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好坏》 第一章 跑完两个面试,陶青岑快累瘫了。她到便利商店买了午餐和一份报纸,坐在店外的桌椅边用餐兼翻看求才广告。天很热,路上新铺的柏油黑亮得像要融化,毒辣阳光和车辆废气肆虐每个角落,城市像焖沸的锅。 大学毕业已经两个月,她还找不到工作。 拜教育改革之赐,台湾每条街都有大学,让她这个吊车尾的人也能一圆大学梦。可惜她对文学空有满腔热爱,却没有慧根,中文系四年成绩马马虎虎,加上不景气,每次应征工作都同时有几十个人在竞争,人人学历从大学起跳,甚至有硕士来竞争,今天的两场面试看来也不乐观。 她母亲总说她是牛,给她一块田她便老老实实地耕耘,但要她将田地规划别的用途,她只能瞠目以对。换言之,她适合劳动,不适合动脑。 她虽然不太聪明,也有几个自豪的才能:她运动全能,画得一手好漫画,也擅长料理家务,烧的菜再挑嘴的人都赞不绝口,可惜这些才能到目前为止没给她带来多少工作机会。 她仔细读广告版。工厂征会计,她对数字比对文字还头大;安亲班征助理,她恐怕应付不了精力过剩的小孩——忽然,她视线被旁边一则征聘启事吸引。 “征管家,须具备好厨艺,供食宿,待优。男女不拘,女性须有绝佳自制力。意者请洽夏先生”,启事底下留了住址和手机号码。 陶青岑挑眉。女性须有“绝佳自制力”?为什么针对女性?要自制什么?女人感兴趣的不外乎漂亮衣服、珠宝、八卦,莫非这位夏先生拥有罕见的宝贝,或不欲人知的秘密? 她脑中浮现想象——月黑风高的夜里,中年男子关起房间,试穿女儿的迷你裙和老婆的紧身丝袜,披挂叮叮当当的首饰,对镜搔首弄姿……恶寒的疙瘩爬满她手臂。 就算主人真有什么诡异癖好要管家保密,那也是管家的分内职责,不论视若无睹或守口如瓶,她都办得到。 她认真考虑,也许她该尝试家管业。她知道家管大略的工作内容,她可以胜任,只是不知道这位夏先生需要哪种自制力。 她起身进商店,打算买瓶矿泉水,之后便打电话去询问。 经过陈列书籍的架子时,一排黑色口袋书攫住她视线,是最近很热门的灵异小说。对于这类故事她是又怕又爱,半夜躲在棉被里看得心惊惊、头发根根竖立,还是爱不释手。 架上的书有大半作者是她最喜欢的“安客”,他从网络崛起,人气越来越高,有出版社找他出书,之后便一月一书,本本大卖。他文字洗炼、风格惊悚离奇,有“灵异小说界的帝王”之誉。 最近他的作品改拍成电视剧,收视率也相当不错。安客参与编剧,但从未在媒体前曝光,根据幕后工作人员表示,安客本人俊美倜傥,蓄着一头充满艺术家味道的长发,倘若肯进演艺圈,绝对风靡无数女粉丝。 不过安客对于种种劝进无动于衷,仅表示:“卖书和人分享想法就够了,没必要卖脸蛋卖身材让人意淫。” 典型的“安客”作风:口没遮拦加我行我素。书迷对大作家的酷酷反应普遍叫好,不过也扼腕无缘一睹偶像真面目。 但最近,亲眼见到作家本人的机会来了——安客即将进军漫画界,出版社要举办漫画征稿活动,入选者有奖金,还可以为安客的新作绘制漫画,届时将能与安客面对面讨论作品,她可是摩拳擦掌地等着出版社公布详细参加办法。 对着架上的书,她眼眸闪闪,握拳宣誓:“安客,要等我哟!我一定会努力画出最赞的漫画参赛!” 她激昂地高举拳头,满腔斗志澎湃,迟了一秒才感觉不对劲——商店的玻璃窗外有人。 是个路过的男人。他穿无袖上衣和淡卡其色抽绳长裤,露在衣外的白皙臂膀结实匀称,衣料服贴他修长的躯体。他肩负背包,长发和她一样在脑后束成马尾,左耳垂一枚银环闪耀,墨镜遮住他双眸,她只看得出他口鼻端正,薄唇冷冷抿起,显得倨傲难亲,墨镜后传来“你是在拜谁”的质疑视线。 陶青岑感觉脸蛋一阵辣热,讪讪地放下高举的双手,赶快逃离书架。 她刚躲到货架后,就听见自动门开启的声响,以及店员训练有素的“欢迎光临”招呼声。她偷偷自货架间望去,看见墨镜男走进店里,直趋柜台,和店员说话,店员转头拿出整条烟。 她本打算赶快买了矿泉水走人,这时只好躲在货架后,等对方结帐离开再出去。糗毙了,她忘了这是公共场合,一想到安客就太亢奋,呜。 夏景泫向店员要了几包烟,又点了杯热咖啡。他刚离开健身房,习惯在运动后喝热咖啡,即使天气热得要命也不例外。 他走向冰柜,打算买啤酒,此时,手机响起。 他看了眼来电者,意兴阑珊地接听。“干么?” “大作家,人在哪里呀?”责任编辑笑嘻嘻。 “昨天刚交稿,出门买了日用品和狗食,顺便上健身房一趟,正要回家。” “上礼拜我跟你提的活动,你考虑得怎样?我们编辑部讨论以后,觉得还是从你早期的作品挑出一个段落当题目举办漫画征稿,请参加者绘成漫画,等冠军选出来,再搭配你的新作品绘制漫画,到时候和新书一起推出。” “你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夏景泫拉开冰柜,眼角瞥见什么闪过去。他斜瞄了眼,看见方才站在玻璃窗内的女孩,两人眼神交会,她尴尬一笑,匆匆走开。 “那我挑好段落,再寄信跟你说是哪部分,可以吗?” “随便,我没意见。”他忘了拿购物篮,手上还有手机,只能拿几瓶啤酒。 “喂,干么这么懒洋洋的?超人气的安客作品要漫画化,消息刚放出去,我们出版社网站就被询问的留言塞爆了,有这么多人支持你,你应该high一点嘛!” “天气已经很热,我再high会更热。总之我没意见,随你们要怎么弄。”他兴趣缺缺,拎了三罐啤酒踱回柜台。 虽然他创作的开始是出于赌气,但他的目标——作品大卖——早已达成,确实做出耀眼的成绩,“安客”这个名字成为才华与畅销的代表,一个作家到此名利双收的地步,差不多该心满意足了。 “你就是这样冷冷淡淡,主编才会派全编辑部最积极的我给你,没我这样三不五时推你一把,你只会整天﹃宅﹄在家里写稿。” “编辑不都希望作者按时交稿就好?只有你到处帮我拓展﹃业务﹄,哪天我被烦得不想写稿,你就来抱我大腿哭吧。”夏景泫一面和对方斗口,眼见那女孩快走到柜台前,他大步一跨,抢先到达,将三罐啤酒“砰”一声放在柜台上。 陶青岑一惊,转头望这放个啤酒像扔炸弹的男人。他墨镜外的脸庞有如面具,连嘴角都没牵动半点,瞧他买烟又买酒,过的生活似乎不大健康。他肤色几乎和她一样白,体格倒挺不错,拿啤酒时手臂的二头肌鼓起,线条赏心悦目。 “不好意思,我赶时间。”夏景泫自镜片后打量她。这女孩很娇小,不及他肩膀高,她双眸灿亮,白嫩两腮透出自然红晕,焕发健康气色,马尾让她看来神采奕奕。她不是让人惊艳的美女,但充满甜美的朝气,是个感觉非常夏天的女孩。 他掏出要缴费的账单递给店员,店员接过账单,将热咖啡递来,他接了咖啡想马上喝,一手还握着手机,顿时空不出手付帐。 “你可以先把咖啡放桌上。”陶青岑好心建议。 夏景泫瞄她一眼,依言放下热咖啡,掏出皮夹。 这时,商店外陡地传来“叭——”的震撼喇叭声,陶青岑吓了一跳,猛然转身,看见一辆连结货车嚣张地猛鸣喇叭驶过,挂在她手腕上的提包随着转身飞扬。“啪”一声击倒咖啡杯。 霎时,热咖啡飞溅,命中身边男人的腰部以下。 夏景泫火速跳开,扔了手机,双手拎住裤头,顾不得姿势不雅。他感觉到危险的灼热,一瞬间脑海闪过“不孕”、“绝后”等等不祥字眼。 陶青岑回头,发现自己做了什么,慌道:“对不起!你没烫到吧?!”她拿手帕就要帮对方擦咖啡渍,然后迟钝地发觉她伤害到的部位有多尴尬。 她抬头,男人俯视她,墨镜外的脸庞铁青,墨镜后射出类似死光的视线,空气中充满发飙前的死寂。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她拚命道歉。“我不是故意的!我被外面的喇叭声吓一跳……你要不要紧?要不要上医院?先处理一下……” 完了,她会不会毁掉人家的终身“性福”?她张望店里,快步走向冰柜,冷酷如冰的男性嗓音震住她脚步。 “我没事。”夏景泫冷冷道。幸好今天穿的长裤表面防水,被泼到的部位感觉热但不疼痛,应该没有大碍。 陶青岑怯怯回头。“你确定吗?还是冲个冷水比较好——” “你要我在这里冲冷水?”在公共场合做这种事? “冲冷水可能不方便,至少先拿个冰饮或冰块敷着。”见对方脸色阴沈,显然无法苟同她的建议,她急道:“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要面子?万一处理不好,造成一辈子的遗憾怎么办?” “不必了,我说我没事。”夏景泫脸青青。她当然振振有辞,要把冰红茶按在裤裆上的又不是她。 他对忙着擦干咖啡的店员道:“先给我结帐。”他要立刻离开,永远不再来这家店! 陶青岑挨近他。“不然赶快上医院吧,给医师看看有没有问题——” “没必要上医院。” 她急道:“先生,你别逞强,拖延治疗时间会——” 男人洁白修长的食指点到她鼻尖前,点住她呼吸。 “你闭上嘴,我就不需要上医院或治疗。”夏景泫递钞票给店员,收了找回的零钱,将啤酒和烟扔进背包里就往外走。 陶青岑追上他。“不然至少让我赔你洗衣费和医药费。” “不必了。”他一甩背包,将背包挡在两人之间,语气像北极来的寒风。“请你不要靠近我,以免又把什么东西泼到我身上。” 陶青岑只得停步,目送他走出便利商店,上了停在路边的车,驶离。 她很内疚。她有诚意要赔罪,但对方不领情。不过至少他风度不坏,知道她不是故意,没有追究,虽然他压抑恼怒的嗓音听来很想赏她一记过肩摔。 她叹口气,买了矿泉水便离开。还是专心伤脑筋她的工作吧!待会儿打电话应征管家时,可别像这样闹笑话。 夏景泫心情恶劣。 要不是迟迟找不到合意的新管家,他就不必亲自购物,就不会遇到这种倒霉事。 等待一个时间特长的红灯时,他的手机响了。又是编辑。 “刚才砰的好大声,发生什么事?” “出了点意外。” “什么意外?” “差点变成汆烫鸡肉的意外。” “嗄?鸡肉?” “没事。我要回家了,那个征漫画的活动你们自己看着办,活动网页做好以后,我会在我部落格放个宣传的连结,就这样,别再打来烦我。” 他点烟,踩油门,想尽快赶回家,确认他有没有被“烫熟”。 刚赶完稿的轻松已完全毁灭,反正他的心情很久没有好过,心头成天布满阴霾,只是此刻增加了闪电和轰轰雷声而已。 车子驶入偏僻道路时,手机又响了,是没看过的号码。他放慢车速,将手机切换到扩音模式,女性嗓音霎时充斥车内。 “请问是夏先生吗?我看到你刊登广告,说要找管家。” “嗯。你有多久工作经验?”这声音听起来很年轻,也有点耳熟。 “我没有家管的经验,但是我很会做家事,也很会烧菜……呃,我的想法可能有点天真,不过我真的对自己的能力有信心,我认为我可以胜任管家的职务,请你给我机会尝试。” 夏景泫嘴角微扬。“的确,打扫家务不困难,谁都会做,重点是做菜。我很挑嘴,不合口味的饭菜我宁可饿也不吃。我刊登广告找人已经两个月了,来应征的人一个个被我拒绝,都是因为做的菜我不喜欢。” 对方明显舒了口气,嗓音瞬间变得自信满满。“那就没问题了,我的手艺超好,你一定会满意的!” “我不听口头的保证,你试煮一餐,我尝过再决定。” 女孩开朗的嗓音像透窗的金烁阳光,在车内愉悦流动,稍稍搅动了他沈窒的心灵。 听起来是个活泼的女孩,假使录用了她,希望她不会整天聒噪,他写稿时很忌讳吵闹。 “还有,一般要管家同住的时间不包括周末,但我希望管家周末也在,因为我在家工作,忙起来没时间整理家务、准备三餐,当然薪水也会比一般行情要高。这些条件你都考虑清楚之后,直接过来找我。” 确认对方找得到他地点偏僻的家之后,通话便结束。 夏家几代富裕,拥有一座山和好几块地,他父亲选择在山区打造他们的家。 离他家不远处,住着一位优秀作家,当他还是少年时,大作家欣赏他的文学天分,常指导他写作。 就在他逐渐在文坛闯出名声时,他却选择了通俗文学之路,投入灵异小说的创作。他的老师非常失望,从此不再和他往来,那些高高在上的文学界前辈们也瞧不起他,说他堕落。 那又如何?象牙塔里的奖牌,他不希罕。 现在,他如愿打击了那些高高在上的家伙,他挟无数支持掌声对他们鄙视的嘴脸冷笑,然而他内心空虚,成功的果实一点都不甜美,甚至毫无滋味。 到达夏家大宅砖墙外,他按下遥控器,钢制大门刚打开一缝,忠心的狗吠声便响起。 他微笑,驶入大门,黑色拉布拉多犬狂摇尾巴迎接,乌黑眼珠直望着他。 “别吵,君士坦丁,我没忘记买你最喜欢的骨头。”而他自己,两个月没吃过一顿象样的饭菜。 他父母出国游玩已半年,乐不思蜀,在夏家帮佣十多年的老妈妈受到感召,跟着辞职,说要趁着身体还硬朗去旅游,享受人生,他也不好挽留,于是独自留守大宅。 倒不是身为独生子的他怕孤单,而是骤然少了从小吃到大的家常菜,他天天食不知味。他可以敲键盘创作生动故事,在烹饪方面却是残障,做的菜难以下咽,味蕾得不到满足的结果,就是新稿里的厉鬼烦躁地杀了比平常更多的人。 他将买回来的物品搬入屋里,进浴室冲澡,仔细确认自己依然是生鱼片而非炖鱼之后才安心。 他实在不该轻易放过那女孩,至少该要到她的连络方式,万一留下终身伤害,至少找得到人求偿。 沐浴完,他咬个苹果踱到书房,打开计算机收电子信件,看自己的部落格。狗儿跑来他脚边绕,呜呜地提醒主人别忘了它最爱的散步。他拍拍大狗。 “今天晚点去散步,有人来应征管家,我要等她。”苹果滋味甘美,他越吃越饿,希望来应征的女孩手艺真有她夸口的那么好。他厌倦了再刊登广告等人上门应征了,尤其是眼露迷恋的女性应征者。 他刚看完出版社的网页,门铃便响了。大狗竖起耳朵低吠。 “应该是应征的人来了。你别太热情,吓到人家。”他比个手势,狗儿安静下来。 他下楼,走出屋子,穿过庭院,按下砖墙上的按钮,大门滑开。 站在门外的陶青岑正在欣赏砖墙上陈旧的岁月痕迹,大门一开,她打招呼:“你好。” 一见到门里的男人,她微微屏息。 男人身形修长,一头长发略湿,穿浅色麻衬衫和白长裤。他五官俊美,是不带丝毫阴柔的男性之美,白皙肤色让他宛如高贵细致的瓷器。他有她见过最长最密的睫毛,慵懒地半覆住俯视她的湛然黑瞳,鼻梁完美直挺,但抿起的唇线不甚友善,表情阴森,活像她倒了他五千万的会还上门借钱。 “是夏先生吗?”陶青岑小心翼翼地确认。“我是来应征管家的,刚才打过电话给你。”对方傲慢的嘴角有点眼熟,可是这么出色的男人,她若见过不可能忘记。 “嗯,我是。”她似乎没认出他,这也难怪,先前他始终戴着墨镜。 夏景泫的第一个念头是撵她走,他不要雇用一个差点终结他一生雄风的女人,但是他要对方过来,也得找个正当理由赶人。 他以怀疑的目光打量她。“你这么年轻,真的能胜任管家的职务?”这是实话,她看来像个高中生。 “当然可以,虽然我没经验,但我很有学习热忱,一定可以胜任。”陶青岑露出最诚恳的笑容。 “我干么要等你学习?我需要的是马上能做事的管家。” “就算是经验老到的人,也是从新手一步一步学习的,只要给我机会。我很会整理家务,任何事只要你说一次,我马上学会。” 他在电话里语气还算和善,此刻神情却像苛刻的恶婆婆,想将她这个小媳妇挑剔到体无完肤。不过更恶劣的面试主管陶青岑都遇过了,可没被吓倒。 然后,她想起困惑好久的疑问。 “请问,征人条件上说女性须有自制力,是指……” 夏景泫轻拨开额际秀发,神色困扰。“不要爱上我。” 她瞪大眼,脑筋打结。“对不起,我不懂你的意思。” “我刊登广告以来,每个应征的女人都想追我,我是征管家,不是征女友,每个女人都以为她们来相亲,我很厌烦了。” “她们开口说要追你?” “何必等她们开口,我一看她们的表情就知道她们打什么主意,我不想录用假工作之名接近我的女人,整天苍蝇似地缠着我——” 就听陶青岑噗哧一笑,又慌忙按住嘴,他皱眉瞪她。 “对不起……我是说,我很同情你。”陶青岑努力憋笑。对方还没开口就认定人家爱上他、想追他,说不定是他太自恋,错把冷眼当媚眼。 “人太帅就有困扰,长得像捕蝇板——呃,我是说长得太美味,免不了引来苍蝇嘛!你放心,我对你一点兴趣都没有!就算你付钱倒贴,我也不会爱上你!” 她又不是花痴,见到帅哥就饿虎扑羊,何况她大哥就很英俊,从小看到大,她对帅哥早就免疫了。 她的保证铿锵有力,但在夏景泫听来却是说不出的刺耳。他冷睇着她,忽然跨前一步,弯身俯视她。“你真的不会爱上我?” 俊俏的男性面孔突然逼到眼前,她的心脏暂停了一秒,然后狂跳起来。这男人确实有自恋的本钱,皮肤光滑无瑕,郁黑的眼瞳能夺走人的呼吸——也许她没彻底免疫,但这或许像见了美食就流口水,是一种无法反抗的生理反应,不代表她迷上这男人。 而且美食当前她也不见得会吃,得看合不合胃口,自恋这道菜她兴趣缺缺。 她呼吸一口,面不改色。“不管陨石砸地球、世界毁灭一万次、人类全部死光光,我都不会爱上你,还需要其它保证吗?” “够了。”她眼底当真没有一丝一毫对他的迷恋,夏景泫感觉自尊小小受创。也罢,他要的就是一个不会勾勾缠的管家,这点她是过关了。 冲着这点,他改变主意,想给她一次机会。他领她进屋。 “大致情况我在电话里解释过了,我父母出国,家里目前只有我。我今天刚买了菜塞满冰箱,你先做几道菜让我试吃,我满意的话,再来讨论工作细节和薪资。” 他指示厨房方向。“厨房在那边,你去吧。我在客厅等你。” 说完他就坐入沙发,拿起报纸来看,斜倚沙发的派头俨然是国王陛下等待御厨上菜。 看来是个娇生惯养的少爷。陶青岑走向厨房,一面打量屋内,装潢简洁而富有质感,良好的采光让人心情愉快,在此踏出她家管事业的第一步似乎不错,只可惜要伺候的对象有点难缠。 她进入洁净明亮的厨房,流理台上有一袋马铃薯,旁边的木架摆放调味料。她打开大冰箱,傻了眼。冰箱果真很充实——半条吐司、一些面条、两把青菜、三样水果,然后是几十瓶各种牌子的啤酒。他所谓的“菜”是指啤酒吗? 能用的食材太少了,她考虑良久,决定做马铃薯饭。她先将马铃薯削洗切丁,和米一起浸泡,加盐下锅去煮,再切了葱和蒜头、胡椒、酱油、芝麻油调味。她找到鸡胸肉罐头和小黄瓜,将黄瓜切丝撒盐,煮好面条放进冰箱,拌好调味料,准备做凉面。 一小时后,陶青岑端着马铃薯饭和鸡丝凉面到客厅,客厅里多了只窝在男主人脚边的黑色大狗,听见她脚步声的大狗抬起头,呜呜低吠,想靠近她,她连忙举高托盘。 夏景泫制止狗儿。“不必怕,它不会乱咬人。你只做了两样菜?”瞥向托盘的眼光意兴阑珊,但其实他在客厅里闻了一个小时的菜香,饿得胃打鼓。 “材料太少,只能做马铃薯饭和鸡丝凉面。”陶青岑将托盘放在茶几上,看着夏景泫舀了一匙饭,送入口中,眉头随即皱起。 她紧张道:“味道不好吗?我做给朋友吃,大家都很喜欢……” “饭有点硬。”夏景泫不得不皱眉来掩饰震惊——太美味了!松软的马铃薯入口即化,微微的呛辣非常勾引食欲,就算米饭稍硬也无损它的绝妙滋味。 这才叫食物啊!他过去两个月吃的都是渣!他感动、赞叹,他味蕾复活、精神振奋,但脸色依然冷淡,彷佛嘴里是无味的清水。 “因为赶时间,米没泡太久,所以比较硬。其实还要撒点芝麻,但厨房里没有。”陶青岑观察他的表情,瞧不出他满不满意。“味道还喜欢吗?” “还可以。”他淡淡道:“分量太少,要多一倍才够我吃一餐。” “厨房里还有,够让你吃饱。”陶青岑将凉面端给他,大狗忽然凑近,她连忙避开。 夏景泫卷了一筷面条试吃,面条软硬适中,略甜的鸡肉丝和爽脆的黄瓜条,冰凉带酸的气味充满口腔,以他尝过的凉面而言,这一盘可以排入前五名。 “好吃吗?”这次他明显露出惊讶赞赏的表情,陶青岑掩不住得意。喔耶!她就要得到人生第一份工作了! “还可以。”他的胃在呐喊:就是她了,他要这女孩当管家,为他准备三餐,可看她笑咪咪,一副笃定他就要录用她的兴奋样,再想到她对他做过的恐怖行为,他实在不情愿就这么让她登堂入室。 他挑剔地扬眉。“该不会这两样刚好是你唯二拿手的菜,你根本不会做其它的吧?” “我会的菜还很多,每天变化菜色,一个月内也不会重复。” 想象佳肴满桌的景象,他的胃差点咕噜出声。他又卷了一口面吃,同时伸脚挡住一直想靠近的拉布拉多犬。“我家房子不小,你有打扫的体力吗?” “我在乡下长大的,从小做很多家事,体力绝对没问题,我还下田插过秧喔!”虽然是八岁时的事,当时她可是很努力地种了两排呢! “现在插秧不都用机器了吗?何况……”夏景泫斜睨娇小的她。“你确定你下水田是插秧,不是潜水?” 这家伙——嘲笑她矮?!陶青岑暗暗咬牙,假笑。“夏先生你真幽默,不知道你从事哪方面的工作?” “我是作家,一向低调,不希望身分曝光,希望你不要太爱打探。还有,我的书房不准进去,我自己会整理。” “是,我记住了。”她乖巧回答。他开始交代工作细节了,这表示要录用她了吧? 夏景泫推开伸爪想摸凉面盘的大狗。“而且做家事不是光靠体力,手脚不够利落也不行。” “那没问题,我很勤快也很利落。” “是吗?你确定不会端菜汤上桌时,突然手滑把汤倒在我身上?” “当然不会!”她义正词严。 “或者把拖完地板的脏水倒在我身上?” “不会!” “或者拿水管浇花时顺便把我也浇下去?” “绝对不会——”慢着,他是不是在暗示他喜欢这一套?陶青岑谨慎道:“不过如果这是你的个人癖好,我很乐意配合,你想被泼汤泼水还是泼色拉油,我都会照办。”专业的管家就该这样做吧? “那就不必了。”夏景泫嘴角微微抽搐。给这么多暗示,她还是没认出他。 他推开猛嗅凉面的大狗,忽然想起一件事。“面里的鸡丝哪来的?我不记得我买了鸡肉。” 陶青岑愉快道:“喔,那是我翻柜子找到的鸡胸肉罐头。” 夏景泫瞪着她的甜甜笑靥。“……那是狗罐头。” 她大惊失色。“怎么会是狗罐头?罐子上没写啊!” “我家的狗除了饲料和新鲜的肉,还会给它买那种不加调味料的鸡胸肉罐头当零食。”难怪狗一直巴在他脚边,因为他嘴里吃的是它的食物! 拉布拉多犬愤慨地低咆一声。它明明闻到熟悉的味道嘛! 夏景泫面无表情,陶青岑只能傻笑道歉。 “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那是给狗吃的,不过……也没关系嘛,罐头才刚开,狗没吃过,大家都是动物,吃一样的东西也没关系啦……”她无助地绞着手。完了,工作飞了! “平心而论,我满欣赏你的手艺,正常情况下我已经决定录用你,但你连出两次纰漏,我得慎重考虑了。” “哪有两次?”除了狗罐头,她还犯了什么错? 夏景泫取过墨镜,戴上。 他干么?扮fbi探员吗?陶青岑不明白他的用意,愣了下才觉得对方戴上墨镜的脸相当眼熟,越看越熟悉,她晶亮眼眸瞬间圆瞠—— “是你!”她响亮的惊叫声响彻屋内。 “对,是我。”她滑稽的表情让夏景泫几乎弯起嘴角,但他忍住,维持冷漠表情。“我们真有缘。” “是、是啊,真有缘,你那个……”陶青岑的视线直觉地往他的“伤处”瞟去,又警觉地收回。“你的……你的……﹃后代子孙﹄还好吗?” “目前是没事,可是有些伤害是等一段时间才会出现的。”夏景泫故意沉下脸,看她像小老鼠一样乖乖缩着肩膀,杏眼闪烁着歉疚和紧张,他莫名地心情很好,有种类似小学男生拉女孩裙子,看她尖叫逃跑的恶劣快感,只不过楼子是她自己捅出来的。 陶青岑无声哀嚎,准备好被轰出大门,在走之前还要付一笔医疗费。“我很愿意补偿你,但我刚毕业没多久,一点收入都没有,不然我留电话号码给你,等我有钱一定会赔你。那我先走了——” “慢着,我说我要﹃考虑﹄,没说不录用你。”见她小脸出现一丝期望,又不敢问,夏景泫暗暗好笑。 “我急需要有人整理家务,等了两个月,只有你煮的菜能让我下咽,既然你需要工作,我需要有人为我工作,也许我可以将就一下。”虽然雇用这个厨艺很好的天兵,可能会搞出一堆让他抓狂的意外,但他实在懒得再等人来面试,姑且试用她吧。 “所以……” “所以?”陶青岑觉得自己像个商品,期盼有人购买,但眼前男人盘算如何把她“物尽其用”的模样又让她心里发毛。 “我先雇你试用一周,一周内薪水和正职相同,如果最后你无法让我满意,我再请你走人,如何?” 受害者都愿意给她机会了,她没理由拒绝吧? 陶青岑挤出笑容。“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夏先生。” 第二章 但是不必等到一周,仅仅三天,夏景泫已抛弃辞退新管家的念头。 三天来,他尝过陶青岑准备的各种面包和米饭,从家常料理到异国小菜,多变的可口菜肴和点心彻底收服他的胃。 她在做菜方面有独特的天分,整理家务也无可挑剔。白天他睡觉,她打扫环境时毫无声响,让他安眠;晚间,他熬夜写作,隔天睡到下午才起床,不等他交代,她为他准备好宵夜,让他只需微波就有热食可吃,确实是个理想的管家。 而且她也是他的书迷,常捧着他的书看,改编他作品的连续剧每集都不错过,还要参加出版社的漫画征稿,一有闲暇,就见她拿着稿子涂涂改改。 他要求过她不得打探自己的作家身分,对此也就冷眼旁观,不表示任何意见,一如他对这回活动的不热衷。他的书迷多得是,除了很会煮饭,他不觉得她有何特别,只要她做好分内工作,他不在乎她空闲时要做什么。 这天,他不到中午就醒了,盥洗后开了计算机,收信件、上网站,出版社举办的活动已经开跑,读者们的漫画作品不断张贴到网站上。 他下楼时,陶青岑正在客厅里忙碌。 她推着吸尘器忽走忽跳,扭动的身体活像直立的鳗鱼,他先是以为她触电,然后听到她断断续续哼唱着什么,才注意到她戴着全罩式耳机,耳机线连接到腰间的mp3随身听,看来是边听音乐边工作。 又跳又唱的陶青岑一个转身,发现下楼的夏景泫,她小脸顿时一红,慌忙关掉随身听和吸尘器。“早,夏先生。你今天起得真早。”她窘得无地自容,为什么她老是在他面前做这种事? “早。”夏景泫忍着笑,若无其事地踱进厨房。“今天早点吃什么?”他不管几点起床,醒来第一餐都称为早餐。 陶青岑赶紧跟进厨房。“我煮了豆浆,还做了韭菜盒子。” “怎么又是韭菜?已经好几餐都有韭菜了。”虽然是同一味蔬菜,她有本事变化各种做法,他不会觉得腻,只是顺口一问。 “因为我不小心买太多,还剩下一些,拿来包饺子之后就没了。”其实她查过数据,韭菜有壮阳温肾的功效,她很担心那次意外导致他不[性福],于是利用职务之便,暗中进行食补。 “豆浆是用新鲜黄豆煮的,我打算晚点做豆花当点心,晚餐是炖鱼和蛤蜊汤。到目前为止,每天菜色都是我决定,你吃得还习惯吧?”黄豆可以预防摄护腺癌,海鲜对男人的滋养就不必提了,维他命c能让他的[工厂]生产质量更健康的[蝌蚪],有助于他将来生下健康的宝宝。 “还可以。” “那我就继续照这样煮了。”要从这男人嘴里听到赞美很难。[还可以]已表示他的肯定。“我买了很多水果,等等削好放冰箱里,你随时可以吃。” 夏景泫应了声,拿遥控器开了厨房墙上的小电视,屏幕上,谈话节目的男主持人正在访问一位美女作家。 陶青岑道:“是白于紫耶!她现在——” 啪,电视忽然转到体育台。 她看着夏景泫。他面无表情。“你想看她的访问?” “还好啦,她的书我有好几本,虽然有些部分看不太懂,但我超欣赏她,她爷爷是文学界的前辈,她自己也拿过两个文学奖,电视台还要为她开以文学为主题的谈话节目,请她主持,媒体封她为[文坛第一美人]耶!” “只是媒体炒作罢了。”刚才匆匆一瞥,她仍如他记忆中美丽优雅。 “听说她就住在这附近耶,说不定哪天出门会遇见她,我要随身带着她的书,遇到了就请她签名……”陶青岑注意到身边男人一脸无趣。“你不喜欢她吗?” “没什么感觉。”杂志报导她目前正和某企业家第二代交往,她曾说她选择男人的条件是[才]而非[财],像他这样有才气的男子最让她倾倒……回想过去,他只想冷笑。 “喔。”陶青岑打量他。对了,他也是作家,同行的美女拿文学奖又上电视,大红大紫,窝在家里工作的他似乎没没无闻,大概很有怀才不遇的感叹吧。 夏景泫横她一眼。“不准在脑子里想无礼的事。”她一脸同情,肯定在胡思乱想。 “我又没乱想什么。”她耸肩,瞥见拉布拉多过来,她指向门边的小碗。“丁丁,点头在那边。” 他挑眉。“你叫牠什么?” “你取的名字不好念,所以我叫牠丁丁。”几天下来,大狗已经明白这是在喊牠,牠摇摇尾巴,坐下来吃点头。 “那也取别的名字,丁丁听起来很蠢,阿花,小黑之类的更别提。” “怎么可能叫小黑?”她无法苟同地看他一眼。“至少要叫大黑。”拉布拉多是大型犬,叫[小黑]很滑稽。 “……”重点不是大或小吧。她取名实在没什么创意。看着她卸下随身听,他揶揄道:“我不知道你跳过八家将。” 陶青岑耳根瞬间红透,咬牙道:“我没跳过。” 截至目前为止,她对这份工作颇满意,时间弹性、薪水慷慨,唯一的不满就是伺候的对象太毒舌,亏她从不客气。 “是吗?看起来你很有天分。”他开冰箱拿啤酒,立刻被她制止。 “你空腹不应该喝冰啤酒,会伤胃。抽烟太多对身体也不好。”他烟瘾不小,虽然只在书房里抽烟,二手烟不会影响她,可是他如此戕害自己,她一想起就皱眉。 “抽烟喝酒是我的自由。” “管家有义务照顾主人的健康。” “我够健康了,不需要你照顾。”他还是拿了罐冰啤酒,斜眼瞥见小吧台上堆着他的书。“你又在看这些没营养的书。” 她眉一扬。“安客的书很好看,才不是没营养!” 夏景泫玩味地看着她气恼的小脸。他怎么损她,她都无所谓,但只要他一贬低她的偶像,她马上奋力捍卫。 “很多人都说他江郎才尽了,文章毫无新意,就是有你这种盲目的读者捧他,他才会一本接一本出个没完。” “你又没认真读过他几本书,怎么能听别人的评论就跟着人云亦云?”陶青岑插腰。“不然你的作品让我看看,你有安客的一成功力,我才相信你对他的评语。” “想套我笔名?门儿都没有。我也不需要证明什么,我不会下厨,就不能嫌饭难吃吗?书不好看就是不好看,我不是作家也能批评它。” 夏景泫喝一大口冰啤酒,嘲讽道:“他每月一书,甚至两书,这种速度写出来的文章能有什么内容?你真的详读了他每本书,懂每个字的涵义,或者只因为书上挂了安客的名字,你就照单全收?” “我是照单全收没错,但我也有仔细读——” “告诉你吧,我看过他的每本书,我认为他的读者都是蠢蛋,一味捧他,造成他不反省也不求进步,他现在只是自我复制,反正复制的东西一样受欢迎,他的书你翻翻就好,不要沉迷。” 当他一次又一次赶不上社给的截稿期限,为了速度牺牲质量,却依旧本本大卖,他的热情与理想便从此熄灭。反正出十分力和一分力,得到的掌声都一样。对他而言,出书只是例行公事,他的创作没有灵魂,他麻木了。 他的书不值得被褒奖,但那些对他的批评,也大多是眼红的酸言酸语,没有人永认真读他的书,这和他原先的期望不一样—— 而她,不过是那些盲目掏钱的傻瓜之一。 他凝视陶青岑,嘴角带着讥讽,漂亮黝黑的眼眸带着暗色电流,激起她肌肤上一阵愤怒的疙瘩。 “我不想和你聊这个话题。”陶青岑气得头发快卷起来。“我说不过你,反正我喜欢安客。” “我也没叫你讨厌他,只是表达我的看法。”瞥见书下压着几张纸,夏景泫抽出来看,是漫画草稿。 “才画两张?征稿要十张吧,依你这速度,等你画完,活动都结束了。” “反正我要画到最好才投稿。”陶青岑气呼呼,不想和他讲话。 “干么这么认真?一个小作家举办的小活动罢了——” 她怒道:“事情没有分大小!全心全意去做,就是大事——”糟糕,他是雇主,她竟然这么大声吼他。 陶青岑怯怯闭上嘴,等着他发飙。 夏景泫却沉默,若有所思的眸光看得她紧张万分,片刻后,他嘴角一扬。“说得不错。”语毕,他拎起冰啤酒,上楼去。 曾有前辈惋惜他将文学之路走得小了,而他说他投注所有热情的写作事业,格局绝对不会小。曾几何时,他的满怀理想与豪气都消逝了?从陶青岑身上,他看见过去的自己,全心支持信念,全力以赴,那种熟悉又陌生的执着让他淡淡惆怅。 不过,她太嚣张了,他是老板,她就算不赞同他,好歹也该敷衍地做个表面功夫,竟然对他大声嚷嚷?他有必要小小惩戒一番,让她搞清楚状况。 灵光一闪,他已有计划。他噙着笑,愉快地回到书房,坐在计算机前,敲键盘写下故事。 之后,陶青岑越想越觉得自己态度不佳,煮了一顿丰盛晚餐,向夏景泫道歉。 他宽宏地表示毫不介意。她松口气,并未发现他眼底狡猾的光。 接下来几天,夏景泫几乎完全不出房门。 陶青岑也不在意,反正她做好分内工作,闲暇时便复习安客的书,逛他的部落格,构思要参加比赛的漫画。安客很少和读者互动,部落格只用来公布出书讯息,放置某些随笔短文,最近则是挤满活动和连续剧的相关留言。 她很认真温习安客的书,思考他的书有哪些值得推荐的优点,将感想做成笔记,等着哪天有机会再和夏景泫,郑重地向他推荐。 偶尔,她到三楼的休闲室去玩,里头有撞球台和乒乓球桌,或者在庭院里和拉布拉多犬玩飞盘。一人一狗玩累了,就在风铃木下休息,她仰头望夏景泫的房间,他的窗子永远紧闭,淡色窗帘在玻璃后动也不动。 她耳闻过作家五花八门的写作习惯,他大概是灵感来时连写几天几夜的类型,也不下楼用餐,她将餐点放在他房外的矮桌上,过一段时间再去收回空碗盘。 她的房间与他距离十步左右,白天时,他房里静悄悄,到了晚上却屡屡传出怪声,仿佛他拿什么敲打墙壁,幸好声音不大,不至于吵得她无法入眠。 此外还有些怪异的事,电视机不断自动跳到没有讯号的第九十九台,物品经常不在原本的位置上,即使她将饭厅的椅子都摆好,有一张椅子老是转为朝西…… 一天早上她醒来,发现饭厅里的椅子全都朝西摆放。 她吓坏了,冲去敲夏景泫的房门。她敲了快三分钟,门后才传来他疲惫的嗓音,她结巴地描述饭厅的诡异状况,问他是不是到过饭厅,他不耐烦地驳斥。 “我忙到没时间下楼吃饭,干么做那种无聊事?” 陶青岑只好安慰自己,也许是她想着这些怪事,心不在焉地将椅子转了向,胡思乱想只是吓自己,何况动物对这种事最敏感,拉布拉多犬每天乖乖地陪着她,毫无异状。 直到当天半夜,她看完安客的部落格,几分钟内手脚冰冷,瘫在椅上。 安客会在部落格放新书试阅与不打算出版的短篇小说,以飨读者。这次的新故事[夜声],描述一位没没无闻的作家独居在山里,年轻女孩上门应征他的管家,起初一切正常,后来家里不断出现怪事,家具移位、半夜响起敲墙声,屡屡被退稿的作家越来越暴躁,将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吃不喝。 女管家心生纳闷,调查之下,发现几十年前屋里住过一位同样不得志的作家,在被诬陷抄袭后,作家愤而自杀。当时,作家面朝西,踩着饭厅的椅子上吊。 而在她之前的管家一个个神秘消失,他们都曾听到同样的敲墙声。 当女管家越逼近真相,危险地越逼近。敲墙的声音就来自西面,怨恨的恶灵已附在男作家身上,伺机向她伸出魔爪—— 陶青岑心惊胆战地读到这一段,敲墙的声音正好响起。 她吓得差点哭出来,颤抖地拉开抽屉,拿出母亲到庙里为她求的护身符,紧紧握在胸口,拚命安慰自己。 “只是故事而已,只是故事,别当真……” 安客曾表示他会参考乡野轶闻,但故事基本上都是虚构。算命的说她八字重、命格有正气,母亲说她是傻瓜有傻福,她平常也存善心、做善事,总而言之,她不会那么衰…… 她不敢继续看小说,开大灯,找出日剧dvd来看,并且开大音量,盖过断断续续的敲墙声。她缩在床角,唯恐一睡着就有什么潜入房间来,所以努力瞪大眼,边看日剧边打瞌睡,直到天明。 一大早,她昏昏沉地下楼准备早餐,不料夏景泫反常地早起,出现在厨房门口。 看见他时,陶青岑感到心脏怦地猛烈撞击胸腔,紧张得口干舌燥,握紧锅铲。“早——早安,夏先生。你今天真早。” 其实定下心来思考,那篇小说和她的处境应该只是惊人的巧合,一会儿又怕真有其事,犹疑不定。 “早。”夏景泫佯装疲惫地打呵欠,瞧她瞪大眼睛盯着他,他暗暗好笑。“赶了几天工作,累得要命。早餐吃什么?” 看她表情,就知道她已经看过他部落格上的小说。他可是特地早起,来[验收]他精心布的局啊! 以自己的家为背景的灵异小说让他写得非常过瘾,一面设计情节,他一面在家里动手脚,觑准她没留意的空档移动家具并不难,闲着无聊他就敲敲墙壁,只差装不来小说里被附身的作者那副萎靡模样。每天睡好吃好,加上恶作剧的兴奋感,他精神可好的咧。 “呃,我还没决定……”他神色正常,气色也不错,不像被什么附身。 “那,先煎两个荷包蛋来吧。”夏景泫给自己倒了杯柳澄汁,对憔悴的她明知故问。“你怎么有黑眼圈?没睡好吗?” “昨天看小说看太晚了。”他还会讨食物吃……鬼是不吃东西的吧?陶青岑安心了点,拿出两颗鸡蛋,热油锅。 “又看安客的书?” “他的部落格放了新小说,所以……” “什么样的小说?” “男主角是作家,女主角应征当他的管家,男主角的家是老房子,以前出事过,然后他家里开始出现怪事,有奇怪的声音……” “这么巧,不就像我们的情况吗?”夏景泫装惊讶。“我家也是几十年的老房子了,你也是来应征管家,这两天你不是听到一些怪声吗?我也听到了,好像是有人敲墙壁……” 啪一声,蛋摔碎在平底锅里的声音打断了他。 他蓦然住嘴,看着蛋黄蛋白与蛋壳混成一堆,在油锅里滋滋响,陶青岑圆瞪明眸瞪着他,豆大的泪珠滑落两腮,她啜泣出声。 他错愕。要命,她吓哭了! 他伸手向她,她挥动锅铲,险些打到他的头。 “别过来!”陶青岑低叫,泪眼模糊。“你、你别靠近我……” “好,我不靠近你。”真是自作孽,倒大楣。他小心翼翼地哄她。“你把锅铲放下来,你拿它想做什么?打我吗?” 她把锅铲握得更紧。“那个故事里面,男主角被鬼附身了……” “但那只是故事,你没办法分辨故事和现实吗?我看起来像被附身吗?我这几天忙工作,所以待在房里,其它一切正常,三餐也照吃,你晚点送饭我还会内线催你,被附身的男主角会像我这样吗?” 陶青岑镇定了点。也对,他这种贪吃的饭桶大概宁可自尽,也不愿被附身导致不吃不喝。她握着的锅铲慢慢放下来。 他解开衬衫钮扣,露出光滑紧实的胸膛,一枚小小的金属十字架贴着他胸口肌肤。“我外婆是基督徒,这是她给我的项链,我戴了二十年从没离身,有这种圣物在,一般脏东西根本无法靠近。” 见她完全放下锅铲,他暗吁口气。“如果我真的被什么附身,应该像电影演的刀枪不入还有超能力,干么怕你拿锅铲打我?” 她被他逗出一丝微笑,神情放松下来,眼角发现锅里的蛋都焦了,连忙关掉炉火。“对不起,我太紧张了,我就是那种又怕又爱看的傻瓜,之前看这种小说顶多吓得睡不着,但这次的实在太生动了,好像事情就在我身边发生,才会这样……” 而他刚才的话就是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罪恶感啃咬着夏景泫,他伸出手。“你可以亲自确认我是不是活生生的人,有没有温度。” 陶青岑迟疑着,慢慢伸出手与他相握,一瞬间,两人同时都难以察觉地轻轻一震。 夏景泫感到她的手微微擅抖,显示她仍旧不安,在他手中的仿佛是一只随时要振翅飞起的小鸽子。他知道女人的手一向比男人柔软,但她的手并没有他预期的柔腻细致,辛勤工作在她肌肤留下痕迹,她的手像她的人,本质美丽,却疏于照料打扮,但他喜欢她这只朴素的手,对她的人,他有种温柔的情绪…… 陶青岑握着他的手。他的手很艺术,手指修长优美,指甲修剪整齐,手掌比她大得多,不显笨重,却是厚实可靠。 这是头一次和他靠得这么近,有点紧张,忽然间,他用力握紧她手,她差点惊跳。 夏景泫似笑非笑。“有摸到脉搏吗?可以确定我是活人吧?” “有啦!”他第一次露出这种促狭的笑,为他俊美得难以亲近的脸庞添了人性,她心跳微微加快。“我知道我把小说和现实混在一起很蠢,别笑我了。” “我没笑你,只是觉得你很有趣。”她眼眶泛红,看来真的被吓得不轻,他的嗓音不自觉地温柔。“我没想到会雇了一个想象力这么丰富的管家。” “对不起,我太失态了,刚才竟然还想用锅铲打你,你可以扣我薪水。” “真要扣的话,该从你泼我热咖啡的开始算起。” “那时候你还没雇用我,怎么能算进来?”她抽回手。 “反正都要赔,一起算比较省事,我算看看该赔多少……”他故意沉吟,看她想抗议又不敢,令他想笑。 她很可爱,但不是他的菜,他欣赏的是口齿伶俐、想法独特,和他旗鼓相当的智能型美女。涉世未深的她有点傻气,像女孩多过于女人,她爱说话但没有口才,她太热爱他那些不入流的作品,令他摇头,可是看她睫毛眨呀眨,眼角泪痕如碎钻烁亮,那光芒仿佛也在他心坎上闪耀,像顽皮的星,骚动他的心。 他的眼神太专注,看得陶青岑心跳飞快。他的衬衫还敞着,十字架贴着裸露的胸膛肌肉,随呼吸一起一伏,性感得要命。她不喜欢烟味,但他身上淡冷的烟味却有堕落的诱人情调,他阒黑的眸如磁石,他的魅力强硬地打入人心,令人无从抵抗。 气氛微妙,彼此都感应到一点什么,却都没说出口。 最后,夏景泫淡淡道:“这样吧,煮火锅给我吃,一切就抵销了。” “这天气吃火锅不会太热吗?”陶青岑迅速退开,猛刷烧焦的锅子以掩饰自己的无措,并且提醒自己管家守则第一条:不得爱慕雇主。但她脸颊发烫,膝盖不听话地发软。 “我就是要吃。要清淡一点的,我不喜欢味道太浓的。” “嗯,我先把早餐做好,等等就出门买菜。” 夏景泫转头走了几步,抛下一句。“也不必急着出门,火锅过两天再吃也可以。” 他是看她明显没睡好,要让她休息吧?她点点头,微微一笑,道:“早餐马上好。” 第三章 陶青岑做完早餐,已困得分不清东西南北,她努力撑住眼皮,回房间写采购的菜单,写不了几个字,她就昏睡过去。 夏景泫经过她房外时,看见的就是房门敞着,她趴在桌上呼呼大睡。 他走进她房间——这房间是她入住后他第一次进来。她还握着笔,单子上列着各种火锅菜色。 她睡得很熟,发出细小鼾声。 “一点淑女样都没有。”他低语。看来她昨晚真的备受折腾,没料到一篇小说会让她吓得整夜无眠,他良心不安。 可看她嫩红的唇瓣微启,他很想找个水果塞进去,就像堵住漏水的瓶子。他为自己的恶作剧想法低笑。 他个性里是有些幼稚的成分,几任女友都抱怨他老爱在气氛正好的时候开玩笑,质疑他对她们不够用心,他戒不掉这恶习,但他可不是谁都欺负的,甜蜜的捉弄,是他的调情方式,例如此刻他真正想的其实是划过她的唇,想象那触感,一种异样的热刷过他指尖…… 他一凛,他对着他的管家在想什么?他压下古怪的念头,轻轻抱她上床,顺手掐了她脸颊一把。 “当作我额外服务的收费。”他噙着笑,替她拉好毯子,正要退出房间,视线忽被书袈吸引。 书架上是他出道以来的所有著作,每本书都以书套珍惜地保存,他能想象当她面对这片书墙时,脸上朝圣般的崇敬表情。 他收过很多读者来信,通篇赞美,但这是第一次亲眼目睹活生生的热情,她如此崇拜他的另一个身分,那个真实又虚假的他——配合出版社的要求,写自己不屑的商业著作,流畅的故事包装他对这个市场的厌恶,对自己的厌恶。 他像个牛郎,已经下定决心赚皮肉钱,却还扭捏于某些情操或坚持,还盼着被当成尊贵的王子。 他来自象牙塔,梦想着哪天衣锦还乡,鄙夷他的前辈们终会肯定他…… 真是可悲。 矛盾的心情在他眉心烙下深深刻痕,他绷着脸走出她房间,轻轻带上房门,疾步走回书房。 陶青岑这一睡就睡到下午两点,看到时钟指示的时间,她哀叫出声。 “传统市场都收了啦!”卖菜的叔叔大婶都认识她,会给她打折耶!去一般超市就捡不到便宜了,而且夏景泫怎么没挖她起来煮午餐? 她也没想自己原先坐在桌前,醒来怎会在床上,匆忙跑出房间。夏景泫已不在屋里,在白板上留言说他有事出门,会回来吃晚餐。 真糟糕,她在该工作的时间却睡得像死猪。她懊恼不已,迅速抓了采购单出门,杀下山前往生鲜超市采买火锅材料。 三点多,她回到山上,刚停下机车,就听见狗叫声,循声望去,看见拉布拉多犬正对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吠叫。 她连忙跑过去拉住大狗的项圈。“丁丁!不可以吓人家!”她向老人道歉。“对不起,吓到你了。” “不要紧,它也认得我。”白宇和温颜微笑。“我就住在这附近。”他伸出瘦骨嶙峋的手拍抚大狗,狗儿仰头舔他的手。 “是住在小溪那边的房子吗?我每次上下山都会经过那边,平常没看到有人出入,问我老板屋子里住谁,他说他不清楚。”老人有一股可亲的书卷气,大概是退休教师吧?她自我介绍。“我是这里的管家,刚来做没多久,我老板就是这里的屋主。” 那孩子,竟然说不清楚……白宇和内心感慨,脸上皱纹显得更深刻。“我一个人住在那屋里,我孙女在外地工作,假日才会回来看我。我身体不好,很少出来散步,偶尔也只是远远地看到你老板,他大概没注意到我这个老头吧!”他顿了下。“我倒知道他是个作家。” “是啊!他很神秘,还不肯告诉我笔名,也不准我追问。”听老人的口气,似乎和夏家人没什么交情,却和大狗熟稔,还知道夏景泫是作家?陶青岑暗自纳闷。 白宇和呵呵低笑。“这几年作家好多,有个叫安客的,我今天早上才看了他部落格的小说“夜声”,写一个作家和他的管家,正好就像你和夏先生的情况。” 她眼眸一亮。“你也有看安客的书?我超~~爱他的,他每本书我都有,那篇小说我也有看,很精彩,把我吓死了。” “嗯,那篇是写得不坏,不过,他还可以更好。他退步了。”白宇和摇摇头。“我要回去了,出来太久,头有点晕。” 老人瘦瘪得像梅干菜,陶青岑心生同情。“伯怕,不如我回去问我老板一声,请你过来一起吃晚餐吧?反正我老板也是一个人住,多副碗筷没关系。” 白宇和一怔。“不必了,你老板恐怕不欢迎我。”这女孩不知道他住在附近,也不知道夏景泫的笔名,看来也不知道他和夏家之间的一段往事……罢了,他也不是期待什么,只是散步路过而已。 他微微一笑。“你有空的话,欢迎来找我聊天。” 陶青岑目送老人离开。大概是夏景泫一脸不想敦亲睦邻的孤僻相,让老人家敬而远之吧。 她进屋准备火锅,清洗蔬菜,将肉类氽烫过,处理菇类和豆腐。煮了几天菜,她观察出夏景泫不喜欢多次加工的食物,因此火锅以天然食材为主。 她一面准备火锅,一面趁空档完成今天的打扫工作,将近七点时,听到夏景泫进门的声音,她立刻过去迎接。 “欢迎回来。” 夏景泫闻声抬头,诧异地看着毕恭毕敬的陶青岑,他揶揄的目光扫视屋子,最后停在她身上。 “怪了,这里是我家没错吧?还是我不小心进了有管家服务的饭店房间?” “管家不是都要这样迎接主人回来吗?”她笑了,他心情似乎不错。 “我家没这种规矩,你名义上是管家,但是平常不必拘束,之前帮佣的阿姨也没这样——好香,是火锅吗?”他闻到食物香味,大步走进饭厅,桌上冒烟的火锅让他眼睛为之一亮。 陶青岑解释道:“汤底是柴鱼和西红柿熬的,只加了一些鱼饺和虾饺,大部分是青菜、豆腐和菇类,肉类我先烫过,在锅里沾一下味道就可以吃了。”她帮他盛饭。“你出门交稿吗?” “我去健身房,玩了一下午的跑步机,现在又累又饿。”运动纾解了他一早的郁闷,心情愉快,他不顾锅里正热,捞了虾子就吃。 “很烫耶!”她骇笑。 “你不知道我有多饿,嗯……好吃。”鲜甜的滋味让他满足得叹息,想再捞,被她制止。 “不能这样吃。”她帮他把菜舀到碗里,装碗热汤,帮他放好筷子汤匙。 “你真贤慧,看不出来没当过管家。”他微笑,看着她忙。 “你这是称赞我吗?”她好惊讶。 “当然,你听不出来吗?” “我以为你不会称赞人。” “你例外。” 她比较特别吗?她的心怦跳一下。“我觉得你只是为了吃什么都说得出来。” “你越来越了解我了。”他大笑,拉她坐下。“一起吃,火锅要越多人吃越好吃。” 坐在他身边,他的温度和气味逼向她,他舀汤时手臂几乎碰到她,她有点紧张。“对不起,我今天没准备午餐……其实你可以把我叫醒。” “没关系,你不会故意偷懒,会睡着一定是太累了,反正我刚好想出门,就在外面随便找餐厅解决掉午餐。” 为了让她睡饱,他愿意屈就不合胃口的饭菜,她有点感动。 他瞧着她。“很感动吗?” 她只能承认点头,他狡猾道:“这样最好,你现在一定觉得我这个老板很体贴,愿意在我这里工作一辈子,对不对?” 她笑了。“才这么一次就想收买我?哪有那么简单。” 他开玩笑地说:“那我加上台词——我发现我已经不能没有你,我需要你,如果你离开我我会活不下去,全世界的女人我只需要你……如何,有没有很感动?” 何止感动,她的脸热了,心跳好快,感觉轻飘飘,只能装作被他逗笑。“太夸张了,不要乱说话,我会当真喔。” “当真了会怎么样?”他微笑,喜欢看她脸蛋晕红,看她眼睛闪烁着心慌,她勾引他某些柔软的感觉,那么她对他又是怎么想的? “没怎样——”她将肉片放入火锅,避开他太热烈的眼神。“我知道你只是想哄我傻傻地工作,都不要求加薪,所以我还是听听就好,别当真。” “你把我想得这么恶劣啊?”他不死心。“就这样吗?我这么卖力,说这么多,你一点感动都没有吗?” “什么都没有,我只注意到你身上有烟味。”她不喜欢烟味,可是现在她想,她其实不太在意他抽点烟。 她猜他这样逗她只是想释出善意,希望他们能像朋友般相处,可是她好像有点把持不住,这可是违反当初的约定啊……唉。 “可是你看起来很紧张。”夏景泫挑眉。她就这么在意烟味? “因为我毕竟是管家,这样和你坐着吃饭,还是觉得不太对。”她想转移注意力。“我还是别坐在这里——”她才想起身,又被他拉回来。 “你就陪我吃吧,我吃饭时不喜欢有人盯着我看,会吃不下,尤其是让可爱的女孩罚站,我会有罪恶感。我喜欢她坐在身边陪我吃,看她吃得饱饱的,露出懒洋洋、心满意足的表情……”她的脸更红了,他忍不住蠢蠢欲动的劣根性。“就像把竹筒塞满米一样,很有成就感。” 看她的脸瞬间垮下,他哈哈大笑。 “那你可能要准备很大的电饭锅,才能把我装进去蒸。你是暗示我身材跟竹筒一样吗?”很好,他有效地消灭了暧昧泡泡。竟然形容她是竹筒饭?她也不想要没胸没腰的幼儿体型啊! “请原谅我才疏学浅,想不出更好的形容。”夏景泫忍笑。他当然可以省略后面这句话,可他就是忍不住要逗她。 “你才疏学浅?大作家每天关在房间里写稿就有收入,肚子里没几滴墨水恐怕办不到吧?”她瘪嘴。“连笔名都不让我知道,我还以为你很低调,结果邻居都知道你是作家。” “邻居?”他家是独栋房屋,堪称邻居的只有—— “一个老先生,他在小溪那边的房子住很久了,你还说那是空屋。我邀他来吃晚餐,他没答应。” “他告诉你我的笔名?”不,她如果知道他是安客,早就跳起来尖叫了。 陶青岑没察觉他脸色不对劲。“他没说,他只说知道你是作家,我们聊了几分钟,他也喜欢安客的书耶!” “他“喜欢”安客的书?他这样说?”他嗓音发涩,胃里好像突然塞入沉甸甸的石块。 “他没这样说,只说他上安客的部落格看文章,可是不喜欢的话,应该不会上安客的网站吧? 他也看了安客最新那篇灵异小说,他说……”她顿了下,回想。 “他说什么?”他追问,嗓音冷淡,心脏急速跳动。 “他说那篇小说写得不错,不过他觉得安退步了,以前写得更好。” 一把无名火烧上心头,夏景泫冷笑。“他知道安客的作品搬上屏幕了吗?他知道安客的销售量好到出版社哀求他不要停笔吗?他凭哪一点说安客退步?” “每本书都有人喜欢或者不喜欢嘛,他的意见不代表全部人的看法。”他咄咄逼人的口吻近乎咆哮,着实让陶青岑吓一跳。“我还以为你讨厌安客,原来你这么喜欢他。” “我——”他语塞,胸膛急促起伏,忽地扔下筷子。“我不吃了。” 他丢下错愕的陶青岑,疾步走回房间,愤怒的脚步声在屋里重重回响。 师徒决裂后,他认为白老师已经不屑看他的文章,所以这几年他很努力。他的书上畅销排行榜,引起话题,报纸讨论“安客现象”,他的声势铺天盖地,总会有人把他的成功传进老师耳里,老师不得不听见。 得知老师会逛他的部落格,那瞬间他暗喜,满心期待老师的评语——老师却说他退步了。 当年他夸口要将纯文学带入灵异小说,让纯文学广为大众接受,他不但没有办到,还随波逐流,越写越糟。 老师看穿了他,“退步”两个字戳破他的得意,他感到羞愧,然后恼羞成怒。 他回房间,草草冲过澡,湿着头发就睡了,昏睡到半夜,饿醒过来。 床头的冷光闹钟显示时间将近凌晨一点。他起身,房外的小桌照常放着宵夜。今夜的点心是冷了也好吃的葱油饼,他吃了更饿,想起香喷喷的火锅,他很后悔,不该赌气,饿自己肚皮。 屋里漆黑,他的管家八成已入梦乡。他下楼,进厨房,掀开每个锅盖寻找火锅,忽然背后响起脚步声。 两手都拿着锅盖的夏景泫回头,正好和站在厨房门口的陶青岑四目相交。他狼狈地放下锅盖,看她走进厨房。 “要找火锅吗?我没吃,收进冰箱了。”她开冰箱,端出火锅汤放到炉上加热,顺手取出一包自制的面饼。“葱油饼是我下午试做的,好吃吗?” “还可以。” “那火锅热好之前,我再煎几块给你吃,先垫一下胃。”她开了油锅,将饼下锅,一面注意汤的火候,以免烧焦锅底。 她泰然自若,毫不追问他傍晚失常的举止,夏景泫反而不自在。“你怎么还没睡?” 她不好意思。“白天睡太饱了,晚上睡不着,就爬起来画要投稿的漫画,听到你起床的声音,就跟在你背后下来了。” “你不是被那篇小说吓怕了,还要投稿?” “我睡醒就忘记怕了啊,而且征稿题材又不是那篇。最重要的是,第一名有机会和安客本人共进午餐耶!怎么可以放弃?” “……”他怎么不知道他自己也包括在奖品里面?明天打电话拷问编辑。 他冷淡地道:“喔,那祝你入选。” 陶青岑看着他一脸乖戾,轻声道:“我真不懂,你到底是喜欢安客呢,还是讨厌?一开始你骂他,我以为你讨厌他,可是傍晚听他被邻居批评,你又很生气。其实那也不算什么批评,每个人喜好不同嘛。” “当然是讨厌他,那种没内涵没水平的书,摆明了骗稿费。” 她低头搅拌汤。“其实,我也觉得安客有几本书是在混稿费,可即使是骗稿费,他的书还是很吸引人。他是那种天才型的作家,可以用技巧弥补内容的空洞,他如果重复写过的东西,也会花心思去改变描述的方式,照样把故事说得很精彩,不仔细读不会发现。” 夏景泫一僵。“……我就说是读者的问题,大家盲目捧他,让他只想混水摸鱼,不想进步。” “没办法,那也是他自己选择不要进步。他已经这么大牌,出版社应该不会干涉他写什么,他写得空洞,也是他决定要那样写。” 她的评语比区区“退步”两字更血淋淋,让他觉得仿佛被撕掉一层皮,完全暴露出自己的心态。她完全看透了他的自暴自弃,对作品的随便,也许还有他的迷失,可她神态那么安然,仿佛完全不在乎。 “你可以放弃他,让他自然淘汰,让他知道读者不是傻子,不能随便敷衍。” 陶青岑笑了。“我没办法放弃啊!就说了他的书好看嘛,我好喜欢,而且他虽然现在写得不好,也是有过感动我的时候,例如那本驱魔师的书。” “……也就只有那本还可以。”那是他早期的书,卖得很不理想,当时他刚决定全心投入灵异小说的创作,饱受前辈冷嘲热讽,他全凭情绪写作,技巧和用字都颇艰涩,书里的感情太强烈也太私人,是作品之中他最满意,但最不受读者青睐的一本。 果然就听陶青岑说:“可是它不太好懂,有些用字很难,我还要查宇典,好多涵义都是我看到其它读者讨论,才恍然大悟,有些部分甚至到现在还是不懂,不过我还是最喜欢它。” 夏景泫摇头。“既然你看不懂,怎么会喜欢?还不就是照单全收——” “套句你的话:不会煮饭,也能嫌饭难吃,我虽然看不太懂,不代表我不知道它是杰作。很多人都说这本书太卖弄文字,但我觉得它的情绪很满,几乎有点失控,和安客之后的作品很不一样。我有时候会想,他写这本书的时候,是不是遇到什么不愉快的事……” 他愣住,被一股难以言喻的滋味,击中心坎。 他忽然想起,他最早开始写灵异小说,是因为听了同学的亲身经历。文章发表后,引起很多回响。他原先写的东西太晦涩,高不可攀,除了文学界的朋友,没人可以讨论,那些回响让他体会到人与人之间共通的情感交流,有多么震撼。 创作动机变得很单纯,他想感动更多人,于是投入通俗文学的领域。 然而白老师不赞成,于是师徒决裂,商业模式的创作也和他想象中的有落差,他赌气要做出好成绩,偏偏耗心思写的书卖不好,草率的作品反而受欢迎,他就此走入这条偏差的快捷方式。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结果是,他果真大受欢迎,但出书越来越马虎。 直到现在,眼前的小女人重新唤起那种共鸣与感动,她读出他字里行间的心情,她懂他当时的寂寞,他追求的不就是这样的火花,这样的知音人吗?她如此用心去理解他,他竟还嘲弄地以为她头脑简单,他深深汗颜,又深深悸动。 “唉,反正我又不会遇到安客,这些想法也只是自己乱想而已。”陶青岑浑没注意他瞬息万变的脸色,将葱油饼起锅。“煎好喽!你先吃吧。” 他以不同的眼光注视她。最初他只觉得她可爱,现在他发觉她每个部分各有不同韵味,她的手很小但做事伶俐,她放下长发的模样有自然的妩媚,她说话时杏眼有迷人的认真光彩,她的嘴其实很有女人味,粉唇小巧而丰满,他想与她促膝长谈,聆听她柔软的唇诉说对他的了解,然后亲吻她,那肯定会是火热激情的吻,就像她此刻带给他的感受…… 没等到回答,陶青岑抬起头。“火锅再几分钟就好,你想加什么料——”她被他专注炙热的眼神吓一跳。他怎么了?她惊疑不定,还以为他饿坏了,准备对她发飙。 “不必,已经很丰盛了。”他克制遐想,忽问:“你有男朋友吗?” 陶青岑傻住。夜很深,孤男寡女,问题暧昧,她不由得胡思乱想,但又马上想起管家守则第一条,她以谨慎的语气回答:“没有。” 他嘴角微微勾起,墨眸涌现奇异光彩。“嗯,很好。” 好什么?她莫名其妙,心脏怦怦跳,又不敢追问,只好低头煮火锅。 第四章 隔天,夏景泫上出版社的网页确认,果真网页上注明“冠军可以和安客共进午餐”,他立刻打电话问责任编辑这是怎么回事。 “咦,我有跟你提呀!第一名要安排和你共进午餐,讨论你的书改编漫画的细节,你没反对,我以为你同意了。” “我完全没印象你和我说过这件事,何况我参加电视剧幕后工作之前就有讲过,我想参与,不想曝光,参加任何活动的原则都是这样。” “那怎么办?消息都放出去了,取消的话读者会很失望。” “有种东西叫电话,不见面也可以谈事情。” “可是只和一个人见面而已,不要紧吧?要他别拍照就是了……” 夏景泫不答,只道:“根据网页上写的评分方式和顺序,先是读者票选,占百分之四十,编辑占百分之十,最后我的意见占百分之五十,没错吧?” “没错,是这样。” 换言之,他能左右冠军的人选。 假如陶青岑获得冠军,他不认为她会欣喜若狂。也许她很期待见到安客,但他就是安客则是另一回事,她会知道他隐瞒身分,然后想起那篇吓得她半死的“夜声”是他干的好事…… 只要他在最后关头把票投给他人,她就什么都不会知道。 参赛不保证得名,她该有心理准备,不会太难过……他很挣扎,不想让她失望,也不想让她幻灭,才经过一夜,他已开始在意她的感觉。 “哈啰,还在吗?” “我在。”他烦躁地找烟,找到了烟,又想起陶青岑不喜欢烟味,忽然问:“你知道现在的女孩子喜欢什么吗?” 编辑沉默,诡异地沉默。 他立刻补充。“别乱想,我只是想在作品里增加爱情的元素,最近偶像剧很流行,我老是写鬼也腻了,想试着写些不同的。”他解释得太急,有点欲盖弥彰,他提出的问题针对事业,心里想的却是一个女孩。 “针对女性读者的话,她们期望深情专情的男主角,不过你的读者男女都有,男性读者通常期望左拥右抱,全世界的女人都爱他们。”编辑声音带着玩味。“你怎么实然想写这个?是不是和你部落格那篇新小说有关?” “有一点吧。”他含糊道:“不说了,我要去查资料了。” 他对陶青岑的感觉很特别,她是目前为止最贴近他作品的人,他想和她谈更多,谈他的作品,谈他与她都最喜欢的那本到其它的每一本。他想看她谈起她最崇拜的安客时眼眸发亮的模样,他想看她嫣红嘴唇娓娓陈述,听她不机巧而真诚的感想,他想吻她,吻得她天旋地转站不住脚,从昨晚就想这样做…… 觅得知音的狂喜在他血管里燃烧,还揉合了难以辨认的什么,他的心很热,情绪亢奋,文章首次见报时也没这么激动。 他的新稿已进行两章,她的话却让他产生许多想法,一个字也写不下去。 这两天,夏景泫带着笔记计算机离开书房,到一楼工作。他说他卡稿了,要换个环境,刺激灵感。 这是他家,他高兴在哪边写稿,陶青岑都无权发表意见,但他的存在严重干扰她。 他通常在面向庭院的长廊上工作,小桌上放着笔记计算机和冰啤酒。他写作时不穿鞋,赤脚走来走去,他习惯穿棉料衣物,长发自然披散,他打字的速度快得惊人,他专心思考时眼光会定在空气中的某一点,嘴唇轻抿,那似忧郁又似迷幻的深黑眼睛太迷人,他甚至不是看着她,就害她脸热心跳,傻傻地移不开视线。 她深刻体会到自己老板电力有多强,她只好一再拿管家守则第一条提醒自己,阻挡所有犯规的感觉。 而且,有时候她会感觉他的视线也在追随她,但一回头,总是见他专心敲键盘,她只好归咎于他的魅力无边,害她开始产生幻觉。 此刻,她在厨房开罐头,罐头盖很顽固,让她扭得小脸胀红、手心疼痛,忽然一只男性手掌自侧边伸来,接过罐头。 她回头,看着夏景泫握住罐头轻松一转,喀,盖子开了,他把罐头还她。“打不开可以叫我帮忙。” “你在工作,我不想吵你。而且我觉得它快松了。” 他还常在她有需要的时候实然冒出来,例如开罐头、搬重物,若不是时时留意她,不会这么凑巧吧? “开个罐头又不必几秒。我可不希望你扭伤手,不能做饭。”他拍拍过来他脚边绕的拉布拉多犬。“午餐吃什么?” “焗烤千层面。我现在要先做面皮。”陶青岑拉开上方橱柜拿面粉,不料面粉放得太里面,她摸不到,正要搬凳子垫脚,夏景泫又代劳了。 他伸手一探,捞出面粉,她转身,鼻尖正好擦过他胸膛,她僵住。她的左脚正好踩在他双腿之间,她的左腿贴住他右腿内侧,隔着薄薄的夏季衣物,她感觉到他硬实温热的肌肉,她脸红心跳,不敢动。 夏景泫倒是一派轻松自然,将面粉递给她,退开。“你不必太早绝望,女人生小孩之前都还有可能长高的。” “多谢提醒,这我也有听说。”就连他的毒舌也消灭不了她的悸动,她低头掩饰发烫的颊,心动的感觉在滋长,她想叹气,她快要投降了…… 但他问了她有没有男友就没动静,她的好感大概只是单方面吧? 她开冰箱拿蛋,就听他又说:“看过安客部落格了吗?他好像更新了。” “嗯,他把那篇“夜声”改了。他原本就没写完,现在好像打算要完成它。”可能是受到她的感召,他似乎对安客产生了兴趣,她也乐于和他讨论。 “你觉得故事的新发展如何?这篇加入了管家和作家之间的感情发展,和他之前的风格不太一样。” 夏景泫表面镇定,内心紧张,等着她的评语。 “满俗烂的,大概是想突破吧?但他写男女情爱很生硬,心理描写很不自然,人物对话好像在念台词,很肉麻。我还是比较喜欢他之前犀利的风格。”她抬头,见他脸色怪异。“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 “没。”夏景泫中箭,内心血淋淋。他花好多心思改写的小说被她说得像三流连续剧,真有这么差?“可是我看读者反应满不错的,大家都很喜欢。” “因为会追到部落格看文章的通常是粉丝,偶像的一举一动,不论好坏,死忠粉丝都会支持,但我觉得不好看就是不好看。”她耸肩。“不过,安客的水平还是在,文笔流畅、故事紧凑,就是感情戏很薄弱,可能他没什么恋爱经验吧,才会写得很不顺。” “……大概吧。”他不是没经验,他只是……不擅长写风花雪月。很好,这反而激起他的斗志,他一定要写出让她激赏的恋爱戏! 夏景泫看着她将蛋打散,和入面粉,心头还有个疑问。 “话说回来,你没想过我可能是安客吗?我和他一样是作家,那篇小说在我录用你之后出现,时间点很巧——” “不可能。” “为什么?” 陶青岑瞅他一眼,唇线微弯。“我不想说原因。我不喜欢说谎,但说实话大概会被扣薪水。” 所以她的理由可能不太中听。他道:“你尽管说,我保证不扣你薪水。” 她只是笑着摇头,不肯讲。他又道:“不然你想象中的安客是什么样子?” 陶青岑思索几秒。“我觉得他一定是很有智慧、很有内涵,观察力敏锐的人,而且……”她觑他一眼,嘴角隐笑。“讲话虽然很直率,但一定彬彬有礼,很斯文。” “总而言之,和我百分之三百不同。”夏景泫语气泛酸。他不记得自己刻意营造过这种形象,他没错过她眼底那抹梦幻光芒,她如此倾慕他的另一个身分,他荒谬地感到嫉妒。 老板好像不高兴了……陶青岑赶紧捧他几句。“你也不差啊,也很斯文,很有书卷气。”只限于不开口的时候。她内心偷偷补上一句。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我觉得安客应该是很厚道的人,如果你就是安客,明知我是你的书迷还写小说吓我,那实在太过分、太恶劣了。” “嗯,说的对,很有道理。”夏景泫头皮发麻,不敢再多说。看她拿起长筷搅拌面粉,他阻止她。“等等。” 他开柜子,找出电动打蛋器。“用这个,不必那么辛苦。”又从口袋里拿出一管软膏。“手伸出来。” 她依言伸手,看他挤出带椰香的粉黄乳液,落在她掌心,他拉起她的手合握,乳液的清凉舒缓了方才她扭罐头而发红疼痛的掌心。 “这是护手霜,前任管家说很好用,我花了点时间才找到哪里有卖,它有镇定和滋润的效果,你每天晚上抹一点。” 他将护手霜放进她围裙的大口袋,看她呆呆地合着手不动,他捉住她手腕挪动,让她掌心互擦。“不是倒在手上就好,双手都要抹过啊,女孩子对保养不是都很清楚吗?” “我知道啦。”她赶紧照做。整天忙家务,她的手是变得粗糙了,但他怎会注意到?他们只是雇佣关系,他何必如此?莫非他对她的感觉也不单纯? 一点点猜想,就让她心跳加快。她崇拜想象中温文完美的安客,但这有血有肉的毒舌男人,偶尔的体贴就教她迷惑,感觉陶醉。 太多不该有的感觉,太危险,她必须找点事分心。 “我有件事想拜托你,我每天做完家事还有很多时间,可以去拜访那位白老先生吗?” 她曾想邀对方来夏家,但探了夏景泫的意思,他反应极冷淡,双万可能有什呒过节吧。 不出她所料,夏景泫沉下脸。“他邀你去?” “也不是,是我自己想去。他年纪大了,一个人住,可能有很多地方需要帮忙,我会把工作都做好才过去,也不会在那边待太久。不过,你是全天候雇用我,如果你觉得不妥当,我就不去了。” 她也知道在两家可能有恩怨的情况下,提出这种要求不太明智,但老人家气色不佳,她实在很担心。 夏景泫淡淡道:“既然你把请况解释得这么清楚,我不准就太不通人情了,不是吗?你去吧,只要做好分内工作,想去多久都行。” 他的表情很不乐意,但既然他答应了,陶青岑也就按照计划前去白家拜访。 白宇和很高兴地接待她。 她对白家的第一印象是书,到处都是书架,书架上满满的书,多到让她怀疑屋子是书本砌成的。得知白宇和原来是赫赫有名的文坛前辈,她肃然起敬,大学时代她做报告时曾经读过关于他的评论,照着搬出来赞美对方。 白宇和却问:“你看过我几本书?” 她当场糗得闭上嘴,嗫嚅道:“看过一本,只看了三页……” 白宇和哈哈大笑,不以为忤。“不要紧,不必不好意思,我这老头子写的东西,年轻人原本就不爱看。”他眨眨眼。“至少我们都读安客的书,我们可以一起讨论他。” 大师平易近人,让陶青岑松口气,更添景仰之情。 大师起居简单,一天只吃两餐,她说服他让她帮忙采买食材和生活必需品,她每天抽空来帮他煮些能久放的菜,让他随时可以热来吃。她不肯收半毛钱,于是白宇和也坚持不让她打扫屋子。 她每天抽时间去陪伴老人,他们下棋,或一起看安客原著改编的连续剧。 过了几天,几近中午时分,陶青岑正在做花寿司当午餐,一早就出门的夏景泫拎着购物袋回来,踅进厨房。 他们闲聊几句,他将话题引到她和老人的相处情况,听她描述和老人一起看连续剧,他愣住。 “他看我——看安客的戏?” “是啊,他很喜欢喔,时问一到就坐在电视机前。”陶青岑将寿司摆盘,他复杂的表情没有逃过她的眼睛。“而且电视剧哪避难和原著不一样,台词不对之类的,他马上就会发现,可见他对安客的作品很熟。” 老师会看他的部落格也许是偶然,可是天天看他的连续剧……老师对他的作品很熟?这是他没预期的情况,他茫然,哑口无言。 “有件事我觉得很奇怪,他一个人住,书房里却有三张书桌,其中一张上面堆满安客的书,但明明旁边的书架还有空位。” 他知道,那是他的书桌,他曾在那里度过许多寒暑,让白老师指导他的文章,白老师的孙女在另一张书桌。青梅竹马的他们后来成了彼此的初恋。 他嗓音干涩。“白先生……他健康状况还好吗?” “他膝关节不太好,精神倒是不错。”陶青岑将寿司盘推到他面前。“好了,你的午餐,海带芽汤在炉子上。我要过去白爷爷的家了,然后下山一趟。” “等等,你顺便把这个带去。”夏景泫打开购物袋,取出一盒鸡精、一袋梨子和水蜜桃。 “我不小心买错的,你带去给他,别说……是我买的。”最后一句话说得有点尴尬,见她笑盈盈,他更狼狈。“有什么好笑?” “没啊,我只是在想,那他要是问东西哪儿来的,我要怎么讲?” “说是你买的就好了。” “东西买错,结帐时就会发现了,怎么还买回来?而且这些不便宜耶,鸡精还好,”她拎高水果端详。“今年梨子很贵,水蜜桃更不用说,我只是个穷管家,买不起这么高级的水果……” “少啰唆,反正你找个理由,别让他知道是我!” “好,我知道啦!”看他一脸别扭,不肯承认好意,陶青岑偷笑。 据她观察,老人和夏景泫之间大概有一段不愉快的往事,但双方没有全然绝了情分,白宇和也会向她打探夏景泫的近况,如果她能帮助他们修补关系,她很乐意。 “那我过去了。这是你的点心,三点钟才可以打开看。”她给他一张折起的纸条,对他浅浅一笑,拎起鸡精和水果走了。 那抹笑,温柔中带着赞赏,分明看穿他的言不由衷,一瞬间他有股冲动,想和她解释详情,但毫究没开口。她的眼睛藏着善解人意的温暖感情,扰得他心神不宁。 他浮躁地吃寿司,拿起纸条打开,上头写着一行字。 “请于下午三点面向厨房东方,领取点心。提示:位于阴凉处。”底下还画图,是她的自画像跪着,双手捧呈一碗点心。是藏宝图吗? 漫画很生动,逗笑了他,心情好转了。他不急着解谜,拇指细细摩挲纸上可爱的小人,满屋寂静,他听见自己的呼吸声。 她来了之后,屋里常有各式声响,各种食物香味,这几天她往自家跑,声音和气味随着她一同消失,屋子变成空壳,他感觉寂寞。 他出神地看着纸条,直到被电话铃声惊醒。他走到客厅接听,是编辑打来的。 “大作家,我刚看你的部落格,你怎么又把那篇小说改写了?” “觉得写不好,就改写了。”一早贴上部落格,他的管家应该还没看到。 “那新稿的进度呢?” “卡稿了,不想写。” “喔……”人红哪,卡稿也理直气壮,编辑只好安慰他。“那也没关系,慢慢来嘛,反正还有好几本存稿。我有重要的事跟你说,你想不想接受访问?” “什么访问?” “电视台的访问,白于紫小姐你知道吧?她亲自打电话来出版社,想邀你当她新节目的首集嘉宾。” 夏景泫冷冷道:“拒绝她,我不去。” “咦,可是她说你和她是旧识,你会愿意帮她打开节目的知名度——” “我跟她早就没往来,告诉她少套交情,我不会去。”他挂了电话。除了文学界那票人,没什么人知道他和白家的渊源,出版社也不知情。 她曾是他女友,他以为他们志同道合,她是他一生的灵魂伴侣,她却没有支持他投入灵异小说的创作,他们好几次大吵,最后她要他在她与所谓“不入流”的灵异小说之间做抉择,他放弃了她,两人因此分手。 如今自命清高的她也跳入她曾经不齿的通俗文化,还要他抬轿,他只觉荒谬可笑。她凭什么认为他会愿意帮她? 他心情恶劣地走回厨房,目标是花寿司。他需要美食填平自己的怒气。 陶青岑一进白家就笑嘻嘻。“白爷爷,我带了鸡精和水果给你喔。” 白宇和摇头。“你帮我煮饭都不收钱,我不能再收你的东西。” “没关系啦,反正不是我买的——”她呆住。惨,马上说溜嘴! 白宇和讶异。“是夏先生买的?” 方圆一公里内没有第三人可以推托,陶青岑只好承认。“是他买的,可是他叫我别说,你要保密,好不好?” “好,我会保密。”白宇和内心感触良多,几年来和他的学生形同陌路,没想到还会收到来自他的礼物。 陶青岑洗水果,乘机帮夏景泫美言。“白爷爷,我老板虽然酷酷的不爱讲话,但他人真的不错。” “我知道。”白宇和微笑,看着她毫无城府的脸蛋。“他还是没把笔名告诉你?” 见她摇头,他又问:“安客的部落格有更新,你看了没?他又把“夜声”改写过了。” “怎么又改写了?”真怪,安客的小说一公布上网,就不会更动,这回却一再改写,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 “大概他不满意最早的版本吧,不过,是越写越好了。我今早印出来读了几次,有他早期的水平。” 根据这女孩来到夏家的时间、小说出现的日期,他大致猜得出他那个学生是如何整这女孩,小说里的女管家很显然是以她为样本,文章从最初的惊悚逐渐渗入情愫,不难发现他的学生对她怀着什么样的心思,但迟迟不揭露身分,怎会有进展? 白宇和将那几页小说给她,意味深长地道:“你有空就看看吧,他这次写得挺不错的。” 第五章 陶青岑下山采购,买了狗饲料、日用品,又到市场买菜。 她走进蔬果区,青菜色泽鲜翠,各种水果堆积如山,光是看就让她心情愉快。她喜欢买蔬果多过买衣服,出生在农家,她从小喜欢土里长出来的东西,让她感觉亲切。 她越来越喜欢这份工作,喜欢煮饭给那个馋鬼吃,他光是听她描述要煮的菜色就眼睛发亮,每每令她发噱,看他每回都捧场地吃光,露出满足的表情,她超有成就感,在那种氛围里有种满溢的幸福感。 听他说话,看他微笑,为他煮饭,打理他的生活起居,小事缀起日子,串连琐碎的甜蜜……感觉就像照顾男朋友,但他只是她的雇主,他决定雇用她的原因之一就是她保证不会爱上他,他不要复杂的男女关系,她对他的感觉注定说不出口。 所以她在心底划了线,要自己不可逾越分际。她是动了感情,但她克制着,默默地喜欢他,是可以的吧? 回到夏家,陶青岑提着大包小包进屋,大狗冲上来在她脚边又吠又跑,差点绊倒她。“丁丁,你今天很兴奋喔。” 冷冷的嗓音从厨房传来。“因为牠陪我玩了一下午的的侦探游戏,不兴奋也难。” 夏景泫杵在厨房门边瞪她,脸色很臭,一副等着兴师问罪的模样。 陶青岑一愣,立刻将今天的工作流程在脑中跑一遍。她没有漏掉什么啊?她小心道:“是不是饿了?我马上煮晚餐。” “在煮晚餐之前,”他扬了扬手里纸条,是她出门前给的。“你解释一下,这是耍我吗?握在庭院里找了几个小时,什么都没有。” 他没等到三点,早早就推算阳光方位,兴致勃勃地在庭院里找点心,几乎把有阴影没阴影的角落都翻遍了,还带着狗到处嗅,结果什么都没找到,天气很热,他一肚子火,狗倒是玩得很高兴。 “咦?你怎么会在庭院里找?我有批注‘最阴凉的地方’,这种天气有哪里比冰箱更凉?”陶青岑拉开冰箱门,一大碗爱玉冰就安稳地坐在里头。 “你的纸条写要面向窗子,窗外就是庭院啊!”夏景泫瞪着那碗爱玉。 “窗子旁边就是冰箱啊!” 她以为聪明的他马上就能解开谜题,没想到他会冒着烈日找几个小时。她赶紧装一碗爱玉给他。“我马上煮晚餐,你先吃,垫一下胃。今晚煮你喜欢吃的乌龙面喔。” “有加卤蛋?”他脸色稍缓。 “有,我早上卤了一锅肉,加很多蛋,每天一颗,够你吃一个礼拜。” 他脸色又软化了些,她道:“对不起,我下次会直接告诉你点心在冰箱。” “嗯。”夏景泫拉了把椅子坐下,舀着爱玉吃,不再说话。 陶青岑动手整理买回来的菜,几秒后,他又开口了。 “你出门后,我接到消息,以前的朋友想邀我上电视节目。” “听起来不错啊,你不想去吗?”他的表情显得很不乐意。 “我和她有过节,就拒绝了。” “咦?可是上电视的机会很难得耶。” “那你去吧。” “我?我已没名气,二没才华,哪能上节目啊?” “你可以上爆料节目畅谈安——我这大作家的私生活秘辛。” “那也要这个作家有名气,爆料才有人想听——”啊,失言,她嘿嘿笑。 夏景泫轻哼。“你认为我没名气?” “我连你的笔名都不知道,哪知道你的名气有多大?不过……”当红作家免不了媒体曝光、主持节目,他整天窝在家盯她煮好吃的菜,似乎太游手好闲。她是猜想过,他可能是籍籍无名的小作家,反正家里有钱,够养他一辈子。 “告诉你,我名气大得很——” “喔,那你肯定是美食作家喽?” 夏景泫看着她,嘴角挑起兴味。“你的反应变快了。”拐弯抹角笑他贪吃,不留痕迹。 “这是近墨者黑,是老板你教导有方。”陶青岑忍住笑。 “这样就一脸得意,你还差得远了。”看她送上第二碗爱玉冰,他盯着她手,道:“有没有天天搽护手霜?” “有啦。”她垂眸微笑,“我先煮晚餐,今晚煮芋园给你当宵夜。” “嗯。”听见他最爱的芋园,他眼睛大亮。“煮多点。” 陶青岑好笑,打开购物袋,取出食物。 夏景泫看着她忙碌,迅速地将食物放入冰箱和橱柜,还抽空倒了狗食。 和她聊的东西其实很家常,没什么了不起的话题,没有刻意的安慰,三言两语就打散了他一下午的烦闷,他感觉温馨平静。 从以前到现在,他总在奋斗,在文坛力争上游,计算出书如何畅销,他老是仰头往更高处看,但真正令他的心感到踏实的,只是一朵真挚温柔的笑颜。 看她微笑,他感觉满足又空虚,他的手还记得她手上温暖,她鼻尖曾擦过他胸膛,就那么一次,麻麻痒痒的感觉却持续至今,她引起一种噬人的渴望,在他心底蔓延。 陶青岑伸手到购物袋低端拿出最后一包面条,突然一顿,摸出几张纸。“啊,差点忘了这个。” “那是什么?” “白爷爷给我的,安客又把‘夜声’改写了,他印出来看,看完就给我了。我还没时间看。” 他立刻道:“现在就看。” “可是我要煮晚餐——” “我不饿,你可以先看。”见她诧异的目光投来,他缓下语气。“安客这次改写的版本很不错,篇幅也不长,我不是很饿,你先看没关系。” 既然老板允许陶青岑也对新内容很好奇,于是摊开纸来读,手里一面还在排罐头。 一分钟后,她手里拿着罐头,不动了,她眼光随着纸上文句移动,表情专注,锅里的水沸了,噗噗冒泡,她浑然不觉。 夏景泫关掉炉火,继续默默吃爱玉。他脸上镇定,心里七上八下。 他仍保留基本架构,但原本要杀害男女主角的作家鬼魂改为爱上女主角。三角恋情让他琢磨许久,一开始写就停不下来,一气呵成,今早写完就贴上部落格,他没留意有多少书迷留下欢呼爱戴的感言,只在乎她的评语。 他吃完爱玉,陶青岑还在看,还是那副严肃表情。 他越来越紧张,拿出手机假装看来电,又和大狗玩……终于,她看到最后一个字,却轻轻“咦”一声。 “没了?故事还没完啊!”陶青岑连忙检查是不是缺了哪张纸。 “嗯,安客没写完,停在很吊胃口的地方。”夏景泫用一副闲谈似的口吻问:“感想如何?” 她抬头看他,双颊泛着激动的红。“很好看!”她声音铿锵,眼眸莹亮。“我喜欢那个作家鬼魂!他真的发疯了,杀了好多人,他第一次饶过女主角的时候,还不懂自己已经爱上女主角,后来有好几次机会杀她还是手下留情,他还是不懂为什么,越来越疯狂,他实在好可怜,他只是想被了解,可是……”她感动得语无伦次,她紧揪着那几张纸,珍宝似地护在胸前。 耶,她喜欢!夏景泫内心爽得要命,脸上却很冷淡,故意唱反调。“我倒觉得很俗烂,写些爱来爱去的东西,和安客之前的水平差太多了。” 不出所料,她抗议道:“为什么写爱情就是俗烂?我觉得安客这次写得很好、很精彩,感情真实。” “唉,反正就是些老套,爱来爱去的最无聊,他之前写的还有点意思。” “不然依你的看法,要写什么才‘有聊’?” “既然写鬼,可以探讨鬼魂的存在、人类的宗教信仰,至少也写个因果报应、劝人为善,这种小说才有建设性。” 她瞠目。“你是慈济的师兄还是基督教传教士?为什么要写这些?我不是说这些不好,我看小说要的是故事,而且要精彩,要看大道理我可以去翻佛经、圣经、论语。这就像煮菜,我不能掐着你脖子,逼你吃你不喜欢但有营养的食物,我会把它混在你喜欢的食物里哄你吃。” 她顿了下,“同样的,你不能把大道理直接抄在书里面叫我看,那太生硬了,安客从来不会这样做,他会用故事和情节包装它,让它能感动人,让读者顺着故事接受他想说的道理,这才是高竿的做法,不是吗?” 他眼色一凛,忽然俯身,吻上她的唇。 这一瞬间,他仿佛听见从前的自己在说话,年轻的他声嘶力竭地阐述理念,想做的仅仅是这么简单的事,却被尊贵的前辈们批评为媚俗而驱逐。他孤独耕耘,茫茫人海里终于长出她这颗嫩芽,她不曾和安客有过交流,却从安客作品里读懂了他,她认同他,真正懂得他,教他怎么不感动于奇妙的灵犀? 这一吻充满激情,但没有邪念,他只在她唇上停留几秒就离开。 陶青岑却呆住了,两颊烧起红晕,双眸瞪得像荷包蛋一样大。“你……”她太惊讶,心脏怦怦跳。 他的吻很用力,带有强烈的阳光味道,他已离开她唇,她还感觉晕眩。 她表情实在太可爱,他忍不住莞尔,再次封住她唇,她的唇柔润温软,尝起来像刚出炉的面包。她有些胆怯,他徐徐诱哄,直到她允许他深入,吻变得潮湿热烈,他大胆舔吻她柔软的嘴,她惊醒过来,推开他。 “你在做什么?”陶青岑脸蛋红透,上一秒他们还在讨论安客,怎么下一秒就吻得天昏地暗? 夏景泫竭力冷静情绪,试着将整件事整理出一个合理的答案。“……我喜欢你。” 第一个吻是出于对知音的感动,第二个吻却是因为单纯想吻她吻她的感觉很甜,像三分微醺,感觉血液逐渐沸腾,他迅速陶醉。 她没有他预料的喜悦或娇羞,而是表情错愕。“你要开除我吗?” 换他愣住。“开除你?为什么?” “你说过你的管家不可以爱上你。” 喔,那只是我当时怕被纠缠,顺口说的,而且我订的规矩,随时都能改变,我现在决定作废,你怎么说?她毫不抗拒他的吻,他认为答案很乐观。 就这么简单?陶青岑傻眼。我不太懂你的意思…… 意思就是,既然你男朋友的位置空着,我要占据它。 他的口吻略带霸道,目光灼灼,显得势在必得。她后退,他握住她的手,轻轻将她拉回,他手掌的热度穿透它肌肤,她感觉某种雀跃的刺激,骚动她每根神经。 但她刚决定划下界线,他忽然跨越,打乱了她的心情,她不知该任何反应。那我可以继续当管家吗? 呃,这不冲突吧,你喜欢就继续做下去。他露出有趣的表情。该不会我若坚持不和管家谈恋爱,你宁可甩掉我,也要保住工作吧?说不定我被你拒绝,恼羞成怒,干脆fire你。既然你都会被解雇,不如答应,至少捞到个男朋友。 她摸不准他是不是开玩笑,紧张地解释:我只是喜欢这份工作,想尽可能保住它------- 好啦,逗你的而已。他低笑。无论你的回答是什么,我不会辞退你,你尽管安心,你已经做得很训练,我也不想适应新人,所以---------你的答案? 她望着他,他眼眸自信而温柔,他说她不必藏起感情,他同样对她动心,她感觉美妙的奇迹降临了,让她惊喜又带点胆怯。平凡如她做了什么,吸引这个难伺候的男人? 但无论如何,此刻的她不愿退却。 她红着脸,心跳飞快,轻轻点头。 在工作里加入情人关系的变化,让陶青岑伤脑筋许久。 她左思右想,既然是她选择留任,她便要求自己不得因关系特殊而偷懒,她向夏景泫提议,在工作时间里,她依然是他的管家,反正他也要写稿,他们各忙各的,闲暇时间才留给彼此。 夏景泫同意了,于是她更卯起劲来打扫、煮饭,屋子里到处亮晶晶,餐餐变换精致料理,过了几天,夏景泫忽然说:别再煮这么丰盛了。 午餐时刻,他刚吃完一大盘奶油海鲜面加卤蛋,懒洋洋坐在客厅地毯上,一盅酥皮浓汤还在等着他。 正在笔记计算机上网的陶青岑闻言讶异。为什么?你不喜欢吗? 不,现在是夏天,吃得这么营养,我怕会流鼻血。他搅着浓汤,汤里浮着蟹肉。你是不是特别喜欢煮海鲜?几乎每餐都有。 我刚好和卖鱼虾的老板很熟,他常常帮我打折,不知不觉就买多了。她心虚,想起最初的动机是帮他补身体,没想到现在她成了最可能的受惠者,她脸微微发烫。不过他们才交往几天,短期之内还没有机会……验收吧? 她抬头看钟。现在二十点半,我们还可以休息一小时。 对了,关于这点我要抗议,你不觉得该多分点时间陪我吗? 可是你原本就是二十四小时雇用我,连周末都包了----------- 那至少不要这么公私分明,哪有人和女朋友住在一起,连抱一下都不准的? 今早,她送水果茶给他,他抱她一下只是想慰劳她的辛劳,她竟然避开! 可是,说她上下班时间要有分寸啊。陶青岑脸蛋微红。交往以后,他在家中不那么拘束,穿着更轻便,肢体动作也很亲昵,她原本不介意偶尔的亲密举动,可是当时他刚沐浴过,只穿短裤,她忙着管好眼睛别乱看,突然被他抱住,她当然会想歪,迅速逃开了。 不然我另外找工作,白天上班,晚上专心陪你。 你要找什么工作? 家管吧,我现在知道工作内容了,也许找人力派遣公司---------- 不行,我不要别人煮饭给我吃,而且这样我白天就看不到你。想到她要帮别的男人打扫做菜,他不是滋味,忽然灵机一动。 不然这样,既然我是老板,我可以决定何时放你假,你就有时间陪我了。好,就这样,下午我放你假,你陪我到傍晚。太完美了,他真聪明! 可是要做的工作就那么多,你放我假,只是延后工作完成,放假的时间越长,之后我就越忙。 ……不然是要怎么办?他臭着脸,不说话了。 他郁卒的表情让陶青岑想笑,她以为他放弃了,却听他闷闷开口。 那我帮你做家事,总行了吧? 陶青岑好讶异。你会做家事?一直以来只见他分派她做事,时间到了要饭吃,最多带狗散步。 当然会,不然我怎么整理书房?前任管家离职之后,家里也是我打扫的,我只是不喜欢动手。就这样说定了,我分担家事,你的空闲时间要陪我。 他为了她愿意做不爱做的事,她感动,却故意装作无所谓。那我下午就安心放假喽,我来你家以后还没休息过,正好做自己的事,支买安客的新书---------- 他脸一沈。我给你假是要你陪我,买什么书?他拉住她的腰将她拖到身边,她笑着求饶。 我开玩笑嘛,当然会陪你。她赶紧安抚他,他抱住她,一起躺在地毯上,他们的头发披散纠缠,眼睛望着眼睛,她的唇微弯。 没想到你这么粘人。 我不粘人,我只是要求合理的陪伴。 还合理的陪伴喔……她笑了,感觉他大掌抚上她右颊,彼此都静下来,静静凝望对方。 她发现,他的眼珠是凝结似的深黑色,过去总显得高傲冷漠,即使笑了也带几分讥诮,这几天他的表情渐渐柔和,眼睛里多了温暖情意,每每教他心跳脸热,感觉真像个梦。这英挺出色的男人,真的爱上她了? 感觉到掌下肌肤害羞的发热,夏景泫微笑起来。她爱笑,眯弯的眼像懒洋洋的猫,她的眼睛是东方人常见的深棕色,色泽暖亮丰富,令他想起丰收的秋季,然而其中有细小的执拗光芒——至今她事事都顺着他,大概他还没碰到她坚持的原则,他猜她是那种不发怒则已,一发怒便让人难以招架的类型。 陶青岑脸微烫,视线离开他专注的眼眸。对了,出版社昨天把参赛漫画都放到网络上了,投票时间有五天,我的排名目前是第二喔。她兴致勃勃地将笔记计算机拿给他看,上头显示出版社的活动网页。 嗯,恭喜了,就知道你会有好成绩。 网络投票结束后是编辑票选,总分最高的前五名会送给安客做最后决定,如果我得冠军,就会有漫画合约,要是销量不差,也许会变成长期合作,这样除了家管,我就有另一个工作了。 还不确定的事,不需要计划得这么高兴吧?他忍不住泼冷水。 她的笑容顿住。我只是想如果入选,这也是个机会,我当然知道这是不确定的事,但是你不必这样说吧? 对不起,我太冲了。他懊恼。她热烈期望的模样让他有种喘不过气的感觉,他的直觉在不安,倘若她真是他猜测的那种个性,他隐瞒自己的身分会是引爆点。 她注视着他,轻道:你这样让我很困扰。我以前觉得你讨厌安客,后来觉得你好像没那么排斥他,现在我又不确定了。也许我还是别和你提这些比较好,我只是想和你分享心情,并没有强迫你也要喜欢他。 不,我很喜欢听你谈他,我只是……他实在好后悔,当初干么吓她? 她忽地眸光一凝。难道你…… 我?他心跳漏了几拍。莫非她发现了? 难道你是因为自己没没无闻,所以嫉妒安客的名气? ……我没说过我没没无闻吧。他吓出一身冷汗,原来她没识破。 对喔,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你的笔名,你还是不想告诉我吗? 我……他忐忑,也许现在是坦白的好机会,他也明白拖越久越糟糕,但她对安客的想象那么完美,他这一坦承便全部破坏了…… 算了,你不想说也没关系。无论如何,我相信你一定也是个好作家。 她依赖体谅的眼神让他的话全部梗住,他欲言又止了几秒钟,还是没有勇气说出口,只能叹口气,换个话题。 晚餐要吃什么? 第六章 当天傍晚,陶青岑又前往白家。 这几天沉浸在恋爱的喜悦中,她老是和夏景泫腻在一起,对老人有点歉疚,“白爷爷,不好意思,这几天都没来陪你。” 白宇和笑道:“不要紧,你能来我就很高兴了。” “气象报告说有台风形成,可能会扫过台湾,你要小心,有没有什么防台准备我能帮忙的?” “不用了,这房子牢固得很。”白宇和瞧着她满面春风。“这几天你是不是遇到什么好事?” “是啊!”她笑咪咪,小脸抹上晕红。 “和夏先生有关吗?你们——交往了?” 她脸蛋更红,呐呐问:“你怎么知道?” “我猜的。”白宇和欣慰地笑。“我是从小看他长大的,他的个性其实不太适合和他一样骄傲的人,像你这样温和的女孩子才能和他长久相处。” 陶青岑试探地问:“白爷爷,你和他怎么演变成现在这样?” “说来话长,你问他吧,他若想说,自然会告诉你……” 楼梯上传来的脚步声打断老人的话,白宇和回头望着走下楼梯的优雅倩影,道:“小青,她是我孙女。丫头,她就是景泫的新管家。” 白于紫穿蓝色纱质上衣,长发披泻在肩头,衬得她皎白丽颜更显楚楚动人,她向目瞪口呆的陶青岑浅笑。“你好,我今天下午刚回来,听我爷爷谈了很多你的事,我爷爷这几天麻烦你照顾了。” 万没想到会和偶像面对面,陶青岑完全被她的美丽高雅震慑,她兴奋得结巴:“你、你好,我是你的书迷……”她的手机偏在这时候杀风景地响起,她道:“对不起,我接一下电话。” 白宇和走到孙女身边,低声道:“就像我猜的,她和景泫在一起了。” “不会长久的,他们相差太远。”白于紫打量陶青岑,娇小而缺乏曲线的身材,没化妆,衣着简单,比较引人注目的是灿烂笑靥,但整体来说平凡无奇,这样的女孩在路上随处可见。 “她是景泫的书迷,个性很好。” “我个性就不好吗?”白于紫似笑非笑。“你说的没错,我和景泫都是骄傲的人,但我们分手的原因和骄傲无关,纯粹是理念不合。” 白宇和深深看着从不服输的孙女。“不就是因为你们理念不合又都太骄傲,互不相让,才闹到分手吗?” 她抿唇,拒绝承认。“那只是我们年轻,一时冲动。” 和夏景泫分手,她始终认为只是暂时,他们终究会回到彼此身边,他们同样怀有理想,深刻地互相了解,他们的感情不是一般男女交往的层次,也是志同道合的伴侣,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她不相信他会甘于一个只会做家事的平庸女孩。 手机是夏景泫来电,他一时兴起,决定要去看电影,催陶青岑回去。 “我晚上也让你放假,你陪我看电影。” “要看什么啊?嗳,你先听我说,我遇到不得了的喔!你猜是谁?” “你直接说,我不想猜。” “是白于紫!我没想到她就是白爷爷的孙女,她本人好漂亮喔!” 她很兴奋,话机那端却冻结似地沉默了几秒,夏景泫冷酷的嗓音才响起。“你给我回来,马上。”然后便切断通话。 陶青岑莫名其妙。他哪根筋不对劲了?从没用过这么差劲的口气对她说话。 白于紫走向她。“陶小姐,夏先生在家吧?我想去拜访他。” “他在家,可是他心情好像不太好。” 白于紫嫣然一笑。“没关系,他看到我,心情就会好了。” 那笑颜极美,陶青岑却觉得有点刺眼。她这才后知后觉地想到,白夏两家既然有交情,夏景泫当然认识美若仙子的白小姐,他却只字不提,刚才一听到她名字,反应非常恶劣,两家人交恶的关键也许是……感情纠纷? 脑中转过的推测都很不愉快,陶青岑索性不再想。“我正好要回去,一起走吧。” 两人离开白家,走上小路,白于紫道:“景泫过得好吗?他还是整天窝在家里写稿,不出门吧?” “他还不错,偶尔会上健身房。你……和他很熟吗?” 白于紫微笑。“很熟呀,我们一起长大的,还曾经交往好久。” 果然。陶青岑心里问号满天飞,但不愿再追问,两人陷入微妙的沉默里。 片刻后,她们回到夏家,夏景泫正在庭院里陪狗玩飞盘。看见白于紫,他神情不悦,但并不意外。 “景泫,好久不见!”白于紫扬声招呼,她神情自在,像面对久违的老友。 两人视线交会,一时间,谁都没有说话。 陶青岑忽觉得自己像个观众,正在看一出男俊女美的好戏,此刻是暗潮汹涌的内心戏,两对眼波之间似有张力,似有暗语,她看不透,感觉茫然失落。 直到拉布拉多犬对着白于紫吠叫起来,她赶紧过去制止。 “进来谈吧。”夏景泫转身进屋。“青青,请你准备点心,送到书房。” 进了书房,白于紫道:“你有个好管家,爷爷对陶小姐赞不绝口,我一直想请个佣人照顾他,他老是说不要——” “找我有什么事?”夏景泫单刀直入地开口:“如果想找我上节目,你可以回去了。” 白于紫对他无礼的态度不以为真。“这是我们分手以后第一次见面,你就这样招待我?不先问候近况、叙旧一下?” “我在电视上常常看到你,你的近况我很清楚。”夏景泫直视她,她比往日更美,显然也更圆滑。 想起过去,他不免惆怅,但不后悔当时选择分手,倘若他为了感情和谐勉强留下,不会有今日成绩。 “好吧,邀你上节目只是来意之一。你这几年很好,作品还改拍电视剧,你自己也参与幕后工作,为什么不想上节目?” “原因我早就说过,我没兴趣出现在镜头前。倒是你,我以为你不屑这个圈子,为何跳进来?” 白于紫耸肩。“我需要赚钱。纯文学的读者是小众,我写书的收入不少,如果不尝试写作之外的路,我没办法维持爷爷和我的生活,不像你,即使不写作也衣食无虞——” “怎么,马上要谈起老问题了吗?”夏景泫冷笑。“我家有钱是上一代传下来的,和我无关,仗着家里肯养,以追求理想为名写些卖不出去的书,这种不负责任的事我不干。”当时前辈们几乎都拿这理由酸他,激得他更一意孤行。 “我只是觉得可惜,你不必担心收入,可以全心创作——” “我实在不懂,我的书或许怪力乱神,至少不教人偷鸡摸狗,也没教人自杀或做炸弹,就因为我的书以普罗大众为目标读者,你们就瞧不起我,这究竟是什么道理?” “那些东西都太浅,依你的才能,你可以写得更好、更出色——” “好,我问你,为什么你写好了文章要出版、要公开?因为那是创作者的热情,因为有些感触想分享,有些声音想被听见,公开是为了寻找共鸣。那些美好的道理或智慧,它不会因为浅显易懂,就变得低俗,那么与其卖弄文学技巧,写人家看不懂的文章,何不写得浅白一点,让大家一起感动?” 他缓口气,语调低沉感性。“我不想坐在高高的宝座上,被人拥戴,我想拥抱他们,分享每个人都会有的喜悦和迷惘,我们都只是凡人,为什么要用文学的尺来分高下?”他顿了顿。“虽然,这一点我并不是做得很好。” 是陶青岑让他警觉自己背离了当初的理想。想到她,他唇畔浮起微笑。 “简单来说,你希望做到雅俗共赏。” 他颔首。“其实我不讨厌纯文学,只是不喜欢那些自命清高的家伙,以为懂了某些文学理论就高人一等,他们只会炫耀写作技巧,写出来的都是垃圾,还批评我爱钱,自己其实也同样想出名……抱歉,我不是针对你。” “我知道。”白于紫满心激赏。他变了,年少时的理想不变,但态度更成熟,她怦然心动。如今他们之间有了转机,也许将拉近他们,再度成为昔日相知相守的爱侣。 她柔声道:“现在有个改变的机会了,我的节目计划邀请前辈作家来对谈,我已经和爷爷几个朋友讨论过,他们也希望推广文学,大家一致认为可以借重你的经验。” 夏景泫愣住。“我?” “你是我们之中少有的畅销作家,根据你刚才说的,你很了解如何贴近读者,这对节目很有帮助,你要是不想用安客的身分出现在屏幕前,可以用你以前的笔名——” “不,当我决定成为安客,‘夏施’就永远消失了。” 她隐藏住失望,恳切地道:“至少,来帮忙幕后策划好吗?我一个人空有构想,实在做不了那么多事,前辈他们对这些又一窍不通。”她美眸盈满渴盼。“这是和大家言归于好的机会,你不怀念从前和我们相处的时光吗?” 夏景泫默然。他当然会怀念从前,写大众口味的小说固然很有乐趣,和一群志同道合的文友交流也富有挑战性,但事情太突然了。 “让我考虑。”他有点动心,因此犹疑不决。 “还在考虑?难道你不想念和我唇枪舌剑的感觉?”她下巴微抬,美眸闪耀着挑衅的光芒。 “‘想念’是很强烈的字眼。”他微哂。白于紫反应快、观点新颖,他们往往激辩到几乎吵架,又能维持在理智的范围内,这让他们的感情保持新鲜,不厌腻——但都过去了。 “我有女朋友了,说话得小心一点。” 白于紫心坎一阵酸涩,还以为她能挑起他对旧情的怀念,他却提出女友来挡。“我听爷爷说了,对方是你的管家,也是你的书迷。” “她很迷安客,但她不是因为我是安客才爱上我。”他看向钟一眼。“抱歉,我还和她约好看电影,这件事让我再想想,改天给你答复。” “那我先回去了。这几天我都会在家里,你随时可以找我谈。”白于紫不情愿地道别。 通俗小说的世界让他太安逸了,才会恋上那种水平的女孩,她相信只要拉他回她的圈子,他很快会醒悟,明白适合自己的是她这种充满挑战性的伴侣。 陶青岑刚准备好点心,就见夏景泫送客人下楼离开。他关上大门,回身朝她走来,她注意到他脸色不像几分钟前那么肃杀,已温和许多。 “你们谈了什么?是和白小姐工作有关的事吗?”她忍不住问。 他颔首。“她希望我加入新节目的幕后阵容,我说要考虑,还聊了点其它的……” “聊什么?”为什么没有马上答应?是因为和前女友共事会令他困扰吗? “没什么,叙旧而已。走吧,该去看电影了。” 但她不动。“之前我提到白小姐,你毫无反应,没想到你认识她,交情好像还不错。”她不是介意他交过几任女友,但既然对方就在这么近的地方,临走时又对他一副依依不舍的模样,于情于理他都该告诉她一声。 “嗯,我们一起长大,只是这几年彼此都忙,越来越少见面。”夏景泫略一踌躇,决定不提他和白于紫的一段情。 就他朋友们的经验,在现任女友面前提起旧爱是不智的行为,女友通常会展现风度表示不在意,但日后吵架,这就成为口角的好材料,将心比心,他也不想听陶青岑变起她和前男友,反正都是过去的事了,珍惜眼前人比较要紧。 “走吧,看电影去。”他亲她一记,没留意她眼底的失望。“我去开车。” “我去换衣服。”陶青岑轻道,转身上楼。 他只字不提,或许是觉得旧事没必要说,或许他和白于紫不欢而散,不想碰触旧伤口,至少他的眼神坦荡,不像做了亏心事,她决定相信他。 她忽然想,爱情就像读安客的灵异小说,看多了鬼影幢幢,人就草木皆兵,发现一点征兆便心惊胆战,怀疑有人要来破坏,最后发现全是自己吓自己。 她决定相信自己也相信他,不让无中生有的猜疑破坏刚萌芽的感情—— 然而接下来几天,陶青岑果真尝到草木皆兵的不安感。 白于紫每天都来夏家,和夏景泫关在书房里讨论。她送点心茶水上去,常在门外就听见夏景泫爽朗的笑声。 来开门的通常是白于紫,她会展现无懈可击的美丽笑容,歉然道:“不好意思,老是麻烦你。” 如此亲切诚恳的表情,即使怀疑她意图不轨,陶青岑也很难讨厌她,她慷慨地送她新书,为她签名,甚至主动到厨房帮忙。 夏景泫见了,开玩笑道:“你是客人,厨房的事交给她说好。”然后便拉着白于紫出去。 陶青岑听见他们在客厅里谈笑,而她独自留在厨房,面对待处理烹调的一堆菜,强烈的委屈涌上来。 她头一次发现,身为男友的管家是这么可恶的事,听他和前女友聊天,她还得秉持一贯的敬业精神,做饭给他们吃。 幸好,夏景泫也知道自己处置不当,当晚向她道歉。 “对不起,我不该让你一个人待在厨房,还说那种话。”他们坐在沙发上,他搂住她肩头低语。“平心而论,于紫是客人,让她帮忙不是待客之道,这是礼貌——不过,这些话你听过之后可以马上忘掉。” 他一副忏悔表情。“总之是我不对,要也是你陪客人,由我下厨,可是我煮的菜实在太糟糕,君士坦丁都不屑吃,只好委屈你了。” 应和他似的,拉布拉多犬吠了一声。 一人一狗的配合逗笑了陶青岑,她稍稍释怀。“白小姐每天都来,你们到底在谈什么?” “我决定加入她节目的幕后智囊团,这两天都在讨论节目的走向。”和前辈修好、白于紫的强力邀请都是其次,主要是这节目和他一直以来的理念相同,他才会同意协助。 “你有制作电视节目的相关经验吗?为什么她会找上你?” “呃……其实我懂得不多,主要是老朋友之间互相帮忙,她参考的是我身为作家的意见。”这是实话,他是曾参与连续剧拍摄,但实务方面完全不懂。他没说谎,却感到不安。 陶青岑缓缓仰眸,凝视他,澄澈眼光让他肩头犹如有万斤重的压力。 “白小姐知道你是作家,所以她知道你的笔名喽?” “……嗯,她知道。” 她不再说话,静静看他。 他知道她在等什么——等他亲口招认。他润了润干燥的唇。“我和她是邻居,从小都在她爷爷的指导下练习写作,后来我们开始投稿到报章杂志,她才会知道我的笔名。” “你还是不肯告诉我吗?”前女友都知道了,为何至今仍对她隐瞒?她感觉受伤,他甚至不曾对她坦承他和白于紫的过去。 “不是不肯,是我……没有准备好。”夏景泫懊恼。“你绝对听过我的笔名,但,我做过……不太好的事,你知道了一定会生气,再给我一点时间做心理建设,我保证会告诉你,先别逼问我。”他求饶似地叹息。“我在乎你,我真的很怕你讨厌我……” 对,他怕,他敢和一干文坛前辈唱反调,却怕她生气,她是他的知音,他却对她做了无聊的恶作剧,他越想越觉得幼稚又丢脸,还在苦思赔罪的方法。 陶青岑不语,明知他在哄她,可因为那句他在乎她,她便心软了。 爱情让她敏锐,洞悉所有的不对劲,她相信他对她的心意,但她阻止不了不愉快的感觉——白于紫知道某些她不知道的关于他的事。 爱情,很小心眼,一粒沙都容不下。 她轻声道:“今晚网络投票要结束了,如果没意外,我应该是第一名。” “嗯,恭喜。”换言之,他做最后决定的时刻也越来越近。“明天早上我有事出门,下午会有两位作家过来加入我们的讨论。等我这阵子忙完,我们再去看电影。” 这几天他是冷落她了,只能说时机太巧,他刚找回从前的热情,马上就有让他大展身手的机会,他满脑子都是精彩的点子,他渴望制作和他的书同样引人入胜的节目,让许多人爱上它,尤其是她。 他希望她对这节目能如对他的书同样热衷,他期待她看了之后有满腔想法对他滔滔诉说,他要给她一般男人无法给她的精神飨食。他没有太多时间经营爱情,爱情却在驱使他为她而努力。 陶青岑仅是淡淡一笑。“再说吧。” 第七章 夏景泫隔天一早出门,出门前他告诉陶青岑,他约了两位作家朋友见面,傍晚时刻白于紫会带他们过来。 这表示她要到下午才会见到白于紫。陶青岑心情愉快,上市场买了材料回来包水饺,一面看新闻。气象报告说前几天生成的台风转了向,移动迅速,可能直扑台湾。 到了十一点,门铃声响起。她以为夏景泫回来了,兴匆匆地去开门。 一开门,却是白于紫带着两个陌生的中年男人。白于紫道:“午安,陶小姐,我带朋友过来,景泫应该先告诉妳了吧?” “我以为你们下午才回来……”陶青岑措手不及,傻傻地站着被介绍。 两个男人一是作家,一是诗人,都在文坛享有盛名,当白于紫介绍她是夏景泫的管家女友,两人表情都闪过诧异。陶青岑猜得出他们的想法——从作家到管家,夏景泫的品味落差可不小。在光鲜亮丽的前女友身边,她穿着沾面粉的围裙,像优雅的猫和土里土气的田鼠。 白于紫还带来一锅酸辣汤,走进厨房。“因为他们想早点过来,我来不及通知妳,就直接带他们来了,妳不介意吧?” 介意又能如何?陶青岑跟进厨房。“酸辣汤让我处理就好。” “我来吧,我和景泫这么熟,也算半个主人,偶尔帮忙煮个酸辣汤面也没什么,还是妳嫌我笨手笨脚,不想让我进妳的地盘?” “当然不是,妳是客人不应该让妳帮忙,他……也是这样交代我。” “我不介意就好啦。唉,我就只有酸辣汤一样让景泫称赞,妳也知道他在吃的方面有多难伺候,我只是心血来潮想做给他吃,没别的意思,妳别乱想。” “我知道。”感觉好像被踩一脚,却不能喊痛。 白于紫翻柜子找面条。“我和他只能谈些文章的事,他说我们在理念和工作上是好伙伴,可是妳才能贴近他的生活,我很羡慕妳,手艺这么好,抓得住他的胃。” “我也很羡慕妳,可以和他谈好多文学的事。”这是真心话,无奈她驽钝,大概只能听他说,无法像白于紫一般与他有来有往地讨论。 “也没什么好羡慕的,聪明的女人会给男人压力,很多时候,男人宁可要个百依百顺的平凡女人,而不是太有想法的女人,” 陶青岑很不想对号入座,但白于紫的态度直指她就是因为百依百顺,才让夏景泫着迷。她淡淡道:“我不觉得他会那么没度量,他很聪明,很清楚自己要什么。” 白于紫眸光一闪,这女孩看似温顺,原来还懂得反击,不过这点力道还太弱了。“喔,面条在这里。”她从柜子里拿出面条。“客人还在外面等,妳去陪他们,我煮面——” “不,妳去陪他们,我来煮就好。”陶青岑连忙抢过面条。万一他们和她谈文学,她哪有办法应付? “那就麻烦妳了。”白于紫露出胜利的微笑,优雅地踩着高跟鞋离开厨房。 午餐是陶青岑有生以来最难熬的一顿饭。话题全围绕在文坛大小事,两位客人发现陶青岑一脸茫然,几次想将话题带开,却被白于紫巧妙地带回来。 白于紫知道她听不懂,“好心”地为她解释几个艰深名词,另外两人也都暂停说话,让她讲解,这时的安静让陶青岑很难堪,感觉自己像小学生。 他们没谈夏景泫,却像她展示一个涵养深刻的文人圈子,那是她难以融入的高深世界,是夏景泫和白于紫所处的世界。白于紫故意打击她的自信,她成功了,她插不进话题,在餐桌旁坐的越久信心越动摇,越来越脆弱。 夏景泫回到家中时,意外发现客人提早到了。“不是说好傍晚过来吗?” “他们想早点来,我就带他们来了。”白于紫笑道:“我煮了你喜欢的酸辣汤,怕面糊了,等你回来才要煮。”她转向陶青岑。“陶小姐,麻烦妳去煮面。” 她口吻很客气,但俨然是女主人的派头。 陶青岑应声起身,快速离开饭店,脸上的黯淡藏不住。 夏景泫道:“于紫,妳陪他们坐一下。”他走出饭厅,在走廊转角拉住陶青岑,问道:“他们什么时候到的?” “中午,白小姐带他们过来。” “你们聊什么?”看她神情,他们应该没提到他就是安客。 “大部分在讲以前的事,有些话题我不懂,白小姐解释给我听,但我还是不懂,所以觉得……有点无聊。” “就这样?”她神色太落寞,他觉得不对劲。 “嗯,就这样。”她不想撒娇抱怨,白于紫是存心给她下马威,但她不懂他们的世界是事实,她感觉难受,感觉和夏景泫之间产生了距离,这都是她自身的问题,她要去克服,如果爱他,要想办法去了解他,不是一味等他来迁就自己。 所以,她虽然郁闷得想哭,还是勉强微笑。“我去煮面,你去陪他们吧!”她转身进厨房。 夏景泫注视着她背影,看得出她心情不好,大概是三个作家的话题让她很无聊,或者白于紫说话刺她。白于紫看似柔弱无害,其实相当有心计……他揣测着,走回饭厅,道:“于紫,我有话和妳说。” 两人走出饭厅,停在角落,白于紫愉快道:“明天有台风来,听说风雨不会太大,所以我们还是按照计划探望住院的周老师,还要和我节目的制作人吃饭,别忘了喔!” “我记得。”他淡淡问:“为什么带酸辣汤来?” “每天都在你们这里吃,我想回馈一下嘛!” “青青说你们能聊天,讲了一些她不动的事,妳解释给她听,是这样吗?” 白于紫无辜道;“她跟你抱怨吗?没办法啊,我跟胡大哥他们一阵子没见了,难免了些老话题,我想陶小姐也能谅解……” “她没有抱怨什么,我只是想说,妳很懂得察言观色,这次可能是妳疏忽了。同圈子的人,聊的话题都是彼此熟悉的,外人不容易懂,青青和我们不同,妳和胡大哥他们聊的那些,对她来说很陌生,她可能觉得被你们排挤,不太愉快。” 白于紫脸色微变。“你这是责备我欺负她吗?” “没有,我知道妳很细心,不会是有意造成这种情况,下次注意就好。”他早就察觉白于紫对他旧情未断,但他对她只余手足般的感情,他珍惜与她之间好不容易挽回的友谊,绝不愿陶青岑因此产生芥蒂。 他微笑道:“妳也不必麻烦煮酸辣汤了,青青做的菜很合我胃口。” “好,我会记住,以后纯粹来你这里当食客。”白于紫笑得甜,但暗暗咬牙。这几天他们无话不谈的感觉和从前一样,她以为她对自己也有点感觉,没想到…… 她心酸又不服气,不信自己赢不了一个小管家! 隔天一早,夏景泫起床梳洗。 台风逼近了,天空满是阴灰的厚云,低气压让人烦闷。 他挑一套正式西装,脱睡衣时,一面猜想着早餐是什么,瞄见体重计,他顺便站上去,一看数字,他傻了——他胖了三公斤!怎么可能? 他都有按时运动啊,只是最近嘴馋,吃得多一点,怎么就胖了?一个月就长了三公斤的肉? 他不相信,裸身走到镜前,检查肉究竟长在哪里。 一分钟后,他如愿找到了发胖的铁证,晴天霹雳,他心情大坏,穿上西装,沉重地走出房间。 一进饭厅,就闻到令人垂涎的香气,他看见桌上放着早餐,一杯橘子汁和足足有四层夹料的汉堡,活像一座小塔,他审视汉堡,这一个月他每一餐都吃这么多吗?难怪发胖。他必须减肥,立刻就开始。 陶青岑见他一身西装,诧异道:“你要出门吗?” “我要和于紫去拜访一个生病住院的老作家,中午和她节目的制作人吃饭,晚上还要跟两个朋友见面。” “你没睡你要和她出门。”白于紫决不会放过这个和他亲近的机会,她想象他们在外相处整天,开始焦躁不安。 “没有吗?”她回想,却是忘了告诉她。“那妳现在知道了。” 他一副轻率态度,放佛不认为这是什么非报不可的事,她恼怒地抿紧嘴。“我可以跟去吗?” “呃,不行。”他是以安可的身分去和制作人见面,她去的话他就露馅了。 “为什么不行?” “呃……妳出门的话,家事没人处理。” “你说过我可以放假。” “今天不行。” “为什么不行?”她不住提高声调。“你要和前女友出去,为什么不准我跟?” 夏景泫一愣。“妳知道我和于紫……” “那天我和她从白爷爷那边回来,她告诉我的,她说她曾经和你交往过。” 他坦承。“那是几年前的事了,我们现在只是单纯的朋友。” “那为什么我不能跟去?”他回避的态度让她更起疑。 “因为……”他苦恼。“总之妳别来,妳相信我,我和于紫只是朋友。” “要我怎么相信你?她知道你的笔名,我不知道,你们在书房讨论,我从来没办法参与,直到现在我问你,你才承认你们曾经交往,你告诉我——”她生气了,沉声道:“你做了什么事让我可以相信你?” “那妳要怎么做?在我脖子上栓条绳子,监视所有接近我的女人吗?”他本想好好哄她,这一来有点恼羞成怒了。 “反正我口才不好,说不过你。”这就是他的回答,她眼圈红了,难过地低下头,他拿不出像样的理由,就开始凶她了。 “这不是口才的问题,是妳不信任我。”夏景泫心情更恶劣,他看看表。“我得出门了,我带着手机,妳如果不信,可以随时打电话查勤。”他转身往外走。 “你的早餐——” “不吃了。”脚步声迅速远去。 陶青岑咬着嘴唇,眼睛起了雾。他竟然这样赌气不吃早餐,她只是想要个让她安心的解释,会很过分吗? 她情绪低落,将早餐收进冰箱,开始一天的工作。她直忙到午后,才发现拉布拉多犬不见了。她找遍屋里,不见大狗踪影。 外头已开始刮风下雨,趁着风雨不大,她到大狗常去玩的几个地方寻找,毫无所获,她有些担心,打夏景泫的手机,希望他有什么办法。 不料接听的是个娇柔的女声。“喂,哪边找?” 是白于紫。她的心冷了一半。“景泫在吗?” “哦,是陶小姐啊,他不在,有事吗?我帮妳转达。” “……丁丁不见了,我想问他有没有办法找到它。” “它玩累了自然就回家了,何必找?” “有台风来,我怕它在外面待久了有危险。” “动物比人聪明,它看天气不对,自然就会回家了,妳不必大惊小怪,这么一点小事也打来问景泫。”听似亲切的语气,带着嘲弄。 她忍气,道:“他呢?我要和他说话。” “他没空,有其他事的话,我会帮妳转达。” “我要和他说话,他答应过我会带着手机,让我随找得到他。” “陶小姐……”白于紫叹口气,放佛百般容忍似的。“妳这是怀疑我和景泫有什么暧昧吗?景泫是很有魅力的男人,如果妳没有自信待在他身边,那么趁早和他分手,对他、对妳自己,还有对你身边的人,都会比较轻松。” “我,我——”她气得结巴,找不到话反击。 “我也要去忙了,我会转告他妳来电过。我们工作很忙,请妳不要随便打电话来吵。”不等她回话,白于紫就挂断了。 陶青岑气得发抖。她才是有资格质疑的人,为什么对方还理直气壮,把事情说得好像全是她神经质?她又为何这么没用,被人三两句就堵得说不出话来? 她气哭了,可眼泪一流下,她马上抹掉。她不哭,她要等夏景泫回来,和他面对面谈清楚。 她又出门找了一趟,还是没发现大狗。天色渐暗,她带着昨天包的水饺来到白家,煮了一大盘,陪老人吃晚餐。 她喜欢白爷爷,但是想到白于紫想勾引夏景泫,她还替她陪伴老人家,感觉很凄凉。 吃完晚餐,两人收看新闻,她正在考虑要不要再打电话给夏景泫,白宇和忽道:“妳有没有听见什么?” 她凝神细听。“没有啊,我没听到什么——”话音刚落,风雨声中突然传来微弱的呜呜声,吓得她头发差点竖起来。 白宇和走到窗边。“好像是狗叫声。” 她一凛,跟着走过去,凝望雨夜,什么也看不见,她双手圈在口边,大喊:“丁丁!” 又是呜的一声,她听出来了,惊喜道:“是它!我去带它进来!”她抓了把伞,开门出去。 从医院探病出来,夏景泫接到编辑电话,说已经推选出最后五位参赛者,他听编辑报上名单,陶青岑果然在其中,他几乎没有犹豫便道:“选陶青岑。” “你不用再考虑吗?” “不必,我确定就是她。”他不懂漫画技巧,但网友投票已代他鉴定过这部分,再者征稿那段文章有个伏笔,唯有她将它画出来,而且处理得很巧妙,她中选是当之无愧,他不能昧着良心,不给她应得的名次。 和她吵了架,他很懊恼,她没有做错什么,是他自己心虚,她的指责让他哑口无言,惊觉他自以为和白于紫之间坦坦荡荡,在她眼里却不是那一回事。他的逃避已经伤害了他们之间的信任,他必须尽快弥补,他决定面对现实,今晚回家就招供。 制作人在他经营的餐厅招待他们,共进午餐的还有几位导演、编剧。用过午餐后,众人到二楼包厢喝茶,夏景泫接到国外的父亲来电,怕手机电力不足,他到一楼借用电话,和父亲聊了十多分钟,才回到二楼。 众人谈兴高昂,夏景泫却心不在焉,想着陶青岑,她还在生气吗?她现在在做什么?他真是差劲,自己心虚,却对她发脾气。 他坐不住,默默反省,一心想回家。 众人直聊到下午六点才解散,接着白于紫接到电话,约好要见面的两位朋友之一临时有事,不能来了。 夏景泫道:“既然只剩一个,干脆取消约会,台风天要他出门也不方便。” 白于紫正要同意,他接下来的话却让她冷下脸。 “我今天出门前和青青吵架,她一直没打电话来,我想回去看她……”始终没接到她电话,他越来越担忧。 “所以你是为了女朋友,要取消和朋友的约会?”她语气带酸。“你以前可不会为了我这么迁就,还是因为陶小姐是你的书迷,有特别待遇?” 那酸溜溜的口吻,夏景泫决定不予理会才是明智的决定,两人走到餐厅门口,他发现外头竟然风大雨大,整个下午待在室内,他浑然不觉台风逼近。她一个人在家还好吧? 他又检查一次手机,已接来电赫然有陶青岑的号码,时间是下午,当时他正在和父亲通话。 “于紫,下午有人替我接手机吗?” “我接的,是你管家打来,大家聊得太高兴了,我忘记告诉你了。”她耸肩。 他知道不是“忘了”那么简单,也更坚持要走。“妳先打电话取消约会,我去开车过来。” “你就那么想回去陪她吗?”白于紫柔声道:“景泫,我们在一起这几天,谈了这么多,你不觉得我才是最适合你的吗?” 她淡淡道:“妳有个企业家男友了,说这种话不恰当吧?” “他只是追求者,我没有答应他什么。”她咬唇。“我可以和你聊更有内涵、更有深度的话题,我们可以携手打造事业,除了不会做菜,我哪一点不如陶小姐?” 他摇头。“爱情为什么需要追求内涵或深度?决定和对方在一起,应该是出于喜爱,不是吗?” “是不是我太强势,你才不能接受我?但我从以前到现在都是这样,没有改变,为何从前的你不在意,现在反而怕了?你不过是想偷懒,所以选择平凡的对象,选择简单的爱情。”她不能接受,不肯服输。 “妳没变,是我变了,我对爱情的看法也变了。爱本来就平凡,但是没有一份爱情容易,爱哪一个人都会有问题需要克服。妳的确比青青更聪明、更优秀,但我的心向往的是她,我愿意为她克服所有难题。” 他柔声道:“于紫,我不觉得妳追求爱情,妳只是追求一个锦标,像妳追求文学奖那般,妳想追求最好的。” 白于紫凝视他,他嘴角蕴着柔情,他明亮眼瞳若有所思,那眼里惦记的人不是他她,那真是温柔的神色曾经只属于她,是她放弃了。 她撇开脸没拒绝流露伤心。“那你走吧,我还不想回去。” “好吧,我先回去了。”夏景泫迈步要走,又道:“我想,妳还是没有了解安客,所以无法接受青青。希望我们这次合作节目,能让妳真正认同我的理想。”她还存着优越感,连爱情也要高人一等,而他早已脱离那个世界了。 白于紫没回答,目送他跑进风雨里,上车,驶远。 她很清楚,她喜欢他,与他是夏景泫或安客无关,他喜欢任何女人她都不会甘心,但他心已有所属,对任何人都不会动心。 她叹息,拿手机拨号,取消晚上的约会。她不想回家,在这台风天会无怨无悔出门陪她的,只有那个痴心的企业家了…… 夏景泫开车回家,气象预报有误,台风带来的风雨不小。他在路上拨电话,家里电话和陶青岑的手机都无人接听。 他赶回家里,屋子黑漆漆。他一进客厅,电话便响起,他摸黑接听。 “景泫?你终于回来了!” 他愣住,电话是他好几年没听见的声音。“白老师?” “你快过来,你的狗掉到我家附近那个斜坡下,陶小姐下去救它,我拦不住她——” 他没听完,便扔下电话往外跑,冲上车直奔白家。她疯了吗?台风天到山坡下救一条狗?那个坡连他下去都要万分小心啊! 他在一分钟内飙到那处斜坡。他看见路灯惨淡,白宇和穿着雨衣,拿手电筒往坡下照。他下了车,冒雨跑过去。 第八章 “白爷爷,有没有绳子或什么东西,可以把丁丁运上去?” 穿雨衣的陶青岑抱着大狗。她下山坡后,发现拉布拉多犬的后脚卡在山石间,她花了不少力气才将牠从石缝里拉出来,现在大狗无法自行爬上山坡,她也抱不动牠,束手无策。 忽然一阵声响,她抬头,看见一个男人沿着陡坡下来。他几乎毫无停顿地直滑到坡底,那身西服让她认出他。 夏景泫看着她,确认她安然无恙,才道:“你先上去,我带牠。” 她迟疑一下便照办,手脚并用地爬上山坡顶端。 夏景泫抱起大狗,俯低身体以保持平衡,一步步走上山坡。 陶青岑紧张地屏息。成年的拉布拉多犬足足有三十公斤,抱着这样的重量走上来并不容易……忽见夏景泫踉跄了下,身体撞到山坡,她惊呼:“景泫!” 夏景泫滑下一段距离,脚踩到石块稳住了自己,又继续往上走,终于回到坡顶。 白宇和带他们进屋。夏景泫的西装全毁了,他从车上拿了干净衣物进浴室冲洗,顺便将一身泥的大狗冲干净,初步检查狗儿并未受伤。 他走出浴室,沿着走廊来到书房,书房陈设和他离开那年并无不同。他走到自己的书桌前,上头堆满安客的著作,他专用的陶杯仍放在台灯旁国。他拉开抽屉,他用的几本字典躺在里头,还有几张纸,是那年出版社为他做的宣传网页,他印下来想和白老师分享喜悦,不料师徒从此反目。他抚着纸张,感触良多。 门外传来脚步声,他回头,看见白宇和进来。 “喝吧,暖一下身体。”白宇和给他一杯热茶,微笑道:“没想到让你再进来这里的不是我家丫头,是陶小姐。” “我……”他呐呐地,不知该说什么。 白宇和摇摇头。“也是我太冲动,没有好好了解你的想法。我原本期望你能继承我的衣钵,你坚持写那些小说时,我很失望,怕商业机制会毁掉你,幸好你比我想象的适应得更好。后来我也想开了,你终究还是在写作的世界里,你不走我这条寂寞的路,也许会发挥得更好。但最近你越写越差,书却越卖越好,我很担心你迷失在销售数字里,看不见自己的问题。” 他汗颜。“是我自己松懈了。” “然后陶小姐来了,我想她给了你一些影响吧,你部落格那篇[夜声]越改写越好。但我有一个问题,”白宇和眨眨眼。“你什么时候才要把它写完?我挺想看结局呢。” “快了,情节我都想好了,有空就会写上去。”老师期待他的作品,让夏景泫有点得意。“我想写——” “不,你别告诉我,我要自己看。还有,自助旅行者那套书也会改编成电视剧吗?” “是,预定明年春节后开拍。” “我挺期待这部戏,导演是你的书迷吧?他很能掌握你书里的味道,镜头处理得很漂亮。”白宇和凝视学生。“你走出自己的路了,我很替你高兴。” 他蓦地热了眼眶。“老师,我——”急促的脚步声打断他的话。 陶青岑拎着医药箱跑进书房。“丁丁!”她快步走向趴在书桌旁的大狗,发觉书房里两人似乎被她打断了什么,她对白宇和道:“对不起,我马上出去。” “不必了,我正要下楼国。”白宇和看了夏景泫一眼。“往后,有空多回我这里来走走吧!”他转身离开,顺手带上书房的门。 两人之间似乎达成了某种和解,陶青岑无暇理会,弯腰检查大狗。 “牠没事。”夏景泫道:“我检查过了,骨头没断,也没有外伤,刚才大概是吓得软脚了,才会走不动。”他警告地巴一下大狗脑袋。“跟你讲过很多次,不准到那个斜坡去玩,我要处罚你,接下来两个月不带你散步了。” 大狗发出可怜的哀鸣声,陶青岑拍抚牠,淡道:“是我的错,没看好牠。你晚上不是和朋友有约吗?” “取消了。”看她冷着脸,他猜她下午和白于紫谈得很不愉快。“对不起,下午没接到你的电话,那时候我在和我爸讲国际电话,不在座位上,于紫才会替我接。她直到傍晚才告诉我你在找我,我回到家接到白老师电话,马上赶过来。” “反正也没什么重要的事,只是我找不到丁丁,有点着急。”她今天受够了气,原本打定主意不轻易原谅他,可想起他冒雨冲下山坡找她的英勇姿态,她很感动,有点心软。 “对不起,我忽略了你的感觉,因为我当于紫是朋友,对她没有歪念,所以没想到要解释清楚,我太粗心了。” 她黯然道:“我不是想限制你的交游,可是我不安的时候,你只会指责我不相信你,而不是拿出合理的解释让我安心,让我很难受。” “对不起。”他很惭愧,一切肇因于他心里有鬼。“早上是我不对,我心情有点不好,讲话太冲了。” “你为什么心情不好?” 他挣扎几秒,坦承。“……我胖了三公斤。” 她瞪大眼。“就这样?” “什么[就这样]?这很严重好吗?”他碎碎念。“你才来一个月,我就胖了三公斤,这表示我吃太多、热量摄取太多,即使按时运动,竟然还是多了三公斤,这太可怕——”他瞪着她颤抖的唇。“我在讲很严重的事,你还笑?” “我没笑你,我只是看不出来你哪里胖了。”她忍笑,听堂堂大男人[斤斤计较],好滑稽。 夏景泫脱掉上衣。“你自己看。” 胖在哪儿?陶青岑端详他身体,他四肢仍旧修长,腰线紧窄,背部光滑无赘肉,她有点不好意思地瞧向他胸口。他曾解开衣服展示十字架,她当时饱受惊吓,事后回想,隐约记得他胸肌结实,不过分发达的肌肉线条很美,此刻一看,十字架贴着的部位……嗯,山峦起伏,那天她看见的如果是吐司,今天的显然已发育成馒头。 “平常我在家穿t恤,没什么感觉,今天穿西装,胸口整天绷得有多紧你知道吗?我不敢吃早餐,午餐几乎也没吃……”他瞪着她颤抖不止的唇。“这都是你造成的,我真的很烦恼,你明白吗?” 她很无辜。“我知道,可是你老是喊饿,我才会越煮越多,以后我会好好控制分量和热量。”她安慰他。“也没胖多少啊,我天天看到你,你不说我还没注意,而且肉长在这边是很多女人的梦想——噗!”不行了,她憋不住了,哈哈大笑。“你大了两个罩杯耶,哈哈——” “我又不是女人。”他阴沉着脸。“有这么好笑吗?” “不是,对不起,可是——你胸部比我还大了,哈哈——”她笑得停不住。 他逼近她,她步步后退,还是笑不停,直到她的背抵上墙,退无可退。他低头吻她,他的气息温暖她的嘴,滑入她嘴里,化解那些淘气笑意,充盈她的心。她好高兴,他们和解了,他没有回到白于紫身边,而是回到她怀里,她的爱情没有变成泡沫,是甜美的现实…… 他深吻她,浓烈地索求她柔软湿润的内部,引起愉悦的电流窜过她身体,当他身体抵住她,她忍不住在他嘴里又笑起来,他恼怒地加重了吻,吻得她晕眩,仿佛被热热地麻醉,晕陶陶又暖洋洋。 她慵懒的眼色令他绷紧,要不是身处别人家里,他很想发展到下一步。 他只得克制欲望。“我不介意你胸部比我小,听说胸部小比较敏感。” 暧昧的言语刷红她脸蛋,她察觉他的身体很亢奋,警告道:“不可以喔!”她没那天开放,而且他们才交往不久,不能太快发展身体的亲密。 “遵命,我会忍耐到你主动想要的那天。”他一副绅士模样。 她瞪他,脸蛋红得似火烧,他低笑。“有什么好害羞?情人之间想碰触彼此是很正常的,你要是一点都不想碰我,我就要烦恼了。”他轻触她脸蛋。“心情好多了?” “我已经不记得我在气什么了。”她有点不甘心,被他几句话和一个吻便哄得服服贴贴,她的思考和感官都充满了他,所有委屈都被掩盖。 “那接下来我要承认一件事,你答应我别生气。”他吸口气,豁出去了。“我是安客。” 她一愣。“你是安客?什么意思?” “就是我说的意思,我是安客,是你最喜欢的小说作者,作品还改编成电视剧,今天下午我接到编辑电话,他们把活动名单给我,让我选择最后的优胜者,我选了你,他们应该已经寄通知到你的电子信箱了。” 陶青岑呆愣,难以消化这讯息。“你就是安客?所以你知道我是你的书迷,知道我参加漫画征稿活动——”她轻抽口气。“[夜声]写的管家是我吗?你写那篇小说吓我?” 他多希望有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但事实并非如此。“我只是想恶作剧一下……” “你知道那篇小说吓得我不敢睡觉吗?啊,你当然知道,那次我吓哭了,差点拿锅铲打你,你还让我看你十字架,证明你是活生生的正常人。你知道我是你的书迷,一定会去看你的部落格……”她气红了眼眶。“这太过分了。” 他很愧疚。“我一开始不说笔名是想图个清静,不希望我的管家缠着我问我的小说,后来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复杂,我怕承认身分会让你生气,结果越拖延越糟糕……” “那你一再否定安客的书,是为了怕我把你和安客联想在一起吗?” “不,那些是我真实的感受,我曾是白老师的学生,后来投入灵异小说的创作,当时很多文学界的前辈都不能接受,我自认怀有理想在写,后来却陷入低潮,越写越糟又无法振作,直到遇见你。你让我知道,我的努力还是有人看见并且欣赏,我会那么投入开发于紫的节目,也是因为我想带给你同样的感动,你给了我信心去把理念做得更大,推广得更远……” 在她忿然目光下,他的声音渐渐消逝,低声道:“我真的很抱歉,对你做那种无聊的事,我很诚心向你道歉……” “最诚心的道歉,是及早坦白。”陶青岑感觉很混乱。他没必要撒这种立刻可以查证的谎,所以他说的是实话,他就是安客。 “你知道我最讨厌什么吗?隐瞒和欺骗,我最气的不是你对我恶作剧,而是你瞒着我,一再否认你是安客,不动声色地听我说我有多喜欢安客,看我像个傻瓜被你耍得团团转,你觉得这样很有趣吗?” “我绝没有耍你的意思,我很重视你——” “既然你很重视我,为什么连坦白都做不到?” 他哑口无言,沮丧地沉默了。 她其实明白他的心情,可是一想起她曾对作家本人鼓吹他的书,她便羞愧得无地自容。她气他瞒她,更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难堪,他让她在他面前炫耀自己有多么懂他,自以为是地分析他,她觉得自己真像个笨拙的小丑…… 她越想越丢脸,想要逃走。 “我要辞职。”她需要静一静,今天发生的事太多了,她的情绪乱成一团,在始作俑者的他身边,她无法冷静。 夏景泫震惊。“为什么要辞职?” “我不想看到你。”也不想面对此刻的自己。“我要回家休息几天,你别来找我。” 隔天一早,风雨暂歇,陶青岑带了简单行李,搭南下火车返回老家。 她坚持不让夏景泫送行,连个临别拥抱都不给他,只拍拍大狗的头,便头也不回地走出夏家的门。 夏景泫目送她的身影消失在路的那头。他在大门口站了许久,期盼她会改变主意而折返……最后,她还是没回来。 他黯然回到屋里。他曾度过两个月没有管家的日子,已很习惯如何独自生活,他会煮简单的面,他知道几种味道还不错的微波食物,绝对饿不死,而且她把他的家整理得像崭新的样品屋,短期内不整理也不会脏到哪儿去。 但少了她,很不对劲。他无心写稿,在家里到处走来走去,开了啤酒却忘记喝,点了烟又按熄——他的多年烟瘾正在消失中,她成了他新的瘾,她不在身边,他浑身不对劲,被思念搅得心神不宁。屋里很大,装满空寂的慌。 傍晚,编辑打电话来,说已联系活动冠军陶小姐,告诉她要安排她与安客见面,但对方反应很冷淡。“好奇怪,她是冠军耶,怎么一点都不兴奋?” 夏景泫只能苦笑,但一转念,他向编辑打听她投稿时留的地址,地址指向南部,他猜那是她老家。 才分开一天,他已觉漫长如一年。 她说过不想被打扰,但第二天他还是传简讯给她。他不敢啰嗦,写了几句关怀话语,请她代他问候家人。他苦苦等候几小时,她才短短回了。“谢谢,会转告”。 他对短讯猜想好久,她没要他别再烦她,情况算乐观吧?可说不定她的回应纯粹基于礼貌,这五字短得带点不耐烦,他其实已经惹她生气了……他对五个字傻傻地揣测她的想法,越想越心急。 第三天,他勉强打起精神工作,将部落格上的小说多写了几段,执导他作品的导演打电话来说新戏将开拍,这次要拍的戏背景在庙里,剧组已选中南部一处城隍庙,掷筊问过奉祀的神明,神明同意他们在庙里取景,这两天工作人员就要陆续动身。导演知道他会参与每次拍摄,问他要不要同行。 他正在问庙宇的地点,门铃响起,是快递,送来一个沉重的低温纸箱。 寄件人没有署名,也没留地址。他拆开箱子,里头赫然是一碟碟包装仔细的菜,第一碟都结着薄霜,他辨认出是他爱吃的菜,还有一袋卤蛋。 食物散发寒气,却令他内心沸腾。她气还没消,却还是惦记着他,他备感窝心,更加思念她。都说远距离恋情容易出问题,何况他们是吵了架又分隔两地,他真怕他有什么意外,让她就这么一去不回。 枯坐等待不符合他的个性,这次拍戏的庙正好在她家附近,他决定潜到她身边。她说不想被打扰,行,他不打扰她,远远看着她总可以吧? 陶青岑的家位于一个小镇外,小小的三合院被竹林和田地包围。陶家父母务农,生活纯朴简单,见她突然回家,双亲很讶异,她轻描淡写地说工作不顺,跟老板辞职,回来休息一阵子。 在家里睡了一夜,隔天清早陶青岑被鸡叫声吵醒。她望向窗口,一只大公鸡站在窗台上,朝她咯咯叫。 她笑了。“早喔,阿肯。” 母亲养了一些鸡,其中这只公鸡精力旺盛,不肯乖乖待在鸡舍,总是要到三合院里走动巡视,俨然自命为陶家的守卫,看门的大黄狗也让牠三分。 阿肯咯咯叫几声,跳下窗台去了。 陶青岑起床梳洗,到厨房吃早餐。父亲已经在吃烧饼油条,身材圆胖的母亲帮她盛豆浆,一面问:“妹妹啊,你这次回来待多久?” “几天而已。”她只是想找个没有他的地方冷静一下,而且情况也不容她逃避太久,她离开夏家之前查过电子邮件,出版社的通知已经寄来,她是冠军,按照活动办法,她得到漫画合约,以及和安客见面的机会。 她曾幻想当她某天能与安客面对面时,她要问他哪些问题、带什么书请他签名,如今朝思暮想的机会终于到来,却发现她如此期待的男人从头到尾都在欺骗她,她心灰意冷。 “你当人家的管家,突然就走了,你雇主怎么办?” “他能照顾他自己……”她不在,夏景泫最不习惯的大概就是三餐没人料理,就让他去饿,她才不理。 陶妈妈看出女儿有心事,过去抱抱她。“乖喔,妈今晚做你喜欢的炖米糕,吃多一点,你看你都没肉,这么瘦。” 被母亲温暖壮硕的怀抱一挤压,陶青岑差点把豆浆喷出来。“妈,你是不是又胖了?” “哪里胖了?我这是壮!”陶妈妈挺胸,开始唠叨。“你和你哥都瘦巴巴的,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爱赶流行,跟人家减什么肥,瘦得跟木柴一样,哪里会好看?你看阿肯养得多壮,羽毛这么亮,邻居都称赞,猪也是肉越多越卖钱。” “我又没要论拨斤卖,肉很多也没用啊!”陶青岑笑了。“你今天要上市场吧?我陪你去。”哥哥在外地工作,她难得回来,要尽量多陪双亲。 始终沉默的陶爸爸开口:“有什么需要,就说一声。” “嗯。”她点头,回到熟悉的家,满心温暖。 离开夏家时,她仍在生气,板着脸不理他,对他歉然的慰留毫不心软。可是火车一朝与他相反的方向开动,她就开始想念他了。 她想起最初与他相处时,他孤傲防备的态度,她想起他批评安客时,语气犀利,眼神却有点寂寞。那篇[夜声]吓坏她,他第一时间安抚她,后来他改写它,加入自己从未尝试过的爱情元素。 他是不是在那时就对她动心了? 她记得她给第二版小说的评价很低,当时他露出不服气的眼神。那时他问她会不会猜想他是安客,是她的回答让他缩回了坦白的意愿吗? 接着他改写了精彩的第三版,她万分激赏,他反而不屑一顾,她很激动地为安客辩护,他吻了她,他们的关系从此改变…… 她细细咀嚼他与那篇小说的变化,那时她不知他是安客,她的喜欢与不满都大剌剌地直说,他或许不服气,但把她的话听进去了。他认真琢磨文章,一次次改写,她目睹了崇拜的作家对创作的坚持,她无意中扮演了他的灵感与动力——她想着,有点骄傲,又有点不好意思。 他描写女管家与男作家的情愫,就是在暗喻她与他吧?随着每次修改,他的文字越显柔软,他的眼神越见情意,冷漠骄傲的大男人面具慢慢融化,他黏着她,要求她陪伴,她煮什么他都吃得兴高采烈。白于紫的介入让她不安,但他在雨夜里冲下山来找她时,她几乎已肯定他对她的心意不曾改变…… 她想着,慢慢将夏景泫与想象中的安客连结起来。他才思敏捷,人如其文,自我要求很多,一身睥睨人间的傲气,但他也有人性的一面,他也富有感情,有些恶习,可恶也有点可爱,想到他对胖了三公斤耿耿于怀,她嘴角弯起。 他对她坦白时,向来自信的眼眸变得惶惶不安,像等着挨骂的小男孩……因为爱她,很在乎她,和上、自负的大作家对她低声下气,唯恐她生气。 因为爱他,很在乎他,她才会那么生气……不知不觉,她的气恼消逝。既然都爱对方,是不是就该这样扯平?但她还有点不甘心。 吃完早餐,陶青岑陪母亲上市场,摊位上青菜水果和鱼虾,样样新鲜,她又想起夏景泫。她不在,他会不会挨饿?说不定他干脆不吃,只喝他爱的啤酒,把自己灌得像胀气的河豚,翻肚在沙发上…… 不行,她不能让他这么不健康。她低头挑菜。 陶妈妈见状,很诧异。“你买菜干么?我买够啦!” “我想还是做点菜寄给我老板好了。他不喜欢外食。” 陶妈妈瞧着女儿,那柔和的眼色,含笑的嘴角,不寻常喔……她低声问:“你干么对他这么好?都辞职了,还管他饿不饿?” 陶青岑微微脸红,承认了。“他是我男朋友啦,我们在交往。” 陶妈妈又惊又喜。“你交男朋友怎么没讲?他几岁了?做什么的?交往多久了?快带回来让我跟你爸看看!” “他是个作家,三十岁,我们才交往不久,不必急着见面啦!”而且目前在冷战。她轻叹,将挑好的菜给菜贩。 菜贩道:“陶太太,你有没有听说,城隍庙那边有人要来拍戏耶!” 陶妈妈问:“拍什么戏?” “就那个啊,最近很红的连续剧,安客写的啦!” 陶青岑一凛,插口问:“他们什么时候要来?” “听说这两天会到,大概要拍一个月。” 她知道他会亲临拍摄现场,那他会不会来看她呢?她有些期待…… 安客的新戏开拍了,在小地方传得沸沸扬扬,安客的书迷闻风而至,城隍庙外整天挤满好奇的民众。 夏景泫戴着墨镜和棒球帽,低调地混在工作人员中。他白天和剧组工作,闲暇时写稿,晚上回旅馆将文章传上部落格。他把陶青岑寄给他的菜也带来了,放在旅馆冰箱里,不分给任何人吃。 他请人帮忙确认了编辑给的地址,是一处三合院,住一户姓陶的人家。他不敢登门,请剧组注意若有姓陶的小姐找来,立刻通知他。 但他始终盼不到她来。围观人群中,他从未发她的身影,他怀疑她还在生气,或者她来了,不愿让他发现。 过了几天,他等不下去了,他要想办法,让她主动来找他—— 戏开拍后,陶青岑其实曾到过城隍庙一趟,但大部分的戏都在室内,不开放参观,她没见到夏景泫,也就放弃了。 编辑将他的新书寄给她,她第一次要画整本漫画,得把书读熟、构思场景画面,这一来忙翻了,也无暇出门。 而他的部落格持续更新,她每天上部落格追连载,作家、管家与鬼魂的三角恋情引来广大回响,连载还未结束,读者已经在请求出版社务必出版这个故事。 然后部落格上出现了不寻常的宣示:安客生病了,无法写稿。他昭告病因,让人傻眼,他生的是——相思病。 “美丽的缪思来到我身边又翩然离去,她带走了我所有的灵感,她若不回到我身边,今天就是我写作生涯的末日了。” 陶青岑错愕。要是真因为她离开他就没灵感,他几天前就写不下去了,这分明是借口,看到最后一句话,她噗地爆笑。 “而且我把她做给我的菜都吃完了,我今天起要饿肚子了……” 吃不到她的菜就不写,有没有这么赖皮啊?她对着计算机屏幕直笑,其实很清楚,他在求和,他想见她,大作家怕惹她不高兴,不敢直接找她,于是公器私用,在人来人往的部落格对她喊话。 能不去吗?唉。 第九章 隔天,陶青岑骑脚踏车到城隍庙,庙外照样聚焦许多民众。今天的戏在主殿,工作人员举着“请安静”的海报提醒大家,大家都很配合,静静看男女主角对戏。工作人员之中有几个长发男子,但都不是夏景泫。 她走到庙后,庙后有个小花园,一男一女在花园的凉亭里,她眼一亮。男人正是夏景泫,女人穿着戏服,年轻美丽的脸有点苍白。 “你就这样靠柱子坐着,把冰枕压在脑后,调了温水的运动饮料放在你手边,多喝一点,休息半小时,要是中暑症状没有好一点,就上医院。”夏景泫嘱咐完,要回庙里,却被女演员拉住。 “夏先生,我早上看过你的部落格,原来你有女朋友了……你们分手了吗?” “没有。” “夏先生,我是你的书迷,我好喜欢你,这次能演你的戏我好高兴……” 他比了个停止的手势。“感谢你的厚爱,我了解,我得进去了,导演答应有几幕让我掌稿,我不想错过机会。” 女演员一脸楚楚可怜。“你不和女朋友分手也没关系,我不在乎没有名分……” “我也不在乎你在不在乎名分。如果我感情太丰富,我只会用在我女友身上,没兴趣给第三人分享。你大概是热昏头了,才会说这种话,我不会把它放在心上,你也忘了吧。我进去了,你好好休息。”夏景泫和颜悦色,其实心里冒火。这女人是怎么回事,直接就说要做小,这么理所当然? 他转身,就见几步外站着他朝思暮想的陶青岑。糟糕,她都看见了?他快步过去。 “青青,你来多久了?” “刚到几分钟。”陶青岑望着女演员。“我早就想过,安客一定有很多女粉丝,不过,原来真的会有书迷狂热到对作家告白。”迷他迷到甘愿没有名分,如此深情让她难以理解。 不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夏景泫立刻握住她手,以免她气跑了。“偶尔是会碰到这种太热情的粉丝,那你应该听到我拒绝她了,我拒绝得很明确。” “可是她的表情好像没有死心。” “那没办法,我不能管她要怎么想,至少我尽力了。” “但你不够凶,留给她想象空间。”她存心闹他。 “那不然要怎样?你没说错,安客有很多女粉丝,比刚才那个更疯狂的多得是,我只能礼貌地婉拒对方,难道要我像疯狗一样乱吠乱咬,把对方吓走?”他焦躁得想扯头发,好不容易盼到她来,却给她撞见这种场面。 陶青岑极力忍笑。天哪,为了解释,他还自喻为疯狗,真的急坏了。她低头,故意不讲话。 “我没办法发神经地对爱慕者咆哮,如果我拒绝得不够清楚,我会改进,但我没办法控制谁要被安客,没办法控制她们要对我说什么话……就像我也无法控制这么喜欢你,这么怕你生气……”她的脸好热,这么肉麻的话,一辈子没想过会说出口,为了她,他说了,还不行吗?还不原谅他吗?他沮丧,紧紧握住她手不放。 她抬头看他,因为被他耍得团团转,她才想以牙还牙。看到他对女演员讲话的冷淡表情,他永远一脸酷相,只会为她失去冷静,他的态度标志她在他心中的地位,她其实已释怀,心里只剩最后一个疙瘩。 “你让我得冠军,是为了弥补我吗?”她如此看重的比赛若被当成讨欢心的礼物,她宁可不要。 “不,每个参赛作品都很用心,但你表现的手法最贴近我的书,我觉得你应该得名。”他不好意思地承认。“其实我从头到尾都在幻想把你刷掉,这样你就不会得到和安客网页的机会,我也不必承认我是安客,但你也知道我很挑剔,只有你能准确传达我书里的意念,其它人的我看不上眼,最后还是选了你……” 他微笑了,娇小身躯偎入他怀里,抱住他的腰,软声道:“好啦,我不生气了。” 夏景泫抱紧她,喃喃地道:“对不起……”他的不安已到极限,打算今天要是见不到她,他就杀到陶家找她,后果也不管了。 “好啦,没事了。”陶青岑退开,打量他。“我寄给你的菜很多耶,全都吃完了?” “其实还没吃完,但我想你只要听到我饿了,应该就会出现了。” “还说你生相思病。”竟然理直气壮地公告世人,她都替他不好意思。 “是真的,又不是说谎。”见不到她,他这几天毫无生气,像生病一样。听庙里传来声音,他道:“进来看我们拍戏吧!”他牵起她的手,一起进庙里。 主殿的戏还在继续,他们在殿角喁喁细语。他问她为什么都不来找他? “我来过,可是你们都在庙里,外面人好多,我没看到你,而且出版社把你的新书寄给我了,我想趁早动笔画,就没再来了。那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 “我怕你还在生气。” “我以为你天不怕地不怕。” “我怕惹你不高兴,你陷害我再胖三公斤。” 她笑出来。“明明是你自己贪吃,还怪我?” 然后,他把剧本给她看,她第一次看人拍戏,样样新鲜,有许多问题,他一一回答。没多久,主殿的戏结束,场景转移到内殿,轮到夏景泫上场。听他要执导一场戏,她好惊讶。 “你想当导演?” “没,只是想尝试一下,写作和影像的表现手法不同,有个体验,也许可以在写作的时候提供不同的切入角度。” 他带她到拍戏的房间,向工作人员介绍她是他女友,为她安排一个位子,可以看见整场戏。 陶青岑看夏景泫先和演员沟通,陈述他的想法,姿态温和而自信,演员露出心悦诚服的表情。她安静坐着,周遭有窃窃私语,有些欣羡的眼光投向她。 成为安客的女友,她知道会有很多女人羡慕她,她从安客这名字一出现就迷上他,如今她在离他这么近的地方,目睹他对创作的热情,看他向理想迈进,作为书迷,还有什么比这更幸运? 短短几分钟的戏,夏景泫重拍了几次,总算满意,他将主导权交还给导演,走向陶青岑,见她兀自怔怔看着他,一脸梦幻神采,他开玩笑道:“怎么,被我导戏的帅劲迷晕了吗?” 她将想法对他说了,他微笑。“对我来说,我才是幸运的作家,遇上你这个珍贵的知音。”他在她耳边低语:“我爱你,你是我不可思议的情人。” 他真挚的语气令她浑身发热。他们互相吸引,沉醉于爱情里,而爱情里揉合了更深的共鸣,他们在家里互相肯定,彼此都是独一无二的美好。 夏景泫向剧组请假,和陶青岑离开城隍庙,手牵手在小镇上闲逛,这是他们第一次正式约会。镇太小,没什么有趣的店,他们决定看二轮片,买了零食溜进电影院。 这时间电影院没什么人,空位很多。他们挑了后排位置,刚坐下,夏景泫就搂住陶青岑肩头,将她拉在怀里,他温热的呼吸落在她发上和耳际。 “我喜欢电影院,很适合做那种事。”他歪着头,笑容懒洋洋。 “哪种事?”他在黑暗里闪烁的眼睛害她心跳加快。 “动手动脚——”忽然,嘴里被她塞进一大片甜不辣。 “我进电影院才不是为了那种事,我是想看电影!”她严正警告他。“不可以乱来。” “唉,我们都是成年人了,约会还这么纯情……” 他嘴里抱怨,但手脚很安分,陶青岑这才安心。他身上烟味比以前淡得多了,他的身体放松地挨着她,修长强健的手臂环绕她,温存亲密。两个人在黑暗里默默依靠的感觉,很爱情。 电影开始播放,她和他谈起电影里她喜欢的演员和配乐。 其实一切都让夏景泫不满意,可乐太甜,甜不辣太咸,电影院太老旧,座椅有点硬,声光效果很差,走道底端有盏灯闪呀闪的很碍眼,可是听她好认真地解说,一切不舒服他都无所谓,就算她只是背九九表,他也觉得有如天籁。情人就在身畔,做什么都有甜甜爱意。 连看两片太长,最后两个人都睡着了,醒来已是傍晚,他们走出电影院。 陶青岑道:“要不要来我家吃晚餐?我家里只有爸妈在。” 听到要见她父母,夏景泫有点踌躇。“我没带什么正式的衣服来……” “人来就够了。不过我妈煮的菜比较油腻,你吃不惯就不要勉强。”见他点头同意,她道:“那我打电话回去说一声。” 夏景泫回旅馆洗澡,换上比较正式的衬衫,搭黑色牛仔裤,将长发规矩地绑起,确认仪容合宜才出门,又买了一篮高级水果,和陶青岑前往她家。 “我爸有点严肃,我妈比较多话,有时候讲话很直接。他们有看你的戏,我告诉他们我要带安客回家,他们都好兴奋。我妈还问你私下人怎么样,对我好不好。” “你怎么说?” “照实说啊,说你很帅,很有才华,对我温柔体贴——” “你说谎。”他哪有那么完美? “哪有,都是我发自内心的感受啊!”陶青岑笑了,看他频频摸衣领、摸发鬓,检查身上有没有哪里乱了。“你很紧张吗?” “没有。”他嘴硬,其实很担心给她父母留下不好印象。 “他们很好相处的,只是吃饭而已,放轻松点。” 到达陶家时,天色几乎全暗了。两人走进三合院,陶氏夫妻已等在大门口。 “伯父、伯母,晚安。”夏景泫刚礼貌地颔首,突然黑暗处有不明物体跳出来,扑到他腿上,他感到小腿剧痛。 “阿肯!”陶家三人同声惊呼。 夏景泫迅速后退,看见攻击他的是只大公鸡,公鸡在他腿上啄了一口,咯咯叫着跳开。 陶妈妈连忙赶开公鸡,对夏景泫道歉。“不好意思,这是我们家养的鸡,它平常很乖,对陌生人比较凶一点,有没有咬伤你?” “我没事。”其实夏景泫被啄得很痛,要不是牛仔裤质料坚韧,他腿上肯定多个洞。他维持风度,还赞美:“这只鸡会认人,真是聪明。”聪明个鬼!他狠狠瞪鸡,很想一脚把它踏扁。 咯咯咯!大公鸡发出示威叫声,又想扑过来啄他。 陶氏夫妻赶紧掩护客人进屋,到餐桌旁坐下。 “不好意思,因为太晚了,来不及去市场,只能请你吃家常菜。”陶妈妈帮他装饭。 “是我不好意思,临时说要来,太麻烦你们了。” 不过看见满桌的菜,夏景泫暗抽口气。每道菜都是满满的油光,梅干扣肉都是油,烧蹄膀都是油,炒青菜也都是油,连排骨笋汤也油光闪闪……陶妈妈煮菜都不加水吗? 陶妈妈道:“夏先生,我女儿当你的管家,她做得怎么样?” “她很会打扫,很会做菜,我被他养胖了三公斤,还是只想吃她做的菜。” “那她怎么会工作不顺,请假跑回来?” “我们吵架了。”夏景泫坦言。“我想让她有时间缓和情绪,才没有马上追来。” 陶妈妈摇头。“那一定是妹妹不好。她有时候很顽固,怎么讲都不听。” “我哪有?”陶青岑抗议。 “青青没有不好,都是我的问题。”夏景泫道:“当时我前女友来找我,我和她有事业上的往来,没对青青说清楚,害她误会了,是我处理不当。” 这么敏感的话题也坦言不讳,陶妈妈更欣赏他了。“那你喜欢我家妹妹哪一点?她是很爱看你的书,但是不聪明,你这么有才华,怎么会喜欢她?” “妈,你干么一直吐我槽?”陶青岑二度抗议。 “我哪里说错啦?” 夏景泫微笑。“青青的确不是反应很快,但她个性好。才华可以培养,天生的个性勉强不来,她善良又体贴,是难得的好女孩,我非常喜欢她。” 一番话说得陶青岑脸红,陶妈妈心花怒放,暗赞这男人有眼光,陶爸爸都没开口,但嘴边勾着微笑,也很满意。 陶妈妈开始挟菜给客人。“来来来,多吃点,这豆腐炒蚵仔很滋补,男人要多吃点。” 对男人很好?夏景泫不明其意。“这道菜青青也常做给我吃。” “是吗?来,这红蟳米糕,红蟳我早上买的,很新鲜,对男人也很补。” “喔……”他懂了。“海鲜是很不错。”他斜睨老是煮海鲜给他吃的陶青岑,她脸更红,心虚地扒饭粒。 陶妈妈热情地劝客人用餐,拿公筷挟菜堆满夏景泫的碗,陶青岑道:“妈,他食量不大,你别挟那么多菜,让他慢慢吃啦!” “食量要培养啊!夏先生,你太瘦了,要多吃点,别客气。” “谢谢伯母,我尽量……”看满碗油亮的菜,夏景泫感觉反胃,但为了给陶妈妈好印象,他动筷,拚了! 一顿油腻的晚餐吃下来,夏景泫胃痛了。 饭后,陶家父母看他的连续剧,他忍住痛,陪他们看,好不容易戏看完已经十点,陶家父母留他住下,陶青岑带他到客房。 一进客房,陶青岑就倒了杯热水,连胃药一起给他。“你脸都发白了。吃不下就不要勉强啊!” “幸好你煮菜没得她的‘真传’。”夏景泫有气没力地倒在床上。 “我妈认为菜不油就不好吃,我家人都吃习惯了。”她微笑道:“谢谢。” “谢什么?” “谢谢你为了我这么勉强自己。” “我这么努力,有没有奖励?” 她笑了。“有,明天我爸妈出门,我再煮一顿你喜欢吃的菜,你还有精神吗?我画好几页漫画了,想和你讨论,我去把原稿拿来。”她转身要走,被他拉回。 “慢着。我想先和你讨论一样东西:海鲜。”他慢条斯理道:“你天天拿海鲜喂我,是在期待什么吗?” 陶青岑脸蛋爆红,傻笑。“不是那样,因为你曾经被热咖啡泼到,我怕有后遗症,海鲜……补那方面嘛,我就想多煮点给你吃,多少补救一下……” “难怪我老是觉得燥热,整天‘上火’,原来是你煮的菜惹祸。”他装一副热情饥渴的眼神看她。“那你要不要验收?” “你、你别乱来……”她吓得倒退,挣脱他,一溜烟逃出房去。 夏景泫大笑,才吞了胃药,熟悉的咯咯声响起,他抬头,看见公鸡阿肯出现在房门口。刚才陶妈妈告诫过它,新来的陌生人是客人,也不知它听进去多少。 “咯咯!”大公鸡逼近床边,没再啄他,但态度还是很不友善。 夏景泫冷睇它。“你听说过鸡排吗?” “咯!”不高兴的叫声。 “喔,你知道啊?”他悠悠道:“在我看来,你不过就是会走路的鸡排,越俎代庖你听说过没有?谅你区区一只鸡也没听说过,套用在你的情况就是,你是鸡,不是看门狗,狗才需要紧盯陌生人的动静,你看你抢了狗的任务,那只黄狗整晚缩在电视机下面睡觉,它有多无聊……” 陶青岑回客房时,看到的就是夏景泫对公鸡念念有词。她稀奇道:“你在干么?”大公鸡咯咯叫几声,经过她脚边走出房去。 “教育它,你们干么给鸡取名字?” “阿肯不是普通的鸡,它很聪明,我们把它当家里的一份子。”她将漫画稿给他。“你先看,我们来讨论。” 他接过稿子,只看了一页,眼光便忍不住飘向她。她忙着点蚊香,放在房门口,然后挂起蚊帐。她无声而迅速地忙碌着,像优美的哑剧。她忙完了,过去将窗户再推开一些,夜风入窗,送来她身上清爽香气,她细致的发丝在耳后扬起,在风里飞扬。他觉得醉了,从感官以至心灵,醉在静谧的美丽里…… 陶青岑忙完了,回头见床上男人怔怔看着她。“怎么了?” “你身上有很特别的香味。” 她嗅一下肩头。“喔,是香茅。我家院子里有种,我哥拿来做香皂,喜欢的话,让你带几块回去。”她在床边坐下。“稿子看了吗——啊!”被他拦腰一抱,两人一起倒在床上。 她瞪大眼。“你做什么?” “没什么,只是想抱抱你。”他哑声道:“你真美。” 她脸红,呐呐道:“哪有,我很普通……对了,你怎么会喊我青青?” “你不喜欢吗?” “我喜欢啊,只是纳闷你很自然就这样喊了。”她微笑,感觉他手掌抚上她脸颊,手指穿入她发丝,她慵懒地感受被宠爱。 “你也喊我景泫,但之前都叫我夏先生。” “因为白小姐都这样叫你,我觉得我也可以。”她嘴微嘟。 他低低笑了。“我喜欢你这表情,难得霸道的样子……” “嗳,不是要谈稿子吗?” “明天吧,今晚别谈那些,我们来聊我们,我觉得我还不够了解你。” “可是我满了解你的,你的工作,你的私生活——喔,我有买你的书,你可以帮我签名吗?” “我就在你身边了,还要什么签名?” “我一直好想要安客的签名,可是你签名书每次只发几本,还要寄明信片抽奖才有,我都抽不到。” “好吧,你要我签我就签,每一本都签。” “真的吗?”她惊喜,眼眸闪闪发亮,他却有点不高兴。 “喂,跟你谈恋爱的人叫做夏景泫,安客只是我的一部分,你别忘了。” “我知道啦……”她笑了,与他眼觑着眼。 绳滑掉了,浅灰色蚊帐披覆下来,如朦胧温柔的爱情将他们包围,他们藏在爱里细语,终于都倦了,沉沉入睡,一同到梦里去。 深浓夜幕里,星星一颗颗温柔闪耀,将爱情,慢慢酿成秋天的蜜!! 后记 佟蜜 虽然书里主角是灵异小说作家,但其实最早的灵感来源是电影界,一位常拍艺术片的导演批评市场,认为大家都支持不入流的商业片。 那位导演所谓有深度的大作,我非常惭愧地承认:我看不懂,什么意境也感受不到,商业片固然有许多鸡肋,但有看没有懂的艺术片,对我而言也是鸡肋。 创作其实是很私人的,是个人满足,可一旦将其公诸于世,有观看者参与其中,难免受到评断,尤其观看者来自各个社会层面,能引起大多数人的共鸣,是很了不起的。如果创作过程中讲究某某意象,某某表现手法,得有某些知识才能解读其中奥秒,也不能苛责观看者不捧场,毕竟不是人人都懂那些。自恃懂得深奥理论,创作出来的作品“当然”非常高秒而瞧不起其它人,那只是在展现优越感罢了。 书里设定男主角为灵异小说作家,其实抒发的是自己这些年写言情小说的感想,诸多感慨大都藉由男主角说出来了,书中一些说法并非针对任何人,纯粹是自己的想法,书中的文坛也是自己的胡乱想象。 写作这几年,不时听到有人瞧不起言情小说的言论,倘若那是对文笔、用字、意境的分析批评,那么我无话可说。平心而论,一个作者要每年不断出书,能做到维持水平就不错了,当然也有作家出书快,每本都令人欢喜赞叹,我也很佩服,只有哀怨自己是脑汁比较贫瘠的那一类。 至于有些瞧不起言情小说是因为它歌颂爱情,这就值得深思了。中国人写文章的理想是“文以载道”,要传递圣贤思想,但苦读几十年,可能终身榜上无名,于是文章里普遍存有的感叹就是“怀才不遇”。至于终于考取功名的少数幸运儿,皇帝可能因为他犯了某个小错,便砍了那个充满智慧的脑袋。即使如此,大家还是前仆后继,委实可敬。 到了现代,我们仍被教育要投身更伟大的理想,要我们功课好、读资优班、赚大钱,但千百年来代代上演男女情爱,始终是旁枝末节。我们被教育要怀抱远大志向,要当个伟人,再不然也要当个有钱人,可是不教我们怎样好好当个人,何谓正常男女交往,何谓基本礼貌,不教我们市井小民如何去抚摸一些简单道理,品味一些唾手可得的、人生的简单温暖。 唉……瞧我在这里,为言情小说如此感慨,好像也落入某种文以载道的窠臼,其实大部分读者拿起书,只是想看个爱情故事,打发时间,我在这里慷慨激昂,大概有人会埋怨地想“不过是小说而已,看看就好啦”。 但我还是有些话想说,就像男主角在书里说的,我创作,因为有些声音,想要呐喊,想被听见。言情小说,做为一个作者和读者几乎都为女性的文类,一个老是被瞧不起的文类,我很想为它说点什么、树立点什么,而我能做的大概就是当一粒沙,在底下衬托,等待更灿烂的光芒出现。 在此节录一段余秋雨先生于《山居笔记》中(天涯故事)的段落—— 女性文明和家园文明的最终魅力,在于寻常的人情物理,在于自然形态的人道民主。本来,这是一切文明的基础部位,不值得大惊小怪,但在中国,过于漫长的历史,过于发达的智谋,过于铺张的激情,过于讲究的排场,使寻常和自然反而变得稀有……失落了寻常和自然形态,人胶就长久地为种种反常的激动设想、模拟着。怎么成为圣贤?如何做英豪?大忠大奸怎样划分?丰功伟绩如何创建?什么叫气贯长虹?什么叫名垂青史?什么叫中流砥柱?……这些堂皇而激烈的命题,竟然普及于社会、渗透于历史,而事实上这些命题出现的概率究竟有多大,而且又有多少真实性呢。与之相反,有关一个普通人的存在状态,有关日常重演的种种对象,有关人类周围的动物和植物,有关世俗风习、人间情怀,虽然天天遇到、人人遇到、处处遇到,却一直被中国主流文化搁弃着、冷落着……事实上并没有几个人做得了圣贤和英豪,那就只能凭借争斗来决定胜负,争斗一旦开始,非此即彼,你死我活,更不会有寻常形态的存身之地了,结果,九州岛大地时时成为一块广阔无比的铁板烧,负载着一个个火烫的话题嗤嗤地冒着热气,失去了可触可摸的正常温度。 我想我们还不至于烧焦的地步,只是,滋润的甘霖如昙花一现,还不是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