经典的东岛式断首法。 和中土的刽子手砍头不一样。 中土砍头,讲究的是大刀落下,人头飞起,血要冲天,这才叫好。意思是这人死得干脆,没痛苦。 东岛的呢,讲究就是一个丝滑的手法。 杀人,不重要。 砍人头的过程中,剑道有进步这才是重要。要刀过头滑落,身死人不知。 这一刀下去,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太丝滑了。 脑袋是从脖腔子上滑落掉到地上的。 你若是尽早的把头装回去,说不定还能再活些时间呢。 但此间没人干这事。 有的只是一颗人头落地,血在慢慢流淌着。倒有几个打扫卫生的,从静流手上接过了大约二三块钱,把尸体和头搬走了。 释由真希伸手。 “给钱,我现在真的是很穷啊!” 刘醒非伸手。 也没见他掏口袋,就从掌心冒出一把光洋,叮当地落在她手上释由真希摸了三块给了静流,余下自己揣兜里了。 刘醒非道:“那你还带了一帮人来?” 释由真希道:“我是给你找船,但我一个人能干吗?我只是一个浪人啊,当然要拉大虎皮才能做事了,不多带几个人,哪个理我,真以为找船是很容易的事吗?所以,你到时多分我一点,不吃亏。对了,这是静流哦,柳生家的姬武士呢,她的名头可比我好用得多呢。” 刘醒非一笑。 他已经知道。 释由真希哪里有什么势力。 这些人,其实都是柳生静流的人。 这个柳生静流虽然只是一个凡人,但却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剑道高手,甚至可说是东岛的名门。 在东岛。 柳生氏一族甚至垄断了白王幕府很多的刽子手一职。有一个刽子手很厉害,结果立刻被柳生氏族给迫害了,为的就是维持住柳生家的根本。 白王幕府,最强刽子手一族。 不要小看了这一职位。 东岛的剑道是实战杀生流派的。 但哪里可能随便杀人呢?也不可能一直打仗,毕竟打仗也是有很大风险的。所以,刽子手这职业就很好。 通过一次次斩杀犯人,来确定自己的武功等级。 柳生家就是这样发展成长起来的。 但是。 今日之柳生,发生了一些变化。 首先是废刀令。 真刀不让用了,只能用木刀。 好在柳生家也能忍,不要说木刀了,竹刀都给整出来了。但铳子带来的影响就没法子了。以往的武士的确高人一等,几个武士就能横行一整个乡村,农民可以随意斩杀。 但现在却是有铳子了,你武功再高有什么用,直接开铳子打死。 柳生家建立的武力影响一下子不复存在了,至少没过去那么坚挺了。 所以,脆弱的柳生家要联姻。 但是,一直被剑道吸引的柳生静流可不想当一个居家妇人,往后余生,只能生子育女,打扫家庭。 所以她带一部分人跑了。 这些人在中土混了起来。 而柳生静流和释由真希交好,则是倾慕对方超神的剑术。 所以,释由真希才能以亚师之尊让柳生静流帮自己办事。也不过是借用一下她的势力威胁一下渔民听话,租用渔民的船而已。 刘醒非在旁边,慢慢品读这个叫柳生静流的人内心。 挺有趣的。 柳生静流。 早先是在家里被当男孩养大的。 其祖上可以说是柳生氏家族明柳生一脉的继承者。 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最早的柳生氏明家断脉了,血脉断掉了,当时明柳生有一子二女三个孩子,都可以继承明柳生家业,可是先是一子在决斗中被幻剑流的高手斩杀,然后两个女儿先后喜欢上了一个大罗男人。 那两个女人喜欢的,恰好是一个拥有天煞孤星命格的男人。 结果,可想而知。 因此,明柳生断脉了。 由暗柳生派了一人过来,继承了明柳生的位格,这个人也就是柳生静流之祖了。所以,柳生静流不仅擅长柳生氏一族明家的拔刀斩,也擅长暗氏一族的杀式剑法。 不要小瞧柳生家。 柳生一脉,殊不简单。 原本这一脉统统都是籍籍无名。 直到有一个农夫,在机缘巧合下拿起了剑,先后成为一名武士。他先在东岛力战天下无敌不败,继而上中土磨练自己的武功,为此他甚至不惜杀妻证道。 此后他在中土面临一败。 但回东岛后不仅实力更强,并且真的创立下了柳生氏一族。他和前妻,后妻,先后有的孩子分别成立了明柳生,暗柳生,此后一直是东岛最富盛名的武道家族。 所以,别看是东岛人,但柳生氏一族,绝对是不简单的。 柳生静流,更是柳生氏都少有的一个高手。所以她即使逃婚,家里面也不能真正说什么,做什么。 只是,身为一个大小姐,她的财力也日渐蹙乏,资力不足。 所以,她才要求和释由真希一起干,她也要分一些好处。 释由真希也是如此,她想的是,刘醒非要干的肯定是大活,这一趟不知能赚多少,给柳生静流分一些也没什么,就一起干了。 别说,这事,还真得她们两个一起干才成。毕竟船这东西,太难搞了,这是要一条能够远洋的船,普通船是绝对不行的。 好在她们两个终是找到了一个目标。 海军。 自从东岛海军在大海之上击败了当时大乾的北海舰队后,大乾就彻底完了,国威荡然无存。 而东岛则是借此一战跃上了龙门。 从此,这个豆丁小国居然成了东方强国了,与天下间的西极诸强为一个档次了。 国虽小,但东方我话事。 凭借的,就是打出来的这支海军。 所以海军,是东岛福利最好的部队。 没有之一。 第13章 梅花组织 为了满足海军舰上的官兵食物,甚至有很多渔船专门在海军身后,捕到了新鲜的活货就给海军送去。 因为海军的经费是最足的。 就是这个军费问题,才导致东岛国陆海成仇。 海军面对陆军死伤可以说是无动于衷。 陆军也对海军的倒霉事是幸灾乐祸。 双方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但是没办法。 东岛国就是如此偏爱海军。 对于东岛这样的一个岛国来说,陆军取得再大的成就都没用。 因为东岛国根本离不开海军。 有了海军,德林才能高看他们一眼。 没有海军,你哪怕陆军千万,德林人也不会抬一下眼皮子。 所以一直的,海军都受到了东岛上下无微不至的关照。 从官方到民间,时时刻刻,进行最贴心的服务。 在给海军运输的这些补给船中,就有一艘,被谈了下来了。反正对于海军来说,不差这一艘船提供补给玩意儿。 毕竟,大海上,一艘补给船出了问题需要返修很正常。 海军的补给问题从来都是多到太多了,而不存在不足之一说。 这是真的。 东岛最大的资源几乎全都倾注到了海军之上。 相比之下,陆军获得的就很少。 这种严重的不平衡导致了东岛军中,海陆之间超级严重的对抗。 坦白说,如果陆军遇到困难,海军大概会看一会热闹才动手。反之亦然,海军遇到了麻烦,陆军也只会是重复甚至加剧这一结果。没办法呀,在陆军喝点酒,吃几块糖就是顶级享受了,海军却能若无其事的吃着西式餐,甚至把不好吃的梗米倒入到海中。 这是真的。 海军把不喜欢吃的米面直接往大海里倒掉。相反,陆军的生活品质随着时间在不断的下降。 所以在海军的舰队旁边,有一定数量的补给船,是绝对正常的。 在这里面,少上一条补给船,真不是什么大事。 这艘少掉的补给船,船主长谷川清野是一个很有精神的中年老太,她常年在海风日照下,即使是中年,也是一副小老太太的模样。 对,没错,她是女子。 但却有名字,可知家族从前也辉煌过。 名字里有一个清字,可知她本身也不是普通的乡下妇。 一般人能操这种大船吗? 这可是给东岛大型战舰补给的船。 几十吨的谷物酒肉甚至大量的海鲜都是提供给舰队的。 如此大船,是一般人可以拥有的吗? 所以长谷川家其实也挺有门路的。 但这不是乱世嘛。 身在国外,这一家给释由真希带人找上门来,不愿意也要干了。在东岛,底层商人和豪商是两个概念。 前者武士可以随便欺负。 后者武士就要点头哈腰了。 而此时的长谷川家族,如果只是一个武士,长谷川清野也许还能顶一下子,拉海军的虎皮和你说话。 但是释由真希带着一票武士浪人过来。 这面子说什么也得给了。 不说是中土这个国外之地。 一群配了真刀的浪人武士老爷,说砍你是真的敢砍你的。砍了你又怎么样?真以为海军会为你出头吗? 所以,惹不起是真的惹不起。 在收到了一笔定钱后,长谷川清野也就愿意接这一趟生意了。 只是跑一趟远海,很正常,就像从前出海打渔一样,最多一二个月,就可以了,还能赚到比给海军送补给更实惠的钱。 上了船,刘醒非叫来龙根。 “你带出来的人出了点问题,你去应付一下。” 然后他就拉龙贵芝下舱房里面去了。 随着他手指轻拈,一种说不出的香气占领了整条的船。 “斯巴拉希——” 释由真希和柳生静流都开心了起来。 这船——其实是不错的。 船挺大,舱房也不错。 但就是装了太多的海货,导致了这整条的船都有一股子挥之不去的鱼腥味儿。 这让释由真希和柳生静流十分不喜。 现在一下子鱼腥味儿没了,换成了一股沁人心脾的香气,当然是让她们快乐了。 长谷川清野和她手下的一个老船工对此原本是不满的,现在不满的话也咽了下去。 龙根和小尸妖在甲板上看到了自己手下的那一群人。 这一看就知道,果然如刘醒非说的那样有事了。 他一走过去,立刻就隐约听到东岛,国贼,给人当狗这些话。 明白了。 这些新招收上来的人,有些还十分讲忠讲义。无怪乎有人说,仗义每多屠狗辈呢。 这些底层人,是真的把一些事当真了。 他拿出了名单,开始报名。 “陈三。” “有。” “霍俊两。” “在。” “许仲文。” “是我。” 一个斯文模样的男子举了手。 但龙根没再继续念名字,他向许仲文走了过来。 “你对这一趟上船,很有一些想法,是吧。” 许仲文迟疑了一下道:“没有。” 没有,刚才国贼不是你说的吗? 龙根道:“我们这一趟是远洋,在海上要漂一二个月的,很抱歉,在民间,中土没有这样的船,原本中土设立在海都的造船厂也早就停了,废了,除了生锈的废铁料和烂木头已经什么都没了。在短时间能找到的船,就是这一艘了,也只有这一艘了,我是费了很大劲儿才带你们上船的。” “那也不必带一群东岛人走吧!” 一个人说。 龙根看他。 “你边个啊?” “在下东州冯远嗔!” 一个英伟的汉子说话。 龙根嗤地笑了。 “一看你我就知道,你是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说话不过脑子,低头看看,这是什么?你以为我要用什么办法才能搞到一条可以远洋的船?这个国家目前就是这个样子,就算一条看起来破的渔船,我也需要一群东岛鬼子的帮助才能搞到,不然什么都没有。听我说,你们过来跟我,我很高兴,这一次的宝藏你们都会得到一笔的。假如对我用东岛人帮忙,搞船,这事儿不满,完事了你们拿钱走人,愿意继续跟我干的,可以仔细看看,我是不是个国贼!” 说完他都心累。 新朝大佬都不在乎,你们在乎,还来干扰我的决断。 简直是岂有此理。 看来急匆匆招来的人,的确有问题。 一群穷逼,却还在操着大总统的心。 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 没有我,你们一个个的,统统要去睡滚地龙去。 滚地龙,是在臭水沟那地方,用草席子圈出来的一个睡觉地方。 环境,又臭又脏,别提了。 更是一到热天就有数不清的苍蝇蚊子在耳边盘绕,一晚上下去,不知要给叮上多少个蚊子包。 不过,他也不亏心。 一回头,一张大脸凑到了他的眼前。 “你——” 龙根正要发怒,那人说了:“名字,你还没念到我的名字。” 龙根道:“那你叫什么啊!” 那人忙道:“我啊丁凯,别人叫我阿凯就行了,龙先生,您放心,我没那么多的想法,只要您分给我钱就行了。” 龙根微微笑了下,一指点他身上道:“你是叫丁凯是吧,不错,小伙子,有前途啊,我看好你的。” “真的吗?龙先生,龙先生,谢谢你啊!”一回头,看着了许仲文,连忙道:“文哥,别误会啊,我还是跟你的,只是龙先生不管怎么说也是我们老板,多少要给些面子的,这样他往后至少不会坑我们。” 许仲文笑了笑没说话。 傻仔。 该坑你的时候,关系多好的人也有可能坑你。就见上一面,说一二句话的功夫,你想有什么交情,让人家对你高看一眼? 只是他也知道丁凯搞钱想法至少是没错的。他们年轻,但他们已经是成年人了,不是少年时了,不能再有过去的那些幼稚理想了。 许仲文想起了年轻时,在学校里参加游行,结果被用水冲,用橡皮棍抽打,被关到了监狱里面,第一次吃老鼠肉,甚至差点被另一个男人开了菊花。 好在。 当时有一个老人救下了他。 他靠着老人的教导,在监狱里蹲了半年也学了半年。 最后,老人一病,死掉了。 他则是在老人死后的半个月被释放出来了,一出来,他就杀了抓他的巡捕,然后飞快的上了火车,来到了海都。 但此时的他已经快要一无所有了。 现在,是要好好赚钱。 有没有东岛人,跟他也没关系。 同时他也有一个想法。 自己老板说是要开启宝藏。 但是,他会眼巴巴把大头让出去给东岛人吗?如果真是如此,他又何必带上他们这批人? 所以,这个龙先生和那些东岛人之间,也不过是勾心斗角的互相利用而已吧。且看着呢。 舱房里。 柳生静流忍不住问起了释由真希:“好神秘的香味啊,怎么搞的,一下子让满是鱼腥味的船变这么香了呢?” 释由真希找来碗泡茶。 这还是能做到的。 两个女人坐姿规范起来进行了茶道。 这是释由真希不多的才艺爱好。 看到柳生静流喝了一口后,她接过茶碗没喝,拿在手中,说道:“你心中一定是有一些疑惑的吧!” 柳生静流往前倾了一下身子。 没说话。 但意思已经到了。 释由真希道:“发财的事是真的,那个人不会在这种小事上骗我。” “呃,发财还能算是小事吗?” 柳生静流发出了感叹。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一趟出来,她渐渐明白了金钱的重要性,也对家族从前做的一些事有了理解。 有些事情,如果不能亲身经历是不会明白的。 钱对于一个人,一个家族的重要性。 可能对于一个人来说不重要,有本事的人,到哪不能混口饭吃,想的话,赚钱也是很容易的。但是人一多,就不行了。如果要养的是一个家族呢?比如柳生静流的家族。 家中的仆佣甚至武士和追随者,这是需要庞大资财才能供起来的。 别说不养这种蠢话。 人多了才能算势力,才能说有影响力。 倘若人丁稀疏,就那么大猫小猫的三两只,你还有什么影响力存在。谁还把你放在眼里。 没人尊敬了,连现有的生意都会保不住的,到时就是底层人物了。 站在了高处的人,还会希望自己跌至于底层吗? 所以柳生静流也渴望得到钱。 “相信我,”释由真希淡淡喝下一口茶道:“好几百年前,他就对普通的钱财不感兴趣了,这一次也是一场意外。我虽然不喜欢看书也知道一些事,他估计是从前的钱懒得取出来了,又或是不方便,所以才来随便打点一个宝藏,这个宝藏规模么,一定不会小的,所以我们不会分得太少,一定会是大赚一笔呢!” “哟嘎搭,这可太好了。” 柳生静流松了口气。 如果钱多,也许她就不用联姻了。 可以光明正大的回家了。 在中土飘摇,虽然自由,但她也感觉到这片土地上到处隐隐存在的敌意。 这让她觉得,还是家好。 “对了,你要注意点,这事别让你手下人告诉了军部,你知道的,那些军人,为了钱,简直都发疯了。” 柳生静流哈哈一笑:“巴嘎,我怎么可能做这种事,告诉军部,难道我会得到什么好处吗?” 东岛军方的野蛮暴虐,她早已知之。 怎么可能让利于那些马鹿。 “抱歉!” 一个男人从门口扑了进来。 他一进来,就对着柳生静流跪了下来。 “信二?你这个家伙——你做了什么啦!” 名叫信二的男人从怀里掏出了一个木牌子,双手捧着,举过了头顶。 柳生静流抓过来。 木牌上雕刻了一朵梅花。 和72这个数字。 “你这个,你这个,巴嘎!” 柳生静流忍不住站起来对男人信二进行拳打脚踢。 搞了半天,这个一直在自己身边跟随自己的追随者,工资福利什么都不要的家伙,其实是东岛对外机关梅花组织的人。 这货竟然是一个特殊人物。 释由真希耸耸肩道:“所以你暗中和梅机关说了?” “这种事肯定是要上报的,事实上,机关猜测这个叫龙根的人想开启的宝藏可能就是当年我们梅花组织一直在追查的怒海雄风的宝藏!” 柳生静流一巴掌拍自己脑门子上。 “完蛋了,给梅花组织的人盯上了,我的钱大概是要保不住了——释酱,你怎么一点也不在意的样子?” 释由真希笑了一下,道:“梅机关……我记得这是当年北田一刀流派发展起的组织吗!因为在赤嬴岛死了太多的人,所以把刽子手位置让了出来,这才好不容易壮大了整个北田家族,没想到又跑这送死来了。” 柳生静流没想到这种隐秘这位也能知道这么清楚详细,真是,斯巴拉希! “送死吗?梅花组织现在实力可是很强的呢!” 释由真希道:“但他们找错目标了,如果他们敢行动,来多少人都要完蛋的。你自己也要想想,如果能独吞,我为什么要等别人分给我?吃独食,不香吗?因为即使是我也不可能一个人吞下,拉上了你才有条件搞到船,这样才能少少的分一点。现在一个梅花组织就想要全吞,他们不死谁死!” 第14章 错要错到底 东岛。 曾经有一剑术大派,叫北田一刀流。 当时有无数剑豪以此派而成名于天下。 北田一脉甚至垄断了主流官方刽子手这一职务。 因为这一派砍人头有一种赏心悦目的美丽,丝滑的刀法,一刀过后,人还活着,除非剧烈活动,脑袋掉了,这才能死。 此一刀技深得白王幕府赏识。 不过,后来发现了赤嬴岛。 为求长生之术,白王不顾一切,接二连三派人上岛,最终让北田一刀流的高手几乎是死伤殆尽。 当白王幕府最终放弃登岛后,这个北田一刀流立刻迎来了无数各方面的挑战。 你没那么多剑豪了,凭什么还要霸占官方的位置? 想要继续坐稳刽子手这一职务,拿剑证明一下自己吧。 不要小看这一点。 当时破产的武士太多了。 其中不乏一些绝顶的高手。 这些人想要找一个安稳的饭碗可以说是倾尽全力了。 这是北田家所承受不起的一股浪潮。 结果北田一派不得不放弃权利,全力龟缩起来。 其中一支前往海外,在西极闯出了个黑色死神的名号。 此后北田一派消失了。 在东岛,出现了一个梅花组织。 又叫梅机关。 一开始只是搜罗国外的奇物讨好白王,因此而重新崛起。 到了现在,成了一个专门刺探国外军情的谍报组织。 有些像东岛战国时代的隐者。 但是吧,和过去一样。 白王幕府不拨钱款,组织经费仍然需要自己努力。 梅花组织这才把目光投向了一些特别的地方。 当年怒海雄风盛极于一时。 最早时,连整个东岛的海上生意也要看他的脸色。 长久经营下来,可知这怒海雄风手上不知积累了多少的财富。 这笔钱,梅花组织盯得最久,也投入的最多,怎么可能放弃? 所以。 裕三君立刻开动三艘船跟了上来。 一艘轻巡。 两艘炮艇。 裕三君。 本名是高田裕三。 是高田良马的弟弟。 高田氏一族这一代的三人。 老大高田一郎在家中当守家之犬。 顺便负责生孩子,使高田家不至于在这场战争中失去一切,甚至血脉断绝。 高田良马主持整个梅花组织。 也就是梅机关。 而高田裕三就是最强有力的执行人。 此刻,他带大批的人手跟在一艘老渔船后面。 而这老船之中,长谷川一家也在发愁。 长谷川清野问一个老男人。 “喜之助叔叔,看来,长谷川家还是卷进了不得了的麻烦事之中。” 长谷川一家,原本也曾是高高在上的名门。虽然没落了,但仍然也是有一些东西的,比如这个叫喜之助的男人,从小跟随长谷川家。 他不娶妻,不生子,只有一颗忠诚于长谷川家的心。 “这真是没想到的事,原以为柳生家卷进来,我们听话就行了,但貌似柳生家其实也不行了呢!” 喜之助看了看长谷川清野,他下定了某种决心。 “家主,现在说这些已经没有用了,最主要的是保住阿晴和阿夏两位小姐。” 长谷川家并非没有男人。 但,响应幕府,参军了。 并且死掉了。 别以为东岛军在战争中一直胜利就不用死人了,其实一支军队踏足异国它乡,这本身就是一种冒险,而且,也不要小看中土的抵抗意志。 早年西极曾接连两次,注意,是两次,它不是一次,而是在一次之后的又一次,先后的入侵过了中土。 西极诸国联军发现了一件事,中土这个国家很奇怪,哪怕是大乾的正规军战败了,民间仍然不肯屈服,甚至西极军需要大乾帮他们镇压民间运动。 这说明,想要直接在中土进行占领式管理是十分不智的,反不如让大乾继续管理这个国家。 明白吗? 西极诸强不是不想彻底征服中土。 而是它们根本做不到。 它们打败了腐朽的大乾,却奈何不了中土的子民。 西极诸强一想,得了,还是让大乾对付这帮刁民吧! 遗憾的是,大乾最终也是被中土之民给灭掉了。 虽然现在中土军阀混乱。 但当东岛入侵后发现,这里的抵抗一直未曾消减,民间反东岛的情绪十分炽烈。即使国家一直在打胜仗,打了很多胜仗,但中土却依然未有屈服。 在这片土地上,人民仍然不肯低头。 反抗势力依然存在,停留在了各处的角落里。 你以为你能打扫干净。 其实你不能。 就好像一个家,即便再勤劳的人,也不可能的把家里收拾到干干净净里里外外。即便做到了,也不能维持多久。 可能只是一天功夫,就又不干净了。 中土太大了。 是东岛的几十倍。 这种体量,是东岛难以吞下来的。 有识之士曾经说了,中土之局,只能蚕食,不可鲸吞。但这样的有识之士被东岛的下克上给灭了,整个东岛军部沉溺在连战连胜的喜悦上,开始了不切实际的盲目扩军。 这种行为,让如长谷川这样的家族也失去了男人。 现在只有晴子,夏子两个女儿,和一个老仆喜之助在清野的身边。 为了长谷川家不至于断绝血脉,她需要保护好两个女儿,一个是传承家业,将来找一个上门女婿,最不济也要生下拥有长谷川的血脉。 倘若这一个废了,至少还有另一个。 所以从最坏情况考虑,喜之助说要保护好两个女孩。 “没办法,我想我会和柳生家人好好说说的。” 清野想了想决定向柳生家讨好。 柳生氏是大族,跪下来不寒碜。 喜之助却摇了摇头。 “与其如此,家主不如讨好一下那个中土人,他才是此行的金主。” 喜之助说的是龙根。 他虽有经验阅历,但毕竟是一个凡人,无法真正注意到刘醒非和被刘醒非带着的龙贵芝。 有意无意间,他忽略了这个人。 但他仍然抓住了重点。 龙根。 他才是此之一行的重点所在。 此时,迪邦才明白一切。 “所以说你取钱就是找一个宝藏?” 迪邦觉得自己是疯了。 “天啦,我怎么会和你玩这游戏,这世上宝藏多了,但很多人找到时都只剩下一个空箱子,你怎么觉得你的宝藏还在那儿,就算还有,会不会是先辈给后人开的一个玩笑呢?你居然把一切都赌在这上面了。” 迪邦说的有理。 这些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前一些宝藏,是能够被发出来了。 但很多是刘醒非第二世时云游世界时发现挖掉了的,他自然是把宝贝都取走了,导致后来很多人发现了宝藏,打开来却是空的,这让现在很多人对宝藏已经没那么大兴趣了,开空罐子多了,已经有了反应。 下意识就觉得,宝藏大多为空。 有东西在才是不正常的。 另一点就是真的有很多人无聊跟后人开玩笑,搞出一个宝藏,其实是在玩游戏。 后人花费了精力物力人力财力,找出宝藏打开一看,是开玩笑的,这种心情真是想不道德对方全家女性。 所以迪邦对此很反感。 但龙根笑笑。 “你放心,这个宝藏我请教了一位前辈高人的,那人和我肯定了,这应该是真的,倘若是假的,了不起也是他出钱,他有很多钱的,之所以要我找宝藏,也是有钱人的通病,越有钱便越小气。不过他最终还是要给的,如果宝藏是假的话。” 迪邦这才稍微放松一下心情。 “那么,就要找找你这位高人朋友确定一下,诸神保佑,希望他不是一个骗子,你不知道,我在中土遇到很多这样的骗子。” 龙根苦笑一下。 “抱歉,高人是高人,不是朋友,甚至是我需要依靠他的,所以我不能随便找他,他方才和我说了,他要做一件事,要花上几天的功夫,所以至少这两天我不能去打扰他的,还有,你不是遇到了骗子,而是时代不同了,他们的力量在减弱,有些甚至是消失了,你感觉不到,但不是说没有,至少可能曾经是有过的。” 迪邦:“……” 龙根没说谎。 他其实也想找刘醒非。 但此刻刘醒非真的是要做一件重要的事情,他在改造龙贵芝。 龙贵芝是一个大麻烦。 她不是普通人。 她有高贵的出身。 这个女人拥有十足的气运于体,所以,刘醒非不能随便的杀了她。现在的刘醒非,尽可能的不杀普通人,更不要说龙贵芝了。 原本,降术师就比较忌讳杀有钱人,有权人,有大气运之人,这是碰都不要碰的。 龙贵芝几乎每样都沾一点。 从她容貌精致,婉约如瓷,就能看出来这不是一个普通人,这样的人,能随便杀了吗?所以刘醒非不能杀。 他能做的,就是控制她。 但是,虽然刘醒非从精神层面入手,控制了龙贵芝比较硬性的一面,也就是龙贵芝自己给自己打造的保护壳型人格,可真正的龙贵芝其实更敏感,更偏激。 要知道。 看似是保护壳的强硬型龙贵芝根本是出于真正龙贵芝需要才制造出来的分裂人格。 这意味着什么? 真正的龙贵芝其实更可怕。 刘醒非现在利用男色,或者说一种喜欢的渴望,让龙贵芝沉迷在这虚假的爱情中。 但绝不能让龙贵芝醒来。 骗一个人,就要骗一辈子。 如果你骗完立刻就跑,等于是在给自己树敌找不自在。 现在,刘醒非就是在用架桥之术。 在龙贵芝的记忆上做加法。 让她接受新的自己。 之所以说是做加法,那是因为龙贵芝其实十分敏感,你直接在她记忆上做减法,会反过来把她惊醒的。 她会因此感到恐惧,害怕,最终导致她醒悟过来,并仇恨刘醒非。 或者这么说。 像龙贵芝这样的性子,就像一个比较贪婪的人。 这人掉水里了。 你和她说把手给我。 她不理你的。 你什么人,凭什么要我把手给你? 我的手给了你,我不就亏了吗? 但你要说。 快抓住我的手。 她就会伸手了。 这是你让我抓住的。 不是我给你的。 一字之差,她能感觉是两个意思。 在此也是一样。 刘醒非不能动龙贵芝一些敏感的记忆想法,就只能编故事一样编话儿了。 让梦境与现实相交。 好。 故事的开始从火车上说起。 美少妇龙贵芝上了火车想为丈夫报仇。 这是她的本心。 她哪怕不爱,也要报仇,这是内心贫瘠的她所能做的不多的事。因为不这么做她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她就是这样一个人。 哪怕是错,也要一错到底。 但在车上,龙贵芝意外遇到了一个人。 一个男人。 一个敢于喜欢觊觎她的男人。 其实像龙贵芝这样的女人,有钱有貌,很多男人追的,但龙贵芝很敏锐,很敏感,她很清楚,这些男人喜欢自己,更多的并不是她的美丽,反而是她的家世。 这偏偏是她内必绕不过去的痛苦。 她是龙家的嫡小姐。 但母亲的死让她实际上已经沦为了庶女了,她清楚,父亲已经把精力投入在庶弟的身上。 这让她在内心中暗自对其家族产生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恨意。 她让出了家族继承权。 但她不能原谅这样的家族。 所以她无视了家族的联姻规矩,自己给自己找了个男人。哪怕,她事后知道了这是一个错误,也不打算改变。 在龙贵芝的心里。 她只接受真正喜欢自己的男人,哪怕是极其肤浅的只喜欢她的外表,也不喜欢对方是冲她家世来的。 要是一般女人,好办。 因为大多女子分不清。 人心隔肚皮,这话不是说说的。 但龙贵芝十分敏锐。 你是不是真心的喜欢她,她真能感觉出来,这里面有一丝渴求她家世的杂质,她都不会接受。 孙舟倒是成功了,但他成也肤浅,败也肤浅,他是真废物,不过也是过往龙贵芝遇上的唯一了。 直到她在这火车上,又遇到了一个人。 这是一个异人。 他不仅一上来就喜欢上了她,还喜欢的是真正的她,是她自囚于心中的她。 这种深入的喜欢,让她怎么拒绝? 他已经深入她的内心。 她怎么拒绝得了? 所以她毫不犹豫踢开了自己设置的保护从牢里出来了,只为了和这个男人在一起。 但是,这个男人,他不是孙舟,他不是废物,他在搞一件大事。这事情挺大的,即使是她也帮不了什么,甚至,这个男人根本不需要她帮忙。 不像孙舟,永远只是在打算谋取她的钱财而已。 其实钱不钱的也无所谓。 但你关键是要成功啊,哪怕一次。 好不容易组织起了一支军队。 结果却被不知从哪冒出来的罗四维压着打。后来才知道,那货就是一个吃了米田共才活下来的难民文盲。 但这一个不一样。 这个人,真的是喜欢她的呢。 那是一种,如果可以,会把她切成片吃下去的喜欢。 能被人如此纯粹的喜欢,龙贵芝当即就投入了一切。 她这个人就是这样。 一旦决定的事,就不会轻易更改。 哪怕错也要错到底。 同样的道理。 当她爱上了这个男人,也不会轻易改变了,曾经的孙舟终于化为一抹青烟,不复存在了。 自然,她原本想要迁怒于龙根的想法也得到了改变。 第15章 宝藏传说 龙根整个人都是懵的。 也就第三天。 人还在海上漂呢。 突然龙贵芝找他,说要对他进行投资,或者说合作。 在龙贵芝身后,是一脸惬意的刘醒非。 龙根真是五体投地,有些无语。 大佬不愧是大佬,连龙贵芝这样的人也能搞得定。 在他的想法里,龙贵芝能放过他就很不错了,谁知道这位居然还要加入进来。这很不龙贵芝,能让她做出如此违反常态的决定只能是一个原因,她换了目标。 大佬真的迷住她了。 要知道,这是龙贵芝,喜欢她的男人不知有多少。 但龙贵芝硬是选择了孙舟。 她的选择条件简直是个迷。 好在,她到底又被征服了。 刘醒非自己也觉得挺有趣的。 这个女人脑子真是和别人不一样。 她的喜好其实就一个,喜欢她而已。 甚至,如果你是一个色狼,都有可能得逞的。只要你对她有足够的想法。 但是,她又特别敏感。 一次犹豫,百次不中。 喜欢她的过程中,必须要纯粹,如果在和她的时候,多看了别的女孩一眼,或是心思有一丝杂乱,让她感知到了,她就会把你列入到黑名单里去了。 此外,喜欢她的人不能是为了她的家族这是重点。 这就导致了,很多人喜欢她够不上手,而追求她的又有哪一个没有对她家世有联姻沾光的心思。 要不然怎么就孙舟一个人在过去成功过呢。这简直是在抽奖。 好在,现在来了个刘醒非。 让她有了另一种决定。 “事情醒非已经和我说过了,你的这条发财路挺好,但仍然有一些不足,虽然,你为此找了一个西极人帮你,可我的加入,才能让这条线稳固起来。” 龙贵芝仍然是龙贵芝。 她依然保持了她独有的高傲。 除了刘醒非,不是什么人都值得她笑颜以对的。 “呃……”龙根看向刘醒非:“你已经知道了我的计划,可我什么也没说啊!” 他的发财大计,怎么可能对人说? 连小尸妖他都保密着呢。 刘醒非理所当然道:“抱歉,我直接读了你的记忆,你的谋划不错,但仍有一些不足,虽然给你时间这都不是问题,但如果能够更快的把钱赚到手,不是更好么?再说,你就算搞定了机器,你怎么掌控货源呢?生产方如果加价,你就只是个赚零头的牛马了。但是龙氏就不一样了,他们那里种了很多神仙草,到时你便有了稳定的货源,别人不能对你无理加价,这才能赚到大钱啊!” “这,这……” 龙根明白,自己的底子被看穿了。 这大佬还真的是别人的母亲会读心啊。 甚至这不是读心,因为他不可能时时刻刻一直想这事。 所以这应该是读了他的记忆。 恐怖如斯。 好在。 这大佬目前是自己的大佬。 自己也没对他有什么编排。 刘醒非也好,龙贵芝也罢,对自己都是要做加法,也就是帮助他,最多从中小赚一笔而已,甚至还要推动他,把这个项目给做大做强。而不是做减法,直接抢他的生意。 “我们不会抢你的生意,”龙贵芝十分敏锐,她一下发现了龙根所在意的:“其实你也不是特别在意,只是想通过这个生意赚一笔钱而已,有了足够的钱,这种生意终究还是要放弃的,天下不可能这么一直的乱下去,早晚有平静的一天,到那时不管新朝还是穷党,都不会放纵这样的生意持续下去,我们也就是赚快钱而已,不过你真的能提取出新式的神仙草吗?” 龙根吐了口浊气,道:“我自学过一些化学知识,一开始是想帮廖哥制造一些炸弹的……” 他停顿了一下。 这是因为孙舟有一次买的火药是废品。 火药受潮不说,还给人往里面加塞了一些黄土。 所以为了挽回损失,龙根和廖副官不得不对这批火药进行重新的提炼处理。 在此后龙根就学起了这一行。 他对此还发扬光大了。 龙根利用神仙草制造成稀膏给士气麻醉止疼。 所以他意外掌控了对神仙草的深加工。 他加工出来的神仙粉,其质量不知胜过神仙膏多少倍。 并且,神仙膏用起来很麻烦,需要烟铳烟灯甚至是烟床。 但用神仙粉就简单多了。 用锡箔纸放上一小点,用火加热粉末,直接吸到鼻子里,和用嗅瓶是一样的。 这样就能享受飘飘若仙的感觉。 就龙根的观察,这世上没多少人能抵挡这刺激的。 其实,这不是西极诸国没有深加工的能力,有是有,但在西极,已经有一些人认识到神仙草的危害,要不然为什么要大力出口中土,不是放在本国销售呢? 但是没人想到,在全面落后的中土,竟然真有一个人在神仙草上研究出了比神仙膏更好的神仙粉。 “不过我相信这种神仙粉一定会在国外大行其道的。因为生产源是我,我会把价格定高,这样就算把它返销到国内,也只有极少数有钱的败类才能用到它。” 刘醒非道:“其实深加工技术并不难,连龙根都能如此轻易做到,那些西极老外也不难做到的。不过,得益于西极人的努力,现在全国上下将近小半人都种神仙草,这让我们拥有一块肥大的原材料市场。西极人若想重新收回这些神仙草,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 当年,西极人和中土连着打了两场神仙草之战。为的就是用神仙草解决贸易顺逆的问题,所以为了降低成本,西极人诱惑大批中土人种神仙草。 产量多了,价格也就全降低了。 但西极人想不到的是,风云变化间,西极诸国要开始新一轮的争霸。 正所谓一强独霸,而诸强争霸。 在诸强已经分割了整个世界之后,分无可分,只能相互自吞,以争其霸。 法斯特,勒斯许,美帝斯,德林,即将开始世界范围的争霸。 在这时诸强的资源全都投入到军事上了,谁又会注意区区的神仙草利润呢? 就算他们整蛊出来了,在短时间里,他们上哪儿找足够的资源呢?此时,仅中土就拥有全世界三分之二的神仙草产量,西极人拿什么和龙根抢这方面的收益。 当然了,这事肯定不得长久。 但至少在短时间里,这块肉,想怎么吃就怎么吃,甚至肉太多,龙根一个人根本吃不完,才需要其余的人帮忙。 之所以要谈这些,最主要的就是一个,解除心魔。不仅是龙根的,也有龙贵芝的,这两人因为一些事,都是心理有伤的宝宝,要是一般人,疏忽了也就疏忽了,但刘醒非可以看到人心底里的记忆,所以他十分注意这一点。 他深深的知道。 一个看起来普通的人,之所以会做特殊的事,就是因为心理出了问题。他可不希望龙根和龙贵芝出事。 也许。 刘醒非可以不管这些个事。 这事他真正在乎吗? 他不在乎的。 但他知道,如果不做这些事,大麻烦他不怕,但小麻烦一定不断。就好像一个人,一到晚上睡觉就被蚊子苍蝇什么的来烦,那也是受不了的。 所以,他需要蚊香,蚊帐,甚至黏蝇板之类的东西。 帮助龙根建立势力,就是帮自己抵御那些小麻烦。 让他可以不受约束的生活在阳光和自由上。而不是像老鼠似的,到处的东躲西藏。 龙根回到自己的舱房。 迪邦就上来小心的问:“没事了?” “没事了。” “不是,我是说,你别怪我现实,不会影响到我的利益吧?” 迪邦挺担心这点的。 龙根忍不住叹气。 “放心,没事的,他们不在意这点,就算有所影响,也是在我这边,你那点算什么呢?” 迪邦笑了。 他上前揽住龙根,亲切地说道:“既然如此,我们显然抓住重点了,龙根,你没有发现,我的分成有些少吗?” “别开玩笑了,”龙根连忙制止他的野心说道:“我背后有人撑我,我能不分出一份吗?还有生产原材料,你知道的,如果光是靠我一个人去收得多慢,需要多少钱,现在人家都给我解决了,当然也是要分出一份的,如果我再给你提高分成,那我成什么的了?这不成打工的了吗?” 迪邦叹气。 他想要分成的计划落空了。 但这样一来他也心安了。 龙根背后有金主,那么,八千块的尾款倒是不用担心了。就算到时宝藏为假,拿不出钱,龙根也依然有背后的金主出钱。 到时损失的也只有龙根一个人而已。 他要多打一些年的苦工了。 但是他迪邦的利益却不会少。 这样一想,他也就明白了龙根的想法。 有就启出来。 没有也无所谓。 当是解了一个心结。 不然手上老是捏着这么一个宝藏。 这心是真定不下来。 如此一想,迪邦也乐了起来。 正欢喜着呢,有人敲门。 这船的舱房,正常哪有锁门的,敲门是礼貌而已。 迪邦开门,看到了长谷川清野夫人带着一个换上和服的美少女。 此前这女孩迪邦也不是没见过。 包着麻布头巾,赤脚拉网的一个假小子模样的女孩。 那时的女孩可谈不上什么美丽。 不说容貌了,就是一身子的鱼腥味就足以让迪邦退避三舍了。 但现在的少女,一身和服盛装。 她低着头,露出了脖子和胸襟部分白色的细腻月华,那温宛的模样,让人心中忍不住就是一荡,好想把她搂在怀中安抚爱怜。 “这是……” “啊,老身携小女来拜访龙根大人。” “啊?啊哦,请进……” 迪邦心中暗自羡慕龙根的艳福,但仍然绅士的把这对母女让了进来。 “啊!什么?” 惊讶的不止是龙根一个人,还有在旁边的迪邦。两人怎么都没有想到,长谷川清野是来给龙根送老婆的。 这位小老太挺会说话,说的绕来绕去。 但核心意思就是三个。 你是单身吧!我有一女愿意许之。 如果你不愿意,为妾亦如是。 实在不行,就让她给你当个婢女吧! 就是三个意思。 简直是匪夷所思。 按理说,自东岛入侵中土以来,一直是以战胜者而自居,自高自大,自以为是。 很多东岛人都是一副看不起中土人的样子,但这其实一直是表相。 实际上,东岛人中很多的一部分人都对中土文明有一种强烈的倾慕心理。 在过去,一些东岛人不要钱的跟随在一些中土人杰身边当随从,当小厮。 一些女人不要钱的坐花船来中土借种。 有了孩子,就回国,被国中的贵人大名娶之,为的就是,把孩子生下来当成是自己的种,改善东岛人的血脉。 之前说了。 最初的东岛人,从外表上看,委实和猴子没什么区别,顶多,就是毛少了一些。 所以过往的东岛真的是很不堪的。 着名的东岛民俗学家——宗实先生。 他说了。 东岛根本没有纯种的人。 它是由渡来人,泊来人,北渡人,和土族混血出来杂种。 名字不好听。 但这就是所谓的现实了。 所以,底层人也许在盲目乐观。 但名门,受教育的顶层,却对战争并不看好。 想想也是。 东岛不产铁,没有油。 却要维持一支四百多万的陆军和一支东方规模第一的海军舰队,这怎么看都是不正常的。 虽说是打胜仗。 可为什么岛上的生活质量却仍然在不断的下降? 所以,在东岛,仍然有一部分人,觉得中土至强最大,遇到中土的人杰,自己贴上去不算什么的。 龙根就是这样给盯上了的。 当然,龙根之所以被盯上,还有一个重要原因。 他帅啊。 这种事,真不好说的。 抛去龙根一只耳的问题,他的五官堪称是完美的。 长谷川晴子打量了龙根——一颗心已经成心型了。身为一个女人,如果有这样英俊的丈夫,一定会幸福死掉的吧。 龙根犹豫再三,只能接受晴子。 他不是好色。 虽然晴子收拾起来是个大美女。 问题是龙根不是好色之人。 他的选择接受,是考虑到了此一行是真正需要长谷川一家帮忙的。 有了长谷川一家的真心帮忙,至少在取宝藏的路上不用担心什么了。 另一边。 刘醒非笑了。 龙贵芝忍不住问他什么事。 刘醒非就把龙根遇到桃花运的事说了。 龙贵芝皱眉想了一下。 她问。 “龙根说的宝藏到底是不是真的?” 刘醒非点点头,他悠然道:“当然是真的了,我从前是知道怒海雄风这个人的,后来我也曾打探了他的一些事,他这样的人,的确是会给自己留下一条后路的。” 原本的怒海雄风也许不会。 但很多年前,在怒海雄风兵败时,刘醒非和他见过一面。 那之后,怒海雄风就开始收集财富了。 他真有宝藏留下来的。 第16章 人心浮动 那是怒海雄风的低谷。 年老的怒海雄风打了败仗。 十三万精心准备积攒起来的大军被消灭掉了。 虽然怒海雄风很有钱,但组织起,培养出一支十三万之众的陆地军团,这也是要人命的。 一口气丢掉这支军团,要说钱财倒也不晃能承受。 但这不光是钱的问题。 还有人的问题。 合适的兵源,大量中低层的军官,更不要说原本所拥有的经验。 这么一支珍贵的军团,一下子就没了。 这也就意味着怒海雄风丢掉了争夺陆地霸权的本钱,他别无选择,只能退守海疆。 但大乾的一纸禁海令,又让怒海雄风称霸于世的海军一下子失去了后勤支撑,强大的海军不是无根之物,它往往需要一个巨大的后勤去支持。 失去中土内陆的立足点,怒海雄风陷入到了低谷之中。 这时一个人和他见面了。 怒海雄风问他为什么不出手。 那人告诉他,没兴趣了。 在那人的建议下,怒海雄风建立了一个宝藏。这不是一大笔的金银,而是怒海雄风在当海盗过程中,无心下积累的一批财物。 没什么金银,主要是古董器物。 这些东西,如果胡乱出手就会被人当猪宰。但拖起来,想要卖一个比较称心如意的价钱,真的需要很长时间。 不是每个识货的有钱买。 也不是每个有钱的都识货。 结果就砸手里了。 其实这是很正常的。 海盗嘛,走到哪里有人喜欢?都是恨之入骨。所以很多海盗在发财后,都想上岸。 但那却很难。 你在海上无所谓。想要上岸,就看你能掏多少钱,又有什么人愿意真正帮你了。不然,钱掏完也没用。 在大多数人的心里,海盗就该被吊死。 才没有人会管这个海盗是好是坏呢。 所以很多海盗发了财也上不了岸,只能在海上,是漂泊到死。但他们的财富仍在,被海盗头目们小心翼翼的收藏着。 等着。 那一天。 可以开启出来使用。 久而久之,这样漂泊在海上的宝藏传说也就越来越多了。 怒海雄风算是比较成功的海盗了。 可即使是如此,他手上也在不知不觉中积累了很多不好立刻出手的玩意儿。 他收着,一是当礼品用,二是当自己的退路底蕴。 未想,最后,他死了。 这宝藏沉寂至今。 直到现在,龙根才在刘醒非的力挺下,有了开启宝藏的想法。 龙贵芝毫不犹豫问:“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是太在意?” 刘醒非道:“我不在意?我人都出马了你说我不在意?” 龙贵芝道:“因为你对这个宝藏根本不关心,你把主导权拱手让给龙根,这样你到时怎么独吞?” 刘醒非叹息一气道:“知道你的缺点是什么么?” 龙贵芝哼了一声道:“缺点,我有什么缺点?” 她就是这样的人,哪怕有错,也绝对不会承认,即使是错,也要一错到底。 神经病就这想法,没法子。 刘醒非拉龙贵芝坐在床上,伸手抬起她的脚,扯掉鞋丢在地上,手把玩起她的玉足起来,这一是刘醒非的确是有一些足癖,对于龙贵芝这样完美的天足有些爱不释手,另一方面也是龙贵芝就吃这一套,她喜欢男人喜欢她的感觉。 这种双足被男人捧在掌心把玩的感觉,让她原本的一肚脑穷火都消散了不少,至少让她没有跳起来骂。 分了她的心,降了她的火气。 刘醒非才说道。 “贵芝,有件事你要承认,你大约是感觉身边的钱不足了,才会对这样一笔宝藏有了想法,但其实,这说到底也只不过是一笔死物而已,说是宝藏,其实也没什么。与其觊觎这笔宝藏,不想放任龙根把钱启出来,变现成钱,然后用钱生钱把钱赚掉,这不是更安全,更保险吗?” 龙贵芝有钱。 身为南乡龙氏的嫡大小姐,她怎么可能没有钱。但她的钱,大多投入到孙舟的无底洞里面去了。养军队,那花销,简直是海了去的。 所以,龙贵芝穷是不可能穷的,毕竟她是龙家人,但有钱这个概念和普通人可不一样。在龙贵芝的眼里,她手上的商号店铺只是必备的东西,现金流水才是钱。 现在她的产业虽在,但想要积累出足够的财富仍然需要时间,这才打上了龙根财宝的主意。 但刘醒非眼光就比她高多了。 你把龙根的钱弄到手又如何? 还不是要你自己打理。 与其你自己既得罪人又受累的抢夺,不如直接给人家,让龙根运营赚钱,你自己什么也不干,或者说少干,轻轻松松的就把钱赚到了,这不是更香吗? 龙贵芝有些不爽。 她这个人,闻过则怒。 哪怕知道了自己的错误,也仍然不想承认。 “你格局大,那你就不怕他暗中做假账贪你的钱吗?” 刘醒非又是暗笑。 他牢牢抓住女人的脚。 这女人方才想踢他来着。 也不想想你一个凡人,屁本事也没有,拿什么跟我玩儿!要不是你身上有大气运,早想法子杀你了,岂至于跟你这么逗闷子。 “所以要靠你了,你要帮我盯他喽。他那个西极朋友负责美帝斯的销售,但其余地方都是你的,只要你能吃下去。” “那是当然的。” 龙贵芝眼中射出了名为野心的火焰。 但刘醒非反而很满意。 想要让一个女人不给你添麻烦,那就找份事业栓死她。当女人有了事业,她会比男人更加执着于此。 他很清楚。 这女人已经打算回南乡,找她爹,或者龙风云,大力生产种植神仙草,就算自己不种,但可以攻打南方的一些小国嘛,这些南方的小国,国小力弱,但土地肥沃,是种植神仙草的最佳基地。 其实也不需要太多。 随便找几个小国,种上一二万亩,大约就足够了。这些小国的土壤十分之好,一亩地可以。当中土十亩地算。 倘若种上十几万亩,连这个世界都能供应起来。 反正这些小国不缺粮食。 哪怕拿出全国一半的土地种神仙草,国家也不会缺粮食。 龙风云麾下拥有二三十万私军,凭什么不能赚这个钱。 不过,目前,她仍然想多陪在刘醒非身边,一来此时仍然在海上,二来她也好奇想看看怒海雄风的宝藏。 上层人在人心浮动,计算千秋,下面也有些波动。 小刀漫不经心走到许仲文的身边。 “你是新来的?” 他一副自来熟的样子。 许仲文抽烟的动作一顿。 小刀笑了,自己给了自己一支烟。 “我叫小刀,他们有人管我叫刀仔,无所谓啦,名字一个代号,我是说,你是新到海都没几天,就跑这船上来的?” 许仲文明白几分,他倒是不拒绝这种搭讪,也想借此机会套点消息。 毕竟。 他总不能什么都指望丁凯吧。 “许仲文,有个把月到海都了,之前在乾都念书的,不过又怎么样,原以为上了学就能救国救民,其实还是那样,啥也不是,到了海都都要靠丁凯帮忙,你知道他吧,在穷人巷子里生活,几块木板塔的棚子,就算是家了,要不哪至于出来干活。” 小刀看看许仲文。 “不错啊,虽然你一时落魄,毕竟是读书人,我敢说这一趟跑下来,老板可能会升你的,只要你最后能活下来。” 小刀意有所指。 “活下来?”许仲文道:“怎么说,这一趟活很危险么?” 小刀想了想,用手暗中指了一些人道:“你看那个人,他叫陈树生,外号是鞋钉,在闸北区监狱干过,还有那个,冯远嗔,旁边的是他兄弟阿保,陈三,霍俊两,他们是国术运动会的人,更不要说你我和你那什么兄弟丁凯了,被选出来的都是精锐啊。如果是轻松活,我们当初进来的两百多个人,会只选我们这样的精锐吗?所以说,这趟活危险……但最可怕的是什么,你知道吗?” 小刀看他。 眼神中有一抹挥之不去的忧郁。 他是真的在担心。 “我不知道,是什么?” 许仲文十分有耐心。 他就当自己是个桶子,静下心,听别人说话,自己不轻易发表意见。 “是交心。我们的老板并不和我们交心,他至少该对我们说些什么,但是你看到了,他和西极人,和东岛人都那么近,就是不怎么理会我们。” 他看着许仲文。 “得有一个人提醒他一下,告诉他,我们是你的人,你至少要对我们说两句吧!” 许仲文只是说。 “这个……我说合适吗?你让我考虑一下吧。” 小刀离开了。 丁凯却在旁边探出了头。 许仲文打量他一眼:“又偷听。” 丁凯嘻笑道:“我不是怕他忽悠你嘛,别看我没怎么读过书,可最了解人了,那个什么小刀,他也不是什么干净人,原本是在他姐姐手下混饭吃的,她姐姐经营的赌场,能干净到哪儿去,听说不是给西极洋人当三就是给哪个哥老会,兄弟会的大佬当三儿,要不然就她一个女流之辈凭什么能够经营这么红的赌场?” 许仲文给了丁凯一支烟问:“那他跟着他姐姐就行了,跑出来干什么?” 丁凯不屑道:“他姐姐都只是一个当三的,你认为他在他姐姐手下会出头?他只有跳出来,离开了他姐姐的保护,才有可能有出头之日,不然他到死也只是小刀,刀仔,死鱼混混的。” 许仲文给丁凯点烟。 他说:“但是他刚才的话还是对的,现在大家都在乱猜,这样对团队来说其实是不好的。” 丁凯道:“那我去说。” 许仲文道:“不,你让我再想想。” 丁凯道:“我就一条命,怕什么。再说之前和老板说过话了,有什么问题,老板要因这种事就要杀我,那他也别想在这里混下去了。” 无缘无故,滥杀小弟。 这样的大佬谁敢跟? 为什么兄弟会要有兄弟二字。 为什么哥老会要有哥老二字。 说白了就是讲义气。 是。 讲义气没用,是跟别人讲的,自己人都知道,真正要讲的是富贵二字,是利益这玩意,谁给好处,谁才是大佬。 以前黄金水为什么是大佬?因为他八面玲珑,和谁都能说得上话,他能拉大家坐在一起说话讲道理,这样就不用打打杀杀了,就能坐着把钱赚了。 所以一段时间里,他是大佬。 打从哥老会衰落下来,兄弟会坐大。 郑茂生上位了。 他凭什么上位? 黄金水的抬举? 屁。 真正原因是他支持神仙草贸易。 自打大乾时林虎臣销烟一事,中土内对神仙草生意都是有些敏感的。 觉得做了这生意对不起祖宗。 但实际上这玩意你当时禁不住。 全国这么大,大大小小,或明或暗的势力那么多,这哪里是能够禁得起来的。与其把烟价弄得死高死贵,不如大行其道,这玩意反而就下去了。 当吃得起神仙草的人都穷了下去,吃不起了,那这神仙草的销售也就自然下来了。 到时候,这玩意祸害的也就只能是有钱人了。这不是挺好? 郑茂生如此大开方便之门,他不是大佬谁是? 说白了,做字头,最重要是名声。 你得让更多的人都选你,都帮你。 龙根是有钱,扯旗了。 但他要是以为有钱就把手下当狗。 对不起。 中土没这毛病。 中土的规矩是。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天街踏尽公卿骨,内库烧作锦绣灰。 你敢对我不仁,我就对你不义。 你大佬不给我们活路,我们也就和你拼了。 丁凯决定了,和龙根说道说道。 龙根也不是时时刻刻都和迪邦在一起。 迪邦毕竟是个老外。 老外在过去,中土人是极其蔑视的称之为骚鞑子。 他们体毛多,像个类人的猴子。 在大罗时,西极人哪怕找红楼里最底层的女人往往都要受到歧视。 除非很有钱的西极人,才有可能在贫穷的民间找一个愿意为钱嫁给他的妻子。 迪邦也是西极人。 他也有体毛的困扰。 所以他每天都要到水房冲体。 用海水反复一遍遍的把身体清洗干净,最后用一点淡水把身体表层的盐水擦掉。 这时龙根会在妻子晴子的服侍下,品尝茶道。 没错。 龙根决定娶晴子。 不要和龙根说爱情,那没得什么意思。 这个晴子十分会服侍人。 她老实,沉默,听话,温柔。 用一颗温暖的心,让龙根觉得这样也不错,所以就决定娶她了。 一个男人想要结婚,打动他的往往不是美貌,而是他被服侍得好。 女人长得漂亮。 男人想和她在一起,为的不是结婚,不是爱情,而是睡觉。 结婚是要过一生的事,当然是要找个温柔体贴的。 晴子这方面很不错。 龙根当然满意。 也就想干脆娶了她。 这时丁凯来了。 门没锁嘛。 有锁的那一间舱房在刘醒非手上。 “啊,这……” 虽然有些尴尬,但丁凯还是组织了下语言,把顾虑和想法说了一下。 意思就是你大佬要站出来把此行的事说一下,让大家收收心,不要乱想瞎猜。 现在船上的兄弟们三五成群的抱团。 再搞下去,什么时候自己人砍起来都不奇怪。 说到底,一下子出海这么多天,有人紧张了。 第17章 海神教故事 龙根的手下,严格说算精兵强将了,每一个在陆地上都可以说算一号人物。到哪个地头,都能混个小头目当当。 但他们都是陆地虎。 不是水蛟龙。 虽然他们也懂点水性,不是旱娃子。 但那是在池塘里,小河里,而不是在海里。 来到了这个海上,面对的,是一望无际的汪洋大海,时间一长,谁也是忍不住感到孤僻与恐惧。 这是人在陌生环境下的反应。 脾气会渐渐变得暴躁起来。 说白了就是心里压力大,找方法在往外释放呢。 这时,除非你能用什么方法解决他们的心理压力,否则就需要给他们做一做思想上的工作。 在幽闷的鱼舱里,除了开船的人不在,刘醒非和龙贵芝,大多数人都来了。连释由真希和柳生静流也带了她们手下的几个人在角落里等着。 这地方,环境不好。 即便是龙根借了刘醒非手中特殊品质的香油,也仍然有暗暗的鱼腥味犯冲。 不过毕竟比没有香油的情况下要好了许多,不然这个地方又闷又臭,若非船往北走了天气越来越冷,真是不能待人的。 至少现在是可以的。 迪邦也进来了。 但他显然不适应,大鼻子喘了几口气就又走了。 龙根看人来差不多了,给了丁凯一个眼色,丁凯这才拉扯上了门。 龙根取出了一块布。 临时手绘的。 “我知道你们心中惴惴不安,不知道要做什么,也许知道,但不确定。但我要告诉你们,这一次我带你们取的是过去一位大人物,东方海盗之王者,怒海雄风的宝藏。” 这是正式说出来的消息,的确打动了一些人。 怒海雄风很有名。 哪怕经过大乾的封锁,文字狱什么的。 然并卵。 根本没什么用。 民间私藏的孤本故事小说是大乾根本禁不掉的。甚至,大乾官兵抄没了这些书后,因为是趣味读物的小说甚至画本,所以就没当一回事,没有烧掉,私自收藏起来给家人孩子们看。 你想,少年孩童看这样的故事长大,那他还会把自己童年记忆给随便烧掉么? 所以不要说南方的书抄没不干净,就是北方乾都都有很多保存精美的故事书。 更不要说,民间还有口口相传之说。 大人总要给孩子说一些故事的。 因此,怒海雄风这四个字。 正式场合官方说的少,但底层人总有知道听说过的。 “怒海雄风……嘶,真有这么个人?” “他真的有宝藏留下来?” 说到传奇人物和传说中的宝藏,原本沉闷的人们一下子就焕发了激情。 龙根也笑了。 这时他想起了廖哥。 当时,廖哥也是十分严肃的和他说过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据廖哥说的,是真实的,老廖家自从得到了这个秘密,一直是口口相授而不落于文字。 曾经龙根一直觉得这是假的,是故事而已,现实怎么可能有这样的事。 话说,当年。 怒海雄风事业有成,有妻有子,有家有室的,这就起了回老家的心思。 他的家,叫大鳌岛。 是东海靠北的一座岛。 比较荒凉。 自打怒海雄风离开家,这应该是他第二次回家。 当年,怒海雄风在家乡杀了人,杀的是大户家的一亲戚,怕被人追究,就逃出了岛去,不想这一去就是困龙升天,潜龙出渊。 怒海雄风在外结识了廖家人。 并且学了一身的武功绝学。 他后来回家一趟,把欺负自己的大户全杀光了。 这一回,是他事业有成的第二次回来。 第一回,武功有成。 第二回,事业有成。 武功有成是回来报仇的。 事业有成当然是想要炫耀一下啦。 怒海雄风毕竟是一个凡人,拥有这样的想法,并不奇怪。怎么说他也是海盗王,功成名就了还不回乡炫耀,岂不是锦衣夜行。 但是。 万万没想到。 家乡变得十分陌生。 这原本就是一个十分孤僻的岛屿。 久隔于人世,隔僻于远海。 来到了这座岛上,怒海雄风发现,从前生长的地方已经十分陌生了。 除了一些景色还依稀有一些印象,这里的人完全就是陌生得不能再陌生的生人。 甚至,怒海雄风还感知到了这里的人对他的敌意。 不过怒海雄风当时是不介意的。 他早已经功成名就,手上掌握强大的力量,不说别的,仅他自己,就是天下少数的超级高手。 此外更有数千计的海盗船,超过十万人在他的麾下讨饭吃。 他需要在意这么一座不及千人的普通岛屿吗?倘若他愿意,把这一整个岛上的人杀光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但是,你不在意蝼蚁,蝼蚁却来惹你。 有人竟然袭击怒海雄风,认为这个人在影响他们。怒海雄风大怒,当即是下狠手收拾了这些人,这一收拾,才发现,原来在这个岛上,有一个叫海神教的邪神教团体。 一批人类在邪祭的作用下变成了可以在水下战斗的怪物。这些怪物,皮坚肉厚,牙尖爪利,甚至拥有强大的自愈能力。 哪怕是被铳子打中,也可以用肌肉硬生生的挤出来。 怒海雄风竟然调动了二百多精锐,这才算是收拾了这座几乎到处是非人生物的怪物之岛。 邪神祭祀。 古已有之。 之所以说是邪神,是因为邪神很慷慨,它会给予信众正常神只不可能给予的巨大好处。但同样的,邪神很自私,它给予的一切都在暗中标了价的。 你以为你获得了好处,其实最终仍然是它的。 这要从大鳌岛的情况说起。 大鳌岛原本就是一个十分之偏僻的小岛屿,人们最先入岛完全只是为了逃税而已。 即便是岛被开发了后,仍然物资贫乏。 过往,岛上的人主要收入,是渔获。 打来的渔获给了岛上的大户,大户用大船把渔获运到陆地换钱。 再用钱采买需要的物资带回来。 这个岛就是这样维持的。 大户越来越富。 它掌握着岛内对外垄断性的交易权。 每一次交易,哪怕只是随便克扣一点,也足以吃得满嘴流油,更不要说它克扣起来是很认真的。 岛民们除了身强力壮的,很多家都是在生死的边缘线上。可能只要生一个孩子,一个家就会破产掉。 直到。 怒海雄风回来把大户杀光了。 灭门了。 这在最初,是件好事。 毕竟,税不用缴了,欠债也化成了火盆子里的飞灰,一切都没了,那能不好么。 但只好了个把月,岛民就发现,他们高兴的早了。 大户是很坏,但它们一直精确计算着岛民,虽然把很多岛民逼得想要上吊的地步,但不可能真让岛民去死,至少,大多数岛民虽然贫穷,但至少还能活下去。 可没了大户,一些问题出来了。 油盐酱醋,茶烟酒水,医药用品,棉麻丝织,还有粮食。 岛上的耕地不足,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人打渔。这就使得,岛上很多吃食是需要从外运进来的。 现在,这些问题都上来了,怎么办? 当然,岛民并不是会坐井观天坐而等死的,他们也有努力,想重新建立大户的通商渠道。 但是,先不说短时间哪那么容易!就算可以,就一定安全吗? 海盗,地头蛇,各种伸手要钱的。 建立一条渠道,花费的代价,是普通岛民根本不了解,也办不到的。 很讽刺吧。 大户在,生活困难,至少仍然有一部分人能够活下去的。 大户没了,才一二月的好日子,结果却又要都活不下去了。 想要活,就只能离开这座他们自己经营不下来的岛了。 但不说外面世界的险恶,恋乡之情也让岛民不忍离开。 这时,有一个人站了出来。 这是一个女人。 她死了丈夫。 按理说,失去了家庭支柱的她,日子应该会比较难过的。但事实上,她生活反而好了起来,脸也经过了修饰,竟然从一个黄脸婆变得又有女人韵味了。 她指出了一条路。 信奉海神。 她的生活之所以好,就是因为她信奉了海神,得到了神海的恩赐。 说着,她掏出了金子。 有金首饰,有金珠子,有狗头金,也有蒜块模样的金子,还有一些古代金币。 只要信奉了海神,就能得到海神恩赐,走在海边,什么也不要做,闭上眼睛都能捡到钱,这金子会被浪花自然冲到了面前。 可能你一脚踩了下去,就踩到了一块金子。如果打渔,也能获得丰富的渔获。 她自己结网,在海水中做陷阱。 每一次网子里都是满满的。 其实,抛去金子不谈,光是渔获的丰收就已经足够收揽人心了。有了这个女人的站出来,岛民顿时安定下来,大部分人都选择加入了海神教。 因为,真的是有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啊。对于底层人而言,简单的吃饱这一点就是梦想了,没想到一下子就实现了。 此后,海神教大行其道。 教众有了钱,连渔也不想卖了。 卖鱼是为了钱,有钱了还卖什么鱼? 这些鱼,自己吃,不香吗? 但是,渐渐的,终于有人发现不对了。 海神教的人,在渐渐变异。 信奉海神教的人,越来越麻木不仁,越来越冷淡亲情,除了对海神越来越虔诚,别的是几乎不放在心上。他们对黄金也失去了热忱,修建公库存放财富,只是为了海神教而已。 如此模样,自然是邪神。 岛上的大多数人,渐渐被海神所左右。 从精神到身体。 无一例外。 有些人甚至直接就成了怪物。 还有的很多拥有了能在人与怪物间自然切换的能力。 这让他们拥有一些普通人做不到的事。 比如他们可以长时间在海下生活。 对于这里环境的寒冷也越来越适应。 冬天下雪,也依然能够,身穿单衣的在外行走。 不过,这些人仍然只是人而已。 了不起算怪物化的人。 对普通人是威胁。 可在怒海雄风面前,还不够看的。 当时正好是怒海雄风最为壮年之时。 怒海雄风硬生生把整个海神教给灭了。 自傲如他,不允许自己的家乡变成这副鬼模样。 那之后,风平浪静许多年。 也许是二十年。 也许是三十年。 这时,曾经傲视大海,纵横天下的怒海雄风也不可避免的——老了。 再加上他和大乾战争上的失败。 海上势力的日渐缩水。 人老了。 事业又不顺。 这个强硬的男人选择在家乡休息一下。 这时,老人发现,当年他一手剿灭的海神教,又重新复苏了起来。 怒海雄风十分愤怒。 他觉得,他老了,又吃了败仗,麾下也算是损兵折将,海上的势力也受到影响。 但这绝不是什么区区邪神敢来放肆的。 以为我老了,提不动斧子了吗? 男人带着怒火,开始第二次灭神。 毫无疑问。 你可以质疑怒海雄风的年龄,但不能质疑他的武功。 看似隐忍强大的海神教被怒海雄风轻易的杀穿了。 他再次面临了一个少妇。 女人冷漠的看着他,说要带他去见一下海神。 海神教因海神而起。 只要海神还在,不管怒海雄风杀多少个人,海神教都有复起之日,其势更烈。 凡人,即便得逞于一时,也不可能得逞于一世。一个人,总会老的,总会死的。 怒海雄风现在还能提动斧子,但他毕竟老了,终有一天,他若不是被杀,总有在床上流口水,起不来,大小便失禁,什么也做不了的时候。 那时,他怕是想要死掉算了。 听了妇人这个话,怒海雄风大怒,他决定,就算是邪神,他也要去碰一碰。 因为怒海雄风这一生,最厌恶的,就是被人威胁。如果有人威胁于他,他只会与之鱼死网破一拼到底。 怒海雄风在一处海底秘境,终于见到了海神。 没人知道,之后发生了什么。 怒海雄风到底有没有杀了海神。 如果杀了,他应该宣之于口,夸赞自己的功绩,重振军心士气,再与大乾,一争这个天下。 如果没杀,为什么呢? 理由何在? 不会有人以为海神臣服怒海雄风吧? 这是不可能的。 生命就不对等,凭什么海神反要臣服于人呢? 所以这是一个迷。 但可以肯定的是。 怒海雄风的确是把他的宝藏放在了那个地方。 第18章 海神的低语 大鳌岛已经消失了。 现在这地方叫——海神岛。 这名字一听就不正经。 德不配位。 神这么神圣的字是随便就能叫的吗? 所以在地图上正经是找不到此地的。 这个岛,十分玄妙。 它位于海上三不管地带。 往东是东岛国。 往西是中土。 往北呢,是燕山国。 而南方是有名的龙洋淀。 龙洋淀,龙洋淀,生人进来死不知。 这处地方是水流不好,风气不好,连着水下的暗礁也不好。进出往来都是极为不便的。很多老船工,开船进去,都莫名其妙触礁死掉了。 但也不是说没法子进入。 船航到了一定时候,就能看到,十二座小岛。 十二座小岛会形成一个勺子形状。 通过这岛的勺柄方向直航,就能避过水下暗礁,到达大鳌岛。 不然,再偏远的地方,也会在不知哪一天被人踏足于其上。 不得不说。 这个岛,太封闭了。 当船停在岛边,在船上望去,一派清冷森然,远处山林,满是积雪,经常去人少地方的都能感觉到,此地人烟稀疏,大约是几近于无的了。 龙根一步下船,他对许仲文道:“你读过书,最有文化,负责安排一下,先在岸边扎营,我们要对岛内摸一下情况,看还有人没人,有人就找出来,没人也该有人住过的遗址,把地也给找出来,两样,总能完成一样的,是吧?” 许仲文点头。 “龙哥,我明白的。” 此时的许仲文对自己这边人,谈不上每一个都能叫出名,但绝对是知道哪个是哪个了,在诸人之中,他学历最高,所以最先拥有权力。 他要利用好,至少不能乱指挥。 于是他小声寻陈树生说。 “安营扎寨的事交给你,行不?” 陈树生没接这话,反问:“你给我几个人?” 许仲文道:“你自己挑,不过不能超过一半,我需要另一半人出去探路。” 陈树生没有挑刺儿,他办事能力还是有的,脸一虎,特吓人,这比较有威信,叫人出来做事,一般人就会比较老实听话,很快招齐了人,他还推出去了几个。 “对不住,文哥还需要一半人探路,我这都把你们留下了,探路就没人了。” 他还知道做个好人。 许仲文笑了。 都是聪明人。 都想待在老营里混。 殊不知安营扎寨这活才辛苦呢。 “阿凯,小刀,你们两带人探路去。” 丁凯和小刀又带走一部分。 但仍有一个小团体没怎么动。 是既没有去安营扎寨,也没有要探路的意思。 许仲文不高兴了,他在袖子里暗捏了一把刀,走了过去。 “你们什么意思,第一次行动,就跟我过不去是吧?不服我吗?” 冯远嗔连忙上前笑着说道:“不是,只是我们哥几个觉得吧,这一路上尽吃鱼了,吃的我们都要吐了出来,老是天天吃鱼也不是个事啊,所以我们想在岛上打个猎,也是给大伙打牙祭。您觉得呢?” 许仲文一想也对。 “行,你们去吧,不过如果没收获,可别怪我下回给你们派苦累活了。” 冯远嗔哈哈大笑。 别的不敢说,打猎他还怕啥? 这岛子看起来荒凉,但也就意味着野生动物会多,这岂不是要好好打一打猎么。 “行了,你就请好儿吧,兄弟们,我们走。” 他说着把最后的人带走了。 船上。 刘醒非对释由真希微微一笑。 “原本想让你的人去打猎的,现在看来不必了,看好我们的船和营地,顺便让喜之助撒几个网,海货还是要吃一些的,如果有昆布,也搞一些上来,做汤还是可以有的,饮食要充沛才好。” 对吃食一向十分注重的释由真希认真说道:“你说的对!” 东岛。 一直以来,过得十分拧巴。 虽然整个东岛大名很多。 但不是每一个都很富庶的。 有研究过东岛历史的人都会发现,在东岛历史上,实力强大的大名几乎都在京都附近,他们最大的努力就是抢占以东京为中心的领地。 地虽不多,但实力超强。 原因就是越是靠近中心,土地越好,人口越多,可以收取的粮食和税金自然也就越多。这是其余几个看起来领地辽阔的大名比不了的。 领土再大,人口稀少,农田不足,光一个大又有什么用。 有的人运气好。 在领内发现了黄金白银矿。 但这玩意是可以花一辈子的吗? 总有一天,地下的矿是会被挖完的。 只有土地上种出来的粮食可以一百年,两百年,持续不断的耕种下去。 所以在战国之后,武士这一职业是越来越不好混了。 不打仗了嘛。 你还不能干别的。 如果你种地,做生意,就等于抛弃武士这一职业了。知道武士的职业有多牛逼吗?在有正当理由下,比如被下人,农民或商人冲撞了,直接杀了,不负责任。 商人我可以杀。 他冲撞了我。 农民我也可以杀。 他弄脏了我的裤子。 你要问为什么? 因为我是一个光荣而又伟大的武士! 所以,这个职业,怎么能轻易丢掉呢? 但贫穷——是不分职业的。 越来越穷的武士们,往往为了生存,闹出了不少笑话。 比如自杀挽尊。 有的武士实在是太穷了,就找大名要借地自杀。 运气好,他会被大名返聘。 运气不好,也能落一点赞助费。 下次自杀找别家大名。 实在倒霉的,也能落一墓地。 整个白王幕府的武士阶层,就是处于这种几乎要绝望的境地。 所以,后来白王幕府开始维新改制。 其目的,就是解决大量失业人的生活问题。幕府甚至进行了废刀令,就是要让武士这个职业消失。你刀都没了,还算什么武士呢? 再就是扩军了。 但招的兵多了,幕府又养不起了。 得了,打仗吧。 这才是幕府侵略中土的实际原因。 武士太多了。 从过去到现在,释由真希无比明白这一点。高层位置就那么多,但武士太多了。在释由真希的年代,武士已经有四百多万了,至之于今,更是有两千万之多。 这简直恐怖。 即便幕府颁布了废刀令,仍然有大量武士需要幕府安排。 这就是幕府不断扩军的真正原因。 在释由真希眼里,整个幕府就像一辆高速的车,停不下来了,并且时刻有倾覆的危险。 但是她却什么也做不了。 不过,她只要管好自己就好了,不需要担心别的。她不想再睡了,这一辈子就过完吧。 唰。 柳生静流突然一刀劈了过来。 释由真希眼睛看向远方,手已经横过打刀,接下了这一招。 柳生静流忍不住叹息。 她之所以愿意听从释由真希的话,就是被对方已经近乎于道的剑术折服。 她曾问释由真希。 为什么她的剑法这么厉害,哪一个流派的? 释由真希回答不出来。 她早前是个杀手。 只是因为一张漂亮的脸蛋,被白王特赦了而已。 此后给公家干活。 她也是懂感恩的人。 原本要死,在白王的帮助下活了下来,自然是要为白王效力的。 但是,白王并不长生。 欣赏她的白王终究是死了。 新的白王对她没有太大的兴趣。 好吧,这也许更是一件好事。 所以她的武功就这样。 在不知不觉间就强大起来。 柳生静流很天才,是天才少女。 但也不是释由真希的对手。 她已经是采取偷袭了,仍然不能让释由真希认真起来。 海风在吹。 海水冰冷无比,但龙贵芝提着鞋袜,赤足走在沙滩上,任由冰冷的海水淹没她的脚背。 南乡农祭节。 她连装模作样的下田都做不到。 脚一沾泥水就惊慌失措像小鹿乱撞一样从田里跳回到田埂上,不敢再下去了。 这一趟出门。 她觉得很好。 回头看了一眼注意她双足的男人,心情更好了。 遇到了真正喜欢她的人。 虽然这个人好似真正喜欢的只是她的身体,有些下贱,但是男人嘛,都这样。 她所遇到的男人,抛除那些老头不谈。 那些个年轻男人,又有哪一个不是好色的呢? 有的男人,见一个看一个,看一个爱一个,爱一个上一个,你倒是结婚啊! 还有一个男人。 这已经是她所知最好的青年才俊了。 是人人都说好的一个人。 军阀的二代。 长得也可以。 出过国,留过学,还被外国公主追过。 那又怎么样? 当自己不知道里面的猫腻吗? 什么了不起的,其实就是个神仙草的烟鬼子。据说此人早期在朋友家求学,把朋友老婆睡了。 他身份特殊,睡了也就睡了,谁还敢说什么不成? 直到某一天。 他把那女人睡了要走,才说了一句。 我要结婚了。 没了。 简单一句,就没了。 在事后,他对别人说,那女人不好。 为什么? 他觉得轻浮了。 你是军阀二代啊,大哥,她敢正式拒绝你吗?睡了还嫌弃,这什么人啊。 即便是最优秀的人也这样,心思敏感的龙贵芝当然看不上了,她宁可接受孙舟,这人又蠢又坏,至少有一点是好的,他这样的坏也有限的单纯啊。 所以回过头,再看这个人,她就觉得满足。这世上的男人,最可恶的是什么?喜欢你还要装样子,喜欢了你之后,仍然同时喜欢别人。 你倒是喜欢个高级点的啊。 结果也就是尝尝新鲜劲儿。 还有的人,甚至去打女人。 龙贵芝极其不屑。 孙舟纵是有一千个一万个不好,至少他从来不敢打她。 当然,这也不是说,刘醒非这个男人有多好。但是龙贵芝觉得,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真实。 真实,这本质上就已经是一种难得的品质了。当然,这不是说刘醒非不说谎,这世上哪里有不说谎的人呢?小孩子另算,只要是成年人,或多或少,都会撒谎的。 关键是仍然保有一丝底线。 可能有人觉得这太随便了。 但要的就是这种随便。 很多人说要随便,但其实可挑着呢。 殊不知繁华过后人随便才是恰到好处。 “这样真的好吗?” 一个声音在龙贵芝的耳朵里响起。 不,或者说,是在她内心中响起。 如果只是单纯的声音,那在旁边的这个人可是很容易就听到的。 “谁?什么人?” 在龙贵芝的精神深处,她看到了在牢中的另一个自己。这个人也给吓到了,她仍然在牢里面。 所以,不是她。 龙贵芝回过神,注意自己的四周。 “我,是海神的使者……终于,多么难得的资质啊!很久没有像你这样出众的人出现了,那么,你想要什么?” “海神的使者?邪教徒?” 这个岛的故事,她当然也听了。 是刘醒非带她来听的。 因为这个故事很长。 同时也是为了打发旅途中的寂寞。 经常航海的人都知道,在大海上航行久了,人会感到特别孤单。虽说海上的景色不错,但老是这么看,也没什么稀奇了。 并且,有些天海上的奇观奇景,还是不要看到,不要遇到比较好。 比如,海龙卷,比如,海啸。 这种事,是最怕遇上的。 一旦遇上了,哪怕你开的是世界最强的航母,也是一样,可能要完蛋的下场。 所以当时龙根把这个故事加油添醋又注水的说了很多。有的是真的,有的就是传说了。尤其是海神岛,这地方才是宝藏的核心所在。 想要开启宝藏,需要先找到海神岛。 找到海神岛,还需要找到大鳌村。 找到大鳌村,要找到望神塔。 找到望神塔,才能重回船上,往海神之地而去。 这其中,望神塔,又叫祭祀之地。 是历代海神教举行献祭仪式之地。 每一任的海神教祭司,都是自称,海神的使者。 “未了解我神的伟大,我原谅你的无知无礼,但你不理解,海神的伟大,无论你想要什么,身体健康,长寿安康,富贵荣华,这都是可以得到的。试问这些,别的神,哪一个会帮你?” “你不要说废话,”龙贵芝在心中低语说道:“你找上了我,想要我做什么?” “不是我想要什么,而是你想要什么。海神是神,是至高无上的神。一个神想要什么,你一个人是给予不了的。海神只是为了满足一下自己的情绪,想要一些愉悦而已。所以……取悦神吧,进行祭祀吧,这样,海神会视其虔诚,给予恩赐,你想要什么,都是可以的……” 那个声音在不断的呓语。 龙贵芝陷入了一丝愁思。 她,要进行祭祀吗? 她又想要什么? 她看向了刘醒非。 她知道,刘醒非不简单。 这个男人也许渴望,喜欢自己的身体,但是自己若是老了呢? 当岁月侵蚀了她的身体。 当她老了。 这男人还会喜欢自己么? 第19章 古老的村子 刘醒非过来了。 他轻松得像拧开门把,都不需要掏钥匙的,像进入自己家门一样的进入了龙贵芝的内心,去看了一下。 他看到了在牢中的龙贵芝露出不怀好意的笑。 她没说话,只是在笑。 她仿佛在说,你要倒霉了,你的麻烦大了。所以刘醒非干脆也不问她了。 直接看。 唔。 果然不行。 龙贵芝这个人太敏锐了,刘醒非倒不是说不能看她的记忆。但如此一来,势必就会惊动她。 一个人被翻了私人物品都会受不了。 更不要说被人强看了记忆。 那种秘密被别人翻看所形成的羞耻,足以让这人和任何一个人反目成仇。 有时候,可能对方不在意的事,却是你自己格外在意的。 对方甚至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殊不知已经被你恨到骨头里去了。 所以刘醒非除非是不用惊动对方。 不然,他不会做这事的。 无声无息把人记忆看了。 这是你本事。 你不说,对方也不知道。 知道了也不知道你看多少。 但已经惊动了对方,就不能再干了。 所以刘醒非上前用男色说话。 “你怎么了,有什么不对的?” 龙贵芝低了一会儿头,然后看刘醒非。 “刚刚有个什么人对我说话,要我举行祭祀。” 她一脸无助可怜。 “我有点害怕。这个岛上,好像真有些古怪呢。” 刘醒非抱住她,样子还是要做一下的。 “好了,不用怕,龙根的故事你不也是听了吗?从那故事判断,这海神估计也就是一个地缚灵,可能是个诡异,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你看这东西敢不敢来,来了我就杀了它。” 龙贵芝强颜笑了下。 她不傻,她知道,她被盯上了。 哪怕这个什么声音的主人真的厉害不到哪儿去,也只是相对于刘醒非来说的,仍然不是她能抗拒的。 被这样的人盯上,她自然会感觉到不好不对不舒服。 只不过,事未临头,她也就只好先稳定下来,待机而动。 营地很快就扎好了。 大约半天功夫。 打猎的也回来了。 冯远嗔很不好意思。 他们打到了两头鹿,也算不错,但终究是死了一个人。 许仲文上前道:“这是怎么回事?” 冯远嗔道:“是我大意了,打猎时没什么,因为顺利,大家也就有点放松,在回去路上,被一头雪虎伤到了。” 许仲文有些吃惊。 “这岛上,有老虎?” 老虎是陆地之王,这孤岛上,哪来的老虎。这是有会飞的还是会游的老虎,能跑这岛上来落户? 许仲文有文化,第一时间是不信的。 但冯远嗔道:“兄弟们都看见了的,白色的雪老虎,按理说得东北方燕山国和白山雪岭的才有,没想到这岛上也有,更怪的是这老虎身上的伤应该是要死掉了的,但仍然能动,速度还贼快,我们躲林子里,看到好像是有一个人吹口哨把老虎叫走了的。所以我想,可能是有人用船在此岛上运入了一只雪虎。” 其余人也一起称是。 许仲文一听,连忙告诉了龙根。 龙根看了看在堆沙子玩的小尸妖,他十分放心道:“好了,别担心,你们还怕老虎上门吗?快,找柴把鹿烤了。” 龙根不当回事,许仲文也就不多事了。 但他私下里让冯远嗔他们小心一点。 好在,不顺心的事就这么一件。 很快,丁凯和小刀回来了。 他们不是光自己人,显然是取得了成就的,他们带回了两个人。 一个是仍然大罗时期的长衣宽服的衣冠模样老人。 另一个看上去像是一个猎户。 这人一身皮袍子,老远看不大清楚,往近了看才发现其实是个有岁数的姑娘。 有岁数,说她年纪不是小女孩。 往常了说该是几个孩子的妈了。 或者换个说法。 老姑娘。 大约快三十了吧。 这岛上已经没有适龄的男人了么? 龙根心中暗想,但他目光一扫。 老人站出来说话了。 他声音中带有一抹古腔。 “山中野人,给诸位请礼了,在下罗浮良,是此岛内的村长,岛上一切情况都是我说话,不知道诸位,所来本岛,是为何而来啊?” 这个老人很精明。 他打第一眼就是看船。 确定这船,再看人,心中是暗暗松了口气,他知道,这些人,至少不是海盗。 虽然怒海雄风死了,其势力也早就瓦解了。但在大海之上,海盗,是永远禁之不绝的。你即便是把人杀干净了,保不齐什么时候就会又来一批呢。 再说这个岛。 与世隔绝。 没有幕后金主的投入,它哪里有足够的力量来维持一支武力? 这岛上的人,简单的苟活下去,也就是了。那要问了,这里如此恶劣,为什么不出去呢?呵呵,也不看看这是个什么世道。 在此岛,至少没人管,勉强得还能活。 就算活不下去了,也是自然给予的苦。 但到了外面,生死不由己,那可就不好了。老天爷害你,最多是让你挨饿,受苦而已。保不齐的哪天还会发发善心。 但是人之于人之恶,那就有些突破人的想象力了。 所以岛上的人,很多已经很不堪了,但也仍然坚持在这岛上生活。 即便有海盗误入,也不会久待。 第一次是误入。 第二次就是不知道怎么入了。 再说夺下此岛也没什么用。 这岛十分孤僻。 可以说什么也没有。 纵然能够种上一些田地,也是没用。 土里能够找出来的粮食十分稀少。 只是岛上少数人勉强还能吃。 若在此囤驻兵力,就需要投入大量的物资了。想想看,一座进出不得自由还如此贫瘠的岛,谁又愿意要呢? 所以此岛一直荒凉着。 哪怕是燕山国,东岛国,也都不想要理会。一直是居之于此。 直至于今。 直到,现在,如今,才有人来了。 不过罗浮良实是不明白。 这么一岛,谁会特意来呢? 龙根是个简单的人。 他轻轻一笑,上前握住老人的手。 “老人家,放心,我们是好人,我们不会干扰你们的生活,实不相瞒啊,我祖上是在此生活过的。” 这话一出,老人眼睛就亮了。 “哦?那您祖上是?” 龙根心道好好和你客气一下,你不说顺杆子往上爬,反过来刨我的底!得亏是在这岛上啊,不然你指定活不到这把年纪。 当然,这话还得接。 “我祖上姓廖,后来到我这儿名字就改了,我姓龙。你可能觉得陌生,但不要紧,我啊也就是回家看看,你也知道,这岛上什么也没有,我一俗世繁华人,在此哪能待久呀,我愿意身边的兄弟们也不行啊。这样,我第一次来,给乡亲们带点礼物。” 罗浮良忙道:“使不得,使不得,这怎么可以呢?你这得算是客呀,我们应该招待您啊。” 龙根哈哈大笑。 “老人家,别搁这客气了,我这么多人你们一村子怎么招待,招待得过来嘛!” 龙根起身,点了一批人,仍然让陈树生看守大营,自己去找村子了。 这宝藏啊,就是这样,一个地,一个地儿的去找。顺着线,最后才到点。不然,想要一步找到位,哪那么容易啊。 倘若如此容易,还用他们来么? 这岛上人自己就找出来了。 一头野猪。 咻一箭。 于这山林过道旁,被一箭射死。 冯远嗔忍不住赞道:“这位姑娘,有一手啊!” 别人不知道,他哪里不知道呢。 这打猎,宁可杀虎,莫要惹猪。 当然了,你要有足够的人手另当别论。 不然的话,这一头野猪,皮又厚,体又重,眼睛又小,獠牙又尖,一个猪突猛进,野蛮冲撞,那真的是和小坦克似的,那是挡无可挡,直接给你一牙来开膛破肚,或是连咬带拱。 普通人遇到这玩意,真的是爬的树细了都要死。 但此刻却被这一女猎手很轻松模样的就给杀了。 一箭,看也不看,瞄也不瞄,弓拉开了就放弦,然后箭头刺入猪眼,直接捅入到了脑中,这才杀了此猪。 别的不说。 这一手的箭法,已经算是出神入化了。 “好箭法,怎么称呼?” 罗浮良上前把女猎手拦在身后,笑道:“只不过是一山里丫头而已,打猎练出来的技术,不值当什么。哎呀克夫命呢,村里娶她的男人一连死了仨,可不敢再来哩。” 看得出来,女猎手在保护罗浮良。 同时呢,这罗浮良也在保护女猎手。 不要以为女猎手年龄大,又是山里人,还一身都是皮袍子,可能里面有味儿。 但对于那些恶形恶状的海盗来说,只要稍有一丝姿色,他们就有可能暴发兽行。 再说,细一观之,女猎手只是没有化妆而已,再加上年龄和皮袍子,减分不少,不然的话,也未必比海都那些在舞厅里花枝招展的舞女差到哪儿去。 不过老村长错了。 这一次来的人比较有品。 龙根,冯远嗔等人都没有在女猎手身上过多停留,反而对那头野猪大感兴趣。 这猪可太肥了。 大约有四五百斤的样子,往外几可说是一山怪了。但它大约是流年不利,硬生生被女猎手一箭射死了。 冯远嗔自告奋勇。 他一个人。 最多旁边加一个小保。 背起了这一整头的猪。 罗浮良眼睛都要瞪出来了。 这得是好大的力气啊。 这到底什么人,有这么大的劲。 龙根看了,暗暗摇头。 这个冯远嗔,虽然神力惊人,但显然有些没脑子了。他这么做,是比较显眼,有一股英雄豪气。 但在海都过去,这种强硬人物一点都不少,每一个都曾风光无限过。也每一个,都以为自己可以一直风光下去。 但是这些人现在如何了呢? 全死了。 这就是不懂韬光养晦的结果。 本领越大的人,越是要克制,不可冲动,不可莽动,更不可为一时之利而枉动。要静待时机,才好动。 像抬猪,大家一起动手,不好嘛? 偏偏你一个人背,以为这里的人都会感激你的吗? 话不多说。 村子到了。 本就是一座小岛。 能大到哪儿去。 只是岛嘛,不是正方长方,而是一条线溜子模样,所以要找还是麻烦的,但有了带路的,找到村子也就不是事儿了。 村子在一块巨岩石后边。 不注意,真有可能错过往前去了。 过了巨岩石。 是一块比较空旷的地。 在村口外,还有一片十分稀疏的田地。 往里走,可以看到,在这村子外边,有人用大大小小的石块堆出了一层子的石墙。 石缝子里面是抹了泥土,土又被浇水冻上了,所以虽是碎石堆的墙,防御力却绝不在那些石砖墙之下。 在村门口处,更是悬了一不知什么来路的巨大兽头骨。观其五官,像人,但又匪夷所思,正常人头骨哪里可能有这么大的,并且与真正人头骨模样还有细微处的不同。 整个村子,看起来有三百多处房宅。 但其实,只有一半不到,甚至可能更少的房子,才有人住。 村子已经持续很久,一直是在缺人的。 长久以来,封闭的生活让村子是逃过了苛捐杂税,但人口也在不断的下降。 走的,病的,死的,还有就是剩下的人素质也不好。 比如说女猎手,她不是村里人。 她是原燕山国的人漂流至此的。 为什么一直不结婚,单身? 是目前这个村中已经实在是找不到适配于她的男人了。 龙根看着这个村子。 他有些感慨。 这村了 目前还有大约不到百人吧。 一共是三十来户人家。 没几个小孩子。 这意味着村子在断代。 快要完了。 龙根对罗浮良道:“老人家,你们这村子已经撑不了多久了,到外边去吧。” 罗浮良摇摇头。 “好意心领了,我们啊,还是觉得,生于此,死于此的比较好。” 罗浮良知道一些外面的事。 外面。 不也是战乱么。 又能好到哪儿去。 听讲外面打仗,一死就是好几万的,自己村子才多点大人,随随便便地,可能就死光了。 罗浮良不敢出岛,又觉得龙根一行人挺不错,也就真心招待他们一下。 虚假的招待,上几条咸鱼就把人给打发了。 但出于古老的故事,所以罗浮良他们上的是米饭,咸菜,和一些猪肉和老鹿肉,别说,味道还是挺不错的 这也让龙根明白他们为什么不出去的原因了。 在这里,苦是苦了点,甚至可能会绝。 但至少眼前是不少吃食的。 人口少,意味着这里的人不需要花多大力气就能养活自己。即便是靠外边已经可以说稀疏的田地,也足够用了。 第20章 徐璧的茶 要是出去了呢? 离开了这个村子。 不说收入。 就是没完没了的税,便足以让人绝望。 不要说新朝了,就是地方军阀,甚至山上土匪,街上的溜子,都能向你要钱。 岛上的人,如果上了岸,真有可能会被逼死干净的。 反而这让人断绝血脉的岛上,人至少还能苟延残喘的活下去。 在这时。 于岛北侧。 一对夫妻正在品茶。 他们在这岛上种了一些茶。 此时天冷,什么也干不了,就正好收集一些干净的雪煮沸了泡茶。 这地方,你甚至不需要打井,终年积之不化的雪是最好的水源,而且还十分干净。 男人望向了窗外。 “怎么了?” 女人问。 “没想到,有熟人来了呢!” 女人一惊,旋即一笑。 她知道,这个熟人一定是个特殊的人。她丈夫是什么人她又不是不知道。 她的丈夫啊,十分的骄傲自负。 这样的人,正常哪里会去记别的一个什么人。但他却记下了一个人,那么这人就不会普通。 不过,这也意味着。 一切终将的结束。 毕竟。 她和他。 他们夫妻两个。 活得太久了。 已经活到了,天地不容的地步。 至少她已经感觉到了天地对她的恶意。 “那么他要来了么?” 她问。 男人取起茶杯,轻轻品了一品。 感觉茶香在口中淡淡散去,他笑了。 “他来了。” 人已经来了。 刘醒非犹如在虚空踏步,他一手揽着龙贵芝,一边虚空踏步,轻飘飘,却一步一声砰地踩在空气上,不过三五步,就到达了此地。 若有从前的人看到,定会认出,这是绝世轻功,云龙九现神功。 沧海有神龙,云中九现身。 这一门神功,在刘醒非的苦修之下,已经技近乎于道矣。他脚踏踩空气,犹如一尊仙神,在云中漫步。 看似优雅,实则飞快。 十分丝滑的,嗖一下就到了这间简陋的房宅前。 更别提他此时怀中还抱着一个什么武功都没有的女人。 只此一手,刘醒非就已经显示了他超绝的武功身手。 那男人是识货的。 “是云龙九现啊,真没想到,居然还能有人把此功修炼至于此的地步。” 男人对此啧啧称奇。 “我还记得,当年即便是徐卫也没有修行至你这般的地步,你已经技近乎于道了,几可转修九天神行章了。只可惜,时代不同了,现在即便是给你秘籍,甚至是手把手的教,你也未必能够修成了。” 九天神行章。 据说是此世最高级的绝世神功。 所以说其实当年北凉王室对于高原徐卫不错的,连云龙九现都给了,未来还会不给九天神行章吗?倘若徐卫修至了九天神行章未来在北凉还不是太上王的存在。能当太上王,还要当什么北凉王啊。 结果,他硬是把路走歪了。 学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积死气功夫。 云龙九现却是修了个平平无奇。 当然,这不是说徐卫的选择不对,而是他其实可以有更好的一个选择。 你都能创出积死气这么奇诡的功夫,为什么不能把云龙九现修炼好呢? 刘醒非放下龙贵芝,他也是十分感叹。 “当年最初见到您时,我是低下了头,看都不敢看一下,甚至连您的衣角也不敢多看一眼。就怕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您一个随手就把我们当时的哥几个给杀了。第二次在海上才敢稍微的打量您几眼,不由感慨,天人之资,这是第三次,我终于可以站在您的面前和您说话了,五世陛下!” 没错。 这个人。 就是刘醒非当年第一次,十分笨拙的 连铁锹铁铲绳子都没带齐,就匆匆下墓时,在高原王墓里遇到的北凉国五世子。 徐璧。 锦绣山河,雕琢为璧。 徐璧。 奈何这位却是亡国世子。 当年,徐卫率军攻打北凉,徐璧在情急之下,武道变异,好端端的一个西极戟兵神功给修成了西极戟兵邪功。 这导致了,徐璧虽然成就武道天人,但其实内里有缺。所以他当年面对某人挑战一直是在躲避,最后避不了了,才与之一战。 时至如今。 刘醒非已经看明白了。 他的身体早已经是积弊入里,时日无多了。一个天人,原来至少能够活寿千岁。但抛除了他在冰中的时日,出来也不过才三四百年而已。 连五百年都未到。 他甚至伤到了肾经。 以至于他有老婆,并且隐居至此,却仍然生不出孩子来。 越是神功越难修炼。 一旦出了问题,反噬极大。 西极戟兵邪功,是走极寒路线的武功。 徐璧一出问题,就是冻伤了身子。 看起来好似是没什么。 但暗伤终究是有的。 你看不出来,并不是说不存在。 要不他怎么可能生不了孩子。 哪个天人生不了孩子。 生孩子只在于他们想不想。 代价也无非是损耗一些精气。 可徐璧就是生不出来。 非不愿也,实不能也。 没想到。 当年感觉高高在上的大人物,需要仰视着,甚至把脖子扭断了也不能望其项背的大人物,时至今日,却到了要死的地步。 当然了。 像徐璧这样的大人物,即便是要死,也是一件比较漫长的事。他若是愿意,大约得再有个百八十年吧! 但在这段时间中,他大约就要好好体验一下凡人衰老的痛苦了。 不要小瞧了衰老。 刘醒非研究过黑暗魔法。 他知道,在黑暗魔法里面,最为阴毒的诅咒就是衰老了。可以说,天下间最恐怖的黑魔法无非是杀戮和夺命。 如果说男巫因为杀戮而入魔。 那么女巫就是为了青春不死而入魔的。 这不是女人为了爱美而入魔。 实是年轻对于人来说太重要了。 没有哪个人会喜欢衰老的。 以凡人为例。 跑不动了,没力气了,容易生病了,抵抗力下降了,不能像年轻时那样随便吃东西了,可以随便糟蹋身体,反正睡一觉就好。 这种年轻和衰老的对比,才是最让人难受难过的。 从原本走路都蹦蹦跳跳的,到每一步都要小心认真不要摔倒。 这是多么大的对比啊。 所以,谁愿意接受这种衰老呢? 而这些,已经影响到了徐璧。 哪怕他面目常青,肌肤上仍然是年轻人的状态。但他的头发毕竟是白了许多。 同时徐璧自己也知道。 他用于维持自己身体状态所消耗的功力越来越多了。 他也渐渐更喜欢坐在家里一动不动的。 喝茶,晒太阳。 这会让他的消耗少一些。 但这其实不是他想要的。 在最开始,徐璧是想多活些时间,搏一条出路,他对自己的才情极为自信。 但谁想到啊,武功草草创成,却给他来了个末法降临。 这就很让人尴尬了。 他走的不是古武路子。 而是仙门搞出来的武道。 这条路,只有最尖端的天才,才可以走上去。就这还需要环境的配合。 所以,他现在卡在于此处。 他之所想,既然死亡成了必然,那苟且偷生就不必要了。 但放眼天下。 至此之时,谁又能跟他一战至死呢? 甚至于他都想把何勿生给放出来。 该说不说,这家伙的地狱变功夫还是非常厉害的。 但那个人被苏文图镇压起来,后来苏文图走了,把人给他看管着,他总得有点品,把人看好了。不然他把人放出来,他打一架是舒服了,有会听的不会说的,说他反而给何勿生打死了,这岂不是笑话吗? 哪有看守让被他看的人打死的事儿? 这他死了也没脸啊。 更何况,何勿生被关了五百年,他功夫怎么样了。 他可不想等人出来了,出现搞笑场面。 比如他一巴掌拍死了何勿生,又或者何勿生一巴掌拍死了自己。 想要在正确的时间,遇到正确的对手,一战至死,太难了。 但现在看来,上天对他倒也不是太薄。 “多说了没用,来,请茶。” 徐璧招呼起来。 “这是?” 龙贵芝还迷糊呢。 刘醒非一笑拉她坐下。 “这是我早前敬仰的一个人,你只要知道这位是前辈高人就好了。没想到前辈如此高人,这么多年了,竟然一直在此隐居?” 他说着话,坐下来,举杯,品茶。 其实他这一世在茶道上也有研究的。 所以他一下识得此中趣物。 “咦?这是大巴山小种茶,只是这茶有种寒气,这可是颇为难得呢,哪的呀,应该是移植的茶树吧,普通大巴山茶清则香矣,但没有这种寒意呀?” 此乃古之贡茶。 大巴山有几株贡品,平常是用黄绸子圈起来的,乃至于今,更是值钱,有一两一金的说法。 一两茶叶,一两金子。 就这,还是有价无市。 因为它一成熟就被收走,根本不在市面上有,属于有钱也买不到的稀罕货。 刘醒非想要,也只能移种一点。 但此茶树换了地方,能不能成活且两说了,即便活下来,出茶了,出也未必能是原来的味儿了。 刘醒非实验过,始终差点意思。 没想到徐璧居然有此手段。 老家伙就是底蕴足啊。 随便搞搞,就是个宝。 生活中朴素寻常的东西,都有可能是大宝贝。 徐璧倒是不以为意。 他淡淡品茶道:“种茶是一个精细的活计,刚开始的时候,别指望茶好,需要花时间慢慢磨合,只要茶树种好了,一代代下去,终有长出好茶叶的时候。我这茶种了二十年才开始有好味道的,又花了四十年,共计一甲子的足数,才定下来这种味道的。” 刘醒非大喜。 “我一直以为自己也算厉害,未想还有这方法,果然,投机取巧是要不得的,好东西就得这么干。过往我做事,终归是有些急了些,总觉得有一要成双,遇事要速断,却不想慢功才能出细活的道理。” “你想要,我这里有一百二十株已经驯化的成品茶树,全都可以给你。” 这一百二十株茶树,可以算是徐璧的心血结晶。 他在此岛什么事也做不了,全部的精力都投放在这茶树上,但现在却是愿意一株也不留下,全部送给刘醒非。 “前辈太厚赐了,您是有什么事想要我做吧!” “不错!你是一个聪明人,也对,不是一个聪明人,又怎么可能把一部降神经修炼至此地步,武功更是重复走上了古武之道!难得你还在云龙九现上下足了功夫,不由让我感觉到,你与我有缘。” 徐璧说话间看刘醒非。 心中满是激赏。 回溯过往,他对刘醒非这个人越来越满意了。 犹记得几百年前,大约是四百年前左右吧,此人和自己打了照面,立刻就把头低下去,随时一副下跪的模样。 倘若自己当时停留多那么半分。 这个人估计就要趴下来了。 那时的他,和他的朋友,自己根本不屑于一顾,理都不曾理会,直接就走了。 他们就像是蝼蚁,只要不是正好的挡在他脚前,他连多看一眼也欠奉。 但是,第二次,在海上。 他就感觉到此子的不正常了。 相比第一次,他的实力简直是飞一般的大跳。 当然了,这不是重点。 重点在于,他修炼的是徐卫的武功。 徐卫。 高原王。 刘醒非曾经盗过第一个墓。 此人和大周太祖有过交易。 当年,大周太祖假死修仙。 为了假死修仙,他甚至传位于弟,而非传位于子。因为当时大周初立,传给儿子未必能坐稳这天下。 但他的弟弟不同,为人心狠手辣,不是良善之辈,并且把当时的周京管理得是路不拾遗,展现了一手极好的政治天赋。 所以,为了大周的天下,太祖也就传位于弟了。 殊未料想,这位文治可以,武功却不行了,小小一个北凉,前朝余孽都打不下来。 你打不下来就打不下来嘛。 你可以招安的嘛。 结果却扶出了一位高原王。 这不是前门拒狼,后门迎虎么。 还是他出马,好不容易才让这位高原王选择了放弃。 这不能说高原王不行,而是他这个人,太自私了。 徐卫,就是高原王,为了一己之私,他毫不犹豫的攻伐自己的故国。 北凉亡于高原王。 得手后,高原王又为了贪图一个清静的修炼环境,当了一个老实的封疆大吏。 更是在死后,把整个高原国都给祭了。 忠于他的人也全杀了,炼成了尸兵给高原王守墓。 所以说,这个高原王,真的是个缺德带冒烟的玩意儿。 一直的,刘醒非都是不耻于其人。 但别说,徐卫这不行那不行,却也有自己的才能。 他创出了积死气波动功。 证明了徐卫一生,不弱于人。 第21章 徐夫人卓仙姿 得到徐卫传承,最多,最完美,实力也是最强的,就是眼前这个人了。 包括了那把,徐卫的最爱。 腾蛟剑。 甚至,青出于蓝胜于蓝。 刘醒非此时早早已经到了昔年高原王也不曾及的境界。 徐卫当年,也就是半步天人而已。 刘醒非虽然是半步天人,却是古武之道的半步天人,可以叫板真正的天人强者。 双方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 刘醒非明白了他的心意。 他看向徐璧,隐约间,把握到了徐璧的执着的坚定。 “你想与我一战?” “不错。” 徐璧温言以对。 他说话毫无烟火气,仿佛不是在邀战。 而是在请客喝茶。 喝茶吗? 徐璧看了眼前的茶,其实希望这是酒。但他知道,酒色伤身,所以也就只能选择戒酒了。正是因为他不喝酒,这才种上了这巴山小种的茶。 刘醒非笑了。 “我记得,当年何勿生找你一战,你是不快乐的,怎么现在反而学起了何勿生?” 徐璧也有些感慨。 他此时大约能明白何勿生的想法了。 从厌恶何勿生,到理解何勿生,最终成为何勿生。 “人之一生总也是在变的,就比如说,曾经的我,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安安静静在此种茶。现在,我茶种的厌恶了,想找一个可堪一战的人进行一场大战,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呢?你想,我避世隐居于此,你却不远万里而来,这岂不就是缘分么?这应当是天意让你来与我一战。” 徐璧说完,给他续水。 刘醒非接过杯子在手道:“不行,我也早早厌恶了战斗,不想打打杀杀的,所以,得加钱。” 徐璧眉眼含笑。 眼前此子,一般人见到了实是生厌之。 但别人的母亲,自私自利过头了。 非人哉。 彼其娘之。 但此刻的他却深知,这样的人到哪儿都不会太吃亏的。 “除了一百二十株茶树,我这里还有我闲得无聊时手抄本的大佛掌秘籍,龙狼狮虎豹象六力神功,太白素龙剑法,大湖之下十万八千呼吸法,御命飞剑术,还有,我自修的西极戟兵神功和我在此地自创的北海戟兵神功。” “大佛掌又名大佛陀掌,是高原无上的禅意神功,古时高原多古怪 普通的也就算了,自有一些武道高手对付之,但有一些巨大身体的怪物就不好对付了,这时就需要大佛掌来抓拿镇杀。北凉一脉,一直用此功清理高原巨兽,是以这是北凉王室不传之秘也。不过现在已经无所谓了。” “龙狼狮虎豹象六力神功是北凉王室三脉所传承的武功,最擅长兵马冲阵,勇力不可当也。” “太白素龙剑法比较适合女子,不过男子也不是不可以修炼,最差也可以取其精华嘛。” “大湖之下十万八千呼吸法是我北凉一派最精华的内功修炼法。不过时代变了,放在这环境,最多也就修炼一个水下闭气的功夫,对于武功提升已经不大了。” “再有御命飞神剑功夫,这对财力有一定要求,不过我想等你能取回自己的财富,想要修炼此术就没什么问题了。”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西极戟兵神功。” “只不过,我当年的事你也知道,好端端一门神功,一时情急修成了邪功,以至于虽增添了威力,却伤及我寿元。让我一下子至少损失了五百年寿命。” 这真是一个难择的选择题。 当年他被徐卫率兵围攻。 无数高手围攻他一个人。 外有强弓硬弩伺候。 如果不进行突变,是活不下来的。 所以他才强行破功,把好好的西极戟兵神功修成了岔气短路走捷径的——西极戟兵邪功。 邪功就邪功吧。 至少能活下来了。 但至于今日,又后悔起来。 如果当初再坚持一下。 是不是就不会置之于此。 竟然要寿终止尽而至于此。 要死了,才又后悔起来。 想到了这。 徐璧集自己一切智慧。 集神功,邪功于一体。 在西极戟兵神功之上,推陈出新。 他自创了北海戟兵神功。 奈何。 他虽然创立此功。 但是他已经老了。 已经快要死了。 他纵是想转修,也是不可能了。 无论寿命还是身体,都不容许他再如此了。 所以,倒也不必再留恋了。 把一切给这个小子吧。 当然,给是一回事。 但这小子也要能够拿得住。 “想要吗?北凉国很多东西我都重新默写下来了,想要都是你的,只有一个条件,要全力与我一战,并且杀了我。” 徐璧笑着说。 “有没有信心?” 贪心,自私。 这都不是问题。 徐璧不在意。 但他委实不想再这么慢慢等死下去了。 而刘醒非——心动了。 “好。” 他回头,对龙贵芝道:“你要等我一会儿了。” 龙贵芝道:“你们要打架?” 徐璧对他的夫人看了眼。 徐夫人过来,她的手看起来干净,却像细砂有些糙,抓住了龙贵芝的手。 明明看起来是云淡风轻,却让龙贵芝根本抽不出手。 “男人都是这样的,喜欢打打杀杀,有时说不喜欢打打杀杀,其实只是没有遇上对的人,或对的时候,遇上了,说什么都要打一下的,没关系,让他们打吧,我这里有一些甜酒和小点心,我们先吃着,等他们回来吧。” 龙贵芝有些在意。 她再脑子有问题也是知道刘醒非和徐璧这是要决斗的。 不危险吗? 怎么这女人一点也不在意似的。 “不会出事吧?” 女人笑了。 她一副农妇打扮,但认真就能发现,其眉目之清秀,便是海都最顶级的歌舞女也比不上。 “没关系,棺材早就准备好了。” 一个要死的人,又怎么可能没给自己准备好棺材呢? 当然,准备好了。 刘醒非和徐璧走在他的茶园里。 天寒地冻。 原本这里的茶树根本不可能种活。 但此时的茶树仍然枝嫩绿艳。 寒风冷雪似乎一点用也没有似的。 “这是……” 刘醒非发现了不对。 徐璧道:“你看。” 在茶园的上方,不知何时,一张画儿显了出来。 “这是小农庄图。据说是苏文图找到一块残破的福地炼入画中的作品。他见我在此闲居,便请我帮忙做一件事,作为酬劳,便以此物与我了,今后它就是你的了,这样你才可以把这儿的茶树带走。” 徐璧有些语重心长。 “植物娇嫩,移植不易,的确是需要此图的,不然,我哪来的本事能种活此极品的茶株。” 刘醒非也赞同道:“人挪活,树挪死,是这个道理。” 不过他旋即又道:“看来是末法来临,这苏文图也隐世了。” 徐璧道:“大约如此。当年,苏文图一跃而起,以散修之身修成了极端道果,原本是有机会可以直达上界的,却给诸大仙门分了个监察天下的事,导致一直不得飞升,当时就是想要利用末法困死他吧。不过他也不傻,找我给他替最后一班岗,然后人没了。可能是在哪个地方行最后一搏,又或是到外面找机缘去了。不过也得宜于此,我才能从他手上得到此宝。这卷小农庄图不要看它普通,其实也是苏文图给自己留的后路之一,但终究还是归我了,不过也可以归你了。” 刘醒非心中一算计,顿时明白。 这个苏文图,以图称制天下。 在炼制图文法宝上有得天独厚的本事。 他炼制了这小农庄图,为的是什么? 就是解决一个后勤问题。 这巴山小种茶,其实极其难种。 你移植了,未必活。 活了,也未必好。 简单来说就是废了。 但得此图,却能把这茶种活,不仅止于此,甚至还提升了茶的品级,这说明了此图绝对不简单,乃是空间系少有的一件极品。 刘醒非知道此中有事。 苏文图这个人,对一切异数都是喊打喊杀的。天人武者亦在此间之内。 但他却给了徐璧这样的宝贝。 这说明苏文图一定有了更好的退路,在哪里苟活。也就徐璧这样一身暗伤,决定等死的人,才会在此坐等一死。 和自己一战,无非是想走得体面一些。 “好吧,我同意了,你给出了足够的价码……坦白说,当年东海上一战,我就有一种想要参与其中的冲动,但是当时的我仍然感觉到不行,我还差很多积累。现在能与你一战,也算全了旧时心愿……不过我们要挑一个好地方打,这座岛一打,岛上人怕是要死绝了。” 曾几何时。 徐璧。 他是刘醒非高高在上可望而不可及的偶像。 天人之风姿,实非一语能道尽之的。 那时在梦里,都不敢望之的存在。 太过于高大上了。 在天人面前,普通人皆是蝼蚁。 只需要一根手指,就能按死。 正如当初徐璧初遇刘醒非他们三个时。 正常情况,怕不是要一指头按死。 之所以不杀,只是屑为之罢了。 就好像面对普通地上的蝼蚁。 若是挡到了脚前,自然是一脚直接踩死掉过去。 但若不至于前,而是在阴暗角落战战兢兢不停发抖,那他也不必非得要过去踩上一脚。 不过,未想到。 竟有一日,昔日的小小蝼蚁也长成了击浪搏天的飞天大鹏。 可以遨游于青天之上。 与天并齐了。 这让徐璧有些快意。 他感到了一种命运的轮回。 旁边。 徐璧的妻子在叫。 “你们打到远处一点,别激起海啸把这里给淹了。” 徐璧哈哈大笑。 “走。” 他整个人化成了一条龙,飞游上天。 “好功夫!” 刘醒非忍不住赞叹。 但他自己也化成了一抹影子,跟在其后,竟然能够一直的跟上。 他用的自然是云龙九现。 就好像是在瞬移,一会消失一会出来。 龙贵芝忍不住道:“海啸?” 女人道:“看你是凡人,什么都不懂,我就和你说一下,你男人和我夫君都是天人级别的战力,他们之间的战斗,影响太大了,即便是在海上,也是要小心,一个不好就会引发海啸冲击岛陆,我要他们注意一下方向,别淹了我们这岛,影响了载你们来的船。” 龙贵芝已经明白几分。 自己男人这么强的吗? 于是她叹道:“你男人要自寻死路,你也不拦一下吗?” 徐夫人轻笑起来,死的未必是我老公,你男人也有可能死掉的,瞧不起谁呢。但是她知道丈夫的确早就已经有了死志,这是已经想了十几二三十年的事了。 所以只要那个男人功夫不差,自己丈夫搞不好放水让他赢,好求得一死。 徐夫人眼中有了一抹忧色,然后却笑了起来。 “他不想活着,其实,我又哪里还想活下去呢?我也,早就想死了。” 原来,这位徐夫人,也早早有了死志。 虽然她仍然能够长生一段时日。 但却不想活了。 这位徐夫人姓卓。 她是卓氏船王之后。 曾经舍弃一切,在北凉充任大将军。 以一女子之身,掌北凉国军事大权。 曾经数次击败大周军队。 那是大周开国时期最能打的军队。 当时之天下,能任女子之身者,唯有北凉一国。别的哪个国家会如此儿戏的容许女子当大将军统大军人马的? 可惜。 她遇上了高原王。 高原王对于北凉实在是太了解了。 他终究是在战场上击败了她。 不仅是她,甚至是徐璧都给抓了。 后来刘醒非他们盗墓,把卓仙姿和徐璧都给放掉了。 徐璧更是不惜功力,把比他还惨一些的卓仙姿给救活了。此后,徐璧为了卓仙姿付出了很多。 多到,卓仙姿好了,但他完了。 卓仙姿此后干脆嫁给了徐璧。 可惜,一来徐璧伤到了身子,她自己也为寒气所侵,所以夫妻二人一直是无法有后。可就算这样,徐璧也矢志不渝,没有找小妾生孩子的想法,就只守着她一个人。 清贫是苦了点。 但徐璧真的是没有负她。 现在徐璧不愿意再压制伤情,要一力战死,她能做的也就是跟他一起死了。 这么些年。 她完全支持徐璧,甚至陪他一起死。 这已经说不出是爱还是习惯了。 不过,也好,往日心累皆可止了。 曾经,卓氏很强大。 船王世家,不是说笑的。 但后来,大罗亡国,卓氏就完了。 因为——大乾禁海。 大乾既然禁海,那么卓氏的船王世家,也就成了笑话。 大罗禁海,只是嘴上说说而已。 官禁民不禁。 小民百姓还是可以买船下海的。 打渔也行,做生意也行。 但大乾禁海就夸张了。 那是沿海一地民往内迁,两里无人。 如果强硬留在海边,杀之。 大乾朝廷来的这一手,太狠了,也太毒了。让整个大乾自此丧失船工技术的发展。 往后两百年里,大乾没有民间海船了。 卓氏也由此而没。 一脉卓氏投降大乾,被斩杀了个干干净净,死光了,死绝了。 另一派怀着仇恨,跟了怒海雄风。 但仍然没有争过大乾,兵败于斯。 卓氏之家也是散得干干净净了。 第22章 天人大战 卓仙姿身边,亲人友人尽皆丧尽。 现在,连她唯一的一个丈夫也要死了。 在她身后,甚至连一个让她有牵挂的孩子也没有。 什么都没有的她,一个人活着还有什么乐趣,别说什么修行,末法啊,哪里还有什么前路可言之,什么都没有了,又活了这么久,故此她也生出了厌世之心。 人间已无留恋,死亦仍算归处。 这样吗? 但是。 我要活。 龙贵芝不想死。 她想了想,道:“这么说,如果你愿意的话,仍然可以活很久?” 卓仙姿道:“如果我愿意,极尽拖延,倒也还能再活个三五百年,但那又有什么意思?”说到这,她明白了什么。 卓仙姿看龙贵芝。 她细下一打量。 点点头,又摇摇头。 “你这女孩生得倒是好,看得出来,打小儿就没受过苦,但是我观你年纪已经快三旬了,普通女人到了此一岁数,也快老了,纵能保持几分余韵儿,也不过一二十年华,此后就青春再好留不住,细数皱纹爬上头,却不下鱼尾,藏不住法令,转眼阿姨变波妈。这倒也就罢了,问题是你还不是完璧之身……” “不要说了!” 龙贵芝大怒。 卓仙姿方才的话,字字句句,都戳在了她气管子上,几乎没把她气死。好在她也是知道人家不是在刻意骂自己,而是在点明最实际的事实。 有些事。 你装不知道。 不意味着它真不存在。 “那么,你想长生吗?虽然不能一直长久活着,但人嘛,多活一天是一天。” 龙贵芝忍不住道:“你有,为什么不给你丈夫用?” 卓仙姿心下暗笑。 这女孩,虽然长得还可以,但心性实在是不行。只因自己之前的几句真话,不爱听就不爱听吧,至于如此耿耿于怀吗? “我的丈夫,是天人,而你,只是一个凡人而已。我的方法,想救一个天人,好比是一根水倒到井里头,水花都溅不到上头来的,但是之于你,就好比一桶水倒入到小杯子里,怎么着都是绰绰有余的。” 她说着取出了一只瓦罐。 不大。 顶多也就放一斤酒水的模样。 “这是什么?” 龙贵芝小心翼翼地问。 她十分敏锐,感觉到了徐夫人对她的一丝不满。 卓仙姿倒也不必因为一点小事就把她杀了,反而告诉她。 “这可是好东西呢,它叫人鱼肉,是真正的那种,长得像狐媚子的人鱼,男人见了就丢了魂儿,普通人吃了,有九成概率会变成妖怪,学名叫做儒巳,只有一成的把握会变成万寿人。当然了,这只是一个比喻的说法,很多人都只能获得百千年的岁数而已,万年?哪有那么容易。想要活过万年,就只能找一个真正的人鱼为你献祭,不过这也是不可能了,现在的人鱼已经稀少到了……算了,你以后就自己查吧,别人不敢说,和你来的那个男人是什么都知道的。” 说完,女人坐定,侧了一边身,看着龙贵芝。 她想看看。 这个脾气臭心眼小的女人敢不敢吃。 一个人,想要什么,总也是要付出代价的,要的东西越珍贵,价格也就越高。 这在市场上也是一样。 除非是诈骗。 正经都是越是好东西越是贵。 正所谓便宜有便宜的道理。 贵也有贵的实在。 就看你想要哪一个了。 现在也是如此。 龙贵芝只是一介凡人,她是配不上刘醒非的。她若想跟在刘醒非的身边,想要长久一些,不说花期,光是寿命就是一个绕过不去的坎儿。 等到时候。 你死了。 人家还能长长久久的活着呢。 也许有人认命了。 还能怎么样? 可龙贵芝一向心气高,她的胸随着呼吸不住起伏。 一想到自己死了。 刘醒非和别的女人卿卿我我,她就有些受不了。这短暂的爱情要短暂的结束,她不甘心,不答应。 于是,她看也不看,掀了瓦罐的盖子,也不管里面是什么,抓起来就往嘴里塞去。 没吃几口。 还有肉在口中。 她就抽搐着倒下去了。 这倒不是中毒。 卓仙姿怎么也不至于真的杀人。 这真是鱼人肉。 大约一二百年前,有一些人鱼回游。 当时被徐璧遇到抓了起来。 杀了几只后才问明了情况。 原来西极那里不知是怎么了,有一个狠人抓了一些人鱼,搞得剩下的人鱼都人心惶惶的。 有一批就想回到东海里来。 也不要觉得徐璧对人鱼残忍。 其一人鱼本身也是很残忍的。 它们眼中人类的渔夫船员水手也都只是它们眼中的工具和食物而已。 有人会以为人鱼对人类有爱情吗? 有的人和动物发生了深入浅出的行为,这也是爱情吗? 所以人鱼其实十分残忍。 若有人下到海中,在人鱼地生活的地方看看,就能发现在海中,堆积满满的,和鱼骨兽骨在一起的人类尸骨了。 当时,卓仙姿把死掉的人鱼肉进行了加工处理。 这才有了现在的这些。 因为是卓仙姿的手笔,所以这些肉已经没有什么副作用了,根本不会让人变成儒巳怪物。 原本是想给徐璧恢复的。 但奈何徐璧是天人,他的伤情不是普通人鱼肉可以解决的。吃了一些,也仅仅只是让他的脸维持了下来,此后就没什么用了。 如今,倒是便宜了龙贵芝。 不过龙贵芝毕竟是一个短命短寿的凡人而已,吃了这人鱼肉,她的身体不得不进行进化,所以倒在了地上。 现在,她的身体,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变化中。 别的不说。 寿元正在飞快的增加。 便是幽园深谷,原本早已经摧残的破了的那一重膜,也已经重生起来。 此后,她将永远是处子之身了。 这,算是卓仙姿一些小趣味了。 但凡龙贵芝品性好一点,卓仙姿也不至于这么整蛊于她。这卓仙姿曾经是一员统兵大将,为统帅者,洞察人心是基本要求,更不要提她在卓家经历的种种勾心斗角。 对于看人,她比徐璧还强。 她知道刘醒非这人高深莫测,但那不重要,这人只需要诱之以利,就可以了。 但龙贵芝的品性就有点……奈何,她明白,龙贵芝这样的大家族小姐,有些麻烦。 她是凡人。 杀凡人是有业力的。 凡人杀凡人无所谓。 但像她,徐璧,刘醒非这样,故意杀凡人,这就会引来业力的加身,不能做。 但让她也更进一步,变得不那么平凡,却是可以的。 这人鱼肉,她已经剔除了里面的毒性。 平常是给丈夫徐璧缓解暗伤的。 因托了此物之福,徐璧现在一头白发,但脸却是年轻模样。 至少老得不深。 给龙贵芝用,能让她成为一名起码寿千年的人,那还能平常起来吗?此后,她的身体素质将会大大超过常人,学什么都飞快无比,练武,学文,都是天才。 这样的她,一定可以给刘醒非添很多麻烦的。 一想到此,她就忍不住笑了。 说到底,哪怕徐璧主动求死。 卓仙姿对此也有些介怀的。 只是她尊重丈夫的选择。 但尊重选择,不意味着她什么都不做。 比如,这么的,给了刘醒非一个小小的礼物。 此种事,不过信手为之。 然后,她就静坐下来。 等。 也许徐璧死在刘醒非手下。 也许刘醒非的实力杀不了徐璧,只是让他失望。 又或者。 刘醒非反而死在了徐璧手上。 这也是有可能的。 那样的人,怎么可能杀得了徐璧。 不,终究,是逃不过的。 那个人,并不是什么善良的人。 徐璧的眼光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战斗一久,徐璧终究是撑不住的。 最后,还是会死吧。 卓仙姿看着外边。 天空一片阴霾,乌云像画画抹上去的,一直阴沉,也一点也没有什么变化。 一飞大海无数,到再也看不见小岛,徐璧和刘醒非才停了下来。 两人不约而同站在大海的海面上。 细一观之,徐璧的脚底和海水始终差了一层。 而刘醒非,他的鞋底和海水是贴在一起的。 徐璧有些羡慕。 他知道,刘醒非这是在走古武之道了。 曾经刘醒非武功也很厉害,但他终究放弃了原本的武功。 这种炼气武功,其实是仙门抛出来的边角料,就是诱使天下人去学这炼气的武道。 毕竟,人族古武,威力太大。 一经成长起来,同阶无敌也就算了,你还不止越一个阶层的逆行伐上,这还有天理吗?可惜知道此点时,一切都迟了。 再说,炼气武道严格说也是不差太多,关键是要看人。没有最强的武道,终归是要看人。 海上无浪。 在海水之下,鱼也比较少一点。 因为这里是北海。 往里就是北海有名的冰川。 一些碎小的浮冰在海水中慢慢飘荡。 “就在这里?” “就在这里。” 徐璧看刘醒非。 忽然觉得他才是自己曾经一直记得的那个徐卫,而不是在灯火上已经被消磨一空的那个家伙。 “好,那就开始了。” 徐璧出手。 他一手指天。 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一座完全由海水凝聚的水做的大佛从海水中出来了。这尊水佛,太过巨大,竟然有百丈之高,百丈之大。 空间仿佛有梵音在佛唱。 “小子 看好了 这是北凉一直以来的不传之秘,大佛掌。” 大佛掌,在北凉,之所以是不传之秘,有两个原因。一是此功需要看个人的领悟。每一个人的领悟,都有可能不同,这是把心中的佛给显化出来。但你永远也无法肯定,你的内心之中,到底,是佛还是魔。 佛在人心。 魔亦是。 你可以修炼此功,显化出一尊无上大佛出来。 但也有可能,显化出来的是万古巨魔。 是佛,是魔,由你的心决定。 当然了。 一经修炼,哪怕是大魔,也是大佛。 另一点就是此功显外迹于像,太引人注目了,用之以收揽民心还可以,但要是有邪人用此迷糊众生,那就不好了。 高原也好,草原也罢。 民多愚也。 很容易就会折服在异象之下。 这些单纯的人一旦入魔,可能就会爆发出恐怖的力量。 是以这门大佛掌一直的只传北凉王。 便是徐璧,也是在成就天人后才渐渐深入此道的。 此前他都主修西极戟兵神功。 巨水大佛高高在上。 一巴掌就拍了下来。 由于凝聚水佛用了大量的水,水的流转导致了海面也波折起来。原本平静的大海,像一巨兽,开始慢慢动了起来。 海面开始摇晃。 已经无法让刘醒非像之前一样平稳的站立了。 他伸手,在腰间小圆扁壶上一抹。 身上立刻多了一件黄金甲。 这是纯金。 这件甲有乙太合金,泰坦神铁,陨落星金,乌纳金,那鲁金,地涌金,和太阳神金组成。 这是刘醒非在第二世时,周游世界,从各处宝藏中掠夺的神材。 在他第二世临死时,才好不容易打造好的。此甲最大的优点就是坚固。 除此之外,还拥有自我复原的特性。 即便被打裂了,破了,甚至碎了,也依然能够在阳光下慢慢的自我恢复。 所以这件甲叫太阳神金甲。 没错。 最昂贵的,就是这太阳神金。 这是一种神物。 凡人直视甚至会眼瞎。 黑斯人的祖先把它沉在死亡黑水里。 是刘醒非好不容易才找到的。 他用一块放射性材料替下了此物。 不然这东西丢了,守护此物的黑斯人一定会发疯,到时就麻烦了。 毕竟,他也不是什么恶魔,实在是无意杀那些凡人。 因为这块太阳神金大约是他能找到的唯一一块神材,感谢仙门退隐。 不然大好神材出世,他是留不住的。 所以才炼制了此甲。 还有。 之前的。 半角钻云枪。 不过话说回来。 半角钻云枪虽好,比起太阳神金甲还是要差一些层次的。 现在,甲上身,枪在手。 刘醒非一下子迎水佛巨掌去了。 他大枪一抖。 击其一点,波及其余。 哗。 巨大的水佛一条手臂膀就碎了,化成了漫天大雨,不住的落下来。 但徐璧对此,无动于衷。他早知刘醒非的厉害,倘若自己一巴掌就拍下来了,他才会真正失望。 眼见如此,他反而兴奋起来了。 “就得要这样才行。” 水佛再大。 莲花神座。 巨大的海水,不仅迅速补齐了巨佛的一条手臂,更在佛的身下形成了一巨大的莲台宝座。 凡人见到,必以之为神。 此一情景,哪里是人能做出来的。 这种场面。 分明就是神仙打架。 是诸神之战。 是神与神之间的战斗。 第23章 分身降临 徐璧哈哈大笑。 这种遇到对手的喜悦,真的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他轻轻一动。 无数水花凝聚的大掌接连轰了下来。 刘醒非在诸多水掌之下,显得犹如一只蝼蚁一般。 大海此时仿佛翻了个个儿,倾覆倒压了下来。 这无数巨掌中的水分,其重量都足以把一块铁给压折了,压断了,就算东岛最强的大和号铁甲舰,在此种环境下也会发出牙酸的声音被海水的力量挤压成麻花,更不要说是一个人。 面对这样天覆之景。 刘醒非把手中大枪舞了一个圈,忽然往上捅去。 天之崩裂——!!! 轰轰轰轰轰——! 哗啦啦。 哗啦啦。 大量的海水,化为倾盆的暴雨落下。 水样的大佛一下手臂全折,也有些惨淡模样了。 刘醒非趁势而击之。 他像一抹流星,直指徐璧。 “好,好!” 徐璧满是欢喜。 倘若他此一战战败身死,死在了这样的高手之下,他纵然是死,也觉得值了。 人在高光时,要光明正大。 人在低谷死亡时,也一样要轰轰烈烈! 这样死了,值。 徐璧感觉体内热血仿佛沸腾了起来。 “西极戟兵邪功!” 他放声大呼。 这声音,充满了爱与恨。 西极戟兵邪功,让他当年活了下来,也让他困顿于此,竟至于此。 其实,一个人,要是能活,他能甘愿去死吗? 当然不能。 奈何,徐璧的路,却在很多年前就已经走到了尽头。 人生不能重来。 一个错误,导致他如今的后果。 这是无可避免的。 一股惊人的寒意扩散开来。 在此寒气下,水佛一下变成了冰佛,连那莲花神座,也变成了冰莲神座。 西极戟兵邪功。 冰佛手上多出了一件件兵器。 刀枪剑戟斧铖钩叉棍拐挝枷弓刀锤弩镋鞭锏棒槊矛耙戈……一件件冰化的戟兵射向了刘醒非。 这些戟兵,一经形成,立刻寒气森森。 这冰质,已经算是万年玄冰了。 普通千年冰就是又冰又硬的。 更不要说万年冰了。 哪怕真的神兵刀剑,也难以破之。 现在这些万载玄冰级数的冰形成的戟兵已经和正常神兵几无异也。 更是像弩一样投掷过来。 每一件冰戟,都能在海面上砸出铳炮大的水花。 刘醒非挥动大枪,发动神技。 洞玄空冥神击! 大枪带动看不见的力量,把靠近过来的冰化戟兵一一击碎。 “十佛!” 一个不够,那就十个。 徐璧双手高举,几百年功力倾盆爆发,磅礴的功力,引动天地元气,注入到了徐璧体内,再转而进入到这海水之中。 一尊尊,海水凝冰化成的冰莲大佛从海中轰轰升起。 每一尊冰佛,都拥有十八只大手。 每只大手,都有十八件兵器。 这股力量,根本不是刘醒非一个人能撑起来的。 要动本钱了。 刘醒非反而笑了。 一直以来。 他都觉得自己有些压抑。 自打这一世,他成功借助钧天壶得到了巨大的资源,飞快的成长。 但实力强大的同时,也让他越来越压抑自己。 不能胡乱出手,小心因果。 其实这是让刘醒非不爽的。 现在,是要发泄一下了。 刘醒非的手在小圆扁壶上一抹而过。 海面上一下子多出了一具棺材。 这是罕有的灵材,黄金柳木的棺材。 但还不止。 又一具乌黑窨木棺出现。 刘醒非一下子抛出了两具棺材。 这两具棺材,是刘醒非这一世一直努力的心血。 刘醒非勾通了里面的人。 黄金柳棺材打开了。 里面是一个一身白色银甲的男子。 观其相貌,这赫然是另一个刘醒非。 和刘醒非一模一样的一个人。 他的身上有一条披风。 上面有一个明显的善字。 黑木棺里面出来的是一个铜甲人。 也是和刘醒非一模一样的外表。 在他的披风上,是一个明显的恶字! “心存善意致良知,我是刘善人。” “往来无善我为恶,我是刘恶人。” 刘醒非笑了。 一本恶人经,给了刘醒非无限的启发。 他自己也修了,形成了第二自我意识的人格,好在他还控制得住。 所以他思来想去,用降术创造了这分身之法。 这个术法很简单。 首先要拥有分裂出来的神魂人格。 刘醒非当年修学恶人经,并由此又创了善人经。 这个世上,为善不易为恶易。 所以最先出世的自然往往是人性中恶的一面,这也是一直的世间只有恶人经而无善人经的原因。 但刘醒非得到了超级的学习能力,并且掌握马客师的知本论,这让他在见识上立意极其高远,非凡俗之流可比。 所以刘醒非自然创出了与恶人经相对而立的善人经。 也由此,刘醒非修出了善人之道。 他借着两道人格,这才制造出了这善恶二尸。 倘若细细观之。 可以看到。 这两个人,有西极血统,是混血模样的人。这是刘醒非用自己的种子,和两枚西极女人的种子,制造出来的身体。 从伦理上说,这两具身体原该是他的孩子。但刘醒非是用降术催生出来的,所以倒也没有女人什么事。 它们并不是女人怀胎十月的产物。 从生成开始,就没有智慧。 所以才能让刘醒非的两个人格毫无阻碍地进入其内。 现在,是三人了。 三人站三个位置。 每人之间是一定距离。 善人剑,恶人刀。 加上刘醒非的一把半角钻云枪。 这三才之阵稳固如山。 无论冰佛抛出来多少冰兵器,都能给一一挡了下来。 一番的投掷,便是一支西极最顶尖的舰队,也能给全沉到海里面去。 但却沉不了刘醒非这一个三才小阵。 其实,阵不在大,也不在花,无论是多好听的名字,多大的阵势,关键还是要看其实用。 就像此时,刘醒非一个简单的三角三才阵,就能屹立于海上,把徐璧的绝招给一一挡下来。 不仅如此。 刘醒非还在缓慢聚集功力。 然后就是打出了一连的洞玄空冥神击。 一尊尊大佛被刘醒非打到爆。 崩碎的四分五裂的大佛,化成了碎块的冰山碎屑,顺着海水随波逐流。 “大佛无上掌!” 徐璧一飞冲天。 他一口气飞出数百米之高,往下看,一切人物皆为小点,像是蝼蚁一样,一切都似微不足道的模样。 徐璧深吸口气,一掌按了下去。 这一掌,规模甚大,哪怕是巨魔怪兽,在此一掌下,也会像蝼蚁一样被拍死拍碎。 但刘醒非夷然不惧。 刘善人和刘恶人各自一巴掌拍在刘醒非身上。 三个身体的力量,一下子汇聚于一个人的体内。 刘醒非大枪往上一挑。 飞龙钻天式。 刘醒非自创枪法,飞龙九大式中最后一式。 轰。 整个海面都似往下陷落数十丈,由此引起的波及更是可想而知。原本宁静的海面现在是波涛起伏,大雨连绵。 天空阴云也招来了暗雷。 时不时雷声作响。 云层中也是电光隐现。 时不时就好似有电龙要从那厚重的云层里钻出来。 刘醒非立于浪头。 不论这浪起浪落,一个潮头又一个潮头的打上砸下,刘醒非他们三个始终都牢牢站在最高端的浪头之上。 突然。 刘醒非三人消失。 他们发动了云龙九现杀向了徐璧。 徐璧渴望的,是在战斗中被杀,而不是被人拖到了他气短力弱死亡。 轰。 狂雷怒闪。 海波浪疾。 但徐璧一脸都是笑意。 西极戟兵邪功。 我端坐于王座之上。 这是王座,它注定了并不好看,甚至即便坐上去也不会舒服。但它代表了至高无上和永不会败的坚定信念和意志。 冰化的一张巨大王座出来了。 徐璧端坐于其上。 坐在这椅子上,他的功力更为精纯,也就意味着更强。 在椅子四周,显出了十八般兵器。 这些冰制的武器一一被射了出去。 刘醒非三个人,分别使用出了飞龙九大式对抗。 飞龙九大式,分探爪式,潜水式,出水式,点头式,摇头式,摆尾式,摔枪式,升天式,和钻天式。 故此,飞冰如铳子炮,也依然伤不到刘醒非,被他舞动大枪,硬生生一招招的接了下来。 “好枪法。不过,你以为——这就可以了吗?” 徐璧狂笑起来。 五百年功力打底,今天狂扑而下。 “冰国降临!” 徐璧一脚踏地。 踩踏的,是海水,海水迅速结冰,以一种飞快的速度往四周扩张。 一下子,刘醒非脚下的海水也结了冰。 冰往上蔓延。 这是要把他给冻住。 这是一个封印的功夫。 徐璧曾经自己封印了自己。 以至于徐卫都无法杀他。 由此可见,这凝结出来的冰,其坚硬程度是有多可怕。 但是刘恶人拔刀就砍。 这一刀。 既有刀中不二的精髓,又有神剑斩的果决,一刀下去,冰碎成屑,根本冻不住刘醒非,除非,徐璧一次把三个人都给冻住。奈何徐璧虽强,但他也只能凝聚力量对付一个人,倘若是三人,必然会分薄力量,反而可能一个也冻不住。 刘善人也出手了。 一扬手就打出了手中的宝剑。 此剑,非虽腾蛟剑。 但也是一把神兵。 它叫玉龙。 是刘醒非寻到一块奇玉精英打制成的神兵。这一招剑法,名为天外玉龙。 一剑出如白日飞玉龙。 但细究其核心。 仍然是燕燕于飞。 只不过此时的这一招已经是青出于蓝胜于蓝,虽然核心是燕燕于飞,但此刻一般人是看不出来的。 白色的玉剑,好像有了自己的意志,攻击徐璧。 徐璧一拍王座,两把冰剑击过去。 都打中了。 但白玉飞剑被打飞出去后,转了一溜圈儿,又回去了。 “唔?这是……” 徐璧来了兴趣。 很奇怪的。 这把玉龙剑上一没真气指引,二没外力牵动,它是怎么如有灵性一般重复飞回来攻击自己的呢? 经过一番短暂的思忖,徐璧醒悟过来。 “好好好,没想到,你在剑道上,竟然已经到了剑心通灵的境界!” 这也就是徐璧,他看似放荡不羁,其实内里博学多识,这才看出了刘醒非御剑法的奥妙。 在武道中,有剑心通明之说。 需要心思极其敏锐,第六感直觉惊人的女子,以其赤子纯心,才能领悟到的剑道极境。一入此境,任何花招骗局皆是虚妄,剑客秉持一颗剑心能够洞悉一切。 然而剑心通明不过是前知而已。 在古武中也有秋风未动蝉先觉之说。 道理一样的。 然则刘醒非在此之上进行了改动。 他毫不犹豫的放弃了通明。 我神经病啊,要通明。 这简直就是在说,得要脑子单纯的二傻子才能修成剑心通明。看似真诚,其实就是好糊弄的人。 这样的人,就像驴子。 你只要事先洗脑了他,他做任何愚蠢的事都会自圆其说。 并且认为他才是对的。 讲道理都不行。 所以无论如何刘醒非也不可能去剑心通明,他选择的是,通灵。与其剑心通明,不如直接通灵。 当然了,此一功法有一个特点。 想要通灵,你的剑,档次就不能低了。 最次也得是极品兵器。 通了灵,刘醒非就能自己主导剑器,让剑按自己心意使用。 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已经是到了法器,或法宝的层级了。 但是不然。 法器法宝,仍然是需要御主使用才行。 放出去后需要一直用神念控制。 而刘醒非的手法,更讲究心灵相通。 在层级上,是更高一层的境界。 法器是炼气筑基修仙士用的,法宝是结丹期以上修士用的。 人仙武道,最次打的都是元婴老怪。 由此可知,刘醒非的剑心通灵,绝对是强大的术法神通。 你要说凡人那是难了点。 但对于仙门而言,高品级的神兵利器,那还能少了吗?少了,炼一把。 在凡人是千难万难的事,甚至一个筑剑师要用一生一命才能筑一把剑。 但在仙门就简单容易了。 不愧是已经通灵的人。 徐璧心中虽然敬叹一二,但手上去丝毫不减攻势。 冰树花开。 残冰千碎。 一株株冰树在冰海面上拔地而起。 冰树之上,一朵朵冰花开了。 然后冰花成熟,从冰树上掉落下来。 冰花的花瓣叶子碎成了冰屑晶点子,漫天冰雨,往刘醒非打来。 这一下,刘醒非也挡不住。冰屑打在刘醒非的金甲上,哪怕有刘善人刘恶人分摊了压力,也仍然渐有不支。 这打击密度,也太大了。 刘醒非只好再掏本钱。 不要奇怪,毕竟刘醒非是一个降术师。 降术师的特点就是喜欢做足准备。 又一具棺材出来了。 但这可没是刘醒非的什么分身了。 而是一具已经培养得能动了的尸。 这具女尸,一身旧时代蔚蓝色的法斯特军官服,一挥手就拔出了一把细剑。 第24章 九天神行章 这把剑是刘醒非重新专门加工打造的。 这女人死了,尸化后力量大增。 普通法斯特的刺剑比较纤细,是承受不住大力挥舞斩击的,如果劈砍硬粗的东西,可能没几下子剑就碎了,必须要重新炼一番才可以。 刘醒非倒没用什么珍稀材料,只是在寻常钢铁上下了一番功夫,提取出杂质,反复锤炼,把它炼成了一把软钢剑。 在锋利的同时,还十分有韧性。 当它砍击重硬之物时,剑身会不自觉的发出震荡,将多余的力量散掉,不至于伤及剑身。 此剑配上女尸——奥斯特.古柏。 正好能够发挥出她的西极军式剑法。 白鸦剑法。 噼啪噼啪。 她一出手就把一枚枚一块块的冰屑给拦截斩击了下来。 其效率比刘醒非的善恶分身还要有效。 而且,她是傀儡尸。 不会累的。 由她和刘恶人,刘善人三个重组三才大阵。 刘醒非又放出了一宝。 这是一把伞。 一把大黑伞。 伞之大,有若如一座小亭子一般。 这是用人筋,人骨,人皮,制成的一把大伞。一些地方,抹了坟土灰,调入了极品尸油。这与其说是一把伞,一个物件,不如说已经是个活过来的怪异玩意儿。 大伞往上一挡。 任你冰屑如雨,也沾不到刘醒非的身上了。但即便如此,在短短时间里,刘醒非的金甲,竟也有了裂纹。 主要是冻出来的吗? 刘醒非明白。 徐璧的冰,有一股极强的阴寒之气。 这阴寒之气有极强的伤害性。 倘若没有金甲,刘醒非现在一定手脚都要冻麻了,而不会只是金甲略微冻坏一些。 不过也不打紧。 太阳神金甲只要不是破碎成屑,就能自我恢复。因为刘醒非是用降术手段打造的金甲,里面有诡异特殊的能量。 刘醒非暗叹。 原本想用天人修为和徐璧对战。 但其实,刘醒非只能算半步天人。 他走的是古武路子了,发力用劲,全在于气血。 所以刘醒非没有太多飞起来的动作。 因为同等条件下的飞行,刘醒非消耗太大了。 再加上,刘醒非的武功,刚猛有余,而轻灵不足。 好在古武爆发力强,有越阶的战力,才可以如此。 要换了一般的半步天人,这半步就是天渊地别,哪可能和徐璧打得有来有往。 可即便是如此局面,刘醒非依然落入了下风。 他再强也不过是第三世而已。 在资质上是足够了,但时间上仍然是不足的。 降术师修炼,是修满三世七轮的。 刘醒非三世有了,还差七轮呢。 所以他还没多久时间。 反之徐璧却有五百年左右的功力。 所以刘醒非给逼得用了降术。 降术一出,那不客气了。 刘醒非也开大招了。 他大手一扬。 唰。 一群尸鬼出现了。 这是一群已经死亡的生灵。 虽然他们看上去已经死了,但在尸鬼术的巫术魔法下,它们仍然能活动起来。 这里面,有人类士兵,有精灵种族,甚至有传说中的一些生物,比如,最高大的一只火龙。 当然了,这只龙是应龙的后裔。 应龙在族龙里属于战斗龙族,战斗力极其强大。但其后裔就纯属一代不及一代。 从像山一样大的飞行天灾,到能被弓弩射下去。 这战斗力简直是断层的下跌。 面对于此,徐璧也选择开大。 什么,之前徐璧没有开大? 对的,没有。 之前的徐璧,放出的冰佛,只是常规操作而已。哪怕是十尊冰佛,也只是常规操作的加强版而已,并不算真正的开大。 那么,真正的开大是什么? 徐璧伸手。 一手指天。 起。 轰隆隆。 仿佛海面都在降低中。 一座山一样的巨大冰佛从海中升起。 和此尊冰佛一比,这前的十尊冰佛仿佛成了手把抓拿的小玩具了。 之前的小冰佛。 像山。 但充其量也只是小山。 这一座,却是大山。 徐璧在小冰佛头上,你起码还能看到一个小点。但此刻你连个小点子都看不到了。 就大到了这般的规模。 得亏是在海上,不然徐璧根本施展不了这一招。 徐璧一挥手往前。 巨佛朝拜。 说是巨佛朝拜。 其实和一座山倒下来也没什么区别。 不仅如此。 这尊佛,是释门象征。 刘醒非却只是一个人。 一尊佛向一个人下拜。 刘醒非只感觉自身的福缘在唰唰的往下降。这太恐怖了,杀人诛心啊这是。 不仅在杀伤力上力压刘醒非,也在压迫刘醒非的福缘。 刘醒非明白了。 这是徐璧的不满。 你刘醒非用了超出武道的力量。 降术。 那他徐璧也就用上了一些损招收拾你。 “真是麻烦。” 刘醒非一指。 数千近万的尸鬼扑向了巨佛。 然后。 轰轰轰轰轰! 剧烈的尸爆术被施展开来了。 这加强的尸爆术,把一具具尸体,化为尸沼气的炸弹,爆发出来,连这冰佛的巨山也受到了影响。 “水神大君助我!” 刘醒非提枪站出来了。 他脚下是人皮大伞。 借着此伞的力量飞了起来。 在刘醒非的身后,一直神隐的水神大君春水大神显出了一丝残影。 虽然只是模糊的残影。 但那个的确是春水大神的水神大君。 滂礴的神力在刘醒非的引导下,化为了一抹流光。 击其一点,及之其余。 冰佛一样的大山,被打掉了一整颗儿的大佛头。 刘醒非躲过冰屑,找到了徐璧。 飞龙九大式。 第一式——飞龙探爪式。 “这才对嘛!” 徐璧欣然一笑,手上不知何时已经多了一把冰剑。 雪花神剑。 这是一套徐璧很少施展的精妙剑法。 以往,他的实力太强,遇敌一力压之即好,哪至于和人玩花招拼技巧的。 冰佛,冰莲,冰王座,巨大佛,一套连招下来,哪个能挡,哪个能抗。 也就是现在奈何不了刘醒非,才亲自出马的。 两个怪物在冰面上大战。 不时,海上的冰被切割,打碎。 碎了又飞快的重新冻住。 刘醒非一挥手。 刘善人,刘恶人,奥斯特.古柏三人飞快的扑上来。 徐璧哈哈大笑,一挥手,又凝聚出来了一尊尊的冰人模样的士兵。 这些士兵,若有中土的民俗学家在场,一定能够认出,这是昔年北凉的士兵打扮模样。 徐璧此时对过往的记忆越来越熟悉。 他用冰演化的士兵,其服饰纹路栩栩如生,简直就像把北凉士兵从历史的长河中拉出来了一样。 排成军伍有士兵向刘醒非的分身和傀儡尸战到一处。 不行。 冰人太多。 这个徐璧。 五百年的功力,太恐怖一些了。 刘醒非忙掏出无数骷髅头,用这些头骨施展尸爆术。 比整具尸体的尸爆术要弱小很多。 但骷髅头是可以缩小的。 并且骷髅头里有魂火存在。 这意味着灵性充足。 如此情况,一爆之下,对敌的伤害力更为庞大。 顿时,原本厚密的冰人军团被炸得坑坑洼洼。 不敢说溃不成军,但也威势大减了。 但这不重要。 因为地面的战斗根本不可能一会儿就解决。这一战最主要仍然是在徐璧和刘醒非身上。 二人冰剑对金枪,双方打出了真火。 主要是徐璧功力太强。 哪怕他说自己是快要死掉了,但也依然是四五百年功力的老牌天人。 刘醒非现在严格说并不是天人。 他放弃了炼气武道,加上末法环境,所以只能是半步天人。 当然,天人武道讲究的是气血。 只要气血充盈,就能无限把自己提升至这具身体的最高最强程度。 现在的刘醒非,严格来说二十不到。 好在他仍然处在实力激增之境。 只要这具身体不受伤。 就算受伤他有强大的降术护体,也不怕什么的,进入天人境,早晚而已。且由于是古武天人,实力势必更强。 如果说炼气天人在修仙者中同阶无敌。 那古武天人在天人中也是同阶无敌。 所以徐璧才会对刘醒非进行邀战。 此时,双方尚有的打。 若刘醒非再进一步。 就没得打了。 另外。 随着时间,刘醒非势必会越来越强。 而徐璧却会越来越弱。 所以这机会,不容错过。 “大佛掌!” 徐璧一巴掌拍下去。 这一掌,气势远远不及早先一掌。 但功力之凝练,简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刘醒非知道,倘若中掌,他怕是要被掏心掏肺了。 刘醒非忙一吸胸。 他整个人往后倒飞。 于瞬息间退出不知多少距离。 “看招,我只做一次。” 徐璧大声说着,他衣袍荡开。 整个人显得张扬起来。 宽绰的袍服被风兜住。 显得他整个人,下一刻就要像风筝一样被吹走了。 但这显然不是。 此时的徐璧,就像一个——神。 他站立于空。 不是御风,不是借力,而是真正,行走在天空之上。 立之于空之上的徐璧,当然是神。 这是神才应有的姿态。 “我当踏步于天,所行之处,无有不臣者。” 他平静的说。 刘醒非也明白了。 这是——在教他。 这是什么? 九天神行章。 是云龙九现的最根本绝学。 一个人,若能学成九天神行章。 那他就是神。 唯一遗憾的是徐璧是强行激发此功的。 所以此之一招后,他大概就要死了。 原本就是垂老之身。 却还在此发出如此神级武学。 这哪里是已经垂病待死之人能为之的。 既然强行为之。 死便是唯一的下场了。 坦白说,徐璧对刘醒非,是有一些不满的。说得好好的,比武嘛,你用了降术。 好在最终刘醒非证实了自己。 他的实力的确是十分强大的。 动用降术,也是不得已。 因为刘醒非并不想拼个大汗淋漓,姿态丑陋的取得胜利。 所以他才不会想和徐璧一打打一天那么麻烦。 当然是要速战速决了。 在这快速的对拼下,到底是徐璧忍不住先掏了底牌。 没错。 就是九天神行章。 其实,说起来,北凉王室对子孙真的很可以了。 看起来除了王世子,任何人不能修炼大佛掌和西极戟兵神功。 但所有王室成员,都可以学云龙九现。 单一的云龙九现也许只是一门轻功。 但倘若真有人,那么天才,把云龙九现修到了尽头,自然能知道这功法还有后续。 那就是九天神行章。 如果当年徐卫不是瞎琢磨什么积死气波动功,他是未必不能领悟九天神行章的。 倘若他学到了这里,恐怕徐璧都会主动把王世子的位子白白给他。 修成了九天神行章,那已经不是人了。 而是行走在人间的神。 可以骄傲自大,拍胸脯说一句。 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但是徐卫没有做到。 反而,一梦几百年后,一个盗墓小贼,把这功夫给修炼出来了。 徐璧忍不住见猎心喜,这才把这门神功教出来。 云龙九现到神行九天章,关键只在于一个字。 变。 只需要领悟了变通之法,就能修学成九天神行章。 徐璧轻轻松松,就踏步行空于刘醒非的头上。 “通天彻地,神行百变。你既然已经修成了云龙九现,当是心中有龙了,既然有龙在,那只需要你悟了变之一字,就可以如龙一般,神行九天,广阔天空,皆为你足下浮土,到时,与任何之对敌,雷霆雨露,皆为君恩,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杀!” 行在天空上的徐璧一挥袖子。 仿佛是在扫落一颗尘埃。 但刘醒非却似遭到了雷霆之击。 他一下子就吐了一口血。 整个人一下子往下跌倒。 冰形成的海面破碎开来。 刘醒非一下摔入海中十数丈。 这才止住了身体下坠之势。 他的眼前,一片漆黑。 只能隐隐约约看到上面的惨淡之光。 在这样的海底里,水压足可以把一个躺着的人身体压烂。 刘醒非清清楚楚感觉到,身体上的太阳神金甲,在大面积破碎。 这都快要报销了。 但他的心中,却是喜悦。 九天神行章。 这就是九天神行章。 这是神级绝学。 一经学成,是足可以与神匹敌的绝学。 当然,这不是说你学成了这个,就可以去弑神。 而是你可以打到神了。 神的维度在更上层楼。 正常情况下,人间的手段,连触碰到神都是不可能的。 当然那些邪神或伪神除外。 真正的神灵。 就算不是高居于神国中,也是超然于维度之外。像之前的顶上蛛,即便是刘醒非,他能做的也就是看到而已。 若说攻击,那是不可能的。 你碰都不可能碰到。 又好比一个纸片人,在画中都是无敌的存在,却根本攻击不到看画的人。 但现在,这张纸片,却把人的皮肤给划破了。 从零到一的珍贵之处,远远大于从一到一百。 刘醒非至少从零到一了。 第25章 北阴法王现身 一件事。 从零到一。 这是最不容易的。 但现在既然已经领悟了。 剩下的,就是把这个一推演至一百。 至少,这比从零到一要简单。 哗。 刘醒非从水下上来。 他轻轻踏步到了冰层上。 一身湿漉漉的水分,正在快速化为蒸腾起来的水汽。片刻之间,也就干透了。 徐璧从天上下来了。 他白发飞扬。 看起来是意气风发。 但其实已经外强中干到极点了。 他要撑不住了。 连在天上维持一下都做不到,只能匆匆下来。 这时的他,脸上惨白一片。 原本些许红润之色,此刻已经是荡然无存了。 这便是强行使用了超出其自己极限力量的下场。 他连最后一分寿元都消耗掉了。 “你明白了么?” 他问刘醒非。 “我明白了。” 这不是吹的,刘醒非真的学到了。 徐璧口述真意,又亲自演练了一招,这哪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一般人此刻可能仍然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但是。 要知道。 刘醒非此刻的学习能力已经到了极其恐怖的程度。 再说假传万卷书,真传一句话。 对刘醒非来说,有了徐璧的一句话,就差不多了,更何况徐璧还示范了。 这就足够了。 为什么,武林中很多人要搞口口相授之法?你把它写下来,写成一本书,不就行了吗?不是的,因为很多时候,这真东西的诀窍也就是这一句话而已。 一句话。 需要拿本书专门来记下来吗? 完全不必要嘛。 这也不存在记错背错之说。 要什么样的蠢人,才能一句话,几个字都记错? 通天彻地,神行百变。 九天神行的核心,就是在云龙九现之上加一个变字。 它的成功与否,不在九天神行,而在于你对云龙九现是否上心,是不是真的把云龙九现修到了位。 云龙九现是九十九。 加一个变字是九天神行。 倘若不行。 那是因为,你的云龙九现只修到了九十八,或是九十八点九九九,反正是没到九十九。所以自然不能成为一百。 不能成为九天神行。 可能有人会冤枉。 我觉得我修到了呀? 不,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 修成了,就是修成了。 没修成,差了零点零……一,都是不成的。 刘醒非拥有超越常人难想的学习能力,这才算修成了。 就像徐璧。 他花了好几百年,也才勉强硬成。 好不容易使用一次,就要死了。 刘醒非看着徐璧。 他说。 “九天神行,行之于空,它不是用拳脚兵器,精神幻术来攻击人,也不是用毒蛊阴损来攻击人,其攻击之处,乃在于高。行到更高处,哪怕只是高出一条缝丝线,也是高了无数……能够轻松把人杀掉。” 这就好像,一个人给埋在了地上。 只露出了一个头在外边。 这时,不要说一只猫,一只狗,可以在他的头上拉米田共撒黄汤。 即便是往日的蝼蚁,都能来把这个人给吃掉。 九天神行,提升的是自己的维度空间。 你在更高层的维度空间。 你就能接触,碰及到更高层的人,或者是神。如果是低维的人,对你来说,就是静止不动的纸片人,那些人,纵是武功再高,又凭什么跟你打? 双方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 “哈哈哈哈哈……” 徐璧狂笑。 他笑得吐出了血。 强行进入更高层。 徐璧的身体,经脉已经寸断,骨头也没几根好的,内脏更是破得四分五裂。连内脏都四分五裂了,可想而知,徐璧强行进入更高层面到底付出了多大代价。 倘若他仍然是年轻时的最盛期,也许只是重伤而不至于死。 现在这情况——彻底没救了。 因为他是天人,天人受的伤,非大药不能补也,同样,一般的医疗手段也是治不了的。 刘醒非看他。 知道他是为了成全于自己才要死的,心情也有些不好受。 徐璧对他的帮助——太大了。 一下子省了刘醒非可能近百年的苦功。 他原本是身在深巷里行走,虽然知道未来一定能走得出去,但眼前始终是一片黑暗的。 可现在。 他虽然仍然身在黑暗中,但却已经看到了前方的光明。 刘醒非知道。 他欠下了大因果。 “你还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 徐璧笑了一下。 他双腿跌坐在冰海面上。 呼。 吸。 心情格外的好。 虽然是天人,看起来高高在上。 但其实,一直以来,他心情都不好。 沉重的包袱让他经常觉得喘不过气来。 如今。 一切都可以放下了。 “我这一生很失败,看起来是高高在上的天人,其实——北凉国,是亡在我手里的。” 眼前,是仿佛很多年前,北凉的军臣。 他们一一死在徐卫的手上。 而他,耻辱的战败。 甚至要自己封印自己。 好不容易,活了下来。 但原本修炼好好的西极戟兵神功变成了西极戟兵邪功。 一字之失,差之千里。 往后很长时间,他都在解决自己因修炼邪功而背负的伤情。 是,他是救下了卓仙姿。 但那又怎么样。 他终究给不了卓仙姿完美的一生。 他甚至预算到了,自己死,卓仙姿也会死,但他真的无能为力了。 与其自己老了,病了,在床上一直麻烦卓仙姿照顾,他真接受不了这个。 这一次,他死了,卓仙姿不死,那是最好的,若卓仙姿选择了死,哈,自己也早先死一步了,根本什么也不知道了。 还有,自己的任务。 “现在死也无妨的,只是有一件事要拜托你了。” “说。” 刘醒非弹了弹手指,心中无奈。 欠多了总是要还的。 希望,不是什么太麻烦的事。 徐璧眼睛渐渐失去色彩。 他失明了。 他说:“我在此隐居,被苏文图找上了门来,答应了替他办一件事,在此看着一个人。” 这件事,事关曾经两个天人的战斗,刘醒非曾经远远看过,他立刻想起来了。 “是看守何勿生?” “呵,这都知道?” “何勿生曾经生活苦楚,在万般无奈下遁入宫中当太监,直到最后修至了天人境,天人化生之下,他才重新变成了一个完美的男人,他前半生十分压抑凄苦,所以一朝得势就忍不住去寻了你的麻烦,那一战,你们打得浪潮迭起,好险打翻了我当时的船,那船我仍然记得,叫南飞号。南方像飞一般的船。这件事我记忆犹新,仿佛就在昨日,又怎么能忘了呢?也就是当时有个叫苏文图的拦下了你们,不然真不知是怎样的收场。” 刘醒非对于往事,是历历在目,怎么可能忘掉呢! 经他一说,徐璧也仿佛想了起来。 “啊,是的,当时老远有一条船,我没在意,不过你知道了也好,抱歉,最终丢这么一包袱给你,我一死,他也许就要出来,你知道的,要盯紧了他。” 说到这,他声息渐淡。 快要没力气了吧! 刘醒非想着。 忽然他道:“其实你应该有方法继续生活下去的吧,或者说,延长自己的存在。” “有。” 一个人在暗处回应。 这人周身是一团雾,手中提了一盏灯。 刘醒非一眼看出来了。 这不是一个人。 而是一个鬼。 虽然这年头看到鬼已经很难了,但并非是没有。至少这一个,绝对很强。 刘醒非看到了个鬼,还是一个鬼王级别的,但却丝毫不怕,甚至他知道,那鬼王在压抑恐惧的心理靠近自己。即使自己什么都不做,只是这样站着,但自己存在的本身,就对这鬼王产生影响了。 是的,自己现在是古武修者了。 凭借自己的气血,鬼类哪里能够靠近。 当然了,对于一些鬼类来说,武者的血肉,显然更为滋补。 不过要看情况。 显然这个鬼类仍然是惧怕刘醒非的气血之力的。 刘醒非也明白了。 “看来,是他自己不想成为一个鬼修苟且于世。” 那鬼类也是忍不住叹息。 “都怪我,在不知不觉中告诉他许多鬼类的秘密,导致他竟然心生此念。” 一个人死了,若有条件,当然是可以选择当鬼的。 但是没人知道当鬼是要付出代价的。 其实做鬼是很痛苦的。 你以为鬼为什么吃一些烂掉的东西? 那东西有阴气,这才让鬼可以碰到。 你以为鬼为什么要吃那些东西呢? 因为它们真的太饿了。 如果你不知道饿的滋味,那就不说了,回去找地方看看三天不吃不喝,你是什么感觉,到时只允许你吃馊烂臭的食物,看你会不会吃。 即使给你个垃圾桶,你也会在里面找别人吃剩下的残羹剩饭,并且吃得津津有味。 所以,鬼不是想吃那些东西。 而是它们时刻处于饥饿状态。 并且没得选。 另外,鬼时时刻刻都不舒服,不满意,心里始终空空落落,仿佛缺了一块什么的。 这种感觉,让人百爪挠心。 想要缓解,只有一个方法。 看到别人痛苦,看到别人不开心。 这样,这个鬼才才会感到舒服一些。 很多鬼害人,先是恐吓人,再折磨虐杀掉,除了这样能更好的杀人外,还有就是它真的是在享受这一过程。 只有看到别人痛苦,不幸,这个鬼才能舒服一些。 徐璧就是不想自己变成这样,才果断的一死了之。 刘醒非看了看这个鬼问:“劳驾问一下您和徐璧关系是……” 那个鬼道:“我是他祖宗,唉,你大约是不知道我的,我叫徐天,是北凉一世。不过那是生前的事了,我现在是——北阴法王……” 它说完苦笑。 法王。 末法降临。 它这法王也就比普通鬼看上去格调高一点罢了,也是什么都不是。 刘醒非目光落在它手上提着的灯上。 北阴法王连忙道:“这是不孝子孙,让你见笑了。” 刘醒非想了想道:“徐卫?” 北阴法王不好意思地笑了。 还真是他。 刘醒非有些明白徐璧了。 这真是缘,妙不可言。 当年徐卫毁了北凉国,还逼得徐璧自我封印了起来。原以为他手笔大,想要修尸解仙道,终究是造孽太大,上天不放过它,引得人难发做。 当年,刘醒非就是因此,才和另两个人用笨拙的方法把高原王徐卫的墓给破了。 想想就离谱。 当年三个下墓绳子不够铲锹没有的青涩蛋子,竟然把徐卫的墓给破了,怎么想都有些不正常,就是因为徐卫算尽天地,唯独算不到自己的运数。 造孽太大。 天地不容。 这才沦落到这一步。 落到了北凉一世所化的鬼王手中。 结果被北阴法王放在青提灯里被阴火烧烤至死不休。 但刘醒非也感觉到了。 这里面的神魂,已经快要崩碎了。 原本是记忆保留不了,烧白痴了。 现在是连性命也保不住了。 不要说性命,连灵魂都要完。 连转世机会都没有了。 北凉国的一世王果然够狠啊。 “其实你也快坚持不住了吧?” 刘醒非看出来了。 末法环境,对于北阴法王影响也是很大的。大约是凭借青提灯,北阴法王还能强撑着。但等这灯熄了火,北阴法王又该怎么办呢? 它已经没有材料再放到青提苦灯里焚烧了。没有了材料,这灯也就没用了。 北阴法王道:“这孩子不成器,连个娃都给我生不下来,老徐家要绝脉了。” 刘醒非皱眉。 “这事我可帮不上忙。” 北阴法王淡淡道:“老徐家,除了第一代世子北凉二世有很多孩子外其余的都比较专情,所以血脉不昌。但既然徐璧绝嗣,徐卫又是逆子,我只好从别的支脉选择了,其中有一个孩子不错,我想你帮我一个忙。” 刘醒非明白,这是要他做护道人。 凭什么! 看刘醒非一副不为所动的模样。 北阴法王道:“人死如灯灭,我已经死了,原也不想再管活人的事,你看,当年北凉国灭,我动了吗?没有。所以这事我也是不想麻烦人的,不过,你若答应了,至少这盏青提灯便有了归处。” 刘醒非立刻道:“既然如此在下就义不容辞了。” 他说着,已经顺手从北凉国王,北凉一世,北阴法王的手上,接过了那盏青提灯。 方一接手。 刘醒非就看到。 灯熄了。 里面原本属于高原王徐卫的残魂,最后一丝的真灵被焚掉了。 另一边。 北阴法王的魂体也化为了一场阴蒙蒙的雾,消散了。 消失了。 殆尽了。 就仿佛,原本什么也没有一样。 一尊强大的鬼王,消失了。 但刘醒非在青提灯中,看到了一方阴属性的小世界空间。这是北阴法王原本拥有的一方鬼国,它一直在维持这方鬼国,不然,也不至于死这么快。 它可是鬼王。 应该仍然再能撑个十年八年的。 可惜了。 这些鬼,都陷入了假死状态。 看上去就像一个封建国家一样。 刘醒非黯然。 这看起来宁静的鬼国,终究是维持不下去了。 第26章 雪虎山君 毫不犹豫,刘醒非把鬼国放到灯上焚烧掉,于是青提灯又亮了起来。 这不是要摧毁鬼国,而是返本归源,把里面一些鬼类的杂质去掉,让这一方鬼国恢复清静。毕竟,鬼国是一个维度空间,怎么都烧不掉的。烧掉的,是鬼类身上,驳杂的气息。 比如执念,怨恨,诅咒之类,一直存在,十分难以清除掉的。这些东西依附于鬼类身上,这些鬼又是北阴法王的手下,搞得老头不好自己动手。 现在刘醒非可不客气,对这些半截子已经入土的鬼,统统清除。 当然,最主要的,是把这些不洁之气给消除掉。 要知道,鬼国这玩意,最初的时候,其实是很干净,很美好的。 西极就有一些神,占据了鬼国,把鬼国经营得和天堂一样。 干净到极致的鬼国,更是类似极乐世界的存在。 刘醒非也是要把此鬼国化为他的一个小世界。 假以时日,成为洞天,也不是不可能。 当然了,这是刘醒非才可以做到的。 放北阴法王手里,永远也不可能。 你看看,好好一个鬼国,在他手里成了什么玩意。 刘醒非放上去一烧,无数杂质化为了燃料,在不断的焚烧着。 这种焚烧,是一种返本归源。 就好像是烧水,把混浊的脏水烧着,水烧干了,干净的水质化为了水汽,留下的是杂质。 道理是一样的。只是这里烧掉的是杂质而留下的是干净的水。 所以才叫,返本还源。 在这一过程中,刘醒非感觉到一丝丝阴气正在自己体内滋生,这让他模样看上去又小了一二岁月。 原本还依稀是年轻人,现在却变成了少年人。 这就是青提灯的作用。 它能焚烧鬼类,换取纯粹的阴气。一部分自然回归了鬼国,加强鬼国的底蕴。 但仍有一部分反哺了刘醒非。 只可惜,北阴法王不忍心烧自己的鬼国下属,虽然那些鬼也只是在痛苦着,给它们一个。痛快反而比较好。 但北阴法王怕自己忍不住入魔。 所以这事他不能做,也不敢做。 虽然他有自信,但人心,哪怕是鬼心,也是一样经不起考验的。 不过北阴法王不敢做,不好意思做的事情,刘醒非会。 就像一个人把房子卖掉了,那这房子里的旧家具物品就只能由新房主决定去留。 如果大装,全部丢掉也是正常的。 毕竟。 末法时代。 有些易子相食的意思。 不过,徐家最后的血脉吗? 刘醒非陷入了深思中。 以至于他没有发现,一个人从海水之下中出现。 这人从海水里徐徐升起,来到了徐璧的身边。他仔细端详这个人,然后摇了摇头。 发丝上的海水滴在冰面上。 这才惊动了刘醒非。 又一个天人。 这是,何勿生。 他手上还拿着一张图。 那是封印他的器物。 正是此物,把他封印于其中。 一封就是近五百年啊。 五百年,沧海桑田。 人世间风云变化。 人心也是如此。 何勿生早前,兴冲冲的来找徐璧,一副要战天斗地的样子,面对苏文图,明知他是大乘修为的仙门修士,哪怕他真是仙门的走狗,你放心里不就行了,非要说出来。 逼得苏文图掏底子把他给抓了起来。 倘若他知机一些,拼命逃跑,苏文图又不是真正的仙,哪里可能去一定要抓他杀他呢?可见一个人太强硬了不是好事。 不过何勿生大约也是明白此理了。 五百年时间。 他想了太久。 所以一些想法也变了。 刘醒非看他,忍不住道:“你是何前辈吧,我以为你出世又要到处找人打架呢。” 何勿生道:“不会了,我,出来后,感觉到了天地的异变,不能再打架了。” 他叹气起来。 时代也不允许他打了。 末法时代,打一架好难恢复的。 不像从前,哪怕是筋疲力尽,吸口气也就恢复得差不多了。 这就好像一个人,有钱的时候,当然可以随便花钱,心情不好就消费,甚至把银子做成鱼形状往水里丢着玩儿。 有钱嘛。 有钱没地花。 往水里撒都好随意的。 但一个穷人,他就要精打细算自己身上每一枚铜钱的用处了。 所以此次出来,何勿生已经没有了从前那一颗战天斗地的好战之心。 更重要的是,他一出世,就目睹了徐璧之死。 徐璧。 一个天人。 结果就这样死了。 所以他也会死。 唯有……何勿生看向了刘醒非。 和自己,和徐璧不一样。 刘醒非虽然爆发出了天人级的战力,但他本身并不是天人,而是一个半步天人。 他修的是古武。 体内已经凝结了一颗武道金丹。 也叫血肉根。 在身体里开辟出了第二套神经元系统。 这样一个开辟自身大宝的人,才能一直的笑傲到最后。 末法改变的是环境。 但改变不了人。 这就好比。 一个池塘干了。 里面大多数的鱼都要死。 甚至越是强大的死得越惨,甚至越快。 但也有一些异种鱼,突然站起来,跑掉了。它们可能会死在路上,但也有可能跳到别的水塘里去,甚至直接游向大海。 末法环境。 何勿生是那条已经不能走回头路的大鱼了,但刘醒非,他是能够跑掉的鱼。 “真是羡慕你啊,一条自由的鱼。” 何勿生准备走了。 刘醒非问他:“您今后有什么打算?” 何勿生笑了。 这是担心他乱来吗? 也对,这个家伙背负了因果之力,倘若自己真的乱来了,会削减掉他的福缘气运。 “放心,我打算换一个活法。以往的我一直是吃苦吃苦再吃苦,还当了一段时间的太监,我见多了人世间的险恶丑陋,但我想也看看一些美好的东西。曾经我渴望一路向上的去寻找,结果没有,这一次我想低头看看有没有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 当然不是指钱。 何勿生对钱财并不看重。 曾经整个罗国的内廷他都是予取予求,想要什么就拿什么。大罗朝廷差钱的时候他早走了,被镇压了,所以一直也没体会过缺钱的苦恼。 现在亦如是。 他想要的,是人生命中的那些美好。 刘醒非所厌弃的,反而是他想要的。 唰。 何勿生走了。 此后他化名何药师,凭借一手内廷练出来的厨艺游戏于人间。 后来,他在共京,也就是乾都,娶妻生子安定了下来。 …… 古村。 罗浮良取出了招待菜。 一些咸菜大酱,硬皮饼子。 这些东西,吃起来,又咸又硬,干饼子下嘴还拉嗓子,十分难受。 但罗浮良和女猎手很自然的吃着。 他们还喝一种看上去就是草根树皮的汤水,里面大概也就一些昆布和细虾米可以吃了,有着一股子苦涩的怪味。 小刀忍不住道:“这玩意儿是人……” 丁凯拦住了他道:“大少爷,一个人真的饿了是什么都吃得下的。” 他皱眉吃了起来。 旁边冯远嗔也道:“你啊,是没挨过饿的,一个人真要是饿了,什么都能吃得下,我们村有人饿急了眼,吃粘土,那土吸了胃里的酸水,把他肚皮给硬生生的撑破了,当场就死了,死前还想打滚,但碰到了肚子又难受,最后……” 他叹息着摇摇头。 那种惨相。 的确很惨。 其实这个人是可以得救的。 但当时村子里的人便那么看他活活疼死也没人帮忙。 如果有人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吃的,那他就要饿死了。 每个人都把吃的藏了起来。 哪怕是一根葱,一瓣蒜。 和饿得要死比起来,这些也算不得什么了。 小刀压低声音道:“可他们有野猪。” 许仲文道:“这里还有一些劳动力不强的人,并且那是那个女人打的猎,跟我们是没关系的,好了,看好我们头,他是大佬,他会尽快离开这里的。” 丁凯问:“那他在干嘛?” 许仲文道:“他在找位置。” 要是在以前,很难。 一个人怎么可能看很远呢? 虽然这只是一个小岛。 但这岛,它不宽,却长啊。在茂密的森林里,想要找到海神的祭祀之地,太难了。 不过龙根却有美帝斯的高倍望远镜。 这玩意,装铳子上可以打狙击了。 找到了。 不是龙根眼力好。 而是过去廖哥和他说得太详细也太多次了,他总是会有意无意的提起,不止一次,说得像一个妙趣横生的探险故事,让龙根想记不住都难。 在小岛的大山里,有一座望神台。 当年,海神教的人在村子里通过炊烟给岛里深处的望神台传递消息。 许仲文上前问:“您发现了?” 龙根心情好,直接道:“是的,隐藏很深,但时代变了。在从前,那些人从高处看到这里,可现在,我能用它从这儿看到那里面去,虽然很小,很隐约,需要集中注意力才行,但仍然是让我发现了。” 许仲文道:“那么远,现在走,到那儿天也黑了,我们明天出发吧!” 龙根道:“不了,告诉大家,吃完就走,我都给你们配了手电筒了还怕什么夜晚路黑。我们这样,哪怕是晚上到了,第二天一早就能看到海神之地了。反而天明走到了晚上可能光线反而不好,又要多花一天时间等第二天的天明,这样很不好。” 许仲文点头。 你是大佬,你最大晒。 他回头让兄弟们准备一下,吃完了就要出发。 有人无所谓,这毕竟是个贫瘠的村子,没有什么让人留恋的。如果说要把某个人留下来,他可能还会大喊大叫,生怕自己是被丢弃了。 但有人就比较在意了。 “不是,我们这就走,天气也不好,不休息一晚上明天出发吗?” 许仲文看看面前这个人。 这是冯远嗔。 “你想留下?” “不是,我这是为了大家好。” 冯远嗔还想分辩几句。 许仲文不屑的摇头。 他抽出一支烟,不舍得点上,只在鼻子下闻了下,道:“你那点心思,我都不稀得戳破你,你那是为了兄弟们考虑吗?兄弟们需要你考虑吗?你看看,有几个上来说话闹叫的,就你,一门心思的想要留下来当上门女婿。” 冯远嗔有些急眼了。 “不是,老许,这话你可不能随便乱说啊!我一个男的无所谓,人家女的可要注意影响!” 许仲文不说话了。 但他眼神中的鄙夷说明了一切。 “不是,我说,你那是什么眼神啊!” 冯远嗔感到一阵心酸。 丁凯在旁边插了一句:“什么眼神,是人都看出来了,你看上了那姑娘,看上就看上,又不跟你抢,我还是喜欢海都的红红小姐,不像你,明明已经动心,却装模作样的装不承认,你下贱啊!” “我……”冯远嗔提起了拳头,终究没有打上去。 在事实面前,有些事,终是隐瞒不过去的。 不一会,他们就准备好了,开始出村。 罗浮良劝了几句,但龙根只是笑着打发了他,根本不听他的。至于罗浮良说的什么林子深了有危险什么的,龙根看看在旁边的小尸妖就笑了。 什么危险,天下有几个能对付小尸妖的危险。 有小尸妖在,他怕什么危险? “走。” 龙根拉着蹦蹦跳跳的小尸妖,带着一溜长的队伍,往密林去了。 …… 木屋。 一个人站了起来。 是龙贵芝。 她一脸木然。 看着前方。 前方,是卓仙姿的身体——不,应该说是尸体。不知什么时候,卓仙姿一动不动,已经死了。 她坐在窗边,原本是在看窗外。 大概是在等她的良人归来。 但是,她知道,她的良人是不可能再回来了,所以她就死了。 她的天鹅颈低下。 一还剩下五百余年的寿元的身体,已经丧失了任何活性。 龙贵芝伸出手。 对准了卓仙姿。 不一会。 龙贵芝往后仰倒。 她踉跄两步,这才站住。 然后她说话了。 “果然不行,这女人人虽然死了,但身体仍然犹有余力,不让我进入。不过算了,这一具身体也是极好的。下面,需要一些祭品。” 她侧头想了一下。 站起来,往回走。 走了两步,她停下,把脚上的鞋袜都给脱了,然后她细细打量自己的足脚,露出一丝满意的笑。 至少,这具身体,倒也算漂亮的精致。 接下来,她走出去。 当她的脚,踩在了外间白雪上,她忍不住露出了舒服享受的表情。 然后,继续。 不过,她不是走向龙根他们的方向,她是去海边停船的营地去。 夜晚,不好走。 路上,即便有手电,有火把,也是经常有失误,不是有人摔了一跤,就是错看了什么东西。 但龙根早早已经确定了方向。 所以即便是有事,也挡不住他继续前进的心思。 但是,终究还是有事了。 在黑暗中,忽然一声吼。 “什么动静?” 大晚上的,即使是一些野兽,也是需要休息的,没真以为所有的野兽都是夜猫子,在晚上才出来活动? 所以这突然的一声吼,还真的是挺吓人的。 冯远嗔提一把大斧头就冲到了队头。 “听着像是老虎。” “老虎?这岛上有老虎?” 龙根和许仲文都有一些不信的样子。 冯远嗔道:“我之前说过扫,这岛上有老虎,一头极少见的燕山雪虎。当然,也有可能是云山的雪虎,反正是个极罕见的大家伙。” 冯远嗔记得,那大家伙不仅大。 好像还很诡异。 是一只已经死了的病变虎。 而且。 太大了。 老虎。 又称山君。 体大,快捷,扑猛有力,牙尖爪力,还有鞭尾,凡人不可当也。 顶级的山君,看起来和一头牛似的,但速度极快,在你还没反应过来时,它就能把你扑倒,双爪随便一抓,就是个开膛破肚。 虎躯在人身上一压,就是骨断筋折。 山君之名,真不是开玩笑的。 这一头突然出来的老虎,就是此种顶级山君。 它强大到,冯远嗔这样的好汉都掌心冒汗。 他知道,这不是普通老虎。 而是真正的顶级山君。 在大山里,真正的,活着的王。 甚至这玩意不需要捕食。 动物们遇到山君会自动待死。 第27章 小尸妖发威 这是真有其事的。 山君出行,往往并不会疾驰,而是慢行而已。下山虎,那是饿急眼了的,和山君是没法比的。 饿急眼了的,那是遇到了什么,就吃什么。主打一个不忌口,逮着兔子它都咬。 而山君不一样。 这个太小,不吃,那个太老,不吃,这个种族少,不能吃,要养肥,养多一点。 哦,你们啊,野猪,又多又大,不吃不行,不吃你们就要破坏本山君这块山头的平衡了。就你们了,自己主动站出来一个。 这才是山君的捕猎方式。 不要觉得不好。 不是所有野猪都是独猪。 群居动物有时就是要有单独一个为了种群付出的觉悟。 虽然说,这么被吃掉了。 但也因此换来了生存的权利。 被山君捕食过的种群,可以在山君的地盘上生活下去了。 甚至,如果有其它猎食者进山,这头山君是会站出来保护这些动物的。 山君不是白当的。 这些送死的动物也不是白死的。 它们用自己的死,换取了自己的族群被山君保护。 当然了。 这种情况一般只会出现在强大的山君身上,那些普通的老虎,是不行的,还是要自己打猎。 而这只病变虎,毫无疑问——就是一头山君。 它发出吼声后,慢慢走过来了。 因为体型太大,所以仍然发出了一些脚步声。 冯远嗔不顾身边小保的拉扯。 他是好意。 但冯远嗔因为对女猎手有想法,一直被兄弟们笑,所以想逞一把威风,就主动扑过去了。 该说不说,冯远嗔对自己的功夫,还是挺有信心的。 但他刚扑上去,就被老虎,或者说这只雪虎,扭身一尾巴抽飞了。 雪虎虽是虎,但毕竟是猫科动物,动作十分敏捷,转身,抽尾,这动作是一气呵成的,让冯远嗔想躲都不成,当胸结结实实挨了一下,要不是天冷衣服厚,这一尾巴能把他抽死掉。 冯远嗔吃了大亏,顿时让众人一惊。 他们虽在言语上耻笑了冯远嗔,但都知道这家伙大概是他们之中真正最能打的一个了,硬桥硬马的硬功夫,加上身大力不亏,这样的人在老虎面前也撑不过一招? 好在,他们还有小尸妖。 小尸妖虽然是尸妖,但她才不会暴露自己的底子。 一个小女孩上前和雪虎对扑,傻子也知道它有问题了。 所以它装出高手模样,拔出了掩月剑才扑上去。 和雪虎赤手空拳打,和提一把剑打,这可是两回事。 至少后者比较让人能够接受一些。 小尸妖上前一砍,就发现不对了。 这,的确是一头死虎。 它不是活的。 看起来能跑能扑还能叫的模样,其实它的身体已经烂了一半,只是这里天气冷,此虎虽死了,可伤处却仍然是冻住的,让此虎还能被人驱使。 但是,驱使此虎的人呢。 小尸妖目光在扫动。 它于夜间实力上涨,眼睛更是可以看到很多看不到的,区区夜视,根本不在话下。 很快,小尸妖看到了一个人。 那人也是十分的敏锐,立刻感觉到自己被人看到了,连忙闪身躲起来。 然后,这个人和雪虎都退了。 这是因为,此人既不想被小尸妖发现,也知道仅凭一只雪虎,还拦不住小尸妖这些人。 再战下去,此人就要牺牲掉这头心爱的雪虎了。 甚至有可能,连自己也暴露了。 所以此人才不得不选择了撤退。 雪虎一退,众人尽皆松了口气。 阿保连忙去扶冯远嗔。 “嗔哥,没事吧。” 冯远嗔摆摆手,示意他没事。 “好厉害的家伙,哎呦妈呀,险些没抽死我。” 龙根松了口气道:“好了,既然没事,那咱们就继续走吧。” 许仲文道:“奇怪,这雪虎明明还能打的,怎么突然就跑了呢?” 小尸妖过来道:“我感觉是有人控制它的。”它说着,看向了一个方向。 冯远嗔脸色一变道:“小姑娘你不要乱说话,你确定你看到的一定是吗?” 小尸妖根本就不稀得理他,只是翻了一个白眼给他。 冯远嗔气的就想动手,顾忌小尸妖是女孩模样,这才强生忍住怒火。 龙根说话了。 “好了,不管是不是,我是懒得回去找人麻烦的,这得耽误多少工夫,反正以后也不准备再见了,找到望神台,然后咱们就上船出发。” 许仲文上前对冯远嗔道:“你现在是继续跟我们走还是回去护花?” 冯远嗔大声道:“有文化了不起啊,我告诉你不要乱说话!” 他说着带自己的乡党几个走到龙根的身后面。 他也是当过领头羊的。 他知道。 真正的大佬,只看你做的,不会听你怎么说的。 如此一来,众人自然是有惊无险的到了地方。 望神台在一座山的上端处。 此山有一个中空的山腹地洞。 岛民,或者说海神教的教徒用笨拙简陋的工具在里面修了一条小径。 这条小径夹杂在很多山中的洞穴里,很难分辨的。 不过难不住小尸妖。 它闻着风味儿,给龙根带路。 看着小尸妖摇头晃脑,蹦蹦跳跳往前走的模样,哪怕它之前是用剑和雪虎战斗,这些人也知道它不简单了。 哪家小女孩有这样的战斗力,有这样的体力,还能够在这第一次来的山洞子里,于一众千洞万窖中像在自己家走路样的。 还连跑带跳着,干劲十足。 你看看这里的众多兄弟,有哪一个不是在喘气的。 得亏这里的人都是精锐。 要是有体力普通一点的,搞不好是要掉队的。 在这地方掉队,失踪,那和死了有什么分别。 以为这里的人会讲兄弟义气到一直等你找你吗? 当然,这些考验人心的事,没有发生。 他们终于在七拐八绕后,到了一处山中秘殿。 这里有一座祭祀用的高台。 在台边还有一支大纛。 这只大纛已经蒙尘许久。 但出奇的,上面没有损坏。 许是天气原因,没有什么虫子,所以这不明毛发做的大纛并没有破烂掉,它只是有很多浮灰而已。 一个人上前,啐了一口。 “我还以为这玩意是玉的,哪知道是人骨头,真的是野蛮恶心。” 小尸妖哼了一声道:“你是名叫阿刀的吧,别乱说话啊,这是人骨,但你想,寻常的人骨放在此处,应该有几百年了,至少一二百年吧,但你看它有什么变化吗?你甚至以为它是玉的,可知它仍然十分坚挺,这还能是普通玩意吗?” 看刀仔的眼睛流露出精光。 小尸妖忍不住道:“有没有搞错,你只是一个普通的凡人,应当见异而远之,你还想把它收起来带走?你是真不要命啊,你都不知道它有什么神异,什么功能,你是怎么有这般大的胆子的。” 小刀道:“那就这样,眼白白放过?也许这是好东西呢?” 龙根上前道:“别乱打主意了,这应该是海神教的祭器仪杖,倘若廖哥故事说的是真的,这海神可能确有其事,那就是一个邪神了,邪神的东西,咱们最好还是不要碰的比较好。” 许仲文是一个文化人,不由对这里有些兴趣。他走到祭台上,看了一会,问:“他们要怎么祭祀呢?这石台,不像是血腥祭祀的场地呀?” 龙根想到廖哥说的话,不由笑了。 他走过来说:“这个石台,不是把人绑上去割心挖肺的,而是一个招募信众的地方,他们会把新入教的人带到这儿进行洗礼,把人光着放在这石台上,用海水冲他们的身体,给他们洗澡。你们也许不知道,在这座岛上,即便是洗澡,也是很长久才有一次的事。” 一个经常浇灌海水的石台,当然没有什么血腥味了,也不需要把人给绑起来。 这是信徒自愿的事。 也许冷了一点。 但这既然是邪神的祭祀,就不可能当场把人搞死。 所以在这里没什么让人怕的玩意儿。 “那里才是献祭之所。” 龙根指出了一个方向,然后走过去。 天黑了。 所以看不出来。 走到了近前,才发现这里是通透的,可以直接看到外边,并且往下一片断崖。 走到跟前了,可以听到下面海潮扑击在礁岩上的声音。 龙根站在此处,往下看了一眼就收回身子并退后两步。 “献给海神的祭品从这里丢下去。这下面潮水日夜拍打,什么都不会有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血腥,你甚至不知道过往这里献祭掉了多少条人命。” 许仲文好奇。 “这么点大村子,哪有许多人给他们献祭的?” 龙根淡淡道:“你忘了,这里是三不管的海域,除了有海盗,海神教自己也可以当海盗,燕山人,东岛人,都是祭品。这村子看起来弱小,但是海神教并不弱小。那是敢和怒海雄风开干的,它能弱了吗?想抓外面的一些祭品,又有什么困难的。并且,有些人可以直接吸收入海神教,你们不会以为他们只是靠这里面一个村子吧?” 龙根望向远方。 他目前还看不出什么。 但是,没想到,廖哥说的事,像神话故事的事,竟然是真的。 古老的神话,出现在了眼前,而这一切,从前只是当故事听的,听出来的,只觉得是廖哥对以往的旧事,充满怀念,是一种发病了的呓语,当不得真。 哪知道以为是假的,现在却亲眼为见。 他看到了大纛在自己的眼前。 水磨的石质床台。 还有在这面前,因夜色而黑的大海。 以及,脚下,仿佛巨兽低吼一般海潮拍打礁石之声。 龙根心里清楚。 现在什么也看不到。 只有等。 等到了白天,不,是傍晚。 在黄昏左右的时候,才可以看到海中异象,那才能指出神之所指之地,到时就可以把位置记下来,去那个地方。 不过。 真的有海神? 如果真有,怒海雄风为什么不与之战斗了,反而妥协似的,把自己的宝藏放在了海神的地盘。 还是说,怒海雄风和海神有什么暗中的交易? 一切仍然不得而知。 也不知道,自己开启这个宝藏的行为是对是错。 正在他想着什么时。 嘎吱一声。 这是一个吃东西咀嚼的声音。 还有一个人的惨叫声。 龙根一看。 不知什么时候,在这里面,多出了一个怪物。这是一个,像龟的人,不,应该说是像海龟的人,区别只在于,太大了。 这个突然出来的海龟模样的怪物,体型大约有二三头牛那么大,一来就扑咬死了一个人,把这倒霉的家伙三口两口的吃着,腭口上下张合,里面全是血肉。 整体青灰色,就像块石头。 如此一个怪物。 龙根想起来了。 这是海神教制造的怪物。 许仲文一把飞刀扔过去,也就给它造成一个白点子,甚至这怪物都没感觉到自己受到了攻击,不要说疼了,连痒都没有,仍然在那吃人。 许仲文一下子尴尬了。 倒是冯远嗔用大斧,一斧子下去,把这怪物的一只腿脚上砍出了一个印子。 这一下,怪物是有感觉了 它回头,看到了冯远嗔。 还有斧子。 它瞳孔一缩。 仿佛是受了惊,然后就发怒起来了。 它知道。 冯远嗔不是他。 但他手上的这把斧子仍然是有点吓到了它。 奇耻大辱。 怪物大吼一声,直接往冯远嗔扑来。 如果这样下去。 毫无疑问。 冯远嗔会死。 他一个人武功再高,也不可能是怪物的对手。 至于说人手也是不行的。 这怪物根本不是人手能够对付的。 好在小尸妖上去了。 因为它判断出,如果自己不上,这里的人恐怕都得死!包括了龙根。而龙根,是不可以死的。 一拔剑,小尸妖就冲上去。 它那看似是小女孩的小小的身子,却像一发炮弹,把怪物的头给撞动。 像极了一记有力的大摆拳。 在这一击下。 即便是怪物,也懵了起来。 它脚步踉跄,摇晃着头。 似乎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但小尸妖不会跟它客气的,脚下一蹬,巨大的力量,它的小皮鞋经历了巨大力量的摧残,现在也是受不住,穿帮烂底子掉下来了。 与之相对的,是小尸妖扑上去寒光乍起的一剑。 血。 靛蓝色的血流了出来。 这怪物被小尸妖一剑砍在脖子上。 要不是小尸妖的掩月是一把女剑,说不得这怪物就要死了。 它受此一击,给吓到了,一下子把大脑袋缩了起来。 虽然,它是把受伤的脖子缩起来了。 但变异的头就太大了。 第28章 上身 这怪物的头缩不起来。 看似可以随便打。 其实不然。 这颗光狰的头,至少是硬啊。 光溜溜的大头,像一个铜头铁罗汉的脑袋,蒸不熟砸不动,硬得不像话。即便是用掩月剑砍上去,最多也就是一条微不足道的小白点子而已。 此时,怪物已经知道小尸妖不好惹,缩了脑袋就想跑了。 这小尸妖哪里能容。 它被刘醒非管着,不能随便杀人吃人,不知不觉间就积了很多煞火,找到这机会不正好放肆一下?那是说什么也要杀了它的。 再说了,这个怪物,跑我们这里,咔嚓咔嚓吃了个人,然后一缩脖子就跑路,怎么可能吗?不知道这里人归我罩着的? 它哇哇叫着扑上去。 小小的身体,竟然带动的把这三头牛大的怪物一下子撞入到了墙壁上。 直接就把墙给撞破了。 这不是山壁,而是一道土围而已。 这一撞破,小尸妖和这怪物一起掉下了下一层的空间。 在黑暗中,也只能听见有东西摔地上的声音。 如此场面,把人都吓懵了都。 “那怪物……” “那妹子……” “还是人吗?” 人有这么大本事的吗? 不理这些人的碎嘴,龙根知道小尸妖不容有失。这位不在了,他的安全谁来保证,指望这帮新招募来的凡人吗?连兵都不是,最多是一群有点本事的街溜子,混子,所以为了自己的安全,他立刻往下跑。 他要到下层看看,可不能让小尸妖出事了。 哪怕出事了,他知道也好在最短时间里有一个应对。 许仲文是最精明的一个人了。 他一看,这不是表现的机会吗? 他已经看出来了,龙根招他们这些手下并不是有什么拉帮派大干一场的想法。 人家对当黑老大没兴趣。 主要是海都的环境太烂,他不得不干这个,他只有弄这个帮会,如此才能好好的做生意。 不然你做生意,帮会天天来盯你,看你生意好了就抽你的流水。 你这生意还怎么做? 这不成给别人打工的了么。 当然,要是跪着也可以经营下去。 但太憋屈了。 我正正经经赚钱,凭什么要跪着。 别人打我脸,我赔笑。 别人拿我钱,我还得主动往上送。 贱不贱呐。 你还别不服。 海都做生意,就是这规矩。 所以龙根才出来搞帮会。 这样他至少不用再面对那些烂仔了。 这帮人,他们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但他既然拉起了这张虎皮,就不能只是当摆设。只要这位大佬松松手,到时,自己就可以借机上个位,有机会自己也是可以当老板的。 现在不表现,什么时候表现。 他抓起地上的小刀跟了上去。 丁凯叫了一声:“文哥。” 他也上去了。 还有小刀。 这小子天不怕地不怕,就喜欢要一个面儿。 别人不敢,他敢。 做不了第一,第二,至少也要落一个第三。 上面的人则是在冯远嗔的指挥下进行戒备和休整。 特别是冯远嗔,他身体是好,但也伤了不是,需要用绷带缠一下子,防止骨头断了后错位。 不然的话,他估计也是要下去的。 这一下去,很快,龙根就找到了小尸妖它们。 好家伙,这玩意,还在打呢。 在这山腹中,地洞里,是尘烟弥漫,灰土四扬。 小尸妖和三头牛大的海龟人模样的怪物打成一团。这海龟怪物并不是不能打,也没真怕到不敢还手,只是方才有些冷不防,被小尸妖扑出来打了个措手不及,现在反应过来,是真拼命啊。 它不傻,看出来了,这小尸妖,是奔要它命来的。不然的话,自己都想走了,它何必死缠不放呢? 所以为了自己的命,这玩意也是拼了。 它不时的使用冲撞,撕咬,甚至滚动它的巨大身体,想要碾压死小尸妖。 弥漫大量的烟尘,其实就是它这么闹出来的。 如果是一般人,一定早被这怪物搞死掉了,根本没法比。你打了这怪物十下,一百下,也未必能在它身上留下一条印子。但这怪物只要有一下打实了,你差不多就要完蛋 了。 但是,小尸妖却是例外。 因为它也是个怪物。 甚至从神奇程度上,它更加强大。 好几次,它被撞倒,被压在身下,被打飞出去。 但很快它又杀了回来。 小尸妖不仅展现出巨大的超凡力量,还有它几乎不会用完的体力和自我恢复能力。 甚至是不死之身。 这头怪物也厉害。 它咆哮张扬,几乎是不可一世。 但,龙根却感觉到,它其实在恐惧,在害怕,这玩意其实是想退的。 但小尸妖一直死死盯着不放。 只要这怪物稍微一退缩,小尸妖就会紧紧跟上去,不停的进攻,掩月剑顺着甲巴壳的缝隙往里连刺带捅的划落,让这怪物不得不停下来和它对打。 所以,看似是怪物厉害。 但小尸妖才是占上风的那一个。 终于,小尸妖受不了了。 它不择手段了。 只见这个小尸妖一个灵活的蹦跃,跳上了怪物的背上。 未等这怪物翻滚身体把它掀下来。 它先一步跑到怪物的身后,把掩月剑往怪物的菊花大腚上捅去。 一二三四。 二二三四。 三二三四。 不需要再来一次了。 哪怕是短小的女剑,但掩月剑毕竟足够锋利,是真的把怪物的大腚给捅开了花。 哪怕是怪物,大腚也仍然是弱点。 而且它缩不起来。 看似仍在甲壳子的保护下,但掩月剑仍然能够直扎这腚眼子。 这怪物尾巴短小无力,怎么扫都没用。 草原上有一种动物。 一种野狗。 群居的。 捕猎时就喜欢咬对方的大腚。 连狮子都对此相当无语。 放在任何生物身上都是如此。 所以这怪物也是受不了了。 但它才方一露头。 小尸妖已经灵活的从它身上的一头移到了另一头。 它手起剑落。 一下,两下,三下。 一连三下,才硬生生把这怪物的脑袋给剁了下来。 这怪物大脑袋是硬得和铜铁一样。 但这脖子就是弱点了。 不敌掩月剑的锋利。 终是被硬切了下来。 咕咚。 大大的脑袋落在地上,像一颗守门狮子的狮子头。 小尸妖手舞宝剑,对已经趴窝儿了的怪物大叫。 “起来再打啊,这就不行了,怂货!还以为你有多厉害!什么玩意?” 龙根轻咳了一下走出来。 “好了,它已经死了,你真厉害啊,这都能搞定,看来我们麻烦大了,我来这里取宝藏,没想到当年廖哥跟我说的故事都是真的,真有海神教这样的存在,也真有这种的怪物,廖哥说应该还有鲛人和海八角之类的东西,西极人说是海怪,你跟大佬联系一下吧,这样下去我有些怕。” 龙根是真有些怕了。 原以为的故事,竟然活生生的发生在了他的眼前。 过去,有怒海雄风对付海神教。 现在找谁上? 大佬你至少得给我一个话儿吧? 你什么也不管,这样我心里没底的。 好在小尸妖很快就回了消息。 “他说了,让我们不要担心,普通程度的怪物我就能收拾,至于海神,到时他会上的。不过目前他在替朋友收尸,所以暂时是走不开的。不过海神也不会一下子来找我们的,我们可以慢慢行动,不急。” 龙根不悦道:“我讨厌迷语人。” 他们几个回来了。 冯远嗔上前说话。 “龙哥,刚才发生了一件事。” 龙根揉着眉头,痛苦道:“又发生了什么事啊?” 冯远嗔道:“放在这里的大纛,自己飞走了,真的,就在那儿,自己飞的,咻一下就飞出去了,事先毫无预兆地说,挡都挡不住。” 海神教大祭司用的大纛,大祭司可以。借此使用海神的力量。 但这东西,一直好端端的放置于此。 没人摸没人碰。 现在一下子就自己飞走了。 龙根当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不要担心,没事的,这是海神醒了,但是你们大可放心,那是一个邪神而已,并非不可战胜,而且也轮不到你们去出手战斗,有人替我出手挡它的,我们只要取出宝藏就好了。” 龙根走了两步。 让丁凯把那海龟怪物的大脑袋扔地上。 “看到没有,不足为惧!” 有一个人指着小尸妖问:“老大,别的都好说,这一位是怎么个意思,到底是不是人啊?” 小尸妖的表现太恐怖了,让一些人感到了害怕。 龙根不屑地朝地上吐了一口痰。 “没见识,你简直丢人现眼到家了,以后出去不要说和我混的。人家什么打扮就什么年龄啊,这是武林老前辈,它老人家六十多了,修炼的是不老不死别人怕怕功,这功夫只有拥有不老病的人才能修炼,你见识少我不怪你,但别把什么人都当怪物!ok?” 小尸妖的表现,肯定有问题。 它出手少,偶一为之也还好。 大家故作矜持也就算了。 但这一回它力搏怪物,把这玩意的头都给砍了下来,不免让人怀疑起来。 能打败怪物的,自然只能是另一个怪物了。既然是怪物,提防注意一下,有错么? 可龙根不愿意让小尸妖受委屈。 毕竟小尸妖明里暗里救了他不知多少次了,就算没感情,也有友情。 多新鲜呐。 一个人怎么可能和一个怪物有感情。 好吧,对的,事实上,在龙根心里,也是把小尸妖当怪物的。但二人毕竟相处久了些,你要说一点情也没有,当然是假的。 不过即便如此,友情至少是有的。 龙根考虑事情当然要更站小尸妖一边的了。 许仲文忙跟着说。 “好了,不要奇怪,你们见过马戏团里面的小矮子吧。这小矮子里面也有一些是特别的,是指有少数一批人,找到十一到二三四五岁时就不长了,一生到死都这样,这不是说这些人就长生不老了,只是永远一副娃娃样而已。这里面,还有一个故事呐。” “什么故事,许哥你懂的可真多,给我们讲讲哈。” 许仲文就给他们说了一个故事。 大约在大罗中后期,有一个国王。 这个王,一生都在追求长生。 他听说有一种人,娃娃模样,一生都不会老,在一个妖道,一个叫蓝道灵的妖人劝说下,他派人去找这种人,要用这一大活人炼就长生不老药。 首先说这个国王不是好人。 一当王就想长生不老。 天天逮一批宫女要用她们的天葵水来炼长生药。 很多女人受不了要刺杀他,你就说这人做得到底有多过分了,让一群宫女冒着九族之险要杀他。 后来他不敢再搞宫女了。 改从外面抓不老病的人炼药。 这些人找来找去,找到了东岛,在东岛要抓一个小孩子炼药。又引发了东岛地方大名的贪心。 双方打成一片。 最后什么也没有落着。 许仲文说的这个故事是确有其事的。 他一说,一些有见识的人也想起来了部分情结。 两边一对证,明白了,这世上的确是有不老病这玩意儿。 小尸妖看起来是小孩,其实它不是,它只是有不老病,看起来年轻,其实已经是个小老太了。 放下了心结,大家才能正常休息。 龙根对小尸妖叹气道:“抱歉了,眼下只能出此下策,安定一下大家的心。” 小尸妖摇摇手。 它心情还是不错的。 “安啦,这事我又怎么会在意呢,你好好休息吧,我估计……还会有不好的事发生呢。” 小尸妖对龙根对它的照顾还是领情的。 但是,怎么说呢。 它真不怎么在乎这些人。 这些人,再不爽又能影响它什么。 它只是给某个人盯死了,当上了打工狗而已。 另外,龙根这个人也不怎么讨厌。 至于其它人,它需要在意么? 不过,它的预感应该是对的。 真的是有什么事情发生了吧。 是的,有事发生了。 …… 此时,是黑暗的夜晚。 天上,零星惨淡的下着雪。 这里的雪,十分干燥。 积累的雪又蓬又松。 人一脚,很容易就踩得陷落了下去。 在这漆黑的晚上,却有一个人,在外走着。此时昼夜温差极大,在这样的晚上,一般除了被窝,在哪都是个冷字,更不要说在外边了。 但这个人却仿佛什么冷的感觉都没有的走着。 她正是龙贵芝。 龙贵芝是看到了卓仙姿的死,这才离开的。 是啊,谁能想到,卓仙姿自己死了呢。 卓仙姿活着,龙贵芝再异常,她也是龙贵芝。 但卓仙姿死了,龙贵芝就变成了另一个人了。 她此刻走在黑夜里,一点也不畏惧这里的黑暗。 时不时的,她走走笑笑,心情可说是好极了。 好多年,好多年,没有这么快活了。 果然,还是做女人好。 这个女人就极好。 她美的好漂亮,好精致哦。 她一边想,一边踢掉了鞋,扯下了袜,就那么赤着一双足,踩踏在蓬松的积雪上。 雪白的雪。 干净的脚。 干净的脚踩在了雪白的雪上。 雪白的雪包围了干净的脚。 这是多么艺术,这是多么漂亮。 斯巴拉西! 怎么能让人不感动呢? 要是一个臭男人的脚,那就没有这艺术美了。 自然,这寒冷,既伤不了龙贵芝现在的身体,也伤不了她的脚。 “啊,嘶,呀,太美了,怎么这么好看呢,难怪那个男人没有选择杀你呢,啊呵呵……” 女人笑着又扭了起来。 仿佛这是一件十分可笑的事情。 忽然,她停下说了一句:“妖怪,他会来救我的!” 然后她又说:“真以为他喜欢你吗?” 第29章 李信国 阴暗,潮湿的牢房里,现在关着的是两个人了。 这两个人,都是龙贵芝。 只不过,一个是没有眉毛的龙贵芝,她一脸凄苦,楚楚可怜,让人看到了,就想把她揽在怀里,恣意爱怜。 另一个有眉毛的,她面容精致,五官清晰,像一笔笔画上去的,一丝不苟,这是可以远观而不可亵玩。 但是论面容,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她们,本就是同一个人。 但她们此时面对在外面的,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怪物了。 这是一个女人模样的人。 她的脸是面容清秀,仿若贤妻良母般的气质模样,上半个身子也是正常成年健康女性的样子。 但她的下半身子,根本就是海八角。 一个人,却拥有海八角的下半身,这哪里能够算人。 这个妖怪模样的女人咯咯地笑了。 “你们,以为,他会主动救你们?你们以为,他会真的爱你们?别开玩笑了。我是海神使者,是海神之下最高权位者,我拥有的是能看清人心的眼睛。那个男人,根本不爱你们,虽然你们拥有精致的外表,漂亮的容貌,但是你们毕竟只是凡人而已,只需要十年,你们的精致就不再了,你们的美貌也会渐渐褪色,注定一时的玩物,真以为他真心对你们啊,你们就只是玩具而已,哪个孩子会把一个玩具从小玩到大的?能玩一年不抛弃,就算有心的了。” 玩具对于小孩而言,不过是一时的玩物而已。 一个玩具玩三天就是很喜欢了。 三天后就是三五天玩一下,一星期玩一下,一个月玩一下,一年看一下,然后就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忘了。 大多,男人对女人,也就是这意思。 任你天仙的人物,如果娶进了门,要不了多久,也会失去新意,让人乏味。 这样的感情,又算什么爱情呢? 你还以为,什么感情能天长地久的永远拥有呢。 那怪物轻描淡写道:“别否认了,那男人可能活不知多少年,而你们,只是凡人,最多二十年,也就花期到头了,别觉得我说话难听,一件最新款的衣服,你们能穿几年呢?男人对女人,之如女人对衣裳,都是一样的。除非,你们也能像我一样——长生不老。” 两个女人不说话。 这妖怪搞错了一点。 它想说服这两个女人加入海神教。 但它没想到的是,这两女人,是哪怕是错,也要一错到底的女人。 所以就算它摆事实讲道理,好话歹话说尽了,把心肝都掏出来,也说服不了这两个女人回头。 她们也许曾经对立。 但绝不低头。 你就算是对的,我也不认。 这就是龙贵芝。 “你们,你们就慢慢等吧,没人能过海神那一关。” 女人恢复了意识。 她摇摇头,又笑了。 再倔强又怎么样,还不是被我给关了起来了。只是个意志力比较顽强的丫头而已,还能奈何我不成。 这么多年过来了,我不是还活着吗! 她继续走着。 继续笑着。 像个神经病。 又或者说,像是一个鬼。 不过,这毕竟是晚上。 想要用这么脆弱的一个女人的身体,这么慢慢的走到海边,仍然比较累,也需要时间。哪怕她已经招来了雪,让这地面软松松的让人便于行走,可这人的身体,体质就在那地方,再想快也是快不了的。 “啊,好累。可惜了,现在的力量太弱小了,根本恢复不了,只能这么慢慢走着。小章啊,小水啊,你们太没用了。要是小章你的爸爸还活着就好了,哦,也对,活着也没用啊,它体型太大,到陆地上连一步也走不了的吧,就算能走也慢,时间一长会干死掉的,真是没用啊,难怪当初给海盗们杀了呢……” 她仿佛在和什么人说话。 忽然,她停了下来。 “咦,有人来了。这么晚了,是谁呀?哎呀,是小阿国啊,是不是你啊,阿国?” 老远。 在林中。 一个孤立的人影绰约而立。 她半隐半藏于一株老树之后。 惨淡的星光在她身上,根本照不清她的轮廓。 她在那里,一动不动。 但雪地上发出嚓嚓的声音。 一只庞大的雪虎,踏步而来了。 “哦哦哦,阿国啊,你这是要干什么?你不会是想要把我给杀了吧?啊哈哈哈哈哈哈。” 她说对了。 那人,就是来杀她的。 像一头健壮的肥牛那么大,甚至更要大的雪虎,一下子就扑了起来,要把女人一扑击倒。 对此,女人只是笑着,抬手,轻轻往前一指。 一道影子过去。 这是一只海八角。 它通体青白,焕发微光,一下子蒙住了虎头。 雪虎最有力的尖牙,大嘴,被海八角包了个圆。 一时间,雪虎丧失了战斗力。 但那个人,女人,动了。 她迅速拉弓上箭,然后看也不看,就射出了一箭。 虽然这一箭射出来时她是看也不看。 但无论是手感经验,都告诉她射的对极了,是不会错的。 可在龙贵芝的面前,多出了一盏灯。 这一盏突然出现的灯,轻描淡写的就挡下了这一箭。 再仔细看,这又哪里是一盏灯。 分明是一飘起来的发光水母。 这一支能射死一头野猪的箭,竟然射不透水母的外皮。 女人无言,又射了一箭。 仍然不行。 她第三次上箭,不过却没射了。 她已经知道,她不可能透过那只飘在空中的水母,射中龙贵芝。 龙贵芝摇摇晃晃,和不会武功的人是一个样子,她就这么走到了女人面前。 女人又要射箭。 如此近距离。 即便她知道成功的可能性仍然不大,但她仍然要行险一搏。 可这一回,不行了。 海八角像一个人一样,用两条触手在地上行走,然后用六条触手把女人给缚束起来了。 再一看。 雪虎已经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它原本就已经死了,此时只是回归死亡而已。 “啊,是想要杀了我呢,是不是呀,看来是真的呢,费了那么大力气,我的海神草还好用吧,却让你拿来对付我了。你啊,你啊,你还记不记得,你在燕山国的部落是怎么被大福君杀光的?那时你才不过是个小孩子吧,不是我帮你,你能活下来吗?我给了你活下去的力量,给了你活下来的机会,还给了你海神草,让你报仇,结果呢,你就这样回报我?” 阿国。 出月一族人。 父亲是出月子云,出月部的族长。 当年,东岛人攻灭虾岛,虾岛上有一部分人逃离了,出月部就是这些逃民之一。他们原计划前往中土,但中土大国也,不好进入,这才选择了燕山国。 哪知道燕山国经常欺负他们不说,来了一个叫大福君的燕山国王子,竟然把他们一部全给杀了。 原本没机会。 阿国只能忍了。 但有了机会,她自然要报仇。 长大后的阿国改名姓为李信国。 李,是燕山国的国姓,姓这个姓会比较讨巧一些。阿国当时要淡化她出月阿国的形象,万一有人想要斩草除根,那就不好了。 她就用李信国这个名字,当浪人猎手,活到了大。 小的时候,下陷阱,挖野菜。 大了就练习弓箭,到老林子里打猎。 直到,有一天,她回应了海神教。 得到了海神草。 这是可以让死人活过来的东西。 通过这玩意,她曾经在燕山国制造了一场大屠杀。 直到,燕山国从中土请来了高人。 她不敢再留在燕山国,这才听从海神的指示,在海中漂流,来到了这座岛。 一开始,她在这岛上是不习惯的。 但渐渐的,她喜欢上了这里。 这个地方的人,都是待死之人。 他们不想生事,也不想惹事,只是想尽可能的活下去,直到死亡而已,只是这么简单的一个要求。 甚至这里唯一的海神信徒,罗浮良,也早就对海神不感冒了。 渐渐的。 李信国也是这么想的。 她不想这里被人打扰。 她反正也算报了仇了。 现在她只想这样平平淡淡的活完一生。 可是谁想到。 莫名其妙的,海神又出来了。 一直沉静,一直沉默的海神,又跳起来了。只因,一群外人上岛了。 李信国道:“是因为那些外人吗?你又醒过来了?” “当然呀,你们这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连当……祭品的资格都没有呢。罗浮良是一个标记,你是种子,都不能动的。所以要动的,当然是那些外人,那么,你为什么要对我动手呢?阻止我,这可不是一个海神祭司该干的事。” “我只是想试试,你的力量而已,你该明白,这些人可不简单,不是你想的那么好对付的。” 龙贵芝脸阴沉了下来。 “我这一生,只失败过两回,一次是败给了海王子,一次是败给了怒海雄风。而现在,这世上已经没有那两个人了。” 龙贵芝很自负。 最早。 它是海神的祭司。 但在它最为意气风发之时,被海王子击败了。 那一战,它失去了下半边的身子。 后来它是找一只海八角合体,这才活了下来。 但后来怒海雄风直接把它砍死了。 所以它只能成为海神的属神。 现在,它是好不容易才占据了龙贵芝的身体。 它不会容许自己失败第三次的。 曾经,它只是人。 后来,它不是人。 现在,它是神了。 哪怕只是一个属神,这也是超越凡俗的力量。 普通人,凡人,拿什么和它打。 打个锤子打。 李信国看着她,她吐息艰难地道:“杀了我吧?” 龙贵芝摇头:“哒咩,哒咩待斯。每一个人,都是有用的,只在于你怎么用,你对我而言,虽然犯错,但只要有用,我仍然会很仁慈的放过你。” “你想用我干什么?” “啊,你不知道吗?我没说过吗?哎呀该死的,那些外来人中,有一个人喜欢上了你,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到时那些人会追到海边,去找我的,你要混在他们中间。” 李信国明白。 只要她在那些人中间,那么,哪怕她什么事也不做,什么话也不说,海神使者也会通过自己感知到这些人的一举一动。 大鳌岛。 古村。 已经没有什么油水了。 所以这么多年,海神也越来越没什么动静了。就像一个人,如果饭菜不好,他可能宁愿去睡觉。 但现在来了太多的外来人。 李信国看了。 都是龙精虎猛的男人。 对于海神而言,这些无疑是最好的祭品了。邪神怎么可能拒绝祭品。 看来海神是盯上了这些人。 “我明白了。” 她不在意这些外人的死活。 哪怕海神使者说这里面有一个人喜欢她也是一样。 残酷的生活早把她身为女人的情感给磨得干净了。 她哪还在乎什么爱情。 所以。 “事后不要再打扰这个岛,至少,让这一批人死完。以后的事,我也管不了了。” 她提出要求。 龙贵芝无所谓道:“可以呀,能吃肉的话,谁还愿意啃草了?” 她说着,放过了李信国。 李信国看着自己的弓箭,最终还是选择了放弃。因为她发现,那只飘起来的水母仍然在保护着龙贵芝,根本没有给她一丝一毫的机会。 龙贵芝淡淡笑了。 方才就是一个试探。 如果李信国仍然攻击她,这就太没脑子了,一个没脑子的人,是没有价值的。 龙贵芝并不在乎有人反对她。 但她受不了反对她的,是个没脑子的废物。 这些她见识太多了。 海神教是邪教,她不知道吗?别人不知道吗?很多加入海神教的人并不虔诚,一直想着逃跑反抗,她不知道吗?无所谓的。 只要这些人,还能创造价值,她就能容忍。直到那些人触碰到了底线。 她径直走到了雪虎身前。 此虎已死,不知多久了。 它身上,原本的海神草,又或者叫海妖草,被海八角吸出来了。 现在,该换上新的了。 三根像绿虫子一样的草在她手心进入到了雪虎体内。 只是二三息的功夫。 也就是呼气,吸气,呼气,吸气。 如是者三。 这雪虎仿佛白内障的眼睛又睁的老大溜圆了。 它重新起来,还能抖一抖身上的雪。 “啊好了,走的好累,这下有了代步的了呢,啊,对了,阿国啊,你的眼光很不错呦,这玩意骑起来,啊,是真舒服啊,哈哈哈哈哈哈……” 在不断的笑声中,这女人远去了。 只留下李信国,看着雪虎离去的方向,一脸阴沉。 第30章 海滩边 海边。 此时,陈树生已经和一群东岛武士勾肩搭背了起来。仿佛往日里对东岛人的意见已经不翼而飞,变得友好了起来。 没法子。 他这边有肉不假,但没好酒。 而东岛人却有大量的美酒。 你不去和他们亲热一下,怎么喝酒? 当然了,喝酒不是重点,重点是在这眼儿巴前的便宜,却不能占,这合理吗? 陈树生是什么人? 在监狱里干事的。 在监狱里干事的人,底线宽。 你别看这监狱不大,但在这里干久了,它油水多啊。总有一些人和外面的人是隔不开的,想要和里面人见面,说话,不得先把狱卒们喂饱了呀。 也别觉得这事不地道。 天下的监狱都是这样子的。 你不干,最多也就是你一个人不干。 但问题是别人都干就你不干,这时你就是对的也错了。 好在,陈树生觉得他接触的这些东岛人倒也不是那么的恶心。 通过和这些东岛人说话,他也知道了一些最贴近于真实的事。 这些东岛人,基本上都是柳生静流的追随者。 这是好听的说法。 说难听一点,就是他们没地方混饭,就跟上了柳生静流。 为什么说他们没地方混饭呢? 因为他们不想给白王幕府——不,现在应该叫东岛军部了。 他们不想给军部卖命。 入侵中土,谁愿意啊? 至少他们是不愿意的。 但是不去不行。 很多人,面对新白王幕府高额的地租,欠款,他们是别无选择,只能去当兵,当兵了,就会对你进行免费,甚至取消欠债。 你有一笔军饷可以拿,你的家里也因此少了一张嘴吃饭,这能节省很多。 更不要说,你死了,多少你家里也是能落一笔好处的。 走投无路的人能怎么办? 此外,家里人口太多的,生活压力太大的,得罪了仇家,到军队里躲人的。 都有。 当然,也有一部分,的确是脑子发热,想要建功立业的傻子。 再加上白王幕府一直以来不遗余力的洗脑教育。 看到了吗? 看到这个苹果了吗? 想吃,不给你。 因为它很贵的。 但是,如果你到了海对面,那么就有可能搞到好多,好多,这样的果子。 那边的人,又蠢又笨,再好的土地在他们手里都白瞎了,应该由我东岛人去占领,把土地的价值开发出来。 孩子们,努力学习,努力训练,去当兵吧,未来这一切都是你们的! 你说,在这种教育下,普通东岛人能怎么想?不要觉得奇怪。早从大乾末年时期起东岛人就开始了用一连串这样的方法教育人民,想要过好生活,就去占领中土吧,这样的思想。 所以很多东岛人当兵参战,其实都可以说是被逼的。最简单的一个理由,谁会喜欢打仗呢?东岛人之所以对战争表现疯狂,一个是他们的确一直在打胜仗,但真正的原因是东岛太穷了,当兵才能过好一点。 就比如,这几个本岛的武士,为什么不在国内呢? 国内容不下他们啊。 所以他们既不想当兵,又不想挨饿,这才一直跟着柳生静流到处混饭吃。 也别说他们这帮人没想过以后。 至少他们觉得,战争打不了多久的。 当然了,这些东岛武士之所以有这种想法,毫无疑问也是受到了柳生静流的影响。 柳生静流呢,又是受到了释由真希的影响。 至于,释由真希,她根本是生活在上一时代的人,思想仍然被上一个时代所影响。 在她想来,中土哪怕再不行,毕竟出过太多猛人狠人。这样一个地方,区区东岛能够吞下来吗? 如果东岛真的势如破竹一口气给打下来了,那她无话可说。 但是事情不是这样子的。 虽然看起来东岛一直打胜仗。 他们征服了燕山国,打败了大普罗斯,甚至打下了大半个的中土,但又如何呢。 明眼人都看到了。 东岛的力量已经用到了尽头。 他们已经把小孩子和老头子都往战场上带了。 东岛已经抽干了全部的精兵。 它的战争潜力就这么多。 不能一口气把整个中土吞下来,结果就是失败。因为中土太大了,而东岛太小了,打个擦边球,占点便宜可以,想要以小吞大那就是在开玩笑了。 更不要说,东岛的大部分资源其实是用在了海军上。 这就是一个尴尬的问题了。 世界上最强大的海军是哪个? 勒斯许人。 他们曾经两次打败中土。 但他们仍然没有进行侵战,而是采取了殖民政策。 因为勒斯许号称天下最强,其实也只是强海军而已。 拥有一支强大的海军,的确可以打败敌人,占很多的便宜。可海军终究只能是扬威于海上,在陆上还是要看陆军的。 而勒斯许人的陆军并不是最强的。 他们,包括整体西极诸强,都做不到把中土给吞了,如此才要和大乾签定一个又一个的条约。 但东岛人却想一口把整个中土吞下去。 你打中土,把一切的资源主要都投在了海军身上,还怎么指望陆军占领中土。就算陆军占领了大片的中土,全部吃下来了吗?没有啊!兵力不足啊。 陆军一方面要攻击拥有大军团的新朝,另一方面要镇压背后的穷党。这让整个陆军上下都捉襟见肘。 说到底,就是资源不足。 铁料不足,人力不足,粮食也是不足。 什么都不足。 但仍然不能削减了海军的份额。 因为东岛是岛国,想要维持强大,海军一定要强。结果就导致了,陆军始终军用不足。 所以说干嘛呢? 为什么要入侵中土。 体量太大的中土,它不是燕山国啊,根本不可能做到鲸吞。吞不下去,结了仇,还把几百万军队扔在这儿,这是在搞什么。 这导致的结果就是不上不下。 大量的资源扔在了中土,但东岛的兵仍然不能消灭新朝,吞下中土。 最为强大的海军白白扔在旁边看戏。 这种错误的战略,让东岛看似强大而根本没有未来。 只是在等这个国家撑不下去失败而已。 等国家失败了,他们也就能回国了。 当然,也不是说东岛人都好,都无奈,要知道小民无知最是恶,很多东岛小民百姓就以为自己过好日子要投军入侵中土,很多东岛妇女甚至自组挺身队要用身体安抚前线官兵,只有极少数东岛士兵心中明白,打什么仗都是虚的,捞钱才最重要。 因为东岛根本打不赢最后的战争。 先前赢多少都别人的母亲是虚的。 一点好处也落不到自己身上。 最终打了败仗,还是要完蛋。 一个真正的聪明人,要保证的是自己不要糊里糊涂的死在这场毫无意义的战争里。 所以,这里的东岛人,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不用在战场上当炮灰,可以到处跑,到处吃,到处玩,也没有军纪军规的约束,还能发点小财。 多好啊。 和这帮人一混,陈树生觉得自己也没那么蠢了,他也开始没心没肺的喝喝玩闹起来了。 小东岛人开始跳舞。 有的人起来跳女人才跳的三三舞,即三步一个节拍,还拿把扇子,动不动就把脸遮起来。 有的人在肚皮上画五官,然后不怕风吹的跳肚皮舞,这大聪明还把脸给蒙了起来。 还有一个在表演能剧。 这是一个武士,他不是歌舞伎的艺人,这能剧表演的就跟鬼叫一样,把陈树生笑得肚子疼。 “哎呦我的妈呀,这帮小东岛太别人的母亲能逗闷了,还,咱也来一个,不能给小东岛人比下去。” 有人跳起来就唱。 “你要跟我来呀,谁别人的母亲不愿意来呀……” 场面上一时很和谐。 “这样多好,何必要打生打死呢?” 释由真希懒散的说了一句。 柳生静流不同意。 “只是因为我知道打不赢的,所以才会选择放弃,如果能够打赢,哪怕是有一些许的机会,为什么要放弃?” 柳生静流道:“我去过东部州,在那里我看到了帝国的占领军横行跋扈,甚至是无恶不作,当时我就知道,这一战最终是怎么也赢不了的。东岛太小,中土太大,想要灭掉中土,要么鲸吞,要么蚕食。如果可以鲸吞,自然无所谓手段恶劣,毕竟我那么强,做一点坏事又怎么了。但蚕食就要讲究方式方法了,要全面说中土语言,废除,或正式场合下禁止东岛语,全面中土化,大量启用中土官员,像大乾一样,如此才能慢慢吞下中土,结果呢,还有一半没打下来,就开始无法无天作威作福,这怎么可能长久,并且在国际上,东方文明体系现在是居于下风的,到时东西方文明一定会碰撞到一起,我们就像螳臂当车的那只螳螂一样,会死得很惨的。” 柳生静流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倒是让释由真希刮目相看。 原以为这一位只知道挥舞素振,一天到晚的练剑呢。 看来对天下大势也是有所了解的。 只是,在当今东岛的天下,像这样的人不多了,或者说不是没有,而是都被排挤掉了。 最早,有一个人,反对全面入侵中土。 结果这个人的下场呢? 他被军部的人刺杀了。 死掉了。 一个有着卓越眼光的大才就这样被杀掉了,还背负了一身骂名。 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他会被人想起,会被平反,但是对于这个人来说,有用吗? 人都死了,还有什么用? 另一个在军中也是给挤到了参谋部里面去。是人都知道,参谋不带长,放屁都不带响的,你再有眼光,再有见识,说的话就算再正确,又有什么用呢? 你说的话,没人听,没人理,哪怕有人追捧,只要上面不发话,就没用。 地位低的人,就算拥有再大的才能,也不过是给上面人擦腚抹米田共的。 又如柳生静流。 就她的话,这是一个普通人吗? 但是,然并卵。 只因她是一个女人,她在柳生家的位置就有限,说好听点是大小姐,但终究不可能主导整个柳生家。 而她自己。 释由真希。 虽然也算是一个高手了,又有什么用? 时代不一样了。 一个人,一把剑,就算再厉害,也翻不了这个天。更何况,连小早川鲜见花那样的女人也……那么强大顽强的一个人,现在连人也当不了了。 曾经的黑巫女每天给关在笼子里。 何等可悲的下场。 释由真希想得出神。 忽然,她感到了不对。 一层寒意悄无声息的过来了。 火堆也貌似小了一些。 一些地方在结霜。 释由真希看过去。 她的眼瞳一下子立了起来。 “嘶,西妈哒,怎么有点冷了呢?” “那是你肚皮露太久了吧,毕竟这里到处都是雪,天气那么冷的啦。” “不要发傻了,有敌人。” 释由真希站了起来。 柳生静流一听,也迅速把手按在了自己的剑柄上。 在不远处。 一个人影在慢慢接近。 陈树生掏出转轮铳子,好货。别人是六发子,他这把是八发子的。 陈树生把手铳指过去:“兄弟们准备一下了,看什么来路。” 这人精,看着以为是老实人,其实特别谨慎。 先不动,坐看东岛人的反应。 这帮子东岛人,一个个持刀带剑的,动不动就说自己是什么武士,搞得自己好了不起的样子,现在有事了,就看他们的了。 对面的身影近了。 一个东岛武士惊叫起来道:“老虎,老虎,这是一个骑着老虎的女人!” 来的人当然是龙贵芝。 她坐在虎背上,懒洋洋看着这些人。 然后眼睛一扫,看到了那条船。 “啊,那个,我要那条船,可以给我吗?” 这个龙贵芝,她说的竟然是东岛话,并且是口音十分古典的东岛语。 这话语间有一种特殊的韵味,是要长年累月才能练习出来的,不是说听了就会说。 就好像中土的语言,通用语和地方的方言差别就很大。即便是乾都的旧官话,也有一些的地方音,和标准话有着细微的区别。 倘若是个地道的中土人,大约能感觉到其中差异,外人就不怎么听出来了。 此时也是一样。 龙贵芝的口音,让释由真希,柳生静流等都感觉到诧异。 这不是说学学就能学到的。 这个龙贵芝,她说话感觉像是一个历史中走出来的老怪物在说话一样。 柳生静流手按刀柄。 这是拔刀流的技术。 “你到底是什么人,你骑的老虎是怎么回事,还有,和你一起进村子的人到哪儿去了?” 柳生静流说着一口流利的中土话。 但她说的是通用语,而不是方言。 并且言语中有别扭生拗的地方。 “啊,谁知道呢,看来是不会轻易答应我的要求了……那么,当祭品吧!” 话刚说完,一个武士就扑过来。 他无视了老虎。 结果还没靠近龙贵芝,根本靠近不了,就被雪虎一巴掌拍在地上,尖爪伸出来,顿时就给分尸数块了。 陈树生忍不住掩目。 “太残暴了!” “巴嘎亚路!” 东岛武士们怒了,他们脚踏四丁步,小跑起来,围在龙贵芝身前。 “啊,好忠心,可是,有什么用呢?” 龙贵芝一脸漠然,仿佛在看蝼蚁一般。 这时,陈树生上前一步。 他啪啪啪的一连打出了数发的铳子儿。 只见龙贵芝身前一阵晃荡,铳子被一层看不出来的东西给挡住了。 “一种植物,这玩意竟然刀枪不入,兄弟们,扯乎了。” 陈树生一边叫,一边掉头就跑。 他旁边的人愣了一下,这才跟了上去。 第31章 藤原右八 一个武士恨声道:“废物,中土猪果然都没用的!” 之前和陈树生说说笑笑,还觉得这个中土人不错,是个武士样子,豪爽大气,哪知道一到关键时刻就跑了,当真是耻与为伍。 另一个却想,他们跑了,至少没事了,我们不跑,可有大麻烦了。 眼看军心浮动,柳生静流不忍了。 她发出了一声棒喝。 在中土武功里叫声打。 一经发声,果然震得诸人心神一颤。 而柳生静流已经抓住这一时机拔刀了。 柳生静流。 柳生氏。 柳生拔刀斩。 无名神风流。 咻 一刀。 硕大的虎头,掉地上了。 断口处如镜面一般的光滑。 这正是柳生氏拔刀斩的奥义。 抛却一切的繁华变化,只追求一个字。 快。 当一个人的刀快到了一定的程度,哪怕他不会什么技巧,也是一位真实的剑豪了。 柳生静流凭此一刀证明了自己。 正如她在海都码头那一刀一样。 一刀下去,人头还在脖子上,得要人动一下,这头才会滑落下去。 甚至,当年,白王幕府还有一个特殊的规定。 如果死刑犯挨了柳生氏的刀,能够一动不动,依靠自愈力活下来,幕府就会对其进行免罪。 因为顶着一颗随时能够滑下来的人头,一动不动,这太难了,在此一过程中,这犯人一定会受到生理心灵的双重折磨。 这样顽强活下来的,还是让他活着吧。 上天有好生之德嘛。 反正,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也是少之又少,甚至是几近于无。 倘若把这样顽强求生的人杀了,天知道凭借这样的执念而死的人,在其死后会变成何等样的诡异。 当然,此一法律也是对柳生家剑术的一种认可。 正如此时,柳生静流一刀斩下了虎头一样的。 雪虎倒下了。 但虎背上的女人丝毫也不畏惧。 她轻轻笑着。 “啊,好厉害,斯国一!” 柳生静流打量了女人一眼,跳起来就是一刀。 但这一回,就没什么用了。 一条触手从女人后背伸出,像鞭子一样抽在柳生静流的身上,一下子就把她打飞了出去。 两个武士过来扶她,被她推开。 “我没事,准备战斗!” “啊——骨头竟然没碎呢,斯巴拉西,好厉害呢!” 那个女人发出了赞叹。 她还轻轻鼓了鼓掌。 然后,低头,看那雪虎。 只见在雪虎的颈腔处,一条条白色的线虫伸出,像针线一样,把雪虎的头重新接了起来。 “这是,不死秘术!” 柳生静流一下子想到了什么。 “不,这不是高原红虫……” 释由真希认了出来。 曾经,有一个叫国崩玉子的女人。 这位在中土高原寻到了一种特异的红色虫子。严格来说,这是一种寄生虫,就像绦虫一样,不过没那么猛,那么长,反而是一种极其少有的,能够和宿主共赢的虫子。 众所周知,绦虫不好,又长又恶心,对人体没好处,甚至会危害人的生命。 但红虫就不一样了。 这种高原红虫每一只都不大,不可能像绦虫一样长个一二三米的,反而每一只都大体相当。 它们不会过分索求营养。 反之,宿主若是死了,它们就会选择救治宿主。理论上,拥有这种红虫,只要不被断首,就可以算是不死之身了。 只是这种虫也是讲究的虫子,它们是要看宿主体质的。 普通人它们是不认可的。 只有少数的一些特殊的人,才能寄生成功。 所以东岛虽有,但流传者甚少也。 那么就是另一种了。 “这是海妖草!” “海妖草,那是什么?” 柳生静流看向释由真希。 释由真希一脸严肃:“那……是一种邪物啊!” 柳生静流道:“邪物吗?是那个?” 释由真希道:“就是那个了。” 两人心中明白,古老的恶魔,再一次醒了过来。 大罗开国时,发生了一件事。 当时金氏燕山国宗室突然之间一下子死绝了。 这是一件十分离奇诡异的事情。 一整个王城,一下子,所有人,统统死绝了。 所以当时李氏才取代了金氏,成为了燕山国的国主,为了稳定李氏江山,大罗太祖甚至派出了杨太师帮助李氏扫平了燕山京的诡异。 此后,大约几十年前。 燕山国一个州府又发生了恐怖事件。 一整个州府的人死绝了。 后来这事才被调查清楚。 一切皆是一种叫海妖草的东西在作祟。 海妖草是一种邪物。 此草,从外观上看,是一种绿色的,体态纤长的细嫩水草。但实际上,它是一种在水中生长的虫子。 此虫入体,会瞬间侵入人体的脑部。 然后这人就会变成狂尸,见人就咬,不为了吃人,就是为了把虫卵子给扩散出去。 如此一来,一人疯,就等于十人狂,人传人,则无尽也。 只有两种情况可以对付这种尸人。 一是火,不管什么,烧光了就没事了。 一是水,淋到了水,这些人体内的虫子就会本能的安静下来。 当然了,砍掉了脑袋也行。 从此,海妖草之名就为上层人物所知之了。哪怕一直再没闹出什么动静,也有了档案记录。 柳生静流和释由真希都算是上层人物中的精英,细一想,也就想到了这玩意儿。 毕竟一绿一红,还是很好分辨的。 “啊,知道的人这么多吗?” 虎背上的女人下了虎背。 她赤着一双精致的足脚。 脚掌轻轻,像跳舞一样踩在积雪之上。 柳生静流扫了一眼,心中产生了一丝妒意。这女人的脚,太漂亮了,不像自己,因为经常穿木屐,所以脚上有一些痕迹。 至少大脚趾上有一些勒缝。 这不算什么。 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自己的脚和这个女人一比,简直就像猪蹄,一个是艺术品,另一个就是走路的。 这个女人,让人很不爽啊! “希咧!” 她踏步而出。 一连串武士独有的大腿不动小腿动的快跑。这种跑动的特点是平稳,让她在奔跑之余,仍然可以做到随时发力出招。 那个怪异的女人却像什么也不会的女人一样捂脸。 “哎呀好怕啊!” 但从她的身后,一条条的触手,打得柳生静流不得不回。 她脚在地上蹭出了深痕。 可见方才的一番急剧躲闪是用了力的。 释由真希看着这个女人,心中有一种莫名的熟悉之感。 她想到了什么。 “你是藤原右八!” 历史上的一个名人。 藤原右八。 此人是在大罗开国初期的一个人物。 据说此人掌握了异术,鼓动当时的一位将军服部千军想要造反。 当然了,最终的结果是这个人失踪。 服部千军被白王幕府派出隐者围杀了。 后人都说,服部千军这人就是一个愚蠢自大的莽夫,啥也不是,除了自身功夫好也没别的了。 之所以难对付,是这个藤原右八。 藤原右八是历史上有名的名门,藤原家族的人。 在东岛,有一段历史,是说整个东岛的权利,不是在平氏手里就是在藤原氏手里。 甚至,通过最终之战,藤原氏取代了平氏,笑到了最后。 不过后来,足利,八角,毛利,上杉,武田,木下等诸多大名争霸,形成了长时期战国时代。 那时的藤原氏就已经没落了。 虽然仍然在白王幕府坐享高官,却是有名无实,倒霉的时候,连饭也吃不饱,需要大名的接济。 在这时,藤原右八习得异术,决定重新光大整个藤原氏一家。 不过,他失败了。 他在海上时被中土太子击败,斩杀了身体,变成了一个魂体,自然是什么也做不了了。 没想到,这样一个妖物,居然一直活到了现在? 释由真希拔出了刀。 “藤原右八,你应该早死了,怎么,连最后一点皮脸也不要了,居然占据这个女人的身体?” 这个女人。 龙贵芝。 不,应该说——占据了龙贵芝身体的藤原右八。 它伸出舌头,在自己手掌上舔了一下。 “啊,还有人知道我,记得我,能够叫出我的名字啊。没办法,我失去了身体,只有女人的身体是最能容纳我的,现在早已经习惯当一个女人了,再说我从前最初是阴阳师,后来成了海神使者,可和武士沾不到边的,你怎么会觉得我会在意所谓武士荣耀的?那些肌肉发达野蛮的武士也有荣耀吗?不要笑死人了,一个个只知道法克小姓腚眼子的乱臣贼子,你跟我说荣耀?当我没见过那些人的丑态吗?那些人,比起我,哪一个算干净的?” 大约是被释由真希叫破了名字。 这个藤原右八发泄了一下心中的怨气。 他,藤原右八。 出身何等的高贵。 藤原氏在东岛,是最顶级的第一大姓。 结果,就因为这帮子的武士大名,一个个的争权夺利,让天下沦落,让藤原氏也成了笑话。 而他,藤原右八,所做所为的,仅仅是想要拿回自己藤原家的一切而已。 原本就是我的,拿回我自己的东西,何错之有? 结果自己反而落到了这种下场。 以为自己想要,这样一个个的占有这些女人的身体吗? 是因为它的灵魂体,只能寄居在这些女人的身体内。 这一切从一开始就是别无选择的。 “你这个人,说的话,我是很不喜欢听啊。” 藤原右八盯住了释由真希。 释由真希笑了。 她轻轻把刀对准了藤原右八。 唰。 她消失了。 不,不是消失,而是瞬间移动的太快。 这是缩地术,也叫瞬步。 但这一刀,仍然被挡了下来。 只是在藤原右八的身前,泛起了一丝荡漾。一只飘起来的水母出现在藤原右八的身前。 释由真希暗叹可惜。 她对自己方才的一刀被触手挡下来毫不奇怪,这原本就在她的算计之中。 但这一刀所发出的刀气才是重点。 哪知道藤原右八对自己保护很到位。 居然暗中藏有这样的式神。 不过,区区式神而已。 藤原右八,这已经不是你的时代了。 释由真希看得清楚。 藤原右八用的,不是阴阳师的式神,而是通灵式神。 这通灵式神用的是活式神。 既然是活式神,就可以斩杀。 不像契约式神,是魂灵体,杀了也可以复活过来。 所以,藤原右八因为一些原因,不能使用契约式神吗? 释由真希手在自己爱刀上一抹。 给自己的刀先喂一口血。 “哦,你这个丫头,貌似懂的事情有些多呀?” 藤原右八注意到了,因为释由真希采取的是最正确的方法。 式神强大。 但终究是用上了一些阴性的东西。 所以释由真希要用武士阳血破之。 当然了,这一招也是要看人的。 实力高的做无所谓。 实力低的做,根本没意义。 “上了!” 释由真希整个人扑上去。 从藤原右八的身后,一只大海八角跳出来,它用一对触手当脚在地上行走,用六只触手和释由真希战斗。 这只海八角,它的触手十分坚韧,即便是释由真希的刀,也只能是砍得一直飙血,却无法彻底斩断,因为这怪物的自愈能力太强了,只要不能是一下子砍断,那刀痕很快就会消失掉。何况它有六只触手,轮流上阵,根本不怕被砍断。 甚至,就算被砍断了,也只需要一些时间,就能再生出来。 “斯国一。” 柳生静流感觉到释由真希的厉害。 不像自己,看起来厉害,但根本是不堪久战。 柳生静流的剑法十分厉害。 不过主要是在爆发力上面。 但如果是上了战场,她这样的也活不了多久。因为在战场上的武士,最重要的往往不是爆发力,而是持久力。 拥有足够的耐力,才是在战场上生存下去的准则。 就像此时的释由真希,一直维持一个人,一双手,一把刀,和六条触手的海八角怪物进行高频率的战斗,居然一直维持着,这就不简单,是柳生静流所做不到的。 那么。 柳生静流想攻击藤原右八。 什么藤原右八,什么怪物,至少看上去手上连一把刀子也没有。 虽然,她也看到了之前这女人身前的荡漾,肯定有什么在防护她,不过她总不能不上,只让释由真希一个人打吧。 第32章 展望未来的新世界 柳生静流结识了释由真希,在内心深处被这个看起来离经叛道的大姐姐所吸引。 不仅是释由真希高超的剑技。 俊逸秀美的容貌。 更是被她身上率真洒脱的个性所倾倒。 这样的一个人,她怎么可能眼白白看她单独战斗而不做点什么呢? 于是她脚在地上做短步冲刺。 就是矮下身子往前跑,并且维持上半身的稳定不动。 这一动作,对腿部的压力十分大。 隐者有专门练习这一动作的法门。 柳生静流也算练过。 把身子放矮,这样别人不大容易注意到你,然后偷袭。 嗖嗖嗖。 一连的密集的小快步。 柳生静流到了藤原右八身边。 她一个字,一句话也不讲,不说。 因为她知道当头棒喝的声打对这一位没用。 那干脆不说了。 纯粹的偷袭。 一招袈裟斩劈出去。 果然,这一次,柳生静流感觉到了。 那一层隔膜。 透明的,十分软,十分韧,让她的刀硬生生从旁边滑了过去。 但这样就行了吗? 逆——袈裟斩。 反手又是一刀,这两招是连招。 终于,她把那东西打出来了。 是水母,一飘起来的水母。 它身上散发出一种淡光,使它从隐形状态显出了身迹。 “呐尼?” 这是什么东西? 水母有这么能在天上飘起来的吗? 开什么玩笑。 怎么有这样的事? 这透明的水母,像一具透明软皮的钟,把藤原右八保护了起来,导致她的两刀连招根本无法建功。 “岂可休!” “怎么可以这样。” 柳生静流不甘心失败,正要再出招时,从水母中伸出,或者说射出几条触手。 一搭在柳生静流的身上,柳生静流就像是被电打了,一下子就倒地上了,仿佛是被人一拳打倒下去的。 其实是被水母触手释放的剧毒和生物电流给打到了。 纵使柳生静流拥有一身不俗的剑法,也仍然只是一个凡人,被这样特异生物一击,也是受不了的。 她只是凡人剑豪,而对手——是超凡的生物。 “希妈塔!” 柳生静流的手下忍不住上前了。 但柳生静流都不行,他们又岂能有什么本事!结果一个伤了,一个直接就倒地上死了。 藤原右八冷眼旁观。 “真是愚蠢啊!” 有的武士害怕了,想逃。 释由真希道:“快,都上船,都走!” 她要一个人以一己之力把藤原右八和他的通灵式神给留在这儿,让柳生静流他们可以上船逃走。 别说,她真能做得到。 一步一闪。 左右二闪。 三太刀连闪。 四之素连闪。 五星连闪。 六角一闪。 七击一闪。 八刀一闪。 九之极龙闪。 一连的刀招,连海八角的触手都让她硬生生切下来三条,导致海八角只能用三只触手和她战斗了。 “只有三只手,也敢跟我打。” 释由真希笑了,开大。 她猛然的跳了起来。 长剑指天。 袈裟落。 这是一招势沉力大的猛斩。 嚓嚓嚓。 三只触手也掉了。 下一刀就要你的命! 释由真希散发出惊人的杀意。 但是。 藤原右八一点也不担心的样子。 即便是通灵式神,也不是能够随便牺牲掉的,之所以不在意,是因为藤原右八知道释由真希开大开迟了。 她,做不到。 想要斩杀藤原右八心爱的海八角,怎么可能。 不会给你机会的。 一只触手已经在不知何时摸上了释由真希的腰间。 “什么时候!” 释由真希吃了一惊。 她的双脚离开了地面。 这时,她看到,在大海里,已经不知何时来了一个海八角,这是一头足可被称之为海怪的海八角,它太大了,光一个微微露出在海面的脑袋,就像一座岛,一座山。 一条触手,只用前面细小的触手尖子,已经把释由真希抓住了。 不要说反抗。 释由真希从这条触手的吸力中可以感觉到它的力量,那是一瞬间就可以把她吸扯成碎肉的力量。 甚至,她已经有些毛细血管破裂了。 一部分血已经让这畜生尝到味道了。 她再看藤原右八。 藤原右八笑了。 “对,我早就准备好了的,不然,你以为我会花时间和你们玩这一场吗?” 藤原右八之所以和释由真希打,就是在等这只大海怪的到来。 这才是它真正的后手。 倘若释由真希她们早早的就不顾一切的逃跑,也许还能开着船走人。 但是现在,这只是一条打渔的补给船,是不可能从这只海怪手中逃脱的。 释由真希甚至能够看到,长谷川清野夫人和喜之助一脸的苦涩。 海怪,这是多少年就没遇到的事儿了,没想到又出来了。给这玩意盯上,搞不好海军的军舰都是要吃大亏的,他们这区区的渔船又能怎么办呢? 触手在动。 一个,两个。 柳生静流和她的手下,包括释由真希都给海怪吞下去了。 一条触手伸过来。 藤原右八顶着龙贵芝的相貌,笑盈盈地站在这触手上,被触手精准细致并轻柔的送到了这艘船上。 长谷川一家已经吓得快要扑在地上了。 在她们眼中,这个人哪里是人,分明是神,是魔,就不是一个人。 “啊啊,不要这么大礼,我也不是什么坏人的,只是想请你们送我去一个地方,不行吗?” 藤原右八倾下身体,一副很温柔,很礼貌的样子说话。 但长谷川一家哪敢放肆。 头都不敢抬,只是点头称是。 “好,那,我们就——开船吧。” 藤原右八开走了这条船。 他丝毫不担心,龙根他们不来。 很简单的,宝藏在那里。 还有,那个男人为了这个身体的主人,他也是要来的。不然,这份因果就要算他一份了。藤原右八活了这么多年,早就洞悉人心,知道那个男人哪怕只是为了自己也是一定会来的。 而到了那里,就是到了他的地盘上。 他会输吗? 虽然,是末法。 即便是海神,也受到了限制。 但这其实是好事。 也许,他能超脱呢,借此机会,脱离了海神的控制。 想想了不是挺美的吗? 话说,一直的,他就觉得这海神有些窝囊。要是他拥有海神的力量,早混得不知有多好了,何至于在这儿当一条咸鱼。 不多想了,他静静的等着了。 不一会。 释由真希醒了。 她感觉自己的肋骨断了很多,也丢失了很多血。但不要紧,她还活着,做为一个已经活了很久的人,她也不是什么普通人。 一阵的呼吸。 这空气质量真差。 臭死个人。 好在最重要的氧气还是有的。 一阵咔咔响,释由真希的骨头归位了。 耳边一个人说:“你被勒断肋骨,怎么恢复的?” 释由真希一听,是柳生静流。 “太黑了,这什么地方?” 她问。 一个反问打消了柳生静流的疑问。 她道:“不知道,应该是在那个海怪的肚子里吧,但又不是胃部,不然海怪的消化液应该把我们都消化了。只是这里的空气实在是太糟了。” 一个武士道:“我们都没死,但估计也就是早晚的事,只是静流大人没有逃出去,这实在是我等无能。” 武士们纷纷叫嚷起来。 一些人想家了。 后悔了。 害怕了。 “巴嘎,我们竟然要如此丑陋的死掉吗?这样心情恐惧忧愤的等死,不如我先给自己来一痛快的吧,我要切腹,哪位当我的介错人?” 一个男人叫了起来,并且拔出了刀。 “阁下的勇气真是让人敬佩,既然这样,我斋本大郎为你介错。” “好,我山下五郎,有你为我介错,是我的荣幸!” 这两人白活了好一会。 只是一个山下五郎光说不练,刀是拔出来了,可一点儿也没有往自己肚子上切的意思。另一个呢,也是和他侃起了大山,摆上了龙门,说得那叫一个痛快。 所有人都明白。 他们现在身在怪物的肚子里。 太恐怖了。 为了驱散减淡这种的恐惧,所以他们在这胡扯乱吹,只是为了分散一下注意力。 要不然,换了是你,在一头巨大怪物的肚子里,你又能怎么办呢? 在一片漆黑中。 处于怪兽的某个身体部位里。 空气充满了腐蚀的腥臭味。 这怎么能够不让人绝望。 就像一只虾,已经走到了铁锅的边缘。 那种子的恐惧。 “别紧张,也许我们中会有人死,但未必全都要死,我方才注意到了,那个人说了祭品两个字,这就说明需要一定的仪式才好杀我们,等等吧,这是我们的机会,再说了,那些中土人中也有高手,也许会救了我们的。” 柳生静流倒也听到了祭品二字。 “是海神教吧,这样的邪神教派居然一直都还存在?” “海神教为祸已久,最早是杨太师解决掉它们的,后来是怒海雄风克制了它们,没想到直至于今仍然还有余孽在活动。” 释由真希倒是知道很多事。 她简单说了一下,对柳生静流道:“放心,藤原右八既然没杀我们,就是想拿我们当祭品,不过他大约小看了我的一个朋友,一会儿那个朋友一准会来,他就算收拾不了藤原右八,但我们找机会保命还是不成问题的。” 柳生静流道:“他这么厉害的?” 释由真希停顿了一下,似是在回想。 然后她坚定道:“是,没错,他就是这样的厉害。” 当年,释由真希亲眼见证了,这个男人以凌驾整个东岛国的姿态,前往赤蠃岛。 虽然只是一个人,但已经隐约有神的态度了。时隔这么久,根据国崩玉子说的,这个男人修炼降术师,要活三世七轮,如此漫长时间,哪怕前三世的每一世都需要从头开始,但这种重新走一遍路的根基有多牢固,一般人能明白吗? 至少,自己在面对这男人时,全身都在示警。 自己知道。 武功大进的自己,仍然不是这个男人的对手。 所以若说有可能救她的,也就是那个男人了吧。 这是唯一的希望了。 没得选。 …… 不知不觉间,天亮了。 灰暗的天空,在渐渐泛白。 一个人正漫步于海边的沙子上。 这是刘醒非。 他方才一直在和北阴法王说话。 小老头还挺有意思的。 大约也就是他这种开朗的性格,才让它一直没有沦为恶鬼,丧失理智。 这真是不简单。 北阴法王没有依靠外力,什么封符,什么信仰,他都没要。他就是依靠自己的坚定信念维持住他自己的理智的。 建立一方鬼国,也是想给北凉国征战死的士兵们一个家。 不是所有鬼入了轮回都会好的。 很多鬼国的成立就是如此。 与其相信虚无缥缈的鬼界,不如自建一方鬼国。 现在它把这鬼国也交给了刘醒非。 什么都没了。 北阴法王存在的时间,也屈指可数起来了。 原本的北阴法王,在把青提灯交给刘醒非之后,一下子力竭于尽,不得不消失休息去了,一直到了后半夜,才恢复一些,出来和刘醒非交待后续的事,比如徐家子嗣的延续计划。 为了这个,它一个鬼国都交出去了。 失去鬼国,对北阴法王影响巨大。 它先没了青提灯。 又丢了鬼国。 现在的北阴法王已经算不上是一个鬼王了,只能说是一个资深老鬼。 付出如此代价,终究是无奈之举。 因为,天子气已出。 一位史无前例的大帝即将诞生。 这位太祖将要在这旧时代的瓦砾上建立起一个超级盛世。 新的时代,没有北阴法王的立足之地。 也许,在一些角落里,苟延残喘也能活下去吧,但没意义,最终啥也不是。 既然如此,倒不如拼尽一搏。 给自己的子孙后代一个更好一点的起跑线。 北阴法王道:“你吃也吃了拿也拿了,我可是什么都给你了,呐,这是北阴山的所有我知道的墓址,你都可以去挖,里面有不老少的东西了,我就一个要求,把我老徐家的娃儿给看好了。” 刘醒非道:“不是,你虽给了我好处,但你这要求太奇葩了,要我在新国朝新立之后,去乾都,帮你照看一个孩子长大,我怎么知道哪是哪儿呀,我上哪找你那真命天子啊!” 北阴法王道:“这你放心,我给那孩子看着呢,到时做个记号,你一到乾都,就能顺感应把那娃儿给找到,可给我看好了,我就这一个宝贝娃儿。” 第33章 海边的汇聚 说到孩子。 刘醒非道:“你确定就这一个,也不准备一后备的,万一这一个是没出息没本事的怎么办?你们徐家也算大家族了,我不信你们只有找到的这一个孩子,你是怎么确定这个孩子未来有成就的?” 北阴法王摇摇头,道:“嘶,你说你,这个问题,别人要问也还罢了,人家不懂不明白不知觉那是真的一头脑糊涂的,怎么你也问了?你不是有灵眼啊,应该可以看到,人与人之间,是有区别的,有时候这区别之大,比人和狗都多,有的人一生下来就华气盖顶,拥有惊人气运,做什么都是一帆风顺大杀四方,也有人哪怕一出生坐拥亿万也会堕落成街边的乞丐,我找孩子当然是找那个气运最盛的一个了。哪怕起点再低,终有大鹏展翅,扶摇直上的一天,只是我的时间有限,新国一建立,在新龙气的镇压下,我怕就要不行了,到时只有你来照顾那孩子,我怕那孩子折倒在与气运相随来的劫数下。” 很多天才,一出生,也是气运过人。 但像这样的人往往会伴有劫数。 上天给你气运,让你成长,是要你完成一些天定的使命的。如果你完不成,那就要面临上天的惩罚了。 所谓天与不取,反受其咎。 说的就是这样,枉顾了天命的下场。 给你机会你不中用,那你倒霉又能怪谁呢?所以有时,发现了气运之子,是需要有人在阖家团圆去保护他,帮助他的。 让其完成天命。 如此一来,功德气运,你也可以在旁边分沾一点。 别嫌少。 这玩意,可遇不可求。 你拿着金砖,上街头,看可能买到一些去。 别人怕不是当你傻子。 也别想我去完成天命。 这是给人家的,你从旁可以帮助一下,真要去抢,那就是获罪于天。 这就好像,大人给孩子钱,你可以跟这孩子身边蹭一两个糖吃,没人会太计较这个,只当是闹着玩,开玩笑的。但你直接把钱抢走,那性质可就不同了。 所以对于气运之子,只能在旁边看护着一些。 北阴法王能护一时。 但新国一立,他就不行了。 根据北阴法王的估计,这是一个超级无敌史无前例的盛世天朝。 龙气之盛,常人难想。 这样鼎盛之朝的龙气,会庞大到一个恐怖惊人的程度。 被这样的龙气庇佑,什么鬼魅?魉都要显迹现形,当场诛灭,到时候他自己都要完蛋,哪里还能照顾孩子,这就需要刘醒非出马,好好的照顾好它徐家的孩子。 刘醒非一想,是这个理儿。 每一个天骄,天才,都需要一个成长的时间。 不然潜力再大,没成长起来,也有可能折断。 所以需要有人给其保驾护航。 这可真是个苦差事。 不过,末法完全降临,到时新旧时代的碰撞,即便是自己也要好好的休息一下,别在这时候卷入时代的交错中死了。 到时就成笑话了。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不过,这么说的话,你应该能预知一些事了?” 北阴法王道:“常人推演天机也是要遭到报应的,要么五弊三缺,要么消福减寿,我是连人都不是的鬼,自然也不例外了,甚至消耗的更多。你看,我为了子孙后代,鬼国没了,甚至不久之后连这条鬼命也保不住了,你就可以知道推演预算的后果。其实知道了又怎么样呢?知道和改变,不是一回事的。” 北阴法王的确可以推演运算。 有些人养鬼,就是利用鬼灵之术去赌博搞钱。 但这样做真的是不好的。 养小鬼发财的家族,最终都将凋零掉。 原本旺盛的子孙也会逐渐死得一个都不剩下。 这是鬼类把果报转到了生人头上。 但倘若是北阴法王自己推算呢? 那这份果报只能落到它自己头上。 所以它虽替徐家找到了后路,但它自己不仅没了青提灯,没了鬼国,甚至连它自己的鬼命也要保不住了。 好在末法降临,它已经别无牵挂。 就好像末日就要来到了,一个人把钱花光一样。 末日,末法,一样的。 北阴法王走了。 它给予的,也非常多。 刘醒非却只能叹息。 其实北阴法王给的,很多已经废了。 别的不说,北阴山的墓葬群早已经被破坏的不成样子了。那里面,有宝贝,并且还在的墓,能有几个存在的? 一念于此,刘醒非取出了两枚青铜钱。 这是青蚨钱。 是一种稀有的钱妖。 一般都在各大仙门手中。 因为仙门出来也是有可能需要花钱的。但除非大宗货物,哪里需要用金用银? 正常老百姓用的都是铜钱。 你到民间花钱的时候掏出了银子,哪怕只是一钱银子,其实对很多民间百姓来说也是很不方便的。 所以最好的是铜钱。 把母钱留在自己手里。 把子钱和其余普通钱一起花出去,到了晚上让子钱带其余钱一起回来。 这么做是为了让母钱子钱汲取其余钱上的红尘之意。 当然,对普通民间百姓,有点缺德了。 不过这也是仙门的老套路了。 有一个故事,说一个道人找卖梨的要一个梨子吃,人家当然不答应,后来这道人就变了一个戏法,看起来是种了一棵梨树,其实是障眼法,把卖梨人的梨子给送人了。 这就缺德了。 当然仙门不是这么看的。 这叫红尘炼心。 在这红尘炼心中,炼的是一颗己心,不是天心。你卖梨人可不可怜,关我屁事。问题的关键在于,我找你要一颗梨子吃,你拒绝了,这就是在打我的脸,我不得给你一个教训。 至于说你的损失,活该。 谁让你得罪了我。 我差你那一颗梨子吗? 倘若你肯给,我最多只是白吃一个梨而已,你一卖梨的,你差那一个吗? 万一我会付钱呢? 就算我不付钱,我给别的好处呢? 这都是有可能的事儿。 但你偏偏选择了拒绝。 这我俩就结下因果了。 我不给你一个果报,成吗? 瞧,此之一事,就是红尘炼心。 这母钱放出子钱出去,就是赚取红尘之意。此意玄之又玄,家长里短,妙不可言。 对于钱妖来说,是无上的美食。 刘醒非也是因这仙门退隐,这才好不容易有了此一对母子金钱。 倘若仙门仍在,这样的宝贝,哪里轮到他沾上手去。 有了此钱,刘醒非也算是有了一个新的本领。 占卜之道。 其实原本刘醒非也可以的。 不过之前说了嘛。 五弊三缺。 这玩意可不是开玩笑的。 五弊三缺指的是什么? 五弊是鳏寡孤独残。 即克妻,克夫,克父母,克子女,甚至是克自己。 三缺是说无钱无财,无福为贱,命薄如纸钱。 你敢泄露天机,老天爷就会降下五弊三缺来折磨你。 所以,很多高手都精通卜算,但都是喜欢当迷语人,好好的话不好好说,非要你猜不可。这是因为你猜出来的嘛,可不是我告诉你的,哪怕有什么因果,也很轻。 但如果我明明白白告诉你,这就是在找罪受了。你看看,满大街算命的,有几个是有钱的。 算命这一行。 你算的不灵,赚不到钱不说,还有可能被人打。 但你算得灵了,也一样有万般的麻烦上身。 总之都是一个不好啊。 再说,有些事,大事你算不了,小事算了也无所谓。 干脆不算了。 但刘醒非此时已经到了一个新境界。 往日,他是天下众生之一,是蝼蚁。 没有人会对一只蝼蚁在意的。 但现在他实力越来越强了。 已经从一只小小的蝼蚁变成。了一条渐渐肥起来的鱼了。 天道已经开始有意无意间,对他抛下了鱼饵。 懂点事的都知道。 鱼饵是不能吃的。 吃了鱼饵就意味着你上钩了。 你吃小虫,殊不知天道也想吃你。 再说这是末法。 末法时代,本意就是要让大鱼死。 死掉的大鱼烂在鱼塘里,化为营养,等这已经干涸的鱼塘重新注入新水,鱼苗的一天。那就是一个新纪元的了。 天意如此。 所以刘醒非也要注意一点了。 掌握一手卜算之道,小心被天意给暗算了。原本刘醒非自己算,是要吃亏的,这叫吃小亏避免吃大亏。但既然有钱妖在手,那就省事了。 钱妖算的命,关我刘醒非什么事。 钱妖算出来的,它又没说给我听。 我就算知道了,又不会对别人乱说。 这样不就没事了,至少很多麻烦事儿都避免了。 算了一下,刘醒非展颜一笑。 还好。 这个什么北阴法王是没害他,真只是一个小忙而已。 从卦相看。 上上大吉。 说明他还可以占一下这孩子的福缘。 这是一个有大福缘的孩子啊。 北阴法王消散了。 一伙人儿这时过来了。 打头的,是早前逃跑的陈树生。 这家伙一下子拔出了铳子。 “你——什么人!” 他给吓到了。 在之前遇到的那个女人,太恐怖了,他仍然记得,虽然印象很淡,可他仍然知道在船上时,那女人和这个男人是一对的。 既然那女人出了问题,那么这个男人可能也有问题。 不过,他错了。 刘醒非何止是有问题。 他有大问题。 刘醒非一伸手。 隔着几十步呢。 陈树生那把郑茂生帮忙搞来的短铳子便落到了刘醒非的手上。 刘醒非随意的把轮盘打开,看到里面黄澄澄的八颗铳子儿,啪地把轮盘合上,刘醒非又丢回给了陈树生,陈树生十分狼狈的接在手上,不敢再对刘醒非了。 他哪怕是真傻,此刻也分清了大小王。 即便他把短铳对准了刘醒非,都跟没用似的,人家说夺就给夺走了。隔着十好几米远呢,走路也要二十左右步,这一伸手的,说夺就给夺了。 这哪是人。 这是高人。 一辈子里尽在话本和说书人嘴里听到的高人,眼巴前就站着一位呢。 太厉害了。 拿着短铳跟没有一样。 在陈树生目瞪口呆中,刘醒非道:“这是美帝斯为了西部大开发,对付那些红种人制造的大蛇手铳子,绰号丛林大蛇,比普通的转轮机铳要多出两发铳子弹仓,单发威力极大,挺不错的,你很有关系吧,一般人只能搞到六发铳子儿的转轮铳。” 陈树生惊叹道:“不是,你这也懂?” 刘醒非笑笑道:“这没什么的,我在美帝斯大开发时在那边玩过。能告诉我,这里发生的事吗?” 陈树生怔了一下,旋即他聪明起来,也就把这里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 他一边说,一边看刘醒非的脸。 陈树生在监狱里干过很长一段时间。 对于一些审讯之道也颇有了解。 看着一个人,注意对方脸上的微表情,就能知道这个人他嘴里说的这个事是真的还是假的。 察颜观色,这是已经深入到骨子里的技能了。 他一看,就明白,自己说的事儿,这个人八成都知道。 都是在做样子而已。 很快,他就说完了。 “大佬,我们下面怎么办?” 他提出了疑问。 刘醒非屈指弹了一下指甲的响声。 “等着吧,无论如何也要等龙根回来不是吗?” “是是是,等龙根回来。可是船……” “船,就不需要你来担心了。” 陈树生一想,得,你最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等龙根回来。 原以为是要等到午时或未时的。 哪知道龙根不到卯时就出发,在巳时就到了。这一路,是紧赶慢赶,有的人鞋掉了,有的人衣服也破烂得不成样子了。 但是,好在,他们都回来了。 “哇啊!” 一个人在叫。 是小尸妖,它跑动着扑过来。 刘醒非连忙一巴掌按头把它止住。 然后小尸妖就露出了嘿嘿的死笑。 刘醒非道:“好了,不要担心,你们那儿发生的事我已经知道了,不过你们大约不知道,这里也发生了一些事。” 龙根皱眉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船呢,我们在这儿的船呢?” 他说着,眼睛看向陈树生。 陈树生一下子恼了。 “不是,这事你问我?” “船的事我知道,不关他的事,嗯,叫陈树生吧,这事儿和他无关。” 刘醒非发话了。 不管怎么样,他人在,他说话,总能让小尸妖和龙根安心。 “你们知道海神吧,这应该是一个从神国跌下来的一个神,又或者说这个神出了什么事,困在自己神国里出不来了,现在,正常应该说是陷入了长眠之中,有一个神官,叫什么神之使者的,在借用海神的名义兴风作浪,这东西大概是死了,所以看上了龙贵芝的身体,借助龙贵芝的身体跑到自己地盘上去了,顺便带走了我们的船和那些东岛人朋友,嗯,大概也就是这样了,是吧,我说的没错吧,陈树生。” 陈树生连忙道:“对对,没错,就是这么个事。哎呀,这事儿可给我吓得呀!” 龙根急道:“我的一种植物,这下要怎搞?” 刘醒非似笑非笑道:“你不知道要怎么搞吗?” 龙根苦脸道:“大佬,我给你打工的,现在人也没了船也没了,我哪里知道该要怎么办啊!” 刘醒非回首。 他看向林子里。 “你还不出来吗?” “什么?” 众人一惊。 陈树生也把短铳对准了过去。 不一会儿,从林子里,走出了一个人。 冯远嗔吃惊道:“是,是你?” 来人是,女猎手。 她平静道:“我的真名是李信国,我是从前燕山国人氏,也是这个岛,这一代的海神教大祭司。” 刘醒非没说话。 其余人也一片沉默。 这里人,有很多,尤其是冯远嗔的原因,都对这个坚强的妹子有好感。 这个女人。 也许年纪大了一些。 也许看上去皮肤粗糙了一些。 也许她的头发也比较干枯。 甚至一身皮袄子看不出身材什么样。 但冯远嗔喜欢她。 第34章 梅机关到来 冯远嗔是一个东州汉子。 他不喜欢那种娇滴滴裙子开到大腿根的女人。 那种扶风摆柳的妖艳贱货,就不是冯远嗔的菜。 他就喜欢李信国这样,看起来朴实无华的女人。 这个女人,能打猎能杀人。 相貌端正,人有能耐。 不比那些什么活都不会干,就嘴皮子能的女人强? 再说,年龄大点怎么了。 会疼人。 生娃娃健康。 能打猎会杀人的,这世上哪还有这么好的女人嘛。 所以冯远嗔站了出来。 “有话好好说,这位大妹子,说话要想清楚了。” 海神教,邪教啊!你还大祭司,你不想好了,真以为这里面哥几个的不杀人吗? 李信国笑了一下对冯远嗔道:“冯哥,没事的,让我把话说完。” 她说:“我虽然是海神教的祭司,但如你们看到的,海神教已经不行了,我也就是挂一个名而已,从来没准备过祭祀之事。因为如你们看到的,这个岛已经没有什么了,既没力量出去找祭品,岛内也没有能当祭品的人了,但是你们来了,所以海神使者盯上了你们,是那个人拿走了你们的船,应该是去海神殿了,那是神恩应许之地,只有最特殊的人才能到那里。普通人,会在激浪和暗礁的影响下根本就到不了那地方,但是,我可以带你们去。” 许仲文看她。 “我们凭什么信你?” 陌生人。 说话就要信。 怎么可能。 凭什么? “你们总要找船的,你们能找到船吗?你们能找到海神应许之地吗?” 她说到最后,看向了一个人。 不是刘醒非,是龙根。 是她,阻止龙根的,她不想龙根去望神台,但她只是一个人,一头雪虎而已,不想秘密被发现,她只能在试着拦一下后走人。 龙根他们意志太坚定了,她一个人赶不走他们。 好在,望神台仍然有一个变异人。 再加上——海神台上大纛的飞走,导致龙根没有注意地方,就匆匆的赶回来了。 这一回来,他自然没有在望神台找到海神的最后方位。 龙根只好看刘醒非。 刘醒非耸耸肩道:“看我干嘛,带上她就行了。” 龙根道:“我们怎么知道她是真心给我们带路还是把我们往陷阱里引?” 刘醒非看李信国。 “李信国是吧,你怎么说。” 李信国道:“这一切都很简单,因为,我不想死!” 龙根道:“嗯?这话怎么说的。” 李信国道:“这个岛已经没有价值了,所以你们的到来才会让海神使者都出动了,要把你们当祭品,如果哪一天,再没有新的祭品,我就会是下一个了,我不想在万一的哪一天成为祭品,不如信你们一次,赌一把,也许你们能帮我摆脱掉海神教。” 海神教是邪教。 就算一开始不知道,时间长了,这么久了,该懂的也都懂了。 李信国虽然一直没事,但她早早就在愁思于此点,生怕哪一天,不知什么时候,自己就成了什么祭品。 可惜。 过往的时候,她根本没有力量摆脱海神教的影响。 但现在不一样了。 别的不说。 海神使者自己都跳出来了。 所以她想借助这些人的力量。 退一万步说,就算失败,这也是在执行海神使者的任务,她又没做错什么。 龙根看向刘醒非,道:“好,就信你一次,不过我们现在连船也没有,怎么去海神之地?” 他看似和李信国说话,其实问的是刘醒非。 刘醒非微微一笑。 “所以说了,要等,等船来啊。大概再过一会作也就到了。” 龙根何其精明。 他略微一想也就想明白了。 “有人盯上了我们,是——东岛人?东岛人中有内鬼,告诉了梅花机关!” 刘醒非很欣赏他的这份精明。 知一通十。 这样的人,你真的可以很省心,至少不用说很多废话。 “你一直都知道?” 龙根问刘醒非。 刘醒非看看他道:“我早就和你说过了的,不用怕,我会在背后挺你的,你,怕什么,怕那些梅花机关的人吗?你以为我把小蛟龙放在你身边是干什么的,你不要太小看它了。” 渐渐的。 申时到了。 所有人都有些没了心气。 但也正在此时,船来了。 在海面上,隐约间的,三个小黑点出现了。龙根连忙用上了望远镜,道:“来了,来了,真是别人的母亲来了三条船!” 他又看了一会儿,苦笑起来。 “两条炮艇,一艘轻巡。” 不要小看这两条船,严格说来,一条炮艇就可以横虐他们了。 即便是一条炮艇,也会装备一门小口径铳炮,和扫射的连发速射铳。 光是那连发速射铳,打出来的,像人手指头粗细的铳子儿,就足以把一个苦修硬功的汉子打成碎肉沫子。 更不要说那门小口径铳炮。 即便是小口径,也是在海军上来说,放在陆地就是一砸一个狠的大杀器。 这么说吧,东岛人的这两条小炮艇在中土的江河上可以随意肆虐,中土根本没有力量抵抗。 可笑吧,可悲吧,但这就是事实。 再对比一下海都中土已经废弃了的造船厂,想想就让人感到可悲。 目前新朝上层的态度是造不如买。 所以造船厂给废弃了。 新朝想要造一些木壳船还可以。 但钢铁战舰,想都不要想。 上层老爷们宁可给外国的工厂下单子,也不愿意投入到自家的工厂里面来。 更不要说,还有一条轻巡。 虽然说这是一条轻巡,但也不是普通舰船可以比的。这条轻巡,不仅有两台三联机铳炮,还有前后两台重型速射铳。 在舰体上,还有直射鱼雷和深水鱼雷两种武器。 面对这样的武器,拿什么打? “大佬,你最大嘛,你说这种情况我们怎么打?拿头打吗?” 龙根有些急眼了。 刘醒非看小尸妖。 “能不能搞定?” 小尸妖气道:“你在开什么玩笑,这么远的距离,要是在陆地上,我还可以挖地道过去,现在怎么办,你让我在海水里游过去吗?” 它只是小尸妖,是土属性亲和,可不是水属性亲和。她在海里,最多是在海底里跑过去,慢就不说了,即便跑了过去,到时人在海底也是两眼一抹黑,它上哪儿找船潜进去啊。 再说,这么麻烦的事,为什么就要它一个人干啊! “那么,这样可以过去了吧。” 刘醒非说着往海上走了两步。 强大的气血燃烧下,一些气息被释放出来,森白的寒气从刘醒非的足下进入到海水里,顿时,大海在结冰。 并且,这冰层在逐渐蔓延。 小尸妖目瞪口呆。 不敢相信什么时候刘醒非有了这能力。 以刘醒非的力量,想要小范围的冻住一杯水,甚至一锅水,这是没问题的。 但冻结这附近的海水。 开什么玩笑。 这可不是大力出奇迹的。 这需要独特的功法才行。 “还是你牛。” 小尸妖欲哭无泪,给刘醒非比了一个大的,然后提起掩月剑在冰面上跑了起来。好在这刚刚冻上的冰是干的,十分干燥,不必担心滑脚。 小尸妖在冰面上健步如飞。 “大佐,你看。” 在飞鸟舰的桥头,一个军官把望远镜给了高田裕三。 高田一看。 希马达。 这是怎么回事? 我看错了? 怎么可能,有一个小黑点在向自己靠近呢?这什么人啊,可以在海面上奔跑?嗯?不对,这海水的颜色怎么在变化,这是怎么了? 很快,他就知道了。 一个官兵冲里面喊。 “不好了,海面正在上冻,不,已经给冻住了!这是怎么回事!船都不能动了!” 冰。 海水正在迅速的,结冰。 结成了冰后,这舰船的螺旋桨也不得不停了下来,甚至因为极冻的原因,螺旋桨的转轴发生了问题。即便解冻,这船速也提不起来了。 毕竟,看上去这是一艘武德充沛的轻巡,其实则是铁壳包木的落后旧式舰船。 倘若不是东岛的节俭,在正规海军里,这其实是属于淘汰品。要不然,高田裕三也不可能从海军手里弄到此船。 但凡有点能用的东西,海军不会自己留着么。 真以为会轻松交易给你高田家吗? “可恶,这应该是敌袭,是中土异人,我就说,区区一个龙根,凭什么,哪来的胆子开启宝藏。可恶,别想,一切都是帝国的,是我们梅机关的,准备战斗!” 高田裕三很警惕,立刻叫了起来。 不要小看梅机关。 它们的船,可能是老旧的,但这些人,基本上都是武士。 的确。 在武士中,有像柳生静流那样不愿意打仗的人,但也有一批渴望打仗的,希望为东岛建立万世基业的人。 有很多武士,一直以来生活都不如意, 他们总觉得自己是差了一个机会。 那就是打仗。 所以即便东岛上层想放缓,但下层早已经联动了起来。 上面管不住。 要不然为什么东岛军方老是有下克上之事?就是因为,有一些底层一些军官忍不住想要立功,根本不管上层的命令,自私的就发动了军事行动。 让你上层不承认也不行。 这就是东岛军潮水一样涌入中土,进行侵略的原因。 第一,中土太弱了。 第二,东岛军想要立下战功升职加薪的人也太多了。 对于这些人来说,稳赢的战争,为什么不打? 你问上面,上面说不清楚,那干脆不要说了,我自己来打。只要打赢了,打胜了,那上面也就不能加罪了,反而是升职加薪。 再一个就是东岛始终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小国,它有时不得不进行资源扩张,哪有它们需要的资源,就打哪里,就往哪儿打,如果没有资源,不要打的,它自己先就要完蛋了。 还有第三点,一直以来,武士被压抑的渴战心理。 不要奇怪。 东岛的武士阶层太庞大了。 庞大到,在东岛一直要通过战争来消减数量。但是,当战国时代结束,天下一统,反而大量的武士就失业了。 失业的武士在想什么呢? 就是打仗。 只有打仗,武士才有存在的价值。 曾经天下一统之际,白王幕府兴兵二十万攻打燕山国,其目的就是消耗本国内的武士,不给这大量的武士找一个用武之地,这天下绝对平静不了。就算如此,后面还是接连发生了好几起大战。 最厉害的东西大战,双方各拥军近四十万打成了一团。 此后,才是白王幕府三百年太平天下。 但这也意味着,武士们三百年没有仗可以打了。他们的饥渴,完全可以想象到。 高田裕三和他的手下,大多就是这样的人,他们都是从旧时代转过来的武士,迫切需要在这个新时代找到自己的位置,证明自己,唯一的方法就是配合军部,对中土进行侵略。 当然,要做事,就要有钱。 幕府的情况一如从前。 所有的经费都基本上在军事上了。 哪怕是梅机关,也一样缺少资金。 不过对于梅机关来说,经费问题,需要一定的给钱吗? 给政策就可以了。 而政策就是。 怒海雄风的宝藏,他们梅机关吃定了。 “准备战斗,拔刀队,准备!那个,先打那个东西,开火!” 高田裕三知道,中土有一些异人。 这些人说厉害是真厉害。 最简单的一个例子。 当年西极联军入侵,把大乾兵马打了个落花流水,很厉害吧!但却接二连三的在民间被平民打败。 最终,西极诸国只敢小部分的通过一个个的条约,利用大乾来对中土进行殖民。 要是可以,你以为西极诸国不想直接鲸吞?看看波希国,被诸强分来分去。 所以不是诸强不想瓜分中土,是它们做不到。 现在高田裕三要打这宝藏的主意,自然要小心一些,别突然跳出个民间异人把他们给灭了。 “对了,”高田裕三决定稳一手:“你去,把四号武器运上来。” “啊?那个不是还没有完善好吗?” 旁边军官有些迟疑。 高田裕三道:“武田,你真是太让人失望了,拿出来又不是一定要用,另外,万一我们不敌,这才拿出来用,反正都是死,拼一把才对,你想直接投降么?” 武田忙道:“我这就去把四号武器拿出来。” 这时,另一个很俊雅的男人道:“这就是我们去江田岛带回来的?我看江田岛上那个叫一号的人还不错,挺听话的,为什么不带一号来呢?” 高田裕三道:“天真寺,你真的是太天真了,那个一号一肚子心眼,根本就是打算利用我们,并不是真正的归心,我怕把他放出来会造成什么不好的后果,那就不好了,那个一号,离东岛太近了……” 第35章 四号武器 天真寺摸起了下巴。 “既然你明明知道一号有问题,那为什么……” 不解决掉它呢? 你应该可以做得到吧! 高田裕三没说话。 他不想和天真寺说这个问题。 其实答案很简单。 在军部,包括他自己,有一部分人对战争开始悲观起来了。 东岛的体量就那么大。 要么带上中土对抗西极诸强,要么撤出中土请求中土谅解,争取体面的退出战争。 但这都不可能。 东岛对中土做的那些事,你搁这儿说原谅?脸呢? 至于带动中土对抗西极,这也是不可能的。就东岛和中土的关系,上哪找朋友去? 退一万步说,中土怂了,认了,下面东岛自己的官兵也不答应啊! 所以最终的结果只是,东岛将以一己之力对抗整个西极诸强。 以一国,敌世界,失败,是必然的事。 所以军部和高田裕三拟订了一个救世计划。他们在江田岛,进行人体实验,想要通过对一个异人的研究,建立一支不死军团。 这个异人,是一号,他是主动愿意进行配合的一个异人。 但高田裕三和军部都意识到这个人的危险性。 正常异人一个个都是躲躲藏藏的,经营自己的小圈子,要么小隐隐于野,要么大隐隐于市,离不开一个隐字。 总是把自己藏得严严实实的。 但这一个呢? 直接站了出来。 主动要求合作。 原因何在? 其实就是这个人实力不行,或者说没有他自己想的好,他的勇,仍然有着不可弥补的缺陷。他并不是无敌的,并不是不可战胜的,还不到他嚣张的时候,所以才要借助高田裕三和军部的科学帮自己提升能力。 但是一直的,培养出来的都是失败品。 二号是一个几乎不能听懂人话的怪物。 三号实力太弱,倒是适合量产,可光一个明显的怕光弱点就让它被淘汰出去了。 也就三号可以用一下。 但这个三号也是个听不懂人话的。 好在三号还能控制住。 其实想想,也许这个实验该停了。 这时,连发速射铳子响了起来。 绰号撕布机的重型对空连发速射铳发出了撕扯布匹般嘶嘶嘶的声音。 铳子以一种惊人的射速在射击。 即便是结成了冰块的海面,也被连发的铳子打成了碎沫冰屑。 但……小尸妖速度太快了。 而人的肉眼,对动态的捕捉,是有极限的。连续成一条线的铳子根本打不中小尸妖,甚至在经过了最初的恐惧后,小尸妖已经掌握了预判,它移动,奔跑起来的方向,变化,越来越诡异起来。让人根本不知道它下一刻是向左还是向右。 连绵的铳子儿基本是打了个寂寞。 天真寺赞叹一声。 “好厉害,我东岛有这样的异人吗?” 高田裕三不快地道:“有一个,也是速度流的,剑法可以斩切飞射中的铳子儿,不过这个人是反战人士,而且他的这种剑术对身体要求很大,现在已经病倒了,估计活不了多久了。” 天真寺道:“果然,还是中土神人异士多啊!” 高田裕三明白了。 这也是一个和平人士。 想想也对。 天真寺是在东岛开书店的,一个开书店的人,却因为举国的战争导致他书店开不下去,自己也要到军队里才有饭吃,他怎么可能喜欢战争呢? 大约东岛战败了他也无所谓吧。 只要自己回去,能够仍然开自己喜欢的书店就好了吧! 这个自私自利的家伙。 不过还好。 这个人仍然在他接受范围内。 有本事,脾气好,这样的下属可不多。 一些小脾气,也就容忍了吧。 “天真寺,小心点,那个异人可是要上来杀我们的!” 天真寺一扶鼻梁上的眼镜。 “啊,差点忘了这一点呢,不过,一定会杀我们吗?” “什么意思?” 天真寺道:“我感觉,能够一口气把这附近一片海域给冻住的人,要杀光我们很轻松吧,只需要再加一点点力,就能冻死我们了,但这个人只是把我们给冻住了而已,反而是让另一个人过来杀我们?” 高田裕三沉脸道:“你想说什么?” 天真寺感觉对方好像要一刀劈了自己,连忙笑道:“啊,没什么,只是一时感悟而已,没有任何意义。” 是怕我动摇了军心吗? 看来命是有可能保住了。 天真寺暗中想道。 武田回来了。 他很狼狈。 几个官兵把一个大铁棺材模样的东西抬上来。 说时迟,那时快。 小尸妖已经蹿上来了。 一抹青光。 用于架设重型速射铳的发射台被一剑削开。包括了里面的人,一分为二,血慢慢流出来,沁染了一片嫣红。 “啊,啊!” “开火!” “怪物!” “杀滴给给!” 舰上的官兵大吼大叫,对着小尸妖就是一通开铳。 滋溜出一连串的火星,却没有一发铳子可以打到小尸妖。 坦白说。 要是小尸妖刚刚苏醒,面对这划时代的科技武器,搞不好可能会中招。被普通铳子打了也无所谓,但被重型速射铳子打中了,可就不会轻了好。 重型速射铳的铳子儿,打的都是飞机之类的家伙,这一指头长的大家伙,打在人家身,一铳子一团血雾。 打在头上,整个头会像西瓜从高楼摔地上一样,碎了个稀巴烂。 所以理论上东岛官兵是有可能打死小尸妖的。 但是,此时的小尸妖对科技武器已经很熟悉了。它早早掌握了弹道预判方法,可以觉险而避之,不知道的,还以为子弹一直在避开这个蹦蹦跳跳东跑西蹿的小尸妖呢。 唰。 小尸妖抹掉了一个人的人头。 又一记大力劈砍,把一个人从中间一分为二。 这一下,知道不是小尸妖对手的东岛官兵纷纷放弃上前交手的打算,用铳子来对付它。 可这是小尸妖。 一个体力无穷,力量超级大,并能自由控制身体的怪物。 即便是赤手空拳,小尸妖杀人掏心都和玩一样,五指往前,一伸一抠,就能掏出一颗滚烫的心脏出来。 十指的指甲,疯狂飞长,就像十把钢条锯子一样。头发看似软弱无力,其实能在极短时间里把一个人的血给抽干。 更重要的是,如果小尸妖愿意,它还能放出尸毒。 被这尸毒碰到,一碰一个死。 每个死者都是一脸青绿色,死得惨不堪言,关键是毒发的速度太快了,前后不过数息,也就是三五个呼吸功夫,这人可能就倒地上死了。 所以说,小尸妖绝对厉害。 它对之于这一船的人,就是大杀器。 更不要说,它已经拥有前世的记忆,掌中一把掩月剑,这样一来,它杀人效率就更强了。 随着小尸妖的肆虐,终于有高手跳出来了。这个人叫宫本直言。 据说,是剑豪宫本的传人,勇敢的继承下宫本的名号。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剑豪宫本曾经为了成名做了很多错事,经常到别人的武道场去挑战,甚至把别人一家子都杀了,手上还有小孩子的生命。 这样一个人,不知暗地里有多少仇家。 所以直言这个人敢以宫本的名姓行走,还是很有胆量的。好在时代变了,他倒也没被人找事。 但现在他的好运到头了。 宫本直言亮出了兵器。 一把打刀,一把肋差。 他显然是摆剑豪宫本的双刀流。 但他怎么可能是小尸妖的对手。 小尸妖冷眼一看,立刻跑了起来。 唰。 它的头发缠住了宫本直言的一只手。 头发丝勒入皮肉里,直接吸血。 宫本直言挥刀。 被小尸妖切近身子,用掩月剑挡格,再顺势往里一探,只是这么一探,就把宫本直言的肚子给剖开了。 小尸妖一个闪电般的退步。 宫本直言一肚肠内脏倾盆而下,从肚子里喷出,倒地上就死了。 不,还没死,还差了口气。 小尸妖不仅剖了他的肚子,剑锋更是在他的背脊切了一下,现在这个男人连下半身都失去了知觉,他趴在自己的肚肠上,惨不可言啊。 天真寺受不了了。 他使出了瞬步。 咻一下到了这男人的身边。 说了一句。 “抱歉。” 他救不下他。 只能帮他走痛快一点,至少减少一下痛苦。一刀下去,干净利落的切下了这个男人的头,让他摆脱了痛苦。 在这男人如此惨境下,快速的一死,是种幸福。 但接下来,天真寺就退了回来。 他轻轻抹了一下额头的冷汗。 瞬步。 很消耗体力的。 他可能凭借于此技能,去和小尸妖打上几招,但一定撑不了多久,最终还是要力竭而被小尸妖斩杀掉的。 他已经看出来了。 这个怪物,速度快不说,最关键的是体力好似是无穷无尽的,这玩意怎么打? 不过,高田裕三仍然勇敢的站了出去。 他面对小尸妖,二话不说,摆出了斩切马的姿势。 这是东岛武道中,武士步行战骑兵冲击的架势。 高手可以一刀把奔冲至正面来的骑兵连人带马一起从中一分为二。 是的。 高田裕三已经看出来了。 这个敌人,拥有极其坚韧的身体。 正是这个怪物身体素质太好了,才能拥有如此疾速吧。 但没关系。 高田裕三的手中是名刀大雪快刀。 这是昔年柳生家明柳生灭亡后的刀。 那个明柳生携带此刀进入中土,结果死在了中土,刀也遗失在了中土,倒是被他找了回来。 当然,此事他没告诉别人。 不然,柳生家搞不好是要来找他讨要这把刀的。 那可不行。 我凭自己本事找到的,为什么要还给柳生家? 这可是名刀啊。 据说,挥得极速,甚至能在空气中凝结出雪花。 但是,小尸妖仅仅看他一眼,就转身杀向了别人。 那些普通的武士,可没高田裕三这样的身手,更没有大雪快刀这样的神兵级名刀,面对小尸妖,几乎是必死之局。 天真寺说话了。 “它有智慧,不是普通怪物。” 毫无疑问。 高田裕三是觉得这人是怪物,所以才理所当然十分笨拙的上前诱敌。 你上去。 人家就一定要搭理你吗? 人家就一定要按你的意思做事吗? 很明显。 这个怪物没有理会高田裕三,它调头杀船上其余普通的船员,这船上的普通船员,虽然也是武士,也可能在家练习剑术,但大多估计都是练素振的,可能还比不上陆军的马鹿,怎么可能挡得住这突然杀上来莫名其妙的怪物高手。 “天真寺,不要说废话,这个怪物正在杀我们的人,快想一个办法!” 高田裕三无法坐视手下人被蚂蚁样的碾死。 他怒急的让天真寺想办法。 天真寺目光一闪,道:“告诉对方,你要谈判!” 对方如果答应,说明是可以说话的。 对方如果不答应,说明要把事情往坏处想上三分了。 高田裕三一想也是。 “过来,和我说话,你有什么要说的,有什么条件,都说出来?” 高田裕三大叫。 他的话果然起到了作用。 就见那肆意张狂胡乱杀人的东西,嗖一下东拐西绕,一下子就到了高田裕三的身前攻了过来。 好快。 高田裕三根本来不及用眼观察,只能凭借感觉,挥刀用斜切招架。 狰。 滋滋! 大雪快刀与对方的兵器撞在一起,猛烈的撞击,锋刃间相互交错摩擦出一溜串子的火星。 然后,变向,再攻。 高田裕三不敢乱动,他只能狼狈的应对攻击。 不行,这样下去,撑不了多久。 虽然并没有感觉到多少的疼,但高田裕三仍然感觉到身上有地方被切开受伤了。 只是大约是没有切得更深入吧,都是浅尝辄止,所以他虽伤了,仍然不影响他的战斗,但这本身已经说明他落入下风。 再战下去,高田裕三搞不好就要死在这儿了。 终于,高田裕三到了四号武器的旁边。 他抓起了控制器按钮。 立刻按下。 嗤。 高浓度的压缩空气从四号武器的棺材箱旁边排了出来。 四号武器被释放了。 随着这棺材模样的东西打开来,一个披头散发的怪物从里面出来了。 这是一个壮年男子模样的人。 披头散发。 一身钢浇铁铸的肌肉。 但这个人的衣服就不行了,怎么看都像是穷苦平民的衣裳。 这男人,一脸的疯狂。 眼睛里喷射着无尽的幽光。 若非他一脸死板,没有表情,麻木不仁的模样,只怕让人以为他是疯了的。不过,错了,他本就是疯的。 这男人,虽然是被高田裕三放出来的,但却第一时间攻击高田裕三。 高田裕三连忙挥动手中的刀,一刀,两刀,三刀。 同时他也往后退。 他成功的在男人手上砍了数刀。 但换来的,只是入肉甚浅。 并且,这小小伤口,正在愈合。 “怪物,你的对手是那个。” 高田裕三对他说。 四号发火。 “瓦达西瓦才不是什么怪物!” 第36章 船舱下的搏杀 他说着又往高田裕三身上扑。 高田被他打得连连后退道:“四号,你还想不想好了,如果不听话,就不送你回江田岛了!” 四号也叫道:“瓦达西瓦也不是什么四号!瓦达西瓦叫健太!松本健太一斯达!” 这家伙原本就是一个暴脾气,还给人抓去当成了实验对象,一肚子,一脑门子,全都是火啊。 倘若是一直不给他机会也就算了,有机会什么仇都是要报的! 不过,他到底也是有一些理智的。 知道这个小尸妖也是敌人。 想了想,他觉得高田裕三什么时候都能杀掉,反是小尸妖可能不好对付,于是他终究还是选择了回头找小尸妖的麻烦。 反正是要杀,都要杀,先把这最嚣张的东西杀掉。 毕竟,这个看起来难搞。 杀掉这个人,自己就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慢慢玩了。 这就像吃菜。 有的人喜欢一上来先吃最容易吃的肉,但也有的人呢,喜欢先把最难啃的骨头给啃了,最后再慢慢吃嫩软软的肉。 四号,松本健太,就是一个喜欢先啃骨头的人。 但是,他犯了一个错。 他低估了小尸妖。 并且是严重低估。 他以为自己现在有力量了。 但其实对方也是的。 就见小尸妖毫不客气的冲上来,一剑扎到了他的心脏上。 它太快了,松本健太虽然说有足够的力量,但在速度上就不行了,至少差了很多。 哪怕力量大,但反应就像个慢腾腾的老人,一时间就像个靶子。 轻易就被小尸妖攻击到了心脏。 但他被刺中心脏之后,不仅没死,还能够大声说话。 “你以为——这样就能杀了我吗?” 他一把抓住小尸妖的脖子,不让它能逃避开来,紧跟着,又是一拳,打在了小尸妖的脸上。如果是一个普通人,这时脑袋恐怕都要给打爆掉了。但这一拳打在小尸妖的脸上,也只是让她脸红了一下而已。 小尸妖勃然大怒。 在它眼中,这靶子一样的傻瓜,竟然伤到了它?这简直离谱,是奇耻大辱,不可原谅!说时迟,那时快,小尸妖跳了起来,腰身一扭,双腿上来,挟住了松本健太的脖子就是一扭。 这小尸妖的力气也不小,如此双腿发力下,松本健太也是站之不稳了,他人摇晃一下就摔倒在地上,整个人和小尸妖一起化为了滚地葫芦掉到下面舱室去了。 然后下面传来了乒乒乓乓的打声。 各种物品,木材,铁器,断折摔打的声音,是不绝于耳。 时不时还有轰轰重物倒地的声音。 可见下面两个怪物打得有多激烈。 甚至站在船上,也感觉到,脚下的钢铁甲板,在时不时的发出颤抖。 正当高田裕三他们注意于此时。 陈树生带人上来了。 这个陈树生,终于显出了他的本事。 这一路上,小刀的机灵劲儿,许仲文的精明,甚至丁凯也有勇气。 哪怕冯远嗔闹出了笑话,但谁敢否认他是他们中间最能打的一个? 只有陈树生,一直是看家守窝,没显出本事。 现在他发威了。 他带人从下边上了船。 一抬手。 大蛇转轮铳就打了一个圈。 八发铳子儿,打死了六个人。 特别是看守重型速射铳子的。 得了这个机会,他哪有放过的,顺手捡起一把南部七发铳,又打了起来。 这里不是他一个人。 跟着他的人也是都能打的。 再加上后续冯远嗔,许仲文他们的人跟上来,就更不要说了。 冯远嗔到船上就找铳子,捡起了一把长铳,不用学扫,拉栓就会用了,抬手就打。 有暗器功夫的冯远嗔,哪怕是第一次摸这种长杆铳子,也是铳发如神助,一铳一个的准。 更不要说许仲文,丁凯这些个了。 他们都是好不容易挑选出来的人才。 一个个上来就知道怎么打了。 这船上的东岛人,哪里是这群出闸的猛虎的对手,很快,除了大批死硬份子外,其余都投降了。 还有大约一半人,死了。 指望这些中土人放过他们太难了。 “你们这些巴嘎——” 高田裕三叫着就想动手。 但很快他就僵直了自己的身子。 陈树生,冯远嗔,许仲文这些人,能找到铳子的,都把铳子对准了他。 虽然高田裕三是一个高手,他手持大雪快刀,在腰间还有一把南部十四的最新军官短铳。 但他仍然不敢去赌。 龙根招的这批人,素质真心不错。 一个个的,虽说是出来混的,但真的是敢提脑袋玩命啊!该拼,该动手的时候,没一个含糊的,这怎么不让人害怕。 陈树生得意的道:“孙贼,再巴嘎一个试试,你看我们敢不敢打死你!” “你们,你们,你们敢得罪帝国吗?” 陈树生有些无可奈何的道:“老板,一句话,或者你不说话也行,一个眼色的事,咱打死他吧!” 陈树生看起来流氓气重,其实他是一个很骨子里的男人,早就对东岛人入侵中土一事万分不满了,此前是没机会没借口的,柳生静流手下那帮人也没犯他的忌讳,所以一直是忍住了杀心。 但此刻,他是真有点想把这里面人都杀光的想法。 天真寺感觉到了这一点,不由自主的解下了自己一枚扣子,这也是准备对方一旦要动手,自己也要保命的打算。 天真寺是一个标准的东岛反战主义者。 但这不是说他就愿意被人白白打死了。 好在此时龙根说话了。 “你疯了吧,把这些人统统杀了,你自己过来儿看看,这船你要怎么开,你告诉我你会开这艘船吗?” 这是海军战舰,哪怕是旧式的。 但也是需要专业人才,才能来驾驶的军舰,真以为这样的军事战舰什么人上手都能开吗? 你看明白罗表盘吗? 你玩得转这舵盘吗? 这上面的按钮你知道哪个管哪个的。 下面轮机房也是需要专业人员的。 光你们,能开得动这么一艘大船吗? 陈树生连忙收了杀心。 “不是,我就开一玩笑,哪能真杀人呢……咦,这下面是怎么个动静?” “呃,这下面不是你们的人吗?” 许仲文道:“是哪个和她打,你们还有这样的高手,可以和前辈动手的?” “坦白说,”那个官兵道:“这下面的人,我希望是你们的人赢,不然我们都要有大麻烦。” 这个官兵自然是武田,他很清楚,下面的那个四号是什么,那就是一个怪物,并且是一个不受控制的怪物。每一次把怪物从棺材箱里移进移出,都要万分小心。 一不小心,就可能有人死掉。 而那个怪物,怎么都不死。 在对那个怪物进行实验时,甚至一组医务人员科学家都给杀光了。 所以宫本一直对这个高田裕三带着的四号武器是耿耿于怀,早想把这种不受控制的怪物搞死了。 希望那个中土异人可以收拾掉这怪物。 也不知道……行不行。 答案是——行。 很快,小尸妖就上来了。 它在上面时,不敢全力出手。 因为,它要真正出手,是会现原形的。 不会吧,不会吧。 不会以为它就是这副模样的吧。 小尸妖这样子是收着身子的。 它这模样,体内处于一个内敛状态。 这副模样方便它在末法环境下生存,但不是它战斗起来的最强状态模样。 因为那样子一出来,就真不像一个普通人了。 它此刻的模样,还可见假说是不老病。 但它现了原形,那就不是不老病能解释过来的。世人都知道它异于常人,是一个怪物了。 所以它始终掩藏着自己。 但既然到了下面,在甲板舱下。 它就可以释放一下了。 呼! 一口浊气吐出。 小尸妖斜眼看那男人。 松本健太。 四号武器。 “真是麻烦,为什么不肯老老实实的倒下来呢?” “你个巴嘎,在说什么愚蠢的废话。” 松本健太不知大事将临,仍然一脸嚣张的样子。 “我啊,瓦达西瓦,要杀了你!” 小尸妖笑了。 “啊,别说,我挺喜欢你这嚣张样子的呢!” 说这话时,小尸妖发生了变化。 它的头发蓬松的炸开,由原本的黑,变成了白灰。 一双眼睛,也由黑色的瞳眼色变成了绿色的模样。 还有指甲。 原本平平无奇的指甲不仅长长了,还变成了黑色,那不是在指甲上涂抹了颜料,而是在其上积聚了很多的尸毒。 “啊?搞什么嘛,原来是变身,巴嘎,以为这样就可以吓住我了吗?” 小尸妖一丝狞笑,整个人已经消失。 主打的就是一个快。 这种凝聚起全身力量,爆发出超凡的速度,已经是它的本能反应了。 这就是体力无穷的好处。 能够一直承受最强的压力。 在这种压力下,身体很容易到达极限。 对付光是力大松本健太,哪怕他拥有极强的自愈力,堪称不死之身也是一样没用。 堪称碾压。 乓。 松本健太被撞在墙上。 小尸妖的黑色指甲已经像针刺一样刺入了他的身体。 同时,它的灰白头发也一根根缠住了松本健太的皮肉中,这钢浇铁铸一般的皮肉竟然防不住。 被头发丝刺入其中。 同时小尸妖的皮下,靛蓝色的血管也暴了出来。 “啊,一跌,一跌,好疼!” 松本健太少有感到了极端的痛苦,以至于他竟然叫了起来。 “啊,好难喝,这是废血!” 小尸妖忍不住把这血都吐出来了。 “还以为你是什么,原来是变异的吸血鬼而已,你是人为变异的吧!看似获得更强一些的力量,其实却是用原本潜力换的,你已经没有前路可言了。” 小尸妖用头发喝了这个松本健太的血,这才算是知道了这个怪物到底是怎么回事。 变异吸血鬼,不是不可以,但要看是自然变异,还是人为变异。不是说人为不好,但即便是吸血鬼其实也是一种超自然生物。 既然是生物,就有进化论在其中。 也就是说,吸血鬼也是可以进化,或修炼的。人为变异,就是摸奖一样,打乱了进化的正常步骤,强行取得好处。 好比在一座矿上进行破坏性开采。 采完矿后,这里就留下一大坑,别的什么也没有。 正常开采,是有计划的。即便矿开采完了,也依然能够在当地留下一座城镇,一片产业,依然能够提供就业单位,提供税金。 它依然拥有一座城镇。 毫无疑问。 这个吸血鬼就是一破坏性开采的垃圾。 他未来的成长性几近为零。 不像这个小尸妖,一直拥有继续变强的潜力。 它给刘醒非当苦力,其中一个好处就是有刘醒非规范它的前路。 大多数尸妖天生神通,拥有超越了凡人的力量,所以一经起复,就任意妄为,随意的杀人伤人,以至于获罪于天。 因为天定的,人道不是大昌就是永昌,要么就是恒昌,天命气运加身。 凡人自己的自相残杀无所谓。 但你身为超凡生命杀戮凡人,就会积累因果业力,很容易招来果报。到时说不得就有什么高人大师来斩妖除魔了。 所以很自然的,尸妖之名渐渐就有了坏名声,往往人人见了而要诛之。 其实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既然让你出世,就是对你一视同仁。 不会刻意就盯上你,要害你。 所以尸妖只要克制住,不滥用自己的力量,在这世上也是能够生存下来的。 什么僵尸,尸鬼,吸血鬼之类的,一等尸妖成长起来,全都是经验包。 得到刘醒非的指点,实力有进步的小尸妖有着光明的未来。 这区区一个小小的变异吸血鬼,哪里可能是它的对手。 像现在这个,之于它,食物而已。 在刘醒非的教导下,它知道正常凡人是不能随便吃的,但像这样视人命如草芥的吸血鬼,那就是可以吃的。 嗯,吃是不必了,这人的血不好吃。 但可以杀。 正常像这样的吸血鬼可不好杀。 但那是说正常。 在小尸妖这里,杀他不过尔尔。 小尸妖一把给这人来了个掏心掏肺,直接把他的内脏给刨光了,又竖起了一根手指甲,从眼睛刺入,搅烂了脑子,白浊的脑浆汁甚至从眼眶子里流了出来。 最后用掩月剑,一剑把脑袋给砍下来。 第37章 献祭 小尸妖提头来见。 一上甲板,就看到龙根已经带着他的手下控制住了局面。 陈树生带几个人,已经控制了高台重型速射铳,正瞄准了外面,那是另两条炮艇上的东岛官兵。 他们赶来,想要救援这艘高田裕三指挥所在的轻巡,终究是慢了,陈树生带人用重型速射铳把人给挡下,陈树生发出孩子一般的欢笑,尽情扣动扳机,手下们一边在旁边看着,一边给他运子弹。手指长粗细的铳子消耗起来贼快,陈树生觉得脚下三个木箱子的铳子不够用的,又让人再搬两箱,他不停的开火。 在外面已经结了冰的海面上,是被他用密集铳子儿打倒的横七竖八的几具尸体。 龙根对外面的危险不屑一顾,只看小尸妖上来了才松了口气,道:“杀就杀了,还费力提一脑袋上来干嘛?” 他不在意四号武器松本健太,只在意小尸妖的安危。 小尸妖则是笑了笑对某一个人道:“这头有价值吗?” 它问的自然是刘醒非。 小尸妖见过刘醒非几次出手,不直接杀人,都是掏出一个骷髅头,这骷髅头哪里来的?自然是收集起来的。凭它的眼力,一眼看出,那些骷髅头生前都是一个个的强者,所以就把这颗脑袋献上了。 这个人,虽然一般,但也算强吧。 刘醒非伸手,从骷髅头上揪下了两颗牙齿下来。 “这玩意有明显的弱点,一身菁华全在牙齿上,还得是这种獠牙,别的组织部分,阳光一晒就成粉了。不过獠牙,的确是有用的,你杀了他,可惜了,应该养起来,每隔一段时间,取一次牙,这是可以重复收取的好东西呢!” 这个知识还是他从女蛇妖祁青丝那儿学到的。 虽然这样被拔牙,毫无疑问十分痛苦。 甚至会伤及吸血鬼的本源。 但这吸血鬼再疼再痛苦,又和他刘醒非有什么关系呢? 别人的痛苦,是很难与之共情的。 更不要说刘醒非这样已经在位格上高高在上的人,和比人还不如的吸血鬼了。 不是开玩笑。 在位格上,吸血鬼是连人都不如的。 很多人以为吸血鬼是一种进化,一种强大,其实不是的。吸血鬼源自于人,是牺牲了身而为人的一些特质,才拥有吸血鬼的特质。 其实算是人类进化路上,一条错误的道路。 不过,牙是好东西。 在魔法上,是一种施法道具。 也可以用之于炼器。 就祁青丝那女蛇妖里的记忆,红罗大仙经常干这事。因为资源难找,所以红罗大仙就看上了吸血鬼这种生物,抓了很多,一次次的拔牙,让那些吸血鬼一个个的,生不如死。倘若死掉还好一些,但吸血鬼的特质又不容易死,反复受罪,老受罪了。 刘醒非算是——学到了。 啪。 一发铳子打在钢板上,擦出了一溜子的火星。 刘醒非不悦了。 他看了一下。 那些东岛人不甘心。 就是那两艘也给冻上的小炮艇,他们看中土人夺下了这艘轻巡舰,有些急眼了,这是要过来支援。 两条炮艇大概是倾巢而出了,总共三四十人冲过来。 虽然被打倒了七八个的,但其余人仍然不肯放弃,在冰面上向船这里射击。 刘醒非看了,掏出了一个骷髅头。 “上天有好生之德,不要杀了他们,用此物让这些人睡过去就好了。” 刘醒非对小尸妖说。 小尸妖哪怕是个傻的,也有点懵。 这说的,是人话? 你要在别的什么地方说,也就算了,算你上有仁慈的心,是懂得善良的。 可这里……什么环境,什么温度。 你搁这里让人睡觉,这和杀人有什么区别,还说不杀人,不过是慢点杀,假手于天气罢了。 小尸妖比出了个大拇指,又跑出去了。 它知道刘醒非这玩意的厉害,是真的能很快让人睡过去的。 刘醒非伸手,就那么漫不经心的一指,就有了风来。 小尸妖在上风处跑着。 它手上的骷髅头开始发出幽光。 一些散淡零星的光没入到风中去了。 在风中一送,也就往东岛人那里而去。 这里面的毒蛊,要不了人的命,只要人睡去。但在这冰面上睡去,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被慢慢冻死掉。 只是刘醒非只是引了一些风。 又是把东西,降术师的术语叫金钟,给了小尸妖,它小尸妖用的关刘醒非什么事。 如此,这些东岛人,纵有大气运之辈,死掉了因果罪业也是落到小尸妖身上,而小尸妖为天地所生之异种,蒙天之恩。 她得要滥杀无辜,才能引来天谴。 像眼下这种的,根本不是事。 很快,东岛人就一个接一个的倒掉了。 正如刘醒非说的,一个个睡了过去。 小尸妖满意的笑笑,对刘醒非道:“真的不杀吗?” 刘醒非再次道:“上天有好生之德,我真是白教你了,能不杀你干嘛要杀人呢?快回来吧。” 高田裕三不说话。 但他其实很想说话。 这冰天雪地的,你让人睡外头,不知得要冻死几个! 还说什么上天有好生之德,德你妹啊! 但这才只是一个开始。 小尸妖方一跳回到船上,刘醒非就弹了一下手指。 这只是一个极其轻微的动作。 但是,冰在化掉。 海面上本已经冻结了的坚冰,正在以快速融化掉。 高田裕三急了。 这些跟随他行动的人,都是他苦心调集来的亲信,这要是死了,梅机关的实力得一下子得丢一个台阶。 到时,梅机关不仅无法与菊机关并驾齐驱,恐怕连黑桃会也比不过了。 所以他叫了起来。 “你这是在杀人,杀人!若是两军交战,你杀了他们无所谓,但是你用这种方法杀人,还不如给他们一个痛快的!” 刘醒非不高兴了。 “怎么说话的,我怎么杀人了?我前前后后只做了三件事,冻结海面,给了蛟龙一件金钟,最后化了这里的冰,这里面我哪一件事做错了?怎么就我杀人了?” “你你你……”高田裕三气笑道:“你把冰化掉,让这些已经被你搞得睡过去的人掉海里,这刚刚融化的海水,冰寒如故,那些人在海里,能撑多久?” 刘醒非道:“不是,他们离自己的船也没多远呀?这还游不回去?” 高田裕三叫道:“这么冰冷的海水,人在这里面,很容易就抽筋,更别说还寒冷,在这样冰冷的海水里,随随便便就有可能死掉了。还有了,这里也有已经死掉了的人, 些人落入到水里,他们的血,很容易就引出了海老虎,他们,到时有一两个能上船保命就不错了!” 寒冷容易造成抽筋。 抽筋时人的痛苦,懂的都懂。 很多会游泳,甚至游泳好手,在水里抽筋淹死掉的,比比皆是。 更不要说,海老虎。 这玩意隔老远的,只要嗅到了血味儿,就能游过来。 不能及时上船,结果就是在海里喂鱼。 刘醒非轻描淡写道:“你这个人,太不应该了,怎么凡事都往最坏的地方想呢?我已经收了冰块,现在那两条小船可以动了,应该是这两条小船把人给救了,退一万步说小船开不动,这人落了海水里还有不醒的呀,人既然醒的在,自然可以求生,哪里就是你觉得的结果。好了,我不和你废话,就问你,这条船还能开起来吧!” “轮机组的人还在,应该可以开动。” 一个人说话。 是天真寺。 天真寺扶了扶眼镜,对张大嘴巴想说什么的高田裕三道:“不说行么?假如这船开不了,恐怕我们就都要死了!” 他心中暗叹,这一次,是踢到铁板了。原以为是龙根走投无路才选择挖宝,殊料他是有了靠山才从容挖宝,自己这些人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懂,一上来就跟过来,这不一下子踢铁板折脚了么。 都不知道这些人最终会不会放过他们。 要知道,中土人和东岛人,现在是宿仇的。 好在天真寺不是真的天真。 他用时间中观察龙根和刘醒非。 这两个人,一个目光清澈。 一个深不见底。 但活命的机会还是大大滴,不妨先试一下。 果然,下面轮机舱室仍然有人。 虽说有一二个男人大叫什么光荣万岁什么的,被小尸妖一剑削掉了脑袋。其余的都挺听话的。 有几个人面无表情,把尸体直接丢煤炉子里面了。 似是对此毫不在意。 这是当然的。 这些煤炉工。 他们一直在此工作,干的是整个船上最辛苦的活儿,长年累月,身上都是汗津津油腻腻的,煤灰,机油,遍布于身,别提多难受了。 这样的生活,这样的日子,有谁喜欢? 且不说,这船要是出了事,轮机卡住,爆炸什么的,第一批死的就是他们。 年轻的,有些热情的,还似好一些儿。 但是这些煤炉工,在这旧船上服役多年时间,心已经枯死,恨透了这战争,对这些仍然对战争抱有期望的人根本早就心生了怨恨,正好趁此时机,小搞一下。 他们收了这些人的尸体,搜尽其财物,最后丢到锅炉里一烧了之。最开始味道是冲一点儿,但这锅炉里的火何其之烈,自然很快也就把尸体给烧得个干干净净。 李信国开始指引船向。 天真寺去帮助掌舵。 这船也就正经开了起来。 此时。 海神秘境。 几头海八脚把人拖拽到了一处地方。 这是海神秘境的重要地方。 祭祀之地。 不一会儿,睡过去的释由真希几人一一醒了过来。 龙贵芝端坐在一张石质的椅子上。 椅子旁边,是一个人的骨骸。 这人生前大概也是海神教的重要人物,但现在毕竟已经死了,也就不配坐在那石椅子上,被龙贵芝一把从上面推了下去,自己坐上去了。 几个丑陋的鲛人出现了。 这些鲛人,真丑。 脸上身上,有很多全骨倒刺,身上也有青灰色的鳞片,说是鲛人,其实更像民间故事里青面獠牙的鬼。 不过没法子。 这地方你上哪儿的别人。 能找到这些个的鲛人,已经走了狗的米田共运了。 龙贵芝没有丝毫羞耻心的把身上原本属于龙贵芝的衣服撕掉了,露出了她白嫩嫩的身体。 其实说到身材,龙贵芝并非极好的。 她的腿其实不是太长。 蜜桃也欠了一些丰满。 但难言的秀楚精致弥补了一切。 一个鲛人捧出了一枚珠子,给龙贵芝。 龙贵芝毫不犹豫的就吃下去了。 然后,她的眼睛发出了一丝精光。 整个人气质也更凝实了一些。 如果说她之前气质是一个精致的瓷瓶子,那么现在就成了样式精美的银瓶子。 至少,更结实了一些,不是吗! 释由真希忍不住道:“这是水精胆,我一直以为此物是传说,没想到世间竟然真的有此物在传承?” 柳生静流道:“水精胆是什么?” 龙贵芝道:“这是水母精气的附带品,只有极少数强大的水中生物才有的,我这一颗,是一位人鱼留下来的,世上这玩意,是越来越少了。” 龙贵芝……或者说,藤原右八。 伸手,召唤出了一团水,这一团水,在它的手上变化万千,从各种刀剑兵器到小猫小兔子,什么都能变。 最后一弹指。 水流散落了一地。 这时,释由真希才看到,此地之穹顶,竟然尽皆是水。厚重的海水被一种无形的力量隔绝开来,形成了一个空间。 这个空间就是海神秘境。 藤原右八原本的身体,也是用过水精胆的,但是那具身体早已经被人斩了。 它新得的这具身体还是龙贵芝的身体,十分孱弱,所以才不得不又消耗一枚水精胆服用。 就是为了弥补它身体里的这个短板。 现在,它也是有着一定实力的人了。 柳生静流冷静道:“好了,你控制这么多怪物,现在又抓了我们,想干什么?” “当然是……” 藤原右八一提手上不知何时到手的一根大纛,晃动起来。 “请你们参加一下海神的祭祀了!” 说着,大纛散发出光明。 一座高塔出现了。 不,不是高塔,是一个塔台。 这三角小山的高台上,有一条参差不齐的长条直道。 在这条直道之前,是一大号的炉鼎。 藤原右八对这些人说。 “不打你们,不骂你们,只要你们对着这个炉鼎磕头,一边想着让它亮起来,只要你们真心的去想,让炉鼎亮起来,就行了。如果累了,这里有鱼吃,不好意思,毕竟我们这个环境,是吧,有鱼吃很不错了,不吃就只能饿死了,开始吧!” 她说着,挥动了大纛。 这玩意真有神力,一挥之下,真有人忍不住磕头去了。 第38章 释由真希,明柳生的杀招 海神教。 是邪教。 邪教讲究的就是血祭祀。 那么问题来了。 凡人搞邪教,为什么? 毫无疑问,是为了钱。 那么,藤原右八这样的妖人,搞祭祀仪式,是为什么呢?当然是,为了血祭。 此地就是海神教最初,也是最原始的祭祀模样。 在大纛牵引下的神力影响下,普通凡人哪里可能抵挡得住!就算抵挡于一时,又能勉强支撑多久? 有些人感到恐惧,害怕,被神力一引,一压,这就跪了。当他们面对唯一的一座神像时,会不由自主的对这尊神进行祈祷。 一点点微不可能都会被自我催眠放大。 再有,就是原本的固态思维被强行改变了。原本的东岛人就很迷信,相信了很多的神鬼传说,有八百万鬼神之说。 后来东岛引进西学,这才渐渐一扫鬼魅之风,但也不彻底,动不动就武运长久,你都乞求武运长久了,还说自己不迷信? 现在更是亲眼目睹了神奇的一幕,这想法也就有些变化了。 一下子就真有人相信了。 就见这人,摇摇晃晃一条灵魂体离体而出,投向了炉鼎之中。 一直死寂的炉鼎顿时烧了起来。 而失去灵魂的躯壳也重新站了起来,面无表情的跑向了那参次的直道。 当这个人上了直道,一口气跑到头,就不见了。人往山头后面一跃,也就没了。 所以,那直道铺的路,直通的山头后面到底是什么? 没人知道。 炉鼎内,绿幽幽的魂火烧了一会,便熄灭了。 柳生静流道:“你这是要杀了我们!” 她看出来了。 自己这些人,都是祭品。 在这里被强行向不知名的怪物,也就是海神,献祭。 藤原右八哈哈大笑。 “没错,我就是要献祭你们,怎么,不服,来反抗我呀!哈哈哈哈哈……” 她,笑得很开心。 在这里,海神秘境。 海神的力量最强至大。 一群凡人,拿什么的反抗自己? 柳生静流忍不住就拔刀,哪怕她此时知道自己根本不敌藤原右八的诸多异术,也不愿意就此作为祭品般的死去。身为武士,可以失败,也可以去死,但不能如此丑陋的死去,至少,要保有一分最后的尊严。 神又如何。 是神,也要斩给你看。 柳生静流扑向了藤原右八。 但是没用。 藤原右八只是简单的把大纛提起来往地上一杵。 轰。 于无声处听惊雷。 一丝丝,细不可闻的神力,扩散开来。 这是海神秘境,充满了海神的神力。 别管这海神是高是低,那也是神。 哪怕是邪神,这股力量也不是凡人可以抵御的,能量的质量上,有着天差地别的差距。 柳生静流心态,意识,都很好。 武道剑术也不错。 但是。 她终究只是一个凡人。 在这神的力量下,哪怕是一丝,也压得她趴到了地上。 整个人,身体沉甸甸的,想要反抗,谈何容易。 即便想把头抬起来,望向敌人,露出不甘的眼神,也是很吃力,很费劲的。 “反抗,你想反抗我,你以为这是在什么地方,是外面吗?让你有可以对我放肆的机会。这里是神之秘境,是神力所支撑起来的世界,在这里,拥有神力的才能大声说话,你以为你是什么?武士,是剑豪,是高手?屁!你只是一个凡人而已。身为一个凡人,在神的地盘上放肆,以为可以做些什么吗?抱歉,你连失败的可能都没有,从一开始就没有所谓的胜负,胜负,是一种双概率的可能,可能胜,也可能败。岂可西,在瓦达西瓦这里,你什么选择都没有,你只有失败!明白了吗?巴嘎!” 她说着从座椅上走下来,对着柳生静流踢了起来。 一脚就让柳生静流鼻血长流。 “巴嘎!” 释由真希突然出手。 她。 竟然还能出手? “唔?” 藤原右八吃了一惊。 “就觉得你不简单,你以为我会对你不提防吗?” 释由真希的刀砍在了一透明水母上。 飞起来的,始终在保护藤原右八的透明水母,被这一刀打出伤来,原本透明的水母变成了一只散发幽光的水母。其实,那不是幽光,而是透明水母流出来的——血。 重创中的透明水母有些飘移不定了。 它已经不能继续保护藤原右八了。 怎能想到,释由真希还能劈出如此锐利的一刀。 “真是讨厌啊,没想到都注意到你了,还给我造成了这么重的麻烦,小水可是我培养很久的朋友,你竟然伤了它?八格牙路,不可原谅!” 藤原右八一指点出。 随着它的这一指。 一只海八角的触手,像一条电鞭,闪电的射来,一下子在释由真希的身体上开了一个洞。 服用了水精胆的藤原右八已经不是之前的藤原右八了。 现在的它,不仅已经服用了水精胆,更是踩在海神秘境之内,随时可以借助海神的神力。 这份力量,已经不是区区剑豪,释由真希的力量能够对抗得了的。 释由真希倒了下去。 血,缓缓流出。 藤原右八可以容柳生静流一条命,毕竟要用她献祭啊。 这世上祭品很多,但柳生静流无疑是所有祭品中最好最上乘的那一个。 但她可不敢再让释由真希活下去了。 这个释由真希,感觉仍然有一些底牌似的,像这样直觉就能感觉到麻烦的人,还是快一点杀掉比较好。 所以,藤原右八直接召唤自己最强的八角之矛来对付。 八角之矛。 是她从前身体的下半身。 藤原右八一生之中一共失败过两次。 第一次时它还是一个人。 只能算海神的信徒。 借助了极大的海神之力而已。 但是在帮助服部千军作战时,遇上了海王子罗文。 罗文这个人是当初大罗太祖的儿子。 大罗太祖封他为太子,想要把整个江山交给于他。 但是,这位太子有一颗自由的心,他不甘心当王之后一辈子只能困锁在王宫里,于是他放弃了王位,搭上一条大罗当时最好的船在海上历险。 结果,阴差阳错的,他爱上了一个东岛女人。 为了这个东岛女人,他和服部千军对上了,自然的,也对上了当时的藤原右八。 不得不说,藤原右八很强。 但当时它的对手是罗文。 所以藤原右八失败了,还被一击斩为两段。原本,这位就该死了。但它不是有海神罩的嘛,所以又得到了一次重生机会。 它和一条被神力改造的海八角合体。 经过漫长的磨合,算是成功了。 哪知道后来又来了一个怒海雄风。 这家伙真不是人啊。 他为了剿灭海神教,拿一把斧子,把整个海神教给杀穿了。 当时真是,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更别说你区区一个邪神了。 特别是这个邪神有问题,它受伤了,一直在沉睡。 所以,这位又给砍了,这一次,藤原右八的整个身体给砍烂了。 除了下半身,是海八角,可以快速恢复之外,别的什么都别想了。藤原右八一直寄生在下半身的海八角身上,但形体的模样导致它发挥不了实力。 现在,她算是拥有了一具新的身体。 而原本寄生的海八角,自然成为她手中掌握的最强武器。 八角之矛。 一击之下,释由真希就倒了。 身体被此之一击打出了个大洞。 正常,这是应该死了的。 但是,释由真希就简单了吗? 她也一点也不简单好吧。 这是一个通过假死法活下来的老怪物。 谁还没点压箱底的手段呢。 一个物品被释由真希放入到自己必死的伤口上。 “啊,好疼啊,真的,好疼啊!” …… 大海之上。 一艘超级战舰上。 一个意识在渐渐苏醒。 啊,这是怎么回事?哦,我被那群的巴嘎给改造成了怪物,哦,砍下了我八颗头用来制造不败战舰! 啊,这是在搞什么啊!用掉了我全部的八个头,连我的身体也不放过吗? 把我的身体……用来造超级战列舰? 岂可休。 岂有此理。 怎么可以,这么过分! 对一个女孩子这样过分,真的好吗? 不管怎么说,还好,混乱的意识至少恢复了正常,现在,至少先脱离这困境吧。 等等。 该死的。 现在老娘身上全是人,如果这时暴走,会有大麻烦的,原本就是业力太重让我失去意识,现在可不能再糊涂了。 不能随便杀人,该死,难道我就要这么下场吗?可恶的白王幕府,可恶的东岛国,我小早川鲜见花发誓,一定要你们付出血的代价。 怎么办? 怎么办! 至少得找到一具可以供我依附于其上的身体,然后才考虑恢复人类形态。 啊啊啊。 岂可休。 该怎么办啊! 啊——有了,这是什么东西?一只大蜥蜴啊,不过是变异的。是神力改造吗? 居然有神暗中改造了一个超级生命。 算了,丑是丑一点,但比没有强。 有了之后,才能考虑是不是能够变回成人类。到时,利用这个大蜥蜴,把我的身体解放掉。 现在。 八歧之咒,这个邪恶的术法,已经转移到了另一个人的身上。 我的原身就有可能恢复人形了。 斯巴拉西。 就这么干了。 这个意识体沉寂下来了。 在海中。 一只巨大的超级蜥蜴忽然一顿,然后眼中冒出了精光,往深海处游去。 它要成长起来。 是该选择到深海区去了。 那里的巨型海洋生物比较多,也比较大,狩猎那些海洋巨怪,能够让它得到飞速的成长。 又有一个武士祭掉了。 灵魂点燃了炉鼎。 身体奔向了山头,跳到了山后面去。 没人敢去山后头。 所有人都在抗拒中。 但在神力的影响下,这些人的心智在崩溃中。 只要感觉到神力,神威,心中起了惊恐的惧意,就会不由自主的被影响,感觉到海神的伟大,不由自主的臣服。 这种唯心的力量,是很难用理智去否定的。正如一些妇女,她们被男人侵犯,哪怕心中不愿意,但男人相貌不错,技术娴熟,让女人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最终她也很难说这到底是不是伤害,是不是侵犯。 抛开心理不谈。 你的身体是真的在享受啊! 所以在神力影响下。 凡人会不由自主的迷信,迷神,迷智,沦为邪神的信徒。 然后,就会被邪神吸引,自动献祭。 从灵魂,到身体。 这种对人灵魂与血肉的贪婪掠夺,是不折不扣的邪神,邪教。 可悲的是,普通凡人,根本无法抵挡。 但,释由真希不会放弃。 她忽然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吼。 然后站了起来。 碎散的短发在飞扬。 释由真希的气息在不住的增强。 “就知道,你会是麻烦。” 藤原右八的脸色也阴沉了下来。 面对再次起来的释由真希,她感觉到了一种危机,那是一种,如针点在她肌肤上的危机感。 “看来,这麻烦会有些意思了呢。” 藤原右八说着,身上出现了一件铠甲。 这是服部千军的阿卡马战甲。 是请西极的匠师,打造出来的,据说神才能穿的战甲。 突然。 藤原右八出手。 她的手掌不知何时已经凝聚了一枚人拳头大小的水弹,一掌推了出去。 水弹打在了释由真希的身上,让她连连后退,但没有倒下去。 释由真希伸手,把已经湿了的头发往后一抹。 一张五官端正的脸就露了出来。 露出五官的释由真希很漂亮,她的美有种中性的味道,既吸引男人,也同样比较吸引女人。 “你啊,有些惹怒到我了,你这个——巴嘎!不知道把我逼到了什么程度。” 释由真希眼睛放出了金色的神光。 虽然她的实力变强了,但这是诅咒之力的原因。 变强是一时的。 之后的异化才是痛苦所在。 但若不如此,她就要立刻死掉了。 啊。 果然。 我是这么怕死的一个东西。 “西内!” 释由真希出刀。 雪花,出现了。 随着释由真希出手,她使用了强招。 曾经柳生家明柳生一脉的绝招。 三大杀招之一。 天寒地冻。 雪飘人间。 在这寒冷的刀意下,即便藤原右八也感觉到一丝丝森森的寒意往自己身体里钻,甚至让她感觉,是不是衣服穿少了的想法。 这是真感觉到了冷。 像藤原右八这样可以赤脚在雪地上漫步的怪物,只有散发出极强杀意的刀,才能让她感知到寒意。真正让人冷的,不是这一刀引发出来的飞雪飘絮,而是释由真希打心底里对她的杀意。 第39章 神秘的柱中之男 昔日。 柳生氏分明暗表里两脉。 暗柳生一脉,走的是隐者的路子。 而明柳生一脉,则为柳生家武道正宗,这不是开玩笑的。 武士,才是当时东岛的主流。 隐者被打压得十分惨。 即便是有名的隐者里,往往也是数着米粒下锅的。 反而武士阶层能够依靠军功发财兴家。 但是,明柳生却在衰败,暗柳生却是在兴旺发达。 明柳生的衰败,就在于当年家主过于醉心武学。 虽然家主武功极高,可子嗣不兴啊。 就一个儿子。 被幻剑一派的人杀了。 正经的决斗,死了都没理由报仇。 两个女儿,一个跟人跑了,被杀了。 另一个是恋爱脑,武功是不错,但既然恋爱了那下场就好不了。 男人恋爱脑可能还能重新振作。 女人恋爱脑,彻底完蛋。 以至于明柳生一脉,绝了。 你人丁绝嗣,还怎么兴旺? 纵然有再高的石高薪俸,有再大的官职体面,也是到头一场空。 好在,柳生氏明家一脉的这武功的绝技没绝。 柳生静流和释由真希交流武学,就把这三大杀招教给了释由真希。 教也不是真教,只是随意的提一下。 对别人大概是听一下而已。 但释由真希的武功很高,更是剑道上的天才,所以只是听柳生静流随意一说,也就学会了。 这是柳生静流自己也想不到的事。 因为柳生静流功力不足,所以她自己正规的修炼,但始终是练不成,反而释由真希轻轻松松就可以修成。 现在释由真希为了增加杀伤力,直接就用上了这三大杀招。 藤原右八扛下了此招,但一直得海神之力护佑的她,受伤了。 不要说她不是神,只是一个区区的神使而已。就算真正的神,只要受伤,就让人看到了杀死的希望。 所以释由真希毫不客气的挥出第二刀。 雪飘人间。 下一招就是人间杀神。 人间杀神,连神都要杀。 这一招是杀气凛冽。 甚至强到了一发不可收。 什么收发由心,搁这就没用。 这一招,要的就是一往无前,哪怕是你的妻子儿女父母高堂站在你的面前,挡住了你的路,都要毫不犹豫的一刀斩之。 杀性之烈,之浓,根本容不得半分停滞犹豫,甚至在挥刀斩出时,连自己的思维都是静止的,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就一个杀字,一刀向前,斩杀对方。 哪怕那是一个神,也要杀给你看。 这就是人间杀神。 神嘛,高高在上,那就在天上嘛,不要到人间来。来到人间,神也要杀。 杀气这么重吗? 藤原右八忽然笑了起来。 “厉害,真厉害,这么厉害,你和别人玩吧!” 藤原右八人往后退,但却施展了一个邪神术法。 一群鲛人提着武器杀出来了。 这些鲛人,是在中土海边被人一直追杀而活下来的,弱的都死了,只有最强的才能活下来。 它们一个个,鱼脸骨刺,身体表层似有一层子的硬壳,谈不上刀枪不入,但也等于有了一件盔甲在身。 更重要的是,这些鲛人,悍不畏死,力大无穷,哪怕释由真希一刀人间杀神,杀了靠近她的一圈,也不行。 其余鲛人依然鱼涌一样的攻过来。 突然,一个鲛人被砍倒了。 看起来鼻青脸肿的柳生静流,她又站起来了。 虽然被狠狠打了一顿,但柳生静流毫无疑问是一个硬骨头,她只是倒下了,不是死掉了。死掉了是站不起来,但倒下去却仍然可以再起来的。 “我是一个武士,我怎么可以,躺在那里像咸鱼一样被杀掉呢!要么,就真正杀死我,要么就一直战斗到最后。” 她说着挥刀上前。 别说。 柳生静流和藤原右八在一起打,那叫被打,找虐,根本不是对手。 但这些区区的鲛人,从来不是问题。 想想中土古代,那些古墓中,一具具被炼成长明灯的鲛人灯台就能明白了。 只要给找到了,鲛人完全不是个儿。 它们也就欺负一下没什么见识的普通平民罢了。 甚至一些平民有心的话,也是能够收拾它们的。 古来过往,被海边渔民用网子套抓的鲛人又岂在少数? 鲛人不是自己渐渐稀少起来的。 它们是被人类捕捉的稀少起来的。 所以它们主要是看起来吓人,但仍然并不强。被杀,就会死。 柳生静流大发雌威。 可惜,也就到此为止了。 目前,也就是她和释由真希仍然能够保持理智,拔刀作战。 其余人,只能苦苦在神力的压榨下,渐渐走向献祭之路。 苦劝了几次,柳生静流知道她是无能为力的。 “对不起了。” 她悲痛地说。 这是她的追随者啊。 柳生静流竟然一连挥刀,把这些人给杀了。 杀自己人,这很痛苦,但柳生静流不得不如此。武士作战,要做对方不想要你做的事。藤原右八把自己的人来当祭品,自己既然制止不了手下人挣脱出来,那么最好的方法就是给他们一个解脱。 “你,该死!” 藤原右八果然愤怒了。 她又用上了八角之矛。 但这一次,被释由真希挥刀硬生生挡下来了。 “啊啊啊——” 藤原右八愤怒的吼叫了起来。 八角之矛全力射向了释由真希。 释由真希瞳孔凝缩成了一个小点。 她的视力在这一刻提升到了极限。 “看刀——” 雪飘人间。 人间杀神。 那么,下一招是。 杀神——一刀斩。 噗! 嗤——! 释由真希一刀切入八角之矛中,然后一力往里推,冰森寒冷的刀锋势如破竹,往里切割下去。 这一刀,太狠,太绝,也太美了。 像神仙射出的仙光。 所过之处,尽皆破坏。 即便是藤原右八,也在最关键时刻,抛出手中的八角之矛,人往后退,以避锋芒。 但饶是如此,在它的胸口,也被释由真希砍出来一溜线的火星。 神甲之上,出现了一条白痕,然后缓慢散去。 “好刀法。” 藤原右八忍不住发出赞叹。 对手讨厌归讨厌,这实力没话说。 不,不止如此,方才这一招的力量也超出了凡人领域。 藤原右八知道。 凡人的力量,是有极限的。 换算一下,大约是五吨力量。 五吨,这是凡人身体力量的极限了。 并且是理论上的数据。 不可能超出这个数字。 超出了,那也就不是人了,至少不是普通人了。 毫无疑问,现在的释由真希,到达了非人领域。她现在已经不是普通人了。 “阿克芒多!” 藤原右八发出了召唤。 从天顶上,一根根触手垂落下来。 往释由真希抓去。 释由真希一巴掌,反手抽在自己的臀腚上,受此一刺激,她眼睛一下子失去光彩,但手中的剑也舞出花来。 蜇龙无想曲。 马踏飞燕。 她纵跃了起来。 人如乳燕穿林。 小小的燕子,在垂柳的丝绦下,风一般的穿行而过,不着于外物。 正如她此时的身形。 飞纵跳跃,挥刀斩出,一根根的触须肉,被她硬生生咔嚓地斩切了下来。 这其实是一个西极女骑士的武道。 是西极古武一脉。 西极古武,对体质要求十分严格。 在古代,西极有一段混乱古史。 那一时期,有很多神明下凡,当然,不确定是不是神,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只是力量强大的人而已。 这些人下凡后,就倚仗自己的力量,到处布种,看到漂亮的雌性,甚至雄性,就要去占有。 导致的结果是什么? 这些神得罪了当时的人王强者,甚至一些人杰精英。 再加上诸多,神明管炮不管后,生了儿子女儿的也不照顾,让这些半神之体的后代站到了人类那边。 最终这些人参与西极神战,导致了诸神的黄昏这一故事。 是不是故事不好说。 但西极古武,从某种意义上,的确不是正常人修炼的,对于人的身体素质要求的不是一般大。 普通人修炼西极古武,那根本就是在自杀。 所以,在一开始,释由真希只是把这秘籍记背下来,并没有修炼。 但是,现在,她的身体素质已经达到标准了。 所以,她很多动作都做出来了,速度提上去了,连一些容易拉扯到筋的高抬腿,一字马也做得轻而易举,整个人在一条条触手须下,如一只灵巧的雨燕,上下翻飞,在躲避触手擒拿之余,手挥快刀,把长肉须子一刀刀斩切下来。 砍得上方,那一头名为阿克芒多也忍不住叫了起来。 这就好像,阿克芒多,它的手指不断的被释由真希用针在狠戳一样,要不了命,但别人的母亲,它疼啊!此时的释由真希,比之古代那位,也就差一头代步的飞龙了。 古代。 一个难以言说的时代。 在中土的古代有三皇开世。 放在西极,也有诸朝争霸。 在西极那时候,有一种职业叫龙骑。 强大的剑士乘坐能够飞天的飞龙。 他们每一个都是精英。 有一个叫菲奥娜的女骑士,她为了一个男人上了战场。 但是,她这一方战争失败,她也就沦为了一名佣兵。 不过此女倒也非凡,自创了斩龙刀法。 斩杀大海怪于海上,格杀剑牙虎于一线天,最终为自己的主上报了仇,然后她和一个铁匠过起了隐居的生活。 在隐居的生活中,她完善了武功,留下了传承。 但是,让人难想的是,后世人的体质一步步下滑严重。 以至于她的武功更像是人胡乱写的。 尽是一些正常人,根本不可能做到的训练。 曾经释由真希觉得是假的。 但现在她顿悟了。 成为非人之后,她正在适应自己体内新增的力量。 以前的一些武功反而有些不顺畅了。 倒是这从前的古武玩意儿,有些趁手上心了。 现在一看,果然如此。 “啊啊啊啊啊——” 战至巅,战至狂,战至酣,战至昌。 释由真希战斗到解放天性一般,她没了矜持,没了规矩,没了自守,没了束缚。 长刀闪出寒光。 一步一闪开始。 一直到九之极九闪。 刀光化为繁星。 没有一根肉须可以靠近她的身子,连沾一点边也做不到。 发挥出实力的释由真希像极了一头发狂的小母狮子,她一刀刀斩尽触须,往藤原右八过来了。 真是麻烦。 藤原右八皱眉。 “啊啊啊,你们,可真是会给我添麻烦啊!为什么不能安安静静的去死呢?反抗有什么意义呢?只是让我解决你们更麻烦一些,何必呢,何苦呢?为什么要——逼我至此呢?” 她说着,来到了一根石柱上。 这是海底秘境中,无数根从地上隆起来的石柱之一。 此柱之上,有一把斧子。 藤原右八一把扯下了斧子。 “也罢,你自己惹出来的麻烦,你自己解决!” 喀嚓! 石柱碎裂。 从中显出了一个人。 这人,一身紧密结实虬结如铁疙瘩的肌肉,没有铠甲,但有一件海老虎皮的裤子,结实雄壮,没有一丝一毫的赘肉。 他一双眼睛,又大又亮,并且是双瞳。 这是重瞳者。 望之如古之盛王。 如此铜浇铁铸的一个人。 一看就是狠角色。 他看向了藤原右八。 “你怎么换了模样?” 藤原右八脸色有些冷,道:“这些人是搞破坏的,我一个人抗不住,你要不出手,以后就没得长生了。” 男人目光一凝,看向了释由真希。 “这不是一个女人嘛,你怎么连这么个女人也搞不定!” 藤原右八冷笑一下:“女人,你看她,是不是普通女人,如果我没看错,她已经是一个异人了,有些人,变异起来很可怕的,短时间里我甚至不能真正杀了她!” 她看出来了。 此时的释由真希,仿佛是获得了不死之身,仅此一个能力,就足够讨厌了,更不要说这个人还得到了全面的增幅。 倒不是说不能打。 但藤原右八当过隐者,她沾染上了一个隐者才有的毛病。 那就是情报。 情报。 不仅是要找到别人的秘密,也要守住自己的秘密。唯其如此,才能先天立于不败之地。不然,你纵能得逞于一时,迟早也是要遭人算计的。 所以面对强敌,藤原右八想借力打力。 她要利用一下这个男人,来对付那个女人。 “就这样一个女人你也收拾不了,还一天天的在外边招惹事非,更严重的是打扰了我的休息,你看看,我这才恢复到了中年时期,就让我出手?我可告诉你,没下回了,再敢胡乱叫醒我,劳资醒来先把你个娘铳子给砍了!” 他说完,又看向杀过来的释由真希。 “女娃娃就该绣花玩女红,你搁我面前玩刀子?” 话音至此。 他人不见了。 下一瞬间,他已经到了释由真希的面前了,毫不犹豫就是一斧子劈了下去。 乓! 重重一击,二人分开。 释由真希的手上,流血了,此一招就让她的手掌心,虎口震裂了。 她此刻体质已然超凡。 但即便这样的身体素质,也接不下这男人的一斧子,这怎么可能。 “哈哈,小丫头实力还挺强,竟然真能接下俺的这一斧子,有点意思,但也到此为止了,你的实力也就这样,最多也就能多撑几下子,根本没有胜的可能,放弃吧,你,是赢不了我的!” 第40章 鬼斧显神功 神秘的男人一斧子打得释由真希虎口震裂。 但她夷然不惧。 长刀提起。 这把刀上,丝丝妖气泛起。 此刀非同一般,不是普通简单的神兵。 它是东岛曾经存在的一个世代匠村,打出来的名刀。 名为村正。 妖刀村的村正,往往因过于锋利而自伤其主,是以被人称为妖刀,结果却仍然有很多大名武士慕名上门来求购。 总是有一些人,觉得别人不行,被妖刀所伤,是因为器量,能力,勇武不够,镇不住此刀才自伤的。 但自己是绝对不会受伤的。 他们反而更想借妖刀的名气来证明自己的能力。 别人不行,我行,我是天命之人。 但是,或许妖刀真的有诅咒。 最终,一位大名死在了妖刀之下。 大名之子一怒之下替父报仇,指挥调动了军马,把这个妖刀匠村给杀干净了。 这造成了此后的妖刀,越来越少,也越来越贵。 不可否认。 妖刀虽妖,但它通灵啊。 哪孤它逆主弑上,但也是神兵级的宝贝啊!至少,在它噬主之前,它是很好用的,不仅可以斩断品质不如它的兵器,也能通灵救主,和真正的通灵神兵一样。 唯一缺点是自主性太强了。 发现自己和主人不相匹配时,就会有噬主的可能性。 但也是因此,很多人更是想通过妖刀村正来证明自己。 再加上刀匠村毁灭,存世的村正刀一下子变得稀有了起来。 所以这造成此后的村正刀价格是节节攀升,越来越高。 释由真希得此刀时间最长,已经得心应手了。 更是为此刀取了名字。 长刀款。 打刀。 妖刀村正式。 一色国光。 重臣。 一色国光是这把妖刀村正的名字。 重臣是释由真希对此刀的认知。 在她的态度,这把刀是她的臣子,而且是重臣。 这意思也就是说,她走的是以人御刀,而非是以刀御人的路子。 此刻释由真希在这柱中男子的威逼下,倾出全力来了。 一色国光。 助斩! 释由真希带着一蓬刀光,杀向了柱中出来的男子。 双方乒乓的打了起来。 刀斧相交,火星子迸起,仿佛能把人脸给砸疼一般,让人触目惊心。 柱中男子本以为这释由真希厉害,但也没想到她能厉害成这样,超出了他心中之所想啊。一个女人,哪有可能强到这地步的,果然有假。 呼。 男人吐出了一口浊气。 他也略微认真了一点。 此前出手,纯属于漫不经心,就像走在路上随手从街边拔了一根杂草一样,漫不经心,根本没发力,但是现在,在释由真希的威逼下,他才不得不认真一些许。 神斧飞舞。 他还用了一点小技巧。 在他的大力下,手中的大斧化为一轮轮云刃,飞舞于空中,一层层,往下压来。 天冷地冻寒,斧刃霜雪明。 大斧劈砍。 释由真希的一色国光发出了痛苦的呻吟之声。这是一色国光不及男人手中大斧的威力,忍不住发出类似惨叫。 这种金属疲劳之音,入耳即明,不需要翻译,即可知之。 这时,柳生静流杀了过来。 柳生静流——拔刀斩! 她苦修此一刀,能够一刀杀人,这人头不是飞起来掉落,而是从脖腔子上滑下来。 可知她侵淫此道到了什么程度。 这是已经出神入化了。 但是。 她的力量太小了。 柱中男人一脚踢过去,柳生静流的刀就脱手了,这原本不该发生的事,发生了。 身为一个剑豪,柳生静流怎么可能连刀都拿不住?虽然说,持刀之法讲究握刀不可用死力,但柳生静流持刀多年,早已经练出最基本的意识反应。 倘若有人和她对刀,在刹那间,她的手会把刀握得牢靠无比,是绝对不可能发生脱手这种事的。哪怕她的手骨折断了,刀也仍然会捏在手上。 但偏偏就是这个柱中之男,一板脚就把柳生静流的刀踢掉,甚至让柳生静流倒地成了滚葫芦。 整个人也昏迷过去了。 一脚之威,竟至于斯。 不是柳生静流弱。 是这个男人太强了。 对着藤原右八都能砍一刀的女主豪杰柳生静流在他面前根本走不了一招。 “什么玩意?也敢挡我?” 这个男人对柳生静流不屑一顾的扫了一眼。他本可以再补一下子的,但没有,大约是觉得没有一指头按死的小蚂蚁没必要再特意弯腰去再按一指头吧。 太弱的人,男人是多看一眼也欠奉的。 不过,在这个男人的心里,也是小小惊叹一下。 竟然没死掉,也算有两下子。 但是,释由真希愤怒了。 她这个人。 朋友不多。 性格孤僻的她,看似能和很多人走在一起,谈笑,说话,但都是逢场作戏而已。 真正交心的朋友,不多。 甚至和她同级别的,也不多。 要不然她怎么可能在过去和小早川鲜见花交朋友? 因为身为女人,又是强者,这样的人不多,一个圈子里,就那么几个人。 你不和她交朋友,还上哪交朋友啊?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 这个柳生静流是释由真希好不容易才交到的一个朋友,算是亦友亦徒吧。双方有共同的剑道爱好,也都是女性,自然关系好了起来。 这样一个,过去一直对自己仰慕的女孩倒在了自己面前,让自己怎么可能不怒起来呢。 “巴嘎亚路!” 释由真希挥刀打出了大招。 一色国光。 共斩。 一刹那。 释由真希仿佛化成了两个人,同样的人用同样的姿态斩出同样的一刀。 柱中男人一斧子把释由真希的一道残影斩碎。 在他的身上,也有释由真希斩出的一记刀痕。 毫无疑问,柱中之男他中刀了。 但是这男人只在身上轻描淡写的看了一眼就道:“我,已是不死之躯,轻轻一刀,能奈我何!” 说话间,他身上的刀口子果然一滴血也没流,反而在自愈中。 伤口合上了。 好在释由真希眼中仍然能看到,在男人身上的伤口上,有白色的黏液,它们阻止了血液的流出,并且在黏合伤口。 这才造成了这男人所说的不死之身。 所以,还能打。 一直要等到那个人出来。 并且她感应到,那个人正在靠近中。 “啊!” 她再度发动了共斩。 仍然能够伤到这个男人。 这让那男人怒了。 “你竟然能够伤我两次?” 是的,这本是不该发生的事。 男人实力在释由真希之上,他之所以接连被斩上了两刀,一是释由真希也不算弱,用的是幻剑技术。 小小的也算迷惑了男人一下。 但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 是这个男人自己大意了。 他马虎大意了。 这才给女人机会。 一连中了两刀,让这个男人大失颜面,丢脸了啊,堂堂一个大老爷们,竟然被区区一女子连续在身上斩了两刀,这在过去是不可能的事。 是我弱了? 男人脑中生出了这种质疑。 但他当然不能接受是这样一个结果。 所以他要重新证明自己。 “你这女人,让我发怒了!” 鬼斧神功。 巨斧飞舞。 柱中男人挥动巨斧,连绵砸下。 释由真希顿时吃不消了。 她的体质虽然大增,堪称非人类,但面前这个柱中之男,是非人类中的非人类,这一招招大斧挥舞起来,是势大力沉,重若千钧,一下下砸的,若非释由真希手中的村正,一色国光有些底气,换了普通的神兵,这时恐怕已经被斩碎了兵器,枭首当场了。 虽然男子一时砍不动释由真希的刀。 但他仍然抽功夫一脚,踹在释由真希的肚子上,倘若是普通人,这一脚能把他踹得米田共都出来了,便是释由真希,也是五脏破裂,惨不堪言。 好在这对释由真希而言,只是让她痛苦难当,在强悍至非人境的自愈力下,她仍然撑了过来,并且拔刀就砍。 雪飘人间。 又是这一招。 毫无疑问,这是一招极其全面的刀招。 你要说杀人,杀伤力,这可以说人间杀神,或杀神一刀斩厉害。但雪飘人间却是最为全方面的一记刀招。 可虚之。 可实之。 于虚实之间,掩藏杀机。 昔年,明柳生一脉最厉害最狠绝的,其实就是这一招。 或者这样说,人间杀神和杀神一刀斩是有极限的。但雪飘人间这一招没有极限。 它类似于燕燕于飞这一招。 已经超脱了技法本身,达到了通灵入神的地步。 释由真希用了此招,掩藏自己的杀机,果然,还了柱中之男一下子。 释由真希一记背身暗藏刀的后戳扎中了柱中之男,给他的身体上又添了一刀。 轰! 柱中之男身上暴发出恐怖的血气。 这是古武。 柱中之男也修习了古武,并且已经有了很高深的境界。 此人被释由真希一连伤到了,触动了他心中的无明之火,怒了。 鬼斧神功。 神鬼之怒。 乓。 一斧子下去。 这强劲的一斧子,打得释由真希手中的妖刀村正.一色国光高高弹起。 也就是释由真希才能仍然捏住剑柄,让手中之剑没有脱手而出去。 人可以死。 但身为一个剑豪。 至少不能丢了自己的剑。 哪怕死也不可以。 就算手臂被人打得骨折,手都难砍下来了,手指都给扭断了,但也一定要抓住自己的刀柄。 如果失败。 手不离柄。 这就是最后的尊严。 释由真希的身体几乎被这个男人一斧子斜着劈开。 太狠了。 当然,也太强了。 这个男人,已经强得有些离谱了。 男人哈哈大笑。 “没本事死撑,算你有一手,还不是得死!” 说着就要一斧子把释由真希的头给砍烂掉。什么,怜香惜玉?不存在的。更不要说释由真希虽然也算得上是一个美女,但她是那种坚韧不拔的女子,没有普通女子的娇柔软媚,激发不了男人的怜香惜玉之情。 就在这个男人要一斧子把释由真希砍死时,一个人从天而降。 一抹光,劈向了柱中之男。 柱中之男猝不及防,仍然中招。 反是他也给劈得差点两半。 男人往后退步。 “什么人?” 那个人无奈的说道:“打工狗,牛马来的,还能是什么人?” 这时柱中之人才看清了这个来人。 只见此人披头散发的小女孩模样,望之也就十三四五而已,手提一把宝剑,短了一些,但青光湛湛,有如一泓天青幽水。 正是此人,把柱中之男一剑劈伤的。 柱中之男仔细打量这个小女孩,然后笑了。 “我当是什么人呢,原来是个妖孽,大胆妖孽,我一眼就看出来你不是人,竟然挡在我的面前,看来你是想死了!” “住口,”小女孩怒道:“我长这么漂亮天真可爱人见人爱,你个老怪物不修口德上来就骂,简直是丧心病狂罪该万死,现在本姑娘到此,你还想放肆,简直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哈哈哈哈……” 柱中男子大约是给气得笑了。 他先笑一下。 忍不住的事,必须要笑一会,不然气不顺。 笑了一会后他才道:“你区区一个妖孽也敢大言不惭,怎么,就凭借刚才偷袭的那一下子,你觉得你就是我的对手了吗?” 是的。 刚才,这女孩偷袭了一招。 但经此一招,柱中男人感觉到了,这女孩仍然不是自己的对手,她偷袭一下子,还能给她一直偷袭下去啊?这种事,以后是不存在的。 女孩也笑了起来。 她一边仍然掩护释由真希的恢复,一边摆了一下手中的短宝剑道:“我还当你有多了不起,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原来不过是一介莽夫啊,什么时代了,还讲究一夫之勇啊,你一个人,能打有屁用,出来混,要抱大腿的,要有势力的,你身后没靠山没大腿,就你一个人在这里逞独夫之勇,还自以为了不起,今天姐么就让你这匹夫知道知道什么是能打,你那不叫能打,是能挨打!” 这小姑娘,说话太狠了。 柱中之男一直挺骄傲自豪的一个人。 哪知今天刚刚苏醒,就给一毛丫头一顿臭骂。你要说这是一个人也就算了,你就一妖孽啊,你上哪来的优越感搁我这叫嚣的? “臭丫头,我看你嘴巴是不是和你的功夫一样硬!” 他打定主意,要收拾这妖孽,要把它打倒,要把脚踩在它的脸上,慢慢的,一点一滴的,把这丫头的头脸给踩暴掉。 鬼斧神功。 巨斧飞舞。 他冲向了女孩。 女孩也很硬的直接硬刚上去。 乒乒乓乓。 两人直接开干。 这一大老爷们的武功大开大合硬怼硬干也就算了,可没想到这女孩的武功也是如此模样。并且双方一时间还是一个平手。 也不能说平手。 这男人毕竟还是男人,在力量形势上占了一些的上风。 第41章 突然出现的天人 柱中之男狂攻如山海之势,倾盆压下。 虽说小女孩落入了下风,但她仍然能够顽强地坚持着,甚至于在防御中仍有反抗之举。这换了普通人可能已经支撑不住,面对如此狂风暴雨的连绵攻击,一个肝颤,一次恍惚,就有可能会应对不及,就有可能给当场活劈了。 高手较量,就是如此。 可能两人水平相近。 但就是这一丝的距离。 就是生死之别。 刹那之间,差这一丝的就死了。 但小女孩不一样,她有如一根顽竹,给压得弯了身子,摧折了腰杆子,就是不断。虽然看起来她是差,甚至不仅是差一丝,但她的临战心理极好的,哪怕落于下风也是顽强不息,拼命抓住任何一点空隙也要反击。 哪怕是明明落入了下风。 但她的应对仍然没有一丝错误。 这是最重要的。 没有肝颤,没有犹豫。 她的应对,一丝不苟。 就像是顽强的钉子,你急切间拿这些钉子没办法,只能耐心的一根根去慢慢拔。 你是可以拔起一根钉子。 但你不可能一下子把所有钉子都拔了。 这是全方面的对抗,较量。 不是仅拔一根钉子就能解决的。 武功不说,还有心理素质上的比拼。 这种心理素质上的比拼,不光是要有热血悍勇,还要有足够的智慧在其中。 之前释由真希的落败,其中一点就是她在蛮打硬拼,出手不过脑子,在战斗中被柱中之男把握了节奏。 也许释由真希的武功很好。 但出乎意料的是,她在经验上被柱中之男给轻易的碾压了。 仿佛大人逗小孩一样被带了节奏。 即便是释由真希也是没发现不对。 所以释由真希明明几次伤到了柱中之男也是没有什么大的作用。 反是柱中之男,很巧妙的利用她发大招的间隔,给了她一个狠活。 差点就把她给杀了。 这就叫我伤你死,咱看看谁占便宜。 当然。 此时的释由真希有诅咒在身。 要死她指定不会死,但大幅度消耗掉她的自身神智,造成失忆和性情大变,却是有可能的。 不过,这个突然杀出来的小女孩,可不怕这些。虽然一直当牛马,可这也算历练出来了嘛,关键时刻是真能顶上去。 要换了从前的时候,她这能耐,怕不是已经被柱中之男斩成两段了。 也许不会死,但一定会败得很难看。 柱中之男这会儿感觉到了麻烦。 不行,等那个女人恢复过来,就要更麻烦了。 鬼斧神功。 鬼神乱舞! 女孩面临的压力陡增。 正在这时。 释由真希勉强站了起来。 她提起了妖刀村正.一色国光.重臣。 “西内!” 说这话,是为了替女孩减压,是为了吸引柱中之男的注意力。 果然,发现柱中之男注意力被吸引后释由真希立刻开大。 天涯万里行。 杀神一刀斩。 一道光,霹雳闪电般地打向了柱中之男而去。 这是释由真希在短距离里威力最强的一招,号称刀中不二,逮着就砍。没有什么人,什么招,可以和这一招对拼的。倘若你打不过人家,对不起,不是你这一招刀法的问题,纯粹是你这个人不行。 有些武功,是顶级的。 但仍然会败。 是什么原因! 当然是人了。 有的人施展武功,一分力能有十分果,十成的威力到他手上是十二成,甚至十八成以上。有些人却是反而倒了过来。 你说这种事,不行算是谁的?失败又算是谁的? 人不行,就怎么样都不行。 柱中之男在这一刀下,也是不得不进行避闪。如此一来,也就给了先前女孩喘息之机,就这一口气,那女孩就缓过劲来。 她嘴角勾起一抹邪笑。 天真中带着一些邪魅。 “有两下子嘛,东岛女人。” 说完她就上了,并没有因为释由真希的出手就放缓自己在旁边划水,反而战意更加高昂,全情享受战斗,利用释由真希在旁的帮忙,一连大招接连杀出。 虽然,她的武功,过往很多招数都不能用了,但剖鼎之法,却是让她玩出花来了。 这剖鼎之法,是不用内功内气,只以手中掩月之利,去强行剖鼎,将掩月剑之锋利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 乓。 柱中之男惊讶的发现,手中的神斧,在那刃上,崩出了一个细小的口子。 这怎么可能? 需要知道,此斧久经他内功的洗炼,早已经在金属质地上超越一切,成了一块铁精之物,可以堪比神兵,甚至犹有胜之。加上此乃大斧,重兵器也,只有它砍断摧折别的兵器的份,怎么可能连自己自身都给别的兵器拼碎了。 哪怕,眼下只是一个小小的细小口子,却仍然让柱中之男惊恐起来。 他对别的不好讲。 对这斧子地了是动真感情的。 斧上崩了一个小细口,伤得这男人悲痛于心。 “竟然……” “找死……” “鬼斧神功!” “我斧威扬!” 柱中之男挥舞大斧,狂猛的进行了爆发式攻击,以一人之力,圈住了女孩和释由真希两个人。 甚至他还很中二的念出了招名。 这种事情,正常人,正经的,谁会这么做?也就是给气急了,才至于此。 这一爆发可是不得了。 他,一个人。 打两个人。 还都是高手。 竟然仍然能够占据到上风。 “这下你们全都要死!” 神鬼开席! 捉刀上菜! 柱中之男霸道无双击,终于打出了破防效果,把二女给斩得飞了起来,两人好玄没被柱中之男一顿暴发给一波带走。 谁能想到。 这男人真发起威来简直恐怖。 乒乒乓乓! 女孩和释由真希又是一身的伤给打得飞了起来,好玄没有一分为二的给斩开。 两女重重摔在地上,一时间竟然起不来了。正在女孩急切间,有一个人站了起来。 柱中之男眼睁睁看到,被自己打得生死不知的柳生静流竟然也起来了。 这女人一头发丝垂散,眼睛闭着。 但身体里,一股沉息已久的气息释放了出来。 忽然间,在女人的身体外表,一件红色的战国时代铠甲出现在柳生静流的身上了。 这当然不是真盔甲,而是一种精神力到达极限的具象演化。 是一种精神造物。 但不管怎么说。 这意味着柳生静流实力大增。 她从之前一个一招就倒的嫩菜变成了开挂狗。 实力已经于无声息间,增加到不知何种地步。 嚓。 这是脚掌在地面轻轻划动的声音。 柳生静流一步迈出,摆出了一个架势。 古武流。 正式架势斩。 在她的身后,仿佛凝聚出了一个面孔依稀的女人姬武士模样的身影。 “这又是搞什么鬼!” 明明被自己打到半死的女人,为什么又重新站起来,还散发出了新的强者气息!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天不容我长生? 这就是长生人劫吗? 男人目光收缩起来。 这一刻,这个男人危险无比。 鬼斧神功。 神鬼做菜! 男人把巨斧挥舞得和车轮子一样。 乓! 柳生静流冲上前顶在了第一线。 按理说,就柳生静流的武功,顶这个男人,怕不会被瞬间就大卸八块。 可问题就在于,柳生静流顶住了。 她用一个古老笨拙的架势斩,硬是给顶住了,从其架势上看,竟然还似占到了一线上风,这简直离谱。 只有释由真希看出了一二。 这是借力。 请神明以借力。 和中土流行的神打是一个意思。 曾经,东岛有个狠人,用阴阳术死国降临之术直接把古战场死去的武士给唤醒来攻破了当时的京都。 阴阳术大家,死岛玉儿使用了死国府君降诞之术,才终止了死人在活人的世界肆虐一事。 柳生静流也是如此。 但她用的是改良的阴阳秘术。 阴阳术,无想转生之法。 这是用自己或特定的一个祭品当容器。 换取一次重生之机的秘术。 比如,一些老人使用此术让自己重返青春,又如让一些已经死掉过的人重新复活过来,再活一遍。 柳生静流还年轻。 她自己不可能转生。 所以,她是选择让自己当容器。 让某一位进入自己的身体。 这一位既然要进入柳生静流的身体,就不容这具身体被破坏。 但这一法术是有代价的。 此后柳生静流会在十五天的时间里生出一个人来。 那个人是新生,得活,会在三个月里就长成青年模样。 而柳生静流是旧之容器,失去了价值,在生完转生之人后,就会立刻的,毫不犹豫的,十分干脆的死去。 并且什么秘法都救不回来。 柳生静流掌握这个秘术只是意外。 正常情况下,她就算是学会了也用不出来。毕竟天地环境让她没条件施展。 可这里,是秘境。 严格说可算洞天福地了。 洞天也许差很多。 但大小也算福地了。 这里的环境,灵气还是有些活跃的。 这就导致了柳生静流在误打误撞下学会并施展出了此一招数。 凭借着新生借来的力量,她才能挡下了柱中之男的攻击。 释由真希看出来了。 那个要借柳生静流身体出世的,正是她曾经也认识的一个朋友。 曾经东岛天下第一姬武士的稻田伽子。 稻田伽子是一个巫女。 原本是服侍于神的。 好在这神也比较正规,并没有临辛巫女的习惯,所以当巫女也没坏到哪儿去,反而可以掌握强大的力量,改变自己的命运。 稻田伽子不仅精通神明的力量,还自修了一身过人的武技,剑法一流,即便是当时的武士大名都对她青睐有加。 只是此人中了小早川鲜见花的暗算进入假死法中。 然后就真死了。 未想她力量太强,终究还是引动了柳生静流,与之通灵。 为了不让柳生静流被杀,她主动帮助柳生静流起来。 所以,此时,柱中之男要对付的已经不是柳生静流了,而是借柳生静流躯壳的稻田伽子。 脸嫩的女孩,释由真希,柳生静流。 这三人一个比一个爆发潜力。 她们就是柱中之男的人劫。 末法时代还想长生? 哪怕你躲在这种秘境里,都会有人主动杀上门破坏你的长生计划。 这就叫人劫。 避无可避。 哪怕你人在家中坐,不招事不惹事,也会有人主动上门来打你杀你。 你以为避就能避开了? 天真。 轰! 柱中男人再次暴发。 鬼斧神功。 请鬼神上席。 这一招和上一招是一个连招。 从鬼神做菜到请鬼神上席,讲究的就是一个狠字。此连招是重意不重力。讲究的是一个自己的心态。 只要够狠,就足够强。 所以即便是柳生静流也败了。 她不仅退了,还口角流血,集鬼神之力也仍然被柱中之男砍得内脏位移。 足可见这一顿攻击男人出手有多重,多狠。 坦白说,直至于此,若非天意,气运不佑,这男人早把几个女人给砍光了,哪至于战成这样,每每在关键点上被打扰,让战斗一直持续的往下拖了下去。 现在,终于,这个地岩石柱中走出来的男人一顿大招,请鬼神上席,把三女击倒。 这次是要真的结束了。 “全都去死吧!” 他说着要动,但又停了一下,就是怕在关键时刻又哪冒出来一个人打扰他杀人。 看到没动静,他才挥斧子砍下去。 镪。 又给挡下了。 男人几乎快要习惯了,他看了过去,在这海底秘境之中,不知何时多出了一个人。在他身下,是一只陈旧的箱子,这箱子已经破旧了,在一些缝隙中,可以看到一丝隐约的金光,没错,那是金子。 时代在发展,在变化。 随着时代变迁,钱币也在发生变化。 至少,你不可能用旧朝的铜钱买本朝的物品。 不过,唯有黄金是例外的。 不管什么时候,黄金的价值都是那么的坚挺。 这男人就是不知何时摸了一箱子的金子带在身边。 不,不止一箱。 在旁边还有两只破旧不堪的箱子。 他一身,破破烂烂的,旧时戏台上的官服,一双官靴也烂得让他早早脱了去。 就赤着一双足,踩踏着秘境的红沙岩地面。 那一脸抹不去的沧桑感,即便是年轻的容颜,也显得岁数上头。 光是看脸,你会以为他二十,看他的头发,衣服,会觉得他三十,若再加上他满眼的深邃和气质上的老练陈杂,就会觉得这人应该是四十多。 总之一句话。 这个人——不简单。 “你是……天人?” 柱中之男感觉到了不一般。 像之前三个女人,看起来威猛,其实也就那样。 柳生静流,借鬼神之力逞一时之勇,还要受限于这具身体本身的潜力限制。 释由真希,用上了禁忌手段强横起来的武道高手而已,仍在凡人之例。 新加入进来的女孩子,一看就不是人,空有身体的血气之勇,诡毒之力,但也是仅此而已了。 这样三个人,看起来是强大。 但在柱中之男看来,最多沾点大宗师的边,还得是这三个人的合力才致之于此。 这三个人,只要他认了真,都不行。 可能会花费一番力气,但也不过是拖一下时间而已。 早晚都能给砍了。 但这个人,天人,那就不一样了。 “啊,是的,不过你也不要紧张,时代不一样了,天人又怎样?比如我,不也是打算隐居起来,所以才到这里搞点金子以度余生,原本我也是不想管闲事的,但是你看,这三个女娃一个比一个漂亮,好看,你却是要辣手摧花,这太不应该了。大丈夫生居于天地之间,岂可辣手摧花乎?子曰,当有怜香惜玉之心也。” 第42章 哪里有什么长生,不过是苟活而已 柱中之男目瞪口呆。 这是怎么了。 脑子怎么嗡嗡的? 天人都这样的吗? 这不是神经病嘛! 难道说,只有成了神经病,才能突破成为天人? 当年,他就是一直没法进行突破,已经走到了顶点,但就是不能打破瓶颈,再往上一步,以至于他寿尽于前,才不得不选择在此地长生。如果能够成为天人,拥有大约千年的寿数,那谁还要在这里搞得不人不鬼的活着? 不过,此时,即便是天人又如何。 时代变了。 天人在此时,不仅不是一种优势,反而是一种限制。发挥的力量越多,也就流失的越快,到最后,反而不能和自己比。 “天人是吧,我今儿个就屠一个天人,我倒要看看,你们天人有什么了不起的,可以与仙并列,这么豪横!” 怀着无穷的嫉妒之心,柱中之男奔向了这个天人。 他没对那三个女人进行补刀。 他很清楚,有这个天人在,他就补不了刀,再说那三个女人被他打得不轻,短时间里是不可能重新拥有威胁到自己的实力的,反而是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天人十分危险,你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个天人,是昔日这个男人一直没有成就的境界,所以在多种原因下,他干脆直接往天人冲了过去。 一斧直落。 但,瞬间,他就发现了不对劲。 怎么回事。 什么时候。 眼前天人消失了。 三个女人也消失了。 他仿佛已经不在了海神秘境,而是置身于另一个地方。 天是黑暗的,阴沉的,云仿佛是墨染一般,厚重到随时可能会掉下来。 这正是——战鼓催来乌云涌,直把天宫坠下来。 脚下的地,也湿湿的,比较黏脚。 脚一移动,就有一种从地面传来的吸附黏粘之意牵附于脚底。 紧接着,一株鲜红色的小花从地上长出来。 这花,花开顷刻,舒展出来的花瓣,红的耀眼。 这是一朵像菊花的花瓣,在花瓣之间,夹杂很多纤细的花蕊。 花蕊原本在花心,是被一瓣瓣花瓣包围保护起来的。 但这朵花的花蕊,虽然十分纤细,瘦弱的模样,仿佛弱不禁风,却穿透了红艳的花瓣,伸出细长的嫩蕊。 一丝丝星光的亮点,从此花上冒出。 这是一株,能够吞吐光华的花。 原本,这红艳的花瓣,加上细白嫩黄的蕊,已经足够漂亮了,竟然还会发光,简直不似人间应有之物。 男人正在迟疑时。 从地上,又有一株株,一株株,无以数计的红色花在脚下的地上开了,不知开出了多少,仿佛脚下,有无边无际的这种鲜红色的花朵在盛放。 除了黑乎乎的天。 就是这脚下红艳艳的地了。 男人顿时明白了。 这里是——地狱啊。 只有地狱,才会有这么多鲜红色的——曼珠沙华! 也叫,彼岸花。 柱中之男明白了,他面对的这一个,是特殊的天人。 天人,是武道已经达到了究极境界,并往上再行一步的人,超脱了人间凡俗,踏立于天,高行于上,高高在上,俯瞰众生的存在,这样的存在,其实力,早已经超出常人所能理解的极限了。 面对天人,哪怕你是什么大师大宗师,都成了笑话。 如果说大宗师是借天地之力为己用。 那天人就是直接使用天地之力为己用。 一个是借的。 一个就是自己的。 怎么比? 借来的,终不得长久。 没有一个大宗师,可以一直借用天地之力,那力量太大,大宗师再牛掰也是凡人之躯,是撑不了多久的。但天人可以,能够一直维持天人同体,一直处在天地之力的包围中,这才是天人。 柱中之男终究是小觑了天人。 你以为天人中那么好对付的? “只不过是幻觉罢了,想要依靠这区区幻觉就压服我,别开玩笑了!看我从这里出去!” 他说着动了起来。 脚下,这些红色的曼珠沙华被他毫不留情的踩得残红凋落,但他脚上是一点也不迟疑,飞快的发足狂奔。 “我不信,我不信,这里的花海是无穷无尽的,我终是可以离开这里的,想用一个幻术打败我,根本不可能!” 他接着跑。 人跑得像一阵清烟。 快得和风吹拂大地一样。 人影只在眼前一晃,下一瞬间就不知奔去多远距离了。 但,这里真的很大,很长,肉眼根本看不到边际,你以为你跑到了头,但过了眼前这一地段,又有一片无边无际的花海等着你呢,仿佛这就是一条,你永远也走不出去,走不到尽头的花田之海。 你这么奔行下去,最后的结果也不过是力尽而亡。 你会死在这里。 而你的尸骨,将化为营养,让更多的曼珠沙华生长出来。 和这一片漫无边境的花海比起来,你,啥也不是。 这片花海,不会动,不会跑,甚至没有什么攻击力,但它们只是在这里,就足以把你埋葬。 你武功再高,力气再大,斧头再强,又有什么用呢? 更有甚者。 空气里有野兽的低嘶怒吼。 柱中之男往回一看,妈呀不得了,不知在何时,他的身后有一群怪物在追来,隐约间,他看到了蝎子,牛头,巨人,狼人,甚至长出獠牙的马,人立的羊,像猪一样大的老鼠,三个脑袋的大狗……这些怪模怪样的怪物正在追他,就仿佛一群饿了八辈子的鬼看到了一块滴着油的肉,追着他不放。 怎么会? 这么多怪物! 怎么冒出来的! 好在,无边无际的曼珠沙华终于走到了尽头。 前面是一片石林。 这些石林,是由一根根耸立的地笋石柱组成的,像森林一样,叠叠重重,一眼也是一样看不到边际。 出完花海,又遇石林。 这是,怎么回事? 男人却似明白几分。 所以说,这里其实是地狱道的演化。 原本我只需要低着头,一直往前走,不管怎么走,都是可以走出去的。 但我迟疑数次,所以花海才不住扩大。 又因为我回头了,所以身后才又出了那么许多的怪物要杀我。 现在,是这片石林了。 这又有什么忌讳? 是了,是不能回头。 而且,恐怕不止如此那么简单。 现在身后的怪物追我,如果它们追上了我,我又怎么可能不回头呢?并且这石林也有古怪。 哼,拦不住我的,不管前面是什么样的阻碍,都阻挡不了我前进的脚步。 心念一下。 石林发生了反应。 一层层的石皮自然剥落。 在石皮之下的,是一个个人。 原本这些人都是曾经落陷于此的。 他们最终失败,没有走出地狱道,也就不容许别人走出此道。 自己淋过雨,就要撕了别人的伞。 毕竟,自己如此不幸,凭什么有人可以幸福的从此离开呢? “不可以,不可以。” “你不可以离开,你要留下来。” “留下来,留下来,你要……和我们在一起。” “和我们在一起,和我们在一起,我们走不了,你也别想走!” “不要走,不要走,留下来吧。” 这些石林里一一走出来的人围涌上来,挡住男人的路,不让他走。他们还伸出手,要拉住男人,扯住男人,抓他的胳膊,抱他的腿脚,要把他留在于此。 被这些人沾染。 男人发现自己的身体在逐渐僵硬,有些地方已经麻木起来,感觉已经要硬得和石头一样了。 “可恶,什么人,竟然敢拦我?挡我者死!” 柱中之男发了狠,他震开身边的人,提斧子就砍了起来。斧下的人,很硬,硬得就像石头人,但那样又如何?男人的力气足够他砍碎这些人的脑袋。 “没有人可以拦住我,没有人!” 他在战斗,奋力的搏杀。 如果是一般人,面对此情此景,恐怕已经崩溃,失去战斗力了。毕竟眼前的模样,前堵后追,都是海量的敌人,光用看的,就觉得杀不完,根本杀不完。哪怕这些怪物一个个不动在这儿让他杀,也是砍不完的。 就算是手酸胳膊疼,也根本砍不完。 但是这个男人仍然不肯放弃。 他仍然在浴血奋战。 不管是什么样的怪物在他的面前,都是一斧子的事。 男人就像永远不会疲惫的一样,一直战斗下去。 …… 现实中。 这个男人向天人发起攻击。 但他仅仅踏出了一步,就保持造型的站在原地,整个人仿佛失去意识了一样。 未成年模样的小女孩提剑道:“叔,这家伙怎么了?” 天人见这个女孩这么会说话,也忍不住笑了。 “你这娃挺好,虽然不是人,但又懂礼貌,说话还好听。将来我要有个闺女像你这模样就好了。” 他笑了回答女孩道:“这家伙在我施加的幻境之中,不过他这人挺强的,已经是凡人境的巅峰了,不怪你们仨都收拾不下来他一个。不过你们不要想现在攻击此人,他已经由外到内,再由内到外,修出了血肉根,如果你攻击他,反而会让他的身体情况好起来的,甚至于一个不好,会让他从幻境里挣脱出去。要等一会儿,让他的身体变异,到时就好收拾,好对付了。” 其实这位天人也是感慨万千。 面前的这个男人,毫无疑问,是武道上的天才,真正的那种天才。 普通天才搁这位的面前,那就是垫底的存在。 然而这个人运气不好。 此人出世后,一直没有得到高人指点,也没有最顶级的武功修炼,好处是得到了足够的磨练,一身的武道根基,结实无比。 哪怕是老了,也可于人间称无敌。 只有天人,或和他一样的大宗师,才能和他打。 但是大宗师早已经是凤毛麟角了。 天人更是隐世不出。 所以此人纵然有不世的武道才情,也依然受困于天地限制。 一直不能成为天人。 不得突破。 原本一直一生无畏,哪里知道,临到了死,产生了惧意。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 有敌来则战之。 但寿尽之于终时,该如何呢? 终于,这个男人向邪神妥协。 在此地修养长生不老不死之术。 可惜他实力强自尊重,死活不肯向邪神低头,结果就只能用苦笨的方法,用岁月水磨来长生。 如此,他是变得年轻了一些。 但其实他已经被挫了一次锋芒。 不然的话,就算天人幻境,他也未必不能破开来。 但这人毕竟根基太过于雄浑。 天人这么慢慢消磨于他,可以。 若女孩上前砍他,反而会激发他的潜力出来,到时就可能生出变故。 把这么一个人给困住,很不容易,要是放出来就麻烦了。 天人幻境这种特殊手段,偶一为之,可也。 但这招数再用二回,怕是对这个男人就不管用了。 所以天人劝这女孩不要急功近利,攻击这个男人,让自己先磨一磨他比较好。 这女孩倒也听劝。 不过,发现不对的藤原右八过来了。 她已经把大批东岛人献祭了,所余者寥寥无几。 也就是长谷川清野母女三人因为有船才活了下来。 毕竟这船,藤原右八自己以后还是要用的,把人都杀了,她自己开船吗? 海上的船,不是一个人,一支桨,就行的。 哪怕时至于此,现在的先进船,也需要至少三人操作。 一个把舵,一个看管轮机,一个看海图掌握方向。 不然大海茫茫。 你一条船往哪里开? 到处打转的么? 由此,这三人才得了活命。 在藤原右八眼中,这三人已经是她的奴隶了,才因此暂且苟活了下来。 原本她以为那个男人可以把这些反抗者一一砍死,哪知道生出这么多变故。 她忍不住道:“什么怒海雄风,以前砍我们是一个顶俩,现在就成了废物,也罢,终究一切还是要靠我,不过这废物能牵制住一个天人,倒也不算全废。” 她这话让三女皆惊。 什么? 这个拿斧子一个人砍得她们三个吐血的男人竟然是曾经的怒海雄风! 什么人啊,这么长命。 释由真希道:“这位前辈,他是怒海雄风?他不是早死了吗?怎么可能这么长寿,一直活着!” 天人淡淡道:“哪里是什么长生,不过是苟活而已,这也算长生?此人不过是用了世间三大寄生法之一而已。高原红虫,中土的金母虫,还有这海底珊瑚虫,用秘法可以与人共生,如此可长生也。但此种长生,皆都有后患,正常人之不取也。不然,过去的帝王君主,哪里不想要的!” 柳生静流道:“有什么后遗症?” 天人看她一眼。 有些惋惜。 这女人使用了禁术,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了,大约过上十天半个月左右,就要死掉了。 对于这样一个快死的人,他生出了一些仁慈之心,也就大方地说了。 “左右不过是人性渐失,最终沦为草木土石而已,化为这世界的养料,你还以为能上直活着当神仙?当然,这还要看一个体质,有的人适合寄生,能活很久,可能活个几百上千年吧,别幸福,慢慢死是最残忍的。死得痛快点未尝不是好事,慢慢拖着死,这才残忍呢。” 第43章 大海怪阿克芒多 这位天人顺便还说了一个故事。 “曾经,在大周时期,有一个男人,快要死了,他的父亲不甘心这唯一的儿子死去便花重金找了一株彭古木,用这株彭古木来寄生儿子,这样可以让儿子借助彭古木的生命力继续活下去,你们猜怎么了,这个人后来被制成了一把椅子,他虽活了下来,代价就是渐渐被彭古木同化成为了一块木材,后来彭古木被伐倒做成了家具,而这个男人也就成了一把椅子,我曾见到这椅子,于夜静无人时,甚至可以听到椅子里的人在发出痛苦的声音。始知天下竟然有这样有趣又残忍的事,倘若大罗未亡,说不定这把椅子仍然在大罗内库中收藏着,只是,也不知这椅子里的人要撑多久才算真正的死去。你们说,这样的长生,有意思吗?” 三人都吃了一惊。 这种长生,的确没得意思。 甚至死都死不掉。 只能一直痛苦,直到最后,慢慢被时间磨掉生机。 如此一来,简直比千刀万剐还要残忍无数呢。 最残忍的剐刑不过是三天。 这玩意鬼知道要痛苦多少年。 说话时,藤原右八取出大纛。 邪神之力被激发出来。 “你们这些人,以为控制住怒海雄风就行了吗?今天你们统统都要死啦死啦滴!虔诚者,到你们履行使命的时候了,有渎神者在此污浊神境,当为神清洗之。” “万物斑驳,我神洗之!” 随着她的召唤。 一具具已经一动不动的变异人,从地上冒了出来。 它们曾经是人。 被海神吸收为信徒,继而变异。 变异的人们会逐渐失去人类应有的情感理智,在某一天选择奔向大海。 这些已经变异的人,不再是人了。 它们被邪神的神力改造成了怪物。 它们成为了这秘境的力量,底蕴。 平日里像死了一样沉寂在地上。 它们的身体分泌出的黏液会化成地面上的石壳子。 你以为你踩在红黑色的岩石地面上。 其实这地下都是这些已经变异的怪物。 倘若是海神教兴盛时,在这里,你还能看到,这一个个人,是怎么变成脚下的岩石的,只不过现在已经很少有变异怪物了,才显得这里像模像样的。 但经由藤原右八的唤醒。 在地上一一冒出来的变异怪物,让这原本只是凄凉的海神秘境一下成了鬼蜮之地。 比之天人幻境中的地狱光景也不差什么了,甚至在有些地方,其恐怖之处是尤有过之。 原本这样的局面,在这里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都要死。 但好死不死的,搁这儿有一位天人呢。 哪怕,他身处于逆风之境,于天地之所不容,又要控制怒海雄风,但以他为中心,仍然形成了一块安全之地。 这是一场特殊较量。 天人一个人承受巨大的压力。 藤原右八盯上了他,挥动大纛,召唤变异生物,围攻天人。天人所形成的保护力场难以支应,已经越来越小。明眼人都能够看到,天人脸上那越来越吃力的样子。 一旦天人维持不住这个场域,所有人都要死。天人除外,他到时可以选择走人。 但三女可不想死。 她们纷纷站起来战斗。 特别是小女孩模样的非人类女孩,一看就是恢复得差不多的样子,手提一把中短式的剑,嚓嚓嚓地杀怪。她的这把剑,快,一剑一个,绝对不带含糊的。 哪怕什么蟹甲龟壳子,也挡不住她蕴含劲力的剖鼎一剑。 释由真希也在发狠。 她主要是施展人间杀神这一招,时不时用一步一闪的杀法。 哪怕柳生静流也是不遑多让。 她一个人直接冲怪物堆里去了,一人一剑,杀得个是不亦乐乎。 其实这时恐怕她已经不是柳生静流了,而是稻田伽子,没人知道,稻田伽子虽为女子但却是一个第一姬武士,最喜欢的就是双无割草杀小兵,嘎嘎乱杀我快乐。 她一个人搅动风云成了主力,反是另两个女孩渐渐开始替她收拾边边角角。 依靠了这三个女人的努力,天人才好了起来。 他抬头,看了看天上。 天上有什么? 穹顶。 在一层无形的护罩上,一只巨大的海怪在那儿挡着呢。 这是海神的宠物,阿克芒多。 一头巨大的——鱿鱼。 虽然说是只鱿鱼,但太大了,这就是海怪。 这玩意在此,看起来威武,不过受体型所限,也就是一看大门的。 此刻,这只超大的海怪正在受到攻击。 天人清楚的感知到一个强大的人就在外面,但此人显然不想出手直接击杀这海怪。 应该说这海怪讨了个巧。 看起来庞大无比,其实仍然是在凡境的怪物而已。真正要杀,天才自己也可以轻松杀掉。 但对比那些凡人,就是巨大性的海中灾难了。 那个人要护着凡人,只能在上面,慢慢磨着。 不像自己。 怒海雄风受天地所厌弃,所以自己出手对付他,不会有问题。 但像他们这样的强者,肆无忌惮的对付凡境生命,哪怕是这大鱿鱼,也是不行的。 真要打是没问题。 可积累的业力会一下子增加起来。 当一个人业力多到一定程度时,不仅会迷心丧志,还会性情大变,神迷智昏,最终招致无边的杀业,不得不死了。 就好比……这座海神秘境。 这里面的所谓海神,也是天地不容的存在吧。哪怕你是神,天地不容,也会有陨落的时候。 不过,一直主持献祭仪式的藤原右八不明白。 或许她原本是明白的。 但现在无论如何也不明白了。 她不知道。 天意之下。 死期将至。 不得不说,天人感应到的是对的。 这海怪的确难缠,其巨大的身体,是它最好的武器。要是它对付的,是东岛最强的海军,那肯定不行,几个重炮轰炸,标准鱼雷打击,就足够要它命的了。 但这里只是一艘海军之中落后的不要了的小轻巡而已。 虽然也有三联装的国崩,却威力不大。 口径不足,和重型大铳根本没法比。 所以唯一的指望,其实就是鱼雷。 可问题是,轻巡上装备的是老式的标准鱼雷。 目前海军最强的线式引导型鱼雷——目前没有。 标准鱼雷很简单的,螺旋桨推动的玩意儿。看到目标,瞄准了,发射,好了,不管它了,打得中天意,打不中再来。 线式引导型鱼雷,打得就是一个直线。 但增加了一个操作系统。 需要有一个人,骑在鱼雷上,和鱼雷一起出发,在大约一半的路程中,恢复神智,然后对鱼雷进行引导,哦,目标想跑,拐弯啊,对不起,我也拐,我一命一雷换一次比较精准的定位打击。 运气好的话,一雷一舰。 真不是和你吹的。 至于为此死掉的……东岛国最底层的平民而已,都被洗脑好了的,一心要为了战争的胜利而不惜自己生命的傻瓜蛋子,这玩意只要洗脑洗得好,要多少有多少。 可惜的是轻巡上没有。 只能用笨拙的标准鱼雷去打,这就要撞大运了。 并且,这是轻巡。 火备库的武器是有限的。 不是说能够不停的发射标准鱼雷。 再说这火库里面也不可能只存放一种鱼雷啊。 所以战斗就有些喜人。 轻巡围着阿克芒多打转,不好攻击的。 自从发射一次鱼雷后,他们就知道这只大海怪不好对付了。 如此硕大的体型,一下子就移位了。 鱼雷打了个空。 这话要从一早说起。 在李信国的指路下,轻巡小鸟号,又或者叫本名吉吉丸号,穿过了一片如林的珊瑚礁群,到了这个地方。 这地方叫龙王嘴。 一直是周围知道此地人摇头怕怕不敢来的地方。 一是有这么多珊瑚海礁在此,那真不是开玩笑的,船至于此,很容易就会撞礁。海上的船给这闹一下子,船里进水可是大麻烦的。更不要说在这海下,还有大量的水草。 这里的水草极其茂盛。 人要给缠住了,恐怕只能在海底当肥料了。 也就是变异的鲛人,仗着特别的甲壳刺皮,能够在水草里随意而行。 另外就是此地有很强的一个生态圈子。 外人进入于此,都会受到此地生态圈的攻击。 别的不说。 海中的海老虎就不下千条之多。 还有眼前,这只硕大无比的大鱿鱼怪。 这种情况下,刘醒非只好让小尸妖先下去,他们在上面和这只阿克芒多的大鱿鱼怪战斗。 战舰和海怪的战斗,不是那么快好解决的,好在的是,这只鱿鱼怪要守家,它被固定在了这片海域上,至少目前不能移开。 所以轻巡仍然能够存在,和它纠缠。 可是,一条老式旧型军舰,和一只深海巨怪的大海怪之战,始终是一种考验,一种磨砺。 它需要时间,需要大量的功夫。 但刘醒非不愿意等下去了。 他决定给这里的人加一些状态。 先给龙根加压力。 “龙根,你行不行,这场面你搞不搞得定啊!” 龙根心里那个气啊,这么大一大鱿鱼,是我一个人能搞得定的吗?你这么大本事,一巴掌的事,让我搞定? 但龙根不是一根筋的傻子,他略微一想就明白了,当下对高田裕三道:“你们梅机关心心念念的要找怒海雄风的宝藏,现在入口就在龙王嘴这块的海域,能不能进龙王嘴,就看你们能不能搞定这头海怪了,你们能不能搞定?” 高田裕三心里那个哭啊。 没错,是的,他们梅机关是想要搞小钱钱,但问题是,事前也没想到会有这第一传说中的大海怪啊,这是怎么回事,这海中竟然有这么大的怪物!简直是岂有此理。 这玩意,我怎么搞得定? 你要说重巡,还有可能。 大铳弹都足足的。 三联机铳炮的口径也是大大的。 古代那种大城的城墙,一发铳子炮就能给崩烂掉。 要是有几门三联座大口径铳炮轰击,这海怪也没啥了不起。 移动快了不起啊。 我不停炮击,早晚有干死的时候。 但现在这铳炮,打疼可以,轻伤中伤也可有之,但想要一发入魂,直接干死,那是不可能的。 这玩意,要怎么打啊! 正在这时,他想到了一个人。。 天真寺。 这是他手下最为精明能干的一个人。 这人有严重的反战思想。 要搁别的部队,早给特务部门给抓去进行审查了。 但自己却一直包容于他。 为什么呢? 这个人真的是很能干啊。 大凡下属,要么看起来很重要,其实没他一样能活。 要么就是看起来不重要,但关键时刻他真的能给你帮上忙。 前者找你要求加薪,你可以直接让他走人。 后者他不需要开口,你需要把他当朋友兄弟来处。 因为有时候钱是留不住人的,或者说光给钱没用。只有真心感情才能让对方留下来帮你。 注意,这不是感情投资。 感情投资是不要投入感情。 而这个,你得用真感情去和对方交流。 因为假的终归是假的。 假的东西可能会引发反效果。 只有真心投入才能得人心。 当然,也有一些小白,套路一下就可以驱使动了。但是,当对方未来反应过来,会对你有严重的抗拒心理。 所以想来想去,高田裕三对谁都狠,但就是对天真寺十分友好。 现在就要靠他了。 “天真寺,你能不能搞定?” 天真寺在计算什么。 “我们有三十发标准鱼雷,已经用了四支,计算无误的话,应该可以用六枚打中它的,但应该要不了它的命,余下的就看是不是能杀死它了。” 高田裕三是个果断之人,立刻同意道:“好,就这么干!” 天真寺立刻进行了数据运算,估计提前量,预测弹道射击的角度。 不得不说,天真寺的头脑清醒,知识渊博,说一通二,知一得十。 那真是干什么都有一手儿。 之前做事情,叫磨洋工,根本没有尽心出力。 但高田裕三一求他,他也就够朋友了起来。这一认真,顿时带动了整个机房士兵的战意。 武田操舵,在海面上划出了一道流利的水线。 “一号,发射。” “二号,发射。” “三号发射。” “四号发射。” “重新归位,一号发射。” “二号准备。” “好,二号发射。进行报备。” “报告塔台,火库标准弹原二十六枚,发六枚,剩二十枚。” 天真寺记录下来手抄数字。 取出了望远镜。 不止他一个。 有望远镜的一个个都取出来了。 终于,巨大的鱿鱼怪在进行两次闪避后还是被最后一枚二号管道发射出的标准鱼雷给打到了。 轰。 下起了血雨了都。 巨大的鱿鱼怪哪怕体型巨大,但也吃不住大当量鱼雷的攻击。这一枚枚鱼雷,主要打的就是同位体的军舰,是战舰。 这年头的战舰,只要像点样子,一般都是铁甲舰。普通的铳炮根本轰不动。 只有类似鱼雷这样大威力大当量的才能炸得动。 曾经一艘德林的铁甲战列舰,一舰就打得勒斯许人哭了,后来勒斯许人用战机携带大当量的炸弹才炸掉了这艘德林战舰。 所以后来的战舰交战,主打就是一个用大当量的武器攻击,才能迅速有效的干掉对方。 第44章 那个男人叫三郎 正如现在。 重型连发速射铳对付普通人,那是杀神一般的活菩萨。 来一个杀一个,铳子儿充足,速射铳不坏,可劲儿的发射,正常人上多少死多少。 一发铳子打人身上,如果是身体上的,这直接就是一大洞,打腰上,能直接打成两个半截。 别提多威猛了。 但是,打海怪,就是小针戳戳。 疼是挺疼的,也就那样。 非得鱼雷这样装载大量爆炸药的武器才能行。 不过,大鱿鱼这超级特大的体型也不是白给的,哪有可能一发入魂直接去死呢!伤了伤了,疼是疼了,要死还不至于,只是发出了把海水都震得一晃一晃的吼叫。 但这事没完。 你以为疼就完了? 你又没死! 这么大体量的鱿鱼怪,它的恢复力是惊人的,你只要不是一下子把它打死,它的伤口上,你能看到肉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进行恢复着。 天真寺毫不犹豫:“三号管发射,四号管不要跟上,等一会,调整一下角度。” “好,四号管发射。” “一号,发射。” “二号二号跟上,发射。” 天真寺镇定自若的指挥着战斗,通过预测数据进行控制,然后持续发射鱼雷。 一发不入魂。 那就二发,三发,一直到把鱼雷打完。 他就不信了,这大鱿鱼在已经中了一发之后,已经受伤的状态下,还能撑上多久! 但,他仍然估算错了。 天真寺很聪明。 他拥有很好的知识量,计算到位,见微知着,不会犯明显的错误。但他毕竟是人,人是有极限的,他一个普通人怎么可能把一只大海怪级别的大鱿鱼给完完全全的估算到位呢? 他到底是低估了这只大海怪的自我恢复能力。 原本应该被鱼雷炸死的怪物,只是重伤而已,并且这伤仍然在很快速的恢复。 你只要不一下子搞死它,这大海怪就能恢复过来。 毕竟是神的宠物。 哪怕是邪神。 哪怕这邪神已经很虚弱了。 但只凭借一点神力,这大海怪就是别人的母亲它不容易死。 不能让这海怪恢复。 可是呢,用鱼雷也未必管用,再说了,经过计算,即便是没有浪费的使用,这鱼雷也不多了,只是一艘轻巡而已,能装多少弹药?光装鱼雷不装别的了?而且即便是鱼雷也不是大路货,把这么笨重又大的东西装搬运到火库,也是不容易的。 所以不能再用鱼雷了。 也没得鱼雷用了。 原以为应该可以的。 但现在却仍然不够用。 根据天真寺的估算,至少要再有十多枚鱼雷,才有可能,大概,把这货给炸死。不然的话,别看这条大鱿鱼现在是没什么动静了,可万一什么时候恢复,就这轻巡,它真能一把给拖下海底。 这种事,可是不好去赌的。 “没有别的法子了,现在唯一的方法就是,找一个人,让他带上深水炸弹把这怪物给杀了。” “为什么要一个人?” “因为那个鱿鱼怪不会吃炸弹,但它会吃人。” 深水炸弹很好,这玩意制造出来就是为了专门炸在水下东西的,别的不好说,但装载的爆炸药绝对是足足的。但即便是深水炸弹,如果不能一发入魂,也是有问题的,搞不好能让这畜生跑掉,反正天真寺是不想这怪物活下去了。 他说:“我们之前已经用了很多手段,这怪物已经知道对我们发射的武器进行闪避和防护,毫无疑问,这畜生是有智慧的,所以,只是用深水炸弹未必能杀了它,再说,用那玩意,需要靠近一些进行抛射,它现在浮在海上和我们战斗,水下的爆炸未必能伤到它,靠太近了我们也可能有危险,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把一个人当铒和炸弹一起抛出去,让它攻击人,它会下意识把人吃掉,也会把人身上的炸弹吞下去,这样炸弹就有可能在它体内爆炸,如此就有足够把握杀了它,你知道的,它太大了。” 高田裕三急眼了:“用我们的人吗?” 这个办法不是问题。 问题是人。 需要有一个知道必死而为之的人。 只有一个主动去赴死的人,才能尽可能的让炸弹进入到海怪体内爆炸。 天真寺道:“没办法,我们在他们手里面,如果不是我们,你以为他们会干。不过我们可以开大价钱,应该有人愿意上的。” 现在他们这些人小命在中土人手里。 这个计划要用敢死队,难道找中土人要名额? 只能自己这边来干。 好消息是,即便是自己这儿,穷鬼也有很多。 只要肯花钱,就一定有为了钱不要命的主儿。 这就叫,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之前说了。 东岛人虽然发动侵略战争。 岂卡西,底层人民并没有从中获得多少好处,甚至人民的生活水平在江河日下,白王幕府甚至动员大量女性承担更加沉重的生产任务。 有些女人不得不选择。 要么北上当洗衣妇去劳军。 这个懂的都懂。 衣服洗不洗不重要。 主要是给士兵们洗小光头的。 要么就是南下,到南洋诸岛去。 那里有钱人多。 女人可以选择在那里当为国努力勇敢付出的失足妇女。 就这样也不好。 女人赚到的钱自己仅能留下很少的一部分,大头被白王幕府抽去充当军费,或给海军造新舰了。 而就算女人剩下的那一点点钱,不仅要购买化妆品打扮自己好更赚钱,还要给自己的家里寄上一点。 照顾父母啊。 照顾弟妹啊。 真正存下的钱,几乎寥寥无几,甚至根本没有。 这些事,当兵的能不知道吗? 但军队里是有规定的。 比如说海军,吃不掉的食物倒入海里都可以,但绝不会允许士兵往自己家里回寄托带。 别的不说。 就说这条军舰上。 在这条船上的,军官除外,薪水足够,至少是可以维持家用开支的。 但很多底层士兵,哪个不是在缺钱。 他们很清楚。 军饷有限。 而家里的开支却太大了。 所以如果出大价钱,是真的有很多人,愿意用自己的这一条贱命,给家里换取更多的收入,让家里人过得好一些。 让女人不要去当鸡。 让父母不要太劳累。 让弟妹至少能有足够的吃的。 让岌岌可危的家庭能够多撑一段时间。 高田裕三很明白这个道理。 但是,他不想为了这些中土人付出。 东岛白王的军人,怎么可以给中土人当狗?这简直是岂有此理,八格牙路! 可是,他敌不过龙根森冷的目光。 龙根。 这个男人一直盯着他。 眼中的杀意丝毫没有遮掩。 明明只是一个不会什么武功剑术的普通男人,但他的目光却十分有压迫力。 从中可以看出龙根的不凡。 他是刘醒非挑选出来的一个人。 手下许仲文,丁凯,小刀,冯远嗔,陈树生,这些其实一个个的都不是省油的灯。 龙根也没有选择和他们打成一片。 他没有表现的礼贤下士。 甚至没有画大饼。 但在这短暂的时间中,他已经折服了这些人,至少是让这些人能够在他手下听从命令。 他独立众人之外,反而能够更好的统帅这些下属。 为什么。 这样的做法,让众人觉得,这个大佬,至少不蠢,没有什么错误,更重要的,是公平,公平,还是别人的母亲——公平。 很多大佬喜欢搞制衡。 又或者是亲一批,打一批。 在手下里分亲近,远黎庶。 殊不知。 一碗水是最难端平的。 而最好的御下之道其实就是把水端平。 把水端平,最好的方法,就是永远不要去亲近某一个人。要一视同仁。 龙根就做到了这一点。 他背靠刘醒非,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比许仲文等人高出了一格,自然是不需要玩什么亲小人远贤臣,或亲贤臣远小人。 而是我说什么是什么。 交情不重要,能办事才是最重要的。 手下众人也逐渐找到了自己的舒适区,掌握了自己的位置。 所以这已经是一个配合很强的团队了。 他们控制着武器,还有神秘的刘醒非。 高田裕三他们再是恼怒,也是无用。 特别是陈树生,这个男人一直开着一张脸,从没放下警惕,一直在旁边盯着他们。 就听龙根对高田裕三道:“你们到底搞不搞得定!” 旁边。 陈树生,小刀几个已经把手上的短铳子都拉开了保险。 他们眼中是一种冲动的愚蠢。 好似他们根本不在乎,是不是能杀了海怪,而只是想等一个,或找一个机会,一铳子打爆掉他的头。 高田裕三看向天真寺。 天真寺一推鼻梁上的眼镜移开了目光。 这一刻他给不了高田裕三任何帮助。 高田裕三无奈。 我为鱼肉,人为刀俎。 如之奈何? 想了想,他还是坚定起来。 “我的确是可以搞定那怪物,但是。” 他脑门子冒汗。 冒着下一刻被一发入魂的危险。 他道:“得加钱!” “啊?” 龙根吃了一惊。 我从来没付过钱,你还让我加钱? 但旋即他明白了,正常人谁出门带大量钱财的,这又不是跑路逃命。 做事情,只携带一些随身必要的钱物也就差不多了。一切都是预估好的。 不能多带。 所以他根本没钱给,甚至,从来就没想付过钱。 对方会不明白吗? 就是只猪,敲多了盆也是知道要吃饭。 所以对方知道。 这是想要索取一些宝藏中的好处。 梅花机关打这个宝藏的主意不是一两年的时间,而是已经维系了好几十年。早在大乾还在的时候就跟踪,调查,布局,甚至为此杀了很多人。 现在,宝藏近在眼前。 他们也都到了这眼儿巴前了。 但这宝藏,貌似和他们没关系。 说实话。 高田裕三是不甘心的。 因此,他逮着这个机会讨要一些好处。 要不然,辛苦一场,什么都没得到,甘不甘心啊?当然不甘心。有时这不甘心上头了,那是什么事都有可能做出来的。 但龙根没有立刻回答。 他看向刘醒非。 这事得刘醒非点头。 刘醒非自然看透了他的那点小心思,他笑了一下,道:“你想要加钱,没有的,但是……这下面的宝藏却可以分你们一份。” 高田裕三眼睛一亮。 “你说真的?你不是在骗我的?” 刘醒非笑了一下道:“不过你们只能取黄金。” “什么?黄金!” 不要说高田裕三了,其余宫本,武田,天真寺等东岛人一个个也都眼睛发红了。 天真寺也是如此。 不要以为他多清高多了不起。 其实他经营文化书籍,手上也是很缺钱的,只是家里从前是上族,所以有些底蕴,可以矜持。但若是能有一笔钱,总比他一直坐吃山空要好一些。 天真寺是清贵。 可清贵也是养出来的。 倘若他穷到连饭都要数米粒子,那他也清高不起来了。 现在可以不杀人放火的赚一笔,多少他都是乐意的。 高田裕三忍不住颤声道:“你说真的?不是在骗我们?” 刘醒非道:“收拾了这怪物,我们也就不必一直在上面了,大家可以一起下去,你们自己搬运,能拿多少就拿多少,我绝无二话的,不过注意了,只能拿黄金。放心,里面有很多黄金,你们尽全力拿,也是不可能拿完的。” 高田裕三还有一些迷惑。 但天真寺明白了。 他是这里所有东岛人中最聪明精明的一个了。 他听出来了。 在这秘境里,有大量的,很多的黄金。 多到,刘醒非根本不在乎,随他们拿。 另一方面,呵呵,这也是个阳谋。 一个人,能有几多的力量,让你拿,你又能拿多少?五十斤,一百斤,到顶了。不然你还想拿多少? 阳谋。 就在这里。 这是一个高田裕三不可能满足,但其余人都会满意的答案。 高田裕三肯定想要更多。 但是他却只能管自己一个人。 事后他可能会要求上缴部分。 毫无疑问,这会得罪很多人。 经此一事,梅机关的凝聚力恐怕就要散了。但是,这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他天真寺别看瘦,其实里面全部是精肉,有力气的很,绝对可以拿很多黄金。凭他和高田裕三的关系,难道那家伙还好意思舔着脸要收自己的份子? 所以他也就没说什么了,同时在想,怎么才能一个人拿更多的黄金。 然后,他选择多带一件潜水服。 鲨鱼皮的潜水服。 这玩意应该能多装很多黄金吧。 一个倒霉蛋被选出来了。 这是一个叫三郎的男人。 甚至,他根本是自告奋勇。 第45章 进入龙王嘴,海神的秘境 这个男人叫三郎,是一个无论在哪,都是被人欺负的老实模样。 这样一个人,自然不可能获得高位,甚至,他连擦洗甲板都不够格。他只是一个最底层的锅炉工,终年不见天日,总是一身黏臭的湿汗,脸上也很难看到白的地方,都是煤灰,往日的沉重生活压力,早让他在心中产生了轻生的念头。生活压力是如此之大,好几次他在铲煤时都在想,生活如此痛苦,干脆自己钻进去得了,或许能为家里挣上一笔抚恤金。 但是,他又在犹豫。 妻子也就算了。 但当农民的父母怎么办? 也许妻子不在意自己这点的薪水。 但父母能缺少他这一笔钱吗? 根据现在的情报,在农村,光是种地,可很难生活下去啊。 一些人在和他开玩笑。 “三郎,你老盯着锅炉看什么?难道干活久了,爱上这锅炉,想钻进去和它融为一体了?” 然后就是很多人的哄然大笑。 殊不知。 三郎这个人是真有这么想的。 如果能够这么简单的一死了之,挣上一大笔钱给家里,那是多么幸福的事啊。 但是,可惜,不能。 人,活着就有责任。 越是长得大了,这承担的责任也就越来越重。 三郎。 他为什么当了一个底层的锅炉工人? 一天到晚,大汗淋漓,走到哪儿,都是强烈到让人想吐的汗酸重臭。 身体皮肤一直黏粘的。 都忘了上一次洗澡是什么时候。 即便洗澡,也只是在船尾打两桶水一头浇下去。 这哪里能够洗干净什么。 这样悲惨的生活,不死干什么? 当然是要养家啊。 乡下有父母。 一大把年纪了,还要下田干活,明明那么努力种田,但结果是自己都吃不饱,莫名其妙的,家里就欠下了一大腚的债。 好不容易娶了个媳妇。 但是他知道。 那女人就是找他背锅的。 她嫁过来时,肚子里已经有了三个月大的孩子,快显怀了,这才找上了他。 孩子生下来后。 她还和别的男人卿卿我我。 他不知道那个男人是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也许是,也许不是。 那有什么关系呢? 或者说,和他三郎有什么关系呢? 毕竟,他的薪水虽然是血汗钱。 血水充足,汗流饱满。 但仍然微薄的不像话。 如果这笔钱只是一个人生活,或许还好点,但这笔钱用来养一个三口之家,还要照顾自己的父母,就根本不够。 最少也是缺了三分之一。 而就三郎他自己暗中对家里生活水平的估计,即便是他的薪水翻倍也不可能。 所以他有什么理由在老婆面前大声说话呢?说起来好笑,结婚以来,他连妻子的脚都没舔过,更不要说上船生小孩了。 他一直,一直,都卑微的像一条狗一样的活着。 但是这一次,他觉得,他死得会很有价值。 高田裕三说了。 这一次,大家的收获,有十分之一会汇到他的家里面去。 天真寺这家伙在旁边背了书。 天真寺还给他算了一笔账。 他们大约是二十多个人。 一共二十三个。 这二十三人最低可以带二十斤黄金。 那么你至少可以拿四十斤以上的黄金。 这比你自己下去背出来的还要多一倍。 三郎当即就觉得——值了。 他像一个英雄,背了一发深水炸弹,被抛射器扔了出去。 很多人,在一旁,用各种饱含情感的目光看着他。 这些人,有的可能欺负过他,也有的是无视他的,更有一些,虽然没有欺负,也没有无视,但他们都暗地里耻笑又同情过他。 他们觉得好好一个男人怎么活得那么窝囊。 这实在是太可笑了。 这就是一个笑话。 这是一个让人看不起的男人。 没想到,即便是这样一个人。 三郎。 在他如此荒诞可笑的一生中,也有如此高光的时刻。 这一刻。 他成了所有人都在感激的对象。 三郎这个男人也迷糊了起来。 在恍惚中。 他感到他仿佛回到了家。 他穿着体面。 那是西极最漂亮的白西服,黑白配的响钉皮鞋,斑马领带,大黑墨镜,哦,还有,他一直叼在嘴里的一支少女大长腿上手搓的大雪茄。 他提着一个公文包。 从一辆军用小吉普上下来。 在车子里,是各种物资。 有吃的,喝的,甜食,还有一整个皮箱子的钱。 他有钱了。 他回家了。 那个在他眼里漂亮得不像话的妻子对他露出了温柔的笑。 她跪在玄关,给自己脱下皮鞋,接过手里的皮箱,帮自己脱掉衣服,让自己在床上休息。 她忙前忙后,给自己准备食物。 在自己吃饭时为自己做按摩。 最后,她给自己放水,让自己洗澡。 但是,自己才洗了一半,这个女人就不着丝缕的,很不知羞耻的进来了。 然后。 然后,什么都没了。 没有等这个男人想到他最渴望的,有伤风化的剧情,一张大口就那么把他给吞下去了。 天黑了。 暗了。 然后,发光发热。 什么都没了。 血肉飞溅,一切都稀里哗啦的。 有的肉块都能落到船上去,血就更不要提了。足足下了五秒以上的血雨,才算是下完了。 这一下。 大鱿鱼死了。 “别愣着了,这是三郎给我们挣下来的机会,可别错过了,过去,把船开过去,开到龙王嘴去!” 怀着异样的心情,船开过去了。 一直很少说话的刘醒非对高田裕三说话了。他此前主要是跟龙根说话,而不喜欢和别人说话。 但是,现在,他却对高田裕三说话了。 “刚才那个男人……就是死掉的那一个,对他家里好一点。” 高田裕三应下了。 但他才不会照做。 开什么玩笑。 那个男人的情况,他岂有不知道的。 你一个中土老倌儿,哪怕是一个异人大佬,又懂得什么? 三郎这个人,他家里老婆……就是他老婆了?那孩子,就是他的孩子了?这老婆不是老婆,孩子也不是孩子,凭什么把钱给出去?给出去那是帮了三郎吗?那是让三郎死了继续当王七加一,大号的王七加一。 要是平常他根本不会过问这样的事。 一个底层锅炉工的死活关他尸比事。 但是现在,他不容许有人吃三郎的死人饭团。 从前欺负三郎,他不管。 他和三郎不熟。 今后欺负三郎,他要管。 他已经记住了这个人了。 天真寺注意到了这一点。 他和高田裕三相交甚深,知道这个男人的为人,经常喜欢自己决定一切。做自己认定的事。 毫无疑问,他不会按那个人的话去做。 他自以为很了解三郎。 但是他有一点搞错了。 他不了解三郎这个人。 诚然,三郎生活很痛苦,老婆是别人的玩物,孩子也不是他的。可即便如此,他仍然承受着痛苦在赚钱养家,哪怕他知道,这个家其实不是依靠他那点微薄的钱支撑的。 但他仍然承受着非常的痛苦,在船舱下的锅炉房里,日复一日的当锅炉工赚钱。 为什么?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难道说他真是一个如此窝囊的人? 不是的。 天真寺心里看清了整件事。 原本高田裕三也是可以明白的。 但是高田裕三站的位置太高了,他们愿意看的,永远是站在高处去看,却从来没有考虑把腰弯一下,低头去看。 天真寺知道。 那个女人是被骗的女人。 在东岛,女人的地位太低下了。 原本是一个明星的女人,却因为战争,变得无戏可拍,但人又要活下去,那能怎么办呢?也就给了一些人有机可乘。 在生活面前。 一个女人。 不低头又怎么办? 在当时,这个女人只能做很简单的选择题,要么沉沦,跟不知多少个人睡,好活下去,要么就是选择一个,跟一个男人睡。 可在东岛,特别是目前战争期,女人算什么?知不知道东岛的男人大部分基本上都在战场上。 那些女人可以说是任由大佬们像货物一样的予取予求。 所以即便是一个电影明星,也不过是那么回事。 玩过了,尝过了新鲜,就丢到了一边。 但即使是如此,三郎仍然像捡到宝了一样的把她娶了。 哪怕那个孩子不是他的。 所以,如果三郎活着,一定十分愿意把钱给老婆孩子送去。 但是很显然,高田裕三不打算给。 不多说了。 船已经到了。 龙王嘴。 这是一个像龙头的岛。 龙嘴张着。 在这处的水下,有一个暗域。 水域之下,一层特殊的力量把海水隔绝起来,在那里,是群礁环聚之处。 那就是海神所在的秘境。 潜水服有限,除了大牌大佬,就是给不会水的人。真正游泳好手,这么一段水下深潜,不是问题。 进入水下,踏足秘境,除了一开始的路不好走之外,就是一段坦途了。 很快,水下海神秘境的变异人就杀过来了,主要是水猴子和海鲛人,它们比较有灵智,指挥一些海虫海蟹杀了过来。 虽然这些密集阵挺让人恐惧的,但下海的人早有了准备,二话不说,先把几大罐子有汽油倒出去,等差不多了,直接丢火头给点燃。 随后,许仲文少有的站出来,端一把百式冲击铳哒哒地扫射起来。 在现代化武器的快铳面前,什么鲛人,水猴子都得死。 你要说一挺金百式冲击铳还好说。 但这一排子的快铳,怎么办? 这已经不是人多就可解决的问题了。 哪怕水猴子再灵巧,鲛人再敏捷,也是逃不出快铳子的射击。 有了这打法,他们在这海神秘境里几乎是无敌的。 很快,他们找到了宝藏。 这些宝藏,几乎没人看管,只有些海虫子和海八角等躲在一些罐子里。 其中,大量的瓶瓶罐罐,书画织绣,玉饰漆器,宝石翡翠,珍珠珊瑚,镜盘杯壶,这是曾经怒海雄风的, 但还有的,就是数量极其惊人,大量的黄金白银。 白银现在不值什么了,黄金实是太耀眼了。除了历史上各朝的金饼,金币,金铤,金条,金块,金砖,还有很多金制的物品。 一句话。 太——多——了!!! 实是难以让人想象,怎么会有这么多金子,搬不完,根本搬不完。 其实想想也就不奇怪了。 历史上,在海上沉没的金船有多少?恐怕已经难以言说了,你就是查资料也是查不完的。 所以说,海神也许是邪神。 但这家伙真的是不差钱。 哪怕这个什么神只能管这一点地域。 但大鳌岛是什么地方? 三不管。 也就是三者都沾上一点边。 过往时候,这地方不知有多少人在此走私跑船。 海上嘛,懂的都懂,难免有个意外什么的,这一出事,就是整个船沉下去了。 在这些已经无以计数的沉船中,不要仔细,只是随便的一搜索,就能找到无穷无尽的财宝。 所以当年海神很轻易的就用黄金攻陷了大鳌岛上岛民的心,让他们逐一沉浸于海神教中,沦为信徒,乃至工具。 这就叫一步错,步步深,终有一日,积重难返,成为变异人。 沦为海神的奴隶,工具,甚至直接就失去了自我意识。 海神是真的有很多金子啊。 如此之多的黄金——太别人的母亲沉重了。不要以为这些黄金好拿,这玩意,随便一点,看起来小小的一坨,其实老重了。 如果搬箱子。 一个小箱子就需要很吃力的去搬了。 别想抱大的。 就算给你勉强移动了,你这样的能走多远? 更不要说有一段是要从海水里凫水上去的。 太沉重,你怎么从海里上去? 所以计算一下,真的只能带上一二十斤的黄金,再多就难说了。 此时,在黄金的动力下,中土人也罢,东岛人也罢,都在竭力想办法装带更多的黄金。 有一个大聪明选择了大型的金器。 比如一些金制品的珠宝,这些是工艺品,有艺术加成。 还有的选择绳子,把黄金装好,套上绳子,等到时候自己上去了再慢慢把黄金拉上去。 这时就有很多人上起到处找绳子起来。 天真寺用自己多带的一套潜水服装黄金了,他在装大约五十多斤黄金后就果断收手了,然后反过来往密封的潜水服打气,如此一来,即便是很沉的黄金,他也有办法拖得动并带得走了。 大聪明就是大聪明。 有些人一咬牙一跺脚,干脆,自己不穿了,把潜水服脱下来装黄金。至于自己游泳不好,不重要,人都是要拼一下的。 你不让他拼,他死了都要怨你。 不过。 刘醒非停住了脚步。 龙根不在意宝藏,他看着刘醒非把宝藏装走了,这里指的是古董的一些艺术品。变现是有一些困难,需要渠道和手续费,但绝对比光拿黄金要划算。 不过也不好说。 搁这情况,对大多数人来讲。 艺术品是个啥? 还真不如黄金来得现实一些。 缠住刘醒非的,是小尸妖,释由真希,柳生静流她们三个为主陷入的困境。 第46章 反手镇压 不止这三个。 在这其中,还有一个——天人。 刘醒非人微微一动,就已经到了天人的身边。 他一来就发现了不对。 “唷嗬!怒海雄风于大蟹啊!” 于大蟹。 他说的,是怒海雄风的本名。 怒海雄风是个绰号,他自打出道江湖后一直是使用这个绰号行走的。一直的,无论如何,不管到什么时候,他都未对任何一个人说他的原名。 哪怕是廖家人,也是一样。 但现在,这个名字被刘醒非一下子在他的深层记忆里找到。 原本,以怒海雄风的心智,他要藏起来的事,即便是刘醒非,也不是说可以随便看到的。可现在这个人的心智被困在了天人的幻境之中。 他的大脑就像没了门把锁的门,刘醒非可以随意的打开来,翻找任何的,他想要的一切。 这一下子,可就是兜底翻个遍了。 “有点意思,一生倔犟,临到了老,在最后一刻想要了长生,说到底其实是不甘心失败的结果。不过到了后来,也忘了原本的初衷,只在意起长生这一件事。到底还是被海神影响到了呀。看样子,再过个几十上百年,他还真的可能被海神给度化了。” “这人你还不杀了他?” 天人问刘醒非。 刘醒非道:“他要冲出来,大概也会选择一死吧!” 天人苦笑一下:“你觉得他能够死得掉吗!” 身附了海底珊瑚虫,他最终是要变成珊瑚人的。只是这一过程极其漫长,这就是渴望长生而获得的代价。 世人以为活得久就是长生,以为不容易死,这就是长生。 杀不死,活得长,这就是长生吗? 错了,这是让你慢慢的,受到足够的折磨,最终变成——材料。 变成一个材料,以为这是长生吗? 这是长久受罪,是生不如死。 刘醒非不说话。 虽然不能一下子杀死,但抹去神智,这还是可以做到的。对于现在的怒海雄风,看他到时怎么选了。 战场,不止于此。 小尸妖已经叫了起来。 “不行了,大佬,快出手啊,我们这要撑不住了!” 其实这是假话。 别人可能撑不住的说,你一个尸妖,体力无穷无尽,跟我在这说什么撑不住,当我二傻子吗?其实不过是小尸妖想多救一些人而已。 虽然少,但长谷川清野那里仍然有几个人,但小尸妖和释由真希她们快要守不过来了。 刘醒非掏出小扁壶。 打开盖子,立刻放出了一具棺材,从中快步走出了一个人,这是一个已经死掉的西极女军官。她一身蔚蓝色的军官服,正宗从前法斯特的范儿。 锵。 一把轻薄,但绝对结实的西极快剑被抽了出来。 白鸦。 一只只白色的乌鸦飞出来。 这不是单纯的白鸦,而是女人霜雪般快剑挥舞下形成类似白鸦的幻象。 在这把白鸦剑下,一切挡在女军官面前的变异人,一个个像洋葱一样的被切片。 挡无可挡。 近之者死。 虽然这个女军官不会内功什么的,但她的剑自有一种阴寒之力在于其中。 是的。 在这把剑上,有一张水神大君的赦令封寒符,让这一把剑拥有了寒气攻击。 寒气,本就是一种能量,拥有一定的伤害力,它不比冰差多少。甚至有时候冰也不及寒。 封寒符让女军官的白鸦剑拥有魔法的力量。 对付这些变异人,一剑就能让它们的甲壳像玻璃器一样破碎掉。 更厉害的是,女军官根本不会疲劳。 天人有些贪婪的看这个女军官。 虽然这个女人其实已经死了,现在充其量只是一具炼尸而已,但仍然无改这女人的漂亮。原本应该有一些轻微臭气的。 毕竟是死人嘛。 但她的身上刘醒非用了第十三号特殊的尸香精华油,所以这女尸虽然是尸体,却散发着怡人的清香,不会恶心到人,反而让人忍不住想多吸一些这样的香气。 “真不错,到底是西极女人,这个大腚是真不错,让人想上去舔一口的说,可惜,当年宫里没有这些西极女人,倒是某去抄家时,总能在一些名臣大将的家里找到很多西极的婆姨,还是那帮孙子会玩啊。” 天人兄目中放光地说道。 “别乱说话,”刘醒非道:“这位是法斯特贵族之女,女扮男装混入军中想要做一些男人才要做的事。” “之后呢?” “之后,她忽然发现自己其实还是一个女人,在最混乱的时候站错了队。其实站对了位置也不见得能活下来,最混乱的时候,最混乱的地方,死人太多了,那就是个绞肉机,所以她死了。” “你找到,就把她……” “她是西极人,我是中土人,我管她的死活悲欢,你没深入我这一行,不知道好材料很难寻的。” 刘醒非说着看看怒海雄风。 这男人在挣扎。 他在竭尽全力的想要醒过来。 “他现在怎么样了?” “杀到疯狂了!” 事实上,天人兄已经快要撑不住了。 他的幻境是什么玩意儿?说白了,就是根据自己的想象力制造一个幻境让人在其中消耗精神直至失败。 但是,要知道。 人类的想象力是无穷的。 但一个人的想象力是有限的。 并且是极其有限的。 区区一个人,你还想他拥有什么样的想象力呢?更不要说,这位天人兄曾经被封印了五百多年。 你以为封印,是一个人在一个小房间里慢慢等待?想什么呢你!那是把一个人急冻化,不要说人身自由了,连大脑的想象力自由也没有。 甚至,连梦都是做不了的。 只相当于一台录音机。 能够听到,感知到。 但不能想。 就好比,面对一个饥饿的人,你给他看了一块奶油蛋糕,但你让他看,让他闻,让他知道这有多香多好吃,却就是不给他吃是一个道理。 这位天人出了封印后,没有乱动,就是他一脑子的乱,他要好好动动他的脑子。 现在又是面临如此一场战斗。 导致了这位天人的想象力有些力不能及了,让怒海雄风快要杀穿了。 其实,真正天人何等强大,倘若要杀怒海雄风也不过是一巴掌的事。 但是天人明白。 时代变了。 以一个天人的力量,消耗容易恢复难。 反而怒海雄风,哪怕他未来很惨,但目前仍在活跃期,拥有极其强大的力量。 所以才搞得眼前天人兄十分狼狈。 或者说,尴尬。 刘醒非感觉到他的勉强。 “放心,到时我来收拾他。” “啊,看来你实力大进啊!” 天人兄有些羡慕嫉妒恨。 眼前的这个男人,积累太雄浑了。 自己修炼的地狱变,原以为已经很强了,对根基也是重视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了,但和眼前这位比,又算得了什么呢? 这个货,明明不是天人,但其积累的实力已经能够和天人打了,而且,普通天人恐怕还不够他打的,并且末法环境对他的影响也有限。 这货居然根基是古武。 有没有搞错。 真以为古武是不如今武的么? 不是。 而是在性价比和舒适性上,今武更胜一筹。古武和今武最大的不同,就是一个以体为重,一个以气为重。 炼气容易,打坐就行。 但古武就真的得要下功夫苦练了。 不对,这货样子不像是下了苦功夫的模样,手掌上并没有什么老厚的粗皮茧子。 可恶。 他一定有特殊的秘法。 刘醒非仿佛什么也不知道的道:“哪有啊,我不过是运气好,徐璧你知道吧,刚死了的那个,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他临死时心情不错,所以就给了我一点东西,还有北阴法王……就是徐璧已经死了的祖宗,也对我有些帮助,就这么些了。” 天人顿时无语了。 他一失神无语,却听一人哈哈大笑。 却是怒海雄风醒来了。 他从幻境中杀了出来。 而天人兄受到了反噬,一时间不能发动第二次幻境。 若是没有刘醒非,他怕不是要亲身上阵,打上一场。但既然刘醒非在此,他就不必费那个劲了。 怒海雄风锐意不减,方一脱困,就要报仇。他怒目一扫,哎油,又多了一个人,无所谓,怕什么,一起干掉! 提斧子就上前去了。 却在这时,看到,刘醒非手轻轻抬起,然后就是往下一按。 轰! 一种无形之力,一下子笼罩在了怒海雄风的身上,他往前一脚,生生把地皮踏碎,却无法再走第二步了。 这是,怎么回事? 怒海雄风不甘心,他心中的怒火烧得无穷无尽。 他不低头,不肯甘心。 尽是玩虚的,就不能好好的,正面打一场吗? “挺有两下子的,可惜,终究是走错了路!” 什么走错了路,哪怕是错路,如果坚持到最后,一路到底,怎么知道这不是一条新路呢! “原来你是这个想法,但是你搞错了,现在是末法,你这样是没前途的。” 我才没错,我已经老了,快死了,不这么做什么路都没有。但这么做了,至少还有路,哪怕是一条错路,我也能坚持走出一条新路来! “你这就是无理取闹了,明明不可能的事,你为什么觉得自己一定能行呢?” 因为,我是,怒海雄风。 我这一生,不败,无错。 我不像你,卑鄙无耻,我是堂堂正正! “我怎么卑鄙无耻了?” 你这样直接读我心声,难道还能是什么光明磊落之人吗? 看到怒海雄风那气鼓鼓的模样,刘醒非笑了。 手往下,再按一下。 怒海雄风几乎跌到地上。 他身上所承载的压力,几乎暴增了一倍不止。 “这是什么武功,这是什么力量,先是幻境,再用邪术,你们怎么这么无耻,有本事和我当面打一场!” 怒海雄风很冤。 他一直觉得自己一生不弱于人。 也许,在年轻时,被人比下去过。 但也就是那一次。 此后,大海之上我说话。 怒海雄风别的地方不敢说,但在海上,他的话比中土之君的圣旨还要别人的母亲好使。 在海上,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他都能笑到最后。 即便是白玫瑰兵败,也是陆地上打的败仗,和海里的没关系。 他怒海雄风是真正的海上王。 怎么可以输? 又什么时候输过。 多少惊险,多少奇诡,他不都一一闯过去了! 什么海怪,什么巫术,什么妖法,他哪样没经历过? 但这些又有什么用,他都一一——撑过来了。 哪知道,今天,先是给人关在幻境里折磨。 好不容易杀出幻境。 又遇到了一个怪人,翻掌之下,无穷的重力就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这是什么武功,不,应该说邪术了。 普通人看不明白。 甚至连怒海雄风也看不懂。 但天人看出来了。 “我去,彼其娘之,你怎么做到的?” 天人自然看出来了,这已经超出武功的范畴了,而是突破到了一层新天地。 换言之,刘醒非是利用位格在压制怒海雄风。 说位格,一般人可能不大明白。 说维度也许好一些。 刘醒非的技巧,其实就是一个棋盘里,其中一方的棋子一跃成为了棋手,和对方的棋子对弈。 跳出棋盘外,高高在上。 这你怎么赢? 人家已经超脱于规则之外了。 当你还在一步棋一步棋的往前拱时,对方已经偷家成功,或者说对方想怎么下就怎么下,想怎么落子就怎么落子,随便玩。 你怎么和他比? 刘醒非高高在上,居之于高你的一个维度。仅凭于此,轻易就把你给压制得死死的了,就好比一幅画,画中人再怎么样的张牙舞爪,超级强大,又能奈何得了你什么? 反之,你可以在这画上随意的给他添点什么,又或是抹去一些什么。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可以让你背插红旗光芒万丈,也可以把你抹成一张白纸面儿,让你什么也不是。 这样的手段,太超乎于人的想象了。 “这就是武功,你以为是什么,邪术?这是最终极的神级武功,九天神行章,你大约是没听说过的,是当年北凉国最为惊世的镇国之宝,只不过此功太过玄奥,一直以来都没几个人能够修炼成功罢了,便是没人知道也不足为奇。此刻,我以高于你一个层面的位格压你,你又拿什么来反抗我?我们之间,相差太远了!” 第47章 深渊里的海神 刘醒非对这个男人不屑一顾。 他眼光淡扫,轻蔑尽显。 这个男人曾经也是了不起的。 当时刘醒非看他,潜力巨大。 奈何,时代变了。 导致已经攀登至顶峰的他不能再做突破了。以至于——他走错了路。 虽然他努力的活了下来,但此刻的他,潜力已经耗尽了。 那还有什么好客气的。 你潜力耗尽,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也许你以为你强大。 但在往后,我的强大会把你远远抛下,终究你会变成一个无足轻重的玩意。 甚至某一天,我要杀你都不需要动手。 可能看一眼,或者在心里想到了你,你就死了。 曾经的怒海雄风在刘醒非眼里当得起一声好男儿,好汉子。 但现在,他什么也不是了。 原因很简单。 他已经没前路可言了。 怒海雄风不甘心,他身上毛细血管不住暴起,青筋凸起。 反抗之心犹坚,反抗之志不减。 这就是一个不会低头的男人。 “唉,麻烦的东西。” 刘醒非说着,他眼睛变化了。 刘醒非,一直就没少在眼睛上下功夫。 一早儿的他就修炼过关于眼睛的秘术。 观云望气。 后来又学了,练了大观奥妙诀和小观世界诀。 然后又有公字瞰神术。 最后还有一门秘术。 七色魔眼。 七色者,红橙黄绿赤青紫。 这是一门了不起的秘术。 刘醒非早早得手,一直苦于难以真正入门。 终于在这第三世才堪堪入门,配合降术,秘药,这才好不容易的把此秘眼之术修到了第四层,绿眼睛的地步。 红眼催眠。 橙眼深度催眠。 黄眼入梦。 这是刘醒非可以跑到龙贵芝睡梦中的原因。 一般人很难做到的。 绿眼是阴阳眼,也是透视眼。 可以看到常人看不到的东西。 刘醒非现在,就是要利用绿眼之秘术,攻击怒海雄风的灵魂。 他现在的情况,灵魂是关键。 当怒海雄风的灵魂被刘醒非显化出来后刘醒非直接拉了怒海雄风:“你自己看!” 怒海雄风通过自己的身体,看自己的灵魂。 这一秘术就很有意思了。 刘醒非让怒海雄风的灵魂与身体呈现出共通的状态,所以即便是灵魂显化,但和身体相联,所以怒海雄风仍然可以通过身体看到自己的灵魂。 但他的灵魂,那模样可就不怎么好了。 一副枯死模样。 在灵魂上,有很多密集的小点,在逐步的侵蚀这具灵魂体。 “我知道用说的你大概不信,但事实就是你一直的正在往珊瑚虫演化,最终,你将会变成一具有自己意识的珊瑚树人。虽然那很漫长,在这漫长的时间里,你仍然可以当一段时间你自以为的长生者。” 只是,这玩意真的是长生吗? 不是的。 它只是让你以为你是长生的。 你可能借此,活上一百年,一千年,甚至一万年,但一万年就是极限。最终,你会慢慢不能动了的化为一株珊瑚树人。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即便是如此状态了,你也仍然未死。想死都不可以。你成了一件材料。 并且,你会以这模样的模样,一直苟活下去。 直到最后被人当材料用了。 怒海雄风苦笑起来:“看来,终究仍是我错了。当年,我把财宝送到这里收藏着,你们知道,再没比这更好的地方了。但在这里,我被说服了,因为我实在是不想了自己有老得不能动的一天。” 怒海雄风。 骄傲了一辈子。 他真的一生都没低过头。 但是,衰老,这玩意太可怕了。 也许年轻力壮时不觉得。 也许四五十岁也凑合。 也许七老八十也能忍。 但终有一天,你会老到,走每一步都要仔仔细细,都要拼命用力,都要小心翼翼,随便一个动作,可能就腰酸脚疼,三高如影随形,各种药材是一天也不能停。 跑不起来,跳不起来。 连呼吸也渐渐变得越来越费力了。 这样的生活,真是不想接受。 同时,也不甘心死掉。 可以接受被强者杀掉。 但不能接受这样平庸缓慢的老死。 从前不觉得有什么。 可真到临死的那一天,你就会明白。 没有什么,比年轻,健康的活着更好的了。所以,一直以来,但凡有些条件的,都想成仙。其实成仙为了什么?真以为是为了神奇的法术吗?不,有条件的没有法术也能生活得很好。 瞧不起谁呢! 真正关键的是老的感觉真不好。 都想年轻健康的活。 想吃什么吃什么,想玩什么玩什么。 纵情奔放。 这才是生活。 但是一个老人,他能纵情奔放什么? 连玩女人也是躺在那儿让女人主动的。 这哪有乐趣可言。 如果可以恢复年轻的模样,那么接受珊瑚虫,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可是,他没想到,这终究是一场骗局。 看似是恢复青春。 其实这只是一个开始。 就像糖皮包着的毒药。 你以为好滋味的甜,但在其糖皮之下隐藏着要人命的毒药。 并且还是药效非凡的超级毒药。 倘若让人一死百了,也还罢了。 至少死得痛快点儿。 这却是让人一直长长久久的遭受痛苦折磨。 怒海雄风身上的戾气消散了起来。 “能……杀了我吗?” 他,不想活了。 一个人,倘若此生的后来生活是一直承受痛苦,直至于终,那这样的生活又有什么意思。 “你确定要一死了之?” 刘醒非看透了他。 “是!” 怒海雄风虽然这样说,但底气之不足,连天人也听出来了。 他还是——犹有不甘。 只能说,有的人吧,走到尽头,撞到南墙,也仍然是要继续撞下去。 万一把墙撞破了,这后面有路呢? 刘醒非似笑非笑。 “好。” 怒海雄风身子一轻,他立刻提斧要砍。 对的。 有的人就是这样,即使知道自己是错的也要坚持一条路走到黑走到底,错也要错到极致。 怒海雄风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过往对的时候能够一对到底。 及至如今。 错也要一错到底。 但面前的家伙一晃眼人就没了。 再一看,他在远处。 怒海雄风提斧杀了过去。 出乎于他的意料,对方轻轻一杀,也就杀掉了,脆皮的不可思议。 真的如此吗? 想也是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 “又是幻境!” 怒海雄风发出了怒吼。 但他不甘心,只是沉下心,用斧子继续在幻境中杀了起来。 “你可真是活学活用啊!” 天人兄摇头晃脑,发出感叹。 他没想到,刘醒非采取了和他一样的手段来对付怒海雄风。 不过,仔细一想,也对。这个怒海雄风在身体上几乎是无缺的,拥有珊瑚红虫附体的他,根本很难杀死。力大无穷不说,气血也依然十分旺盛。 虽然前路尽断没了再进一步的可能。 但维持当下的最强状态,这也很不错呀?面对这样一个人,你要怎么杀!怎么杀他都能飞快的自愈伤好。 这要消磨到什么时候? 反而天人兄的手段很好,一发入魂,直接就给控制住了。 天人兄能够做到的事,刘醒非也可以做到,不然他的诸般秘术秘法,和顶天蛛的神眼天晶岂不是白有了么。 这一发力。 果不其然。 照样儿的让怒海雄风进入到新的幻境里了。 在幻境里,怒海雄风看到了一个个人。 这一个个人尽皆都是刘醒非。 这人一脸似笑非笑的模样,仿佛就是在嘲笑自己。 让怒海雄风看了止不住的生气,他一气就提斧子杀上去,把这一个个一脸怪笑的男人砍了。 砍了一个又一个。 杀得藤原右八直皱眉。 这个怒海雄风,当真是一个废物。 砍自己时别提多疯多狠了。 但砍敌人蠢得像个白痴。 轻而易举的就给对方控制起来了。 唉。 说到底,是这货仍然拥有一定自己的意志,倘若他是信徒,拥有海神的指引,又哪里会被敌人轻易的就给控制住呢! 算了。 终究还是要出动底牌。 想到这,藤原右八把大纛举起来,往地上重重一杵! 轰! 于无声处听惊雷。 一股听不见,看不到的波动震荡着往四周扩散出去。 噼啪啪啪。 一层层石皮剥落。 从一根根石柱中,走出了一个个人。 其中打头的,是一个一身大罗无忧客模样的男人。 大罗无忧客。 这模样让刘醒非看了都感慨万千。 曾几何时。 他也是大罗朝廷,万事司中的一名无忧客之一也。 万事司,无忧客。 曾经是大罗朝廷掌控天下的机关。 里面高手层出不穷。 隐士也是千奇百怪。 可惜,随着王朝的变迁,末法的到来,一切就像一场昨日之梦一样梦幻不真实。 直到现在亲眼看到了那梦在破破烂烂的无忧客服,这才有所印象。 一些刻在深远处的记忆回到脑海之中。 不过,这个曾经的无忧客已经是另一个人了。 被海神教洗脑成了信徒的一个人。 不,这已经不是人了。 这是…… “海龙将军,消灭入侵者!” 藤原右八下达命令。 这个海龙将军目光立刻投了过来。 冰冷,麻木,亦无情。 这是一双空冥寂寞的眼睛。 眼神空空荡荡,一无所有。 没有感情,甚至没有一丝记忆,有的,只是,无情。 听到了藤原右八的命令,这男人立刻带人冲杀了过来。 但是,没用。 有一个人挡在了海龙将军的面前。 是被催眠控制住了的怒海雄风。 他的眼中,所有人都是刘醒非,张牙舞爪的刘醒非,所以需要统统干掉。 并且,怒海雄风仍然能打,并很能打。 他一个人,就把海龙将军和一众部下给拦住了。 好家伙。 这男儿施展起了鬼斧神功。 一斧一个的片人,不是一分为二,就是拦腰砍断,有时,他还会用斧锤去砸。 战斗之狂野,根本无人能敌。 连海龙将军上前也给砍退了。 你可以质疑怒海雄风别的,唯独不要质疑他的战斗力。当这个男人打疯了时,没有人可以站在他的身前。 “可恶!” 藤原右八大纛一顿。 一丝神力悄然而发。 这是,设置在怒海雄风身体里的暗藏后手。把珊瑚红虫给一下子控制住,以此反制怒海雄风。 怒海雄风不愿意献出信仰。 藤原右八又岂能不在他身上动手脚。 只是,考虑到怒海雄风的臭脾气,所以这一招,原本是能不用就尽可能的不用。 但现在无所谓了。 这是拼命的时候了。 藤原右八已经深切的意识到了。 有东西就要用。 再藏着掖着有什么意义? 这已经是——拼命的时候了! 所以,她毫不犹豫的花费一丝神力,封禁了珊瑚虫,让怒海雄风失去力量。 于是,他老了。 从一个精壮的中青年男人模样一下子变成了鸡皮鹤发的老人。 这让怒海雄风一下子弱了下去。 岂料如此一来也是彻底的激怒了怒海雄风。 这个人就是一顺毛驴。 你得顺着他。 要么你一巴掌把他直接拍死也行。 只要你不顺着他,他脾气一上来,说死都跟你拼了。正因如此,虽然暗下手段,但是藤原右八一直没敢发动,想的都是徐徐图之。 这是实在受不了了,才动用了这最后手段。果然,把怒海雄风得罪不轻,这老货一下翻脸干上来了。 虽说这老头子已经变老了。 但老而弥坚。 倘若他真的老得一点力量没有,藤原右八当初又怎么可能客客气气的和他谈好条件呢? 正是这老头仍然有一搏之力,藤原右八才会对他开放再三,让他占尽便宜,想用神力慢慢的,以水磨功夫腐蚀掉他。 现在看来,终究是功亏一篑。 临到了最后关头,玩崩了。 好在,这老货到底是老了。 他可以逞威于一时间,却是再不得长久了。 不过既然此人发疯,即便是海龙将军也是退避三舍,不敢轻撄其锋。 就见怒海雄风一路杀过去。 他一口气杀到了祭台的山尖上。 “不好!” 藤原右八一下子有了不好的预感。 是的。 怒海雄风一生征战,他这样的一个人会不清楚自己身体的状况吗? 他知道的。 在发现自己的长生是一场笑话后,怒海雄风其实已经在心中生出了一股死志。 他之所以没选择死。 只是因为他还不甘心。 就算要死,也不能莫名其妙的死。 而是要死得——至少有价值。 什么价值呢? 这时候就是。 怒海雄风对此地不是一无所知的。 过往他可能不在乎,不在意。 但现在他要试试了。 一口气,他完成了登顶。 然后,他看到了,这祭台之上,山头之后,是什么了。 是深渊。 是一个根本看不到底的深渊。 最恐怖的是,这个深渊,是活的。 仔细观察,这哪里是什么海沟子,大深渊,分明就是一个不知多大的怪物,张开来的嘴啊。这嘴太大了,以至于更像是。一个裂谷深渊。 人们从这掉下去,其实就是直接到这怪物的嘴里,直接进胃。 毫无疑问。 这个大张其口的怪物。 大约就是一直隐藏在幕后的海神了。 第48章 诛杀藤原右八 那个邪神。 海神。 它在,一直都在。 它就在这秘境里,张大了嘴,等着一次一次又一次的祭祀。 等着一个个的祭品往它的嘴里跳。 现在的这个怪物仍然在沉睡之中。 所以,才需要海神使者,海神祭司来发动一次次的祭祀。 为海神寻找足够的食物。 并且,不止于此。 这个海神可能已经出了问题。 它不仅是受伤,还是重伤,很重很重的那种伤,以至于它只能沉寂于此,根本不能移动,说难听点这是一个已经陨落的,陷入重伤垂死的神。 看起来厉害。 其实只是它死亡的时间有些长而已。 不过,尽管如此,它仍然渴望生存,才布下了这个局。 它想着,也许运气比较好,真能让它得到二三十万的祭品。 这样它也许就能活下来。 但是,海神教地段不好,一直发展不起来,搞到现在,一直是苟延残喘的。 好几次可以发展起来的,却接连被人打断,杨太师,海王子,包括这位怒海雄风。 现在又搞成了这样。 “想吃人是吧,来啊,老夫这把子的老骨头,看你能不能嚼动。” 怒海雄风哈哈大笑地说着,便是纵身一跃。 “不——” 藤原右八叫了起来。 她一巴掌拍在自己额头上。 毫无疑问她很清楚,以怒海雄风那爆脾气会发生什么! 此时,她纵是解开封禁,也是不可能解除危机了。 接连和怒海雄风打交道,她比谁都清楚这个老头子到底有多倔的臭脾气。 什么东西在老头这只有第一次。 只要骗他一次,他永远不会相信你。 当他和你怼上了,他根本不会低头。 这老头也就在最后,才被她抓住机会说服一次。好不容易,才让他停止和海神教为敌,老老实实在石柱中被珊瑚虫改造身体。 但就是自己一时的选择。 这老头就要玩命。 你这么横,当初干什么怕死! 或者说怕老。 现在——唉! 正在这时,一股震荡。 果不其然。 怒海雄风,自爆了。 顿时,整个海神秘境都颤抖了起来。 这是虚弱的海神被攻击到了,原本就虚弱的海神,被怒海雄风的自爆伤到了内里。 普通人自爆,那没什么。 但怒海雄风不一样。 这个人,他的自爆极其恐怖。 因为怒海雄风在武功上已经修至顶端了。 他的实力,相比刘醒非也只差一线。 刘醒非能压制他,不是凭自身的武功,而是靠了新得的九天神行章,处于高怒海雄风一个层面的打击他,这才把他给压了下来。 正常这种事,是不可能随便做到的。 这种程度的怒海雄风,他的自爆威力,才能波及到海神。 普通人碰都碰不到。 唯有像怒海雄风这样的,他其实也碰不到海神,但他能波及到。 但就是这一点,也就足够了。 只此一下,海神气息又惨淡了三分。 像一个在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离断气似乎也差不太远了,只是仍然坚持着不肯死去。 下一瞬间。 真的只是瞬间。 也就眨么眼的功夫。 刘醒非已经和天人兄一起到了山头。 他们两个,居高临下,打量着这眼深渊。 所谓深渊,其实就是海神的那一张大嘴巴子。不知道的以为是什么海底深谷,其实是一头名为海神的怪物在下面张大嘴巴在睡觉,等着食物自己往嘴里跳呢。 看样子倒是设计的挺好。 但实际上,这海神大人是越来越虚弱了。 “怎么可以!” 藤原右八急眼了。 她一双眼睛都发红了。 怎么也想不到,这一次出手,招惹出来的对头竟然比从前的怒海雄风还要棘手。 简直是岂有此理。 不,不可以这样下去。 藤原右八决定拼命。 她飞奔过来挥动了手中的大纛。 在神力的激荡下,她用出了本命真魂。 这是一种炼魂之法。 把一个人的生魂给炼得出神通法术。 论威力,很强大。 甚至,这也可说是一条登神之路。 假如一直可以走下去。 在未来某一天,说不定真的能够成为一个神明。 但是,可惜,前路已经尽了。 可即便如此,这本命真魂祭炼之法,也是十分危险的。要知道,这生魂,是真魂,这玩意没出事也就罢了,可万一要是出了事呢,怎么办? 不过此时的藤原右八没有选择。 她只能如此。 不然能怎么办呢? 这两个人。 一个是天人。 另一个貌似比天人手段还强。 简直是岂有此理。 不是说末法吗? 不是说生存环境在恶劣吗? 不是说厉害点的都躲得躲跑得跑吗? 怎么这才一露头,就来了这两个怪物! 她不拼,还有什么选择吗! 放出了本命真魂。 这样己方至少从一,变成了二。 一对二,必输。 二对二,至少有一丝的机会。 本命真魂,直扑刘醒非。 自己的真身。 水元玄功! 聚水成雷。 葵水雷法。 杀! 一枚被凝聚起来的,看似晶莹无害的水球被掷向了天人兄。 同时,狂暴澎湃的水元魂力,攻击向了刘醒非。 不提天人兄怎么迎战藤原右八的真身。 刘醒非却是被这本命真魂追着打。 他立刻感应到此术的特殊之处。 水属性的攻击吗? 看着一丝丝水凝聚出来的水元神针,刘醒非掏出了一张黄表纸。 伸手在上面凝空画符。 水神大君赦令。 水神借法。 万川归海,玄水咸宁。 一符打出去。 万物皆休。 刘醒非一张符就夺了藤原右八本命真魂打出来的水元神针。 一个人,能够吸收的水,是有限的。 如果吸收了过多的水,哪怕是喝水,也是会死的,并且基本没可能救得回来。 水元神针就是把水元素凝聚成针打入人体再暴发出来,让人中水毒而死。 这是水系术法里,极其阴毒的攻击法术。 但是,殊未料想,对方,刘醒非竟然能够直接把对方的水元素力量给反手剥夺了。 藤原右八夺取龙贵芝的身体。 但龙贵芝虽然资质不凡,生得眉清目秀之余,还有一股妖娆之气,精致之余,更添媚惑,但终究只是一个凡人而已,且还失了元阴。 要搁往常,龙贵芝对藤原右八来说是一件看上去漂亮的旧衣服。仅这一个旧字,再漂亮也不想要。这不是没得选择了嘛,才不得不穿上的。 虽然穿上了。 但考虑到光鲜,又做了保养,使其看上去和新的一样。 所以就是用水精胆这样的宝物来弥补自身去。这才算是改换了这凡人之身的俗身旧骨。 可是,此体终究不是先天。 在刘醒非超绰的技巧功法下,被他夺走了对水元之力的控制。 倘若。 龙贵芝是处子之身。 从小就服了水精胆,有了水性亲和能力。 刘醒非想要夺走对水元素的控制力,就不会如此轻松了。 一切只能说是天数使然。 此为天意也。 “不!” 藤原右八不肯甘心。 但是。 突然间。 刘醒非睁眼看她。 然后一把抓住了她。 他还对天人道:“一会别杀她!” 天人一怔,旋即明白了。 “行,一切看你的了。” 刘醒非发出哈哈的笑声,跃入到了海神的深渊大口之中。 同时,他手上,紧紧掐着藤原右八的本命真魂。 “你……这是在找死!” 藤原右八发出不甘的低吼。 她这夺自龙贵芝的脸都扭曲起来了,明明是个大美人儿,脸狰狞起来像个鬼一样。 刘醒非一无所惧,他轻轻瞥了一眼藤原右八:“你大约是忘了还是压根没在意。” “我,是降术师!” 降术师。 一个,很久远的名字。 久远到,在中土,已经没有什么人修炼这一门了。此之一门,限制太大了,和一些道庭的三缺五弊一样,修炼之后,虽有异术,却是发不了财,甚至娶不了妻,生不了子,断绝亲缘,无福无运。 修炼降术,第一不能乱施法术,第二不能杀伤贵富,第三不能为己求福。 就是说施法要慎重,不能随便滥施展术法,也不能去杀伤那些权贵之人,这些人往往有气运在身,要是杀害了他们,会有业力缠身,以至会降下果报的。最后,不能为自己谋取钱财富贵。 这样一来。 谁还愿意,修炼降术师这个职业? 不过,正常只要撑过第一世,到了第二世就会好很多了。 刘醒非,已经修至第三世。 他已经有了相当的把握。 此时,他要进行一次实验。 虽然很有危险。 但他充满了信心。 因为他是降术师。 什么是降术师? 降神,以为己用也。 此之谓降术师。 大多数人,很难做到。 一个人,想要降服一个神为己用,怎么?雨停天阴,你觉得自己又行了。 你以为神是什么? 那是轻易可以收拾的么? 好在。 这一个不一样。 首先,它不是正经的正神。 天庭正经的神,大多是香火神。 有天庭特许的封神赦令。 那个要正规。 不像邪神,不正规,搞血祭。 海神不仅是邪神,还是一个实力已经大降的邪神,并且,伤重到了已经至此危机的情况,却仍然在沉睡之中。 它的伤已经重到了,快被人刀架在脖子上还在睡觉的地步。 太累了。 伤太重了。 起不来。 根本起不来。 邪神,伤重,垂死状态下。 刘醒非有什么理由放过这个邪神? 所以他抓着藤原右八的本命真魂直接跳下去了。 这让藤原右八的本命真魂魂飞天外。 她无比知道,这个所谓的深渊,海神本体到底有多么的饥饿。 自己这一下去,死定了。 “疯了,你这样,大家都得死!” 刘醒非看她。 “你错了,死的人只会是你。” 他说着,手伸出去,拉扯住来了一条锁链。 “这是……” 藤原右八明白了这是什么,惊叫起来。 “不要——” 你说不要就不要,敢对我的女人下手! 找死! 刘醒非眼中迸射出了一丝杀意。 无论如何,龙贵芝是他的人。 不看僧面看佛面。 打狗还需要看一下主人呢。 你呢! 没说没问,直接就来夺舍龙贵芝的身体。 是谁给你的胆子,敢这么干的。 我一直不说话,你以为我就不在意,不上心是不是! 错了。 我早给你判了死刑。 刘醒非冷哼一声,用力一扯。 他拉断了两个连接点。 一是龙贵芝身体里那个的。 这个一下子就给拔掉了。 另一个是冥冥中,藤原右八的真身所在。 是的,藤原右八哪怕很小,微不足道,也仍然有一块碎肉,那里面是藤原右八给自己留下最后的后手。这个老六,死到临头仍然留了一手,企图在死后重生,哪怕是苟且的,也要顽强的生存下来。 但这一条最后的退路,也让刘醒非看到,直接以藤原右八的本命真魂为锚点,把这一条分魂给拉了出来。 成也本命真魂,败亦本命真魂。 你既然用了本命之一说。 这不是借物代形的手法了。 借物代形。 借魂替命。 这本是一种很有效的保命术法。 但是借魂正规借的是分魂。 这样才不好影响主魂。 可藤原右八倒是好。 为了增强这一秘术战斗力量,用上了本命真魂,如此一来,借魂代命,就失效了。 被刘醒非借助本命真魂正体的力量为引导,成功收回了那一缕——镇压龙贵芝的分魂。 “你——” 藤原右八惊叫起来。 和天人兄对战的藤原右八,此时已经停住攻击。 不旋即,她醒了。 一睁眼就看到了天人兄。 “你是——” 她脑中仍然有一些残存的记忆。 “看来他成功了,这么说你已经醒过来了,那就好好休息一下吧!如果我推测没错,那个人为这具身体准备的力量还在,你可以适应一下。” 天人兄好心的提了一下醒。 同时他也感慨天道不公。 眼前这个女人,没修炼过,甚至年龄也有些算大了,但却被改造的脱离了一定凡人的境界。 她现在。 已经由一个普通至极的人,变成了一个拥有异能的人。 虽然现在还生疏。 但和之前凡人模样,已经是天壤之别了。 这一趟,这个女人赚到的才是最大的。 被夺舍虽然危险至极。 但危机中亦有机遇。 这一次,真的是让她赚翻了。 第49章 搬运黄金 深渊。 巨口。 一直这么张着。 男人手捏一个被封禁起来的魂体。 这个魂体十分凝练。 有如实质。 甚至于几乎它就是实质。 正是藤原右八。 她具现了自己女性化的模样。 原本,藤原右八是一个男人,还是一个曾经的翩翩美少年。 也曾拥有过很多的女人,享受了男人应该享受的乐趣。 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就像一个人,长大了,谁还在意很小时候玩的那些简单玩具? 悠久的岁月,这个男人已经由身心化为了一个女人,再不复从前男子模样。 也许他曾经是一个人,一个男人。 但现在,她连人都不是了,而是一条妖魂。 这条妖魂显出来的,也只是一个女人上半身的样子而已。 都这副模样了,但她仍然想活。 遗憾的是,一切的努力,直至于今,宣终告结。 刘醒非是容不得这样一个人,继续丑陋地活下去。 “去吧,去和你的神,融为一体吧!” 刘醒非把她往身下大口中一丢。 手掌往下一压。 九天神行章。 位高一阶。 藤原右八惨叫着跌进了这无底的深渊。 在这过程中,她不停的祈祷,哀告,述说自己的无能为力和关于敌人的重要信息。 皆无用。 邪神海神早已经陷入到昏迷之中去了。 神,是强大无比的。 但也因此,一个神,一旦受伤,也是很难好的,需要漫长的时间,去一点点的治疗静养。 那是个神。 神伤了,怎么可能随便就好。 至于藤原右八的诉求。 对不起。 一个已经深度睡着了的神,怎么可能听别人说话? 哪怕那是神,也是一样的。 刘醒非往下慢慢降了下去。 他在接近这个已经步入垂死的邪神。 但即便如此,这也沾了一个神字,刘醒非仍然要小心翼翼,不能有大意的地方。 有时,越是垂死的狗,它暴跳起来,那咬合力越是惊人。 保不齐这个神仍然有最后一种手段。 刘醒非可不想无脑的一头撞上去。 面对一个神,怎么小心也不过分。 所以,他先接近。 找一个最合适的距离。 然后,从精神层面发动攻击。 为什么如此呢? 像这个邪神。 它此刻最伤的,就是精神了。 刘醒非一眼就看出了它的伤情。 精神受到重创。 以至于维持不住这具躯体的消耗。 所以,精神能量才是它的重点。 这里消耗干净,就要彻底死了。 这一身子的肉,也要化为海底的肉泥。 而在精神力方面,刘醒非有顶上蛛的天晶帮助。 虽然顶上蛛没了,但这位大佬到底也是从天界上下来的。 它的力量,不比邪神差到哪儿去。 所以刘醒非是在他最擅长的地方,入侵邪神的领域。 漫无边际的海水里,什么也没有。 只有一道门,和这一地上的海草。 刘醒非看出来了。 这是海妖草。 原来,所谓的海妖草,其实是寄生在邪神精神世界外围层的寄生虫而已。 这些虫,想要靠近刘醒非。 想要寄生他。 但刘醒非拥有九天神行章,他在位格上是高高在上不可侵犯。 双方根本不在同一个层面。 所以海妖草根本触碰不到他。 最终,只能散开。 来到了海底大门。 这是海神精神里的核心。 是它在自己精神世界制造出来的保护膜。 刘醒非毫不顾忌,往里面游去。 一个人出现了。 “你不能进去。” 这是一个西斯廷人模样的少女。 她眉目清楚的似是一笔笔画上去的模样的漂亮。如此醒目的漂亮,大多数男人会在第一时间被她的颜吸引。 能想象么? 这个女人。 一头栗色头发,微微带卷的飘荡着。 纤细的,少女的体态,一丝不着的呈现在刘醒非的面前。 只用看的,你就能想到她的身体有多么的酥软,又有多么的富有弹性。 甚至可能,一掌之下,还会觉得手掌心上有些反弹的戳手。 若非她的下半身,那包在一双玉腿外的八条游荡不息的触手,你真的会以为她是一个人。 但把海八角缠在腰间当裙子的,一双玉腿隐于八条肥厚的肉须之下,这模样装扮能是一个人吗? 毫无疑问。 这是怪物。 这只是海神制造出来,比较漂亮的高等怪物而已。 哪怕外表看上去再是赏心悦目,那也是个怪物。 “真是的,这只是一个怪物啊,以为能挡住我?” 刘醒非伸出手指,轻轻一点。 女人就僵住了。 “啊啊,你不能过去,你不能!” 随着她说的话,越来越多类似于她模样的怪物出来了。 果不其然。 这后续出来的怪物,别的不说,在模样上一个也比不了那怪物少女。 只有更丑,没有最丑。 甚至有的人根本就是一颗鱼类的脑袋。 这能是人吗? 难怪最开始是这女人出现。 就这一个长得比较能见人。 “这么点人就想挡住我?” 击其一点波及其余。 击其一点及至其余。 刘醒非毫不客气。 一上手就是两个大招。 两个洗地大招。 这原本看上去黑压压的一大片顿时稀疏了起来。 “也就这点出息了!” 刘醒非不屑之极。 空冥洞玄神击! 刘醒非毫不客气的一拳,直接把这门给打开了。 青黑色的,石门一样的门,被硬生生的轰开了。 一股恐怖的地下玄气,由之而出。 刘醒非毫不犹豫就冲了进去。 这是一片,漆黑之地。 在这里,正常人伸手不见五指。 只有中心,有一点微弱亮光。 “出去,你快出去,你不能在这儿!” 一个小女孩模样的对刘醒非大叫起来。 这女孩七八岁的模样。 是个西极模样的少女。 她一脸惊恐的憔悴。 很显然,她害怕极了。 刘醒非看着她。 眼睛一下子变化了。 这双眼睛,先是变出了三瞳。 即一只眼睛里有三颗瞳仁。 然后这三颗瞳仁又发生变化。 先是变红,然后是橙色,接着是黄色,最后是绿色,这妖异得几乎耀眼的绿,甚至泛出了一丝丝的青意。 顿时。 小女孩消失了。 或者它原本就不是小女孩。 这小女孩只是海神根据刘醒非推演出,最能打动刘醒非的人模模型。 原本,应该选择中土女孩模板的。 奈何。 这位海神原本是生活在西极海面。 它更多了解的是西极人。 身为一个怪物,它委实是无法理解人类的美学。 它只知道,这个小女孩应该是很多男人会喜欢的。 但要换一个中土女孩,它就不知道该选什么模样的。 与其找的模样不好,起到了反效果,倒不如仍然用这个模板。 可惜,仍然失败。 这女孩其实是很好看。 但刘醒非一发动秘眼之术,立刻就看透了海神的小伎俩。 看到一个怪物在搔首弄姿的装小女孩,这谁别人的母亲能够动心? 一杆黄金长枪出现在刘醒非的手上。 半神器。 半角钻云枪。 “你杀不了我的,来吧,成为我的一部分吧,如果吸收了你,也许我就可以恢复过来了!” 这海神终于知道,避无可避,终于升起了战意。 顷刻之间。 它一下子,变大了无数,像一座山一样巨高巨大。这像海八脚一样的触须老怪模样的海神,其每一根触须都像——擎天之柱一样。 在这样巨大的生物面前,任何人,恐怕都会在心中生出不能抵抗的念头。 如此超凡的巨大。 凡人怎么能想象到呢? 可是,面前这个的不是普通人。 面对于此,他毫不犹豫的使用了请神借法的方法。 这就叫做,以吾之神,还施彼神。 “恭迎水神大君,法驾降临!” 一尊浩瀚巨大,面容模糊的巨大女神虚影在刘醒非身后显了出来。 “请水神大君,春水神借法。” 轰! 刘醒非身上立刻笼罩了一层光辉的神力。 “水神护我!” 神力化为了一层保护罩。 刘醒非毫不犹豫杀向了触须肉模样的老怪物。这已经垂死的海神,看起来强大,其实尽皆是虚,被刘醒非上去一打,大块大块的肉纷纷化为土石消散崩碎。 通天彻地,神行百变。 九天神行章! 给我镇压! 轰! 海怪邪神一阵的颤抖。 实力断崖式往下跌。 击其一点,波及其余。 击其一点,震及其余。 击其一点,以及其余。 轰轰轰。 海神的身体在大面积的崩碎中。 “啊啊啊啊啊!” “再接我空冥洞玄神击!” 轰。 巨大的肉手触须怪被打得烟消云散。 在最中心的地上,是一具奄奄一息的小肉须身体。 剥离了一切外部力量,其核心也就是这么一玩意儿。 小肉须怪气若游丝。 但它的眼睛,仍然是对生的渴望。 它看刘醒非的眼中,满是哀求与渴望。 那是它一直以来的,对生之眷恋。 不管怎样。 一个生命,想活,这不是基本的嘛? 刘醒非轻松的脚步走至于前。 “邪神,你的灵魂毫无价值。” 九天神行章。 击其一点以及其余! 噗。 肉须海神被一击斩掉了最后的灵性。 只有少许的几缕神性,一直维持不散。 这些神性,渐渐依附在了半角钻云枪上。 终于。 这把半神器因此成为了一把下品神器。 虽然是下品神器。 但对于这把神器来说,它前途无量。 仍然拥有可观的前景。 有更进一步的余地。 甚至,凭借此枪,刘醒非已经可以不动用任何一具分身和徐璧一战了。 并且是战而胜之。 下一瞬间。 这里在毁灭,在崩塌。 刘醒非心念一动,回到了现实空间。 身下。 这巨大的深渊已经失去了原本的一股吸引力。甚至可以看到,它在慢慢闭合。 “这里维持不住了,快走吧!” 天人兄对刘醒非叫道。 刘醒非摇了摇头。 “抱歉,我暂时还不能走,你再帮我一把吧,让我们的人回到船上去,再开远一点等我。” “你这家伙……”天人兄又是好气又是好笑,这个人,怎么贪心成这样?不就是一具邪神之躯嘛,有什么好在意的。 嗯。 对方是降术师,那没问题了。 一具邪神之躯,也不知他能祭炼出多少宝贝出来。 不管啥玩意儿。 沾上了一个神字,那都不简单。 当然。 最主要的。 还是这个家伙会利用人。 他是想利用自己来保下这里一众人。 不过,算了。 帮这些人,也是在帮自己。 自己正好也是想借这些人的船。 不然这要回陆地上有多累啊。 进来这里的时候。 天人兄是孑然一身。 但要离开了,就不简单了。 要带上几大箱子的黄金。 重是不重。 这点重量对天人兄不算什么。 但体积在这儿摆着呢。 提这么多东西,它不好走路啊。 一念于此,这位也就收拾起来,叫上小尸妖和释由真希几个,一起带人回去了。 还别说,此时这位天人兄真是帮到了不少人。 别的不说。 很多人搬多了黄金,根本无法把黄金运出海面,急得是哇哇大叫,是哭鼻子抹眼泪的。 哪怕他们知道,海神秘境快要崩溃了,也依然不肯放弃黄金,大有要和黄金一起埋骨于此的意思。 可不是么。 辛辛苦苦,好不容易,搬运出来的这些黄金,到了最后一步,却因为拿得太多,太重,不能带出海面,让他们怎么甘心。 这些黄金,每一块都是他们的肉,他们的命啊。 哪里有这么随便舍弃掉的?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便是如此了。 这时天人兄看不下去了。 他上前把黄金一一扔出去。 普通人拼命才能搬动的黄金在他手中如无物一般。 得益于此,众人才狗急逃蹿的离开了海底秘境。 天人兄立刻说话了。 “快离开,秘境崩溃,这里会形成一个大海啸,不离远一点,要么你们被海涡子卷到海底下去,要么就会被海啸打翻,到时整条船从中折断都有可能,快开远点。” 龙根犹豫一下道:“我大佬还在下面没上来呢!” 天人兄有些又气又好笑。 “你既然是他小弟还不知道他本事!他在下面收割收尾发大财呢,轮到你搁这儿担心他?没准儿你还没跑多远呢,他就回来了,快走吧!” 天真寺跳过去对一帮数金子的船员踢腚。 “听到没有,快有海难了,都把船开起来,这真金白银的摆在这里,还能飞走了不成,等过了这次的危机,给你们每一个人分金子!我们军官是绝对不会多占你们便宜的!” 高田裕三想说话,但终究是没说。 直到天真寺给他眼色才松了口气。 军官怎么可以不多占呢? 但有时候就是这样。 你可以私下里偷偷摸摸暗中的去做,但不可以明着宣之于口的说。 这是一个体面的问题。 哪怕穷人,也是要面子的。 你身为上官,偷偷拿点,他们也就当不知道了。 但你真的明抢,那就太不给面子了。 这是绝对不行的。 第50章 降术炼神器 此时。 刘醒非反而很平静。 人走了。 地上尽皆是变异人的尸骨。 或者有的人仍然活着,但意识却被抹除了。越是虔诚的信徒,就越发的不可能活下来。倘若真有能活下来的,也是将之要死。 所以,最终这里的生命,一个也不可能活不下去。 唯一庆幸的是,藤原右八留下的大纛仍然有一些残余的神力。 让这座秘境仍然能坚持一下。 崩溃的慢一些。 它会一点点,一点点,慢慢的破碎,直到最后,才会轰一下整个毁灭。 但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这里最终的毁灭。 天地不仁,万法同人。 所有生命在天地眼中都是一样的。 像神这种旧时代的东西,于天地眼中就是眼中刺,无论如何也要给拔了。 离谱吧。 刘醒非竟然感知到一丝功德垂加于己身。 这是天地因为他斩杀了海神这尊邪神给予出的奖励。 虽然,看似微不足道。 但其实是弥足珍贵。 这就好像,你干完一件事,君王没有给你升官,只是和你说一些鼓励的话。 殊不知这鼓励的话比升官还要重要。 因为君王升官有时不是出于想升你,而是无奈,妥协,其实已经把你记在小本本里面了,有机会要搞你的。 反而只是说话,这意味着你已经简在帝心了,是圣眷啊。 这玩意可是花钱都买不到的。 刘醒非现在就是这样。 他从原本的啥也不是,倒欠三千,到了现在被天地垂青,哪怕仅是这么一丝,都是好的。 就好像一个一直欠债的人。 现在无债一身轻了。 以后赚钱自己花了。 也就是说,不出意外,刘醒非日后做事会越来越顺。 就好像现在。 “咦?” 最后的神国啊! 刘醒非找到了一些东西。 这原本不该找到的,他却找到了,这就是天意垂青了。 好一个海神。 虽然是邪神。 但也是不简单的。 这个海神,不仅是一邪神,还是一尊古神。 古神,并不是一个好词。 它意味着真正的灾难,是灾祸之源。 万物毁灭之根。 很多年前。 一尊古神的意志降临到了这片大海上。 它依附在了一个神孽身上。 就是诸神与凡人生下的孩子。 但诸神品德实在是……所以这些孩子很多都对父亲也就是诸神憎恨不已。 他们身怀诸神的血脉,能够对诸神造成伤害,是以称之为神孽。 这些神孽战斗力极其强大。 也正是这些神孽的诞生,才造就了西极之地,诸神的黄昏。 诸神死的死逃的逃。 完蛋。 而神孽虽然强大,但毕竟不是正经的神,没有悠久的寿元,所以寿尽而终,不能成神,终究是难逃一死。 其实正统来说,诸神是可以打败神孽的。 哪有老子干不过儿子的道理。 但谁也没想到,有一道古神的分神混入了神孽之子中,首先挂掉的就是第一代先天海神。 刘醒非还得到过他的三叉戟。 奈何那时这三叉戟已经损毁严重。 除了能够借用残余神力施展一些微弱的水系法术,诅咒之道,别的什么也不是,它甚至不够坚固。 长满了绿绣,时刻都处在腐蚀之中。 即便什么也不做,放着不管,要不了多久它也就要损坏了。 所以刘醒非以它为材料进行重铸。 好吧。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 第一代海神已经挂了。 惨重的神战让众神退的退隐的隐。 当然了,众神的反击也是很到位的。 毫无疑问。 古神分神夺走了海神之位,但这是硬抢来的,所以得不到正规的认可。 所以这个海神是邪神。 因为是邪神,所以又发生了异变。 它被神位影响,污染了本源。 呵呵。 这是神身上最讨厌的一点。 海神毕竟曾经是极其强大的正规神之一。 他是吃人间香火的。 香火有毒。 即便邪神已经很小心了,仍然是被香火污染到了。 所以邪神的力量大减,终是被诸神打得重伤。 这身败垂死的邪神伤太重了,就来到了东方。它未敢进入任何一方势力范围之内,就在三不管地方扎下窝休息。 邪神拥有两个神国。 一个是海神秘境。 它自己的。 很是沧凉荒败。 没办法,古神不擅长这一套。 它很多是和第一代海神身上学来的。 虽然说,第一代海神是神中之渣。 不是说实力。 是说人品。 如果兴趣上来。 连走达路过的海八角都能按在沙滩上干上一炮。 至于美人鱼,濡艮,甚至濡巳也是没有放过的。 啊,对了,还有一些体型比较大的,像龙的大海蛇。 天呐,这都下得去口。 难怪被古神偷袭得手了。 古神最擅长的就是观察,了解,通过弱点下手。 这么明显的弱点,也不怪古神把这第一代海神给轻松地收拾了。 但不得不说,其实这位海神在经营神国上还是有一套的。 虽然第一代海神挂掉了。 可它的神国竟然没有全毁,仍然有一部分顽强的保留下来了。 这自然被古神纳入了手中。 所以古神有两个神国。 一个是海神秘境。 一个藏在古神的思维深处。 但最终,这一切归于刘醒非。 古神自己的海神秘境支撑不住。 这古神真正一死,秘境也就完了。 但第一代海神留下的神国依旧完好。 这里面,仍然有很多变异人,也依然有很多海妖草。 接手这神国。 刘醒非立刻明白一件事。 如果他愿意。 他现在就是第三任的海神了。 不过,这并非是什么好事。 末法时代了。 搁这时候当神,脑子怎么想的。 倒是可以用这神国,和第二代海神的身体炼就一件法宝。 相信这定然是了不起的宝贝。 不过,炼法得改改。 不能用仙门之法祭炼。 没那么多灵石灵气给你造啊。 那就用降术师的方法了。 虽然,很慢。 但刘醒非觉得自己可以慢慢等。 大约半个时辰功夫。 一条鱼形的宝船出现在刘醒非的手中。 不独于此。 还有一个有着海八角模样的小扁壶。 这是一头名字叫阿克芒多的怪物炼化的。 把一个实力强大的怪物炼成壶形的玩意,这刘醒非很熟。他腰间那只小扁壶其实就是用他自己二世真身炼出来的。 叫钧天壶。 这一个当然比不得钧天壶。 但一来此时再炼也是更为上手。 二来阿克芒多也算是神性生物。 它距离超凡也就一步之遥。 比之当年刘醒非第二世身体也不差什么了。 所以这只新壶还是很不错的。 这个壶,刘醒非给它取名叫阳戈壶。 刘醒非的钧天壶该说不说,舍弃一切特殊异能,主要就是一个能装东西,不仅能装死物,还能装入活物。壶内自成一方特殊空间。 最关键的是有灵性。 很多有灵的东西装不了死物件中。 一些看起来厉害的空间装备其实用不上。 刘醒非是一个降术师。 降术师很多东西都充满了灵性。 所以他最需要的就是钧天壶。 不像从前。 出门经常要赶一大车。 不然的话,身上的东西放不下。 得亏他有自己的剧毒空间。 但那也会对他的精神力造成影响。 终归是不好的。 是以钧天壶,很重要。 但没有攻击力,毕竟是硬伤。 如此才有了阳戈壶。 此壶之中,暗藏了一方神国。 刘醒非目前是草草炼成,想要有威力,还需要慢慢积累慢慢来。 刘醒非挂好了这两只小壶。 他立刻把此地做一个光盘行动。 这一搜刮完毕,整座秘境立刻就在崩坏之中。 好端端的。 一整个秘境说没也就没了。 先是地底破洞 出现了一个地底火山。 然后保护罩彻底失效,上方的海水轰然灌了下来。 水和火山喷发碰撞在一起,顿时一阵水浪翻滚。 靠近点的鱼都熟了。 不过这伤不着刘醒非。 他像一条鱼一样在水里迅速的离开。 正当他,一点点接近船时。 一个黑点游了过来。 刘醒非迎上去。 立刻看到了龙贵芝。 她的脸胀得通红。 毕竟她已经不是藤原右八了。 现在是她自己使用这能力。 所以有些勉强。 能无视寒冷的在海里向自己潜游过来,这已经是她目前的极限了。 不过不要紧。 刘醒非已经知道藤原右八掌握的那个水元玄功。 这是藤原右八找到昔日中土武林神水宫的一门绝学,水元玄功。 神水宫曾也是武林一处圣地。 但是,奈何。 一代门主患了恋爱脑,结果失尽了一切。 这水元玄功虽然算不得最顶级的武功,但也有其独到之处。 至少,这是一门十分讲究体质的武学。 刘醒非已经在藤原右八的脑子里找到这功法并记了下来。 看来,自己没做错,以后可以把这门玄功教给龙贵芝。 接下来。 刘醒非感觉到这女人有力的冲击,撞得他胸口有些发闷。 这女人太激动了。 她太渴望得到刘醒非的认同了。 该死的藤原右八,让一切变得如此尴尬。 好在那人的确是死了,一点渣儿都不剩。 刘醒非抱住她,浮出了海面。 “好了,没事了,恭喜你,虽然遇到了一些麻烦,但你已经脱胎换骨了,从某种意义上,你的身体已经迎来了新生,往后你至少能再活好几百年呢。” 正常来说。 大概是四百年多一些吧。 如果注意保养,不滥用力量,活五百岁也不出奇。 龙贵芝笑了一下。 “我差点以为,一切就那样了,你不知道,身体被夺走的滋味有多可怕。” 身体被自己夺走,无所谓。 只是一个人自己对自己的约束罢了。 但身体被别人夺走,那就相当于关了小黑屋。这才可怕呢。 为什么目前军中不再有什么穿箭游行之类的事,因为关小黑屋更有性价比。 夺体,就相当于被关了小黑屋。 自己关自己。 至少还可以感应外界,不算真正的一无所知。 相当于坐牢,但管吃管住,还给你看书看报纸。让他和外界时刻保持联系。 但被夺舍就太可怕了。 也不怪龙贵芝性情都显得娇弱了一些。 换了从前,她哪会这样。 “好了,没事了,你啊,以后有好日子过了。”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说的就是龙贵芝了。 重新开始的人生。 重新完美的身体。 还拥有了异能。 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不过,上了船,释由真希找上门来。 女人很严肃,她很担心一个人。 她的好朋友。 柳生静流。 “我需要你帮忙。” 她几乎是不由分说拉着刘醒非去看柳生静流,若非她是个漂亮的女人,龙根手下就要翻脸了。东岛婆子,搞没搞清楚,知不知道这条船上谁在话事? 好在龙根很有绅士风度,安抚了他们。 还有天人兄也在旁边说话。 “别打扰,那姑娘真的出了大问题了。” 那姑娘。 柳生静流。 她躺在那里。 身边的武士已经所剩无几。 如果是往常,长谷川清野一定会在心里大笑。该,活该,你们这些丧尽天良欺压平民的武士,早就该被扫入到历史的尘埃中去。但现在她不做此想了。毫无疑问,柳生静流是真正的武士,也许,她的确也欺压了平民,但当事情发生时,她是真的站了出来的。 并且,把自己搞成了这副样子。 “我曾和国崩玉子聊天,说起过东岛的一些秘术,其中就有过这个,无想转生秘法。它的核心是一命换一命。虽然有所变化,但的确是这个秘术。” 刘醒非想到从前,不胜唏嘘。 虽然国崩玉子在刘醒非眼里是一个……想砍上一刀的人。 但这女人的确是很有本事,并且知识渊博能力出众。哪怕你想砍她,却仍然在和她交往中对她产生好感。 绝非男女私情。 而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能力的欣赏。 就好像从前,国崩玉子经常到中土去打秋风,赚好处。但也不妨碍她告诉刘醒非一些机秘事情。 释由真希对这些不感兴趣。 她直接了当的道:“能不能救下她的这一条命?” 她知道。 正常应该是救不了的。 柳生静流必死。 而稻田伽子重生。 但她仍然希望保下柳生静流的一条命。 刘醒非看了又看。 他用秘术观察柳生静流的身体和灵魂。 这一番观察。 比把柳生静流脱光了,用放大镜看得还仔细。 刘醒非和释由真希的谈话。 “你看够了吧!真能救活她,我会告诉她,相信她为了救命之恩,也不在乎给你睡一次的。到时你想怎么样都可以。” 释由真希真受不了,这男人当她不知道,借故逮着的看人。那双眼睛几乎快把一个人看透了。 “不相信我?那你找别人好了。” 刘醒非转身就是一副要立刻走的模样。 “好了,好了,我不说话,你随便看,就算是上前摸两把也行,我们静流的这个胸啊,还是很坚挺的呢!” “好了,我已经看得差不多了。我看出来了,这个秘术挺有趣的,听说,从前天草狂四郎带人造反,就是依靠此术找一批异人带兵的吧!” 在东岛历史上。 有一次规模空前的大起义。 说有一个叫天草狂四郎时贞的少年,意外得到了一门阴阳家留下的秘术。 无想转生秘。 天草狂四郎时贞找到了几个老态龙钟的男人。这些人,虽然老了,但在年轻时,他们无一例外,都是强者。但却因为出身,制度,等等原因,坐至空老,一事无成。 原本,人老了,也就算了。 但天草狂四郎时贞用秘术为诱。 让这些男人一一选择了秘法。 他们通过无想转生之秘术,重新获得了新生,年轻的身体,强大的力量。 有了这批猛人的帮助,天草狂四郎时贞甚至一度夺下半个东岛。 整个东岛为之震动。 直到那个男人出现。 里柳生最强的男人。 柳生时辰。 又叫柳生不二郎。 柳生时辰,里柳生第一高手,原本是隐者出身,但武道天份太高了,其绝招是柳生不二斩,只要认真起来,没有一个人能和他过两招。 正是这个人。 将天草狂四郎时贞的手下逐一击败,格杀,这才把这场起义给重新镇压了下去。 所以。 最终。 无想转生的秘术也就由此落入到了柳生氏一族的手里。 这个秘术其实不复杂。 关键是要找到,愿意一命换一命的女人。 这是一个以女子为母体,用己命换别人重生之法。 别的不说,哪一个人是真正心甘情愿换取别人重生的。 并且,不能是什么阿猫阿狗。 得是真正有重生价值的人。 得是强者。 所以这个术,一直是鸡肋。 男人不会修。 女人谁愿意修。 愿意修了,想复活的人,有资格复活吗? 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被复活的。 这是一个双向选择。 哪一个对不上,都是不行的。 所以当年天草狂四郎时贞也只找了几个特殊高手。真那么容易,他直接整活一支军队不更好? “天草那个人失败了,这不重要。”释由真希道:“我对一切都不在意,我只想柳生静流能够活下来。她是个好女孩,她的人生才刚开始,她太年轻了,她不该这样死掉的。” 然后她瞪大了眼睛。 看着刘醒非。 “我知道你,你本事一向挺大的,能人所之不能,帮帮我,要不要我陪你睡觉?” 刘醒非忍不住笑了。 “你还真是豁出去了。” 他知道。 这女人其实有些拉拉。 她喜欢女人。 所以她也就厌恶男人。 她对男人的亲近是她内心真觉得自己其实是男人。 所以和男人亲近是一回事,喜欢男人是另一回事。 和男人接触她会感到恶心的。 但为了柳生静流,她愿意付出自己的身体。 这真的是很难得的一件事。 “算了吧,”刘醒非不喜欢勉强一个女人,这会显得他很没品。他道:“不是说我不帮你,而是她的情况很特殊,正常情况,根本是没救了,但是……” 他笑了一下。 “算是错有错招吧,稻田伽子没有好好保护好这具身体,让柳生静流受伤了,反过来这也就影响了稻田伽子的出生。当然,这只是影响而已,最终稻田伽子仍然会出生。不过这就有了可以操作的部分。” 释由真希道:“怎么做?” 刘醒非道:“原本我也没法子的,但最近经过我的研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两个人的灵魂也是可以共用一个人的身体的,我让她们两个双魂一体,先都活下来,你看怎么样?” 想要杀掉一人救另一个是不可能的。 但可以把两个人都给留下来。 释由真希有些不情愿:“这两个人共用一个身体……用一辈子啊!” 以后怎么生活啊! 刘醒非笑笑道:“不要紧,等人长大了,经过正规的怀孕,在生孩子时让其中一个当孩子就可以了。这样,母亲,女儿,都有一个身体了。” 释由真希顿时无语了。 龙根和高田裕三的谈话。 龙根找上了高田裕三。 “高田君,你对以后是怎么看的?” 高田裕三一脸沉默。 这时龙根递上了一支烟。 “不打算杀了我们?” 高田裕三问。 他接了烟。 手有点抖。 说真的,他真的挺担心的。 这个时候,如果龙根愿意,的确可以杀了他们,更别说他和他的手下手里搬了不少黄金。 如果是自己,哪怕是为了黄金,也要杀人。 所以他一下子害怕起来。 生怕这个叫龙根的男人,会和此刻的自己想法一样。 “有想过,但为了更大的利益,我觉得我们可以合作。” 龙根英俊的目光投向了他。 “你不会以为这场战争你们会笑到最后的吧?我认为你们最后一定会输,输了会怎么样?有一段时间里,你们会很惨。” 高田裕三冷汗冒出来了。 他可不是那些被洗脑的陆军马鹿。 他很清楚这个男人说的是事实。 其实大本营已经有人在考虑如何体面的从战争中撤出去。 但遗憾的是,你可以选择开战。 但结束战争,就需要敌人说了算了。 “你想要……走私?” 高田裕三声音在打颤。 龙根乜眼看他。 “不行吗?” “倒也不是不行,甚至我现在就可以帮你揽活,你要什么,陆军部的装备,我都可以搞到,不过海军和空军比较敏感,不能动手。那你能支付我们什么?你不会以为中土很富有,能够有很多钱粮生丝供你支应吧?” 战争,早把中土打到一穷二白了。 所有资源都被控制起来。 想要在民间搞到大量的钱粮,谈何容易,根本是没有。 龙根没有生气。 生意嘛,就是要慢慢谈。 “我可以先支付你黄金。” “黄金!” 这是硬通货。 只是,虽然龙根手下也带了很多黄金,但又能带出多少?细说起来也比不了东岛人的多。 毕竟,东岛人是赤着手去搬。 而龙根的人,还要带着铳子。 龙根笑了。 “你忘了我背后有人,你以为我大佬会眼睁睁看着地下的黄金就那么丢掉了!放心,短时间,我的黄金绝对没问题,至于以后,我会用米币付给你。现在美帝斯到处卖武器,全世界就属他们有钱了,你不会以为米币不值钱吧!” “以后?你在美帝斯也有路子?” 高田裕三眼中射出了金光。 如果可以,他想大声喊——义父。 不是我想背叛帝国。 而是人家路子太多了。 再说。 帝国给我的,太少了。 船尾。 有一个人。 是李信国。 她站在船尾,好似是在看螺旋桨打出来的水花。 其实不是的。 她真正注意的,是已经崩溃的海神秘境。 一切都结束了。 结束真好。 她能感觉到,一种隐约的束缚,消失不见了。此后无事一身轻松。 然后她回头,看到了那个男人。 男人走了过来。 是冯远嗔。 李信国没有理这个男人。 但冯远嗔自己走过来了。 在他身后,还有几个乡党,在暗暗给他加油呢。 “啊咳嗯呐——” 这男人一张嘴就闹了笑话。 嗯啊半天,却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该要说什么话。 “……” 李信国只好用幽深的目光看他。 “那个!”冯远嗔鼓足了勇气,伸出了大手,在他的掌心,是一枚精致的戒指。 “我,我,我……我喜欢你,我现在有钱了,我可以带给你美好的生活,所以,请您嫁给俺,我保证,以后的日子,一定会对你好的。” 李信国看了他道:“你很好,什么都有,就算从前没钱现在也有钱了,你这样的条件想找什么女人找不到,何必找我?我只是一个已经上了年纪的女人,除了打猎杀人,别的啥也不会,我配不上你,你应该要更好的女人。” 冯远嗔一下子跳起来。 “不对,你在俺心中,那就是最好的,我就是相中了你了,别人俺根本看不上眼。我讨媳妇,要的就是一个我喜欢,我不管别人怎么想怎么说,我现在认定的就是你了,你也不要管别人怎么说,只要你相中了我,觉得俺这人有意思,愿意跟我过日子,那就中咧!” “抱歉,我不想,我只想要过平淡的日子,哪怕是嫁人,也是找一个低头过日子的男人,平平安安,这样才好。你刚发了财,此刻一腔雄心壮志,我们不搭,我不能影响你。” 冯远嗔沉默了。 过了好一会。 他抱着自己的黄金过来了。 “我不知道,原来这些黄金在你眼中是我们在一起的阻碍,那么我要这黄金又有什么用呢?” 冯远嗔说着,一抖手就把这一箱子至少二十斤的黄金给丢眼海里去了。 “我的一种植物!” 一群乡党们跳了出来,急得脸都黑了。 他们一个个埋怨地看李信国。 “不是,你不要了给我们啊,这么丢海里了,你有没有想过, 可能是你这一生中唯一的一次发财机会!” “是啊,哥,你真是疯了,能不能把船停下来,我们给捞一捞。” “什么捞一捞,这是海上,不是家乡那小河里面。这上哪儿捞去啊。” 李信国忍不住道:“你疯了么你,你何至于此啊,我只是一个不怎么漂亮,连温柔也不懂的女人,你喜欢我什么?” 冯远嗔笑了笑道:“我哪知道我喜欢什么啊,但是我知道我喜欢你。不温柔怎么了,年纪大点怎么了,难道找媳妇就一定要找年龄小的小姑娘吗?而且,我也不喜欢温柔的,我就喜欢你。” 李信国终于有了些心动。 尘封已久的心,松动了。 不提这边的事了。 刘醒非出来,和龙贵芝说话。 “回海都后,有很多事都要你帮忙。” 龙贵芝伸出手,一团水球在她手上,变幻形状。 龙贵芝听着,心思却在不停变化。 托了藤原右八的福。 龙贵芝至少不再是神经质了。 对,没错,她体内的两个人格已经合而为一了。但代价就是她的心思十分多变,通话就是想得太多,太过敏感。原本就比较敏感的一个人,现在更敏感了。 至少,她感觉到,这男人对自己,最多也就是拉拉手,抱一抱。 很多亲密的行为,他只会在精神世界里才做。 为什么? 脏。 若说以前,她不会感觉到。 但现在她能够感觉到了。 在她的感知里,刘醒非是一个时刻散发出微光的男人。这层微光,挡住了空气里的尘埃,也挡住了无处不在的粉尘颗粒,更挡住了很多细小的生命。 所以,他身上十分干净。 不像自己。 有很多寄生虫。 自己已经在努力驱赶了,可收效,却始终有限。 这就是,这个男儿一直不肯和自己亲密接触的真正原因! 所以,不是不喜欢。 而是自己还差了太多。 “什么事?” 刘醒非道:“原计划是想你去西极或美帝斯,但事实上我们在那里毫无根基,什么都是要从零开始,美帝斯还好说,龙根联系上了迪邦.亨特拉尔,我不担心,但是别的……西极也处于战火之内。所以,我想,与其做不熟悉的,不如做我们熟悉的事。” 龙贵芝还好,至少她依然聪明在线。 “你是说东岛?” “是的,短期来说,东岛在战败前仍然是东方第一霸,他们在目前仍然有强大的海军,这很方便我们的走私。你知道的,战争在持续,而东岛的前景并不好,很多人在想法子攒钱备荒呢,这是一个好机会,而我手头上目前有很多黄金。等到东岛战败后,我们再用其余物资把黄金赚回来,事实上我们几乎等于什么也不付出,就能赚上很多。” 龙贵芝眉眼都在笑。 她说:“所以你要我来做这件事?” 刘醒非无奈道:“要么我做?” 龙贵芝哪里不明白他的心思。 刘大老爷怎么可能会去做。 刘醒非对钱不重视。 他真没钱,不会去偷,去抢吗? 只是把这事说出来当玩儿。 给龙贵芝玩的。 “可是这样一来,我要很长时间的离开你了。” 龙贵芝有些不舍。 刘醒非一副渣男模样道:“别这样,我们已经不是一般人了,我们考虑的是天长地久,而不是一时的在一起。” 龙贵芝低下头。 她答应了。 但对此,她一点也不高兴。 她还是太弱了。 即便是这么一个末法时代。 她也要再强一些,直至和刘醒非真正走到一起。 原本她只会想想,但经历了脱胎换骨之后,她貌似是可以做到的。 第1章 求告上门 最近。 海都发生了大事。 一个叫新青年忠义会的堂口立旗了。 在海都立旗的堂口子有很多。 大的几千上万甚至数万。 小的只有三五人也是有的。 最多还是小的。 想要立旗,很简单,找一个已经成型的势力开打,打赢了,那个势力的一切都是你的,你要能挺过不被人找关系灭了,立稳脚跟也就算你立旗了。 简单来说,就是先开片,打过后再谈立旗。 但是这个堂口立旗,很特殊。 没有到处拉小弟到处打架砍人抢地盘。 他们不搞这些的。 忠义会嘛,讲忠讲义,怎么会和自己人抢饭吃? 他们成立帮会,主要是不想别人在自己头上收数而已。 所以,忠义会有自己的生意。 有人说忠义会做神仙草生意。 因为他们收购了很多神仙草。 搞得一些地方神仙草在涨价。 但就是没见他们开烟馆,或往外出售过。 也有人说忠义会做海外生意,和东岛人勾结在一起,做走私。 甚至可能把中土妇女给卖到了东岛去。 结果很多人被六十九号,东岛人的情报机构给抓走了。 说是去喝茶。 但能得到释放的寥寥无几。 之后就没人敢废话了。 总之。 忠义会是一个虽然声名狼藉,但真是,别人的母亲赚钱的一个帮会啊。 没地盘,不收保护费,光是走私生意和神仙草,就赚翻了都。 自然,忠义会的几个大头目也都出来了。 白纸扇许仲文,过江龙冯远嗔,下海虎丁凯,急先锋丁小刀,冢虎陈树生等。 以及忠义会的大佬。 神秘大佛龙根。 喜提冢虎之名的陈树生喜滋滋的来见一个人。 兄弟会大佬郑茂生。 但,郑茂生没给他好脸子。 “哎呦喂,这谁呀!这不是忠义会大佬陈老爷嘛!小的郑茂生,给您请安了。” 陈树生一听就知道这位爷在生他气。 “不是,郑爷,咱可不兴开这玩笑,您才是大佬大爷,我算个嘛儿,我算屁。只是别人说得好听而已,其实别人都当我是看门狗。” 这一次出行。 陈树生有表现。 表现还不错。 但他仍然不是太满意。 听听他的这个绰号。 冢虎。 这玩意——好听吗? 说这话只是因为看门狗不好听,但意思是一个意思。 好家伙,他出去一趟,牌面混得还不如冯远嗔呢! 讲真,冯远嗔算什么?一个莽夫。 但很多兄弟们就是服他,服这个人,你说气不气人,就想问一句,凭什么。 好在忠义会比较自由,鼓励自己创业,也不搞内部抽水。讲究的就是一个梦想大舞台,有梦你就来。有本事,自己闹去,闹了天宫,得到什么好都是你的,上面不会抽水,不会要贡。只要你还听调遣,那就是屌事无。 现在。 许仲文他们搞得挺好。 冯远嗔也是在开花结果。 轮到他陈树生了,他能低头吗? 想来想去,他来找好大哥郑茂生帮忙了。 郑茂生其实也是想和他保持关系。 但过往的时候,郑茂生见过太多的人了。 一个个的。 刚有了一点微不足道的成绩,就飘得不能混了。假若陈树生是这样的一个人,那他郑茂生就要考虑和此人彻底划清界线了。 在海都。 甭管你是什么飞檐走壁的人。 只要你头脑发热了,觉得自己了不得了,天老大地老二你想当老三了,对不起,这样的人就要完。 好在陈树生还没飘起来。 这位小老弟现在也算发了。 身边也有小弟了。 但还懂得对自己点头哈腰,这就很好啊。 虽然说当初神秘大佛龙根表示永远在他之下,这话听听也就罢了,客气一下,意思一下,也就行了。你真要较真,就是不会做人了。 所以对陈树生的低头,他还是很舒服的。 “看门狗?不至于,你现在,在这海都,也算是一号人物了,你自己上外面打听打听去,哪一个敢说你看门狗的!” 陈树生给郑茂生敬烟,又给自己点了一支才道:“爷啊,大哥嘿,这种事需要说吗?都是兄弟,一个眼色,我这还能领会不到?自己心里明白。” 郑茂生笑了下,道:“不是,你之前屁都不是,现在钱也有了,字头也立了,也算是个人物了,别老想一步登天的,我在你这年龄,啥也不是呢。” 陈树生苦笑:“不是,都是一个会的,都是兄弟,人家轰轰烈烈,到我这就熄火了,要是郑爷您,您说说,你甘心么!” 同一批的人物,一起出海办事的。 兄弟们人人都在高升,发展,干得热火朝天,就我在歇菜,那像什么样子? 郑茂生笑笑道:“我说呢,发财了,在家猫着,看到自己被别人渐渐赶上,这才急眼了,找我给你帮忙了?” 陈树生道:“您别这么说,您是我贵人,您是真正的大佬,咱这算是互助共赢。” 郑茂生跷起了二郎腿。 “小陈,你当我朋友,说什么都行,我也愿意帮你。但你说这个了,就关系到我们的帮会,这会里的事,就不能是以朋友关系谈了,你得真正说服我,什么叫共赢,怎么个共赢!” 做为朋友,想要找他帮忙,甚至借兵借钱这都是可以的。但是想依仗朋友关系在他这里白女票,那是不行的。 好在陈树生也不是一般人。 虽然看起来也是聪明人,懂算计。 但他知道分寸。 他说:“郑爷,我知道,现在海都,就你手上的神仙草最多,是不是?” 郑茂生手一哆嗦。 他轻轻把刚端起来的茶放下。 “你们忠义会满天下的在收神仙草,市面上的草价都涨了三成了,还不够?” 陈树生低声道:“那不是我的渠道,是冯远嗔那孙子的,他以前当过镖师,人脉比较广,哪哪都能搭上关系,自然能漫天下的去收草,我这也是给逼急了,就想请郑爷您帮帮忙,不然我在会里真的是要给人看扁了!” “我可以帮你,”郑茂生的态度严肃起来了。 “但是,我需要你知道,你在做的是什么生意。自从大乾被西极轰破了国门,那些西极人就用神仙草来祸害我们中土之人,这些你应该知道的。我知道,你心里一定在骂我,装什么大瓣蒜,你自己不也是在做这个生意?甚至就是你自己解禁的。没错,是我这么干的,但我这么做的目的,并不是真心想要做这个生意,这上面的钱,大部分我都做慈善去了,或是捐出去了,我自己没拿多少,因为我知道,它不干净。而我之所以做这个生意,是它就在那里,我一个兄弟会首脑,禁不了它的,我管天管地,管得了兄弟会,我管得了哥老会吗?我管得了各省府的督军老爷吗?我管得了那些军阀少帅吗?所以我做这生意只是尽可能缩小它,控制它,而不是想把它做大做强创造辉煌,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郑茂生有一肚子苦水。 神仙草这生意,缺德。 但这玩意,利益太大了啊。 你不做,别人不做吗? 别人用这个赚钱,你手下兄弟怎么想? 你清高,你了不起,兄弟们不用吃饭啊! 这么多兄弟,要文化没文化,要学历没学历,你让他们干什么,到码头上扛包吗?那他们干嘛要参加兄弟会? 所以很多事情就是这样。 不是说你要不做就不做的。 你当了大佬,就要解决兄弟们的吃饭问题,不管这生意正经不正经,只要有饭吃,错也要做。至少,你做,心中有底,能控制一些。你要是不做,那就是别人做了。这该赚的钱,一分不少,但都成别人的了。 到时,你不做,势力变小了,人家反而是做大做强,到时把你灭了,这玩意你说说怪谁? 所以郑茂生做这个生意。 但他打心里是瞧不起的。 只是没办法而已。 所以这个事,他还是要和陈树生说清楚一些,挺好的一个人,也讲兄弟义气,要是沉入这神仙草上,堕落成了一个垃圾,就太可惜了。 陈树生听明白了郑茂生的意思。 他猛吸一口烟,呵呵哈哈地笑了起来。 “郑爷,您啊,想多了。这么段时间,我们忠义会你是知道的,在外边收了很多神仙草,但我们往国内卖了吗?” 郑茂生眼中一亮。 “我……一种植物,你们把神仙草往外卖了?你们走私……就是这个?” 陈树生没说话,只是在得意的笑。 其实这个事儿吧,最开始时,他也是不信的。但他看到迪邦邦亨特拉尔这个老外真带货走了,才知道是真的。后来,迪邦运作成功,他在美帝斯开了个站点,拉杆子也成了一个大人物,直接在各个酒吧舞厅里散货,生意好到不得了。 别的都是假的。 但绿油油的米币,它还能假么? 郑茂生好奇了。 “不是,那些个老美,就这么眼巴巴看你们把神仙草返销给他们?” 陈树生笑了一下道:“我们这边对神仙草进行了一些加工,制造成了一种精神药品,那些老美凭什么拦我们?它拥有对人镇痛的疗效,是药品,可不是什么神仙草!” “所以你们通过这个赚钱,你们赚了很多吧?” 郑茂生这下心动了。 往国内出售,怎么想都别扭。 拿到了钱,郑茂生也觉得这种钱它赚得不干净,是缺德玩意儿。 但要说把这钱,从老美那儿赚来,这就心安理得多了。 “我能赚多少?” 陈树生正色道:“有多少我要多少,市价是多少,我给你加三成,保准不让您老爷子吃亏。” 郑茂生:“……” 这孙子。 你赚那么多,就给我加三成? 毫无疑问,他再傻也是知道,把神仙草售到美帝斯,至少要赚十成。因为这里面有加工费,市场加价,和长途运输。 没有十倍利是做不长久的。 结果,你就给三成? 好吧,也不是不行。 不然怎么办呢? 砸自己手里头? 还是继续祸害本国人民? 不止陈树生。 所有人都在到处搜罗神仙草,现在做这个生意,实在是一本万利。 郑茂生以为这能赚十倍。 不,是一百倍,甚至更多。 战争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那些大兵们迫切需要这种精神药品来抚慰他们紧张恐惧的心理。 哪怕,西极上层认识到这玩意的危害,也会当不知道的,因为他们需要这些士兵上战场去。 至少,在这些士兵深中毒瘾前,发挥一下炮灰的价值。 同时。 刘醒非在送一个人走。 龙贵芝要离开了。 她已经动员龙氏家族把神仙草便宜的卖给了刘醒非。不要觉得这是吃亏,刘醒非付的是硬通货。 还能是什么呢? 当然不是光洋,它的数量太少了,虽然在国内还好,但此时是中土的至暗之时,国太微弱,以至于即便是光洋也没有多少公信力。 所以是黄金。 这玩意,在哪一国,它都是有价值的钱。 龙氏家族当然愿意了。 因为他们可以用这个直接从国外进口最新式的军火。 但若换了光洋,或新币,那就不行了。 与龙贵芝同行的还有释由真希和柳生静流。 没错,这两个女人也要回去了。 之前她们在外逛,主要原因就是没钱。 现在两人也算得到了一些龙根给的赔金,这算有钱了,自然可以回国过安心日子。这真是千好万好,其实不如家好。 唯一的问题是。 柳生静流的模样,已经变成了另一个人。 她已经悄然的成了另一个人。 只是这身体里面,还有柳生静流的一道分神人格。 现在掌握这身体的,是稻田伽子。 她并不介意这身体里有柳生静流,并且愿意在自己休息时,让柳生静流出来。 只是有一点她不确定。 她并不觉得自己会很随便的就找一个男人生小孩。 经历一次曾经的伤害,稻田伽子对和男人恋爱这种事是退避三舍。 十分抗拒。 但一切都是说不好的。 也许哪天稻田伽子受够了一个身体两个魂想做一个切割了断也不是不可能的。 同时,她也需要做一些事。 其一需要了解这个新的时代。 其二需要帮助一下龙贵芝在东岛的生活或者说活动。 这不是什么间谍行为。 只是为了赚钱而已。 好吧。 此时的释由真希和稻田伽子完全不知道龙贵芝会在东岛造出什么孽来。 就这样。 龙贵芝带着刘醒非殷切的愿望,前往了东岛。 但不幸的是。 因为这一送。 刘醒非给一个人缠上了。 这位爷带来了南派的小张爷,让刘醒非避都不好避。 只能接见了。 第2章 源头 那个男人,就是北张一脉的大张爷。 又或者叫北张大爷,张大老爷。 五剑联盟之所以一直存在,就是张氏一脉力挺的。 自打刘氏一夫公消失后,地灵门三祖为起点拉扯出的这个势力联盟,就是张氏一族一家独大。 张氏拉扯着锦氏,杨氏等为主,一直维持着五剑联盟。 因为张氏知道。 五剑联盟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其强大。 因其强大,所以大乾一直都奈何不了五剑联盟。但是,倘若,有一天,五剑联盟弱了下来,你以为大乾还会跟你守规矩吗? 想要强大,除了一直源源不断的培养高手保护家族生意,另一点就是大家要始终的团结起来。 但是,终有一日。 甚至这一日已经到了。 五剑联盟,快要维系不下去了。 小张爷之所以带大张爷来此,就是这么一个原因。 “求老祖宗救命啊!” 大张爷没了往日的摆谱,没了从前高高在上的架子,一进门见到人噗嗵就给跪了。 连累旁边小张站也不是跪也不是。 他在短暂犹豫后,最终也是跟着跪了下来。 毕竟小张虽是张氏一脉,但属于旁支。 该说不说,有时旁支的确是要替宗家承担一下。 宗家都这么的跪下去了,你一个旁支还在旁边老模老样的站着,像话吗? 再说了。 有的事,其实是瞒不住的。 五剑联盟已经有了离散模样。 刘醒非避而不见,不去乾都是个态度。 五剑联盟也是装模作样的一直是。 倒是大张爷,主动通过小张爷的面子过来了。 刘醒非手敲着桌面,一脸无奈。 “小张爷,咱们往日交往也不错,我没少帮过你吧,怎么给我找这么一个大麻烦来了?” 小张爷苦笑:“不是,我也不想打搅您的清静,可是,这人命关天啊!” 他也不想打扰刘醒非。 这可是大爷,真正的大佬,不知有多少诡奇的术法。 也是张大老爷有了麻烦,莫名其妙得了一种怪病,无论是中土的医术或西极的医师都没办法。 所以他才求到了刘醒非身上。 这个世上,倘若真有人能救张大老爷,那恐怕就是刘醒非了。 不然呢。 这急切间,让小张爷上哪儿找能够救治张大老爷的人。 刘醒非看了一下大张爷。 怪病吗? 不是的。 “人命关天,他这样子应该得罪了五仙之一的狐仙,中了狐仙的销魂索命咒。有钱人玩得花啊,什么人都敢玩,也没摸清底子,就搞出了人命……” 小张看向了张大老爷。 “我的一种植物,有没有搞错,你不是得了怪症,你是中了诅咒?” 最近。 很突然的。 张大老爷——病了。 像张大老爷这样的一个人,正常来说是不可能生病的。 他有家传的武学,又拜阎魔君天子神,有祖先的庇佑,正常情况下,是很难生病的,更不要说生怪病,所以,这是诅咒,而且是比较厉害地诅咒。 只是张大老爷自己也不确定。 诅咒这玩意,不是随便中的。 自己一没涉险,二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怎么就中了诅咒? “我也不清楚,突然就,找医生也说不清楚,只说是怪病,就是这身体……” 张大老爷忍不住咳嗽了起来。 每况愈下。 这病发得太快,原以为是病,谁想竟然是诅咒。 “老祖宗,您可一定要……咳咳咳……” 张大老爷跪了下来。 他这一生,除了小时候给先人下跪,正经是没跪过活人,今儿这一跪算是开天辟地头一回了。 可是他没办法。 现在这局面,张家需要他,年老的人已经脱离了时代,年轻人却还没有能够成长起来的,所以他放不下,不肯这么的死去。 刘醒非有些无奈。 最怕这样的攀关系了。 曾几何时,他不想去见这些人就是如此。 想了想,他说道:“你这个毛病是诅咒,诅咒这玩意其实也好解决,那就是找到源头,就可以破禁解法了。” 诅咒。 很多人对其望而生畏。 感到害怕。 其实只要知道原理就可以明白,没那么难的。所谓诅咒,是需要源头的,掌握了源头,那一切也就没了。 曾经,杨氏一族就面临过这种问题。 全族之人,都会化蛇。 好好一个人,到了时间,就会变成下半身为蛇的怪物。 到了那时,理智全无,哪里还是个人,连狗都不如。 好在,在最困难,和最绝望时。 有些夸大了。 但当时的那位,杨家大小姐,幸运的遇到了才初出茅庐的盗墓三人组。 三个潜力无限的年轻小伙……好吧,是两个,另一个其实是中年人。 这三人帮助杨大小姐,这才算是解决了诅咒。 没成想,现在这位张大老爷也莫名其妙中了诅咒,十分突然,莫名其妙,一下子就有了。 刘醒非道:“东关之外有五仙传说,这五仙是灰白狐黄柳,狐仙你们应该知道,其余的是黄鼠狼,刺猬,蛇,和老鼠。这五仙别的本事没有,生存力极强。老祖宗们杀光了别的大妖,却始终奈何不了这些小妖,还让这些小妖和人类搅在了一起,借助人族的香火,一直存续于今。虽然这么久也有一些为祸人间的五仙,毕竟是少也弱,只要人族出一高人还是可以制住的。但大体上真有一些五仙是帮到了人类,所以在因果上五仙一直难绝。你不可能招惹五仙,应该是你碰的人中有和五仙有关系的,这是销魂索命咒,狐仙的玩意儿,你接触的女人中,你好好想想。” 张大老爷听了话,顿时一惊。 他想想,道:“不应该啊,我这段时间也就碰了一个女人,是一个已经有了绝症的病人,因为其病不可医,所以向我求了一个自由身,我是上了她,但一来我给钱了,二来我也没杀她啊!这怎么就咒我了?” 张大老爷实在是想不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呀! 理由呢? “所以,这件事,得要你自己——去查清楚。” 刘醒非站了起来,他轻轻走了几步,来到张大老爷的身后,道:“诅咒讲究的是一个源头,这件事你要调查清楚,你自己的事你自己最清楚,找到源头,如果还是无力解决,再来找我。不过,想清楚一些,找我出手,你要拿什么来打动我。” …… 步出了四海饭店。 大张和小张都有些心有戚戚焉。 小张爷忍不住道:“你到底是怎么中的诅咒的,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人的事?” 大张老爷苦笑:“此事我已经有了眉目,回去后我再与你细说,其实直至于此我也是有些不明白,我没得罪她啊,为什么她要诅咒我?我给她赎身,给她钱,为她办了身后事,我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啊,可她尽然还诅咒我!” 一回去。 在老锦记的大酒店最高级别的房间里,大张爷和小张爷说了。 这件事其实也是简单。 几个月前。 张大老爷找到了一个人。 或者说是这个人求到了张大老爷的面前。 像张大老爷这样的一个人,自然手眼通天能够做到很多事。比如,给一个正当红的花魁赎身。这样的事,在很多人看来是不可能的,花魁唉,正常情况下,老鸨子不吸干血肉是绝对不会罢休的。 除非,有人以权财势力压得老鸨子不得不低头。 这种事,正常人做不到。 在所有能做到的人中,张大老爷无疑就是这么一个人。 毫无疑问。 张大老爷有钱。 有闲。 也喜欢狎妓。 有一个大美人求到了自己身上,只要不是太过分,能帮也就帮了。 何况那个女人是聪明人,她的要求也就是想要一个平静的晚年。如果不是张大老爷出手,这女人会在一个男人一个男人中消耗元气,直到累倒了,累病了,丢到小房间去——等死。 而属于她的个人财物也会被老鸨子和其余人等一分而空,什么也守不住,留不下。 不要觉得奇怪。 在红楼里,这就是下场。 女人,没事还好,一有了病,就看命,没人真正想给你治,最好就是自己熬。 撑过去就再活着。 撑不过去就破席子一卷。 任你从前如何群芳妒,死了都一样是浅土里埋。 张大老爷也是动了恻隐之心。 或许也是这女人的确漂亮。 别的不说,首先一个身材好。 标准西极妞的特点。 葫芦身材是大长腿。 更别说那小丝袜一穿,让人一看就想跪下去舔脚。什么三寸金莲,和这丝袜美腿一比臭死人了。 所以张大老爷出手了,他给这个女人赎身没人敢说二话,老鸨子不满也得给憋着。不服,张大老爷挥挥手就有人愿意上去弄死她。 此后,毫无疑问。 张大老爷是尝了个新鲜的。 虽然此女已经非是初哥,可这种事不是看年轻与嫩,正所谓年轻不知少妇好,错把少女当成宝。 其实少女懂个什么。 啥也不懂。 什么也不会。 就会躺在那里,像一条咸鱼一样。 你不动她就能在那儿躺着睡一晚上。 反是少妇,有经验,懂得多。 笨点的你勾勾手指,她就跪着低下了头,你搁她腚上拍一巴掌,她就背对你趴了下去,甚至有一些的,你一句话也不需要说的,只要一个眼色,她就知道该怎么办。 所以,张大老爷很是舒服了一阵子。 但张大老爷毕竟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这种日子注定不能长远。 时间一长,张大老爷感觉够了,就给了这女人一笔钱,让她安静养老。 或者说等死。 这个是没办法的。 此女本就得了绝症。 什么叫绝症? 怎么着也救不回来的病症。 算算时间。 很有可能。 自己中了诅咒,就是那个女人死了开始的。 但是不应该啊。 如果这女人有怨言,说出来就好了么。 他严格算是这个女人的恩人,怎么就反而被她诅咒了呢? 两人当即决定回乾都去调查一下。 这两个人走了。 另一个人进了来。 这是一个女人。 她是。 龙大小姐。 龙四海不怎么过问的大女儿。 龙四海的大女儿。 一张精致的小巴掌脸。 一双黑闪闪的大眼睛。 怎么也是个美人儿。 但说到姝色艳丽,对不起,还真是不如龙二小姐。 龙二小姐虽然显得脸胖一些,但一双桃花大眼睛,那流水一般的勾魂模样,对男人来说杀伤力太大了。 如果她再穿一条紧身的马裤。 那不得了了。 不知有多少男人想当她腚下的马。 被她骑背上坐死了也是个风流鬼。 可也正是由于此,龙二小姐其实比不得龙大小姐。 一个过于漂亮的女人。 要么情商低点。 要么智商低点。 要不然,四海饭店也不是交龙大小姐在管了。 这说明,在龙四海的眼里,龙大小姐已经能够独当一面。 而龙二小姐还做不到这一点,担不得这个重任。 一推门。 龙大小姐就看到某人在思考。 他总在思考。 龙大小姐在门旁敲了敲。 刘醒非侧头,看她,没说话。 龙大小姐说了:“不是大哥,你那个棺材搁我这停多久了,我当初看在小姑份上让你放了,但你不能一直放着呀!” 对于这个男人。 龙大小姐一直是颇有微词的。 只是她的城府好,一直能够隐忍。 但左思右想下,还是有点按捺不住。 好家伙,我容你一些便利,你逮住了不放是吧。一棺材成天摆我这儿,万一出了什么事怎么算!要是从前,也就算了,龙贵芝在嘛。 但现在这位龙贵芝大小姐到东岛去了,你没靠山了,还在这儿一直摆谱,当我是好欺负的吗? 经过再三的决定,她直接找上门来了。 刘醒非看着她,愣了一下,然后举起桌旁的杯子。 这杯子里是耀目的红酒,一看就是上品红,是法斯特的酒庄珍品,一般人有钱也买不到。若非龙大小姐经常接触奢侈品,有眼光,还未必认得出来,这艮良多的葡萄酒。 她接过来。 “这不是一杯酒就能解决的!” 说着她品了。 的确,好酒,像稠胶黏在舌头上,香醇的滑下喉咙。 一时间,只觉得,连自己吐息都有一种醇醉的芳香。 这玩意——好酒是真好。 这时,面前男人说话了。 “两倍的房租。” 龙大小姐打了一激灵。 “不,不行!” 区区一杯酒。 不过一点钱。 就想要我破这么大一个例。 “三倍。” 他说得轻描淡写。 但终是让龙大小姐心动。 首先,这刘醒非租的是顶级的房间,原本价格就比较贵了,更不要说翻三倍。 只他一个人的租金,至少这家四海饭店,是先立足于不败之地了。 更不要说,依然会有很多人来租房,所以根本不亏什么的。 第3章 龙贵芝的拜访 好吧。 错了。 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 这个男人是最近新近崛起的忠义会老大幕后的大佬。这一点,真的是很难想象,连龙四海知道这一消息也是半天没缓过神来。 搞不懂这个小老弟的操作啊。 你明明可以自己当老大的。 却把一个手下推出去当老大,你当老大的大佬。怎么了,现在世界上流行新的玩法了吗? 正是如此,龙四海才示意龙大小姐和这个人接触一下,然后他在后面分析这个人是怎么个情况。 该说不说呀。 这个龙四海,别的不好说,识人辨人,还是很有一套子的。 所以当龙大小姐把话给父亲这边一说,龙四海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了。 “有意思,真有意思。我一直以为天下像我这样聪明人已经不多了,没想到还有一个人有和我一样的心思。大妹,你明白了么?” 龙大小姐想了想道:“他怕麻烦?” 龙四海嘿嘿一笑。 “真正的强者,哪有会怕麻烦的,就算怕,也是怕小麻烦,小麻烦只要愿意,沉下心,就能解决。反而是大型麻烦,才能让他们上心。这个人,和我一样,躲在幕后但绝对不是一个怕麻烦的人,他只怕是麻烦还不够大。我猜,这个人能安安稳稳当幕后大佬,让龙根为他当明灯,一定是个有特殊本事的异人。” 龙大小姐皱眉:“异人?” “不错!” 龙四海一脸的笃定。 他看了看自己这个经常不闻不问的大女儿说道:“龙根这个人,你应该是知道的,他现在手下有许仲文,丁凯,小刀,冯远嗔,陈树生,霍两俊等人,哪个不能打,哪个手上没一批的铳子,倘若这个人不是异人,龙根凭什么要让他骑自己头上?因为即便龙根有了这一批的手下,他也倒反不了天罡,对付不了这个人,甚至他还要继续依靠这个人,这是什么人?你以为是太上王?不是,这是大靠山啊!出来混,最重要的是什么?就是上面要有人,有人才可以发展壮大,才能呼风唤雨!就像你一样,你之所以可以好好的管家,掌握家里的生意,不是因为你有多才干,你有多了不起,而是因为你是我龙四海的女儿,是因为我没死,你才一切顺风得意的。其实你做的事,我在外面随随便便就可以请到一个人来干活。但你是我女儿,又愿意干,我才把事业交到你的手上。现在,你明白了吧!龙根老实听话,是因为这人不简单,他是异人,不仅能够镇住龙根,也可以成为龙根的保护伞。成为他的靠山!所以我才让你对他好点,亲近他一点,倘若你能让这个人也当你的靠山,我这偌大基业就此给你又如何?” 龙大小姐眼睛一亮。 “爹你说真的?” 龙四海有些哭笑不得。 别人的母亲。 我啊,说了这么半天,重要的东西你是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合着你就想完全继承家产啊! 得亏我早早留了一笔钱养老,不然哪天让给你送桥洞下去了也不奇怪。 “唉,我说的话,你就听进最后一点了,罢了罢了,反正你也大了,该给的我也都给你过了,你就去做吧,别的事儿我也不管了,管不了喽!” 老头长叹一声,走了。 毕竟老了,也闲了。 龙四海也有自己的乐子。 到了他这年龄,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最渴望的就是太平无事。 …… 东岛。 一辆小汽车开到了一个名之为——东坂的地方。 东坂。 旧时称江户。 它曾经是东岛的中心。 但后来武家天下被结束,这里也就成了东岛曾经的古都。 当年。 东岛大名,织田小六名家几乎快要统一天下,他为了养老,在此修建了安土城。 意思是天下安乐之土壤也。 平安乐土。 养老的地方。 安土城。 织田小六名家准备此城建好后就让手下班子过来陪他一起养老。 但是,此城未成。 织田小六名家就遭到了手下大将明日秀家的围杀。 当然了。 明日秀家也没笑到最后。 一个叫藤吉郎的男人打着为主公报仇的名义把明日秀家给灭了,从而得继织田家天下,笑到了最后。 甚至,他还娶了主公织田小六名家的妹妹的女儿当自己的侧室,那真是爱情事业两得意,要知道,那个女孩年龄可以算是他孙女了,这一树梨花压海棠,是怎么样的美好啊,这一切让这个男人如何不笑起来呢! 但是,他却在子嗣问题上犯下了大错。 因为此前这个男人一直没孩子,就过继弟弟的孩子当自己的养子。 哪知道突然的,他和孙女大的侧室却有了一个孩子,还是一个男孩。这下不得了了,无论如何这家业,也要传给亲生儿子。 因为养子已大,只能诛杀之。 但幼子太小,不能服众。 这就引发了内乱 老头活着还好。 他一死,底下人就打了起来。 一些人认为你们敢控制幼主,别有用心。另一批人是说你们才想谋反,简直死有余辜。 双方自然就开战了。 打到了最后,内大臣白川家里好攥夺了胜利果实。 最终。 这个叫白川家里好的男人建立了大江户时代。 不过,旧的时代是维持不住的。 现在,东都才是东岛的中心。 反之旧的东坂,显得十分落后,到处都是旧时代的影子,比邻的木屋,层层叠叠,堆积一起。 不熟悉的,在这里,真的很容易迷路。 在不熟悉的人眼里,哪条街都一样。 这怎么辨识地方。 好在天真寺是东坂本地人,同时他也是一个有心人。 高田裕三不注意的事,他注意到了。 原本,这样过来,也许高田裕三不会高兴。 但是不知哪儿的消息。 高田裕三被下狱了。 被军部派人抓了起来。 有消息说,军部认为高田裕三开启了怒海雄风宝藏,自己私下分了,没有上缴给军务内府。 好吧。 问题的核心是,一分钱也没给。 给多给少,是个意思。 一点不给就说不过去了。 但问题不止于此。 假若你高田裕三开启了宝藏,你不可能只给一小点钱。哦,天大的宝藏,你就给一小点,什么意思?把军部高层的大佬们都当要饭的了?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但给多了吧——哪有这么笔钱啊! 难道说,把手下的收获收缴一空给上面的大佬们送过去? 如果这样干了,高田家还怎么做人? 下面人哪个还肯给高田家卖命? 要么,一开始就不要给一毛。 给了,就说死也不能要回去。 给了再要回去,还不如一开始就什么也不给呢。 所以,没办法,高田裕三只能选择自己一个人死扛了。 好在,这种事还是可以扛一下的。 了不起坐牢。 要死哪那么容易。 唯一遗憾的是,梅花机关的实力大减。 军部有意让黑桃会上位。 这也是一个做情报工作的。 事实上。 黑桃会可以说是大名鼎鼎。 东岛军部决定对中土下手,主要的作战情报,就是黑桃会经营的。 中土的地图,地方情报,军事消息,主要都是他们。 由此看来,东岛军方是想要对中土进行更深一层的军事入侵了。 主要原因是东岛的资源不足。 军部。 也就是大本营决定,以战养战。 在东岛面对的敌人中,军部认为,中土比较弱,国大而弱小,这就是肥肉,当然要大大的咬上一口了。过往,东岛每次快要破产时,都是利用中土的战争赔款熬过来的。现在故伎重演,是很好的方法。 既然要大规模,全面的攻击中土。 那么,毫无疑问。 上层要重用对中土情报方面的专家,黑桃会了。 至于梅机关,暂时忍一下吧。 也该收拾一下了。 吃肥肉竟然不分给军部的高层大佬们留一点,那么我要你何用? 现在,高田家。 高田良马接手高田裕三,忙得脚后跟不着地的,所以只好让天真寺来帮助龙贵芝大小姐了。 这位龙贵芝大小姐。 她可不是莫名其妙一个人。 虽然她是中土人。 但她们龙家,算得上是中土军阀之一了。 东岛人是不敢乱动脑筋的。 更不要说,在这件事上,还有一个人在盯着呢。 是柳生氏家方面的一位大小姐。 柳生静流。 这个柳生静流。 了不得。 一回来就选择和柳生家当代家主柳生静芸分家。 柳生家重归明柳生,暗柳生时代。 柳生静流重新宣布,建立暗柳生里。 这样一个人,盯着龙贵芝,谁敢得罪她? 只是,很多人不明白。 龙贵芝到东坂这个地方来干什么。 从前的东岛中心,现在之于东岛来说,只能算是一个豪气一点的乡下地方。 木房子,土街道。 就像历史的镜子一样。 路上,能够看到,很多旧时代打扮模样的人,竟然还有一些瓜皮头模样的人。 从前,这种发型,只有武士才能留。 现在随便人留了。 不过你在东都是看不到的。 反是东坂,很多人顶一个这么样的头。 但也不能怪他们。 这些人很多是商人或赘婿。 身份地位十分低下。 在过去,是武士随手砍了都不用负责的存在,现在有机会了,也尝试一下当武士的瘾,哪怕他们没有佩戴刀剑在身。 虽然是武士头。 但仍然是商人狗腿子。 是最下等的役商或脚商。 他们用自己的活力,支撑着这座已经没落了的旧都。 一个,破旧的巷子里,小汽车停下了。 “应该是这里了,”天真寺取出地图看了起来:“啊,是这里吧,下町目。” 他对龙贵芝道:“我去找一下,您先在车上等一会,这里的地实在是……请稍等一下。” 天真寺没说错。 这里很糟糕。 到处都有一股隐约的臭气。 只要一闻,就明白,这里的人,有随地拉的习惯。 不只是随地小解,甚至有大号。 不止人的。 可能还有狗的。 哦,这糟糕的生活环境。 这也对。 下等人嘛,又怎么可能生活在鲜明光亮的地方。即便是巡警,对这地方也是低下头的匆匆走过,根本不会刻意抬头多看一眼。 即便隐约看到墙角有动静,他们也会当看不到的从旁路过。 除非,实在是躲不过去。 所以这样的一个地方,它有多糟,也就可想而知了。 天真寺脚穿着木齿鞋,小心避免踩到米田共,来到了一户户房间,看了又看,找到了一号屋,上前敲门。 好一会儿。 从屋里面走出了一个素净的女人。 她的身上,是一件白色的和服。 样子有些旧了,但洗得干净,就近一闻,清香的皂角味儿就扑鼻而来。 周围。 有几颗悄悄摸摸探出来的脑袋往这边张望着。 天真寺一下子明白了。 这户人家,男人不在。 漂亮的女人也就成了很多人觊觎的对象。 甚至,搞不好,面前的这个女人已经被得手了。 嗯,也未必。 天真寺想。 如果这个女人已经被人得手了,她还会把自己打扮得这么注意体面吗? 又或者,这女人如果已经堕落了,那她大可以穿得更鲜艳一点,而不至于是这么的素净。 所以。 这个女人仍然有在好好的坚守着身子。 想到这里,天真寺行了一个军队的礼。 “请问,您是藤井三郎的……” 女人立刻担心的说:“啊,那个,正是外子,请问,我家三郎……” 她很担心啊! “抱歉,我带来了一位夫人顺便一起过来的,想要和您说一下三郎的事。” 片刻之后。 女人哭了起来。 她知道了。 她的丈夫。 那个一直关心她,爱她的男人。 虽然相貌平平,甚至说平庸。 放在人群中都认不出来的男人。 那个在夜里偷偷闻她木齿鞋的男人。 那个好色,却没有一颗色胆的男人。 那个自己已经接受了,却从来不敢上她床的男人。 死了。 尸骨无存。 想要披盖国旗的带个盒子回来都办不到。 因为连一把灰都收集不起来。 整个人被炸弹炸成了血雾。 全都在海水里。 什么也捞不出来。 所以,女人只能发出无声之泣。 她的悲伤,连放声大哭也做不到。 龙贵芝面无表情的打量这个女人。 然后她说:“孩子醒了。” 女人一惊,忙进里屋去哄孩子。 这是一个刚刚生下来的孩子。 甚至还没断奶。 女人却没有多少的奶水,只能用稀得不能再稀的粥给孩子喝。 好一会,那孩子才算觉得好了。 女人抱着孩子。 如果不是这个孩子,她真的想死。 “男孩女孩?” 龙贵芝挤出一些笑问。 “女孩……” 女人望向虚空。 如果是男孩,她还可以找孩子的生父想办法请求一些帮助。 但一个女孩。 那男人不会负责的。 现阶段,女孩是不值钱的玩意。 男孩天生拥有一定继承权,但是女孩子,联姻都嫌弃是庶出的,是私生子。 除非她足够漂亮,那倒是一张好牌。 可在女孩长大之前,谁知道她是不是个漂亮姑娘。 龙贵芝倒是笑了:“女孩,挺好的。首先我要和你说一下,令夫的牺牲很重要,他的死是绝对值得的,这些钱请收下来。虽然我们曾经考虑把这笔钱直接给藤井三郎的父母,但我们想了想,分配权还是交给你比较好。相信这么大一笔钱,两位老人家也能接受儿子的死。” 第4章 黑桃夫人驾临 龙贵芝在短时间就把握了脉络。 毫无疑问。 这女人和三郎的父母有隔阂。 那两位老人可能并不想接受这个女人。 老人们饱经世故,他们很清楚,门不当户不对,儿子和这个女人根本不是一路人。这样的女人,应该说,他们的儿子是配不上的,婚姻一定好不到哪儿去。所以,他们当然不喜欢这个女人了。 你这样高高在上的女人,为什么要嫁给我那一无是处的儿子?肯定是别有用心。 但是,他们驾不住三郎这个人太喜欢这女人了。 在三郎的心里,这女人连脚丫都是香的。 可是,自卑,又让三郎根本不敢碰女人一根手指头。 他急了的时候,会偷闻女人的木屐,舔女人穿过鞋子的鞋底。 却不敢主动伸手碰那女人一下。 即便那女人有时会用鼓励的目光暗示他可以时,他也不敢。只能无能的,跑到自己的地铺上,弓着腰,用后背对着女人。 当然三郎也关心他的父母。 他的薪水虽然交给女人。 但支撑这个家的主要是这女人。 三郎的钱,大多是寄到了乡下给父母。 龙贵芝才会选择把钱给女人。 这么一大笔钱。 女人往乡下一寄。 那对老头老太一定会念着女人一点好吧。 毕竟,这么大一笔钱,女人完全可以不给,自己一个人吞了。反正现在东岛军资吃紧,战死的士兵被军部拖欠了抚恤金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但是,如果老两口仍然不领情,那也和她无关了。 女人很感谢龙贵芝的细心。 她把几个一万一张的纸卷子钱收起来。 真的。 眼泪珠子啪嗒地往地上滴落。 三滴,四滴,五滴了都。 好家伙。 每一滴都比黄豆大。 简直就是没拧紧的自来水管子嘛。 龙贵芝有些不好意思了。 “啊,倒也不必这样,这是你丈夫应得的钱而已。” “请不要这样说,如果不是你们如此郑重其事的送到,我又哪里能够拿到这笔钱呢,诸位对我家的关照,我在这里,感激了!” 她端坐着,一头拜倒。 从此往后,一片浑圆。 龙贵芝还好一些。 她毕竟也是一个女人。 但天真寺却涨红了脸,把头偏向了一边。 即便是个聪慧的智者,但在这么一个成熟烂透的美妇人面前,天真寺也是有点顶不住。 “其实,只是为了送这一点钱,我是不该来的,但是,我有一个不情之请。” 龙贵芝很温和地说。 “啊,是,什么事呢?” “啊,我要在东岛做生意待斯,需要一个本地人帮我,因为我是一个外国人,很多事还是本国人出马比较好,但是男人嘛,男女有别,我听说您拍过电影,那至少看懂剧本吧,是识字的吧?” “哎?嗨,是的,我是识一些字,甚至会说一些勒斯许语,可是这些现在都没有用了,不要说拍电影了,连国家级的宝冢剧院也都停了呢……还能做些什么呢?” 这个国家。 现在需要的是家民,工人,甚至是失足妇女,可不需要什么演员了。 “一些写写记记的事,顺便代表我出席一些商务谈判。你知道,有时候,仅仅因为我是一个女人,就会招惹不必要的麻烦,更不要说我是一个中土女人。” “啊,可是,瓦达西瓦也是个女人啊!” “但你是东岛女人。” “这个……” “啊,不勉强的。” “啊,不,我只是担心我做不好,更不要说我还带着一个孩子……” “那么,是不愿意吗?” “不,我只是怕做不好。” “行,那就这样说定了,天真寺。” “嗨一。” “明天带藤井夫人好好转一下,给她打扮起来,买上一些上班工作的衣服,能交给你吧!” “啊!这个,瓦达西瓦狗贼一玛斯,我明白了。” “咿?真的可以吗?” 天真寺反应过来。 “可以的,交给我吧!” “那就交给你了。”龙贵芝微微一笑站起来走人。 天真寺也站起来,对女人说道:“我明天上午就过来,请务必不要出门,在家里等我就可以了。” 两人出门。 上车。 “请问……”天真寺看龙贵芝问道:“您为什么看上了她?” 龙贵芝靠座椅背上,懒洋洋地说道:“我们要做的是走私生意,我需要一个即使知道了我们是走私也不会过问,只会默默帮我们工作的员工,这个女人……身陷重围之中,要想不跌下去,我们是她唯一的救命绳索。更不要说,她还有一个孩子拖累着,这样挺好。怎么,你在同情那个女人吗?” “没,没有……” 天真寺说着发动了车子。 …… 这是一场盛大的婚礼。 结婚的,是目前新兴的一位大佬人物。 龙根。 他娶的是长谷川清野夫人的一对女儿。 好家伙。 这时候,娶东岛人也就算了,还一娶就是两个。 晴子。 夏子。 无论怎么看,都甜美清纯的像两个小天使一样。 很多人在暗中嫉恨龙根。 这样的小美女,娶一个就偷乐吧。 好家伙你一次娶俩,什么意思! 婚姻法是摆设吧! 不过,目前东岛人势大。 人家东岛人都不觉得两女嫁一夫有问题,你羡慕嫉妒恨又有什么用? 再说了。 听说龙根出海寻宝,真发大财了,出手竟然直接掏黄金,好家伙,黄金黑市都给打降价了都。 这个龙根,发了大财,娶两个东岛女人貌似也可以理解了。要知道,他出资帮长谷川家成立了渔业公司,让长谷川家从一条船的单干帮一跃成了渔业小巨头。 五条机动渔业船。 真以为是大白菜那么好买的吗? 就这么大的手笔。 也不怪长谷川家一次把两颗明珠都嫁给了龙根。 为了这次婚礼,龙根手下人都来了。 龙根突然崛起,关键就是他几个手下是能打会杀,从前是小老虎,现在就是真蛟龙,一个个威猛霸道的紧。 就算是看起来脾气最好最温和的许仲文,现在也有了种花大王的美名。 意思是他经常把人装铁皮桶里面沉江。 这是地地道道的死无对症。 反正是没哪个敢下水流湍急的清浦江里捞尸体的。 而且,有时许仲文讲道理了,但他手下铁杆的心腹丁凯却不讲道理。 其余冯远嗔,陈树生……哪一个不是能打会杀的。 特别是陈树生,经常喜欢带人用速射铳洗地,哪个帮会能和他这么玩。 所以这帮人一时的,真是走哪儿都给面子,在哪拉米田共都有人递纸。 所以很多人都来给龙根面子。 黄金水,郑茂生,龙四海……这些大大小小的头面人物一一来临。 连白道上,陈公馆的,周公馆的,王老板家的,也都来了。 正在气氛最好的时候,来了一个人。 “黑桃夫人驾到!” 门官大声报唱,说了之后才发现不对。 很多大人物都眼巴巴看着。看着一个一脚肉色丝袜的迷人女人踏步进来了。 她身后有两个人。 一个是金小姐,一个是王小姐。 金小姐是大乾旧人的女儿,据说是位小格格。王小姐是王老板的女儿。 这个王老板可不简单。 曾经是哥老会的一员。 他和常大总统争权,失败后还是不甘心,一直在想争权夺利。 是最靠近东岛人的一个了。 那么他的女儿跟在黑桃夫人的身后也就情有可原了——个鬼啊! 金小姐好说。 她本质是旧时代的人,像她这样的人——很多,本能的反对这个新世界,一心想回到旧时代去,为此她们投靠东岛人也无可厚非。 但王小姐是地地道道的中土人啊。 你爹虽然是哥老会一员,但当年也是推翻大乾的新青年啊。 怎么就选择当国贼了呢? 对,没错。 懂的都懂。 黑桃夫人——就是东岛的情报人员,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人物。 她本名南都云子。 看上去大约三十岁。 这是一个十分坚强的硬派人物。 一心光大白王幕府。 这样一个敏感的人,也来了? 果不其然,此女此来,是希望与龙根加大生意商业上的往来合作。 在她看来,一口气娶了两个东岛女人,这不是妥妥的发展对象吗? 这样一个人,对东岛压榨中土来说太重要了。有这样的一个人合作,一定能赚很多钱,所以她才亲身来此。 不要小看这一点。 黑桃夫人这个人,绝对没少仇人。 青莲会,进步党,很多民间或官方的团体都想杀了她。 但她一直行踪成迷,出入成诡,让人难以把握机会。 同时此女自己也是经过训练的。 想要杀了她,哪那么容易。 首先,近身不可能的。 她这样的人,离任何一个她所不认识的外人都要隔至少三步以上。其次她身手不凡,在袖子里有一支迷你铳,一抬手,迷你铳就会从袖口弹出,于眨眼间就把人杀了。 所以她的到来,诚意十足。 听了黑桃夫人拉拢的话。 龙根明显感觉到很多不善的目光。 已经有人把他当东岛人的走狗了。 问题是这事你都不能解释。 你说什么? 不是东岛人的走狗。 那你娶什么东岛女人。 怎么。 中土的女人死绝了,已经没人配得上你了——是吧。 尤其是,你还一举娶了两个。 这合情吗? 这合理吗? 这解释得过来吗? “抱歉。” 龙根连忙说话。 他说话卡了一下嗓子,让他的声音干净厚重,穿透力强。 “事实上,关于这些生意上的事,我下一步是要去美帝斯发展的,并且是很长一段时间,你们知道,目前中土很乱,打仗嘛。如果我不走,要不了多久就会有很多人用很多借口理由让我捐这个捐那个,完全不管我到底有多少钱,捐少了会有人说我不爱国,你怎么能捐这么少呢?捐多了会有人觉得你这么有钱,可以再多捐一点嘛。我什么都捐了,我怎么赚钱,我怎么过日子,别看我最近风光,其实都是烦恼,一睁开眼睛,就是不知多少兄弟的吃饭问题要我解决,光吃饭还不行,甚至要开工资,你给开了工他们还想要买房,养老,全要让我解决,我也很难啊,所以想到美帝斯发展一下,毕竟你们知道的,在中土只能赚光洋,但光洋快要禁用了你们知道吧,所以我想改赚米币,希望诸位能够谅解。” 这话一说,减少了很多风波。 其实,这是肯定的。 龙根以特别的方式一下子崛起。 更重要的是,他在神仙草生意上狠狠吞了一口肥肉。 还别人的母亲是吃独食。 这要是一直干下去,绝对有人忍不住要来杀他。 别人的母亲,生意让你一个人做了,搞得我们过不下去,那就一起去死吧! 所以,龙根选择,在最红火时走人。 毫无疑问。 他这一走。 原本如日方中的忠义会一定会受影响。 甚至四分五裂也不是没可能。 毕竟龙根不在了,谁能镇得住他手下的骄兵悍将? 分裂。 已成必然。 不过在旁边黄金水,郑茂生,鱼远阔,杨王青,龙四海……脸上都好过了很多。 看来龙根这个人是懂规矩的。 在海都,最怕的就是什么都占,什么都要的人,凡是想一统海都我说话的男人,那些枭雄霸主,有一个算一个,都是要搞死的。 而龙根——其实他有这个机会的。 但他显然还有脑子,在自己实力突然暴起后,选择了冷静,冷处理。 收起了爪牙,选择了潜行。 这样就避免了和大家闹不愉快。 这便叫——一时之龙无可争。 一世之龙围可杀。 龙根选择。 当一时之龙。 他决定直接远走美帝斯。 但是,黑桃夫人很不爽,她没达成愿望,有些生气的走了。 不过她只带走了金小姐,却把王小姐留了下来。毕竟这里还有一个王老板在的。 王小姐却并没有找父亲,而是一下子来到了周老板的面前。 “伯父,周平在吗?” 周老板名字叫周元。 在海都也算是个人物。 他的发财很简单。 有矿。 大儿子叫周平,小白脸子一枚。 毫无疑问,王小姐喜欢上了周家的这位大公子。 “平儿在家里,他不喜欢出门,不过你可以去见他啊,周叔还能拦着门不让你进不成?” 周元说着就笑了起来。 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生意人。 爱不爱国的不重要,问题是这可是王老板的女儿,结交上了王老板,以后还怕不能大发特发吗?退一万步说,得罪了王老板,那他以后还能发财吗? 那可是——王老板。 你得罪了龙根,他了不起暗杀了你。 可能杀你一家子。 但你得罪了王老板,这生意都要做不下去了。 所以周元自己虽然也是有头脸的大老板,但龙根大老爷的面子他要给,更想巴结上王老板。 王小姐正乐呢。 王老板终于把她叫过去了。 “我让你进黑桃会就是让你到处泡男人的吗?” 王老板很生气,对女儿很失望。 王小姐却不以为意。 “我刚刚入职,什么都不懂呢,能做什么事儿?我自己还是个孩子呢。再说,泡男人怎么了,你也不想想我干的什么事,保不齐哪一天南都云子一句话,我就得陪哪个老头子去睡了,在此之前,不如先找几个养眼的,先自己己舒服了再说。” 像王小姐这样的情况,非止一人。 女人加入到黑桃会这样的组织,会给你一直保持着清白?你是什么超级大学毕业出来的特殊人才吗?给你这么特殊的高规格待遇? 你就是一普通的女孩子。 也许有点文化。 但那不重要。 因为像你这样学历的人,很多。 你的容貌身体,才是真正有用的资源。 黑桃会每年都在招收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在训练她们战斗杀人之余,也在训练她们的服从。 什么叫服从? 就是军令之下,要你跟什么人睡,就跟什么人睡。 人家要怎么玩你,你都要老实配合。 可以生疏,可以笨拙,但不能不做。 更不能反抗。 王小姐别看一直没遇到这事儿。 但她知道。 在黑桃会里,金小姐至少和三分之一的男人上过。 甚至不需要命令。 金小姐会很主动的迎合上去。 甚至她一次可以和七八个男人睡。 不服吗? 这就是现实。 而迟早有一天,王小姐也会被如此的。 你以为你是特殊的? 做梦吧。 哪怕东岛人自己东京都大学的名门闺女该被人拱也是要被人拱的,你不服,不服又怎么样。 这是现实。 就这么残酷。 第5章 龙根的旧仇 龙四海举杯酒走了过来。 他先客气一下然后问:“老弟,你选择退一步是好的,这个海都,容不得太拔尖的人物,如果你想站在最高位置,踩在众人之上,那么等着你的就会是八面来风,你的身边人,亲人,朋友,爱人,和他们的家庭 周遭一切,都会受到针对,相信我,那种感觉,绝不好受。曾经也有一些人杰,哪一个没本事的,就因为想要往前那么一步,全都死了,一个好下场的都没有。所以你的选择是对的。只不过,就算你想退,也不至于一下子去到美帝斯啊!那里人生地不熟,我们中土人还要受白人的歧视,甚至有时可能连黑人也不如,你却非要过去,这里面,有什么讲究,能和老头子我说说么?” 龙四海和龙根。 怎么说都有一个龙字。 龙根也不瞒他了。 “相信您老爷子刚才也都看到了,好家伙,黑桃夫人亲自来了,黑桃夫人你知道的吧,无事不登三宝殿,她亲自跑过来了,就为了参加我的婚礼吗?我是不信的。你说,这里面意味着什么吗?” 龙四海皱眉。 他有些不敢相信。 但只有这么一个理由。 “东岛人——要攻打海都?” 龙根看他,一字不说。 但这本身就说明了一切。 除了这个理由,还能是什么呢? 事实上,东岛人早就渴望打下海都,断掉大总统的钱袋子。 好进一步逼降大总统。 到时,整个中土,就可以被东岛人予取予求了。 龙四海不容置信。 “他们怎么敢!大总统不会答应的!” 海都啊。 中土的钱袋子。 当年大总统凭什么打败各路军阀,在名义上一统天下?凭的就是钱袋子,十万砸个旅长,五十万砸一个师长,一百万砸一个军长,穷军阀们哪经得起这么搞,一个个跟大总统求情。 哎呀别砸了,我们投降,我们听您的,您这钱直接砸我身上得了。 为什么大总统可以砸钱玩? 因为他手上有海都。 海都有的是老板。 这些老板东凑一些,西凑一些,大总统就有钱砸人了。 所以海都之于大总统是根基之地,不容有失的。 龙根轻蔑一笑。 “东岛人的军舰已经开到了清浦江的门口了,大军随时可以杀进来,你这时跟我说不可能?那是军舰,军舰上的舰炮和普通的铳炮是两回事,大总统不愿意,他有多少个师可以扔在海都给军舰炮轰?” 龙四海明白了。 “这才是你真正要走的原因。” 龙根道:“你知道东关牛爷吧!” 这个人,一般人是说不出来的。 都记不住了。 但龙四海知道。 牛福厚。 是曾经大乾第一有钱人。 他老婆是正二品的诰命夫人。 当年,整个东关,几乎都是看牛福厚吃饭的,你就说他得多有钱吧。 有一次,牛福厚要盖一个大戏院。 因为天冷,水给冻上了,和不了水泥。 牛福厚就让人用酒来和水泥。 大好的高粱白倒泥里头。 造孽。 也就牛福厚有这身家。 结果呢? 大乾兵败。 东岛人打败了普罗斯人,进入到了东关。 老牛家几辈子的打拼全给东岛人侵占了。 也就留下了一座戏台楼子。 所以龙根要离开。 东岛人要是打进了海都,这些中土的商家老板,有一个算一个,日子都要不好过了。那些小鱼小虾的可能还能在夹缝中生存,但凡是做大了的生意,都要被东岛人收拾掉。 也就是,郑茂生黄金水他们没事。 总有些脏事是要人干的。 你还指望东岛人给你扫黑除恶么? 所以,龙根要走。 他搞忠义会,是为了方便他做生意的。 现在他生意已经起来了,这忠义会反而是可有可无。 门已经打开了,钥匙还重要吗? 但是,龙四海能走么? 他不由深思了起来。 黄金水知道了消息。 他走到了郑茂生的面前。 “老郑。” “黄老板。” 两人客气了一下。 黄金水抽了一下烟。 但他脸上已经是神气全无。 “我打算走了,今后,海都这块地你话事吧!” 虽然黄金水说他退下来了。 但一个人说退哪里是能够退干净的,只能说声势比从前小了,但走哪儿大家还是要给面子的。 郑茂生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他心中悲喜交加。 郑茂生的上位,少不了黄金水的提携。 没有这位,郑茂生也许仍然会上位,但无疑会困难许多。 在他关键时刻,黄金水出面挺了他。 虽然说,黄金水早已经退下来了,但他这个人的影响力仍在,很多事,郑茂生仍然要考虑黄金水的态度。 不要以为黄金水是一个人。 他代表的是曾经大牌过的叔父辈。 郑茂生知道,总有一天,下面会来一个和他一样的年轻人。而他,也会变成一个叔父辈,所以现在就要把规矩立好。 这不光是为了别人。 更重要的是,为了自己。 但是,真当黄金水要走,全面撤手。 郑茂生在感觉到一丝喜悦的同时,是无边的压力。 欲戴皇冠,必承其重。 今后,海都大多数弟兄们,就指望他来吃饭了。 他能够承担起,这样的重任吗? 其余。 许仲文,丁凯,小刀,陈树生,陈三,霍两俊,鱼远阔,杨王青……一个个脸色都有些阴晴不定。 原本。 龙根一人压天下。 他原本可以当海都的王。 哪怕是地下的。 那也是王! 但是,在大功快成的时候,他却选择了放弃。选择了到美帝斯去发展。 这简直莫名其妙。 他们不懂。 这世界,难道不是做生不如做熟吗? 为什么要抛弃已经成型了的帝国,跑到美帝斯重新开始呢? 不过,也好。 大鱼一去。 剩下的就看小鱼们如何搏击赴浪。 休息室里。 龙根在等。 等一个人。 人来了。 他从窗口一跃而入。 这个男人看看屋内,的确,龙根没有撒谎骗他,只是他一个人在此等着。 于是男人吐了口气,走了出来。 “我没误点吧!” “没有。” 龙根简单的说。 然后,他从身后拎出了一个皮箱,打开来,里面全是油墨清香的——钱。 虽然是纸币。 但新朝的新币目前还是比较坚挺的。 至少,海都未失的情况下,是的。 男人笑了,他取出一叠钱,验看起来。 不错,是真钱,不是上面一张钱,下面是报纸的骗人路数。看样子,是直接从钱行提取出来的新钱,都没把捆扎带撕开。 这钱,手感,真的挺好。 男人眼眶有些湿。 他太缺钱了。 这个男人,就是王森林。 青莲会的老大。 好好的一青莲会,在他手上,变成了刺客联盟。 虽然这个帮会讲的是义气,拼的是命,但说真的,没钱的组织真的是太难了。 每一天。 王森林都在发愁。 钱怎么弄。 有了这一皮箱子的钱,那他又可以平安的撑上个把年了。 “好了,钱都对吧。” 王森林收了表情,他扶了一下用于伪装的,用厚的黑胶布缠的黑边眼镜。 “钱是对的,不过,你这钱花的不亏,我可以告诉你,如果不是我,你只有找到黄金水才能帮你找到这些资料,至于你找黄金水……” 王森林说到这,露出了一个嘲讽的微笑。 不过他是对的。 王森林没开玩笑。 黄金水是什么人? 大声公。 大水喉。 大喇叭。 他这个人讲究的是什么? 会做人。 八面玲珑。 一手情报拿在手,非得把这一圈子的人都给赚了,这才罢休。 所以找黄金水不是问题。 但倘若指望这个人真正帮你,为了隐瞒消息,或者哪怕最基本的守密,他都不可能做到。 你说这秘密的事,能找黄金水吗? 除非,你是他黄金水也不敢得罪的人。 但你是吗? 这天下间,有几个是黄金水也不能得罪的人?就连大总统的儿子,当年在海都反贪,也奈何不了黄金水,甚至他抓了黄金水最后又放了回去。 黄金水和不知多少人有暗中的利益往来。 是地地道道的法不责之众。 谁能对付他? 因此,龙根没有找黄金水。 他选择的是人憎鬼厌的王森林。 这一位,别看受打击,受排挤了。 但走到哪儿都有兄弟,暗中不知多少人挺他呢。 所以这一位也可以帮到龙根。 好在,他对的。 厚厚的资料送到了他的手上。 龙根先平静一下,然后打开牛皮纸袋。 王森林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他说。 “十年前,那时候,虽然也有人做神仙草生意,但只是低调的做,明面上是没人敢干的,怕被人戳着脊梁骨骂。自打林老虎烧草后,整个天下都知道神仙草乱人心志实在不是什么好玩意,所以能不做就尽可能不做。” 王森林看他。 “你父亲虽然是买办,但他有点钱也就找回了良心,死活不肯做神仙草生意,这就惹怒了荣一洋。你知道荣一洋吗?他曾经和曹少并称军阀界两大恶人。曹少在一个小地方被杀了,但荣一洋一直活着,当年他进入海都,就是想在此地为父亲筹措军饷,哪知道,你父亲烟盐不进,觉得军阀而已,这里是海都,他人在租界,荣一洋又能拿他怎样!结果你都知道了。” 结果。 荣大少勾结了地方上的人和巡捕房。 一晚上功夫,把龙根家给杀干净了。 哦。 不对。 漏了一个人。 龙根逃了一命。 他本姓卢。 叫卢小佳。 是一个可爱的小男孩。 谁知道,父亲偶然发好心做好事,结果一家子就这么完了。 此后。 龙根被盯上也不是荣大少的意思。 只是手下人想解决首尾而已。 其实对于荣大少来说,区区一个死剩种,只要不是主动的到了他的身前,就让他活着好了。难道还要他荣大少到处找这个人杀之吗? 累不累啊。 他荣大少虽然不像曹少那么喜欢莫名其妙的杀人,但死在他手下命令下的也不老少了。这一个个的要报仇,怎么报得完啊。 只因荣大少知道。 这些人,仇人,有一个算一个的,纵然再多,又怎么可能到自己身边,杀自己呢!那些人,连靠近也做不到。 这些人啊,只是活着,就已经要拼尽全力了,哪来的精力报仇? 不过,这一次,他错了。 有一个人,经历困苦,危险,死亡。 但那个人终于强大起来了。 他也找到了靠山。 所以,可以报仇了。 “这个荣大少跑东关去了?” 王森林笑了:“你是不是傻,大总统赢了天下,能容他荣家军独存吗?更何况曾经荣家军还想打海都的主意,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吧!” 海都是大总统的钱袋子。 荣家人竟然想打海都的主意,简直是在找死。所以很多军阀换了一身皮仍然存活下来了,但荣家军却是烟消云散。 只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荣家是不行了。 但仍然有一些铁杆随老荣家北上。 借东岛人的虎皮,在老山林子里苟活了下来。 东关的关外极大,到处是森林冰雪。 想要在这地方上找一地猫起来,并不困难。即便是东岛人也是无可奈何。 你要知道。 大雪天,对军队造成的影响力。 没哪支军队能够在大雪天里钻山沟子的。 所以在东关的山沟子里,有很多土匪。 他们有的是真正的土匪。 也有的是曾经的东关军。 这些东关军被东岛人打散掉了,逃入山里当上了胡子。 因为他们人数零星碎散,十几个,几十个的,东岛人也就选择了视而不见。 这玩意,攻打起来十个不方便。 反正重要的城镇在手,谁去在意老山沟,老林子呢。 但其实吧,这些土匪小日子过得别提多爽了。 有鸡有鸭,有鱼有肉,这小日子过的,对了,还有酒。 你就说。 整个中土,有几个地方,有多少人是这么过日子的。 “谢谢。” 龙根合上了资料。 他终于知道自己的仇人是谁了。 也知道他们现在是在什么地方了。 现在,他要计划报仇了。 …… 此时。 火车停下到站。 从车上下来的张大老爷一眼就看到了在此等候的锦家三小姐。 小张爷上前笑道:“三娘子,您怎么亲自来了?这事闹的。” 锦三娘子冷眼看他们两个。 终于。 她说。 “怎么样,祖宗认了你们没有,说来听听,要是有好处,保不齐哪一天我也去拜拜祖宗。” 小张爷苦笑一下道:“三娘子,你这,玩笑开过了,原本是装样子的,就说,谁愿意搁自己脑门子上顶一祖宗?供着的才是祖宗。再说了,这祖宗也不好认,你以为我们去了,一下跪,人家就让我们起来,请我们吃糖啊?人家别提多嫌弃我们了,我们怕有一个祖宗,人家也怕——带一群拖累。” 锦三小姐忍不住斥道:“什么拖累,你才拖累,你们全家都是拖累!” 小张爷道:“对对对,您说的对,我们是拖累,事实上我们原本是装样子哪知道后来大哥他不是病了么,就一直找医生,找一个算一个,一个也没能治的。后来找到老祖宗,才算指了条明路,大哥这是中了诅咒。我们这次回来,就是想查——诅咒之源的事情。” 第6章 女高族的诅咒 张大老爷躺床上。 只是和以往不一样。 现在,他的床边,至少没有了女人。 锦三小姐挟带一股子的芳香迈步进来。 看看他说道:“小张爷怕是不能再帮你了,他手上的货在等着要出手,南张那么多口子人,那么多张的嘴,全都指着他呢。” 张大老爷道:“纯粹是费事,时代不一样了,他只要保留核心力量就可以了,养这么多人,没人会容得下他的,早晚那些人全得完!” 说到这,他就咳了,一边咳,一边难受的用拳去捶自己的床板。 等他平息下来。 锦三小姐说道:“那个女人花名不说了,她的真名是完颜卿卿。不过,她不是大乾宗室,是大乾的废宗室。你还记得大乾太祖第一帝吧!大乾太祖完颜阿虎,他有一个弟弟,叫胜虎,一开始是双兄弟打天下,完颜胜虎不止一次救了哥哥,但其中既有情感问题也有权利争夺,最终完颜胜虎一脉失败了,被裭夺全部的军权,什么也没有,完颜胜虎自尽,他这一脉全部废为庶人,甚至不能以完颜为姓。也就是大乾亡了,这位小姐大约是想自抬身价,就重拾了完颜这个姓。应该说她成功了,但天不假人意啊,谁想到她病死了,特别是她死时有了孩子,应该是你的,但她原本就病得极重,又哪来的身体条件生孩子,自然是死掉了。” 张大老爷道:“不是,我这诅咒是怎么回事?我很冤的知道不?” 锦三小姐道:“你所中的诅咒应该是源自祖上给完颜卿卿的一种保护,而且必须是她姓完颜这个姓时才能发挥作用。所以此前她的先人没有姓完颜也就没有惹出事来,但她改回了原姓,你就中招了。算你自己往倒霉上撞的,对了,你知不知道一件事。” “什么事?” “大乾对宗室的处理。” 张大老爷一下子明白了。 他抓起一只提神的药瓶吸了几口气。 “圈禁!” 大乾,是个很神奇的王朝。 它有一点和别的前朝不同。 别的前朝,宗室惹事,比如说造反,那是真敢杀的。 比如说大罗,侄杀叔,兄杀弟,这真是一点也不跟你开玩笑。 说杀就杀了。 有个王爷,很猛的,想要夺君位,被自己的大侄子用铜鼎扣头上放火烧,肉熟的喷香。 就惨烈到了这个地步。 但在大乾,往往是圈禁。 所谓圈禁,就是把你给关起来,不杀你,但剥夺你的自由,让你活着,一直到你死掉。 一开始还会选择牢房。 后来更是干脆选择正常的房间,大别墅,亭台楼阁轩什么都有,老好了。让你一个人,或一家人在里面住着,管吃喝,还管冷暖,日子别提多好了。 只是吧,这四面筑起了高墙而已。 这到底是为什么? 其实就是降低死者的怨念。 锦三小姐笑了。 像一只发现秘密的狐狸。 “对的。也许你不知道,但是,大乾第一次杀亲,是完颜阿虎杀了自己的太子,然后这位开国君主就重病缠身死掉了。次王摄政王第二帝把自己的四哥关到牢里,活活让他憋闷死,然后他的身体也一天不如一天的死掉了。一个龙精虎猛的汉子,在最好的年龄里死掉了,何其可笑。少时帝对自己的这位十三叔挖坟掘墓鞭尸,然后在自己二十多岁时死掉,故称少时帝。所以,此后,第三帝便不敢再轻易对宗室下手,就连他儿子造反都不敢杀,甚至复立为太子。反而是第四帝,苛待了自己的几个兄弟,当了十几年君王就匆匆死掉了。这也是第五帝厚待宗亲的原因,然后,他获得了长寿。这么多诡异的事,细一深究就可以知道,里面有诅咒。当时朝廷不让说话,甚至不停的发动文字狱,就是想掩盖这个秘密。” 这一次。 如果不是张大老爷出了事,找到了锦三小姐,又查出来这么多在过去大乾时根本不可能触及的隐秘,哪里可能知道这其中的秘密呢。 堂堂大乾。 在开国后。 不知不觉的。 被人下了诅咒。 只要有人敢苛待宗亲——死。 张大老爷沉思道:“奇怪了,如果是大乾搞的,为什么完颜卿卿也有这种诅咒保护在身呢?她这一脉——不是被开革出去了么?” 锦三小姐道:“正常按理说大乾也用了一些手段在保护他们的宗室,你还记得吗,在大乾的开国故事中,有乌云仙救主的事吗?” 张大老爷道:“太祖与女高族争战,当时太祖兵败被追杀,正好有一群乌鸦立在太祖身上,让追兵以为是稻草人,太祖这才捡回了这一条命,也因此,太祖后来对女高族施以重刑,他屠了女高族,因而被女高族的族长诅咒——大乾必因女高而亡,即便女高族剩下最后一个女人,也要报此血海深仇。” 当年。 大乾的太祖。 他在东关之外进行统一之战。 哪哪都是胜利,却偏偏在女高族大军手中吃了一个大败仗。将近五千的军马,一战成空。 太祖也是因身上立了一群乌鸦,被识以为是稻草人,从而捡了一条命。 不然当时的情况,他要被找到,一定会被一刀给砍了。 此战之后,太祖很不甘心。 他一边暗备兵马,一边却用极其虔诚的态度向女高族求婚,想娶东关之外,第一美女的大格格。 女高族其实也是上当了。 他们玩了一个小花招。 在收取大批彩礼后,却是选择把二格格嫁过去。 毕竟大格格声名远扬,价值更高。 要结婚也是找个更好的。 而不是曾经的手下败将。 没想到大乾太祖做的一切都是骗局。 这边娶了二格格,大红的衣袍一换,立刻带上八千铁骑进行了偷袭。 猝不及防的女高族被倾尽全力的大乾太祖一举而平之。 族中正副二位族长纷纷自蹈于火中,并且发出了最凄厉的诅咒。 东关城外,那些族群还比较淳朴。 他们哪里知道,或者说他们根本没有提防到这一点。 竟然有人借结婚联姻这样重要的事进行偷袭? 喂,你联姻啊,不是给自己找个盟友嘛? 怎么结婚时反手把人给砍了。 这种不地道的事,真的是太让人意想不到了。或者说,当时的女高族是上上下下没一个能想到的。 所以,两位族长心里那个恨啊。 他们宁可跑进燃烧的火焰中,发下最恶毒的毒誓,也不想跪在地上向敌人投降。 诅咒,是有用的。 甚至也是存在的。 你只要留心历史,就不难看到诅咒的痕迹,或者说因果报应关系。 而关外民更是十分迷信。 关外民的信仰是复杂的。 他们信的教派是萨满。 分支却一下有五。 一是长生天教。 这是主流。 二是万物皆灵教。 三是群山之神教。 四是灭世魔王教。 五是释门诸神教。 关外。 该说不说,迷信得厉害,以至于很多大神在这圈众。 最厉害的是长生天,也是创世神,最牛最大的一个,它是关外之民信仰的主流。 另一个是万物皆灵之教。 众所周知,关外之地,没有详细的法律,所谓的法律往往是大人物们说什么是什么。这就导致了一些事会很残忍。 为了阻止这种野蛮与残忍,就有了万物皆灵的宗教。 万物皆灵的宗旨就是,人要善良点,万物皆灵啊。 此外还有象征财富的群山之神,又或者标榜大复仇的灭世魔王,当然,还有释门。 在这些纷乱的宗教之中,萨满祭司崛起了。 可以这样说。 不管你信不信。 任何一个关外之王,他的身边一定要有一位大萨满祭司。 你可以不信。 但老百姓,那些牧民,信这个。 并且该说不说呀,经由历史的沉淀积累,即便是关内人觉得野蛮无根由的萨满祭司手上也是有一些东西的。 或者说秘术。 诅咒,也在其一。 甚至于,在关外,两军交战,还没开打呢,先看双方的萨满祭司进行做法,谁灵谁占便宜。 当然了。 萨满祭司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当的。 一种是子承父业。 一种是贵族降格去当萨满祭司。 女高族灭。 女高族最美的女人戴上了永远也不会摘下的铁面具,成为一名萨满祭司。 当时,大乾太祖可以选择,把女高族尽数诛灭。 但他不确定,可能会有漏网之鱼。 再者,在关外有三大规定。 不杀女人,不杀孩子,不杀商人。 其中,不杀女人这条规则是排第一位的。 当然,大乾太祖也不觉得,区区一个女人就能祸坏掉他的江山。 所以。 女高族被并入大乾。 为了报复大乾人,女高大祭司向大乾太祖提出了一个保护计划。 这个计划最初看是为了保护女高大祭司的妹妹,四王子的王妃,和她的孩子。 但其实波及了所有大乾的宗室。 它是一个诅咒。 任何伤害大乾宗室的人,都将受到女高大祭司的诅咒,从此必死无疑。 张大老爷发现了这点,立刻往下追着查了下去。 莫家人过来了。 这些年。 莫家人主要是在关外活动。 据说,是在找东关之外的一处黄金矿脉。 他们在东关久了,什么都知道一些。 这个莫家人很妙。 他的名字就叫——莫家人。 这个莫家也是五剑联盟之一。 但是一个小透明。 其家祖上是曾经鼎鼎大名的桃花息大娘子。这个大娘子呢,原本和张刘锦三家关系较好,是拉着三人加入了的盗墓派。 但最终因为利益原因,分道扬镳了。 也没分得绝对。 但关系是渐渐淡了的。 可是即便是关系淡了,也仍有关系。 桃花息大娘子有一个女儿。 她曾经也是横行于一时。 与当时的天下第一刘子义并称双骄。 有一个绰号。 血手人屠。 只因此女生平不爱用兵器,就苦练了一双手上的功夫,杀人经常是一巴掌把人心给从胸腔子里抠出来,搞得总是一手血的。 所以这才有了血手人屠的外号。 此女是一生未婚。 有人说她是男生女躯。 所以看不上其余男人。 这才耽误了一辈子。 现在的莫氏一脉,是莫小米从桃花息大娘子那里过继过来的一个孩子留传下来的家族。 桃花息大娘子改嫁。 算是低嫁了。 她嫁了自家门店的一个店小二。 那小伙其实武功不错,帮桃花大娘子支撑住了家业。 这对夫妻,虽然有所差别,但是双方很是恩爱,生了不止一个孩子,分出一个来给莫小米,完全不是问题。 好吧。 最主要的原因是,莫小米杀性太重,手上死掉的人多到她自己也数不清楚。 最轰动的一次。 武林暗中成立了一个除魔大会,想要诛杀莫小米。 莫小米与这些人决战大罗东陵处。 这一战打了三天三夜。 之后。 莫小米一战成神。 成为当时整个武林都避之不及的人物。 甚至可以说,整个武林被莫小米杀掉了一个时代。 大罗武林,从那时起,算是往下狠狠掉了一个台阶。 但是吧,在莫小米退隐江湖之后,莫家就有些麻瓜了。 好家伙啊。 你老莫家出这么一个活祖宗。 一口气杀那么多人,真以为这事能一直算了吗? 所以莫家后来在中土发展不下去,就出了京,到东关之外发展,别说,还真熬出了头。甚至莫家还出了一位宁古塔将军。 直到后来。 东岛人入侵了东关城外。 把整个关外都给夺了。 那时莫家才转入了地下发展。 好在啊,这莫家虽然转入了地下,但从前就懂得低调,生怕老祖宗那事又给掀出来招惹了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即便是东岛人也没找他们的麻烦,只当他们,可有可无的。 但其实,莫家暗中控制了整个关外十三家山上土堡,建村设寨,早已经是一方土霸王了。 你要说土,真土。 但它霸也是真霸。 即便是其它的土匪强盗,对十三家堡也要高看一眼。 不敢得罪。 有这么一份实力,在五剑联盟中却是小透明,你就可知五剑联盟的实际强大之处。 张大老爷找这个人,就是为了打听萨满祭司的事情。 “这么说,张大老爷您是想要知道,大乾时期萨满教的事情?” 莫家人想了想告诉他。 “大乾立国,虽然方方面面都有萨满教的影响,但实际上萨满教是受到很严重打压的,别的不说,在大乾第三帝时,他发动了释教北上计划。大量的释门进入北方,进入关外,为的就是消灭萨满教留下的宗教空白。虽然看起来大乾仍然相信萨满教,每一任的帝王都会参拜十八天女像,拜谒超大自然佛,但打压亦无处不在。比如说,减丁令,出家限制令等等。整个北方像家畜一样被大乾控制着,在第四帝时最后的萨满教彻底消失,至少正统不存在了。” 张大老爷问出了重点。 “大乾为什么要打击萨满教呢?” 莫家人取过茶杯道:“因为什么,恐惧呗,真以为女高族的诅咒是开玩笑呢!” 第7章 诅咒的源头 莫家人说起了一个久远的故事。 当年,女高族两个大小兄弟俩个族长投身入火。 懂的人都知道。 一个人,被烧死,这是个很痛苦的过程。 甚至可以说极其痛苦。 普通人轻轻一接触到烫就会闪电离开。 更不要说强忍烈火灼身的巨大痛苦在火中被活活焚烧。滚烫的烟火气被吸入到肺部里,连同咽喉都干得像刀在刮。 以这般痛苦为根基,发出来的毒誓,其怨念之重也变可想而知了,这又怎么会让人无视呢? 哪怕是一颗强心脏,不迷信,面对于此,也会有些禁忌。 大乾太祖,别的不说,至少在此后立下了一条规矩。 凡大乾完颜氏一族,当王的,不可以娶女高族之女。 小心女高族报复大乾。 这是一条被记录于大乾宗谱上的话。 也就是说,未来不管哪一个要继承大乾帝业,都会要读到这条记录。 所以一直以来,大乾从来没有,一次也没有,征召女高族女入宫过。 女高族的女人,就算是在宫里只能当宫女,不得接受上位恩宠。 每一个君王在宠幸时都会问一句,你姓什么叫什么,是哪一家的人。 如果是姓女高叶格苏的,一律不准入宫,不会临幸,只会一走了之。 这一点,一直到大乾第八帝时才被改写。 一个叫女高叶格苏.光珠的女人成了第一贵妃。 此后,这个女人登上了太后的宝座,主政整个大乾三十年的军政大权。 在她当位时,卖国卖家,把还有点元气的大乾折腾得快要亡国,死后,更是把整个国库都塞入到了她的墓中。以至于没两年功夫大乾亡国。 这就是女高族最明显的报复了。 一个诅咒。 十世不绝。 从太祖到第八帝。 仍然让诅咒生效了。 据说,当年,有萨满女祭司给大乾下了一个保护咒。 只要是大乾宗室。 不管是谁,不论是哪一个,只要敢害了大乾宗室的性命,必将受到这均衡的诅咒反噬。 注意来。 是不管是谁。 那个女祭司是女高族人。 她很清楚知道一件事。 王权至高,不可轻之。 身为宗室,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卷入到夺位或站队的事中。所以最有可能伤害大乾宗室的人不是别人,就是大乾宗室的自己人。 女祭司是希望大乾宗室自己自相残杀,死个干净。 只是大乾也不白给,手下奇人异士众多,终于是发现了这个诅咒。 只是他们解决不了这个诅咒,就选择了圈禁这样的招数。 遇到宗室的问题,不杀你,圈禁你,养着你,直到死。 张大老爷听完了问:“真有这样的诅咒?灵不灵啊!” 莫家人笑道:“有一个真实的故事,说大乾第四帝时,这位帝王为了拉拢手下的一个将军,进行了赐婚。但将军的女儿不愿意,还刺杀了那个赐婚对象,在历史中也有记载,是第五帝早逝的五王子。挺年轻有为的一个小伙,说没就没了,你就想吧,那将军得有多惨,自己自尽才保下了家族,就这,他女儿也是很惨的,听说给活活封入到了棺材里面,要被永远镇压下去呢。对了,我有很大把握,这个故事可能是真的,由此可知其厉害了。” 张大老爷有些不解。 “怎么大乾都亡国了,这诅咒还在吗?” 莫家人淡淡反问:“大乾亡了,谁说的,与在东关城外那个是什么?” 张大老爷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 正常情况。 大乾亡了,这诅咒应该也到头了。 这个诅咒的关键词,是完颜宗室。 拥有大乾国的才是完颜宗室。 亡了国的就只是普通人,称得上说是姓完颜,但再也不是什么狗屁宗室了 原本,诅咒是指宗室,是要让大乾亡国。 至少得是亡国。 但谁能想到,大乾的遗老遗少拉着末帝在东岛人的帮助下建立东乾国。 说好听是东乾,其实算什么东乾? 是伪乾,是小乾。 不好意思说大拿东字说事。 不要脸皮。 但不管怎么样,至少这大乾仍然有遗留。 这个国还是在的。 所以此时的大乾仍然有宗室。 诅咒。 还在。 张大老爷明白了。 因为自己是完颜卿卿最后一个恩客。 那孩子搞不好就是他的。 完颜卿卿临死被自己搞大了肚子,可能是偶然,也可能是一时之气,但导致了诅咒发作。 他吐了口气,对莫家人道:“你知道的事儿多,对萨满教也有一些了解,你知道萨满教怎么诅咒人么,又是怎么个方法解除诅咒的?” “解除诅咒?” 莫家人不是傻子。 他更不是一个白痴。 他的目光一下看向了张大老爷。 张大老爷一副赖死不活的模样道:“不用猜了,啊对,就是你想的那个样子,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中了一个诅咒……就是宗室诅咒。” 莫家人低头,他在思考。 一会儿,他轻声说道:“前段时间出了一桩案子,一个退休的红阿姑死了,是曾经的花国状元完颜卿卿。那女人死后发现她还有一个三月大的孩子。当时逮的那个人一个劲儿说他没杀人,只是带人出去转了一圈,没成想眨眼的功夫人就没了,但案子不能这么判,会让民众觉得上面在糊弄他们,就判那个男人死刑。其实——她是病发猝死的。” 莫家人抬头。 “几个月前,是你给她办的赎身吧,也是你给了她一笔钱的。但你不该睡她。你做了一切好事,就多画了这么——最后一只脚。” 画蛇添足。 就是这个意思。 其实完颜卿卿原本就要死了。 她原本是要病死的。 只是这病是累的,或怎么样的。 但她就要死了。 原本这个雷应该会由那个男人接着。 但张大老爷偏偏把完颜卿卿给睡了,你说睡就睡吧,还不上安全措施。 结果有孩子了。 诅咒只是事先设定好的一种复仇机制。 当完颜卿卿一死,诅咒发动。 如果没有任何因果,诅咒散去。 但很不幸的事,张大老爷留下的孩子联系力太强了,怎么也不可能断掉。 所以他就中招了。 过往。 有很多人也是中招的。 比如某个王后,嫁给了王,王死了,王后都要跟着陪葬。 宗室诅咒真是个大坑。 但张大老爷觉得,他的命数还可以挣扎一下。 “不要说别的废话了,就说怎么解决这个诅咒。你应该知道,现在是多事之秋,大家,都很危险,偏偏大家还不以为意。” 张大老爷说到这儿,把目光凶狠的盯向了莫家人,他说:“如果没有我,你说,你们莫家在今后能平安无事的活下来吗?” 莫家人苦笑起来。 “老张,不怕你笑话。我为什么在乾都?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窝。如果有可能,我更愿意在自己的山寨子里,天天美酒喝着,女人的大白腿摸着,它不香么?但是现在东岛人占了那里,我不敢回去啊!在我没回去的时间里,我简直不敢想我的那十三家寨子到底成了啥样。这些人我肯定是要清理的,不用你来。我到这儿和你说话,是因为大家仍然算一伙的,你有事要帮忙我就来帮忙了,但你这吓唬我就没意思了。” 张大老爷长叹:“我也不想的,但我没时间了……”他说完又咳。 这一回,有血。 莫家人忍不住了,他未想这情况竟已经到了如此地步。如果是诅咒,他原想的是等东乾小国灭亡,但看眼前的这个样子,你还真不好说谁死前头一点。 “罢了,告诉你了,但这事儿……危险。据我所知的,正统萨满教就是从东关外兴起来的,曾经大兴于一时,在大云朝时就有了,大云朝时,有关外之王得狐助而兴之,是历史上少数在战争中打败过大云军队的势力。甚至有风水大家宣称,东关之外有王气!这件事,大乾很上心。” “因为这个大乾就是兴之于东关外,他们找到了王气所在,那是一处龙脉之上。有个小道消息的说法,说当年大乾初入中土时,并不觉得自己能够入主中土,他想啊,中土之民,十倍之于大乾,入则必危也。” “有一个文士劝说当时的摄政王,他说中土之民,夺其妻,亵其女,掘其坟,唾骂鞭打,由之任之,这样的中土有什么可怕的?入侵它,占领它,征服它。” “那位摄政王一想有道理。但此事毕竟是一件极其重要的大事,他就想了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此人一边准备大军,力举入关,一边却把大乾当时从中土抢的金银财宝全放在了一个地方,就是在大乾龙脉之上。” “如此一来,无论如何,也算给大乾留下了一条后路。此后,大乾入侵中土,那真是一发不可收拾,连罗京当时也是顺势而下,都没遇到反抗的,自然,此后也就没了动那笔财宝的意思,就想留着当后备手段之一。” “那个地方……就被大乾交由当时的萨满祭司看着。此后,萨满祭司就从乾宫之中消失了。所以那个地方,又可称为,萨满之墓。” “另外,有一点你怕是不知道。萨满一脉自有传承,据说就是在此地的。在这处龙脉上,早有生灵已经盘踞之了,这就是传说中的东关城外的五仙传说。萨满祭司的法术,说白了就是借五仙之力而已。那地方既叫萨满之墓,其实应该说是五仙灵庙才对。” 萨满教一直都会玩一些秘戏法术。 这些其实都是五仙手段。 所以。 “你想寻根究源,就要去这个地方,但此地神秘不说,也鲜有人知其到底在哪儿。就算知道了,去了也要直面五仙,到时不知要死多少人。并且,我也不觉得你能去到那里。” 张大老爷笑了。 他不怕困难,只怕什么也不知道。 东关城外凶险地。 不说东岛人了。 还有到处都是的土匪。 每一条山沟子,老林子里,都有这些人。 有些已经不足以称之为人了,那就是畜生啊。关键是他们手上有很多军火。 这样的一群人,天天尽想发财的事儿。 你跑关外头,一准被盯上。 在那样无法无天的地方,你就算是张大老爷又能怎么样! 你还是一个中了诅咒已经病塌掉了的人。 你想干什么? 你有多少人往里面填? 莫家人是不会为了他掏心掏肺的。 他手下的嫡系根本不会动。 大老爷,你啊,只能靠自己。 不过,他也想看看,这位张大老爷有多少手底,敢干这事。 “小莫。” 张大老爷看他道:“你也算知道了,我要不去做,就要死了,你觉得我现在死了,对我们联盟来说,是好事?” 莫家人怔住了。 是呀。 该说不说,现在的这个摊子,还真是,离不开这位张大老爷把握方向。 五剑联盟早已经不是上三家的事了,它关系到很多人,很多家族。 其实在五剑联盟里,一些小家族的存在是很勉强的,如果不是有联盟,这些小家族可能早就没了,是联盟让这些小家族才一直存在的。 退一万步说,就算你没落了,有了五剑联盟这把大伞,未来重新崛起也只是个时间问题。 人脉,资源,甚至资金,这都不是问题。 厚脸皮一点,什么都会有的。 但是,反之,如果联盟不在了,那些中小家族怎么办,它们能够承受因时代的变化而导致的大冲击吗? 别的不说。 就说莫家。 这莫家腚眼子干净吗? 很容易招惹到麻烦的好吧。 甚至他都在想和东关城外十三家寨堡脱离掉关系。 莫家人只能道:“你想去,可以,我也全力支持,但我话说在这里,我不大看好你的这次行动。” 张大老爷点头。 “这是对的,其实我自己也不看好,只是我没得选,只能这么做。” 莫家人叹息道:“那好,我就回去一趟,给你打点一下前站,顺便看看有什么高人可以给我们指路,也许会方便些。” 虽然不支持,但做事,还是要去做的。 莫家人当下就走了。 不用担心。 他知道。 张大老爷至少是不会让他亏本的。 张大老爷也十分庆幸。 得亏前段时间,南张的张老爷子。 正是这位老爷子接连开启大墓,才让北张拥有足够的流水。 不然,搁这战乱的,生意都不好做,哪来的钱过好生活啊。 手下小弟不要养啊。 日常开销不要花啊。 没钱怎么能行。 光靠种地能有多少钱? 做生意,也不看看这个世道,是那么好做的吗? 所以张老爷子才连续的下墓。 结果影响了身体。 这么精壮的一个男人,就只有小张爷这一个子嗣。 便是下墓太频繁,被墓中的阴气浸染了身子,影响了身体阳气的缘故。 前段时间,小张爷发了回善心,差点一下子成了无产者,得亏在葫芦山有所得,这才又抖了起来。 第8章 追源五仙庙 话不多说。 却说莫家人,回到了家。 南锣鼓巷的一座前乾时期的大四合院里面。 这位进了院门,小心翼翼,把门关好,上栓,又检查了房上房下,注意左右,这才请来了一个老人。 这人是老莫家的老族叔。 大点的家族就是这样,分为显脉和隐脉。 有的隐脉甚至很强。 哪怕主脉弱了,也依然在支持主脉。 这老族叔就是莫氏一家的旁支。 虽则如此。 但双方关系极好。 事实上,莫家就是通过旁支来控制十三家寨堡的,不然你光一个莫家,凭什么控制住十三家寨堡。 凭你是他们的爹啊! 就算你是爹,以为就没有不孝子吗? 就是要靠旁支出力呀。 “家主,这……怎么了这是?” 莫家人道:“刚才我去见一个人。” 老族叔道:“是张大老爷,这我知道。怎么了,张大老爷有什么事难为我们了?” 莫家人低语道:“比那严重,张大老爷中了诅咒,可能要命不久远了。” “什么?” 老族叔吃了大大的一惊。 这个张大老爷。 看年龄看样子,正常应该再活个几十年的,甚至运气好活一百年也不成问题。 怎么这就要走了? “不好,不对,这个时机不对,现在的张大老爷,他还不能死!” 老族叔不愧是老族叔,一下子就做出了判断。 “现在这个时候,新朝鼎立,穷党暗壮,东岛猖獗,连国外西极都是乱的,如此大乱之下,局势旦夕可变。五剑联盟一直势大,老锦记规模空前,实则暗地里有不知多少的仇人,这个时候,张大老爷倒下去了,到时内忧外患一起,我莫家也是要遭殃的,要不,您去找找老祖宗?” “老祖宗,你是说那个人……这个……” 莫家人一下子犹豫起来了。 那个人,如果是真的。 尴尬啊。 到时怎么办? 真跪下去叫老祖宗? 却听这时老族叔自己就摇头了。 “不妥不妥,老祖宗应当是在躲我们呢,要不然他自己也就过来了,既不主动过来认亲,就说明老祖宗根本不想了认我们,也对,目前的五剑联盟虽然光鲜,但其实也是负累,老祖宗那样的人,哪里可能因为祖先那点儿的交情就来帮忙的,他躲麻烦还来不及呢!” 人老成精,鬼老灵。 说的就是老族叔这样的人。 只从一些细微处就发现了要点。 将一个人的脾气秉性给分析剥离了出来。 宛如亲眼所见。 对于真正有神奇异能的老祖宗来说,五剑联盟算屁啊。 只是一个负累而已。 他为什么要主动的凑上前去? 贱不贱呐。 莫家人看着来回走动反复犹豫的老族叔,忍不住道:“老族叔,莫不如这样,咱就帮张大老爷这一下。东关城外的生意……咱不要了!” “现在说这个,早干什么去了?” 老族叔不屑一顾道:“他们的上贡你拿没拿,钱花没花,现在说断就断,以为能断了个干净?干净不了的,这十三家寨堡只要有一个人没杀干净,就干净不了。这事儿只有找老祖宗来帮忙。” 莫家人道:“非亲非故的,咱老莫家哪来的关系和人家搭啊。” 老族叔笑了笑,道:“我不是说那位老祖宗,我说的是我们自家的一位老祖宗。” 莫家,有一位老祖宗。 其实年月久远的大家族,谁没点压箱底的底蕴呢。 只不过,很多人的底蕴是没奈何。 就是金瓜和银瓜。 把大量的金和银铸成几百斤的玩意儿。 平素只能藏在库窑里。 运行时用大车子。 如果有人来抢,破坏车子带走驴马。 车上的大玩意,看你们哪个能扛走。 所以这玩意叫没奈何。 看得见吃不着,你拿我来没奈何。 但这玩意,说到底,一个字。 俗。 太俗。 俗不可耐。 莫家就要高级点。 这压箱底的玩意儿是……一个人。 一个一直以来一直活着的人。 所以老族叔说的老祖宗不是在说刘醒非,而是在说这一位,莫氏一族——自己的老祖宗。 没错。 有这么一个人。 打小就是孩子王。 拳打国公之子,脚踢王侯之孙。 笑傲了整个大罗的罗京。 纵横了一整个时代。 惊艳了女孩子们的江湖梦。 这个人就是血手人屠——莫小米。 莫小米从前是一个贪玩的孩子。 她的母亲大娘子曾经为她花费了无数心思。 是文的先生,武的高手,都请了,都教了,但是没用。 这姑娘打小就喜欢上街上玩弹弓欺负人收保护费当大姐头。 但是。 突然有一天。 她开窍了。 我要学习。 她开始读书。 读了一年,已经成为天下间都少有的博学之士,精通律法条文和十几个国家的语言文字,更是直接把一整本的道藏给背了下来。 道藏。 十万字六千言。 这不是普普通通简单的十万字六千言。 这是微言大义古语曲折的十万字六千言。 或者这么说吧。 如果把这十万字六千言翻译成白话,别说一百万字了,恐怕三百万字都挡不住。 这么拗口的十万字六千言——硬背下来。 简直是岂有此理。 但莫小米——做到了。 此后她习武。 前前后后。 不过三年。 她就天下少有敌手了。 有很多人说,她得到了刘氏一夫公的武功秘籍。 那位刘氏一夫公就是如此。 人到中年才习武。 不过短短三年,就一跃而拔尖。 别的不敢说。 但天人以下无敌手。 天人以下,不要说宗师了,你就是大宗师过来了,他都能照脸抽两巴掌。 曾经,那是血手人屠统治的一个江湖。 她以一己之力,让整个武林往下掉了一层台阶。 更是于一战之中,一个人力斗武林各大门派的三百种子好手,这一场由武林发起的除魔行动,最终却是以魔为胜。 女魔头杀红了一座山头。 领头的三百种子高手一个没剩,全死。 因为女魔头擅长一种奇功,能引人死战不休热血上头。看起来是激励人勇于战斗。 其实是让人不要逃,一个个上前送死。 俗称——杀红眼。 死战不退有两种结果。 一是你打死了别人。 二是别人打死了你。 毫无疑问。 笑到最后的是莫小米,是血手人屠。 那死的自然是武林各大派了。 这简直是一场灾难。 好在。 此人和刘子义一样。 昙花一现。 又或者是玩腻了。 初入江湖,一个能打的都没有,这能不腻歪嘛。原以为会有一个铁头娃,能够站出来和她打呢,谁想武功太高,没有对手。 也许有对手,但一个个都隐着猫着。 躲起来不出来。 让莫小米感觉到孤高寂寞,一个人无聊。 所以她也就随之,退隐了。 皆大欢喜。 武林恢复平静了。 殊不知这莫小米是与天地斗了起来。 她发现了一件事。 当今之世。 武道的修炼,越来越困难。 走到她这个地步,其实已经触及到了天花板。 正常情况下,是一辈子,永远不可能冲破关卡的。 所以,她做了一个决定,要用水磨的功夫打破这层天花板,进军更高的层次。 也就是要成就天人。 不到于此,是不知道她这一步有多难的。 多少名流高手,武道宗师,一辈子也就到头了。 但莫小米不甘心,她要进军更高的阶层。 她要成为天人,站到天上。 这种事,别人做不到。 但莫小米觉得,她可以。 她从小就发现自己超出常人的天赋。 早年间的不爱学习,真正原因是她觉得那些太简单了,只要随便学学就能学会,所以,为什么急呢?先好好玩玩不好吗?一个人的一生有很多阶段,但童年只有一个。自以为长大后再玩也无所谓,把时间留给学习,殊不知当一个人长大了,他也就玩不下去了,就算是玩,这玩的意义也不一样了,会少了一分重要的童趣。 果不其然。 她是对的。 在她玩得觉得够了后,她学习起来快得恐怖。 虽然这里面有知本论的原因。 但要知道一点。 知本论,有不止一个人修习过。 可取得的成就,是有限的。 能够依靠知本论达到最高成就的,始终只有一个人。 所以即便是知本论,也仍然要看人。 看天赋。 毫无疑问。 在天赋这个问题上,莫小米是天才。 拥有天才的莫小米,学文快,学武——更快! 甚至,她直接触碰到了武功层面的天花板。 这是很多人做不到的。 很多人,已经到了极限,仍然以为自己还可以更进一步。 殊不知其潜力已经消耗殆尽。 但莫小米却知道,自己已经到了极限。 这战力——不好说。 即使是极限,也有差异。 但境界在那地方。 她已经到了天人之下的最强状态。 所以,她选择了坐守枯忘道。 这是一种顶级的假死法。 通过身体进入到假死状态,让修为慢慢在体内进行水润式的修行,用此水磨功夫,打破最后的一层天花板。 可惜。 某人就不知道这种最顶级的心法。 假死,不是真死,一个人在假死时,哪怕身体的反应是极其微弱,但也仍然是在活动着的,只是这个时候的人体机能,相当于一只乌龟,心跳缓慢得不可思议。 既然身体仍然能在动,就意味着仍然可以修炼,甚至这种缓慢情况下效果更好。 基之于此。 一些利用假死特性的武学,就被发明出来了。这种武学因为是专门用于捅破天花板的,故此是最顶级的武学,不在世间所流传,而是秘之不宣的秘术绝学。 也就寥寥无几的少数人才能拥有此等秘术武学。 天下间。 曾经刘氏一夫公,正是此类当中之一。 莫小米和刘氏一夫公很有交情。 所以她才得到了这秘传之学。 在莫小米之于人生无奈之际,就想到了此法进入假死法修炼。 此刻。 一直的。 莫家人看到了这位五百多年前的老祖宗。 她一袭红衣。 不是特别漂亮。 但自有一种独特的魅力于其中。 一看很亲民。 再看很无情。 如此两种气质,却汇聚在了同一个人的身上,从而形成了莫小米独特的魅力。 这是不管什么顶级美女都比不及的。 所谓美女。 不是说光看其美艳。 其实男人的审美是会疲倦的,就像,再硬的铁,金属疲劳度到了,也会断折坏掉。 所以对于美女,更主要的是看她的气质。 气质才是最重要的。 莫小米,就是这样一个,拥有独特气质,让人忍不住会忽略她不是太出众的容貌。 所以,她的眼睛小了点,单眼皮,嘴唇偏厚,鼻子不是太挺,都不是问题。 至少她身材还是可以的。 特别是那别人怎么样都没有的气质。 独一无二的气质。 这就是曾经的罗京孩子王,血手人屠莫小米。 一位仍然活着的老祖宗。 此刻,谁能想到。 一直的。 莫家的地窑,不仅有一个藏冰洞。 更关键的是在这个藏冰洞里面,还有一位假死状态中的——大宗师。 无限逼近天人的大宗师。 甚至。 有可能。 当这位老祖宗醒来时,她就是天人。 谁能想到。 默不吭声的,小透明似的莫家,里面竟然暗藏这么一个雷。 一尊仍然活着的老祖宗。 看到了这位。 不由自主的。 莫家人就给跪下了。 这不是莫家人膝盖软。 而是面对曾经的老祖宗,这是血脉压制啊。 根本不由自主的就给跪了,跪得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起来起来,没事的,老祖宗一直在假死中,好了,看一眼也去说话。” 老族叔拉着莫家人出来了。 两人离开了最里层的藏冰洞,在外层停下脚步。 老族叔说:“值此乱局,把老祖宗叫醒,也没什么的,如果可以,借助老祖宗的力量,那十三家寨堡我们也能清理得干净了。这些事,我们做不到,不好做,但对于老祖宗来说,不过是稍微麻烦一下子而已,是小事啦。” 莫家人明白,这是老族叔的底气,也是莫家的底气。 他也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 家有老祖宗心不慌。 一念之于此,莫家人终于决定,请老祖宗出关。 不过,要迟一些。 先看看十三家寨堡还能不能用。 如果这十三家寨堡已经有了异心。 不要紧。 先虎与委蛇一番,然后请老祖宗出手解决掉。 此后莫家也能重新做清白人家了。 如果听话,就干脆施之以恩,断掉关系。 总之是不要这拖累。 当然,最主要的,是解决张大老爷的麻烦。 毕竟到时,他莫家人是要陪张大老爷走一遭的。 如果没有老祖宗保护,万一死在了五仙庙那种地方,岂不是怨得慌嘛。 五仙庙。 这可不是寻常的五仙庙。 是真正建立在灵脉上的五仙庙。 真有大仙在的五仙庙。 真以为大仙不杀人? 人家只是讲规矩罢了。 第9章 龙根想要报仇 海都。 龙根再次来见刘醒非。 这一次,他没有立刻就见到刘醒非,看了下小尸妖,那位直接给翻了个白眼。 “可能在做法,你知道,他懂很多邪门的法术。” 龙根立刻当自己没听到这句话。 哪怕这是真的,你也不该说出来呀。 当门自动开了,他们进去了,才发现小尸妖说的是对的。 不说别的。 你甚至不需要去看。 光是抽动一下鼻子,吸吸气,就能闻到一种特殊的香味。 从前龙根不知道。 后来他知道了。 这种香味,和小尸妖身上的香气十分接近。 由于他和小尸妖熟悉,已经知道,这是一种名之为尸香的香气。 香味谱号占了十三,称尸香。 只有用特殊自带体香的尸体,从其汗腺上提取出来的香味。 像刘醒非。 他当然不会用香水。 也不会用别的。 那只能是——尸油了。 还是特殊品质,最顶级的,拥有尸香味儿的尸油。 此种尸油价值昂贵,根本不是普通人花钱就能搞到手的。 就算给你拥有体香的公,你也未必能把这尸香给制造出来。 独一份的本事。 方今之天下。 拥有这本事的人,是越来越少了,堪称凤毛麟角,绝对不多。 小尸妖说的是对的。 刘醒非的确刚刚完成了一次施法。 如果南派小张爷看到,一定会泪目吧。 在刘醒非旁边的棺材里,躺着的就是曾经雌名大振的阴二娘。 只可惜,这个女人因为身体的严重透支,死掉了。 但这却也是一件好事。 原本满当当的一个人,身体亏虚。 这个虚不是真正的没有,而是真实存在的一个虚。 在阴二娘身体里,有很多因虚而空出来的部分。 这对于一个活人是不好的。 但对于死人,却比较好。 大量的阴气,地气,很容易就充斥于其间。更不要说,刘醒非还在其中加入了死气。 僵尸六大气。 地阴死,怨煞浊。 其中怨煞浊是有副作用的,往往导致了僵尸复苏后贪血噬杀,残暴无情。 但它们又不是无用的。 比如地气让僵尸拥有活性,阴气让僵尸身体坚固,死气让僵尸向死而生拥有了长生之力,同样的,怨气让僵尸拥有了神智,哪怕有副作用,但僵尸不是畜生,它们的智慧会越来越高,甚至超过人类。煞气让僵尸拥有强大的攻击力,甚至神通法术,至于浊气,殊不知这是僵尸不吃不喝却不会饿死的秘密。 这浊气就像一摊污水。 看起来脏。 殊不知在这其中不知有多少小生命在其中生存挣扎。 刘醒非时不时,就要为阴二娘调理六气。 让她复醒过来能够快速成长,及早拥有智慧,而不会到处滥杀暴虐。 这种事。 不是降术师,普通人根本做不到,只能听天由命,由之任之。 甚至一些道庭中人,也很难做到。 道庭手段是厉害,但在对之于僵尸上,还是降术师的手段更为高超。 道庭是把僵尸当奴隶,能发挥出僵尸真正的主观动能吗? 但降术师是把僵尸发展成合伙人。 这才能令一个僵尸发挥全部力量。 那力量是普通奴隶僵尸永远比不了的。 刘醒非之所以讨要了阴二娘的尸体,就是因为此女的体质实是上好的炼尸材料,不可浪费,所以他才要多花费一些时间。 不要看刘醒非此时武功很高。 甚至掌握了九天神行章。 但这不过是为了护道而已。 他的根本,仍然是降术师。 此之一门,虽说是三千大道之余,八百旁门之尾。 看起来不行。 殊不简单,哪一门哪一道走到最后都是一样的。 这就好比。 一块金子是美人给你的。 一块金子是你从粪坑里捡的。 重量纯度都一样。 哪个更值钱? 都一样。 真正厉害的不是钱本身,而是拥有钱的人怎么用这笔钱。 降术师是极少数让一无所有的凡人也能步云登仙踏至绝巅的东西。 它绝不是一般人想的那么简单。 之所以一直被人瞧不起。 主要是实在没有多少人能修至此高位。 其实过往的时候,刘醒非自己也深思了这个问题。他知道,感觉到,降术师的不简单,也明白降术师一职发展至此也的确经历过辉煌的。 那为何这降术师一职是如此的不堪。 总是有这样那样的原因让人功亏一篑。 很多人,不是堕落,就是走错了路。 降术师一职,真就是那么难吗? 正是基之于此。 刘醒非一直没有转修。 他的根基,也一直都是降术师。 徐璧曾经觉得他用降术师的手段是违规的。但错的那个人是徐璧。你找刘醒非,就该知道,人家主修是降术师,而不是武道天人。 你跟一个降术师打,还不想人家用降术,这不是错的么。 回过神。 刘醒非看到龙根和小尸妖。 小尸妖还好。 已经跑沙发上吃零食了。 你一个尸妖,吃人类零食,真把自己当人了?刘醒非忍不住撇了一下嘴,对龙根道:“看来你一直没放下心病,这是打算报仇了?” 龙根心里暗暗吃惊。 这个人。 这个人。 这个人。 这简直已经不是人了。 什么事,自己还没说,这家伙全都知道了,感觉和这人在一起,自己内裤啥色的他都知道。什么隐私也没有哇。 不必说,不必问,一下子就知道别人想的事情了,这种事,发生在别人身上时,也许你觉得挺有趣的。但倘若发生在了自己身上,就可怕起来,让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不过,他此来就是考虑到了此刻的他,自保无虞,但想要报仇就千难万难了,所以才要求到大佬头上,请大佬帮忙。 找大佬,投靠山,图什么,不就是有自己做不到的事大佬可以帮自己解决么。 不然,凭什么自己赚钱要给大佬花。 “你想报仇,无可厚非,我是支持你的。但是,你不能把我当狗,让我跑千里路,巴巴儿替你杀人,是吧!” 刘醒非看着他,说出了几乎堪称是诛心之言。 龙根原本是有此意,现在连忙打消此念。 “不是,我是觉得,我现在手下已经自行坐大,我说话未必管用,再说了,我的仇人毕竟是曾经的一方军阀,这破船还有三斤钉呢,保不齐他手下还有一些力量,我这手下人过去——怕是不济事。” 龙根很清楚自己的事。 没错,他在最短时间一跃而成了海都超新星。但这其中大多皆是虚数,是钱撑起来的,有钱有生意,大家给面子,别的就不怎么靠谱了。 别看龙根现在一副八面玲珑的样子。 真正有实力的人,哪一个不是群敌环伺,学什么八面玲珑。 一个人没实力的时候,走哪儿都是一脸的笑容,和蔼可亲。但有实力的人,则是不准有谁再大声和我说话。 所以龙根其实仍然是虚着呢。 他的手下,与其说是手下,不如说是临时老大,大家抱团取暖罢了,哪有什么忠心啊。双方根本就不在一个频道上。 甚至可以说,在龙根心里,迪邦.亨特拉尔这个老外也比他的手下更可靠。 所以此时的龙根虽想报仇。 但细思之下发现。 一种植物。 搞了半天,自己仍然没有多少实力。 这怎么报仇? 所以他挺干脆的,来找刘醒非。 刘醒非果然给力自己收的小弟,就这么点子的事儿,为什么不帮?什么事都不帮着怎么给人当大佬? “行了,大丈夫生居于天地之间,不要哭哭啼啼的,有仇当然是要报的,你从前还小,选择伏忍隐藏,暗收爪牙,这是对的,现在虽然仍然没有足够的实力报仇,但你是我的人,区区小事我还会不帮你吗?” 先安慰一下。 刘醒非才说道:“不过,你不到我这境界不知我的难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句话你应该听说过,也许你不把它当回事,这是对的,从前的我也不怎么把它当回事。但那是因为我离这句话太远了,根本搭不上边。但现在不一样了,我已经感知到这话的威力,做事开始要三思而后行了。或者这么和你说,你看到了太阳吧,你在太阳下,了不起也就晒一下,没什么,就你的体格,站上一天,了不起受罪,哪会死呀。但倘若我真把你丢到太阳上去,你会在瞬间化为飞灰,连一点渣滓都留不下来。所以,我不能直接出手帮你杀人。” 龙根明白。 有些东西很玄。 他感觉不到,但却又真实存在。 可是刘醒非已经是触及到非人的界限了,所以他需要顾虑的也就比较多。 就好像,一个山贼,杀一个人,杀了就杀了,无所谓的。 甚至可能杀人都没人管他的。 若干年后,攒足了钱,回家洗白,从良,娶老婆,过日子。 什么事也没有。 但若是一些大人物,就不一样了。 比如一个王子杀人,给弹劾,他就有可能丢掉储君的位置。 若是官员,就有可能丢官罢职。 这个道理,龙根想想还是明白的。 可是,不直接出手,那怎么报仇? 找小尸妖? 他的目光一投过去,小尸妖就立刻摇头。 刘醒非笑了。 “好了,此事我有一个想法,你那个仇人叫什么?叫荣大少,荣家人,地址你查……哦,在东关之外,这地方可有些远啊,有意思,按理说,荣家人从前当军阀,最不济也能在海都租界弄几处产业当寓公,可为什么要跑关外去呢?” 刘醒非停了下来脚步。 他回看龙根。 确定他也不知道消息。 “你不是,这种隐秘你不查一查吗?心可真大,算了,先组个局吧!有一个人,叫祁青丝,现在道号玄素,你找她帮你出手,这个人实力很强,要是她愿意,你这事就不是问题。然后小蛟和你一起出发,我在后面跟着,你看怎么样?说不定,这个事,南派小张爷也愿意出手呢。” 龙根眼睛也有些亮了。 这个荣家,一定有秘密。 而这个秘密让整个荣家都选择留在纷乱的关外,怎么可能是小事。 最大的可能,不是宝藏就是金矿。 除了这个,没法子解释啊。 荣家没钱吗? 有。 那为什么不选择生活在开发富庶的南方? 别的不说,南都的繁华根本不是关外那些老山林子能比的。 倘若这荣家某一个人在关个也还罢了。 一整个家族都在关外,这要是没问题才怪了。 那么,问题来了。 关外有什么? 黄金。 或者说,一条有待开采无人知晓的金矿。 又或者是哪一处神秘的宝藏。 这都不好说。 但肯定靠边。 龙根走了。 欢天喜地的走了。 他去找南派小张爷了。 但刘醒非却没有一丝喜色。 他看向了窗外。 那里,不知何时,有一个人。 像刘醒非这样的实力,有人想要靠近,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但偏偏这个人做到了。 这个人……是谁? 这个人,从窗台,转了出来,人在窗外,只显出了一条婀娜的身影。 好吧,应该是个女人。 但。 刘醒非却结结实实的吃了一惊。 怎么可能。 竟然是她。 一个本应该死去的人。 一个在刘醒非还是第一世时遇到的人。 虽然那个时候,她只是个半大的孩子,一天到晚带着一群小萝卜头在外面疯了一样的玩。 很难相信,这样的一个孩子头竟然是小女孩。 又或者是,一个小女孩竟然混成了一个孩子头。 很好笑。 但也很让人怀念。 曾经,经常的,刘醒非都能看到这个女孩在自己的小书店里看店。但有时她也会偷偷看书学习。 大娘子总是喜欢强迫她学习。 这让她十分反感。 但当她发现有一个人正在依靠看书不断变强后,她也跟着看了起来。 其实这个女孩十分聪明,她的智慧远超常人,不是什么小女孩都能在一座都城里当孩子王的。 你要知道,在那些孩子里,有很多官二代富二代,这些人一个比一个骄傲,想让这些人把头低在一个女孩的面前,几乎是不可能的,但这个女孩却在不经意间就做到了。 此后也是。 这女孩拥有极强的天赋。 但她一直都暗中隐藏着。 只因她不跟别的人比。 她在跟自己比。 自己的成长太快了。 以至于女孩也是以此为目标。 所以她从不在外面显本事,一直想突然有一天蹦出来吓别人一跳。 只是,当她终于觉得自己行了,了不起了,踏出了江湖,却感觉到了孤独寂寞。 那个她一直在奋追的人已经不见了。 好在。 她知道。 那个人只是不见了,此后还会转世,他并不是死了,终有一日,那个人还是会再回来的。 所以,即便感觉人世间的一切都那么无聊提不起劲,她仍然鼓足了勇气继续深入。 她知道,她已经达到了天花板。 这也是那个人选择修第二世的原因。 她不是降术师,不能修第二世。 那就坐死关。 很多人坐死关失败了。 但她不怕,因为她不会失败。 她在修炼时就心中生出了感应。 自己不会失败。 只是。 长久的死关,让她沉迷进去了。 好在总算有个不那么聪明的后人把她叫醒了。 更重要的是。 她终于再见到了那个人。 第10章 再见莫小米 刘醒非的心情很好。 能够再见故人,哪怕是从前只是认得的一个人,都会让他的心情不错起来。更不要说,这个人可比释由真稀和他关系更好。 记得从前,就是这个丫头,给自己看门关店。 并且一直持续好几年了。 很多次,往往一回家,就看到一个打着哈欠的女孩在窗前等候。 那就像一个邻家可爱的妹妹。 刘醒非讨厌大娘子的贪得无厌。 但他从来不讨厌这个女孩。 哪怕这个女孩总是疯疯颠颠没个正形。 也正是基之于此。 他的那个书店,后来就给了她。 包括很多自己的武道心得。 即便是当时的自己,虽然实力肯定没有现在这么强了,但正是最富激情的时候,总是有数之不尽的奇思妙想。 是灵感爆棚的时候。 只看现在的女孩就可以知道了。 通过刘醒非给予的资粮,她已经成长到什么地步了。 天人。 女孩已经于无知无觉中成了一名天人。 天人。 一个天人两个字。 有多少人知道成就天人的难处。 不是说你武功到顶就行了的,还要你往上奋力一跃,打破顶层的天花板。 这才是最难的。 过去,多少人,英雄豪杰,天才雄俊,都一一倒在了这一关门前。 怒海雄风。 厉害吧。 一个一生好强的男人。 男儿到死心如铁,说的就是他。 凭借普通的武功秘籍,硬是自学了一身的本事。他的人生经历,比起刘醒非当年,可以说是远远不如。 光说才情,刘醒非根本不能和他比。 就这样一个天才,路走到头了,只能在那儿等死。 但是,这个女孩做到了。 她除了拥有不比怒海雄风差的天赋之外,最重要的一点是耐心和规划。 当她的武功到达顶点之后,她没有沉浸在这自我感觉天下无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境界中,而是在为下一步做准备。 换句话说,她的眼光足够长远,能看到更远的东西。 正是基之于此,她没有浪费时间。 她选择了坐死关。 要注意一点。 死关这种危险的尝试,最好就是要年轻时去做。 坐死关,就是让身体进入到假死状态来修炼。 假死状态。 就像冬眠。 虽然消耗很低。 但不是说完全没有。 这仍然是在消耗的。 很多人往往迫于无奈才选择坐死关寻求突破,但这些人大多是老人,或中了毒,有问题,身体不是在最好的时候,所以即便是坐死关也往往没能熬上多久,最终这最后一丝血气消耗掉,死于关中。 所以,注意。 迫于无奈的最后选择,并不是勇气。 修炼武功需要大恒心大毅力和大勇气。 首先这勇气一项就没有了,那怎么能成。 但女孩不一样。 她当时才二十多,连三十都没到。 这么多年的死关下来,她武功不仅突破了天人,甚至差点要步入到化道之中。 得亏了莫家人叫了一下。 不然,她就要成为魂没了,身体却还正常在的活死人了。 不过,一个人的运气,那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女孩没有化道,就证明她不该绝之于此。 滋溜。 一道水线滑流而下。 很快就在一只细瓷杯里形成茶汤颜色。 整个房间,也一下子飘起了难得的茶香。 这是刘醒非新得的好茶。 他这个人,天性自私。 原本这种极品,他是只会一个人品尝的。 其余人,关系再好,最多也就凑近了看一下,或闻一下味道,想要喝,那是不可能的。 但对于这个女孩。 别说给她倒杯水了,就是送她一袋茶叶,那也是没问题的。 女孩。 或者说。 莫小米。 她坐在刘醒非的对面,茶水的热气模糊了她的脸,让她的眼睛,都有一丝雾水在其中。 那一丝的湿意,几乎要流露了出来。 刘醒非一向不喜欢说话。 因为孤独。 他的很多话,说了也没人懂,那干嘛要说? 有时他也觉得,一个人想要表达的东西,很多很复杂时,语言就会显得苍白无力。 所以他渐渐就养成了寡言少语的风格。 每次说很多话,也往往带着功利之心。 但现在。 他打开了话匣子。 不是为了功利。 只是他心中欢喜。 又遇上了同时代的人。 他觉得可以倾诉一下。 至少他对这个人说话时,不必担心她听得不懂。 “真没想到一别经年,再见时你竟然成就了天人位,这真是难得,太好了。” 刘醒非说得是真心话。 像之前的天人兄。 虽然也算与之交上了朋友。 但毕竟是看人下菜碟而已。 哪及得莫小米让人感觉亲近。 莫小米笑了。 她忍住心中欢喜道:“主要是你留下的那些资料,我也是学习那些也有现在的。” 刘醒非当年就一个字——好学。 因此,他开办书店。 虽然这书店主营的方向是话本子。 但也有很多珍品的经典。 最重要的,毫无疑问,是刘醒非自己的读书笔记。 好吧,得承认。 刘醒非自己并没有做什么笔记。 但他的确对自己自身武学进行了管理。 在后期,刘醒非武功大进时,他已经在一步步的自创武学了。 在习武这方面,刘醒非有自己的套路。 在前期,你可以高歌猛进的学习别人的,最顶级的,高深的武学。 就算没有,你也可以学习多一点的普通武学。 当你学识足够后,就可以尝试取长补短,以众家之学,成一家之长。 用别人的东西,吸收,消化,最终变成你自己的东西。 刘醒非最早学习很多,有容易上手的,也有枯涩深奥的,有讲究威力的,也有注重调息归元的。 正是他学得多,才能在后来重新创造独属于他自己的武功。 在这一过程中。 不管愿不愿意。 总是要进行笔记好印证研究的。 这些东西,最后,刘醒非统统给了莫小米。 坦白说,最初给莫小米,更多是我不要了,丢垃圾的心态。毕竟你不好真的扔了。 与其直接扔了,或是便宜某个外人。 不如给一个刘醒非认识的人。 莫小米。 虽然桃花息大娘子和刘醒非在后来闹得不怎么愉快,但始终和莫小米没关系。 这个孩子,丫头,哪怕在当时人人都当她是疯丫头野丫头,但她始终对刘醒非是很亲近的。 有事没事,就在店里给刘醒非帮忙。 所以最终刘醒非把一切不能带走的身外物都给了她。 刘醒非欣慰:“我留下的其实都是我不要的,能帮到了你我很高兴。严格说来我有想过你会有很高的成就,别人不知道,可我知道,我早早看出来你的天赋过人,是最顶级的天赋,哪怕当年张小乙和锦天其实都比不上你。他们,呵呵……到死也没成为天人。” 刘醒非说话,其实有些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意思。 都是和自己同一时代的人。 怎么莫小米都天人了,这两个却不成? 张小乙不好说。 虽然不是天人。 但他至少捞了一个阎魔君天子的属神当了。 也算是一步登天。 至少不能算绝对死了。 但是,锦天,这个人就太可惜了。 原本在三人之中,锦天的武道才情才是最好的一个,张小乙也要甘拜下风。但就这样出色了,却不是天人。放在同一时代还行,但和刘醒非,和莫小米一比,这就不行了,完全不能看呀。 人张小乙还算是神,死了也能一代代的荫庇自己的子孙。老张家一直兴旺,这就是证明。 反而杨家,锦家,仍然不行。 甚至,当年杨大小姐和锦天的后人组成的杨家,完全靠扫地王杨家一脉和张大老爷的暗中照拂。 说出去都丢人。 莫小米连忙说道:“我其实也挺幸运的,要不是我后人叫醒我,说不定我会在无知无觉中化道,这真是很神奇,让人沉迷的感觉,我觉得自己像在温暖的水中进入睡眠,一点儿也不想醒来。有时甚至想,化道的感觉还不错……” 刘醒非哈哈大笑。 “那你是挺幸运的,化道就仿佛一个人活了第二世,第一是出生,第二是回归自然。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回归自然的,天人是最基础的。但是如果你想真正彻底的独立,最好还是继续往前走。” 莫小米吃惊。 “我都天人了,还要继续往前走?” 刘醒非道:“天人算什么。天人只是一个基础而已。天人往上,还有人仙,人仙往上,还有武仙,武仙往上,还有武道真仙,武道大罗,武道弥罗,武道觉罗,哪到哪儿才是头啊。我告诉你,武仙什么的你暂时别想了,但人仙还是可以试试的。人仙一成,别的不说,至少能活一万岁了,实力强,活两万岁,如果能活出七世,说不定能撑到下一纪元也说不定,到时灵气回潮,你就有继续往上的可能了。别以为小小的天人就是头了。一个人,目光,要放长远一些。” 莫小米皱眉。 她没有因为刘醒非的鼓励打气就觉得自己一定能行。 反而她有自己的思考。 “恐怕不行,这环境……我感觉我以后恐怕修行不下去了。” “环境,其实可以改造。我最近得到了一个东西,经过我的研究,我已经掌握了一些关于制造福地洞天的想法,如果成功,完成了升维,那么我自己就完全可以制造出一个小世界,以供修行,到时末法影响也可以消除了,不过代价是会被禁在小世界中,就像古代一些动物,选择从海里到陆地上,代价就是在未来它们可能再也无法回到海中生存了,下水可以,但不可长存。因为环境的影响在此,无可改变。” “那也不错了,如果能更进一步。不过,你真的能够做到这一步吗?” 莫小米有些怀疑。 而刘醒非笑了。 他对着莫小米说了很多。 可这是激动之下的产物。 有些真正核心的东西,却还是不能说的。 当然了,说也无所谓。 但说给莫小米听毫无意义。 她又能做什么呢? 对的。 刘醒非根据神国,已经有所研究。 他知道,什么福地,什么洞天,全都是资源,一切的问题只是资源不足而已。只要解决了资源不足这点,那一切就不成问题。 好在的是,刘醒非已经颇有积累。 他纵不能一下子建造一个洞天,但至少积累一方福地,这个还是可以有的。 有了福地,就可以把它慢慢培养成洞天。 那些仙门。 一群垃圾。 好好的福地,洞天,在他们手上,也就守着吃老本而已,根本没有开创,滋养福地洞天的想法。 坐吃山空,说的就是这些人了。 不像自己。 没有福地。 我自己造! “放心,一切有我。你刚从死关中出来,需要缓一缓,熟悉一下天人境界,感悟生死自然,了解一下这个新的世界,还有就是……多读书。” 刘醒非倒了一杯新茶,给莫小米。 莫小米接过杯子。 忽然感觉到杯子有些烫手,她抬眼看了下刘醒非,脸上泛起了潮红,低头品茶。 刘醒非断断续续读她的心。 毕竟她是天人了。 想要真正完全读心,有些难了。 也就是此时,莫小米还未适应,又对刘醒非没有设防,所以才被他一点点读了心中之事的。 “对了,有件事……” 莫小米没忘记后代叫醒她的事。 五剑联盟的当家人,张大老爷病了,其实是中了诅咒。这个诅咒的源头已经查清楚了,是很多年前,大乾太祖灭了女高族后由女高族的一个女人,萨满教正统的最后一位大祭司下的诅咒。 原本这是一个保护大乾宗室的诅咒。 但这其实是一个阳谋。 大乾为王,宗室必昌,然而王位独一,宗室也必将手足相残。 历朝历代,就没有宗室和睦这一回事。 哪一个子孙称王,不得杀几个宗室尝尝咸淡。伴随王位的继承,这种杀戮还少了吗?手足相残,从来是止不住的。只是,过往,这种宗室内的手足相残还能犹有余地,至少不能或不会赶尽杀绝。 但诅咒出现,导致了在自相残杀中只有输家,没有赢家。 输的要死。 赢的也要死。 双倍的快乐。 双倍的死亡。 所以后期大乾才用上了圈禁之法。 不然,能杀死,干嘛要白养着啊。 还得好吃好喝好伺候。 甚至给女人,让一家子在一起。 这种圈禁,往前朝那真是大恩赐啊。 之所以如此就是顾忌着诅咒呢。 只不过,这一次,张大老爷搞出了一尸二命,终究是让女方在死时对张大老爷产生了一丝怨念,导致了诅咒寻上了张大老爷。 想要解除。 就要去大乾龙脉之源,在五仙庙这个地方。 在那儿葬着这位大祭司的尸体。 尸体由五仙看管。 那是正统的五仙。 莫小米被请出来,就是干这事的,顺便,看一群莫家的人有没有反骨,如果有,一并杀了。 因为是一群人。 所以莫小米才会被请出来。 莫家毕竟是小家族。 想要在不是自己的地盘上杀一群人,还是挺难的。 第11章 上门求人 莫小米一五一十的把话说了。 刘醒非不由笑了。 “如果我没猜错,这个五仙庙所在之地,就是一处简化之的福地,此地当为我有也,不过也不必太急了,它毕竟不是真正的福地,我需要断其龙脉,取其福泽,到时制造我们自己的福地,你去一趟也好,我还会派一个人帮你去呢。不仅如此,我也会为你们压阵,五仙毕竟是目前此世之巅,你们虽强,却也未必能奈何得了它们,倘若结仇却不能一次性解决,以过往五仙传闻,它们可不是心胸开阔的,必然一门心思想要报复,如此反而不美,说不得我也只好出手了。我虽然触及当下的禁忌,但这只是说我不能对普通凡人之辈出手,但若是这旧时代的五仙,上天都要成全我的。” 莫小米好奇,道:“你说要找人帮我,这个人是谁呀?” …… 很远的一个地方,一个道姑打扮模样的人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 “谁呀,不念我的好!” 祁青丝忍不住发嗔。 她额前几缕发丝凌乱的随汗水贴在了自己脸上。 好在,这一次施法是成功的。 随着一股子阴气被她施法驱逐掉了,她回头道:“打完收工,现在收钱啦!” 大财主任大发有些不满。 “这就完啦?” “这还不算完吗?” 女蛇妖取过罗盘。 “看,阴性磁场消失了,现在这里风水已顺,你住这里,今后有的发了,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任大发想了想掏了钱。 “等等,说好十二个光洋,这才两个,一下扣我十块光洋的钱,你一财主这么枢门吗?” 任大发的宅子有鬼,住起来阴气森森。 所以请来了新近出名的玄素真人来施法开光。 哪知道,一见之下大失所望。 原以为是道庭高士。 想必威仪不凡。 谁想是一个美貌的女冠。 道庭的女冠,除了宅的,在外面有正经人家吗? 因为有些道庭是有老婆的,所以女冠也就被很多人看轻了,觉得这是披着道袍的女支女,一看玄素真人是女人,顿时先来一个性别歧视。 好在任大发是讲究人,虽然说瞧不起,不相信,但至少还是让玄素真人出手一下。 这点来说,还挺好。 至少给人试一下。 有些人,看不起人直接连试都不给试,上来就是赶人走。 只是,玄素手段太高明了,让任大发是把真佛当成了鬼,觉得这个女冠没本事。 我这闹鬼,你就这么随随便便比划两下,就想赚钱,那钱不是太好赚了吗?肯定是没本事,跟自己面前装相。 既然她没本事,自己就少给点。 倘若此女想要钱,至少也得跟自己睡一炮不是吗? 见玄素要钱,任大发道:“这位道姑,你这么说就不对了,你说你已经驱鬼成功,我怎么知道有没有成功呢?这样,你跟我一起,睡一觉,没事我就给足钱,别说我不给你机会啊!” 玄素道姑是什么人? 沉睡千年不止的女蛇妖。 其心计之深远,是某个阴人老六都要为之赞叹的。 她捏紧了两枚光洋,冷冷一笑。 走了。 其实,她并不在意这点小钱。 但她不想坐吃山空,同时也要维持一下人设。哦,你一个山中的女修,道姑,出山了却一下子过起大小姐的生活,这合适吗? 所以她喜欢出来接一些的单子,也算积攒功德。 但这不是说她就没脾气。 任大发这人,自以为在拿捏玄素道姑,殊不知人家这是在玩,他是在玩命。 当天晚上。 任大发就死了。 因为女蛇妖虽然驱逐了鬼,但随之又把鬼引回去了。 并且她还让任大发做了一场噩梦。 噩梦遇鬼,说走就走。 这正是女蛇妖的智慧。 但是,好运大约用完了。 在女蛇妖临时住的一间道观里,飞来了一架纸飞机。 飘飘荡荡的纸飞机,飞到了女蛇妖的面前。 女蛇妖走,它走,女蛇妖停,它停。 若这个时候女蛇妖还不明白这架纸飞机是找自己的,就可以回炉重造了。 她素手取下纸飞机,重新打开,上面有一句话。 一会儿小张爷来找你,他要请你帮忙的事,你要答应。 没有署名。 但女蛇妖已经知道是谁了。 “天杀的,这都不放过我,我不答应你怎么样,你能拿我怎么样!” 女蛇妖气的把纸飞机撕了。 但,从纸飞机里飞出一道看不见摸不着的能量,攻击了女蛇妖。 这是一道高品质的能量。 女蛇妖中招后立刻四肢着地的在地上。 她想吐,但吐不出来。 要失禁,又拼命夹住。 哪怕是妖怪,也是一个女的呀。 差点这米田共都要出来了。 整个胃,就像是被一只无情大手捏着,像捏橡皮泥一样在手上把玩。这把玩的如果是胡桃核桃狮子头什么的还好,但是一个人的胃,这就让人感觉太难受了。 好一会。 这股子难受的劲儿才消失掉。 她咒骂一声,这才坐起来。 她很清楚。 那个混蛋。 又变强了。 看来,要当狗了。 女蛇妖想着,忽然又忍不住笑了。 她笑着想。 一个人,生活怎么那么困难呢。怎么遇到谁都要上来欺负她一下。 就因为,她弱吗? 不甘心,真的不甘心。 不出所料。 小张爷来了。 他带着麻三上门了。 因为是小张爷,大名鼎鼎。 所以不需要通报什么的,就直接进来了。 要知道这可是女子道观,正经的,有男人往这儿多看两眼,守门道姑都可以上去打上三巴掌。 但小张爷人品好,又有钱,家风又正,本人也没什么坏名声,这才可以如此肆无忌惮的进来。 不然,你换个别人试试。 “咦,玄素真人,玄素真人,真人,是我啊,我是小张。” 小张爷笑嘻嘻地走了进来。 玄素真人一脸无奈。 小张爷是个放得开的人。 至少,在此时,他是比较相信这个玄素真人的。 也许面前的这个玄素真人有问题,有秘密,但是那又如何呢。只要这些不会伤害到他,那啥都不是事儿。 “我知道,我知道,真人想要清修,但是我也是没法子了。我这边诸事缠身,走不开啊,偏偏我的一位亲戚,算我兄长吧,出了事,需要到东关城外一行,想请您保他一路平安。” 小张爷是个爽快人。 他和女蛇妖也是有一定交情的。 他知道,和这样的人十几万一起,别扯那些咸的淡的,有话直说,是最好的选择。 小张爷这么一说,立刻看到女蛇妖皱起来的眉头。 他知道。 人家在嫌麻烦。 “这是酬金。” 小张爷忍痛,捧出了一匣子的大洋。 这是大约二百枚的大光洋。 让女人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其实,玄素真人有钱。 很有钱。 但她的钱大部分,都是从葫芦山里带出来的物品,甚至根本就在小张爷手里,需要通过渠道变现成钱。 而要想卖出一个合乎心意的好价钱,就不能急。 特别是现在是乱世。 到处都是打仗。 搁这个时候,古董是要压价的。 你要想快速出手,那就只能拿个大白菜价了。玄素真人祁青丝能答应吗?她宁可慢慢来,等着就是了。 可这样一来,她手头上就寸起来了。 这还是她一直在乡下慢慢摸清这世道的缘故。 如果她在城里,早就穷得叮当响了。 说不得就要用法术害人谋财了。 嗯? 任大发。 那是他自找的。 她只是逗一逗一个鬼,那男人的死,与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但有了这二百现大洋。 她的日子就好过了很多。 如果省着用,够她两年花嚼的了。 “好吧,这是个大麻烦,但我接了,我可以帮你,就如同你帮我一样,但还有一点,我虽然接受这报酬,可路费你要另算给我才行,也就是说,得加钱。” 二百大洋。 不行。 但二百五十大洋,可以。 这其中有五十大洋是算在了路上的吃喝住宿费上的。 多退少补。 如果超支,还可以报销。 小张爷这也算是诚意满满。 女蛇妖满意的收下了钱。 虽然要跑上一趟,但这没什么。 不要以为五十光洋很少。 你要知道。 这年头。 很多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十几块。 这还是中产阶层。 底层的,一个月能攒下来五块光洋,就算小日子有滋味了。 很多人,一个月也只是赚五块,他凭什么攒五块。 他不吃不喝不付房租水电费了! 所以女蛇妖一入手五十块,算不错的了。 这至少能顶一个人好吃好喝的大半年生活费。 值了。 不仅于此。 张大老爷也在做准备工作。 他拖着病体,请动了家中的一个老人。 虽说是老人,看样子也不过二三十岁。 其实这是一个年近六旬,甚至就是六十多的人。 这个人叫张启民。 他是目前张氏第一高手。 虽然张氏的小狮子剑法不怎么样。 但他练的是刀中不二随心刀法。 在张氏一族中,论杀人,是效果最好的一个人。 曾经一人一刀杀穿了一个山寨。 要知道,时至于今,可是大不同了。 很多山寨,虽然可能没有高手,但都有铳子的。 一般高手,折在暗铳之下,是比比皆是,太多了。 可就算于此,他也平安无事。 说一个人杀穿,就一个人杀穿。 第一高手。 没点含金量,能叫第一高手吗? 带着这么一位保护神,他找上了锦三娘子。 锦三娘子,锦家小姐。 锦言。 少年时就在西极玩了一个转。 虽然没去过东岛,也请了一位东岛的夫人学了一口流利的东岛话。 在锦氏这个大家族里,以少冲之龄接掌了锦氏家权。 不要小看她。 要知道整个五剑联盟,核心就是锦记。 锦氏一族最优秀的,就是其经营下的商业帝国,老锦记可以说凭借一己之力背着几个家族在混日子。 这么大一个商业帝国。 如果掌权者是一个废的,甚至是平庸的,这锦记的商业帝国早垮得不成样子了。 可是锦记依旧在。 生意仍然好。 这就是锦氏三小姐,三娘子锦言的特殊能力了。 她看到张大老爷来找自己,原本是心里高兴的。 可一看,好家伙,身边带了个第一高手,这性质可就变了。 你张大老爷是什么人? 我往日倒贴着找你,你都是冷腚对我。 今儿个倒是主动找我了。 这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啊。 找我也就算了,你还带上了张启民。 这是你们老张家培养出来的第一高手啊。 刀中不二。 随心所欲。 就这么带出来。 不是。 你这。 什么意思? 逼我还是吓我。 还是想要强迫我做什么人不愿意的事? “咦?张大老爷,你这是病了都不安分,是有什么事要难为我吗?” 同时她发动了暗藏的机关去叫人。 这是锦记的酒店。 自然有很多暗藏的手段。 想要威逼一个锦记的当家人,开什么玩笑。 张大老爷也知道,他的行为有些不对。 这就好比,锦三小姐对她热脸贴上来,他却一巴掌抽过去。 至少攻击姿态是摆出来了。 也无怪锦三小姐表现出了愤怒。 这仅次于自己用冷大腚贴她的热脸了。 羞辱意味极强。 但他是个会表演的,直接走到一张宽厚的沙发上,仿佛要死了一样往上一躺,说话有气无力道:“锦言,你知道的,我要死了,我时间不多了,一个人要死时,是会做出一些错事的,因为我不能有半点行差踏错,只要一步不对,就有可能掉入万丈悬崖。” 锦三小姐没有收怒,仍然冷声道:“所以你带了你们老张家第一高手来,你想干嘛呀!啊?” 张大老爷道:“身怀利器,杀心自起,我现在这么虚弱,走到哪儿都在怕,一身功夫十不存一,所以才带上了启民,这是老锦记,我就算带上了启民,又能在这里做什么呢?” “你也确实什么也做不了。” 锦三小姐收了怒容。 不是她消气了。 是孙玉堂来了。 孙玉堂。 目前孙氏家族的一个高手。 为人低调。 但实力十分不凡。 一手精湛的铁砂掌,那是真格练到骨子里去的。 他平素双手都是垂拢在袖子里,不轻易露出来,但一露出来,铁板都能拍个洞。 为防止别人观摩出虚实,此人一直都是手在袖中藏。 这是一个能对抗张启民的男人。 大概吧。 反正孙玉堂脸色很沉重。 张启民则是浑然没有把他放心上。 但不管怎么说,有了孙玉堂,锦三小姐可以说话了。 “你这么大张旗鼓的来,什么事儿。” “我想找你帮忙。” 张大老爷有些低声下气。 没办法。 你在求人。 求人就要有个求人的样子。 软饭硬吃,不是什么人都行的。 “找我帮忙,你带个第一高手来?” 想了想,这样不是办法,没必要一直在这里僵着。 锦三小姐问:“找我帮什么忙?” 张大老爷卖惨:“我要死了。” 锦三小姐有些受不了。 这男人,一直好强,一生好强,未想莫名其妙中了这么一个招,现在一副要死的样子,罢了,只要不是过分的事,帮一把也就帮一把。 有件事是对的。 五剑联盟现在一副快要散了的模样。 但即便是要散了,也仍然需要张大老爷这样的人来主持大局。 不然,这个散,损失可就大喽。 第12章 有请老祖宗 场面有些沉闷。 张大老爷一言不发。 搞得锦三小姐有些不耐烦了。 同时她心中也隐隐生起了不好的预感。 这么难说的话,这么难的请求,以至于要把第一高手带来傍身。 这是生怕他这边话说出来那边我就要砍了他呀。 要是以前他是不怕的。 这畜生武功贼高。 一手小叶拳打得别提多厉害了。 小叶拳不简单的,被称为后天技法格斗第一拳种。 不用内功。 小叶拳法打人杀人和玩似的。 张大老爷拥有此功傍身,走哪里也是不怕的。但现在不是病倒了嘛,身体不好了,一丝气力都难用上。走路都需要人扶着。 大便是拉不出来,小便几乎是喝多少水尿多少尿。 这个惨喔。 别提了。 往昔,插翅虎一样的男人,现在连病脚猫也不如。 要不他发疯带上第一高手。 就是怕给人随便的打死了。 一世英雄,要是随便死在了哪个瘪三手里就真成笑话了。那还不如在家里默默无闻的死床上呢。 那要问了,为什么不打电话。 一是这年月电话费很贵的。 二来电话里说,说不清楚。 直接上门说话是最简单有效的了。 锦三小姐忍不住骂道:“老头张,你到底说不说,不说给老娘圆润点的出去!” 张大老爷终于道:“那个老祖宗,是真的。” 锦三小姐还没明白过来。 “我管他真假,你这什么意思啊!” 张大老爷轻轻一叹:“我们的老祖宗,那个人,他是真的!他真是转世归来的老祖宗!他是真的,他是真的啊!” “啊?啥意思?” 锦三小姐有些懵。 真是,老祖宗? 不过是又如何。 这个老祖宗,名声可不好。 人家拿他当兄弟,他娶兄弟的亲娘。 你还别人的母亲跟我说这是爱情? 简直是岂有此理。 哪家的爱情是这样不要人伦的? 呸! 所以,老祖宗这种事,对别人说说还好,对锦三小姐……那是从前的羞辱。 或者这样说,你看到你的老祖宗和别的男人发生了苟且,请问你是怎么想的呢? 虽然。 老祖宗和那个男人是有孩子的。 但这个孩子消失了。 他在经历短暂辉煌后就消失了。 所以什么关系也没有了。 锦氏一族祖上就认三条脉。 一是杨大小姐和锦天一脉。 那其实也算是杨家的。 二是锦葵大小姐。 三才是刘子义。 不过,姓刘的,又和姓锦的,有什么关系呢? 再加上刘子义这个刘氏嫡传独子,在历史上也就昙花一现,故此就不把他算在其中了。 所以目前锦家就是锦葵这一脉。 但是吧,大约是锦葵生前被锦氏压得有点惨,所以也就对自己的母亲有点不大尊重。虽说不至于做出点什么,但对锦氏族人的宣传可没什么好话。 为老不尊。 不知检点。 就差直接指着骂了。 张大老爷看锦三小姐装傻。 他笑了一下。 “我可以直接告诉老祖宗去。” 这话一出。 四周一下安静了下来。 连张启民和孙玉堂都不由自主往后退了一步。 任是谁都能够看出,倘若锦三小姐是个气球,这时怕已经爆炸了。 “你在威胁我啊!” 张大老爷不动声色道:“我会告诉老祖宗去,你瞒不了老祖宗,他能读心,只要他过来,走到你身边,不需要你说话,只要在旁边,直接读你的心,那他就什么都知道了……瞒,是瞒不住的。” 锦三小姐脸上泛起了潮红。 这不是害羞。 这是气得。 像锦三小姐这样的商业强者,正常来说早已经可以做到喜怒不形于色,山崩于前而不改其色。 一颗强大的大心脏。 但此刻硬是被张大老爷给干破防了。 看到锦三小姐真生气了。 张大老爷又咳嗽起来。 他悲哀地说:“我知道这事你不愿意听,也不喜欢被人提起,可是,你要知道,我要死了,我是不能死的,家族不能没有我,五剑联盟也不能没有我,你知道的。” 他一脸悲色。 “多事之秋啊,多事之秋!” 这个时候,他哪能死去? 他这时一死,五剑联盟一定会四分五裂。 到时,几家沉浮,就真不知道了。 他有预感。 到了那时,恐怕要伤筋断骨的。 甚至有的小家族都可能会绝。 不行,这太可怕了,他要阻止这一切。 “锦三妹妹,”他少有的叫起了这个曾经在锦三小姐小时候才叫的称呼:“我不能死,东岛人江河日下,现在是最后的辉煌,很快就是新朝与穷党争天下的时候了,这是新旧交替之时,新朝不新,穷党不穷,我很看好穷党日后的天下,但偏偏我们大多数是有钱人,如果没有一个说话人在穷党那边说话,到时这新时代将没有我们的立足之地!我不敢想,到时我们要死多少人!你到底明不明白。” 他说到这。 咳出了血。 在缓了一会才道:“这件事我可以不说,但时间久了,你以为老祖宗会不知道?他终会记起来的,会想到的,哪怕他只是,在某一天随意一想,然后发现了你们,你说你们还能活下去吗?你以为,老祖宗是什么好人吗?” 这才是重点。 这最后一句话,让锦三小姐一下子坐了下去 她脸色难看无比。 但她也不得不承认一点。 刘氏一夫公。 这位老祖宗。 真不是什么好人。 地灵门三祖。 你可以永远相信的张小乙。 永远会在最关键时刻拔刀而上的锦天。 以及。 喜欢当老六的刘氏一夫公。 一个喜欢当老六玩阴谋诡计的人,这能是一个好人嘛? 刘氏一夫公,做事很奇怪的。 他一方面是没底线的喜欢在暗中阴谋算计人,一方面又敢打敢拼的硬莽。 但总结起来一句话。 这不是一个好人。 这样一个人,发现了自己对他暗中隐藏的敌意,恨意,会怎么样? 锦三小姐脸上红一阵一阵白一阵的。 总算,她调整了心态。 “你想要我怎么帮你,把我们家老祖宗搬上那位的床前?” 她脸上满是讥讽。 “不,我告诉老祖宗,让他来接你们家老祖宗,两位老祖宗,他们的事,该让他们自己去处理,不是么?” 锦三小姐道:“他要是闹事呢?” 张大老爷道:“她会闹事吗?我建议你,多站在老祖宗的立场上想问题才是。当初开会,我们中很多人以为老祖宗会上来认我们并找我们要分红要钱。但事实是老祖宗并不把那钱看在眼里,反感他在嫌弃我们,认为我们会带给他麻烦。连我们上去认祖归宗,他老人家都要躲着避着,你知不知道,我这次能见到老祖宗,是凭借南方小张那一支脉和老祖宗结下的交情。光凭我,老祖宗需要理会我吗?” 最终。 锦三小姐妥协了。 她对张大老爷说。 “好了,如果那个人……那就让他亲自到我这里。可别说我什么都不给他。你可以走了。还有,以后尽可能不要来了,这里已经不再欢迎你了,来人。” 她叫来一个人。 当着张大老爷的面。 把他在酒店的长包房给挂单出去。 意味着这家酒店和张大老爷划清了界限。 不再是张大老爷自己家一样,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想什么时候住就什么时候住。 对此,张大老爷也只能苦笑一下 他一手捂心,低着头,喘着气,扶着刘启民缓慢离去。 孙玉堂说话了。 “张大老爷说的对,现在不能没有他。” 锦三小姐笑了一下。 “我知道,但有些事,也要讲究一个面子的。” 哪怕张大老爷说的对,但她也要表现出不对才行。 不然,她成什么了。 不过是一个老祖宗而已。 我认了才是老祖宗。 我不认只是一个老不修。 …… 多日之后。 在刘醒非所在的四海饭店。 刘醒非坐在里面。 旁边是龙根,张大老爷,小尸妖,和玄素真人。 这些人中,玄素真人是气鼓鼓的。 她从南方一直跑到乾都,结果被张大老爷一口气带到了此地,一路那个催啊,连想买一些地方土特产都办不到。 刘醒非倒是不在意。 他的注意力在张大老爷身上。 “你想好怎么办了?” 张大老爷先点点头。 然后他道:“三百年前,大乾开国,大乾对女高族进行了偷袭,女高族两位族长对大乾发出了诅咒,大乾太祖对此耿耿于怀,没有进一步收女高族大格格为妻,这位大格格选择当了萨满大祭司,一跃成为大乾太祖也不敢直接杀掉的人。” “这个女人为大乾设计了一个阳谋,大乾太祖中了计,此后一直受到厄运诅咒,凡弑宗室者,皆不得好死。奈何宗室哪里有不争斗的,原以为是保护宗室的诅咒,其实是让大乾加倍流血的阳谋。” “后来大乾摄政王把大批财宝运往大乾龙兴之地藏了起来,当成是大乾的底蕴,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宝数字,大约有几亿甚至更多,摄政王顺便把萨满祭司封印在那里了,而萨满女祭司在那里立下了五仙庙,利用五仙庙给自己守墓。” “她把那处龙兴之地当成了自己的墓冢。只要大乾国在,她的诅咒就会生生不息。只有破除了这处龙兴之地,才能解除诅咒。大致先就这样了。” 张大老爷有些兴奋,竟然一口气把计划说出来。 这只是一个草稿,但很有搞头。 诅咒的形成有两个。 一是祭司的诅咒。 二是这个诅咒的依托。 大乾的国运。 大乾在,国运在。 这个诅咒就会有依据的一直存在,并且发挥作用。 但是,倘若大乾不在了,这个诅咒也就维持不下去了。 不要小看这个诅咒。 设计出这个诅咒的祭司魔女,绝对是天才有人物。 所以说不要小瞧了这世上的任何一个人。 不定什么人,什么时候,就会做出了不起的事。 像这个魔女。 她首先,是拥有一定的超自然力,进行诅咒。 毫无疑问。 一个普通的人,哪怕拥有力量,想要诅咒,也是很难的。不是说你有多痛苦,就能怎么样。天下间冤枉痛苦的多了,不还是默默承受,你不服,你不服又能怎地。 但这个女高族大格格就厉害了。 先是当了萨满,让大乾太祖不能随意的杀掉她。 一些志在江山的英雄狠人杀起美女来和杀泥腿子一样狠辣无情。 女人。 什么女人。 你再是怎么漂亮的女人,也只是影响人家拔刀速度的而已。 遇到了都要一刀宰了。 所以为防止被斩草除根,女人选择当了萨满大祭司。 当时,大乾仍然有很多蛮夷气。 整个国家上上下下的主流都信萨满教。 敢动她,整个国体都要动荡。 所以大乾太祖不敢动她。 直至死,也未动。 但是他不动,摄政王敢动。 这个摄政王是大乾太祖第十四个儿子。 他对这区区一个大祭司是毫不动心,早早就想除而诛之了。 不过,他也不敢明着下手。 恰好。 当时他们一直在执行一个计划。 大乾东山计划。 这就是说,把在中土抢掠的钱财,主体拿出来,找一地给埋起来藏好了。什么时候大乾不行了,也有这一笔后备金,保证以后未来的生活。 这笔钱,藏在哪里呢? 藏在大乾,龙兴之地。 此地乃是一处龙脉。 是自古以来就一直有之的地方。 但是,这地方这么重要,怎么能保证不出问题呢?这就需要有人在这地方进行看管,也就是说镇压于此。 这个人,也就是当时地位特殊的萨满教最后一个正统的女祭司了。 注意来。 最后一个。 正统的。 女祭司。 此后,萨满教就接连受到了打击,从几乎大乾宗室的重点工程,到了后期小教种的玩意儿。 好端端一个萨满教派。 沦落成跳大神的。 与之相比的,是大乾把一个个释教高僧赶到了草原和高原,去占据那里人民的信仰,将信仰从长生天,从万物之灵手中,夺到了世尊活佛那里。 一拉一捧。 萨满教沉沦,而释教大昌。 但是,萨满教的沉沦不意味着它弱。 过往岁月里,萨满教的确强大无比过。 在萨满教的诅咒祭灵下,北莽曾经强大于一时,甚至差点征服了世界。 虽然现在萨满教不行了。 但最后一个萨满教女祭司,那是好对付的?更不要说,那女人契约了五仙。 东关城外的五仙,那能是好惹的吗? 别的倒还好,张大老爷最怕的就是和五仙扯上了关系。 那是东关城外的五仙。 是自古以来就一直存在的力量。 是萨满祭司们力量的源泉。 这玩意是能轻易招惹的? 如果说唯一能够让他觉得能够对抗五仙的,大概就是这位老祖宗大人了。 但是,想要请动这位老祖宗,太难了。 也不知,能不能行。 第13章 又见锦绣 张大老爷说了他的计划。 毫无疑问,是要组一支队伍,以探险寻宝为名,实际上是要破除掉他身中的诅咒。 这支队伍由张大老爷主导,其中有玄素真人,这是小张爷推荐来的一个高人。 张大老爷认下了。 他眼力过人。 知道,这位至少真有两下子。 自己带上张启民,张毕定,两个大高手,加上莫家人和一个保镖莫小迷。 其实是莫小米。 不能对外说这是莫小米。 让人猜出是莫家老祖宗就不好了。 还有龙根和小尸妖。 唯一问题是,还差一个。 就是他们想请动刘醒非。 毕竟,他们要去的地方是东城关外。 那个地方,无法无天。 到处都是土匪强盗,到处都是游勇散兵,探险者,冒险家,东岛军人,乱得是一塌糊涂。 在这样的一个地方,想要做成些什么事,要么真的是艺高人胆大,要么就是有一强国背景,才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刘醒非倒了一杯茶,慢悠悠地品。 他说:“看来你已经准备好了,计划也很周全,应该可以行动了,为什么还来找我?你应该知道的吧,我最讨厌麻烦了。你来说说,我为什么要帮你做这么麻烦的事?” 张大老爷苦笑。 他道:“老祖宗,这件事对您来说,只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根本难不到您的,但对我却不一样,这是干系到我生死的大事,容不得一丝的差错。我虽然已经布置好了计划,但天下间意外频频,保不齐就发生什么事,让我此行失败,我只这一条命,必要十拿十稳,一定要成功。也就只有老祖宗你在帮我,才可以作到。” 所以话又绕回来了。 刘醒非凭什么帮张大老爷呢? 老祖宗的交情,和你这隔了不知多少辈的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倘若说伸把手的事,那伸也就伸了。 但你这事是在叫麻烦人,凭什么呢? 让一个老祖宗,给你当保镖? 想得也太美了。 说哪儿去都没这样的规矩。 张大老爷暗叹一声。 其实有的牌,倘若能不打,还是不打比较好。但不打真是不行,老祖宗是不跟你开玩笑的。 要说是孙子辈还有点隔辈亲。 但你这是不知多少代孙子了。 哪还来的亲? 人道是五百年前是一家。 五百年前是,现在也是吗? 君子之泽五世而斩。 三年不来往的亲戚就比不得热邻居了。 这是多少年? 五百年。 你不下重手,就想占便宜。 想什么呢。 南张能搭上关系,那是葫芦山历险,攀上的交情。这还是小张爷会舔,礼数到位,没得罪人。 再有就是阴二娘的这一尸之情。 是有这么一层关系的。 你北张有什么? 一张嘴,红口白牙的就让人给你白帮忙? 怎么想得呀! 得掏干货。 张大老爷终于说了:“老祖宗,锦太奶奶仍然在等你呢。” 刘醒非手上一顿,放下茶盏。 当年。 刘醒非要转世。 锦氏原本是要和他一起的。 但最终没有。 锦氏是在孙春绮的帮助下进入假死法中的。仙门的假死法,非常人之法可比也,是真的能够让一个人一梦千古,一睡千年的。 正是基之于此。 当年锦氏没有进入刘醒非准备好的魔鬼井地下墓地。 她在铁冠道仙门的照顾下。 但是。 谁能想到呢。 铁冠道仙门隐世了。 也就把锦氏给丢下来了。 锦氏家族接收了锦氏。 只是这锦氏家族是锦葵这一支。 锦葵这个人吧,虽然是锦氏的女儿,却比较自私。出于对刘醒非的顾忌,她倒也不敢对母亲的身体做什么。但却也是尊敬不起来。 把个老祖宗的身体,当个物品的一摆。 历代下来,谁会想这位老祖宗真正醒过来呢。 只是不成想,另有一位老祖宗,终究是注意了过来。 “我曾想让她当年和我一起走的,但她却不干,生怕到时什么也没有。不过也对,她自觉得有仙门照顾,哪知赶上了末法,现在恐怕处境不是很好吧?” “没有没有,”张大老爷连忙说:“锦氏一族对她照顾很好的,毕竟是一族老祖,怎么可能薄待了呢?只是毕竟老祖宗一直沉睡着,别的我们也不懂啊,可能这方面疏忽了些,但老祖宗还是好好的。” 他说得急了,不断忍不住咳了。 咳出了血。 一部分忍住咽了回去。 另一部分用手帕擦了,再藏起来。 刘醒非大约明白了,他看看张大老爷。 “好,但我要先看到锦锈。” 张大老爷连忙应下。 同时也才想起。 对的。 那位老祖宗是叫锦绣。 不过话说回来了。 谁家没事干天天念老祖宗的名讳呢。 刘醒非的驾到,对锦氏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特别是对锦三小姐。 她暗中气得是把牙咬得咯咯作响。 倘若可以,她真想过去,一巴掌抽到刘醒非的脸上。 什么人啊。 你有什么资格,你凭什么动我锦氏的老祖宗。 但这个想法也只是在她脑子里稍微的想一下也就算了。 那是个狠人。 真得罪了那个人。 他甚至不会当面抽你。 人所共知。 刘氏一夫公最阴险狡诈卑鄙无耻了。 这个人最喜欢当老六,把人害了,那人都不知道怎么死的。甚至你明明知道,是他在动手脚,你又能怎么样? 有证据吗? 说得出口吗? 所以她只好请孙玉堂出面,拿钥匙下地下层去见锦氏的老祖宗。 普通的人家,地下层有个一层二层,到底了。 但锦氏的地下层有五层。 你以为有三层,其实是五层。 第三层有一个看上去似模像样的逃生通道。 但真正的在第四层。 第四层,有机关,有大锁,有武器,能够保证让一批的人轻松走人,甚至还能变装或武装。 你以为我从第三层往东跑了,其实我从第四层往北跑了。 更远,更隐蔽。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在第五层。 这第五层,直接给隐藏了起来,并且设计了绝户计的机关。 如果有人硬闯第五层,并且拦不住,那就毁了第五层,与敌尽灭,同归于尽。 因为是第五层,这一毁,连上面地面的五层一起压下来。 十层楼,够不够一起埋的。 过往,大乾也是知道这锦记老字号的。 但他们从来没敢往里硬闯。 除了死人,你什么也得不到。 再说了,真格的谁愿意带这个队下去送死啊! 地下五层。 在古代没电灯的时候,这往下一钻,和进了地府也没区别,有多少胆子大的敢往里走啊。 也就是现在装了大量的电灯,才好一些。 就算如此,开再高的工资,你就找个头穷得要死,饿的当乞丐的人,也没几个敢在这地方当看守的。 所以一直是没人。 单个儿的没人愿意在下面待着。 不过,今天,有很多人下来了。 撩开了厚厚的动物皮帘子,随即就是一股冷流。 这里面到处都是冰。 寒气充满这儿的每一个角落。 刘醒非取出了一枚夜明珠。 这玩意虽然价值连城,但其实只是仙门灵石的废角料。 之所以稀少,是因为仙门中也多是穷鬼,即便是废角料也不舍得浪费。 所以流传到凡人界的十分稀少。 物以稀为贵。 它也就因此贵了起来。 但是,如果仅用这块废料照明,那也是不错的。 此地,有些冰已经化开了。 露出了里面的冰痕。 一不小心,人就会在这里摔一跟斗。 刘醒非不管这些的,一直往里走。 因为。 在这里面。 有一个人。 她静静的。 躺在里面。 锦氏。 锦绣。 曾经锦氏一族的执旗人。 现在她被她的后代,像遗忘了一个玩具一样,丢在这在下的底层。 因为她是锦氏,所以不能随便丢了。 也因为她是锦氏,所以也不能让她面对世人。 她就一直的,一直的,在这里。 被一具冰棺封印起来。 这是冰棺。 寒冰符法。 看来孙春绮还是记得她的。 至少给了一道强大的法符。 刘醒非完全可以感觉到这张法符的强大。 拟态化冰,铸冰以棺,棺封以灵,及此维系锦氏的身体。 不然,这么长久的时间,锦氏又是凡人,这时恐怕是已经死了的。 当然,还有一点。 在锦氏身体内的一滴正在缓慢释放的生命之水。 这是刘醒非唯一给予锦氏的宝物。 别人,他一个也没给。 只给了锦氏。 因为锦氏是凡人。 正是有这滴生命之水,孙春绮才给了冰棺符。 不然,凡人用此冰棺符,也不过是浪费而已。 这意味着,锦氏一直活着。 柏奚一直存在。 孙春绮也就能一直无事。 刘醒非不客气的撕下了冰棺符。 他上前,从这冰棺中抱出了自己的女人。 毫无疑问。 锦绣在他心目中,是占存了一席之地的。 二人的相处,最初是一种无奈。 想想。 当时的刘醒非仍然是一个实力普通的男人。 但却有一位仙门大佬在外面要他如何如之何。 哪里来的反抗余地。 甚至在这件事中,锦绣才是真正的那个受害者。 但他们能说什么? 孙春绮中了水神大君那老猴子的手段。 结果却要锦氏这一个凡人女子去承受。 上哪儿说理去。 并且锦氏还必须如此才行。 一个女流。 来到罗京上都。 想要有一番作为是谈何容易。 没有足够势力看着,不要说生意不保,家财被夺,就连锦氏自己,恐怕都要和女儿锦葵一起洗白白成为某个权贵的小妾私宠。 哪个和你讲法律道德公平公正正义什么的玩意儿。 没实力。 你就是母婢养的。 尔母婢也。 要说惨,什么叫惨? 那些给人当夜壶,夜里喝尿的,吃别人浓痰的惨不惨。 那些在榻上给人吃香蕉吃一整晚的惨不惨? 更不要说给活生生往嘴里灌蜡液制造成美人盂的,惨不惨。 不要想你有多惨。 要知道这世上有比你更惨的。 所以机会来了,不论如何也要把握住。 在这种无可奈何下,刘醒非和锦氏的心贴在了一起。 说是恋爱。 更多的是两个人的抱团取暖而已。 那些庸俗的人说什么人伦道理,都是屁话而已。 当一生一死两个选择题在你面前时,你怎么选,你又能怎么选? 没得选。 不过,在此后的时间里,两人渐渐心贴在一起了。 只不过,相比一无所有,无牵无挂的刘醒非来说,锦氏还有一整个锦家要注意。 锦氏的生意,锦家的两个儿女。 都牵动她的芳心。 所以。 最终。 锦氏留下来了。 但她的留下却被家族的后人们薄待了。 好在,也仅仅是如此。 只是薄待。 而不是虐待。 这让刘醒非还能接受。 换了他大约也是如此。 没有利益的祖宗,放一边就行了,还想要怎么样。 但怀抱着锦氏,即便性情比较凉薄的刘醒非也感觉到一股沉重的悲意。 怀中玉人一如往昔。 只是身上有些发冷。 当刘醒非来到了一楼。 二楼之上的锦氏三小姐正在往下看着。 她漂亮的脸上仿佛有一层冰霜。 自己家的老祖宗被别人抱在怀里,这怎么着都有些不对味。可她又有什么办法?且不说自己家老祖宗原本就是那个男人的女人了,自己又怎么好意思下去说话? 倒是旁边孙家六小姐孙福临看着刘醒非有些憧憬和好奇。 什么人啊。 可以把锦家的老祖宗从地下冰室给抱出来了。 更奇怪的是,锦三小姐只在上面看着,却丝毫也没有下去阻拦或说话的意思。 张大老爷给了上面一个眼神,护着刘醒非带人离开。 一般来说,老锦记这样的地方,只有它占别人便宜的,哪有让别人占他们便宜的时候儿。 但此刻没人上前拦着。 锦家的人,孙家的人,包括此前,张大老爷的人。 刘醒非把人带到了一座四合院子里面。 这是他在乾都办下的一处房产。 没人知道,什么时候,他就办下来的。 在这座四合院的对门,那是着名的白家大院。 这一座,是原本黄家的宅院。 黄家原本也是大家族。 可这一代出了一个败家子。 五贝勒爷。 黄福贵。 名字是挺土气的。 但这个人,是正经的王家贝勒爷。 行五。 五贝勒。 这一支祖上,据说和第四帝争过位,当然,失败了。 不过虽然失败,但他祖上也不是一下子被杀了。 虽说吃了不少苦头,可在第五帝手上已经平反了。 要说多富贵肯定是不可能了。 但这么些年下来,也算是有一些资产的。 可这不是碰到家里出败家子了么,连这座主宅也丢掉了。 按说这位五贝勒有当时礼亲王照看着,原也不至于落魄。 可这位五贝勒把礼亲王的大闺女肚子给弄大了,这能行吗?所以礼亲王也不管这位亲戚的死活了。 五贝勒失去了靠山,这座祖宅也就保不住了。 他丢给了白家人。 白家人想来想去怕麻烦,干脆挂单往外卖出去。 直到最近,让刘醒非愿意,也敢于,拿下了。 原本,这大宅子空落落的倒也没什么。 但既然住进了人,那就不好说了。 随时,就有麻烦可以上门。 第14章 白二爷问情况 话说有一个人叫黄福贵。 这位,出了名的败家子啊。 什么糟蹋钱,什么败家,他干这个。 抽神仙草,玩耍钱,也就是赌博,他就爱干这个。有事没事,还爱去红楼找姑娘。 这玩意,你别说他黄福贵了,就是正常有金山银山的,这只出不进,也不是长久之计啊。 时长日久,这钱就光尽了。 原本,有礼亲王的关系,欠钱也是爷,谁又能把他怎么样。 但这位竟然硬生生把礼亲王的闺女大格格给搞了,还弄出了人命,这是想捂到被窝子里都不行啊。 结果,因这事,礼亲王好玄没气死过去。 自此,老头就不管黄福贵了。 这还得是黄福贵跑得快。 不然早给礼亲王抓起来把腿给打折了。 后来吧,时代变了。 大乾,至少正统是完了。 礼亲王也啥不是了。 黄福贵这才敢回来。 可这一回来,他那些债主不干了。 你黄福贵已经没人护着了,得还钱。 黄福贵一想没辙,就跑到了白家。 他说我不吃白饭,我把我那房,挂你们家里,我这房还是挺值钱的。 别说,毕竟是曾经帝都。这老房子占地又大,往哪也是一座好宅子。 那自然是值钱的。 但这样的宅子,那是能随便卖掉的吗? 这可是祖宅。 哪怕你穷得每天只能用米田共拌稀饭,这老宅子也是不能卖的。 再说了。 这么大一宅子。 你细分分。 把用不到的一些房间租出去,别管以后是不是方便收回来,也好过现在明文挂单把它给卖掉了。 这一锤子买卖不是这么做的。 可架不住,黄福贵他真的是个败家子呢。 不卖房,能成吗? 我不吃好喝好了,那红楼难道真不去了,我这生活品质就要降到和泥腿子一样的地步了吗?我这鸟,这狗,都要用钱养呢。 光只是租,那些穷鬼能有多少钱。 万一到时他们拖欠房租呢,求我减免呢? 我怎么办? 不答应吧,不尽人情。 这要是答应了,我的损失又上哪儿着补回来。 干脆点,我卖了得了。 这叫干脆利落。 买房的和我都满意,这不就成了。 当然,事情不是这么容易的。 哦,你以为挂出来的房,是别人想买就能买的吗? 黄福贵玩的这一手,叫吃生家。 专门骗人买房,收了首款然后一直拖。 就是专门收钱不办事,吃你一口头茬金的事。 要说这个事也挺缺德的,主打一个欺负外乡人。 大乾老京都城的事,欺负你了怎么着。 欺负你不正常吗? 哪地段的本地人不欺负一下外地人。 你有本事别上外地去呀。 像这大乾老北都。 有本事的在本地当爷。 没本事的才到外面去跑生活。 强龙不压地头蛇。 这话没听过? 可不想,这一回出事了。 真有人按正常手续把他黄福贵的房宅给买下来了。 要知道,黄福贵设下的门槛很高。 正常人应该都是选择分期付款。 这就方便他吃头茬金。 先把你首款收了,再闹得你自认倒霉。 钱赚了,房也保下来了,挺好的。 可真有大佬全额把房子给买了。 房契已经给人家拿手里面了。 这下黄福贵往后下手的空间都没了。 好在原本人家一直不在一直没来,黄福贵倒也不是太急,想慢慢等等。 哪知这突然的,一整家人就搬了进去。 这还得了。 到时门锁一换,他就什么机会也没有了。 于是他立刻跳起来找了白家,想要让白家人给自己撑场面。 白家。 在大罗时期,是武道门派。 大罗亡国,因为得了一本医学的秘籍,顺利的完成了事业转型。恰巧,当时大乾初立,在乾京城发生了一起重大的瘟疫,而白家是立下了大功的,至此,人们忽略了白家从前的身份,反而是认可了其医学的杏林门第。 这个认知观念十分重要。 在这世上,不是说你医术好,就能成为杏林门第的。 江湖上有很多的游医,医术也不错,却不能留在一地安静发展。 为什么? 因为人民的不认可。 你今儿在这看病,明天呢? 很多病症,没有一定信任关系,是很难开口的。 所以这些人只能当游医,走到哪治哪儿。 但不能长时间停留在一个地方。 如果长时间停留了。 就会有人要搞你了。 别以为你会治病就了不起。 一个人心脏起来,搞人算什么,往死里面搞。而且很多时候医术是下九流的玩意儿,医者的地位不高。不要说国王了,就是普通乡绅土豪,要搞你又怎么样。 故此,门第的作用就显出来了。 有一个好门第。 看死了人,也能扛起来。 人们会说,这个人该死啊,连白家人都救不了他,这不是该死吗?而不是说外面游医,是庸医杀人。 你看好了。 同样是治病救人。 同样的结果,两个说法。 这就是有一个好门第的重要性。 更重要的是,白家在大乾这一整朝,给予外人的,都是医家的形象。 但又有几个人知道,白家人也是五剑联盟之一的。 只是他们不需要提刀上去砍。 只要给五剑联盟提供大乾的消息就可以了。 不要小看这一点。 医生是一个逻辑思维很重要的职业。 正所谓,察颜观色,望闻问切。 这正是医家治人的开始。 由一点而推之其余。 白家人给五剑联盟提供的消息那可是太多了。 所以白家人其实是五剑联盟的自己人。 但这一点黄福贵哪里知道。 他就知道找人帮忙。 目前最靠谱的,就是白家的二爷了。 白二爷这个人,好坏参半。 你要说他是个好人,他是。 他的确是一个有良心,并且会做好事的人。但他也做一些缺德的坏事。 当年,在白二爷小时候,乱搞男女关系,让白家人十分恼火,就把他驱逐出去。 原是想让他在外边吃吃苦。 走投无路了,回家里,这样磨掉了棱角好管教。 但谁想这白家老二是一条过江龙。 出去没多久就当土匪了。 当土匪后开始到处强行给人看病,练习医术。后来瞅准一个人的药方子,千方百计的偷学,然后优化,又用更好的药方子把原家给挤兑死了,他来发这个大财。 后来,携十万两银子,风风光光的回了白家。 接下来就是夺权上位,掌权管家。 现如今,谁敢说他白二爷的不是。 对了。 他偷偷与之好的姑娘,就是黄福贵和礼亲王女儿的女儿。 要不然这黄福贵能赖上老白家? 早被白二爷给杀了。 就是不好下手才给黄福贵这么赖上的。 现在黄福贵就找上门了。 白二爷正在和小丫头偷情呢。 这大手还没从身边小丫鬟裤裆里抽出来,黄福贵就哭丧一张脸的撞了起来。 他一眼看到,忙扭过身去。 “不是,我说,你至于急吗?青天白日的就……你也好意思,你这样对得起我女儿吗?” 白二爷不乐意了。 “别,我可是夜夜交公粮,没对不起秀儿,不是我说,你这连个通报也没有就硬闯,您觉得合适吗?” 身后一个人叫道:“老爷,不是我不拦,我是真没法拦,您说说,我怎么拦,该说也说了,该挡也挡了,可黄老爷硬要闯,我是打不能打骂不能骂的,我拦不住啊!” 黄福贵气笑了。 “菜头,你还想打黄爷我啊,来,你动我一个试试!” 白二爷也明白。 家里白菜头真的是难。 别人好说话。 但黄福贵这个人,你能怎么办? 没脸没皮,还是家里主母黄秀儿的父亲。 虽说这关系不是太好,但血浓于水啊。要是这黄秀心性凉薄一些也还好,但黄秀儿出了名的善良,这护了她亲爹,她真有可能跳出来,让他一个下人又能怎么办呢? 左右为难。 这事没法子管。 当然,即便是如此,这态度也要在白二爷面前摆摆。 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你要是不说话。 搞不好二爷真的以为是你的问题。 你什么事都帮不上忙,管不了事,那要你又有什么用呢? 所以这个戏还是要唱一下子的。 让二爷真切意识到,他们这些下人的苦处。 大家都不容易啊! 二爷果然上套。 或者说他不得不信。 这原本就是事实。 让可怜的白菜头下去,白二爷才和黄福贵说话。 “你又想要干什么?我少你吃的用的了?你还要什么?” 黄福贵先是缩了缩脖子,在这硬气的女婿面前,他不得不怂。 “不是,我没闹。” “没闹你跑我这干什么?” 白二爷没好气的给了他一白眼,转身儿坐下,也没说让人沏一杯茶上来。 黄福贵心中有气,但为了更大的利益,也就不计较这小事了。 “我来是想问,我那房子的事。” 白二爷先一怔,然后才明白过来。 “你那个什么房子,就你用那玩意宰了不知多少人的房子啊?怎么了?” 黄福贵没计较他的用词,道:“那房子,卖啦!” 白二爷毕竟不是个傻子,一听这话,略一思忖,就明白了个大概了。 “真给人买去了。” “嗯。” “嘿,这,好事嘿,我就说,这房子挂那儿,它好房子啊,好房子有没人要的吗?真以为人家都傻子呢!这世上,有不差钱的主,人既然买了,那你也算有钱了,这么地,你把你在我这吃的用的算一笔账,让我也赚点儿呗。” 黄福贵跳了起来。 “白老二,你小子太不是东西了,我怎么说也是你长辈,你跟我算钱,你算得着嘛?我就是吃了你的,用了你的,赚了你的,我就一个闺女,我一死我这一身的东西不都是你们夫妻的吗?你们现在帮我,和帮你们自己有什么区别呢?非要在这儿卡我一把子,干什么,好玩啊!我知道,我知道你们瞧不上我,我也瞧不起我自己,但是,我再没出息,那是祖产,是祖宅啊,我不能对不起祖宗啊!” 说着,黄福贵就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哭了起来。 他知道,自己出面怕是讨不了好。 能一口气把他那大宅子全额买下来的人,能是一般人吗? 哪怕他本地的,真当老叔吃人吗? 踢到铁板,那就是倒霉催的。 也就指望这白家老二替他把便宜讨回来了。 换言之,黄福贵不想把房卖了。 虽然他赚了一大笔。 但他也懂得,细水长流才是王道。 这一大笔钱,放在他身上,他这个出了名的大败家子,未必守得住。保不齐就有隔三差五六的朋友兄弟找他去玩,这一玩起来,钱还守得住么? 至于白家。 管他一口吃的,一落脚住的,还管他的债吗? 所以还是要靠自己。 这房子,不,这鱼饵,暂时还不能丢。 白二爷原本想随便糊弄一下子。 这几年,为了这房子,黄福贵是缺了大德了,也不知坑了多少人,连带着他白家也有影响。谁让黄福贵是住你老白家的。 你没不担上干系吗? 说好听,你可以说是问心无愧。 但真的无愧吗? 所以最初白二爷是想随便着糊弄过去。 哪知一出门,看到了莫家人。 他连忙上去认识一下。 “老莫,老莫。” “唉,老白?” 两人碰着头了,都是哈哈一笑。 都是五剑联盟。 都是其中的小家族。 这关系,亲,比大家族之间的勾心斗角要好多了。 两人走到了墙边。 相互交换了一下烟。 莫家人抽的是金鹿烟。 白二爷掏出来的是三姐妹。 这是个着名的东岛牌子烟。 “这烟不错啊。” 莫家人意有所指。 白二爷忙解释:“嗨,一个东岛人送的。” 他没解释人家为什么送烟,有些事,说多错多。 两人就了火,喷了一会烟。 莫家人看他,笑道:“行啊,这事你也知道了?” 白二爷有些莫名其妙。 “不是,这什么事啊,我就知道了?” 莫家人拿烟的手一顿:“你不知道?” 白二爷道:“我该知道吗?” 莫家人哭笑不得:“那是我搞错了,我以为你这是住得近听得清,事先知道了呢。” 他说着想要走。 给白二爷一把拉了回来。 “等等,给我把话说清楚,你是说,这宅子它……” 莫家人确定他确实不知道,也就说了。 “看来你是不知道,也对,我差点以为咱五剑联盟已经跌份到一个秘密都守不住了呢,其实也没什么,知道这屋不,这是老祖宗买下来的,我来这就是参拜一下咱老祖宗,不过你既然事先不知道,就不要凑这热闹了,我之所以知道,也是我们家老祖宗和老祖宗搭上了关系,要不然我也是没资格来拜见老祖宗的。” 说着,他摇了摇头,十分感慨。 老祖宗就是老祖宗。 之前他还以为老祖宗会来分他们的钱。 因为合该是有他一份的。 但看来是他想多了。 老祖宗哪怕再落魄,也不需要上你们这讨饭。看看,谁求谁都搞不清楚。其实是老祖宗不想理会咱们。 一般人。 你想见老祖宗,那是让你随便见的吗? 在后边慢慢等着去吧。 第15章 谋划出关 白家老二有些懵。 他真不知道。 “老祖宗,哪来的老祖宗,什么就老祖宗了,咱把话说明白些行不?” 莫家人明白了。 这一位。 上次大会都没参加。 估计是让别人去的。 后来也没在意会议内容。 说好听是没事一身轻,其实就是太边缘化了,不管什么事都和你不搭。这是没事,要有事呢,要有好事呢? 他暗中摇头。 “行了,既然啊,和你没关系,那就关上门,过好你自己的小日子好了。我倒是挺羡慕你的,家小事儿少,不像我,一腚的米田共,不知什么时候才能个洗干净。” 他说了要走。 但白二爷兴致上来,又岂容他说走就走。 莫家人挣不开,这才想起,这白家人看恙治病是有一手,但也有祖上传下来的功夫。 白家人,不是鱼腩,是真有玩意儿的。 莫家人有些恼了。 “你到底要干嘛?” “我只是想听你说清楚一些,我家这就在旁边,你不说清楚,是想我晚上睡不好觉吗?” 莫家人看看白家的宅子,有些羡慕。 “算了,我只能这样说,咱五剑联盟的上面是什么?” “上三家。”白二爷张口就来,搁这问题上,回答起来都不带想的。 “说的对,那你还不明白吗,上三家的老祖宗是什么人?” “上三家,老祖宗?是……那个人?” 白二爷眼睛一亮,顿时有些怕。 那个人,老祖宗之说倒也没错。 但这人比较恐怖啊。 过往的传说里可没好词。 这么一位,回来了。 这也太吓人了。 莫家人看看他道:“别担心,老祖宗又不是什么魔鬼,你不招人没惹人的,哪会对付你呢,你在人家眼里只是一只小虫子,只要你不到人眼皮子下蹦哒,就什么事也没有。” 白二爷只能苦笑。 他对莫家人道:“得亏你跟我说明白了不然就真出大事了。” 回去就找人拿棍子去了。 哪怕是翁丈,说不得也是要把黄福贵这个人的腿给打折了。 就怕这货再到处蹦哒,给自己惹来大麻烦,甚至是灾祸。 莫家人想了想,没理会。 他迈步进了大宅院。 很快看到了孙小六。 这位孙福临小六姐正指挥一批仆佣干活,搬家具,抱脸盆,安放各样的生活用品。还要检查采买来的丝绸缎子,床单被套,小小的人儿,却也显得高大起来了。 莫家人明白。 虽然锦三小姐不好出面,还是让孙家六小姐替她出面了。 这既是表达了她这位锦家人对老祖宗的不爽,又没有太过失礼。 张大老爷坐在旁边,一杯杯补茶是不停的喝。 他大约平均半个时辰左右上一次厕所。 所尿颇多。 不过挺好的。 他仍然能通过大量的喝补品维持着自己的身体。 莫家人过来。 “你的身体怎么样,这样能坚持这一路的行程吗?” 张大老爷叹了口气,他说:“我找到了东关老四,他和马加官有关系,能通过马加官手上给我淘一批百年老参。” 莫家人立刻倒抽了口气。 天气回暖了。 好家伙啊。 百年老参。 还一批。 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概念? 百年的老参,没成木头,还有活性,那是第二条命啊,只要你没断气,哪怕是绝症之人,也能从老天爷那里硬夺个十天半月的命。 如果不是绝症。 保养好了。 哪怕你是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再活几年也不是不可能。甚至有身体好的,枯木逢春,生一个儿子也不稀奇。 可遇不可求的宝贝。 你这一搞就是一批。 不过,你说什么? 东关城外的老四。 还有大土匪马加官。 那不成问题了。 东关老四,手眼通天。 他原是大高手马保田的手下。后来马保田被徒弟打死了,东关老四请出了马二姐这马二姐是马保田的女儿,打小当男孩养,也是一身功夫,这位替父报仇,打死了徒弟,才算了账。 不过这里面是有讲究的。 当时。 东岛人势大,攻下了东关城。 马保田顾忌名声,想要南下。 但马家是家大业大,一句话要走,哪那么容易,那么多徒子徒孙,不要吃饭了,那么多手下人,不要养活了。更不要说马家经营的生意,商队,这都是真金白银的买卖,全都不要了? 马保田的徒弟马大拿。 虽然打了师父。 其实没下死手。 原本马保田是能活下来的。 是他自己气不过,自己跟自己过不去的。 即便如此,他死时也是交待了,不要为他报仇这番的话。 他不是开玩笑,他是真这个意思。 他知道。 马家的生意,生活,还是要靠马大拿。 但是,正如他自己放不过自己。 他的女儿马二姐也较了真。 硬是打死了马大拿。 马二姐打死马大拿,只能一走了之。 她打碎了不知多少人的饭碗,不走,只有死。 此后,这马家的生意就落在了东关老四的手上。 这老货和东岛人,甚至官方都不好说话,也就只能攀上一个大土匪混了。 不要小瞧了大土匪。 土匪路子野,手上好东西多着呢。 但不好变现。 这就有了操作余地。 老四勾搭上的这个马加官,他有穷党背景,干了很多穷党不好干,但他可以干的事。 只是这新朝官方不好混。 所以就只好靠东关老四出货了。 有了这个马加官带头。 东关老四这招牌也就立起来了。 不光是很多脏货,就是一些虎骨老山参,这也是可以入手的,还很多呢。 要知道,东关城外,最多的,就是在那些山沟子里,像蚂蚁一样,细数不清,并且生命力顽强的土匪。 有这些一直在山沟子里面的土匪,山货从来不是问题。 渠道才是。 只不过,因为是土匪,相信他们的人很少,又有多少人愿意和这些根本没有信誉可言的土匪打交道呢? 就算有,这样的人下场也不会好的。 因为土匪太多了,分成派系,如果你和一支土匪有了联系,就意味着你可能在无形中已经得罪了另外的土匪。 你能分辨清楚这些土匪间的关系和脉络吗?就算你能,你知道这些土匪形成的关系是一成不变的吗?如果变了呢? 所以想要和土匪打交道,简直就是在踩雷。 可能你会有机会赚上一笔。 但这只是开始。 往后,你有可能踩到雷,被土匪的敌人消灭掉。 又或者你赚太多了,让土匪感觉到了吃亏,他们就会在不知什么时候的改变立场要搞你。 故此,这真的是很难。 但东关城老四不一样。 他有一个基本盘。 马加官。 这个人是土匪,但却又不一般。 因为,这个人有一个兄弟,叫马晋爵。 他挑起了一支反抗军,是专门和东岛人作对的。 毫无疑问,这很难。 东岛人在东关投入了大量的兵力,并且都是精锐,飞机大铳坦克什么都有,区区土匪,哪有可能和他们对抗,哪怕是马晋爵也只能小打小闹的搞,根本不可能翻盘。 但这个人把名声打出来了。 江湖上,道上的,哪怕是一个平头老百姓,说起马晋爵,哪一个不会竖起大拇指夸一声好英雄好汉子呢! 这个男人做了太多人不敢去做的事了。 导致,很多人觉得马加官也不是什么坏人。 其实这是错的。 马加官和他兄弟马晋爵不一样。 虽然马晋爵让马加官在行为做事上有了一丝底线,比普通土匪要好很多。 但他也仍然比较自私自利。 这个人年轻时曾经去过东关大城哈市。 在那里他去了最繁华的夜普罗斯大酒店。 那一晚,白皮金发的大普罗斯风尘女让他飘飘若仙。他还从来不知道这玩有这么玩的。当他两股颤颤,看着大普罗斯女郎给他一个飞吻离开,他甚至生出了谁玩谁的想法。 他感觉,他才是被糟蹋蹂躏的那一个。 后来,他迷上了赚钱。 像夜普罗斯那样的地方。 只认钱。 你要有钱。 那些看上去光鲜亮丽的大普罗斯少女能给你把腚都舔了。你要是没钱,就看你身体素质长得怎么样了,如果可以,她们也会玩你,注意,不是你玩她们,是她们玩你。虽然也算享受,不过有点自尊心的男人往往都受不了。 所以要想你玩别人,不是别人玩你。 就要有钱。 因此,马加官的名声一好,他就改行了,当起了土匪的掮客。 他通过老四,真的是没少赚钱。 莫家人知道,是十三家寨堡。 他们曾想要莫家人也做这个生意。 因为这可以避免中间商,至少能多赚一点钱。但是这个要求被莫家人,不止是莫家人,是整个莫家都拒绝了。毫无疑问,十三家寨堡的计划是能多赚一点,但也就是一点而已。 可操作这项事情的整个压力都落到了莫家身上。 不止是压力,风险也是。 并且如果这样做了,会由此衍生出很多复杂的局面。看似是一件小事,但太过想当然了。 这件小事影响的是山沟子里无以数计的土匪强盗。 很多人当土匪强盗,看似风光,其实是看不到头路,有时因为生病不好看病,人就这么直接死了。 土匪看病容易吗? 进了城的土匪啥都不是。 巡捕房甚至民兵队都能收拾了他们。 所以看起来土匪是大鱼大肉在快活生活。 其实他们缺少物资生活困难。 连最基本的医药用品都解决不了。 在大多土匪都过苦日子时,你们却在过快活日子,这能行吗? 为什么很多土匪对老百姓那么凶残呢? 很简单。 土匪进不了城。 他们除了用极其残忍的手段,从老百姓手上弄物资,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所以很多事真是没办法的。 十三家寨堡看起来强大。 那是因为他们还不够特殊。 不然一准没好。 别以为土匪就仅是土匪。 他们也是有选择有准备的。 你把他们逼急了,他们也会搞十八路土匪讨十三家寨堡。 这规模一大,不就引来东岛人了么? 到时又会有土匪被收编。 反正闹来闹去其实都不好。 一动不如一静。 莫家人没有答应十三家寨堡搞生意。 所以张大老爷只能通过东关老四和马加官弄来了大量的补品。 有了这些个的滋补品,相信他的身体是可以撑下来的。如果解除了诅咒,那别的什么事也没了。 莫家人想了想道:“这样,我看十三家寨堡有没有东西,给你再备上一点。他们一直想我给他们出面做这个生意,生意是不行的,但一点甜头还是可以给的。让他们发一点意外之财,你看可行。” “行,就当便宜他们了,你告诉他们,有什么好货,哪怕是皮毛,别的药材,我都可以收,脏货也行,咱只干这一次,以后就不干了,毕竟这一次少不得要用上他们,不喂饱了那可不成。” 张大老爷一下就拿定了主意。 想要驱动十三家寨堡这样的人。 就得多拿肉饵。 全都是一群狗。 不喂饱他们,到时一个个都当反骨仔了。 东关城外,关系复杂。 能花钱解决一些麻烦,那就不是事儿。 而且,其实,貌似也花不了太多的钱。 那帮土匪,你真给他们钱,他们花起来也是比较麻烦的。 反不如给他们物资。 那更省事了。 张大老爷手脚通天。 你要说长时间干这个事,肯定得出事。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 但偶然一干,能有什么毛病。 “那我就先通知一下他们这个好消息了。” 莫家人说着用一个小本本在上面记录着张大老爷说的话。 张大老爷道:“注意一下,那些人嘴巴可没一个紧的。我不想我的事提早让一些有心人知道。对了,你知道提灯人吗?” 莫家人一怔:“提灯人,那不是老黄历了,你说这个干嘛?” 提灯人是大乾建立的一个阴暗组织。 此前,大乾用的是大内高手,御前侍卫。 但这两个组织都不能让大乾君王满意。 到了第四帝上位,立刻建立起了提灯人这个组织。 一时间,是大乾宵禁无人走,有人皆是提灯人。 这是一个十分阴损的组织。 他们直接听命于第四帝。 收集情报,暗杀,什么都干。 曾经,有个说法,说大乾第四帝组织这个组织,就是想要消灭五剑联盟的。 只是,即便是提灯人,也没有消灭对付得了五剑联盟。 到了第五帝时,第五帝建立神机营,把提灯人取消掉了。 有人说,提灯人太过阴损,第五帝把他们都杀了。 也有人说,提灯人转入到了暗处。 至于,真相到底如何,就不得为人知了。 张大老爷沉默一下道:“你也许不知道,孙殿臣这个人你知道吧,他现在是大乾东关国领侍卫亲军统领,也是现在新的执灯人。” 莫家人顿时呆住。 第16章 刘醒非的提点 孙殿臣是个什么人呢? 他是第二代虎头太保。 虎头太保,是大乾天下第一人的意思。 这个职位是由大乾第三帝设立的。 大乾第三帝时,由于君王的宽容,导致大乾出了很多贪污犯。 有些人贪得连大乾第三帝也有些受不了。 三百万地方税款。 他们拿二百万,朕才一百万,朕的钱,还要朕感谢他们吗? 于是他在北莽草原上精挑细选了一个人才进行训练。 这个人就是大乾最早的反贪斗士,搏虎郎。 第三帝的治贪是,天下贪污的人,太多了,管不过来,根本管不过来。 与其一个个抓小鱼小虾,让整个朝廷都不安宁,干脆就打大老虎,也只打大老虎。 一鲸落而万物生。 逮十个小贪污犯都不及宰一个大老虎强。 但大老虎之所以是大老虎,就是因为它大,它厉害,普通人根本搞不过它,这才需要搏虎郎来对付大老虎。 奈何。 到了第五帝时,大贪官何坤不干了。 把这一职位给撤了。 此后搏虎郎就没了。 但民间出了一个武林世家。 在此后,这一世家又出了高手。 那就是大乾的武林神话,虎头少保孙元碌。 奈何,此时大乾的腐败已经无以复加。 直到少王在东关立国,才请出了孙家第二位少保。 孙殿臣。 这是一个高手。 毕竟少王立国,不知伤了多少忧国之士的心,想要杀少王一雪前耻的仁人志士不知有多少。所以少王不得不在身边请一批高手保护自己。 孙殿臣就是这样上位的。 他也觉得这么做名声不好。 但人家给钱多啊。 再说了。 时代不一样了。 他这样的武林高手,已经不能像从前一样有超然的江湖地位了。想要生活好,没钱怎么办?穷文富武,这话不是白说的。 故此,他也就给少王干活了。 别说,他这个人,能耐出众。 虽说少王是东关国的傀儡。 但他的薪资是没得少的。 现在张大老爷指出:“这个人是新一代的提灯人首领,当下的执灯人。以提灯人的脾气,应该会对我五剑联盟耿耿于怀。而这些年因为大乾亡国,我们很多人在疏忽大意,可能外泄了不少的情报。我们在关内,那什么事没有,但我们要是到了关外,那些提灯人会当我们不存在吗?” 莫家人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不是,当年第五帝没有解散提灯人吗?怎么现在还有?” 张大老爷笑了一下:“当年的提灯人,是杀了,但有一个人没杀。第五帝当年对提灯人组织是不满的。提灯人是第四帝建立的,用的人都是一些半大孩子训练成才,但只教他们杀人的功夫手段,却不教他们读书识字。第五帝觉得这么一群人,太不上台面了,就调神机营把他们杀光了。但有一个人是第五帝的伴驾,出于少许的友情,第五帝没杀他,但在暗中重新建立了一支秘党。原本这仍然是要用来对付我们的,可后来卷入政变,被果珍太后杀了很多。但我一直没放心,仍然在注意,这伙人,仍然对我们深怀恶意。” 他叹了口气。 “很多人以为一切结束了,哪那么容易结束啊,所以我一直说,我不能死,我死了,你们怎么死都不知道。五剑联盟在我身上担着,别以为我是在贪生怕死。” 莫家人目瞪口呆,不知说什么才好。 他以前知道这位子不好坐,也只是内部利益调节问题。 太多的勾心斗角。 殊不知在内忧之余,还有外患? “这事你怎么从前不说出来?” “说出来?” 这病中的男人无力一笑。 “说出来给谁听?我上哪来的证据说清楚?与其费力不讨好的解说,不如先我一个人肩上扛着。只要我没死,了不起吃点亏,但我们不会有事。这也是我出了事才和你说的,你别乱传。” 其实还有一点。 莫家突然出来了一个老祖宗。 这点张大老爷能不知道么? 正是由此,他才可以往前进一步,听到张大老爷和他说这些重要的话。假若未来有一天真出了什么事,至少莫家有一位老祖宗在,能镇住场子。 莫家人怀着莫名的心思,给信鹰放飞了。 是的。 鹰。 莫家人就是用飞鹰来和十三家寨堡联系的。 这只鹰飞起来。 不超过三天。 就能飞到十三家寨堡,大树寨的鹰巢。 大树寨。 朱老大收到了消息,他立刻发信请来了其余十二家。 十二家很快也就来了。 多多少少,提鸡带羊的。 也是没法子,是一种潜规矩。 家家户户都不容易,你上人家里,肯定得吃对方一顿子的,这两手空空是不是不太好?如果都这样,很快大家就不来往了。 我不请,你不请,这还怎么个来往法? 就算请了,也是生冷白硬,这让人怎么吃饭?结果请都请了,还得罪人。 所以说,事不是那么办的。 一家有钱,大家至少意思一下。 一来主家不吃亏,二来客人也有面子。 不是吃白食的。 多好。 朱老大收了礼,让人杀鸡宰羊招待他们。 “哎呀,我以为几团干饭就可以了,你朱老大还真给我们宰杀鸡鸭,还有一只大肥羊,这么大的手笔,没听说你发财啊!” 十三家寨堡,都挺近的,哪家要有什么动静,不早不晚的其余人都能知道。大家过的什么日子,基本上是心知肚明,纵有差异,也绝对不大 这段日子。 可没听说大树寨做了什么大生意啊? 朱老大让人上了酒,这酒是酸了,也是好酒,给这个山下寨的上了一碗,道:“喝你的酒吧,这么多菜都堵不住你的嘴。” 这下大家也不说话了。 都是土匪。 哪那么多大鱼大肉。 有一顿是一顿。 逮到机会就要狠吃。 这世上意外频频,保不齐这一顿就是你人生中最后的一顿。 吃得差不多了,朱老大又让人上来了粗野的凉茶。 这茶又苦又涩,很少回甘,但也是难得的饮品了。 一切,吃好喝好后,大家也就坐好了,至少像个样子,他们知道,朱老大不可能无缘无故的请客吃饭,这是有事要说,现在既然已经喝完吃完了,自然是要说正事。不然那就是一只靴子砸地板上,等第二只靴子砸下来,这可太要人命了。 朱老大倒也不磨叽。 “别紧张,小事,老莫家给我这传了鹰信,要我们准备一批货,手里有什么虎鞭虎骨,鹿茸豹皮的,都要,最紧要是老山参和何首乌,只要是好药材,上面都要。这各家的应该都有存货吧,上面下来收次货不容易,可抓紧了机会。我这边啊,把话说头里了,这上赶着的机会来了,自己抓不住,可别再埋怨老东家了。” 老朱说完,喝了口酒,美滋滋的抽起烟来了。看得出,这事是真的,他对这次生意挺上心,挺满意,是觉得一定能大赚一笔吧。 在场之中。 有一个,是蘑菇屯的女当家。 她姓陈。 好吧,这不重要。 但此人心细,问道:“呵呵,不对呀,这老莫家一早儿的对我们都不理不睬了,少了贡金都不过问,瞧着是要对我等放手,怎么今儿要做这样的大慈善?” 老莫家,之于十三家寨堡,已经有了些生疏。关键在于老莫家不愿意与十三家寨堡的人同舟共济。 每个人的日子都不好过。 东岛人,普罗斯人,还有狗屁的新东乾国人凑了一起,乱成了团。 土匪也是日怕夜怕。 这些土匪,有些是积年的恶匪。 一直的就不是好东西。 但也有一些,是当年东关老帅的兵马。 只是老帅让东岛人炸死了,小帅不顶用,整个东关一系的正规官兵,让东岛人一窝儿端了。 什么飞机坦克大铳子炮,全让小东岛给夺了去了。 原本的东关军,要么死,要么逃,逃不掉的钻了老山林子当土匪。 这十三家寨堡,说白了就是跑不掉的。 但莫家轻轻松松跑掉了。 两地一分,这关系还怎么亲近得起来。 再加上莫家有了避讳的想法,自然更见疏远了。 所以这一次莫家突然找上门,让人感觉到了怪异。 朱老大苦笑了一下。 “陈家妹子,你说的话,我老朱也有想过的,但那又如何呢?咱们,啊,咱们十三家,多多少少还是有原则有底线的,可这日子也是越发的难过了,各家寨子,这家里哪一个不是缺食少药的,生活不易啊,咱管他那么多算计呢,只要能弄来米粮药品,我什么都认。老莫家,是有些不地道的,但他有关系,能从乾都老城弄到渠道,这生意就能做下去,哪怕只是这一锤子买卖,至少先混一个温饱。” 旁边有人笑道:“朱老大说的对,不管怎么样,咱这好处得落到手里面。不然怎么办?人参再好,也不能留下当饭吃,几两根备着不时之需就可以了,这次一定要赚笔大的。” 一时间,这聚义厅里欢笑起来。 大家都在憧憬美好的未来生活。 但是,有人的心情,却是不太好。 这人自然是老祖宗了。 作为刘氏一脉的老祖宗,刘醒非挺尴尬的,自己这一脉根本没人好吧。只一个刘子义,也不知在哪里,像莫小米一样,在闭死关。 当年,刘子义和莫小米一样,都做到了一个时代的绝对,同阶无敌,并且已经走到了极端。在江湖上闯荡,已经没有意义了,这才选择了闭死关。 现在莫小米出头了。 自己儿子呢? 一直是毫无动静。 想找人都找不到。 刘醒非现在,只能守在锦氏身边。 她犹如一个活死人,虽然仍然能够呼吸吐气,身体也是温软如常人,但却没有意识,就仿佛一株植物。 活着。 但却不动。 张大老爷有些不甘地问:“老祖宗,连您也无法唤醒她吗?” 刘醒非一脸低沉的模样。 “问题的关键是时间,漫长的时间导致了太多的变化。好吧,其实是她的问题,她一直都是……凡人。她太弱了。” 过往。 能够施展假死法的是谁? 无一不是高手,无一不是强者。 至少得是有两下子的。 但锦氏却是一个例外。 她不会武功,或者说她的武功平平无奇,比之普通人也强不到哪儿去。她这孱弱的身体根本什么也做不了。 原本,一切在刘醒非的计划之内。 但即便是刘醒非,也算错了两点。 一是孙春绮随仙门退隐了。 她没有带走锦氏,因为锦氏是凡人。 锦氏被丢给了锦家。 这是刘醒非所意想不到的事。 其二就是锦氏家族对锦氏的不用心。 谈不上恶意。 哪怕锦氏族中有人对锦氏和刘醒非的不耻,也不好真的对这么一位老祖宗做什么。 但是他们对锦氏做的是隐藏,是无视。 他们把锦氏往寒冷的地窑里一丢。 至少有二三百年了。 这漫长的时间,寒气渐渐侵蚀了锦氏的身体。 其实这也没什么。 但锦氏终究是一个凡人。 她体内又有一滴刘醒非给的生命之水。 当她感觉不好时意识会主动。潜入精神世界的深处。 也就是说,现在的锦氏进入到精神世界太深层了。 连刘醒非这样的能力也不好把她找出来。 就好像一本厚厚的书。 你需要在这本厚书里把一个名字找出来。 谈不上大海捞针。 但也是无比麻烦的事。 至少,在短时间里面,刘醒非也是没办法的。 刘醒非看出了张大老爷的顾虑。 他挥挥手:“放心,没事,不影响你的。你准备好了,就出发,我在路上慢慢想办法。对了,龙根的事,你上点心。完事了他会立刻去美帝斯,你的这五剑联盟太大了,经营时间也太长了,到时肯定有很多是要清理的。手心手背都是肉,不好办啊,可以考虑用假死法,把人送到美帝斯去,至少能保一条命。” 说到这里,刘醒非不说话了。 他闭上眼睛。 只是坐在锦氏的身边。 好像累了一样。 但张大老爷却是如遭雷击一样。 他心里明白。 老祖宗不愧是老祖宗,一眼就看穿了,看透了他心里的禁忌。 其实,他没说谎的。 五剑联盟现在真的是离不开他。 别人看他举重若轻,经营联盟,有谁会知道他肩上压力有多沉呢? 地灵门,五剑联盟,诸多家族,全都担在他的身上。 这是一种超然的力量,让他高高在上。 但太高了,就会有危险。 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摔得粉身碎骨。 他和莫家人说的那些,不是开玩笑的。 是真的。 隐藏在暗中的敌人。 已经在衰弱中的五剑联盟。 各家族的勾心斗角。 新旧世界的交替碰撞。 这一切,除了他,哪一个能把事情给担起来。 也就老祖宗看出他的苦处,在方才提 点了他几句。 第17章 黑桃夫人在行动 老祖宗没说错。 一直的,张大老爷还是格局小了。 他一直在想怎么解决问题,却没想过 国内解决不了,为什么不在国外来解决呢。至少是分担一下。 长久以来。 凡是大势力,都免不了的,会有很多藏污纳垢的现象。 这恐怕是新世界所不能容的。 莫家尽可能不和十三家寨堡搭关系,不就是出于这点吗? 十三家寨堡不管怎么说,那也是土匪。 土匪能干净吗? 这在以后都可能是问题。 到时全新的朝廷鼎立,它们会不管这些土匪吗? 剿匪,在未来,是必然之事。 你现在和土匪混一起吃红利。 将来也就有可能因为这一点被拉出来和土匪一起被打靶子。 五剑联盟,虽说是反抗大乾,但背后就没有过肮脏的手段吗?刺杀的不光是大乾的人,也有商业上的敌人,甚至是一些家族的敌人。 杀人,绝户,这样的事干了,这五剑联盟又能算干净到哪儿去。 更不要说五剑联盟下面还有个地灵门。 挖坟掘墓的事,能是正事? 所以只要这里面人大部分还在中土,将来为了表忠心,是无论如何也要填进去一批人的。 就有一批人,是要交给新朝廷立威的。 原本,张大老爷想的是截肢。 但有了刘醒非的提醒,放放血,或割多点肉就可以了。 不用截肢。 这么一想,他也就松了口气。 很快,他结识了龙根。 和龙根一谈,他明白了。 这位是要报仇去的。 他的仇人,是昔日东关老帅的手下,荣庆城,荣大帅。 荣大帅曾经也是风光过,其威势是一时无俩呢。 他的儿子荣一洋没少借他的名头干坏事。 当年,荣大帅有点想独立的想法,把儿子派到了海都捞金。一个纨绔子弟能有什么法子?他选择的是从众,别人做什么我做什么,什么来钱多做什么。 这就是要做神仙草的生意。 但是,他没想到,他看上的一个买办竟然不给他面子,以为住租界就没事了,荣大少能这么放弃了?当然是找批人把这买办之家给灭了。 你说你一买办,原本就不是个好东西。 搁我这装正义起来了。 这是不给我荣少面子。 不杀了不行啊。 可惜。 荣大少生意没做多久,他老爹就败了。 先是东关老帅兵败回家。 退回东关城外了。 紧守自己的地盘。 二来老帅手下有一个人造反了。 这货和荣帅关系比较好。 这就让荣大帅坐蜡了。 最终,荣大帅军队解散,自己带了心腹和钱到东关城外退隐起来。 只是让荣大帅想不到的是,他儿子当年拉的一腚米田共,现在擦腚眼子的人来了。 要报仇。 张大老爷十分欣慰的看着龙根。 或者说羡慕。 他知道。 不管怎么说,那也是一位大帅,他手上仍然有一部分人,并且一定是精锐老兵。普通的杂鱼,可不值得养在身边。 所以想要向他寻仇,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你一介普通平民,即便是想要活下去就要拼尽全力了,哪来的力量去报仇。 但就是龙根投靠了老祖宗,有老祖宗愿意出面帮他,他就能报仇了,这简直……太值得了。 “报仇我可以帮你,但我的事情……” “我也会帮你的。” 龙根笑了起来:“你帮我,我帮你,大家就是好朋友。” 两人一起哈哈大笑起来了。 张大老爷手下有人,真正能打会杀的人。 五剑联盟手下就不缺这号的人。 但想要进传说中的五仙庙,那高手可不够看了,得特殊人才才可以。 毫无疑问。 小尸妖就是这样一个人才。 再加上玄素真人祁青丝,和暗中高手莫小米,理论上这支力量是足够了。 此刻,队伍还没有出发。 但张大老爷已经在拟名单了。 特别是队伍中一些奇人异士,这都是重要力量。有了这些人张大老爷感觉,自己此之一行应该会顺利不少。 不过,这么大动静,还是惊动了一些人。 一些。 东岛人。 这么多有名有姓的大人物,一副要出发去东关城的模样。 东岛人当然要紧张一下的。 自从打跑了东关军,这里,已经成为了东岛军方最重要的基地,没有之一。整个东岛的军事霸权,都是要依靠东关城资源的。不然,光靠东岛的本土,早别人的母亲破产了。 打仗打的就是资源。 东岛小小的一个岛国,它哪来的资源。 这资源基本上全是在靠东关老帅留下的工业基础。 说起来,东关老帅真是一个不得了的人物啊。 此人早年也是一个土匪。 但他比较成功。 当了土匪后就不遗余力的拉杆子,招兵买马,摇身一变,成了正规军了。 这正是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原本,这位东关老帅不得了啊,领兵南下,甚至一口气把大乾的乾都都给拿下来了。差一点,他就有了自北往南,一统天下之势,最不济,也可以和目前大总统的新朝进行南北分治。 但是,一来东岛人担心老帅尾大难治,不停的给他使绊子,撇腿子,在掣肘。 二来呢,老帅手下大将重臣,郭麒麟的造反让他损失惨重。 那是郭麒麟啊,老帅手下第一大将。 是从德林留学毕业归来的一个人。 为人才情出众,能打会杀。 但是呢,因为新旧问题,和老帅闹崩了,双方兵戎相见。 郭麒麟兵败自杀。 这迫使老帅放弃南下计划,回东关城舔伤口去了。 荣大帅的事就是发生在这上面。 这个荣大帅和郭麒麟走得,太近了。 郭麒麟兵败自杀。 荣大帅也就受到了猜忌。 老帅撤军回东关城。 但是把荣大帅丢下来了。 荣大帅因为对海都动心思,让大总统不喜,结果在大总统威逼下,解散部曲,通电下野,带着儿子,灰溜溜地回东关老家去了。 原本他还担心老帅找他麻烦。 哪知道因为深恨东岛人使绊子,老帅和东岛人翻了脸。 东岛人干脆暗杀了老帅。 老帅一死,东岛人开始入侵东关城。 而小帅这时根本撑不住事。 这个小帅。 你让他泡妞,他洋妞都能给你轻松的泡过来。 但你让他扛事,他真的,臣妾做不到啊! 反正人家打过来,他在那儿做数学题。 三十万敌一国。 这玩意,打不过啊。 问问好大哥大总统吧。 喂,喂,大总统啊,大哥,你看,我这个事,怎么办呢? 大总统说了。 不要打,千万不要打,要以和为贵。 你手下三十万兄弟,不容易啊,能一把撒了吗? 你有这批人,你到哪儿都是少帅。 你没了这批人,你屁都不是。 带人南下吧。 哥哥罩着你! 小帅一想,有道理。 于是他就撤兵走了。 三十万大军大撤退。 有很多人不愿意走,留下来,当了土匪。 但主力成了没主心骨的游勇散兵,当了没家的孩子,没娘的孩子。 从前要吃有吃,要喝有喝。 现在,撒尿都得问人在哪儿撒。 寄人篱下不说,到哪都受气。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 老帅好不容易,好不容易,好不容易。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建立起来的轻工业基地,给东岛人接手了。 光靠东岛。 东岛只能装备几十万军队。 但夺下了东关城,得到了老帅留下的工业基地,东岛人能武装几百万军队。 可即便如此,东岛人仍然没有在东关城真正把脚跟立稳。 在东关城,有四大问题。 一是北方,大普罗斯人一直对东岛人虎视眈眈。 当年东岛和大普罗斯人干仗,打败了最弱列强大普罗斯,一跃成为了新晋列强。 这是耻辱。 真当大普罗斯人没脾气的搞忘了。 现在大普罗斯军力空前强大。 东岛人时时刻刻担心大普罗斯人突然南下。 这心真是,一只靴子砸地上。 尽在等第二只呢。 这时时刻刻紧张的心啊,别提多累人了。 第二是燕山国。 燕山国虽然早已经被东岛征服,但仍然有很多反抗军存在。 一时间,杀不完,根本杀不完。 三是东关城外山沟沟里那些个土匪。 太多了。 曾经。 东岛人也想进行清剿的。 然后他们算了一笔账。 要派多少人,出去干这个事。 他们也的确派人了。 但强悍的帝国大兵跑到了外边,没几天就受不了了。 外边,到处是雪,经常是漫过膝盖的雪。 怎么行军? 怎么扎营? 也许军官可以让自己睡得舒服一些,穿得暖和一些。但底层士兵是做不到的。 第一二天还好。 但到了第三天,汗水和冷气交织下,连军用的棉大衣也不保暖了。夜里面脚冻得麻木生疼。 所以别指望他们在外边剿匪了。 可问题在于,土匪不剿灭,就不代表东关城完全属于东岛人。 这片土地。 终究不是完全属于东岛人的。 还有最后一条。 穷党。 穷党一直在东关城活动。 特务机关杀了一批又一批,始终是杀不干净。直到后来,东岛人启用了大乾的遗老遗少,让他们和穷党斗去,情况才好了一些。 可即便是如此,隐患依然存在。 这时。 一个人来到了东关城哈市。 她是——黑桃夫人。 这个女人一副中土人的打扮。 黑色的旗袍,很禁欲,但也更勾结人了。 她扭动身子,进入了无间道馆。 这里是津田神一男的道场。 东岛第一战神。 东岛东关军全军总教席。 曾经的高手,军部第一人,武藤雄。 也不是他的对手。 津田神一男的武功,是杀必死道流。 门中武学,讲究的是一击必杀,一击致命,拳法中有古代骨拳法的影子。但到了他这里,已经走出了自己的路。 武藤雄最为自傲的一件事,就是活着从津田神一男的手下活了下来。 指导了一番弟子们的习武,津田神一男来见黑桃夫人。 一个侍女小心翼翼的上来奉茶。 黑桃夫人美目一瞥。 “津田,她很怕你呢。” “这里谁都怕我。” 津田神一男简单的说,他伸手一引:“哆嗦。” 黑桃夫人也就接过了,品茶。 东岛人,上等人中,有以中土上族者居之,喜欢搞请茶礼,津田就是一个东岛的上族人。 黑桃夫人微微一笑,品了一口茶。 两人都没先说话。 黑桃夫人还饶有兴趣的看道场里一众小萝卜头伸拳踢腿和练武。 这些孩子,都是东岛移民们的孩子。 东岛军方希望他们能够在这片异国的土地上站稳脚跟,所以让他们来道场学武。 不然,像无间武道,杀必死流的武道,是不可能给机会发展的。 无间武道,是当年古武一支。 话说,天草狂四郎时贞曾经私立其国,和东岛白王幕府战斗。 一些武道家就从西极手上学了特殊的拳法武道,最终演变成了现在的杀必死流派。 这样一个,有着造反性质的流派,正常情况下,会容他坐大? 实在是,东关城这地方,需要一个极强的本土流派在这里镇压着。 不然,移民们怎么可能放心在这里生活? 他们不能安定的生活,怎么生产,怎么给东岛提供足够的军需后勤? 到底是津田神一男有些沉不住气了。 “夫人,您是怎么有兴致来看我这间小小的道场的?” 黑桃夫人十分简单。 “我来,是想你找你帮忙的。” “嗯?” 津田神一男投去锐利的目光。 他可是知道,黑桃夫人是什么分,这人就是一个灾难,走到哪儿,哪儿倒霉。 她来找自己,是什么事情呢? “不知夫人想我我做什么?” 黑桃夫人笑了。 她自己给自己添水。 “我要你帮我,杀一个人。” 津田神一男笑了。 他十分简单的把手上的一只杯子捏碎了,再把手一攥,这碎了的瓷杯,在他的掌心,直接成了粉末。 津田神一男手一松,白色的细粉从指尖滑落,像是一捧晶莹稀碎的白色砂子。 “抱歉,我没听清楚,您想要让我做什么?” 津田神一男一脸的平和。 但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正在愤怒边缘。 就像一座火山,一直吞吐烟雾,不是要爆发,一动不动,才有可能突然爆发。 “杀一个人。” 黑桃夫人掏出了一张纸,上面是一个人的画像。 这个人,正是龙根。 画上的龙根,惟妙惟肖,十分逼真。 就好像这个人近在眼前一样。 津田神一男一下就明白了。 “原来如此,你们黑桃会还是那么丑陋,看到有人有钱,就想弄过来。一点脸面也不要了。” 第18章 东乾四大高手 毫无疑问,和梅机关一样的,黑桃会也是在自募资金。 黑桃夫人上一次就是想拉拢龙根,让他成为自己黑桃会的钱袋子。 但是显然失败了。 龙根对于在中土的长久发展根本就不在意。 中土到处都是战乱。 哪里适合做生意赚钱? 很多南洋诸岛的中土商人回来想报效国家,结果一一是倾家荡产,不敢说全部,也绝对是大多数。 战乱,贪腐,军阀派捐。 这要是能赚大钱,除非你背后有人。 抛开这些不谈,就算在你们东岛人控制的地盘,难道就能容他龙某人安心做生意发财了? 还不是把他当成了韭菜。 东岛人,连自己人都拼命收割,对风俗女都盘剥入骨,又怎么会放过他一个中土人。所以龙根很聪明的要一走了之。 要去美帝斯。 这个时候,天下大乱美不乱。 美帝斯反而通过庞大的制造业不停的造军火往世界上卖呢。 现在的美帝斯,什么都在赚。 至少可以让龙根安稳一些的发展。 当然了,一般人肯定不行。 老美最喜欢种族歧视了。 你跑到美帝斯就想发财,你看美帝斯人答不答应,找不找你的麻烦。不过那也不怕,他龙根不是龙游浅水遭虾戏,而是不是猛龙不过江。 敢来,就是一条大猛龙。 但是,他这么一跑,让黑桃夫人大失面子,说什么也要搞他的。 给你脸你不要脸,那就去死吧! 黑桃夫人,你以为她是什么好人吗? 你没得罪她,她可能要搞你。 你既然得罪了她,她更是要搞你了。 只是,过往的时候,她也明白。 龙根在海都,不敢说有多了不起,但手下人多,且都是能打会杀的。真以为他发达了没人想搞他吗? 想要绑架他,甚至杀了他的人多了去了。有人是收钱办事的。 有人是想踩一踩他好扬名立万的。 还有一些是穷疯了,什么都敢干的。 结果怎么样了? 什么事也没有。 只是有人知道。 有一个叫许仲文的男人又在夜里种了一些花。 所有在海都想要刺杀他的人都消失了。 对,就是那么人间蒸发的消失。 你永远也不可能再找到人了的消失。 所以,黑桃夫人也就按兵不动了。 她不是不想杀龙根。 她只是不想失败。 但是,这一次,不同了。 意想不到的事,龙根离开了海都,已经到了乾都。 甚至,黑桃夫人知道了。 这个龙根还要来东关城。 啊。 没错。 黑桃夫人是做情报工作的,她倘若真心要打听一个人的消息,自然是十分得力的,也许有些隐秘不知道,但很多事她都知道,甚至她也会有自己的脑补。 她告诉津田神一男。 “这个人叫龙根,他虽是一个中土人,却竟然娶了两个东岛国女人,这也就罢了,可他娶了东岛国女人,享受到了帝国带给他的便利,却一点也不想为帝国出力。我去找他,但他断然的拒绝了我,说是要去美帝斯,我猜他在美帝斯一定有条路子,不过大概是又要用钱了,所以有些算计,想要来我们的地盘上发一笔财。” 龙根发财。 这不是秘密。 甚至他靠了东岛人的帮助。 有一些东岛人现在也和他连通一气了。 这些,黑桃夫人都知道。 她也想上去吃块肉。 可龙根却不干了。 太不给面子了。 那也就别怪她不给面子了。 要搞你,说什么也要搞你。 她把自己的一些猜想说了出来。 “此人有一些钱,他大概是找到了什么宝藏,手上有着不少黄金。不过这个人花钱无度,没有计数,我估计他钱花了很多,所以又想干一票大的。他要在别的地方干,我们够不着,那也就算了。但他既然要往东关城跑,这就是我们的势力范围,你说我能放过他吗?这是一块肉,我吃,你也可以咬一口,怎么样,这个忙你愿不愿意帮忙啊?” 津田神一男停顿一下,他在思忖。 好一会他才问:“这件事,你为什么不找东关军帮忙?” 黑桃夫人冷笑了起来:“你觉得,他们能帮得上忙吗?” 津田神一男又沉默了。 细想一下,还真不行。 东关军,是被东岛娇养的一支精锐。 它们号称是东岛最精锐的军队。 这支军队数量庞大。 有几十万之众。 甚至有消息说是八十万。 相当庞大的一支军队了。 是东岛少有重武器装备的军队。 不要说大铳子炮了,就连坦克也有很多。 都是在老帅留下军工厂为基础扩建改造出来的。 是不折不扣的精锐。 但是,这支军队是不能乱动的。 它是干什么的呢? 是防止大普罗斯人攻过来的。 所以即便是黑桃夫人也不可能把手伸到东关军里面去。 当然,东岛人在这儿还有别的军队,什么城防军,治安军,都有。但这些军队的素质就一言难尽了。发几块钱的饷啊,还指望这些杂牌军真心卖命? 倒是大乾东关国还有点人手。 可那些人,也不是军队啊。 你让他们在城里打击新朝和穷党的特务,他们行。 至少有点用。 你拿他们当正规军队使,不要几天,可能就要死光了。 他们这样的遗老遗少——太少了。 中土虽大。 当国贼的也有很多。 但这其中大多是混的。 真正一条道往死了黑里走,想着认东岛人当爹的,毕竟是少数。 有的人,你别看他坏,他对东岛忠心耿耿,其实是有奶便是娘的货,忠心,那他也得真有啊! 所以,很多事,就那样。 再说了,即便是东关军,在黑桃夫人眼里怕也是不够的。 东关军很强。 这是毫无疑问的。 但它们也有弱点。 那就是太娇嫩了。 出门三天他们就会要求回来了。 你别指望这群大爷兵们能爬冰卧雪,吃苦耐劳。 所以。 黑桃夫人才会来这里。 才会坐在杀必死流的无间道场。 和津田神一男在一起喝茶说话。 想要杀龙根这样一个人。 普通军队很难办的。 再说龙根大小也算一个娶了东岛女人的男人,对东岛人的外交形象上是有好处的。 黑桃夫人偷偷摸摸的把人暗杀了。 那杀了也就杀了。 可她要在公开场合下杀人,就要面对东岛军部的问责了。 所以她只有一个选择。 找一个足够强的人,在野外暗杀掉龙根。 龙根一死。 他的财富,不管有多少,都会落到夏子和晴子身上,而长谷川家这两个女孩,又怎么可能斗得过黑桃夫人呢? 至于龙根的那些下属。 他们一定会乱起来。 中土人就是这样。 总是喜欢争权夺利。 相比起龙根的财富,他们更在意的应该是权利。到时,她黑桃夫人最不济也。能在龙根的身家上狠狠的撕一口肉下来吃。 至于长谷川家族。 终究只是已经没落掉的小家族。 能分给她们一笔钱就不错了。 搞不好,把她们统统发落去做洗衣妇。 女人想得美好,都忍不住笑了。 津田神一男皱眉道:“虽然你说的很动听,但我恰好看了一份报纸。” 报上,有人。 不仅有文字,还有照片。 在这张照片上,龙根只是一个背景板。 照片上的主角是一个看起来意气风发的男人。 “这个男人姓张,他是被很多人称之为张大老爷的人,手眼通天,权力极大。还有这个人,张家的一个高手,他叫张启民,刀中不二,据说他杀人从不用第二刀。还有这个人,孙玉堂,我是不知道他和孙殿臣有没有关系,但此人也绝对是一个高手。可能你说的对。这个龙根绝对不简单,混到了这么一支队伍里,基本上这里面都是高手,我虽然对自己也有一些自信,但要我一个人在这么多高手里暗杀掉龙根,我觉得这是在找死,你以为呢?” 有些人。 太耀眼。 即便是他的一举一动,也会有人注意到。 张大老爷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即便他再是低调,也会有人注意到他。 如果他身染怪病,或中了诅咒,让人知道了,那自然会生出诸多的事端。 所以,与其偷偷摸摸,倒不如光明正大,找一个名目,也好打消一些人的猜疑。 至于以后,他诅咒解除了,一切也就无所谓了。 结果,这么一点事,也上了报。 不过这也是没法子的。 乾都毕竟曾为一方国都。 设施十分齐全。 记者这个新兴行业也发展起来了。 就这么,像一阵的风,把张大老爷的事吹向了天南地北。 对外是说张大老爷重启被东岛人影响而断掉的商路,要去老山林子里收货。 正好。 因为商路的影响,这件事如果成功,还是能够让张大老爷大赚一笔的。 虽然,可能性不大。 但仍然有搞头。 至少它向外界解释了张大老爷这么一个举足轻重的人为什么要去东关城外去钻老山林子的原因。 要知道,这世上,聪明人可太多了。 如果让人猜到张大老爷找的是传说中神秘的五仙庙,一定会有很多人跟过来的。 也一定会有人猜想到,大乾入关时的那笔宝藏。 当传说照进了现实中,你永远也想不到一个人能够有多疯狂。 在可能性宝藏的诱惑下,没多少人能理智起来。 毕竟。 目前的中土,人们普遍太穷了。 张大老爷的计划是成功的。 连津田神一男都看到了。 倒也是不怪津田神一男知道。 实在是当下可以供人娱乐休闲的事太少了,所以看报纸就成了人们不多的,且廉价的消遣之一。 而像津田神一男这样的人。 毫无疑问,他的记忆力是过人的,谈不上过目不忘,但短时间里看的消息还不至于立刻忘却。 所以黑桃夫人上门,他一下子也就想起了这事。 黑桃夫人神色不动,她取出了一封牛皮纸袋。 这是她拟好的计划书。 帝国仍然是强大的。 在张大老爷他们组织车队时,她早早可以坐军部的小飞机到处飞了。 所以她有充足的时间拟好了一份计划书。 在津田看的时候。 黑桃夫人徐徐说道:“我已经有了万全的准备,我不仅准备了一支快枪队给你使用,还从军部特务部调来了四大高手来帮你,这四个人,是绝对的高手,东乾国虽然是帝国的傀儡,但它们也是有一些本钱的。” 津田动容了。 四大高手。 东乾的四大高手吗? 自打帝国鼓动末帝在东关城外建立了东乾国,虽然说是一个傀儡政权,但即便是如此,东乾国也有一些底蕴的。 比如说大高手孙殿臣,他就听少帝的,你东岛白王来的也不好使。 但是吧,时至于今,东乾手上仍然有四大高手,帮助东乾国的特务机关,镇压不臣,不然有多少遗老遗少的人能在激烈的间谍战中活下来。 可现在,黑桃夫人动用特权,把这四个人也调了过来。 这四个人。 一个是能一拳打死一头牛的镇东关。 此人修炼皇极惊天拳,拳意惊人,有万夫不挡之勇。 据说,没有人能硬撑着挨他一拳不死。 所有被他正面一拳打中的,都得死。 第二个大高手叫凌钩。 此人是西眉派的一个高手。 他原本是俊美少年,后来毁容,就戴起了半个面具。 他的双手,装着一对的铁钩子。 做为昔日曾经的大乾高手,他是从提灯人处出来的。 最擅长之事,就是刺杀之道。 第三个人,是撑伞铁手,钮祜禄傲白。 这是大乾真正意义上的一个高手。 此人擅长的,是鹰爪擒拿手,一根青翠的坚硬如铁的青竹,钮祜禄傲白能一把扭成碎屑。 第四个人,名叫花扎敖。 此人是大乾派遣西极的一个留学生。 在洋务运动中时,大乾主持,往西极派出了大量的留学生。 但是,越来越多的留学生堕落了。 他们根本无心于学,只是花着国家的公帑,以求学为名,在吃喝玩乐。 只是极少数是学有所成,并且学成归国的。 而花扎敖几乎是一个另类。 他留学,虽然没有沾染上吃喝玩乐的陋习,但是却学了一身西极的功夫。 归国后,此人把西极剑术和中土剑术揉合为一,一下子成了一位大高手。 黑桃夫人笑了。 “不仅如此,我还会想办法,让那些大山里的土匪也出来凑一下热闹。所以,你绝对不是去送死,而是有很大机会可能把任务完成。顺便,发一笔财。中土人说过,穷文富武,你经营的这个道场,赚得并不多,而且随着军队的不顺,你能获得的军部拨款是越来越少了。这一次,虽然有危险,但也是机会。津田君,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啊!” 津田神一男——心动了。 第19章 召集旧部 心动不如行动。 津田神一男,既然心动了,也就行动起来了。 不要小看了这个人。 他是,旧时代的高手。 在东岛旧时代,有一个特殊群体,武士。 庞大的武士阶层,让白王幕府有些沉重到喘不过气来。 所以,白王幕府决心要消灭这一阶层。 当时,落魄的武士们随着地方派进行倒幕运动,打败了当时的将军幕府,还政于白王。 白王则进行了组建新军,狩刀禁武。 狩刀禁武,对实力强大的一些武士影响甚大。 为了解决这些无法无天的武士,白王幕府决定借力用力,以武士对付武士。 他们扶立了一派名之为新阴流的流派,来对付传统武士。 终于激发了武士层自己的自相残杀。 但是,遗憾的是,从一开始,这些个体强大的武士,都是要铲除的目标,又岂止是一个新阴流呢。 在新阴流惨胜之后,白王幕府立刻对新阴流发动收尾功夫。 自此,新阴流消失了。 但是强大一时的新阴流真的消失了吗? 不,新阴流仍然是有人的,虽然不多。 比如一个画画儿的。 这个男人在自己的画室里。 但不是在画画。 也不是在教徒弟。 他是在喝酒。 一个人,孤独地喝酒。 这样一个人,即便画画得再好,画画的手也是在发抖。看到了这样的一双手,怎么能够相信他的手能画出好画来? 津田看到了这个人,心中忍不住就是一沉。 这个男人是多么出色的一个人啊。 一手古幻剑嫡传。 谁想现在竟然成了这副的模样。 他在心中叹息,然后迈步进入。 那男人醒了。 他的手,忽然间也不抖了。 人虽没有什么大动静,但眼皮子是撩开了。 “啊,天津——不,应该说是津田君了,怎么了,有空上我这里,不在你的道场里教徒弟,跑我这里干什么?” 津田有些苦涩道:“神心,你在给我的信中不是这样说的。” 这个叫神心的男人身子颤抖了一下,他也苦笑起来,道:“那你要我怎么说,说我生意很好,很多人跑来学画画,你也不想想,这是什么时代,谁会觉得画画有出息。再说了,我擅长的是春画,这里是中土,中土的人,学他们自己的工笔画,水墨画,不香吗?为什么要学我这抽象写意的浮世春宫画?这个问题,只要一想就能明白,你不知道,是你不想,你根本不重视这个消息。我猜,你看了我的信,只是看我过得还好,就不闻不问了吧。” 津田感到惭愧,也难过。 他给神心来了一个土下座。 一头磕地上。 “哎呀,哎呀,不必如此的,其实我早就打算离开这里,只是怕回国给抓了当兵才一直在此的。看你没事,发展挺好,我也算是放心了,我打算啊,去美帝斯看看,也许那边的人能欣赏我的画作。” “可你没钱了吧!” 津田平静地说。 神心一下子怂了。 他的确过得很惨。 身上已经没有一丹钱了。 他正打算找个机会,逮着所有人大借一笔钱,然后一走了之。 一次借钱花一辈子,一辈子也不还钱。 于是他说:“还好吧,我有我的计划,不至于为了一点钱就走投无路,你放心吧。我不会打扰你,也不会找你借钱的。” 但是,他虽然这么说,可津田又是什么人,怎么可能看不透他呢,他在很早时候就知道,神心是一个十分顽强并坚守自尊的人,即便拥有力量,也不会乱用。 这一点,很少有人能够做到。 但神心却做到了。 这或许和神心一派的武功有关系。 古幻剑法,是一门走取巧路线的强大剑法,如果没有一颗强大的大心脏,习此剑者很容易堕落为杀人鬼。 所以,传承此古幻剑法的,最讲究的就是一个心境。 神心。 就是一个拥有高超心境的男人。 津田明白。 神心是想保有他最后一分的尊严。 “抱歉,说到钱,其实我也是不多的。别以为我开了道场,这日子就好过了。其实经营这个道场是很不容易的,中土的人愿意来学的少,东岛本国人……也不是你那个都有钱来学的。即便我愿意放宽条件,我手上的钱也是不足的。” 神心一下子坐了起来。 他举手上的酒瓶子,一仰脖干了一口。 “算了,就这样吧,你有什么事直接说,最讨厌你这曲折拐弯的样子。” 津田停顿一下,说道:“你知道黑桃夫人这个人吧,她来找我,想要我帮她一个忙,需要好手。我一个人,有些力薄势孤,所以想你是不是可以帮我,但我看到了你,觉得这事还是算了吧,你这手抖的,已经拿不起刀了吧,我还是找别人吧,不过你也不要担心,这次任务结束后,我也许能大赚一笔,到时会给你一笔的。” “嗯?你说,这次的事,能大赚一笔?” “很多事不能说,但大体是杀一个人,寻找一个宝藏,你说赚不赚吧!” 神心一下子站了起来。 他脚在身下一挑,一把刀就自动跳了起来。 神心一把操刀在手。 “能大赚一笔,你确定?” 津田有些怀疑:“啊,你缺钱是可以理解的,但我实话告诉你,能让黑桃夫人请我出马的事,危险也就可想而知,你这手……” 神心拔刀。 寒光一闪。 刀尖停在了津田的眼前,几乎就要触及津田比较长的睫毛了。 若是往前,略微一送,津田的眼睛就要瞎了。 但这是对的。 神心的剑术,是幻剑术。 讲究的就是一个对眼睛的欺骗。 所以刀法剑招,往往是要往眼睛路上使。 只听。 神心说道。 “少当家,我的剑术退步了吗?” 津田笑了。 他转身出去。 “等我消息。” 看着津田离开,神心忍不住想。 真的有发财的机会吗? 如果有,那是要好好把握住的。 活到现在这么一把年纪,他已经不是从前那个热血冲动的少年人了,生活上的艰辛让他明白,钱财的重要性。 下一个。 是个卖布的女人。 女人衣服不多,风霜雨雪,但眉眼处仍然有一些的风情。 但是,很可惜,她的生意也不好。 愿意光顾的,只是一些少数的,对布料衣服品质不怎么讲究的东岛人。 这些人对布匹衣料不是太在意,也不是太有钱,加上女人是东岛人,这才过来。 但这些人,原本就少,也没有许多钱,能照顾她多少生意,所以也是过得不怎么样。 看到津田来了,这个女人收了摊子。 两人进了玄关,坐在一张小矮桌旁。 女人很熟练的给他上茶。 看这茶,是最低劣的茶。 选的是正品茶叶的碎叶子。 又叫高沫。 但津田没有嫌弃,他真的取杯品了一口。 然后,他才有些歉意地道:“你的身体已经没事了吧!” 女人低头眉眼,道:“这要多谢你了,原本我是几乎要废掉的,可你花了大价钱把我送到了德林进行手术,虽然说没可能恢复到巅峰,但也算恢复了几分实力,只是人老了,也不想怎么动了,这样过着,也挺好的。” 津田一笑。 他一杯饮尽道:“还在恨我当年对你的出手?” 当年。 津田和这个女人是战至最后一刻的,仅剩下的两个人。 那个时候,他们面对白王幕府的围攻。 在一支快铳队的围攻下,白王幕府的将军对他提了一个条件。 他只会放一个人生离。 因为白王幕府不仅要铲除所有正统剑派,这其中也有新阴流派。 一个流派,最小就是一师,一徒,是两个人。如果只有一个人,那就算不上流派。 也就算消灭了新阴流。 那么津田也就可以活下去了。 于是,在当时那个情况,津田就用一把小刀捅了这个女人。 只是,白王幕府的统领却变卦了。 别的人都死了,你为什么不死呢? 他下令要开铳,要把这男人直接打死。 故意被刺偏的女人假死乍起。 她于突然间杀了统领,杀了大量的敌人。 给这个男人争取到了足够的机会。 最后,还给这个男人挡铳子。 原本,她是要死的。 但这男人救了她。 不过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男人并非一直是想救她,在这其中他也有想杀了这个女人的,真正杀了。 语言可以化为谎言。 但杀意是不会变的。 女人很清楚的感知到了男人身上的杀意。 好在,津田最终还是选择把她给救了,甚至花一大笔钱让她到德林做了手术。取出了一直陷入于她身体里的铳子儿。 但,这世上让她唯一相信的一个人,没了。 这么些年,她一直在此,一副继续跟随这男人的模样,做着小生意。 但其实她的心态已经和从前大不同了。 之所以仍然在这里经营着,主要是没选择。 有的人以为自己有很多选择。 但细一深究,其实是没有选择。 看似很多条路,实则只有一条路。 所以女人再给他续水。 她的手腕十分纤细,手指也是细长的,但十分有力。 “过去的事不要提了,你和我说过,人要向前看,那么,来找我干什么?有大活要我出手了么?” 津田有些后悔,他想起了从前。 冰天。 雪地。 一个女孩被一群狼围住。 毫无疑问,这群狼饿了,它们虽是畜生,也知道正常人不好对付,他们会跑,会叫,招来同类对付它们。 因此它们会选择落单的,看起来比较弱的两足生物。 比如眼前的这个。 又瘦。 又弱。 看起来很小的一个小孩。 但当时的津田发现了不对。 女孩一袭单薄的衣物,赤着双足,不过即便如此,眼神也依然犀利有力。 她并没有怕得要死,躲在角落颤颤巍巍的发抖。 相反。 她反而一副跃跃欲试的攻击模样。 她出手了。 她攻击了。 她把武器藏在了地下,在雪里。 所以狼群没发现,一直以为她是手无寸铁的小女孩。殊不知在它们想要吃这个小女孩时,这小女孩也想吃一顿不限量的狼肉大餐。 女孩瞬间出手。 她一口气杀了七八只狼。 她的武器是一把很寻常的轻兵长枪。 这是幕府军队里最低级的足轻所使用的竹杆长枪。 虽然是这么一件极其简单的武器,但在女孩手里却发挥出了惊人的威力。 这让她能反过来能杀狼为食。 后来津田才知道,这个杀狼为食的女孩,最早是一个被弃的女婴。 倒也不奇怪。 总有一些家庭,考虑的比较深远,想着女孩不仅不能干重体力活,还可能会因为漂亮给家里招灾惹祸,不如干脆丢掉,还能省下一个人的口粮。 这事是不稀奇的。 但这个小女孩被丢了后却并没有死掉,而是顽强的生存下来。 在最初,她吃死人。 然后有了力气,用死人的东西,也就是武器装备杀别的猎物。 一开始没选择的,打到什么是什么。 后来开始有了选择。 就像现在,她一个人杀了六七只狼。 有的她会吃,有的她也会去交易一些她需要的生活用品。 津田看上了她,天生的武道奇才。 她的才能,甚至超过了津田。 只是这个女人和津田不一样。 津田至少有过自己的宗门,练习过基础的剑道,最后走出了自己的路,甚至自创了杀必死流。 但这个女人不一样。 没有人教她。 甚至没有人和她说话,交流,也没上过什么学,一直都只能靠自己一个人。 唯一运气好的,是她天赋好。不仅是学习的能力,还有求生的意志,和身体素质的优秀,和野性的直觉等等。这些素质加在了一起,就是她了。 津田有些烦闷。 他取出了一支烟。 但他从不抽,只会放在鼻端闻一下,这就当是抽了。因为吸烟有害健康,身为一个武道家,津田对于一切不健康的事都敬谢不敏。 他不抽烟,也不喝酒。 不过,虽然不喜欢,但有时他也会忍不住闻一下烟草的味道。 “我知道,从当年那一战后,你对我就有了想法,或者说是芥蒂。其实我也有苦衷的,在这个世上,想活下去就很难的。我也是没有办法,如果有方法,我一定不想放弃你们任何一个人,呵呵,谁能想到,幕府会那么脏呢。当时,我想,一个百废待兴的国家,应该会比较干净一点,结果是我们被看成了不干净要清理掉。我们虽然掌握武力,但从来没有滥施过,即便是我们中的一些人,干着辛苦的零工,也没想依靠武力去做些脏活,但却受到那样的对待。所以,在那时候,我会想用你的命换我一条命,很正常的。” 第20章 锦氏难醒 人生在世,总是会受到很多影响。 在某个瞬间,心动,而做出错误的选择,也是可以理解的。 津田当时就是。 他太渴望得到正统的承认了。 所以他才化身为刀,帮幕府和正统武家对抗,哪知道最后幕府竟然是连自己也要一并干掉。 可即便如此,在最后关头,他仍然希望得到幕府的接纳。 所以才有了,如果能用香织的性命换一条生路……也许会比较好。 只是他终究是醒悟了。 在一群黑洞洞的铳口下,他怎么能放心的起来? 但是香织这个人就是这样。 她信一个人,会很忠心的。 但她若是产生了怀疑,就会很难弥补。 “我手上人不多了,除了你,也就是神心,神心已经答应跟了我一起做事,现在看你的了,你要愿意就跟过来,我不说了,你自己判断,自己决定。” 津田说完就走了。 他面对香织,始终有一些愧疚。 只是,他太需要香织的武力了。 是的。 说到杀人。 香织犹在津田之上。 津田这个人,你要说他强,是强,但最强之处,在于一对一,他拥有高大的身材,精湛的武技,喜欢用一把手斧为兵器,和怒海雄风有些相似。 从某方面,他可以看成是一个弱一点的怒海雄风。 一对一几乎是无敌手。 手上的重手斧也专克普通和刀剑。 毕竟,刀剑乃是单薄的轻武器,面对手武器的手斧,是要吃亏的。 津田的手斧,其实是更像他的拳,而非是一把剑。 香织的武器,则是只为了杀戮而生。 所以一直是枪。 长枪。 不过不是一般的长枪。 而是有小枝头的戟枪。 这是有原因的。 长枪取代了戟,不是枪比戟的威力大。 而是一个普通民,学习使用长枪,要比长戟要容易。学习使用戟,需要三到五年,但使用长枪武器,几个月就差不多可以用了。 在真正的战场上。 一个精擅使用长戟的士兵,能当枪兵使用,也能破除敌军盾阵,还能抵御骑兵,甚至可以和敌军之大将打个有来有回。 这是普通枪兵所做不到的。 枪兵。 只有结成军阵方可用之。 当然了,武功高强的大将另当别论。可普通之民,能出大将者,有几。 所以能够用戟的,基本上都有将才,至少是百人长之职。 香织就是这么一个人。 在不知不觉间,她掌握了戟兵。 香织也就是个女人。 不然放在古代,她就是天生的将才。 在杀人方面,她比津田还要更胜一筹。 坦白说,她其实不想沾这个事的。 她的身体曾经身中多铳,铳子也停留在身体里,对她的武功有了一些限制。 但是,现在,她还能发挥多少实力呢? 那个男人已经走了。 她眼睛投向了妆台。 然后她伸出手。 纤细的手,摘下了那面台镜。 在镜子里,自己,老了。 原本的自己,一脸的白嫩,虽然寒苦,亦有灵动在其中。 当时的自己,没怎么注意,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美人呢。 最多,也就是用一下朱唇纸。 上一个口红而已。 但现在。 自己才不过三十多吧。 应该还年轻吧。 但一脸的细皱已经遮掩不住了。 自己从前,从未注意于此点。 也就是,不知不觉的,就老了。 人老了。 是要为自己往后打算了。 火车。 从乾都通往东关城的一条线。 也是曾经大乾修筑最早的一条铁道线。 在这列火车上,有一节车厢,是没别人在的,这里只有几个异人。 其中,莫小米挺有兴趣的看刘醒非在处理一具棺材。 他在这具棺材上,可以说费了比较多的心血。 棺材本质是窨沉木不说,还贴了很多的符纸。全是一水的水神大君祭神符。 注意,不是定神,而是祭神。 定神,是镇压僵尸的,而祭神,是让尸体更快速化为僵尸,且是强大,并且充满灵性的僵尸。 在符纸之余,棺材里铺了白灰色的坟土,和一定特殊的尸香精尸。 刘醒非还用上了一种藤术。 这是他好不容易种的一种特殊植物。 这玩意叫绿藤萝,是一种少有特殊的寄生植物。此种植物,一经生成,就需要绑定一个锚定物,比如一株森柏高冠的参天大树,又或是一幢高大威挺的城堡高墙。 倚之。 偎之。 与之共生共长。 其藤叶枝条,可以杀蚊驱蝇,逐虫缠兽,有护树防御的作用。 但是。 倘若其倚之的树木,城堡,城墙,死了,倒了,塌了,这绿藤萝,也就随之而去,必将枯死,再活不能。 由于这种特殊性,被刘醒非看重,收了种子,以之为自己降术的媒介。 现在他用了一颗种在了这棺材里面。 也是让棺中之尸出世后立刻就有了自己的武器。 “大概什么时候能好?” 莫小米问。 她有点手痒,想和这棺中女尸好较量一下。不用猜,这女尸倘若出世,立刻便会成为高手。 “哪有那么容易的,想要成功,没五十年是不要想的。” 刘醒非叹了口气。 至少五十年,他要把这具棺材一直带在身边,好生培养。 不要觉得奇怪。 时至如今,刘醒非早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一分价钱一分货。 好东西从来如此。 想要一个又能打,又接控制,没有太多弱点的女尸,就得花时间慢慢来,如此才能成功。倘若你用了什么邪法怪招,剑走奇兵,的确是有可能收一时之效,但在长久来看,必然是有问题的。 这世上所有的便宜,都已经在暗中做了价的。 只在于你能不能发现。 “那你接下来要怎么办?” 莫小米问他。 刘醒非明白,莫小米也想有目标,她虽是高手,但对于时政却不大擅长。 刘醒非告诉她:“这个世界,天下必将是要归于一统,一统之后,则是大兴,历史从来如此。只是这一次的变动会有些大,往后是真正的末法时代,越是这样国家强大的正统王朝,其术法都将受到影响,科技之道则是会大兴于世,最后一发不可收拾。不过这对于你影响不大,你可以修古武之道,要是一般人还则罢了,但你有我指点,还是没问题的。不过,想要渡过这个末法劫,就要看运气了,不管怎么说,十二万五千六百年,不是那么好过的。” 这一末法劫难。 最难的,就是时间。 一上来就摆给了你看。 看你能不能在末法环境下生活这么长的时间。 活得过则活,活不过则死,没什么好说的。 莫小米有些沉默。 刘醒非又去看锦氏。 她一身干净的棉麻丝衣,干爽,透气,简洁,大方,躺在那里,根本就似是在睡觉一样。 现在的锦氏,是陷入了多重的深层梦境。 想要醒来,需要漫长的磨练。 直至她能堪破这一个个幻境,最终才能从梦中醒过来。 没办法。 好是一个凡人。 在假死后,没有功法可以修炼,也就是打发时间,如此一来,难免会陷入到梦境之中,但普通人的梦境是有限的。明明梦要结束,人却无法醒来,身陷之于假死中嘛,就只好继续下一个梦。 一个接一个。 一个又一个。 这么一来,梦也就多了,会形成梦生梦,梦连梦的状态。 最终,也就成了锦氏现在的模样。 梦太多,以至于整个人迷失在了梦境之中,一时无法从梦中回到身体中来。 刘醒非告诉她。 “一个人做梦,其实是在自己帮自己,因为主人格太脆弱,才需要有梦境来帮忙。严重的,会产生第二人格。不过锦绣和一般普通人不一样,她虽是个普通凡人,但意志力却是顶尖的,很多高手也比不过她心志的坚韧。但这也让她身陷于梦境中却难以出来……” 说到这,刘醒非停顿了一下。 他有想过,自己也进入她的梦中。 但是,锦氏的梦太大了,太复杂了,纵然是刘醒非,想要进去,也得一个个梦慢慢来,这简直就是在玩迷宫,并且不知何时是头。 所以刘醒非也不敢进入到她的梦中。 自己堂堂一个大高手,倘若给锦氏的梦缠住,那岂不是在闹笑话吗?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明知道有危险,还一股脑的往里面扎下去。 这不叫勇气。 这叫冲动,这叫愚蠢。 刘醒非身系诸多,哪能冒这么个险。 慢慢磨呗。 此前,锦氏大约是迷在了自己的梦境里。 但现在她已经意识到有变,只是一时间无法出来而已,这事慢慢来。慢是慢了,但结果不会变,她最终仍然是会醒的,就是不知道是多久的时间罢了。 啪嗒。 旁边。 女蛇妖手持一只青铜铸的龟甲,从里面晃出了几枚铜钱出来。 “下下签,此行凶险,不好办啊!” 女蛇妖发出幽幽一叹。 然后她对刘醒非道:“这一次危险极大,可能要对上五仙,我查过了,没一个好相处的,虽然曾经是小妖,但偷食人间香火,现在就算是再弱,也一定很强,没事干招惹它们,就不能等新朝鼎立,国运昌隆,镇压一切牛鬼蛇神,咱们再去下手吗?” 刘醒非看着锦氏,忍不住伸手在她脚上摸捏着,反正她鞋袜都是新换的,倒也没有什么脏污之处。 刘醒非看着这个女人,忽然发现她这样一直睡着倒也挺好。 人是不能当玩具的。 但一个一直睡着不能动弹的却可以当一个玩具。 想摸手摸手,想捏脚捏脚,想怎么样,似乎都是可以的,细想想,倘若锦氏一直是醒着的,他能像现在这样对锦氏玩娃娃似的为所欲为吗? 想到这,他笑了一下。 然后他才对女蛇妖道:“有的人要报仇,有的人根本等不及,我还需要这几个人,他们一个可以帮我赚钱,啊,你们知道的,随着时局变化,黄金白银渐渐不再是银钱可使了,可纸币这玩意……你们也知道的,它有很多不确定性。只有国家强大,国运昌隆,这纸币才有一些价值,失了国势,也就是纸。我是懒得在这些纸上下功夫,也不好保存,所以就得有一个人帮我赚这些纸,他只是想要报仇,杀一些人而已,我能不帮忙吗?还有老张家,人跪到了我的面前叫我老祖宗,不要金不要银的,就要一条命,我能不帮一下吗?再说了,左右不过是小妖,纵有一些神异,也强大不到哪儿去。时代变了,你们都知晓权变,走入了红尘人间,但那五个小妖却仍然当老仙装祖宗,我料其气数将尽,正好借此机会将之灭之。” 小尸妖不满意道:“你出什么手,最后辛苦的还不是我们?” 刘醒非解释道:“我已经走到禁忌境界,不能乱动,就算是伤及一人,也有可能危及我,只好辛苦一下你们了。再说,就算是你们,解决这些事也是容易之事,好办的很。一巴掌拍蝼蚁的事,这也嫌烦?” 小尸妖立刻回嗔作喜。 “说得也对,普通人的确是一巴掌的事。” 女蛇妖摇摇头:“瞎说,即便是凡人,也是有一些高手的,你这轻视心态,搞不好会出问题。” 女蛇妖不会忘记。 她的舔狗,就是被一群凡人差点给逼到了绝境。虽然最后仍然是被刘醒非杀了,但凡人也的确是伤到了他的。 所以,即便是凡人,也是不可小觑的。 “放心,此行应该是大有收获的。” 刘醒非知道怎么说动她们。 “据我所知,这五仙庙可不简单,虽然是小妖,但多少也是沾了一个仙字,既然沾到了仙字,也就对灵气有些要求。一个有灵气的地方,你们说,会简单吗?更别说当年大乾在建国之初时,劫掠了大批的金银财宝放在那里,富贵古董以养灵气,我料五仙是想把那一处地方经营成福地洞天呢。这福地不福地的不重要,但好东西指定不能少,到时大家皆有收获。一次,就做到财务自由,这岂不好吗?” 玄素真人女蛇妖兴奋得舌头都忍不住吐出来。 发财,谁不想要呢? 有的妖为了融入人间跑去和凡人结亲。 这其实是下下策,容易卷入红尘罗网之中。 红尘大罗网,情劫最伤人。 即便是仙人下凡,听到情劫二字,也是摇头怕怕。 因为这玩意,伤人是只看心境,不看修为。哪怕是你修为绝顶,功法神通无一不是拔尖,只要心境不过关,也会被情劫攻破了心境,甚至沦入到红尘中。 不过女蛇妖是不踩这个坑的。 她早已经明白,只要有钱,要什么男人。 有了钱,还怕融入不了人间红尘中吗? 只是,有一点,她还很疑惑。 “不过,有一点我不大明白,你说你出了名的有钱,为什么还对各种宝藏上心呢?” 第21章 荣家的谋划 刘醒非感到了一阵压力。 坦白说,他有时也挺无奈的。 一开始,的确是迫于生计。 为了过得好,活得好,不为钱而烦恼,所以一早儿的事,刘醒非的确是对钱财有些上心。 但随之,一切缘法,刘醒非赚了很大的一笔,以至于他赚得钱,是越来越多。 多到,已经不能用数字来形容了。 而是山。 一座座的财宝山。 那些黄金白银珍贵器物太多,以至于刘醒非都懒得清理了。 金锭子,金砖,金币,金块,狗头金,金铤子,金牌子,金如意,金豆子,金冬瓜,金瓜子,金神像,金雕塑,金面具……在其中还有同样的银制品器物,银瓶子,银盘子,银碗,银竹,银节杖,银铤子,银牌……还有珍珠,宝石,珊瑚宝树,极品丝绣,发光的丝绸,罕有的各式珠玉,各色的玉璞,白璧,青玉,红玉,玛瑙,鸡血石,黄蜜玉,翡翠白菜,碧玉冬瓜,各模样的玉雕品……这么多东西,交杂乱错,毫无章法地堆在一起。 怎么清。 一个人清理那些财宝的奴隶。 但让外人来清理。 实则有些不像话。 毕竟,财宝者,自己私物也,让别人伸手,这少了东西的算谁的?如果不较真,自己会有损失,较真了,伤人情。 当年。 刘醒非在第一世时,就是嫌自己财宝太多了,压得他的脑子都疼。 所以才挑一个难被人倒斗的地儿,把自己的财宝和重要之物一发儿埋起来。 但即使如此也没用。 刘醒非的第二世,周游世界不说,临了,还用自己的二世之身制造了钧天壶。 这意味着。 刘醒非是从从容容,轻而易举就把他整个第二世的财物收入于其中。 所以在第三世时,刘醒非对近在咫尺的葫芦山根本不闻不问。 他像没事人一样,进入到葫芦山,游玩,观赏,猎奇,取物。只对新奇巧妙上手,却对金银不怎么放心上了。 要放了往常,第一世时,刘醒非绝对是要吃独食的。 有什么拿什么,拿什么夺什么,夺什么抢什么,抢什么要什么。 只要是看得上眼的东西,都要霸而占夺之。 分之与共,给别人留点甜头,共赢互好,除了别无它法,想都不要想。 但是,有时候就是这样。 刘醒非是一个已经抵达到天花板的人。 他已经把握到了天命。 感觉到了所谓天道。 有些人,往往会在意气风发之时说天道在我这样的话。 就是如此。 因为在那么一瞬,他真的感觉世界是围绕他自己转的。 什么是天之道? 天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 刘醒非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有余。 他哪怕不努力,不去找,但总有接二连三的宝藏往他面前撞送。 …… 东关外。 一处庄园子里。 这里说是一处庄园,但既然是在东关城外又哪里有什么正常的大户宅子。不是豪强,就是土匪。 毫无疑问,这里的人是豪强。 在大宅当中的牌子上,是荣宅二字。 一辆小汽车从城里到了此处。 一身贴体的衬衫马甲,金丝边眼镜的男子从车子上下来了。 这个人,正是曾经大名鼎鼎,在海都发过威的荣大少。 当年的荣大少,带了大约一百快铳子手,进入海都,是无法无天,上哪都要有人给面子。 甚至他还和海都巡捕房总长,大富豪叶世海,大老爷洪明发,一起逼死了一个最正当红的小戏子。 在那风云变幻的日子,荣大少是没干好事。什么赚钱,他干什么,这样凭借背景军力蛮干,不知道得罪了多少人。 好在荣大帅很快就选择下野了。 他解散部队,只带了少数心腹走人。 就连荣大少也是被海都一众的仇人追杀出来的。 要不是他手下仍然有一批的快铳子手,早没命了。 因了这往日的繁荣,导致荣大少有些不习惯在这庄园里。 也许有一些老人家喜欢。 环境优美,场地宽绰,空气清新,挺适合养老的。 但在一些年轻人眼里就这不好那不好了。 人少不热闹,草多虫也多,就算是空气,也谈不上新鲜,反而有一些米田共的气味。 这样的地方,偶尔来此散散心也就罢了,若是长年居住于其中,就不好了。 所以很多时候,荣大少都在哈市里混。 那里有音乐,有美酒,有像小鹿一样腿脚蹦个不停的美女,还有一看就想抱腚去啃的大普罗斯少女。 这大普罗斯女人就是不一样。 高高大大的,她们背对着你,想要炮之,可能还需要搬个凳子才够得上。 征服这样的女人,特有成就感。 这哪里是普通中土女人能够比拟的。 正乐呢,他进了客厅。 然后看到了父亲,荣大帅,和一个人。 他们荣家的第一打手。 荣帅退了下来,身边的武力就是靠了这个人。 “叶叔,您也来了?” 叶叔,叶天鹰。 半神半鬼——叶天鹰。 叶天鹰笑了一下,笑得有些僵硬,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笑的人,让一个不喜言笑的人挤出一个僵硬的笑,已经是很不容易了。 “真是没想到,一洋也这么大了,还没成亲吗?” 荣大少苦笑:“不是,叔,您怎么也给催我了,我这不是想多玩两年么。” “玩,就知道玩!你天天在城里快活,就知道花钱,你自己算算,你都花了多少了,你以为我手上有金山啊,可以供你这样一直花下去!” 的确,最近,这个荣大少花钱厉害。 吃的是西餐,逛的是舞厅,天天在那儿蹦擦擦蹦擦擦地跳舞,又要请客什么的,这花销能不大吗! 荣大帅手上没了军队,真是坐吃山空。 以至于,他有些忍不住了。 刚开始,毕竟是军阀,退隐之后,解散了军队,也节省了一大笔,所以荣大帅还是很有钱的。 可哪知道荣一洋这小子花起钱来简直是没把门的,那哗啦啦的钱流水一样的用掉了。 最要命的其中也有他同意的事。 比如,荣大少在哈市,经常能接触到东乾国的一些高层人物。 比如机密科的顾小姐,李小姐,特务科的梁科长……虽为女子,但都是喜欢玩的。 荣大帅觉得儿子和她们玩一块比较好。 一来可以打听到一些重要的情报消息。 保不齐就是能用到的。 二来他其实也想儿子傍上一个大腿。 只要傍上了,能够少奋斗不知多少年啊。 比如说顾小姐,名门的大小姐。 出身好不说,家里也有的是钱。 多好的一个对象啊。 就是听说这位顾小姐有些奔放。 那李小姐也是可以的。 她是名牌大学毕业的,上哪都是人才,不要靠别的,就她的专业知识,上哪都是抢着要的。 还有梁科。 那可是一个了不得的东乾大佬。 手下有一支听调不听宣的特殊部门。 在东岛受过专业的训练。 这女人要是泡上了,可以躺赢一生啊! 正是打了如此的如意算盘,荣大帅才同意荣大少出去交际,哪知道,这饭是一顿一顿的请,酒是一瓶接一瓶的吹,舞也是一支又一支的跳。 不过是个玩而已。 想要别的,那真是想多了。 想也知道啊。 顾小姐,李小姐,梁科,这看起来像花瓶模样的,真能是花瓶么?在这种特殊的机关单位工作,哪一个不是百八个心眼子的,看起来是吃的开心玩得欢心,其实都是在戴着面具做人。 表面笑嘻嘻。 那小背包,大腿内侧,看似窄小的袖口,都有可能藏着一把致命武器。 所以说吧,这样的女人,哪怕一个个看上去是花瓶,但哪一个不是肚子里精明呢?她们往日啊,主要就是拿荣少玩呢。 虽然这几位出身不菲,有良好的家世,但现在乃是乱世,发的钱都有问题,也就比军票好一点,军票真是垃圾,根本就等于抢钱,而她们还是能发一些钱的,但也就是看得过去。 身为一个女人的她们,花钱可厉害了。 新衣服要不要钱? 精致的各款式皮鞋要不要钱? 名贵的真皮毛大衣要不要钱? 各种各样,一样没用完又更换新品的化妆品要不要钱? 还有丝袜,丝袜,女人无论如何也要的神器,也是要的。哪怕拿半个月的薪水换,也是值得的。 更不要说打牌,交际,买奢侈品,哪一样不需要钱呢? 这么一统计,女人即便再怎么精打细算,感觉钱都不够花。 能有一个傻小子送到面前充当血牛,何乐而不为呢? 有这么一个人。 女人们能一下子省大约一半的钱呢。 不过,现在,荣少家里也有些撑不住了。 这不,叶天鹰也来了。 此人半神半鬼,只是一个绰号。 暗指的是他一半当人,一半当匪。 当人,是一个笑呵呵的皮毛商人,经常带他的车队钻山林子收皮草。 但正正规规做生意,进山里收皮草,只会给绑票撕票,结局也就是一个死。 所以实际上,叶天鹰本人也是一个土匪。 甚至他是真正攻击性强大的土匪。 大多土匪,都是坐地户,也就守着自己的地盘范围过日子。 但叶天鹰却是走马观花,见人下菜碟子。 他充满了攻击性,只要看到机会,就会出手攻击。 他手下的人,其实就是荣大帅的人。 想当年。 东关城的老帅,就是当土匪起家的。 先当土匪,然后做大做强,最后转匪为官。荣大帅下野,他当不得正规的官军了,但还是可以暗中再去当土匪嘛。 想到叶天鹰的为人做事,荣大少忍不住问道:“父亲,叔,你们这是有什么事在说吧,是出了什么事吗?” 荣大帅不悦道:“你叶叔为什么来你还不知道吗?还不是你,一天到晚不务正业,花钱花得跟流水一样,你自己说说,你一个月要花多少钱才算够,你老子我有金山银山给你败啊!” 叶天鹰笑笑道:“别吓着孩子了,有没他的事都一样,现在一块肉出来了,是不是要吃?横竖我们都是要下手的。” 他说得自信十足。 仿佛这是天经地义一般的事。 不过这才对的。 要知道,荣大帅,叶天鹰,手下养着一支颇有进攻性的人马,这样一支人马,人吃马嚼的,都是要钱的。有攻击性的人,也是需要大鱼大肉和大量烈酒来维持的。 这山沟子里土匪无数,你不把自己手下人喂养好了,你手下人不说离心离德,搞不好从背后捅你一刀。 所以这些人就不能喝兵血似的对待。 这样一来,就需要大量的钱财。 其实。 如果可以。 荣大少只养自己家人。 他的钱是无论如何也足够花用的。 讲真,荣大少花得虽多,又算得了什么? 大头,是供养叶天鹰手下一众的手下。 养什么都不及养军。 荣大帅手下和从前是没法比。 可细数一下也是有好几百之众的。 就算是这几百人,但都是核心的老兵。 光好吃好喝的,不行。 还需要用大量的军火来武装起来。 不仅有各式的找短铳子,甚至还需要有速射水连珠快铳。 一些短管的小铳炮。 各式的投掷武器。 并且,还需要弹药。 部队需要训练才能保证战斗力。 强兵都是需要用铳子儿喂出来的。 这铳子儿是消耗品。 用起来就没个打住的。 多少弹药,多少的铳子,炮子,看起来多,几个训练也就打得差不多了。 这些武器弹药,需要的钱财,才是真正的吞金巨兽。 荣大帅这些年,一边自己掏钱,一边继续当土匪,这才维持了下来。 但即便于如此,他也是渐渐入不敷出。 他要支撑不住了。 荣大少之举,只是火上浇油,雪上加霜而已。 但他不是决定性因素。 不过荣大帅看不上儿子一直没出息才对他发怒的。 荣大少对别的不感兴趣,但他对叶天鹰口中的大肥肉是很感兴趣的,老爹一直说家里没钱了,若能因此赚上一笔,那自己又可以重新过潇洒日子。 “叔啊,你说的肥肉,是什么生意啊?” 叶天鹰哈哈大笑。 “怎么,你也想出去赚这一票生意?” 荣大少惊喜道:“我可以吗?” 荣大帅道:“你别胡闹!” 叶天鹰道:“不是,大帅,说实话,咱们的家业,迟早是要交给一洋的,让他早早接手熟悉一下,也是挺好的。” 荣大帅不信自己的儿子,道:“他就是个废物,除了喝酒跳舞,大事他行吗?” 叶天鹰笑了一下道:“男孩子嘛,没经过事都长不大,但倘若在外经历了事,杀了人,有了经验阅历,总会成长起来的。” 荣大帅一想,不由有了一些心动。 “这么说,可以让他试试?” 叶天鹰笑道:“当然可以试试,此小事也,再说了,你我都大了,老了。在这老山林子里,还能蹦哒多久?终究是要让年轻人出来闯的。” 荣大帅不由得点头,他对荣大少道:“出去后,好好听你叶叔的话,敢乱来,发你那大少爷脾气,给我往死里打。” 荣大少哈哈大笑,道:“父亲,你就放心吧!” 第22章 荣大帅的最后时刻 当天晚上。 叶天鹰就带着荣大少走了。 两人去做准备。 同时叶天鹰也要训练一下荣大少。 叶天鹰有三绝技。 其一,双手铳法。 他能双手持铳,并且百发百中。 当这一位手持德林产的马克快慢机匣子铳,他几乎就是天神下凡的神人。 一个人能撵着一百个土匪追着打。 其二,剑法。 叶天鹰曾在武功山学过剑法。 时代变化,但武功山仍然有高超上乘的武功剑术。 叶天鹰拿手的就是鹰蛇互搏十三式。 这原本是一套擒拿搏击之术。 但亦是一套剑法。 有剑可以练剑,无剑也可以练擒拿。 叶天鹰凭借此剑术,近身亦可称无敌。 其三,鞭法。 叶天鹰擅长施展一套鞭法。 但他自己也知道一件事。 那就是在有铳的年代,鞭子这种武器又有什么用呢? 所以他用这个一直是当辅助的。 双铳,剑术。 这是叶天鹰的尖喙和利爪。 而这长鞭,看似是不起眼,其实是叶天鹰飞天的翅膀。 让他可以飞得更高,更厉害。 当然了,让叶天鹰把这一身的本事在极短的时间里教给荣大少,是不可能的。 但可以告诉他怎么学,怎么练。 给荣大少打下一个看似很浅,但仍然十分完美的基础。 同时荣大少也知道了一件事。 乾都张家的张大老爷,带了一支商队来东关城外收山货。 他们动的,就是这个张家的商队。 荣大少虽然说有些不学无术,但仍然有一些智商。 “乾都张家,我听说过,势力很大,有人说他是张半城,半个乾都是他的,可以说是一个大人物,不管是谁在乾都为官,都要看张大老爷这个人的眼色过日子。这样一个人,我们动他,合适吗?” 叶天鹰满意地笑了。 谁说荣大少没有才能,他其实是有的。 至少他知道,看人下菜碟。 像张大老爷这样的人,能随便对付吗? 叶天鹰道:“少帅爷,今儿叔就教你一下,这个张大老爷,在别的地方,自然是不能得罪,但在这里,除了东岛人得罪狠了他真能来打你,别人想怎么得罪就可以怎么得罪,只要你有实力,别的统统都是屁。所以,当年,你爹无论如何都要留下我和兄弟们一伙,不然,搁这个地方,没实力光有钱,那不过是猪而已,你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他真的在教荣大少。 殊不知,此时,有一批人已经到了他们家的庄园子。 这荣大帅往日是时刻有防御准备的。 他这一有事,叶天鹰他们就能收到消息。 但此刻叶天鹰的人几乎都走了。 留下的人实力不足,根本挡不住高手的袭杀。 很快。 方林就把七八个男人杀了。 在他身旁,是林道生。 两人带了一批狠角色,把叶天鹰留下的守备人马杀光了。 因这主力不在,所以轻松得手。 只他们一个先锋就成功了,原来准备的大部队都没动。 十三家寨堡的朱老大迈步进来。 他的布鞋上面都沾上了血,可见方林和林道生两人带来的人下手有多狠。 他们不仅一个人没放过,还进行了补刀。 每一个人身上都给砍了七八刀。 朱老大道:“还以为我们要出手,感情白瞎了心,活全让你们干完了。这下手也太狠了,愣是一个人也没留啊!” 林道生一脸微笑。 他这个人,长得眉清目秀一派斯文模样,戴一副金丝边眼镜,其实心狠手辣杀伐果断,是连郑茂生都不敢放在身边的人。 这一是林道生实力强,能力也强。 并且有些神经病。 像现在。 虽然龙根请他们出马帮自己报仇。 但这杀性也太大了。 别的不说,几个小小的孩子尸体就在那里。哪怕是土匪,也比较忌讳杀小孩的,感觉这有些遭天谴。 但林道生他们毫不犹豫,手起刀落,统统都杀了。 有人杀小孩可能还装装样子,给个机会,但林道生他们根本一句话也没有,上去就是砍,小孩是吧,把身子放低了砍,砍准了,不管是七八岁的,还是五六岁的,哪怕是个婴儿,都要往摇篮里捅上一刀。 主打一个平等。 不仅男女平等。 连老少都是平等的。 统统要死,统统要杀。 然后林道生对踏步而来的龙根道:“按人头算钱,没错吧!” 龙根笑了一下道:“你放心,哪怕是在肚皮里的,我都给你算。” 林道生扶了一下眼镜,沾着血点子的脸上露也了温和的笑:“行,你这个人,有品。” 总有一些人觉得他林道生手段狠辣,这能怪他吗?他总是按雇主说的办,怎么事情办了之后又一个个的装道德学究的来责怪他出手太狠了? 你请我出马,难道不就是因为我手段比较狠才请的我吗? 事情办完了,就这个理由那个借口的,不就是想要赖钱吗? 那我砍你也没问题吧! 我林道生,主打一个直接。 我不和你玩语言艺术。 你找我做事,给钱,给大钱,没事。 不给钱,连你一起砍了。 虽然龙根手下的小头头们心中都有小九九。 哪怕看似最听他话的冯远嗔,也是有点圣母心态。 所以这一次龙根干脆继续雇佣林道生。 他手上的人,能打会杀。 唯一的问题是死要钱。 但现在钱对龙根还是个事吗? 所以他就砸来了这批精兵强将。 果不其然。 其实叶天鹰留下的人也是不弱的。 但林道生他们杀得太出其不意了。 就那么走过去,突然就拔刀子,然后就是乱杀。 因为这些人是老兵,老兵有一个坏习惯,使用老式武器。但老式武器装填过慢是一个缺点,导致他们没机会开铳子,就被一通乱砍给砍翻了。 倘若老兵们早早有了准备,那林道生一行绝不会这么顺利。 总体来说,是老兵们大意了。 他们根本没有想过有人要杀过来。 看着这一地的血,莫家人道:“一下子闹这么大动静,好么?” 张大老爷一脸平静,他仰面躺着,连眼睛也没睁开,是尽可能的节省自己每一分的精气神。 “闹一下也好,我已经从道上那儿听到了,有很多的土匪在打我们的主意,甚至有人在猜我们是瞄上了什么金矿宝藏的,这要是给缠上了麻烦,不如借此事,先立一个威。” 大人物的一举一动,都十分惹人注目。 张大老爷毫无疑问是乾都的大人物。 他这样一个人,在暗地里,总有一些人无时无刻不在拿放大镜观察他。 你说好端端的这么一个人,突然拉起了一支队伍往东岛人占领的东关城外走,要去钻那老山林子,这岂不是怪吗?你要说这里面没鬼,是鬼都不信的。 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滋起的水花多了,也是挺烦人的。 张大老爷手下人实力充足,倒也不怕什么贼胆包天的,主打一个是你敢来,我就敢杀,你敢死,我就敢给你埋了。 只是这毛贼太多了,它是癞蛤蟆上脚背,它不咬人,但恶心人啊。 所以才要借此机会,立一个威,把一些识相的给吓退了。 如此,也算不是不教而诛。 都提醒你们了,也吓唬过了,脸给了,面给了,还要不知足,莫非欺我剑之不利吗?那对不起了,我也就只是青霜染色上鲜红,一杀了之了。 但这不是结束,只是一个开始。 莫家人过来。 给龙根递了一支烟。 龙根停顿一下,伸手接过了。 他点上烟,吸了两口。 眼前一幕让他想到了从前。 从前,他家,就是这样被人灭掉的。 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报应不到,时候未到。 现在,时候到了。 其实很多时候,有仇也是报不了的,大多数仇恨,最终是要么没了,要么忘了,要么不了了之了。 能够报掉,真的好爽。 “走吧,还有一个,那条老狗。” 荣大帅的宅子,大庄园,果然很豪气,很大。想要平静地攻入进去,是不可能的。不管怎么样,这座庄园里都有百人上下的家丁护卫。 所以一打起来,就陷入了僵局。 发现不对的荣大帅立刻发动手下进行防卫。 他甚至在一开始不把这种攻击当成一回事。 总有一些穷疯了,饿疯了的,看到大户人家的庄园宅子就想打下来。 也不知有的的确是肥肉,咬一咬没关系。 但有的根本是铁板,咬上去,先嘣你三颗大门牙。 但是,林道生他们没有放弃。 僵局,是他们不想付出一些牺牲而已,并不是说他们打不下来。只不过强攻要死人,他们觉得不值得罢了。又不是打不下来,为什么一定要硬来,拿自己兄弟们的命来玩呢。 这也是林道生他们手下的一个缺点了。 打是挺能打,也很能干,就是一个个的私心比较重,完全是因为利益组织在一起的。但也因此,导致了他们只擅长打碾压局,而不擅长打铁血局。 真正的强军,是不要命的主。 包括自己的命。 太过爱惜自己的命,哪怕个个是高手,在战场上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 好在这里是小部分局面战场。 双方人马加起来也没两百。 这种小场面,还是可以打一打的。 方林,出手了。 快刀手方林。 他脱下了厚厚的外皮衣,露出里面贴着白衬衫的一排排的飞刀。 在飞刀上面,方林是有信心的。 他的飞刀,毫无花巧,是一把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刀,就和千家万户里准备的小水果刀差不多。 只不过他的水果刀,有些精致而已。 可能刀刃要略微厚上一点。 也有可能是刀柄配重比较高。 如此的一把,看上去像水果刀的刀,到了方林手里,就是他驾轻就熟的杀人利器。 在他的刀套上,足足有二十柄飞刀。 很快,方林发动了攻击。 他人往下一蹲,猫着腰就跑了起来。 像极了一个魅影战士,只见其影,而不能见之其人。 这个速度,有点满级人类的意思。 触碰到了凡人能做到的天花板级别。 唰唰唰。 随着方林飞刀出手,一个个的敌人就倒下了。随后,又有高手贴在方林身后,杀了过来了。 铳子声立刻响了起来,几乎是瞬间,像雨点子的铳声震动一切。 战斗越发酣畅起来。 管家快步走到了主厅层内。 对一身皮毛大衣,手上一对快慢机铳子的荣大帅道:“大帅爷,情况有些不妙,此次而来的,好像都是一些难得的狠人,寻常人物遇到咱们家这样的防御,早就走人退兵了,哪可能打得这么狠的。对方来势汹汹,咱们先避一时锋芒吧!等叶爷他们来了,再报复回去不迟。” 荣大帅摇了摇头。 他指向窗外一个方向。 有烟在升起。 虽然这烟色不浓,但仍然是有的。 荣大帅早早准备了一条退路,他这样的人物,身处山沟子这样的险地,当土匪的人最要小心的就是别的土匪,又岂能不预留一个退路。 但是这条退路……显然早早被盯上了,找到了,并消灭掉了。 是的。 无论龙根也好,张大老爷也罢,这些人哪一个不是人精,不是尖子,不是心机百倍之徒。这些人要计算一个人,又岂会不计算周全的,他们又不是那些土匪莽夫,只会一直莽,一路莽。 这些个人精算计人。 是要把退路都要算计死死的。 所以他们早早派出了一支精锐,把附近都给犁了。 “那是退路,跑不掉了……” 荣大帅忽然笑了。 “大帅!” 管家惊骇叫了起来。 荣大帅道:“我儿子和天鹰都在外边,他们在,我就算是死也不怕了。” 这个荣大帅,一直十分沉稳,做事是懂得退后一步的。当年他选择解散部队,而不是一拼到底,就可以知道他是一个有理性的人了。 但即便是这样的一个人,也是选择刚烈起来了。 其实这个荣大帅知道,他有很多仇人。 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的。 倘若他身在海都,或新朝境内,也还好。 至少不失富家翁。 但是现在却不一样了。 他住在东关城外的山沟子里,哪怕山庄修得再是坚固,防御再好,也是有危险的。 东岛人会保护他吗? 不会。 至于别的。 那些土匪,任谁都有可能攻打他的。 还有他的仇人,也有可能过来攻打他,杀他。 所以他一直提心吊胆。 现在,这颗心可以放下来了。 他选择死。 不是,不是等死。 而是拼死一战。 手提快慢机,荣大帅走到了前方。 一众家丁看到了荣大帅,也都兴奋了起来。 他们原本就是荣大帅的心腹。 此刻自是要与荣大帅一起战斗。 就仿佛很多年前。 荣大帅还是热血青年时,与他们一起战斗的青春岁月。 第23章 土匪开大会 管家原本是跟在荣大帅身后的。 但很快的,他就跟丢了。 荣大帅有些兴奋,他跑太快了。 管家却有些老了,连续一直的往返,消耗了他大量的体力。这让他不得不慢下来。 这是庄园。 十分混乱。 假山,长廊,水塘,高墙。 一处处,一处处,每一个房宅,墙院,都是反复争夺,战斗的场地。 在这样的情况下,管家慢了也就不奇怪了。 他毕竟老了,腿脚慢了。 所以,他给一个人盯上了。 男人像一匹猎豹。 衬衫被汗打湿了,贴在他犹如豹子的肌肉身上。 块垒的肌肉,铁铸的筋骨。 加上手上持的一柄快刀。 这是一把东岛式的刀子。 这把刀是因为此地乃是东岛人的地盘所购买的。 毕竟东岛人十分警惕,不会让手持大刀宝剑铳炮的队伍横行于东关城外。 所以很多武器,只能在东关城外购买。 东关城外,最多的,就是这样东岛式样的刀剑。 反倒是管家手里,有一把新朝第九军的大砍刀。 此刀二尺余长,刀背厚,刀刃薄,锋利沉重,一刀就能把人头给咔嚓的砍了下来。就像从藤蔓上砍一颗瓜下来。 管家老了。 但仍然能打,能杀。 他嘶吼一声,双目充了血,往那个男人扑了过去。 简短的一个刹那。 双方一擦而过。 老管家目露不容置信的目光。 他有些不敢相信。 在他脖颈上,破了一道口子。 血。 噗地喷涌了出来,发出风吹过的沙沙声。 方林收招。 他的衣服破了。 终究是拳怕少壮。 人老不以筋骨为能。 这个管家当年或许在战场上挥舞大刀,杀人和割草一样。 但此刻他还是倒下了。 这时又跳出了一个林道生。 林道生戴着眼镜,不是他的眼睛有问题,而是他的眼睛很好,戴上眼镜是为了保护眼睛。 他手持双铳。 打起铳来和下雨一样。 这样一对德林产的镜面匣子快慢机,用快铳子打法,只要子铳充足,林道生一个人能当十个人用。 他一个人的火力,堪比十个人,甚至是一百个人。 不要小瞧林道生。 快慢机也是要分人用的。 铳法好的人,并且能够左右开铳的人,一铳子儿一个的,才能把这快慢机的性能发挥出来。 倘若铳法平平,打得不准,又或是事前开铳要凑着瞄上半天。 那自然是个笑话了。 林道生强的就是,铳法好,左右开弓,开铳连瞄都不需要瞄。 他抬手就打。 手即是眼。 一抬手,啪啪啪的铳声就连绵响了起来。 一发发的铳子儿射得像雨点儿一样。 随着林道生的开铳,一个个倒霉蛋子被林道生直接打死。 铳铳都是爆头。 白花花的脑花子从脑门子里掀出来。 红的,白的,溅得到处都是。 林道生一发力,顿时给庄园的防守打开了一条口子。顿时有人杀了进来。随后,更有十三家寨堡的人也跟着冲了进来。 这些土匪不傻,知道他们旁边的人实力强。 打这么猛,是有可能杀进去的。 这可是一个大园子。 里面能够没钱吗? 这样的园子里,哪怕是没钱,各种的物资也足以让人吃到饱了。 有了这些土匪一冲,防线顿时收紧。 再有林道生和方林这两个杀神一般的狠人加入其中。 这二人杀人起来,宛如享受。 顿时让庄园的防线是摇摇欲坠。 终于。 庄园被攻了下来。 荣大帅双手受伤,铳机掉落,被方林一刀扎进了锁骨,废去了一身的功夫。 他跪倒在了地上。 直到。 龙根走了过来。 他一脸爽透的模样。 当然,还有几分遗憾。 他已经知道了,荣大少不在。 那个真正的仇人跑掉了,或者说根本就不在。 所以他止住了笑问:“老东西,你儿子呢,别说你不知道。” 一批荣大帅的女人被拉了上来。 荣大帅只有荣一洋这一个儿子。 他只有这一个,但他想吗?他不想的。所以在暗中他娶了很多的姨太太,一直都养在身边,只是仍然的一直无所出。 但即便如此,这些女人也依然是他的女人。 其中也有几个年轻的。 但是现在都带了上来。 土匪中有些想要上去一亲芳泽。 但龙根手段十分老辣,直接把一批年轻漂亮的丫头给了土匪们。 有了年轻的丫头,又哪里有人固执的要去上这些老姨太们呢。 老姨太虽也有几个年轻的。 但毕竟是二手的。 有一手嫩妹,要什么二手货吗? 虽然嫩妹可能比不过年轻姨太太们的漂亮姿色,可胜在青春无敌,年轻胜却人间无数。 当然了,这些丫头做女仆婢女过得好好的日子,却要分给土匪们去玩弄,她们甘心吗?当然不。 可是这事能由她们做主的吗? 有了这些年轻货色,土匪们也就不再执着于打扰龙根报仇了。 呯。 一个女人一头栽倒在地上。 然后,下一个。 荣大帅忍不住道:“住手,我们什么仇,什么怨,你为什么要来对付我?” 龙根笑了。 时至于此。 他竟然什么都不知道。 他想说什么,但又摇了摇头。 “大帅,你啊,就是天上的雄鹰,高高在上惯了的,却几乎不会在意地上的蝼蚁。但你不知道,地上的蝼蚁,有时也会变成苍天上的巨龙,会一飞冲天,一口吞掉在天上的雄鹰。” 他说到这里,在荣大帅面前蹲了下来。 “你如果真的要怪,就怪你的儿子,当年杀人绝户的时候,没把人杀干净。” 荣大帅明白了。 这种事。 荣大帅做过,荣大少也做过。他们过往做这些事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但这种事,其实就是在埋雷。 你永远不知道,在你的身后,有多少敌人想要报仇。 也许你可能幸运,一辈子也没人能报仇成功。但也有可能,终被人找到机会,来个有恩报恩,有仇报仇。 不过荣大帅没有太过悲伤。 他明白自己是被儿子牵连了。 他吐了一口血道:“我没输,你们不过是偷袭而已,如果我知道,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你想报仇,想杀了我的儿子吧,但是你是做不到的,他在,我最信任的一个人身边,学本事。你们是杀不了他的。就像你们现在,杀了我,未来我儿子也会替我报仇的。” 荣大帅很心疼自己女人的死。 她们哭,她们叫,她们苦苦哀求。 但都是没用的。 龙根用转轮铳,一发发的,把她们都给杀了。 最后对向了惨笑的荣大帅。 “哈哈哈,我儿子会替我报仇的!” 呯。 一切皆终。 但这只是一个开始。 对于龙根来说,杀荣大帅有意义,但意义不大。 真正有意义的。 是荣大少。 张大老爷坐带轮子的椅子上,被人推了过来。 “你下面打算怎么办?荣大帅还有一个儿子荣一洋,但他不在,他才是杀你全家的真凶,对吧!” 龙根道:“不,虽然荣大少不在,但这不要紧,我料定这个人还是会回来找我们的。我们不需要主动找他们,他们自己会主动找我们的。想想也就知道了,这个荣大少跑到了哪里,自然是荣老头以为是的高手手里。他在那里干什么?” 说到这,龙根在旁边的一根支柱上重重一拍。 “在这个山沟子里这么快活的好活着,说明荣家手里一定有一支强大的土匪力量,我们轻易杀进来,是因为荣家的主要实力大约是不在此的。那么这支力量在哪里?一定是有什么想法,想做些什么。最近能有什么大生意让他们心动的吗?呵呵……” 他笑了起来。 张大老爷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两人都在笑。 聪明人就是这样。 话不需要全都说出来。 只需要说一半,对方就明白了。 是啊。 最近有什么大事呢? 当然是张大老爷带着一大票的车马队进入老山林里收取山货。 自然,张大老爷的车队也就必然携带了大量的财物。 这正是众多土匪一直在觊觎的生意。 所以,在不知不觉间,张家商队已经成了一块人人都想咬上一口的大肥肉。 事实上,这件事情远比张大老爷想的还要严峻。 可能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吧。 张大老爷永远也想不到一大笔钱对于山中的土匪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退休,离开,这鸟不拉米田共的山沟子里面。 真当这些土匪喜欢在这山沟子里面啊。 这里,要什么没什么,连女人,也都是在一群山妇中选的。 他们不敢进城。 每一次进城都提心吊胆。 他们也不可能拥有东岛军部发的良民证。 不能正大光明的在外行走。 甚至他们不敢离开这地方。 在这里,当土匪,至少还能活着。 哪怕日子惨淡过得像一条狗。 因为他们离开了,天知道会死在哪一处山沟子里,或是哪一个关卡上,在路上,可能莫名其妙就被强人盯上杀了。 这种事不是传闻,不开玩笑。 敢在这乱世间行走于外的,穷人中只有土笨的学生,和可怜的乞丐。 他们什么也没有。 自然没人向他们下手。 有点富余的,没保护自己能力的,都会在路上,被旁的什么人,夺走所有,最后和其余可怜的盲流一样,一无所有,什么也没有。 他们的余生,不过四个字。 听天由命。 所以,土匪离不开这山沟沟。 但也不确定。 这世上唯一能够让人逆天改命的,就是钱了。如果,你有了足够的钱,就可以选择用买的,买一个身份,一张船票,你可以去一些大城市,没有战火的大城市,用你的钱,过上新的幸福人生。 不过定切都需要一个条件。 你至少得先有钱再说。 但是上哪儿搞钱呢? 一直是困难。 现在好了,张大老爷来了。 他来了,他来了,他带着商队他来了。 能带一支商队,他能没钱吗?他身上就有钱。不管是什么,至少是能在山里开启买买买模式,这能没钱吗? 既然有钱,那没说的了。 抢他丫的。 身为土匪,岂能不抢劫? 甚至这些土匪都想好了名目。 不全抢光,至少抢个三五成的,要给别的土匪留一口汤,不然,你一个人全抢光了,那别的土匪就不抢张大老爷了,都改过来抢你了。 如今,这些人,都聚在了老熊岭。 这里,经常有老熊出没。 绝对是一处险地。 也因为是险地,鲜有人来往,所以土匪们就选择在这里隐藏人马,聚义会盟。 永远不要小看土匪。 这些土匪,已经感觉到有人想要利用他们,因此才选择了聚义说事情。 另外就是生怕分赃问题,到时自己人相互残杀。 他们过往,因为这个,吃的亏可是太大了。想当年,东关老帅横空出世,他是当土匪做成官军大帅的,当了官军反过头来就剿匪,土匪们被东关老帅杀得老惨了。 他们不是没有反抗过。 在最开始时,他们也不是很弱。 从兵力,武器上说,他们一度是占上风的。 但不行就是不行。 一打就散掉了。 为什么? 就是因为他们不团结。 而东关老帅的兵团结。 所以即使东关老帅兵少,也能杀得土匪落花流水,死老惨了。投降的也都被收编。 几乎是在极短的时间里,整个东关城外,土匪一下子从漫山遍野到处都是,变得一个个当了缩头乌龟,只能在自己的地盘里乞求正规官军不要打过来。 所以,在之后,土匪们就开始讲一些规矩。 他们讲规矩,守规矩,就是防着自己内部再乱了起来。 不能让一些人养成,我打不过官军,还打不过你们吗? 不能培养出自相残杀的习惯出来。 所以才有了这土匪也开的大会。 很快,几股最强大的土匪就来了。 其中一支,就是马加官。 马加官这个人,很厉害的。 旁人也都给面子。 因为他的兄弟,马晋爵是真正和东岛人打的,他手上的部队,是抗东联军,最盛时也有小几万的人马,但终究不敌东岛人的几十万大军,在正面战场上不停失利,可即便如此,也依然屡屡攻击东岛人的后勤线,袭击他们的游勇散兵,主打一个永不放弃。 这怎么不让人尊敬。 要知道。 就是因为有马晋爵这样的抗东联军,所以东岛人才觉得土匪不要紧。 不然,没了抗东联军,东岛人想打土匪,那怎么办? 除了马加官,熊大,熊二两位首领也都一一来了。 甚至还有一个,名字叫张国强,人称大强子的男人。 此人绝对是土匪中的一股清流。 不怎么打劫,但喜欢砍树。 帮,大普罗斯人砍树。 有消息说,他通过帮大普罗斯人砍树得到了很多军火,连大普罗斯人的水连珠速射铳都有。 是土匪中少数可以去哈市去玩而无惧东岛人的土匪。 你换了别人试试。 你看东岛人会不会把你抓起来打靶子。 东岛人不敢动大强子,就是怕把大普罗斯人给逼出来。 第24章 暗中的布局 东岛人和大普罗斯人,关系十分微妙。 当年的东岛人打败了大普罗斯人。 但那其实只是险胜。 双方其实都到了极限。 倘若大普罗斯人慢一点,说投降的恐怕就是东岛人了。 主要是在当时大普罗斯的内部发生了问题。 高层急于解决内部争端罢了。 在此后。 大普罗斯进行了一连串的内部调整。 这才给了东岛人入侵中土的机会。 不然以大普罗斯人的那性子,当年吃的亏高低要报复回来。 现在。 张国强和大普罗斯人搭上关系,手上又有一水的大普罗斯式武器,东岛人当然要另眼相看,照顾三分。 毕竟它们已经到了最紧要的时候。 国内财源,物资,都快枯竭了。 原本东岛国支撑起几十万军队,还是可以的。但是现在军队数量一下子激增到了几百万,加上死掉的军人,所需要花费的抚恤金,让东岛已经到了快吐血的阶段。 说白一点,就是一个不留神,步子迈大了。 此外,还有老黄皮,一只眼,独脚龙,老木头等,一个个的,都是有名有姓,积年大匪。 人群中,唯一的一位女当家红狐狸说话了。 “怎么赵大倌不在啊?他这个人一向手头紧,这有肉不来吃吗?” 说话间,她看了一个人。 老木头闷声道:“红狐狸,你别看我,收了你那一身的狐狸骚气,赵大倌是和我有仇,但我还没干了他,他不来和我没关系。” 说到赵大倌,在场的土匪都笑了起来。 赵大倌在土匪中也是个名人了。 怎么出名的? 丢人。 这个人出来当土匪,是不得已而为之。 原先人家是给大户当保镖看家护院的,原本和土匪这一行就犯冲。一个是打劫的,一个是防止被打劫, 能不犯冲吗?可有一次赵大倌给官军抓了起来,硬说他是土匪的内应,好好一个汉子,给逼得不得不去当土匪了。 后来他才知道,因为他长得俊,自己的东家觉得自己小妾和女儿有看上他的意思,就干脆先下手为强,把他安一个罪名干掉。 赵大倌气急败坏,就杀出监狱去报仇了。 他成功之后,很多人佩服他,也就跟他当了土匪。 不过赵大倌这个人,虽然当了土匪,却不大喜欢打家劫舍。 你说这不是瞎搞嘛。 你是土匪,你不打劫,吃什么?喝什么? 赵大倌原也没辙,就在这时,有一个手下就说了。 东关城外有很多宝藏,也有很多矿脉,特别是黄金,只要找到一处黄金矿脉,那就发了。 这年头,有什么也比不得有黄金好啊。 有了黄金,什么没有? 是要田有田要女人有女人。 所以赵大倌就想淘金。 但是吧,这事是要慢慢来的。 当时赵大倌手下就有人不乐意了。 老木头就是其中之一。 这个老木头名字叫黑木。 因为他平素少说话,又有一张树皮子似的皱巴巴脸,这脸又厚又硬,没什么表情,就给人叫成了老木头了。 为人是心狠手辣。 他是忍不了这清苦生活,就到外边玩了一把。 对一个女人做了些什么。 这让赵大倌大怒,当场就要杀了他。老木头就想跑,但被赵大倌从背后给打了一铳子,此后这老头就对赵大倌是仇深深似海,恨高高如山,憋着劲是一门心思想要杀了赵大倌。 双方血拼也不是一回两回了。 甚至还让他搞成了几次合纵连横,联络了好几支土匪一起打赵大倌。 几次把赵大倌给逼得几乎进入了绝境。 所以红狐狸说到赵大倌,自然是要看向老木头。 在场之人皆知,这红狐狸是看上了赵大倌。 别说。 在这么一群土匪里选,也就赵大倌似模像样的,其余人等尽皆是歪瓜裂枣,瞧之不像人,反而像是歹人恶鬼。 不过也对。 土匪嘛。 你还想长一副秀才模样。 即便是赵大倌,也不过是身材高大,五官端正,望之似不凡。可要说多英俊小白脸,那就太夸张了。 不过凡事就怕对比。 赵大倌不管怎么样,和土匪们一比,那就是拔了尖的存在。谁能,又敢和他比。 红狐狸看上他,不足为奇。 “别吵了,”张国强发话了,他摘下了帽子,露出一颗十分光亮的大光头,他的头不是剃的,而是真正的掉发掉成了这么一颗油光闪闪的大光头,都不需要打蜡,就澄明瓦亮,他虎目一扫道:“小赵有自己的事做,和我们没关系,少一个人来也就少一个人分,这是好事,咱们如今只说如何下手劫货,如何到手分赃,别的什么都不要扯。” 他这么说了,熊大,熊二都站出来说了。 “红狐狸,老木头,你们把脾气收一收,不愿意干这一趟,就滚。” 红狐狸娇笑一声:“我可没说什么,是人家老爷子火气大,跟我有什么关系。” 老木头取出了一支旱烟,在旁边侧头抽了起来。 老黄皮把快抽完的烟一锅敲掉,道:“说说怎么分吧,这里人有的势力大,有的势力小,肯定不能按势力平分,应该按出力的算,谁出力多,就分得多,我这个意思,你们怎么看?” 独脚龙道:“我不同意,我可听说了,张大老爷手下强人不少,这先上去的肯定吃亏,就算最后得手,最前攻击的人势力还能保留多少?没了手下的人马,还能按规定正常分配吗?到时有说理的地儿吗?就算分公平了,我也是怕有钱挣,没命花啊!” 独脚龙这话说在点子上了。 可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 一只眼笑了。 老黄皮道:“一只眼,你笑个尸比啊。” 一只眼道:“我笑还不给笑了,你不服,你来打我啊!” 老黄皮跳起来就想打人,给旁边熊二按住了。 熊二道:“大家聚在一起开个会不容易,你可别闹事啊,你要闹事,就是不给大家伙儿面子。” 老黄皮蹲了下来。 他不说话了。 当土匪都明白一个道理。 遇刺了,要跳起来,态度一定要强烈,要让别人知道,我不是好惹的。但之后就要低调,不能太过牛掰。不然,你这么跳,别人是要来一起打你的。 人都静下来,才有一个人上来说话。 “诸位,大家此来,无非是一个目的,那就是求财。咱们怕的不就是出了力却收获不公么?干脆这样,各家出一些人,组成特攻部队,一起出力,一起行动,纵有损伤也能在接受范围之内,到时也不至于影响了几位大当家的实力,大家都能发财,岂不是好吗?” 下面一个人问另一个人。 “这说话的是谁,口音有点怪。” “不知道,反正诸位当家能发财,到时我们日子也能好过一些。” 很快,诸位当家就开始派出自己麾下的精兵强将。 但也不过是一部分。 好在这些当家的比较多,也就能拉出来一支数量比较多的精锐。 一支二百来号人的土匪精锐给凑出来了。 但谁来统领这支部队又成问题了。 你要提名你的人,我要提名我的人,他又要提名他的人,统领位子就一个,让哪个上能让大家服众啊。 最终,一个叫律川的男人当了统领。 当然,这个律川也不是一个人。 他身边也有几个人。 一个看上去是东岛人。 如果这样的人多了,会让人以为这是一个东岛人扶持起来的团伙。哪怕是当土匪,也不想和东岛人关系太亲近。 不过使用东岛刀款式武器的只有这一个人。 另外两个。 一个是背着长包袱的一个女人。 看上去年龄也不小了,但仍然很有味道,一见便知此女年轻之时是多么漂亮的模样,定然是个万人迷的尤物。 但懂行的都知道。 敢于进入土匪窝的女人,没一个简单的。 都是能打架会杀人的狠角色。 此外还有一人。 这人一看就不是东岛人。 众所皆知。 东岛人一向皆是矮子,一眼望去,全是萝卜头,然而这一个却是个大高个子。 有这样的个子,还能是东岛人嘛? 至于这个律川的手下有一个东岛人也不奇怪。 东岛武士太多了,军队中也有很多逃兵,他们不想当炮灰,就当土匪喽,也不奇怪的。 生活虽苦,但总有一些生路的。 这玩意你可以说它少,但不是没有。 总有一些混不下去的人,当土匪也是条生路么。 律川上位,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参加大比武胜了。 虽说比的是拳脚。 但铳子不要说了,都有一定的水准。 所以只要你表现得更强,那就没有问题。 可以当老大了。 律川当上了统领,心中不由也是对黑桃夫人感到佩服。 这女人是真厉害。 土匪之中都可以安插诸多的眼线,进行诸多布置。 二百多精锐土匪在手。 律川不算空壳子了。 十天后。 一个女人模样的人影来见了律川。 二人在一处山岭下会面。 女人一身黑色,便是连脸,也在一方黑巾里面藏了起来。 看不到头脸,甚至也看不到脚。 这是一个一门心思把自己藏起来的人。 她便是站,也是站在一块石头后面。 并且还在阴影的角落。 律川……或者说,是津田神一男。 他轻松道:“你们夫人手脚真是够长的,竟然能做到这一步,看来不需要军部,你们夫人自己就可以把这山沟子里的土匪全都拿下。” 不过这是戏言。 当不得真。 黑桃夫人可以做到如此,是因为她所做的一切皆在阴影之下。如果她敢把一切公开,土匪们一定会乱起来。到时不管怎么样,都不是黑桃夫人想要的局面。 因为知道的多,所以黑桃夫人才明白。 东关城外。 那里,在山沟子里的土匪,是剿灭不尽的。因为东岛帝国的军队不可能散出去保护外面的东关城百姓。 让帝国的军队。 保护中土的子民。 开什么玩笑。 你让军部的军队少欺负中土之民,就谢天谢地了。 所以。 这便是黑桃夫人所能做到的——极限。 “夫人的事你不要多管,你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攻击张家的商队。” 黑影人说话。 她的声音挺好听的。 像是清脆的瓜果,光是听着就有些让人舒服。唯一可惜的是,这是东岛语,听起来有些鸟语的意思,不及中土雅言端方大气。不过这也是无奈。 当年。 东岛是想全面学习中土。 这其中自然是包括了中土的语言。 可是东岛之人,大多数是没文化的泥腿子,只有少数贵族有钱人,或特别聪明的,才能学习中土的雅言正意。 一门语言学,是能说就说的吗? 普通的底层人物,凭什么一下子就学会了这种中土的雅言正意。 所以。 有聪明才智之士,结合东岛的土语,把中土的雅言正意变成了拼音字节,这才有了目前东岛的笨蛋语言。 所以东岛的语言基本上全都是从中土语言拼音过来的。 好好的中土语言,变得跟拼音一样,分成了一个个字节。 说起话来,自然是生顿抑错。 不过这不重要。 律川! 不,是津田。 他道:“虽然说是攻击张家商队,但之前说的事你大约不知道。这个张大老爷好端端的,有什么理由要眼巴巴的跑到东关城外这荒野的山沟子里,他真为了收集那些山货吗?也许因为帝国的因素,导致一些山货涨价,但这对于张大老爷来说应该是不成问题的,我也打听到了,他甚至和一个叫东关老四,马加官的人有联系,这已经足够让他大赚了,那他还有什么理由要进山呢?理由只有一个,他可能发现了什么。金矿目标太明显,找到也很容易被发现,最后说不得还会便宜了帝国。所以这应该是一处宝藏了。” 他看向黑影中人。 “这件事黑桃夫人已经交托给了我,那就一切皆由我来计划。倘若不放心我,那她自己再组个局,看她能不能随心所欲去做。” 阴影一样的女人停顿一下,道:“夫人明白你的意思,她的意思是,你手下聚集了太多土匪,她怕你把握不住。我们自己的人毕竟太少了,你不是真正拥有了他们,最好消耗一下比较好。” 津田一笑。 他哪里不知道黑桃夫人的意思。 经黑桃夫人的一番布局,津田自己一方几个人一下子拥有了几百号人,这顿时让黑桃夫人感觉有些拿捏不住他了。 所以黑桃夫人希望津田动一动,消耗一下手上的力量。 也是消耗一下张家商队的力量。 这样,张家商队找到了财宝,他们才能黑后出手,平平安安十拿九稳的把财宝给夺下来。 不然,这荒山野岭的,谁笑到最后,还真不好说。 第25章 鼠山,旧鹿城 这个女人是东岛隐者。 时至于今,隐者的数量也在急剧下滑。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一直的,东岛人的隐者就地位低下,虽然也可能赚到钱,但和武士阶层根本没法比。 所以一直以来,都是倍受打压。 隐者取到了功勋,计算起来,连武士的一半都没有,甚至不及商人。商人功勋是武士的二分之一,隐者就低到姥姥家去了。 很多隐者,穷到了一无所有的地步。 之所以隐者一直未有断绝。 完全是战乱年代,孤儿太多了的缘故。 不要找,不要买,隐者随随便便就能收集到足够数量的种子,训练他们,培养他们,所以隐者一直存在。 存续至今。 这些隐者,他们研究毒药,暗器,机关,药物,幻术,所以往往皆有奇能。 所以隐者才生存于今。 这个女子。 就是隐者中的出奇者。 她精之于的,是暗影神功,最擅长的就是潜匿藏踪。 所以她才至此,为黑桃夫人和津田串联。 毕竟,如果,张大老爷他们真能找到宝藏,津田和黑桃夫人也都是想要的。 事实上,此时,黑桃夫人也带上了一批人。她的权势,带出百把的兵丁还是可以的。也就两卡车的兵而已。 放宽了,三辆大卡。 不过这里有五辆大卡。 除了轻轻松松载着的大兵,还有一批的补给品。 黑桃夫人一袭军衣,两腿上更是一对快超没膝盖的黑色大皮靴子。 她的面前,摆放了一张东岛战略地图,并且是东关城外的详细地图。 她在想,她在算。 根据张大老爷的行动路线,这群人到底要到哪里去,在什么地方会有可能性的宝藏,这是什么样的宝藏,吸引了原本已经坐拥无数的张大老爷。 又或者,这里面的主线其实是龙根。 他又有所行动了。 想想也对。 他上次是发了。 也通过生意赚了不少。 但是,他花起钱来也是大手大脚的啊。 可能他就是资金链上出了什么问题,才又想出来赚上一笔。 可是,那个地方在哪里呢? 摊开地图,两眼一睁,啥也看不出来。 这行动的路线,她已经用石墨笔,在图上清晰地标明了路线,顺路线往前指引,哪哪才是地方,才是目标啊。 这时,黑影人来了。 黑桃夫人道:“啊,圣花,情况怎么样?那个人还听话吗?” 名叫圣花的女隐者低头汇报道:“津田神一男有自己的计划,他不打算听夫人您的命令,要用自己的计划行动。” 黑桃夫人忍不住皱眉。 这人啊,就是这样。 废物干不了大事,而这世上废物偏偏比较多,黑桃夫人不想承认,但她身边的人,往外面一放,很多的确是废物。 因为,真正的精才哪一个是能够轻易把头低下来献上忠诚的。 所以,黑桃夫人找到了津田。 她知道,这男人当年被幕府追杀都能顽强的活下来,是那种能够一个人砍一百人的猛人。 这样的人当然是有本事的人。 可这样的人,一放出去,就飞了。 你就不好控制了。 可是能怎么办呢? 你不用这样的人,你用什么?废物吗? 她轻轻叹气,然后对一个人说话。 “你的事情,我可以答应你。但你要给我盯住津田神一男这个人,一有不对,你要做为我的后手杀了他,并继续执行命令。” 那个人。 也是一个女人。 她和黑桃夫人不一样。 不是军服。 也不是和服。 而是一身从西极留学回来有钱学生们穿着的小洋装。 小洋装,小洋帽,小洋伞,白色的蕾丝边雕花袜,和黑色的女式小皮鞋。 怎么看,都是一个大小姐的模样。 唯一让她显得与众不同的,就是她手边有一把名刀。 注意来。 不是装饰品刀剑。 也不是普通的刀剑。 而是一把名刀。 名刀——大般若长光。 又叫一泓刀。 这把刀,十分漂亮。 当刀拔出来时,刀光会在短时间里璀璨得耀眼。 然后于刹那之间斩人首级。 对的。 这个女人,正是拥有一手好刀法的高手。 她是。 曾经东岛国一位超级大名的后裔。 拥有高贵的姓氏。 只不过,她也面临东岛女性的通病,被男权压迫着,纵有一身的能为,也不能肆意施展。 女孩做事,做得好就做,做不好立刻就要被家族指派去嫁人。 说好听是结婚。 其实是给对面男方当生育机器。 所以她才和黑桃夫人搅在了一起。 为的,就是把自己所在的家族,变成女性家族。 也就是和别的名家反着来。 家里永远是女人当家。 男人想进来只能当赘婿。 不管事业多成功,再好,也只是一个赘婿而已。 家族的一切,未来都是给女儿留的。 黑桃夫人满意地笑了。 “只要你完成任务,你回来之时,就是你父亲授首之日。” 那女人满意地笑了。 能不杀亲,还是不要的好。 那个老东西,留给黑桃夫人去杀吧! 怎么想的呢。 竟然以为我会乖乖给他当和亲工具。 去死吧。 西内。 关于宝藏。 这是一个问题。 其实张大老爷自己也不是太清楚。 他只是不停的翻一本古书。 对于目标地,他研究已久。 但始终无果。 根据推测。 当年。 第三帝时,有一个假太监,和第三帝关系很好。第三帝以少龄登基,铲除权臣,掌握兵权,剿灭地方军阀,南征北战,都有这么一个人在暗中相助。 这个人,起到的作用太大了。 但就是这么一个人。 在大乾的历史中,突然消失了。 一下子就没了。 后面怎么也找不到了。 反而大罗亡国会有一些相关的说法。 说大罗救国会,在整个乾朝,一共有两次最好的机会可以复国成功,但最终都失败了,原因就是重要的间谍在关键时刻变节了。 想也是知道啊。 大国救国会的人,跑大乾当间谍。 那自然是混到大乾势力中去了。 以大乾的官场制度,这要是当了官,不得是小妾一个接一个的娶,银子一箱一箱的往屋里搬。倘若觉得搬银子太累,收银票就好了。 这么一个原本穷逼的人,突然什么都有了,那还搞什么救国会啊,自然是要变节了,大乾好,太好了。高官得坐,俊马得骑,什么样的美女都可以,想要就要。哪怕是人妻,人家自己也给送到枕头边上来。要什么没有啊。 这样的大乾,难道不好吗? 所以也就变节了。 在变节中,大罗救国会提到了两个人。 一个是韦常。 一个是红二强。 韦常是救国会第一任会主的弟子。 当时这个人号称是义薄云天。 手上有的是钱,见人就给钱,交友满天下,不得不说,这个人的确是帮了救国会做成了很多事。 比如说诛杀大乾的内大臣兼外大臣朝拜。 剪除了大乾一直欲下不去的三大铁帽子王。 直到最后。 这个人消失了。 原因是第一任会长死了。 救国会中曾经有人想要这个人跳出来当第二任会长,但此人不干,选择了退隐江湖。 之后是红二强。 此人直接找上了大乾的第五帝,希望通过第五帝来发动政变,夺取天下,改乾归罗。 但是此事仍然是失败了。 此后的救国会就渐渐陷于低靡之中。 往后,就越发儿的不行了。 在张大老爷对着古籍苦思冥想时,龙根来了。 他问:“还翻书呢,翻明白了吗?” 张大老爷伸出手,先掏出了一丸人参黄精何首乌灵芝鹿活草等诸多奇珍之药炼就的天王保命丹,先来一粒。 这才有余力说话。 “不翻怎么行,原以为是车到山前,必有路,哪知道进了这老山林子才知道什么叫天大地大,我现在都快不知道往哪儿走了。” 说到这,他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什么。 “莫家的那些手下有些坐不住了?” 说这话,他语气森然,有一丝杀意在之于其中。 以他张大老爷往日的性子,十三家寨堡。 什么玩意。 狗一般的东西。 往我面前站近一点都嫌脏了身份的玩意儿。 让你们办点事,这叫给脸了。 你们居然还敢这个不满那个不满。 不怪莫家人觉得,留不住了,不能留了,匪性太大,这后患无穷啊。 土匪这一行,根本就是临时性的买卖。 干这一行的,几乎没有做大做强的可能。 越是嚣张的土匪,最终都是要被灭的。 这帮子土匪,之所以还能这么一直不停的在蹦哒,一是因为管这片的东岛人觉得不值当,不肯用心罢了。他们就没把这地当成是本土,仍然用一种入侵者的目光态度来看这块地方,他们想的是当人上人,而不是给老百姓解决问题当老父母。 二来就是这些土匪其实不强,只是在山沟子里待着,不怎么影响城里的人和事,如此才一直没事的。 如果他们真正强大起来,对城市有了威胁,你看地方驻军东岛军会不会来搞他们。 由此可知。 所谓土匪,不过是一群上不了台面的玩意儿。 十三家寨堡。 虽然在莫家曾经的管理上,像那么一回事。 但终究是土匪。 后来东岛人入侵。 莫家南逃。 失去了约束的土匪们一下子就烂了起来。 他们此刻,比之那些已经烂了心肝肺的土匪,也就好那么一点点。 就是俗称的,有良心,但不多。 对于张大老爷,莫家人来说,仍然是一群可利用不可一直用的人,找机会解决掉也是一件好事。 不过此行用到的十三家寨堡也有好几百号人,一发儿杀了,可能还真有些难办。 龙根道:“这可是一二百号人,用好了效果不差的。我手下有二十多号人,你们那也有一二十号人,虽然看上去不错,但我们的人,死不起啊,总有一些脏事烂事要他们办的。” 张大老爷道:“你意思,先不急着发落他们?” 龙根道:“先许以重利,安稳住全职保姆,我料定,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估计都是心眼不干净的,等我们到了地方,这些人一来可以给我们当炮灰,二来呢,等见到财宝,也好以此为利,把他们一网打尽给灭了。” 张大老爷沉吟道:“你说的有理,但问题在于,这么大一盘菜,我们能够吃得下吗?” 龙根往一个方向看去。 “你好似看错了一点。” “哦?” “老祖宗在我们身后呢,哪怕我们犯了错,出了天大的漏子,只要不是我们犯蠢的,老祖宗都会给我们兜底的。” 说到老祖宗,龙根一脸的骄傲。 迷之自信。 这让张大老爷忍不住撇嘴。 老祖宗,跟你有关系吗?你叫老祖宗。 这个龙根,听他们一口一个老祖宗,也跟着这么叫起来了。你知不知道我们叫,那是因为我们是真有关系的。 那位,是真的老祖宗。 你以为我在开玩笑吗? “那个,老祖宗,对我们的方向有什么建议吗?” 张大老爷苦笑。 他知道,目前来说,龙根和老祖宗关系还要更近一些。因为这个龙根可以给老祖宗在明面上挡灾。 还可以赚钱给老祖宗花。 要知道,财宝和可以随便花的钱是两个概念。因为想要花钱,就贱价了财宝,实是不好,所以老祖宗培养出了一个龙根。 自己却做不到这一点。 看似强大的自己,财力其实也有限。 更多是依靠锦记。 但其实锦记现在也成问题。 锦记是赚钱,但从锦记上面上下其手的人太多了。真要给老祖宗分钱,算清这几百年的分红,老锦记立刻就要散架,甚至直接宣告破产。 更不要说,因为自己莫名其妙中了诅咒,甚至不得不真正的找到老祖宗寻求帮助。 理所当然,老祖宗会更亲近龙根一些。 有什么话,什么事,都跟龙根说。 龙根果然知道。 他在张大老爷的地图上看了一下,手指延伸指引,道:“我也不是太清楚,先往北走吧,老祖宗说气机在北,让我们就这么走。” 张大老爷看地图道:“这么一直走,是去边界林,一到林子那里,就是大普罗斯人的地盘了。应该不在大普罗斯的地盘上,那就是在鼠山这边了,这地方倒有可能是,但那也太恶心了,当年大乾人会把宝藏设置于此吗?” 鼠山有很多灰地鼠。 那地方老鼠太多,出于恶心,所以人迹罕至,它们吞食草根,地虫,以至于一整座山都是的。 他看了这地方。 摇了摇头。 然后看另一个地方。 应该不是鼠山。 那就是旧鹿城了。 第26章 选择,不当土匪 鹿城。 又叫旧鹿城。 它是北莽早年最初的一座城。 是初代北莽大王檀王下令修筑的。 当时中土王朝正是鼎盛之时。 应该是大云朝。 大云一朝,从头强到了尾,可能此国早期有过和亲之耻,但此后都是在吊打周边一切的不臣不服。 北莽却于此而兴,正面击败了大云的军队。以至于,让檀王一下子成了北莽的精神信仰。 在普通北莽民众心中,可以打败大云,那是神人才可以做到的事。 所以,檀王才修建了独属于他的王城。 鹿城。 此后,草原上的诸部,除了信仰苍狼,就是信仰雄鹿。 特别是白色的鹿。 虽然旧鹿城在历史上数次被中土王朝所灭。 最终,被遗弃了。 但即便如此,这也是一座曾经的王城。 哪怕,此刻,这座城已经残败破损的不成样子,即便是找到一块断墙也难以寻觅。 到处都是石块。 是长得比人高的杂草丛。 是一只只出没于野的动物。 是树叶覆盖下密密麻麻数之不尽的虫子和虫洞。 但也正是如此,旧鹿城反而比较可靠。 应该是藏宝地吧。 张大老爷再看一眼地图,终于有了决定。 “好,先去旧鹿城看看吧。” “啊,要去那个地方吗?” 龙根想了想,跑去传话。 不需要他说什么,很快所有人都知道了。 方位,旧鹿城。 莫小米悠悠荡荡地坐在一辆马车里。 她晃动红鞋的脚尖,道:“五仙庙那种地方在旧鹿城吗?” 旁边刘醒非取出了一只罗盘,道:“哦,不是。” “不是,他们都以为是啊!” 刘醒非笑了。 “旧鹿城是吧,那里早先是北莽的都城,城破而复立,经历千年不止,到了城被彻底放弃之后,这么长的时间里,有多少宝贝能存放得住呢?别把人都当傻子,这么明显的地方,是藏不住宝贝的。” “所以,不在旧鹿城。” “嗯。” “那可有趣了啊!” “是啊,挺有趣的呢。” 刘醒非说着忍不住笑了。 的确有很多自以为聪明的人,匆匆去了旧鹿城寻找。 比如,东乾特务科的四大高手。 东乾国,是一个畸形的小国。 是由东岛人扶持起来的伪乾朝。 像这样的一个国家,别的不说,一切都在东岛人的控制下。 至少军事上是别想有什么作为的。 而东乾国的很多人也以之为常。 他们只要能当人上人就好了,至于是不是给东岛人当狗,他们无所谓。 由于没有军权,所以东乾国大力发展的就是特务机构。 当然了,做为东乾国,也有为自己打算的地方,那就是重视民间的武力。 在大乾晚期,民间武力曾经爆发了强大的力量,西极人都抗不住民间武力的袭击。 所以大乾后期一直在加大对武举科的投入,搜罗了不少的武林高人。 以至于即使是东乾这样一个没多少人看得起的角色,居然也有很多高手投入于其中。 其中,就有一批人来了。 打头的是一个壮男。 这个人,叫神拳镇东关。 此人沉默寡言,不太喜欢说话。 一脸神情肃穆,但却让人心生胆寒。 在他旁边的人,也都是高手,但无一不是对此人胆战心惊,不敢有得罪之举。哪怕一句话,一个字。 这批人有大约五十多人,都是好手。 他们到了旧鹿镇,看到的就是一片残墟。 钮祜禄傲白对一个人道:“上面就是让我们到此的吗?” 那个人道:“是,这是黑桃夫人和津田撒玛的意思,我只是一个带路的。” 凌钩的手指在自己的铁甲面具上轻轻抚过。手指尖上的茧子与铁甲面具间发出轻轻的沙响。 “带路的,我们一路上,对你言听计从,连个字的废话也没有,结果你们就让我们到这荒野之地,这么杵着吗?” “这是由黑桃夫人和津田撒玛的命令,我就是一个带路的,也是听命令行事啊?” 旁边。 镇东关说了。 “花扎敖,杀了他。” 钮祜禄傲白露出了笑意。 凌钩反而道:“这不好吧,毕竟也是东岛人的狗。” 但这话已经迟了。 花扎敖已经一剑把人杀了。 钮祜禄傲白道:“人杀了,往下怎么走,这连个向导也没有了,不会我们就这么回去吧?死一条狗无所谓,没人会在意,没人会计较,但这样回去,终归对黑桃夫人不好交待,那个女人,手眼通天,手段狠着呢。” “我们,去灰鼠山。” 很多人不知道一件事。 张大老爷他们要去的五仙庙,那个大乾曾经的往里面藏宝的地方。 大乾怎么可能,对于这样重要的事,一直一无所知? 不是的。 大乾知道。 但是一来当大乾掌握这消息时,这个藏宝地已经封闭起来了。 二来这地方被人建立了五仙庙,有五仙庙镇压着,别的什么人,哪可能随便进入其中。 所以大乾。 或者说东乾,其实是知道的。 只是过往他们没有力气把宝藏启出来。 但这一次,他们打算试一下。 先按东岛人的要求到旧鹿城。 然后断了联系,直接去灰鼠山开启宝藏。 没错,宝藏所在地,就在灰鼠山。 这名字也是最近才有的,早年间可没这么一个名。是后来,山上的老鼠多了,才叫的灰鼠山。 杀人,处理完尸体,他们就前往灰鼠山。 …… 半天功夫。 一个人来到于此。 这是一个一身黑的女人。 她在地上看了看,仿若亲眼目睹一般,找到了一块地方,把里面的尸体掘了出来。 于是她明白了,立刻飞身离开。 与此同时。 土匪们打成了一团。 一支支,一股股,山上的土匪杀了过来。 给张家商队造成了麻烦。 土匪就是这样的。 虽然此前有一些大土匪定规矩,但规矩就一定要遵守的吗?都已经当了土匪,你跟我说规矩?土匪只有一个规矩,谁抢到的就算是谁的,不服你也来抢啊。 就是这么简单。 所以就有一些土匪过来碰运气了。 这一打起来,往往就收不住手。 随着加入的土匪越来越多,就越发的有人受不了,参与了进来,导致土匪攻击方人数一下子多得和军队一样了。几乎是数千人的土匪,密密麻麻的杀过来。 蚁多咬死象。 即便是张大老爷手下尽皆是高手,精锐,但这么对打下去,总也是要撑不住的。 所以,只能有请老祖宗了。 刘醒非老规矩,拿出了金钟,放出了睡蛊,自然也就暂时把土匪给丢掉了。 但是,十三家寨堡人却有些不干了。 能当土匪的没一个傻的。 一下子惹出了这么多土匪,后头肯定有更大的麻烦。 所以他们想要尾款。 甚至还想借近机之便,杀了张大老爷一伙,事实上他们自己也想发大财。当土匪就是这样,急功近利,目光短浅,只着力于眼前,做事全凭拍脑门的想法。 一通乱战。 在十三家寨堡中有人发起背刺。 虽然朱老大等人造反,想要一波而肥。 可在这十三家寨堡之中,哪怕是少,也是有莫家的死忠。 背刺之后,十三家寨堡人换了头。 朱老大等几十个人被拉了出来。 朱老大怒吼:“陈幺妹,我不薄待你吧,你跟我来这一手?” 陈幺妹。 蘑菇屯的当家。 她有一个绰号。 陈大脚。 这是一个身材比较高挑的女人。 她虽个头比很多寻常男子都高,却不减其英色,在土匪中也算是个人物了。她当土匪,也是有机缘的。当年,她是被劫上山的,不过她没有被凌辱,反而完成了反杀。 自此之后,她在莫家的帮助下,成为了蘑菇屯的女当家。 别说什么回家。 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大山,怎么样也移不开的。 一个女人,给土匪抓了,哪怕是这边被抓,那边被救回来,也算是污了名节。 正经人家正常是不能要的。 只能下嫁。 什么叫下嫁? 就是只要有人愿意娶你,就立马嫁了。 别管人家什么家庭情况,有钱没钱。 就是这么贱。 所以,一个女人,被土匪抓走,这一辈子就相当于毁了。 与其回家,让乡里乡亲的人在背后不停的戳脊梁骨,或是被迫嫁给一个什么也不是的玩意,去低嫁,毁掉一辈子,倒不如在土匪窝里发展好了。 这叫什么? 强者从不抱怨环境。 陈幺妹就是这么一个——强者。 被土匪掳了又怎么样。 老娘也可以当土匪的。 不过,她到底是记了莫氏一族,莫家的恩情。 她一直都是莫家暗中经营的一双眼睛。 原以为朱老大这个人憨厚老实,讲究规矩,看起来比较忠义,其实一个当土匪的,怎么去讲忠讲义啊,怎么去憨厚老实,所以嘴上说话说得漂亮,但该背叛时是毫不犹豫。 只是这个朱老大怎么也想不到,张大老爷手下点子这么硬。 硬也就不说了。 一直比较信重的蘑菇屯女当家陈幺妹竟然背刺了他。这让朱老大十分不甘。 “陈幺妹,我一直在照顾你们吧,你仔细算算,我帮你不是一回两回了吧,你居然背叛我,你疯了吗?这暗无天日的土匪生活你还没过够吗?你以为我们是什么?我们是土匪,连我们的东家,莫氏都嫌弃的土匪,保不齐人家都想甩了我们,现在带上我们,是当炮灰用的,你却背叛我们,你到底怎么想的呀,为什么要这样做啊!为什么啊!” 他叫得都快哭了起来。 不哭不行。 地上的坑,越挖越大了。 陈幺妹却面无表情。 她居高临下,看着被捆起来的众人。 “我们获得了好处,得到了财富,该有的都有了,但你们却想反叛,这是何等的无耻。我想你们大约忘了,我们十三家寨堡和其余的那些土匪是不一样的。我们是被莫氏家族组织起来的,不是那些没有拘束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真正土匪,但你们却忘了,一个个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土匪了,这也是莫家早早离开我们的原因。现在,主家已经来了,这一次任务完成,我们可以回到境内,甚至可以洗白身份,不再当土匪了,当清白的人,但你们还不干,还把自己当土匪,想要反噬主家,现在又有什么话说,还怪我反水你们,我从一开始就不想当土匪的 老娘想的,是当一个正常的人!” 其实,朱老大他们,也是想要当清白的人。 但他用错了方法。 人被一一埋了起来。 有人后悔,有人痛哭。 但都没用。 最后,甚至有人溜肠蹿稀了。 空气中弥漫了米田共的气味。 让人不由得埋得更快了。 人埋了。 莫家人来了。 他看着地上隆起来的一堆,叹了口气。 陈幺妹上前道:“东家,他们是自寻死路,怪不得您的。” 莫家人苦笑道:“你相信吗,其实我早已经决定放弃这边的事了,由他们高乐去。但却是不行,因为他们都有嘴,能说话,保不齐还记录下来什么账本,到时往上面一交,换个好处,所以我一直是犹豫的。想杀,却下不了真正的决心,没想到,最终,这些人是自寻死路,但我始终感到遗憾,毕竟这些人也算一直给我莫家交数的。” 莫家人的话,让陈幺妹心中也是一阵的发寒。 这大家族就是大家族。 别看莫家在张大老爷那里只算是一个普通的小家族,但对于十三家寨堡来说,却是手眼通天的巨无霸。 她现在才明白,自己在关键时刻走对了棋。 如果她没有走这一步,也许莫家人是不会对她说这些话的。 不过暗中她也松了一口气。 这土匪,谁愿意谁当。 反正她是当够了的。 她当年,之所以选择当土匪,是因为其实没选择。当土匪还能好好活两年,不当土匪,别说两年了,一年不到就要活不下去了。 不要以为这里的村子小民百姓一个个都是土匪的受害者。 其中也不乏变本加厉的施暴者。 就有一些人,自己对付不了土匪,就对付起了更弱势的老百姓。 在东关城外的乡下村子里,被封建迷信,村中族老,村长,镇长,甚至一些大户,祸害的蒙冤者不在少数。 其中就有很多,假五仙之名,行诈取钱财之事。 在这其中,被害的老百姓不知有多少。 也有一些进步青年。 但人单力弱,也是遭受了不白之冤。 所以,当年,陈幺妹的情况,当土匪是唯一的出路。 不然,她只能选择窝窝囊囊的活。 没自由,甚至连尊严也没有。 因为倘若她嫁了窝囊的丈夫,一定会有一些恶霸闲汉去睡她。 她能反抗吗? 她男人敢反抗吗? 甚至于,不定哪一天,缺钱了,就把她典了。或租出去。 乡间典客妻租妻的传统,是很强大的。 所以她没办法,没退路。 逼至绝境,只有向死而生。 好在,她熬过来了。 现在,更是看到了出头的希望。 她经历了考验。 莫家人已经认可了她。 要带她离开这里,不当土匪,也就一句话的事儿。 不过,这只是一个初步的认可。 想要真正离开这地方,不当土匪,她还需要更努力才行。 第27章 炸洞 说到灰鼠山。 在这里,的确有一个藏宝之地。 在这山巅的龙楼宝殿上。 一个人在一具铁制的棺材前烧香。 这香,是特制的香。 用五仙的米田共加入一些草药炼成的。 烧起来,倒也有一些清新的味道。 让人难以置信。 这五仙的米田共竟然也能制香。 殊不知,所谓味道,本来就是遇极而反。 香的极致,是臭。 同理,一些臭味,臭到了极致,也成了一种异香。 便是如此。 更何况五仙的米田共自有其妙,或使人致幻,或让人中毒,此中之妙,不一而足。 因此使用五仙的米田共制香,当有其特殊之效。 烧着香,这个一身正统大萨满模样的女人说话了。 她敲打手上用人皮人骨制成的法器手鼓,说道:“姐姐啊,姐姐,看来,命定之人要出现了,没想到咱们这诅咒,终是要有被破除的一天啊,也是奇了怪了,我真是想了不通,咱们的算计,有五仙守门,他们要想到我们这,非得伐山破庙,对付了五仙这一关才行,连大乾朝廷最鼎盛时都办不到的事,为什么他们能办到?就因为是有命定之人吗?” 说到这,她又笑了起来。 “算了,就算是命定之人,你我皆是已经抛去了生死之念的人,就看他们能不能破开五仙庙,临至我面前。倘若如此,便解了咒术又如何。” 是的。 她和姐姐施加的术法,主要是借用五仙之力。 倘若对方破除了五仙庙。 那意味着五仙。都不是他们的对手。 那自己这些借助五仙之力的萨满祭司又算什么? 自然也不是对手。 与其到时被撑直了。 不如自己主动伸直了。 这也叫敬酒吃了,不吃罚酒。 心意打定,女人不再乱动,她静静地,在原地这么坐着。这她这样坐着,已经很久了,就这么,一直的,不吃,不喝,一直枯坐。 这种事,她已经维持二三百多年了。 已经习惯了。 …… 这里就是藏宝地。 灰鼠山。 但从前不是。 在最早的从前,这个地方叫圣山。 当时,草原上的北莽人都听说过圣山的传说,传说檀王就是在此地得天启,才拥有打败大云军队的力量。 但是,一直的,始终没有人知道,圣山到底在哪,又有哪一座山是称得上圣山的。有人说是在高原,也有人说是在北莽之上,是北海旁边的一座山。 但是,都不对。 所谓圣山,看起来并不起眼。 在群山之中也不显大。 它既没有高耸入云的山峰,也没有饱满金银的矿藏,只是一座看起来比较普通的山而已。 但是这山是神物有自讳。 真正的好东西,如果显出了不凡来,还能保得住吗?或者说,它还有可能属于你吗? 好东西,当然人人都想要。 如果一眼就能够看得出来。 不到你出手,别人就会去抢,去要,去夺的,那时哪还有你的份。 此时,一队人马已经来了。 镇东关看向了一个人。 他,才是这里主导一切的人。 这个人就是。 孙殿臣。 他目光炯炯,嘴唇也有一些哆嗦。 心情之激动,可想而知。 “我一直以为这只是个故事,没想到此事竟是真的。看来天意垂青,我大乾仍有再起之时,哈哈哈哈哈……” 大乾。 多好的大乾。 怎么就有人接受不了呢? 然后他对一个人道:“韦俊,你的祖上留有此处的宝图,虽然地址已经毁了,但你应该仍然知道那个地方,把它找出来!” 韦俊,是一个老人。他也是从前假公公韦常的后人,自然知道一些旧时的事。原本,这些事,他一是当故事听的,二却也是家道中落,现在不行了,需要一笔钱,这才听了孙殿臣的话,来这里帮助他们开启宝藏。 “灰鼠山,方向应该是往东,东南,在那里有一处人为的平地,可以看地上的土痕,辨知地下的情况。” “走。” 大队人马,又是在这并不是太大的灰鼠山,且队伍中也是多有奇人,很快,就找到了地方。 从土质的颜色,和周边进行对比。 这灰鼠山,真不愧是灰鼠山。 只有低矮的灌木丛,并没有大树。 因为此地的老鼠太多了,再好的树也经不起老鼠们的磨牙,一棵棵树早倒在了鼠害之下。 好在孙殿臣一行人准备了大量的鼠药,这才止住了疯狂的老鼠。若是普通平民,到了此地,没有足够手段护身,即便是老虎也有可能被老鼠吃掉。 花扎敖施展花剑术,一连削死了七八只老鼠。 “我们的鼠药是不是不太好,怎么还有这么多老鼠?” 倒是镇东关没有被影响。 老鼠也是知道趋利避害的。 在天性上感知到了镇东关的可怕,所以都有意无意的避开了这个人。 但他这气场,其余人可就未必能行了。 钮祜禄傲白取出一只木棍,啪啪地打死几只老鼠。 他心中不服。 我怎么可能和镇东关差那么多? 这老鼠不敢碰镇东关,却敢来惹我,找死。 倒是凌钩心中明白。 这哪里是武功的原因。 是杀气。 镇东关手上死的高手,是四人中最多的。 所以他杀气最盛。 反而他们三个。 钮祜禄傲白一直十分自傲,他矜持于自己的身份,所以一直是这不干那不干的,鲜少出手。纵然武功高,可出手少,也就多少有些眼高手低。 再说他年龄大了。 偏偏练的是手上功夫。 这拳怕少壮,棍怕老郎。 倘若钮祜禄傲白练的是兵器,也许好些。但此刻却是不同,他这赤手空拳的,能有什么威慑之力,所以老鼠不怕他。 凌钩倒是个好的,杀手嘛。 但他杀的大多是普通人,功夫不高。这天天杀小卡拉米能有多大的能为,能积攒起多少杀气。 所以老鼠也不怕他。 至于花扎敖。 这个人很是清高,一个规矩不高的人,手上就脏不到哪儿去。再说他在西极待过,比较讲究文明这玩意。 一个讲文明规矩的人,自然也不能真狠到哪儿去。 所以在众人之中,也就三个人不惧老鼠。 一是孙殿臣。 二是韦俊。 三是镇东关。 不过。 令人感觉奇怪的是,这个韦俊看起来是一个不会武功的普通人啊,怎么也不怕老鼠呢? 但细一思之,倒也不怪。 这么多年,韦家不济了,往往就是开医馆当医生。 可现在不一样。 大时代冲击下。 这中土的中医不大受一些权贵的信任了。 当年,第一代大总统甚至说了,病死不要中医来看,结果他就病死了。 上行下效,下面的富绅豪门自然也是如此。 有病了,更喜欢找西极的洋医生。 中土的本地医生,生意就差了。 也就乡下还好一点。 但是吧,乡下多是泥腿子,能有多少钱,可以支应医者的富贵,所以当医生在乡下也不过是混一口饭而已。 发不了财的。 但韦家毕竟是曾经富过的。 哪里可能一直甘愿清贫呢。 要不也不会来这地方了。 就是想重复祖先的荣光,好好发上一笔。 他记得,家族记录上说过,灰鼠山里面的财宝多得像一座山,大量的金银,多不胜数。 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当年,大乾攻击大罗,不是一次的事。 而是前前后后打了几十年。 直到大乾第三帝在位,才算真正坐稳了这片花花世界,中土江山。 在这漫长的时间里,大乾一直在往此地运输财宝。 可能后期是少了,但胜在安稳。 大乾对大罗当时的掠夺之深,堪称恐怖。 甚至为了更有效和洗劫财富,不止一二次的,发动了大规模的屠城。 在这其中,所获之多,是难以想象的。 普通的老百姓,分点银两铜钱也就罢了。 大量的黄金珠宝玉器等物,都被收藏起来。 所以,这是一笔很难想象的惊人数字。 哪怕拿不到大头,甚至只是捡一点边角料也足够一个人发大财了。 历史上。 曾有一个君王,他一个人的墓葬,被后来人盗了几百年也没扒干净。 就是因为太多了。 一个人再怎么努力拿,也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拿不完,根本拿不完。 但是。 他估错了一件事。 他祖先当年知道这个地方,进去过,出来过,也不过是大乾第三帝时,还是第三帝早期年间。 众所周知。 大乾第三帝少年登基。 当了五十多年的君主。 这漫长时间,早已经让这个地方变得陌生,甚至诡异。 韦俊忍不住道:“地方找到了,可我祖上说这里早塌方了,连当时的帝王也拿此处没有办法,我们知道了地方又如何,搁这里挖,要挖到什么时候?” 孙殿臣笑了。 “挖,为什么要挖,当然,挖也是要挖的,可正如你说的,如果要我们这么挖,谁知道要挖到驴年马月去。” “那我们……” “呵,什么年代了,给我炸!” 孙殿臣一声令下,立刻有人来放炸药。 当年。 大乾刚刚与大普罗斯打过一战。虽然说是打赢了,但通过双方兵力对比,士兵的损折程度,第三帝明白,其实是大乾输了,大普罗斯的失败只有两个。 一是兵力不足。 二是后勤不济。 这也是最要命的两个。 坦白说,倘若兵力和后勤问题不能解决,哪怕是第三帝也想不出来要怎么胜。 所以,在同等条件下。 大普罗斯的实力是胜过大乾的。 灰鼠山靠近了大普罗斯。 如果往这地方投入兵力多了,可能会惊动大普罗斯,万一再动兵戈,大乾恐怕会失败。 再说了,当时的火药技术尚不成熟。 直到公平大王时代,才让火药技术迅速成熟起来。 所以面对塌掉洞口的宝藏,即便是大乾的第三帝,也是只能选择离开了。 但时至今日。 火药技术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过去时候。 使用再多火药,可能也就是在地上崩几个灰点。 但现在。 使用好了,就能开山裂石。 打通一条封闭的洞口,不要太容易。 轰。 随着一声巨响。 只是一个开始。 哪有可能,一发就把门洞给炸出来的。 一开始当然是要瞎炸一通。 这里可没有古代盗墓派的高手在这里分金定穴。 过去,古时的盗墓派猖獗于一时。 再伟大的君王,到了地下,才不过四年,其墓已经给盗墓派的高手给打了地道,把墓中的好东西给往外掏了。 这是因为古代君王和一些贵族实在过分,动不动就大搞人殉。 不把人命当一回事。 主人死了,还要把大批的奴隶也一起给埋了,这也罢了,甚至还要把修陵建墓的人也给埋了。 有一些工匠,在施工过程中就留一手。 于建墓之时暗自打一条地道。 这样被埋起来,也可以在墓下把地道打通。 这些人后来就演变成了盗墓派。 但是吧,有些盗墓派的人,越来越不像话。你可以逃命,也可以在墓里摸一些金,但你在墓下大肆破坏就不对了。 有些破坏甚至可能会影响历史研究。 这就让有些人不满意了。 怎么说,一座美轮美奂的地下陵墓,也是有艺术价值的宝贝。 你摸金盗银也就算了,进行破坏,就大可不必了吧。 凡盗一墓,必毁一墓,于是世间就有了修墓派,藏墓派。这些的诞生,让盗墓派最终没了饭吃。 墓中的惊险,机关,不是开玩笑的。 花费巨大的代价,下墓而无所出,还要死人,这样的事业是撑不下去的。 直到,刘醒非他们,三兄弟一起,开发出了大墓,大发其财,才重新盘活了这一门生意。但即便如此,后续盗墓者众,也仍然没有多少真正发展起来的。 能下墓,而有所收获的,少之又少。 到目前为止。 也就是地灵门,五灵门之类的。 其余的都是碰大运。 可一不可二。 反正,分金定穴这一行,已经废掉了。 至于……像刘醒非这样的,运用秘术,秘眼去看的,那就更少了。 纵然有一些,天生阴阳眼的,大多心理素质也不过关,别说发挥所长了,这些人恐怕根本不想要这样的天赋。 所以,也只能这样,慢慢炸了。 好在孙殿臣他们,你要说搞到大批的军火,这是成问题。 因为有东岛人在旁边盯着。 人家是要你当傀儡的,不是跟你玩种田的,真以为会给予你东乾国大量的军火,武装起来,强大起来么。 和东岛人未来唱反调么? 所以是不行的。 小短铳什么的,可以有。 长铳也可以有,但每一支长铳的数量都要精确。 大概一次上百支就要有东岛人在旁边严格调查军火的用处了。 所以审不行的。 但若只是火药,则是不成问题。 因为现在用火药开矿已经是常态了。 所以孙殿臣他们可以用火药在灰鼠山上到处的乱炸。 当然了,说到处乱炸,也不对。 他们也是对土质层进行研究推断的。 虽然说这是一个笨法子。 可笨法子好过没法子。 很快。 一次与。别不同的爆炸声,让孙殿臣他们有所发现。 一个不大的洞孔,终于是被炸出来了。 第28章 狐仙讨封 洞不大。 但即便是不懂观云望气的人,也能够从这个不大的洞口看到几乎有如实质的黑气在扩散了。 “快快,把它挖开!” 孙殿臣激动起来。 不要说的,一群人已经不由自主的挥舞各项工具扑了上去, 很快,一个可以容纳人进入的洞口就出现了。 镇东关不要说的,直接就进去了。 孙殿臣一脸无语。 我说,至少等半天功夫,让这里面的秽气散掉一些啊。 不过,他又一想,那个打头进去的人是镇东关,那没问题了。镇东关这个人,据说修炼了传说中的气功。 虽然是旧时代最落伍的硬气功功夫,但也非寻常人可比,是正面被铳子打都未必能打死的人。 一身的硬功,就是已经炼到了这个地步。 这样一个人,武功修为,已经快到常人难想,甚至是不可思议的地步了。 那还怕什么。 在这里等一会吧。 果然。 不一会儿,镇东关就出来,道:“我在里面看了一下,没什么问题,让大家进来吧。” 孙殿臣一想,可能是先辈建墓手艺高超,这墓中自有生气,空气与外界保持交流,如此一来,也就没多少秽气于其中。 这样一想,他也就欣然从命,留了花扎敖在外面看守,自己带主力部队往里面去了。 他知道。 这事要快。 张大老爷既然行动了,说不得要不了多久他就摸过来了。这种事总是要小心的。不然,给别人摸来了,纵是发现了宝藏,也是麻烦。 这宝藏,是大乾的,可不能便宜了别人。 哪怕自己这边急进一些,死掉一些人,也要保证提前把宝藏找到,运走,藏起来。 正当他们往里走时。 已经有人来了。 是刘醒非和莫小米。 张大老爷一行人中,实力最强的也就是这两个人了。 “果然是这里。” 莫小米也是修学过秘术眼的。 她眼睛一扫,不由皱眉。 “这里的阴黑之气……太多了吧!” “不奇怪的。” 刘醒非闭上了眼睛。 他的秘眼之术早已经到了神之奇也,不可测之的地步。 这样闭上眼睛,是因为他倘若全力发动,影响不好,天地会不喜的。 这个世间,任何人,哪怕是天意,也不想被人看透。 所以一些算命的往往下场不好。 有神相的高手,算命不算己。 其实是这样的人太过于泄露天机,已然失了气运,为天所忌,不是早死便是要遭到厄运。 所以很多高手,算命后好好的话不好好说,非要说得模棱两可,让你自己猜去,就是这个意思。 但其实,就算是这样,这也是不好的。 所以很多事,知道即可,别大舌头。 并且做事也要有分寸,你可以踩一些线,但绝对不要越界。 老天爷是不跟你开玩笑的。 因此,刘醒非也就只好用踩到边的力量去“看”上两眼。 这一看。 好家伙。 他心中都有些骇然。 只是仍然稳住了。 不然,让莫小米看到的一幕,搞不好她是要退的。 在灰鼠山上。 云层间。 五个。 不,应该说是四个。 四个有着动物头,人模样的瘦高身影,宽袍大袖在那儿立着。 这是……仙。 仙神才有的力量。 身处于高上一层的维度,在观看下方。 别看孙殿臣他们干得欢,其实,这些人一个个黑气罩顶,已经是一脸的死相了。 五仙之中,已经有一个不在了。 既然不在,就是已经下来了,出手了。 刘醒非大致的猜了下。 是狐仙。 狐仙不在此中。 那么说,在下面的,是狐仙了。 而其余四仙在高处欣赏这一切。 果然。 这五仙。早已经修至近于仙,甚至是近神。 这五仙。 刘醒非暗中摇头。 他此刻眼力非凡。 一眼看出了这五仙的跟脚。 五仙五仙,既然有一个仙字,毫无疑问,它们是想成仙的。 毕竟成仙才是真正的自由。 但五仙走的路,却让它们成了神。 五仙大肆散播信仰,导致它们收集了很多的香火。 这是在不知不觉中走上了香火成神道。 可是呢,它们又不是成神。 所以就蹉跎至今。 不仙不神的。 活该陷之于此啊! 刘醒非轻轻一笑。 倘若他是这五仙之一,精之于一道。 要么成仙,要么成神,早就成道了。 但这五个货,是仙不是仙,神不是神,仍然有着妖气,连人也未成之。修了这么久,因为心中的贪意,结果啥也不是。 倘若他们有一样真正修到头了,刘醒非转身就走。 但现在。 五仙虽强。 可在刘醒非眼中,犹可杀之。 他想到了——犹可杀之这一想法。 此念一出,不自然也就产生了一丝杀气。 虽然十分稀薄寡淡,但仍然是流露出来了。 就这么一丝,就惊动了五仙。 五仙之一。 灰仙,立刻看了过来。 但它什么也没看到。 可这才是最可怕的。 灰仙——实质上,它是这里最强大的。 五仙之首。 平素十分低调。 但这正是它高明之处。 所谓满瓶子不动,半瓶子晃荡,就是这个道理了。 是以,灰仙知道。 在方才,有人在看它们,并且,想要杀了它们。正常要看到五仙会想杀吗?躲都来不及呢,更不要说杀了。 能杀,至少要实力相近。 凡人之间,也许可以。毕竟舍得一身剐,君王拉下马。 但仙凡是一条线。 凡人再怎么样,也够不着仙。 敢对它们五仙心生杀意,对方绝不简单。 至少不是下面这些蝼蚁。 最简单的,这个发出一丝杀气的人,自己竟然感知不到。 “灰仙,你怎么了?” 旁边的柳仙发了问。 白仙和黄仙,也都一发儿的看了过来。 “刚才,有一个人,在看我们。” 灰仙慢条斯理地说。 “不可能,谁能看见我们,我们这种云化状态,哪一个能够看出来?” 黄仙当即就是不信。 灰仙不徐不疾道:“并且,这个人好像想要杀了我们。” “什么?” 白仙吓了一跳:“敢于对我们心生杀意,这样的人不简单,我们回去吧!” 它说着就消失不见了。 柳仙啐了一口。 “老白就是这样,胆小的一批,怎么这么胆小的家伙是我们的一员啊!一有事就。躲起来,它以为在自己的界域里就万无一失了吗?” 界域。 神国的初级胚胎。 黄仙道:“至少在界域里实力会得到增强,让人有安全感吧。再说你也不要小瞧老白,就问一句,让你和它生死战,你能杀了它吗?” 柳仙不说话。 但它也走了。 黄仙不由嗤之以鼻:“什么玩意,这么差的脾气,我都怀疑这么些年是怎么和它相处一块儿的。” 灰仙发话了。 “你也别大意,小心一点。” 黄仙哈哈大笑,整个人也消失了。 灰仙看它消失,才转头看灰鼠山。 这么多人,是因为山中的宝藏吗?这可麻烦了。正是有了这批宝藏,五仙。才能拥有界域这样的玩意。这意味着,有宝藏在,假以时日,这座灰鼠山可能会进化为福地洞天,无论如何,也不能丢掉这样的机缘啊! 好在。 这些人终究也只是人,凡人而已。 凡人和仙,终究是不一样的。 五仙也许不纯粹,甚至可以说弱小,但那是和真正的仙人进行对比,相比于真正的仙人,也许差一点,要弱小。但相比人类,对于凡人,那是超然于物外,能够碾压级的存在。 从来仙神之流都是高高在上。 这个高高在上,不是说别的,是位格。 高高在上的位格。 哪怕凡人,拼尽了全力,也无法触及的,高高在上的存在。 此刻。 孙殿臣就看到了。 一道门。 高大的石门。 这门大约五丈以上。 孙殿臣脚下一顿。 他想到了一个古老的传说。 似他这样的年龄,见识总是比一般人要多一些,哪怕听到的都是封建传说的迷信故事,也是有些东西的。 门高一丈主富贵。 门高二丈主大吉。 门高三丈主王侯。 所以正常来说,凡门之高大,莫可过之于三丈。 超过了三丈当如何? 门高四丈主血光。 门高五丈主星落。 这个星落。 不是天上掉星星下来。 而是要死人,死大人物,并且还要死上很多人与大人物相伴。 孙殿臣现在就对上了一道五丈高的大门。 这也还罢了。 这一道大门,门上有着一幅雕刻。 那是一个瘦长人形的生物,身穿宽衣长袖的大袍子,一副大官模样的人物。 唯一不对的,是这个人的头,是一模糊狐狸的模样。 此门未开。 但这时孙殿臣已经有种想掉头一走了之的想法了。 他回头。 看到手下人也有所动容。 镇东关还好,他这个人,一向是稳如老狗,不会轻易动摇。 不管是发生了再大的事,都沉默寡言,不动如山。除非,要他出手。 至于凌钩。 这人喜欢戴面具。 一个戴着面具的男人,你能从他脸上看出来什么? 不过,孙殿臣发现,凌钩的眼睛,有所闪动。 这也是正常的。 连自己都动容了,凌钩这个见识不多的小年轻,又怎么可能无动于衷呢。 至于钮祜禄傲白,他这人倒是也算得上沉稳。但他的反应才最真实。 一直稳定的脸上,肌肉也不受控制的颤动了起来。 其余人,就不提了。 两股战战。 还不错。 没尿出来的。 但孙殿臣感知到了。 很多人的心脏在止不住的跳动。 如果用上听诊器,就能听到激烈仿若打鼓的声音。 韦俊忍不住道:“不对啊,老祖宗可没说这么吓人的,我们是不是出去好吧,我感觉这地方不好乱闯的。” 孙殿臣看他道:“你要是出去了,这一趟的任何收获都和你没关系了。” 当年。 韦常从这地方出去的。 他和后人说了什么,没人知道。只有韦家人自己知道。如果有问题,保不齐韦俊是想他们死在里面,他一个人发财。 所以他要这个人在自己身边。 想种用情报优势一个人讨巧占便宜,想都别想。 韦俊叹了口气,倒是没再动了。 孙殿臣想想,还是要试探一下这道门。 他上前,想要推门。 手一搭上石门,一种冰凉且奇异的触感传至于他的手掌上。 下一刻。 门就发出喀的一声。 这道五丈的大门,裂开了一个小口子。 脸这个小口子里,似模似样的走出来了一个……狐狸。 这狐狸,一身花毛。 但它是用双足走路。 在孙殿臣的面前站住。 孙殿臣当下就是想飞起一板脚,把它踢死。 以孙殿臣的武功,一脚之下,莫要说一只狐狸了,便是一头老厚皮的野猪,老熊,甚至是筋骨粗壮的老牛,都能一脚直接踹死掉。 大乾第二代虎头太保,那实力不是开玩笑的。 但诡异的是,孙殿臣做不到,他甚至一动也动不了。他知道,自己被魇住了。 人类,或者说生命体,有时会在某一种特别情绪下,突然间不能动了。 手在脚在,人也完好的,但就是一动不能动。 过去的人们把这一情况叫做魇。 短则数息,长也有数分钟之久。 就是那么一段时间你一动不动。 多可怕。 但这种事一般是发生在普通人身上。 孙殿臣哪里可能有这毛病。 他一身武功,已经快要超凡入圣,直追自己的先祖,第一代虎头太保。 可现在,就因为这一条区区的小狐狸,就魇住了?! 但情况不止于此。 那狐狸,像个人一样,它用双足走路。 一双前肢像人一样对孙殿臣作出了揖礼。 更恐怖的是。 它说话了。 说人的语言。 还是标准语。 经过了雅言正意修定的吐音发声说话。 如此标准。 一点方言味也没有。 “这位先生,请问,你看看我,我是人,是仙啊?” 孙殿臣心中骇然无比。 他立时知道,自己这是遇上了邪秽。 这种事,在东关城外,发生不止一回了。 这是一个送命题。 最广为人知的例子,是黄皮子讨封。 但懂的人都知道,在东关城外,何止黄皮子讨封,五仙哪一个都会讨封。 五仙讨封。 会问你,它像人啊,还是像仙。 你说人说仙,下场都不好。 说人。 你会得罪五仙,被五仙于无声息间夺走了大量的气运。一个人的气运丢失,那往后就要一直倒霉。 轻者家道中落,甚至一贫如洗。 重者就不是家道中落了,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这便是五仙的手段。 不杀你,不害你,只是因你一个人字,夺你气运。 气运这东西,神之又神,玄之又玄。 你看不见,摸不着,但它就是存在。 那要是说仙呢? 你无意间提高了一个畜生,说对方是仙。 这就要得罪人道。 自古以来,人妖不两立。 身而为人,抬高了一个妖为神,被人道摒弃,未来也是不好的。 哪怕你其实是一个好人,就因为你不敢得罪五仙,说一个仙字,就要倒霉了。 今后,所有邪祟都可以伤害你。 因为你已经失去了人道的庇佑。 第29章 孙殿臣,死 人,生而有灵,自有人道庇佑之。 比如一个人站着,恶鬼不能伤之。 因为这个人受人道保护。 只有让此人左右回头,吹灭肩上的魂火,失去了保护,才可以被恶鬼入侵,伤害了己身。 所以普通人遇到了五仙,真的是左也不是右也不是。 横竖都有倒霉。 那有的人脾气硬,说我不理它,我甚至攻击它,打它,杀它呢? 这就叫结因果。 如果你不够强,最好的方法是什么? 视之不见,听之不闻。 这是最好的处理方法。 不过话说回来,能做到这一步的,哪一个不是拥有着惊人的定力,哪一个不是饱学的大儒。 当然了。 这里说的大儒,不是那些普通的犬儒,不是奴儒,而是指身怀上古风气的真正大儒。 这些真正的大儒,讲究的是养一口浩然正气。 一口浩然正气在,一切神鬼莫侵之。 就算遇上了,也是不怕。 心中无疑,胸有直曲,什么恶鬼凶灵都奈何不了的,时间久了,甚至反过来会被这种大儒给净化掉。 有的大儒,气达雅高,五仙甚至都跟着学了一身的正气。 既然有一身正气,也就不可能伤到人了。 甚至可以和人类通婚。 要知道人妖不两立。 正常情况下,你哪怕是真爱无敌,两个在一起,也是没好下场的。 但倘若这妖类拥有一身浩然之正气,就不会有恶果缠身。 人与这妖,也可以结合了。 古之大儒,浩然正气,论迹不论心。 只要行得正,就天不怕地不怕。 但。 大乾一朝。 连犬儒也没有。 只有奴儒。 奴儒尽得儒家之糟粕。 哪有一丝一毫的浩然正气。 既然没有,自然也不可能防得了五仙讨封了。 虽然孙殿臣是不想说话的。 但却有一种诡异的力量,让他忍不住张开了嘴。 他拼命止住自己的肺气,不想吐出一个字。 但却如被鬼魅附体了似的,直接就说出了心里话。 “你……是……仙……” 没办法。 他不是大儒。 他只是一介武夫。 倘若是真正的武夫也还罢了。 但一个已经踏足于官场的人,这还是武夫吗?这只是一个鹰犬而已。 一个鹰犬,位格上就低了。 没了骨气。 不能顶天立地。 在五仙的幻法术下,也就只能投了。 虽说孙殿臣也有在努力。 但努力在实力面前就是个笑话。 他说了不该说的话。 倘若他说,这狐狸精是人,顶多失去气运,未来会倒霉而已。未必会死。 若能在此后余生,积德行善,将来也未必没有否极泰来的一天。 但他却说,狐狸精是仙。 你一个人。 说一个狐狸精是仙。 这是把妖怪供到了自己的头上。 乡野愚夫愚妇搞迷信那无所谓。 一帮屁民,代替不了人类。 并且这些人多是保平安为主,哪有几个是真心虔诚的信徒。 可五仙讨封,这是实打实的逼到脸上来了。 在这种情况下说话,上天会当真的。 刹那间,孙殿臣明白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他却不知是发生了什么。我知道有事发生了,但是什么事我却不知道。 正当于此,狐狸精露出了极具人性化的笑。 一张狐狸的动物脸,硬来一个人类脸上才有的笑的表情,这实是说不出的诡异。 “那——就多谢您了。诸位,欢迎你们的到来!” 嘎吱。 狐狸消失了。 但紧跟着,这五丈高的石门可也是开了。 巨大的石门打开,往里是深深的黑,一条根本什么也看不清的甬道。 此道深幽,伸手不见五指。 即便是众人手持了火把,点上了气死风灯,也不过是照亮身周不及三尺的光亮,想要看再远一点,却是不行的了。 走着走着。 孙殿臣忽然发现了一件事。 自己身边,已经没有一个人了。 他顿时停步。 身前身后,四下左右,什么也没有。 除了手上火把的光,什么也没有。 “人呢,人呢,都跑到哪儿去了!” 孙殿臣忍不住叫了起来。 但没有回应。 是了,他知道。 这是中了幻术。 刚才的那只狐狸。 “狐狸精,是不是你,用了幻术在蛊惑于我,快快出来,解除法术,不然我与你誓不罢休!” 孙殿臣发也怒喝。 这时,他看到了狐狸精的影子,对方不再装人模样了,它一溜的跑了。 孙殿臣心中一动,立刻跟了上去。 “孽畜,休想逃出我的手心!” 孙殿臣追了出去,他追着追着,感觉越来越不对劲。 当他停下了脚步时,他发现了一件事。 他,回到了童年的模样。 我,变成了小孩子? 这时有一个人对他说。 “还不快去练功,也不看看都是什么时候了!” 说话这个人是早伯。 他总是一大早的提醒他要练功。 孙殿臣的武功,有一半是这个早伯的帮忙,正是这个人日复一日的提醒督促,才让他保持了良好的习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习成了这一身过人的武功。 孙殿臣发现自己变小,他意识到,自己可能回到了从前。 于是他习惯性的去修炼武功。 因为他早已经有了一世的经历,所以武功大进,让父亲家人包括早伯都十分欣慰。 一批老人围过来,对孙殿臣是赞不绝口。 可是,这并非好事。 因为有了一世的经历,所以孙殿臣学武练功,并不怎么费力,他很轻松就能做到上一世花费很多辛苦才做到的,因此他对习。武产生了懈怠之心。 倘若一个人做一件事,很容易,他也就不会对这事上心。 孙殿臣理所应当的觉得自己可以放一下。 他不需要太着急。 只要自己愿意,很快就能强大起来。 为了证明自己,他还去了一个地方。 这个地方,是大乾的门户。 津都。 又叫津门。 这个地方靠近运河,十分兴旺。 各行各业,在发达的同时,也十分的内卷。 在这里,有一个叫武行的组织。 中土各大门派,只要是有条件了,就会选择在此地立旗。 证明自己,从立旗开始。 大门派容易一些。 但也因此,小门派要想上位就比较困难了。 没有一定足够的实力,是别想在这一行里混,因为武行的人下手,是真的下死手。 纵有小门派的天才,但在这里想要拔尖,大多数情况也不过是遗尸一具的下场。 所以孙殿臣想在此地证明自己。 他武功确实很高。 自家更是武林名门,放江湖上的说法,就是武林世家,走到哪儿都能扯上关系,有面子。 所以别人不好办,难办的事,在他这儿,也就是请上几次茶,就可以了。 孙殿臣在津门打遍天下无敌手。 他成了当时津门第一人。 这几乎是天下第一高手的美名。 当然了,这里面是有利益交换的。 孙殿臣上位,他要的只是一个名而已。 虽然说算是插了旗。 可他一不收徒,二不理事,就是个甩手掌柜。 武行付出的,不过一时之名而已。 好处他们是丝毫未损。 这原本就是一场戏。 未来凭借这个名头,孙殿臣会步步高升。 走到哪儿,都有面子。 武行魁首啊。 天下第一人。 但是有人看不过眼了。 有一个人跳出来,要挑战孙殿臣。 这个人,姓马,叫马汉超。 此人一上来就表示,孙殿臣这样的人能当武行魁首,那对不起,他觉得他也行。 在这件事上。 孙殿臣没有出手。 此时的他,已经高高在上。 是不可一世的大高手。 需要放低身段和一个不知从哪儿蹦出来的人交手拼命嘛? 要是他应下了此事,今后岂不是无论什么阿猫阿狗的都可以来给他找麻烦。 这不是乱了套吗? 不过,这样的小事,倒也轮不到他出手。 杀鸡焉用牛刀? 对于这样突然跳起来的小角色,自然有津门武行来对付。 不料,这个马汉超真的挺有两把刷子。 他的一手大刀配单枪,一个人使用单刀和单枪,把两种路数的武功很好的融合在一起,发挥出惊人的威力,竟然一路连败十三家武行。 这一下。 孙殿臣有些坐不住了。 这新生的一世,他真正出手与人搏杀的机会少了很多。 一路上,都是顺风顺水。 虽然他武功高,可这份高终归有些驾临于空的感觉。 太顺利的人生,没有经过磨砺,让孙殿臣此时有些下意识的慌乱。 不过他毕竟是大人物。 下方偶尔会有一些小人物想要跳起来,就真的能够跳起来吗? 出来混,讲究的是背景,是势力,而不是能不能打。你一个人,再能打又有什么用呢?更不要说,时代已经不一样了。 马汉超死了。 哪怕他身手过人,已经让孙殿臣感觉到威胁了,也仍然是死掉了。一个跑单帮的而已,武功再高,也不过是一个人。 一个夜晚。 一顿快铳。 从背后偷袭。 也就死了。 马汉超身中了十几发的铳子,直接掉到了津门水里,人捞上来,背后是十七个铳眼子。 孙殿臣原本以为,这件事算过去了。 他也松了一口气。 并且他等到了。 东乾国的邀请书来了。 聘请他为东乾国武术教头。 是为东乾大内第一人。 但这需要时间。 他也要是装一下子的。 总不能王室一请他就去,毫无风骨,这会让江湖上的人看轻于他。所以他仍然要在津门待一段时间。也不多,就十天半个月的功夫而已。 之后他就可以对外宣称,放弃津门武会行首的位置。 从容轻松的离开于此。 但是,不出意外的话意外发生了。 在这个时候,又跳出来了一个人。 这人自称是马汉超的徒弟。 他来,要为马汉超讨一个公道。 津门有十三家武行会馆。 他一天要挑一个。 最后剑指——孙殿臣。 这个人认为,是孙殿臣害怕自己打不过他的师父马汉超,所以让人暗中下了杀手 ,偷袭也就算了,竟然还用了快铳。 这才杀了马汉超。 看上去这是杀了一个乡下泥腿子似的人物。但对于武行来说,这十分重要。 用快铳杀死一个武行中人。 这是武林大忌。 年轻人挑明了此点,并且要求约战孙殿臣。 这是给孙殿臣出了一个难题。 和马汉超打,虽然危险,但犹有可为。 打胜了光彩,打输了也不算什么。 人在江湖,胜败乃兵家常事。 但和马汉超的徒弟打。 无论输赢都有些跌份。 倘若赢了,还好。 人们都视之为必然,至少大多数人是如此觉得的。 但要是输了,几十年的名声就这么丢到地上踩了。今后会一生都背负这一笑柄。 所以,思之再三,孙殿臣决定一走了之。 他原本就已经算卸任了津门武行之首的位置,早早就接受了东乾国的邀请,出任大内第一人。 现在只是提早一天走而已。 谁也不能说他什么。 只要他没有和那个男孩正面交手,那他就仍然保有名誉。 别人再怎么质疑,都动摇不了他的意志。 也无法影响到大多数人的判断。 可是。 在他要走的时候,那男人来了。 少年轻轻松松丢出了一颗人头。 是带人暗杀了马汉超的那个指使者。 这个人颇有势力。 能用快铳打死马汉超,能没点势力吗? 但就是这个人,被少年找到,扒出来,并且打死了,还把脑袋给割了下来。 并且他收到消息,来堵孙殿臣。 无论如何也是要和孙殿臣过过招。 无可奈何之下,孙殿臣也只好出手了。 两人展开对招。 毫无疑问。 少年很厉害,这是一个得到了真传的,一手的功夫,可以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但他毕竟是一个少年人。 有些激进。 需要知道武术这玩意,有时候比的是心态。 太急了的人,就会出现气息急促,而导致的破绽。 孙殿臣静等这一刻的到来。 虽然,孙殿臣忌惮过马汉超,也忌惮于这个少年人,但这只是忌惮而已。 这是说,这两个人,对孙殿臣有威胁,却也并非是绝对的。 他们能威胁到孙殿臣,也就意味着,孙殿臣也在威胁着他们,双方胜负,并不是说谁稳赢谁必输的。 而是要看武者的临场发挥。 两个实力相近的人比武,结果是很不好说的。 可能赢的那个死了,那他算赢吗? 可能输的那个活了下来,那么他算是输吗?又或者,赢的那个装没赢,输的那个装没输,双方打了一个表面平手。 这笔账又要怎么算? 所以这种事,不好定数。 最终,少年人没能拿下孙殿臣。孙殿臣多年苦修的武功,不是开玩笑的。 他终究是笑到了最后。 二人切磋,这算是武林的规矩,以武会友,并不是要打生死。 不然,两个大高手,一打就是一条命。 武林承受不起这种内卷。 在双方各自相让后,这一场算结束了。 孙殿臣很清楚。 再打下去。 双方五五开。 赢的那个可能也是要重伤在身,时日不久。 真下杀手,两个人搞不好都是输家,倒不如各退一步。 正在这时。 少年人问了一件事。 “你要去东乾国任武术教头,当东乾的大内第一人了?” 孙殿臣点头应了一下。 然后他死了。 好端端的,那个少年说变脸就变脸。 他不仅变脸,还一下子掏出了一把手铳的快慢机,一下子在孙殿臣身上至少开了五六个洞。 最后,他听到少年说了一句。 “国贼!” …… 第30章 镇东关,此间乐 甬道内。 队伍停下来了。 一个人说:“怎么回事?” 这地方,幽暗生黑,正常人哪里能在这儿久待。 在这儿站着,黑暗会无时无刻的吞噬掉人的胆气。 对于黑暗环境的本能恐惧,会让人逐渐暴躁起来。 镇东关感觉到了不对,他往前走,拍了一下孙殿臣。 “大人,大人?” 他拍过之后,感觉不对,立刻一扯。 原本武功高强,应该立刻生出反应的孙殿臣应顺他的手掌,立刻就直挺挺的往一旁倒下去了。 镇东关心中一突。 他一步上前,伸手,不待孙殿臣倒下,先一步将他扶住,同时观察他的状态。 “怎么回事?” 钮祜禄傲白在后面问。 他人老成精,隐约感觉到不对。 虽然他手上功夫好,但毕竟也是血肉之躯,真和人打起来,赤手空拳总是要吃亏的,所以在暗中修炼了一件奇门兵器。 一把铁伞。 此时他手攥在伞把上,是心中生出了警惕之心了。 镇东关也在腰间,取下了一只拳刺,戴在手上。 “孙大人死了,不过,我仍未找到他致命之伤。” 钮祜禄傲白上前一步,伸出手,在孙殿臣身上一摸,气血凝固,不再涌动,这的确是死了。 “莫不是中了什么毒?” “不是。” 镇东关道:“以孙大人的实力,什么样的毒能让他一点反应都没有,直接就死掉了呢?” 凡人若是中了毒,哪怕再烈性的毒药,也会让人感觉到不对,做出正常的应激反应的。 孙殿臣又不是普通人,他武功之高,更是能多撑一下,反应也会更强一些,哪可能这么突然的,无声无息地就死掉了。 钮祜禄傲白怕了。 他低语道:“此间诡异,我们莫不如先退出去再说。” 凌钩冷声道:“孙大人是我们的头,他这样莫名其妙的死了,我们不给个正常说法,朝廷那方面怕是不好交待吧?” 最简单的。 上面会问。 孙大人死了,你们怎么一点事没有的就回来了? 这个,细思极恐啊! 所以众人的目光都看向了镇东关。 大家都知道,东乾国看似福利待遇不错,其实内卷十分严重。一个傀儡国,东岛人手里露出来的东西能有多少?每一个重要位置往往都要打破头去争去抢。 在众人之中,奉行老乡见老乡,背后打一铳的不在少数。 这样的情况下,如此回去走人,怎么向上面交待。 要么完成任务。 上面不计较,大家都没事。 要么死伤惨重,才可以回去。 两条路,总得选一个。 他们当然选第一个。 镇东关往前打头了。 没走几步呢。 镇东关就看到了一个人影。 “什么人?” 镇东关快步追上去。 是一个狐狸。 这是一个人立起来的狐狸。 它用下肢走路,像人一样的对他拱手行礼。 双手相合,往前上揖,头都低下去了。 镇东关想说。 什么东西。 并且抬脚就想踢过去。 可是,忽然之间,他发现,自己说不出话来了。虽然他一向话语不多,但不是哑巴,有时也是会说一些话的,再说一个人若长时间不说话,这嘴巴是会臭的。 可现在他是真的说不出来话。 仿佛喉咙的声带麻痹了。 甚至于,连用气声说话也说不出来了。 但这不重要。 关键是他竟然不能动了,这多荒唐,他一个堂堂大高手,武功高强的人,四大高手中他是排一位的。甚至他觉得孙殿臣也不过是资历老而已,不是实力强。 倘若二人是正面放对,那老家伙绝不是他的对手。 但是,眼下情况是他根本发挥不出力气来,身体也僵住了似的不能动,不能说话。 这是怎么回事? 他感到了恐惧。 也许。 孙殿臣方才的死,就是遇到了他现在的这个状况。 正当于此。 狐狸精说话了。 “这位先生,您来看看,我像人啊,还是像仙啊?” 镇东关感觉到寒毛都要立起来了。 他一向自诩强大,可现在却觉得毛骨悚然。 仿佛要立刻大难临头了。 这是怎么回事。 自己这是……遇到了传说中的狐仙? 细一想他又觉得不对。 狐仙问人,不是该问,你看我是人是狐这才对嘛。 但这个狐狸精说的却是人和仙。 一字之差,失之千里。 诡异在眼前,它是不会开玩笑的。 那么自己应该怎么说,说它是人是仙? 想想孙殿臣,他可能就是说了错误的选项,结果就命丧当场。 “你……” 他艰涩地说道:“你就是一只臭狐狸,你算什么仙,你连人都不是。” 这一回答,狐狸精勃然大怒。 它先是张口,发出了嘤嘤的怒嚎声。 然后往地上一扑,就跑了起来。 镇东关感觉自己恢复了,能说话,也能动了,忙跳起来道:“孽畜,你别跑,把命拿来。” 他方才被这狐狸精折腾的狠了,这是无论如何也要报复一下,说不得中要杀了这只狐狸精。 但他跑了一段,忽然觉得不对劲。 于是,他停下了脚步。 一回头。 果然。 出事了。 身后没有一个人。 四周一片都是黑漆漆的。 脚下的砖地面上,也是湿滋滋的。 糟了。 镇东关心里明白。 这是中了暗算。 是中了幻术吧。 这事儿,在东关城外,没少传说。 鬼戏,鼠新娘,黄大仙报恩报仇。 多不胜数。 置人于幻境中的,也不在少数。 镇东关这个人吧,心性坚定,哪有入幻境的时候,但现在他却是入了幻境。 要是别人,这时大约是心慌意乱了。 可镇东关却仍然心定气静,神思淡闲。 虽然他提高了警惕,但气血却没有太大的波动,反而一片平静。这是现代武学的特点,欲养先静,想要爆发强大的力量,先要让气血平静至极点。 唯有极静,故能极动。 让我,看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幻境吧! 这是一个问题。 狐狸精……或者说,狐仙,在苦恼。 它也感知到了这男人的问题,想要动摇这样一个意志坚定的男人,要编织什么样的内容才能迷惑于他,让他心神坠落呢? 正这时,一个人走向了它。 “作为狐仙,你可真是差了点意思,来,让我帮一下你吧。” 这人说着,伸出了一根手指。 直指狐仙的头。 狐仙大骇,想要动,但却不能动。 怎么可能,这是一个,比我精神力更为庞大的人?狐仙心中十分害怕。 它明白,对方这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用自己最长处来对付自己。 是什么时候,来的哪一位高人,对自己出手了? 好在的是对方没有恶意,这不是在发动攻击,只是把一些信息注入给自己。 出手的人,当然是刘醒非。 他在对峙灰仙之余,仍然能对狐仙出手。当然了,这是有诸多原因的。 其一是他并非心怀恶意,所以降低了灰仙和狐仙的警惕,以至于偷袭得手。 二来是他身怀异宝,拥有顶上蛛天眼结晶的帮助,这才能一发的对狐仙进行出手。 否则,他做不到的。 此外,还有一点。 便是狐仙自己的接受。 记忆这东西,细究起来,是和看书有些相似。如果是你喜欢的书,哪怕熬夜,第二天不睡觉,也要看完,不然这精神就一直亢奋着,根本睡不着觉。 但反过来,如果是不喜欢看的书,看不进去,那么对不起了,不要催眠的,这人可能就睡过去了。 学霸和学渣的区别也就是在之于此了。 学霸是聪明,学进去了,所以就会越来越想学更多的知识,他喜欢那时刻被知识充盈的感觉。 反之,学渣学不进去。 学习效率太过于低下,也就自然不喜欢学习,学习也就越来越不行。 狐仙此时接受到的,是一种新奇的,无比契合它幻术的信息知识,精神上也就不怎么反抗,从而让它自己主动接受了这些的资讯知识。 知道这些知识,它恍然大悟。 还是人类会玩啊。 原来人与人之间,男人与女人,可以这么的玩?从前是真的一点也不知道。 既然如此,安排上。 瞬间。 在镇东关的世界里,就发生了悄然无声的变化。 他来到了一条街上。 这是一条花街。 街上到处都是红楼。 镇东关抬眼望去,是一家一家,又一家的红楼。 坦白说,镇东关逛过红楼。 有时是被人招待的,有时是出于应酬,有时还有任务需要。 甚至,有时,他在红楼里也看到过一些让他心动的姑娘。 在他的脑海里,有一个女人,曾让他心动过。那是一个看起来比较端庄的女人,好像是大家族的小姐,也不知是出了什么变故,沦落到了这种地方。 但是。 这样的姑娘,从来都是天价。 在她清白时,更是贵得让人咋舌。 一摸衣兜,根本连摸脚趾的钱也不够。 而当他可以消费起这个女人时,他也没那光顾的心思了。 一直如此。 镇东关。 不是不好色。 他只是太挑剔了。 像镇东关这样的人,他修炼的武功,对自己要求比较多,比较大。时长日久,他是充满了一股久之不释的迫切欲望。 想要喷薄,想要释放。 只是一直的,他始终十分挑剔。 总想找个好的,也就一直找不到好的。 可现在,眼前繁华,却是让他看到了大量的,优质的女性。 和中土那些萝卜身材,矮幼化的女人不同。 这些女人,健康,漂亮,干净,挺高大上白富美的。 在大街之上,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女人,被一群人众星捧月一样用大滑竿似的撵台抬起来,坐在大花轿之上,是一个东岛女人。 这是,花魁。 虽然东岛的花魁,打扮让很多中土人觉得不可思议。 白面膜,点蚕眉,红唇,黑齿,哦,这黑齿给改了,有些太吓人,不过最顶级的头冠饰带,精美到极致的和服,上面有艳彩色的花鸟鱼虫的绣花。 虽然说东岛女人偏矮。 但花魁毕竟是不同的。 这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啊! 该有的食堂幽谷山丘这是应有尽有。 五官即使受到白面子脸和卧蚕眉的折腾也仍然能够通过底子看出,这是五官精致的美女。 不独于此。 在旁边,一道窗儿打开。 一张似薄宜嗔的脸露了出来。 白丝的内里,红色的绸衣。 隐约间他还能看到女人光脚踩着的红色绣花鞋。 那露出来的脚背,脚踝,白得耀眼。 在红色绣花鞋的衬托下,纤细,美丽。 让人忍不住想要上手,去摸一下。 另一边的阁楼也是不得了。 有一个金色头发的西极女人。 这西极女人就是漂亮。 身材是顶级的。 灯大腰细。 白肤仿佛是在发光。 眉骨高深,面颊如刀削一样,充满力量与美感。 让你一见,就知道这是一匹倔犟的小野马。不是一般男人可以征服的。 你也许可以花钱,在她的身上纵横驰骋。 但你别想让她打心眼里高看于你。 镇东关喉节——动了。 他感到一丝焦灼。 嗓子眼里快要冒烟了。 下面,也开始在扯旗了。 这是正常的。 想也是知道。 他一直端着,憋着,多少年了。 不是他不想要女人,实在是他这个人吧,眼光高。 镇东关的武功过于刚猛,对于身体素质要求比较高。 中土呢,长时间流行缠脚小,这人缠了小脚长得就和萝卜钉似的。也许很多变态喜欢,但镇东关这种拥有正常身材的真欣赏不来。 一萝卜钉,再漂亮的脸,这身材也把一切给毁了。 一缠足,脚就小,身体不良于行,人就会比较胖,这胖了还有身材吗?古代微胖的美女,至少也不缠足吧。 也就世风日下让一些无能废柴男喜欢这一款的,这是把女人当女儿玩,玩的其实是一个变态。 镇东关久耻于此。 普通乡下泥腿子女孩,皮肤粗文化低,说话都带一股子的土音。 镇东关怎么喜欢? 高门大户的小姐,又怎么能看得上镇东关? 再说一点,镇东关这种身体素质,那是一个女人就能满足的吗? 哪家的大户小姐愿意公之与共和一群女人分享一个男人。 所以一直的,镇东关真的活得很压抑。 哪怕是上红楼,也难以解决他的个人需求。 一是红楼中可以满足他的女人花销太大了。 二是即便红楼里能满足于他的女人也是很少。 但现在。 他发现。 这里的女人。 一个个姿容上乘。 哪怕是一个普通的丫鬟粉头,也一个个眉清目秀的。 一直的“洁身自好”的镇东关,在此沦陷了。 此间乐。 不思别矣。 第31章 突然的争斗 队伍又停了下来。 钮祜禄傲白看向前方。 一直以来身材高大的镇东关,忽然之间一动不动了。 钮祜禄傲白心中一惊,他往镇东关身上拍了一下。 嗯? 不对。 他很清楚。 镇东关这个人,一直以来,身体肌肉都是紧密的,触手就是硬,硬得十分弹手,感觉普通人一拳打上去,只会被这一身的肌肉震得手疼。 但现在,这个镇东关的肌肉却是软的。 软绵绵的软。 肌肉十分松弛。 一点劲也没有附之于其上。 就算是躺着的人,肌肉也不至于松成了这个模样。 他当即往前了一步,仔细一看。 “不好,镇东关也出事了。” “什么?” 风一起,凌钩就到了近前,打眼儿一看,好家伙,果然是一动不动。 他道:“他还活着么?” 钮祜禄傲白伸手一探鼻端。 咦,还有一丝气息。 “没死,还有气,这是……中邪了?” 凌钩道:“先退回去吧,向上面反映,不然这锅我们可不好背。” 钮祜禄傲白当下道:“好,咱们走。” 他和凌钩让手下抱起了镇东关,往回走。 可已经尝到了甜头的狐仙会轻易放过他们吗? 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于是狐仙又出现了。 当狐仙出现时,钮祜禄傲白反应最大。 事至于此,哪还有不明白这是出了事的。 孙殿臣。 镇东关。 哪一个不是大名鼎鼎的大高手。 独镇一方。 但这样的大高手,却是一死一沉迷,不省人事。 这不是中了邪祟是什么? 要是没看到也还罢了。 这一下子看到了,钮祜禄傲白几乎要叫出来。他深知,武功再好也不过是一个凡人,除非大宗师,精气神三宝归一,才有可能不受蛊惑。 不然都会被外邪有机可趁。 这不是目前他的武功能够解决掉的。 正当钮祜禄傲白感觉自己要死要死时。 一股神秘的力量出现了。 一个一身草衣,穿得破破烂烂的人出现。 虽然这个人一袭破烂得比乞丐还不如的衣服,但也可以看出来, 是宽衣大袖的款式,太古典了,有点大云朝的味道。 就见狐仙说话。 “你看我是人是仙啊?” 不待钮祜禄傲白说话反应。 那个身穿破烂宽衣大袖袍的人也同样一礼还了回去。 这在古代礼法上叫互揖。 是很古老的礼节了。 但现在的人已经统统都忘了。 不过礼数是到位了,但这个人说话却是一点也不客气。 “孽畜,你就是一个妖孽,既不是人也不是仙。” 狐仙抬头。 一双眼睛射出寒冰一样的森冷目光。 它面无表情,但钮祜禄傲白觉得这狐仙怕不是想生吃了这个阻它之人。 不过旋即,狐仙就笑了。 这很诡异。 一只狐狸精的嘴角上,竟然出现人类才有的勾笑。 终于。 钮祜禄傲白他们从洞子里出来。 众人这才稍微安定。 外边的花扎敖带人过来。 他一眼就看出了问题。 “孙大人呢?这是镇老大,怎么回事,出了什么事了?” 凌钩苦笑一下道:“我们遇到了洞中的诡异,孙大人……” 他不知道该怎么说,就说镇东关。 “镇老大有危险,但正在恢复中。” 他深吸了一口气道:“里面有诡异,我们暂时不能再进去了。” 钮祜禄傲白这才发现,在这里的人,竟然没有几个看到那个破烂衣服的人。 甚至自己也一直,看不到这个人的正面。 这个人并没有转身。 他只对一个人说话。 就是钮祜禄傲白。 因为在这里的人中,也就钮祜禄傲白的迷信比较严重,而信仰,是凡人与神明沟通的桥梁。 这个人说。 “我是灰山的山神,不过你不要高兴,我是一个没什么力气的山神,奈何不了这山中的五个妖孽。方才对付你们的,只不过是五个妖孽中最弱的一个,所以我才有力量,在那个妖孽第三次出手时救下你们。不过,我也消耗完了力气,可一可二,不可再三再四。二百年前,我已经救过了你们人类一次,这是第二次,我实在没有力量做第三次了,但那些妖孽仍然有足够的力量对你们肆意出手,所以你们要小心一些,余下的,我再帮不了你们了。” 说完这些话,这个人形就模糊起来,最终像散开的粒子,消失了。 那是山神? 这世上还有山神。 不过,这个山神未免太弱了吧。 钮祜禄傲白思来想去,干脆决定回去了。 这鬼地方,竟然出现了诡异,那是不能再留下来了。 可是,这是不可能的。 已经有人来了。 来的是两个人。 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两人身边也带了一些人。 并不多。 就十来个。 但钮祜禄傲白和凌钩已经看出来了,这些人尽是一些高手。 忽然。 从地上钻出来了一个人。 这是一个一身黑影的女人。 她背了一把隐刀。 “你们出来了,发现了宝藏?孙殿臣人呢?” 女人口气十分严厉的说话。 钮祜禄傲白对诡异十分忌惮,但对于人,他就不怎么客气了。 “你们是什么人,跑过来这么大声对我说话?” 啪。 一把黑色的大伞被钮祜禄傲白打开。 他已经气坏了。 孙殿臣死掉了。 镇东关像死了一样。 更不要说遇上了诡异。 事情至此,竟然还要被莫名其妙的人这么大声说话。 一个男人说话道:“这位是竹取圣花小姐,她是黑桃夫人的直属部下,有没有资格管你们?” 钮祜禄傲白大吃一惊。 黑桃夫人的人? 自己一众人就是黑桃夫人调出来的。 原是想借黑桃夫人,来此地取宝。 哪知道一切尽在黑桃夫人的掌握之中。 那个女人竟然一直在暗中盯着自己一行。 果然东岛人没有一个可靠的。 竹取圣花冷漠道:“你们的私下行为已经让夫人知道了,但夫人仁慈,愿意原谅你们,不过你们毕竟是要在夫人的事情上耍花招,所以你们要为大部队打通道路,找到宝藏,放心,夫人很大方,表示你们完成了任务,是会分你们一份的。毕竟,你们东乾,也算是我们自己人。” 钮祜禄傲白一听。 这女人,是女孩子啊,一听这清脆的声音就知道,此女年龄绝对没超过二十岁,就算超过了,也多不到哪儿去。 这么小的一个女孩,也敢在他头上大声说话,还是说这种女孩根本没有见识,不知道他的厉害? 竹取圣花脸色一变。 当然身为一个隐者她脸一直藏在蒙布之下别人看不出来,但眼神是可以看出来的,至少她的瞳孔收缩了起来,手,也放在了后背。 “嗯?” 钮祜禄傲白看出来了。 他身为大乾宗族的高手,一向是心高气傲,何惜一战。你又不是诡异,我怕你个锤子。 啪一下。 他的铁骨伞打开了。 这伞,连伞叶子都是精钢打造的。 没多少人知道,此物乃是昔日提灯人的特殊装备。 当年的提灯人,就是身背这样的一把伞,手提一盏气死风灯,行走于庙堂,和江湖之上的。 眼看要开片儿。 东乾这边的人也一副要拔刀的样子。 这要说了,什么时候了,不用铳子,用刀子,这不是在搞笑吗? 首先要知道,这是灰鼠山。 它位于中土和大普罗斯的边境。 如果调来一批持铳的精兵,保不齐会让大普罗斯人注意过来的,那些大普罗斯人,一个个都是喜欢喝酒的男人,这男人要是喜欢喝酒,他就不可能是个怂人,都是暴脾气的,一旦说不对了,到时就可能打起来。 东岛人能搁这时候得罪大普罗斯人? 想当年。 东岛人好不容易打败了大普罗斯人。 欠了好几十亿的钱啊,就想通过大普罗斯赚上一笔战争赔款。 但是,当时的大普罗斯,明明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 但就是这样,他们仍然理直气壮的进行了拒绝。 没错,我们大普罗斯是战败了,那又怎么样。都已经败了,你还想要啥?什么,要钱,战争赔款,你在想屁吃,要十亿就行?我不行,告诉你们,一角子钱都没有。不服,我把东线的士兵调回来,咱继续打。 最后的结果就是。 大普罗斯战败了。 他们丢掉了在中土的一切利益,好处都归了东岛人,但也是仅限于此了。 纵观大普罗斯,他们的确是一角一毫都没赔过。 所以哪怕东岛人是战胜方。 可对于大普罗斯人仍然是心存忌惮的。 再说。 从城市,到这灰鼠山。 路途遥远。 哪有那么大的后勤给带足铳炮子弹雷啊。 能带一些长短铳子,一些铳子儿,就差不多了。 你还得带粮草食物,茶盐甚至还有取暖保暖工具。 因此铳子是真的带不了多少的。 这铳子必须要尽可能的保存着,在必要的时候用。 现在,双方在保有余地的情况下,用刀剑也是比较好的。 至少,在钮祜禄傲白眼中,他们的人更占优势。 论武道,东岛人算个尸比。 过去双方也有过会武,中土或者说东乾打不过,那是在给脸,真以为打不过吗?这在东乾国内高层都是心知肚明的事儿。 但一经开打,钮祜禄傲白才发现不对。 坦白说。 这些东岛人强不到哪儿去。 但他们真的有几个高手。 其中一个就是竹取圣花。 这个女人,也许攻击不行,但隐匿手段太高明了。 身子往下一蹲,没两下子就找不见人了,专往人的视觉死角里钻。 一个人有两只眼睛,但都在正面,如果看向前方,就会忽略两边和脑后,无论怎么转动头,始终都会有一个盲区存在。 以往。 没什么。 但竹取圣花是隐者。 她最拿手的,就是往人的视觉死角里钻。 如此一来,钮祜禄傲白就要小心使用他的大伞了。 要防止被偷袭嘛。 说武功,毫无疑问,是钮祜禄傲白强一点。但人类的天性,是喜欢无伤取胜,也就导致他出手有一些缩手缩脚,如此一来反而给了竹取圣花机会。 但更可怕的是……一个女人。 她叫香织。 从表面上,她根本不像是一个武者。 她撕开了皮衣,可以看出她的身体比较削瘦,几乎没有多余的脂肪。 这让她的脸显得有些皱纹深层。 倘若她的脸上有一些脂肪,把有细纹的皮肤撑开,也许会是一个美女吧。 但她的出手十分凌厉。 至少在速度上面十分有优势。 那叫一个快。 她用的是一把带有钩戈的长柄戟枪,一出手就直接捅死了一个人。 枪柄在手中一转,二三四个人又死了。 虽为一介女子,但杀起人来,真的和什么似的。 直到她攻击韦俊,这才失败。 因为韦俊这个人,会一种家传的武学,叫就地十八滚,也叫懒驴打滚,乃是救命保命的无上绝招。 你可以说此招狼狈,也可以说姿势太丑。 但是吧,说到实用,是真别人的母亲它实用啊。 不需要有多用力气,直接往地上一倒,然后随机应变,想怎么扭就怎么扭,想怎么滚就怎么滚。 别人一时是打不到你的。 香织是一个极品高手,当然知道自己貌似是打不到他,也就收手了。 但神心却和凌钩打在一起。 两人没分出胜负。 当凌钩正面被神心一刀差点把头给刺穿,他就知道厉害了。 凌钩的武功很高,反应也很灵敏,又戴着铁面具,所以神心的剑在他的铁面具上擦出了一溜子的火星,而没有把他带走。 虽然很惊险。 但这也是值得的。 凌钩一下子发现了神心武功的特点。 和他站在一条线的地平面上,一对一,很麻烦。 但若跳起来就会好很多。 恰好,凌钩是比较有弹跳力的。 他一跳就是一丈多高。 双手持钩杀了过来。 凌钩杀人,最喜欢的就是居高临下,从上往下发起攻击。 藏,藏之于地。 攻,攻之于天。 如此之攻势,即便是神心也忍不住要退步。 但他能退吗? 还有一个花扎敖。 他的细款刺剑已经拔了出来。 长剑发出了铮吟。 这一剑,像一条舞动的白色毒龙,往神心身上扎了去。如果神心要对付凌钩,他必将死于花扎敖这把细刺剑下。 这把剑细是细了,但刺死砍伤,只要刺中了躯体,基本没得救。 如果神心要防着花扎敖的刺击,他就挡不住凌钩居高临下,十分凌厉的扑击。 正在神心两难时,他看到自己剑身倒映出来的一个人。 神心松了一口气。 他不顾花扎敖的攻击,只顾小心对付凌钩的扑击。 金属兵器交击下,发出了难听的声音。 但神心从凌钩的扑击下活了下来 他没事了。 至于。 花扎敖的攻击。 他的剑已经被打飞出去。 细刺剑在地上,嗡嗡地不停晃动。 一把粗大厚重的手斧落在此剑的旁边。 正是这一把斧子,挡下了花扎敖对神心致命的一击。 第32章 津田进洞 津田来了。 他的身形十分高大威猛。 所以神心很轻易的就从自己的刀身上看到了他。正是知道了津田出来了,他才敢放自己后背于不顾,只对付一个凌钩。 不过凌钩也不好对付,两人一扑即分。 二人分开了来。 花扎敖捡起了自己的剑。 还好。 他的剑虽细,但十分坚韧。 被人丢了一斧子打飞,仍然好端端的。 花扎敖又伸手,想拿那把斧子。 可手上一沉,他好玄闪到了自己的腰。 这一把手斧,感觉竟然有五十斤左右的重量。这是提起来轻轻一下,就能把一个重铠武士直接砍死的力量。 你都不需要多费什么力气。 只凭借斧子本身的重量,就能横扫千军。 一声轻笑。 津田过来了。 他捡起了斧子。 沉重的斧子,在他手上,就和一把小水果刀似的轻便。 殊不知,津田是日复一日,苦练出来的。 “都住手。” 津田大喝。 他气力十足,一声重吼,懂行的人都知道他的厉害,自然也都停下来了。 津田见众人停下来,这才走过去对钮祜禄傲白道:“现在这里的东乾人是不是你在话事?” 钮祜禄傲白冷眼看着他,道:“我知道你,你是杀必死流派的津田撒玛,连你也出来了,怎么,现在你也在军部供职了吗?” 津田一笑。 “我只是接了一趟活而已,此次一行,顺便也是赚一点小钱。没想到啊,你们早早 就掌握了关键情报,既然如此,不妨把情报拿出来,大家一起合作。你好,我好,大家好嘛,到时我也会为你们在黑桃夫人那儿说些好话的。” 钮祜禄傲白心思一动,顿时摇头。 “不好意思,我们方才进去吃了大亏,死了两个人,不,镇东关没死,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好过来,我们目前是没本事往下走了,但你们可以呀,我不拦着,请吧,韦俊,来,给他们指一下路。” 津田方才在担心他们掌握先机。 现在一看,好家伙,这是吃了大亏,想要退了。损折了两个人,其中一个是镇东关啊,这还了得?连镇东关都出了事,这还能好了吗? 果然。 钱难赚,米田共难吃。 “ 不急。” 津田可是人精。 怎么说也是曾经新阴流的当家人。 他微微一笑。 “先和我说一下你们之前遇到的情况吧,我想知道,镇东关,孙殿臣,也算是高手了,为什么会一死一伤的变成了这副模样,你们在取宝的过程中,到底遇到了什么,以至于你们竟然想要退出的样子。” 这真是人精。 钮祜禄傲白原本还想坑一下人。 现在一看,人家那么精明,想要坑人,谈何容易。 既然如此,也就只好乖乖说实话了。 毕竟,这个津田也是高手,高手往往十分敏感。在一个点高手面前说谎,哪怕心跳错了半拍,都有可能让人感觉出来。 所以钮祜禄傲白也就老实说实话了。 竹取圣花根本不信。 “哪有什么诡异,都是一腔托词,你们是在想要吓唬人们!” 但津田有些相信了。 这个竹取圣花,是黑桃夫人培养起来的人,只以完成黑桃夫人命令为己任,别说她从没见识过什么诡异,就是真知道了,也会依然以黑桃夫人的命令为唯一去执行。 于是他道:“不要急,这件事可能是真的,但也不打紧,我们东岛历史上遇到这样的事太多了,我知道怎么做。” 是的。 在东岛,有八百万神明之说。 因为在东岛的诡异妖邪太多了。 当时的东岛人根本对抗不了。 但后来东岛人却在大量牺牲下渐渐掌握了和这些神明打交道的方法。 首先是夸,拼命的夸,被夸的心情好起来,这些神明也就好打交道了。 二是捧,不停的捧,大把大把的捧。 对于一些邪崇妖魔,不仅要贴上去开大,还要没有条件的去迎和。 不要说的,主动就能给提供供品。 不是假神之说以敛私财,而是真正的迎合这邪崇的要求去进行祭祀。 哪怕是要人命,该给也给。 当祭祀关系建立起来后,这神也就成了,在被信仰之毒的影响下,渐渐失去自我,变成人类想要的模样。 在阴阳家之中,称此术为驯鬼。 所以,不就是五仙嘛。 津田懂。 他知道,五仙传说,在此地是到处都是,老百姓们就是信这个,比什么都信。 但是,区区五仙而已,就和东岛曾经的八百万神明一样,都是一些小妖魔而已。 很好对付的。 最简单的方法。 用人命去直接填。 津田立刻让钮祜禄傲白他们把嘴守严一点,然后带上了自己手下的一众土匪进去。 虽然说这些土匪也有精明的。 一看就知道,钮祜禄傲白他们这些人是已经吃过亏了的。这些人也有实力,却对于洞中财宝一直的无可奈何,说明了这里面有问题。 但对于土匪来说,什么都是假的,钱才是真的。再说了,有危险才是对的。 真正宝藏哪有可能一点防护设施也没有,就放在那里,任人取用?那早没了。 别以为放在这边境就是安全的。 宝藏这玩意,只要知道了地方,不管在哪里,都有一群人在打主意。 但凡有点机率可以取宝,早就有人动手。 所以有问题很正常。 有问题,那就解决问题。 有困难,就克服困难。 就在津田准备进洞探宝,竹取圣花来了。 她之前一袭黑衣,这打扮哪怕是土匪都知道是东岛人的装扮,他们只不过是住在山沟子里没什么见识的土匪而已,但并不是傻子。 这些土匪都是土匪中的精锐。 有条件时也去过哈市。 虽然有问题,有困难,但都不大。 你以为东乾国的官兵能有多清廉。 如果有,那几乎可以肯定,这要么是个尸比大的小官,啥也不是,所以搞不到钱。 要么他就有大概率是一个抗联份子,或是一个穷党的人,哪一个都是东岛和东乾的敌人,是要抓起来拷问情报然后杀之而后快的。 去了哈市。 至少是要享受一下。 那些歌舞酒吧咖啡厅是死要钱,并且对着装什么的有要求,不是刚从山沟子里的土匪能进去的。 但他们至少可以看一下电影。 东岛人早早在东关城外建立了很多电影院,专门放洗脑电影。 虽然大多宣传电影寡淡无趣,基本上除了胡扯就是在瞎扯。 可也有一些关于隐者的电影。 那电影上的隐者,基本上都这模样的打扮。 土匪们回来后口口相授,基本上都知道。 这种紧身黑衣,使用东岛刀的,就是隐者,也是东岛最重要的特殊人才。 在这地方,一个东岛人,还是一个隐者,保不齐会引发一些有良知但不多的土匪对东岛人产生敌意,对之后的取宝行动有所不利。 所以竹取圣花化妆了一下。 她取下了蒙面,真是一副文质彬彬高岭之花的千金大小姐模样。 白衣白裙白皮鞋。 都不知道这些极品女子的衣服是怎么让她带到这地方的。 甚至,她在脚上还穿了一双挺贵的丝袜。 也无怪竹取圣花对黑桃夫人忠心耿耿。 这黑桃夫人对竹取圣花是真舍得花钱啊。 不过也对。 黑桃夫人毕竟不是傻子,知道人才的可贵。她十分需要竹取圣花的帮助,自然不吝于物质上的投入。 身为女人,她很清楚女人需要什么。 所以只是略施手段,就让竹取圣花十分满意,觉得君以国士待我,士为知己者死。 现在她叫上了津田,在私下里说话。 “津田撒玛,我记得,夫人给你的命令,主要是杀掉那个叫龙根的人吧,可你看看你现在,在干些什么。” 竹取圣花发出了指责。 黑桃夫人找上了津田,是希望他帮自己杀掉龙根。这样龙根就无法直接离开中土,而她则能利用龙根两个东岛女人的关系,把龙根的财富都收入囊中。 大赚一笔。 但没想到的是,津田放纵普通土匪攻击张大老爷的商队,自己却一直在找宝藏。 这不是主次颠倒了吗? 她在暗中盯着津田,自然有着在关键时刻督导他的责任。 津田不屑的一笑。 他有心吐痰。 但考虑到这不文雅,也就算了。 再说,武功高到他这程度,他本人又不怎么抽烟喝酒烫头,喉咙里哪来的痰吐。 吸了吸气,什么也没有。 就只能干咳一下。 “你到底知不知道张大老爷那边的高手有多少?你以为那是个好收拾的人?如果我要出手,万一他们跑了起来怎么办?在外野山林,他们随便找个老山林子往里面一钻,我就要抓瞎了,所以,我为什么不直接到目的地在这里等他来呢?我在这等的时候,开挖宝藏,给自己赚点养老外,怎么了?挺顺便的事,能不做吗?你看看我身边带的人,一群土匪,我要压着他们不探索宝藏,在这儿瞎等,你信不信,当天晚上就有人来打我的黑铳子,我能防一时,我防一世吗?那些人是土匪,你只能顺着他们,不然,他们也许成不了事,但想要坏事却很容易!” 竹取圣花哪经历过这个。 她毕竟年轻。 过往的时候,把大把的精力放在了武功和隐者秘术上了,根本容不得她分心于其它。 所以此刻被津田三言两语一说,顿时懵圈。 她不知道,这其实就是津田的能力太强,黑桃夫人根本控制不住。 她在此纵是说什么,也没用。 很快的,津田就组织了一次行动。 他经过计算,在前后都派了土匪,自己等几个核心的人在中间。 这样,哪怕遇到了诡异,也伤不到他。 这样做,毫无疑问是有效的。 队伍走一段时间,会有一个人无声无息的死掉。先是一愣,然后站住不动,不旋即,就死掉了。只是死的情况会有所不同。 有的人,死时身体僵硬,身体发寒,好似是给冻死的。也有的人,看起来是。站着一动不动,其实手掌握了起来,从面部,喉咙的情况看,是窒息而死的。此外还有心脏骤停死掉的,和整个人睡了过去似的,好像活着,但大约是一辈子也醒。不过来了。 坦白说。 如果这支土匪,精锐性差一点,可能这时便要散掉了。 现在能勉强维持,一是金钱的诱惑。 土匪当然怕死。 但他们更怕穷。 都当了土匪,那就是烂命一条,没什么所谓的。只要能搞到钱,区区一条烂命又算得了什么。 再一个就是津田等一众高手在逼着了。 这些高手,可不会把土匪的命当一回事。 敢在他们面前耍花枪,玩花活,当逃兵偷跑,津田他们会毫不犹豫的出手把人杀了,再把头给每一个其余的土匪去看。 幽暗的地洞下面。 一颗颗丑陋狰狞眦牙裂嘴的脑袋。 的确能让人都老实起来。 在不惜生命的代价下,众人也渐渐能够接受了。上百号人进来,如果死人是按这个速度来,那倒也不是不能接受。 这是当然的。 狐仙虽然是半仙程度。 但为一个人编织幻境,也不是说来就来的。 首先,要看清一个人,对他进行研究,判断。从方方面面把这个人研究给透了,才好编织出一个足够让人沉浸于其中的幻境。 这不难。 看一个人的五官,可以知道此人一生的细碎琐事,再看他的身形骨架,如果再看看每个人的气机,再看看他们的发散式思维记忆,就差不多了。 然后就是针对于这一个人编织一段幻境,就能将人拿下来了。 能有多难。 手段诡异。 唯一的缺陷就是比较慢,需要时间。 但,不急。 很快的。 众人来到了第二道门前。 但还未等他们到了门前,去推门,敲门。 狐仙已经出现了。 它虽然是狐狸精的模样,但似是人一样的站立挺直。 头戴高冠。 脚踏丝履。 一身飘摆的宽衣长服。 双手往前一拱。 “请诸位道友醒来。” 顿时。 从地上。 左右墙壁上。 一只只手脚伸了出来。 随后土崩石裂。 一群已经死掉了的,被埋起来的死人,出现了。 并且,这大多数的死人,都不是近代的。 而是从前的。 是大乾时期的人。 他们的头发已经烂得差不多了。 但身上破破烂烂的服饰仍然可以看出。 这是当年大乾武官的官服。 其中还有黄绸甲。 这是大乾高级武官才有的玩意儿。 不是大乾君王的亲信,一般人是不可能有这个的。 此外还有一些民间服饰。 也是大乾百姓的模样。 不过间中也有一些释道的衣服。 毫无疑问。 在很多年前。 大乾官军在这里和一群人战斗。 他们统统死了,然后埋在了这里。 成为了狐仙的尸术傀儡。 现在被狐仙唤醒,化为守护这里的战力。 第33章 镇东关之强 韦俊知道家族里老祖宗的一些事。 曾经,老祖宗在一处深山老林里遇到了一尊山神。 山神不想死,便要请老祖宗帮忙。 当时的老祖宗也需要山神帮忙,双方就互相帮忙了。 此后。 山神帮老祖宗击杀了来犯之敌。 还送给了老祖宗一个漂亮的女人当小的。 此女也在日后,一而再,再而三,接连不断的救了老祖宗。 所以老祖宗十分喜欢此女。 直到后来。 这个女人给老祖宗生下了一个儿子。 他就是山神转世。 转世的山神,成了一个败家子。 原本老祖宗拥有一大笔钱隐居的。 但后来家族就不行了,家道中落。 得亏韦氏一族有一脉医术传承,家族这才延续了下来。 之所以如此。 就是韦俊家族的气运被韦氏败家子夺走了。 只是这个老祖宗生前立有大功,有源源不断的功德注入,这才能把家族延续下来。 不然,被一尊山神转世吸走了福运,这个家早就四分五裂了。 在神话故事里,有很多人家里出了仙佛。 也许这些仙佛会在人间显圣,大大的风光一把,留下了美好的传说故事。 但是,大约没有多少人注意到,这些出了仙佛的世俗家庭,怎么样了。 有一个僧人,从小生在富贵之家。 后来一朝顿悟,出家成佛。 他的父母呢?就在痛苦悲哀中——死了。 还有一个人,成仙了。 他是被他的叔叔养大的。 他成仙了。 他的叔叔被不停的贬官,直至死了。 古来成仙者其原生家庭大多不幸。 原因就是,神仙的成长是需要大量福缘的。 被吸收了福缘的原生家庭。 要么像韦俊的先人一样,有足够的福缘补上去。 要么就是直接被吸干。 然后家破人亡。 这个事,韦俊是深有体会的。 甚至他很清楚。 正是因为东岛人占领了他祖上的福缘地,断了民间香火产生的福缘,才让韦家又不行了,不得不来此地捞钱。 哪知道没有足够的福缘就是倒霉。 镇东关竟然都能倒向一只狐仙。 简直是岂有此理。 面对韦俊的话,镇东关根本不屑一顾。 “去死!” 他连和韦俊说话的心都没有,直接就是一拳,想要直接打死他。 在他眼里,韦俊的三脚猫功夫,还不是说打死就打死了。 但,殊为料想。 这个韦俊虽然武功不怎么样,但脚下的功夫可是不差。 这轻功有纵横之说。 也就是跑得快,跳得高。 韦俊这人吧,跳起来可能不高,但他跑得快,且脚下灵活,精擅于一种步法,往往忽左忽右的,总是能恰到好处的躲过攻击。 镇东关一拳,就是钢板都能打碎了。 一头牛都能一拳轰杀。 但打不到这也没用。 韦俊一下子就跑掉了。 反倒是花扎敖过来。 他手上一扭,剑就刺了过去。 转瞬间。 镇东关的衣服被细刺剑挑得四分五裂,破烂不堪。 但毕竟是不能破镇东关的铁布衫功夫。 镇东关禁欲太久,导致了他在硬气功上下的功夫十足,别的不说,铁布衫这种基本的硬气功让他修炼得出神入化,仅凭肉身,已经可以做到刀枪不入了。 这还是在幻境中他已经破了身的状态下。 虽然在幻境中破身。 但一来是幻境。 二来这是才发生的事。 他的硬气功退化不大。 铁布衫仍然有往昔最盛时的七成功力。 所以他可以说是轻而易举就挡下了花扎敖的攻击。 “哼,区区雕虫小技也敢来班门弄斧!” 镇东关一把伸出手去,于无数剑光中,赤手空拳捕捉到了对方的锋刃。 吱吱吱呜呜呜。 长剑在他手掌下宛如一根绳子一样被单手扭成了麻花。 “啊!” 花扎敖吃了一惊,松开剑柄,往后飞退。 镇东关得意的道:“花扎敖,我以为你是了不起,在西级学一手花剑术就以为了不起,其实全是花拳绣腿中看不中用的垃圾而已!是哪来的胆子,让你敢于对我出手的!嗯?” 说话间,他手臂上一用力,手臂上暴起的青筋,布满一条条线状的肌肉纹理。 啪地就把花扎敖的剑给绷碎掉了。 花扎敖的剑是极品的武器了。 但在镇东关面前。 就是个笑话。 不过这也是没法子的事。 花扎敖的武功是西极剑法与中土剑法的结合,这样一来很多兵器都不适合他,他只能选择自己铸造。 即便花扎敖很努力。 可钱财是一方面,技术上也是。 所以花扎敖穷尽心力也只不过是制造了一把淬银的细刺剑。 这算得上是一把极品了。 但也就是这样了。 平常时也够用了。 可面对镇东关,仍然差了一些。 虽然此时,镇东关过于用力,让他的手也被剑割伤了,但却都是一些皮外之伤。 完全在镇东关承受范围内。 甚至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小伤。 根本不影响镇东关的战斗力。 可失去了银淬剑的花扎敖,他的实力几乎可以说是暴跌了一半。 镇东关冷笑一下,就想上前,继续把此人打死。 却见花扎敖手在腰间一抹。 一抹青光。 这是一把青玉剑。 是花扎敖的备品。 花扎敖这个人,自己知道自己的事,身为一个武者,他哪里不明白自己的弱点。 虽然说他用了特殊方法铸造了银淬剑。 但这把剑有西极之风,比较纤细。 所以花扎敖自己有时也担心,不定哪一天这把剑会折断,要是这把剑在关键时候突然断了,这不是要人的命吗? 所以花扎敖早早就准备了一把备品。 就是防止此事的。 剑断了。 他仍有备品。 就不算是个废人。 现在这把,叫青玉剑。 是一把软剑。 平素当腰带缠在腰间。 关键时候可以拔出来用。 没人知道。 他在暗中还修了一门软剑之术。 不过花扎敖很清楚,之前银淬剑不行,现在这把软剑也是一样不行。但他有自知之明,既然打不过,为什么还要拼命呢? 所以花扎敖的剑法,全是虚招。 根本不和镇东关正面放对。 这时。 孙殿臣又跳过来了。 凌钩只好让人一起用钩子把孙殿臣给捆起来。 这老东西,都给网住了,居然还拖着网子跳过来打人。 既然这样,就用从千尸派购的捆尸索来把他捆牢一点。 这捆尸索据说是千尸派特制的物品。 别的不敢说。 捆绑僵尸,绝对是没问题的。 就是不知,对这孙殿臣有多大功效。 好在孙殿臣这具尸虽然强悍,到底也仍然是尸而已。 千尸派虽然是小门派,可对付僵尸是真有一手。 这锁尸钩不在。 但有捆尸索也是不成问题的。 几个大内高手跑跳来回,到底是把孙殿臣给捆了起来。 这下它老实了。 再怎么用力,也是挣不开捆尸索的缠绕。 这时,凌钩才抽出身帮花扎敖。 北时花扎敖十分辛苦。 镇东关的拳头岂是小可。 虽然他仰仗轻功一直在进行闪避。 但仍然被镇东关强大的,具有穿透性的拳劲,给袭伤了内腑,现在只觉得呼吸越来越艰难,内脏也仿佛被一层看不见的网缠住,往里面挤压。 这玩意,太难受了。 好在凌钩跳起来给了镇东关一个背袭。 但在镇东关的后背上,只出现了几道白色的浅淡痕迹,随之就消失了。 凌钩愣了下。 不对。 镇东关的功力,好像减弱了。 过往的时候,镇东关一发功,肌肉表面会出现一层细腻的汗油,哪怕是他上去一钩子,也断不会留下什么痕迹。 可现在却见到了浅淡的白痕。 虽然这痕迹十分快的消失了,却也由此证明镇东关的硬气功,不及从前了。 “镇东关,回头吧,你的功力变弱了。” 凌钩想劝一下。 他知道。 这大概率是失败的。 但多少也算攻心。 “回头,为什么要回头,这样的日子,我已经过够了!你们拦不住我的!” 他说着就扑向了凌钩。 凌钩之前被打掉了一只钯爪,心中生出了惧意,不敢力敌,立刻跳开。 镇东关发现自己一时间收拾不了这两个人,也追之不及那个韦俊,立刻调头,打杀那些大内侍卫起来。 往昔一直忠心耿耿的手下,现在竟然成了镇东关不共戴天的生死仇人,命运之妙,当真是让人琢磨不透。 这镇东关。 真不是一个人。 曾经的下属。 他杀起来是毫不留情。 一拳一个小爆头。 转么眼的功夫,一二三,三个人就让他一口气把头给打爆了。白花花的脑花子飞溅得到处都是。 眼看镇东关这样下手,花扎敖受不了了。 这些人都是下属,有时还在一起,算得上是小弟了,能眼睁睁看着他们这样被镇东关活活的打死吗! 长剑一指。 花扎敖再来一次偷袭。 他的剑刺中了镇东关的后背心。 但长剑一接触镇东关的后背就停住了。 长剑一软,根本刺不进去。 但花扎敖手腕轻轻一转,他的剑像麻花一样在镇东关的后背钻了起来。 即便是镇东关,给这么钻,也感觉到后背突然来的疼痛。 他回首便是一掏。 但知他厉害的花扎敖已经收手。 他细下一观。 还好。 凭借钻透之法,他的剑终究在镇东关的后背上,钻破了一层的皮油。 “好,能破防就好。” “你也只能做到这儿了。” 镇东关生出了怒火。 他一跺脚,由腿至腰,由腰至肩。 最后化为一拳打了出去。 这正是他最强的拳法。 阳关三叠。 一叠一重劲。 三叠之下,这一拳的威力可想而知。 哪怕花扎敖往后退了,仍然被这一拳隔空打中,仿佛一团空气炮打中了他,让花扎敖忍不住长喷了一口鲜血,人也往后倒飞出去。 一拳之威,竟至于斯。 凌钩看得亡魂大冒。 这个镇东关,果然一直在收着压抑自己。 他的实力如此之强,其实已经在孙殿臣之上了。只是孙殿臣名气比较大,所以才位在镇东关之上。 现在镇东关投了狐仙妖孽,解放了自己的内心,不再把孙殿臣,钮祜禄傲白他们的官位资历放在眼里,自然也就发挥出了他真正的实力。 此时的镇东关,实力强大。 凌钩丢了一只钩爪。 花扎敖更是直接伤得比较重。 倘若凌钩还有六七成的实力,那花扎敖所余战力已经不及三成。 这样两个人,被镇东关打死也不过是一时半刻的事。 也许还能更快。 这还是建立在凌钩和花扎敖逃跑的基础上。现在此二人即便是不停的避战逃跑,也难逃镇东岛的追杀。 就在镇东关要大下杀手之时。 他感觉到了一丝危险。 一丝。 杀机。 镇东关猛一回头。 看到了……韦俊。 很多人会忽略韦俊。 但倘若有人知道韦俊的老祖宗,就不会,至少不会太过于轻视他。 韦俊的老祖宗,当年行走江湖,靠的是三样。 一是轻功。 这门轻功啊跑得快。 当全力奔行时,马都跑不过韦俊的老祖宗。 不是说长途哦,是短途。 马的短途爆发力,竟然也不及这门跑得快的轻功。 这门轻功,要说跳,是跳不了多高的,顶多也就比普通人好上那么一丁点。 但在地上放开了跑,一流顶级的高手都可能追不上。 是韦俊老祖宗保命的基本功夫。 这第二呢,是铳子。 武功不高,要想防身,不得弄一两把短铳子放在身边。 这短铳子啊,近身发射,管你什么金钟罩,铁布衫,十三太保横练,大林寺的金银铜铁像功夫,都能给破了防,一铳子活活打死。 那要说了。 凌钩他们没有铳子吗? 怎么可能没有。 虽然不至于说人手一把短铳子,但大多数人仍然是有的。 只是东乾规矩,尽可能不用。 都是练武的,用铳子打死敌人,是要被人耻笑的。 再一个镇东关也没用啊。 一个武者,用铳子打死敌人,这是要被武行人耻笑的。 所以打成了这样,也没人掏铳子。 可是这些人不用,讲规矩,但是韦俊没这规矩。他武功不高,遇到危险不用铳子用什么? 所以在此时他把铳子掏出来了。 老韦家传统。 刀剑可以不带,但铳子一定要随身。 韦俊知道不能让镇东关这么打杀下去。 倘若凌钩和花扎敖被杀了,这里所有的人都有可能被镇东关一个人给杀光了。 到那时,他也怕是要死的。 纵然他保了一条命。 但一个人在这地方,早晚也是要死在老山林子里,或哪条不知名的山沟子里。 所以,韦俊逮了个机会,对镇东关发动偷袭。 呯。 一铳子打出去。 可惜没中。 只是打了一个擦边。 因为镇东关毕竟是高手,警惕心太强了,在感知到危险后,有了反应,让韦俊的一令子没有发挥出威力来。 韦俊暗骂一声,眼见着镇东关狂吼着向他扑了过来。 他气势之强,一下子影响了韦俊。 以至于他一时间被震慑到了。 失去了应激反应。 眼瞅着下一刻,他就要被镇东关一拳打死了。 第34章 镇东关,背刺 一群尸傀儡出现。 狐仙恭敬的一施礼。 “请道友留下来!” 尸傀儡一下子冲杀过来。 同时,津田想到了一件事。 “不好,我们得回去!” 他说着要走。 但竹取圣花在旁边道:“已经都走到了这一步,还回头,那之前死的人不是白死了?” 津田道:“可是外边镇东关和孙殿臣都有可能中招,他们会像这些死掉的人一样,突然跳起来在我们后方大杀四方。” 竹取圣花淡淡道:“这是那些中土人自己的事,和我们没有关系,我们只要做好我们自己的事就好了。” 在竹取圣花眼里,敌我分明。 东岛人是入侵者。 虽不名誉,但她也是这一方的。 什么事当然是要站在东岛人的立场上想问题。 津田哼了一声,道:“既然这样,什么都由你说好了,你来对他们下令吧!” 竹取圣花道:“你!!” 她什么身份。 可疑的东岛人。 那些土匪脑子坏掉了也不可能真心听她的命令。 一个她是女人。 性别歧视永远存在。 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打破的。 就算可以,也是需要时间来慢慢处的。 现在哪有时间让竹取圣花在一群土匪中证明自己的领导能力? 二个是她是一个东岛人。 就像先前竹取圣花表露出来不把中土人当一回事一样,这些土匪怎么就也是中土人,再畜生再不是东西也不是说一上来就要给东岛人当狗的。 事实证明。 对于土匪。 想要他们为东岛人效力。 要么以碾压之势把铳子抵到他们头上去逼着他们。 要么就是用金银利益去打动他们了。 而后者,往往更有效果。 竹取圣花现在一是女人,二是口袋里也放不了多少钱,根本不可能收买这些土匪,她拿什么争夺领导权? 所以。 她虽喝斥了津田。 但津田仍然下令先退。 土匪倒也是听命令。 一来是死了不少人。 二来也是被尸傀儡给吓到了。 一时间也就好好说话的跟津田往回杀。 不过这时,狐仙已经没有再猎杀了。 它的杀人之法,诡异是挺诡异的。 但比较烧脑子。 可一可二,但次数一多,这玩意也吃力啊。 对于狐仙来说,烧脑子。 这不奇怪。 你看那些懂得真正数术的人,哪一个给人算命是没有止境的。 真正给人算命,往往讲究一天一算,或一天三算。 各有路数。 但大道归一。 都是讲究不能乱来的。 因为算命者给人算命,是踩边的行为。 算准了,还敢往外说,这叫泄露天机,干扰老天爷的事,这能有好结果吗?真以为老天爷不会直接出手杀人? 但老天爷会慢慢抽取你自身的气运。 让你越来越倒霉。 所以真正厉害的算命师一般不会直接告诉从什么什么,而是选择把话说得模棱两可,让你自己去猜。 你猜出来了。 呐,这是他自己猜出来的,和我没什么关系啊。 猜不出来。 已经提醒你了,你还猜不出来,我也帮不了你了。 总之,是要尽可能降低自己的存在,别让老天爷注意到你。 如果算命师可以肆无忌惮的外泄天机,那岂不是让算命师发达了。 整个世界到时都会是算命师的。 所以这样的事是不能多为的。 你要说为了生计,算一些小事是可以的。 但纵然是小事,倘若算多了也是不好的。 所以算命这种事,要么是假的随便说随便算,要么是有真家伙在身,但算的次数有限。 看看,庙算一个人是如此的受限制。 哪怕狐仙位格高,精神强,但也不是说可以无休止地这么算计杀人。 最省事的,就是用尸傀儡了。 这些尸傀儡,沾了它的米田共和尸水,沁染了它的气息,已经完全被它掌握。 虽然死了很久,也依然可以使用。 更何况,还有刚刚入手的新鲜货。 没错,说的正是孙殿臣和镇东关。 这两个人已经动手了。 先是孙殿臣,他好好已经死了,所以没有人注意,这突然起来,一出手就打死了两三个大内侍卫。 “不好,诈尸了!” 好在东乾这批大内高手心理素质好,都拉开架势,和孙殿臣打了起来。 他们这一个大内侍卫也许不算什么。 但几个人一起来,打配合,顿时,即便是孙殿臣也没什么了。唯一可虑的是,这个孙殿臣毕竟是死人,悍不畏死,什么刀剑打身上都没事人一样。 钮祜禄傲白看到了,立刻高声叫了起来。 “用网子,你们都搞不清状况吗?用网把他缠起来不就拿下了。” 网子可是一个好东西。 既能克制强敌,有时也能有用来捕兽打鱼,是行走在外的重要装备。 这玩意,别的不懂,但东乾人是用明白的,提灯人组织最喜欢的就是用一群人拿网对付高手的。 立刻有人去取网。 这时,钮祜禄傲白想到了镇东关。 孙殿臣出事了。 那镇东关呢? 但这时想明白已经晚了。 不知何时,镇东关躺那地方已经没人了。 钮祜禄傲白顿时一惊,再要反应,慢了。 镇东关已经犹如幽灵一样,到了钮祜禄傲白身后。 老头感知到了不对,匆匆取出伞,想要挡一下。 他这个伞,挡得住刀剑兵器,甚至能挡一下神兵利器,但面对镇东关,就有些力有未逮了。 镇东关戴上了拳刺的铁拳,已经震开了这把大伞,直接捣在钮祜禄傲白胸口。 最关键是打的是一个脆劲。 这一拳,直接打他身上,劲力往里面一炸,那还了得。 钮祜禄傲白在猝不及防下让人近身打这么一拳,心脏立刻就给打爆了。 他难以置信的看着镇东关,发现了镇东关一双已经恢复清明的眼睛。 镇东关已经醒了。 他是在自身清醒下,打出的这一拳。 他不是被控制的。 他不是尸傀儡。 发现这一点,钮祜禄傲白张嘴说话。 但他一个清晰的字也吐不出来。 一个你字还未出口,饱含体内碎片的血就猛烈的喷了出来。 镇东关这一拳,太别人的母亲狠了。 这一个脆劲那叫一个结实呢。 毫无保留的轰在了钮祜禄傲白的体内,什么临危之下的应激反应都没用,一点卸力手段都没来得及使用,就遭受到了如此之重的一击。 这正是避无可避,躲无可躲。 钮祜禄傲白身子一阵哆嗦,骨架子松散,人也扑倒在地。 这是扑街了。 倒地上就死了。 一个字。 猝。 凌钩看到于此,心中生出十分荒谬的感觉。 我的那一种植物。 这是怎么回事? 突然之间,咋地就成这样了? 四大高手之一,甚至暗自评价,堪称是四大高手之首的镇东关,一拳偷袭不讲理,把老资历的钮祜禄傲白给打死了。 别说,凭良心讲,打得好。 这个钮祜禄傲白,仗着出身和老资历,太讨厌了,没人喜欢这么一个老东西。 这人吧,对下面的人,动不动就喜欢摆架子。 武功不及他的,他就喜欢欺负人。 明里暗里不知有多少潜力新星的种子年轻人给这老家伙暗中废掉了。 对那些他武功可能搞不定的,就摆架子,晒资历,以势压人。 这么样的一个东西。 在暗地里早已经成了东乾的毒瘤。 也无怪镇东关出手第一偷袭就杀了他。 因为此人的行为,让镇东关很麻烦。 既不能真正的领导此人,又要经常为此人的行为去负责,俗称擦腚眼子。 偏偏这个人吧,往日子里是打不得骂不得,简直就是活祖宗。 所以现在有机会,直接一拳了之。 他镇东关,才是东乾国内,第一真正能打的人。 不过,这份工作,他已经不想干了。 没错。 镇东关没死。 他仍是壮年。 孙殿臣武功虽高,毕竟是一个老人了,他的气血不足,在中了狐仙幻术之后,口鼻吸入了狐仙身体上的有病菌的绒毛。 这些绒毛进入到他的身体之内,病菌随之扩散。 孙殿臣体内气血不足,不能烧掉这些异物,不仅死了,尸体也为狐仙所控制。 但镇东关可以。 他还年轻。 且长时间禁欲,体内早就憋着一团的邪火了。 所以,镇东关虽然中招,但他其实并没有受到真正的控制。 他早已经把侵入到体内的病毒细菌统统烧掉。 之所以如此。 向钮祜禄傲白出手。 那原因多了。 比如这个钮祜禄傲白一向仗着自己是老资历,不把自己放在眼里,经常阳奉阴违,阴阳怪气,和自己掣肘,做对。 二来。 他选择投靠了狐仙。 别的不说。 就狐仙制造的幻境。 它不美嘛? 原本,狐仙出于自己浅薄的见识,制造的幻境,虽然说也有美女诱惑这玩意,但缺点太多了。 花样不够新,美女也不够靓。 总是千篇一律。 红衣花轿那一套的。 不要说镇东关了,普通人中也多有能够抵御的。 可吸收了刘醒非给予的智慧知识。 狐仙这一次营造的幻境太别人的母亲爽了。 这样的幻境,太美好了。 一个接一个,让人目不暇接的女人。 怎么样也摸不够的大腿小脚。 更别提还有丝袜助阵。 别说洞房之好了。 镇东关光是舔脚都舔不过来。 至今仍然没算清楚,他到底看到了多少双怪异的丝袜。 被那么多粉肢玉臂的缠绕,这样的生活,太美好了。 有人可能觉得,这样的生活,太过虚假了,哪怕是再美好,假的毕竟是假的。 但其实对于很多人来说,人生就是一场梦。相比现实这个噩梦,那么虚幻的假梦又哪里不好了? 不能长生不老当神仙。 那么一辈子在虚假的梦中,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就好比钱。 如果假钱能够随便花,这和真的又有什么不同,又何必一定要去计较这真假之别呢? 镇东关也是如此。 他在现实世界,真的,一直的,憋闷了好久好久。 那种我有一把神枪,整天在手擦拭,但却一直英雄无用武之地的苦闷,这种感觉,不是他本人,别人怎么明白,怎么理解。 但是,这一切的苦闷,到了梦中,全都得到了解决。 这正是,梦太美好。 倘若能够一直持续。 那为什么要结束呢? 为了能够随意的回到梦中去,镇东关选择了出手。 在这些人中,最有价值的目标。 毫无疑问。 是钮祜禄傲白。 因为镇东关知道。 这个钮祜禄傲白虽然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但他的确是资历比较老,在这里能够什么? 服众。 有他在。 这些东乾人就是一个整体。 但倘若他不在了。 剩下的花扎敖和凌钩,谁又能听谁的呢? 结果就是各自为战。 一盘散沙。 所以他悍然选择出手,并且成功了。 但这没结束,下一刻,凌钩就杀来了。 就见他一个纵跃,人一下子跳了两米高。 双手一交错,两对钩爪往下交错切了下来。 这是霸王压顶式。 一种强杀之术。 镇东关微微一笑,往后退了一步。 只此一步,就消除了凌钩的攻击。 大家在一起也有一些的日子了,暗地里相互较劲,早就摸清了对方的底子。 凌钩的路数也就是那么几样。 他只要是人路了起来。 镇东关看他的姿势,就知道他往下使得是什么招儿。 当即,是毫不客气,不讲从前情谊的就是一拳。 一拳镇天下。 此之一拳,劲力通透。 更有拳刺护住了拳头,让镇东关可以放心出手,不怕手上有伤。 嘭。 止此一拳,就让凌钩打着旋倒飞出去。 好在凌钩轻功好,人在空中,仍然可以进行调整,让自己双脚落地,然后往后犁了二米地,在地上蹬出了一行沟。 好在是站住了。 只是他手上一只手钩被镇东关一拳打废掉了,好在他仍有另一只在,也就一发儿的扔掉手中坏掉了的手钩。 一只护手钩,他仍然有的打。 旁边,花扎敖有些破防了。 “镇东关,你,为什么,你不像是被控制的吧,你仍然是活着的吧,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什么啊!” “为了什么?” 镇东关有些怒了:“你说我这么做是为了什么?我入职东乾,原以为是人上人,谁知结果竟然是狗中狗,我当狗中狗也就罢了,谁让我穷呢,想要生活好,不当狗能行吗?外边那些人,当人还不如当狗的。不过,狐仙很大方,不管我要什么,狐仙都能满足我,我想要什么——都可以!” 听了这话,韦俊忍不住道:“狐仙的话你也敢信?你疯了吗?” 山中精怪,关外五仙。 非人哉。 虽然这些精怪五仙有很多故事传说。 但大体的。 懂点事儿的都明白,和这些交往的人,没一个能落好下场。 就算有人因一时而得其利。 也势必不能长久也。 早晚,是要受到因果因素影响而倒霉的。 所以,这当然是错的。 第35章 队伍不好带,移营 镇东关一拳就要打死韦俊。 这一刻,他杀意十足。 但有一个人阻止了他。 这人脚下生风带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过来,和镇东关对了一拳。 这是拳头对拳头的一击。 空气中有无声的震动。 下一刻,两人乍分。 镇东关看向此人。 是津田。 他在最关键时刻跳出来和他对拳。 这一拳打得是一个平分秋色。 双方后退的步数,都是差不多的。 但有一点不同。 镇东关是对着韦俊打出这一拳,哪怕,他再怎么想要杀韦俊,也是知道韦俊的实力水,怎么可能倾尽全力呢? 哦,以碾压之势,打这么倾尽全力的一拳? 杀鸡焉用牛刀。 镇东关当然不可能用全力。 只是随势而为之的一拳。 但津田就不一样了,他以飞快的速度扑过来,用的是是当时能调动的全力。 所以,细致分析,仍然是镇东关占了上风的。 可是,镇东关的拳有多硬,懂的都懂。 比如死了的钮祜禄傲白,伤了的凌钩和花扎敖。 他们最有发言权。 但津田却能跟他拼一下不落下风。 同时,津田感觉到了指骨的疼痛。 他毫不犹豫把手斧拿了出来。 这是一把五十斤的重手斧。 有点怒海雄风的意思。 像这样的一把,有人手臂长的,又厚又重的手斧,看得镇东关眉头直跳。 他的硬气功,是扛住了凌钩的爪耙子,花扎敖的细刺剑。 但他没信心去硬挨这五十斤重的一记手斧子,这玩意哪怕不锋利也能硬砸死人,打实了威力不比神兵利器差多少。 换句话说。 他感觉。 他的硬气功抗不住。 镇东关是一个高手,他的直觉很重要,发现自己有危险,就打算跑了。 于是他跑了。 津田提斧想追,但轻功不是他的长处,武功高到了他这样程度的高手,倘若没有给逼至死角,一门心思想跑,正常是拦不住的。 哪怕,神心和香织出手,也都不行。 神心一上来就先声为之所夺。 他的刀也就不好再劈下去了。 甚至他整个人被镇东关擦身而过,也不由得带着转了一个圈。 这让他寒毛都竖立起来了。 这意味着,如果他和镇东关正面放对,怕不是三招就要被打死了。 这时他看向了钮祜禄傲白,他记得,知道这个人,武功很不错,但现在却死了。 忽然间他产生了悔意。 也许,他不该来至于此。 没想到这里如此危险。 但他看香织,她倒是无所谓的样子。 方才她也想对镇东关出手,当然,也没挡住。 如果,是从前的她,也许会扑上去,用四足缠之术把镇东关给拦下来。 但是用了四足缠之术,代价就是可能性的重伤,甚至是死。 今时今日的香织,可不会再像从前那么傻了。 安全第一。 她终究还是闪了。 津田对此没话说。 他也做不到的事,没必要去怪罪下属。 竹取圣花倒是想做些什么。 但她拔刀在手,终究什么也做不到。 虽然她武功也还可以。 但她到底也只是一个隐者罢了。隐者自有传承,也的确有很多隐者,凭借一二精湛的隐术,可以以一当百,百战无敌。 但那种战斗型的隐者毕竟是少数人。 大部分隐者,主要,是从事情报工作。 情报第一。 其次,才是暗杀。 注意,是暗杀。 不是明杀。 大多数隐者其实一个个的都营养不良,怎么可能和正规的武士战斗。 只有极少数得到隐村全力供养的战斗型精锐,才拥有超凡的战斗力,甚至曾经一度达到了顶峰。 以至于被白王幕府注意到,产生了忌惮之心,最后下令诛杀的十不存一。 那之后,隐村隐者虽然保留了下来。 但高手精锐十去其九。 很多珍贵的隐者秘术也失去了传承。 甚至有些秘术是需要血脉传承的。 人都死绝了,哪还来的血脉传承。 所以隐村一直是不成样子的。 即便有隐者想要脱离隐村,下场也往往不太好。 曾经有一个城旦令的隐者出身人,就因为靠近了一位大名,结果被大名认为,出身于隐者,对我靠近,这是想要行刺我啊。 于是大名就把那个想要对自己献殷勤的隐者出身的城旦令给抓起来,把他,还有他的儿子,一起放到一只大锅里,活活煮死,并且是在公众场合下煮的。 可想而知隐者的艰难。 大多数上位者,用之,忌之,并且根本不把隐者当人看。 给的俸禄也就是勉强一个饿不死而已。 就这样,隐者们往往仍是趋之若鹜。 原因是这毕竟是一份公职。 一个饿不死的小职位,就已经足够让隐者拼命去争取了。 竹取圣花深知这一点。 所以她对自己能有黑桃夫人这样的主公,感觉非常荣幸。 但实际上,她的正面战斗力十分有限。 不然,黑桃夫人直接让她带队就好了。 又何必让出一份请津田出马呢。 随着镇东关强势一个人杀了出去,这里的众人也都明白了一件事。 镇东关好可怕。 这个以往像闷葫芦一样的男人一直在压抑自己的本性和真实的实力,直到现在才真正暴了出来。 而孙殿臣名气虽大。 实则老了。 镇东关和他一样中了幻术,但孙殿臣直接死了,而镇东关不仅活了下来,还和个没事人一样。 还有钮祜禄傲白,一直拽啊拽的,觉得天老大地老二,自己就是老三了。 动不动就仗着资历压人,让别人不敢还手,然后显摆自己的功夫,搞得很多人以为他真的很厉害一样。 其实。 尸比。 就这么一个人。 被镇东关一偷袭,就死了。 反而凌钩和花扎敖活了下来。 凌钩好点,需要一支备用的钩爪。 至于花扎敖,他伤有些重。 但没有人敢小看他。 人人都看到,他是在自己剑被毁了的情况下,用一把备品的剑,和镇东关纠缠好一会功夫的。 当然。 最让人敬佩的,就是津田。 他一个人就逼得大发神威的镇东关走了。 现在。 凌钩给自己换了一个备品武器,道:“你们也退出来了,看来你们也知道这里面的危险了,怎么样,是继续进去,还是和我们一样回去。” 津田接到了竹取圣花的眼色。 他沉静的说道:“你们不能回去。我手上有你们的调令。你们现在归我管!” 凌钩眼神凌厉了起来。 “你想要我们去送死?” 旁边。 花扎敖也站了起来。 他的脸色不好。 但他仍然走到了凌钩的身边。 这一次出行,任谁也没想到的事发生了。 首先是孙殿臣这个名气最大的一把手。 死了。 就这么突然。 第一个就把人头送了。 死得一点也对不起他这一把手的位子。 另一个是钮祜禄傲白。 他人不行。 但临时来说,也能凭借资历把人管理起来。让队伍不至于乱成一盘散沙。 最差的领导,也是好过没有领导的嘛。 还有镇东关。 以往一直都非常可靠的一个人,一个老大哥模样的人,虽然寡言少语,但很得人心的人,却突然间跳反了。 为什么要跳反呢? 简直莫名其妙。 导致的就是,这支队伍,东乾势力的人马,现在就凌钩和花扎敖两个,算是匆匆上位了。 好在。 关键时刻。 哪怕身体有伤。 但花扎敖仍然走过来和凌钩站在一起。 至少他们还是团结的。 虽然一直说东乾是东岛人的狗而已。 可毕竟仍然是有分别的。 特别是这里是在外野。 人死了是谁也不知道。 搜都搜不到。 不等你给把人搜到了,动物就早早把人吃得什么都不剩下了。大型动物会吃掉大块的肉和内脏,小动物会把骨缝也给舔食干净。 搜寻的人,除了能够找到破布和白骨,什么也找不到。 就算给找到了,慢慢鉴定去吧。 所以野外,十分危险。 津田看样子就知道,民族的分野是一座大山,想要让两个民族的人真正的融合到一起,实在是太难了。 他缓和一下情绪,伸出双手,做出一个往下按的动作。 “冷静一下,你们都有伤在身,人数也不占优势,这时想要动手,结果只会是我们,杀光了你们。但这毫无意义,东岛和东乾,是一体的,是不可分割的,我们大家要合作,而不是在一起搞对立,对抗,这样下去,我们什么也得不到。” 对于他的话。 凌钩是杀手出身,不擅长言辞。 花扎敖看了一下凌钩道:“说得那么好听,我们怎么知道,你们是不是想把我们当成炮灰?想让我们给你们当踏脚石去探路找死,咱不如在这里打个痛快,死也当明白鬼。” 这话。 深得人心。 一众大内高手已经把手上的丹凤忠诚刀给抽了出来。 这丹凤忠诚刀,是大内侍卫的标配。 别看大乾亡了。 但东乾仍在。 有东岛人的科技狠活,别的不说,这刀至少不错,放在过去,把把都是价值千金的珍品武器。 所以这批大内侍卫,也许不及真正的高手,但哪一个出去,都吊打十个土匪。 假如可以。 津田更想要这样的属下。 “放心,本人,一言九鼎,说不会乱来就是不会乱来,假如,往后还要探路,我走第一个。” 凌钩和花扎敖交换了一下眼色,这才伸手往前下按,让众多大内侍卫把刀收了起来。 韦俊这时说话了。 “那咱……是不是不探路了,咱们回去吧。” 他心生惧意,觉得和钱相比,活下来更重要。 一个土匪说话了。 “头,你的意思,不会是不让他们打头,还是让我们上吧?” 他这一说,土匪们一阵骚动。 他们之前一鼓作气,不怕死人的去探路。 但那是一开始不知道啊。 现在明白打头最容易死,还要他们打头探路,这就没人愿意干了。 现在,倘若津田敢要他们回去,这些土匪会立刻选择跳反。 不要奇怪。 这是土匪的基本操作。 之前听津田的命令,是为了搞钱。但如果津田不把他们的命当一回事,要害他们,那这些一向无法无天的土匪自然是不干的。 旁边。 神心和香织都开始选择站位。 一旦开打,这两位在土匪中至少能乱杀一阵。 不过津田知道,强行高压这只是下下策。 东岛人不把中土人当人,利用中土人组建了辅助军,这军队什么情况当津田不知道吗? 那就是垃圾。 打个土匪都费劲的垃圾。 如果没有东岛人在旁边盯着,他们能被抗联的军队吊打。 其实抗联的军队强吗? 不强。 他们人数又少,补给又不足,甚至连铳子儿也不够,往往要数着粒儿决定是不是要打或怎么打。 但就是这样一支全方面都很不足的军队,依然是能把东岛人组建的辅军反复吊打。 由此可知,这支辅军有多不愿意为东岛人去战斗。 津田很清楚这种想法。 比如他。 这一次出来给黑桃夫人做事,主要是为了自己,给自己牟利找好处。 倘若是要他参军当兵甚至当军官,他理都不会理。 像神心。 生意都做不下去。 宁可想着去美帝斯,也不想回本土。 主打就是不想给帝国当兵效力。 现在上战场的兵,基本都是被洗了脑的,或极道主义分子,他们要么傻乎乎的,只是盲从,或想从战争中搞好处。 聪明人都明白。 丫就是炮灰。 打仗死的是自己这些尸比民,真正发财升官的,只有极少数一些人。那些人牛排吃的满嘴的油,有想过给底层平民多吃一口米饭团子吗? 事实的真相是,战争打到这份上,但好处红利都给财阀老爷们分干净了。 而底层的民众依然过着十分穷苦的生活,甚至很多人受战争影响,反而更加困难。 还有很多人,都生活不下去了。 深明此理的津田,怎么会不明白这些土匪的想法呢? 道理很简单。 你不把别人当人。 别人凭什么为你效力。 瞧。 这是说效力。 不是说效命。 想要人真心给你效命,那需要的条件,只会更多。 “放心,诸位,各位,都不要去探路,至少在找到办法前,都不需要探路。” 竹取圣花道:“什么?不去?不行!” 津田看她。 “我说什么就是什么,你要是不服,去找黑桃夫人汇报去!” 他笑了一下,对众人道:“好了,诸位,现在我们需要做的事是,移营,我们移到这个位置,也就是,山背面的林子里,大家小心点,对了,你们东乾这边,现在谁说话?” 凌钩看向了花扎敖。 花扎敖苦笑,也只能站出来。 其实凌钩权威在他之上,应该是他说话。 可凌钩是杀手上位的,不想管理俗物琐事。 因此,他把权柄交给花扎敖。 结果是这位资历最低的末位高手说话。 第36章 叶天鹰来了 花扎敖很简单。 怎么说也是一个出过国留过学的。 他立刻会意道:“是要我们做什么事吗?” 津田压低了声音道:“不是命令,麻烦一下,一会把我们的现场清理一下,最好做成我们未来的样子,你能理解吗?” 花扎敖明白了。 这个津田,也深得一些老六心得。 他既不想让自己的手下冒险,也不好硬让东乾人和土匪去探路冒险。 他能怎么办呢? 最好的方法就是忍一下了。 既然这个男人不要自己一众人当探路石,炮灰,那听他一下也无妨了。 不过就是这个也是让一些东乾人感到忿忿不平。 “凭什么让我们干这些洗地的活!” 这种洗地的事,要说危险吧,没什么危险。 但是太落面子了。 东乾这边大多都是大内侍卫,一个个,虽然不敢说眼高于顶,但也是正常摆大爷的谱,什么打扫之类的活,跟他们有什么关系?你是少帝爷吗? 好在有人拎得清。 细一思量也就明白了。 “能怎么办,别给上面添难处,想想看,我们能让那几位大高手干这事吗?你让土匪来干,你相信他们的能力吗?这事也就咱老爷们辛苦一下子,不过一会儿,事后咱得和花扎敖大人说一下,让他给那个什么律川的说清楚,咱们已经起不来了最辛苦的活,这玩命的活就该别人干了。” 原来是这个意思啊。 这下没人说话了。 他们收走帐篷。 清理了生活垃圾。 把尸体也尽可能老远的下了深坑。 用旧土覆新土。 扫除地面上的痕迹。 直至这里一片荒芜。 就跟他们最初来到时一模一样。 算一下时间,已经花费了大半天了。 好在东乾人也不少,一个个大内侍卫精壮如牛,众人拾柴火焰高,也算挺有效率的把事给办完了。 当,这些人走了。 过了数日。 张大老爷一行人才姗姗来迟。 来迟,是有原因的。 太多的土匪在追着张大老爷他们打了。 有很多游兵散勇。 虽然他们不怎么强,但也有蚁多咬死象的可能。 更不要说——在这些土匪之中,也有少数实力颇强的精锐。这些人,你可以说他们人少,但不能说不强,只是有些人游动性太大,所以才没被评上大势力。 在诸多的土匪的围攻下,即便是实力强大的张大老爷一行,也颇有些狼狈。 收上来的山货参药,被抢去或损毁了不少。 气得张大老爷暗骂。 彼其娘之。 同时他也默默的感谢了一个人。 龙根。 在女蛇妖,莫小注不方便对普通人大下杀手的情况下,小尸妖大显神威。 只是,由于她一连消耗力气,这导致了她力量不足,有些透支,让她的身体又有一些收缩,原本十三五的模样,现在成十一二岁了。 这还是刘醒非给她帮忙。 让她不要直接杀人。 要是普通人杀人,那当然是要一击致命。 但你是小尸妖啊,能不直接杀人,还是不要如此杀好了。 以你的实力,斩手斩脚的,有多难吗? 更不要说你手上的掩月剑,是拥有不附加任何外力,就可以单纯依靠锋利去斩金剖鼎的神兵利器啊! 你拿这样一把剑,去砍胳膊卸腿,这不是热刀切黄油的事吗。 所以小尸妖又大大的逞了一番威风。 要不说小尸妖是天地生异的异数呢。 这样的存在,和降术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也。 降术师的特点是什么? 忍。 要忍住前期的诱惑,不要滥用力量,要慢慢的,慢慢的,一步一个脚印,一连修出三世,才算是出头。 正所谓,第一世打基础,第二世积累,第三世才能真正步入到超凡之中。 拥有很多旁人,一出生就拥有的绝世天资。 对,这种生下来就拥有的力量,在降术师修到底,经历三世之时,就差不多了。 一个绝世天才的路。 需要普通人历经三世,才能到达。 很多东西。 有的人天生就有了。 有的人需要经过让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 甚至努力都是笑话。 你一辈子的努力不及人家随便一下。 谁受得了。 但降术师就是这样的一个机会。 他让你在经过努力后也拥有天才能够拥有的一切。 努力很多时候没用。 但降术师让人努力后有用。 唯一的问题是,你是不是能走到这一步。 就像一个穷孩子,突然给你一大笔钱,告诉你别花,别花,要等到什么什么时候。 然后这穷孩子面对美女,美食,各种的诱惑,他要怎么样在没人看管的情况下不花钱的? 诱惑是一把刀。 你能忍受多久的诱惑。 一年,两年,一辈子? 世上又有几人可以这么忍住? 所以,难。 小尸妖也是如此。 原本,人死了就死了,只会烂掉,成为地里的泥灰,除了增加泥土的有机肥料外,啥也不是。 只有极少数的情况,这人死了呀,便成了僵尸。 不要以为什么人都能变成僵尸。 想要成为僵尸,至少也要做到六气合一。 地阴死,煞怨秽。 此六气合一,方才能够让死尸诞生出一丝生气,成就这具尸体的第二命。 这种事,如果不是刻意为之,想要自然诞生,十万分之一,甚至百万分之一都是少的。 而尸妖的诞生,就更是稀少到了可怜的地步,甚至说一句,几乎不可能有。 它的诞生要求,是以活人为基础,进行尸变。 要没死透的活人,发生尸变,才能成为尸妖,并且只是可能,不是绝对。 尸妖在诞生后,会十分迫切的依本能行事。 本能就是,渴望变回为人。 一个尸妖想要变回人,就需要大肆吃人。 但这种事是天地不容的。 自古以来,敢于肆意妄为的尸妖,只有一个下场。 去死。 不管它们怎么诞生,只要是犯了天忌,就会有高人前来,斩妖除魔。 小尸妖比较幸运的是,它在诞生时,是被刘醒非定住的。 在一动不动的状态下,她撑过了对自己生理上想要吃人的渴望。 更重要的是,她得到了刘醒非的指导。 这让她不再,甚至不敢吃人,对天道,产生了敬畏之心。 很好,这有助于她的成长。 唯一的麻烦,是成长的时间。 吃人是速成的。 但天地不许。 不吃人……那太慢了。 只看小尸妖就可以明白了。 她又缩小了。 小尸妖的本体,年岁在十五六,甚至快要十七八。在大乾那个时候,女孩早的十三岁就该定亲嫁人了。 有特殊情况的,也是在十五六。 到十七八,这大约就是极限了。 倘若谁家有十七八的姑娘,别人就该想,这是不是女方家里有什么问题,不然何至于一个女孩这么大的岁数却不成家嫁人。 在最风华正茂的年纪。 小尸妖被用钉子钉在了棺材里,历经七日仍然没死,这才在最后变成了尸妖。 她这情况正好契合了尸妖诞生的要点。 首先要活着。 其次是无比的痛苦。 在怨煞秽死阴地诸多六气的影响下,成就尸妖。 因为活而为尸,尸而为妖,这才拥有了特殊的能力。 因为这世上,尸道强大。 所以才又有了尸妖这种极其稀少的异种。 它是僵尸与人的天敌。 不成长起来也还罢了。 一经成长,那就不得了了,即便是在上界,也是重要的宝物。 对于很多上界之人来说,尸妖是很好用的宝物。 唯一的限制,就是不能肆意妄为。 所以小尸妖在战斗时,对付人,不好直接杀了。 只要砍手砍脚削一下人棍就好了。 好个尸比呀。 因为小尸妖凶残的战斗手法,让很多土匪受不了了。 这什么地方? 把人削成了人棍,这人还能好吗? 土匪如果有重兄弟情的,把人救回去。 这人棍能干啥! 那已经不是人了。 这叫造米田共机器。 多大的恩情,你指望土匪去养这人一辈子? 久病床前无孝子。 亲爹亲妈病久了,这当孩子的都受不了。 区区土匪兄弟,扯什么塑料情啊。 能救一命算不错了,真指望别人给你端米田共黄汤一辈子? 这要是断一条胳膊一条腿的还好说。 但人棍……自尽吧。 这还得说是能活下来的。 倘若救回去死掉了,就最好了。 反正。 小尸妖为防止自己制造杀孽采取的手段,挺好的,发挥了意想不到的功效。 正是如此,张大老爷他们才成功的劝退了大批量的土匪。 这些土匪也明白了,对方敢进这山沟子,是真有两下子,手上是真有狠活,这是真有硬点子啊。 土匪贪婪。 土匪残忍。 但这也是要看人的。 倘若是遇到了更狠的,那他们还是比较惜命的。 只不过,仍然有少数人在追踪。 只不过这些人,已经不敢明着杀过来了。 他们已经意识到,对方的强大。 硬往上莽。 不说会失败。 就算成功了,付出如此巨大代价获得的惨胜,纵有收获,可这样得来的成果,保得住吗? 所以他们选择,吊在张大老爷队伍后面,看有没有机会浑水摸鱼。 只是,在这少数人马中,有一支是特殊的。 这支队伍。 是叶天鹰的队伍。 叶天鹰此时有些沧桑。 他的干净下巴有了短茬的胡子。 一双眼睛虽然仍透射出过人的精光。 但眼圈周围的黑色和褶皱,说明了他隐藏在身体里的疲惫。 和那些只为财来的土匪不一样。 叶天鹰,还有他身边的男子。 荣一洋。 他们是满怀仇恨的。 他们是来报仇的。 虽然他们没有实际的证据。 但那不重要。 土匪嘛,又不是朝廷审案子。 讲什么证据。 我怀疑,我以为,我觉得,这就差不多可以了。 老荣家的庄园,在毁灭时,附近能有什么势力呢? 只要进行一些大致的推算,也就知道了。 虽然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张大老爷他们要对荣家出手,不过这不重要。正如荣家也没少做过这样的事一样。 所以原因不重要。 重要的是结果。 结果就是双方结下了生死大仇。 叶天鹰原本只是一个铁匠的儿子。 他父亲曾经牛掰过。 但后来为爱出走,选择当了窝囊废。 只是遗憾的是窝囊废生活是很困难的。 这让年幼的叶天鹰很不满。 他小时候受不了父亲的无能与隐忍。 一开始是想做一些事业的。 但他失败了。 他才明白。 一个人。 即便是有本事,但想要闯出一条路来,也是太难了。 不怪他父亲选择当一个窝囊废。 窝囊废虽然可耻,但安全啊。 可父亲当窝囊废是有老婆的,老婆还漂亮,从前也风光过,该吃的,该喝的,该玩的,都享受了,所以才能过这清贫乐道的窝囊废生活。 但叶天鹰始终不行啊。 他从小苦到大,和父亲学了一身本事,却仍然要继续像父亲一样当窝囊废,真不甘心。 在思之再三后,叶天鹰选择当了兵。 之后,他认识了荣大帅。 是荣大帅这个人赏识他,提拔他,让他上位的,也是荣大帅出钱,才让他知道原来女人是这味道的。 所以。 士。 为知己者死。 荣大帅死了。 无论如何。 他也是要给恩公伯乐报仇的。 哪怕,他知道,这会很难。 因为时间有限。 张大老爷他们,不会一直在东关城外的,他们早晚会离开这里,回到乾都。 如果不在这里杀了他们,那这仇就报不了了。 所以,他要紧紧跟着。 既不能被张大老爷发现。 也不能把人给跟丢了。 殊不知,早有人注意到了他们。 但张大老爷没办法。 他的药,不多了。 即便是小心使用,力求不浪费每一颗药丸。 计算是到位了,却疏忽了耐药性。 目前来说,为了压制病情,张大老爷不得不加大药量以维持药效。 但代价就是时间。 而时间,是张大老爷最要命的东西。 他没时间了。 不自觉,鼻孔中就会流出血来。 突然的,这一口老血说喷就喷了。 好在他总是机警,永远会在手上捏一块吸水性强的帕子,每次想要咳嗽,或喷吐,就会第一时间用帕子捂住自己的口鼻,他的病就暴露了。 现在地方到了,他忍不住问一下。 “还有没有人在跟着我们?” 旁边是莫小米。 莫小米一袭动人的红衣,脚上是牛皮黑靴,腰上是挂着长鞭和一只酒葫芦,这大体上正是她昔年血手人屠的打扮。 此刻民风有些开放。 没人再说她这模样不妥了,都觉得是英姿飒爽。 “有肯定是有的,就像狗皮膏药一样,黏着我们不放,怎么,想往回清理一下?” 张大老爷摇了摇头。 “不了。” 他说:“我的时间不多了,正事要紧,一完事就走人,倘若他们赶跟上来和我们放对,再灭了他们。现在,没必要浪费功夫了。” 第37章 祁青丝出马 莫小米找上了莫家人。 莫家人羡慕地看一下老祖宗依然年轻漂亮的风姿。 但很快,他也就收敛起来。 虽然这位是真的老祖宗。 可血手人屠这个臭名昭着的绰号却也不是假的。 当年老祖宗行走江湖。 咳。 说句不好听的。 手中染的无辜之血也是不少的。 一言不合把对方全杀了更是习以为常。 毕竟,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绰号。注意来,这个绰号,不是自己起的,是别人给叫出来的。有人自称什么侠,其实在外人眼里看得分明,不是伪君子,就是阴阳人。 这个被人心里叫的才是真的。 而莫小米的血手人屠,那是板上钉钉,货真价实。 不带一丝假的。 所以莫家人很快就表现出了拘谨的模样。 “老祖宗,可是发现有什么不对了吗?” 莫小米根本无视他的表现,直言道:“这个地儿有人来过,应该走了不过数日,我觉得他们没走远,也许在暗处等着我们呢,你自己心里要有个数。” 虽然莫家人是莫小米的后裔,但莫小米并不是太看重他,不可能把他当成宝,时刻捧在手心里。 要知道。 莫小米的后人是过继的,哪来的血缘关系。 所以莫小米对此并不是太上心。 处在自己能够照顾到的范围,那伸把手的事没问题。 但想要她跟保姆老妈子一样保护,那就是想得太多了。 信不信。 即便是亲妈复活了。 莫小米也不会孝顺到哪儿去。 真以为血手人屠是随便叫的。 她此刻也就主要对刘醒非上心而已。 再说。 为了方便进入灰鼠山,她和刘醒非要面对的困难多得多。 莫家人跑去告诉了张大老爷。 张大老爷有些恼火。 他思之再三,看看自己这边的底牌,终究是优势在我,就道:“先休息一下,我们明天行动。” 风雨欲来。 未来一定会是有狂风暴雨。 但是,自己这边,却也有张氏一族精挑细选的一众高手。不说张启民,张始民,张毕成这些张氏嫡系的高手,还有其余诸家的一部分人。 更不要说一个叫祁青丝,岳蛟龙,和莫氏一族的老祖宗莫小米。 个顶个的狠人高手。 张大老爷自己看上去是病得不行了。 但他的眼力劲儿仍在。 只要上看这几位,他打心眼里肝颤。 仿佛是被天敌给盯上了一样。 实力差距。 太大了。 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远不在一个境界上。 有如此豪横的后盾。 他有什么理由瞻前顾后的怕事儿? 那不是开玩笑吗? 不过,张大老爷忍不住问了一下。 “莫氏老祖宗有说咱们老祖宗到哪儿去了吗?” 莫家人道:“你,你问我?” 好吧,他还得去打听一下。 老祖宗太自由散漫了,说走就走,说不见就不见,这位不在了,让张大老爷心里没底啊。他可是早听清楚了。 龙根之所以上次能发达,就是老祖宗一直跟后头保佑之的。 现在他也想要这种老祖宗在后面一直保护的感觉啊。 好在很快龙根就过来了。 这人倒是一嘴的好话。 什么要相信老祖宗。 老祖宗的行踪自有意义,不需要我们一直看着,因为老祖宗会在暗中一直看着我们的。 一直要老祖宗在身边,那能干什么? 老不是保姆,有很多事我们也是要干的。 比如说之前的土匪。 那些人,很好对付的,老祖宗一巴掌就能全都给拍死了,但是能那样做吗?不行的。老祖宗说过了,他太强了,除了一些诡异或超凡的对手,他能肆意出手,但对普通人,他就需要慎重了。 老祖宗修为高深,讲究一个因果二字。 普通人无所谓。 但对之于老祖宗就有问题了。 咱不能把什么事都丢给老祖宗。 自己也要做一些什么。 再说了。 自己这边,目前除了带出来的狠人,高手外,不也有玄素真人,莫前辈,和岳蛟龙前辈吗? 这几位也厉害的不要不要的好吧。 所以,先不要急,不要紧张,慢慢按我们的节奏来。 老祖宗一定在暗中保佑我们的。 可能他一直就在看着我们呢。 你们是不知道。 老祖宗拥有一双洞烛明世的眼睛。 他能看到的,太多太多,也太远太远了,根本不是我们能够想象到的。 这么一说,张大老爷也安下了心。 的确,自己这一方,高手太多了。 那还怕什么? 虽然这里已经有人捷足先登的痕迹了,但问题就在这里。 这些先来的人躲起来了,为什么要躲啊?有本事你出来啊?能躲,就说明了,对方是有准备的,也知道自己这一方的厉害,不敢和自己正面放对,这才先一步跑掉了。 可惜了。 打扫战场,这是一门清除痕迹学。 不认真学一下,是不可能真正打扫好战场的。五剑联盟中,杨氏一族,就有一脉,十分擅长打扫战场。 他们这一脉,祖上叫扫地王。 主打就是一个不浪费。 总是能够把战场打扫得干干净净。 所以关于打扫战场的事。 张大老爷甚至不要去看,就能知道,此地从前有人,且离开时间很短,不会超过一个星期。可能时间更短呢。 要问为什么? 哼。 这块地方,被人安营扎寨,也许做足了隐藏,用旧土覆新土,但那又如何。 在这片地方的空气里,仍然有丝丝从旧土之下飘上来的血腥气味。 这玩意你不用一些去味的东西,是很难对高手隐藏住的。 对于张大老爷来说,这样的隐藏,不过是做表面功夫而已。 到了次日。 龙根,祁青丝,岳蛟龙,莫小米这些人都来了。 龙根道:“大约是知道我们今儿个要动手了,老祖宗方才跟我说了一些事,此地之前已经有了人来过,他们在进山洞里面的时候吃了亏,死了人,所以进洞前后必须要有两个顶级高手保护大家,不然说不得要死很多兄弟,在进入之后,也会有一场战斗,让我们注意一些。洞子里的怪物,就是那些诡异,老祖宗替我们挡了,但他毕竟只是一个人,可能挡不了太多,总是有一二个能对我们出手的,所以……” 他说到最后部分了,没说下去,而是看了看祁青丝和岳蛟龙。 他没看莫小米。 因为莫小米绝对会出力气。 反是岳蛟龙和祁青丝有一些变数。 特别。 是祁青丝。 其实关于此点,祁青丝也注意到了。 但她只能先隐忍。 这时看到了龙根的目光,终于是忍不住了。 “我以为……可你们这次招惹的是修为至半仙半神的存在啊,这种程度……已经不输当初的蝎妖了,别人不懂,可你龙根应该是明白的吧?” 蝎子。 名字叫什么? 谢威。 也算个人物。 出场挺强。 小张爷辛苦经营出来的几位当家差点没崩了,这还是老五拼命才做到的。 当时小张爷和阴二娘等都倒下去了。 算捡回来的命。 他们几个哪弱了? 但都干不过区区一个蝎妖谢威。 就这。 最后谢威还是让刘醒非给一枪干趴下的。 这足以说明妖魔的厉害。 就这,还是因为谢威脑子不太好闹的。 如果换上这里面的半仙半神,就真的,经历了葫芦山之事的龙根,有些肝颤了。 也就是此时刘醒非仍在,给了他一些的信心。 龙根明白。 他说:“谢威已经死了,咱要相信老祖宗的实力。” 祁青丝伸手撩了一下额前秀发。 她有些无奈。 “你搞没搞清楚状况。我承认你们老祖宗很强,但到他这样水准实力的也仅有他一个人而已,但对方是五仙,五个半仙半神的存在,这里,更是人家的基本盘,我们在这里,客场战斗,你知道有多难吗?我真的很后悔来这一趟。” 说后悔,她太后悔了。 原以为只是一些麻烦。 没想到是大铁板。 坦白说,五仙,肯定很厉害。 但她还不至于一下子就给吓倒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 对方有五个。 而且都在自己经营许久的地盘上。 自己这边上去,简直是在送。 也许刘醒非很强。 但他再强,也仅是一个人而已。 他能和对面几个人打? 一个,两个,还是三个? 自己和岳蛟龙,莫小米她们可没刘醒非那样的实力啊。 这样进去打。 刘醒非有把握打败了都能全身而退。 但是她没有。 是的。 祁青丝虽然也颇有一些手段,但论及杀伐,她实在是不大擅长。 早年间,在很久之前,她就是一宠物而已。整天在红罗大仙的仙宫洞府之下,为红罗大仙调节地气,镇压阴阳而已。 后来进入了下界,也是一直在睡觉,在躲藏而已。 也许在幻术上有一些小成就。 但不过尔尔。 除此之外,就乏善可陈了。 是。 倘若打起来,这位对付普通人,凡人,那是没什么问题的。 但这个敌人放在了同阶层,甚至更强的五仙,那就不一样了。 她感到了害怕。 “放心。” 岳蛟龙说话了。 “这次出手,你只要对付一个狐仙就可以了。这灰白黄柳狐之中,就是这狐仙实力最弱的了,这你总不能对付不了吧。” 小尸妖和祁青丝接触过,知道这个妖其实比较水,看似强大,但战斗力竟然甚至有些不及谢威。 所以点选了一个最弱的给她。 祁青丝道:“也好,但我没把握啊!” 莫小米翻了个白眼。 她不说话。 心里想这人其实挺没用的。 不过,也是要利用足了才好说话。 想到这,她看了莫家人一眼,给他暗中传音。 莫家人心中苦笑,但老祖宗发话,他能不听吗?只好上前道:“不如这样好了,一会儿我们进洞,玄素前辈打完头阵,就回来,替我们看守大营就好了,这总是没问题的吧!” 祁青丝这才满意道:“嗯,这个可以有,但是要加钱,这次的事太危险了,不加钱不行。” 莫家人哈哈大笑道:“好说好说,区区钱而已,没问题的。” 我们开的就是宝藏,探宝成功,要多少钱没有。 你要是跟我们一路打到里面去。 少不得要分你一坨大的。 但现在,你不进去,你在外面守大营。 那就对不起了。 找到了什么,也是雨女无瓜。 到时随便给些光洋,算打发了。 其实,这也正中祁青丝下怀。 她知道,到手的财物,未必能随便花出去,往往需要时间慢慢消化。但她是能慢慢等的人吗? 虽然以她的钱来说,也是能够活下去的,能活得好一些,三五天搞点小肉也是不成问题。 可是她堂堂一个妖,大妖级数的存在,就不能过得……好一点了!? 就不能吃好的喝好的住好的睡好的了!? 所以,她需要钱。 需要立刻,马上,即时能花的——毛令。 随着。 张大老爷他们到来。 一些暗流也纷纷涌动。 一些人,躲在暗处,却又紧紧盯着。 不过,那又如何呢? 至少此时的张大老爷已经不怎么在意了。 准备好了之后,祁青丝带头往里走了。 她很谨慎。 一身玄素色纯黑的道袍。 朴素无华,没有一根金丝银线,用的是灰色的线缝的。 她的身上。 拂尘,铜铃,青钱剑,桃木手环,步屐丝绦,其宽衣大袖,望之的确是如神仙中人。又有谁知道,这位其实是一只大妖呢? “走!” 女蛇妖一摇拂尘,脚下踏步,往里面走了进去。 她这一动。 不得了。 只见从这山上附近,一时间也不知有多少的老鼠在飞奔,在逃逸。 从张大老爷一行人众走开,躲得远远的。 便是连地上的虫子都在爬开。 跑不掉的,也钻到了泥里的虫洞子中,你即便用草茎去引诱,也是不会轻易探头出来的。 毕竟。 女蛇妖本质是一尊无上大妖。 或许战斗力有点水了。 但境界摆在那儿。 先天一头,镇压下层。 走之入地洞之内,也是十分清贫,除了一些无法,来不及清理的死尸,别的什么也没有。 女蛇妖总算还记得自己在扮演一个道士,所以看到尸体,少不得装一下。 她随意的打出了火符,把尸体烧了。 这火符——简单。 不需要什么法术灵气。 只是用易燃材料制成而已。 平时不用封冻之。 用时一扔,在空气里就自己烧了起来。 正好用来处理这些尸体,还能显出一派道家高人的风范。 祁青丝虽然战力有些水,但论脑子,连刘醒非也要对她刮目相看。在最初时,甚至心有顾忌,没有对她出手。 此女来到人世间。 此时正是天下大乱。 老百姓朝不保夕。 正是神棍四处,招摇撞骗之时。 虽然是神棍,是骗子,但多少也有一些取巧之物,毕竟没人是傻子,即便是骗人,也是要用一些手段的。 祁青丝对此,一看皆明,一明即会,一会便学,一学就成。 她珍惜法力。 也就用了很多此类的旁门小道邪术。 现在一看。 倘若是不知的,还真以为她有多厉害,是什么道庭高人呢。 第38章 第二关,柳仙 幽暗的地道。 蛇虫鼠蚁,纷纷退离。 地上脚印凌乱,倒也有个好处,是走出来了一条路,让人不至于踩到地上,那些黑色小颗粒的动物米田共上。 叮铃。 一道铃声响了起来。 一只,没有人能够看到的狐仙出来了。 它虽然不能超然于物外,立于更高的一层,但至少还是可以让人看不见它的。 这一次,它不是来讨封的。 讨封此举,实是和降术师一脉手法比较接近,不跟你正面明刀明枪的打,专攻你的未知之处。 此之谓。 气运。 每个人,甚至于一国,皆都有气运。做的事对了,气运自然滋长,做得事错了,气运也就会削减。 凡人无知,在气运的升涨中起起伏伏。 运气好的呢,升官发财娶小妾。 运气不好的,丢职妻逃死爹妈。 狐仙的出手,简单直接,问你讨封。 这就像一个来头大的不得了的人到你家来讨饭吃。 给吧,你肯定吃亏了。 好好的饭给别人吃了。 不给? 你缺德啊,连点子饭也不愿意给人吃。 怎么着都是倒霉。 讲白了就是在欺负人。 是五仙利用自己的力量在欺负凡人而已。 不过,这却也不奇怪。 所谓五仙,不过是最初的五个小妖而已。 利用漫长的时间,磨死了一个个前辈,这才强大起来,一跃成为半仙半神的存在。 不过在刘醒非看来,也就权此而已了。 潜力尽了。 后面再多努力也是难以为继的。 只是这五仙仍然不死心罢了。 不过倒也是能够理解。 好不容易走到这一步。 你让它们放弃,开什么玩笑。 只是。 这一次。 情况不同。 以往的时候。 来这地方的,不过凡人。任你武功再高,也仍然只是凡人,一招讨封,就先天立于不败之地,后面还有幻境诱惑和尸傀儡两大杀招。 这对于普通人来说极其困难。 它意味着。 你要战胜自己,还要战胜尸傀儡。 前者要面对自己的本心。一个人来到了这地方,怎么可能无欲无求,一旦有所求,就有可能,像镇东关一样,投向了五仙。 毕竟,凡人的生活太过痛苦。 一个一生一直痛苦的人。 如果能够在幻境里,应有尽有,要什么有什么,那为什么不选择在幻境里生活呢? 要美女有美女,要美食有美食,想要什么都可以有,人生之大满足也,既然如此,还要什么现实世界啊。 好吧。 就算,你可以熬过自己的本心,可以摆脱了这幻境的干扰。 但是,接下来的,是狐仙发动的,无数的尸傀儡。 这些尸道傀儡,不死不灭,怎么打都难以消灭掉。 任你有再高的武功,面对这种情况下,也只有被活活消耗干净的下场。 原本,只此一关,便胜却无数。 但现在,打头的,是女蛇妖。 是祁青丝。 她身上,那丝淡淡妖力,无不证明她的强大,至少,在境界之一道上,五仙中狐仙是玩不出花招的。 它的幻术,之于祁青丝,就像已经被窥破底细的魔术,已经不再神秘,甚至会觉得搞笑。 被看穿了的魔术。 也就一文不值了。 所以狐仙和幻术,对祁青丝是无效的。 所以它不得不站出来。 对祁青丝发出了质问。 “你也是妖,为什么要帮这些人类。” 祁青丝冷笑一下,道:“别把我和你们扯到一起去,自己照照镜子看看去,自己什么模样心里没点数吗?和我比,给你们脸了,你们不过是下等小妖,连化形都不完整,把自己修炼得半仙半神,说白了,你们既不是真正的仙,也算不上真正的神,什么都是半的,最终啥也不是。我可不一样,人已经可以融入人道社会,可以和人一样真正正常的活下去了,所以,放弃吧。” 狐仙。 气,抖,冷。 但这就是实情。 自古以来,妖族先天强过人族太多太多了。在最早之时,所谓人族不过是妖族故意留下的粮食而已。 就和人族饲养的鸡鸭牛马猪羊一样。 但最终仍然是人族笑到了最后。 原因何在? 最大的一个原因就是,妖族根本不团结。 这种不团结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虽然很多妖族把人当成了食物。 但很多大妖也是依然把其余弱小的妖族当成食物。一些底层妖族自己也在相互攻伐。更有甚者,在人族与妖族大战时,很多妖族也纷纷投至麾下,帮着人族攻打妖族。有很多弱小妖族直接被人族驯化成了坐骑之类属。 正是因此,人族才最终笑到了最后。 倘若妖族能够……不敢说万众一心。 只要有少数愿意团结,那立马就是一方妖国,人族想要胜利就千难万难得多了。 但是,结果呢? 举凡强大的妖,没一个团结的。 只有极少数妖,或是同族者众,或是底层实力弱小,这才有可能团结一二。 但这样的团结,毫无疑问,是脆弱的。 所以最终是人类笑到了最后。 狐仙明白。 这个大妖。 瞧不上自己。 这里面,除了血脉跟脚的因素外,还有一点,就是化形。 妖族在成长到一定程度后,会选择化形。 这所化之形,就是人的模样。 因为人的模样,在修炼中叫先天道体。 先天道体,最为贴近天地宇宙。 只有化为先天之道体,修行起来才会事半功倍,一年抵得上妖族十年,甚至百年。 一些人族修道,不过十几二十年,就可以凭借一二法宝,和修炼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妖打。 在这样的修炼差距下,妖族也是要化为人形的。 很多妖族,对人族的恨,就在于此。 人族一上来就拥有了先天道体。 但这一点是很多妖族需要修炼数百年甚至上千年才能拥有的。 而很多妖族根本就不能化形。 对于不能化形的妖族来说,这公平吗? 所以很多妖族十分敌视人族。 再说化形。 对于妖族而言之,化形十分重要。 甚至可以说是决定命运的机会。 像祁青丝,完美化形。 她就不需要像谢威那样和人类打打杀杀。 因为她的外表和人一模一样。 这点非常重要。 西极早早打败了中土。 但西极人始终不能得到中土的认同。 所以西极只能通过腐朽的大乾来剥削中土。 东岛人为什么可以对中土造成比西极更大的伤害。 就因为东岛人外表和中土接近。 那为什么东岛人一直无法征服中土呢? 因为东岛人说的东岛语叽哩哇啦的。 中土人一听就知道,这是外族。 没有认同感。 祁青丝能够完美化形,变成在人类中模样也是一等一的人,在人类社会中,她生活得如鱼得水,自然喜欢当人。 当妖有什么好。 像这五仙。 人不人鬼不鬼的,靠什么生活,幻境吗? 五仙的最早是五个小妖。 小妖。 听名字也就知道了。 小妖嘛,意思就是指,化形失败,不完整的妖。 看看五仙的形象。 一个个穿人类的高冠长服。 但脑袋无论怎么样也是它们原本的模样。 一颗动物模样的脑袋。 当然,也是有一些变化的。 虽然是动物脑袋。 但比较眉清目秀。 不像真正动物,很多都面目狰狞。 可即便如此,也是化形失败的小妖。 所以祁青丝根本就在鄙视它。 “哈哈哈,既然你不耻于咱,那也就别怪咱对你不客气了。” 狐仙双手抬起,先行一礼。 这叫。 先礼后兵。 刹那间,山洞里晃荡了起来。 从这里又出现了尸傀儡。 好在,这些尸傀儡,大多是很久之前的,身上的臭味已经极淡了,不至于未战先行恶心人。 面对尸傀儡,这在女蛇妖他们来说,几乎就是笑话。 毫无疑问这些尸傀儡很难缠。 但这种难缠也就是针对普通人而已。 但在这里,有一个小尸妖。 她小小的身子,快速且灵活,就像一只猴子,加一只猫一样,灵动异常。 一说开打,她就第一个钻了出去,手上的掩月剑砍得是嘁哩喀嚓,被她一砍倒,尸傀儡身上的那一丝尸气立刻就被她吸收了。这就是尸妖,僵尸一脉尸族克星。 尸妖。 是能够吸收尸气成长的。 普通人的尸体,对于尸妖来说,好比一个有钱人在地上看到一毫银子,一小角钱,为了这么一点钱弯腰去捡,简直跌份。 但一只僵尸。 那就是一顿大餐了。 至于这些尸傀儡。 大餐是谈不上了。 但也可以说是一顿小点心。 当然。 此时的小尸妖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 要不然之前在葫芦山的尸王就给她吃了。 看到小尸妖如此猖獗,狐仙知道难以对付了。 这个小尸妖,自己不好出手,只能暂时先退了。 不过,这也没什么。 在这漫长的时间里,它狐仙也不是第一次退的了,毕竟五仙之中,狐仙是最弱的一个了。 它的幻术和尸傀儡虽有一些独到之处,终究是要看人的。 如果真遇到了狠点子。 还是要看双方实力的。 说到硬实力。 狐仙真的不强。 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第二仙。 狐仙收敛锋芒选择暂退。 祁青丝也停步了。 她对身后小尸妖和张大老爷道:“前面应该是柳仙,也就是一条小蛇精,论理我是可以压服于它吧,但之前说好了的,我要回去了,你们能搞定吧!” 张大老爷尴尬道:“我带来了一些雄黄粉,不知道管不管用。” 祁青丝哈地一笑,道:“幸好你和我说了,这雄黄粉其实只是让蛇脾气不好,冲动易怒而已,就好像夏天太热让人难受,但还不至于产生什么真正的效力,反而更多的可能是会激怒于它,你们还是按规矩来破关吧。” 祁青丝没有说谎。 它才没因这柳仙是蛇就大发仁慈之心。 她说的,乃是实话。 柳仙是五仙之一。 半仙半神的存在。 虽然说是个半,也占了一丝神意。吸纳民间香火,就不可能不被香火所影响。 香火有毒。 虽然能提升实力,可副作用仍然在那地方,且是不可逆的。 只是五仙毕竟是小妖。 为了实力,不得不选择香火之道。 这也导致了五仙半仙半神的模样。 而香火成神道的弊端就是会被香火中的民愿影响自身性情。 所以,柳仙也是按规矩来办事的。 不坏规矩,柳仙跟你按规矩玩。 你坏了规矩,那也不怪柳仙发怒发狂了。 如果你要对付柳仙。 你愿意对付一个讲规矩的,还是一个不讲规矩的? 张大老爷连忙把雄黄交了出去。 看着不下五十斤的雄黄,祁青丝有些无语了。 老娘也别人的母亲是蛇妖啊。 这感觉,就好像是不得不提一桶子米田共一样。 太别人的母亲难受蛇了。 祁青丝飞快离开。 张大老爷让队伍等一下。 至少。 要等后面莫小米上来。 很快,莫小米来了。 她抬脚在地上跺了两下,不耐烦道:“好了,尸比大的一点事,走吧,让我看看柳仙什么模样,是不是身材婀娜美丽动人的大美女。” 龙根笑了,道:“真是大美女,早出去混了,哪有可能一直窝在这里。” 因为第一关对付狐仙过于轻松,众人都有些轻敌了,觉得五仙貌似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殊不知此想法大错特错了。 一是狐仙没有拼命,算是一种放水。 二是狐仙的退让更多的是对祁青丝的妥协。毕竟祁青丝的血脉对于普通的小妖来说压力太大了。 没错。 五仙的跟脚,尽皆是小妖而已。 一群小妖,在面对大妖时,都会肝颤的。 所以张大老爷他们才如此轻易的过了第一关。 但是,这第二关就另当别论了。 柳仙虽然也弱,却是有攻击力的。 可众人都没有太注意。 毕竟,祁青丝一直在暗示我很水,我很水的样子,但就是这个我很水的祁青丝却带大家轻轻松松过了第一关,那么,他们有什么理由觉得第二关会难呢? 二话不说。 张启民,张始毕二人把门,打开了。 忽然二人齐声叫了起来。 “有毒。” 门开即有风。 有风腿就软。 张氏二人都是张家这一代最为杰出的高手,哪里不知道这是风中有毒,且是极其厉害的毒素。 不然,没吃下没喝下的,只是这一闻点味儿,就已经中招了,这毒素还不厉害吗? 张大老爷道:“快,药。” 众人早有准备。 既然知道是五仙,自然也会准备相应的药材。柳仙是蛇,自然也是有防备蛇毒的药材。要是一般人,说不得还要辨别毒素的特性,好对症下药。 但张大老爷手段高超,底蕴深厚。 早早准备了通用型的防蛇毒药,此时后勤找到药丸,立刻举着葫芦,一人一颗小药丸。 别看这只是区区一枚小药丸,其中暗含了张氏一脉不知多少的努力。 没人研究开发,怎么可能有这种通用的药丸。 唯一问题是,此种药丸需要的药材比较珍贵。 经此一次,日后这样的药材是要大大减少的。 纵然有秘方,但很多珍贵药材都是可遇不可求的。 要么稀少已绝之。 要么对年份有极大要求。 哪里是能够轻易满足得了的。 第39章 柳仙道,气兵 张大老爷暗暗心惊。 好厉害的柳仙。 还没进门呢,仅一点风,就让人中招了。 自己终究是大意了。 在场也就是莫小米和小尸妖从始至终是无动于衷,根本没有受到毒素的影响。 众人退出些许。 龙根笑了起来。 “好了,也不必惊慌,不过是一些毒素而已,要是从前,我们也许是要退避三舍的,可现在是什么年代了,时代早已经不同了,此种小道也,不足为奇。来,把我们的防毒面具拿出来,不多,但也够用了,总不会让大家再闻尿骚味了。” 龙根的话,说得大家不由得笑了起来。 是的。 在过去。 如果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唯一方法,怕也就往毛巾里撒尿再蒙脸上了。 恶心不说。 也不是什么都管用的。 现在的防毒面具却好了。 虽然不敢说一丁点事也没有,至少能让人长时间在此空间里了,别的不敢说,但挺过这毒素空间,至少是不成问题的。 就不信它这毒素是无穷无尽的。 总有到极限的时候。 倘若这是毒,那么大概率是柳仙的蛇毒。 哪怕柳仙再厉害,也是生命体。 生命体的毒,终究是有限的。 戴上防毒面具,忍一忍就好了。 面具戴上。 众人忍不住哈哈大笑。 他们当然会得意了。 毒之一道,在很多高人眼中不过是旁门左道,不值一提,但对于普通人来说就千难万难了。 但此刻,在科技的防毒面具下,却轻而易举的克服了这一问题。 当然,此行仍然不能大意。 莫小米豪情万丈,一马当先。 对此她很老道的。 姐么当年也是闯荡过江湖的,受到家族影响,她也没少干下墓倒斗的活。只是别人求发财,她玩闹而已。 但说不得她也十分有经验。 行家看行家,心里都明白。 你看这路走的,时不时跺跺脚,又敲敲墙壁,还看上方,这上下左右都注意着,不是新人就是老手。 新人……不说了。 你看那些呆头鹅模样的,基本上都是。 为什么。 新鲜啊! 以前没见过。 现在看到了,可不得好好瞅几眼嘛。 但老手就不一样了,那是在观察情况,看这地方有没有机关。 那么。 有没有机关呢? 答案是。 有。 很快,莫小米停下了脚步。 她冷声轻哼,一脚跺在地上,在地上,一下子出现了无数小洞,一颗颗小蛇的蛇头露了出来,但它们不是跳出来发动攻击,而是被莫小米一脚跺地给震了出来,并且一出来就死了。 莫小米。 是天人。 是杀出来,是战斗出来的武道天人。 武道天人,同阶层是无敌的。 更不要说,莫小米是一路顺风顺水,杀出来,战出来的武道天人,拥有一颗无敌心,和超强的战斗意志。 她的实力,比同级别的武道天人,可能还要强上一丝。 所以一脚震杀一地的蛇,又有何奇之。 但此还未止。 柳仙发动攻击,是连绵不绝的,哪里可能只是在下面钻出一群小蛇这么简单。 还有墙壁上的。 从左右墙壁上,也钻出来无数的小蛇。 但小蛇还没从墙壁上钻出来,都没掉地上。 莫小米就动了。 她人如鬼魅,左右一分,仿佛同一时间一个人化为了两个人,分别是往墙上拍出了一掌。 只此一掌。 墙上的小蛇就都死了。 它们像面条一样,软条条的从墙上掉了下来。 这。 正是莫小米过往被称之为血手人屠的武功绝技。 这是从血手神爪的功夫演化来的。 这一门功夫原来是用手为爪,给人掏心掏肺用的。 但莫小米用此技杀人太多。 一个人用一招术太多,久了就会生变,变成自己的风格,味道。 也叫走出自己的路。 毫无疑问。 莫小米的绝招就是——血手魔功。 她这一门武功在武林中曾经引发了很大的血案。有人得到了她的武功,想要复制她的成功。 但是。 奈何。 血手魔功是莫小米自己的绝学。 别人学这个,可以,学得太逼真了,就假了,一辈子也就那样。 但此时是莫小米亲自施展这门的神功绝学。 那威力能跑得了。 两掌之下,真不知死掉多少小蛇。 不要以为这些小蛇好对付。 像之前,外面的老鼠,随便一个高手,只要不是给集群围了,那是想怎么杀就怎么杀。哪怕是普通人,也可以一脚一个的踩,可以用小木棒子一棒一个的敲。 但这些小蛇却绝不简单。 注意。 这是小蛇。 小蛇才有毒性。 并且这小蛇的毒性强。 不止如此,它们的生命力也十分顽强。 是掉了脑袋,都能在地上抽搐半天的。 即便砍下了头,那蛇吻仍然能够一张一合的咬人。 倘若不是莫小米,张大老爷这队伍不知要减员多少。比之前面狐仙道,那狐仙真是太善良了,一个个的杀。 柳仙这就是一群儿的杀。 讲究的就是一个团灭。 如果有人以为五仙技止于狐仙那些玩意,那么在轻敌之心下,往柳仙道一跑,统统得死。 不过,这一次不一样了,来了个狠人。 莫小米。 天人啊。 也算此界的天花板了。 至少目前是的。 所以此段柳仙道是难不住她了的。 眼看莫小大显神威,莫家人和莫氏一族都高兴的合不拢嘴。这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真是一点也没错。有了这一位,莫氏纵不能在联盟里排第三,前五是没问题的。 并且。 只要莫小米还在。 无论往后联盟怎么变化,莫氏一族的地位都是稳稳的。 但,这还没有结束。 从顶部,又有一众的小蛇掉了下来。 这无数的小蛇,掉下来落得就像是在下雨一样。 当真是,防得了下,防得了左右,还有一个上。 “哼!” 莫小米装了一波,岂会甘愿失败! 她当下从腰间取下了长鞭,呜得抖了起来,绕着头顶就来了一圈。 长鞭发出呜呜的嗡响。 这劲力之盛,宛如绞肉机。 在此鞭劲下,这如雨一样的小蛇在鞭劲绞杀下,碎成了三五之截的残尸碎肉。 莫小米确定这小蛇没了,这才收手。 她看一眼地上,伸脚把小蛇未僵的蛇头给踩了。 “小心一点,这蛇头未僵,最好打烂了才好。” 众人听了,连忙动手,脚下连连踩踏,更有用武器的往地上猛砸。 不消一会,也就把仍然能动之一二的小蛇头给打烂了。 莫小米感觉一下,笑道:“好了,没事了,咱们出发吧,我倒是要看看,这柳仙道还有什么稀奇厉害的玩意儿。” 虽然柳仙道已经显出了危险。 可众人皆知,柳仙道绝不简单。 只是小蛇,哪里称得上难。 就算莫小米没有出手,或有损伤一些,但张大老爷一行仍然可以解决之。 就算不是张大老爷,换了其余之人,准备足了避蛇的药材,哪里对付不了的。 再想一下。 之前祁青丝趟时带走了全部的雄黄药材。 这便是因为雄黄有克蛇之效。 但一定不可能克得了柳仙。 像柳仙这样的存在,怎么可能不针对自己的弱点进行防备!? 如果用上了雄黄,结果只会是适得其反。 所以此条柳仙道,还有未尽之迷,仍然有未能发动的手段,可以要人的命。 众人小心一些,继续上路。 也不知,这一走,是走了多久。 莫小米停住了脚步。 龙根问:“怎么回事?” 莫小米没说话。 小尸妖摇了一下头道:“可能是她感觉到了不对,或者说危险,而且,我也感觉到了不对劲。” 莫小米,小尸妖,都觉得不对,张大老爷也睁开眼睛了。 他一直注意休息。 进入洞中,空气不怎么好,他忍不住累了,就闭目休息一下,此时睁眼,也立刻发现了不对。 莫家人道:“你发现了什么?” 张大老爷道:“这地洞……好像的确有一些不一样了,感觉。” 他伸手在自己的脖子上摸了一把。 “有些湿闷啊,我这都冒细毛汗了。” 张启民在一旁说道:“不止如此,可能你们没注意,这地面也越来越湿黏了。” 说话间。 一滴水滴从上方滴了下来。 张大老爷看到了。 虽然说,一直以来,负责盗墓的是南张一脉。 南张对盗墓一行是最精通的。 但北张一脉也并非是一无所知。 对于北张来说,有些东西,你可以不熟,但你不能不会。 对于地灵门盗墓的学问,张大老爷也是能记背下来的。 他当即道:“不对,不对,大不对,这地面湿也就罢了,怎么上面也滴水下来,地道有这么多水,怎么可能一直在的,早就该塌方了才对,但此条地道仍然十分干净,地面上也没有什么松动掉落的沙土,这怕是已经遇上了柳仙所发动的诡异攻击了。” 莫小米脸色不好看了。 她道:“你说得不错。这种情况,恐怕是柳仙用了诡异法术,这是想要让我们自己主动的走到它的胃里。倘若到了那一步我们就完蛋了。” 别以为什么到了巨兽胃里可以剖肚杀出来的无稽之谈。 事实上动物胃里有大量的胃酸。 人倘若被巨兽吞了,和掉到酸液池子里没什么区别。会在极短的时间里,被酸液腐去皮毛骨肉血。就算再快,这人的皮肤也是要完蛋的。 一个人的皮肤若是损坏太多,怎么也活不下去了。 所以他们倘若一无所知,这么径直走入到柳仙的胃里,当真是自寻死路了。 好在,此刻他们停了下来。 这是天人武者的机警,才让他们发现了的不对。 莫小米勃然大怒。 她不怕人出来和她正面拼杀,最恨的就是背地里下手段。 莫小米行走江湖时,之所以杀戮太重,就是喜欢较真,把对自己下手段暗算的,一个个一力降十会的给掀了桌子抓出来。 然后杀。 这一来死人实在是太多了。 也才让莫小米得到了血手人屠的名声。 毕竟,当时的武林风气。 敢正面站出来的,不多,反而是选择喜欢背地里下手的一大片。 莫小米这么一追责,自然是不知得罪多少人。 好在,背地里的人就是这样。 莫小米大杀一通。 自然而然,把一身武道磨练得千锤百炼。 此刻她大发神威。 一身通天彻地的玄功发挥了无与伦比的威力。 一杆气兵被她凝结在掌中。 原本的气兵极其消耗功力,即便是天人,在这末法时代,使用时也是要思之再三,犹豫一二,不可能如此浪费使用功力。 但,这里被五仙经营良久,已经堪比福地了,所以这里的灵气还算比较活跃的。 所以莫小米可以使用大招。 再加上。 她掌中的气兵,是红色的。 这是莫小米在气兵上输入了她本人的气血。 有了气血能量,消耗的真气就会大大减少,还会增加气兵的威力。 这是莫小米的绝招。 必杀莫小米之矛。 同时她还说了一句话。 “没良心助我!” 然后发抖手掷出了此矛。 坦白说。 这一矛,威力可说是惊天动地。 在地洞这地方使用,说不得会把整个地洞都给打塌了,到时大家统统要埋里面。除了莫小米和小尸妖,其余人尽皆得死。 但莫小米还是出手了。 原因便在于她说的这句话。 她让刘醒非帮助她。 五仙的强大,强大之处,在于位格高,高高在上,你哪怕拥有再强大的力量也是打不到碰不着的。 但刘醒非可以搭一道桥梁,让这一矛的攻击落实到柳仙的身上,对柳仙造成实质的影响。 原本刘醒非的力量是看到而已。 也仅仅只是看到。 想要触到碰到,还是不可能的。 但是。 刘醒非却是从徐璧手上得到了——九天神行章。 步云以登仙。 九天神行章。 神行于上。 执天之行。 这就是九天神行章。 能让人也可以高高在上触碰到凡人不可触及之的领域。 在和不可名状的存在对峙的刘醒非,仅仅只是伸出了手,一根手指,轻轻一点,就架起了一道玄之莫名的桥梁。 引导莫小米的气兵长矛打了过去。 轰。 柳仙发出了难以忍受的惨叫。 它在剧痛之下,甚至露出了根本。 柳仙的原形。 很多人以为。 柳仙的模样,一定是一条蛇。 一条。 大蛇。 但这其实是错的。 五仙五仙,以小为尊。 因为它们原本就是五个小妖而已。 先天体型就固定在那地方,哪来的大来着。 先前不过是柳仙的术法。 让人以为柳仙体大,诱惑人自己走到它的嘴里,直接进入到它的胃里。 其实不然。 一味求大,也只不过是吓人的空壳子罢了,真实的战斗力未必强到哪儿去。 再说体型大了,岂不是目标也更明显了? 这反而更容易受到人的攻击。 所以,五仙,其实没一个体型大的。 第40章 绿色的河流 柳仙的模样是什么样子呢? 其实。 那模样。 看起来。 就像是一棵树。 一棵,挂满了小蛇的树。 其树之高,有若如山,枝条碧翠,丝绦垂许。 殊不知这一棵有若如山的树,上面是密密麻麻,数之不尽的碧翠小蛇。 小蛇尽皆隐没在柳树的枝叶之中,随风而动,看起来真是一株,让人想忍不住走到树下享受荫凉的树。 若能在这样一株树下,即便是炎炎夏日,也云淡风轻,不足为道了。 万缕枝条雕碧翠。 看到了就让人感觉到新鲜,轻松。 会不由自主的产生出一种生活的活力。 让人,忍不住去亲近。 想要——走到这棵树下,去闻一闻那充满生机勃勃草木的清香,去摸一下这碧翠梳挽的翡翠绿树。 却不知道这大多都是假的。 因为这株树是五仙之一,柳仙的寄居体。 柳仙没有像普通的小蛇一样,打地洞,钻在地下泥土里。 它是选择了这么一棵树。 整条蛇的真身,就寄生在于此树之上。 并且。 在这棵树上,还的无数的,柳仙的子子孙孙。 无以计数的小蛇,喷吐出淡淡一屋肉眼难见的毒雾。 让人看了,就想跪下来。 这是神树。 这是柳仙。 高高在上。 不是凡人能触碰到的。 但,那棵树,却能攻击到莫小米他们。 别的不说,即便有防毒面具,也有人摇晃起来了。 这是毒雾垂降下来了。 没人想到。 显化出真身的柳仙,其毒之烈,竟然到了如此地步。连科技狠活出来的防毒面具都有些挡不住的样子。 莫小米有些无奈,只好使用了她的绝学。 防护气罩。 这一门功夫,是她行走江湖专门防御毒气粉尘攻击的。 要知道,莫小米行走江湖,杀戮过盛,武林中人力不能敌,早就放弃了规矩章法,那是不择手段,不计代价,也要诛杀莫小米。 但是,莫小米已经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她武功太高了,根本不可以力动之。甚至集众之围,也是奈何不了。 所以,暗器,剧毒,撒石灰,放毒雾,也就都用上了。 莫小米也没个怕的。 她立刻创了一门功法。 这叫气功罩。 也叫防护气罩。 这玩意,防护力也强不到哪儿去。 但对于粉尘之类,就可以很有效的防御掉了。 行走江湖,安全第一,对于女子来说,犹为是此了。 女人要是在江湖上失了手,那代价可能就不止一条命那么简单了。甚至因为女人的武功,她的承受力强,会吃比较多的苦也是说不定的,那当真是武功越高,苦头越大。 要想不沦落到悲惨境地,就要足够强。 莫小米正是那强得惊天动地的一个。 什么机关毒药,根本就奈何不了她。 哪怕是下三滥的鬼蜮伎俩,也是无一能够有用。 正是如此,当年莫小米才在短时间里打穿了整个武林。 真以为拥有血手人屠这样名声的人,能够在江湖上随便行走吗? 那是想杀她的人太多了,但却被她反杀光了,这才横行无忌,天下无敌,开创神话,无所顾忌。 好在莫小米在人间无敌了,也就退隐了。 江湖上既然无敌,那她对江湖也就没了兴趣。 正如此时,她与此柳仙道对抗上了柳仙一样。 不就是毒么,有什么可怕的。 她的防护气罩,完全可以防护得住。 同时,她也要反击。 再凝气血。 在她双手操作下,一杆发红的长枪,在她手是缓缓缓成型。 这是莫小米之矛。 莫小米最强之招。 这一招。 看似简单,其实并不简单。 因为此之一招,它的威力,是看情况的。 遇敌强,出力也就强点。 倘若遇敌弱,那出力也就留着点。 论及威力,可以随时提升。 在理论上,没有极限。 这一招打出去,其实和一发大铳炮也没区别了。 也就是时代不一样了。 不然,莫小米可以肆无忌惮的使用这一招。 现在,莫小米也是在此福地,才敢使用。 在外间就不敢了,消耗太大,纵是天人也不敢随意为之。 毫无疑问。 刘醒非再一次铺路搭桥。 让莫小米这一击直接打在了柳仙的树上。 大树摇动,它,伤了。 断折的枝条上,垂落掉下了无数的小蛇,像一条连绵不绝的绿色水流,流动了起来。 一个声音,冷清的说了起来。 “你很厉害嘛,是人类的武道天人吗?了不起,好厉害,我好害怕啊。哼,要不是有人给你铺路搭桥,你能碰到本仙一根手指头吗?原本你也算是个人物,我在外面万万不是你的对手。但你现在,站在我的地盘,借我的灵气,向我攻击,这还有天理,还有王法吗?你不要脸了,攻击于本仙,那好,本仙就和你玩玩,别说本仙不给你机会,本仙在此,养育子孙,何止千万,你喜欢打,杀气升腾,那就让你好好打个够。我看你,能撑到几时!” 说着。 真正的柳仙,看了一个人。 或者说是一个方向。 那个方向,是它的靠山。 方才。 莫小米借助刘醒非的力量。 铺路搭桥。 把莫小米之矛打到了柳仙的树上。 同样柳仙也是有靠山的。 柳仙的靠山,其实就是——五仙之首。 灰仙。 但此时的灰仙,已经被刘醒非对峙上了。 刘醒非在灰仙面前,肆无忌惮的帮助莫小米。 灰仙早就怒了。 它感知到柳仙的意思。 立刻发动了手段。 要阻止刘醒非继续随意出手。 至少,不能让他太随便了。 嘎。 灰仙发出了尖叫怒吼。 一道灰色的气息往刘醒非头上落了下去。 这是。 秽气。 刘醒非知道。 灰仙者——鼠也。 老鼠一身污垢,哪来的清白干净。 生活于阴暗污垢之中的老鼠,自然是一身污浊不堪的秽气。 刘醒非此前学了死气,因死乃生之源,所以一直在慢慢收集。 可这玩意虽好,想要收到足够的死气,太不仁道了,上干天和。 过往刘醒非实力不强可以引发战乱,到处收集死气。但现在不一样了,他太强了,已经被天地给盯上了。 如果再肆意收拢人间生命的死气,必为天地所忌。 如此一来,死气的收入可以说是锐减。 凭借积存的死气,发不了多少下大招的。 这时让他再面对曾经最强的大敌周建武。 怕是不见得再轻松的赢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 当年。 周建武持之以为祸天下的根本功法。 谷道神经。 在刘醒非手上。 这谷道神经和玄牝真解并为最神异的特殊武学。 一者不死也。 一者不老也。 倘若二门玄功可以合二为一。 那不老不死也都是可以的。 但这其实是不可能的事。 玄牝真解。 只有女人才可以修炼。 并且是极阴,至阴的女人,才可以修炼。 男人修炼了,只会变得不男不女,内分泌失调。 而谷道神经呢? 这个可以有,但最好仍然是男人修炼。 所以,猜猜,为什么周建武一直不能修炼正统的谷道神经,结果只能在副本秽气篇上一直的下功夫。 他倒是证明了武功强的是人,而不是武功本身。 即便是秽气功夫,周建武也修炼出来了一个几乎的天下第一。 如果他不是遇到了刘醒非的话。 但事实上。 即便是当年。 刘醒非赢下那一战也是非常辛苦的。 底牌一张张打了个干净。 就算如此,其实也没杀了周建武。 只是周建武运气不好,夺舍到了一条狗身上。因他从前一直修炼秽气功夫,经常吃米田共,导致他当狗当习惯了,真吃了很久一段时间的米田共。 没法子。 周建武只能修炼这个。 倘若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哪至于如此。 后来。 刘醒非胜了周建武。 赢家通吃一切。 他自然也在一个对他情深义重的女人的帮助下,得到了正本的谷道神经。 奈何。 修炼此功,需要大量的秽气。 秽气越来越多,这效果才能越来越好。 不然,没有秽气修炼谷道神经,太折腾人了。 现在,这不是便宜上门了吗? 灰仙源源不断,用此秽气攻击刘醒非。 刘醒非能怎么办? 当然是笑纳了。 不过他倒也是要装一下。 所以,他暂时没了动静。 当然,他也不是什么都不做。 至少他和莫小米说了一下。 一直以来。 莫小米从没对不起他过。 那他也不能随随便便的把莫小米给坑了。 “说一下,灰仙在给我送好处,我得装一下,暂时不能给你铺路搭桥了,你先撑着,不行先撤,等我这里好了,就可以帮你,丹药给你准备了,但不要多吃,有耐药性。” 刘醒非说完。 莫小米就感知到自己身上多了一些东西。 伸手一摸,一掏,玉制的瓶子,里面是吸一口就感觉内气在缓缓活跃提升的丹药。 毫无疑问这是刘醒非给的,预防莫小米功力不足无以为继。 说起这个丹药啊,也是。 刘醒非曾经学医。 他又掌握了降术师的手段。 所以一直的刘醒非就拥有炼制一些丹药的能力。 一开始。 刘醒非实力增长的比较快。 所以服药也是有的,但不多,远远没到耐药性的到来。 不过刘醒非是一个喜欢准备一二三的人。 当他发现了什么,往往就要把这缺失的给补得足足的。 比如丹药对他有用,那他自然是要把这保命的东西准备得足足的。 在不知不觉间,刘醒非就练出了,掌握了,一手精湛的炼丹技术。 在收取材料,和不差钱的情况下,他也炼制了很多的药。 虽然。 此前,老早的时候,他笔上的药材都封禁好了,给他放自己的墓里面了。 但在第三世时,他的确因着身在山林之便,私下里炼制了很多的丹药。 这些药是他第三世所炼,对天人也是有效的,还没过期。 现在关键时刻。 他也就大把给了一些给莫小米。 没关系的。 这药很多。 根本用不完。 南方小张爷用一些特殊有效的极品丹药,那是要数着颗粒用的。 并且很多药是用一颗少一颗。 此后因为材料和技术方面的原因,是再不能有了。 但刘醒非手段太高超,也太多了。 他私下炼制成的丹药,简直可以当零食吃。并且,还可以吃好久呢。 莫小米看到衣兜子里突然出现坠衣服的丹药,不由笑了。 不过是撑一下子。 那还是没问题的。 说时迟那时快。 这时绿色河流一样的小蛇已经来了。 不要说的,这小蛇还没到跟前呢,一股子蛇身上的腥湿臭味,已经传过来了。 毫不犹豫。 莫小米一巴掌就拍地上了。 这一击,自然是用上了她的血手魔功。 只是,这一次,她的出手,限制了力量。 一击之下,靠近的蛇群皆死。 但这丝毫不能让人心中欢悦。 因为这蛇太多了,蜿蜒流动,犹之若水,哪里是一下子就断绝了的。前水已毙,后水随上。这后面的蛇群,张开蛇吻,竟然饱食起了前蛇的尸身,然后又往前涌了过来。 虽然说,这蛇很多。 但其实已经是太多了。 多到一定程度,食物不足。 又不能肆意吃老鼠。 毕竟,要给五仙之首,灰仙老大一个面子。你小小柳仙子嗣,狂吃灰仙的子嗣,真当灰仙老大不要面子的吗? 偶尔吃吃,没什么。 小规模交流,这是许可的。 但你大肆的,直接就把老鼠当了食物,这就是纯纯的不给灰仙面子了。 柳仙如果这样做,那是不是白仙和黄仙,皆可如此? 所以。 食物始终不足。 不足怎么办? 那就只好自己吃自己了。 反正,这些子嗣,都是没有什么智慧的畜生而已。虽然算是子嗣,在柳仙眼中也是珍贵不到哪里去。 这就好像,古代的那些君主帝王。 他们嘴上说爱民如子,天下如一。 其实呢?哪一个把自己的底层小民当成子嗣爱之了?还不是屁民。有事没事,苦一苦天下百姓吧。 他们直接关爱的,也就是身边有限几个人而已。 哪来那么大的心去关爱天下。 所以柳仙也是一样。 平时不打也是要自我消耗。 现在这样,死得其所啊。 慢慢上吧,让你们慢慢杀。 看是你们的精力体力功力足够多,还是老娘手下这些子嗣多。 果不其然。 莫小米也是感觉到了压力。 她在调节自己出手的功力,开始收着力使劲。 一连三掌。 掌掌之下,这蛇群皆死。 但没什么用,蛇群似流水,始终有源源不断的蛇投入到此中河流。 所以,这就是在比耐心,耐力。 又是一掌击下。 这一下,蛇群没有全死,而是死了大部分。 但仍然有一些生命力顽强的小蛇活了下来。 没办法。 这种畜生,它们的生命力委实是太顽强了。 第41章 秽气神 莫小米眼见自己一掌之下,这蛇群竟然能够死有余辜,不由笑了。 她在心中计算一下,暗自骇然。 原来她一掌全灭,和死有余辜之间,竟然有十倍的差距。 也就是说,她拍出死有余辜的十掌,才是一掌全灭的一掌。 毕竟。 蛇群的生命力,太顽强了。 普通的这种小蛇,脑袋砍下来,那嘴都能继续张合半炷香,最终才能一动不动死得透透的。 如果是砍掉脑袋,这蛇身也会抽风一样不停的狂舞乱动。 甚至能持续半个钟头。 即便看起来是死了,可能你轻轻一碰,它又动了。 生命力如此顽强,想要一招把它们尽灭之,对于莫小米来说是要稍微认真一下的。如此一来,这功力的消耗就比较大了。可能一个钟头,莫小米就会感觉到疲惫了。 这可就不好了。 这是疲劳战。 打得是一个长久。 如何能这样浪费功力呢? 所以莫小米找到了节省功力的打法。 一掌之下,灭掉大部分就可以了。 余下的,纵然顽强,也大多是有伤的。 自己这边也有人,有高手,凭什么不让他们上啊。 让这些人给自己清理一下场子,哪里错了? 所以莫小米道:“老规矩,小心了,这些蛇里面有没死透的,全给我杀干净了,至于蛇毒你们不用担心。” 原本队伍中人是有一些想偷懒的。 莫小米实力太强,他们都想躺赢了。 但未料想。 这柳仙也不白给,竟然有如此之手段。 在这地下洞道之中,遇到源源不断的蛇群,正常人怎么对抗?唯一之法,就是拿命去填了。不知要死上多少人,几百,几千,甚至上万不止,才有可能面对这源源不断的蛇群。 所以莫小米不能周全,他们也只得下手了。 一通手忙脚乱,众人摸清了规律。 他们开始打地上那些没死掉的小蛇。 如果是一般人物,普通的土匪,这个时候一定惊慌失措,最终于崩溃中被消灭干净。 但现在却是不一样了。 张大老爷手下,大多都是高手。 还是高手中的高高手。 一个个是能打会杀。 心理素质也是十分强大。 遇惊而不慌,遇乱而不恐。 便如此情此刻。 面对这些绿色的,一看就很有毒的,像河流一样流淌过来的绿色蛇群。 高手们用他们的手段,清理这些被莫小米震杀大半的残余小蛇。 当蛇群变成稀疏的蛇后,对于高手来说也就那样了,只要小心,就什么也不成问题。 甚至,高手们,哪怕是没有捉蛇,杀蛇的经验,用一根小木棍子敲打砸,也能轻松消灭一只只,一条条的剧毒小蛇。 毕竟,这蛇也只是这样。 并无特殊之处。 除了有一些毒性外,也没别的了。 速度,灵活,都一般。 更不可能在地上一下子跳跃似弹射起来突击伤人。 所以这消灭起来,倒也不难。 此之一战,最关键乃是在于一个长久。 而这。 正是刘醒非想要的。 源源不断是吧。 挺好的。 都挺好。 灰仙觉得不错,自己终于困住了这个难搞的人类。你说说你,区区一个人类而已,为什么那么难搞,让大仙我搁这跟你慢慢磨。 好在,秽气还是管用的。 过往时候,灰仙也遇到了一些狠人高手。 甚至在古代之时还有拥有浩然正气的大儒,包括一些,拥有神兵利器,甚至是仙门中的一些人,那些仙门中人,仗着自己拥有一些法器法宝,就嚣张得不可一世,觉得天老大,地老二,他们就是老三老四了。 那个拽。 有什么用。 这些人统统都折在了自己的秽气之下。 越是灵性的,高尚的,纯洁的,面对秽气的污染,就会越发的不堪。 秽气之污染腐蚀之力,至邪至绝。 当年。 周健武凭借此一秘术,祸乱了整个大罗江山,堂堂罗王,窝囊得像狗一样,即便是扶龙庭的铁冠道门,也只是在旁边看着而已。 为什么铁冠道门不出手? 投鼠忌器。 害怕蒙受太大的损失。 这要是上好的法器法宝什么的,被秽气污了灵性,那损失得要多大啊。 由此可见,秽气的厉害。 更甚者。 这玩意是刘醒非修炼谷道神经的重要资粮。 过往他修炼,只能用自己的秽物。 但一个人再怎么努力,又能积累多少秽物? 而且刘醒非也算是个人,没想当一身污臭的垃圾王来积攒秽气,所以就慢了下来。 总不能学周建武,养一大群人,吃他们的米田共吧。 那也太恶心了。 但是,现在,好运气来了。 这位灰仙不知究里,使用了大量的秽气想要照本宣科,像往常对付的那些人族高手那样,用秽气应敌。 再麻烦厉害的对手,我打不死你,还恶心不死你吗? 但是。 灰仙的攻击。 它一直以来,积攒起来的,巨大的,源源不断的,好似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秽物能量,却在推动刘醒非,让他的谷道神经在渐渐成型。 刘醒非是看过玄牝真解的。 整个玄牝真解,讲究的就是一个纯。 其之纯者,至于粹也。 纯粹。 独其一也。 别无其二。 所以修炼玄牝真解的女子,是白虎斩赤龙。 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有月事的,自然也不会生孩子,其体内更有一股至阴之气。 男子不可近也。 如果一个男子想要近身,想要入其内,那女子的功夫就算废了,就算事后再重修,品质也会大大降低。 当然,此功也有极大的好处。 其一是女子最重视的,青春不老,只要不散功,就能一直把自己维持在一个女人最青春貌美的时候。 很多女人擅长驻颜。 活得七老八十了,望之仍如少女。 但终究是差了一丝,只有十七八岁,女孩子身上,才有的那种青春活泼,灵动曼妙的气质。 这是驻颜也做不到的。 看上去年轻,和真正年轻,是不一样的。 有些女孩,看起来年轻漂亮,但她还能如年轻女孩一样,一步一跳的走路么? 还能到处撒野似的跑跑跳跳吗? 那是不可能的。 但玄牝真解可以做到。 即使是五六十岁,甚至更上年龄的女人。 也一样活得跟个少女一样。 若说玄牝真解有什么缺点。 那,毫无疑问,就是恋爱了。 当一个女孩子选择恋爱,那连玄牝真解也挡不住她们丢掉少女气息。 不过只要不恋爱,修炼此功的人,就会像真正的年轻人一样,保持飞速强大,年轻人的动力。 并且。 玄牝真解带来的力量,也是十分强大的。 它可以,让一个人,速度更快,快如鬼魅,并且力大无穷,体力,精力,都是超越常人所想的。 这便是玄牝真解的强大。 同样的。 谷道神经,也是同级别强大的功法。 它的特点,是在人体,肠藏部分,凝聚出一尊强大无比的——秽气神。 这一尊神,想要凝聚起来,需要的秽气太多,太庞大了。 可以这样说。 只要这尊秽气神给修炼出来了。 那你就能百毒不侵。 最简单的一个例子。 今后你可以随便嗑药了。 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当饭吃都可以。 什么巴豆,砒霜,都能像饭食一样,往肚子里倒。 甚至,什么刀子,石头,都可以吞下去。 只要有这么一尊神在,啥玩意都可以吃。 就算是沙子,石头,都能给消化掉,补充人体所需要的营养。 营养。 吸收掉。 杂质,有害物质。 会被秽气分解掉,甚至形成新的秽气。 最重要的。 修炼此功。 以后都不需要拉米田共了。 一直以来。 对于刘醒非来说。 想要凝聚一尊谷神,需要大量的,是大量的秽气。 但出于种种顾虑,刘醒非没有像某个人一样到处吃米田共来收集秽气。 你说对吧,周建武。 所以刘醒非虽然抱着一种慢慢来的心态。 慢慢收集。 但仍然很少。 或者说,一直的,不足以让刘醒非修成此功。 但现在,灰仙给了刘醒非大量的秽气。 秽气帮助刘醒非,一尊谷神,正在慢慢成型。 不过刘醒非还是要装一下的。 哎呀,体力不支了。 哎呀,功力不足了。 好痛苦。 好难受。 不行了,不行了,我快要坚持不下去了。 不行,我不甘心,我还要坚持下去。 毕竟是历经三世的演技帝。 刘醒非装得那叫一个栩栩如生,真假逼真。 倘若海都那些明星演员,在这里看到刘醒非的演技,肯定会目瞪口呆的怀疑人生。 这玩意,不像是演的啊。 但灰仙不知道啊。 嗯? 你不行了? 可见是秽气建功了。 既然如此,那本仙就再加大一些投入吧。 身为五仙之首,灰仙别的没有,但经年积累走珠秽气还是很多的。别人积攒秽气是千难万难,可对于灰仙来说,那不是很正常就能得到的么? 就像在人鱼眼中,珍珠不算什么特别珍贵之物,只要想要,随便就可以在海中开采之。 秽气之于灰仙也是一样。 要不然灰仙又怎么会把秽气运用得这么好呢?因为它的秽气得来的太多了,多到可以随便浪费的地步。 从某些方面来说,灰仙也有一些谷道神经的效果,虽然不强,但你看灰仙,自身能够携带那么多的病菌,把人传染的一死死一片,自己却没什么事,就可知它们对秽气的运用有多厉害了。 克秽物而己用,沾黑白自为灰也。 这就是灰仙的手段。 随着更多的秽气投入于其中。 刘醒非在短短时间里,就凝聚出来了一尊金光灿灿的谷神。 不过,刘醒非有多鸡贼啊,怎么可能把效果给别人看呢,当然是隐藏之于自己的体内了。 有了这谷神入体。 刘醒非瞬间感觉自己,身体一下子好了起来。 无病无垢。 这让他明白,此后,自己再不用节制口腹之欲了。 刘醒非过往,为了身体的洁净,所以他不得不放弃很多人间美食。 什么蒸的煮的炒的焖的烧的炸的……他统统都不吃。 吃的是什么呢? 是刘醒非自己炼的,辟谷丹。 因为这些民间凡人的美食再怎么好,也依然有一个问题无法解决。 那就是,你吃的东西,总有消化不掉的,是要拉出来的。 既然要拉。 这就意味着,你的身体里其实是有杂质的。 可能你觉得问题不大。 但当此问题日积月累时,慢慢的,终究是有一些影响的。 所以自古以来。 修行者。 比如仙门。 一旦达到了某个标准,立刻就会把人间美食从自己的生活中划去。 就好像一个立志于养生的人,不去碰烟酒一样。 烟酒对人体健康影响不是太大。 这里指的是正常人。 但想要养生,这仍然是不能碰的。 这种刺激性的东西,对人体的肺和胃,都有不可避免的影响。 对于修仙者来说,吃人间美食也是一样的。 顾得了嘴,自然也就会对人体有影响。 有一些人,上厕所时间长,主要一个原因就是下意识想要把米田共给排干净了。 凡人犹知之此事,更不要说修仙者了。 所以大多修为有成的,只要条件许可,就会改服辟谷丹。 但是,其实,即便是辟谷丹,也是有问题的,也会有隐性难以消除掉的残渣。 而今后,对于刘醒非来说。 他不需要吃辟谷丹了。 吃了也无所谓。 他既不会因为吃人间美食而去排除米田共,也不会因为服食的丹药而有耐药性,并且没有药毒,更是会百分百的吸收药性。 比如说一枚丹药。 别人吃了,最多吸收百分之五。 吃多了还会有耐药性。 可能这一个品种的丹药,吃上一百二百的,就会失去药效,需要转而服用另一种相同功效的丹药。 又浪费钱,又麻烦。 很多修士,辛辛苦苦,一生修行,所得之泰半,都是交待到了这方面。最后难以为继,放弃道途。 但对于刘醒非而言。 谷神既成,他就再也不用担心这些事了。 不仅吃什么都能消化掉,并且消化得一干二净,不用上厕所,也没有耐药性的影响,服食之药物食物,都能百分百摄取营养。 如此看来。 这谷道神经,堪称逆天。 一直以来。 没有多少人,修行这谷道神经,原因有三。 一是秽气太难收集积累了。 哪怕你跳厕所里不停的吃米田共,其所得也未必能够积累足够凝聚谷神的秽气。 二来哪一个正常正经的人能够忍受污浊,一天到晚吃米田共来积累秽气? 想自虐也不是这么玩的。 三来,最简单了。 谷道神经修炼成了,虽然拥有了一尊谷神,但除了对自己好,往外面是没有什么战斗杀伐力的。 这一尊谷神炼成了。 是既不能杀敌制胜,也不能防御挡刀。 如此不堪一击,自然也不会让人想花费精力代价去修行了。 第42章 灰仙的子嗣之山 谷神成了。 但刘醒非多鸡贼老六的一个人啊。 他能这么简单就满足吗? 逮到了便宜,要是不能捞个够,只在足够就收手,那也不是刘醒非了。 就像,刘醒非此时已经拥有很多财富了,但是他会嫌弃自己的财富多吗? 他只会想要更多。 区别只在于。 以前他想要财富,会偷,会抢,会夺,会和人拼命。 但现在他想要,只要在恰当的时候伸伸手,拿个大头的就满足了。 不要小看这一点。 要知道。 以前,刘醒非干活,那是要吃独食的。 就说从前的时候,倘若不是刘醒非在其中接引主导,他们当时的几个人,是不会和桃花息大娘子翻脸的。 多少盗墓贼,多少土夫子,都是这样过来的。 虽然这不公平。 但你一尸比民底层,十成利润分你一成,该知足了,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不知道知足常乐这个道理吗? 身为尸比民,上面分你一成,这已经是开天恩了。怎么你还想要更多?良心让狗给吃了。真给你那么多,你有钱挣,有命花吗? 所以要是一般人,认了也就认了。 以刘醒非他们在当时搞到的地下财物。 即便只是一成。 区区那么微不足道的一成。 也足够三个人发财过好日子了。 但当时的刘醒非是不甘心的。 他又是身入公职,又是巴结上了锦氏,和铁冠道门搭上关系,就是要分大头的。 这才是当年刘醒非的嘴脸模样。 现在有收敛。 不是他性格变了。 只是他拥有的太多,已经不在乎了。 但即便是不在乎,也只是稍微程度上的不在乎,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不在乎。 他大有一种,我可以拿少点,但不能不拿大头的意思。 不过也对。 刘醒非眼光比较挑。 他参与的,都是大项目。 因此即便是手指缝里漏出来的这一点点,理论上也足够别人吃了。有的吃,那还有什么不满意,不满足的。 所以。 像刘醒非这样的人。 占便宜当然是要尽可能的占到底了。 不管怎么说。 哪怕对于灰仙来说,这些秽气不值钱,但也是要想法子多搞一些来。 不知道的不会明白。 但懂的都懂。 对于一个人来说。 想要收集秽气,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 走赤路过。 绝对不能错过。 可能此生不会再有第二次的机会了。 要说,一般人,哪怕是天人,被这么海量的秽气包围,也是要绝望的。 但关键在于,刘醒非懂得谷道神经。 他早有修炼此功之心,但就是因为一二的不足,始终没有入门。 或者说入门太浅,入了和没入一样。 也曾凝聚过谷神。 但空得其形,未有其神。 没有秽气的谷神,就是一个空瓶子。 半瓶子晃荡。 这空瓶子,更不行,一不小心,可能就碎了。 直至如今。 在大量秽气的灌注下,谷神才真有成神之资粮,才能真正成长起来。 由一个动不动就会碎掉的空瓶子,变成了黄金灌注成的金尊大神。 不过即使如此,刘醒非仍然在不遗余力的收取秽气。 他还在装。 可惜。 五仙之首,灰仙,在智慧上,是最强的。 不仅是实力,智慧也是。 要知道五仙之首不是那么好当的。 当年都是小妖出身。 小妖要想活下来,并且成长起来,在没有足够力量的情况下,智慧是最基本的要求了。 脑子稍微差点,五仙也走不到这一步。 所以灰仙终于发现了不对。 因为它发现了。 它的秽气。 流失太多了。 这个情况不对。 很不对。 以往它使用秽气,要么上对抗,要么是消磨对方,有时甚至会有更多一些的秽气被收回来。 但这一次,却是在失去。 刚才它有些大意了。 又或者是因为它的秽气委实是太多了,所以即便是消耗了,失去了一些,它也根本不在意,没有理会,更没有注意。 但当秽气消失太多,多到让它都看出来了。 这少去的庞大的秽气,让它终究发现了不对。 这哪里是正常的消耗。 这根本就是在被人收取。 这个人。 这个人类。 竟然在收取自己长年累月积累起来的秽气? 简直是岂有此理。 这和偷盗有什么区别? 几乎和明抢都差不多。 太过分了。 无法原谅! 灰仙大怒。 它出招了。 “可恶的窃贼!” “贼,贼,你是个贼。” “卑鄙无耻的人类小贼。” “吃我一招。” “灰色死亡潮。” 这是。 灰仙的又一绝招。 当年,在历史上,灰仙曾经帮助人类攻打西极。 灰仙使用秽气,用秽气制造了一种可以传播出去的毒素。 这个毒,就是灰色死亡潮。 如此之毒。 诡异的是,它的杀伤力不是看威力。 而是看概率。 很多毒,虽然强大,但高手仍然可以用自己的功力修为来镇压,或是拥有百毒不侵之术克之。 但灰仙的灰色死亡潮不一样。 它是看概率的。 换言之。 如果没中招也就算了,什么事没有。 但在概率下万一中了,那什么防御手段都没有用,好好给我病着吧! 毫无疑问。 如此长时间的病气攻击,刘醒非中招了。 当然。 第一时间。 刘醒非就发现了自己中招。 他拥有秘术之眼,很多常人眼睛看不到的东西,他可以看到。 他能够清楚的看到,一条灰色的病气在往自己身体里面钻。 并且,在扩散。 不过这又如何呢? 刘醒非只是轻轻一笑。 他的体内,新凝聚出的金尊谷神,发挥威力。 谷神睁眼。 一手伸手,像抓取一条恶毒的蛇一样,把这条病气牢牢抓住。 不止如此。 金尊谷神大手一挥,所有病气都被抓了住。 这些病气,在金尊谷神的手中,不停的扭动,想要挣脱出来,但哪里能够,它们被金尊谷神捏得牢牢的。 要说病气,来无影去无踪,凡人视之不可见,见之也不可闻,摆面前,都发现不了,非要入了人体,这才激出反应,让人发现。 然而至此之时,纵然是发现,也是晚了。 或有高明的大夫医者可以治疗。 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就是灾难了。 高明的医师。 充足完备的药材。 甚至是用于治疗所为的精致器械。 这诸多条件,说的就是一个钱字。 甚至极端情况下,有钱也是解决不了的。 比如医者技术不到家呢? 药材已经用尽了呢? 没有足够条件的医疗器械呢? 平时用不上觉得无所谓不准备。 等到真要用了就什么都来不及了。 所以这病之一字十分难对付。 甚至还要看概率。 就算使用正确的方法,有高明的大夫,药材,器械,都准备好了,也未必能把人给救了。 病人的年龄,性别,体质,往常的生活习惯,都有可能导致治疗失效。 但在刘醒非这里,这一切尽皆成了笑话。 金尊谷神,镇压一切内邪毒害。 包括了所谓的各种病症。 要知道,病之一字,它最厉害的是需要时间来发展的。即便是恶疾顽症,是那传说中治不好的病,在最初之时,都强不到哪儿去。 之所以能逞威,最关键是病者不自知啊。 生了病,中了招,也当自己是没事人一样。等到病发了,就往往来不及了。 而刘醒非。 他此刻拥有了金尊谷神。 此谷神经大量的,注意,是大量的秽气镇补,已经神威充足,过了最初的虚弱期了。 原本刘醒非也修炼过。 刚开始貌似挺管用的。 但时间一长,这谷神很快就消耗殆尽了。 没有足够的秽气,这谷神也神不到哪儿去。 但现在刘醒非从灰仙手中得到了大量的秽气,终于是把谷神给喂出来了,并且是已经强大起来的谷神,不再需要给它到处找秽气去积累了,它自己就可以。 刘醒非只要随便吃吃喝喝,就能够满足谷神的正常需求。 甚至那些给刘醒非下毒的,下药的,都是在成全刘醒非。 哪怕是一斤半斤的砒霜,他都能当牛奶给吨吨吨的喝干净了。 有谷神在。 好的,补充到身体里。 坏的,被秽气消磨掉。 消磨之后,会分成两种。 一种毫无价值,仍然归为秽气。 一种是石头里也挤出来的油水。 你说这谷神经强不强大。 刘醒非消化了这一团子的病气。 不仅秽气又增加了一些,更是从这病气的病菌中提取出来一些生生造化之气,弥补到他的身体之中。 此时刘醒非已经不需要再补这生生之气了。 可这玩意毕竟是稀罕物,哪怕是多了,也比没有好。 吸收了这生生造化之气,虽然很少,但刘醒非仍然十分满足,快活。 我又强了,我又年轻了。 哎呀。 搞不好,往后我可能会像岳蛟龙那丫头一样,年龄往后倒退,进入到逆生长阶段中去。说不得,我要注意一下,以后收一些生生造化之气,在我自己的身体里凝聚生命之水。 关于生命之水,刘醒非已经研究明白了。 他手头上的生命之水,大部分已经放在自己第一世埋骨地里面了。 对于此物。 刘醒非矢,它太逆天了。 可能对于上界,仙庭,是无所谓的东西,至少不是那么珍贵。 但在此之下界,那是无论如何也珍贵无比的宝物。 甚至刘醒非都不敢光明正大的拿出来用。 此物忌讳太大。 随意使用,是要上干天和,招惹天意妒之的。 所以。 玩归玩闹归闹,别和天意开玩笑。 话说刘醒非得了好处,那边灰仙立刻就感知到了。 它一感知。 明白了。 好家伙。 你这个人类小贼,竟然偷我的秽气,再用我的秽气收了我的病气!还将之消化,弥补了自身。 这简直岂有此理。 我堂堂五仙,是这么等而下之,无比低贱的送财童子吗? 一直在对峙。 让灰仙产生了一丝不耐烦。 过往它一直很谨慎,宁可吃亏也不会选择鲁莽。 但这一次,它破防了。 对峙以来,它一直在吃亏。 对峙,是为了不吃亏,至少是不吃大亏。 可现在它是连连吃亏。 面前这个人,当着自己的面,帮助下面的人,这也就算了,还偷取了自己的力量,用自己的力量来对付自己。 这让灰仙受不了。 它要掏一下真本事了。 于是。 它掏出了一座——山。 这是一座,小小的,灰色的山。 它被灰仙握在手中。 山上徐徐冉冉,升起了灰色的……雾气。 仔细看,它竟然是活的。 这是一座,活着的小山。 五仙之首,到底是五仙之首,总算这么多年的修行,手上还是积攒出了一张张的底牌的。 比如,此刻,眼下的这一座活着的山。 刘醒非拥有秘术之眼。 他瞪目一看,立刻知道这是一件十分邪恶的恶毒法宝。 甚至可以说,是灵宝。 未想五仙之首,竟然还擅长使用炼器之道,能够炼制出如此一看就威力不凡的法宝。 然而,这样一件法宝,上面有着一层层,升腾不已的黑红之气。 甚至是——刘醒非最熟悉的,死气。 太绝了。 太残忍了。 地狱亦唯恐有不及之啊。 刘醒非仿佛一下子吸入了大量的薄荷。 整个人都清凉了起来。 他看得分明。 这个灰仙,真是不当人。 哦,也对。 它原本就不是人。 不愧为五仙之首。 这心胸,这格局,这气魄,这手段,真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到的。 原来这一个,看似巴掌大的小山,其实是处于异界层维度的一座真正的大山。 但此山被禁锢了空间大小。 灰仙在这被禁锢的空间大小里,投入了它的骨血,也就是它大批量的子嗣。 不是一个两个,也不是一千两千,而是几千万,甚至更多。 无法计量的子嗣被投之入此其中。 它们骨肉相残,自吞彼此的血肉,终究形成了这么一座小山。 一座全是灰仙子嗣的鼠山。 这座山,全都是一直处于饥饿状态下的老鼠。它们无时无刻不在饥饿之中,为了生存,它们想要活下去,就只能彼此之间,相互残食。 一天又一天。 一年又一年。 也不知它们维持了这个形态有多久了。 更不知道它们在此中已经迭了多少代了。 这让此山,血气冲天,更是污秽不堪。 被这样一座鼠山镇压于其中。 只能说,即便是钢铁石人,都能给嚼碎吃了。 在这座山上,拥有无数的鼠魂在痛苦,在哀嚎,在绝望挣扎,以至于形成了一股疯狂扭曲的狂乱意志。 灰仙相信,这么一玩意丢出去,哪怕你是天上的仙人,也要给咬下一两块皮肉来。 丧失了一切道德底线。 灰仙终于炼出了这么一件已经是诡异的邪物魔宝了。 不过,细一思之,却也是正常的。 没有这。非常手段,区区灰仙,凭什么成为五仙之首? 正是因为灰仙敢为不敢为之事,它才如此强大,才是五仙之首。 第43章 小尸妖出击 灰仙,说得好听,五仙之首。 其实在自然界,黄仙,狐仙,柳仙,甚至白仙,哪一个种族不是可以以老鼠为食之的。 所以按理说,灰仙才应该是五仙之末的。 但事实上,灰仙却是五仙之首。 凭什么? 当然是凭借真本事了。 妖族。 只看实际的能力,别的啥也不管。 你强,你就可以大声说话,给下面的不如你的订规矩。 你弱,就要老老实实听别人说话,守别人定下来的规矩。 身为弱者。 乱跳。 真的会死的。 没人和你讲道理的。 在五仙之中,所有的都听灰仙的,甚至此地最多生物,也是灰色的老鼠。 原因便在于此。 灰仙的实力,是最强的。 没有哪个知道,灰仙为了提升自己的实力,究竟做到了哪些地步。 反正,它是最强的。 所以为了力量,用自己的子嗣,炼一件邪能魔宝的鼠山,也不足为奇了。 虽然残忍,对子孙后代不是太好。 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灰仙这一脉,生孩子太多了,太快了。 你要说柳仙,它的子嗣多了,可以休眠嘛,只要营造一个低温环境,柳仙的子嗣可以安安静静的一直睡觉。 狐仙的子嗣也可以吃吃柳仙,黄仙的子嗣。 黄仙和白仙也能吃吃柳仙的子嗣。 反正很多,无所谓。 但它们不好意思大规模放开来吃灰仙的子嗣。事实上,灰仙的子嗣生孩子才是最多最厉害的。 它们不像柳仙的子嗣,吃个东西还挑剔。 灰仙的子嗣什么都可以吃,哪怕是树根,也能咬着磨牙。 因此,一直的,灰仙的子嗣太多了。 多到,都不好控制了。 也是因此,灰仙才选择炼制这一件法宝。 子嗣太多,也就无所谓了,不需要去关爱了,因为根本关爱不过来。 这就好像,假如你是一个穷人,你自然会注意每一枚铜板的去向,恨不能把一文钱当两文钱花。 但若你是一个有钱人,一个足够富的大财主,那不要说一文钱了,就是一百两银子,或光洋,也觉得是一个区区的小数目,不当一回事的。 现在灰仙就是。 它子嗣太多了。 用一点炼法宝,怎么了? 都是它的子嗣。 自然该为了它去死,去成为它想要的样子。 鼠山朝——刘醒非砸了下来。 刘醒非没躲。 他眼睛牢牢盯着这一座山。 真是,好大一座山。 常年累月的投入。 此时这一座鼠山之上,何止千万的老鼠,可能上亿,甚至更多。 刘醒非在内心估算一下。 如果这么大一座山,连里面也填满满的,都是老鼠,怕是得有十数亿之多的老鼠。 这样的一座,拥有十数亿的老鼠山,镇压到了一个人的身上,在诸鼠磨牙的啃噬之中,什么人才能撑到最后,才能活下来呢? 说时迟那时快。 只在思量间,老鼠山已经降临,轰然一下把刘醒非给镇压进去了。 灰仙目睹于此,那动物的脑袋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 它一振长衣宽袖,恭敬行礼。 礼不可废。 虽然它心中对这个人恨得自己都想把人给嚼吃了,但仍然一揖到底。 “本仙,恭请人族大能,上路。” 随后,它抹出一片云,遮掩了此处情景。 好在。 此之一切俱在于异度空间,莫小米他们忙着杀蛇呢,根本看不到,也没法儿去看。 只是一个声音对莫小米说话。 “再……装一会。” 莫小米一怔。 不是,你又玩老六了。你到底占什么便宜,这便宜得有多大啊,就你在那儿占便宜,老娘我在这里打蛇是吧! 看着仍然源源不断杀来的绿蛇,莫小米忍不住感觉到腰酸了。 她忍不住发了一个大招。 变天击地。 这不是精神攻击。 而是大道至简的一招掌法。 手掌朝天,凝聚功力,蓄势发力,往下拍的一招掌法而已。 当然,看起来简单,也是要看是什么人来用此一招。 武功低手这一掌最多也就拍碎一些砖瓦罢了。 但到了莫小米手上,一巴掌下去,死了一大片,也让其余人等发出欢呼,他们至少可以喘息一二分钟。 “别乱来,要是打累了怎么办?这是长久之战。” 小尸妖在旁边提醒她。 莫小米哈哈一笑:“放心,没事,我连丹药还没嗑呢!” 小尸妖道:“我知,我是说体力,就算天人,体力终究是有限的。” 莫小米明白。 想要节省功力,就要消耗一定的体力,想要维持体力,就要消耗功力。但问题是,体力休息一下也就有了,功力不足却是需要嗑药的,不然想慢慢恢复,慢不说了,也危险。 万一你在恢复功力时,被小蛇过来咬一口算怎么回事? 可要说嗑药吧,你真以为丹药是不要钱的吗? 普通药也就算了。 但恢复功力的药,在哪儿都是天价。 甚至很多时候有钱也没地儿买去。 所以还是要小心点儿。 正战斗呢。 小尸妖收手。 她,侧耳倾听。 然后她说话了。 “好消息,后面有朋友要过来了。” “什么?”莫小米大怒:“祁青丝干什么吃的,她不是在外面吗?” 是的。 祁青丝比较会装。 但别人也就算了,莫小米和小尸妖哪一个不知道她的底!这不是说她们知道她不是人类,而是知道祁青丝其实也是很能打的,虽然说这要看跟谁比。 但如果是普通人,祁青丝绝对不好惹。 她在外面。 原本就是要她看守住外面的。 可这算什么?这也是看守?人都放到她们腚后了。 现在前有源源不断的蛇群,后面又来了一群……大概率是土匪,这怎么搞? 张大老爷犹豫一下道:“不行我们退出去?” 他其实才不想退呢。 但这里面,如果没有莫小米和小尸妖打主力,那他手下人不知要死多少。 如果死伤的人多了,他还能干什么? 在这一刻,张大老爷有些退缩。 “听着,”小尸妖过来说话:“在我们战斗没有结束前,你如果下令撤退什么的,我就视当你放弃了一切,今后的事我们自己干,所有的成果,都和你无关。哦,对了,还有你的病,也没得治了,等死去吧!” 她说完一提掩月剑,往后走去。 龙根取出了一把折叠铲,道:“我建议你听她的!” 张大老爷苦笑:“我能怎么办,当然只能这样下去了。” 他说撤退的话,还不是为了兄弟们的安全,为此他宁可自己的病情往后拖。 不过也对。 莫小米和众兄弟仍然在战斗,他却说要退了,当然会让小尸妖不开心。 土匪来了。 数量不是很多了。 但也有一百来号人吧。 他们挺幸运的。 因为有张大老爷他们在前面趟路,所以他们顺风顺水,什么事也没有,没有狐仙讨封。这太不应该了。 或许,这是狐仙聪明,没有出手的原因。 为什么要出手呢。 让他们自己狗咬狗不是更好? 在过往的岁月里,狐仙遇到的,这可不是一次两次了。他们注定是要内卷战斗的,那我为什么要参与呢?就这样坐在一边,默默看他们自己自相残杀,不是很美好么? “是那个小个子怪物!” 土匪们一下子也认出了小尸妖。 打了那么多交道,在小尸妖手下可没少死人,好在这些是土匪,好的土匪都去抗联了,这剩下的土匪,说一个个都死有余辜也许夸张了些,但你杀九个放一个,肯定有漏网的坏种。 想要在这群土匪里找出好人来,太难了。 可能,有一些土匪上山里混是有良心的。 但在山上只要时间一长,统统都会堕落的。 没有堕落的,基本上都死了。 在生死面前,你能怎么选? 去抗联,那是要啃树皮的,生活十分艰苦,还是东岛人第一打击对象。 当好人,那就是死。 只有当同样的坏人,这才容易生存下来。 所以这帮土匪,基本上,有一个算一个,都是坏种。 面对这样的坏种,小尸妖当然可以大开杀戒了。 双方,都老熟人了。 所以。 第一时间。 他们就各自做出了最正确的决定。 小尸妖不要说的,立刻开始跑了起来。 她的外表上来看,好似是逆生长,但其实是她的身体积攒了大量生生造化之气,让她往回缩,可事实上这样的结果就是她活跃得不像话。 她能长时间奔跑。 速度极快不说,还很灵活。 这种快捷与灵活,是成年人所不具备的。 就像老虎和猫。 老虎也许很强壮,力量很大。 但说到灵巧,那真是拍马也及不上猫了。 小尸妖现在就像一只精力体力无穷无尽的猫。 土匪们也没犯错。 他们也知道小尸妖的厉害,立刻开始开铳子。 虽然土匪手中,铳子儿十分珍贵。 很多土匪还要用大刀长矛。 原因就是铳子儿的补给十分困难。 很多土匪,用的其实是老套铳。 这是一种,可以自己用铅制造铳子儿的旧式铳子。 但这种套铳的射程,和精确度,就不太理想了。 但没办法,土匪的主武器就是这个。 你即便给了他们新铳,他们也不会放弃老套铳。 原因就是新铳无法保证铳子的供应。 但套铳的铳子儿可以自己造。 现在,土匪们发射的就是这种铳子儿。 虽然射程不足。 精度太低。 但在数量,和这条地下通道面前,都不是事了。 在这样狭窄的空间,发射飘忽不定的铳子儿,反而可能比精度高的铳子效果更好。 一些高手的躲铳子儿经验也会成为笑话。 并且土匪们有足够的数量。 他们二十多人,密密麻麻分三层站好了,对小尸妖开火。 但小尸妖也不白给。 她又不是什么躲铳子的高手,要观察对方射击方向角度来判断方位。 她凭借的是……直觉。 感觉到了就行。 如果没感觉,你哪怕套铳对准了,也射之不中。 毕竟,套铳嘛。 一没拉镗线,二没瞄准星,有也没用。 圆形有丸子加没有镗线的铳管子,这打出来的玩意就是飘。 根本没定性。 虽然开铳的人多。 但小尸妖多精明啊。 她立刻加快速度。 快。 快,太快了。 同时她还变化方位。 不仅时不时跳上了左右的墙壁,甚至还跳到头顶上跑一下。在速度面前,离心力大大加强,让她可以想怎么跑就怎么跑。 这样的快速,不是正常人能反应过来的。 第一发排铳打完,就已经有些来不及了。 当土匪们要打第二发时,只有少部分装镇快的老手可以做到开铳,其余的还在捣铅子儿呢。 但此时一切已经晚了。 小尸妖人如鬼魅,手提掩月,冲进了土匪之中。 没有啰嗦,没有废话,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字,战。 小尸妖一个人,把土匪们给杀穿了。虽然,如果细致观察,就会发现。 在这些土匪中,死掉的不多。 那都是小尸妖有绝对把握才杀的。 小尸妖也有一定观云望气之术。 比刘醒非差了很多。 但仍然可以看出。 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 这基本情况,还是有把握的。 比如特别喜欢滥杀无辜的。 又或是一些造孽严重的。 这种人,不要说的,小尸妖只要看到他们头上的气色,就知道了。像这样的人,天厌之,地弃之,只是由于有别的福缘,虽做恶无数,仍然未到该死之时。 但小尸妖就无所谓了,她出手,杀之有功。 就好像一些大人物,上位者。 他们自己手下有一些人,自己也是很不喜欢的。但是呢,这些人却往往有一些背景关系,即便是自己也不好动手的,甚至可以说,正是因为是自己,才不好动手。 但这时,要是有这么一个人,替你把人收拾了,你会恨这个人,故意要整她搞她吗? 当然不会了。 你只会喜欢她。 她帮你做了你想做却一直不能做的事。 这就要给一些好处了。 比如说。 功德。 小尸妖杀的人,无一不是该死必死之人。 杀这样的人,老天不知有多开心。 至于另一些不把握的。 小尸妖也没轻易放过。 不能杀而已,又不是不能伤。给这些人大腿大腚上捅几刀几剑,这人基本上就废了,这是跑不能跑,跳不能跳。 活着,对其余的土匪兄弟们来说,就是累赘。 你看有几个土匪会讲情讲义,不仅要背着你逃命,还要在路上,照顾不良于行的你,给你找吃找吃,帮你解决拉米田共和黄汤问题。 这玩意。 普通人对亲爹亲妈也做不到如此地步。 现在你让土匪来做这种事? 如果做不到,好了。 在这种地方。 不要说多厉害的野兽了。 就是老鼠都能把你吃了。 不过,到时候,杀你的就成了那些动物。 和她小尸妖又有什么关系? 就像一些故事设定里。 魂兽只给砍它最后一刀的人爆魂环。 别人砍它多少刀都无所谓。 只恨给它最后一刀的。 别以为这可笑。 其实此中有大道理啊。 所以,小尸妖才能杀穿土匪。 倘若这不能伤,那不能砍,纵然小尸妖再强,面对一群不能碰的,她又能怎么办呢? 第44章 有匪叶天鹰 小尸妖的强大,自然震住了一众土匪。 这些土匪,看起来游勇散兵,好像不强。 但那只是他们不团结而已。 如果有仔细注意的。 就能发现。 被小尸妖杀掉的,其实大多都是普通土匪。 这些土匪实力不强,是老实听话,但战斗力不强,如此才被小尸妖轻易的砍杀掉。 但那些老油子的土匪,实力强的,有经验的,大多都没事。 说是杀穿了,但真正死小尸妖手里的,也就一二十人,看着吓人罢了。 眼看小尸妖如此放肆,终于有人忍不住了。 这人受不了。 看自己的土匪一方被小尸妖从后面砍。 他感到颜面大失。 一群大老爷们。 竟然让这丫头片子一样的人给追着砍,太没面子了。 一念于此。 这个精英的土匪上了前去。 他手持一对德林产的镜面匣子铳,啪啪啪地对着小尸妖打。 这要是一个一般人,面对此人双手连环快发,早给打成了一团马蜂窝。 但小尸妖哪里是一般人,灵敏的简直不像话,她这小脑袋,左摇右摆,快得和什么似的,一发发的铳子儿,尽皆让她很躲了过去。 这人啊。 有些天赋异禀者,也能躲铳子。 但都是要看命,其实有些赌。 一不小心,还是要中铳子儿。 但小尸妖却是高手。 她躲这铳子儿,快得和什么一样,轻轻松松,把握的和三手捏螺蛳一样。 这土匪有些急眼了。 伸手把铳松了,下面一踢。 这一把铳就到了一个土匪手中。 这个土匪。 是一个年轻模样的人。 只是可惜,龙根没有认出这个人。 荣一洋手接到了叔叔的快铳,不敢上前。 他知道。 自己的这个叔叔实力很强。 他上前,不是帮叔叔,而是影响了自己的叔叔发挥实力。 叶天鹰眼角余光看到荣一洋退后,心中老怀大慰。 他方才,主要是不舍得自己的快铳丢失。 他手上的这一对快铳,是珍贵之物,从德林来的货,和很多子铳都兼容。 哪怕他死,至少也要传给荣一洋。 现在荣一洋退后。 他立刻对小尸妖发动攻击。 就见他五指张开。 用上了鹰爪擒拿的功夫。 鹰爪功夫。 练不好的,那就是一个笑话。 但练好了,仅凭一双肉掌十指,就足可以开碑裂石。 更不要说,叶天鹰手上还有擒拿功夫。 这擒拿功夫,抓拿人体关节要害。 配合鹰爪的指掌功力,倘若抓实了,即便是小尸妖也会难受。 她的体量摆在这里。 速度快是快,但人小啊。 又失了一身的内家功夫。 现在可以仰仗的,也就是一身天生的神力。 尸妖嘛,这力量上自然是不亏的。 可叶天鹰也不是白给的。 他气血充盈,力量牢固,自然不怕小尸妖,有胆气,也有信心,可以和小尸妖肉搏一二。 这也是看人下菜碟。 总觉得这么点大的小尸妖纵然是厉害又能厉害到哪儿去。 如果是一个牛高马大的尸妖,恐怕就要想着逃跑了。 小尸妖也是发怒了。 长剑虽短,却在掌中一个盘旋,抹向了叶天鹰。 二人毫不客气,立刻就打了起来。 坦白说,小尸妖其实可以将叶天鹰诛杀之的。但她发现,此人不好杀。 这个人,竟然十分意外的拥有功德在身。 不多。 但你不能说没有。 这一丝丝,十分微弱的金光,正是其功德体现。 有功德傍身的人。 不是不可以杀。 但要旁人来杀。 最好是一个凡人。 凡人杀凡人,是凡人自己的事,这个可以有。但超凡之士,杀一个普通凡人,不是说不可以,但杀功德之人,这是要犯忌讳的。 天道不喜也。 不要说天道不喜了。 甚至是天地都要厌之。 还有人道。 人道也是不容之的。 所以,不管是什么妖邪,只要杀伤害的人多了,早晚都是要被收了的。 不过话说回来了。 此方天地陷入末法。 有些混乱。 所以有些什么粗疏,也不奇怪了。 小尸妖知道自己不能杀了此人,这才束手束脚,和此人战了起来。 二人一战,没多一会,土匪们也就闻着味儿杀回来了。 他们倒也不敢上前。 只在后面围着,一起发声助力。 没有理会那些人的乱叫。 小尸妖最清楚眼下是个什么情况。 一个凡人竭尽全力以为自己占据了上风。 何等的滑稽可笑。 “你不会以为你能赢吧,凡人!” “哦,你以为,你多,了不起?” 和轻松说话,吐气流利的小尸妖不同。 身为凡人的叶天鹰的确在拼尽全力,他说话,都要几个字连在一起,飞快的往外蹦,而不敢一口气说太多,以至于岔了气,导致力量流失。 “我,我可不是你们这些凡人,身为凡人为什么不识趣一些,带着你的手下来这里送死!” 叶天鹰没说话。 从他一开始说话时他就意识到了这个错误。 真正意义上的全力以赴,和分心说话,导致力量下降。 你总得选一个。 身为一个实用主义者,毫无疑问,叶天鹰选择了不说话。 他要把每一分力气用在战斗上。 终于,他瞅准了机会,大手抓在了小尸妖的肩上。 虽然小尸妖在模样上像个向父亲要零用钱的乖巧女儿,但和她对战的叶天鹰很清楚知道,这个一身清香的小女孩身上有多少力气。 所以。 绝对不能手软。 他手上一紧,恨不能把女孩的肩膀给捏碎。 但是,他只是捏了一个寂寞。 他怎么可能想到,面前的小女孩,其实不是人类。都别人的母亲不是人了,你用人类的方法怎么行? 五指倾力一捏。 但感觉,在指掌下,这个女孩的骨骼滑溜的都跑开了。女孩的身体里,骨头,内脏,像鱼一样,在这具皮囊之下,堪称随意的,游来游去。 自己这我以为是的一捏,啥也没有。 只是抓了女孩的一身皮肉。 就是这点子的皮肉,叶天鹰也奈何不了什么。 捏在手上,是捏在手上。 可又能怎么样呢? 又不能撕开来,撕烂掉,撕成碎片。 在这层皮肉下,是一层筋膜。 白色的,像软骨的,筋膜层。 不过那也无妨。 叶天鹰至少,牢牢的抓住了小尸妖,没让她脱手而出。 不然以小尸妖的速度,让她跑起来,真是让她在一群土匪中嘎嘎乱杀。 坦白说。 普通的土匪,死多少,那与叶天鹰何关。 但有很多是叶天鹰的下属。 那是叶天鹰当兄弟的。 怎么可以让小尸妖去随意乱杀。 所以他仍然,也必须,要继续牢牢的把小尸妖给抓住。 然后用另一只手,抓住自己的德林产镜面匣子快铳。对着小尸妖,拍拍的流水一样开铳。 要是一般人,搁这么一个情况,怕也就是死了。只有少数高手,才能避之无恙。 最好的解决方法。 是用手挡住。 因为这是在极近的距离开铳,双方都在一臂的距离,只要伸手就可以挡下来。 但这一点对于小尸妖却做不到,至少是不好做。因为小尸妖逆生长,手脚胳膊都比较短小。 叶天鹰拉扯小尸妖,拉开了距离。这才放铳就打。 小尸妖只能被打,却不能反抗。 想要用手把叶天鹰的快铳拍开,也是办不到。 手够不到啊。 就好像小孩和大人打架,大人一伸手抵住小孩的脑袋,小孩就只能无能狂怒,什么也办不了,办不到。 不过,小尸妖毕竟不是凡类。 但见她小脑袋左右摇闪,总能于箭不容发之际把铳子避掉。 当然,也不是绝对全部的。 毕竟叶天鹰是高手。 搁老远的都能百发百中。 这么近打铳,正常人早给他打个稀巴烂了,真以为德林的镜面匣子铳是开玩笑的吗?满匣子的二十发铳子可不是说笑玩闹的,在短时间里,能一溜子射出去,是以,即便是小尸妖也中铳了。 但小尸妖毕竟是小尸妖。 她筋膜结实。 被铳打中了,也是她心中计算好的,都不是重要地方。 普通人都未必会死。 了不起重伤。 要死哪那么容易! 放到小尸妖身上,就更不是问题了。 疼是疼一点。 也就是一点儿。 小疼一下。 挨几铳子没问题。 随后,小尸妖一剑反手上撩。 剑招,缭原火。 叶天鹰手上一抖,镜面匣子铳立刻缩回到了他袖子里,同时人往后走。 不能再拿捏这个小尸妖了。 不然要给小尸妖活劈了。 但就算是叶天鹰是高手,反应灵敏,有够快了,仍然慢了一点点,剑仍然碰到了他。好在,不是什么严重的事,小尸妖的剑被什么挡了一下,这让叶天鹰暗暗庆幸,至少他的一只手保住了。 对的。 没错。 在最危险的时候,叶天鹰忍不住用手想挡一下。 这是基于一个人本能下意识的反应。 原本,这个挡,应该让他付出最少一截手臂的代价。 但幸运的是,从他袖子里断掉的德林镜面匣子铳,救下了他的手。 一铳丢失。 不。 应该说是损坏。 救都救不回来。 捡起来也没用了。 这可是一把德林的镜面匣子铳啊,在中土军队里,至少是连级才可以名正言顺的拥有一支这样的铳子。 注意,是最少。 事实上,很多连排甚至团都没有这装备。 和这玩意像的驳壳铳倒是大行其道。 哪怕是民间都有很多人玩这种铳子的。 但是。 普通的驳壳铳没有速射连发功能的。 你只能一发发的去抠扳机。 所以说,这样的一把铳子毁了,真是让人悲痛于心。 叶天鹰大怒,抽出了长鞭,一鞭子就卷了过去。这个卷字用的好。 因为不能抽。 窄小的环境,鞭子很难施展开来。 也就是叶天鹰功夫好,换别人是要立马抓瞎的。 但叶天鹰就能把鞭子抖手就打出一个鞭套往小尸妖的头上套去。 小尸妖能让他套上? 做梦呢! 一个精彩走位,小尸妖就避了开来。 她身子小,往地上一猫,就像一只灵敏的大猫,怎么抓,怎么拿。 叶天鹰之前的成功,是偶然,是意外,是小尸妖自己的一时大意而已。上了一次当,她不会再犯第二次的错误。 同时。 有一个人来帮小尸妖了。 这人是张大老爷指派的。 除了张大老爷,谁能指使张家的人,张家的高手。 这个人手提一把单刀。 此刀是从之前土匪手上夺来的。 这人用得顺手,砍人十分舒服,也就一直留在手上了,这时正好用上。 一刀下去,就把叶天鹰的鞭给劈到了一边。 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此人厉害。 要知道鞭是软的。 你砍不好,一刀砍上去,搞不好这鞭势在空中一荡,绕了一圈又弹回来。 但这个张家人一刀就把这一鞭子远远荡开。想要用,得叶天鹰重新动劲发力不可。 把劲力变化拿捏这么准确,还不算是高手吗? 一招得手,张家人往前一个踏步,如拍马冲阵的大将军,向叶天鹰杀了过来。 “叔!” 荣一洋大叫,把手上的快铳扔给叶天鹰。 这个荣一洋,也算是有所成长,要搁从前,他肯定没这眼力劲,扔也未必会这么恰到好处。 由此可见,叶天鹰是真把他当宝,以至于一向没心没肺只知道泡妞玩女人的荣一洋对叶天鹰有了超越他对于自己父亲的感情了。 这倒也是不为奇怪。 荣大帅对儿子比较放纵之余,又没好话。 天天骂儿子。 搁谁身上也有气啊。 荣一洋喜欢在外边玩,其中也有一部分是为了躲他这个讨厌的爹。 但叶天鹰就不一样了。 他真的教荣一洋真本领,保护他,关心他。 这让荣一洋怎么不感动。 再说荣大帅死了。 荣一洋原本对父亲的关爱之心现在全扔叶天鹰身上了。 一个人。 他的感情是需要寄托的。 哪怕用不上。 就好比父母。 可能父母在时不觉得什么,还感觉讨厌,麻烦,可当他真正失去了父母,那心里空落落的感觉会告诉你,没了,就是没了。 所以荣一洋真的很关心叶天鹰,容不得他出事。 眼看有人来者不善。 他立刻把手上的快铳扔了过去。 毕竟。 叶天鹰自己手上的,已经被小尸妖砍断了。 好一个叶天鹰。 他感知到了张大老爷手下张家人的来意,立刻举铳,啪啪地快射了起来。 但这个张家人也不白给。 他只是微微的,把头一偏。 瞅准了铳子射线来路,轻松就避开了,然后脚下仿佛一个打滑的,就溜了进来。 毫不犹豫。 单刀上撩。 这一手,和小尸妖十分相近。 事实上这才是对的。 小尸妖是高手。 这个张家人也是一个高手。 高手的反应,有异曲同工之妙,也不足为奇。 甚至这个男人还能做到小尸妖做不到的。 比如小尸妖手短,够不到叶天鹰,只能容叶天鹰把铳对着她,一溜的把铳子打完。 但这个男人手就不短。 往前一搭。 自然就压制了叶天鹰的快铳。 铳往旁移,反而打死了不少傻不愣登的土匪。 第45章 祁青丝的麻烦 张家人压制了叶天鹰,这让叶天鹰意识到这是真正的高手。 他心中不由惊叹。 张家诺大名头,果然不假,随便出来一个,就这么扎手。 至于说,叶天鹰为什么认出这是一个张家人,倒也是不奇怪的。 各家各族,往往衣着上有自己的特色。 不一样。 比如说莫家的人。 别看莫小米一身宫绛红。 但莫家其余人大体都是一色黑水油。 也许天冷,外面有皮大袄子。 但内里的衣着高领仍然能够看到黑水油的色。 张大老爷的手下就简单了。 那是一件麻衣布褂。 简简单单。 灰土白的色。 这打扮,其实很大众。 但张大老爷这手下,和大众可不一样。 这一个个的,大多都是国字脸或四方脸,十分端正,并且肢体健硕,没有贫苦大众那种肉眼可见,不需要逻辑分析的就能看得出来的营养不良。 这一个个,脸上是白里透红。 有上年岁的还能看到一些中年的自然发福。 这么一看,你就明白了,这哪里是什么普通的平民老百姓。 这都是平时不缺吃不缺喝营养充足硬生生养出来的。 一瞅就是没过过苦日子。 所以,这就是张家人。 这么明显的标准,叶天鹰倘若不能认出这是一个张家人,这一双招子就可以不要了。 张家,果然厉害,也难缠。 说话间,他换了弹匣。 单手枪了弹匣,那玩意自己掉兜子里。 另一手往下一垂,一个新弹匣就掉下来了。身子一转,脚往上一抬,就把弹匣子踢入了仓门。 然后单手往下一划落。 快铳和大腿一摩擦,就自然给快铳上好了铳子。 接下来? 当然是抬手就打。 在他换铳子时,他甚至还能一连让了张家人三到五刀。 毫无疑问。 张家这个人是厉害的。 但叶天鹰也不白给。 在这个张家人的攻势下,上演了一出反杀。 于危难之际,重新换铳子,然后接着打。 不过,张家高手又岂是白给。 他一只手,把刀舞成了一团花。 雪亮的刀光舞成了盾。 叮当声中,挡下了所有的铳子。 不过,虽然说是挡下了,但在铳子的冲击力下,他仍然不得不往后连连退步。 当他停下来,心有余悸。 毕竟他挡的是铳子啊。 虽然他的反应是跟上了,可子铳的动能是无论如何也削减不掉的,只能让他硬生生一个人承受下来。 此时,他手已经酸软到连刀都有些拿不住了的地步。 如果方才,叶天鹰是双手持铳,双手开铳。 那这个张家高手是绝对撑不住的。 他的单刀到时一定会被打飞。 然后,他就死了。 他毕竟只是一个凡人,哪有小尸妖的不死之身。 但是,好在叶天鹰也是知道厉害了。 他这一次的进攻,其实探索意义更大。 连他也不觉得一次攻击就能灭了张家的商队。这些人,点子太硬手了,好手太多。原以为这五仙的洞子一定有很多机关和陷阱,甚至诡异,哪知也没杀他们几个。 对方仍有强大的实力。 所以,他也只能先退为敬了。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 在他被牵制的这一段时间,小尸妖杀疯了。 她先逮那些一看就黑的红的积久不散,同时脸上黑气盖顶的人杀。 这是可以杀的。 杀了之后,虽然少吧,但是也有一丝丝脆弱却又坚韧存在的功德。 毕竟,土匪嘛,你指望有多少好人,多少坏人。 通过观云望气去看。 大多都是可杀的。 都是坏蛋。 没几个好东西。 但的确,有一些灰气的。 这些人还不少,大多在中后方。 这就是土匪中混日子的。 也是不在少数。 就有一些人,在大城市或原地乡村生活不下去,选择当了土匪。虽然也干一些这样那样的事,但其实吧,在内心深处仍然是渴望过平静安宁的生活。 毕竟,哪一个愿意一辈子打打杀杀!? 你现在是能打打杀杀,那是你别人的母亲还算年轻一些。但你终究是会老的。 你听说过,土匪中会给人养老这件事吗? 只要到了年岁,你又不是土匪中的高层,你不走土匪们都会想收拾你的。 让一些人欺负你,给你派渐渐的,慢慢的,越来越多的任务,甚至是一些十分辛苦的,危险的任务。 所以,要么你一直忍到了死。 要么你迟早被这一套给玩死。 最好的方法,就是你自己,一个人走出去。 每年。 这样被丢掉的土匪不知有多少。 所以,哪个土匪愿意真正把事做绝了呢? 大多也就是在混而已。 他们期望的就是混一天算一天。 有倒霉的事别找我。 这样的人,你能说他就死不足惜吗? 所以对于这样的人,小尸妖就不好下手了。 不能杀了,只能在大腿尸比月殳蛋子上多捅两下,至少让他们失去战斗力。 最好,给土匪们增添一些负累。 如果可以的话。 假如土匪不干。 也不要紧。 张大老爷的手下,龙根的手下,有的是愿意干这事的人。 正是小尸妖的发威,让地上一下倒下了五十多人,这太恐怖了,土匪们受不了。 别说土匪受不了。 叶天鹰也受不了。 他很多精锐手下都死了,这让他悲痛于心,只能选择带上荣一洋先退掉了。 小尸妖前前后后砍了七十多人。 这些人,有二三十个是真正被小尸妖砍死掉的。 剩下的,有十多个被土匪自己救走的。 其余这走不了的。 对不起了。 张家的人自己过来补刀。 他们没功夫照顾这些伤员。 反而这些人的伤痛惨叫比较容易动乱军心,要知道,此时的张大老爷手下,仍然在战斗呢。 外间。 张家人遇到了津田的攻击。 祁青丝气得肚子疼。 她明明带手下避过了土匪。 但没想到暗中还有鸡贼的,津田带人又杀来了。 这也是要怪祁青丝。 她带人要躲,那要怎么躲?当然是要寻一个藏风聚气,旁触水泽,安全起伏的好地方,便于藏嘛。 哪知道在津田一行人中,也有精通于此的。 虽然说东岛人是不知道风水之学。 但一来最正确的选择往往都大同小异。 二来东乾人至少是有数术方面的高手。 这些人,分金定穴是不行的了。 但想要找一个好地方还是比较容易的。 因为。 这件事是很重要的。 不能不用心,也必须要找。 毕竟这里是灰鼠山。 在这里,别的不说,蛇虫鼠蚁不要太多。 假若随意选一个地方,夜里被老鼠抬走也是不奇怪的。可能睡着睡着,脚上就被咬了,穿衣服也没用,总有一些虫子会钻进去,然后你不知道这些虫子要干什么。 不是咬你,就是想要在你身体里留下一些什么,或是干脆想要直接钻到你皮肤里面,进到你身体里去。 这么可怕的结果,只是因为你没好好找一个好地方就发生了,这难道还不能引起重视吗? 因此,津田他们自然是选择了,被东乾人找出来的地方扎营,隐藏自己嘛。 可哪知道,祁青丝因为不想跟土匪打,也选择找一个好地方。 于是,就碰头了。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 津田他们跳出来就要打。 张家的人马,已经几乎把主力全都带到洞子里面了。外面的人能有几多实力? 更不要说,他们看得分明。 这帮人连土匪都要避,不敢正面上,这肯定是肥肉啊,没一点硬骨头,当然是要拿下的了。 哪知,这里面带队的是祁青丝。 祁青丝能没实力吗? 她只是不想打而已。 又不是不会打,不能打。 于是祁青丝出头,一个人面对了津田手下诸多高手。 至于后勤人员,被她一张道符给保护了起来。 别说,祁青丝手上还是有一些好东西的。 要知道,她可是和谢威不一样。 那就是一个没脑子的货,从头至尾,被祁青丝玩弄于股掌之上。 虽然这有谢威自己心甘情愿的原因。 但也不能否认,祁青丝的能力。 要知道,在上界,祁青丝在红罗大仙手上,也是进学过的。 红罗大仙这个人,你不碰她资源,她其实还是比较好说话的。 当然。 祁青丝看的书,掌握的知识,大多是一些不重要的,真正关于修行的,比如说功法秘术,还是不要想了。 一个仙人的警惕,不是和你开玩笑的。 就好比一些有钱人养宠物,可以给你吃的喝的,但是发现你破坏了家里的物件,那对不起,可能你就要上席了。 红罗大仙可以让祁青丝看一些书打发时间,但她并不想让这条青蛇精学法修术,那会给她造成——失控。 可即便是普通的知识,也是弥足珍贵的。 祁青丝通过偷学,掌握一些符法术,这个还是可以有的。 关键是祁青丝是一条蛇。 她不仅会褪皮。 也会换鳞片。 她的蛇鳞,是天然符法的载体。 所以,区区一个她自己创造的铁壁符,还是不成问题的。 铁壁术是参考她自己将真身盘绕起来的防护能力。 这样的秘术,当然没问题。 只是把自己已有的,换个方式展示出来而已。 保护好了手下人,祁青丝才出来迎战。 以为老娘不能打是吧。 别以为老娘动不动就妥协是软弱。 那是因为逼她的是刘醒非。 那个混蛋简直不是人。 逮个妖往死里欺负。 天可怜见。 真以为自己从头到脚都是冷的吗? 谢威那么好的舔狗,自己是真不想要了吗?奈何这家伙已经被杀了呀。 被刘醒非一招钉得几乎就死掉了。 后来也的确是死掉了。 那她能怎么办? 啊,人恨你,我要报仇。 然后刘醒非再把她杀了? 想要活下去,她只能出来说。 杀得好,杀得妙,杀的对,我早就想让它死了。 得说诸如此类的话,才能活。 即便如此,也不行。 对方已经认出了你,已经知道了你,就是要继续拿捏你,利用你。 而这,你还要笑。 因为这其实是一件好事。 倘若你没有别的什么价值,让他不能拿捏,利用你,那么他大可能有两种选择。 一是你虽然一无是处,但你本身的皮毛骨肉血,甚至你的灵魂,都是人家眼中的价值。 二是人家真的放过了你,对你不理不睬。 如果是你,到时候,你怎么选? 不要站在自己的立场,而是要站在刘醒非的立场上,那么,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所以,要体现出价值来。 不是人人都是刘醒非,可以一招把一个大妖打到濒死。 老娘也不是好惹的! 祁青丝一手拂尘,一手取出了一把青钢剑。 这是她用自己舌头炼出来的。 没错。 这是一把青钢分岔剑。 剑中甚至加入了她的獠牙。 所以这剑,是可硬可软。 同时也——足够锋利。 津田出了一次手,就没动了。 他一下子就发现了此女的厉害。 这样厉害的女人,如果精力全放在她一个人身上了,别的事还要不要做了? 毕竟,津田发现,这个女人,拥有极其充足的气血。 一个女人,气血雄浑得……津田都比不上,这合理吗?这样一个人,就算大家一起上,就能拿下来了吗? 要知道,面前这女人经过观察,拥有十分强大的气血,也就是说,她的力量很大,同时耐力也很强,武功还高,身为女子,轻功身法也是有两下子的。 这不是跟她打。 而是跟她磨。 这女人,可以一打一整天。 怎么跟这女人磨! 一整天,啥事不干,就陪她一个人玩儿? 所以,津田改变了主意。 他让香织来对付她。 “别硬攻,她很强,你慢慢拖着她就可以了。” 香织实力很强。 但津田发现了一个事。 一是香织的确没有从前巅峰期的实力了。 二是她现在做事也不像从前那样拼命了。 所以她的价值大跌,让她去对付这女人,挺好的,用一颗已经产生异心的棋子,盯死对方一颗重要棋子,这是值得的。 香织点了一下头。 她看了一下山洞,心中有了一丝忌意。 她的武功,原本就比较适合开阔地。 进山洞,其实是会影响她实力发挥的。 现在多好,她就在外面了。 缠住了祁青丝后。 土匪们从洞子里退了出来。 他们的人数少了大概十分之一。 这说明他们吃亏不少。 数百计的土匪,也就一二百的核心状态还好些。 有一些人还带了一些伤员从洞里出来。 其余的,就有些尴尬了。 怎么看都是乌合之众的模样。 说散兵游勇都是在抬举他们了。 但是,这正好啊。 这岂不是送上门来的炮灰啊。 此前津田一直在为难。 是让东乾人当炮灰,还是让自己手下去当炮灰! 结果是左手右手,哪一个都舍不得。 现在好了。 有这样一批土匪在,那不是天然的炮灰。 身为土匪,不当炮灰,这简直是天理难容。 一念系之于此,津田也就带人上了。 他要把这所有的土匪一网打尽。 第46章 两个女人的惺惺相惜 隐蔽之处。 香织和祁青丝看着津田带人狂奔过去的样子。 两人不约而同的收了手。 祁青丝笑道:“怎么,他们都走了,就你留下,你这是被放弃了么!” 香织淡淡道:“我们都走了,你怎么办,如果你,想要偷袭我们,那我们不是要吃大亏了?” 祁青丝道:“我一个人,带一群累赘,怎么和你们打,要不要动动你的脑子?” 香织面无表情,她好似没有因祁青丝的话去发怒。 她只是简单说。 “我是听命令的,我能怎么办!” 祁青丝顿时无语。 她看香织确实没有和自己打的意思,不由笑了。 然后她打量到了——这个女人的腿。 香织到底不愧是香织,别的不说,这年纪虽然大了,脸上的胶原蛋白流失严重,皮肤干燥,起皱。 但这一条露出来的大白腿,仍然修长,纤细,还美白,让人仍然想要上手去摸摸。 不过,你搞清楚这环境啊。 天这么冷。 地上到处是雪。 你这样光一条大白腿站着。 不冷吗? “你,不冷吗?” 祁青丝是女蛇妖。 蛇的本性,就是怕冷的。 所以祁青丝很注意这点。 看到对方干净白亮的大长腿,她忍不住还是问了一下。 漫天冰雪,雪白大腿。 这美是美了。 但当事人该有多冷呢? 香织没想到对方会莫名其妙问这问题。 但她还是回答了。 “小时候被狼养的,在我十二岁前,一直都是单衣吧,早已经习惯了,虽然到处都是冰雪很冷,可只要有一个能够睡觉的地方回回气,也就能忍下来了。” 在最小的时候,是母狼的躯体给她温暖的。 哦,对了。 那是一匹已经老到被从狼群里逐出来的母狼。 动物的世界总是那么残忍。 哪怕是母狼,但年岁大了,早就色衰爱弛了,更是不能再生孩子,那对狼群来说已经没有价值了,自然,也就驱逐了。 不要以为不对。 生活在冰天雪地里,就是要这么残酷,如此大家才能生存下来。 如果在这时候讲什么善良,早不知要死绝多少狼群种族了。 所以,虽然是残忍,但那没什么不对的。 但是,这匹孤单的狼,看到了在雪地里的襁褓,它就不愿意死了。 她用它的温暖,给了这个婴儿生命。 让这个婴儿,渡过了人类幼崽最脆弱的时期。 然后。 她就要学习那头像她妈妈一样的母狼,去猎杀一头又一头的动物。 在获取食物的同时,也是获得皮毛。 她没钱。 长时间以来对钱这个概念一无所知的她总是用皮毛贱价的换取一些生活物品。 但在这个过程中,她学会了很多人类的事。后来才慢慢意识到,我不是狼,我是一个人。 但即便有了这样的认识,也没有哪个人会当她是人,只说她是狼孩子。 没朋友,也没有和她说话的人。 后来,她无师自通,参考人类的房子,才学会了在野外用冰雪盖房子。 房子越盖越好。 加上在里面铺的动物皮毛。 她才算真正从寒冷这个概念里解脱出来。 虽然仍然是很冷的天气。 但她再也没有一不小心就会被冻死的感觉。 之后。 她就习惯了。 “你可真是……” 祁青丝想说什么,但她说不出来。 她看得出来。 这个女人年轻受过伤,伤到了元气。 但不止于此。 小时候在寒冷天气里消耗了生生造化之气大约也是原因之一,这才让她看上去显老。 明明。 看底子来说是个美女呢。 可却老这么快。 身为女人,如果条件好,五十岁都能像二三十岁那样美。 但这一个,大约三十岁吧,脸却逼近了五十岁。 身体元气,被过度的透支了啊。 这么说来。 这个女人。 在过往的时候,到底吃了多少苦啊。 祁青丝忍不住有些共情。 她,也曾这么苦过。 别看祁青丝出身上界,但她一早是被当恒温居室环境的宠物的。 当宠物有什么好? 反正她不觉得当一个宠物是好事。 之后,是被封印。 被封印是什么好事吗? 不是。 相当于对人类而言的关小黑屋,还不给你动。你在被封印的状态中,只能做一件事,那就是睡觉,毫无意义的睡觉,哪怕是长生种,这也是一种浪费生命的方式。 大好青春,宝贵年华。 但你只能有一个下场。 睡觉睡到死,就算不是死,也差不多了。 当然,你也可以不睡。 可不睡,醒着。 却一动不动的。 这得多难受啊。 这已经不是把一个人关到小黑屋里头了。 而是把一个人关到一具棺材里埋到了地下去。 试问一下,有谁能估计出在棺材里人的感受? 不,没人会去想的,这样的事只要一想,产生了共情,都会让人郁闷难受。 所以女蛇妖也是经历过苦难的。 经历过苦难的人,也就往往能够与同样苦难的人去共情。 于是。 女蛇妖看着这个女人。 “要袜子吗?至少得穿点什么,你这样终究是对身体不好的。” 香织有些迟疑。 她不是没想买袜子,但她是个女人。 在野外生活,奔跑。 男人无所谓。 他们可以把一双袜子穿一个月,也许两个月,二 直到穿烂了。 不能再穿下去。 或者不能放在火源旁边。 长久鞋子里积累的脚气会瞬间把鞋子和脚都烧起来的。 呼一下子。 火焰升腾。 然后整个脚就烧了起来,如果运气不好,会烧到小腿,然后大腿,最后波及整个人。 女人不行。 她们受不了一双袜子一直穿着。 所以,很简单。 要么准备好足够的备选,要么就光脚吧。 假若觉得还是需要袜子,那随便找一块巴掌大的布,也是可以的。 香织就是这样。 她拮据的生活不可能让她在背包里放上十双袜子。 那就只好干脆光脚了。 反正,她小时候,早已经对光脚在雪里跑都习惯了。 于是她摇头。 她知道。 在这种野外的生活环境,即便是一双袜子也是珍贵的,因为别人不是她。普通人在这冰雪天地里,不穿袜子,脚是会冻坏掉的。 想想看。 在野外,一双冻着坏的脚。 那意味着什么? 毫无疑问。 是死亡。 没有哪个人愿意带上这么百多斤的人走的。 在这环境,一个人只能照顾自己。 照顾自己,才能活下来。 照顾别人,最大可能是都要死掉。 所以香织拒绝了。 虽说她和对方好似是敌对的。 但她不讨厌她。 可女蛇妖已经毫不犹豫的扔了两只袜子过来。 这是乾都女生喜欢的那种过膝的高筒长袜。 细棉的。 弹性极好。 在某种程度上,是丝袜的代替品。 并且比此时的丝袜还要更加耐磨一些。 “……” 香织感到了伤害性不大但确实存在的羞辱。 但女蛇妖已经不注视她了。 她的注意力,在很远之外,隐约只是小黑点子的津田他们那儿。 此时,情况对土匪很不好。 出来的土匪,被津田包围了。 有心算无心,土匪们吃了大亏。 最要命的是土匪的头子叶天鹰是在洞子里断后,所以他无法指挥土匪进行第一时间的反应。 当他和荣一洋狼狈出来时,手下人已经被津田围上了。 “放下武器,过来,和我说一下洞里的情况。” 津田有些得意地说。 但叶天鹰是何等人物,这是一个,可以和小尸妖都过招的狠人。 他眼睛一扫,已经明白了此时的情况。 “哈哈哈哈……” 遇事不决,先来了一个控场的大笑。 果然,在把人给震慑住了之后,叶天鹰说道:“哼,你们几个人啊,就你们这点子的人,也想拦住我们?” 没错。 两方交战,围人也是要讲科学的。 人多,才能围人少,除非你掌握了天时地利。 但在此地,一片开阔。 除了身后的洞子,根本没有让对方可以利用的地利。 没有地理优势,只要一看,就能看出来。 津田的人马,精锐是精锐,但终究不可能把叶天鹰手下团团围住。 就这么稀疏的围着,在瞧不起谁呢? 这不仅不算围,甚至叶天鹰觉得还可以打一打。 津田摇了一下头。 从他的脖子上,发出了一些骨节活动开来的脆响。 “怎么,你觉得,你,和你手下,这些乌合之众能从我这离开?” 叶天鹰笑了:“要不要试试?” 津田哈哈大笑。 “拿下。” 他面无表情地说。 甚至都懒得看了。 只是在转身时勾了一下手指。 于是。 两个声音响了起来。 一个,是方才津田说的。 拿下。 另一个,是叶天鹰说的。 “突围!” 他一边说,一边拉扯着荣大少往林子那边跑。林子充满危险,但也比被津田的人盯上强。 叶天鹰自己就是一个大土匪,他一眼就看出来几件事,也把事儿给分析到位了。 津田的手下。 有一部分是土匪,这批人在土匪中都算是精锐,至少没有太年轻的人。懂的都懂,土匪这个职业,黄金期是三十多,到五十多的人。 再老点,会体力不足。 如果小了,也有可能会有良心。 一个年轻的土匪,有些良心,但就可能会坏事。 而津田手下的土匪,全都是最精壮的,并且没良心的一群人。 还有一部分,是少数的东岛人。 这些人虽少,但武器足。 甚至,有人手上还有东岛最新的百式快速铳。 最后,是一群东乾国人了。 他们虚伪丑陋仍然留有一些小辫儿。 当然,年轻人没有。 在这里得称赞一下东岛人。 的确,东岛人给人感觉是兽兵,野蛮,残忍,变态,畜生。 但长年累月的,东岛人仍然是在中土王朝那里学了一些东西的。 比如,他们进入燕山国时,发现了一件事情。 他们发现啊。 这个燕山国人,女人,一个个的,大开方便之门,你要说你奶孩子也就算了,但是连未婚的女孩也这么个样子。 把个沉甸甸的硕果就这么没有丝毫遮掩的曝露在外。 有伤风化。 有失体统。 所以东岛人在燕山国下了禁令。 让那些燕山国的娘们,至少把上衣,穿全活了。 而同样的。 东岛人在东乾国也提倡了短发运动。 别一天到晚在脑袋后拖一条小辫。 是,大乾是好,哪个列强不喜欢大乾呢? 东岛人最喜欢了。 谁不知道,大乾国花钱畅快呢。 但有些事儿吧,是真的难以让人接受。 就说这小辫子。 怎么瞅,它都像猪尾巴。 在东岛人的关注下,东乾国至少不会因为你的发型而要砍你头了。 东岛人是东乾国的主子爷。 这主子爷都是正常短发,你还好意思都留小辫。 只有少数老头辈子的,这才保持丑陋的小辫发型。 顺便说一下。 连此刻东乾的少帝,都是正常东岛人的短发。 不过,东乾人的气质和少数发型,仍然说明了他们就是东乾人。 如此一看,也就明白了。 东岛人,东乾人,带了一批土匪在这里干坏事。应该是对付张大老爷他们的。 不过正因如此,要走。 因为亲自和张大老爷手下放对,他很清楚,张大老爷手下也不好惹,其中还有一个两个的超级高手,厉害的不要不要的。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模样的怪物,就能把他压着打。 这怎么玩儿?根本没得打。 到时,自己这边跪了。 你以为东岛人会把你当人看? 倘若他们也发现对方的难缠,不要说的,一定会让自己的人当炮灰。 不管怎么说,叶天鹰都没有给东岛人卖命的心思。 虽然他是荣大帅的人。 当年荣大帅也是东关老帅的人。 而老帅,恰好是被东岛人送上天的。 真以为这一份仇恨,他叶天鹰会不计较,不当一回事吗? 东关城外,有不知多少土匪。 土匪的生活不好,数量又多,素质又差。 为什么这些土匪不投东岛人呢? 因为这些土匪里有很多是老帅的旧部。 至少短时间里,这些人宁可当臭名昭着的土匪,也不想给东岛人当狗。 所以叶天鹰无论如何也要强行突围。 死多少人他都不在乎了。 原本,以叶天鹰的身手,他想跑是不成问题的,他是一个高手,不战而逃,不知有多容易。 但再怎么容易,倘若是要带上一个实力平平的人,就困难了许多。 甚至,叶天鹰还要替荣一洋挡铳子。 三五发的铳子结结实实打在了叶天鹰的背上。 但被叶天鹰保护的荣一洋却是尸比事没有。 他还不知情呢。 被叶天鹰拉着护着,在一众土匪中往外跑。 土匪也在跑。 不是他们不想给东岛人卖命。 而是场面一下子太乱了。 人们都是从众的。 眼看叶天鹰这个老大都在跑,那么他们又有什么理由不跟着跑呢? 这一跑,场面就乱得不像话。 一开始还能精准的打了叶天鹰几铳子。 但到后面,就只能是胡乱开铳,胡乱射击了。 津田咬牙。 他知道,想要把这批人变成炮灰,效果要大大的打个折扣了。 第47章 天鹰陨落 林子里。 荣一洋,和十几个土匪,围着了一个人。 是叶天鹰。 他的背后中了好几发铳子。 由于当时的暴发。 再是他穿得比较多。 天冷嘛。 所以身上中了几铳子,也没有立刻就死掉。 但现在,他的心气一泄,也就受不住了。 几个土匪把他放到一棵树旁,有树撑着,没一头倒地上去。 叶天鹰倒也不觉得自己多累,多痛,只是觉得身子在渐渐发冷。 这是流了比较多的血。 再一个就是因为失血,而导致的无力感。 过上一会,他会连说话都困难。 最后是呼吸都困难。 胸腔像是被大石压着。 另外,这冰天雪地,寒冷的空气也在进一步破坏他的肺部。 然后他就要死了。 他很清楚这一点。 所以,在死前,他要把事情交待清楚。 “我要死了,没想到……一洋,我原本想要替你报仇,如果可能的话,我也依然想要这么做。但是现在,放弃吧。” 荣一洋说不出话来。 他低着头。 能说什么呢? 叶天鹰就是为了保护他才中铳子儿的。 不然以他的身手反应,一个猫腰,加上风骚的走位,谁能打中他? 但他若是这么做了,就保护不了自己了。 为了保护自己,所以叶天鹰才挨了铳子的。 可荣一洋却感觉,这铳子还不如打在他身上好呢。 不过他不说话的真正原因是他仍然没打算放弃报仇。 但这话不能说。 至少,让叶天鹰走时安心一些。 不过,叶天鹰也没在意。 他只是在说遗言,并且是费尽了力气。 说了之后,荣一洋不听,那他也管不了了。 他继续说。 “对方太强了,张氏家族,还有其余的,并且我们都不知道,你们是怎么结仇的。” 这倒是事实。 荣一洋也不明白。 但他不会怀疑,的确是自己做了什么事。好吧,得要承认,像荣一洋这样,在过去高高在上时,的确做了一些踩小蚂蚁的事。只是谁能想到,高高在上也会从上面走下来,而小蚂蚁,也有可能变成大怪兽。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世事总是无常的。 但肯定是结下了仇的。 只不过,仇人可能不是张家。 毕竟荣家人又不傻,哪里会得罪张氏家族。张家的出手,分明是为了帮人的。 但,太多了,太累了,不想说了。 该说的已经对这孩子说过了。 真要不听,那他也没办法。 只是尽一下最后的心力罢了。 不过,也许未必呢。 他有发现到,最近一段时间,荣一洋变了不少。正是荣一洋的良性改变,才让叶天鹰真正把他当回事的给救下来。 如果荣一洋实在是顽劣不堪。 那他真会用自己的命来救他吗? 不。 事实是,叶天鹰真的有看到荣一洋那不可思议的成长,才选择用自己的命去救他。 感觉,这样做是值得的。 “一洋。” “叔。” 两只手握在了一起。 叶天鹰低头,眼皮子往下耷拉着。 他说话时,隐约有血沫子出来。 但他还是要说,这也是最重要的话了。 “叶叔的一切,都交给你了,你要好好练好本领,带着大家伙儿,活下去。记住,无论如何,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他说到这里,头往下一沉。 死了。 背后的铳子眼也太多了,而且是打在身体上的,毫无疑问,这伤害到了他的脏器,以现有的医疗条件,根本没得救。就算是第一时间,抬到了手术床上,也未必能把人给救下来。 别以为外科手术是人来了就直接下刀子的事。 那是军医。 军医的治疗,更多的是看运气。 所以,一代大土匪,或者也算是一个民间奇人吧,毕竟是土匪,不能说他是英雄。 有点底线,但终究不能算是好人。 可这也是无奈的。 因为在这样的一个环境。 当好人? 和当死人是一样的。 “啊——” 荣一洋发出了怒吼。 他并不是什么少年主角,都三十了。 眼下却经历人生之大变。 先是父亲死了。 死了也就死了。 一来是他和父亲之间到底有隔阂。 二来是眼不见为净。 没亲眼看到,始终没有多少共情于其中。 可叶天鹰对他的好是实实在在,是摆在眼前的。 更重要的是,叶天鹰为了救他的这一条命。 死了。 死在了眼前。 这触动当然是大了。 但是,事还没完。 在旁边,还有叶天鹰的手下。 这些人都是叶天鹰一直带在身边的人。 叶天鹰活着,没问题,他们依旧忠心耿耿的在叶天鹰的身边,但是他死了,这些人的一些小心思也就出来了。 之前说了,都是土匪,装什么文明人啊。 土匪就是只顾眼前,一个个的,目光短浅,有时甚至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这样的人,如果没了制约,做出什么事来都有可能。 曾经就有一些子的山头,土匪开始也挺好,还很照顾乡邻呢。 但是,突然有一天,上面换人了。 下面也就跟着不一样了。 就是从侠盗,一下子变成了一群畜生。 因为人啊,做好人要被人盯着,但没人看顾了,做坏事就和发大水一样,根本挡不住。 这时就有人说了:“什么?一句话也没提我们,兄弟们跟他这么久,临到了没一句关于我们的事,这算怎么回事!” 又有一个人说了:“别抱怨了,老大说了,要我们都听这小子的。” 有人立刻不干了。 “凭什么呀,要说从前,荣老帅在还好商量,但这小子从来就是一个纨绔子弟,让他抽烟泡妞跳舞可以,干我们这一行,他能做什么?” 这些人,以往,因为荣大帅,因为叶天鹰,对他毕恭毕敬的,把他当小爷,挺好的。但是现在,荣老帅死了,叶天鹰也死了,还需要给这小子伏低做小吗? 一双双眼睛盯向了荣一洋。 这是要让他说话了。 此时,荣一洋如果表现不好,轻则是被打,被羞辱一顿。 重则就要,被在此地直接打死了。 荣一洋收了泪。 他是一个男人,怎么可以一直流泪呢。 擦了一下眼中残泪,他站起来,手在袖子里,暗暗摸叶天鹰最后留下的快铳。 “几位叔伯,怎么,你们对我上位有意见吗?” 一个土匪直接把手中的铳举起来了。 “你以为你有资格上位吗?” “是啊是啊,你凭什么?” “要不是你惹出来的尸比事,搞得有人要找你们家报仇,我们跟着要给你报仇,兄弟们至于有这么大的损失吗?” “是啊,都是因为你,连叶老大也是被你连累掉才死的,不然,大风大浪都过来了,要死哪那么容易!” 荣一洋忍不住笑了。 “别人的母亲,你还好意思笑。” 一个人上前给了他一下。 荣一洋大怒。 他道:“好,你们不让我当老大,挺好的,我可以不当,以后我就回我的城里去吃香的喝辣的,跳舞泡妞,喝大普罗斯的美酒,你们就继续在这山沟子里打混儿玩吧!” 众人一开始听得还满意。 小子挺好。 懂事。 但是吧,这后面的话儿,怎么越听越不是个味儿呢? 没错。 他们不想让荣一洋上位。 一小毛头小子,尸比一样的玩意儿,在队伍里玩玩也就算了,竟然想当大佬,想要骑到我们的头上,简直是岂有此理。 可是。 即便是上位,也不过是一个土匪头子。 这些土匪,过往,一是叶天鹰带他们发财,叶天鹰其人,有勇有谋,智勇双全,才能带着一帮子文盲土匪在这里快活。 二来呢,是有荣大帅出钱出资。 不然的话,凭什么大多数土匪都窝在山沟子里过苦日子,反而就你们叶天鹰的手下能过像样的日子? 现在。 叶天鹰的老巢。 没了。 多年积攒,为之一空,什么都没有了。 能够提供资金的荣大帅,也死了。 土匪们想要像从前一样过好日子,怕是不可能了,又都是一群自以为是的文盲大老粗,今后的日子,不知要在哪一天消没于无形了。 退一万步说。 土匪们就算赚钱了,也需要有一个地方去花。如果是在山沟子里,上哪儿花去,又能花掉多少?如果没有一个看上去像样的人,进城把钱财换算成需要的物资,那钱也不过是垃圾而已。 这些土匪,一个个的,看上去都不怎么友好,肥头大耳,凶模鬼样,大有一种上来就捅你一刀的气势。 这样的人,能进城? 就算进了城,保不齐就会闹出什么事。 也就是荣一洋这样的,一看就是城里的人。再说了,他从前在城里,虽然说不怎么讨巧,也和一些人建立起了人脉关系。 有这样一个人在,他们生活才会好些。 “一洋。” 一个土匪立刻变了脸。 “刚才啊,是几位叔伯试试你的,你也知道,我们这一行是受不了窝囊废的,总得看看你有什么本事,能不能撑得住,立得住,是不是。你说的对,刚才你能在叔伯们的压力下保持从容态度,这个老大还得是你来当啊。” “对,叶老大算是后继有人了,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好了,别说了,小老大,咱们啊,过去最早是跟荣大帅你父亲的,后来跟叶老大也是你师父的,现在老两位都不在了,就该你上位。” “我上位,行吗?我太小,也不能服众吧?” 荣一洋有些为难。 “不是,你不想干了?” 一个土匪脸色有些变了。 “一洋,我要说你两句了,你过来,你看看,你叶叔在这里躺着,他刚刚说了什么?言犹在耳啊,你就不听话了,你叶叔可是为了救你才死的,你就这么一点也不记着这份情吗?” 一个姓易的土匪说得悲痛欲绝。 “是啊,一洋,我们刚才是为了试试你的,想要看看你人能力怎么样,可你怎么就不明白我们的苦心呢?” “不是,我是怕大家不服我,那我何必把大家都给得罪了呢?” 荣一洋一脸苦色。 但有多少真的,多少演的,就不确定了。 “行了,我老刘在这里说话,以后大家都要听荣少的话,不然我刘二可饶不得他。” “这是这是……” “那是一定的。” “荣少你放心,我严三也全力支持你。” 荣一洋终于,可以放慢下来,给叶天鹰收尸下葬。 今后,路还很长。 他利用一些心计,成功上位。 但以后呢? 他要努力了。 荣一洋这是没选择。 他实力未济。 一个人在这野外,想回到城里,根本是个未知数,搞不好就要死路上了。想要一直活下去,至少先拉起一支队伍。 虽然叶叔的手下目前并不服他。 但这些人哪怕目光短浅,至少笨点好掌控。 而且毕竟是熟悉的人,总比随便拉的土匪要强。 土匪的品性,你能相信吗? 现在,这样,至少,在短时间里,他能活下去了。 虽然荣一洋他们出来了。 可仍然有大部分土匪被东岛人拿下来了。 可惜,死了很多,这让津田感觉太过可惜了。 有些浪费掉了。 好在,仍然有一二百人在他手上。 从这些人中,他挑了一个叫许大眼的男人当头。 许大眼是一个独眼龙。 不过他虽只有一只眼,但这一只眼却比寻常人要大,总有一副在瞪着眼瞧人的即视感。 这样的一张脸,挺好。 笑时和蔼可亲。 怒时是威风凌人。 不过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此人在关键时刻能够站出来,他口甜舌滑,说话好听,把投降说成了是为了家人朋友什么的。 让土匪们很容易过了心里关,也就真正投降了。 但其实呢。 这些人都让许大眼给卖了。 津田在中土时间多了。 他很清楚。 在中土,自然有一些人,品格高尚,人格伟大。 但是吧,也有一些人,是要渣中的人渣,败类中的败类。 比较讽刺的是,往往后者才好让津田利用。 津田转头,看向了远处。 他取过望远镜,看到了香织和一个女人铺了一层垫子,取出了很多零食。 两个女人脱鞋坐在上面,一人取一条毯子盖在了腿上,手捧一杯……大普罗斯瓦格斯的饮料在喝。 一种植物。 我这里想着办大事,你搁那儿纯享受起来了。 不过,他转念一想。 香织的忠心,战斗力,都大不如从前了,想要她像从前一样为自己舍生忘死的战斗,那是不可能了。 但因此牵制了这个中土女人,倒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这个中土女人,绝对是一个高手。 实力很强。 甚至还用一些符法术。 拥有异术的人,能简单吗? 原本自己想要把这些人全都拿下。 可却让这一个女人给挡了下来。 搞得自己十分狼狈。 现在,能用一个实力有损的香织来缠住她,岂不是一举而多得。 再说进洞子,那环境,对香织的长戟,不太友好。 反正他现在有大量的炮灰了。 第48章 灰仙的鼠国大军 许大眼得到了一个命令。 他要进洞探路。 不原本他是不想干的。 我这投降是为了保命,不是为了给你们卖命的。 但是津田的确是个聪明人。 他知道,强压只会导致乱象。 想要让手下人真正干活,就要清楚的知人善用。 你让一个小妖怪去杀天人。 这不是在开玩笑吗? 便如此时。 许大眼一看就是个混子。 你能指望这个混子带人干大事? 所以津田告诉许大眼,主要啊,是打听一下,看看,搜集洞子里面的情报。 再说,你带这么多人,要死也大约是死别人,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许大眼一听。 有道理。 既然投降了,人家让你做事,你总不好一点也不做吧! 不就是探路吗? 又不是让他们上前死战,只要看到敌人,或者说目标,立刻就跑不就行了,随便记点信息,回去一说,有个交待,也就够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他也就带人进洞子了。 由于不是第一次,他们倒也没有太大的逆反心。 虽然小心,但觉得遇事就跑,不就好了。 可是,一路而行,他们,最终发现的,是尸体。 大量的,大量的,蛇尸。 太多的蛇被杀了。 绿色有线条把地面给铺满了,在这暗淡的光线下,许大眼这些土匪一个个都在肝颤,腿脚打滑。 有一个土匪颤声说道:“他们,刚才,之前,一边在对抗这些玩意儿,一边把我们打退的?” 许大眼没说话取出了烟,抽了一口。 他的烟不多,这是心情起伏太大,这才忍不住取出来吸上几口的,平复一下他复杂的心情。 又有土匪说:“难怪我们之前失败了,我说老许,许哥,咱不能犯蠢了,当今之计,是要保住我们大家伙的命。” 许大眼哼了一声,把烟熄了。 “我能不知道?不然你以为我堂堂大老爷们,至于给那些东岛人下跪?行了,都小心点,跟我走,听我说,什么时候我说一个跑字,不机灵的我可不等他啊!” 听了许大眼这么说话,大家不由得笑了。 他们真怕许大眼要用他们命在东岛人那儿讨好。 不过眼下看来,并非会如此。 又走了一会儿。 他们看到了老远,幽暗下的人影子。 是张家人马。 他们仍然在战斗。 也就是张家人武功高,高手比较多,这才一直撑了下来。 但事实上,张家人也有些撑不下去了。 很多人一身的汗,汗液在蒸发,很多人身上都似在冒白色的蒸气。 莫家人有些紧张了。 “不是,这还要多久,我看大家伙儿快要支撑不住了。” 莫小米道:“再等一会儿就好了。” 她也不知道要撑多久。 但是她相信,刘醒非。 那个人的实力,相信不会让她这样苦撑上多久的。 果不其然。 刘醒非终于动了。 他一动。 压制在他头上,由无数只老鼠组成的鼠山就崩碎了。 大大小小的老鼠,被刘醒非打出的绝招,在极短的瞬间,直接杀死,并且一死就腐化掉了,失去了皮毛骨肉血,只有一副白森森的骨架子,像雨点儿一样漫空撒下。 刘醒非的绝招。 已经被他玩得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昔年高原王的拿手招数。 积死气波动功。 此之一功,全凭借死气杀人。 当一个人死了,身体里会产生微弱的死气。 而收集到足够的死气,会在短短的一瞬间,直接让人死掉。 无伤无痛,无病无灾,直接的,一下子的,就死掉了。 什么防御,什么阻挡,都没用。 哪怕你屏住了呼吸,也是没用。 死气,拥有高出常人所想的维度,可以渗透,进入到人体里。 所以除了跑远点,根本没法抵抗。 开玩笑,高原王精心研究出来的杀人技,能是那么简单被人破除之的吗? 当年。 周健武一身秽气功天下无敌。 刘醒非就是靠死气才撑住的。 由此可以知之。 积死气波动功的厉害。 没人明白,死气到底是多么恐怖的玩意儿。 想当年,高原王对付北凉国,北凉历代没有昏君庸主,历代以来,军队都保持着一定的战斗力,想要对付北凉国,谈何容易。 这不是说北凉的高手有多厉害。 真正厉害的,是北凉那些悍不畏死,达二三十万的强大军队。 高原王正是为了,更为有效的杀人,这才创出了此功。 积死气波动功,最特殊之所在,就是收集,积累死气。 死气是什么玩意? 死气,是一个活的生命,在走向彻底死亡时,诞生出来的气机。 生命力越强,由此诞生的死气也越多。 坦白说,一只老鼠,能诞生出多少死气? 不多。 可这是一整座鼠山。 这么多的老鼠,被拘禁在此,形成了一座山,而它们顽强的生命力又让它们不是那么容易的死去。 尽管如此。 可食物,痛苦,仍然让这些老鼠,在不间断的死去。 而它们的生育能力,一窝窝下小崽子的数量又对不停死亡的老鼠们进行了坚强有力的补充。 更妙的,是灰仙的手法。 灰仙强行把这座鼠山给凝聚起来。 毫无疑问。 在最里面的老鼠是最容易死的。 死了太多的老鼠,这么下来,积累的死气也渐渐达到了一个十分可观的数字。 原本,死气会散溢掉的。 最后归于尘土,陷于地下,然后被分解掉,消散掉。转化为一股精纯的地气,地气又会被植物吸收,变成了让植物生长的生气。 即便不能散掉,也会因为数量太多,最终爆发出来。 死气的渗透力极强。 不是随随便便说束缚就能束缚的。 但是。 老鼠死多了。 不仅会产生死气,也会产生怨气。 这怨气无穷无尽,形成了一层包围网,把死气给凝聚起来,不让其消散。 坦白说,这不是精心设计出来的结果。 它只是灰仙大力出奇迹的结果。 灰仙在无意中利用生命自有出处的方法,炼成了这一个法宝。 可惜。 灰仙虽强,但懂的不多,它毕竟是异类,哪里有可能搞到诸多的知识秘典,对于阴气,秽气,怨气,所知者有,但毕竟触碰不到最高层。 刘醒非则是不然了。 他先是学高原王的死气功夫,又和周健武正面开大,大打一场,自然对秽气知之者众,更不要说他学了谷神经这样的奇功秘典。 再有,说到怨气。 刘醒非是曾经亲手炼制过万魂幡的。 既然他修炼出此物,又岂会不了解怨气。 原本,他纵是了解,对于怨气也是有些困难。 可是他运气好。 从北阴鬼王手上得到了青提灯。 这盏青提灯,它威能无穷,是北阴最了不起的法宝,唯一问题是,灯油的来处。这灯油,是要用怨气来炼成的。 鬼之一物,只要存在,就会产生源源不断的怨气。 强大的鬼,可以把这种怨气转化为阴气,逐渐变成自己的实力。 但倘若有鬼类,解除了心中的执念,就会没有怨气,存世不多了。 要知道。 怨气可以化为阴气,但阴气是化不了怨气的,所以没了怨气,一个鬼,哪怕是实力再强,也是要死,要消散,唯一之法,就是自行转世。 有了青提灯,得到了鬼国,刘醒非才因此对怨气也是大有了解。 他才能在这鼠山之下,行偷天换日之术。 否则,怨气在,死气在。 但普通人看不见摸不着的,把东西摆搁你面前,也没用啊。 但是刘醒非不一样。 他拥有积死气波动功。 又有青提灯。 自然可以暗中偷取这庞大鼠山里面的怨气和死气。 让刘醒非惊喜的是,居然有这么多。 坦白说,刘醒非自打当年学了积死气波动功,就一直在考虑死气的收集问题。 最好的方法,是战争。 当年高原王就是借助一场又一场的战争,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屠杀,这才完成了创功,并且将此功发扬光大,积累了足够数量的死气。 刘醒非仍然能够记起,当年在高原王的墓室里,那数以万计,忠心于高原王的精锐军团。 恐怕,这是高原王找不到战争和屠杀的理由,只好用自己人开刀了。 数万人的死亡,应该足够积累到一定的死气了吧。 刘醒非从前有一些强大的极品尸。 强大的尸,能够提供足够的死气。 虽然高品尸少。 但水龙头滴水,总是个收获。 想要肆意喝水生活是差了点,但维持使用还是可以的。 只是,那几具高品质的尸现在都在刘醒非第一世的墓地里面。所以短时间,他手上能够得到的,死气,不多。 而现在,这里却有着极其浓郁,高纯度的,高凝聚度的死气。 免费的。 白拿。 刘醒非真心在这一刻觉得,灰仙是一个好人啊。 强大的死气,源源不断,被刘醒非吸收着。 而青提灯,也在收取着怨气。 他不会把怨气转化成阴气。 阴气当不了灯油。 但是怨气却可以。 再没比鬼更好的怨气制造者了。 可现在,末法时代。 这世间的鬼越来越少。 即便是一方鬼国,也没多少鬼类了。 现在,是鬼类最后的绝唱。 至少这一纪元是如此。 现下却从此中得到了大量的怨气,在短时间里,青提灯里面是不愁没有灯油用了。 不过可惜的是,这样的美事不可能无休无止的继续。 再多的怨气,死气,也终有被收取干净的时候。 失去了足够的死气和怨气。 这件法宝的形态也就维持不住了。 随后,刘醒非感知到鼠山的脆弱,直接一发积死气波动功直接把此山打破,崩碎。 死掉的老鼠们,产生的死气又被刘醒非收回了。 这是积死气波动功的一个特点。 打出去的死气,可以趁没有散溢时,收回来一些。所以此一击可以让刘醒非不费什么力气。 但这鼠山毕竟是灰仙的法宝。 好端端的被暴力破坏,灰仙怎么可能没反应。 它一下发现了事情的真相,不由得大怒。 要知道,灰仙一直是五仙之智者,是智慧担当,可却被刘醒非如此戏弄,这真是不生气都不行了。 “该死。” 灰仙轻轻说着。 在它身后,一个个,像人一样,长着一颗鼠头,却一身兵甲的士兵大将,逐次出现。这些人形身体模样的大老鼠,穿着制式的铠甲,手上也是精钢的兵器,像黑色的潮水一样涌出。 这是。 灰仙经营的,一方鼠国。 同为灰仙之后,有上有下,有能干的,也有平凡的。 这一些,是灰仙优中选优,千挑万选出来的,被灰仙真正看成子嗣的存在。 这群像人一样的老鼠,有王有后,自成一国,不过时刻听从灰仙的命令。 现在感知到灰仙的意志,纷纷从鼠国中走了出来。 其兵马之多,有十数万之多。 放在古代,都快可以改朝换代了。 这就是灰仙强大的力量。 它直接拥有一个国家,一个堪比古代分封诸侯国的军功国家。这是一个实力强大的军功国,拿到过去,绝对可以打败大罗大乾。 毕竟,大罗末期,和大乾打,这不过是双方一个比烂的过程而已。 一个大国,国库干净,全官贪腐,武将失控,又有各个山头想要争位,都快要亡国亡天下了,还在自相残杀,简直可笑。 大乾,也好不到哪儿去,一个农奴制就说明了它的极限在哪儿了,大罗稍微争气点这江山天下也不至于让大乾夺去。 大乾得国。 与其说大乾强。 不如说大罗更烂。 倘若这两个国家和灰仙的军队比,绝对是灰仙笑到最后。 只是灰仙毕竟被限制住了。 再说它也是怕。 天下间它纵然拥有再强的兵锋也没用,不过自守耳。你敢放出去以争天下吗? 你敢,到时不知有多少高人来杀你。 可能很多已经退隐的仙门也要重开洞府出来斩妖除魔。 所以这支鼠国大军,一直是隐藏起来的。 不敢见人,不敢现世。 只不过,这一次,刘醒非把灰仙耍得狠了,终于是让灰仙大怒。 再加上此地乃是灰仙的地方。 它顶多也就是自卫而已。 这支军队是在异位面对付刘醒非,并不算现世的。 只是。 面对这样的一支铁军,刘醒非根本毫不在意,他眼皮子都没挑一下。 手指轻弹。 一个声音在莫小米心中升起。 “可以了,出大招吧,攻击那株柳树。” 此柳树,又叫相柳之树。 树上是源源不断的柳仙崽子。 正是有这棵树在,才有源源不断的蛇杀过来。 倘若不能解决于此,莫小米也是要被磨死掉的。 虽然,她内功仍然足够。 但连续出手下,她的体力消耗了很多。 现在可以说有些气喘了。 因为一直相信刘醒非,所以才一直坚持。 好在,她撑过来了。 一听到刘醒非的话,顿时知道他的意思。 这是要她开大。 第49章 小尸妖,黄仙 好一个莫小米。 说真的,一直这么打小蛇,她真的是累了,主要是厌了。 老干一件事,哪受得了呢? 这不是和在工厂里当流水线员工一样了么? 现在开大,好。 莫小米接受刘醒非的指引。 先一脚跺地上,把靠近的小蛇悉数杀死。 再运转玄功。 一层红色的气雾从莫小米身上升了起来。 一只,比莫小米手掌大三倍的手掌出现。 这正是莫小米的绝招。 血手印神功。 丝丝煞气,散发出来。 想当年,莫小米也是杀人如麻的一个狠人,这样的人,身上自有煞气,岂是小可的。 原本莫小米再强,也难打到相柳之树。 可现在。 呵。 得了刘醒非给开的方便之门,一条可以攻击到相柳树的空间通道出来了。 莫小米毫不犹豫的出手了。 惊天一掌。 掌惊天下。 可能,此时的莫小米无法和徐璧,老何相比。但那两个人都是老牌天人了。而莫小米呢,虽然突破,但却是一直坐困于死关中,要不是莫家人及时把她给叫醒了,她说不定就要化道而去。 所以莫小米说起来只能算新生的一个天人。 实力是强,只是有限而已。 她还有大把潜力,还需要足够的时间才能更强。 但现在,她有刘醒非在暗中帮忙啊。 感应那凭空出现的通道。 莫小米出手。 血手化印。 一击之下。 空间传出万蛇的嘶鸣。 树上,群蛇乱舞。 不知多少绿色的蛇,从树上掉下来,仿佛淋的绿水,从树上流淌下来。 随后,这片蛇国隐去了。 至此,柳仙这关算过了。 它至少不能再出来了。 短时间是不能了。 不要小看莫小米的血手神功。 此功已经达到了印法的程度。 一掌之下,不纯粹是杀伤,还有了特殊效果。 血手神功,最擅长给人打阴伤。 一击之下,立刻就会让人受到挥之不去的内伤。 且伤之难愈。 当年莫小米血战天下,就是因此才天下无敌的。 不管是什么样的敌人,只要被莫小米的血手神功打中,伤了,管你多厉害的人物,都会受伤。 普通情况下,武者受伤是家常便饭,很习惯的事情。 受了伤,先用内功镇压下来。 然后事完了,再慢慢图治。 如果有药材帮助活血化瘀,可能好得更快。 哪知道莫小米玩了一手阴的。 她的血手神功能乱人体的阴阳二气,让伤势一直沉疴不去。 并且逐步加深。 愈演愈烈。 更重要的是。 阴阳一乱百病生。 伤情不愈,病情加重。 好端端的,看起来没事,哪知道身体就这么越来越不行,最后也就死了。 这意味着什么? 伤。 即是死。 所以莫小米的战斗,没有那些伤病缠身仍然坚持战斗的。 因此莫小米可以大杀四方。 现在莫小米一击打伤了柳仙。 她有信心。 柳仙不可能在短时间就解除伤情。 堂堂柳仙。 自然不可能像一个普通人一样,中了招就伤病死。 但想要在短时间驱除伤病,重新出来战斗,那是不可能的。 莫小米算是给自己一众人争取到了一些休息时间。 那还有何好说。 休息。 在此之时。 柳仙摇头丧气,嘴角带有一丝血腥味的往回走。 一直到了黄仙大门这里。 黄仙出现。 这黄仙,不是一个人。 而是两个。 原来黄仙虽仙,但家族观念比较重。 它不可能把一家子人全都带在身边,但每隔上一段时间,便提携一个后辈在自己旁边,自己对之照顾一二,也是好的。 上一个在它身边的,叫白七太奶奶。 而这一个,叫黄小仙。 相比心机比较多的白七太奶,黄仙显然更喜欢这个黄小仙,感觉就是自己亲生女儿一样。 这个黄小仙,有一桩好的。 它虽然修为浅薄,但在幻之一术上,还是有些独到之处的,在民间也算是小有名气了。 不过,她毕竟修为浅,只能幻化,而不能变化,更不可能化形。 它老祖黄仙都没有完整化形,又何况是它呢。 黄仙心情好,一看柳仙这模样,立刻笑了。 “怎么,你竟然也有受伤?” 这柳仙真身寄托于相柳树上,位高于人,战斗起来往往是它攻击别人,而别人攻击不到它,更何况它的蛇崽子多得数之不尽,它都不需要出手,就能无敌了,怎么竟然反而受伤了呢? 柳仙明白。 五仙之中,看似狐仙狡,其实黄仙最为奸诈。 这是在自己这儿套情报呢。 故此经不答反问:“狐仙呢?” 黄仙心中暗叹,知道这柳仙不傻,就直言道:“那老小子遇到了一个傻缺,他着想要把那傻子换算成自己的战斗力呢。已经去了主庙了,你也要过去吗?” “你看我这样子,不过去能行吗?” 柳仙有伤。 注意。 实力越强的人,受了伤了,恢复起来也越是麻烦。 就好像一口大缸,你搅动里面的水,水流到一定程度,就会把大缸撑破。但若是一口没有注满水的缸,就有了足够的空间让水在里面转动,就不容易把缸撑破。 像是柳仙。 它被伤到了,需要平衡阴阳,调理气息,镇压体内之不臣。 哪像普通生命,伤了舔舔伤口就好了那么容易。 再说。 主庙这所在,乃是此方福地之根也。 汇聚了此地大量的灵水。 柳仙要到那儿去用灵水疗伤。 不过,临走前,它对黄仙叮嘱道:“这一次来犯者可不是什么小玩意,我感觉他们实力挺强,还有天人相随,连我也吃了一亏,你的主要手段是幻术,你要小心一点。” 黄仙笑道:“你放心,我虽用幻术,但和狐仙可不一样。” 说到幻术,黄仙有着迷之自信。 它的幻术,和狐仙的幻术,可不是一回事。 狐仙的幻术,更多是一种媚化。 是一种基之于现实的引导。 以之前为例。 倘若没有刘醒非的出手,凭借狐仙自己的能力,它是魅惑不住镇东关的。 而狐仙的真正手段也就两个。 一个是五仙都会的讨封之术。 另一个尸术傀儡,这才是狐仙最拿手的。 只不过,尸术傀儡有一个弱点。 需要尸材要新鲜。 即便炼成了傀儡尸,也有使用的时间限制。 倘若经时太久,这尸术傀儡的血肉已经消磨掉了,那这尸也就废了,没有成为尸术傀儡的资格了。 所谓尸术傀儡是尸体中被寄入了狐仙的狐毛,才被狐仙所控制。 若是血肉烂完了,狐毛又寄存哪里? 这尸不就废掉了吗? 所以,在狐仙的控制下,越新鲜的尸,战斗力才越强,而血肉消磨的越快,战斗力下滑也就越严重。 狐仙倒霉就倒霉在,它手上强者之尸是真的不多,甚至就是没有。 所以才会用一些幻术杀人控制人。 可它大多情况下也是一个一个来。 因为,人多了,会加大控制难度。 反之,说到幻术,还是要看黄仙。 并且黄仙的幻术不是只对付一个人。 而是方圆区域的施加幻术。 一迷就能迷一片。 还有。 狐仙幻术,杀人主要是狐毛和引导。 黄仙的幻术直接就让你于不知不觉中上吊自杀。 这才是真正的行家里手。 柳仙不悦。 你黄仙是厉害,但是,我柳仙难道就弱了吗,要不我们打一下,看看谁胜谁负? 柳仙之败,只有一个原因,温度。 但抛弃这一点,实打实的,你看谁能笑到最后。 不过,该说的话已经说了,该提醒的也提醒了,你不当一回事,那就与我无关了。 柳仙哼了一下,身形渐渐隐没,走了。 黄小仙忍不住道:“它不高兴了。” 黄仙意味深长道:“打输了当然不高兴,等着吧,我还就不信了,今儿真有能够逆天的人物,敢闯我这五仙道!” 其实,五仙庙所建不久。 是萨满教在此立的五仙庙,为的就是从五仙手中借力。毕竟五仙能用的手段主要是五仙之力,但它们贪图力量接受人间香火导致了它们变得半仙半神的。 而神迹难显。 所以想要把神力给用出来,最好的方法就是通过人来显圣。 萨满教就是把这力量直接拿来用了。 按理说,五仙应该是不干的。 但萨满教给的太多了。 哪怕香火有毒,你也不得不承认,香火对实力有着莫大的增幅。 举个例子。 仙是有钱,但一个人光有钱是不行的。在还没有飞升得道成为真正的仙人的情况下,比喻过来就是当官,有钱之余,就需要好的名声,或者说荣耀,荣誉了。 有钱人你可以骂。 甚至很多人跟着你骂。 哪怕这个人没有什么错,只是商人,有钱,骂就骂了,无所谓。 骂你又怎么的,有本事,拿钱来砸我啊! 但一个有大名声的人,一个荣耀于一身的人,走到哪儿都受人尊敬。 你骂这样一个人,人家都不带动手的,自有人把你给杀了。 古代大云有一个人,名声很好。 有一个人骂他。 这人也不恼怒,全当没事。 但他的崇拜者不干了,自己私自上门,把这个人杀了。 你看,不动手,不动嘴,一文钱没花,就有人帮我把敌人杀了。 高不高兴? 开不开心? 这就是有一个好名声的重要性。 五仙有力量,但这个名声就…… 毕竟,妖类,哪可能为人真心出力。 但萨满教就不一样了,一直深得北方草原人的信任。 只是人啊,毕竟力量弱小。 所以便寻思向五仙借力。 五仙多少也是为了提升一下自己所处的环境。 哪怕拥有神力,但五仙毕竟是妖类得道。 妖,毕竟是妖。 哪怕有力量,也不会营造之学。 这一合作,五仙终于在灰山建立了这座祖庙。让原本分散于四野的五仙有了一处堪比福地的祖庙,这种祖庙,是五仙办不到的。 一是朝廷不会给五仙立庙。 而民间之立庙,多为野祠。 野祠能蹲大仙大神吗? 显然是不可能的。 有句话说,小庙里蹲不了大佛。 便是此理也。 所以,无论如何,五仙都要守住此地。 从前,韦俊的先祖,韦常可以从此山中走出来。 那是因为当时他是大乾高官,一等公爵。 是以五仙不敢有害于身。 但这一波来的是什么人? 天下失序,民间板荡,外夷丑鬼,山沟丑类,这些能够影响五仙吗? 想凭借力量强行闯之,简直是不把五仙放眼里,这说什么也是要斗上一斗了。 五大五仙,各有奇能,它们一个也许可以让人针对之。 但是五个五仙,联手在一起,怕什么? 黄仙带着后辈黄小仙,在这儿等着了。 原本,他以为会来很多人。 但等了半天,只来了一个……妖。 小尸妖。 在前一关,是莫小米出的力,虽然于她本质无二话,损耗的力量不大,但体力上仍然有所消耗。 所以这一次小尸妖上前了。 这小尸妖上去有一桩好,那就是哪怕出了问题,她也不会死。 小尸妖,最多是受伤,要死哪那么容易。 想杀小尸妖,得是玄门正宗,释门道庭,人族高手。 似五仙这样的旁门,是很难伤杀到她的。 一进入。 黄仙就感知到了。 这个黄仙,眼神一凝,它毕竟是异类,异类才能第一时间感知于对方的异类。 “有麻烦了。” 五仙,针对的是人。 小尸妖,针对的是妖邪。 唯有邪中之邪的小尸妖,才能对付五仙这样的邪祟。 “怎么了?” 黄小仙在旁边问。 黄仙看向黄小仙,心中一动,生出了一计来,它微微一笑,道:“小仙,不要怕,来,咱们爷儿两个一起和这些新来的人好好玩玩。” 说罢,它拉着黄小仙消失了。 黄仙之术,欺天之术。 一层幻术也就激发了出来。 这种幻术,对付人挺好的,但想要迷惑小尸妖,就有些难了。小尸妖是被困于棺材中的,经历过不知多少的折磨痛苦,这苦是苦了点,可却让她有一坚韧不拔的精神力,顽强的如金似铁。 这世上,就目前而言之,也就是刘醒非才能在精神力上压她一头。 刘醒非连修三世,更有出众拔粹的精神力修炼功法,这才能力压小尸妖。 而五仙,哪怕是黄仙,擅长精神法,也奈何不了小尸妖。 说话间。 空间变化。 黄仙已经把小尸妖引入到一虚幻环境之中。 小尸妖一抬眼,就看到了黄仙。 此时黄仙也不讨封了,它身形一晃,突然变成了一个大肚汉。这大肚汉摇晃身体,一层金甲就覆盖到了它的身上。 好好原本使弄幻术的黄仙,此刻却是一副大将军的模样。 一身古代明光铠模样的金甲,胸口甲片如镜,一看就是威风凛凛。 手一招,就是一把长槊。 二尺槊头,可以破甲,亦可斩马。 一看就是古之大将的大杀器。 黄仙一把推了小尸妖一下。 “去吧,按我说的做。” 第50章 黄仙很能打的 小尸妖看着黄小仙的消失,忍不住一笑。 她说道:“你不会以为,这一个小丫头能对付和我一起来的那些人吧?” 黄仙嘿嘿笑了。 “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我看出来了,你也是一个异类吧?你这样的,应该和吾等一样,怎么反而和人类混在了一起?你需要什么,是钱财吗?你要多少,我都可以给你。” 小尸妖摇晃了一下头,新扎的双马尾左右摇动,竟然颇为的可爱。 “钱,你能给我多少啊?” 黄仙发现不对,就道:“一箱黄金五十斤,我出十箱,如何?” 黄金对于五仙而言,简直犹如泥土一样,要多少有多少,至少,五仙从来不觉得黄金是多么珍贵的东西。但是它们知道,此物对于人类,却有不可思议的功效。 可惜,小尸妖不是人类。 她摇摇双马尾,一脸委屈,很难过的道:“迟了,迟了,一切都太迟了,你现在给我多少钱都没用了,我已经找到大腿抱了,想花钱直接给,要什么有什么,而你,就算给我钱,我也要想地方存,找地方放,还要提心吊胆,担心被别人抢夺,偷走,甚至没收,你这时给我再多的钱,有什么用呢,我最想要的,你又给不了我!” 黄仙愣了,它忍不住道:“那你最想要什么?” 小尸妖理所当然的道:“你没听过吗?生命诚可贵,黄金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你能给我自由吗?对了,还要今后的花销,光自由没钱,那不是乞丐吗?对吧。” 黄仙明白过来意思了。 它忍不住摇头。 “我原先还以为你是个厉害的,哪知道你有如此能为却给自己找了个主人,人生天地之间,岂可郁郁久居人下乎?似你这样,为吾不耻也。” 小尸妖怒了。 “哎呀,你还敢瞧不起我,你知道我经历的苦难吗?你知道我受过的罪吗?你什么都不知道,在这小王七加一的池子里充老大,不对,你老大都不是,只是不上不下而已,却敢对我大放厥词,简直是岂有此理,我今儿个要不给你点厉害,你还真当我是小蛇好欺负!” 小尸妖看似可爱,但她是蛇吗? 不是。 她是龙,蛟龙。 岳娇龙。 这才是她的本名。 此刻小尸妖被激怒了,立刻扑过来。 小女孩性子直,说打就打,不废话了。 这是一场,龙争虎斗。 虽然小尸妖很强,但一经交手,她才发现一件事,黄仙,竟然很强。 这简直匪夷所思。 传说中一直正面战斗很废柴的黄仙,不就是黄鼠狼吗?也就玩玩幻术而已,有此特长罢了。什么时候,这区区黄仙也能打了?又或是只有这一个黄仙是真正能打的? 小尸妖不明白。 其实道理很简单。 即便是小妖的五仙,也是明白一个道理。 木桶理论。 一只木桶,它能装多少水,不是看这桶上最长的木板,而是取决于最短的那一块板。 再一个,有一个误会一直存在。 黄仙。 或者说黄鼠狼。 真不能打吗? 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 黄仙在速度上一直有独特之处,这么敏捷的快速天赋,它凭什么会给人不能打的感觉? 其实关键之处在于,黄仙的体型限制住了它。 黄仙再怎么能打,体型也就那么大点儿。 同体型也许是极好的。 它进入到鸡圈里,可以轻松的把一只鸡掐脖子的带走吃掉,因为双方彼此体型差不多,所以黄仙能够轻而易举的把鸡给制服带走。 但面对体型比它大的,就不行了。 比如说狗。 体型远远大过黄鼠狼。 至于虎豹豺狼就更不要说了。 在如此对比下,这才给了常人一种,黄仙不能打的错觉。 至于,普通黄仙,只不过粗学了幻术而已。 体型仍然摆在那里。 一旦其幻术被人看破,仍然是一只区区小黄鼠狼而已。 但这位黄仙不同。 它也许化形不是完美化形。 但已经可以拥有一个比较正常的躯体。 在多年苦修下,这个黄仙,早早成了一个高手,五仙之中,最擅长正面搏杀的高手。并且,它的武功配合了幻术,形成了它独一无二的幻武神功,这是一特殊的战斗方法。 所以,小尸妖虽强,但和这位打起来,竟然一时不能胜之,反而,在正面的对攻下,落入到了下风,迫不得已的进行了闪避起来。 黄仙哈哈大笑。 它一身金甲,一步一步,金属片声交错撞击的响动,让它步步生威,气势凝聚。 手中的大戟,横劈竖扫,大开大合,像是一个战场上的猛将,在直接的开无双。 如若在大军之中,它这样的实力,简直可以在开无双。 但是,它面对的,是小尸妖。 在初步接触后,小尸妖发现了黄仙的力量,就进行了灵活的闪避。 说到灵敏,小尸妖不弱于人。 这么久了。 她已经完全消化了上一世,真正岳娇龙的记忆。 这具身体,差的也就是内功了。 不过,她不需要内功。 因为她已经在刘醒非的帮助下,掌握了自身的力量。 尸气。 尸气这个能量,在品级上是低了,但胜在其由自身所产,源源不断,每天皆有进项。加上,刘醒非的帮助,对尸气进行提炼,小尸妖的实力早已经翻了不知多少倍。 这就是抱大腿的好处。 小尸妖别看对自己的处境充满了怨言。 但让她离开刘醒非的控制,她还是要思之再三,并且不愿意的。 抱大腿当然是有好处的。 被人控制住了,也是因为你有别人需要的地方。 倘若你是个废物,毫无利用价值,谁会别人的母亲去控制你。 就像此时。 小尸妖的掩月剑上出现了一抹燃烧的火焰。 这是。 尸火。 是小尸妖自己修炼出来的。 她能修炼出来,靠的就是刘醒非的提点。 这个东西,没人教的话,靠自己,不知要几十,几百年,才能领悟。 但现在她就会了。 附加了尸火的掩月剑,已经不再是凡兵,而是可以危及黄仙的极品神兵了。 一顿剑削之下,把黄仙身上的黄金坚甲砍得金属碎屑飞横。 可。 没用。 黄仙轻轻一笑。 它的身上。 金甲逐渐的就恢复了。 “这是,幻术。” 小尸妖有些奇异。 但它看到地上的流金碎屑,立刻明白。 黄仙用有是最顶级的幻术。 借假修真。 虽然是幻术,但这样的幻术所演化出来的物什,已经与实物无异了。 “不, 是以虚凝实。” 小尸妖一笑。 “倒也,有点意思了呢!不过,这样的以虚凝实,你又能做到什么地步呢?” “啊,这也是小意思呢,毕竟你那把剑,也就砍下这么点儿,所以吾还是能够撑得住的。那么,你呢,一直跑跑跳跳,如此消耗体力,你又能撑住多久呢?” 小尸妖没说话。 但是她的嘴角勾出了一抹向上翘的弧度。 黄仙心下一沉。 它知道,至少,从表面上看,这个异类体力十分充足。这搞得它就不明白了。 时代在变化,战斗中的认知也在变化。 至少就黄仙所知,过去战斗那种动不动就。开大招决胜负乃至生死的事是越来越没可能了。 天地之间,灵气匮乏。 你开大招内力恢复不过来啊。 到时内力耗尽,不就是送人头了吗? 所以要把内力收起来用,气血武道反而大行其道了。 这气血武道讲究的是什么呢? 说白了就是体力。 体力,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过去的高手能大战三天三夜,你让现在的高手试试? 现在的高手,气力悠远者,也不过是一两个时辰到顶了。 真正高手战斗,讲究的是在最快的速度里结束战斗。 节省气血体力嘛。 但放在小尸妖这里就不一样了。 她是可以堂堂正正大声说我可以和你打一整天的狠人。 甚至。 一整天? 别开玩笑了。 如果可以,她能一直打下去。 只要她的双脚还站在地上,有地气补充,可能在体力上有起伏,但永远不会穷尽,她能够一直打下去,打到地老天荒。 这不是开玩笑的。 这是现实。 是僵尸的基本力量。 小尸妖要是没这能力,凭什么成为僵尸的天敌? 体力无穷无尽,不过是基操而已。 所以黄仙质疑小尸妖的体力,小尸妖给他一个神秘莫测的邪笑。 想消耗我的体力? 白瞎了你的心。 以为我会撑不住? 呵呵,你想多了。 不过,你想要这么耗下去? 挺好。 我这边在恢复,同时在等大佬打完收功。 你跟我这么耗下去,到时又能得到什么吗? 看到小尸妖无所谓的样子,黄仙知道不好了。 这是——踢到了铁板上了。 它也回想起之前柳仙的神情了。 原以为柳仙是倒霉,没想到是点子真硬手啊。 不过,即使如此,它也不惧。 这个小女孩,虽是异类,有其神异,很不好搞。但不重要,此女已经被它拉入到了自己的场域之中,在这个空间里,自然是自己比较占便宜,这么一直打下去,就不信会消耗不过这小女孩。 小女孩啊。 你可能以为自己挺能熬的,以为这样对峙下去,你说不定能赢,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 以为自己比较灵敏,可以一直躲着我吧。 是吧。 以为你这样我就拿你没辙了吧? 你错了。 你以为,我们五仙,吸纳明知有毒的香火,是为了什么? 当然是为了实力。 现在就让你知道知道我的实力。 黄仙捏了一个手势。 这是一个印诀。 下一刻,它的身上冒出了金光。 有一点,小尸妖估计的是对的。 之前小尸妖砍破了它的金甲。 但黄仙用借假修真的手法,把身上的金甲恢复了。 但砍破掉了的,在地上的,那些铠甲上掉下来的碎屑却没有消失。 这说明两件事。 一就是黄仙的这个借假修真——是不可逆的一个过程。 它可以凭虚造物。 可以借假修真。 但是,造出来的,还原不回去了。 制造出来的真东西,也凝为实质了。 还原不回去了。 这对于黄仙来说,很消耗功力。 不可长久而为之。 二是消耗太大,显然黄仙不想让小尸妖不停的攻击自己。 哪怕它再强,一直被攻击,一直被敌人消耗己身,也是要撑不住的。 所以,必须要换一个打法才行。 神威。 金光咒。 一道金光,从黄仙身上冒发出来,及至于丈,大放光明。 这是黄仙在使用神力了。 神恩似海。 然神威亦如狱。 强烈的光芒,对一切邪物,都有克制之效。 没错。 黄仙不是邪祟。 它是仙,是神,哪怕只沾了一个半字,那也是半仙,半神,生而高贵,不与凡俗同。 所以它也能有克制邪祟的功效。 面对黄仙的金光之术,小尸妖明显感觉到了不适应。 的确,对的,她不管怎么说,也是妖邪之物。唯妖邪,才可以更好的克制妖邪。但妖邪就是妖邪,小尸妖哪怕已经走在了对抗妖邪的路上,也依然改变不了她自己本身是妖邪的身份。 除非。 有一天。 她成为了妖仙。 虽然仍有一个妖字。 但仙就是仙,不再为此金光所克。 面对如此情况,她的确落入下风,身体仿佛时刻被千根的钢针在扎刺一样,要死是不可能的,但疼啊。 就像牙疼不是病,但疼起来真要命。 你能说,疼成了这样子,吃不下东西,睡不好觉,这还不是病吗? 现在也是如此。 小尸妖被金光一照,顿时痛苦万分。 时时刻刻,都能感觉到有针在刺扎自己的体肤,痛苦不已。 要,这样输了吗? 怎么可能。 小尸妖是什么人? 经历过不少战斗的。 其中,有比她强的,也有比她弱的,早不是一无所知的菜鸟了。 遇到苦战,哪怕身临绝境,也依然在寻找反败为胜的机会。 毕竟,她是被刘醒非指点教导过的。 这些指教,可能在平时看来,是一些无聊的废话,但现在却让小尸妖渐渐回想了起来。 其中有这么一句话。 有所得,必有所失,越是强大的招术,往往会在不经意间有一些漏洞破绽,只要你能找到,就能无往不利。 刘醒非与人交手,对手层次高了,自然会有一些必杀技或秘术什么的。 刘醒非遇到多了,也就有经验了。 任何强招,秘术,固然有其强大的地方。 那也是你的敌人想要你去面对的。 但这些强招,秘术,就一点也没弱点了吗! 不是的。 越是强大的招术,秘技,往往就越是有一些不足之处,只在于你看得出来看不出来罢了。 毫无疑问。 黄仙的金光咒术也是有缺点的。 小尸妖一开始不明白,但,她观察黄仙,终于明白了。 原来这就是弱点啊。 第51章 打不死的小尸妖 黄仙此刻,有如一座山一样,它浑身上下都在冒着金光,正一步,一步,向小尸妖走来。 原本敏捷得像闪电般的小尸妖却举步维艰。 因为她时时刻刻都在克制自己身上的痛苦,哪里可能再跑跳的起来呢? 就好比一个肚子疼的人,哪怕他平日里可以健步如飞,现在还能走得快吗? 但是小尸妖却笑了。 是的。 她现在浑身痛苦,所以不良于行。 但你黄仙,为什么也快不起来呢? 虽然说此时黄仙体大,像一座肉山。 但应该也不至于影响它的移动速度的。 它只是比不过小尸妖的速度。 并不是说它笨拙得走不动,跑不起来。 但现在,它却在一步,一步的走跑。 明明可以一下子到小尸妖身边,一戟劈了她的呀? 所以,很明显。 非不愿也。 实不能也。 在维持放出金光的情况下,黄仙仿佛是端了一个满满的盆子,必须要慢慢的走,防止水溢出来。 所以它根本快不不起来。 这也是在它的领域之中了。 倘若是在外面,它用上了这一招,这固然会让小尸妖难受,但要跑还不容易吗? 也就是它觉得把小尸妖拉入自己的领域,才可以施展这么一招,让小尸妖逃无可逃,最终消耗干净体力,被它追上来一戟劈死。 可是,想至于此,哪那么容易啊! 小尸妖已经看穿了此术,她哪怕痛苦,也忍不住笑了。 知其然,便可针对性破除之。 真以为,她堂堂的尸妖,没有办法了? 事实上小尸妖潜力极大,正因如此刘醒非才要控制她,倘若小尸妖实力平平无奇,普普通通,那刘醒非早一巴掌拍死她了,没有价值,留之何用? 刘醒非也更不会一直在提点,帮助,指导小尸妖了。 不然,你以为小尸妖不会跑的吗? 她如果敢冒头,的确是会被刘醒非盯上找到杀掉。 但如果只是一味的潜逃隐藏,刘醒非也不至于到处搜天索地一样的找她,累不累啊。 所以小尸妖真心想要溜走,还是可以有的。 只在于,她愿不愿意。 她愿意吗? 当然不愿意了。 自己慢慢摸索,太慢了,哪有刘醒非给她直接指明道路的好呢?再说,逃跑之后,隐于地下,到处东躲西藏,像条狗一样过日子,她才不干呢。现在这样,走在阳光之下,享受人类的美好生活,它不香吗? 至于帮助刘醒非战斗。 那又有什么关系。 她是不死之身,怕什么? 面对黄仙的金光,她冷哼一声,也开始放大招了。 她不喜欢放大招,但谁让黄仙逼她呢。 一团火焰出现了在她手上,并且她还玩了一个技巧。 在这团火焰中心,投入了一定的尸气。 最后对黄仙掷之而出。 如果是正常情况下,黄仙当然无惧之,随便一跑,就能避开了。 但在施展金光咒术下的黄仙,它太慢了。 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一团尸火砸了过来。 一经正式接触,尸火和尸气的平衡被破坏。 于是整团能量一下子爆发起来。 轰。 强烈的爆炸,让黄仙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为了保护自己,它不得不消耗更多的实力。 在爆炸之余,它能感觉到,神力的巨大消耗。 毕竟,它只是半神,不是真神。 眼看身上金光咒术已经摇摇欲坠,黄仙不得不放弃金光咒法。 怎么也想不到,小尸妖居然有这么爆烈并强大的攻击招数。 而小尸妖也第一时间消散了手上的尸火。 这一招,其实对她来说,也比较吃力。 看黄仙放弃金光咒术,她自也放弃尸火弹。 下一瞬间。 小尸妖已经扑上去,又打了起来。 原本小尸妖在体力上是不及黄仙的。 但黄仙方才被炸了一下,体内气血翻滚,一时之间难以凝力,这就给了小尸妖机会。 我砍砍确砍砍砍砍。 我斩斩斩斩斩斩斩。 一连的快攻。 这把拥有剖鼎之力的掩月剑,在尸火的加成下,发挥出极品神兵的威力。 别的不说,论锋利,没得说。 一连的速攻快砍,打得黄仙忍不住步步后移,留下了一地的金屑。你要上前抓一把,真的。 “喝啊!” 小尸妖杀得兴起,一剑砍开黄仙战甲的腰带后,一掌贴在了黄仙胖滚滚的肚子上。 尸火爆! 一团尸火能量一下子抵近贴身的爆发起来。 轰! 即便黄仙,也忍不住往后抛飞的跌了出去。 啪叽。 好一团肥肉结结实实落地的声音。 这黄仙是摔实在了。 但此之一击,就能把黄仙打倒了吗? 别开玩笑了。 这是五仙之一。 黄仙。 也许白灰不好打。 但黄仙绝对是最耐打的一个。 不然,你以为它这一身的肥肉是为了什么? 正常黄仙,都是一条棒槌的瘦。 唯独这五仙之一,正宗的黄仙,它抛弃了苗条,给自己养出了这一身的肥膘肉来。 你以为这肉是白长的吗? 所以,黄仙很快也就重新站起来了。 它拍了拍自己的肚子。 肥肉的肚子发出了晃荡。 看得有些搞笑。 但从没有人敢笑过。 即便是和它面对的小尸妖也没有笑。 她知道,黄仙是强者。 你能嘲笑一个强者吗? 换句话说,强者也是你能够笑的吗? 除非,小尸妖拥有刘醒非的实力,不然嘲笑黄仙就是个笑话。 “你,挺强的。” 黄仙叹了口气,它道:“本来不想这样下去的,但是,你把我给逼到了这一步。” 小尸妖笑了一下,道:“看来你还有底牌嘛,也许,你的确很强,我也打不死你,刚才那一招,应该是我目前最强的杀招了,竟然也对付不了你,连你肚子上的皮也没打破……” 说到这,黄仙怒了。 “胡说,没破皮就没伤到了吗?你打疼我了,知不知道我刚才肚子有多疼,可能都伤到了我的内脏了,简直岂有此理,我在留手,你却出尽了全力,这不可原谅!” 它说着,身上一下子发出极大的气势。 再看。 黄仙。 变身了。 它原本出场是普通黄仙模样的。 后来披甲战斗,就变成了一个大胖子。 这是对的。 古之武将带兵打仗,往往要打几天几夜。 普通的身体素质是绝对撑不下来的。 所以必须需要一副能熬的身体。 即要有脂肪,要有肉。 这样的人,体力,恢复力,比较强。 对痛苦的忍耐也要强上一些。 这才能承受往往几天几夜的消磨。 所以黄仙变身,就是这个模样。 但是,毫无疑问,它这模样收拾不了小尸妖。 所以,它又变身了。 这一回,是一身魔鬼筋肉人模样的肌肉疙瘩块身体。 一块块肌肉,像是钢铁打铸的零件,然后拼结在一起,随处可见,线条流畅的肌肉块组模,形成的就是一肌肉棒子模样的大怪物。 甚至,小尸妖能够听到。 这肌肉里发出钢筋绞纽的声音。 一声声如闷雷一样的骨结在响动。 这便是黄仙的第三形态。 最强。 战斗形态。 小尸妖笑了。 狰笑。 “啊,这才好玩嘛。” 她面对对方实力提升,不仅没有害怕,反而笑了起来。 瞬间,她真不怕的冲上去了。 但黄仙冷冷看她,随手一击。 嗖。 小尸妖一下子倒飞出去,不知其几许远,但她的身子在地上犁了老长的一段的痕迹。 倘若是普通人,经此一击,无论如何也是要死掉的。 可小尸妖只是躺在地上发出了嘿嘿的笑就又跳起来了。 她扭动一下身体。 让已经断开的骨头重新结上。 竟然,如此安然无事。 黄仙怔了。 不是。 我不是应该轻轻松松把她收拾掉的吗?我刚才的那一击,不狠吗?不强吗?力量不大吗?为什么她可以这样站起来? 她不是受伤了吗? 怎么会一副一点事也没有的样子? 原本黄仙以为自己一动真格的,就会解决一切。 哪知道,事情又发生了诡异。 面前的这个小女孩模样的异类,竟然,一点事也没有。 自己方才的攻击,那么大的力量,她可以不死,但你好歹伤一下吧。 这种伤了都跟没事人一样的模样。 太吓人了好吧。 可是没办法。 黄仙不知道。 它的金光咒术也许有用。 但它倘若动用蛮力,强行攻击,那是没有用的。 只要。 小尸妖仍然双脚踏在大地之上,就能源源不断的从大地上借来力量。 哪怕是受到了伤,大地母亲也会放出阴气来滋补小尸妖的身体,让她无事的。 “我不信!” 黄仙大步踏来。 小尸妖竟然没有用速度闪避,反而正面迎了上来。 但是,黄仙的实力此时是有些碾压小尸妖的,它轻而易举的就压下了小尸妖,一拳拳的暴打。 很快,地上就一团烂肉的模样。 手折腿脚断,体内肋骨也断了不知多少,一张原本可爱清秀的脸也鼻青脸肿,流了不知多少血的样子。 黄仙喘了口气。 它虽然打出一连串的重击,但也是因此,它消耗了很多体力。 要知道,打人和打靶子是不一样的。 打靶子,一些久经训练的人,能够一打打上一整天。 经过训练的嘛。 但是,两个人的正面对打呢? 体力会像流水一样,很快的就流干了。 可是,很快,它就看到了。 地上的血,在回流。 小尸妖的身体在抽搐中,渐渐恢复。 骨头在自动的,像玩具一样拼接在一起。 血流回到了身体里,皮肉在自动的弥合。 小尸妖抬眼,那向上掀起来的眼神,十分不屈,顽强地在说,你奈何不了我。 她还没起来,黄仙就忍不住又上前去打。 我打,我打,我打打打,用脚踹,大踢大踹,跳起来往上蹦,不停的蹦。 又是一团肉泥。 可这又有什么用呢? 好不容易被打破的皮肉,流出来的血,又渐渐的往回流了。 这。 打不死吗? “你是什么怪物?你是僵尸?不,你不是僵尸,你是别的什么怪物。不过,你以为你是怪物我就奈何不了你了,呵呵,看招吧。” 黄仙知道光用拳脚打不死这个小怪物。 但它也有术法的嘛。 黄天,秘术。 黄仙放出它身上体表有细毛,对小尸妖发起攻击。 这是狐仙用过的尸傀儡之术。 但黄仙用上此法不是控制。 单纯就是一个杀而已。 这些黄毛,皆有毒,虽然毒素不强,但积少成多,进入到人体一定的量,也足可以杀人了。 不过,想要用毒素杀小尸妖? 想多了。 从小尸妖身上冒出了尸火,立刻把黄毛给烧了个干净。 “呵呵呵,你奈何不了我的,你以为你能杀了我?老娘不是好惹的!老娘跟你耗上了!” 小尸妖很清楚一件事。 面前的黄仙,它的这种战斗姿态,的确压制了小尸妖,小尸妖打不过它,这是无可奈何的事实。 但同样的道理。 黄仙想要杀小尸妖,也是千难万难。 因为黄仙觑不破小尸妖的底。 它并不知道,小尸妖只要和大地有接触,就能源源不断借助地气滋养己身。 这也就是它不死之身的原因。 “既然如此,那就睡去吧!” 黄仙无奈了,它准备发动精神秘法,让这小尸妖睡过去。 到时找个什么地方一埋,也就万事大吉了。 可就在这时。 它感觉到了一种精神的波动。 随后,一个小姑娘跑了进来。 虽然看上去是个小姑娘。 但倘若认真看过去,就能发现,这是一小黄毛的黄皮子。 它跑得十分快捷,仿佛受到了什么惊吓。 这是黄小仙。 原本,黄仙是想要让它去收拾那些普通人的,在它想来,自己的后代虽然不及之于自己,但打不了大的,还收拾不了小的吗。 可没想到。 它这边对上的是小尸妖。 这小尸妖虽然打不过它,却能缠住它,让它一时也拿它没办法。 但是。 黄小仙好巧不巧,也撞上了莫小米。 黄小仙的幻术的确可以让张大老爷的人一起去上吊去死。 但在这里,却有一个天人。 其实不要说天人。 就是一个大宗师,就能让黄小仙无可奈何。 因为大宗师已经达到了精气神的圆满。 精气神圆满合一,哪里是普通幻术可以控制的。 却没想到,在张大老爷的手下,大宗师是没有,但却有一尊天人。 莫小米是杀伐出来的战斗天人,一身血煞凶气,对这样一个天人进行幻术影响,结果可想而知。 反噬。 这是唯一的结果。 既然反噬,黄小仙的幻术秘法也就破了,甚至于黄小仙短时间里使不上了幻术。 她能怎么办? 当然是往回跑了。 可是,她没想到,或者说她知道却也无暇顾及了。 那就是莫小米跟她尸比月殳后面过来了。 要知道黄仙是把小尸妖拉到自己场域里战斗。 正常莫小米很难进入这里。 却因为黄小仙,她进来了。 第52章 找帮手 莫小米踏步于其中,忍不住就笑了。 “哈哈哈哈哈……” “老娘来了!” 咦? 莫小米看到对手了。 是黄仙。 这一身肌肉棒子的黄仙,挺有派头的。 让莫小米心生大喜。 “看起来好像很能打,来,我们过过手!” 说话间,她走过去了。 黄仙没说话,它先看黄小仙。 黄小仙叫道:“老祖小心了,这个女人厉害的紧,好可怕,我的幻术对女性一点用也没有!” 只此一言,黄仙心头顿时是一紧。 它至少明白一件事。 小尸妖是异类,所以才难缠。 但这个踏步进来的女人,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人类。 一个人类,竟然强到如此地步。 观其气势,黄仙忍不住道:“天人!” 它忽然明白之前柳仙的伤了。同时也明白柳仙看它的眼神,那是,幸灾乐祸的眼神,就是说柳仙知道情况,但没有提醒黄仙,这才让黄仙有了误判。 这简直是自己淋过了雨,就不提醒别人打伞。 不过。 话说回来。 这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这一次来这么多高手。 来高手也就算了。 还来了一个异类。 有一个异类已经离谱了。 居然还有一个天人。 开什么玩笑。 在宗师都十分稀缺的时代。 大宗师都没有的这个时代。 你给我一下子蹦出了一个天人。 到底明不明白天人是什么概念啊! 时代不一样了。 同一个时代,天人是有限的。 可以说,莫小米成为天人,是因为徐璧死了,空出来一个位置,这才有了莫小米的上位。 但这原本是不可能发生的。 如此稀缺的天人,却出现在了此地。 因为,天人是极少数能威胁到五仙的强者。 莫小米笑了。 她原本可以一巴掌抽死黄小仙。 区区一个黄小仙,只是幻化人形而已,根本上仍然是一个小黄鼠狼的。 但莫小米多精啊。 别以为她是一个武夫打手,只会嘎嘎乱打乱杀的,想当年,莫小米也是玩过脑筋的。 在她小时候,莫小米其实不好武。 也不能说不好武。 而该说是喜欢玩。 小时候的莫小米学什么都是三分钟热度。 所以小时候。 莫小米是样样会,但啥都不精。 这样的莫小米在当时的罗京混得怎么样? 答案是顺风顺水。 整个罗京的孩子王。 是所有孩子们的小大姐。 要说一个男孩可以如此也就算了,但莫小米却是一个女孩。当时,满城的孩子,有当她是小老大的,有当她是小姐姐的,但没有哪一个想倒过头来给她当老大的。 只从这一点就能看出,莫小米拥有领导才能。 一个懂得玩政治拥有领导才能的人,她可能是一个单纯的莽夫类型的武夫么? 当然不可能。 所以莫小米很轻松的,吓到了黄小仙,让她逃跑,自己呢,跟在后面,不紧不慢的,进入到了黄仙的领域。 这是黄仙的领域。 如果没有黄小仙领路。 莫小米实力再强,也是进不来的。 可现在,她进来了。 一吸气。 莫小米身上升腾出了一层血气。 或者说。 血煞之气。 拥有血煞之气,这是百分百的狠人。 “找到你了。” 这四个字一说完,莫小米就扑出去了。 一掌拍了出来。 黄仙目光一凝,毫不犹豫,一拳挥上去。 它自觉,自己方才能硬碰硬把小尸妖打成狗,那这个莫小米也不是不能打一打。 有一些人,看起来厉害,但一打就是软的。 这样的事它见得多了。 反而一些貌不惊人的普通人更有趣一些。 虽然战斗力不行,但意志力可以呀。 这一个,看起来强,但也要试一下。 轰。 整个空间都仿佛在动荡。 只见,莫小米飞退,好似是吃了亏。 但并没有。 她只是借退势在卸力而已。 反是黄仙,吃了一个小暗亏。 它的内腑被莫小米一掌打得动荡起来。 这种从内脏传来的痛苦,被黄仙强自压了下来,它表面上没有一丝一毫的动容,其实心里已经在骂开了。 天人,究竟是天人。 在正面的对抗中,想要击败一个天人,最好的方法就是找另一个天人。唯有天人才能和天人对打。 仙门也是办不到的。 除非,用境界法宝来强压。 在同等条件下,基本上一切敌人都是要被天人吊起来打的。 黄仙此时吃的暗亏即为证明。 它,堂堂五仙之一的黄仙,不敢说是五仙之中的顶尖人物,也是中游的。 但即便如此,也在莫小米一击之下,以最强的形态吃了暗亏。 竟至于此吗? 黄仙不甘。 怎么可以这么轻易的就失败了呢? 想至于此,它取出了一块鲜红的石头。 此石,有拳头大小,通体鲜红,宝光流动,一看就知此不是凡物。那么这是什么东西呢? 这是鸡血石。 不是普通玉石的鸡血石,而是真正,真正,用鸡,且只能是公鸡的血炼出来的一枚法宝石块。 对于大多数黄仙来说,想要吃鸡,第一要对付的就是公鸡。 但这里有一个意外。 有的公鸡很弱,黄仙们是能对付的。 但也有一些公鸡,战斗力十分强,警惕心也十分强,往往能发现想要偷小母鸡的黄仙,上去就打。 真正战斗鸡的强大,懂行的看看斗鸡也就明白了。 那真是,爪子利,尖喙长,一爪一个狠的,一啄一个洞的。 普通黄仙,真不是对手。 所以。 这位黄仙收集到的公鸡血煞,真的不容易。由此也可知之,这一枚鸡血石的宝物有多不凡。 二话不说。 都知道对方是狠人。 说什么呢? 相互问候吗? 打就完事了。 “看打!” 黄仙祭出了此宝。 啪的打在了莫小米的头上,顿时把莫小米的头打出了一个大包。 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以莫小米的实力修为,她竟然没有躲过这区区一击。 感觉脑门上的大红包,莫小米勃然大怒。 她正要出狠手,一个声音叫了起来。 是对黄仙叫的。 “老三,不好,快来帮忙!” 黄仙一怔。 它听出了不对,这是老大灰的声音。 这是怎么了?灰仙是它们之中最强的一个,怎么可能它会向自己求救呢? 毫无疑问。 这正是灰仙受不住了。 要知道,灰仙在对付的是谁? 刘醒非啊。 刘醒非是好对付的吗? 当然不是。 在此前,灰仙一连的失误,对刘醒非实力的错判,导致了它吃了大亏,等到明白时候,纵然倾尽全力,也难以赢得了了,反过来是被刘醒非盯住追着打。 刘醒非的半角钻云枪,这是一把已经晋级的低品级的神器了,虽然低品,但也比半神器强啊,在位格上,打一个小小的半神,有什么难的吗? 得亏灰仙实力是真强,血厚,哪怕是一连的吃亏,竟然能硬挺下来。 但它终究明白了一件事。 面前的这个敌人,在和它的战斗中,太游刃有余了,简直就像是在玩儿,一边战斗,一边分析,好似是在研究的模样。 不是,你都已经占了不知多少的便宜,还在想什么? 此前。 刘醒非慢条斯理的战斗,灰仙不当一回事。 总以为自己一个大招,一个法宝,然后就能赢了。结果呢,就是一个疏忽,一个大意,亏大发了。 现在看刘醒非仍然这样子,它就紧张起来了。 还想要欺骗诈我? 简直岂有此理。 我现在是难以对付你。 但我一个人对付不了你,还不会叫人吗? 这是五仙庙,不是灰仙庙,你搞得我下不了台,那对不起了,我要找人帮场子了。 当然。 灰仙知道。 五仙说是五仙,但实力却各有高低。 像刘醒非这样,阴招不断,手段高强的人,你找一般的帮不上什么忙,搞不好还是帮了倒忙,能帮到它的,其实就两个。 一个白仙。 一个黄仙。 所以它招呼的就是黄仙和白仙。 这一战,灰仙打得很辛苦。 处处被算计,一直在吃亏,要不然它不至于让白仙和黄仙来帮忙。 黄仙无奈。 灰仙是老大,它说的话,得要听,但此际却被莫小米和小尸妖缠着,哪可能说收手就收手,说走人就走人的。 除非…… 它痛苦的看了一下黄小仙。 对不起了。 心中虽有不舍。 但对于黄仙来说,它的子嗣太多了,即便这一个死了,也有足够的能补上来。 所以纵是心中不舍,但该舍仍然要舍。 五仙相处,相生,相存,及至于今,是靠什么?当然是团结了。正是五仙的团结,才有了它们今时今日的强大。 空间翻滚变化。 黄仙发动了借物代形之术。 此术又叫借影代形。 名字不同,但意思是一样的。 用一个替品代替自己的存在,自己呢,抽身去干别的事。 空间波动结束。 平淡下来的空间,这片空间,里面,已经不见了黄仙的身影,只有一个在瑟瑟发抖的黄小仙,女孩儿甚至直接现出了原形,一双小爪子抱头在地上蹲着。 它连逃跑的心思都没有。 逃? 往哪儿逃? 在小尸妖和莫小米面前,她无路可逃。 对于黄小仙来说,小尸妖像猫,莫小米像狗,都是黄鼠狼的天敌克星。正常人家里只要养了这两样,黄鼠狼根本就不敢入室行窃。 小尸妖忍不住叹气。 她完全无视黄小仙。 放那儿。 还怕它跑了? “看来老祖宗太过神勇了,单单一个灰仙奈何不了他了。” 莫小米微微一笑:“我们已经过了两关,接下来我们可能还要继续打下去,让那个混蛋一挑三好了,剩下的交给我们了。” 小尸妖道:“可能不行吧,我对自己打架现在没什么信心了,到时我多挨一点打,你努力一下解决战斗好了。” 莫小米道:“这样啊……也行。” 两人说笑间,把黄小仙拎到手上了。 …… 此时。 在至高之处。 大战一触即发。 一方是灰白黄三仙。 对于最强灰仙来说,区区柳狐二仙,根本不能帮上忙,帮倒忙倒是真的。 实力差距太大,人数没有意义。在灰仙感觉,柳狐二仙不是说没有力量,但和面前的这个敌人一比就啥也不是了。 柳仙的力量,毒素,对付不了真正的强者。它的子孙数量,也不是个事儿。 狐仙就更简单了,单纯就只能虐菜。 一遇到真正的高手,立马抓瞎。 看见没有。 只要不是碰到真正的高手。 但恰好的,刘醒非给予灰仙的感觉,就是真正的高手。 所以它选择让白仙和黄仙上。 坦白说,白仙是帮不上打架的。 在战斗方面,白仙并不擅长。 但倘若有谁想要攻击杀害白仙,那就要另当别论。 白仙不好杀。 至于黄仙,能打能抗。 就像军种中的刀盾兵。 它肯定不是最顶尖的。 但是吧,骑兵攻击强,可价格太别人的母亲贵了。 这枪兵吧,正面攻坚挺好的,但太脆皮了,一被攻击,一阵箭雨,就要倒得东倒西歪的。 不像刀盾兵,一个字,稳。 只要维护好了军阵,不容易受损。 关键是价钱还不错,也就比枪兵贵上那么一点点。 但绝对是最有性价比的。 坦白说黄仙仍然是差一点儿。 但总比没有强。 此前,灰仙用一己之力对抗刘醒非,打得实在是很辛苦。 只一看就能明白了。 在刘醒非那边。 刘善人,刘恶人,还有西极少女尸的奥斯特.古柏。 三个尸。 组成了一个三才之阵。 一元始,二气灵,三才变,四象固,五行域,六合连,七星动,八卦转,九宫围,十方灭。 这三才之阵,讲究的就是一个稳,一个变。 有此三才之阵加之于身以为助力,你就想吧。 所以灰仙才忍不住拉人手帮忙。 它最先拉的就是白仙。 这也是最省事的。 可能没有哪一个能够明白,白仙之于五仙的重要性。 至少对灰仙而言,唯一一个值得它重视的也就是白仙。 因为。 白仙是五仙之中,最少有的防御型人才。 白仙的能力是什么? 解一切毒。 解一切蛊。 解一切降术咒法。 另外还有一个。 自带的反弹性防御力场。 哦,对了。 还有一个。 拥有极强的治愈能力。 有它在,灰仙就可以不用怕受伤了。 之前说了,实力越强,越怕受伤。 但有了白仙,就不怕了。 上吧,你大胆的上吧。 有白仙在,你就是不死的神,不管什么伤,立马就给你治了,就算受到了致命伤,只要嘴里还有一口气,心脏仍然在血液的推动下跳着,脑电波没有消散,白仙就能把你救回来。 大伤变小伤。 小伤了无痕。 这很难吗? 所以,灰仙第一时间拉来了白仙。 反正,五仙道,五重关,实际上只有四个,白仙道是永远不会有守的,是公开放行。 毕竟,在白仙道后,就是灰仙道。 所以白仙一拉就来。 帮灰仙稳住了战局。 可这只能说持平,想要反击,还需要一个人。 黄仙。 这个肉盾兼长矛,才能帮灰仙战而胜之。 第53章 莫小米二战柳仙 天上。 异界国度。 刘醒非以一人之力对抗灰仙和白黄二仙。 虽然说黄仙此前被小尸妖消耗了一些力量,可白仙一挥手,黄仙立马恢复得嗷嗷叫了。 体力充沛,灵气饱满,神精气足,一下子就是巅峰状态。 这就是白仙。 白仙的模样,虽然是刺猬头,却是一具女子之躯。 像极了一位年长和善的婆婆。 还有点风韵犹存。 虽没有什么强大的战斗力。 但它在五仙排第二位,这可不是灰仙决定的,而是五仙中其余四仙的共推之。 四仙共推。 都认可了它的地位,灰仙老大,它就是老二,原因,就是这个了。 有白仙在。 刘醒非已经感知到了,自己暗下的毒蛊之术已经尽皆被破除了。要不是刘醒非是三世之身,一切已经臻至圆满,早就因毒蛊术法被破而蒙受反噬了。 要死也许不容易,但绝对会受伤的。 此外,刘醒非知道。 灰仙受损的力量,也飞快的恢复了。 不仅如此,在此,灰仙身上甚至有了一层防护罩,一层防护力场。 它看起来无形无象,手摸不到,眼看不着,却真实的存在着。自己打出去的力量,至少有一半会反弹回来。 这简单离谱。 你这样搞别人还怎么玩? 这就是白仙。 白仙加灰仙。 这是典型的一加一大于三。 连刘醒非都感觉一些棘手。 更不要说,又来了一个黄仙。 黄仙一至,白仙出手,恢复黄仙的实力,又加了一个力场。 灰仙冷笑,手一伸,多出了两口白光森森直冒寒气的剑。 一手一柄剑。 二仙双双杀了过去。 这时刘醒非面临了一个难题。 答案是白仙。 有白仙在,他的尸法术变废了,刘善人,刘恶人双尸还可以战斗,但奥斯特.古柏就废了。 好在,此三人在一起结阵,这个可以有。 阵法嘛。 隔绝外物。 挡住了白仙对其的影响。 至少暂时还是能用的。 可以以此为自己聚集能量增加状态。 但是,打起来嘛,就对不起了,只能刘醒非一个人上了。 一根金色长枪在手上跳跃。 这是半角钻云枪。 低品级的神器。 这边的战斗,属于神战。 短时间里,即便是刘醒非也取胜不了,只能说慢慢磨吧。 不过,刘醒非至少可以给莫小米和小尸妖传音。 二女听了话,不由得大喜。 两人站在黄仙道,不由感慨万端。 二人已经感知到了黄仙的厉害。 由此可知往后白仙和灰仙的强大。也许,白仙会好搞点,但灰仙绝对是竖立在二女面前的一座高山,也许她们可以一走了之。 但想要战而胜之就纯属白日做梦了。 好在。 感觉棘手,乃至更厉害的三仙,都给刘醒非一个人拖住了。 换句话说,往后的白仙和灰仙道,是一路直达的通途了。 二女立刻回去叫了张大老爷。 张大老爷大喜。 这还犹豫什么。 走。 很快。 五仙道走到了头。 往后就是主庙的五仙庙。 到了这时,龙根拉住了张大老爷。 “还有两仙在呢,那毕竟是两仙,好在这两个应该不强,所以我们应该可以打过去,只是我们不能上,我们是凡人,上了只会添乱,什么忙也帮不了,搞不好帮的还会是倒忙呢。” 莫小米冷哼了一声。 “没错,往后两仙交给我们,你们先就别添乱了。” 张大老爷手下,不乏高手,但都是凡人。 凡人虽强,面对五仙,也是不行。 想要对抗五仙,要么是命格特殊之人,要么是拥有秘术的奇人异士,靠武功? 凡人。 武功再高,也只不过是普通凡人。 除非是天人。 但即便是天人也是要看情况的。 比如之前的黄仙 那就不是普通天人能拿下的。 注意,是拿下。 这意味着,天人面对五仙,最重要的是自保,而非战而胜之。 好在。 莫小米是不一样的。 一来莫小米是才成为天人的,需要适应,消化,然后才能发挥出天人的实力。 但是,此之一行,她和柳仙斗过了,虽然是隔空一斗,有些隔靴搔痒的意思,可这一番经历仍然是让莫小米获得了成长。 没错。 从某种意义上说。 莫小米才是真正的,不折不扣的武道天才。 她原本就天才过人,这才能在极短的时间,通过刘醒非留下的武道笔记成长起来。 这是刘醒非的亲儿子,也有天才之名的刘子义也做不到的。 刘子义的强大,是经过张小乙,锦天,还有白酒等人的帮助,请引名师之指导,又有资源之积累,如此情况下,才一飞冲天。 反过来。 莫小米没有什么名师指导。 没人帮没人教。 她凭什么天下无敌? 就是凭借,刘醒非留下来的笔记书稿。 什么叫天赋? 这就是了。 也许,你可以说,这是刘醒非高屋建瓴,给莫小米打得底子好。毕竟刘醒非也是一个从零开始,在短时间爆发,成为高手高手高高手的这么一个人。 两人走得路子对。 莫小米直接照抄刘醒非的路子,自然也就成长起来了。 尸比。 刘醒非什么资质? 平平无奇。 他能成长,一是张小乙对症下药,帮助刘醒非打的基础。 这是有人帮助的,还是身在公门之中的张小乙,别的不说,武功秘籍管够的张小乙,在这一位的帮助下,刘醒非才堪堪入道。 这时的刘醒非,资质平平。 和万千的普通人,别无二致。 他后来的成长,是靠天人马客师。 天人马客师,这是一位天才中的天才。 正是依靠了马客师的知本论,刘醒非才飞快的成长了起来。 但即便如此,刘醒非顶多也就是战力提升上来了,并不是说他成了天人。 是莫小米,一个人,没有名师指导,就靠自己,随随便便,学了个天下无敌。 在天下无敌之后。 莫小米成功步入死关。 在被后人莫家人叫醒而步入天人。 甚至可以说,不是莫家人,她都要化道了。 所谓化道,又称天才劫。 这是只有天才,因为太过天才了,才会在不知不觉中沉迷于天地奥秘,步入到化道劫中。 化道也是要看条件的。 普通人能化道吗? 化个尸比。 把天地大秘呈现在你的面前,你看得懂吗?能瞧明白吗?你看不懂,瞧不明白,凭什么能够沉醉于其中? 由此可知,莫小米的成功,或可得到了刘醒非笔记的帮助,但若无刘醒非的笔记,她也许是慢一点,但只要她真的是想,哪怕是普通的武功秘籍,她一样能够学了之后,走出自己的无敌之路。 这就是天才。 真正的天才。 旁人不知道莫小米有多强,但莫小米心里清楚,经与柳仙一战,她能感觉到自己又提升了一层。 更关键的,是五仙庙这个特殊的地方。 此前战斗,五仙们高高在上。 双方不同界域。 你攻击再强,也难打到五仙身上。 好比莫小米开大,那是要依靠刘醒非给她搭桥铺路,才能把力量打到柳仙身上。 但五仙庙。 此地乃是五仙之根本。 在此地,莫小米和五仙处之于同一空间。 也就是说,不需要刘醒非再搭桥铺路了。 彼此可以正常攻击之了。 那莫小米还怕什么。 古老,而沉重的灰仙之门,被打开了。 里面是一条黄土铺的吉道。 莫小米和小尸妖双双互看一眼,二人都笑了。小尸妖不怕死,一马当先。 随后就是莫小米。 两人双双踏上了白玉砖上。 在此白玉砌的平台上,一座五仙庙耸然高立。 五道门,五个宝座。 在这五门五座之后,是一道青玉大门。 这扇青玉之门后,便是当年大乾人存放宝物的地方了。 五仙庙的建立,就是要保护这道青玉门,不让人进入。同时,也是一个封印,封印着过去几千年,萨满教的正统。 只有直面萨满教的正统,才能解除张大老爷的病。 才能让他活下来。 事实上,张大老爷快要支撑不住了。 他的头发在大把的掉,牙齿也在晃动,正常的饮食已经是不可能了,只能把药材切成小片段,放在嘴里慢慢服用。可即便如此,在耐药性下,药材的功效也是渐渐降低了。 时不时的。 他可能还要流鼻血。 流的时候,止都止不住,往往要流好一会,才会结束。 所以,等不得了。 没二话的,小尸妖跳起来杀了过去。 她不知道谁是谁,但她能感知到,哪个强,哪个弱。 对不起。 目前仍然在成长期的小尸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最弱的那一个。 这是,狐仙。 狐仙心中大怒。 我这是被小瞧了吗? 算了,多想无益,先杀了这个异类好了。 狐仙动。 它一扬手,就是杀伐绝招。 散魂,铁爪! 五道锐利的爪风,往小尸妖杀去。 这边大战不提,莫小米赤手空拳对柳仙打招呼。 “嘿,我又来了。” 柳仙心中暗恨,它扫了一下旁边的空座。 灰白黄,这三个座位是空空如也。 搞得它这个倒数第二来看家。 灰仙啊,你睁眼看看啊,这是咱老家啊,是本啊,你怎么搞得,一个人搞不定还拉走了白仙和黄仙,让我一个人来对敌。 算了,先打再说。 蛇公助我! 柳仙直接放大招。 什么客气呀,啰嗦啊,都是虚的,直接开大就好了。 在它的召唤下,一条通体鲜红的大蛇出现。 这是柳仙最满意的一个子嗣之一。 最强的了。 但莫小米夷然不惧,她只用眼角瞄了一下就不再去看哪怕一眼了。 区区异兽,长头不长脑子,仰仗者,也就是这具身体而已。 对付普通人也许算厉害的。 但她莫小米是天人。 到底明不明白天人的概念啊! 面对蛇公的袭击,莫小米看也不看,甩手一巴掌也就扇飞了。 但,就在莫小米把蛇公拍飞之后,一条更大的,体型约在十数米长的蛇公之上的,约有一点五倍的蛇母,杀了出来,把握时机,恰到好处,对莫小米发动了偷袭。 这蛇母,体型巨大不说,冲击力也极强,这猛然而至的突袭,几乎等于一发炮弹打了下来。 但它偷袭的是莫小米。 而莫小米征战一生,面临的偷袭实是太多了。当年她横扫天下,所向无敌,中土武林不甘于失败,将无所不用其极发挥到了极限。 偷袭的次数太多了,手段也太多了。 但都让莫小米一一识破,继而解决掉了。 现在这蛇母,也不过是体型更大了一些而已,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呢? 莫小米一个燕子翻身,就跳到了蛇母头上,双足一并,就是一个蜻蜓点水。 这一点。 看似是小荷才露尖尖角,尖尖才立蛇上头。 其实不亚于一柄大锤真正砸在这蛇母头上。 顿时,蛇母的巨大蛇头就是往下一沉。 正值此于刹那。 从蛇母的口中。 一道人影逆流而向上。 这是。 柳仙。 柳仙竟然将自己隐藏于蛇母的口中,发出了第二次突袭。 就见。 这柳仙。 身躯在疯狂的扭动。 借由扭动,把一层层的劲力叠加到它的拳上。 这一刻。 它攒足了最强的力量。 大力龙蛇拳。 以行带动,以动助行,以行发力,而力往前涌,如龙蛇之并行,故一发不可收拾,此为龙蛇之力也。 重重叠加起来的力量,狠狠和莫小米的手掌对了一招。 大蛇之涌。 大力龙行。 一拳打得莫小米几乎要飞起来了。 但柳仙心中殊无喜意。 一个天人,是这么好打的,是一拳可以拿下的? 柳仙又不是傻。 它很清楚,莫小米太天才了,借劲化力,已经到了鱼水之境,几乎就是本能,不让你占一点便宜。即便是十分之力,但一拳下去,能落到莫小米身上,最多也不过十之一也。 区区十分之一的力量,能对莫小米造成什么伤害? 毫无疑问,答案是什么也没有。 莫小米接此一拳,是毫发无伤。 反之,莫小米一巴掌下来了。 血手神功。 一巴掌红色的手掌拍了下来。 柳仙竟不敢硬抗,只能用蛇母试之。 这一下,蛇母就扑地上了。 蛇母被击倒,柳仙悲痛于心,但它知此战唯有胜利才能得到一切,蛇母的伤也能恢复,所以不敢大意,再一次扭力如龙行,大力出拳。 还是偷袭。 一样的配方,同样的味道。 柳仙骨子里就是不喜欢正面对敌。 本质就是一条软肉,要说硬,能硬到哪儿去,没爪没角的,以为是龙吗?先天的极限就在这儿了。 一拳之下。 莫小米轻声一笑。 她也是自刘醒非的帮助,学了观云望气之术。此术一是可以看见旁人看不到的。另一点就是可以遍观周围,不会被偷袭。 你的攻击角度再是诡异弯绕,也一样尽在眼中。 都看见了,还偷袭个尸比啊! 莫小米就像烟一样的滑开。 她避开了。 然后又是一掌。 二人就是这样,你一拳,我一掌,就看谁先承受不住。 第54章 名门织田家 洞外。 晚上了。 本就是冰天雪地。 这一到了晚上,自然也就更冷了。 这时,神心来了,敲了帐篷,进入到津田这里。 津田很冷,但他仍然在努力照看火架上的水,这个天气,别的不说,热水一定要有。甚至他放弃了原本的茶,而准备了一些红枣生姜。 还有一些葱蒜。 比如说,他正捏一枚白生生的蒜瓣吃了下去。 味道当然不好,但却会让他至少热一下。 “来点?”他对神心说。 自从感觉到香织的离心,他对神心颇为看重了。 要是搁从前,最多请神心喝一杯。 一杯。 仅此一杯而已。 花生,哦不,蒜瓣,那是想都不要想的。 这个环境,蒜瓣有多重要? 仅次于酒了。 该死。 这里的晚上实是太冷了。 这还是津田条件好,要换了底层的人,那就更难受了。 津田知道,外面的人,很多人都挤一个帐篷。 为的就是人多好温暖一点。 能怎么办呢? 天冷就这样。 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入睡前,把脚给烤一下。虽然鞋子挺厚的,但脚汗会打湿鞋子里面,这会冻脚的,所以要把脚和鞋子里都烤干了。 不然这一晚上,人可能没事,脚是要真冻坏的。 在这样的地方。 脚冻坏了,和死了也没区别了。 所以津田早早准备休息,不想闻外面酸臭的味道。 神心没接津田的话,只是说他的发现。 “津田撒玛,你有没有发现,现在没老鼠了。” “嗯?” “老鼠很多,虽然这天儿冷,但我们的营盘还是好一点的,但为何那么多的老鼠都不见了呢?我在外面看了,算是仔细找了一下吧,不止是老鼠,很多动物虫子也都不见了,这很诡异。” 津田想。 这个地方难道还缺少诡异吗? 他想不以为意。 但旋即他想到了什么。 “你是说里面有了大动静?” 神心道:“我只能想到这个解释,不然还能是什么事呢?要知道,下墓摸穴,张氏一族是专业的,他们应该能做到我们所做不到的事。” 津田看向自己阵营中一个方向。 “他们也是本地人吧,为什么之前他们不行?” 何止是不行,简直是狼狈不堪。 津田嘴角上扬,一丝不屑的嘲讽露之于面。 “他们,你觉得,这些人还能算是中土人吗?他们就像折断了脊梁骨的狗,已经不是我们印象中那个骄傲的中土人了,他们是狗,是我们东岛帝国的狗而已,还是一条有私心的狗。这样的人,又能有几多中土人的余泽。不过,你稍等一会。” 有句话叫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虽然神心上人亲口和津田说了,但到底怎么样,他还是要亲眼看一下的。 津田走到了外边,他走入了草丛中,拨开了草丛,掀起了石头,甚至在一个明显老鼠洞的地方看了一会儿。 然后他回来。 “你说的不错,肯定是山里面出问题了。那些个五仙,就算没被征服,也绝对是遇上麻烦了。这是个机会,我们,我们不能放弃这个机会。” 津田当年也是一位少当家的。 能统领一个剑道流派,不仅对武功剑术有要求,其领导能力也是有要求的。 一个性情柔弱,优柔寡断的男人,是撑不起门面来的。 他既然发现了这里面的不对,立刻也就行动起来了。 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的。 有的人,遇到了机会,想这想那,我再等等,再看看吧。 有这么会儿的功夫,机会也就没了。 好在,津田不是这样的人,有机会,他是真的能把握住。 随着津田神心等人的努力,好不容易躺下的众人都起来了。 好在。 除了一时挥之难去的睡意,这些人都是和衣而睡的,最多盖一小毛巾毯子,有些单薄,好过于无。 所以一起来也就起来了,不用穿衣叠被什么的。 一听,准备进洞,人们有些醒过来了。 不过又一听,津田自己带队,打头一个,大家又没话说了。 这也是没法子的事。 对津田来说算是一种赌命了。 但世事就是这样。 哪有那么多的便宜好事让你捡。 哪有那么多馅饼落你头上白白的便宜了你? 大多数时候,这是要看命的,看命,不是让你坐等,而是要用这一条命,去拼,去搏,这条命,是你最大的,也是最重要的筹码。 别的筹码。 不好意思。 连桌面都上不了。 现在就是这样,津田赌命了,他拼了。 这种决定,决心,你看这里面的,哪一个能下,哪一个能够担当起来? 土匪? 东乾国人? 只有津田,只有他才担当得起来。 一句话带动大家一起行动。 但是,津田的行动没有叫一个人。 香织。 他好似遗忘了这个女人。 连一句吩咐,一个嘱托也没有。 从头到尾,就好像没有这人一样。 是忘了吗? 是不信她了。 香织明白此点。 在之前,她本应发挥更强的战斗力才对,但她犹豫了,就是这一丝一毫微不足道的犹豫,让津田选择了放弃。 她是一个女人。 原本的她,年轻,漂亮,和津田还有一些小暧昧。 同时年轻的她年富力强,战斗力也是拔尖的。 但是现在呢? 她受过一次极其致命的伤,是津田帮她活了下来,但其实,她的巅峰过去了。 现在她也老了,不是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了。 战斗还不敢拼命。 这让津田变得有些看不上她了。 再加上。 此时的津田手下者众,她已经不再是那么重要的人了。 但香织并没有感觉太难过。 反而,她有一丝的轻松。 脱离了樊笼枷锁。 她轻轻松了口气。 难过有点,但不多,然后就是一丝如蜜糖般不断涌现的,打心底里来的喜悦。 “你很幸运。” 一个声音说。 是祁青丝。 她整了点小吃,撕碎的鸡条肉,面皮子,肉蒸饼,还有鸡蛋糕。 她以一己之力保护了一众后勤人员,甚至自己也能过得像旅游一样。 她脱了鞋,白嫩的脚上仿佛没有一点子茧皮,即便是脚后跟,也是呈现出薄嫩皮肤的粉红状。 这模样——小日子也太好了。 和那些土匪,东乾国人,东岛人比,简直就是在享受生活。 “我哪里幸运了,没和他们一起进去?” 香织问。 祁青丝面上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 “那是当然,你根本不知道那里面发生了什么。” 说到这,她也是啧啧称赞。 “真厉害,我以为他很厉害,没想到厉害到这地步了,我一个打一个都够呛,他一个打三个,还是最强的三个,你明白这什么意思吗?那个混蛋他如果愿意是真的能够一巴掌把我拍死的。这样一个人,是你们能随便沾边的吗?只要他和那三个,随便哪一个腾出手,一巴掌就能把你们全给灭了,现在你明白,你不用进去有多幸运了吧!” 祁青丝忍不住感觉好笑。 一群人。 在一条巨龙打瞌睡时,跑龙的身边唱歌跳舞,想要搬走巨龙的财宝。 他们根本不知道,这龙没死,只是在睡觉而已。 可能一个不好,一个瞬间。 这条龙就醒了。 然后这一群人能活下来几个? 香织明白了。 对方有高人异士在里面,而津田有什么? 土匪? 东乾国人? 还是那几个少数的……高手? 都是一群送死的货。 不。 也未必。 这么长久的时间了,祁青丝可是深知某人有多么会算计,杀人早已经不是那个人的爱好了,杀人诛心才是,甚至杀人诛心也要玩出一些花招来不可。 也就是说。 生不如死。 这才对味。 不过。 祁青丝倒是挺喜欢香织这个女人。 或者说,有一丝同情。 这是一个被朋友,被时代遗弃了的女人。 明明拥有绝世之资,是天才,得天独厚。 但生活却过得像狗的米田共一样。 丑陋不堪。 好好一朵鲜花儿似的姑娘。 这才三十多吧,就老得像五十岁人模样了。 脸上的胶原蛋白丢了个干干净净。 皮肤皱得快要能扒下来了。 不需要浇水银。 一撕而就。 皮下脂肪大量缺失的结果。 想到这,她忍不住问了。 “愿不愿意跟我干?” “什么?” 香织吃了一惊。 祁青丝这样的生活,她当然想要了,但她对自己有深深的怀疑和不自信。 她最好的年华,因伤而却。 原本的容貌,也消失殆尽。 连她自己也觉得自己有些丑了。 这样的自己,就像被人吐出来的甘蔗渣。 还有人要吗? “我问你,愿不愿跟我干。你条件挺好,底子不错,就是年龄大了些,暗伤,内伤比较多,缺少营养,伤及了先天。但好在这不是不能解决的,如果你愿意,跟我干,我会想法子把你调理好,甚至让你恢复从前的美貌和青春。” 听了这话,香织理所应当的不相信。 但她又怀了一丝期冀。 “你说的,是真的?” 祁青丝不说话了。 一片沉默后。 香织道:“行,我答应你。” 祁青丝笑了:“明智的选择。” 方才,这是道考。 什么是道考? 所谓道考,是修行者往低了找道侣的手段。 注意,这道侣不是说男女朋友,而是一个可以说得上话的人。像祁青丝,她真正能处的朋友,能是一般人吗?一个普通凡人和她做朋友,配吗? 但一个人不能一直孤单着。 所以祁青丝现在是看上了香织。 她虽是凡人,但天资不凡。 甚至可以说,太好了。 只是她像一柄绝世神兵,但被摧折得生了锈而已。 这要是一般人,没办法。 但以祁青丝的手段,让她恢复,却是不难的。这样一个人,稍加培养,就是一个可靠的同道中人了,不指望她对自己能帮上多大的忙,但能打一个下手,处理一下琐事,也就够了。 只不过,凡事是要讲究一个缘法的。 不是说你看上了一个人,人家就一定要答应你。 一厢情愿的强求,那是强迫。 不为美也。 只有双向奔赴,这才是好的。 所以祁青丝需要看到香织的心愿。 是不是真的愿意践了自己。 倘若不是,那就不必强求了。 好在香织毕竟是过来人,人是清醒的,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 毕竟是个东岛人,万一满脑子忠诚,责任,荣誉什么的,不愿意跟祁青丝,那对不起了,机会错过也就错过了,没下一回了。 不过,很快,又有动静了。 一队新开来的人马来了。 这一支人马,一看就不简单。 至少你能看出,他们不是土匪。 不仅如此,这些有衣服都是统一款式。 却又不是军服。 他们清一色,皮靴,马裤,厚棉大衣,并且一人双铳。 一把短铳,一把长铳。 此外这批人有很多马车,这说明他们此行物资极其丰富。 像是一群有钱人的商帮。 对了,商帮。 如果从商帮的角度讲,这一批人和张大老爷他们架势十分相似。 人多马壮兵精粮足。 一看就是不差钱的主儿。 但真正让人侧目的是,这一支人马的头领。 让人意想不到。 不是什么横眉立目的狠人。 也不是诡异多智奸滑如蛇的老枭。 相反,这是一个面庞精致的女孩子。 瞧她的年龄,大约不过二十上下吧。 头发虽然盘起,但一眼就让人看出来这是经过烫发的。 这种时下的新发型没钱可是不行的。 烫发这种事,需要定期维护的,需要长时间使用一些护发产品的,不然,会伤到头发的。 能有这样的头发,一是说见识,普通人没这眼力劲儿。二是有钱,只有那些真正的有钱人才能得如此的。 不然,普通女子,只知道剪短发和扎辫子,哪可能会如此打扮。 如此精致的一个少女。 一袭洋装。 踏着一双小黑皮靴,穿着紧扎裤角的长筒马裤。 身上是一袭高领的上装。 怕冷。 所以披了一件裘皮大衣。 不过,在她手上,提的可不是什么碎花洋伞。 而是一把,比较长的剑。 在东岛,称之为野太刀。 这样长的一把刀,男人也没有多少人去使用。 一来笨重。 普通人用起来费劲。 二来长刀易折,刀可是很值钱的,如果折了多可惜? 无论是金钱,还是感情上的。 “啊!” 香织惊叹起来。 她认出了什么。 “怎么了?” 祁青丝问。 香织先是有些不敢相信,但她最终还是信了,因为那个。 她道:“看到那个标记了吗?那个图纹,是织田家的家徽啊,真是,想不到啊,织田名家的人为什么来了这里?” 名门。 织田家。 在历史上,曾经差一点统一了东岛的大名。 虽然现在已经不可能和从前相比了。 但传承至今,也有五百多年了吧。 特别是它曾经差一点啊,统一啊。 这偌大的名头,在香织心里还是很沉重的。 典型的高门大户。 这样的人,也来到了这里吗? 但细之一想,也就不奇怪了。 很多人可能忽略了一点。 织田家。 是武家啊。 第55章 津田的进击 织田氏名门,但原本也不过是普通的小小的地主豪强。 是后来斯波家将权力下放,这才有了织田家的上位。 斯波家是早期的血脉贵族。 后来东岛在漫长的太平时期,迷上了平安艺术,整个家族沉迷于和歌诗酒画之类的艺术中。 领地的武家力量也就渐渐流失。 最后斯波家抛弃一切选择到平安京生活。 而地方的大权就完全落入到了织田氏的手里。 织田家也由此从地方性质的地主小豪强,成了一个地方性质的小大名。 原本这也没什么。 但在战国年间,织田家迎来了雄起。 只可惜。 织田家在快要一统天下的时候,被下属家族下克上。 据说是织田家的大佬一心一意想要搞下属大名的一圆。 结果下属受不了,选择了下克上。 但即便如此,这位织田家大佬也是在奋战良久之余,才选择一死了之的。 这说明了什么? 他至少是很能打的。 织田家失去了天下。 但家族武道仍然是传承了下来。 由于家族拥有一些固定体面的石高,所以不必像那些野武士一样到处证明自己。 因此织田家一直十分低调。 但是即便如此,家族也在力求发展。 祖上曾经辉煌过,导致历代的织田家主都不遗余力的想要发展家族。不求回到过去的权势,至少也要更进一步。 但一直很难的。 毕竟。 你织田氏祖上的辉煌,整个东岛,哪个不知,哪个不晓呢?先天上就让人看了一层。所以织田氏过往当地主,从商,都可以,但想要往军政上发展,就会遭遇到看不见的屏障。 不过,眼下乱世。 这就让目前织田家的家主觉得,这是一个机会。 混乱,是通往成功的阶梯。 但是吧,想要进入军政界,是那么容易的事吗? 别开玩笑了。 这不是一句说钻营就可以了的。 所以。 织田家主决定,利用他那个人见人爱的女儿。 如果可以,卖一个好价钱。 应该是可以的吧。 就算不成,也能掀开一个口子。 联姻的力量可是很强大的。 只不过。 人家织田家的大小姐可不愿意。 她也搭上了关系。 总有人以为进入军政就是掌握军权或是当上朝廷的官员。 殊不知,在此间还有如黑桃夫人这样的人物。 以黑桃夫人为例。 你能说这个女人手上没有权利吗? 她的权力根本不是一些掌握少量军权的人可以比的。 也不是一些朝廷小官能比的。 她本人就是权力本身。 织田家小姐就攀上了这一位。 倒也是不出奇。 谁能想到呢。 这位织田家的小姐暗中把织田家武道修炼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或许。 在东岛。 大小姐仍然要听家主父亲的话。 但在这里,她才是真正的大小王。 但家主仍在东岛,杀之不易,也就只能和黑桃夫人做交易了。 可能,有人会说,区区一个织田家的大小姐,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会武功又如何?很了不起吗?就受到黑桃夫人的支持。 还真是如此。 这个世上,高手,仍然是极其稀少的。 别的不说,东岛军进入中土,明明一直打胜仗,为什么却越来越困难,以至于到了举步维艰的地步呢? 原因就是地盘打下了,但你能屠乡,灭村,你奈何不了在这片土地上的那些高手。 为了维持地方稳定,就必须需要派遣大量的士兵去看守地方。 中土太大了。 哪怕帝国这几百,那一千的派人,几百万大军也不够用的。 随着占领地盘越来越大。 东岛的兵力也越来越捉襟见肘。 最主要原因,就是中土的高手。 你不在地方上派足了兵马就守不住。 守不住地方,怎么征兵敛财。 这就导致了东岛只打下一半中土,就后继无力了。 不过,东岛如何,织田家小姐是不在意的。 她老早就来了。 在附近的山上。 直到她用望远镜看到津田进洞,这才跟了下来。 在,进入到洞子里之前,她还悠悠回身,对祁青丝方向盈盈一礼,宛如春水清流。 然后她才带人进了洞。 但是,她的人仍在。 这些人手脚不停,在洞子之中,设了两个架子。 几个人搬来了六管重型速射铳。 好家伙,这可是大玩意,重家伙。 普通军队都没有这玩意儿。 但他们竟然有,还俩。 两台重型六管速射铳。 放得地方好了,千军万马都能挡住。 铳子不尽,敌勿至也。 难怪织田家小姐那么礼仪周全,彬彬有礼呢。 这是底气十足,带来的自信啊。 她大约也觉得,像祁青丝,香织这样孱弱的留守力量根本动摇不了她的行为,才如此大意的进洞吧。 你们,在洞外,老老实实什么也不要做,那什么事也没有,但想要法克事,那就对不起了,我这边重型六管速射铳也不是摆着玩的。 不愧是名门织田家。 这种军中重器都能随便搞到。 甚至。 你让黑桃夫人来搞,都不容易的。 才进洞子没多久,织田家小姐就遇到了一个人。 竹取圣花。 她拥有地听之术,发现了地上传来微弱的声音,一般人发现不了,但她多了一个心眼,由于她精通隐遁暗行之术,也就悄然离开津田的队伍,过来和织田小姐接头了。 双方一碰面。 织田家小姐毫不客气,直接说话。 “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竹取圣花道:“津田已经找到了对方,他们现在正在休息,但警惕仍然十分严格,津田想打偷袭,却一直没有动作,只在那里等着。” 说到津田,竹取圣花有些不屑。 她听黑桃夫人的命令,跟在津田身边,帮助引导他,可就一路的情况来看,这个津田,能力也许有之,实力也堪称不凡,挺好挺强大的一个人,但做事却婆婆妈妈优柔寡断,瞻前顾后裹足不前,根本没有正常男人做大事的那种果决。 织田家小姐面上露出一个精致且动容的微笑。 “那是你不知道,这个人从前跌了个大跟头,吃了大亏,所以已经没有从前的锋芒了,不过他的这份谨慎是对的,乾都张家可是号称北张一脉,实力非同小可,家族之势大,当年大乾终其一朝也对之无可奈何,所以津田的谨慎是对的。” 竹取圣花不悦道:“所以是我错了?” 织田家小姐道:“哪有什么对的错的,看接下来的情况吧,你去,继续注意津田,我估计这个男人的耐心也要耗尽了,说不得什么时候他们就要上了,所以我需要你时时刻刻为我提供情报。” 竹取圣花道:“好。” 一个字。 她就消失了。 织田家小姐毫不动容。 她知道。 这是一种在短时间里蹿到人视觉死角,再快速离开的身法步手段。 是隐者的套路。 看起来厉害。 其实也就是用来逃命的而已。 实战能力不强。 因为一个人在隐遁时是需要屏气凝神的,周身都处于一个内敛收缩的状态。 你人都收着呢,怎么往外发力攻击? 反之,如果竹取圣花敢于对织田小姐出手,那就对不起了,织田家小姐的大般若长光可不跟你开玩笑。 一个女人。 修炼成了顶级武士才能掌握的这种武器,你说她真正实战能力有多强。 没错。 这个织田家小姐,不是一般人,她拥有早慧,从小就知道,如果不做点什么,她的未来就是当生育机器,一个联姻工具而已。 这就是她如果什么也不做的下场。 即便。 未来她嫁人了。 一个联姻工具,又能拥有多少权力? 所以很小的时候,织田家小姐就明白了一个道理。 别人给你的,也能拿走。 只有自己的,才是自己的。 为此她不遗余力,哪怕是学吐了也坚持的学习,和修炼武功。 别人修炼,是在玩儿。 她的修炼,是真正的修炼。 没人知道,在洁白的道服下,是力量越来越大的躯体。 剑法,箭法,都在突飞猛进。 甚至学识,也是超出了常人所想。 因此她一眼就判断出,津田不可能等太久。事实上正因为他之前等了很久,所以现在反而等不下去了。 机会,是稍纵即逝的东西。 津田也很明白这个道理。 他知道,眼下可能就是一个机会,如果不把握住,那后面可能就没有机会了。 果然。 津田等不住了。 更重要的是,津田发现了一件事。 可以打。 这是一个高手的直觉。 倘若此时,小尸妖和莫小米在。 津田只消看一眼,汗毛都会倒立起来,从而知其不可为。 但是现在,二女尽皆不在此矣,她们在灰仙门后,和狐仙,柳仙大战。 厚重的石门隔绝了顶级高手的气息,以至于让津田觉得——可以打。 干了。 津田当然不搞添油战术。 他大手一挥,一起上。 自己第一个带头就冲上去了。 眼见津田如此,其余人也是忍不住都跟上去了。大家都不傻,到了这一地步,如果什么都不做,往后怎么好意思分钱? 这也是没法子的事。 谁让张大老爷他们挡路了呢! 张大老爷他们发现了后方动静,倒也不为奇了,毕竟此事他们早已经不止遇上一回,而是不知遇上了几回。 毫不犹豫。 张大老爷这方就开铳了。 这让津田大骂。 不讲武德啊。 你们不是高手众多吗? 怎么开铳了? 简直是岂有此理。 不过事已至此,再想多的也没用,只好小心一点往前冲。好在死的大多是土匪和一些东乾国人,并且实力平平,不影响什么。 然后才是贴近的战斗。 这时候,林道生看出来一些眉目了。 他一眼看出来,津田等少数高手的厉害。 这些人,毫无疑问是高手,自己和方林也不能说没功夫,但取个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武林高手,最多算是比较能耍狠。 也就是说,不能正面战而胜之。 那对不起了,只能放过这些狠手,打那些实力不怎么样的土匪了。 他给方林一个眼色。 方林立刻明白。 二人带手下精锐,一头扑向了那些看起来豪横凶蛮的土匪去了。 不过不要紧。 不就是津田,神心,凌钩,花扎敖这一些东岛和东乾国能打的高手么。 张大老爷别的没有,高手就多。 张启民,张始毕,莫玄风,陈幼娘这些人也都冲了上去。 龙根莫家人护住了张大老爷往里面走。 一个老锦记的高手快步跟上。 他走到张大老爷的身侧。 这是老锦记的高手。 孙玉堂。 虽然嘴上说闹翻,但锦三小姐仍然是派来了这老锦记手下能调来功夫最好的一个人。 孙家。 孙玉堂。 原本,给老锦记保驾护航的是林家。但这个林家性质有些变了。 现在想要支使林家人,不是那么容易了,再说林家的功夫绝,不利于传承,鬼知道这一代的林氏一族有没有修成雷法的高手。 末法时代了。 林家原本的手段已经有些要用不出来了。 因此,锦记早早就提拔小家族中的孙家。 这一代,孙家人是狠出一些人才的。 别的不说,这个孙玉堂,就能让张大老爷侧目。 这是一个不下于张启民的高手。 话不多说。 张启民一眼看中了津田,直接过来,当头就是一刀。 短暂时间,津田根本没有别的办法,他直接闭眼抓了一个人挡在面前。 这人说在他眼前,被一分为二。 刀中不二。 张启民。 一人一刀不二话。 津田被此一刀给吓了一跳,哪怕他也算经历了大风大浪,也没见过张启民如此干脆利落的一刀,杀人和街头切面片的一样,手起刀就落,白生生的面团被片成一片片的。 这是一个极强的高手。 这是当然的。 张氏一族苦心培养,目前最强的张启民,那是和你开玩笑的吗? 刀中不二。 就是因为他,不知影响了多少人。 比如张始毕,他看起来用刀,其实不然,他用的是尺刀,尺者,有剑型而无利意,主要就是一个结实,那能是刀吗? 不是。 经既不是刀也不是剑,就是一随便之物。 因为张始毕的杀手招是他的大巴掌。 他之所以修炼了这大巴掌,就是看到了张启民的刀太厉害了,自己无论怎么追也不可能到他的水平。 与其苦苦追赶,不如另辟蹊径。 眼见这张启民太厉害,那对不起了,他也从自己腰间摸出了重手斧。 这把重手斧,挺有怒海雄风的意思。 但细一观之,还是有所不同的。 怒海雄风的斧子,是真斧子,用的武功,也是斧子功夫。 而津田。 如果有了解的人,就会发现,津田用的武器虽然是斧子,但他其实是把斧子当刀来使的。 没办法。 普通的刀容易折损。 东岛的妖刀神剑往往又过于轻薄,拿在手上不趁手。 所以津田才使用手斧。 你以为这是斧子。 错。 这是津田的剑。 所以他的流派仍然是剑派。 新阴流。 剑派。 第56章 乱战 东岛,是一个比较讲究传统的地方。 传统重于一切。 固化的武士,更是如此。 当年。 白王幕府承平已久。 长时间不打仗,导致很多依靠军功和战争发财的武士层已经吃不上饭了。 但即便如此,这些武士穷饿的宁愿自尽,也不想放下刀,去选择农具,或者找个小营生经营着。 也就是不愿操持贱业。 他们视从事生产业为耻辱。 身为武士,只有用刀剑吃饭才像样子。 所以后来很多武士选择加入武行,即开办武道馆教人授剑来混饭吃。 这一行很吃香的。 但对才能要求比较大。 你没本事,光配一把剑,就想混饭吃,是不可能的。 有些武士想要踩别人的道场,也是有过很多纠纷的。 有成功的,把别人踩下去。 也有失败的,付出了不菲的代价。 甚至是生命。 新阴流就是这样一样挑人门面道场,想要建立自己道场的存在。 为什么说是新呢? 因为这一派别,其武功不拘一格。 比如说津田。 他为了追求威力,把武器改成了一把重手斧。 别看是斧子,但其实仍然是用剑法的功夫。 这便是别与不同的新阴流派。 在武术上,这应该是一种创新。 是一种进步。 但其实却遭到了老派武士的反对。 老一辈人认为,此乃,离经叛道! 是对武士剑道的亵渎。 是大逆不道! 奈何。 老旧派在当年是败给了新阴流派的。 这就是津田。 在武道上走出了自己的路子。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其实津田的家传武功,平平无奇。 但当津田把武器改成了手斧后,他就是最强的一个了。 生铁铸的斧柄,玄铁铸的斧刃。 此斧,在沉重之余,更兼锋利。 也唯有此斧,才可和张启民一战。 二人二话不说,狠狠拼在了一起。 两人都是高手,战斗时还不忘清一下场,让他们身边空起来,不然可打不开来。 另一边,张始毕扑向了神心上人。 神心一开始是高兴的,这人扑击,毫无章法,一看就是很好对付,于是他摆开拔刀术的架势,小心的计算双方距离,以及彼此接近的每一步。 感觉时候到了。 神心拔刀。 于刹那之间,挥流光白刃。 他的刀,很快,甚至不输张启民。 如果说,张启民的刀是随波顺流水的一刀,流畅得不可抵御。 那么神心的刀,就是精心准备的雷霆一击。 可惜。 他面对的是张始毕。 张始毕其人,打小睁眼的对象就是张启民。可能张启民不在意,但张始毕一直有一颗追逐之心。为此他真的付出了颇多的努力。 在平常,他也暗自观摩过张启民修炼刀法。这个不奇怪,没有武林中的一些讲究,张家自己家人,偷看不叫事儿。所以张始毕是正大光明的看。 他哪怕知道自己不及于张启民,但看多了也懂了一些。 就像看多了猪跑,会杀猪一样。 手生就生一点,不是说不能杀。 张始毕的武功,也许不及张启民,但在刀道一道上,他哪怕武功不行,但眼力是练出来了。 神心的刀是厉害,却根本吓不到他。 因为神心有三大弱点。 一,他是一个不纯粹的武者。 神心喜欢画画,画的是浮世绘。 这是一种工笔线描,极具东岛特色的画工技艺。 神心于此道上已经练得可以出摊摆铺子的地步了,也就是说他画得极好。画画是一门学问,不存在不学就会画,并且画很好的。 神心在此之一道上,的确是浸淫了多年。 这毫无疑问分薄了他的精力。 也就意味着,他在刀道上,其实不纯。 二是神心是一个东岛人。 也因此,他身具东岛人的一些特征。 个子矮小。 在武道上,科学的讲,的确是高大一些的人要占便宜。 身高体胖力不亏么。 张始毕高高大大。 对上神心,可以居高临下,这的确是又占了一分便宜。 还有第三。 第三是什么呢? 张始毕通过对张启民的了解,继而了解神心的拔刀术,但神心面对张始毕,这么一个头一次照面的人,他又能了解多少?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神心可什么都不知道。 所以。 运气不好的他,一上来就吃了一个大亏。 他一刀劈了出去。 对方接了下来。 这时神心才发现了一件事。 张始毕的尺刀,太别人的母亲坚固硬又厚了,自己一刀斩上去,也就在这把铁尺上磕了一点小颗粒,根本什么也没造成。 反而由于他太认真,劈得太狠,一时没有余力了。 没有余力,即为应变不足也。 在他力未为之复时,张始毕可不等他,十分丝滑连贯的就是一巴掌拍下来。 对。 没错。 张始毕真正修炼的,就是他的大巴掌。 这是一门极其粗俗简陋的武学。 然而,没有多少人意识到,这门武学哪怕十分粗浅,但上限却是极高,只要你真正下苦功夫修炼下去,是真能达到很高的一个境界的。 它属于天赋低,但毅力强的人修炼的。 有些人,天赋低,他比别人修炼高精深的武学,虽然是同样的努力,但怎么也是比不过别人。 比不过也就算了,有时还可能遇到瓶颈。 那就更糟了,只能看别人突飞猛进了。 自己却在原地踏步。 这时,就显出笨功夫的好处了。 修炼笨功夫,不看天赋,不看资质,只看你,是不是能吃得了苦,是不是能承受得了压力。 只要你能忍受孤寂,一个人苦修,那便没有瓶颈。 而这大巴掌的功夫,就是这样的一门功夫。 在张始毕发现张启民的绝世天资后,他就明白了,正常的修炼,和张启民走一样的路,那他永远也追不上张启民的脚步。 不要说追赶张启民了。 就连不掉队都不可能做到。 终有一天。 张启民会成为高高在上的一。 而他只能泯然于众,成为不知多少小蝼啰中的一个。 他甘心吗? 绝不。 所以张始毕一直孤苦的修炼。 无论别人怎么看他,以为他是张启民的影子,或者是跟班,他也不在意,殊不知,以张启民的武功,一般人能当成他的跟班吗? 或者张始毕不是张启民。 但毫无疑问。 他的存在,是落入了张启民的眼中的。 张启民认可了张始毕的实力。 这实力,就来自于张始毕的大巴掌。 这一巴掌直接拍在了神心身上,神心才知道了厉害。 哪怕,神心已经做到了全部,脚下移动,身体后仰,肌肉疯狂颤动,气血翻滚,甚至呼吸也卡在了节奏点上。 但他仍然在第一时间被打断了肋骨。 同时一股暗劲进入到了他的体内。 这是一股暗含了火煞之力的暗劲。 一经入体,就潜入了神心的血肉经脉中去。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此伤,如果不出意外,将会陪伴神心一生一世,至死相随。除非神心死掉,不然它就存在,哪怕神心,死而复活,这股力量依然存在于他的身体里。 直到。 他的身体真正死透了,这股暗劲消耗不到神心的气血力量,才会渐渐崩散。 但这可能吗? 不出意外。 此战之后。 神心会被痛风,咳嗽,上火,积痰,心绞痛,骨质疏松等诸多疾病困扰了。 但即便如此,他也仍然要打完这一战。 神心往后退了一步,身体往下压。 剑还鞘中。 一股气势油然而发。 你以为这很惊险了? 再看看凌钩。 这人不知何时已经跳了起来,人在天顶之上,眼睛往下看,寻找要杀之的目标。 很快,他就看到了一个人。 这人。 皮鞋长裤,马甲背心,里面是被隐藏肌肉撑起来的白衬衫。 他的身上,有两个铳袋,一手持一把斧子,一手是一把锋利的片刀。 土匪在他面前,软弱的像个孩子。 任他攻击。 不是一斧子把人头给劈开,就是一刀把一个人的脖子给抹开。 更恐怖的是,在他身边,还有一个人,在给他打下手,保护于他,不让人暗算偷袭。 这人也是一个高手。 一手持刀,一手持铳。 他轻易不出手。 但一出手就是一个人倒下去了。 根本没有第二回的。 有这个人在暗中保护,那男人杀得更狂了。 于是花扎敖上了。 但那人十分机警。 花扎敖才一靠近。 他才堪堪提起刺剑。 这个男人就是一把飞刀丢了过来。 这一刀份量很足,以至于花扎敖用剑挑得有些费劲,这就慢了一些。 然后,他就看到这个人在丢出飞刀后立刻拔出了短铳,在最短时间里清空了铳子。 花扎敖知道。 他中铳子了。 虽然未死。 但仍然是受伤了。 往后也不知道这伤会带来多么严重的后果。 眼下唯有撑着打。 他不顾自己已经伤了的身体,往那人攻去。 那人正是方林。 感知到花扎敖的厉害,他立刻让花扎敖明白了一件事。 在街头混饭吃的小混子,到底有多狠。 在小的时候,为了生存,甚至要和狗抢饭。 这样的生活经历,是花扎敖这种曾经留洋留学的人所不知道的。花扎敖无论到哪儿都有一口饭吃。他怎么可能明白,为了生存,而无所不用其极的方林,到底有多狠,有多不讲武德,有多没有下限。 这一切,只是因为他是靠这些活下来的。 在花扎敖再次出手时。 方林出了连招。 从丢刀子,到打铳,现在是一把撒出了一把石灰。 石灰撒出,又是一连的快铳。 花扎敖这一下身上起码多了五个眼子。 正在方林要补刀时。 韦俊出手。 也是一把石灰。 而且,说到撒石灰,韦俊显然更拿手。 一下子就迷到了方林的眼。 方林往后一退,直接在地上抓了一具尸体,从里面抓了把血流眼睛。 好在他也十分谨慎,眼是进了石灰,却是不多,伤害不大,被血一洗,也就差不多了。 另一边。 凌钩也对林道生出手了。 但他也是低估了林道生。 原本他一爪子下去,是要砍林道生的头。 杀人才是硬道理,没理由能杀地了去伤人吧。 但林道生的危机感应太强了。 一下就发现不对,及时的就偏开了头。 这就不好强攻了,不过也无妨,砍不了头也可以砍手的嘛。 可即便是如此也办不到。 这是林道生,在海都混出来,狠人中的狠人,海都那是什么地方?基本上,每天都有人开片,什么叫开片,就是两帮人拿片儿似的刀相互砍人。 为什么用片儿刀? 官方不好查,不好备案。 两帮人拿切片儿刀互砍,在官方眼里那就是打群架而已。至于说这样也一样会死人的,嗨,死人算什么,海都什么时候不死人?只要不是双方动大刀长矛,长铳短铳的打,那都不是事儿。 林道生,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 经历无数的开片儿,他早已经机警得超过了普通人。 遇到危险,还没等自己看到感觉到呢,第一时间身体就自然做出了反应。 他的后背第一时间绷紧。 这是鬼背啊。 很难相信,这年月,有一个中土男人拥有了传说中的鬼背,侧过来的身体硬接下了这一爪。 尖爪划破了背心的衣服。 但只留下了一些勉强破皮的痕迹。 凌钩很厉害,但他没有暗杀成林道生。 反而,他让林道生注意到了。 二话不说,林道生抬手就是一连的快铳。 啪啪的子铳打得到处都是,几乎是紧跟着凌钩的身影。 太快了。 一个普通人,怎么会有这样的反射神经? 凌钩的武功,出了名的就是一个字。 快。 这个快,不仅是他的攻击,甚至包括了他的身法步,都是极快的。 所以往往凌钩杀人,特别是正面强杀,喜欢先把别人绕一下,逗一逗,再下杀手。 他很享受那种,敌人无论如何也抵抗不了的模样。 明明已经很努力了,很用力了,用尽全力了,但却跟不上凌钩的速度,像傻子一样左看右看,最后被凌钩出于无聊的杀掉。 可这一个不一样。 他的速度其实是不及凌钩的。 但就算如此,他始终能跟上凌钩的反应速度。这意味着凌钩的攻击都成了无用之功。 此举,对凌钩的信心打击极大。 可恶,为什么,这个人为什么可以预先判断了我的动向?他哪来这么灵敏的反应!这个人,并不是纯粹的武者啊! 是的。 这是一直游历在生死边缘下培养出来的灵觉。 弥足珍贵。 原本这样,林道生也是对付不了凌钩的。 二人实力上有根本的区别。 不是一个层次的。 真两个人,一对一,单挑,结果只能是林道生被杀,而凌钩只能算多费一些功夫,最多受一点儿伤,并且不会重到哪儿去。 但现在这个环境是乱战的环境啊。 凌钩习惯的,是一对一的刺杀。 就算一对多,也有限。 而林道生呢? 他最拿手的就是这么多人在一起——乱战。 恰如此情此景。 林道生充分利用身边的人,有他的人,但主要是津田带来的人。 他人多啊。 这都成了林道生战斗时利用的工具。 借这工夫,脚在地上一磕,腿往上一蹭。 他单手加腿,给自己的快铳换了铳子。 一抬手又是一连串瀑雨梨花般的攻击。 第57章 先伤白仙 这是乱战。 在这场乱斗的战斗中,津田一方在吃亏。 他忽略了一个问题。 他的人的确多。 也有足够的高手。 但这里是地洞,五仙道又细又长,并排最多走三五个人,这走路是够了,但打起来的话,哪里经得起高手们的闪转腾挪。 而在顶级高手中,毫无疑问是张大老爷手下要多一些。 所以双方在这狭小的地方一打起来,自然是津田一方吃亏。 幸好。 这一来小尸妖她们不在。 二来嘛,津田本人还是有些实力的。 至少他不是叶天鹰,一个人,独木难支。 虽然他的人很多都在吃亏,有的伤了,有的落入下风,但至少还是在战斗,不至于让他一个人唱独角戏。 但即便如此,这种在不透气的闷管子里的战斗仍然太血腥,太残忍了。 杀疯了的人是真疯了,杀到一地的血,肠子都跑出来跳舞。 地上打滑。 还有一些被砍断的手手脚脚。 自然。 有一些人怕了。 许大眼就怕了。 他看似老实听话,其实一肚子的心眼。 津田也算走了眼,让此人带领土匪队伍。 毫无疑问。 这是一个打起来喊兄弟们给我上的人。 这样一个人,他带队,能强到哪儿去吗? 原本他手上人多,这里空间又窄小,高手也施展不开身手,倘若这些土匪真的悍不畏死,一拥而上,别的不说,张大老爷手下真有可能玩完的。 但就是这个怂人,让手下人上了之后,给左右心腹一个眼色,掉头就往后面跑了。 好家伙。 这当大佬的带头跑了,其手下还有什么军心士气? 津田万万没想到。 这世上有个词叫猪队友。 他如果硬拿这些土匪当炮灰还好点。 结果这一人性化管理,他自己上前带头,却是给了许大眼这开溜的机会。 把死道友不死贫道的精神发挥到了淋漓尽致的地步。 津田不说正给张启民压着打。 此时他分不出心神来指挥队伍。 就算知道了,也是无力回天,他拦不住许大眼的。只能说终年打雁,却给雀儿啄了眼睛。 许大眼这一跑,可不得了。 他手下土匪有一二百之多,是实力最大的一股人。 他这一跑,对军心士气带来的打击那叫一个惨烈。 原本被忽悠上前的土匪发现自己人都跑了,也跟着聪明起来,不打了,只管往后跑,结果是把大量东岛人,东乾国人给丢下来了。 要不是东岛人比较死心眼子,东乾国人又是少有的大内精锐,这会子他们怕上已经完了。 话不多说。 土匪们飞快的往回跑。 他们甚至丢下了马灯火把等照明器材。 这让他们都浸入五仙道中的黑暗里。 而黑暗又加大了他们心中的恐惧。 于是他们跑起来都有些疯狂。 有些人摔倒了也没人去注意。 一双双大脚巴丫子兜头罩脚的就踩了下去。 有的人运气好,没死,但给踩得腿断背伤,估计剩下的就是等死。 有些干脆就直接给活活踩死了。 只有极少数只是跌倒了,并没给踩多少脚,还能站起来,继续逃跑。 但是,即便是逃跑,也是很困难的。 哦,你想跑,就能跑掉了? 哪有那么便宜的事。 这些逃跑中人很快就遇到了一批人。 这批人,不玩刀剑了。 清一色东岛军部最先进的百式冲锋铳,这是能够快速连发的速射铳。 只消三五个人打头,那铳子儿打得和当面下雨一样。 土匪顿时死伤惨重。 铳子稍停。 这不是仁慈,而是对面在用手电看情况。 “是土匪。”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 那人是女人。 她说。 “杀了吧。” 肮脏的土匪。 在这个女人,或者说大小姐的眼中,根本什么都不是。 这位小姐自然是织田家的大小姐了。 她很小的时候,就进入中土留学。 别奇怪。 很多中土人跑东岛留学。 但也有很多东岛人对中土的中学十分仰慕,所以也会派人专门的去学中学。 在很多东岛人的眼里,中学为本,西学为用。 西极的玩意儿,学学科技,用法,也就差不多了,真正的大智慧,还是要看中土的学问。只不过中土历史上,昏君辈出,贪官无数,哪有真正做学问的人? 有,也往往被中土的官场抵触,被朝廷所不容。 殊不知。 这些真正的精英人才,在东岛有多受追捧。 这不能不说是整个中土的悲哀。 所以。 这位织田家大小姐从小在中土学习。 后来才转去西极进修。 在中土时,她就已经很了解土匪这种职业人物了。 试问,哪一个正常人,会对土匪这种东西有好感的? 在正常的认知观念里,土匪,就该统统去死。 所以,此时的大小姐下令杀掉土匪,说的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直接。 轻松的就和什么似的。 在她的命令下,百式的铳口喷射出灼灼的火花,流水一样的铳子泼雨一样打了过来。 土匪一下子伤亡惨重。 但前面的土匪把路给堵死了,后面的也就不至于一下全都暴露在铳口面前。 他们仍然能发现情况的。 “可恶,该死。” “这什么人,不给我们留活路。” “应该是东岛人,只有他们才有这么先进的铳子。” “不让我们活,咱跟他们拼了!” “对对,拼了。” 土匪在还击。 有铳的开铳。 根本不用瞄准。 只要手不抖,就能打到对面人身上去。 有的还扔飞刀,丢斧头。 五花八门的攻击。 别说,还是能打到一些人的。 但在这种笼中斗的情况下,比的就是一个火力的密集度。 毫无疑问,这方面织田家大小姐那边占了绝对的上风。 零星的散铳,射程有限的飞刀,手斧,怎么可能威胁到织田家的铳手。 那可是新百式啊。 是东岛军方特别出产,最新的冲锋铳。 是军方有鉴于对美帝斯火力不足的问题而新开发的武器。 别的不说。 至少目前中土军方是没有能比之的武器。 在这瓢泼大雨一般的扫射中。 土匪纷纷倒下。 他们也许在咒骂,在怒吼,在嘶叫,甚至还有想要投降的。 然并卵。 统统没用。 织田家小姐根本看也不看,她用一方绣帕掩住口鼻,显然十分厌恶这里的环境气息。 要不是答应的黑桃夫人,她才不会进这样的老鼠洞呢。 甚至她已经在想,一会儿回家要怎么清洗自己的身体。 女体盛需要洗七遍澡。 她不多。 但也要洗上三遍吧。 先用浴盐消毒。 再用香皂洗净。 最后用香精熏香。 这样,才能洗去她这一身的风尘吧? 沉思于此,她哪里会去倾听这些土匪的哀嚎。 终于,土匪往回跑了。 但这时的土匪,已经死了大部分的人。 这些往回跑的,纵然仍有一些数量,却也无足轻重了,不可能再有人数优势了。 随着织田家走过。 在一地的死尸中,才有一个人冒头起身。 这是许大眼。 他早早倒在了地上,抓了一具尸体在自己身上,又因这地洞的黑暗环境,算是捡回了一条命。 也是织田家人没有真正在意,这才放过了他。 逃得了一命的许大眼,惊魂未定,他不敢耽搁,跳起来后就跑,但跑不多远,他停下了脚步。 细一思量,许大眼回到一地尸体的地方,找了一具颇为肥壮宽大的,找好地方角度,重新把此人盖到自己身上。 继续苟且。 虽然这样很难受,很煎熬,但至少能够活下去。 这是身为一个老土匪的素养。 为了活下去,什么事都可以做到。 这个就叫……生存。 轰! 震动加剧了。 五仙殿中。 小尸妖和莫小米双双一震。 二人一起抬头。 连狐仙和柳仙也往上看去了。 上方,在更高的层面上,刘醒非和黄白灰三仙的战斗,才是真正的主角。 下面怎么打,都是次要的。 只有上方的战斗胜者,才能笑到最后。 那么最上方,战斗如何呢。 已经战至酣也。 刘醒非高立于上,九天神行章让他毫不费力的就浮之于空,自由飞行。 这十分难得。 普通高手想要和他一样,立于天之上,要么消耗大量的功力维持着状态,要么就要消耗一定的精神力进行平衡控制。 想要一点不消耗,一点不付出,就轻轻松松,站立于天,那是不可能的。 这意味着,哪怕是飞上天,和刘醒非面对面,也是要低矮上三分。 在一点点优势,在战斗中,却是会被无限放大。 此时的刘醒非,差不多也算掏了不少底牌。 要说暗手肯定有,但他此时绝对是动真格的了。 黄金甲,半角枪,三才阵。 还要什么? 刘醒非飞纵于天。 他根本不和黄仙交手,就飞到天上。 也不是说黄仙不能飞,但是,慢。 根本追不上刘醒非,强行在后面追,那就是笑话了。 而刘醒非高高在上,主要还是盯着灰仙打。 就打他。 但其实这是假象。 刘醒非虽然压制了灰仙,其实不是攻击,而是在压制。 攻击,和压制,这是两个概念。 因为刘醒非已经看出来了。 不管对灰仙怎么打,都是没用的。 白仙会在后面第一时间把灰仙治好。 不解决这个问题,是没有意义的。 但怎么可能解决这个问题啊。 那不是黄仙,那不是别的,而是灰仙啊,五仙之一,并且是其中最强的一个,从力量上来说,已经快到天花板了。 正常的高手在它手上保命就不错了。 还想一击必杀? 想胜都不可能。 最大的希望,也就是勉强在它身上轻微的那么打一下而已。 能有什么用呢? 所以不要想一棍子把灰仙打死。 除非,刘醒非进入福地洞天,可以更进一步,这才有希望。 也仅仅只是有希望而已。 不过,压制就够了,刘醒非一直在聚力。 他的力量正在不断的凝聚中。 一股杀伐之气,在慢慢积聚中。 这就是经验了。 也唯有刘醒非这样拥有充足经验的人,才能在这种战斗中如鱼得水,甚至显得有些游刃有余。 假若刘醒非和三仙打硬仗,硬着打,最终只有失败这一个下场。不是被磨死,也会被耗干。 但是,偏偏,刘醒非一开始就采取了最正确的打法。 这就让人有些抓瞎了。 灰仙心中在发沉。 它明白一件事。 对方看似压制了它,其实没费什么力气。 因为刘醒非始终保持更高一层来压制它。 换句话说,刘醒非一直在用最小的力气打出最大的效果。 毫无疑问,他有消耗。 但那十分轻微。 轻微到了,他可以继续这样一直的打下去。 天知道他能撑多久。 但对方一定在暗藏什么大招。 果不其然。 对方在积聚了足够力量后,立刻出手。 空冥洞玄神击。 远在高空之上。 黄金战枪一指。 玄异莫测的力量直接轰击下来。 但它并不是攻击黄仙,也不是灰仙,赫然是白仙。 白仙的重要性,灰仙不知道吗? 当然知道。 所以开战时,白仙一直在后面。 它一直是处于灰仙和黄仙的保护之中。 从理论上。 刘醒非要想攻击白仙,应该先过灰仙和黄仙的关。 在理论上是不行的。 因为黄仙肉厚,灰仙力强,有这二仙的保护,刘醒非正常是触摸不到白仙的一根毛的。 但是,谁能想到,刘醒非打出节奏来,暗缓灰仙的警惕,其实是积聚力量,打出了空冥洞玄神击。 这是刘醒非的绝技。 通过空间震荡,把极强的力量隔空打出去。 灰仙和黄仙的拦阻成了一个笑话。 刘醒非的攻击透过了空间,直接降临到了白仙身上。 坦白说,刘醒非不是天才。 他只是活得久了点,记忆多了点,用降术使得他学习能力强了点,才导致他看起来像是一个天才。 其实刘醒非知道。 他不是。 他只是比很多天才更厉害。 所以他才能创出一门门秘法秘术。 才有了这空冥洞玄神击的功夫。 在麻痹了灰仙之后,终于一口气来了一个大的。 瞬间。 猝不及防的白仙就吐血了。 灰仙脑门一轰,几乎要跳起来。 要知道一件事。 能者不自医。 也就是说,拥有很多手段的白仙,在治疗自己这一点上,其实没什么办法的,只能慢慢养着。 刘醒非一招得手,不由大喜。 一般人这时怕不是要哈哈大笑了。 但刘醒非太老六了,硬是面无表情,仍然出手。 但此刻少了白仙兜底,灰仙有些底气不足了起来。 它哪怕转到黄仙身边,也改不了落入下风的事实。 而此时,少了白仙的影响,刘醒非开始对黄仙重拳出击了。 黄仙开始是大喜。 它被刘醒非吊了半天,一股脑穷火。 但刘醒非比它灵活敏捷多了,又在高处,在机动力上压了它两个头,与其飞到天上像没头脑的苍蝇一样,还不如在地上积势以待。 现在刘醒非杀了下来,它正中下怀,立刻就扑上去了。 然后,它就吃亏了。 第58章 一方死国 很多人误会黄仙了。 以为黄仙到底也就是偷鸡偷蛋,没什么真本事。玩玩幻术也就到头了。 殊不知,五仙之中的黄仙,是五仙之中,心眼最小,报复心最强的一个。 它哪怕限于体型,没有什么力量,但其实也仍然是好斗的。 没实力的黄仙,再好斗也是个笑话。 但有实力的黄仙,毫无疑问,在同等条件下,它是真能打啊。 注意。 同等条件。 所以五仙中的黄仙其实是真的挺能打的。 但这个能打,关键还要看人。 你面对的对手是什么样的。 可惜。 黄仙对上了刘醒非。 此前,黄仙有一个错觉。 感觉刘醒非的攻击没什么了不起。 那是因为有白仙在,所以刘醒非对上灰仙一直是出工不出力,一直中有保留的。 没有动真格的。 不然你这边打了,那边白仙就给治了,这不是在做无用功吗? 直到刘醒非重创了白仙, 才开始动真格的。 而他的动手,赫然是对上了黄仙。 你黄仙不是能打吗? 那就看看你有多能打。 刘醒非从天之上下来,对着黄仙出枪。 点枪。 探枪。 打枪。 然后就是一个大招。 霸王一气摔枪式。 枪挑铁滑车之式。 以点带动全面。 击其一点以及其余的低配版。 轰轰轰。 如狂风暴雨。 一口气打在了黄仙的身上,让黄仙有些摇摇欲坠。 但好在它有金光咒术,可以借假修真,用自己拟化的黄金铠甲撑住了。 可自家人知道自家事。 黄仙哪里不明白,它方才是在硬撑。 如果此时有白仙奶它,它还可以继续打下去。但现在白仙,重创,已经不能出手了,它这样又能撑多久? 更要命的是。 灰仙没动。 是的。 灰仙在旁边,没有出手。 黄仙知道。 灰仙不是故意不出手。 它是在憋大招。 可知道归知道,黄仙心中仍然是生出了一丝异样之心。 只是这一丝异样情绪很快就给它抛掉了。 因为刘醒非还在出招。 黄仙不甘一直挨打。 它有反击。 可它的速度,真是有些对不起了。 刘醒非修炼了云龙九现。 原本就是跑得快,又灵活,天下无双的轻功身法步。 云龙九现。 就是跑起来如云似烟,又如龙一样,一会在前,一会在后,这是跑出残影来了,还能四顾变向而行,又快又灵活。 觉得这太离谱,太强了? 不如此,能以此晋九天神行章吗? 当年锦天对自己家传武学可是十分自傲的。 但后来也是毅然决然的改修了云龙九现。 要是一般的功夫,能吸引到锦天吗? 要知道人有惰性。 人家锦天当时也算高手,一直苦修家传武学。 哪怕真有比锦天家学更好的武功,他也未必要改修的。 但最终锦天改修,这说明了一切。 由此可知,云龙九现的厉害。 再说了,当年的高原王,坏透了的一个人。 想要暗杀他的,不知凡己,但最终没有人,能做到。 因为即便是高原王,也对云龙九现下过苦功。 而从云九至九天,刘醒非还是人吗? 他其实已经和这些五仙一样,是一个半仙了。 甚至可以算是一个小神了。 这样的他,别的不说,在速度上已经到了此世之巅。 黄仙最引以为傲的速度成了笑话,其余尽皆是短板。 这也是黄仙被刘醒非盯上,一直暴打的原因了。 “欺吾太甚。” 黄仙受不了。 迷幻国度。 它打了一个大招。 这是揉幻术与现实为一体的强招。 就是要把人拉入幻境,再行现实的一击。 以往此招对人是无往不利的。 总是能起到很好的效果。 即便有人有很好的防御方法,多少也是要吃一些亏的。但在刘醒非面前,一切宛如笑话。 一只天晶似的眼睛在刘醒非眉心出现。 顶上蛛的结晶天眼。 一眼就把黄仙的幻术给破得个干干净净。 刘醒非一个飞龙九大式中,探爪式,摇头式,和升天式。 连招丝滑。 嘭。 黄仙被整个打飞起来了。 它在飞起来时,大叫。 “灰老大,救我!” 灰眼一双眼睛已经是死亡的黑色。 它把手上双剑交错前指。 开大。 死国,死亡之域,死亡之潮。 这一招有多厉害? 先一个,打开一个充满死气的死国,止此一点,就是千难万难了。想要积攒死气,正常人最快就是圈养大批的高级僵尸,才可以搞到足量的死气,又或是到死人多的战场上去收集。 灰仙竟然用死气填了一个国。 这个国相当于一个小世界。 由此可知灰仙的强大。 但死国一招,只是这一招的后勤而已。 接下来是死亡之城。 这个城,是一个死气的集聚地。 一国之死气,集聚之于一城,可知这一城之国死气已经弥漫至何等的恐怖程度。 最后才是攻击。 把一整城的死气,集中释放。 死亡之潮。 一道黑光,直接打向了刘醒非。 按灰仙的话讲,小子,你不是牛么,你不是厉害么,不是暗中偷取我的死气么?现在你想要啊,我给你,我看你能拿多少。 死气而已。 这种刘醒非需要辛辛苦苦收集的能量。 灰仙却是要多少有多少。 也许这么说,夸张了一些。 但算上灰仙积年而存储的。 说一句要多少有多少,还是可以算得上数的。 要知道,死气也是一种能量。 加身而为人的高原王都能发现创功,凭什么灰仙不行?它都创造鼠山这样的法宝了,又怎么可能不懂死气呢? 只不过,生而为妖,终究是少了人类的灵性和创造力。 高原王以死气创造了积死气波动功。 灰仙办不到。 一是它没想过。 二是它做不到高原王这样的极致。 但是。 它有的是死气。 这就好像。 一个商人,赚了很多钱,自以为很有钱了。他精通商业,金融等赚钱技巧。 然后他遇到了一个人。 那人指着一望无际的山林农田酒厂工坊告诉他。 这全是我的。 刘醒非。 一直努力收集死气。 却没想到过。 灰仙暗中积累的死气是有这么多。 它只是不如高原王那样会用而已。 不是说他没有。 但现在它一股脑的释放出来。 虽说它做不到刘醒非那样。 但至少量大管饱。 打不死你,撑死你。 一个人。 不管怎么说。 被灌注了大量的死气。 那么。 他也就只有一个下场了。 死。 是唯一的结果。 这股子的死气,太庞大了,也太多了。 多到。 刘醒非的积死气波动功,也吸收不了的地步。 太多了。 不过,如此庞大的死气,黑色一团,把刘醒非包围之后,灰仙发现了一件事。 它的死气,在被吸收。 这是情理之中。 此人有吸收死气的能力。 但这仍然让灰仙感到了心惊。 这股子的不对劲到底是什么? 哪里不对了呢? 想不明白。 黄仙喘着粗气,它一步一顿的走过来。 可见它已经用尽了全力。 至少短时间里是恢复不了了。 甚至它都恢复不了身上的金甲。 “灰老大,怎么样,能不能搞定,我没力量再战了。” 黄仙挺实诚的。 灰仙没理它,而是问白仙。 “你怎么样?” 它要知道白仙的伤情。 白仙有些为难。 “我被打伤了内里,内脏搅成了一团,短时间是用不了能量的。” 空冥洞玄神击。 打得就是内里,也就是内脏,骨髓,甚至毛细血管这些,这会让人五内俱焚,血液败坏,毛细血管破坏,导致体虚气弱,甚至关节肿大,连手指都有可能弯不起来。 一次看似简单不致命的一击,谁能想到后劲有这么大。 灰仙忍不住想骂娘。 它强大至此,却从未有现在这般力不从心的感觉。 再一看,滂沱的死气仍然在那儿。 老大一团。 但它仍然在减少。 这就奇了怪了。 老实说。 任何一个人。 给这么大团的死气包围。 快速死掉是其唯一的下场。 刘醒非之前吸死气,还是需要三才大阵,加上那死气是被怨气包着的,能控制量,才吸收成功的么。 现在是怎么回事? 看。 三才大阵仍然在维持着。 再说它也动不了啊。 没有三才大阵护着,正常一个人,哪有可能在这么多死气下还能行动的。这吸纳死气,也是不慢啊,感觉这人没给撑着,而是仍然在好整似瑕的在玩呢。 什么人,这么牛的吗? 你就是个正经的神,遇到这么一团死气,也是要退避一二吧。 怎么这个人竟然是一点没事儿的样子呢。 过了一会。 它才发现不对。 只见这个人。 刘醒非。 他啊,好端端站在那儿。 但是呢。 在他的头顶上,有一艘,看起来破破烂烂的小船,在滴溜溜在打转儿呢。 这小船。 上面残余的死气,毫无疑问说明了,刘醒非就是用它,把死气都收了。 过多的死气,其实并不能算超出了刘醒非能够吸收的量。 他还是可以吸收的。 唯一问题在于,吸收的量。 如果刘醒非是靠自己。 不等他把死气吸收掉,就先一步被死气充了身子,立刻就死掉了。 但是,人力不足外物补。 刘醒非手上这艘看起来破破烂烂的中古小船,帮刘醒非挡了下来这一劫。 刘醒非用这艘小破船,把一国之死气,全给吸收了。 对的。 如果是刘醒非自己,一口气吸纳这么多死气,不说他被死气直接带走,就算让他吸也吸不完,太多了。 或者说这需要慢慢消化。 不是一口气一下子就能吞收掉的。 但有了这艘小破船就不一样了。 看看起来破破烂烂的小破船。 毫不费力的。 还顺便保护了刘醒非。 没让丝一毫的死气降到刘醒非的身上。 把这一国死气,全给收了。 “不可能!” 灰仙当即就叫了出来。 但旋即它也就明白了。 “那个船……法宝。不,不是法宝,是神器,最顶级的神器!” 当然,说最顶级,还是要差一点。 毕竟。 这件神器是炼得半半落落的。 刘醒非笑了一下。 此前,他未有此宝的。 面对五仙,还有些不及。 但此前一战让他几乎成为海神。 刘醒非在那一次,十分豪横的一口气得了两个神国。 一个神国犹有余力,里面还有一些生灵。 所以刘醒非把它放到阳戈壶里面了。 这是刘醒非一个对敌法宝神器。 不过考虑到里面的生灵,刘醒非还是选择了慎重。 但另一个神国就有些不堪了。 破破烂烂的。 这样的玩意在哪都丢人。 不过不管怎么说,那也是神国。 神国。 里面就是破破烂烂的,一根草,一粒土,一颗砂子,甚至一滴尘埃,一块石头,也算是宝贝。 神国的演化,是凭虚化实。 如果有饥不择食的人,把这神国以实化虚给吸收了也不是不可以。 从某些地方上讲,这破碎的神国,于上无益,但于下有用嘛。 刘醒非这不上不下的,也就利用了。 因为他和某位大仙一样。 细究起来,散修一枚。 什么叫散修? 就是叫花子,拾破烂,什么都没有的那一种人。 别瞧不起这样的散修。 你要明白,散修如此不堪,为什么还是有很多人要当散修呢? 因为正经的谁会把好处给你。让你进大门派,分享别人的资源,千言万语一句话,凭什么?!对不对?为什么要给你好处? 所以你一定要进大门派。 想要走正途。 那对不起了。 当牛马吧。 在大门派。 如果你没有特殊之处,比如说人脉资源啥的,你一无所有,那对不起,你就是牛马。 你以为你能熬出头? 早晚有出人头地的一天? 对不起,你是想多了。 所以只要是一个聪明的,在没有门路,没有人脉关系,最好的选择是当一个散修。 因为当散修,还有机会可能出头。 但当牛马,一辈子也出不了头。 所以身为一个穷人,只好想要什么自己动手了。 于是刘醒非就炼制了这一艘神器宝船。 虽然看起来破破烂烂的。 但一来它是刘醒非自己炼制的。 刘醒非对它无比了解,能发挥此物百分百的功效。 二来看起来这破破烂烂的玩意儿不怎么样。 其实底蕴深厚。 一个残破的神国,加上一具旧神之躯。 所以此宝十分强大。 只是像这样的重宝,刘醒非又是用降术手段,所以需要足够的时间,让此宝慢慢演化。 好在。 灰仙一口气打来一个国的死气。 无论如何也是要收下。 唯有一个神国,才能收下另一个神国的死气。 而这死气充盈下,让刘醒非的这件神器宝物有了自己的性质。 这是好事。 一下子就有了特性。 多少宝物都没这能力呢。 但美中不足的是,这并非刘醒非的意愿。 而是在无奈中的一个偶然而已。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终究是赚到了。 可以说,现在,刘醒非也是拥有一方死国的人了。 这一战还怎么打下去? 第59章 谈论福地 刘醒非头顶神舟宝船。 他仍然高高在上。 重新回到了上方。 一双眼睛淡然看向下方。 战之至此,双方已经明白。 刘醒非很强。 五仙不弱。 双方这一打,不知要打到什么时候。 所以如果不是必要,双方都开始回避战斗了。但这也是有条件的,倘若有一方触及到了对方的底线,那对不起了,该打还是要打的。 “还要打吗?” 刘醒非高高在上地说。 黄仙大怒。 “是你打过来的!” 历来,五仙子嗣虽然到处出没,然而也是在北不在南,并且在北也是在东关城外,不入中土膏腴之地,就是把握分寸,表达意思。 不与天下争利。 都这么小心翼翼了,还时要被一些玄门正宗找麻烦。 直到有了五仙庙,五仙才安稳一些。 一是这地方够偏。 二是这地方有大气运,可以保护五仙,别的不说,天地人,先天就占了地利。 这就是说,只要不是天诛,人来了也犯不了它们,五仙以地利压人利。 至于人利,有多少人愿意在没有天意加持的情况下打过来? 这才算过得安稳了一些。 但即便如此。 也有一些人道强者来找麻烦。 遇到这样的,当然是打了。 只不过,以往的时候,五仙打得过。 但这一次。 一下子就来了一个人道的天花板。 这也就算了,这家伙竟然还是个半仙。 你一个半仙也就算了。 你还拿一件超神器! 你想干嘛? 打完之后,跑那儿说一句。 还要打吗? 合着这是我们的不对了是呗! 这人类啊,怎么就这么不要脸呢? 你说黄仙能不气吗? 但灰仙拉住了它。 光是发怒,没有意义。 五仙之首的灰仙早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 对方手持神国超神器,玩这么大,一下子就抵消掉了它们五仙的地利。 “尊驾,”灰仙说话了:“你是一位大人物,驾临于此,想要什么?” 刘醒非打了一个响指,有些轻挑。 但这无可厚非。 他此时占据了上风,事实证明,五仙奈何不了他,但他能奈何得了五仙。虽然双方战力差距不是太大,但要清楚一点,五仙之所以能和刘醒非对抗,是因为它们占据了地利。 但成也地利败也地利。 它们没法真身离开于此。 倘若刘醒非跑老远的对灰山进行轰击,硬生生毁掉这块地方,那五仙麻烦就大了。 当然,此为下策。 无论刘醒非,还是五仙,都不想把事情弄到这一步。 倘若刘醒非这样做了,这一块地方也就毁了,最终,刘醒非充其量也就是搞一些财宝,他缺这个吗?反而会因此彻底和五仙结下血仇。 到时,五仙失了地方,反而灵活起来,不知要怎么报复刘醒非。 只有千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 到那时,纵然刘醒非实力强大,也会寸步难行。 要知道,五仙虽然正面搞不过你,但暗地里下套子可是它们最拿手的事了。 同样的道理。 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草窝。 更何况五仙庙这地方也算不得是草窝。 经营这么许久,此地已经有些福地气象了。 这么好的地方,五仙怎么舍得就此白白丢了呢? 刘醒非道:“我要这个地方!” 灰仙笑了一下。 这是怒极而笑。 “尊驾,可是要赶我们走?怎么了,尊驾觉得,这是吃定了我们五个了吗?” 说到这,灰仙眼睛都亮了起来。 黄仙暗暗摇头。 它知道,灰仙是气急了,有些失智。 这黄仙,并不是鲁莽,而是它知道,自己莽,灰仙可以拉住它,但倘若灰仙失智了,那谁能拦住它发飙? 但即便黄仙拉扯。 灰仙的双目也凝聚了一股极其强大的力量。 一双光点子,凝聚在了灰仙眼中。 仿佛下一刻,这一对眼中,就能迸射出强大的杀招。 毫无疑问。 这是灰仙的底牌。 但底牌之所以是底牌,那就是说,不要拿出来最好。倘若真正拿出来,往往也就意味着不死不休。但既然是不死不休,那要是死的是你呢? 所以黄仙义无反顾的拦住了灰仙。 不能让它打出这底牌。 就算有用,也要看有多大用。 有时伤而不死,反而更糟。 “啊,瞳眼秘术!” 刘醒非一语道破。 不过目前他仍未知道,灰仙眼睛能打出多大伤害。 还是稳一手吧。 “不错不错,厉害厉害。但是,大可不必如此吧,如果要打,在下又何必要停下来呢,也许慢慢磨起来比较麻烦,但在下还是觉得自己一定会笑到最后。可在下却收了手,这是因为,在下觉得,我们双方彼此,没有必要这么打死打生的。” 灰仙轻笑一下。 “尊驾,你实力强,但纵然你实力强,想要谋我等生存之基本,那我五兄弟也只好对不起,和你一拼到底了。” 刘醒非笑了一下。 “这个地方的确挺好的,地下龙气滋益,又有富贵润土,纵然比不上福地,却也差不多了。不过……” 刘醒非先是夸赞,然后话风一转,直言起来了。 “不过,可惜,差一点就是差一点。这一点之差就是天差地别,我知道,你们想化此地为福地,庇佑你们过此末法劫。天真,且不说福地是不是能够庇佑你们过此末法劫,就说此地——根本不可能化为福地。” “你说谎!” 黄仙大声道:“你这人类,还想骗我们,你们老说我们妖孽狡诈多诡,其实我们再精明,不也是给你们骗得吗?” 灰仙也忍不住道:“不错,我等妖族,天生直接,就是被你们骗多了,才学得这一身的狡诈。为的,就是防止我等再度上当受骗。” 刘醒非伸手。 他这一个动作让灰仙大为警惕,还以为此人要撕破脸皮重新开打。 但见此人从头上摘下了那滴溜溜转的神器小船。 一个神国炼成的神器在手。 这底气就是这么的足。 当然,你要光拿一神器,那该打还是要打。刘醒非主要是先打过了,再量神器,这才震得住灰仙。 所以,此刻,刘醒非才能倨傲说道:“我一个神国在手,需要骗你们什么?要知道,如果愿意,我自己就能营造一方洞天福地。” 这是真话。 但也有假。 刘醒非当然可以办到。 借用海神的神国,营造一方福地。 要说洞天可能勉强了。 但福地是不成问题的。 灰仙可不傻。 它道:“既然如此,你自己造你自己的福地好了,为什么要来我们的地方。” 刘醒非看着它。 然后又看了看黄仙。 他的目光,犹如在看两个傻子。 不过也不奇怪。 小妖出身的嘛。 所以说出身真的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这要是大妖,一定不会问这样的问题。 福地,洞天,好不好? 当然好了。 但想要占据,也是要付出一些代价的。 要知道,所谓福地洞天,在某方面来说,几乎就是小世界,或者半位面。只是没有独立出去,但却有了独立出去的条件。 想要真正的占有,福地,洞天,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个代价,就是自由。 如果刘醒非营造了福地洞天。 那对不起。 他会被福地洞天绑死。 如果他不干,他就造不出福地洞天。 就像拱门最上方的顶石。 没有这块顶石,这拱门也好,大桥也罢,都是一个下场。 塌。 想要营造福地洞天,就必须要把自己绑上去当顶石。 好处是此后这块福地洞天你为尊,你为王,几乎是你想干啥就干啥。 甚至可以助长你的修为,压制别人的实力。 可以说是好处多多。 但是,坏处也有。 坏处最大的就是不得自由。 从今往后,你不能再随意的进出福地洞天了,你为此地之主,就要好好的待在此地。 不然,轻者修为下降,霉运加身。 重者,你苦心经营的福地洞天会退化掉的,甚至毁灭。 而这一切也会影响到你。 甚至会剥削掉大量的福缘。 此后业力加身。 往后能当乞丐都算走大运了。 然而这一点浅薄的知识,灰仙它们竟然不明白? 不,应该是它们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另外,它们毕竟是小妖。小妖也有领土意识,但不强,不像大妖,大妖的领土意识那不是小妖能比的。 最终,刘醒非还是说了。 “这是古神的神国,对待生灵不太友好,所以我把它炼成了神器。而我也想要有一个福地洞天,这玩意现在全都有主。所以我需要一个可以改造出福地的,洞天暂时是别想了。” 灰仙冷声说道:“所以你就来抢我们的地方?” 刘醒非伸出一根手指,轻蔑地摇晃。 “抢你们的?我要的是福地,或者说是可以晋升为福地的,好避过末法劫,你自己看看,你这地方能成福地吗?” 黄仙解释道:“我们已经在努力了,假以时日,早晚有一天……” 它正说着。 但刘醒非毫不客气的打断它。 “没有那一天的,如果是靠你们,无论如何也完成不了那一天。这块地方,虽然被你们经营许久,但仍然是不可能成为福地的。福地的一个福字,你们自己看看,此地白土灰山,到处都是你们子嗣的米田共,哪里有福地的福字模样。没点青山绿水,灵萃菁华,你上哪来的福地。” 黄仙有些懵了。 灰仙却有所动摇起来。 它忍不住问:“你可知为什么不行?” 刘醒非轻轻一笑,道:“我知道,你们走的是以财养地的法子,想用此地的财宝把此地积养成福地,我说的然否?” 灰仙点头。 “不错,我等的确如此为之,而且,已经收到了一定的成效。别的不说,此地灵气盎然,便是如此,只要再多点时间……” 说到这里,灰仙一怔,它顿时呆住了。 只因,它自己也听出了自己话中的破绽。 时间。 问题就在于时间。 虽说五仙仍然能活,并且活上很久。 但是。 这里要说但是。 但是末法劫来了呀。 现在是最后的黄昏。 五仙还能生存。 一旦末法真正到来,天地间灵气全部惰性化,什么法术都用不上了,那怎么办!? 刘醒非还好,他还可以转修天人武道。 但五仙呢? 怕是要陷入到必死的沉睡中去。 说好听是睡去。 说不好听是一觉睡到死。 一睡过去,就直到死。 什么半仙半神,与草木土石无异。 没时间了。 刘醒非笑了。 他道:“想明白了,你们没有时间再慢慢等下去了,此地在你们的经营下,永远不会有晋级福地的可能。” 灰仙颓废道:“为何会如此,明明,眼看快成了的,我们甚至有了一道灵泉眼。” 此地。 灵气维持着活跃。 甚至有了一道灵泉的泉眼,可以涌出源源不断的灵水。 都到这一步了,福地还远吗? 还真是很远。 差一点。 这一点比山还大。 根本没有止境。 看不到尽头。 刘醒非当起了老师,他平静地说道。 “福地福地,讲究一个福字,所以凡福地所在,必是山青水秀,钟天地之灵莠所在,即便有些福地看起来不怎么样,但也是内有乾坤灵秀,不是人眼睛看到的那么简单。灰山,原本倒也算是有福地之资,不过一直以来被中土二龙压制,又有黑龙在旁,所以这条灰龙就一直抬不起头,不能发力。” 刘醒非说到这,话锋一转。 “后来风水,因中土战乱和砍伐过度,坏了黄龙风水,又压制了青龙风水,往南,中土大军败坏了绿龙风水,后来大罗和大乾又毁掉了黑龙风水,终于给了灰龙抬头的机会。灰龙机会来了,这才有了大乾三百年之天下。可大乾的天下,是有问题的……” 刘醒非说到这里,用手一指。 “你们看那里。” 那个方向。 “藏宝库!” 黄仙道。 那里,是此地一直以来积攒存放财宝的地方。 灰仙迟疑道:“是财宝的问题?” 它迟疑。 这个疑字是重点。 毕竟,此地的财宝的确是有一些……太多了。过往,民间的供祭,萨满教的积累,五仙的积累,还有最近的,大乾存放进来的备用金。 这是大乾当年从中土所掠的财物。 当时的大乾,并没有把握夺取中土天下。 所以就在此地存了一大笔钱。 万一大乾失败。 顷乾的后人也可以用这笔钱生活得很好。 进可重新再眯,争霸天下,退也不失富家翁的美好日子。 不过后来大乾真的夺取了天下。 这笔财宝也就懒得取出来花了。 大乾第三帝时纵容了朝中的贪腐。 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心中有这么一笔后备金打底。 哪怕国库空了,第三帝也显得不是很在意,还把清理国库的第四帝一顿训。 不过他没想到的是。 第四帝宁可进行改革,摊丁入亩,官绅一体纳粮,也没去取这笔财宝。 后来。 呵。 第四帝是猝死。 这个秘密虽然还在。 但大乾也就不好取此财宝了。 第60章 谈判,契约 一直的。 五仙就在养福地了。 所以在民间传说中,五仙很贪财的。 即便有五仙报恩,但最终五仙给出的钱都是要收回去的。 有人觉得五仙喜怒无常。 其实五仙有自己的规矩。 你帮了五仙,五仙给你一笔钱,这是借你一生的,但你死了,这钱就要收回来,五仙报恩是冲你的,你死了,恩也就结束了。 所以钱当然要,收回去了。 五仙之所以如此。 就是它们在用钱来养福地。 但还是失败了。 明明有效果,也看到了效果,但好似就是差了一点,始终不行。 原因就是,这财宝有问题。 刘醒非带着二仙,还有伤了的白仙,来到了藏宝之地。 他们没有惊动任何人,包括在藏宝地外的两个女人。 那是一对姐妹。 她们是最后的萨满祭司。 不过,不管怎么说,此二女虽可通灵,但本质仍然是凡人。虽说可以感知神奇灵异,但是那也要神灵愿意和她们交流。 就像你一个电话打给了大佬。 也要大佬愿意接你电话啊。 现在,三仙跟着刘醒非,一是担心刘醒非会行掠夺之实,二也是想听刘醒非说明原委。 为什么。 一直的努力,就不行呢? 明明已经在此地存放了那么多钱。 当年。 大乾入关。 那真是烧杀劫掠,不知抢了多少。 而大罗的错误国政,导致了国家虽穷的国库跑耗子,但民间很多大户之家都富得流油。 甚至,在南边的中产之家,都能从地底挖出来二十万两银子。 你就说多富吧。 大乾入关,在北方进行跑马圈地,在南方更是屠城劫掠。 这里二三四的屠城,那边八日不封刀,最南边南郡城给一口气屠掉了八十万人。 川南之地,更是给杀得人都空了。 几百万人啊。 死光了。 那么问题来了。 大乾入关,为什么那么喜欢屠城,为什么那么喜欢杀人? 到底是为什么? 你要说偶一为之也就算了。 但频繁发生,这就不是偶然两个字能够说得清的了。 所以答案很简单。 大乾入关之所以变得喜欢杀人,就是在抢劫。 你不把人杀了,怎么抢劫? 这不是抢一个人,两个人,而是在洗劫一整个城镇。 所以才要屠城嘛。 直到后来。 大乾发现。 哦嚯。 我不用走了。 我可以坐这个江山,坐这个天下了。 如此,才开始真正治理生民,才开始停止屠杀。 但在此之前,抢下来的那些财物,是不可能还回去的。 这笔钱财有多大,简直难以想象。 可以这么说。 第三帝在历史上被称之为圣君。 凭什么? 就是因为第三帝当政,打了三大征。 平息蕃镇之乱,北击大普罗斯,打破了西极第一次对中土的试探。 甚至在此之后,第三帝还征讨了北莽的葛部族。 这几次,哪一场战争不是动员了十数万的兵马。 这是多么庞大的一笔支出。 但新得天下的第三帝很好的完成了这些。 不知道的以为他真厉害呢,真是圣君呢。 其实是抢来的钱财在给他打底。 这笔钱财太大了。 即使大乾把大量黄金白银存放于此地。 剩下的也足够第三帝用此夸耀武功。 不过,抢来的就是抢来的。 刘醒非道:“大乾抢了中土的黄金白银,当着中土的君王,这些财宝上的怨气就会一直怨恨着大乾,钱财上的怨恨不消,此地又怎么能升级为福地呢?” 气运,因果。 这看似虚无缥缈的东西,是看不见,也摸不着,但倘若你真当它是没有的,因而肆无忌惮,那下场绝对不会美好。 并且这不是修为高深就能解决的。 甚至可能修为越高越是会被蒙蔽。 比如五仙。 它们也是懂因果的。 但在这事上就出了错,始终搞不清这里面的缘由。 刘醒非看着这些,当年大乾掠夺来的财宝。 这些财宝的旧主早已经死几百年了。 但是那些人的怨恨一直都在。 只是过往一直是被大乾国运镇压的。 看似没问题。 但却影响到了这片土地的气息。 一块填充了大量怨气的地方,有什么资格去晋升福地? 这不是在开玩笑吗? 在怨气财宝上,那升腾不休的腥红之气,说明了一切。 正常财宝,会有金红二气,可能黄金色,可能白金气,也可能是鲜红色。 但绝对不可能是腥红色。 既然是腥红色,那就说明,这财宝沾有人血。 数量少无所谓。 红尘之气会把它们消磨掉的。 就像地上的浮灰,一根扫把就能清扫干净。 但倘若是凝固的油污,那就不是用扫把能扫干净的,甚至可能越扫越脏。 腥红色的财宝,还是大笔的财宝,在此地历久而弥新,甚至顽固更强。 此财宝散发出来的怨恨,无时无刻,无休无止,在污染此地。 在这种情况下,怎么晋升福地? 这就好像一个人去做生意。 这本没有问题。 如果经营得当,成为大富翁也不是问题。 但如果这个人做生意的第一桶金有问题呢?早晚有可能被人掀出来,到时赚多少钱都会被充公。 如此因果。 灰仙它们竟然不察。 不过细一思究,这件事倒也怪不到五仙身上,五仙虽然积财,但它们过往入手的钱财太多了,自然不会把这事当成重要的事情。 也就疏忽了。 最后造成了这样的结果。 事实上。 五仙积财,并不是为了花用,只是为了想升级福地。 就像一个农夫,又怎么可能没事干检查自己的肥料是不是有问题呢。 灰仙这时认真注意,它虽没有刘醒非的秘术魔眼,也感知出了不对。 那些有凝固黑点——这是很久前的血点子在岁月下变成了黑点子。 说明了这些财宝的不祥。 以不祥的财宝积养福地,不养出僵尸来就谢天谢地了。 “所以这些财宝不能要了?” 黄仙话语中大为不舍。 这里。 是大乾积累的,大约三亿两的黄金,和十几亿的白银。 要这么全部白白放弃掉吗? 这比割肉还狠。 再说,少了这么一大笔财宝,这福地还能晋升得起来吗? 灰仙目光闪动,它道:“你说,你有办法,让我们拥有此方福地?” 刘醒非笑道:“不错,我可以,我怎么说也是一个修炼降术以达三世的降术师。想要收取这些财宝上的怨气可以说轻而易举,只是这笔财宝仍然是不能用的,需要用同等价值的财宝进行互换。又或者,你们可以再等一等。” 再等等。 等到天下归一,新盛的朝廷镇压一切不臣不服,到了那时,这些财宝的积怨之气也会烟消云散。 天下归于一统。 别的不说。 至少东乾国就没了。 怨恨失去了对象,也就会消散掉。 但是,这怎么可能。 稍微长一点脑子也该明白,到了那时,必然是真正的末法降至。到时,天地灵气顽固惰化,凡世间生灵,再也不可能利用灵气修炼。 所有的福地洞天都会封闭。 再不会有一个人在外行走。 五仙。 仍然会像预估的那样,慢慢固化为僵硬的石头,失去一切灵机生气,直至消亡,也就是真正的死掉了。 “不行,不能等了,你想做什么,你要怎么做?” 灰仙看向刘醒非。 但它眼中曾有的杀机消散掉了。 不错。 方才的灰仙一直没有放弃警惕,仍然有想杀刘醒非之心,只不过它意识到,如果不改变,这块地方不能晋升福地,那它们就算杀了刘醒非又能如何?还不是一样要死? 所以。 它才愿意和刘醒非谈谈合作。 刘醒非笑了。 他抬高了下巴。 “我可以帮你们晋升福地,但此方福地,我要百分之五十一的权限,方便我往来进出,不过福地的管理,仍然是你们的,我不会干涉,说白了,我也只是想要在此有一个自己的立足之地而已。” 灰仙道:“不可能,你占了百分之五十一,到时岂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说你占了太多便宜,光是福地的开关,在这瞬间,会流散多少灵气,这会影响福地的寿命。” 刘醒非有些讶然。 这个灰仙。 你说它不懂吧,真是有够疏漏的。 但你要说它懂,这又懂得有点过多了。 毫无疑问。 刘醒非盯上了此地,打的就是摘桃子的算盘。 但是话又说了回来。 灰仙不是傻子,哪可能平白无故的让人摘桃子。 更不要说。 刘醒非还要拿大头的。 “不要搞错了,”刘醒非面色转冷:“有我出手,你们才有福地,不要说我要百分之五十一,就算我要百分之九十九,你们也要给。而我只是要百分之五十一,过分吗?多吗?再说了,说是你们经营福地,但不是我瞧不起你们,你们就是五个小妖而已,传承少,见识也少,说经营,你们经营个鬼啊,就你们现在都做不成,这福地还想经营好?我只求你们能维持住就差不多了。” 灰仙眼中的杀机又凝聚起来。 但就在它想发威发怒时。 一只手,按在了它的肩上。 不用回头。 不用看。 五仙之中,敢于这么干的,只有一个。 白仙。 白仙按住了灰仙。 毫无疑问。 灰仙是五仙之中,最强的一个。 很多事基本上都是灰仙出头。 但也有例外的时候。 那就是白仙。 白仙很少说话。 但它说话,份量很重。 “这个人类说的对,他拿百分之五十一不过分。” 而且。 有些话不好说。 没有刘醒非,五仙的确是晋升不了福地。 五仙之中,唯一可以治疗,净化的,也就是白仙。但即便白仙也解决不了怨恨财宝的问题。 最简单的。 是把财宝给换掉。 解决到怨气之源。 但话说回来了。 价值三亿两的黄金,和十几亿的白银,你让五仙拿什么替换?当今之世,上哪儿才能找人去补上这空缺? 没有。 哪怕白仙可以净化掉财宝上的怨气,但根源仍在,不要多久这怨气又会重新滋生出来。 所以说,解决不了的。 只能指望刘醒非的出手了。 不过,在刘醒非出手前,还是要征得五仙的同意。 灰仙无可奈何地低下了头,它有一些疲惫地说道:“好吧,就依了你,百分之五十一就百分之五十一。” 刘醒非心中感慨。 这样强压人,并不好。 但他做不到另两点。 一是杀。 把五仙统统都杀了,他来占这个点。 但怎么想这都是不可能的。 五仙,打败容易,想要杀掉,就难了。如果刘醒非倾尽全力,也许可以杀一两个吧,但剩余的就要和他不死不休了。 还是无法缓和的那种。 另一个方法就是刘醒非来当老好人。 但怎么想这也是不可能的。 刘醒非又不是白痴,怎么可能会有当老好人的想法。 所以,先强压一下。 然后。 就看以后了。 不过想想,不出意外,五仙最终还是会接受的。 毕竟,五仙是小妖。 小妖就是小妖。 虽有些许灵性,能顽强的生存至今。 但上限在那里。 它们的根脚限制了它们的眼光,依附强者,是最好的选择。 没有之一。 双方说好,就要订立契约。 “不要打了。” 刘醒非制止了小尸妖和莫小米。 莫小米还好,她犹有余裕,再打下去也无所谓。 但小尸妖就比较惨,累的。 特别是狐仙发了狠,直接把镇东关给祭炼了。 镇东关投向五仙,是沉迷于狐仙给他编织的幻境,哦,那太美好了。你纵然知道那是假的,但在幻境里,你知道,你手摸的是软的,你嘴舔的是香的,你搂抱的女人,一个个都香玉满怀,五官精致,身材有型,这让人怎么拒绝? 但他哪知道,狐仙有多么残忍无情。 把他弄睡了,直接在他身上进行尸傀儡的祭炼。 好好一个大活人,给祭炼成了尸傀儡。 镇东关能满意吗? 他恨啊。 结果直接在怨恨下迷失心智,成了一具受狐仙控制的活尸。 狐仙之所以如此,为的是什么? 当然是战斗力。 这样炼成后的镇东关实力惊人。 更关键是它被控制着。 直接就把小尸妖一顿暴打。 所以刘醒非制止了战斗,小尸妖一副很累的模样。 狐仙,柳仙,双双到了宝藏之地。 不要说话。 五仙之间自然就有了一番的心灵交流。 狐柳二仙皆都面露喜色,同时看向刘醒非也越发的忌惮了。 它们早就知道有人缠住了灰仙,没想到这人强成了这样,即便是灰仙,加上了白仙和黄仙,三仙都打不过这一个人。 一张由五仙神力凝结成的纸上,写上了契约文。 这份契约可不是什么魔鬼的小花招。 纸是神力凝结的神力纸。 字是仙家的仙灵文。 这两者其实都可以耍小花招。 甚至可能比魔鬼玩得都溜。 但是,奈何,五仙的文化不是很高。 反而刘醒非拥有可怕的学习能力,什么神文仙言他早早就没了然于胸。 神文是从春水大神那儿学的。 仙言是从古代文书秘籍里学的。 刘醒非干过不知多少盗墓的事,拥有一些古代仙灵文字不奇怪。 所以这是一份干净的契约。 第61章 福地,福地 看着这契约书,刘醒非把它烙印于心。 五仙亦如是。 有了这份契约,双方才有合作的基础。 “你怎么做?” 灰仙问。 它始终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刘醒非就那么厉害。 五仙千百年来都做不到的事,他能那么容易解决。 不过,所谓事呢,是做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说得再多,该不信还是不信。虽然你说得很像那么一回事,但我就是不信,怎么办呢? 但你把事做成了。 事实摆出来了。 就没多少废话说了。 此时,刘醒非出手。 他其实也没有正规的方法。 但,他是一个降术师。 降术师,你说它弱吧,真弱,初级的降术师啥也不是,运气不好甚至能给小街溜子追着打。 但厉害起来,别人做不到的事它全能做。一只小圆扁壶在手。 这是。 刘醒非祭炼的钧天壶。 其材质,是刘醒非第二世留下来的尸体。 要知道,刘醒非第一世身体被母上蛛吃了,没什么残余,也就剩下一颗人头而已,炼不出什么东西了。 但他第二世却是不简单。 不仅修炼了诸多的奇功妙法,魔法秘术。 更是修炼了极强的武道。 只是,不得长生罢了。 但他的第二世之躯,那也是不凡之物,几乎快成为半神了。 炼出来了这钧天壶,岂是小可。 这钧天壶,不要说物品了,便是生灵也能够装起来。 更重要的是,有了此宝,刘醒非第二世的财宝都给收了起来。 这件异宝一挥而就。 有问题的金银财宝尽数收了起来。 五仙一惊。 它们正想说什么。 却见刘醒非又放出了大量的黄金。 呵呵。 虽然这里的财宝很多。 但刘醒非从海神手上夺来的黄金却只多不少。 由此可知,大罗到底错过了什么。 海上的利益,十倍,百倍之于陆地上的土里刨食。 但终大罗一朝,百分之九十的时间,都是在历行海禁。 海禁,海禁,大好海利,拱手让人。 让给了谁? 西极。 这大罗一让,随后的大乾闭关锁国,得到的就是西极大船跨海而来,强行叩开了中土国门,给整个中土带来了水深火热的灾难。 看看。 海神在海里的沉船随便一捞,得到的财宝就远远超过了大乾对中土的烧杀掳掠。 刘醒非掏这个钱。 轻轻松松。 游刃有余。 再说了,这不是白掏的,应该说是置换。 大乾强抢的黄金白银也仍然可以花用。 只不过。 即便如此,也只是消除了此地晋升福地的一个破绽而已。 福地。 不是那么好晋升的。 当然,对于普通人物,甚至是五仙,只能等,慢慢来。 但对于刘醒非。 他是降术师啊。 身为一个降术师,此时不施降,何时施降术! 降术师的降术,严格说就是催化作用。 就好像从一个点到另一个点。 降术师的降术,它加快了速度,变更曲线,但最终仍然是使两者相联。 刘醒非一个降术下去。 此地。 好似活了。 同时刘醒非抓住了灰仙。 这是灰仙在发呆,它感知到了此地的变化。 因此而发愣。 所以给刘醒非一把抓个正着。 不过刘醒非不是要杀它。 “快,由你来主导绑定。” 灰仙刚开始一怔,旋即明白了。 但它道:“等等,可不可以让白仙来主导一切。” 白仙先是一愣,很快就笑了起来。 “行吗?” 刘醒非在刹那之间,洞悉了五仙的心思。 坦白说,五仙中黄灰柳狐,这一个个的,都不怎么擅长经营。 只有白仙,它比较适合。 所谓福地,自然要白仙这样的,才好将福地的这个福之一字给最大化。 不然你看灰仙。 灰仙主导此地,把好好一座青山变成了灰山,鼠山。 这像话吗? 现在晋级福地,那就对不起了,还是让白仙来吧。 此外,还有一点。 晋升福地,是需要和福地绑死的。 也就是说,一经绑定,白仙此后就不能离开福地。 那万一有什么事一定要出福地呢? 自然,是五仙之中,战斗力最强的灰仙出福地最好。 它可以很好的保护好此方福地。 刘醒非道:“可以,那你来。” 主导权交给了白仙。 随着刘醒非的提醒,白仙明白了。 “此地当有溪水,当有暗河,当有绿色,当有莹石晧月,当有地茹,当有白鱼,当有青藤果蔓,当有鲜花绿果,当有玉石,当有田原,当有清风,当有药草……” 随着它的话语,一切在慢慢成型,渐渐成真。 与之相对的,是此地的钱财,在渐渐消失。 它们化为了一种能量,对福地进行改造。 这就好像,刘醒非把一切材料都准备好。 由白仙来搭积木一样使用这些材料。 使这一方地,渐渐升级为福地。 同时,由于是白仙主导。 福地的权柄一下就落在了白仙的身上。 这也让白仙明白,刘醒非为什么不愿意绑定福地了。 即使,是这福地洞天,也是有最终的寿命的。 要是别的什么时候还好。 天空灵机遍布。 即使是摆脱福地,福地亦不得死,人也可以重新获得自由。 但在末法劫中。 想要自由,想要摆脱福地。 那便是一个死。 即便不摆脱,可福地就像一个汽球。 不管绑口多紧。 汽球始终在慢慢的漏气。 如果有一天。 福地的灵气不足。 漏得比较多了。 那对不起。 福地就要从你身上抽取能量了。 总之。 是双死下场。 漫长的末法劫。 谁敢说自己一定能熬到最后呢? 没哪个敢。 洞天里的也不敢说这话。 不要以为福地不如洞天就会比洞天先完蛋。 关键要看人。 倘若经营得好。 那福地也能熬得久,甚至也有可能晋级洞天。 这天下,又哪有一定不变的事呢。 福地也好,洞天也罢,都需要资源。 说到资源。 刘醒非自己点选了一处。 他搭的桥,从白仙身上收了百分之五十一的控制权。 做这点事,轻而易举。 甚至,五仙也在看刘醒非出手。 画卷一展。 一块茶园药田就自动出现了。 又一拍小圆扁壶。 一群鸡鸭灵禽也出现了。 这茶园药田什么的,一张画就具现出来,已经是仙家的手段了,没想到刘醒非竟然有如此手段。 五仙忍不住口水直流。 那灵茶,灵药,谁不想要啊! 但这些灵物,一则是在深山老林子里,天生天长,易于被毁坏,哪可能就一定落入到五仙手里。甚至大多为人所取。 二来即便是有,找到了,也是要看缘法的。 强行硬取,五仙也知道是不可以的。 天下灵物,有缘才可得之。 无缘硬取,轻则伤运,重则丢命。 这不是在开玩笑的。 在民间有一个故事。 说一个老人参精,有千年修为,但迟迟不得正果。直到有一天,他突发好心,救了一个人,这才飞升为仙。 问为什么? 身为人参,你的作用就是救命的。 如果一个只注重自己修为,却一辈子没救过一个人的人参,它的功德能算圆满吗? 当然不算。 所以直到它救了一个人后,这才算功德圆满,才能飞升成仙。 换句话说,每一个人,每一个物件,每一个妖,生下来就有天命存在。 你要,完成,你的天命。 如果你没完成,甚至破坏了,那是要积累业力的。 纵然是五仙也明白此理。 所以它们手上虽也有灵物,也有宝贝,但那真是千年积累,不多啊,不多乎,多乎哉?不多矣! 但是,现在,在它们眼皮子前。 刘醒非告诉它们。 灵材灵茶灵药,这玩意是可以自己种的。 一些灵禽,别的不说,那灵鸡灵鸭,至少黄仙狐仙是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以往。 即便是一只凡鸡凡鸭都让它们口中生津,更何况这是灵鸡灵鸭。 看似是简单家禽,其实都是灵种。 那鸡,是乌龙凤骨鸡,三花野山鸡,凤眼轻灵鸡,皆非凡种,是刘醒非在民间好不容易才精挑细选下来的,经过配种,挑选,如此才有的这品种,这规模。 那鸭是水中绿水鸭,是返祖扁嘴鸭,是黄掌扑水鸭。 更有红头大鹅,学鹤鹅,守门将军鹅,先生夫子鹅,长不大猪,黑毛哼哼猪,不胖猪等一些家禽走兽的异种。 任五仙怎么也想不到。 刘醒非的小扁壶里竟然暗装了这么多的家禽。 这这这。 五仙看得目瞪口呆。 它们或许这一刻才明白,刘醒非为什么要在它们这谋取一个地方了。 这些灵茶灵药灵村,在这个世间,是要渐渐活不下去了的。 就是这些灵禽家畜,如果不收养在福地,放在外间,也是要渐渐绝种的。 末法时代,不容灵物的生长。 唯有在这福地洞天之中,才有一线生机。 刘醒非看出它们有羡慕,心中有些悲哀。 身为五仙,这小日子过得真是一个惨啊。 外面那些在仙门手中的福地洞天,哪一个不是灵材遍地,宝物无数,收藏了不知多少的神奇珍兽。 哪像他。 虽然手上的东西堪称一个灵字。 其实大多都是人家不要,或懒得收集才剩下来的。 真正的好东西,真以为人家不要吗? 看不上,才给你捡到漏的。 真正好东西好宝贝都给收走了。 所以民间才会越发的匮乏。 好东西给收走了嘛。 导致阴阳失序。 所以在大罗末期,天灾不断,就是此意。 很多灵物都有梳理天地的作用。 这些灵物被收走,可不就引发了阴阳逆乱么。 也就导致大罗末期天灾频频。 但你说这些灵材不收行吗? 在福地洞天,它们至少能活。 但放在野外,在民间,在山野,早晚是要完蛋的。 哪怕不被人为的灭杀,摘取,毁坏,最终也会因末法而失去原本应有的灵性,成为朽木顽石。 再也无复灵也。 看刘醒非就知道。 他也就收集一些鸡鸭鹅了。 因为在这些民间家禽中寻找灵物太费功夫了,这才算让刘醒非捡到了漏洞。 好在。 刘醒非到底识货。 并且。 五仙也是识货的。 只不过,这人与妖,之间的差距啊,就体现在这儿了。 倘若是五仙得到这些灵禽。 不要说的,必定是第一时间享受它们。 最多,也许会分给朋友一些。 也就是在五仙之中流传一下。 也只是那么多了。 大头仍然是自己独享。 但刘醒非就不一样了。 他是一个人类。 他得了这灵禽,自然是想要自己养。 就好像他搜罗来的灵药灵植,也是会想法子种下来。 因此,现在的刘醒非才可以大把大把的掏宝贝。 看到那么多的灵禽。 五仙要说不流口水是不可能的。 想要啊。 但不行。 那是人家的。 一来刘醒非占据此方福地百分之五十一,人家才是大头。 它们五仙分享百分之四十九,合在一起也比不过此人。 更重要的是,它们之间心灵相通,已经从白仙的心灵中感知到了此方新生福地对刘醒非的好感。 刘醒非不仅有百分之五十一的权柄。 还被此方福地所喜欢。 它们就更不能放肆了。 并且它们估计就算是开打也是打不过。 所以,能怎么办呢?只能看着眼馋了。 但是,该说不说呀,这么多的灵禽。 得有多少的蛋呀。 随便吃几只,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吧。 但现在它们却只能眼睁睁看着。 “我们,从前为什么没想过自己养呢?” 身为五仙。 凤凰养不起。 但这鸡鸭什么的应该是能养得起的。 但,怎么可能呢? 也许养没几天,就给忍不住吃掉了。 狗子养鸡养鸭倒是可以有。 但谁听说过狐狸养鸡鸭的。 不过狐仙终究是忍不住,看这么多鸡鸭不能食之,太残忍了。 狐仙上前。 “那个,大仙啊,你这里有这么多的灵禽,哪里能够一个人就看过来的,不如让小狐替你看守打理如何?” 黄仙不干了。 “不是,你一狐狸精,还想养鸡鸭?你不吃就不错了!” 狐仙不悦道:“民间有语,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可没说狐狸给鸡拜年的话儿。我还是可以干这份工作的,但你,绝无可能。” 黄仙大怒。 “狐仙,你这是要打架啊!” 狐仙也忍不住道:“打就打,你以为我现在还怕你?” 现在的它,入手镇东关这顶级的尸傀儡,在未来一二百年里都拥有不菲的战力,自然心胸胆气也壮了许多。 刘醒非笑了一下,道:“那个,不好意思啊,我这些灵禽不需要看护,手下这些鹅就能看护好了。” 好一个刘醒非。 这是他早年养许多鹅的原因。 因为这个鹅啊,养好了真的是作用太大了。 它不仅能看家护院,像刘醒非手下这有灵性的鹅,更是连看守鸡鸭都能办到。 这也是刘醒非在鹅村广泛养鹅的原因。 就是从诸多的鹅中挑选大将军鹅。 这种天生有领导才能的鹅,用它们养鸡鸭比什么人都可靠。 对的。 刘醒非手上的灵禽。 以鹅为尊。 基本上是不会吃的。 鹅也清楚这一点。 但那些鸡鸭,虽然也是灵禽,但是可以吃的。除了少数顶级异种除外。 第62章 关于子嗣 黄仙,狐仙,想给刘醒非打工,想养鸡鸭,这是不可能了。 这不是在抢大将军鹅们的工作吗? 大将军鹅们很清楚。 它们不用上餐桌,是它们能给主人干活。 如果它们没了工作,就有可能上餐桌,这它们能答应吗? 所以一时间它们都盯紧了狐黄二仙。 如果可以,大将军鹅的眼光已经把狐黄二仙杀个百八十回了。 好在刘醒非拒绝了。 这样,大将军鹅们才摇晃着身子去工作。 “不过,我的药田,茶园,还有一些灵材灵米,都需要人来种的。” “在下可以为您种地,只要每月给我十颗灵蛋就足矣。” 柳仙说话了。 这柳仙,对于灵禽不能说没想法。 但它知道那。玩意不是乱吃的。 毕竟有一个灵字。 如果刘醒非大肆经常的吃鸡吃鸭,那些有异于寻常鸡鸭的灵禽会怎么想?到时就不好管理了。 所以想要谋取鸡鸭是下下策。 但倘若只是要一些蛋蛋,那应该是没问题的。 即便是灵禽的鸡鸭,也不可能会选择愿意孵化每一颗蛋。 这也太累了不是吗? 真以为孵化工作好吗? 蹲窝里一动不动的。 所以柳仙表示,给个蛋就足够了。 刘醒非当然同意。 这下,他的灵地可以耕种了,甚至扩大一些产量。 事实上。 刘醒非手上捏着大把的灵蛋。 他一个人,就算便宜给一些身边的人,又能给多少? 要知道,灵鸡灵鸭,这可是最擅长产蛋的。 这帮子个鸡鸭,管不住腚的下蛋。 这蛋总不能不管不要吧,也就收起来了。 要说,得亏刘醒非有钧天壶在手,要不是这顶级空间法宝,刘醒非真养不起灵禽。 有的时候,有好主意,但条件不到也是没办法的。 但有了钧天壶,刘醒非至少在灵蛋是是实现了自由的。 他收藏起来的灵蛋,早就懒得去计数了。 这么些年,足有上百万之数了。 只有少数是被孵化的,其余都收了起来,随取随用。 不要说柳仙眼馋了,就是灰仙都忍不住啊。其余黄仙白仙更不要说了。 嗯。 白仙不同。 它虽也馋,但不是冲灵蛋来的,而是看上了刘醒非手上的一众的灵植。 这些灵植,有很多灵果树,还有一些蔓藤,也是结果子的,能被刘醒了收集,虽然在很多仙门看来不过是一些野果子而已,但对五仙,尤其是白仙,那可太有吸引力了。 没说的,刘醒非手上捏着的资源,对五仙,对此方福地来说,太重要了。 甚至,五仙中有的心里在想,你早说呀,你倒是早说呀,你要掏出这些个来,哪个能拦你? 所以说。 刘醒非说的没错。 指望五仙经营福地,那是笑话。 终究是小妖出身,它们能懂什么? 最多,也就是维持而已。 说到底,还是得要刘醒非来安排它们。 一方福地,最主要的就是看它能有多少产出,并且是大量的产出。 刘醒非不像仙门,手上有大量的仙种灵兽。甚至有门人弟子打理一切。 他有的只是这些收集地。 好在。 刘醒非认识了祁青丝。 从这个女蛇妖嘴里,他知道了一个人。 红罗大仙。 虽然从祁青丝口中,对红罗大仙是没什么好话的,心眼小,自私,吝啬,狠毒种种,但不可否认的一件事是,她飞升了。 而且。 她是一个散修。 散修啊。 修成正果。 这有多不容易。 那些名门大派,什么都有,甚至是上面有人,下面也有人,走到哪儿撇大条都有人给递手纸,缺什么有什么。什么天材地宝,想要什么都可以有。 但散修有什么? 什么都没有。 说句不好听的。 哪怕是去撇大条,都要自己把纸找好。 做什么,都要靠自己。 别的不说了,功法啊什么,都可以克服。 总有天才可以自己创功嘛。 但修炼过程中所需要的资源,这个真没办法。 比如红罗大仙,什么也没有。 最终这个女人到处抓僵尸和吸血鬼,去给那些怪物们拔牙,并且拔牙后还给它们恢复,等它们重新长出牙后好再拔。 一直到把它们活活折磨至死。 因为这是红罗大仙手上少数可以得到的资源。 不然怎么办? 灵石? 灵矿。 灵材。 这些真正的好东西基本上都是有主的。 你怎么办,去抢。 打了小的来了大的,打了大的来了老的,打了老的呢?人家全都来了。只要一句这是妖邪,大家并肩子上,不要和她讲规矩。 然后那些人就可以过来围殴了。 讲道理。 哪有道理可讲。 所以红罗大仙手法只能是这个,只能这么办。所以她才养成了自私自利的性格。 你自私,才有一些。 你不自私,什么都没有。 什么都没有,那你还修个尸比啊。 刘醒非也是早有感触。 所以他才准备了这许多。 原本,有些东西,灵植灵材,灵禽灵兽,他还是比较难办的。但谁让他拥有了钧天壶。 虽然不能用之于战斗。 但这用发刘醒非第二世毕生修为炼成的壶终归是不凡之物。 帮助刘醒非解决了这问题。 原本,刘醒非虽然收了这些,却也是只能暂时放钧天壶里面。 但现在,有了福地,他终于可以大展拳脚了。 最开始他还以为自己要动手辛苦一下。 但是,没想到,五仙太热情了。 这一个个哭着喊着要帮他干活。 唉。 盛情难却啊。 能怎么办呢。 只能是答应它们。 当然,仅止于此,还是不够的。 刘醒非拉了灰仙一边说话。 “灰仙老大。” “不敢不敢,叫我老灰就可以了。” 此时灰仙一副老好人模样,又有谁知道它的残忍是有多可怕。 不过,交手后的刘醒非十分了解灰仙。 残忍又怎么了。 刘醒非十分欣赏这种残忍。 有时这种品质是很有用的。 举个例子,外科手术,一般人能做吗?你不仅要面无表情的解剖青蛙,也要能解剖一个人。 因为外科手术,最终是要在人的身上进行。 一个见血就晕的人,再仁慈再善良,这外科医学技术和他也没关系。 “我见识过灰兄的手段,挺有意思的,因此,在下有一个方子,想要给灰兄过目一下。” “哦?” 灰仙有些疑惑。 刘醒非一笑,取出了一个本子,用一支笔在上面写了起来。 灰仙翻了一个白眼。 现写啊! 还以为你一直就有。 一会,刘醒非把东西写好了,撕下两张纸页,给了灰仙。 灰仙有些无聊的看。 要不是方才刘醒非大掏了一笔,显了一下个人雄厚的财富,它只怕立刻就丢地上了。 看都不会去看一眼。 但现在它却是看了。 一看,它就给吸引住了。 一会儿,灰仙身上升起了一丝丝黑气。 不知道的以为灰仙又发脾气了,要和刘醒非大战一场。 却听它道:“这方子,它真吗?吾怎么觉得这玩意有些开玩笑啊。” 刘醒非上前一步,低语。 “我用灵蛋购买。” 灰仙忍不住问:“此话当真?” 刘醒非道:“你可以先炼制一批,我付了钱,你再做下一批,我纵然是骗,还能骗你一辈子吗?” 灰仙眦牙。 “好,吾便信你一次。” 说着,它看向手中的方子。 这是一连串的丹方。 第一个,是生生造化丹。 这个丹方,有两个方子。 一是用妇人之紫河车加诸多灵药炼制。 药效极强。 不管是什么人,什么伤,此丹一服,都可以保命。 无伤无病之人,服之也可以恢复健康。 另一个,比较残忍。 直接用小婴孩来炼丹。 取的,就是小孩子里面的生生造化之气。 但,刘醒非给出的这个方子,既不是要紫河车,也不是要真正的小孩子。 而是改了药引子。 用刚刚出生的小老鼠为药引子。 制这生生造化丹。 此后还有主体的小还丹,大还丹,小黄丹,大黄丹,黄芽丹,紫苏丹,紫辰丹,紫霄丹,紫云丹,白云丹,白玉丹,白水丹,水纹丹等。 丹方其实并无特殊之处。 最关键仍然是需要这生生造化之气。 坦白说,在人类社会。 这个丹方就是邪方,妖方。 有用是有用。 但都是邪魔妖道。 因为这些方子中最重要有就是需要生生造化之气。 也就是说。 需要用小婴孩。 因此这方子为人类社会所不容。 但刘醒非知道一件事。 老鼠的身体,和人类很相似。 如果说猪很像人,那么这老鼠比猪更接近于人。 西极一些医院已经用小老鼠来试药了。 简而言之。 生生造化之气。 只有一些特殊灵植,和新生的幼生小生命才有。 但是灵植价值非凡且必是数量稀少成长困难。 和灵植一比,新生小生命也就算不得什么了。 但新生小生命。 选择人类幼崽太过分,是不可能的事。 那就选择小老鼠了。 也许,在质量上比不得人。 不过质量不足数量补。 别的不说。 灰仙的子嗣……事实上它有时也很头痛的。 想也是知道。 灰仙怎么说也是一个老祖宗。 它脑子不好了才会炼制鼠山法宝。 为什么会如此? 真是它太残忍了吗? 不是的。 主要是,它自己也知道,自己的子嗣太多了。老鼠多了,就要吃东西,不吃东西,也要磨牙,想也是知道,这样下去灰仙的子嗣会有多少。 五仙一体。 其余四仙都给灰仙面子。 灰仙的子嗣被吃的最少,也是最多。 多到灰仙都不好办了。 它当时面临两个难处。 一是子嗣太多,消耗太大,它自己都要受不了了。 二是其余四仙给面子,导致灰仙的子嗣越来越多,平衡快要保不住了。 如此。 它才炼了鼠山之宝。 这个宝不宝的,它最初是不在意的。因为炼制此宝最主要的,就是消耗掉灰仙越来越多的子嗣,让五仙之间保持平衡。 为了五仙的平衡,死一些区区不值钱的子嗣又算得了什么。 只是。 这样做多少是一种浪费。 什么死气,怨气,这些都只是意外之物而已。 现在好了。 虽然灰仙仍然需要消耗自己的子嗣。 但至少不是白白死掉。 灰仙讨厌的是白死。 但倘若是有价值的死,就不是不可以接受的事。 用这些新生的小老鼠炼制丹药。 何乐而不为呢? 毕竟只是一些小老鼠而已。 灰仙的子嗣太多了,怎么浪费都消耗得起。 而它可以把这些子嗣炼就的丹药卖给刘醒非。 那些灵蛋,之于它,一是增长了修为,二是满足了口腹之欲。 刘醒非又找上了柳仙。 两人细说起来。 刘醒非也给了柳仙一个方子。 当刘醒非离开,灰仙过来。 “他给你什么?” 柳仙神色有些异样。 “他想要我的一些洗澡水。” “嗯?” 灰仙一愣。 柳仙笑了,解释道:“是酿酒的方子。” 灰仙奇道:“酿酒?他让你酿酒?” 柳仙皱眉。 “是的,他要我帮他酿酒……” 不过,不是一般酿酒。 而是要用一些人参灵芝之类的灵材,再用柳仙的一些子嗣来泡酒。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不是问题。 柳仙的一些强大子嗣甚至可以一直泡在酒里活着。 这是柳仙一脉,生命力顽强的特点。 又不是要子嗣的命。 泡泡酒,就当洗澡了。 难道生为子嗣,这么一点小事也不愿意为老祖宗做吗? 黄仙忍不住上前。 “这位大佬,其实我也可以让我的子嗣帮帮忙的。” 灰仙和柳仙目光狐疑的看黄仙。 灰仙的子嗣可以炼丹。 柳仙的子嗣可以泡酒。 你黄仙的子嗣可以干什么呢? 对黄仙,刘醒非就有些残忍了。 “你门下的子嗣总有一些不老实,不听话,又蠢又笨的吧。定期清理一下,我需要它们的皮毛骨肉血,我出灵蛋购买。” “啊?” 黄仙有些为难。 皮毛骨肉血。 这是要命啊! 倒是狐仙说了一句:“呆子,难道你的子嗣就永远不会死吗?” 黄仙这才恍然大悟。 让它自己去杀,这太难了。黄仙的这一脉家族观念十分重的。 自相残杀这种事,真的有些做不到。 但狐仙说的对。 人哪有不死的,更别说黄皮子们了。 不说被打死杀掉的,光是自然死的就不在少数。 把死掉的黄皮子进行利益最大化。 这岂不是一件好事? 但旋即黄仙就明白了。 狐仙这也是想出卖自己的子嗣了。 毫无疑问。 狐仙这一脉,当然是其皮毛值钱啊。 不管多疼爱自己的子嗣,但这是末法,没机会给这些子嗣变妖的机会了。 所以,这些子嗣们终有一死。 既然总归会死,那为什么不把利益最大化呢? 再说了,也不是全部嘛。 子嗣中也有个高低上下的。 保留住精英,把那些废柴利益最大化,这有什么错? 就算不这么做,这些子嗣该死的也是会死的。 第63章 莫小米出手杀人了 打一棒子,给个甜枣。 给过了甜枣,自然也是要再打一棒子。 得要和五仙建立更深厚的关系。 让它们给自己打工。 自己也可以从它们身上赚些好处。 当然。 这需要掌握一个度。 过了,它们会反抗的。 谁喜欢打工当牛马? 真以为五仙是好欺负的吗? 但也不能轻了。 轻了,会让它们觉得你好欺负。 那就不会认真工作了,不会把刘醒非的话当一回事,刘醒非要它们做的事,也会学会去糊弄了。 另外,不能公平的对待它们。 公平,是说的。 倘若做事绝对公平,那就是不公平。 因为每个人,心中的尺子都不一样。 你以为你公平了,但别人未必会认。 既然如此,干脆就不要公平。 五仙要觉得不公,它们自己内部调和一下就好了。 你们不是讲义气的吗? 另一边。 张大老爷一行人走到了后殿。 他终于来到了萨满的主殿。 至于津田他们,交给莫小米了。 她很喜欢和这些人玩的。 一巴掌一个小朋友。 没有例外的。 甚至面对织田家赶来的快铳,她更是表演了一下手接铳子儿。 一把把闪着金属光泽的铳子从她的手掌上叮当的掉落,不知胆寒了多少人的心。 你以为这就完了。 怎么可能。 莫小米当年的绰号是什么? 真以为她是好人吗? 打败了你,不杀,那为什么要打败你呢? 这就是莫小米,杀性极重的莫小米。 视人命如无物。 从小就喜欢烧开水往蚂蚁窝里倒。 有的小孩这么做是玩,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但莫小米知道。 她就喜欢自己像神一样毁掉蚂蚁的杀戮感觉。 有的小孩。 残忍是看得出来的,是天生的。 莫小米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除了刘醒非,她大约对任何一个人都不会上心吧。哪怕是莫氏一族的人。 既然如此,她又怎么可能会对这些东岛人和土匪手下留情? 不。 她会一视同仁。 统统都是一巴掌的事。 有一个人很搞笑。 这人在她面前表演了一下拔刀术。 不过呢,这个人已经受伤了。 明明已经受伤了,还敢在自己面前逞强。 那对不起了。 莫小米没和他客气。 一巴掌把他的头给拍得在脖子上转了一个圈。 这时。 他的刀才拔出来一丝。 也就一丝。 拔刀术讲究的是一个快。 但莫小米随随便便一巴掌,就打得他至死也没把刀拔出来一毫。 很多人看到这一幕,整个人都傻了。 他们都知道,这人是队伍中少有的一个高手。 东岛人更知道,他是神心上人,精通拔刀术的大师级人物。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勇敢的拦在莫小米面前,让莫小米不耐烦的一巴掌拍死了。 太残暴了。 很多人心里这么想。 他们开始逃跑。 但他们遇上了织田家的小姐。 结果很多人被织田家人活活扫死。 直到织田家小姐看到了东岛人和东乾国人,这才让手下收手,就这一会子功夫,已经死了一半多的人了。 当然,死的主要是土匪。 对于土匪,死多少也无所谓。 这也就是玩。 不然莫小米一路横推,三分钟打完。 一路追,一路逃。 很快,到洞子口了。 一到洞口,织田家小姐就发飙了。 “杀敌给给!” 堂堂织田家大小姐,哪怕是男尊女卑的东岛社会,她头上顶一个家主父亲的压迫,但大小姐仍然经营出了自己的势力。 在过往,她一向是无往不利。 什么时候给人当狗一样撵了。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她早就憋着一肚子的脑穷火了,正好于此时发泄。 六根管的重型速射铳。 这简称是机炮。 不加控制,一分钟能扫一万发铳子儿。 而此刻,布置在这里的,是两台。 在大小姐愤狠的怒吼声中,两台机炮疯狂转动起来。 火点子链条状的铳子像多管线一样射了过去。 要是一般人,管你是功夫大师还是金钟罩铁布衫,统统都要打成碎尸烂肉,有一块整肉都算运气好。 但这个射击的对象,却偏偏是莫小米。 曾经,天下无敌的莫小米。 想当年,用漫天飞雨般的暗器射她的,还少吗? 更不要说,那些暗器还有毒。 不要说射中了。 就是擦破了一点皮,都是要人命的下场。 可即便如此,莫小米也没栽倒过。 更不要说这种机炮了。 不就是火力猛一些吗? 倘若是一些大宗师,给这样逼在死角位置疯狂扫射,那是有玩完的可能。 但。 莫小米。 是天人。 天人,是无敌的。 一道红色屏障在莫小米的身前出现。 她轻轻松松,撑开了罡气防护罩,就把这些铳子给挡下了。 这就是天人的可怕。 有古文籍说,天人身穿天衣,而天衣无缝,可以全方位的保护天人,便是这个道理了。 修成天人,掌握生物力场。 此罡气护体,已经可以收发于心,并且持久存在了。 纵然被重型机炮怼着打,也别想破开其的防御。 叮叮当当。 在地上,落下了越来越多的铳子。 而这样的事,是注定不可能长久的。 想也是知道啊。 这玩意太消耗铳子了。 这一发发机炮使用的铳子,也不可能是小步铳能用的,得是人食指长的长条大子铳。 这样的子铳,也不是一发发打的,得要绑定在固定的链条上,才能飞快的发射。 但如此一来,就造成了巨大的消耗。 即便是看似很小的铳子。 当数量达到了上万,那也是极为沉重,并且占地方的。 这里是灰山,在中土与大普罗斯的边界。 快要出界了。 在这样的地方,能运进来多少军火武器? 以这点体量的军火,想要奈何一位天人,开什么玩笑呢。 “走!” 津田忍痛,带少数人直接走人了。 这一次,他死伤惨重。 人没杀到。 事没办成。 财宝也取之不到。 连神心上人也死掉了。 津田失意之极,匆匆而逃。 终于,多管重型速射铳停了下来。 两台机炮轮发,把十多个箱子的铳子打光了。 没法子。 看起来十几个箱子。 里面的铳子看起来很多。 但当两台六管重型机炮发射时,一箱子的铳子也就十几秒就打光了。 这打了大约三分钟多一点。 可不是把所有的铳子都打光了吗! “哈哈哈哈哈……” “你们刚才打得好欢快啊,也该轮到我了吧!” 莫小米心中发狠。 一巴掌拍过去。 鲜红的大巴掌一推而过。 操纵机炮的人爆成了血雾。 只有一些零星的碎布和白色小块的骨块留了下来,其余的皆化为了血沫子。 机炮,重卡,织田家展示实力的装备,统统扭曲折断的不成样子。 就说大卡。 连轮胎都像破布一样的碎掉了。 在地上是东一块西一片的。 这其中,不知死了多少人。 当然,织田家是不可能一招全死完的。 但这没用。 莫小米踏步出来。 身上红色的血气翻腾无比。 她伸出了一根手指。 像开铳一样,对着人点。 同时口中配音。 “砰,砰,砰,砰……” 她手指一点。 嘴里吐一个砰字,就立刻有一个人倒下去。 不是身上突然炸起了一个血洞,就是脑袋突然像摔地上的西瓜一样,直接破碎。 哪个人能逃过她的出手。 原本,按理。 天人是不能随便杀人的。 但这一次,莫小米杀的,大多都是该死之辈。 像这些土匪,东岛人,东乾国人,甚至织田家,这些,能有几个好人? 大多都是该死之辈。 莫小米精得一批,她和刘醒非学过的,杀人要多看一眼,一看,哎呀呀,这一个个的是乌云盖顶,血煞冲天。 就这么一群该死的东西,可不是能随便下手么。 大巴掌一挥,血光无数。 很快,她就盯着了一个人。 别以为莫小米粗枝大叶。 之前说了。 她精得一批。 只是她的性子爽直,很多事不当一回事。 可再怎么不当一回事,眼瞅有人用重型速射铳对着她打,还说什么杀死给给。那她也不会客气。 身在江湖,要牢记一点。 不可以有仁慈的心。 至少不能圣母。 要永远记住。 杀人者,人恒杀之。 行走在江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懂得承载。 要有自己被人杀掉的觉悟,去行走江湖。 既然这个女人要杀她,那对不起了。 莫小米当时一直注意织田家小姐,也就给了一些人逃命的机会。 但是,无所谓。 她毕竟是天人。 这些人能从她手下逃出去,那她也可以留他们一命。 不过,一头的乌云盖顶,也不过是早死晚死的结果而已。 但这一个。 一定要死在她手里。 莫小米轻易的走到了织田家小姐的面前。 织田家……或者说,织田香澄。 她感知到了死亡。 她怕了。 一直以来,她很刻苦,暗中修炼了一手精绝的剑道。 无声流,缩地术,拔刀斩,鬼影背刺,她修炼的很好。 哪怕去当一个刺客,也能生活的很好。 因为即使用剑,她也能做一个暗杀于无形的超级高手。 她也一直很自傲。 觉得天下之大,自己哪里都可以去了。 直到现在,直面死亡。 她才知道,这个世上,真有可以轻松把自己杀掉的人。 就这样,死了吗? 莫小米看她,已经有些狼狈了。 白色的袜子上满是小泥点子,漂亮的裙装也脏污破损了,连精致的脸蛋子,也有些破了皮的地方,头发散乱,原本的精致小洋帽早已经不知掉到哪地说去了。 不过,即便如此,她也紧紧捏着她手中的刀。 大般若长光。 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 在这个末法时代。 她又能做什么。 “长得倒是挺漂亮,为什么非要作死呢?怪可惜的。” 嘴里说着怪可惜的,但莫小米的大巴掌随时就要抬起来了。 织田香澄知道。 这女人赤手空拳的可怕。 手掌上,红光一闪,就能轻轻松松随随便便的把人杀死。 什么武器,什么防备,都没有用。 在这个女人手上,杀人,就是一挥而就的事。 太轻松了。 仿佛呼吸喝水一般。 见鬼。 这世上怎么可能有这样的人。 如果中土有这样的人,为什么大东岛帝国会打下中土的半壁江山!这到底是怎么了。不,不行,无论如何,我不能死。 大好年华,青春美丽。 正值于一个人,或者说一个女子最美好的年华,织田香澄怎么可能甘心去死。 “我,我投降,请饶我一命,我可以为您献上,整个织田家!” 这个女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福至心灵,她不顾仪态,同时放下了自尊和骄傲,跪了下来,并且把手中的刀高高举过头顶,敬呈给莫小米。 原本,莫小米是要杀了她的。 但织田香澄做对了一件事。 她不仅跪了。 投降。 但这不是重点。 最最关键的,是她说了中土的话,而没说抠泥叽哇,瓦达西瓦之类的东岛话。 不然她即便是跪下了。 投降了。 莫小米也会嫌她说话听不懂,或难听,一巴掌杀了她。 可她既然说了中土话,至少莫小米是听明白了。 更重要的是,她说得十分正规,流利。 没有任何的含糊,磕巴,或抑扬顿挫。 所以莫小米的大巴掌到底也是停了下来。 “整个织田家,怎么,织田家很了不起吗?” “大小姐,你,你,怎么可以这样!” 一个织田家下人对织田香澄痛心疾首的说。 不过,可惜。 他说的是东岛话。 莫小米虽没听明白意思,却十分讨厌有人打扰她。 手一指。 噗。 一颗大好人头就爆掉了。 白花花的股浆好溅得到处都是。 不过没沾到莫小米半星半点。 她轻轻一挥手。 那些脑浆子只朝一个方向溅去。 织田香澄,大美女一枚,给莫小米如此简单粗暴的行为给吓得差点尿了。 一手指。 就把一个人的脑袋给点爆了。 魔神也莫过于此了吧。 这样的人,你只能说跪得姿势不好,怎么敢不跪的? 织田香澄稳定一下心神,道:“织田家乃是东岛名门,家族涉及商业,隐者,拥有庞大产业和家族势力,绝对可以帮到您的。” 莫小米笑了。 “倒也有些意思。” 她想到了一件事。 好像,有一个名字叫龙贵芝的女人,走近了刘醒非的身边。 那女人严格说其实是个破鞋。 但这女人聪明啊。 她知道,对于有本事的男人来说,女人有用,比单纯的漂亮贞节更重要。 所以她跑去东岛,帮刘醒非打拼事业了。 甚至她还拉拢了一批东岛女人帮自己。 小丫头片子,挺会玩的。 不得不说她做的对。 不过,我也可以学习一下嘛。 莫小米一念于此,毫不客气,一巴掌拍在了织田香澄的身上。 “好了,别怕。” 莫小米安慰被她吓到的织田香澄。 “我只是给你种下了我的血手印而已,你看看心脏位置,那有一个小掌印,只要有它在,你的生命皆在我一念之间。就算你跑得离我远远的,也没用。因为这个血手印要是失了控,你会生不如死。当然,若是你对我忠心耿耿,那就什么事也没有啦!” 第64章 立立真,立女真 莫小米是当过小老大的。 当年罗京的大姐头。 真以为她只是性子直,好糊弄吗? 织田香澄想要套路莫小米,捡回自己的一条命,怎么可能一点代价也不付出? 要知道,即便是普通的顶级高手,都可以暗送无常了,更不要说莫小米了。 莫小米独创的血手印功夫,狠辣,歹毒,那是和人开玩笑的? 随便给你种下一道劲力,那便是附骨之疽,一辈子也摆脱不掉的。 莫小米要人死,就死,要折磨人,也可以让人生不如死。 要不然莫小米曾经的名声怎么那么臭呢。 她当年除了杀人太多,还有一点就是在她退隐之后,仍然有人利用她的武功在兴风作浪。 这倒不是莫小米对自己武功的不重视。 而是她很清楚自己的特殊之处。 莫小米能成为当时的天下第一。 一个是她手上有刘醒非的修炼笔记。 这很重要。 帮助莫小米少走了不知多少的弯路。 特别是立意之高,让莫小米有与别人不同的眼光和大局观。这导致她在修炼武功上会比别人更高一层。 另一点是莫小米本人的天才。 这世上,天才常有,哪一代不出几个天才。 可是像莫小米这样的天才就十分少有了。 故此,莫小米在江湖上传出了她的武功。 这固然会造就一些高手出来。 但要说天下第一,那就想多了。 至于到达莫小米的高度,就更不可能了。 现在莫小米要控制织田香澄。 自然也要用一点手段。 她早早看出来了。 织田香澄这个人,自尊十分强大。 眼下对自己又是下跪又是哀求的。 但这只是权宜之计。 当她有机会,有条件,想发难的时候,绝对不会犹豫手软。 所以,莫小米干脆不给她一丁点机会。 下了封印,这样才能放心使用。 织田香澄整个人松了气劲。 但她明白,至少这样才能活下来。 话不多说。 莫小米又是一巴掌甩了出去。 这一掌,打得极远。 远到只能看一个大爆炸。 应该有一批人比较多,在远方集结,让莫小米看不过眼,忍不住抽了这么一巴掌。 一巴掌打出一个大爆炸的效果。 这一招,让逃出去的东乾国人十中无一。 剩下的,也就算了。 莫小米懒得再甩一巴掌了。 但这一掌殊不简单。 凌钩和花扎敖,原本就受了伤,这下全死了。 能活下来的,只有少数几个大内侍卫。 这几个人,一起看向了一个人。 这人是他们之中,武功最高的一个。 “强子,现在咋办?” 张强。 绰号张小强。 有人叫他蟑螂,有人叫他无敌。 但他叫张强。 原本是一个捕快。 后来立有薄功,升上来了。 算是走狗运,成为大内侍卫中的一员。 虽说今非昔比,比不得从前,但大内侍卫做为东乾国少数掌握的武力,待遇还是很好的。 再加上。 他被内廷高手李三刀赏识,功夫也练出来了。 李三刀这人可不得了。 曾经惜败于当年天下第一剑客清溪派的于和的剑下。 清溪于和。 天下第一剑。 不敢称第一高手。 但在江湖上也是响当当的人物。 即便是大乾的王爷,也不敢视其为鹰犬。 要对这个人礼遇有加。 要知道大乾一朝一向鄙视江湖武林,视武林中人为堂前燕,也就是不登大雅之堂的意思。 但即便是大乾的诸多王爷,也是不敢有失礼于清溪于和。 一个普普通通,简简单单的名字。 但就是这个人武功太高,所以不得不尊敬。 因为这个人,要杀人,王爷也活不了。 这就是清溪于和,天下第一剑的份量。 而李三刀却能在这个人的手下,惜败。 这足以说明他的不简单。 这样的李三刀,他看上的张强,自然也是不简单。 你看。 凌钩,花扎敖死了。 但这个没有太大名气的却活了下来。 东乾就是这样。 往往要看人脉,名气,反而真正有本事的底层,却不被看重。倘若没人提携,仍然要在最底层待着。 张强唏嘘一下。 “行了,这样也好,无论如何,至少我们不用再跟东岛人大腚后面了。” 众人皆笑。 虽然死伤惨重,但事至于此,他们已经拥有足够的理由回去了。 说实话,能在城里待着,谁别人的母亲想要到这野外的地方来啊。 别说宝藏。 真有,轮得到他们身上吗? 他们才能分多少啊? 能一夜暴富吗? 真正大头还不是朝廷的,他们啊,最多也就有一点小甜头。 更不要说,是跟东岛人的后面。 虽然东乾国是东岛人扶出来的傀儡。 但东乾国这个傀儡,也是有自己的思想的。 很多东乾国人打心里是不喜欢给东岛人当狗的。 现在能回去,挺好。 但,这仍没结束。 张大老爷登入到了后殿。 这里十分阴森。 打地上就升起了一层的寒气,让原本身体就不好的张大老爷更是不堪了。 全靠龙根和莫家人双双扶住他,不然,他就瘫下去了。 在这座殿宇里,很多物品是生铁和一些杂色铜。 如此的金属,让这儿充满了铁锈味儿。 一个一袭红布高冠鬼面具的女人,在安静的看着他们。 不过,此女模样看起来阴森恐怖,但却也吓不到人。 真正吓人的,是她旁边的棺材。 这是一具青铜棺。 上面缠了铁链。 把此棺吊了起来。 这些铁链又长又粗,即便上面有很多锈渍,也丝毫不减其坚固特性,把这一具一看就死沉的青铜棺给吊离了地面。 而真正吓人的。 是这一具棺材中,隐隐有声。 并且此棺上下浮动,不住轻颤摇晃。 就好似在此棺之中,仍然有活着的生灵,在不停的挣扎。 “你们,来了。” 这个女人说话。 她,摘下了面具。 这张脸,十分苍老。 皱起的皮,往下垂着,像一片片肉皮袋子。 过于的苍老,让这个女人十分丑陋。 这不是百岁老人的模样。 而应该是一个几百岁人的模样。 倘若一个人活几百岁,这么长的时间,一直老化下去,大约也就是这副模样了。 张大老爷道:“来了,你,是,谁?” 他想知道,这个女人是谁。 女人笑了一下,伸出手。 她的手。 手指甲长长的卷起来。 和在棺材中的僵尸一样。 长且弯曲,已经变形的十分丑陋了。 “啊,我是……我是……我是……女高族的二公主,立立真啊。” 看众人不解的模样,她忍不住笑道:“看来,关于我的记录都被删减了。我是大乾帝君,金太极的母亲,这下你们明白我是谁了吧。” 还是有很多人不明白。 不过张大老爷倒是做足功课的。 “你是女高族二小姐,女高族和大乾太祖定下姻亲,把一个公主嫁给了大乾太祖,那个女人生了未来的大乾第一帝四王子金太极。那个女人就是你?” “呵呵呵……不错,是我。” 女人说着,笑了,笑得像哭一样。 但张大老爷却明白她心中的酸楚。 这个女人。 立立真。 她是女高族的二公主。 当时大乾太祖想要娶的是她的姐姐。 立女真。 只可惜。 女高族正副两个族长都不干。 在当时,他们根本看不上大乾太祖。 传说这个男人曾经给大罗东关城经略大人当过鸡童。 也就是给经略大人给玩了后路旱道。 他是这样一个丑陋不堪的出身。 哦,你以为你今天发迹了,有实力了,变强了,就可以改变你舔经略大人腚蛋子上位的事实吗? 有这一出。 看不起你就是看不起你啊。 只是,大乾太祖正是兵锋正盛之时。 最关键的是,他巧妙的利用了大罗的经略大人。 如果他打了胜仗,自然是什么都不用说的。 但若他败了,就会求经略大人保护。 让其余诸族奈何不了当时势弱的大乾太祖。 如此玩法,这大乾太祖可不就是越战越强了。 为了防止战争。 当时有些恋爱脑,过于天真的立立真选择用自己代替立女真嫁给了大乾太祖。 她还为这个男人生下了金太极。 但是,这一切换来了什么? 大乾太祖一边娶她,一边转头发兵,把女高族给灭了。 可能很多人都在怀疑一件事。 为什么。 已经打胜了的大乾太祖没把立女真收了。 他不是喜欢这个女人吗? 答案是不敢。 也是不能。 因为。 立女真,是当时关外诸族之中,第一高手。 也许立女真的武功,救不了女高族。 但当她想要刺杀,那对不起,也没有人能拦住。 不过她不能去刺杀。 她的妹妹,立立真已经嫁给了大乾太祖。 同时战败的女高族虽然死了很多人,但也仍然有很多妇孺被并入到了大乾。 如果立女真要刺杀。 那么她妹妹,和剩下的女高族遗民,就不好说了。 大乾十分残忍。 族诛不是不可能。 为了保住族人和妹妹,即便是立女真,也只能选择披上了萨满袍服,在青天白云的证明下,接任萨满教的祭司。 后来更是成为了大祭司。 但是。 立女真仍然选择对大乾做了什么。 以至于她现在困之于此棺之中。 小尸妖走过来了。 她说话。 不是她自己,而是刘醒非借她的身体说话。 “看来,她用自己的身体当了诅咒的承载之源了。” 毫无疑问。 立女真在成为萨满教祭司后,没有放弃仇恨。她一直苦心积虑,想要为女高一族报仇。 她暗中设计,施展了多个诅咒。 不过,即便是诅咒,也是需要载体的。 这也是位狠人。 直接用自己的身体当成了诅咒的承载体。 这意味着,她要承受无时无刻的痛苦。 当然。 人类。 是承受不了这种痛苦的。 所以她现在就是一条尸。 不过,这是一条孽尸。 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是一条诡异孽尸了。 只有如此,她才能承载这源源不断深渊如海的诅咒。 才能撑下这种痛苦。 现在。 她在青铜棺材里。 还害不了人。 但若她从中出来,不知得要害死多少人命。 龙根对小尸妖道:“消灭不了吗?” 小尸妖险些笑了。 “消灭,你在开什么玩笑,她已经不是一般的尸了,是比僵尸,甚至比我还要可怕的诡异孽尸啊,只要诅咒在,她就是不死之身。” 又是孽尸。 又是诡异。 不从根源解决问题,这立女真就是不死的存在。 “诸位放心。” 立立真说话了。 “我女高一族的仇恨,不会无故牵连到别人的。想要消此诅咒,简单,其一,大乾国灭,其二,大乾王室死绝。” 小尸妖又被刘醒非接管了身体。 她道:“开什么玩笑,大乾或许会亡国,但大乾王室不会死绝的,也许你不信,但大乾于中土仍然算是有功的。虽然大乾失国,不过功是功,过是过,大乾因过而亡天下,嘴脸丑陋,可大乾也仍然有功于天下,故此,大乾当有嗣于后, 是绝对灭不了的。” 立立真道:“别人灭不了,五剑联盟也灭不了吗?你们忘了,当年大乾,和你们五剑联盟的仇恨了?” “当年的大乾,贪掠天下,想要尽收锦氏之财,你们这些人的先人组建了五剑联盟和大乾一直斗到了大乾亡国,这么悠久的仇恨,你们就放下了?以你们的实力,刺杀今日之大乾宗室,很难吗?你们都走到了这里,来到了这个地方,竟然觉得杀一些弱小的大乾宗室……做不到!?” 立立真是当年之人。 她很清楚的知道当年的事。 刚入中土的大乾——根本就是土匪一样的东西。 他们跑马圈地,掠民为奴,想着法儿的到处抢掠资财。 有大罗降臣,因为身家颇丰,结果被抄家灭门。 对。 说的就是你。 卓氏一族。 世代的船王世家,以为向新朝匍匐低首就能平安无事,也交了大笔的钱财。想买一个平安。 但这笔钱只是让大乾变本加厉,直接抄家灭族。 与其你只给这一点,不如我自己拿。 正因如此。 终大乾一朝,始终有反乾复罗的呼声。 和大乾一比,天下的人终于体会到了大罗的好。 张大老爷想说做得到。 但小尸妖摇了摇头。 “你说的这事,做得到也不能做。大乾有功于中土,这是不容改变的事实,哪怕大乾在后期腐败黑暗,但国亡,子嗣或留之。” 立立真笑了。 小老太婆笑得像一株随风的杨柳,一头乱发颤动着,从发丝中落下了一些长时间留下来的浮土。 她痴痴笑了会,才道:“我之所见,大乾可以说是罪恶滔天,哪来的有功于中土,你说来听听。” 此时的立立真,身为最后的萨满大祭司,最后的教主,也算看出来了一些。 她至少知道。 眼前这个小丫头片子的毛丫头绝对不可能说这样的话。这是有人在借这个女孩子的身体在说话。 这是个高人。 所以她强忍一口咒毒喷死小尸妖的冲动问她。 因为立立真是真的怎么也想不出来。 大乾这种烂透了的国家,哪里能够算是有功于中土。 第65章 交换条件 大乾 自打入主中土后,可以说是无恶不作。 跑马圈地,捕民为奴,剃发令,到处的屠城,屠杀。 还有往后的文字狱,海禁,闭关锁国。 无论从哪一方面看,这都是一个烂透了的王朝。 像这样的王朝,终之一朝,起义不断,造反不绝。 并且禁绝了一切的科技造物。 如此这样的一个烂透了的朝代。 居然有功于中土? 这要是在外边说给任何一个人听。 哪怕是中土的文盲老农,都会目瞪口呆,匪夷所思。 他们不会相信,这样一个王朝竟然还有可取之处。 小尸妖不然。 她竖起了手指,说了起来。 “大乾有功于中土,其一就是很好的维护了领土完整,在建国初中期,更是扩实四边,打下了一个大大的疆域。这是大罗没有做到的。” 很多人,怀念大罗。 但事实上,大罗除了早期军功强悍外,中后期就不怎么行了。 除了被刘醒非扶立起来的女帝抖了一下威风,后来的大罗帝君,那是一个比一个烂,一个比一个懒,一个比一个色,一个比一个蠢。 正经点,就没个好货。 有人说大罗最后的末代帝君好一点,他起码是比较努力的。 但事实上,倘若这个人懒一点,不那么勤政爱民,也许大罗还未必亡在他手里。 这人勤到是勤快了,可惜,做多错多。 原本摇摇欲坠的大罗,硬是被他自己给强推倒了。 这当真不知让人说什么好。 并且,大罗在中期发生了重要的军事失败,所以在军事上进行了收缩政策。 很多周边地区,大罗采用的并不是征服,占领,而是羁縻政策,所谓羁縻,就是名义上的占领。 所以终大罗一朝,一直是收着缩着的。 但大乾就不一样了。 的确。 在大乾晚期。 一味的割地求和。 卖国条约是一个接一个的签。 什么脸都丢尽了。 天下皆欲其死。 但是,在大乾初中期,一直是在扩土实边。周边的领土,哪个不服打哪个,不停的征战,不停的打仗。 原先那些羁縻之地,是按一个打一个,逮一个锤一个,爆打爆锤。 别的不说。 终大罗一朝,一直没有解决的月族,基本上被大乾解决了。 “其二,大乾解决了大罗时期一直没有解决的北方边患。” 小尸妖说了这话,让立立真无法反驳。 的确。 大罗一朝,对外强硬。 不和亲,不赔款,不称臣,无兄弟敌国之礼,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这些,大罗都做到了。 但是,终大罗一朝,北部的边患,一直存在。 大乾,不能说没有北部边患。 但是大乾把北方的边患掐灭了。 葛族不服。 被大乾三代君王一直打,一直打,打到亡族。史载,超过三十万人的强大葛部族在北方草原烟消云散。 甚至,大乾为了消灭葛部族,派人收罗病患,把病人的衣物私散于葛族,造成葛族大量因疫而亡者。 大乾派人设下边境封锁。 把想要逃离的葛族人拦住。 他们用枪刺,刀砍,箭射,活埋入土,绞首吊死,一一杀了个干净。 以至于后来的历史书页上,偌大的葛族直接消亡。 死了个干净。 除了对葛族的强硬手段,大乾还在北部草原推行宗教政策,利用草原人没文化愚蠢的特点,引其入教,导入迷信,让大量的草原人自愿主动的加入到释门教派中去。 众所周知。 释门。 禁欲。 特别是禁男女之情。 入了释门,这些人就不能成亲,不能结婚,不能有女人,不能生孩子。 当草原人的数量给控制住,他们也就不敢提刀携弓往南边闯。 不独于此。 在草原还有一条十分严苛的法令。 大乾的减丁法令。 大乾规定,在草原,每个部族当有多少多少人,可以低于朝廷规定的数字,但不可以高于。 如果超出了,要把人给减去。 那么猜一下,要怎么减呢? 答案很残酷,就是一个字,杀。 当然不可以杀成年人。 但却是杀婴孩。 生下来的婴孩,会因减丁令,刚生下来,就要被送到荒野中去丢掉。 说好听,是丢掉,其实就是杀。 如此的残忍。 草原人不反抗吗? 还真没有。 大乾是懂得打一巴掌给个甜枣的。 所以在大乾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大乾,历代帝王,只能娶大乾女子,和草原女子充实后宫。大乾之主,历代君王,也只能立草原女,或大乾女为王后。 你要玩中土女人。 不是不可以。 但只能在外边玩。 不能娶进到宫里。 通过这样频繁的联姻,大乾牢牢的掌握了草原。 刺头葛族被灭族。 第三帝打完第四帝打,第四帝打完第五帝打,第五帝打了二十年,这才灭掉了顽固的葛部族。 有此为例。 再有大乾奉行的和亲政策。 北方这边没什么边患。 最明显的。 西部州。 在大罗叫西方商道。 这是一条重要的商业要道。 但大罗朝廷始终没有真正占领住,只能说是羁縻。 而大乾打下来了。 虽然,在后期,大乾有人说要放弃西部州,但仍然被否决。 这西部州仍然是被保下来了。 这些,是大罗能做到的吗? 大罗的中晚期一直是在内缩的。 怎么可能扩边,实边!? 还有一点。 大乾消灭了南北之别。 在大罗晚期,南北十分割裂。南方的地主们已经成了一个个小豪强了,他们团结起来,抗税抗捐,走私结党,坐视大罗北方的糜烂于不顾,自顾自己享受。 这种情况严重到了,大罗朝廷竟然收不上税了。 朝廷派出的收税官被南方的地主们发动平民去活活打死。 朝廷收不了钱,自然是武装不了军队。 军队战斗力也就不要说了 之后大罗亡国。 大乾也有遇到大罗的问题。 然后就是一个字。 杀。 这一杀,把南方地主佬杀老实了。 由于大乾是以北统南,所以北方可以和南方平行叫板了。原本看方看不起北方的事就成了笑话。 朝廷都在北方,你南方凭什么看不起北方。 想看不起啊。 看看我大乾的刀利不利否。 小尸妖最后道:“大乾一朝,有过错,也有过功,所以大乾不得绝嗣。” 一个王朝。 以大乾为例。 的确有很多毛病。 比如服装造型丑,发型更是一条猪尾巴,这么丑,当然是缺点。 此外还有,闭关锁国,禁止科技,严行禁海,文字狱,等等。 更不要说,在大乾晚期,那与西极诸国签下的一个个不平等条约,说其罪恶是罄竹难书也是丝毫也不为过。 但是即便如此,大乾终究是有一份可观遗产留下来的。 如果从留下来的遗产来看。 大乾留下的,比大罗亡国时留下来的,无疑是要更多一些。 立立真不甘心。 “如果你们是这样说的话,那就从哪来的往哪回吧,倘若你们要动手,我老婆子纵然不敌,也不会屈膝投降。” 立立真很不甘心。 她对于大乾,也有深深的厚。 在她还是正常人时,在大乾当四妃时。 她的儿子。 狼心狗肺金太极。 就对她这位亲生母亲有严重的不满了。 立立真苦心教导儿子金太极,让他从小就有异于常人的成长,拥有文武双全的超然能力。 殊不知,能力的提升,让金太极过早的对大乾王位动了心思。 只是他细一思究,无奈的发现了一件事。 他的母亲,是他登位的严重失分项。 大乾太祖。 毫无疑问是一个残忍恶毒的男人。 他当年依靠兄弟起家。 但发迹后就找理由把他的兄弟废了。 为的就是夺走他兄弟手上的兵权。 他的长子因为太出色,又被废掉了,甚至是杀掉了。 他的几个哥哥,蠢的蠢,莽得莽。 没有一个比得了他。 但就是因为他的母亲是女高族的立立真。 所以大乾太祖的目光从来没有看向他。 而是看上了他的幼弟。 这老头竟然想传位给他的幼弟。 那还是个孩子啊。 怎么让他接位?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所以。 他做了一件事。 他把自己的亲生母亲送去当了萨满祭司。 萨满祭司在大乾初期还是比较受人尊敬的职业的。 可要知道。 原本立立真是四妃啊。 从一个位置高高在上的四妃,却成了一个清苦的萨满祭司。 立立真的心都碎了。 所以,立立真一早就对大乾恨之入骨。 这份仇恨,甚至超过了她的姐姐立女真。 立女真在青铜棺材里,很痛苦。 可这份痛苦竟然不及立立真。 因为立立真一直在此,她的下半边身体已经木化。 没错。 正常一个人是活不了这么长久的。 立立真的长寿。 从大乾建国至今。 活这么久,是要付出代价的。 这个代价是什么? 就是她对自己用了木痋术。 选择长生种的木灵芝。 服食这种灵芝的粉末。 并且喝调好的药水。 让灵芝与人形成一定程度的共生。 这种方法可以大大延长一个人的寿命。 代价就是这个人会渐渐木化。 好在立立真毕竟只活了三百多年,所以她现在只是腰身往下固化了。 变成了木纹的树根,扎根之于下。 像这样的一种活法,她所受到的痛苦,丝毫不弱于姐姐立女真。 甚至要超过。 她姐姐立女真至少仍然能在棺材里动。 而她。 连动都动不了。 这么长久的时间,她的仇恨自然越来越积压于甚。 超过姐姐立女真也是一点也不奇怪。 所以。 她要大乾亡国。 她要大乾宗室有一个算一个,统统都要死。 小尸妖道:“这件事是不是没得谈?” 立立真有些颓废丧气。 她知道这些人很强大。 他们闯过了五仙把守的五关。 这样的实力,已经有足够的资格在她的面前大声说话。 别的不说。 就这个梳双马尾发辫的小丫头片子,就足够让自己看不清的了。 感觉,她三百年功力,竟然拿捏不住。 也许这些人会折磨她,逼她。 但是她是不会屈服的。 “不错,这件事没得谈,你们动手吧!” 此刻。 立立真年纪大了不说。 下半身整个是废的。 所以纵然她武功也很高。 但她却没了反抗之心,一点战意也升不起来。 这些人,都不需要动手。 只要用烟熏她。 用火烧她。 不能移动的她就要完蛋。 或许她可以硬扛一下。但就算是硬扛,又能抗多久呢?坚持不了多久的,始终都是要死,不如就这样好了。再坏能坏哪儿去。她还怕这些人强了她不成。 不说她已经老到身上到处是皮袋子一样的皱皮,就是她的下半身,也已经木化了,这些人又能奈何她什么! 不过,让她没想到的是。 小尸妖说。 “如果治好你的病,让你恢复年轻,如何呢?” “什么?” 立立真吃了一惊。 她先是一惊,然后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们这些人,真的是异想天开,一天到晚拿长生不老这样的话头来糊弄人,你们以为我是那些愚蠢的君王吗?年轻,长生,这样的方法当然有,但哪一样不是后患重重缺了大德的。” 说长生,道长生。 她立立真难道不算长生吗? 她可活了三百多年。 她能不知道长生之法? 但是,当她自己吃了这无尽的苦后,她已经明白了一件事。 敢于在她这儿说长生的,都是缺了大德的人。 的确。 像她这样,下半身木化,这还不如早早死了呢! 小尸妖不说话了。 她摊开手掌。 一只小小的玉瓶在她手上出现了。 此瓶十分小。 也就是一个人的手指头那么大小。 “这是生命之水,是这世间极少数可以让人没有任何副作用而寿四百多年的珍物。如果你服食此物,那么你就可以恢复青春美丽,再活一百多年。” 看小尸妖说得信誓旦旦,立立真有些疑惑。 “生命之水,有没有那么神奇。” 小尸妖笑了。 “曾经,在大罗时,有一个人到海外求取到了此物,别的不说,至少东岛人那里应该有相应的官方记录。此物神奇,十分稀少,但在你面前,便有此珍宝。不如我们双方立誓,如果此物效果没有我说的那么好,你就不用理会我们。但倘若一切依我言中,你的确是恢复了青春,那你就要解除这个人身上的诅咒。” 生命之水。 有没有那么神奇? 立立真不信。 但,身为一个女人。 她太老了。 老到,她已经不敢看镜子,看自己的倒影,看自己的形象。 她知道。 现在的自己,老得一定比鬼都丑。 但曾几何时,她也是那么美丽。 虽然说,在她这一脉,姐姐立女真比自己要漂亮。 但她就不漂亮吗? 说实在的。 如果她不漂亮。 大乾太祖会上她吗,会让她当四妃吗,会和她一起生下了金太极吗?要知道,大乾太祖可是灭了女高一族,最正确的,就是杀了她,绝后患。 退一万步说,也该不碰她的。 圈禁她至死。 差那一口饭吗? 但大乾太祖还是上了。 为什么? 最关键的其实就是,在立立真年轻时,她真美。 像是一苞小白花,太惹人爱怜了。 喜欢的不得了。 第66章 树也要,尸也要 一个女孩,大多情况,都是美的。 只要年轻,身材好,能差到哪儿去。 可是现在呢? 她早已经老到根本不去想这种问题了。 不能动的她,现在,就像是用一块块巴掌大的麻袋拼起来的一个人。 这种老丑之态,也的确是难看至极。 不过,原本她以为这是不可逆的,也就算了。 或者说可以逆转,但是,毫无疑问,这要支付庞大的代价。 不要说长生了。 就算是驻颜,也是有极限的。 也许驻颜之术可以让一个五十岁的女人像三十。 但绝对无法让一个一百岁的女人像五十。 一百岁。 这样的一个人,你知道体脂要流失多少? 皮质增生有多少? 角质层有多厚? 这是无法用驻颜来解决的。 但如果可以恢复年轻时的样貌。 那也不是不可接受了。 老太太好不容易拿起瓶子。 玉瓶。 上面有木塞。 但不仅止于此。 光是木塞,木头是会被虫子蛀坏掉的。 所以,这木塞子上面有一层厚厚的蜡。 旁边。 小尸妖提醒她。 “瓶子打开这就要用了,此水保存不易,长时间不用,效力会挥发掉的。” 立立真道:“你若说的是真的,我才解除他的诅咒!” 张大老爷看那瓶生命之水。 他心里是羡慕的咬牙。 可惜,他身中诅咒,就算服下生命之水也是白白的消耗掉,毫无价值。 只有解除了诅咒,或许才能从老祖宗那里得到生命之水。 但他自己都不大相信此事。 小小的瓶子。 里面是一滴水。 看起来是普普通通的一滴水。 和外边雨水,河水,自来水没什么区别的模样。 这样的一滴水。 既不香,也没有五彩之光。 不过,也没什么危险,没有毒素。 所以立立真也就服下了。 这一经服下,她就发出了惨叫。 整个人一下子瘫地上了。 叫声不绝。 原本双手卷皮尺样的手指甲尽数崩断,也顾不上保养了。头发更是大把大把的掉。 “这,这……” 张大老爷给吓到了。 龙根奇怪了。 他不觉得小尸妖会骗人。 “这是怎么了?” 他问小尸妖。 小尸妖虽然被刘醒非控制了,但也仍然有自己的意识在,听了龙根的话,就自然回答道:“她几百岁的人了,要一下子恢复青春,你以为一下子简简单单就可以了?逆生长也是生长啊。就好像一个矮个子猛的拔高身材,你觉得这会是一件舒服的事吗?放心,这种痛苦只是一时的,是身体发生改变才有的,你注意,看,她是不是越来越舒服了?” 这毕竟是往好的方向发生改变。 只是太过猛了一点。 但仍然是有益的变化。 只要撑过来,就可以。 立立真只是老了。 她不是不行了。 拥有萨满教秘术的她,也许阻挡不了衰老,但想强撑着不一下子死去还是做得到的,甚至比普通人的承受力都强。 一句话。 即便是普通人,甚至是年轻人,服了这生命之水,也是要承受一番药水对人体的改造。不如此,凭什么让一个人拥有数百年的青春寿数? 当改造结束,便是青春的开始。 立立真恢复了。 虽然她从身上,脸上,搓下来一大堆的皮垢污秽,死皮烂屑,但新生出来的皮肉,却是光滑,有弹性的,是青春的,是年轻的,是漂亮美丽的。 小尸妖点点头,又取出了一张水神大君请神符,水神大君净衣符,水神大君春水符。 一道神力降临。 神恩抚慰在立立真的身上,让她暂时沐浴神的辉煌。 又有神秘力量,把她身上,身下,里里外外的污垢油皮碎屑,都一一带走,消融掉了。 让原本浸泡在垃圾臭油污中的立立真至少干净起来。 最后,是一道清澈的水流,它们进入立立真的身体上,为她进行了最后的清理。 水流走时,更是没有余下分毫。 这就相当,这边洗过了,那边立刻就干透了。 毫无疑问。 这一连串的施法,是刘醒非借小尸妖出手。 效果是拔群的。 一连串手段。 立立真除了头是光的,头发还没生长出来,整个人已经是个年轻漂亮的女郎了。 “等等,不对,还有一点。” 她拉下了裙子,甚至还有里面的亵裤。 在她的腰肢往下。 皮肉已经变成了木纹,并且有藤条之于其上。 她的下半身子,仍然是草木之属。 她仍然不能动。 虽然恢复了青春,可这下半身的身体,问题仍在。 原本,她依靠木化之术,让自己活了三百多年。 但现在既然恢复青春,又年轻了,还可以再活百载,再这样子就不好看了。 小尸妖一摊手,摇着头说道:“这个暂时解不了,再说了,什么都是我干,那你不帮我们解除诅咒,我们不是给你吊起来耍吗?你也要做出一点事来啊。我们那么珍贵的生命之水都给了,结果你只想收获,丝毫不想付出,这不好吧?” 立立真有些沉默。 她犹豫再三,终于选择妥协。 无论如何。 她不想再老了。 如果可以,她也想解除自己的木化状态。 但是这个方法,却比较难。 所以,她决定不说。 用自己早已经准备好的存货来解决。 立立真从身上掏出了一个木盒。 这是一个很小巧。 过去大户人家用来放耳环戒指之类小器物的收藏盒子。 但在此盒之中,却不是什么金银饰物。 而是一块黑不拉叽的东西。 立立真道:“此物,用一小点,浸于水中,喝了就可以解除诅咒。” 小尸妖接过。 下一刻。 这东西就到了另一个人手里了。 这人自然是刘醒非。 他之所以不出来,是因为他本身太强了。 他若是在场,一定会让立立真十分忌惮,那就不可能有什么实话了。 反不如躲起来。 这不。 目的就达成了。 小尸妖道:“这是什么东西?” 刘醒非道:“这是早早取好的冤孽血。如果我猜不错……” 他的目光投放在那具被封得死死的青铜棺材上。 “这应该是棺材里,立女真的血。” 最后他看向张大老爷。 “解除诅咒的法子,很简单,解铃还须系铃人,你只要服下了这冤孽血,也不多,就一点点就好了,然后你就可以避免这世间绝大多数的诅咒和毒素。但代价就是,当你死后,你的尸体会发生异变。” 张大老爷先是面色一沉,然后苦笑起来。 “我这模样,能捡回一条小命就已经不错了,多谢老祖宗出手。” 不就是死后尸变么。 有什么大不了的。 大不了,以后自己死时注意一点也就是了。 别忘了。 此物有一个重要作用。 服下这些微的冤孽血,大部分的诅咒,毒素,基本上都会对他无效。他等于是得到了一具拥有特殊能力的身体。 像他这样的人。 如果不是被诅咒,被毒杀,那不就是寿终正寝吗? 谁又能刺杀他呢? 如此一想,这事还是值得的。 但此时,有一个人不高兴了。 立立真。 她发现了突然而至,就仿佛凭空出现的刘醒非。 一开始,她还有点懵。 甚至在想,这人是什么时候,怎么出现的呢? 可现在她想明白了。 这人别管是怎么出现的,至少有一点。 这个人。 很强。 强到只要看到这个人,她心里就会发颤,打战,在浑身止不住的轻微颤抖。 太可怕了。 这世间竟然有这样的人物。 要知道。 立立真也算是高手。 她也就是不能移动,不然敢和莫小米叫板。 几百年的苦修,哪怕后期渐渐懈怠了,但在时间的积累下,仍然强到可怕。 但就算是强大至此。 她只看到刘醒非,就在心中示警。 整个人在颤抖,在止不住的害怕。 这是实力被碾压才有的感觉。 全方面的碾压。 由此可知此人的强大。 同时她也明白了。 这个人一直不出现,等到自己取出冤孽血才出现,这里面是什么原因了。 立立真忍不住道:“你们……在骗我?” 刘醒非手捏木盒,淡淡笑着,他没说话。 小尸妖站在旁边,理所当然的道:“骗你什么了,这不是已经让你恢复青春了,你以为我刚才掏的生命之水是假的啊,你知不知道那玩意有多贵!” 立立真道:“之后呢,我的身体,接下来我怎么办?” 她既然恢复了青春,就想活动。 以前老了,身体木化,无所谓。 老得都懒得动了。 但是现在她年轻了,还下面不能动,这就有些折磨人了。 这让她十分的受不了。 刘醒非开口说话了。 他的声音,十分标准,并且清楚。 一个字,一个字,都干干净净,十分清楚。 绝对不会有让人听错的部分。 刘醒非道:“抱歉,我觉得,你这一棵树,挺好,就不要变回来了。顺便告知于你一下,我已经在此地安了一个家,立了一座宅院,正好需要一株漂亮点的树点缀一下我的新居,你挺合适的。” 立立真不说话了。 但她的表情很差。 脸色也差。 她意识到。 她的特殊,让刘醒非把她当玩具了。 这混蛋已经打定了主意,要把自己当一棵树给种起来,既然如此,他又岂会给自己解除木化,说不定,还会加大木化。 自己终究是粗心大意了。 但是,仅止于此了吗? 不是的。 紧跟其后,刘醒非又看上了青铜棺材。 “你要干什么?” 立立真忍不住问。 刘醒非看她一眼,淡然道:“你大概不知道吧,我是一个降术师。” 他没再多说什么。 但立立真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 降术师。 多新鲜啊。 只要是老资格的人,哪一个不明白降术师是什么玩意。 在大罗时,降术师曾经十分兴盛。 因为曾经有一个人凭借一手降术师登临了天下最强。 有人觉得这人武功强。 但现实是这人仍然持续修炼降术。 据说,这个人已经修完了第一世。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个降术师,愿意渡死劫也要修炼下去。 明明已经是天下第一了。 明明已经是最强的一个人了。 还那么年轻。 往后余生,十分漫长。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愿意放弃一切,去转生,度死劫,修第二世去。由此可知,降术之妙。 不过,老样的。 降术师不是一般人能修炼得了的。 立立真选择萨满祭司也没去想学什么降术师。 但是,毫无疑问。 她至少知道,一个强大的降术意味着什么。 笨拙的降术师玩毒。 厉害点的玩蛊。 只有懂得隔空咒杀术的,也就是能够通灵玩鬼的,这才是大降术师。 但你以为这就到头了? 不是的。 当一个降术师修到玩鬼的地步时,他下一步就是修炼尸道。 只不过,在这一条道上,往往因为世俗成见,深入的不多。 可即便是不多,不代表没有。 有的人直接就沉浸在尸道之中。 而修降术师修到尸道的,没有一个不厉害的。 因为普通人玩的尸,都是比较低级的,高级的他们自己就镇不住了。 反而降术师不同。 不仅可以催化僵尸成长的时间,增强僵尸的实力,甚至可以修炼出各种尸法秘术。 在一个降术师的眼中。 她的姐姐,立女真,绝对是无上尸材。 首先立女真是得天独厚,她身份非凡。 无论是昔年女高族长女的身份,还是曾经萨满教大祭司的身份,都会对她的尸体有加成作用。 这样的尸,是降术师梦寐以求的。 但无论如何,那是她的姐姐。 降术师炼出一个尸,特别是漂亮的女尸,你们以为那是做君子的吗? 不是的。 这些尸,会成为降术师的奴隶,甚至是尸妻。 这是降术师中十分阴损歹毒的秘法。 只听说过。 未曾见过。 且只存于古籍。 对于此,立立真一开始是不当一回事的。 但看到了刘醒非,感知到了他的实力,知道此人要把自己当成树种,就知道这不是一个好人。这样一个人,不是好人,还是降术师,又看上了自己姐姐的尸体,她简直不敢往下想了。 可惜,她的反抗是没有用的。 至此。 刘醒非终于有了一个成熟的,安稳的养尸地。 他身上的一些上好的尸材,也有地安放了。 别的不说。 至少,阴二娘终于可以入土为安了。 这以前一直带在身边,就是没地安置。 还有他手上的西极女尸。 虽然这具尸已经可以用了,但刘醒非知道,她仍然太弱了。 现在正好,都一一埋起来,好好休养。 没有什么,比养尸地,对尸体最好了。 就算要用也没关系。 刘醒非可以在高层空间,直接召唤尸体降临。 这不影响对西极女尸的使用。 以后的尸材也是如此。 平时不用呢,就放在养尸地里静养。 用的时候召唤出来。 而且。 他还可以用立立真来看守他的养尸地。 反正立立真是一棵树了,可以长时间看守他的养尸地。 岂不妙哉。 只不过,遗憾的事也有。 一是龙根走了。 小尸妖也奉命去美帝斯保护龙根去。 不能让这个人随便死了。 二是张大老爷虽然解除了诅咒,看似没事。 其实不是的。 他已经伤及到了根本。 眼下是没事。 但原本可以活百八十岁的他,估计是活不过六十了,寿数大减啊。 第67章 各方妥协 哈市。 两个女人坐一起。 这两个女人,哪一个都是比老虎更可怕的角色。 她们一个是老熟人。 黑桃夫人。 另一个,便是此地的坐地虎。 梁科长。 哪个科? 东乾国特别机密高等情报科。 简称。 特高科。 或许,有人怀疑,这么一位看起来二三十岁,美艳动人,肌肤若雪,头发乌云浓密又烫了卷曲的美女,她凭什么坐上这蛟龙猛虎集群的虎狼之窝? 这里面有哪一个善人? 这自然是另有原因的。 此刻这两个人面前是点心和酒水。 甚至一旁的盘子里还有几块难得一见的巧克力。 但二人都不屑一顾。 心思全不在这上面。 她们都低着头。 好一会。 梁科长抬起了头。 尖尖的仿若蛇精的下巴动了起来。 “黑桃夫人,我们算是全面支持帝国的计划了吧,要人,四大高手给了不说,还派出了孙殿臣。我们东乾国就这么一点底子全派给你了,现在,结果,人呢?一个都没回来,全死了,不要说人,就是钱也没见到一文钱,你让我怎么和下面人交待呢?” 黑桃夫人道:“钱没到手,我很遗憾,但我的手下也是损失惨重。你找我要交待,我又要找谁要交待呢?” 梁科长气笑了:“什么意思,这事就这样算了?” 黑桃夫人想了一下,道:“这样,我介绍一个人给你认识一下,能不能从这个人手上刮一些油水下来,就看你的了。” “这人谁呀?” 梁科问。 她调整了一下坐姿,避免一会这人来了自己显得失礼了。 “一个,和你我一样的失败者。” 不一会。 这个失败者就来了。 但此时的这个失败者一点也没有失败者的样子,反而她一身整洁,打扮得精致又漂亮。 一双小黑皮鞋又光又亮,在外面这湿迹的路面上是多不容易。所以,她的脚几乎是没有沾到地面就进来了。 小白袜显得可爱。 厚厚的洋装礼服更让她有种雍容大气之美。 这人正是失败者之一的织田香澄小姐。 她手持一柄洋伞,踏步进来。 没说话,这位就先坐下了。 “这位是梁科长吧,人人都说梁科长是巾帼不让须眉,今日一见,果然是杰出的人士呢!” 梁科长听了好话,也不介意这个一向注重礼仪的东岛大小姐的失礼,反而微笑起来。 “什么巾帼不让须眉啊,您真是太客气了,这外边啊,恨不得杀我的人我都不敢想,被人恨成这样,我算什么巾帼,混一口饭吃罢了。” 更应该说,一切都是为了活着。 黑桃夫人说话了。 “话说回来,织田酱,这次你的事办得很失败啊,花了那么多钱,还有我提供给你的军事装备,结果却是一事无成,这不是让我尴尬吗?还有你面前的这一位,梁科手下的人,东乾国的重臣大将,这一次几乎死得一个不剩,让我不好交待啊。” 织田香澄知道。 黑桃夫人这是想把损失转嫁到她这里。 还拉上了梁科。 别看这个梁科只是一个小小的东乾国人。 但她背景特殊,权力极大。 如果这个人对自己动手,那别的不说,织田家的产业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织田香澄微微笑了一下。 她伸出修长的纤指,拈起了一枚糕点,放在口中。 身为一个洋派精致的美女,她的一举一动,那是那么优雅,好看。 要不然,织田家中也不会有相当一批人拜倒在她的风度气质下,甘愿为这位大小姐俯首。 也就是说。 即便织田家老家主要动织田香澄,都已经不是那么容易了。 “我明白,这一次,大家都有很多损失。我也是啊,我的很多手下,就死在了我的面前。黑桃夫人,你根本没有给人准确的情报,你没告诉我,在对方的人手中,有两个不止的超级高手,一个没出手,在外边看热闹呢,也许她觉得这种小场面不需要她出手,一个没出手,可能那个人觉得解决我们不需要两个人,所以仅仅只是一个人出手,就毁了我全部心血,百式的铳子比米花还不如,甚至是我手上两台六管重型速射铳,也和笑话一样,奈何不了她分毫。就是那个女人,随随便便扬手一巴掌,把远处一个山头都给削掉了,黑桃夫人,你不会明白,我是以怎么样的丑态才从那个人手上保下了这条命的。” 女人毫不犹豫把锅砸回去。 黑桃夫人脸色铁青。 她的确信息有误,但这能怪她吗?谁能想到中土动不动的就跳出来那么多高手。让她诸般手段,皆成无用之功。 黑桃夫人手是把玩指上的戒指,平衡情绪,然后才徐徐说道:“情报有误,我的错,但你之后不是摆了我一道,别说龙根是怎么走的,那个男人是你帮着离开了中土,去往了美帝斯。” 黑桃夫人要杀龙根。 此时已经不是秘密了。 但织田香澄摇了摇头。 “不可能,你杀不了他的,他的身边有一个看起来年龄不大的小女孩保护,偏巧了,那个小女孩十分厉害,不要说我,就是你把津田神一郎叫来,我们两个联手都是不行的。相反,如果你执意要杀这个人,那么就会得罪这个男人背后的人,据我所知,龙根只不过是这个人的白手套而已,你想动人家钱袋子,那个人若出手,帝国也保不住你。” 黑桃夫人道:“你在吓我?” “我只是说出了事实而已。” “你的事还要不要我帮你办了?” “我已经请了一位高手帮我力压一切的不臣不服。” “没有官方的许可,你会被带走调查,织田家也会烟消云散。” “那是你在吓我了?” “我可没有,我只是按帝国的律法,公事公办?” “呵呵,公事公办,挺好的,可是你也要知道,在帝国,有些人是挺公事公办的,也会睡觉没了脑袋的。” 这句话,有些狠了。 因为它直指东岛帝国一个不成文的规定。 下克上。 也就是暗杀。 东岛虽然也玩政治。 但有时他们性情比较偏激。 发现玩不好,玩不过,就直接来了一招掀桌子,大家都没得玩了。 为什么。 东岛有隐者。 隐者一直不得重用。 但始终有隐者存在。 原因就是如此。 东岛的官方,讨厌隐者,因为隐者是东岛历史发展起来的暗杀部队。 做为一个拥有大量刺杀任务的组织团体,哪一个政党,哪一方大佬会去喜欢?当然要进行正常的打压了。 可问题是,的确是有需要嘛。 总有一些人,是需要杀人的。 这是一个供需问题。 只要有人愿意雇人杀人,隐者就始终会保留这项业务,并且得到组织和发展。 别的不说。 织田家。 当年织田家天下布武时,对释门,对隐者,都进行了不遗余力的打压。 但那又如何呢? 织田家自己就在养隐者。 继织田家后的名家,哪一个不是打击别人的隐者,但自己私蕴隐者。 现在的织田家。 就有大量仍然维持了供养的隐者里,为织田家,世世代代,提供隐者人才。 所以在这里就问。 下克上怎么了。 这是传统。 传统。 你黑桃夫人牛逼是不是? 你是不是要跟我撕破脸? 那对不起了。 你要这么干,我也要想法子让你有头睡觉没头起床。 这是,有响声。 二女一看。 是梁科在手茶盖碰杯口发出的清脆之音。 这女人不喝茶。 她只是搞出一个动静。 事实上她随后端起的是红酒杯子。 不过,这种红酒的杯子十分轻薄脆,怕碰碎了,所以才敲的茶杯。 抿了一口酒。 梁科道:“我不管你们怎么吵啊,我这里的事怎么办?我的科,手下能打的死光了,不是一个,是全部,我也要向上面交待的,当然,这不重要。但抚恤金总得发吧,这可是一大笔钱,我上哪找这么一大笔钱啊。那可都是最顶级的高手,有几个家室特殊的,光砸钱都未必搞得定,你们怎么,给我个说法啊!” 梁科没有开玩笑。 她说的是事实。 别的不说。 钮祜禄傲白,花扎敖,这就是名门。 更不要说孙殿臣,这老家伙名气大,闹事的就属他家最厉害。 更有一些武行的人说话。 这些人都是老资格,老辈分。 他们说话,错也要听。 即便梁科这个人身份特殊,也不好强压这些老人。 她现在是真的愁。 特高科。 这原本就是比较得罪人的职业。 进这一行,被人打黑铳是常有的事。 别的不说。 梁科本人,就没少被人刺杀。 正经的,往外面打听去,正常人都是当她女魔头的。 像这么一个人,领导的特高科,那在很多人眼里就是龙潭虎穴。 怎么吸引人才,怎么扩充势力,怎么让马仔们听话干活? 很简单。 就一个字。 钱。 钱到位了,大家才跟你干,才愿意背上骂名,才愿意冒着风险。 没钱了,这人心就会浮动。 如果人死了,没有足够的经费抚恤,那下面小弟怎么看? 我流汗,我受罪,我冒险,结果死了没钱? 那对不起,不干了。 好吧,不敢说不干了的话。 但阳奉阴违,这是老祖宗玩出花来的。 在这种情况下,越是强压,越是没用。 可能有人会说,这点抚恤金也出不起吗?这不是开玩笑吗?这要看人。 普通的小喽啰死多少都好搞定。 贱人贱命,能贵到哪儿去? 可这一回死的是大佬,是高手,这些大佬高手,那是什么工资,什么待遇。这样的人死了,你拿普通员工的钱打发,开玩笑也不是这么开的。越是高层的事,就越不简单,它不好糊弄。 你得用真金白银去砸。 可话又说回来了。 倘若真把钱给足了,那特高科还有钱吗?没钱怎么执行任务,怎么给下属开奖励。 怎么为手下人进行财务的报销? 什么都做不到,还能做什么? 这什么时候。 特高科的任务哪一个是能停的。 如果停了,出问题,算谁的? 所以梁科这边才是真正的头疼。 她的麻烦才是真正的麻烦。 “你这边,我可以帮忙,五十万,够了吗?” 织田香澄轻描淡写地说。 这笔钱,对于织田家来说,不算什么。但却真的可以帮到梁科,对于梁科这里,最高也就几百块工资的特高科,有五十万干什么都够了。 梁科欣然谢下了。 不过她知道。 这是织田香澄暗示她帮忙放走龙根的回报。 那真是不得不放。 不放干什么,等人发火,再抽一大巴掌吗? 所以梁科是一个人把事担下来了。 把人放了。 黑桃夫人道:“你解决了梁科长的问题,那我呢,我给你批条,帮你置办的军火,你可给我全都丢了。” 织田香澄道:“这个钱太多,我恐怕一时是拿不出来的,但如果我执掌了织田家,那这钱就成了小意思了。反之,如果官方冻结我织田家的财产,那我也对您爱莫能助了。” 黑桃夫人明白了。 她固然可以为难织田家。 但织田家现任家主会认这笔账吗? 不会的。 所以,她其实只有一个方法。 “好,我帮你。” 织田香澄笑了。 毫无疑问。 这些会让织田香损失一大笔。 但对于整个织田家来说,又算不了什么。 织田家的事定了。 但。 刘醒非却皱眉了。 能和他说话的人不多。 莫小米现在跑去干私活了。 她已经发现莫氏一族实力有些弱,所以想要积累一些力量。 总不能她堂堂天人,但却不能实现财务自由吧! 家族不给力,供不起她的大手大脚,所以只好自己想办法了。 其实这原也不是什么大事。 刘醒非和她的关系,能差她钱吗? 可人总是有自尊的。 莫小米死要面子,丢不起这脸。 因此,在哈市,只有一个人能和他说说话。 这个人就是女蛇妖祁青丝了。 不过,刘醒非一眼就看出了她别有所图。 同时这个人带带了一个小弟。 不对,是小姐妹。 应该算是妹妹。 正常人有哪一个可以给祁青丝当姐妹的。 就是一老太太也别想追上祁青丝年龄的尾巴。 但这个跟着祁青丝的女人,的确不是什么青春美人,而是一看上去有四十多的女人。 好在刘醒非眼力过人。 一眼看出此女其实也就三十多。 这是一个底子很好的女人,却显出老了十岁的模样,可知她身体暗中亏损严重。 这么说来,祁青春是想要自己治好她。 不,不对。 不是治好那么简单。 一个凡人女子,就算治好了,又能陪祁青丝几年?十年。二十年,还是三五十年? 这对于祁青丝来说算什么? 以一个大妖来说,这简直是弹指一挥间。 所以,祁青丝是想要让自己帮她活久一点。 啊,生命之水。 四五百年的寿数,大概可以陪祁青丝一段时间了。 但是,开什么玩笑。 财才露白,这就给盯上了? 这祁青丝是看上他手上的生命之水了? 第1章 五灵门要行动了 刘醒非在看报纸。 这年月,报纸挺有看头。 作为新生事物,报纸上什么消息都有。 更有很多志怪小说。 过往大乾经常喜欢搞文字狱。 这玩意害人不浅。 所以现在大乾没了,很多人就什么都敢写了。 光是抨击时政已经满足不了他们了,神鬼志怪,大侠故事,岁月花柳,猎奇案件,就没有不敢写的。 三百年积郁,一朝而发。 甚至,他们敢于报导一些江湖上的事情。 过去人如此敢这么干,要瞧瞧你的本事,你的背景,你的势力,不然,你说错了话,江湖上的人是不会放过你的,是要去找你说道说道的。 江湖自有规矩,是别的什么人能够随便说的吗? 比如,偷看人习武。 正经的江湖规矩,那就是要戳瞎双眼。 严重点还要断手断脚。 一点都不和你开玩笑。 就好像你上别人门上挑战。 那在动手时,你若不是别人对手,是真要被人打死的。 你能不能活下来,就要看对方让不让你活了。 这就是规矩。 规矩就是规矩。 是让你随便说的吗? 同理,这也不是什么所谓记者可以说的。 但时代变了。 现在是铳炮的天下。 练武的,已经没有从前的江湖统治力了。 就算记者说了什么不该说的,你又能怎么办?所以在报上,很多江湖流派的事是给翻开了覆过去的说。 比如。 清溪剑派。 这是一个很有名的剑派,就给报纸挖得是底朝天。 虽然此门派有目前号称天下第一高手的于和。 于和。 当代的第一高手。 年轻时初出道,就挑战了大林寺,武功山,双燕,秋雨,危水,藏山,诡异七大门派。 这七大派。 名声响当当的,一点也都不带开玩笑的。 哪怕时至于此,天下铳炮横行。 七大派也依然能够维持道统。 依然在武林,江湖上,有一份势力。 江湖上都说,拳归大林,剑归武功。 双燕的刀,秋雨的轻功暗器,危水的枪法,藏山的心意拳功夫,和诡异门的尺子。 那在哪都是大名鼎鼎,是鼎鼎大名。 每一家,每一派,皆是有其独到之处。 都很了不起。 但是。 这个于和。 一个人。 一把剑。 他会遍了这七大派,没死,反而得到了七大派共同的赞誉。 其实,懂的都懂。 他于和都跑人家山门去了。 要是技不如人,早就给当场打死了。但于和非旦没有死,并且通关,这能怎么办?当然是大家一起捧,把他捧高了,彼此也就不尴尬了。 你既然通关了,自然牛逼了。 自然,也就是当今一代的天下第一人。 反正这名头和从前不一样了。 过去,若是有哪一个人得了这么一个名头,那他第一可以光大本门的门派,从而捞取到实际的利益。 第二可以组建武林会盟得到声望。 那是要名有名要利有利。 走到哪儿,都是人们夸耀赞叹的对象。 还有不知多少的武林美女想要对你自荐枕席。 这不是开玩笑的。 曾经有一个武林第一美人。 就是对天下第一名侠动手,硬是给这个大侠生了个女孩。 实际上呢。 这位第一名侠根本不当这是一件事。 将此事抛诸于脑后。 那个美女生的孩子硬是成了私生女。 但是呢。 即便如此。 那位第一美女仍然得到了江湖上的尊敬。 她女儿行走江湖也是上哪儿都有人给面子。最后嫁入了武林豪门。 这,就是事实。 在江湖上,武林中,名利也许一时看不出来,但却真的能让一个人获益终身。 可那是从前。 现在什么年代了。 清溪剑派掌门人于和。 他哪怕打败了七大派,那又怎么样? 时至于今。 这清溪剑派仍然是穷得叮当响。 连门派驻地都租出去换钱了。 就穷到了这个地步。 江湖上人现现在愿意多看清溪剑派一眼,充其量也就是给于和一个人面子而已。 看看。 于和的事都给当笑话登报上。 可见现在是什么情况。 刘醒非看到的,就是一件重要的大事。 一直没有动静的五灵门,真格的对他刘醒非的墓地下手了。 五灵门,是由金许钟骆崔,这五姓家族组织起来的一个门派势力。 当年。 刘一夫,锦天,张小乙三人组一起盗墓,发了大财,更是席卷空了据说是神剑王朝的全部财富,一下子发得是不得了。 甚至,因此,刘一夫三人和桃花娘子分赃不均而闹翻了。 虽说表面上还维持和气,基实翻了就是翻了。 此后,桃花大娘子就重新推出了一个新的盗墓派。 但是十分可惜。 新的盗墓派虽然说是维持下来了。 可收益呢,始终不能和刘醒非他们相比。 这种不甘,一直持续着。 在若干年后。 当年刘醒非三人的后人建立了地灵门。 而这些失败者就组建了五灵门。 五灵门最为强大时,甚至主导了天下盗墓行业的规矩。 可惜。 江湖上,愿意出来吃苦盗墓的,终究是那些穷鬼。 这些人哪个读得起书上得起学。 就算学了一身的功夫,又有什么用。 他们搞的这规矩,最后也不过是沦为了笑话。 只是短暂的存在了二三十年而已。 好在。 五灵门运气不错。 正好当时的大乾和五剑联盟针锋相对。 这导致了大乾决定扶持五灵门对抗地灵门。 因为地灵门是五剑联盟的势力。 大乾想要用五灵门去打压地灵门。 不得不说这还是有些作用的。 五灵门的确是对地灵门造成了影响。 但也仅此而已。 因为这场战斗,其实不是五灵门和地灵门的,而是大乾和五剑联盟的对抗。并且,大乾先选择认输。 没办法。 大乾当时一统天下。 天下。 太大了。 需要的官员也太多了。 这导致五剑联盟可以轻松的进行刺杀活动。 想杀谁就杀谁。 谁不服杀谁。 谁敢跳杀谁。 甚至会波及其余。 一些豪商大贾也因此被五剑联盟列入必杀名单上了。 这些豪门巨富,虽然有钱,但和手握利剑,高手无数的五剑联盟相比,那就是个空气。说杀你满门,就杀你满门。 大乾虽大,但能庇护几个? 持续不断的流血。 大乾只能选择认输。 大乾都无可奈何了,五灵门也不敢嚣张了。 好在。 一直的。 五灵门和地灵门的对抗只限于盗墓。 并不是双方提刀子上去砍人。 当然有机会能做还是要做掉对方的。 但大多是不打照面的。 既然没有直接的仇杀,那双方也就保持了一介默契。 比如说。 有人找上门说我家老祖宗给人盗墓了。 这样,地灵门就会说,不是我干的,是五灵门缺德,是他们干的。 五灵门也会说,不是我们干的,我们是给公家干活的,就他们地灵门才四处乱掘。 就这样。 你说我干的。 我说你干的。 双方踢皮球。 能怎么办呗,最后只能是不了了之。 这样一搞,是不是挺好玩的? 所以双方也就这么默契了下来。 对抗仍有,但谈不上血海深仇。 更不存在报仇什么的。 主要就是一个气人。 双方相互来气儿。 这不。 五灵门决定玩一个大的。 他们处心积虑,决定去挖一个人的墓。 这个人就是地灵门最神秘的老祖宗,刘氏一夫公。 这个人,比较特殊。 首先,此人是地灵门三个老祖宗中,唯一被确认,是有大墓,并且墓中有大藏的一个。 张小乙修神道。 他是阎魔君天子的人间代行者。 阎魔君天子虽然在地府来说只是一个偏神。 私刑神。 当公律无法审判邪恶时,私刑即为公义。 张小乙死后,除了他留下的财产归公,归于他的家族,一切都祭了阎魔君天子。 所以张小乙没有大墓。 并且张家财雄势大。 你去动张家,这不是要和人家不死不休吗? 至于锦天。 他有钱。 但他的钱归于杨家。 杨家也是大家族。 一直都是。 也是财雄势大,历代都有高手。 并且和锦氏关系十分密切。 所以也不好动手。 思来想去,唯一一个值得下手的,那就是刘氏一夫公了。 这个人虽然也算地灵门三大老祖之一,甚至有消息说他是最厉害的一个。 但是呢,他的族裔是最为稀少的。 甚至可以说没有。 他就一个儿子。 刘子义。 这个刘子义在江湖上称雄于一时。 也曾做过一段时间的天下第一。 但是吧,时间极短。 他和莫小米一样。 剑试天下。 咦? 没有对手。 那没意思,走了走了。 此后刘子义归隐,于江湖上消失了。 一直都没有人知道他在哪儿。 可惜老刘家至此而绝了脉嗣。 也就是说,老刘家是无后的。 至于说这个刘氏一夫公的人品……那是烂透了的。 因此,五灵门人决定动刘一夫的墓。 想要大发一笔。 果不其然。 对于五灵门要动刘一夫的墓,整个地灵门上下是无动于衷。 没一个站出来说话的。 全都当没这回事一样。 因为整个地灵门也有些不耻于这位老祖宗。 说好的兄弟。 结果这一位把兄弟的亲妈给上了。 刘子义就是这样来到世间的。 当年。 刘子义跑出家,也有回避于这段往事的缘故。虽然有亲妈照顾,可这孩子仍然感知到暗中有人对他的指指点点。 没人赶走刘子义。 但当时地灵门的氛围就是这样子的。 有些事,不必要说出来,就能伤到人心。 正是因此,五灵门才打算对刘一夫的墓下手。 但是吧,其中还有一点恐怕就是五灵门不知道的,或者说知道了,却故意装不知道,不去重视。 那就是,刘一夫的墓,十分难盗。 太危险了。 想也是知道。 刘一夫本身就是个盗墓贼,他自己立墓时,怎么可能不做预防措施。 正是地灵门人知道这点,他们从来没有打过刘一夫墓的主意。 地灵门也困难过。 锦记支持五剑联盟,也是很吃力的。 所以地灵门也曾想过打刘一夫墓的主意。 他们知道,刘一夫是地灵门三祖中最有钱的一个。 甚至可以说,地灵门三祖,刘一夫才是真正盗夺天地发大财的那一个。他暗中还黑了兄弟们的钱。 有多少,不知道。 但黑没黑,绝对有。 只是地灵门三祖之间感情十分好。 张小乙性格豪爽大方,视金钱如米田共,刘醒非分给他钱,差不多就得了,他根本不计较于此。 锦天有钱,他妈是锦氏当时的当家人。 穷了天地也是不可能穷到锦天的。 当锦天和杨大小姐结婚后,他就更不把钱当一回事了。 所以刘一夫当年是毫不客气的贪污。 而张小乙和锦天明明知道却选择了放纵。 此后,张锦等后人想要挖刘一夫的墓,也就可以理解了。 甚至可以说这不叫挖,这叫拿。 但细思量之后。 五剑联盟上上下下最终都选择了放弃。 他们研究了老祖宗留下的笔记,知道刘一夫选择的墓址,里面有恐怖的大妖存在。 甚至不止于此。 并且,刘一夫本人也会对墓地上做一些手脚。 那是数百年前天下最可怕的人。 他做的手脚,有多恐怖。 不要说,光是想一想就让人毛骨悚然。 没人敢去那地方。 看地灵门的沉默,五灵门信心更足了。 他们是无论如何也要开山破墓。 但是吧,这五灵门毕竟也是专业的,不是白痴。 之前一拍脑门决定这么干,是可以。 等到了大雪山,五灵门就有些抓瞎了。 冰天雪地。 随时都有可能下大雪。 便是挺好的天,有太阳,也要小心太阳晒化了雪,会导致路滑,这反而更不好走。雪天你至少可以一步一步慢慢捱。 但地打了滑,又是爬山,就要小心一不小心会滑到哪一个冰洞子里。 这和踩着针尖走路也没区别。 就算可以走,但是需要强大的后勤啊。 你至少得带足两样物品。 一是帐篷。 没有帐篷上山和找死没区别。 一场大雪,整个人都给淹了。 在雪中,穿再厚也会被活活冻死。 不开玩笑。 二是后勤。 你要知道。 上了雪山,你就别想吃上任何一口热乎气的东西。 馒头,肉块,在极冷天气下,会冻得和石头一样,想吃,就得慢慢舔。 要小心,别把舌头粘到了食物上面。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带干粉食物。 保持干燥。 吃的时候一点点吃。 不要考虑水,烧热水太难了,最好是直接抓把干净的雪,慢慢融化,再混着面食粉,一点点吞食。 最后,在带酒,烈酒。 五灵门吃了无数苦,才掌握了在雪山上生活的方法。 可即便如此,他们也依然没有成功。 很简单的道理。 都知道刘氏一夫公把墓放在这里。 但大雪山那么大,环境更是如此恶劣。 哪有可能让你一次就能找到。 在这白雪茫茫的地方,给你地图也不中用。 并且在外面看多了,只会被雪晃瞎了眼睛。 所以五灵门之至于此,上了不知多少次的山,找了多少的路,可始终没有找到刘一夫的墓。 直到。 最近一次。 五灵门中,有一个人,找到了路,画下了图,可惜,他死了。 但这仍然让五灵门鼓起了希望。 他们快要成功了。 是不是能挖出财宝,目前未知。 但至少他们找到了魔鬼井了。 第2章 遇妖,死里逃生 五灵门五大家,其中出一个英杰也不为奇。 就有这么一个人,找到了魔鬼井,画下了图来。 这很不简单。 当年,刘醒非之所以选择这么一个地方。 除了此地有大妖守护外,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地方不好找,这里的环境太恶劣了。 正常人在此,生活都活不下去,怎么找魔鬼井? 那可不是一个寻常的地方。 当年。 刘醒非他们可以,那是因为当时刘醒非他们三个,哪一个不是宗师级的高手。 正因为他们武功足够高,才可无惧于风雪,找到魔鬼井。 就这,还要靠秘术魔眼。 很不容易的。 魔眼,秘术,这玩意是能够普及的吗? 显然不是。 那么五灵门的这个人能够找到魔鬼井。 还真是不简单。 不过,既然五灵门快要找到魔鬼井了,那他们哪怕是砸锅卖铁也会下去。 这可就不好了。 那下面,真有他的墓啊。 该说不说,当年为了转世,又丢了身子,无法以身祭瓶,成就不了降术师的终点,丝罗瓶法,所以刘醒非才给自己立下了一座大墓。 在那里面,有自己第一世时积累的财富和宝物。 为求稳妥。 刘醒非刻意选择了在那样一个凶险绝伦的地方。 在那样的一个地方,正常不会有人找到。 找到了,也不好下墓。 但这些人是五灵门。 五灵门是老下墓的。 在葫芦山,刘醒非就估算了五灵门的实力,虽说现在是没落了,但底子在那里。 别的不说,光是一直死守雪山,这就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让一大票人在雪山那地方受苦,不光需要精神信仰,也需要物质支持。 而五灵门做到了。 还认为它们简单吗? 因此,刘醒非有预感。 如果放任不管。 保不齐,对方真能走到他的墓里。 虽然他设置了很好的机关术法,可天下间哪有十全十美的事,哪有万无一失的事,让这帮孙子摸走一枚钱币,都是在打他的脸啊! 所以刘醒非决定,借这个机会参与进去。 把自己的墓拿回来。 从前。 这些东西对他都成累赘了。 钱财宝物太多,需要有一个放的地方。 你放一般地方,给人偷了算谁的? 迫于无奈,这才选择了魔鬼井。 那里面……刘醒非有预感。 绝对有大麻烦。 所以他一直没有去取回自己物品的想法。 但现在不行了,你不取,别人就要摸了。 所以刘醒非也就只好要出手了。 再说。 福地虽成。 但目前的灰山福地,是极其弱小的一个福地,撑起来有些勉强。 正是急需要自己投入支持的时候。 有了自己墓藏的支持,这福地才能算稳固下来。 才能真正意义上算是一方吉壤福地。 但,此墓之中,有大妖。 对的。 母上蛛。 那个恐怖的大妖。 刘醒非对此没有忘记。 他第一世的身体,给这位大妖吃的就剩下一颗死人头。 虽然没死,活出了第二世,第三世。 但在骨子里,已经被母上蛛种下了印记。 在心灵深处,对母上蛛有着深深的忌惮。 此外,他能感知到,母上蛛可能给他留下了一个大麻烦。 别的不说。 他记得。 母上蛛曾经和他说过。 那大妖怀上了孩子。 刘醒非的孩子。 只要想想,就会让刘醒非头皮发麻。 回到眼前。 刘醒非拍下了报纸。 他一脸复杂的看了女蛇妖一眼。 “你的要求我答应了。” 他说。 祁青丝有些不敢相信。 这混蛋什么时候好说话过? “这是真的,你真的答应了?” 刘醒非点了一下头。 他的手指在桌面轻轻敲击着,然后一笑说。 “可是……” 祁青丝想,这才对味了,总算来转折了,就知道这个混蛋不会轻易帮助人的。 就听刘醒非道:“你此来是为了生命之水吧,你知道我掏出了生命之水,以为我还有,就想要找我要一点,哪怕一滴。” 祁青丝连连点头。 刘醒非既然掏出了一滴。 他一定还有。 像刘醒非这么自私的一个人,如果不是手里犹有余裕,他是不会大方起来的。 但刘醒非却是摇头。 “我手上现在没有,虽然说有一些,但就这么多了,现在已经用完了。不过我手中仍然有一批货,但都在我的墓藏里,我可以答应给你一滴,但你要帮我取回我的墓藏才行。” 祁青丝咬着牙,忍着气,听刘醒非把事一波三折的说完,她明白这又是刘醒非在设套了。 刘醒非手上还有没有生命之水。 是在他手上,还是在墓藏里。 他哪怕说的是真的,但他身边是不是真的就一滴也没有了? 一切皆是未知之数。 现在,摆明了。 这货自己玩得有些脱了。 所以才要自己也出手帮忙。 当年置办下的墓藏,连自己也不能轻入了。 这简直太好笑了。 不过,她要答应吗? …… 阴暗的环境。 耳旁响起来的是一连串密集的脚步。 啪嗒啪嗒啪嗒…… 这是一个人在幽暗的地道里响了起来。 和他一起下来的人,都死了。 他记得很清楚。 原本一切还好。 他们终于发现了传说中的魔鬼井。 传说这地方不好找,找到了也很危险。 一是说有怪风保护,人要是遇到了这风,被风冻成了冰雕都有可能,还有可能,被吹落到山崖下去。 无论如何都活不了的。 只会摔成烂肉。 二是此地有狼群出没。 这些都是荒野中的狼,一匹匹眼睛都在发光。 那是绿油油的绿光。 这样的狼,真的吃人。 所以此地一直十分危险。 但即便如此,这个男人也和他的几个朋友,下属,来到了此地。 原本,发现魔鬼井,这已经够了,堪可是大功一件。 但人皆有私。 既然发现了魔鬼井,那为什么不下去看一眼呢。 不是深入,只是下去看看而已。 都已经到了魔鬼井,却不下去,未免有些可惜了! 所以,经过一番思量,加上这几个人自觉得自己还有几分本领,该说是艺高人胆大,也就决定下去看看。 抱着一些猎奇的心理。 他们拉了条长绳,从上面下来。 一路所见,人骨无数。 有的已经看不出样儿了,你知道它是骨头,却已经分辨不出是哪地方的骨头,有的很明显,好辨认,胸骨,盆骨,和头骨。 下到地下后。 他们发现了一条长巷。 这一进去,就不得了了。 刚开始以为是一条巷子,进去了,要出来只需要往回走就可以。哪知道不知怎么的,路口一下子越来越多,成迷宫了,怎么走都走不出去。 后来,就遇到怪物了。 “嘻嘻嘻,一起玩吧?” 一个小女孩子的声音对他们说。 又有人说话。 “不要乱来,这些都是外面的人,没一个好东西,应该全都杀了才对。” 这几个人,都是五灵门的高手,哪一个不是艺高胆大,听了这声音,不仅没有跑,反而寻摸着声音过去,想要试试看,能不能斩妖除魔。 然后。 他们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四肢蜘蛛化的女人。 她很漂亮。 一张堪称清纯绝艳的美丽面庞。 倘若忽视她的四肢,倒的确是个大美人。 但她那扭曲的四肢,宛如蜘蛛腿的模样,哪里还是个人。 这是一个妖怪啊。 这还不算。 在天花板顶上。 是一个大蜘蛛。一个比寻常人拳头还要大一些的大蜘蛛。 这蜘蛛倒也是漂亮。 身体是白色的,像玉一样,却又有一些粉红在之于其间。 像是一只水晶玉的蜘蛛。 偏生是活的。 好像是刚刚从壳子里出来的。 十分水嫩。 那小女孩的声音,就是她发出来的。 “杀了他们,能吃掉吗?” 小蜘蛛貌似很天真的在问。 就好像是一个人在问另一人,这鸡鸭能不能吃一样。说的是那么的理所当然。 果然,这真是一个妖怪。 那美女模样的人形蛛道:“当然可以吃了,不过且记得,要留一个人下来。” “为什么?” “傻啊,你全吃了,以后就没得人吃了,但放走一个,他会引来新的人来,到时不就能又吃一次?” 说话间。 五灵门人出手了。 他们不愧是五灵门的高手。 一出手,别的不说,光各种药粉就撒了一大堆。 但没用。 美女蜘蛛一张口,立刻就变出来无数的网,两个人给包了个结结实实,无法挣扎。 至于其余人。 被四周涌出的小蜘蛛给吓到了。 这些小蜘蛛在那粉白蜘蛛的带领下,扑到这二人身上,一口口就咬了下去。 有一个人上去挥刀。 但只两下子。 这刀就布满了网丝,也就钝拙不堪。 刀不能用了。 他伸手扯丝,结果弄得一手都是丝,像多了一副破烂的手套。 在这诸人之中,有一个人十分精明。 这是许家之人。 许凯多。 当代许氏家族之主。 五灵门五姓之一。 此行,也正是他最为精明。 一见事不可为,他立刻知道了一件事。 遇到妖怪了。 这年月,遇到了妖,那就一个下场,凶多吉少,除非他们有足够的人数优势,有足够的军火武器。 至于现在,先顾自己吧。 许凯多一跑,余人也不好讲什么兄弟义气,只好跟着跑。 但他们终究是慢了一步。 这一步之差,就是生死之别。 一个被一束蛛丝拉住了腿,拖倒在地上,被直接拖走了。 另一个跑到了一片被白丝覆盖的地。 这地上都是白丝,黏乎的吓人,才跑出几步,就被白丝黏着粘掉了鞋子袜子和脚。 然后越粘越多,整个人也就在地上,动不了了。 下场,不说了。 现在,只有一个人,仍然在狂奔。 他能听到,身后有声音。 有怪物在追他。 但他不受打扰。 他只是感受着风的气息。 终于,他几乎等于是凭感觉跑的才出来了。 地上仍然是冻得坚硬的碎骨。 他不敢多想,一个纵身,扯着绳子往上爬。 身后之人,或者说怪物,到了于此,顿时停住了脚步。 它们仿佛是不能见光,又或是有什么限制。 不能再追下去了。 许凯多喘着气,爬了上来。 他一个腚的坐在井边。 先是发呆。 从前当兄弟的好朋友被他丢下了。 但他知道,如果他哪怕有一丝一毫的犹豫,连他自己也要陷在那里面。 刘一夫啊刘一夫,什么人啊这是,竟然在自己的墓里放了大妖怪。 目前的五灵门,手段齐出,准备齐全,能对付得了这大妖怪吗? 他感到了怀疑。 直到,他感觉到了冷。 这时他才发现,自己整个人都快要成雪人了,那雪因为他的体温而浸入到他衣服里面,又重新被外面的寒冷冻上,带走了许凯多体内太多的热量,这才让他这么一个高手都感觉到了冷。 他收拾心情。 往回走。 下井时,因为是要悬绳下去,所以物资并没有带多少,太重了怕危险。 物资大多是在外边放着。 这下好了。 五个人的物资。 许凯多一个人享用。 这让他缓过来了。 没两日,冻缩了的他就回到了营地。 一回营地,只看到有人,他就立刻倒下去了。 当许凯多醒来时,他人已经是在山下的一家木屋小旅馆里。 屋里生了火。 十分旺。 许凯多一身三层的棉被,总算醒了过来。 一个人不说话,直接拿了粥给他。 刚刚醒来的许凯多连忙进食。热乎乎的瓜粥让他一下子就恢复过来。 然后,他喝了点水,又上了一次厕所,清理了生理卫生,这才注意到这个一直照顾他的人。 是金大。 这人叫金大,是绰号,五灵门目前五姓之首。 真名叫金奎。 看上去是一个一脸温和柔顺的中年男人。 很奇怪。 中年,温和,柔顺。 这样一个人,会是五灵门之首。 金奎给他调了一杯水,往里面放了两勺蜂蜜。 体贴入心。 两人这才开始说话。 “只有你一个人下来,或者说回来,我想你要有一个交待才行,不然我不好对大家说话。” 金奎说着忍不住伸手捏了一下眉心。 他很烦。 五灵门说要干大事,结果在此地却待发太久的时间。这让五灵门原本就有些捉襟见肘的收入越发的是雪上加霜。 门里面的人很多都有意见了。 他们全然不想当初是他们鼓动起来的。 要搞大事。 要挖刘一夫这个人的墓。 现在好了。 诸事不遂,就把压力放到金奎身上。 得亏了这些年,金家势大,不要说门人弟子,就是干儿子干女儿就有好多,能一门压四门。 当然,这有些夸张了。 但至少目前他仍然能够压得住。 可就算是压得住,这压力也仍然在啊。 不解决这些问题,矛盾迟早要爆发。 这一次,许凯多的事,让他有了想法。 至少局面不再是一摊死水。 有变化,就是好消息。 所以他不怕麻烦的一直照顾许凯多,就是要掌握主动,要提前知道最详细的消息。 第3章 突然的翻脸 “我们找到了魔鬼井。” 许凯多语出惊人。 金奎大喜。 果然,果然有好消息。 虽然看起来只有许凯多一个人回来,但仅北一点,便胜却无数。虽然死了几个兄弟,但这是值得的。 “什么,你们找到了……” 金奎做出了一脸的喜样,想要引发许凯多的说话兴致,让他把情报尽可能说清楚一点。 许凯多不疑有它,承认道:“是的,我们找到了。” “没什么情况吗?” 金奎一脸关心的问。 “是的,没什么情况,我们之前听说的一些事,一些资料上说的,大风,野狼,都没遇到。所以我们当时觉得运气挺好,想借这个风,更深入一些。你知道,我们这些年吃了多少苦,兄弟们都憋坏了,就想要做些什么。” 果然,金奎的一番引导,让许凯多说出了许多。 金奎听了许久,又旁敲侧击,道:“放心养病,你这身体过于劳累,要好好养养,至于和你同组的,只能说他们命不好了,放心,我会给他们家里汇钱的,事情我来处理,不过你得把图画下来。” “图,什么图?” 许凯多一愣,不解其意。 金奎看了他一下,确定他真没明白自己的意思,这才道:“是你发现魔鬼井的地图,你不是找到魔鬼井了吗?你把图画下来,我得带人去看看。” 许凯多猛然想从床上起来。 他说道:“不行,不行,门主,那地方太危险了,在魔鬼井下,有传说中的妖怪啊,搁那地方,下去多少人都是个死,还是白死,我们不能再在这儿待着了。” 金奎的脸色,一下子有些难看了。 他低了下头,抬起来时,一脸的疲惫。 “凯多啊,这些年,我们当初商议的,很多心血都搁这上头了,门里为了这事,花了多少钱你是知道的,现在整个五灵门快要空了,你知不知道呀?我不能让五灵门亡在我的手里,你知不知道?” 五灵门不是一个人。 也不是五个人。 而是由五大家族组织起来的一个庞然大物。 它十分的庞大。 门中奇人异士,能人高手,是有很多的。 而供养他们,维持整个五灵门,更是需要很多钱。 这么多年,五灵门勉强维持了下来。 但随着乱世,这古董行业就不怎么景气了。 五灵门收入锐减。 这才打上了刘一夫墓藏的主意。 懂的都懂。 刘一夫的墓藏里面,多到吓人的财富就在那里面放着呢。 这么一大笔,人家地灵门什么也不说,那咱就要把它给占了。到时经营门派的有了,还能力压地灵门一头,最后光大五灵门派。 多好啊。 这导致了整个五灵门的疯狂。 现至如今,五灵门在此事上投入的太多了,多到,他们已经不好回头了。 一回头,前功尽弃不说。 之前赔付的钱怎么办? 到那时,恐怕五灵门会成为清溪剑派一样的存在了。 和清溪剑派一起争夺天下第一穷派。 毫无疑问。 此时此刻。 五灵门已经在不知不觉间走到了绝路。 他们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打开刘一夫的墓藏,尽取其珍。 或者。 就算取不了全部。 哪怕只是取一点大约也就够了,可能还更好一些。 因为倘若取得真的多了,五灵门未必能守住。到时地灵门,地方势力,新朝,都有可能向五灵门伸手。 反而只是取一部分,能让五灵门活下来,发扬光大,那就好了。 看着金奎的悲痛于心,许凯多也有些受不了,他叹了口气,道:“门主,如果可以发财,你以为我不想的吗?当时我们几个下去,想看情况,一上来就是个大迷宫,没一会就遇到了妖怪,那可是妖怪啊,我感觉配合那个迷宫,别说我们几个人了,就是整个五灵门填进去,都不够,我得为了大家的生命着想。” 金奎笑了:“你说的事,我有想过,要是说过往,的确困难,遇到妖怪,那是真没门想,大家都怕。但现在时代变了,我们可以搞点火器,我就不信了,准备了足够的火器,我们还不能行。至于,你说的,我们五灵门不行,那也不要紧,我们可以往外边请人啊,请来高手帮忙,不就行了吗?” 许凯多道:“军火,请人,还是请的高人,这可是要很多钱的,我们现在维持生计都很困难,哪来的钱办这些事。” 金奎笑道:“所以——我需要魔鬼井的地图呀。” 许凯多又想:“不是,这要是有了地图,人家不带我们玩了怎么办?” 金奎道:“别管那些人,有军火,有武功,但再是能耐人,能下墓吗?那可是魔鬼井,没有我们五灵门,这专业不对口,敢下墓的,有一个算一个,统统都要死。” 这倒也是。 就算这些人敢甩开五灵门自己单干。 但这专业不对口,是真的会要人命的。 被金奎说服,许凯多也就选择了绘图。 金奎取过图,看了一眼,就要收起来,不敢多看,怕此物被别人瞄了去,他打算自己回去后一个人仔细的观看。 就听许凯多道:“咱们请高手好说,这年头吃不好饭的高手有很多,但军火从哪里搞啊?” 金奎有些得意洋洋。 他道:“我认识一个叫贝恩斯的美帝斯军火商,你知道我们也需要一些军火,原先我找了一个德林人,但这个贝恩斯找上了我,愿意给我低价,他手上还有一些不俗的势力,这个人能够帮到我们。” 贝恩斯。 这个人,不要说金奎了,连许凯多也有所耳闻,因为此人和他们这一行有一些关系。 贝恩斯祖上就往中土跑。 他父亲还是爷爷,当年到中土走私人口。 一边拉男人去当猪仔,也就是苦力,一边抓女人去当失足妇女。 一句话形容。 就是坏得缺德。 缺德带冒烟。 当然,这事不长久,就被民间高手给镇压下去了。 这中土,大乾王朝怂得一批,无能废物。 但民间自有高手。 可以镇压不臣,惩奸除恶。 不过无所谓。 到了贝恩斯这一代,他接着干。 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利用自己西极人的身份,组织雇佣兵,在中土强买强卖,横行不法。中土虽然残破,但古董文物却是不少,放在西极,自然有人愿意收的。 他就赚这个钱。 也许这年头到处都在打仗。 可总有一些人,他们有钱乐逍遥。 愿意花钱买一些稀罕物的。 他们知道。 乱世只是一时的。 等到了天下安定的时候,这些文物古董可就老值钱了。 做这种文物收藏生意,那是一种有效有益的投资,可以赚大钱。 为了赚钱,贝恩斯一伙在中土——没少干坏事。 不仅止于中土,全世界的各国,他们基本上都是这么干的。当然,主要是在弱国小国乱国,那些真正强大的大国,他们是不敢得罪的。 可惜。 中土,目前是弱国。 许凯多脸色一变:“你要找贝恩斯活动?那是与虎谋皮,那是个畜生,你怎么能找他合作?” 金奎道:“老许,凯多,不要天真了,搞军火,要么找老外,要么找朝廷,你觉得咱们新朝朝廷——它靠谱吗?” 新朝的朝廷。 十分腐败。 它也曾光芒万丈。 但那只是短暂光辉。 之后它就很快的堕落腐败下去了。 之前说了。 新朝的建立是依靠了哥老会的帮助。 所以新朝成立后,有很多哥老会的人在新朝之中任职。 这帮哥老会以前全都是混帮会的。 让一群帮会人在新朝中任实权职位。 这新朝自然而然也就飞快的腐败了。 甚至这个速度快到让人难以想象。 从没有哪一个国,会腐败如此之快的。 简直就是在继承大乾的贪污腐败。 所以金奎宁可选择贝恩斯这样一个同样臭名昭着的人,也不想找新朝合作。 朝廷,合作? 这四个字能放在一起说吗? 换句话说,朝廷能和你合作吗? 它只会吃干抹净。 所以说从这一层考虑来说,金奎称得上是老谋深算。 他是对的。 但许凯多就不一样了。 这人有一点爱国之心。 他说道。 “怎么说也不能找老外,贝恩斯这个人经常把我国的东西运外国去,丧尽天良。” 金奎摇摇头。 “那你说,我找谁?谁能够给我提供足够数量的军火。” 金奎往前一步,怼着许凯多道:“你自己说的,那下面危险,我们不仅需要军火,至少不是一小笔,而是一大笔,甚至要很多稀罕货。你自己说说,我上哪搞军火!搞这么大一笔军火!” 军火。 小批量还可以。 只是短铳,长铳,这个还是可以搞的,有钱就行。但如果是大批量的,那就成问题了。现在不是以前,从前西极诸国疯了一样往中土售卖军火,价钱也很低。 可是,现在,西极诸国它们自己也别人的母亲在打仗。 如此一来军火就不好搞了。 没路子就别想搞货。 而就目前来说,能够提供大量优质的军火,也就是还没有彻底卷入战火的美帝斯了。 所以几乎不带犹豫的。 金奎想到了贝恩斯。 没错。 贝恩斯这个王七加一,的确是个混蛋。 但他是真有路子。 不找他找谁? 所以金奎说到此事是理直气壮。 许凯多道:“门主,你既然选择合作,为什么不找地灵门呢?” 金奎一怔,好玄没笑起来。 他忍住了笑意,道:“许凯多,我真有些怀疑,你这一次可能伤到了脑子,我们五灵门,天生就是和地灵门是对头,找天找地也不可能找地灵门人合作啊!” 五灵门的成立,发展,离不开一件事,就是和地灵门作对。 不然,哪有他们五灵门什么事。 五灵门是依靠过去大乾的鼎力支持,才坐大起来的。 长久以来,一直如此。 不要说双方门主掌门重要的大佬头目,即便是新加入的小卡拉米,最底层的小人物,也是熟知此事的。 现在。 堂堂五灵门,找我帮忙找到地灵门头上,列祖列宗的脸还要不要了? 许凯多说的容易。 但若是真要执行此事,难道不是要他金奎出面的吗? 到了那时,他金奎的脸往哪放。 底下的门人弟子们又要怎么看待于他? 许凯多这话,简直是要把他架在火架上烤。 许凯多仿佛没看到金奎的不满,他径直说道:“门主,我五灵门和地灵门虽有一些矛盾,但大多形式而已,双方一直比的不过是求财而已,并没有什么不共戴天的死仇,过往的事,不过是在顺应大乾王朝的命令而为之罢了,可是现在大乾都亡国了,咱还用给大乾脸子吗?前段时间,你应该也听说了,地灵门发了葫芦山的墓藏,据说是大发了一笔,北张一脉也在灰山据说也是有一些收获,他们赚得盆满钵满,倘若我们和他们合作,至少也可以找机会占点便宜,哪像现在,举派给困在了这雪山之下,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若能拉下了地灵门,至少也给我五灵门争来了一条后路不是?” 金奎一笑。 “你说的有理。” 许凯多大喜。 然后。 他就看到金奎的拳。 凤凰拳法。 凤喙突击拳。 一拳就直接捣在了许凯多的心窝子上。 许凯多万万没想到,方才好好说话的金奎一出手就是想要他的命。 过往。 金奎以这一击凤喙突击不知打死了多少人,差不多闯出了金一拳的名号。和南方高手过三拳一时齐名。 南方有一个高手。 他杀人,只用三招。 经常说的话就是,你过来,看我三招打死你。 南方拳种林立,高手中,顶尖的也许少,但中层的高手那是层出不穷。 多就是有一技之长者。 这个过三拳就是这么一个人。 把家传一招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和金奎一时齐名。 金奎和此人既然齐名,可知他年轻时手上的人命也是不少。 不知多少人被他一招毙命拳下。 要知道,五灵门也算是江湖门派。 手上没两下子,位置是坐不稳的。 江湖上的位子,有本事,你就坐。没本事,任你老子娘多大的能耐,给你铺多好的路,只要你没本事,你爹妈一死,统统都要清算。 但金奎就能坐稳位子。 因为现在五灵门的中坚力量,基本上都知道当年金奎叱咤风云的日子。 只是既然当了门主,金奎就不好在门内也打打杀杀,他温和了不少。 可他依然是那个身手过人的金奎。 许凯多中了拳。 他先一愣,忽然雄起。 先是一声大喝,然后一掌打在了金奎的肩头,顺手一抓,把在金奎手中自己绘下的地图抓破下一半,他头也不回,一个纵身,从窗口跳了出去。 第4章 终究是插翅难逃 过了数息时间。 金奎把肩膀按了一下,稳住手臂上的伤情,来到了窗口,可此时外面,已经什么痕迹都没有了。 街道,对面的楼房,其余的马路,长街,小巷,什么都没有。 一个人从外间进来。 他问:“门主,怎么了。” 金奎一看,是自己的忠狗,五姓之一的钟家人,钟玉民。 这是一个看起来文斯秀气的小伙。 金奎笑了一下,嘶了一口气,道:“许凯多叛变了,你知不知道,他刚才要我向地灵门投降。我们双方过了两手,别说,许家的生死手是厉害,给我一下子半天不得好。” 他说着竟又笑了起来。 许凯多的许氏一族往上也阔过,家族祖传一门生死手的功夫。这一门功夫,练的是手,把一双手练得奇诡多变,融拳掌指功夫于一体,能在万中无一中发挥神奇效力。 比如这次。 金奎一招凤喙突击,打过的人正常不死也残了。 但许凯多竟然于此还了他一招。 并且争取到了一线生机,跑掉了。 还逆势夺回了半张图纸。 钟玉民有些担心。 “可是门主,我们原本希望他能带路,现在人跑了,又要重新找路了。” 这些年,五灵门吃太多苦了。 他们吃的最大的一个苦,就是找路。 你要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大雪山。 在这片冰雪之地,说一声生命禁地也不为过,光是在这里生存,就已经很困难了,更不要说深入不毛,在这山里面走了。 无穷的冰雪,告诉每一个人,你不该在此,这个地方不喜欢你们。 寒冷,无时无刻的不在存在着。 在这样的地方,你只能动。 但是要小心。 如果你累了,想要停下脚步,想要歇息一下,也许你就会再也睁不开眼了。 有人可能以为,一个人,冻死,会很热。 但其实,大多数人在冻死时是感觉到温暖的。 他们怀着对温暖的向往,在冰雪中冻死。 五灵门。 虽然很强,准备很周到。 但在大雪山上,也仍然丢下了不止一条命。现在,好不容易许凯多找到了地方。 可他人又走了。 那意味着要重新找路。 这不得不说,是挺让人丧气的一件事。 更不要说,即便是钟玉民自己也明白。 五灵门经不起折腾了。 这件事,搞不好就会动摇到金奎的地位。 而钟家,是力挺金奎的。 如果金奎下来,新上任的门主会经营好门派吗?又或者,五灵门要陷入到内部的争斗中去? 一时间,钟玉民心思十分复杂。 但金奎十分老练。 他说道:“许凯多死定了,他活不了,原本就已经很疲惫,消耗了很多,他也会怕我追杀他,更不要说他用那已经到底限的身体硬挨了我一拳,我绝对不相信他能撑过来。不过还是要追查一下子的。至于地址,倒也不用担心,我让他之前把地图画下来了,虽然此图被他重新夺走了一部分,可我已经看过,所以地址已经不重要了,我知道就行。这样,你先去追杀许凯多,他受伤重,保不齐会死在路上,别让大雪把痕迹盖了,跑快点,回头我再和你说之后的事。” 钟玉民点了点头。 他立刻从窗台跳了出去。 大雪。 寒风。 此时的许凯多应该往山下走。 但他不敢。 因为山下往外,全是五灵门的人,想要找他,太容易了。 在五灵门良久,他很清楚,所谓五灵门,早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成了金家的一言堂。 不容易啊。 五灵门,五姓家族,这个金家是代代出英杰。 几世努力。 金奎成为门主是顺风顺水。 并且深入人心。 想要在五灵门里面挑战金奎的地位,无异于痴人说梦。 所以他只能跑了。 同时他心里还在想着。 五灵门五大家。 分别是金许钟骆崔。 原本,这五灵门最早是诸人分别担任当家门主。 谁本领高,谁能耐大,谁就是门主。 但有一次,当时是许家当门主。 一行五位老祖,堪称是五灵门最强一代。 但为了执行大乾第五帝的一个任务,五位老祖死了一个叫干净。 五位老祖。 全死了。 找谁说理去。 连事情的情况都摸不清楚。 只知道人折在了葫芦山。 那地方不好进。 已经封死了。 并且是第五帝的命令。 哦。 人家第五帝下令封好的墓,你们五灵门这是要干什么?分不清大小王了,飘了! 一口气死了五个老祖。 五灵门的实力和地位都猛的往下一挫,一跌,堪称狼狈。 整个门派一下子就缩起来了。 此后,五灵门也就和大乾有些离心离德了。 原本,五灵门一直设计大乾历代君王的墓葬工程。 此后转手了。 甚至他们还破坏了从前设计的防盗工程。 这导致了,当大乾亡国后,有军阀轻轻松松从大乾王陵中得到了无数的陪葬品。 没有国家保护,又没有防盗措施,这大乾的王陵就这样毁掉了。 除了极少数的墓保存还好,其余的都比较惨。 比如大乾第五帝。 此人实打实得罪了五灵门。 还有第三帝,也没得好。 不仅财物被盗之一空,连在棺中的尸骸也没有保存好。 反是第四帝,这个人的墓还封得好好的。 此人是最重用五灵门的。 五灵门就给面子。 第四帝做为一个王,墓能给保存下来,真心不容易。 结果,第四帝苦心培养起来的五灵门,让喜欢和这个亲爹唱反调的第五帝统统害死在了葫芦山里。 五灵门内部因为顾忌王权,甚至不敢回头去找祖宗的尸体。 此后五灵门就变了天。 金家接替了许家上位。 金家人号称神算子铁算盘。 别的不说,这种田,精打细算,是很有一手的。在金家的努力下,五灵门这才缓了过来。而金家,也积累了足够的威望,在五灵门内,一直连庄。 到了这一代。 金奎仍然是五灵门五姓第一。 武功威望一时无俩。 所以许凯多只有一个字——跑。 留下来,分辩,解释,统统没用。 甚至,可能,哪怕大家都知道了真相,也仍然会选择金奎。这就是现实。 很残酷,也很无奈。 因为大家都习惯了,听金奎的话,按他说的做事,这是一种惯性,短时间是改不了的,除非金奎自己犯错。 可是许凯多知道,如果按金奎说的,他不会倒,他真有可能为五灵门谋来大利,对于五灵门来说,这就够了。 所以,他必死。 在将死之时,他的身体仍然有着求生之心,自然带着他一直的跑。 在不知不觉中,他仿佛拥有了新的力量,脚在雪地上留下的痕迹,也是越来越浅,越来越轻,最后几近于无,就一个小点子,不细心都发现不了。 在雪花的覆盖下,很快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在这样的轻功下,许凯多无视了寒冷,跑得就像飞一样,一步迈得有别人三五步远。 身上也热烘烘的,充满了力量。 但若有心,当可以看到,许凯多此时头发在发白。 他不是身体好,也不是武功大进,他是在透支自己的身体潜力。 只是他此时未知也。 在潜力被激发下,他不知饥渴,感觉不到疲累,脚下步步生尘,跑出了一抹烟。 等到他发现不对时,他已经身不由己了。 这时,他才发现了。 不知什么时候。 他的身上,有了一根丝线。 这是一根若隐若现的丝线。 仿佛有无穷之力,拉扯着他,往一个地方奔去。 魔鬼井。 此时的魔鬼井,环境不好。 风雪无休。 一道道小型龙卷横行于左右。 在这根纤细的丝线牵引下,许凯多无视了这风雪,他像一片叶子,风雪虽大,却奈何不了他分毫,他在此风雪中,任意飞行,直接没入魔鬼井下。 很快。 许凯多醒了。 他一睁眼,就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女人。 漂亮的女人。 她一身清薄素纱的长裙。 从纱裙之下,探出来的,是一截雪白嫩足。 即便是许凯多,他一眼看到,心中第一个念头就是,若能舔上一口,不知是何美妙滋味。 许凯多好色吗? 当然不是。 许凯多不好色。 可即便是不好色的许凯多,看到此女,也忍不住心生出一丝邪念。 猛然。 许凯多想了起来。 这女人,不是之前那个女妖怪吗? 只是她现在是正常人类的模样。 她的四肢,不再是蜘蛛的模样。 所以他才没一下认出来,要缓一下子才认得出。 但终究是认出来了。 “你——” 许凯多一下子想站起来。 但他的这具身体,已经没有余力了,即使想站起来都做不到,反而脑子一阵的晕眩。 女妖怪看他道:“你啊,要是一直往外跑,一直跑,一直跑,说不得也能保住这条命。但你没有,就往山下一待,以为就没事了?后来你更是又跑回山上了,这可就对不起了,我不收下也不行了。” 说话间,她手上多了一根丝线。 女妖轻轻一扯,线给扯了下来。 许凯多苦笑一声,躺平了。 他知道,他要死了。 最后仍然没有逃过妖怪的手掌。 这一刻,他想到的,是他在法斯特的儿子。 不要回来。 他在心里面说。 …… 清水潺潺。 流动的水,带动了浮桶。 浮桶上上下下,带动了整架的水车。 水车带着水,浇入沟渠。 这沟渠里面的水,遂流入了农田。 几个孩子在远处和着水与泥在玩着。 有人在看顾田苗。 也有人在堤埂上休息着。 不远的地方,有一座青翠的竹楼。 虽然是竹楼,却也不小。 看起来,很有几分的雅致。 但在竹楼上面的那个男人他自己心知肚明。 不是竹楼雅致。 而是——便宜啊。 这个男人,叫于和。 当年也曾辉煌过。 一柄清溪剑会尽天下高手,七大派被他一个人一一上门请教,并且什么事都没有的出来了。 此后搏得了个天下第一的美名。 原以为,这样就好了,能够光大自家门派了。 这不容易。 清溪剑派,从一个地方性的小门小派到了如今这个地步,不容易啊。 可仍然未行。 明明已经名满天下,名动江湖。 没用。 以前什么样,后面还是什么样。 甚至有人在天下第一这四个字上面说起时还有一些讽刺于其中。 到了后来。 于和才明白。 江湖还是那个江湖。 武林也还是那个武林。 变得,不是江湖和武林,是时代,时代变了。 曾经的过去,江湖人讨买卖,武林人搏名利,一切都挺好的。 但现在不一样了。 乱世到来了。 而在这乱世中,武功已经没有从前那么重要了。武功好,最多也就给一些大佬当保镖。 除此之外还能干啥? 现今这个时代,是铳炮的时代了。 使用铳炮,不需要冬炼三九夏炼三伏。 士兵们只需要立正稍息,举铳瞄准就可以了。 所以,清溪如故。 曾几何时,当时的于和想要带领门派投靠权贵。 但是他错了。 权贵们对于武林门,从来都是高高抬起,轻轻放下,恭敬有些,客气也许,但是重用嘛,就不必了。 高层权贵需要的,只是狗而已。 偏偏愿意当狗的,太多了。 所以很多时候,当狗都没人要。 理由很简单。 凭什么。 凭什么信你,凭什么用你,凭什么给你机会,凭什么扶你上位? 当然,于和不一样,他有名气,的确有人用他,但却是利用而已。 于和本人又比较心高气傲。 打工可以,做狗就不必了。 再加上。 当时。 大乾江河日下,亡国在即,这又岂是区区一个于和能挑得起担子的。 亡国之后,权贵们也啥都不是了。 于和也就只好带门人弟子回来过回清苦的日子。 可惜。 大乾亡国。 但天下并没有转好。 军阀分立,内战频频。 这也就罢了。 更有东岛人的大举入侵。 整个天下都乱成了一锅粥。 到处都有人打仗,活不下去的就当了土匪。土匪越来越多,破坏了生产,造成了大饥荒。若不是清溪剑派早早在自耕自种,薄有收入,门下弟子老少还能喝上白粥,也是要撑不下去的。 但是。 如今。 于和忍不住发了一次善心。 当然,这其实是给他师姐背锅。 动用了一些存粮。 让整个门派更是雪上加霜。 粮食,也快要不够吃了。 正当于和焦心的看着外面的田苗,心中恨得巴不得立刻成熟收获。 他的师姐来了。 师姐。 岳雨。 她已经是个三十的老姑娘了。 明明早二十年定的亲,但始终都没个结婚的时候,原因很多,有的时候是事多,有的时候是没钱,又比如现在,粮食都不够吃了。 而办喜事,是要大操大办的,你再小气,也需要掏点血。 问题就在于,此时的清溪剑派,早已经掏干净的血,哪里还有剩余的。 偌大的门派,空空荡荡,已经什么都要没有了。 第5章 清溪剑派 岳雨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 岁月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什么痕迹。 但他的背,却已经不似从前那般挺直了。 她当然知道原因。 年前,一批难民来了他们这儿。 清溪剑派所在的西部州,从来就是天旱之地,因为缺水,一直是粮食稀薄之地。 如今来了一大批难民,自然更是雪上加霜。 清溪剑派在山林里,仰仗一条山中的流溪开垦了一些薄地,勉强维持生计。 结果苦心积累的粮食,让岳雨捐了近半。 因为她是师父的女儿,大家才不说什么。 于和更是自己把担子背了起来。 可这担子,如今可以看到,已经把于和的腰都压弯了。 于和宁愿重新打一次七大派,也不想再背负这麻烦一天。 无可奈何的是,他还是要背着。 岳雨知道自己给师弟带来的麻烦,她忍不住道:“师弟,我知道,都是我的错,如果不是我私自行动,你也不至于愁成这样。” 于和心中苦笑。 清溪剑派是一个武林门派。 武林门派,弟子们是要日日修炼的。 但现在,饭都吃不饱,怎么修炼? 甚至不要说饱了,连现在的一日三餐,他也想改成二餐。 不止如此,他还人发动绝食运动,号召门人弟子在每个月里,抽出一到三天进行不吃饭运动,把粮食节省下来。 这一招,东岛人曾经经常使用,据说效果还是不错的。 这不都撑下来了吗? 当年,战国时代,整个东岛一片乱战。 打仗打到穷疯了的大名们就用这一招来撑着。 不要小看这一招。 一日三餐少了一餐,粮食就会立刻多出来三分之一。 再每个月进行不吃饭运动,粮食就可以省出个二分之一左右了。 但是于知道,这始终是下下策。 它会严重伤害门派的凝聚力。 不过话可不能直接对岳雨说。 于和笑了一下。 “不要担心了,只要再撑几个月,新粮收了,我们就能缓过来了。不过那时,你可别看我们粮食多了,就又给捐了出去,到时我就未必能保住你了。” 岳雨发出了轻叹。 她终究是一个女人。 眼见了难民们的悲苦日子,一时忍不住才发了恻隐之心,结果闯出了天大的蒌子。 这几日,她已经不止一次感知到门人弟子们对她的不满情绪。 可人之所以是人,有些事是没办法的,哪怕她明明知道,自己门派也不富裕,却仍然选择做发散财童子。 为什么呢? 因为当时的情景太惨了。 在难民中,稍微有点模样的都去当失足妇女,在这其中不乏有家境不错过的,也有虽为底层,但盘子好的穷家女儿。 这还算好的。 有出路的。 更有很多人,他们什么也没有,只能在那里,像个傻子一样的死等,或者说,等死。 母亲怀抱着孩子,双双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一些人直接准备吃死人的肉。 还有一些家庭,已经在为互换吃孩子的事而讨论起来了。 更有的,一些人,在商量要不要把媳妇吃了。 因为他们若是不吃,给岳父岳母家吃了,就亏大了。 如此一幕幕场景,终究让岳雨选择帮忙。 但是,毫无疑问,这是错的。 她的帮忙,反而增添了很多新麻烦。 人性,是复杂的。 是经不起考验的。 岳雨用清溪剑派的名义做了事,结果还没闹好,很是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耻笑。 这一切让于和包容下来。 可岳雨仍然有些自责。 “不行把我的头面拿出来吧!” 于和一听,立刻说:“不行,那是你娘给你留下来的宝贝,想都不要想。” 岳雨的母亲是一个月族女人。 在如今,仍然坚持月族传统的人,是越来越少了。 但她母亲就是。 此女帮助岳雨父亲岳云轩很多忙。 若非如此,岳云轩是不会选择娶一个月族女子的。 但,即便是娶了,即便这个月族女子一颗心都在岳云轩身上,有一件事仍然是避免不了的。 这男人其实并不爱妻子。 一个月族女子,有什么好值得喜欢的。 哪怕她为他付出了一切。 结果,悲剧降临了。 得不到爱的女人,心气郁结,时长日久,加上生下了岳雨伤了元气,所以撑了一段时间后,就郁郁而终。 看她死了,身为丈夫的岳云轩反而是大喜。 他本就不喜欢这个女人。 只是一来这女人颇有本事,他不敢把事做绝。 二来嘛,这女人毕竟是给他生了个女儿。 现在这女人既然死了,他就想另娶一个,至少得生个儿子不是吗? 哪怕他很欣赏于和,但掌门嘛,如果可以,还是要传给自己儿子才对嘛。 可是,万万没想到。 那女儿给他下了蛊。 情蛊。 还是情蛊之中的第三种。 苦情蛊。 情蛊有三种下法。 一是变心蛊。 二是同归蛊。 三就是这苦情蛊。 变心蛊,很简单,最高境界就是,中蛊者一旦对施术者变心,即刻横死。 二是同归蛊。 此蛊是女子被男子抛弃,便选择以自杀方式发动此蛊。 三是苦情蛊。 这个蛊下了之后,对方正常是不会有任何事的,除非,他和别的异性发生了关系,从而导致蛊虫发作,身遭横死。 毫无疑问。 岳云轩的忌惮不是没理由的。 但他千防万防,也没防住这苦情蛊。 在岳云轩死后,于和这才站出来当上了掌门。 他之所以当上了掌门,其实只是为了一个人。 岳雨。 于和武功极高。 他早到了可以一个人顶门立户的时候了。 对于他来说,清溪剑派不是什么助力,而是累赘。 他之所以一直不走,甚至当了掌门,就是因为他知道,只有他当了掌门,师姐才有好日子过,不然,师姐一介女流,武功平平,所会的主要是从母亲那儿学来继承的蛊术,怎么能在清溪剑派立足! 别以为他们不知道岳云轩怎么死的。 没证据。 但江湖武林门,哪里需要那玩意,怀疑即可的事,需要去查吗? 是于和,他把岳雨给保下来了。 就算是现在,他也依然要一力的保下去。 “放心,师姐,一切有我,我已经找到了一个来钱的路子了。” 于和宽慰她说。 岳雨神情一动,问:“你别乱来,你又想做什么?” 于和知道岳雨担心他。 有了天下第一的虚名,同时也要担起这个名头。 所以于和最近很是遇到了一些危险。 虽然已经过去,但未来呢? 每一次,请于和出手的,哪一件事是简单了的。 于和微微一笑。 “放心,这次是真的简单,地灵门的小张大人给我一封信,说是有三个人想要借我们清溪剑派的名头,愿意给三十条金。” 说到三十条金,于和忍不住整个人都轻松起来了。 在这个人们一角两毫赚钱的时代,有人一口气直接掏金条,这样的好事上哪儿找去。 毫无疑问。 对方要借清溪剑派的名头,肯定有文章。 但不管怎么说,至少这三十根小黄鱼啊! 相比起岳雨的浪费,算什么。 连岳雨也奇怪了。 “只是从我们这借一个名头?乖乖,什么人愿意出三十条小黄鱼借名头,会不会连累我们?” 于和道:“不管怎么说也是三十根,我无论如何也要拿下来,就算出了什么事被连累,也要看看是谁敢找上我们清溪剑派,哼,我们清溪剑派,只是穷,不是不能打!” 说着,他跳了起来,抽出了一柄漆黑的宝剑,无日剑。 于和耍起了他已经烂熟于胸有清溪剑法。 身为天下第一人,于和的功底是恐怖的。 一手普普通通的清溪剑,让他耍出了花来,当可说是随心所欲,意至而无所不至也。 看着这男人舞剑,岳雨眼中也有了一抹激动。 这个男人,八岁拜入清溪剑派。 然后他就一路拔尘。 第一年,他还需要原本的师兄教他基础剑法。但不过两年,他就能用一套基础剑法败尽整个清溪剑派的年轻一代。光凭剑术竟然没有一个人是他的对手。 天才二字,仿佛就是为此而生出的。 八岁学武,九岁同辈无敌,到了十二岁,于门派内无敌。 至此,岳云轩开始真正培养他。 从基础剑,柔水剑,石泉剑,绿水剑,清波剑,及,最后的清溪剑法。 此外,他还练就了一手碧水飞刀的暗器功夫。 这一招极其奥妙。 直接抄一把水化为飞刀杀人。 水过流鲜红。 但找不到刀。 最早年间,清溪剑派就靠这个在江湖上混。 说白了就是当杀手。 后来这事不能干了。 这才重新有了清溪剑派。 当不了杀手,就开办门派。 到了于和十六岁时,他已经学全了一整个门派的功夫。 这也就罢了。 他还把每一套功夫都修炼到极高的境地。 然后,岳云轩死了。 整个门派都快要散了。 在这时,终究是于和站了出来。 他一个人,提一把剑,连闯了七大派,成就了天下第一这四个响当当的名号。 也是这天下第一,才稳住了摇摇欲坠的清溪剑派。让门派中人觉得,有天下第一人,那清溪剑派也有机会成为天下第一派。 虽然是野心。 是梦想。 但无论如何,至少是有了希望。 可是。 过了这么多年,也不过是勉强支撑而已。 有时想想,也许这清溪剑派——没了更好一些。 至少于和会轻松许多。 然后,她就不用再这么坐等下去,大概能够老早的就结婚,然后生孩子。 不知这样的未来结果如何。 没几日。 人来了。 刘醒非带着女蛇妖和一个蒙面的女人。 他们轻轻松松,上了碧翠堂。 这里原本应该是洗剑堂。 不过可惜。 清溪剑派原本的驻地,因为经济原因,租出去了,现在他们就在这一竹楼子里面。 你住竹楼子,自然不好还叫洗剑堂。 毕竟驻地是租了,不是没了。 所以就改叫了碧翠堂。 别说,这新起的竹楼子,嫩翠仍然没有消褪,叫碧翠堂,名正言顺,反而有一种清雅之气。 于和坐正位。 他没有剪当下时兴的短发。 而是仍然在脑后垂了一条长长的发辫。 只不过在额前留有二缕龙须发。 衬得他一张脸帅气逼人。 虽然看起来精神上是不太好,但眼中时不时有精光闪动,可知其的不凡之处。 刘醒非一看就知道。 此人武功之高,已经到了宗师境。 在这个年月。 出一个真正的宗师,这是真不容易。 不要以为宗师没什么了不起的。 要明白,时代不一样,有些东西的含金量也不一样了。 这年代的宗师,堪比大宗师。 于和如果回到几百年前,他不要两三年就会顺利成为大宗师。然后是无上大宗师乃至——天人。 这人就是这么的强。 可惜,他处在这个时代,一下子给压到了宗师。 可即便如此,刘醒非也能感觉到他的强大。 二话不说,刘醒非递上了手中的拜帖。 有了小张爷的信和钱开路,眼下也就是一个过场。 于和随意问了一下几人的名字,当然是化名,就叫来了小木匠去刻一个清溪剑派的门派牌子,同时让岳雨拿来了清溪剑派的一些东西。 整套的制服,一把清溪剑派的制式佩剑,一支烟溜火,一条系腰上的响铃。 同时贴心的给了一团禁音棉。 这棉花是用来塞铃铛里面的。 平时,门派有这铃铛声,可以告诉周围,我来了。 也可以当练习轻功的道具。 做到人在动,铃不动,这就算把轻功练到家了。 清溪剑派的这种行为让刘醒非大为满意。 同时他也明白这个剑派一直没有做大的原因了。 太不会管控了。 好好的一个门派,经营得却十分有人情味,这怎么能够做大做强?这不是在开玩笑吗? 门派。 如果是大猫小猫两三只,这可以打温情牌,让门派充满人情味儿。但是呢,你门派想要做大做强,那就不能,至少是不能太有人情味。 在刘醒非看来。 统一着装,佩剑,身份牌,铃铛,这不是不可以。 但却不是必要。 你要是有足够的金银,自然可以全乎的来一套。 可清溪剑派明明是一个穷剑派,你都穷得出名了,还搞这些讲究,可见是不会过日子的。 门派想要经营好,最重要的是先捞第一桶金。 有了这第一桶金,才好经营,赚钱。 有了足够的流水,才能取之用于发展门派。 结果呢? 明明就不富,却还在这儿穷讲究。 门人弟子,这是有二三十人吧。 人人统一制服,武器,可能还有别的。 再加上了吃食。 也无怪此门派如此落魄了,也仍然能人一批在在此不愿意走。 说得好听是门派凝聚力强。 说白了就是这些弟子在门派小日子过得太舒服了,不愿意走。 刘醒非偷眼瞧了一下。 在这些门人弟子中,有不少人还一脸有骄傲。 觉得清溪剑派怎么说也是一个门派,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该有的都有。 往外一走,看样子谁不知道这是清溪剑派的门人弟子。 第6章 贝恩斯的嫉妒 海都。 从一条船上下来了一个人。 另一个人上前迎接。 “嘿,施特拉尔,好久不见了。” “贝恩斯,你也是。” 这两个男人,都是西极人。 但不同的是,一个是德林人施特拉尔。 另一个是拥有德林血统,但目前是美帝斯人的贝恩斯。 有一个人曾经和施特拉尔说了很多贝恩斯的坏话。 施特拉尔也的确是听进去了。 相比贝恩斯,他更信任那个朋友。 不管怎么说,也是老牌贵族出身。 一个贵族出的人,只要没有太落魄,那么他还是要点脸的。就是说他做事会守一些底线。 不要嘲笑,能做到此点已经很不容易了。 所以施特拉尔知道,这个贝恩斯——不像是个好人。 可是不是好人,重要吗? 又不是做朋友,娶老婆。 这只是做生意而已。 “说真的,贝恩斯,我真的没有想到,你会给我介绍生意。” 施特拉尔和贝恩斯认识,但坦白说,两个人虽有来往,也只是生意上的一些小来往,实则没有太亲近的接触。 因为他们是同行。 同行是冤家。 大家都是卖军火的,自然尿不到一个壶里去。平时没什么交情。 这一次。 如果不是贝恩斯主动放低身份,抬高价位,施特拉尔是不会来的。 二人离了码头,坐上了车。 车子开动。 贝恩斯毫无痕迹的问了一句。 “迪邦现在还好吗?” 施特拉尔心中一动,不着半丝痕迹的说。 “还好吧,不过他不是在美帝斯吗?他应该和你比较有话题吧,为什么来问我?” 当年。 迪邦,施特拉尔,还有贝恩斯,都是在法斯特混过的,也是在那儿成了朋友。 但意想不到的是,施特拉尔和迪邦成了不错的朋友,贝恩斯主要却是在利用迪邦,甚至还借了朋友这两个字狠狠坑了他一把。 如果不是龙根这个人。 迪邦已经废了。 甚至可以说,他原本就废了。 有这么一个过节,三人间的友情也就变了味了。 毫无疑问。 迪邦比较信施特拉尔一些。 可他对施特拉尔,因为贝恩斯,多了一丝防范意识,这让施特拉尔有些感慨。 现在的迪邦,最信任的人是一个叫龙根的中土人。 为此,他正在不遗余力的帮助龙根在美帝斯站稳脚跟。 眼见意图落空,贝恩斯扭头就来找上了施特拉尔。 听施特拉尔的话,贝恩斯叹了口气:“抱歉,真的,可能是我的方法错误了,迪邦现在对我有很大的成见。所以我现在不大清楚他的情报,能分享一下吗?” “啊,听说,我也只是听说。” 施特拉尔随意的道:“我是听迪邦和我说的,他说的不是太深入,听说他是在这片土地上冒险,发现了一个宝藏,所以才重新有了翻身的资本,也许那个叫龙根的中土人帮了他很多,甚至可能是救命之恩,所以迪邦现在才如此的帮他,应该算是一种回报,我就知道这么多了。” 贝恩斯嗯了一声,道:“看来,神秘的中土可真是足够神秘呢,随随便便就让一个一无所有的男人重新发财。” 说到这,他明显言犹未止,却硬生生停下了要说的话。 直到。 车子到了四海饭店。 两人进入到了包间。 门口,站了四个高高大大的保镖。 即便是四海饭店的服务员,也要经保镖的手,才能把美食送到房间里面。 至于饭菜,都是约定好的菜单,不需要说话,直接按已经预定的菜单上菜就行了。 等菜布完了,人都离开了,这间房,也就剩下他们两个人了。 施特拉尔也就问了。 “你搞什么鬼,为什么这次的生意要便宜我?” 贝恩斯笑了一下。 苦笑。 “施特拉尔,可能迪邦对我有些误会,你知道现在打仗,迪邦向上面说我把国家重要的军火物资卖到了中土,导致了上面在查我,诸神在上,我现在无法从国内调货,并且你知道的。这次的货,有些麻烦。” 何止。 施特拉尔心里明白。 这次的货,不是简简单单的长短铳,过气落后的旧铳炮,而是新武器,重火力。 比如德林冲锋铳,克劳伯速射狁,长型,短型,加装型,甚至还有无后作用力炮和小型狙步炮等物。 这是目前德林军队现役的武器。 当然。 施特拉尔能卖这个是极限了。 因为这些武器对于德林来说随随便便也就生产出来了,产出过盛。 所以需要把这多出来的处理掉。 因此施特拉尔才能到处卖军火。 但若是坦克,重型大炮,直射铳炮,那就对不起了。这些德林人也缺少。 “还好你不是要飞机坦克,我暂时还能办到。” 施特拉尔摇晃手上的单据。 “但是啊,你要的这批货太大了,恕我直言,中土这片土地上,大军团作战,你有了这批武器也没用,小军团战斗,又有些浪费,你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要这么一批军火?” 完全搞不明白啊。 施特拉尔看得出来。 这批军火,就是贝恩斯给自己手下人准备的武器。 他手上有一支鬣狗部队。 这里面有各国的人才,都是一帮人渣垃圾败类。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人比较能打仗。 换个说法是,如果不打仗,这些人将只能去讨饭。除了开铳杀人,这些人别的都不会。 他们最典型的就是,给钱就说话,钱足就开工。 而贝恩斯则专门养了一支大约数百人的这么一支部队。 贝恩斯笑了一下:“刚才不是说了么,中土很神奇,莫名其妙的,就让一个人站了起来。迪邦,你大约不知道我为什么坑了他。” 施特拉尔来了兴趣,并且他真的很想知道。 “对啊,为什么,当年我们在法斯特,那时多好呀,为什么你要这么坑迪邦呢?” 贝恩斯抽了一支烟,他仿佛想着过去的事,好一会才说:“我在迪邦家里,看到了一张全家相,那是一张油画,迪邦曾十分骄傲的对我说这是他的先祖,我记得这事你也知道吧!” 施特拉尔点了一下头。 这事他有印象。 “是的,当时我还有些好奇,不过是一幅画而已,你似乎有些认真了。” 迪邦是贵族。 身为一个贵族,家里挂几幅先祖的画像,是十分自然正常的事。你有兴趣,就看几眼,聊几句,没兴趣就别理它就是了。 而大多数人,应该是点到为止,看两眼得了,别太认真了。 可记忆中,贝恩斯当时是有一些失态。 不过,那也不严重,没什么的。 谁会把那么久远的事情当了真呢? 施特拉尔有些好奇,他忍不住问:“那幅画有什么问题吗?” 贝恩斯笑了。 依然是——苦笑。 “画上的男人,是我的祖先。” 施特拉尔瞠目结舌。 他愣了好一会儿才道:“哦,哦,诸神在上,贝恩斯,你说的这话,是我理解的意思吗?” 贝恩斯收了脸上的笑。 “施特拉尔,我的朋友,你该知道,这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它让我一直是羞于启齿的,谁也不想有这样的事。” 说到这,他深吸了一口气。 “我的家族,很是不堪,被世人嘲笑,原因就是我的祖上有一段不光彩的过去。我的祖母,尹斯特.坦布尔在她十六岁时生下了我爷爷,她没结婚没恋爱,但那个男人就是迪邦的先祖,因为我祖母手上有同样的一幅画,画上的男人,是同一个人。” 施特拉尔不知该说什么。 他觉得这没什么吧。 就听贝恩斯道:“那个男人,他给迪邦留下了贵族身份,富贵荣华。但是我呢,我的祖母并没有得到什么,我的父亲,甚至迫不得已离开家到美帝斯发展。我们一家子能有今天全靠自己……凭什么!?” 施特拉尔明白了。 贝恩斯这是心理不平衡了。 他调查过迪邦。 他自己也知道。 迪邦的家庭一直挺好。 有各种产业支持。 当年法斯特内乱频频,但迪邦的家族却并没有什么事,整个法斯特打烂掉了,迪邦家族都是上流社会的贵族。 直到迪邦这一代,才渐渐不行,又被贝恩斯狠狠的坑了一把,才跌落到了底层。 而贝恩斯一家呢? 祖上一连三代,基本上都是提脑袋在混饭吃,之所以往外国发展,就是因为贝恩斯的家族在德林名声不好,很多人看不起他们家。 “所以,这就是你坑了迪邦的原因?” 贝恩斯摇了摇头。 “相信我,也许我坑了他,但我其实一直是在注意他的,一旦他彻底废掉,我会像救世主一样出现在他的面前,保护他,帮助他,毕竟,我们拥有同一个先祖,实不相瞒,这些年我一直在做一件事,你知不知道是什么?” 说到了这里,施特拉尔又有哪里不明白的呢。 “你在调查那个先祖,显然,你对他身上的秘密感兴趣了。” 贝恩斯笑了起来。 “对,先是和迪邦的先人,然后和我的祖母,那是一个长生者,他拥有常人意想不到的寿命,才可以跨越时间到处恋爱。” 这一刻,贝恩斯笑得十分狰狞。 长生,世上竟然有这样的人。 迪邦的先人是二百年前的人。 贝恩斯的祖母是一百年前人。 然而,在这间中一百年时间。 那个在画上的男人却一丝一毫也没有变化。 长生不说了,还不老。 贝恩斯发现这一点后心如百爪在挠痒。 有些事,他没和施特拉尔说。 那个男人。 不是人类。 他是一个,传说中的生物。 是一个半精灵。 精灵。 一个古老的名字。 虽然从一些秘本记录上来说,只是消失了几百年,但在人类上层社会的封锁下,已经成了传说。 普罗大众已经把精灵一事当成了传说中的神话故事。 现在的时代。 已经没人会相信,古老的童话故事。 那些故事,有的是假的,但也有一些是真的。 比如说精灵。 原本,在西极的大地上,真正控制西极,代表西极,拥有超过于人类文明的,是那些精灵。 精灵们无论是在工艺,技术,还是别的什么地方,都远远超过了人类。 甚至,有一段时间,人类王国几乎就是精灵的仆从国。 但是。 突然有一天。 人类开始超过了精灵。 无论是占领的地盘,还是人类的数字,都远远,超过了精灵。而且,工艺技术,经济文明,也都在逼近,甚至超过。 这样的情况下。 人类,觉得,他们该抬起头了。 他们一直觉得,精灵们太过骄傲。 骄傲得精灵,不把人类瞧在眼里。 于是,有了摩擦,然后就是战斗。 最后,变成了战争。 原本,战争,是精灵占上风。 但是有一点打败了精灵族。 精灵族。 是长生种。 长生种的精灵,基本上能活一到两千岁,如果是比较稀有的高等精灵,活一万年的都有。 甚至,据说,有一种远古精灵,打造了时光之舟,跑外边去了,没人知道这些人到哪儿去了。那些远古精灵,据说只要自己不想死,就能一直的存活下去。 但长生种有一个毛病。 那就是生育困难。 远古精灵就是受困于精灵的生育太低,才发明创造了生命古树,利用母树结果的理论制造后天精灵。 扯太远了。 据贝恩斯的猜想。 这个男人,应该就是一个精灵。 也许不是纯种。 在精灵被人类打上门后,世间多了一种精灵,叫半精灵。正常基本没有自由恋爱的半精灵,大多半精灵都是女性精灵被男性人类贵族所强迫的产物。 因为是贵族的产物。 总有心软的没舍得杀死自己的孩子。 但很多贵族也不会收养这种混血孩子。 于是世间的半精灵也就越来越多。 根据贝恩斯的猜想。 正常精灵,打死也不可能对人类女性有感觉,不可能在一起。 想想也是。 正常的精灵,起步就是一千年寿命。 它们要多想不开才会给自己找一个区区百年不到的人类女朋友。更不要说,人类女性的花期短暂,也许不要一二十年,就会样貌丑陋,身材走形。 这还谈个尸比的恋爱。 但若是半精灵,就有可能了。 半精灵一生下来,既不容于人类社会,也不容于精灵。 相比较一下,找伴侣,还是找人类靠谱一些。 很多半精灵都是找人类牧羊女当老婆的。 不过,也不排除,有一个特别厉害的,找了人类社会的贵族,甚至生下了孩子。 当然,说到长生。 东方这边也有不少传说故事。 一切,慢慢来。 草坪。 旁边的草垛子上不知何时来了很多人。 在草坪上,是于和。 他面容清淡,一袭布衣,却有一种儒士风采。 在他身前,是新近拜入清溪剑派的三个人。 刘醒非和蛇妖二女。 虽然是花钱进来的。 但既然要打清溪剑派的名声,至少也要学一手清溪剑派的剑法。 这在清溪剑派的规矩里,叫授剑。 按正常的规矩。 新人入门,指派一个大弟子也就可以了。 但一来于和与师弟师小侠关系不大对付。 二来师小侠虽然号称是清溪剑派的长老,是于和的师弟,但在于和刚刚入门时,他才是大师兄,于和的基础剑法就是跟他后面学的。 可这两个人的天赋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于是没出几年。 于和成了师兄。 师小侠成了师弟。 这让师小侠一度没了面子。 有了这么一层过节,两人关系怎么可能真正好起来。 第7章 清溪授剑 原本,授剑一事,由得师小侠去劳心劳力。 左右不过基础剑术,能收买多少人心。 在门派里时日久了,也就明白这个师叔级的长老人物到底有什么功夫了。 说难听的。 最近的几个弟子功夫都快要超过这位师叔了。 这也是师小侠自己摆烂了。 他原先还有几分苦志,想要用辛苦勤劳超过——至少也要追得近点,追上于和。 哪里知道他越是努力差距就越大。 眼看于和武功一路拔尘。 当他已经修炼清溪剑的时候,自己连一套绿水剑都使不好。 这是自己的主修剑法啊。 它仅比公门剑柔水剑强一些。 但自己就是不行。 努力,在天赋面前,毫无价值。 更要命的是,他经常看到于和的努力。 每天晚上,于和都会练剑,直到月上中。 又有天赋,又努力,他还能怎么办呢? 于是师小侠就摆烂了。 他不再勤于苦修了。 修炼武功,只是兴致来了才耍两下子。 平时都是找机会弄钱。 他学会了赌。 即便赢了钱,也会跑红楼里面花掉。 沉溺于赌和色,他也就差一个毒了。 这让他武功怎么提升? 所以于和有些看不上他。 但不管怎么说,他却也有一些功劳。 当年。 岳云轩死了,对于清溪剑派来说,简直是天都塌了。 为了重树门派的希望,于和提剑走了。 挑战七大派去了。 当时没人能以为他可以成功,简直是人心惶惶,经常有人闹着要跑,要解散门派,要把门派私产分个干净。 是师小侠稳住了局面,挺到了于和大胜归来。 不然,于和回来,估计只能看到一破破烂烂的空院子。 这件事成了师小侠的大功,他也缺德,就此躺功劳簿上就不起来了。 这样的日子,短时间还好,时间一长,不要说于和了,整个门派,懂点事的,哪个真心瞧得起他? 再说了。 人家是奉上了足够诚意来的。 三十根小黄鱼啊。 就随便让一个师小侠把人打发了? 太不尊重人了。 还是自己来吧。 于是就有了草坪上的这一出。 掌门亲自授剑。 别看清溪剑派穷。 但门派中的门人弟子至少知道,自家掌门,别的不说,单以剑法论,的确称得上是天下第一。 大师出手,自然,有一群人在旁边看着。 “师叔,今儿这授剑,为什么不是你去啊?” 有一个人,也不知是知道还是不知道,给师小侠难堪来了,这样问他。 殊不知师小侠经常逛红楼,脸皮薄的人能行吗?在别的地方公然脱裤子。 这样的人,脸皮会薄吗? 他立刻回道:“不知道吧,教教你一下,这三人一看就知道是带艺来投师的,这么大年纪了还来拜师,掌门也真收,说明对方肯定有两下子,自然也就不好再授剑仪式上传普通的基础剑法了。” 对。 师小侠最拿手的就是基础剑法。 但他这个人,连基础剑法也是颇有些匠气。自然更不要提别的了。 原先也能擅长柔水剑。 现在他的剑法,主修的是绿水剑,却把最重要的石泉剑给丢了。 于是,他只得让位。 倘若这三个人都有根底子,武功甚至比他还高,这还授什么剑? 门派不要面子的吗? 所以,干脆,于和自己亲自来吧。 他先问了一下。 确定三人都会了基础剑法。 便说道:“你们既然已经会了基础剑法,我也不客套了,便传你们柔水剑法。” 清溪剑派的规矩。 门派收人,不管怎么样,教一套功夫。 你学了,愿意就入门,不愿意就当结一个善缘。 这是清溪剑派苦思冥想的一个法子。 他想终有一天,认不认的,江湖上会一点清溪剑派武功的人自然会站到一起去。 要是如此,清溪剑派也算是发扬光大了。 柔水剑法。 是清溪剑派的基础剑术。 和基础剑法不一样。 基础剑法,是点刺劈扫带抽抹截撩击挂托拦十三势,也就是空架子,打出来是认识剑法的。倘若说剑法是文字,这十三势就是笔画,不管什么样的字,万变不离其宗,都是由这十三势组成的。 至于说柔水剑法。 这玩意是清溪剑派最大路的剑法。 每一个人,入了清溪剑派,除了基础剑法,第一个要学的就是这柔水剑。 比如师小侠。 他就比较擅长此柔水剑。 但他被人瞧不起的原因也在于此。 虽然说师小侠很擅长柔水剑,但此剑法不擅长战斗。 所以师小侠主修的改成了绿水剑。 偏偏他资质有限,一套绿水剑怎么也练不明白,搞得不上不下。 甚至低辈弟子都要赶上他了。 或者,根本就是赶上他了。 不然为什么会暗地里瞧不起他? 就是见识了他的武功,觉得我上我也行,他甚至可能还不如我呢。 但对于于和来说,就不一样了。 他练这套剑法,一把直直的剑竟然好像变成了一条布带,整个都似软的。 把柔之一字演绎得淋漓尽致。 看了于和的柔水剑,谁要说柔水剑不能打一定要撕了他的嘴,这叫不能打? 其实耍这剑法时,于和心中还存了一丝计较。 柔水剑十分吃天赋。 不会的人,天资不行的,是练不好这路剑法的。 比如师小侠。 甚至整个清溪剑派。 一个人也没有。 没有一个人,真正修成这柔水剑。 它就像是数学。 一二三四五,加减乘除,这学的话都能会。 但往深奥上一引,不会就是不会,跟不上就是跟不上,脑筋就是转不过弯来。 柔水剑也是此理。 整个门派,就于和一个人掌握了。 他一套柔水剑就可以吊打整个门派。 搞笑的是,整个门派都认为是他太强了,而忽视了柔水剑的威力。你若细讲,他们反而会怀疑了,柔水剑能有什么威力? 哪怕想认真教,也会产生对牛弹琴的感慨吧。 怎么教都教不会,就是不开窍。 能怎么办呢? 算了吧。 好在,于和自认为自己还年轻,一切还能慢慢来。 他看似耍了柔水剑,其实也是在露一手。 不过是给有心人看。 如果有实力,能看出来他的路数,他反而会高兴一些。 在剑道上,他于和,一个人孤独太久了。 “能看明白吗?” 他问这三个人。 刘醒非和另外两个女人交换一下眼色。 “看明白了。” “看明白了,那就练一下,练不下去没关系,我这先看你们的资质。” 刘醒非三人提起清溪剑派的制式剑,一一练了起来。 刚开始。 于和还不以为意。 他目光平淡。 虽然看出这三人有问题,有名堂,手上有功夫,但他并不觉得就有多厉害。因为他过往遇到过太多高手了。 但不过一会儿,他就发现了问题。 这三个人里。 蒙面的女人,练得最差,但她居然能一招招,虽然笨拙,但没有错漏一招的练了下来。你可以说这个人剑招有些生涩,笨拙,但你不能说她错了。 要知道。 她只看自己耍了一遍。 正常人能一次记三五招个动作就已经了不起了。 但是,这个女人,居然一次就全记下来了。 还能勉强的施展出来。 柔水剑,一共七十二招。 但正常人只要学十二招也就够了。 自己方才耍了十二招。 原以为至少也要教三遍。 没想到,至少此女,一个人就行。 教了一遍她就学会了,接下来,只需要自己随便练练就行了。 但这还是最差的一个。 另一个女人有些——太漂亮了。 她的剑法,也是一样,太漂亮了。 这女人名字叫祁一,她把剑法使得,几乎和于和一模一样。这也就算了,还因为她自己本身,导致她耍得这套剑法十分漂亮。 如果说于和使得剑法,有战斗力。 那么,同样的招数,同样的姿势,这个叫祁一的就显得十分漂亮。 一套好端端的剑法,她练起来,倒是像在跳舞,还跳得让人烧起了心火。 整个人恨不能去红楼好好发泄一下。 于和打眼四面一瞧。 果不其然。 四周。 一众在看热闹,瞧笑话的清溪剑派弟子,现在都有一些不对劲。 “好了,回去,一点定力也没有,好好把本门柔水剑练三遍。” 于和语重心长地说。 一众门人弟子四散而逃。 他们完全没有理会于和的话中深意。 不过于和也没法子,他更关注刘醒非。 这,才是他要关注的重点。 因为这个人,他耍的柔水剑,给于和的感觉,竟然不在自己之下,也许只差一丝。 但这也说不准。 也许他是故意如此呢? 于和,他这个人,对剑法的感觉,太敏锐了。 顿时发现了不对。 毫无疑问。 刘醒非留手了。 但即便是他,也犯错了。 又或者说,到了他这个地步,想要留一手,太难了,瞒一下普通人还可以,但若是瞒于和这样天选的高手,就有些勉强了。 刘醒非哪怕刻意隐藏,但他的剑法也仍然不输于和。 当年,刘醒非也是浸于剑法。 他学了高原王的武功剑法,更是学了燕山剑法,明悟燕燕于飞,掌握离手剑,通晓了一定御剑之术。 也许他的境界,比纯粹的剑修,仍然要差一些。 但仍不是目前于和可比的。 正是因为刘醒非发现剑的极限,这才改了用枪。 枪法,是剑法的延伸,扩大化。 在刘醒非过去的战斗中,他很明显的发现很多时候剑法是不够用的,特别是对于一些妖邪,那种体型巨大的,这时一把长枪绝对要比剑好上许多。 这才是刘醒非的武器从剑变成了枪的原因。 可纵是如此,刘醒非也没说把剑法彻底放下了。 他仍是当前少有的剑道高手。 在于和眼中,刘醒非的剑法,哪怕是在藏,也过于厉害了。 于是他问。 “你从前练过剑法?” 刘醒非道:“家传的,要试一下吗?” 于和想了一下道:“你要不介意,就使出来看看。” 刘醒非笑了一下。 干笑。 虽不情愿,但却也不好不掏一些真东西。 这事儿闹的,真不怪刘醒非,也不怪于和,怪只怪天意难违。 谁让刘醒非武功太高,三世积累,岂是小可,就算他再怎么隐藏,也终有一些是藏不住的。他又不是隐者,也不是杀手,学那么多潜隐之术,一个一直以来都顺风过惯了的人,怎么可能去做好谨小慎微这四个字! 再有,就是于和了。 此人果然不愧是剑道天赋的天才。 也就是于和,才能发现,一般人,能看出什么? 了不起看一个大概也就差不多了。 此时,刘醒非别无选择,只能耍了上套久久未使的燕门剑法。 燕门剑法。 第一式就是春风乍起,然后是一池春水,燕子归来,燕子飞,燕衔泥,飞燕回廊,燕剪尾,燕子低飞,燕子掠水,燕影对照,燕梳翎,燕子归处,飞燕惊龙。 尤其是最后一招。 飞燕惊龙。 这一招剑法,讲究的是身法和剑法,合二为一,纵身跃出,其剑势不可挡也。 但即便如此,刘醒非还是错估了这一套剑法的威力。 如此一门剑法,它博大宽深,是昔年燕山派的镇派武学。 因为看似一套剑法,但实则对轻功,内力,都有极强的要求。 武功差一点,就施展不出此套的剑法。 而能使出这套剑法,放眼当时的江湖,你最差也是一个一流高手,达到了可以在江湖上正常行走的程度。只要你不是作死,不是大意,不是遇到了珍稀的老怪物,那么你一般不会出事,了不起受伤,要死哪那么容易。 凭借此套剑法,就算是被人围攻,也可见单人独剑,一个人杀出重围,自在逍遥。 所以,毫无疑问,刘醒非吓到了于和。 就这,刘醒非还藏了最后一招。 燕燕于飞,于彼何夕。 离手剑奥义。 不得不说。 此套剑法当年对刘醒非影响很大。 导致他忍不住仍然又漏了一点。 不过至此于和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不管怎么说,钱收了。 他若在此计较,脸上也是不好看。 但他还是有些忍不住。 “几位拥有过人的艺业,为什么还要来我这小庙挂一个名呢?” 于和不怕麻烦。 他现在缺钱。 哪怕这三个人有大麻烦在身,他也愿意接下来。 但怎么说,要死也要当个明白鬼,好过糊里糊涂的不是。 这三个人。 武功那么高,每一个都貌似有两下子,为什么要在他这挂名号呢? 刘醒非犹豫一下,终于道:“我能说的不多,应该是我想要去一个地方,但我不想声张,也不想让别人得了巧,所以在你这里借点力,我知道于掌门可能有些为难,这样好了,事成之后,我再送上五十根小黄鱼。” 其实,更多也有。 但倘若他一口气加价太高,会不会吓到于和呢? 反不如层层加码,这样稳妥一些。 于和一听,又加五十根小黄鱼,终究是发出了一抹来自内心的苦笑。 第8章 武林中的制衡 一大早的。 一个仍然穿着大乾邮差四个字样的中年胖女人来送信了。 小弟子连跑带跳的求见于和。 没一会。 师小侠等几个老弟子也都来了。 小弟子嘴上没把门的,一张口就把一些事说出来了。 五灵门的信。 一封,来自五灵门的信,来了。 五灵门,哪个不知,哪个不晓。 江湖上,除了地灵门,就属它们最能成了。 挖坟掘墓还干得他们这样理直气壮的,天下都少有。 并且,在过去,你还不好搞他们,人家是有朝廷撑腰的。以至于到了现在,天下人都认为,五灵门,地灵门,他们盗墓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正是,掘坟无罪,盗墓有理。 虽然,这个五灵门也缺钱。 但此缺钱和彼缺钱不一样。 一个缺钱,是以后不能再大手大脚的花钱了。 另一个缺钱,是真的快要到无以为继的地步了。 因此,接到五灵门的信,清溪剑派众人都觉得可以有一笔大收入。 这年月,谁家日子都不好过。 听说,武功山已经封山了。 大林寺也是,一群释门弟子出山讨饭了。 这些响当当的大派如此,武林又能好到哪儿去。 现下有生意上门,无论如何都是值得高兴的事。 于和没理会他们呲牙咧嘴的笑。 他打开了信,慢慢的看。 然后,一脸阴郁。 师小侠忍不住道:“信上说的啥,你快给说说,到底什么生意?” 于和本不想说。 但一来此事他也不好拿定主意,二来他也觉得此事不简单,让大家在一起说,有什么事,以后好甩锅。如果此事自己不理会这些人的意见,自己独断专行了,今后门派怕不是要散。 想到这里,他把信给了师小侠道:“五灵门发现了一个大墓,但此墓极为凶险,他们自己感觉吃不下,所以请一些人帮忙,多劳多得,我们清溪剑派算是其一,就看我们愿不愿意接这个活了。” 师小侠哈哈大笑道:“送上门的好事,这有什么好拒绝的,我正愁手上没钱呢,咱要不让他们先支一点钱使,反正他们五灵门有的是钱。” 于和没说话。 岳雨说了。 “五灵门是什么门派?有肉吃他们自己不会去吃的吗?为什么要叫上我们?我虽然知道的不多,却也明白,下墓的事不简单,尤其是一些大墓,更是危险重重,连五灵门自己都觉得啃不下,可见此行凶险,掌门,我以为我们不能去。” 岳雨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 她没有太大的野心。 她想要的只有一个。 安安静静,和于和结婚生孩子,把这一生给平平安安的过掉。 不过,这貌似很难。 于和一直被门派挺累着。 一直到现在。 两人都三四十了,竟然一直迟迟的不能结婚。 原因。 一个是事忙。 一个是没钱。 虽然眼下仍然是在过穷苦日子。 但前段时间有了那些难民进行对比。 她觉得这种没钱日子也不是不能过下去。 什么是没钱? 你把药材,武器,各项开支砍一砍,只顾及吃喝,清溪剑派还是能活下去的。 当然这只是想当然。 清溪剑派毕竟是武林门派。 门人弟子练功需要增加营养,需要使用兵器,如果伤了,需要药材,甚至为了练功,也是需要药材的。不精通药材保护身体,一味死练狠练,是要把人练出残疾,练出毛病的。 所以她的念想一直没能得到实现。 此时,她的话让师小侠大怒。 不止师小侠。 他这个人,门内虽有人看不起他,但细究起来,师小侠品行不端,到底没给门派造成特殊的麻烦。 反而他接地气的性格,也不是没有人亲近于他。 比如说如果有个什么事,弟子们不好和于和说话,就请这一位了。 而师小侠,总是比较好说话的。 此刻师小侠就愤怒了。 “师姐,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五灵门好不容易愿意带我们发财,你搁这添什么乱啊!” 于和不悦道:“住口,怎么和师姐说话的?” 师小侠不让步道:“师姐,她差点让我们整个门派散掉。掌门你不是不知道,我们到底有多穷,结果师姐倒好,一口气把我们的粮库给清了大半,我是好悬没吓死过去,我想完了完了,清溪剑派快要守不住了,我都打算带兄弟们进行一日一餐运动,造成这一切的都是师姐!” 于和站了起来。 “失去的粮食我已经补齐了,你到底想说什么?” 眼看于和动了真火。 师小侠一下子坐在地上。 “你不是每一次都能补齐的,是那三个人给,你的钱吧,不然你不会莫名其妙答应三个身份不明的人入门。是借我们门派的一张皮是吧!哼哼……” 过往的事他什么都知道。 他只是不说。 现在逼急了,他也就说了出来。 原本他还想说什么。 但他看到了。 于和的手放在了剑柄上,他终于不再说话了。 看到师小侠不再跳了,于和的手从剑柄上松了下来。 诡异的是,这一幕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 于和道:“师姐,你的担心不无道理,但是我们的钱的确不多,虽然最近有一些进项,但对于发展我们门派,仍然是不够的,我打算赎回驻地,再拜见盛军门,好当一个武术教头,但盛军门不是一个好见的人,想要见到他,仍然是需要一番打点的,所以五灵门这个事,我觉得有必要参与一番,一来获得更大的名头,二来也是再赚一点。” 岳雨没想到他心思中还有这么一层。 一开始是要维持门派。 后来是要光大门派。 最早是说想把驻地收回来。 现在收回来还不行。 他还要去见盛军门。 要说盛军门也是一个人物。 他以一己之力维护下,使得西部州得以保存。 可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盛军门这个人的人品有得保证。 可他毕竟是新朝的官员。 新朝,往他这里派了不少人。 这些人,很多都有新朝之风。 也就是贪污。 在新朝当官,不贪不行。 你不贪,你的上官怎么看你,你的下属又会怎么看你,他们也跟着你一起不贪了? 你不贪,你清高,你了不起,但你往后能升官吗? 官小职微,这样的你,能干什么? 随便一个顶头上司就能给你小鞋穿。 你想抗争,开什么玩笑。 官大一级压死人。 你说一百句话,一千句话,人家一句顶一万句。 一味清高,结果是自己受气不说,还什么也干不了。 只有你拿了钱,你的下属才会拿钱,你有了钱,给了上面,你的上司才会有钱,也才会提拔你,这样,你就升官了。 当你升了官,你才可以做一些事。 比如为了百姓好,做一些实事。 你既然为老百姓做了好事,那么,反过来,这钱你该不该拿? 新朝基本都是这样。 看不惯的。 要么离职走人,眼不见为净。 要么就留下来,合其光,同其尘。 大家都是一模一样的,才是自己人嘛! 大乾就是这样。 当官的,要么多捞,要么少捞,有的捞得聪明些,有的就比较蠢。 但没有不捞的。 盛军门哪怕是一个好人,但该有的孝敬也还是要有的。不然,他也不好说话。 既然要打点盛军门,那自然的,钱就又不够用了。 这让岳雨十分的不开心。 于和看出了这一点,他笑了一下道:“我知道你在担心我们,不过这事你实在是不必担心,五灵门,不会只请我们一派,它们必定还请了别人。” 岳雨十分聪明,一下明白了于和的意思。 “制衡。” “是呀,制衡。” 于和天下第一的名头不是白来的。 五灵门虽然在江湖上也是有一号的,门中高手也是不少,身手不好,那下墓早死了,就算运气好,这次不死,下次也得死。 可五灵门毕竟是五灵门,要说身手,有,也好,但在最尖端力量上,仍然是不及江湖上的武林大派。 清溪剑派虽然谈不上大派。 但只要他于和尚在一日,清溪剑派就算得上是大派。 只不过,现在是铳炮横行的时代,武功再高,也是声名不显。偌大的名声,人家最多也就让你当一个保镖头子。 可这下大墓却不一样了。 人在墓下。 谁也不清楚到时发生什么。 请一个于和是不行的。 一定要有足够份量的人物来牵制于他。 想到这,于和问:“你觉得,这个人是谁?” 岳雨心中一喜,她喜欢这样能帮到于和的感觉。 “天下间,能在武功上和你一较一二的也不多了,据我所知,还真有几个。” 于和一点也不生气。 他虽占了天下第一的名声。 但他知道,江湖之大,倘若没有门派的拖累,他于和也会是一个默然无人知的武林隐士,但你能否认他的强大吗? 武林中,一句藏龙卧虎,不是在开玩笑。 有前辈高人,也有不喜欢名利的山间隐士。 你没遇上,无所谓。 哪天遇到了,吓你一跳。 就于和所知,有一个武林高手,因为门人弟子嚣张跋扈,得罪了人,被打上门来。 至此他们才发现,人家一个人,能吊打他们一整个武林名门。 所以他虽有了天下第一的名声,却从未觉得自己就天下无敌了。 天下第一。 和天下无敌。 这可是两个概念。 五灵门看似是客客气气的请了他。 但他们不怕自己黑眼珠子见不得黄金,到时想一个人独吞吗? 要知道五灵门虽大,但人数也不是无穷无尽的。 左右不过数百人而已。 这么点人。 以于和的武功,杀得干净。 所以为了牵制于自己,再请一二高手,也不足为奇。 当然,于和自己是坦坦荡荡。 他没那种邪念。 倒也不怕什么制衡。 倘若此行,人家和你客客气气,那一切按规矩办。他只要拿了他。应当的那一份,绝不多贪一文钱。 相信五灵门偌大名声,还不至于在其中做什么手脚。 同时,他也有一个想法。 那三个人的事。 这三个人。 提前跑到了他的这边。 及早就准备好的信,恰到好处的时间,简直就是在卡点。 把时间计算这么精确。 五灵门一举一动,几乎就在对方眼皮子底下。而且,能这么早得到情报,说明对方在五灵门中的间谍一定位居高层。 想想也就不足为奇了。 小张爷是什么人? 地灵门南派的。 五灵门如此大动干戈,所为的九成是传说中地灵门老祖之一,刘氏一夫公的大墓了。 既然此事与地灵门有关系,地灵门又怎么可能无动于衷呢? 看来此事就是地灵门想要借五灵门行摘桃之计。 要不然,那三个一看就是好手的人,哪可能花重金要在他这小小清溪剑派镀金。 此事,真有些麻烦。 坦白说他是不想淌这浑水的。 但一来他已经收了人家的钱了。 最关键的是这钱他已经花出去很多了。 现在没钱还给人家。 再一个,倘若他真要这么做,那他倒是可以对五灵门问心无愧了,可这不又是得罪了地灵门吗? 五灵门,地灵门,哪一门都不好惹。 相比起来,还是地灵门比较难惹。 五灵门也就一个金奎,比较难测深浅。 让人有些看不透。 但地灵门可关系到五剑联盟。 那里面高手之数量,可不是五灵门能比得了的。 自打大乾亡国。 也就是地灵门一直不计较。 倘若开打,五灵门早给灭了。 当然,这只是一种猜想,没真打起来,一切还是不确定的。 不过,仔细想想,还是算了。 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真要出了事,直接一推三六五,让他们自己闹去。 目前也只有如此可行了。 西部州。 马家。 马家在西部州权势极大。 组建了三万马家铁骑。 这是新朝大总统都要另眼相看的势力。 说他们是土王也不为过。 但看起来喜欢欺男霸女的马家,在道上还是有些好的。 因为马家历来是江湖上的一份子。 江湖事,江湖了。 只要你是按江湖上的规矩办事,那马家不会用他们的军队打你。 所以崔安民和骆玉冰二人也就来了。 一份拜帖送上。 其中,一个男子纵马而出,对着骆玉冰就是邪魅一笑。 骆玉冰好一阵的不自在,差点就扔他一刀了。 崔安民。 骆玉冰。 此二人正是五灵门崔骆二家。 崔安民是个中年男子,一双粗厚的手掌,修炼的是摔碑大神手。 一块大青石的磨盘,在他手上和西极蛋糕一样,转么眼就能啪啪啪的打碎了。 骆玉冰也不简单。 她是当今天下使飞刀最好的几人之一。 纵不是天下第一的飞刀,但也差不多了。 此外她袖中藏有双刀。 以青龙出水打出飞龙在天,可以说是女中的魁首。 所以即便她是个女人,也牢牢位居五灵门五姓首领之一。 但这两个人,来找的马家人,更厉害。 那就是五十年前,人称白马金花的马金莲。 第9章 话说当年事 五十多年前。 西部州有阿古柏作乱。 当时是乱得一塌糊涂。 兵匪皆起,老百姓是苦不堪言。 当时,大乾最后一个名帅抬棺入场,他手下只有一二万人,想要恢复西部州的安宁。 按理说,这是不可能的事。 当时的大乾,离死也就一口气了。 一个铜板的军费也没有。 名帅无奈,找商人借钱。 在兵马,粮草,尽皆不足的情况下,出征。 这种行为,在兵法上来说,叫找死。 要兵力,兵力不足,要后勤,后勤不足,这还打个屁啊。 但在这时,来了两个人帮助名帅。 这两个人,在当时,都是默默无闻的武林人。 一开始名帅没有看上他们。 江湖人,武林人,能有什么本事。 它值几根铳,几个兵啊。 结果这两个人当天就给了名帅数百万的钱款,一下子补足了军用之不足。 又指导名帅,把前人埋下的大铳炮从地下挖出来用。 这些铳炮,是当年大乾一统天下后埋起来的,为的是禁绝火器的发展。 名帅得此兵械钱款,这才认真结交了这两个人。 他们一个叫赵长安。 绰号是神龙大侠。 江湖上说这个人,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没想到大名鼎鼎的神龙大侠竟然是一个连胡子也没有的年轻人。 另一个呢,叫石小凤。 她也不简单。 原本是武林最后一任魔门圣女。 不过此女已经跟了赵长安。 对于魔门圣女来说,天下不天下,大事不大事的,不重要。 嫁一个武功高人又帅的正道大侠才是最重要的。 因为这样的男人。 他第一不会家暴。 第二不会滥混。 因为这样的人,要脸。 名声重于一切。 魔门的女子,最喜欢这一款了。 相比魔门那些到处花天酒地的男人,这些正道大侠可太好了。 于是石小凤跟了赵长安。 这赵长安虽然是正道名侠,但一点也不迂腐。 他常说。 做人宜直接,这样才可以交到知心的人做朋友。 但做事就需要圆滑一点了。 所以他和石小凤约法三章,收了她。 带着石小凤,赵长安帮名帅打西部州。 在这西部州啊,马家是绕不过去的一道坎。 马家要是帮阿古柏,那对不起,名帅就很难平定西部州。 反之,如果得到了马家的帮助,平定西部州就是一件可能的事了。 为了得到马家的助力,赵长安就对马家进行了拜访。 从而结识了一个人。 马金莲。 此女修炼一种金步连环脚的功夫。 一脚就能踢死人。 不,应该说任何人。 天下间任何一个人,也撑不住她的一脚。 此女为了增强威力,还特地为自己的脚打造了一双金属鞋尖子的鞋。 这样一个女人,自然,也就没人敢娶了。 说良心话。 真让你娶了,你敢睡吗? 所以一直马金莲就有些孤芳自赏。 她既渴望一段温暖的感情,但在生活中又遇不上一个她能看上的男人。 直到赵长安出现。 只可惜,赵长安是正道大侠。 人家既然已经收了石小凤,就不能再接纳马金莲。 即便如此。 马金莲仍然带领整个马家,帮名帅平定了西部州。 时光荏苒。 已经上了年纪的马金莲看似不管事了。 但那只是她自己选择放手而已。 她一句话,整个马家还是要听她的。 只是。 她对那些没心情而已。 这么多年了,她一直在等。 等得头发已经花白。 身材虽然仍然是健硕的,没有走形,但老了毕竟是老了。 一脸的皱纹在那里,是跑不掉的。 马金莲像一个慈祥的老太太一样,接见了二人。 崔安民,骆玉冰,双双呈上了礼物。 这是一头碧玉雕琢的玉骆驼。 价值不菲。 但马金莲只是扫了一眼,就没了兴趣。 这样的东西,她也不知有几间屋放着了,早就不稀罕了。 既然不稀罕,自然也就懒得看上一眼。 她懒散的说道:“我马家虽然也算得上是武林一门,但和你们五灵门没有什么往来的,有什么事直接说吧,那信,你们自己念好了,我老婆子眼睛不好使了,瞧着费劲,不读也罢。” 崔安民和骆玉冰双双交换了一下眼色。 最后是骆玉冰来读。 一封信念完了,等来的是马金莲的冷笑。 马金莲看似老了,但望之仍然有无穷余韵。 她气血未亏,实力仍强,绝不是已经过了巅峰期的武人。 相反,此时的她,经验丰富,是在过往杀出来的狠人。 阿古柏打过,普罗斯人也杀过,这小老太一生之中,怕过谁来。 更可怕的是,她和赵长安交好,也算知道一些事的。 “哼哼。” 她先是发出了鼻音,哼了两下子。 这才徐徐说道:“你们五灵门真是好大的作死本事啊,上天无路,地狱无门,但你们偏是要往死里钻。我原也就是要看一个笑话,想看你们怎么死在墓中,也不想想,那刘一夫从前是什么人,他的墓,你们也敢去打主意?” 在马金莲的眼里。 她的白月光,赵长安,是一个几乎完美的人。 她曾经饱含少女的热情去追求那个男人。 但得到了拒绝。 只不过,这一次的拒绝,让她更爱赵长安了。 理由很简单。 如果赵长安可以为了自己抛弃石小凤,那么,是不是有一天,他也可以抛弃自己选择别人。 而且女人是一种感性动物。 当年马金莲清清楚楚感觉到了赵长安对自己的动心,但就是因为石小凤,他选择了放弃。 石小凤是武林最后一个魔门圣女。 她选择改邪归正的原因就是赵长安。 如果赵长安放弃了她,天知道会发生什么。 再说,赵长安对于石小凤,也是有感情的。 正因如此,即便不能相携白首,两个人不能在一起,马金莲也认为自己的感情没有错付。 只能说,天意弄人。 但世上原本就是如此。 哪里有十全十美的事呢。 在和赵长安一起,马金莲知道一件事。 原来名帅也曾经打过刘一夫的墓的主意。 当时,名帅挥军,打到了大雪山下。 看到雪山,名帅产生了这个想法。 要说这名帅也不简单。 此人并非大乾死忠。 最早之时,甚至产生了投靠公平大王的想法。 公平大王是大乾最大的一次起义,整个起义波及了半个大乾。 还是年轻人的名帅就想去投军。 但到了近处,名帅发现,公平大王虽然看似公平,其实也是个愚人。 其麾下公平军有严重的问题。 这公平大王麾下有严重的缺失。 可发现问题,名帅没有解决问题。 他直接走了,然后招兵买马,投了当时的朝廷。 这是因为公平大王开始不公平了。 他一方面把手下大军分立男女营。 自己与一众高层却在疯狂的广纳王娘,营建王府,别院,如此必不长久。 至于说进谏。 你都啥也不是,凭什么上前说话? 真跑上前去说话,可能话没说完呢,人就给砍了。 所以名帅投了朝廷。 朝廷是烂,但也比变了质的公平大王强。 由此可知,如果公平大王争气一些,此时的名帅早已经是公平军下的人了。 对于朝廷来说,公平军是什么? 那是反贼。 有心当反贼。 名帅又怎么可能真正忠心于大乾。 他只是想要一展自己的抱负而已。 虽说在赵长安的帮助下,名帅打得很顺,大军连战连捷。 但兵力不足,仍然是名帅心中的难言之隐。 西部州极大。 区区两万兵,对于此地来说,太少了。 可是征兵需要钱粮。 那是一个天文数字。 所以名帅也想打刘一夫的墓的主意。 这位名帅也是书通古今,杂博广迈,基本上没有他不知道的。 他当然知道,曾经有一个人,在大雪山上立了一座墓。 这件事,根本瞒不住。 谁让当年刘一夫埋下的财宝太多了。 在历史上也不是只有一个锦氏拥有眼睛方面的秘术。 早早就有人知道,在大雪山,有冲天的金气,金色的虹光几乎要上冲于天。 那么多的金银财宝在那个地方,谁不想要呢? 但是想要取宝的人尽皆是铩羽而归。 这还是好的。 人至少活下来了。 更多的是直接就死了。 当时,缺钱的名帅没想那么多,他就想取这笔钱。 但在这时,赵长安劝住他了。 因为赵长安也不敢打这笔钱的主意。 赵长安,几乎天人一样的人物。 但他不敢去打刘一夫的墓。 连赵长安那样一个人,在有名帅支持的情况下,可以说是要人有人,要势有势,但他仍然不敢去打墓的主意。 甚至马金莲都说了愿意帮助他。 也被赵长安劝下了。 他告诉马金莲。 刘一夫的墓,不是给凡人进的。 本事越大,越是死路一条。 凡是想取他财宝的,不会有一个成功的。 能活着,就算走了大运。 如果,真有可能,进入到了墓中,那别等了,人是必死无疑。 马金莲从没看到赵长安如此忌惮什么。 这是唯一的一个。 她牢记了赵长安的话。 此后,从没打过那地方的主意。 后来,去的人都死了。 渐渐的也就没人去了。 没想到五灵门又来发傻了。 不过,崔玉安这时说了。 “我有一个故事,不知道前辈您愿意不愿意听呢?” 马金莲也是无聊,就说:“反正老太婆闲着呢,听个故事也好。” 崔玉安就说了。 “大约在十多年前,江湖上发生了一件十分隐秘的事情。当时,有一个人,在海都的法斯特租界隐居。这个人,武功很高,便是说一声天下第一也不为过,他是个老人,妻子已经死了十多年,原本有想过随妻而去,但始终是没能狠下心,不过这也没什么的,生死乃是大事,事到临头,怎么慎重都是应该的。” “但是,突然有一天,这个人遇到仇家了,也不知是不是仇家,反正那个人很厉害,此人竟然不敌,也就跑了。” “说来也是奇怪。法斯特租界,毫无疑问有很多法斯特大兵在,在这些大兵的长铳下,什么高手也是要白瞎。但诡异就诡异在,这个人明明是被追杀,却不敢在租界逗留,反而一路的狂逃。” “这两个人,一个追,一个逃,最后,他们去了哪里,您知道吗?” 马金莲沉默了。 她哪里听不出来崔玉安的暗示。 可正因如此才会觉得不可思议。 海都。 赵长安最后的隐居之地。 再是无敌的英雄,也敌不过岁月的摧折。 天下无敌的赵长安,他这一生,参加过乾都保卫战,打随名帅征过阿古柏,也北上打了普罗斯和东岛人,只因天下大势,非人力能为,最终选择放弃奔波,和石小凤归隐。 在海都的法斯特租界,当起了寓公。 凭他的武功,只要不是给军队逼到墙角用铳子齐射,是不会有事的。 按理说,该挺好的。 不过。 就马金莲所知。 石小凤的确是死了。 这里要说一下。 石小凤是魔门最后一任圣女,不可避免,她修炼的是魔门的武功。魔门的武功,和正道有所不同,就在于它往往过于急进了。 魔门的这个魔字,有的时候,不是指别的,而是指武功带来的立场变化。 魔门有两大怪异现象。 一是魔门女子比较喜欢对正道的大侠动心。 另一个是魔门的男子比较喜欢贪花好色。 甚至有人直接下场子当采花贼。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呢? 原因很简单。 就是一个。 魔门。 武功偏激。 既然偏了,就需要有外力来辅正。 女的呢,找男人,男人就自然找女人了。 利用男女之事,行阴阳之调。 当然,细究之,里面还有更深一层的文章。 它不仅仅是一个睡觉的问题。 女的找正道大侠,是要借正道大侠那纯正浑厚的内功给自己打底留后路。 男的采花,也不是光折腾,他们正常都会一二采补之术。 石小凤原本找上赵长安,就有一方面这个意思。 但她还是死了。 原因很简单。 她的武功,超过了赵长安。 她在功力强行突破的时候,镇压不住了。 连赵长安都帮不了她。 这件事让赵长安十分自责,甚至于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尽力了。 所以,石小凤一死,赵长安精神很差,几乎动了寻死的念头。 但即便如此。 那也是赵长安。 和于和不一样。 他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 虽说石小凤的死对他影响很大,可也不至于让他成为废人。 怎么可能有一个人能在背后追着他打呢? 哪怕,这么些年了,赵长安的武功退步,但是再怎么跌分,也不至于给莫名其妙哪个人随便打的追杀吧。 想到这,马金莲忍不住问:“什么人,敢追杀他?” 崔玉安笑了。 心想,金奎老大说的一点也没错。 看来马金莲对当年的事仍然是在耿耿于怀。 这样,挺好。 崔玉安道:“十多年的事,现如今哪里能够说得清楚。不过,正是这件事,才让我们发现了刘一夫的墓,若非如此,我们五灵门又何必要动此大墓呢?” 第10章 床板下的人头 很多年前。 一代大侠赵长安被人追杀。 这是一件极其恐怖的事情。 倘若说给懂行的人听,他们一定不敢相信,传说中神仙人物一样的大侠赵长安竟然会被一个人追杀。 是什么人在追杀赵长安? 没人知道。 即便有心人追查,也只能听说,是一个动作很快的人,快得只能看到他的一抹影子。 当然,也唯有这样的速度,大约才能追杀像神仙一样的赵长安。 赵长安被追杀,没考虑找官方的人求救。 一是丢不起这个人。 江湖事江湖了。 什么时候一个武林人和另一个武林人的事要官府插手其中呢? 赵长安怎么说也是一代大侠,他丢不起这个脸。 二来找也没用。 赵长安自己就是神仙一样的人物。 他当年就视官府如米田共,根本不把其放在眼里,他行,那个追杀他的人自然更行。 倘若他求助于官府,结果不过是让那个人多杀一些人,最后结果还是一样的。 他赵长安一代大侠,怎么可能做这样的事呢? 既救不了自己,反而多害人命。 不取也。 还有第三。 他知道追杀他的人是谁。 这是一个十分恐怖的秘密。 他不能说。 一是说了没人信,二是说了还是要死人,死更多的人。 最后,他只能选择,逃。 他知道,这个人其实是可以杀了他的。 一直没杀,就是想要通过他,找一个人。 而他绝对不能让这个人找到那个人。 思来想去,他只能去一个地方。 他不知道是不是能逃掉。 但如果是那个地方,这个追杀他的人,是不敢去的。 唯一问题是,自己去了,怕也就死了。 这也是正好。 反正自打石小凤死了,他也委实是不想活了。 但石小凤死前让他发誓,无论如何不许死,要好好活着。 每当赵长安想到了死,就又想到了妻子临终时说的话。 一念于此,他就不想死了。 现在却是正好。 不是他自己寻死,是不得不死。 这一件事,原本没有什么人能跟上看到。 但是有个叫巴甫洛夫的普罗斯人通过痕迹发现了这点。 这个叫巴甫洛夫的普罗斯人是被赵长安征服的仆人。 他跟随自己的主人,找到了大雪山。 之后,他就无能为力了。 因为大雪山的大雪,把什么痕迹都掩埋了。 正是通过于此事,五灵门才轰然出动。 因为巴甫洛夫和他们说了。 赵长安一身的武功,是得到了刘一夫之子,刘子义的武道传承。 有一个人想要找到刘子义,就盯上了赵长安。 但是。 赵长安知道,那个人是要对刘子义不利,所以选择进了刘一夫的墓中。 那是死地,也是绝地。 自古以来,进去的没人能出来。 巴甫洛夫不想赵长安死,想要救他,所以选择找上了五灵门。 那要说了,为什么不找地灵门? 找了。 地灵门没理会。 他们不敢动刘一夫的墓。 也是因此,激发了五灵门的动力,他们想要盗取刘一夫的大墓,大赚一笔。 自然,在这个过程中,有可能,就搜救一下赵长安。 既然知道此事,金奎就把事情。调查了清楚,也就想到了请马金莲出手帮忙。 他料定。 别的事,马金莲自然是可以不管。 但如果此事涉及到了赵长安,她就非得动一动了。 在雪山之下。 有一家小酒馆。 昏暗的灯光。 拙劣的酒精。 巴甫洛夫觉得他小日子过得还不错。 虽然赵长安失踪了,他有努力在寻求帮助想要救人,但这段时间,他过的真不错。 除了女人,他要什么有什么。 而女人之于他,根本不重要。 他是普罗斯的苦修士。 虽然给赵长安当仆人,但并未改变自己的信仰。 他仍然十分虔诚。 唯一让他割舍不下的,只有一个,酒。 能天天随便喝酒,多好。 但是,他知道,这样的日子,快要结束了。 都说那个地方危险,难道真要去吗? 不过有那么多人和我一起去,也未必危险到哪儿吧。 巴甫洛夫这样想,不由有一些醉意了。 他丝毫没有注意到,有一个人已经不声不响的来到了他的身后。 袭击。 不存在。 也许。 但这个人只是靠近了巴甫洛夫,就立刻倒地上,死了。 巴甫洛夫回头,迷迷糊糊的以为是什么人醉了,碰到了他,也没有多想,继续喝着。 那个人被酒馆中的人抬到了一边。 店主上前,撕开那人的斗篷,是一个老人。 这是一个老得干巴巴,像柴禾一样的老人,看样子就知道,他就算现在不死,大约也要死掉了。 店主瞧了一眼,不由道:“晦气。” 随即叮嘱店员。 “以后注意点了,像这样一看就要死的就不要放进店里来了。” 这还好,是偏远地区,一个人死了,也就死了,丢远点就是了。 要是在中土繁华之所,什么牛鬼蛇神都会冒出来。 而在这,没有那么多巡捕。 简单来说,没人闹事,就没有事。 这个老人,都不知道是哪里冒出来的。 只要没有人替他出头,那就不是事。 巴甫洛夫倒是有些懵,但他醉着呢。 什么事也没当真,没有注意,直接就走了。 他走之后,店主来到柜台。 “怎么回事,幸好那混蛋醉了,没注意到什么,不然让他警觉了,我们可能会坏了大事。” 店员有些激动。 “我什么也没做,好端端的,那个人就到了他后面,然后一下子就倒地上了,接着就死掉了,我能怎么办?” 店主摇了摇头,道:“继续在这儿好好看着。” 他说着,摇晃身子到了酒馆后面。 这里有一个地下室。 店主拉开了地板,从木梯上扶着,一步步下去。 下面一片黑暗。 店主打开了手电,给一盏气死风灯点上。 接着他熄了手电,提起气死风灯往里面走。 在这下面。 摆了很多酒桶。 但不过是装样子的。 桶里的确有酒,不过店主从来不会下来在此取酒。 酒馆的酒水都存在另一个房间。 只是为了让人相信这地下是放酒的才摆了这些的酒。 其实,这里是一个人养伤的所在。 往里走。 一张床。 店主晃动他不便的身体,蹲了下来,从地下拖出来一只旧木箱子。 他从自己胸口衣襟掏出挂脖的钥匙,有些手抖的把木盒打开。 然后。 他伸手。 敢又不敢地从里面捧出来了一颗头。 一颗人头。 若再细说,就是一颗美丽的女人头。 金色的头发,带着自然卷的波浪,盘在脖子上。 她是那么的美。 刚把这人头在床上放好,女人就睁开了眼睛。 她看了一眼店主。 先迟疑,然后才是确定。 “彼德罗维其,是你啊,老了这么多,我睡了很久吗?” 店主。 不。 应该说,这个叫彼德罗维其的男人,他整个人离开了床,往后退了两步,才站稳,心情才恢复一些平静,说道:“抱歉打扰了您的休息,但我有些担心,不得不决定早一些将您唤醒。” 可以看出,彼德罗维其对这个女人十分虔诚的尊敬。 如果这个女人拥有完整的身体,他一定早早就跪下,用自己的唇,去触碰她的鞋尖。 没人知道,彼德罗维其对这个女人——或者说女主人的迷恋究竟有多深。 他甚至愿意去舔这女人走过每一步留下的脚印。 这也许不是爱,而该说,是信仰了。 不过这一切女人丝毫都不在意。 “那——说说你的理由吧,为什么要唤醒我?” 她眼中有一丝不悦。 “您还记得我们原先的计划吗?” 彼德罗维其小心翼翼的反问一下。 “当然。” 女人毫不犹豫的回复了。 “那就好。” 彼德罗维其松了一口气。 这女人睡太久了。 他真怕她忘了自己从前说过的话,吩咐的事。 要是那样,自己的努力又算什么呢? 好在,这个女人显然都是记得的。 “我交给你执行的,你叫醒我,就是因为事情有变化了?” “是的,”彼德罗维其道:“五十年前,您让我盯着巴甫洛夫,我做到了,那个巴甫洛夫被您派到了赵长安的身边,赵长安十分狡猾,一直没有动静,但后来有一个神秘人攻击了赵长安,他逃入到了一个地方,我不知那是不是您要去的地方,但我始终盯着巴甫洛夫,他找了一个叫五灵门的团体,想要进入那个地方,不过,过去一直没动静,所以倒也不必打扰您的休息,可这一次,看样子,他们是要去的。我就是担心于此,才叫醒您的。还有,刚才有一个人死了,但我总觉得有一些不对,这个人是走到巴甫洛夫身后死掉的。看起来没事,也许是我多心了,但无论如何还是提早让您知道一下比较好。” 不得不说。 彼德罗维其,十分忠诚。 这个女人也忍不住露出了一丝的笑意。 她还记得。 当年。 五十年前。 这个叫彼德罗维其的男人,还是一个嫩娃子,粉嫩的十岁不到的小孩子。 但即便是如此。 那一年。 那一眼。 这男孩就被女人给深深迷住了。 倒也不稀奇。 仆人的儿子爱上了自己的女主人,这再正常不过了。 很多女主人为了自己仆人的忠心,也会若有若无的给仆人一些暗示,玩一些的小暧昧。 别的不说。 就说大罗普斯的女帝。 这位在位时就被整个大普罗斯称之为大帝,认可其功绩的女人,为了稳固她的君位,不也私相授受了十几个面首。 哦,你以为人家在玩男人呢。 人家在玩政治。 靠着这一手,前赴后继不知有多少男人死心塌地的为她献上忠诚。 男人为了女人所爆发的战斗力是难以想象的,所以大普罗斯在这个女帝手上得到了飞速发展。 不说这个女帝了。 女人也是如此。 她原本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孩。 但,一个偶然的机会,她遇到了一个恶魔。 这个恶魔率领大军,所向披靡,战无不胜,甚至传说,他拥有不死之身。 但无畏的大普罗斯人不信。 有一个勇士去刺杀他。 失败了。 这个男人死了。 但他死时创造了机会。 而大普罗斯又是被称之为战斗民族的。 即便是女人,也有勇于拔剑的勇气。 她们敢于对男人说我不给你擦靴子。 意思是我不要嫁给你,你个小垃圾。 自然也敢于拔剑。 这个女人就是。 她拔出了剑,一剑斩下了那个男人的头。 头没了。 但那个男人给了这个女人一个诅咒。 由此,女人接受了这个男人的力量。 如果她不想成为那个男人的载体,就需要完成一种仪式。 每七年。 杀十二个人用来献祭。 唯有如此,她才能守住自己的身子。 原本,她可以一直这样生活。 只要她每隔七年杀十二个人。 那理论上她就可以长生不死。 但既然是杀人,又怎么可能一直平安无事呢。 总有给人找到发现的机会。 那时,她就成杀人犯了。 问题来了。 有一个叫拉斯普斯的男人来了。 他是大普罗斯官方请来调查七年死十二个人的案子的。 其实死十二个人算什么。 但每隔七年就要死十二个人,那就有问题了。 如此规律的杀人。 总是会给有心人发现的。 被识破的女人能怎么办? 她只有选择了死。 但这怎么可能。 别忘了,她有不死之身。 但她。没算到的是,她假死之后,身体却是给烧了。 原因就是,有人舍不得她曝尸荒野。 那个人就是彼德罗维其。 他不敢给女人收全尸。 至少先把脑袋保存下来。 但这让官方起了疑惑,就把女人的身体部分给烧掉了。 这便让女人醒来后,发现没了尸体。 正常人没了身体,当然是要死的。 但女人受到了那个拥有魔鬼名号的男人的诅咒。 她知道有一个不死的方法。 于是她就让这个叫彼德罗维其的男人带她来到了中土。 之所以盯上了巴甫洛夫,是因为他为赵长安折服,当了赵长安的走狗。 对于当时的赵长安来说,在明面上有一个巴甫洛夫帮他,的确是要省下不少麻烦。 而这个赵长安,是女人要对付的对象。 别人不知道。 她知道。 她知道赵长安是一个叫刘子义的人的弟子。 刘子义归隐。 但在机缘之下,赵长安得到了刘子义的传承。 奈何。 刘子义千好万好,有一个不靠谱的爹。 也就是刘一夫。 当年。 刘一夫与他的朋友兄弟,一起灭了西极魔教。 王座杀,圣女败,龙蚕死。 教中精英也是死得差不多了。 能在这场洗劫中活下来的寥寥无几。 偌大的圣教,也就此完蛋了。 但曾经煊赫一时的西极圣教,真的就死得一个人也不剩了? 一个人也没有? 显然不是的。 有一个人,一直隐藏着。 想要报仇。 但当时,刘一夫已经消失不见。 能选择报仇的也就只剩下一个人。 刘子义。 哪知道刘子义武功也太高了。 惹不起。 只好等着。 在此之后。 大罗朝廷先是不行了。 整个中土都烂了。 为了避开战乱,男人选择去了大普罗斯。 在那里,他肆无忌惮,修炼魔功,结果把自己修炼成了一个妖怪。 每每需要用处子之血来修炼武功。 这就引出了女人的父亲,一个人追来了。 二人战斗。 区区一个土着当然不是男人的对手。 但要知道一件事。 他修炼的是魔功。 没事时自然是所向披靡的无敌战神,拥有不死之身。 可和那个男人战斗,引发了他的心病,导致他在关键时刻走火入魔。 于是让女人轻轻松松抓住机会砍掉了他的脑袋。 不过,男人没有白死。 他死了,但却把无私的功力和自己毕生的记忆给了这个女人。 所以,这女人才知道那么多。 第11章 群雄初会 那个男人叫魔加山。 离开西方圣教之时,还是一个孩子。 多年来,他一直苦修挖山大法。 这是一门无限开发身体潜力的神功。 理论上,是能够一直修炼下去的。 但在修炼中,失去前辈指导,没人教,又是圣教之中,十分高深的武学,这就导致了他渐渐偏离正道,走向了不可知的方向。 圣教被称之为魔教,就是因为其武功有偏颇之处。 结果魔加山修炼的还更为偏激了。 于是他也就偏入了邪道。 体内经常积火难耐。 时常需要室女真阴来缓解。 室女真阴,一是要用采补法。 二是要用残忍的手法对其进行折磨。 两者皆非正途。 像这种事,肯定不能在中土硬来。 中土之地,藏龙卧虎。 隐于暗中的高手可以说是层出不穷。 大家归隐躲藏,不是死了不存在。 如果魔加山在中土这么干,不要多久,就会有高手来斩妖除魔。 所以他也就选择润到普罗斯去了。 但由于是在普罗斯,他太过肆无忌惮,甚至丧失了应有的警惕。 结果,在莫名其妙的时候,走火入魔,给一个小姑娘砍死了。 那是一个,他准备用来修炼的小姑娘。 所以说天意如刀。 哪怕魔加山已经很强,强到可以肆无忌惮。 但在天意之下,仍然被一个小姑娘砍了头。 好在当时的魔加山武功已经修炼到了一个很高的地步了。 小姑娘毕竟是不会武功的普通人。 她能砍了魔加山的头,但不能一下子消磨掉魔加山的精神意志。 于是。 魔加山便附在了她的身体里。 为了供养体内的魔加山,女人必须要七年杀十三个人,来维持魔加山的生存。 那有人说我不杀可不可以。 这样魔加山就会借体重生。 甚至是二人争一个身体。 身体破碎了。 能够解决这问题的,只有一个方法。 找到刘子义。 进入魔鬼井。 世人皆知那里是禁地,死地。 却不知道,那里,曾经是西方圣教的祖地。 在那方祖地里,仍然还有一个人在。 不,或许那个人已经不是人了。 但也就是那个人,才能救自己。 在当时。 女人脑中拥有魔加山的记忆,她选择南下逃避大普罗斯的追杀。 毕竟她没死透。 还有一颗人头。 倘若这样子落入到官方手里,不知要给切成多少片研究呢。 好在彼德罗维其还算给力,二人也就来到了中土,进入西部州时,女人见到了一个人。 赵长安。 赵长安不重要。 但他的武功,是刘子义的武功。 刘子义,是刘一夫的亲生儿子。 刘一夫,是圣教的第一大仇人。 女人接受了魔加山记忆的影响,第一个就是想杀掉刘子义。 我,惹不起刘一夫,我还惹不起你刘子义吗? 别人不知道,但我知道。 刘子义在入死关。 整个人是人事不知的。 只要通过赵长安知道了刘子义所在,就上门去干了他。 但是。 自己现在就是一颗头而已。 对方却武功高到惊人。 所以,只能隐忍了。 好在有一个巴甫洛夫的男人可以利用。 但没想到,赵长安迟迟没去,直到被追杀,才跑魔鬼井去了。 不过,下魔鬼井也无所谓。 下魔鬼井,和去盗刘一夫的墓,这是两个概念。 刘一夫的墓在魔鬼井里。 但地下的魔鬼井太大了。 刘一夫的墓纵然再大,也是有限的,不可能把整个魔鬼井都给占了。 反而魔鬼井下是过去西方圣教的驻地。 那个人,也仍然在此地中。 女人要做的,一是想法子杀了刘子义。 当然,这不是确定的,如果杀不了,那为什么要杀? 摆脱她目前的这种状态才是最重要的。 好怕这种状况,虽然惨,但仍然不是没法子解决。 只是能够办到的人少而已。 不过若是在祖地的那个人,应该是可以办到的。 当年她就很强。 这么多年。 应该更强了。 只要她肯用西方圣教的颠倒葫芦法,让自己重获新生,那就不成问题。 想到这,她忍不住笑了。 “巴甫洛夫要行动了,是要怎么行动?” 彼德罗维其淡淡的说了一遍。 “我们要跟进去吗?我收到的消息,那里面太危险了……” “去,你去组织人手,不要多,有五六个就可以了,我们小心点,跟他们身后,一起下到洞里面。不过,下去后,要和他们分开,他们去盗他们的墓,我们去办我们的事。” 女人简单说着。 那可是刘一夫的墓。 想死了才要到那墓里去。 虽然。 女人接收了魔加山的一切。 从理论上来说,她死了,但她也不是魔加山。她是原本的自己,加上了魔加山的记忆,诞生出来的一个全新的人。 可即便如此,她也十分清晰的记得,刘一夫是一个多恐怖的人。这样的人,死了都可怕。 像魔加山,他死了,死了吗?还不是和这个女人的生命纠缠到了一起,形成了新的生命,现在只剩下了一颗死人头,都没有死透。 那么。 凭什么觉得刘一夫那样的人就真正死了呢? 那个人的心胸狭隘,人所共知。 这样一个人,如果到时报复起来。 简直不敢去想。 这还不好说对方是不是真死了。 所以,敬而远之是最好的选择。 彼德罗维其忍不住道:“那可是一大笔钱,我们真的一点也不要?就算我们什么也不要,但不管我怎么招人,到时怕都不好控制。” 大普罗斯人什么德行他不知道吗? 下了洞。 知道有财不让发。 不知会出什么事。 女人咬了一下唇,她眼神阴冷了起来。 “人你招,到时我会出手的。” 说到这,她闭上了眼睛。 彼德罗维其心中一叹,把这颗人头放回去了。 女人不能清醒。 她只要一醒,就会消耗掉大量的生命能。 所以大部分时间,她只能选择睡觉。 看来这女人也不愿意等下去了。 要尽早结束目前的状态。 她的时间不多了。 另外。 忠心耿耿的老仆。 彼德罗维其。 他的时间也不多了。 一个五六十的男人,他还能为自己服务多久呢? 这样忠心耿耿的仆人可不多。 要物尽其用。 一个星期后。 马金莲来了。 清溪剑派也有一支人来了。 加上五灵门的人,一下子就是一百多号人。 众人进入了五灵门的帐篷。 五灵门在此地久驻,所以帐篷很像样子,和北方一些草原毡包区别也不大了。 这帐篷是又大又结实,十分保暖。 于和左右看看,方一落坐,就说话了。 “金门主,我看了一下,我们这一次带的人有些多了,我原以为我们的人数大概是三五十人,倒也不是不可以。但如果是这么一百人的队伍上山,我看不大好。” 金奎一听,就知道于和对马金莲的人来了有所不满。 这个于和自己带了十多号人。 他不好宣宾夺主啊。 剩余人是给五灵门的。 这样两家合在一起,有三五十人,差不多了。 因为他们此行,要上大雪山。 那真不是人上的地方。 如果一定要上,必须要保证,上山的全民精锐,不能有拖后腿的。有一个人伤病倒下了,就需要有两个人去照顾他,注意,一个人是照顾不过来的,甚至连带他上路也不长久。 在雪山,行路本就难了,更不要说上山。 假如一个人病倒了,就必须要另一个人来背,扶都不行,扶不动的。 大雪基本过膝。 怎么扶? 只能背。 但这样是长久不了的。 最终只会拖死另一个人。 因此需要两个人来接力。 一个人背累了,另一个人背,轮换着来。 可这样一来,队伍里一下就锐减三人。 这还是建立在什么事也不发生的基础上。 如果出现意外。 这简直是肯定的。 到时就不知要死伤多少人了。 其实这不需要于和说。 五灵。门在此这么久了,于和不相信他们不知道这一点。 马金莲倒是有些意外。 她打量一下于和。 点了一下头。 “你这后生,还不错,有点见识。” 于和自谦地笑了一下。 他十岁入门。 但在十二岁时,岳云轩专门花时间,用了一年的功夫,带他走遍了天下。 此后也经常带他在外面跑。 前前后后,一共五次。 为的就是开拓他的眼界。 闭门造车,很难造就真正高手。 一个真正的高手,至少要走多一点地方,看多一点风景,开阔心胸,如此才能够在武道上有长足的进步。 所以。 他上过雪山的。 他知道这里面的文章。 金奎让人上茶,他一边用茶盖拨动茶盏,一边说道:“于掌门的话某记住了,事实上某已经在此地设立了据点,我们不可能什么人都带上山,所以只是出动一部分人,剩下的在据点准备衣被伙食,等我们回来。” 于和道:“如此甚好。不是于某故作姿态,实是上山一事非同小可,处于此危险环境,一步算错就有可能要付出生命代价。于某的门派目前还离不得于某,故而才有些担心,不过想来五灵门据此经营日久,也是某多心了。” 马金莲道:“有于掌门这样细心如发的年轻人加入,小老太婆子我可就放心了不少呢。小呢娜,你要和于掌门好好学学,我,们马家的军权你是碰不到了,但祖婆这一身武功却是能够传给你的。” 马金莲说的呢娜,是她带出来的一个女孩。 她大约十八九岁,正是一个女孩青春正少的时候,浑身上下,洋溢着青春气息。 这样年轻的女孩子,她只怕放的空气都是香的。 便是小解了,都有人想尝尝味儿解渴。 也就是她跟在马金莲的身后。 不然早有小伙子过来打转了。 马呢娜笑着应了。 同时她也看了一下金奎,于和身后的一些年轻人,想找一二可以和自己比肩的。 要说金奎,于和,他们有没有带年轻人? 有。 可惜。 马呢娜一个也看不入眼。 金奎身后的年轻人少。 不多。 有也是给管得死严的。 即便马呢娜漂亮得像天仙,他们也不会多看一眼。 这么些年。 五灵门之间盘根错节,根本容不下外人插入。年轻人的婚事,对不起,他们自己内部五姓之间就把事给办了。 基本上轮不到外人。 当年,在大乾,他们也没便宜过什么室室。 内部消化就够了,要什么外人。 在五灵门。 你哪怕再丑,只要是五灵。门五姓之一,你就有媳妇。 嫡系没有有旁枝,高低有给你配对的。 当然,也有人就是看上了外边的,怎么办? 这个,呵呵,就不要说了吧。 懂的都懂。 所以这些小伙子根本不看马呢娜一眼。 他们知道。 看也没用。 不过是徒增烦恼而已。 至于于和的手下,年轻人是真多。 但是,虽然他们有统一的制服,看起来也挺有精气神似的,可毕竟,是一帮穷鬼。 和马家根本没法比。 那种土头土脑的样子,马呢娜就看不上。 嗯? 不对。 好像错过什么了。 算了,应该是错觉。 马呢娜丝毫没有意识到她错过了什么。 “倒是个不错的年轻人,可惜了。” 一个人发出了点评。 是刘醒非。 他一眼看到,马呢娜错过了机缘。 事实上,在清溪剑派中,还是有一些出色的年轻人的。 也许这个门派注定光大不了。 但你不能说这门派里没有人才。 “也未必呢。” 女蛇妖有不同看法。 女人跟对人才好,为什么不自己上,一定要跟。 难道说女人就离不开男人? 哼。 男人,谁动心谁就输了。 人,一定要靠自己。 虽然红罗大仙抠门起来不是人,但在红罗大仙身边,女蛇妖至少明白了一件事。 人,一定要靠自己。 如果当年红罗大仙到处找靠山,拜门派,她能飞升吗?她飞个鬼。 但她不拜门派,不求人,一路只是靠自己,却成功飞升,就说明了她的正确。 人一定要对自己好点。 不然谁会真正对你好呢? 这女孩子也是的,靠自己就真不能出头了?她不信。 正在这时,金奎引出来一个人。 “他叫巴甫洛夫,在这里跟了我们十多年了,这一次,我们能不能找到目标,就靠巴甫洛夫先生了。” 随后,他说了一下巴甫洛夫的情况。 此人是多年前赵长安在乾都时收了的一个仆人。 这年月,一个中土人,收了一个普罗斯毛子当仆人,往哪说都是一件有面的事情。 当然。 金奎如此郑重其事的介绍了巴甫洛夫,绝非是要炫耀什么。 巴甫洛夫是赵长安的仆人,和他金奎,和五灵门有个毛的关系。 之所以如此尊重,是因为巴甫洛夫也不是没本事的。 他也有自己的绝技。 巴甫洛阳拥有追踪的本事。 金奎实验过,这才让他出来,当向导。 有这个人,再加上许凯多的图,如此才能万无一失的找到魔鬼井。 否则,每一次上山的失败,都是一次巨大的折磨。 第12章 雪山石女 这是一个好天气。 天是阴的。 但没下雪。 金奎十分兴奋,向人诉说这天气的好。 有意无意间,也在说着他们往年遇到的辛苦。 “大晴天,太阳当头照,基本到了中午时候,雪会化掉一部分,这雪一化呢,就打滑,人一滑倒啊,这止都止不住。有可能连人带行李,包袱,一下子就滑到冰沟子里了。” “山上有一些冰沟子,不能往下看的,十分吓人。如果我掉下去,还是想法子自杀更好些,别指望人救,没有人能下去救人的。” “那冰沟子,两边都是冰滑的面,你戴了手套,抓不住冰壁,摘下手套,你的手会给冻坏掉的。人就卡在冰沟子下面,慢慢的,给旁边的冰雪把你包进去,整个人冻成一个冰疙瘩,就是这样。” “有些冰沟子,你能看到,一眼看到也没什么。但有些冰沟子给雪掩埋着,你根本看不见,一脚踩空,整个人就在瞬间没了。” “有人一脚踩空,不是掉冰沟子里了,而是掉到雪洞子里,这要运气,你起来要能辨别方向,还能出来。但要是运气不好,走错方向,迷路了,八成就要死了。” 一开始,没几个人在意。 但后来大家就认真听了起来。 因为这些不是金奎随便说的。 而是在五灵门弟子里真正亲身经历过的。 有一个金姓弟子,掉到了一个冰洞子里,他在那个冰洞子里经历了两天一夜,才好不容易出来的。 原本他都要放弃了。 但好在他在口袋里摸到了一颗平时没舍得吃的糖。 他吃了那颗糖,终于凭借最后一口气从冰洞子里打了一个阶梯上来。 知悉此事后,连金奎本人也说了一句奇迹。 天不欲亡人也。 但有谁知道,那个姓金的小子都快要放弃了。 他,差一点就死了。 这是他幸运。 那么,不幸运的人呢。 短短十年间。 不下百人的五灵门弟子,因为这个那个的原因死了。 这还是五灵门弟子身手不错,会功夫。 要换了普通人,早不知死多少人呢。 巴甫洛夫见状,也忍不住多嘴,说了一个注意事项。 “听我说,不知道你们上山带了几双袜子,要我说是越多越好,但无论如何,也不能少于两双袜子,考虑替补,其实最好应该是四双,但如果是我,是十双,因为你不知道会不会发生什么意外。上雪山,最重要的事就是别冻了你的脚,在不方便生火的情况下,有一双始终干燥的袜子是最好的了,但如果只是一双袜子,那可不够保暖,所以要学我,最少十双,在平时,脚上要时刻有二到三双的袜子,怕冷就四双,当你的脚有了湿气,尤其在睡觉的时候,一定要换一双干的袜子,一点点潮湿都有可能冻脚。相信我,在这雪山上,如果你的脚给冻上了,那你就完了。换下来的湿了的袜子,别嫌弃,直接揣怀里,用你自己的体温,烤干它。” 人们发出了漫不经心的乱叫。 有人袜子明显少了,因此有些,忧心忡忡。 也有人虽然带了足够的袜子,但被巴甫洛夫这么一说,反而患得患失起来。 最主要是一些女子。 她们只要一想到用自己的身体去烘干湿袜子,脸就发红,觉得有些恶心。 毕竟是女孩子嘛,有些受不了这个。 马金莲就然看出马呢娜的不甘,道:“你晚上把袜子放自己腚下不就得了。” 快乐的一小时过去了。 该说的说了,队伍气氛也就沉重起来了。 想想看。 队伍里每一个人都不轻松,除了自己,还有要带上的装备和食物。 没有什么阶级,在雪山上,每一个人有力量都要用上,不存在被别人背着逼着走。 若你没实力,走不动了,趁着第一天,赶紧回去吧。 所以大家都不轻松。 走了一会,金奎说了。 “诸位,要小心一下,在大雪山,经常有诡异发生,还有怪兽攻击。这其中最常见的有两个,一是大雪怪,我更愿意相信是一种白毛的直立猴子,甚至能够使用简单工具,用石头棍棒砸人,力大无穷不说,还十分抗揍,很不好打,而且它们是吃人的,我们有兄弟被杀,后来怎么也找不到尸体,只能看到一些在地上拖拽的痕迹,它们可能在哪个雪洞子里,我们无法找到它们的窝,在这座雪山,我们就是它们的食物,每一次我们派人上山,它们都有动作,显然是把我们当猎物来捕杀了。” 马金莲道:“我听说过这种怪物,它们数量多吗?” 金奎一笑:“这是唯一的好消息,至少我们见到的不多。最多一次,十几二十吧,可能更多,但我们当时只看到了这么多,好不容易才逃出来呢,死了两个兄弟。” 死了两个人金奎还能笑出来。 这是当然的。 没正面较量,一般人是不会明白大雪怪的难缠的。 只有一个人在奇怪。 大雪怪,那么难对付吗? 祁青丝有些奇怪。 “你当年没遇到吗?” “不是,”刘醒非苦笑:“我当年肯定是遇到了呀,但它们躲我都来不及,我总不好特别的过去击杀它们吧,上天有好生之德,我可不能随意杀戮。” 祁青丝忍不住道:“那你还在等什么,你现在就可以像回自己家一样回去,何必和这些蝼蚁一起混呢?” 刘醒非没说话。 祁青丝道:“不是,里面有更厉害的,堵着让你不敢回去,所以才要这么偷偷摸摸的?” 刘醒非仍然不说话。 他能说什么? 当年。 他意气风发。 一身武功发挥到极致,在好兄弟们的帮助下,把西方圣教给灭了。你都把人灭门了,还不许别人记仇吗? 当时。 有一个人。 十分痛恨自己。 为了报仇,那个人舍弃了为人的代价,转生成了一只半妖。 要是一般的半妖,刘醒非能立刻丢下队伍,去把那个人打出米田共出来。 但那个人是母上蛛催生出来的半妖。 即便是半妖,也十分强大。 更不要说,她居之于此几百年了,已经强到了什么地步。这时候进去,给人缠上,搞不好他是要死掉的。 所以这么些年,他一直在等。 原计划是等到最后的时刻。 末法终结。 人世间再没有一颗能够活跃起来的灵波粒子。 什么法术都用不上。 妖怪也会直接退化成没脑子的野兽。 到得那个时候。 他就能上门,轻轻松松取回自己的一切。都是这五灵门发神经。 搞得自己不得不如此提前下墓。 忽然间。 刘醒非注意到了一个方向。 祁青丝紧了一下身上的衣物。 她是蛇妖,怕冷。 至少有那么一点点。 “你发现了什么?” “啊?哦,一个人而已,不过,也许不是人吧,只是样子有些像人。” 队伍前方。 毫无疑问,出事了。 在队伍前方,雪地里,有一个人。 一个女人。 “开什么玩笑,怎么会……” 马呢娜不知该说什么,她立刻叫人取来了一件衣服,无论如何先给这女人披上吧。 马呢娜走近一看,才发现了一件事。 这个女人,很漂亮。 马呢娜是马家的小姐,深得马金莲的喜爱。 别的什么姑娘,在她这时候,要么已经嫁人当生育机器了,要么就已经给打了标签,有了未婚夫了,看似仍然自由,其实已经被明码标价,显示了其所有归属。 看起来美好。 其实早已经失去未来。 但马呢娜却有马金莲的宠爱,不仅自由自在,还享受着锦衣玉食。 生活好得不得了。 在这样的条件下,她才能出落的花容月貌。 有些女孩,长得明明不漂亮,至少不是很漂亮,却仍然让人觉得有吸引力,原因何在? 就是因为,她们身上,有一种是用钱养出来的特殊品质。 但是,这个在雪地里突然出现的女人,无论是容貌,气质,都碾压了自我感觉良好的马呢娜。 她甚至在想,这怎么可能。 怎么可能有这么漂亮的人。 这个女人,一头长且直柔的秀发。 她的身体十分纤细,有一种符合中土审美的幼弱之美。 皮肤也白得吓人,像是用玉石雕出来的白。 仿佛她就是一个白玉成了精的美人儿。 马呢娜原本的同情消散了许多,但她仍然上前说话。 “你是谁,你叫什么名字,你怎么在这里,你的衣服呢,你的行李呢,你经历了什么事?为什么你会光着身子在雪里。” 最后。 她颇为无奈。 “她是哑巴吗?” “不,是诡异。” 马金莲目光闪动,有些脸色难看地说道。 金奎过来道:“我在此地倒也听说过此物,只是一直没遇过。不想这一次一上山就遇上了,也不知此行是凶是吉。” 马呢娜是狠人,刚才对女人有些同情,一听说是诡异,立刻道:“那么,杀了她吗?” 金奎立刻说道:“不可以。” 他看到马呢娜的眼色有些不对,立刻解释道:“你不明白,如果是你祖婆,就会明白诡异不是随便杀的。” 马金莲笑着说道:“金门主没有说错,诡异一般不好杀,杀了也会活过来,想要杀死诡异,要么你强到可以碾压它们,要么你就要找到它们的根源。至于这一个,我倒也有听说过一些事,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金奎道:“我听当地的人说过,在雪山如果遇到这样的女人,千万不要理会,看到了要当没看到。更不要去杀,杀不掉的,你一旦杀了,她就会缠上你,十分麻烦。” 巴甫洛夫说道:“啊,如果是这样,我在山下的酒馆里也听说了一个故事。” 有一个人被这种诡异缠上了,那个人一开始是垂涎这诡异的美丽外表吧。 但诡异之所以是诡异,就是因为它的行为是不可测的。 很快,男人就因为这个诡异而心力交瘁。 即便如此,诡异也仍然缠着他,不肯离开。 不能碰,不能睡,给缠上了,又甩不掉。 能怎么办? 那男人把诡异杀了。 结果呢。 只是个把星期。 一群那女人模样的诡异来把男人带走了。 后来有个说法。 这种女人模样的诡异,在雪山叫雪魔女。 看起来没有丝毫攻击力。 但这种诡异会散发一种特质。 对男人女人都会有吸引力。 但事实上,这女人是石女。 她根本没有那种功能。 自然也不能接受男人那些的要求。 得而不得,又被越缠越深。 杀是唯一的办法。 但这种怪物是杀不死的。 甚至是越杀越多。 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丢掉,不要理会。 巴甫洛夫有些犹豫。 一上山就这么晦气。 这次上山是不是个错误? 神秘的女人被一个又一个人无视的丢掉了。 肯定有人质疑。 但马金莲和金奎对队伍控制得十分严。 没有哪一个愣头会跳出来要救这女人。 他们只是可惜,在惋惜。 同时他们也不是白痴。 这是雪山。 在山上。 到处都是冰天雪地。 如果收留这个女人,就要给她衣服,那么,给谁的呢?肯定有人愿意给,但这意味着要付出生存危险加大的风险。 一两件衣服,是帮不到这女人的。 但三五件,还是成套的,更不要说需要有鞋袜。 最终就是,这个女人是不是会被冻着不好说,但一下子少了这么多衣服鞋袜,那自己在山上也会危险起来了。 为了生命安全。 为了避免麻烦。 不理这女人是最好的。 女人也大约知道这些人不好惹,被丢了也没说什么。 她只是用自己黑色的眸子看着这些人。 一个又一个。 终于,有人动了。 马金莲和金奎都抽动了嘴角。 原来清溪剑派有几个人跑过去了。 于和一直没说话,但他一直有注意。 没想到最后是自己的手下出了丑。 “小五子,回来,不要理会。” 这个小五子是师小侠的人。 他听了于和的话,竟然敢回嘴。 “掌门,这冰天雪地,如果我们不管,这位姑娘会死的!” 于和眉头一挑。 他手下人有十几个,扣除了留在山下的,现在一下有五个人跑过去。 对他这个掌门视若无睹。 旁边,岳雨忍不住道:“我一直都说了,你的心太软了,把整个门派给惯得不像样子,你倒是满足于此,也不看看,门下还有多少人是在真正尊敬你。” 于和叹了口气,首次质疑起自己的决定。 “也许我过往真的太天真了。” 过往的时候,于和一直以自身的修为为主。 清溪剑派主要是由岳雨和师小侠管理。 其中岳雨管的是钱。 但人所皆知。 清溪剑派十分穷,岳雨管钱,其实根本管不到多少钱。 当然,这很重要,至少岳雨管钱,让清溪剑派维持下来。 但师小侠管门派的门人弟子,这就让他有了培养党羽的机会。 虽说在整个清溪剑派里,师小侠名声不怎么好,贪财,好色,这能有什么好名声。 可他在身边,或者说在他的控制下,仍然是有一些人的。 最要命的是,他成功的让门派里很多人,对掌门于和也不大尊重。 于是就出现了现在的结果。 第13章 大雪怪来袭 于和很喜欢自己的门派。 他原本只是一个穷小子。 是岳云轩引入门的。 从小他就对岳云轩有着很深的感情。 在他小时候,初入门派,还是师小侠对他进行启蒙的。 无论是文化,还是武功,皆是如此。 所以于和对师小侠也是有些尊重的。 只是这段时间是好景不长。 于和武功进步太快。 他的资质太过于妖孽了。 于是一切也就渐渐变质了。 简单来说。 如果于和是一个普通人。 岳云轩也许会把清溪剑派经营成一个大家庭。 但当岳云轩发现于和的天才,在他身上倾注心血时,清溪剑派原本的平衡就被打破了。 师小侠当一个小门派的大师兄是可以的。 但当于和挑着门派往上升时,他就成了那赖地上的铁称陀。 尽搁那儿拖后腿。 唉。 拖就拖吧。 了不起自己辛苦一点也无所谓。 于和仍然想努力维持大家庭派的门派。 这样的门派,有人情味,让人喜欢愿意待着。 但是。 他的这种做法,让门人弟子对他不是那么的尊敬。 对此岳雨提过几次意见。 但直到此时,才真正说动了他。 是得收拾几个了。 清溪剑派说大不大,但在于和的经营下,说小也不小。 是该杀几只鸡来吓吓猴子了。 于和不管。 那些门人也就对女孩嘘寒问暖起来了。 结果,渐渐的,几个人神志皆迷。 这种过程是循序渐进的。 一开始只是给她衣服。 然后就越来越过分。 没得多久。 这支队伍就消失在了人们的视野中。 金奎过来,对于和道:“于掌门,要不回去看看。” 于和微微一笑。 “不必如此,当他们死了好了,不然,人救回来,我们接下来的路怎么走?” 金奎原本以为于和做样子的,他也乐意卖一个好,但没想到于和能做到如此地步,不由竖起了大拇指,赞叹道:“好,不愧是于掌门,既然如此,我们也就不等后面的了。” 另一边。 刘醒非望着后方。 祁青丝笑道:“看什么呢?” 刘醒非道:“已经在自相残杀了,看来此女身上带有一种幻术气场,能在暗中慢慢影响放大一个人的心中负面情绪。” 祁青丝道:“不死,尸体,诅咒,看来形成这么个诡异的还真有点意思。不过这种时候还有这玩意吗?不是说末法吗?” 刘醒非道:“可能是这个雪天导致它仍然存在的吧。不过看来这种玩意也支持不了多久了,真正聪明的,怎么会往我们这里上撞,我打赌它脑子其实也不好了。” 二人说着,完全没有去救人的想法。 一只区区的诡异还不足以让他们去专门对付。 在这个年月,人命就是如此,一钱不值。 特别是他们也要顾及一下于和的面子。 自从相处以来,于和对他们不错。 既然如此,就需要尊重一下于和。 是不是我为你好,为你着想,就去做莫名其妙的事。 倘若真正需要,于和自己不会说话吗? 相信于和其实已经知道,这几个人的不凡了。 正当其时。 有人叫了。 是五灵门的一个人。 “雪怪来了。” 大雪怪。 身高从二米多到三米多,甚至还有四米的。 这些小巨人样的大雪怪,一身白白的,厚厚的毛发,让它们无视了这冰天雪地的寒冷,整张脸就像一大猴子。 它们手大脚大,一对尖尖的獠牙。 毫无疑问,这证明它们是吃肉的。 即便是猴子,也和普通猴子不一样。 正常猴子大多吃素,并且高大不到哪儿去。 虽然有一个说法,说有一种古代大猩猩,体型巨大,十分厉害。 这玩意就是吃肉的。 但显然这世上目前已经没有这种古代大猩猩了。 不过这些雪怪证明了,在历史上,可能真的存在过那些猩猩。 这些雪怪,它们使用石头武器。 也会就地取材,使用雪来当武器。 它们一出现就处于上方位。 随便搓一颗雪球滚下去。 这雪球就会越来越大。 当雪球砸下来时,一下子就能把你一整个人给埋到雪里去。 在巨大的雪球团子的掩埋下,你会在压力,冰冷,和缺氧下休克,甚至直接死亡。 放心。 不会影响口感。 因为你是十分新鲜状态下被雪团子埋起来的。 这意味着即便过去数日,你的肉也不会有问题,仍然十分新鲜可口,唯一的问题是冻的可能有点硬。 金奎忍不住道:“太不吉利了,这才第一天,我们甚至没有吃午餐,怎么大雪怪都出来了?” 雪怪出现,太早了。 对付这种雪怪,没法子。 只能先躲,等它们靠近了,再跳起来杀。 金奎他们有经验,知道铳炮之类武器基本没什么用。 即便是射程最远的步铳,在近距离开火,最多也就能打破雪怪的一层表皮。 能让它们疼,让它们流血。 但也仅此而已。 再也做不到更多了。 这些雪怪就是这样的皮糙肉厚。 所以真正开铳,杀不了它们,连重创都做不到。 反而会激怒它们。 它们一发火,攻击的会更加暴虐。 如果一开始它们还会想把你一整个带回去吃,那么,愤怒起来的它们,会毫不犹豫把你撕成碎肉,然后用你的碎肉,就着雪球子嘎吱吱的生吞硬吃。 你以为这样的事是猜想? 不,是五灵门人用生命证实过的事实。 好在大雪怪出现的太早了。 它们过早的从山上出现。 以至于金奎可以下令后撤。 这些雪怪,难打又没油水,杀它们干什么?为了它们身上那臭哄哄的皮毛吗? 事实上,它们的皮毛也不好。 皮子太硬了,根本不美观,也不舒服。 至于毛,又粗又硬,还是卷的,也是不好。 所以金奎一点也没有和它们打的意思。 但是,这些雪怪显然受到了指挥。 它们不再是从前胡乱攻击的样子。 金奎这边一退,立刻有二十多个雪怪从旁边杀出来了。 这是埋伏。 毫无疑问。 是早就准备好了的袭击。 “怎么可能,只是一群畜生,为什么能够做到这种事?” 一个五灵门弟子大喊起来。 他十分悲愤。 他不怕死。 但若在死后被人吃掉,这就另当别论了。 谁会愿意在死后被人吃,最后变成米田共呢? 金奎道:“先别急,用五灵大阵。” 五灵门人立刻取出了长绳。 然后一个个十分熟练的在绳子上挂上了一把把特殊的刀子。 他们手持这种带刀的长绳,以三到五人为一组,往雪怪杀去。 马金莲没怎么动。 但马呢娜几步跳起来,踩着手下人的肩膀与头,跳得高高的,一脚就把一个大雪怪给踢倒了。 她踢得是脑袋,这一脚,雪怪纵然没死,但一时间也起不来。 马呢娜脸色一变。 她的腿脚踢打力极其强大。 普通一个人,一脚就能踢得骨断筋折。 眼下踢这怪物,还是踢头,居然不能把大雪怪给踢死,她终于明白大雪怪的难缠了。 并且。 她敏锐的发现了一件事。 她从这些大雪怪的眼神中,看到了一些不好的东西。 那是一种冷漠,残忍,贪婪,渴望。 她毫不怀疑,如果自己被这些大雪怪抓住,也许它们最终仍然会杀了自己,甚至吃掉。但更可怕的是它们也许还会做一些别的事。 而这个事,她甚至不敢想。 一念于此,她不敢再那么勇了。 这时,一个声音说:“尔敢!” 声音中饱含了怒意。 是于和。 于和一直十分有风度,他可能穷,但绝对彬彬有礼风度上佳。 此时却是有些……怒了。 一怒之下,于和出剑。 他一剑硬生生格杀了一个雪怪。 那是一个壮硕的雪怪。 它之所以激怒了于和,让于和这样一个喜欢后发制人的高手带着情绪出剑,就是因为它袭击了岳雨。 只要是清溪剑派的人都明白一件事。 岳雨是于和的禁忌。 于和在清溪剑派中如此任劳任怨,仍然不能服众,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岳雨。 岳雨的善良,和她比较平庸的剑法,让她有些不受门中弟子的待见。 你堂堂原来掌门的女儿,竟然一手正常的柔水剑都施展不出,怎么能让弟子们服气呢。 殊不知这是有原因的。 岳云轩对自己的妻女并不怎么上心。 娶妻是为了承诺。 至于女儿。 是他发现自己这个女儿在剑法上没什么资质,干脆也就不教了。 所以岳雨剑法不怎么行。 可能有人要说,不教就不学吗? 真是如此。 武林门规矩如此。 哪怕是一家人,偷学武功也是大忌。 所以岳雨真没怎么学剑法。 很讽刺的事。 明明是掌门之女,结果却被门派弟子当成了外人。这些年,也就是靠着于和一个人在力挺。 原本结婚会好点。 但就连这点也一时做不到,拖延至今。 可纵是如此,谁也不能怀疑于和对岳雨的感情。 一看到大雪怪对岳雨的出手,于和立刻就爆发了。 毫不留情的一剑,直接诛杀。 这大雪怪是极难诛杀。 但是,在于和手上,也就是一剑的事。 于和。 在这年月,的确是已经樊登到了极高的位置。 此时出手,一剑就把一头大雪怪给杀掉了。 看到于和如此一剑,金奎忍不住眉头一跳。 他说到底也是一个江湖人,看到如此一剑,忍不住就在想,若是自己,当此一剑,能不能挡住。 答案是,不能。 也许不会死。 但绝对挡不住。 不过,虽然于和出手,仍然无改状况。 他再强,也只是一个人。 并且他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一剑杀一个的。 想要发出方才一剑,是需要调动情绪力量的。 也就是说,需要积聚气势,才能动此雷霆一击。 好在雪怪终究也不多。 在大雪山这样的地方。 能养活的生灵,特别是体型大的动物,并不是很多。 不是没有足够的空间,而是没有足够的食物。 所以在金奎看来还能应付一下。 另外,马金莲动了。 她这样一个人老成精的老江湖,又怎么可能发现不了这些大雪怪的眼神不对。 它们不仅用异样的眼神看马呢娜,居然还敢看她。 虽然马金莲年龄大了。 但她保养得挺好。 所以居然还有几分吸引力的。 有些人,即便老了,有皱纹了,也是很漂亮的。 马金莲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但她素居于高位,别人要么不敢看她,看她也不敢有丝毫不敬。 现在被一群大雪怪这样看,顿时就恼火了起来。 她一跃而起。 几个马家人连忙上前铺路。 让马金莲踩着他们的腿,肩,甚至头,跳得高高的。 凌空一个拔腰翻身,脚后跟朝下就是一顿。 武林中的绝技。 只在说书人口中有说,但现实没几个人能见到的,蜻蜓三点水。 高手,能在瞬间,一口气连踏三下。 这蜻蜓三点水,有两个招法。 一是轻功,是奔跑大跳的。 另一个是攻击的。 直接从上往下踢打。 任何人脑门子被这么连踢三下,都受不了。 马金莲的脚上鞋子,不仅有金属的鞋头,还有结实像铁饼子一样的鞋跟。 这一踢打,大雪怪直接倒地上。 脑门一个大大的凹槽。 就算不死,一时也是绝对站不起来了。 金奎笑了。 这一路,虽然开篇不利。 但他们实力足啊。 以大雪怪这点能力,人数,根本不足惧。 只要不给它们堵死了,总能打败它们。 虽说大雪怪厉害,但要知道,五灵门,马家人,还有清溪剑派,这里的人也没有弱者,遇到雪怪仍然可堪一战,不会像普通的平民老百姓吓得只会到处跑。 一支队伍,只要敢战,那就弱不了。 但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不,是感觉到了什么动静。 是地面的颤音。 从山谷处,一个大块头走了出来。 这是一个五米巨大的雪怪。 也许六米都有了。 一般来说,雪怪大多是两米的。 三米就很高了。 四米极为少见。 至于五米。 闻所未闻。 这是雪怪的王。 一只雪怪首领。 它一出现,一群雪怪立刻就嚎叫了起来。 这雪怪王一出来就不得了。 它往前一扑,直接破坏了五灵门的五行刀阵。挂刀的绳子对它来说啥也不是,最多也就划破它身上的一些毛而已。 连皮都不能磨破。 这样一个大杀器的加入,让金奎的队伍一下子变得岌岌可危。 马金莲运腿如风,已经用真本事了,一口气踢倒三个大雪怪。 但她仍然不敢大意。 她心知这样下去统统要完,特别是,这些大雪怪好似对她们这样的女性有别样的情绪。 所以,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一念于此。 她给了马呢娜一个眼神。 虽然她什么也没说。 但又好似什么都说了。 马呢娜心领神会的点了一下头。 这时,于和已经扑出去了。 他意识到,让那个雪怪王杀过来,队伍就完了,所以他对刘醒非说了一句。 “帮一下忙。” 说完就把岳雨推了过去。 自己则是往雪怪王扑去。 于和有自信,除了自己,在场的,没有一个人能挡下雪怪王。 第14章 贝恩斯的到来 雪怪王太大了。 它一个就能破坏掉五灵门的五行刀阵。 这个五灵门的五行刀阵十分厉害,可以以弱敌强,甚至以少敌多。正是有了此阵存在,虽然看似被雪怪埋伏,但仍然挡下了雪怪的攻击,没有让雪怪们第一时间把他们的队伍冲垮掉。 可现在刀阵一破,整个局势就大不好了。 祁青丝有一些懒洋洋的说道:“你不出手?” 刘醒非苦笑了一下。 他没说话。 祁青丝这个女蛇妖太精明了。 这样的人,闻一而知十。 说一句话她往后能猜出一百条证据链,所以多说多错,干脆不要说话。 他能说什么? 说自己一出手,就会被人盯上? 这雪山上有他的大敌,有他也惹不起的存在。 他除非是拿到自己的墓藏,不然是不会选择露头脸的。 这时,于和已经来到雪怪王的身前。 一见于和,敢于亲自跳到自己面前,雪怪王自然是勃然大怒,它毫不犹豫的就扑跳起来,五米高的身躯,这一跳起来,犹如大山压顶。 于和毫不怀疑自己给扑中了会死的下场。 但他又岂会站在原地不动。 脚下一滑,人已经移开三米,提剑就向雪怪王砍去。这一砍,白花花的毛就被砍下来了无数。 但于和知道,没破防。 剑器在对方的身体上,就像砍在了充满弹性的胶皮上,根本入不得内里,反而每往下用力,就会隐隐然有一丝反弹性在其中。 皮毛皮毛,自己的一剑,竟然只能伤得这雪怪王的一点毛而已。 但于和没有失望,他早预计了此怪难伤,现在一看果然不假。 不过无所谓,他是于和,一手剑法不是假的。唯一遗憾的,是他手中没有一把神兵,不然说不得他真能宰杀这头雪怪王。 天下兵器,分为普通品,中级品,高级品和极品,再往上,就是神兵。 普通品是普通人家的柴刀菜刀,中级品是军中打造的足够质量的刀剑,高级品是名匠打造出来的作品。 至于极品,是一个名匠打造作品中最体质的一个,十分稀少,但放眼天下,也不能说没有。 只要有钱,总能购买一两件的。 至于神兵,那就对不起了。 神兵有两个特点。 其一,是一个大匠一生之中最巅峰最满意的作品。 此作一出,终其一生,甚至其余人,也再不可能打造出这件神兵了。 其二是神兵是有灵性的。 或为善,或为恶。 真正的神兵,不是人选神兵,而是神兵选人。普通人,神兵是不会回应的,只有认可的主人,神兵才会发挥它身上的灵性。 但是,奈何。 在江湖上,神兵永远都是稀缺品。 这也是当年杨大小姐混入刘醒非他们之中的一个原因。 当时,刘醒非他们三个人,一人一把神兵,在杨大小姐眼中是多么的豪横。 事实上,一个江湖人,能有一把极品,就要高兴的不要不要了。 至于神兵,纯粹看命。 无数年来,神兵也随之,一一消失。 有的是在战斗中真的毁灭了。 而且这往往意味着一次毁掉了两把神兵。 还有就是主要或其亲属友人,把这神兵给陪随墓主人一起下葬了。 不要小看此点。 一把神兵埋入土,土里的地气和阴气会对神兵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 加上时间的变化,现在这年头,即便是于和,也只能搞把极品剑器。 虽然不对破防,但毕竟也是剑器,狠狠一下,也是会让雪怪王十分难受,或者说——痛。 至少,也是给它扎一个小红点。 这让雪怪王渐渐丧失了理智,它发怒了。 雪怪王发出怒吼。 它双拳横扫。 让于和连连后退。 得亏了是于和,换一个人,此时已经死了。但就算如此,于和一个人也撑不了多久。 好在,这时,有人来了。 这不是一个人。 是一群人。 带头的一个人大叫:“发耶!” 一枚枚小铳炮的炮弹就打了过来。一下子把雪怪们的后方给扰乱了。 雪怪还在发懵,更密集的铳弹又来了。 轰辍轰。 顿时,三五头雪怪倒下去了。 前前后后,大约十只雪怪倒下,这个数字对雪怪来说是重大损失。 普通的长短铳对雪怪没什么用。 了不起打疼了,要死哪那么容易。 但这是铳炮。 沾了一个炮字它就不简单了。 哪怕是小铳炮,也是目前最新型款的重武器。 雪怪当然受不了了。 看着死伤的族群,雪怪王不甘的发出了咆哮。 于是,剩下的雪怪开始撤退了。 金奎哈哈大笑。 他大声打着招呼。 “贝恩斯,你终于来了。” 贝恩斯也带人过来。 他手下清一色都是西极佣兵,一个个长得牛高马大,加上几层的衣服一裹,整个人都和大熊似的。 不仅如此,他们还带了很多武器。 甚至还有铳炮和大量的弹药。 贝恩斯先是在笑。 然后他就收了一张笑脸:“还好意思说,我们说好了的事,结果我们没到,你就已经带人上山,是不是想要反悔了?” 金奎理所当然道:“是你迟了,不是我不等你,你看看,这位是马家的祖婆,这位是清溪剑派的于掌门,大家都按时到了,就你没到,我能怎么办?我是江湖人,这江湖,最重要的是人情世故,我不能让两位跟我在山下没个时日的等你。” 早早的,金奎就联系了贝恩斯。 坦白说,他也需要贝恩斯手里的军火,退一万步说,也是需要这个人的力量。 时代不一样了。 过去是看武功高手。 现在,武功高手在特殊情况下还不如一个新兵训练出来的人,只要给他足够的军火。 所以金奎才无论如何也要请贝恩斯。 但正如他所说。 江湖最重要的是人情世故。 人家马家的马金莲,清溪剑派的于和,这都来了,能怎么办? 约好的时间,你迟迟不来。 那就对不起了。 同时金奎也有想过,如果没有贝恩斯,其实也不是不可以,冒得风险大一点而已。 毕竟,贝恩斯这种人,死要钱了。 好在,贝恩斯慢的其实不多。 他终究是赶上来了。 因为他其实只是慢了一点点,又没有下雪,路上仍有痕迹,所以让他跟上来了。 不过,不得不说,得亏是贝恩斯赶到了,这才及时打跑了雪怪。 方才的雪怪出来的怕不有五十个了吧。 这才死了十个不到,它们仍然还有足够的数量。 仍然不可以大意。 “这就是雪怪,看起来就像是猴子。” 贝恩斯说着,挑了一个,带到他的雪橇车上。 于和,马金莲,连金奎脸上都流露出了一丝不屑的表情。 他们哪里看不出来,这贝恩斯已经贪婪到了连雪怪也想要带走的想法。 这雪怪,说不得也是一种异种猴子,在世界上来说算珍稀品种,既然如此,就足够值钱。 贝恩斯也感觉到了这些人很多的对他不喜。 但他才不在乎呢。 这些人不喜欢他很重要吗? 赚钱才是最重要的事。 不过。 他仍然给出了一个建议。 “我们可能需要在这里待上几天,金,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金奎道:“我不明白,你什么意思?” 贝恩斯道:“我知道你们的这些人好像不是很喜欢我,或者就是不喜欢我,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刚才这些猴子,难以置信这群猴子,但是毫无疑问它们是一个族群,如果我是它们,不会放弃继续袭击你们,与其在未来某一个不利的时间被它们偷袭,我个人以为干脆找到它们,杀了它们,你觉得怎么样?” 贝恩斯有经验。 他一眼看出这些雪怪是群居生物。 这样的一群怪物,有两点,一是它们不会距离太远,在大雪山这样的地方,你能指望它们跑多远呢? 如果是族群,它们的驻地一定距离于此并不遥远,只要细心,找一找就可以找到。 另外。 他说的担心不是没道理的。 这一次,他们杀了近十个大雪怪。 这些大雪怪会因此无动于衷,甚至开心快乐吗? 不是的。 只要正常想一下,报仇才是最可能的。 所以在接下来的时间,这群雪怪暗中跟踪他们,找机会偷袭,他是一点也不怀疑的。 可这就会给他们的队伍带来大麻烦。 毕竟,只有千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万一给这帮畜生找到了机会,那他们不是损失大了? 金奎是不想多事的。 他们这些人上山,食物有限,每一天都是珍贵的。 哪能随随便便就浪费时间杀什么雪怪呢? 不过马金莲倒是心动了。 她打算借一波力。 “这个主意好,我们到时下墓,如果上面始终有这种畜生盯着我们,总是不好的,倒不如把它们找出来,杀掉。” 说到这,她看了一下贝恩斯。 金奎一下子明白她的意思了。 贝恩斯一伙,大约有十几个人。 但运用了很多雪橇。 这些都是大车。 上面装的除了物资就是军火。 倘若他们的军火太多,实力太强,会不会有些客大欺主?倒不如借雪怪之手,消耗一下他们也无妨。 一向信奉平衡理论的金奎顿时心动了。 “巴甫洛夫,你擅长追踪之术,能找到它们吗?” 巴甫洛夫摸出一个小酒瓶,随便喝了一口说道:“这还用找,我哪怕用脚想都能想明白,它们一定是躲在这山洞子里。但我要我要告诉你们,山洞子里可大啊,里面大不说了,和迷宫似的,进去就找不到道儿了。你们往里面深入,自己也会迷路,到时能不能杀了雪怪不重要,能不能出来才重要。但如果你们不深入,又怎么杀这些大雪怪呢?” 巴甫洛夫。 呵呵。 不要小看了他。 也许很多时候人们会以为这货就是一个忠心耿耿的老酒鬼。 但他真的一无是处吗? 不是的。 他精通追踪术。 这不是在开玩笑。 尤其是在野地里,更是能一显他的本事。 别以为这是大雪山,就不会有痕迹了。 事实上,在山下久了,他仍然能拥有过人的追踪技能。 只是他技能太好了,观一斑而知者众。 所以有时他知道的还真多。 虽然很多是猜想,但即便是猜想,那也是没错的。 对于大雪怪,他又岂能不了解一些呢? 想要追杀大雪怪,开什么玩笑,这些畜生要是好杀,早死绝了。 在大雪山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仍然能生存下来,那都是不简单的。 没有两手的,早就死光死绝了。 大雪怪竟然能发展出族群,这简直可怕。 听了他的话一说,马金莲也就缩了。 但贝恩斯不甘心。 “这样好了,你们帮我,找到它们的地方,其它的就交给我的人了。” 金奎在犹豫。 他终究是需要贝恩斯等人军火的力量。 刚才就是证明。 在面对大雪怪时,武功显然不如这些西极军火好使。 “可我们的物资补给有限。” 金奎道:“我们浪费不起时间。” 贝恩斯闻弦知雅意。 “呵呵,不过是一些物资而已,这样,我给你们两箱压缩军粮,你给我两天时间,还有,找人帮我们找到那些大雪怪。” 说到军粮。 金奎眼睛一亮。 别的不说,这贝恩斯手下人的军粮那是真不错,不仅有足够的饱腹感,更是有着不错的味道,比金奎他们自己准备的带着盐味的干粉要好吃多了,听说他们在军粮里加了鸡蛋,简直奢侈。 不过,他仍然有些好奇。 “贝恩斯先生,我有点不明白,在这雪山上军粮是何等的珍贵,你为什么要花费这么大的代价去杀这些大雪怪呢?” 贝恩斯笑了:“你就当,我一时的任性好了,如果因此耽误了太多的时间,我会付钱和军火来弥补诸位,毕竟就算这一次失败了,也无关紧要,我们下山补给物资后还可以第二次,第三次上山,不是么?” 贝恩斯这一番话打动了金奎。 他欣然道:“欧凯,一言为定。” 金奎穷,发动一次行动,这吃喝的准备需要很大的一笔钱。 一次失败,就要慢慢的想法子筹钱才好进行下一次行动。 既然贝恩斯站出来说他包了,那金奎何乐不为呢。 他和大雪怪们又不是亲戚。 虽然贝恩斯一直没说他为什么一定要找大雪怪的麻烦原因,但这和他又有什么关系。 至于贝恩斯。 他当然不会告诉这些人,大雪怪是多么稀罕的玩意儿。 在西极,那些穷极无聊的有钱人,只要是稀罕玩意,他们什么都要。 这些大雪怪,在贝恩斯眼里,那就是刀乐尔。 是西极没有的玩意。 无论是把它们杀了,做成标本,还是抓到活的,关到动物园里,又或者收集它们的皮毛,牙齿,这都是能够卖钱的事。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大雪怪能够卖到的钱,比他的军火还要厉害。 现在,也就是战时,军火还值一点钱。 但这些大雪怪,不好意思,什么时候都值钱。 身为一个西极人,哪有看到发大财的机会却无动于衷的。 第15章 于和的决断 巴甫洛夫在雪山上,有一脚没一脚的走着。 他是追踪者专家,正在这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的雪地面上找痕迹。 不得不说,这有些强人所难。 但仍然难不倒巴甫洛夫。 大雪,环境,只不过是让他慢一点下来而已。 但这种慢也是让巴甫洛夫感觉到不满。 我老了。 我迟钝了。 现在竟然这样慢。 这简直不可思议。 我是从什么时候变得这样不堪呢? 好吧,是很久以前。 那个时候,我还是一个小年轻,因为国内的动乱,在中土和普罗斯边境地带活动。 所以,一些坏事没少干。 当然,即便是干坏事,至少我们有底线。 这是真的。 如果我们烧了别人的村子,那一定是我们之前没有杀人,又搜不到钱,所以才要出口气。这没什么,你得相信,那破村子烧了比较好,干净点也说不定,至少那些村民会有建新村子的动力了。 如果我们杀了人,就会快点离开。 不是怕什么事,而是我们自己也知道,杀人不好。 既然杀了人,没法子,只好离开。 不然会有些羞愧的。 对的,也许,我们也会强我都不敢上的一些姑娘……不过事后不管多少,我们都会给点什么。 你觉得不好? 那么和不给什么的比起来呢? 有些人,不仅不会给,还要在事后杀人。 怎么样。 这样一对比,是不是觉得我们还好? 乱世,贞节有什么用,值什么钱。 坦白说,那时我真心觉得,如果有什么女人因为这点子贞节上的事去自杀,也一定和我们无关。 生存才是最重要的。 贞洁不是。 当时的我,就是这样,和一群恶棍们浑浑噩噩的生活着。 直到。 赵长安的出现。 一开始巴甫洛夫是不以为然的。 区区一个中土人,能干啥? 但是,很快,他就给打脸了。 他身边的朋友,有比他会打的,有比他高大的,也有比他足够狠的。 但这些敢于上前下死手的,都一一死掉了。 年轻的中土男人杀人就像吃饭喝水一样。 看起来瘦瘦弱弱的那个人,一拳头下去,就是一个人倒下,死了。 并且他看出来一件事,对方刻意不把人第一时间杀死。 但每一个都活不了。 骨断,筋折,内脏在抽搐搅动。 中了那人拳的都在慢慢的享受着痛苦而死。原因是他们上过的一个女孩真的自杀了。 所以这个人刻意让他们更为痛苦的才死去。 巴甫洛夫运气好。 一来。 他身体有点问题。 所以他从不碰女人。 二来他当场就给跪了,没有出手。 所以他活了下来。 后来。 为了活命。 他就装成当那个人的手下。 一直如此。 直到他已经习惯了。 因为巴甫洛夫早年生活十分辛苦。 他们一家原本是给谢宁.伊万诺维奇当雇农的。 但是后来生活渐渐不好过了。 即便是谢宁.伊万诺维奇也是在数茶叶片子喝茶了。 最后老爷响应普罗斯新政府,拆除了旧社会的教堂。 巴甫洛夫的兄长,伊凡在背教堂十字架的时候摔倒,整个人被十字架活活压倒,重伤,在床上躺了几天,终于有一天,吐血死床上了。 没钱看病,也没钱吃药。 巴甫洛夫觉得,人不能这样活着。 都说老爷仁慈。 但再仁兹和他们的生活有什么关系? 他们吃饱了吗?有白面包和黄油吗? 能吃上培根吗? 还有老爷数叶片子喝的茶,他有喝过一口吗? 生活不该是这样的。 所以巴甫洛夫才混成了一个在边境上跳跃的恶棍。 直到他感觉会死,才跪了下来。 他活下来了。 一开始他还有些不习惯。 但很快他就喜欢上了这种生活。 有酒喝,不用做什么事,就算要做,往往也是无足轻重的小事。 这简直是养老生活。 …… 但是,好在,他的技能仍然没有丢。 说到追踪,他有天赋,更有在边境学到的本事。 一个有天赋的人,是可怕的。 雪和雪是不一样的。 雪怪那么大,走过之处,脚印必重。 这么重的脚印,即便覆上了新雪,和周边也有极细微的差距。 第一是密度。 第二是软硬。 新雪软,旧雪硬。 同样的,新雪密度小,旧雪密度大。 此外还有地型分析,对雪下地面的推敲。 让巴甫洛夫在一点点接近雪怪的位置。 花了大半天的时间。 巴甫洛夫找出了一条只要半小时的路。 他把门口的雪抹去。 果不其然。 只有薄薄一层。 相比这环境,未免也太浅了。 这正是雪怪从此地出入的证明。 贝恩斯大喜,他让人扒开了外面的雪层,找到了这门边,将一块大石板拉倒,露出了里面的黑暗深道。 山上有地洞。 里面的洞窟千孔百穿,不管什么人进去,都会迷路。 到了这,巴甫洛夫不干了。 他说:“我只能帮你到这儿了,这里面味道很大,我估计没少死人,一定十分危险,所以对不起了,我不能和你们一起拿生命冒险。” 对于这种事,贝恩斯很熟练的掏了一把短铳。 但巴甫洛夫根本没放眼里。 他老了。 还怕什么? “呵,来这一手啊,来,朝这打,你看我怕不怕!” 其实,巴甫洛夫还是有一些些怕的。 但是他人老成精。 相信贝恩斯绝对不敢对自己开铳子的。 这里是大雪山。 巴甫洛夫最大的作用是之后的行动,而不是在这里把他崩了。如果贝恩斯敢这么干,一定会得罪金奎。 这里面的轻重,贝恩斯可是很清楚的。 他只是要吓一下巴甫洛夫而已。 所以贝恩斯道:“不要你冒险,你帮我们找一下路,有危险你立刻退回来,我让我的人上,保证你的安全,另外这个不是吓你的,是给你防身的,这可是好东西,我跟你说,一铳七发,放水里泡,往雪里埋,再丢到沙漠里面,拿出来随手甩一下就能发射,你说厉害吧!” 巴甫洛夫仍然摇头。 一把短铳说想要他卖命,这不是在开玩笑吗? 贝恩斯有些不悦。 但他忍住了心中的不快,取出了一卷刀乐尔。 坦白说,巴甫洛夫是看不上这些钱的。 虽然说刀乐尔值钱,但在中土,上哪地方花呀?你就是拿给那些人花,普通平民也不会把这当成钱。如果跟一些有心人换,毫无疑问是要被宰一刀的。 所以说值钱,但不好花,它吸引力就不大。 但一来这毕竟是刀乐尔,二来他也怕把贝恩斯逼急了,真给他一下子。 带路就带路吧。 反正,这帮人还是小瞧了他。 到时,真有危险,该死的还是他们。 倒是这帮人是浑不在意。 他们随贝恩斯也算见过世面,并不觉得那些大雪怪是他们的对手,反而一副就要发财的模样。 过往皆是如此。 他们只要听了贝恩斯的命令,完事收钱就行了,至于别的,他们真不在意。要说危险,都当雇佣兵了,还怕个锤子的危险。 巴甫洛夫见他们找死都这么积极,也不客气,就进了地下洞子。 一进入他就暗呼,好厉害。 这左一个洞,右一个眼,到处都是路,粗略一数,就有十几个,都不知道通向哪里。 得了,还是得在地上找线索。 这反而好找了。 地上有很清楚,至少对巴甫洛夫来说是清楚的脚印。 在这些最新的脚印指引下,巴甫洛夫很快带他们到了一个溶洞。 这地方大。 首先有充沛的地下水。 在这洞子里,暖和多了,还有水,唯一不友好的是路太难走了,或者说太容易迷路了。就这一路的洞眼子,得亏他们一直是跟着巴甫洛夫。如果巴甫洛夫要是跑掉了,现在让他们回去,全得迷路。 也就是说,没了巴甫洛夫,他们都要死在地下里头。 好在这些雇佣兵都是老手,不要说的,已经一左一右在巴甫洛夫身后站了两个人了。倘若巴甫洛夫耍小聪明,那结果就不大妙了。 不过巴甫洛夫倒也不急。 他对这地方也有些新奇,忍不住想看一下究竟,这不身边这两个也可以算是保镖,倒也不必太过担心。 他小心带人往前走。 不一会儿,他就看到了一群大雪怪。 这群雪怪貌似是在举行什么仪式。 它们站在地下水边,对着一个石台进行祭拜。 嘴里发出哦啰呜噜噜之类的怪音。 贝恩斯过来一看,嘴都合不上。 “好大的宝石啊,没想到这里有这样的宝贝,这一定是诸神的旨意,不然这种畜生一样的雪怪哪里有资格拥有这种宝物,这是诸神假借这些个畜生之手把此宝石给我才对。” 巴甫洛夫很想啐他一口。 但转念一想。 那石台子上,人头大的宝石,太过稀世罕有,无论如何也是不得了的宝贝,这样的宝贝现在却落在了这些大雪怪的手上,给大雪怪摆在石台上祭拜,未免也太为可惜了。 要是让贝恩斯得了,再不济也能体现此宝价值。 不叫此宝明珠暗投。 他说:“你打算怎么做,这地方用重火力,会伤到宝石的,你也不想吧。” 贝恩斯一想也是,便从腰间拔出了一把手铳。 这是一把银光闪闪的大口径手铳。 一把铳里,一次也只有五发。 这样的短铳,贝恩斯也仅有一把。 叫短炮。 是专门用来打体型比较大的东西。 铳子打出去后,会在对方体内碎掉。 一铳就能打出一个大口子来。 如果打人。 一铳子,打头头没了,打胸口能把人从中打成两截子。 十分凶残。 “所有人都注意,不要用重武器,不能伤到宝石。” 贝恩斯下达了命令,立刻开火。 …… 洞子里面的事,且不去说。 在洞外。 一个背风口。 众人扎下了一个营盘。 一顶顶小帐篷支了起来。 别人不好说。 但清溪剑派气氛有些压抑。 于和在给岳雨上药。 只是小伤。 但于和十分在意。 “你也真是的,为什么不好好躲起来,那些人需要你上去帮忙吗?你也不是不知道他们暗地里怎么说你。” 说到这,于和深吸了口气。 这一次的战斗,岳雨原本是被他保护起来的,哪里会有什么事。 但就是她看几个清溪剑派的弟子有危险,上前出手,导致的结果是她也遇到了危险,这才引得于和大打出手。 岳雨轻声道:“我们这一次,在前面遇到了诡异女怪,一口气损失了将近一半的人,不能再有损伤了,这样回去了,你不好和大家交待的。” 于和低声道:“一直以来,我很照顾他们了,为了他们,我损失了多少,你损失了多少。当初,我背起这些,为的是什么?是师父,是你。但现在他们连你也要容不下了,我怎么接受?既然如此,不如一拍两散!” 岳雨先是感动。 然后明白了。 于和最近一口气赚了一大笔。 先是三十金,后来人家又加了钱,涨到了五十金。 更别说还有这一趟的任务,搞不好又能赚大一笔。 这样一来,由不得于和不动心了。 如此多的钱。 拉扯一个门派,最多也不过是几年的时间而已。 但对于区区两个人来说,花一辈子都不是问题。 相对于门派和师姐岳雨来说。 师姐更重要。 当年。 一来是于和太年轻。 二来他对门派尚有一些感情,不是说断就能断掉的。 三来这门派是岳雨的,他留下来更多的是想让岳雨仍然在门派内过一如从前的生活。 但现在看来,显然不可能。 门派内的人,因为有着师小侠的带头,都有点对他不尊重。 这也还罢了。 但他们既然连于和都敢不尊重,又岂会尊重岳雨。 于和这么一想,觉得放弃门派还比较好。 既然决定放弃门派,于和心中也有了一番计较。 他取出了一本秘籍,对岳雨道:“今天这一出,多亏了刘六一和祁青二他们帮忙,这几个人无一不是高手,此一行十分凶险,我原以为有我在定可保你无恙,现在也失了几分把握,要是能得这几个人的真心相助,也许你就没事了,我能拿得出手的东西不多,他们也不缺钱,就看这个能不能引起对方兴趣了。” 岳雨一看,忍不住道:“这是你毕生武道心血结晶,这怎么可以!” 于和却是一叹。 “时代不一样了,以前武功秘籍是宝贝,但我料今后,这玩意就算摆在面前,怕也会被人不屑一顾。还不如趁现在,趁有识货人,来卖个好价钱呢。” 清溪剑派,是于和一个人的门派。 整个门派,其实都是靠于和一个人在撑。 其余人几乎都是在打下手而已。 说得难听了,是可有可无。 但清溪剑派的人始终认不清这一点。 他们轻视于和,甚至对岳雨也看不上。 搞不清大小王。 从而最终导致了于和决定放弃整个门派。 第16章 三方反应 于和把自己的心血结晶给了刘醒非。 他十分直接。 让刘醒非有些说不出来话。 通过读心,他倒也明白于和的无奈。 毫无疑问。 于和是天才。 当下这一时代最杰出的人物之一。 甚至是最顶尖的那批人才。 但是,奈何,再怎么天才,他也仅只是一个人。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练就天下第一的武功,和掌握人情世故,没办法,他选择第一项。 做为一个武林门派的掌门,谁能说练好武功是错的? 可是他如此努力付出,但门派里却渐渐容不下区区一个岳雨。 于和的累了,终于选择放弃门派。 他为了门派,放弃太多了。 要不是门派,他早十年就可以结婚。 现在若有了孩子也可以去打酱油了。 可不管怎么说,他也是天下第一。 哪怕有水份,但也绝对不低,不然他守不住这个名头,早晚是要给真正的高人打上门来的。 但是现在他完全放下了这份虚名,把自己的武功交给刘醒非,就为了换对方在这次任务中保护一下岳雨。 刘醒非大为满意,同时也是十分赞叹。 拥有读心能力的他是知道于和的真心的。 “你能放下虚名,解脱枷锁,实是出我意料之外,大多数人,往往在失去之后才能大彻大悟,而你还没失去呢,就已经明白了此理,果然,每一个时代都有当代的气运之子,如我没有料错,你就是这一时代的气运之子,这份秘籍,我收下了,你师姐,我也保下了,不过,你要确定一件事,我保她是保,保你也是保,你确定我要保她,而不是保你么?要知道,此之一行,即便是你,也是危险的。” 于和一怔,旋即明白。 他想起来了。眼前这人,就是想要下墓取什么东西的。 这样一个人显然不凡,他或许知道些什么。 比如说,如果下墓,即便是自己,也未必能全身而退。 但他只略微一想就笑了。 “无妨,我有剑。” 他施了一礼,转身离去。 祁青丝一紧身上的厚衣,忍不住道:“这人是一个人杰,当世少有。” 虽然她不是武者。 但是她明白,一个武者把自己的武学白白给另一个人,这意味着什么。 江湖上,武林中,不知有多少人,宁可死了,东西绝传了,也不会随便把东西给别人,甚至有的人家立规矩,传男不传女,传侄不传媳。 哪怕丢了,没了,毁了,也不会给别人。 一些门派严守武林规矩。 严禁偷学。 自己练功,别人看了,这就是生死之事。 但于和却敢于把自己的秘籍拿出来。 最关键的是,这是他自己的。 清溪剑派的剑术,其实不过平平而已。 出众的是于和。 他能把一门平庸的武功剑法练得出神入化达至巅峰,甚至是化腐朽为神奇。 而不是清溪剑派的武功有多了不起。 这秘籍里是于和自己的武功心得。 其中虽有很多清溪剑派的剑法。 但在运用,技巧,心得体会上,和原本的清溪剑派已经不一样了。 于和自己编写此秘籍,曾经是有收徒弟的想法。 但一来他是清溪剑派的掌门。 他不能随便收徒弟。 即便收了,也是要收归于门派里面的。 到时,这个徒弟怎么教养,他就不好把握,不好控制了。 只看现在门内。 招收的门人弟子,培养出来的,有一个对他尊敬的吗? 至于门内的。 真的很难挑选出一个来。 毕竟于和心高气傲。 他要求再低,也是有要求。 不能随便一个什么人,就能从他手上学他的武功。 不是不想教。 而是不想砸了名头。 教出个废物不可怕。 可怕的是让别人推己及人,以为徒弟不行,你也不行。 怎么说于和也有天下第一的名头,若是因此让人置疑,那不是太亏得慌了么。 所以从此处可以看出来,于和对自己的一身武功也是很重视的。 但就是如此,他却十分慷慨的拿了出来。 这就是心胸,这就是气魄,这就是格局。 他是对的。 仅凭此点,刘醒非要保下一个人,又有什么难的。 而于和也可以放开束缚,在此之一行,为证明自己,放手一战。 另一边。 马呢娜小心翼翼的生火。 但烧了一会儿,水也没开,只是热了一些。 马金莲笑吟吟地上前,把火灭了。 “傻丫头,现在是在外面,你往外看,到处都是风雪,你知道这天气有多冷么,哪怕你支起了帐篷,这火啊,一时半会的也烧不开水,没有一个时辰的功夫,想也别想,在野外,做什么都要讲究一个将就二字,干干净净是行走不了江湖的。” 马金莲提起那会子,行走江湖,那是风里来,雨里去,卫生条件,别想了。 能在三五天内,找到一个可以换洗的地方,就算谢天谢地了。 在外奔波,行走,三五天的时间,绑一条内裤穿。 这都是常有的事儿。 现在马家发达了。 生活条件好了。 家里又有些破格的宠着,让马呢娜养成了一些娇小姐的脾气。 这也罢了。 反正马家也不是养不起。 问题的关键是这一次不同。 队伍里有很大的变数。 别的不说。 那个叫贝恩斯的老外,马金莲就不敢小瞧,要小心着那个人。 所以对这孩子也就多教导一些。 “听好了,这一路,你要多听,多看,但要少说,少做。真有什么事,到了必要的时候,就听我的吩咐,除了我的话,别人说话,你最多信三分,且要以我的意见为主。” 马呢娜瞧出来了。 “祖婆,我知道,我听你的话,啊,没想到啊,那个什么于和,果然是天下第一剑,武功好高啊。我们全力出手,虽能把一个大雪怪打倒,但要直接杀死还有些难的,但于和真的可以一剑就杀掉一个呢!” 马呢娜也算见到世面了。 马家在西部州,也算武林豪门。 马家祖传的金步连环腿,那是威名赫赫。 脚尖,脚跟,打上精铁,那就是一双铁足,踢哪哪碎,是为天下腿脚功夫的翘楚。 这天下间。 腿上功夫的,自古有之。 进步连环腿,双花飞神腿,点桩脚功夫,都是出了名的武林腿脚功夫。 其实按说金步连环腿并不是那么高明的。 此门绝技,其实关键点在鞋子上。 腿脚功夫,要么完全不顾鞋子的感觉,用一双铁足钢腿去硬打硬扛。 要么就是有一双完全适合双脚的鞋子,让双足在鞋子的配合下,爆发出更为强绝的力量来。 让鞋子和脚,在一起成为一加一大于二。 金步连环腿的功夫,窍门就在这鞋子上。 得要这个人,成了年,脚不会再有大的变动,然后特制此鞋。 要装上鞋尖门,和鞋的后跟头。 配合脚尖踢,和脚后跟落的打法。 马金莲当初凭借此功夫,威震西部州。 她此生唯一的一败,就是败给了赵长安。 赵长安以腿法破腿法,直接把她的鞋子给踩掉了,从而胜了她,也在她的心中,种下了爱慕的种子。 事后马金莲和赵长安说及此事。 当时,她正好成年。 原本是想要准备换鞋的。 但就差一点。 这导致她的鞋其实比她的脚要略微大了一些的。 有了这一丝的差异,所以赵长安才能轻易踩掉她的鞋。 倘若她鞋未被踩掉,她其实未为会输的。 于是赵长安告诉她。 因为男女授受不亲。 所以当时他才故意用脚踩掉她的鞋子的。 不然,他要用手脱,这就不好看了。 马金莲这才知道,赵长安出手相让。 因为马金莲鞋子稍微大了一点,所以赵长安只用踩的,就踩掉了她的鞋。失了鞋,马金莲的金步连环腿效果大减,自然也就算输了。 但倘若马金莲的鞋是紧巴脚,踩不下来的,那对不起了,赵长安只好下手去脱。 再怎么合脚的鞋,用手怎么也是能脱下来的。 只是如此一来,在礼教杀人的当时,马金莲的名节就不好说了。 马金莲经此一事,对赵长安更加上心了。 奈何。 当时的赵长安身边已经有了石小凤。 石小凤是魔门最后一个圣女。 魔门圣女石小凤原本名字应该是玉小凤。 因为她跟了正道名侠赵长安,所以被废玉为石。 她不能叫玉小凤了。 只能是石小凤。 她只能跟着赵长安。 那年月。 一个女人,武功再高,再好,一个人生活也是很困难的。 没有男人,下场往往十分凄惨。 最终只能在荒山野岭孤苦一生的生活。 所以石小凤是不能离开赵长安的。 赵长安也不能抛弃石小凤。 哪怕马金莲对他念念不忘,两个人也不能在一起。 这件事,最终是不了了之。 但此中苦果,她比谁都清楚。 眼看马呢娜好似也对于和有心,连忙告诉她。 “你不要多想了,我看得出来,于和这个人,对他的师姐是情根深种,他这样的一个人,一辈子不会爱上第二个人,你没机会了。” 于和跟从前的赵长安十分相似。 两个人都是正道名门。 且身边早早已经有了人生的另一半了。 还是关系十分深,不容于外物的另一半。 而于和也和赵长安似的,天赋,有。十分出众。 但即便如此,想要取得成绩,也依旧需要依靠勤学苦练,他们每一分的功夫,都是用辛勤和汗水换来的。 如此的辛苦,哪里有时间和精力去谈什么恋爱,玩什么浪漫。 马呢娜若对于和生出了异样心思,结果只能是一场苦果,落泪无声。 马呢娜忍不住道:“祖婆,你说什么,人家只是对于掌门的武功剑法佩服一二而已嘛,哪有什么动心不动心的。姑娘我年轻貌美,一个人生活正是精彩,哪有可能找另一个人生活,那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嘛!” 马金莲呵呵一笑:“你啊,也就是嘴上那么一说,不过我要提醒你,这一次,比我想的要凶险的多,你若太抱歉,最好,是回去,我上山就可以了,倒不必再万一的搭上了你,那我可是要于心不安的。” 马呢娜才不想下去呢。 这才第一天。 最多过了大半天而已。 这就走。 她马呢娜不要面子的吗? 五灵门也在开会。 钟玉民说话。 “门主,这个贝恩斯,仗着火器,对我们有些不尊重啊!” “不错,他们那模样,一看就知道,跟饿死鬼投胎似的,不讲究。什么都要,一坨米田共都要过手尝一下咸淡,我怕他们会反客为主。” 众人都对此人一句咸淡话反感,但又觉得他的最后一句反客为主说得有理。 一个女子道:“终究是西极妖人,我觉得此行不妥,要不咱们就拖一下子,回山下去,消磨一下他们。要么呢,他们闯山去死,要么他们走了我们再闯山。” “不。” 金奎有些无奈。 “我得到消息,下面有大妖。你们可能有很多人不明白大妖这个概念,我在这里和你们就一下。我们过往的时候,下墓最忌讳遇到什么?” 他用眼睛四扫。 看得一个个人把目光回避。 忽然想起来,很多年没有人下墓,都给困在了这大雪山下。 也因此遇到的那种东西就比较少。 但他还是提醒他们。 “是僵尸。” 有人在笑。 僵尸是诡异吗? 不是。 墓下面,有很多比僵尸更恐怖的东西。 比如变异生物,甚至是魅。 这些诡异十分可怕,遇上了几乎就是必死无疑。 你想活,这是你想就能活的吗? 当然,也有人福大命大,这还真能活。 但是话说回来了。 福大命大。 这样的人,天下间能有几个? 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是天地主角。 但事实上,这天下大多数人,连个死跑龙套的都不算。 甚至连背景板都不是。 该死就死。 所以下墓遇到了诡异,真的只有一死。 能够不死,这就是福大命大。 至于别的,还是不要想了吧。 除了这些诡异之外,僵尸才是真正需要注意的。 因为遇到僵尸,它代表着大麻烦,但不至于彻底的绝望。 总有一线生机可言。 所以才需要忌讳。 因为活人才需要忌讳。 死人需要吗? 不需要。 忌讳遇到僵尸,这是大麻烦。 “但现在,僵尸不是大麻烦了。” 金奎笑了。 “你们知道的,僵尸怕火,了不起也可以用药子去炸崩它,所以只要提前准备好,区区僵尸也厉害不到哪儿去了,我们已经可以对付了,为什么如此呢,因为我们需要新式武器。贝恩斯这个人,很讨厌,我一点都不喜欢他,但那又怎么样呢?我在这里,不是和你们说喜欢谁讨厌谁,我们现在需要他的武器,他的人,这样我们才有可能到下面发财。大妖啊,兄弟们,你们觉得,没有重武器火力,我们凭什么和大妖在下面拿钱?” 但商定好了没多久。 贝恩斯一伙就狼狈的回来了。 第17章 贝恩斯救援 贝恩斯有一个手下叫乔治。 他带人把贝恩斯带回来了。 其中当然有巴甫洛夫。 别说,巴甫洛夫运气很好,他身边两个人真的有在保护他,也因此死掉了一个。 这让另一个人脸有悲色。 多年轻的一个小伙子。 他是美帝斯肯它州的一个小伙子。 因为曾经的美帝斯内战,失去了土地财富,最终选择当了雇佣兵。 这个人,铳法不错。 但又有什么用。 整个胸给抓出来三条血淋淋缝不起来的大口子。 死亡是唯一的下场。 尸体都带不回来。 能带回来的,只有一个小小的军牌,也叫狗牌,是一个军人士兵的证明。 但实际上,它尸比也不是,既不能换钱,对于美帝斯来说也称不上荣誉。 往后,啥也没了。 好在,只是人员的损失。 回到地面,大雪怪们也就没有再杀出来了。 但至少有三到七个人,大概是回不来了。 之所以这么说,是确定的有三个人是当场死掉了。 但是呢,有四个人目前还没回来。 从地窑洞子里出来太费劲了。 那四个人应该是走了岔道。 他们进入时是一个跟一个慢慢走的,自然不会掉队。但出去就是乱跑,一个恍惚,稍微不注意,就会迷路,继而掉队。 迷失在地下的道路中。 那下面,该说不说,实在是太乱了。 近二十个人,这下损失算惨重了。 好在,至少是把物资带回来了。 金奎连忙去看了贝恩斯。 他整个人好似要疯了,在胡乱说话。 看他如此模样,金奎对乔治说:“你看他这样子能继续行动吗?” 乔治也无奈。 但这个人有一点好处,对贝恩斯算是比较忠心的一个,立刻道:“钱好说,这一次造成的浪费我们包了,但必须立刻下山,给我们头儿治伤。” 金奎点点头。 “别忘了你说的话。” 他打算把这一次行动花费的钱加个零给贝恩斯。 当然,那家伙一定会还价,但多少他都能赚点。 不过。 找魔鬼井的难度恐怕是要加大了。 虽然有图,但时间久了,曾经的痕迹终究会消失,到时巴甫洛夫也会没法子的。 好在花费有了报销,这总是好事。 能多拖一天,也挺好的。 说真格的,对于下洞,他心里还是有些发怵的。 那是魔鬼井啊。 许凯多不会说谎。 那下面有大妖。 天知道那些怪物究竟厉害到了什么地步。 也不知贝恩斯的手下能不能行。 同时他也想知道,贝恩斯一行是怎么把自己搞这么惨的。 原因很简单。 在那个洞子里,不仅有大雪怪。 雪怪们生存在那个地下,可这地下世界太大了,所以自然的,也有其余的生物,有一个和雪怪关系很好。 当雪怪们遇到危险,这个怪物就出现了。 这是一只大地巨蜥。 它生活在地下水里。 贝恩斯等人的火器吵醒了它。 当贝恩斯一行人在快乐的开火时,大地巨蜥从水里出来,一口就直接咬死了一个人。 然后它吐出了毒雾。 其中,贝恩斯不小心吸了一口,就懵了。 好在当时他只是懵晕了,仍然可以被救回来,又有一个不怕死的勇敢断后,这才让众人平安的撤了回来。 可其余人就,不好说了。 有三个人直接战死。 有四个人在地下走失掉了。不知道一会能不能回来。 回到山下。 经过了两天时间,贝恩斯好了。 他只是吸到了大地巨蜥的毒气,幸运的是它并没有给咬到。如果他被咬到,那才是麻烦,不是养病多久的问题,是什么时候死的问题。 大地巨蜥最拿手的就是一口的剧毒。 最要命的是慢性生物毒。 被大地巨蜥咬了,会头晕,眼花,体力衰弱,尿黄尿血,胸闷,甚至拉不出米田共,身体的代谢几乎停止。 直至最后死掉。 然后尸体会肿胀,流脓,像是充满了汁水的果子,对于大地巨蜥来说,绝对的美味可口。 贝恩斯一念于此,脸色大变。 想要对付这大地巨蜥,太困难了。 你哪怕戴上了防毒面具,但若是被咬到了,也是没用的。 而大地巨蜥出了名的就是牙爪锋利。 哪怕穿上了过去的板甲,也未必能挡下它的尖牙。 何况那个洞子里还有很多大雪怪。 贝恩斯也想多带一些人,可这真不行。 因为他不信当地人,不信中土人,他就要这些听话的西极人。这些人才不会被中土文化吸引,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 而中土人。 明面上也许会老实听话。 可保不齐什么时候就会突然爆发。 这种事,他遇到过不是一次两次了。 所以目前他人手有些不足。 有能力,听话,绝对相信的西极人,不多了。 所以,需要让这里的中土人帮忙吗? 当金奎再来时,贝恩斯决定妥协一下。 “金,很高兴你来看我。” 他做出了一副十分开心的模样。 但在旁边的乔治立刻偏开了头。 他哪里不知道,贝恩斯从来不会这么对人笑,如果是如此,那这笑容一定假得不能再假了。 “我也很高兴你没事。” 金奎把一个果篮给了乔治。 “哈,我是没事,区区雪怪,畜生,想要我的命,还早了一百年呢。” 贝恩斯捏紧了拳头宣示着说。 “那就好,尽快养病吧,下次别再对区区大雪怪穷追不舍了,我们还有重要的事要做呢!” 贝恩斯聪明的一批,哪里会不明白,这是金奎在表示不满。 可不是嘛。 说好的一起出发。 贝恩斯他迟到了。 在执行任务中,他执着于追击大雪怪,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虽然这些损失只是他自己的,但众人为了救他,不得不放弃原本已经预订好的行动计划,就为了把他从山上带回到山下,进行治疗。 发生了这一切。 金奎怎么可能没有一点怨言。 这也就是他贝恩斯是一个西极人了。 如果这个人是中土人,是自己人里的事,他金奎就要考虑杀人来给个交待了。 “放心,不就是钱嘛,没问题。一会我给你们二十只短铳,再每把短铳配一百,不,二百发铳子儿。这对你们的任务会很有帮助的,我还可以支援你们一批军粮罐头,有牛肉罐头哦!” 贝恩斯确信。 金奎无法拒绝。 毫无疑问,此时中土和西极国力差距委实是太大了。 特别是目前西极最强的美帝斯。 这个国家依靠大海的阻挡,回避于战争之外,享受着和平生活,还贩卖着军火。 大发战争财。 别的不说,从军粮上最能体现出一个国家的实力。 中土的军队,有把干炒面就算不错了。 而美帝斯,要什么有什么,牛奶,面包,巧克力,还有大量的军粮罐头,特别是牛肉罐头,要多少有多少。 美帝斯的牛肉,比猪肉还要便宜。 对于常年没有肉食的五灵门来说,贝恩斯很有诚意了。 “行,那我代表五灵门上下,在这里谢谢了。” 金奎如此之说,也就意味着此事算揭过去了。 以后他都不会再提及了。 贝恩斯道:“还有一件事。我这次受伤,是因为一头大蜥,但那不是重点。我也算是个身经百战的战士,正常的大地巨蜥偷袭我,我也未必就栽,可这一次我是被另一件事物吸引了注意力,这才着道上当的。” 他这时说的是中土话。 并且十分流利。 从小起。 贝恩斯家族就有要说中土话的祖训。 不仅如此,还有一些小方言呢。 要不是这一能力,贝恩斯一族岂能在中土混得如此如鱼得水。 同样的道理。 东岛如此强大,打下了半个中土。 要搁以往,在中土,打下了大半地盘,剩下的传檄而定。 但东岛打下了大半个中土,结果呢? 反抗从来没有停止过。 为什么会如此呢? 要说残忍,当年大乾也很残忍。 跑马圈地,掠人为奴也就不说了。打南方的时候更是喜欢到处屠城。 但结果呢? 中土投降了,好像条狗一样,并且十分忠诚。 所以问题来了,为什么,为什么中土人像狗一样的臣服了大乾,为什么却始终拒绝东岛呢? 原因很简单。 中土之所以投降大乾,因为大乾上上下下,说的都是中土话。 而东岛人呢,不是说没有人会说中土语,但会说中土语的仍然是太少了。 一群说着鸟语的东岛人,中土怎么可能相信他们。 但贝恩斯不一样。 他能说流利的中土话。 所以即使他一副老外的模样,也仍然能够在中土混得风生水起。 金奎看他。 “不是,你还要去招惹那些大雪怪?” 贝恩斯叹了口气。 “你见过人头那么大的一颗宝石吗?” 金奎还以为他在开玩笑。 “什么?” “人头大的宝石?” 金奎有些好笑。 这怕不是在说玉石吧。 不过,即便是玉石,这么大想必也是挺值钱的。 不怪贝恩斯会动心。 但那也不值得拿生命去赌啊! 贝恩斯道:“是宝石,不是玉石,朋友,你觉得我分不清玉石和宝石吗?相信我,那真是一颗人头大小的宝石。” 那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金奎这样想。 但他觉得贝恩斯说的是真的。 如果不是这理由,这家伙发神经了花费如此巨大的代价想再来一次。 不对。 倘若如此。 他自己就可以干了嘛。 跟我说这话做什么? 是想要我们的帮助。 这是唯一的解释。 “贝恩斯,你知道的,我们五灵门只是擅长下墓干活,你想要找帮手,要能打的,得要请动清溪剑派的于掌门,和马金莲大姐,不过,他们可不大好说话。” 贝恩斯道:“给钱也不行吗?” “那要看你给多少了。清溪剑派你也许可以想办法,但马金莲的马家可不差钱。” 贝恩斯是一个中土通。 他知道。 马家在西部州就是神。 中土这个国,你可以说它弱,但你不能说它们穷。 至少,马金莲的马家和穷没一个毫角的关系。 贝恩斯道:“那他们需要军火吗?” 金奎沉默了。 显然,马家要。 哪怕马金莲不考虑,她也要为马家着想一下。 “那我呢?” 金奎幽幽说道。 贝恩斯很想一巴掌抽过去。 你不是说你不行吗? 这是跟我要好处? 好在此时的贝恩斯也有些习惯了。 中土人就是这样,棺材里伸手,死要钱。 不管有没有,雁过拔毛是基本操作。 最终贝恩斯再掏一批军火。 十支冲锋铳。 这可是好东西。 特别适合下墓使用。 在墓道狭窄的空间里,第一时间打出大量的铳子,比什么都强。 同时还有数千计的铳子儿。 金奎得了好处,才开始行动 ,把马家和于和都请过来。 在上了茶后,他才把事说了出来。 “刚才我和贝恩斯先生见了一面,人家受伤,有些气不过,想要出口气,让我们帮忙一下。” 他说到这,先停下来,看双方脸色。 于和这边是无动于衷。 西极人的事,和他于和有个毛的关系。 指望他出手。 想太多了。 马金莲根本不说话,只是打鼻子往外喷了个哼字。 显然也是不在意的。 她马金莲什么时候给外国人当狗了。 果然。 金奎知道,这就是一群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儿。 “贝恩斯说了,可以给钱,大价钱。” 说到这里,无动于衷的于和眼神微微眯了一下。 他要想过好生活,真的需要钱。 一般人拥有于和的武功,上哪儿都能吃香的喝辣的。 但于和不行。 他这个人,要脸。 一个人要脸,哪怕是高手,也很难赚钱。 在过去,就有名侠表面亮亮堂堂,正人君子,但背后打家劫舍,杀人放火。有点道德,也是当杀手赚钱。 不然,那就只能过穷日子。 不能仗势欺人,不能欺凌弱小,不能偷盗,不能抢掠,身为一个武者,还能怎么赚钱呢? 于和显然也是那种,不好意思向更弱者拔剑的。 正是他过往一直要脸,竟然显得有些和善可欺了。 让一个个门人弟子蹬鼻子上脸。 现在他要换个活法了。 所以他心动了。 眼见说动了于和,至少于和已经意动,便又对马金莲道:“贝恩斯和我说,他知道马家不差钱,不会把他的价钱放在心上,但是他可以支付同价格的军火,马前辈不把这些钱放眼里,但军火可是个好东西。我记得,贵军南下与东岛人战斗,明明消灭了对方的部队,但就是奈何不了东岛人的小坦克是吧。” 马金莲也看过来了。 金奎说的是一件事实。 当年一战。 马氏军方消灭了东岛人的地面部队,却被几辆被西极人称为小豆丁的小型轻坦给逼的没办法。 那是最次的坦克。 西极军队里随便一发铳炮就能轰掉的垃圾货色。 谁能想到,这种垃圾货色居然能够在中土大放异彩。 马家的马刀砍上去一点用也没有。 可是没办法。 军火是个大问题。 第18章 茶会小聚 早年中土有很多军火。 当年大乾那么腐败,都轻而易举的从西极零星碎散的买下了大量的军火。 之所以大乾对外的战争总是失败,原因是大乾的腐败,和武器可没关系。 人数,武器,大乾都占据优势。 可这个仗,它就是打输了。 这你能怪谁? 但那毕竟是早年间的事了。 那时候,大乾话事,天下诸国都对大乾的腐败十分放心,所以敢于大量的向大乾出售武器军火,甚至超级重型的战列舰也照卖不误。 像勒斯许,自己国家还没有装备的新式武器呢,眼一闭就出售给了大乾。 让当时,前一刻,还是有海无防的国家,在下一刻一跃而就,成了拥有世界上东方第一强大的海军大国。 为什么诸国都不计前嫌的给大乾出售重军工武器? 当然是因为它们早就把大乾给看透了。 一个腐败无能的国家。 你给它们再好的武器也没用。 就像中土大周王朝。 在中土历代王朝中,大周是最富庶的一个了。 但国家有钱就能打吗? 别开玩笑了。 大周在历史上是出了名的废柴。 它们喜欢接连的打败仗来证明自己的废物。 如果打了胜仗,一定要反思,找到原因,把能打的将领一一收拾掉。 坚决不容许任何一个能打的武将出头。 所以大周有钱。 但大周仍然亡国于天下。 再富庶的国家,如果没有强大的军队去保护,最终也只是一个笑话。 现如今。 中土虽乱,但有识之士已经发现,中土正在强大。 中土的军队已经被西极诸国意识到,这是一支能打的军队。 因为诸国纵然不了解中土的军队,但它们了解东岛的军队。 东岛军,打败了普罗斯,又在南洋霸唱天下,渐渐已经不把西极诸国放在眼里了。 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样强大的东岛,一直嚷嚷要灭亡中土,什么三个月,半年,两年,一定要灭亡中土。 是。 的确。 时至于今。 大半个中土已经沦丧。 按理说,东岛人应该是气吞万里如虎,一纸传檄飞定这中土的天下。 可结果却是,东岛大军,它陷在这里了。 二三百万的军队,陷在中土出不来了。 占领的领土越多,越是要派遣大军去占驻。 甚至这都做不到。 其结果就是数百万大军,东撒一点,西撒一点,然后没了。 手头上的机动兵力渐渐捉襟见肘。 整个占领计划成了一纸荒唐言。 东岛大军现在是进,进不去,退,也退不出来。 无比的尴尬。 这里面,最关键的原因就是,中土军从一开始的一触即溃,到现在的有来有往,甚至能在局部大胜。 它们的战斗力在变强。 而中土的军队,太多了。 这导致,如果给予中土足够的军械,东岛反而会败。 东岛的得势,西极诸国并不放在心上。 因为东岛再强,它也就是一个岛,还是一个不大的岛。 它的体量就在那里。 在以国家为单位的世界舞台,它就那么多人,那么多资源。 只要有一个数学家好好计算一下,就会明白,东岛人是有极限的。 再跳也跳不出西极的掌握之中。 但若是让中土翻身就麻烦了。 中土一个国翻身,它的战争体量是整个西极的总和。 因此,各国纷纷缩短了对中土的支持。 目前也就穷疯了的德林人愿意对中土肆意的出售军火。 但是,德林的军火又比较死要钱。 所以中土目前军火十分短缺。 有钱都找不到地方花。 花了也未必能运回来。 马家的军火就十分有限。 而新朝也以此来拿捏整个马家。 听不听话啊。 听话,给你们武器,弹药。 不听话就没有军火。 虽然马家拥有一支强大的骑兵。 但事实证明,再强悍的骑兵,也奈何不了最弱小的坦克。 看似锋利的马刀在小豆丁坦克面前像软绵绵的白纸条子,最多也就刮刮漆皮。 而马家的士兵们,则像是藤壶一样,围绕着小豆丁坦克车,死得一圈圈,一层层,密密麻麻的可怜而又悲壮。 这时,哪怕一发集束手榴弹都能把这种小型坦克给炸飞。 问题是马家没有。 所以马金莲也松动了。 不过马金莲人老可不傻。 她发出了质疑。 “这个西极人到底想干什么,他为什么就一定要和大雪怪对上了?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如此坚持的,甚至不惜拿出这么大代价。” 金奎有些无奈。 谎话可不好编。 想了想,他决定说实话。 实话虽然匪夷所思,但事实就是事实。 “他说他在地窑里面看到了雪怪们拥有一个人头大的宝石,他想要。” 马金莲听到这,松了口气。 “行吧,既然如此,老婆子我就陪着走一趟吧。” 如果西极人要的是古董,玉石之类的国之重宝,那对不起,马金莲还是要犹豫一下,搞不好还是要拒绝。 但如果说只是区区宝石,那就无所谓了。 这种既不能吃也不能喝的好看无用物,让西极人拿走了也是无妨。 可惜了。 天公不作美。 下雪了。 在一间小屋内。 于和,岳雨,刘醒非几个人坐一块儿喝茶。 虽然看起来这是小事,但对于和,岳雨二人而言之,就是难得的享受了。 他们过去,大多喝的,要么是白水,要么就是野茶。野菜别的不说,营养什么没得说,就是这口味是一言难尽,没经过名师处理,只经普通人的采摘,那味道就不太理想了。 往往,不是有草腥气,就是十分的苦涩。 缺少了真正好茶的香醇。 至于真正的茶叶。 以清溪剑派的财力,连数叶片的喝都做不到。 只能喝高碎。 也就是碎茶叶沫子。 这样的茶,渣儿多。 要慢慢浸泡才行。 甚至慢慢浸泡也难以把茶渣沉入水中去。 所以有时又需要用白纱过滤一下。 但这样的穷讲究又太麻烦。 哪个正经穷人家是这么喝茶的。 还不如野茶的大瓣叶子呢。 苦是苦了。 但冲泡起来省事。 别小瞧了这一点。 有多少厨艺好的人,就是不想洗锅涮碗才不愿意做饭菜的。 但是,现在。 这茶叶,冲泡,都是由一个叫阿香的女人在经手,那就没事了。 所有人都看阿香那犹如行云流水一般的泡茶手法。 岳雨看阿香,把茶叶碾碎成了粉末,冲泡出来绿油油的,忍不住道:“这手法,是东岛那边的手法吧。” 刘醒非等阿香分了茶,笑道:“现在这年月,哪有什么可以计较的。这正统的东岛手法,是把茶倒一个碗里,大家传着,在这只碗的不同位置喝,而我们这里,一人一只杯,却不必用碗了,自己喝自己的,觉得好喝就行了,哪那么多讲究。” 这话深入于和之心。 他道:“不错,茶本就是喝的,喝着好便行,又何必一定要拘泥于形势呢?” 于和虽是掌门。 但他讨厌俗礼。 也正是他经常不拘于礼,才让门下人蹬鼻子上脸,越发的不可收拾。不过,若是因此怪罪于和不知礼,不守礼,却是错了。 都成穷逼了,还拘泥于礼教,那不是发疯么。 只能说,人心不古。 上有师小侠的不臣。 下有门人弟子被骄纵的无礼。 这才让于和的这颗心,渐渐冷了起来。 他为门派,掏心掏肺。 换回来的,却是不臣,不忠,无礼,抱怨。 那这门派他也就不想再撑下去了。 现在,解放心性,他开始坦诚和刘醒非他们交往起来。 于和是一个心高气傲之人。 过往,他纵有心,但身边之人没一个可以与之共语的。 唯一一个就是岳雨。 但两人关系不一样。 越是亲近了,反而越是有些话不好说。 现在确实可以说一些话了。 “我最是讨厌礼数,过往遇到的人,一个个的,装模作样有一手,一动手全是稀松平常,偏偏还搁那儿一口一个规矩,一口一个礼数。结果怎么样,一个能打的都没有。我师弟,经常和我说要讲规矩,要有礼数,其实就是见人低头,甚至直接就想搁地上磕一个。我辛辛苦苦练武习剑,就是为了给人磕头时利索一些的吗?岂有此理!” 师小侠武功不行。 却喜欢对于和指手画脚。 要于和这么这样做,那么那样做。 你这么懂得做事,那你来呀。 其实啥也不是。 如果没有于和,师小侠也就江湖上卖大力丸的本事。 这么些年了。 于和为了门派,一个钱掰成两瓣花。 他自己又要练功,又要撑门面去外面做事,辛苦的明明和岳雨好事将成,就是这最后一步,始终迈不出去。要么没钱,要么没时间,要么又是遇到了这样那样的事。 大好时光全耽误了。 就这。 在门派里还不落好。 人人都觉得这是他应该做的。 这哪里是当什么掌门人,这是在给整个门派擦腚眼子。 是整个门派在吸他的血。 所以,于和干脆决定,不干了。 这一想通了,他整个人也欢快了不少。 甚至赠送了自己的武功秘籍,导致他心境开阔,武功居然又有所进步。 正是因为这好心情,他忍不住也就多喝了几杯。 但这殊不简单。 岳雨知道。 为了习武。 于和一直拒绝任何有刺激性的东西。 不要说酒了,便是茶,也是很少才会饮用的。 这一次,居然喝茶都有些上头了。 这也是对的。 当一个人第一次喝茶,的确会有提神,振奋精神的作用。 于和过往,喝的茶太少了。 甚至就是不喝。 即便喝,也是在应付。 最多用杯子把唇皮打湿而已。 他过往喝一口茶,十分有半分入口,就算是喝过了。 正是如此,所以这一次仅仅是喝茶,都有一些上头。 刘醒非赞同。 “掌门说的不错,我辈习武,是要对别人说不的,不是给别人磕头的,如果给别人磕头,那我辈辛辛苦苦习武又是干什么呢?” 不过,旋即,刘醒非道:“但是掌门你依然动心了。是因为穷吗?” 于和停顿一下,终是叹气。 英雄情长,也就气短了。 他既要考虑以后的生活,就不能不从长计议一些事。 岳雨这时说话了。 “其实我们的钱也算足够了,只是掌门仍然有一些担心,他想去大城市安定。这大城市所需要的花费就太多了,虽然我们小有积蓄,也是要多做一些准备。” 刘醒非十分赞同。 “小地方消费低,但那样的地方往往都已经被人占了,你们过去,少不得风波,即便住下,在当地人心中也往往是所谓的外人,人家就是不讲理的,就是要欺负你的,能怎么办?反而大城市要稍微好一些,如果有钱,的确能够安稳一些。” 于和道:“小地方的人源流动不大,地域观念十分强,来了个外地人就好像珍珠里面扎了根刺一样,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让当地人觉得你是自己人,但大城市就不一样了,里面到处是全国各地的人,没人在意你是哪哪的人,只看你有钱没钱。” 说到这,他发出了长叹。 还是要多赚钱啊。 虽说他手中已经有了刘醒非给予的一些金条。 但这些钱看似多,却是坐吃山空。 还能凭借这点钱过一辈子? 这点钱只够他安稳的过一两年。 可往后的生活呢? 他要和岳雨在一起,是要过美好日子的,不是省七俭巴的穷逼日子。 这穷人的日子,他已经过够了。 再说,穷文富武。 如果没有足够的钱,他还怎么修炼? 习武,需要大量的肉食,最大头的是各项的药材开支,这是一点也不能少的。 药材对武者有多重要? 简单来说。 没有药材。 很多功夫,能把人练死练残。 你以为勤苦二字就可以学好功夫了? 我勤奋,我吃苦。 没用。 你没药材,棺材板是你最快的归宿。 但药材这些,又怎么可能便宜,它比米肉要精贵多了。很多人家,原本还有一些家底,一场病,那点家底光吃药就吃没了。 于和自然深知此理。 为了以后生活,他自是要多赚钱的。 “其实,要只是钱的问题,你大可帮我嘛。” 刘醒非露出笑意。 “你应该知道,我这个人是不差钱的。” 于和怎么不清楚。 这位出手就是黄金。 想到这他也有些疑惑。 “这位兄弟,你是高手,我看得出来,而且你貌似也很有钱。这我就有些想不明白了。” “哦?你想不明白什么?” 刘醒非笑呵呵的问。 “你这么有钱,武功又好,为什么要顶我清溪剑派的皮,淌这一趟的浑水呢?” 这是于和想不明白的地方。 他自然能够看得出来,面前之人,武功高强,不在自己之下,这也就罢了,关键是此人还十分有钱。 你这什么都有了,为什么还要和我似的,为五斗米折腰。 为什么要来淌这一趟的浑水呢? 刘醒非笑了:“是啊,为什么呢?” 于和:“……” 他忽然想到了一种可怕的可能。 第19章 马老太托孤 于和想到了一种可能。 但这不可能。 可这是他能想到的唯一可能。 不然整个事没法子去解释。 正在他迟疑,犹豫时,有人来了。 是马金莲带着马呢娜来了。 于和一看,这是大神,赶紧站了起来,往前迎着说道:“老太太哎,哪阵的风,把您给吹过来了?” 马金莲哈哈一笑,对于和挺满意的。 武林广大。 但这么些年了,后起之秀中,也就这一个出类拔萃的,其余人也不是没有,但哪一个都不如此人。 “怎么,我老婆子来了,不欢迎?” “哪里的话,不能够,不能够,来来来,请上坐。” 于和十分恭敬,把自己和岳雨的位置都给让了出来。 马金莲倒没客气,这年月让她客气的人可不多了。 但她这边一坐,就发现了不对。 因为此时避无可避,她一打眼就看到了刘醒非三人。 之前,刘醒非三人遁入清溪剑派,穿一样的衣服,又用了一些敛息收藏之术,显得不起眼,自然也就没被人发现。 可现在却是避不开了。 一个正面,马金莲心就是一提。 仿佛被人猛的抓住捏了一下子。 要是普通人,也就算了。 蝼蚁看到了人,以为是遇到了大山。 不足为奇。 它根本看不清。 但马金莲毕竟是见过世面的,又有一身过人的功夫傍身。 她的功夫,虽非绝顶,但在她那个年代,也是一流以上的风流人物。 此时发现不对,就忍不住问了。 “于掌门,这几位是……” 反正她是打死不信,清溪剑派能有如此底蕴的。 区区一个清溪剑派,能出一个于和,已经是万中无一的不可能的可能了。 如果清溪剑派还有这样三个人,那怎么可能还是又穷又小的一个门派呢。最起码,不会混这么惨。 别的不说了。 只看刘醒非三个人,哪地方像挨过穷苦日子的。 这一个个好吃好喝,精心培养起来的,能出自于清溪剑派? 马家的财力,怕都供养不起来。 于掌门一笑。 “前辈,各家有各家的隐私,我也没一一上门去打听啊?清溪剑派虽小,但多一些朋友总是有的。” 他先退一步。 说这事是清溪剑派的隐私,以此来绝了马金莲往下的打听。这种绕弯子说话他真的不喜。虽然他也能听懂,也能玩好这种语言的游戏,可太烦了。 一个人,如果沉浸于此,就会道心不纯。 一个道心不纯的人,他修炼武功,就不会快起来了。 于和能够长年累月,武功一直的突飞猛进,便源自于他的这种心态。 心直意不曲,如此才能在武道上直攀大道。 最后,他仍然暗示说明,没错,这几个人是不算真正清溪剑派的,但那又如何,我们处的不错,算是朋友。 马金莲听明白了,倒也不生气。 一来她是自己过来的。 这一来就对人刨根问底的,什么意思? 她不占理啊! 再说这事儿也和她没关系,那么较真干什么。 一个人倘若太较真,是真的会没朋友的。 于是她笑了一下,道:“我一直说,武林中藏龙卧虎,只是大家一直都藏着,不让人知道,就有一些小辈以为天下就这样了,呢娜,你现在明白了吧,这天下大着呢,哪里是你过往想的那么简单。从前人家看你是我马家的大小姐,因此对你另眼相看,你就以为自己了不得了,这可不行。” 她借着说马呢娜,把方才的失礼轻轻一引,也就翻篇了。 不过这样也好。 这就叫会做人。 轻描淡写,海波烟平。 就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无论海下有多少激流暗涌,但在大海的表平面,却一平如洗,只有风起的微澜,发出鱼鳞的波纹。 于和也笑了起来。 不是客套的笑,而是带了一丝善意的笑。 “前辈言重了,我看马小姐也深得马氏家传三味,这功夫也是很不错的。” 马家的武功,他了解一些。 表面上是鞭法和刀法,其实都需要腿脚上的功夫配合。 鞭法普通,刀法普通。但此二者在马家独门的金步连环腿脚功夫上,就能发挥神奇强大的效果。 马金莲摇头失笑。 “现在铳炮横行,没人再如从前那么看重功夫了。比如说我马家的腿上功夫,原本这一门功夫需要配上一条黑龙长裙的,但这丫头觉得如此一来就显不出腿了,便不肯穿。” 说到这,她忍不住失笑起来。 黑龙长裙,是一条看起来黑色的布裙。 且是粗布。 因为这条裙子,是要在裙中的内侧镶上一些铁片,一来可以当裙甲,挡箭矢暗器都有一手的,还能用来缠住对方的兵器,夺人武器。 同时可以掩藏自己的腿脚,让自己出脚踢人时更为隐蔽。 但就是因为这大黑布裙子它不好看,不显身材,被马呢娜弃了。 当然,马金莲也不是真挑她的这错。 这里只是说出来玩的。 果然,于和道:“时代不一样了,前辈,这年月还有几个女子去穿那黑布裙子?从前还能挡箭矢暗器,可现在呢?它能挡铳子吗?至于隐藏,也不是太必要了。现在这天下,愿意在功夫上花时间的,越来越少了,马姑娘即便不用裙子遮掩,将来也没几个人能接下她的腿脚。” 马金莲笑了一下,忽然问:“还没请教这几位呢?” 这下,话题转回于此。 她终是对刘醒非三人产生了注意,或者说警惕。 出门在外,警惕心不可不重。 就算不是问知详情,也要摸一下底,至少不能什么都不知道。 刘醒非道:“在下刘一,这是我妹妹祁一,那是阿香,我等都是普普通通的清溪门人而已,当不得马前辈的礼。” 说是这么说。 但他们三人也就是说说而已,嘴上的客气,其实一个个的,既没起身,也没敬酒, 好在马金莲知道这几个人的厉害。 又见于和的不以为意,但不再穷追猛打。 她大有深意看此三人,对于和道:“素闻于掌门剑法天下第一,我这丫头想请教一二,未知于掌门可否赐教一二?” 于和被人上门请教的也不是一两回了。 他早不在意了。 听马金莲的话,他问:“马家擅长的是刀法,鞭法,怎么也有剑法吗?” 马呢娜听了不乐意了。 她站起来跳到一边,一拍腰际,显出来了一把金色的宝剑。 只是这把剑不怎么大,是一把女剑。 于和对岳雨笑了一下,这才回应:“如此也就请马姑娘赐教一二了。” 他和马呢娜站到院子中,不过他却没有带上他的剑。 马呢娜一看就知这是瞧不起她,顿时微怒起来,拔了剑道:“你可要瞧好了。” 言毕于此,她就出手了。 一剑,如龙。 一个女子,竟然能施展出如此气势如虹的剑法,倒也难得。 于和却丝毫不放心上。 他这样的高手,一眼看出此女的剑法太过勉强。 如此气势如虹的剑法,又岂是随随便便可以施展出来的呢?既然施展出来,但存了很多的不足之处。 比如控制不足,精度下降,甚至后劲也有所不及。 这个小女孩,剑法基础都不牢,上来就开大,脑子怎么想的。 要是自己愿意,此时就能把她给秒了。 但是这是指导,也就不好太打击对方了。 一念于此,于和使用了柔水剑。 清溪剑派还是有些玩意的,要不然也不能培养出于和。你,可以说原本清溪剑派的玩意不是很高级,但它们的东西是层层递进的,犹如一个梯子,让于和至少能步步的往上爬。 至于,于和能青出于蓝胜于蓝,就是他自己的本事了。 普通人,学清溪剑派的武功,能十得一二,甚至三四,就算不错了。 于和却不一样。 他学清溪剑派武功,是十成中得了十五六还要多。 所以过去,不是清溪剑派的武功不行,实是人不行。 天才毕竟是少有的。 于和此时就用了一向不被门人注意练习的柔水剑。 整个人顺着马呢娜的剑势,与其说是对战,不如说是引导,在他的带动下,马呢娜的剑法也施展得流畅顺利起来。 通俗说法,这就是在喂招。 只不过,于和喂招巧妙。 别人喂招,是摆一桌子的饭菜让人吃。 于和这是一勺勺直接给送到了嘴边,旁边还准备了汤水。 所以马呢娜的剑法施展得太别人的母亲顺了,一口气施展完毕,她甚至感觉剑术上又精进了三分。 高人指点。 这就是高人指点。 不声不言,不说不话,只是顺应着打了一套,就让马呢娜的武功有了精进,胜过她一个人练上好几个月的功夫了。 这都是于和,因势利导,使她冲破一个个关卡,从而进步的。 一般人,是不可能做到此点的。 马呢娜也不含糊,立刻收剑行拜礼。 但她并没有跪下去。 于和已经膝往前弓,自己也一手前引,把她架在空中,硬是没让她拜下去。 “不必如此大礼。” 于和温言:“指教一二而已,于某当不得此等大礼。” 他没教什么,这要是受了马呢娜的大礼,算怎么回事。 马呢娜小,可以不懂规矩,不懂事。 但他于和不能犯糊涂。 “该当的。” 马金莲有些感慨。 “这套金龙剑法我教她是打小教的,结果你也看到了,长到这么大,还是个半调子,今儿得了于掌门,你才算真正入了门,不然这门剑法就要无缘于我们马家了。” 马呢娜不明白。 殊不知,这是原本赵长安教给马金莲的武功。 赵长安在感情上给不了马金莲什么,就给了她一把剑,还有这门剑术。 马金莲倒是练得不错,但马家其余人就一言难尽了。再说,此门剑法本就是女子剑法,要想找一个合适的传人,一点也不容易。说到此处,其实马呢娜也不算合适的传人,但没办法,除了她,没别人了。 万万没想到。 马呢娜从小学的,在于和指引下,这才算真正入门。 实是让马金莲又惊又喜。 这门剑法,总算是有后了。 众人重新落坐。 马金莲开口了。 “其实,我此番前来,就是想要让呢娜和几位结一个善缘。” 于和奇怪了。 “老前辈何出此言呢?” 马金莲道:“此次,金奎说动我出手,原因是一个人。是我曾经多年前的一个朋友。” 马金莲已经是七十多的人物了。 外表保养好,收束化妆,望之三四十许,说一声风韵犹存也不为过,一些未经人事的毛头小伙子搞不好对她还会起一些心思。 虽然年纪大,但这么漂亮,也不是不可以接受啊。 其实她是那年月过来的人,是老人了。 在她的那个年月,自然也有属于自己的辉煌时代。 那时候,年轻,貌美,闯劲,冲劲都是最大的,就没有不敢干的事。 曾经的青春啊。 在那年月,马金莲自然也认识到了同时代的天骄人物。 赵长安。 初恋无果。 甚至十分苦涩。 但却依然影响深远。 别的不说,马金莲至今未婚,就是忘不了曾经的人。 曾经沧海难为水。 见到了赵长安那样的年轻英杰,马金莲心中再也放不下别的什么人了。 这一次,她之所以出山,就是因为赵长安。 曾经一个时代的骄子,退隐江湖。 因为妻子石小凤死了,而心灰意冷。 但不料仍然被未知其名者的一个神秘人追杀。 坦白说初听此事,马金莲是不信的。 这事,简直是匪夷所思啊。 赵长安,一个时代的大侠,甚至可以说是名侠。 武功是盖压一个时代的人物。 是上一个时代,已经成长至巅峰的于和这样的一个人物。 如此人物,被别人追杀。 这岂不是可笑么? 但这件事却是真实发生的,是事实。 也正是因此,才引出五灵门想要盗刘氏一夫公墓的心思。 不然好端端的,莫名其妙,哪来的信心勇气,让五灵门对此大墓动了心。 就因为五灵门觉得这一大墓已经被人打开。 它从遥不可知,神秘莫测,变得或可得之了。 就好像一个神,破了皮。 让你看到了屠神的可能。 打不动,当然没得打,但若破了皮,就有可能去磨死它。 既然已经有人,能够入墓,那么凭什么我们不行呢? 发现了这件事,五灵门整个的行动起来。 但一直的辛苦仍然失败。 这才让五灵门选择。 找别人帮忙。 马金莲正是因此才选择出山的。 她太想重见赵长安了。 “此次一行,我有预感,可能不会太妙,这死丫头又一直要硬着跟来,我倒也是无所谓,这么大把年纪了,死了也没什么,但我不放心这外丫头,我怕我是保不住她的,便想和几位结一个善缘,希望未来时,几位能帮我看顾一二,我老婆子也就感激不尽了。” 第20章 赠剑,出发 于和,刘醒非几人,面面相觑。 没想到马金莲此行上门,竟然是示弱求软来的,是想给马呢娜多找一些帮助。 不过细想也对。 马金莲地位是高,但这是虚高。 她武功虽好,却是年纪大了。 整个马家,在江湖武林上的地位,其实就她一个人在撑。其余马家人,要不是废物,要不就是已经投入军中。 和武林有什么关系。 马金莲是以一己之力,拉扯住了马家在江湖上的地位。 由此也可知,马家下一代几乎是没人了。 也就是出了个马呢娜还行点,立刻让马金莲捧在手心里了。 因为在她眼中,这个马呢娜就是马家下一代的希望。 至于,更深层的。 她管不到,管不了了。 保养再好,也不是长生不老,她有预感,自己的时间怕也不多了。 此行的凶险,她也知道。 原本她不想去。 但现在,既然决定去了,她就要把以后的一些事安排好。 带上马呢娜。 一来是想在路上多教她点东西,让她飞快成长。 二来,也是想让她接触一下外面的人和事。 如果遇到厉害的,人品又不错的,就帮她结一下善缘。 不要小瞧了这一点。 如果结识好了人,未来不知能帮到多少忙呢。 比如,这时。 她就觉得挺好。 结识了于和,还有那三个显得神秘的人。 这就帮了大忙了。 “还有,之后的事,大家相互帮忙了。” 马金莲说了最后的请求。 但此乃双赢。 于和微笑道:“好说,好说。” “对了,于掌门武功非凡,但唯独这剑,差了一些。” 于和道:“天下间,神兵自有其主,于某能有这把剑,已经很幸运了。” 马金莲慧眼如电。 “但是,这把剑,未必是于掌门所有,应该是清溪剑派所传承之物吧。我观于掌门的武功剑法,和此剑全然不同,难为于掌门以一把不适合自己的剑,竟然仍能打出天下第一的名头来。” “这个……”虽然马金莲此话并无恶意,但仍然是让于和感觉到了一阵的尴尬。 可不是么。 当年清溪剑派是干杀手的,是刺客,这剑自然是黑刃的好,夜里持着一点也不反光,才好方便刺杀嘛。 于和却是走堂堂正正之道。 他的剑道与此剑便并不契合了。 从某种意义上,此剑其实反而限制了于和的武功。 鲜花配美女。 自然宝剑也是要在英雄手上才能绽放光芒的。 一把刺杀之剑,怎么让于和发光发热? 但还能怎么办呢? 天下间好剑它贵啊。 一般的好剑,正规来路,于和凭什么去获取? 不偷不抢的结果,就是啥都没有。 说到此时,马金莲才取出最后的大礼。 一个礼盒长物。 马金莲打开了它,从中捧起了一把,白色的玉剑。 这是用整个玉打琢出来的玉剑。 马金莲道:“这是我马家祖传。但你们也知道,马家擅长刀鞭腿法,于剑道之上却是不擅长的。当年,马家发现了一个废弃了的玉矿,原以为已经废弃,再也采不出什么好玉,没想到在这玉矿中竟然发现了一方精玉,后经地灵门高手把此玉雕琢成了一把利剑。虽为玉剑,但斩钢切金,不在话下。于掌门温润君子,正是合该用上此剑才对。既为天下第一,手中又岂可有一件俗物。” 倘若别的什么人,或时候,有人这样说于和的剑。 那是在打脸。 是在找茬。 可马金莲捧出了此把玉剑,那意义就不一样了。 这是在赠宝。 宝剑,赠英雄。 这是给面儿,这是涨脸。 于和一怔,迅疾道:“不可不可,这可万万使不得,这把剑一看就价值不菲,乃无上珍物,别的不说,把我整个清溪剑派卖了,也碰不得此剑万一,更不要说此乃是你马家之祖传,我料想马家祖上能得此剑必然不易,我怎可收此重物?” 马金莲赠金送银,于和倒也不是不能收下。 但如此贵重的一把剑,怎么收? 此行凶险。 让于和一路帮衬一把不是事。 但如果收了此剑,怕是要用命来帮了。 应承了人的事,尽己之力即可。 但若收取重物,那就是拼命的事了。 于和原本就有了抛弃门派,和岳雨一起过自己小日子的想法,哪里还愿意真格的去拼命。 他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照顾马呢娜,但也不必用命填吧。 当然,也可能有人会嘴上应下,胸脯拍得啪啪响。 但这个事嘛,就随缘了。 可于和不是这样的人。 他真有想过后果代价,如此才毅然拒绝了此剑。 其实,一个武者,特别是一个修炼剑法的,哪里可能拒绝一把契合自己武道的剑呢? 但是没办法啊。 人为财死。 于和可太明白这句话的威力了。 现在赚钱都这么危险,更不要说这么一把宝剑了。 看于和拒绝,小老太有些挂不住脸了。 这时,就需要打圆场的来。 但这个人不能是岳雨。 她一向支持于和,现在说话,就是在反对于和,哪怕是为了于和好,但也不必如此,多少感情,就是这个为了你好而败坏了的。 也不能是马呢娜。 她终究是一个小辈。 大人说话,她搁这插嘴,这叫没规矩。 也轮不到她说话。 她倘若要上来说话,这一张口就先输了。 因此,也就只能刘醒非来说话了。 “哎,几位,一点小事,不必这么僵着了,这只是于掌门一时间绕不过弯来,我劝劝他。” 马金莲一脸,你劝他?我怎么不信呢? 于和也是,你能劝动我? 刘醒非开口。 “掌门,那天面对大雪怪,我看了你的出手,掌门武功是够了的,但大雪怪皮肉糙厚不说,还有点皮糙肉厚之外层那钢丝一样的毛。所以,掌门的剑,无法造成正常的伤害。那么掌门有没有想过,如果当时你手中的剑是这把玉剑,还会觉得雪怪难杀吗?” 于和的嘴唇哆嗦了一下,没说话。 说什么? 当时的情况, 于和用了全力输出。 杀了一个雪怪。 这让他意识到,如果不出全力,他很难杀掉一个雪怪。 这很可怕。 这意味着,如果一群雪怪来围攻他,即便是他也要完蛋。 高手出手,最忌讳的,就是用全力。 力如水,水之不尽则不歇。如果把水用尽了,则力之为歇,且难复之。 所以高手出手讲究的就是一个留有余力,需饶三分。 假如于和出全力,哪怕他是天下第一,也会很快便力难为继,最后被雪怪围杀掉。 但不出全力,是很难真正杀死一头大雪怪的。 不过。 这主要是于和在出手时,兵器难以破防才导致的他需要出全力。 如果他的兵器能够轻易破防。 区区雪怪,也不过是剑下尘埃而已。 于和知道。 那把玉剑。 绝对是一把上好的神兵级数的宝剑。 如果是有了此剑,雪怪算什么? 他能像吃大肉包子一样,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可是还是那句话。 它太贵重了。 贵重到于和根本不敢去拿它。 穷了一辈子的人,哪里用得起这个。 刘醒非正了一下身子。 “于掌门,我不怕直说了,这一次,雪怪的事就不谈了,我们的主要目的是下到那个大墓里面去,此中凶险你我皆知,倘若不是五灵门一口气吃不下,这才万般无奈带上我们,由此可知下面的危险是多么巨大,我不怕不客气的说,于掌门若无此剑在手,哪怕是你自己也不敢说保全二字,你还哪来的信心去保护身边之人?唯有你握起了此剑,才好意思说保护二字的。” 马金莲听了,连连点头。 “这位后生说的不错,此行最终目的,乃是下墓,如此危险的一件事,你真当自己天下无敌吗?拿上此剑,你才好说保护二字,不然,就连你自己都怕是一个自身难保。” 马金莲道:“说得不错,时至今日,连当年的赵长安都陷没入其中,你又凭什么觉得自己可以在其中游刃有余,你以为我是为什么才要托付于你,请你保护呢娜的?” 刘醒非也道:“掌门,拿上此剑,你才谈得上保护二字,不拿此剑,连你自己也会自身难保,你看看,这是师姐,如果她倒在了你面前,你却因力量不足,不能保护她,只因你手里就差了这么一把剑,你甘心么?” 于和看了一眼岳雨。 岳雨仍然没说话。 她不在意于和拿不拿那把剑。 只要那是于和的选择就好。 如果错了也无妨。 就当是天意如此。 于和终究是拿起了那把剑。 玉剑的名字。 叫天命。 它有一个故事。 在西部州。 曾经有一个小国。 这个小国有一个残暴的王。 此人练就一种叫血影子的功夫,可以刀枪不入,也能够速度快到惊人,堪称天下无敌。 但此功有一个弱点。 忌铁。 铁制的兵器能够伤到他。 这简直是一个大笑话。 于是他在磁宫建立了自己的统治。 任何手执铁兵器的人都无法靠近,或进出他的磁宫。 他本人也越来越残暴。 终于有人忍不住了,请了一个匠师,用天下间最硬的玉石打制了这么一把剑。 一个勇士用此剑,刺杀了残暴的王。 这只是一个故事。 故事传至于今,有多少水分已经说不清了。 但可以确定的是,玉剑是真的。 此剑,天命。 是马家好不容易才得手的。 但是一来,此剑名声不响。 有的也仅限于故事而已。 没有哪个人是执此剑而名动武林,天下知者不多,也就少了无数的觊觎。 二来此剑在马家手里,不是某一个人。 一个势力,还是能够保住一把默默无闻的剑。 一剑在手。 于和立刻感觉到一种血肉交融的感觉。 这就叫契合。 长剑出鞘。 于和忍不住舞动此剑。 他用上了的是清溪剑派的绿水剑。 清溪剑派的剑法,分柔水,石泉,绿水,清波,清溪这五种。 柔水剑是基础。 看似威力不大,但其实,只有把柔水剑练好了,才能练好其余诸剑法。 只有把石泉剑练好了,剑法才能拥有强大的攻击性,只有练好了绿水剑,才能发挥剑法中的潜劲韧性。 此时试剑。 绿水剑最合适。 长剑如匹练,凶潮暗里藏,绿水不见底,未知有乾坤。 噗。 一道剑气,在地面一犁了三尺。 再一看,洁白如玉的剑身,纤尘不染。 …… 终是到了日子。 贝恩斯准备好了。 他这一次,不是去大墓,而是专门冲着大雪怪去的。 大雪怪一定觉得自己很委屈。 明明没得手,却给人盯着打。 殊不知西极人殖民世界就是这么个玩法的。 在大航海时代,西极人去往的地方多了,有傻乎乎的土着,也有凶狠的原住民。 即便是傻乎乎的土着,也是实力不如西极人,才显得傻乎乎的,如果你实力不行,你看这些土着会不会把你架起来烤着吃。 所以很多西极的冒险者也的确是付出了很多,被环境,土着,原住民,想各种法子的杀掉。 甚至于是——吃掉。 对此。 西极人是怎么做的呢? 报复,恶狠狠的报复回去。 杀,狠狠的杀。 只有如此,才能树立威望,才能殖民世界。 哦,你跑去,宣扬教化,说什么仁德。 那你啥也不是。 尸比都干不成。 贝恩斯失了面子,他要不把这个面子找回来,他的手下会把这一点编成故事,分二五七段,到处说的。当一个故事在佣兵的圈子里流传了起来,那注定会让整个天下人都知道。 这一次,贝恩斯带上了二十个人。 二十个棒小伙子。 同时,五灵门金奎,马金莲,于和等也有十余人跟在这一行上。 算是帮贝恩斯。 这是一个特殊任务,由贝恩斯出资。 无论是费用还是一路上的衣食住行。 坦白说贝恩斯也曾动摇过。 我这么多手下。 我这么多军火。 我需要找这些中土的土着帮忙吗? 开什么玩笑。 但贝恩斯也明白,中土不同于别处的土着,这地方在过去才是世界的主角,要不是大乾闭关锁国,大罗后来的禁海,这个世界谁代表文明,还真不好说。 别人不了解。 但贝恩斯一家祖孙三代都靠在中土混饭吃的,又怎么可能对此一无所知呢? 中土。 看似处在战乱之中。 但这个国家,即便是战乱,也是同文同宗,同人同种,一直是在大一统圈子里的,和西极诸国那种纷乱是不一样的。 只要假以时日,这个大国仍然能够发展起来。 它只是碰巧,目前处地至暗之时而已。 不过,不管怎么说。 现在我说话。 贝恩斯哈哈大笑。 宝石。 我来了。 “诸位,来丝苟,一起出发!” 在贝恩斯的吆喝声中,这支队伍重新出发了。 巴甫洛夫数了数手上的票子,这是贝恩斯给的开拔费,他满意的揣入到怀中,戴上了护目镜,大叫:“出发。” 由他打头,带着队伍出发了。 虽然此行危险。 但不得不说。 贝恩斯给得太多了。 第21章 诡异,雪山天女 原本巴甫洛夫不想的。 但一来贝恩斯见识到了他的实力,绝对不肯放过这个精明的路探。 二来巴甫洛夫有一个不好的习惯。 积蓄。 他没有中土人的积蓄习惯。 这导致了他口袋里有些囊中羞涩。 一个男人,口袋里哪能没钱。 所以思来想去,巴甫洛夫还是应下来了。 为了让巴甫洛夫真正的出力,而不是划水,贝恩斯一咬牙一跺脚,掏了笔大的。 这下让巴甫洛夫满意了,他也愿意冒一下险了。 人为财死。 说的不就是这个道理吗? 这是个好天气。 天阴。 但却无雪。 狗儿们载着雪橇在地上飞驰。 比金奎他们一步一个脚印要好得太多了。 但是,金奎看了一下那些狗,不说话了。 这些狗一看就是北方的异种,毛发浓密,体型硕大,这样的狗,光是吃的就是一个大麻烦,不是目前中土能够随便饲养的。 有了巴甫洛夫。 他们至少不用再慢慢走,慢慢找了。 愿意出力的巴甫洛夫,仅当天下午,就带他们找到了地方。 不过这里已经废了。 但不要紧,巴甫洛夫知道,那些大雪怪顶多也就在地下移一个地方,甚至都不会跑太远。 “放心,交给我,它们跑不掉,甚至都没有跑远,不过我个人觉得要慢慢来,现在最好休息,我们每天只用上午来找它们,绝对不能把时间拖到晚上。” 贝恩斯问:“在这个地下洞子里,白天和晚上有什么分别吗?” 巴甫洛夫道:“即便在这洞子里,那些畜生也需要时间休息,晚上它们有可能十分兴奋,也可能在睡觉,但我个人觉得,既然是畜生,晚上兴奋的可能性很大。” 贝恩斯想了一下,决定听巴甫洛夫的。 这样,至少这一天算是结束了。 大家可以利用一个下午的时间,扎帐篷,准备食物,好好吃一顿,再睡一觉,这样明天会有充足的精神。 由此可知巴甫洛夫的野外生活经验仍然存在,并没有因为在城市内陆生活而丢失。 晚上。 帐篷里,刘醒非笑了。 他往外看了一眼,就又闭上了眼睛。 不一会,祁青丝进来,说:“走,看热闹去。” 刘醒非摇摇头。 “有什么好看的,不过又是上次的那一套。” 正说着呢,于和,岳雨,马金莲几个人都来了。 于和道:“那女人又来了,这诡异,杀也杀不得,就由她这样子吗?” 马金莲道:“我素闻这雪山天女的名声,一直以为是假的,未想是真的,这诡异女是怎么了,为什么老是来缠我们呢?” 此女上一次已经出现了一次,一口气害死了于和门下五名弟子。 不过于和忍下了。 他知道,门下弟子,真正忠心于他的几乎可以说一个也没有。既然如此,死了也就死了吧。 可这女人的存在终究不好。 还是要想一个方法解决一下。 于和想了想道:“我观为此女所惑者,都是一些意志不坚定者。应该从此下手,收拾此女。” 岳雨皱眉:“这个女人听说过,是杀不死的诡异,无论怎么杀,都能死而复生,并且会因此缠住对方,是以不能杀之,不能杀死,我们如之奈何?” 诡异拥有很强的不死性,你若找不到对方的根源,对方就永远不死。 这才是诡异最为恐怖的地方。 刘醒非有些笑着开口了。 “这个女人现在正在为难那些个老外,先由得他们去吧。你们信不信,如果我们现在去告诉他们,那个看起来漂亮的女人是诡异,他们不但会嘲笑我们,还有可能对我们开铳。西极人在女色上一向奔放大胆,除非见到了棺材,不然你就是挖个大坑,他们都会视而不见的。” 一听这话,众人都忍不住发出了会心的微笑。 能让那些老外倒一下霉,他们当然开心了。 此时的老外们却真的十分开心。 这帮子老外,都是雇佣兵。 做的是生死之间的生意。 赚钱呢,就花天酒地的过活了。 在执行任务中,以完成任务为主。 私下里呢,女人和酒,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少的,特别是女人,最能让这帮糙汉子放松一下。 所以他们对于女色的抵抗,基本为零。 现在,突然的,在这大雪山上遇到了一个女人。 她的头发,又黑又亮,十分的直,像是一个东岛公主的姬发式。 皮肤也是牛奶一样的发白,白不说了,肤质还十分好,你哪怕仔细看,也瞧不到什么毛孔,光滑的可以让蚊子劈叉了。 最难得的,这女人一出场就是光着的。 全身上下。 除了头发丝,一根毛线也没有。 白嫩嫩,让人看着,就忍不住想要扑上去咬一口。 她的出现,不说话,人只是在那里怯生生站着,就让这些毛手毛脚的雇佣兵束手无措,不知该做什么好。 他们七手八脚把这女人带到自己的帐篷里,又几个人在一起,努力的从自己的衣物中挑选最干净合适的给女人穿。 不一会。 二十个血管都要爆掉的男人就围在女人的身边。 他们争吵着让这个女子穿自己的袜子。 有一个叫罗伯特的男人争胜了。 他凑巧给自己带了白色,新的备用袜子。 所以他争取到了给女人穿袜子的权利。 在帐篷内外。 罗伯特激动的手捧自己的白袜,要给女人穿上。 他跪在地上,无视了身前身后身左身右那些失败者们羡慕嫉妒恨的眼睛,要给女人穿上袜子。 但他的手,捧起女人的脚后,入手的微凉反而让他脑子轰一下不听使唤了。 他看着手上的纤足。 白白嫩嫩。 皮下隐藏的发青的血管也是能够看得清清楚楚。 每一颗脚趾上,那脚趾甲都漂亮的像是镶嵌的珠玉。 忽然,他忍不住上嘴了。 抓起一只脚忍不住的放自己嘴里。 在诡异女人的诱惑下,他在瞬息间失去了理智。 正当他沉迷于给这个诡异女人舔脚的时候,身后左右的人都一一忍不住了。 “啊,混蛋,你怎么可以做这种事!” “太过分了,这样的事都能够干出来,你就那么缺女人吗?” “打他,这混蛋,竟敢亵渎我的女神!” “不可原谅!” “无礼之辈!” “该死的畜生!” “啊啊啊!” 被一群人打的罗伯特受不了了。 要知道,打他的这一群人,没一个是普通人,都是雇佣兵,能当雇佣兵的会手轻吗?不可能,全都是大肌肉棒子,这一群人上来,把罗伯特打得可不轻。 甚至,让他感受到了死亡。 在死亡的威胁下,他忍不住,直觉反应,拔铳子了。 雇佣兵可不用普通的单发铳。 他们的铳可是高装量的弹匣子。 一打开限制,那是哒哒哒的打。 一下子就有二三五个的人中了铳子。 有人反击,有人还击。 一瞬间,围绕这间帐篷,自相残杀开始了。 “怎么回事。” 贝恩斯跑了过来。 他正想搞点小酒喝着,好睡一觉呢,怎么知道突然发生内部的暴动。 当他赶到,已经无可挽回了。 大约十数人已经永久的死掉了。 剩下的,是手上的短铳里已经没了铳子,并且有一些人是受了伤,打不下去了。 “发生了什么事?” 他问。 然后,他看到一张张不好意思的脸。 有几个人看向了那个诡异女人。 所以贝恩斯明白了。 “因为这个碧池,这是哪来的碧池,你们在自己帐篷里放进了一个不知底细的女人然后不通知我,怕我跟你们抢吗?看看你们干的好事!” 这群家伙,在任务期间给他泡妞,然后惹出了大麻烦。 好在,应该可以解决。 贝恩斯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他毫不犹豫把短铳对向了那个女人。 “慢。” 一直在注意的金奎跳了出来。 “这个女人不能杀。” 贝恩斯转移短铳。 “这是你搞出来的?” “不不不,”金奎连忙解释:“这不是我的人,你没发现,到目前为止,这个女人一直没说话吗?她是这个雪山上特殊的诡异,不能杀,杀是杀不死的。” 贝恩斯瞠目结舌。 他愣了好一会道:“是吗?我不信。” 说到这,他果断的回头开火。 呯。 一发铳子。 女人往后一仰脖子,眉心中弹。 死了。 贝恩斯笑了笑,他揉揉头,回看金奎。 “你不介意吧?” 他还在怀疑这个女人和金奎有关系。 不然说不通啊。 为什么你要站出来。 你站出来了让我不要杀,你说你和她没关系,我怎么信。 他此时没对金奎开火已经是极大的容忍了。 但即便是如此,手下人一口气死一半多,仍然让贝恩斯心里气得吐血。 有道是,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这泪满襟倒是不至于。 可贝恩斯气呀! 好不容易调来人马,原以为是精兵强将,正想要大显身手,谁知突然间,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倒了一半。 要知道,这是雇佣兵。 要给钱的。 他们死了,是要花大价钱的。 不给也不是不可以。 但在这一行,路就走窄了。 以后不会有好的兵源小伙子愿意跟你干了。 这些人当雇佣兵就是为了钱。 你敢欠他们的钱,还是抚恤金,真以为他们是社会底层,被欺负了也不说话吗? 往外打听一下。 多少大佬,老大,因为没钱被手下收拾掉的。 中土古代有一个故事。 有一个人,打了仗,打赢了,他对自己的部队进行奖赏。 谁都赏了,就是没赏给他驾车的车夫。 他以为这没什么。 结果后来打仗,车夫驾车,直接把他送到敌人的军营里去了。 没有信仰的军队就是这样,把钱给足了,给你干事。没钱你就歇菜吧你。敢扣抚恤金,对不起,这不是大罗,让士兵饿着肚子,千里征战。 就算是大罗。 曾经有一支强军打完了仗,朝廷为了不发薪水,把这支军队以造反屠了。 此后大罗的军队就一下子烂得比米田共还臭,再也不能打像样的战了。 大罗最后的亡国,除了经济破产,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军队不再愿意为这垃圾王朝卖命了。 拖欠军队的薪资不说,还把对方屠了。 哪个士兵愿意给这样的王朝卖命。 中土这边还好些。 西极诸国就十分极端了。 像贝恩斯。 他敢这样干,后面的雇佣兵保不齐就要打他黑铳了。 所以,这一次死的人,真的是让贝恩斯损失了一大笔。 正当他以为一切结束了时。 乔治举起了铳。 他的铳子原本已经打光了铳子。 这是新上的铳子。 一上好,他就举起了手中的短铳。 正在贝恩斯迟疑时,乔治开火了。 贝恩斯顺眼一看。 那个诡异女子又倒下去了。 原来在方才,被自己一发入魂的诡异女人重新坐了起来,还要站起来。 不要说贝恩斯了,乔治也给吓到了,所以也没提醒,直接开火。 看着诡异女人的倒下,贝恩斯也就原谅了方才乔治的开火。 好家伙,差点吓了他一跳,以为这个忠狗突然转性,想要踩自己上位呢。 但细细一想也不对。 乔治顶多小康家庭,哪有钱接下自己的生意。 看来果然不错。 这小子是在帮自己的呢。 “真的不死吗?” 贝恩斯觉得匪夷所思。 要不,不去抓大雪怪了,直接抓这个女人吧。 不死的怪物,能不能研究她,让自己也拥有这种力量呢? 就一会,女人又好似好了。 射入眉心的铳子自己滑溜了出来。 伤口止血,连痕迹也渐渐消失,在原本位置,光滑一片。 女人睁眼,一脸的楚楚动人。 这一刹那,贝恩斯感觉自己仿佛心动了。 他几乎想要忍不住去抚摸这个女人。 但不对。 刚才还是百般提防,想要把她抓起来送上实验台去解剖研究,这时的动心是什么鬼!自己怎么可能会对一个怪物动心? 所以。 他一下明白在这里的诸人是怎么回事了。 这个女人。 拥有传说中的魅惑能力。 所以他的手下才会中招,进行这莫名其妙的自相残杀。 而自己,抵抗力算是强的。 但就因为这一小会儿,自己好像也有中招的样子。 好在他入幻未深,及时的反应过来。 这,大概就是金奎提醒自己的原因了。 引人致幻。 让人沉迷于她,被她控制,甚至自相残杀。 很好。 不死是吧。 我看你到底死不死。 “乔治,把我们的铲子拿来。” 乔治听话的拿来了。 这是德林的工兵铲。 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最高级的多功能军用铲。它有一个功能就是可以当砍刀用。 乔治明白贝恩斯的意思,直接拿了几把。 大约是三把还是四把。 几个伤不重的雇佣兵也是心怀被女人戏弄的怒火,拿起了工兵铲,一脸冷漠的对着那个赤着双足的女人。 她仍然不说话,仿佛并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 第22章 雪怪跑了 贝恩斯十分生气。 他要发泄。 之前开铳,未想即便如此也没能杀了这个诡异之女。 所以就想玩个大的。 坦白说贝恩斯也不想这么残忍。 但这女人太过分了,以一己之力把自己的部下毁成这样,要个说法,不过分吧。 要说她死了,倒也一了百了。 但她就是不死,这就太不给贝恩斯面子了。 既然如此,那就对不起了。 贝恩斯想试一试,你是不是真的怎么样都不会死。原本,贝恩斯是想用火烧的。 但是这环境,未必能行,烧也烧不起来,还会造成物资的浪费。 那干脆,用工兵铲来分之好了。 “等一下,”金奎一脸无奈:“我说过了,不能杀,杀不死的,你杀了她,她会复活,尤其不能烧和分尸,这只会造成她数量的增多,和能力的加强。” 贝恩斯笑了一下,然后道:“是吗?你说的?我不信。” 说完,他提起铁铲,一下拍在女人头上。 毫无疑问,这个诡异女人没有展现出什么战斗力,她一下子也就倒下去了。 乔治带另几个人也一一上前,把大块的工兵铲当成了刀斧武器,劈砍下去。 都是肌肉棒子的小伙子,或者也有老伙子,但那不重要,反正他们就是一群身高体壮力不亏的汉子,双手持工兵铲子,当成了大刀大斧,重砍重劈。 不一会。 血腥味就传了出来。 别说,这诡异少女怎么说也是一个美女。 所以这血也貌似带有一些的清香。 贝恩斯用铲子把少女的头挑了起来。 他大声对那颗人头说话。 “碧池,我现在把你分尸了,你还能再活一个给我看看啊。” 不料,正在他得意时,那工兵铲上的人头忽然张开了眼睛。 贝恩斯吓得差点没尿了。 他手一抖,把人头抖落到地上。 乔治上前,低声说:“波斯,看,地上的血……” 他没说详细。 因为这不需要听别人说,光自己看也就可以了。 一眼也就能够看得分明了。 在地上。 血不是没有。 但很少。 可以看出。 这个被分尸了的诡异少女,虽然的确给他们把手手脚脚的砍了下来,甚至连腰肢和胸口都来切开。 这叫腰斩了吧。 按理说,应该流很多血。 贝恩斯,乔治他们哪一个不是久经战阵的,是杀惯了人的,在过往的战争中,他们曾用快铳把人扫射死掉,也曾用刀把敌人杀死。 虽说不及现在这样的分尸。 但在过去杀人的经验告诉他们。 人,是大型动物。 大型动物,死了,会流很多血的。 这么说吧,你宰杀一只鸡,也要用碗接上一到二碗血。 如果是一个人,那至少得用桶接才对。 一桶血倒地上,得要染红多大的一片地。 但现在,这个被他们手脚全砍,腰斩了的女人,在地上流出来的血,却就那么一点点。 乔治在地上捡起了一条手臂,给贝恩斯看。 不看不知道。 这看过后了才发现。 在这条手臂的断口上,已经有了一层薄薄的血膜。 这还不说。 在血肉薄膜上,隐约有一些小肉须。 但倘若放大一下。 贝恩斯想到了一种可能。 他一下把手上的手臂给丢远远的。 “用火给我烧。” 他发狠了。 “我说过了,烧也是没用的。” 金奎在后面冷静的说道:“这玩意就是杀不死的存在,无论用刀子,还是用别的什么,只会越来越多的。” 如果好杀,以为没人想杀吗? 很多事,非不为也,实不能也。 “那挖个坑埋起来呢?再找东西压着呢,用东西把它关起来,锁起来呢?” 金奎苦笑一下:“遇到这种事,我也是派人打听过,根据本地人说的,根本没法子,无论怎么做,也只是延缓,而不是解除,你就算把它烧到只剩下一颗灰尘,最多一年她也就恢复了。我再提醒一下,她受到的伤害越多,分裂的次数越多,身上的诱惑力也会越强,再冷静理智的人,最终也是要承受不住的。你没发现吗?她的战斗力少得可怜,就是因为她的力量全在别的方面上,现在看起来没事,只是她被攻击的不够,不过我想现在是够了,我们只能先不要理她,做完我们自己的事,离开这儿就好了。” 金奎没说谎。 诡异少女的确是杀不死。 在过去,有不知多少人,为了一己之私,贪一时之欢,想对这个诡异少女做些什么。但结果,下场都是比较惨的。 从一粒灰烬,到一个人。 只是一年的时间。 埋地里头,封到大水缸里,沉到大海里,丢到山谷中,都没有用。最多也就是花一些时间,这个诡异少女就会重新出来。 她像是一种诅咒,无论如何就是不会死去,也不会老。 甚至。 有人把这少女放锅里煮了吃掉。 但这少女最终撕开他的肚子,又从中出来了。 想想也对,如果轻易随便什么手段就能杀了她,那她还能算是诡异吗? 这个抛弃一切直接攻击能力,甚至连话都不能说,那么在某一方面她也必然是十分厉害的。 贝恩斯最终的选择是挖一个大坑,把所有部分都丢了进去。 但这时,贝恩斯发现了一件事。 “等等,人头呢?” 手脚,上半身,下半身,哪哪都在,就是一颗人头不见了。 乔治找了一圈,没有。 “该死,只是一颗人头,能跑哪儿去?” 贝恩斯万般无奈,只能先把这坑填上。 人头没找到就没找到吧,总不能因为没找到,就站在这坑边发呆吧。 金奎抽了一支烟。 这一天。 真是糟心。 一晃眼,半个上午时间就过去了。 “你下面怎么办,要不要回去休整一下?” 贝恩斯道:“我这重伤员不多,轻伤包一下还能战斗,再说就算回到山下,我也没有人手跟进了。” 他决定继续干。 没办法。 上山下山,看似简单,但其实每一次行动都要折算任务金的。如果此时放弃,按雇佣兵的条约,由于是他提出放弃,因此他仍然要照付此次的任务金。 也就是说,事没办成,但该给的钱还是要给。 毕竟是你甲方提出撤退的,不是我们雇佣兵提出放弃的。 如果是佣兵们不干了。 那损失算在佣兵们身上,和他贝恩斯没有毛线的关系。 可这时雇佣兵们没说话,他先说放弃,那就是他来背这个锅了。 这他能答应? 所以一切不变,仍然继续。 巴甫洛夫没法子,只好带路。 不过这一回大家大多都下了洞。 只有少数人是留在外边的。 有几个是伤员。 还有的就是轻伤员了。 此外,马家和清溪剑派,五灵门,也有人在外蹲守。 真正进入到洞子里的,也就二十个人左右。其中大半反成了五灵门三派的人马。 很快,他们到了原先的地方。 石台仍在,但上面的宝石却是已经不在了。不过此乃意料中事,贝恩斯倒也不急,只看着巴甫洛夫。 巴甫洛夫先到了水边。 他看得分明。 那些大雪怪绝对下了水,它们在利用这地下水给自己清洗去味儿。 正常来说,这些未开化的大雪怪,哪里可能会喜欢清洗。 像它们,长年累月都有毛,皮肤上早早有了一层厚厚的油垢。 这些污垢天然的,对它的皮肤形成了一层保护。 雪怪们早就已经习惯了这层保护。 现在一下子洗掉,它们能舒服才怪。 皮肤痒了,那不得挠挠。 如此一来,可供巴甫洛夫发现的痕迹就更多了。 很快,他就在这到处都是洞眼子的地下空间找到了一处地洞。 挺大。 当然了,小了的话,那些雪怪也不好走了。 只是此道隐藏于光线之下,寻常人是看不出来,只有走到极近,才能发现。 贝恩斯连忙让人一一做上标记。 别找到了大雪怪,他们却迷了路,给困死在这雪洞之下。 在这地下行走,毫无疑问,十分不妥。 每一步都有些让人提心吊胆。 总感觉是在步入深渊。 又走了好一会。 得亏是有巴甫洛夫。 他甚至还发现了一些陷阱。 简直难以想象,那些大雪怪真有做出一些陷阱。 比如一些路的尽头根本就是深渊。 你顺路走,一不留神,整个人就要掉下去。 还有的路,是不能走的。 那是脆土层,看起来与寻常的路一模一样。 但人要是走上去,不要多久,整个陆面就会崩碎,人也会跟着这些崩碎的陆掉到不知什么地方去。 只可惜。 这次打头的是巴甫洛夫。 他终究是在地上找到了一一不妥之处,带着众人,从一个比较扭曲的地洞子里钻了出来,到了另一处空旷的地下空间。 上方,是如犬牙一般的石笋。 像一颗颗凶兽的尖牙,好似随时都能掉下来一样。 地上,有很厚一层草。 不,这不是草,而是一种地菌。 长得像草。 其实,它又厚又丰实。 是一些虫子的美食。 一脚踩上去,咯吱吱的,直冒汁水。 “这是什么见鬼的地方?” 贝恩斯不在意这地方,更关键是,他还没发现大雪怪,当然,还有宝石。 随后,是一阵悉悉嗦嗦的声音。 这么厚的菌草,肯定有大量的虫子在此盘踞,发现了它们的领地被入侵,这些凶悍的虫子也就立刻动了起来。 “是虫子!” 有人在叫。 “好多虫。” 这是被吓到了。 乔治直接发问。 “波斯,现在怎么办?” 贝恩斯脑门暴出了青筋:“这还用问,用上喷火器,给我狠狠烧!” “不能烧。” 一个人站出来说话了。 贝恩斯一看,是一个女人,中土女人。是那个什么剑派中的一个女人。 没错。 此女正是岳雨。 岳雨一向不怎么说话表态,她总是把所有的面儿都留给了于和,但此时她是忍不住站出来说话了。 贝恩斯不想其余,只问:“为什么不能烧?” 岳雨看到于和鼓励的目光,也就坦然说道:“这个地方是这些虫子的地盘,是我们进入此处才引发虫子的敌视,它们现在是当我们要抢占破坏它们的家,如果你烧了,就会引发这些虫子的全部敌意。” 余下的话,她没说了。 但贝恩斯已经明白了她的意思。 “那些畜生,这是又摆了我们一道!” 毫无疑问,是大雪怪它们把他们引至于此的。 巴甫洛夫道:“看来的确如此,大雪怪的确来到过这里的,但它们很快就走到了边缘处,然后,往那儿走了。” 他指了一个地方。 那里,有一个洞。 大洞。 洞下是黑色的,水流。 地下水的水流,在此进入这个洞口。 通过这个洞口,也不知会通向何方。 “那些大雪怪那么大的身体,怎么进入水中,怎么乘这个水道跑路?” 贝恩斯不信。 于和开口了。 “那些大雪怪身体硕大,的确不大适合乘船,但它们既然体型硕大,又何必乘船,也许它们下水,根本不需要游泳,站着往前走,也就走掉了。” 这种地下暗河,对于人类来说,也许是能淹死人的。 但若是大雪怪这种最普通的也二米朝上,甚至三四五米的大家伙,那在这条小水道里,简直就是在淌小水沟。 人需要乘船。 但大雪怪只需要步行。 它们站着就能在这条水沟子里走。 贝恩斯咬得嘴唇都要滴血。 “这群畜生,它们只是畜生而已啊!” 一群畜生,怎么可能,会有如此的智慧? 刘醒非忍不住笑了。 “它们既然懂得祭拜一颗宝石,就不会没有智慧。” 刘醒非没说的是,这些雪怪数量少,在此前被贝恩斯打了一顿,知道厉害,原本都选择躲了,又给贝恩斯打上了门来。 虽然有大地巨蜥杀了出来,帮雪怪们挡了一劫。 但即便是野蛮如雪怪,也意识到敌人只是暂时退了,很有可能卷土重来。 所以,避不可免。 它们选择了跑。 在逃跑的过程中,它们也使了一些小心机,在逃路上布置了,设计了,一些机关陷阱。 虽然受限于技术,让巴甫洛夫一一看破。 但最后一个走水道,是即便知道了,也很难破解的方法。 “啊啊啊!” 贝恩斯气得对着水道开火。 但这时谁也没说什么。 他们都知道,贝恩斯气坏了。 雪怪没找到,宝石也没有,损失大了去了。 没有收获的贝恩斯回头只能找大地巨蜥算账了。 这有点小孩脾气。 但无可奈何,他总是要发泄的。 被诡异少女害得损兵折将,又让大雪怪一只不剩的跑了,不找大地巨蜥,还能找谁? 可怜的大地巨蜥这一次不能嚣张了。 它被雇佣兵们搅动着水,给吸引上来。 还没回过神,就被两门小铳炮直射,打得皮开肉绽,这都没死。 大地巨蜥知道了厉害,就想跑了。 但是,它遇到了想要试剑的于和。 于和手执天命玉剑,轻轻松松在这大地巨蜥的头上挖了一个洞。 大地巨蜥就这样,脑门喷血的死掉了。 第23章 约翰逊上校入伙 大地巨蜥好打吗? 一点儿也不。 它的皮肉松弛有度,并且有一层细鳞。 十分坚韧。 注意这个韧字。 铳子是很难打破它的防身的。 看起来庞大的躯体,也意外的十分灵活。 最关键蛇的牙爪都是有毒的。 只要被抓到,咬到,都意味着麻烦。 可能体质,也可能时间上的原因,就救不过来了。 人会在剧毒下,血液变成几乎透明的颜色,如此凄惨的死掉。 原以为会很麻烦。 但用上了小铳炮也没有立刻打死,反而激发了它的凶性。 不过对于于和而言就太简单了。 一个轻功提纵术。 这在江湖上很普遍的。 江湖有一个草帮,门中都是擅长轻功的高手,讲究的就是这高来高去的功夫。 从高处,楼上,二三层的楼上,跳到了一张皮鼓之上,也能做到落地无声。 于和的轻功,不敢说和他剑法一样天下第一,那也是往前数的角色。 他飞纵到大地巨蜥的头上。 玉剑往下。 轻轻插入。 手握剑把,转一个圈。 就把巨蜥的脑门子给挖出来一个圆圆的大洞。 好端端一头大地巨蜥,就如此轻描淡写的死在了于和的新剑之下。 贝恩斯大喜过望。 虽然说这是于和打下来的猎物,但他可以给钱嘛。 有了这一头世上稀少的大地巨蜥,他也可以往内回一下血了。 而于和也的确是缺钱,一笔光洋就把他打发了。 是的。 在贝恩斯眼里,区区光洋是不算什么的。 光洋是不足质的银币而已。 里面的银最多三到五成。 原先有七成的。 但现在已经不可能了,新朝的光洋就是三成。 因此很多地方仍然使用老钱。 老版的银洋是七成银。 老百姓把它剪成一半来使用。 即便是一半,加上一些许的磨损,也仍然比新朝的光洋用料十足。 光洋,光洋,听名字就知道啦。 抛光不错,用料不足。 或者说用料不足,抛光来补。 所以贝恩斯赚到的光洋要么是兑换掉,要么是尽快的花掉。 于和哪里知道这个,换了五百光洋,整个人都是笑着的。 他一向注意形象,经常是一丝不苟的严肃表情,现在却是根本止不住脸上的笑意。 下了山。 贝恩斯一边把大地巨蜥制作成标本,一边到处联系买家。 买家没来,但来了另一波人。 大约二三十人的西极老外来了。 打头的是一个勒斯许人。 他们是军队。 这个带头的更是一个军官。 约翰逊上校。 勒斯许王家上校。 响当当的名头啊。 坦白说,贝恩斯看到这货是吃了一惊的。 他知道,这个人应该是在高原才对。 他手下有两千士兵。 可现在呢? 身边空荡荡的就二三十人。 而且看他们的打扮。 一看就知道。 这是吃了大败仗,几乎全军覆没的那种。 应该是两千人马,到现在只剩下了这么多。 “天呐,你经历了什么?” “有酒,才有故事。” 约翰逊上校开了个玩笑。 也不算开玩笑吧,他的确有些山穷水尽。 好端端两千人在他手上,大变活人只剩下了二三十,这让他怎么回去说明情况? 搞不好他是要上军事法庭的。 就算走了道格特米田共运,也会前途尽毁。此生后半段的岁月,成为一个酒鬼,然后默默无闻的死在道格特的哪个街角,是最好的下场了。 要知道,他可是上校。 差一步就是个将军。 他怎么能容忍自己如此不名誉的下场? 这不仅仅是他,也是他这残余的部下们的想法。 也许,他们仍然无法为他们的战败挽回尊严,但至少要有一个借口,要有一个说法。 贝恩斯想了下,就包下了一个小酒馆,大家在一起吃吃喝喝。 约翰逊上校吃的一嘴流油,他感觉自己活下来了,就说了他的故事。 约翰逊上校是在金边国的。 他听说了在金边流传下来的高原故事,就跑到了高原冒险。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被英雄王撒卡的故事给迷住的人。 英雄王撒卡,高原象雄部之主,整个高原的王,他有着绝对精彩并浪漫的一生。 他战败蛇国,打败无法想象的敌人,称雄于一世。 金边,甚至很多小国,都认为自己是象雄的子孙。 要不也不会有英雄王撒卡的传说故事。 约翰逊上校喜欢上了这个故事,绝对不是对英雄王撒卡有什么偶像崇拜。 时代不一样了。 现在是西极文明盛起的时代。 英雄王也不算什么。 但约翰逊上校对于这个英雄王的墓十分感兴趣。 他炽念如狂,再也忍不住了,就纠集二千兵马,想要来一个一力压十会的暴力考古。 但问题是英雄王的影响力太大了。 整个高原,哪一个人不是听英雄王故事长大的。 这种信仰是外人难以理解的。 或者说就算是理解了也难以去重视。 当然,这些武器落后,战术落后,甚至仍然算农奴制的高原部族根本不是约翰逊上校的对手。 他喝着红酒,吃着牛肉,任由自己的士兵自我发挥,很轻易的就接连打败了看似人多的部族军。 高原的部族实力有限,最大的武器也就是一些装满了炸药的木桶。 拿什么和两千勒斯许军队打? 很快,部族老爷们给堵在了石堡里面。 这些石堡,是高原部族的城堡。 在过去,中土王朝和高原开战,往往损失最大的就是攻打这些石堡。 最离谱的,是三百对两万。 当时的中土王朝花费了两万名士兵的代价,才攻下了一座位守要道的雄关石堡。 可是这一次,石堡也没用。 因为勒斯许军队根本不屑于攻城,他们直接断水断粮。 从未有所准备的石堡里粮食不足。 当最后的高原人从石堡中冲出来后,结局已定。 按理来说,这仗算是打赢了。 但即便是贪婪无度的部族长,那些老爷,在面对约翰逊上校要的英雄王墓,也是拒绝说出哪怕一个字。 这让约翰逊上校勃然大怒。 他开始杀人。 滥杀无辜的杀。 在这位高贵的勒斯许上校眼里,中土人,高原人,都统统不是人,都是野蛮土着,和畜生一样,想杀就杀喽。 但有一个人站了出来。 她是战败部族头人的女儿。 她原本被部族们保护着。 那是一个像怒放鲜花般的女子。 一身鲜艳到让人难忘的红衣长裙。 她站了出来,给约翰逊上校带路。 她带他们一起上了云龙雪山。 在云龙雪山,她引颈高歌。 歌声不出意外引发了雪崩。 约翰逊上校的大军就这样给压在了大雪之下。也就少数几个人和约翰逊上校活了下来。 他们回到山下,把所有人聚集起来,不过二三十人。 还有一些剩余的武器。 可这么点人,他也不敢再在高原上待了。 正好,这位知道了贝恩斯的事,就匆匆来了。 然后,就是谈生意。 “我需要一些材料,比如你刚入手的那个。这次的失败太惨重了,这么直接回去我无法对国内交待,唐基街会发落我的,我会被剥夺军职和一切荣誉,不名誉且一无所有的回到国内,在不知道的哪一条街道上当酒鬼,终此一生,不,我不能接受这个结果,我已经不想升官发财了,但至少要有一条可以过活下去的后路。我已经打算好了,我需要一个故事,一些样本,我回去会把我的故事写下来,也许能当个作家,至少能够像一个人的活下去。” 约翰逊上校说得好听。 其实是为了要的更多。 这是一种话术。 因为一开始就狮子大开口会把人吓到的。 不如先小要一点,再要一点,一点点的增加,最后什么都有了。 就像那个钉子汤的故事一样。 毫无疑问。 贝恩斯也是人精。 精得一批。 他哪里听不出约翰逊上校的意思。 同时他也隐隐听出了这个坏种的意思。 这家伙,是想把自己的手下给卖一个好价钱。 他知道,或者说他看出来了。 贝恩斯面临了一定程度上的人手不足。 这也难怪。 原本贝恩斯人手是差不多足的。 但第一次没损失什么,可第二次硬生生给诡异少女缠上了,自相残杀下死了一半多的人。搞得贝恩斯对自己人数的不足而感到为难。 他深知在中土这样的地方,本地人大多是信不过的。 你怎么信? 他们,这些本地人,和西极人的样貌,就区分出了两条线。 仅是面貌上的不一样就让一方不可能去相信另一方。 对贝恩斯来说,本地人不是自己人。 对于本地人来说,贝恩斯他们也是毫无意外的是外人。 一个外人二字,道明一切,双方是不可能交心的。 所以人手损失严重的贝恩斯缺人。 他不是没人。 但急切间想要从外国调人进来,需要时间。最快也是需要个把月的。不可能说我一叫人就来,一个星期人就来了。 没那么快。 这其中的坐车,转车,甚至坐船,都是需要时间的。 在急切间,没法子。 而约翰逊上校的手下就是一个很好的补充人手 。 虽然,曾经两千多的勒斯许军队几乎全军覆没。 但也不是一丁点人都没有剩下。 约翰逊上校仍然是在上云龙雪山时,留下了一小部分人。 看守他们的营盘,准备火种,方便从山上下来的人立刻可以烤火。 其中也有一部分辎重。 军火,军粮,这都需要一定数量的人。 太多了不可能。 但也有二三十人。 这些人,现在和约翰逊上校一样,尴尬了。 他们出发,打仗,一无所有,并且是打败仗。 这要是回国,什么也没有。 和约翰逊上校一样,要蒙受耻辱,面对嘲笑,没有荣誉和光彩。 更不要说钱了。 下半生没着落,还什么事也没做成。 自然,这些人也是不大甘心的。 他们这些人,不远千里,跑到了如此之地,为什么,图什么? 但结果却是个空。 他们能够甘心吗? 现在这些人,跟着约翰逊上校来找了贝恩斯,都动了一番发财的心思。 知道的都知道。 贝恩斯裤裆里的那些骚臭事不敢说天下皆知,但有心之人都是略懂一二。 这是一个会发财的。 所以他们都等着呢。 贝恩斯看了过去。 这些人,一个个,都是一副看起来能打会杀的样子。 “约翰逊,你说,我能相信他们吗?” 约翰逊闻弦知雅意。 “放心好了,我自问是能够看着他们的,我会带他们,听你的命令,我只是求一些财而已,再说了,下去,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你说呢?” 贝恩斯忍不住思索起来了。 坦白说,他缺人。 身为一个中土通,他知道很多事。 很多西极遇不到的事,中土特别多。 下魔鬼井,毫无疑问,是一件极其凶险的事。 就他所知,此次所为的,主要就是一个叫刘一夫的墓。但问题是,五灵门这么强大的势力,竟然不敢下墓。 或者说,他们知道厉害,不敢一个人独自揽活,要多纠集一些高手,就这样,还不保险,又邀请了他贝恩斯来。 为的就是要借助贝恩斯的现代军火。 问题就在这里。 五灵门丝毫不怕他反客为主。 原因何在? 没有五灵门,光是现代军火,也是没用。 自己就算带上他们,也不怕。 只要保全自己核心的人,有一些炮灰也是挺好的。 “约翰逊,我可以带你的人一起发财,但有一些事我要说清楚。” 约翰逊做了个手势。 “普雷斯。” 贝恩斯道:“第一,我给你们的,才是你们的,我不给的,不准拿。” 约翰逊脸上难看了三分,但他还是咬牙说道:“好吧,我答应了,还有呢?” “我说什么是什么,有谁不听命令,敢乱来,要么你毙了他,要么我毙了他。” 约翰逊哼了一下,道:“好,这也没问题。还有吗?” 贝恩斯笑了一下:“没有了。” 虽然这样说,双方也好似达成了条件。 但是,贝恩斯很清楚,答应得这么爽快,事后一定会反悔。 别指望这些兵痞子会信守诺言。 不过他自己只是缺人而已,不是没有人。 再说了,五灵门这些个中土人还是可以利用一下的。只要到时自己拉拢了这些中土人,就不怕区区一个约翰逊能翻上天。 至于约翰逊。 呵呵。 这些根本不把中土人当人的家伙,凭什么跟自己斗?他们要是老老实实的给我干活,该给的他自也不会少给。 甚至会多给。 当是结一个善缘了。 可若是这些人当自己是软柿子,想骑在自己的头上拉米田共撒黄汤,那自己也不会惯着他们。势必是要让他们尝尝自己的厉害。 第24章 召唤神将 寒风。 大雪。 天不见日。 一切都被乌云遮蔽了。 一群大雪怪被一张张网子网住了。 要知道,这些大雪怪一个个堪称巨人的大小,体重且不说了,还有长毛和粗皮。 这样的体型,甚至还有力量,怎么可能是一些蛛丝可以网住的呢? 但问题是,它们偏偏被网了起来。 因为这是极其特殊的蛛丝网,每一根看起来纤细无比的细丝,都极其坚韧,不是说锋利,而是黏性和弹力。这让它们十分坚韧,可以网住一切,哪怕力大无穷的这些大雪怪,在这些丝网面前,也孱弱的和个孩子似的,一经网住,就脱不了身。 即便再怎么样努力的挣扎,也只是徒劳无功,什么作用也起不来。 其中一个最为高大的雪怪王做出了一副求饶模样的动作。 但,在幽暗中,没有我理会于它。 直到一个人来了。 这人是一袭宫装,长衣白裙,虽然有些破烂,但仍然是一丁点尘埃也没有。 特别是她的脚。 没有鞋袜,是赤着双足。 要知道,这地方,地上是石子尖,砂子粗,有些地方还有十分打滑的苔藓。 一个人倘若是赤足在地上走,不是三五步割破了脚掌,就是脚打滑摔一个大跟头。 但这个女人,一双赤足,嫩得脚跟都是粉嫩的红,却依然踏其地如步软毯,什么事也没有。 每一步落下,踩得踏实。 起来,脚掌上,一粒尘埃也没有。 足不沾尘。 女人走到了蛛丝网前。 她的身前才多了一些人。 这些人,都是圣教弟子。 圣教,原本也是天下武宗之正。 但因为当年圣教立意太高了,人才太过精英,创造的奇功绝学太多,超出天下太多了。 以至于被人羡慕嫉妒恨,打成了魔教。 再加上魔宗武功比较特殊,要么是立意太高,后来者难以跟上,要么就是需要特殊体质,一般人望尘莫及。 还有就是太过于极端。 往往过于追求战斗力。 这导致了一些其余地方的不足。 有一些人,修炼武功,做了一些特殊之事,比如采阴补阳,又或者采阳补阴,莫不如是。 仅以行为而言,其实也算不得什么。 但对于古时礼节却有冲突。 所以导致圣教的名声受到影响。 可即便如此。 圣教仍然拥有极大的凝聚力。 在以武论尊的江湖武林,圣教是不知多少人心目中的圣地。 不仅武功多,还广,你想要什么样的奇功绝学,都有。并且只要你是圣教的人,都可以修行,唯一问题是,要自量其力,不要自不量力。 因为圣教武功极端,所以有很多武功是讲条件的。 资质,体质,悟性,能力,都是要看情况的。 如果条件不达标,最终仍然是不行。 好在圣教先贤者众,武功太多,纵然你是个平庸之人,也仍然有大把适合你的武功。 唯一遗憾的是,圣教的地理环境太糟了。 安全是安全,可却不能养活太多人。 所以在圣教的人始终不多。 也总有一些武功有成的人,被打发到外面为圣教谋取资源的。 可是,自打很多年前,有三个人,把圣教给灭了。 无论是金银财宝,还是奇功绝学,都让这三个人中的一个人给打包了,带走了。 对的。 没错。 那个人,就是刘一夫。 其实,那些东西还在,被刘一夫放置于他的大墓之中了。 但刘一夫的大墓十分严密,不是一般人可以触碰的。即便是她,也是看到摸不到。 但她不急,她仍然在这儿,慢慢蹲着,慢慢守着。 同时。 庇佑着昔日,最后剩下来的,魔教余众。 “白鑫虎,没想到你们还活着呢。” 她发出了微叹。 白鑫虎,是一个圣教之人。 此人虽然一副老态,但仍然有一身漂亮的肌肉和一头像云朵一样的白色秀发。 圣教武功所余不多。 此人仍然能以一本大力虎魔功出名,果然不简单。 他是目前圣教少数的精英支柱。 “圣女啊!” 白鑫虎跪了下来,只恨不能上前亲吻圣女的脚。 实是他知道,圣女已经半妖化多年,实则与真妖无异,一身妖毒,普通凡人,触之必死。 像他这样普通宗师,是根本没有资格碰圣女的哪怕一片衣边角。 “好了,别哭哭啼啼的,本圣女好好的,又没死,你哭个什么劲儿?我们的小教主呢?” “哈哈,我在这儿呢!” 一把欢快的女童声音响了起来。 从人群中,不知哪里跳出来一只拳头大的蜘蛛。 一般而言,蜘蛛是十分丑陋狰狞的模样。 但这一只,却晶莹剔透,粉白玉嫩。 竟然颇为好看似的。 “又到处跑,我啊,一天天的,就是到处找你啦,唉,你也不算小,好几百年的岁数了,怎么就不能长大呢?” 小蜘蛛在地上到处来回的跑跳。 “我不要长大,我不要长大,我就要玩!” “你爹要来了,你还不想长大?” 圣女笑眯眯地说。 小蜘蛛一下僵住了腿脚,差点没给自己的腿绊一跤。 “真的,我的父亲要来了吗?” “是的呀!” “可是,我的记忆里,我们一族,是没有父亲的,妈妈应该已经吃掉他了。爸爸的墓还在上面呐。” 小蜘蛛血脉非凡。 不要说的,光是血脉里就有大量的记忆传承。她哪怕是无知的,也是知道自己这一脉的传承情况。 当一头母上蛛长大了,会自己寻求一个配偶。 生下子嗣。 在生孩子前,需要吃掉父系的血肉。 生下传承人后,母上蛛才会获得解脱。 或者说,才有资格,飞升成仙。 唯一问题是,大部分情况下,母上蛛很难生下自己纯正的子嗣。 毕竟,适合配对的,强者,太少了。 理论上,找同位体的蜘蛛精最好。 但仿佛如人类近亲婚姻的危害一样,很难产下正常上位的母上蛛血脉。 反而是一些杂牌的混血。 你要说强大,也算得上是强大。 可再强大,也只是混血,不是纯血。 不是纯血,就没有意义。 反而人为万灵之首,血脉也许差,但潜力无穷。 人类强者,比较适合母一蛛诞生下纯血。 正是由于母上蛛对人类高手的出手,才激怒了圣教。 才有了错金丝剑气锁住了母上蛛。 可惜。 高精尖人才是有断代的。 曾经天下无敌的错金丝剑意十分强大,能锁住母上蛛。 但打千年之久,圣教仍然没有一个人能够修炼出错金丝剑意,终究是让母上蛛破封了。 破封的母上蛛遇到了刘醒非。 她向刘醒非出手。 这才有了现在的这一头小蜘蛛。 做为代价,刘醒非的第一世身体就给母上蛛吃了。但修炼降术的刘醒非修出了第二世,所以他并没有真正死去,而是活了下来,甚至活到了现在,活出了第三世。 正因如此。 圣教的圣女积恨成狂。 她表面上仍然笑嘻嘻地。 心中的恨意地了是无以复加。 只是面对小蜘蛛,她却终究压下了情绪,声音柔和的说道:“放心,你爹可是和一般人不一样的,别人只能活一世,你爹却是能够活出三世,他虽在第一世死掉了,但现在却仍然活得好好的,这不一会啊,他就要下来了。” 小蜘蛛先是高兴,喜得直接在圣女手上蹦蹦跳跳,道:“哈哈哈,哈哈哈,我爹要来了,我爹要来了,我终于可以见到我的爹爹了。” 欢喜一阵后,她又问:“我爹会来见我吗?他会来见娘吗?他不怕再给我娘吃掉吗?” 圣女道:“他当然是怕的,只是你愿意让你爹被吃掉吗?” 小蜘蛛摇头道:“怎么说那个人也是我爹吧,既然娘亲已经吃过他一次了,怎么好再吃?我只是想和我爹相认,想看看他,是不是喜欢我。” 说到这,即便这是一只小蜘蛛,也表露出了一丝人类才有的情感。 这让圣女暗自咋舌。 这个小蜘蛛,血脉也太强了。 这是末法时代啊! 她是因为半妖的这个半字,所以末法之说的这个末字对于她影响仍然有限。 而小蜘蛛。 正常应该逐渐丧失灵智才对的嘛。 可就凭借这独一无二的血脉,她仍然能够保持自己的理智和灵性,甚至仍然可以口出人言。 这太了不起了。 甚至可以说,逆天。 和老天爷对着来啊。 天道是末法时代,神通绝迹。 结果你一小蜘蛛竟然还拥有灵智,还可以口吐人言,简直是岂有此理。 太逆天了。 你又不是鹦鹉,凭什么能说人话? 这也罢了,还能有人类的情感,你乍不化形?还好,她毕竟还不能化形。 越是天资出众,化形就会越发的困难。 如果是从前,也许可以。 但现在是末法,那就不可以了。 想到这,圣女也觉得小蜘蛛有些可怜了。 明明拥有着天下间最顶级的血脉,却偏偏生不逢时,也是倒霉了的。 一念于此,圣女也忍不住温柔起来。 “放心,那个人会喜欢你的,要是他不喜欢你啊,咱们就把他吃掉,好不好?” 小蜘蛛喜欢的跳起来。 “那一定会很好吃。” 在母上蛛的记忆里,男性,可以当配偶的肉,那必然是这世上最香的肉了。 安抚了这个小东西,圣女才甜甜一笑。 “白鑫虎,让圣教的神将们集结吧,这一场大战,应该是圣教最后的一战了。打赢了,我们就可以重立新教,重新出山,光大圣门,要是打输了,以后就统统做鬼吧,当人亦不可得了。” 白鑫虎面色一沉,道:“是。” 很多年前。 自打西方圣教被灭。 圣教几乎绝迹。 能够行走江湖的,一个人也没有。 好像真的已经死得一个不剩了。 但其实——没有。 因为当年死得人太多了,导致圣教反而可以多收养一些人。 原本,人少,在这种环境下是根本活不下去的。 但是圣教的圣女选择了妖化,变得半人半妖。 这也就算了。 毕竟,半妖嘛,没什么了不起的。 但圣女的半妖,是借助母上蛛的力量,用最顶级的血脉半妖化,即使是半妖,也比其余的小妖要强不知多少倍。 对于妖族来说,比天比地不如比根脚。 母上蛛的根脚,是天下无双,独一无二的。 所以即便是区区半妖,也可以狐假虎威,统治这个地下空间,在此地称王做霸。 别的不说,庇佑圣教的这些残余,还是轻而易举的。 等到圣教渐渐重新强大起来,也就不复多言,又能重新在此地扎下脚跟,重新站稳了。 这也是必然的。 刘醒非他们三人当年虽然打下了这地方。 可这里正经哪里有人能来啊。 没人在此生存,时长日久,逃走的圣教中人又回来,重新占据此地,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了。 昔日。 圣教兴盛之时,有圣子,圣女,圣子于外,圣女守内。 教中有四大王座高高在上。 教外也有四方使者,诸多法王。 至于现在。 什么高高在上的大人物,绝顶传承,都没有了。 堆积如山的武功秘籍,也让某一个人全都一掠而为之空。 即便是树叶子,也没放过。 有些特别古老的武功是记载在用药水浸泡的树叶子上的。 在古时,也叫贝叶文书。 因为在上古之时,人类为了记录信息,只能选择一些方便的材料。 比如大如巴掌的贝壳,或是一些大的树叶。 调制特殊的墨水,在贝壳上书写。 两瓣贝壳一合,便是一页之书了。 还有用药水泡好的树叶,也可以写字于其上,因为是药水泡的,只要不是大力破坏,也是一样能够存放许久。 曾经,这样的经卷秘籍,圣教是有很多的。都是前人心血结晶。 但随着圣教的战败,这些珍物,连同财宝,都被某人无耻的夺走了。 杀人不算,还要诛心。 失去那么多的武功秘籍,即便圣教多年积累,也培养不出曾经高高在上的圣子圣女了,甚至连王座也培养不出来。 因为最高级的武学,断档了。 再加上环境的影响。 所以现在的圣教,拥有的,也就是一些所谓的神将了。 甚至要在这神将二字前,还要加上一个兽字。 因为原本最正统,副作用最少的武功没了。 因此现在为了提升战力,很多人都只能修炼拥有极大破绽,或副作用的武功。 比如曾经的魔加山其人。 这个人修炼武功,就是出了问题。 你要说强大是真强大,至少看似强大。 但副作用摆那儿呢。 一是需要大量室女来平衡体内的能量。 还必须要对室女进行折磨虐待,要把受惊,恐惧,害怕,精神陷入黑暗的女子进行采补,这才能行。 这叫不仅采补其身,亦在采补其神。 忽视其残忍性,你不得不承认,此功立意还是比较高远新奇的。 但终究是走入了邪魔歪道。 最终,堂堂魔加山,顶级高手,让一个不会武功的小姑娘砍下了头。 现在,圣教,最多的,也就是诸如魔加山这样的兽神将了。 第25章 准备下井 幽暗之地。 一群人在慢慢集聚。 一个人飞了起来,他一进入,就人朝上,双足挟住一枚垂柱,整个人像蝙蝠一样倒立着。 “是蝠神将啊!” “他也来了,没想到他竟然活至于此,三百年啊,可真不容易。” “他的武功是参考西极吸血鬼的,颇有长生的效果,但想要一直活着,就要不停吸血,听说修炼他的这功夫,虽然人活着,但十分痛苦呢,就和那些得了消渴症的人一样,一个人若是渴了起来,不比要饿死强到哪儿去。人家渴了的人喝喝水酒就好了,但他一定得喝血,一个人,一个大活人,最多也就保证他一天的量而已。” “那他一天岂不是要杀一个人?” “那也是打起来才需要的,大多数时间,他都在睡眠,休息,应该是一星期一次差不多。倘若一天一次,他在外面早给人盯上打死了,真当外边没有高手吗?” “说的也是。” “快看,羊神将也来了……呃,怎么回事?为什么羊神将是一个女人,还是一个西极女人?” “可能是功法原因,羊神将失去了身体,这是重新夺舍来的,他不敢在中土,就去了西极,这是夺舍了一个西极女人的身体,很多事国内不好做,但在国外就无所谓了。” 旁边几人听了一起点头称是。 的确如此。 中土之地,保不齐哪地方就有卧虎藏龙的角色。 你要敢乱来,给人看到了,把你杀了都在那地方。但是,潜规则啊。 一个高手,在国外随便怎么来,哪怕给高人看见了,他若见你害的不是中土人,会大约当成没看见,轻轻路过。 要不然为什么很多人跑外边发财了呢。 因为很多在国内不能做的事,在国外能做啊。 羊神将发火了。 “看什么看,看什么看,没见过女人啊,老娘虽然夺舍的是西极人,但也算是美女,老娘不亏。” 她说得凶狠,其实是在强行挽尊而已。 立刻就有人在小声说笑。 “好好的男人变成了美女,这也能算是不亏?” 这个人是懂羊神将的。 当年也算是一等一的帅哥,是走到哪儿都有少女往身上硬扑的美男子。 自然不消说了,这位不知睡了多少小姑娘。 谁想到最终报应来了。 修炼神功,走火入魔,只能夺舍一个小姑娘的身体了。 不过他也没造什么业。 那个小姑娘,处境十分堪忧。 此女是一个西极农家女。 她的父亲,甚至是弟弟,都对她有意思。 她的家庭,母亲对弟弟也有一丝畸爱。 整个原生家庭简直是重灾难区。 生活上也是十分困苦,贫穷。 家里的经济快要破产。 最后整个家进入到自毁。 弟弟和一个不知来路的女人好了。 结果因此染上了不知名的病。 死了。 父亲企图以没照顾好弟弟的罪名,要把她卖掉,逼她就范。 最终被羊神将暗中杀了。 母亲抱着弟弟的尸体一同染病,并且发了疯。 面临于此,这个女孩受不了,发了疯。 她的意识既然错乱不堪,也就不存在什么灵性意志,被羊神将轻轻松松夺走了身体。 坦白说,如果不计较男女性别,这个身体还是挺不错的。 年轻,健康,漂亮,还求什么呢? 唯一讨厌的,大概就是男变女了。 正在乱说着呢。 忽然声音渐静下来了。 一个人来了。 有人轻声细说了这个人。 “三百年第一,牛神将。” 三百年来。 圣教最强的新人。 出身是地灵门张氏一族的张觉晓。 牛神将。 修炼的是大力牛魔功。 一身有牛角的坚实铠甲,显得整个人,威风凛凛。 按理说,张氏一族应该和圣教是敌对关系才对。 但是张觉晓不一样。 他是被张家放弃的一个人。 在年幼时,他被判定,资质不足。 身体先天条件差,一辈子也不能练武。 对于旁人来说,这也就算了,不能练武,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但在张家,不管做什么事,武功都是一个考较分,倘若你一上来被打上了不能习武的标签,那在无形中,你已经被族人认为是废物了。 所以一直的,他都渴望能够修炼。 终于,他遇到了年老的牛神将。 那是一个老人了。 他在给自己找传人。 结果看上了张觉晓。 有一件事大约是没人知道的。 大力牛魔功的修炼条件,不是那些身体好的,而是先天条件差的。 资质越差,越是鲁顿,看起来老实巴交的,愚笨的,就越发的适合大力牛魔功。 这原本只是圣教普普通通的功法,就因为契合,造就了张觉晓的神话。 不过张觉晓只是这里众多的兽神将之一。 兽神将虽强,但还有更强的。 一阵寒意。 袭来。 一个人出现。 他容貌特别俊美,几乎要混淆了性别。 如此俊美,穿上男装会风靡万千少女,穿上女装也能让无数男人去激动脸红。 他是冰神将。 是诸多神将高手中,位于顶级的存在之一。 “冰神将,你也来了。” 这是一个一头乱发的男人。 他毛发十分浓密。 此人是狮神将。 虽然也算兽神将,但是兽神将中最顶级的人物。 他的狮爪功能开碑裂石,恐怖无比。 连冰神将这样的强者也要给予一些尊敬。 不至于在定位面前随便拿大。 “我是算好了闭关时间的,我的时间不多了,必须要通过闭关封锁元气,不然可能早就老死了。” 冰神将一向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原因就是他大部分时间用于闭关。 他年纪也不小了。 一直都在努力,通过闭关来延长自己的寿元。 “不过……”他奇怪道:“魔加山怎么没回来?” “魔加山……羊神将吗?” “不,应该说公羊神将。” 曾经,魔加山,就是公羊神将。 他这个人,心高气傲,比较有野心。 觉得在山里没出息,功力增进不大。 所以他就走了。 到外面混。 不得不说,在外面,资源方面的确很足,不像在山洞子里面,什么也没有。或者说缺少的东西太多了。 也许,你,可以选择,慢慢等,慢慢磨。 但那不是魔加山的性格。 他走了。 不过,一直没有回来。 “魔加山啊!”一个人走了过来。 这个人是盘羊神将。 他一脸温和的微笑。 “那个人不要说了,他应该死了,不过也未必,公羊神将拥有不死之身,很难彻底死干净的。” 盘羊神将轻松地说。 一点也不为一个神将的死而担忧。 “这次一战,乃是决战,我圣教,也不差这一个神将。” 诸多,数以百计的神将。 从前,在圣教中脱离而去的神将,逐一回来,回到了此间。 在这幽暗的地下,一众神将云集。 有来了陌生模样的。 也有根本没来的。 但总体上,来了很多。 倘若不是在此亲眼一见,真的难以相信,天下间竟然还有如此之多,如此之数的宗师级高手。 可惜。 虽然在宗师级上,圣教一下子拥有了许多。 甚至可以说是这几百年来之最。 但是,说到底,一个大宗师也没有。 不要说大宗师了,就算半步大宗师也没有。更不要说位居于大宗师之上的无上大宗师。 天人之数,更是遥不可及。 强者。 太少了。 当年。 至上,至强,至高,至尊。 四大王座。 他们高高在上。 也仍然没有守住山门,让那三个人打进了门来,更是接连被击毁。 四大王座全完了。 圣教覆灭。 一切所有,为之一空。 但是,他们这些后辈,没有害怕。 他们仍然来了。 听到了召唤,就仍然来了。 参与这最后一战。 所有人都知道一件事。 曾经,那个攻破圣教的男人,或者说,那三个男人之一,最凶,最强,最狠的那个人,把他的墓,设在了此处。 由于那个人实力超群,他设下的墓,神鬼难近。 但也由此,这份强大的力量,注定了那个人会来取回。 他们也许不敢对敌已经死掉了的那个人。 却想要拦下那个想要回来取回力量的人。 这是最后一战。 也是最终之战。 无论如何。 他总要回来的。 只要那个人回来。 圣教之人,就会前来阻止。 现在,这些人来了。 “等一下。” 有一个人叫了一嗓子。 这人一袭黑色的袍子。 他是。 鸦神将。 也叫乌鸦神将。 这人一来就站在高高的位置上。 他仅用脚尖,立在一根地笋石的尖子上。 “看看,我们之中来了新朋友,揭下你的斗篷,让我看看你的脸,别以为你能混进来,就可以蒙过我的眼睛。” 随着鸦神将的话,人们顺着鸦神将的目光,看到了一些人。 其中一个人,揭下了斗篷,露出了一张老外的脸。 一个大约五六十岁的西极老外。 “无意冒犯,”老外操着一口流利的中土语道:“但我带来了这个。” 他打开一口木箱子。 里面是一颗漂亮的西极女人头。 如果是一般人大约是这么以为的吧! 但狮神将道:“魔加山,他怎么成这样子了?” 有一个人说道:“原来是魔加山啊,可怜,他成了这个样子,这人太极端了,以至于现在竟然成了这副样子。话说回来,和你情况很相似哦。” 这是另一个羊神将。 和公羊神将不一样。 这一位是魔羊神将。 她原本是一个男人,结果夺舍了一个西极女人,成了现在的这般模样。 魔羊神将不悦道:“怎么可能和我一样,我已经夺舍成功了,看,我现在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她说着一手抓自己的食堂,一手探入幽谷。 从她动作的娴熟可以知道,这样的事情她已经不止做一回了。 鸦神将道:“哼,我看你是已经喜欢上了这具身体,老实说,你对自己这具身体已经摸多少次了!” 魔羊神将道:“你放空气,老娘自己的身体,想怎么摸就怎么摸,你管得着吗?” 说到这,她回关,看盒子中的人头。 “看看这一个,已经融合为一体了,分不开了,这已经不能再算是我们纯粹的神将了。” “那……还有救吗?” 狮神将看看他。 “倒是一个忠仆。应该没问题,从前不行,但现在可以了,如果只是恢复身体还是可以的,但想要把里面两个灵魂分开却是不可能的。” “是嘛……” 男人有些失神。 没想到竟然会是这样。 “不管怎么说,来了至少也是一份力量。” 狮神将道:“话说,你们怎么进来的?正常你们过不来才对。” 魔鬼井下有严密的防卫,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进来的。 神将们有特殊通道,可以随意进出。 但是这几个人呢? 旁边有一个人道:“是那些雪怪吧?” 众人一见此人,立刻行礼。 “白鑫虎大人!” 白鑫虎哈哈大笑,这个拍拍,那个看看。 “好,好,都是我圣教的好子弟,都来了这是,连死了也要回来,魔加山,你啊你,我就说过,你太极端了。” 看到魔加山,他发出了叹息。 多好的一个潜力种子,结果,现在成这样了。 “希望幻池妖液可以帮助到他!” 白鑫虎说着带走了这颗人头。 圣教的实力,并未增长。 但圣教的诡异,犹胜从前三分。 谁让圣教现在有一位顶级半妖当圣女呢。 风停,止歇。 雪也没有。 天气大好啊。 因为这大好的天气,他们这一次十分顺利的到了魔鬼井。 终于至此,很不容易的。 大约是之前的霉运用完了,才让他们这一次如此顺利到达的。 一路上,暴风,大雪,都没有,天气好到了几乎是蓝色的天,没有一片云。 甚至没有人滑倒。 大家虽然累得气喘吁吁,到底还是到达了目的地。 “快,扎营。” 金奎虽然初至于此。 找了十年才到了此地。 但对此地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 他对贝恩斯道:“先扎营,把你的重火力准备好,小心防狼。” “什么?防狼!” 贝恩斯不明白。 金奎解释道:“据江湖传说,这里有神出鬼没的鬼狼守护,如果没有完善的防御,我们很快就要面临减员的。” 如果不在此地停留也还罢了。 但只要在此过夜,在漆黑的夜晚,鬼狼就会成群的出现。 那些鬼狼,神出鬼没,你根本不知道它们会从哪里出来。 好在,这些鬼狼永远只在山上打混,不会下山。 所以倒也不会影响周围人民的生活。 但是,只要敢到这里孤独的附近的,就会受到鬼狼的袭击。 这些鬼狼,无形无迹,总是突然出现。 让人防不胜防。 传说,是刘一夫留下来的防守机制。 鬼狼这种东西。 只在黑夜中才出现。 白天是不会出现的。 他们要休息一个晚上,自然也就是要防备晚上可能会出来的鬼狼。 虽然这些仅存于记载。 但却让人不得不防。 第26章 下墓之余 晚上。 所有人都在准备。 准备,防狼。 鬼狼如期而至。 黑色的风,白色的雾,二者交叉而至。 然后鬼狼就出来了。 传说中,那个男人,在活着时,能够御鬼控狼,所向无敌。在他死前,他把这份力量封存于他的墓中。 只要有心盗墓的人靠近,就会被这些诡异攻击。 难得的,他们点起了汽油火堆。 用上不多的炭,取暖照明。 在众人提防之时,刘醒非站了起来。 “你要走了?” 祁青丝问。 刘醒非点了下头。 “一会儿贪狼旗就要发动,如果因为我,贪狼旗异动,让人知道就不好了。” 贪狼旗是他之物,乃是刘醒非曾经炼就的一件异宝。 曾经,刘醒非在第一世时,为求方便,用无数珍贵阴材炼就了一件异宝,万魂幡。看似威力巨大,但不得不说,本身有着威胁性。 这是一件,广博灵用无边,但战斗专一性能不足的阴性法宝。 说白点是战斗不足,打辅有余。 你不能说它没用。 但在关键时刻,它顶不上去。 对付平庸之辈,颇有奇效。 很实用。 但遇到了真正厉害的对手,此物就无甚大用了。 所以,刘一夫当年,才孜孜不倦,苦苦思寻,炼就了这么一杆子的贪狼旗。 此宝,之所以为宝,是因为刘一夫当年在此物之中,封入了一头大妖的精魄。 不独于此。 整个狼群几乎都让刘一夫杀了,拘其魂于内。 以子魂锁主魂,以主魂镇子魂。 终究教这一杆幡宝成了。 此宝初成,还没发挥出多少力来,刘一夫第一世就修炼到头了。 所以此宝的名声不是很大。 只限于少数人或势力知道,刘一夫曾手握此宝。 后来刘一夫就把此宝用来护他的墓了。 不管是谁。 只要是有人,到了刘一夫墓边,此宝就会不由自主的发挥威能,去杀人。 过往,就有不少人,来到于此,结果触发了此机关设制。 只有到了这里不等不住,直接下到魔鬼井下的,才可以避免鬼狼们的袭击。 但是也没用。 到了魔鬼井下,危险只会更多。 和那里的危险比起来,区区鬼狼反而不算什么了。 “你现在下去,不会惊动什么吗?” 祁青丝仍然有些不放心。 别让这货把事情给闹大了,大家一起遭殃。 刘醒非道:“放心,我早已经有了全盘的计划。” 说着,他丢下了一个人走了。 这人是他的分身,刘善人。 刘醒非此刻迫切的离开,是有原因的。 他若不走,一会儿,鬼狼必定会感应到他气息的存在。 到了那时,整个魔鬼井都要沸腾起来。 那场面,到时刘醒非简直不敢想。 算起来,对方恨自己能恨出一万个洞,哪怕没脑子,用脚趾想也会知道,自己终有一日是要回来,拿回自己一世积累。 所以对方怎么可能眼白白看自己目的得逞。 为了杀自己,这么多年,也不知那个人做了多少的准备工作。 几百年前。 他可以大摇大摆,肆无忌惮的回去,立墓,根本不怕任何人敢捣乱。 因为那个时候,他方才打败了周健武,正是自己一生最强最盛之时,那一个时候,他是人挡杀人,佛挡杀佛,哪怕是天上的神,也敢拔剑一战。 由于那时候他杀了周健武,气运之盛,可以说是一时无俩。 谁敢和他放对,都是在得罪老天爷,是获罪于天,绝对要死的下场。 但往事已矣。 时代不一样了。 他现在看似是强,但人生还没有走到不可至的地步。 一切还是要慢慢来的。 于此之时,就不必要胡乱来了。 多做疑阵,悄没声的把事情给办了,这才是正经。 刘醒非一走。 鬼狼来了。 好在,这些鬼狼,全然不是真正的生灵,看似恐怖,其实终究强不到哪儿去。 即便有阴阳之术,但这里的人,只要能够克制住心中的惧意,抱着恶意杀意去攻击鬼狼,仍然可以战而胜之。 相比起来,别看这些鬼狼好似恐怖至不可杀,其实每一次的死亡都在消耗本元。 倘若死的次数多了,也就不会再出来了。 因为这些鬼狼的存在也是需要一种能量的。 如果死亡次数太多,能量消耗过头了,一死就真死了。 这么说吧。 普通鬼类,死未算真死,假以时日,有机缘造化,搞不好还能重活一次。了不起还能重新转世,重活一世嘛。 但若是身为鬼类时,死掉了,可就是真正的死掉了。 此后,只会被消磨掉生命印迹。 了散于无。 真正意义上的,消失掉。 就仿佛此生从未活过。 所以即便是鬼狼,也不会想真正死掉的。 一番小骚乱之后,也就平静了。 鬼狼而已。 如果什么都不知道,是要吃大亏的。 但既然知道了,这里的又都是一些狠人,也就不需要怕了,反过来是把鬼狼收拾了一番,以至于竟然让一些人觉得,鬼狼很弱。 但唯有祁青丝才明白,这哪里是鬼狼弱啊,分明是根本没有发力啊。 鬼狼源自于贪狼幡。 但事实上,此件幡宝目前仍然是沉睡之中,放出鬼狼,不过是自然反应而已,连幡宝之中的主魂都没有出来。 倘若这件幡宝真正发动,其威力简直不可想象, 是连刘醒非也觉得是宝物的玩意。 不是好东西,能留在这里吗? 贪狼幡这样的宝物,需要有人御使,才能真正算发挥威力。 现在这点,才哪到哪儿啊。 因此也就没掀起什么大浪。 可事实上,刘醒非的第一世墓绝不简单。 只是目前为止,他们这些小白痴还什么也没遇上。 要知道,刘醒非当年也是疯狂盗墓的。 他这样一个人,怎么会不设计好自己的墓呢? 里面还有大把惊喜等着他们呢。 天明。 于和叫刘醒非出发。 他看了一脸轻笑的刘醒非,忽然感觉到一丝怪异。 不过他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来,这个刘醒非的毛病在哪里。怎么说也才相处而已,说过一些话,哪里谈得上真正的了解。 再有祁青丝在旁边掩护,他也就不加多想了。 这世上,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秘密。 即便是他的师姐,也不能做到完全无私的坦诚相对,更何况其它人。 所以他从不在这些事上投入精神。 差不多就得了。 一行人来到了魔鬼井。 这时才感觉到此地的特殊。 皑皑白雪。 在积厚的雪层下,魔鬼井根本不可得见。 寻常人即便看到了,也什么也看不出来。 眼前触之皆是雪,能看到个什么? 非要走到近前,如此才能瞅到这地下的大深坑。 才能通过地上的骨头,发现此井。 明明是个大坑。 但从山下位置,根本看不到。 如此难找的地方,也无怪此前一直没有什么消息了,想要到此,纯粹是要看运气。 比如,在正确的时间,到达于此。 不然,若是个风雪天,光是风雪就足以让你回头了,还找个屁的魔鬼井。 既然一个晚上过去了,众人就要下墓了。 他们一一放下了绳子,系上了安全锁扣,开始往下而去。 也有一些武功好的,什么都不要,一手抓着绳子,直接就往下跳。 不一会儿。 在魔鬼井的坑底,就下来了五六十人。 马家人,五灵门,清溪剑派,和贝恩斯的人马。 就是这么些人。 但下来后,他们还等了好一会儿。 因为贝恩斯的军火武器需要一些时间往下运。 这件事可是急不得的。 到了下边,需要军火,尤其是重型军火。 坦白说,如果没有这批军火,没有贝恩斯的人马,金奎到此也是要犹豫的,会再多等等的,假若等不到人,他说不定会回去重新谋划。 因为过往的事已经无数次证明了这魔鬼井下面的危险性。 不带齐了装备,下来简直有种找死的感觉。 之所以现在敢了,就是觉得,新时代了,有了新的武器了,这才考虑进来。 不然,五灵门也不是傻的,真什么也不管不顾的来闯。 金奎翻出一本书来看。 下来这地方,每一个物品都是有必要的。 毕竟,一个人能够携带的物品是有限的。 所以一件多余的东西都不能带。 如果带上一本书。 那么这本书一定非常重要。 金奎带的,就是他所能收集到,关于魔鬼井地下世界的资料。 古往今来,也不知有多少人为了这本书上的情报丢掉了性命。 可能是一段话。 也有可能仅是几个字。 就这么,一段话,几个字,慢慢的凑出来了这么一本子的书。 西方圣教,在中土的叫法,是魔教。 起源于何,不可考也,但一定是在大云朝之前。 因此,推断是起源于大晋之时。 在先晋之时,有这么一批人,他们是时代骄子,天生异人。 这些人,是三王时期那些英杰的后人吧。 至少也是传承者。 三王,又称三皇,是彭皇,陈皇,楚皇这三位法尊无量的人族圣皇。 在三皇之前,人族过的是,家畜一般的生活。 那时的天地,妖族横行,诡异无数,而人族,无一不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中。 为了对抗大妖,或是诡异,人族要对大妖进行上供,把本族最好的女人,小孩,选出来,披红挂绿,献给大妖。 即便如此,也仍然会有大妖,顷刻而至,随兴而啖,想吃什么人,就吃什么人,想怎么吃,就怎么吃,一个村子,一个寨子,往往莫名其妙就被吃光了。 大妖也不会因此说什么。 人对于大妖来说,就好像是鸡。 一个人吃了另一个人的鸡,这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吗?不过赔一点钱罢了。 甚至不赔钱,光是看情况,也可以通融。 人命,在大妖心中,啥也不是。 直到三皇崛起,正式对妖族宣战。 虽然不知道,当时的人族通过什么方法,但的确是消灭了大部分的妖族。 一个个大妖被诛灭。 人族大兴的时代,到来了。 三皇第一皇。 彭皇,确定了人道大昌。 他在位时,人族彻底解放,妖族逐一被灭。 人道的时代,来临了。 随后是陈皇。 陈皇之时,天下间仍然有很多大妖猖獗,为祸一方。 它们时刻觊觎人族霸权,想要得到一切。 陈皇组织了一支军队。 他们南征北战,把可以威胁到人族的大妖势力,一一铲除,逐渐消灭。 最后是楚皇。 他通绝南北,兴修水利,扩展了人族的生存圈,让人族走出了安全的舒适圈,真正成为了这天下的主人。 虽然。 楚皇诛杀的妖族最少,但他的功绩却依然不比前二皇小,甚至更大。 可以说,彭皇让人族站起来了。 陈皇让人族强大了。 而唯有楚皇,让人族安稳了。 大多数人族周边的隐患,都是楚皇解决的。 正是因此,楚皇不兴刀兵而天下为之者盛。 在楚皇之后,人族才走向了兴盛。 楚皇之后,是大晋的时代。 当楚皇之后,天下失去了共主,人族自己自相残杀起来。 这时,大晋消灭了其余诸部,建立起了第一个由人类主导的政权。 但是,到了大云朝时,很多一直以来一直征战的异人厌倦了不停征战杀戮的生活,他们选择上山,隐居。 这些人。 就是西方圣教的前身。 这些人,当时受到大云的影响,其势力一分为二。 一部分选择出山为大云效力。 另一部分不选择大云,他们仍然想要隐居。 其中有一部分的隐居者来到了此地。 在魔鬼井下,建立新的驻地。 有一个叫公子小白,又或者叫白云小白的男人,武功逆天。 他在此地,以一己之力,收服了一头顶级大妖。 又或者,对于那个年代的人来说,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后人一代不如一代。 这才导致先人收服的大妖,反而成了后人头上直悬不下的利剑。 时至于今。 大妖得到了自由。 仍然在这座魔鬼井下生活。 但当年的强者,已经消失了。 连一直保持传承的西方圣教,也已经是教不成教了。 说得好听,是西方圣教。 但此教无主。 多年来,大多数人只不过是在此学艺,却谈不上别的。 圣教无主,只有一个什么圣女在发号施令。 而且,此女据说已经不能算是人类了。 除此之外,在这魔鬼井下,有很多怪物,甚至植物。 稍有不慎,下场就是死。 所以,无论金奎把此书看多少遍,都有一种犹觉不足的感觉,非要把此书带在身边,且要时时翻看,心中才有一些安全感。 坦白说,如果不是五灵门快要穷疯了,且找不到新的财富增长点,他是万万不会决定来这地方冒险的。 五灵门,穷疯了。 此疯非彼疯,此穷也非彼穷。 关键是五灵门过往没过过穷日子,这手头稍一发紧就受不了了。 非要来此冒把险。 第27章 蜘蛛的袭击 马家老太太走了过来。 她换下了原本一身金丝绣袄。 现在穿的是一套马家的蓝色布褂。 整个人虽是小老太,但却也英姿飒爽。 “小金子,怎么这下来了也手不释卷啊?” 显然,马老太知道了,这个男人在看什么东西。 金奎道:“我们之前有一批人下来,但几乎都死里面了,我手握这本大部头,才敢带队的。老太太您要过眼,来看就行了。” 马金莲摇了摇头。 “我老了,眼神不好了,在这地方,就不费那个眼力劲了,你把路带好,别坑了我们大家就行了。” 金奎道:“大家跟着我就行,只要不是掉队,这个地方十分诡异,有明楼暗道,一正一反,现在已经年久失修,不知错乱成什么样子,我也是要摸石头过河,不敢大意,所以大家一定要小心了,现在我们还没到地方,仍然要小心,等进入下面后,更多的危险会随时而至。” 于和在旁,问道:“你这本书,对此地描述这么家庭详细吗?” 他的真实意思,是在问。 如此详细的讯息,这样的秘密,你是怎么搞到手的? 金奎一笑,道:“这也没什么,当年,地灵门三祖的故事,可以说是广为流传,但要知道,大罗也好,大乾也罢,都有问题。大罗是随便说话,只要不影响时政即可。而大乾就更搞笑了,文字狱,导致很多文人墨客都不敢写真正的东西,文学,兵法,时政,都是要掉脑袋的事,甚至是诗集也有危险,会被抄家灭族。能怎么办呢?也就写一些诡异野狐,风流下贱的故事。为了防止被人歪传乱写,地灵门也就自己写了一些,还是真东西,我自己也就收集了一些。不看不知道,看了才知道,当年地灵门三祖是真的厉害啊!” 地灵门三祖。 虽然只是三个人。 但却做过太多了不起,令人匪夷所思的大事了。 发财不要说,更重要的是冒险。 遇到的神鬼志异,是层出不穷。 贝恩斯感觉好了。 他接手了运下来的军火,并且让人好好的休息了一下,现在可以出发了。 “好了,我们现在可以行动了。” 时间紧迫,容不得耽搁。 金奎立刻带路。 在走了一条尸骨道,他们来到了一处盘旋往下的地道。 这些甬道,是密封的。 但有十分之多的岔道。 这些岔道,很容易让人迷路。 如果想要探索机密,是探不完的。 人只会逐一的迷失在这些甬道之中。 在金奎看的大部头中,详细记录了里面的内容。 明楼暗道。 在这里,每一间明楼的房间,其背后必有一条暗道,一明一暗,这才是此地的真相。是西方圣教千百年来好不容易才修建成的。 虽然,在被地灵门三祖攻破后,年久失修。 但当年修建用的大多是原石的材料,少于木材。 所以即便是年久失修,也仍然能勉强用着。 不影响什么。 最多不过是感觉差了,不是说没有。 但是,此地终究荒破了,根本未有人烟痕迹。 反而地面上,在路边,夹角,可以看到一处处的尸骸,让人望而生畏。 也不知这些尸骨是怎么来的。 也许是从前敢于下来的人留下的。 “门主!” 一个弟子过来了。 金奎立刻上前。 “什么事?” 那弟子道:“是我们的人。” 他没说下去了,但金奎却十分清楚的明白了他的意思。 走过去一看。 果不其然。 是五灵门的门人弟子。 五灵门的制服看起来是一样的,但每一门都有暗记。 五灵门,暗指金木水火土。 所以每一家都有独特的标记。 毫无疑问。 面前这个,就是五灵门骆家的一个弟子。 不止于此。 还有其余的几个。 一共。 四个。 这四个人,是金钟崔骆。 唯独少了一个许。 五灵门在往外派人时,往往以小队模式。 五姓人一家一个,一个完整的小队,才能叫五灵门。 正是这种五姓合一的观念,才让五灵门经久不衰。因为五灵门,一姓衰落不是问题,别的四家会帮助他的。而四家总有出其众者,所以五灵门始终未衰。 但是,现在时局不好。 连五灵门也快要撑不下去了。 在这个已经乱了的世道中,没什么道理好讲,做奉公守法的好人,下场就是一个死字。 到处都是找麻烦收钱的。 到处都是仰仗势力在欺负人的。 你如果不狠,不去做和那些坏人一样的人,就要受欺负,就会被欺负。 五灵门选择刘一夫的墓,与其说是贪心,不如说是实在没办法了。 它们毕竟不是地灵门,可以到处发财。 能找的大墓都找了。 有很多墓即便知道也不能去。 地方势力在那里。 你去了,把墓指明了,只会便宜别人,你以为人家会高高兴兴请你一起去发财? 想什么呢! 人家只会笑你傻,然后把你赶走,他们自己发财。 所以五灵门真的,小墓不值得。 大墓太难得。 眼瞅着的。 能够去动,去碰一下的大墓,掰着手指头数,也是寥寥无几。 实在是不得已,没办法,这才打上了刘一夫的墓。 结果,死人了。 好在,这种事乃情理之中。 不发生是一切都好,发生了也会让人产生理应如此的感觉。 你打刘一夫墓的主意,死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吗? “把兄弟们的尸体收敛了,也别想往外带了,就地挖一个坑埋了。别觉得我对不起他们,今日是我们埋他们,他日不知又有谁来埋我们,这就是命!” 金奎有些无奈地说。 五灵门人也不说话,取了工具就挖坑了。 他们也不敢走远。 生怕出事。 万一给丢下来,这些人可没把握能够一个人就回去。 到时,迷路,困死于此,才是最大的可能。 话不多说,他们埋了人,往前走。 但很快,他们就遇到了麻烦。 不是人,也不是什么大妖。 而是蜘蛛。 问题在于,这不是一只蜘蛛,也不是什么怪异品种,而是一种虻蛛。 这是一种拥有坚硬牙齿,啃噬力极强,能够随意跳跃的大蜘蛛。 每一只,都有拳头大小。 原本,纵是武林高手,面对这样的虻蛛,也难生存。 这是因为此蛛乃是蜘蛛中的异种,不大怎么喜欢结网,因为不需要,它们本身拥有极强的战斗力,战斗力足够强,自然不需要结网。 虻蛛拥有极其不俗的移动力。 它们的蛛腿粗壮有力。 六足发力。 移动起来堪称瞬间移动。 当它们动时,仿佛一下子就消失不见,却从另一个地方现出身形了。 无它。 一切只因它们六条腿一蹦,速度太快罢了。 快到让人的肉眼都捕捉不到它们移动的速度轨迹。 快得不得了,和瞬移一样。 都快成这样了,自然不需要结一个网慢慢等猎物入网。 如果发现猎物,对于此蛛来说,一蹦就了的事。 哪里需要辛辛苦苦结一张网搁那儿慢慢的等着呢? 需要知道。 对于这些虻蛛来说,结网从来不简单,是十分消耗精力,体力的事。 所以,除非必要,即便拥有结网能力,也是不需要用的。 正因如此,从前下来的很多武林高手,其实身手未必为弱,也一一尽皆葬身于此,被这些虻蛛吃的只剩下了衣服骨骸和装备。 独不见了他们身上的血肉。 不过现在不用怕了。 至少暂时是如此的。 贝恩斯手下有的是冲锋铳,速射铳。 来自德林的马克连发铳在咆哮。 铳子在空气中,摩擦下,发出嗦嗦嗦的声音。 仿佛是在用手,大力的,撕开一匹匹布。 不独于此。 还有人,送上了喷火器。 一按油门,大量的火焰就随之而上。 火烧在了虻蛛的身上,居然有一种蛋白肉香。 烧了好一会,这些虻蛛终于知道了厉害,逐渐退却。 怎么说也是生灵。 死太多了,也受不了。 西极雇佣兵们发出了欢快的大笑。 他们发挥了实力,自然也就觉得此行要给他们加钱的。 或者不管怎么样,这一次他们也要多分一点。 雇佣兵就这思想。 好在贝恩斯还能控制他们。 于是大家继续往里走。 金奎不计名声,勾结了西极老外也要带入这批重型火器,原本门中上下有一些人也是颇有微词的,现在,在事实面前也都一一闭嘴了。 虽然他们在心底里仍然觉得这些老外有问题,可目前而言,真香。 毕竟,没有老外们的快铳,喷火器,光靠他们这些门人弟子上前去填,真不知要付出多少代价,还不知能不能撑过去,能不能填完。 所以说,科技带来的力量是划时代的。 在过去,从前。 多少高手,走到哪都让人高看一眼的高手,但来到了这个地方,说不定就死在了这里区区一群子的虫子嘴里。 而现在。 一群西极老外。 他们可能是赌鬼,酒鬼,恶棍,垃圾。 但就是因为他们会摆弄这些火器,就能收拾这些虫子。 时代终究是变了。 不过,不要紧。 方才的虻蛛,只是此间地下世界万千种蜘蛛的一种而已。 很快,金奎他们就领教到了厉害。 有人死了。 走在路上,莫名其妙,很突然的就倒在地上死掉了。 金奎翻动大部头。 他很快就找到了。 “小心,这是水晶蛛的范围了,这个人是被水晶蛛给寄生了。我们要离开这里,最好把这个人烧掉。” 约翰逊大怒:“胡扯八道,哪来的水晶蛛,我根本没看到,他怎么就被寄生了?” 这人是约翰逊的人。 人救不回来没关系。 但还要烧掉,这就太过分了。是不是不把他约翰逊的人当人啊。 也不问能不能救治一下。 不能治其实也没什么的,但你至少要说清楚啊! 正当约翰逊发怒时,又有一个人倒下去了。 这是一个五灵门的人。 金奎上前,道:“大家小心了,不要随便抬头往上看,先把脖子掩起来,不要再随便露出来了。” 地下环境,有些闷。 所以有人就把脖子露出来,透气,舒服一下。 没想到这就出问题了。 贝恩斯道:“到底怎么回事?” 金奎道:“水晶蛛在这里上方垂下了蛛丝,蛛丝上有它们的蛛卵。这些蛛卵顺着丝掉下来,接触到皮肉后就钻进去发育,然后你就知道了,这叫寄生。蛛卵吸收人体营养,让人体产生不适反应,这就叫中毒,其实不是毒,而是身体承受大量营养流失所造成的不便,为了防止情况恶化,所以我才说把人直接烧了。” 贝恩斯无奈:“不能治吗?” 金奎一脸你在跟我开玩笑有表情。 治,怎么治,哪来的条件,哪来的医生,怎么可以治? 做不到的事情,说出来有什么意义。 这时也有一些胆大,和高手,抬头看到了。 在上方,有着一根根极细的丝线。 这些丝线上,有一颗颗,好似水滴的东西。 但是,这些水滴,十分细小,几乎看不到。 只能隐约感觉出来,是一颗颗细毫的小珠。 当人从丝线下走过,带起的气流快了。 又或者是火把举高了,让温度上升。 就会让这些小颗粒的水滴掉下来。 其实掉下来也没什么的。 但只要接触到了人的皮肉,这些小珠就会破碎。 被封于小珠之中的,幼小到肉眼难见的小虫卵,就会从人体表皮的毛孔中钻进去。 进入了人体的血肉里,飞快的壮大。 它们会以非常快的速度,迅速壮大。 最后,破体而出。 这种水晶蛛,个头其实不大。 但有剧毒。 生物剧毒。 一经成长起来,破体而出。 人不会因为破体而出死。 因为那创口未必就大到要命的地步。 但是,一来水晶蛛在出来前会于人体内疯狂产卵。 二来成长起来的水晶蛛会释放出强烈的生物剧毒。 所以一经被水晶蛛附体,要么死,要么疯,直至最后的完蛋。 这是一种永无休止的折磨。 相比此折磨,杀了他们,反而是件好事。 为了防止陆续有水晶蛛爬出来,尸体,甚至人没死也要给烧干净了。 想想看。 细小的,透明的,有剧毒的水晶蛛。 不值得放火把这些尸体烧了吗? 这些已经被寄生了的,那一个个就是隐患。 贝恩斯看向了约翰逊。 他耸耸肩,拍了约翰逊一下。 “约翰逊,亲爱的,对不起,你的人,你来收拾吧。” 约翰逊眼睛有些发红。 他这个人虽然不堪,畜生起来简直不是人,但对于自己人还是比较可以的。 但眼前的事,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他带自己人来发财,可发财哪有那么简单的,坐着不动钱就来了? 更不要说,这里是早已经说好了的,世间少数凶险地之一的魔鬼井。 在这个地方,死亡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了。 “对不起了,兄弟。” 约翰逊说着拔出短铳给兄弟一个痛快。 第28章 又见大雪怪 虽然处理了水晶蛛寄生的事。 但贝恩斯开始有了畏惧之心。 或者说一直有很高姿态的贝恩斯懂得了敬畏。 “金,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这地方有那么多的蜘蛛?据我所知,这些生物应该有起码的领地意识才对。” 金奎简直想笑。 你搁魔鬼井下,用科学想要解释玄学? 他说道:“对啊,你没发现么,这些蜘蛛也是分地盘的,它们没有一下子都出现不是吗?” 贝恩斯道:“但是这里的种类太多了,也太接近了。” 金奎笑了笑:“我之前没和你说吗?” 贝恩斯一脸问号。 “你和我说什么了?” “好吧,我再说一次吧!” 金奎笑着说道:“根据地灵门那儿收集来的情报,说当年啊,在这魔鬼井下,地灵门三祖之一,也就是我们要找的这位主,刘氏刘一夫,他在这魔鬼井下,遇到了一个女妖,大妖,就是一蜘蛛精。它十分厉害,即便当时的刘一夫啊,也不是对手,望尘莫及,整个人都吓傻了。” 对于刘一夫,五灵门的金奎可是不用给面子,随便想怎么来就怎么来。 “刘一夫啊,整个人给吓到了,当场就跪下磕头,别以为他是地灵门三祖之一,其实这个人最不是东西,最没有底线,要不然他怎么成功呢。” “原本准备杀了他的蜘蛛精也是给打动了,觉得这人这么卑鄙无耻,应该是个人才,就对他说,要老娘不杀你是不可能的,但老娘至少可以先放过你,不过不能白放,你得先让老娘满意。” “这刘一夫啊,无耻到家了,兄弟的老妈他都敢上,这不过区区一个蜘蛛精而已,有什么不敢上的?他这是吹拉弹唱,使尽了浑身的本事,据说后来要扶墙走路。” “不过,你们也别觉得好笑,就耻笑于人,那个蜘蛛精啊,据记载,是天下最奇异的蜘蛛了,拥有最顶级大妖的血脉,强得是一塌糊涂,厉害得不要不要的。地灵门三祖,从来都是斩妖除魔,赶尽杀绝,但到了这一位面前,需要刘一夫倾尽全力去舔沟子才能换来一条命,你们就知道那妖怪有多厉害了,这样一个妖怪,在它周边有一些其它的蜘蛛种类,也就不奇怪了吧。” 一个人在旁边,听了说话。 “那个厉害的蜘蛛精现在还在吧,你这样说话,不怕给她听到了,过来把你杀了吧!” 金奎听了,哈哈一笑。 “这位姑娘,这你就不知道了,要是早前,我不要说这些话,连这地我都不敢来。但我五灵门也是有些东西的,时代变了,越是顶级大妖,越是不能放肆了,她不出来,无所谓,她要出来,我金奎也要尝尝当年地灵门斩妖除魔的快乐。” 这天下间,真没人是傻子的。 五灵门看似不行,其实也是知道很多事。 比如说,末法劫。 时代不一样了。 过去的大妖,有一个算一个,都处在衰退期中。 实力大减不说,甚至连灵智也在衰退之中。 这要是不出来,还无所谓。 真要在这时候出来,搞不好就要给这里的重型火器收拾了。 祁青丝当时也就是欺负一下罗四维手下没有重军火罢了。 倘若当时罗四维手上有一些小铳炮,那谢威也威不到哪儿去。 它能做的,也就是躲起来。 还想大杀四方,做梦呢。 在金奎心中,曾经让刘一夫跪地上舔沟子的大妖,现在能保持正常理智就了不得了,敢出来,他说不定也要尝尝曾经刘一夫的快乐。 虽然他其实老了,但为了上一头大妖,也是值得试一试的。 不得不说。 当年刘一夫的故事,还是有很多人喜欢的。 其中一些特殊部分,说不得真是让很多人在暗地里羡慕。 这搞朋友兄弟的老妈,有点缺德。 不可取也。 但搞一个美女大妖,还是挺有诱惑力的。 只是这样的事,好说不好做。 大多戏文里的故事,不要真的当真了。 金奎就此开了一下玩笑,也算活跃一下气氛。 毕竟方才真死了几个兄弟,让金奎和贝恩斯有些丧气。 正在众人精神有所好转的时候。 一群石头砸了过来。 贝恩斯一看。 好家伙,是一群大雪怪。 他立刻就高兴坏了。 此前他就针对大雪怪一连发动了两次行动,结果都是功败垂成。 一次是被突然杀出来的大地巨蜥给破坏了。 一次是让大雪怪利用地下暗河逃走了。 没想到,大约是那暗河通至于此,反而让大雪怪跑到这里来了。 由此可见,这是缘分啊。 山不转水转,总归是又转回来了。 好饭不怕晚,晚点它更香。 这里人,哪有不知道贝恩斯心念的。 至少贝恩斯手下一个个都怪叫了起来,端着快铳,小铳炮,就奔了过去。 金奎吓了一跳,上前拉住了贝恩斯。 “不是,你这要干嘛?” 贝恩斯道:“你没看见吗,大雪怪!” 金奎无奈道:“我当然看见了,但怎么看,这都是最拙劣的激将法,是在诱惑你去呢,你怎么还赶着往这陷阱上啊。” 贝恩斯道:“我当然知道,这是雪怪的计谋,但那又如何,一群畜生,你还指望它们有什么特殊的能力吗?虽然我已经领教了这些畜生的狡猾,但也请你相信,我们的实力,好不好,就这些畜生,能有什么陷阱?我就是要,一步一步,一步一步,踩着它们笨拙的陷阱,把它们统统逼到绝境!” 在贝恩斯想来,一群畜生,再聪明,设计的陷阱再高妙,也是有极限的。 这群畜生又怎么可能明白科学的力量。 他会轻而易举,破坏掉它们自以为是的陷阱,最终把它们逼至绝境。 到时再看看。 这些有点子智慧的大雪怪,会不会老实。 在生命的安全下,它们会不会屈服。 终归不过是畜生而已。 在人类社会。 即便是人类自己,也会被人为的驯服掉。 更何况是一群大猩猩一样的雪怪畜生呢。 倘若能驯服它们,那么,毫无疑问,这只会让它们更值钱。 金奎终究是无可奈何。 他不能失去这股力量。 坦白说这有点绑架的意思。 可金奎也是没办法。 他只能暗中给马金莲,给于和眼色。 那隐约的哀求,让两人也是无可奈何。 知道西极老外不靠谱。 但能怎么办呢? 跟上吧。 明知是陷阱也要踩,这种事也就西极人这么自高自大的性格才会如此。 会如此行事,这是因为过往的时候,西极人殖民世界,习惯了的。 土着人没反抗吗? 没施手段吗? 没玩花活吗? 当然是有的。 可土着人笨拙的手段实力在西极人面前都宛如一个笑话。 这导致了西极人在骨子里养成了这种自大的性格。 那些像人模样的土着不被西极人当人看。 更不要说这些大雪怪了。 所以贝恩斯一伙西极人毫不畏惧,立刻主动发起了追击。 但金奎等人就不一样了,哪一个不是老江湖。他们在中土武林打滚,遇到的哪一个不是精英豪强,无一不是有突出之处,这些人物设下的机关陷阱,不仅阴狠毒辣,且直入人心,直指人性,当真是把人算计到绝对精确。 所以他们知道,有些陷阱,是不能踩的。 可他们也都被军火绑架了,只能跟着走。 说来也是巧了。 这些大雪怪,体型太大,导致它们在行动中处处受挫。 不是身体撞到了什么,就是脚下绊到了什么。 所以速度提不起来。 倘若晨平地之上。 或是在外面雪地上。 这些大雪怪连跑带跳的,早不知跑到哪儿去了。 但现在,贝恩斯他们竟然能够跟上去了。 如果是有心人,一定能发现不对。 但现实是,你发现不对没用。 只要贝恩斯他们觉得没事,就不会听你说什么。 毫无疑问,这是陷阱。 当他们追至一处大殿时,就发现了不对。 雪怪们已经不再跑了。 它们高高在上。 居于上方俯视着他们。 它们眼神冰冷,带有一丝明显的残忍意味。 贝恩斯和约翰逊一起把铳炮高高举了起来。 然后开火。 没有啰嗦,没有废话,有的就是一个字。 打。 当然,雪怪也是会还手的。 它们哪怕只是在丢石头,也是极其可怕的。 以大雪怪的膂力,即使砸石头,也能一击打死人。 和铳子儿的威力也没了区别。 “够够够!” 贝恩斯叫来下属,一众西极人立刻跟上面打了起来。把这当成了战场,当成了堡垒,在攻克,在战斗。 只要把一切代入到战争思维中去,也就很好理解了。 “小心,别用铳炮,这里的建筑十分老旧,虽然很多都是石砖建筑,但塌下来就不好了。” 所以,只能慢慢打了。 打了一会,贝恩斯就觉得没意思了。 这样慢慢探头,瞄准,开火,不知要打到什么时候。 其实战争就是这样子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对峙,双方开冷铳,一发发铳子慢慢飘。 就看哪一方能撞大运,消灭掉对方。 又或者,无功而返。 但是,很显然,这不是贝恩斯想要的。 “这帮畜生,意外的聪明起来了呢。” 贝恩斯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 金奎跟在后面,看了一眼殿室,里面战斗不休。 时不时,一块威力很大的石头,像铳炮一样的砸了下来。 一经砸到,只怕连防铳衣都没用,人只要给砸到,就会死。 “没办法,我估计这些雪怪进入到此,给这里的人控制住了。现在它们看似在和我们战斗,也许仅只能算是炮灰傀儡。” “那我们怎么办,就这样给一群炮灰困在这里?” 金奎摇摇头。 “我有一个计划。” 他伸手,在地上,划破了灰尘,在石砖的地面上留下了清晰的痕迹。 “这里的地形是整个山都是空着的,此地是一个大大的山中之山,我们所在的是这山中之山上的道路,这些路是盘绕山体而成的,只是上面有很多岔道,所以让人经常迷路。不过,在这里路中,有一条是直通中枢的,在这本书里记载,当年地灵门三祖下来时也受不了这里复杂的地形,选择了直取中宫。通过这里的暗道,直接到最底下去。当年,地灵门三祖曾经在这最下之处杀了一条龙蚕,此处乃是龙脉,如无意外,刘一夫的墓,就在那里。” 贝恩斯明白了。 “我们要假装和这些大雪怪对峙,实则派出精锐,直取中宫,完成任务。” 金奎小心道:“当年地灵门三祖,刘一夫很强的,甚至他太强了,我们根本没可能真正取走他的宝藏,我们只能选择,在边缘地带拿上一点也就够了,不能贪心,会死的。你能明白吗?” 贝恩斯到这时才明白金奎的算盘。 但他也不能说什么。 “行,我一切听你的。” 贝恩斯留下了大批的武器军火,给了约翰逊,让他和雪怪打着玩。 主要也就是拖延一下时间。 他则带一部分人,和金奎等人组成突击队,直接下去。 就走当年地灵门三祖走的路。 当年,这应该是地灵门三祖一生之中打得最为勉强的一战,估计也就仅次于对周健武之战。 坦白说那一战,三祖都有点透支潜力。 每一个人都逼迫着自己,往前更迈前了一步。 正是每个人都在暴发,当年三祖才能强行把这个西方圣教之祖地给打穿了,打烂了。 由此可知,这里曾经多厉害。 四大王座。 他们四个联手,大宗师都能斩杀。 唯一遗憾的是在这里,已经没了天人的存在。倘若有一尊真正的天人,大概三祖当年也不会来踢这铁板。 正是没有大宗师,当年地灵门三祖才能成功。 他们不仅打败了四大王座,连圣女也败了。 最后,他们甚至斩杀了此地最重要的龙蚕。 龙蚕拥有奇妙能力,可以用龙蚕体表的分泌液做为肥料,让这地下世界也一样能够生产粮食。 正是凭借于此,这块的地下世界才能供养起这一方的水土人。 但随着龙蚕被杀,当时这里的地下粮避不可免的会大大减产。 所以这圣教才算是真正绝了。 因为经此一战后,即便圣教的人重新回来,也是待不长久。 没有吃的,谁能在这地方一直的待下去。 如果人少还好办。 但人一多,时间一长,就真的没法子了。 在这个地方,水管够,但食物却始终是个问题。 由此才可以说,地灵门三祖灭了西方圣教。 现在,金奎的意思,就是重走地灵门三祖的路,把这难关重打一遍。 毕竟此方水土已经浅了,再也不可能重出真龙了。 没了昔日那些王座级的高手,这里其实也没什么可怕的。 当然,大妖除外。 所以要带上贝恩斯他们。 有重火器在手,这才安心啊。 第29章 蛛丝拦路,新亭有敌 想要重走刘一夫他们当年的路,至少要找到这条路。 这是一个需要耐心的事。 并且它不容易。 巴甫洛夫出马。 他像一条狗一样,来来回回在到处找寻,分辨。 时间太久了,想要找到通往中枢之路,哪那么容易。 他只是擅长追踪,并不是分金定穴的行家。 他唯一的好处,是不会走已经证明是错误的路。 每走一个路,他就会记下这一条路,然后记录下来。 通过指南针,带着人一点一滴往正确的 甬道上摸去。 这很难,很慢。 但终究是在一点一滴的靠近。 这是一个笨办法,但也仍然是办法,只要找到了中枢,就能直通地下。 到达墓葬之地。 自古财富动人心。 为了发财,这些人团结一心,一直十分努力。 这么团结,这么努力,是能创造奇迹的。 巴甫洛夫不愧是奇人。 他这样一个人,拥有能力,是天赋,天赋这玩意,比努力要厉害得多了。拥有此等天赋,虽然不可思议,但仍然让他找到了中枢。 这一点,连巴甫洛夫自己也是觉得奇怪的。 他就觉得, 一刻脑中灵光乍闪。 一道道,一条条的奇思妙想层出不穷。 让他顺着感觉,莫名其妙,就那么容易的找到了。 原以为要花三五天,甚至一星期。 也不见得能够成功。 但是现在却在仅仅一天半的时间,就完成了。 “应该是这里,但是……” 他没说。 也不必说。 只要有个人,往里面一看也就知道了。 这条中枢直道是一螺旋梯。 但这条靠边修的螺旋梯是没有扶手的。 换而言之,走这道需要有极大的心理素质。 因为一不小心,人就有可能跌下去。 楼梯十分窄小。 倘若有人要从上面跌下去,他保不齐想要,往旁边抓一些什么,结果可能会害到人。 当年。 地灵门三祖从此走,那没什么。 在当时,那三位祖爷,哪一个都已经武功大成,就差走出完整的自己的路,甚至也差不多了。 他们每一个,都是时代之骄子。 是一个时代里,气运钟粹之人。 这三人在此,自然不会把楼梯当一回事。 他们既然不会一脚踏空出错,也不会摔倒会惊害到别人。 他们在此,就和正常人走路一样,稳稳当当。 十分顺利。 就在此路,连破诸关,斩尽王座,大灭圣教。 那一刻的辉煌,直至如今。 但很可惜。 “啊——” 一个人掉下去了。 连锁反应下,又有人,陆续掉下去。 有人想要拉人,一起下去。 被人打掉了手臂。 用劲甚深,甚至在对方的手臂上打出一个红色的印子。 普通人,特别是心理素质差的人,在此就会出事,甚至死掉。 但武功高手就不会了。 他们能保护自己,也能保护他们愿意帮一下的人。 但是,很快就出现问题了。 在中枢之道上,出现了大量的蛛丝。 这些蛛丝,有些特别。 像云雾一样,轻飘飘的,好似随风,能一下子飘走掉。 但这蛛丝十分危险。 一个佣兵往前探路。 他一脚踩在了蛛丝上,顿时发现脚下特别的黏。 用劲了,也没拔出来。 后来这人急了,把鞋子脱了,再回头拔鞋子。好不容易把这只鞋子拔掉了,发现这鞋子的前掌部分,有一些已经被腐蚀掉了。 这丝。 碰都不能碰。 即便只是一只鞋子,都能随随便便腐蚀掉一部分,更何况是一整个的大活人,相信进去了,整个人也是要给腐蚀掉,只有最微不足道的渣滓才可以保留下来。 “烧!” 贝恩斯要用喷火器。 这是德林十分先进的步兵武器,对付坚硬的坦克都能烤死里面的人。 但烧过之后,效果寥寥无几。 只有极其细微的一个外层被烧掉了。 好似这蛛丝有大量水分,可以抵消火焰伤害。 倒也不是说不能烧。 可是这里蛛丝的厚度,强硬要烧,只怕油用完了也是不行。这玩意威力虽大,却需要有足够的汽油供应。 显然,目前贝恩斯浪费不起这么多资源。 他只能停下来。 “这蛛丝太诡异了,怎么办?” 一个清溪剑派的人上前就是一剑。 但,蛛丝一沾上剑,立刻发出滋滋的声音。强大的蛛丝,竟然在腐蚀剑身。 要知道。 虽然清溪剑派穷。 但于和仍然不遗余力给门人弟子最好的。 清溪剑派的弟子,手上的剑,纵不是最高的极品,那也是中品,上品的存在。 绝对没有豆腐渣工程。 在品质上,算是个保证。 可即便如此,这一把门派佩剑也是被蛛丝腐蚀伤害了。 叮当一声。 从中断为了两截。 于和大惊。 “什么毒,竟然直至于斯?” 岳雨是十分精擅毒蛊之道的,上前一看,立刻有所判断。 “这是异种剧毒蜘蛛的丝,前所未见的剧毒,大家不要触碰。” 这种毒。 连岳雨也是从未见过。 岳雨本身有月族的传承,最是能够识别毒蛊之术。 但她也解不了这蛛丝上的剧毒,可见其厉害了。 这是,被高人给盯上了。 金奎脸上也难看了起来。 行至于此,偏偏门路给人堵死,这很明显,是有人在注意他们的一举一动,然后先他们一步,把他们的路给堵死了。 马金莲笑了起来。 “呵呵,看来人家已经摆好了棋盘,就等我们这些棋子上盘啊。眼下怎么办,我们已经不能从此走了,难道要往回走吗?” 于和沉声道:“往回虽然愚蠢,但可能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只是我虽做如此之想,但我想你们是不愿意的。” 于和心态平和。 不急进。 他入此并不是要大发特发,是只赚上一笔也就满足了。对于刘一夫的墓,甚至有些畏惧。 他知道,或者说他的天赋让他感知到了其中的恐怖,所以有机会他仍然想劝说这几个人一起走。 但正如他所想的。 行至于此,这个时候,哪怕明明知道,回去才是最正确的路,但金奎他们也仍然执意往下走去。 不能回头。 “我们是,好不容易,才到了这里,现在说回头,置其余人于何地?” “说的对,我们还有火器,我们可以走下去,我不相信,后面还有什么是我们解决不了的,这只是在吓我们而已。” 贝恩斯说。 他这个人。 很有一些不到棺材心不死的感觉。 是无论如何也要走下去。 金奎道:“那我们走。” 于和道:“还能怎么走?” 金奎道:“我们方才从盘山道进入中枢道,现在中枢道受阻,但我们依然可以进入盘山道,直接进入下一层中枢道。他们能堵这一处的中枢道,但我不信他们能堵整个的盘山道。退一万步说,我不信这种珍贵的剧毒蛛丝是无限的,可以到处投放。” 这一说,给了众人一些勇气,他们又有动力往下走去了。 正如之前金奎说的,已经走到了这一步了,都到这里了,这时回头,不开玩笑吗?此次的失败,会让这些人信心崩碎,在往后余生,都不敢再踏足于此了。 这不是一步一退的事。 是整个时代的事。 一个时代的武林,就此没落。 心气都没了,还什么江湖武林。 想必出去后,整个武林都会安静许多吧。 所以,此刻,在还没有大量死亡前,这些人仍然有余勇,再拼一把。 走进了盘道。 他们很快看到了一座亭子。 这是一修建挺好的一个亭子。 相比一路上,看到各处都破破烂烂的建筑,这一个亭子却十分新颖,仿佛才修建好的,连上面的漆,颜色也是比较鲜亮的。 一个五灵门的高手眼睛发亮。 他一个纵跃,到了亭子前,然后回来道:“门主,这是古代禁忌材料,流光,据说此种颜料是用人的肝脏提炼出的颜料,在古代是禁忌之物,是禁忌之术,所以才能够在此幽暗之地,仍然有毫光而出。” 这地方。 到处都是一片的幽暗环境。 只有少数有幽光夜草的地方,能看到毫光。也就指着这些发光的草藓,才让这地下世界能够有光,而不至于人人打着火把照着手电。 但即便如此,环境也是比较暗淡的。 可在这暗淡的环境中,竟然有一座鲜亮的亭子,可不就是诡异么。 现在一看,果然如此。 整个亭子,上面的漆油,都是用禁忌品的颜料涂抹的,上色的。 所以亭子在此等环境,也依然十分清楚鲜明。 虽然。 看起来是一座小亭子。 但只是相对而言。 这么一座亭子,也不知上面涂抹了多少颜料,需要用多少个人肝,才炼制得出来。 金奎也是识货之人。 对于古行玩意,哪有不精的。 就算不精,至少也不是小白,是懂行的。 他走到近前,伸手摸了一下,又抽动了一下鼻子,忍不住道:“的确,这里面有一种腥甜之气,是用了人身上材料的,而且,观其色,辩其味,这的确是新修筑的,是新上漆,这是古代记录的流光颜料,原本是王族贡品,后来被发现以人为材,后例入了禁品之名中。凡民间有敢于用此料者,皆斩。” 说到这,他摇了摇头。 “居然在这里看到了,看来,”他忍不住大声道:“你们西方圣教,又重新光大起来了嘛!” 这时,一个人出来了。 他说。 “师兄,我等了你好久,你终于来了。” 金奎眼看此人,顿时一惊。 “是你,许凯多,不过,不对,你被我打了一拳,你当时未死,但现在应该是死了的!” 金奎也算是一个高手。 他的武功,凤凰拳法也是一绝。 一手凤喙突击。 只要是中了拳,没一个能活下来的。 也许当时可能撑住了,逃跑了。 但于伤情无改。 就算能够拖延,最终也仍然是个死。 他有这个自信。 这是一个高手对自己武功的信心。 许凯多,应该死了。 但眼前这个人,一身素白,仿佛更年轻了许多,仍然是个活人,这不是活见鬼了么。 看到此人如此栩栩如生,金奎忍不住想,莫非他真的活了下来? 天下事,无奇不有,许凯多也算是一个人杰,武功和我,差距不大,倘若他死前有了奇遇奇缘,因此活下来了,倒也是未必不可能。 于是他微微一笑,上前道:“好兄弟,我一直在担忧你的伤,怎么,你伤已经好了,快让兄弟我好好看看。” 说话间,他一个箭步到了许凯多的身前。 一把。 他抓住了许凯多的肩膀。 口中道:“让我看看,好生看看,看看你是怎么不死,还活到现在的。” 他一把,抓断了许凯多的肩膀,又是一拳,直接把许凯多的胸腔打烂。 许凯多像一块碎积木,在金奎手上破碎掉。 众人一看,果不其然,这哪里是一个人,分明是一个长着许凯多模样的傀儡。 “这是个傀儡吗?” 一个人问。 有人上前一步。 是崔安民。 “不是,这是有人,用许凯多的尸体,改造成了这个傀儡人。” 骆玉冰在旁边说:“我曾经听说过一个故事,在上古之时,有一个机关师,把机关术做的机关人,制作的栩栩如生,和一个真人仿佛,甚至还会给女人抛眼色,因此惹怒了一个王,后来这机关师把机关人拆开了,证明此乃是真正的机关人,才幸免一难。但是,此术却未有传承下去,因为此术需要用到人尸,在当时,使用人尸乃是大罪,故不可传承,以至于此术至今已经失传了。” 金奎哼了一声。 “只是传承的少,不是没有。西方圣教,源远流长,自然有可能保有此等邪术,只是想要用此邪术吓人,却是不必了。我们五灵门过往也不知下了多少的墓,遇到了不知多少的诡异,这等闲的小术,就不要在我等面前卖弄了。” 听到他这么说。 一个人道:“哎呀,既然如此,早知道就不吃他了,果然,区区一张子皮,是吓不到你们的。” 这个人,说话的声音,很好听。 但说出来的话,就未免有些太吓人了。 什么叫吃剩下的皮啊。 难道真有人吃人? 不。 人吃人,毕竟只是少数。 如此肆无忌惮说吃人的话语,应该是妖。 正如人类到处诛妖杀邪,是正道,是理所当然之事,那么妖怪吃人,也是理所当然之事。 你可以对此事喊打喊杀。 但要说对方不对,是坏蛋,就大可不必了。 这是立场问题。 与善恶无关。 人杀妖是对的。 妖吃人也是自然的一部分。 无分对错。 于和拔剑了。 “你是什么妖孽。” 于和习剑多年。 但是,很可惜,他此生真没遇到什么妖。因为现在世间没多少妖了,就算有,也是小妖,弱妖,这样的妖,遇到了于和,也只会老远的避开。 不过现在让他遇到了。 第30章 宝刀未老白鑫虎 女人出来了。 她一出场,就不得了。 她是坐轿子的。 这是一顶人骨为材,白丝为帐的轿子。 人骨根根节节,洁白的如玉一样。 这模样只有一个解释,是被加工过的,至少是被煮过的。 如此才会晶莹白亮,犹如玉石。 那些纱帐也是极品,看起来轻薄的如烟似雾,好似要飘散了一般。 女人坐在其中,一双修长的玉腿,光洁晶晶,不管五灵门,西极人,马家人,还是清溪剑派的人,只要是个男人,看到这女人的腿,都心中一荡,口干舌燥起来。 曾经大乾流行的小脚美人,看到此女的天然素足,怕不是要立刻羞死。 这就叫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丑陋的小脚和真正天然素足比起来,那就是一刀砍了扔远远的垃圾。 只可惜。 众人明白,这个女人不是朋友,而是敌人。 天然的大敌。 她甚至不是一个人。 而是妖。 金奎皱眉。 “是你在暗中算计我们?” 女人笑了。 “暗中,算计?别开玩笑了,你们啊,一举一动,都在我眼皮子底下,奴家就是想不看都不成呢,哪来的暗中二字。” 她说着话,把玩着一只拳头大的蜘蛛。 这是一只很粉嫩的蜘蛛。 普通蜘蛛不管怎么看都狰狞丑陋。 但她手上盘的这一只,却粉嫩可爱,有如金玉,让人望之生喜,而不会产生恐惧恶心。 这是一只异种蜘蛛。 不过,如此一来,却也让金奎明白了。 “只怕,对于此女来说,我们路上遇到的任何一只蜘蛛,都是她的眼线。” 这地下世界,最多的就是蜘蛛。 虽然一路上,金奎他们已经杀了很多。 但总有一些,没有攻击,这些蜘蛛只是隐藏于暗中,暗处,也不跳出来,只是在看着他们而已。 他们也不可能把走过的所有地方,所有的蜘蛛,统统杀死。 一来这太费力了。 二来即使是这么做也不会有什么结果。 这片地下世界,早早就已经是蜘蛛的世界,而不是人的。 “你们说的不错,在你们之中,任何一个人,都难逃我的注视。不过你们大可以放心,我并不会对你们斩尽杀绝,毕竟,我也不是什么坏人,一次吃太多,那根本吃不完,会浪费的,哈哈哈哈哈……” 她说得好像大家可以在一起做朋友。 搞了半天根本是怕一次吃不完会浪费。 不过这也可以理解。 蜘蛛嘛,从来不喜欢浪费食物。 它们有储备粮食的习惯。 把不吃的用丝缠上,储存起来。 然后一个个,慢慢品味,慢慢吃。 没二话的,于和一下子拔出了剑。 玉石之剑。 神兵天命。 他现在无比庆幸,自己接受了此剑。 并且已经掌握了此剑。 现在已经可以正常发挥出此剑的威力来。 不过,他快,有人比他更快。 就见贝恩斯,拔出短铳,直接就开火了。 那个女人,一开始是不屑一顾的。 她直接伸手,抓住了一发铳子。 这让她十分吃惊。 因为这一回,她手抓的铳子和她从前抓的,不一样,感觉好像威力要大上了很多。 不过好在,虽然手掌震得生疼,但到底让她拿捏住了。 不过她大意早了。 还没等她惊喜呢,贝恩斯又开火了。 他一连打出了五发。 那个女人,一只素手,直接硬撑着接了两发,第一发硬接还好,第二发她的手掌就给铳子打破了。不仅如此,她的身体,头脸,也都接二连三的中了铳。 五发铳子。 一共有三发打在了她的身体上。 肩膀一下,身体胸腹处一下,脸上一下,手上给打了两下,严格来说,手上两下是她自己硬接的。 结果没接住。 但即便如此,贝恩斯也是吓到了。 “我惹发克!怎么可能?” 他手上的短铳,威力惊人。 里面的五发铳子,别说打人了,你就把古代大象拉出来,也能给活活打死。 古象和今象可不一样。 今天这时代的大象虽然说大,但和古象根本没法比。 但即便是古象复活,用这把手炮的短铳,照样能够打死。 但是,这把短铳,在女妖面前,就是个笑话。 女人手上,肩膀,胸腹,虽然中铳,包括了头部,也依然只是破了防而已。 看起来伤很吓人。 但根本没有什么用。 碎了的铳子从女人身上被挤了出来,像碎石子一样跌落在地上。 甚至女人给打烂一只眼的脸,也在逐渐的恢复中。 就像她拥有了不死之身一样。 女人轻飘飘的抬眼。 她的素指,正在一根根的长出来。 除了沾染上的一些血,别的嘛事也没有。 妖族的生命力,在这一刻彰显无疑。 贝恩斯直接倒吸了口凉气。 这不可能。 这世上怎么可能有这么强的生物。 连手炮的直接硬轰也不行? 这还是人吗? 这简直是怪物。 不,可不就是怪物吗? 一时间,贝恩斯有些无法接受。 这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 但这时不要说了,于和已经上了。 马金莲发也感叹。 为什么要把马家的神兵送给于和? 就是为了这一刻的。 你不给于和,这时谁上? 光有神兵,没人使用,也不过是宝物生尘,糟蹋东西。 神兵这种东西,只有在最适合的人手里,才能散发出夺目的光彩。 不过女人对于和根本没有怎么注意。 她伸出一只手,托着香腮,在众人脸上,一个个的看着。 仿佛是在找什么人。 而于和。 自然有别的人去对付。 毫不奇怪,有人跳出来了。 这是一个男人,一个老男人,一头的白发,但那不是重点。 重点在于,这明明是一个头发像雪一样白的老头子,却拥有一身夸张健美的肌肉。 这肌肉,仿佛是斧刀所雕刻的,坚实,健美,块块垒垒,有如石雕。 这样的一个人,谁敢相信,是个老人? 就听这个老人发出了咆哮。 “我叫白鑫虎,小子,我来和你打!” 他用的是刀。 太白金刀。 一刀下去,直接挡住了于和。 圣教虽衰。 还不至于连一把神兵也没有。 这把太白金刀,就是一把神兵。 在这末法时代,手执此刀,竟然仍然能迸发出无上刀气。 有的神兵,锋锐至极,不需要刃及于体,光凭借剑气,就能杀人于无形,人死之后,身体上没有切开的痕迹,只有一抹暗红,这是剑气,或刀气侵入人体的证明。 在此气刃的攻击下,普通人是触之即亡。 因为看不见,所以防不胜防。 而使用此神兵的人,他可以催发无形剑气,刀气,也可以不催发。 你从外表很难推断。 如果你当对方每一刀,每一剑,都在催发剑气,刀气,如此一来,势必会吃大亏,战得十分艰苦。 但若不把这玩意当一回事,粗心大意,因此吃了亏,想必死都不甘心吧。 这对于一般人来说,的确是不好。 可于和,不是一般人。 他是天才。 天才这种存在,是不能以常理而论之的。 这人与人的差别,比人与狗的都大。 从能力上看,简直是两种生物。 只有天才,才堪被称之为人。 普通的人,啥也不是。 正如此时,于和一把剑,他竟然轻轻松松就抵住了白鑫虎。 要知道,这个白鑫虎可不简单。 时至今日,江湖上仍然有虎爷的名号。 白鑫虎,过往在江湖,绝对是大佬级的人物。 他的武功也十分高。 并不是浪得虚名的人物。 这一番发威,直让人心惊肉跳,胆战心寒。 很多自觉得自己武功不错的人,现在把自己代入到于和身上,只觉得自己下一刻怕就要死了。 白鑫虎看似老了,却是老当益壮。 老而弥坚。 看似老了。 但却是更加厉害了。 小瞧他,就会死。 一把刀上下翻飞,好似白光化虹,直往于和身上去了。 但这时,也是见证于和强大的时候。 他一把天命玉剑,每每当其面而迎之。 白鑫虎一刀劈过来,他就一剑迎上去。 然而,他的剑,自始至终没有和白鑫虎的刀直接硬碰。 而是利用了贴平的原理,在白鑫虎锋芒的刀下还击。 刀弯,剑直。 于和就利用直比弯长的那么一点点进行反击。 一般来说,二人交手,要么是一招一架,一来一往,你攻我守,我攻你守,这么有来有往才像样嘛。 又或者你用快剑,快攻。 不管对方什么招,你要么先发制人,要么后发先至。 总之就是比对方快。 这也是一种路子。 但于和是怎么做的? 不高天,不高地,就是比你高一线,就是比你长那么一点,用同样的招数路子,就压你一条线的打。 让白鑫虎的每一刀,都难尽全功。 他每一刀,使到了七八分时,就要收手换招。 倘若他不换。 那么。 要么他的手指被于和削掉,要么他的手腕被于和刺中。 如此一来,就十分憋屈。 白鑫虎这才发现,自己是小瞧了于和。 看起来年轻轻的一个人,一定是为盛名年累,其实是个言过其实的人而已。 没想到,他错了。 可能这个叫于和的功力还有所不足。 但他的剑术却绝对不容小觑。 一口长剑,直接压着白鑫虎打。 不过,奇妙的是,这里的人,好似对白鑫虎的安危并不放在心上。 他们哪怕看到白鑫虎落入了下风,也仍然只是在旁边这么看着。 马呢娜小声道:“他们那边人那么多,就这么眼看着吗?” 马金莲告诉她:“这些人太守旧了,仍然在玩过去的江湖规矩,殊不知时代已经变了。不过他们这样守旧倒也是好,这给了我们机会。” 马金莲有一点没说。 倘若这些人不守规矩,一起动手。 那他们是撑不住的。 纵然是于和,再大的本事,他顶多拖住一二三个高手,至于其余的,他就无可奈何了。 好在。 这些人似乎挺守规矩。 也许。 是另一种意思。 这些人,看起来挺尊敬白鑫虎的,但其实并不想让白鑫虎活着。 白鑫虎相对于这里的诸人,资历太老了。 其实他的武功也没有太高到哪儿去。 仍然不过宗师境而已。 大家都是宗师境。 就因为你资历老,就压人一头,凭什么啊! 所以,这里的人,在看到白鑫虎落下风时,没一个人去在意,反而他们看戏一样在旁边袖手旁观。 这是一种,哪怕白鑫虎会死,他们也不为所动的态度。 甚至他们就巴不得白鑫虎死。 在大罗,有一个权臣,他掌权超过二十年。 有人在旁边拍马屁说老大人好啊,这身子骨挺硬朗的,要是能再干二十年就好了。 这个权臣的儿子冷冷地说,干了二十年,不知道得罪多少人,有多少人恨不欲其死,要是再干二十年,不知有多少人要造反了。 这话放置于此,也是一样的。 白鑫虎这个人,太老了,虽然武功在线,但他的存在,仍然压了别的人一头。 就因为他在。 他就要压人一头。 那些人,武功和他差不多的,甚至可能有比他强的,这些人能甘心吗? 其实,能想通于此。 马金莲是深有体会的。 她本人就是一个例子。 想当年。 曾经。 马金莲一个人就代表了整个马家。 但她毕竟是一个女人。 一个没有嫁出去的女人。 她在执掌马家多年后,选择了退下来。 为什么退下来? 因为她发现了,自己主动退下来,也许会比较体面,不见刀兵,不必流血。 当然她也可以继续高高在上的坐在马家至高位置上,她能做,也能一直坐下去。 但到那时,就要流血,是要死人的。 而且那样一来,她就不可能毫发无伤的从这个位置上下来。 若有一天,她很可能会被人从上面扯下来。 那就太不体面了。 正是考虑到此点,她才选择放手,顺顺当当从当年那个马家的最高位置上走下来。 这样她至少还能在马家养老。 是整个马家都要尊敬的祖婆。 马金莲得到过赵长安的指点,明白位高而不可久,久必生腐。 所以她当退也就顺顺利利的退下来了,没有强求。 但这个道理白鑫虎显然不明白。 他一脑壳的肌肉,除了修炼,就是修炼。 此地让他保持了一颗赤子之心,虽然老了,也仍然显得很天真。 他不争权,不夺利,却不知道,在不知不觉间,他自己却成为了很多人眼中的肉中钉,眼中刺,绊脚石,不除之而不快的存在了。 最为要命的。 是那个女人。 那个已经成为妖怪的女人。 她毫无疑问是首领。 但是,这个首领,却并不看重白鑫虎。 在她眼里,白鑫虎可以是这个人,也可以是别的什么人,终究也只是一枚棋子而已。区区一枚棋子,换哪个都行,只要它能发挥棋子的作用,至于别的,不重要。 因此,她默许了一切。 白鑫虎这样一个大佬级的人物,却出来干炮灰的活。 第31章 于和拔剑 白鑫虎此时落入了下风。 他战意如虎,毫不犹豫的继续挥刀。 甚至他丝毫不觉得没人下场帮他是不对的。 因为他老了,太老了,心中仍然是武林中旧时的规矩。 在一对一的战斗中,除非有人开口,不然别人不好插手。 过去常有的例子。 两人开打,中间一个人加入进去。 打完就有话说了。 我要你帮了吗?你帮我是不是在说我打不过人家? 另一位也冤枉,我帮忙还帮错了? 所以过往的规矩,两个人动手,除非一方确定的喊话要帮忙,不然是没得人去插这个手的。 最怕帮了还落埋怨。 贱不贱啊。 都是江湖中人,往往都有脾气,一个不好就可能动刀动剑。 与其如此,出了力也不落好,倒不如定好了江湖规矩。 正如此时此刻。 白鑫虎明明落入了下风。 但他不开口,没一个人上前伸手。 甚至他们可能听到白鑫虎的求助,也会充耳不闻,当听不到,就等着白鑫虎去死。 和白鑫虎不一样。 这些神将,大多数都是在外边跑的。 脑子不灵的都死了。 能活下来,活得好,活到现在的,哪一个不是七拐八拐的心眼子。 哪一个不是聪明的一批的大聪明。 他们当然不想头上顶一尊大神。 如果是圣女那当然无所谓。 第一圣女的实力真的很强。 强到能镇压一切。 没有哪个脑子不好的想去挑战圣女的地位。 第二圣女已经不是真正的人类了,也不喜欢管理人间的俗务。 所以他们不用担心和圣女去争权夺利。 三来圣女哪怕是妖,也是那么的漂亮。 神将中虽有女性,但仍然是男子为主。 一群男子,早早就臣服在了圣女的脚下。 和外面那些女子相比,圣女的美丽是超越时代的。 看了圣女,再瞧外面的女人,哪哪都不顺眼了。 都是土鸡土妹。 哪怕目前最流行的大波浪,高开旗袍,也不过尔尔。 尤其是缠小脚引发的后遗症。 长时间缠小脚,会让人小腿,变短。 整个人往那一站,和小土鸡似的。 哪像圣女。 光腿就占了全身的三分之二。 这大长腿,迷死人。 诸多神将,看到了圣女的大长腿,就已经不把天下女人当回事了。 全是小土鸡。 所以神将愿意臣服圣女。 可惜他们不想要白鑫虎。 唰。 白鑫虎终于劈出了令自己十分满意的一刀。 这一刀,刀气迸发,甚至伤到了一个清溪剑派的弟子。 岳雨连忙道:“往后退,不要影响掌门发挥。” 于和出手。 很多清溪剑派的弟子,自不量力的想要凑前观看。 这些人也不动脑子想想,他们是什么修为,什么实力,有什么资格凑前观战,就算让他们贴到眼跟前,也是没用的。 看了也跟什么没看一样。 就像一个刚刚学会素描的人,你让他当面看一位大师画一幅油画,他该看不懂还是看不懂。 岳雨说话,有人还不服气呢。 但这时刘醒非出手了。 一把抓一个就给往后面丢去了。 有他出手,祁青丝也动了。 这女人毕竟不是真人,是女蛇妖,一出手就吸引了圣女的注意力。 妖力。 很淡。 但有就是有。 即便努力隐藏,也不可能一丝气息也没有。特别是这么近的距离。 圣女忍不住笑了。 “还真是有一些底牌啊,不过,就算如此,又有什么用呢?哪怕现出原形,在我面前,也是无用的。” 她淡淡的笑了。 十分轻蔑。 她的骄傲,是有道理的。 虽然从理论上,她仅止是半妖。 但她是第一代半妖。 第一代半妖,和之后的半妖不一样。 第一代半妖有可能触发青出于蓝胜于蓝的这个特性。很多神子堕落后成为神孽,甚至可以吊打父神,就是这个道理。 但第一代的半妖,血脉分裂后,就不行了。会一代更比一代弱。 西极有很多人崇尚血婚,就是这个道理。 这些血婚制的祖上,往往有了不起的血脉,他们希望维持这条血脉,所以选择了血婚制度。 真以为儿子娶妈,女儿尚父,这是很有趣的事吗? 与爱无关。 一切是为了家族,为了子孙后代。 是为了血脉。 不过至少目前,圣女是既得利益者。 区区一个隐藏身迹的妖,动摇不了她苦心经营的大势。 由于祁青丝和岳雨出手,把一个个无能又添乱的清溪剑派弟子拉回来,这让于和得到了解脱。 他终于不用,再有顾忌了。 武功到了于和这一地步,早已经超脱平凡。 他的破坏力太大了。 很容易就会误伤到别的什么人。 对此他一直有些束手束脚。 现在岳雨和祁青丝帮他清了一下场,他终于可以发挥真正实力了。 玉剑天命,在他的手上轻微一转,竟然有种欢乐跳跃的感觉。 那是高兴极了,在大跑,大跳的欢乐。 随后于和出剑。 一直的,主要是他守白鑫虎攻。 所有的还击也是在挡住白鑫虎刀的余裕下才进行的。 但是现在,他可以主动攻击了。 这一刻,他的剑,活了。 其实他原先剑法也是活灵活现。 但原先的活,只是一条小蛇。 一条小蛇而已,狂舞乱扭,也就那样了。 既翻不了江,也倒不了海。 但现在却是金蛇化龙,行云布雨。 真正的活过来了。 变化之大,就是蛇与龙的区别。 只一剑,就让白鑫虎由攻转守。 原本他攻势中都落入下风,每一刀的攻招都难以尽取其势,其刀法难以伸展,憋屈得不得了。 往往一刀劈出去,才劈出七八分,最多是九分,就要收手。 不然这手指,手腕,都要保不住了。 现在,更不好了,于和还手了。 剑在手是一扬,几乎是要跳起来了。 看似平平淡淡一点也不新奇的剑招,却总在意想不到间递到了眼前。 只是刹那间,白鑫虎的刀法就左摇右拙了。 他挥刀,太白金刀闪动带有白色微电的流转。 按理说,刀是神兵,武功也是神功。 虽然白鑫虎老了,却是老而弥坚。 他仍然是很强的。 但却抵挡不住于和的剑。 于和的剑,看似平淡普通。 但每每都在卡白鑫虎的弱点。 让白鑫虎有些顾不过来。 正当于此。 于和使了一招他的自创之剑。 虽然于和之前用的是清溪剑派的武功。 但坦白说,清溪剑派是一个历史短暂,剑法武功并不出众的小门派。 这个门派,只是因于和一个人而崛起,不是说它武功有多好多厉害。 当于和发现,仅是使用门派剑法难以取胜,就用上了他自己的玩意儿。 当年,于和武道初成,那时起,他就发现了清溪剑派武功的特点。 那就是——平庸。 极其的平庸。 毫无出彩之处。 当然,这也不是一无是处的。 虽然平庸。 但在弱点方面也是平庸的。 没有显着的特点,也没有明显的弱点。 所以这套剑法还是能够支撑起一个门派的。 只是对于于和来说是不足的。 所以,于和在自己自身的基础上,创了三招剑法。 第一式。 水花。 看起来是用剑挽一个剑花。 只是普普通通的一个剑花。 但剑招的运转,随心顺意。 这是灵乎其灵,而动乎其动。 它最大的特点就是,难防。 看起来简单,但十分吃天赋。 在于和使用起来,是灵机百巧无所不能的水花剑招。 在普通人看来就是乱舞一通。 这正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一招之下,白鑫虎就被破防了。 他结实紧密的肉身被一剑剖开了一条大口子。 白鑫虎的肉身非同小可,就算拿把砸墙的大锤子,抡圆了一锤子下去,也不过是砸得有点响而已。 但想要砸倒个人,别想。 可这样结实的身体,直接给开一个大口子。 这样尺许长的大口子,落在一般人身上,就是一个死字的下场。 但白鑫虎只是有些吃惊。 他伸手,在胸口轻轻一抹。 在他身上的剑痕,也就那么消失不见了。 连一滴血也没有流出来。 这是不死特性。 像这种不死特性,在外间是少之又少,万万没想到,在此地却多而有之。 因为此地从前有一条巨大的龙蚕。 这是一条天地异种。 它身体上的黏液能让贫瘠的土地焕发生机,让不毛之地也能生长出庄稼来。 虽然龙蚕被当年的地灵三祖杀了。 其皮毛骨肉血也没浪费,都收走了。 但也不至于说一点没剩下。 终究还有一些土是留下来的。 这些土里饱含着昔日龙蚕的血。 这极其少量的血,沾染的土,导致了圣女在此地炼就一种龙灵丹。 虽然少。 但每一枚丹药都能让一个人拥有不死特性。 只要受到的,不是致命伤,就能通过自愈恢复。 神奇,可怕,强大。 不独于此。 圣女还独创了一门本命观想法。 这是圣女根据自己由人变妖而领悟的感悟创造出来的观想法。 它极其强大。 能让人修炼出不死性的特点。 甚至。 这种不死特性已经成为了神将的标志。 如果不能掌握不死的力量,那就称不上一个神字。 所以白鑫虎的这种力量也是普通的。 不被这些神将看在眼里。 甚至他们还在鄙视。 这个老东西,越来越废柴了。 连一个年轻的后辈,也打不过,甚至给对方逼出了不死特性,真是垃圾。 殊不知,这根本不是白鑫虎不行,而是于和太强了。 所谓之人,就是有一种通病,觉得我上我也行的迷之自信。 当他们亲身面对了,才会让对方相信自己的强大。 既然如此,那就,杀。 白鑫虎的未死,让于和大怒。 你说你,你白鑫虎既然败了,找个台阶自己下来不就得了。 但是这个男人却还要重新起来叫嚣。 这不是在找死嘛。 所以于和施展了第二招。 于和这三招,是他根据清溪剑派武功的不足之处改进的。 是他所独有的。 第一招,水花。 第二招。 浪花。 和水花不一样。 水花这一招,是简单,随意。 浪花就不一样了。 这一招。 两个字。 漂亮。 手腕一抖。 剑是从基础剑法的撩剑式开始。 一剑逆势从下向上。 这刹那的光芒,照亮一切。 甚至这把一直光芒内敛的剑也都止不住光芒大盛,往外迸射,直入人眼。 入了白鑫虎的眼睛。 白鑫虎眼睛只一闪。 这刹那间的一闪。 但高手相争,能给你这一闪之机吗? 你脑子稍微一个闪神,立刻就会造成破绽,在气机之下,都不要说的,会立刻遭到对方雷霆般的打击。 很美的一剑。 也很漂亮。 但这份美丽与漂亮,是丝毫也不好玩的,它满满的全是危险,是杀机,是恐怖。 是于一瞬间突如其来的攻击。 白鑫虎的头就这么从脖腔子上跳了起来。 他的脖颈,胸口,出现了十七八条的裂口。 一时间没流血。 但当白鑫虎头落到地上之后,他的身体,这才开始喷出血来。 像瀑布一样。 噗地,往外猛喷。 滋啦的血,喷得到处都是。 很多人眼中射出如释重负的光芒。 哪怕不说,马金莲也看出来了。 这些人对白鑫虎的死根本毫无悲伤。 或者说有,但太少了。 根本无足轻重。 白鑫虎的死,更多的是让人开心。 他们早巴不得这样的老人死掉,死干净了。 圣女却有了一丝悲意。 这个老头,不管怎么说,和自己也算是旧熟人。只可惜,他死了。 因为,她成为了半妖,人类的情绪,在她的身体里,渐渐淡弱。唯有仇恨这样的执念,才会让她一直耿耿于怀牢记在心。 而不是一个白鑫虎。 老白,可惜了。 她伸出手指。 手指纤白美丽。 像是一根玉葱。 白嫩。 皮下隐隐有一层青气。 “上。” 她的声音慵懒,淡漠,毫无一丝情绪牵挂于其上。 这一个上字,说得和吃饭,喝茶一样。 就好似,她根本不在意死的是谁,也不在意接下来上的那一个是谁。 诸神将眼神交流了一下。 有人想上,有人在犹豫。 有人想要保持实力。 有人想要再等等,再看看。 有一个人笑了,然后他出来了。 “我上吧。” 这人身材高高大大,十分魁梧。 一看身材有二米多高。 任何人看到此人,怕都得说上一句,好一个彪形大汉。 好英雄,好汉子。 这样的人,在外面,短时间是不愁没饭吃的。无它,身材太好了。 他一身毡布,厚厚的包着他的身体。 走到了场中。 有人已经把他的事说了出来。 “是牛神将,没想到他下来了。” “神将,这不是张家的那个?” “没错,原本地灵门的张家,不过现在是我们的牛神将张觉晓。” 听了这些话,于和忍不住道:“你是张家人?” 他其实真正想说的是,地灵门张家。 第32章 张觉晓,神将,神甲 地灵门,张家,名动天下。 曾经地灵门三祖之一。 可以这样说。 地灵门三祖,其实刘氏一族早早没了的。 锦氏一族也和当年的锦天没什么关系。 人所共知。 锦天其实是入了杨氏的家族。 杨家和锦家关系再近,也是有所区别的。 所以地灵门三祖,真正发达的,只有一个,是张家。 张家的发达是难以想象的。 谁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能是阎魔君天子神的庇佑吧。 张小乙后半生是一个渣男,他有过很多女人,纳了很多小妾,生下了很多的孩子。 是他建立了张氏的家族规矩。 妻生子是北张主家。 妾生子是南张分家。 私生子是张家的旁支。 虽然说偌大的张家,分成了主家,分家,旁支,但因为这里面有名有份有节有规的,倒也没人说出个不是。 分家的生活,不比主家差到哪儿去。 私生子的旁支也不至于要给主家当牛马。 至少,教育权是有的。 一个个也是能够发财的。 不像当时,分家是主家的奴才,旁支是分家主家的奴才。 在过去,一个大家族里,嫡支出了问题,才有分家,旁支的份。 而所有分家旁支,都是主脉的牛马。 可是,也不是什么都没有的。 在张家,你可以是分家,也可以是旁支,你甚至可以是一个女孩子。 只要你能习武,拥有一身过人的功夫,你就能像一个大爷一样的活着,至少没有人敢欺负你,你也一辈子实现了财务自由。 金钱,女人,要什么有什么。 所以,旁支,分家,又有什么关系呢? 没那么多深仇大恨。 但前提是,你得会功夫。 功夫越高,福利地位也就越高。 可问题是,张觉晓这个人,一生下来就体弱多病,经脉不张,经常的生病。 所以张觉晓从小就没有享受到家族的温暖。 反而是歧视。 “废物。” “无能。” “天生的废柴啊。” “张觉晓,你怎么不去死,你这么弱,应该早点死掉。” “家族需要一直养着这个废物吗?他不会吃我对家族的贡献金啊!” “滚开,不要靠近我们,你这么弱,会妨碍我们的。” “他老是生病,就是不死,也是奇了。” “哈哈哈哈哈……” …… 从小到大,他都是听这样的说话长大的。 也许小时候,他还没有注意到。 但是他终究是要长大的,然后就明白,所有同龄的孩子,张家人,不仅不关心他,反而想他去死。 他只是身体弱。 又没犯什么错。 为什么要这样对他。 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老人。 老人是个乞丐,云游至此。 他经常关注这里的人,包括了张觉晓这个孩子。 有一天,他看这孩子坐在树下。 就去问。 “那些孩子在玩,你怎么不去玩啊!” 张觉晓告诉他。 “他们是在练功,不是在玩。” 老乞丐问了。 “你为什么不练呢?” “我身体不好。” 坦白说,有时想想,张觉晓也觉得很怪异。 自己为什么要和一个陌生老头说话。 也许。 他太孤独寂寞了。 所以不管是什么人,只要这个人愿意和他说话,他就愿意回应。 老乞丐说话很怪。 他听了张觉晓的话,反过来说道:“身体不好,这不是更应该习武吗?只有习武才能改善体质,你不明白这个道理吗?” 对于习武,张觉晓也是多有打听的。 不仅是他,也有他母亲去问的。 张觉晓道:“我去打听过了,身体资质不行,就不能习武,不然功夫练不成,身体反而会更快垮掉的。” 这个答案,毫无疑问,放在哪儿,都是正理。 但老乞丐哈哈大笑。 他说。 “普通的武学是这样的没错,但这世上武功千千万万,自有神奇莫测的特殊功法,可以生残补缺,后天补先天。让原本身体孱弱的人,变得身强力壮。” 此后,张觉晓就走上了这条路。 他修炼大力牛魔拳,将一副原本孱弱至极的身体,练得如钢似铁,结实无比。 不过,于和并不在意。 他看这个年轻人,空着一双手,忍不住道:“你要赤手空拳和我打,我手上可是一把神兵,你太吃亏了,会死的。” 张觉晓哈哈大笑。 “你们这些人,有点能耐,就小瞧了天下人,你以为我赤手空拳就是好对付的吗?殊不知我也不是好惹的。” 他说着往前踏了一脚。 这一脚,震得地面噗噗作响。 灰尘一下扬起三尺。 连于和的脚也感觉到了一丝麻意。 仅此一招,就足以证明,这个牛神将,张觉晓的武功有多厉害。人家敢下场,是有真材实料,不是随便来玩或送死的。 不过,这又有什么用。 再强大的身体,在这把神兵面前,也是一剑斩之。 于和轻轻垂下剑。 虽然他什么都没做,却也暗自蓄起了势来。这就叫,蓄势待发。于此期间,他掌中的神兵,也因吸了血,发出了剑鸣。 足可见此剑的欢欣。 剑是凶器。 一把剑铸出来,就是要杀人,见血的。 只有如此,剑器才能体现出它本身的价值。 实现了自我价值,纵然这是一把剑,也是散发出了喜悦的情绪。 当然,能有如此反应,更加证明了此乃上等的神兵,别的不说,这灵性是十足啊。 往日,这寂寞神剑空守匣,它能高兴才怪了。只能在黑暗的剑匣里,日复一日,慢慢的等着。 直到现在。 剑逢了明主,这才欢欣雀跃起来。 感觉着手中利剑的轻颤,于和脸上却是一抹悲色。 “你是一个年轻人,我看得出来,你这个人一腔热血,堂堂正正,我实是不忍心杀你。” 他是于和。 要是一般人,他大可选择留手。 因为他做得到。 但这个张觉晓,他知道,他是强者,武功极高,他若留手,他反而可能会被打死,所以他势必要尽全力。 但是,他要用了全力,这个年轻人,怕就要死了。 张觉晓大怒。 “你这个人,我知道你,自号什么天下第一,过往没人和你计较这个,你还真以为你是什么天下第一了,今天我要让你死在当场,让你知道知道厉害,让你明白什么叫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他言至于此,是真要出手了。 张觉晓。 年轻人。 大好前途。 武功也受到了很多人的肯定。 在诸多神将中,也不是可以随便忽视的人物。 这是一个假若不死,定有作为的年轻人。 但也因为他是一个年轻人,就有些暴脾气,冲动,没城府,遇事就喜欢往外跳。 殊不知,很多年轻人,哪怕是天才,都是这样死的。 天才很宝贵。 但天才也很廉价。 江湖上有一个说法。 成长起来的天才,才是天才。 没成长起来的,啥也不是。 很多年轻人,觉得自己是天才,就喜欢闹,喜欢跳,表现的天不怕地不怕。但他们如果活下来,就会脾气大为改观,变成他们曾经讨厌的那种,老一辈人模样了。 只可惜。 这个张觉晓。 终究还是太年轻了。 他自以为他是天才。 殊不知,于和也是天才。 还是一个人挑起了一整个门派的超级天才。 这么多年,盛名之下的压力,他一肩担之。 直至如今。 这样一个人,哪里是张觉晓目前可以比拟的。他和于和之间差得大着呢。 但少年意气,正是风发飞扬之时,让一个正当于此的少年人承认自己不如人,比杀了他还难受。在他这个年纪,热血,冲动,为一时之气,就赌上所有,也是不奇怪的。 只有当他老了,回首往事,才会惊讶的发现,哎呦,我过去这么蠢的吗? 但现在,他充满着雄心,壮志,和坚定无比的自信。 年轻人上前。 他不是冲。 不是跑。 更没有大跳。 而是一步一响,一步一震,每一步都踏实有力,仿佛一锤子砸在地上一样。 这位一步步的走上前。 于无形中,塑造了一种强大的压迫感。 于和眉头一挑,来了几分兴趣。 他忽然想起了从前的故事。 当时,他刚刚得到了天下第一的名头,继承了清溪剑派,成为了掌门。 在当时不知有多少人想要落他的名头,借他上位,想要踩一下他。 但他来者不拒,一一都打了回去。 虽然发不了财,但也没丢过份。 甚至,那年月,他也遇到了一些他所欣赏的年轻人。 那些锐意扬发的年轻人。 每一个都聪明的一批,精明得过人。 甚至他都舍不得把人给一下子杀了。未成长起来的年轻人要杀虽难但并不是不能杀。可他仍然手下留情,往往给对手一线生机,没有补刀。 不补刀,在老江湖来说是不可能的。 只要是一个老江湖,就要补刀。 古代军功以人头为记,就是这个原因。 你不看到这颗人头,你就不能说这个人死了,保不齐没死呢? 所以于和一直在放水,放水,不停的放水。 打败对方,然后放水,打倒了对方,然后不补刀。 就这样,让他的对手,一直成长,一直成长。但到了最后,却是并没有把对方培养起来。 那些人,曾经的少年。 或者说年轻人。 有的人选择了退隐江湖,带着女人过平常人的日子了。 还有的人,投身进入了新朝,大约结果是不太妙的。 正如于和也退隐了一样。 现在,又遇上了一个,骄傲自信的年轻人。 唉! 真不想打击这样的年轻人啊。 长剑,轻颤。 发出了微微的剑鸣。 但张觉晓根本无视了这么一把剑。 他又是一步后,终于快了起来。 双肘一开,就要打拳。 大力牛魔的拳。 双角抵天。 两只拳头,一发儿的打出去。 如果有打拳的,一定会发现,一个人打拳,最好的方式应该是左右开弓,先打一拳,然后再打一拳。 反之一次打出双拳,却往往威力不强。 因为人在左右权衡的时候,把握不了精确的力道。 这就导致了,双拳打出,却力不从心。 不过这种情况是针对普通人。 普通人做不到,不代表武功高手做不到。 张觉晓能做到。 双角顶天。 这一招在古代摊戏里也有过。 有用肘打,也有用拳打。 张觉晓大概是怕于和的剑,不敢靠近了贴近了,没有选择用肘打,而是用拳打。 这样双拳打了出去。 于和感觉到一股极强的力量袭来。 他忍不住笑了。 很轻微的笑。 嘴角微微的一翘。 下一刻他动了。 只是一个横步,就让开了这双拳的打击。 同时,于和反抽了一剑。 他打白鑫虎至少还用了招术。 但对张觉晓这么莽的,连招儿也不用,直接横抽就可以了。 随随便便出手,随随便便一剑,就斩了张觉晓一剑。 张觉晓万万没想到,自己自信十足一招,没打中不说,还自己给劈了一剑。 他往后一退,有些不敢相信。 但衣袍上的口子证明了他的确被斩了一剑。 “行啊,居然真能斩我一剑,可惜,杀不了我,连伤也都没伤到。” 于和感觉自己方才的一剑,那一剑之下的触感。 “你在身上穿甲了。” 这年头,居然还有人给自己套甲? 张觉晓撕下了身上的袍衣,在袍衣之下,是一副鲜红色的铠甲。 这是一枚枚钢片缝起来的钢甲。 钢,是百锻钢。 里面镶着精皮,隐约间还有细锁链子的甲的里层。 在过去。 这样的钢甲,即便是军中顶级大将怕也是不会有的。只能用铁甲,或冷锻的钢甲。 生产成本极其昂贵。 一个国家,倾尽全力,最多,也就只能维持二三千人的规模。 再多,国力就维持不住了。 因为这不仅是一套铠甲的原因。 还有,这套铠甲的重量,普通人穿了就走不动道儿了,只能用骑兵身上,而用于骑兵,这对于马也是有要求的。 需要特殊的,能够载重的战马。 能够穿得上的战士。 还有就是这些铠甲。 如此一来,这么多的条件下,难怪一个国家也只能武装几千兵骑了。 毫无疑问。 张觉晓的铠甲,比古代的冷锻钢甲要好得多。这是百锻钢,至少是以上的。 如此好钢制造的铠甲,也就现在能够办到。在古代是万万不可能的。 但是在现代,却是可能的,甚至可以把此甲装备得很好。 张觉晓说了。 “当年,我家祖上,地灵门三祖,一人一套神铠,他们持刀横行,天下无敌,把我圣教直接给打穿了,打崩了。细数过往,我们这些后辈纵然不才,也是要学着一些的。” 地灵门三祖的确如此。 干活时一人一套铠甲,并且有多大财力搞什么铠甲。 一开始还是军甲。 后来就是神甲。 神匠打出来的手工艺品。 有时甚至要叠甲,一个人穿两套,甚至三套。 凭借这种武装到牙齿的叠甲,他们肆无忌惮,横行无忌,出入大墓,连西方圣教也是咬咬牙,硬生生的给打崩了。 这些事,都是有确切的,被证实了的记录。 张觉晓自然是学会了。 甚至不止是张觉晓。 西方圣教的人也都一一学过去了。 为什么现在神将横行。 就因为他们大多数人都穿了这一身的甲。 第33章 魅灵,玉生烟 于和看到了对方的甲。 这钢甲真是好甲。 他随意一斩,竟然没有破防。 毕竟是百锻钢,哪有随便就斩破的。 不过对此于和也仍然没放在心上。 他冷眼一看,摇了摇头。 “你穿这甲,有一段时间了吧!” 他这样发问。 张觉晓道:“不错,还能当负重练功。” 这身甲,很重。 穿上它,张觉晓需要时时刻刻的运功,才能负担得起这份重量。如若不然,身体长时间被这重量压着,会影响人的生长发育的。 但好处是,在这种时长日久的修炼下,他武功进步很快。 一身筋骨,坚硬如铁石一般。 力量也在不住的增长。 一举手,一投足,都有莫大伟力相随。 一拳下去。 空气都被震动,发出噼啪的响声。 有一种空气凝固的被打碎的感觉。 这样的身体素质,这种的强大,也无怪乎张觉晓对自己的自信。 不过于和仍然是不为所动。 他轻轻淡淡地说道:“穿铠甲啊,好是挺好的,但你知道江湖上,武林中,为什么没人穿甲吗?也许,古代朝廷不许是一个原因,武林门人不喜欢铠甲的重量是一个原因,但最主要的,其实反而是影响了武道的修行。” 他看张觉晓。 “这个道理你不明白吧!” 张觉晓一怔,却又很快的不以为意。 张觉晓觉得,穿铠甲怎么了,增强了战斗力呀,有好东西,有条件,为什么不用呢?最简单的例子,地灵门三祖哪一次去干活的时候不给自己叠上几层甲。 他们去过那么危险的地方。 能生存下来。 能活着回来。 就是因为如此。 怎么,轮到自己这里反而就不行了。 倘若这时,他认真请教于和,也许于和会告诉他原因。 道理其实挺简单的。 一来地灵门三祖武功都挺高的,高也就算了,还一个个都潜力十足,像一块肥肥的油脂,一掐就冒油。 偏生他们还出入于无穷的凶险中。 在危险中,他们得到了锻炼,得到了成长。 他们就像一块铁,既有好的炉子炼化,又有好的工匠在锤打,所以才能飞快的成材,成为神兵利器。 但张觉晓呢。 他们这些人。 很多人都太年轻了。 虽然一个个的,武功不错,但这些人,最多也就是宗师境,注意,是最多,大多数也不过是过去一流左右的人物而已。 甚至可能有人连超一流也不是。 在这末法时期,他们大多都很快站到了武道的顶点。 可以和他们相提并论的高手,不多。 甚至就是没有。 所以他们的经验,都不足够。 他们的成长,有些拔尖了。 过于的拔尖。 其实他们的基础不牢。 在面对普通人来说,没问题。 但这能和当年地灵门三祖比吗? 哦,对了。 也许他们可以和刘一夫比。 刘一夫在最初之时武功平平,甚至没有。 但是他有各种机缘奇遇,又有强大的降术为辅,学习什么都快得飞起,即便是武功也一样,此外还有知本论这样的秘术。 所以刘一夫不仅没有拖什么后腿,还后来居上,实现了反超。 在攻打西方圣教时,刘一夫当时的实力也算是很强了。 张觉晓拿自己和地灵门三祖相比,简直是笑话。 人家什么水准。 你什么水准。 哪来的自信,哪来的自负,让你觉得你可以。 这不是开玩笑嘛。 偏偏不独于张觉晓,还有很多其余的人,也皆都如此。 觉得自己也可以。 “穿多了那件铠甲,你已经被安全感包容住了,给打败了。” 铠甲穿着。 是要拼命用的。 如果不是要拼命,你穿什么铠甲呢? 地灵门三祖,每一次行动,穿铠甲是为了拼命的。 而张觉晓穿着铠甲,他战斗几次?多数时间,他是享受着铠甲保护下的安全感。 而不是什么练习负重。 “你在胡说什么!去死吧!” 张觉晓不知为什么,突然发怒了。 他不知道,这正是因为他被于和说中了心里最深处的感受。 长久以来,一直包容他的安全感。 他已经记不清,上一次脱下铠甲是什么时候了。 洗澡如厕的不算。 张觉晓踏步往前。 他双手抬了起来。 手掌打开。 双肘向外。 随时可以打出一拳。 这是大力牛魔功夫中的如意拳。 如意拳,其妙就在如意二字。 如意,如意,顺心如意。 此拳法重心不重意,重意不重形。 形而胜在上,意而胜在顶。 一层比一层更深入的关系。 奥妙非常。 在这样的拳劲功夫下,张觉晓自信不输天下任何一个人。 哪怕是面前的这个人。 于和微微一笑,他长剑一挑,扬了起来。 对不起,不能和你玩下去了。 于和剑法第三招。 雨水。 天上。 下雨了。 于和的剑法,由此可以知之,已经到了返璞归真的地步了。 常人的剑法,求精求妙,力求繁复。 但到了于和,一切只求一个简字。 随随便便,简简单单。 收发由心,收放自如。 这时,一剑往前,看似极慢,实则极快的刺击。 便是雨水了。 水花,浪花,雨水。 这就是于和三剑。 他自己独创的三招绝技。 简单,随性,但每一招都是威力强大,且恰到好处的三招。 注意。 于和把清溪剑法当成了一盘菜。 理论上,这其实是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一盘菜,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但有了于和的这三招剑法,就好似给这道菜里放了油盐醋,让原本乏味可陈的菜,变得有滋有味了。 所以雨水这一招剑法。 张觉晓也挡不住。 他的铠甲也保护不了他。 但因为他是姓张的,于和刻意没有杀了他,而是伤了他,没要他的命。 原本这是不可能的。 因为张觉晓有不死特性。 但在于和面前,这成了笑话。 永远,也不要小看一个天才。 像于和这样的人物,你不知道他这一生中有多少感悟,其中有很多可能是一时随之由是,但也有可能是一些由之而得。 在无声无息中,你不会明白于和积攒了多少底牌。 正如此时。 于和打出了一张底牌。 剑意。 想当年。 白云小白,用错金丝的剑意,轻而易举的把天下最顶级的大妖母上蛛给封印了,这简直是岂有此理,不可思议。 由此可知,人族剑意的力量。 但普天之下,能够领悟剑意的人,天下有几? 大多数修学剑术的,也不过是练出剑招,剑法,剑道,剑技,剑心,仅此而已。 至于剑意,就难了。 剑意,是剑法最难,也最难描述的东西。 威力极大。 可没想到。 于和出触及到这一步了。 大抵常人最多也就是明悟剑心。 比如燕燕于飞的剑术奥妙。 离手剑。 它的诀窍,就是剑心。 剑有心,才能收放自如。 才能放得出去,收得回来。 可人家这会儿玩剑意了。 剑意入体,立刻把张觉晓给封印了。 一丝丝,看不见的剑意,勒入到了张觉晓的体内。 “啊,啊,啊!” 张觉晓倒在地上,疼得都说不出话来了。 又一个,倒在了于和的剑下。 “下一个。” 圣女冷冷地说。 同时,她对于和也是提起了一些兴趣。 这个人,实力的确挺出众的。 但是,那个人在哪儿呢? 那个人,自然是指刘醒非。 刘醒非在哪里? 他早早潜入下来了。 倘若细看,就能发现。 他的双脚,早已经离地了几毫米。 根本是和地面隔了几毫米。 同时,他的气息内敛。 整个人站在那里,却感觉不到他的所在。 最恐怖的是,当有人出现在他的面前时,却对他视若无睹,看到和没看见一样。 这是一种强大恐怖的精神诱惑。 刘醒非打量四周,往下深入。 很快,他松了一口气。 来到了要害之地。 这里是什么地方呢? 当年龙蚕命陨之地。 龙蚕,极其强大的异种生物。 好在不擅长战斗。 所以它哪怕拥有最顶级的神异,也是仍然被三祖给强行格杀了。 可这毕竟是最顶级的神异。 哪怕死了,也仍然有遗泽余下。 当年。 三祖干得比较丧心病狂。 他们杀了龙蚕,收了血,摄走尸,甚至连沾了龙蚕血的土也拿走了不少。 可即便是如此。 龙蚕在这片土地上生存的太久了。 它的气息已经与此地交融在一起。 哪怕死了,尸体不在于此,也仍然留下了丰富难想的余泽,继续造福于此地。 所以。 刘醒非在第一世,仍然是把财富,把自己的墓,重新设置于此。 他要取回自己的一切。 可是。 正在关节处,他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阴气森森的人。 这个人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不,这不是一个人。 但也不是鬼。 而是一个……魅。 魅不是鬼,也不是人,它是一种意识体,一种生者的残念。 可以说是一种灵,十分强大的灵。 这种灵往往因其不是鬼的特性而十分难缠。 一经遇到,就要当成其不存在,不见,不闻,不识,不应。 一直到当这个魅愿意放过你。不然给缠上了就麻烦了。 毕竟它不是生灵,和这样的在一起,会给生灵以极大的负担。 这么说吧。 说某一个人一段时间里十分倒霉,做什么都会出事,这很可能就是给什么灵缠上了。 魅灵,就是这样的一种灵。 它是一种极致的虚无,明明不存在,却因为执念,而存在于这人世间。 这是一个女人。 哪怕一头秀发覆面,也仍然可知,她若活着时,应该是个美女。 衣着呢,是一袭白色的长裙,唯一遗憾的是这件长裙有些短。 一双白生生的小腿赤足立在地上。 说是立,但也就脚尖点在地上。 整个人,应该说是飘着的。 裙角袖边,是破破烂烂的条缕状。 烂出了密密麻麻的丝带子。 不知道的,真以为这是什么女鬼,恶灵。 但刘醒非知道。 这个女人,如果他的记忆没有出错,应该是死了的,并且是留不下魂来的那种。 当年的那场大战,双方都不遗余力,都拼尽了全力,都确定把对方杀死了。 连神魂也是要抹除的那种灭杀。 要不然,那个圣女岂会对自己恨成那个样子。 所以,它的确死了。 只是长久以来,这处有龙蚕所在的地方,它的影响,让一些飘散的残念,留存了下来。 形成了魅灵。 只有极其痛苦的灵魂,才会有可能生成出这种魅灵。 然而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个魅灵貌似认出了他。 她走过来。 又或者说是飘过来的。 假若是普通人,面对这样的一个魅灵,会在虹吸作用下,于瞬间被此魅灵吸收走一切的生命力,从而呈现惊吓至死的模样去死掉。 其实这是一种生灵遇到的两极反转。 一阳遇上一阴。 阴盛阳衰。 结果就是这一阳没了,一阴存在。而一阳中必有极阴,这极阴滋补了一阴,从而阴上加阴。也就是很多人说的采补现象。 但刘醒非是特殊的。 他修有降术。 最擅长的就是把握阴阳的平衡。 降术师擅长把握阴阳平衡。 往往会把多出的阴,或阳,给排出体外。 而对于降术师来说,体内经常是阴多于阳。 所以想要维持平衡,就不得不把很多阴气给排出去。 只要细观历史就能发现一件事。 在历史上,大云有很多喜欢玩男同的。 这是因为降术师在大云曾经大兴过一次。 后来是大罗也大兴过。 这一次,可以说是某个人影响的。 降术师排出的阴气,在不知不觉中被其余人吸收了。 导致那些个的人,也一一阴盛阳衰。 哪怕是个男人,也会在阴气的影响下,变得娘娘腔。 魅灵是极阴的存在。 它的存在,会严重的影响人。 男人遇到魅灵,容易孤独终老。 又或者对女人没什么兴趣,却特别的比较重视哥么义气。 这是指原本取向正常的。 如果是一个有些变态的,搞不好此后就喜欢男人去了。 好在,魅灵现在面临的是刘醒非。 大降术师。 而且是三段的大降术师。 这样一位大降术师,哪里怕什么魅灵。 这就叫术业有专攻。 魅灵十分强大,十分难以诛除。 可在特殊职业者,降术师面前,那就不是个儿了。 但问题在于,这急切间,刘醒非不好出手。 这要是一出手,不是说他来了吗? 可此刻这个女人已经贴近了。 “蓝田,日暖,玉生烟……” 她发出这么一丝的意念。 然后问。 “你知道,我是谁,吗?” 刘醒非松了口气。 大多数魅灵,会在执念的影响下,生成一种强大的恶念,在它们魅灵本身的影响下,这恶念会变得恐怖无比。 不过偶然也有性情十分祥和平淡的魅灵。 只是少,不是没有。 现在这不是就遇上了么。 至于这个灵。 刘醒非当然是想起来了。 当年那个——玉生烟嘛。 第34章 阳戈,收蚕龙 刘醒非仍然记得这个女子。 仍然记得。 记得她生前的模样。 其实这个女人就是当年,圣女的师父。 西方圣教名义上的教主。 玉生烟。 西方圣教。 玉氏为尊。 但说起来好听,可实际上,这位玉教主其实只是一个幌子。 她在教中,辛辛苦苦,只是受罪而已。 她所做的,只是被吊了起来。 光着一双腿,连一条底裤也没有。 只为了满足蚕龙的胃口。 蚕龙。 好色。 并且胃口又高又挑。 普通女人,长得再漂亮,它也只会嚼吧嚼吧,吃下去。只有武功修为高到一定的程度,它才会慢慢品,一直舔,品尝这个女人身体的分泌物。 这种生活,对于圣教的教主来说,是水深火热,生不如死。 但为了整个教派,女人一直是默默承受的。 所以。 当年。 蚕龙被诛。 她其实是喜悦的。 所以死后,她的残念,竟然反而对刘醒非有着好感,想要上来和他贴贴。 这也是巧了。 普通人遇上这种事,哪怕这魅灵不想杀他,他也是要死的,之前解释过了,生命的虹吸理论。 魅灵是极阴生物。 她太过于贴近一个人,特别是男人,是会要人命的。 正常的男人连鬼都受不了,更不要说一个魅灵了。 但刘醒非偏偏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他超常了。 所以这个魅灵虽然过来抱着他玩贴贴,他也只当身上多了一团冷气。 了不起冷点儿,要命还不至于。 “看来,她是一个迷茫的灵。” 刘醒非发出了感叹。 此女生前承受了莫大的痛苦,以至于死时是欢喜的。 她只是不好自杀,不是说她不想死。 当她可以死时,她对杀她的人,心生了感激。 不过这么多年。 自己肯定不是她最挂念的那个人。 是那个女子。 圣女啊。 刘醒非直至如今都依然记得的。 那仇恨的样子。 这很讽刺。 但给这个灵缠上,终归是不好的。 算了,先哄一下吧。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什么名字?” “你想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什么名字?” “慢慢走,跟我来。” 刘醒非慢慢引导它。 这是魅灵。 也许自己万魂幡在手可以试着收它。 但现在办不到。 普通的空间之宝收不了魅灵。 魅灵的地域性很强。 你不好强行把它带走。 但它却可以锁定你一直跟在你的身后。 所以,要哄,要让它自己主动跟你走。 不然你控制不了它的。 一番努力后。 这个灵仍然跟在刘醒非身后。 它的手捏着刘醒非的衣角,怯生生的,但又不肯离开。 这就是魅灵,残念,它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只是像个失忆病人一样,模模糊糊的跟着你,说着似是而非的话。 “希望没事吧。” 他想。 至少,他知道,如果魅灵愿意,那个女人应该早早发现她的。那女人既然一直没有发现她,就说明这个魅灵不想见她。 所以即便自己带上魅灵似乎也不会有什么事。 但是,那个女人呢? 这里说的是另外一个。 母上蛛。 它还在吗? 刘醒非觉得那个人是麻烦,但对母上蛛而言就是恐惧了。 无论如何,对于一个曾经吃掉你血肉的女人,保持点敬畏,挺好。 正当刘醒非要深入于此时。 魅灵忽然拉紧了他的衣服。 刘醒非立刻感知到,魅灵在害怕。 它已经是魅灵了,还在怕什么? 是另一个魅灵。 刘醒非一眼看过去,就感觉到了一股极大的愤怒存在。 这是愤怒之源。 一个处在更高层的地方,有一个巨大的愤怒之源。 这是,龙蚕的残念。 当年,龙蚕被杀。 的确是死了。 但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玉生烟的残念存在了下来,她没有死透,因为她生前承受了极大的痛苦,这痛苦之大,让她在活着的时候,就分离出去了自己很多的意念。在她承受痛苦时,她会不由自主的选择发散思维,让自己脑袋空空,好减少清醒意识下难以承受的痛苦。 或者说一个人承受太多压力,被打被欺负,导致封闭心灵,形成了一副空洞模样的。 这种状态下,往往会形成双生人格。 但也有可能直接就废了。 在一些喜欢欺负折磨人的术语里,叫做玩坏了。 这样的人,长久下去,她若死了,就会产生残念。 这些残念会在原主死后的怨念下,变成特殊意义的恶灵。 有的恶灵,这里泛指恶鬼。 虽然强大。 但术业有专攻。 仍然有一些有术之士可以诛而除之的。 超渡也好,直接灭杀也罢,是能解决的。 不过是难度大小而已。 但残念形成的恶灵,那就不好办了。 这属于一种诡异。 驱逐之,可也。 但想直接灭杀掉,就很难了。 虽然这种存在想要杀你,这是指你比它强大的基础上,会比较难,它更大的可能,是带给你坏运气,是干扰,是骚扰。慢慢的,一点点的影响你。 就像有一只蚊子,嗡嗡嗡,不停的在你旁边,杀不了你,却能给你一个大血包,让你麻痒难耐。 一睡觉,它就来了,嗡嗡嗡,嗡嗡嗡,让你连睡觉都睡不好。 这是不要命,但太难受人了。 所以这样的灵,一般人都是避之唯恐不及。 好在玉生烟这个灵,有些特殊。 她一辈子被欺负,攻击性太小了。 而她又隐约认得刘醒非,在内心深处,对刘醒非有着一份莫名其妙的好感,所以她什么也不做,啥也不管,就是想要在刘醒非的身边,这会让她感觉到安全,舒服。 她所追求的,也就这感觉而已。 当年。 她不是没有恨过,怒过。 但一切的爱与恨,都是无可奈何。 为了圣教,为了整个教派,她不得不吊起自己,一次又一次,永无止歇的满足龙蚕的邪念。 好换取龙蚕体表的分泌物,用于在此种田。 这里的田土极其贫瘠。 唯有,也只有,用龙蚕的分泌物,掺入水中,才能肥田,让如此贫瘠的田土生长出农作物,才可以满足这里数以千万计的教众。 不然,你想,在这么样的一个地方,要是从外面购粮,不说运输,就是运进来了,长时间的维持,需要花多少钱? 再说这里的人大多习武。 穷文富武。 哪一个练武的不是大肚汉。 粮食少了,饭都不够吃,还练个尸比的武功啊。 所以说,圣教过往能够撑下来,就是因为,圣教历代,都有一个伟大的女人,在做出牺牲。 但是,毫无疑问。 这种牺牲极其痛苦。 痛苦到,当一切结束时,玉生烟是喜悦的。 她的内心是解脱,是欢喜,所以才对刘醒非有好感。 因为刘醒非他们做了她想做但不敢做更做不到的事。 可是。 因为她的残念形成。 导致了原本死透的龙蚕,在执念的吸引下,也出来了。 只不过,龙蚕的位格高,它在高高在上之地,暂时的下不来。 但也让玉生烟惴惴不安了起来。 它知道。 龙蚕重现,是自己引发的。 龙蚕,即便死了,也依然想要得到自己。 因为——龙蚕还没有吃了自己。 龙蚕以前,享用过不知多少西方圣教的圣女,教主。当这些女人消耗干净了,人老色衰,没什么水分了,龙蚕会把她们吃掉。 这才算完。 这叫结束。 但龙蚕死时,玉生烟还没有死,她原本还能再撑几年的。 这就像什么呢? 像一个喜欢吃肉的人,在餐盘里的最后一块肉,他没吃到嘴里。 也许在旁人看来,这只不过是区区最后一块肉而已。 但在那个人眼中,这最后一块肉,代表的是这一整餐的饭。 我的饭,我的菜,还差了最后一口肉没吃,这怎么能算完! 倘若玉生烟死透了,什么也没留下,也就算了。 但玉生烟的残念魅灵,让龙蚕也重生了。 可玉生烟又不能走。 她被此地禁锢住了。 在未来,迟早的某一天,她可能会被龙蚕直接吞了,到了那时,龙蚕搞不好能重新活过来。 当然,这大约是不可能的。 末法嘛。 可玉生烟却是一定要死的。 现在蚕龙发出了动静,玉生烟岂有不害怕的。她身上两个执念,一是在此地,二就是刘醒了,当然,此时的刘醒非代表的是当年他们的三个人。 可不管怎么说,此时玉生烟但凡有一丝想活,她就不敢离开刘醒非。 恶灵就是这样,任性。 真是麻烦。 刘醒非意识到了这恶灵的威力了。 有此恶灵相伴,什么倒霉的事都要来了。 不过,若是说蚕龙,大不了再杀一次。 刘醒非一念于此,不由杀心大起。 下一瞬间,他就来到了更高层处。 一至于此,他就看到了蚕龙在咆哮。 这巨大的,散发蓝色光芒的蚕龙。 整个儿的飞扑过来。 它虽然十分渴望得到玉生烟,但它也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现在看到了拥有仇人气息的人出现,二话不说,直接发起了攻击。 蚕龙力大。 它这一冲击,不要说是个人了,就是一头古象,当此一击,也是要被活活撞死掉的。 可偏偏,就是对刘醒非没用。 九天神行章。 此可以天下无双的盖世神功。 能够让一个人踏足不可思议之地。 也就是说,刘醒非想怎么走,就怎么走。 虚空蹈步,如步于平地。 轻易的,他就到了上方。 这不是飞。 而是行。 九天。 神行。 他就那么高高在上,站在龙蚕身前。 唰。 毫不犹豫,龙蚕放出了它的丝。 这是龙蚕的鬼丝,也算十分阴毒之物。 不过,刘醒非只是微微一笑,掏出来一个小壶,直接就把整个网子给收走了。 刘醒非有钧天壶,阳戈壶。 两者皆可言之为神的神器。 只不过一个存物,连生灵也可以一并收纳之。 可以算是最顶级的储物之宝。 但此宝千好万好却没有什么战斗力。 所以刘醒非后来才又炼了一宝。 名为阳戈壶。 这玩意是可以嘎嘎乱杀的。 当然了。 此物刘醒非一般情况下是不用的。 正如于和评价张觉晓。 你穿铠甲太久了,久到你变弱了。 不敢脱下铠甲,说到底是怕死。 当一个人怕死了,也就失去了勇猛精进之心。 这样一来,很多可以打赢的人,都可能无法打赢了。 张觉晓就是这样败的。 高手之争。 争的就是一丝一线一毫毫。 差一点? 错。 输就是输,赢就是赢。 其中代价,可能是生命。 所以刘醒非虽然拥有此宝,但正常情况下,能不用就不用。 可面对这蚕龙,那就不一样了。 它的本质,和玉生烟一样,是残念形成的恶灵。 这样的恶灵,十分难缠,麻烦。 很难一下子打死。 要让这么个东西缠上了,可就不好了。 迫于无奈,刘醒非只好使用阳戈壶。 但即便是使用阳戈壶,也是要小心。 因为此乃残念。 它是一个不规则之体,比喻起来就像一条油滑的鱼,你可能一巴掌抓住它,但却难以抓牢。也许下一刻,它就会从你的指缝之中滑溜出去。 即便刘醒非把它收了起来。 但只要有一丝游离能量没收束住。 它仍然可以从阳戈壶里出来。 要不然,残念怎么会这么麻烦。 当然了,这种残念虽然麻烦,但却不及恶鬼的一点是,迅速杀人。 残念杀人,要一点点影响。 建立联系,然后污染加深,直至于最后,把生者带走。 使之变成自己的一部分。 恶鬼就不一样了,直接以负能量把生者吞没。 像龙蚕这样的恶灵残念,大约会把刘醒非吞入到肚子里,一点点慢慢消化吧。 就好像把一个人直接关到小黑屋里去。 直到这个人受不了,精神崩溃。 好在。 刘醒非拥有各种秘术瞳眼术。 观云望气,小观世界,大观微妙,顶上蛛的天晶眼,更有一门,一直的,刘醒非默默修炼的七色魔眼。 诸多的瞳眼术,让刘醒非可以看到常人看不到的东西。 比如。 蚕龙与此地的诸多连接线。 这些细线,无一不是蚕龙与此地的联系。 只要有一根丝线存在。 即便阳戈壶也装不了蚕龙。 它会借着这一根丝线的联系,从阳戈壶里出来。 可现在,不会了。 这些线,这些联系,无一不在刘醒非的眼中。 他更是凭借九天神行章,把这些线都给斩断,收走。 收走之后,他才投神意于阳戈壶,看这蚕龙。 此时蚕龙在奋力挣扎。 它在咆哮,它在怒吼。 声音有如雷鸣。 但一点用也没有。 一群像鱼一样的怪物,或者说人,跑了过来。这些是眷属,神之眷民。 受到第二代海神培养出来的。 但是,可惜,第二代海神也完了。 刘醒非拒绝成为第三代海神,这些人也就成了弃民,但他们仍然不自知。 又或者,他们知道,却不敢承认。 这样也挺好的。 可以让他们仍然在此安心住着。 现在更是无意识的过来帮忙。 这些人用网子把蚕龙一层层的网了起来。 这蚕龙被网得如同一只大茧。 但这还不罢休。 刘醒非一抬手。 几道丝线上去,把大茧也给缠了起来。 第35章 秘境,白云 那几道丝线。 是剑意。 于和能有的,刘醒非也早早就有了。 有这剑意化的丝线在于其中。 这只大茧子像是麻线里掺入了钢丝,坚韧性又是大大的提高了。 如果说原来,这大茧子,仍然有让蚕龙逃出来的机会。 现在不会了。 就像当年,母上蛛那么强大的绝顶血脉,但在白云小白的错金丝剑意下,也仍然只是被封印着,不能主动做什么事。 唯有用弥久的岁月一点点去消磨。 那很慢,很慢。 哪怕这条剑意,仅剩下一丝,一条细线勉强维持着,只要它还在,没断,你就挣脱不了。 一线丝牵入皮肉,相思刻骨勒入魂。 摆脱不了的。 不过。 可惜的是。 刘醒非目前也仅止于此,也就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了。这个世上,仍然有很多强大诡异的存在,你可能打败它们,甚至封印它们,但要说杀死,那就想多了。 最简单的例子。 当年西方圣教之祖,白云小白,他在面对母上蛛的时候,第一考虑的难道不是杀吗? 但最终的结果却是封印。 不是他不想杀。 谁都想一劳永逸。 一次解决所有事。 但不可能就是不可能。 杀不死就是杀不死。 能怎么办?封印。 修炼出错金丝剑意,白云小白难道简单人物吗?他也是当世最了不起的人杰。 但即便是他,也无可奈何,杀不了母上蛛。 他知道这会遗祸于后。 但是也没法子。 只能寄望于后来人。 这样一位人杰,对于剑意实是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刘醒非错非参考了他的剑意成丝,绝对收拾不了眼前的这条蚕龙。 收了此蚕龙。 刘醒非感知到,玉生烟貌似对他更亲近了。 这让刘醒非打消了一些恶念。 原来他有想把玉生烟也一并封了。 但可惜他发现。 做不到。 这个玉生烟,莫名其妙在自己身上建立了联系。 所以无论刘醒非对它做了什么,都没用。 哪怕把她像蚕龙一样对待,她也会咻一下,在下一刻重新出现在刘醒非的身边。 根本不会对她造成任何影响。 这就是残念。 匪夷所思。 诡异离奇。 和鬼是不一样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鬼也仍然是一种生灵。 鬼也是会死,也可能重新被人救活。 和残念不同。 残念,不是生灵。 它基本不可能通过轮回系统转世,也无任何复生的机会。 残念能做的,是污染,是侵入,是夺取,是占领。 被这样一个残念缠上了,太影响气运了。 正当刘醒非无可奈何之时,一阵烟雾。 刘醒非立刻明白,自己被人拉入到了某上个封印之中。 或者说,是一方秘境。 这是有强者死而未死,所营造之所。 总有一些人,实力很强,但人有尽时,总是要该死的。可这人又不愿意死,没办法,只好躲起来。 当然,这个躲之一字,十分微妙。 首先,人间是不能躲的。 人力有尽时,一个人只要不是成仙得道,该死就一定要死。 再怎么逃避,也只是延缓一二,而且往往有副作用。 但也有逆天奇人,可以做到死而未死,即便死了,也能生存下来,只是隐居于世之夹缝。 这些夹缝,便是所谓的秘境了。 但是这秘境一般都只容有缘之人。 没想到,现在,有一秘境把自己拉了过去。 刘醒非收了阳戈壶,小心张望。 在一片烟雾中,他看到了一座亭子。 这亭子,有些眼熟,一想,这可不是此地所有的一座亭子嘛。圣教之中,这样的亭子绝非一座,而是很多,算是圣教中不俗的一处景点。 未想这处秘境也有这样的亭子。 看来。 这处秘境有主。 而这个主人,和圣教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是自己做了什么触动了这秘境吗? 刘醒非往亭中而去。 顿时,他看到了两个人。 一男,一女。 二人虽为男女,却是皆做男装打扮,一看就是老古董,从古代一直存在于现在。 甚至是很古老之前。 因为这两人身上还有一些金玉之类的佩饰。 这种东西又叫淑女环佩,君子璧。 寻常是悬在腰间。 一经走动,会发出叮当之声,提醒别人,我来了,或有人到了。 这是古人才讲究的礼。 后来就没这规矩了。 人们最多在身上挂香包,或一枚玉佩。 这玉佩是坠子模样,一个儿的玩意,即便走动,也不会发出什么声音。 所以,凭借此二人的佩饰,刘醒非就知道,这两人,在历史中必是经历了千年不止。 不过。 末法时代。 即便这两人一直存在,现在却是时间不多了,存在不了多久了。 毕竟,秘境也仅只是秘境而已,和洞天福地是没法比的。 洞天福地中,有源源不断的灵气,从某种意义上,仍然能够支持特殊生命,修行之士,多生存一段时间。 但是秘境之中,就乏善可陈了。 一切皆需要看你自己的。 要自己撑。 正常生命,又能撑多久呢? 所以眼前这两个人,也是毛驴蛋子,表面光而已。 “二位。” 刘醒非上前。 他有些无奈的看了一下身边的玉生烟,说道:“让两位前辈见笑了,这个,在下也是没办法吧。” 那两人,这时也渐渐露出了面目。 男的长得像女人,漂亮得有些柔弱。 可刘醒非一眼就看出来,这货是个超级高手。是那种看起来走路要扶墙,其实一个人敢对十万大军去冲阵的狠人。 那个女子也是,虽然一身男装,剑眉星目,眼中时刻散发出耀眼的神彩。 锐意逼人,英姿飒爽。 其实却是一个内心平和温柔的女人。 刘醒非有识人辩人之能。 往往能从一个人的表面看透到内里。 有的人,内心和外表是两回事。 就是说此女了。 好似有一些女人,看起来柔弱无比,其实狠起来比男人还要狠上三分。 这两个人。 倒也有趣。 “我也是感知到这世上竟然有人能够重新领悟我的剑意,才出来与尊下结识一下,未想后辈之中竟然有你这样的后起之秀。” 男子轻声的说。 那女子也是笑了。 “我一直观此地之悲,奈何不能显现于世,所以也就只能眼巴巴的看着,什么也做不了。没想到你却终结了这一切,莫大功德,当真是可喜可贺。” 刘醒非收了礼,问:“前辈莫不是白云小白前辈吗?” 白云小白。 昔日圣教的圣教主。 坦白说他不是第一任的。 而是第二任的。 当年。 圣教分裂。 竞争失败的圣教逃到了此地安生。 他们不敢到外面去。 那时,外间,强大的朝廷大军,带着一帮军武强者,遍索天下,诛杀不臣。 游侠,剑客,被诛杀无数。 在外间给圣教的地盘,委实是不多了。 也就在雪山,魔鬼井下,这暗无天日的灾难之地,圣教才能残存。 因为朝廷不愿意花费巨大代价攻击这么一个鸟不拉米田共的地方。 行至于此,圣教才能安稳下来。 原先第一任的教主此时早已经挂了。 白云小白临时上位,以一己之力在此为圣教打下了这片天下。 大妖小妖,杀,不服不臣,诛。 即便是杀不了的,也要封印。 之后,过了一段时间。 白云小白安稳下了圣教,卒。 他的死,当然是假死。 人力有尽时。 当时的白云小白发现了一件事。 朝廷把很多不服不臣,诡异妖邪,逐入了一方小世界,也就是一方奇异的特殊秘境。 然后封印起来了。 白云小白受此启发,也找起来了秘境。 黄天不负苦心人。 真让他找到了。 既然找到了,也就假死了。 虽然借这秘境一直生活,但代价是不能出此秘境。 好在他生存至此,也算有些能力。 至少能张开秘境,引刘醒非进入。 白云小白微微一笑。 “没想到,这个世上,还有人记得我。不错,我就是曾经的白云小白,不过那都不重要了,过往已矣,再提也没意思。主要是你动用了错金丝,这才吸引到我,想要和后见一面,你知道,时代变了,我能生存的时间,不多了,至少在死前,我想体面一些。” 这个男人知道,他的时间不多了。 秘境之中,虽有一些好的,可以种植,饲养,让人在秘境之中仍然能够生存。 可这样的产出是有限的。 原本这个世界灵气仍然活跃。 所以即便是秘境中,也能生产出一些资源。 让一些隐士仍然可以生存于其中。 享受这难得的平静生活。 这看似可笑。 但对一些江湖人来说,就很重要了。 江湖人,哪儿没有仇恨,恩怨。 就算躲在什么山林里,最终也会被人找到。就算一时找不到,也有可能被仇人找到自己的子孙后代,那简直更糟。 可能自己死掉,也不想有事牵连到自己子孙后代身上。 所以这些秘境就很有用了。 当然。 秘境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得到的。 想要得到秘境。 一要你能遇到秘境。 你没遇到,那也是没用的。 天下间人多了,但秘境却是有限的。 它们极其稀少。 即便遇到了。 也要是武功修为高到一定的程度。 实力不济,资源放在眼前,也是没用的。 你实力不足,对秘境是看不见摸不着。 这样一来。 又更少了。 但即便是少,一代代累世积累下来,也仍然有很多人。 比如眼前这个人。 白云小白。 “哥你别乱说话。” 女子对白云小白嗔怒的叫了声。 然后她对刘醒非道:“你别误会,我哥只是想看看你的实力,他怕你不尽力而已。你放心,用全力,我看好你的。哦,我的名字是白云小雪,不过你叫我小冰就好了,因为我喜欢冰,不喜欢雪。” 雪,太软弱了。不像冰,坚固,剔透。 所以白云小雪喜欢叫自己小冰。 这么多年岁月,这个小冰小雪的还这么开朗阳光大女孩,这也是真的挺不容易的。 “小冰姑娘你好。” 刘醒非在礼貌上是无懈可击的。 但他却也不想和白云小白打。 “前辈心意在下也是明白的,只是在下虽然也颇通一些剑术,但和前辈相比还是大有不及,就不献丑了。” 开玩笑,什么切磋,当我傻的。 其实很简单。 这个白云小白,看起来风度翩翩,一表人才,怎么看都是伟光正大。 但其实他是想死。 没错。 他是一个想要死,却偏偏一时间鼓不起勇气自杀的一个人。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 自杀更是生命之原罪。 也就是说,一个人,不管什么原因,你自杀,这就是罪。 万物向阳,众生哪有自寻死路的? 所以不能自杀,自杀是一种逃避。 但是,当一个人已经想死了,但自己却做不到视死如归,不敢自杀,怎么办,假手于人,兵解。 兵解,为什么有一个解字! 其实就是为了解脱。 此时的白云小白,在这方秘境中,太久了,久到他已经对生命感觉到了厌烦,想要脱离此世了。 就像徐璧。 他邀刘醒非一战。 其实也是在寻死。 想要死得有意义一点。 所以刘醒非拒绝了。 可是,白云小白既然有了寻死之心,又看中了刘醒非这个够格的持刀之人,又岂会容他这么溜过去。 知不知道秘境一开一闭,是要付出代价的。白云小白把刘醒非请进来,就这么平白无故的放走他,可能吗? 白云小白只是想死,不是说他就变处善良了。 “你拒绝我?很少有人拒绝我,是因为没有好处吗?” 白云小白脸上不愉了。 白云小雪连忙道:“哥,你不过是见猎心喜,想与人交流切磋,以武会友而已,何至于翻脸啊!” 刘醒了苦笑一下,双手一摊。 “在下也想寻高人而遇,请求一番指教。只是身无长器,便是想请教,也无从请起啊。” 其实刘醒非岂能无器。 他手上有一杆黄金长枪。 又怎么可能没有一把黄金剑。 只是刘醒非不想掏出来而已。 他是降术师,要一点一点攒底牌。 这藏起来的牌,能不动,就最好不动。 白云小白果然不会放过他。 “原来是没有好剑,却是容易,我之一身,藏剑无数,你自己挑上一把说可以了。” 他说着一招手。 一只剑匣就飞了过来。 白云小白手在剑匣上一拍。 剑匣之内,发出了机簧弹唱之音。 随后剑匣打开。 从这剑匣里,一下子弹出十数把剑。 这些剑支,各形各异,品相不同,根本不是同一流派的剑,而像是很多不同流派的剑汇之于此一匣中。 白云小雪道:“这是我哥此生从前打败人所收下来的佩剑,虽非全部,但只要是我哥看得入眼的剑,皆收之于此,每一把皆是无上的宝剑,你随便选上一把,足够你用了。” 这一匣中。 每一支剑,都是神兵。 是上古神兵。 无上之宝,绝对珍物。 足够可以当刘醒非一时之佩了。 第36章 比剑,错金丝 匣中之剑,有大有小,有细有粗,有长有短,有尖有方。 刘醒非曾经盗墓。 对于考古,也有研究,看这些剑,也忍不住品选一二。 古勾剑,弦月剑,梧桐剑,罗掩剑,千秋不语,万有大同……总共十三把剑。 每一把,昔日都绽放过一时之彩。 然而,这些剑主,在昔日,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终究还是败在了白云小白的手上。 当然了,这些人也是给白云小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所以白云小白才会打造了此一剑匣,把这些剑一一收入于其中,也算是一个念想。 这他在漫长时间,对往日回味时,有一个凭借物。 世人常言神兵稀少。 但是因为从前神兵太多了。 在早前。 名匠辈出。 打那时间也得益于世界开拓,妖魔授首,名师大匠拥有的神异材料众多,所以机缘巧合下,总也是能打出一些稀世神兵。 只是。 古时神兵,要么是损毁,要么是遗失,最后,就是落入到如白云小白这样的人手中。 看看。 刘醒非在大罗的时候,是好不容易才人手一把的。 而白云小白一个人就私藏了这么多。 还高矮胖瘦什么都有,简直是岂有此理。 要不是这些先辈多吃多占,不顾后辈,神兵哪至于稀罕至此。 白云小雪道:“挑啊,这么多,你不可能一把也挑不出来吧!” 刘醒非叹了口气。 他手伸出去。 终于落在了一把剑上。 这是一把朴素的长剑。 用的是古白铜,打磨的犹如明镜,在剑身之上,有一卷卷流波卷浪的纹路。 此剑。 古河。 古河剑。 在剑柄上,有细雕的古文字诗。 古有大河,波涛如卷,浪水袭岸,水浊若素。 “古河剑啊,你眼光不俗,这的确是一把好剑。” 白云小雪还说了此剑的故事。 这把古河剑原本是一个权贵所收藏之物。 古有权贵,有权有势。 收藏一些稀世珍宝,诸如名剑之流,倒也是正常。 只是对于名剑来说,却是可惜的。 长剑空利,不落于实,反而被人收藏起来,不见光日,对于一把剑来说,是悲哀的。 而更悲哀的是,即便是名剑,也会被弃。 有些权贵,不识名剑利器,往往以一己之好而断名剑实虚,倘若觉得一把剑不称之为名剑,甚至能够一毁弃之。 就有一个人向权贵进献名剑。 以此剑斩毁了古河剑。 后来有一个人重铸此剑,这把剑就落入到了一个剑客手上。 剑客持此剑倒也闯出了一些名头,从而名动天下。 但江湖不是那么好闯的。 这个剑客渐渐有了女人和孩子,也就想退隐江湖。 但一家人的生活,即便是藏隐于山林,也仍然是需要钱的。这柴米油盐,总也是要的。 为了生活。 这男人接了一个任务。 杀,圣教之人。 于是他参与了这个任务,给钱多啊。 但也因他杀得狠了,被白云小白盯上了。 给白云小白盯上的人,又能跑到哪儿去。 这一番战斗,结果也就不说了。 但白云小白十分敬佩这个男人的求生力。 于是他杀了这个一心想回家的男人,收走了他的宝剑。 残忍吗? 也许。 不对吗? 未必。 当时的圣教,被中原大派围杀,已经到了灭亡的关口,容不得一丝容情,一丝让步。就是要杀,大杀特杀,死杀狠杀。只有杀到人害怕,胆寒,才能使之无后续,无后继。不然这么源源不断的追杀,圣教是受不了的。 一切是那么的无可奈何。 想要手下留情都办不到。 不能用整个门派的存亡,去全一个人的情义。 这种事,赌不起的。 时至于今,细细听。 这把古河剑中,仍然有上一任主人的残念。 我要回家。 但刘醒非就选择了这一把剑。 这是一把已经断过一次的剑,经过重铸,在坚固上也许差了一点,但灵性上却是最强的。 换而言之。 这是把被挫其锋锐的剑。 所以它容易屈服。 只要有一个看上去还可以的人入手,它就会顺从其主。 不像有的剑,因为是神兵,就骄傲得二五八万似的,经常对主人挑三拣四,瞧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 用那样的剑,真的比较费神。 要么你慢慢驯服于它。 要么干脆别用它。 要是沦为剑奴,可就成笑话了。 反而这把古河,一入手就老实听话,一点也没有不服不忿的意思。 “既然前辈一定要比试,在下就用此剑好了。” 白云小白笑了一下。 “也好。” 话音未完,他就出手了。 细细观之,白云小白的错金丝剑,十分厉害。 尤其是有剑意之于其上。 一上来就是锋锐的攻击。 一道道剑气飞舞,每一道都是剑扬三十丈尘土的大招。 只要稍微一个不注意,可能就会被此剑丝削掉了头脑手足。 咻咻。 嘶嘶。 滋滋。 剑气顺着剑,如有实质的扑向了刘醒非。 刘醒非觉得,这大概真的是在切磋。 对方的剑丝,全是在束缚自己。 并没有把自己大卸八块的意思。 虽然,只要自己稍一不小心,就会中招。 但倘若真至于此,那也是自己太菜了。 没看到白云小白出手,都在收束力量了吗?这么放水,你居然都接不下来,那的确是该死了。 刘醒非这时也还击了。 他剑术虽比不上白云小白这种一生为剑的纯种剑客,但你也不能说他弱。最关键是刘醒非学习能力强,又有马客诗的知本论直指大道核心。让他在学习时能够直指本心,切入重点。 所以此时,刘醒非才不至于笨拙的像个孩子一样。 反而他的剑法也有独到之处。 并且他也曾经参悟过错金丝剑意。 所以对于白云小白的武功有所了解,不会措手不及。 虽然也不好说是游刃有余,至少第一时间还是能够撑下来的。 攻守几招后,刘醒非自己的武功就有些不够用了。 要知道一件事。 白云小白是天生剑客。 他用尽一生都在钻研剑术,穷究剑理。 在剑之一道上,早已经走出很长的距离。 这份在剑道上的收获,绝对不是短时间里刘醒非能比得上的。 好在于此之时,刘醒非想到了他看了的于和剑谱。 坦白说,他看了,但没练。 一是要脸。 才短时间到手,看看得了,你还直接就练啊。这玩意,好说不好听,太尴尬了。刘醒非就不要面子的吗? 所以他只是看了,一直没练。 现在情非得已不得已,只好现学现练了。 不得不说。 在时代的浪潮下,于和的剑法很有新意,以至于白云小白明明可以取胜,但却一直没下重手。 因为他们一直是都很克制。 出手出剑,仍然留有余力。 防止对方万一接不住时,自己可以收力。 这是真切磋,不是在给对方找别扭,找茬,找不自在。 所以在纯技术层面上,刘醒非弱一些是无可厚非的。 但真要拼命,就要另当别论了。 此时此刻,白云小白更像一个考官,在看刘醒非到什么程度了。 事实上,就大体而言,他是满意的。 唯一的遗憾就是。 这个人不诚。 不诚于剑道。 这是能够看出来的。 通过交手,他已经感知到,面前这个人,虽然会剑法,甚至可以说不错,但仍然是匠气太重。 一招一式,仍然有前人影子。 虽然说有了自己的东西,但谈不上全面。 更没有别开天地,另立自己的招牌。 武功这东西,有很强的个人意志在其中。 一套功夫传下去。 明明是同样的功夫,但练起来却可能练出个张派,王派,李派,吴派等等。 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这些人都已经练出了自己的玩意儿。 他们已经走出了自己的路子。 刘醒非就是,走出自己的路。 但他水平低浅。 只是走出了门,到另一间房睡,相当于有自己的房间,有自己的空间。 还不算离开家门,到外面成家立业分开过日子的地步。 好在这不足之处,仍然有新玩意在。 那就是于和的剑法。 如果说,别人的剑法是死的,那么于和这个人的剑法就是活着的,像鱼,在水中游动,时刻会跳出水面,溅到你一身的水花。 这如何不让白云小白见而心生喜意。 二人斗剑,更熟稔起来了。 刘醒非也在吸收于和的剑术。 他当即就有所领悟。 这正是,由而采之,采而从之,从而顺之,顺而意之至,意之至而无所不至之。 顿时,刘醒非发起了反击。 他原先剑术中的拙劣已经通过于和的剑法,化腐朽为神奇。 原来于和修学的清溪剑法不能说不好,但总体来说,过于简单基础。 仅凭借原本清溪剑法,是很难得有大出息,大成就的。 所以于和在剑法上生成出了一些补招。 看似简单。 但却在无声无息中提升了清溪剑法。 刘醒非在融入于和剑法剑意后,自然而然的,他也提升了自己的剑法。 这威力一强,也就能提升自己的武道。 如此一来,他也就能和白云小白真正的较量一二了。 唰。 刘醒非长剑脱手。 古河剑在离手剑的奥义下,与白云小白战斗在一起。 而刘醒非本人远远站着,他细微皱眉,在参悟错金丝。刘醒非得到此错金丝有一段时间了,也参悟出了一些,可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他好不容易参悟的错金丝和白云小白这位的正主一比,立刻百嘛不是了。 以至于刘醒非要在这里,静思参悟。 这一参悟,他才发现,自己对错金丝的浅薄。 这就好像人家端上了一道豆腐菜。 你以为这就是豆腐菜,殊不知这是把豆腐切成丝的文思豆腐。 和你以为的豆腐菜相差太远了。 现在刘醒非和白云小白真身切磋,近距离观察错金丝,顿时发现种种不同了起来。 刘醒非以为的错金丝,是一条条剑意凝结成一道道剑丝。 但是,想也是知道,如此简单,怎么可能封印一尊顶级大妖?那可是母上蛛啊! 事实上,在此之时,刘醒非才发现,自己以为的错金丝是死的,而白云小白的错金丝,是活的。 一条条,一根根,一道道剑丝,有着粗中细三者之分,这三者彼此交织,相互错缠,又不停的变化,这才导致了错金丝的难缠。 你哪怕挣断了,它也能于无声息瞬间给接起来。 所谓剑丝,不仅有剑丝,还有剑客心中的执念,与杂念。 纯粹的剑意。 其实是中规中矩的剑丝。 执念是最粗的剑丝。 还有细微的小丝,这是剑客的杂念。 剑丝最锋锐,执念最坚固,杂念则是在干扰人。 此消彼长。 处于错金丝之中的人,根本凝聚不起专心的注意力来破禁。只会被慢慢的消磨精神,最终变得颓废丧气。 正是皆因于此,当年大妖母上蛛才在此连削带打的错金丝下被封印了。 甚至白云小白假死,躲了起来。 错金丝仍然把大妖牢牢封印住。 这才是真正的错金丝。 明悟此点,刘醒非终于可以应对一二了。 原先和白云小白打,刘醒非始终有一种被完全压制住的感觉。 但到了现在,他可以真正意义上的反击了。 如果说,原先白云小白在不停的放水。 现在他不能放了,还要小心,别给刘醒非反客为主了。 但时至于此,他反而哈哈大笑起来了。 “好,好,好,你终于参悟明白出我的错金丝了,这可真不容易,那我也就不客气了。” 可以说,直到这一刻,他才真正掏真本事。 白云小白终于施展出他平生得意的剑法了。 这套剑法,第一招就至阳正大,有一种说不出的大气魄。 只见白云小白脚下移动,整个人来到了上方位置。 也就是北方。 人在北。 而剑向南。 这是一剑指南。 剑招往上指。 此之一招,名为剑指南天。 南天。 在古代意指南天之门,上天之门。 所以这是一套以人胜天,以人意伐天的剑法。它已经不单是一招剑法,而是一种意志。 刘醒非也大约明白,为什么白云小白能够领悟出剑意了。 因为他学了这套极其上乘高明的剑法。 不知道这是谁发明创造的。 但是毫无疑问它太高明了。 所以白云小白才能领悟出剑意。 可以说,这套剑法,才是白云小白的真本事。 刘醒非大惊。 他拼尽全力。 但挡不住三五招,他就捏不住掌中之剑了。 长剑脱手而出。 白云小白则是收了剑。 他眼中有一丝难言之意。 有欣赏,有赞叹,有惋惜,有遗憾,还有一丝无奈。 甚至于,是痛苦。 但他很快收了一切的表情,换上了一副淡笑。 “好了,我们去喝酒吧。” 刘醒非苦笑。 在人家的秘境里。 一个武功比你高,刚刚打败了你的人,说要请你喝酒。 你喝不喝。 你怎么拒绝? 第37章 心知肚明,相互演戏 秘境之中。 有一座庄园。 在庄院周边,有很多农作物。 只是,看起来这些农作物有些稀疏。 这个地方,快要长不出庄稼了。 在这里,每一口粮食都是珍贵的。 可就算这样,白云小白也依然坚持请客。 这样的请客要说没鬼,鬼都不信。 可是。 现在是人家好端端的,礼貌的请你吃饭喝酒。 这是敬酒。 倘若不识趣,那就对不起了。 就问你打得过人家吗? 事实证明,当白云小白认真起来,刘醒非是不是对手的。也许他可以拼命,但他不敢,现在的刘醒非,身边有一个玉生烟的残念,有这个残念在,刘醒非的运气就十分差,在运气,实力,都不济的情况下去吃罚酒,和人家对着干,这不是找死吗? 所以他也只能乖乖的老实听话吃这顿饭了。 果不其然。 他醉了。 他倒下了。 其实刘醒非这样的实力,又怎么可能醉呢。 他谷神经又不是白修的。 怎么可能会有事。 但问题是他偏偏倒下了。 这件事,只有小冰明白为什么。 “哥,你怎么回事,再欣赏人家,也不必请客吧,你这一桌子是我们多少年的量啊,还有,你还酿了酒。我们现在的情况你还敢酿酒,我们的收入不多了。你用这酒,是为了给他下药吧!你用的是什么药?” 白云小白手捏一只白色的陶杯。 等妹妹吼完了,才道:“醉春风,我用的是醉春风。” 妹妹脸都绿了。 “哥,你疯了,你给人下这个药,是不会伤身,但你……他这一会儿醒了,得要多尴尬啊!” “他暂时醒不过来的。” 白云小白理所当然道:“我用错金丝封印了他的大脑,暂时他是醒不过来的。我也没想到,即便醉春风的效果也有限,这人太厉害了,不用错金丝封印他的大脑,只怕一会,他就能醒来,醉春风也就能醉他一柱香不到的功夫。” 妹妹急眼了。 “你干嘛要这样对他啊!” 明明很欣赏一个人。 却给这样收拾了。 这不是很奇怪吗? 更特别的是你用了醉春风。 醉春风是不要命,甚至没有副作用。 但是它让人尴尬啊! 白云小白往后一瘫而坐。 这时的他,有气无力,一脸苍白,手指也在不停的微颤,根本不像是一个最绝顶的剑客。 仿佛全身的力气都已经被抽走了。 连同他的声音,也是那么虚弱绵软。 “因为,我要死了。” 他的低微低,长长的睫毛几乎要成精了,但下面却是浑浊起来的眼睛。 白云小白目光散乱,神气全无。 “我的情况,你大概知道一些,但实情比你知道的更严重,往日我不说,瞒着你,但终究有些瞒不过去了。” 小冰这才恍然大悟。 这个小冰。 她是白云小白的妹妹。 兄妹两个关系十分复杂。 或者说,兄妹以上,恋人未满。 毫无疑问,白云小白是一个骨科级的宠妹狂魔。他对妹妹的保护是讲亲讲情不讲理的。 曾经有几个可能和妹妹发展出情侣关系的男人,都让他低调的处理了。 有的借刀杀人,有的算计着杀,还有自己动手杀。 时间久了,聪明的妹妹也就主动和别的人保持一些距离。 这是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不过相比于哥哥,妹妹性情要活泼一些,有时候也是忍不住要出去找人玩的,就渐渐养成了女扮男装的习惯。 欢乐终有时。 圣教被整个中土排挤,不得不退出中土,还要遭遇天下武林的追杀。 这看起来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其实是白云小白一个人苦心孤诣,掩护整个圣教退走,经历无数生死大战的艰苦经历。 从一开始的游刃有余,到后来的竭尽全力和力不从心,拼死拼活,直到最后。 毫无疑问。 白云小白透支了自己。 后来。 他更是大战母上蛛。 后面的人只知道他打败了母上蛛,但其中的艰苦滋味,又有谁能想到呢? 为什么。 白云小白在壮年之时,就要假死退隐呢? 他要养病养伤啊。 哪有什么拿得起放得下。 有的其实是迫不得已啊。 但是,即便如此。 在秘境中苟活。 终究也有撑不住的时候。 所以,他才想安排一下后续之事。 其实就是准备身后事。 “哥,你的伤……” 女人想到了这么多年来,哥哥对自己风雨不透的照顾。 虽然,有时她也挺讨厌哥哥对自己的封锁,让自己身边一个男人也没有。曾有让她略为心动的,但也一一被解决了。 事后证明,哥哥是对的。 天下间的男人,之于女人,不过是皮色相而已,愿意真心与共的,能有几人?就算当时是真心实意,可岁月之下,人总是会变的,到时怎么办? 所以经历时间后,女人也算明白了。 一个女人,倘若不想被男人伤害,就不要相信男人。 唯一可以相信的,其实只有自己。 不过女人是例外。 她有哥哥。 可惜。 一直以来,为她挡风遮雨的哥哥,却是要死了。 人总是要死的。 只是哥哥武功太高,一直没有死。 就算积下了严重的内伤,也能躲在这秘境里慢慢调养。 她以为这事儿早过了。 殊不知武功越高,伤了之后也就越麻烦。 就好像房子漏雨了,好补,但天若裂了,就很难补了。 白云小白。 他利用秘境时速的原理,调养自己的身体,其实也就是拖一天是一天。 倘若世间如常,灵子仍然活跃。 他说不得能够维持修为,不敢说更进一步,但维持现状,总也是行的。 可偏偏末法到来。 灵子怠惰了。 这导致了秘境之中灵气减少,农作物减产,白云小白的营养跟不上了。 他维持不下去。 伤病之情,恶化了。 也由之知道他要死了。 拖此病体,他也是觉得够了。 所以要对后事安排一下。 “年轻时太拼,当时没想到,现在这样也是没办法了。” 白云小白,幽幽一叹。 别人不知道,他能不清楚吗? 当年。 南宫教主挂了。 他临危上位。 一个人,要庇佑一整个大教,能怎么办?只能是一个字,拼。 这一拼,就不得不受伤了。 以一人之力而敌天下,不死就算好的了,还想要什么? 更不要说他在魔鬼井下斩妖除魔,这又是一份辛苦。 那年月,妖魔之流可是要比后来的凶得多了。 大妖之属,比比皆是。 白云小白能杀出一条生路,能封印母上蛛这样最顶级的大妖,不付出代价,怎么能行。 后来。 白云小白养伤。 但在这其中,新生代强者出来了。 反而他,受到伤病影响,实力在每况愈下。 最终,他看到了第三任教主,那时还没有上位,但眼中已经有了刀自己的意思。 所以他假死让位。 与其被对方找机会宰了,倒不如自己主动点。 当然了,这也是建立在自己意外找到了秘境才做下的决定。 可是,人往秘境一躲,虽拖缓了时间,让自己有足够的功夫休息,但同样是时间影响下,他的伤情始终没有什么改善。 一开始还好。 可现在。 连秘境都快要维持不下去了。这秘境,就像是一个围绕现实存在的空间小气泡。 当自己维持不下去时,小气泡也就终究会有破灭的时候。 到了那时。 时间流速一下子正常起来。 在虹吸对流影响下,自己可能会于瞬间变老,一下子就死了。 也有可能等不到那一天就死了。 他不能不多做准备。 “哥,你要是死了,我也不活了,我活这么久,也算够了,我们就一起死吧!” 妹妹对他这么说。 但白云小白勃然大怒。 “你在说什么胡话?我是有伤病在身,拖不下去,所以才想要死的,你正是年轻时候,你要活下去,好好活下去,哪怕这秘境毁了,你也要给我活下去,这个男人……” 他一指刘醒非。 “这个人,就是我给你谋划的后路。我也许会死,但至少我死之后,还有这个人能够照顾你!” 白云小白说出了算计。 “我和此人交手,这个人武道意志不纯,动手时心思陈杂,但他所学颇深,并不好对付,如果是生死相对,说不定我都拿不下来。但这个人虽然心意乱杂,却有底线,他身上有很多阴损气息,但与我动手时,一个小花招也没使用出来。不敢说此中他有想法,但凡事论迹不论心,论心这世上之人尽皆该死。选来选去,这是最好的一个,过往的,皆不及他。当然,也有可能还有比这一个更好的,但我们已经没时间了……” 时间。 多么重要的东西。 平常之时不觉晓,不注意,不在意,但当时间不知不觉流走了,才发现所余的时间不足用了。 可到了那时,后悔也没有用了。 其实若是可以,白云小白也想多做一些准备的。 但是,秘境太容易混乱人的时间概念了。 每一次,秘境的开闭,都会导致时间的不同步。 便是在秘境中什么也不做不动,也会时而快,时而慢。错乱的时间,也影响了种田。 在秘境之中,产出是越来越少。 如果出了秘境,寻找食物,或长时间进进出出,就会导致人的快速老化。 至于现在。 白云小白或许敢列启秘境,把外面的人接引进来。 但他自己,是绝对不敢有一步跨出去的。 他的身体,是经不住这错乱时间折腾的。 原先不觉得。 觉得什么时间问题农作物产出都不是问题。 后来是都成了小问题。 现在这都成了解决不了的大问题。 “哥,这些问题,你过去从来不说。” 小冰有些明白了,自己哥哥最近不停折腾是什么意思了。过往,没有找到合适的人,所以哥哥什么也不说。现在,哥哥觉得这个人可以,就把一切坦白说明了。 “过去,我还能抗,但是往后,我未必能抗住了。” 白云小白的脸上有了一丝难言的动容之情。 他自打隐居之后,一直觉得,自己小日子过得虽然平淡,但还真的挺不错。但是,这天下间的事是讲究平衡的。 好端端过这么平静和谐的日子,不要付代价的吗?你觉得岁月静好,就意味着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走了。 等到发现不对时,恍然发现,时间已经不够用了。 总觉得一切来得及,来得及。 但最后就是什么都来不及了。 白云小白也想再等等,再等等。 好等到一个十全十美的人。 但是天下间,哪有那么多十全十美的人和事。就算当时是十全十美,焉知这眼前的一切就不会改变呢? 这世间唯一的不变就是一切都在变。 “那哥你想怎么做。” 小冰沉静下来,开始思考后续问题了。 白云小白智珠在握,成竹在胸道:“一会儿我把他放你床上,等他醒了我就说他对你不轨,总要教他认下此事,让他和你达成联系,今后,我之一死,你就可以立刻投靠于他。” 小冰听了此话,才略微放心一二。 至少,亲哥不是一下子立刻马上的就把她丢下。 毫无疑问。 这是一个十分老套的法子。 说是仙人跳也不为过。 但这个法子虽然比较无赖,却殊无恶意。 想来,这个男人也不是不能接受。 只不过这件事有些难以启齿,所以用的方式方法有些俗,可对于聪明人,至少是有效的。 一切,只看这人醒来后。 说白点是一个戏。 刘醒非自己也八成明白此点。 所以他才坦然喝下了敬酒。 因为他知道这人不会真正伤他。 只是高人要面子。 求人也不能真求。 他得讲究一个方式方法。 人家那么大一高人,不花些手段,难道要给你一个头磕到地上吗? 所以刘醒非很配合。 但他万万没想到,这家伙对自己用上了错金丝。 虽然此术封禁他不了太久。 但个把年还是可以的。 可是,个把年,开玩笑,再有时间也不是这么浪费的。 好在,很快,对方收了剑意。 当然,刘醒非仍然又躺了一会,这才起来。 一起来他就明白怎么回事了。 好家伙,好家伙,搁这儿给我玩仙人跳是吧。 但是,他看到白云小白的那把腰间佩剑,原本想要破口大骂的话全都咽了回去。 甚至他还主动搭梯子。 “这个,是在下酒后乱性了?!” 女儿家的香床,是和男人不一样的。 大床,雕花,还有睡觉的帘子。 当然,不否认一些男子也在睡觉时用帘子。 可至少这一张床,这一张粉色的床,上面的雕花,帘帐,怎么看都是女人的床。 白云小白一副冷漠的样子。 “你知道就好。我好心好意请你吃饭,结果你却借酒乱性,坏了我妹妹的清白。倘若不是我兄妹已经在此隐居良久,与世别离,影响轻微,几近于无,不必担心会影响于外,我现在已经一剑杀了你。” 第38章 突如其来的界壁虫 白云小白在装。 刘醒非也在装。 不过小冰不在。 那位虽然严格说来也活了很久,但她被白云小白保护得太好了,好到仍然有天真幼稚的情绪在其中,是演不好戏的。 既然如此,干脆回避。 刘醒非从床上下来。 “不知,我该如何做才能挽回一二呢?” 白云小白冷眼看了他一下。 “你会娶我妹妹吗?” 刘醒非毫不犹豫道:“不会。不过也不是不可以,但在下难保有几分真心,毕竟一夜误会,其实我自己什么也不知道呢。” 白云小白听了这话,不仅不怒,反而露出了赞许之色。 “你幸好是这么说,还算实诚,如果你胡乱承诺,我反而会不信,甚至会杀了你。什么也不能保证,什么也做不到,却满口谎言,这样的人,不配活着。不过我也不是不通情理之人,我知道,我们这样的人说什么情情爱爱都是笑话。我曾经阅人无数,所见夫妻真情的,一个也无,纵有花前月下,海誓山盟,也不过是一时之言,说话的人在当时可能真心实意,但人心善变,往后余生,又怎么可能一点不变呢?所以说到情爱,尽皆为虚,我是不信的。” 他不在意刘醒非是不是对自己妹妹有了意思。 这短短时间,能有什么情义? 最多不过见色起意而已。 这又算得上哪门子的爱情。 何况此事是他的算计,更不用怪到刘醒非身上。 此中关键,是刘醒非为人坦诚,他说了实话。 可能有很多实话它不好听。 但见惯了失望后,你就会发现,实话虽不好听,但它至少不会骗你。 所以他告诉刘醒非。 “实不相瞒,我可能快要死了,我死倒也不打紧,两千年了,我也活得太久了,太累了,不想再坚持下去了。只是我之一死,我妹妹一个人,我怕她也是要过不下去的,所以我想有一个人至少能照顾我妹妹,我也不强求什么,你只要照顾她就可以,让她活得好,活得开心,多活几年。我怕我一死,她也不想活了。” 这是真心实意的话。 很多老两口,相濡以沫。 但当其中一人死了,另一个可能也会非常快的死去。 这就是两个人的羁绊。 这么多年。 白云小白和妹妹一直生活在一起。 哪怕时间错乱,哪怕秘境产出不丰。 但他们两个人,始终是在一起。 就这样过了两千多年。 现在一个要死了。 一个不好另一个真的可能会出问题。 这是白云小白不想要的。 他宁可自己死掉,也不想妹妹跟着一起死。 “照顾是应该的。” 刘醒非一开口就认下来了。 但他又说:“只是我这个人,俗事在身,不可能留下来在这慢慢等。不如这样,我留下一个地址,如果你出事了,令妹可以去投靠于我,虽然我给不出一纸承诺,但管教令妹不会受到丝毫委屈。” 白云小白看着刘醒非。 就在刘醒非以为他想拔剑时。 他说:“善。” 刘醒非松了口气。 却在此时,外面听到小冰的声音。 “哥,你快来。” 刘醒非和白云小白立刻出去。 这一看。 白云小白还好,刘醒非却吃了一惊。 这是一种,白生生,散发腥甜气息的虫子。 肥肥大大,像大号的地龙,不过是米白色的肉虫模样。 这种大虫,十分之大,像特大号的大水桶一样粗,且只粗不细,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么大的玩意儿。 显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它一出现,就在毁田。 那些原本就不多,且稀疏的农作物,正在被这怪物一样的肉虫子大口吞噬。 白云小白一见就眼瞳充血。 他毫不犹豫立刻出手。 掌中长剑发挥三倍以上与刘醒非交手时的威力,斩向那些虫子。 毫无疑问。 白云小白在含怒出手。 手下一点余情也未有,出手即是杀机。 这是全力出手。 如此力量,刘醒非感觉自己要是被攻击,怕是要立刻死掉的。 太强了。 但白云小白如此含怒一击,也就把这大虫子,像特大号肥蛆,或地龙的身子,一剑截断。 却没死。 这虫子,生命力委实是太强了。 哪怕是被一剑截断,也仍然未死。 它还试图反击。口吐酸水,张口就咬。 不过这都被白云小白避过去了,同时他返身回剑,是人剑合一,纵剑一击。 嚓。 这大虫子一下子被他从中斩下了无数细碎的碎肉。 可它仍然未死。 被斩琥珀肉,也仍然在蠕动。 当白云小白再要攻击时,虫子走了。 前头走了,后半截也走了,纵是被斩成了两段,也是仍然未死,仍然可以一走了之。 它来时十分突然,十分快。 现在走时,也是十分的快。 白云小白柱剑在地上喘气。 小冰上前,小靴子往前碎肉上踩。 她武功虽不及白云小白,倒终究也是不弱的,这一连踩,至少也是能把这些碎肉上的活性直接踩死。 这也是殊不简单的。 小冰能踩死,这便是不容易。你换一个寻常的普通人,怕就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刘醒非忍不住问:“这是怎么回事?” 小冰道:“这是界壁虫,游荡在小秘境周围,专门破坏界壁,破坏我们的生产。可惜这次没能杀了它。” 说这话时,她想了起来。 早前,哥哥是有能力把这些虫子杀掉的。 她仍然记得初期时,哥哥轻松的用错金丝抓下来这一整条界壁虫。 后来发现,这种界壁虫虽然会破坏秘境。 但若能杀掉,用来是可以弥补秘境,甚至提升秘境的。 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 界壁虫越来越难杀了。 像这一次,白云小白就没有把界壁虫给网罗住,没抓下来,没能杀死。倘若杀掉,至少能让秘境的土壤肥沃一些,来年的农作物会收多一些。 但既然没留下,就是没留下。 秘境又一次遭到了破坏。 农作物也减产了不少。 来年收成可能更要下降。 正如哥哥所说的。 纵是白云小白撑住没死,可是秘境却也要待不下去了。 长年累月在秘境中生活。 一出去就会被正常的时间洗礼。 一个不好就会要死。 而哥哥,肯定撑不住这种洗礼的。 岁月洗礼。 时间交错。 这种差异性,实力强大的人也许能撑住。 从前的白云小白也能撑住。 但是。 现在。 不行了。 白云小白一直的伤情未减,伤势仍深。 从前还可以硬挺过去。 但现在不行了。 末法来了。 就像天阴了,有些人就会浑身的疼了起来。 现在的白云小白,他力不从心,他气虚体弱,他一身的实力,只有从前四五分了。 从一个能够封印母上蛛的绝世强者,到了如今连杀界壁虫都费劲的样子。 到了这时,刘醒非明白一件事。 他开始触碰到一个新的圈子。 这是那些隐士高人的圈子。 世界很大。 有很多人。 实力已经到了顶点。 这些人比较幸运,找到了秘境。 秘境很少,能遇到秘境,并有资格触碰到秘境的,那就更少了。很多人明明遇到了,碰到了秘境,但没实力,就没法入住里面去。 比如说秘境产出极少,如果没有一定避谷功夫,是不可能在里面久住的。 曾经武林中有一个人进入秘境,在里面活了五百年。 这五百年里,他饥渴了,只能吃水里的一些鱼,喝一些雪水。 这样的五百年,最终让他选择了放弃。 他回归凡俗,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然后死了,老死了。这个人宁可老死,也不愿意回归到秘境中,过那种吃鱼喝雪的生活。 毫无疑问。 这样的生活,白云小白也有些受不了。 不然,他也许可以再撑一下。 刘醒非看着他,忽然道:“我手上有一种神药,别的不敢说,但大约可以让你再活三五百年,不知前辈意下如何?” 小冰原本正伤心呢,听了这话回过身来,眼中闪闪发光。 “你说的是真的?” 刘醒非笑了。 “至少这一点,是真的。” 不过,白云小白却是拒绝了。 “不用了,对于我来说,区区三五百年,又算得了什么呢?” 刘醒非的话,忽悠小冰还可以。 但是白云小白不会。 他这个人,思虑实是太久远了。 白云小白,他寿长两千余岁,当然这个账不是这么算的。这两千岁月是秘境带来混乱时间的,在于这凡尘俗世也许是两千多年,但在秘境之中,也许只是数百年而已。并且这年月是混乱的,经过对比,可能也就几十年。 所谓秘境,就是小世界,半位面。 是依附在大世界界壁上的小气泡而已。 这样的秘境不稳当,所以时间也挺乱的。 有的时间,甚至直接就是静止的。 或缓慢的。 在这样的时间下,白云小白毫无疑问受到了影响,感觉时间不值钱。 两千年。 如果不是有妹妹,他早烦死了。 虽然说好死不如赖活着。 可这么活,却也好似没有意义。 如果,往后,能够一直永生,一直活下去,那也还行。求生是人类及一切生物的本能。可以活下去,谁又愿意去死。 但区区三五百年,就不值得了。 想也是知道。 秘境不稳当了。 末法到来,很多过于依附大世界的秘境都会受不了,会要撑不下去。 荒凉的秘境已经不能住人了。 到时,还是要死。 因为秘境破灭,在时间洗礼下,正常没人能撑得住。或者新进入秘境的人还能撑住,挺过去就没事了。但在秘境中太久的人就不行了。比如白云小白这样的。 他几乎可以说是必死无疑。 白云小白接受不了这样的下场。 所以他最终还是拒绝了。 “不用,没用的。当这个秘境破灭,突如其来的时间洗礼,会让我可能瞬间就死掉了,什么神药都对我没有意义。你只要好好对待我妹妹就好了。” 刘醒非连连称是。 他有些遗憾。 看看身边的玉生烟残念。 刘醒非暗中叹息。 他在短时间里运气是不会好的了。 不说给残念玉生烟缠上了,更是给这个白云小白盯上了,都想赖上自己。 白云小白看出了他的心思。 这人有些不乐意。 真格的乐意那才有鬼了。 很多事情,心知肚明,嘴上不说而已。 别把别人当傻子。 所以白云小白对刘醒非道:“你跟我来。” 他一边走,一边传音入密,对刘醒非道:“我知道,你心里大约是不乐意的,我也不是让你白帮,你自己跟过来看看,然后再做决定。” 这是白云小白的书屋。 他在此存放的书籍。 里面只有少部分中纸制品,大多皆是书简,石板,木牌,或是布帛。 一看这都非凡品。 比如说丝帛,都是水火不侵的冰蚕丝。 还有简,都是青玉简。 青玉简仍然是竹制品,但却是经过加工的竹,此竹经过了加工,外表看起来会有一层青气,有人以为是玉,其实只是竹质玉化而已。 这样的竹简,可以防止虫吃鼠咬,也能避免水浸火烧,可以长久保存。 刘醒非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他曾经大破过西方圣教,原以为这圣教是要灭绝的,没想到,白云小白可真是一个有心之人,在自己手上存放了西方圣教的诸般绝技神功。 比如,四大王座的四明,四照,四相,四如这四大王座才可以修炼的武功。 四明神功,明心明性,明我明道。 四照神功,照见千古,照映自己。 四相神功,龙虎雀龟,四相伟力。 四如神功,天心如意,天魔斩击。 此外还有教主才可以修炼的天上地下,唯我至尊功。 当然,也有南宫教主的南山无敌剑,和白云小白自己的错金丝刺候剑法。 此外还有圣教之中的无数秘术神功。 每一种,都在江湖上名动于一时过的。 像血影神功,不死追魂,开棺神手,玉饮神功等。 虽然很多武功,其实都已经废了。 毕竟时代不一样了。 很多武功因为对于内功的强烈要求反而废了。 但仍有一些是有用的,甚至是很有借鉴价值。 刘醒非曾以为圣教没落了。 其实圣教是有备份的。 只要这些秘籍存在,无论什么时候,这圣教都可以重建。 不过,从白云小白收着这些秘籍却一直秘而不宣,可以知道,他当年下台让位,不是那么简单的。 要么是刀已经架在脖子上了。 要么就是对方都快要拔刀了,只是他先一步退位,才没得事。 不然,可能刀都劈下来了。 圣教被人称之为魔教,不是没有原因的。 原因就是,偏激的武功导致偏激的人。 人一偏激,就不可能正常起来。 为了上位,什么事做不出来啊! 所以,白云小白对圣教早没了感情,他收藏了秘籍,坐看圣教衰弱,也没有伸手,就是此理。 不过,现在,他是要把这一切给刘醒非当人情了。 第39章 于和,一夫当关 又是一尊神将倒了下去。 不知什么时候。 于和仍然站在场上。 他仍然气定神闲。 就仿佛他才刚刚上场一样,根本丝毫也没有费力。 于和提剑,对众多神将道:“下一个是谁?” 众多神将面面相觑,不敢相信,自己这边上去的,哪一个不是高手。 都是圈内公认的,有实力的强者。 但这些有实力的强者上场,却仍然,一一败在了于和的剑下。 这简直是车轮大战啊。 挺不道德的。 但就算如此,也没胜利,没把于和拿下。 这就尴尬了。 都不要脸了。 这还没成。 “我来试试。” 一个人说。 他这边说,那边已经跳上场了。 众人一看,是蝙神将。 蝙神将外表是一个中年人,还有些老相,脸上有不少老皱皮,头还是秃的。 说是中年人。 看上去和老年人都差不多。 在一众瞧着年轻的神将中有些突兀。 蝙神将不管这些,他盯着于和,眼睛发红,充血。 “你这小子很能打嘛。” 于和收起了剑,礼数周全道:“好说,好说。” 蝙神将露出不怀好意的笑。 “那么,你如此累经大战,还能战多久呢?” 众人这才明白,蝙神将下场的原因。 原来他一直在暗中计算,于和的体力。 在他的计算中,人力有尽时。 打到了现在的于和,应该已经体力不足了。 毕竟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都饿得慌,何况他战斗至此,岂有不累的。以己推人,自己受不了,做不到,那别人也必然是如此。 只是于和样子装得好,吓到了众人,所以一时之间没人出手。 但以为这样就能骗过他吗? 听了蝙神将的话,于和面色丝毫不动。 他轻提长剑,在手中挽了一个剑花。 “抱歉,我这样还可以打两天吧。” 可能,大概。 蝙神将这些人仍然有些坐井观天了。 他们仍然低估了于和。 天下第一。 这四个字是随便说的吗? 到底懂不懂,天下第一这四个字的含金量啊! 当年。 于和一人单挑七大派。 表面上看,是他进去挑战。 但挑战完毕后就结束了吗? 不是的。 你挑战完了,还要能够从里面走出来。 以大林寺为例。 你在大林寺挑战,这个没问题。 你要是输了,就要由大林寺发落,下场极不友好。但你若是赢了,你以为为就结束了?对不起,那是你太天真了。大林寺会派出十八棍阵,来会一会你。 十八棍阵,那是十八个大林寺的高手,舞动十八条铜铁棍和你打。这是铜铁棍,不要说你武功多高,就是你一身披挂铁甲,也能把你的米田共给打出来。 面对这样的棍阵,有几个人能撑下来? 大多数人,可能进得了大林寺,但这个出,就未必能出来了。 不独大林寺。 武功山也有七雄剑阵。 此外正反两仪阵,六合连波刀阵……各大派基本都有一个这玩意。 就是守山门的。 你上门挑战,不是不可以。 但闯完山门,就要在人家大阵里过两下子了。 要么你是真龙,可以打破大阵,自然而然你就能走了。 可要是你打不过。 那对不起了。 怎么处置你也就是一句话的事。 可能剁一根手指。 比如大拇指或食指,中指。 也有可能直接砍条胳膊。 又或者打断腿用铁链锁了关起来。 对不起。 我没请你来。 你来了。 就是你的错了。 除非,你能打破大阵,杀出去。 你这么强,自然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当年。 于和就是进了七大派,又杀出了七大派,这七大派无论如何也留不下他,这才给了他面子,让他成为天下第一。 当年能一个人力闯七大派的人,现在又怎么可能怕区区车轮战呢。 时代不同了。 从前的武功,是讲究一口真气足。 甭管你练的是什么武功,内功才是王道,只要内力足够强,那就什么都强。 但现在灵子惰性化,内功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少,越来越小,甚至修炼内功也越来越难了。 所以古武,军武,现代功夫流行起来了。 这现代的功夫,内功只是通经络用的,打人要看武功架子。 架子稳,基础强,这功夫才好,才厉害。 圣教武功多,船大不好调头,走的还是老一套。虽然颇有神异,但续航不佳。 他们以己度人,才会觉得于和撑不下去了。 殊不知,打至如此,对于于和来说,不过是吃了开胃菜而已。 所以蝙神将怎么可能信他的话。 “哈哈,于和,你骗鬼呢吧,我敢打赌,你一定后继乏力,搁我这装样子呢,我今天就戳破你这神话,让你知道知道我蝙大人的厉害!” 他说着施展起了轻功。 别的不说。 这蝙神将的轻功,的确是一绝。 “哈哈,于和,怎么样,你还能看到我吗?” “当我认真起来,你最多只配看到我的影子,闻我的尸比。” “瞧,瞧,这,这,都是我留下的残影。” “在这样的速度下,你又能做什么呢?” 施展开轻功的蝙神将哈哈大笑,肆意嘲笑。 在他眼中,于和已经是一道菜,只待他慢慢品尝。 不得不承认。 在轻功上,蝙神将也许算不上一个快字,但这种丝滑流畅,却足以弥补不足。 当他在于和身边盘绕时,的确留下了很多残影。 正因如此,他丝毫不觉得自己会输。 自己都这么快了,于和拿什么和自己斗。 攻击。 蝙神将抽出了一把放血刀,从斜后方扑击了下来。 但是,很快,他就看到了。 于和没有用眼睛看他。 直接就是一剑扫过来。 当此一剑,蝙神将横刀一挡。 他的放血刀就断了。 不仅止于此。 此剑一扫,重重击在蝙神将的身上开了一道口子。 “啊呀!” “不可能!” “你怎么可能伤得到我!” 蝙神将飞跌出去,他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 “你明明连我的影子都看不见,怎么可能接住我的攻击?!” 不仅如此。 还重伤了他。 蝙神将的胸口,那老大的口子是挡不住的。 即便他神功诡异,有极强的生存力,也是受伤不轻。 于和看他,有些不屑。 “你这样的人,大概从未和比你强的人较量过吧,也从来没有认真苦修过吧。我看你丝毫也没有与人交手的拼命经验,竟然会问出如此幼稚可笑的话来。我承认,你的速度的确很快,快到我的眼睛都捕捉不来。但是我又何必要用眼睛来看,只要你的攻击让我产生了危机意识,我不需要想,也不需要看,仅凭借本能,我就可以让身体在不经过大脑的情况下发动。不过我看你大约是不明白这个道理的。” 这是意在拳先。 这是无想无念。 这是让身体超越思想的速度。 它足以弥补于和与蝙神将之间的速度之差。 蝙神将就像一条狗,拼命的在外圈跑。 但里圈的人只要慢慢移动一下脚步,就能跟上它跑的圈子。 不要以为这简单。 诚如于和说的,想要做到这样的结果,需要苦练,苦修,花大把的时间,练成肌肉记忆,瞬间反应。 这些,是蝙神将疏忽大意的。 因为他修炼的,乃是邪功。 邪功讲究威力,追求带速成。 倘若明白此点,进行针对性修复,仍然能够更进一步。 但是,蝙神将显然没有这种意识,他完全沉浸在快速提升实力的喜悦中。 这就像一个人,跑得快了,太快了,是会更早更快的到终点,但对于路上的风景,就没什么领悟了。 但有另一个人,走的是慢,但欣赏关注了路边的风土人情,回去后写上一篇快乐的游记,然后出书,赚钱。 这种收获是只顾跑得快的人所没有和做不到的。 “蝙神将也败了。” “往常觉得他很厉害,没想到也是表面厉害,真跟人打,一下子就栽了,太丢我等神将的面子了。” “不是,我说,也许有一种可能,不是蝙神将不行,而是那个于和太厉害了?” “嗯?不许说这种长别人志气的话!” “你们看,那是冰神将,蝙神将听说是冰神将的门人,他败了,让冰神将面上无光,他受不了了,要下场了。” “都说冰神将是老资格老资历了,到底有多厉害,我倒是想看看。” 说话间,有一个人走下来了。 他不要说,就来了。 就见蝙神将连忙坐起来,一头磕在地上。 以往他要面子,见到从前的主人也是当看不见或躲远远的。但现在自己这副模样了,终究是给冰神将丢脸了。 冰神将扫了他一眼,言语不悦道:“下去。” 蝙神将明白,这其实是让自己光明正大的去养伤。 他低头道:“是……” 然后脚下蹒跚的离开了。 看着蝙神将的离开,冰神将知道,蝙神将过往营造的神秘强大气息算是完蛋了。 这对于一个一心慕强的人来说有些可悲。 说白点就是人设崩了,社会性死亡。 但他笑不出来。 因为他始终记得,于和才是敌手。 这个人,太强了。 强到,自己其实也没把握打赢。 战至于此,于和已经展现了他一打七的实力,当年能够一挑七大派,进去了,还出来了,这份实力底蕴的强大。 但这里的神将也不好打。 他不敢大意。 双方再次对上了。 冰神将对上了于和。 然 他冷冷一笑。 “于和,你很强,但你再强,也只是一个人而已。到目前为止,我们都很讲规矩,没有一拥而上,不,十个你也挡不住我们。” 于和一笑。 “你们要一拥而上吗?” 冰神将脸上一紧,道:“我只是劝说你不要执迷不悟,早早走人是最为明智之举,再留下来,还要打,你必死无疑!” 于和摇摇头。 “你不要废话了,要打就上,不上就走。我不想在这儿瞎耽误功夫。” 此时二分,都用上了心计。 冰神将希望于和一走了之。 他一走也就不用打了。 于和也是希望这个高手立刻就上,这样他在犹有余力下还可以打一打,倘若他真消耗很大,怕就打不过了。 两人都是高手。 都用上了算计。 这才是真正高手。 想要攀登上无上高位,勇气智慧,哪个也不能少。 方才一番,双双勾心斗角的较智,彼此都明白,没用。 但还是试了一下。 这才知道对方的厉害。 冰神将发出了一声叹息。 看来,真的要打上一场了。 不知为什么。 实力越强,他反而越发的不喜欢战斗了。 可有些战斗,不是想不打就可以不打的。 冰神将无可奈何。 他身上散发出了阵阵寒气。 寒冰修罗神功。 白铁寒冰剑。 冰神将拔剑出手。 手上是白铁剑,剑上有一层冻人的寒意,倘若接触到人之皮肉,能立刻把皮肉部分冻住,要么狠心撕下来,要么就这么冻着,一直到把人生生冻死。这是能够速冻的,可不会慢慢让你以为发热寻暖的死去,而是整个人冻得缩成了一团子的死去。 持有此剑。 发挥出寒冰修罗功。 冰神将的强大果然是恐怖的。 可于和也不白给。 他的剑法在这一连串的战斗下,也渐渐趋于佳境。 原本清水流溪一样的清溪剑法,现在有了一条大河的模样。 剑势如清水,绵绵不可挡。 剑势如大河,滔滔不可绝。 这连绵如大河流波一波又一波的剑势,一下子就冲开了冰神将营造的冰雪天地,进入人心,。 冰神将的人心。 倘若真正入心,立时就要把人给杀了。 诛心之死。 夺命之杀。 乓。 二人宝剑止不住的碰撞在了一起。 其实使剑的高手与人较量,手上的剑是直奔杀人去的,并且尽可能不和对方的剑进行碰撞。 但此二人实力相近,想要完全避免接触,根本是不可能的,甚至有时迫不得已,你只能和对方进行兵器上的接触招架。 这一接触,最本质真如的拼杀也就开始了。 原本这也是双方在竭力回避的事。 却迫不得已必然而发生。 刹那间。 于和竟然都要打摆子了。 他的身体在轻轻颤抖。 同样的。 冰神将也不好受。 他感悟到了于和的剑意。 那深沉如水,刻骨入痕,挥之难去,磨灭入里的剑意。 这是于和的剑意。 初知不觉晓。 刻骨以入痕。 好在冰神将也不是弱者,一经发现立刻驱逐。 但饶是如此,也是整个身子都在打颤。 脚下虚浮。 这一时间,哪怕一个小孩也有可能一把将他推倒掉。 但,双方一缓,就随之而上。 于和长剑在手,剑在他手上,丝滑得像个跳舞的少女。 往下一沉,不可思议的往上挑了起来。 剑势上挑,最是难防。 就如撩剑一样。 很多时候是防不胜防。 可冰神将仍然是一一防了下来。 他的剑法其实是不行的。 但他的功夫是寒冰修罗功。 在剑法上带出渗人的寒意。 一个不好就能把人给冻住。 这才是最要命的。 从内功上,冰神将是有些克制于和的。 但于和仍然占了上风。 第40章 寻找赵长安,赵长安之死 马呢娜眼看高手大战,一直提心吊胆。 不过随着于和接连大胜,有些不以为然了。 直到冰神将的出现,开始紧张起来。 她看着岳雨一副并不紧张的模样,忍不住问她。 “你不担心吗?” 岳雨笑了一下。 “我还从来没见他败过。” 是的。 天下第一不是那么好当的。 当天下第一,最起码的一点,就是不能失败。你败一次,就是声名尽毁。 只要有一次失败,就再也不是天下第一了。 而直至如今,也许清溪剑派仍然不算发展起来,没有光大,可天下第一还是天下第一。 虽说冰神将很厉害。 可仍然在于和剑下落入到了下风中去。 冰神将不遗余力的催发寒冰修罗功。 可于和始终没有在寒意中露出什么破绽。 他的手哪怕抖了起来,剑也仍然稳稳拿捏在手上。 玉剑也随之,生出了淡淡的毫光。 这是于和运转了他的内功。 这一剑的力量,驱散了冰寒之气。 让于和重新把剑捏得紧紧的。 手一松,就是一招清水出泉。 长剑已经弹射出去,劈向了冰神将。 冰神将横剑一挡。 乒一下响。 冰神将的白铁剑就被弹了起来。 于和剑招转入了清泉石上流。 这是石泉剑的路子。 是清溪剑派攻击性最强大的剑路。 一剑之下,冰神将败了。 不过,至此,没人说什么。 能说什么? 想也知道不可能。 冰神将的强大是公认的。 他年龄大,实力强,无论哪方面都是得到承认的。就算是蝙神将,也没人敢说他太弱。事至于此大家都明白,不是蝙神将,冰神将不行,而是于和太强了。 这么强大的于和,已经超出这些人的想象。 大约,当年高高在上的四大王座才能和他打吧。 只是,再回首。 圣教虽在。 四大王座却一个也没了。 当年一战,四大王座一口气死了三个,重伤了一个。 后来这最后一个也是留下了圣教种子就死了。 现在。 圣教的战力,只有神将级。 但是,神将级的战力,没有一个,能够在单打独斗中战胜于和。 至少,短时间里看不到希望。 此时的于和,就像古之大将吕义。 吕义号称九龙将。 据说他一力敌天下,一日杀九将。 此人曾在独门关讨敌要阵,一连会了九名天下有名的大将,这九名大将在一对一中,都被他以一二三合尽数拿下。 最幸运的狼狈不堪的逃走。 没逃的也都被杀了。 有一个人,武功不上也不下,被砍了一只手。 此后无名。 那一战后,天下间就默许了一条规则。 正常斗将是一对一。 但打吕义则是大家一起上。 并且谁都不觉得这不合规矩。 连吕义也是觉得理应如此。 此时的玩笑就像吕义。 诸多神将面对他,已经不敢一对一的上了。 连冰神将也败下阵来,还让人说什么呢。 好在,这时,有人来了。 一群人。 不是一个人。 是一群人。 这一群人打头的是一个女人。 她趾高气扬。 不可一世。 像是一个女王。 一马当先。 在她身后,还有两个人。 “是羊神将。” “魔羊神将,盘羊神将,白羊神将,还就差一个公羊神将了。” “不知道吧,公羊神将老惨了,出事了,现在就剩下一个脑壳壳,等着复生呢!” “四羊大阵是看不到了,但三个人也可以布三羊大阵!” “说起来还是这羊神将根基深厚,据说是当年至尊王座的绝学一分为四化出来的四大羊神将。” “这四羊合一,也许能见到当年至尊之力吧!” “四羊没有,三羊也是可以的。” 说笑间。 三羊之中,盘羊神将一眼看了过来。 她眼如神刀。 一眼看下去。 那个说笑之人立刻鼻孔流血,整个人一下子晕了过去。 顿时,众神将噤声。 一个个是噤若寒蝉。 一个羊神将没什么。 和其余的神将比,高也高不到哪儿去。 但三个神将在一起,那可就不一样了。 一羊走马。 二羊成阵。 三羊开刀。 四羊镇天下。 又或者叫。 四羊至尊。 当年,圣教有至高,至强,至上,和至尊,四大王座。 前三位王座一一战死,只活下来至尊一个。 至尊临死,把武功一分为四,形成了四羊神将这一脉。 严格说也是极其强大的。 奈何。 一分为四,这弱得有些不像话。 其中公羊神将竟然死了。 不过,即便现在只有三羊,依然十分强大,在诸多神将中,也算是个中翘楚。 但这竟然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三位羊神将带的一群大雪怪。 毫无疑问。 此时的这些大雪怪已经被驯服了。 它们大手一一提着人呢。 是约翰逊那一批人。 原本以为这些人能挺一段时间呢。 可惜。 他们原本是可以做到的。 和区区大雪怪对峙,这有什么做不到呢? 但意想不到的是,三个羊神将突然杀出来了。 大多数情况,是七步之外铳快,七步之内铳子是又快又准。但对上了羊神将就不一样了。 对上羊神将,那是七步之类,人家快。 你想开铳,等你有这个意识,要扣动扳机的时候,人家就已经杀过来了。 甚至真正出手的只有一个人。 盘羊神将。 她一个人,一对弯刀,整个人跳舞一样的旋转,双刀在手上连绵斩击,把约翰逊手下的铳子一一斩断。 失去了铳子,这些人被大雪怪上前一拳一个小朋友的给打倒了。 于是这一支兵就如此的失败了。 给带到了此地。 “贝恩斯——” “救我——” 约翰逊上校伸出手大声的叫着。 贝恩斯忍不住一巴掌拍自己脑门子上。 他很无奈。 但也没法子。 这看上去像一个笑话。 却是真实发生在眼前的事实。 你不能因这一个片段,就说约翰逊是一个废物。 想想看。 一群大雪怪。 三个羊神将。 这份实力是开玩笑呢? 搁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都有可能栽跟头。 从某种意义上,这算是约翰逊给贝恩斯趟雷了。 可贝恩斯纵然明白此点,他又能如何呢? 难道带人举铳扛炮的杀出去,把人夺回来,你看对面那些随随便便就飞檐走壁的神将给不给这机会。 可能。 贝恩斯手下真能打到几个。 但他和他的手下结果一定是统统完蛋。 于是他请金奎帮忙。 “你能帮上忙吗?” 金奎哪里不明白他的意思,但老金也是苦哇,他苦笑连连,道:“我们现在最能打的也就一个于掌门了,这时你让我救人,我上哪儿找第二个于掌门帮你啊!” 虽然这样说。 但他也明白一件事。 不能让于和一个人在这里扛下所有。 所以他看向马金莲马老太。 哪知这时一寻么,才发现,不知不觉中,不知道什么时候,马老太已经一个人悄咪咪的走了。 小老太老是老,但筋骨仍然是极好的。 悄无声息的走了,他竟然都不知道。 虽说于和在前面的战斗比较吸引人,但他金奎可也算是一个高手,却是没发现马老太的走人,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失败,也可以说明,马老太是高手。 不容小觑,并且绝对的高手。 可惜。 小老太人跑了。 人老成精,这话果然不假。 要不怎么出来搞人际关系呢。 你说这小老太,一开始那么趾高气扬的,瞧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 后来突然态度大翻转,对谁都摞好脸子,张口就笑出一朵花,还对于和赠送神兵级的宝剑。 搞了半天,是为了自己一个人偷偷溜走啊。 那么,此时小老太在哪儿呢? 马金莲在找赵长安。 她完全是凭借冥冥中的感觉。 也就是女人的直觉。 这玩意对一般人不可信,但对马金莲这样的女人来说,却不然。在冥冥中,真的有一种特殊感应,在指引她。 要不然她也不会一个人悄咪咪的走人。 真的是感觉上来了,忍不住,止不住。 一路平平淡淡。 因为诸多神将都给吸引走了。 另一方面,马金莲本身也大小算一个高手。 她更是脱下了脚上打了镶铁的鞋,换上一双软和底子的鞋,穿这样的鞋施展马家的轻身功夫,不敢说有多好,起码落地无声,踏纸无响,哪怕是一脚踩了只蚂蚁,过后这蚂蚁也仍然是活的。 就凭借这样的轻功。 马金莲像一溜烟,一朵云,悄无声息的在这地下世界行走。 那冥冥中的感应越来越重。 终于,她找到了。 不过,当她找到之时,当场还有一个人。 没人想到,在这里的,是巴甫洛夫。 他坐在地上,看着眼前的这个人。 这是一个已经死掉了的人。 身上是一层淡淡的蛛丝。 此人一脸恬淡,十分坦然。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赵长安。 他死了。 这么多年,他终于仍然是死了。 看到此之一幕,马金莲仿佛被抽去了筋骨,一下子瘫坐在地上,起不来了。 马金莲,巴甫洛夫,两个人,都找到了他们想要找的人,却是无可奈何,因为赵长安早早就已经死掉了。 身后,一个人走了出来。 但两人都浑然未觉。 纵然这个人是妖怪,他们两人也觉得无所谓了,就在于此,等着死掉。 或许巴甫洛夫有一些不甘愿,但至少在短时间里,他仍然沉浸在悲伤之中。 “你们,和这个人认识。” 此人在发问。 当此人如此之问。 马金莲和巴甫洛夫才一并回头。 这时他们才猛然一惊。 因为眼前之人,形象之特殊,让他们至少回过了神来。 这是一个女人。 她长得无比漂亮。 没有一根头发是不美的。 唯一遗憾的,是她有一头如雪一般白的头发,和一身破破烂烂的黑色长袍。 这是古代宽衣大袖的长袍服。 虽然这件袍服,已经从袖口,到衣摆裾角,都烂得丝绦成缕,布条飘摆。 但仍然十分的黑,不是脏,而是本来色质的黑。 一点也没有经常洗涤的痕迹。 哪怕如此陈旧,哪怕是破烂了。 也不会掉色的高级布料。 同时。 她的脚是赤着的。 干净的脚,明明不穿鞋,却像刚刚洗的,白白的,嫩嫩的,透出一种粉嫩,却没有一点污浊,一颗尘埃也没沾上。 这样一个人,虽然看上去没什么。 但马金莲和巴甫洛夫都不由紧张了起来。 他们不傻。 连赵长安都身死之地,这样走出来的人是一般人吗? 马金莲问:“你是什么人?” 那女人微微一笑。 她没听到马金莲的回答,却仿佛已经知道了。 她看了下马金莲,又看了眼巴甫洛夫。 “一个曾经心动的心上人,一个是至少暂时的忠仆,这个人的一生倒也不算太失败呢。不过,他仍然没有撑过天机之毒。” “天机之毒?什么意思?” 马金莲愤怒的问。 “天机之毒是一种小玩意,它最大的特点是杀死意志不坚定的人。同样,如果一个人的意志不坚定,有了死志,那这天机之毒就会顺遂心意,把人杀死。” 女人说着,轻轻一笑。 马金莲怒了。 “这是什么好玩的事吗?” 那个女人坦然道:“怎么不算呢?倘若一个人不想死,就算他气若游丝,身体不好,生了病,中这种毒也是一样不会死的。只有一个人自己真的想放弃,想着死了算了,这才会死。孩子们用这种毒玩游戏而已,能算得了什么呢?” 马金莲一叹。 是的。 自从石小凤死了,赵长安就不想活了吧。 不过。 虽然赵长安心念石小凤,但可惜的是石小凤却不在此,在这里的,只有她一个人。 这时她心生了一丝疑窦。 “是谁追杀他的?” 赵长安正常是绝对不会到这地方的。 当年,名帅想要盗此大墓,赵长安都不答应,为此不惜和名帅翻脸。也得亏了那个人是讲道理,能体谅人的名帅,这要换了一个人,搞不好就要杀赵长安也说不定。 可现在赵长安却是来到了于此。 他原本是在海都隐居。 被人袭击,然后逃跑。 他一直跑到了这里。 这是因为他知道,别的地方跑哪儿去都没用。 他甚至闯过军阀的大营,结果也依然没用。 追杀他的那个人武功太高了,已经高出了想象。 也许赵长安年轻时,在巅峰状态下,可以抗衡一二。 但自打石小凤死后,他的实力狠狠的往下滑落了。 所以他真的打不过那个暗中处心积虑盯着他的人。 他被此人一路追杀,追得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那是一种怎样的绝望啊。 在无边绝望下。 无可奈何的赵长安才跑到了这里。 不过,就算如此,他也没有活下来。 仍然是死掉了。 这让马金莲忍不住好奇。 这世上到底是谁,有那么大能耐,可以把曾经武林神话般的人物,赵长安,逼迫至此。 要知道,那些大妖诡异可不敢在红尘气太重的地方存在。 更不要说现在是末法。 不管什么邪妖都功力大损。 它们是不敢在人间放肆的。 就算放肆,也不可能是赵长安的对手。 第41章 神女之舞 那女人听了马金莲的话,侧头,思考了一下,道:“那个人啊,我也不知道,不过,我感觉这应该不是一个全人,他大约对我畏惧三分,始终不敢进来。” 马金莲明白了。 “你……你是此地的那个大妖?” 女人笑了。 她没说话。 这时,一只有人拳头大,粉嫩的蜘蛛从女人后颈爬了出来。 “娘亲,你好久不吃人了,所以,给我吃吧!” 马金莲浑身一颤。 她虽老了,也隐约有了死志,但这不是说她就甘愿让一个妖怪把自己吃了。 连巴甫洛夫也站起来,一副随时逃跑的模样。 女人伸出手指,轻轻在小蜘蛛头上弹了一下。 这真是轻轻一触。 点到为止。 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伤害。 小蜘蛛摇头,发出咯咯的笑声。 “不行,这几个人身上有你父亲的气息,可能和他有关系,还是不要吃了。” “啊,啊,我爹爹来了,我爹爹来了。我是母上蛛一族,唯一一个有爹的人了,对了,娘亲,爹的肉好不好吃啊,步姐姐说爹爹可好吃了,我能吃一口吗?” 女人皱眉,道:“别听你步姐瞎说,这世上哪有吃了亲爹的道理。你步姐与你亲爹仇深似海,所以才拿话术欺你,你要信了就是个小蠢蛋了。” 小蜘蛛有些不快。 她不相信,那个一直带她玩到大的步姐姐会是坏人。 姐姐那么好,怎么可能是个坏人呢? 不过关于父亲,她又有些犹豫。 毕竟,那是父亲。 在自己血脉的记忆里,是没有父亲的。 每一代的母上蛛,都会毫不留情的把配偶吃掉,甚至那些配偶在母上蛛的眼中只是一个工具而已,是生育必备的血包。 感情?扯一边玩蛋去。 没有哪一个母上蛛会在意这种事。 直到这一代。 莫名其妙,母上蛛遇到了降术师。 这原也没什么。 降术师,成器的有几个?大多降术师不要说活到天命之年,也就是一个正常人正常该死的年龄,甚至大多的降术师会因为滥施降术,从而缩短了自己的气数,导致早死。 以至于有很多人觉得,降术师是一个不得好死的职业。 但是,偏偏,有人把降术师一职修炼到了尽头,他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这条路虽然艰苦,但并不是没法走的。 刘醒非就是走通走顺了的。 所以他走到了顶点。 转世。 拥有转世之力,刘醒非也就不在意一条命了,让母上蛛吃掉也是无所谓。 所以,小蜘蛛才能有机会重新见到自己父亲。 倘若以人的观念。 转世的刘醒非已经不算是从前的刘醒非了。 但这是由于人类短寿的原因。 短寿的人,经不起折腾。 一个普通人类少女。 她的青春期,到顶了也就一二十年。 这么点时间,怎么折腾起来,浪漫起来! 普通人家,讲究的最多也就是一生一世一双人。 你搁这跟我玩转世? 对不起。 玩不起吧你们。 但是,妖族是不介意的。 妖族的寿命大大远于短生种的人类。 长久的寿命,使得它们对于一些事情的观点也就和人不一样了。 转个世而已,你就想装不认识了? 所以一些故事里妖族因十世之由都要找到人来报恩什么的故事。 这在妖族看来是合情合理的。 我们十世之前怎么怎么样。 所以你就是他。 但人类往往不认。 你和某某某的事和我又有什么关系? 他们不愿意再续前缘。 步生尘因为此中的间隙,就跑来引诱小蜘蛛对刘醒非的厌恶感,想要破坏二人之间未来的关系。 可惜。 母上蛛性情怠惰于疏,很多事知道也懒得去管。这偶然一嘴的说说,哪里能够让小蜘蛛改过来。 好在它们的说话被打断了。 “这位前辈,”马金莲问:“你方才说的话,是不是在说我们这次来的人中有一个是你的相好的?” 母上蛛淡淡一笑道:“大概吧,他当年作茧自缚,自己给自己造成了好大的麻烦。现在的他,应该是混进来了,只是他手段颇多,这时八成已经变得让人认不出了。你想跟阿爹相认,还要看有没有这个缘法。” 这最后一句话,显然是对小蜘蛛说的。 小蜘蛛顿时没了精神。 “原来我还是未必能见到爹爹啊,这个爹爹也真是的,像个贼一样,我又不会马上就吃他,来见见又怎么样。” 在场的马金莲和巴甫洛夫忍不住想,搁这会你还想吃你爹呢。 不过,巴甫洛夫不论。 单说马金莲,这小老太可是一个有心人。 在魔鬼井的大妖,它生的孩子,这父亲能是谁呢? 还用说。 此地墓地之主。 是刘一夫。 那个男人要回来了。 在她眼中生光之际,母上蛛说道:“别乱说话,你亲爹可不是个善茬,你老是动不动的就说要吃他,小心他记在心里,以后就不喜欢你了,我要走了,我走之后,漫长时间,你终是要和他在一起生存的,得罪了他,你以后还想不想好了?” 小蜘蛛不敢相信。 “他很厉害吗?” 母上蛛笑了。 不厉害。 若是不厉害,你怎么出生的。 最难得的是,你都生下来了,他却仍然未死。 这就难能可贵了。 要知道,母上蛛吃掉的人,不是那么简单就能逃得一命的。 按原理,降术师第二世是不会那么难的。 降术师转世,至少不会给自己挑选一个倒霉的家。 强大的降术师可以观云望气,避凶趋吉。 所以真有所成的降术师,如果转世,不是簪缨世族,也是豪门大族,富贵之家。 但刘醒非的第二世,一开局简直是天崩。 要不是气运还比较足够,给绿芙萝们救了出来。 刘醒非的第二世恐怕会过得比狗都不如。 这也是刘醒非第二世稍有实力,就忍不住要灭绝自己一族的原因。 哪怕是贵族,他也不屑,不要。 就要杀光。 统统杀干净了。 不如此,委实出不了这心中的一口恶气。 之所以运气这么坏,就是因为他的原身给母上蛛吃了,这一点有损于他的气运。 运气一糟,也就持续的出问题了。 但是,他终究熬了过来,活了下来。 直至如今。 “你的父亲,很厉害的,如果不厉害,你就生不下来,我们母上蛛不是随便生孩子的,必须要有配得上我们的人,才能让我们生下来优秀的孩子。生下孩子却又不死这就更难得了,孩子,你以后要好好的,不然你爹若是不爱你,就有你苦头吃了。” 小蜘蛛听到这,忍不住问:“那步姐呢?她那么恨爹,会不会有事?” “应该……不会。” 母上蛛给了一个奇怪的答案。 小蜘蛛问:“为什么呢?步姐那么恨爹,爹怎么可能会不杀步姐。步姐对那些她不喜欢的,都是杀了吃了的呀!” 母上蛛笑了笑。 这话,她不想说。 能说什么? 知夫莫若妇。 她岂能不知道。 那个男人,可不是善茬。 也许在小蜘蛛眼里,讨厌一个人,恨一个人,杀了吃了就可以了。但为世上还有一种死,叫生不如死。 而降术师,是最擅长玩生不如死这种玩法的。 “那个人真的已经回来了?” 马金莲发问。 “不错,你在想,你的队伍里哪一个是他,是吗?别多想了,纵然那个人在,但现在这时候也已经不在了,我了解他,最是谨慎小心,不会仍然留在原地。至少,他暂时不想见到我。” 母上蛛说到这想笑。 因为这才是刘一夫。 怕死,谨慎,不给别人机会。也不会去考验别人的善良和自己对人的信任。 虽然自己是不会再出手。 但万一呢? 未发生的事谁都不敢肯定。 倘若因为某种不可拒的原因,自己出手了,怎么办?所以刘醒非的避而不见,她是理解的。 但,你想不见就能不见? 在母上蛛的眼中,眼前之人,这个马金莲,她的身上的因果线十分清晰明了。 这注定了盯住此女,就可以盯住那个人。 盯别的地没用。 但盯死她就行。 因果线如此明了,注定的事是逃不掉的。 话不多说,这时的刘醒非要走了。 白云小白躺倒了。 他的身体就是这样,越来越不行了。 真正发了一下力,人就躺了。 好在界壁虫这玩意儿,不会连续出现。 一次出现一只,然后最快也要数日。 不可能连续一直的出现。 所以此时的秘境暂时是没事的。 借这个机会,刘醒非提出了告辞。 小冰带他出了门,二人步行在院中。 她说道:“你要走也好,我知道你已经背记下来这里的秘籍,你看书和翻书一样,但我知道,你记忆过人,拥有过目不忘的能力,正因如此,你才能年纪轻轻就到了如此地步。” 一个人的聪明,是瞒不过去的。 小冰在白云小白的身边,自然清楚一个人要聪明得聪明到什么地步才叫天才。 毫无疑问。 白云小白就是一个天才。 对于天才来说。 过目不忘,是最起码,最基本的能力。 刘醒非的才能让白云小白也承认,他这样一个人自然也是天才,也拥有过目不忘的能力。 而秘籍。 严格来说,都不大,不多。 假传千万卷,真传一句话。 这些真正的武功秘籍,其实内容真的不多的。短的千百字即可,即便是多的,也不过三五万字。如果有长篇大论的,一定是大才所写的,在其中注水,写了太多垃圾废话。 所以真正的内容,其实字数不多。 不要说天才了。 就是比较平庸的人,花些功夫,也能背下一些内容的。 刘醒非是天才。 背记下来,当然轻松得和什么似的。 小冰只一看刘醒非的表情,便猜出了一二。 这么多年,她的确是被哥哥保护得很好。 但这不意味着她自己就废。 她的普通平庸,是相对于白云小白的。 和白云小白比,她是不行。 但怎么说她也是活了两千年的人。 这漫长的时间,她也不是没长心眼子。 只是这些事她不喜欢不在意而已。 真不是说她不行。 这不,稍微在刘醒非身上下一丁点功夫,她就悟出了这么许多。 “不过你现在还不适合出去。” 她这么说。 刘醒非要是听白云小白这么说,一定说是是是,就此不敢再提出去的事了。但面对小冰,他问:“为什么不行呢?” 小冰素手一指。 刘醒非顿时明了。 在他的身边,玉生烟仍然存在,一只手仍然牢牢捏着他衣之一角。 有这么个倒霉玩意,自己纵然出去,真的什么也办不到。 残念影响不了刘醒非本人,但影响他的气运。 刘醒非原本气运只能说平平。 这下更没搞头了。 带这么一玩意,不停的吞他气运。 是,这玩意是要不了刘醒非的命。 可影响一个人的运气啊。 这一个人的运气要是不好,那就什么事也办不好。 做什么事都倒霉。 甚至上了个厕所都有可能被别人丢花炮炸厕所。 溅你一身子。 就这么个倒霉劲。 但能怎么办? 特殊的灵。 比诡异还要诡异的玩意儿。 几乎很难杀死。 赶都赶不走。 刘醒非不由得长长叹息。 他纵然有千万般的手段,但值此之时,却也是无能为力。 虽然降术师一修三世,但不管怎么说,第一世才是最重要的。 就好像一个男人,不管他后来有多少女人,怎么怎么海王,但对于他来说,人生中第一个恋人,白月光,没得到的,才是他最珍贵的女人。往后余生的那些女人,不过是为了弥补他不能得到第一个女人的遗憾。 所以在刘醒非没有拿到第一世的积累前,他始终是不完美的。 因此在此之时,他就是拿身边的玉生烟残念没有办法。 “我可以帮你,要我帮你吗?” 小冰笑了下,对他说。 刘醒非一愣。 他没有办法。 但是白云小雪却有办法? “你能做到吗?” 他问。 白云小雪一笑。 那是自信的一笑,笑得那么坦然灿烂。 “你怎么帮我?” 刘醒非激动了起来。 白云小雪道:“你喜欢看跳舞吗?” 刘醒非脑子飞快转动。 跳舞,什么意思。 有什么特殊的东西是要跳舞的吗? 不过他口中仍然顺着小冰的话道:“跳舞,我可喜欢看了,固之所愿,不敢请尔。” 于是小冰就到了院中,跳起了舞。 明明没有风。 但小冰一动,就有了风。 明明没有乐。 但小冰跳起来时,空中仿佛传出了轻轻音乐声的倾诉。 在缓缓几个动作后。 小冰素手抬起,从头上拔下了发钗,解下了发丝长带,发钗和发带在手,秀美如烟如雾的丝发才飞扬起来。 让一身男装,看起来英姿飒爽的小冰,一下子变成了一个美不胜收的神女。 这是神女之舞。 第42章 走出秘境 小冰的舞蹈,让刘醒非一下子想到了很多事。 当年。 人族当立,但这个立,是很不容易的。 据说,妖族屠毒众生,人族之于妖族,简直是血食一般的存在。 妖族杀人吃人,和人类现在吃鸡吃鸭什么的一样。是理所当然之事。 天下所有的人族,都在瑟瑟发抖。 所有人族的部族王,都在想,这是为什么。 一个妖族,可以堂而皇之的把人族的贵女随意带走,飞到天上,但丢下来的,只有染血的衣裳,可能还有烧过的骨渣,和丢下来手手脚脚没吃干净的零碎。 面对于此,人类的部族王也只能跪在地上,表达敬畏,只当自己从来没有生过那个孩子。 甚至有的妖族因为人类的反抗,直接灭杀一整个的部族,强迫人族自己主动的当奴,当狗。 不服,就死。 当时,是地狱的世界,是血都打滑的世界。 人类的哭声,真是哪都听得到。 人类,已经步入到,若不反抗,就会沦为鸡鸭一般的命运。 终于,人类开始不择手段的获取力量,只要是力量,不管什么都要。 在此之中,人类发现了死人的力量。 一个人,活着时,他可能啥也不是。 但是最当他死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成为一种力量。 古之谓曰——灵。 为了获取这些灵的力量,在古时有一种祝祭之术就出来了。 挑选有精神异能之人,一次次,不断的去与灵相通。 终于有了这祝舞之术。 施术者会对残念灵体施展祝舞之术,对其进行沟通。 及于至时,可以吸灵入体。 从此以自己的身体,容纳,消化,吸收,接引灵。 这是一个相互共生共荣的方法。 要知道,残念灵,连鬼都不是,它也许难杀,但这种存在本身是痛苦的,如果可以有一线生机,又怎么会不要呢? 不要以为它们被祝祭舞者吸收了,消化了。 影响是相互的。 你在凝视深渊,深渊亦在凝视着你。 你以为你在包容消化灵。殊不知灵亦是在影响着你。 所以祝祭之舞不是随便跳的。 一个祝祭舞者也不是可以随随便便永无休止去吸引灵的。 它终究有个饱和度。 到达了那个度,一切也就不可能了。 用多了此术,人是会疯,会崩溃的。 毕竟,这些残念灵,有的极好,对人影响不大,有的几乎就是毒药,能让人发疯,发狂,性情大变,整个人变几乎成了另一个人。 原本,此术是存在的。 但可惜,在历史的影响下,这种祝祭之术在大云朝时受到了朝廷极其严厉的打压。 死伤者众。 无辜者广。 以至于现在没了这玩意了。 好在,白云小雪竟然意外的仍然会用此术。 人体有大秘。 人体多复杂。 一个人,特别是特殊之人的女人,其身体之曼妙,绝对堪称艺术。 就以刘醒非而言之,他不好色吗? 才怪。 刘醒非之所以至今仍然不怎么好色,无它,眼光太高,太挑了而已。当一个人到了一定的高度,一定的地位,他就再不可能随便起来。 这世间大多数的女人,之于刘醒非,往往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缺点。 首先是脸蛋。 这就不能差了,也不是说光漂亮就可以,漂亮之外,还要合眼缘。有的女人漂亮是漂亮,你能说漂亮么,但就有人不吃这一套,不喜欢这一型,这一款的。 所谓女人的漂亮,也有燕瘦环肥,沉鱼落雁,风姿妖娆,清水端庄,艳若如桃李,寡冷梅菊的不同之处。 有的人喜欢这一款的。 有人喜欢另一款的。 这便叫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此外,女子不是光长一张脸就行的。 其身体其余的部分,也有讲究。 比如手臂赘肉不能太多,小腿不能太粗,腰肢要有度,前后要凹凸,脚弓如薄船,纤手是柔荑。 所谓美人。 就得从头到尾,从发丝梢美到脚趾头。 美到你用尽全力睁眼看,瞪着瞧,也找不到明显的缺陷。 美到哪怕她穿过的鞋,你都能用来盛酒喝。 甚至于。 在古时。 有一些人对女人喜欢的直接把人给杀了,吃了。 曾有一个王,突然把最爱的姬妾杀了,用其尸骨制成了一张琴,上边弹唱一边悲哭说美人不在了。 因为此人觉得,美女终究会老的。 不如在其老前,先一步把她给永恒化。 但是他把美人制琴后,又后悔了,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就此没了,他当然悲伤难过了。 由此可知美人之美。 祝祭之术就是用完美的女人发挥出完美的舞。用女性天生的魅力,让灵不由自主,为其所迷。 在白云小雪的舞姿下,玉生烟也忍不住被其所迷。 毕竟,玉生烟也是一个女人。 有一句话说的好。 男人看女人,看得都是赏心悦目的部分。 女人看女人,看的都是美中不足的部分。 换句话说,叫斗美。 像公牛见到红色冲动,又如孔雀见到鲜花开屏。 我不允许有太漂亮的东西出现在我的面前! 玉生烟终究也是一个女人。 在她生前,被吊起来前,也曾能歌善舞,也能一舞倾城。 看到小冰的舞蹈,她在情不自禁下,忍不住也跟着跳了起来。 这一跳,就越来越近,动作,节奏,也是越来越相似。 最后,变得一模一样。 然后两个人融为一体了。 上古祝祭之术,就是如此,引灵,通灵,并且最终融灵的。 人与灵为之一体。 要知道。 灵体,残念,是无法转世的。 它是残念。 残念是一段记忆,一种阶段期的情绪。 它什么都有,唯独没有真灵。所以不算真正的生灵。可即便是残念,也有一些意识的,也是想重新拥有人的身体,享受清风吹拂的感觉,享受奶油样的花香,感受天上温暖的太阳,甚至可以重新接触碰摸到真正温暖的生人。 因此,当它们可以寄宿于人身时,是愿意妥协的。 和一个生人拥有一个身体,也没什么。 哪怕两个融为一个,也无所谓。 在生人觉得,是自己吸收了残念。 但对残念来说,这不也是自己影响了生人。 所以这是共赢共存。 吸收了玉生烟。 小冰停了舞蹈。 她伸出手,抹去了眼角流出来的泪水。 在不知不觉中,她哭了。 这是被玉生烟影响到了。 “你没事吧?” 刘醒非适时送了上体贴的关心。 这时的刘醒非,这时的关心,这时的体贴,有几分真,几分假,连刘醒非自己也不知道。 他的特殊能力,纵不能读此女的心,也强烈知道一件事。 那就是此女对自己的好感。 这让刘醒非有些莫名其妙。 他自觉自己并不是一个好男人。 要不是凡人女子太脏了,他早不知道会怎么玩了。 像自己这样的人,这女人竟然对自己有好感?要知道,玉生烟当时是因为自己才死的。好像是自己要杀步生尘,玉生烟替步生尘挡了一下,结果死掉的。 所以也因此那个步生尘恨自己是恨得一万个洞。 不过他倒也不怕此女。 一个人类,转生成了半妖。 是,没错,她是有可能因此获得了一定的力量,但也仅此而已。 成为降术师后,刘醒非就明白了一个道理。 力量很重要。 但一个人的气运更重要。 如果只看力量,这世上哪有什么造反。 历史上的王朝都该长长久久。 说到力量,平民百姓怎么和朝廷相比? 可改朝换代依然不停的转回到来。 原因何在? 毫无疑问,这就是气运在其中的作用了。 像步生尘,她纵拥有了气运,可你看看。 首先,她失去了人道的庇护。 人道气运,与她无缘了。 纵为半妖,也不是真正的妖。 瞧吧。 末法来临。 等待她的都不知道是什么下场。 好不容易成为了半妖,但却要面临没法。 这就好比一个人刚刚发了财,还没享受生活呢,就给抓起来了。 朝廷要发落他了。 何其可悲。 这就是没有气运的下场。 你光有力量又能如何。当年刘醒非就算计到了。若非五灵门硬生生挺入进来,刘醒非光用等的,都能磨死她。 可即便如此,这玉生烟仍然对自己有着好感。 看来天意如刀。 这是自己杀龙蚕的结果。 此一因果竟然延续至此了。 不过,意料之外。 明明已经吸收了玉生烟的残念,但小冰仍然一脸轻松,她对刘醒非道:“好了,你现在可以走了。” 她说着,伸手虚点。 一个门一样的东西出现。 刘醒非知道,这是出口,只要他从此门而出,大约就能离开于此了。但一时间他。又不知道说什么好,就这么一走了之,感觉好像有些渣了啊。 当然,坦白说刘醒非不是什么好人,一走了之也没什么。 如果那个人是白云小白的话。 但小冰不一样。 她对自己有意思。 自己又岂能对这么一份善意视而不见呢? 渣也是要有底线的,不能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终于,他说道:“我这有一枚金豆子,你拿在身上以为纪念,倘若有朝一日,你愿意步入红尘,则可凭借这粒金豆子找我,在红尘之中,我还是能够帮到你一些俗事的。” 这是一粒业力豆子。 也就是昔日大乾在大罗屠城掠财的赃物,上面充满了诅咒和怨恨,负能量十分特殊明显。 刘醒非把这些有问题的财宝收了起来。 此时正好取一粒豆子,给小冰当标记。 只要小冰持此金豆子,一到红尘之中,他就能感应到一二,到时,他就能发动影响,让小冰能够顺顺当当找到于自己。 不要小看此点。 很多人隔世久了,都不知道怎么在人世间生活了。 连买东西需要付钱都忘记了。 甚至会蠢到随意杀人。 毫无疑问这样会惹下很多麻烦。 如果这个时候,有一个人帮助解决,教导其入世,就太好了。 所以小冰也没说什么。 刘醒非终于走了。 在刘醒非走后,白云小白就出来了。 他身体虽虚,但也是老江湖,老人精了。 哪可能倒下后就一点反应也没有。 其实他倒下来也是一种测试。 他想看看刘醒非的真正品格。 有句话说得好。 不要听一个人说了什么。 要看这个人做了什么。 刘醒非当着白云小白的面,把胸脯拍得再响,话术说得再好,也是没用的。真以为白云小白会毫无理由的就信了他? 开什么玩笑。 他就是以身入局,想看看自己已经不能威胁到刘醒非后,他这个人的反应。 结果。 不错。 挺好的。 没有丧心病狂的想要杀自己。 也没有花言巧语的欺骗自己的妹妹。 是一个虽不是好人,但犹有底线的人。 是一个品德不佳,但至少诚实于心的人。 看起来是个渣男,但心中又有一些人情味。 看来自己的选择没错。 就像下棋。 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人品。 眼前这个人还行。 不过他仍然要说。 “你不该放他走的。” 听到白云小白的话,小冰回首,脸上仍然有一些泪痕,却是娇笑起来说道:“我若做的不对,哥你就出来阻止我了,但哥你没出面,就说明我做的对。其实这样的事最好要别人自己愿意的才好,你逼他吓他又有什么意思。” 白云小白只是一笑。 这个傻妹妹,你以为你哥搞这么多手段是为什么的,还不是属于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我不多出一些手段,怎么考验出来他的人心。 我的时间是真正不多了,但你,却还可以继续生活下去,至少还能活个几百年。 往后余生,如果没有一个类似于我的强者真心庇护于你,你又怎么可能活得好呢? “也罢,终究是你放了他,这样也算是结下一份善缘,往后这里没了,你也好去投奔于他。” “哥,你老说这些不好听的话!” 小冰忍不住嗔怪了起来。 这一对兄妹,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说说笑笑,把此一节事,给就此揭过了。 …… 此时。 刘醒非已经回到魔鬼井下的山体底层。 虽然这儿的环境不好,空气中始终有一股隐约的腐臭味,地面凹凸不平,又湿,又滑,要不就是又干又硬,到处都有莫名其妙的尸骨。 好消息是没有什么小虫子。 但这是有原因的。 在此地有很多已经变异了的植物。 随便走,很容易被这些植物缠上,杀死,尸体化为植物们的营养。 得亏是刘醒非,他懂一些植物学。 换一个一无所知的,早不知死成什么样了。 没走一会。 刘醒非看到了一伙人。 这群人,全都是老外。 是普罗斯人。 这让刘醒非产生了兴趣,在这个西方圣教的地方,怎么可能有一伙普罗斯人存在呢? 一念于此,他也就忍不住过去看看了。 第43章 神秘的巴甫洛夫 大雪山位于边境地带。 往北是普罗斯。 往西是世界长廊。 这地方交汇诸国,有很多外国人在此进进出出。 但不管怎么说。 西方圣教,也是根系于中土的强大门派,哪有可能随便吸收外国人。 当然,时局纷乱至此,也有一些外国人进入到圣教中人,可在这圣教之中,依然是中土人为主体。 没想到,在靠近核心的地方,出现了一队的普罗斯人。 这些普罗斯人,贪婪至极,没想到竟然摸入了此间地方。 哪怕刘醒非不是圣教中人,看到在此的普罗斯人也是大为不爽的,当即就有了想要收拾的想法。可他顾忌这些人终究是凡人,自己亲手杀了并非是好事,不由就有些犹豫。 要不然还是使用一些蛊术杀了他们吧。 正在他犹豫之间,一个人来了。 这是一个十分诡异之人。 他悄悄走来。 刘醒非敢肯定,一般人是绝对发现不了他。 不过,此时他还是发现了。 想到此,习惯性老六的刘醒非又隐了起来。 这人悄悄走近了,刘醒非才看出来。 是巴甫洛夫。 但此时的巴甫洛夫状态十分诡异。 他一双眼睛浑浊昏沉。 整个人好似是在云游梦境。 但即便是处于走神的状态,也是仍然一步步走过来。最奇妙的是,刘醒非看得出,巴甫洛夫用的是一门十分奇妙的轻功。 他的脚在地上,以一种诡异的方式方法在落足,起步。 但是,问题来了。 巴甫洛夫一个区区的普罗斯人,他会中土武功吗? 也许,赵长安教了他一些,但那绝对只是皮毛而已。 这年月,有真功夫的人,不会随便教的。 曾经有一个武林世家,家祖原是大罗大将。但是大罗国灭,其族人避入深山,以武传世。 就是这份武功,这个家族在往后岁月里成为了当地一霸。 家主无知。 结果被人打上了门来。 原因是其家族肆意传武,不考人品,导致习武为恶者残害生民,有人看不过去,打上了门来。 所以,老一辈是讲规矩的。 不会随随便便教门人弟子功夫。 要先三年再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 磨掉你的脾气,打掉你的棱角,去掉你的火气。当你什么时候心平气和了,人品经过了考验,才会教你东西。 赵长安也许相信巴甫洛夫。 但即便如此,他最多也就是教一下小技巧之类的皮毛,绝对不敢把真功夫传出去。 像眼前,巴甫洛夫的这轻功,已经超纲了,超出一个西极人能学的部分了。 但是,这个人,身形,体态,却真真实实是巴甫洛夫,毫无疑问,也许眼前这个躯壳仍然是巴甫洛夫,但里面的芯子,就未必了。 “嗯?你是谁?” 有人终于发现了巴甫洛夫。 但是,太可惜了,此时的巴甫洛夫已经距离他们,太近了。近到,一伸手,就可以捏到他们的脖子。 不得不承认,这批普罗斯人不简单,都是军中好手,能够在第一时间形成最快速的反应,拔铳开铳,都能够在不到一分钟内完成,甚至,更快。 但即便他们能够如此之快,又怎么可能快过行踪诡异的巴甫洛夫呢。 只见这个巴甫洛夫一伸手,直接就抓起了一个人。 那人长得像熊一样粗壮。 他的脖子想必也是极壮的。 哪怕上吊。 是脖子先断折,还是绳子先断掉,都不好说的那种。 如此的强壮。 可在巴甫洛夫手上,瞬间死亡。 一声微响。 那老木墩子一样粗壮的脖子,像纸壳子一样的破碎了,折断了。 不仅如此。 巴甫洛夫还直接提着这个人,放在自己身前,挡铳子。一连串啪啪响的铳子打在了这个人的身上,因为一时间是用短铳,再加上这个人的身上衣服厚实,所以铳子尽皆没入此尸之中,却不能穿透此尸,伤到巴甫洛夫的一根毛。 巴甫洛夫嗓子眼里发出了怪声。 他猛的用力,把手中的尸体扔了出去。 尸体砸到了人,也把人给砸伤了。死去的新鲜尸体,又硬又沉,这一撞,实不亚于一块大木头砸过来,让人一滞,好玄没背过气去。 抓紧时间,巴甫洛夫上前,不给他们换铳子的时间,一拳一个小朋友。 只是奇妙。 他的武功诡异。 不是正规的拳掌。 而是用指尖和指关节打人。 这种打法又阴又狠。 就算巴甫洛夫从赵长安手上学一些功夫,也只会是一些关节技之类的小技巧,擒拿有余,杀敌不足。 但此时巴甫洛夫的功夫,直接就是把人打死去的,这就叫下狠手。 并且他用的是真功夫。 真功夫和假把式,一眼就能看出来。 打得漂亮,大多都是假把式。 真功夫,没几个好看的。 往往突出的就是朴实无华。 巴甫洛夫出手,快如闪电,一顿噼啪噼啪的响,是拳拳到肉,拳拳碎骨,直接把人打倒,打软,打碎,打烂。 中了巴甫洛夫的拳,没有一个人,身上骨头是完好的。 不一会儿,这里已经没有站着的什么人了。 不,有一个。 那人对着巴甫洛夫道:“是你,你怎么可能……不对,你不是巴甫洛夫了!” 如果说一般人面对巴甫洛夫,也许还会质疑,还会喝问,还会不解……但对于这个男人来说,他对于奇诡之事的接受要超出很多人。 所以他只是略微判断,就确定了。 这个男人也许是巴甫洛夫。 但至少此时此刻,他已经不是了。 这是一个顶着巴甫洛夫躯壳的人。 杀了其余人,巴甫洛夫也平静下来了。 “你是,那个谁,谁来呢!哦,彼德罗维其,是你吧,我在你的酒馆喝了十年,也不怪你能认出我,真不容易呢,居然认出了我,我本以为你是认不出来的,真是,多事呀!” 说着话,巴甫洛夫撕下了面巾。 脸,仍然是巴甫洛夫的脸,但那一双眼睛,只剩下眼白了,在瞳孔部分,已经灰白一片,若非两个瞳孔黑点仍在,让人难想这是一对眼珠子,怕不以为是一双白色的珠子。 是的,这个看起来凶悍无比的巴甫洛夫,竟然是一个瞎子了。 彼德罗维其忍不住道:“混蛋,我们没有得罪你,为什么一上来就对我们大打出手,杀了这么多人?” 巴甫洛夫在活动筋骨。 这身体,对于他来说,太老了,需要好好活动一下,把筋骨磨开。 “杀人?一些小蝼蚁,踩死就踩死了,你这一生中,会去在意你打死拍死或踩死的虫子吗?” 从巴甫洛夫的口中,他是丝毫也不把这些被杀了的人当成是他的同类。 态度高傲无比。 “你到底是什么人?” 彼德罗维其沉下了脸。 他的脸,犹如一滩死水。 “我是什么人不重要,现在,巴甫洛夫的身体太老迈了,能带我进入此间已经穷尽了他的价值,所以我需要一具新的身体,往后说不定还有更多的战斗,没有一具好身体可不行,来,让开,把你身后之人的身体交给我吧,我允许你继续吻我的鞋尖,为我新的身体效力,这世上难得一见的远古血统者,你值得我饶你一命。” 彼德罗维其轻轻笑了。 “别太小瞧我啊!” 他说着,扑了过来。 一刹那,彼德罗维其的身体猛得变大。 他的肌肉鼓了起来,整个人,化为了小巨人。原本彼德罗维其的身体已经是很高大了,现在更是打破了极限,连身体也粗壮了起来。 吼。 他一下子就抓住了巴甫洛夫的肩膀,一把要将他扭倒。 巴甫洛夫则是拼命反抗。 他看起来比彼德罗维其小了一半,但力量上竟也不弱太多。 两人一时怼上,竟然能相互撑住。 “果然,是古血!” 巴甫洛夫咬牙说道。 同时他猛的发力,一下子就把彼德罗维其给掀翻了。 可彼德罗维其也不白给,从地上整个的一弹而起,背臀肌肉坚实到恐怖,能支持他腿不打弯的直接就弹起来。 他抓住巴甫洛夫,狂吼一声撞在墙壁上。 这两个人。 体质太强了。 普通的拳打脚踢,根本无法造成什么真正意义上的伤害,了不起疼一下,还能有什么?都是大普罗斯的身体素质,好好个人长得和熊一样壮,能扭着熊一起跳舞的身体素质,相互打小拳拳,那得打到驴年马月去。 所以就只好用这种大技。 大推大撞大摔大扑。 顿时这里的桌椅板凳什么器具都崩碎了。 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经受住两个猛人的扑打。 “你也是别人的母亲一个怪物!” 彼德罗维其大吼,给了巴甫洛夫一个狠摔。 巴甫洛夫人在地上,没有第一时间跳起来,而是在地上,双腿上去一个夹缠,扭绞,把彼德罗维其绊倒在地上。 “我不是怪物,我只是不想死,你这个拥有古血的幸运小子,你懂个什么!不要阻碍我,去死吧!” 巴甫洛夫说出了心声。 曾经,他也高高在上过。 那时,美女,美酒,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直到……一场灾难,他死了。 不过好消息是他没死透,毕竟他太强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想要一下子就死了个干净,哪那么容易? 但坏消息是,他没死透,就要承受死一半的下场。 死了一半的人,会丧失很多。 视触嗅味听。 五感都可能逐一丧失,甚至是全部丧失。 有时,还会下半身瘫痪。 这种痛苦,是一般人能够理解明白的吗?反而是古血。 这样的人,天赋异禀。 一生下来就没什么毛病。 甚至免疫了这世间大多的疾病传染病。 同时,体力,精力,智力,都很超群。 享受着成倍的活人的乐趣。 坦白说,这样的人,应该早早夺舍。 但,夺舍不是说随便可行的。 每一次的夺舍,都会消耗一部分真灵。 所以要节省次数。 当时,他需要的是进入魔鬼井,也需要巴甫洛夫追踪的知识技术,所以他优先选择的是夺舍巴甫洛夫, 为了顺利得到一切,他选择悄然无声的夺舍。 这就需要一个时间过程,要慢慢来。 现在遇到了彼德罗维其,想夺他,就要先打倒他。 不然,他用快速夺舍,还没成功呢,自己可能就先一步被彼德罗维其打杀了。 夺舍这玩意。 十分凶险。 不得已而为之。 一个不小心,伤害到的都是灵魂记忆。 其中真灵为主,灵魂次之,记忆为辅。 但懂行的都懂,这三个,排在最末位的记忆都是损失不起的重要资源。 所以巴甫洛夫想要夺舍,不可不慎。 不把彼德罗维其打到昏迷不醒,他是不敢随便上手的。 不过,这很困难。 甚至可能会反过来。 因为彼德罗维其的身体素质太好了。 这要说一下,他是古血,拥有古代特殊血脉。 在古时。 中土有三皇平定天下,驱逐妖族。 那么,西极呢? 西极世界,妖异横行,也是有不少的。甚至太严重了。 严重到,当时的人类根本不被妖邪放在眼里,妖异强大到无聊的自相残杀起来。 无外患,即内患。 当外部没有压力,内部自己就会腐化掉。 首先,是西极的远古杀了起来。 杀得那叫一个天崩地裂。 后来先天神族放逐了远古。 然后后天神族又诛杀了先天神族。 而虚弱下来的后天神族,维持不了基本盘了,自己崩溃了,导致人族真正站起来了。可即便如此,人族依然对神低头。 这是因为诸神有遗泽于人。 有很多先天的,后天的神族,为了一夕之欢,去享受人族女子最青春最鲜美的身体。 此举导致了人族中诞生下来了大量的神子。 有的神子,得到了父母的承认,算是半神,也有好处,是神族的一员。有的神子虽然不被承认,但也有很多好处,至少在生活上是没问题的。不过,始终有一些神子,不仅不被承认,还十分倒霉,受到了歧视影响,生活过得,可能连狗都不如。 有的人逆来顺受。 也就算了。 但也有人,不甘心。 这些人形成了所谓神逆。 诸多神逆,邪神,妖魔,杀入西极神殿,诸神黄昏,自此人类才迎来了自由。 大量的就此,烟消云散。 看起来什么都没了。 但远古的血脉仍然有一丝丝流传了下来。 有的是神的,有的是魔的,有的是妖的,还有的是远古诸族的。 只是这些血脉,在一代代的削弱下,已经完全融入于人族之中。 只有极少数突然异变的,会受到远古的祝福。 彼德罗维其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体内有古代巨魔的血统。 古代巨魔,据说是古代精灵的先祖。 最古老的精灵,其实就是巨魔中的一支而已。 只是后来,精灵和巨魔发起了内战,精灵笑到了最后。 可即便如此,巨魔和精灵一个源头,导致巨魔的血统仍然流传了下来。 这让彼德罗维其六十多了,仍然体魄强健,比小伙子还小伙子。 连巴甫洛夫这样的高手也给打倒了。 第44章 神秘之人 彼德罗维其好不容易打倒了巴甫洛夫。 他喘着粗气,转过身,对着里面的门,跪下来道:“我的主,我的神,我的最爱,我终于为了你,守住了这最后的门。” 说完,他跪了下去。 一个头就给磕到了地上。 十分虔诚。 只是,他没注意到,在他身后,巴甫洛夫又重新站起来了。 他从后面扑上来,猛的勒住了彼德罗维其的脖子。 死死勒住。 一分钟过去了。 三分钟过去了。 直到第十五分钟后,彼德罗维其才露出快要支持不住的样子。 巴甫洛夫仍然未敢松力。 就这么。 一直,一直,一直地。 过了一个时辰左右。 也就是现在两个西极小时。 彼德罗维其才终于消耗掉最后的一口气,停止了挣扎,不动了。 死了。 不管真死,假死,至少这一刻,这具身体里面,原本的灵魂消失了。 巴甫洛夫这才晃荡一下身子,倒了下去。 他人一倒。 另一边,彼德罗维其就张开了眼睛。 他醒了过来,先是痴痴的笑了笑,然后走了过来,对着地上的死尸 ,巴甫洛夫,一连数下的狠狠出脚。 踢了数次,他才意犹未尽的收了脚。 先伸一个懒腰。 身上发出了清晰的骨节暴响声。 “太好了,太棒了,古血就是好,这一次竟然把那么多感觉保留下来了,只有味觉消失了,走大运了,除了吃东西仍然没滋味,我现在已经和正常人没区别了。哈哈哈哈……” 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每一次夺舍,都不容易,是踩着钢丝过河。 但是,这么多年。 这么多次。 他还不是一一的过来了。 然后他侧头,对着个什么看不见的人说道:“你看看,过去,你阻止不了我,现在的你依然阻止不了我。你也是的,你明明是我的人,是我的狗,却给别人当奴仆了,给别人当狗,真把自己当人家的什么人了?你天真,你幼稚,我告诉你,不要说我那个小徒弟,你的小主子斗不过我,这一次,连他爹也要成为我的踏脚石。我这样都是给你们逼的!哈哈哈哈……” 他说着说着就笑了起来。 刘醒非侧头看了过去,什么也没有。 不是鬼,也不是残念。 那是什么?自己的幻想? 不过这都不重要。 至少,巴甫洛夫,或者说那个人,帮助刘醒非解决了他想要解决掉的人。 现在,他可以很好的跟踪这个人,往里面深入。 彼德罗维其的身体,往里面去了。 走到里面去。 这是彼德罗维其想而不敢做的事。 他原本应该是不敢的。 现在敢了。 因为他此时已经不能算是彼德罗维其。 他已经是另一个人了。 在这门之后,是一个滴水的池子。 有一根特殊的岩柱,从上面的柱尖往下滴水。 这水是一种灰白色,不说还以为是牛奶的池子。 如此的一个池子,散发出一种淡淡的水墨清香。 在这喷香的池子里,是一个人。 此人十分特殊,如果眼力发达,应该可以看得出来,在这人的脖子下,身体和头颅的皮肤,是不一样的。 一部分是正常肤色。 另一部分。 是惨白色。 感觉,很嫩。 细细一闻,有股子血腥味儿。 这是女人。 身体一丝未挂,寸缕不着。 不过彼德罗维其此时观之,已经可以做到面不改色心不跳了。 女人睁开了眼睛。 “大胆,你怎么敢进来的……不对,你是谁?” 她终究是认出来了,眼前的这个人,已经不是她心目中的彼德罗维其了。 彼德罗维其看了看她,头往上仰了一下,似是在回想什么。 想了一会儿才道:“啊,从这个人的记忆里,你是安娜.库波雅。杀掉魔加山的那个。嘶,你了不得啊,能杀死魔加山!正常来说应该是不可能的,但即便是运气,那也是实力的一部分。不过这不重要。现在重要的是,告诉我这里的禁地,如果是你的话,有了魔加山的记忆应该是知道的,如果你给我,或是为我带路,那还好,如果不给我,那我就自己拿了。” 安娜.库波雅脸色一变。 “你敢打我们这里禁地的主意?怎样的智慧让你智昏至此,竟然想打听那种样的地方?” “你不要说废话了,”彼德罗维其淡淡道:“要么带路,要么我就自己进来了。如果我动用那种手段,你该猜出你往后余生的下场。” 安娜.库波雅眼神一个灵动。 她道:“好,我给你带路。” 在她说话间,已经有人进入到了她的大脑。 在她的意识世界里,进来了一个人。 刘醒非。 一进来,刘醒非就看到了一条立柱。 柱子里是两个人。但这两个人已经扭曲的缠绕在了一起。正是魔加山和安娜.库波雅两人,这二人已经融入,合为一体了,现在还依稀能看出,这是两个已经扭曲在一起的模样。假以时日,就不可能分清了,到时,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一般人面对于此,是无可奈何,只能眼巴巴的望着。 但刘醒非却不一样。 他看到了,只一伸手,这二人就给干干净净的分开了来。 对于如今的刘醒非而言,也就是一个小降术的事。 唰。 一根柱子,变成两根了。 一根柱子里面一个人。 这里面的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发出了舒服的声音。 想想也是。 好端端的两个人,硬生生给扭到了一起,这别提多难受了。虽然这仅是意识上的,但其实也是不舒服,也是很难受的。 现在分开来,二人意识都有一些劫后余生的感觉。 但是,旋即,这二人心又紧张起来了。 原本,这两人一躯,虽然不舒服,但最终二人都能活下来,只不过是两个人变成一个人而已,一开始是不愉快。但假以时日,终究还是会习惯的。 可现在一分开,就意味着,他们两个其实可以消失一个。 那么,哪一个消失,哪一个留下呢! 更可怕的是,此时两人虽然分开,但他们毕竟曾经成为一个整体过,魔加山知道安娜库.波雅的事,毫无疑问,安娜.库波雅也知道魔加山的一切秘密。 毫无保留。 什么都知道。 无论抹除哪一个人,都不影响什么。 就好像古玩市场上的两个同款的碗,你砸了哪一个都没关系。砸了一个,另一个只会更值钱。 而不会有损其价值。 物,以稀为贵。 人有时也是一样的。 所以两个人瞬间也就紧张起来了。 但很快,他们二人就不紧张了。 刘醒非取出了一只小壶。 对着魔加山就道:“请宝贝开口。” 玩笑而已。 这句话,说不说都一样。 魔加山消失了。 安娜库波雅松了口气。 她保存下来了,连身体也保存下来了。 如果,迫不得已,她是能接受和魔加山拥有一个躯体。 没法子。 为了活下来,不寒碜。 但如果始终保持自己一个人,不是更好? “你是谁,需要我做什么?” 刘醒非笑了。 这就是他收走魔加山,留下安娜库波雅的原因。 如果此时是魔加山,这小子不知道要给自己下多少套,玩多少路子呢,就不可能老实。 人家是老江湖了,就没个定性。 小花招小手段不计其数。 刘醒非可不愿意那么麻烦。 反而这个安娜.库波雅,虽然她已经拥有了魔加山的记忆,但拥一个人的记忆就会一下子变成另一个人? 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 是需要时间的。 只有在时间的影响下,这种改变才会形成。 所以至少此时,安娜.库波雅仍然是她自己。 被影响的不重。 她一见面就摞了底子。 这就绝对不是老江湖能够干出的事。 老江湖说话,办事,那叫一个弯弯绕绕的,你不烧三遍脑子,绝对不明白那啥啥啥的是什么意思。 等你明白了,才会知道,这么点子的尸比事,你跟我白白绕那么大的一圈子。 真是脱了裤子脱鞋子,脱了鞋子脱袜子,最后不过是放了一个气。 你说你就为了放这么一个气,至于又脱裤子又脱鞋袜的吗? 简直莫名其妙加岂有此理。 而安娜.库波雅就不一样了。 这女人不是中土武林人。 她不懂中土武林那些个子儿的事。 她十分简单的,有话真说,连谎都撒不好。 这样的人,才好忽悠。 原本,她该是三羊之一,不,是四羊之一。 公羊,魔羊,白羊,盘羊。 她是公羊。 不过这份力量,他要了。 当年,四羊合一,代表的是至尊王座的力量。 四个王座,三个死了。 唯一一个是至尊王座活下来了。 其实当年至尊王座也是死掉了。 不过被圣教的圣女步生尘硬生生的救了回来。此后,实力一落千丈。 在安置了圣教之后,这位也就死了。 至尊王座的实力一分为四。 取意。 四羊方尊。 当四大羊神将合而为一之时,方才算至尊王座的力量。 羊神将站了起来。 她没有穿衣服,而是直接穿了一套铠甲。 人披坚铠。 安娜.库波雅在前带路了。 她一步一步,走得很稳。 但任人也想不到,她的身体里面,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魔加山彻底消失了,现在这个所谓的羊神将只是安娜.库波雅。 最终。 女人按魔加山的记忆,来到了禁地。 一至于此,顿时寒意大盛。 如此寒冷,感觉顷刻之间就要结冰了。 彼德罗维其忍不住笑了,他往里走,这里的冰寒,丝毫不被他放在心上。 一进入于此。 地上到处是蓝色的冰晶。 一个没有被冻上的地下水潭,不时的散发出森寒之气,只用肉眼看,就能明白,此寒潭到底有多冰。 而诡异的是,在此寒潭上,水竟然没有结冰,没有冻上。按理来说,水若未冻,要么是温泉,要么就是此水涌动十分之快,快到了不可能冻上的结果。 但若仔细观察,就能发现。 这寒潭并没有湍急的水流。 此地之水,十分温驯。 几乎没有流动的样子。 不过,彼德罗维其根本没在意这看起来特殊的寒潭。 他注意的是在寨潭旁边。 一块碑石。 这是一块大大的冰石。 在这冰石里面,是一个人。 一个人,正盘膝打坐,在此冰块之中。 寒潭是不冻的。 可寒潭散发出来的寒气却可以轻易维持一块大冰雕,一直存续,坚固不化。 彼德罗维其看到了这块坚冰,忍不住哈哈大笑。 他太高兴了。 很多年前。 他的一个下属,把一个孩子带给他,请他收这个孩子为徒。 要是按他以前的脾气,他会一巴掌把这孩子拍死,再一巴掌把下属拍死。 什么玩意,让我教徒弟,我是什么好人吗?让我干这样的事,这不是离谱吗? 可当时的他,身遭大变,心性也有所改变。 再说了,那时的他,正是实力,势力,皆在低微之时,于是他就忍住了脾气,看一看,教一教。 这个游戏若是好玩,那他就玩一玩。 倘若不好玩,谁还能逼他。 当时,他面对的是一个小男孩。 他忍不住不屑。 一个小男孩,又不是小女孩,没意思。 但是教起来后,他明白了一个词。 天才。 最要命的是,他是妖孽天才。 普通的天才,学什么像什么,像什么会什么,最终是青出于蓝胜于蓝。 但妖孽就不一样了。 你教的,和他学成的,那就不一样。 举例说明就好似于和。 于和学的和其余人一模一样,都是清溪剑派的武功。 但是呢,这个于和,他每练一套剑法,会不由自主的在里面加入自己的玩意儿。 最后就是,他的武功,学的和别人一样,但最后练成的结果却不一样。 这叫什么? 这叫天才。 妖孽级的天才。 能化腐朽为神奇。 毫无疑问。 那个男孩就是这样一个天才。 这让他每一天都能生出喜悦。 原来,我的武功,还有这么一层意思,还有这般的变化,还有如此的进步空间。我都没想到的事,但这个孩子却做到了。教的是一个孩子,岂知这又不是一个宝藏,在教导他的同时,自己也在源源不断的收获新的知识。 只是,后来,情况在一点点的变化。 这个彼德罗维其最终发现了四件事。 第一,随着这个男孩越来越大,他开始藏事了,喜欢给自己留底牌。就算学了自己的武功,有所收获,也不跟自己说了。不想让自己获得他的信息,不想让自己知道他的进步。 第二,他以为他的下属仍然还是他的下属。 但其实已经不是了。 不知什么时候,那个曾经对他忠心耿耿的下属,已经满心都是自己的徒弟了。 三来是这个徒弟在参考别的武功,甚至在推演克制自己的武功,在无意或有意间,自己这个师父竟然已经成为了他的假想敌。 教徒弟教出个祸患来了,这简直岂有此理。 还有最后。 他感觉到。 此子已经不在我之下了。 一个天才,一个妖孽,成长实是太快了。 快到,他不愿意接受。 第45章 赵长安再现 曾经和睦的师徒关系,一去不复返了。 当师父的有很多次,都想用手段废了徒弟。 但是,一来他有些下不去手。 二来当徒弟的也没给他机会。 那个徒弟开始越来越严的防范自己了。 终于有一天。 徒弟留下书信一封,走了。 这让他长出了一口气。 可此后,他总是在江湖上听到徒弟的传说故事。 那个看起来精明的徒弟,武功已经大成了。 他纵横武林,未逢一败。 以一把剑,横推无敌手。 到了那时,他就明白了一件事。 自己已经真正奈何不了这个徒弟了。 这让他不甘。 最终,他心生了一个主意。 他想要。 夺舍。 自己的这个徒弟。 他的这个徒弟,天资太好了。 比自己还好。 自己已经是天下罕有,且最为得天独厚的天才了。 所以当年自己也曾横扫武林。 也曾在武林中留下自己的名号。 甚至想要建国封疆,独尊于一方。 可惜失败了。 但现在又有了一具完好的身体送上了门来。 那个小徒弟。 他的天资比自己还好。 简直是高出了一个层级。 更关键的是他还年轻,年轻好啊。 拥有无限有可能性。 这样一具身体,要是让他得到了,岂不是要飞。 一念于此,他是越发的不可收拾。 于是他找到了自己曾经的下属,把这个计划告诉于她。 如果成功,他可以得到年轻的身体,无限 的可能,而这个下属也可以得到自己。 三元合一。 这不是挺完美的计划吗? 哪里知道那个下属竟然如此不开窍。 她竟然直接的背叛了自己。 把一切告诉了自己的徒弟。 这真是。 岂有此理。 自己当然不可忍。 虽然徒弟很妖孽,很无敌,但自己毕竟是他师父,知道他很多秘密。有些秘密,纵然不是武功,也是很重要的。 自己也就小小的利用一下情报优势,就给了他一下。 当时,自己以为可以夺舍了。l 哪知道他犯了一个错误。 这个孽徒,不知从哪地方学了血影神功。 此功修至大成,有再世重生之效。 好在血影神功是怕神兵的,拥有神兵,即可破他的血影神功。 可此子十分谨慎,直接逃跑了。 甚至放出风声,说自己在昆山。 自己辛辛苦苦,找了半天,昆山都要翻过来了,也是找之不到。 后来自己猜测,此子可能逃入了魔鬼井。 但一来不确定,二来那毕竟是魔鬼井。 下面是有大妖的。 在末法未至之时,他仍然是不敢去的。 直到后来。 他发现了一件事。 武林中出了一个名侠。 赵长安。 此子一身武功,处处都是孽徒的影子。 原本此子在边境,在名帅的军营,他还无可奈何。 后来此子隐居起来,但正处于巅峰期。 他也不敢出手。 直到,石小凤死了。 赵长安身心都受到影响。 他不仅身体在渐渐老化,精神也颓废不振。 武功大幅度往后退步。 这才给了他机会。 就这,他的出手,仍然是让赵长安逃出去了。 他老了。 潜藏太久。 一到动手时,这才突然发现,原来很多武功他竟然有所生疏。 连一个区区的赵长安都不能拿下,让此人走脱了。 好在,他终究是跟到了此地。 可是接下来他就不敢深入了。 不要觉得他胆小。 不小心谨慎,是活不长的。 接二连三的夺舍,对他也有着很深远的影响。 之前说了,夺舍是很危险的,和熟能生巧没关系,每一次,都是在踩钢丝。 所以,无论如何都不能粗心大意。 就这样,他小心算计,步步为营,谋划日久,终于才等到了今天。 让他才可以于今日指着这块冰碑说话。 “躲,你再躲啊,没良心的小畜生,养条狗都知道摇尾巴啊!我当年,辛辛苦苦传你武功,教你知识,你好啊,有点出息就开始防我一手,跟我玩心眼子,以为自己天赋高了不起啊!看看你自己,到了现在又怎么样,还不是这副鬼样子,你这个人,除了天赋啥也不是,你根本不会用你的身体,你茫然,无知,不知所措,那为什么不把身体给我,让我走向更高层次,你这是愚蠢,无知,自私自利,忘恩负义!你现在这模样,是活该啊你!” 说到这,他才喘了一口气。 他站着,站直了身体。 旁边,是安娜.库波雅。 她眼神冰冷。 冷冷看着彼德罗维其。 彼德罗维其回看她。 “怎么,想对我出手,你大可试试,看看你行不行。” 安娜.库波雅微微一笑:“怎么会呢?我只是很好奇,你怎么一定要来这个地方,你知道这块冰碑里面的人是什么人吗?他好像很强,圣教禁止任何人靠近于此,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彼德罗维其道:“那你是不是很想知道这个秘密?” 安娜.库波雅忍不住笑道:“你会说吗?” 彼德罗维其哈哈大笑。 他笑了一会儿,才说道:“其实你一个西极婆子,就算得到了魔加山的记忆也无所谓,你应该不会把自己当成是一个中土人,告诉你也无妨,你知道了也不会对此有什么留恋,只会快速回国,享受你自己的人生,是不是?” 安娜.库波雅道:“自然如此。” 虽说她拥有了魔加山的记忆。 但且不说她已经和魔加山分开了,相互间的影响至少暂时不深,现在更是以她自己本身的意识为主。 想她安娜.库波雅,一个大普罗斯女人,有什么必要在中土混呢? 叶落归根。 天好地好,不如自己家好。 如果可以,她当然更想回到自己国家生活。 但,这要在彼德罗维其真正愿意放她走的时候。 眼下,她还不敢大意。 彼德罗维其大约是很想找一个人倾诉。 有一个人说话,这感觉很好。 他告诉安娜.库波雅。 “在你面前的这个人,叫刘子义,这个小混蛋,忘恩负义。当年,他还是个小毛孩子,是我辛辛苦苦教他,养他,我把我毕生所学,倾囊相授,没有一丝一毫一点的藏拙啊,我是一丁点也没保留,什么都教他了。结果,这小子反过来跟我藏私,什么都背着我,藏一手。后来,他横推天下,所向无敌,威风了,更是不把我放在眼里,还打我,以为自己很了不起,结果呢,还不是沦落到现在这模样了。” “还不止于此啊。他还有个爹,那个人更是一个畜生啊!你知不知道他干什么的?盗墓啊!丧尽天良了。这样的畜生,快活到老,幸福的不得了,还有没有天理了,现在还想快活,马上就有一群人来盗他的墓,我跟你讲,这个就叫做报应!” 安娜.库波雅道:“这么说这两父子都不是什么好人。” 彼德罗维其发出了一声感叹。 “好人,好人,唉,这世上哪有什么好分,想想看,我也算是一个坏人。你不当坏人,怎么活下来,怎么活到现在,你不是也是一样,你以为我看不到吗?我之所以容你,就是觉得你和我一样,我们都是,比较自私的坏人。但就算我们自私,就该死吗?我们这么努力,为什么?还不是为了活着,却有很多人辜负了这种幸运,明明活得挺好,却想去死,不把自己正在享受的当一回事。你说,这种人活着有什么意思,他们是不是该死,是不是应该把他们的身体,生命,贡献出来?” 他又看冰碑里的人。 “这种人,横推天下就没了志向,我要他的身体来用,有什么错?反正他都不需要了。站着茅坑不拉米田共,这不是浪费害人嘛!” 安娜.库波雅道:“那你现在是不是可以得偿所愿了?” 彼德罗维其看向安娜.库波雅。 “好。” 他这么说。 但一言已毕。 他就立刻向安娜.库波雅出手。 一拳,轰轰打了出去。 这突如其来的一拳,被安娜.库波雅挡下了。 她发出了冷笑。 身上冒出了一根根骨刺长角。 每一根角,都狰狞锋锐。 像一把锥子。 一抬手就硬撑着挡下了这一拳。 反手摸出了一把剑,劈向了彼德罗维其。 “哈哈哈哈哈……” 彼德罗维其发出开怀的大笑。 他早就准备杀了安娜.库波雅。 区区一个西极人,凭什么掌握中土至高武学。 只是,一开始需要她带路而已。 不然,搁这环境,想要找到于此,不知要费多少功夫。 找到之后,也不必立刻杀掉。 因为彼德罗维其需要向她说一些话。 有些时候,有些事,有些话,是真心需要找个渠道倾诉一下的。 一个人,在生活中需要丢垃圾。 在精神上也需要丢一些垃圾。 找人倾诉,就是在丢精神垃圾。 现在,垃圾丢完了,该杀了。 在开怀大笑中,他打出了一拳。 这一拳,什么防御,武器,都给打飞了,打破了,安娜.库波雅的防御在彼德罗维其面前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他之前附体的是巴甫洛夫。 那是个烂人,一天天的,到处酗酒。 所以体质其实不好。 即便是他夺舍的很小心了,也仍然伤到了原本巴甫洛夫的底子,所以在此后,他真心发挥不了多少实力。 那时感觉,自己的身体就像是纸做的,稍微一动,就可能全部破碎的样子。 直到他夺舍了彼德罗维其这才好些。 彼德罗维其身体里有古血。 可惜彼德罗维其本人不懂修炼,啥也不明白,好好的身体,一直就在吃老本,但那也很厉害了。 更重要的一点是。 他有禁欲。 这样一个人,他的禁欲,是很可怕的。 这意味着他身体的底子,还保留着。 所以得到了彼德罗维其的这个人,可以稍微发挥一下他自身的实力。 只此一拳,拳力如山洪暴发。 一发不可收拾。 但此时安娜.库波雅哪里不知道厉害呢,她早已经整个身子一蹦,跳脱开了。 她虽然拥有魔加山的记忆,武功,但还是知道自己对此仍然不熟悉,没有形成最基本的肌肉记忆,根本不可能是眼下这个怪物一样的彼德罗维其的对手。 既然硬碰不行,她也就只好先闪为敬了。 但是,想跑,有那么容易吗? 根本不可能。 下一瞬间,彼德罗维其已经跟了上来。 他用这老熊罴一样的身体,竟然仍能施展出精奇绝妙的上乘轻功。 他伸出手,轻轻一搭,就拍在了安娜.库波雅的肩上。 安娜.库波雅一声惨叫,肩膀就给彼德罗维其生生的捏碎了。 “想跑,可能吗?让你在本座手上跑了,那本座这几百年不是白混了!怎么样,本座的追风拿魂手滋味如何?被本座拿到,别说逃跑了,便是你的生死,也尽皆在本座一念之间!哈哈哈哈哈……” “你,这么喜欢笑,难怪在江湖上的称号是欢喜王!” 有人在暗中幽幽的说话。 彼德罗维其回身。 原本的一脸笑意,全都收了起来。 这时,有人慢慢步出。 这是一个小老人。 他精气已经不行了,但仍然靠近站了出来。 只是,不可避免。 在此人脸上,有一层青气。 又有一些诡异的纹路。 “这一次,可让我逮到你了,上次你一出现就追杀我,追了我一路,从东跑到西,害我不浅啊!” 此人。 赵长安。 赵长安这个人,其实已经死了。 眼下,只是借助妖力,暂时活了过来。 彼德罗维其一眼就看出来了。 他冷哼一下道:“看来是那个大妖出手了,怎么,帮那个男人守他的墓吗?不过为什么不自己出手呢?怕担因果,不能抽身,那你所做的也就有限了。你不会以为复活这么一个废物就可以阻止我吧!” 他不把赵长安放眼里。 但却担心那个大妖。 旁边。 马金莲步出道:“说什么大话,你上次的得手不过是你偷袭而已,还真当自己那么大本事呢!” 彼德罗维其脸色变了。 赵长安却是笑了。 “不,别那么说,他还是很厉害的。” 说到这里,他不说了。 整个人化为龙一般,直接扑了过去。 彼德罗维其也随之而上。 安娜.库波雅逃过一死,一跤结结实实的摔在了地上。 此时,彼德罗维其和赵长安战在一处。 两人一起施展了多种珍稀罕见的高级武功。 追风夺魂手,五龙擒拿功,飞天神击,月华斩,大欢喜神掌,大欢喜神拳,刹那偷笑指,五龙引……种种绝学,纷纷而出。 这些武功,无一不是绝妙精奇,超出今武太多。 很多奇思妙想,是当今无论如何也想不出来的,都是古老的智慧。 当然,它也凶险太多。 倘若仔细观察,又有一定武学素养,当是可以看出,这些武功没有一种不是奔要人命去的,就算不要人命,往往也是朝生不如死去的,没有一招一式有仁慈之意。 这样的武功,太凶险了,太恶毒了。 第46章 欢喜王再世 彼德罗维其一连的出手,都被赵长安一一接下。 他武功之扎实,也是一般人所难想的。 再加上,他此时已经知道彼德罗维其的真正身份,自然不会犯从前的错误。 从前,在海都之时,他身体不好。心情不好是身体也不好,怎么着都是不好的。 所以。 当一个人出手偷袭。 用的还是和他武功相似的功夫,他自然,是心生惊奇,又是猝不及防,结果就是被彼德罗维其一路追杀。 他不知彼德罗维其的底细,这一路,无论怎么出手,都让对方识破,并反攻过来,让赵长安无可奈何。 现在他偷得此一日的生机,知道了这真正的秘密,也就坦然了,是以能和彼德罗维其这么正面交手。 其实,两人现在都有一些不堪。 赵长安老弱体虚,也就是借得了妖力,可以逞一时之威。 彼德罗维其也是如此,他现在不过勉强发挥自己的一部分实力,和自己巅峰期差远了。 若非如此,区区一个赵长安,岂是他的对手,早一巴掌给拍下去了。 这样下去可不好。 即便是古血,但如此下去,怕也不是赵长安的对手,关键是拖不起。 赵长安背后有大妖出手托底,他此刻用的是根本不属于他自己的力量。 而自己呢,每一次,都是在消耗自己的实力底子,这样下去,可怎么能好。 想到这,他忍不住出了重手。 一招大力神掌力直接劈出。 这一招,突出的就是一个势沉力大。 大力出奇迹,在此一招上显露无疑。 赵长安整个人就飞出去了。 但他在空中,直接打出飞天神击。 借此一招的反震之力,赵长安收住了直飞的去势。 紧接着,他又打出了五龙引。 对准彼德罗维其就是一抓。 抓住了之后,赵长安又施展追风夺魂手。 反扑了回来。 “喝呀——!!!” 两个人的角力。 他们的内功相互交击。 地面的土石地面,给崩成了碎块。 “噗!!!” 彼德罗维其大口吐血。 他这具身体虽好,让他能有所发挥,但毕竟没真正学过武功,此时发力过猛,终至于自损起来。 赵长安舒了一口气,忽然间就跌倒了。 他完成了心愿,终于力竭。 他对马金莲道:“马家妹子,你扶我,到那边去。” 马金莲听了,泪都几乎要流出来。就仿佛时间一下子回到了从前,在那个意气风发的年代,年轻时,雄姿英发的少年郎,对她说话。 “马家妹子……” “马家妹子……” “马家妹子……” 那年月,他总是这么叫的。 现在人老了,他还这么叫我,真好。 马老太心中和吃了蜜一样的甜,果真上来,扶了赵长安过去。 赵长安在冰碑之前,扑着跪下。 他长叹道:“师父,弟子已经尽力了,尽力了。” 说完这话,他松了口中最后一口气,这才算真正的死去。 赵长安先前之死,不过是假死,看起来人是死了,其实不然。 他的心跳,很是缓慢,一天只跳一下。 整个人,也是精气神皆内敛起来,看上去就像一具干尸,真正死去的模样。 原本,凭借赵长安的力量,是绝对醒不过来的。 就算是走了狗的米田共运,醒过来了。 也会在极短的时间里挂掉。 更不要说和彼德罗维其进行战斗了。 现在,得了大妖的妖力,这才算有一些余力,在醒来之余,仍然能和彼德罗维其大战一场。 不过,至多,也只能是如此了。 在冰碑之前,他勉强让自己躺好。 他对马金莲道:“马家妹子,能在死前完成师恩,我已经满足了,这一生,遇上你,真好,很好。” 说到了这里,他长吁一口气,不再动了。 于安静中,他去世了。 这一下。 他是真正的死了。 但他方才一死,彼德罗维其又起来了。 “哈哈,哈哈,你这家伙,用别人的力量,怎么可能长久,本座只需要,松泄掉你这一口气,就胜却你我缠斗无数!” 他一边说,一边笑。 倒也不怪他,此人已经活了几百年,这么久远的岁月,让他早就精得一批,只一番小伎俩,就让赵长安松泄掉最后一口气。 这里有个缘故。 帮赵长安的是大妖,妖力与人毕竟是不同的,是有冲突的,所以赵长安虽活过来,却是不得长久。 赵长安本人也是知道此点的。 他纵心有怀疑,也是因不想过多的借用妖力,就此而死。 因为一个人接触妖力太多,太久,是会被妖化的,成为一个半妖一样的人。 赵长安是坚定的大人类主义者,绝不容许自己成为一个半妖。 所以,以他的精明,有可能猜到什么,也是有心无力,只能一死之事,也是一死了之。 不过,马金莲站起来了。 “老怪物,你马奶奶还没死呢!” 彼德罗维其轻哼一声。 “大妖不出,你们哪一个是我的对手!” 说到于此,他扑向了马金莲。 可马金莲并不好惹。 很多人都小看了马金莲,以为她只是资历老而已。 不像于和,已经用剑证明了自己。 金奎请动马金莲,指望马老太去平衡于和,这就说明,在金奎眼里,马金莲不在于和之下,不然玩什么制衡,那不是开玩笑嘛。所以相比而言之,马老太其实比于和会藏,这正说明,她是一个老江湖。 老江湖,装是会装。 但到了必要的时候,打也一样能打。 此时,避无可避,马金莲说不得就要认真一下了。 彼德罗维其哪里会把一个老太太放在眼里。 “找死。” 他一记大力神掌,就要活劈发老太太。 殊不知马金莲怒从心头起,早已经憋不住火了,眼看彼德罗维其出手,立刻就是一阵的金步连环脚,那叫一个爆踢啊。 一刹那,她也不知踢出了多少脚,反正这一记大力神掌没劈到人,先给踢碎了拳架子。 马金莲得势不饶人。 她踢碎了彼德罗维其的大力神掌,更是整个人跳起来,双足无双打,连环踢,直接杀了过来。 一顿噼哩啪啦响。 彼德罗维其整个一对手臂都快要散掉了。 他一时间竟是给马金莲打懵圈了。 正当他快要顺应马金莲的这一番攻击时,她又挥出了一把弯刀。 马家的刀,原本是一种弯弯的刀。 一把刀在手中,宛如活着的一样,正手刀,反手刀,正反来回,刀锋翻转之间,也不知斩劈出多少刀。 彼德罗维其不敢用血肉之躯接此锋利之刀。 他扭身错步让了开来。 但紧接着,他腰间就被一支长鞭给卷住了身子。 马金莲用力拉扯,把彼德罗维其给拉倒于地上。 彼德罗维其何等的心高气傲,忍不住爆发。 他不计代价,挣脱长鞭。 一记五龙式,狂打猛劈。 马金莲给打得气血翻滚,好玄没一口血喷了出来。 但她虚劈一刀,下面却猛烈的进行连环踢脚。 彼德罗维其旧力去,新力却未生,给打了个正着,整个人一下子往后跌了出去。 马金莲这时气头也过了。 她毕竟是个小老太婆了。 一口气泄出去,不至于立刻死了,但也是好玄没缓过来。 她扑扑跌跌,到了赵长安的身边。 这一刻,暂时是不想动了。 但她不动,有人动。 是安娜.库波雅。 她也是人精。 眼看彼德罗维其好似是不行了,连番的战斗,把他给耗干了,这是机会,不可错过。 虽然她之前被彼德罗维其用追风夺魂手拿了一下子,半边身子都要没了知觉,好在不是立刻死掉,仍然能再战。 眼下恢复了些许,立刻出手。 她悄悄走到彼德罗维其的身后,一把剑被她举了起来。 狠狠劈下。 彼德罗维其猝不及防,顿时被一剑斩成了两半。 只因安娜.库波雅的剑也是神兵。 这把剑叫公羊之角。 又或者叫角砥之触。 是魔加山好不容易才炼成的一把神兵。 魔加山死后,此剑也就落入到了安娜.库波雅的手里,安娜.库波雅被魔加山暗中控制,承受诅咒,不停的杀人,其实就是在杀人祭剑,用别人的血肉生命灵魂,来滋养这么一把堪称魔兵的神兵利器。 正是凭借此把神兵,她才能一下子把体胖腰圆的彼德罗维其给一剑刀成了两截。 一剑功成。 安娜.库波雅这才松了口气。 她缓了过来,一个大腚的跌坐在了地上。 她身材曼妙。 一对大腚丰厚且有弹性。 虽然跌坐了一个大腚,但在肉腚的帮助下没什么事。 只是,直至于此,彼德罗维其,或者说,附身于彼德罗维其的人也没有真正死去。 在彼德罗维其的影子里,跳出来一个人。 此人是一个女子。 模样不错。 还行。 十分白净漂亮的一个女人。 这女人往前一扑,抱住了冰碑。 “我是不会死的,我是不会死的。” 女人大叫。 安娜.库波雅一惊。 她知道。 这是此人想要继而为之,夺舍冰碑中人。 或者说,这是原本他一直以来的目的。 但是。 此人,一头进入冰碑中人的意识深处后,却是大吃了一惊。 这个人发现,在冰碑里面的人,他的心灵意识中,早早已经有了别人进入了。 原本在冰碑中的人,也已经醒了过来。 此人整个人在一根冰柱里。 那个突如其来的人在冰柱之下。 而他,却打破了这两个人的交流。 这两人听到动静,一起看了过来。 看到那相似的面容,此人忍不住道:“刘一夫,你是刘一夫。” 那个人笑了一下:“不好意思,这一世我现在叫刘醒非,今日觉醒昨日非。没想到啊,曾经我一直以为早早死了的男人,欢喜王,你竟然一直活着。只是看你的样子这样又是何必呢,早死早超生,你这半条命的残魂,这么努力活着,不累吗?为什么不放下一切,安心去了呢?” 此人。 或者说。 欢喜王。 他忍不住的爆发了。 “混账,你开开心心,一世,二世,三世,好模好样的活着,什么都在享受着,我却要天天日日的捱辛苦,凭什么!还有你,你曾经是地灵门三祖吧,你自己说说,你是不是欠我的。当年,我好心好意,给你们生意,让你们帮我找浩瀚女国,结果你们把我坑到了死,我是好不容易才活下来的。你们到底知不知道,一个人,只有半条子的身体,在冰天雪地的万人尸坑里,要怎么活下去?我要慢慢硬嚼那些已经给冻成比石头还硬的尸体过活,不到半年,我一口牙都快要掉光了,辛辛苦苦花半天功夫,也只能咬下一些肉丝。就算如此,我也不得不这么做,因为你要想活着,不要说人肉了,就是一坨米田共,该吃也是要吃的!我如此辛苦的活下来,凭什么你说死就要死了?我不甘心,我想要活更久点,我错了吗?” 近在咫尺的成功。 强烈不满的不甘。 欢喜王忍不住咆哮了起来。 想当年。 欢喜王也曾辉煌过,他意气风发,趾高气扬,不可一世,无法无天。 他也曾是风流种子。 也曾挑动天下。 最美的女人对他低头,臣服于他的胯下。 那些高高在上的美女,那么的冷艳冰清。 结果怎么样? 为了他,抛弃一切羞耻。 怎么样的花样姿势都愿意。 最后他仍然靠近抛弃。 毕竟,这世上美女太多了。 不管那些女人对他多好,但倘若永远只吃一道菜,那也是受不了的。与其一直虚与委蛇,不如直接选择放弃。 反正,这天下间别的没有。 但美女却多得是。 那是一段多么美好的日子啊。 可惜。 太短了。 只因自己听说昔日浩瀚女国,其国神秘,此国已经消失,但旧日宫殿依旧在。 所以他就起了一个心思,想要重复此国,自己当国王,如此岂不美哉? 为了顺利,自己找了三个了不起的年轻人。 原以为是好事。 哪知这三个人,明知危险。 却一个字也没和他说,直接把他给坑了。 直到后来,很久之后,他才明白,是这三个人把好处都拿走了,引发了浩瀚古城的暴动,也因此直接要了他半条命。 坦白说,他有想报仇。 但是,一来当时最大的一个坏蛋刘一夫已经早不见了,据说是快快乐乐的转世去了。 而紧接着,就是张小乙的时代。 此后张小乙大隐隐于朝,在朝廷里当他的大官。 武林呢,也先后有莫小米和刘子义双双称霸。 都是惹不起的存在。 最搞笑的是。 刘子义。 这个混蛋是他一手培养出来的。 一念于此,他忍不住道:“刘子义,你怎么不说话啊!出来说两句啊!” 冰柱中。 刘子义眼中微微流露出了一丝厌恶。 “啊,师父,好久不见了。” 他像喝一碗白开水一样寡淡无味地说。 第47章 欢喜王真死了 刘子义对欢喜王的感觉是复杂的。 从一开始的尊敬,到后来的看不上,以至于最后的厌恶。 一开始时,欢喜王的确是个很好的老师。 他武功渊博,什么都能说一些大道理。 这些对于普通人不行,但对他这样一个天才,是极好的,因为欢喜王教的,他总能学到。 所以在一开始,不仅欢喜王喜欢,他也是喜欢的。 但是。 正因为他是天才,所以他渐渐发现了一件事。 欢喜王能够,愿意,可以,教他的东西,越来越少了。 原本这种事说明白了也就算了。 但刘子义发现。 欢喜王反过来,在从他身上学东西。 你要说学,想要,直白的说出来也就得了。 可是你不说,还一天到晚装模作样摆架子,硬式说教,那副的嘴脸,就有些小丑模样了。 然后。 刘子义更是发现。 欢喜王居然想对白姨下手。 的确,没错。 白姨是欢喜王的手下。 但也只是手下而已啊。 在当年,欢喜王麾下兵马无数,美人无数时,你不想白姨。后来你落魄了,你倒霉了,是白姨倾尽资源让你恢复的。 结果你反而想要人家,想要全吞了人家的一切。 凭什么。 人家已经不欠你什么了。 什么欢喜王,如此下作。 所以刘子义也就很直接的讨厌起欢喜王了。 但是,当时不管怎么说,欢喜王也教过他。 彼此双方也曾愉快过。 所以当时刘子义也就没有撕破脸。 他走了,开始闯荡江湖。 从此天下无敌,一时称霸。 和莫小米一双手打出来的天下无敌不同。 刘子义是用剑打得天下无敌。 天下无敌之后,刘子义感觉到了无敌的寂寞。 他当时的感觉,就是世界小池塘,太小太挤,让我不得开心颜。 想要更进一步,光是在江湖上和人打架已经没有意义了,需要重新梳理自己的武学,走出自己的道路。 于是他选择了闭关。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 但他不想说。 闭关时,他发现了一件事。 他的师父,欢喜王,想要打他的主意。 那意思就是,徒弟啊,你的身体天赋太好了,你把握不了,来,让师父使用你的身体。这不就是想要夺舍自己吗? 可惜。 欢喜王几乎什么都教了,但关于夺舍这一道,他没教,所以刘子义也不知道怎么防。 你说你,好端端的闭关修炼,突然有一个人趁你不能动弹的时候过来侵夺你的身体,这像什么话? 所以刘子义故布疑阵。 在昆山设一个假点。 自己呢,跑来了雪山。 这白茫茫的大雪山,的确是一个修行的好地方。 他不仅在此修炼,还找机会外出玩了一下。 在出去玩时,他找到了白瓷古庙。 这是英雄王撒卡为他的夫人立下的一座庙。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这庙早早就废弃掉了。 不过此时刘子义已经梳理完了自己一身的武功,找到了通往天人之路。 但是不是一定能成为天人,还是两说呢。 所以他就顺势而为的在古庙中留下了传承。 因为此举,造就了一代武林神话,赵长安。 赵长安知道了刘子义所在地。 只是他知道。 如果不是到了必死之时,是不必要去见他的。 魔鬼井下太危险了。 很容易死掉。 所以。 如果不是到了必死之时,没必要来。 也是赵长安给欢喜王偷袭,逼得急了,这才去了魔鬼井。 没想到。 一个从来未见的徒弟,最后死在了自己的眼前。 不亦悲乎。 当然,更惨的是,他现在给卡住了。 刘子义现在,实力已经到了可以成就天人的地步。但是因为莫小米快了一步,导致他没位置了。弄得现在就……挺尴尬的。 不过刘醒非仍然在安慰这个才知道的便宜儿子。 “你放心,就我所知,这天下间已经有一些天人厌倦了这俗世生活,想要寻求一个解脱,大约也就一二百年,也许更快,你就有晋升之机了。” 刘子义听了一脸淡然。 他现在是被卡住了修为,是进,进不得,退,也退不下去。 但他倒也不急,这么多年过去了,要说一开始是急,现在,习惯了。他已经打磨好了一个良好的心性,可以在这里慢慢等,只要有奔头就可以,不至于没有一丁点希望。不就是一百多年嘛,他等,两百年,三百年,他都愿意等下去 “哈哈哈……” 欢喜王大笑着走过来。 他脚步蹒跚,一步一跄。 “别听他胡扯,他只是怕承担因果,不然为你谋一尊天人位又算得了什么?” 刘子义一脸平淡。 “我当然知道,以我父亲的能为,当可为我谋来一天人位。但勉强谋取天人位,又需要付出何等代价。我父亲修炼降术,好不容易才活到如今的,岂可犯此大错。一个不好,必将前功尽弃,到了那时,哭死都要来不及了。” 曾经,以前,很多时候,刘子义对很多事都不明白,不了解。 问别人,也说等你长大了再说。 但那时,他就不打算听信他们了。 现在不说,以后说的,就一定对,一定真吗? 但是,若干年后。 当刘子义明白过来,一切也都迟了。 “我以前曾经讨厌甚至憎恨过你,但后来我也想明白了,无论如何,天下间有多少人恨你,都无所谓,但那个人不能是我。因为我是靠了你才来到这个世上,来到此处后,我才发现生命之美好。” 唯生命之艰,始知生命之好。 曾经,以前的刘子义,总是有一股子的戾气存在。 他的童年是不快乐的。 他也不知道什么是快乐。 别人要是对他好,他并不会有多少感觉。 但对他坏的,他会十分敏感。 这就是他,刘子义。 所以,在家里的时候,一开始张小乙,锦天,对他的好,他始终无动于衷。 不觉得有什么。 直到。 后来。 他有了对比,有了参考,才惊然发觉,曾经那些叔叔们对自己是很好的。 不过这个参照物就是欢喜王。 当然,在最初,他是很喜欢,欢喜王这个人的。 知识渊博,为人和善,怎么看都是一个挺好的人。 而且,这人是真愿意在教他东西啊。 直到若干年,长大后,他才渐渐发现了一件事。 师父欢喜王,好像越来越教不了自己什么东西了。 又或者,他不愿意继续教了。 这也就算了。 但是,后来,这个欢喜王十分喜欢自己在学他东西时领悟到的新东西。 开玩笑。 你以前有东西教我,我回馈你一点也无所谓,礼尚往来嘛。 但你现在明明什么都没得教了,还来指望从我这儿掏东西,这是一个老师该做的事吗?就算,你想要,你说出来好了,大家讨论,交换一下嘛,他敢肯定,欢喜王绝对有藏手,不肯给,那交易好了。 结果什么都不想付出,想白女票? 还有天理吗? 还有王法吗? 简直是岂有此理。 所以两人就有些要翻脸了。 接着,最大的无耻来了。 这家伙居然想要夺取他的身体。 当时刘子义几乎不知道该说什么话好。 也太不要脸了吧。 我的身体,凭什么给你。 于是,就真翻脸了。 只是,双方仍然投鼠忌器。 到了最后。 刘子义确定,对方有藏一手。 明明自己已经在考虑寿元的问题,他却没有动静。 让刘子义不好再等,只能先行闭关。 因为刘子义想要突破天人,就需要趁着身体年轻的时候才有可能成功。他倒是可以一直拖下去,十年,二十年,一百年。 但真拖到了一百年,那时他大约还是能活着的,可不入天人,这剩下的日子也就不多了,说屈指可数也差不多,就这么一直到死吗? 刘子义自杀是不甘心的。 所以,哪怕冒险,他也是闭了关。 没想到,这么多年了。 自己给卡住。 他还打着算盘要来夺取自己的身体。 不过,好在,这一次便宜爹来了,应当不至于让自己被夺舍吧。 “小子,孽徒,你现在一定很得意是吧,亲爹在眼前,你是不是以为自己稳了,我告诉你,谁也拦不了我夺你的身子,我说的,神也留不住!” 欢喜王大叫了起来。 但他得到的,只是刘醒非和刘子义对他平淡不屑的一眼。 孤独的冰冷。 死寂的淡漠。 如此的不屑一顾。 轻蔑与鄙视。 欢喜王大怒:“你们,在逼我!大夺魂术!” 顿时,欢喜王的精神意识化为一条龙,直扑刘子义。 但,这往昔能办到的事,现在却是办不到了。 刘醒非只是一挥手,就形成了一层屏障。 在这晶体屏障的保护下,欢喜王的精神意识顿时撞了个头破血流。 欢喜王失声道:“这,这,这怎么可能。” 自己施展的,是自己这几百年来,根据夺舍经验而独创出来的一门绝学。 其原理是利用自己庞大的精神力,演化吞龙,把对方直接吞掉。 如果说从前的夺舍,是走钢丝一样的危险。 那么用上此术,就几乎可说是万无一失之理的奇术。 唯一要求,是要有得天独厚的精神力。 可这一直被隐藏的绝招,这是连任何一个人,除了他自己外,无人可知的绝招。 现在却这么莫名其妙轻轻松松的失败了。 “这是怎么回事,这怎么可能。” 他吃惊的惊叫起来。 连刘子义也十分吃惊。 他发现,方才他真有可能被吞掉。 如果不是自己的父亲出手的话。 自己的父亲,这么强大吗? 对于刘醒非而言,这也是十分冒险的。 倘若,方才,欢喜王夺舍成功,那对不起,他怕也只有把自己亲生儿子消灭掉了。 因为欢喜王的奇术,他也是没法想的。 倘若。 欢喜王想夺舍刘醒非自己。 哪怕有如此吞龙之术,也是无所谓的。 欢喜王夺舍不了刘醒非。 一个三世修为的降术师,不是随便什么秘术就能夺舍的。 但同样的,欢喜王要夺舍别人,刘醒非也挡不住。 不过,无论如何,欢喜王也想不到。 刘醒非会得到顶天蛛的眼睛。 世间有奇蛛。 为雌母上蛛。 为雄顶天蛛。 顶天蛛的眼睛,是永不闭合的天晶之眼,拥有奇大的精神力。 刘醒非以保护小蛛母为代价,从顶天蛛手中得到了它精神意志的化物,天晶珠。 这是一件异宝。 虽然,现在来说,还是胚胎模样。 但也已经有了一丝威能,不是欢喜王的秘术能对付的。 想想也是。 欢喜王何德何能。 区区几百年而已。 就想对付顶天蛛的天晶神眼。 这不是在开玩笑嘛。 若是刘醒非再提升一些能力,把天晶珠炼化为器,此时随便一伸手,就能把欢喜王给秒杀了。 刘醒非感悟此珠威能,心中知道,自己还是小瞧了此蛛的威力。 他微微一笑,道:“欢喜王,你可真是老而不死是为贼也!当年你就该老老实实的死去,后来侥幸活了下来,就该端正态度,去做一个正常人,去生老病死,这才是你该做的事。但你犹不知足,仍然孜孜不倦的寻求长生,甚至不惜夺舍他人,作孽丧德,时至今日,还不知道错吗?” 欢喜王恢复人样,但此时,他已经维持不住自己的原本模样,而是变成了一个老人。 他嘶声说道:“刘一夫,你少拿大话欺人,你自己不也是在贪恋长生吗,你自己做得,别人就做不得了吗?想当初,我好心好意,花了重金雇佣你们兄弟,为我探墓,寻找浩瀚女国,结果你们骗了我,骗了我啊,拿我给你们挡灾,你们发财快活,让我在那里丢了命!简直是岂有此理,岂有此理啊!” 刘醒非冷言道:“我们兄弟当年是收钱办事,这是没错,但也算按规矩办事吧!浩瀚女国是不是给你们找到了?是你自己没那个福气享受。一个古国,你问问你自己,什么东西,什么玩意,你就一特大号的马贼,凭什么想要占有一个国家,想要当国王?德不配位,可不是要付出一些代价嘛。再说了,当时情况失控,整个浩瀚女国都陷入了自毁之中,大家都各自逃命,不让你们挡在前面,为我们吸引注意力,我们怎么逃出来?所以这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只是你没死掉而已。没死也就算了,好好活,也好,可你却一直在夺舍别人的生命,你还记得,在你这往后的日子中,夺舍了多少人吗?” 这个问题,欢喜王还真回答得出来。 “如果说夺舍,也就三四次吧。也是最近,才频频更换身体的。如果可以,我巴不得一个身体用到底。不过,没想到呀,最终我还是要死了。” 夺不到刘子义的身体。 欢喜王终于要死了。 “对了,孽徒,有一件事想要告诉你。” “你白姨,真的喜欢你。” “但你再也得不到她了。” “呵呵呵……” “哈哈哈……” 在最后的笑声中。 欢喜王化成了闪晶光点的飞灰。 第48章 父子谈心 一个时代的传奇。 欢喜王。 死了。 他终于死了。 原本的欢喜王,也是拥有天人之资。 假若他不主动寻死,去什么浩瀚女国。 也许他现在还能好好活着。 以一个天人的身份。 可惜。 他天资有余。 但时运不足。 明明只要十余年,也许更久,但终有成为天人的一日。 却陷在了浩瀚女国最后的暴乱。 好不容易,欢喜王逃出了一条残魂。 这条残魂一开始十分虚弱。 所以他培养了一个人。 胡颜巴克。 最后,趁着胡颜巴克对他放松警惕之时,对他夺舍。 胡颜巴克是个草原人,心胸大气爽朗。 这导致他倘若信了一个人,就真别人的母亲去真信。以至于他好端端的身体,给这么轻易的夺舍掉了。 由于胡颜巴克的身体底子十分好。 所以他依靠这具身体活了很久。 但人力有尽时。 不为天人,二百多年,这就是一个凡人的极限。 所以,一是机缘巧合,二是等不下去了。 欢喜王终于向赵长安出手。 但他一路谋划,千万的辛苦,最终在最后一步,化为了一声叹息。 死了。 这是真正的魂灭。 连鬼都当不成。 最后一点真灵也在过往岁月里极尽的压榨下磨灭了。 欢喜王一直活到现在,不是没有原因的,也不是没有代价的。 什么是代价。 这就是了。 普通人死了,还有机会当鬼。 欢喜王死了,是真正死了,什么也没有留下来。 一无所有。 空空如也。 刘子义这时却有些动容。 他想到了一个人。 白姨。 小的时候,最关心自己的,有很多人,但白姨绝对是最特殊的那一个。 一开始,白姨只是很简单的照顾他。 直到某一天,他发现了一件事。白姨看自己的目光,似乎越来越不纯粹。 当时的自己是年轻的。 年轻人,往往会有很高涨的热情。 有的人是顺应了这股子的热情,成为了一个沉迷于女色的人。 很多纨绔子弟就是这样形成的。 但还有一些人,也许是内向,也许是害羞,甚至是恐惧,他们选择了压抑自己的本能。 有时恨不得把小旗杆给打折了。 毫无疑问。 刘子义年轻时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早年曾在红楼楚馆里游戏过,对男女之事也知之一二。 但他发现此事消耗人的精髓,也就有些避之唯恐不及。 所以一直以来是洁身自好。 直到。 有一天。 白姨过来告诉他,欢喜王要对他出手的事。 正是有着白姨的提醒,他才能没事。 不然有心算无心,他说不定早就被欢喜王得手了。 现一思之,他不由想起了白姨对他的好。 要知道,他的这位白姨可是一个极其高利的人,一个人就经营起一大片事业,后来更是把这份事业算到他的身上,这让刘子义在他这一生中,从来没有因为生活琐事而烦忧。 否则,一个人要是生活得营营苟苟,一直在为柴米油盐而奔波,还怎么可能有现在的这一身修为。 往事已矣。 一切而终。 他这时才明白,白姨对他的感情。 他也想回应这份感情。 可到了此时,斯人已逝。 芳魂不再。 什么都没有了。 他忍不住的发出了长叹。 刘醒非道:“你怎么了,想要我现在就把你叫起来吗?” 刘子义摇头。 “那倒是也不必了,我在这里也挺好,一切自然而然吧,不做强求。只是,白姨的尸体,还望你善待。” 刘醒非失笑道:“你这小子,拿我当什么人了?” 刘子义不屑的笑了。 “父亲,人,贵有自知之明,你难道时至今日仍然不明白自己在众人心目之中是什么样的形象吗?” 刘醒非不为所动,他坦然自若道:“世人怎么看我?说我自私,好色,贪婪,好财?” 他冷冷一笑,对于这个儿子,开始说一些只有父子两个人单独在一起才会说的话。 “我自私,你知不知道,为父出来行走江湖时,是多大年岁?我四十多了,人之一生,近之半矣,一个四十多岁的人,行走江湖,我若是不自私,怎么走到如今这个地步,初涉江湖,走一步算一步,一开始的时候,每一枚铜钱,使用时都要在心里精打细算,恨不得能把一枚铜钱劈成两半来花。所以,我怎么可能不自私,不自私,就要一直给别人当牛马,当牛马,是永无休止的日子,哪有可能会出头啊!” “说我好色……” 刘醒非苦笑了起来。 这是重点。 果然。 刘子义说道:“说你好色,怎么不说了,你当年不是没有女人,结果呢,你连母亲也……” 他忽然有些说不下去了。 有一段日子,他是真的深恨,为什么自己要生出来! 这世上,哪有当兄弟的上人老妈的这种事。 简直是禽兽不如! 刘醒非苦笑道:“我和你母亲一开始是并无它意的。当年,你母亲是我朋友锦天兄弟的母亲,我抬头都不敢多看一眼,哪里可能会有什么心思。只是,你母亲和一位仙门道庭的仙子有柏奚关系。那位仙子在面对一头大妖时,沾染了银毒。大妖之毒,非比寻常,不是一般药石可解,当时如果不解,不仅你母亲保不了,连仙子也保不了。为了根除这一道银毒隐患,所以那位仙子这才盯上了我。” 刘子义道:“胡说八道,天下间那么多人,怎么会就一定要是你!” 刘醒非正色道:“银毒厉害,连仙门道庭的仙子也要忌惮三分,是随便找一个人就能解决的?只有高明的降术师才能解决。但是你想必知道,降术师往往不是老就是丑,你希望你母亲和哪一个好?” 刘子义顿时无语。 他那个年代,还是知道一些事的。 大多数的降术师,不是蠢就是坏,容易被私心所干扰。 往往修为有成,就会胡作非为。 为了钱,为了权,为了青春长生,甚至为了私人恩怨,而胡乱的施出降术。 这就叫乱结因果。 一个降术师,胡乱的结因果,最终的结果就是引得业力降身,最终不得善终。 所以,降术师有,但走在正确道路上的降术师就少了。而这些走在正确道路上的降术师中,年轻,长得还可以的,自然是少之又少。 找来找去。 当时还真的只有一个刘一夫。 所以,仙门道庭的仙子叫来了刘醒非。 她就那么站着,让刘醒非去见锦氏。 仙子不说废话。 但她身上的剑气,在逐步提升。 仙门之人,比之寻常俗世中人,还要虚伪过甚。 但那份意思,却是真实不虚。 你要是答应了,什么事也没有。 你要是不答应,现在,当场,就把你给砍了。 仙子拥有仙剑,那是已经超越了凡俗的本事,即便现在,刘醒非也完全没有把握克敌制胜。 仙门之人,擅长御器。 法器,法宝,灵宝,道器,甚至先天之宝等等,每一件,都可以胜却别人的努力无数。 一个最普通的凡人。 投身仙门。 短短一二十载之功。 得一二灵性法宝重器。 便可以追着一尊大妖去砍。 甚至可以战而杀之。 这就是仙门底蕴,仙门的力量。 长久以来,仙门暗操权柄,早已经是此方天地不争之主了。 做到如此之事,可谓是轻而易举。 现在。 一位修为有成的仙门之人,身上相伴至少两把飞剑,面对自己,提出要求。 怎么拒绝? 拿什么拒绝? 这是很简单的选择题。 甚至不需要想的。 更不要说,刘醒非并非是迂腐之人。 这上好的事在眼前,他拿什么拒绝? 倘若没人逼,他自然会克制一二。 但老大一把仙剑威胁到脖颈上。 刘醒非又能怎么办呢? 自然是顺而从之。 至于锦氏,也是如此。 她十分无奈,但也别无选择。 好在,这个人是刘醒非。 当时的刘醒非,修为,降术,也算颇为有成了。 从面目上说,不再是一个四十岁的中年人,反而是像小年轻的模样,显嫩。 再者说了,锦氏也是一样,保养极好。 但锦氏也并不年轻。 所以她和刘醒非两个人,也算是般配二字。 这么一顺风顺水,又有仙子相逼,自然也是水到渠成,双双成就了好事。 这一番事,二人调整了心情。 因为这样的事不可能是一回。 需要的是长长久久。 如此,才能把大妖的银毒给解除干净。 经历如此之多的事,两个人才结下了情缘。 刘醒非把此事细说一番,这才道:“我和你母亲,从头到尾,绝无轻薄无礼,有的只是无可奈何,有的是相处共好。你的出生,也不是情非得已,而是我和你母亲真心相爱的爱情结晶。你既然知道过去的一些事,你不会以为你母亲对范有田仍然有感情吧?” 范有田是锦氏第一任的丈夫。 当年是锦氏选择了范有田。 但是,可惜,锦氏当时是别无选择,在万般无奈下迫不得已这才选择了范有田。 只能说,这才是一种无奈。 好像打牌。 抓了一手的烂牌。 没有王牌,只好把花牌当王牌了。 锦氏当时实在是找不到合适的男人。 只能抓范有田这样的来凑个数。 事后果然如此。 范有田靠着锦氏发财,但却失去了管家之能。 两人的感情只能说乏善可陈。 没有什么滋味。 反而锦氏和刘醒非,他们两个才算有些真情。 这感情一上来啊,是得顾不到一些事。 什么兄弟情,能和男女之情相比吗? 这不俗话说得好吗。 为兄弟,插仇人两刀。 为情人,插兄弟两刀。 虽说刘醒非和锦天也有一些交情。 但不得不说。 这交情有些情深缘浅。 刘醒非和锦天的关系,不及张小乙。 倘若是张小乙的妈,说不得刘醒非真要抗拒的。 但锦氏嘛,就有些却之不恭了。 所以说到这份感情,刘醒非表现的是理直气壮。 刘子义有些无奈,他只能说:“别把自己说的无辜,你也不是我娘一个女人。” 刘醒非更是坦然了。 “我和你母亲的关系再好,也不能举行大礼,在人之一生漫长岁月中,自然也可以有一些其余红颜相伴。再说我之一生,真正追求者少,主要也是接受一些女子对我的爱慕,相反,把那些女子横加拒绝,才是伤了她们的错误之举。我这一生,对于女色,问心无愧。” 刘子义有气无力道:“那你贪婪好财又怎么说呢?” 刘醒非连连摇头。 “你是不是傻?” 他看刘子义,一脸的无奈。 “你能活这么好,什么都不缺,就是因为我在养着你!如果没有钱,你看看你还能有现在这样的成就吗?” 说到这里,他回想往事,忍不住道:“当年我们兄弟三个组队到地下打拼,那就是在玩命。可所得到手的收获,甚至不敢肯定是其十分之一,这公平吗?合理吗?” “我知道,我后来私分财物时,自己是贪多了一些,不过却也是无可奈何之事。锦天不缺钱,他又和杨家的大小姐相好,倘若尚了杨家,钱对他来说还有意义吗?就算未来婚姻失败,锦家还能短了他的吃喝不成?至于张小乙,更不可能一口气给他太多钱了。他始终和公门有关系,给他钱多了,不是在帮他,而是在害他。他自己也是心知肚明这一点,所以有钱总是要花掉许多,不然一个个上官找理由让他孝敬,他孝敬的过来吗?所以不能让他手上有太多的浮财。我为兄弟们,是尽心尽力的,你以为光是大家一起公平分钱就是好事了?就正确了?就对了吗?” 很多事,当事人置身事外时,看到的是不一样的。 只有刘醒非这样,真正经历过的,才知道这是怎么个事,这个事为什么要这样办,所有的不合理,全都有合理的出处。 一句话,别拿所有人当傻子。 当年。 刘醒非三人之所以分了。 其主要原因不是刘醒非的事。 而是三个人都有问题,都有事。 当年的三个人。 张小乙身陷官场,参与了女帝阴谋夺权的计划之中。 而这,是锦天,和刘醒非都不愿意掺和过多的原因。 锦天也是如此。 他和杨家大小姐好事终是要面对的。 这一个男人,成家立业,往后还能在外面不要命的打拼吗? 他往后得对他的家庭负责。 所以,不是刘醒非的原因才让三人组散了的。 大势所趋。 不得不为。 言尽于此。 当儿子的终于有些释然了。 他长叹一声道:“父亲,不要说了,我原谅你了,我猜的不错,你这一次回来,是想要取回你这第一世身吧,你去取吧。其实我选择在此闭关,也是在看守你的墓,想要和你见上一面,如今我心愿已经了了,轮到你完成你的心愿了,让我,继续在这好好休息吧。” 他说着,闭上了眼睛。 第49章 父女终相见 曾经,刘子义的心中,有一份浓烈的不甘。 他一出生,父亲就没有的,不在身边。 虽然两个叔叔都对他很好,和他说他父亲不是坏人。 但刘一夫的事情众说纷纭。 不是两个叔叔两张嘴可以解释过来的。 而他的母亲,对他并不太重视。 这是有原因的。 母亲曾经和他说过的。 身为一个母亲,最重要的,不是对自己子女的关爱,更重要的是教育。 如果一个母亲只有一个孩子。 那她当然可以对这个孩子倾尽一切的关爱。 这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倘若这个母亲的孩子多了。 特别是这个母亲有不同男人的孩子。 那就要注意一件事。 一碗水。 要端平了。 在诸多不同孩子中,你对任何一个孩子的偏爱,都是在对其余孩子的伤害。 而这份伤害是不会消失的。 所有孩子,会在不知不觉中,暗暗憎恨着那个得到最多偏爱的孩子。 终于在某一天,会酿成悲苦的酒。 爱一个人,要为其计长远。 而不是不管不顾的想把什么都给他。 毫无疑问。 锦氏是在心里想要偏爱刘子义的。 但是不行。 虽然说锦天已经放下执念。 但还有一个锦葵。 如果刘醒非一直在,对了无所谓。 刘醒非手段高,他可以压着锦葵。 他能压一辈子。 让锦葵永远当一个好姐姐,好孩子。 大家是一家人。 但刘醒非是不在的。 锦氏的未来也说不定。 她不能容许自己不断的变老。 所以终有一天并且很快,她也会不在的。 到了那个时候,刘子义会面对的,是掌握了整个锦氏家族的锦葵。 到那时,他的日子恐怕就会不好过了。 虽然后来刘子义有两个叔叔照顾。 可是即便如此,他仍然隐约感觉到了自己受到排挤。 一个失去了亲生父母的孩子,他所拥有的就是会比较少。 这也是白姨要带刘子义走的原因。 与其在不健康的环境下成长,不如在一个陌生且孤独的环境下成长。 虽然说这个环境其实也不好。 但至少,陌生人比暗处排挤的环境,要更好一些。 不过。 这不完美的童年仍然持续影响着刘子义。 第一。 他此后都没有回锦家,和地灵门老三家直接断了关系。 其二,当年他选择闯荡江湖,是在南方发展的。他直接放弃了整个北方武林。 不仅是时间,连地域他都要错开。 回避至此,可见他对自己童年的不满。 有的人,会喜欢衣锦还乡。 但也有的人,会近乡情怯。 对家乡,望而生畏。 刘子义就是此中后者。 虽然,不敢说他完全释然。 但至少原本对于父亲,这最大的一口怨气算是没了。 这让他轻松了,也累了。 心中原本绷紧的弦,松了。 人也就睡过去了。 刘醒非大喜。 他意识回到自己体内,忍不住哈哈大笑,走了出来。 这一下把安娜.库波雅给吓得,差点没给尿了。好在,做为一个成年女性,她忍住了。 倘若来者是敌,她此刻的状态不好,不便迎敌,那么她自身的美貌武器就不能丢。搁这时尿了裤裆,那来人原本可能对她生起的兴趣也会没了的。 男人大多喜欢女人。 但高手的品味是比较挑的。 他们也许会喜欢一个漂亮女人。 但若是这个女人尿了裤裆,那他们大多是来不起来兴趣的。 不过,这眼前出来的男人,对她根本不屑一顾。 这是当然的。 这个人是刘醒非。 刘醒非可是能够看到的。 那瞬间积聚于她膀胱间的液体。 他哪还不知道这女人刚才险些尿了。 目前这天下武林,能瞒过他眼睛的事物,已经是不多了。 他越过这女人。 注意力,放在另一个女人身上。 这是一个,从彼德罗维其尸体影子里冒出来的女人。 她抱着刘子义的冰碑,一张死鱼一样的俏脸,有着一丝隐约的笑意。 刘醒非一眼就认出了此女。 她就是自己儿子感觉对不起的白姨。 白酒。 昔日欢喜王十分重要的一个下属。 才能出众。 原本她也算给刘醒非扛活做事。 但是她终究还是顾念旧情,重新为欢喜王做事了。不过,在这个过程中,这位大姐竟然于无声无息中,喜欢上了他的儿子,刘子义。 虽然那该说是逆乱之情,不过刘醒非却并不在意。唯一可惜,她终究是死了。 真惨啊。 整个人给欢喜王炼化为分身了。 或许,在这具身体里,还有白酒的一丝意识。 也不知道欢喜王是消灭不掉,还是故意留下来的,可能这两者兼而有之吧。 现在已经无从猜测了。 好在。 人虽死了。 可这尸体终究是留下来了。 刘醒非毫不客气的就把这具尸体收了起来。 他现在已经是把降术师一道修到了顶了。 殊不知。 降术师修到了最后,就是走尸道。 先毒后蛊再炼鬼,转世之后都修尸。 尸道,才是降术师的根本大道。 是别的道所无法比拟的。 天道压地道。 尸道压万道。 此尸一收,刘醒非也算感觉了圆满。 从前他不敢收取太多的尸材。 因为尸材是需要祭炼的,祭炼是需要材料的,没有足够的灵材,尸体维持不好,只会白白的烂掉。烂掉的尸也就没有原本的价值了。 要血肉,尸身完整,这才能够完美的发挥尸材的力量。如果完整性,血肉,不得圆满,那尸材价值就大大减少。 所以,尸材。 一要完整,二要新鲜。 但是保存,储放,这些尸材,也是需要条件的。 需要阴性的灵材。 但灵材是随便就有的大路货吗? 即便刘醒非手上,也是有限的紧。 不是极其珍稀的尸材,他是万万舍不得使用的。 不过现在却是不用担心了。 因为此时的刘醒非已经拥有一角福地。 一块新生的福地,他拥有此地一角。 虽然说是一角,但也是十分足够使用了。 可以安一个家,可以圈一个院子,还可以增加一块养尸地,用来储养尸体。 养尸地在手,就不用使用灵材来安置尸材,把老大的一块尸材带在身边到处走。 往养尸地里一埋,似以之时间,就能收获一具强大的灵尸。 美滴狠呐! 刘醒非心情挺好。 和儿好缓和了关系,又得到了一具良材。 这不是走路捡到了钱,还是大钱,难道还不够去开心吗? 但,很快,他就停住了脚步。 一个人在他的面前。 这人从阴暗之处走出来。 破败的黑色裙角,白皙的皮肤。 刘醒非脸色一下子难看起来了。 毫无疑问。 这是大妖。 顶级特殊血统的母上蛛。 原本是最顶级的先天大妖,后来一代代退化,成了如今模样。 虽然说退化了,实力暴跌了许多,但血脉中的一些东西是始终也丢不掉的。 这也是她在面对刘醒非时,仍然占据了上风。要换了从前,刘醒非面对普通大妖,早就一剑砍上去了。但是,母上蛛是一般的大妖吗! 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有时比人和狗的都大。 同样的道理。 蛛与蛛之间差距,也是如此。 一个是超级无敌的天才儿童。 一个呢,是天生的痴呆水脑儿。 一辈子也不能生活自理。 这两个都是人,但差距何至于千里之远。 母上蛛实在是太强了,强到高高在上。 强到只可以封印,而不可诛杀。 强大到,刘醒非当年遇到了,也只能一个头磕到地上,抛弃所有的尊严自信去苦苦哀求。 有人说遇到不可敌的人,要无论如何的也去反抗,永远不要放弃反抗,如果你不反抗,就真完了。 可有的敌人,就是不可以敌对。 你根本打不过。 强行去打,只是立刻就死掉。 反之,如果苦苦哀求,也许会死,但不是绝对的,也许可以活下去呢? 人,只有活着,才有一切,才有希望。 死了反而什么也不没有了。 所以面对无敌的母上蛛,当时的刘醒非直接给跪了。 后来,他的第一世身更是送给母上蛛直接吃了。 这一份的痛苦,他也通过降术感应到了。 这导致即便如今,刘醒非仍然对母上蛛有一丝惧意。 刘醒非知道。 他入行比较晚。 四十岁时才开始修炼。 修炼的还是八百旁门之末的降术师一职。 他不是什么天才,更不是什么天骄,妖孽。 他没那么了不起。 刘醒非能够出头,一是有人帮忙,二是他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这一点很重要。 虽然刘醒非一生也多次拼命。 但拼命和作死是两回事。 刘醒非的确多次拼命,但都是很正确的,为了自己的道途而拼命。 而不是为了刺激,冒险,而胡乱行事。 他是,好不容易,好不容易,才走到今天这一步的。 到了如今,只差一步,他就能取回自己的力量, 岂能因为一个母上蛛就望而却步呢? 刘醒非终于还是迎了上去。 “你要阻止我吗?” 他问。 母上蛛一脸恬静。 她不愠不怒,丝毫也没有发火的样子。 像是一位温良恭俭让的淑女。 “我不会拦你,你啊,你这个人,就是不肯吃亏,只因为我吃掉你一次,你就对我有了颇多的成见。其实我哪里想非要杀你不可呢?这么多年,有一个人能在我手上活下来,你不知道我有多开心,我觉得我们之间应该关系更深才对,但你却让我失望了,好了,我于此世时间也不多了,来看看你的女儿吧!” 刘醒非一怔。 女儿? 母上蛛伸手。 一只粉嫩的小蜘蛛从她的肩上盘蜒而下。 轻轻一跳,它跳到了地上。 “爹,爹,你就是我的爹爹吗?” 好一只可爱粉嫩的小蜘蛛。 刘醒非一愣之下明白了,母上蛛还真生下了后代。 母上蛛的天命,就是生下一个合格的后代。 但这很难。 因为这天下间,母上蛛的品种,永远只有一种,独一无二。 所以正常情况下,母上蛛和别的什么生育下来的,永远都是混血,很难出纯血。 这才是母上蛛选择人类的原因。 但普通人类无法让母上蛛生育,或者生下健康的孩子。 只有武功高强,气运独特的人,才能让母上蛛拥有真正比较纯粹的血脉后裔。 完成了这份的传承,母上蛛才能算得上功德圆满,举霞飞升。 只是母上蛛比较有良心。 她早早有心走了。 再不走恐怕就走不了了。 由此可知她为了女儿付出多大。 也不怪她此刻心中对刘醒非有一些怨言。 很多戏文里,书生和妖怪情比金坚,两情相悦,关系挺好的。 但这其实只是一家之言。 妖就是妖。 一个普通凡人,如果真和一个妖在一起了,那别的不说,至少他一定会立刻开始倒霉。 你一个人类。 和一个妖在一起。 脑子怎么想的? 你忘了列祖列宗的事了? 需要知道。 人妖不两立。 除非一主一仆。 这样气运始终在的,至多从一方流入到另一方,化之为伞,仍然能够庇护一方。 但如果是两个人,长时间在一起。 那对不起了。 人妖长时间在一起,气运会受到影响。 会渐渐溃而崩散。 当一个人气运流失过多,他就会倒霉,甚至可能会死。 所以人和妖,绝对不可以太亲近。 以刘醒非为例子。 他才和母上蛛有了关系,这第一世的这条命就飞快的走到了尽头。甚至,最后,他的身体也是要给母上蛛吃掉。 这就是代价,这就是下场。 很多年前,人类和妖族抗争。 妖族对人类杀戮过甚。 当时,人类几近绝望。 几位人族初祖悲声发下了一个人道誓言。 诸天不共存,人妖不两立。 此后。 不管什么原因。 妖族会在人道气运的影响下不断的衰退。 别的不说。 就说这末法劫。 末法劫下,人族妖族都受到影响。 但对哪一个影响是最大的呢? 毫无疑问。 是妖族。 人族失去了灵性,仍然可以拥有理性去包容科学。 但妖族若是失去了灵性,只会退化为野蛮的畜生,野兽。 就算仍然有一些天赋,也是没什么了不起。 畜生就是畜生。 并且。 妖族之中,大多的都会废掉。 只有少数最顶尖的才能拥有一二神异。 但也仍然是野兽,是畜生。 故此,人妖相处,想要有所亲近,是仍然需要付出代价的。 可没想到,刘醒非终究还是有了一个妖怪的女儿。 好在,此妖血统仍然是比较纯粹的。 因为它继承的是母上蛛的血统。 其中关系刘醒非父系血脉很少。 毕竟,直接从血统上论,刘醒非是凡人,和母上蛛的血统根本没法子比。 因此,影响甚小。 但这么一个宝贝女儿,拖累就大发了。 可,这毕竟是自己女儿啊。 刘醒非忍不住,伸手逗了小蜘蛛一下。 这小蜘蛛就势跳到了刘醒非的手上,毫不客气的就是一口。 刘醒非皱眉。 小蜘蛛没有咬动。 第50章 步生尘之怒 “啊,好硬,没咬破,爹你好硬啊!” 小蜘蛛有些失望。 它忍不住想咬一口尝尝咸淡。 刘醒非无可奈何的笑了。 他伸手在小蜘蛛身上摸了摸。 小蜘蛛忍不住露出享受的样子。 它虽是蜘蛛精怪,但是却能感应人心。 打心底里面,它感应到了刘醒非对它的,那来源于血脉的关爱。 有一些人说亲恩不及养恩大。 但这需要漫长的,持续不懈的努力,来一点点,一步步,慢慢的追上,赶上。 而且这还要看人。 有些人对血脉特别看重。 有些人则不是的。 无论如何,血脉都是一种力量,都是存在的。可能凡人的刘醒非,他的血脉对小蜘蛛有影响,但不大。 不过目前的刘醒非,对小蜘蛛的影响,已经有了,起到作用了。 普通人类,小蜘蛛只会想去吃掉。 此为妖族的特性。 不过现在,刘醒非看小蜘蛛,满心眼的都是喜欢。即便自己给咬了也是无所谓。 “怎么不化形?是了,血脉的缘故,太高贵的血脉,却是让这天时给压制了,不过也好,虽然如此,却也有福,机会虽小,也未必不能过此末法劫,但若是化形,怕就是不行了。你想把它托付于我,倒是可以,总归是我的孩子,我必护它的周全,对了,我的女儿,可有名字了?听了刘醒非的话,小蜘蛛有些悲伤。 “没有,娘亲从来没有给我取名字。” 其实倒也不是没有。 在母上蛛心里,已经是起了一百次,一千次的名字了,都没有能够定下来,最终想的是,这孩子的名字,不能不过问一下她的父亲,以至于拖至了如此地步。 刘醒非看着小蜘蛛,忍不住嘴角含笑。 “就叫姝儿好了,有女静姝。我相信,这孩子长大了,一定会是个好姑娘的。” 母上蛛心里一笑。 这孩子,哪可能长大。 怎么长大? 长大了就会受到环境的针对。 还不如一直小小的呢,至少长寿些。 “你既然喜欢,那就好了,既然如此,我也就可以放心的走了。” 母上蛛幽幽然的说道。 说至于此,她的身上,渐渐散发出了一种飘然出尘之意。 在此刻。 她的身上已经往前一步。 一只脚落入更高一层的位置了。 这叫向天一步。 凡人飞升,多种多样。 有的人会十分引人注目,有天光而下,人随光走,一直飞出去。 也有人十分低调,整个人渐渐淡化而去,不显山,不露水,就这么悄无声息的消失了。 一般来说。 人族飞升,自然是一路拔尘,喧嚣直上。 人在仙光之中,飞升直入上界。 那才叫飞升。 但妖就不一样了。 现今是人道大昌,你一妖族,如此飞升,岂不是在打脸,不仅是得罪人间大能,也是在向仙庭示威。 到了那时,一经入上界,怕就要得罪人了,往后日子,就不好说了。 虽然在仙庭,有很多妖族大能。 但这些妖族大能日子也不好过。 往上,有地位超然于上的先天大神大佬。 大神,大仙,古神,旧神,这些超级大佬们的存在,岂是区区妖族大能能够一家霸唱的。 敢嚣张,等着被收拾吧。 所以妖族要想飞升,就需要低调。 刘醒非终于明白了。 母上蛛是真的要走。 人家明明要走了,自己却始终疑心有它,当真是有些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了。 “抱歉,我一直对你有疑,倘若这一次不是给情况逼的,我也不会这么快来,说不得,还要拖延一二十年呢。” 说一二十年,是好说的。 其实是三五十年都说不准的。 刘醒非原本的计划,是末法劫至。 天下无法。 再也没有超凡之力。 到了那时,他再来于此,就可以轻轻松松,手捏螺蛳的把自己的一切给取回来了。 不过现在却是不得不提早来了。 刘醒非面上表情生动。 他伸手,抓住了母上蛛的手。 此之一时,他是真感觉到了母上蛛对自己的情意了。 虽然是妖。 但这母上蛛毕竟是对自己有了一些不一样的感觉。 这大约是妖族的特性了。 没有就没有。 没有也说不在意或不以为意。 可一经有了感情,往往就会比较执着。 原本母上蛛是万万不可能对一个人类有感觉的。 偏偏刘醒非不一样。 他没死啊。 正是这一次的没死,加上小蜘蛛的缘故,终是让母上蛛心中生了一丝情意。 小蜘蛛面对刘醒非。 心生悲意。 这一日。 她有了父亲。 也是这一日。 她要失去自己的母亲了。 “娘,娘亲!” 小蜘蛛叫了起来。 她发动堪称瞬移一样的跳跃,但却扑了一个空。 当她从母上蛛的身上下来时,便再也回不到母亲的身上了。 母上蛛身上淡薄之味越来越重。 她伸出手,想要摸自己的女儿。 奈何却做不到了。 终于,她发出叹息。 她再度看向刘醒非。 对他道:“我知道,如果是你的话,未来必有一日,能够到仙界,到那时,希望我们一家可以团圆!” 她说到这,一抹倩影,终于飘渺消散。 母上蛛直接的走了。 这魔鬼井之下,最大的一个大妖走了,消失后,顿时有一种特殊的气息散发出来。 这是此地其余的一些强大生灵。 此前母上蛛存在,一蛛压万众。 但现在,当母上蛛走了,消失了。 那些隐藏在暗处,一直苦苦隐忍的生灵,快要忍不住,要跳出来了。 区区一个圣女半妖,至多只能狐假虎威。 可当老虎不存在了,这区区的狐狸还能吓到别人吗? 不要说的,刘醒非就感知到了各种的不对劲。 “不好。” 刘醒非知道。 这是群龙无首,有意天下大疾也。 没有了龙首,整个天下都要乱了。 这地下宫群,要乱起来了。 有暗暗的咕呱声在响。 一只金属皮的金蟾从黑暗处跳了出来。 这是三足金蟾,古之异种,身体表面有一层类似金属的皮肤,不仅刀枪不入,还拥有奇毒于身,碰都不能碰。 更有大蛇,从山脚下出现。 这是一只头上起码生了五只刺角的奇蛇。 五只刺角,犹如一尊王冠。 这是一条地底王蛇。 也是古之异种。 还有一只从水潭之中步出的四足鱼。 虽然是鱼,但四鳍如足,可以在地上坦然步行。 不要小瞧了此种鱼怪,这样的鱼怪,最擅长吞噬之道,好好一个大活人,能够顷刻之间就一整个儿的给吞到肚腹之中,不要半个时辰,就能消化成一滩的脓水。 还有一种黑暗之中才有的恐兽。 此兽有些像海中之灯鱼。 在其眉心处,生了一只长条灯。 远远看,你会以为是一个人提一盏灯在向你走来。 其实一靠近就是大口扑食。 原本早年也是一条鱼怪。 但长年失了水,于无水之地习惯了生存之法,竟然进化成为了可以在地上步行的怪兽。 此外,还有很多怪物,在一一步出。 它们往日给母上蛛逼得,不敢靠近中心地带。 现在却是敢了。 并且要把这里面的人,统统都吃掉的打算。 危险靠近,而众人仍不自知。 刘醒非匆匆去取自己的第一世之力。 不过,这时,已经有一个人飞快的过来了。 这人在天顶上行走。 它解放了妖力,直接现出了自己的原形。 上半身是个美貌得不像话的美人儿。 但自腰往下,是一蜘蛛的下半身。 八只蜘蛛脚,在石面上扎着。 腿上的刚毛让它能在天顶奔行如步覆平地。 “啊啊啊,我等到你了,我终于找到你了,想要取回你的力量,别做梦了,我现在就过来杀了你!” 是她。 从前圣教的圣女。 现在的半妖。 步生尘。 时至于此。 她是刘醒非想要取回力量的最大障碍了。 步生尘来了。 一经感知到了刘醒非的气息,她立刻抛弃所有,飞奔而来。甚至为此,不惜余力,不惜代价,直接选择现形而出, 要知道,虽然妖类现形,可以发挥出真实的妖力。 但为什么妖族总是在最后关头才选择现形? 原因便是现形于修行不利。 一次现形,要消耗不知多少年的苦修之功。 并且在现原形的状态中,妖性的一面会放大,缺点增加,理智下降。 可能你的确凭借妖力战胜了敌人。 也有可能你丧失理智后被人对付了。 故此,对于一个妖族来说,能不现形就不要现形。特别是现原形。 就算现了,也要注意,不要与人真打。 打起来收不住手那就不好了。 刘醒非一见于此,头也不回的就跑。 同时他说话了。 “到你出手的时候了。” 随着他说的话。 有人出手了。 是祁青丝。 这女人一下子横空跳了出来。 不要小看此女。 女蛇妖看似简单,但一个从上界苦心下来的妖,它能简单得了吗? 女蛇妖双臂一挥,一股无形之力就散发出去,化成了一个大阵,把步生尘给挡了下来。 “想要过去?想都别想!” 步生尘勃然大怒。 “你也是妖,你敢挡我的路!你一个妖,为什么要挡我的路?挡我的路,那就要死!” 祁青丝冷笑起来。 “挡你路就要死了,好,让你来杀!” 别以为祁青丝是什么好脾气的主。 她往年也曾被人一脚踩在脚底,体验过这世间最悲惨的绝望,早已经铸就一颗冷酷的冰心。 倘若不是刘醒非太强,一直压了她一头,你看她会不会老实的像个孩子,去言听计从。 早早掀了桌子去翻脸了。 这一次也是如此,纯粹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是给人当仆做奴。 反而步生尘直接口出恶语,那对不起,打一场吧! 大家都是妖。 妖族的规矩就是力大者王。 你实力强,说什么都是对的。 反之。 你没实力,再委屈的事也要给我憋着。 再说,妖族只是这么一说而已。 你是蛇,他是蝎,还有是猫是狗的,是虎是狐的,怎么能算一族?所谓妖族,不过是万灵之种而已。 怎么能算得上是一族? 就好像人都是人,这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各名姓的人都是一家人吗? 因此女蛇妖怼上了步生尘,丝毫也不以为意,没有任何的心理包袱,二人说打也就立刻打了起来。 步生尘全面激发自己的妖力。 磅礴的妖力冲天而起。 她那下半身的蛛腿,一根根,尖锐如矛。 八只足脚,犹如八矛,刺向了女蛇妖。 每一秒,这八只蛛腿飞快的进行刺击。 一只蛛腿能刺出十余下。 八只就是近百下的攻击。 倘若是普通人,于这一瞬间承受近百击的蛛腿刺击,怕不是立马就要给刺得全身都是窟窿眼子。 可女蛇妖不同。 她早早有了一些身家,暗中炼就了自己的蛇盘大阵,先天就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这蛇盘大阵,是用它的遗蜕完成。 也就是刘醒非打劫的太狠了。 不然此阵还会更强。 大阵起。 她又精心炼了几杆子阵旗,让这大阵威能更盛,是以能轻松的挡下步生尘的攻击。 反而是步生尘,她是半妖,连纯妖都不是,在成为半妖后,也只能慢慢摸索,研究,学习,其实能够进步的地方不大。 不像真正的妖。 真正的妖不要师父。 只要修为提升了,自然能从自己的血脉里找到古老的传承,甚至炼器炼丹,术法皆有。 但半妖,血脉有限,从血脉中得不到什么。 又没有名师指导。 所以她的手段不多,一直以来,她都是用妖力催发自己的武功。 这就有一些怪异。 不能一下子破解女蛇妖的防御。 一连串攻击下,步生尘有些急了。 “我圣教神将何在?” 一众神将自然奔出。 不过,在这其中有一个人。 这是于和,他一个人被一群神将攻击。 场面有一些乱。 毕竟于和仅是一个人,他一人被一群高手围攻,败亡是迟早的事。只是人心有异。 这些神将始终对以众凌寡,有羞耻心。 所以在出手时,犹有余地。 倘若有人攻之余,别人最多也就装装样子,绝对不会真正攻击。 在这样那样的放水下,于和才能没事。 可即便如此,于和也是一个人在苦撑。 他带来的清溪剑派弟子,没一个有用的。 只有岳雨仍然没有放弃,在准备着什么。 她武功是不行的。 但传自于母亲那里的一手蛊术仍然在身。 所以她此刻在施展蛊术。 可惜。 蛊术的施展需要距离,需要时间,一时竟不得发。 但在此关键时刻,有人站出来了。 这是一个女人,她的名字,叫香织。 一个,原本,很普通的,东岛女人。 这女人原本拥有极其出众的天赋。 要不然也不至于被祁青丝看上。 是的,是祁青丝看上了她。 此之一行,祁青丝也是因为香织,才来至于此的。 为的就是从刘醒非手中得到一滴生命之水,来弥补香织身体的亏空。 可即便生命之水仍然未有到手。 香织也依然有一战之力。 第51章 群魔乱舞 香织依然能战。 大战特战。 只是过往的时候,她知道自己的情况,所以不管怎么出手,都是留有三分余地。 以至于津田那个家伙,以为她不行了,竟然将她给放弃了。 现在,是为自己拼命,自杀是要拿出真功夫了。 于是,香织把自己的武器取出来了。 这件武器,是一把大戟。 一个女人使用大戟,的确是少见的。 毕竟此种武器,需要天赋才行。 戟早早出现,在战斗最黑暗的时代,出现。只有世之大将,且天赋异禀才可以使用之。 往往需要一个人从小就勤学苦练,不然是玩不转一把大戟的。 日后,这世间玩戟的越来越少,便是此理。 打造麻烦,学习也困难。 还讲究天赋。 这样的武器,岂能在世间流传长久? 可是未想。 在中土已经没有多少人使用的武器了,居然在一个东岛女人手上,重现了。 咔咔咔。 一把大戟被分成三截的组合装备起来了。 只此一人,就挡下了大半的神将。 这些神将,自然大多高手。 但也不是所有的神将都是最顶级的高手。 很多神将,其实也只是一般高手而已。 你不能说他们不是高手,但高也有限度。 就像是鸭子,战斗力指定是比不上大鹅,但你不管吧,它们又嘎嘎叫个不停,不能当没有。还是要打一打的。 此时于和在跟最强的狮神将,水神将,火神将,光神将,鼍神将,横空神将在打。 分不出心,抽不出神。 怎么办? 香织上了。 她虽然看上去老了,干了。 但一副身材还是不错的,大长腿落地有力。不要小看她的腿。香织毕竟是一个女人,一个女人想要舞动一把大戟,是不可能的,香织能舞动起来,关键就是她能时不时用她的脚来助力,手上的力气不够,这踢上一脚,也就行了,很多时候,一些招数,就靠着突然踢起来的一脚来把招数给施展出来的。 大戟飞扬。 以一击不可挡之势,横扫千军。 有人挡下来了,但也有人给打飞了。 甚至直接死掉的。 此时可以显出香织的重要性了。 她虽为女子。 但一人一戟,就能横扫一片。 有她一个人在,大部的神将竟然是无可奈何。 更有于和在,于和一人,力敌一众高手,虽然于和处于了下风,却坚而且韧,落入下风而不倒,几有疏忽反被伤。 只要一不小心,就会被反攻。 于和的剑法已经战至酣境。 此时,经历一连串的车轮大战,且是质量极好的高手磨砺,现在于和像是一柄磨得最利的剑,可以一个打过去从前的两个自己。 一套清溪剑,在于和的掌上,上下翻腾,有如一汪小溪,渐渐坐大,成为一条长河大河,以至于现在可以奔腾不休,一发不可收拾。 是以他才能一个人压着这些神将高手打。 而这些神将,也一个个的不白给,都是一流以上的超级高手,是走到哪都能混得开的人物。 他们一起动手,绝对是非同小可。 也就是面对的是实战流,且正在身体巅峰的于和,换了一个别的什么人,早给这些人活活打死了。 于和也杀疯了。 水花,浪花,雨花。 三招杀招连绵施展而出。 玉剑辉煌,照亮幽谷。 于和忍不住仰天长啸! 这一刻,他的内功也是止不住的更进了一步。 诸神将知道,不能让于和这么嚣张下去。 他们交换了一下眼神,一起选择开大招。 “狮子咆哮功!” “六波连掌!” “大圣立棍,半峰插云!” “盘羊刀法,角攻十八势!” “天禽神拳,连鹤八打。” “弹指神经刀!” 一门门秘法秘术的功法,都打出来了。 在强烈的劲力交错下,纵然是于和,也有些受不了。 他长剑一顿,整个人止不住往后退去。 于和一张口,一口老血喷了出来。 好在,他顾里不顾面,血吐了,丑出了,但一点暗伤也随着一口淤血吐出来了。 血一出,内伤也就好了许多。 于和抬眼,一脸凶相。 正在这时,一只小金蛾子飞出来。 这小蛾子飞到了于和头上,就见从小金蛾子的身上,蹼蹼掉下了鳞粉。 有了这粉。 于和伤就好了,甚至状态也大大的起来了。 疲劳没了,体力,精力,都在大大的提升。 于和忍不住看向了岳雨。 他知道。 这是一枚岳雨好不容易才炼制的异蛊术。 这个蛊术是金蚕蛊的变种。 金蚕蛊是月族万蛊之源。 在月族记录里,养出一条金蚕蛊,才算真正在月族之中有入门的说法,才算正统,才是厉害,会得到其余人的尊敬,没有人会再欺负你,找你麻烦。 因为只有金蚕蛊,才能炼出最强的蛊术。 岳雨不仅有了金蚕蛊,更是养出了一条金蛾蛊。 此蛊术有一特殊之处。 不仅能让一个人拥有超凡的体质,能起死回生,甚至可以让这人的实力得到恐怖的提升。 这原本是岳雨为自己炼的才对。 但不知什么时候,这一枚蛊,早早已经成了于和的备品。 现在,这等于是直接给于和用了。 简单来说。 岳雨用一生炼就了一枚可以给人改天换命的宝贝。 原本,这个玩意应该是给岳雨自己用的。 她若是用了,不仅体质非凡,甚至可以重返青春,获得天赋异禀的身体,能够成为一个真正的高手。 但这一切她都放弃了。 全给了于和。 导致于和现在就是天神下凡,举世无敌。 他一柄玉剑,逼出了丈许的剑气,这在往常,几乎是不可能的。往常,哪怕是于和,能放出一到三寸的剑气,就了不得了。 现在呢? 丈许。 如此之强大,简直超出从前所想。 不独于和,还在香织。 他们两个人,就打得诸多神将放不开手脚。 正在这时,有人扑出来道:“不好了,不好了,那些怪物都冲出来了!” 地下有怪物。 很多很多怪物。 往常,这些怪物因忌惮母上蛛,一个个藏着掖着,躲着缩着,一点儿也不敢冒头。 但是现在都管不住了。 母上蛛消失。 走了。 没了。 不在了。 过往头上的大山没了。 所以这些怪物也就都出来了。 它们早就想不管约束的大口吃肉吃到饱了。 而在此地,人最多的是谁呢? 毫无疑问。 是那些圣教中人。 哪怕它们原本人少,也是有很多。 这次更是招集了很多的神将,圣教中人也就更多了。自然也就最先受到了这诸多怪物的攻击。这诸多的怪物之中,有三个是最强的。 首先就是一只大蟾。 此蟾通体金色。 最为恐怖的是它有三足。 但若细细观之,这哪里是什么足,而是一条阳器。一只金蟾,正常体型哪里会有这么一条多出来的腿,分明就是阳器太大,看起来像一条腿。 此兽十分恐怖。 身上有银毒,且十分剧烈,只它的存在,就不能让女人靠近,一靠近,就会神迷智昏,甚至会被此兽侵犯了身子,简直令人难想。因为此兽的种种不堪,在上古年前,就有人族大能特意针对性的捕杀。 也就是它一直隐藏于此。 又因为母上蛛的压迫,一直隐之于世,这才苟延残喘,直至于今。 现在是受不了,想要出来大闹一场了。 此兽一出,就让圣教中人死伤不少。 有人甚至直接就被此兽一口吞了。 而此兽又是刀枪不入。 不管什么刀剑,砍上去了,也会被隐约的弹住。 十分之力。 一刀一剑斩上去。 能有三分力落到其上,就已经是了不起的事了。 至于利箭,也是无用。 往往十分轻易的就被弹出去了。 你甚至能够听到,箭杆子在空中的弹荡之音。 并且这些兵器,一经接触了金蟾的身体,沾上了此兽的体表黏液,立刻就会因腐蚀而生锈起钝。 没有了兵器的高手,在这样的巨兽面前,也不过是普通的肉包子而已,此兽吃将起来,那是一口一个,如果它愿意,一口两个,甚至更多一些,也不是不可以。 吃下肚中的人,会在最短时间里,被它的胃酸直接化掉。 不要以为人到了它的肚子里还能折腾。 先是缺氧。 然后就是吸入此兽的胃气,直接昏迷。 纵有一二异者,也会体虚乏力,软塌塌的,只能在怪兽的肚腹之中被活生生的消化掉。 此外,这头巨兽移动速度很快。 体大又快,往往前一刻在东边,下一刻已经蹦到西边去了,大长腿一蹦,一跳,就不知在哪儿了。 它能躲远远的。 你攻击都碰不到它的皮毛。 更不要说,此兽体有银毒。 对于女人来说,是最可怕,不可沾染之物。 只要碰了,沾到了。 不要说是一个人。 就是一只猴子,一条蛇,一畜生,有需要她也上。 男人好些。 但也是一样会受影响。 一来是会渐渐脾气暴躁,人会由此变得冲动鲁莽失智无脑。 二来人会越来越亢奋,往往需要发泄一番才可平复。 有条件找女人解决,人舒服一些。 没条件找动物,或是自己用手也是可以的。 反正不太好受。 故此,和这样的怪兽打,别提多难受了。 因为它不会和你正面打,它会老远远的吊着你打。就算你费了老牛鼻子劲,好不容易到了它的近前,遇到的也是一刀枪不入的怪物,手捏的兵器,乒乒乓乓乱砍一气,连点皮也破不了。 那种绝望。 普通人是绝对难以想象的。 地底王蛇。 此蛇至大为王,又称地底大王蛇,是原本这方幽暗世界的主人。只因有了母上蛛的存在,才一蛛压万蛇,让众蛇不敢冒头,连此地底大王蛇也是缩在阴暗中,一动不动。 或者说不敢动。 地底大蛇最擅长的就是吞噬吃人。 它的吞口极其之大 一张之下,三五人也可以一口吞了下去。 再说它的胃液极强,吃了人之后,不需要把人吐出来再战,只需要随便跑跑,肚子里的东西就会统统化为消化液体。 从某种意义上说。 只要它的消化力跟得上,它就可以一直的吞人吃人。 此外,它躯体巨大,有极强的弹射力。 头部拥有一只独角。 虽然不是利角。 但这样的钝角冲撞起来更厉害。 普通人给此角一撞,只会一下子成肉泥。 哪怕重甲在身也是没用的。 更不要说它身躯的缠绕绞杀才是最厉害的。 哪怕是一根铜柱子,都能硬给缠弯了,甚至缠断了。 当然。 此蛇厉害,不独于此。 它还有一整个族群。 严格说来,此方之地,原本是此蛇的地盘才对。 但是天降大妖,大妖母上蛛自带了一支族群。 所以地底王蛇才缩至边缘角落。 连同它的族群。 而现在,它要带着它的族群重新回来了。 更有一条大鱼。 这是一条水道里滋生而出的四足之鱼。 它原本在水中生活。 但水中的食物越来越供应不起它了。 这才让它锻练的跑到了地面上来刨食吃。 现在,此鱼能够快快活活的在陆地上奔跑,寻食,觅食。 这鱼吃起来没个够,不管多少食物都能一口吞之食之。 更重要的是,它的防御力,比三足金蟾,比地底王蛇,都要强。 很令人不可思议吧,但事实如此。 这条鱼就是这么的抗打。 并且,只要它能吞下去的,就一定会死。 除此之外。 此鱼的消化液体实为最强。 前二者皆都不如此鱼。 这鱼会把它的胃酸液体直接喷吐而出。 这种液体,只要沾上,就能把一个人直接给腐蚀掉。 十分残忍。 昔日。 母上蛛在。 此三大异种一直是藏着掖着,缩起来不敢动。 但现在母上蛛飞升成功。 于此间再无压制了。 所以这些异种也都一一出来了。 那么说。 这一切母上蛛不知道吗? 不是的。 而是到了母上蛛的境界,很多事,它不需要说,全都自己心里清楚。 它知道。 三大异兽翻不了天。 因为有人在对付它们。 不过,目前来说,那个人一次也只能对付一个人。 安娜.库波雅一路狂奔。 她渴望,想要,并且迫切的要离开于此。 但在路上,她被一个人拦了下来。 这人一身铁链。 看样子是一个老者。 他一伸手,全身铁链子哗啦啦的直响。 “不要过去,”他对这个女人说道:“有人在对付一个怪物,你不能靠近,会有危险的。” 安娜.库波雅认出来了。 “你是,龙神将。” 龙神将摇头苦笑。 “我也只是个老朽了。” 他很有自知之明。 因身体有暗伤,所以才不冒头。 因为他这个人不冒头,所以没人注意,竟然活了下来。 反而一直挑头的白鑫虎。 死了! 不过龙神将知道安娜.库波雅,这也是一个心不在圣教中人的人,龙神将眼毒,一眼就看出来,此人没有战意,一心只想自己走,好出去活下去。 既然是个想要活下去的人。 他就要帮一把。 第52章 强大的三足金蟾 安娜.库波雅的确想活,就问龙神将。 “前面怎么回事,为什么我不能过去?” 龙神将道:“在这地方,一直有隐藏起来的怪物,从前母上蛛在,谁也不敢放肆,都躲着藏着,但是现在母上蛛没了,这些怪物都压抑不住,要出来了。” 安娜.库波雅道:“有人在和怪物打,是什么人,你怎么不上?” 龙神将哈哈一笑。 “我打?我已经老了,还打什么打!上去就会死,不仅死,可能还是个累赘呢!” 说到这,他发出了一叹。 方才的事,他眼睁睁的看着。 圣教的神将在怪物面前简直不堪一击。 脆弱的像个孩子。 并且,由于这只怪物的特殊能力,银毒,发生了很多不友好的事,很不堪,放在外面,足以让人社死的事。 坦白说社死不重要。 在这其中的痛苦才是最要人命的。 对于很多人来说,死亡都比这个要好一些。 正所谓士可杀不可辱。 由此可知这个辱到底有多辱。 银毒嘛,所有伤害全是奔着下三路来的。 别提令人有多尴尬了。 原本龙神将品德是很高尚的,他有想过出手,哪怕是死也无所谓。 身为一个战士,战死是一种归宿,没有什么可怕的。但是当他亲眼目睹了社死,生不如死,就退缩了。 正如很多人,你打他,折磨他,他都能忍下来。 但是,当你拿出了一把小刀,要给他做一个关系到前列腺的手术,给他插一根方便以后小便的羽毛,那他就受不了,会崩溃的。 曾经有一个人。 被人打,被人骗,被人欺负。 他都还是一个正常人,是个好人。 但是当他给送到了净事房,一切干净之后,这个原本老大哥一样的纯粹好人一下子黑化掉了,成了一个坏人。 便是如此。 你触及到人家的底线了。 此时的龙神将正是如此。 他一看到眼前的场景,顿时往回跑了。 不过此人素有良心。 我可以打不了主攻,但是我可以打辅啊! 虽然说我老了,不行了,没有以前牛逼了,但我仍然还是能够干一些事的。 眼里有活。 哪怕是微不足道的事,也有人要去做。 比如说,拦住安娜.库波雅这样一看就是送菜的。 龙神将就差指着鼻子告诉她,别去,你是个女人,你去了只能添乱,你啥忙也帮不了! 没法子,中土人嘛,文化太深了,导致让人说话喜欢绕弯子。 所以龙神将的话没有劝住女人。 安娜.库波雅毫不犹豫的拔出了一把骨角剑。 然后头也不回的往里冲进去了。 龙神将一愣神,安娜.库波雅已经扭着小腰小腚的冲过去了。 他最多伸出一只手,却什么也捞不到,抓不住。 龙神将忍不住只叹气。 “老了,老了,我真的是老了。” 看来我是对的。 当龙神将发现自己老了,体力,精力,都在衰弱,就选择收敛锋芒,藏匿起来。 不冒头,不掐尖。 隐之于暗,站之于黑。 果然,一直平安无事。 倒是白鑫虎,不服老,一直在刻苦修行,保持身体状态,素质。 但又有什么用呢? 纵然白鑫虎维持了表面的光鲜,但他毕竟是老了,所以终究还是败在了于和剑下,甚至死了。 而龙神将却可以活下来。 所以古人说的对。 一代人,做一代人的事。 如果强行要做,势必会顾此失彼出问题。 因此白鑫虎死了,龙神将仍然活着。 可惜,他退步太多,没有拦住安娜.库波雅。 不过,好在。 安娜.库波雅是一个西极人。 这样的一个西极人,死了也就死了。 别的,倒也不必担忧。 只是,安娜.库波雅要去面对那怪物,恐怕下场会不太妙。 果不其然。 安娜跑入了怪物的狩猎范围,顿时就觉得心浮气躁。 她脸色一变。 手上的一把刀提在手中。 心中不由就浮躁了起来。 这时,旁边突然多出了一个人。 这是一个男人。 他身上散发出一种让人安心的气息。 人的脸,也是一副十分和善顺目的样子。 这人没有看安娜.库波雅。 他直接就道:“你怎么回事,龙神将没有和你说话吗,为什么还要闯进来?” 安娜.库波雅有些恼,她也是大淑女做惯了的,一直是贵族夫人,有下有婢有仆的,走哪儿收获的都是尊敬。 那些底层人物连看一眼她的鞋都会羞得不好意思。 什么时候区区一个男人敢这么大声对她说话? “我想到哪儿去就到哪儿去,你算是个什么人,也敢来管我?” 男人立刻收了笑脸,不屑至极的说道。 “原来是个不长脑子的,你既然喜欢闯进来,那就在这儿好好玩吧,不过,若是发生了什么不堪入目的事,那就对不起了,一切由你自己承担。” 安娜.库波雅心中暗怒。 不过,那男人已经消失了。 突然,一条长绳一样的东西袭击了安娜.库波雅。她的小腰一下子就被缠住了,一股大力袭来,拉着她就要扯了过去。 这拉扯之力极强。 安娜.库波雅的身体几乎被勒扯的快要断了。 下一刻。 她看到了。 那立之于幽暗中,一双大灯笼的眼睛的主人,那只三足金蟾的大怪物。 三足金蟾,乃是蟾中异种。 属金,刀枪不入。 体有银毒,不用处之,只要接近,就会中毒。 中毒者,女子非人事不可止,男子会阳亢难消。 所以对付这样的怪物,只有意志力比较坚定的,或是男子,才可以,万万是不能加入女子的。 此刻,不消说的,安娜.库波雅就中招了。 不管她会不会被此怪吃掉,首先她便身中了银毒。 忽然。 一片强光大起。 在此光之下,三足金蟾忍不住松了口。 也让安娜.库波雅被拉了出来。 是那个男人。 他终究还是有所不忍,把安娜.库波雅救了下来。此前,他也想救人,但一个也没救得下来,都死了,有死在那个怪物的口中,肚中,也有死于自相残杀之中。 安娜.库波雅得了救,心中一片澎湃之情。 她情不自禁,送上了香唇。 严格来说,普罗斯人并不算西极,应该说东极。但对于中土人来说,什么东极西极的,都是极之外也,都是西极。 别的不说,至少在风俗礼仪上,都挺像的,比较感性奔放。 这情绪一上头,就忍不住要亲嘴。 安娜.库波雅一是对这个人心有了好感,二来也是被银毒影响,所以不管不顾的,上嘴就亲。 她虽很多年没刷牙了,但一口真气足,并且始终是室女之身,没有真正经历一个男人,一片纯阴的体质。 要不然当年魔加山也不会在她身上下咒。 刹那之吻,一触即分。 安娜.库波雅心中一片迷乱。 好在此时最有定力的竟然是那个男人。 他面上虽有惊异之容,却很快就收容了起来。定力之强,令人吃惊。要知在银之一字上,往往是男人最先忍不住的。现在安娜.库波雅动了情,这个男人却仍然能维持理智,就太恐怖了,若不是无能,不行,就是定力如钢,坚定不移。 只是一个男人定力竟至于此,未免也太恐怖了一些。 那男人一指加之于其上,轻轻松松就把有些意乱情迷的安娜.库波雅给定住。 然后他一伸手。 一件神甲罩住了他的身体。 又取出了一把剑,直接扑杀出去。 这个男人,竟然能够一个人面对那怪物。 只要克制了此怪的银毒,又有一把能够破防的神兵之于手,那这只三足金蟾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了。 只是。 正如之前说的。 这怪物强也就罢了,还贼精贼精的。 喜欢跳到老远处,在暗中袭击。 所以之前的时候,男人一时无法找到此怪的真身,不好正面厮杀。 不过此怪终究是畜生,发现了安娜.库波雅这一具室女。 三足金蟾既然是有银毒在身,也有些恐怖的地方,特别是之于女人,它是天下异种中少有能和人类女子有些什么的异种。 也就是说,这样的异种由于数量稀少,和寿命漫长,从而进化出了,即便和人族也能生育出个体的能力。 就好像母上蛛之于人。 当然了。 母上蛛化的人形,你别说,真的挺美。 对于某些人来说,那是母上蛛下死,做鬼也风流。 至少在欢愉的过程中,是享受的,是快乐的。 但一三足大蛤蟆和一个人类的少女。 这种事怎么想也是恶心。 让人根本无法接受啊! 所以三足金蟾——怎么想也是要杀掉。 不过这头金蟾可不是这么想的,它很馋安娜.库波雅,这虽然是个西极女人。 但一来她是室女。 二来她的身体是新生出来的,嫩啊。 又鲜又嫩,怎么抵挡? 挡不住啊! 更别说,这女人是外夷,方才有过尿裤子,身体上的味道比一般人要重,对于别人也就算了,但对三足金蟾来说,那是无上的美味。 就好比有一些人,就喜欢闻女人的裤子,舔女人的鞋底子,他就好那一口。 三足金蟾也是如此,面对此种诱惑,根本克制不了自己。 所谓天性,哪里是那么好克制的。 结果这一出手,就让刘醒非发现了目标,跟着就打上来了。 双方一战,非同小可。 此时这个男人全部注意力都在它身上。 想再一下子跳到黑暗之中玩远距离偷袭,是再也不可能了。 二人。 或者说一人一怪,立刻狠狠打了起来。 在他们激战的身下,是大约百人的死者。 诸多神将,在此怪面前,不堪一击。 死得十分之惨。 有很多人,男男女女的拥抱在一起,十分不堪。他们都非心甘情愿,只是中了银毒,所以才不得不以此种丑陋模样死在于此的。 在此,男子就是替他们报仇的。 又有谁知道,他们之前才是对手呢。 真难对付。 男人暗叹。 即便手中握有一把黄金剑,也一时破不开此怪的防御。 “一个太阳在手中。” 男子动用神功。 小太阳神功施展了出来。 这强大的纯阳之力,凝聚到了剑上,一剑就砍了过去。 不过,不行。 这只是轻伤。 就目前来说,只能进行对峙。 但这不可能。 三足金蟾是怕了,给砍了一剑嘛。 它毕竟是畜生,原本早该进阶大妖,或者就该成为大妖,但在母上蛛的压制下,它始终是兽,妖兽,没有化形的妖,统统都是妖兽。 现在母上蛛是走了。 但她坏啊,堵死了末法劫的末班车。 她是走了。 但时代的环境让三足金蟾这些妖兽无力化形,也不可能化形。 末法时代你化形,简直是上班的时候突然活不干不说还要求升职加薪。 对于老板来说,这是岂有此理。 不开除不足以平民愤。 所以母上蛛才十分放心的走了。 妖兽而已。 再放肆,再强大也没用,终究只是最低等的畜生。 妖。 只有化形,才能勉强跟上人类的修行速度。 如果不化形,管你什么千年百百年甚至万年的妖兽,也不过会被人降服成坐骑,奴仆,怎么,不想干啊!那太好了,可以杀其兽,取其尸骨,夺其妖丹,将之炼魂炼魄,炼丹炼器。 幸运的,早死早超生。 不幸的,那对不起了,洗掉你过往的记忆,把你的生魂给祭炼了,让你比当奴隶还惨。 当奴隶,至少自己思想还是自己的。 当生魂,那就是随意捏造的傀儡术材料。 仅次于被抽魂炼魄了。 甚至比这还惨。 所以说,看似母上蛛毫不负责的只顾了自己飞升,看似它的心只在自己女儿小蜘蛛的身上,最多对刘醒非有一丝情。 可其实她早已经把自己的身后事给算计的死死的了。 可能有人会想,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更进一步呢? 干嘛要给机会,不直接杀干净呢? 这就涉及到更高层的算计。 要知道,大道五十,天演四九,遁去为一。 这个一,就是未来,是希望。 所以事不能做绝了。 凡事不可太尽,凡事太尽,缘分势必早尽,那就不好了。就好像一个人,手里越是紧着想抓住什么,最后都会得不偿失。 如果是水,是沙,会毫不留情的从手指间溜走。 如果是什么硬的东西,也会反过来伤了自己的手。 母上蛛留有余地,瞧,它们自己就出来作死了。如果它们不出来,那是最好的,但它们出来了,势必要胡作非为。 结果就是业力缠身,结果依然是要死。 这是专门冲怪兽不能化形而影响的智商上来下手。 只要是怪兽,就没有不上当的。 凭它们的智力,想要克制自己的欲望,太困难了。 终究,只是野兽而已。 它们也许强,但智力不足,终究是肉,迟早是要被吃掉的,区别只在,被谁吃而已。 第53章 横冲直撞四足鱼 看到三足金蟾的离去,男人松了一口气。 他不是别人,正是刘醒非的善意一面。 是刘醒非苦修善人经而塑造出来自己内心中善之一面。 刘醒非早年曾得了一部武经,叫恶人经。 此经对于武道来说,可以说是重器。 在过去,武者修炼,讲究的就是一个炼气。但即便是在过去的年代里,想要炼气有成,都是很困难的一件事。 炼气,是一切武道之根本。 然而这一根本是讲究天赋的。 有天赋的人,修炼武功就快,一年的苦修,抵得上别人的十年。甚至有可能,是别人的百年。 有一些天才,甚至能够个把月就练成了一身武功。 所以讲人和人是不能比的。 而恶人经,就是让一个武道平凡的人,拥有妖孽的修炼体质。 只不过,修炼此功,要让自己精神分裂,精神一分裂,这人也容易被恶念的人格给影响了。 你在利用恶念人格帮你修炼,享受加倍的快乐,那对不起,你在凝视深渊,深渊也在凝视着你。 你是挺方便的,利用了恶念帮助自己修炼。 这等同于你多了一个人在帮你修炼。 但代价就是,你和这个人太近了,近到,这个人可以影响你。 所以刘醒非修炼此功后,很快的发现不妥之处。 如此之功,修炼久了,哪怕你原本是一个善良正常的人,也会因此功,堕入阴暗面的深渊。 一个人,学好不容易。 但是学坏难道还会难吗? 不过,好在,刘醒非对自己施加过降术。 让他拥有常人难想的学习能力。 对于很多人说,恶人经是奇遇,是机缘,甚至是终点。但对于刘醒非来说,区区恶人经,不过是起点。 他细心分析了一下,也就发现了端倪。 人之初。 有人说性善,有人说性恶。 终究是现实战胜了幻想,还是性恶说比较容易。 如此才有了恶人经。 在一个人的一生中,做一辈子的好人,太难了。如果没有约束,大概率是很多人会选择做一个没底线的坏蛋。 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这才是对的,才是正确的,才是唯一的。 人,实在太容易学坏了。 但是,既然恶人经出来了,那么,只需要参考恶人经,就能反其道而行之,创造出善人经。 刘醒非就在对恶人经的领悟下,创造了善人经。 因为这善人经是刘醒非自己创作出来的,所以他在善人经的领悟上,实是超过了恶人经。 或者说,像刘醒非这样,使用善人经,无所谓,没什么影响,至少和恶人经比起来,那就要好太多了。 这固然导致刘善人的战斗力要差一点,但控制力就会十分精确。 所以刘善人可以装模作样,演过了三足金蟾。也能强制的克服心中的欲望,没有对安娜.库波雅做些什么。 要是刘恶人在此,早把安娜.库波雅按到身下去了。 可既然三足金蟾给吓得跑掉了。 那么刘善人就有些松懈了。 导致他反而被安娜.库波雅扑倒了。 这时的安娜.库波雅顺从本心,释放心中的渴望,整个人对着刘善人扑上去了。 刘善人无可奈何,他能怎么办? 身为善念过重的他,十分难办。 他当然可以推开她。 但是,毫无疑问,这种行为本身对于女人来说是一种巨大的伤害。 因为他知道。 安娜.库波雅不是中土女人,不能用中土女人的思维去衡量。 对于中土女人来说,贞节,是十分重要的事情。有的女人,明明是室女,就因为在洞房时没有落红,就一辈子蒙上了不白之冤。 倘若是真的与人有私则还罢了。 但有很多不是的,是因为生病,运动,意外之类的事才破了身子,其实与男女之私是无关的,但就因为没有落红,就要抬不起头。 她们有可能会被羞辱性的送回娘家,也有可能在夫家地位一落千丈,甚至到了为奴为仆的地步。 所以这种事,对中土女人影响,甚大。 但是对于西极,比如说普罗斯来说,就不是什么大事了。 普罗斯人的花期甚早。 大约十三五岁,就出落的和中土女人十八岁模样也差不多了。 因此,早恋什么的,也就是很正常的事了。 在西极,当一个女人初步来潮,就意味着她可以履行女人的职责了。 所以,对于西极女人来说,她只要在结婚后停止和别的男人的不道德关系,那她就是一个好女人,好妻子,好妈妈。 对于西极女人来说,婚前想怎么玩都可以。 那是一个女子快乐童年的一部分。 这时的女孩子,要尽情享受单纯且快乐的生活,而不用考虑其它。 但是,当这个女人结婚了,就不能胡闹乱玩了。要以家族家庭为重,要以自己的丈夫,孩子为重。 所以西极人特别重视面子问题。 哪怕是男人,在外面想怎么玩怎么玩,可规定就是不能把情人带到自己家里去。 所以刘善人面对安娜.库波雅的强推,他想了想,终究是选择了顺从。 你拒绝这个女人,她不会感谢你,而是会觉得深深的羞辱。 你居然拒绝了我,我很丑吗?我很难看吗?简直岂有此理,太过分了,这个耻辱,我会一直牢牢记住的。 对,就是这样。 刘善人哪怕是分身,也有智慧,有自己的判断力。 这事搞得,没办法,只能顺从了。 但这一头,三足金蟾给挡住了。 从地下来的地底王蛇,和四足鱼,就没有人挡了。 这两怪物,直接杀了进来。 特别是四足之鱼,它力量奇大,吃人根本就是吞。 普通野兽,怪物,吃人还要嚼上两口。 但是,四足鱼直接就是一口气吞下去。 先一口咬住一个人,然后一抖,这人整个半边,或上头,或下肢,就进入到四足鱼的嘴巴里了,最后一抖,整个人就不见了,吃起人来,就好像鸡吃米一样,头一探,一啄,一粒米就吃到肚子里了。 同时它体型巨大,却又滑溜。 打是打不动的,甚至跑都跑不过。 一转眼,十多人给吃掉了。 这时,一个神将叫住了贝恩斯。 “我说,这时候你们就在旁边眼巴巴的看着吗?此为共敌,打啊!” 贝恩斯不说话,看向了金奎。 金奎本不想动手。 但此时,他的人,马家人,贝恩斯的人,所有的人,都在一起。 在这地下,又不能乱跑。 如果一个人乱跑,大概率是要没了的。 别看四足鱼在攻击神将,但这只是因为神将人数多而已。它是还没打过来,不是不会打过来,这毕竟是一个吃人的妖怪,所有人都是它的目标,自然也不会放过他们。 念之于此,他就道:“打!” 如果是这些的神将,那打起来是差了点意思。 什么手段都用上了,也奈何不了四足鱼。 神将们甚至用上了一种大网子。 也是没用的。 这网子网鱼可以,但网四足鱼就是个笑话。四足鱼的力气太大了,根本不是人力能拉住网子的,结果被四足鱼轻易就把网子挣破了。 好在贝恩斯也感觉到了害怕,让手下开铳。 铳子炮的威力,的确是打得这四足鱼惨叫了起来。 但这畜生因为疼发怒,乱跑乱撞起来了。 它这一发狂,铳炮就不好瞄准了。 几次发铳,也不过是在四足鱼身后打出一路烟尘出来。 这四足鱼,跑起来,一突一突的,可能你感觉它不动,其实下一刻它就不知道去哪儿了,可能在你身前,也有可能在你身后,甚至可能直接一口,把你吞掉了。 进入到此之口,别以为还可以硬撑着活着,等人杀鱼剖腹还活下来,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只需要极短的时间,人就给消化掉一摊富有营养的黏液了。 “杀!” 有豪情盖天的少年神将,组织起来,带头冲锋。 但这些人的下场都很惨。 四足鱼一张口,强烈的胃酸喷吐出去。 被淋了一身的神将,那一身千锤百炼的钢甲毫无用处的化成了金属模样的软泥,和人的血肉混为一体。 神将们发出惊天动地的惨嚎,他们想脱下钢甲,但却做不到,入手是一片软泥,同时也在腐蚀他们的手。 血肉和金属融化在一起。 那种痛苦,想想也让人头皮发麻。 身体腐烂,肚子包不住肠子。 内脏叭叽一声掉到了地上。 这种死法,还不如被四足鱼给生生吃掉呢。至少在它肚子里,融化得快一点,人少受一些罪。 眼看这四足鱼在逞凶,让人忍不住叹息。 “太残暴!” “这还怎么打?” “没搞头,没得打了。” “这臭鱼,它吃了这么多人,为什么还不饱啊!” 好嘛,这最后一句,说到点子上了。 倒是岳雨姑娘给出了解释。 “它的消化力极强,吃多少都能消化掉,所以很难吃饱,就算战斗,也可以吐出胃酸战斗,你们看这胃酸就知道它消化能力有多强了。目前只能拖住它,光靠外边,我们打不破它防御的。” 岳雨眼光毒,一眼看出了此鱼怪最强的就是防御力了。 这怪物,被刀砍,被剑刺,甚至是大铳轰击,都无法真正的伤及到它。 这时,于和来到了岳雨身边。 “这畜生一定有弱点,你该知道的,是什么?” 岳雨怔了一下,飞快分道:“没有,让那些神将们出手,这和我们没关系。” 于和道:“我现在是在保护你,那怪物吃人是不分男女老幼,我们还是他们的。” 岳雨不说话。 她知道。 但她不说。 不过于和想了下道:“防御太强,是外在防御太强吧,那么里面的呢?” 岳雨道:“在里面你只会被飞快的消化掉!” 于和笑了。 “如果是从前,也许你说的对。但有了这把剑,我也有一击之力。” 岳雨道:“不要胡说,凭什么你要去死,这把剑别人也可以用,你让别人用去。” 于和摇头失笑。 现场之中。 有能力,有神兵的,只有他一个人。 不是他是谁? 只有他的武功,才可以做到,在被鱼怪消化前斩出最后一击。 别人只会被消化。 别的根本办不到。 岳雨有点要哭了。 一种悲怆袭上了她的心头。 “你这个人,就是喜欢当英雄,最喜欢的就是抗事,但你抗事就别和我说什么退隐江湖!你没那么多命闹!” 于和低头。 “这个时候我不上,这里的人都要死,你也要死。到时我就算保下了你,但我也不敢说保你平安的回去,但杀了这畜生,大家都会承我的情,你就能平安回去了。” 这是一个理儿。 但岳雨道:“你若死了,我回去,还能回到哪儿去?” 于和道:“我总不能眼巴巴的看你死在我眼跟前。” 岳雨道:“若是能死一块,也好过一个人死一边,到死也死不到一块儿。” 说话间,铳炮大作。 但没用。 这些铳子炮证明了一件事,即便正当面的打在了四足鱼的身上,也杀不了四足鱼,拳头大的铁丸子在四足鱼的鳞片上,连个火星子都崩不起来,就弹到一边去了。 由此可知,正常情况下,至少在此的人众,是别想在正面打破这条四足鱼的防御的,而看此四足鱼的体型,就它吃人的凶猛模样,得死上百余之众。 这里人数虽多,但也不能说,大家都不反抗,任由这只四足鱼吃吧。 再者一说了。 谁又能知道,这只四足鱼的真正食量? 它到底需要进食多少个人,才算吃饱? 再者说了,这妖怪吃人,就像屠夫杀猪,杀头杀大腚,各有各的杀法,同样的道理,这妖怪吃人,也是各有各的路数。 把人整个直吞,是一种吃法,把人大嚼一通,也是一种吃法,把人蒸煮烧烤了,也是一种吃法,最后也可以用消化液对食物进行储存加工,回头慢慢吃。 比如这鱼怪,谁知道它吃人是怎么一个吃法。 又怎么能肯定它吃人到底会吃上多少才算够。 所以,这怪物是要杀的。 并且。 于和对岳雨说道:“我用天听之术听到了,现在一下子出现了不止一只的怪物,我们得尽快解决一个才是,没时间了。” 岳雨愣了一下,她细想一下,抬头道:“也许你真的可以杀了它,但要切记,你此行生机不足十分之一,几乎可以说是必死无疑,你真的决定要去做此必死无疑之事吗?” 于和道:“怎么能够说是必死无疑呢?你方才不是说了么,十分之一的生机,总算是有此一线生机,未必为死。再说……我也不见得会死。” 于和没说明白。 但有些事,是不好说明白的。 比如说,直觉。 于和感觉,他不会死。 这是武道修炼到极高的境地,才会拥有的一种灵异直觉。 见心明性,溯本追源。 第54章 取回从前的力量 四足鱼。 弱点几乎没有。 除非大力出奇迹。 拥有超出此鱼怪的力量。 但这很难。 再说它的防御。 想要杀它,恐怕得要调来重炮,对着它发动齐射。 还得要一发发的炮弹打中了,这才能杀死它。但凡没炸准,只伤不死,它都有可能缓过来。 所以,在当前的情况下,根本没有什么力量能杀了此怪。 “不好了,冰神将被吃掉了。” 原来冰神将为了保护蝠神将,被此鱼怪一口直接给吞掉了。 不过,这冰神将不是那么好吞的。 转眼间。 鱼怪忽然不动了。 它整个儿给冰冻住了。 “啊啊啊!” 蝠神将大吼,一口气扑上去,对着鱼怪挥刀狂砍,但是,很可惜,此鱼怪即便一动不动,蝠神将也难以破它的防,连点子火星子也迸不出来。 于是,蝠神将跳起来一刀扎入了鱼眼。 这一下算是好,鱼眼终于被刺破,一种液体喷出来溅了蝠神将一脸。 好在这液体没有腐蚀性。 只是让人感觉到恶心而已。 正当蝠神将要再有动作时,骇然一幕发生了。 只见明明眼睛都给扎破了,流了大量液体的鱼怪眼睛,竟然以肉眼可及之速度,恢复了。 同时。 鱼怪身上的寒意也消散了。 可能冰神将一时是没死,还发动了攻击。 但他也没坚持多久,就仍然死在了鱼怪的肚腹之中。 而鱼怪被蝠神将扎破的一只眼睛。 也很快的恢复了。 眼睛是心灵的窗口。 它又十分脆弱。 但即便如此,也是柔嫩的,一经损坏,很难恢复。可对于鱼怪来说,这点子伤,竟然算不了什么,在呼吸之间,眼睛也就恢复了。 随后,鱼怪的头闪电般的一动,你几乎没看到它的移动速度,蝠神将已经消失了,只有一双腿在这大鱼怪的嘴外,鱼怪摇头,又是一哆嗦,连那一双脚也没了。 这世上,已经彻底没了蝠神将这个人了。 在外间武功高强横行一方的高手,神将,在这里轻而易举的就被大鱼怪给吞而食之了。 步生尘哈哈大笑。 “看到了没有,这些畜生,过往一直被母上蛛压制,现在它们出来报仇了,你要是不去,这些人就都要死了!” 祁青丝简直匪夷所思。 “你有没有搞错,这里面大多数都是你的人,你全然不在乎他们的性命了吗?” 步生尘一掠青丝秀发,冷漠地道:“我是妖,他们却是人,我一个妖怪需要在意他们人类的生死吗?再说这些人一个个能吹能夸的,全使嘴皮子功夫,真到动手,竟然一个比一个废物,连一个江湖上的小辈新人,也是一点也奈何不得,什么事也做不了,如此废物,死又如何?不如我心意者,就该统统去死,哈哈哈哈哈……” 祁青丝很明白她这种心态。 入魔了。 或者说。 执念太深了。 一个人想得太多,执念太多,自然会不圆满的。 舍弃人道。 执着仇恨。 这样的步生尘太痛苦,太可悲,太难过了。 因此她入魔也就不足为怪了。 此刻,她不仅背弃了人族,连此刻的妖族身份也背弃了。还有这个圣教,她也不在乎的,能为她所用,则用之,不能为她所用,死去吧! “可是,你过不去,就阻止不了那个人取回自己的力量,你既然阻止不了,失败是你唯一的下场,你不会以为,你还能没事人一样的继续下去吧!” 祁青丝不需要拼命。 从始至终。 她只要做一件事。 拖住步生尘。 只要她拖住了步生尘,让刘醒非拿回了他的力量,就可以横扫四方敌,重新无敌于天下。 什么步生尘。 到时刘醒非一根手指就能把步生尘摆成十八般姿势。 “你以为,他拿回自己的力量就能无敌了?你以为,我这么多年,在此地就什么也不干,白白的就如此的痴等着吗?” 步生尘眼中流出了血泪。 一个人,爱之深,恨则狠。 当年,她亲眼目睹自己的师父……那场面她永远也不会忘的。偌大的圣教,就此灰飞烟灭,此仇此恨,刻骨难消。 这么大的仇恨,她会当什么事也没发生的就结束吗? 她难道不清楚,刘醒非的强大吗? 有朝一日。 刘醒非要是不死,回来了,取回自己的积累,那时的他,会有多恐怖,她难道想不到吗? 所以,她也有一直在准备着。 不是只有刘醒非一个人懂得算计的。 刘醒非取得自己第一世的积累,这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但步生尘也不是那种只听好话的女子。 她很清楚,天下间的事,往往就很有可能发展成你最不想要的那个样子,你越是后怕着什么,可能事情就会演变成什么。 所以做事,一定要往深了谋划。 计算一定要多计算一手。 她早早就假设过了,刘醒非完成心愿的结果。 所以,她一定要有更深层的算计。 好面对这个最坏的情况。 此时。 一个人已经走到了一方禁地。 这是禁地。 在这地方,才真正让人体会到,什么叫地狱。 这个地方,别的不说,地上到处都是骨头。 死人的骨头。 庞大的地气,阴气,在此地滋生。 一个活着的生人,要是来自于此,在这片土壤上走一圈,不死也是要大病一场。 在此地。 有一株树。 有两杆旗。 形成了三柱香的模样。 当。 刘醒非步至于此。 一杆旗幡从土中拔地而起。 它在空中,直接化成了一件绣有狼纹的袍服,落在了刘醒非的身上。 另一杆旗幡也跳起来,化为了一把大伞,由一红衣女子手持,轻轻站到了刘醒非的身后,她手持着大伞,渐渐消失不见,但却是处于隐形状态,时刻保护着他。 又有一只小猫模样的小老虎,跳到了刘醒非的肩头,不住的舔他的脸。 嗡。 一把银光闪烁的剑飞至了刘醒非的面前,被刘醒非接在了掌中。 地上。 一股庞大的力量生成。 一只木龙从泥地里钻了出来。 它一身荆棘,里面藤条交错,形成了一条大龙模样的木龙。 只是它不必出来。 只探了一下头,仍然沉入地中。 “从前的力量啊!尽归于吾。” 刘醒非心情极好。 他步入于此,感觉舒服极了。 那种从前的力量,在他体内,不断涌起。 轰。 一只金鼎出现,然后进入到刘醒非的身体里,充盈的力量,让刘醒非忍不住叫了出来。 “爽!” 一株树在刘醒非的面前,此树花枝招展,无数粉色的花在绽放。 这些花飘于空中,然后进入到一只金钟里面。此枚金钟,不消说,正是从前刘醒非第一世的头颅。 他的身体,是让母上蛛吃得干干净净。 他的骨头,全部成了灰烬。 只余下了这一颗头,成为了一枚金钟。 这只金钟,在此承接此树的花毒,几百年积累,非同小可。 刘醒非看了一下。 金钟之内,剧毒已经成了一团粉红色的毒雾,虽然看起来是一抹灵动的气体,其实已经成了灵物,细细观之,这雾气,全然是一种极其细微,让人根本看不见的小虫子。 刘醒非伸出手。 粉红的剧毒犹如生灵,围绕刘醒非的身体转了一圈,留下剧毒的气息,然后回归到金钟之内,手捧这盏金钟,里面的剧毒,像是一满碗的粉红清水。 下一刻,此物被收起来了。 此外。 还有。 一座座由金山银海,各种珍药灵材,从土中出现,简直是好像一座座山在拔地而起,虽非大山,但任何一个人,看到眼前此景,都会产生一种珍珠如土金如废铁的感觉。 好似这世上所有珍奇之物,到了这里,都是一箱箱叠堆一起,一麻袋一麻袋,堆垒无数。 有很多太多的,已经装不下的金银珠宝,像破烂一样,从箱子,袋子里漏出来。 这些金银之物,是刘醒非在第一世时,好不容易才收取的。 当时就是穷怕了。 所以只要是金银俗物,就忍不住要收取。 只要是好的,就想要。 但到了现如今。 刘醒非再看这些,忽然有些明白,那些有钱人,贵族,口中面对金银时,不屑一顾的说阿堵物的心情了。 倘若一个人拥有太多的这些金银。 而在未来,他根本用不上这些东西。 那么他看这些金银,就有些瞧不上了。 从前无数的辛苦,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不过,也不对。 至少这些黄金白银,仍然可以炼制成精金秘银。 那就有些价值了。 此外,他也不是收取的全为阿堵物。 也有很多灵材,有灵矿,有灵药,这些东西,有钱都买不到,现在可以拥有,真是天大的喜事。 不过。 也有不好的地方。 刘醒非找了很久,终究是没有发现。 在他的墓中,仍然少了一些。 不过这些并非是指什么财物。 而是少了一些生灵。 是自己偷偷跑的。 刘醒非长出了一口气。 看来,有些生灵,是养不熟的。 不过,无所谓。 那些生灵曾经的确很可怕。 也很厉害。 但现在是末法的环境了。 这些生灵离开了自己,那日子想必会过得很苦。 未来,只会更惨。 而且。 倘若自己没取回自己的财富,倒也就算了。 但现在自己既然知道,那么,那些生灵就算是逃,又能逃到哪儿去呢? 天大地大,它们终究是无处可逃的。 甚至。 他隐隐还有一种感觉。 未来似乎会更有趣一些。 原本他已经觉得这世界在越来越无趣。 但行至于此,身于高位,他才发现了这世间仍然有很多奇妙的事。 果然,因果未清,老天爷哪里可能让你太平啊。 所谓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这就是有因果未清。 自己修炼降术,一连三世。 这三世之中,也不知积累了多少因果,不给足一个交待,怎么可能功德圆满,举霞飞升。 不过,说到因果,眼前还有一桩事。 刘醒非回头。 他手中摸出了一个小圆扁壶。 此壶。 钧天。 一口气就把这山一样的财富收了起来。 如此之多的财富,倒也不是没有用的。 刘醒非手中还有一块福地。 福地虽好,但也有限,终究是不及洞天。 用此财富,也许可以滋养一下福地,让自己手中的福地能往上再升一下。 虽然这很难,但事情就是这样,一点一滴慢慢做起来的。 甚至,连那株夹竹桃树,也被他收了起来。 此外还有一些棺材,是刘醒非从前收集的尸材,和一些宁可自己死掉,也仍然要继续跟随刘醒非的人。 这些人,仍然在棺中沉睡。 刘醒非并不打算现在就把它们一一唤醒。 反正此时它们多睡一会总是好的。 为此,他还不得不在此收取了一些土壤。 看了妆前狼藉,刘醒非笑了。 雪山这个秘境,终究是招了天妒。 这么多年,上升不成福地,下也没沉沦地狱,这不上不下的,天地不容啊。 你是把地方给占了,但你是一点事也没成啊。 值此末法,你没用了。 只是天地有怒不轻施,最好的就是借刀杀人,借一些天命人来执行天命。 此刻。 刘醒非能够顺利的取回自己的积累,就是天意加身,老天爷都支持他这么干。 此时,刘醒非已经回到自己最强的状态之中。 但他也知道,这是有代价的。 从虚空中,于虚无里,刘醒非好似看到了一条条交织起来的锁链。 当然,那不是真正的锁链,而是由无数天地道理形成的符文。 这是,秩序之链。 在给自己一点点上套。 你的存在,超越了天地的许可,所以要给你施加限制。 当有一天。 这个限制越来越大,大到刘醒非已经不容于世时,就意味着他该离开这方世界了。 也就是说,飞升。 飞升,需要做到两点。 一是要有足够的实力。 二是要还清债务。 这债务很抽象。 有的是你对天地造成的伤害,这你要补。 有的是你在此方世界结下的羁绊,也就是因果,你也要解决。 无牵无挂,又还完了欠款。 这时的你又强得让天地都讨厌。 那它就会容许你去往上界了。 而刘醒非。 毫无疑问。 他距离飞升,还有一段很长的路子要走。 并且这条路很凶险。 一个不好,就会死。 因为你如果实力足,却不想走,硬要留下来,让天地不舒服,或是有太多困果缠身,那老天爷就会消你的气运,然后找其余天命人来解决你了。 曾经就有人,达到了很高的高度,为所欲为,无法无天,然而这些人最终无一例外,全都死了,或是生不如死。 就算有人活了下来,也是一个个的藏着自己,躲了起来,不敢冒头。 刘醒非此时,看似强大,其实也是渐渐趟到了危险的边缘。 好在他始终走在正确的路上,往后的时间还比较宽裕,仍然可以慢慢来。 不过眼下,终究还是要做完最后的事。 第55章 杀四足鱼 刘醒非慢慢从最为禁忌之地,自己的墓地里,走了出来。 他一步步,看似走在地上,其实脚掌从未沾到一颗尘泥。 一层淡淡的神辉出现在他的身上。 在刘醒非身后,仿佛有一个人,在为他提供护持。 那不是一个人。 而是一尊神。 强大的神力,为刘醒非进行祝福,洗礼。 在这神力的浇洗下,刘醒非不仅无尘无垢,还遍体生出一种淡淡的毫光,让他整个人显得神圣无比。 他手提一盏青灯。 随手把一只金钟丢了进去。 青灯的光似乎更纯粹了。 即便是步生尘也感觉到,在此灯护持之下,刘醒非简直是得了一整个世界在保护于他。 仿佛世界意志降临于此,为刘醒非提供庇护,让他远离一切灾厄痛苦疾病伤害。 即便步生尘只是在心中想要憎恨,也受到了天地意志的警告。 之所以如此。 就是刘醒非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的奖励。 一个人修行,最难的不是修行的困难,而是自我认知的困难。 很多人,修炼一有成,就会心生魔障,觉得自己既然都这么有力量了,都这么苦累了,就不能享受享受,做一些自己喜欢愿意爱做的事? 当然,天地无情,很多事,不讲人类以为的善恶法则。有些人,哪怕是做尽了坏事,也可能是暗合天意。 比如刘醒非他们经常盗墓。 但这些墓主生前不仁不义,缺德到家,所以盗掘了这些人的墓,是顺应天意。 顺理成章。 天经地义的事。 生前为恶无数。 就因为死了,就想在地下长存,安享平静? 天下哪有这样的事。 自然会催生出如刘醒非这样的,盗其墓,取其财,甚至会毁其尸。 当然,这不是在说盗墓是对的。 人死了,在墓中难免会留下一些讯息。 有的盗墓者,在盗墓的过程中,不仅偷盗,还玩起了打砸抢,把墓地破坏殆尽,毁掉了历史文献和重要的铭器。 如此一来,自然是业力深重,罪该万死了。 这也是很多盗墓的下场不好的原因。 比如说刘醒非之前的盗墓派,就是如此下场。 盗墓,不是问题。 但打砸抢,对一些重要的文献,物品,进行破坏,那就大可不必了。更有一些人,又愚蠢又坏蛋,觉得墓下的东西,太多,有的自己根本不好带走,就进行了破坏,主打一个我没得手的,别人也休想得到。 如此行径,自然不得天佑。 而这些错,刘醒非他们一样也没犯。 纵有墓被破坏掉,也是要看情况的。 比如墓主,大逆不道,坏得出损,自然天地不佑,要假刘醒非他们的手去破坏。 这就叫。 不忍人间恶土在,假手于人施破坏。 又或是一些机关,这就是墓主的问题了。 你设置杀人机关,这个可以有。但你设计毁墓机关,就是你的问题了。 事不可做尽,话不可说尽,凡事太尽,缘分势必早尽。 你这墓中,设计杀人防盗机关,这个可以有,怎么狠,怎么绝,都可以,但不能毁墓,这是最后的底线。 正所谓大道五十,天演四九,遁去为一。 老天爷都不敢把事给做绝了。 也是要留有一线生机,一丝余地的。 凭什么,就有人敢把事情做绝了? 这是自绝于天地,自绝于生路。 当然了。 不到刘醒非这个修为地步,大约是很难明白此中的道理。 正常凡人都是,追风逐月不留情。 主打一个狠辣到底。 但凡人争命而已。 这倒也没什么错。 天大地大,生命最大,一线也是讲究一线生机,可以说,一个人要想活,是做什么都可以的,是要拼尽一切,去谋夺这个唯一的。 但是。 步生尘显然不是为了自己的一线生机。 她是为了仇恨。 仇恨可以说是一种执念。 这是一种错误,是一种病态,这是错的。 所以才又有语,说放下执着。 释门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指的就是这个意思。 放下屠刀不是重点。 主要是指放下执念。 这个执念才是最紧要的。 刘醒非看着被祁青丝拦了下来的步生尘,有些明白她,但仍然毫不动心,道:“步生尘,你执念太深,太固执,以至于你违反天意,让你现在做什么都是错的,直至于此,还不明白吗?” “我错了?”步生尘忍不住哈哈大笑。 “刘一夫,老贼,自以为转世就冒充小孩了吗?在我面前说什么天意天命!我只知道,天下事,力强则王,力弱则罢,你以为取回了自己第一世身就天下无敌了吗?我这几百年积累,也不是白得的,来,让我看看,你现在有什么样的实力。” 步生尘毫不畏惧的发出邀战。 但这样一来,就搞得场面很尴尬了。 特别是五灵门众人。 什么,这个人是刘一夫。 他不是死了吗? 不是本人,是刘一夫的第三世身。 这第三世身取回了第一世身的积累力量,我滴乖乖,那他岂不是特别强大!? 不是,我们还能活下去吗? 完了,完了,我们统统都完了,不要说这个人是不是刘一夫了,就算他不是,这里的怪物又怎么办,全都要死,全都要死。 大家统统要死了! 我们都要死了? 我不想死,我不想死。 我只是想赚一点钱,结婚,生孩子,过日子,我的人生还没开始,不能就这么结束啊! 大人,大人,我们不是来盗墓的,我什么也不知道啊! 对对对,我们都是给逼着来的,是被裹挟而来的,不是我本人愿意要来的啊! 大仙,大神,请饶我一命。 救救我,救救我,谁来救救我! 五灵门。 一下子,大多数人都崩溃了。 来盗墓的,遇到诈尸的了,这谁心里不怵?倘若这诈尸,只是一个一般尸也还好,可现在这一位,简直和神一样,在这人面前反抗,岂不是在找死,闹笑话也不是这么闹的。 连金奎也心中苦涩,有一种想要跪下磕头乞命的冲动。 无它。 三世圆满,这不是说说而已。 这代表刘醒非降术师一职已经快要修到了尽头。 降术师讲究,三世七轮。 这三世就是修身体,补资质的。 想要修行,凡体不是不可以,但是太慢。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有时比人和狗的都大。你花一晚上背的功课,可能在一些人眼里就看那么几分钟,就能记牢了。 有人科举考试,从小考到老,考到了六七十年,才能中举。但有些人,十三四岁就能中举,遇到这样的事,你又能有什么办法? 降术师的三世七轮,就是补这些不足的。 花费三世,追平一世。 在身体的素质条件上,达成别人一生下来就有的资质条件。 至于七轮,是补足心性。 人的心性,是十分重要的。 只看资质,也许会培养出一尊大魔。 唯有注重心性的培养,才能避过危险。 降术师乃是旁门左道。 更是末流。 旁门的道往往不重心性,所以一直以来,入魔者众。 因此才有七轮替补,帮降术师补足心性上的缺失。 毕竟,一个正常的三世降术师,他这一路,走过来,必定是遇到了很多风风雨雨,一定是经历了很多危险的考验,生活犹如在脚下踩钢丝,一步也偏不得,错不得。踏错了一步,就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所以需要用七轮回,补齐这一个人的七情。 让此人拥有亲情,友情,爱情,明白苍生大义。 有了足够的正能量,才不会轻易的被负能量影响,成为真正的高。 刘醒非毫无疑问踏走在正确的路上,行大道之势,坦坦荡荡,一往无前。 这是滚滚浪潮,大势碾压。 无可当其正面者。 金奎自然也不例外。 但是步生尘不惧。 “别以为取回了力量就自以为是,你还不是天下无敌!杀,给我杀,你们曾经答应我的事,你们统统都给忘了?给我出来,杀!” 在她的呼喝下。 三大异兽一一出现了。 原本只有最能抗打的四足鱼。 现在三足金蟾,和地底王蛇,都一一出来了。 原来,很早的,步生尘就已经算计到了于此。她一直跟着母上蛛,又岂能不知道母上蛛的一些情况?她太了解了,她很清楚,母上蛛一走,这里就会出事。 倘若,她若坚守,这三大怪兽未必会这么早早的就跳出来,就算出来也是一一而出,哪有可能一起都出来的,妖族没有这么齐心的。 之所以这三大怪兽抓住了时机,一发儿的出来,原本就是商量好的。 当年。 为了复仇。 步生尘人都不当了,直接选择成为妖,还是一个区区的半妖。 现在,为了复仇,她也可以毫不犹豫的抛弃自己现有的一切,去和怪兽合作。 反正,对于她来说,在没有母上蛛的情况下,他们也是守不住这片基业的,那倒不如提前卖上一个好价钱。 在这件事上,她是没错的。 虽然会因此死上一些人,那又怎么了。 不管怎么说,你新到了一方势力群中混饭吃,不得表现一下啊? 别的不说,这些人就挺好。 来盗墓的,那些无能且又废物的神将,有一个算一个,统统都该死。 什么事也做不成,什么忙也帮不上,要这些人干嘛?给她添堵吗? “呵呵,是吗?你以为,你勾结这些怪物,就能对付得了我了吗?你看!” 他手一指。 指的是于和。 此时的于和已经站了出去。 他提一把剑,迎上了四足鱼。 毫无疑问,在三大怪中,这条四足鱼是最难杀的,没有之一。 这畜生的每一枚鱼鳞片,拆下来都能当一面小臂盾。这种防御的小盾一样的鱼鳞,还是一枚枚拼在一起,接连紧密的保护层。 于鳞片的缝中,又有又油又滑的黏液时刻分泌出来,遍布在四足鱼的体表。 让鱼鳞滑溜得打滑。 一刀子砍上去,连火星子都迸不起来。 这么坚固,如此防御力,从外面是别想的了。 所以,从一开始答案就很明显了。 到鱼肚子里去杀鱼。 和鱼怪抢时间。 在鱼怪把人消化掉前完成反杀。 如果不能,就是送菜,白死了。 其实,此时的刘醒非已经出场,于和已经不必冒头了,但生死关场,容不得一丝疏忽,刘醒非仍然给步生尘挡着,他也没有哇呀呀要出手的样子,所以于和知道,至少面前这条鱼怪,仍然要自己出手才对。 这个世界,靠天不行。 靠地不行。 真正能够在最关键时刻依靠的,只有自己。 所以于和仍然选择冲向了那条鱼。 因为那鱼可不管刘醒非的事,它仍然在吃。 在吃人。 每一个人被吃下去,就死了。 没有空闲时间,让众人一一逃生。 与其担心刘醒非在最后关头跟这些人算账,倒是先从这条四足鱼怪的口中活下来。 当刘醒非一指指过去的时候,正是于和一头冲出去的时候。 四足鱼眼看美味主动上前,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张开大口,就直接把于和给一口吞了下去。 真,一口吞。 加上于和的自投罗网。 一下子人没了。 众多神将心中一突。 他们犹自记得,这个于和,一人一剑,把他们众人挡住的情景。 现在,当这个鱼怪出现,肆意吞人的时候,神将们都懵了,甚至有最顶级的神将高手被吞食掉。 你能说这些神将弱吗? 最低都是二流的。 大多都是一流高手,甚至超一流,少数的宗师,他们真的是废物?不是的。只是挡住了他们的那个人,于和,太过于惊才绝艳了而已。 正如现在。 当一众神将都不行时,仍然是于和站了出来。你别管他最后是不是能活下来,但这个人是有事他真上啊!这挺身而出,能人所不能,敢人所不敢,敢为天下先,就这点,所有人都拜服了。 因为他们都知道,此中的凶险。 进入这鱼肚子里,哪怕在里面刺出了一剑,最终怕也是要死。 那么,于和刺出那一剑了没有? 只看鱼怪突然暴跳就知道了。 这鱼怪,不仅暴跳,还张口吐了起来。 这一口浓绿的消化液中,就有一个人没有消化干净。 是于和。 他整个人,超过一半的皮都没了,有一部分的身体,腿脚,连骨头都露出来了,此时模样,他纵然不死,怕也是要废掉了。 这是极其严重的重伤。 此伤情,是不是能活下去,都是未知之数。 不过,那鱼怪是不行了。 它的肚肠已经被于和划开。 强烈的胃酸消化液正渗入其中。 过往能迅速消化掉一个人的强酸也正在消化它自己。即便它大口吐出消化液也没有用,已经渗入的,就足够致命了。 因为这一次,它吞的,不仅是武功高强的于和,甚至这个于和手中还有一把神兵级的利器。 所以于和不仅出手有效,还是大大的有效,极其成功的在鱼腹之内,对鱼怪造成了致命一击。 第56章 步生尘的底牌,出来吧!大王蛇! 步生尘面沉似水。 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好不容易召来的这三怪,防御力最强的鱼怪竟这么的倒下去了。这是一个,母上蛛活着的时候也无可奈何的畜生。 它的防御太高了。 从外面,几乎不可能打伤到它。 再说了,它也会溜,也会跑。 别的不说,当它逃跑起来的时候,别想有什么人能拦下它,能挡住它。 可惜。 如此强悍的生命力,防御力,竟然被这些普通的凡人,一换一了。 虽然看上去于和要死了。 可这绝对不是一换一那么简单。 哪怕于和很优秀。 但你让任何一个人选,他也是选择鱼怪,而不是于和。 由此可知,于和此战胜的不易,甚至于,他可能要把自己的命也给填进去。 伤重于此,现在也不过是挺着最后一口气罢了。 不过,有一个人过来,对他说。 “放心,你不会死。” 这人眼睛有些明亮。 是香织。 这虽是一个东岛女人,但全然没有普通东岛人那种嚣张气焰,反而十分低调,朴实无华。 明明她的实力也很强大,但她却不喜欢出头头,一直在暗处,即便杀人,也是走控制流程,一发现自己表现太出挑了,就会稳一手,让自己重归于平淡。 是以竟然没有多少人太注意她。 不过实力毕竟摆在那地方。 香织也是对于和十分欣赏。 此欣赏仅止是欣赏而已。 也就是看好一个人罢了。 和什么男女私情是扯不上关系的。 像香织,她曾经被人背叛过,利用过,一颗赤胆忠心,换回来的却是种种的不堪,所以她十分欣赏喜欢像于和这种,勇于并敢于挑起大梁的男人。 这种男人,有事他真上,是冲在第一线。 和某个明明有实力,但始终站在最后一层的男人不同。 所以她喜欢。 于是她说。 “人快死了,不救吗?” 她在对谁说?当然是刘醒非。 刘醒非明白,那边祁青丝的眼睛都看过来了。这时的香织方才说话有两重意思。一是希望刘醒非能够出手救于和,二是如果刘醒非不愿意出手,那她愿意用自己的那一滴生命之水救下这个男人。 所以。 祁青丝才立刻抽眼看了过来。 她此行这么帮刘醒非,给他打下手,图的是什么,为的是什么?还不就是生命之水?如果刘醒非真敢克扣香织的份额,那以后刘醒非都不好指使她了。 想要取信一个人很难,但想要毁掉这种信任关系,就十分容易了。 刘醒非此刻身边貌似有很多人。 很多朋友。 但这些人大多该死还是要死。 加上分隔于世界上的,能够一直在他身边,可以供他使唤的人,其实不多。虽然有一些人可以用。 但忠心耿耿能让人放心又有实力的,那就少了。 再说,对于此时的刘醒非来说,生命之水虽然重要,却也不是不能炼制的了。 虽然每一滴仍然是十分珍贵的。 不过于和这人还是可以的。 为了往后支使香织和祁青丝,一滴生命之水也没什么。 刘醒非一笑,弹指出手。 毫无疑问。 步生尘想要阻止,但她出手却是落了一个空。 这是九天神行章,通过更高一层的手法,算是一个小技巧,也是打了步生尘一个冷不防。 不过下一次怕就没这么简单了。 一滴生命之水,打入了于和体内。 原本必是要死的于和顿时感觉奇妙。 一种无上的暖意从身体里发出。 他仿佛重新回到幼时童年,重新回到了母亲的体内,身体上有着源源不断的力量,也不需要吃饭,喝水,甚至呼吸。 整个人,就一直在长,一直在长。 直到,重新活过来了。 他睁开眼睛。 原本他的眼睛早已经瞎了一只,另一只视力也是严重受损,现在他感觉两只眼睛都能看了,皮肤也好了,只是多了很多死皮,老皮,白花花的,一碰就碎,不能保存。 “我这是……” 他仍然不敢相信。 从死到生,这太难了,也发生的太快了。 之前还准备着要死。 还在想难过,不堪,痛苦,不舍。 沉溺在无可奈何之中。 但现在好似一下子什么事都解决了。 旁边的岳雨泪流满目。 即便是此前于和一直对抗的诸神将们也都欢呼了起来。 没有人比这些神将更明白,要想挡住四足鱼怪到底有多难。 明明怎么也杀不死,却偏偏要一个个的往上上,那种明知必死仍然去送死的感觉,永远没有尽头,还要一直死。 这种死,根本毫无意义。 只不过,神将虽众,一个能打的都没有,根本没有一人能当其面者,都在鱼怪的冲击下放足奔逃。 虽然不至于说丑态百出,却委实是让人失望。 我们这么多人,平时一个个吹得都快要上天了,好像天老大,圣女老二,我们就是老三老四。 可结果呢? 面对区区一条鱼怪,就像狗一样的到处跑。 原因何在? 毫无疑问,就是两个字。 怕死。 一个个说好听的神将,全别人的母亲都在怕死。 反观于和。 他不怕死。 他一个人,提剑往鱼嘴里冲,最关键的是,他真的杀了鱼怪,这才是最难得的。 原本,他纵是杀了鱼怪,也是要死。 因为他毕竟被鱼怪那犹如强酸的胃液给浸了一身。好好的一层皮几乎要烂完了,头发没了,脸皮也没了,连眼睛都不得已的瞎掉了一只。 只余一只,也因为强酸伤害,而视力大损。 就是这,还是他被鱼怪快速的吐出来。 倘若鱼怪不吐,那于和现在就真的死了。 所以说于和的活下来,是真不容易。 叮当。 叮当。 开始只有一个,但很快,大多神将都把兵器丢了。 这些神将至此算是被于和打服了。 当然,这也和于和一直手下留情有关系。 只要条件允许,于和出手,总是留有三分余地,不会把人直接或刻意的去杀死。 算是留足了情面。 要知道,有人就喜欢下死手,明明不需要下死手,也往往刻意要把人打死。 相比这种人,并且武林中大多皆是这种人的于和,那就是浑身都是闪光点的大好人了。 “于掌门,多谢!” 牛神将张觉晓带头行了一礼。 他原本以为自己是被废掉了,一直痛不欲生,现在才算明白,自己只是一时被废,根底还在,只要小心,仍然能够恢复。 狮神将等仍然拥有强大实力的高手也一一对于和折腰。 他们明明拥有不下于于和的武功,但在关键时刻不敢拼命,他们不得不承认,是自己输了。 你在关键时刻没有挺身顶上去,那你就是输了。 刘醒非一笑。 “看来,你已经支使不动你的那些手下人了。” 这世上,没有傻子。 神将们都不白给。 时至于此,他们哪里还不明白状况。 圣女你明明那么强,为什么关键时刻没上来,没出手?你那模样,分明就是和这些怪物说好的,你就是拿我们大家伙给耍了。 虽然,他们看上去半个字没提圣女的不是。 可却再也不会信,不会盲从于这个圣女了。 “原本就是用他们当饵的,你也看见了,全都是上不了台面的废物,指望他们?结果只会是一事无成!” 步生尘一脸不屑。 “那你指望什么,那些怪物吗?” 刘醒非冷笑。 他斜视步生尘,心中杀意在升腾。 好似下一刻,又好似不知什么时候,他就要一口气诛杀步生尘。 步生尘哈哈大笑。 “我知道,你想杀我,但是,你杀得了我吗?你不会以为,我在这里和你说话,是有话说的样子吗?我只是拖时间,你又在等什么?” 刘醒非笑了。 “我在等,这个啊!” 说话间,一头荆棘之龙从地上升腾而起,一张大口,直接往步生尘罩来,仿佛下一刻,就要把步生尘整个人给吞吃掉。 的确,刘醒非既有杀心,又岂会光站在那里不动手?他早已经出手了,只是刘醒非 性子导致了他的习惯,那就是喜欢出手阴人,暗地里偷袭。 可惜。 以往的时候,这些招数都总能建功。 可唯独这一次,却是失败了。 因为步生尘实是太恨刘醒非了。 她如此的恨一个人,自然会对这人进行穷尽心计的分析判断。 她会渐渐,变得比刘醒非还要了解自己。 最了解你的人,除了你自己,就是你的敌人了,甚至有可能,你的敌人比你自己还要更加的了解你自己。 步生尘研究刘醒非那么多,当然明白,刘醒非最喜欢的就是扮猪吃老虎。 阴人老六。 这绰号不是白叫的。 一有事就喜欢躲起来。 等掌握全局才会主动跳出来, 所以,当刘醒非出手的刹那,她早有了防备,一下子就跳开了。 刘醒非哈哈大笑。 他一手抓住荆棘之龙的龙角,翻身就上了龙背,得意洋洋道:“你以为你能逃得掉,虽然六条腿让你蹦得挺起劲,可再蹦你也飞不到天上。” 步生尘一句话也不说,她身下六足飞快,飞快的跑,她这六只脚跑起来,快到根本让人看不见影子。 太快了。 但,就在刘醒非洋洋得意,要追杀步生尘时,忽然从地下钻出一条龙,不,不是龙,是蛇,是地底王蛇,地底的一条大王蛇! 此蛇,非同小可,原本就是这地底世界黑暗中的霸主。 它的实力极其强大。 甚至拥有自己的族群。 只是可惜,在过往,有母上蛛。 母上蛛太强了。 不仅是强,还天克地底王蛇,如果地底王蛇早早出来,怕是早让母上蛛给生吃了。实力到达母上蛛这种程度,已经开始讲究品味了,一般的东西她是看不上的,但若是地底王蛇主动上来送菜,那么母上蛛也不会介意生吃这条大蛇。它应该还是有营养的。 但是地底王蛇十分谨慎,干脆长眠了起来。 它不仅躲了起来,还长眠,这就比较麻烦了。 最终,母上蛛一直没有等到地底王蛇,直接飞升,走了。 这时的地底王蛇才出来了。 毫无疑问,此蛇已经和步生尘达成了什么约定。 所以在三足金蟾,四足鱼跳出来时,它明明已经出动,却始终没有跳出来。 因为它是最强的。 它是王牌。 它是底牌。 自然,也要在最后的关头才出来。 这一出来,咔嚓一口,就给了地龙藤,也就是现在的荆棘龙,一个重创。 虽然荆棘龙已经补足了过往的一些弱点,但防御力不足,仍然是在那里的,被大王蛇轻轻一咬,也就咬掉了很大的一部分。 步生尘站在地底王蛇的身上,忍不住哈哈大笑。 她终于,感觉到,战胜刘醒非的希望。 地底王蛇,一身幽暗的力量,仅在力量上,就有山压不死的强大。它这突然一口,让刘醒非都感觉到了狼狈。 不仅如此。 步生尘更是一伸手,放出了大量的蛛丝。这些蛛丝,是她自己所产的,毕竟她可不能从母上蛛那里弄到蛛丝。这里不是说她弄不到,而是她所需要的量太大了,不可能指望上母上蛛。 求人不如求己。 与其依靠母上蛛,不如我自己来。 步生尘从自己体内抽取腺丝,积累了大量的丝源液,一到用时,质量不足可以数量补。 这是她几百年的积累,这么多积累,打一战还怕不够吗? 此时一经发动,顿时是蛛网天罗。 整个空间,仿佛到处都是步生尘的网。 虽然肯定不及母上蛛,可也花费了步生尘大量的心血,蛛丝不仅坚韧非常,还都有了剧毒。 每一根蛛丝,都能当刀锯来用。 轻轻一切,就能切下一个人的头颅。 下一瞬间。 地龙藤化成的荆棘龙飞快的变大。 一根根尖锐的荆棘条狂舞乱扭。 硬生生把要切落下来的蛛丝给挡住了。 刘醒非也不好在地上等着被打,他立时跃起。 通天彻地,神行百变。 九天神行章。 立于更高之处。 刘醒非一下子到了更高一层。 在这种层面,地底王蛇也没招。听名字就知道,地底王蛇,它得在地上才能显现神异之处,若是到了天上,反而啥也不是,实力会大大受损。 不过步生尘并不甘心。 她摸出了一把刀。 这是如意天魔刀。 如意,如意,随我心意。 百斩成魔,一万记斩。 刹那间。 步生尘劈出了一万刀。 当然,她不可以奋力挥臂一万次,在短短时间挥刀一万次,不要说人的手臂了,就是钢的,铁的,怕也是要金属疲劳,要断掉的。 这里说的是,在这一劈之下。 步生尘的手颤抖了一万次,每一次,它都迸发出一丝刀气。 看起来,威力是变小了。 但倘若这微小的力量叠加一万次,那就是一股惊天动地到恐怖的力量。 刀气会犹如大河一样。 大河滔滔,连绵不绝。 一刀削杀所有人。 第57章 大掏底牌 白色的,犹如雪崩一样的刀势,一发不可收拾。 这是此时,步生尘的绝强一招。 即便是刘醒非,也感觉到这一刀的强大。 根本不可力敌。 不过刘醒非放下了兵器,他伸出了双手。 手在胸前,凝聚出了,一口鼎。 一只,金色的,大鼎。 此鼎身上,映照出了十三道虚影。 然后十三道虚影合而为一。 刘醒非大吼一声。 凝虚为实。 强行把原本虚无缥缈之物,一尊厚重沉大的大金鼎,不可思议的实化出来。 天地间原本中没有此物的。 但刘醒非凭借雄浑的功力,意志,信念,硬生生把这一尊鼎给显现了出来。 这是刘醒非曾经第一世才拥有的极道力量。 大圆满级别的金鼎神功。 当年。 刘醒非第一世时。 最喜欢的,就是豹抬易筋发劲术,加金鼎神功,猛打硬砸。 当年的他,金鼎神功未曾真正大圆满,是十二金鼎合一,演化出第十三鼎的。 现在他倒是能够一口气把十三鼎都一一显化,再将十三鼎合而为一,形成无坚不摧,无物可破的第十四鼎。 这是真正凭虚化实的超高级手段。 已经是近似于仙,甚至超越于仙了。 可能只有一些神,才能达至于此。 正是这只金鼎。 它挡在了刘醒非的身前。 任你刀光如波似涛,全都堵死挡住,一朵浪花都溅不到刘醒非的身上。 不过,这几百年来,步生尘都在暗中盘算刘醒非,当年刘醒非第一世所用到的力量,她也都一一算计到的。当刘醒非祭出金鼎,她就立刻动了。 一张手,一只大网就出来了。 身为半妖,步生尘没了什么也不至于没有网,这一网子就缠住了金鼎,她竟是要从刘醒非手中夺走金鼎。 其实,夺,是夺不走的。 但却能牵制住,不让你用。 没谁比步生尘更明白金鼎的力量了。 那是强大到毁天灭地的恐怖力量。 无可抵挡。 让人心中绝望的强大冲击。 但却可以牵制。 除非刘醒非收回此鼎。 但是,若那样一来,等于是自缚一手,明明空有力量,却不得用。 不得不说,步生尘此招堪称绝妙,可以说是四两拨千斤,用最小的代价,去限制刘醒非实力的发挥,非是处心积虑,不得不如此。 当年,刘醒非用提呼一吸气修炼内功,由于此功凝聚的内功不强,所以又修炼了豹胎易筋发劲术,能够深度挖掘自身潜力,爆发出最大至强的力量。 后来,更是配合上金鼎神功,一跃成为天下至强者之一。 也许武功境界有限。 但在刹那间爆发出的力量就太过恐怖了。 刘醒非凭借于此,和两个老兄弟,张小乙和锦天,把当时仍然算强大的圣教直接打穿,打爆,打烂。 什么四大王座。 一口气就直接打死了三个。 剩下一个也是死了又救活过来。 虽然活了,但心气散了。 心气很重要。 一个人心气足,可以越级而战,做到不可思议的战绩。但如果心中先一步就含了怯意,那修为再高也是废物。 要不说,高手相争,争什么争? 就争一线。 一个敢,一个勇,一个搏,一个拼。 争一线,压过天。 所以步生尘早早就算计了,要封禁刘醒非的鼎,限制住他不让他去爆发最强战力。 刘醒非一抬手。 他肩上的小老虎跳了起来,对着步生尘奶萌奶萌的张牙舞爪。 但这小老虎可不简单。 它是刘醒非手上的一张暗牌。 拥有的特性就是杀生,只要是天下生灵,就在此小老虎的克制之下。看起来是小老虎,其实是一把破防的短剑。 不过,对此,步生尘也有防御。 她伸手一指。 在她的身上,连同地底大王蛇,一起罩上了一层丝光棉甲。 这是用母上蛛一部分的蛛丝,步生尘的蛛丝,编织在一起,生成的一件防御重器。 此宝走的是以柔克刚的路子。 正好完克了玉虎剑的锋芒。 玉虎剑。 纯阳之剑。 金性锋芒。 所以无往不破。 又有降术加持。 这才厉害。 但阳刚偏为阴柔克,锋芒难倒软丝罗。 这件丝罗甲正好就克制了玉虎剑。 由此可知,步生尘对刘醒非研究到什么地步了。当年的战斗,步生尘是一点一滴都记在了心里,把刘醒非的招都钻研透了。 不过,刘醒非不在意。 他直接取出了一把剑。 腾蛟剑。 通体霜雪明。 出鞘腾蛟剑。 在这把剑下,即便是这些丝,怕也是挡不住刘醒非的剑。 不过步生尘也早有算计。 她一声轻呵,语中带笑,就摸出了一把长矛。 这是她这几百年里好不容易收集各种蛛腿蛛毒炼就的一把千足蛛矛。 无论是硬度,还是韧性,都是极其强大的杀戮之宝。 步生尘知道,刘醒非有一口绝好的神兵利器,超越了一般品质的利器。 所以她也要有一把比那更好的武器。 更长,更利,更毒! 乓。 震耳欲聋的声音席卷四方。 很多人耳鸣不说,身体表层还被激出了鸡皮疙瘩。 如此强烈一击,足以说明,此时二人已经到了十分接近的层面了。 这是一场实力相近的两个空前高手的较量。 在这样的战斗中,没有人能上前,能靠近。 步生尘化为了一尊女战神。 她长发犹如飞流的瀑布,肆意的挥撒,张扬,一根根青丝好比钢锯一般,能斩金切铁。 白色的丝罗棉甲播撒毫光,整个人就是一个光源体。 她骑在地底大王蛇的身上,伴随着大王蛇的咆哮,挥舞手中的千足蛛矛。 纤细的蛛丝诡异的摆动,好似在寻找什么。 长矛的每一次刺击,都有这些蛛丝在肆意张扬。 不要只注意她手上的蛛矛。 这些蛛丝也同样是犹如金刀的切割物。 矛尖在明,亲眼可见,但隐藏在矛尖光芒下的蛛丝,一样能把人大卸八块。 不仅于此。 步生尘还展示了卓绝的武道。 她原本就是圣教的圣女,圣教历来的绝学宝典,那是任由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随意翻看的。 过往不认真,走马观花。 但她毕竟是圣女。 你以为圣女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当的吗? 过目不忘几乎是圣女圣子绝世天骄的基础能力了。 所以步生尘只要肯想,仍然能回忆起从前看过的神功秘籍。 她花了几百年时间,学习,参悟,推陈出新,创造出了独属于她自己的武道,炼制她自己的法宝,武器,防具,甚至勾连地底王蛇。 她付出了绝对的精力,花费了极大的代价。 她做了这么多,又怎么可能会对刘醒非轻视呢? 只因,她已经做到了极限。 这是她此之一生,极尽升华,纵情放性的一战。 她不是不知道末法。 但她打的主意就是,同归于尽。 哪怕同归于尽,也要战斗到底。 绝对不能输。 到死也要把刘醒非给拖下来。 我要入地狱。 我已经不考虑活着的问题了。 但是。 即便是我会死。 我也要至少把你也拖下来。 这就是步生尘的心意。 这一刻的心意,化为战斗的火焰。 她的出手,她的速度,都到达了极限。 在极短的时间里,步生尘一个人化为了八个人。 然后又是两个。 八面埋伏。 十方俱灭。 她的残影已经难以和真身进行分辨了。 只凭借眼睛去看,什么也看不出来,每一个残影,都像是她。 也都是她。 千足蛛矛更是飞舞的到处都是。 就好像凭空出现了一张嘴,大嘴里是一颗颗由千足蛛矛化成的牙,要把刘醒非一口给吞了下去。 “啊啊啊啊啊!!!” 步生尘发出撕心裂肺的狂吼。 好似她都要把内脏都给吼碎掉喷出来。 这一击。 太强了。 已经超出常人想象的极限。 纵是仙门的人出手,怕也是不过于此了。 即便天人,面对如此攻击,也是要考虑避其锋芒的。 纵是天人,也没道理无脑强上,明明知道对方厉害,还要一头往里面撞。 只是刹那。 刘醒非,消失了。 一张符纸,悠悠荡荡。 可以看出。 这是一张俗称替身符的借物代形符。 符纸上,是浓郁难消的,水神神力。 水神大君亲临借法。 借物代形符。 这是一道极其深奥高明的符法术。 此符绝非大白菜,是好不容易才能积累下来的。 不管怎么说,至少,步生尘逼出了一张底牌。 她冷笑起来。 “往哪儿躲呢,真了不起,我没想到,你竟然有如此逆天之物。不过,我想,这种在关键时刻能够救命的东西,你绝对不会很多,来,出来说说,似这样的符法,你还有几道啊?” 刘醒非重新出现。 他仿然若无其事的模样。 一扫身上毫不存在的轻尘,淡然道:“莫要说我,我这符法的确是珍贵的消耗品,用一张符,就少掉一张。但是你呢?似方才的一招,你又能使用几次?至少,我敢肯定,你不能连续使用,需要停下来休息,缓上一缓。” 强招都需要蓄力。 方才那一招至强至大,即便是步生尘,用起来也是需要积攒一下力量,不可能如此大招她连接连使用。 不过步生尘丝毫也不为意,她轻笑一声说道:“不错,方才一招,我蓄力已久,但是我仍然可以蓄力再发,仍然可以和你继续战斗。我转化为妖,至少在体力上,是不输于人的,我可以和你一直的打下去。但你方才的那符呢?那种可以保命的符,我不信,你会有很多。” 其实借物代形的符法术,刘醒非有,很多。 可是此符法术非彼符法术。 普通的借物代形,只是转嫁一部分的攻击力而已,或是顶替一次必死攻击,但这不是说你就一点事没有了。 此符只能分担,削减而已。 想要似方才一样,一下子保命。 这很难。 这需要高级的符法。 炼制这样的高级符法,一是需要极好的材料,普通的朱砂黄纸那可是不行的。 需要用上好的灵木为材料,制造的灵纸,绘成符后,还要请神开光,注入神力。 这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这样的消耗品,即便是刘醒非手上也不多。 再说了。 就算有,也不是这么浪费的。 “的确,我没有那么多符,所以,对不起了。” 刘醒了毫无道歉意思地说。 “你!”步生尘心中一惊。 她底牌快要出完了,怎么这刘醒非还有底牌!? 正当她疑惑之时,刘醒非出手了。 轰! 轰! 轰! …… 一具具上好顶级灵材的棺材出现了。 这每一具的棺材,都是极品的阴木,槐木,紫金木,血龙木的上好棺材。 如果有懂行的,一看就可以明白,这每一具棺材,都可以当养尸棺。 嘎吱。 一具棺材打开了。 从中走出了一个刘醒非。 只是此人模样和刘醒非相近,但却不是刘醒非,他是刘恶人,是刘醒非修炼恶人经诞生下的副属人格分身。 原本,刘善人,刘恶人,都是需要和刘醒非共用一个身体的。但刘醒了拥有降术,超强的学习能力,他不需要两个副属人格帮忙了,反而一个身体三个意识,挺乱的。 破坏了他一个人身体的统一性。 时长日久,成神经病了都有可能。 于是刘醒非用降术手段,分离出了这两个人格。 只需要造就两个和自己相似的身体,供这两个分离出来的神识入住,也就可以了。 甚至这两具身体是用降术师的方法培养起来的。 一开始就拥有莫大的伟力。 让刘醒非实力大大的往前迈入一步。 但这个属于尸道。 尸道的特点就是,想要用,得要养,你得把它养起来。 所以只有到非用不可了,刘醒非才会用之于一二。而且多是用刘善人这具善人尸。 好控制。 现在,经此大战,不是藏拙的时候了。 步生尘为了对付刘醒非做足了准备。 不是说刘醒非到了这时不敢打了,打不赢了,而是没必要。 修行,不是战斗,战斗,也不是拼命。 逼得没办法了,没招没咒念了,这时还要打下去,那叫拼命。 但现在才哪到哪儿? 刘醒非需要放弃诸多手段不用,去拼命吗? 这就和打仗似的。 将军有将军的打法。 统帅也有统帅的打法。 身为一个将军,你可以发起单挑,摧坚拔寨,甚至是一马当先,带头冲锋。 但是。 一个统帅也能这么玩吗? 统帅要做的是,统筹兵马,调配兵力,观览全局,发号施令。 刘醒非,现在就是已经到了一个统帅的地步了。 现在。 他要福地有福地,要尸材也算薄有尸材了,他还玩什么单打独斗? 人在后面站着,让手下的尸材上阵,刘醒非在后面指挥战斗,它不香吗? 现在,一二三世积累下的尸材,足以让他手握一支道兵。 这才是最强的。 第58章 蛇群,蛛母,蛇母 道兵。 这是仙门道庭最强手段,没有之一。 道兵是统称,它有很多种类。 有修为不到家,只能给人当道兵的,也有收取异类洗脑炼成道兵,还有把强大的妖族异兽,炼为听从命令控制的道兵。 类似于此,刘醒非的手段算是其中之一。 只是以尸材为道兵,很多人不干,觉得有损形象。 但那些不干的,是他们有的挑。 你没得挑,就只能干这个。 刘醒非投入了他全部的心血。 刘善人,刘恶人,奥斯特.古柏,浩瀚女王尸,仁王尸,甚至还有一个。 高原王尸。 六大尸材。 一起围住了步生尘。 这六大尸材。 最强的,毫无疑问,是浩瀚女王尸,仁王尸,高原王尸,这是刘醒非无论如何也要来此取回的力量。 其实力犹在刘善人等三尸之上。 因为刘善人他们是刘醒非第二世聚集起来的力量。 第三世。 目前为止,也只集起来一个阴二娘。 注意。 不是所有的尸材都适合战斗。 这个世上,尸材很多。 说难听点。 路边随便倒地一个死人,都可以算尸材。 但是,所有的尸材都值得去培养,去投入吗? 不是的。 废物就是废物。 废物死后的尸材也只不过是另一个废物而已。 像是刘醒非。 他就只收取有用的尸材。 对于刘醒非来说,尸材有两。 一是有用的。 二是能打的。 有用的尸材不要寻找了,在刘醒非第一世时,有很多女子,宁可死掉,成为尸,也要和刘醒非一起。 她们这种方法叫觉醒第二命。 这些女子,在当时的环境,已经名节尽毁,虽有家人,甚至丈夫,但跟没有了一样。放在外边,也活不下去,就算能活,也无异于是受苦。 与其如此,不如对曾经收留了她们的刘醒非从一而终。 虽然会死,但能觉醒第二命,可以长久的跟随刘醒非。 不过这些人心中含怯,连死都不敢,自然不可能成为刘醒非需要的第二尸。 但是,像阴二娘这样的,就堪称小极品了。 她本身就拥有非凡的战斗意志,死后稍加培养,就能好。 也许不要一二百年,就能投入使用了。 刘醒非原本看上的第二个尸材,是汤贞蓉。 她是徐璧的妻子。 看在徐璧的面子上,刘醒非倒是不好动她的尸体。 不过第三世,慢慢来。 哪有一下子就聚集齐尸材的道理。 又不是大白菜。 想要就有。 现在,一口气,刘醒非召集了六大棺对付步生尘。 随着一个个棺中之人走了出来,站在了步生尘的面前,这个女人终于面色波动起来了。 她真是万万没想到,刘醒了这个人,能无耻到这般地步。 打不过就摇人,这算什么意思? 不过,这是她自己的错误。 曾经圣教武功领先中土诸派一个级别,为什么圣教却从来未曾真正在中土扎下根来?明明天下武功的精粹都在圣教,圣教之中也经常出一些天骄之子,但就是不能带领圣教重归故土。 别的不说。 西方小秘境。 那是中土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大的一个秘境。 大云朝的天子动用十数万的人力物力,把一批奇人异士甚至诡异怪物都给放逐进去。还派了八千精锐在里面看管。 时至如今。 那里面的人不想出来吗? 就是出不来。 正如圣教,始终无法回归中土一样。 明明那么强了,都不行。 原因就是中土会摇人。 你再强,打了小的来了老的,打了老的来了一群,打了一群来了一派,打了一派来了联盟,打了联盟,对不起,天下共诛之。 整个中土武林,甚至连那些退隐江湖的,都会出来打你。 所有人都要来打你。 你就算再强,浑身是铁,你能捻几根钉? 和整个天下对着干。 天人也做不到。 看刘醒非就可以知道了。 他武功现在算高了,修为也上来了,结果怎么样,越强越怂。 首先因果不能乱结。 结下了因果,是要承受代价的。 你起头,收尾就是别人说了算。 还有就是不能胡乱对凡人出手。 业力,气运,这是能够感受到的。 你是在倒霉还是在走运,从生活上的小细节就可以看出来了。 普通的不好倒霉也就是丢钱,划破手指,踩到了米田共,但对于刘醒非这样的高手来说,关键性的倒霉,是会要命的。 所以,这时就能看出来了。 步生尘即便做足了准备,也强大了许多,在战斗上甚至可以一个人压着刘醒非打,你能说她不强吗? 那为何现在成了这般的模样? 这便是她没了气运。 当然,她的气运也有发动过的。 那就是玉生烟。 当玉生烟缠住了刘醒非,这正是步生尘的一线生机。 只要有此玉生烟,无论如何至少她步生尘都不必死的,刘醒非会在玉生烟的影响下杀不了她。 但天意不在步生尘。 明明玉生烟都出来帮她了,都有白云小雪出手把残念的玉生烟收走了。 因此,步生尘在气运方面压不住刘醒非。 毫无疑问,刘醒非气运不高的。 末法时代下的修行者,这样的人气运就高不到哪里去。 可是这也架不住步生尘的气运更低。 “时至于此,你,还要玩下去吗?” 刘醒非立于高处,他虽然控制了情绪,但言语间那忍不住的喜意还是表达了出来。 步生尘看他。 眼睛好似沁了血。 “你以为这样就可以胜了,那我这样呢!” 她忽然高喝。 “大王蛇!” 地底大王蛇立刻动了。 瞬时间,从各处幽暗地带,一条条黑色的小蛇出来了。 这是一种名为黑羽的毒蛇。 它们是大王蛇的后裔。 这些黑羽蛇,太过充满毒性了,导致它们的七寸处张扬而起,像是从颈侧生出了翅膀,并且这个部分还有一些罕见的毛。 这让黑羽蛇的两翼看起来像是鸟羽翅膀的羽毛。 黑羽蛇也故此得名。 其实这是肉肋子加一些黑毛,和鸟羽一点也没关系。 这模样的黑羽蛇,十分狰狞。 千万条蛇一涌而出,好似有人在拧开水龙头,把如水一样的黑羽蛇统统放了进来。 这到处涌动的黑色蛇流,让人一看就心胆俱寒,怀疑自己下一刻是不是就要死在群蛇之口中。 如此巨大的蛇潮。 看起来很恐怖。 但刘醒非却是不屑一顾。 丝毫也没有放在眼里。 “你啊,真是蠢啊,好好的一大族群不去利用,却要用外边的,既然你用了外边的,那就不要怪我用里面的了。” 刘醒非说着摇动了扁圆小壶。 八个小姑娘一下子出现了。 这虽是八个小姑娘,但都一副奶凶,奶凶的模样。 原本它们化形困难,刘醒非帮了它们一下,甚至,更进一步,让它们往回缩了一下,原本应该是八个大美妞,现在好了,成了八个小萝莉,一个个未成年,却老气横秋的模样,别提多可爱了。 这八人,正是刘醒非收的八大蛛母。 八大蛛母,殊不简单,也是最顶级的蜘蛛一族血脉。 母上蛛强大,但其实这一族最稀罕,而并非最强大。 顶天蛛才是最强大的那个。 当然,即便是顶天蛛,遇上了母上蛛,双蛛结合,母上蛛仍然会遵从血脉,把顶天蛛给吃了。 现在人间已经没有了母上蛛,步生尘再强也是个半妖。 更不要说她其实已经背弃了妖族,或者说蛛族,自然也就比不得小蛛母了。 小蛛母们倒也是精明的。 一听了刘醒非的话,就明白了。 倘若刘醒非要它们和步生尘打,她们自然不乐意,人家那么强,它们可不想上。但收服同样的蛛族,那就没问题了。 现在是生存之战啊。 如果蛛族战败,它们也不知道要死多少,才能继续活下去。 所以为了种族的存续,它们老实听话的干活了。 八大蛛母,可以说是仅次于母上蛛一系的蛛中骄女,蛛类种群,以母为尊。 这也是顶天蛛为什么那么疼爱小蛛母的原因了,因为这是根植于血脉中的,是一种天生的根性。 即便顶天蛛那么强大,可以顶天立地,直立于众之上,立于天之中,但也是忍不住根性的泛滥,对八只小蛛母倾尽所有,甚至不惜伤害到自己的寿元,自己的根基。 这种不可思议的行为,也只能用血脉中的来解释了。 妖族。 就是这样。 成也血脉。 败也血脉。 每一个妖类,哪怕没有人类的大道经书,只要自己血脉高,足够纯粹,那它就能从血脉中发掘自己妖之一族的本性根源的神通法术,只需要遵照这本能,就能一步步的提高自己的实力了。 这就是妖族。 得天独厚。 受到天地的恩宠。 但缺点就是受制于这血脉的影响。 比如顶天蛛,实力那么强了,都硬不起来。 要听令于红罗大仙。 为什么? 红罗大仙不仅是一个人,也是一个女人,哪怕她不是蜘蛛,但血脉根性让顶天蛛忍不住就是要顺从于一个女人。 男的再强也不伺候。 女的给她看马桶都愿意。 直到它把心思重新投到了小蛛母身上。 那么多蜘蛛。 它就选择关注小蛛母,不要命了也要照顾小蛛母。 这就是血脉根性。 同样的道理。 八大小蛛母一接手,这里的大盘蛛,水晶蛛,穴地蛛,赤穴狼蛛,丝罗母蛛,都听命令了起来。 此地之中,蛛类广多,并且各有特长,绝技。 有骑兵大将型的,有猛将突击型的,有擅长十面埋伏型的,有会织丝罗网型的,什么样都有。 只是一开始时,母上蛛不在,又失了管教,没有统领,这才被黑羽蛇群打了一个冷不防,堪称是兵败如山倒,都不知道怎么样了,一下子就被暗影中钻出的黑羽蛇一口吞了,或是咬伤,重创。 根本不堪于战。 但八大蛛母啊。 它们原本就是统帅一整个的族群的。 对于此事,它们太擅长了。 只是简单的放出了飞丝,进行丝震传讯,就把广大的蜘蛛给团结起来。 蜘蛛群本能的接受了血脉更高级的八只小母蛛的指挥,顿时就打起了反击。 一层层的丝网飘下,或在一些口风角落里织张了起来,形成了一层层,一圈圈,从上至下,四面八方的包围,笼罩。 更有一只只大盘蛛,穴地蛛,赤穴狼蛛这样最擅长打硬仗的杀出来。 它们单一的一个,的确不是黑羽蛇的对手。 但它们怎么可能玩什么一对一。 当然是一群对一。 这个一群往往至少是十几好几十,甚至越来越多,越来越有的上百上千只。 即便黑羽蛇蛇威大发,一口咬死了一只,也是没用。 这些蜘蛛,即便死了,尸体也会爆出浓郁的浆液。 有的有毒。 好吧,有的黑羽蛇本身就有剧毒,不怕。 但有的蜘蛛一肚子的腺丝液体,这溅了黑羽蛇一嘴,那就基本上是强力胶粘到嘴上,让黑羽蛇张不开嘴了。 一条不能张嘴咬的黑羽蛇,它的下场,不要多说了。 面对近战蜘蛛那啪一下堪称瞬移的移动速度,黑羽蛇哪怕想用缠绞之术,也是绞了一个寂寞,一个空气。 大尾巴抽上来,却什么也缠不住,那还绞杀个尸比啊! 这样的战斗,很明显,是蜘蛛们在反败为胜。 虽然这些黑羽蛇严格来讲,才是此地之主。 可在漫长的时间里,蜘蛛们已经反客为主了,它们也早早进化出和黑羽蛇战斗的能力。 如果没有步尘的背叛,除了地底王蛇,它的子嗣也不是那么能打,至少不可能战胜小蜘蛛们。 更不要说,现在是八大蛛母在指挥战斗。 当年。 在葫芦山。 八大蛛母就是指挥蜘蛛群,把大量蛇蝎给压制在葫芦山里的。 这样的军团作战,它们可拿手了,早已经是军团级别的战斗指挥家了。 现在地底大王蛇被步生尘骑着,哪能精心的指挥战斗! 它既然不能很好的指挥战斗,自然这些黑羽蛇也就败了。 目睹于此,地底王蛇发出了咆哮。 然后,一条新的超级大蛇游动身体,出来了。 刘醒非看到此蛇,忍不住笑了。 “是你呀,蛇母,你这是又给自己找了新的老伴了?我还以为你跑掉了,可惜,你为什么不跑呢?竟然敢背叛我,想好怎么死了吗?” 原来,这条母蛇,就是浩瀚女王养的那条母蛇。 原本它是臣服于了刘醒非。 不过不是真心臣服。 严格意义上说,它是在浩瀚女王的命令下才臣服的,这里的忠诚度要打个折扣。 后来发生的一些事,它也不在意。 但是,突然有一天。 它自由了。 真正约束它的浩瀚女王失去了联系。 从某种意义上,这是死了。 而蛇母也就算得到了真正的自由。 不过,自由的它,却选择了另一条路。 第59章 战斗,善后 昔年。 浩瀚女王建立浩瀚国,在传承大约是六代之后,这个所谓的浩瀚国,开始动荡不安了。 国民之中的一些贵族和特权者,他们渴望更多的特权,甚至想要夺取浩瀚女王的能力。 然而他们疏忽了,浩瀚女王是高原蛇国的余孽。 她们看似美丽的女人,其实一个个都是桀骜不驯的。 想要她们屈膝低头,即便是打断了腿,砍掉了头,她们大约也是要瞪着愤怒的眼,发出最后的诅咒。 让她们放弃权力,放弃力量,别做梦了。 纵然她们不擅长人心诡计,不懂政治变通,她们也依然有大家一起死,一起玩完的狠辣。 当然,为了保护传承。 为了让她们的未来仍有希望,她们送走了蛇国的秘宝,浩瀚国的传承之物。 蛇王宝玉。 只有她们,才可以正确的使用蛇王宝玉。 没有她们,别人用蛇王宝玉,收获的只会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诅咒。 比如杨家。 化蛇的痛苦。 人一至五十。 不管你是武道通天,还是拥有易算神术,都没用,因为你整个人会在血脉诅咒下变成一条蛇人,最终会丧失人类的理智,沦为疯子,野兽。 这诅咒根植于血脉之中,逃跑,武功,什么方法都没用。 哪怕你抽干自己的血,换了别人的,也没用。 因为新血始终会废掉的,而人体是可以源源不断造出新血的。 这新血仍然是诅咒之血。 所以,这是扒掉了皮,拆掉了骨,剔掉了肉,也依然存在的血脉诅咒。 除非,你自杀,然后把尸体烧掉。 不然就会有此诅咒,有此不祥。 有着这种手段,浩瀚女王发动了毁灭。 一夜之间。 整个浩瀚女国,全都完了。 第六代浩瀚女王,也许不是最强的一个,但绝对是最狠的一个。 当然。 这毁城之术,刘醒非也是见识过的,甚至欢喜王还亲身品尝了这毁灭之技。 偌大一个欢喜王,一下子全没了。 原本,刘醒非以为,欢喜王当年死了。 没想到欢喜王没死,他在后来夺舍了胡颜巴克,不仅如此,他还想夺舍自己的儿子刘子义,到底是不行,大约老天也是比较厌恶他这样死不干净的,借刘醒非之手,最终还是除了他。 只是目前刘子义仍然不能出世,还需要不知多少年。 没想到,连浩瀚女王也可能死得不干净。 导致了一部分人走了,比如那个绿妖精。 但蛇母没走。 它孤寂太久。 为了爱情。 它留了下来,要和地底王蛇在一起。 让刘醒非看到忍不住唏嘘起来。 好好活着多好。 虽然自己最终仍然是不可能放过它的,但万一呢?它仍然是有一线生机的。 可它偏偏没跑,还站在了自己敌人一边。 是嫌弃自己的刀不利吗? “算了,你们都要去死!” 步生尘大叫:“做得到就来啊!” 有一个人说了半句:“等一下……” 这人是祁青丝。 她正想求情。 毕竟蛇母也算她的同类。 也是一条蛇嘛。 这样的蛇,世间太少了。 不过大王蛇不算。 因为这种大王蛇——在民间是菜蛇。 有厨艺那是随便吃的。 这样的品种,太低档次了。 你什么蛇啊,跟我一块儿。 虽然说这一条是异种,地底王蛇,借助地气,修成了一身刀枪不入的钢筋铁骨,再加上居于地底幽黑之处,身上有很多不干净的病毒细菌。 对于祁青丝这样从上界下来的蛇来说。 这条地底大王蛇就是农民,泥腿子,弓虽女干犯。 怎么配和它这大城市里的千金淑女相提并论。 不要说坐一起,就是看一眼,也觉得脏。 她只是可惜了蛇母。 像是一个无知的小女孩,给坏人拐骗了。 她有心想救一下。 但看刘醒非那模样。 她最终也不说话了。 没那么深的交情。 再说了。 她有眼。 会看人。 毫无疑问,蛇母对地底王蛇是情根深种。 不管人也好,动物也好,一恋爱脑了,也就真的该死了。 她也就不说什么了。 轰,新的战斗开始了。 但很快就结束了。 说三下五除二有些夸张了。 但六个尸材高手围殴了步生尘和蛇王蛇母,还是不成问题的。 刘醒非都没出手。 不,他并非没有出手。 他扔了一只金鼎。 一鼎把地上的地底王蛇身子几乎砸断,虽然是几乎砸断,没有真断,但蛇躯变形了这一点是真的。 地底王蛇,那么强大,也在瞬间给打得翻了身。 尤其是刘醒非,十分恶意的让浩瀚女王和高原王联手攻击地底王蛇。 浩瀚女王原本就实力高强,加上高原王的积死气,顿时把这条理该说最难打的地底王蛇直接轰上了天。 浩瀚女王不喜欢出手,讲格调。 其实女王一脉出自过去蛇国祭祀。 掌握的是整个蛇国的大秘。 可以说,在蛇国,没有祭祀一脉不知道的秘密。甚至蛇国的国王,知道的也可能没有祭司一脉多。 当年,倘若不是祭祀一脉出了问题,反对蛇国国王的暴政,英雄王撒卡未必能覆灭蛇国。 若论。 蛇国最强的武功。 是拳。 看起来,普普通通,白白嫩嫩的小拳拳。 蛇国一脉,拥有特殊能力。 每一任统领全国的大祭师都强大至不可思议。 她们的身体超越凡人,几乎有如神圣。 所以她们不需要武功,只需要挥拳即可击败天下一切敌。 每一任的大祭师。 她们会在自己下面,暗藏一把短剑。 保护她们的贞操。 她们会在腰间,挂上一把宝剑,指挥贞女卫军队。 这是独属于大祭司地军队。 但是,保护自己,用一双拳头就可以了。 只是,这一双铁拳,威力之大,连刘醒非也忍不住侧目而视。 感觉。 浩瀚女王一下解开封印似的变强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 经过刘醒非的注视,他明白了。 在浩瀚女王的尸身里,真正觉醒了第二灵。 也就是第二生命。 从前的第二命,十分懵懂,需要控制。 但这一个,已经很灵动了。 仿佛一个三五岁的孩子,一下子成了能灵机一动的小学生。 你看她,对付地底王蛇。 没有直接上去冲杀。 而是先一步,和地底王蛇进行角力。 这绝非错误。 原本浩瀚女王的身体就已经在异能之下拥有莫大的伟力,现在她的身体进行最为完美的尸化,其身体素质的力量,已经超出正常人的想象了。 在一些小说家里,拿二百一十六吨的武器就已经是了不得的事了。 当然,也可能是一百三十五吨。 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 目前的浩瀚女王,大约就拥有这力量了。 就算仍然不及,也相去不远了。 要知道。 浩瀚女王仍然是凡品,只是一具通了灵的尸而已。 但却已然有了这力量,可以一力敌王蛇。 地底王蛇最自豪的,大约就是力量了,却让浩瀚女王给挡了下来。 如此才被高原王尸一记积死气波动功给轰翻到天上。 体型越大,摔得越重。 这重重一摔,地底王蛇晃动脑袋,竟然无法一下子起来。 地底王蛇如此,更不要说蛇母和步生尘了。 步生尘面对的是刘醒非的善恶二念。 刘善人还好,出手有一些余地,攻击更多在手,他手持一柄黄金竹节剑,打出恐怖的剑气,挡住了步生尘的千足蛛矛。 坦白说。 仅刘善人和步生尘,其实是步生尘更胜一筹,她更强一点的。 但这不是一对一。 旁边还有刘恶人。 不得不说,说到攻击性,还得是刘恶人,他手持半角钻云的黄金枪,直接就是隔空一记——空冥洞玄神击。 如此强大一击,击破虚空,跨越阻隔,从空而降,直接打击在了步生尘的身上,让步生尘没法阻拦的承受了此之一击。 她纤细的身子几乎折断的抛空而起。 口中吐血。 几乎把内脏都给吐出来了。 不仅于此。 这股力量沉浸于她的体内,造成更深层次的伤害。 一打二。 这就是下场。 一个人怎么可能打过两个人呢? 至于母蛇。 迎接它的是从前法斯特女军官,奥斯特.古柏和仁王。 奥斯特.古柏一挥长剑,她的细剑化成了千万记飞鸟剑痕的斩击,扑天盖地,直接把蛇母淹没。 这也许没什么。 毕竟那是一把细剑。 哪怕奥斯特古.柏挥剑再快,也只是让蛇母伤口多一些而已,伤重,但不会死,很疼,却不致命。 不过,旁边有一个仁王。 仁王不仁。 他十分残忍。 更可怕的是,它拥有极其强大的身体。 它是曾经无目之王的最强王者。 拥有超越凡人想象的强大身体。 原本人类的黄白皮肤,此时已经黝黑一片。 整个人的身体,就仿佛是最坚固不化的顽铁打铸的一样。 凭借如此身体,它直接扑向了蛇母,先哇哇啊啊的一顿暴捶,又掐住蛇母的七寸,不停的踢打,按在地上强行摩擦。 那么大的蛇母。 被仁王摔地上打孩子一样的打。 一边打,一边发傻的跳舞。 显得很快乐。 这是地煞之气太浊了。 虽然给了仁王天下无双的身体,但也让大量煞气毁了他的脑子,即便觉醒第二命,也和个傻子似的,只知道打打杀杀。 让刘醒了不得不像控制狗一样的控制它。 甚至不得不让奥斯特.古柏在旁边盯着一下。 原本惨烈的战斗,就这样落下了帷幕。 当然,也有一些小插曲。 比如三足金蟾。 它就想跑。 但是,不知从哪来了一条黑影,一下子就把它给吞了。 不一会儿,祁青丝抚着肚子,一脸的满足。 像祁青丝这样的强者,早早已经达到了避谷之境,普通人的食物对她没有任何营养上的意义,最多只能刺激一下味觉。 但这一次,一口吞下了一只妖兽,还是让她满意的。不管什么时候,像蛤蟆这样墩实的大肉团子,都是蛇类的最爱,能够一口吞下,体会这大肉团子在自己的胃里,慢慢,慢慢,一点点化为营养,升起热呼呼的暖流,滋补全身,别提多爽了。 至于步生尘,看在她多年带着小蜘蛛的份上,刘醒非也不好直接杀了。 但是。 这绝非是仁慈。 降术师的手段最恐怖的,不是杀人。 而是让一个人生不如死。 至少,步生尘仍然有很多利用价值。 在把她压榨干净前,刘醒非是不会杀的。 即便未来要杀,大概率也是要借刀杀人。小蜘蛛可是很在乎她的这个朋友的。 还有蛇母和地底王蛇。 它们的下场注定悲惨。 懂行的甚至不敢去想。 此外,还有五灵门。 这一次,西方圣教算是彻底残了。 原本数以千人计。 但经此一战,一下子死了一半还多。 活下来的人,心都碎了,对于西方圣教,也不做多想了。他们今后,只会为自己考虑问题了。 因为圣女的彻底背叛,那微薄的凝聚力也是消散干净了。 但五灵门,马家人,清溪剑派还是没什么大问题的。 这些人。 辛辛苦苦。 来至于此。 现在刘醒了什么都拿走了。 别的不好说。 至少五灵门心里肯定是有话要讲的。 刘醒非其实不想理他们。 你们来盗我的墓,不杀光你们,已经是我大慈大悲了,还想要什么? 但是一来,这些人基本上是凡人。 刘醒非不能随意杀戮凡人。 实力越强,忌惮也是越深。 只要刘醒非还想要在凡俗之地奔走,就不能随意的杀戮凡人。 既增添了因果,又多了业力。 这都是麻烦。 所以,能不杀才为上策。 很多前辈高人喜欢躲起来隐居,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不想因为一些底层人的跳脚而引发自己的杀戮之心。 比如你隐居好好的,一个恶少找你麻烦,或是什么权贵乡豪看上你什么妻子女儿的,这不杀怎么行?但是一杀起来,心性收不住,可能一不留神就杀多了,多到错了。 所以还是躲起来隐居比较好。 麻烦少。 刘醒非拥有异术,倒不怕什么的,但此番麻烦也要解决。 当然,他也想这批人——死! 来盗我的墓,我不杀你们,但也可以借刀杀人。 “我知道,你们此来也算是一番的辛苦,花了很多钱,死了不少人,现在一无所获一定心有不甘,对吧!所以别说我什么都不给你们,这里有一份当年大乾西北王连饭勺的宝藏,就补偿给你们了。我的墓你们是不要想了,但这个西北王的墓,还是很有赚头的。” 这是刘醒非在葫芦山从岳大将军墓里得到的宝贝。 现在刘醒非对凡俗之宝已经没什么兴趣了,也就随之而抛出。 是不是能拿到这笔宝藏。 呵呵。 就看这些人的手段,运气了。 别说他刘醒非什么也没给。 第60章 番外:贝恩斯的不甘 很多年前。 大乾国力最为昌盛之时。 也就是大乾第四帝时。 很多人以为是第三帝时期。 但其实不然。 大乾第三帝虽然军功赫赫,一生都在打仗,但也因此,他花了很多钱,用了很多兵,为了筹集军费,他对下面放纵不少。 这导致了大乾国库的崩溃。 到了第四帝接手的时候,他面对的是少数的几百万两银子。 这笔钱不仅要完成第三帝的豪华大葬,还要完成第四帝自己的登基仪式,还有大量的军费支出。 在一个瞬间,第四帝手抚前额,感觉大乾要完。 在这个关键时刻,是他的家奴,连饭勺站了出来,主动的为主分忧,前往军中,统帅大军,和北莽蛮子对峙,稳住了大乾的边境。 这才给了第四帝稳定朝纲,巩固君位,消灭政敌,改革内政的时间,机会。 当然了,第四帝也很好的完成了这些事,没有让连饭勺在一众军前,空许承诺。 帮助连饭勺牢牢的掌握了大军。 此后连饭勺在第四帝不遗余力的支持下,终于连战连胜,扫平了西北,成为一时的西北王。 按理来说,如果连饭勺想要保留权位,甚至想要造反,他只需要养贼自重,别把敌人杀光杀完就行了。 但他知道,第四帝一直为边事烦恼,每年要抽支大量的军费给他打仗。 与其说敌人是他连饭勺打败的。 不如说是第四帝长年累月供支粮草撑下来的。 正是钱粮永固,所以连饭勺才能把控大军,把这场战争给打漂亮了。 所以他才会甘愿结束战争,班师回朝。 但接下来的事就有些不美妙了。 连饭勺苦心经营的宝藏更是成了重中之重。 在得到朝廷支持的连饭勺,打了大胜仗。 毫无疑问,他有很多缴获。 关于战利品,当主帅的当然要好好分一下了。 按理来说,无论如何也要给朝廷分一份。 不过,连饭勺没有给出大头。 真正的大头,他自己私下里藏了起来。 为什么? 为了自保。 如果第四帝对他如心如腹,他自然会寻一个机会,把这财富给献上去。 君臣相得。 岂不美哉? 但是,让连饭勺万万没想到的是,他自打回京后,面对的就是第四帝一直持续不下的打击。 先表面封个高官。 这叫什么? 明升暗降,剥夺军权。 还没定下神来,就是一日三贬,一贬再贬,从堂堂的西北王,大将军,成了一个守门卒。 倘若他聪明一点,跪了,给第四帝来一个雷霆雨露,均是君恩,第四帝必不会杀他。刻恩寡薄这个名字,也不是人人都想要的。 但是,无论是连饭勺也好,第四帝也罢,都是硬骨头,硬脾气。 一个是你难道还敢杀我? 另一个是你以为我不敢杀你? 结果,连饭勺等来的就是一纸赐其自尽的旨意。 如此一来。 连饭勺也就不必把自己收缴起来的宝藏献给第四帝了。 连饭勺在持续被贬时,隐约感知到了自己的下场。 他从底层而起,听他的名字,也就比民间狗子二剩要好一点,一个名字粗鄙的人出身自然高不了。 但他也有他的骄傲。 他就是这么一个,从底层,凭借细心努力和才能,才一步一步攀登上高位的。 第四帝总觉得你以为你了不起?你只是我的一个奴才,没有我你啥也不是! 但他忽略了,在他的门下,真正出头的也就这一个人而已。 有舞台很重要。 但有才能才能舞得起来。 如果一个人没有才能,你再扶,也很难把他给扶起来。 并且人家明明已经凭借功劳努力站起来了,你却始终要人家给你低头跪着。 对于一个原本一直忠心耿耿的人才,你让他站着又有什么? 你给他一点尊严难道会死吗? 偏不。 第四帝最终仍然把他杀了。 奴才就是奴才。 我可以让你高高在上的当一个高官。 该有的体面,可以给你。 但你自己始终要记得你仍然只是一个奴才。 这叫不忘本。 可惜,你忘本了。 那我也就不留你了。 赐其与子——自尽。 翻开史书。 这么一个和帝王要求尊严的人,还算不错,只死自己与儿子两个,其余人虽然流放了,大约会生不如死,至少总有个念想,不至于真全都死了。 但做为一个扶立第四帝,立下汗马功劳的人,他其实有些冤的。 正是如此。 连饭勺——不服! 胸有傲气难低首,骨有硬气不肯屈。 连饭勺预感自己下场可能不会太好。 所以他不甘心。 不甘心把收集的财宝白白给了第四帝。 你不是改革吗? 你不是需要用钱吗? 我有钱,就不给你! 但这终究是一笔庞然大物的财富。 即便连饭勺也不忍让其就此埋没了。 于是他选择把这笔宝藏交给一个人。 这就是岳大将军。 当时。 第四帝能上位,在军事方面,得到了连饭勺和岳将军的鼎力支持。 这两个人。 一个。 连饭勺。 率兵在外打仗。 一个,在内,帮助第四帝镇压不臣。 两人都是手掌重兵,容易受到猜忌的人。 连饭勺在被贬的路上,悄悄和岳大将军会了一面,就是把此藏宝秘图给了岳将军。 岳将军也没把宝藏交上去。 直到他也被赐死。 他的妻妾把这藏宝图当成了陪葬品葬入了葫芦山,落入到了刘醒非手上。 但是。 刘醒非本人对此并不太重视。 只是一般的黄金白银是吸引不了他注意力的。 这些所谓的财物刘醒非已经多到吐了。 看一眼都是嫌烦。 大批的金块,金币,银铤,元宝,玉璧……已经多到了让他都懒得收拾的地步。 它们就像一座山一样,堆得一座一座又一座。 如果刘醒非把自己的财富拿出来一些,会立刻让目前市面上的黄金白银猛地往下一个大跌的贬值。 时代在变化。 早期的宝藏,也许有一些举世不容的神异。 但是随着末法到来,灵性因子越来越惰性化,导致了天下神异消失,越来越少。 即便是所谓的宝藏,也不过是粗俗的金银阿堵物。 这些东西,在仙门道庭眼中,不过尔尔。 如果真想要,观山寻脉,直接找到矿脉地源,然后一个术法下去,随意开采。 所以。 这世上。 中土大陆,为什么黄金还可以说有点,但白银却那么少,原因知道了吧。 黄金有福运功效。 但真正有效果的,其实是白银。 白银提炼的秘银,那是可以论克数的往外卖。 因为此物最为能够发挥术法威能。 它与人的精神力最为契合。 所以广为人之所用。 反而黄金,非大能不可用也,也只有大能,才会发挥精金有力量。 起步就是神之器。 也就是说,诸神之器,往往选材就是精金。 这是主要成分。 奈何。 中土神在仙下,本身就弱小。 老百姓呢,又是讲究灵则信,不灵不信,即便信了,也往往是浅信,泛信,算不得虔诚。 所以神多弱小,自然没有什么能力。 即便刘醒非,也没给水神大君进贡什么黄金。 就是怕水神大君到时强了,自己降不了神。 不过,连饭勺这个宝藏也不能说少了。 当年,北方莽国的葛部族人也算嚣张于一时的。 它们的身后,是大普罗斯。 通过大普罗斯,加上世界长廊的地理位置。 也许葛部族在科技上是少了点。 但说到财力,它们一点也不带虚的。 当年,葛氏部族起事。 大乾第三帝先拉拢,把自己最疼爱的一个女儿嫁过去了。 然后准备足了,才一口气横推二十万兵马。 这还没算北莽草原上其余诸部的兵马。 在这样的打击下,葛氏部只是败了,竟然还有余力再战。 在连饭勺打败了葛部族后,它们又一次崛起。 让第五帝花费二十年时间去专门的打他们。 这才把葛部族给亡族灭种。 由此可知葛部族之富了。 而连饭勺就抢了葛部族最富时的收获。 这笔钱,委实不小了。 以至于连饭勺连死也惦记着。 他哪怕死了,也觉得,自己不交出这笔钱,其实是第四帝亏了。 你不是想要钱吗? 我有那泼天的富贵,就是不给你。我死了,带到下面去,也不给你,我不给你,不是我贪图这笔钱,我和家里人也没说,我就是要和你争这一口气。 这才是连饭勺心中的想法。 很难说,连饭勺和第四帝是什么关系,他们之间有仇有恨,还是有情有义。 或者问题只是,一个想进一步,一个仍然想他站在原地,因此,两个犟脾气的人撕破了脸,而地位尊崇的第四帝镇压了连饭勺。 可在历史上,即便如此,第四帝仍然十分看重连饭勺的。 比如说,第四帝在位时,是一个工作狂人,每天最大的爱好,就是批改奏折。 他往往要工作到深更半夜。 又要在天色未明时就起来。 先要给母亲请安,然后又要上朝,接着和内廷商议朝廷大事,所以说,每天给他的空余时间真的不多。 但他仍然十分宠爱连饭勺的妹妹连汤儿。 连氏女在内廷为第四帝生下了三个孩子。 只是没成活。 后宫之中的宫斗太过恐怖。 在连氏女死后,第四帝才正式向连饭勺下手,最终赐死。 所以说第四帝对其没感觉是不可能的。 他此后也有过一些话语。 比如连饭勺可惜了。 他不想杀人之类的话说。 别管真假。 他至少这么说了。 所以这笔宝藏是真的。 凭借此藏宝图,五灵门被安抚下来了。 眼看刘醒非这个传说中的人物不仅没杀他们还给他们这么重要的礼物,没什么不高兴的。 五灵门是穷。 山穷水尽。 但也不差这么一点儿。 毕竟。 连饭勺的宝藏倒也不远。 不过多走段路罢了。 而且。 有地图啊! 所以这一次取连饭勺的宝藏,那几乎是白白的在地上捡钱。 可能也有危险。 但五灵门也是老手了,这要是能栽跟斗,就是天意如此,自然该死了,倒也怨不得旁人。 金奎仍然有一些不甘的。 但是他也不好说什么。 只是,一直颇有直感的他,隐约感到了一种不对。但这种感觉太过虚无缥缈。 说出去,也没有用,没人信。 所以他只能不说话了。 反而,马呢娜周边多出了很多人,一脸和善的看着她。 西北王的宝藏,那肯定要马呢娜的帮助,有了她,开启宝藏就会容易很多。 但是马呢娜心中一片悲哀,祖婆死了,这岂是区区一个宝藏能够弥补的? 甚至于她都不想回家。 回家干什么? 少了祖婆的支持,她回家面对的,可能是家族的逼婚。 又或者是家族想从她身上打什么主意。 而这都不是她想要的。 也许我该走了。 她看了眼于和,却什么话也说不出口。 于和感知到了一些异样。 但他悄悄拉着岳雨,走了。 岳雨和他走到无人处才问:“我们就这样走了?” 于和微微一笑,他从怀里一口气掏出了十几根金条。 “这些应该已经足够我们隐居了,还管别的什么?” 岳雨明白。 “是那个男人给的吗?” 于和点头,他没说的是,原本那个人是要给很多的,但他拒绝了。 黄金虽好,但多了太沉。 拿上几十根金条,大约也足够了。 以他的武功,只要不是太贪心,在这世上哪个地方也都够活下去了。反而,带的钱如果太多,却可能招惹到麻烦。 现在这样,挺好。 再说,已经和那个人搭上线了。 未来的生活,有保障了。 只有一个人,他内心仍然十分不安。 这人就是贝恩斯。 毫无疑问,他想要上前,和某个人说些什么。 但那个人,或者说刘醒非,根本没有理他,一闪身就走了。 他和祁青丝有说有笑。 完成心中大病的他,已经看到了黎明之光了。 降术师这条路,很难。 他一直走,一直走,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但仍然感觉十分辛苦。 现在却见到黎明了,快要到头了,他岂能不高兴。 只是,贝恩斯却十分痛苦。 他很想问。 这一切是为什么。 但没人给他答案。 而且他的手下,包括约翰逊,都吓坏了,钱不钱的无所谓,现在他们就想离开这个魔鬼的地方。 在出了魔鬼井后,他的人因为离开了大部队,又遭到了雪怪的袭击。 由于是猝不及防的被袭击,贝恩斯一下失去了大量的人手。 他带人拼命反抗。 但被大雪怪一一击败,击杀。 普通三五颗的铳子儿根本奈何不了大雪怪。 但整装列伍,却又失去了机会。 被埋伏就是这样的下场。 所有人都死了,就他活了下来。 最终,贝恩斯只看到在雪山丘岭上的一个背影。 贝恩斯知道,这是那个人刻意放过了他。 但他丝毫不开心。 “这算什么?这算什么?如果不关心我,就让我死掉算了,我所有的人都死了,就让我一个人活下来,你很残忍。你很残忍!你以为这件事,这样就完了吗?不会的,我会一直盯着你,我会一直注意你!我不会同意结束的!有本事就杀了我!” 但是,什么动静也没有。 回答他的,只有寒冷的风。 贝恩斯终于回到了山下。 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回国。 回国后,他创建了奈毛斯特集团。 …… 第1章 姜是老的辣 秋天。 这是深秋。 在共京,已经是很冷的时候了。 寒风吹下落叶,到处都是秋风萧瑟,寒意入骨的感觉。 几片叶子随风摇摆,落到了地上。 在北都南门街口,一个女孩哭着从院门里出来,她一袭破败的棉袄,里面露出已经不多的棉花,都发黑了。并且,这件棉衣十分单薄,里面的黑棉花也跑了很多,已经不能很好的保暖了。 在旁边,一个捡破烂的老头眼中忍不住流露出了一丝心痛。 他调理一下自己的姿势,用一种沙哑磁性的声音说:“又给家里欺负了?哭成了这样?” 女孩儿止了止泪,她没说话。 有些人,有些事,对亲人,对朋友,都不好说,更何况是对一个只是亲切些的老人。 如果不是实在没有人,如果不是这个老人恰好一直在这,如果不是……她未必会在这儿哭。 “我没事,是风迷了眼,我,我要回去了。” 她说着站起来要走。 老人拦住了她。 “等一下。” 他取出了一个饼,饼子是灌了鸡蛋的,十分鲜香,上面还有葱花。 小女孩口水一下子就止不住了。 她早已经空空如也的肚子受不了的发出响动。 女孩忍不住脸红起来,她先行了一个礼,说了一声:“谢谢爷爷。”然后小跑离开。 等女孩走了,一个人来到了老人身后。 “那个饼他最多只能吃一两口,你怎么想的,为什么不让她在这里吃完呢?” 这个人一身宽厚的大衣,打着围巾,一顶西极礼帽,手边放了一个皮箱子。 他的脸上还有一副厚厚的粗边眼镜。 倘若拿下来,他的脸大约能年轻十岁。 老人没看他,他知道这是谁。 “你总算来了,我都差点以为你忘了你和老夫商量好的事了。” 那男人轻轻坐下,笑着道:“商量好了的事情怎么可能不来,这不是有很多俗事缠身嘛,我也是没法子。” 老人哼了一声,道:“就为了这事?” 他说着摊开了一张报纸。 这是最新发行的中土人民日报。 虽然有些粗简,但内容十分充足。 报上散发着一种沁人心脾的油墨味儿,常在桌案边的人一定会喜欢这种带着松烟味的油墨香儿。 上面有一条消息十分引人注目。 中土考古队四队在西北考古发现了重要的文物,一开始以为是墓葬群,但经研究后发现,这些人其实都是盗墓贼,他们尽数死于此地的防盗机关。 据说此地是昔年大乾的将军,一等将军西北都督连饭勺连大将军的宝藏。 连饭勺被大乾第四帝下旨赐其自尽。 其中一条罪名就是他在西北纵兵劫掠。 现在看来。 纵兵劫掠不重要。 你收敛了这么多财宝不上缴不上报,没给上面分润点,这才是罪该万死的理由。 这批财物太多了,所以考古队在当地十分辛苦。 一要做学术研究。 二来就是防盗了。 不仅是防那些专业的。 也要防本地一些的民众。 西北这个地方,老百姓太苦了。 可以说几乎是要穷疯了。 一条裤子一家人穿。 很多人下地怕坏了裤子鞋子,都光着在地里干活,远远一看,就像白色的肉虫子,在田地上移动。 现在这些穷人一下子看到考古队在地下发掘了那么多的金银财宝,哪有不疯的。 所以一段时间里,这真的很疯狂。 即便这是国家负责的项目,但在穷疯了的人面前,啥也不是。 老头子取出了一些烟叶子,塞到烟杆里,点上了火,美美的抽了一口。 他徐徐吐出了烟圈。 “你小子,手挺狠的,五灵门是给你灭绝了吧?” 男人听了这话笑了。 他双手无奈的一展,说道:“老爷子,我在你眼里就是这模样的吗?和我有什么关系?他们是中了鬼门三重香,是连饭勺自己设下的防盗机关,倘若他们进去盗宝,有一点对连大将军的尊敬,也不至于此。但是他们毫无敬畏啊!觉得人死了就百嘛不是,一点也不尊敬死者,结果中了连饭勺用的鬼门三重香。我也没想到,连饭勺在一些重要珍贵的宝物上涂抹了鬼门三重香,再在香上抹一层薄油。平时没什么事,这些油会把香给封印起来。但如果有人在不知情下去触碰这些珍物,就会磨掉薄油,让香气散发出来,这香气十分淡薄,不引人注意,等到中了毒,也就晚了,是一种极其强大的慢性剧毒。” 鬼门三重香可怕就可怕在这里。 你刚闻一下这毒是没什么的。 但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直闻,一直闻,就会出问题,当你发现自己中毒,一切已经不可挽回了。毒不发,你都不知道怎么回事,等毒发了,手软脚软,力不从心,整个人只能瘫倒在地上,连一口气也都快喘不上来了。 最后,只能这样,慢慢儿的死掉。 所以。 五灵门的人几乎全死了。 坦白说。 他们其实可以不用死的。 只要他们多一点尊重。 有一些谨慎。 可惜。 没有。 他们大约是觉得自己了不起。 连魔鬼井都闯过来了,不是第一第二,也是第三第四,区区连饭勺算得了什么? 结果,就栽在了这连饭勺的手上。 大风大浪都过来了。 什么机关陷阱都避过了。 结果。 小小一个鬼门三重香。 就全栽了。 老人笑了。 “那么说你应该很爽了,想杀的人都死了?我就知道,你这个人心眼小,敢来挖你的坟,一个也别想好。清溪派散了吧?马家也完了,被当旧军阀给消灭了,就连这五灵门也逃不了你的手段。你这人,到底是心狠,不过会不会太绝了啊?” 这男人,自然是刘醒非。 他一脸恬静的表情。 “仍然有两个人活了下来,我没把事做绝,不管什么时候,我都留有一线生机,那些人之所以没活下来,关键是他们自己的贪念……这能怪谁呢?” 老人轻蔑的一笑。 别忘了。 你刘醒非从前是一个什么人。 说贪婪,难道那些人再贪,还能比你更贪婪吗?关键只有一个,你活下来了,直至于此,直至如今,才可以这么站着说话不腰疼。 “不过,不管怎么说,你至少来了,找到地方了吗?” 刘醒非道:“找到了,一会儿去和这里街道办的一位李主任联系,她那边会为我安排房子。” 老头一喜。 “那感情是好,一会儿,这里就要拜托你了。” 刘醒非摇了摇头。 “别那么说,我看你干得好好的,为什么一上来就让我接手?” 老头长叹。 “你看不出来吗?我是老头子了,谁别人的母亲待见我啊,我在这儿掏心掏肺,但小丫头仍然不喜欢我……拿我当外人。” 刘醒非撇了一下嘴。 有些话,他不好意思说。 但是,需要明说吗? 你一老头模样,捡垃圾的,哪个女孩能喜欢他?再亲近也要犹豫三分,不到生死关头,怎么可能亲近得起来? “你一直在旁边看着,怎么还看成了这样?” 刘醒非在旁边问。 老头叹气。 “我能做什么,现在,新共中土人民共和国的国运太恐怖了,气运何止如龙,每次都是不可收拾,不可思议。我给压得,你看看,即便是强大如我,现在也只能靠捡垃圾活着。像我这样的情况,你自己说,我能做什么?” 刘醒非感应一下。 的确。 新朝算了。 虽然小兴一下,现在也就犹有一丝余地,但也不过是苟延残喘,和目前的新共中土共和国是没法比。 新共中土共和国其实就是从前的穷党。 一年前。 穷党和新朝收复了北关。 把东岛主力驱逐出了中土。 转过头,穷党和新朝就打了起来。 双方投入了三十万兵马,打得不可一世。 最后是穷党笑到了最后。 一发不可收拾的穷党在此后,完成了中土大会战和乾都大会战。 前后是一直消灭了新朝五十万,六十万,五十万,共计一百多万,最强的大军。 注意,是全歼。 新朝好不容易聚集的,最为能打的中央军,嫡系军,几乎是为之一空。 大总统的位子都在动摇。 整个中土。 北方这一大半已经进入了穷党的天下。 随后。 穷党一发不可收拾的。 席卷了天下。 最近才立的国。 也就是人民当家的新共中土共和国。 新共当家,国中百废待兴。 刘醒非也算聪明,赶紧的捞了一个考古工作,在新共扎下根来。 坦白说。 值此之时,逃离,似乎是一个极好的选择。 但放眼大局,就可以发现,离开容易,但只能讨一时的巧。离开了,再回来,就麻烦了。也许看在钱的份上,会对你大开方便之门。 但是。 注意。 不管怎么样,在别人眼里,你始终都是外人。 在关键时刻,你就得完蛋。 所以刘醒非选择仍然留在于此。 这样可以借助新共的国运。 可以预测。 未来新共的国运必然十分可怕,强大不可思议。 到了那时,想要一张新共的公民证,那就难喽。 你可以获得地区证,长居证。 但这和公民证是不一样的。 像是跑国外去,往回跑,最多也就落一张长居证,想要公民证,那是要讲究一个过程的。 别以为认了外国籍就好。 只要你扬了外国籍,立马给你换证。 表面上你可能享受一下外国人的待遇。 可实际上,你丢掉了成为国内自己人的机会。 国内公民证。 这可是享受大国气运的宝贝。 如此庞大的潜龙国运,自然十分了得。 这老人看上去一副人样,其实早不是人了,一身诡异气息给压抑得不得了。 他原本就要死了。 现在又给国运压制。 简直比普通人还要普通人。 也难怪他对目标人物十分关照也是什么都做不了。 怪不得他对刘醒非十分怪责。 觉得他来迟了,来慢了。 “好了,我回来了,我会盯着这一家子的,是老徐家吧!” “对。” 北阴老头十分快的说道:“你是不知道啊,这一家子十分的偏心眼,只知道关注那个叫徐华龙的男孩,根本看不起这个女孩儿。” 这里徐氏一家已经没落了。 老徐家一家子都是给一个叫罗紫山的男人家打工。 罗紫山据说是从前大罗的王族。 自打大乾灭国后,罗家又抖了起来,在乾都经营起了好大势力。罗紫山此人眼光不错,对穷党进行了投资,所以新共得了天下,进了乾都,改乾为北,此地又叫了北都,也叫共京,罗家仍然能够安稳的过日子。 但从前的日子毕竟是不行了。 这让徐家有日子也不好了起来。 开源差点,也就节流了。 这节省下来的,就一刀砍在了徐华凤的头上。 没办法,此时男尊女卑的观念仍然十分严重。 生了儿子能传承家业。 能延续香火。 相比之下,女孩再好,长大了也是给别人家当牛做马的。 这就导致了徐华凤这条北阴眼中的潜龙,日子过得很不好。 刘醒非一眼看过去。 他忍不住笑了。 “真有意思,这个徐家的一子一女,女儿可以生孩子,反是这个男孩却是一个无子嗣的命格,治都没得治,难怪你要我出手帮忙,我要不出手,这女孩的下场殊不乐观,到时儿子废了,女儿也没落好,老徐家怕是真的要完呢!” 难怪北阴要自己过来帮忙。 徐家的华龙,华凤,两个孩子。 一个命中无子,连女儿都没有。 另一个呢,是命苦。 需要有贵人庇佑。 不然,纵能生孩子,这命苦啊,生下来的孩子也没好下场,不是早夭,就是命短。 一个小孩子,太容易出事了。 一场生病,一次拐卖,随随便便就可能死掉了,或是找不到了。 这徐家。 就这个喜男恶女的毛病。 到时千辛万苦投资的儿子一直无子。 没有注意到的女儿一生辛苦。 到最后,两个孩子,一个后也传不下来。 北阴妙算,眼毒。 他一眼看出来了。 男娃,天生的,就是没娃的命,救不了的。 反而这个女娃子不一样,天资好,身体好,也能生孩子,就是命格不好,一生悲苦。 这样的命格倒还好,不是没救。 只要有贵人庇佑就可以改命了。 所以他才看上了刘醒非,要利用刘醒非的高贵命格来拉自己的后裔一把,让北凉一脉的血脉不至于断绝。 刘醒非此时当面看了面相,这才算明白北阴的心意。 他知道自己终究是被算计了。 说白了,是自己的气运给北阴算计到他老徐家了。 这世上,金银财宝,武功秘籍,虽然珍贵。但更珍贵的却是一个人的气运。 你有气运,乞丐都能当帝王。 你没气运,财阀都能混到破产。 一念于此,刘醒非终于明白,什么叫姜是老的辣。 不过事已至此,也只能认命了。 第2章 母老虎,李主任 刘醒非发现自己给算计了。 但又能有什么办法。 他这一生,一直都在讨巧,占便宜。 没想到给这北阴给阴了一把。 不过。 无所谓了。 时至于此,他也不是赔不起的人。 被算计了就被算计了。 一个人的格局要大。 如果你永远只想着自己占便宜,而不肯吃哪怕一丁点的亏,那对不起,你这辈子也就那样了。 吃点亏怎么了,总有赚回来的机会。 和北阴说了一声,刘醒非去办事了。 新共的国运太可怕了。 刚成为超人没多久。 现在刘醒非又是只能过普通人的生活。 他要按普通人的规矩办事。 再不能仗着本事肆意乱为了。 一路无话。 刘醒非来到了街道办事处。 一进去,全是看起来笑却暗藏审视的眼睛。 在这一群人中,刘醒非好不容易找到了主任。 意外的,没想到。 这街道办事处的主任,竟然是个少妇。 此女身材十分丰腴,多一分就是胖了。 现在是肉得恰到好处。 白衬衫,粗布裤,简简单单的打扮,却有一种树上的桃儿,熟得要透了,随时有可能从树上掉下来的感觉。 一抬眼。 刘醒非和那女人心里都打了一个突。 两人不由一起用眼神说话了。 “老虎精?” “妖男?” 刘醒非不乐意了。 在我身上栽赃? “你几个意思,我是人,哪里是妖?” 母老虎一笑。 “装,再装,你身上的妖气骗别人也就罢了,怎么能打得了我的过门?这妖气你想骗过谁?” 刘醒非顿时无语。 他的身上,别的也就算了。 但他的女儿,一只大蜘蛛在他怀里呢。 这是怎么藏也藏不住的。 也不怪此女能够发现。 “好了,自己人,算了吧,想了要拆穿我,大家一起同归于尽吗?” 看刘醒非自认了下来。 女人一笑,也不计较了。 都是同类。 同为异类的类。 都在讨生活。 何必相互为难呢? 双方通报了姓名,顿时明白了底细。 “好家伙,你是从那艘鬼花船里出来的船主?” 我说怎么一船子鬼,原来是伥鬼,背后是这母老虎在主使一切。 女人也明白了这个人的底子。 “你是当年从我手上逃出去的……还抢了我的花魁娘子?你也不简单啊,当时还是个普通的小凡人吧,居然能够活到现在,一定是用了什么秘法,我说一身的妖气呢。” 虽然这位李主任有些咬牙切齿。 不过毕竟是当年事。 人,始终要朝前看。 以后说不得还有合作呢。 而且。 不得不说。 这么些年了,李主任一直守身如玉,也的确有些饥渴了。 但她不能碰普通人。 她毕竟是妖,还是化形有成的大妖。 和凡人发生关系,凡人可承受不住她的索取。 但眼前这一个,谈情说爱免了。 但可以止渴啊。 “算了,以前的事不提了,有什么需要帮助的?” 刘醒非原本以为要用钱开路。 不过既然是朋友,那就开门见山了。 先是一封介绍信。 没这个,地方上很难落实。 现在出门在外,干什么都要用到介绍信。 要确定这个人是什么人什么身份,防止新朝的敌特搞破坏。 这不是在开玩笑。 新朝败的太快了,也太突然了。几十万几十万的军队被全歼消灭。 在收复的领土里,那是泥沙俱下,什么都有,很多新朝的败兵和人,根本跑不了。 跑不了怎么办呢? 自然也就潜伏了下来。 所以这介绍信,担保人制度,就很有必要了。 李主任接过看了,忍不住眦牙。 “考古,你还真是专业对口。” 刘醒非微微一笑。 “混口饭吃而已。” 李主任在介绍信上盖了章,道:“说的对,我们都是混口饭吃。” 时代不同了,过去,打生打死,但到了现在,一个个都是天道欲除之而后快的! 顶在同一片天下,都是在苟且偷生。 不过,一些情况仍然是需要了解的。 李主任虽然换了皮,但工作上的事可不敢耽误。 “按理说,你是考古的,那你的地段应该是张家园街道办,怎么来我这南门口子来了?” 张家园。 很多古董行都设立在那儿。 旁边就是琉璃厂。 搞古董的,按理儿都在那一片的。不是张家园,就是老锦街,怎么反而到南门口子来了? 刘醒非叹了口气,道:“答应了一个人,要就近照顾他们家一下,所以到这儿来了,不到眼皮子跟前待着,怎么能照顾得到人家?而且我的工作是考古,有时得出差跑野外去,如果我住别的地,那什么也干不了。” “说的也是,让你照顾人,这人面子不小哇,哪一家的,我认识不?” 李主任要摸摸底。 “你肯定认识,前些年,有一个人,叫许大眼的回来了,是不是有这事?” 刘醒非也不隐瞒,有什么说什么。 李主任眼瞳一缩。 别人不知道,她能不知道吗? “这个许大眼有点问题,他是从关外跑回来的,当年抛弃了妻子儿女,一下子就消失不见,这些年的情况很可疑啊。也就是没证据,再说他老婆在罗家做活,我们多少得要看一下罗家的面子,罗家为国家奉献了很多,上面有打招呼,在一些不重要的事情上给他们一些面子。” 许大眼有没有问题? 有。 但对于当前的新共来说,只要不是敌特,不是曾经在东岛那边挂号,指当了东岛军名下的伪军,白狗,那还是可以暂时放一下的。 至于许大眼的问题,很简单。 这个人早年在当时的乾都,杀了人,逃跑了。 他一口气跑到了关外。 能干什么? 土匪。 只是后来这人回来了。 他所在的土匪群也没什么消息,不好查。 毕竟,人可能都死了。 所以许大眼暂时没大毛病,不好抓起来的。 新共呢,现在是要稳定。 所以也就放了此人一马。 至于说从前的杀人案,那也是狗咬狗。 说是许大眼赌钱,结果输了不认,给人逼着就把对方杀了。 一个个都不是好东西。 自然也不去计较了。 许大眼不是好东西。 难道给他设局,想要在他身上打主意的赌场打手就是什么好人吗? 刘醒非笑了笑,道:“许大眼子不是好人,我哪里能不知道呢。但这个人的老婆孩子是无辜的,特别是他们家的那个小女儿,这许大眼家啊,重男轻女,以前孩子妈一个人时还好些,偏心,也偏得有限,当哥的吃肉,女孩至少能喝一点汤水,可现在许大眼回来了,连点汤水也没有了,人家请我帮忙,就是要暗中照顾这个小丫头。” 李主任来了兴趣。 “不宜这事?不对,重男轻女我也理解,从古至今都这么回事,但怎么会有人要你反过来重女轻男呢?” 刘醒非神秘地笑了。 “天机不可泄露。” “呀,你这个死鬼,跟我打什么马虎眼,快给老娘说!” 李主任说着,就用上了二指禅。 刘醒非身子一扭,心里暗惊。 母老虎就是母老虎,别看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其实手上狠着呢,特别是刚才的话,也不简单。 对于一个女人而言,说话这么糙,好吗? 刘醒非还是说了。 许大眼俩孩子。 男娃子命中无子,女娃子命里带苦。 不过,命中无子不可治,命里带苦倒还可以挽救一下,也就是找贵人托庇。 李主任也叹息起来。 “这世上说来说去还是女人的命苦,人家让你照顾一下,你可得照顾好了。” 既然如此,她也就实打实的说话了。 “你说这许大眼子一家在49号四合院里住,这院子从前是一王府的别院,听说啊,是一个大乾王爷安置自己妾妃的院子,咱也不管,现在是咱的了。不过可惜,这里面住的都是一群妖魔鬼怪,打头的就是一老太太,该懂的你懂,我就不说了。” 刘醒非点点头。 他哪里不明白。 这是在暗指,老太太就是旧时妾妃。 估计吧,啥也不是,甚至可能就是一个小三。真要是什么王爷的妾妃,能把人一个人的扔下来吗? 都给扔下来了,可知是王爷不在乎的。 别以为男人说什么好听的就是爱。 爱一个人,不要听他说,要看他做。 真爱一个人,要走也是要带在身边。 怎么可能这样的丢下来? 既然丢了下来,那就是不在乎。 李主任感觉对女性总是留有余地。 哪怕是这个老太太,也不想说什么难听的话。 “这里主要是住着武钢厂的工人,是由杨将军组织建立的。当年,杨将军在关外组织大战,当北关大战结束后,就是他组建了北钢厂,为我们军队打赢中州会战,北都会战,立下了大功。后来我们收复了北都,就在此地建立了一个重军工厂。这个四十九号院子,主要就是住军工厂的工作人员。排第一的,就是武钢的技术骨干,尹一夫。” 刘醒非脸上不好看了。 “这人怎么起这个名字?” 李主任有些不解。 “这名字怎么了?” “啊,没什么!” 刘醒非暗中摇头。 什么玩意,跟我从前一个名字。 只是现在倒不好发作。 “另外,还有刘世可,阎基,何大乾这些人,刘世可和尹一夫都是武钢厂的人,何大乾也在武钢厂当厨师,不过这个何大乾有些问题……我不说了,你以后就可能会发现的。” 说话间,李主任已经把刘醒非带到了四十九号大院。 打门口蹲着一个男人。 他戴着一副缠了黑色胶布的眼镜,整个人精瘦儿的模样。 正注视着每一个打门口过的。 当他看到了李主任,立刻一蹦似的跳起来。 “哎呦喂,李主任,哪阵的风把您给吹来了?” 李主任一副正规模样的说道:“这个是院里的阎基阎大爷,他是新成立的武钢小学的老师,原本是教语文的,现在暂时代教数学,阎基,认好了,这一位是国家考古队四队的刘醒非老师,他将来住我们这个院子,虽然他住后院侧厢房和两间倒座房,但你能照顾要照顾一下,别让尹一夫他们几个欺负了他。” 阎基忍不住跳脚。 “他们一个厂的,我就一小老师,现在职位都不稳,我怎么照顾啊,谁照顾我啊!” “行了行了,你们里面的猫腻我都知道,我只是不想理会,不是白痴,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们是不是在暗中对付何大乾?也就是何大乾不和你们计较,不然早把你们收拾了。” 李主任知道。 何大乾也是一个狠人。 很不好对付。 要不。 这个院子里的人需要团结起来去对付这一个人吗? 看起来小小一座四十九号院,其实藏龙卧虎,都不简单。 尹一夫看起来憨厚老实,其实阴险得一批,是一个地道的老六,有什么事都喜欢挑别人打头,然后他才出来装大瓣蒜。 刘可世瞧起来五大三粗,其实是肌肉发达而头脑简单。 他简直就是尹一夫的傀儡,被尹一夫耍得跟猴一样却犹自不知,还自以为是呢。 其中还有许大眼,何大乾之类牛鬼蛇神。 这个大院,要是一般人,李主任还真不敢让他住进来。 但既然是刘醒非,那该注意的其实就是别人了。 说话间,李主任已经带刘醒非进入里面了。 一个男人正在教育他的儿子。 那人正说什么,一看刘醒非,顿时一惊。 “你怎么来了?” 他不由自主的问。 李主任回头:“你跟何大乾认识,怎么之前不和我说?” 刘醒非尴尬一下道:“我不知道,他是何大乾,当时他叫何勿生。” 李主任道:“好啊,何勿生,你说你叫何大乾,你这身份是在造假啊?” “没没没,”何大乾连忙解释:“我过去跑海,后来落水,失了忆,哪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啊,你听我过去的名字,勿生,我就不该活过来啊,我当时是真想死的。这不是后来想起来了嘛,当然要改回来啊!我就叫何大乾,我没辜负组织啊!” 李主任想想也是。 “算了,你孩子都生下来两个了,老老实实生活吧,别一天到晚的教训孩子,雨生这孩子还是不错的。” 何雨生立刻眦牙裂嘴的笑了起来。 结果又被何大乾打了一巴掌。 “这孩子,整天一副傻样,快去练切墩子去。” 何雨生摸头起来,一边往厨房走去,一边还看李主任。 李主任也忍不住摇头叹气。 “挺好的孩子,就是……” 她说不下去了。 人人都知道。 老何家这个娃,就是见不得女人。 特别是像李主任这样熟透桃儿的女人。 何雨生看到就和傻了似的。 李主任告诉刘醒非。 “他们家还有一个闺女,何大乾这点挺好的,没有重男轻女,现在那女娃儿在外面上学呢。” 何大乾现在有一男一女两个娃儿。 男娃娃何雨生和他学厨艺。 女儿何雨淋,在上学。 有点反过来了。 但其实,这里面有说不出的苦衷。 第3章 何大乾夜会刘醒非 何大乾早期是两个孩子都供着去读书的。 甚至何雨生要早早的入了学。 奈何。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学校这种地方安排了很多女老师。 何雨生虽小,但面对很多,这种一看就是从女校出来的女老师,一下子沉醉了。 有些女老师,甚至仍然是学生时期的衣服。 短发,蓝衫,黑裙,白袜,小布鞋。 那种清脆萝卜水淋淋的气息,怎么能不让人沉醉呢。 何雨生第一时间就流鼻血了。 然后……他偷女老师内衣给发现了。 学校不声张。 但退学是一定的了。 这真是不可宣扬的家丑。 所以,何雨生不是不给上学,是他的名声已经臭了,与其上学时的尴尬和出丑,不如回家当厨子。 用何大乾的话。 拥有一门手艺。 也许发不了什么大财,但不管什么时候,总也能让你活下去的。 另一边。 一个高材高大,倒三角肌肉的男人从屋里步出。 “李主任,您怎么有兴致上我们这儿?” 他说着话,但一双眼睛,却是无时无刻不放在刘醒非的身上。 李主任胸脯一挺。 虽为女子,但母老虎的气势一下子就上来了,哪怕艳若桃李,也仍然让尹一夫不敢多看一眼。 “老尹,你出来正好,先和你说一下,这是国家考古队,四队的队长,刘醒非同志。他现在要住我们这个院,目前安排是在后院右厢房和往后两间倒座房。” “什么?” 尹一夫心中大震。 这四合院的房子,是越来越少。 每一间,都有人盯着的。 他尹一夫就没少打过主意。 但现在和旧社会不一样了。 现在,一切责任直接落实到了基层。 街道办是盯着家家户户。 搞得尹一夫很难受。 没想到,这么快,来一个人,直接要了三间房,后院的房源一下子就去了一半多。 往后的房子搞起来会越来越难。 “李主任……” 尹一夫往前,小手轻轻,不碰皮肉,拉着李主任的衣袖,往旁边走了一二三步。 “李主任,我们院子里人多家大的,马家和老阎家人口都不落少的,还有刘家,您这么快把空余房给分了,那我们其余人家以后怎么办啊?” 李主任美眸一翻白。 她回瞪了一下道:“房子是当时分好的,一家家,一户户,当时没意见,现在吵吵起来了?生孩子没个谱,逮着就不停的生,刘家三个儿子吧,阎家更过分,是四个,老马家把老婆接进来了,儿子小马马进良又是要娶妻生子,这是想生几个,照你们这样,多少房子都不够用的!现在人家是国家部门工作人员,也就是现在国家初立,很多政策没有落实,不然人家迟早得是一个大教授!一个教授,在我们这落三间房,过分吗?好了,你不要说了,把事情和大家说一下,我就不费那个嘴皮子了,让大家理解一下,刘队长是文化人,别欺负了他,那我可不答应!” 尹一夫无奈道:“是,是是。” 他目送刘醒非和李主任进了后院。 眼中的神色,逐渐冰冷。 想要尹一夫不对付刘醒非。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他虽然碍于李主任的面子,不敢明面儿的上,但他尹某人是什么人?正面不行还不能背后下手?到时找几个傻的冲锋陷阵,他在后面捡便宜,何其美哉。 后院,有一个人在晒太阳。 暖暖的阳光,让这个女人很舒服。 突然,她睁开眼睛,看到了李主任。 不过此人并不认得李主任。 所以她立刻从躺倒椅上跳起来。 “你谁呀,来我们大院干什么?” 李主任看了她一眼。 一个中土女人。 一个中年女人。 原本大概是瘦的。 但北都的米养人。 所以这女人应该是胖了。 现在还好点,最多只算是丰腴,但若再胖下去,大约就像猪了。 “闭嘴,啥也不懂的贱皮子,才来城里吃了几天米,就像狗一样的乱咬人!” 一个老太太从后院主居室走出来。 她走路需要扶墙,手上还提了一条拐杖。 虽然老是老了,但人瘦得十分精干。 一点也不虚。 虽老。 但瞧着仍然能够活个十几二十年的样子。 “哟,这是吵到您了?刘队长,这位是院子里年岁最大的熊姥姥。” “熊姥姥,这位是国家考古队的四队队长,刘醒非同志。” 熊姥姥眯眼看了下刘醒非。 眼中渐渐起了一丝忌惮之色。 她阅人无数。 什么人,打她眼一过,也就明白了八八加一不离十。 但这一个,她怎么也看不透,想要揣摩一二,心中顿时发寒,直觉告诉她,不可以再这样下去,会有危险。 “哎呦,我这头又疼了,李主任,我回去休息了,你们随便吧!” 熊姥姥一扭腰,以不属于她这年龄模样的灵活离开了,一头就钻回了屋子里头。 那个晒太阳的女人则是扭着她那个大腚,摆开胯子骨,一连小跑的离开了。 李主任冷冷的看了她一眼。 她一眼看出,这女人的秉性。 这人应该是老马,马连良的老婆张桂花。 从乡下来的,还是找自己办的手续。 虽然是个乡下女人,但又不算是乡下女人。 正经的乡下女人应该比较憨厚一些,老实一些。 可这一个,一看就是各种流俗恶习的模样。 不是一个好人。 四十九号院本来就卧虎藏龙。 现在多了这么一条大龙鳅,不知得钻多少浑泥水出来。 不过,想想旁边这个人,她也就不说什么了。 把钥匙一交。 李主任道:“钥匙给你了,这三间房你自己打扫收拾吧。如果要装修,我们街道办也可以帮你联系人解决。” 刘醒非毫不客气,一一把门打开。 不出他的意料之外。 每一间,都不堪使用。 家具老,地面脏,到处是小虫子在爬来爬去的。 湿气重,霉菌多,一股微尘鼻尖堵。 李主任看出刘醒非的不满。 “没办法的,大杂院就是这条件,你也别挑,你既然选择了这里,就这条件,我把话放这儿,你不想要,到处有的是人想要,我要是把话风放出去,前院阎基家的和中院刘可世家的能人脑子打出狗脑子来。” 刘醒非点点头。 他叹息一声。 伸手取出了一张符纸。 这吓了李主任一跳。 新共国运昌隆之盛,还能让你玩花活吗? 刘醒非解释:“这是用神力,也只是做一些微小之事而已。” 然后李主任也就明白了。 刘醒非用此一符,能做的,也就是打扫卫生而已。 最多,除尘,去灰,消霉,别的就什么也没了。 但随后,刘醒非放出了两只蜘蛛。 这两只,按理说是小蜘蛛,但不管哪一只都有人拳头大,让人一看就以为是蜘蛛成精了,胆小的女孩恐怕是要大叫的。 有了这两只小蜘蛛,到处的在天花板拉丝结网,很快,刘醒非就能看到,在屋限里,有点眼力劲的虫子都在往外跑。 李主任忍不住笑了,拍了刘醒非一下。 “行呀,你这小家伙,手上还有这能耐啊?看来是不用我帮忙了。” 刘醒非忙道:“不,我刚才看了,这里厨房没有通气管,一做饭这油烟气怕是会往四周散去,影响邻居。所以我需要一个往上排气的烟筒,另外,这里取水很麻烦,我想接一个自来水,最好再砌一个屋内的厕所。” 李主任道:“这个我可以帮你,大约需要二百块新共币,你应该有吧。” 刘醒非笑了。 他没说话。 但李主任已经明白了。 “行,这事我帮你跑,到时再给你修屋子,不过这样一来你最近怎么办?住招待所吗?” “行吧。这次啊,就算认门子了。” 把门锁上。 二人就要离开了。 临到了中院。 尹一夫过来说话。 “怎么样,刘队长,有没有看上我们这的房子?” 这话一出,在中院的,很多人目光都转了过来。 刘醒非正要说话。 李主任已经说了。 “当然是看上了,只是房子年久失修,有些霉味,所以要重新装修一下。暂时刘队长会住招待所,怎么,尹一夫,你有什么意见吗?” 李主任这话,摆明了就是给刘醒非撑腰。 暗中的含意就是,这个人是我罩的,你别乱打主意。 尹一夫心中暗恨,脸上却仍然是春风拂面。 “那感情好,我们就等着以后刘队长搬过来和我们大家当邻居,也好提升一下我们大院的人化素养。” 二人步出院子。 李主任看也不看,对刘醒非道:“瞧明白了吧!” 刘醒非微微一笑。 “的确,没想到民间亦有卧虎藏龙,果然厉害。” 李主任笑笑道:“他们顶多只能算城狐社鼠,你才是真正的过江真龙,我不担心你斗不过他们,只是要注意方式方法,别把事闹大了,那就不好了。” 她李主任也是要形象要政绩的。 刘醒非道:“放心。” 二人说着就走了。 虽然是一个异人,一个大妖。 但在新共的庞大国运下,二人什么妖异也施展不出来,只能做普通人,在这里生存。 倒是有一个人,有些忧心忡忡。 这个人自然是何大乾。 “爹,你怎么了?” 旁边何雨生仍然傻傻的在问。 何大乾一巴掌就抽过去。 “滚边去。” 他这模样一直持续到了何雨淋回来。 何大乾对儿子不怎么样,总是一副严父派头,但对瓷娃娃一样的何雨淋真的是疼爱到了心尖子上。 先是把小女儿来了个抱起来,举高高,转三圈,再搂到怀里,用毛糙的下巴逗着女儿玩。 “爹你好讨厌!” 何大乾忍不住哈哈大笑。 旁边何雨生眼睛都快翻白了。 这臭老头,对我一个态度,对妹妹又是一个态度。 入夜。 四十九号院。 一个人影从中院的一间房钻了出来。 这个人来到了一棵大槐树后。 又有另一个人过来了。 这人身材高大,但动作却十分灵活,人在地上走,一丝一毫的声音也没有不说,更是一个快字,一道影子,一闪而过。 若有人过来,就能看见。 一个是尹一夫。 另一个是张桂花。 两人一靠近,立刻就抱在了一起。 尹一夫身体极好。 但现在是新共。 所有的红楼楚馆都给封得封,关的关。 他上哪儿发泄去? 又有哪个女人愿意和他好。 毕竟他虽有一些钱,却也不可能大手大脚白白花出去。 所以,这世上留给他的选择并不多。 一番急抖擞之后,张桂花道:“死没良心的,你上次说的话还作数吗?” 尹一夫道:“什么事,怎么就不作数了,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了?” 张桂花道:“房子,我们家的房子!” 张桂花的丈夫是老马,叫马连良。 马连良是一个乡下人,带儿子进城打工。 没想到赶上了好时候。 这不,从乡下人一下子变成了城里人。 还分到了房。 刚开始,这父子俩住最中间的大房,是挺好的,也完全住的下。 但是,后来,这父子俩把张桂花接到城里来,独一居的房子虽大,却也嫌小了。 往后。 儿子马进良还要结婚,生子,家里人口会激增,这么一来,就算独一居的房子再大,也是会嫌弃小的。 原本尹一夫是说要给她们马家搞房子的,但现在看好似有些不靠谱 “你别急,不就是一个什么考古队的人嘛,有什么了不起的。这帮文化人,我知道,臭清高,了不起,其实百嘛不是。只要给我点时间,我保准让他灰溜溜的滚出这四十九号院。” “你说真的?” 张桂花有些不信。 “你怎么不信,我让你不信,我让你不信!” 尹一夫大怒,立刻再施手段。 别说。 这尹一夫正在龙虎之年。 是龙精虎猛,有使不完的力气,用不完的劲,折腾一次又一次,一停下来感觉又有力气了。 真是不服不行。 而马连良早就不行了。 让张桂花憋屈的不行,现在给尹一夫一开发,那立刻是止不住的痛,骚不完的痒。 二人这叫珠联璧合。 却在这暗夜中,有一个人直接出去了。 这人到了一个地方。 正是南门口子的招待所。 他没从门里面走。 那要和门台说话。 要报名登记。 他怎么可能答应。 但楼上已经开了窗。 有一个人已经在等他了。 男人一个飞纵,从窗中进去。 双足踏地,往前还滑了半米。 这身手,好似一条蛟龙在龙腾虎跃。 这个人不是别人。 正是何大乾。 安顿下自己两个孩子,何大乾立刻来找刘醒非了。 刘醒非关上了窗子。 他给何大乾泡来了一壶茶。 伸手一请。 何大乾叹了口气。 他坐下,喝了一口茶。 这是一杯早有准备的茶,水温恰到好处。 不太热。 也不凉。 温润的茶水,一下子消除了一天的疲劳。 何大乾忍不住赞叹起来:“好茶。” 说着,他看向刘醒非。 “你这家伙,现在混这么好。” 第4章 何大乾的请求 何大乾是一位武道天人。 然而可惜的是,他是旧时代的武者。 虽为天人,但一上来就发疯。 结果被苏文图强行镇压。 一个人被镇压在一张画里。 虽然一直活了下来。 但一个人的宝贵时间,就这样白白的流失了。 所以,何大乾出世后,不争了,不抢了,不闹了,安安静静,窝窝囊囊,像是一个普通人一样的娶妻,生子,过日子。 这算是被生活磨平了棱角。 哪知道。 他何大乾不管怎么样,也是一个天人。 天人的体魄,哪里是一个普通凡女可以承受的。 何大乾的妻子不仅要承受丈夫何大乾的旦旦而伐,更是接连为何大乾生了一双儿女。 一个妇人产子,是很消耗身体健康的事。 更不要说,给一个天人生孩子了。 哪怕此事中,她享受了何大乾无微不至的照顾。 但她仍然死了。 消耗干净了生命元气。 终究是死掉了。 何大乾因此,失去了自己最爱的一个人。 又或者说。 女人。 现在的何大乾,已经有些受不了没有女人的日子了。 他想要女人。 已经看上了一个女人。 可自己一走,剩下的一儿一女,那可怎么办? 儿子好办,自己传他手艺,无论如何他也不愁没饭吃。 但女儿呢? 没有自己,他的儿子能照顾好他的女儿吗? 所以,他来了。 一茶入口,甘香解渴。 “咦,好茶,还是你会过日子,哪像我,好好的日子都要过不下去了。” 刘醒非道:“喜欢我给你二两,对了,刚才相认,没给你造成麻烦吧?” 何大乾一副就是如此的模样。 “你还好意思说,你知道我现在有多为难吗?这日子是要过不下去了,我八成得离开这里。” “离开这里,不至于吧,玩这么大?” 何大乾一副你说呢。 鼻孔看人,深得精髓。 “不是,有这么夸张吗?现在你想跑,不容易吧!别半路给当特务抓起来。” 何大乾摇摇头,然后道:“我也不瞒着你了,我在这四十九号院被人盯上了,想要折腾我,我估摸着是尹一夫这贱种想打我娃儿的主意。” 刘醒非端起茶,十分优雅的品了一口,才悠悠道:“你女娃还小吧,他都要打主意?这么禽兽啊!” 何大乾几乎要跳起来给他一拳。 什么人啊,我这么麻烦,你却当笑话听,当笑话看?简直岂有此理。 亏我以前帮过你。 不过,现在,形势比人强。 他也就只好说明白一些。 “他看上的——不是我女儿,应该是我儿子。” 刘醒非好玄没一口茶喷出去。 “不是,那浓眉大眼的人,他有这癖好吗?” 何大乾拍拍脑门子,道:“不是我说,你这个人,怎么老往下三路想事情?那个尹一夫啊,他身体有恙,看着高大威猛,好像很行的样子,但我估计他从前得罪过人,所以腰子中了人手段,看起来是能行房,不过出水不出货,是生不出来孩子的,所以他想找一孩子给他养老送终,估计是盯上我家孩子了,现在正使手段想我走人……”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下来。 对方是很不堪,使用了计谋。 奈何,他也想将计就计。 刘醒非白了他一眼。 他一眼就看出了其中的猫腻。 何大乾是什么人? 武道天人。 哪怕被天地国运压制,但他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超级高手,想要一力对抗整个国家,军队,那是不行的。 但要说对付一个普通的和平中年汉,却是再容易不过了。 哪怕他暗中随意出手,也能做到暗送无常死不知。 高手想要暗算一个人,太简单了。 只要找到机会,靠近了,轻轻碰一碰,或走路时不小心撞一下,立刻给对方种下一道潜劲,在此劲的影响下,很容易破坏这个人的生机平衡。 哪怕这个人死了,送到了医院,让人去查,解剖的查,也是什么都查不出来的。 之所以不为也,此中必有缘故。 所以,答案很明显了。 “是美人计吧!” 刘醒非淡淡悠悠地说。 这一下,轮到何大乾止不住要喷水了。 好在是天人高手,到底忍住了。 “你,你怎么知道?” 他吃惊起来。 刘醒非道:“这还用说,你虽是天人,但我看你,早已经被红尘迷了心智,你现在一颗心里恐怕都是女人,只怕恨不能把头钻到女人裤裆子里睡觉。” 何大乾脸色变化,忍不住道:“闭嘴,你,你,你又能知道什么?这世道,姐儿爱钞,妞儿爱俏,你自己说,你看看我,我帅吗?我可不是你这小白脸子,脸嫩得和豆腐似的,一天天装小年轻,什么不做,小姑娘自己主动就上门来了,我被镇压太久了,大好的黄金年华,就这么水一样的白白流淌得了啊!搞得我现在一脸老树皮的模样,我是花了很多钱,才娶到的媳妇,可她却死了,这日子才有一个盼头,就又没了,反而要我天天照顾两个小屁娃,我过够了,我受够了,我不干,我要女人,我得有个知冷知暖的女人,我这日子才能过下去,你到底明不明白!” 何大乾自打退隐了,就想好好过普通人的日子。 他打小生活就过得很苦。 苦得比黄连根还要苦。 苦透了。 从小被人骂小杂种,小混蛋,人人都打他,骂他,在他身上丢石子,让他看不到一丝一点的希望。 就连唯一的白月光。 也是他仇人的女儿,永远也没有在一起的可能。 他行走江湖,也是一连的受欺负。 吃尽了一生的苦。 终于,他自悟地狱道,在不知不觉中修炼了一身盖世无敌的内功。 这才让他逐渐脱离了苦海。 此后,他又遁入王宫大内,当上了太监。 不要问他为什么当太监。 因为他是父亲与母亲偷情的产物,所以他被抓住,仇人自然十分恨他。 不杀,可以。 但却阉了他。 所以他早早就沦为了太监。 不过,后来这却恰好可以帮助他入宫。 直到,他修成了天人。 天人化身。 他终于拥有了全新的,完美的身体。但是他太跳了。 好端端的,跑去了找徐璧比武,最后被苏文图镇压。 一开始,刘醒非也是觉得荒唐。 你修成天人了就修成天人了,找一地方独自偷着乐不成吗?结果一下子就飘得厉害,被人镇压。 但若置身处地的站在何大乾立场上细想一下也就能理解一二了。 何大乾一生,一世一直吃苦。 好不容易才天人。 放纵一下,怎么了? 哪知道就踢了铁板。 虽然他很强,杀不了。 但苏文图直接把他镇压了。 几百年光阴,宝贵的时间,像白花花的流水一样,淌掉了。 现在。 天地,国运,双重压制。 搞得何大乾从外表上老得是一塌糊涂。 眼袋和大泡子似的,皮肤也老化严重。 这么一个模样,真是让人感觉到寒碜。 要不是他手上有着一笔黄金,想要讨个称心如意的老婆,真的是太难了。 别看何大乾这副模样。 但他讨的老婆却是清新文艺范儿。 漂亮得像水一样。 要不然何大乾能旦旦而伐!? 所以好消息是,老婆漂亮。 坏消息是,老婆漂亮,折腾狠了,玩坏掉了。 那怎么办呢? 有人看到这一点,给何大乾介绍了一个新的姑娘。 已经尝到肉味的何大乾……感觉有些顶不住了。 他知道,这是有人,并且极有可能,是尹一夫在用这个女人吊他。可他就是忍不住,想要把这女人吃掉。毕竟,他这个外表条件,想找个好看的女人,有些难的。 于是,他就把这些事,一五一十的和刘醒非说了一遍。 可怜他在北都日久。 但一个交心的朋友也没有结识下来。 这四十九号大院也是出了奇,见了鬼了。 竟然全是卧虎藏龙。 一个赛一个儿的都是人精人尖子。 看起来高大威猛的尹一夫,暗地里是个色鬼,并且小气又自私。 刘可世虽然一副堂堂正正的模样,其实是个没脑子的憨憨。当然,这个人利用一下可以,却不能往死了得罪。 他身大力不亏,打起人来可犯罪了。 并且这人是个文盲加法盲。 脾气上来了逮着你就打。 所以尹一夫有时欺负他也是点到为止,不敢真把这人惹毛了。 还有阎基,这个人十分小心眼。 心里的算计比算盘还厉害。 在里面,马连良家,也不是省油的灯。 就连小脚的熊老太太,也是有文章的一个人。 所以何大乾一回头,还是找刘醒非来喝点儿。 别人全都指望不上。 刘醒非喝了一口茶。 齿颊含香。 他笑意盈盈地看着何大乾。 “那女人漂亮吧!” 何大乾叹息一声,低下了头。 还行。 他虽然面相老了许多,毕竟是个天人,看上去是四五十岁模样,但头发看起来还不错,发丝短粗硬,不像会地中海的样子。 “是个小寡妇,原本在前门店区的舞小姐,这不是朝廷不让嘛,给封了,现在不知干什么好,那双手白嫩的,你说能干啥?连碗都洗不了。我瞅了嘿,脚后跟啊,那皮都比我脸嫩。” 说到女人,男人懂的都懂。 刘醒非取出一些小菜,给何大乾吃着。 “那女人路数你搞清楚了没?当舞小姐的女人,都不简单啊!” 何大乾吃了两口小菜,舒服的伸个懒腰。 “我问清了,还托人在津门打听了。这女人原本是在津门店当舞小姐的,后来有一个人包了她,生了个娃,可后来那男人坏了规矩,就逃了。她得了钱,怕出事,也就离开津门,到了北都,在前门店工作,这才叫我给遇上了,也算是缘分吧!” 刘醒非笑了。 “津门,那地方可不好说呀,那是当行人立足之地,最讲究的就是规矩二字。大多数人都是顺规矩来的,敢乱了规矩,都不是简单人物。你说那女人从前的男人坏了规矩,哪一行的规矩,他会不会再回来?要是他回来,你这媳妇可就算白给人家养了。” 何大乾笑了。 他轻轻说:“津门,武行,一个打拳的男人,他自打坏了规矩,已经往南方去了,是不会再回来了。这年头,容得下他到处的跑来回吗?那女人手上原也有些那个男人给的钱,但怎么能够长久,女人要不是没钱,谁又愿意重新去当舞小姐。这些女人,如果能够在家里安生过好日子,谁家个愿意别人的母亲去抛头露面。” 刘醒非恍然大悟。 津门,武行,穷讲究,死规矩。 都不知道是为什么。 说到底,是一群老头子搞组织,联盟,去压迫那些年轻力壮能打的后生而已。 一个人,是成不了气候的。 但一群老头子联合起来,就能用规矩,大势,去压制那些正当年,还能打的年轻人。 让那些年轻人,能尊重一下老年人。 年轻人。 不要以为能打就了不起。 要听话,守规矩。 老一辈人的一切,最后始终是你们的。 但我没给的时候,你们不能抢。 不过,终究是旧时代的产物。 别的不说。 就何大乾,天人修为,他怕什么武行吗? 哪怕那些武行早已经不讲规矩了,什么群殴,用铳子,下毒,都用上了。虽然明面上不可以,但暗地里进行不就好了。别人不会说什么的。 只不过这一套对何大乾应该是没用的。 所以。 刘醒非明白了。 “你想带那个女人回去?” 何大乾道:“她在那边有房有产,当年离开是被迫的,现在回去,还能讨回来房产,若是再迟一些,恐怕就不好说了,怎么说也是一套带院的房产,就这么白白的不要了?” 那个女人自己一个人回去,肯定不行。 不要说被杀了。 就是被人欺负,她就没咒念。 要不然她为什么要到北都来。 她这应该是看中了何大乾的能耐。 何大乾这个人,除了相貌不怎么样,那是一身的本事。 否则人家也看不上他。 刘醒非明白这男人的意思。 他是想主动踩坑。 人家是不知道上当。 他就馋了对方的饵。 “那你两个孩子怎么办?一个才十岁多吧,另一个有七八岁吧。” 一个比一个小。 就这样丢了。 如果何大乾真这么想,他就太畜生了。 何大乾抬头,原本看似浑浊的老眼一下子精光四射。 “所以我就想了,反正你也住这个院子,雨生那小子我会给他安排好,你主要帮我看好了我的那个小女儿,雨淋,别让她因为我走了而受到欺负。” 刘醒非瞠目结舌。 他倒是没想到,这个何大乾,竟然在他这儿打起了这么个主意。 “不是,你这太异想天开了吧,让我给你看孩子?我们关系这么好的吗?” 何大乾不说话。 他就在那儿坐着。 场面一时间十分沉闷。 第5章 接触大夏菩萨墓资料 何大乾走了。 他走时说。 “你会答应的。” 然后就走了。 刘醒非看着桌上的杯盏,皱眉一挥手。 杯盏消失了。 好在两把小壶仍然可以用。 一个原本就是他身体变化的。 另一个也是用了很多重器才炼出来的。 刘醒非叹气。 他原以为自己往后的日子会好一些。 怎么能想到沾染俗务后更是俗事缠身。 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躲都躲不及的硬往他的身上撞。 何大乾不要说了,准备走人的事了。 当然,他没那么潇洒。 他要先把一些事给准备好。 首先第一个,给何雨生安排好一个大师父。 富春楼的一位大厨,姓田,叫田有勺,一般人叫田师父就可以了。 这人有一手,最擅长月乡的乡村菜。 这是一门集酸甜咸辣于一体系的名门大菜。 请这样一位大师父带着,加上自己给何雨生打小打下的底子,未来这国厨名家难说,但当个一地之大厨还是绰绰有余的。 至于何雨淋,她不要多事,只要乖乖去上学就好了。 虽然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么一说。 但人与人是有区别的。 一样米养百样人。 有人在读书上有特长,可以一目十行,过目不忘,却也有人一看到书本字眼他就犯困。 但这样的人吧,在运动上又有过人的长处。 老何家就是这样。 何雨生学习虽也算是不错,但他在厨艺上却是最拿手的,有天赋。 而何雨淋,毫无疑问,在读书上有天赋。 何大乾的种子说起来还是不错的。 另外,是许家,也就是徐家。 徐家男人是许大眼。 他有一个老婆,一对儿女。 儿子徐华龙,瘦长脸,一副小而精明的模样,是家中一霸,父母眼中的宝贝。 整个徐家都寄托在他的身上了。 殊不知此人早被人坏了肾水,长大了生不出孩子,问为什么?死米青。 小女孩叫徐华凤。 但是可惜了。 现在她只给叫了个俗名,叫招娣。 刘醒非主要看顾的人,其实就是她。 这徐家,一直就是重男轻女。 原本许大眼不在家,情况还好点。 徐华龙吃了肉,徐招娣至少也能混到点子的汤汤水水的喝。 现在不行了。 徐招娣是两天饿一天,三天饿两天。 满整个四十九号院。 没有一个人在乎她的。 以至于她有时候要到院子外面去哭一哭,发泄一下心中的不快。 因为在这个大院子里面,是真的,没有一个人,在意她。 重男轻女。 是当下的,延续几百年,上千年的社会风气。 它不是一下子就能改过来的。 其实早先民风是十分开放的。 在最古之时,年轻的男女,看对眼了,就会去钻小树林子。 外人看到了,也只是发出会心的一笑,说一声年轻真好。 不会去从道德礼节上说什么酸话。 一直到了大云朝。 国家开始讲究一个以孝治天下。 从此,孝道至上。 有时因为孝之一字犯的罪也可以免除。 比如有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杀了。 因为此人与他有杀父杀母之仇。 所以这人遇到了仇人,一个没忍住,就把他给杀了。 因为杀的是仇人。 所以官方判其无罪,但行孝道尔。 这个人只是孝顺,不是在杀人不是在犯罪。 孝道压倒了一切。 以孝道为名,做什么都可以。 在当时就发生了一件事。 一个男人娶了一个妻子。 夫妻之间,十分恩爱。 但是男方家长对儿子的妻子十分不满,觉得这个女人要什么没什么,只是在拖累自己的儿子,就想尽了办法,逼得儿子和妻子离婚。 以至于这个妻子悲愤之下选择了自尽以证清白。 从此以后,女子的地位就开始,一点点,慢慢的给打压下去了。 到了大周,女子如果没有一定的嫁妆,在夫家往往就可能没有立足之地。 在大罗,恩宠好坏,皆在夫家一念之间。 到了大乾,一句话形容。 那就是礼教杀人。 大乾的一位皇后曾经十分趾高气扬的说自己是从大乾门抬进来的正宫王后。 在礼教上是正统。 随后她就被礼教名义给坑得给君王去陪葬了。 所谓礼教杀人,莫过于此。只要找到了一个好的前例理由,又有恰当的权利,就能逼一个人去死! 即便是如今,女子地位仍然十分窘迫低下。 民间仍然有很多人信奉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之类的说法。 比如这四十九号院子里面。 也许,只有何大乾对女儿何雨淋好上一点。 就这样,何大乾还要走。 不管这些。 刘醒非的房子还需要装修。 不仅需要装自来水,还要加装厕所。 这至少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短时间里,他只能住招待所。 但就算如此,也不能不工作了不是。 其实,他目前的工作也很尴尬。 哪一行都是如此。 论资排辈。 刘醒非半道插上一脚,哪怕他有本事,也架不住一些人给他上小手段。 只看刘醒非处理的业务就可以知道了。 西北王连饭勺的宝藏。 宝藏这东西,因人而异。 在一些穷鬼面前,自然是极好的,能够发财嘛。但在很多考古学者眼中,它就不怎么行了。那些个金金银银的,也不及一些雕品字画更有艺术价值。 所以刘醒非主导西北连饭勺的宝藏——这完全是一种另类发配。 刘醒非手上的研究对象,资料,统一都是边缘地带的。 那些事关中土的大墓资料资源,他是一个也没有。 不过刘醒非并不在乎。 他很清楚。 中土的墓虽然多。 但大多是虚墓疑冢。 好的墓千百年来早被人盗了,哪会留下来便宜你。 有的是空墓,有的是修过的墓,有的是直接的假墓疑冢。 就算有真墓。 要么是小的,价值不大。 要么是假的,被人做了局的。 要知道,当年,修墓派,藏墓派,可是干了很多工程的。 虽然说,埋在地下的帝王将相地主豪族有很多。 但盗墓这一行也不是今年才起来的。 打大云朝往前,就已经有很多盗墓贼的了。这几乎是传统。 往往的,这边才有人下葬,可能就有很多人在暗中盯着了。只不过一开始不会动,要过几年才下手,因为刚开始泥土比较湿,下手不方便。 非要等到泥土干硬了,沙化了,这样才好打盗洞,才好进行工程。 所以中土虽大。 但真正值得下手的墓,其实不多的。 就算真给你找到了好的王侯大墓,但那就一定是好事吗? 王侯大墓,往往伴随的就是机关陷阱,杀人的设置。 进这样的墓,刘醒非这样的还好。 如果只是普通学术人员的考古学者,等着死人吧。 反而,一些偏远的外地墓,却更有研究价值。 正当刘醒非研究时,有人来了。 是李主任登门。 在她身后,还有一个人。 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假小子。 虽然一身绿军衣,头上也戴了一顶绿色的军帽。 但她哪怕一头利索的短发,也仍然是个女孩子。 “李主任,这是?” 李主任眉一挑。 “不进去说?” 刘醒非连忙放人进来。 招待所还不错。 有床,也有热水提供。 刘醒非给倒了两杯开水。 不过李主任和那女孩都没在意。 李主任道:“这是你们考古队的同志,一直在等你呢,一听说你到北都了,就急着要见你,怕认错人,我就给带来了,让你们当面见一下,别闹误会。” 刘醒非连忙说道:“哎呀,李主任,你们这工作太周到了,我一定要给你们街道写表扬信,感谢一下你们!” 李主任顿时脸上飞红,笑道:“我们也只是完成国家给我们的任务,哪有那么好的,只要你们不骂我们,就谢天谢地了。对了,夏同志,这就是你们四队的队长,刘醒非同志,他今天刚来,所以才没去你们单位报道的,刚才才和我一起从住处那儿出来,太旧了,需要装修一下,所以最近他都住这儿,刘醒非,这是夏元仪,已经在我那儿跑了好几天了,都快一星期了吧?” 夏元仪笑一下道:“哪有一星期,李姐就爱说瞎话,才四天而已,这不就已经等到了嘛。” 夏元仪一看就不是俗人。 她那么年轻,一口清脆的萝卜音。 又清又脆又带甜。 这能不好听嘛? 像她这样的人,最应该去的,是播音主持单位。 但新共才刚刚成立,这个国建立的又仓促又疾快,尚且有很多不足之处,所以夏元仪也就来了考古队。 一个人,当他选择转行,也会是和自己从前行业的相似之处。 刘醒非笑了一下,让她们两个坐床上,自己隔远点,坐在一张凳子上。 因刘醒非坐在凳子上,夏元仪才敢和李主任坐在床边上。 这毕竟是招待所,很多条件都不齐备。 除了床,就一张在桌边的凳子。 所以暂时她们两个也就只好坐床上了。 夏元仪一开始还有点害怕,不过发现刘醒非很规矩,坐得挺远的,至少是尽可能远,也就渐渐放宽心了,更重要的是李主任看出她的胆小,没有立刻离去,而是和她坐一块,所以也就胆大起来了。 “刘队,您,您好,我是夏元仪,我是奉了单马童队长的命令,联系您,给您送补充材料的,这是我们四队目前的研究方向,两个月后,队伍就要出发,如果您愿意,单队的意思是可以让您来带队,他说了,您是这一行的行家。” 刘醒非一笑,他站起来,没让夏元仪过来,而是自己主动接手了补充文件。 同时他说。 “听说单队从前是武功队出来的?” “对。” “那他怎么干了咱们这一行?” 刘醒了一目十行,一边看补充文件,一边对夏元仪发问。 夏元仪笑了笑,没说话。 能说什么呢? 武功队是一种在敌后活动的组织。 在敌后,没有总部的支持,可以说什么都没有。 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缴获的。 有很多东西,你只能去买。 而且是高价。 在军火,粮草之中,最为困难的,是各种的药材。 那些应用于军事上的特效药,价值几可比于黄金。 武功队又不能像东岛鬼子一样劫掠老百姓,能怎么办? 所以单马童也就接触了这一行。 他干得比较出彩。 先是攻击土匪强盗,从中找到了连土匪强盗都不耻的盗墓贼,再学习盗墓贼,这不就学出名堂来了。 现在很多大战结束。 单马童凭借根正苗红,虽然从队伍中退出来了,但却从事了考古这一行的工作。 这也是目前极其重要的工作。 新共中土共和国刚刚成立。 但在此之前是几近百年的战乱。 民间,盗墓成风。 其实盗墓也还罢了。 很多倒斗的,干这一行干出职业性了,往往一个墓一个洞,盗过了这墓几乎没什么变化,或者说变化不大,对于墓体而言破坏不严重。 仍然保存了这个墓的艺术价值。 有很多职业盗墓的,真就为了几个钱而已。 这些人取其明器,也就是能真金白银直接变现的物品。 他们不会拿多余的,麻烦的物品。 这种人,讲究。 可这一行有很多很多,不讲究的私盗者。 这些人不仅什么都拿,什么都抢,还会对墓地进行十分严重的大破坏。 所过之处,一片狼藉,所盗之洞,空洞一片。 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破坏。 所以国家才不遗余力,哪怕从军中搜罗一些干将,对各地的文物墓地进行保护性质的开发。 说到这,刘醒非注意到了。 “怎么国家想要开发北葬的魔女墓?” 夏元仪点点头,她有些不好意思。 “这不是什么大墓,是古代大夏菩萨的魔女墓。” 刘醒非看到了。 大夏部。 有一个历代相传的大萨满。 叫大夏菩萨。 大夏菩萨虽然也曾很有名,奈何太有名了,被北莽大部族所忌,最后连同大夏部族一起给消灭了。 不过,即便如此。 大夏最后一任的大夏菩萨仍然拥有一座十分神秘的大墓。 敌对的部族,把整个大夏的部族高层,和祭司一脉,都给葬入到那位末代大夏菩萨的墓中。 古代草原轻易不修庙。 讲究天生天养天葬。 但是,倘若要立墓,那往往是洗三绝墓。 就是立下墓后,会把修建的工匠,看守的士兵,所有的可能性知情者,都一一杀掉。 永远不会有人知道这个墓在哪里。 以此来保护伟大人物的永远安息。 永远找不到的墓,比什么机关防盗那都要好使。 正是这一点,在中土盗墓贼中,在北莽找墓挖的少之又少。 天星风水术都没用。 人家是洗三。 不玩天星风水术。 什么叫洗三。 第一波知情人杀了。 杀第一波的人杀了。 杀第二波的人再杀了。 杀了三遍。 这下再没人知道墓地在哪里了。 草原广大。 没详细地址,你慢慢找去吧。 这便是洗三。 杀三遍后,天下无知。 第6章 初步参加工作 刘醒非放下手上的文件材料。 “既然是洗三,为什么又要去,这个什么大夏菩萨的墓址怎么暴露了?” 夏元仪这时笑着说道:“刘队长,你说说,我为什么姓夏?” 刘醒非恍然大悟。 “你是夏部族的后人?甚至是地位很高,知道很多内幕消息的大夏部后裔?” 夏元仪用清脆的声音道:“对的,当年大夏族遭到十分残忍的对待,但是哪有部族王不好色呢?我就是大夏族的族长的私生子一脉,甚至是大夏菩萨祭司的备选一脉,所以我们这一支知道的事情一直比较多,这原本是要带到地下的事,不过我们家感谢国家为我们分羊定场,所以就把这消息报上来了,所以单马童队长才决定开发大夏菩萨魔女墓。” 刘醒非收好文件问。 “单队自己怎么不干这个事?” 夏元仪道:“听说南征结束,现在南方很乱,单队要去盯着,不能让南方乱起来,特别是不能让一些国家的财富流落出境。此外南方局势很乱,上级指示,需要对一些特殊份子进行处理。” 刘醒非点头明白。 特殊年月。 民间没了看管。 很多奇人异士发了疯一样的乱来。 甚至有人屠村。 就为了一件宝贝。 这样的事要绝对制止。 一批所谓的土中客要统统清理掉了。 今后,只有国家考古队可以下墓。 其余的民间土中客,全都要打靶子去。 这个国家,在过去,实在太脏了。 各种的无法无天。 所以必须要出重手,下狠手。 刘醒非不由庆幸,自己布局得好,早早混了个编制。 不像那些土中客。 全是违法非法,抓到就要吃铳子儿。 刘醒非坐下。 他问道:“我看了一下,任务比较紧急,单队要求两个月后无论如何都要进行任务,是不是有点太急了?” 夏元仪道:“我不知道。” 刘醒非又问了几个问题。 但,问的问题不重要,重要的是从夏元仪的头脑里看到点什么。 此时,虽然有天地国运的压制,刘醒非受到了限制。 比如说他不能随意看一些人的记忆。可对于夏元仪这样的凡人,却仍然是可以读取他想要的记忆。 夏元仪姓夏,又不姓夏。这是原本草原北莽大夏部的一员。大夏部毫无疑问是灭了的,但不得不说,也许是早有准备,大夏部族仍然在族中潜藏了一些重要的干净种子。 当大夏部灭亡后,也许所有的部族高层有一个算一个,统统都要完蛋。 可对于普通的部民,却仍然有机会生存下去。这也是草原的传统规矩。 在草原,生存原本就不易。 再加上男人们残暴的杀戮,要维系部族的生存,就很难了,有一些事,是绝对不允许做的。如果有人做了,就会众叛亲离,为整个草原所唾弃。 比如,杀小孩,杀女人,这都是不行的。 对于草原来说,每一个人都很重要,除非是老人。 很长一段时间里,北莽的老人只有一个下场。 在食物不足的时候,自己主动点,离开。 但女人和小孩例外。 小孩可以给部族注入新的活力。 看起来是小孩子,但很快就会长大,成为一个不错的劳动力。 运气好,也许是一个出色的战士。 而女人,不仅可以做很多后勤工作,更重要的是,她们可以生孩子。 如果没有孩子,但有了女人,也会有孩子的。 当然,这一切距离夏元仪无疑已经很久了。 只是,突然有一天,新共进入了草原。 和以往的军队不同,新共军的军纪太好了,好得几乎和梦幻一样。 在过往,不管什么军队,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可新共的军队是个例外。 他们取得了民心,也得到了很多部族民众不遗余力的支持。 很多家传的,祖传的知识,秘密,都被部族民们奉献了出来。 夏元仪的母亲就肩守着曾经大夏部族的秘密。 这个女人嫁给了一个新共的高官。 夏元仪,就是给送到首都来镀金的。 由于她和大夏菩萨墓说不清绕不去的关系,所以也被列入了大夏菩萨墓的科研名单里面去了。 至于。 国家为什么在建国初期就推这个项目。 原因很简单。 给大普罗斯以压力。 当年,新共没有发展起来,大普罗斯一副小弟不错的样子,可现在,随着天下一统,大普罗斯人的玻璃心上来了。 这是典型的既怕兄弟过得苦,又怕兄弟过太好了。 大普罗斯人重新在挑事儿了。 而我国,当前局势下,还不能与大普罗斯人翻脸,所以就需要软着来。 通过考古大夏菩萨墓,证明北莽自始至终都大夏的领土,好断绝大普罗斯人那永无休止的野心。 这是国家对主权的一种宣示。 没办法。 国家刚刚一统。 整个中土几乎给打得一穷二白,什么都没有了,唯一有点干货的关北重工业基地几乎就在大普罗斯人的嘴巴边上,随时有可能遭到大普罗斯的打击。 当然了,事情也没有糟到了这个份上。 严格来讲,双方仍然处于蜜月期。 大普罗斯人依然十分希望中土这个小老弟在国际问题上站他们一边。 并且也愿意给一穷二白一无所有的新共一些各方面的援助。 但是。 即便如此。 大普罗斯仍然太大了。 新共也是一个大国。 两个大国之间,就算现在没有,以后也是会有摩擦的。 到时怎么办呢? 所以,这需要一个缓冲区。 大普罗斯与其说是想要在新共的身上撕下一块肉,不如说他们想要在与新共军间制造一个缓冲地带。 可惜。 新共大约是不愿意的。 因为这个缓冲区,要占用新共的领土。 那凭什么不是你大普罗斯出呢? 你大普罗斯号称是世界第一领土大国。 还想用别国的领土当缓冲带。 这太不友好了。 刘醒非摇头苦笑。 算了。 时政方面的事,他是不管了。 只管开发这个大夏菩萨墓吧。 在北莽,并非只有一个萨满。 可以说,在北方,草原,每一个部族,哪怕再小,也有自己的萨满祭司。 有些地区的萨满祭司,其实力,影响力,并不比总教差什么,甚至更好,更强。 大夏菩萨祭司就是这样的一支。 甚至他们的年代很久远了。 在大云朝时,大夏部族就强大了起来。 鼎盛之时,拥有四十万控弦骑兵。 曾经高高在上的大云,都在大夏面前低下了头过。 大云那么强,都给大夏跪过。 只不过,后来,大夏在和大云的战争中,被大云一点点磨掉了血肉骨皮,然后被他们曾经的附属部族,蝎族,斩尽杀绝。 蝎族,顶替了大夏,成为北方草原的霸主。 不过好景不长。 很快的,过于残暴的蝎族就因不得人心,被北方人民给争之而亡,绝其种。 但曾经辉煌一时的大夏部族,就消没于历史的云烟中。 此后虽然也有一些部族继承着大夏部的名号。 但失去了大夏菩萨祭司的大夏部,是不被人真正承认的。 当然,这支大夏部倒也不是什么也不是。 他们发起了西征,最后融入了西方。 成为西极诸国中的一国。 在西极,是一个不大不小,普普通通的国家。 不过在历史上也算阔过。 甚至有一个人女人据说是血脉返祖。 但是很可惜。 在那年月。 又不是中土。 也不是北莽。 她被教廷视为异端,给关起来了。 毕竟她是贵族,不能杀了,也不能放火刑架上烧了,只能筑个高楼,把她永远的关到里面去。 悲惨的结束了她的一生。 其实主要也就是这个女人拥有的钱太多了,结果被人收拾了。 两个月,靠近大普罗斯,带队出发,队伍中一共有七到八个人,有研究能力的其实只有两个人,一个姓郭,一个是这个郭教授的学生,新晋升上来的小罗。 刘醒非还打量了夏元仪。 考古队。 能上位的不是家庭条件好,就是有关系的关系户。 不过也对。 考古。 接触的是古董文物。 普通平民,他上哪儿学习这些知识。 刘醒非笑呵呵送走此二人,但事情未结,他第二天就投入到了工作。 时代不一样了。 工作要紧。 从前那种混日子的生活已经不被允许了。 整个国家都在发生仿佛翻天覆地的变化。 人民也都在努力,想要用自己的双手,建设好这个已经破破烂烂的国家。这个数千年来,老百姓自己的国家。 从前的国家,是家天下。 整个国家其实只属于极少数人。 曾经有一个很好笑的说法。 说一个人,他如果回到了大云,回到了古代,会怎么样。 有人以为这个人会发达,超越千百年的知识会让他在一群古人中混得风生水起。 但事实是,这人如果有点脑子,保持低调,也许能够活久一些。 但如果这个人一天到晚的跳,七个不服,八个不愤,很快这人就要玩完了。 因为,在古代,权利极其固化。 整个古代的王朝,能够留给普通平民百姓泥腿子上位的机会几乎是没有。 官员的儿子是官员,财主的儿子是财主。 穷人的儿子,也永远只是穷人。 在这样一个固化环境下,突然冒出来一个人,想要出头,怎么可能。这样的人叫什么?异类,是要得而处之的。 这个世间,容不下异端。 除非,你有背景,有身世,有地位。 你才敢说自由,才能做出一些事。 并且你要做的事也要顺应大势。 不能逆流而上。 不能和自己的阶层对抗。 这样才能生活得很好。 不然,就算你逞一时之喜,最终也是要把头丢在那儿的。 一句话。 在过去,古代,旧社会。 人民是完全没有自由。 好坏完全由上面一句话。 人民不管做什么,做多好,也是永无出头之日。 也就只有科举一事,给了一条缝。 但是,普天之下,有时间,有条件,读书的人又能有几呢? 这些人又在几年的时间里,和十万同道去争夺几百几十人的科举名额。 实在太难了。 反而现在。 新共起头,把所有的大山都给一一推倒了。换了穷人底子翻身当主人。那些穷人,哪怕翻着书本,查着字典,一边学,一边任职做事。 能力可以有限。 但认真程度,是旧社会时期的官老爷永远也比不了的。 在如此世情之下,刘醒非也要努力起来了。 他第二天就去了国家考古局单位上班。 很快,他就见到了郭教授和他的学生小罗。 按理说,这个小罗应该年龄不大。 但戴着黑色胶布镜的他,老相十足。 在人事信息资料上,说他应该是二十五。 一个人最值巅峰的人。 却老得像一个三四十岁的人。 若非刘醒非知道此人是郭教授一把手从农村带出来的,都不敢相信。 这个小罗,原来的名字叫罗二蛋,后来新共成立了新共人民共和国,他也就顺势应景的改名,叫罗新国。 除了这两个正式工作人员。 其余的,都是从北都大学,锦记大学分配来的新人。 三个男的,两个女的。 男的是魏小军,吴那汉,刘江河。 女的是陈青卓和孙佳玉。 陈青卓一头马尾发,十分精神。 有一种男子气概。 孙佳玉是一个双马尾的甜妹,有一条漂漂亮亮的布拉吉裙子,不问可知,能穿这样的裙子,家境绝对非同小可。 但陈青卓也殊不简单。 她虽不是布拉吉,但却是一身军人绿。 军人绿不稀奇。 但大多比较旧,或看起来就是旧的,或尺寸上有改动的。 而这个陈青卓,不一样,一身崭新笔挺,十分贴身的军人绿,绝对有丰富的军方背景,不然是搞不到这种品级的军人绿的。 虽然此处着重说了两个女子。 其实那三个男子也都不简单。 首先魏小军,和陈青卓一样,也是军方的背景。 吴那汉是海归人士之子。 他模样斯斯文文,很有模样。 至少,陈青卓对他时眼睛就有光。 最后是刘江河。 这个人一直在隐藏自己。 他不言语,少说话,看起来是三棍子打不出一个闷气的人,连站位也一定要到另一个人的身后,绝对不愿意站到头前去。 但是,他绝非简单人物,总是在记着什么,想着什么。 刘醒非一看,就知道这是一个背后有人之人。 今儿一到,先开会。 郭教授笑意吟吟。 虽然明面上,是刘醒非下来主持工作。 可这四队的主事人,仍然是他。 挂名的和做事实的,还是有区别的。 “刘队长,我让夏元仪给您送去的资料看了么?” 刘醒非说:“看过了。” 顺便他还说了一些关于北莽人的生活和丧葬习俗。 郭教授有些讶然。 原以为这是一个野路子上来的走运家伙,没想到这人手底下真有东西。虽然不是正规科班出来的,但这个知识面却太厉害了,随便一说,感觉他什么都懂,什么都知道。 “哈哈哈……” 郭教授取下了眼镜,用一块眼镜布擦着。 “我们这些人啊,说是比什么都能说,之前也想着,什么样的一个野路子,一下子就降到我们四队当队长,坦白说我心里还是有些不服气的。不过现在一见面,这一看,哎呀,了不起啊!后生可畏啊!看来,我们这趟活,有把握了!老实说,上面下来这任务,我心里是发了毛的,不是怕不能做好这个任务,是怕任务失败了,给国家丢了脸,那就无地自容了。” 小罗在旁边忍不住道:“老师,资料齐全,我们不会失败的。” 第7章 搬家波折 刘醒非笑了笑,和众人打了一个招呼。 大家都还好。 只有小罗低头轻声哼了一下。 他对刘醒非这样一个空降的人,始终有些耿耿于怀,觉得是这个人抢了自己老师的位子。 殊不知,上级的一些任命,也是有考量的。 像郭教授这样的,学问是没问题的。 但他的身体素质呢? 考古这个行当,可是需要一副好身子骨。 一个不能跋山涉水的考古学家,始终也只是一个坐在桌子上的书呆子了。 他能做什么? 有大墓出世,他能做什么? 能赶到现场吗? 能抢救保护下那些文物吗? 能顶住压力,面对失控的人民群众吗? 能挡住老百姓对文物的哄抢吗? 一个镇不住,什么都做不了。 刘醒非客套了一会,问:“郭教授,通过你让夏同志送来的资料,我已经看了,大家资料准备得很充足。不过关于此次考古,大家做了什么准备?” 郭教授道:“我们已经联系了北莽那边的同志,人只要过去就好了……有什么准备不足的吗?” 刘醒非怔住了。 好一会儿他才明白了。 这是一群菜鸟,或者说是一群幸运儿。 从没吃过苦,也从没吃过亏。 什么也不知道。 他们不知道考古过程中,墓里面的危险。 很多墓,可能什么事也没有。 最多坑深一点,棺材板烂一点,臭一点。 但那是他们还没有遇上有机关陷阱,有僵尸粽子的大墓,更有一些墓,有诡异的传说,碰都不能碰。 “纸来,笔来。” 刘醒非说。 别人还在发懵,夏元仪已经送上了自己的笔记本和一支蓝色墨水的钢笔。 刘醒非接过。 有些意外。 钢笔十分干净,没有漏水痕迹。 笔记本也是厚厚的,有一半多记录了的文字。 他随意选了页空白的,用钢笔刷刷的书写起来。 耳边是笔尖划动纸张的声音,清脆,悦耳。 帐篷,棉被,钻地铲,行军散,蛇药,鼠药,虫药,武器,弹药,煤,煤炉……洋洋洒洒,记录了一堆。 郭教授看了,忍不住道:“要带这么多东西?还有武器是怎么回事?” 刘醒非道:“国家刚刚稳定下来,不说很多地方特务横行,有些地方仍然是不太平,我们去那么远的地方,要以防万一不是么?找地方驻军也可以,不过靠人不如我有,我们自己可以临时性武装一下,我想,我们的队伍里应该有能开铳子的人吧?” 这是实话。 国家初建。 但新共对那些旧时代的官根本不放心。 为了管这个国,很多军方的人进入到了这个国家。 整个国家,方方面面,都有军方的人,军方的背景。 这些军方的人,怎么可能不会开铳。 他们从南打到北,又从北打到南。 可以说大批军队,都是身经百战。 哪怕这个新成立的考古队,也是如此。 不说刘醒非。 这五个大学分配来的,估计都大半打过铳子的。 此时的大学生,可以说上一声,武德充沛。 因为他们大多是在炮火下,东奔西走,经历生死考验,生存下来的。 有些,直接就是军中大佬的子女。 这时,新共的年轻人,那一腔热血,会让人惊讶到恐怖。 郭教授同意了,准备与地方联系一下。 刘醒非投入工作,一边熟悉人事,一边解读资料。 之前看到的,只是庞大资料中的一部分。 详细的,仍然在考古队中。 要收集,整理,记录,很多工作的。 这样的日子,的确是比较闷的。 好在有一天,李主任上门了。 刘醒非的房子要重新装修。 不然,用水,入厕,都不方便。 对于普通平民老百姓是无所谓的。 倘若这样的事要刘醒非一个人跑,到时尹一夫等人不知要生出多少节子来麻烦他。 这帮人。 帮忙是不行的。 但背后里添乱是一个比一个行。 也就是李主任上来。 这才能镇压一切不臣不服。 现在房子在她盯着下已经装修好了,所以李主任也就来邀请刘醒非去收房子。 至少要看一下。 如果好,就收。 如果不好。 就再等一会儿。 话不多说,刘醒非有些不好意思的坐上了李主任的自行车。 他尽可能不触碰李主任的腰肢。 但从母老虎身上散发出的雌性独有的芬芳,还是让刘醒非有些忍不住的意乱情迷。 这也不怪刘醒非。 对于此时的刘醒非来说。 普通女人,长得再漂亮,也不过是平平无奇。 但像李主任这样实力强大的母老虎,哪怕有母老虎之名,之实,可她的强大,也毫无疑问的比较吸引刘醒非。 很多女富婆,芳华尽去。 但依然有很多年轻男人围绕她们的旁边。 这不仅是冲着她们的钱。 也有一部分是小男生们渴望征服强大女人的荣耀。 看看。 这么强大的女人。 也依然跪在了我的裤裆下。 多了不起啊! 刘醒非当年,被母上蛛吃了,的确对他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但只要想想,这么强大的女人,竟然和我有了关系,这岂不是很爽!? 所以,和李主任这么近距离的一接触,让他忍不住有些心荡神怡。 不过刘醒非毕竟是刘醒非,他还是克制了自己。 虽然心痒痒如百爪千挠。 可坚强的意志仍然是让他忍下来了。 刘醒非发现自己好似得了病。 普通女人,再漂亮,他也不放心上。 只有实力强大,令他侧目的女人,才会让他动些心思。 毫无疑问。 李主任就是这样的女人。 在前面,蹬车的李主任似是发现了什么,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了一些。 带着香风的一路结束。 刘醒非有些遗憾。 但他仍然利索地从车上下来。 门口又是阎基。 老阎上前打招呼。 李主任对他点了一下头,拉着刘醒非往里直走。 “老阎,车给我看一下。” 阎基苦着脸道:“嘚嘞,您瞧好儿吧!” 人在门口,便宜没占到,还要给人看车,这让阎基感觉亏了。 不过,在李主任走后,他忍不住过来,在李主任车座椅上嗅了一口。 到底是李主任,这个腚儿座,香啊! 忽然,耳畔一紧。 阎基老婆已经一手扭上了他的耳朵。 好吧,阎基晚上有罪受了。 只看阎基的几个孩子,就可以知道他没少在老婆身上折腾,这样一个人,你能说他不好色? 只不过李主任威势比较重。 毕竟是母老虎嘛。 哪怕是再好色的人,也不敢在她面前放肆。 但她不在,阎基终于是没忍住,结果倒霉了。 李主任大步流星。 街道主任虽然只是一个小官。 但在这南门口子街,四十九号院,她就是不败传说,超级战神。 一步进了中院,顿时,引得众人侧目。 马家,尹家,刘家,何家等人,有的来到院子里,也有的不出门,就缩着脖子,在窗户口门帘处打眼偷看呢。 马张氏跳了起来,一转身往后院里跑。 李主任顿时明白了什么,一眼狠狠瞪向了尹一夫。 这中院乱不乱,尹一夫说了算。尹一夫见状不好,立刻也跑向了后院。 李主任不说话,往后院直去。 一进去就看到马张桂花跑到了一间屋子里去了。 这屋子不是别的,正是街道分给刘醒非的房宅。 还是侧厢房,最好的一间。 后院的正屋在小脚老太太手里呢。 其余的好房子,也就是侧边廊上了。 只不过,现在最好的房,肯定是装修了一个月的侧厢房了。 这间房对面门,就是许大眼家。 若非如此。 刘醒非又怎么可能会住这间房。 但意想不到。 马张桂花竟然玩了这一手。 强抢刘醒非装修好的房子。 李主任简直气炸了肺。 一直注意李主任神情的尹一夫明白了,这李主任不是装样子,是真的怒了,立刻上前对门里面说话。 “马连良家的,我话不多说了,之前说过了,现在正主儿来了,你赶紧收拾东西给我出来!你要再给我耍无赖,那就对不起了,我就找军管处的同志来处理了。” 在屋子里,马张桂花嗷嗷叫了起来。 又是哭,又是吼,就是听不懂她嗓子里说的是个啥。 李主任叹气,她脸色收了收,对刘醒非道:“我原想着我亲自看着不会有什么事,没想到我才一离开,就闹了这么一出,让您看笑话了,这是我的失职。” 刘醒非苦笑起来:“该做的您都做了,哪有您的责任,不打紧的,没事。” 李主任方才话里,是暗指这个事与她没关系,和她是无关的。 刘醒非则是暗示,他知道了,不怪李主任。 两人一番暗话,让尹一夫以为他们要揭过此事,心想一闹就有这好事,看来虽然此举是得罪了李主任,可实实的是赚到了。 哪知此刻,李主任已经站了起来。 她眼睛一盯,就找到了人。 “你,小子,过来。” 她叫的是许大眼的儿子,许华龙。 这许华龙受家里千万的宠爱,有些心性的开放,再看李主任这风情魅力,早忍不住了,一听李主任叫,小跑就过来。 他虽小。 但已经明白发女人二字。 知道了女人的好,女人的妙。 李主任正是熟透儿的桃,娇艳的好似随时都要滴下水来,也就是徐华龙年龄小,有心无力,不然他怕是已经做出来七八首的情诗了。 “你,你叫我。” 徐华龙虽然勇敢的站了出来,仍然有些肝颤,这说话间,声音都有些发抖。 李主任一伸手,掏出了一枚小一角的钱。 “去,到军管局找人过来,就说我是南门口子的李小丽,让他们帮助我的工作。” 徐华龙毫不犹豫。 一把抓了钱,掉头就跑。 尹一夫一伸手,想说站住别去,已经晚了。他这一手抓了个寂寞。 徐华龙早早接受家里的教育。 虽然这院子里尹一夫手段高明,联系着刘可世家的,阎基一家,是称王称霸,能不得罪不要得罪。 唯独不能招惹到街道办的李主任。 虽为女流手段高。 巾帼英雄母老虎。 别说尹刘阎三家了。 就是整个院子里的人加一块儿,也斗不过这一位。 往日啊,这位事多,很多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不较真。 倘若她较起了真,那就对不起了。 谁也斗不过她的。 一句话,这位叫来了军管局的人,人家来了是更听谁的话? 不多一会儿,就有人来了。 这边还没个章法呢。 马连良倒是来了,但这人等于是个废物,给马张桂花拿捏的死死的,虽然人来了,尸比用也顶不上。 此人一见军管局的人来了,立刻给李主任跪下了。 “李主任,李主任,我家婆娘什么也不懂,您原谅她一下吧!” 又对屋里道:“张桂花,你给我出来,再不出来,军管局的逮你,我可就真的不管了!” 张桂花终于出来了。 马连良想上前打她。 军管局来人了,这不给交待能行吗? 张桂花却哭叫了起来:“进良要成亲,咱们一家子全堵一个房门里,到时怎么成亲,进良娶媳妇了,生了娃嵬咋办,我不就是想用这房。给进良成个亲么,等把亲事定了,再说嘛!我们一家子不知未来多少口人,就一间房,他一个人三间房,我要一间,难道不对吗?我就是想了要一个公平,我哪儿错了我……呜呜呜……” 尹一夫听了回头对李主任道:“主任,您听听,马家也是有了难处,这不是……行,我知道了,老马,你快点,人刘队长和李主任一块儿在边上等着呢!” 尹一夫无疑是想占便宜的。 他想的是,刘醒非一个人占了三间房。 现在他们只是想从刘醒非手上夺回来一间,怎么了,哪错了? 只是李主任在旁边眼睁睁的盯着。 实在是不好干,只能先算了,以后再说。 不多一会。 尹一夫,马连良,张桂花从侧厢房里抱出了一些被子盆子的,好家伙,这是真准备强占啊。 李主任问了。 “锁怎么回事?” “啊,哦,是这样的,这装修房子的同志不是活干完了吗,他们就把手上最后的备用钥匙给了我,就是这样,钥匙在这,您瞧好了。” 李主任摇摇头。 她把钥匙给了刘醒非。 “钥匙你先收了,改明儿把锁换了,或多加一把锁。” 言下之意,这锁啊,已经不保险了。 保不齐尹一夫已经给配了钥匙。 这不是最后的钥匙了。 他们要是捏着钥匙,刘醒非还能住得安稳吗? 刘醒非明白,他瞅了瞅门,心里寻思了一下。 这里的条件,装铁将军无疑是夸张了点,得,还是加把大锁得了。得找那种高级的锁匠,普通的锁,遇到老手,一根铁丝就捅开了。 眼瞅着一座四十九号院,搞不好真的一些高手的,自己还是谨慎一点。 房子是新房子。 但给张桂花搞了这么一出,真是挺秽气的。 刘醒非只好又浪费一张符,算是把屋子里张桂花一家人的那种味道给消去了。 这还不罢休。 刘醒非又用上了第十三号香,给屋子里上上香,去去味。 有了这香,房间里才让人舒服起来。 第8章 提着礼物上门了 李主任站在屋中。 她玉面朝天,忍不住转了一个圈,一脸陶醉。 “啊,真的,好久没闻到这味儿了。” 这是十三香。 降术师们才掌握的一种香料。 要用死人才能制出此香。 十三香有多种制造方法。 一种是用人的尸水制油,把尸水弄到极臭,由极臭至极香。 香与臭,就一线之隔。 臭到极致,那就是香了。 比如龙涎香。 原本就是水鲲体内的积化石。 一开始是极臭无比。 要过数个时辰,才会发出独特的香味。 此香,为香中之极品,万金难求。 有时你有钱了,也未必能弄到此物。 所以,还有一种法子。 降术师用室女的易出汗的皮脂,提炼出此香。比如腋窝,胸脯,小腹,大腿内侧,一些易于发汗的部位,取其皮脂,提炼出精香。 此之也可为上品。 这种香,历久而弥香,挥之而不散。 用上了此香,算是去除了屋子里异于寻常的味儿。 刘醒非看了李主任。 他心里明白。 这个李主任,曾经是一艘诡花船的主人。 她原本是一只母老虎的精怪妖魔。 当年诡花船,上面不知死了多少人。刘醒非从此船上弄到了不知多少的阴材,赚大发了。当然,也曾因此得罪了母老虎。 不过大约也因为如此,母老虎得罪老天有限,竟然让她一直活到了现在。 闻着这旧时的尸油精香味儿,让她有些怀念起旧时光来了。 她那花船,当年死了不知多少人,自然是要处置一番的,如果船上有一些尸腐臭浊之气,谁还会登她的花船? 所以,这种极好的香,她当年常用。 那年月,降术师虽少,但不是没有。 仍然可以买到此种异香的。 所以母老虎虽不是降术师,但她真没少用此香。 刘醒非感觉一下,情不自禁上前,他的手已经揽在了母老虎的腰上。 李主任的身材,是看起来瘦,摸起来肉。 打扮起来,更像个小姑娘。 虽然瞧着像是个小姑娘,但内里早已经是一团火了。 她被揽住了腰肢,竟也不怕,反而昂脸往后看刘醒非。 “你一直对我警惕,现在不怕我了?” 刘醒非犹豫一下道:“我不知道,许是末法让我失了自制力,又或是让你没那么可怕了,你知道,老虎是让人怕,但是谁会不喜欢猫呢?” 李主任扭腰出来:“你说我像猫?” 刘醒非没好气道:“我说你可爱漂亮,还有,这段时间,你在我这屋子里,费心了。” 虽然刘醒非没亲眼看到。 但他是何等样的人物。 自然是看出来了。 这屋子,至少这一间,用料十足,工艺到位,整个房子一个字,厚实。 其实这四十九号院子是老宅子了,老宅子自然有很多问题,墙皮脱落不说,柱子也不行了,墙巴角的还有很多洞。 这样的环境,坦白说真好不了。 甚至大白天的,你都能在外边的水沟子里看到硕大的老鼠。 而现在这房子,砖是新砖,墙也是来回刷了的,地面往上升了一层,所有的墙角洞眼都给一一平掉了。 从基础建设而言,完美。 更不用说。 这房子里隔出了一个厕所。 还有一个水龙头,可以方便用水。 因为这大院的用水一般是设在院子的中心位置。每到用水高峰时,就会有很多人跑去排队打水。 还有一些住户,有事没事把中心一占在那里是不要钱的用水,狂洗衣服。 现在好了。 刘醒非这房子。 不要挤不要抢。 自己一个人在家里随便用水。 我想洗衣服洗衣服,想洗菜我就洗菜。 随意。 更不要说,还有厕所。 普通平民的大杂院,基本都是用就近的公厕。 就这,还有很多人家是没有的,没有怎么办,就只能用夜壶,这夜壶每天早上都得倒,不然就是一屋子的味道。 就算你不用家里的,但公厕的卫生永远是个问题。 冬天还好。 天冷。 什么都镇下去了。 至少。 没虫子。 但要是到了夏天。 哎呀呀,那个白色的小虫子啊,到处爬。 还有苍蝇,还有蚊子。 防不胜防。 有点洁癖的人,上一次厕所,简直像是从地狱里跑了一趟一样。 对于这大院里的人来说,家里有了自己的厕所,水龙头,那简直跟上了天堂一样,美死了。 也不怪那张桂花不择手段不要面皮的也要想抢一下子试试。 她自己也知道,大概率其实是抢不到的。 但抢到抢不到不重要。 运气好,万一抢到了呢? 这不就赚疯了? 就算没有,能多住这样的房子,哪怕一天,那也是好的。 但是,她没想到,李主任竟然会这么硬挺刘醒非。 不就一外地人吗? 这么硬挺? 忽然间,张桂花想到了一种可能。 但旋即,她就失望的倒下了。 就算这事是真的,她一个平民老百姓又能怎么办呢! 想到这。 她忍不住在咬牙切齿。 “都是一对狗男女,都是一对狗男女!” 她怨念不断,诅咒如潮。 这些话,要是旁人也还罢了。 但刘醒非和李主任怎么可能感知不到。 李主任原本在刘醒非怀里的身体一僵,顿时就是要大怒,但刘醒非手往下伸,抓着她车后大灯,指掌几乎都要陷进去了。 他轻声道:“别生气了,这个人,挺有意思的。” 母老虎诡异出身,立刻明白了刘醒非的意思。 她此刻能够让自己的车后灯给人捏着,就是因为她打内心觉得,这个货和自己一样,或相近,都不是那种迂腐的人。 最重要的是,此人虽然和自己相似,但却也讲一些情义。 别的不说。 他身上带的小蜘蛛,小老虎,就是缘故。 正常人类的高人,对待异类,纵不是喊打喊杀,杀了剥皮剔骨,采血炼丹,炼制法器法宝,也是要敬而远之,不与接触的。 但这人竟然身上有一小蜘蛛和小老虎。 好吧,她不知道。 小蜘蛛其实是刘醒非的女儿。 小老虎更是刘醒非的一把神兵显化。 那把神兵经过刘醒非的降术,已经进化为一件道器了。这是比法宝还要高一级的存在。 只是受制于器材的本质,目前只能是道器,拥有足够灵性,却终究不是灵宝。 无论法宝,法器,甚至道器,都比较平庸。 这是器材的本质所至。 就好比在古代武将眼里,纸甲再好,也是不如铁甲的。 而灵宝,无一不是钟天地之灵萃,集日月之精华。 历久而弥新。 随时间而伟大。 灵宝,就像酒。 断没有随时间流逝而废掉的。 反而放置的时间越久,其品质就越佳。 在灵宝中,亦有后天灵宝和先天灵宝,甚至先天至宝,混沌至宝之说。 这些,普通凡人,修行者,是万万不能掌握于一的。 只有真正的仙人,才可以染指一二。 母老虎不是真正的仙人,故此一时也就看不透小老虎的本质。 不过差别也不大。 反正差不多。 母老虎扭了一下,道:“你是降术师,那张桂花被你给盯上了?那她可惨了!” 她顿时消了气。 这母老虎,脾气不小,心眼不大,哪怕装的是没什么的模样,其实心里有什么事都一笔笔记着呢。有机会说什么都要报复回去的。 本来她是想找个理由把这张桂花给送回乡下去。 并且这可能性很大。 这个张桂花。 来四十九号院时日不久。 但能得罪的基本上都得罪干净了。 也就是她缠上了尹家,有尹一夫在保护她,这才没事的。 所以李主任只要愿意,只需要略施小计,就能把这女人给送下乡下去。 让她在乡下去蹦吧。 刘醒非笑道:“这个女人贪嗔痴怨毒,无一不齐,无一不全,正好可以完善我的降术。这天地国运,压力虽在,但压得了仙魔妖道,却压不了人道,更压不了降术一道。降术师一脉,是八百旁门之末流,其好处就是在遇到天不佑时,反而最为坚挺,最能坚持。我之降术手段,仍然可以发挥一二呢。” 母老虎明白了。 “你想利用她给你收集情绪价值,炼制毒蛊?” 蛊术拥有万千之绝妙。 在降术师的体系里,先毒后蛊最后鬼,这是安排得明明白白的。只要这三个外道护法之术完成了,就可以修炼尸道。 所以说。 降术师一脉。 以尸为大道。 毒蛊鬼只是护法之术而已。 只不过,这其中蛊术之奥妙,已然可称之为神奇了。降术师的诸多妙法,都是围绕蛊术来的。 因为毒术有极限。 鬼术又伤及气运。 阴损之处,有碍人气运。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算来算去,还是蛊术威力大不说,副作用也算少。 刘醒非此举,就是要利用蛊虫,汲取张桂花的情绪价值。 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有价值。 哪怕是一张擦腚眼子的纸。 连字都不能写。 只能清洁用的纸。 也有价值。 哪怕微弱。 至少也是有价值。 张桂花这个人,典型的小人。 这样一个人,时刻心里存在着种种不堪的想法,羡慕嫉妒恨,爱怨憎别离,永远只想着自己得巧,别人倒霉的。 但这也是好事。 这样一个人,她产生的负面情绪值,远超过普通人十倍,甚至百倍。 这么一个人,杀了她也许是件好事。 反而让这个人一直活下去,倒是有趣。 能让这死水一样的生活,充满着人间烟火的趣味性。 说话间,母老虎离开了刘醒非的怀抱。 她也有些不舍。 不知不觉间,她已经禁身很多年了。 在此压制的环境下,她也有些想要男人了。 眼下这一个还不错。 虽然说智者不入爱河。 但解决一下生理上的需要总也是好的。 不过这地方不行。 “对了,这里不行,你也知道,这里的都是些什么人吧,以后有需要,去我的院子里,我住在烟帽儿胡同,那里我有一座独门的小院子,没人能盯梢。” 李主任早早在这儿置办下了她的家业。 刘醒非意会。 要是从前,他一定会洁身自好。 但一来他既然和母上蛛好了,尝到了大妖身体美妙的滋味,重要的是,经得起折腾。 普通女人,再漂亮,脏不说了,他要真正用点力,就要折腾死掉了。 你看何大乾就知道了。 只有这样的妖异,才能让他得到尽性的释放。 所以,刘醒非也就不在意别的了。 他是真想和这个丰腴的母老虎,一起的鸳鸯戏水,共效于飞。 “好,我记着了。” 刘醒非和她交流了一下详细的地址。 李主任终于是离开了。 刘醒非收拾了一下房子,这才算结束。 把房子加了把大锁,刘醒非开始收拾房间。不过,一想到张桂花跑来强行占房,他很是恼怒,想了想,直接提了一袋子的点心,往对门去了。 路过对门。 在后院中,小脚老太太伸脖子看了一眼。 她有些馋。 但这是人精,分得清什么人归什么人,像刘醒非这样在公家那里有正式编制的男人,她是不敢去真正得罪的。 所以她有些嘴馋刘醒非手上的点心,但什么也没做,只是偷瞧着,连头也不敢冒。 刘醒非到了对门。 他毫不犹豫伸手敲门。 门开了。 是一个妇人。 她有些弄不清。 “你谁呀你,什么事啊?” 这个妇人是许大眼老婆。 当年许大眼讨到了老婆,有了孩子。 但他家境平平无奇,这小日子实在有些苦。 为了男人的脸面,他就想搞钱。 可是一个中低收入的人想要搞钱,谈何容易。 最终他能想到的就是赌。 但是,十赌九输。 许大眼毫无疑问是给人套路了。 他既然输了,自然也就给人上逼债。 要是一般人也就算了。 别人说什么认什么。 但许大眼不想还钱。 还钱? 还什么钱? 凭本事借的,为什么要还? 那人家能答应吗?打!不想,许大眼是一个狠人,想打,这打得却不一样。人家想终究要许大眼还钱的,下手就留有余地。 可许大眼呢?杀! 狠人许大眼,反手就把人杀了。 不过杀人哪里是一件简单的事,所以他只能跑路了。一路跑,就跑出了关外,在关外,许大眼很快就混得风生水起。 只可惜土匪这个职业是没有前途的。 所以许大眼就回来了。 也算运气好。 新共取得了天下。 过去经营赌场的,那种人毫无疑问是要被打倒的对象,抓起来就公审,只要老百姓觉得这个人该死,立刻就打靶子。 苦主死了,许大眼也就没事了。 他一事无成的回来,反而因为穷,获得了一个好成份,拥有了新的工作,这家里的生活,也能过得下去了。 唯一对不起的,就是在这个家里,原本还可以吃点汤水的许招娣。 实际上大名的徐华凤。 刘醒非眼睛已经扫到在里面扫地干活的许家小妹,徐华凤。 他不动声色,一提手上的礼物,一脸温和的笑意。 “不好意思,我是住对门的新住户,我叫刘醒非,是国家考古单位上班的,有些事想和你们家谈一谈,这是礼物。” 第9章 请人看家 刘醒非带的礼物是点心。 刘醒非本人是看不上这点子的小点心。 这玩意又干又甜,吃它需要伴随茶水,还会齁人。 可在这年月,老百姓和国家一样,穷得底掉。 很多人的钱不是放在裤裆里,就是放在鞋底里。 为什么。 因为少。 只需要放在这地方就能全部藏住了。 都穷成了这样,有多少人家里,可以随便的吃酒喝肉,可以随便的吃点心? 至少——在这个大院子里面,没有多少。 所以刘醒非这随随便便掏出来的一点点心,就把许大眼老婆给震住了。她自不敢,也不舍得,刘醒非带着点心离开。 再说了。 住在大杂院里,邻居间相互的拜访,本来就是很平常的事。 如果你住在这样的一个环境,却一直和左邻右舍保持距离,这才叫有问题呢。 你会被邻居们渐渐孤立起来的。 没有人会说你们家好话。 有事没事还会给你造节子。 既然大家不熟,整你又怎么了。 因此,很多新人搬家,一到地方,就提着礼物在左邻右舍间拜街访。 为的就是以后啊,麻烦少点,好融之于地方。 别搞得一副格格不入的样子,我清高,我了不起,你看别人有事整不整你。 没办法。 你住大杂院。 左邻右舍是你生活的一部分,大家在一起将就着过日子,就得相互妥协一点。 所以你就是要去搞好这个关系。 刘醒非的出手还是挺大方的。 一般人递点烟糖酒啥的也就差不多了。 但刘醒非搞的是点心。 像大杂院这环境里的人,有钱也不会浪费在这地方。 既然是稀罕玩意,也就比较受待见了。 别的不说。 给徐华龙吃,它不香吗? 刘醒非和许大眼老婆聊了一会,很容易就把许大眼的名字套出来了。 “哎,大眼叔怎么,这是不在家?” “啊,那没啥的,他快回来了吧。” “不管怎么说,大眼叔不在,我也不好在这久待了,其实有件事是想拜托一下,但还是等大眼叔回来再和他说吧,您帮我说一下,我一定重重有礼。” “不至于,不至于,他应该就快回来了。”许大眼老婆恨急了。 她是一个精细的女人。 一眼看出来,眼前这位刘队长,不差钱。随便拎着点心上门,这是一般人吗? 他既然有礼于人,必有所求,说不得就能占一点便宜了。这有钱人都不把钱当回事。至少可以方便他们家讨一些巧儿。 所以哪怕有可能闹出误会,她也想强行把人给你留下来。 巧了。 许大眼这时已经回来了。 问道:“怎么回事,这搞什么啊这!” 他一副你敢占我媳妇便宜的样子,正要发怒,被媳妇拦了下来。 他媳妇在许大眼当土匪的时间里没改嫁,反而一直拖带着两个娃,许大眼对媳妇很过意不去,所以看媳妇上前,也就给面子听了。 这不听还好,一听就忍不住开心起来了。 做为一个穷人,他太明白交一个有钱人的朋友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 “哎呀,你看这事闹的,我的错,我的错。”说着,他毫不客气,伸手给了自己一个带响儿的。 这是真打啊。 脸上立刻有了血红的几枚指印子。 刘醒非呵呵笑着:“不至于,不至于,咱把话说开了就行了。” 两人重新在屋里正堂坐了下来。 许大眼给刘醒非倒了自己打的散白。 “请请请。” 直到刘醒非喝了一口,他才问:“刘队长,这小庙不容大神,您这亲临登门,说有事请我们帮忙,我们这,能怎么个给帮忙啊?” 许大眼虽说想和刘醒非打好关系。 但他也不蠢。 有的事能帮也就帮了,无所谓。 但不能是特殊特别的事,特别是影响到自己利益安全的事。 这个许大眼还是放心上的。 他是生怕自己给人坑了。 刘醒非放下杯子,本能的皱眉。 这酒,他不喜欢。 刘醒非的实力,喝的都是他用苏文图法宝图画里小世界种出来的灵茶或灵米灵果酿出来的酒,这散白算什么? 只是到一个人家里做客,无论如何也是要吃点什么喝点什么的。 有一本书里男主人公到了一个人家里当客人,但他一口酒不吃,一口饭,甚至水果,碰都不碰,因为这人是要来报仇的,哪能吃仇人家里的东西? 这叫宾客权利。 一个人上门,吃了另一个人的东西,双方就不得伤害。 中土虽没有明文规矩,但潜意识也是有的。 有些道德底线,是不能打破的。 你打破了,是可以取尽一时之利,但终究是要遗臭万年的。 古代有一个人为了打仗装商人背刺盟友。 这人死后,老家人都耻之。 有人要给他立庙,转眼就给砸了。 刘醒非就是顾及于此,所以哪怕不喜欢,他也是喝了一点对他影响低些的酒。 这样,他才好说话。 “那个,你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但终归有一天是要知道的,昨儿,我这里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李主任帮忙,好不容易给我装修的房子,中院张桂花跑进去住着了,搞得李主任很尴尬,都发了火,要不是不想把事情弄大,大家都下不来台,当时就想让军管局的同志把那个张桂花给带走了。” “哎呀,有这事?” 他给自己媳妇递了眼色。 收到媳妇的暗示,他一巴掌拍桌子上。 “不像话,这个事,的确是张桂花能干出来的样子,你说马连良也算个人物,挺好的一个人,怎么娶这样一个败家娘们?这也就是没惹到我头上,不然,给他打死了换新媳妇!到时他还得谢咱呢!” 刘醒非看他演完了,才道:“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谁头上都不舒服,更不要说发生在了自己的头上,好好新装修的房,给那个女人一闹,我忽然觉得它又不干净了。” 许大眼听了难得的说了好话。 “算了吧,将就一下吧,毕竟是间房子,已经装修过了,你还能再装修一遍!就算你有这个钱,也要注意一下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这不好,这年月,过得去就行了……” 其实这话本不该许大眼说。 但过去许大眼想发财是生活不易,你一不小心整个家就危险了。所以有时要弄险,甚至去当土匪。 但现在,穷还是穷的,但大家一样穷,很多有钱的大人物不是被抓了,杀了,就是低调了,藏起来了,缩起来了。 底层穷人再穷,也能活下去了。 所以许大眼也就不想折腾了。 再说当土匪也不好。 什么都没有,还不如城里的叫花子。 许大眼这也是酒喝多了,又过上了安稳日子,这才有所放松警惕,对刘醒非说了几句掏心窝子话。当然,刘醒非没有用幻术勾他,绝对没有。 刘醒非微笑着,对许大眼有些另眼相看了。 原以为这就是一个没脸没皮的老土匪。 要理解。 大多数土匪真是很坏的。 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一句我不吃牛肉就随意杀人,并视之为理所当然,丝毫也不把自己以外的人命当一回事。 不过现在看来,即便是很多看起来已经丧失了底线的土匪,其实也不过是在混日子。 能好好生活,当土匪又有什么意思。 还不是个马喽。 一句话,当土匪,太没安全感了。 不得已而为之。 只要有一条路走,都不会去考虑当什么土匪。 许大眼正是一个,想要安安稳稳混日子的人。 他有着他独特的小聪明。 只是想好好活下去,不给人算计。 大抵如此而已。 刘醒非至此,也不客气了。 “看来许哥你也算是明白人了,我就说一下,这事我可以当过去了,也可以揭开这一页,我不是那小肚鸡肠的人,我怕,是那家人仍然不依不饶的,继续给我添麻烦,你也知道,我是考古队 不是一直在家里待着的人,有时候是需要出。差到外地的,这一去啊,可能就是好几个月不着家,你说我这要是一回家,发现又给人占了,甚至丢了什么少了什么的,怎么办?我可看出来了,你们这里,喜欢捂盖子,到时是不是要我吃这个哑巴亏?” 许大眼有些迷糊。 但听到这里他又不迷糊了。 这时的许大眼,眼睛明亮起来了。 透过窗,他仿佛能看透墙,看到外面,看到马家,尹家那里去。 “你说的这话,别说,还真有可能发生,嘶,这下你是有麻烦了,可这个事我又怎么好帮忙呢?” 许大眼什么人,当过土匪的,人精! 他自然知道,马连良老婆张桂花,那就是一个乡下无赖人,一个滚刀肉。 这个乡下啊,的确是有很多老实人,憨厚人,老实巴交的。 这样的人,当然是可爱的。 他们品性纯良。 虽然生活中有些粗枝大叶,但那是生活造成的,可这些人有着正常,正确的三观。 他们不贪,不占,品性纯良。 虽然又穷又苦,却拥有伟大高尚的人格。 古代名将,招兵就喜欢招这样的兵。 可也有另一种人。 有句话说,穷山恶水出刁民,这话不是空穴来风,而是真的有这样的一些人。这样的人,他们奸懒馋滑,不喜欢努力,不愿意干事,给他们一张床,一袭被,他们一生都有可能在这床上生活。 甚至,有的人,懒到在床上活活饿死了,也不起来找口吃的。 张桂花虽然不至于饿死也不动,却也绝对是奸懒馋滑的这么一个人。 有便宜是拼命也要占一下。 出门没找到便宜捡就感觉自己吃莫大的一个亏了。 原本马加良,马进良父子,这两人在四十九号院住时,人缘还不错,和邻里也多有往来。 但自打他们把张桂花接来,不到三天,整个四合院的人都让张桂花一个人给得罪光了。 父子俩现在也不招人待见了。 也就是尹一夫还愿意乐呵个脸和他们打招呼说话。 这样的人家,的确麻烦。 倒不是说刘醒非不好杀人,而是癞蛤蟆上脚背,它不咬人,但恶心人。 这就好像,一个女孩子遇到了蟑螂老鼠吓得尖声大叫。 其实这女孩手捏把掐,什么蟑螂老鼠能活下来。 关键是太恶心人了,这才是重点。 当然,还有一层。 天地有意,平衡四方,这世间有大良大善,自然也有大奸大恶,你能说这些大奸大恶都是不必要存在的吗?在自然界,也有苍蝇老鼠,蚊虫蟑螂,难道它们对于这世间自然就没有用吗? 可见有时一个坏人,恶人,但对于世间也是有用的。 民俗有语,恶人还需恶人磨,又有当贪官者奸,当清官要比贪官更奸。 就是这么一个意思。 张桂花固然不是好人,这人很有问题。 但有这么一个人在这四十九号院子里,也让这院子里热闹了不是。 不再上四平八稳,死水深潭。 反而她这样的,让这座四合院生动了起来。 刘醒非身子往前探了一下。 “我想你们帮我看一下家。” 刘醒非说了实在话。 但许大眼和他婆娘都有些懵。 坦白说帮忙看一下家这没什么。 但如此简单的事需要如此郑重其事吗? 这和你提一斤酒找隔壁邻居借二两酱油有什么区别? 许大眼犹豫一下道:“按理,这也不是什么事,可你看我们家这两个孩子……我又要出去工作,家里就我媳妇,她一个人也看顾不过来啊!” 其实许大眼媳妇只照看徐华龙就行了,哪会在徐华凤身上下功夫。那丫头也大了,不是三岁的毛娃娃,一不留神就给人拐了去。 但再怎么说,这一家里也有很多事要做。 打扫卫生,洗衣做饭,往外跑腿,买个油盐酱醋什么的。 有这么多事,怎么给你看门? 这要是没事还好,我承了你的情,但要是有事,双方不好说话了都。 刘醒非哪里不知道此人的算计。 他微微一笑,说道:“其实你们家的情况我也算看出来一二了,老哥你有些重男轻女啊!” 许大眼顿时脸红了。 “我,我,我可没亏待她,毕竟是个丫头片子,养得再好也是嫁到别人家过日子去,她还能回头给我养老吗?虽说如此,我缺她吃还是穿了,不也是把她拉扯这么大了嘛!你往外看看,我这已经算是好的了。” 刘醒非知道他说的是实情。 所以他笑笑说:“你不管我的家事,我也不能管您的家事是不是呀?你对那孩子好不好的,和我可没关系,我可没小子配你家的姑娘,我是说,我不在家的时候,我家里得有一个人看着,我觉得你家姑娘不错,让她来给我看家,你觉得怎么样,我每个月给你十块钱,不少了吧!” 许大眼初一是愣,旋即就是大喜,还有这样的好事? 他当时就想同意。 不过,他又想,这么好的事,为什么便宜丫头,应该让他儿子上。 刘醒非却是拒绝了。 第10章 梁冰 刘醒非找许大眼帮忙,许大眼一听有好处,原本是说让自己的二女儿给刘醒非帮忙看家的,听到了这好处,他又想他儿子了,不想把好处便宜给自己女儿。 但他一对刘醒非张口,就让刘醒非给拒绝了。 “抱歉,恕我不能同意,你听我说,这不是说我想占你们家丫头便宜,她还是个娃子,我能对她干什么?而是这个事吧,有一定的危险,你们看到了,张桂花那个样子,我是生怕出事,就怕那疯婆子做什么不理智的事,要是伤了你们家儿子,这不是在剜你们家宝贝的心头肉嘛,到那个时候你们说不得也要怪我了,反而不美。但你们家丫头,你们是无所谓的,到时我赔你们家点钱,也就能过去了,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许大眼一听,有道理。 他们家重男轻女,不是什么新鲜事。 哪家不是没点什么毛病啊。 尹一夫,看起来挺好的模样,其实这货年轻时可会浪可会玩了,有一段时间一晚上叫了七八个姑娘。 他家原本有些底子的,结果现在却混到了这份上。 连身体也掏空了。 看起来仍然能行。 其实已经被一些铃医认过,死米青,再也生不出孩子来了。 刘可世倒是一口气生了三个儿子,但他们一家阳刚过盛,这尽生儿子不生女儿。 生下的这些个儿子也是给刘可世没事干抽打着玩着。 但刘可世是一开始这样吗? 还不是三个男孩子,太调皮,太闹心了,这忍不住,不就上巴掌了嘛。一打起来就收不住了手,打习惯了,父爱如山,怎么能停? 而且,还越打越重了。 这也没办法。 孩子在长大嘛。 抗揍能力强了,不得加大输出啊。 再说他三个儿子,随便打,哪怕打坏了一个,也还有两个。 尹一夫呢,是一个儿子没有,自然想得发疯。 刘可世是三个儿子太多,没事轮流打着玩。 倒是阎基家里正规一些。 这个阎基是学校的老师,原本教的是诗经,现在给禁了,国家要编写新式教材,他这样的老夫子是没得干了,好在他数学也不错,教不了太高深的,但启蒙还是可以的。 现在是一名光荣的小学数学课老师。 只是他这个人,有些把工作带入到生活中了。学数学的在生活上也搞起了数学,这就不好了,有点小家子气。 但一想他的家庭,却也是情有可原。 老头带他媳妇,有四个孩子,六个人六张嘴,全指着他一个人的薪水过活呢。 不说吃饭六张嘴,这穿衣也需要六件。 这要是不精打细算那可怎么生活。 要说正常。 何大乾毕竟是天人,这个人还是比较正常的。对儿子女儿,皆都关爱如一,甚至很少见的,让女儿上学去了。 从小就开始给女儿身上抓起了教育。 这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可惜,整个院子里就何大乾一个明白人。 就这么一个人,又主动踩坑了。 何大乾因为一些特殊因素,身体老得快。 他这一双大水泡子的眼袋子。 让他怎么看怎么老。 明明从前是一个三四十的人,现在却眼打眼瞅的硬往五十以上蹦。 所以何大乾虽然媳妇走了,却一直没找到下家。 现在不知怎么回事,有人寻么了一个漂亮女人来勾他,这你说哪能受得了。 何大乾顿时心动。 他这个人,早已经没有武林江湖的生活意识,只想红尘相伴快活到老。 为了女人,他连孩子都有些不想要了。 所以说这一大院,真的是牛鬼蛇神,挺多的。 刘醒非想要提防一下,也无可厚非。 只是,他看上的是自己的女儿。 许大眼这时已经醒来了一半。 他问:“你让一个孩子给你看屋子,你怎么想得呀,她能给看住了?” 一个小孩子,大人随便就能打发了。 她能给你把房子看住了? 刘醒非打眼一瞧,招了手。 “在听呐,那就出来吧,出来出来。” 小丫头徐华凤走出来了。 她果然有在暗中偷听。 这女孩虽小,但在父母十分明显的偏心下已经十分早熟了,拥有了自己思考,自己判断的能力。 在开始,时时刻刻的为自己牟利了。 难怪北阴那个老家伙看中了她。 果然是一棵兴家之旺的可造之材。 “你听了我们说的话,有什么想法?” 许大眼也回头,瞪向小女孩。 小女孩哆嗦一下说:“我,我不知道。” 她很为难。 她想做些什么。 但她知道,她还小,什么也做不了。 刘醒非笑了道:“那我说一下你听听,能做到就说行,不能做到就摇摇头。我不在家,你就到我家里住,有人要进门来闹事,你不要理会,人要冲进来,你就走,但不要走远,要远远看着,把他们做了什么,说了什么,都记下来,回头全都告诉我,能不能做到?” 小女孩一听,这还不简单。 她当即就道:“这我能做到,不过我不会记,我怕一到时给忘了。” 刘醒非摇摇头,道:“那这样,你等一会找老何家的何雨淋,她你知道吧!” 女孩道:“知道,是雨淋姐。” 说到何雨淋,她眼中满是羡慕之色。 人都有眼的。 这个大院,生活最好的小女孩,大约就是何雨淋了,可以一个人上学。 其余人,要么是年岁不到,要么是不给上学的。像徐华凤,她就是不给上学,学什么,还不是要嫁人,学好学坏没用,不如在家里帮把手干点活,也算自己养自己了。 所以一说何雨淋,徐华凤眼中尽是羡慕之色。 刘醒非道:“那小丫头识字,上过学,你把话事记住,让她给你记在本子上,等我回来拿给我。许哥你看这样行吗?” 许大眼说:“这……” 他在犹豫。 这事要答应下来,自己这算不算给刘醒非挡了刀? 要是因此自己和张桂花尹一夫他们斗起来可麻烦得紧。 正在他犹豫时,刘醒非说了。 “不让你们白帮忙,我一个月给十块钱呢。” 这十块钱,说得好听,是给徐华凤,但其实还不是落在许大眼手里。 家里平白无故一下子多了这十块钱,日子一下子就好起来了啊。 以前,一个月就敢吃两次肉 现在一个月敢吃四次了。 这是质的提升啊。 “那好吧。” 许大眼立刻答应了。 其实这事仍然是有风险的,但有风险也是他的那个便宜女儿,他当然无所谓了。 刘醒非也给小女孩交待一下。 事也不急,只是先说一声,也就算了。 没几日。 刘醒非摇摇晃晃,从外头回来。 这一大晚上的没回来,还用说,当然是去母老虎的被窝了。 该说不说啊,这母老虎的住处是真不错。 独立的小门院,二进二出。 不大不小。 只她一个人,还是大了,但清静,自在,并且没有人能听墙角,也没人能隔老远往里面望。 实在是太有安全感了。 话说。 之前。 母老虎给老锦记当高管的。 高管嘛,那钱能少赚了? 只是后来国内大战连连,动不动就是几十万一百万的大会战。 如此一来,老锦记也维持不下去了,天下这么乱,还做什么生意。新共还好,能够平买平卖,赚不了大钱暴利,至少还能支撑一下。但新朝就不一样了,直接征收,尸比钱也不给,和明抢一样,甚至尤有过之,这还得了?于是老锦记整个业务全面收缩,不收不行。 母老虎也就是趁这个机会从集团里退下来的。 她虽然退了下来,但是,仍然用手上的钱,花费了巨资,从据说一个警察局长的地下情儿那里拿下了这房子。 地理位置,装修打扮,都挺好的。 所以母老虎对此挺满意。 她既然看不上刘醒非的房子,只好让刘醒非来她这里了。 这儿真不错,被软香滑,至于怀中的母老虎更软得像一头锦毛豹子,或是一只皮软毛滑的大猫,让人沉醉其中。 只是他终究还是要得起来。 在刘醒非走后,大妖母老虎忍不住睁开秀目,一脸怀疑人生。 不对劲,我可是大妖,顶级大妖,那个小子那么厉害吗,折腾老娘一宿,还这么精神百倍,他才更不是人好吧。 母老虎很不舒服,扭动身子,慢慢起来,又要开始一天的工作了。 刘醒非脚上带风,甚至于无人时跳上两脚,口中也渐有戏词的唱了起来。 “无人可知窗寒梦时,再忆起别离事不仅心事——” “两行旧词几多相似,如同今霄昨日,念之——” “清风上南枝。” “梦中仍思念。” “等秋高看山势,再探故知——” “三两笔着墨迟迟不为记事,随手便成诗——” “……” 刘醒非一边走,一边唱,心里这舒坦。 真是多年之未有也。 真没想到。 当年双方皆杀之欲其死的两个,现今竟然发展出了这样的关系。 别说,这感觉,这滋味,真的挺好的。 “刘队,心情不错啊。” 一个人和刘醒非说话。 刘醒非一看,顿时脑子清醒了。 他心里一阵紧张。 好家伙。这母老虎威力这么大吗? 还是说我从前太缺女人了,这一次就得意的受不了。 心猿意马都出来了。 他克制一下心中紧张的心理道:“小罗啊,你怎么到了这儿?” 小罗这个人是北都大学出来的,师从郭教授,他对郭教授忠心耿耿,甚至为郭教授不能当队长而耿耿于怀。 对刘醒非,一直颇有不满。 一个野路子出来的,还是一亿看起来十分年轻的人,凭什么当考古队四队的队长? 凭什么! 可渐渐的,刘醒非的能力让他说不出话来。 能说什么? 一个人的能力就在那里。 你一时看不到,还能一直看不到吗? 当你发现了这个人的能力,你还要说什么? 所以现在的小罗心态也就平衡了。 要不然,来的只会是夏元仪。 众所周知。 夏元仪围着刘醒非打转。 小罗是围着郭教授打转。 现在小罗直接找上了刘醒非,就意味着双方关系的破冰,意味着小罗对刘醒非的看法发生了改变。 刘醒非当然要接这个好了。 所以他说话十分和蔼。 小罗倒没注意,这人就是一根筋,十分直,立刻就说了:“郭教授让我通知你,他打的报告上面批了,但他现在正在整理汇报资料,所以让您来走一趟,不然我们其余人级别不够,不能把人接过来。” 刘醒非一愣。 什么人? 他从小罗直愣愣的眼神中接过资料,一看才算是明白了。 国家解放。 这不是四个简简单单的字。 在这四个字后,是无数的血雨腥风,是无时无刻无不休止的搏命战斗。 有看得见的,也有看不见的。 有人死得默默无闻。 有人消失的毫无声息。 甚至可能你自己都意识不到,在你的生命里,过往曾经有那么一个人存在。 在他手上,就是这么一个人的资料。 北关高级特务军官。 东乾国的高级官员。 大乾的一位末代王妃。 原本有希望成为王后的女人。 梁冰。 梁科长。 在她手上,也不知死了多少人。 刘醒非摇了摇头:“怎么这样一个人还没给毙掉!?” 虽然他看得出来。 这资料上的照片已经尽可能的往丑了拍。 甚至女人原本大波浪的发型还给剪了。 不知道是这个女人自己剪的,还是国家给她剪的。现在这个是国家流行的女性干部头,而不是旧社会时代女性那高高在上模样的长毛卷。 过去。 女性想要烫一个卷发,是很难的。 自己做一来容易弄坏发质,二来也是未必能做好了。 所以往往都要去特殊的美发店。 毫无疑问。 这会死要钱。 没有一定的身家,是享受不了这样的生活。 梁科长当年就是一头漂亮的大波浪。 但现在是齐耳的短发。 只可惜,干净利落的短发下,是张苍白失神的脸。 刘醒非当然忍不住要笑。 小罗没这意识,他甚至没有注意到梁科长的美貌,而是真的在回答刘醒非的话。 “好像是她知道很多秘密,我们需要这些秘密,所以上面才一直留着她,让她立功表现。” 刘醒非不知道的是,还有一层政治意思。 不要说区区一个梁科长梁冰了。 她算什么? 东乾的王都给抓起来了。 也没说是枪毙。 而是劳动改造。 既然连最大问题的东乾王没杀,也就不好处死这个梁冰了。 关于梁冰,上层也是有希望她改过自新的意思的。 刘醒非和小罗一起去了第七局。 这第七局是关押一些特殊犯人的。 里面十分幽暗。 对犯人的心理不太友好。 在一间只有一盏孤灯的监牢里,刘醒非看到了梁冰。 这个女人应该三十了吧。 但她仍然十分漂亮。 可以看出,在她脸上,有一些细微的纹路了,但美人在骨不在皮,即便如此,她依然像朵花,在幽然的释放暗香。 那么熏醉,那么迷人。 即便没有了大波浪,也依然美丽的楚楚动人。这,大约也是上面没有把她直接处死的原因之一。 太美丽的花。 即便不想占有。 也不希望她过早凋零。 美丽存在的本身,就是一种价值。 这已经差了很多。 因为她有段时间,没有对自己进行保养,没有使用她的一些化妆品了。 现在的她。 全凭自己的颜在硬拼。 刘醒非忍不住又笑了一下。 女人抬头。 她视力下降了很多。 长时间在这种环境,让她的视力也受到了损伤。 一时间,她看不清刘醒非的模样。 刘醒非看了文件。 上面的意思是说。 东岛人曾经在北关外,在草原上,设立了一个军事基地。 上级希望考古队能够把这个地给找出来。 据推测。 这个地点,和大夏菩萨墓十分接近。 所以上级才会调出来这么一个人。 第11章 刘醒非的劝解 小罗在一旁说话。 “东岛人曾经在我国拟了一个黄金树计划,他们想从我国掠走大量的黄金,以用于他们以后的发展。他们曾有个想法,北莽历来都入侵中土,他们从中土掠走了数不清的金银,但事实上,北莽草原,能够用到钱的地方并不多,所以,那些大量的黄金在哪儿呢?” “我的老师郭教授认为,北莽人一定把大量的黄金用于了墓葬,只是历来很少有部族首领用到这一笔黄金,所以,有的墓是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但一定有一些墓里面堆满了黄金,他说大夏菩萨墓很可能就是这样一个墓。” 刘醒非点点头。 他同意。 “你说的对,在古代,大云朝时,就有人发现,当时的北莽,应该就是大夏部吧,用了大量的黄金进行祭祀,甚至黄金多到他们堆满了一整座山谷,这个地方叫黄金谷,甚至这都形成了很多神话传说。对于那些北莽人来说,有什么不足,去抢就好了,怎么可能会去买呢?所以黄金对于他们来说,虽有价值,但实用不高,只能算是一种祭祀物品而已,而不能算财富价值。在北莽,财富是什么?是牛羊,是骏马,是美女,甚至是能够杀人作战的勇士,这些才是真正的财富!” 小罗眼中有了光。 “您说的不错,所以我们才要找这个人,让她说出东岛军事基地的秘密,有了那个基地,也许我们就能快点儿找到大夏菩萨墓了。” 在小罗心里,始终把大夏菩萨墓放在心上。 至于基地不基地的,不重要。 刘醒非走过去。 守卫的士兵给开了门。 刘醒非注意一下。 不错。 还有排气扇。 虽然不是电扇。 但至少可以让这里的空气好上一些。 这地方,十分阴暗,也有些潮湿。 所以难免有一些霉味儿。 能通气总是好一些的。 虽然在此地的大多都是罪犯。 但有些罪犯可是大宝贝,不能让这些人轻易的死了。 所以这里的环境其实还不错。 至少没那么脏乱臭。 有床有铺。 还有厕所。 可以通风换气。 靠近一点,刘醒非甚至能闻到在梁冰身上长久有之,而残留下来的一些化妆品香水香味。 别说女人香。 不可能。 除了这些残余的,不多的,几乎闻不到的香水味,一些酸臭也是有的。 这意味着她只是普通人,正常人,出了汗身上也会溲臭的,不可能有什么体香。 只是她的颜值太厉害,往往让人忽视她身上的一些瑕疵。 “你好,我是国家考古队第四队的刘醒非队长,这次找上你呢,是因为我们判断,有一个大夏菩萨墓的边上,可能有一个东岛人建立的军事基地,根据我们的消息,你应该知道这个军事基地的,是不是?” “想要我说出来呀,我有什么好处?” 梁冰扭动了头,有些慵懒。 其实早两年前,她就发现不对劲了。 曾经天下无敌的东岛帝国军队好像要不行了。 反而中土的军队,那战斗力在一步步的提升。 战争就是这样。 你如果不能在最初一下子把对方打倒,对方的力量就会不断的在变强。 东岛人开口三个月灭亡中土。 但现在,反是东岛人要坚持不住了。 很多人都说,是美帝斯打败的东岛。 但是。 如果不是中土把东岛的军事实力拖到了垮,想要这些东岛鬼子投降,哪那么容易。 关于这点,梁冰最有发言权。 她是很清楚的。 当年,东岛人的军需罐头,里面可以说是份量十足。 到最后全是豆渣在糊弄人了。 你以为东岛人放着油盐十足的罐头不吃,找中土老百姓家抢鸡是为什么? 罐头真别人的母亲难吃呀。 后勤军需都要垮了,你说这东岛人能坚持多久? 所以,别无选择,准备后路吧。 为了后路,她甚至在自己身边放养穷党的人。 她做了一切的准备。 结果仍然没用,她还是给抓了起来。 好在她心生一计,靠着死记硬背,她硬生生记背下来大量的绝密资料。 这些资料被称之为绝秘,那就绝不简单。 东岛人战败后,很多资料都被销毁了。 有很多就是她自己一手销毁的。 但没人知道,她背下来很多。 所以,这才是她真正没死的原因 这些,是她好不容易,好不容易记背下来的东西,没有足够的代价,她是不可能随便就说出来的。 正在这沉默之时,一个人来了。 此人脚下落地生根,一步一响,沉着有力,面目更是浓眉大眼,怒目方刚。 他进来就道:“梁冰,你要搞清楚你的立场,为你说话的常五已经被调离了,没人再帮你说话了,你要是执迷不悟,不好好端正态度,我会向上级申请,给你的名字上划勾!” 梁冰。 毕竟是一个特殊人物。 也许有人不想和她计较。 但在过往,她的确是杀了很多穷党的同志来向东岛人邀功。 这是不可质疑的事实。 有此实例。 其实真的是有一些人要求把她给勾除的。 梁冰眼神复杂,她感觉到了恐惧。双手不由自主的抓紧了自己的衣服。 但她仍然坚强的——不说话。 刘醒非看向那个人,问他道:“同志你是……” 男人正色道:“我是负责这个女特务的人,我叫王土地,上级命令我全面支持你们的工作,要不,给她上一些手段?” 王土地说着话,狠狠的瞪了梁冰一眼。 他是泥腿子出身,从前吃了很多苦,也遇到过一些美女蛇的特务,所以对梁冰很有抵抗力,要不然,上级也不会把看守一个大美女的任务交给他。 面对梁冰这种级数的大美女。 一个男人,稍有不慎,就会犯错误。 但王土地不会。 他的意志十分坚定。 如果可以,他简直恨不得立刻把她毙了。 这就是个美女蛇,是个妖精,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皮的诡异。 常五,多好的一个人,多棒的一个小伙子,早先就很有觉悟,一个人在外边杀东岛鬼子,后来加入穷党,进入特殊工作中去,完成了那么多任务,立下那么多功,这样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居然给这个女人求情。 他自己恐怕都没发现自己的立场变了吧。 以至于上级不得不把他调走。 这也是一种对自己同志的保护。 因为谁也不知道上级真正的意思是什么。 你和这么一个人纠缠在一起,你想干什么?你以为你会得到什么? 细一思想,简直让人不寒而栗。 所以王土地一直对梁冰十分警惕。 刘醒非上前,先递一支烟。 不过王土地拒绝了。 他还未有养成这种抽烟的习惯。 刘醒非就给了他两颗糖。 这让王土地接受了。 刘醒非才道:“这个女人的确很危险,她从前做特别工作的,手上沾了很多血,她现在很怕,怕自己会被我们……” 刘醒非伸手比了一个开铳子的动作。 王土地点点头。 他既然奉命来看守这个女人,怎么可能不了解一下这个女人的情况。 刘醒非又道:“但是吧,这个女人十分狡猾,她记背下来很多资料和信息,这是我们迫切需要的,为了这些情报和信息,我们需要做出一些妥协,你能明白,你能接受吗?” 王土地为难起来了。 他再傻也听到了一个词。 妥协。 “我们有纪律。” “我知,我只是想和她私下里说说话,帮她端正一下态度,虽然你那也是说,但说话也是要讲究一下方式方法的。” “帮个忙。” 刘醒非再次给他香烟。 王土地点点头,出去了。 刘醒非回头对小罗道:“你也出去。” “啊?我也……刘队,咱可不能犯错误。” 小罗十分好心的给提了一个醒。 好嘛。 好家伙。 这个小罗也不是什么都不懂,只是他这个人分得清什么是轻重缓急。 在工作上面,容不得一丁点的私人情绪。 刘醒非笑骂一声:“滚,不信我就在外头听墙角,还怕我干什么,我能犯这错误吗?” 小罗一想,也是。 一来刘醒非大好前途,实在没必要非要,在这里逮着女特务研究生理卫生。 二来刘醒非虽然不说,但瞧着就不差女人缘,哪至于就为了一个女人就犯这么大一错误。 等房间就两个人时,刘醒在梁冰面前坐下。不用说,他知道,不仅小罗,王土地也在外头听墙角,他要是敢干什么事,会立刻被阻止的。 这两人也不是要抓他的把柄,实是怕他犯错误。 东山省就出了这么一档子事。 有一个人,会功夫,原本也是行侠仗义的大侠。 结果当年的东岛人出了一个女间谍,就把他给废了。 男人这种动物,有时候就是能被女人给收拾掉。 往往吧,本事越大的男人越是如此。 刘醒非心态挺平衡的。 虽然这女人是漂亮。 她过往一定把自己每一根头发丝都给打扮上了。 这是一张颠倒众生魅惑无穷的脸。 真心没有几个男人能在这女人面前挺下去。 有一句话说得好。 男人征服世界。 女人征服男人。 自古至今。 美人计都是最有用的计谋之一。 你哪怕知道这可能是美人计,但往往也抵挡不了。 历史上有几个王就是倒在美人计上的。 但这些王哪怕亡国了,但最关心的居然是,美人,你到底爱不爱我? 他关心的是这个。 只要你爱这男人,即便他因此为你亡国,好像也算不得什么了。 刘醒非又掏烟了。 女人不说话,她碰都没碰香烟。只是抬一下眼,用有些颤的睫毛下的眼睛看刘醒非。 刘醒非知道她的意思。 “别这样看我,我给不了你什么保证。” 他这样说,梁冰反而笑了。 “你还算诚实。” 她有点要落泪的样子,不好说是由感而发还是故意在刘醒非面前演戏。 但她接过了香烟。 刘醒非再往前递火。 他知道。 这女人吸烟。 手指,是能够看出来一些痕迹的。 特别是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压力大。 有时一小件事,也有可能会触发惊天之难的。 要知道,东乾国的特务机关其实尸比也不是,它始终是要看东岛人的脸色行事,权力有限,又无限。 所以上面有人觉得梁冰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 那样的特殊位置,总要是有人坐的。 你哪怕当傀儡,也是要做一些事给东岛人看的。 你不做,就以为什么事都没有了吗? 你不做,就以为没有别人去做了吗? 纠结于这一件事的本身,就是错的。 “很多人想我死,可是我不想死。” 她说着看向刘醒非。 烟在她的面前。 模糊了一切。 刘醒非轻哼了一下,拿起文件,翻了一下,道:“我看了你的资料,挺有趣的,你原本应该是姓瓜尔佳氏,大乾遗族,一开始你们家在北都,当时是乾都,不过混不下去了,这才出奔关外,到北关去,不过可惜,即便是到了北关,你们仍然被东乾国的王太弟退了亲。” 梁冰不哆嗦了,她一下子稳定下来。 身子往后一仰,她的腿也跷了起来。 “不是退亲,那不是他的意思,是没选择,从一开始就没选择。大乾国灭,我们一家一开始是想好好当顺民的,谁想折腾呢,但我们家一落魄,身上的皮不管用了,就有人打上了我们家的主意,我父母是好不容易,好不容易,才把我们送到北关外的。一开始我们就没想重识旧亲,但到了东乾国,这一路上,我父母死了,我一开始只有十几岁,还有个妹妹,我活不下来,这才找上了那个人,我不是要和他结婚,只是想活下去,有什么错?但我没想到,那个人早早给盯着,所以我也被盯上了,我不得不去东岛受训,为了活下来我才干这工作,你以为一天到晚逮人杀人这很好玩吗?特别是我,我是一个女人,你知道金璧辉吗?她是大乾的格格,结果被土肥圆给……如果我不能体现出一定的价值,我也会沦落到那一个地步。你想要我干活,我就想问一句,能活么?” 刘醒非黯然。 梁冰的故事很简单。 一个女人,随波逐流。 她原本是大乾国族,一开始还是好好的。 但突然有一天,大乾亡了,他们这些铁庄稼就啥也不算了。新的国家不会给他们再发钱了,想要每天什么事不干,提个鸟笼子到处溜弯,是不可能的了。 不仅如此。 原本他们多吃多占的,也要被夺走,甚至更多的拿回去。 一时间,曾经的大乾国族,真的很惨。 东乾国建立。 有不少遗老遗少去捧场,就是这个原因。 甚至有一些人,因为受不了这冲击,跑到东岛人那里,心甘情愿的当了国贼,以残害中土本地人为乐,丧尽天良。 这都是有原因的。 梁冰从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成为了东乾国特务机关的梁科长,一手血腥,也是有原因的。 她要这么做,可活。 她不这么做,可能就死了。 甚至,她如果不积极做事,杀人,很可能会被打上花瓶的废物标签,然后,下场可想而知。 东岛男人,可是很变态,很好色的。 第12章 草原上的藏金 金璧辉,又名金璧君。 这是一个女人。 是大乾一位王爷的女儿,算是一个格格了。 原本也是一个天真无邪的烂漫之人。 但她的表现有一些不好。 就是这该死的天真烂漫。 为了杀死她心头的这点纯真。 当时的东岛谍报大佬土圆圆就毫不客气的把她办了。 此后,一双玉臂千人枕,一点朱唇万人尝。 哪怕,金璧辉已经成为了一名优秀的人才,晚了,有些事,有了第一次,就有无数次。在没了第一次之后,就没有人会在意你的贞节了。 在此后的岁月里,金璧辉为了生存,她只能这样生活,甚至于,她都要习惯了。 她不敢拒绝。 因为后面出场的人太多了。 你可以给别人,为什么不给我?你是不是瞧不起我? 都是有背景有权力的大佬。 能拒绝哪一个? 拒绝不了的。 只有人家不要。 轮不到你不给。 你不给,就是不懂事。 就是在犯错误。 从一开始,就没有结束的时候。 所以这个例子让梁冰很清楚。 不能迟疑,不能犯错,要证明自己,自己不是花瓶。 同时。 那位王太弟也在暗中的保护她。 所以她才如履薄冰的走到了现在。 她能活下来,能保持清白,一直走到现在,是好不容易,好不容易的才活下来的。 可以这么说。 在梁冰过往的人生中,她没有走错一步。 每一步,都是正确的选择。 她始终走在最利己的正确道路上。 也正是走这样的一条路,她才能平安无事的活到了现在。 别看她的脸漂亮,腿漂亮。 脸是她一直保养一直保护。 至于腿,过往她一直是深色系丝袜的爱好者。 但有很多东西仍然是藏不住的。 比如,那些伤口。 她那已经全都是疤的后背说明一切。 也就是这样,她才艰难的活了下来。 别人只看她高高在上,衣着新颖,喝酒,跳舞,打牌,又有几人知道她经常睡不好觉,整天整晚上的担心。 她思虑的事情有很多,有东岛人的,对于上官一个字,一个词,一句话的分析,思索。 也有工作上的,该抓哪个人,该怎么做。 她都要思量。 哪怕这很辛苦,哪怕她成了众人眼中的女魔鬼,她也咬着牙关,硬着头皮,硬撑了过来。 这条命是如此来之不易,她不愿这样死掉。 看到女人眼中那喷火的眼神。 刘醒非道:“你过往的记录在案,这无可避免,想要没事,就要看你能做到什么。这件事后,我是有权利写报告的,我不敢说能做到什么,但至少我能在报告上把你写好点。你自己考虑一下,真不愿意,那也没办法了。不过你放心,对于此事,我们是不强迫的。” 刘醒非说到这,他往回缩了一下身子,随即站了起来。 那是一副将要离开的模样。 梁冰没说话,她的眼神游离不定,心中千万难言,但却无一字可吐。 直到刘醒非已经站起来,转过身,往外走,手伸出来,快要碰到门把手时,她才说道:“好,我帮你。” 刘醒非的手已经摸在了门把上。 他回身。 “你说什么?” “我帮你,我立功表现……要我……怎么做?” 刘醒非坐了回来,他打开了笔记本,拿起钢笔道:“说一下东岛人在北莽设立基地的事情。” 这个简单。 梁冰伸手,把头发掠了一下。 “还能是为了什么,从头至尾,东岛人就是为了一个字,钱。” 东岛人变强,是近代,维新变法。 其实当时中土也搞过。 但是可惜了,失败了。 而东岛,大概是船小好调头,他们成功了。 但是,维新变法,目的是强军。 东岛的军事力量强大了,怎么办? 当然是找一个对手开刀看看是否锋利否。 第一个对象,就是苔藓国。 刚一开始,其实是不顺的。 此国是中土大乾的附属国,想要打下此国,要看大乾的态度。因为大乾在,所以苔藓一直没打下来。但是大乾内部乱了,给了东岛机会,随之就是一股而下。 当时苔藓国引入了大普罗斯与东岛对抗。 奈何。 东岛最终,打败了大普罗斯。 虽然说是惨胜。 但惨胜也是胜。 随着东岛的胜利,他们转危为安。 为了追求更大的胜利,东岛开始对大乾动手了。 他们把全部的经费,都砸在了海军上。 东岛白王幕府带头不吃饭,每天少吃一餐,把钱省下来,全去买军舰,为舰队升级换代。 最终,东岛海军险胜了中土海军。 大胜之余,东岛投资了关北老帅。 希望扶持起一个傀儡。 好让东岛人以和平手法吞下关北。 但关北老帅是什么人? 拿了东岛人的好处,那边就不认账了。 老帅借钱是借钱,但从一开始他便没打算还过。讲道理,凭什么还,凭本事借到的钱,为什么要还? 于是东岛人暗杀了老帅。 可惜。 老帅的儿子,志大才疏。 一上位就斩杀支柱型的大将。 这导致了,东岛人入侵,他束手无策。 最后傻乎乎的听大总统的,收兵,走人,将偌大的地盘,已经发展了起来的工业基地,一切的一切,拱手让给了东岛人。东岛人以此为跳板,发动前后四百余万军队攻击中土。 当然了。 这么一连串的玩下去,东岛自己也意识到不对了。 步赶步逼得太紧了。 感觉一不小心上了一辆快车。 这车太快,慢不下来。 这么一直跑下去,早晚有出事的那一天。 坦白说,东岛人自己也意识到不对。 有一个军方大将提出,缓一缓,缓一缓,不可以这么急躁啊! 然后这个人就被下克上的国贼天诛了。 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自古以来,东岛发展出了一个名为武士的庞大阶层。 当年。 源氏一脉借武家之名夺取天下,大兴武士之道,天下间彼比皆是,到处都是好勇斗狠的武士。他们一个个,穷到要饭了,也舍不下手中的刀剑。 这些人,一天到晚的,就希望得遇明主,名传天下。 一开始时,还好。 到处都有仗打,有仗打,就意味着武士这个阶层是有需要的。 但后来,天下一统,渐渐的,不需要打仗了。 武士也就面临着大量的失业。 这种又穷,又苦的生活,武士们忍了很久。 现在好不容易国家大规模征兵,很多人就想打仗。 他们不识大略,什么也不懂,他们只知道,打了仗,打赢了,就什么都有了。 于是,他们习惯性的发动下克上,兵变,夺权,打了再说。 失败了,就完蛋了。 但打赢了,谁又能说我错了呢? 就是在这种意识形态下,东岛军方成了一个只能顺着来,不能逆着来的怪物了。 底层人也许不觉得。 但高层是明白一些事的。 这样下去,早晚有一天,国家是要支撑不下去的。 东岛国的体量就在那里。 能够动用的资源就是那么多。 可以抢中土的。 但中土早已经是一个给打烂的国家了,在这样的国家里,能抢什么呢? 重要的工业资源,什么也没有。 打下了半个中土,可资源问题仍然始终得不到解决,甚至于后勤也快要完蛋了。 这些机密。 即便是想藏,也是藏不住的。 从东岛本土发来的军事物资,梁冰看得清清楚楚的。 你东西是好是坏,还能藏得住么? 那每况愈下的样子,怎么可能瞒过人。 那个时候,梁冰就开始有一些心思了。 她甚至想和穷党有一些接触。 可她被盯得太紧了,又身处在那样一个位置,稍有出错,下场都将是难以想象的。 所以事情一拖再拖。 拖到了现在的这个样子。 东岛人的确在北莽建立了一座,甚至不止一座的军事基地。 他们进行了两个计划。 一个是黄金树计划。 一个是超人类计划。 前者是为了战,败后做的准备。 这个世界,不管怎么变,黄金总是比较保值的。所以东岛人想收集大量的黄金,做为战败后的重启资金。 地面上的很好搞,直接去抢就好了。 但是地下的就比较难了。中土人一向有土葬的习俗。 视死如生。 即便是死了,也要置办齐全了,好让人在地下生活的如意一些。 从古时起,就有把大量黄金财物埋地下的说法。 这中土嘛,不好讲。 盗墓贼太多了。 基本上能盗的他都给盗过了。 没下手的,相信他们的手艺吧,他们没吃下,别人也大概率是吃不下来的。 反而北莽。 中土王朝一直很难真正在北莽草原上建立有效统治。 再说了,那些草原的部族王又不讲究什么风水之术,他们谈不上瞎葬也是差不多了,觉得哪儿顺眼,舒服,大差不差,就葬哪儿了。 这地方不错,我死了就埋这儿。 那里也好,我要葬那里。 看到什么了,就是什么了。 虽然很多部族王是简葬。 那不是他们不想,而是没有聚集起足够的财富。 事实上即便是北莽的草原部族王,也是知道黄金是好东西,又怎么可能不收藏呢?但草原是存不住钱的,如果你不强大,哪怕稍微有点钱,就有可能被抢,抢过来,抢过去,最终就是存不下来钱。 只有少数强大的部族王,地位比较稳定,才积攒下来了大量的黄金。 史书中就记载了。 大云之时,有位大将,北击莽,而得遇龙谷,在那谷中,寻获了大量的祭天金器。 黄金之多,车载不绝也。 所以后来才有人唱,失我黄金谷,此后妇人无颜色矣。 那是因为黄金被夺,部族又穷了,不能从过往的商队那里买女人喜欢的物品了。 所以说,北莽其实是有钱的。 问题是他们的钱,要么花了。 要么,就给历代的王,带入到地下了。 当然,有时候,北莽的王也会喜欢给人修墓。 这里面就有一个大大的问题。 众所周知。 北莽的墓,讲究的是一个洗三。 这是中土古老的旧俗,十分恶毒,为中土君王所弃之,至少,你明面上已经不能这么干了。 抓人修墓。 然后把人杀了。 再把杀工匠的人杀了。 再把这批的士兵也给杀了。 不觉得太浪费了吗? 而草原讲究的就是一个不浪费。 明明十分注意节俭,却如此浪费的吗? 在北莽。 一个女人往往要伺候一整个帐篷的男人。 原因就是为了省钱。 父死,子继,子死,孙继。 这不是在跟你开玩笑。 哪怕你是一个五十岁的小老太太,年轻人也是要把你娶回去的。 这叫不浪费。 就好比一个人说的。 每一粒米,都会吃掉,一颗不剩,不浪费。 对食物如此,对女人也是如此。 都节省到这一步了,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打个比说,爹死了,你当儿子的都把爹的女人笑纳了,还有必要那么郑重其事的给爹办这么豪华的葬礼吗? 有那工匠有那兵士自己留着用它不香吗? 为什么要如此郑重其事? 原因就只有一个。 把那地方给藏好了。 那么话又说回来了。 这么一个地方,为什么一定要藏好了? 原因就是藏钱。 有的部族,虽然势大,但并不安全。 把大量的财富藏在家里,是很不安全的。 比如说你出去打仗,让人偷家了,这财富不就没了?又或是你把这些财富带在身上,可这样就能安全吗?带这么多钱,你的部族士兵还有战斗力吗? 万一,你打仗打败了,又怎么办呢? 所以对于了展中的部族来说,打败了敌对的部族,可以利用对方的人口,自己再出点,就能以立墓为名,给自己的财富藏一个好地方了。 所以,在草原上,在这泥土下。 悄无声息的埋着不知多少的财富。 东岛人,就是通过历史文献古籍在搜寻这一处处的藏宝地。 干这么缺德的事,东岛人当然要准备一个军事基地来掩藏他们的背后目的。 这是为了好收藏财富的手段。 不然,区区草原,安排那么多兵力干什么? 有钱没地花了? 还不是可做的事不可说。 而这些机密,让梁冰知道了。 没法不让她知道。 那些军事基地在草原上,草原又能有多少产出?很多补给物资的支出手续,她能不知道吗? 再说她曾经在东岛经受过训练。 毫无疑问。 她懂东岛语言。 那些像错别字一样的东岛语可瞒不了她。 更别说那里曾经发生了一件奇事。 当地的东岛兵在一次意外中抓到了一个大普罗斯的女人。 身为东岛人,遇到了女人,想要做什么还用说吗?除非那个女人实在太丑。不过对于长时间在基地的东岛兵而言,即便是丑,大约他们也是能接受的。 了不起把脸蒙上,干就完事了。 但是那却不成。 当时的说法,那个女人用了什么特殊能力,一下子把自己给冻上了,火焰喷射器都烧不开,融不化。 人一靠近,就冻得直打哆嗦。 那个女人现在只能放在仓库里面吃灰。 不过没用。 总部不信。 没有派人去接,更不可能让他们送过来。 当时东岛已经不行了,快要岌岌可危。 军事基地的东岛兵日子过得十分苦。 因为国内的资源已经快要不行了。 海军更是战败。 连想从中土大陆体面的退走都办不到了。 谁还管在军事基地的一群倒霉蛋啊。 除非,他们挖到了黄金。 第13章 两个小丫头看家 刘醒非停下了笔 。 他站起身来,给梁冰倒了一杯热水,让她缓一下。 听梁冰说到了这里,他已经明白了梁冰的意思。 她在暗示。 那个基地,还在。 黄金,有线索,但还没到手。 现在的那个军事基地已经是失联了。 不知道那里面的情况是什么样子。 所以,这应该算是大功。 因为他们很有可能顺着梁冰给出的线索,找到基地,消灭里面的东岛鬼子,甚至从中找到大量的黄金。 新共立国。 百废待兴。 这是一片已经几乎彻底打烂了的国家。 它需要每一分钱,来恢复。 现在的国际形势,外国根本不承认你这个国,不和你交往,不跟你做生意,你拿着钱都花不出去。 唯有黄金。 才是谁都拒绝不了的硬通货。 梁冰喝了一小口水。 水是烫的。 这是每天烧好的新开水。 只是没茶。 但现在的梁冰也享受不了那个了。 她更在意别的。 “这些能不能让我活下来?” 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的脚在刘醒非的脚上,这让刘醒非明白了什么是勾,什么是引,果然,这两个字,十分传神。 表面上什么事没有。 但下面就有些不一样了。 刘醒非明白。 只要他愿意,就可以于无人处享受这个女子。 虽则如此,但他不动声色。 脚下一转一绕,上身不动,就离开了。 “这要看你能不能立下看得见的功劳,嘴巴说说的功劳和空气一样,怎么证明是你的?只有实打实的东西摆在了眼跟前,这才有说服力。” 梁冰神色一动,她轻轻笑了。 这时。 她的唇,已经有了一些颜色了。 她听出来了。 对方是有帮她一把的意思。 小样,老娘还是有点魅力的。 因为如果是十分正直的人,就冲她方才的小动作,一定会跳起来把她批上一顿。 她知道,有人在听墙角。 所以她不好直接说什么。 即便是勾引,也是私下里进行。 这就留出了余地。 而面前这个男人显然十分恶毒清楚,十分精明。 一眼就识破了她的用意。 不过,妙就妙在,他没有第一时间的拒绝。 这意味着机会,意味着可能。 当然,也许对方是在吊着她。 但这种可能性不大。 更多的,是心动了,但有所顾忌,只好另等机会。 这样一想,她反而松了口气。 以往,她拿捏别人的生死,自然是无所谓的。但是,现在轮到她的生死被别人拿捏了,那滋味可不怎么美妙。 出了门。 刘醒非看到了装模作样的王土地和小罗。 小罗还好,对刘醒非笑了一下。他就知道,刘队虽然不及郭教授,但也不可能中被女色随意吸引的人。 祖国那么多大好的事业呢。 哪有功夫投入到女人身上去。 而王土地有些不好意思。 “刘队长……” 他想说什么,但话一到嗓子眼,又给堵住了,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刘醒非倒是上前,主动和他握了一下手。 “我知道,我了解,你的工作也很重要,不过目前我们仍然需要她脑子里的东西,所以适当对她好点也无所谓。话说,谁家人是天生下来就要去当特务的呢?你会愿意干她那样一份工作吗?我看了资料,也不容易,她是一步步,一步步,才走到现在这样子的,在最初,谁还不是个老实孩子呢?给她洗洗澡,换个衣服,至少要有正常的洗漱用品,特别是我们以后要去的是草原。” 王土地道:“是,保证完成任务。” 其实对待梁冰,纯看王土地。 王土地要是勤劳一些,愿意跑跑腿,虽然梁冰不能化妆,烫头,美甲,丝袜,但正常的洗漱卫生,喝些热水,这个还是没问题的。 王土地虽说在心中对梁冰不耻。 可在生活上并没有虐她。 不能说多好,但也坏不到哪儿去。 不过他还是可以做更好一些的。 不说这个。 刘醒非在暗中盘算此次的行动。 身为一个降术师,刘醒非知道对于自己来说有一些事是无论如何也避不开的。别的不说,至少这世间一些奇诡之事仍然会围绕自己发生,除非自己死了。 虽说末法降临。 但这天地间始终是有一些残余会留下来的。 这便是大道五十,天道四九,遁去为一。 这些残余的诡异,会不自觉的相互吸引。 所以,有时会不可。避免的遇上了。 为了安全,刘醒非不由想要找一些个帮手。 但是天下间能够对他起到作用的人不多。 这些人也是人精,大多数是各据一方。 想要找出这么的一个合适的人,谈何容易。 首先你要找到对方。 其次也要对方愿意帮你。 最好的选择,毫无疑问是那条美女蛇。 不过此妖十分狡猾,不好上当。 好在她有一个助手,这个人倒是可以利用一下,也容不得她的拒绝。 因为此女的生命之水要由自己提供。 体验过生命之水的人,是永远也拒绝不了那种感觉的。 只是找起来,有点麻烦。 一回门,刘醒非看到有些乱七八糟的房间。 他一时呆住了。 这到处乱飞的纸皮果壳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他看到两个傻兮兮笑的女孩子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刘醒非让徐华凤来看房子。 结果这丫头拉上了何雨淋,两半大的姑娘,根本就是小孩子心性,在房子里玩起了探险游戏,搜寻出了很多刘醒非随手放的零食。 这二位毕竟是小孩子,哪里经得起诱惑,直接就吃了起来,这一吃,一玩,一闹,什么都忘了,直到刘醒非回来。 好巧的是他回来早了一些,也就什么都看到了。 两个丫头都挺尴尬。 刘醒非看她们快要哭出来的样子,连忙笑道:“好了,不是什么多大的事,但是你们出去要记好了,你们在这里没吃什么东西,不然我不好做了。” 两个女孩一加的点头。 刘醒非道:“好了,没事,就有一条,你们跑我这里来了,看到什么吃的,在这里吃,回去不准说,更不许往外带,另外,如果你们在里面,把房门给我关好了,有你们两个就够了,要是你们再放进别的小孩进来,那对不起,我们之间的缘分就尽了。” 徐华凤和何雨淋两人交换一下眼神,竟然都明白了刘醒非的意思。 毫无疑问。 刘醒非的个人收入,远远超出了这四十九号大院的平均值。 这里的人不知道,看不见也就算了,如果知道了,一定想要占便宜,要是不能占到便宜,那一个个的,心里别提多酸多难受了。 这也不奇怪。 小老百姓家里,就是这样。 越穷,还越好一个面儿。 这个面与别的面还不一样,是一种打肿脸也要充胖子的穷讲究。 挺莫名其妙的。 举个例子。 两个人。 一穷一富。 富的给穷的钱。 穷的说你伤我自尊了,有钱了不起吗? 富的不给。 穷的又说,有钱人没好心眼子,我这么穷你都不帮我。 给少点,他会说给这么少,够谁用的。 给多了又会说,这是你应该给的。 不给又会说,小气吝啬鬼。 不管怎么样,他都有话说,都是你的不对。 当然,这不是说穷人都这样。 很多穷人,十分质朴,老实,善良,守规矩,也有骨气。 但偏偏在这四十九号大院里,绝大部分都是天下罕见的奇才。 永远想着走一步看三步的尹一夫,一直想和尹一夫别苗头的刘可世,逮什么便宜都想沾一下的阎基,心思深沉不可琢磨的小脚老太太,外表老实但没个主见的马连良,好吃懒做的张桂花,土匪出身的许大眼,正在养老的天人何大乾……小小的一个大杂院,里面住这么多的个奇葩,也是稀了怪了。 谁能想到,平平无奇的一座四合院,里面会有这么多装模作样的牛鬼蛇神。 偏偏吧,这些人都是小人物。 这样的小人物,你要是硬上纲上线,反而是你的不对了。 生活上,很多事,就是这么简单过来的。 比如何大乾,他要愿意,这一个大院的人,眨巴眼的功夫就能杀光了。 但他能这么做么? 不能。 再说了。 他现在还在享受这一切呢。 包括别人对他的算计。 很多人觉得某人很蠢,这么简单的美人计也会上当。 兄弟,那是因为没有人给你上美人计。 一个真正的男人,他最缺什么? 毫无疑问。 最缺的,就是女人。 美人是女人中的极品。 这世上有万千美人,凭什么就要给你轮一个?更不要说是美人计这种人家精挑细选的美人。 现在有一大美人吊着何大乾,何大乾一想起那个女人,就浑身美得冒泡。 这样的美人,如果真正拥有,他哪天不得来个三五遍啊。 他第一个媳妇还不就是他要的太多了才去的吗? 毕竟他是天人。 这身体素质,是一般的女人能承受得起的吗? 瞧瞧。 最正常的何大乾都是这副的模样,何况其余,乃至其它? 所以刘醒非要在这院子里生活,就需要小心点。 好在。 这两个小女孩都是贼机灵的。 之前是小孩天性上来了。 很多人家都是的。 大人一走。 家里小孩就翻上天了。 现在的徐华凤和何雨淋,就是往常在家里,生活的谨小慎微,一直在压抑本性,现在得了机会没忍住,一下子释放了出来。 但二女都暗自精着呢。 一个比一个机灵。 一听刘醒非的话,就明白了个大半。 她们二人,在自己家里,在这个大院里,少吃亏了吗? 没有,她们吃了很多亏。 不仅曾经被大人欺负,也曾经被同龄的人欺负过。 所以心智早就上来了。 一听刘醒非的话,就知道此中关键。 她们两个,刚刚玩得好开心,好快乐。 在这个大院里,也有了她们的一方天地。 要是因为碎嘴,被刘醒非厌恶,失去了在这里的机会,她们得哭死在自己的小被窝里。 安排了两个小女孩一下,刘醒非还让她们在自己这吃了半只鸭子。 这是烤鸭楼的鸭子。 选一整只鸭,把肚肠扒拉干净,抹上调好的酱料,然后放壁炉里面吊起来烧烤。 这鸭子虽扒干净了肚肠,却填入了新鲜的食材,整个鸭子给撑得满满的,吊起来烧烤得是滋滋直冒油。 别提多香了。 是北都一绝。 很多人来了北都,别的不说,这个吃,是无论如何也要吃一下这烧烤鸭子的。 只是这鸭子——贵。 一只十块钱。 当今天下,能吃得起的,并不多,很多家庭,吃一次,半个月的工资就没了。 这玩意,哪吃的起? 很多人也就结婚的时候尝一嘴。 别的时候,只在记忆中回味了。 吃了一嘴油,刘醒非给她们俩准备毛巾和两块糖,把嘴擦干净了,又吃了糖,这才让她们走。 “以后记住了,在我这吃可以,不许往回拿,还有,吃了要把嘴擦干净,嘴里也得去去味儿,不然可瞒不过那些老人精。” 何雨淋道:“叔啊,这样好瞒不了人呢!” 刘醒非伸手指在她小脑门轻轻敲了一下。 “我当然知道瞒不过所有人,但至少消灭了明面的证据,只要你们嘴硬,谁也证明不了什么。记住了,一定要嘴硬到底,要毫无羞愧的嘴硬到底。” 徐华凤嚼着糖说道:“就是睁着眼说瞎话呗!” 她很清楚这个,因为她那个哥,就是这样一个人。 从前徐华凤不是不想和她哥争,但后来她发现父母的偏心后她不说话了。 说什么都是没用的。 与其说话找罪受,不如站在旁边当一个小透明。 没想到,她都快要认命了,这大院来了一个刘醒非。 这人随便出手,但至少让她在这压抑的环境下透了一口气。 是的。 没有刘醒非,她的生活将暗淡无光。 她会默默无闻。 连结婚,嫁人这样的大事,也仿佛不重要,没事似的发生,结束。 无人问津。 也没有人会去在意。 所有人只在意一个人。 那就是徐华龙。 他才是老徐家的希望和未来。 刚才看刘醒非一直和何雨淋说话,生怕自己被遗忘,所以才出来说话的。 不然以这年代女孩的矜持,遇事只会躲人后头,哪里会上前主动说话的。 刘醒非一眼看透小女孩的心思。 这女孩,真不简单。 她和何雨淋都是比较有心眼子的女孩。 少时即早熟。 年纪小小的,就已经有了成年人的思维能力了。 也就是她们比较可怜,一生也没有登上适合她们的舞台。 但是,这也正常。 有能力的人多了,就像千里马。 即便是千里马也需要伯乐,不然这千里马也会泯然于众,变得普普通通,终此一生。 “你说的对,就是要说瞎话,虽然说瞎话其实不对,但这是这善意的谎言,说这个话,最终是避免麻烦,来,奖励你一颗糖,回去别乱说哦?” 刘醒非把一颗糖直接塞她小口袋里。 但女孩立刻捉出来吃掉。 刘醒非笑了。 小丫头很清楚。 回去要搜身,这颗糖,她保留不下来,还不如立马吃了。 第14章 何大乾又上门了 送走了两个小孩,刘醒非收拾房子。 不一会,他就收拾好了。 但门外有人敲门。 刘醒非一开门,是尹一夫笑呵呵的脸。 他看刘醒非开门,先一个笑,这叫伸手不打笑脸人,然后抬脚就往里面走。 刘醒非笑了一下伸手拦住。 “不是,你是尹师傅对吧,有什么事吗?” 尹一夫有些愣,这是,不给面子?他尹一夫去哪一家不是推门就进去的。你这门上内栓也就算了,开了门还不给我进? “哦,有个事,我们里面说话。” 刘醒非不为所动。 “什么事啊?我要休息,有点累,要是不重要的事,就算了。” 尹一夫一脸为难的样子。 “这里说话不方便。” 刘醒非不为所动。 “不方便就算了,下次吧,我累了。” 尹一夫急了。 “不是,我进屋说话怎么了,你这屋怎么滴,不能进啊,有什么见不得人啊?” 刘醒非不想啰嗦废话了。 “抱歉,下次吧!” 尹一夫一脚伸出来,别在门口。 “等一下,是院里的事。” 刘醒非门关不上,有些无可奈何。他不能真的硬关,把尹一夫的脚给夹断。 “什么事。” 尹一夫尽力把门撑着。 “当然是大事了!不是,你让我进屋说话,这晚上外头不冷啊,怎么一点共情力都没有呢!” 尹一夫说着,终究还是进来了。 其实刘醒非可以一巴掌把他打出去的。 但他终究还是忍下来了。 红尘俗事。 虽是烦人。 但也是一种修行。 对炼心是极好的。 尹一夫进了门,一看,心里顿时是嫉妒起来。虽然刘醒非这屋子,是一没铺地毯,二没上地砖,但地面砌得十分平滑,家具也厚重朴实,卖相不俗。 人在这屋子里住,打心眼里就觉得自己是高人一等的人。 更不要说,在这屋子里,有很多带锁的书柜,里面一本本,全是他认不出来的书。其实尹一夫也是识字的。 他和那些看小画书的人可不一样。 但饶是如此,他愣是在书柜里看不到一本熟悉的。 甚至他起小心思的一些洋文书也是没有。 这里的书,一看就是古书孤本,一本本听都没听说过,瞧着就费劲,也不知这年轻人是怎么看得下去的。 不过,还是要说正事啊。 “对了,小刘,我这么叫你行吧。” 刘醒非笑了。 这个尹一夫,不就是想给自己上大辈么。 拿辈分压人。 你也要看看你面对的是谁。 你跟我玩这个,对不起,我是不吃这一套的。 “我无所谓,爱怎么叫怎么叫吧!” 刘醒非随意的说。 这玩意可以随意的吗? 尹一夫强压心中的不快,说道:“我今儿个呀,是要跟你说一桩大事。” 刘醒非也不请茶,直接就问:“什么大事啊?” 尹一夫道:“是这样,我们中院的马连良要娶媳妇了。” 他说着就忍不住笑,显得十分高兴。 刘醒非一开始没明白怎么个意思。 别人娶媳妇,可这关你什么事,高兴成这样子,又关我尸比事,非要跑来跟我说一声。 自己这才跟张桂花闹不快活的,你跟我说她家里事干个毛啊。 尹一夫见刘醒非一副根本不在意的模样,立刻急眼了。 “这可是咱大院的事,你也是住咱这个大院的,怎么一点没有集体意识?一人有难,八方支援,发生在咱大院里的事,怎么能说是没关系,你要住外面,你看我上不上这门,跟不跟你说话。” 刘醒非彻底不耐烦了。 “好了,你说了,我知道了,马家结婚,如果我有空,一定上门道贺,还有什么事吗?” 尹一夫道:“还有就是想请你帮一个忙,是这么个事,马进良是我们院的小子,我是看他长大的,这人不错,挺有孝心,现在好不容易结婚,是不是得要办漂亮点?” 刘醒非道:“可以,有钱就办呗。” 尹一夫点头说:“钱好办,马连良出不起来我也可以帮把手,不过这婚房有些难办,他们老马家就一间房,办起来不好看,所以找你是想商量借一下房子结婚用,就一天,第二天就还你,你三间房,把这一间腾出来借用一天,这样,不白用,我们可以出十块钱,这不少了,只是一天的功夫而已,你看怎么样?” 尹一夫说着,一脸的笑。 刘醒非觉得自己要是一口答应他就更高兴了。 但是刘醒非不干。 他就拿这个逗个乐子,你这一脸一定非要占我便宜的模样,我要是答应了才有鬼。 别说自己已经和张桂花闹了不愉快。 就是什么事都没有。 事关房子的大事,也没有随便答应的道理。 “你说了这半天,是想要借我这新装修的房子给马家人结婚?” “对,就这么个事,其实这事吧……” 他还想说什么。 但刘醒非已经摆手了。 “抱歉,不行,我新装修的房子,和我新娶的媳妇一样,我自己还没怎么享受呢,先给别人折腾,有这样的道理吗?你回吧,还以为你找我说什么话呢,从头到尾就没憋着好尸比,得嘞,你要愿意啊,你自己装修房子借他去,我这不干。” 尹一夫恼了。 “不是,我说你这个人,你是不是瞧不起我们,我看你这人是自以为是,看不起我们劳动群众!找你借房结婚而已,有必要这么不愿意吗?大家毕竟是住在一个大院的邻居,讲究的是你帮我,我帮你,大家相互帮助嘛!你也会有求人办事的时候,你这样子,到时有本事不要求人!我们也不会说你的好话,这答不答应的,你可要好好想清楚了再说。” 他说得义愤填膺。 让刘醒非十分不快。 “尽别人的母亲给我说废话!滚蛋!” 刘醒非打开门,抓着尹一夫往外头丢。 尹一夫也有一些膂力。 但他这点子俗人的蛮力,怎么好和刘醒非相比,被刘醒非抓着直接丢出去了。 “你,你,你!” 尹一夫从地上起来,气得脸都红了。 他心中生了一层惧意。 没想到啊没想到。 这个年轻人,手劲这么大!不是说是文化人吗?文化人怎么可能有比咱劳动工人还要大的力气。 不过,这年月,保不齐就遇到什么牛人奇士。 自己这是,遇上了高人了! 算了吧,以后再谋划一二。 他方一起来,刘醒非门关上了。 那边,小脚老太太对他轻轻招了招手。 尹一夫连忙过去。 一进门。 小脚老太太已经一个腚的回到了炕上坐好了。 “哼哼,吃了亏吧!” 小老太一脸精明模样。 尹一夫在旁边坐了。 他一拍大腿,恼怒道:“这个人一点也不团结群众,他根本是看不起我们!” 小脚老太太露出了一脸冷笑。 “他凭什么看得起你们?他在考古队工作,和你们武钢厂根本不搭着,有必要理会你们吗?人家是正而八经的文化人,知识渊博,凭什么要看得起你这个只会看三国故事的大老粗?” 尹一夫不是不识字,也看懂一些话本故事。 但和人家比文化,就有些多余了。 听了老太太这话,他生气说道:“那他这么一尊大神,来我们这间小庙干什么?” 老太太懒洋洋道:“你管人家呢,这人其实好对付,你别理他,什么事没有。但你这样明晃晃的想上门占便宜,他又不是傻子,岂会由得你,而且你动他,想过李主任的态度吗?” 尹一夫不由一惊。 他蓦然想起,这刘醒非貌似和李主任关系密切。刘醒非不在院中,这院子里动工的,可是李主任在监视的,所以才把这房子修得又结实又漂亮,还没人捣乱说怪话。 “这个……” 尹一夫伸手。 他一只手比出了一个圆。 另一只手单出一根食指,在这个圆里进进出出。 “您说,他们,是不是,这种关系?” 小脚老太太轻笑了一声,道:“就算不是,也差不离了。我看过了,李主任这个人,条件那么好,但一直单着的模样,就知道她这人眼光太高了,一般人肯定看不上眼,但这一个不一样,年轻,力壮,身体好,模样也不错,谈不上有多俊吧,但就是看着顺眼,这人啊,都长在了好看的点上了。不要说李主任对他动心,就是我,倘若年轻了,也会愿意不顾一切的跟了他!” 说到这儿,她悠悠一叹。 “这么出色的一个人,李主任看上了又怎么了,看不上才是奇怪呢!就冲着李主任这条关系线,你就不该失心疯了去找他的麻烦。” 尹一夫有些生气的道:“我这不是想要让他加入集体么,我哪错了我?” 小脚老太太微微笑着不说话。 尹一夫叹气。 “我是想占他一点便宜,也不是多大的便宜,就借他房子用一下怎么了?” 小脚老太太道:“这原本是不是什么大事,但张桂花在他家闹的那一出,你还要借房,这就不对了。” 说到这,她皱眉起来。 “你是为了张桂花才找他借房的?你还在打人家房子的主意?你有病啊,张桂花活多好啊,让你这么费了吧劲的帮她?” 尹一夫道:“我也只是帮把忙,没有其它意思,谁想这新来的这么自私。” 老太太冷笑了起来。 尹一夫却知道,事情不能这么干了。 他想前想后,就是没想到李主任。 老太太说得对。 事关李主任,就不能随意了。 无论如何,他至少要给足李主任的面子。 话不多说。 这一日何大乾上门了。 他提了一瓶酒,和一些肉,在一众人的眼光中,径直进了刘醒非的门。和尹一夫敲关天门不同,何大乾一敲门,一报号,刘醒非就开门,两人笑呵呵的进了门,随着门一关,隔断了一切探视的目光。 刘醒非拉开了桌子,扯出一张椅子。 何大乾一个大腚坐上去,把食物摆上。 刘醒非一看。 “哟,这不简单,没五六块钱拿不下来啊!” 五六块,都够上鸭楼吃上半只鸭子了。 要说自己家里吃,这绝对是一大笔钱。 可以说,这一顿,何大乾是出血了。 当然,这要看情况。 出血是指一般人。 何大乾能是一般人吗? 莫要说他自己暗中藏起来的,就是他自己的收入,也绝不是小数目。 要是这么天天的花,大手大脚,肯定不行。 可一个月来上三五次,绝对绰绰有余。 把酒倒上。 何大乾脸上端正了。 “我决定走了。” 刘醒非也倒一杯。 他手把酒杯,把玩着。 “决定了?” “决定了。” 刘醒非把酒放在唇边,将唇打湿了。 “那……你的孩子怎么办呢?” 何大乾喝下一杯。 他嘶了一声,然后道:“雨生那个孩子我已经解决好了,我在富春楼给他找了个帮工,有他师傅先带着,有我给他打下的底子,一年就可以。让他转正,到时他就可以把这家支撑起来了,唯一让我放心不下的是雨淋,我知道,你最近在照顾徐家的那个小丫头,也顺便照顾一下我的丫头,没问题吧!” 刘醒非暗道。 果然如此。 他虽和徐华凤,何雨淋说了。 两个女孩也做到了守口如瓶。 可她们能有多少演技,能有多少心眼子。 徐华凤还好。 许大眼和他媳妇心思根本不在这女儿身上,就当她是小透明。 所以什么事也没有。 但何大乾毕竟是天人。 他现在哪怕是有些自暴自弃了,可经验和眼力仍然是都在的。 一眼,也就看穿了何雨淋的变化。 她的口味挑了。 虽然有掩饰。 但何大乾仍然从空气中闻到了特殊的味道。 那是一些小零食的味道。 何大乾是厨师。 他的饭店里面,经常有一些家境不错的孩子。 这些孩子就有吃一些类似的气味的东西。 但自己所住的四十九号大院,基本上都是普通收入人群。 哪家人会用二三四分之一的收入买什么糖果肉脯给孩子们吃呢?敢这么干的,一定会被人指脊梁骨说是败家子。 细一思量,答案也就出来了。 何大乾知道,应该是刘醒非的杰作了。 因为他的女儿现在和徐华凤交上了朋友。 两个年龄相仿的女孩子,在一起玩,也没什么人说话。 虽然她们两个是到刘醒非的家中。 但刘醒非经常是不在家的。 徐华凤是在给刘醒非看房子。 两个女孩在刘醒非家玩,也就情有可原了。 没谁会对这事上心,在意。 只有阎基觉得这是机会,可惜他家孩子都小。小男孩也和两个女孩子玩不到一块去。 只能放弃。 何大乾可是一个心明眼亮的人。 怎么说也是天人武者。 这不,收拾一下,来回敬一二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请刘醒非帮忙照顾一下他的女儿。 第15章 夏元仪初进大院 “其实,我还想要让你帮我看一下我儿子。” 何大乾一杯酒水下肚,开始说些心里话了。 他是天人强者。 拥有超强的直觉。 武道天人,可以未事而前知。 这种能力,不一定非要用在武道上。 即便不是生死搏杀,也是可以感应到一些事。 “我有预感,他们搞我还不够,还想搞我儿子!” 他说着侧了一下头,意指何人,已经不言而喻了。 刘醒非有些咋舌。 “搞你儿子,为什么?” 何大乾叹息一声。 “我那个儿子,一根筋,容易被人忽悠,我在的时候,他犯错,我随便打,总能把他纠正过来。但我不在了,他被人忽悠了,就不好办了,这一根筋的人啊,讲道理是说不通的。” 知子莫若父。 何大乾太了解他自己的儿子了。 你不能说这孩子是坏孩子。 但这人吧,有时候喜欢认死理,哪怕那是错的。 正如何大乾自己说的。 他在,儿子错了,他可以打。 就算当时儿子觉得委屈,但时间长了,他总知道对错的,不会对父亲有多记仇,说不得还得要感恩呢。 但他不在了,这就麻烦了。 这绝对是个大麻烦。 刘醒非眼白一翻,立刻拒绝了。 “别想,你那儿子我看了,天赋异禀,天资独厚,但就是福缘浅薄,他这辈子,有后无长,孤独终老。这样一个人,我帮他,我得搭进去多少福缘?你都帮不起。不然你为什么要走!” 其实何大乾能帮他儿子么? 能。 但帮一次,帮两次,还能帮一辈子? 何大乾退隐江湖是享受来的,不是要用他这一辈子给儿子擦腚眼子来的。就算他真这么干了,也未必是好,干了一辈子,他儿子也不会有多感激他。 何必呢。 何苦呢。 所以他才要甩了这包袱。 不过,他想甩锅到刘醒非身上,就有点不地道了。 “得,那就帮一下我的女儿,她还是有点福缘的,只是会被她哥拖累,你这总能帮一把手了吧?” 刘醒非观云望气,又用了易算之术,算了半天。 “你这个女儿是有福气,不过的确是会被你儿子连累,我帮了,唉,好好一个旺夫的命格,给过成了个平平无奇,也是行了。” 何大乾两个孩子。 在无外力下。 一个会过得比较惨。 这叫先甜后苦,命苦无依。哪怕是将来得了个儿子,也多半是要走在他前头的,最后是孤独终老,了此一生。 另一个拥有旺夫的命格,原本是比较好的。将来,谁娶了何雨淋,都会事业顺利,人生美满。 但是她毕竟是何雨生的妹妹。 二人气运相联。 所以何雨生倒霉,势必会影响何雨淋的福缘,到最后,何雨淋虽未必像何雨生那么惨,但她原本是一帆风顺的人生,会变得平平无奇。 刘醒非愿意帮忙,原因有二。 一是此事不大,毕竟何雨淋不是没有气运福缘,她只是被何雨生连累了而已,自己只要把她的气运稳固了,不被何雨生所。连累,那她就没有问题了。 二是何雨淋有气运,并且不错。即便她被何雨生连累,也最多是平平无奇而已。 这说明她的气运不小,福缘有加。 倘若换一个人,搞不好能被何雨生连累至死。 要知道何雨生可不好讲,此人是有后不长,孤独终老。 其实一个人孤独终老不可怕的。 但有后无长,这就很说明问题了。 孤独终老不过是死时才可怜,但那时一辈子都过完了,无所谓可怜不可怜的。 人都要死了,还可怜个毛啊。 但有后无长,这就不好了。 一种说法是有后,但活不长。 另一种说法是有后,但长不大。 白发人送黑发人。 天底下还有多少比这更惨的事。 也不怪何雨生的事麻烦呢。 当然,以刘醒非的本事,要救何雨生,不难。 但是,何必呢? 何苦呢? 有时候,你救了一个人,他未必是谢你的。 他甚至可能很恨你。 因为你不要你觉得,他要我觉得,他会始终的,坚定不移的,哪怕错也信的觉得,没有你,他的日子会更好。 你对他的帮助,都是在害他。 所以刘醒非不担这个因果,他不会帮这个忙。 你帮了这忙,收获的却不是感谢,而是怨毒的憎恨,这又是何必呢? 倒不如,我放你自由。 何大乾听了这话,有些伤悲。 那个毕竟是他的儿子。 他预感了自己儿子的脾气未来没好果子吃,却无能为力,不免悲伤。 借着这份愁苦,他又给自己灌了两口,终是醉了过去。 其实这点酒对他无效,根本不影响什么。 但他刻意放弃了对自己的保护,任由酒精在自己体内发挥作用,然后醉倒了。 刘醒非把老头扶了起来,送到了中院。 刚一进院子,就感知到了无数双眼睛,在幽暗中偷窥。 这地方,也是绝了。 刘醒非忽然明白何大乾要走的原因了。 他是天人,天生敏锐。 这些个人的目光,怎么可能瞒得了他的警觉。 常年累月被这些人盯着看人算计,心累。 所以他才借势想出去躲躲。 你可以说何大乾这么做是有些不负责任。 但把他逼至这样的程度,又该是谁的责任了呢? “叔!” 先是何雨淋,然后才是何雨生过来。 刘醒非看得出来。 何雨淋对自己亲近。 但这个何雨生嘛,自己没得罪他吧,怎么搞得和自己有意见似的。 亲爹醉了也不上来伸把手。 要是一般人刘醒非绝对不去说他。 但对何雨生要另算。 这孩子,虽然年龄尚且算小,却已经牛高马大,不是一般人了。 这么高大的一个孩子,绝对能扶起他的亲爹,但此时却有些缩手束脚,不想上前的样子。 刘醒非懒得理会了,直接把何大乾丢床上了。 又对两孩子说:“你们爹喝多了,看好一点。”然后匆匆离开。 何雨淋把被子给亲爹盖好,出去看到何雨生在发呆。 她忍不住了,就上前问:“刘叔给咱把爹送了回来,你怎么对他有意见似的?” 在何雨淋眼里,刘叔是多好的一个人啊,他风趣幽默,谈笑风生,又为人豪爽大方,家里手上有数不出的零食,并且,何雨淋能够感觉到,刘叔不是怪叔叔,他始终和自己,和徐华凤,保持一定的距离,即便是亲近了一些,也会很快分开,不会做出一些怪事坏事。 女孩子早熟。 何雨淋虽小,但也算是一枚小花骨朵了。 在学校里,已经有一些小男孩喜欢往她的身边凑了。 一些事儿。 她懂。 如果不是刘醒非始终有那么好的形象态度,即便是徐华凤的邀请,她也不会去那么勤,反而会主动保持一定距离。 但现实说明了,刘叔真的是一个好人。 但就这样一个好人。 哥哥何雨生竟然对他有意见。 何雨生侧头,看了一下妹妹,忽然说道:“我知道你和许华龙的妹妹经常跑刘醒非家玩,我告诉你,那个人不好,以后少往他家里去,小心人给他卖了,你还替他数钱呢。” 何雨淋不快了。 “你跟我说话?你跟我这么说?这话是你说的?你让爹来和我这么说!” “你!” 何雨生猛一下站起来,脸上一阵青一阵红的,但最终他仍然是蹲了下来。 现在何大乾在,这个家,他说了算。 而何大乾毫无疑问和那个刘醒非关系十分要好。 有那么一个瞬间,何雨生想,亲爹都靠近的一个人,难道能是坏人? 其实是我自己错了? 但他连忙打消了念头。 不对。 不会。 尹叔说的,怎么可能错呢。 今儿他和尹叔摆龙门。 两人说话。 这尹叔想找刘醒非借房子,给马进良结婚用,只是一晚上的事,但刘醒非不干。 要知道,马进良的媳妇是个乡下妹子,但一个女人,一生,一辈子,就这么一回的事,有条件办好点,有错吗? 这不过是随便伸把手的事。 就这么点子的事,他不干。 你刘醒非一个一天到晚在外边跑的人,你房子自己都住不过来,你把房子借一晚上而已,怎么了,怎么就不干啊!老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怎么这么点子的道理都不明白? 还找徐家的丫头看家。 他把这满大院的邻居都当成什么了。 你直接说防贼不就得了嘛! 什么人啊,这么不消停。 如果可能,他都想拿大嘴巴抽他。 让你自以为是,让你看不起人,让你一天到晚的臭显摆! 不过,不行。 他还小,等长大了,力气更大了,才好教训那个人。 又过了一天。 夏元仪来了。 她的到来,引发了一些人的遐想。 青春,恋爱,刘可世和阎基的媳妇就上来说话了,让夏元仪好不尴尬。 “不好意思,我是来工作的,暂时没有找对象的想法!” 夏元仪俏着一张冷脸,这么说道。 毫无疑问,她得罪人了。 刘可世的媳妇和阎基老婆都觉得这小姑娘有些不识天高地厚,觉得自己读了两本书,就看不起人。 老阎家的也就算了。 学问是不怎么样。 别看老阎是教师,但他真正精通的都是老玩意儿,现在谁还在乎什么四书五经,都在教学新文化,新知识。 刘可世的儿子虽说不错,也仅仅只是不错。和小学霸,并且已经参加工作的夏元仪是两回事。 更不要说像夏元仪这样的女孩,知识多,眼光高,普通的小男生,在她面前,和一只小公鸡似的,并不比别的鸡多只腿或多只鸡翅。 喜欢叫,但战斗力不强,爱表现自己,可又没那么大本事。 想要让自己折服,根本不可能。 倒是……某个人看上去挺好的。 只是这个人其人若渊,怎么也看不透。 往常也有一些人,对自己很容易就有了好感。 可是这一个不一样。 前几天,改了小罗和他联系,也是什么事都没有。 他甚至没有多问一句,关于自己的事。 好像跟在他的身边,是自己或是小罗都行,都一样。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她差一点想找自己的布拉吉战袍了。 不过想想还是算了。 记得他在街道上也看到了一些穿布拉吉的女孩。 女孩穿上布拉吉。 轻轻走动。 微风吹动裙角。 小白袜配合黑皮鞋。 整个人像丛林里欢蹦的小鹿。 但这个男人最多扫一眼,就不看了。 所以她还是穿了自己的绿军衣。 虽然看上去和普罗大众的军服一样,其实是改过的。 该收的地方收,该放的地方放。 即便是普通的绿军衣,也依然能够穿出婀娜多姿的身影。 要不然,她哪一来就被刘可世和阎基的老婆给盯上了。 这么好看的姑娘,谁不想要啊。 奈何。 夏元仪目前还真的是想工作为重。 就算结婚。 也是要找一个能在工作上有相同类似志趣爱好的人。 敲了门,很快,刘醒非出来了。 “刘队,郭教授说,要您去检查第一批到的物资。” 刘醒非点了下头,随便应对两句,就收拾东西出门了。 才一出门,打对面就蹦蹦跳跳的来了一个小女孩。 刘醒非在她脑门上一拍。 小女孩哼了一声,钻进刘醒非没有上锁的房门。 “这是……” 看到此一幕,夏元仪有些摸不清头脑。 刘醒非立刻笑了。 “这个大院有些意思,我这大门上了锁,都能给撬开进去,让我实在没有办法,所以就请了对门邻居家的一个孩子,每天过来给我看门。她一个孩子,家里问题,也不给上学,正好给我看房子了,也不需要她做什么,真有事她拦不住,但可以把看到的一切,记下来说给我听,要不然发生什么事我真的是什么也不知道。” 夏元仪吃惊了。 “这里这么复杂,那要不我们找单位给你重新换一套房吧!” 刘醒非看出来,这小姑娘是真想帮忙,便说道:“这个真不用了,不能一有麻烦就找组织,现在全国百废待新,要做的事,要忙的事,多着呢。有什么困难,自己克服一下就好了,不要耿耿于怀斤斤计较斤斤计较。心里有数,还怕什么?只要我有证据,有人证,别的都不重要。我和这一片的李主任关系不错,有事让她帮忙。” 夏元仪心中一紧。 好家伙,才出现一个小姑娘。 那也就算了。 只是一个未成年而已。 但李主任……她可是知道,这李主任是南门街道一枝花,漂亮的不要不要的。据说丈夫是个军人,结果还没洞房就早早去了,是个英雄的妻子,直到现在也是一直在守节,没个对象,也不想再嫁。 但毕竟是熟透的桃子,最富魅力之时。 这样一个人,难保刘醒非不动心啊。 她要是不对刘醒非有意思,这一男一女,都不知道避嫌吗? 走这么近,还朋友。 男女之间哪可能有什么真正的朋友。 不过无论她怎么打听,在刘醒非这个老手面前,都不够看,打探不出一丝一毫有价值的信息。 第16章 郭教授的初步试探 考古队终是得到了国家的一些投资。 不仅有了一些野外生活的装备,甚至还有一批从东岛人手里抢下来的百式铳。 这是东岛军后期研究出来的一款对付大普罗斯人的武器。 大约,在东岛人心中,当年大普罗斯人大呼乌啦全面冲锋的样子太恐怖了,所以即便是资源经费都到处不足,也仍然研发了这种仿德林的冲锋铳。 这是一把近距离扫射的快铳。 可惜没用。 大普罗斯对东岛开战,人家是开着一辆辆机动战车坦克杀过来的。 你这冲锋铳只能给坦克身上擦出一些小火星,能有什么用? 整个东岛人最精锐的,一直是用于防备大普罗斯人的关北军,就虫孖样被碾压了。当年,大普罗斯人是冲锋战斗。 但是,现在,时代变了。 大普罗斯人用坦克了。 东岛人也有。 不过那就像小笼包子,皮太薄了,一炮一个小朋友。 甚至不需要开炮。 大普罗斯的坦克直接就能把东岛人的坦克碾压成折叠饼干模样的废铁。 刘醒非操起一支铳,检查了一下,听里面的弹簧声,满意的笑了。 “这批货还不错,上面这么大反应的吗?在缴获品里也算好的了。” 这其实是从前关北军的功劳。 老帅是好不容易借了一大笔钱才置办下来的,原以为是百年基业,哪知道他的好儿子,是嵬卖爷田心不疼,把这一切几乎是拱手相让,白白便宜给了东岛人。 他老爹一辈子的心血,就这么白白的流淌干净了。 要不是这个,中土未来哪可能打得那么惨淡。 要知道,在此前,东岛人最多也就武装几十万人马。 但夺下关北,东岛人立刻武装出了几百万大军。 这原本可以是关北军的实力。 没了。 好在关北又被收回来了。 随便一出手,就是当下最顶级的军械武器。 东岛人当年吃下的战争红利现在又给吐还回来了。 刘醒非主要是检查武器,武器齐备了,也就不怕了。 毕竟,他现在已经不是超人了。 不能像从前一样,肆无忌惮的使用超人力量。 因此情况下,熟练使用这些武器,就很有必要了。 考古,说白了是合法盗墓。 既然是盗墓,就难免会遇到一些诡异的事情。 遇到了那些事,怎么办?当然要打了。 这一打,就需要有足够的武器。 现在刘醒非算是摸到了一些门路了。 没一会,魏小军,吴那汉,刘江河,陈青卓,孙佳玉几个,都一一在小罗的带领下过来了。 刘醒非道:“人都来了,好好好,都过来一下。” 他把人叫过来,这才展示武器。 “我们的武器到了,一会儿每个人都有,都要到靶场打两下子,不一定要求你们出手,但在紧要关头,我不希望你们是束手待毙等死的废物,哪怕是死,死前也得给我把铳子儿打光。” 在众人之中,陈青卓意外的站了出来。 她十分熟练的操起了一把百式。 喀嚓。 就把铳子上了膛了。 “外面真那么危险?” 她还有些不相信。 这世上哪来那么多坏人。 不过有也不怕。 陈青卓虽为女子,却是极其好强,做什么都想。不输于人,不落人后。按理说,她这样的人,应该去当兵才是。但是不行,她的出身有问题。 新共的人,太多了,有一开始就跟着干的,这叫根正苗红,也有半途加入的。 这也没什么。 但还有一种,是归义的。 起义归正。 这些人很多。 甚至占了大多数。 这么多人,都超过原本新共的一半之多了,你能因为这些人好就一口气不管不顾全给升了? 所以陈青卓虽然条件很好,却不好在军队里混了。 这一来自然是她背景有问题。 二来也是她们家觉得,天下既然已经一统,这剩下后的战,也是越来越少了。 再加入军中,也未必会有什么前途。 再说了,一个女的,加入军队,还能真把你当大老爷们一样往前推上的。 自然是要保护起来。 这保护是保护了,也会因此失去了立功的机会。 所以她就来到了考古队。 考古队看似清淡,其实是隐秘单位,低调不假,却也安全。只要没什么大事,基本上波及不到他们身上来的。 现在的开铳,几乎就是在发泄她心中之积郁。 一连串铳子飞舞,打了一个不错的成绩。 刘醒非有些意外,未料此女如此优秀。 他忍不住往上看了看。 这不看还好,一看是吓了一跳。 原本,看到此女的表现,他觉得是不错的。 哪知道此人气运疏寡,几乎是平淡于无。 这是一个气运极其稀少的人。 这意味着,这个女人一辈子要什么没什么啊。 能力这么好,却是要什么没什么。 不亦悲乎。 自古天意弄人,莫过于此。 明明给了一个人足够的条件,让这人成为了一个优秀的人,却不给他应有的一切。 太残忍了。 有这功夫,他就一个个的打量起了这在场之中的众人。 哪知道不看还好。 一看一个不吱声。 先从女的来。 陈青卓已经看过了。 才高八斗,奈何命运无常。 她的才能足够让她拥有一切。 但无论是什么,亲情,友情,甚至爱情,一样没有,沾不到边。 再是孙佳玉。 此女可以。 怎么看都是一个甜妹子。 一头双马尾活泼可爱的发辫。 一身时尚流行的布拉吉。 小白袜,黑皮鞋,家境不错,整个人像一只可爱而又害羞的林中小鹿。你以为她是林中小鹿平平无奇,结果她跑跳起来,吓你一跳。 就像此时,她打起铳子来,也是一发一个掷地有声,铳铳都打在了靶子上。 配合她那银铃一般,清脆的笑声,真是让人无语。 细一观之。 这林中小鹿,身体素质意外是极好的。 哪里是什么傻白甜。 分明是一个隐藏起来的肌肉萝莉。 但是。 即便是此人,气运也是不好。 她看起来是比陈青卓要好,但也是好得有限。 两人看起来都差不多。 有本事,有身手。 但命不好。 命不好还干考古这一行,也是醉了。 此外。 魏小军,吴那汉,刘江河,都有问题。 等等。 刘醒非注意到了一个人。 坦白说。 在场的这几个,刘醒非一一看过来的基本上都是短命鬼。没有一个活得长的。 毕竟他们从事的是考古工作,而考古,是一个看似古老,其实仍然很新的职业。 从前考古,那就是盗墓。 盗墓大多是穷大胆。 这些人是有不好的,但有一些则是命硬的。这种命硬的人,是最好干这一行的,也许倒霉,要死哪那么容易。他们是在无形中经过自然挑选的人。 但这些个人呢? 虽然看起来家境不错,但都气运有限。 也许过普通人的日子可以。 但干了这一行,简直是在拿自己的命在开玩笑。 你开玩笑,人家不和你开玩笑。 结果就是有命玩,无命活,未来不知什么时候就要死了。 不过还好。 刘醒非有把握。 至少在自己手上,能保住这几个人的命。 但那只是不让自己有麻烦。 因为他们死在了自己队伍里,自己该怎么对上面说话呢? 特别是这种有后台的。 让别人倒霉去吧。 自己干几年,到时转行。 自己不带队了。 那时他们就可以去死了。 但在这几个人中,吴那汉却不一样。 这个人,观其气运,是比较长的。 刘醒非忍不住手上在测算起来。 他用的是梅花易数,用手就可以掐算起来。只是他藏身于后,不让人看出来。 哦,明白了。 这个姓吴的,也是一样。 按理来说。 这个人也是要死的,但他未来是要装死的,假死脱身吗?所以反而骗过了天机,得以生存。但往后余生,不能再显现于人前,只能缩起来当幕后大佬,也挺亏的。不管经历了什么,也都是隔靴搔痒。 刘醒非忍不住一笑。 然后他看到了夏元仪。 夏元仪一副傻乎乎的样子,让刘醒非忍不住又想笑。 他连忙去看别人。 对了。 小罗。 这个小罗,好点。 他是郭教授的爱徒。 该说不说啊,现在一看,一细看,不得了。至少刘醒非在小罗身上推测出来了。 这个郭教授气运不俗。 是一个能活得比较久的人。 一个能活至古稀之年的人,还是从事这样的工作,可以说得上一句牛掰。 不过,刘醒非又想到了,郭教授的为人。 这是一个公乎忘其私的人。 这样的人,品德太好了。 也因此,他这样的人活久些,倒也不足为怪了。 甚至于此人能惠及小罗。 但没法子的事,小罗这个人,一根筋。 这样的人是宁折不弯。 有时你既然宁折不弯,也就意味着结果了。你折了,你是没弯,但弯了不是断了,人还能活,折了是真断了,人就死了。 无怪即便是有郭教授的气运惠及,最终也仍然是死了。 怪得谁来。 倒是小夏。 嗯。 刘醒非发现,这个夏元仪和自己牵扯上了因果,导致她的命数不好看了。 该死。 什么时候和这丫头有牵扯了? 命数之道,和医学一样,医学是能者不自医,命学一道也是如此,给人看,准,给自己看,就看不到什么了。 而夏元仪不知怎么的和自己牵扯上了关系,因此连她的命数也有些捉摸不定起来了。 郭教授这时来了。 他看到刘醒非一脸阴郁,以为出了什么事,便忍不住过来问道:“刘队长,东西运来了一批,你这样子,是不是东西有什么不好不对的地方啊!” 刘醒非一看,就笑了。 “教授,没事,我方才是在想一些药材方子,虽然我提出来采买的成药很方便,但其实我也懂一些药理,所以想自己配一些药带上,只是我怕不能报销,所以在犹豫。” 郭教授一听也就明白了。 药材贵。 刘醒非要是自己给自己配一些药那没问题。 但是如果在路上,有人需要了,怎么办? 刘醒非可以给。 救人嘛。 但救了人后,这个药钱怎么算? 总不至于让刘醒非一个人负担吧。 当然刘醒非也可以不给,他自己私人掏钱配的药,凭什么给别人用?这样他是避免了损失,但名声就不好听了。 如果有人用了刘醒非的药,事后给钱,还好说。 但不给你又怎么着了。 你要杀人吗? 到时救人反而救出来不是了。 这种事,你现在觉得是小事,是因为还没发生,等到真发生了,就头大了。 这个刘醒非,见微知着,什么都能细想到,好啊。 郭教授十分欣慰。 他想了下道:“国家现在不容易,我们做什么事都要替国家想一下,你的药你自己准备,收好,千万不要露出来,队里用正常的药就好了,如果真出了什么事,我们先和人说清楚,实在不行,先救人,钱算我的。” 他是想如果有万一,自己吃亏算了。 因为这样自己最多是吃一次亏。 而那个想要赖账的人,未来就不好了。 郭教授虽然不可能玩什么打击报复。 但敬而远之。 这个还是可以有的。 他堂堂一个高学历的研究专家。 这点事还是可以办到的。 上面还是会给他面子的。 刘醒非笑了。 “那好,等到药材到了,我们大概就能出发了,对了,那个梁冰,她答应了我们。我们这边的接交工作还是您去负责一下比较好。” 郭教授抬头,看到刘醒非一双清澈正常的眼睛。 略微一细思,他也就明白了。 郭教授这个人,他其实才是这一行的真正核心。说到底,刘醒非是空降,一时间还不能真正折服人心,只是目前表面没出什么事罢了。 倘若真正出了事,需要让队员在刘醒非和郭教授这两个人中选择一个走,那大多一定还是选择郭教授。 就算真有人跟了刘醒非。 这个心还是站郭教授一边的。 刘醒非很清楚一点,所以很多事,他更愿意和郭教授商量。 正如之前郭教授把梁冰的事交给刘醒非一样。 他们两个,都在做配合工作。 都想着,把事情做好。 而不是什么我是老大,我说了算,什么都要听我的。 这样挺好。 刘醒非尊重了郭教授。 郭教授也给足了刘醒非面子。 两人相视,顿时一笑。 同时郭教授也从心中感觉到了一丝欣慰。 看似温润如水的郭教授,其实暗中试了刘醒非一把。 梁冰什么人,长什么样子,郭教授能不知道吗?他就故意用这女人试一试刘醒非的成色,看他是不是一个容易被女色所迷的人。 现在一看,挺好。 至少刘醒非没有体现出一种对梁冰的占有欲,没有那隐约掩藏起来的色心。 他仍然尊重郭教授,甚至让郭教授来管这块肉。 这让郭教授感觉到了舒服。 他轻轻笑了。 “这个事,是你负责接洽的,事情要干完嘛,我听说,是你负责让她点头同意支持我们工作的,还该由你来解决为好。” 他说着拍拍刘醒非。 “世子多疾,汝当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