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攻休想洗白》 第1章 逃出生天 “啊……哈……”银霄艰难地跪趴在地上,沉重的鼻息偶尔带出一丝血腥味,兆示着他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若是再拖着伤势赶路,怕是会有一尸两命的危险。 三个月的身孕,可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这里是西北大漠,四处荒无人烟,只有偶尔流蹿的马匪会突然跑出来凌虐濒死的旅人,为无情的沙漠增添一抹暴虐的色彩。很少有人会在一年中的夏、秋两季途经此地,无非是忌惮天灾与*。最终导致这片地区成为大多数人刻意遗忘的死亡之地。 银霄已经好几天没有喝到过一滴水,体内真元又被胎儿持续蚕食,生命业已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在这种严峻的情势下,要找到安全的地方谈何容易? 何况姓陆的若是发现他不见了,必定发动摩国全体信众缉拿他。在同一个地方多停留一刻,便多一分危险。 必须赶紧离开此地…… 阳光过于炙烈,将沙子烤得如同烙铁。只是休息了这么一小会儿,他的手臂便被烫伤了,提起来的时候火辣辣的疼。左手断腕之处的伤口发脓溃''烂,已经不会再流血了,此刻却滋生出恼人的瘙''痒,像是被万千虫蚁噬咬着骨髓。 他不敢拆开缠绕伤口的破布,害怕看到那惨不忍睹的画面。更何况眼下并没有条件让他疗伤,倒不如视而不见。 失去左手时的剧痛,以及身体残缺的事实,仿佛已经抛到脑后。实际上却是拒绝回想,而开始自欺欺人罢了。 那人特意用玄铁打造的手镣,连龙魂也摧之不得。银霄为了逃离地宫,不得不壮士断腕…… 一只手的代价,如何比得上全副身心?现在想想,他也依然觉得划算得紧。 沙漠里的风沙极大,会最大程度加速人体水分的流失,时间往往成为扼杀生命的终极魔鬼。在得到短暂的休息之后,银霄缓慢地站了起来。破烂得看不出原样的衣服为他提供的保护非常有限,原本沷墨似的乌发也变得焦黄枯萎,估计很难有人还能认出他来。 ——昔日的道界魁首何等的惊才绝艳!如今不过短短五年,他已成了这般模样,如何不叫人感叹唏嘘? 道一句:人心思变,原来用不了一百年。 “陆演,时至今日……你连我的真名都还不知道啊……哈哈哈,咳……” 明明难受得几欲晕死,他还是忍不住对那人发出悲凉的讥讽。可惜笑了没两声便撕心裂肺地咳嗽起来,以至于再次摔倒在沙地里。 日头逐渐下沉,向地平线靠拢。恍惚间,阳光似乎充''满了奇异的色彩,带着如同母亲一般的温柔呼唤,前来引导他离开这个残酷的人世…… 好想回家啊! 家里有严厉的父亲,偏心孩子的小爹爹,还有总是笑呵呵的太师父……每一个人的形象,都清晰地刻画在心上。那是陪伴了他整整六百年的家人,当初为何会为了一个凡人而离开他们呢? 想不通,真是想不通。 太累了,睡一会儿吧!只是一小会儿,很短很短…… 传说在沙漠中渴死的旅人会在临死前看到绿洲,就如同雪地里冻死的人临死前会感觉到温暖一样。其实这只是生命终结时所产生的回光返照。银霄知道自己现在的情况便是如此。 风呜呜地吹着,不需片刻便能让沙砾将这条残败的生命彻底掩埋。 生于雷泽,死于沙海。这世上不会再有比他更悲哀的龙了…… 叮铃铃!叮铃铃! 茫然之间,耳边突然响起了铃声。那种清脆而短促的声音,应该来自于驼铃。他当年下嫁摩国圣子,对方便是以骆驼队前往太古铜门迎亲。那时的风光,仍然记忆犹新。 而他在生命即将走到尽头的时候又再次听到这个声音,未免太过于讽刺。是陆演的手下要来杀他了吗?最后还是逃不掉这种难看的结局啊! 银霄疲惫地闭上眼睛,嘴角勾起一丝冷笑。 然而预料中的喝骂和疼痛迟迟没有降临到自己身上。他有些纳闷地皱了皱眉,用尽全身力气张开眼睛,想看看这些人又玩什么把戏。然而入眼的却是一张苍老而丑陋的脸——那是一个全然陌生的男人,而且看上去像个汉人。 “喂!喂,你还活着吧?”奇怪的是此人的汉话说得一点也不标准,不过好歹能够听懂。 银霄愣了半晌,才挣扎着开口:“水……有没有水?” “有!” 男人连忙应了一声,转身从骆驼背上的坐凳下方取出水囊,然后递给他。想了想又蹲下''身将他扶起来靠在自己臂弯间,拔开塞子亲自喂他喝。 一开始进行得很困难,他根本连吞咽都做不到,只能将水含在嘴里。努力了几次之后才渐渐顺畅起来,就着陌生人的手小口小口地喝,舍不得浪费哪怕一滴。 银霄从来没有哪一刻像现在这样珍惜“水”这种东西,喉咙被滋润的刹那他几乎想要落泪。尽管这水的味道又咸又涩,此时却显得弥足珍贵。希望之光再次笼罩在他身上,他知道自己活过来了。 直到很多年后,他依然忘不了这一日的驼铃声。曾经将他推入黑暗泥沼的声音,最后却成了救他于危难的仙音。命运的转折,往往就是这么奇妙。 ——从今以后,这世上再也没有“弑神机”这个人。 死亡之后,迎来的便是浴火重生。 生命,情爱,因果……再不能牵绊吾身。 =======================月余后======================= 庭院里的丹桂开花了。朱砂一般的颜色,残阳一样的艳丽。整座院子都充斥着淡淡的香味,如同无形的丝线将漫天的秋意串联在一起,烘托出午后的美好光景。 一名黑发青年侧躺在树下的摇椅里,身上盖着成色上佳的鹿皮毯子,睡得正香。 单看他的相貌顶多算是中上水平,然这容颜之间竟蕴藏着道不尽的独特气质。似温水,似浮冰。若即若离,虚无缥缈。 当你看着他的时候,总以为他在笑。而当他看着你的时候,方知你在他眼里仅仅如同一件死物。无心,无情,无欲,无求……天下万物,抵不过他一记媚眼摄人。 桂花落了,铺得这人满头满脸。花落眉间,粉饰这郁郁寡欢的疏离缱绻。 花是好花,人是美人。可惜少了几分生气,凭白滋生一股冷意,叫人难以接近。若是换了旁人,这时候早该退避三舍了。但是黎欣却心甘情愿地走过去叫醒那人,丝毫不担心对方醒来之后冲他发脾气。 “银霄,该起来喝药了。” “……嗯?”斜飞入鬓的淡眉一点点拧成一团,沉睡之人慢慢睁开双眼,用清冽的翦瞳看着近在咫尺的救命恩人,眼神不带半分感情。 银霄就这么睁着眼睛躺着,似乎还没从睡梦中彻底清醒。过了好一阵儿,才懒洋洋地开口,问:“堕''胎药还是保胎药?” “自然是安胎药。”黎欣半蹲在椅子边,认真地说道。 这人听闻之后,便重新闭上眼睛,抱着肚子翻身背对他。扔下两个字:“不喝。” 第2章 如影随行 “大夫说,你这身子亏损得厉害,又是逆天孕子,若是强行落胎的话……恐怕两个都保不住。” 黎欣从来不是老好人,但在面对银霄之时总会不自觉地放软语气。一来是因为对方怀着身子,又曾经历过那么可怕的事,勾起了他的同情之心。二来则是源于他这个人本身没什么志气,年近半百仍然孤苦零丁,因此对婴儿、孕妇什么的难免生出怜爱之心。 他知道银霄不想要肚子里的孩子——也许这和它的另一位父亲有关。说实话,他作为外人,本没有置喙的立场。 可是…… “你好不容易才活下来,这么快又要作死?”救命之恩总要还吧! 银霄听出他的言外之意,觉得这男人真有点小家子气。这年头还有人携恩图报,不比守株待兔来得容易吧?他凭什么认为他会报答他? 雪''白的袖子唰地一下扫开身上所有的落花。银霄单手撑着椅背站起来,及臀的黑发披散在肩头,不加修饰反而别有一番风''情。只见他冲着救命恩人翻了个白眼,转身就往屋里走。 黎欣觉得他这股邪火发得没有来头,转而又想到大概孕夫都是这样喜怒无常,也就释然了。眼看那人就要推门进屋,赶忙喊道:“哎!你手上的伤……” “不劳费心,”银霄驻足回头,冷眉冷眼地瞅了他一眼,视线移到院中唯一的丹桂树上,又道,“我讨厌红色——把这树砍了吧。” “……”这棵丹桂可是从琼林院移植过来的,价值比整座别院还高!哪能说砍就砍? 黎欣生怕他死咬着丹桂树不放,于是不再招惹他,自顾自去了小厨房,准备把安胎药热一热再给他端过去。孕夫嘛,多牵就一下也就是了。他不信银霄真是不懂得惜命的人。 这儿是绘方城,离北漠已有千里之遥。曾经风沙肆虐的日子恍若隔世,明明应该刻骨铭心,却又仿佛遗失在了记忆深处…… 银霄站在房门前,看着黎大叔去了厨房,一时有些出神。 自他嫁予陆演,太古铜门便被小爹爹彻底封闭,由此斩断天域与凡间的传送通道。不仅是他,连带当初和他一同落入异时空的另外四名修者也被永远困在了这里。若说他们五个人有缘,恐怕也只能是孽缘吧? 司马御风娶了药王之子,如今应已家庭美满。厉鸣蝉嫁给乞丐酒鬼,日子肯定过得鸡飞狗跳。君怀眦做了司乐坊的上门女婿,要是让他哥知道了一准儿闹得天翻地覆!蝶秋灵嫁与郢国将军,孩子都能满地跑了吧…… 五个人,不同的命运,各有悲喜。究竟谁过得好、谁过得不好,也只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风大了,地上的桂花和落叶被卷上半空,飘离了原位。银霄内心忽然就产生了一种身似浮萍、命如飘絮的悲凉。 大漠从来没有四季之分,一年到头都只有满目沙尘。即使是深藏于罗刹海的魔皇宫,也不过是多种了几株狼毒花而已,哪有什么景致可言。实在想不透,他这五年来是如何在那方寸之地苟活至今的。 陆演一开始对他百般疼爱,两人倒也度过了一段神仙日子。可惜好景不长,自从三年前的重阳节后,陆演就性情大变,终日闭关,再不复初时的恩''爱缠''绵。到后来,那人甚至将他囚禁在地宫中,从此不见天日…… 这一切他都可以忍,因为他爱他。可他不能忍受他迎取别人! 什么叫做“男人三妻四妾是很平常的事”?两人若是真心相爱,岂能容下第三人!他陆演既然能说出这种话,当初的誓言与臭水沟里的淤泥又有何异。 至今想来,依旧是愤愤难平。银霄不能理解凡间男子对婚姻的无耻观念,陆演的所做所为令他无比心寒。所以他逃了。 “我既已决定离开他,又如何能留下这孽''种……”银霄抬起唯一健全的手,覆上小''腹,脸上的笑容染上一抹凉薄。 他真身虽是祖龙之子,体质却更偏向于小爹爹的花妖一族。草木之属,大多雌''雄共体,拥有繁育之能。况且这个世界本来也有着千奇百怪的法子,可以让男人怀胎产子。因此早前他发现自己身体有异,倒也没有过于震惊。只不过如此一来,更坚定了他离开陆演的决心。 还是中原好啊!纵使没有天域的景色那么大气磅礴,却也不失人工雕琢下的精致玲珑。果然一离开陆演,身心都舒畅了很多,看什么都觉得格外顺眼。 银霄捂着嘴打了个吹欠,暗道这习习秋风果真催人入眠。于是转身走到榻边,甩开鞋子往上面一躺,一转眼就又睡了过去。 等到黎欣热好汤药端进来,就看见某个懒货四仰八叉地斜躺在矮榻上,身上连条毯子都没盖。走近一瞧,那张白生生的俏脸上犹自带着劫后余生似的满足与惊惶,嘴角分明抿着倔强的弧度,眉宇间却点染着哀伤。 真是一个情绪复杂的小人儿…… 大叔扭头看向桌上冒着热汽的药碗,无奈地摇了摇头。与其把人揪起来强行灌药,不如让他好生休息,凭借自身的潜力让身体慢慢修复。毕竟药石伤身,而他又实在开不出一记对症的“心药”来。 “我那口子当年也像你这般,怀胎三个月时懒得跟猪似的。”黎欣伸出手想探探他的额头,在意识到自己手上布满老茧之后默默收回了手。 下一刻,他突然站起身,神情凝重地看向窗外…… 只见那灿烂如火的丹桂树下,不知何时立了一个人影。 初见此人,邪眉冷目,高鼻薄唇,身上披了一件纯黑的鸦羽大氅,冷冷肃肃地站在那里,自成一派王者威夷!朱红的桂花落在他身上,形同泥牛入海,眨眼便被同化成深渊里的一缕污黑。 而这人自己却又生了一头血红的长发,张扬肆意,耀眼夺目,不带半点谦逊和低调。搭配着苍白的肤色,红、蓝相对的异瞳,越发显出几分诡魅之意。 黎欣脑中只剩八个字:渊渟岳峙,深不可测! 以他的武功,竟然没有第一时间察觉此人的到来。中原武林,可没有这样出色的年轻后辈……何况对方的五官看起来颇具西域特色,多半也不是出自中原门派。 两个人相互对视,中间隔着窗户,仿佛身处于不同的世界。一时间,谁也没有出声。 这时,榻上的黑发青年忽然翻了个身,喃喃道:“大猫,唔……关窗户,冷。” 黎欣不敢分散注意力去看顾某位孕夫,目光仍然锁定着树下那人。正因如此,他才没有错过对方眼神中一闪而过的欣慰。 下一瞬,这位神秘来客便当着他的面化作一团黑色雾气,被风一吹,再没有半点痕迹。 第3章 魔皇之子 慕雅追随师兄多年,从他们还在兵燹城受训的时候开始,至今已有十余载。要说这世上有谁最了解摩国圣子,估计就只有她了。 摩国向来是由魔皇主持兵政大权,圣君把持宗教势力。双方相互制衡,同时又相辅相成,从未出过差错。直到陆演出生,格局才终于改写。 ——陆演是初代魔皇与上一任圣君的私''生子。这件事早已人尽皆知。 当年初代魔皇已有家室,可惜终生未得一子,便把皇位传给了自己的养子。而那时的圣君亦是初掌大权,年龄比二代魔皇还要小上几岁。谁也没想到这两个人会搞出摩国有史以来最大的丑闻…… 陆演出生时,初代魔皇已经年近古稀。没人知道个中内''幕,总之他从出生那日起便被双亲抛弃,若非兵燹城的长老将他捡回去收养,今天可能也就没有他这个人了。 或许是因为双亲的缘故,他的武学天赋极高,可是性格却存在缺陷。慕雅年少时就经常看见师兄在集训地发狂杀人,几名长老合起手来都制不住他。直到二十岁之后,师兄的性情才逐渐稳定下来,被允许外出历练。 他们这些人,每日所做的事情就是从总坛接取任务,然后不顾一切地完成它,这就是所谓的“历练”。而陆演接手的任务,从来只有“铲除目标”这一种。他的暴戾几乎让所有师兄弟敬而远之。 慕雅是唯一一个例外的人,因为她喜欢他,愿意接近他…… 后来,她回到罗刹海等待师兄完成最后一项历练,准备在他回来那天向他表明心迹。可是等来的却是他和另外一名年轻男子。 “他是我选定的伴侣,弑神机。”陆演第一次用那么郑重的口吻向她介绍一个人。纵然她心里藏着千言万语,也再说不出半个字来。 再后来,他当上圣子,逼迫魔皇退位,把持关内关外所有势力,一手遮天……弑神机成为他的妻子,为他出谋划策,彻底肃清摩国。夫夫二人琴瑟和谐,既让人称羡,又叫人畏惧。 他们从相知到相爱,只用了短短半年。慕雅却看得出来,师兄是真心对待嫂子。那大概就是中原人口中的“只羡鸳鸯不羡仙”吧? 原本以为往后的日子便永远是这样了…… 然则天意弄人,师兄终究在一夜之间狂性大发,摄杀群臣,血洗罗刹海市!随后更是性情大变,做出诸多匪夷所思的事情,最后竟然连他的伴侣也惨遭囚禁。没有人敢去过问其中因由,就连慕雅也生怕任何形式的试探都会再次刺激师兄。 于是……弑神机被陆演囚禁了三年。整整三年! 也正是这三年,陆演像变了个人似的,缕缕做出惊人之举,其中就包括驯养孪''童。他在魔皇宫中设置欲林,将年轻美貌的男子关押在此,终日裸''身侍奉……慕雅有一次误闯此地,竟然发现里面还有未到及笄的女童! 这和历史上的昏君有什么两样? 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让师兄变成这副模样…… 一阵热风吹过,慕雅这才回过神来。胯''下的骆驼早已在台阶前跪趴下来,方便主人离开驼背。周围的护从也都在一旁排成方队,等待下一步指令。 看来她先前出神太久,差点耽误了正事。 “你们先下去吧,换下一队人马出去打探,重点排查近日来往于大漠周边的商队。如果发现与目标人物有关的线索,立刻回报!” “是!”整齐划一的声音标志着这些人全都受过严格训练。在接到指令后,他们便安静并且迅速地分散开去。 慕雅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惊觉明月早已当空,这会儿估计都到亥时了。也不知道师兄还在不在魔皇殿……如果对方回了欲林,她是决计不会过去找他的。 二十五岁,对女人来说已经错过了最美的年华。慕雅却仍然作一身少女打扮,一如当年在兵燹城受训时的穿着,火辣干练,英姿飒爽。只见她将三尺长的弯刀随意背在身后,一手提起裙摆,噔噔噔地拾级而上,两三步就到了魔皇殿门前。 两旁的侍女见她到来,连忙双手合十,弯腰行了个西域礼节。听慕雅询问圣主是否仍在殿中,其中一人便上前回答说:“大人来得巧,圣主刚刚回来。” “师兄出去过?” “这……”女孩儿自知失言,慌忙垂下头去,不敢再多说半句。 慕雅也没为难她,径直走向大殿,将身形掩没在青铜大门的阴影之中。 魔皇殿内,只有漆黑冰冷的黑耀石地板、终年不熄的圣火,还有高高在上的王座。除了这三样东西,再没有别的装饰和布置,因此显得特别空旷。 不,不单单是空旷。应该说是阴森才对…… 历代魔皇都在这里执政,而更多的时候他们会在这里接见死士、俘虏、叛徒,以及各种各样的人物。地面上总有擦不完的血渍,砖缝里永远藏匿着死人的头发。这些细节,放在白天还好,夜里就分外渗人了。以至于下面的侍女和仆从根本不敢踏进殿门。 殿内极其安静,慕雅清楚地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 王座设立于大殿正中''央,与两扇青铜门刚好相对。王座下首,一左一右各有一簇长燃不灭的圣火,分别由黄金鸮雕和白银豹子拱卫着。幽幽的紫色火焰在雕爪和豹口间跳跃闪烁,看上去颇为诡异。 现今掌握着摩国最高权柄的圣子——陆演——此刻就坐在二十四阶高台之上的王座中。 他向来喜欢黑色。外袍、中衣都用纯黑的蛟绫缝制,为了体现身份才勉为其难让匠人在上面绣了暗纹,不仔细看的话基本看不出来。除此之外,另一个更为显著的特征便是红发,那是继承于初代魔皇的血统特质,更是双亲背德乱''伦的直接罪证! “师兄?”慕雅在台阶三步开外的地方停下脚步,单膝扣地,然后重新站起。她的目光很快被对方手中托着的玉匣吸引,不禁用眼神表达出了心中的疑问。 这只玉匣成色奇好,乃是用整块冰玉雕镂而成,约摸有半尺来长,三寸余宽。正面虽然看不清楚,侧面的花纹却清晰地展现出来,那些纹饰酷似盛开的狼毒花,细节处则又有些不同。看陆演托着它的姿势,像是十分珍惜的样子。 “这是你嫂子。”他用低沉而冷冽的嗓音平述道。 慕雅心里“咯噔”一下,背上没来由出了一层冷汗。 第4章 摩国动态 陆演有一个怪癖,那就是喜欢对着死去的人和动物说话——假装它们还活着,认认真真地与之交流。为此,地宫里常年堆积着大量动物骸骨,以便满足圣主时不时冒出来的聊天欲。 慕雅从前以为这是因为师兄太寂寞了,所以才把感情寄托在那些东西上。随后渐渐发现,对方的思维跟正常人有点出入…… 比方说,他并不认为死亡等同于“离开”。更有甚者,他对“存在”的理解也很新奇。 他曾说:如果有一件东西令你无法遗忘,那它对你来说就是永远存在的,这和其他人眼中看到的没有任何关系。 所以陆演身上的疏离感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因为其他人根本不存在他的“世界”里。换言之,他将自身与真实的世界完全分离开了,使得意志只活跃于自己的精神世界。 “师兄也许真的疯了。”慕雅不只一次这样想过。 但她此时更愿意相信对方是因为思念过度才对一件死物寄予幻想。嫂子趁他闭关的时候偷跑出去,至今音信全无,很可能已经…… 罗刹海周围遍布沙瀑和天然陷阱,而且它们经常自行移动,就连摩国本土最优秀的向导也不敢轻易尝试着去穿越它。即便有人能巧妙地避开这些自然杀手,外围的干赞沙漠也会要了他的命!摩皇城之所以这么多年被外界形容为“固若金汤”,自然因素占据了很大一部分原因。 连慕雅都觉得弑神机不可能逃得掉。近一个月来的苦苦搜寻,更加落实了她心中不好的预感。 她甚至不敢去想,师兄失去嫂子会做出什么狂疯狂的举动……毕竟他深爱着那人,哪怕只是“曾经”。 “你看上去很焦虑。”陆演突然开口,打断了她的思绪。 慕雅微微皱眉,暗叹自己最近怎么有了走神这么个坏毛病。随后重新抬起头,看向王座中的男人。 初代魔皇年轻时被誉为“西域第一美男子”不是没有道理的,看看陆演就知道了。他长得非常像他的父亲。 异瞳不能遗传,但他和老魔皇一样都是异瞳。左眼如罗兰,右眼如海棠,这种现象在《赞诗》中被称为“日月同辉”。数百年来,纵观西域历史,也只能找出三位具有日月瞳的人来。他们无一不是天赋异禀、创造一时辉煌的神人。 而陆演的天赋侧重于武学,兵燹城的长老对此极为关注。 “师兄这次提前出关,不知对你的根基有无影响。”思来想去,慕雅还是决定先从这方面入手。 “并无。”陆演单手虚握成卷,撑着前额;另一只手扶着腿上的玉匣,姿态格外慵懒。 “我这次来,是有两件事想同你商量,”她说到这里顿了一下,斟酌片刻才接道,“其一,便是长老们让我告诉师兄——中原发来请贴,说是明年的顺星节排名大会要提前一个月举办,届时希望历代豪侠到场坐镇。” “离正月还有小半年,不急。” 顺星节是每年的正月初八,此时才刚刚入秋。就算提前一个月,时间也还充裕得很。况且陆演虽然是顶着“血煞豪侠”的名头,终归已有好些年没有涉足中原,去不去都随他的便,别人没有立场指摘什么。 当年他在郢都称霸角斗场,用的是汉人的身份。后来朝廷知道了他的来历,立即取消了他的封号,这是不争的事实。至此,西域教派与中原武林已经彻底划清界线。 如今,对方贸然发来邀请,谁知道是不是别有用心呢? 慕雅自己当然也有这方面的考量,她是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让师兄涉险的。因此点了点头,继续说道:“此事可以压后再议,另一件事却必须赶紧着手了。师兄想必也还记得,大长老年事已高,今年已逾两百高寿……他老人家的身体怕是熬不住了。所以二长老让我来请示你,是不是应该选举新的兵燹城主了。” “你。”幽暗的火光之下,陆演的嘴角似乎带出一丝笑容。眨眼再看,却又怎么也捕捉不到了。 慕雅蹙眉迟疑道:“师兄的意思是?” “新人不是都私下里叫你魔女么?”红发黑袍的年轻男子这下是真的笑了,而且语气难得带上调侃,“吾要让所有人知道,咱们西域女子可不是只会唱歌跳舞。” “……师兄这是折煞小妹。我哪有那么大的本事帮你统领兵燹城。” 陆演不接话,慕雅就知道他有点不高兴了。他们从小一块儿长大,她对他的脾气再清楚不过。师兄将来要接任魔皇之位,必然要首先控制兵燹城,所以他需要一个真正被他掌控的亲信去坐上那个位子。 大长老在国中声望之高,不下于初代魔皇;二长老野心极大,一心想反过来挟制圣子;其余长老又多多少少都曾是二代魔皇的拥趸……兵燹城早就不是当初那个给他们提供庇护的乐土。权力的欲''望是打破和平的契机,曾经的师徒、父子也都不知不觉间变成了仇敌。 “光凭我一个人的力量,只怕无法慑服众人。”关键时刻,慕雅还是站在师兄这边。不过她也有顾虑,毕竟事实摆在眼前。 以陆演的头脑,岂会想不到其中要害? 只听他从容言道:“吾膝下收养了一名义女,她会帮你的。” “师兄你……何时收养的女儿?”慕雅对此感到分外诧异,在这之前她从未听到风声。 陆演低头看向膝上的玉匣,手指在上面轻轻划动,神态染上几许温柔。他说:“不知不觉,吾已年近而立。换作旁人,早该儿女成群了吧……” 慕雅以为他在为嫂子的事伤心,只得强笑安慰:“师兄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如今正是如日中天的大好时候,无须伤感。再说……若是嫂子回来,何愁将来没有孩子?” “你不用来试探吾,吾心中自有决断。将你手下的人召回来,不必再找了。” “是。”慕雅不想惹他生气,于是暂时按下此事不提。她准备回去后找师父问问圣君的下落,打听清楚三年前到底发生过什么,以便从根源上解决师兄和嫂子的问题。 天时已晚,她也不便在魔皇城留宿。因此与陆演告别后,便出了大殿,独自往出城的方向走。彼时月亮已经西斜,城中退去白日的喧嚣,四周安静得出奇。慕雅看着自己的影子在脚下拉得老长,思路很奇妙地清晰起来。 她自始至终都没能看到那个匣子里装的是什么。弑神机明明逃跑了,而且丧命的可能性很大,师兄为什么会指着那只玉匣说是嫂子呢? 而且一向以阴郁闻名的圣主大人,今天的心情貌似好得有点不正常啊…… 第5章 新生救赎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且说银霄与黎欣为了孩子的事情相互周旋,一个要打,一个要保,这么一拖居然又混过去半月有余。眼看着肚子逐渐显怀,某位孕夫简直急得撞墙的心都有了。 照理说,孕夫比孕妇还要脆弱许多,随便找个地方磕一下碰一下,说不定孩子也就没了。可银霄真身乃是花妖,又身具龙族血脉,肚子里怀的还指不定是个什么玩意儿呢!龙族繁衍不易,因而一旦有孕如果强行拿掉直接就会一尸两命;花妖更不用说——有花必有果、无果不开花,简而言之就是怀上了根本别想拿掉! 偏偏结孕期间的体质全是由胎儿决定的。如今他只能期望胎儿尚未成形,并且是普通凡胎…… 也许是之前受了太多磨难,伤了身体,自从有孕之后他的精神就大不如前了。特别是最近这十来天,体内灵气几近枯竭,连断去的左手都不能重新化形。 银霄低头看向齐腕断去的左臂。他先前趁黎大叔出门在外,悄悄拆掉了包裹断口处的布条,此时裸''露出来的左手完全是由根须状的灵脉纠结而成。虽然表面上具有“手”的形状,可实际上却并不稳定,稍微碰到任何物体都会瞬间溃散,再次凝聚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按这个恢复速度,估计得好几年才能让左手完全再生。以前四肢健全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现在少了一只手才发觉做任何事情都变得异常困难。短时间内,果然还是难以习惯呐! “嗯?不对……”银霄忽然想到某事,脑海中有什么东西一晃而过。就如同平静的湖面上不期然跃出一尾小鱼,等到你从惊讶中反应过来时,它却重新潜回水中,摇着尾巴彻底消失在视线里。 秋天的风是一年四季中最为清爽的。银霄正值气恼间忽然闻到一股淡雅的花香,一抬头就看见窗外的丹桂树在院中迎风招展。明艳的红色小花缀满树冠,空气中、风中、地面上……到处都点染着绮丽的色彩。 大叔说这棵树来头不小,要是折了一片枝叶,把他卖了都赔不起。 银霄很想嘲笑他,一个行脚商人整天想着做花匠,这是什么鬼志向?不过黎大叔又说,他夫人生前就很喜欢桂花,所以他才特意种了这么一株在自家院子里。某位孕夫就只能乖乖闭嘴了。 其实他一点也不讨厌花草树木,因为自己本身就是花妖的后代。天域三大美人之一的“帝冥月”是他小爹,其真实身份便是花草之祖。父亲的龙灵魔窟长年被小爹爹的本体占据,以至于银霄一出生看到的就是满眼繁花。 不过他不喜欢红色倒是真的,因为那会让他想到陆演…… 心中才一念起那人的名字,银霄就情不自禁地皱眉。秋风扑面,冷不丁打了个哆嗦,连忙安慰自己:以后都不用再看见那个人了。 然而胸口依然像压着块石头似的,喘不过气来,甚至比之前痛得更加剧烈。 “噫,大叔的动作真慢,买个菜买到现在。”很明显的顾左右而言他,好处是确实能够分散注意力。 银霄一手掩着肚子,慢腾腾地走出厢房,来到院子里。然后像条无骨蛇似地趴倒在躺椅上,一秒钟都不愿多站。他身上只穿了一件中衣,于中原的秋天而言是有些单薄了,因此背后总是凉飕飕的,莫名感到空虚。 这间小院儿是黎大叔自己的,除了他们两个,再不会有别人有权出入。银霄私以为,大叔赚了一辈子的跑腿钱,买座宅子也不容易。勤勤恳恳的本分人,比一天到晚只知道打打杀杀的江湖中人更值得尊重。 再一想,黎欣长得也不是特别寒碜,有把子力气,脾气又好,还有自己的房子,完全可以纳个续弦嘛!要不是年龄大了点儿,他都想倒贴上去问问对方愿不愿意做他孩子的便宜爹了。 反正陆演的帽子注定是要被绿的,谁让他自己先不守夫道。 想到这儿,银霄忍不住傻笑两声。他对报复“前夫”这种事感觉非常新奇——陆演那种人,大概还没摔过大跟头吧?真想看看他倒霉的样子。 某位孕夫笑着笑着突然就笑不出来了。他抬起右手,将嘴角的弧度一点点掰直,暗暗提醒自己:陆演有毒,能躲多远是多远,别再去碰他了。 看着头顶的一树繁花,越发心烦意乱。银霄终于抬袖一扫,动用花妖天赋勾通树灵,使得火红的丹桂眨眼之间变成了只有天域才能见到的紫桂。飘飘洒洒的紫色小花远比红色来得温柔烂漫,就连香气也比原先更加轻缓温和。 银霄打个哈欠,抱着胳膊蜷成一个大虾米,在花雨中昏昏欲睡。 怀孕之后好像越来越容易疲倦,看来孩子是个大问题,必须尽早解决。需要准备的草药太多了,也许还得去一趟苗疆或者药王谷…… 不知道班弥生和司马御风他们过得如何了。要是他们家中也有小孩子,去之前还得准备伴手礼。小屁孩喜欢什么呢?大概是糖糕、玩偶之类的吧。还有洗儿钱、压岁钱,一定不能忘了,要不然肯定被药师念到耳朵疼。 以前还跟陆演商量,他们成亲后多要几个孩子,这样逢年过节的份子钱才不会入不敷出。现在好不容易有了,没想到却是这种局面…… 黎欣买完东西回来,果然看见某只懒虫又在打瞌睡。还没来得及抱怨这厮养得跟猪似的、瘦得却像个猴,就被满树紫色的小花惊掉了下巴!他辛辛苦苦栽培的丹桂难道中毒了吗?怎么会变成这种颜色!真是活见鬼。 “……”张了张嘴,终究没舍得把人揪起来,只能在心里将对方臭骂一通。黎欣无奈摇头,提着大包小包默默走向厨房。 今天买了鸡蛋、豆腐、胖头鱼,还有小米、麻油等物,专程给他补身体。银霄怀孕四个多月,是时候进补了,不然孩子长得慢,大人也容易身子发虚。 听老张头说,他家婆娘生头胎的时候每天要吃两只鸡呢!按这个食量来算,他要养到银霄平安生产,估计手头的银子远远不够。实在不行,趁这人现在还能自己走动,他再跑一趟大漠和风池那条路吧。况且冬天还要买棉衣、火炭,花销少不了,多存点钱肯定没错。 黎欣一边做事,一边盘算着今后的日子。先把半死的胖头鱼按在砧板上刮去鳞片,剖干净鱼肚里的内脏。然后舀了些水在木盆里,洗了手,顺便把处理过的鱼肉冲涮一遍。姜丝、葱段同样洗好切好,和着盐、豆酱清一起拍在鱼肉上,等它慢慢腌着。 豆腐是今早现做的,这会儿还热乎着呢。拿刀切成小方块,放在一旁备用便是。趁这点时间,赶紧把小米淘了,倒进砂锅掺点水,在小灶上煨着。 银霄最近缺乏食欲,整天跟个神仙似的不食烟火,只长肚子不长肉,看着都叫人揪心。昨儿请了个有经验的郎中过来,结果还被他撵了出去。就不能让人省点儿心么! 黎欣嘴上抱怨着,动作却干净利落,很有几分活泼欢快的意思。他很喜欢孩子。当年爱妻分娩之际遭遇仇家追杀,最后坠落山崖……他苦苦寻找了十年,依然没能找到妻儿的遗骨,只能认命。如今捡到一个揣着崽子的懒货,居然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救赎感,令他残老的生命重新获得了一缕生机。 所以他想照顾他,看他把孩子平平安安地生下来。再也不要像当年那样…… 第6章 孕夫日常 鱼头豆腐汤,清蒸鱼腩,香辣萝卜干,清炒菠菜,薏仁小米羹。简简单单的家常菜,开味健脾,益于克化,很适合孕夫食用。 事实上,银霄也确实是被香味馋醒的。 “阿嘁!”一醒来就打了个喷嚏,估计刚刚凉着了。 黎大叔一出来就对他瞪眼睛,随手扔过去一件外袍,骂道:“你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情况啊,还敢穿件单衣在外面吹凉风!还不快穿上衣服滚进来吃饭!” 银霄迷迷糊糊地坐起来,眯着眼睛望天,发了会儿呆才动作迟缓地开始穿衣服。他刚才还以为自己仍在大漠,在那间暗无天日的囚室里……原来是树冠遮住了天光,紫色又过于幽暗,令他发了一回恶梦。 单手穿衣有些困难,就看他坐在那儿扭来扭去费了半天劲也没弄好。黎欣摆好碗筷出来一看,他还在跟一件衣服做斗争,只好走过去帮忙。先套一只袖子,再套一只袖子,然后把腰侧的带子系上,就跟伺候小孩儿似的。 “再过一两个月,你这肚子准得把衣服撑开。回头我请裁缝铺的孙大娘帮你做两身儿新的——最宽松那种。” “不用。顶多再过一个月,它应该就不在了。”银霄没心没肺地笑笑,抬手摸摸凸''起来的小肚子,真心觉得这和吃撑了没什么两样。 黎欣动作一顿,而后继续帮他系好最后一条衣带,拍拍手站起来,“从没见过哪个孕夫像你这么不知好歹的,多少人终其一生都怀不上孩子。看你年纪小,成亲没多久吧?那个男人呢?” 这是他第一次询问起他的背景和过往。 银霄愣了一下,脸上的表情一点点扭曲僵''硬,最后索性撇开头摆出一副拒绝回答的架势。本来以为他会嘴硬到底,然而僵持了片刻,终于还是听他说道:“……成亲五年了。他家有权有势,那人自然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怎么会拿我当回事。” 黎欣回忆起半个月前在自家院子里看见过的红毛小子,觉得他的话还算符合实际情况。他常年行走于大漠与中原之间,也认识几个胡人。从那些人口中的描述来看,红头发应该出自于西漠贵族,和罗刹海都能搭上边。 只是奇怪银霄一个地地道道的汉人怎么会跟胡人结成伴侣,毕竟西域各部族可是出了名的排外。不过一想到最初遇见他时的情景,黎欣更怀疑他其实是某个大贵族家里的奴隶或者宠侍…… 要真是这样的话,那个人应该不会再来了吧?如果想把银霄抓回去,上次就可以动手。既然没打算把人带走,大概是放弃了。 “你这么懒,别人不要你也正常。”黎大叔笑哼了一句,伸手提着他的胳膊把人扶起来,“走走走,吃饭去!” “……又不是我想这么懒,都是肚子里这坨肉害的。”银霄不服气地拍了一下肚子,脑袋上立马挨了一个脑瓜崩。 “作死!万一真打出毛病了,你就哭去吧!” “你这么用力敲我的头,不怕先把我打出毛病啊……” “娘傻傻一个,爹傻傻一窝。” “啥意思?” “你傻了,它都不会傻。你男人傻,那你全家都傻。”黎欣搀着他进了屋,将人按在凳子上坐好,先给他盛了半碗豆腐汤。 银霄拿着筷子戳了戳碗里的豆腐块,冷笑:“你才傻全家。” “吃饭都堵不了你的嘴!”大叔提起筷子又要敲他的头,可是中途却放下手里的武器,将宽大的手掌盖在某位孕夫的头顶。半是心疼半是安慰地说道:“乖乖的,以后不许犯傻了。你这么年轻,将来有的是好日子。” 银霄忽然红了眼眶,低头闷闷地说:“我爹都没你刚才凶。” “嗯哼?” “不过我父亲可比你凶多了,他生气的时候会吃人——是真的吃。” “是是是,吃人了不起。”黎欣当他故意吹牛皮,还是这种一戳就破的牛皮,因而完全没当真。盛完饭坐下,一边给他夹菜一边漫不经心地说:“你爹是个妖怪,要不然怎么能生出你这样的小怪物。” “……”银霄闷头一想,觉得自己是有点给妖怪一族丢人了,于是不再吭声。 黎大叔的手艺很不赖,当然离银霄自己还是有些差距。当初他初遇陆演,那人比他现在还懒,吃饭要人喂、穿衣要人帮,跟个废人似的。无奈之下,他这个“好兄弟”只好学着烧菜做饭,洗衣喂马,关键是还得给他暖''床…… 现在想想,姓陆的简直不是人! “筷子跟你有仇啊,再咬就断了。”黎欣看他吃着饭也能出神,赶紧敲敲碗沿帮他把魂唤回来。又见他埋着头只喝粥不夹菜,便拿汤勺舀了半块鱼头给他搁在碟子里,旁边堆一小撮香辣萝卜干。 银霄吃了一筷子大叔自制的小菜,觉得味道不错。刚想再来一口,突然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连忙别过头一阵干呕! 黎欣赶紧起来给他倒了一杯白水,走过去递到他手上,担心道:“怎么了?先喝点水压一压。” “腥味……呕……”初次怀孕的某人扶着桌角躬着腰,一脸痛苦地摇头。刚刚还好好的,这会儿脸色一下子就变得惨白,额头上布满汗珠,把黎大叔都吓了一跳。 大多数孕夫、孕妇都是怀胎两到三个月就会有害喜的症状。银霄遇到大叔的时候都已经怀了三个多月了,之前虽然有点食欲不振,但也没有其他不良反应,因此两个人都没太在意这方面。结果倒好,怀到四个多月忽然发作起来,打了他们个措手不及。 肚子越大,身体负担就越重。银霄以前从来不知道呕吐是一件这么消耗体力的事情,特别是这种想吐又吐不出来的感觉,未免太过磨人。新仇旧恨加到一块儿,不禁对未出世的孩子更加怀恨在心,巴不得马上把它给做掉…… “呃……好痛!”谁知才泛起一丁点杀心,肚子便绞痛起来。这可真是现世报! 黎欣看他把嘴''唇都咬破了,知道他是真的疼得厉害。当下不敢耽搁,急忙把人拦腰抱起来,往隔壁厢房里送。 银霄一被他抱住,身子就僵成了石头。他长这么大,只被两个人这样抱过,一个是父亲龙灵魔尊,另一个便是陆演……现在的情形虽然符合情理,但尴尬却是不可避免。 “躺着别动,我去请郎中!”黎欣把他送回房,轻手轻脚地放到床上,随后便要出门。 “别、别去!”银霄看他火急火燎地往外跑,心里也跟着发慌。一把拽住对方的袖子死活不松手,“你不在家,万一我死了都没人知道。” 黎欣恨不得撕了他这那张乌鸦嘴,哪有人自己咒自己的?况且这种事情上如果还惯着他,等他恢复了精神还不得上房揭瓦!随即双指一点,戳了他的昏睡穴,转身施展轻功离开。 第7章 正牌亲爹 大夫来了之后,诊断的结论是:孕夫贪凉,睡觉不好好盖被子,所以凉了肚子。加上胎儿生长加速,母体养分跟不上,引起痉挛。 某个作死的孕夫本来还想问问,有没有特别强效的堕''胎药。结果被老头子一句话给打懵了。 “你怀的是双胎,比寻常孕妇还要金贵。现在最好是卧床休息,等到六个月左右的时候就要适当加强走动,否则分娩之日恐怕会有些辛苦。” 大夫显然见多了这类没轻没重的年轻人,唰唰两笔就把药方写好了。在交给黎欣的同时还不忘教训道:“老夫少妻的情况我也见过不少。你这该算是老来得子,更应该上心些。他年纪小不懂事,你还能不清楚吗?” “……是,是!以后一定看好他。”黎大叔老脸一红,硬着头皮应承道。先前他说怀孕的人是他亲戚家的孩子,奈何人家根本不信呐。 老头儿又问,孕夫怀孕前吃的是什么孕子药。这个……黎欣还真回答不上来。银霄自己也是支支吾吾解释不清,只好随便捏造了一个“百子丹”出来交差。 乱说话的后果就是让无辜的黎大叔又被骂得狗血淋头:“你给他吃百子丹!你都这么大岁数了,还想要多少孩子啊?孕夫怀两次已经是极限了,你还敢让他不停地生!” “……”这事儿您应该问那只红毛。 不光黎欣觉得自己找了个□□烦,连银霄都有点同情大叔哩——这黑锅背得也太冤枉了。所以良心发现地主动拉着老头子解释了半天,诅咒发誓说自己只是大叔的远房侄子,人家黎大叔为人正直清白,可不能随便让街坊四邻指指点点。 大夫这才将信将疑地饶过那老实巴交的汉子。黎欣心想银霄也有懂事的时候,真是老怀欣慰。下一秒就听对方说道:“我就算要找,也不能找这么个又老又丑的不是?” 于是,黎欣觉得还是有必要撕了他那张嘴——那张臭嘴! 好不容易把大夫送走,太阳都快下山了。一顿饭下来,折腾出这么多事儿,耽误了大半天时间。可叹,孔老夫子口中的“女子”与“小人”都没有孕夫难养啊! 而银霄本人则因为大夫的一席话陷入了挣扎。双胎有多难得,他是知道的。换作任何一对平常夫妇,要是妻子怀了孪生子都会欣喜若狂吧?尽管孕育的过程比独子要凶险许多,但那份惊喜和成就感却足以盖过这一切。 如果说,扼杀一个孩子是罪孽,那么同时杀死两个亲骨肉就真有点儿天理难容了…… 拿掉?还是留下?银霄的脑海中,这两种思想相互拉锯着,令他难以决断。 “有点舍不得呢……”四个多月,都已经成形了。它们或许知道阿爹不想要它们,以至于每天都战战兢兢地相拥取暖,连吸收养分都是小心翼翼的。 银霄半坐半躺地倚在床头,望着窗外发呆。右手无意识地贴在肚子上,在隆''起的部位轻轻打着圈儿。厨房里飘出草药的味道,和花香混在一起变得有些古怪。 黎大叔又在熬药了,对待这两个肉疙瘩,他一向比银霄这个亲爹还尽心。听说人到了一定岁数,就会特别喜欢小孩子,不晓得是不是真的。反正他的父亲龙灵魔尊从来没表现出这方面的倾向,毕竟三万六千岁在大妖眼里仍是壮年。 假如……假如将它们留下,后果会怎样呢? 小爹爹一贯护短,特别是对待家人,所以应该能接受它们。太师父心胸宽广,必然也能包容它们。至于父亲……他大概会杀了陆演吧?任谁一觉醒来发现自家的孩子被人欺负了,估计都不会善罢甘休。 家人那边还好说,至少怒火不会冲着他来。现在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孩子将来由谁抚养。如果父亲和阿爹想亲自接手,那就没有任何悬念了,肯定没人敢反对。太师父几百年前就已经封关,不再收徒,他也不可能让两个小娃娃去打扰他老人家清修。 ——陆演?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宁愿把孩子拿掉,他也不会把它们交给那个混蛋。 说来说去,还是很想拿掉啊…… 银霄正自踌躇间,忽然听到脚步声,回头一看是黎大叔端着熬好的汤药进来。一想到又要喝苦药,不禁愁眉苦脸地开口转移话题:“大叔,你说生过孩子的人是不是很难梅开二''度了?” 黎欣脚下一个趔趄,差点儿摔一跤!你说他一个都能当爷爷的人了,怎么就遇上这么个磨人的妖精? “放心,你这么机灵古怪,就算带着两个拖油瓶也准能找着下家!”将药碗平稳地搁在床边的凳子上,黎欣没好气地对他说道。 银霄拧眉不语,觉得“拖油瓶”这三个字安在自己儿子身上太刺耳了。陆演又没死,他也不算“寡夫”,怎么孩子还没生下来就遭人嫌弃了呢?转念一想,孩子跟了他,在外人眼里就是拖油瓶;要是跟了陆演,再怎么也是嫡长子,名声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这也太不公平了!当初怎么就稀里糊涂做了下面那一个呢? “想啥呢?快喝药,趁热!”黎欣怕他一会儿再把脸给弄拧巴了,冲药碗努嘴道。 银霄拿手背挨了一下,嫌烫。再者汤药的味道又苦又臭,普通人都很难喝得下去,何况是孕夫。他实在是不想喝这玩意儿。 “能不能做成药丸,一颗顶十碗那种。”某人一有闲功夫就开始出馊主意。 黎欣回给他一个冷笑,“药丸倒是有——只不过是十颗顶一碗。如果你一天能吃下五斤药丸,我就给你做。” “……那还是算了,估计能把人吃死。”银霄讪讪地鼓了鼓眼,转头继续观赏窗外的风景,懒得跟他鬼扯。 黎欣就觉得手痒,想揍人。要不是对方肚子里揣着崽子,他一准儿把这厮揪起来揍到哭爹喊娘。什么臭德行! “对了,你怎么弄的,我院儿里的丹桂咋变紫了?跟中毒似的。” “嗯嗯……是你自己浇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吧!树木变色也赖我?” “……”黎大叔被他拿话噎住,只能干瞪眼。所幸院中的丹桂只是变了颜色,长势未受影响,看样子并无大碍。他喜欢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吧。 好说歹说哄着他喝完药,一看天色都快入夜了。银霄今日没睡成午觉,这会儿子嚷着要休息,晚饭也想赖掉。黎欣被他整得没了脾气,干脆由着他。反正厨房里一天都没撤火,中午没吃完的小米粥一直温着,随时可以取用。 亲眼看着这人呼吸平缓地睡熟了,黎大叔才放心地出了厢房,顺手把房门掩好。走之前还不忘点燃油灯,放在离床远一点的地方,以免某人睡醒后迷迷糊糊跌下床。 秋天的夜晚最适合看星星。可惜那个懒货从来熬不到繁星初上,就滚去睡大头觉了。 黎欣笑着摇摇头,从厨房的暗格里取出一个酒坛,来到院中自斟自饮。风吹在身上,不冷不热,别提有多舒服。 然而今日却不适合观星——不知何时起,明亮的月耀已经掩去了星星的微末光芒。犹如帝王君临,无人敢与争辉。 “既然来了,不妨现身一见。”黎欣提起酒坛往空中一送,竟似要邀月对饮! 第8章 入夜造访 陆演依旧穿着一身黑衣,只是这次换成了汉人装束,火红的长发也用墨玉打造的羽冠束了起来。与半个月前的形象相比,少了一分霸气,多了两分干练。 他就那么凭空出现在房顶上,负手而立,居高临下俯视着院子的主人。苍白的脸上疏无表情,红蓝双色的眼睛空洞而平静。秋风吹拂着他的头发和衣裾,却撼不动他的身形。 这是一个极其自负的人。当然,他也有自负的本钱——黎欣在心中暗自评价道。 那么他今天是来带走银霄的吗?时隔半个月,再次无声无息地出现,是为了讨要他曾经丢弃的所有物?难道在他眼里,任何人都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么…… 这副嘴脸,着实可恶! 黎欣觉得有必要教训一下年轻人,哪怕为此付出少许代价。银霄当日的惨况历历在目,别说他如今有孕在身,就算独身一人,他也不会让此人把他带走!不懂得珍惜就不配拥有。 正当他准备提掌运气的时候,那人突然闪现到他身边,将一个油纸包轻轻放在了石桌上。动作之快,连黎欣都没有看清! 虽然桂花的香气掩盖了一部分痕迹,但他还是闻到了糕点的味道。 “这是何意?”若是来抢人,怎么还带着这种东西?麻痹敌人也不用这样吧。黎欣收回掌势,深深看了一眼相隔不到五步的红发青年。 距离越近,越能感受到来自于此人的压迫和震撼。单论相貌,西域人的五官远比中原人来得精致深刻,那种近乎于妖异的容颜让常人难以直视。除此之外,他的个子也比普通人高挑许多,轻而易举就能俯视别人,给对手造成心理压力。 明明看起来这般年轻,武功却有如此造诣。简直堪称妖孽啊…… “他爱吃。”陆演垂眸看着桌上的纸包,模棱两可地说了这么一句。声音虽然低沉,但并不显得生硬。 黎欣惊疑不定地望着他,揣测着那句话的含义。半晌,才恍然大悟,神情古怪地瞄向油纸包,问道:“你是特意来看他的?” 陆演不说话,表示默认。 黎大叔想着某位孕夫此时正在厢房里躺着呢,眼前这位貌似就是孩子他爹啊!这样一琢磨,顿时来劲了。伸手指了指桌子对面的另一张石凳,招呼道:“坐下说。” 心比天高的摩国圣子瞥了老汉一眼,居然真的依言落坐,乖得不像话。这要是让罗刹海的臣民看见,估计得抠眼珠子! 西域盛行果酒,例如葡萄酒、凤梨酒、莓子酒,酿造过程中加入西域特有的香辛料,酒味独特、醇香,为天下人所称道。而中原的酒,则以清、冽为主,初时不显山不露水,特点是后劲十足,令人回味无穷。 陆演身为胡人,年少时却经常行走于中原各地。他亦是好酒之人,最爱这杯中之物。曾经轻狂不自制,以酒解渴,以酒暖身,以酒壮怀……有多少人在他刀下毙命,就有多少美酒进了他的肚子。 直到与银霄相恋,那人对他总是诸多管束,逼迫他戒了酒瘾,潜藏锋芒,安安生生地回到大漠立住脚跟。而他所做的一切努力,也不过是想许对方一世安稳…… “这酒叫什么?” “青田酒。”黎欣随手翻过一只茶碗,提着酒坛倒了半碗,推到客人面前。 此碗,是寻常百姓家最常见的青瓷碗,细脚广口,形状像个漏斗。此酒,是数十年陈酿的老酒,色渍透亮,不含一丝杂质。将酒碗对着月色,仿如一汪波光拽拽的泉眼。竟不知是酒中有月,还是月中有酒? 相比于浓郁的花香,酒的香味则要清淡得多。这种味道既不甜腻也不温柔,反倒像寒冬腊月里的“房下冰”——尖锐,杂乱,同时又暗藏危机。 陆演毫不犹豫地执起酒碗,一饮而尽。连带落进碗中的小花,也都进了喉咙。那种冰冷的刺激感果然瞬间侵袭全身,险些扑灭胸中的一缕心魂。 “好!”自他当上圣子,已是难得一笑了。今日倒是破了个例。 黎欣见他如此豪爽,心中亦生起一股欣赏之意。原本以为此人高傲不逊,想必不近人情……未曾料到,他也有展露性情的一面。着实有些意外呐! 不过欣赏归欣赏,对此人的不满仍然多过好感,毕竟银霄才是被他纳入羽翼之下的孩子。对大叔而言,凡是欺负他的人,皆是仇敌。 黎欣若有所指地望向某个懒货所在的厢房,言归正传,“我猜他不会想见你。你若想挽回,何须等到今日?” 陆演放下酒碗,面无表情地看了看天,忽然惆怅地叹道:“你不懂。” “……”这时候装什么蒜!说清楚会死? 可惜接下来不管他再怎么试探,都无法再从这人嘴里撬出半个字。红毛小子只顾赏花、赏月、赏酒,对人总是爱搭不理。黎欣猛然意识到——这家伙不是高傲,而是交流障碍啊!只会自说自话,根本听不见别人在说什么。 稍一回想,便能发现这人从一开始所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在阐述自己的心意,而不是与人交流。不是答非所问,就是问完问题又不认真听别人回答。 他以前听说过,有些人因为小时候患过急病,或是高烧,或是磕着脑子,长大后就会变得异于常人。情况好一些的,表面上像是正常人,只是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差一点。情况糟糕的,时不时就会犯起疯病,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银霄怎么就摊上这么个男人呢? 陆演被大叔用“你有病”的眼睛盯着瞧了半天,内心依然毫无波澜。以前经常有师兄弟这样看他,后来他们都死了。当他开始怀念那些逝去的面孔时,便迫使自己稍微学会了包容。 中原的月亮还是没有西域的亮,也没有西域的圆。年轻的圣子在仰望天空许久之后,下了这样的结论。随之便觉得兴味索然了。 “这段时间不要再往具象城跑,你以往走的那条路已经被封锁,明年才会重新开放。”他说。 过了片刻,他又说:“如果非要靠这个赚钱,就多囤些皮料、布匹、瓷器去和达塔人交换。他们今年产出了大量上等香料,价格放得很低,机会难得。从北漠的黄泉线绕过去,由多尔斯城直达阴山。” 黎欣闻言,眼前一亮。他怎么忘了,这人是西域贵族,肯定知道很多别人不知道的内''幕。于是问道:“达塔人通常不与中原人来往,即使他们有货,只怕宁愿烂在仓库里也不愿意与我们交换。这要如何解决?” 陆演看向他,似乎不太明白他的问题因何而来。思考很久之后,才一板一眼地回答说:“艾辛泽的命令,希望中原与大漠恢复贸易往来。” “圣子艾辛泽?” “嗯。” “没想到你们的圣主大人对中原文化还是挺推崇的嘛。”黎欣听过艾辛泽的名头,据说那是一个六亲不认的狼崽子,篡位□□,无所不用其极。西域各部族都深深惧惮着他,导致罗刹海几乎成为百姓心中的禁忌之地。 这样一位暴君,居然也会为人民的生计着想?还是说,单纯是因为骄奢淫''逸而对中原物品见猎心喜呢? ——此时此刻,黎欣尚不知道艾辛泽有一个汉名叫做“陆演”。若非是他本人,又有哪个西域人敢直呼圣子的大名呢? 第9章 计划出行 陆演要走,别人是留不住他的。 神出鬼没是他一贯的作风,西域王族独特的功法是支撑他不走寻常路的终级倚仗。以黎欣的眼光来看,他的武功路数异于常人,发展前景非常远大。假以时日,说不定能够在武学一道上卓有建树。 真是后生可畏。 酒坛已经空了,看不出来那小子还挺能喝。大叔望着对面的空碗,止不住地心疼。这可是十千一斗的极品青田酒哇!刚才一高兴居然就被红毛喝去了大半坛。 悔恨呐…… 明月当空,夜澜如水。远远听到打更的声音,他才后知后觉地想道:锅里的粥估计都烧干了! 黎欣急急忙忙奔向厨房,还没跨进门槛,就闻到一股糊味。等到凑近锅子一看,果然连半点水汽也没了,锅底只剩一层黑乎乎的不明物,散发着阵阵焦臭。显然这锅小米粥是要不得了,这会儿再重煮一锅不晓得来不来得及。 他这边刚一犹豫,厢房那边就传来某位孕夫的呼唤:“大叔!我起不来了,过来扶我一把。” 黎欣牙疼地咧了咧嘴,下一刻便健步如飞地奔向声源。 银霄最近胃口不好,偏偏又容易犯饿,所以饮食很不规律,通常是感觉到饿了才起来觅食。而且自从肚子出怀以来,睡觉的时候常常起夜,一晚上最多能折腾个七八回。 再加上今天吐过几次,睡前又喝了药,以至于先前睡得并不安稳。他恍惚听见院子里有人在说话,但是无论怎么听都听不清对方说的具体内容。奇怪的是有种诡异的熟悉感,始终萦绕不去。 记不清刚才梦到了什么,只是依稀觉得是个恶梦……于是就挣扎着醒来了。 睁开眼睛的刹那,注意到桌子上燃放的油灯,心下一暖。他以前从不知道一个男人能有如此的耐心和细心。黎大叔对他的好,是细致入微的,胜过了父亲,更胜过陆演。 他觉得口渴,想起来喝水。无奈肚子大了,睡着后又是斜侧着身体,这会儿半边身子都是麻的,居然难以动弹!不得已只能召唤万能的黎大叔——反正他笃定对方一定会随叫随到。 果不其然,大叔一听到他的传唤就飞奔了过来。先帮他翻了个身,然后拿软枕垫在他腰后,确定他坐稳了才走到桌边倒了一杯梅子茶,询问:“冷的,要不我去给你热热?” “不用。我心里头火烧火燎的,正好拿它压压。”银霄伸长了胳膊,抢过杯子猛灌下肚,随后长长地舒了口气。 黎欣接过递过来的空杯子,又给他倒了小半杯。心头惦记着烧糊的小米粥,不由问道:“饿了没?” ——要是没饿,他还能趁这点功夫重新煮一锅。 结果银霄摸摸肚皮,大点其头,吐出一个响亮的“饿”字。看向大叔的眼神就像八辈子没吃过东西的饥民,闪着青光。 “……”黎欣为难了。片刻过后忽然想到红毛小子送来的糕点,立马冲出去拿了进来,塞给嗷嗷待哺的孕夫。 “咦?这个味道……” 银霄稍稍有点惊讶,迎着灯光低下头观察着手中的油纸包。尔后动手将其拆开,捏起一块拇指大小的浅绿色饵饼,犹豫了一下才扔进嘴里。 黎欣端了凳子坐在床边,眼睁睁看着他的表情越来越古怪,心中存疑——难道红毛舍得给自己儿子下毒不成?不过看银霄的表现又不像是中毒,反倒像是……中邪! 两眼发直,目光放空。不是中邪是什么? “有那么难吃?”黎欣知道他挑嘴,所以首先想到的就是糕点的味道不合他口味。 “……没,”银霄木讷地摇摇头,垂着脑袋吸了吸鼻子,说,“这种糕点只有通州府的‘客似云来’才有,你是怎么弄到的?我看它还新鲜得很,应该是做好后没超过十二个时辰。” 通州离绘方足足有几千里之遥,依靠人力在十二个时辰之内往返简直是天方夜谭!黎欣自认没有红毛那样的身手,就算要编瞎话也不可能把牛皮吹破天、硬说是自己奔行千里就为了讨某人一笑。 现在的年轻人太会玩儿了,老年人跟不上啊! “这个嘛……绘方城里新开了一家糕点铺,推出了几样新式小吃,很受欢迎。我看你近来不怎么吃得下饭,所以特地买了一点儿回来。”黎欣干笑两声,解释道。 “这么巧?” “谁说不是呢。指不定做糕点的师傅就是从通州过来的呐,味道相似也情有可原。” “你既然买了,怎么将它放了一天才拿出来?难道不知道越新鲜才越好吃么。”银霄又捏起一小块丢进嘴里,边嚼边用狐疑的眼光看着大叔。 黎大叔被他盯得浑身不自在,撇开头转移话题,“哎呀,之前忘记了……对啦,我打算过两天再跑一趟商道,赶在年节前的最后一次大集会跟其他人一起去北漠,淘换点货物回来卖。这都快到重阳了,等过了重阳眼见着就要入冬,到时候就没法跑商了。” 银霄点点头。他早就知道大叔的身份是行脚商人,专门做一些倒买倒卖的小生意,从中赚取微末的差价。西域那边的东西卖到中原来,由于稀罕,价钱比一般的内地货物要高出许多。所以总有那么几支商队会在一年中的某个季节冒险去大漠交换货物。当初就是因为这个,大叔才会在沙漠中捡到他。 不过那条路不是普通人跑得下来的。自然条件是一方面,到处流蹿的狼群和盗匪则是另一方面。 广袤的西北大陆主要分为西漠和北漠,前者是典型的沙漠环境,后者以戈壁、草原为主。西漠有着整个摩国最坚实的政''治中心——罗刹海,魔皇宫。而北漠则是以兵燹城为首的军''事要地,周围分布着数百座训练营,专门培养刺客、士兵、死士等等。 罗刹海有魔皇坐镇,兵燹城由十位长老把控。这两个地方,比之龙潭虎穴也不遑多让。 近年来,西域各部私下传出圣子与十长老不合的流言。据说是因为某人的身份存在污''点,没资格继承王位。兵燹城想借机脱离魔皇殿的掌控,使得北漠和西漠之间的关系变得有些微妙。 实际上,圣子艾辛泽的出身只是人们议论的幌子,真正影响大局的是圣君失踪,宗''教势力形同散沙,导致兵、政、教三方失去平衡。 崇炎教是西域最大的教派,它既不归魔皇掌管,也不属于十长老的势力范围。教主——也就是圣君——由始至终代表的都是游离于王权之外的另一股超级势力!圣君一旦失踪,崇炎教群龙无首,正是魔皇与长老们争相吞并的对象,这便激化了双方的矛盾。 这其中还有一点特殊性,那就是艾辛泽的身份。众所周知,他是圣君与老魔皇的私''生子。正因如此,崇炎教本部的几位祭司其实是暗中支持他的。如此一来,艾辛泽彻底收复兵燹、崇炎的主导权是早晚的事。 由此不难推测,西漠与北漠即将迎来前所未有的乱局! 大叔挑在这个时候去大漠,也算明智之举。毕竟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往往比其他时候更容易混水摸鱼。如果他猜得没错,陆演接下来会逐步封锁各大要道,摩国不久之后便会处于暂时的封闭状态。 “你想好拿什么东西去交换了吗?”以银霄对北漠的了解,那里的百姓十分排外,并不好打交到。大叔想和他们达成交易,除非手头上的东西正是他们所需要的。 黎欣听他问起这个,脑中想到红毛小子先前的提议,觉得颇为可行。于是回道:“以往都是茶叶和玉器,但那些人好像并不喜欢。这次改换成布匹和瓷器,加上今秋新猎的兽皮,应该能换到不少好东西。” “看来是我多虑了。你是干这一行的,哪还用得着我来提点。”银需见他早有主意,便稳住了心。暗笑自己越发婆婆妈妈了。 第10章 临别在即 秋天一到,气温就开始一天一天地变冷。纵使银霄再怎么不乐意,最终还是在大叔的监督下换上了宽大的厚外套,给肚子里的两坨肉留下足够的生长空间。 经过上次的心理交战,他现在已经打消了堕''胎的念头,安安生生地当起了孕夫。眼巴巴地等着这两坨肉几个月后瓜熟蒂落,到时候就有儿子抱啦! 黎欣对他的照顾堪称无微不至。时间长了,银需也自知亏欠大叔良多。几番讨论下来,索性让未出世的孩子拜了他当干爷爷,这样他们的关系就更加亲厚了。 某位孕夫在之后的半个月里被大叔养得白白胖胖,不知是心宽体胖还是怎么的,整个人都肥了一圈,连带肚子也以可见的速度持续涨大。明明是五个月的身孕,看上去却跟别人七个多月差不多了,连走路都晃悠。 双生子好像有意识似的,经常在阿爹肚子里踢踢打打,有时候隔着衣服都能看到它们在动。银霄起初有点害怕它们闹腾,每次一感觉到胎动自己就僵成了木头,动都不敢动。可叹这两个小东西一天到晚都不消停,久而久之他也就习惯了,懒得再搭理它们。 最让他开心的事是绘方城里貌似真的新开了一家点心铺,专门做一些以前通州府才有的吃食。大叔跟人家谈好了,每天送一样新式糕点过来。因此银霄经常一起床,就能看见床头摆着熟悉的油纸包。 他从前并不是特别贪恋甜食,可能是因为结孕的缘故,最近迷上了甜点,一发不可收拾。所以睁开眼就有点心可以吃,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他和孩子们的甜食癖,为一天的好心情打下基础。 黎欣现在不仅嫌他懒,而且还嫌他胖。老是催着他在院子里走动,以免将来不容易顺产。银霄就说时候还早,以后再锻炼也不迟…… 一直挨到了八月底,大叔准备出远门了。某只孕夫才感到惶惶不安——他一个人在家,肚子里又有两个累赘,就怕出个啥事儿没人照应。 “要不,我请孙大娘来照顾你吧?”黎欣在一旁收拾行李,时不时瞟他一眼。见他脸色煞白的样子,实在放心不下。 银霄坐在摇椅里,看他把衣物、水囊、皮毯子、马笼头等物从杂物间里盘出来堆在石桌上,然后将东西分门别类的归置好,动作有条不紊。心想大叔一走就是一个多月,等他回来说不定他都快生了。这会儿忍一忍还行,到那时可不能没有人在身边。长痛不如短痛,只盼他早去早回。 “不用。我又不是小孩子,离了人还能饿死不成?”银霄摸摸肚皮,强颜欢笑。 黎大叔叹了口气,拍掉手上的灰尘,走过去把手放在他的头顶,安慰道:“我跟左邻右舍都打好招呼了,你要是遇到麻烦只须要喊一声,他们就会过来帮忙。你喜欢吃的糕点,以后还是每天都有人送上门,想要什么也可以写在纸条上拿石头压在院子里的石桌上,小二哥隔天会帮你一块儿送过来。” 银霄想了想,说:“那你提前把银子给人家预付一些,免得他们到时候找我要。” “早就交待好了,放心吧。”黎欣被他一句话逗得发笑,合着这家伙都快懒出新高度了。 其实他们的担心是多余的。陆演对银霄的状况非常关注,每天早上的油纸包也是他亲手放在孕夫枕边的。大人孩子如果真的出了差错,他一定会第一时间出手解决。即使他本人不在,也有暗卫十二个时辰不间断地监视着这座小院,不会容许任何变故的发生。 怎么说呢……弑神机(银霄)毕竟是摩国圣子的原配,他肚子里怀的是未来魔皇的嫡长子——也就是下一代圣子。有了这重身份,陆演麾下的所有下属都将不惜性命地保护他们父子的安全。 黎欣隐约能够猜到红毛小子在暗中看护某人,每天准时出现的油纸包就是最好的佐证。但他不晓得对方的身份,也不清楚那人抱着怎样的心态在做这些事,所以并不能完全放心地把人扔给他。 而银霄对此却是真正的一无所知。 面对即将到来的分离,他的不安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在所剩不多的时间里,找不到安全感的孕夫带着他的崽子集体闹起了脾气。 早饭过后开始吐,持续一上午。午饭过后又开始吐,持续一下午。 黎大叔看得揪心,怕他把崽子也一起吐出来。等到收拾好行装,忙不跌到街上的药铺抓了两剂止吐的药茶,泡好递给他,“我就出去一趟,过几天就回来了,你犯得着这么害怕嘛?” 银霄本来不想答话,肚子里的孩子又实在闹得他心烦,忍不住呛声:“走走走!我一个人才清静呢!等我带着我儿子鸠占鹊巢,让你个老头子无家可归,那才高兴。” “你这么懒,又这么蠢,要是我干孙子以后像你可就完了。”黎欣哭笑不得地摇摇头,把空杯子接过来随手搁在桌子上。 而后叮嘱道:“你平常穿的衣服,我都叠在衣箱的最上层,方便拿。安胎、止吐、温补的药物都在堂屋的木头架子上,伸伸手就能够到。厨房里的水缸我都挑满了,柴米油盐也是现成的。自己独自在家凡事都小心一些,晚上关好门,盖好被子……” “行啦行啦!我又不是没长脑子,这些我都知道。你在外面跑,才应该多留个心眼儿。大漠不是什么太平的所在,那里的盗匪多如牛毛,城里的地痞也经常找外地人的麻烦。自己小心。” 银霄后悔当初逃跑的时候没偷一面“魔皇令”出来。要不然,大叔就可以打着陆演的旗号在大漠与中原之间畅行无阻,中间会少去很多麻烦,同时也能免去大部分风险。 黎欣对他也是万般的不放心。临别在即,不免将老人家的絮絮叨叨发挥得淋漓尽致。事无巨细,全都问过一遍才甘心。 “我虽然少了一只手,但还没残废。”银霄挥挥自己的左臂,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倒是你啊岁数都这么大了,体力比不得年轻人,就别跟人家争啦!虽说是以赚钱为目的,到底别忘了安全第一。” 黎大叔顿时觉得这小子还是挺贴心的,不像看起来那么缺心少肺。心里一高兴,就决定临走前的最后一顿晚餐做得丰盛些,反正冬天快到了,孕夫屯点膘也很正常。 某人立马顺杆往上爬,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菜名,什么西湖醋鱼、鸡汤煮干丝、芙蓉燕菜、连锅汤……有些连名字都没听过。大叔要是不给做,他就绝食! 黎欣捏起拳头,作势要揍他。忍了忍,终是心疼这孩子活得不容易,叹口气,起身去厨房忙活去了。 第11章 圣主之女 黎欣终于还是在一个天朗气清的日子里准备起程了。 这天早上,难得连银霄都起了个大早。他倒是不怕冷,就怕大叔念叨。所以特意换上一身稍厚点儿的襜褕,外面披一件鹿皮短氅,扶着肚子窝在厨房门口看大叔做早饭。 当时天还没有大亮,越过房檐还能看见天边的启明星。 灶屋里没点灯,怕费油。好在炉子里的火光足以照亮案头前的方寸之地。黎欣就这样借着闪闪烁烁的暖光开始洗菜、切菜,打算做两碗臊子面。 挑嘴的人往往对厨艺也略有涉猎,而银霄就是这种人。光看还不算,他还要指手画脚。不是嫌肉丁切粗了,就是嫌豆酱放少了,整得大叔都想把他扔回房间去! 黎欣花了一刻钟把面条做好,然后被某人抱怨了半个时辰。等他们把早饭吃完,大叔洗完碗出来,隔壁家的鸡早就叫过三遍了。再拖下去,准得错过约定的时间。 银霄只得吊着一张后爹脸跟在他身后,看他把东西扛到背上,然后追到门口目送他离开。 院门外是一条小巷,弯弯曲曲通向远处的街道。黎欣的马匹和骆驼都寄养在绘方城的公共牲口篷,所以他必须自己扛着那些东西,先去城南的茶馆跟商队其他成员会合,接着才能跟已经打过招呼的商铺拍定货品种类和数量,再去仓库提货。 听大叔说,他们的队伍总共有十七个人,年纪最大的已经六十好几了,最小的才十四岁。这些人大多家境贫寒,家里头基本只剩自己一个人,因此选择了这条风险相对较高的商路。按约定,他们每年要跑三次,分别在四月初夏、立秋前后,以及冬季来临前。 队伍的领头人称作“总把头”。黎欣的职位则是“二把头”,不大不小算个官儿,平时倒也说得上几句话。 银霄以前从来不了解这些。他跟陆演做过最多的事就是袭击商队,而不是去关心那些人的生活有多么不容易。 陆演是圣子,整片大漠都攥在他手里。和很多西域人一样,他也认为“不堪一击的中原人”都是待宰的羔羊。即使有那么一两个狡猾的存在,也不能和伟大的沙漠民族相提并论。这种与生俱来的偏见曾经让无数行脚商人丧生在屠刀之下。 希望他这些年有所收敛…… “唉!”银霄眨眨眼睛,确定黎大叔真的走远了,这才泄了气似地合上院门。 院子里的丹桂已经恢复了最初的红色。放眼望去,满世界都是红彤彤的一片,给人以炙热、奔放之感。这不禁让他想起热情火''辣的西域姑娘,还有凶悍如狼的胡人汉子。 红,是大漠的代表色,预示着狂野和杀戮。为今之计,只能期盼大叔吉人自有天相了…… ========================================================= 慕雅再次来到魔皇殿,仍然是在入夜时分。 与往日不同的是,今日大殿中居然传出了嘈杂之音!刚走到殿外的台阶处,她就听见琵琶、胡尔的演凑声,甚至还有男''男女女的嬉闹声。 圣子这几年虽然偶有荒唐之举,但寻''欢作乐都只在欲林,从未将这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摆在台面上。甚至可以说,他对私''生活以外的所有事情都有着近乎于苛刻的要求,无论是对别人还是对自己。正因如此,西漠才能在这样一位有着“暴君”之名的人手上发展得愈加壮大。 慕雅绝不相信“昏庸”这个词有一天会套用在师兄身上。 她和上次一样,暂时先挥退了随从。收起双刀,攀上冗长的玉阶。能在皇城之中随身携带武器的,除了魔皇的亲卫就只有少数几个人能够有此殊荣。而这些人,大多是与当权者有着深厚感情的家人。 陆演说过——卓林慕雅是他唯一认可的亲人。她的身份,等同于圣子胞妹。特殊情况下,她可以携魔皇令代替陆演行使王权。 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也不过如此了! 所以她进魔皇殿,理论上来讲根本用不着通报。哪怕是私闯欲林,陆演也只会一笑置之。因此服侍圣子的人都认得她,而且对她十分客气,常常私底下使些巴结的手段。 今日天色倒不算晚。按照以往的惯例,圣子这会儿应该独自在魔皇殿里待着,要么阅览最新呈上来的情报,要么静心沉思武学上的收获。他那个人总喜欢在一天的最后一个时辰享受独处,基本没有人敢在那个时候打扰他。 此刻离子时尚有三刻钟的时间,慕雅心想师兄应该有空接见她。不料撞见此番情景,心底不免又惊又疑。 “圣主在里面?”她向大殿门口的两名侍女询问道。 “慕雅大人,这……”她们自然认得她,只是不敢轻易透露圣子的动向,因而感到为难。不过神情间躲躲闪闪,难免叫人看出端倪。 慕雅心知其中必有古怪,表情立刻转为严肃,厉声再问:“说!圣子何在?大殿里面的究竟是谁?” 两名红衣侍女连忙跪下,结结巴巴地说:“圣主连日未归,至今已有半月之久。大殿里的是……是丽塔大人!” “陆飞雪?” “是的,这几天一直是她在坐镇魔皇殿。”事情既已说破,就没什么再好遮掩的了。两名侍女大概是见多了那位丽塔大人的不良行径,言语之中并无多少尊敬之意。 慕雅认得这位新晋的“圣主义女”。三年前,此女还只是欲林中的一名倒酒丫头,毫不起眼。后来不知使了什么手段硬是留在了师兄身边,成了一名舞姬。她那时候就常跟男''宠们混在一起,言行颇为大胆放肆,在欲林中也算小有名气。 三年来,宫中偶有流言蜚语传出,或多或少都跟她脱不了关系。渐渐的,这人秽乱宫帏的名声也就瞒不住了。 慕雅先前听师兄说他收养了一名义女,但万万没想到会是她!她只见过那人两次,每次都留下极其糟糕的印象。如果非要从此女身上找到什么值得称赞的长处,估计就只剩三年来丝毫没有改变过的容貌和身形了…… 少女时期通常转眼即逝,而她却维持在这个阶段没有任何成长的迹象。如今再看,依旧宛如十四五岁的窈窕处子。 她的全名叫“穆斯丽塔”,在胡语中有“野草”之意。陆演给她取了个汉名,叫陆飞雪。慕雅还记得师兄曾经对这个名字做出的诠释…… ——雪?大漠从来不下雪。吾想看看,这片“飞雪”能够在吾的掌中摇曳几时。 慕雅那时就知道,师兄并非真正将此女当成家人。陆飞雪如今的盛宠,或许只是圣主一时兴起的玩笑罢了。 这么一个人,也敢冒犯魔皇殿的尊威?简直不知死活! 第12章 新的线索 慕雅心中不屑,看了一眼魔皇殿的大门,有些犹豫要不要进去。原本她来找师兄是想征求对方的同意,去一趟只有皇族才能进''入的怪柳森林。因为据周围的百姓反应,崇炎教主三年前曾经去过那里。 圣君向来行踪飘忽,没有人能掌握他的具体动向。要想找到他,这条线索便是目前唯一能够利用的凭据。也只有找到他,方能暂时稳住摩国动荡的局势,同时也可以向他询问弑神机被囚的真相。 陆演的心结,唯有这样才能打开。 既然师兄眼下不在宫中,征询一事只得暂时作罢。不过她手中握有一面魔皇令,去一趟禁地应该没有太大问题。唯一需要担心的便是那里的恶劣环境会不会要了她的命…… “雷音豹子被师兄带出去了吗?”慕雅冲侍女问道。 每一代魔皇都会养一只伴身兽,将其作为圣物,并且模拟它的习性塑炼性情。这和皇族秘传的功法《转生印》有关,相当于一项不成文的规矩。比如,初代魔皇的宠物是一只地母狼蛛;二代魔皇则养了一只赤金鸮雕。 陆演的宠物是一头雷音豹,因其吼声如雷而得名。由于他现今还没有正式登上王位,所以魔皇殿中同时供奉着鸮雕和豹子两种动物的塑像。 早些年,弑神机还曾因为这个原因,戏称陆演为“大猫”…… 怪柳森林由老魔皇的伴身兽驻守着,慕雅不敢贸然前往。如果有雷音豹子陪同的话,则要安全得多了。纵然没有师兄的手令,她也可以去那里察看一二。 谁知婢女的回答却是:“前几日,丽塔大人想骑着雷音豹去街上□□,结果……圣兽当场发狂,咬死许多侍卫,然后逃……逃跑了。” “什么!”慕雅惊愕已极。 又是陆飞雪!她的胆子也真够大的,妄想将雷音豹当成坐骑,岂不是等同于骑到师兄头上去?亵''渎圣物,这是死罪! 侍女见她面有怒容,生怕她和大殿里那位对上。可惜彼此身份悬殊,这也不是她们可以阻拦的。因此只能默默退到一边,装聋作哑。 慕雅心里憋着一团火,忍了又忍,终究咽不下这口气。只见她调头走向青铜大门,一掌推开门扇,大步流星地走了进去。 ——陆飞雪此时正和一名男''宠纠缠在一起,两个人皆是半裸,歪七扭八地倒在地上。周围分别有两男一女跳舞助兴,女子怀里抱着半月琵琶,另外两个男的则各自手持一面手鼓,唱唱跳跳好不逍遥! 胡尔被丢弃在一旁,大约是与陆飞雪嬉闹的那名男子所遗落的。漆黑的地面仍然残存着尚未洗净的污垢,带着反复泼洒热血而遗留至今的腥腻之感。黄金鸮雕和白银豹子在圣火的映照下闪烁着冷光,仿佛嘲讽着世人的荒诞无稽。 魔皇殿本是庄严之地。被她们这么一搞,竟然变得乌烟瘴气。 慕雅一脚踏碎地上的胡琴,反手抽''出弯刀,顺势劈向离自己最近的一名男子。只听得“噗嚓”一声,那人的一条胳膊便飞了出去!刹时间,鲜血如暴雨般喷''洒于大殿之上。 “啊!!”惨叫声立时回荡在魔皇殿中。 旁边的一男一女见此变局,手中器乐抖落于地,吓得面无人色。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以至于他们仍然沉浸在喜与悲的过渡中,脑子一片混沌,不知发生何事。 “嗯?”陆飞雪见到来人,显然认出了她。随即一把推开胯''下的男''宠,从地上站了起来。 她穿着一袭高腰开岔的胡裙,颜色绯红醒目,雪''白的右腿自腿''根处便袒露在外,既张扬又迷人。上身仅用红绸裹住了丰''满的胸脯,大片细腻的肌''肤公然暴''露在人前,炫耀着花季少女禁忌的肉''体。 相信任何一个男人见了她,都很难把持得住。起码至今为止,欲林中的所有男子,包括侍卫,都已是她的裙下之臣。 自私、放''浪、充满野心……简直就是一头母狼! 慕雅见多了这种野心勃勃的家伙——陆演身边从来不乏媚主之人。她们仗着主人的宠爱为所欲为,让野心吞噬良知,用欲''望满足欲''望。得宠时要风要雨,失宠时无人收尸。肮脏的一生犹如昙花一现,只赢得刹那荣光…… 哼!根本不值得放在眼里。 陆飞雪能从一介婢女爬到如今的位子,察颜观色的本事自然也不低。她本就卑微的内心被慕雅嘲讽的眼神深深刺痛了。 她卓林慕雅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命好,做了圣主的青梅竹马。圣主再信任她又怎样,还不是抛弃她,娶了一个男人为妻么!愚不可及的老女人! “你们都退下。”陆飞雪抬手撩了撩肩头的卷发,目光冷冷注视着对面的女子,冲伶人们吩咐道。 “你认为他们还有活着的必要吗?”慕雅冷笑反问。下一瞬,提刀跃起,身形化作一道虚影…… 噗噗噗!连续三声闷响,三颗头颅便如同西瓜似的滚落在地。那几具无头尸体犹自矗立在原地,晃了好几晃才砰然倒下,溅起一室腥红。 现场仍有一名断臂的男子幸免于难。不过眼前的画面实在太有冲击力,吓得他瘫倒在地。乍一看,竟是四肢抽搐、屎尿齐下,好不狼狈。 陆飞雪面如寒霜,知道桌林慕雅单单留下此人是为了羞''辱于她。当即抽''出盘绕在腰间的皮鞭,“啪”地一声甩向那人,直接将一颗鲜活的人头抽飞数尺之远! 闲杂人等清理干净,好戏才要正式开演。 慕雅抬眼扫视四周,将所有不堪入目的东西都尽收眼底。不知道圣主回来之后看到这些,会作何感想?无论师兄是想体验身为人父的滋味,还是单纯想给她找一名帮手,至少都应该换个乖巧懂事的啊。 与前者不同的是,陆飞雪的目光从一开始就锁定着她,全然无暇他顾。若论武功,她有相当大的把握可以战胜卓林慕雅——毕竟她这一身功夫全是陆演手把手教的。 可是……从名义上来讲,这女人是她的“姑姑”。如果与她动手,那便是以下犯上!到时候父亲一定饶不了她。任何人的指责她都可以置若罔闻,唯独那个人是她绝对不能、也不愿意惹怒的。 “姑姑这么晚了还来找父亲?”陆飞雪首先开口。 既然不能明着动手,那么口头上讽刺两句总没问题吧?何况这女人大晚上跑来找圣主,谁知道存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心思。 慕雅无视她的话中有话,收起配刀转身就走。这里她是待不下去了,多看一眼都觉得恶心。还是等着师兄回来收拾吧。 “等等!”陆飞雪却叫住了她,态度发生巨大转变,笑着说,“我听闻你在调查三年前的旧事,想为弑神机洗冤?” 慕雅在门口停住脚步,冷着脸侧过头,“弑神机的名字也是你随便叫的?” 红裙少女光''着脚向前走两步,脚环上的铃铛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拉近了彼此间的距离。她的声音也如这铃声一般活泼,只是多了一分坏心眼,“——那个贱''人对父亲不忠,万死难赎。如今跑了,还去提他做什么!我劝姑姑还是不要白费功夫了。” “你说什么!” 第13章 崇炎教主 弑神机对陆演不忠?怎么可能! 那二人情深似海,早已生死相许;婚后更是蜜里调油。这些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况且他们成亲后一直住在大漠,师兄虽然木讷了些,平时倒也懂得在百忙之中抽时间陪伴爱妻。以他的本事、相貌,整个大漠无人能出其右。弑神机根本没有理由移情别恋。 再说嫂子——表面上机灵古怪,其实为人非常踏实,人品绝对信得过。他对师兄情真意切,绝无半点掺假。圣主的衣食住行都由他一手打理,他哪儿有时间跟别的男人或女人鬼混? “真是无稽之谈!”慕雅在一瞬间的错愕之后,迅速平静下来。她爱陆演,所以爱他的一切,包括他的人生、他的家庭。所以她不愿意相信师兄会经历那种事情…… 绿帽子,永远不可能出现在艾辛泽的人生里。 “你不信?”陆飞雪耸耸肩,摊开双手作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那我也没办法。父亲心胸宽广,普通小事完全不屑于追究。除了这个理由,难道还有别的可能么?傻瓜都能想到吧!” 慕雅咬了咬牙,只当她说的都是疯话。果断转回头,脚下生风地离开了魔皇殿。 被她抛在身后的陆飞雪站在满地死尸的大殿中,死死盯着她的背影,目光充''满怨毒。那张如花似玉的脸上却泛起了兴奋的潮''红。 她在黑暗中喃喃低语道:“去吧,去查吧……一旦翻出当年那桩丑事,就算是你,也会被父亲灭口的。祝你早日查出真相,兵燹魔女……” ====================================================== 每个人心里都藏着一个秘密,陆演也不例外。 它就像一道永远无法愈合的疮疤,嵌落在他的生命中,使之扭曲变形,再也不能展示在阳光下。而这其中还涉及到两个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人,一个是爱人,一个是亲人。 既然无法抹去这段历史,那就只能将三个人一同拖下地狱了…… 每年的九月初八,也就是重阳节的前一天,圣子艾辛泽都会消失一整天。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做了些什么。只是当他第二天再次出现的时候,整个人都会显得异常阴郁。所以每年的这两天,魔皇宫的所有人都会悄悄避开他,以免惹祸上身。 今年的九月初八又到了,圣子的去向依旧成迷…… 怪柳森林是位于具象城北部的一片特殊区域。这里生长着大片的沙漠怪柳,占地约有五百亩,景色十分特异。 怪柳非柳,而是一种耐旱性极强的大型灌木,亦或乔木。它们可以生长到两人多高,叶片尖细而带有棘刺,呈现铁灰色或者焦绿色。每年的七月下旬到十月上旬,都是沙漠怪柳的花期,粉、白两色的小花会在一夜之间悄然攀上枝头,景象颇为壮观。 然而沙漠怪柳真正的独特之处在于,它们的枝干往往因为风沙的缘故而虬结变形,有的形似垂死挣扎,有的又似孑然独立,也有的仿如斗折蛇行……千奇百怪,不一而足。白天看上去极其有趣,到了晚上则变得阴森可怖。 陆演出现在这里,虽是意料之外,但也属于情理之中。 他穿着一袭束身玄衣,满头红发随意披散在脑后,额头上佩戴着七星宝珠镶嵌的额环。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装饰之物。纵然如此,王者的威夷还是将他与普通人明显地区别开来。 往年,雷音豹子总会陪主人一同前来。今年却只有他独自一人。 天快黑了。随着最后一缕阳光消失在地平线上,烈烈风声从遥远的地方呼啸而至,掩盖了动物的足音,同时也干扰着行人的感官。在这种环境下,是很容易迷失方向的。 陆演却似闲庭信步一般从容地穿梭于怪柳丛中。他身上始终一尘不染,干净得仿佛置身于金殿之上,而不是荒郊野外。 一路走来,并未撞见其他活物。越是接近中心地带,周围越是安静。如此行进了约摸一个时辰,天空中便挂起了一轮勾月,明晃晃地挥洒着清澈的冷光。 他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着,不需要任何事物指引方向,因为他所要去的地方并不存在于某个具体的地点。仅仅是依靠本能的直觉——母亲对儿子的召唤,让他能够安心地在黑暗中施施而行…… 是的,母亲。 每个人都有母亲,他当然也有。只不过他的“母亲”是个男人,而且是个鼎鼎有名的大人物——崇炎教主,埃罗沙。 四年前的九月初八,是陆演永远也无法忘记的日子。就在那一天,他失去了最重要的爱人和亲人。所以之后的每一年,他都会用特殊的方式来纪念这个日子。 这就如同受过伤的野兽一次次徘徊于陷阱周围,目的是告诫自己:我曾经在这儿受过伤,以后不可再犯同样的错误! 当他停下脚步的时候,正好看见地母狼蛛趴在离他不到半丈的一簇灌木丛里。对方庞大的身躯大部分暴\''露在树丛外面,八只腥红的眼睛神经质地往不同的方向转动着,显得胆小又猥\''琐。这和它的外貌并不相衬,要知道,地母狼蛛可是沙漠中最凶猛的猎食者之一。 它有名字,但陆演从来不会叫它的名字。因为在他眼中,它只是一只连畜\''牲都不如的爬虫。 “埃罗沙,我来看你了。” 他拒绝用“母亲”或者“父亲”来称呼那个男人,这表示对方并不能从他这里得到晚辈对长辈的尊重。但他的自称却是“我”,足以见得这人在他心中仍然有着非同一般的地位。 地母狼蛛用它那细长的触肢轻轻敲打着地面,感应着声波传达的信息。尔后,摆动着四对粗\''长的步足缓缓爬出树丛,来到陆演面前。它高大得如同小山似的身躯将年轻的圣子衬托得格外娇小,布满黑色鬃毛的躯干更加令人望而却步。 它抬起螯肢,将口器露了出来。黑漆漆的胕肢像两个天然钩子,穿刺着一名红衣男子的双肩,将他悬挂在半空! 他便是……失踪了三年的圣君,埃罗沙。 尽管他低着头,但还是能从那尖削的下巴和曼妙的身形依稀看出当年的傲人姿仪。只是他的右手已废,琵琶骨也被毒螯穿''透,已然是个废人了。 月光铺洒在大地上,让一切事物都纤毫毕现。 陆演的头发、眼睛、五官,包括身型都和他没有半点相似之处。但他是他儿子,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哪怕他们双方对这层关系是多么的深恶痛绝。 “乖儿子,难得你还记得过来看我。”埃罗沙缓慢地抬起头,动作迟缓得像是行将就木的老人。可是当他把脸完全展现出来的时候,相信任何人都无法将他与“衰老”联系在一起。 他看上去依然年轻,甚至给人一种稚嫩的感觉。卷曲的棕发柔软且浓密,比魔皇一族的红发要平易近人得多。天生的桃花眼仿佛随时都带着笑,一如既往的妩''媚勾人。无论从神情还是体型来说,他都更像是陆演的兄弟,而不是生父。 十八岁当上圣君,二十岁未婚产子。陆演今年二十九,算起来他也是年逾半百的老人了。可是岁月并未在他身上留下多少痕迹,反而塑造出了这么一个违背常理的怪物。 陆演平静地望着他,毫不隐讳地用目光描绘着他的面庞。也许连他自己都没发觉,这种无意识的行为透露了多少孺慕之情。 半晌,他才再次开口:“你要当爷爷了。” 埃罗沙愣了一下,才用沙哑的声音笑着说:“真好……一转眼你都是快当爹的人了啊!” 第14章 互相伤害 没有谁是“一转眼”就能长大的。 埃罗沙不曾养育过陆演哪怕一天,所以他才能毫无责任心地说出这种话。这无疑刺激到了年轻的圣子。 ——子午镇魂钉,三年前就已埋下。 这是一种用内力凝聚而成的暗器,一经埋入人体就会不断吸收对方的血髓,逐渐化为实质。施放手法极为简单,只需由背后的魄户、神道、灵台、魂门四处要穴分别嵌入一道劲气即可。 中招者会在每日的子、午二时感受到剧烈的疼痛,承受非人的折磨,永无解脱!除非施术者死亡…… 埃罗沙身上的镇魂钉是陆演亲手所下。这一点,足以证明儿子对“母亲”的恨意深刻到了何种地步。他为什么恨他……因为小时候被抛弃吗?还是因为埃罗沙至今也没有半点忏悔之心呢? 都不是。 “明年的重阳节,我再来看你。”陆演不希望自己再被这个人轻而易举地激怒,失去理智是任何一个上位者都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他转过身,准备离开。 每一年皆是如此。踏月而至,只为了看一眼“母亲”是否还活着。一旦看见他还活得好好的,却又忍不住想杀了他。 埃罗沙似乎早已习惯了儿子的冷漠,对此并不感到意外。他知道艾辛泽恨他——不仅因为他曾经抛弃过他,还因为四年前他做过的那件不可原谅的蠢事…… 即便知道自己在对方心里是个什么定位,可他还是想跟他说说话,一句也好,两句也罢,至少可以听听他的声音,推测他这些年过得好不好。艾辛泽是个别扭的孩子,可惜他已经长这么大了,再也不是一两串糖葫芦就能骗到怀里的小娃娃。 激怒他,貌似成了唯一让他开口的方法。 “说实话我很高兴,”他在陆演离开视线之前,语气轻浮地说道,“恭喜你要当父亲了。不过说真的,你确定那是你的种?” 陆演果然定住了脚步。虽然没有回头,但不难猜测他此刻的脸色一定好看不到哪里去。俗话说“知子莫若父”,埃罗沙这个反面示范做得倒是挺到位的。 圣子艾辛泽被人戴了绿帽子,知道这事儿的人基本已经死绝了。就算有漏网之鱼,那些人也全都选择将此事烂在肚子里,哪里还敢当着苦主的面说出来? 埃罗沙如此挑衅陆演,与其说是仗着自己是他的生父而肆无忌惮,不如说是破罐子破摔。但他不知道,真正令陆演愤怒的正是他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 “为什么你还能说出这种话!”电光火石之间,一道黑色身影鬼魅一般掠向地母狼蛛!下一刻,骨节分明的铁爪便扼住了圣君的咽喉。 如此近距离的接触,让埃罗沙的心跳猛然停滞了刹那——他的儿子,长得太像那个男人了。 “咳!你有让我闭嘴的方法不是么?我的好儿子……翅膀硬''了……”到了这种时候,他还有心思火上浇油。 陆演面沉如水,日月瞳迸发出危险的冷光,犹如择人欲噬的猛兽。他的手颤抖着,这是极度隐忍的表现。 “二十九年前,遗弃亲儿。十四年前,指使大长老逐我出兵燹城。八年前,派四位祭司追杀我至中原……这些我都可以不计较!但你千不该万不该……” 一字一句,痛陈埃罗沙过往罪状。说到后面,陆演的手指下意识收紧,慢慢贴近对方耳畔,轻声说:“——你不该辱我爱妻!” 四年前的旧事,如今翻将出来,心头的伤口仍然鲜血淋漓!那时的摩国圣子刚刚掌握实权,家庭美满,生活幸福,羡煞旁人。可是这个为老不尊的混蛋却趁他不在家,迷''奸儿媳! 此仇此恨,不共戴天!若非他是他的生父,早已死了一千次、一万次! 那件事情直接导致陆演走火入魔,精神崩溃之下屠戮罗刹海市,让魔皇城一夜之间变成修罗地狱!八万余人死于这场灾难,从此奠定了艾辛泽的“暴君”之名。 他在事发后挣扎了长达半年的时间,才让自己冷静下来。紧接着,便是亲自追杀圣君埃罗沙,将他打成重伤、废去武功,秘密囚禁在怪柳森林。 子午镇魂钉只是最轻微的惩罚。雷音豹子每年都会在主人的带领下来到这里,吃掉囚徒的一根手指。三年,便是三根手指。等到十指吃完,便轮到脚趾、胳膊、腿、耳朵、眼睛…… 直到将这个男人彻底吞吃干净,让他与伴身兽合为一体!如此,才能稍微缓解陆演心中烧灼的恨意。 至于弑神机……他是无辜的。由始至终,他什么都不知道。 那段灰暗的日子里,陆演一点点发生改变。他开始变得沉默,有时候一整天都说不上一句话。再后来,他刻意忽略深爱之人,不顾群臣反对,建造欲林。外界皆以为圣主与伴侣不合是因为男人天生花心滥''情,以至于圣主的风评每况愈下。 最终,弑神机在“失宠”一年后,被押入幽水地宫,从此再也不曾出现在众人面前。 如果说陆演最恨的人是埃罗沙,那么其次便是他自己。是他没有保护好自己的伴侣,是他没有勇气杀死造成这一切悲剧的元凶…… 那一刻,他失去的不只是爱人和亲人,还有自己未来的人生。 “你虽不曾教养过我,却教会我一个道理。” 月光洒在陆演的脸上,晕染出一层不真实的冷光。他的表情恢复了最初的淡定,像一樽毫无生气的人偶。在他放开埃罗沙之后,才继续说道:“再珍爱的东西,也总有失去的一天。人不应该对未来存在幻想。真正的幸福——就是不再追求幸福!” “艾辛泽……”向来玩世不恭的圣君难得收起笑容,面有痛苦说色。他似乎急于争辩什么,“其实当年……” 陆演却突然牵动嘴角,扯出一个不算笑容的笑容:“其实当年是我让你见不到初代魔皇。” “什么?” “我很早就知道,你在追查那个男人的下落。所以我比你先一步找到了他。难道你不觉得奇怪么,堂堂摩国创始者,怎么会莫名其妙人间蒸发?” “你……你杀了他?他死了吗?不……不可能!”埃罗沙听闻此言,哪里还记得刚才想说的话。只觉得脑中惊雷炸响,所有纷乱的思绪都化为一片空白。 这世上有一种感情,叫做''爱恨交织。陆演对他是这种感情,他对初代魔皇亦是这种感情。正如陆演对他做的那样,他也把折磨那个人当成此生唯一乐趣。 老魔头生了小魔头,小魔头当然也很了解老魔头。 当埃罗沙尽情折磨儿子的时候,疏不知陆演已经把刀子抵在了他的背后。同样是割肉剜心,不妨比比谁更痛苦! “你我父子一场,我又怎么忍心让你活得轻松惬意?”陆演退后一步,目光掠过蠢''蠢欲动的地母狼蛛,脸上带出一两分病''态的恶意。他说,“你永远也见不到他,永远。” 随后,陆演再次转过声,无视身后传来的咒骂跟嘶吼,袖手而去。 大漠的月色,依旧是人间至美。子时一过,已至重阳佳节。 第15章 路遇故人 重阳节,向来有着喝菊花酒、登高望远、佩戴茱萸等等习俗。总的来说,这是一个适合休养生息的日子。 如果黎大叔在的话,他一定又会忙前忙后准备各种食材,打着过节的幌子把孕夫养得更肥更圆。 “唉,可惜大叔不在家啊……”银霄睡到日上三竿方起,一边伸着懒腰一边喃喃自语。肚子里的宝贝好像跟他深有同感,一左一右各自踹了他一脚。 某人连忙抱着肚子求饶。而后掀开衣服一角,看着肚皮上鼓起的两个小包包慢慢平抚下去,肚子的轮廓重新变成饱满的弧度。阳光透过窗户的缝隙,温柔地打在床前,衬托出岁月静好。 他现在每天吃了睡、睡了吃,都快养出双下巴了。再加上肚子里的两个孩子也跟着长,把他撑得跟大肚鱼似的,连路都走不稳。时间一久,人也变得越来越懒,做什么都不得劲儿。 最惨的是,每次一躺下就觉得胸闷气短,腰骨疼得厉害,常常折腾半宿才能睡着。有时候感觉手脚都是肿的,想揉一揉吧,又够不到!难受,太难受了! 这才怀孕五个多月,就已经这么惨了。往后的日子可怎么活? “乖乖别闹,等会儿阿爹带你们出去透透气。”明明是自己想出去,却把责任全推到孩子身上。所幸他还记得大夫说过的话,多走动有利于将来分娩。 在大郢国,男男婚配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只是比例较之正常夫妻要小很多。孕子药是风行于民间的一种辅助性药物,品种繁多,可以令大多数男子婚后孕育子嗣。所以孕夫这一特殊群体虽然少见,但并不稀奇。 按照这里的风俗,孕夫显怀以后通常是不见外人的——毕竟没有哪个大男人喜欢挺着肚子在人前显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非得出门,那就必须用纱巾遮面,乔装打扮一番方能行动。 说直白一点,无论孩子是谁生的,夫夫两个都是“爹”,丝毫没有贵贱之别。只要度过这段尴尬时期,谁还去管儿子是从谁肚子里钻出来的?就算生过小孩,也是顶天立地的真男儿!因此大多数孕夫都很注重隐''私,为日后的自由生活做铺垫…… 银霄也有一套孕夫专用的行头,那是黎大叔早就给他预备好的。先前凡事都有大叔担待,他也乐得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因此一直没能用上。今日天气不错,又是重阳佳节,倒是勾起他外出逛逛的兴致。 想到什么就去做!银霄可不是拖拖拉拉的人。 随后便见他艰难地起身穿衣,又去厨房舀了一瓢冷水洗脸,拿茶盐漱了口,就着昨日的冷粥吃了几块糕饼……做完这些,太阳都升到头顶了。算算时辰,估计街上的人群也散得差不多啦,正好方便孕夫走动。 朱红色的孕夫装完全与银霄平素的喜好背道而驰,再加上他如今腰身圆润,穿上这衣服活脱脱像个四喜丸子!某人忍不住在心里哀叹:大叔的品味咋就那么俗? “不过这样也好,”银霄站在铜镜前搔首弄姿,然后摸着光''溜溜的下巴一个劲儿点头,“穿上这个,肯定没人能认得出我。以后生完崽子,还能继续纵横江湖。” 不得不承认,每一名孕夫都有一颗忍辱负重的心!同时也怀着一个放飞自我的美梦。 四喜丸子就四喜丸子吧,反正只穿一回。经过一系列的心里暗示,银霄终于换上了那套红艳艳的孕夫装,头发用簪子挽了个小髻,戴上面纱准备出门。临行前还不忘揣一包酸梅干在身上,边走边吃。 小院儿离主街道挺远,他胆子再肥也不敢孤身一人跑到人多的地方去。因此计划中只打算在附近的小巷随便走两圈。要是能买到正当节令的吃食或者小玩意儿,那就再好不过了!纵使没有,也没关系,权当出来锻炼身体。 他这会儿正得意——得意得忘了形。 明知道自己肚子里兜着两个崽子,还踏着小碎步一扭一扭地在巷子里练轻功。他那点儿三脚猫功夫全是陆演教的,而且每次学着学着就被带到床上去了……这样学出来的成果,能看? 知道的人嫌他作死,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杂耍卖艺的呢。 “阿娘你看,那边有个红色的大胖子!”这不,立马就有人开始嘲笑他了。 银霄抬头朝着声源望去,只见一个约摸四五岁的小男孩正拿手指着他。旁边站了一个身姿挺''拔的男人。粗看之下,这男人的相貌着实普通了些。丹凤目本是美眸之首,偏偏他的脸型棱角分明,令双眼失却了原本的冷艳多情,反而增添了两分刻薄与强势。 除此之外,那头灰色的长发也足够引人注目的。即使他穿得像个普通老百姓,周围的人也会自动自觉地跟他保持距离。 好巧不巧,银霄居然认得此人——魅影刺客,厉鸣蝉!天域排得上号的人物。 当年他们几个一同从上古传送阵掉落异界之前,历鸣蝉受到十大门派的雇佣专门来刺杀他,自然与他水火不容。然而天意弄人,一代顶尖刺客被他暗算受伤,一来到这个世界就失去了记忆。银霄为了解决这个大麻烦,诓骗他嫁给了当时的“酒鬼豪侠”郭茂安…… 等厉鸣蝉恢复记忆的时候,肚子都已经被人搞大了,岂能不认栽? 幸好郭茂安是真心待他,一天到晚老婆长老婆短,硬生生把这块石头都给捂化了。两个人过起了和''谐的夫夫生活,没多久就生了个儿子。 小屁孩满月那天,银霄和陆演还到场祝贺了呢。当时司马御风、蝶秋灵、君怀眦也都带着家属,来自天域的五个人唯一一次聚头居然是为了一个小娃儿。 五年啊!一晃就过了五年…… “你是……弑神机?”厉鸣蝉顺着儿子的手指看向因为怀孕而形貌大改的某人,迟疑了一瞬,终究还是认出了他。 银霄隔着面纱挠挠脸颊,觉得这情景还真是尴尬。想了想,才步履蹒跚地走近那对父子,硬着头皮打哈哈:“这么巧啊,是你们……” 厉鸣蝉的体型比正常男子纤细许多,但个子比银霄还要高出小半个头。于是很坦然地俯视着眼前的四喜丸子,目光在他肚子上绕了几圈,冷着脸挑眉,“呵……你也有今天。” 某位孕夫衡量了一下双方的体力差距,只能在心里狠狠骂道:小人!活该你嫁给臭酒鬼! 结果对方下一句话就踩他痛脚:“姓陆的怎么没在你身边,是不是离了?” “……”这乌鸦嘴太他''娘的神了! 第16章 酒鬼父子 厉鸣蝉跟银霄的仇,较真算起来可以追溯到两百多年前。不过以前那些都是小打小闹,掺和了门派利益,所以没有投入太多的个人情感。 真正让魅影刺客恨不得弄死他的原因主要还是……这人忒缺德了! 趁他失忆,冒充他的兄长把他指婚给郭茂安!这梁子算是结大啦。就算他最后跟老酒鬼走到了一起,这笔账还是记得清清楚楚。 正因如此,厉鸣蝉现在看到他这副蠢样,简直想高呼三声:苍天有眼!让你作! 银霄当然也有自知之明。他知道鸣蝉儿恨他恨得要死,但是看在大家都是“同乡”的份上并不会真的跟他拼命。再说,拖家带口的人容易心软,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哟,小桃花都长这么大啦!” 既然没有生命危险,那么调''戏一下对方的儿子也不打紧啰?银霄贼兮兮地看向旁边的小不点,当着刺客的面伸手撸了撸这孩子的后脑勺。 郭茂安和厉鸣蝉的儿子出生在三月初,正是桃花开得最艳烈的时节,因此小家伙一出生就得了个乳名,叫“小桃花”。别看他是个男孩子,刚出生那会儿白嫩得像个糯米汤圆似的,所有人都争着抢着要抱他。 再次相见,小桃花都五岁了。看他能跑能跳的活泼样子,越发讨人喜欢。再加上银霄自己也快当爹了,对小屁孩的喜爱更是泛滥得一发不可收拾。 “少动手动脚的。”厉鸣蝉将他视为洪水猛兽,生怕他带坏自己儿子。因此一手拉着小桃花往后退,一边隔开某人的贼手。 银霄撇撇嘴,双手插腰直起身,酸不拉几地咕哝:“你儿子长得一点都不像你,更像你家的老酒鬼。” 厉鸣蝉脸黑,捏起拳头想揍人。目光不经意闪扫到他的肚子,又忍了下来。倒是一旁的小家伙拽了拽自家老子的衣袖,瞪着大眼睛装作天真无邪状,“阿娘,他是谁啊?老爹不让你跟陌生男人说话——最多不能超过三句!” “噗哈哈哈!”银霄反应了一会儿,憋不住爆笑出声,脸都快笑裂了。 没想到啊没想到,堂堂魅影刺客居然被人管得这么紧,身边还随时随地带着个小奸细。老酒鬼本事不小,居然敢反过来管他老婆,也不瞧瞧自己是个什么德行。 要不是身边这两个呆货一个年纪还小、一个有孕在身,厉鸣蝉真有可能杀人灭口。就不能给他留点儿脸?! 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大眼瞪小眼。未免演变成斗殴现场,最后在银霄的提议下,两个大人决定带着一条小尾巴去附近的茶寮坐坐。毕竟以孕夫的身体,是不能久站的。 在行路的过程中,银霄得知厉鸣蝉之所以会带着儿子跑到绘方城来,竟然是因为和老酒鬼赌气!姓郭的半年不着家,天天在外面鬼混,家里的事情不闻不问也就算了,还偷偷教小桃花喝酒泡妞。以鸣蝉儿的脾气,没一刀捅死他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这不,魅影刺客一气之下带着儿子离家出走。让姓郭的抱着他的酒坛子过下半辈子吧! 想当初,老酒鬼信誓旦旦跪在他面前,指天发誓将来一定顾家,疼老婆,带孩子,做个十全十美的好丈夫。结果呢?儿子刚满周岁,他就跟他以前的师妹纠''缠不清。这几年更是连家都不回了! 厉鸣蝉现在的处境,可以用一句话概括:想合离都找不到人写休书! “不至于吧?”银霄听得合不拢嘴,瞅着对方的脸色确实有够难看,不禁夹紧屁''股小心说话,“他不是还让小桃花盯着你吗,可见心里头还是在乎你的。” 厉鸣蝉坐在桌子对面,将手里的茶壶重重磕在托盘里,眼冒寒光地斜睨着他。发表了一通极具影响力的宣言:“所有惘顾家庭的男人都应该去死。找借口,更该死!” “……”真狠。 银霄觉得自己跟鸣蝉儿比起来简直不要太善良。陆演那么对他,他都没想过弄死对方。在他看来,杀人并不是解决问题的首选方法。 厉鸣蝉是刺客,所以性格比较极端,动不动就喜欢取人性命。郭茂安娶了这货,没有九条命根本享不了那个福。 感慨唏嘘之余,银霄无意间瞟向身旁的小屁孩,顿时惊讶得双眼圆睁。刚刚听说这小东西尚不会走路的时候就会喝酒,原本他还不信。这会儿看他抱着酒葫芦咕嘟咕嘟一阵海饮,才惊觉这厮没准儿真是个小酒鬼! 嘿!你还别说——那头乱蓬蓬的黑发,流里流气的坐姿,甚至连怀里抱着的亚腰酒葫芦,都和他老爹的一模一样。估计没人会怀疑他们的亲子关系。 倒是厉鸣蝉,他来自天域,典型的细腰长腿、灵活纤细。小桃花身上没一点儿他的影子,才五岁就有腱子肉了,将来肯定会长成郭茂安那样的魁梧汉子。 银霄偷偷摸了一把肚皮,暗想自己的儿子可不能长得像那个人,必须得像他!不然身边一次多出两个“小陆演”,还不把人怄死? 厉鸣蝉也是看得心堵,一把夺过儿子手里的葫芦,恨铁不成钢地骂道:“不许学你爹!” “嗝!”小桃花委委屈屈地眨巴眼睛,顺便打了个酒嗝,“老爹说……他说,喝酒的男人才是真汉子。阿娘这么难搞……嗝!都被他弄到手了……” “你爹欠揍,你也欠揍?”厉鸣蝉是个外冷内热的爆脾气,当即起身,揪着儿子的衣襟把人拎起来,武力恐''吓。 银霄正想着要不要上前劝和,就见那小子傻乎乎地咧嘴一笑,捧着他老子的手低头嘣儿了一口,叫了一声“娘子”。厉鸣蝉额头上的青''筋一突一突的,都快炸裂了! 好哇,屁大点儿的孩子就会作妖,长大还得了?上梁不正下梁歪啊。 某位孕夫索性坐下来继续看热闹。还有闲心感叹:天气真好。 原以为小桃花今天铁定要挨揍,没想到厉鸣蝉忽然神情一变,把儿子按在了怀里,重新坐了下来。银霄见他神色有异,立刻放下手中的茶点,端起杯子递到唇边,压低声音问:“怎么?” 魅影刺客面无表情地动了动唇,小声说:“有人在监视我们。” 银霄闻言眼皮一跳,心里涌上一股危机感。厉鸣蝉本身就是刺客,所以对杀手、暗卫这一类的边缘职业极其了解。而且他的五感是经过特殊训练的,比常人更加敏锐。他说有,那就一定有! 那么……会是谁派来的人呢? 第17章 天域旧识 黎大叔在银霄的印象中,是个本分人——而且是那种孤苦无依、同情心泛滥的老好人。无论如何,那些人都不太可能是冲他来的。 况且大叔去了北漠,真有人要对付他的话,也应该在沿途设伏才对。犯不着盯着人家的老窝却啥也不做。 排除这一可能,银霄认为自己是那些人的目标才更具合理性。原因有二:其一,他是从幽水地宫逃出来的,陆演一定会派人追查他的下落;其二,他在下嫁摩国圣子之前,曾在中原犯下血案,仇家不知凡几,想报仇的人没有上千也有数百。 他是因为在中原待不下去了,才跟陆演回大漠安家。后来又与陆演闹翻,不得已逃回中原。一旦身份暴''露,天底下哪儿还有容身之所?想对付他的人实在太多太多。 不过厉鸣蝉和他的处境也相差无几。老酒鬼是天下第一大帮的帮主,要是突然发现自家老婆带着儿子离家出走,说不定能把地皮翻过来!况且鸣蝉儿得罪过的人也不少,如今失去“酒鬼豪侠”的庇护,想要他命的人绝对不在少数。 当初从天域来到此间异世的五个人,除了蝶秋灵以外,其他四个都顶着“邪魔”的名头。 其中君怀眦的杀孽最重,曾经引动“天殇火罚”连灭数座城池,如今余威犹存。而司马御风的名望则是最高的——他原本就是剑圣传人,有缘习得无上功法《忘情天书》,后来又自行参悟出“天剑九式”这样的逆天剑式……至今无人敢于撄其锋芒! 相对而言,银霄在外人眼里纯粹属于那种没啥本事还坏得流油的奸险小人。厉鸣蝉比他好一点儿,至少还知道找一个坚实的靠山。 “唉……你看你一来就害我惹上麻烦,真是上辈子欠你的。”某位孕夫缩头缩脑地往茶楼外面的街道瞄了一眼,随后垂头丧气地趴回桌子边,哀怨地望向身旁的刺客。 厉鸣蝉将儿子抱到自己腿上坐着,用手背拭了拭臭小子的额头,皱眉道:“先不说这个。你有没有歇脚的地方——安儿在发烧。” 银霄赶忙凑过去,抬手贴上小桃花的脸颊,果然发现对方的体温有点不正常。随即叫来堂倌,掏钱结了账。 “刚才不是还好好的吗?”他没带过孩子,对这种事情一窍不通,只能围着他们父子俩团团转。 厉鸣蝉看他在那儿瞎着急,怕他自己一个没站稳再给摔了。于是一手提着他的胳膊,一手搂着儿子,拖着他们往外走。边走边说:“我也不太清楚。安儿四岁那年不知怎地染上了热症,经常莫名其妙地浑身发烫。我本想令他戒酒,以免引动病情,可惜没能成功。” 小酒鬼早就染上酒瘾了,哪那么容易戒掉。银霄现在才明白鸣蝉儿之所以那么气郭茂安,原来是气他坑了自己的儿子。 小桃花眼下正安安静静地趴在他老子胸前,怀里依旧抱着葫芦,脸蛋红扑扑的像个水蜜桃。估计是烧糊涂了,两只圆溜溜的大眼睛怯怯地看着银霄,完全没有了先前那股子无赖劲儿。 时间已经到了午后,街面上总共也没几个人。银霄心想着黎大叔这阵子不在家,小院儿正好有空余房间,不妨让他们父子暂时在那里安顿。反正那些监视他们的人已经知道那个地方了,再遮掩也于事无补,索性大大方方地继续住下去,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最重要的是,他如今已有将近六个月的身孕,根本无法应付任何变故。有厉鸣蝉在身边,就等于把郭茂安也绑上了战车,这样反倒安全。 银霄心里焦急,奈何行动不便,只能挺着肚子一拐一拐地往前挪,姿势颇不雅观。大秋天的,竟然出了一身薄汗,头发都黏在额头上了犹不自知。 厉鸣蝉看他急成这样,却是反过来安慰道:“我都还没怎样呢,你急个什么劲儿?安儿壮得跟牛犊子似的,熬过这会儿就好了。倒是你肚子里那个,哪能跟着你折腾。” 银霄停下来喘口气,抬起袖子擦擦汗,一脸纠结,“原来带孩子这么麻烦吗?前一刻还活蹦乱跳的,后一秒就戳你的心尖儿。我……我突然不想生了。” “……”谁要是摊上这么个不靠谱的爹,那才是倒大霉呢。 魅影刺客摇摇头,觉得两个大老爷们儿实在不适合讨论育儿经。他现在关心的只有他儿子的身体,其他问题且都留到以后再谈罢。 好好的节日,遇到这么些糟心事,银霄心里很是泄气。临近产期,他的心境逐渐失却平静,常常感到害怕和无助,遇到一点事情就失了方寸。这种感觉,让他难以适从。 鸣蝉儿现在过得再不好,当年生小桃花的时候老酒鬼也是寸步不离地陪在他身边的。单看这一点,郭茂安的人品再坏也坏不过某人。 ——陆演说不定还不知道自己快要当爹了。他那个人,过于孤僻,大概并不喜欢小孩子吧…… 好恨!好悔! 怎么就走到今天这一步了呢? “你又在乱想什么?”厉鸣蝉见他脸色蓦然发白,好似见了鬼,料想这厮定然又在胡思乱想了。孕夫的心理比正常人脆弱得多,他也是经历过的,所以不难猜测。 之前尽顾着说他自己的事情,倒是忘了问问对方,陆演如今身在何处?为什么他身怀六甲,那人却不在他身边? 夫夫两个什么时候闹别扭不好,何必选在这个要命的关头。 银霄白着一张脸侧过头,冲对方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鸣蝉儿,这回你说中了,我真的跟他离了……” 厉鸣蝉猛然顿住脚步,手上下意识地加大力度,把孕夫拽了个趔趄。只听他严肃问道:“这件事,司马御风知道吗?” 银霄拧着眉,动动胳膊示意他松手。 “关司马御风什么事儿?” “哼,怎么不关他的事,”魅影刺客眼神如刀,狠狠刮过某位孕夫苍白的脸,“——司马御风是你的未婚夫,当初是他亲手把你让给陆演的。难道他一点责任也没有?” 银霄听他一再提到司马御风的名字,突然面目狰狞,一把挥开了他的手!引得旁边过路的行人纷纷投来惊疑的视线。 “别提他!这和他没关系……”他的脸色难看到了极点,甚至比刚才说到陆演的时候还要更甚。就连声音,也因为情绪太过激动而变得嘶哑。 厉鸣蝉在短暂的疑惑过后,忽然想到了什么。 他的语气也变得咄咄逼人起来:“司马御风是唯一有能力杀灭陆演的人。你在害怕——怕司马为了你和陆演对上?还是说……害怕陆演会死?” 第18章 重阳节礼 银霄的慌乱绝没有半点掺假。在脑子反应过来之前,他的嘴巴已经做出了回答:“司马御风和颜涟历经千辛万苦才走到一起!别去找他……别去!陆演没把我怎么样,真的……” 厉鸣蝉冷眼看着他。深灰色的丹凤眼异常凌厉,仿佛看穿了一切。 半晌,才忽然话锋一转,将问题拉回到眼前,“走吧,带我去你住的地方。在街上拉拉扯扯成什么样子。” 银霄回想起之前的失态,也觉得没脸。于是抿着唇走到前面带路,打定主意闷不吭声。 他刚才急出一脑门的汗,眼下被风一吹,倒是清醒了许多。人不可能一辈子缩在壳里,就算这样能够躲过陆演的搜查,往后的日子又有什么意思呢? 如果只是他一个人也就罢了,大不了找个深山老林闭关,百年之后再出来,不用担心任何仇家找上门来。现在关键是肚子里的两个崽子…… 陆演要是知道它们的存在,会不会来抢走孩子?退一万步来说,纵使他可以躲陆演一辈子,儿子们将来也需要足够的生存空间用于成长壮大。他如何忍心扼杀亲生骨肉的未来! 现在他需要的不是逃避,而是足够和陆演分庭抗礼的有力支持者。也许历鸣蝉说得对,可以利用司马御风来牵制那人…… 只是这样一来,事情就更加复杂了。 银霄心绪烦乱,暗道自己打从有孕以来脑子越来越不好使了。换作以往,哪会这么犹豫不决,白白贻误良机。先前还嘲笑鸣蝉儿拖家带口容易心软,怎么到了自己这里也犯上了同样的毛病。 凡人终究难逃一死。他摩国圣子难道就死不得么? 秋风中夹带着一股肃杀之气。不知是心境变化的缘故,还是事实本就如此,银霄闻到巷子深处弥散开来的菊香——有别于桂花的甜腻,倒像掺杂了一丝苦味。从鼻头回转到舌尘,渐渐苦到了心里。 他已经习惯了一只手缩在袖筒里,一只手抱着肚子,大腹便便的模样丑得没有边际。由此可见,曾经无比在意的容貌、气质,和生存比起来连狗''屁都不是! 俗语有言:妇人弱质,为母则强。这话放在孕夫身上,亦可通用。 银霄发觉自己的身体虽然日益脆弱,心灵却在一次次挣扎中逐渐变强。任何犹豫都只是暂时的。为了儿子,他可以比以前更狠、更绝、更不择手段! “到了。” 丹桂出墙,压下一片通红的枝条,极为引人注目。这是黎大叔家的标志,绝不会叫人认错。 一只手行动不便,所以银霄出来的时候干脆没有上锁,只是把门合拢,将铜锁挂在了门环上。这会儿确实方便,只需要摘下锁头,推门便可入内。 厉鸣蝉跟在他身后进了小院,目光不可避免地被那株华丽的丹桂所吸引。他和郭茂安定居在龙泉一带,看过最美的景色便是漫山遍野的桃花齐齐绽放。桃之灼灼,桃之夭夭,将山野点缀成人间仙境。然而那样的美景,却是抵不过眼前这株丹桂…… 冷傲更胜腊梅,艳烈犹似牡丹。虽然花朵小巧而纷乱,枝干却挺拔刚劲。俨然有种凛然不可侵''犯的威严! 那栽树之人,想必耗费了不少心血。 “愣在那里做什么,把孩子抱进屋里去。”银霄一进门就在树下的石凳上坐着,喘匀了气才指着一间厢房吩咐道。 厉鸣蝉抱着儿子往里走,随口丢出一句:“走累了立马坐下,小心变成大屁''股。” 银霄嘴角抽抽,冷笑回击:“大屁''股才好生养,你懂个屁!” 他素来牙尖嘴利,脸皮厚起来无人能敌。现在有孕在身,更是多了几分不切实际的得意,连魅影刺客都敢撩''拨。也不想想起初是谁天天被人追杀,躲在龙灵魔窟十几年没敢出门。 “咦?”晃眼间注意到厨房窗台上多了一团黄''色的事物,走近一看,才发现是一只竹条编成的篮子。 这篮子看上去像是普通的针线篓子,浅口圆底,有一个提手,面上搭着一块米色的棉布。银霄左右看了看,院儿里不像来过贼,倒不知这竹篮是何人放在这里的。 这时候,厉鸣蝉刚好从厢房出来,想烧点热水给小桃花擦擦身子。见他抱着个肚子杵在这儿,于是走过来察看究竟。 “你什么时候也开始学女红了?”他毕竟是生过孩子的人了,对针头线脑有些接触,所以一眼就看出这是个针线篓子。 银霄被他突然出声吓了一跳,瞪着眼睛拍拍胸口,语气充''满怨念:“人吓人,吓死人!你走路怎么都不带响儿的?” 他有点后悔把这对父子带回来了——姓厉的跟他不对盘,先前怎么忘了这事儿! 厉鸣蝉知道他心眼小,懒得跟他耍嘴皮子。直接伸手掀开了篮子面上的盖布。嚯!一看之下,这篮子里装的东西还真不少。 小衣服、小鞋子、虎头帽,一样一件,刚好凑齐一身。此外,还放了一个做工精巧的波浪鼓,以及一只带铃铛的银镯子。看得出来,每一样东西都是费了心思挑选制作的。 银霄皱起眉,沉思道:“难道是孙大娘来过?不对啊,她要是看这院儿里没人,肯定不会进来。除了她,还有谁知道黎大叔养着个粗手笨脚的孕夫啊……呸呸呸!谁粗手笨脚,分明是心灵手巧!” 厉鸣蝉看他一个人在那儿瞎嘀咕,觉得脑病不可医。伸手拿起那只波浪鼓,细细端详起来。 那些小衣服一看就是出自匠人之手,做工用料无一不精,多半是从成衣坊买来的,或者是大户人家自己府里的绣娘做的。全然没有品评的价值。倒是这只波浪鼓,细节之处略有瑕疵,极有可能是送东西的人亲手所做…… 安儿小时候也喜欢玩这个。普通波浪鼓基本都是木身羊皮,边缘涂成红色,鼓面上绘制福娃送喜、芍药牡丹等等图样,看上去鲜艳又喜气。这只鼓却与众不同——鼓面一边画了一只黑豹,另一边则是一簇形状少见的小花。既不鲜艳,也不喜气,反而显出几分阴冷和怪诞。 “啊!”银霄忽然惊叫一声,向后跌去。若不是厉鸣蝉及时拉住了他的胳膊,后果不堪设想! “怎么了?” “狼毒花,雷音豹……是他!他来了!” 孕夫语无伦次地尖叫着,脸上满是惊恐,仿佛天塌下来了似的。 第19章 剑圣传人 任世间潮起潮落,唯有药王谷的宁静永远不会被打破。 这是剑仙·司马御风的隐世之所,没有人能够将战火引向这里。因为“天剑”已经是无人可以撼动的存在。 名剑一气荡九州!而今岂有试剑人? 司马御风的威名正如他手中之剑,不可欺,不可逆,不可破!无需出鞘,已是锋芒毕露。纵览天下英豪,何人敢与一战? 站于巅峰,方知万物渺小。蓦然回首,身边只剩刺骨寒风。孤独——终于成为了剑者的常态。 这样的人,内心大约是痛苦的。好在有一个人愿意包容他的冷漠和桀骜,与他携手前程,为他筑起一座温柔的港湾。当他们有了一个幸福的小家,家里再添上一两个孩子,终有一天……他也会动情的吧? 颜涟就是这个人。 每次想到这两人的情路,蝶秋灵都会忍不住在心中摇头唏嘘。司马御风乃是剑圣·李白衣的传人,已将《忘情天书》修炼到第九层,哪里还有七情六欲?颜医师何苦死守这一人。 五年了。这些年来他们过得如何,恐怕也只有如人饮人——冷暖自知。旁人究竟没有置喙的余地。她此番前来,自然也不想再为了此事老生常谈。 很多人都知道药王谷北面有一座断壁,名叫试剑峰,景色相当壮观。数年前,它还是谷中最高的一座山峰。后来被司马御风一剑斩断,裂成两半,变成了现在的断崖。 再后来,那里就成了剑仙最常待的地方。 蝶秋灵提着裙裾,缓慢行走在山道上。离崖顶尚有一段距离,已经能够感受到风中传来的凛冽剑意,仿如实质一般割裂她周身防御。在护体真气散尽之前,若她不能走上崖顶,那就真的危险了。 药王谷中遍地是宝,各种奇花异草在自然条件下生长得格外繁茂。如此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连她这个医修都要暗自羡慕。颜涟身为少谷主,却是纵容自己的夫君随意践踏,其中的宠\''溺之意简直能把人酸死。 那两个人的相处模式,也是有够奇怪的。自古只听说过丈夫宠妻子,哪有妻子反过来宠丈夫的? 正自感叹间,已经行至崖顶。蝶秋灵扶了扶发髻,把将要脱落的簪子重新插好。这才试探着向前再走两步,靠近那人。 司马御风此时正负手立于断壁边缘,整个人都身处于崖下逆冲上来的气流当中。银发飞扬,衣袂翩翩,仿佛随时都要乘风而去…… 他的脊背从来都是笔直的,给人一种坚毅之感。体型虽不壮硕,却能在烈风中稳如磐石,洽洽衬托出心灵的底蕴是何等的深厚!冷漠、疏离、纯净,在他身上得到了最直观的体现。 蝶秋灵一身天青色的纱裙,云鬓素钗,面若芙蓉,算得上当世数一数二的美人。然而跟此人站在一起,却被对比成了庸俗不堪的无知妇人……实在叫人泄气! 这年头,连男人也开始抢女人的地位了。 “我刚刚在半山腰上看见一座新建起的茅屋,那是你们的新家吧?”其实她还有后半句没有说完——茅屋里传出婴孩的哭声,该当恭喜某人喜得贵子才是。 她此番前来,原是抱着一分恶趣味,特意过来挑拨离间的。 司马御风与弑神机年少时曾经有过一段情,这事儿几乎闹得人尽皆知。颜涟为此跟他翻过脸,还不止一次。时间长了,“弑神机”三个字便成为了药王谷的禁忌。说实话,蝶秋灵至今也不相信司马御风真的对这两个人有情,毕竟《忘情天书》这种东西实在太有名了。 没听说过哪一代剑圣为情所困过。 所以她特别想知道,颜涟和弑神机在他心里,究竟谁更重要。亦或是,两个人都无关紧要? 哼……那他可真是一等一的大混蛋! “你的心不净。”司马御风突然开口,打断了她的遐想。 银发剑者仅着一袭白衣,手中无剑,却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宝剑开锋时的那种惊艳。单单一个背影,透露\''出来的威势便已胜过千军万马! 好在蝶秋灵自家的夫君就是郢国大将军,多少也见过几次大阵仗,还不至于被他吓到。只见她莞尔一笑,细长的柳叶眉高高挑起,含笑说:“你成天窝在深山里,消息不灵通。我今日特地跑这么远的路,就是想告诉你——弑神机有难,似乎需要你的帮助。” 这事来得太巧了!颜涟刚生完孩子,按普通妇人生孩子的章程,应该还在坐月子。司马御风要是敢在这种时候离谷,以颜医师那种外柔内刚的性子,估计得直接跟他离! 哦不对……以颜大美人的性子,多半会去找弑神机麻烦,然后掐死孩子,再跟他的好夫君同归于尽。 有趣,太有趣了! 司马御风的回答却令她始料未及,“天命如此,无须强求。” “哎?你居然置他的死活于不顾?”蝶秋灵粉唇微张,满脸惊讶地看着他。 “吾曾说过,不再与他相见。” ——他的确说过这种话。早在五年多前,他为了帮助弑神机探索某处密境,将新婚妻子丢下不管,差点害得颜涟羞愤自尽。自那以后,便发誓不再与那人相见,并且断锋立誓。 世上没有任何人可以禁锢他,但是颜涟做到了。那位看似温柔似水、实则心狠手辣的少谷主,用自己的性命铸成爱的牢笼,成功捕获了无情无欲的剑修。 君子一诺,重于泰山。司马御风当然不可以打破自己立下的誓言。 弑神机的事,不管他是有心也好、无力也罢,总之是不会去管的。蝶秋灵能够看破这一层,已经很难得了。这个男人实在难懂。 山风灵动多变,毫无方向可言。不一会儿,西北风转成东南风,携带着新鲜的风信袭卷而来。司马御风闭上双目,鼻间闻到饭食的香味,耳中听到婴儿响亮的啼哭,破天荒地露\''出一个若有似无的笑容。 纵使无爱,有家便该知足。 颜涟于他,有情,有义,更有恩。一生尚且不够报答,早已欠下三生三世。而弑神机与他缘分已尽,强求只会搅乱尘缘,误人误己。 不以亲疏论轻重,不以喜恶论黑白。我命即是天命,天道亦是我道。 神机,我已找到了我的道。而你呢? 第20章 妻子劝行 一个成天只知道撒泼耍赖的女人是不可能得到丈夫怜爱的,更别说一个男人。维系一段感情,需要的不单单是缘分,更重要的还有智慧。 颜涟能够拿下司马御风,足以见得他是一个深藏不露的聪明人。一哭二闹三上吊这种把戏,一生使用一次就够了,若是反复闹腾则会惹人生厌。五年前他就已经用过一次,并且收到奇效,如今绝对不会再用它来逼迫自己的夫君。 司马御风是什么人?他是武力突破天际的异域来客,更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与其用小聪明去牵绊他,不如用柔情去软''化他,一步步浸润到他的心里去。 大树有了根,才会稳固。 如今,妻、儿、家便是他的根。三位一体,任他英明一世,也逃不开这情网恢恢。 “如卿乖,阿父马上就回来了,爹爹陪你好不好?”颜涟站在茅屋前,身上只穿了一层雪''白的中衣,头发用素色的缎带扎在脑后,怀里抱着出生不足一月的宝贝儿子。 蝶秋灵与司马御风回来之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 颜医师本就生得貌美,杏目飞眉,左眼角下天生一滴美人泪,给人以雌雄莫辨之感。加上前不久才产下麟儿,身子尚且虚弱,更显出几许弱柳扶风的美态。 较真说起来,他和弑神机倒是有那么几分神似。二者皆是黑发如瀑,表面上温柔静好。区别在于,颜涟的本性比神机更加阴鸷,而神机的狡猾多变也是颜涟学不来的。两人各有千秋,并不会让人弄混。 蝶秋灵也是学医的,因此对同为医者的少谷主颇有好感。在他结孕期间,这位将军夫人可是经常带着儿女来找他探讨医道,顺便帮忙照看孕夫。 唉!谁让某人一天到晚就知道悟剑、悟剑…… “你怎么出来了?”司马御风并非不明事理之人。他见颜涟顶着风头站在门前,不禁心中一软,快步走过去揽人入怀,为妻儿挡住冷冽的山风。 怀里的孩子一见到父亲就不哭了,两只小手握成拳头垂放在颊边,发出不明意义的哼声。颜涟慵懒地靠在伴侣身上,拿手拨了拨儿子的小拳头,看他急得蹬腿的可爱模样,脸上的笑容仿佛散发着温暖的柔光。 他们的儿子出生才二十八天,已经长得白白''嫩嫩,犹如刚出笼的大白馒头,软乎得不得了!或许是双亲的血统优良,孩子比普通人家的小孩儿长得快些,一天一个模样;脑袋瓜也聪明得很,丁点儿大就会认人了。 颜涟对儿子疼到了骨子里,吃饭睡觉都舍不得将他放下。可惜这小不点最喜欢的却是他那成天木着一张脸的阿父,一小会儿没见到就会哼哼唧唧地假哭给你看!颜涟哪怕再宠他,也不可能让家里的另一个大宝贝放弃修炼的时间来带孩子呀…… 所以这臭小子总是哭——幸而没有一回是真的,每次都是扯着嗓门儿干嚎,明白什么叫点到即止。颜涟最多也就哄哄他,烘托他的存在感。 这一点,显然和真正的“父亲”的做法有着很大区别。至少司马御风从来不会对儿子用“哄”的。 他的一切表现都贴近于现实,不会刻意放轻语气去跟一个根本听不懂人话的稚子扯些有的没的,也不会像其他傻爸爸一样没事就来个“举高高”。他唯一做的,就是在一定距离之外守护着他,确保他的成长道路不会遇到致命的阻碍。 父爱不正是如此么?简单,粗糙,但又坚实可靠。 看得出来,孩子虽然还小,但是身为人父的两个人已经各自代入了角色。可以想见,他们将来一定会做得越来越好。 蝶秋灵内心感到欣慰,暗自祝福这对别扭的情侣。随后走近他们,看向少谷主怀里的小豆丁,一边逗他一边问颜涟:“以前的房子住得好好的,怎么突然搬到山上来?这里环境简陋,不利于休养。” 药王谷最不缺的就是钱了,她可不认为堂堂少谷主会穷到需要住茅草房子的地步。准是司马御风又起什么夭蛾子! 然而她这回却是错怪了某人。只见颜涟不慌不忙地从儿子口中取出长命锁的流苏挂珠,拿手帕擦干上面的口水,这才徐徐道来:“原是我自己妄纵了,觉得山下的宅子闷得很,司马才带我来这儿结庐为家。你放心,我们只是白天住在这儿,晚上还是要回主宅的。” “你晓得分寸就好。”蝶秋灵伸手捏捏小宝贝的脸蛋儿,轻轻笑道。 司马御风没说话,手上带了点劲,把父子两个往屋里推。颜涟知道他是关心他们爷儿俩,脸上笑意不由地更真了两分。 “别推,我自己走就是了。”他拿肩膀抵了抵伴侣的胸膛,然后把目光撇向蝶秋灵。酝酿了一下方开口:“我知道你们刚才谈了什么事——弑神机有危险,对不对?” “……”司马御风不吭声,蝶秋灵也不说话了。 那个人的名字是药王谷的禁忌,正是因为颜涟。现在由他自己提出来,别人一时也拿不准他的态度,故此选择沉默。 气氛变得有些凝滞。 好在颜涟用他的智慧化解了这份尴尬,“自从有了儿子,我的心境也与以前大不一样了。弑神机与你们都是来自天域,那便相当于你们的亲友。既然亲友有难,理当助他一臂之力。我又岂会加以阻拦?” 司马御风看了一眼他怀里的孩子,又看了一眼笑容清浅的爱人,仍旧沉默。 欲擒故纵是很好的戏码,但对象的聪慧程度会使它的难度大大增加。颜涟毫不意外自家爱人会有如此反应,毕竟一代剑仙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左右的平庸之辈。 山上的风越刮越大。最终,司马御风还是先一步妥协,扶着妻子进了茅屋。蝶秋灵眨眨眼睛,也跟了进去。 “你希望吾怎么做?”刚一坐下,银发剑者便率先开了尊口。听他的语气,倒不像生气的样子。 颜涟把玩累了的宝贝儿子放进摇篮,然后拿吊杆上的银铃摇着,引导他焦中注意力。一边头也不回地说:“你若不去,他要是真有个三长两短,你我心中必然都会留下遗憾。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想办法避免呢?” 他承认自己自私——所有安排都是为了维护他们这个家,而不是真正关心那个人。不过这又如何?天底下有哪个人没有私心? 蝶秋灵暗自皱眉。她觉得颜涟的做法把司马御风逼得太紧了,说不定会适得其反。疏不知她自己也陷入了一个误区,那就是错误地估计了司马御风的胸襟。 颜涟身为他的枕边人,又怎会连伴侣的行事准则都摸不清。 果然,下一刻便听剑者说道:“既已承诺不再相见,吾便不会出现在他眼前。尔等在此稍候数日,吾去去就回。” 说完,只见这人抬袖一扫,身形蓦然化作一道虹光,掠空而去! 第21章 受的困境 话说另一头,银霄和厉鸣蝉尚不知晓司马御风已经展开行动,二人仍然处于惊惶之中。 确切地说,是某位孕夫在那里自己吓自己,连带着周围的人也不得安生。唯一过得轻松恣意的大概也只有小桃花了——虽然他本人并没有感到有多轻松。 这孩子果真如他老子所说,时常发热,过了那一阵儿就没事了。住到小院的当天,两个大人守了他大半宿,好不容易才等到他彻底退热。结果第二天,大人们累坏了,他却生龙活虎地满地跑,以至于被他“阿娘”罚去站桩…… 听厉鸣蝉说,小桃花的大名叫郭承安,跟他老爹的名字相对。银霄就纳闷了,他居然会同意让儿子跟着老酒鬼姓?以某刺客的性格,这不能够吧! 厉鸣蝉倒是看得挺开,坐在院子里一边调''教自家儿子,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说:“反正长得又不像我,跟我姓又有什么意义。你肚子里那个将来生下来要是不像你,我劝你还是趁早扔了吧,免得后夫看了碍眼。” 银霄当时正倚在旁边的躺椅上剥栗子吃,听到他的话差点把嘴里的东西喷''出来。 “屁话!我儿子怎么可能不像我。”拌嘴已经成了他们生活中的必备项目。 “站直了,不许晃!”厉鸣蝉冷着脸瞪向提着水桶站在矮木桩上的儿子,然后伸手从孕夫的食篮里抓了一大把半生不熟的毛栗子,坐在一旁慢慢剥。 九月初的岭南栗子,才刚到成熟期,大部分还没有落壳。他们吃的这些是城里的南货商人带回来的,好多都还是青的,外面裹着厚厚的毛壳,味道也不够清甜。不过是尝个新鲜,用以解馋罢了。 用黎大叔的话来说,银霄现在过的简直是猪一样的生活,吃了睡、睡了吃,就等着过年待宰了。不仅是厉鸣蝉,连孕夫自己也深以为然。 “我看你这肚子不像六个月,倒是七个多月的。再这么吃下去,到时看你怎么生得出来。”厉鸣蝉对他向来没有好脸色,说话也毫不忌讳。 银霄在心里喊冤,心想自己怀的是两个,能不大吗?但他总觉得这种事有点难以启齿,因此也就任由对方去说,半点不做解释。迄今为止,知道他怀着双胞的也就只有黎大叔,他并不想将此事弄得人尽皆知。 继“波浪鼓”事件之后,银霄总感觉日日提心吊胆,生怕陆演过来抢儿子。这种想法就像黄河绝堤一般,一发不可收拾。越是如此,越是觉得两个孩子负担太重了,比不上独生子来得安全…… 人一紧张,就容易唠叨。而他唠叨的对象目前只有厉鸣蝉。 “假设两个人共同栽种了一棵树,其中一人付出得多,另一人付出得少。后来树长大了,结了果子,你说果子该归谁?” “谁先抢到就归谁。”厉鸣蝉觉得这厮真够无聊的,打的什么鬼比方。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在说他跟陆演的事。 银霄横他一眼,觉得刺客白长了一颗看似聪明的脑子。他要是打得过陆演,还用在这儿发愁吗? 从天域来到这里的五个人,全都因为天地伟力的压制而失去了法力。换言之,他们除了寿命上占据优势,其实各方面都和凡人差不多。特别是银霄,他从前擅长的是符阵,须要借助山川河流本身的灵气才能施展威能,来到这个世界基本上等于是个废人了。 他的体质比不上从小接受锻体训练的魅影刺客。对方可以利用五年时间学习名为“武功”的东西,并且达到二流高手的水平。他却做不到。 蝶秋灵学习的是医道,即使在这个世界无法发挥出“六道轮回”的威能,至少也能做个正正经经的医者。 司马御风就更不用说了……那人已经将剑道突破到极限,能够沟通天地道运,受到的影响是最小的。况且以他的本事,就算不能施展“天剑九式”,同样可以剑试天下! 相对而言,君怀眦当初的情况比银霄还惨——那厮修炼的是《天书三卷》,精通风、水、火三系魔法。一到这个世界,灵力尽失,加上体质连银霄都不如,差点被人虐到死…… 可人家君怀眦跟某人不一样啊!人家敢耗费千年修为将自身血肉铸成法宝,吸收天地万物的生气代替法力,其他人做得到吗? 仔细想想,银霄跟另外四个人比起来,还真没什么优势可言。这么些年过去了,他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 对比他的现状,陆演的情况则要好上不知多少倍!整个摩国都是他的囊中之物,大郢皇帝都要让他三分。更别说他在江湖上的地位,抗衡整个中原武林也不在话下。 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 俗话又说:龙游浅滩被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 银霄不敢自称是大丈夫,可人家陆演却是真小人!这些年来有意不让他接触武学,成天只知道消耗他的精元,后来干脆把他当成狗、拴在地宫里…… 半年前若不是被那人强迫,他也不可以弄大肚子。这不是仇?这不是怨? 银霄现在做梦都想骂一声:“卑鄙!” 好好的人,说不爱就不爱了。好好的日子,说不过就不过了。陆演要是脑子没病,那就是心理有病! “我现在画张符纸诅咒他还来得及不?”某位孕夫嚼着栗子肉,天真无邪地冲刺客问道。 厉鸣蝉用一种直白的眼神,像看傻子似地看着他,假笑道:“有用——至少有点儿心理作用。” “你再这样,很快就会失去我这个朋友。” “呵呵,我好怕。” “……”银霄噎得没话说,转过头暗暗骂道:嘴巴这么坏,活该你是被压的货! 这边大人们斗嘴斗得不亦乐乎,可苦了被娘罚站的小桃花。他才五岁,就得用两条细了巴叽的胳膊平举八斤重的水桶!而且还是两个时辰! 爹啊,娘在虐待你儿子啊!快来救我…… 可惜他老爹还不知道在哪个酒缸里泡着呢,哪有功夫管儿子。小桃花只能哀叹一句命运多舛,打着哆嗦在那里自怜自艾。 别人家都是慈母严父,偏生他们家是反过来的。阿娘自己没什么武学天赋,却一心想让他成为武林高手。笨鸟不知道自己飞,却下了个蛋、让蛋飞…… 厉鸣蝉看他两只眼睛转来转去,就猜到这小子又在东想西想了。于是厉声说道:“不专心,多罚半个时辰。” “啊?!” 小桃花傻眼了,手上一松,木桶“哐”地一声摔在地上,溅了自己一脚泥。 第22章 为父不易 银霄是个护短的,见到小桃花受罚,联想到自家崽子将来可能遭到的种种待遇,心里顿时泛起酸楚之意。管他是爱屋及乌也好,心疼小辈也罢,总之就是看不惯厉鸣蝉的做法,不一会儿就开始帮小酒鬼求情。 厉鸣蝉被他吵得头大,再说儿子是他的,他自己哪有不心疼的道理。见银霄出面求情,也就顺着这个台阶放过了小桃花一马。 时间到了中午,家家户户都升起袅袅炊烟。 原本伙食上应该将就孕夫,然则先前那半篮子毛栗子也不是白吃的。银霄一听到午饭两个字就直摇头,说自己实在吃不下了。厉鸣蝉看他脸上仍然不大好,因此也不强求,让他回房歇着去。 “那你们怎么办?”银霄慢吞吞地扶着石桌站起身,然后用包着布条的那只手撑着后腰,另一只手揉揉小桃花的脑袋,整个人都透出一股温柔的气息。 郭承安用毛刺刺的脑袋蹭着他的手心,欢快地勾起一个痞里痞气的笑容。屁大点儿的孩子就跟他爹学坏了,额发乱糟糟地盖住眼睛,笑起来跟个偷了腥的猫似的,每次见到长得漂亮的小''姐姐就要亲亲、要抱抱……现在连长辈的便宜也敢占了! 厉鸣蝉嘴角一抖,脸皮绷得死紧,恨不得把儿子揪过来踩两脚。得意个屁得意!也不看看人家肚子都那么大了,论年龄比你老子还老! 银霄这个人没什么长处,最大的优点便是心宽。说直接点,也就是没心没肺。天大的事,忧伤不到半刻钟,就开始故态复萌。 被小屁孩蹭个手有什么,当初他还和班弥生一起洗过澡呢!就算他能生孩子,也不用顾忌什么男女大防吧。 转念一想,厉鸣蝉这个“阿娘”当得太不尽责,他以为他在训练同门师弟么?不是体罚就是斥责,好好的孩子都让他吓坏了。 于是笑眯眯地冲小酒鬼说道:“桃花儿乖,叔叔给你拿钱,你待会儿上街买肉饼吃去——别跟着你娘饿肚子。” “谢谢世叔!”还不到五岁的黄毛小子就懂得讨好人了,一口一个叔叔叫得比谁都亲。 这小子贼精贼精的。以往在家的时候,他的讨好对象是他娘,因为好多事情都是娘说了算。如果遇到别人欺负他,他就找他老爹,因为老郭家的男人最护短。 现在嘛……嘿嘿!神机叔叔是房子的主人,连娘也要向他低头。要是不抱稳这条金大''腿,岂不是对不住他那颗精明的脑瓜? 银霄没在意他那些弯弯绕绕,只觉得小孩子聪明一点是好事,不禁对自己肚子里的两个崽子也多了几分期待。随后牵着小桃花的手去内屋取了一大把铜板,叮嘱他买些能填饱肚子的吃食,不许贪玩。做完这些便自顾自地滚去睡午觉了。 全程无视孩子的亲爹…… 厉鸣蝉头疼抚额——按他这么个宠法,以后生出来的娃娃还不知道会歪成个啥样呢!幸亏龙灵魔尊和花祖被隔绝在异界,要不然那两位“外祖父”指不定又教出个混世魔王来。 眼看着小桃花就要从眼皮子底下溜掉,厉鸣蝉赶紧冲过去揪住儿子的后背领子,唬着一张脸小声说:“往哪儿跑!搞清楚谁才是你老子!” “阿娘你这么凶,留不住老爹的心……”郭承安捂紧兜里的铜板,滴溜溜的大眼睛左瞟右瞟,想寻找掩护。 常言道,童言无忌。哪知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厉鸣蝉脸色猛然一变,英挺的眉毛一点点拧出一个川字。最终失魂落魄地松开儿子,转过身摆摆手,“你去吧,别乱跑就行。” 绘方城就那么大,来来回回都是熟面孔。何况郭承安身怀武艺,一般人奈何不了他。原本在那个家里,他才是真正的累赘…… 小桃花双脚一沾地,撒丫子就往外跑。不过刚刚跑到院门边,又把手从门栓上缩了回来。 只见他狐疑地转过头,悄悄打量自家阿娘。看见厉鸣蝉耷拉着双肩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好像很伤心的样子……连忙揣紧铜钱跑回来,转到对方身前,焦急地喊:“娘!娘!你怎么了?桃花不敢了,再也不敢了……咱们不吃肉饼,改吃素面好不好?娘你别生孩儿的气……” 厉鸣蝉做的面一向被小酒鬼形容成天底下最难吃的食物。他能主动提出这个条件,可见是真的急了。 “没事,”魅影刺客低头看向儿子,扯出一个牵强的微笑,“我不饿,今天没有素面可以吃了。桃花儿自己去衔上买吧,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他很少笑,特别是在儿子面前。因为总觉得大人应该给后辈做出榜样,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孩子们的事。直到此时,他才发现自己是因为对郭承安存在排斥才…… 他嫁给郭茂安,原本就不是自愿的。生下郭承安,更是将之视为奇耻大辱。这样的心态,令他日夜承受煎熬。 就算老酒鬼不做任何出格的事,也许……他也会主动离开那个家…… “我很凶是不是?桃花儿喜欢神机叔叔那样的长辈吗?那就让你爹写休书休了我吧。”厉鸣蝉蹲''下身,与儿子平视。语气仍旧是一本正经,只是带了几分不易察觉的自暴自弃。 小酒鬼呆了一下,突然哇的一声哭出来!接着扑向对方,死死搂住生父的脖子,连衣兜里的钱也不管了,任由它们洒落一地。 “娘别扔下桃花!爹不会休了娘的,呜呜……如果爹不要娘了,桃花也要跟娘在一起,一辈子在一起!” “……”厉鸣蝉纵使铁石之肠,此刻也忍不住红了眼眶。 他抬起手,想拍拍儿子的肩膀给他安慰,可是却在中途又放了下来。在他还没有做好准备的时候,就早早当了父亲——或者说是“母亲”更准确一点。桃花儿在他心里,不像儿子,倒更像是弟子。 大概在儿子眼里,他也只是个成天板着脸的拳脚师傅罢。换作任何一个孩子,应该都不会喜欢他这种无趣的大人。 所以他始终垂着手,任由小酒鬼趴在怀里哭得稀里哗啦,都不曾给他一丝回应。 ——郭茂安通过帮众传来的线报,找到了这座小院。当他跃上院墙准备一探究竟的时候,却被眼前的画面深深震惊了。 很普通的平民小院,唯一的风景便是那棵丹桂树。而他到来的时间选得过于巧妙,此时树下正有一对父子相拥而泣。那一大一小正是他的妻儿。 第23章 找上门来 半年多没见,儿子好像又长高了。鸣蝉儿也比上次见面时更加清瘦。 这些年他忙于帮中事务,忽略了家人。前几次回去都因为愧疚而对儿子过于纵溺,带他喝酒,陪他胡闹。那时鸣蝉儿出言劝阻,说是桃花身体不好,以后别再让他碰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自己当时是怎么说的?大概是左耳进、右耳出吧。 后来听龙泉驿的弟子偶然说起他儿子似乎生过一场大病,厉鸣蝉到处找他都找不到人。可是等他忙完手上的事务赶回去的时候,儿子已经好了。那之后,他也就没有对桃花的身体过多担心。 没想到这些琐事累积下来的后果会令鸣蝉儿带着桃花离家出走!他听到这个消息之时,父子俩已经离开龙泉老家,不知去向。 他从八百里之外赶回去的那天早上,踏着晨露推开久违的家门,看到的只有积了薄薄一层冷霜的桌椅。桌子上还摆放着忘了收拾的茶杯和小勺,勺子旁边搁着一颗风干了的冰糖葫芦…… 桃花儿最喜欢糖葫芦。可惜他正在换牙,他娘不许他吃太甜的东西,所以这臭小子每次都用白水泡着吃。 郭茂安还记得当时的心情,简直像被失落淹没一般,连手脚都止不住颤抖。 他在卧房的梳妆台上找到一把断了好几根齿子的木梳——那是他们成亲那年他亲手为鸣蝉儿做的。梳子上绞着几根灰白的断发,凑到鼻前,仿佛还能闻到妻子身上的余香。 悔恨令他每呼吸一口空气,胸口都会闷闷地发疼。找到他们!找到他们!从今以后再也不要忽视身边所爱之人。这成了他唯一的信念! 所以他来了——不惜发动全体帮众寻找“帮主夫人”的下落,总算让他摸到了这里。但他想不到的是,一来就看到这样一副令人痛心的画面…… “桃花好想爹,哇啊……爹为什么不要我们……”四五岁的孩子,个头还不到大人的腰,此刻正趴在生父怀里抽泣着。那哭声简直能把父母的心给揉碎! 厉鸣蝉半蹲在他面前,任由儿子的眼泪把衣襟浸透,脸上始终带着隐忍,不曾给他半点回应。 郭茂安犹豫片刻,终于下定决心,跳下院墙,轻飘飘地落在小院中。离他五步之遥的魅影刺客立马发现了生人的气息,抱住儿子就地一滚,躲向石桌背后! “谁?!”厉鸣蝉把儿子紧紧护在怀中,厉眼看向来人。 这一看,不由得当场愣住。来者不是别人,正是某个杀千刀的“孩子他爹”! 郭茂安身材魁梧,但并不会显得笨重。赤''裸的上身肌肉虬结,后背及左胸布满深蓝色的腾龙刺青,筋骨分明的双臂上缠绕着褐色的布条,下''身仅着一条粗布长裤。如此简单的着装,却展''露出一种剽悍的强者气场。 特别是那一头蓬乱的黑发,与小桃花如出一辙。配上胡子拉碴的邋遢形象,扔进乞丐堆里都找不出来。 哦,对了!他本来就是乞丐,而且还是乞丐的头头。 “老婆,我错了。”见面第一件事就是先认错,郭茂安在婚后的五年里已经做得相当顺手。光看他这神态、这语气,要多真诚有多真诚,连准备都不用做。 小桃花看见父亲,双眼一亮!也不管自己眼泪鼻涕糊了一脸的模样有多狼狈,伸手要抱抱,“老爹!你终于来找我们啦!” 厉鸣蝉眉头皱得死紧,捉回儿子的双手,将人牢牢按在怀里。看向老酒鬼的眼神更是充''满戒备,“你来做什么?” 郭茂安声音哑了,眼睛红了,手脚哆嗦着,恨不得当场给媳妇儿跪下。想当年,他为了娶到鸣蝉儿,那可真是花样百出、里子面子都抛开了。现在媳妇儿要离开他,这不是要他的命嘛! “别过来!”厉鸣蝉看他那眼神跟要吃人似的,心下一惊,越发往后退了两步。 姓郭的是个莽夫,惹急了啥事儿都干得出来!以往每次回来都是认错认到一半就强''行把人按倒,打骂对他根本没用。吃亏上当的次数多了,厉鸣蝉的心也冷了。 现在,从郭茂安口中说出来的话,他一个字都不会信! 小桃花看到亲爹,高兴得什么都忘了。这会儿见老爹和阿娘像要干架似的,顿时摸不着头脑了。娘不是很思念爹吗?现在爹来了,娘怎么不过去求抱抱,还不许他过去呢? 厉鸣蝉没空跟儿子解释,勉强稳住心神,再次开口:“你来得正好,省得我再去找你。” “老婆……”郭茂安一听这话,觉得有戏,赶忙上前一步。 谁知厉鸣蝉又退后一步,始终跟他保持距离,“站住,有话就在那里说!郭帮主,这五年时间已经足够证明我们并不适合作为一家人——既然你今天找到了这里,那就顺手把休书写了罢,免得回头又找不到人。” “……”郭茂安心尖一痛,竟是无言以对。 儿子生病的时候,他在外地。媳妇儿生辰之日,他远在洞庭君山。直到父子俩离家出走,他都没来得及赶回去陪他们过个中秋……一年如此,两年如此,年年都如此。鸣蝉儿心里有怨,也是应该的。 只是,厉鸣蝉因为这些原因就想离开他,绝不可能! “我听帮里的弟兄说,安儿近来时常发病。找到解决的办法了吗?”这种时候,郭茂安只能采取迂回战术,把脑筋动到儿子身上。 对于全天下的父母来说,儿子都是他们的软肋。哪怕鸣蝉儿对小桃花表面上不像其他为人父母的那么亲近,血缘亲情也是割舍不断的。他对此深信不疑。 感情是每一个人都有的弱点。 厉鸣蝉脸色难看到极点,却下意识地低头看向怀中的儿子。小桃花此时也正抬头看着他,水汪汪的眼睛因为刚刚哭过的缘故而微微泛红,眼底深处的依赖毫不遮掩。 他虽聪明伶俐,终究不过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娃娃罢了。 郭茂安看出他心中已经开始动摇,正准备再接再厉,背后冷不丁传来一道呵欠声……回头一看,居然见到一个老熟人。 银霄本来午觉睡得好好的,却被这货的大嗓门儿吵醒了。于是起身出来看看,是哪个不长眼的吵着孕夫睡觉! “老酒鬼,你丫再在这儿瞎白扯,我可放狗咬人了。” 难怪声音那么耳熟,原来是这个臭乞丐。银霄大大方方扔过去一记白眼,然后懒散地靠在门框上,话里话外都表达出自己对此人的不待见。 郭茂安只是从帮中弟子口中大概了解到媳妇儿的下落便匆匆赶来了,因此并不知道院子的主人是谁。此刻见到了对方的真容,回想起当年许多旧事,忍不住开口打趣:“妖道,你如今可是大变样了。” 第24章 小孩心思 姓郭的是个什么臭德行,银霄比厉鸣蝉还清楚。 当初这厮把重伤昏迷的魅影刺客捡回家,一开始还没表现出什么猥''琐的想法,后来不知怎么就相中了人家。趁对方脑子糊涂之际,把人给睡了。生米煮成熟饭,才想起来做事得做全套。 那时银霄自己也是个搅屎棍子,看热闹不嫌事儿大。于是便和郭茂安狼狈为奸,连哄带骗把人稳住,最后硬是把厉鸣蝉许给了老酒鬼。 如此这般,他们二人也算一丘之貉了。虽然论不上多深的交情,总归比陌生人要好一些。 两人互相打过招呼,对过去做的那些龌''龊事心照不宣。银霄惦记着这院子是黎大叔的,生怕这对夫夫一言不合动上手,到时候他找谁赔去? 因此将话头缓了缓,才说:“桃花儿还没吃午饭,一定饿了吧?得啦,也别往外跑了,咱们自己随便弄点就成。” 厉鸣蝉知道他是故意打圆场,对他也没了好脸色,“你不是睡觉了吗,跑出来做什么——这里轮得到你管?” 银霄耸耸肩,不再理他。单单对小屁孩招招手,“桃花儿到这儿来,叔叔给你做好吃的。” 郭承安也是个鬼灵精,一直偷偷观察着父母的脸色。这会儿听到银霄的召唤,马上从阿娘的怀里溜出来,屁颠屁颠地跟在对方身后,奔着厨房而去。 至于院子里的两个大活人——爱咋办咋办呗! 原先孙大娘每天都要过来看望他,顺便带点新鲜肉菜过来。不过银霄嫌麻烦,考虑到大娘是上了岁数的人,腿脚又不好,于是婉拒了她的好意。之后所有买办的差使都交给那位糕点铺的小二哥。 头天把需要的东西写在纸条上,连同菜篮一起放在院子里,第二天一早就能收到满满一篮子的采办之物。基本上有求必应,偶尔还会额外赠送一两样零嘴,周到得不能再周到。 只是那位“小二哥”颇为神秘。这么多天下来,他居然连对方的面都没见到过,也是奇也怪哉…… “桃花儿想吃什么?”银霄站在灶台前,左手撑着后腰,右手把可用的食材一样样翻捡出来。随口向身边的小酒鬼征求意见,“这里有冬瓜、菠菜、莲藕,还有半只兔子、三两瘦肉。你想吃烤兔子还是鲜肉汤?这些碎肉,待会儿和莲藕一起做成藕盒怎么样?” 他的厨艺是以前跟陆演一块儿浪迹江湖的时候练出来的,比之厉鸣蝉不知好上多少倍。何况他现在挺着大肚子,凡事都讲求缓慢精细,也就有了更多的时间琢磨吃食。 小桃花站在他身边,担心地看着他的肚子,“神机叔叔,您没有睡午觉,真的没问题吗?” 银霄扬唇一笑,摸摸自己高高隆''起的腹部,摇头说:“它们两个闹得很,反正也睡不着,不如找点事做。” “咦,它们?”小桃花疑惑地盯着他的肚子猛瞧。 “对啊,这里面装着两个小弟弟,”银霄指了指自己的肚腹,故作神秘地小声说,“这是叔叔的秘密,桃花儿别跟其他人说哦。” “那我可以做老大吗?以后我会好好照顾弟弟!” “可以呀。” “还有……叔叔,咱们中午炖兔肉汤喝吧。” “哈!知道啦。”银霄把事先处理过的半只兔子提出来,用水洗净。然后搁在案板上,让小酒鬼扶着砧板,自己用一只手细细地把兔肉斩成小块。 鲜肉汤讲求一个“鲜”字,食材自不必提。最主要的是做法简单,不用像其他汤品那样添加复杂的辅料。只需要将兔肉放入砂锅中,加适量清水,放在炉子上慢慢煨着就是。待到水开后,除撇去浮沫,倒上一两勺黄酒、少许豆酱清,盖上盖子再炖一个时辰左右便软烂可食了。 唯一麻烦的一点就是花费的时间多些。估计等他们把这顿饭吃完刚好可以喝上兔肉汤。 把砂锅放好,灶上生了火,银霄便开始处理莲藕。今年的秋藕大丰收,品质很是不错,单个的藕节都有半个小臂那么长,碗口一般粗。 单手操作非常不便,但是身边就只有一个小娃娃,银霄总不能让他碰刀子。因此只好找了个小板凳坐在灶台边,又从柴堆里捡了两根长度差不多的树枝出来,用脚踩着,把藕节卡在树枝中间。这样,才好拿刀刮皮。 小桃花看他如此费劲,本想上前帮忙,却被拒绝了。于是也搬了张小板凳坐在旁边,眼巴巴地看他忙活。 “神机叔叔,我老爹和阿娘是不是吵架了?”小孩子耐不住寂寞,不一会儿就主动牵起了话头。 他脑瓜聪明,也很会看大人的脸色。只是厉鸣蝉和郭茂安从未在他面前争吵过——那两人一年到头也见不上几回面,哪有机会吵架?顶多算是单方面冷战罢了。 小桃花自然不知道“冷战”是何意。所以在他的印象中,爹和娘的感情还是很好的。今天猛然看到阿娘对老爹疾言厉色,难免有点被吓到。 银霄把刀刃上粘着的藕皮抖落,然后继续干活。头也不抬地说:“就你爹那人,敢跟你娘吵吗?别瞎想了,他俩闹着玩儿呢。” 小酒鬼将信将疑地觑着他,脸上写满纠结。 某位孕夫只能在心中叹气,暗道小孩子真是敏''感。转念一想,要是厉鸣蝉真的和姓郭的离了,桃花也就变成了半个孤儿。无论他以后跟着郭茂安也好,跟着厉鸣蝉也好,那两个人显然都不是合格的父亲。 那样的话,小桃花的境遇岂不是和他肚子里的孩子相差无几了吗?不行,得先问问孩子自己的想法。 “咳咳!桃花啊……假如有一天,你的双亲因为某些原因不得不分开,你选择跟谁一起生活?”银霄刚问出口,又觉得这话说得欠妥。想收回来,却是不可能了。 哪知小酒鬼想都没想,张口就答:“跟着娘!老爹说过,娘需要人照顾,爹负责守护我们。虽然我会非常非常想念老爹,但是阿娘更需要有人陪在他身边。” “……”其实你娘杀过的人比你见过的人都多,他没你想的那么脆弱。 银霄忍住没点破,以免破坏厉鸣蝉在他儿子心目中的形象。不过小桃花的回答还是让他十分满意——孩子就应该跟着生父,这才对嘛!当爹的都是皮糙肉厚的混蛋,让他们有多远滚多远,“娘”才是真正爱他们的人。 “桃花这么想就对啦!叔叔待会儿多给你做几个藕盒,那东西可好吃了。” “嗯!” 第25章 顾虑重重 藕盒,又叫藕夹,其制作过程倒也简单。将莲藕削皮洗净,用刀切成片儿,使得相邻的两片连在一起不必切开。然后将葱、蒜、盐等物拌入肉馅中,再把肉馅塞''进相连的藕片之间。接着用面粉、鸡蛋和着少量清水调成糊,放在一旁备用。 加柴起灶,往炒锅中倒入菜油。待油烟冒出,便拿长筷子夹着藕盒在面糊里滚上一圈儿,裹浆后放入锅中油炸。 滋滋的脆响配上藕香与肉香,别提有多美了!小桃花在一旁看得流口水,眼睛瞪得溜圆,一会儿看看锅里,一会儿抬头看看某位孕夫。 银霄暗笑小屁孩果然忘性大,刚刚还在为爹娘的事发愁,这会儿就只顾着吃了。这样也好,他能多享受一天无忧无虑的生活,对大人和他自己都是一件好事。 用食物换来孩子的笑脸,实在太划算了。 “桃花喜欢吃嫩一点的还是老一点的?”陪小孩子聊天,让银霄觉得轻松自在。所以他不介意围绕无关紧要的小事来牵起话题。 专门用来炸东西的筷子大概有正常筷子的两倍那么长,他又是单手,拿着不免有些吃力。因此对油锅里的藕盒翻捡得不甚勤快,眼看着一面已经炸成金黄,才翻到另一面。等背面炸熟,正面就有点儿老了。 小桃花不知是体谅他辛苦,还是确实不挑剔,咧着嘴讨好地望着他,回答得格外响亮:“都喜欢!” 银霄低头回给他一个温暖的微笑,手上动作不停。炸好的藕盒被一个个捡出来放在盘子里,冒着滚烫的热气,香气扑鼻。 橙色的炸得有些老,但香味更浓;金黄的咸香酥脆,程度适中。小桃花也不嫌烫,在得到允许后便猴急地拿两根指头捏起一个,提在半空中猛吹,不等它真正晾凉就囫囵个儿地塞进了嘴里。 “呼呼,好烫……唔……”明明烫得眼泪花都出来了,还止不住地点头。这馋嘴的模样把银霄再次逗笑了。 “缸里有水,去含一口在嘴里,免得起泡。”他不便离开灶台,便指挥桃花自己过去舀水。 这时候,便听身后传来脚步声——银霄侧头去看,发现进来的居然是老酒鬼。而他身后,并没有厉鸣蝉的身影。 郭茂安进来第一眼先看了看郭承安,确保自家的崽子安然无恙,随后才走到孕夫身边,往锅里瞧,“哟!什么东西这么香?” 他个子本来就高,再加上厨房空间狭小,两相衬托之下,越发让人感到拥挤。银霄一肘子把他撇到一边,没好气地说道:“别挡道!你媳妇儿呢,该不会被你欺负跑了吧?” “我欺负他?!”老酒鬼瞪着一双虎目,提高嗓门叫道。而后见小桃花望过来,连忙压低声音,凑到孕夫身边,拿手指指自己的脸,“你瞧瞧,你瞧瞧!到底谁欺负谁啊?” 银霄转头一看,愣了片刻,顿时笑裂了:“噗!你这是被猫挠了还是让狗撵啦?” 只见郭茂安那张棱角分明的脸上,左边明显盖了个五指印,右边眼眶乌青,下巴上还残留着血痕……真是惨不忍睹。除此之外,身上也有几处瘀伤,连裤子都破了个大口子。以他的身手,估计天底下没有几个人能令他如此狼狈。 “你媳妇儿打的?”银霄笑得双肩微颤,还不得不分出心神看顾着锅里,也是颇为辛苦。 老酒鬼捂着腮帮子龇牙咧嘴,“鸣蝉儿要跟我合离,我不准,他就跟我拼命。” “该!”银霄啧啧嘴,将锅里炸熟了的藕盒全捞起来,转头招呼小酒鬼,“桃花儿过来,咱们回堂屋吃去。” 郭承安应了一声,小心翼翼地看向自家老爹,慢腾腾地挪过去。先是扬着头往外张望,没看见阿娘,眉毛立刻揪在了一起。然后回头看老爹,眼神从责备到惊讶再到心疼,飞快转变。 老酒鬼被媳妇儿打了,小酒鬼左右为难,不知道该担心娘还是该心疼爹。 郭茂安见儿子小脸都皱成了个苦瓜,内心的愧疚更深了几分。于是蹲下''身,用宽大的手掌把住儿子仍然单薄的双肩,口气郑重地教训道:“男子汉大丈夫,应当胸怀凌云之志,不该拘泥于个人情感。你现在还小,有爹娘为你遮风挡雨——但这种安定的生活随时都有可能遭逢变故,所以你必须学会坚强。” 小桃花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银霄勾唇冷笑,端着盘子从某个臭乞丐身后路过,一脚踹在对方屁股上。出了门才扔下一句:“废话真多!看好砂锅里的汤,顺便炒个醋溜冬瓜,否则扒你的皮做毯子!” 郭茂安被踢了个趔趄,在儿子面前威严扫地,不禁满脸通红地怒吼道:“妖道!有种别跑!” “……”小桃花眨眨眼,随后挣开父亲的手,转身追随那人而去。 老酒鬼觉得心口好似中了一箭,原地忧伤了好一阵儿才缓过气来。当厨房里只剩他一人的时候,便见他脸上的伪装逐渐敛去,由内而外散发出一种严肃认真的成熟气质。 他是吊儿郎当的乞丐酒鬼,同时也是天下第一大帮的帮主。常常有人因为他的言行而忽略了他的真正身份,以至于产生错误的定位。 当然,像郭帮主这种从小就习惯在乞丐堆里抢食的男人,在厨艺上实在是……不用想也知道,根本拿不出手。要不然以厉鸣蝉那么烂的厨艺怎么可能成为他们家的固定火夫。 醋溜冬瓜——哪瓶是醋?冬瓜怎么溜?完全抓瞎啊! 郭茂安绷着一张严肃脸,盯着案台上的食材发呆。良久,方双臂环胸,吐出一口浊气:“妖道啊……这回你可给我出了个大难题。” 这“难题”二字不单指一道醋溜冬瓜,而是一语双关,暗指厉鸣蝉和陆演给他们各自带来的困境。 以丐帮弟子打探消息的能力,他在来这里之前便已经听到大漠传来的细微风声,并且从中揣测出了两位老熟人的动向。陆演为人偏激是真,但婚后从未传出与妖道不合的流言,以至于他俩闹崩的消息瞒过了众人,直到近期才暴发出来。 妖道现在的境况十分不妙啊。他自己的状况暂且不提,旁人要是敢在这个时候帮他,就相当于把自己放在了陆演、乃至整个摩国的对立面。以如此严重的后果作为前提,连老酒鬼都不敢轻易插手此事,何况其他人。 如果他先前的感觉没错,这座院子目前已经被人监视了。这就证明妖道的行踪已经不再是个秘密,离陆演亲自找上门来的日子大概不会太远。 而他身为一帮之主,犯得着为了一个连朋友都算不上的家伙与西域势力公然为敌吗?这显然有点不现实。 于情,他与弑神机不熟。于理,他和陆演才是本土人士,实在没有立场去管一个天外来客的死活。 在这种特殊时期,厉鸣蝉带着儿子跑去哪里不好,偏偏跑来绘方,还偏偏遇上弑神机……虽然其中不排除某些偶然因素,但妖道在这中间所起的作用肯定也不小。 “你把鸣蝉儿拉上战车,是要逼我动手啊……”郭茂安摇头一叹,手起刀落,将案板上的冬瓜劈成两半。一边苦笑着喃喃自语,“难道你想集合你们五个人的力量对抗全天下吗?” 天域五人,表面上各奔东西,实则牵一发而动全身。这才是最令人头疼的! 第26章 狂鸾豪侠 银霄与陆演的事,往小了说是夫夫合离,往大了说能扯上两域纷争! 说到底,银霄、司马御风、君怀眦、厉鸣蝉、蝶秋灵,他们终归是一体的。或许相互之前有远近亲疏之别,但“同乡”这一关系却将他们始终联系在一起。 陆演若是真的绝情绝义,就要做好被天域五人联合针对的准备。而银霄想跟陆演对着干,就相当于和摩国、大郢王朝作对。 凭他们五个人去对付一方世界,看上去有些不自量力。但事实上,任何人都不敢轻视这五个人。 “仙剑”豪侠,司马御风。 “狂鸾”豪侠,君怀眦。 素手医仙,蝶秋灵。 魅影刺客,厉鸣蝉。 加上银霄这位符阵大师。集合五人之力,足以对一个国家、乃至一方天地造成巨大的冲击。 他们虽然失去法力,但各自皆有奇遇,这些年也成长了不少。不仅如此,每个人在自己擅长的领域也多少积累了一些根基。比如司马御风,他是当世公认的剑道第一人;蝶秋灵则与苗疆药师、药王谷主并称为“三位最不能得罪的人”…… 说到这群天外来客,当然不能少了至今未曾露面的君怀眦。 五年前,司乐坊之主——廿玉娇——以情动之,规劝狂鸾豪侠退隐江湖。在那之后,君怀眦便再也不曾现身于人前。 相传,他们夫妻二人的隐居之所位于某处秘境桃源,方圆百里之内布满奇门阵法,可谓与世隔绝。外人断难搅扰他们的清静,更别说得到赐见。 不过凡事皆有例外……自天域而来的五个人,本质上并非凡人,就算失去了法力也一样有特殊的方法可以用于通信。好比数日前,厉鸣蝉以银霄的名义联络司马御风,不料那人当时因为悟剑而封闭了灵感,倒让蝶秋灵意外截获了消息。 好在蝶秋灵当天正好要去探望颜涟,便把消息转告了司马御风。过程虽有曲折,目的却是达到了。 银霄既然敢把司马御风扯进来,自然也不会错过君怀眦这个强大助力。实际上,早在司马得到消息之前,某人就已经得知了此事。 “——区区凡夫,焉敢欺我天域无人。” 云华仙阙之中,一人轻衣缓带,负手立于朱红色的阁楼顶端。只见他脚踩宝顶,目光如炬,端端注视着不远处的白银飞瀑。四周充斥着水汽,由下而上,翻滚升腾,好似蒙蒙仙雾挥撒其间。 初观此人,眉如鹰翼,眸若点漆;鼻似悬胆,口若含樱。不是女子,更胜娇娥!单单一眼便能屈人之志,真乃世间少有的美男子。 再看他的衣着:内里穿着一件鱼鳞纹的窄袖直裾,外面配有成套的云纹软甲。通身上下金灿灿的一片,不显庸俗,反而衬托出这人的高傲不群。 狂鸾豪侠——相传,他的真身便是一只金色的鸾鸟。这些虽是戏言,但也不失为对他的侧面写照。 鸾鸟,本是凤凰的一种。其性之烈、之狠、之阴毒却又有失神格,是以降为妖怪之属。君怀眦外号“狂鸾”,可见他的性情亦是如此。 君,是君临天下的“君”;怀,是闳识孤怀的“怀”;眦,是睚眦必报的“眦”。名如其人,人如其名。 当此之时,已是日上中天,云华仙阙却因水雾笼罩,呈现出一派氤氲之态。阳光被升腾的水汽阻隔,衍射成一片色彩斑斓的天然穹顶。朱漆浇筑的阁楼更是如同嵌插在深谷之中的一簇花朵,万绿丛中一点红。 忽见一抹靓丽身影出现在瀑布前的白玉拱桥之上,正款款向阁楼的方向走来。 此女子着一身广袖留仙裙,外面罩一层孔雀纱制成的褙子,手臂上挎着曳地的云瑛绣带。纵观其人,步态婀娜,容颜昳丽,与君怀眦正好相配。 “夫君因何动气?”她不是别人,正是狂鸾的结发妻子——廿玉娇是也。 五年来的浓情蜜意,让她养成了撒娇的习惯,每每对着那人,出口之时都会不自觉地带上一两分娇''嗔。君怀眦虽不受用,但也安然处之,颔首答曰:“无事。” 玉娇得此答复,并不满意。但她绝没有笨到在对方摆明不想回答的情况下,还去追根究底。她家夫君是个极其自我的人,即便身为结发妻子,她也不敢明目张胆地抚其逆鳞。 因此按下这个话题,改口说道:“明年的顺星节排名大会提前到今年腊月,夫君是否准备动身?” 若是换作以往,君怀眦必不会依约前往。不过今年发生的几件事情,恰好勾起了他的兴趣。便听他沉声言道:“血煞豪侠应当也在受邀之列——我正想会会此人。” 胆敢欺辱天域中人,断难轻饶! 玉娇点点头,盘算着如何打点行装,才不会惹得夫君不耐。兀自沉吟许久,忽然美目一眯,抬首望向高楼之上的某人,委屈道:“夫君站那么高做什么,妾身又不是老虎!就不能下来好好陪我说几句话?” 君怀眦垂下头,俯视娇妻,说出来的话简直气死人不尝命:“山不来就你,你何不来就山?” “好哇!你不来就我,那我便去就你。”廿玉娇双手插腰,磨牙道。 随即绣带一挥,施展起绝世轻功。穿着绣履的细足依次踩在飞檐之上,如同一只灵活的燕子。层层攀升间,转眼就到了对方面前。 她向来喜欢玩''弄百般花样,因此故意在最后一步踏错方位,身形猛然偏倒,险险便要跌将下去!君怀眦知她促狭,心中很有几分恼意,但也忍不住伸手扶住她的柳腰,皱眉骂道:“摔了怪谁!” “当然怪你!”玉娇趋势搂住他的脖子,凑过去亲了对方一口。 “……”君怀眦偏头想躲,却未成功。料想自己的脸上定然留下了唇脂,眉头更加难以舒展了。 玉妖不敢再惹他,连忙从腰封里掏''出丝巾,轻轻地帮他擦拭。语气讨好道:“夫君依然是肤若凝脂,美如冠玉。妾身好生羡慕。” “你这是夸我?” “自然是夸你。” “那夫人今晚睡房顶吧——吾便是这样修炼而来。”君怀眦抱着她,一同退到瓦顶平缓处。随后松手退后,立场坚定地摇摇头,拒绝她的靠近。 “不要啊!”玉娇尖吟一声,扑上去抱住那人,假哭道,“妾身不依!咱们还没生宝宝呢,怎可分居!” “……”堂堂狂鸾豪侠也只能在心里轻叹一句:女子,果然难养。 第27章 仙剑造访 天域五人,现已出动其一。而且此人还是五个人之中独战能力最强的仙剑豪侠。 君怀眦之所以不急于出面,亦是因为知道有人已经着手处理此事。 算起来,当初正魔大战的时候,君怀眦还和厉鸣蝉一起合攻过弑神机。那时,他们与妖道分属敌对阵营,有着不可调解的利益冲突。至于说如今怎么会变成盟友,这还多亏了后来发生的那场变故…… 五个人一齐陷落异界,若不守望相助,难道还要继续拼个你死我活不成?大家都是聪明人,自然懂得审时度势。 饶是如此,君怀眦、厉鸣蝉、蝶秋灵三者,与神机顶多只能算是点头之交。哪里及得上司马御风与那人的感情来得深厚。 他们从小一块儿长大、共同''修行,统共六百年的交情可不是说笑的。况且在弑神机投身魔道之前,两人还有过婚约——单凭这点,足以证明他俩关系匪浅。 按照这个套路,陆演和司马御风应该是情敌关系。不过当初弑神机当众悔婚,解除了与司马的婚约;而后者也因为修炼《忘情天书》,逐渐感悟天道,摒弃七情六欲,因而主动承诺日后只将妖道视为异姓兄弟。 如此一来,陆演少了个情敌,却凭白多了个大舅子。 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两人关系微妙,隐约在暗中较劲。司马御风看不上陆演,陆演看对方也未必顺眼。这么多年,多亏弑神机从中调节,才避免了直接冲突的发生。 仙剑豪侠与血煞豪侠从来不会同时出现在同一场景,这已经能够说明问题了。 ——所以当司马御风现身于罗刹海的时候,慕雅才会那般惊讶。直觉告诉她,此人是来找茬的。 彼时,大名鼎鼎的剑道第一人正混迹在往来的人''流中,身上穿着一件再朴素不过的天青色襦衫,背后既无行囊也无剑匣。周围的百姓见他一身汉人打扮,自动自觉地绕道而行,并不与其为伍。 罗刹海特指魔皇宫周围的大片区域,因为边缘并未修建城墙,所以不以“都城”称之。即便如此,这里也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出入的。 除了特定的几大贵族,老百姓只能在一天中的卯时和申时这两个时间段进\''入此地,与贵族进行交互——其中包括赋税的上交、每年例行的物资上贡,等等等等。每到这时,罗刹海倒也难得显出一两分热闹繁荣。因此,百姓们便将这种虚糜的盛况称为“罗刹海市”。 陆演掌权之后,对这等琐事颇为放任。许多百姓便趁机做些偷偷摸摸的小买卖,比如搜罗一些精致漂亮的小玩意儿去讨好魔皇宫的侍女,或者干脆凭借人脉拉拢到欲林中的某位主子。更有甚者,串通贵族子弟私下买卖违''禁物品。这种事情发生得多了,黑''市也就应运而生了。 若不是三年前的那一天,陆演将魔皇城周围的人全部屠戮一空,也许某些人早已忘记了谁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 不动则矣,动则雷霆万钧!圣子的凶名由此而来。 正因如此,这些商贩,以及居住在罗弑海周边的贵族,近几年全都低调了很多。他们学会了察言观色,也学会了感知魔皇宫中的风向,稍有不对便缩回壳里。对于中原人的到来,这里的人当然会加倍提防。 西漠的环境犹其恶劣,一年四季承受着沙尘肆虐。所以本土居民出门前都会佩戴防风纱或者兜帽,衣服尽量节省布料,以达到防晒、防尘、透气的目的。 西域汉子大多体形雄壮,肤色要么偏黑要么极白,呈现极端化。女子则多半身材丰''腴,加上胡裙本身野性十足,常常给人以热''情奔放之感。 司马御风那身汉人装束,原本就鹤立鸡群。何况他这人天生带有一种疏离的气质,无论走到哪里都很容易和别人区别开来。 慕雅骑在骆驼背上,几乎一眼就认出了他。 昔日陆演与弑神机成婚之日,他来参加过大礼,似乎还担当了证婚人一职。慕雅对他印象不深,而且五年没见,照理说记忆应该已经模糊得差不多了。 无奈此人实在太过独特,仅仅一眼,便让人不自觉地将记忆重新刻画得更加深刻。下次再见,估计想忘都忘不掉了。 此刻已是申时末,离酉时不到半刻钟。百姓开始陆陆续续地退出罗刹海,全程低眉顺眼,不敢发出半点杂音。司马御风却是在人''流之中逆行而上,显得分外醒目。 慕雅蹙了蹙眉,摆手示意身后的护卫不必贴''身跟随。尔后抖动缰绳,驱使胯''下的双峰骆驼缓缓走向某位布衣剑客。 司马御风心细如尘,其实早在卓林慕雅注意到他之前就已经在观察对方了。天域中人的记忆力向来优越,否则在几百上千年的岁月里如何去追溯自己曾经做过的每一件事?所以他第一眼就认出了这名女子。 ——她是陆演的师妹,相当于摩国圣子的左膀右臂。 接着,骆驼便停在了剑客面前。出于礼貌,慕雅翻身跳下驼背,单手抚胸,行了一个武者通用的见面礼。 “客人远道而来,所为何事?”她有权这么问,因此也就这么做了。 司马御风的眼睛与常人不同,眸心带着一点深蓝色。当他看着某个人的时候,总是严厉而且冷漠的。只听他不疾不徐地吐出两个字:“神机。” 慕雅对这个答案并不感到意外。“仙剑豪侠”是嫂子名义上的兄长,找上门来是迟早的事——谁让师兄辜负了当初的誓言呢?现在嫂子的“娘家人”亲自前来问罪,也算合情合理。 可惜圣子·艾辛泽现在根本不在魔皇宫中。 “实不相瞒,师兄外出未归,你暂时是见不到他的。” 二十五岁依然风姿绰约的兵燹魔女不卑不亢地与之对视,语气朕重地说道:“关于嫂子的事,内中另有隐情。我最近也在积极调查,并且摸到了一些线索。阁下若是明理之人,不妨听我将此中疑点细细道来,之后再做定夺不迟。” 一个有本事的女人,理应得到尊重。 司马御风观她言辞正直,并没有想要包庇陆演的意思,难得对她的人品多了一分欣赏。于是微微颔首,表示愿意拨冗一听。 慕雅心里着实松了口气!若是仙剑豪侠二话不说上门就开打,那就糟了。师兄不在,谁能接下这人的一招半式?幸好,幸好…… “请!”不论内心如何惶恐,慕雅表面上仍然不动声色,客气周到地将人引向议事厅。 第28章 意外相遇 与此同时,话题的中心人物——陆演——正在返回罗刹海的路上。不知是天意还是巧合,居然让他在怪柳森林边缘碰到了狼狈不堪的黎欣等人。 从中原进''入西北大漠,总共有两条商道可以取用。一条是跨过由戈壁滩组成的“黄泉线”,直接进''入北漠,再依次经过火焰城、多尔斯城,最后抵达北漠最大的民间集市——阴山集。 第二条路,则是首先穿越“地归线”,进''入干赞沙漠。再由沙漠彼端的具象城折转方向,绕过北面的怪柳森林,最终到达罗刹海外围的官办集市。 原本黎大叔规划的行程是走黄泉线,目的地定为阴山集。而且这条路线还是陆演亲口提供的。一开始,他们一行人非常顺利地穿过了黄泉线,中途确实没有遇到任何阻碍。却不料,商队接下来在火焰城中遭到地痞的刁难,不仅货物损失了不少,还有两名成员受了伤。 为免和那些人再起争执,总把头迫于无奈只好带着队伍绕开火焰城,打算直奔阴山。可惜天不遂人愿,他们在途经火焰城外的乱石岗时,又遭遇狼群袭击! 荒乱之下,队伍被冲散。黎欣为了追回一名慌不择路的商队成员,擅自闯入干赞沙漠,几经波折之后意外来到怪柳森林…… 当时,陆演正因埃罗沙的事而心烦意乱,在禁地徘徊不去。雷音豹子依靠以往的记忆,在重阳节后的第三天早晨成功找到了失踪半月有余的摩国圣子。 黎欣到来之时,黑豹主人与他的宠物正好相依相伴,场面倒是分外和谐。 “是你!”黎大叔满脸风霜,身边还拖着一个十五岁上下的半大孩子,乍然见到红毛简直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在沙漠中,没有水和食物意味着生命随时都有可能终结。而他们已经在干赞沙漠奔走了好几天,真正到了弹尽粮绝的最后时刻。陆演的出现本来应该带给他们一点儿希望——然而这人却也是两手空空,没有半点物资。 身旁的少年估计是饿急眼了,仗着黎欣与对方认识,便不管不顾地冲着人家的宠物咽口''水:“叔,你说……豹子肉能吃不?” 雷音豹子并非普通兽类,乃是沙漠夜豹的变种,堪称万中无一。它们的寿命是人的两倍,体型流畅矫健,成年后的体长超过壮年男子的身高,单论肩高也可以达到成人的腰际。而且它的皮毛呈现罕见的墨黑色,全身没有一丝杂色,迎着光线却能看到毛发表面散发着一层湛蓝的幽光。 这种豹子极具野性,难以驯化。要想让它认主,必须在它断奶之前亲自接手饲养。陆演这头雷音豹是他初登大位那年,犬戎国的使者献上来的,当时母豹已经被他们杀死。 一年后,奶豹长成威风凛凛的成年雷音豹。在陆演的唆使下,它独自回到犬戎,将当初的使者一家尽数咬死!也算……为母报仇吧。 ——你是孝子,吾却不是。 陆演常常对着自己的伴身兽发出此番感叹。本质上,他和雷音豹同气连枝,感情介于兄弟与父子之间。这种关系令他们得以依赖对方。 这少年胆大包天,居然敢打它的主意,也是没谁了。黎欣连忙把他往自己身后拽,干笑着解释:“这不是没法子了么,你别跟小娃娃计较……” 纯黑的豹子伏下脑袋冲他们二人发出威胁的嘶鸣,声音如同闷雷,震得人胸口发疼。而后便见它懒洋洋地踱回主人身边,亲昵地在陆演脚边绕来绕去,样子异常乖顺。 陆演微微弯身,捏了捏戴着金环的豹耳,语气平静地开口:“你们遭遇洗劫了?” 也难怪他会有此一问,实在是他们二人的形象太具有表现力了。一看就是刚刚经历过打劫的……难民。 之前让黎欣走黄泉线那条路,本是考虑到自然因素上的便利,以至于忽略了人为因素。再者,他知道黎欣会武功,所以没有特别在意这方面存在的潜在危机。打劫、杀人是沙漠民族的日常娱乐。他以为黎欣这样的老江湖,不会不明白这一点。 而这导致的结果便是:黎欣觉得自己错信了红毛。陆演觉得自己高估了大叔。 然则事故已经酿成,双方也没有追究责任的意愿,因此再次见面时的气氛勉强还算融洽。黎欣别无他求,只希望这位“本土人士”可以帮他们指一条明路,毕竟谁也不知道他们下一刻又会遭遇什么…… 陆演正要回罗刹海,不便亲自带领他们离开此地。因而想了一个折中的法子,“让虚夜带路。” “……你确定?”黎大叔搓了一把满是褶子的老脸,指着对方脚下的黑豹问道。很明显,虚夜是它的名字。 雷音豹子是摩国的圣兽,除了本身的形貌特征,它耳朵上的金环也是显著的地位象征。有它带路,必能保黎欣二人在西北大漠横行无阻。不过陆演沉默片刻,不知想到了什么,临时改变了主意。 “你们的商队损失惨重,回去以后如何生活?” 黎欣闻言一愕,转念想到自己家中还有一名待产孕夫需要养活,心头不禁升起一股焦躁。再一想,红毛不就是孩子他爹么?对方有此一问,估计是跟他想到一块儿去了。 大叔心道这家伙还有点良心,知道担心媳妇儿。于是回答说:“以后的事回去再说,保住老命要紧。你若是自个儿放心不下,大可以亲自去看他。” 陆演不带任何情绪地看着他,似乎在思考下一个解决方案。尔后便听他说道:“估且由吾做东,邀尔等前往罗刹海一游——那里的珍宝,尽可取之。” 嚯!好大的口气。就跟罗刹海是他家似的…… 黎大叔身后的少年用怀疑的眼光上下打量眼前的黑衣男子,然后冲他吐了吐''舌头,公然表达鄙视。就连黎欣都有点被他的“豪言壮语”吓到,半天说不出话来。 “你到底是谁?”就算是贵族也不该如此嚣张吧?貌似完全没把魔皇宫里的那位放在眼里啊。 已经带着雷音豹子走出一小段距离的陆演侧过头,狭长的右眼之中镶嵌着血红的竖瞳,在夕阳的余晖下映射''出极致的妖冶。这人的发色、瞳色、肤色、行为习惯……所有细节瞬间涌''入大叔的脑海。 “你是圣子……”黎欣感到口干舌燥,吞咽困难,“圣子,艾辛泽!” ——真正将威势扩展到中原的一代奇人,其实是初代魔皇。红发和日月瞳曾经是许多人毕生难忘的梦魇!陆演显然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且见过他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艾辛泽是老魔皇的私''生子,他们几乎长得一模一样!想认错都难。 第29章 肩挑万民 在那之后,三人一豹便开始往罗刹海进发。一路上,黎欣和他带来的少年始终都在纠结陆演的身份问题,导致气氛有些不尴不尬。 “你再说一遍,你叫什么?”大叔死活不敢相信,站在他眼前的人会是摩国的当权者。 这种事情就好像两个小混混成天勾肩搭背到处晃荡,彼此都认为很了解对方。直到某一天,其中一个人突然换了身皮站在另一个人面前说:其实我是当朝皇帝。 真是活见鬼! 哪怕陆演和老魔皇长得再像,在黎大叔看来也都是巧合。谁会想到自己在路边随手捡到的孕夫,背后居然会牵连出这么大的人物。天上掉馅儿饼可以,但不能随便点个炮仗就把天给炸塌吧! 岁数大了,果然经不起这些。 “吾未必是你心中所想的那个人。”陆演走在前面,和雷音豹子并行于沙丘之上,由内而外散发出一种从容不迫的气度。 风声中传来他的话语,不冷不热,带着七分疏远三分洒脱:“吾可以是任何人,其他人当然也可以取代吾。你之前并不敬畏艾辛泽,如今又何须另眼相待。” 外界只当他是暴君,何曾真正了解过他这个人?他可以是“艾辛泽”,也可以是“陆演”。对大多数从未见过他的人来说,他不过是个平凡的路人。 于黎欣而言,他或许连路人都不如——因为头上早已被掼上了“负心汉”的污名。 “对啊!”黎大叔想通这一点,顿时挺直了脊梁骨,朗笑道,“你虽是摩国的土皇帝,我却没有必要怕你。当年你父亲都没能打下中原,你又岂能拿我一个中原人如何?” 陆演沉默不语,心想:吾要掐死一个糟老头还是很容易的。 然而黎欣下一刻就学会了打蛇打七寸:“再说你还有把柄在我手上,那就更不能对我不利了。相反,你还应该好好拉拢我。” 一旁的少年原本像小媳妇儿似地缀在他们身后,自刚才大叔叫破陆演的身份之后就不敢出声。这会儿听到黎大叔话里有话,貌似抓住了摩国圣子的小辫子。不禁燃起了好奇之心。 就见他缩手缩脚地蹭到黎欣身边,刚想开口,冷不丁吸进一口沙尘,剧烈咳嗽起来。好不容易缓过劲,又贼心不死地凑过去小声耳语:“叔,你抓着他啥子把柄了,讲来听听嘛。” 黎大叔眼珠子一转,含笑觑着某人的背影,故意提高嗓门儿大声说:“唉呀!这个嘛……我忽然想到前不久刚过了重阳节,那可是一家团聚的好日子——就是不知道某些人有没有那么好的福分了。” 他走后,小院里就只剩下银霄一个人。何况那厮还挺着个肚子……陆演要是有良心,怎么着也该去看看吧? 大叔虽然不知道他们因为什么事情闹得不可开交,但他看得出来,艾辛泽对银霄并未死心。而他家里的某个懒货也由于孩子的关系抱着顺其自然的心态,为人处世多有忍让。 他俩复合的希望不是没有。现在就一棍子把陆演打死,未免言之过早。 孩子对一个家庭来说太重要了…… 作为过来人,黎欣非常能够体会那种将为人父的心情。别说艾辛泽,就算是他老子,当年不也一样被生下“老来子”的圣君拿捏住了么。 不过这些终归是圣子的家事,黎欣还没有胆大到四处宣扬的地步。因此随口胡诌了两句,把少年打发到一边。然后快走两步跟上陆演,低声问:“他过得怎么样?你到底有没有去看过?” “若你再年轻十岁,今日必定难逃一死。”红发黑衣的年轻男子面无表情,目不斜视地往前走。但他表达的意思已经十分明显。 ——我老婆,你少管。心怀不轨更是死罪。 黎大叔的鼻子差点气歪!他招谁惹谁了这是?一大把年纪了还被这夫夫两个折腾来折腾去。搞到最后,连老脸都搭进去了。 然而陆演接下来的话却又不得不引人深思:“吾的肩上,可担天下万民。但你不能、亦不该承受如此重担。” 两口子的事,怎么又扯上了天下苍生?黎欣彻底糊涂了。但他糊涂的同时,又有种莫名其妙被对方说服的感觉。他头一次想要认认真真地了解这位摩国圣子了…… 回罗刹海的路上,因为有陆演护航,全程果然异常顺利。大叔发现这里的百姓似乎都和他一样,并不认识陆演,反而在见到虚夜之后便主动退避。说直白些,这只畜''牲的派头简直比它的主人还要足。 由此可见,圣子平时大概习惯了深居简出,以至于在百姓眼中的辨识程度极其低下。雷音豹子应该和他身边的某些人一样,常常在人前露脸,甚至是狐假虎威、到处招摇。 唉!难怪摩国这么乱。光是这一项就占了很大一部分因素。 再看陆演的态度——他并不像传闻中那么凶狠暴戾,对百姓更是放任自流,采取冷眼旁观的消极应对。这样看来,他似乎不是一个合格的领导者。可是事实上,百姓在惧怕他的同,隐隐又对他颇为爱戴。这就令人摸不着头脑了。 回想刚才那人说过的话,黎大叔恍惚说间倒是明白了些许。 陆演上位以来,摩国百姓得到的自由是空前的!换言之,他自己就像是沉睡在洞''穴中的猛兽,皮毛之中生活着跳蚤,洞''穴之外活跃着没有威胁的小兽。只要周围的人不去打扰他,即使吸他的血、在他头上乱蹦乱跳也无所谓。 而这些微不足道的小角色在不激怒他的情况下,将得到他的庇护。这种态度,就像父亲溺爱着自己的孩子。 老百姓们大概也是体会到了这一点,才始终拥戴着“残暴不仁”的圣子吧? 陆演如此行事,也算是个奇人了。 第30章 刀剑争鸣 酉时一到,魔皇宫的巡卫集体出动,将滞留的百姓全部驱逐出境。罗刹海又恢复了一贯的宁静。 这里的环境其实和外围城镇没有太大区别,依然是满目黄沙,给人最直观的感受便是干旱和燥热。身处于这种环境下,人反而不容易出汗,因为体表的水分还来不及凝聚成汗珠就已经蒸发殆尽了。饮水是每个人日常生活中不得不随时关注的头等大事。 越靠近魔皇宫,气氛就越发凝重。这种压抑感不仅来自于周围明显增多的守卫,还和身边的某人有着直接关系。 陆演的心情不太好。尽管他脸上由始至终都没有一丝表情,但是情绪上的变化还是让人得窥一二。而那些因为认出雷音豹特地跑过来行礼的侍卫,也被他摆手挥退。 跨入罗刹海的范围之后,三人在风沙中又持续前行了约有一炷香的时间,脚下的沙地便逐渐被青石板铺就的大路所取代。尽管沙子仍然无孔不入地遍布于石板的缝隙之间,但总算让人有了一点脚踏实地的感觉。 狼毒花稀稀拉拉地分布在大路两旁,顶着胭脂色的花蕊和洁白的花瓣,形状呈半球状,显得小巧而娇艳。这种植物是沙漠中为数不多的观赏性花卉,平时虽也常见,但是很难一次性看到这么多。众所周知,它是摩国的象征。 此花名为“狼毒”,证明它本身确有毒性。若取新鲜的植株,将根、茎、叶捣烂成汁,则可以用来驱虫。如果单独挖取块根,切片晒干后研磨成粉,每日少量服用,则可治疗咳痰,破寒热、恶疮、蛊毒等诸邪。 西域狼毒花,既是毒也是药。黎欣曾经试图搞一些回中原,可惜未能成功。因为圣子有令,禁止狼毒花流入中原。 没想到他和这位圣子还挺有缘分——先闻其名,再见其人,最后才得知对方的身份。听闻艾辛泽已经年近而立,料想对方就算不是满脸横肉的糙汉,多半也是胡子拉茬的中年人形象。谁能想到,此人的真实相貌竟会如此年轻。 从肤色来看,陆演有可能是极端白化人种,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估计和他的双亲有关。像这一类人,少年时期堪称上天眷顾的宠儿,不过一旦超过二十几岁就会加速衰老,通常情况下寿命都不会太长。这种病症,曾被医者命名为“阴衰之症”。 了解此病的人恐怕不多,能够加以治疗的更是屈指可数。黎大叔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也仅是听说,尚未见过真实病例。由于无法证实这一猜测,先前也就没有多想。 不晓得艾辛泽自己是否知道他患了不治之症…… 然而陆演如今二十九岁的“高龄”却没有蓄须,眼尾和嘴角也丝毫没有松弛的迹象,看上去依然停留在一个介于青''涩与成熟的过渡阶段。若不是他修炼了什么特异功法,那便真的是驻颜有方了。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对方根本没病。 黎大叔侧头看着身旁的黑衣圣子,眼神十分坦荡,“小子,我且问你——他究竟是你的什么人?” 这个“他”指的自然是银霄,陆演岂会不明白?所以他毫不迟疑地给出答案:“终生爱侣。” 终生二字,以示决心。爱侣一词,表露深情。 黎欣万万想不到他会作此回答。更加想不通陆演既然对银霄并非无情,又为什么还要虐待于他。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难道是因为知道自己患有阴衰之症,所以心理扭曲?不对,以此人的智慧和心胸,当不至于此。 回想刚才陆演提到的天下、万民,黎大叔心中一惊!莫非他担心自己会早死,然后银霄趁机掌权,来个垂帘听政什么的……呸呸呸!想哪儿去了,那个懒货哪有那么大的野心。 陆演放任他独自在那儿凭空臆想,完全不加干涉。目光扫过内围校场,察觉今日气氛有异,于是加快脚步,直接甩开黎欣二人,径直射向极目可见的巍峨宫殿。 巡逻的卫兵乍然见到圣主的身影,急忙下跪行礼。等到众人再抬头时,眼前哪里还有那人的影子…… 罗刹海看似松散,实则固若金汤。这一点从未有人质疑。唯一能够搅乱此处平静的,只有圣主本人。 对任何组织而言,内部破坏远比外部破坏来得更为容易。陆演自己都能捅''破天,他身边的人未必不能将这铁桶一般的魔皇宫蛀得千疮百孔。这正是他所担心的。 ——如今圣子座下,最得宠的两个女人便是卓林慕雅和陆飞雪。而她们可能正在给他制造麻烦。 世人皆知,三个女人一台戏。换作两个女人,结论依然成立。何况他身边的人总是喜欢打着“为你好”的旗号任意妄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慕雅尚还好说,陆飞雪的性子却是向来小器。他不在这段日子,想必魔皇宫中的戏码很是精彩。 不过这些都不是令他动容的真正原因。确切地说,是因为他感受到了某种熟悉的气息…… 战意! 银发青衫的顶级剑者此刻正负手立于魔皇殿的琉璃顶上,双目紧闭,让周身流动的剑气感受大漠的自然风向。当气流发生改变,他才徐徐睁开双眼,平静地看向瞬移而来的某人。 这样的速度,已经超越了轻功之流。司马御风能够捕捉到他的身影,足以证明他们的实力处于一个相对接近的水平。 黑衣之人化作一道残影,闪现于琉璃瓦间,转眼便到了剑者身前,在相隔十来步的位置驻足而立。张扬的红发一丝不乱,纯黑的衣袍纤尘不染。 傍晚的余晖普照大地,为穹顶铺上了一层炫丽的光芒。而屋顶上的两个人却穿得相当朴实——同样是未经修饰的便装,同样是大气从容的站姿。只不过,一个沉静似水,一个炽烈如火。 魔刀血煞。 仙剑忘情。 他们二人,从过去到现在,一直都被人拿来对比。做不成朋友,便只能是对手。 司马御风手中无剑,口中却问:“你的刀呢?” “无须外物。”陆演语出挑衅,却没有表现出要动手的意思。 于是剑者再问:“解释。” 陆演再答:“无。” 一个字,当场激怒了司马御风。只见他重新闭上眼睛,脚下陡然升起一股旋风般的凛冽剑气,“那便来战!” 第31章 三剑论罪 刀剑相争,原本是他们双方、乃至无数武林中人期待已久的一幕。 只可惜司马御风此番前来是为银霄讨回公道。陆演若是还手,那便再也没有回寰的余地了。所以,此时此地并不适合与“大舅子”争胜。 更何况,这里是整个摩国的权力象征。他们要是打起来,魔皇宫还要不要了?罗刹海还要不要了?在不恰当的时间地点逞凶斗勇,实为不智之举。 陆演沉默以待,既不开口解释,亦不展开攻势。这种沉默往往代表两种全然相反的态度:一种是心虚愧疚,默认罪行;另一种则是忍辱负重,消极抵抗。 司马御风刻意压抑周身战意,忍而不发。他的脑海中再次响起卓林慕雅对他说过的话…… ——师兄性子执拗,行事多有偏激之处,为人却极有原则。嫂子与他情深意笃,绝不可能因为某件小事就遭到绝情对待。以我对他的了解,姑且大胆一猜,问题一定不光是出在情感方面,或许于摩国、于大义亦有干系。 虽说片面之辞不可尽信,但司马御风本身亦不是平庸之辈。甚至可以说,他对陆演的了解从某些方面来讲比慕雅更加透彻。 因此他在一息之间改变了主意。然后主动敛去周身剑气,说道:“吾有三剑,尔敢接否?” 陆演心中微讶,面上却是半点不露。转身正视对方,淡然应诺:“出招罢。” 世人皆知,仙剑豪侠拥有一套成名绝技——天剑九式。此剑技威力由低到高,分别命名为惊天、炫天、破天、灭天、败天、擎天、封天、遮天。最后一式至今无人得见,因此未闻其名。 如若司马御风有意使出其中三剑,陆演即使侥幸生还,也必定身受重伤。要知道,“天剑九式”的精髓便是“以点破面”,其威力已是惊世绝伦,天下间无人可以正面抵挡! 他敢坦然接受天剑的审判,在司马御风看来已经是勇气可嘉。 所幸仙剑豪侠也并非不通人情之辈,但听他好心提议:“吾之剑,你可自行抵御。三剑之后,吾自有裁断。” “只手足矣。”陆演纵然傲性,却也不敢托大。因此抬起戴着皮手套的右手,向对方示意。当然,这样也是出于对大舅子的尊重。 此时天色逐渐暗沉下来,远处的霞光将熄未熄,将二人的影子拉得老长。大漠的风沙肆无忌惮地袭卷每一个角落,发出呜咽一般的低鸣,倒是十分应景。 司马御风银发飘飘,就连晚霞也不能加以侵染。大漠的火与热,分毫不能融解他眼中的坚冰。 只见他竖起双指,将右手抬于胸前。以指代剑,斜斜一挥,便有一道无形的剑气破空而去,直指对方眉心!同时说道:“对伴侣不忠,当受这第一剑。” 陆演已经做好领受天剑威能的准备,临时却发现那只不过是一道极其普通的剑气。不花俏,不繁琐,甚至连威力也仅比普通剑客的招式稍强几分。心下迟疑间,摊开右手凌空一划,果真消除了威胁。 居然如此简单? “对朋友不义,当受第二剑。”司马御风没有半点停顿,依然如刚才一样,状似轻巧地挥出一道剑气。 然而这回,却有一柄透明的光剑在虚空之中凝成实质,通身裹携着冰寒之气向陆演杀去!而且这光剑的速度初时非常缓慢,显然是在吸收周围环境中的能量。随后飞驰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连房顶上的琉璃瓦都被它带动起来的气旋绞成碎屑! 这是……破天一剑?! 不对,威力还远远不够。应该只是“破天一剑”的变招。 陆演心念电转,右手虚握成爪,同样徒手劈出一缕暗红色的月牙。两股力量在他身前不到两尺的地方发生碰撞,只听得“轰”地一声巨响,半丈之内的瓦片尽数被余波摧毁!爆炸之后的粉尘向四周散去,风一吹,便融入了无尽的沙尘里。 他虽未受伤,此时却隐约感到不妥。 司马御风的行为看似毫无规律,实则每一步动作都饱含深意。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乃是出自著名的《贤者四非论》,千百年来一直被称为世间四大罪状。对方用“三剑”对应“三罪”,原来是想试探他的本心…… 魔皇殿周围响起脚步声,刚才的动静已然惊动了护卫。即便慕雅提前跟他们打过招呼,那些下属终究不敢置圣主的安危于不顾。 “退下。” 陆演将这些人的行为看在眼里,猜到司马御风来到这里以后肯定跟慕雅有过接触。要不然那丫头怎么会故意遣散卫队,让那人站在房顶上看了那么久的风景。 他们两个要打,其他人是插不上手的。侍卫跑出来表表忠心还行,要是耽误了圣主的大事可就弄巧成拙了。所以这些人在慕雅的授意下,明智地选择了退开。 司马御风淡定如常,再次发出新的剑气,并且言道:“对臣民不仁,当受这第三剑。” 此剑一出,风云策变!昏溃的天空中乍然破开一道巨大的口子,使得原本消失在地平线彼端的霞光重返人间!冥冥之中,仿佛有天籁之声在耳畔萦绕,迫使人不得不接受圣光的洗礼。 那光芒,温暖而娇柔,好似不带任何攻击性,独独为了驱散世间的黑暗…… ——炫天一剑! 陆演如临大敌,眉头轻锁,薄唇绷成一条直线。但他身姿仍旧挺拔如松,从骨子里透出一股惊人的坚毅。不避不躲,亦不作任何抵抗。 司马御风不禁为之动容。但他并没有收回剑势,而是眼睁睁看着隐藏在霞光中的一百零八道袖珍剑气集中蹿入对方体''内。 陆演一身铁血,遭此重创也不免咳出一丝暗红之色。天剑九式,名不虚传! 不过他心中仍要暗叹一声“侥幸”——司马御风方才已经手下留情了。大舅子的脾气比想象中要温和得多呢…… “三剑已毕,吾心中已有答案。只望你来日不负初心。”司马御风昂首低吟。随后身影一闪,当场化光而去。真真是来去如风。 陆演望着那人离开的方向,久久不语。 第32章 第二师门 圣子受伤,此事可大可小。 慕雅与司马御风暗中交涉,这事被陆飞雪当成把柄,在圣主面前告了一记刁状。只是陆演不愿深究,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放了过去。 若说卓林慕雅是“魔女”,那么陆飞雪就是十成十的“妖女”了。前者正直骁勇,后者狠毒刁蛮。谁的话可信,谁的话当不得真,陆演心中还是有成算的。 剑仙豪侠造访一事暂且压下不提。魔皇宫上上下下都被下了禁口令,避免圣主受伤的消息走露。慕雅因为这件事,最终还是被自家师兄疏远了一回,许多琐事不再经过她的手。就连招待黎欣等人的差事也都交给了陆飞雪去处理。 入夜之后,陆演重新回到数月未归的欲林。 当初那些莺莺燕燕早已被陆飞雪打压得抬不起头,平常都习惯缩在各自的寑殿,夹着尾巴做人。少数几个得宠的也都尽可能地避着陆飞雪,以免跟某些短命鬼一样被拖出去杀鸡儆猴。 这些事,陆演都知道。他原本就喜欢烈性的女子,陆飞雪的性子有一半都是他故意宠出来的。因此无论对方做出多么惊世骇俗之事,他也不会感到意外。 男孩子应当自小磨砺。女孩子嘛,适当娇惯一些也属正常。 亏得陆飞雪不是他亲生的,否则还不知道会被宠成什么模样呢…… 说到子嗣问题,不得不让人联想到如今已经快要临盆的弑神机。陆演自从知道他怀孕的消息以后,性子稳重了不少。若非如此,今日与司马御风之间的交互绝不会这般善了。 先前为了埃罗沙的事,错过了重阳佳节。半个多月未见,不知他现下过得可好? 陆演一边怀念着那人的一颦一笑,一边漫步于亭台楼阁之间。黑色的外袍被随意丢在走廊的地面上,无人问津。 欲林是三年前建造起来的,形制和皇帝后宫类似,只是多了些随意,少了些皇族的庄重。这里的男人皆是四处搜罗而来的伶人,女子则大多都是舞姬。由于平时缺乏管理,他们的身份一直相对平等,并没有明显的等级划分。 陆演自己从来不去纠结内院之事。相反,他倒是更加喜欢那些惹是生非的孩子。谁抢了东西、谁打了人,在他眼中不过是一场无伤大雅的玩笑。 将一群充''满欲''望的年轻人圈养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看他们逐渐疯狂,相互厮杀,自我折磨……这不是很有趣么? 最终的胜利者将会得到丰厚的回报——陆飞雪就是他们的榜样。 陆演自己也是从兵燹城的“兽笼”中活着走出来的赢家,所以他对这种游戏抱有浓厚的兴趣。而“陆飞雪”的诞生,亦是他亲手炮制。这种成就感大概和长老们当年看到他活着走出角斗场的时候是一样的吧。 “圣主?”一抹清雅脱俗的身影蓦然出现在走廊彼端。那是一名约摸十来岁的少年,黑发如墨,肤白胜雪,看上去很有几分娇俏可爱。 胡人之中鲜少有长得这么像中原人的。况且他那张圆脸虽然趋于普通,却恰好与怀孕之后的弑神机有那么几分神似……然而仅仅是这种程度的话,还不足以勾起圣子的兴趣。 所以陆演的神情没有任何变化,完全像对待一个陌生人那样象征性地点了点头,直接错身而过。 “……”少年尴尬地张张嘴,愣在了那里。 而后,木地板被人踩得咚咚作响,声音由近到远,再由远及近。这人居然把圣子丢弃在地上的袍子捡了回来,一路小跑着追上陆演,紧张得不知如何是好。 “这衣服还新得很……你……” 陆演停下脚步,终于给了他一记正眼。目光将此人由上到下打量了一遍,最后落在对方手中捧着的衣服上。默了一会儿才开口:“你学过汉文?” 少年闻言,木讷地张开嘴巴,发出一声:“啊?” “你手上有着长期写毛笔字留下的茧子。” “哦,这个啊……”这孩子看起来格外腼腆,被人道出破绽,连忙低下头去,诺诺回道,“我确实学过一点汉文,不过算不上精通。小时候家里穷……” “行了,跟上吧。”陆演没闲心听他编故事,索性打断他的话。再次启步之时,语气便带上了几分随意:“师父近来身体如何?他怎么放心把你这皮猴放出来。” 少年脸色剧变,甚至扭曲了一刹那!不过他很快镇定下来,甩手扔掉手中的衣物,接着一把撕下了脸上的□□,怪叫道:“师兄你眼睛也太毒了吧!这样都能认出来?” 再看此人,浓眉大眼,皮肤黝黑,与刚才相比简直判若两人!而他那头黑发,想必也是假的,用脂粉强行改变的身''体肤色更是假得不能再假。 易容术不过关,当场被拆穿也怨不得别人。陆演摇头喟叹:“你这技术,还差点火候。” ——没错,他是陆演的同门师弟,名叫巴布昆。只不过他和卓林慕雅没有半点关系,因为陆演有两个师父,同样也有两个师门。 兵燹城六长老是他的启蒙恩师,不仅将他抚养成人,还把毕生绝学传授于他。仔细算下来,陆演从一岁到十五岁都生活在兵燹城,与慕雅一同成长。但他十五岁那年,大长老因为受到埃罗沙的授意而将他逐出兵燹城…… 直到四年之后,他才重新回到摩国,强势回归兵燹。后来的两年时间全部用来做任务,过得还算平静。可是在他二十一岁的时候,埃罗沙再次策动崇炎教的祭司对他展开打压,迫使他逃向中原,令他与弑神机有缘相识…… 在慕雅——以及大多数人——的印象中,摩国圣子的整个前半生都是在兵燹城度过的。可他们忽略了陆演曾经消失的那四年。 少年时期的陆演以暴躁、凶残闻名,四年后重新出现在大众眼前的陆演给人的印象却是冷漠而理智。之所以会有如此巨大的变化,自然是有原因的。 ——第二师门,便是他的人格发生转变的重大契机。 “师父他老人家可逍遥啦!前不久还念叨你呢,说他的大徒弟比小徒弟有出息,以后养老全靠你了。”巴布昆是天底下最不怕他的人,因此与摩国圣子说话时的语气颇为随意。 陆演任由这人贴在自己身上,脚步平稳地向寑宫走去。口中有一搭没一搭地说道:“师父的重点不在吾。连这点弦外之音都听不出,吾该说你什么好。” “喂喂喂!你这是间接说我笨啰?” “不是间接,是直接。” 第33章 圣人之哀 二人一同回到魔皇寑宫。巴布昆既然能够潜伏进欲林,大约连圣子的寑居也早就摸了不下七八遍,因此对室内的布景并不感到新奇。 陆演见他一路走来驾轻就熟,竟觉出几分宾客倒置的怪异之感。想来也是,他时常在外走动,连欲林里的侍人也比他更加熟悉这座宫殿,何况这小子还是有心潜进来的。 “这地方太冷清了,一点也不像传闻中那样热闹。”巴布昆在他面前向来不守规矩,一进来就找了块地方席地而坐,摇头晃脑地抱怨道。 陆演喜欢肃静的颜色,寑殿的地板跟魔皇殿里的一样,都是用黑耀石铺设而成。屋内虽有桌椅床榻等物,然而不是暗红就是沉黑,给人的感觉有如置身于冥间…… 四年前来看他的时候,明明不是这样。 巴布昆想到那位未曾谋面的嫂子,料想定然是一位绝代佳人。否则师兄怎么会在失去他之后连品味都变了这么多呢? 唉!谁让他是异界派来的“引子”。师兄为了护住他,同时又要考虑到摩国稳定,才迫不得已将他囚禁起来。又因为埃罗沙也被算计在内,使得这件陈年旧事凭添枝节,越发错综复杂。 在不知情的人眼中,这将是摩国圣子一生中最大的污''点。毕竟……那可是绿帽子啊! 师兄的智慧凌驾于世人之上,其性格中的坚忍更是常人所不及。摩国可以有无数代帝王,但绝不会再有第二个陆演。 不!应该说,放眼天下都绝对找不出第二个陆演。 “你与仙剑豪侠喂招之时,我在一旁看了个仔细,”巴布昆单手撑着下巴,浅棕色的眼睛认真看向坐在眠龙榻上的同门师兄,不解道,“——最后一剑,你分明可以挡下。为何还要令自己受伤?” 仙剑固然厉害,但这人早已练就完整的《转生夺舍印》。别说是人,哪怕是神,恐怕也奈何不了他!难道师兄会怕了一个司马御风? 但闻陆演徐徐开口,说出心中思量:“此人虽然不擅心机,却天生慧眼,身上带有一股玄妙的灵气。与其冒着被质疑的风险去和他一较高下,不如将计就计,令他自行领悟。” “原来是苦肉计啊!”巴布昆恍然大悟,不禁抚掌称赞。不过他转而担心起另一件事,“师兄此招风险太大,终是得不偿失。别忘了……你已步入‘天人五衰’之境,若是再有一年不进行夺舍重生,只怕会衰老而亡。” 其实黎欣之前的猜想并没有错,陆演确实患上了阴衰之症。只不过他得的这种病和双亲无关,而是在修炼《转生夺舍印》的过程中产生的副作用。 摩国皇族历代传承的功法,外人只知道《转生印》。实际上,这只是其中一部分罢了。还有另一部秘密功法,叫做《夺舍印》。两种武功合在一起,才是完整的一套。 而要真正练成《转生夺舍印》,必须经历一次死亡。只有褪''去皮相,将生命嫁接到新的个体上,此功方能突破大成!因此在修炼它的时候,武者的寿命会急剧缩短,加速衰老,直至肉''身衰竭而亡。 陆演十五岁开始修炼此功,距今已有十四载。再过一年,也就是十五年了。当练功时间与初始寿数持平,他就会死。 而雷音豹便是他选定的祭品。待他死后,意志投入到虚夜体''内,二者融合,则会变成半人半兽的怪物…… 陆演虽不在乎容貌,却不能不在意他的伴侣。犹其是现在他们即将拥有孩子。 “再等一年。”如果一年之后,他的计划宣告失败,那就只能选择夺舍了。 关于他的计划,巴布昆也是知道的。因此才更加日夜难安,以至于背着师父偷偷跑来看他。 ——这世上有一种延缓衰老的方法,那就是修炼《明玉功》。不过此功据说只有体质天性阴寒的人才能修习,而且条件极为苛刻。 三年前,师兄建造欲林,便是为了掩人耳目,搜罗体质合适的试验者。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果然让他找到一名天生具有三阴奇脉的少女。从那时起,他便开始教授她《明玉功》,以便日后为他所用。 那女孩,便是现在的陆飞雪。别看她如今风光无限,其实本质上只是陆演培养的鼎炉而已。这个秘密只有陆演和巴布昆两人知晓。 而今陆演大限将至,陆飞雪的功夫却未能达到要求。好比路边的饥民都快要饿死了,树上的果子却未成熟。若真是用来填肚子,管他生的还是熟的,囫囵下肚便是!可惜这关系到摩国圣子的生死,谁敢马虎? “陆飞雪根骨有限,我怕她来不及把明玉功修炼到第九重,你就归西了。”巴布昆说话直来直去,心思却是向着自家师兄。 陆演看他情真意切,不带丝毫作伪,心中难得有了一丝暖意。随后反过来安慰对方:“吾已传授她采阳补阴之法,相信一年时候足够她精进了。” 巴布昆摘掉头上的发套,露''出下面的卷毛。气乎乎地冲他瞪眼睛,“你疯了!明玉功要求修炼者守身如玉,你居然反其道而行?到时候她走火入魔不要紧,万一连累你也……” “天塌不下来。” 轻轻巧巧的五个字,却带有奇异的安抚作用。从这人口中说出来的话,总是叫人无从反驳。 天黑了,屋子里随之变得昏暗起来。陆演起身走到烛塔前,执起火捻子,亲自将树形烛台顶端的两根蜡烛点燃,其余搁置不理。这样子的他,一点也不高贵,倒有点像为了生活精打细算的普通百姓。 巴布昆记得,四年前来看师兄的时候,对方住的是窄小温馨的平民小院,穿的是经过缝补的旧衣服……偶尔听他说起嫂子如何贤惠,洗衣做饭样样不落,是一个勤俭持家的好媳妇儿。 后面那三年,师兄的心大概日夜都在滴血吧? 肩挑万民,却又背负骂名。 情深似海,却要挥刀断情。 表面光鲜,却独自承受着病痛折磨。 师兄啊师兄!你看,这世上原该敬你的人都在骂你;原该爱你的人都在恨你。你何曾真正任性过一回? 巴布昆吸了吸鼻子,趁对方转身之际悄悄抹了把脸。然后重新露''出笑容,“师兄的易容术果真比我好多了,反正我是一点也看不出来你有哪里显老。” 陆演重新坐回榻边,懒散地靠在扶手一角。只见他抬起一双生,举在眼前失神地看了一会儿,这才将纯黑的皮手套取下来。下一刻,展露在二人眼前的便是一双布满皱纹和茧子的手…… “伪装得再好,也瞒不过自己。”他轻轻笑了笑,如此叹道。 第34章 小鼓遗失 “师兄……”巴布昆从地上爬起来,走到对方身边,想出言安慰却又找不到合适的话头。 陆演知道他的心意,闭了闭眼,示意他不必多说。他们兄弟二人乃是过命的交情,许多话不用明说,彼此也都能心领神会。 两人各自静默了一会儿,收拾好心情,这才重新说回正事。 “听说这次的顺星节排名大会提前了,举办方还扬言届时会邀请历代豪侠前去观礼。师兄大概也收到请柬了吧?” 陆演点头,随手拍开扶手上的机关,从眠龙榻的内壁暗格中取出一只玉匣,放在腿上把玩。那匣子总体呈长方形,正面和侧面都雕刻了花纹,唯独顶部刻了一行小字。 巴布昆倒是眼尖,只是粗略瞄了两眼,便认出了字迹的内容。说来也巧,那行小字分成前后两段,首句是用波斯文所刻,末句却是用的汉文。他自小在师父身边学习多国语言,正好认得这两种文字。 汉文写道:夫君陆演。 波斯文写道:爱妻神机。 想来,这玉匣必是当年师兄与嫂子的定情信物。 师兄睹物思人,着实让人感怀。不过巴布昆依然硬着头皮打断他,“中原皇帝对周边国家向来虎视眈眈,此次只怕别有图谋。以师兄的才智,是否想到应对之策?” “慕雅早前跟我提过,”陆演一手抚着玉匣,一手撑着额角,语气闲散地回应道,“摩国与大郢井水不犯河水,这是吾与中原皇帝早已达成的共识。这次的事,应该是别有用心之人意图挑起两国争端,将矛头指向那位皇帝陛下。” “即便如此,师兄也无法置身事外吧?” “无妨。中原大地,任吾来去。” “看来你是非去不可了。”巴布昆对此保留意见。眼看劝说无用,也只能摇头作罢。 他来这里之前,原本想好了一箩筐的理由和说辞,准备劝服师兄乖乖待在摩国养病。临到头了才发现一切都是徒劳。从小到大,对方哪一件事是听人劝的? 既然行不通,那便不提也罢。 陆演抬头瞥了他一眼,继续用苍老的双手来回摩挲着玉匣,漫不经心地开口:“你来这里多久了?” 巴布昆以为对方想为刚才的事情秋后算账,不禁皮子一紧!尔后讪笑着退后两步,搓着手说:“没多久……就几天而已,真的!你那些大老婆小老婆,我可一个都没碰。” 他明知道欲林里的男男女女都是摆给外人看的,其实和圣子根本没有“那种关系”。之所以这么说,一是为了打趣对方,二是为了转移焦点。反正师兄又不会生他的气。 果然,陆演只是轻哼一声。重重拿起,又轻轻放下,典型的雷声大雨点小。 “隔层里的东西,玩够了就放回去。要是弄坏了,便找个一模一样的赔给吾。” “隔层?”巴布昆愣了一下,抬手挠挠头顶的卷毛,不明所以地反问道,“我拿你什么东西了?这间屋子我确实来过不假,但是里面的东西一样也没敢乱碰。” 他小时候有一回不小心把师兄刻的木头人弄坏了,被对方吊在树上好一顿胖揍,至今记忆犹新。从那以后,凡是陆演的东西,他顶多凑上去看两眼,绝对没胆子上手去摸。 就说刚才的玉匣吧——因为放得相对隐秘,所以他还是第一次看见。之前趁师兄不在的时候来摸了一遍寑宫,虽也发现了好几处暗格,却都咬牙忍住了翻看的冲''动。 难得他这么老实、这么乖。师兄不夸他倒也算了,居然还怀疑他偷拿了他的东西!这可真是亲哥哎! 陆演神情微变,再次抬头看他,连撑着额头的手也放了下来。只见他拿指尖敲打着眠龙榻的扶手,蹙眉道:“这里原本还放了另一件东西。你没拿?” 巴布昆看他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冷冰冰的好生吓人!于是暗自提着一口气,随时准备转身跑路。一边摆出自己最严肃的表情,拍胸脯发誓:“真没有。” 陆演眯起双眼,用审视的眼光打量着他。半晌,才转开视线,语气恢复平静,“不是就算了。坐下吧,吾还有事同你商议。” “师兄?”总觉得师兄现在的样子很危险啊…… “坐下。” “哦。”巴布昆从小被他吓到大,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一看到陆演面无表情的模样,就开始腿肚子抽筋。连忙颤颤巍巍地蹭到一旁的椅子边,正襟危坐。 结果等了半天也没听见对方开口,于是悄悄朝那人看去,发现对方竟然在发呆!而且还是一脸阴翳,眼露凶光……怎么看怎么狰狞。 巴布昆打了个哆嗦,闭紧嘴巴,尽量缩小存在感。天知道他曾经经历过什么! ——他的感觉是对的。陆演的确在为某件事伤神,而且动了杀机。 眠龙榻的暗格里总共放了两样东西,一件是陆演手中的玉匣,另一件则是一只尚未完工的波浪鼓。两者皆是他亲手所做,分别送给两个最重要的人。 现在小鼓遗失,陆演自然生气。不过他真正气恼的还是这窃鼓之人背后的动机。 波浪鼓,原本只是一种再普通不过的玩具,市面上只要五文铜钱就能买到,并无任何稀罕之处。然而这鼓若是出自摩国圣子之手,再送到特定的人手中,效果就不一样了…… 司马御风隐退已久,此番为何突然现世?无非是为弑神机讨要说法。这一点,无须推敲。 可是神机眼下怀着身孕,对一切争斗唯恐避之不及,根本无暇分心他顾。他会请出司马御风,必定是受了某种刺激,认为某人威胁到了他和孩子…… 而这半个多月以来,陆演一直待在怪柳森林,并未出现在他眼前。甚至于黎欣那边也提前打过招呼,让对方不要透露与他有关的任何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弑神机要想发觉陆演的存在,除非有人故意提醒! 那人逃走的时候,陆演还不知道他怀孕了。此时若是让这小鼓出现在对方面前,岂不是摆明了告诉对方——我已经掌握了你的近况,我就在你身边。 结果可想而知! 究竟是谁在背后搞鬼?这个人,能够出入欲林,知道眠龙榻中藏有暗格,还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东西偷出去、并且送到弑神机眼前。 除了陆飞雪,陆演暂时不作他想。 第35章 大义灭亲 另一边,银霄正因为黎大叔逾期未归而寝食难安。这一着急,人就病了。 厉鸣蝉自那日与郭茂安闹了一通,足足消失了两天,然后某天夜里偷偷跑回来把儿子带走了。这回连银霄也不知道他去了何处,更别说某个常年忽略妻儿的酒鬼。 郭帮主急得不行,一心想把人找回来锁在家里!银霄听着那话就来气,躺在病床上将他骂了个狗血淋头。若不是身上实在没有力气,说不定还会跳起来跟他打一架。 眼看着怀胎已有六个月的孕夫病得卧床不起,郭茂安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急得嘴角起了好几个水泡。可他终归放心不下银霄,硬是耐着性子留下来,每天围着炉灶转悠,又是熬药又是炖汤,好歹让孕夫的病情不再恶化。 银霄心里感念他的恩情,话语间柔和了不少。待身体稍微稳妥,便劝他离开。可惜郭帮主为人仗义,几番推脱之后索性放下话来——妖道啥时候好利索了,他啥时候再走。 别忘了,就算没有厉鸣蝉在中间拉近关系,他们本身也是朋友。俗话说,世上最铁的哥们儿不外乎一起同过窗、一起嫖过娼、一起扛过枪、一起分过赃。 老酒鬼与妖道虽然不是同窗、袍泽,但是从前凑在一块儿干的坏事可不少。再怎么也不能见死不救不是? 既然他心意已决,霄银也就不再多说。反正他身边正缺人手,再矫情下去就是自找麻烦了。 不过他们两个都已成家,凡事还是要避嫌才好。因此郭茂安在附近的客栈租了房子,白天过来看他,晚上并不在小院留宿。 时间如流水,涓涓而过…… 这一日,银霄一觉睡醒,又到了晌午时分。 身材已经极尽臃肿的孕夫费尽力气才从内屋挪到窗边的软榻,靠着引枕倚坐在榻上。随后便看见郭茂安从外面端药进来,于是冲他招手。 待老酒鬼把药放好,并且在榻边的矮凳上落坐。他才开口说道:“这些天我左思右想,觉得小桃花的身体怕是出生之时就埋下了病根。他所患的热症,与天域的‘六狱劫火’非常相似,鸣蝉儿大概也有所察觉。” 一听他说起自家儿子,郭茂安立马急了,“什么是六狱劫火?可有办法医治?” 银霄摆摆手,示意他不必着急。兀自斟酌了片刻,才有气无力地解释道:“简单来讲,那其实就是一种胎中带来的灾劫。此事一时半会儿难以详述,了解个大概也就够了。” 原来,天域中人认为世间一切灾劫都来自于六种欲''望。此六欲分别通过眼、耳、口、鼻、舌、身、意来触发,是所有生命个体与生俱来的共同表相。 而“六欲”对应的六种灾劫,也就是所谓的“六狱”——意思是六种刑罚。既然它的本质是灾劫,那就意味着它有阴阳、强弱之分,而且有着千千万万种表现形式。 小桃花所患的热症,正好类似于“六狱”中的火劫。因此银霄才将它命名为“六狱劫火”。 郭茂安听完他的讲述,两条浓黑剑眉已经拧作一团。小桃花是他的心头肉,更是鸣蝉儿的命根子,平时掉一根头发也会让两人心疼不已。好好的孩子怎么突然就惹上灾劫了呢? 安儿要是出什么事,他们两口子还活不活了! 银霄吁了口气,将滑下肩头的鹿皮毯子往上提了提。右手在肚子上轻柔地打着圈儿,脸上同样带着忧色,“这种现象即使在天域也十分罕见。若没有仙界大能从旁庇佑,多半难以长大成人。唉,稚子何辜……” “你的意思是,只有天域的人才能救安儿?”郭茂安听出关键所在,眉头皱得更深了。 当年妖道和司马御风等人来到这里,最初也曾与天域失去联系。不过后来妖界之主开启太鼓铜门,令他们有机会可以回归天域……只是五个人当时都已找到所爱,表示愿意留在这个世界。随后太古铜门彻底闭合,斩断了所有人的退路。 现在为了救安儿,难道要再次敲开妖界大门吗?哪有那么容易!银霄身为帝冥月的儿子,都对此事不抱希望,其他人又怎敢妄想? 再者说,天域对凡人而言,充满了未知因素。谁也不知道太古铜门背后隐藏的到底是极乐世界还是万千妖兵!任何一个有民族正义感的人,都不会贸然将两域联通。郭茂安更不能这么做! “如果……”他忽然感到口干舌燥,内心有种强烈的不安正在发酵。但是这个问题他又忍不住问了出口:“如果你的孩子也遇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做?” 银霄手指一颤,转而紧紧揪住鹿皮毯子的一角,手背上青''筋突''起。 好一会儿,他才松开手,冲老酒鬼虚弱一笑,“刚才不是说了么,这种情况极其少见。干嘛拿来问我,怪不吉利的。” 郭茂安却板着一张脸,定定地看着他,认真说:“妖道,你有没有想过陆演会怎么做。” “……”银霄脸色骤变,胸口剧烈起伏了一下。也许是岔了气,居然伏在榻边撕心裂肺地咳了起来。 “他会杀了你,”老酒鬼的话并没有因此而停下,反而不带任何感情地继续说道,“——因为我也会杀了鸣蝉儿。任何试图染指这片山河的人,都是敌人!不管有什么理由。” 他说完这番话,心情似乎轻松了些许,眉头也渐渐舒展开来。然后他站起身,看了一眼开始干呕的孕夫,默默将药碗搁在对方随手就能拿到的地方,转身出了房门。 郭茂安在门前站了一会儿,仰头望着碧蓝的天空,深吸一口气,挺直腰背踏入了阳光之中。 此时此刻,他想到了刚才提起的那个人。 ——陆演。 他们曾经都被戏称作“天域的儿婿”,两个人的处境其实也最为接近。陆演的胸怀与智慧却是他一向自愧不如的。 今天看来,摩国圣子的所思所想依然走在了他的前面。 “妖道,难道你真的以为那人是因为移情别恋才对你下手的么?那你也太小看他了。”郭茂安将心比心,领悟到陆演之前的所作所为背后隐藏的深层用意,不禁陡生感慨。 第36章 策划反扑 是夜,郭茂安离开小院之后,一道若隐若现的鬼魅身影出现在院墙外,而后悄无声息地游进了银霄的房间…… 原本蹲守在这周围的暗卫早前因为孕夫的授意,已经被老酒鬼全部解决了。所以现在,没有任何人发现这位神秘来客的到来。 卧房里的灯光在半刻钟前就已熄灭,但屋子的主人并没有准备入睡。 银霄身上穿着宽松的中衣,肩头披着一件羊皮短氅,安安静静地倚坐在窗前。泼墨似的黑发随意披散在背后,发梢垂落于脚边,盘绕成唯美的弧度。 窗外的月色美极了。清凉的月光好似流水一般倾洒在窗台上,明明寂静无声,恍惚之间却能让人产生错觉,仿佛听见幽远的小调回荡在耳边…… 他突然想起自己从前有一张玉石斫制的瑶琴,用它弹奏的一曲《烽火余音》曾在父亲的寿宴上搏得满堂贺彩。那是爹爹从狐王那里抢过来的宝贝,背板上还刻着“青丘十四”的字样。 据说狐王是狐祖所生的第十四个儿子,所以小名叫“十四”。不过按照小爹爹的说法,其实是因为狐王它们那一窝兄弟总共才十四只,而它小时候总是抢不到奶吃,是所有兄弟中最弱小的一个,因此被迫当了老幺…… 哈!小爹爹身边的每一个人都那么有趣。他所在的妖界一定比父亲的龙灵魔窟热闹多了。 银霄将手探出窗户,用纤细的指尖拨弄着没有实质的光丝,模仿弹琴的动作。好多年没碰琴弦,技艺都生疏了。这双手,习惯了洗衣做饭,早久不复当年的弹指风''流。 门板发出轻微响动,一道人影潜了进来。 “你来啦。”银霄收回手,头也不回地跟来人打了个招呼。 “有话快说。安儿一个人在外面,我不放心。” 身着紧''身皮甲的魅影刺客揭开面罩,露''出一张平凡却又别具韵味的脸。灰色的长发束成高马尾,晃悠悠地甩在脑后,突显出有别于平日的干练。 先前银霄对郭茂安说自己也不知道厉鸣蝉的下落,其实是骗他的。天域中人有着特殊的联络手段,只要双方没有刻意屏蔽灵感,一方就能通过传音联系到另一方。 既然将对方召唤过来,自然是有重要的事情要与之商谈。银霄知道他挂念儿子,索性一上来就直奔主题:“我要重返天域,需要你助我一臂之力。” 厉鸣蝉闻言愣了一瞬,目光注视着倚窗望月的孕夫,语气没有半分迟疑地问道:“我能得到什么?” “一个承诺,”银霄转过身,美眸半掀,似笑非笑地回望对方,“我保证,事成之后会请求父王帮你护住郭承安,令他平安长大。” 他口中的“父王”指的正是天域现存的四位魔道尊者中的龙灵魔尊。此人真身乃是烛龙死后留下的一缕元魂,因此号称“龙灵”。后来经过漫长的岁月积淀,重新修成实体,成为新一代龙族之长,强势占领雷泽一带,坐拥魔界半壁江山! 六狱劫火就算再厉害,也无法撼动龙灵魔尊亲自加持的护身咒。银霄的承诺对厉鸣蝉来说,无疑是雪中炭火、旱地甘霖。 郭茂安为了他的民族大义宁愿放弃妻儿,厉鸣蝉白天在窗外听到之时,心已经彻底凉了。现在,他只想治好儿子的病,其他什么都不重要了…… 凡人有句话说得很对——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他们从天域来到异界,就算成了家、有了孩子,也只是表面上看似融入这个世界。其实所有人都心知肚明,他们和这些凡人始终不是同一类人。除开寿命不谈,双方的意志和思维模式也存在着显著差异。 五年夫妻,终敌不过人家一句为国为民。大义灭亲之日,谁还记得当初的恩爱缠''绵! 说到底,不过是这些凡人色''迷心窍,贪恋天人姿容。事过之后,却又弃如敝履…… 世上哪有那么便宜的事! 厉鸣蝉性烈如火,此时已对这方天地怀上恨意。于是毫不遮掩地询问那人:“重开开域大门,之后你想怎么做?” 银霄浅浅一笑,轻声说道:“我要这凡间——荡然无存!” 魅影刺客扬起眉毛,脸上不仅没有惊讶之意,反而透露''出一股显而易见的兴奋!他血液中的屈辱,正需要杀戮来洗清。 不过,太古铜门也不是说开就开的。凡间和天域的自然伟力相互排斥,帝冥月当初倾尽全力才令其开启了短短数日。想将它再次打开,除非龙灵魔尊亲自出马。 可是魔尊会这么做吗?他不会——因为当初是银霄公然忤逆于他,甚至不惜断绝父子关系也要留在凡间。以魔尊的骄傲,绝不会接受任何人的忏悔,哪怕对象是他的亲生儿子。 “你有何计划?”厉鸣蝉不相信智计独步天下的“妖道”会无的放矢,所以径直问道。 银霄背靠着窗户,扶着肚子看向眼前的刺客。月光打在他的肩头,将脸上的阴影衬托得愈发明显。 如此昏暗的光线,令他们双方都无法看清对方的表情。只有一黑一灰的两双眼睛在黑暗中闪烁着慑人的精光,暗中传达着隐讳的信息。 他说:“我需要集合五个人的力量,用来排布阵法。个中细节,不便相告。” 符阵是他最擅长的领域,即使眼下受到环境制约,也不代表他就没办法施展手段了。要知道,天底下最阴诡难测的就是阵道,但凡精于此道的修者皆是资质无双的慧狭之辈。 他不愿说,厉鸣蝉也就不再多问。然则后续的事情仍然存在诸多阻碍,必须提前商定:“君怀眦本来就敌视凡人,倒是不用特意策动。不过蝶秋灵与郢国将军鹣鲽情深,怕是不易说服。” “区区一个妇道人家,若是失去主心骨,还不是任凭拿捏?”银霄却似胸有成竹,语气带出一丝冷意,“这件事,正要交予你去办。你不是擅长暗杀之术么?呵……杀了大郢将军,对你而言应该不难。” “你要我杀了他?” “有什么问题?只要蝶秋灵做了寡''妇,她会巴不得开启天域大门。到时候,便不用耗费力气去胁制她了。” 厉鸣蝉沉默了一会儿,又道:“此事可行。但是司马御风那边又要如何应对?他的为人,素来中正严明。若想成事,最大的阻碍便是这位剑圣传人。” 银霄同样静默了片刻,然后低下头看了看隆''起的肚腹,眼神中掺杂了莫名的伤感。同时缓缓答道:“假如打通两界壁垒是我的遗愿,你觉得他还会拒绝吗?” “你……”魅影刺客眼皮一跳,顿觉心惊不已! 当年司马御风为了弑神机独挑十大门派,一剑削毁诛魔台!今日,难道就不能再为了他挞伐天下? 厉鸣蝉知道,银霄的计划绝不会落空。 毕竟,弑神机是司马御风一生中唯一深爱过的人。 第37章 仙凡疏途 夜色愈深,迎面吹来的秋风带来刺骨的凉意。 “为何突然改变心意?”魅影刺客走到孕夫身边,斜飞的凤目透过容户望向院子里的丹桂树。 远远的,只能看清树的轮廓。由阴影组成的树冠失却了色彩的点缀,再看不出白日的艳丽繁荣。那黑压压的一片,看得久了反而让人心生惊惧。 银霄伤寒未愈,被风一吹便有些吃不消,捂着嘴巴咳嗽起来。他眼下身怀六甲,寻常药物不得入口,只能吃些药性温和的汤药暂时缓解病情。真真应了那句“病去如抽丝”的老话。 好在他如今心中已有决断,精神头儿竟比之前还要好些。每日汤汤水水不断,不仅肚子大了一圈儿,脸上的肉也长了回来,看着颇为富态。 “只是忽然想通了,”银霄紧了紧身上的羊皮短氅,压下喉间的痒意,声音沙哑地说道,“你知不知道当年我因何遁入魔道?” 厉鸣蝉想当然地回答说:“因为你是龙灵魔尊和冥月花祖的儿子。” “不对。” 银霄闭着眼睛摇摇头,然后笑笑说:“爹爹生我之时正好遇上天劫,父亲又不在他身边,所以我一出生就被寄养在一户普通农家……” ——后来罗浮宫将他收养,完全是个意外。等到帝冥月度完劫回过头来寻找儿子的时候,那个村子已经因为妖魔□□而被夷为平地! 花祖痛失爱子,一度失心发狂。待龙灵魔尊从幽都战场归来,得知此事后更是悲痛得无以复加。两人用尽所有手段寻找儿子,终究因为天意的捉弄,一次次与爱子擦身而过。 三百年后,“弑神机”这个名字出现在正道英杰榜上,与当时的剑宗大弟子并称为正道新秀。也正是那时,罗浮宫与剑宗结为联盟,顺便拉出两个小辈用于联姻。 不用说,这两个小辈自然便是弑神机与司马御风。彼时的“剑仙”虽也有些名气,但尚未达到大成之境,甚至还没有接触到《忘情天书》。而弑神机与之朝夕相处,时间久了难免生出几分暧''昧之意。 先有情义在前,又有婚约在后。两人的关系眼看就要水到渠成…… 可惜后来发生的事情打乱了这一切。罗浮宫的掌门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查到了弑神机的真实身份,这才知道他原来是魔龙与花妖的儿子!此事一经传出,便引起了轰动。 如此孽障,安能让他存活于世?! 之后的发展就很通俗了。和许多话本里描述的情节一样,弑神机被安上“勾结魔人、残杀同门”的罪名,经过十大门派的共同裁决,最终被送上了诛魔台。 天之骄子,正道新秀。一夜之间受尽唾骂,身败名裂!连他自己都以为自己死定了…… 然而,当全天下的人都对他喊打喊杀的时候,只有一个人站出来为他辩护。此人——就是司马御风。 他一个人,竟然肯为了他独战天下!正道中人嘲笑他的不自量力,同门师兄弟鄙视他的自甘堕''落。而司马御风的双脚却始终不曾退却半步。 当时神机便想:死亡或许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呢。 不管旁人怎么看,总之那场鏖战的结果,就是将司马御风的名气推上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他的剑,他的人,在整个剑修历史上都划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可叹!弑神机终究难逃一死——身魂俱灭,只留下当初被帝冥月封印在体内的妖丹。 最后这枚妖丹回到了生父的怀抱。帝冥月悲喜交加,运用妖族秘术将之复活,并给重新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做“银霄”。 很多年后,他才听说司马御风在那一战中身负重伤,机缘巧合之下被第二代剑圣·李白衣所救,并且破例收为亲传弟子。再次相见之时,那人已经修得《忘情天书》,抛却了红尘俗欲…… 回忆说到这儿,银霄再次冲魅影刺客笑了笑,总结道:“你看,我入魔道并非因为双亲的教导,而是源于正道中人不能容我。由此可见,每个人都应该找准自己的定位,而不是妄图融入别人的世界。” 厉鸣蝉知道他意有所指,心中也不免觉出几分别样的苦涩滋味。他们都曾经尝试做一名普普通通的凡人,抛开修者的优势和骄傲,期盼与伴侣携手一生。 到头来,才发觉当初错得何其离谱!情情爱''爱皆是穿肠毒''药,仙凡疏途才是至理名言。 郭茂安不能容他,并非因为不爱,而是因为他来自于天域!或许从一开始,他就没有把他当作“人”来看待吧? “你说得对,我们都被一时的快乐蒙蔽了理智。”厉鸣蝉肯定了这一说法。 鸟儿习惯了飞翔,若是强迫它像兽类一样利用双脚走路,只会压抑它本身的优势和天性,最终被大自然所淘汰。一味地做小伏低、粉饰太平,终有一天会失去自我。 银霄本就属于魔道,却在罗浮宫当了数百年的道士,结果怎样呢?还不是受尽污蔑与陷害,重新回到了魔界。 而他嫁给郭茂安五年,为那人孕育子嗣,到头来却被对方视作异类。又是何等可悲! “重新回到天域,兴许还能找回过去的自己……”银霄叹了口气,坐在椅子上缩成一团。这副模样,倒是显出几许稚气。 厉鸣蝉回身从架子上取了一件厚披风递给他,“省省吧,要是让魔尊看到你现在的样子,估计又要大肆开战了。” “不会,”银霄接过披风赶紧裹在身上,表情迟滞地摇头说,“父亲一定会先扒了我的皮。” 厉鸣蝉瞥了一眼对方的肚子,心道:龙灵魔尊大概不会接受半人半妖的孙子吧?就算回了天域,某人的日子估计也不会好过。 “别这样看我,”孕夫若有所觉,将披风拉过去遮住肚子,脸上露''出几分倦意,“时候不早了,你先回去照看桃花儿。刚才筹划之事,日后再徐徐图之。” 当务之急,还是得等他先将腹中的孩子生下来再说。否则哪有精力去统筹大局? 厉鸣蝉看他是真的累了,加之内心记挂儿子,也就不再多言。简单告辞过后,便按原路离开了小院。 第38章 怀疑黎欣 第二天,银霄起了个大早。 这还是他有孕以来第二次早起。上一回是给黎大叔送行,这一回却是自己耐不住烦闷早早睁开了眼睛。 没办法,肚子里的崽子从后半夜就开始折腾,在里面踢踢打打,全然不顾爹爹在床上疼得死去活来。眼下又不能将它们揪出来打一顿,除了忍,还能怎样? 进了十月之后,天气急剧转凉。早上起来必须穿上夹袄,否则要不了一会儿就能把人冻得手脚僵冷。这种时候,孕夫更得注意保暖,一丁点儿凉水都碰不得的。 约摸五更时分,巷子里传来最后一道打更的梆子声,夹杂着鸡鸣狗吠,揭开新一天的序幕。银霄便顶着两个黑眼圈翻身下床,摸索着点燃油灯,窸窸窣窣地开始穿衣服。 里衣、中衣、夹袄、披风……一层层裹在身上,暖和倒是挺暖和,就是笨重了些。他又挺着个大肚子,弯腰时都看不到脚尖,因此行动起来格外小心。不论走到哪里,手上不是扶着柱子就是扶着墙壁,否则心里不踏实。 穿戴完毕,银霄便坐在床边梳头。寻常老百姓对头发不那么讲究,大冷天里基本隔个七八天才洗一次头。他可忍不了那么久,最多隔两天就要打理一回。前儿之所以着了风寒,正是因为这个。 他的发量比常人多了一半不止,冠、巾等物不宜佩戴。因而大多数时候都是用簪子将头顶的青丝挽成发髻,后脑的头发尽数披垂在肩上。这样一来,倒是不费什么事。 将自己收拾干净,银霄就去厨房烧水洗脸。墙角堆放的干柴还剩原先的一小半,也不知道还能再撑几天。米面、油盐也所剩不多,再不添置就要揭不开锅了。反而是那些不易保存的蔬菜瓜果,都是老酒鬼前两天才买的,堆了满满一案头。 簸箕里的菜叶子有些都快烂掉了,也没来得及处理。银霄一边往灶孔里架柴,一边挑捡着发黑泛黄的白菜心,准备待会儿拿去扔了。冷不防翻出一个圆溜溜、冷冰冰的玩意儿,差点吓一跳。 仔细一看,原来是个冻柿子。 红彤彤的果子大得一只手都包不住,表面结着一层白霜,看上去分外诱''人。银霄咽了咽口''水,又重新将它塞回了簸箕里。好歹他还记得自己的身子与以前不同了,不能再吃这些东西。 转念一想,郭茂安要是当年真的用心照顾过厉鸣蝉,又怎么会不知道孕夫是要忌口的?可见桃花儿出生那阵儿,那人也是敷衍了事,根本没有用心陪护鸣蝉儿。 也许凡间的男人都是这么虚伪。只要稍微留心,便能瞧出种种端倪。 郭茂安如此,陆演未尝不是如此……虚情假意,令人作呕。 银霄坐在灶门前的竹椅上发了会儿呆,听见水开了,才扶着灶沿站起来。先用大勺子舀些热水出来,兑点冷水刚好可以洗脸。再拿只小碗搁在案上,磕两个鸡蛋在里边儿,加点盐巴搅匀。 等锅里的水不那么烫了,就舀点出来掺进碗里。再搅两下,便把盛着蛋液的小碗放进热水中,盖上锅盖。如此等上一盏茶的功夫,就能吃上鸡蛋羹了。 他这人大体上来说还是比较随遇而安的。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凡事也就没那么讲究了。锦衣玉食固然很好,吃糠咽菜也无可抱怨。别人几辈子都遇不到的大起大落,他早就经历过了。 银霄漱完口回来,灶孔里的柴已经快要燃尽,只有零星的火苗还在闪烁着。揭开锅盖,手上垫块帕子,把碗端出来。鸡蛋羹不老不嫩刚刚好,散发着香喷喷的热汽。 肚子又在隐隐作痛,不知是因为孩子踢打的缘故还是他自己饿着了。银霄躬着身子做了几下深呼吸,索性一屁''股坐回竹椅里,把碗放在膝盖上,拿勺子一口一口地舀着吃。 郭茂安从门外蹿进来的时候,他都已经把碗底刮干净了。 “你怎么自己起来啦?”这体格健硕的汉子即使是在初冬也同样赤''裸着上身,肌''肉喷张的模样无意间总能给人一种憨厚可靠的错觉。 他从外面进来,手上还提着今日要用的食材。有鸡,有鱼,还有一大篓鸡蛋和鸭蛋。东西全都新鲜得很,像是刚从早市上买来的。 “睡不着。”银霄把空碗放到案板上,不冷不热地应了一句。 郭茂安回头看了他一眼,总感觉今天的妖道有什么地方跟以前不一样了。但是仔细品味,又说不上来到底哪里不一样。 他是个粗人,心思没那么细腻。一转眼便把这些细节抛诸脑后,询问起孕夫今日的胃口:“中午给你炖只鸡怎么样?我看你的风寒好得差不多了,吃这个应该无碍吧?” “嗯。” 银霄点头应了一声,自顾自地往灶孔里又添了些柴火,让即将熄灭的火焰重新燃得旺旺的。过了半晌,才听他忽然问道:“绘方城里有没有一家糕点铺——专门制作通州城‘客似云来’的招牌点心。” “哪有这样的铺子,”郭茂安虽然不晓得他为何这么问,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说,“客似云来的糕点师傅从来就只有一位,那便是老板娘‘徐娘子’。他们夫妻俩的根基全在通州,断然不会跑到绘方城来。而其他人绝对模仿不了徐娘子的手艺。应该是你记错了吧?” 银霄听完这话,脸色便有点发青。又问:“你前几天撵走的那几个探子,是中原人还是西域人?” 老酒鬼听他的口气,像是怀疑上了陆演。默了半刻,终于说了实话:“是摩国人。” “好……好哇!”银霄气得发抖,冷笑两声,突然站起来往外冲。 原来黎欣早就跟姓陆的串通好了。说不定他还是那人故意派到他身边来的呢!什么新开张的糕点铺,什么无所不能的店小二,什么行脚商人……还编得一套一套的。 那些暗卫只是在暗外监视,黎欣则是在明处公然接近他、圈养他,就等他将来把孩子生下来好向陆演邀功吧? 这世上,就没有一处清静之地了吗?! 银霄心中发狠,全然顾不得肚子里的娃。怒气冲冲地跑进堂屋里,从架子上取下一个针线篓子,将里面的小衣服、小帽子撕了个稀烂!而后又抱着这堆破烂环意儿跑回厨房,在郭茂安惊愕的眼神中将它们全数塞''进了灶膛。 “咚……”绘制着黑豹纹样的波浪鼓燃到一半从火堆里滚落下来,摔在地上发出一声轻响。 银霄看到后愣了一下,脸色刷地变得惨白,身子突然往后跌去!还好老酒鬼眼急手快,一把将他捞住,忙问:“怎么了!” “疼,肚子……” “我抱你回房。”郭茂安听他喊疼,眼睛往下一瞄,瞥见一抹血红。心里咯噔一下,故作镇定地把人抱起来,然后飞一样地往厢房里送。 第39章 保大保小 老酒鬼把他放到床上,立马脚不沾地地奔了出去。 方才看妖道下了红,心里拿不准他这是要生了还是伤了胎息。犹豫再三,最后索性在城里分别抓了一名郎中和一个据说经验老到的产婆,一起带回了小院。 当时银霄已经疼得神智不清,满头的冷汗将衣服都浸透了,犹如刚从水里捞出来一般。产婆走过去掀开被子一看,只见床褥上到处都是星星点点的血迹,当场直呼:“要命!” “快治他!”郭茂安心知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扭头一把揪住大夫的衣领,把人搡到床前,暴喝道。 老郎中一头磕在床沿上,摔得头晕眼花。心中气恼,却又不敢跟这莽汉纠扯。好不容易捂着额头爬起来,期期艾艾地望向床上那位小娘子,没曾想看见的会是一张熟面孔。 “哎?是你!”方才进来的时候一路被某人拽着走,竟没看清此处是哪家的别院。此时见到银霄,老郎中才想起来他与对方有过一面之缘。 上次这人也是动了胎气,黎老弟请他来问过一次诊。没想到这才隔了两个多月,孕夫又闹起了妖蛾子,来请他的人却换成了一个虎背熊腰的壮汉。这究竟是演的哪一出啊? “黎老弟还没回来?”也难怪他会多嘴询问——毕竟街坊四邻都认得这院子的主人。乍然看到陌生人在这里当家做主,难免起疑。 郭茂安见他磨磨唧唧半天不给人诊病,一气之下抬脚踩住大夫的小腿,张口便骂:“问个屁!睁开你的鼠眼看看,现在是说话的时候吗?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一家老小搭上性命也赔不起!” 兴许是他嗓门儿太大,连银霄都被震得清醒了些。勉强抬头看向床边的三人,视线落在老郎中身上,断断续续地说:“救救它……请你救我的孩子……” 大夫年纪大了,被老酒鬼一吼,脖子差点缩回腔子里。幸好他认得银霄,知道对方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辈,这才战战兢兢地伸出一只手帮他请脉。 男子怀胎本就凶险,何况孕夫的情绪刚刚经历过大怒大悲,一时血气逆转,少不得伤到胎儿。产婆在这方面的经验一点也不比大夫少,连她都说不好,可见情况确实不容乐观。 “胎息时有时无,再拖下去,对大人的损伤亦是极大。”他这句话,已是对他肚子里的宝宝下了判决。 产婆也对郭茂安相当惧怕,恨不得早点离开此地!因此听到老郎中的话后,连忙应和:“就是就是。再拖下去,不仅小孩儿憋死在肚子里,大人也没得救哩!” 银霄一听这话,仿佛身体里原本就所剩不多的力气一下子被人抽干了。眼睛一翻便又倒了下去,顿时出气多进气少,眼见着不行了! 郭茂安抢上前去,将手贴上他的背心,赶紧输送一成内力进去。焦急道:“妖道,妖道!你听我说……你想想看,你不是普通人啊,你的骄傲和自信都到哪里去了?陆演不是东西,他欺负你,你还没报复他呢!妖道……你还有朋友,还有家人,你不想再见到他们吗?” 他说得语无伦次,内容也与寻常劝说别人的说辞大同小异。然而银霄得到他的内力相助,又听到陆演、家人等等词语,竟然奇迹般地睁开了眼睛! “老酒鬼……我不想失去它……”他在关键时刻,挂念的终归还是腹中的孩子。只见他近乎哀求地望着身边的男人,眼睛里有着垂死挣扎的倔强微光,一字一句地说道,“它才六个月,生下来也活不了……无论如何,都得再拖段时间。” “好,好,我一定帮你保住它!” 郭茂安自己也是当爹的人,当初更是亲眼见证过厉鸣蝉产子时的痛苦与执着,因此对孕夫一直怀着很深的敬佩之情。况且妖道身份显赫,牵系着天域的魔道势力,稍有闪失便会酿成超乎想象的惊天浩劫!而他肚子里揣着的乃是魔国皇子,若是出了差迟,那人定然不会善罢甘休。 大的不能出事,小的也要保全。这事儿没有第二条路可选。 想通这一点,郭茂安反而冷静下来。随即指挥床边的另外两人:“大婶过来看看他,如何安抚胎儿,如何收敛止血,全看你的了。现在需要什么药材,也请大夫抓紧写下来,我好去准备。” 两位老人家面面相觑,吃不准他的态度,只得开口求证:“这位爷,您的意思是?” “安胎——大小都要保。” 郭茂安说完这句话,便把昏迷过去的孕夫小心地放平,将床前的空位让出来,方便大夫和产婆施展手脚。有他在,那两位老人也逐渐找回主心骨,开始有条不紊地展开救治。 银霄的衣服全都汗湿了,裤子上也沾了血,要是不换下来肯定会着凉。更重要的是,他如果不脱''衣服,就没法做进一步的检查。 产婆的动作极其利索,三两下便扒去了孕夫的外衣。然后转头看向郭茂安,“我老婆子接手的孕夫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倒是没什么好避讳的。只是大爷您……” 老酒鬼皱眉点头,拿起大夫写好的方子走了出去。 老郎中伸长脖子目送他翻墙离开,猛地松了口气。尔后从药箱中取出银针,将针囊放在床头,拈起一枚小针慢慢扎向孕夫手腕内则的某处穴位。这一针下去,银霄的呼吸立时平稳了不少。 产婆暗道神奇,动作也不敢怠慢,小心翼翼地把孕夫的外裤往下扒。费了老鼻子劲儿才将障碍物一一除去,接着伸出双手在对方硕大的肚腹上慢慢摸索。 “哎呀!这娃子怀的竟是双胎哩!” 在这方面,她可是行家里手。只需拿手一摸,便知道胎位正与不正、胎儿的大小是否正常,等等等等。一番检查下来,哪里还会看不出他肚子里揣的是一个还是两个。 “是啊,”老郎中苦着脸点头,手上又接连将两根银针埋入孕夫头顶的两处要穴,长叹道,“这可是三条人命,咱们绝不能马虎。先头你也看见了,他身边的汉子可不是好打发的。” 产婆回想起郭茂安的凶恶嘴脸,不禁打了个哆嗦。立刻闭上嘴巴,更加仔细地帮孕夫按摩肚腹,安抚受惊的胎儿。 这孩子要不要保、保到什么时候,全在他们一念之间。依照以往的经验来看,胎儿经过这番大动作,即使保住了也多半会留下残疾,倒不如不要的好…… 只是银霄怀的是双胎,实在太过可惜。再加上他和郭茂安的态度又那样坚决,大夫和产婆怎敢将实情道出?无奈,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 第40章 千面豪侠 一天一夜的时间眨眼即逝。银霄还是没有醒过来。 幸好在大夫和产婆的通力合作之下,他腹中的孩儿总算是保住了。郭茂安心中的大石头好歹放下了一半。 夜晚来临之时,老酒鬼并没像往常一样赶回客栈,而是留下来照顾昏迷未醒的孕夫。郎中写好安胎的方子后,便和大婶一起逃也似地溜出了小院。银霄身边暂时离不得人,他哪里还有心思去计较什么避嫌。 昔日厉鸣蝉怀着安儿,过程中一直安安稳稳,哪像妖道这样三天两头地吓唬人!回想起初遇那年,这人虽不是倾国绝色,倒也勾走了无数少男少女的芳心。这才几年,怎么就变成这副模样了呢? 你看他如今脆弱得,风一吹都会倒似的…… 陆演的心那么大,难道还容不下一个妖道吗?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唉!”一想到陆演,郭茂安便想到自己。鸣蝉儿何尝不是为他付出良多?可是到头来,他却连他们的儿子都救不了。 ——不过要他就此死心,那是断断不能的!老婆是他的,儿子也是他的,他偏不信这世上真就找不出一种克制六狱劫火的办法。 天域再好,终究已经成为过去。鸣蝉儿既然嫁给他,那便是他的人了,老天爷也别想再夺回去! 陆演大概也有着同样的想法吧?或者说,不止是他们,就连廿玉娇、颜涟、李寄远也有着同样的心思。谁也不希望爱人回到以前的世界,因为那会带来太多不确定因素。 试想一下,如果今天要回天域的是司马御风,颜涟会怎么做?若是把对象换成君怀眦,廿玉娇又会怎么做?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他们这五对念的却都是同一本经啊!说到底,终归是对天域的人缺乏信任。 老婆一旦回了娘家,还会再回来么?这句话要是拿去问陆演,说不定那人当场就翻脸了吧?虽然旁人至今也不知道他跟妖道闹崩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但郭茂安总觉得同为男人,想的应该也差不太多。 一是担心天域来犯,二是担心老婆跑了,无非就这两点原因。事实上,这也是他们这些“儿婿”、“女婿”长久以来共同的心病。 至于那些自以为掌握实情的人传出来的“绿帽子”、“圣主移情别恋”等等说法……老酒鬼压根儿就不信! 妖道绝不可能给陆演戴绿帽,陆演那个木头人也绝对不会移情别恋。这其中肯定还有别的事儿。 “你家陆演藏得太深,我可猜不透他的心思。”郭茂安暗自泄气,拿开贴在孕夫额头上的手掌,喃喃自语道,“呼!终于退热了,谢天谢地。” ================================================ 老酒鬼说得一点也没错——陆演究竟藏得有多深,这事儿恐怕连他自己也说不清。 十五岁之前,他活得极度压抑。每天除了训练还是训练,整个人都是麻木的。感觉不到天气变化,听不懂别人在说什么……甚至可以说,他完全接收不到外界传达的任何信息。 从那时起,他便开始在心中构建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这样一来,就算一辈子不能和别人正常交流,他也不会感到孤单了。 直到十五岁那年,他被逐出兵燹城,濒死之际遇到了一个怪人。这个人知道他在想些什么,还能从他的一些小动作中猜测出他的小心思。他当时就觉得这个人简直太厉害了! 所以他拜了对方为师。 很多年后他才发现那并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因为对方传授他的《转生夺舍印》是摩国皇族的秘传功法——全天下只有一个人会这种功夫,那便是摩国的初代魔皇。 没错,他最崇拜的师父……其实是他父亲。 知道这件事的时候陆演刚刚十九岁,正好处于血气方刚的叛''逆时期。所以他对老魔皇说:“我没你这样的父亲。以后,你还是当我师父吧。” “你是个好孩子。”老魔皇伸出手,想摸摸他的头,可惜落了个空。然后警告他:“别回兵燹城,埃罗沙会再次找上你。他不将我逼出来是不会罢休的。” 陆演点了点头。于是当天就跑回了兵燹城,没多久就被埃罗沙座下的四大祭司撵去了中原。 在那之后,陆演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闯荡江湖”。当然,那个时间点,天域的人还没出现。 老魔皇交给他的本领当中,最有用的不是《转生夺舍印》,而是易容术。陆演靠它掩藏身份,在中原的各大角斗场混得风生水起,先后获得两任豪侠称号。 ——千面,血煞。 世人都知道,“千面”是一个永不衰败的代号。基本上每隔百八十年就会出现一位“千面豪侠”。他们或男或女、或老或少,没有定数。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每一代千面都精通易容。 毫无疑问,这是所有称号豪侠中最自由、也最神秘的一位。 陆演那会儿还是个毛头小子,“神秘人”这种身份显然不能满足他的虚荣心。所以他又重新回到角斗场,从最低贱的“兽斗”一点点往上爬,最终以“血煞豪侠”的身份站在天下人面前! 而事实证明,一人分饰两角是有弊端的。比如顺星节排名大会就是一个大麻烦。陆演为了掩盖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非常诚恳地向中原武林透''露小道消息:“我是个西域人,没空跟你们玩儿。我要回家了,咱们江湖不见。” 在那之后,他便遇到了弑神机…… 彼时,对方正好因为天地伟力的压制而失去灵力——为了填饱肚子,伙同尚且年少的苗疆药师在通州府坑蒙拐骗。 明明是第一次见面,陆演不知怎么的就跟对方看对了眼。两个人相互试探、引''诱,最后莫名其妙便睡在了一起。紧接着,就顺理成章地把人打包带回了西域。 回归摩国之后,陆演依旧是那个陆演。 他是血煞,也是千面。在不同的人眼中,饰演着不同的角色。 他就如同一面镜子。每个人从他身上看到的都是自己,而不是“陆演”这个人。千面最高深的伪装,正是如此。 陆飞雪受困于欲''望,因此以为他也深陷背''德的情、欲之中。卓林慕雅心怀百姓,所以觉得她的师兄也无时无刻不在忧国忧民。更有甚者,连郭茂安也自认跟他同样站在“男人”的立场,以维护家庭稳定为己任。 其实他们每一个人看到的都只是自己的原形罢了。千面豪侠的真实面孔,谁又能猜得到呢…… “咦?师兄刚才笑了?”巴布昆凑到陆演面前,左看,右瞧,好像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外貌依然俊美无俦的摩国圣子抬眼看向他,随手将案卷放在一边,“你与吾一同参加顺星节排名大会——这次,你来扮演血煞。” 第41章 终极易容 历代豪侠加起来总共有一百多位,个个都是身怀绝技、名留青史的超凡之辈。而今仍然在世的仅剩八位,称号分别是:仙剑、血煞、狂鸾、斗星、酒鬼、千面、灵机、霸军。 仙剑豪侠名列榜首,全名司马御风。以剑证道,势均天下!乃是当之无愧的中原第一战力。 血煞豪侠出身西域,身份一向带有争议。不过他的实力却是有目共睹,据说仅次于司马御风。 狂鸾豪侠的傲慢、记仇广为人知——早些年,他曾在中原武林立下赫赫凶威,至今无人敢和他正面对敌。 斗星豪侠是八位豪侠之中脾气最好的一位,同时也是战力最弱的一个。不过他所擅长的本来就不是逞凶斗狠,而是解迷、看相。上至皇亲国戚,下至布衣百姓,尽都将他的批言奉为圭臬。由此可见,“斗星”的影响力不可谓不大! 酒鬼豪侠噬酒如命,为人仗义豪爽。其真实身份乃是天下第一大帮的帮主,说他能够“一呼百应”也毫不为过。 千面豪侠最为神秘,世人对其知之甚少。只听说此人在易容方面的造诣已经出凡入圣,花鸟虫鱼皆可仿效。当然,传闻不免有夸大之处,但这人的手段却是由此可见一斑。 灵机豪侠的特长是制作机关。相传他出自于某个杀手组织,一生致力于研究机关之术,属于特殊种类的后勤人员。 霸军豪侠出身于军营,据闻他的真实身份便是朝中的某位将军。只不过此人素来低调,常常以盔甲遮面,并不轻易以真面目示人。 八个人当中,仙剑与狂鸾关系较为紧密,虽然算不上有多深的友谊,但也长年保持着联系。酒鬼与血煞走得稍微近些,从前还曾做过一段时间的酒友。斗星和霸军因为都跟朝廷有所牵连,倒是勉强说得上话。 最后剩下的两位,却是人际关系极差,几乎没有合得来的友人。 灵机的前身是杀手,所以习惯了独来独往,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而千面则是太过于神秘,根本没人可以走近他(她),更别提和他(她)做朋友了。 以此为前提,陆演嘱托自己的师弟来扮演血煞豪侠,那么他自己的身份则可以退居二线——担任千面豪侠。之所以如此安排,其中自然另有用意。 他现在不缺名望,更不缺仇敌。唯一缺少的,是时间! 弑神机现今怀有六个多月的身孕,再过不久便要临盆。而那时正好是顺星节排名大会举办前后,“血煞豪侠”这般重要的人物绝不可能缺席。 以陆演多疑、谨慎的个性,怎么可能让妻儿在紧要关头脱离自己的掌控?所以他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利用“千面豪侠”相对自由的身份,一方面监控顺星节排名大会的进展,一方面分''身前去照看待产的孕夫。 老魔皇交给他的易容术并不仅止于传统意义上的改形换貌,更多的则是利用《夺舍印》中的“夺神摄魄”强行占用目标的身体,在一段时间内取代对方。 它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易容只能让一个人改装成另一个人的模样,却无法让一个人变成另外一种生物。但是《夺舍印》可以! 这种事情,听起来有点惊世骇俗,然而从理论和实践上来说都大有可行之处。别忘了,《转生夺舍印》的最终目标便是将施术者的生命完全嫁接到受术者的身体''内。假如单独使用《夺舍印》,则可以达到短暂的夺舍效果。 陆演不光擅长此道,同时也对伴侣的性格相当了解。孕中的弑神机,警惕性比任何时候都要高。要是乔装成陌生人,断然无法获取他的信任。 因此陆演决定另辟蹊径…… 于是在黎欣等人回程的路途中,一头黑豹悄然坠在了队伍后面。等大叔发现它的时候,绘方城已经近在眼前了。 人与兽怎么磨合?怎么交流?黎大叔全然不懂啊! 但这豹子似乎颇通人性,既不展露凶性,也不贸然靠近人群。始终和队伍保持安全距离不说,偶尔遇到特殊情况还会向他们示警。简直称得上是一头很有“教养”的豹子。 黑毛、红眼、金耳环。要不是体型比印象中的那头小了将近一半,黎欣差点儿就把它当成虚夜了。毕竟陆演养的那头雷音豹就是极其具有代表性的“拟人化的豹子”。 这东西大概是摩国的圣物,一只比一只妖孽。让人不得不感叹: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再跟着我,就把你拖去卖了。”黎大叔与商队的其余成员告完别,一转头又看见这货跟在自己屁''股后面,不禁感到十分为难。 这次跑商,陆演帮了他的大忙。不仅帮他找回了所有失散的同伴,还帮他们弥补了全部损失。最后甚至还派遣亲卫一跑护送他们离开。对方于他有恩,这一点毋庸置疑。虽然这中间可能沾了银霄的光…… 在罗刹海的所见所闻,让他认识到很多不一样的东西。比如,豹子被那里的人们视为神物,地位比普通百姓还要高上不只一点半点。黑色的豹子更是非同一般,连卫队长见了都要下跪行礼。 咳!意思就是说,他一不小心就从摩国诱''拐了一头“神兽”回来?那它应该值不少钱啰? 可是转念一想,这头豹子也算圣子·艾辛泽的子民。才刚刚接受过那人的帮助,转身就把人家的子民拉去卖了或者这样那样……似乎不太好吧? 黎大叔想到这里,心中更是感到为难。沉吟了半晌,才试着走近那头黑豹,与之约法三章:“不许伤人,不许乱跑,玩够了自己回去。做不做得到?” 刚把话说完,他就后悔了。你说他都这么大岁数的人了,跟个畜''牲较什么真。难不成还指望它能说人话么? ——谁知他话音刚落,黑豹便点了点头,样子看起来还挺严肃。 “……成精了!”黎大叔唬了一跳,登时瞪大了眼睛。不过马上又咧嘴笑道:“我家里有个懒货闲得长毛,这次走得匆忙又没能给他捎点啥,正好可以让你陪他玩儿。” 第42章 胎动示警 银霄在昏迷三天之后终于醒了过来。 这段时间,老酒鬼一直寸步不离地守在床前。即使帮中的兄''弟送来与鸣蝉儿有关的消息,他也按捺住了亲自前去寻找的冲动,只是命弟子们继续跟哨。皇天不负有心人,如今见到妖道醒转,心里的另外半块石头也总算可以放下了。 孕夫最挂念的始终还是自己的崽子。银霄清醒后,第一件事就是询问腹中胎儿是否保全。连问三遍都得到肯定的答复,才勉强安下心来。 他在床上睡了三天,期间虽然被灌了不少汤药,但身子终归是有所亏虚。连说话都有气无力,更别说下床走动。前段时间的调养,这下子全都打了水漂。 银霄自己也有些后悔,怪他当日没能把持住情绪,白白伤了两个宝贝疙瘩。心中又是悔恨又是后怕,直到现在说话都带着哆嗦。因此抱着弥补的心态,想将之前损失的养分都补回来。 郭茂安一开始还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认为孕夫能吃是福。可是接下来,他便发现妖道那哪里是“能吃”,简直是暴饮暴食!从早到晚,撑到吐,吐了再吃。他肚子里的娃娃还没怎样,大人就先受不了了。 “别吃了!”老酒鬼都记不清他今日吐过几回了,终于忍不住一把抢过他怀里的海碗,“啪”地砸在地上。 瓷碗必然是碎了,香浓的枸杞鲫鱼汤洒了一地。一时间两个人都有些怔愣。 郭茂安本来没打算对他那么粗''暴,动了手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表现得过于激动了。心里不免觉出一丝尴尬,不知该说点儿什么来安抚对方。 而银霄则是维持着原先的姿势,背靠床柱而坐,右手举着汤匙,左臂搁在腿边……因为最近消瘦得厉害,两边的颧骨突显,脸颊凹陷,显得眼睛特别大,但又毫无神采。 “我还没吃饱,”孕夫愣了半天才抬起头来,表情麻木地望向床边的男人,颤颤巍巍地摸着肚皮说,“它也没吃饱。” “不,你已经饱了。再这样下去你会撑死的。”郭茂安蹲下''身,与之平视。 总感觉此时的妖道格外幼稚,也异常软弱…… 这让他忍不住伸手拍了拍对方的脑袋,用对待儿子时的语气轻声说:“你只是心里空虚罢了。放松些,这没什么,它还好好地待在你肚子里呢。” “不……”银霄抿着唇摇了摇头,刚说了一个字,眼泪就吧嗒吧嗒地掉了下来。 “怎、怎么了!”郭茂安从没见过这样的妖道。 常言道,男儿有泪不轻弹。对方虽然外表看上去不像他这么粗糙,但是性格方面还是极为坚韧的。什么样的事情能够让妖道落泪?恐怕陆演死了都不至于这样吧。 ——难道是骨肉分离?! 老酒鬼心里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忙不跌捉住对方的胳膊,连声问:“妖道,怎么了?究竟怎么了!你倒是说话呀!” 银霄一口气没喘上来,脸色陡然泛青,却硬撑着没有倒下。哽咽着说道:“没有胎动……从我醒来到现在,都没有感觉到哪怕一次胎动。我不知道……它是不是还活着……” 六个多月的崽子突然没了胎动,这意味着什么?是个人都能想到。 郭茂安一下子懵了,只觉得手脚发冷、脸皮发紧,背上的汗毛一根根全都竖了起来。与其说是震惊,不如说是一次沉重的打击。 当然这并不代表他对妖道和他肚子里的孩子有什么想法。而是类似于信念被人摧垮后的难以适从,以及深深的不可置信!犹如一个人眼看着天上的风筝越飞越高,结果风筝线突然啪唧一声断掉了,那一瞬间会让人的脑海变得一片空白。 银霄默默擦干眼泪,撑着床沿往下滑了一段距离,然后拉着被角往里钻。不一会儿就变成了一个蚕蛹,并且瓮声瓮气地说道:“你出去吧,我想睡觉。” “……” 郭茂安知道他在逃避现实。喉节滚动了两下,终究没能说出什么安慰的话来。只能低应一声,“你先休息,我去……去看看郎中什么时候有空,让他再开两服安胎药。” 说来也巧,他刚想往外走,院子里便传来了叩门声。于是快走两步,跑过去查看来者系谁。 不过他早忘了,这院子真正的主人并不是妖道。他们两个充其量只是借住在此的客人…… 时隔两个月,黎欣终于回家啦! 这次跑商,过程中虽有重重险阻,但最终亦是收获颇丰。将手中的货物转卖出去,赚得的钱应该足够供应家里的懒货生完崽子或者坐完月子——虽然那小子一看就是个坐不住的料。 两个月未见,他的肚子肯定又大了吧?也许胖得连路都走不动了?这世上哪儿还有比他更懒、更会吃的人。 一想到银霄圆滚滚的样子,以及快要出生的干孙子,黎欣的嘴角就止不住裂向耳根。不经意间听到车箱里传来抓挠之声,方才想起这次还带回来一只大猫。因为担心它在人多的地方会不受控制,大叔便让它躲在了箱笼中。 这会儿到家了,料想将它放出来也不妨事。随即走过去,敲了敲马车的车箱。下一刻,便听见里面传来一阵响动,接着从车帘后面探出一颗毛茸茸的大脑袋。 “到地方喽,快下来。”黎欣想揪它的后颈,却被对方扭头躲过了。 只见这只黑豹用它那双红宝石一般的眼睛看了两眼面前的院门,后腿一撑,便从马车上一跃而下,动作十分矫健。尔后像巡视领地的王者一样昂首挺胸,来回踱了一圈,又重新回到黎欣身边。 大叔低头看它。分明从那双眼睛里读出了某种信息:继续敲门,本王的耐心有限。 黎欣抚额摇头,暗道“见鬼”。耳中忽然听到开门声,脸上才又挂起笑容。然而抬头一看,看见的却不是银霄,而是一名剽型大汉。 “你是?”两个人四目相对,异口同声地发出疑问。 第43章 黑豹探视 无论如何,黎欣的归来对大家而言都是一件好事。最起码银霄的心情能够得到很大程度的平抚,而郭茂安也终于可以放心地去做他该做的事了。 照顾孕夫的事宜交接得很顺利。老酒鬼将妖道的近况事无巨细地告知黎大叔,其中当然也包括孩子的事…… 谁也不曾注意到,在他们谈话之际,那只黑豹悄然离开了堂屋。 彼时日头已经西斜,厢房内的光线颇为暗沉,安静之余竟然弥散着一层死气。麻线织成的窗纱遮挡了一部分阳光和冷风,令室内的空间与外界处于半隔绝状态,给人以浓浓的压抑之感。 黑豹用爪子推开门,无声无息地走进去,一点点靠近床榻上似睡非醒的孕夫。 银霄背朝外静静地躺着。棉被滑下肩头,露''出下面中衣,以及消瘦的轮廓。不需走近,就能看清他的脊骨在布料下起伏的形状。 在几天之内暴瘦,给他的身体造成极大的损伤。由皮囊到肌''肉,再到骨髓,每一寸生机都被压榨殆尽,直到油尽灯枯…… 陆演见过很多病入膏肓的人便是这种死法。而他万万没想到,有一天会在自己的伴侣身上闻到死亡的气息。 他曾经想象过,天人孕子的过程也许比凡人更加不易。但他的爱人一定会做得比任何人都好,因为那人足够坚强。这种想法根深蒂固,以至于这半年来他都狠心没有亲自过来看他一眼——哪怕他们离得最近的一次仅仅隔了一道窗纱。 这就好比一个人亲手种下一棵果树,看着它枝繁叶茂、顶天立地。心里总会想着,再大的风雨也无法将之摧垮,以后不用再没日没夜地看顾它了。安心等待果子成熟的季节就好。 可是他忘了,即使参天大树也会有轰然倒下的一天。特别是在果实成熟前的那个雨季,总会有雷电交加的夜晚,摧折它的枝丫;也会有无孔不入的害虫,啃食它的嫩芽。 不负责任的果农不仅无法收获到甜美的果实,也许还会失去他精心栽培的果树。这就是现实对他的惩罚。 陆演有点后悔当初没有第一时间将他抓回去好好看管起来。至少那样的话,对方承受的只会是心灵上的折磨,而不是死亡的威胁。 灌''注了人类意识的黑豹缓慢而优雅地走到床边,将前爪搭上床沿,伸着脖子嗅了嗅孕夫的发香。然后轻盈地跳上床榻,转了个身,趴在了对方身边。 它的眼睛专注地描绘着孕夫的容貌,许多纷乱的思绪在脑子里一一闪过。 银霄在睡梦中依然愁眉不展,眼球在眼睑下面转动着,好像随时都会醒来。然而他实际上正沉''沦于梦魇,无论怎么挣扎都醒不过来。 黑豹抬起爪子,然后又放下。最终在保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舔了舔孕夫露在外面的手背,给予对方微末的安慰。而后叼住被子的一角,将棉被轻轻往下拉,使孕夫的腹部显露''出来。 刚才郭茂安对黎欣说的话,他也听了一耳朵。因此在得知弑神机的现状之后便提前跑过来看他。野兽的听觉比人类敏锐得多,正好可以用来探听胎儿的心跳。 习武之人对经络、穴位、人体结构皆有研究,陆演对此更是了如指掌。他虽然不擅医道,对生命的起源、轮回却有着独特的见解,这都得益于《转生印》中的部分奥义。 如果弑神机腹中的胎儿尚有一丝生机他自然有办法施展回天之术。如若这孩子命苦早夭,那就只能舍小保大了…… 孩子再重要,到底比不上这人在他心中的地位。换作别人可能会苦苦挣扎,但他不会。他永远知道自己下一步该做什么。 黑豹把脑袋从孕夫的肚皮上移开,然后一动不动地望着眼前的睡颜,从兽瞳中流露''出一抹哀伤。它知道,弑神机腹中的胎儿确实已经夭折,纵使三大神医齐聚只怕也无力回天。 造成这样的结果,是谁都不希望看到的。 ——如果时光可以倒转,我不回摩国,你也不回天域,这孩子或许能够平安幸福地度过一生。可惜,那一步一旦跨出去,便从此不死不休! 陆演很少觉得无奈,而这一刻的体会却又如此深切。遭遇夺舍的黑豹也被他的情绪所感染,慢慢低下脑袋,一下又一下地舔''舐着孕夫冰凉的手指。 “唔……爹爹在这儿,不要怕……”银霄突然抱住肚子,全身抽搐了一下。呓语的同时,眼角滑下一颗晶莹的泪珠。 陆演一愣,心脏像被什么扎了一下。不过他很快就回过神来,控制着黑豹帮他把被子重新盖好。尔后命令它下床离开,不曾留下任何痕迹。 另一边,黎欣与郭茂安叙完话,亲自送他离开。这时已到月出时分,院中尚未点灯,四周雾蒙蒙的看不真切。只觉得这院子比以往冷清了许多,让人脊背生寒。 大叔心里牵挂银霄,匆匆将马车拖进院里,便扔下不管了。转身奔向厢房,想亲眼证实对方的状况究竟是不是像姓郭的说的那么糟糕。大意间,也就没有留意路上带回来的大猫跑去了哪里。 房门开着一条缝儿,大叔倒也没有多想,只以为是郭茂安那鲁莽汉子没把门关好。原本还担心会有冷风透进来;待走进屋里才感觉室温没有想象中那么低,总算松了口气。 黎欣连忙找来火折子,将桌上的油灯点燃。凑到床边,细细打量犹自沉睡的某人。之前听那男人描述银霄现今的状况,已经忍不住心疼这孩子;眼下见到正主,更觉心酸不已。 两个多月未见,对方不仅没胖,反倒瘦了一圈儿。脸色也不大好,病怏怏的,叫人看了都难受。 “懒虫,起床啦!看看我是谁。”大叔怕他睡久了血''液运行不畅,不得已伸手去摇他的肩膀。 不知是因为睡得太沉还是身体虚弱的缘故,银霄皱着眉头挣扎了好一会儿才张开眼睛。等到适应了油灯的火光,才认出黎欣。随即扯出一个难看的微笑:“大叔,你回来啦。” 第44章 彼岸返魂 “我就知道,你一个人在家肯定不会好好吃饭。” 黎欣拖了张凳子坐在床边,将宽大的手掌覆在对方头顶,慈爱地看着他,“你朋友走了。他跟我说……孩子的情况不太好。唉,你先别急,回头叔去找城里最好的大夫来给你看诊。一定会没事的。” 银霄吸溜一下鼻子,木然地点点头。先前睡得不甚安稳,这会儿脑子还是晕乎乎的,一时转不过弯来。 听大叔的意思,好像是想找别的大夫再来帮他诊脉。只要是为了宝宝好,他当然不会反对。胎儿眼下只有六个多月,至少得再拖延一个月才能把它们生出来。这一个月的时间里,说不定会有奇迹发生呢…… “你回来多久了,吃过饭了吗?”就算心中藏着再多苦楚,银霄也不是那种随便逮着什么人都撒泼犯浑的性子。在勉强收拾好情绪之后,便询问起了大叔这次出门的所见所闻。 黎欣知道自己错过了约定时间,回来得太晚,必定害得对方担惊受怕。原本就没打算将路途中遇到的那些事情说出来吓唬小孩子,何况对方如今又是这样的状况。于是故作欢喜地笑道:“这次的收获很不错,一忙起来就忘了时日。等我回头把货物卖了,再好生给你补补身子。” 简短地将事情糊弄过去,顿了顿又说:“我回来有好半晌了,刚才吃了一张饼子,倒是没觉出饿来。你呢?睡这么久,肚子该咕咕叫了吧?” 银霄想起被郭茂安打翻的半碗鱼汤,只觉得喉咙眼儿里泛起一股腥气,哽在胸口不上不下,难受得紧。料想是睡前吃得太饱,有些积食。 “白天吃撑了,现在还有点不舒服,”便听他细声细气地拒绝道,“没胃口,只想睡觉。” 黎欣猜想他犯困的原因大约是身体过于虚弱,像受伤的小动物一样陷入了休眠状态。虽不知这样是好是坏,终究不愿意强迫他一丝一毫。于是简单安慰了两句,便扶他重新躺下,让他继续休息。 今天刚刚回来,好多事情需要打整。黎大叔见他闭上眼睛不多时就睡了过去,呼吸还算平稳,好歹安心不少。又站在床边默默看了片刻,才转身出了房门。 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比如整理从西漠带回来的干货,将马车收拾出来分开归置,趁天没亮再把马匹送到公共牲''口篷去寄养,还得赶回来把屋里屋外都打扫一通…… 他离开的这两个月,小院像是荒废了大半年似的。银霄是个没心没肺的性子,做事颠三倒四惯了,哪能指望他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况且他身子不便,连自己都照顾不来,不给他惹出大乱子他就该阿弥陀佛了。 家里乱糟糟的,看着不成样子。黎欣又是无奈又是气恼,怪自己没能早点回来。 他这边忙得不可开交,另一边却有人暗中潜入了孕夫的房间。只是这一切都在夜色的掩盖下悄然进行,由始至终都没有惊动院子的主人…… 黎欣心细,夜里总会在银霄的屋子里留一盏小灯。黄豆大小的火苗被罩子隔去一层光亮,使它散发出的微光愈加柔和,一点儿也不会剌眼。若是孕夫半夜醒来,不论是如厕还是翻身,都不容易磕着碰着。 一道伟岸的身影凭空出现在房间里。借着昏暗的烛光,勉强能够分辨此人的形貌。 这是一张西域人的脸。有别于汉人的五官令他看起来极具异域特色,鲜红的头发更是打破了普通人对于外貌的传统认知。 黑色是很常见的颜色,但在这人身上却成为了某种标志。普天之下,恐怕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人能将黑衣穿出如此气势。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这人身上都带有一种上位者的气息。 摩国圣子,艾辛泽。或许他更愿意别人叫他陆演。 那么,是什么原因令他去而复返呢?答案显而易见。 每一个人在生活中都或多或少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他也不例外。他是崇炎教主的儿子、老魔皇的爱徒、兵燹城的“名人”、中原武林的双料豪侠……抛开这些,其实他也只是一个平凡的男人。 他有老婆,有孩子——既是丈夫,也是父亲。虽然大多数时候连他自己也会忽略这两点。 现在,他只想尽一个父亲的责任。 “你会怪我来得太晚么?”他来到床前,俯身打量着爱人的睡颜。然后缓缓低下头,在对方眉心烙下一个轻吻,“有我在,一切都不会晚。” 话音一落,便见他双指疾点,封住了银霄的睡穴。随后一手将人揽在怀中,兀自在他身后盘腿就坐。另一只手顺势而作,运行起无上功法,将其注''入爱人体内! 单单是《转生夺舍印》的内力,并不足以让已死的胎儿重获生机。但他在来这儿之前,已经服下舍子花和返魂叶共同调制的丹药。此时借助内力将药性催发出''来,再通过双亲的心脉引导至亲骨肉的血''液重新流动,从而迫使胎心再次跳动。 孩子在银霄肚子里,有脐带将他们彼此相连。短时间内,即使胎儿真的夭折,肉''身也不会立即腐坏。陆演就是要利用这点,逆天改命! 只不过……舍子花又名“彼岸花”,生于至阴到寒之地,必须以腐尸作为养料,才能催发最强劲的药力。概因如此,植株开花之时,其中凝聚的浓郁尸气,乃是无解之毒。 然而相比于前者,返魂叶的功效则更为霸道!相传返魂树只生长于西域的黄泉之漠,三百年才能长出一片新叶。此物可以调制成香,名曰“返魂香”,属于极其珍贵的召魂之物。 可是一旦将它服下,便会令人六神无属、魂魄飘离。此中凶险,可想而知。 陆演为了激活银霄腹中胎儿的血肉,必然要用到舍子花。而要保证孩子将来不会缺智少慧,又不得不动用返魂叶。只有双管齐下,方能万无一失。 再加上他三十年的功力,以《转生夺舍印》中的涅磐真言为契机,自然能够水到渠成。唯一可惜的是……他本身大限将至,只余半年寿命。而今又将心血耗尽,怕是天数已尽。 他会后悔吗?眼下无从得知。 至少这一刻,他眼中的情绪是饱含欣慰的。有妻在怀,又即将当上父亲……一生所图,不过是如此。 将来的事情谁还去管!世上并没有谁规定艾辛泽不能耍性子,不是么? 第45章 功力散尽 天快亮的时候,逆命之事终于大功告成。 陆演撤身抽掌,扶着怀中之人缓慢躺下,仔细地帮他压好被角。对方犹自沉睡,面色确实比之前好了许多,连呼吸也变得平稳有力。 他半跪在床前,俯身观察着爱人的改变,嘴''唇几乎碰到对方的鼻尖。如此近距离的凝视,令他得以看清从前未曾注意到的细节。例如那人眉尾处的小痣,右脸颊上浅浅的梨窝…… 桌上的油灯已经熄灭。暗淡的天光透过纱窗,将视线掩映得毫不真切。陆演能够听到自己的呼吸声,由胸腔深''处扩散到空气中,撕哑而粗重。功力散尽的后遗症来得比他预想的更为迅速,衰老的弊端这么快就显现了出来。 一缕白发从他肩头滑落,轻飘飘地搭在银霄枕边。 “我要走了……”陆演收回原本想要帮他抚平眉间褶痕的手,轻声说道,“照顾好自己,还有我们的儿子。” 他并不是一个善于表达感情的人,因此即使临别在即,说出''来的话也只是这么一句平平淡淡的陈述语。尔后站起身,将视线从对方身上一寸寸剥离,强行调动体力仅剩的一丝力气踉跄离去。 ================================================================ 巴布昆来到事先约定的地点,特意在山林外面转了好几圈,确保身后没人跟踪才深一脚浅一脚地往林子深''处进发。 此时他身上穿的是摩国圣子惯爱的黑衣——鲛绫打底,乌金作绣,面上披一件鸦羽大氅。看起来好不气派!只可惜他身上缺乏一种气势,穿上这身衣服却是显得画虎不成反类犬。 至于头发、脸型,自然也做了修整,令他的容貌与圣子别无二致。若是遇到不熟悉艾辛泽的人,一时半会儿还真不容易被认出来。反正他只需要板着一张脸装深沉便是,根本不用担心会有哪个不知死活的家伙吃饱了撑着跑来怀疑血煞豪侠的真伪。 总的来说,假扮师兄还是挺容易的嘛!毕竟连他身边的人平时都不敢多瞧他两眼,更别说外人了。 巴布昆嘿嘿嘿地贼笑两声,抬手蹭蹭自己的下巴,心头美滋滋。 原来站在师兄的角度俯视这个世界,感觉这么棒!难怪那么多人为了争夺皇位不择手段。啧啧……中原皇帝想必更加风光吧,不然怎么全天下的人都惦记着他屁''股底下的龙椅?可见权力真是种好东西。 十月中旬一过,再往后便是冬至。中原的气温已经有了明显下降,北方地区估计很快就会迎来初雪。 玉津毗邻绘方城,地处西南,温度尚且怡人。再过个把月,顺星节排名大会将要在这里举行。加上玉津本来就是中原最大的官办渡口之一,向来有着繁华富饶的美名,到时候定然会热闹空前。 巴布昆到底还是个少年,骨子里的贪玩好动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扳过来的。因此早先发了飞鹰传书,要求与师兄见上一面。其实是想同他商量商量,顺星节到来之前能不能先让他在城里好好玩儿几天。 陆演倒是没有拒绝他。还回了书信说他很快也会赶到玉津,让他两日后到城北郊外的某处山洞去找他。 巴布昆知道自家师兄一向神出鬼没,也就没有仔细寻问他当时身在何处。兀自在城里安分了两天,等约定的时日一到就急匆匆地跑出''来了。 北郊的山林地带占地面积差不多相当于大半个城镇,其中丘陵错落,地形复杂。光是百丈来高的山峰就有两座,其余小山和坡地更是数目庞大。虽说金秋之后,树木不像春夏两季那么繁茂,但大体上还是给人以复杂难行之感。 因此巴布昆时不时就要施展轻功,跳到半空中确定方位,以免在丛林里迷失方向。如此艰难摸索了约有两个多时辰,直到日上中天,才总算让他找到了那个信上所说的山洞。 “师兄,你在里面吗?”他在洞外唤了两声,不见对方回应,不禁有些犯难。 莫非师兄未能守约?不对啊,那人向来说一不二。就算中途真有什么原因要更改计划,也会提前跟他说一声的。 犹豫了片刻,巴布昆终究耐不住性子,掀开洞''口的草帘钻了进去。初时倒没觉出这山洞有何特异之处,无非是甬''道收拾得干净些,不像普通洞窟那么湿冷狭窄。再往后,才知道里面别有洞天! 原来整座山都被人彻底掏空,在山腹内建造了一处秘室。其中门窗、阶梯、屏风、桌椅,样样俱全。靠近左手边的石壁还故意留下一片原始石皮,从中引出一股清澈的山泉,叮叮咚咚地注进下方的小水潭。 巴布昆抬头一看,只见天顶上镂了几个气孔,中间隐约有天光乍现,堪堪照亮秘室内部。一转头,发现刚才看到的水潭里居然还养了两尾金娃娃。见那鱼儿们摇头摆脑地在水里游来游去,真是快活得很呢! 师兄还挺会享受的嘛…… 巴布昆环视一周,也没见到那人的身影。倒回来重新观察了一会儿,才看出屏风后面还藏了一间耳室。料想师兄应该就在里面,于是试探着说:“我要进来喽?” 支起耳朵听了听,依然没人回答。他也只好绕过玉石屏风,径直向耳室走去。待到视线再次开阔起来,凝神一看,果然看见一抹熟悉的身影在书写着“静”字的字幅前面盘腿而坐。 “师兄打坐调息也不用这么专心吧?我在外面叫了那么多声,你都没听见。”巴布昆半是玩笑半是抱怨地说道。 奇怪的是,对方仍旧毫无反应。 饶是粗心如他,这下也不得不心生疑窦。因此收起打趣的心思,慢慢走近那人。等到距离不足五步,方才看清对方的真容…… 只见陆演端坐于蒲团之上,五心向天,头颅微垂。原本鲜艳似火的长发尽数苍白,脸上布满皱纹,竟似一位花甲老人! 巴布昆见此情景,不禁大骇!当即扑上前去抱住自家师兄,焦急唤道:“出了什么事,你怎么变成这副模样!师兄?” 喊了约有十七八句,对方仍旧全无反应。巴布昆心中泛起一股不安,抬手探向陆演的鼻尖,居然……居然感觉不到对方的鼻息! “师兄啊——” 哀嚎之声蓦然暴''发,将整个山洞震得隆隆作响。 第46章 师徒关系 陆演从来都不是一个好人。 他枉顾道义,滥杀无辜;为人倨傲,树敌众多。在中原的时候,江湖中人都对他杀之而后快;回到西域,各方势力也将他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他这一生可以说是一直活在别人的厌恶和憎恨当中。 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胚''子,背地里却有着一大批拥护者。诸如卓林慕雅、陆飞雪、巴布昆等人,都将他视为毕生的依靠,乃至于心中的神明。 世人可以唾骂他的残暴,但不能否认他的成功。 现在,他就快死了…… 巴布昆将他的“尸身”安放在石床上,然后一屁''股跌坐在地,愣愣地望着那张苍老的容颜。脑子里回忆起小时候的许多事,心里一阵阵泛冷。 其实他比师兄更早入门,只是师父他老人家起初并没有教他武功。直到他八岁那年,师兄被师父带回来,他们才开始一同习武。因为陆演年龄比他大、天赋又比他好,入门之前已经学过一些功夫,所以顺理成章地当了“大师兄”。 初次见面,这人给他的印象简直差到极点——高高瘦瘦,跟个竹竿似的;面无表情,好像谁都欠了他几百两银子!最可气的是,师父明显更加偏爱这小子。 那时候他们年纪都还小,竞争意识特别强烈,彼此都看对方不顺眼。他有好几次故意把水洒在师兄的被窝里,让他大冬天没地方睡,硬是在外面扎了几个通宵的马步。师兄忍了他几次,最后趁师父外出,把他拖出去揍了个半死。从那以后,他就老实多了。 头一年,将近半年多的时间他们几乎没怎么说过话。后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两个人渐渐成了朋友。随着关系一天天缓和,他也潜移默化地把对方当成了老大。 记忆之中最深刻的一件事,是陆演十六岁生辰那天…… 师兄在修炼《夺舍印》的过程中走火入魔,导致意识封闭,身体僵化,跟个死人也没差了。他在床边哭得死去活来,心想以后可能再也没人背他过河,再也没有人偷偷买肉夹馍给他吃,再也没人在冬天帮他烤鞋子……顿时觉得人生暗无天日了。 师父他老人家从外面回来,看到这幅场景,险些气晕过去!再然后,他就被赶出了门。 他那天不死心地扒在门缝上往里瞧——正好看见师父把师兄抱在怀里,两眼通红地念叨着什么。那种神情,好像眼中看着的不是徒弟,而是亲人。 对了!师父是他的亲人,师兄也是他的亲人。那时忽然就想通了这一点,虽然心里还是很伤心,却有种暖暖的滋味流''淌在其间。 所幸师兄吉人天相,最终平安渡过难关。不然他肯定会哭死。 “从那以后,我就把你当成亲哥哥一般看待。”巴布昆收回神思,眼角沾染了些许湿意。 他从地上爬到床边,小心翼翼地伸手,再次探向那人的鼻端。可恨奇迹并不是说有就有,失望再次笼罩了他内心。 巴布昆一拳砸在床沿,鼻头泛红,眼珠暴凸,面目极度狰狞。眼睁睁看着自家哥哥衰老而死,他心中自然又痛又急。各种情绪在脑子里飞速膨胀,感觉整个人都快要炸裂开来! 恰在此时—— 床上那人蓦然直''挺挺地坐了起来,闪电般伸出左手掐住了他的脖子!定睛再看,原本生息全无的陆演竟然睁开了眼睛!只是那双瑰丽的日月瞳此刻却并无焦距,直愣愣地看着前方,不似活人所有。 难道是诈尸?! “师、兄……喀……”巴布昆双手抓着他的手腕,被那干瘪而冰凉的触感惊得汗毛倒竖!可是这只手却犹如铁爪一般,无法撼动分毫。 血液的运行被强行扼止,不需片刻功夫,巴布昆的脸色已经由红变紫,额角蹦出数条青''筋。再这样下去,他非得被对方活活掐死不可! “师……兄,我不……行了……”以他对陆演的崇拜和敬爱,要他主动破坏师兄的“尸身”绝不可能。所以他只能暂时用内力围持最后一丝清明,向已经失去常性的陆演服软求饶。 原本以为此举亦是徒劳。没曾想,那人似乎听懂了他的话,手上的力道猛然一松,随后化作一道掌力将他拍出数尺之远。 巴布昆感觉胸口如遭重击。双眼一翻,登时晕了过去。 反观陆演,周身上下散发着死气,手背和脖子上甚至已经开始浮现尸斑。而他的眼睛里再也找不到往日的神采,根本没有半点活着的迹象。 他就那么僵坐在床上。没有呼吸,没有心跳,却固执地不肯倒下…… “唉!吾徒过于顽皮了。”密室之中,陡然响起一声叹息。紧接着,一道白色的身影在空气中由虚化实,呈现出一个男人的模样。 此人身形高大,脸上戴着一张鬼差形象的面具,一头卷曲的褐发整齐地披在脑后。他身上穿着一袭简单朴素的白衣,细节处绣着摩羯纹。虽然服色与陆演迥然不同,但样式却是十分接近。 只见他缓步走到石床前,低头打量着床上的活尸,自言自语般说道:“吾将那小子养到这么大,就是希望有朝一日''你可以借用他的身体夺舍重生。没想到你终归违逆了为父的一片心意。” 陆演依旧形同木偶,没有半点反应。 “为何不夺他的舍,莫非是嫌他不够俊俏?”这男人撩起前襟,在陆演身边坦然就坐。目光扫向晕过去的小徒弟,眼睛里并无分毫感情。 诡异的一幕再次出现!陆演明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这人却像听到了他的回答。就见他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又道:“吾徒何苦为了一个妖孽,将自己弄到这幅田地?若不是你帮他求情,三年前他就该死了。” “……” “好好好,为父不提他,免得坏了咱们父子情分。” 虽是隔了一层面具,但从男人和蔼的语气不难推测,此刻他的表情定然带着宠溺。这绝不是师父对徒弟的态度,而是父亲对儿子才有的娇惯。 而后,这人站起来,双手扣着陆演的肩胛顺势一提,便把人扛在了肩上。转个身,直接无视了地上躺着的某人,步伐稳健地走向石室出口。 第47章 恢复胎动 银霄从睡梦中醒来,阳光已经洒满床头。瞧这日头,估摸着都快到晌午了。 说来奇怪,他往日睡醒之后总会觉得腰酸背痛、四肢乏力,今日却意外的浑身舒泰。不仅耳清目明,连手脚都是暖乎乎的。 于是伸了个懒腰,从床上翻身坐起。外面天气大好,屋子里也比平日暖和许多。他就这么坐在床边发了一会儿呆,才开始穿衣梳头。 大叔昨儿个回来啦,家务不用他再操心。想到这个,心情就好了不止一点半点。可见,人都是群居动物,生活中总要找个依靠,日子才会过得轻松一些。 他这一睡,相当于睡了一天一夜,加起来差不多有十一个时辰呢。兴许是睡前吃得多,到现在也没觉得饿。难得精神头也补了回来,身体仿佛回到了怀孕前的巅峰状态。 心中不由地感叹:果然没有什么事是睡一觉解决不了的! 银霄勾了勾嘴角,伸手扯下床头架上的夹袄和皮裘,动作轻快地往身上拾掇。目光不经意间划过枕头,忽然被一丝银光吸引了注意。拿手拈起来一看,原是一根数尺来长的白发。 “嗯?”银霄将手凑到眼前,仔细观察着这根头发,心中止不住纳闷。 他是妖,如今也只有六百多岁,算起来还是妖族的小辈。别说白头发了,哪怕再过几千年,他也不会变老。显然,这头发绝不是他的。 可是黎欣的头发顶多只是花白,而且没有这么长,所以也不可能是大叔的。细想想,能进这屋子的总共也就三四个人,郭茂安和历鸣蝉都还年轻得很,不大可能把白头发落到他的枕头上来。 “那么这又是打哪儿来的?”银霄实在想不通,他的枕边怎么会有这个东西。 虽然不是什么要紧的事,可他心里还是觉得怪怪的。随后将这头发连同梳子上的断发绞成一团,打算拿出去烧了。就在这时,肚子里突然传来一阵轻微踢打…… 银霄僵在原地,不敢置信地低头瞪向自己的肚腹。他以为那是错觉,然而下一刻,肚皮又被敲了一下!尽管只是极其短暂的一下,也足以让他欣喜若狂。 以前总嫌它们烦,一天到晚没个清静时候,等到失去了才悔得肠子都青了。这几天脑海里一直回荡着宝宝们在肚子里折腾的情景,一想到以后再也摸不到孩子的动静,就连睡着了都会觉得心痛欲死。 怀孕六个月忽然没了胎动,天知道他有多担心、多害怕! 现在好了,它们动了!它们终于又动了……这就证明崽崽们还活着! “你们这两个调皮鬼,吓死阿爹了。”银霄喜极而泣。一手扶着肚子,一手横在眼前,边擦泪边呜呜呜地哭着。 黎欣听到动静,赶忙从院子里跑了过来。推门一看,某位孕夫正坐在床边又哭又笑,状似疯癫。当即心下一突,以为这孩子伤心过度得了失心疯了! “咋啦?你可别吓叔啊,”黎大叔快步走过去,蹲在对方身前,仰头去瞧他的脸色,“是不是哪里不舒服?还是睡觉做恶梦啦?” 银霄回过神,惊觉自己这副模样容易招人误会。忙把手放下来,红着脸冲大叔傻笑:“宝宝动了,它刚才动了!” 大叔怔了一瞬,而后眼睛越瞪越大。抬头看看孕夫,又低头看看他的肚子。激动得说话都结巴了:“这、这这是真的?” “不信你摸。”银霄高兴得昏了头,连礼数都顾不得了,一把抓过大叔的手贴在自己的肚皮上。 宝宝估计感应到了爹爹的期盼,很给面子地踹了他一脚。黎欣感觉手掌被什么东西顶了一记,也跟着咧开了嘴巴。两个大人,连同两个尚未出生的崽子,互动了好一阵儿。 银霄满意了,大叔高兴了。后者大手一挥,宣布道:“中午吃顿好的,慰劳慰劳咱们家的大宝和小宝。” “大叔可别光说不做哦。” “臭小子!”黎欣扬起巴掌作势要打,悬在空中半晌,最终也没舍得真打,只在他额头上拍了一下。然后一边往外走一边嘱咐道:“赶紧穿好衣裳,漱口洗脸。院子里还有好些东西要整理,你别来掺和,自个儿先把炉子上煨着的小米粥喝了。” “哎!”银霄应了一声,立刻麻溜地把皮裘披到肩上,单手将衣带胡乱打了个结,撑着后腰风风火火地跟了出去。 到了外面,抬头一看,果然是个大晴天。 小院儿的空地上摆着几张高脚条凳,上面混搭着摩国特产的狼皮。有深灰的,有浅棕的,还有淡蓝的。毛色比中原的丰富很多,质地也好,拿来做披风、围肩什么的再合适不过了。 黎欣原本自己也囤了很多皮子,就是为了跟摩国的商人交换他们那里的特产。照理说,香料和烟丝算是最主要的收购项目,狼皮倒是可有可无。只不过今年家里多了位孕夫,来年还有崽崽要养育,因此他才留了个心眼儿,专门换了几张既漂亮又保暖的狼皮回来,准备给懒货做两身冬装。 除了这些皮子,还有许多杂七杂八的小物件,诸如狼牙做成的饰品、戈壁滩上独有的彩色晶石、魔金打造的小刀、保存良好的沙棘果……林林总总,少说也有二三十样。 那些用来交易的主要货品早已经送去了公用仓库,带回来的这些都是黎欣自己兑换的私物。就算他和银霄两个人用不了,将来也可以慢慢往外卖,反正不差这点儿钱。 趁今天天气好,先把东西整理出来。该晒的就晒,该洗的就洗,免得发霉生虫。暂时用不上的就先收起来,急着要用的则挑到一旁。所有杂物都打整得干干净净、规规矩矩,看着也舒坦不是? 大叔在院儿里忙活,银霄就端着饭盆坐在屋檐下晒太阳。 要说黎欣的厨艺,那肯定没法跟他比。不过大叔有一样做得特别地道——那就是煮粥。甭管是小米粥、瘦肉粥、鱼片粥、核桃粥、腊八粥……只要是他想得到的,这人都能做出来,而且还做得格外香浓。 银霄这么挑嘴的人,也没什么地方可以挑剔。可见大叔煮粥的本事那是相当高明。 “自个儿把碗挡着点,免得灰尘落进去。要不然就滚回屋里待着。”黎欣回头见他离自己没多远,立刻皱眉赶人。 “马上吃完。”银霄端起碗,咕噜咕噜往嘴里灌,吃相颇为豪迈。完了把碗掀过去给他看,一粒米都没剩。 大叔哭笑不得地摇摇头,转身继续摆弄他那些小玩意儿。银霄摸着肚子打了个饱嗝,把碗搁在地上,也跟着凑过去瞧稀奇。 第48章 疑心不改 要说西域的特产,论种类肯定没法和中原相比。毕竟那里大部分地区不是沙漠就是戈壁,植被稀少,物种单一。普通老百姓只能勉强度日,哪里还有多余的物资用来交换呢? 但这并不代表摩国的国情便是穷困和贫瘠——相反,他们那里的贫富差距巨大,一般贵族的家底比中原富商还要殷实。之所以造成这种现象,是因为西域人习惯以血统来划分等级,使得很大一部分权力和资源都掌握在了少数几个家族手中。 也就是说,黎欣如果是和当地的普通百姓做交易,那他换得的顶多只是一些无关痛痒的小玩意儿。银霄觉得大叔没有办法、也没有必要去和大贵族打交到,因此从一开始就没对那些货物抱有太大兴趣。 百姓用来交易的东西很少很少。比如北漠的狼嚎戈壁专门出产一种彩色的石头,成色好的可以和玛瑙玉石媲美,成色差一点的也可以做成各种装饰品。这个倒是所有人都能捡来玩儿的,随便拿几颗糖丸就可以换到一大把。 银霄与陆演大婚之初,也常常跑去那里捡石头,左右只是图个乐子…… 陆演有一顶七星宝珠镶嵌的额环,便是他用那种石头亲手给他做的。花了三个月的时间做成,那人却只戴了一回。 现在想想,当初的自己似乎过于天真,居然妄想从那人身上得到全部的爱。活该他落得今天这样的下场。 “怎么忽然发起呆来?”黎欣见他傻愣愣地戳在自己身后,半天也不说话。索性把他往回赶:“进屋去,别碍着我干活儿。” 银霄回过神,冲大叔平淡一笑。推开他的手,自顾自地走到堆放货物的摊子面前,叉着腰在那儿挑挑捡捡。一会儿翻出一个孩童玩耍用的彩球,一会儿又摸出一把打磨成头饰的犀牛角。 黎欣看他兴致不错,也就没有阻止。干脆走到石桌旁边坐下,笑盈盈地看着他。 进了十月,桂花的花期眼看就要过去。此时丹桂树上已经没有多少花束,残存的小花也都变成了褐红色,闻起来不像盛开的时候那么香了。地上的残花昨夜才扫过,今早又落了薄薄一层,很有几分萧瑟之意。 往年这个时节,黎大叔早已酿制好了几坛桂花酒。可惜今年事多,一来二去就给耽搁了。如若再将这些残花拿来酿酒或是做成糕点,恐怕不合适呢。 说到糕点,黎欣倒是想起一事…… 他在去大漠之前,艾辛泽经常来这里看望银霄。虽然没有一次真正与对方相见,但是每回都会带来通州府才有的特色糕点。直至他出门远行,那人也没有中断对孕夫的看护。 后来在怪柳森林相遇,彼时艾辛泽貌似已经离开中原有一段时间了。以他的个性,总不可能把自己的老婆孩子丢在一旁不管吧? 怪就怪在,他回来后,艾辛泽和他的手下再也没有露过面,反而是姓郭的汉子在照顾孕夫。这中间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他这边正自疑惑,那边银霄却从一堆杂物里翻出一只金线掐丝的细口琉璃瓶。这瓶子做工十分讲究,瓶身上描摹着栩栩如生的摩羯纹,瓶底刻有一串阴纹小字。 ——那是波斯语“吾王亲赐”的意思。 能得魔皇赏赐,这瓶子的原主一定是位大贵族。而摩国最有名的几大家族都聚居在罗刹海附近。也就是说,黎大叔去过罗刹海…… 银霄心头一惊,险些把手里的瓶子摔落在地!还好他机警,关键时刻将异状掩饰了过去,故作自然地把它放回了原位。此时抬头再看黎欣,见对方笑颜如故,不知为何心脏跳动得越发急促。 许是他的视线过于直白,大叔还是看出了一些端倪,向他询问道:“怎么又发呆了?我就说你大病未愈,该去床上歇着才是。” “……睡久了,脑子更加不清醒。”银霄状似无意地瞟了他一眼,唇边的笑意忍不住发冷。 他想起重阳节那天收到的针线篮子,里面的波浪鼓必是出自摩民之手。还有前段时间每日出现在院中的糕点,明明来自通州府,大叔却捏造事实,说它出自绘方城新开张的点心铺。再加上被郭茂安赶走的那些摩国探子…… 真相已经浮出水面了,不是么! 银霄猜到了答案,表面上却镇定得不可思议。他把手贴在肚子上,感受到腹中传来的动静,身体似乎又重新获得了力量。 而后再次抬头看向黎大叔,笑笑说:“站久了确实有点头晕。我先回屋躺会儿,大叔自己忙活吧。” 黎欣不疑有他。听他说站久了头晕,料想他的身子还是没有大好,因此劝慰道:“你只管歇着去,这哪里轮得到你操心。过会儿我把饭菜烧好再去叫你。” “嗯,我自然不用操心。” 银霄笑着点头,转过身慢悠悠地往屋里走。大叔并未看见,就在他背过身去的一刹那,孕夫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陆演在监视他!连黎欣也是那人故意派到他身边的细作!这个想法一旦冒出头,就再也遏制不住。 大叔说他这次出门是打算去北漠,结果却跑去了西漠。罗刹海的一草一木都由不得外人染指,若非圣子亲口下令,他又怎么可能进到那种地方?这足以证明黎欣在摩国拥有某种权力,可以自由出入罗刹海。 而这种权力,除了陆演恐怕没有其他人敢给予保证! 仔细想想,黎欣当初为什么救他——而且还是在他马上就快断气的时候。对方出现的时机也太巧了吧?包括后来大叔对他的关心和照顾,简直细致得连他自己都觉得夸张。难道这都出自一个陌生人的本意? 将所有漏洞都串联起来…… 假设黎欣是陆演一早就安排好的部署,特意在他最艰难的时刻挺''身相助,从而骗取他的信任,以便代替陆演监视他。随后大叔借口跑商,其实是跑去罗刹海跟那人接头,策划下一步行动。 他们的目的,可能是他,也可能是他肚子里的孩子! “不,不对。还是有不合情理的地方,”银霄推开房门走进去,在心里暗自摇头,“如果是陆演在背后策动整件事,那他完全可以让手下与黎欣接头,根本没必要让后者跑去摩国那么远的地方。这样不是很容易暴''露吗?” 在这套假设中,大叔去摩国跑那一趟并不具有必要性。陆演也没有道理提前用波浪鼓向他示警,自暴目标。 银霄智计过人,虽然心中被气愤和惊恐充斥着,倒也不至于因此失去理性。在经过一系列推断与反驳过后,心情慢慢得到平复。 他得出的结论是:黎欣与陆演有过接触,但两人的目的并不一致。这其中可能还有第三方人马参与进来,打乱了二人的步调。 “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目前看来,至少有三方人马在观注我,甚至是针对我。”银霄皱着眉,将脱''下来的衣物整齐地搭在床头架上,然后掀开被子钻了进去。 他找了个相对舒服的姿势躺下,一只手习惯性地扶着肚腹,脑子里开始为将来可能出现的变局做准备。他的目的只有一个:无论如何,崽崽不能有事。 第49章 冬日遐思 到了十一月,整个中原地区彻底步入寒冬。江北一带早早下起了初雪,连带着南方也迎来了严寒的考验。 绘方城内,百姓们全都换上了冬衣,家家户户储备柴禾、木炭,以此应付越来越冷的天气。一些办事利索的人家,这几天就开始准备年货了。 冬天对人们的影响涉及方方面面。好的一面呢,就是庄户人家总算可以歇一歇了,只管等着过年吃香的、穿新的,毕竟一年到头盼望的就是年尾这一段舒心日子。坏的一面,则是这样的天气对老人和婴孩来说实在是一种残酷的折磨。 老人本来体质变差,承受能力就比不得年轻人。很多家境贫苦的孤寡老人,往往都是在越冬的时候悄然离世的。而婴孩的情况也跟前者类似,稍不注意便会因病夭折。 所以家里有老人和幼儿的,一到冬天就得格外小心,万万不敢粗心大意。如此一来,负担当然也比其他家庭更为沉重。 事实上,除了老人和孩子,这时候还有一类特殊的群体更加马虎不得——那就是孕妇和孕夫。 银霄现如今已有七个月的身孕,身子越发臃肿,轻易不能下地。除了解决三急,他是连一个手指头都不愿意动弹的,更别说下床走动。黎大叔惯着他,也就将他当成个祖宗伺候了一回又一回。 前些日子用狼皮制成的坡风眼下正好派上用场。一件瓦灰的,一件淡蓝的,经由孙大狼的一双巧手,做得既精致又合身。就算拿来当作过年的新衣也不寒碜,何况银霄只是在屋里穿,哪儿还有半点嫌弃的道理。 不过他先前穿的那身鹿皮短氅算是闲置下来,大叔又不舍得扔,于是补了两张獭兔皮子让孙大娘改制成无袖的半长衫,穿在棉衣里面倒也保暖得紧。衣服这事儿暂时不用愁了,大叔便开始愁吃食、愁柴禾、愁年货……总之就是操心的命! 自从银霄肚里的崽子稳妥以后,这人又恢复到了最初的馋嘴模样。他前段时间喜欢吃甜食,每天就指望着一盒新鲜糕点过活。可那所谓的“新开张的点心铺”本是子虚乌有,大叔总不可能去找艾辛泽质问对方为何不再献殷勤了吧? 好在银霄自己也不想提及此事,怕问多了会令彼此尴尬。因此只是一味地嚷着要吃的,甜的、咸的、辣的、酸的,全都来者不拒。 “再这样下去,你非得变成肥猪不可。”黎大叔每次把吃食摆到他面前,都会揪心地摇头叹气。 孕夫早已练成金刚不坏的厚脸皮,总是笑嘻嘻地拍拍大叔的马屁。然后一边拿着勺子大吃特吃,一边翻出千篇一律的借口:“我这怀着两个呢,每时每刻都需要补充体力。你一碗饭养活三个人,难道不值?” “是啊是啊,天底下最大的便宜都让我给占啦。”黎欣被他气笑了,伸手去撸他的脑袋。失败几次之后,终于就此作罢,心甘情愿地去厨房准备下一顿美味。 等他出得门去,孕夫才放下食盆,一脸忧愁地摸着肚子,自语道:“我才不胖,是你们两个把爹爹衬托得圆润了,对吧?” 即便他早已错过了鲜衣怒马的年纪,内心总归还是爱美的。倒不是说,要像小姑娘一样把容貌看得比性命还重要;只是他在妖界浸润已久,所见所闻皆是姿容出众的美人,难免对外表有些在意。 也不知道将来等他把儿子生出来,会不会丑得连小爹爹都不认识…… 到时候可怎么回天域啊! 银霄想着想着突然觉得很是挫败,顿时没了先前的好胃口。他将勺子一扔,像只蜗牛似地蠕回床里边,裹着披风倚在床柱上。 外面好安静,一点儿声音都没有。前几日偶尔还能听到麻雀的吱吱声,不知何时,那些小东西也完全销声匿迹了呢。 又不是下雪天,偏偏冷得出奇。南方的冬季,比之北方又如何呢?同样是冷,而且冷得更为无孔不入,让人防不胜防。 在这种季节里,要么像黎大叔一样忙得脚不沾地,要么就像猫儿一般躲起来不见人。银霄选择了后者,自己却是个耐不住寂寞的性子。胡思乱想之余不经意间触动往事,心里便像针扎了似的犯疼。 思念像潮水一样挡都挡不住。他想念父亲、爹爹、太师父,还有雷泽的小妖怪们。甚至连两百多年前在罗浮宫认识的正道同门,也都在脑海中一一浮现。那种感觉,既遥远又陌生,恍如隔世。 他现在只记得帝冥月是他爹爹,沧海龙平是他老子,其余的全都模糊不清了。反倒是在摩国度过的那五年,占据了记忆最重要的位置。酸甜苦辣,点滴在心头。 他还是爱着陆演,并且疯狂地想念他…… 这一事实令他挣扎了很久。因为羞于承认而拼命告诫自己:姓陆的不是好东西,喜欢他那种人根本不值得。 然而“值不值得”又岂是嘴巴说了算的?到头来还得问心。 纵然有悔,也依然问心无愧,真真是撞了南墙不回头。五年前他被情爱冲昏了头脑,直至今日依然不曾清醒。这是傻!是贱!是蠢!但那又怎么样? 感情之事从来由不得一丝理智作祟。泼出去的水,何时见过有人能够将之收回? “我对凡人动情,还执意生下孽胎。日后若能回归天域,父亲必将我囚禁于浮屠塔……”银霄轻轻拍打着肚腹,和孩子们说着体己话,“到那时可就看你们的了——看你们能否讨得外公欢心,救爹爹走出困境。” 孩子们还那么小,听得懂啥?他不过是心里头烦闷,自说自话罢了。 银霄回过味儿来,也觉得自己真是幼稚得可以,不禁失笑。过了一会儿,仍然觉得有些话不说清楚不舒服,只好继续跟崽崽们絮叨:“当然啦,你们的爹也不是好惹的。再给我一点时间……整个凡间都将沦''陷在战火之中!” 他相信情爱是可以割舍的。哪怕现在不能,回去之后找医仙·公孙鸷配制一颗“忘忧丹”,还不是一了百了? ——陆演,你与我永远回不到从前。今后彼此之间唯一剩下的只有仇恨,你我可都要记清楚。 第50章 大会前夕 接下来的日子里,生活好像又恢复了最初的平静。向来不下雪的南方,终于也在一个静谧的夜里迎来了三十年来第一场降雪。 大清早起来,房檐上已经结了一溜儿的冰棱,空气冷得不可思议。老天爷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发了好大一通天威,让绘方城彻底改换了模样。 黎欣推开门,见地面上并无积雪,只是到处都残留着黑乎乎的雪水。他自己走出去都差点儿摔一跤,更别说银霄了。何况满院都是污水,一脚下去,鞋子多半要不得了。他哪里舍得让家里那位金贵的孕夫出来瞎折腾。 于是事先跟那人打好招呼,不许他到处乱走。又因为担心他会凉着,特意把厨房里的小火炉搬到了厢房,顺便炖了一盅甜汤在上面煨着。 银霄也是懒得可以,一听说昨夜下了雪,便对外面的世界有所抵触。索性窝在被褥里,不洗脸不洗手,连头也不梳,捧着汤婆子抖得跟个鹌鹑似的。 他以前在中原待得最长的时间也就只有大半年,所以从来没有尝试过像凡人一样越冬。后来去了大漠,纵然条件艰苦了些,可陆演怎么说也是“太子”级别的人物,总不至于让他挨饿受冻。 何况大漠的气温整体偏热,即使遇到罕见的下雪天,空气也不会像中原这样潮''湿阴冷。以陆演的性子,他是不屑于为了这点小事劳心劳力的,顶多在天气变得糟糕之后带着银霄搬家…… 西域人有着候鸟一般的习性,天生懂得趋利避害。可见他们并非长情之人。 而银霄想要的,从来都不是无休止的迁徙。在寒冷的季节里,有一个温柔的男人给他做饭,他只需窝在床上打瞌睡……如此,足矣。 “大叔!水冷了,帮我热一下。” 就像这样,只要叫一声,就有人巴巴地跑过来帮他解决一切难题。或许他已经重新找回了幸福的定义。 “哎!就来。”黎欣在院子里应了一声,扔了笤帚向这厢走来。到了门口,还不忘跺跺脚把泥水蹭开净,然后才掀开门帘进屋。 银霄把已经变得不那么热了的汤婆子递给他,说道:“不用换水,麻烦。直接放到炉子上烧一下就是了。” 黎欣没说什么,搬了张凳子坐到火炉边,先把装着汤水的瓦盅端下来晾在一旁,再将汤婆子搁在火上慢慢燎。正好他刚才在外面沾了冰水,身上的衣服也有些湿了,在炉子边烤上一烤也能暖暖身子。 那汤婆子是用黄铜做成的,外形像一个南瓜,顶上开了一个注水口,外带一根竹条做的提手。大约是年代过于久远的关系,壶上的花纹早已磨损得辨认不清,口径周围也积了一层洗不净的暗痕。 大叔并不富裕,这一点在生活中的很多细节上都有所体现。但他从来不曾苛待过银霄——哪怕自己偷偷为银钱之事着急。 “院子里的雪水留在那里,等太阳出来自然就干了。扫它做什么?”银霄不是不知好歹的人,大叔对他的好他都看在眼里。就算他再没心没肺,也开始懂得心疼人了。 “等泥水干在地上,到时候更难看。趁这会儿扫干净,年前就不用再洗地了。” 黎大叔把瓦盅端起来送到他面前,又重新坐回火炉边,把两只布满老茧的手放在上方烤着。一边翻来覆去地找些趣事讲给他听:“别看天气这么冷,外面可热闹着呢!一大早就有吹吹打打的声音传过来,你那会儿还在睡觉,所以未能听见。” “莫不是有人迎亲?” “这大冷天儿的,哪有人选在这种时候娶亲,”黎欣笑话了他一回,解释道,“玉津离咱们这儿不远,听说今年的角斗大会要提前在那里举行。江湖上的大侠、少侠全都往那儿聚集,难免有好事的百姓也跟着跑去凑热闹。” “角斗大会,不就是顺星节排名大会?今年怎么提前这么多?”银霄觉得纳闷,多嘴问了一句。 问完过后才想起来,陆演身为八大豪侠之一,往年也曾收到过主办方的邀请。只不过那人对中原武林有着很深的芥蒂,每次都是一口回绝。次数多了,主办方也就不再去碰冷钉子。 今年……那人大概也不会参加排名大会吧?对此,银霄并不能得出确切结论。 玉津离绘方城只隔了两道城墙。陆演要是参会的话,会不会顺道跑过来捉他回去?他既然知道了崽崽的存在,先前又派人过来监视他,怎么看都不像是要放手的样子。 西域贵族一向子嗣艰难。初代魔皇一生娶过三位妻子,还不是直到七十岁上下才得了陆演这么一个老来子?他和陆演成亲五年,一直没有孩子,谁能想到那次偏偏就有了。 摩国圣子已经快三十岁了,若是再没有继承人,长老和大臣兴许会明里暗里地逼迫他收养贵族家的孩子。更有甚者,直接要求他立别人的儿子为下一任圣子。初代魔皇不就是这样的吗? 面对权力的争夺以及血脉的专承,没有哪个男人愿意坐以待毙。而作为孩子的生父,银霄绝不能放任自己的崽子搅进夺嫡的旋涡之中! 这种时候,就算陆演不会多想,他也不得不多留一个心眼儿。 “快吃,要不该凉了。”黎欣看他最近老是发呆,颇为无奈。 银霄被他这么一叫,立马回魂。嬉皮笑脸地伸手去摸瓦盅,感觉确实不烫了,才抱到怀里一点一点地舀着吃。 大叔做的酒酿圆子,里面加了冰糖、枸杞、莲子、干桂圆。汤色清亮,口感醇香。这手艺与酒楼里的大厨相比也不差什么。 孕夫肚子里的崽子长到七个月,往后便像发面馒头似地疯长,一天一个样。银霄胃口大开,平时吃得又好,免不了越长越胖。果然大叔一回来,他的日子就比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好过得多。 “你该多活动活动哩,难道忘了大夫说过什么啦?”黎欣看他吃完了,便把瓦盅收走,顺便将汤婆子还给他。然后变着方儿地劝说道:“等外面的水汽干了,随我去城里走走吧?年前好多东西等着添置,你也帮忙拿拿主意。” 银霄本来还有点不情愿,听他都这么说了,也只得应承下来:“那好,我只管花钱,别的一概不理。” 大叔咧嘴笑笑,心想要叫这孩子让步可不容易。遂满意地端着空碗转身出去了。 第51章 陆演再现 与此同时—— 百里之外的无名山洞中,巴布昆正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自他那日从昏迷中醒来,师兄的遗体便不翼而飞。直到现在,他仍然想不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当日,陆演的确气息全无,跟死人没有区别。但他后来却突然起尸,差点把他掐死!难不成,在他昏过去以后……师兄自己跑掉了? 真是活见鬼! 圣子出了这么大的事,消息如果传回摩国,一定会引起大乱。如今举国上下,除了师兄还有谁能挑起国之重担?兵燹城?崇炎教?还是卓林慕雅? 这些人手中握有相当大的权力倒是不假,可他们既非贵族又非皇族,很难得到各个部族的认可。而贵族老爷们又只顾着眼前利益,从来不肯担起半点责任。艾辛泽这根顶梁柱若是倒了,谁又能站出来接下这偌大的家业?左右还是那句老话——树倒猢狲散罢! “不行,这事儿谁也做不了主。还是得去求教师父他老人家。” 巴布昆自小生活在师父与师兄的羽翼之下,早已习惯了把所有难题都交给他们。再加上他本身年纪就不大,责任心这种东西还没有建立起来。关键时刻,首先想到的便是把烫手山芋扔给自家师父。 “也不知道我具体昏睡了多久,师兄又是何时离开的……听闻南僵一带素来就有把死人制成僵尸的习俗,莫不是师兄歪打正着、把自己也弄成那个啥了吧?”他这厢也是急得方寸大乱,自个儿在那儿转来转去,不停地自言自语。 恰在此时,石室外传来一道清晰的脚步声…… 按理说,武者的脚步声可以透露很多信息,比如对方的功力强弱、年纪,甚至是体型、性格。有的人脚步轻,证明他(她)也许擅长灵巧类的武功;有的人脚步重,则表示他(她)有可能走的是刚猛路线,或者本身修习的就是注重下盘力道的功夫。 排除以上两种情况,当然还有一类人的脚步声与常人无异。对方要么真的不会一点儿武功,要么就是已经能够将气息收放自如的高手。 巴布昆在心中判定,来人应该是倾向最后一种。不仅因为这个山洞是师兄选定的联络点,还因为他对周围的环境或多或少也做过一些了解。故此断定:绝不可能会有普通老百姓能够误打误撞地跑到这种地方来。 “来者虽是高手,但对我并无恶意。”他暗自揣摩着对方的来意,心中默默推测道。 如果此人想暗算他,要掩去脚步声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既然他(她)肯给他反应的时间,那就足以证明这人并不想与他产生冲突。 想透了此中关节,巴布昆便坦然站在耳室内,面向石室入口,等待那人现身。 一步,两步,三步……对方倒是十分从容。 耳室内的光线比外面还要暗上一些,以武者的目力也仅能看清事物的轮廓与色调,细节之处则无法分辨。光是这样,巴布昆也被接下来出现在视线中的这个人狠狠吓了一跳! “师、师兄?有……有鬼啊!”可以想象,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男人发出的惨叫有多惊悚。 来者冷淡地看着他,红、蓝双色的日月瞳微微眯起,似乎是嫌他聒噪,表情看上去明显欠缺愉悦。等他叫完了,才冷冰冰地开口:“蠢!” 这口吻,非常符合艾辛泽的脾气。不过巴布昆却怎么听都觉得不对味儿。 然而他这会儿吓都快吓死了,哪里还会揪着细节不放?只见他哆哆嗦嗦地往后连退数步,眼神躲躲闪闪,目光就是不肯落在对方身上。连说话的声音都开始打颤:“师兄,你都死了还出来吓人……太坏了你!” “那你还不赶快下来陪吾?” 陆演跟他开了句玩笑,语气仍是不冷不热,态度也不复以往那般亲密。而要仔细挑出错处,却并不容易。 巴布昆看他还肯跟自己开玩笑,心想师兄就算做了鬼也还是一只“促狭鬼”哩!心里的畏惧不由得少了几分,眼睛转了两转,终于落在了对方身上。 这一看,越发觉得蹊跷了。 ——陆演素来只穿黑衣,这是他从小养成的习惯。当年的艾辛泽还只是兵燹城的一名小卒,整天提心吊胆,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虽说人前风光无限,背地里却是一个连干净衣服都穿不起的“孤儿”。 黑色耐脏,而且还能掩盖血迹。这些好处都是在那段艰辛的逃难生涯中得出的结论。 巴布昆以为,师兄一辈子都不会改换别的服色。而现实则是,陆演今天竟然穿了一身白衣! 不过转念便又释然了:果然人死之后全部都穿白衣服啊,连师兄也不能免俗…… “刚诈完尸,现在又变成鬼。都这样了还不忘来找我,你可真是我的亲哥哎!”巴布昆抹了一把脸,将脸上的□□揭下来,露''出一张稚气未消的圆脸。 接着又苦大仇深地抱怨道:“你来得正好——先把摩国的事解决了再去投胎。师父那边有我给他养老送终,放心吧。” “……” 陆演抬起手,刚想一巴掌扇过去,衣襟却忽然被什么东西扯了一下。低头去看,原来是一头黑毛红眼的豹子。 遂见他脸色一变,眼睛里浮现一抹宠溺。而后居然当着巴布昆的面将这头半大的豹子搂进怀里,还像抱小孩儿一样掂了掂。一边揉着它的耳朵一边轻声安抚:“乖乖,莫急,吾不与他计较就是了。” 这豹子毫不领情,一副骄傲严肃的模样,一爪便把他的手拍了开去。 陆演不仅不恼,反而勾起一抹微笑,低头亲了亲豹子的鼻尖,耳语道:“吾儿不乖,不怕为父拿旁人出气么?” 第52章 变与不变 豹子这种动物,本身具有谨慎、低调的特性。如果是家养的,性格则会温顺许多。相比于其他野兽,它的可训养性更高——这也是摩国贵族喜爱豹子的原因之一。 巴布昆记得,自家师兄就养了一头雷音豹,平素也是极尽宠爱。只是…… 眼前这一头根本不是虚夜。虽然它的外形也很像雷音豹,但体型比虚夜要小上些许,二者并不是那么难以区分。况且它头顶上还长着一绺鲜红的毛''毛,看上去格外醒目。巴布昆可不记得师兄何时养了这么一头另类的活宝。 “呜嗷!”这豹子的脾气居然比虚夜还大,一爪子拍在陆演脸上,发出小猫似的“怒吼”。 白衣红发的摩国圣子非但不生气,脸上的笑容竟又扩大的两分。便见他抓住那只豹爪,攥在手心里轻轻捏着。然后无视目瞪口呆的某人,兀自转身走了出去。 “哎?”巴布昆回过神,赶紧跟上对方,“师兄等我!” ======================================================== 在回城的路上,陆演粗略讲述了这几天发生的事情。 原来他当日由于功力耗尽,身体才会出现种种异状。而他后来之所以气息全无,乃是用了特殊的敛息手段暂时将肉''身封存。等待时机一到,他体内的真元便会随着大小周天的循环作用,缓慢恢复…… 所谓的诈尸,不过是身体受到自然之力的影响,自动寻找灵气充沛的所在,从而产生的一种奇异现象。 “也就是说,师兄那天根本没死,只是进入了假死状态?” 巴布昆骑在马背上,脸皮与着装已经改换成了普通中原人的样貌。此时他正骈行于摩国圣子的辇舆左侧,透过车窗刚好可以望见车厢内的一人一豹。 王辇周围有摩国的死''士团团拱卫,辇身则由六匹大宛名马并驾驱动。车厢内部可以容纳十人以上,一切装饰则以魔皇宫的风格为标准……要说这样的仪仗,比之帝王出巡也不遑多让。 实际上,圣子仅仅相当于太子,终究还不能以“皇”自称。由此看来,陆演今日的作为实在有些逾越了。 饶是巴布昆这样的傻小子,也感觉出师兄经历假死事件之后,无论是气势还是行事作风都有了很大改变。以前,他跟师兄亲如兄''弟;现在,却犹如晚辈面对长辈。这种落差让他很不习惯。 昨夜刚刚下过雪,官道上泥水遍布,四周听不到任何多余的声响。王辇平稳地行驶在大路中央,除了嗒嗒的马蹄,便只剩下时断时续的交谈之声。 陆演懒散地靠坐在主位上,左手箍着不听话的豹子,右手把玩着毛发浓密的豹尾。好一会儿,才冷冷淡淡地开口:“吾那日若是没有将你打晕,岂不是会被你活埋?” 巴布昆听他话语间隐隐带着质问,心想自己当时确实以为师兄死了,闹了好大一个乌龙。着实丢人!于是摸着后脑勺讪笑道:“师兄又没提前跟我讲清楚,我怎么知道你是假死嘛……” “哼!无知者不罪,此事姑且不提。”陆演侧头瞥了他一眼,尔后重新将注意力投注到豹子身上,动作轻柔地帮它挠着下巴。 巴布昆被他的眼神一扫,只觉得背后凉飕飕的,实在渗得慌。又见他全副心神都放在一只畜''牲身上,难免有些吃味。故而酸溜溜地说道:“这猫儿真丑,不像虚夜那般壮实不说,头上还有杂''毛……你看你看!它还冲我龇牙!” 黑豹仿佛通晓人言,两只暗红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某个口无遮拦的傻小子,前爪搭在车窗上,作出威胁的姿态。陆演侧坐在它身后,将它半抱在怀中,面带微笑地帮它顺毛。 假如动物也有美丑之分的话,身为雷音豹子的虚夜固然是豹族中的佼佼者。而这只带有“杂''毛”的小家伙也绝对没有某人评价的那样糟糕。甚至可以说,它比虚夜更具灵性,好似将活人的灵魂硬生生塞''进了豹子的躯壳里…… 无怪陆演会这么喜爱它。 巴布昆见对方不理自己,以为师兄还在怪他之前说了那么多没规矩的胡话。一时间,又是委屈又是羞臊,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埋头考虑了半头,觉得还是应该用其他事情来转移重点,掩盖自己干过的那些蠢事。 因而强行拉起一个话题,煞有介事地开口:“对啦!顺星节排名大会就快开始了,师兄既然决定自己担演血煞豪侠,那我就可以功成身退了吧?听说他们今年邀请了所有名录在列的豪侠,狂鸾、霸军、斗星都已经就位,其他几位也在赶去的路上。” 换作以往,陆演的心思肯定会首先放在正事上。不过现在嘛…… “你都两天没吃东西了,是有哪里不舒服吗?还是觉得身体不适应?”白衣圣子捧着豹子的脑袋,强''迫它与自己对视。语气严肃,眼神却很慈爱。 “……”巴布昆顿时无语。他就奇了怪了——他那英明盖世的师兄怎么就被个畜''牲迷成这样? 倒是陆演怀里的豹子比较懂事。它直接把某个不务正业的家伙甩开,然后跳到车厢内的羊绒地毯上,昂首阔步地踱到一边,蜷成一团打起了瞌睡。 排除了最大的干扰源,陆演的心神果然回到了正事上面。就见他蓦然收敛了方才的懒散,浑身透散出一股强悍的气势。双眼如潭,不怒自威。 “不论阴谋阳谋,中原的小鱼小虾能耐我何?相比之下,吾对摩国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情更感兴趣。”他的出发点与巴布昆截然不同,关注的重点自然也就不同。 陆演既然敢应邀来到中原,便已经做好了被人针对的准备。明枪、暗箭,难道他经历得还少吗?走到哪里不都是一样。 这一局,最有趣的变数应当出自于摩国。试想一下,那些长老、贵族、白眼狼长期在他的压迫下忍气吞声;一朝失去约束,还不将摩国闹得天翻地覆?他就是要看看,这里面是不是真有人敢吃里爬外。 经由此事,哪些人该杀,哪些人该留,不就一目了然了吗? 第53章 狂鸾之兄 师兄的思量自然不会有错,巴布昆对此深信不疑。师父教给他们的权谋之术,对方继承了十之*,他却没有那个天赋。 想来也是。他是师父从狼窝里捡来的孤儿,师兄则是摩国的储君,两个人犹如云泥之别,大概连脑子的构造也是不同的吧?他可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饶是如此,巴布昆仍旧忍不住替他糟心:“放任卓林慕雅和陆飞雪那两个女人坐镇罗刹海,师兄真是心大。” 陆演神态平静,目光掠向趴在角落里的黑豹,含笑说:“由她们去吧——正好看看女人有多少野心和战斗力。” “坐山观虎斗?”巴布昆深深觉得自家师兄坏得可以。 “虎?”陆演却道,“不过是两只小猫罢了。” “……”你养的两只小猫可都快把你这个正主给架空了啊!恐怕全天下只有你敢把母''老虎当成小猫吧!这样下去真的没问题? 巴布昆赶紧摇摇头,把婆婆妈妈的心思全都甩干净。师兄的事情哪里轮得到他操心,还是不要白费脑子的好,免得把自己绕进去。 陆演看他一会儿皱眉、一会儿摇头,料想这小子又在心里瞎琢磨啦。索性不再理他,专心致志地欣赏起了豹子的睡颜。 ============================================= 顺星节排名大会,是中原武林的一大盛事。今年,举办方更是响应朝廷号召,特意邀请八位豪侠齐聚一堂,场面定会热闹空前。 十一月底,继狂鸾、霸军、斗星之后,血煞、酒鬼也陆续抵达玉津。据悉,千面和灵机也正在来此的路上。唯一不曾露面的只剩下素有“中原第一人”之称的仙剑豪侠。 事实上,君怀眦早在十天前就接到了司马御风传来的消息——说是家中尚有幼子需要照顾,他与颜涟夫夫二人缺席本届排名大会已是板上钉钉。到时,只得劳烦他代为寻访厉鸣蝉与弑神机之事。 天域的人受了委屈,终究得有人出面主持公道。无奈颜涟产后体弱,孩子又离不开父亲与爹爹,司马御风才迫不得已将这吃力不讨好的差事交给脾气暴躁的“狂鸾”。 君怀眦一向看不起凡人,对郭茂安、陆演那两个“攀龙附凤”的家伙更加不待见。早前厉鸣蝉传讯于他的时候,他就决定出手整治那二人。如今得到司马御风的委托,理由越发充足。 廿玉娇清楚自家夫君的脾气,生怕他跟另外两位豪侠闹起来会吃亏,总是变换花样地拘着他,不许他出门。以至于他们来到玉津之后,在主办方提供的庄园内消磨了半月有余,期间一次也没有出去过。 这一日,玉娇又以“身体欠安”为由,将夫君锁在院中,硬要对方弹琴给她听。君怀眦拿她无法,只得搬出昔年兄长亲手斫制的凤首箜篌,动作生疏地弹奏起来。 此琴并非人们通常所说的“十四弦”,而是在卧箜篌的基础上加以改变,形成一种造型特异的新式乐器。因为演奏技巧与箜篌相似,琴头上又雕刻了一只凤凰,所以也可以简称为凤头琴。 廿玉娇曾是司乐坊之主,对器乐、舞蹈之属了若指掌。以她的见识和眼光,竟也瞧不出这琴有何来头。因此询问道:“夫君这琴好看是好看,奴家却觉得有些别扭。” 君怀眦闻言一叹,按住琴弦,回忆起了诸多往事:“你说得一点不错,这琴……既抗指又涩手,简直是烂琴中的极品!昔日家兄便是见我荒废四艺,特意做了这么一张烂琴来惩治我。” “噗!”玉娇忍不住喷''出一口热茶,惊奇道,“夫君还有兄长?以往怎么没听你提过?” “以前总想着无缘再见,多说无益,因此未曾跟你提起。” 君怀眦眼看话题扯到这个份上,索性将自家兄长从头介绍一遍。斟酌片刻,才又续道:“家兄名曰‘怀璧’,人称‘元凤仙君’,乃是天域三大美男子之一。他比我年长一千七百余岁,而且成仙已久,待我如弟亦如子。” “没想到咱家哥哥竟是这般了不起的人物。”玉娇面带桃红,语气神往,居然当着夫君的面犯起了花痴。 君怀眦哼笑:“你也别急着崇拜他。他的脾气可是出了名的鬼见愁,连丹青斋的公孙鸷都受不了他。” “公孙鸷又是何人?” “……哥夫。” “噗!”廿玉娇再次将口中的茶水喷''出,表情微妙地看向对方,“夫君,奴家的头好像更晕了。” “谁让你乱发花痴。”君怀眦摇头一笑,挥袖扫过石凳上的凤头琴,将之收回灵窍之中。而后起身行至夫人面前,敲了敲她的额头。 廿玉娇连忙抓住他的手,左右摇晃,讨好地望着他。直到额头上重新得到一个蜻蜓点水般的亲''吻,才满意地笑眯了眼晴。谁又知道,其实她这番作为不过是为了转移夫君的注意力呢? 天域对她来说,是另一个陌生而遥远的世界。她不希望夫君沉浸在过往当中,被思乡之情牵扯心神。而且……一千七百年,这个数字实在刺痛了她的心。 与天同寿,于凡人而言只是痴人说梦。但夫君和她不同——他是天域的修者,夺天地之造化,修得半仙之体,寿数岂止千百!这是仙与凡的差别,也是无法跨越的鸿沟。 每每想到这个,她都止不住心惊胆战,好像眼前的美好时光都是偷来的…… “你脸色不好,可见是真的病了。”君怀眦不知道她的心事,只当她是舟车劳顿,损了精神。故而劝道:“回房歇着吧。放心,我哪儿也不去。” 玉娇身为女子,对丈夫天生就有一种依从心理。况且她这辈子爱惨了眼前这人,哪里肯用一张气色欠佳的容颜来面对他。遂点头应和,起身回房。 待她走后,君怀眦方敛气凝神,缓步走到院中空地,背对着一棵落了少许叶子的香樟树沉声道:“出来吧。” 下一刻,树冠上突然传出一阵哗哗的声响,只见一道黑色的身影从树上闪了下来。旁边还跟着一个小不点儿。 “久违了,君兄。”来人面目清俊,一双丹凤眼凛冽如星,给人的印象有些傲气,又有些刻薄。而他身边的小男孩却是玉雪可爱,身上带着一股微不可察的灵气。 他见爹爹称呼对方为“君兄”,便灵机一动,甜甜地喊道:“君叔叔好!” 第54章 凤族秘辛 “你儿子?”君怀眦打量着面前这对父子,目光在触及孩子的笑脸之时明显柔和了几分。 ——不用说,这二人便是厉鸣蝉与郭承安父子俩。 魅影刺客已经很久没有拿过刀、杀过人了。这几年他终日围着灶台打转,又是照顾孩子又是操持家事,身上的棱角都快被磨平了。如今再次换上杀手的装扮,意外地给人一种不真识的错位感。 他本是游走于黑暗中的幽灵,却被另一个男人缚住手脚,硬是掰成了贤妻良母。整整五年,他过的都是什么日子? 君怀眦同情他,但不会可怜他。因为他知道,这个人并没有失去自我。而刺客是最不需要别人安慰的。 “这是我儿子郭承安,你当年见过。”厉鸣蝉点头承认。然后低头看了一眼身旁的小男孩,抬手拍拍他的肩膀,对儿子说:“到那边坐着,别乱跑。爹跟君叔叔有话要说。” 小桃花抬头看着他,张了张嘴,把快到嘴边的那声“阿娘”咽了回去。他差点忘了,娘先前警告过他,以后只准叫“爹”,不许再叫“娘”。 为免惹他生气,桃花儿只能乖乖点头,闷闷不乐地走开了。他才五岁,却弯腰驼背像个小老头子,连君怀眦看了都有些不忍。 “既然是你儿子,又何必将气撒在他身上?” “既已无家,何需再维持幸福的假象。”厉鸣蝉心硬如铁,表现得比旁人还要淡定。 君怀眦不便过问他的私事,于是改口问道:“你今日前来,所为何事?” 厉鸣蝉没有在第一时间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正大光明地打量起了对方。 狂鸾豪侠身着一袭白、金混搭的窄袖长衫,外面披了一件千鸟纹的透''明罩纱。头戴金冠,腰缠玉绦,身姿挺拔如松,别有一番出尘脱俗的韵味。下凡至今,此人仍是风采依旧。 看来他这几年过得不错。廿玉娇待他如珠似宝,他对那人亦是感念有加。此等神仙眷侣,着实令人称羡。 一片树叶飘至眼前,历鸣蝉伸手接住。恍惚了一下,才说:“我来找你,是为两件事。其一,便是请你协助我们打开天域与凡间的通道。” 这项提议对君怀眦而言,并不存在多少争议,毕竟天域才是他们的“根”。他的兄长在那里,那里便是他的灵魂归处。但凡有一丁点儿回去的可能,他自己也不会放弃。至于玉娇……不论将来带她回天域还是和她在凡间安顿,总会有办法解决的。 眼前的痴恋,能够维持多久?就算以兄长那样的修为恐怕也不敢许诺天长地久吧!天域中人,皆是这般清醒。 “当初你与弑神机深陷情网,我便不曾看好你们的选择。今日又来劝说于我,叫我如何相信你们的眼光不会再次出错?”君怀眦的冷静,从某种程度来说比之司马御风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 外人总觉得狂鸾豪侠冲动易怒,表面上惧怕他,背地里却未必真心敬重他。这是普通人都有的惯性思维:空有武力的莽夫,只会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疯狂之后便会自取灭亡。 然而君怀眦纵横江湖多年,直到今日仍然屹立不败。难道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论心机,他可能比不上弑神机;论造化,他可能比不上司马御风;但他绝对是天域五将之中综合实力最强的一个! 厉鸣蝉想要说服他,谈何容易?他哪儿来的把握,连君怀眦自己都感到好奇。 “元凤仙君——这四个字就是理由。” 幸好在来这儿之前,弑神机告诉他:面对君怀眦根本不用苦口婆心地劝说,只需要提到这人的兄长便能化解他的一切推诿之辞。此法可谓釜底抽薪,让人退无可退。 果然,君怀眦听到那四个字后,脸色登时一肃。随即咬牙道:“说吧,你们有何计划。” 厉鸣蝉眼见此计奏效,遂将弑神机提前罗列好的说辞娓娓道来。重点阐述了仙凡结合的弊端以及必然趋势,从各个角度点明天域才是他们五个人最终归宿。言语之间,不仅立场客观,而且情真意切,十分具有煽''动性。 弑神机昔日以智计见长,曾在龙灵魔尊的支持下一手策划了正魔大战。十大门派、八方妖魔,皆被他玩''弄于股掌之间!而今只不过是要说服一个本来就有思乡之情的游子,又有何难? 元凤仙君·君怀璧,每隔八百年就要涅磐重生一次。每次重生,他都会失去所有记忆。唯一能令他记住某个人的办法,便是在他死亡的那一刻陪在他身边,让他在由死转生的一瞬间通过灵识的感应重新识取记忆。 君怀璧前两次重生的时候,公孙鸷、君怀眦、云华仙居的三位太上长老都彻夜守护着他。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们是在帮他护法,其实不然。知道真相的人屈指可数,而花祖帝冥月便在此例。 帝冥月知道,不就等于弑神机也知道么?他就是要提醒君怀眦:你和你哥的时间都不多了。 君怀璧如今已有两千三百余岁,君怀眦也快到七百岁了。他们兄弟俩要是错过近期的一百年,那就注定会相互遗忘!哪怕日后再次相逢,失去的记忆和感情只怕也找不回来了。 “此计虽然可行,却会令你与蝶秋灵结仇。司马御风若是知道你们的所做所为,不知会作何感想。”君怀眦说出这话,表示他已然接受了厉鸣蝉的提议,并且准备参上一脚。 “我自有分寸。” 魅影刺客在郭茂安说出那席大义灭亲之语的那一刻,就已孤注一掷。又岂会在乎一个女人的报复?纵然司马御风要制裁于他,他也无怨无悔! 他眼下仅剩的顾虑只有他的儿子…… “还有第二件事要拜托你,”厉鸣蝉说着,转头看向不远处的小男孩,“安儿身犯‘六狱劫火’,普天之下只有你的凤凰真元能够暂时保住他的性命。我希望接下来的这段时间,你能帮我照看他。” 君怀眦听他的口气,似乎有点临危托孤的意思,不免皱了皱眉。尔后同他一起看向蹲在地上玩树叶的孩子,低声说:“好,我尊重你的决定。孩子留在这儿,我定保他平安无忧。” “多谢。”厉鸣蝉微微颔首。无需千言万语,有这两字足矣。 双方各自沉默片刻,黑衣刺客便向故友告辞。自即日起,桃花儿就得离开双亲,在完全陌生的地方生活了。父子分离,终究有些不舍。再拖下去,他怕自己会更加舍不得…… 恰在这时!君怀眦突然神情骤变,唤住了将要离去的刺客,“——弑神机出事了。” “什么?!” 第55章 孕夫遇险 这世上总有一些事情是人力不可违逆的。银霄以前不信,现在信了。 冬月二十七这天早上,他在黎大叔的陪同下第二次走出院门,准备到附近的集市上去逛逛。 由于年节将近,他们早先就约好了要一同采买年货。这事儿一拖再拖,眼看某位孕夫都快临盆了,大叔终于忍不住把他从床上拎了出来。两个人拌了一会儿嘴,才拉拉扯扯地整装出发。 不久之前刚刚过完冬至,银霄吃得好、睡得好,身上免不了又长了一层膘。再穿上厚实的冬衣,整个人都快变成一颗球了。他自己都嫌丑,哪里还敢出门见人?要不是大叔唉声叹气地装可怜,他是绝计不肯挪一下脚趾头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顺星节排名大会的关系,绘方城里人潮涌\''动,比往年热闹很多。周围来来往往的江湖客,也没有引起他们的警觉。银霄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失误将会令他付出沉重的代价…… 从小院出来,再到绘方城的主街道,一切都很顺利。黎大叔难得也换了一身纯棉料子的新衣,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看上去年轻了不少。银霄则披着狼皮披风,脸上戴着面纱,磨磨蹭蹭地跟在后面,死活不让人扶。 虽说离过年还有个把月,街上却已经到处张灯结彩,将气氛炒得火热。除了固定的几家商铺依然按时开张,四处流蹿的挑夫和小贩也给街市增添了不少人气。光是看着他们,仿佛身上也能感觉到那种汗流浃背的快意! 银霄与大叔不知不觉间,也融入到了这种热烈的氛围当中。 百姓们从年头忙到年尾,一整年的收获全都堆到了年底。平时连一文钱一个的冻梨也舍不得买,这时候大把大把的碎银子像流水似地花了出去,谁还不是乐呵呵地带着笑意?俗话说,人逢喜事精神爽,大约就是这个道理。 偶尔有随着人\''流奔走的顽童,看见挺着大肚子的孕夫或是孕妇,便全都聚过来讨要糖糕。嘴里说着吉祥话儿,什么大胖小子、星君落地,一箩筐接着一箩筐地往外倒,嘴巴甜如蜂蜜。等孕夫被缠得烦了,自然有人出面散财打发他们离去。 黎欣和银霄走在一起,总被别人嘲笑老夫少妻。那些小鬼便以此为由,大行“敲\''诈勒索”之事,刮了黎大叔好几层油皮。 银霄眼睁睁看着大叔辛苦攒下来的银子被人家骗了去,干脆让对方在路边摊上买了一大包最便宜的糖块,见人就先发上两粒。黎欣知道他小心眼儿的毛病又犯了,也只好事事顺了他的意。 时间很快到了中午,街上的行人不减反增。 黎大叔去了街对面的粮食铺子,预定过年要用的米面。银霄便坐在某个馄饨摊前的凳子上,百无聊赖地观察路人的鞋面。 一切都很平常。以至于变故来临之时,他根本来不及躲闪—— “受死吧!”歹徒的暴喝声伴随着挥舞的匕首,在人群中掀起混乱。有人倒下去,有人高声尖叫,场面乱成一团。 银霄倏然一惊,下意识地站起来,护着肚子往后退。但他同时也忽略了身后的危机。先是被乱跑的行人撞了一下,身子往旁边跌去。这时有人拉住了他—— “谢……”道谢的话语还未说完,银霄就感觉后腰传来一阵剧痛!冰冷的利器穿\''透皮肉带来的战栗感,迅速地漫延至全身。 困惑和无助仅仅持续了短短数息,他就明白了事情的原委。这些人是冲他来的!难怪绘方城里会聚集这么多武林中人,他们以顺星节大会为掩护,目的是趁他放松警惕的时候刺杀他。 那么,这些人的动机又是什么?是当初在中原结下的仇家,还是背地里有人在针对他? 关键时刻,银霄暴\''发出身体里所有潜能,拧身推开了身后的杀手。然后反手拔\''出腰上的匕首,猛地向对方掷去,一举将对方毙于刀下!骤然失血让他的视线变得模糊不清,还不等他加以适应,周围的江湖客就全都撕下伪装,挥动着刀枪剑戟向他袭来! 百姓们哪里见过如此阵仗?一旦有人开始跑路,其他的也全都呼啦啦作鸟兽散。过程中难免出现推挤、踩踏,整个街道好似平静的湖水突然翻了潮,狂乱的人\''流将所有人都搅了进去!一时间,人人自危,再也没有半点秩序可言。 银霄几乎不会武功,修者的法力也被完全封印,眼下又挺着大肚子,简直就是个毫无还手之力的活靶子。所幸混乱的人群对杀手组\''织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干扰,使得那些人无法将矛头全部对准他。 大叔怎么还不回来?不,不行……就算对方在他身边,又能起什么作用呢?何必再拖累人家。 他正犹豫着要不要去跟大叔会和,腹中忽然传来阵阵绞痛,顿时惨白了一张脸。而那些凶神恶煞的歹徒也开始失去耐心,将屠刀转向了无辜百姓。惨叫声此起彼伏,受难群众接二连三地倒下,天地间充斥着死亡的阴霾…… 今日之事,恐怕无法善了。 天大地大,竟然没有一处立锥之地。他又何必处处忍让,被这些凡人逼到这等地步! 银霄心里发苦,一手兜住肚腹,另一只断臂缓缓举了起来。他急需自保的能力,而他唯一能够倚仗的就只有最后一招保命技能了——绝地妖化。 他的父亲是魔龙,爹爹是花妖,所以他的真身其实是一株捩血龙胆花。此物生长于阴阳交汇之地,本身就是修者梦寐以求的绝世仙品!况且他重生之后,受到父亲的心血浇灌,由一株普通的龙胆草成长为“捩血龙胆花”,瞬间跻身于大妖的行列。如今早已今非昔比! “尔等欺人太甚,休怪我无情!” 银霄冷喝出声,下一秒,左手断腕之处陡然蹿出十数条深绿色的触\''手,犹如蟒蛇一般冲向人群。不论杀手还是路人,一律当场绞杀!其效率之高,简直耸人听闻!刹时间,街道上绽放出朵朵血瀑,好像下起了一场倾盆血雨。 “蛇!蛇啊啊啊啊——”人群中的尖叫声一浪盖过一浪。谁也没有见过会自由活动的藤蔓,因此他们才会把那些粗状的花\''茎当成巨蟒。 现场的情形变得比之前还要恐怖!刚才杀人的是人,现在杀人的是……是妖啊! 大郢国一向自诩太平盛事,百姓们过得也是丰衣足食,何曾受过这样的惊吓。妖魔鬼怪,只在画本中出现过,现在亲眼见到此等异象,稍微胆小一点的直接吓得晕死过去,胆大的则疯了一般四处狂奔!就连那些有备而来的杀手也被这景象吓得肝胆俱裂,只能向后退避。 妖化尚未结束。只见银霄眉心闪现一抹幽蓝的华光,左手猛然一抖,连接着手腕筋络的藤蔓便簌簌地往回收缩。它们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由粗变细,逐渐缩聚成几根正常大小的花\''茎,直到总体长度不超过两尺,才堪堪稳定下来。紧接着,这些丝绦似的茎蔓上飞快地长出叶片,随后结出许多花苞…… 湛蓝的捩血龙胆花像一个个来自地底的幽灵,在花\''茎上接连盛开。饱含着阴阳二气的毒氛从花朵中飘散而出。 银霄立于街道中央,目光温柔地看着这些小花,突然福至心灵地想到:对了,我真是糊涂,居然忽略了这么重要的事。 ——大叔刚捡到他的那段时间,本来他因为长期被囚禁在阴暗的地底而失去了妖力。可是后来却能动用小手段,改变丹桂树的颜色。这不就证明他肚子里的崽崽必然有一个是妖吗? “那天其实是爹爹借用了你的妖力对不对?”他将完整的右手轻轻贴在肚子上,感受着孩子们的回应,脸上的笑容又扩大了两分。 前阵子胎动消失,后来又莫名恢复,他当时就感觉到体\''内的力量也随之增强了。那会儿只顾着高兴,倒是不曾想到崽崽们无形之中也在改造他的体质。 太好了!如果孩子们是妖族的一员,那就意味着它们也会拥有无穷无尽的寿命,将来就可以在天域正常地生活下去了。父亲会喜欢它们,爹爹亦会宠爱它们,一家人再也没有芥蒂。 不过银霄马上又皱起眉头,小心地收回捩血龙胆花,让藤蔓自行萎\''缩。 既然他们父子三人的妖力是相通的,那他现在动用妖力岂不是会抽取崽崽们的力量?倘若如此,再这样下去它们会有危险的。看来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能再施展妖法了。 银霄活动了一下重新变成残缺状态的左臂,环顾四周,将所有不堪入目的景象尽收眼底。腰上的伤口还在出血,但已经感觉不到痛了。龙胆花的毒素也对他的身体造成了些微影响。 这里的乱象很快就会引来更多的好事者。他必须赶紧离开这里,甚至连大叔也无暇顾及了。 正在此时!一道伟岸身影乍然降临,带着一丝冷笑拦住了他的去路:“妖就是妖,当初果真不该留你在世上。” “是你!你是来……杀我的?”银霄脸上的血色顿时退尽,向后踉跄了一步,颤声问道。 第56章 巅峰对决 能让他如此失态的,除了陆演还能有谁? 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他们二人成亲五年,感情却在畸''形的发展中变得面目全非。曾经的恩''爱究竟有没有存在过,恐怕连他们自己都说不清。 陆演早就知道他是妖,可他一开始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排斥,为什么现在又摆出一副轻蔑的嘴脸?难道真的是情分淡了,以前不在乎的事情也变成了厌恶的理由? “既然那么讨厌我,三年前为何不干脆杀了我?”银霄气极反笑。 陆演红发飞扬,白衣胜雪。一双瑰丽的日月瞳锐利如刀!只听他淡然说道:“若非他为你开脱,你以为你能活到现在?罗刹海那两千八百条人命,本应该由你来背负!” “他?你说的是谁,”银霄困惑地眯起眼睛,一动不动地与那人对峙,“什么两千八百条人命?说清楚!” 当初他在睡梦中被陆演囚入地底行宫,一觉醒来就再也没有走出过那里一步。之后的那三年,他不曾见过其他人,而陆演也没有解释为什么会囚禁他。 这三年来,他心里有怨、有恨,更多的却是不解。就算要死,起码也让他做个明白鬼啊! 可惜陆演并不给他这个机会。他丝毫不屑于掩藏自己的杀心,出手便是饱含雷霆之势的一掌,直接拍向孕夫胸口,竟是全然不顾他腹中的孩儿! “小心!” 说时迟,那时快。黎大叔不知从哪个角落狂奔而来,双掌蓄起毕生功力,“砰”地一下对上了陆演的掌势!二者实力悬殊,大叔当场喷''出一口鲜血,直接被击飞数丈之远。 即便如此,银霄还是被掌力的余波掀翻在地。肚子正好磕在倒塌的摊铺一角,突如其来的剧痛差点令他昏死过去。 “艾辛泽,你疯了吗!咳咳……”黎欣从地上爬起来,不顾自己的伤势,跌跌撞撞地走过去扶起银霄。而后转过头,对陆演怒目而视:“你到底还有没有人性?!” 陆演对此置若罔闻,反倒上下打量了黎欣一会儿,眼神中闪过一抹深思。 “黎天刚,你还活着。”一句简单的陈述语,明明没有半点起伏,却凭白给人一种森然之感。 黎欣原本满面怒容,竟在听到这句话之后惊骇欲绝,整个人都僵住了。银霄强忍腹中疼痛,转头看向黎大叔,问道:“大叔……这是怎么回事?” 假使黎欣认得陆演,甚至背着他与那人私下交好,现在又怎么会为了他而反抗陆演?而且看大叔的神情,好像将那人当成了洪水猛兽,态度与之前大相径庭,实在叫人感到可疑。黎天刚,难道是他另外的名字? “你!你不是……”黎欣放开银霄,浑身颤抖地指着不远处的红发男人。突然间!他像是得了失心疯似地大笑起来,模样极尽癫狂,“哈哈哈哈哈!老贼,你我还有见面的一天,真没想到啊!” 陆演冷眉一挑,身形蓦然化作一道白色的残影,瞬间来到两人身边,然后一爪掐住了黎欣的脖子。向来沉稳冷峻的魔国圣子,居然面目扭曲地狞笑道:“老朋友,你可害苦了我。” “你活该……”黎欣两眼翻白,双手却像索命的幽冥鬼爪也似,死死攀住对方的胳膊,想去挠瞎那双日月瞳。 银霄未尝料到会有这番变局,愣了一下,连忙扑过去拽住陆演的手腕,想把他的手指掰开。就算他心里暂时还有很多疑问,但他知道陆演是真正动了杀心,想将他们统统置于死地。 黎大叔已经被他连累得身受重伤,他绝不能再让他连性命都搭上! “陆演,你放开他!我跟你走,要杀要剐随你处置……”他还是第一次这么恳求别人。 可是陆演根本听不进他的话。嫌他在这里碍事,索性随手将他甩向一边,就像甩开什么脏东西似的。 银霄怀着八个月的身孕,本就重心不稳。被他这么一推,毫无疑问地向身后摔去!这一下若是真的摔在实处,别说伤到胎气,只怕他肚里的孩子直接就会摔没了。 也是那两个崽崽命不该绝——君怀眦正好在此时赶到,一把将他稳稳接住! 狂鸾豪侠在来这儿的路上就已经吸收了大量死者逸散出来的生气,此时全身散发着金色宝光,宛如仙人驾临!他的到来,令现场局势为之一变。就连陆演也分出心神,向这边看过来。 “君怀眦?”银霄侧头看着多年未见的故人,诧异之余,也感到分外庆幸。 “你现在这副模样,太给天域丢脸了。”君怀眦说话一向直来直去,从来不给任何人留面子。说完便放开了大腹便便的孕夫,上前一步,将他挡在身后。 而后召唤出护身法宝“双凤扶摇”,直指陆演:“凡人,你已失格了。天域中人容不得你随意践踏。” 双凤扶摇,本是君怀眦拔骨抽髓、以毕生凤凰真元祭炼而成。也就是说,这根法杖其实就是他的真身!自他下凡以来,真正动用双凤扶摇的场合也仅有两次而已。此物一出,必将生灵涂炭! 陆演见他来者不善,不知想到了什么,居然随随便便就放开了黎欣,转身面对狂鸾。 仙剑豪侠主单攻,狂鸾豪侠主群攻,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而血煞豪侠的定位却一直比较尴尬——尽管他当年在角斗场留下的战绩至今无人超越,但他的战斗方式缺乏特色却也是不争的事实。 相比于司马御风的“天剑九式”,以及君怀眦的“天殇火罚”,陆演似乎并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招牌技能。反倒是他的出身背景,成了江湖中人津津乐道的谈资。 黑衣陆演或许不在乎这些小事,白衣“陆演”却对这些事情不满已久。今日难得风云际会,何不痛痛快快地打上一场?至于谁对谁错,那自然是胜利的一方说了算。 “吾便让你见识见识血煞魔刀的真正威力。”陆演这样说着,右手凭空一握,竟从掌中幻化出一把雾蒙蒙的血色弯刀,与狂鸾分庭抗礼。 内力外放,还将刀气凝聚成实质!司马御风的“破天一剑”便是运用同样的原理。能够做到这种程度的,天下间没有几人。何况是长期维持血煞魔刀的外形,使之凝聚不散……此人的功力貌似已经不在司马御风之下了! 别忘了,司马御风是剑修,陆演只是个凡人而已啊! 君怀眦与之遥遥对视,心中也不免生出几分猜疑。毕竟以一个凡人的潜力来说,要想做到化虚为实,纵使天赋再高,至少也得上百年的修为才可以摸到一点儿边角。陆演今年多少岁?他好像才刚满三十吧。 口口声声说别人是妖,其实他自己才是妖孽。 血煞与狂鸾各自摆开架势,人未动,气势就已经在空气中相互撕扯碰撞。最令人不解的是,白衣陆演的气场竟然占据了主导地位,形成一股碾压之势,气势汹汹地扑向君怀眦与银霄二人! 不对,他不是陆演……或者说,他已经不是曾经的陆演了。 电光火石之间,君怀眦猛然意识到他所面对的可能是个深藏不露的怪物。当即划出一道“金风送爽”将身后的孕夫托着飞向远方,“你先走,别在这儿碍手碍脚。” “君怀眦?”银霄被一朵金色的霞云围在中间,身体逐渐飘浮到半空中,而后向未知的方向加速运动。眼看着绘方城在视野中越来越远,却无能为力,只得高声喊道:“保住黎大叔,拜托了!还有……你自己也是。” 陆演抬头望着那团金云,任由它远离这方战场,并不阻拦。只是说道:“你倒是重义气。” 君怀眦冷哼一声,双手捏起指诀,口中念念有辞。杖首与杖身分别镂刻着金、红二色凤凰的“双凤扶摇”横放于手臂之间,随着他的吟唱,暴''发出耀眼的虹光。 ——天殇火罚! 没有任何取巧,没有任何试探。一来就是终极杀招!这才符合狂鸾豪侠的性格。 陆演夷然不惧,弯刀横握于胸前,身形乍然暴起,提刀便砍!这一招看似平淡无奇,实则暗含返璞归真之意。刀气所过之处,直来直往,势如破竹! 巅峰对决,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俗语常说:剑乃百兵之君,刀乃百兵之胆。由此可见,剑适合君子,刀适合霸主。不仅从中可以看出用兵者的性格,还能推测他们的人生观念。 司马御风一生,行得正、坐得端,秉持天道大公,捍卫真理正义。而陆演生性偏执,为人决绝,骨子里就带着一种野兽般的噬血天性。 君怀眦明白,他的胸怀不如司马御风,决心不如陆演,所以往届的排名大会他只能排第三。五年前如此,今年……莫非仍是如此? 天殇火罚的攻击范围覆盖整个绘方城。刹那间,天空中形成一个巨大的黑色旋涡,红黑交杂的天火像雨点似地倾泄而下!今日一过,这里便是一座死城,百年之内寸草不生! 纵然烧不死陆演,起码也保守住了弑神机的身世之秘。至少不算徒劳无功。 再者说,这事儿还没完呢!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浪兮滔天!”才放了火,君怀眦又开始放水。他这人打起架来,可是个十成十的疯子。 “……”哪怕是白衣陆演,也不禁皱眉无语。 第57章 包子出生 且看另一边—— 银霄被那阵霞云送至数百里之外的一处荒野,“金风送爽”所附带的法力耗尽,便自行消散了。想必这个仙法只负责将人或物推送出去,并不能保证准确的降落地点。 腹中的坠痛感越来越严重……回想起刚才在城里撞的那两下,银霄仍然心有余悸。最糟糕的是,他还不能确定崽崽们是否平安无恙。 他在枯黄的草地上坐了一会儿,心里空落落的,不知道该做些什么。直到龙胆花的药力过去,后腰的伤口发作起来,他才惊觉自己受了伤,并且失血过多。 “不行,必须找地方安顿。”银霄甩了甩发晕的脑袋,试图以此改善朦胧的线觉,可惜效果并不明显。 他不得不一再放慢动作,用衣服上扯下来的碎布草草包扎了伤口,而后才把狼皮披风重新裹到身上。现在是十一月底,早已到了数九寒冬。野外又没有遮风避雨的地方,连体格健硕的壮汉都受不了,何况是身怀六甲的孕夫? 银霄好不容易认准一个方向,捂着腰眼一瘸一拐地往前走了不到十步,肚子里忽地抽痛了一下。原本还想自我安慰,将这疼痛归咎于崽崽在里面闹腾。然而不等他再次迈开脚步,腹中的痛意竟像鼓点一样变得密集起来! “千万不要在这个时候……”恐惧在一瞬间占据了他的心房。 举目四望,这里到处都是野草,连棵树都看不到。最近的一个小山包,离此地也有大约好几百丈的距离。银霄难以想象自己如果在这种地方生产,孩子活不活得下来。即使崽崽不被冻死,怕是也会被饥饿的野兽叼走吧? 可是……实在忍不住了…… “唔!”剧烈的痛楚攻占他的身心,使他身上所剩不多的力气在抵抗的过程中消耗殆尽。 银霄心中害怕,膝盖不受控制地打起了哆嗦。而后双''腿一软,毫无准备地跪了下去!膝盖和双掌接触到地面的那一刻,肚子里的孩子猛地挣动了两下,再然后,他便感觉到裤子被什么东西浸湿了…… 对这种事情,他自身没有半点经验。一心以为生孩子只需要躺着不动,产婆和产公轻轻松松就能把孕夫肚子里的娃娃取出来。至于羊水、阵痛这些术语,他是从未了解过的。 无知比什么都可怕。 他不知道自己已经破了羊水,还当那是小便失守,一时间既羞''耻又无奈。脸上红红白白地变了好几遍,最终硬是四肢撑地慢慢爬了起来,摇摇晃晃地继续走下去…… 肚子好像没那么疼了,只不过有东西在往下坠似的。银霄走两步就要停下来喘口气,顺便摸摸肚腹,尽量安抚胎儿,“别闹,爹爹在找路。” 在这种情况下,他还坚持不懈地走了将近半个时辰,才在卷土重来的剧痛中停下脚步,重重地倒在地上。这一倒,便再也起不来了…… “啊!怎么、回事……好痛!”银霄无助地躺倒在地,手脚断断续续地抽搐着,连安抚胎儿都做不到了。只能在心中默念:宝宝乖,再忍几天,等爹爹找到安全的地方再让你们出来。 可叹这世上有太多事情由不得人。孩子已经在失去羊水的状态下憋了半个时辰,再拖下去焉能活命? 许是两个小崽子求生意识强烈,竟然不顾生父的意愿,主动往出口排挤。然而它们兄弟俩谁也不肯让谁,尽都各自为营。你动手来我动脚,相互推挤,恨不得上演一场龙虎斗。 这可苦了银霄。普通胎儿的力气哪有小妖精的力气大?这两个崽崽还没出娘胎就懂得竞争谁是老大,打起来还没完了!要不是空间逼仄、施展不开,估计得再打上三百回合。 “唔唔……求你们别闹了。”银霄疼得眼角飙泪,将身子蜷成一个大虾米。更可怕的还在后面——他发现孩子们的踢打越来越弱,到后来几乎感觉不到了! 先前疼些倒也没什么,反正他习惯了忍耐。可是崽崽们一旦安静下来,他却觉得天都快塌下来了。这不禁让他想起一个多月前那次变故,当时也曾一度感应不到胎动,所有人都怀疑它们已经夭折。 那时候的心情,难道现在又要重温一遍吗? 银霄心里发了狠,右手抠进泥土里,凭借着本能开始把腹中的胎儿往下推挤。这事也合该是机缘巧合——刚刚胎儿挣扎得过于厉害,此时便没有力气再乱动。他用力将它们往外推的时候,就少了很多阻力。 “八个月了,呼……该出来了……呃啊!” 双胞胎很少有怀到足月才生的。一来母体负担太重,二来孩子的个头如果长得太大反而容易导致难产。银霄原本的打算也是想在腊月到来之前便把崽崽们生出来,他甚至连催产药都提前买好了。 只道人算不如天算!还不等他实施计划,宝宝们自己就想出来啦。 疼痛还在持续,每分每秒都过得极其漫长。他的脑子里想到很多事情,例如爹爹当年生他的时候是否也这样,崽崽出来后该拿什么给它们做襁褓,等会儿往哪个方向走才能尽快寻到人烟……用这些事情分散注意力,下''身的疼痛似乎没那么难以忍受了,身上也不怎么冷了。 吸气,呼气,再用力! 在本能的驱使下,银霄一遍遍地重复这几个步骤。两个时辰过去,第一个孩儿仍旧未能落地。他不得不在心中给自己打气:就快了!崽崽们没事,我们都会没事…… 可他身上的力气到底也有用完的时候。当他发现太阳的余晖逐渐消失在地平线上,也只能万分无奈地向现实低头。 他没有经验,怀的又是双胎,之前还受了伤……这些前提条件每一个都是致命的。结论就是:他光靠自己根本生不出来。 “救命……谁来,救救我们……”不管有没有人会路过这里,求救都是他此时唯一能做的了。 银霄的心被一把名为“绝望”的刀子来回凌迟,意识逐渐流失。耳边听到好多嘈杂的声音,但他已经分不清那是真实存在的,还是自己的幻觉。 “嗯?”一个穿着天青色道袍的年轻男子蓦地出现在离他不远的地方,态度冷淡地问道,“何人在此?” 孕夫的心里重新燃起希望,挣扎着吐出两个字:“救我!” ================================== 到头来,他终归是被一个陌生人搭救了。 有了热水、食物、适宜的环境,一切情势都发生逆转。大概是妖族的生命力实在强得惊人,在经过三个时辰的痛苦折磨之后,银霄终于产下了第一个孩子。 “呜哇!呜哇!哇啊……”响亮的啼哭声震彻整座青阳观。 年轻道者始终冷漠以对。即使面对初生的婴儿和满床的秽物,眉头也没有皱一下。他将孩子抱起来浸在盛有温水的盆里,帮他洗净身上的血渍,又用旧衣服把他仔细包好。最后才轻轻放到银霄枕边。 “他很健康。” “谢谢你。”银霄脸上满是汗水,但还是露''出一个满足的微笑。他转头看向长子,一眼就瞥见孩子头顶上稀稀拉拉的红毛,不禁有些愕然。 他竟然继承了摩国皇族的红发……真不知道是好是坏。 道长看他精神尚可,便转身往外走,“你腹中还有一个,抓紧时间。” 刚刚升格做了爹爹的银霄点了点头,重新咬住衔口布,将身体里积蓄起来的力量全部发挥出来,专心分娩第二个孩子。大儿子在旁边叽叽歪歪地闹了一阵儿,见爹爹不理他,自己居然扭动着软趴趴的身子调整了姿势,不一会儿就打起了小呼噜。 初为人父的傻爹爹笑了笑,然后不再管他。有了第一个孩子打头阵,第二个生起来就要轻松许多啦。 这回只用了半炷香的时间,小儿子就出来了。但是银霄很快就意识到了不妥——这孩子不动也不哭!完全不像长子那么活跃。 “崽崽?”他顾不得自己尚且需要卧床静养的身体,艰难地坐起来,察看小儿子的状况。 可以想象,浑身污''秽的婴儿自然好看不到哪里去,甚至分不太清眼耳口鼻。不过银霄毕竟是他的生父,哪里会有嫌弃的道理。只见他颤颤巍巍地将小儿子抱起来,用衣袖小心翼翼地擦拭着他身上滑腻腻的液''体。 “崽崽,你怎么不哭呢……爹爹在这儿,不用怕……”说着说着,他的眼睛便模糊起来。一滴温热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滑出眼眶,打在孩子那小得可怜的手指上。 他不哭,是因为他已经没有了呼吸。他不闹,是因为他已经失去了心跳。也许是由于之前就被撞伤了,也许是在爹爹的肚子里憋得太久,也许是他本身就体质羸弱…… 总之,第二个孩子没有活下来,这就是事实。 “你看,你的头发跟小外公一样,都是白色的。回天域后,他肯定最最疼你……”银霄强颜欢笑地逗弄着死去的婴儿,畅想着已经再也不可能实现的美好憧憬。随后,突然抱紧他那小小的身体,仰天大笑—— “哈!报应,这是报应!报应啊啊啊!!!” 第58章 不应有泪 “呜哇!哇啊……”被生父吵醒了的红发宝宝抖动着小拳头,哭得声嘶力竭。 银霄对此置若罔闻,一味地抱着死去的婴儿又哭又笑,状若疯癫。好在一直守在门外的道长听到动静,推门进来察看他们父子的情况,才险险接住了差点摔下床榻的另一个小婴儿。 “怎么了?”道者熟练地拍抚着襁褓中的红发宝宝,目光扫向方才生产完毕的产夫。见他蜷成一团跪坐在脏污不堪的被褥里,怀里似乎还抱着什么东西,心中便有了一分不好的预感。 青阳观位置偏僻,周围经常有无家可归的流民在途经此地的过程中遭逢不幸。他见过很多这样的例子,比如饿死的老人,或者冻僵的小孩……有一回,甚至还被一个摔成痴呆的男人缠上,费了很大力气才摆脱对方。久而久之,他的心肠也变得硬如铁石了。 不过说起来,捡到孕夫还是第一次。看他的模样,大概是被夫家抛弃了吧。 男子本来就缺少女孩子的娇美多''情,那些求娶男''妻的不是贪图一时新鲜又是什么?况且这人的容貌并不出色,身材也很是臃肿,被嫌弃也是迟早的事。可惜他肚子里怀的还是双胞胎,竟也不能挽回夫家的心…… 只得喟叹一句:人情淡薄,世道多艰。 “时间拖得太久,能保住一个就不错了。”他将怀中安静下来的小婴儿放到产夫身边,自始至终都表现得极为平静、甚至是冷漠。 银霄紧紧抱着小儿子,仿佛感觉不到外界的任何变化。他是谁,他在哪儿,他为什么而活……这些荒诞的问题在他脑海中盘旋,产生一种奇妙的眩晕感,将他的意志牢牢吸附在其中。不可自拔,也不愿自拔。 胸腔内部好似被人剜去了一大块,变得空荡荡的。不止是身体,连整个人生都破碎成了一块一块的渣滓。 “我还能活下去吗?”他终于抬起头,用迷茫的泪眼望着身边的道者,似乎把对方当成了最后的救命稻草。 “想想他,再想想你自己。”道者抬手指着他身边的红发宝宝,丢下这样一句话。 银霄迟钝地转了转眼珠,让视线落在大儿子身上。那孩子身体壮实,虽然皮肤还有点起皱,胳膊腿儿却蹬得很有劲儿。别的孩子基本上出生几天后才会睁眼,他刚才一出来就晓得拿眼睛四处乱瞟呢。 日月瞳很难遗传,所以宝宝的两只眼睛都是红色,未能延续三代日月瞳的传说。但是仔细观察他的五官,将来长大了至少跟陆演能有七成相似。 谈不上讨厌,也算不上喜欢…… “你这里有婴儿能吃的东西吗?”银霄伸出一只手,拨弄了一下长子的小拳头,表情淡淡地问道。 道者看他还晓得关心孩子,可见是想通了。于是沉吟片刻,回答说厨房还有剩下的稀粥。而后径自转身出了房门。不一会儿便端着一只粗瓷碗走了回来。 青阳观里总共只有三名道士,再加上他们这里没有多少名气,平时难得见到几个香客。所以大家的日子过得十分清贫,许多瓜果蔬菜都是自己种的。粮食的储量还不够一个成年人塞牙缝呢。 这点儿粥,还是银霄先前生娃娃的时候,特意煮给他垫肚子的。 “把它给我吧,一会儿我抱出去埋了。”道长把粥碗搁在床边的凳子上,伸手想接过他手里的死婴。 银霄蓦地收紧双臂,眼神凶猛地瞪着他,嘶声说:“不!别想打他的主意!” 道长定定地看了他片刻,转开头。继续像没事人一样交待其他琐事,“你身上又臭又脏,明早我去弄点热水来给你清洗,不然小孩会得病。现在虽然是冬天,尸体放久了还是会腐烂,三天内必须下葬。到时候我会帮它做法事,助它往生极乐。” “你这个人……很讨厌。” 银霄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不近人情的家伙——尽管对方这种就事论事的态度确实让他好过了一点。但他并不喜欢听到别人一再强调他的孩子已经离世的这件事实。 “帮我打造一口棺材,要用上好的柳木和三分长的黑水铁钉。钉子一共二十六枚,用鹅血浸过方能使用。做成之后,将棺材里里外外全都用朱砂涂抹至深红色。记住——是小孩用的棺材,别弄错了。” “你……”道者闻言诧异地看向床上的产夫,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柳木、黑铁都是聚阴之物,鹅亦被称为“阴禽”。这三种东西平常容易见到;但能够想出这种方法将它们组合在一起的,必定是精通玄门法术的修士!况且他还懂得用朱砂来中和那三样物品的阴性,足以见得他对道教法事非常了解。 一个普普通通的“妇道人家”,怎么可能知道这些? 年轻的道者在短暂的惊讶过后,首次用正眼打量起了这个其貌不扬的弃夫。好半天,才试探着说道:“黑水锁阴棺?” 当一个人不想解释某件事情的时候,其他人是无法强''行撬开他的嘴巴的。他在问出那个问题的瞬间就忽然想到了这一点。 银霄将两个儿子都搂进怀里,一手一个。脸上已经没有了先前的悲伤之色,反而表现得比道者还要淡定、还要冷漠。大儿子在他怀中时不时动动腿脚,他也只是抱着他掂两下。看上去没什么耐心,但也不至于嫌麻烦。 这种转变让在场的另一个人百思不得其解。丧子之痛是这么容易过去的吗?不可能。 “你是道士,要想弄到这些东西应该不难。”银霄果然没有对对方的疑问做出解释,而是就着那个别扭的姿势伸手去拿凳子上的碗。 “我来,”道者愣了一瞬才回过神来,果断帮他托住了碗底,并将碗里的小勺子递到他手上,“你喂他吧。” 窗户外面黑漆漆的一片,估摸着已经入夜有一段时间了。屋里只点了一盏桐油小灯,并不能对视觉有太大帮助。这种环境下,感观最灵敏的除了耳朵就是鼻子。而房间内还残留着一股刺鼻的腥味,正常人想必都难以忍受。 然而银霄和道长谁也没有在意这些。 红发宝宝半点儿也不老实,没多久就把胳膊伸到了外面,捏着拳头挥来摆去。刚给他塞回去,一转眼下''面又伸出两条嫩乎乎的小短腿,一蹬一蹬地跟大人闹着玩儿。 在第四次帮他重新整理襁褓后,银霄的耐性终于告罄,拧着眉将他放回床铺上。不肯再抱他。 “你把‘那个’放下,两只手总能制住他。”道长再次把视线投向他另一只胳膊搂着的布包,语带劝诫。哪有当爹的为了一个死孩子连活生生的亲儿子都不要的道理。 ——初为人父就承受丧子之痛,心理承受能力稍微差点的恐怕直接就疯了。这人却只是最初哭了两下,而后莫名其妙就收住了架势。怎么看都极其不对劲。 你说他正常吧?可他一直抱着个死婴不放,这还能叫正常? 说他不正常吧?他又表现得比任何人都冷静,没有一丝失控的迹象。 说实话,这就有点吓人了。 道者心里虽不平静,表面上却不动声色。见碗里尽是清汤寡水,一眼看过去都能数清楚有几粒米。不禁尴尬出声:“恐怕不太够。” 银霄充耳不闻。既不把小儿子放下,也不去安抚因为失去爹爹的怀抱而哭哭啼啼的大儿子。只顾着将碗里的米汤一勺一勺地喂到大儿子嘴里,也不管他有没有咽下去就接着喂下一勺,完全遵循自己的步调。 本就不多的米汤很快就见了底,不过大部分都顺着婴儿的脸颊和脖子流到了床铺上,真正吃进去的很少很少。 “喂完了,把他抱走吧。”银霄将勺子扔回空碗里,两只手抱着怀里的死婴重新躺下,转了个身背对他们。 “……”道者看看产夫,再看看被抛在一旁的婴儿,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老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这人究竟有多伤心,才能将眼泪硬生生咽回肚子里……旁人又怎么能够体会呢。 罢了!人是他捡回来的,总要负责到底才是。 道长把红发宝宝抱起来,然后腾出一只手把碗也带上,转身往外走,“我只帮你带一个晚上。你先歇着,待会儿重新给你拿床褥子过来。” 冬夜漫漫,于有的人来说想必分外难熬吧?还好,太阳总会照常升起,带来新的光明与希望。 “节哀。”他走到门外将门掩上,轻声叹道。而后掀开自己的外衣,把小婴儿裹进怀里以免冻着他。这才急匆匆地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第59章 逐渐恢复 当阳光照射在大地上的时候,银霄从噩梦中醒来。怀里的宝宝已经没有了任何温度,而它的身体也在夜里逐渐变得僵硬不堪……生父的体温再也不能让它感到温暖,因为黄泉之路只有它独自前行了。 难过吗?银霄无法回答这个问题。确切地说,他的心已经麻木了。不管今天是天晴也好,下雨也好,这和他还有什么关系呢?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人生,而他的人生已经全毁了。 心痛到无法呼吸。 “你醒了吗?”门外传来道长的声音。不一会儿,又传来孩子的哭声。 银霄深吸一口气,将喉咙里的哽咽憋回了胸腔里。他从床上爬起来,一手抱着死去的婴儿,一步一步慢慢地来到房门前,拉开门,冷眼看着门口的一大一小。好半天,才转动了一下眼珠子,哑着嗓子开口:“你找我?” “……”道者见他精神状态还是不好,也就没有再多说什么,毕竟口头上的劝慰本来也没什么意义。于是掂了掂左手抱着的小婴儿,说道:“过了一晚上,你该想清楚了吧?我烧了热水,等会儿给你拿来。擦擦身子,然后出来吃点儿东西。” “……多谢。”银霄微微颔首。接着向后退了一步,准备关门。 “哇啊!哇啊啊!”有着一头红发的小宝宝不甘心被父亲忽视,突然发出嘹亮的嚎哭。 银霄僵了一下,然后无动于衷地关上了房门。将下道长无奈的叹息声、以及孩子惊天动地的哭声,全都隔绝在了另一个世界。 半个时辰之后,当他再次走出房门,身上已经换了一套半新不旧的道袍。一头及臀的长发简单地束在脑后,脸上疏无表情。不过看他的气色,倒是比之前好看了些许——主要是他终于肯把死掉的孩子放下啦,让人感觉正常多了。 道长依旧抱着孩子在门外等他,只是可怜的红发宝宝好像已经认清了现实,不再哭着求抱抱。哪怕知道爹爹就在身旁,也始终克制着哭泣的冲动。看得出来,他很聪明,也很懂事。 入冬以来,天空便很少放晴。难得今日晴空万里,却也扫不去噩梦留下的阴霾。 “我要的东西,你准备好了吗?”银霄的语气不算客气,但依然带着显而易见的防备和生疏。 道长同样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冷硬模样,说道:“先去吃饭,完了再说旁的事情。” 银霄遂点头同意,与之一同前去饭堂。他本是初来乍到,而且又生完孩子不久,下床尚且不易,走起路来更是举步维艰。只还过他经此一事之后,激发出了骨子里的好强,凡事再也不愿意假手于人。道长理解他的心情,因此只将他当作常人对待。 至于那个死去的孩子……他们暂时都选择性遗忘了。 “他有名字吗?”不难看出,道长很喜欢红发宝宝。至少他比某个做爹的人更加关心这个孩子。 “随便叫什么……”银霄冷冷淡淡地瞥了大儿子一眼,刚想敷衍了事,不知想到了什么,又临时改了口,“就叫他风儿好了——全名陆郁风。郁郁寡欢的‘郁’,往事随风的‘风’。” “你倒是直白。” 但凡为人父母的,哪个不希望孩子平安喜乐?所以百姓们给小孩起名,不是“金玉”就是“富贵”,虽然俗气了些,倒也图得个吉利。这人却随随便便就把孩子的大名给定下了,而且寓意如此不详…… 道者沉默片刻,终归无话可说。 青阳观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道观,占地面积还不到一亩。观里总共就三个人,除去眼前这位青衣鹤冠的道者,另外还有一名年纪尚小的童儿,以及一个行将就木的老道。这也算是上有老、下有小了。三代同堂,中间的自然成了当家人。 银霄产后体虚,从厢房走到饭堂已经是勉强之极,何况还要坐在那又冷又硬的木凳之上,身体哪儿吃得消?早早便到场等候的一老一少不明就里,干巴巴地望着他们,并不说话。只有年轻道长体恤他产子不易,特意跑去偏厅拿了一个蒲团给他垫在凳子上,让他免去了许多尴尬和为难。 银霄向他点头致谢,随后想了想,说道:“把他给我吧。” 道者低头看向怀里的小婴儿,见他也正睁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自己,不知他是不是听懂了大人们的话,特意表现得既安静又乖巧,一副听凭处置的模样。他那一脑袋红彤彤的绒面,看上去跟普通孩子截然不同,盖因如此,也更能俘获大人的心。仅仅一个晚上,道者已经开始维护他了。 “你身体还没复原,我抱着他就是。”他在老道和童儿诧异得目光中,平稳就坐。 银霄惊讶了一瞬,便撇开头由他去了。 早饭是例行的杂面窝窝头和蔬菜汤。男人们的手艺尚且停留在原始阶段,除了将食材弄熟,其他是不用指望的。就连最为简单的蔬菜汤,也煮得像猪食一样又黄又烂。 等所有人都各就各位,那干干瘦瘦的童儿才揭开桌子上的一只小盖碗,露|出里面的白粥。然后怯怯地看着新来的某人,小声说:“虚谷子师傅说,观里来了客人,还带着小宝宝……所有我今早特意去村子里借了一点白米,给宝宝煮粥喝。” 老道点点头,慈爱地轻抚着孩子的额头,对银霄的反应倒是不甚关注,许是笃定他不会有所感恩。 “离这儿最近的村子也有五里地。这小子昨夜就跑出去了,差点冻死在外面。”道号为“虚谷子”的年轻道长拿勺子小心喂着宝宝喝粥,头也不抬地说道。 “……”银霄沉默无语。而后郑重地向童儿道谢,“谢谢你,你的善行救了我儿的小命。” 是他大意了,因为小儿子的夭折而忽略大儿子,害得身边的人也跟着劳心费力。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只不过……从前是他自己识人不清,看上的都是人面兽心的畜|生。 “把他给我吧,你自己也要吃饭的。”再次说出这句话,他的心态已经有了明显改变。 道长看了他一眼,放下勺子,将怀里的小婴儿交给了他。这孩子一见到爹爹,就露|出一个无齿的笑容,好像竭尽全力地在讨好生身之人。莫说银霄,便是旁边的三个道士看了也不禁暗暗心疼。 虚谷子把粥碗推到他们父子面前,然后拿起筷子对老道和童儿说:“开饭了。” 那二人回过神来,一个老脸一红,一个小脸一红,纷纷低下头,各自拿了一个窝窝头吃了起来。他们与银霄并不相识,相处之时难免有些生分。不过看得出来,他们和虚谷子一样,都是妥妥的好人。 如果是在五年前,银霄一定想不到自己会落魄至此。哪怕是几个月之前,他大概也猜不到今时今日会和一群根本不认识的穷道士同堂而坐。人生有太多事情难以预料,伴随而来的绝望与希望也总是让人在未知的道路上起起又落落。 还有什么是永恒的呢? 他埋头看着臂弯间的婴儿,偷偷湿了眼角。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包括父亲和小爹爹也有他们的人生。仔细想想,真正独属于他一个人的,也只有这个孩子了。尽管他长得像极了陆演…… “吃完饭,我就帮你打造那样东西。”虚谷子忽然开口,并将大碗里剩下的最后一个杂面窝窝头放进了他的碗里。 现在虽然是冬天,尸体还是必须尽早下葬,否则对活着的人和死了的人都不好。黑水锁阴棺确实是法器不假,但他不认为一个虚弱的产夫能用它来做些什么。既然那是银霄的要求,索性便遂了他的心愿,也让孩子能够早日入土为安。 “一切就拜托你了。”银霄很诚恳地道谢。接着又道:“我以后会找机会报答你们的。” 大家萍水相逢,他白白受了许多恩惠,总不能忘恩负义吧?虽说他现在实在身无长物,连自己都养不活。而且黎大叔的恩情尚且记在账上,至今未曾报偿。 道长对此不置一词。反倒是一旁的童儿连连摆手,不断推辞。寡言少语的老道也连说不敢当。 之后的气氛显然比一开始融洽了许多,虽然四个人还是很少搭话。 一顿饭结束,老道便带着童儿上山采药去了。虚谷子独自出了门,不知去哪里寻找打造黑水锁阴棺的材料。银霄伤病未愈,独自回房歇着,好歹风儿也被他带在了身边。 这孩子浑身透着一股机灵劲儿,由始至终都安安分分地赖在爹爹身上,小手死死抓着他的衣服,好像生怕对方又将他扔下。 第60章 各方局势 之后的几天时间里,银霄一直待在房间里不见任何人。风儿偶尔会被放在门口的摇篮中,如果被道长们看见,就能跟大人们出去透透气。若是不巧无人看见,那就独自缩在襁褓中,一待就是大半天。 那个死掉的婴儿则被暂时放在道长找来的木盒内,由孩子的生父贴身保管。 三日后,黑水锁阴棺终于大功告成。银霄再次对虚谷子表达了感谢,而后背着装有死婴的棺材,抱着大儿子与三位道长告别。他去意已决,老道和童儿的再三挽留也没能打消他离开的念头。 不过老道还是翻出多年以前的法器,悄悄拿去卖了,给风儿订做了一把长命锁。那锁儿的样式十分老套,做工也不敢恭维,只是上面雕刻着的“平安喜乐”四个小字饱含长者的祝福——礼物虽轻,情义却重。 银霄没有拒绝,接过长命锁,给孩子戴上。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青阳观。 此后的一百四十天,无人知道他们的下落…… 司马御风得知消息的时候,离绘方城之战已经过去了整整一个月。那天清晨,角斗场的幕后主导者亲自飞鸽传书,告诉他顺星节排名大会前夕发生的惨案。并且言明,包括血煞、狂鸾两位豪侠在内的多名涉事人员都被朝廷列为了通缉要犯! 到了这种时刻,难道仙剑豪侠还能坐视不理吗? 药王谷是众所周知的世外桃源,司马御风知道,他背后有着太多需要保护的东西。更重要的是,他还不能确定神机是否也出事了…… 天域中人在无法确定某个人的生死之时,就会为对方点上一盏魂灯。若是魂灯不灭,则代表那人尚在人世。早在得到消息的当天,他就为弑神机点燃了魂灯,并且把自己的一魂一魄投入灯芯,以此将周身气运分与那人。 他不会死,一定不会。 颜涟不敢去打扰他,也不能去阻止他。他们夫夫之间有许多东西无法分享,比如天域,比如曾经付出过的感情……弑神机是他心中的一根刺,永远都是。 好在他已经有了如卿,司马是绝对不会弃他们父子于不顾的。 腊月初八——也就是腊八节那一天,顺星节排名大会曾在朝廷的主张下如期举行。司马御风当日未曾到场,导致现场的氛围被一片愁云惨雾笼罩着,比之往年还要不如。好好的一场盛事,到头来变成了惨案的延续。霸军豪侠甚至公然宣布,从今以后不会再参加排名大会,连豪侠的名号也自行摘除。 此事一出,整个江湖为之震荡!角斗场的威信瞬间跌至谷底。 新年来临之际,廿玉娇亲自前往药王谷,请求仙剑豪侠主持公道。这件事再次掀起了武林中人的种种猜测。 有人说,狂鸾豪侠是被冤枉的,杀人屠城的是某个出自西域的野蛮人。 也有人说,狂鸾素有杀人恶名,一时狂性大发也属平常,谈不上冤枉。 无论如何,药王谷还是将廿玉娇迎入谷中,以宾客之礼相待。由此足以窥探仙剑豪侠的立场还是偏向老朋友这一边的。 “请你救救我夫君!”廿玉娇甫一见到司马御风,便开门见山地恳求道。 司马御风抬手,使出一道气劲将她扶起,暂时并未开口。倒是一旁的颜涟劝她保重身体,切勿急怒攻心。而后夫夫二人将她带到竹林雅轩,才细细询问起了绘方城当日究竟发生何事。 说到这个,玉娇当场红了眼睛,随后更是声泪俱下:“事情发生在冬月二十七那日午后……等我午睡醒来,院中只剩下厉鸣蝉和他儿子,夫君已然出门多时。直到午夜将近,街头巷尾传遍了绘方城惨遭屠城的消息,我们才惊觉事情不妙,匆匆赶往事发地。” 他们运气不错,恰好错过了天火焚城那一波冲击,顺利进到城中。可惜眼前的景象已经沦为人间地狱,全城百姓都在火海中葬身,尸骨无存!整座城镇也被夷为平地。 最后,他们在废墟中心找到了君怀眦…… “夫君当时面目如常,身上也没有伤口,因此我们并没有过于担心。”玉娇说到这儿,脸上出现悔恨之色。只见她蹙眉而叹,拿绣帕按了按眼角,才继续说道:“可是等我们回到别院,夫君突然将自己关进房中,不许任何人探视。再然后,他便时常失去常性,越来越不对劲。” 因为官府对两位豪侠都下了通缉令,所以她不得不和厉鸣蝉一起把自家夫君绑回了云华仙阙,以便避开追捕。然而回到家中,君怀眦的情况却依然每况愈下。不得已,廿玉娇才想到了向同为天域中人的仙剑豪侠求助。 “既然是身体有异,不是应该先找大夫看看么?”颜涟抱着儿子坐在竹椅上,略带疑惑地看着桌子对面的美貌女子。 “唉!你们不曾亲眼看见他的现状,”玉娇摆手叹道,“连我都近不了他的身,跟别说旁人。要不是厉鸣蝉勉强压制着他,恐怕五年前的事情又将重演。” 颜涟看她言辞恳切,也开始正视此时。尔后转头看向自家男人,温声询问道:“司马,你怎么看?” 白衣银发的剑者站在窗边,目光穿过窗户投向远方,似乎在思索着某个未解的谜题。许久之后,才悠悠开口:“此事与陆演有着莫大的关联。若想救治君怀眦,吾得再去一趟罗刹海。” 陆演和君怀眦一夜之间成了朝廷通缉的要犯,江湖中人也把他们视为公敌。狂鸾尚且需要暂避风头,何况是本身就被中原武林横加猜忌的摩国圣子。不用想也知道,此时的罗刹海必定进入重重戒备的状态,不是轻易就能闯关的。 已经有两位豪侠身陷乱局,难道还要让排名第一的仙剑豪侠也涉入其中?就算颜涟答应,只怕朝廷也不会同意。 不过司马御风向来不听令于任何人,否则他也不会被称为当世第一“散仙”了。数百年前他连诛魔台都敢闯,今日还会畏惧区区凡间君王不成? 颜涟知道劝说无用,只好站起身,抱着孩子走过去。然后把儿子交到他的手中,“自如卿出生以来,你统共也没有抱过他两回。临行前多抱抱他,免得你回来的时候他连父亲的模样都忘了。” 廿玉娇将这一幕看在眼里,心里很是过意不去。但她心系自家夫君,不得不让这对夫夫暂时分离。歉疚之余,她亦暗自佩服起颜少谷主的手段——能将仙剑豪侠收服的人,不愧生得一副七窍玲珑心。 司马御风抱过儿子,动作有些生疏,但并不像一般初为人父的人那么畏首畏尾。他的手就如同他的心,稳如泰山,平和坚定。 孩子还小,尚不到说话的年纪。而在父亲怀中,却显得比平时更加温顺明礼。一张小脸天生就会百般情态,时而抿唇微笑,时而皱眉叹气……明明连话都听不懂,竟把他爹爹的神情模仿了七七八八。 “我不在的时候,封闭山门,不要接待任何人。”司马御风抚摸着儿子的小脸,对伴侣嘱咐道。如今乱象频发,他心中对妻儿多少还是不太放心。 “我都记下了。每次你要出门,都是这几句话。”颜涟笑了笑,拿着帕子凑过去,帮如卿擦干嘴边的口水。随后又说:“事不宜迟,你先去调查绘方城一事吧。记住,早去早回。” 廿玉娇也说:“我就留在这里等候结果,顺带陪同少谷主和如卿,你放心去吧。” 司马御风处事一惯雷厉风行,于是不在留恋,将孩子递给颜涟,转身出了竹林雅轩。 与此同时,摩国其实也正经历着一场腥风血雨。 ——自圣主远赴中原之后,兵燹城的多位长老联合发动叛乱!以卓林慕雅为首的年轻一辈保皇派首先发起反击,力挫兵燹先行军!其后,陆飞雪率领的死士军团异军突起,抢先一步控制魔皇宫,并将随后攻入王城的兵燹城残余部众全部屠杀殆尽。 兵燹城叛乱最后以失败告终,而最大的功臣卓林慕雅则被陆飞雪拒之门外。至此,胜利果实已然握在了陆飞雪手中。 圣主遇险的消息传回摩国,贵族与百姓的心里都变得十分微妙。艾辛泽迟迟不归,兵燹城和崇炎教的势力便始终无法统一。即使陆飞雪占领罗刹海,也永远不能统领全局。倒时,摩国必将分崩离析,从此变成三足、乃至四足鼎立的局面。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可是猴子始终只是猴子,难免沦为跳梁小丑。兵燹城也好,陆飞雪也罢,到头来又能得到什么呢? 与卓林慕雅相对的,则是在整件事情当中都撇得干干净净的崇炎教。他们虽然没有夺得权柄,却迎得了好名声。特别是后者——几乎没有任何损失,就暗中靠拢了保皇一派。这绝对是稳赚不赔的便宜买卖。 在这样的局势之下,艾辛泽终于在众人的期盼和畏惧中回到了摩国…… 第61章 谁在捣鬼 陆演的回归给摩国现有的势力带来巨大的冲击。罗刹海的大门重新敞开。不仅是卓林慕雅,连同剩下的六位长老也都在圣子的领导下进驻魔皇宫。如此一来,陆飞雪的地位变得岌岌可危。 然而陆演并没有一回来就处置一干叛臣,而是首先安抚几大贵族和叛乱中存活下来的老臣。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是安分守己的保守分子。 至于那些激进的党|派成员,陆演既不处置他们,也没说要放过他们。只是将对方晾在一边,让他们在猜疑中夹着尾巴做人。 此后不久,圣子对外宣布闭关。有人推测他在中原受了重伤,也有人认为他闭关的原因是为了突破更高的武学境界……各种猜测莫衷一是,没有一刻停止过。而在得到确切消息之前,没有人敢轻举妄动。 “吾儿,今天是你的生辰。看,为父亲手做了你最爱的薏米粥。” 白衣“陆演”在历代魔皇的闭关之地守候着他的儿子,至今已有十余天了。可惜真正的陆演依旧半死不活、意识全无。这不禁让他有些气馁。 今天是艾辛泽的生辰,他终于也到了而立之年了。十五年前,他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在老魔皇的教导下一点点地成长起来……就像一棵小树苗,逐渐长成了参天大树。他的聪慧,他的刻苦,作为父亲的陆重魇全都看在眼里。 遥想当年,埃罗沙将孩子生下来不到一个月,便拿来要挟他。那时候,他也曾远远看了儿子一眼。 红头发,阴阳眼,那是摩国皇族的象征。当时他就喜欢上了这孩子。以至于后来的很多年里,他这个魔皇陛下背地里一直受埃罗沙要挟。主动退位、自我放逐,哪一件不是如此? 最可恶的是……埃罗沙竟然背着他偷偷将孩子扔掉了! “你不知道我当初找了你多少年。”陆重魇吹了吹银匙里的粥水,将它挨到儿子嘴边。而陆演则盘膝坐在玉榻上,双目紧闭,没有任何回应。 他的容貌已经恢复了一些,头发重新变回了红色,只是脸上到处都是龟裂的痕迹——那是舍子花的毒素留下的后遗症。尸气令他的皮肤变得犹如死尸一般冰冷僵硬,即使得到再好的治疗也无法回复到正常状态。 何况当日在绘方城一战中,陆演为了阻止陆重魇伤害他媳妇儿,在现实根本不允许的情况下脱离豹子的躯壳,强行回归肉身,致使治疗中断。如今就连老魔皇也无计可施了。 弑神机逃脱,君怀眦也侥幸保全性命。可陆演却生死未知…… “唉!何必为了他,伤害自己呢?”陆重魇对妻妾之流向来轻之贱之,自然无法理解儿子对儿媳妇的爱重究竟有何意义。 他把银匙放回碗里,叹了口气,伸手抚摸着陆演的红发。沉声说道:“三年前他就差点害死你……他是妖族异类,更是天域派来的细作。当初他妖化失智,在罗刹海大开杀戒,若非为父及时赶到,你是不是打算与他共赴黄泉?” 此事虽已过去多年,但是陆重魇依然不能原谅弑神机。不仅因为他杀害了众多摩国百姓,更因为他险些害死陆演!从那以后,这个儿媳妇就成了他最厌恶的存在。 在臣民面前,他是只手擎天的神祗;在儿子面前,他终究只是一个操碎了心的老父亲。眼下只有他们父子二人,说话也就无需避讳了。只听他回味起往昔种种,言语里饱含恨铁不成钢的慈父之心。 “罗刹海死伤无数,你不肯把他交出去,就自己承认了所有罪行。杀人灭口,伪造证据。傻孩子……他如果心里有你,又怎么会偷偷藏有打开两界大门的钥匙呢?你这是引狼入室啊。” 出事之后,陆演答应他,会永远囚禁弑神机,不让对方威胁到摩国、威胁到自己。陆重魇信了他的话,这才勉为其难放过那人。没想到,他的儿子到底还是心软,居然放任弑神机逃离摩国,妄图让他从此海阔天空! 情爱误人…… 如今一切已成定局,弑神机不可能再回到陆演身边,天域也绝不可能再轻易开启。世上又多了一个孤独的王者,还有一个无家可归的浪人。这样的结果究竟是好还是坏,连陆重魇也说不清了。 老魔皇正自出神间,突然感到地宫发出剧烈震颤,目光随之一凛。尔后看了一眼依旧人事不知的儿子,只得无奈地前去查看外面发生何事。 且说另一头,司马御风自中原赶赴西域,途中见到满目疮痍,料想摩国定然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动乱。结合绘方城一事,不知陆演此刻有没有回到罗刹海。抱着这样的疑问,他只身来到魔皇宫所在之地,默默观察着来往人员。并且故意泄露剑意,试图将陆演引出来。 此法甚是有效,不出一时三刻,那人果然现身前来。 白衣,红发,日月瞳……这是陆演没错,但给人的感觉却是全然陌生的。 白衣高贵,黑衣深沉。唯一不变的是,这个男人总能令人移不开眼——有如深藏于地底的魔物,使人欲罢不能。难怪连弑神机也会栽在他手里。 大漠的风沙一年四季从无止息。这种干燥的环境并不适合中原人,更别说灵芝甘露养育出来的天域修者。 司马御风静默不语,任凭狂风袭面,自有一番泰山崩于前而不乱的超凡定力融汇于身心之间。陆演与之相对而立,红发飞扬,衣袂翻转,亦有一股剽悍磅礴的王者之气彰显于眉眼之间。 离上次见面仅仅过了数月,司马御风已经明显感觉到对方的气质变得老辣了许多,甚至隐隐具备宗师风范。这样的成长速度,不免有些可疑。 以前的陆演能够压制君怀眦并不奇怪,但他决不能将之重创。如果换做眼前这一位……那么一切事情都可以理解了。 “你不是陆演。”司马御风语出惊人。 “哦?”白衣陆演洒然一笑,目光紧紧盯着相隔不到百步的银发剑者,问道,“何以见得?” 司马御风孑然傲立,无所畏惧地回曰:“你太老了。” “哈哈哈哈,”白衣陆演不气反笑,大方承认道,“你居然能看穿老夫的易容,不简单呐。” 原来,司马御风如今已是“亚神”境界,早已修得“天人五通”之术。所谓天人五通,指的乃是天眼通、天耳通、神足通、他心通、宿命通五大神通。天眼能窥天下事,天耳能听世间音;神足一去九万里,他心能闻意、念、情。最厉害的还属宿命通——此法能晓三生缘! 陆重魇的易容术在他面前,自然无所遁形。 “真正的陆演现在何处?”他这样问,倒非出自关心。而是希望陆演本人能够出面做个交代。 “你想见他,老夫只能让你失望了。”陆重魇一口回绝。 司马御风心知陆演此时很可能已经受制,相见无望。于是再问:“如此说来,绘方城血案是你一手主导?” “老夫既没有撒谎的必要,亦没有为你解答疑问的闲情。” 初步交涉失败,按理说应该手上见真章了,然而……司马御风的“天人五通”也不是白练的。只见他闭目沉思须臾,再睁眼时,眼中尽是了然之色。 他先前只顾着担心弑神机和君怀眦,倒是忽略了事件本身存在的疑点。听廿玉娇所言,当日从绘方城活着出来的总共有四个人,分别是君怀眦、陆演、弑神机,以及一位不曾相识的老者。而从事情发展的顺序来看,君怀眦是最后一个赶到的,所以他绝对不是祸源。 那么“陆演”呢?其实他也只比狂鸾早到一步罢了,不然神机早就被他抓走或者杀死了。 由此看来,事端真正的发起者应该在弑神机和那名老者中间。前者怀有身孕,即使有杀人的能力也绝不可能主动出击。可是事实上,现场残留的痕迹又确实表明他曾经动过手…… 答案很简单,那就是在陆演和君怀眦抵达之前,他就已经受到了袭击,因此不得不做出自卫之举。 弑神机为人谨慎,在即将临盆的时候为什么还要去人多的地方?一定是因为有人劝他出门。并且这个人跟他很熟,深得他的信任。能达到这一要求的,除了天域五将之中的另外四个,现在只剩酒鬼豪侠、药师班弥生、灵机豪侠,一只手都能数得过来。 ——此外,还有一个最容易被忽视的人。便是这段时间收留他的那名老者。 每个人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都必然有推动的契机。假设这位老伯要设陷于弑神机,那他的目的肯定是他本人或者身边的人。据司马御风所知,无论是天域五将还是摩国圣子都各自树敌众多,就连酒鬼、药师等人也个个背着人命官司。对方具体针对的目标,目前很难判断。 不,不对…… 假设这个人是在弑神机离开摩国之初就盯上了他,那对方一定是直接冲着他本人或者摩国而来的。如非那人认得神机的面相,便是他的目标本来就很大,大到根本不需要去寻找特定的某个人——只要和仇人有关的,都可以利用。 至此,答案出来了:那名老者是冲着陆演来的! 也许那人刚开始收留神机的时候,并不知道他和陆演的关系。直到他从某些细节了解到了这一点,于是开始布计,将陆演一步一步引入瓮中。过程中不仅激发了神机的妖性,还意外牵扯出狂鸾。 “你当日为何前去绘方城?”司马御风目光纯澈,看向对面之人。 身穿白衣的假陆演许是看出了他的猜疑,索性大方一回,答道:“因为收到属下的传讯。” 银发剑者略微颔首,不再多言。 第62章 药师夫夫 在辗转去往绘方城遗址的途中,司马御风将思路从头到尾梳理了一遍。 君怀眦所受之伤,经查证乃是被陆重魇的内力侵体所致。奇怪的是,这种“内力”附带着即使是在天域也很少见到的魔气。 据陆重魇本人所述,这种武功经由摩国皇族历代相传,不便向外人透露太多。至于司马御风口中的魔气,他亦不甚了解。虽然言语多有暧昧不明之处,但也算相当配合了。 很难想象,对方居然比预料中的更加容易打交道。相比于陆演的沉默寡言,此人身上难得具有一种长者的通透。或者说,这是老狐狸才有的特质?无论如何,就目前的情形而言,他似乎并不想与天域众人交恶。 ——他想传达的信息,是他所做的一切都应该归纳为公公与儿媳不睦这方面的家务事?抑或,他只是在掩盖真正的动机。 此人之言,不可尽信。 要想知道整件事情的始末,还是得求证于陆演。当初他二人“三剑论罪”,对方曾隐晦地向他表示:他们夫夫之间的纠葛已经牵连到两界和平,各自的立场绝无妥协的可能。 以陆演的稳住,定然不会无的放矢。从中或许可以推测,弑神机也许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暴|露了野心——或者说,是天域中某一类人的野心。 “龙灵魔尊?”司马御风脚步一顿,皱眉沉吟。 ====================================== 绘方城惨案带来的影响绝非一朝一夕可以平息,而老百姓的日子还是要继续过下去。 时光荏苒,冬去春来。在这万物复苏之际,深处于川南腹地的苗疆也如同往年一样逐渐热闹起来。 “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好无聊啊!”一名身穿苗服的年轻男子靠坐在茶楼二层的栏杆上,高声长叹道。 街上的行人听见后,全都向这边望过来。而后两两对视,一齐莞尔笑道:“药师又皮痒啦!好叫唐家阿哥知道,等他拿竹条打您的屁|股哩!” “呸!他敢打爷?”药师摸了摸隐隐作痛的臀|部,咧着嘴狡辩。他才不会让别人知道,自己昨晚又被那人欺负得很惨很惨。 谁知话音刚落,身后便传来一声阴测测的冷笑:“我看你不是皮痒,是屁|眼又痒了吧?” 他这话说的及其粗俗,但并不会让人觉得猥|琐,反倒像是在谈论吃喝拉撒这样再正常不过的小事。饶是班弥生这种从小在南疆混迹到大的地痞小流氓,听了也不禁面红耳赤,暗中夹紧了屁|股。 “你怎么来了?”班弥生回过头,摆出一副不耐烦的模样,斜视着身姿挺拔的灵机豪侠,“没事儿别到处吓人,回家做饭去。” 唐无期慢条斯理地走过去,一手抚上对方光|裸的脊背,沿着脊椎一直摸到腰线……正儿八经地回答说:“我怕你腰痛走不回去,专程过来接你。” “我,我……日你先人板板!这日子没法过了,合离!老子要跟你合离!” “晚了。”唐无期一手环住他的腰身,另一只手隔着衣物掐了一把他的命根,肆无忌惮地加以调|戏。 没办法,他们可是合法夫夫。再说了,苗人的衣服不是漏胸就是漏|背,某个妒夫看了当然会吃醋生气,恨不得让对方一天十二个时辰都待在床上。人之常情,人之常情嘛! 等班弥生被这人占够了便宜,早已手脚瘫软,不得不任由对方把他从凳子上拽起来横抱着往家走。他这会儿倒不嫌丢人了,反正丢人早就丢习惯了。姓唐的注定这辈子都是他的克星! 厉鸣蝉是刺客,唐无期是杀手。区别在于,前者不光杀人,还兼具刺探消息、完成特殊使命等等职责;而杀手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取人性命。若是单单从杀人手法上来讲,唐无期无疑要更加专业一些。 可是这样一个冷血无情的顶级杀手,偏偏爱上了苗疆的小混混。从此脱离组织,安心过上普通人的生活……故事还真是美好啊。 等等,美好? 班弥生表示,这一点也不美好!姓唐的不是人——在床上更不是人!谁见过有哪个正常人会把各种机关、器械用到房|事中来的啊?这厮表面装得人模狗样,其实是个大变|态啊! “我好想跟神机聊聊,问问他家大猫是不是也这么不要脸。”班弥生双手环着自家杀手的脖子,闷闷的说道。他最近不知怎的,时常梦到以前的事,于是白天就经常念叨当初一起闯荡江湖的小伙伴。 唐无期翻了个白眼,拿前不久发生的事情嘲笑他:“顺星节排名大会本来可以见到他们的,不晓得是哪个笨蛋非说自己怀孕了走不得远路,结果把正事都给耽误了。亏你还是大夫呢,连自己怀没怀孕都会弄错。” “我……”班弥生闹了个大红脸,结巴了半天才说,“常言道,医者不自医!况且我又没怀过,怎么……怎么会知道那种事情嘛。” 他当时听到这次顺星节排名大会邀请了所有豪侠,心想神机肯定也会去,高兴得不得了。五年没见,不晓得对方过得好不好,有宝宝没有,胖了还是瘦了……结果等他们准备出发的时候,他突然变得无比嗜睡,还恶心干呕,症状和怀孕一模一样。唐无期看他太过辛苦,只好推掉了举办方的邀请。 南疆消息闭塞,错过那次机会,他们也就没有再刻意去打探大会结果如何了。 “别叹气了,”唐无期见不得他愁眉苦脸的样子,难得安慰道,“陆演对弑神机用情至深,断不会亏待于他。妖道是去摩国做王妃,又不是做囚犯,指不定有多逍遥呢。” “说的也是,他脑子比我好使,肚子里的坏水可多啦!没人能欺负得了他。” “你也知道自己笨啊?”唐无期见不得他夸别人好,冷冰冰、酸溜溜地讽刺道,“他再聪明也没你什么事儿。” “哼!你就是嫉妒我有小伙伴。”班弥生瘪着嘴把脑袋扭向一边,打定主意不理他。 周围的行人看到他们又在打情骂|俏兼顾闹别扭,早就见怪不怪了。纷纷笑呵呵地撇开头,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时间临近中午,太阳明晃晃地挂在天空中,阳光照在人身上已经有了些许热意。百姓们忙着回家做午饭,街道上不一会儿就变得空荡荡的了。放眼望去,两旁的吊脚楼里人影绰绰,依稀能够分辨人们忙碌的身影。 和平,宁静,与世无争。这就是苗疆。 “咦?”班弥生忽然发出短暂的疑问,脑袋朝着某个方向不停张望。唐无期见状,也顺着他的视线看了过去。 那是一个身穿白衣的男人。立领斜襟的雪|白长衫将他的身形衬托的格外纤细,而白中夹杂靛蓝的垂直长发又为他增添了一分高洁之感。最奇特的是,他的鬓角别着一朵幽蓝色的龙胆花,却一点也不显得艳|俗,反而给人一种发自于心灵深处的惊艳。 半透|明的面纱掩去了他的真容,但这并不妨碍人们透过那双秋水美目,猜想他的美貌。不过没有人会把他当成女子就是了——毕竟性别只能用来限定凡人,而不能套用在神仙或者妖孽身上,不是么? 他就这么不疾不徐地款款走来,怀里抱着一个估摸只有几个月大的婴儿。那孩子穿着一件白底蓝花的小袄,胖乎乎的小手好像藕节一般又白又嫩,脖子上的长命锁随着他的扭动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 班弥生首先注意到的并不是此人的容貌如何如何,而是被他怀里的婴儿吸引了目光。虽然那孩子头上戴着镶有猫耳朵的小帽帽,但红色的头发还是不可避免地漏了一些出来。红头发非常少见,何况还是那种最最张扬的火红色…… 巧就巧在,班弥生认识的人当中就有一个是天生红发。所以乍然看见这样一个小婴儿,想不把他们联系在一起都难。 这一点,唐无期倒是和他想的一样。不过他们根本不认识此人,贸然前去搭话未免过于唐突。 不曾想,对方居然不偏不倚地冲他们走过来,并且询问道:“阁下是苗疆药师班先生吗?” 班弥生愣了一下,赶忙拍拍伴侣的胳膊,让他放自己下来。而后仔仔细细地打量起眼前的白衣男人,狐疑道:“我是苗疆药师。你找我?” 白衣人点点头,不由分说就把怀里的婴儿塞到他手中,“在下受人之托,将这孩子交给你。希望你能带他回到亲人身边。” “啊?”班弥生手忙脚乱地接住婴儿,有点儿没弄明白对方想表达的意思。不经意间低头一看,正好和小宝宝的双眼对了个正着,不由得惊呼出声:“阴阳眼!” 唐无期闻言,也看向他怀里的孩子,果然看到一双红蓝异色的眼睛。随即转向那名白衣男子,质问道:“这孩子从何而来,他的亲人又是谁?” 对方眼神平静,不闪不避。冷言回曰:“我只知道他的父亲姓陆,至于母亲……已经在生他的时候离世了。” “你说什么!” 第63章 天生残疾 (防|盗|章节) 呵呵熬好藕丝做饭ool 朱自清的散文……河塘月色……不知道行不行…… 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今晚在院子里坐着乘凉,忽然想起日日走过的荷塘,在这满月的光里,总该另有一番样子吧。月亮渐渐地升高了,墙外马路上孩子们的欢笑,已经听不见了;妻在屋里拍着闰儿,迷迷糊糊地哼着眠歌。我悄悄地披了大衫,带上门出去。 沿着荷塘,是一条曲折的(防!盗!章!节)小煤屑路。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夜晚更加寂寞。荷塘四面,长着许多树,蓊蓊郁郁的。路的一旁,是些杨柳,和一些不知道名字的树。没有月光的晚上,这路上阴森森的,有些怕人。今晚却很好,虽然月光也还是淡淡的。 路上只我一个人,背着手踱着。这一片天地好像是我的;我也像超出了平常的自己,到了另一世界里。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也爱独处。像今晚上,一个人在这苍茫的月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便觉是个自由的人。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防。盗。章。节)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这时候叶子与花也有一丝的颤动,像闪电般,霎时传过荷塘的那边去了。叶子本是肩并肩密密地挨着,这便宛然有了一道凝碧的波痕。叶子底下是脉脉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更见风致了。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荷塘的四面,远远近近,高高低低都是树,而杨柳最多。这些树将一片荷塘重重围住;只在小路一旁,漏着几段空隙,像是特为月光留下的。树色一例是阴阴的,乍看像一团烟雾;但杨柳的丰姿,便在烟雾里也辨得出。树梢上隐隐约约的是一带远山,只有些大意罢了。树缝里也漏着一两点路灯光,没精打采的,是渴睡人的眼。这时候最热闹的,要数树上的蝉声与水里的蛙声;但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忽然想起采莲的事情来了。采莲是江南的旧俗,似乎很早就有,而六朝时为盛;从诗歌里可以约略知道。采莲的是少年的女子,她们是荡着小船,唱着艳歌去的。采莲人不用说很多,还有看采莲的人。那是一个热闹的季节,也是一个风流的季节。梁元帝《采莲赋》里说得好: 于是妖童媛女,荡舟心许;鷁首徐回,兼传羽杯;欋将移而藻挂,船欲动而萍开。尔其纤腰束素,迁延顾步;夏始春余,叶嫩花初,恐沾裳而浅笑,畏倾船而敛裾。 可见当时嬉游的光景了。这真是有趣的事,可惜我们现在早已无福消受了。 于是又记起《西洲曲》里的句子: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今晚若有采莲人,这儿的莲花也算得过人头了;只不见一些流水的影子,是不行的。这令我到底惦着江南了。--这样想着,猛一抬头,不觉已是自己的门前;轻轻地推门进去,什么声息也没有,妻已睡熟好久了。 1927年7月,北京清华园。 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今晚在院子里坐着乘凉,忽然想起日日走过的荷塘,在这满月的光里,总该另有一番样子吧。月亮渐渐地升高了,墙外马路上孩子们的欢笑,已经听不见了;妻在屋里拍着闰儿,迷迷糊糊地哼着眠歌。我悄悄地披了大衫,带上门出去。 沿着荷塘,是一条曲折的小煤屑路。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夜晚更加寂寞。荷塘四面,长着许多树,蓊蓊郁郁的。路的一旁,是些杨柳,和一些不知道名字的树。没有月光的晚上,这路上阴森森的,有些怕人。今晚却很好,虽然月光也还是淡淡的。 路上只我一个人,背着手踱着。这一片天地好像是我的;我也像超出了平常的自己,到了另一世界里。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也爱独处。像今晚上,一个人在这苍茫的月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便觉是个自由的人。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这时候叶子与花也有一丝的颤动,像闪电般,霎时传过荷塘的那边去了。叶子本是肩并肩密密地挨着,这便宛然有了一道凝碧的波痕。叶子底下是脉脉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更见风致了。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荷塘的四面,远远近近,高高低低都是树,而杨柳最多。这些树将一片荷塘重重围住;只在小路一旁,漏着几段空隙,像是特为月光留下的。树色一例是阴阴的,乍看像一团烟雾;但杨柳的丰姿,便在烟雾里也辨得出。树梢上隐隐约约的是一带远山,只有些大意罢了。树缝里也漏着一两点路灯光,没精打采的,是渴睡人的眼。这时候最热闹的,要数树上的蝉声与水里的蛙声;但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忽然想起采莲的事情来了。采莲是江南的旧俗,似乎很早就有,而六朝时为盛;从诗歌里可以约略知道。采莲的是少年的女子,她们是荡着小船,唱着艳歌去的。采莲人不用说很多,还有看采莲的人。那是一个热闹的季节,也是一个风流的季节。梁元帝《采莲赋》里说得好: 于是妖童媛女,荡舟心许;鷁首徐回,兼传羽杯;欋将移而藻挂,船欲动而萍开。尔其纤腰束素,迁延顾步;夏始春余,叶嫩花初,恐沾裳而浅笑,畏倾船而敛裾。 可见当时嬉游的光景了。这真是有趣的事,可惜我们现在早已无福消受了。 于是又记起《西洲曲》里的句子: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今晚若有采莲人,这儿的莲花也算得过人头了;只不见一些流水的影子,是不行的。这令我到底惦着江南了。--这样想着,猛一抬头,不觉已是自己的门前;轻轻地推门进去,什么声息也没有,妻已睡熟好久了。 1927年7月,北京清华园。 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今晚在院子里坐着乘凉,忽然想起日日走过的荷塘,在这满月的光里,总该另有一番样子吧。月亮渐渐地升高了,墙外马路上孩子们的欢笑,已经听不见了; 晚更加寂字的树。没有月光的晚上,这路上阴森森的,有些怕人。今晚却很好,虽然月光也还是淡淡的。 路上只我一个人,背着手踱着。这一片天地好像是我的;我也像超出了平常的自己,到了另一世界里。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也爱独处。像今晚上,一个人在这苍茫的月下,什么都可以想,(防。盗。章。节) 第64章 帝葬妖莲 (防。盗。章节) 来欣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不知道行不行…… 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相传叫作百草园。现在是早已并屋子一起卖(防。盗。章。节)给朱文公的子孙了,连那最末次的相见也已经隔了七八年,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拥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象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象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防~盗~章~节)象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 长的草里是不去的,因为相传这园里有一条很大的赤练蛇。 长妈妈曾经讲给我一个故事听:先前,有一个读书人住在古庙里用功,晚间,在院子里纳凉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在叫他。答应着,四面看时,却见一个美女的脸露在墙头上,向他一笑,隐去了。他很高兴;但竟给那走来夜谈的老和尚识破了机关。说他脸上有些妖气,一定遇见“美女蛇”了;这是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名,倘一答应,夜间便要来吃这人的肉的。他自然吓得要死,而那老和尚却道无妨,给他一个小盒子,说只要放在枕边,便(防~盗~章~节)可高枕而卧。他虽然照样办,却总是睡不着,——当然睡不着的。到半夜,果然来了,沙沙沙!门外象是风雨声。他正抖作一团时,却听得豁的一声,一道金光从枕边飞出,外面便什么声音也没有了,那金光也就飞回来,敛在盒子里。后来呢后来,老和尚说,这是飞蜈蚣,它能吸蛇的脑髓,美女蛇就被它治死了。 结末的教训是:所以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这故事很使我觉得做人之险,夏夜乘凉,往往有些担心,不敢去看墙上,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走到百草园的草丛旁边时,也常常这样想。但直到现在,总还没有得到,但也没有遇见过赤练蛇和美女蛇。叫我名字的陌生声音自然是常有的,然而都不是美女蛇。(防~盗~章~节) 冬天的百草园比较的无味;雪一下,可就两样了。拍雪人(将自己的全形印在雪上)和塑雪罗汉需要人们鉴赏,这是荒园,人迹罕至,所以不相宜,只好来捕鸟。薄薄的雪,是不行的;总须积雪盖了地面一两天,鸟雀们久已无处觅食的时候才好。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支短棒支起一面大的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的时候,将绳子一拉,便罩住了。但所得的是麻雀居多,也有白颊的“张飞鸟”,性子很躁,养不过夜的。 这是闰土的父亲所传授的方法,我却不大能用。明明见它们进去了,拉了绳,跑去一看,却什么都没有,费了半天力,捉住的不过三四只。闰土的父亲是小半天便能捕获几十只,装在叉袋里叫着撞着的。我曾经问他得失的缘由,他只静静地笑道:你太性急,来不及等它走到中间去。 我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的人要将我送进书塾里去了,而且还是全城中称为最严厉的书塾。也许是因为拔何(防~盗~章~节)首乌毁了泥墙罢,也许是因为将砖头抛到间壁的梁家去了罢,也许是因为站在石井栏上跳下来罢,……都无从知道。总而言之:我将不能常到百草园了。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 出门向东,不上半里,走过一道石桥,便是我的先生的家了。从一扇黑油的竹门进去,第三间是书房。中间挂着一块扁道:三味书屋;扁下面是一幅画,画着一只很肥大的梅花鹿伏在古树下。没有孔子牌位,我们便对着那扁和鹿行礼。第一次算是拜孔子,第二次算是拜先生。 第二次行礼时,先生便和蔼地在一旁答礼。他是一个高而瘦的老人,须发都花白了,还戴着大眼镜。我对他很恭敬,因为我早听到,他是本城中极方正,质朴,博学的人。 不知从那里听来的,东方朔也很渊博,他认识一种虫,名曰“怪哉”,冤气所化,用酒一浇,就消释了。我很想详细地知道这故事,但阿长是不知道的,因为她毕竟不渊博。现在得到机会了,可以问先生。 “先生,‘怪哉’这虫,是怎么一回事……”我上了生书,将要退下来的时候,赶忙问。 “不知道!”他似乎很不高兴,脸上还有怒色了。 我才知道做学生是不应该问这些事的,只要读书,因为他是渊博的宿儒,决不至于不知道,所谓不知道者,乃是不愿意说。年纪比我大的人,往往如此,我遇见过好几回了。 我就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先生最初这几天对我很严厉,后来却好起来了,不过给我读的书渐渐(防~盗~章~节)加多,对课也渐渐地加上字去,从三言到五言,终于到七言。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 “人都到那里去了” 人们便一个一个陆续走回去;一同回去,也不行的。他有一条戒尺,但是不常用,也有罚跪的规矩,但也不常用,普通总不过瞪几眼,大声道:—— “读书!” 于是大家放开喉咙读一阵书,真是人声鼎沸。有念“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的,有念“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的,有念“上九潜龙勿用”的,有念“厥土下上上错厥贡苞茅橘柚”的……先生自己也念书。后来,我们的声音便低下去,静下去了,只有他还大声朗读着:—— “铁如意,指挥倜傥,一座皆惊呢~~;金叵罗,颠倒淋漓噫,千杯未醉嗬~~……” 我疑心这是极好的文章,因为读到这里,他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 先生读书入神的时候,于我们是很相宜的。有几个便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做戏。我是画画儿,用一种叫作“荆川纸”的,蒙在小说的绣像上一个个描下来,象习字时候的影写一样。读的书多起来,画的画也多起来;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最成片断的是《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都有一大本。后来,因为要钱用,卖给一个有钱的同窗了。他的父亲是开锡箔店的;听说现在自己已经做了店主,而且快要升到绅士的地位了。这东西早已没有了罢。 九月十八日。 (防~盗~章~节) 重复一遍,再来一遍,复习一遍,强调一遍。跟上节奏!不要停! 我疑心这是极好的文章,因为读到这里,他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 先生读书入神的时候,于我们是很相宜的。有几个便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做戏。我是画画儿,用一种叫作“荆川纸”的,蒙在小说的绣像上一个个描下来,象习字时候的影写一样。读的书多起来,画的画也多起来;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最成片断的是《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都有一大本。后来,因为要钱用,卖给一个有钱的同窗了。他的父亲是开锡箔店的;听说现在自己已经做了店主,而且快要升到绅士的地位了。这东西早已没有了罢。 九月十八日。 (防~盗~章~节) 我疑心这是极好的文章,因为读到这里,他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 先生读书入神的时候,于我们是很相宜的。有几个便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做戏。我是画画儿,用一种叫作“荆川纸”的,蒙在小说的绣像上一个个描下来,象习字时候的影写一样。读的书多起来,画的画也多起来;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最成片断的是《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都有一大本。后来,因为要钱用,卖给一个有钱的同窗了。他的父亲是开锡箔店的;听说现在自己已经做了店主,而且快要升到绅士的地位了。这东西早已没有了罢。 九月十八日。(防!盗!章!节) 第65章 小道消息 (防!盗!章!节!) 来欣赏……济南的冬天…… 不知道行不行…… 对于一个在北平住惯的人,像我,冬天要是不刮风,便觉得是奇迹;济南的冬天是没有风声的。对于一个刚由伦敦回来的人,像我,冬天要能看(防~盗~章~节)得见日光,便觉得是怪事;济南的冬天是响晴的。自然,在热带的地方,日光是永远那么毒,响亮的天气,反有点叫人害怕。可是,在北中国的冬天,而能有温晴的天气,济南真得算个宝地。 设若单单是有阳光,那也算不了出奇。请闭上眼睛想:一个老城,有山有水,全在天底下晒着阳光,暖和安适地睡着,只等春风来把它们唤醒,这是不是个理想的境界小山整把济南(防~盗~章~节)围了个圈儿,只有北边缺着点口儿。这一圈小山在冬天特别可爱,好像是把济南放在一个小摇篮里,它们安静不动地低声地说:“你们放心吧,这儿准保暖和。”真的,济南的人们在冬天是面上含笑的。他们一看那些小山,心中便觉得有了着落,有了依靠。他们由天上看到山上,便不知不觉地想起:“明天也许就是春天了吧这样的温暖,今天夜里山草也许就绿起来了吧”就是这点幻想不能一时实现,他们也并不着急,因为这样慈善的冬天,干啥还希望别的呢! (防~盗~章~节)最妙的是下点小雪呀。看吧,山上的矮松越发的青黑,树尖上顶着一髻儿白花,好像日本看护妇。山尖全白了,给蓝天镶上一道银边。山坡上,有的地方雪厚点,有的地方草色还露着,这样,一道儿白,一道儿暗黄,给山们穿上一件带水纹的花衣;看着看着,这件花衣好像被风儿吹动,叫你希望看见一点更美的山的肌肤。等到快日落的时候,微黄的阳光斜射在山腰上,那点薄雪好像忽然害了羞,微微露出点粉色。就是下小雪吧,济南是受不住大雪的,那些小山太秀气! 古老的济南,城里那么狭窄,城外又那么宽敞,山坡上卧着些小村庄,小村庄的房顶上卧着点雪,对,这是张小水墨画,也许是唐代的名手画的吧。 那水呢,不但不结冰,倒反在绿萍上冒着点热气,水藻真绿,把终年贮蓄的绿色全拿出来了。天儿越晴,水藻越绿,就凭这些绿的精神,水也不忍得冻上,况且那些长枝的垂柳还要在水里照个(防~盗~章~节)影儿呢!看吧,由澄清的河水慢慢往上看吧,空中,半空中,天上,自上而下全是那么清亮,那么蓝汪汪的,整个的是块空灵的蓝水晶。这块水晶里,包着红屋顶,黄草山,像地毯上的小团花的灰色树影。这就是冬天的济南。 对于一个在北平住惯的人,像我,冬天要是不刮风,便觉得是奇迹;济南的冬天是没有风声的。对于一个刚由伦敦回来的人,像我,冬天要能看得见日光,便觉得是怪事;济南的冬天是响晴的。自然,在热带的地方,日光是永远那么毒,响亮的天气,反有点叫人害怕。可是,在北中国的冬天,而能有温晴的天气,济南真得算个宝地。 设若单单是有阳光,那也算不了出奇。请闭上眼睛想:一个老城,有山有水,全在天底下晒着阳光,暖和安适地睡着,只等春风来把它们(防。盗。章。节)唤醒,这是不是个理想的境界小山整把济南围了个圈儿,只有北边缺着点口儿。这一圈小山在冬天特别可爱,好像是把济南放在一个小摇篮里,它们安静不动地低声地说:“你们放心吧,这儿准保暖和。”真的,济南的人们在冬天是面上含笑的。他们一看那些小山,心中便觉得有了着落,有了依靠。他们由天上看到山上,便不知不觉地想起:“明天也许就是春天了吧这样的温暖,今天夜里山草也许就绿起来了吧”就是这点幻想不能一时实现,他们也并不着急,因为这样慈善的冬天,干啥还希望别的呢! 最妙的是下点小雪呀。看吧,山上的矮松越发的青黑,树尖上顶着一髻儿白花,好像日本看护妇。山尖全白了,给蓝天镶上一道银边。山坡上,有的地方雪厚点,有的地方草色还露着,这样,一道儿白,一道儿暗黄,给山们穿上一件带水纹的花衣;看着看着,这件花衣好像被风儿吹动,叫你希望看见一点更美的山的肌肤。等到快日落的时候,微黄的阳光(防~盗~章~节)斜射在山腰上,那点薄雪好像忽然害了羞,微微露出点粉色。就是下小雪吧,济南是受不住大雪的,那些小山太秀气! 古老的济南,城里那么狭窄,城外又那么宽敞,山坡上卧着些小村庄,小村庄的房顶上卧着点雪,对,这是张小水墨画,也许是唐代的名手画的吧。 那水呢,不但不结冰,倒反在绿萍上冒着点热气,水藻真绿,把终年贮蓄的绿色全拿出来了。天儿越晴,水藻越绿,就凭这些绿的精神,水也不忍得冻上,况且那些长枝的垂柳还要在水里照个影儿呢!看吧,由澄清的河水慢慢往上看吧,空中,半空中,天上,自上而下全是那么清亮,那么蓝汪汪的,整个的是块空灵的蓝水晶。这块水晶里,包着红屋(防~盗~章~节)顶,黄草山,像地毯上的小团花的灰色树影。这就是冬天的济南。 对于一个在北平住惯的人,像我,冬天要是不刮风,便觉得是奇迹;济南的冬天是没有风声的。对于一个刚由伦敦回来的人,像我,冬天要能看得见日光,便觉得是怪事;济南的冬天是响晴的。自然,在热带的地方,日光是永远那么毒,响亮的天气,反有点叫人害怕。可是,在北中国的冬天,而能有温晴的天气,济南真得算个宝地。 设若单单是有阳光,那也算不了出奇。请闭上眼睛想:一个老城,有山有水,全在天底下晒着阳光,暖和安适地睡着,只等春风来把它们唤醒,这是不是个理想的境界小山整把济南围了个圈儿,只有北边缺着点口儿。这一圈小山在冬天特别可爱,好像是把济南放在一个小摇篮里,它们安静不动地低声地说:“你们放心吧,这儿准保暖和。”真的,济南的人们在冬天是面上含笑的。他们一看那些小山,(防~盗~章~节)心中便觉得有了着落,有了依靠。他们由天上看到山上,便不知不觉地想起:“明天也许就是春天了吧这样的温暖,今天夜里山草也许就绿起来了吧”就是这点幻想不能一时实现,他们也并不着急,因为这样慈善的冬天,干啥还希望别的呢! 最妙的是下点小雪呀。看吧,山上的矮松越发的青黑,树尖上顶着一髻儿白花,好像日本看护妇。山尖全白了,给蓝天镶上一道银边。山坡上,有的地方雪厚点,有的地方草色还露着,这样,一道儿白,一道儿暗黄,给山们穿上一件带水纹的花衣;看着看着,这件花衣好像被风儿吹动,叫你希望看见一点更美的山的肌肤。等到快日落的时候,微黄的阳光斜射在山腰上,那点薄雪好像忽然害了羞,微微露出点粉色。就是下小雪吧,济南是受不住大雪的,那些小山太秀气!(防~盗~章~节) 古老的济南,城里那么狭窄,城外又那么宽敞,山坡上卧着些小村庄,小村庄的房顶上卧着点雪,对,这是张小水墨画,也许是唐代的名手画的吧。 那水呢,不但不结冰,倒反在绿萍上冒着点热气,水藻真绿,把终年贮蓄的绿色全拿出来了。天儿越晴,水藻越绿,就凭这些绿的精神,水也不忍得冻上,况且那些长枝的垂柳还要在水里照个影儿呢!看吧,由澄清的河水慢慢往上看吧,空中,半空中,天上,自上而下全是那么清亮,那么蓝汪汪的,整个的是块空灵的蓝水晶。这块水晶里,包着红屋顶,黄草山,像地毯上的小团花的灰色树影。这就是冬天的济南。 对于一个在北平住惯的人,像我,冬天要是不刮风,便觉得是奇迹;济南的冬天是没有风声的。对于一个刚由伦敦回来的人,像我,冬天要能看得见日光,便觉得是怪事;济南的冬天是响晴的(防~盗~章~节)。自然,在热带的地方,日光是永远那么毒,响亮的天气,反有点叫人害怕。可是,在北中国的冬天,而能有温晴的天气,济南真得算个宝地。 设若单单是有阳光,那也算不了出奇。请闭上眼睛想:一个老城,有山有水,全在天底下够不够多身体身体了身份(防!盗!章!节) 第66章 黑白魔皇 (防!盗!章!节) 来欣赏……阿长与《山海经》…… 长妈妈,已经说过,是一个一向带领着我的女工,说得阔气一点,就是我的保姆。我的母亲和许多别的人都这样称呼她,似乎略带些客气的意思。只有祖母叫她阿长。我平时叫她“阿妈”,连“长”字也不带;但到憎恶她的时候,例如知道了谋死我那(防~盗~章~节)隐鼠的却是她的时候,就叫她阿长。 我们那里没有姓长的;她生得黄胖而矮,“长”也不是形容词。又不是她的名字,记得她自己说过,她的名字是叫作什么姑娘的。什么姑娘,我现在已经忘却了,总之不是长姑娘;也终于不知道她姓什么。记得她也曾告诉过我这个名称的来历:先前的先前,我家有一个女工,身材生得很高大,这就是真阿长。后来她回去了,我那什么姑娘才来补她的缺,然而大家因为叫(防~盗~章~节)惯了,没有再改口,于是她从此也就成为长妈妈了。 虽然背地里说人长短不是好事情,但倘使要我说句真心话,我可只得说:我实在不大佩服她。最讨厌的是常喜欢切切察察,向人们低声絮说些什么事,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我的家里一有些小风波,不知怎的我总疑心和这“切切察察”有些关系。又不许我走动,拔(防。盗。章。节)一株草,翻一块石头,就说我顽皮,要告诉我的母亲去了。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经烤得那么热。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 “长妈妈生得那么胖,一定很怕热罢晚上的睡相,怕不见得很好罢……” 母亲听到我多回诉苦之后,曾经这样地问过她。我也知道这意思是要她多给我一些空席。她不开口。但到夜里,我热得醒来的时候,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一条臂膊还搁在我的颈子上。我想,这实在是无法可想了。 但是她懂得许多规矩;这些规矩,也大概是我所不耐烦的。一年中最高兴的时节,自然要数除夕了。辞岁之后,从长辈得到压岁钱,红纸包着,放在枕边,只要过一宵,便可以随意使用。睡在枕上,看着红包,想到明天买(防~盗~章~节)来的小鼓,刀枪,泥人,糖菩萨……。然而她进来,又将一个福橘放在床头了。 “哥儿,你牢牢记住!”她极其郑重地说。“明天是正月初一,清早一睁开眼睛,第一句话就得对我说:‘阿妈,恭喜恭喜!’记得么你要记着,这是一年的运气的事情。不许说别的话!说过之后,还得吃一点福橘。”她又拿起那橘子来在我的眼前摇了两摇,“那么,一年到头,顺顺流流……。” 梦里也记得元旦的,第二天醒得特别早,一醒,就要坐起来。她却立刻伸出臂膊,一把将我按住。我惊异地看她时,只见她惶急地看着我。 她又有所要求似的,摇着我的肩。我忽而记得了(防~盗~章~节) “阿妈,恭喜……” “恭喜恭喜!大家恭喜!真聪明!恭喜恭喜!”她于是十分喜欢似的,笑将起来,同时将一点冰冷的东西,塞在我的嘴里。我大吃一惊之后,也就忽而记得,这就是所谓福橘,元旦辟头的磨难,总算已经受完,可以下床玩耍去了。 她教给我的道理还很多,例如说人死了,不该说死掉,必须说“老掉了”;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里,不应该走进去;饭粒落在地上,必须拣起来,最好是吃下去;晒裤子用的竹竿底下,是万不可钻过去的……。此外,现在大抵忘却了,只有元旦的古怪仪式记得最清楚。总之:都是些烦琐之至,至今想起来还觉得非常麻烦的事情。(防~盗~章~节~) 然而我有一时也对她发生过空前的敬意。她常常对我讲“长毛”。她之所谓“长毛”者,不但洪秀全军,似乎连后来一切土匪强盗都在内,但除却革命党,因为那时还没有。她说得长毛非常可怕,他们的话就听不懂。她说先前长毛进城的时候,我家全都逃到海边去了,只留一个门房和年老的煮饭老妈子看家。后来长毛果然进门来了,那老妈子便叫他们“大王”,据说对长毛就(防!盗!章!节)应该这样叫,诉说自己的饥饿。长毛笑道:“那么,这东西就给你吃了罢!”将一个圆圆的东西掷了过来,还带着一条小辫子,正是那门房的头。煮饭老妈子从此就骇破了胆,后来一提起,还是立刻面如土色,自己轻轻地拍着胸脯道:“阿呀,骇死我了,骇死我了……。” 我那时似乎倒并不怕,因为我觉得这些事和我毫不相干的,我不是一个门房。但她大概也即觉到了,说道:“像你似的小孩子,长毛也要掳的,掳去做小长毛。还有好看的姑娘,也要掳。” “那么,你是不要紧的。”我以为她一定最安全了,既不做门房,又不是小孩子,也生得不好看,况且颈子上还有许多灸疮疤。(防~盗~章~节) “那里的话!”她严肃地说。“我们就没有用么我们也要被掳去。城外有兵来攻的时候,长毛就叫我们脱下裤子,一排一排地站在城墙上,外面的大炮就放不出来;再要放,就炸了!” 这实在是出于我意想之外的,不能不惊异。我一向只以为她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罢了,却不料她还有这样伟大的神力。从此对于她就有了特别的敬意,似乎实在深不可测;夜间的伸开手脚,占领全床,那当然是情有可原的了,倒应该我退让。 这种敬意,虽然也逐渐淡薄起来,但完全消失,大概是在知道她谋害了我的隐鼠之后。那时就极严重地诘问,而且当面叫她阿长。我想我又不真做小长毛,不去攻城,也不放炮,更不怕炮炸,我惧惮她什么呢! 但当我哀悼隐鼠,给它复仇的时候,一面又在渴慕着绘图的《山海经》了。这渴慕是从一个远房的叔祖惹起来的。他是一个胖胖的,和蔼的老人,爱种一点花木,如珠兰,茉莉之类,还有极其少见的,据说从北边带回去的马缨花。他的太太却正相反,什么也莫名其妙,曾将晒衣服的竹竿搁在珠兰的(防~盗~章~节)枝条上,枝折了,还要愤愤地咒骂道:“死尸!”这老人是个寂寞者,因为无人可谈,就很爱和孩子们往来,有时简直称我们为“小友”。在我们聚族而居的宅子里,只有他书多,而且特别。制艺和试帖诗,自然也是有的;但我却只在他的书斋里,看见过陆玑的《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还有许多名目很生的书籍。我那时最爱看的是《花镜》,上面有许多图。他说给我听,曾经有过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没有头而以两乳当作眼睛的怪物,……可惜现在不知道放在那里了。 (防~盗~章~节)我很愿意看看这样的图画,但不好意思力逼他去寻找,他是很疏懒的。问别人呢,谁也不肯真实地回答我。压岁钱还有几百文,买罢,又没有好机会。有书买的大街离我家远得很,我一年中只能在正月间去玩一趟,那时候,两家书店都紧紧地关着门。 玩的时候倒是没有什么的,但一坐下,我就记得绘图的《山海经》。 大概是太过于念念不忘了,连阿长也来问《山海经》是怎么一回事。这是我向来没有和她说过的,我知道她并非学者,说了也无益;但既然来问,也就都对她说了。 过了十多天,(防!盗!章!节)或者一个月罢,我还很记得,是她告假回家以后的四五天,她穿着新的蓝布衫回来了,一见面,就将一包书递给我,高兴地说道: “哥儿,有画儿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 我似乎遇着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赶紧去接过来,打开纸包,是四本小小的书,略略一翻,人面的兽,九头的蛇,……果然都在内。 这又使我发生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她确有伟大的神力。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灭了。 书的模样,到现在还在眼前,可是从还在眼前的模样来说,却是一部刻印都十分粗拙的本子。纸张很黄;图像也很坏,甚至于几乎全用直线凑合,连动物的眼睛也都是长方形的。(防~盗~章~节) 第67章 陆演黑化 (防!盗!章!节) 来欣赏……《五猖会》节选…… 孩子们所盼望的,过年过节之外,大概要数迎神赛会的时候了。但我家的所在很偏僻,待到赛会的行列经过时,一定已在下午,仪仗之类,也减而又减,所剩的极其寥寥。往往伸着颈子等候多时,却只见十几个人抬着一个金脸或蓝脸红脸的神像匆匆地跑过去。于是,完了。(防~盗~章~节) 我常存着这样的一个希望:这一次所见的赛会,比前一次繁盛些。可是结果总是一个“差不多”;也总是只留下一个纪念品,就是当神像还未抬过之前,化一文钱买下的,用一点烂泥,一点颜色纸,一枝竹签和两三枝鸡毛所做的,吹起来会发出一种刺耳的声音的哨子,叫作“吹都都”的,吡吡地吹它两三天。 现在看看《陶庵梦忆》,觉得那时的赛会,真是豪奢极了,虽然明人的文章,怕难免有些夸大。因为祷雨而迎龙王,现在也还有的,但办法却已经很简单,不过是十多人盘旋着一条龙,以及村童们扮些海鬼。那时却还要扮故事,而且实在奇拔得可观。他记扮《水浒传》中人物云:“……于是分头四出,寻黑矮汉,寻梢长大汉,寻头陀,寻胖大和尚,寻茁壮妇人,(防~盗~章~节)寻姣长妇人,寻青面,寻歪头,寻赤须,寻美髯,寻黑大汉,寻赤脸长须。大索城中;无,则之郭,之村,之山僻,之邻府州县。用重价聘之,得三十六人,梁山泊好汉,个个呵活,臻臻至至,人马称〖女足〗而行……”这样的白描的活古人,谁能不动一看的雅兴呢?可惜这种盛举,早已和明社一同消灭了。(防~盗~章~节) 赛会虽然不象现在上海的旗袍,北京的谈国事,为当局所禁止,然而妇孺们是不许看的,读书人即所谓士子,也大抵不肯赶去看。只有游手好闲的闲人,这才跑到庙前或衙门前去看热闹;我关于赛会的知识,多半是从他们的叙述上得来的,并非考据家所贵重的“眼学”。然而记得有一回,也亲见过较盛的赛会。开首是一个孩子骑马先来,称为“塘报”;过了许久,“高照”到了,长竹竿揭起一条很长的旗,一个汗流浃背的胖大汉用两手托着;他高兴的时候,就肯将竿头放在头顶(防~盗~章~节)或牙齿上,甚而至于鼻尖。其次是所谓“高跷”、“抬阁”、“马头”了;还有扮犯人的,红衣枷锁,内中也有孩子。我那时觉得这些都是有光荣的事业,与闻其事的即全是大有运气的人,——大概羡慕他们的出风头罢。我想,我为什么不生一场重病,使我的母亲也好到庙里去许下一个“扮犯人”的心愿的呢?……然而我到现在终于没有和赛会发生关系过。 要到东关看五猖会去了。这是我儿时所罕逢的一件盛事,因为那会是全县中最盛的会,东关又是离我家很远的地方,出城还有六十多里水路,在那里有两座特别的庙。一是梅姑庙,就是《聊斋志异》所记,室女守节,死后成神,却篡取别人的丈夫的;现在神座上确塑着一对少年男女,眉开眼笑,殊与“礼教”有妨。其一便是五猖庙了,名目就奇特。(防~盗~章~节)据有考据癖的人说:这就是五通神。然而也并无确据。神像是五个男人,也不见有什么猖獗之状;后面列坐着五位太太,却并不“分坐”,远不及北京戏园里界限之谨严。其实呢,这也是殊与“礼教”有妨的,——但他们既然是五猖,便也无法可想,而且自然也就“又作别论”了。 因为东关离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昨夜预定好的三道明瓦窗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在陆续搬下去了。我笑着跳着,催他们要搬得快。忽然,工人的脸色很谨肃了,我知道有些蹊跷,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我背后。 “去拿你的书来。”他慢慢地说。(防~盗~章~节) 这所谓“书”,是指我开蒙时候所读的《鉴略》。因为我再没有第二本了。我们那里上学的岁数是多拣单数的,所以这使我记住我其时是七岁。 我忐忑着,拿了书来了。他使我同坐在堂中央的桌子前,教我一句一句地读下去。我担着心,一句一句地读下去。 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罢,他说:—— “给我读熟。背不出,就不准去看会。” 他说完,便站起来,走进房里去了。 我似乎从头上浇了一盆冷水。但是,有什么法子呢?自然是读着,读着,强记着,——而且要背出来。 粤有盘古,生于太荒, 首出御世,肇开混茫。 就是这样的书,我现在只记得前四句,别的都忘却了;那时所强记的二三十行,自然也一齐忘却在里面了。记得那时听人说,读《鉴略》比读《千字文》、《百家姓》有用得多,因为可以知道从古到今的大概。知道从古到今的大概,那当然是很好的,然而我一字也不懂。“粤自盘古”就是“粤自盘古”,读下去,记住它,“粤自盘古”呵!“生于太荒”呵!…… (防~盗~章~节)孩子们所盼望的,过年过节之外,大概要数迎神赛会的时候了。但我家的所在很偏僻,待到赛会的行列经过时,一定已在下午,仪仗之类,也减而又减,所剩的极其寥寥。往往伸着颈子等候多时,却只见十几个人抬着一个金脸或蓝脸红脸的神像匆匆地跑过去。于是,完了。 我常存着这样的一个希望:这一次所见的赛会,比前一次繁盛些。可是结果总是一个“差不多”;也总是只留下一个纪念品,就是当神像还未抬过之前,化一文钱买下的,用一点烂泥,一点颜色纸,一枝竹签和两三枝鸡毛所做的,吹起来会发出一种刺耳的声音的哨子,叫作“吹都都”的,吡吡地吹它两三天。 现在看看《陶庵梦忆》,觉得那时的赛会,真是豪奢极了,虽然明人的文章,怕难免有些夸大。因为祷雨而迎龙王,现在也还有的,但办法却已经很简单,不过是十多人盘旋着一条龙,以及村童们扮些海鬼。那时却还要扮故事,而且实在奇(防!盗!章!节)拔得可观。他记扮《水浒传》中人物云:“……于是分头四出,寻黑矮汉,寻梢长大汉,寻头陀,寻胖大和尚,寻茁壮妇人,寻姣长妇人,寻青面,寻歪头,寻赤须,寻美髯,寻黑大汉,寻赤脸长须。大索城中;无,则之郭,之村,之山僻,之邻府州县。用重价聘之,得三十六人,梁山泊好汉,个个呵活,臻臻至至,人马称〖女足〗而行……”这样的白描的活古人,谁能不动一看的雅兴呢?可惜这种盛举,早已和明社一同消灭了。 赛会虽然不象现在上海的旗袍,北京的谈国事,为当局所禁止,然而妇孺们是不许看的,读书人即所谓士子,也大抵不肯赶去看。只有游手好闲的闲人,这才跑到庙前或衙门前去看热闹;我关于赛会的知识,多半是从他们的叙述上得来的,并非考据家所贵重的“眼学”。然而记得有一回,(防~盗~章~节)也亲见过较盛的赛会。开首是一个孩子骑马先来,称为“塘报”;过了许久,“高照”到了,长竹竿揭起一条很长的旗,一个汗流浃背的胖大汉用两手托着;他高兴的时候,就肯将竿头放在头顶或牙齿上,甚而至于鼻尖。其次是所谓“高跷”、“抬阁”、“马头”了;还有扮犯人的,红衣枷锁,内中也有孩子。我那时觉得这些都是有光荣的事业,与闻其事的即全是大有运气的人,——大概羡慕他们的出风头罢。我想,我为什么不生一场重病,使我的母亲也好到庙里去许下一个“扮犯人”的心愿的呢?……然而我到现在终于没有和赛会发生关系过。 要到东关看五猖会去了。这是我儿时所罕逢的一件盛事,因为那会是全县中最盛的会,东关又是离我家很远的地方,出城还有六十多里水路,在那里有两座特别的庙。一是梅姑庙,就是《聊斋志异》所记,室女守节,(防~盗~章~节)死后成神,却篡取别人的丈夫的;现在神座上确塑着一对少年男女,眉开眼笑,殊与“礼教”有妨。其一便是五猖庙了,名目就奇特。据有考据癖的人说:这就是五通神。然而也并无确据。神像是五个男人,也不见有什么猖獗之状;后面列坐着五位太太,却并不“分坐”,远不及北京戏园里界限之谨严。其实呢,这也是殊与“礼教”有妨的,——但他们既然是五猖,便也无法可想,而且自然也就“又作别论”了。 因为东关离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昨夜预定好的三道明瓦窗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在陆续搬下去了。我笑着跳着,催他们要搬得快。(防~盗~章~节) 第69章 所谓休书 (防!盗!章!节) 来欣赏……《故乡》片段……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防~盗~章~节)我认识他时,也不过十多岁,离现在将有30年了;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我正是一个少爷。那一年,我家是一件大祭祀的值年。这祭祀,说是30多年才能轮到一回,所以很郑重;正月里供祖像,供品很多,祭器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祭器也很要防偷去。我家只有一个忙月(我们这里给人做工的分三种:整年给一定人家做工的叫长年;按日给人做工的叫短工;自己也种地,只在过年过节以及收租时候来给一定的人家做工的称忙月),忙不过来,他便对父亲说,可以叫他的儿子闰土来管祭器的。 我的父亲允许了;我也很高兴,因为我早听到闰土这名字,而且知道他和我仿佛年纪,闰月生的,五行缺土,所以他的父亲叫他闰土。他是能装捉小鸟雀的。 我于是日日盼望新年,新年到,闰土也就到了。好容易到了年末,有一日,母亲告诉我,闰土来了,我便飞跑的去看。他正在厨房里(防~盗~章~节),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这可见他的父亲十分爱他,怕他死去,所以在神佛面前许下愿心,用圈子将他套住了。他见人很怕羞,只是不怕我,没有旁人的时候,便和我说话,于是不到半日,我们便熟识了。 我们那时候不知道谈些什么,只记得闰土很高兴,说是上城之后,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 第二日,我便要他捕鸟。他说: ”这不能。须大雪下了才好。我们沙地上,下了雪,我扫出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我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什么都有:稻鸡,角鸡,鹁鸪,蓝背......” 我于是又很盼望下雪。(防~盗~章~节) 闰土又对我说: ”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日里到海边检鬼见怕也有,观音后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 ”管贼么?” ”不是。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要管的是獾猪,刺猬,猹。月亮地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轻轻地走去......” 我那时并不知道这所谓猹的是怎么一件东西-便是现在也没有知道--只是无端的觉得状如小狗而很凶猛。(防~盗~章~节) ”他不咬人么?” ”有胡*呢。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这畜生很伶俐,倒向你奔来,反从□□窜了。他的皮毛是油一般的滑......” 我素不知道天下有这许多新鲜事:海边有如许五色的贝壳;西瓜有这样危险的经历,我先前单知道他在水果店里出卖罢了。 ”我们沙地里,潮汛要来的时候,就有许多跳鱼儿只是跳,都有青蛙似的两个脚......” 阿!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防~盗~章~节) 可惜正月过去了,闰土须回家里去,我急得大哭,他也躲到厨房里,哭着不肯出门,但终于被他父亲带走了。他后来还托他的父亲带给我一包贝壳和几支很好看的鸟毛,我也曾送他一两次东西,但从此没有再见面。 现在我的母亲提起了他,我这儿时的记忆,忽而全都闪电似的苏生过来,似乎看到了我的美丽的故乡了。我应声说: ”这好极!他,--怎样?......” ”他?......他景况也很不如意......”母亲说着,便向房外看,”这些人又来了。说是买木器,顺手也就随便拿走的,我得去看看。” 母亲站起身,出去了。门外有几个女人的声音。我便招宏儿走近面前,和他闲话:问他可会写字,可愿意出门。 ”我们坐火车去么?””我们坐火车去。” ”船呢?” ”先坐船,......” ”哈!这模样了!胡子这么长了!”一种尖利的怪声突然大叫起来。(防~盗~章~节)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50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我愕然了。 ”不认识了么?我还抱过你咧!” 我愈加愕然了。幸而我的母亲也就进来,从旁说:”他多年出门,统忘却了。你该记得罢,”便向着我说,”这是斜对门的杨二嫂,......开豆腐店的。” 哦,我记得了。我孩子时候,在斜对门的豆腐店里确乎终日坐着一个杨二嫂,人都叫伊”豆腐西施”。但是擦着□□,颧骨没有这么高,嘴唇也没有这么薄,而且终日坐着,我也从没有见过这圆规式的姿势。那时人说:因为伊,这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但这大约因为年龄的关系,我却并未蒙着一毫感化,所以竟完全忘却了。然而圆规很不平,显出鄙夷的神色,仿佛嗤笑法国人不知道拿破仑,美国人不知道华盛顿似的,冷笑说:”忘了?这真是贵人眼高......” ”那有这事......我......”我惶恐着,站起来说。(防~盗~章~节) ”那么,我对你说。迅哥儿,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拿去罢。我们小户人家,用得着。” ”我并没有阔哩。我须卖了这些,再去......” ”阿呀呀,你放了道台了,还说不阔?你现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的大轿,还说不阔?吓,什么都瞒不过我。” 我知道无话可说了,便闭了口,默默的站着。 ”阿呀阿呀,真是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愈是一毫不肯放松,便愈有钱......”圆规一面愤愤的回转身,一面絮絮的说,慢慢向外走,顺便将我母亲的一副手套塞在裤腰里,出去了。 此后又有近处的本家和亲戚来访问我。我一面应酬,偷空便收拾些行李,这样的过了三四天。 一日是天气很冷的午后,我吃过午饭,坐着喝茶,觉得外面有人进来了,便回头去看。我看时,不由的非常出惊,慌忙站起身,迎着走去。 这来的便是闰土。(防~盗~章~节)虽然我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我这记忆上的闰土了。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我这时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阿!闰土哥,--你来了?......” 我接着便有许多话,想要连珠一般涌出: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但又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 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 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 他回过头去说,”水生,给老爷磕头。”便拖出躲在背后的孩子来,这正是一个廿年前的闰土,只是黄瘦些,颈子上没有银圈罢了。”这是第五个孩没有见过世面,躲躲闪闪......” 母亲和宏儿下楼来了,他们大约也听到了声音。(防!盗!章!节) ”老太太。信是早收到了。我实在喜欢的了不得,知道老爷回来......”闰土说。 ”阿,你怎的这样客气起来。你们先前不是哥弟称呼么?还是照旧:迅哥儿。”母亲高兴的说。 ”阿呀,老太太真是......这成什么规矩。那时是孩子,不懂事......”闰土说着,又叫水生上来打拱,那孩子害羞,紧紧的只贴在他背后。 ”他就是水生?第五个?都是生人,怕生也难怪的;还是宏儿和他去走走。”母亲说。 宏儿听得这话,便来招水生,水生却松松爽爽同他一路出去了。母亲叫闰土坐,他迟疑了回,终于就了坐,将长烟管靠在桌旁,递过纸包来,说:”冬天没有什么东西了。这一点干青豆倒是自家晒在那里的,请老爷......” 我问问他的景况。他只是摇头。(防~盗~章~节) 第70章 得知死讯 (防!盗!章!节) 来欣赏……《出师表》……并背诵全文(划重点)……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彼之、费、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官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防~盗~章~节)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防~盗~章~节)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沪,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韦、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韦、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防~盗~章~节)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再来一遍!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彼之、费、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官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防!盗!章!节)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防~盗~章~节)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沪,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韦、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韦、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防~盗~章~节)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再来一遍!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彼之、费、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官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防~盗~章~节)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沪,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韦、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防~盗~章~节)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韦、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再来一遍!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彼之、费、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官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防!盗!章!节)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沪,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防!盗!章!节) 第71章 唯有葬心 (防!盗!章!节) 来欣赏……《孔乙己》……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防~盗~章~节)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我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防~盗~章~节)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监督下,羼(chàn)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 (防~盗~章~节)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抄抄书,换一碗饭吃。(防~盗~章~节)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防!盗!章!节)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而且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防~盗~章~节)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防~盗~章~节) “多乎哉不多也。”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去。(防~盗~章~节)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取下粉板,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吗?”“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防~盗~章~节) 中秋过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写于一九一八年冬(防!盗!章!节) 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防~盗~章~节) 经典! 第72章 吾儿郁风 (防!盗!章!节) 来欣赏……《药》节选…… 一 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陽还没有出,只剩下一片乌蓝的天;除了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华老栓忽然坐起身,擦着火柴,点上遍身油腻的灯盏,茶馆的两间屋子里,便弥满了青白的光。(防~盗~章~节) “小栓的爹,你就去么?”是一个老女人的声音。里边的小屋子里,也发出一阵咳嗽。 “唔。”老栓一面听,一面应,一面扣上衣服;伸手过去说,“你给我罢。” 华大妈在枕头底下掏了半天,掏出一包洋钱2,交给老栓,老栓接了,抖抖的装入衣袋,又在外面按了两下;便点上灯笼,吹熄灯盏,走向里屋子去了。那屋子里面,正在窸窸窣窣的响,接着便是一通咳嗽。老栓候他平静下去,才低低的叫道,“小栓……你不要起来。……店么?你娘会安排的。” 老栓听得儿子不再说话,料他安心睡了;便出了门,走到街上。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只有一条灰白的路,看得分明。灯光照着他的两脚,一前一后的走。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有叫。天气比屋子里冷多了;老栓倒觉爽快,仿佛一旦变了少年,得了神通,有给人生命的本领似的,跨步格外高远。而且路也愈走愈分明,天也愈走愈亮了。(防~盗~章~节) 老栓正在专心走路,忽然吃了一惊,远远里看见一条丁字街,明明白白横着。他便退了几步,寻到一家关着门的铺子,蹩进檐下,靠门立住了。好一会,身上觉得有些发冷。 “哼,老头子。” “倒高兴……。” 老栓又吃一惊,睁眼看时,几个人从他面前过去了。一个还回头看他,样子不甚分明,但很像久饿的人见了食物一般,眼里闪出一种攫取的光。老栓看看灯笼,已经熄了。按一按衣袋,硬硬的还在。仰起头两面一望,只见许多古怪的人,三三两两,鬼似的在那里徘徊;定睛再看,却也看不出什么别的奇怪。 没有多久,又见几个兵,在那边走动;衣服前后的一个大白圆圈,远地里也看得清楚,走过面前的,并且看出号衣3上暗红的镶边。——一阵脚步声响,一眨眼,已经拥过了一大簇人。那三三两两的人,也忽然合作一堆,潮一般向前进;将到丁字街口,便突然立住,簇成一个半圆。 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静了一会,似乎有点声音,便又动摇起来,轰的一声,都向后退;一直散到老栓立着的地方,几乎将他挤倒了。(防~盗~章~节) “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个浑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4,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的往下滴。 老栓慌忙摸出洋钱,抖抖的想交给他,却又不敢去接他的东西。那人便焦急起来,嚷道,“怕什么?怎的不拿!”老栓还踌躇着;黑的人便抢过灯笼,一把扯下纸罩,裹了馒头,塞与老栓;一手抓过洋钱,捏一捏,转身去了。嘴里哼着说,“这老东西……。” “这给谁治病的呀?”老栓也似乎听得有人问他,但他并不答应;他的精神,现在只在一个包上,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已置之度外了。他现在要将这包里的新的生命,移植到他家里,收获许多幸福。太陽也出来了;在他面前,显出一条大道,直到他家中,后面也照见丁字街头破匾上“古□亭口”这四个黯淡的金字。 二 老栓走到家,店面早经收拾干净,一排一排的茶桌,滑溜溜的发光。但是没有客人;只有小栓坐在里排的桌前吃饭,大粒的汗,从额上滚下,夹袄也帖住了脊心,两块肩胛骨高高凸出,印成一个陽文的“八”字。老栓见这样子,不免皱一皱展开的眉心。他的女人,从灶下急急走出,睁着眼睛,嘴唇有些发抖。 “得了么?” “得了。” (防~盗~章~节)两个人一齐走进灶下,商量了一会;华大妈便出去了,不多时,拿着一片老荷叶回来,摊在桌上。老栓也打开灯笼罩,用荷叶重新包了那红的馒头。小栓也吃完饭,他的母亲慌忙说:“小栓——你坐着,不要到这里来。”一面整顿了灶火,老栓便把一个碧绿的包,一个红红白白的破灯笼,一同塞在灶里;一阵红黑的火焰过去时,店屋里散满了一种奇怪的香味。 “好香!你们吃什么点心呀?”这是驼背五少爷到了。这人每天总在茶馆里过日,来得最早,去得最迟,此时恰恰蹩到临街的壁角的桌边,便坐下问话,然而没有人答应他。“炒米粥么?”仍然没有人应。老栓匆匆走出,给他泡上茶。 “小栓进来罢!”华大妈叫小栓进了里面的屋子,中间放好一条凳,小栓坐了。他的母亲端过一碟乌黑的圆东西,轻轻说: “吃下去罢,——病便好了。” 小栓撮起这黑东西,看了一会,似乎拿着自己的性*命一般,心里说不出的奇怪。十分小心的拗开了,焦皮里面窜出一道白气,白气散了,是两半个白面的馒头。——不多工夫,已经全在肚里了,却全忘了什么味;面前只剩下一张空盘。他的旁边,一面立着他的父亲,一面立着他的母亲,两人的眼光,都仿佛要在他身上注进什么又要取出什么似的;便禁不住心跳起来,按着胸膛,又是一阵咳嗽。 “睡一会罢,——便好了。” 小栓依他母亲的话,咳着睡了。华大妈候他喘气平静,才轻轻的给他盖上了满幅补钉的夹被。(防~盗~章~节) 三 店里坐着许多人,老栓也忙了,提着大铜壶,一趟一趟的给客人冲茶;两个眼眶,都围着一圈黑线。 “老栓,你有些不舒服么?——你生病么?”一个花白胡子的人说。 “没有。” “没有?——我想笑嘻嘻的,原也不像……”花白胡子便取消了自己的话。 “老栓只是忙。要是他的儿子……”驼背五少爷话还未完,突然闯进了一个满脸横肉的人,披一件玄色*布衫,散着纽扣,用很宽的玄色*腰带,胡乱捆在腰间。刚进门,便对老栓嚷道: “吃了么?好了么?老栓,就是运气了你!你运气,要不是我信息灵……。” 老栓一手提了茶壶,一手恭恭敬敬的垂着;笑嘻嘻的听。满座的人,也都恭恭敬敬的听。华大妈也黑着眼眶,笑嘻嘻的送出茶碗茶叶来,加上一个橄榄,老栓便去冲了水。(防~盗~章~节) “这是包好!这是与众不同的。你想,趁热的拿来,趁热的吃下。”横肉的人只是嚷。 “真的呢,要没有康大叔照顾,怎么会这样……”华大妈也很感激的谢他。 “包好,包好!这样的趁热吃下。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痨病都包好!” 华大妈听到“痨病”这两个字,变了一点脸色*,似乎有些不高兴;但又立刻堆上笑,搭讪着走开了。这康大叔却没有觉察,仍然提高了喉咙只是嚷,嚷得里面睡着的小栓也合伙咳嗽起来。 “原来你家小栓碰到了这样的好运气了。这病自然一定全好;怪不得老栓整天的笑着呢。”花白胡子一面说,一面走到康大叔面前,低声下气的问道,“康大叔——听说今天结果的一个犯人,便是夏家的孩子,那是谁的孩子?究竟是什么事?”(防~盗~章~节) “谁的?不就是夏四奶奶的儿子么?那个小家伙!”康大叔见众人都耸起耳朵听他,便格外高兴,横肉块块饱绽,越发大声说,“这小东西不要命,不要就是了。我可是这一回一点没有得到好处;连剥下来的衣服,都给管牢的红眼睛阿义拿去了。——第一要算我们栓叔运气;第二是夏三爷赏了二十五两雪白的银子,独自落腰包,一文不花。” 小栓慢慢的从小屋子里走出,两手按了胸口,不住的咳嗽;走到灶下,盛出一碗冷饭,泡上热水,坐下便吃。华大妈跟着他走,轻轻的问道,“小栓,你好些么?——你仍旧只是肚饿?……”(防!盗!章!节) 重重复复重重复复重重复复重重复复重重复复重重复复重重复复重重复复重重复复重重复复重重复复重重复复 第73章 父子相拥 他们在院子里说话,一时僵持不下,把原本补眠的班弥生给惊动了。便听得药师在屋里问了一句“是不是姓陆的来啦”,然后就嗒嗒嗒地光着脚跑了出来。 唐无期抱着孩子转过身,一边防备着陆演,一边同伴侣说道:“你先别过来!先去屋里拿些驱毒的药来。” “谁中毒了?”班弥生脚步一顿,然后继续走向他们,顺手从腰包里掏|出一个简陋的荷包递给对方。荷包里混合了几种常见的驱毒草药,可以克制普通的毒物,所以他平时都随身携带着。 杀手接过来,直接塞|进了宝宝肚皮上的小兜兜,同时安抚道:“放心,孩子没事。陆演确实来了,只不过看上去有点不对劲。” 弥生摸了一把宝宝的小手,感觉体温正常,好歹松了口气。接着转头去看某位不速之客。 陆演此时的形象已经不能用“活人”或者“死人”来界定了。他的皮肤呈现出一种不正常的青灰色,有着冰冷坚硬的质感,细节处甚至有着崩裂的迹象。如果这样都还无法确定他中了什么毒,那他胸前的伤口就完全能够说明问题了…… 苗疆是一个多虫患的地方,班弥生身为这里的药师,自然从小就接触各种毒虫毒物。早年间,川南活跃着一个以“五毒”为名的教派,专门用毒虫来炼制蛊毒。天下间,谁人不知道苗疆的蛊术?他自己就是五毒的末代大师兄,对毒之一道可谓了如指掌。 尸毒是一种极为特殊的毒。五毒教的文献曾有记载,大郢开国年间,曾有妖|人以此炼制尸人,组建强大的民间队伍意图推翻皇帝的统治。五毒作为最擅长用毒的门派,响应朝廷征召,曾与尸人部|队展开数十年的对抗!后来,那妖人和他的手下的尸人被全数剿灭。五毒因为立此大功,以至于整个南疆一带被皇帝恩许民|族自|治,永世不受朝廷约束。 尸毒从那时候开始,就已经绝迹。即使有偶然出现的尸变现象,最终也难成气候。 然而,陆演如今剜心而不死,确确实实是尸毒作用于身体的表现,而且毒性之烈可见一斑。弥生诧异之余,倒是对此毒的来源分外好奇。 “你身上的尸毒是怎么回事?”他明白这毒的厉害,所以拉着唐无期又往后退了几步,和对方保持足够的距离。 风儿看那个和自己有着同样发色的男人离他更远了,急的直蹬腿。而由始至终都把注意力放在儿子身上的魔皇也皱起眉头,不满道:“你们要怎样才肯把风儿还给我?” “还给你?那是害了他!”班弥生没好气地横了他一眼,把话挑明了,“风儿没有你那么强的功力,可以抵御尸毒的侵害。他要是跟你走,活不过三个时辰就会丢了小命。” 陆演握紧拳头,沉默了。儿子就在眼前,他却不能碰。这种感觉并不好受。 反而是一旁的杀手拉住自家伴侣,怕他真的把那人给惹火了。再说风儿本来就是那人的儿子,总归是要还给人家的。因而问道:“尸毒是否可解?” “不可。”班弥生摊开双手,表示历史上中过这毒的人没有一个最后恢复正常的。不过话锋一转,又说:“但是我可以用药物压住毒性,起码让他不会到处传染别人。” 陆演听闻此言,眼中又闪现出希望的光芒。 “你这样看着我也没用——我可没说愿意帮你。”药师忽然抱胸冷笑,瞬间变脸。 神机拼死生下来的儿子,凭什么要给这个混蛋抚养?看他那副德行,连自己都弄得人不人、鬼不鬼,难道还能指望他照顾好风儿吗?别忘啦,这人可是摩国的皇帝,指不定什么时候再整出个小老婆,到那时风儿还不给后娘欺负死! 最重要的是……宝宝天生残疾,耳不能闻,口不能言。要是跟了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将来得有多可怜! 唐无期对他的做法十分无语。没见陆演都搞成这样了么,还去刺激人家,这真的是为了孩子好?妖道的遗言说得清清楚楚,宝宝归陆演抚养,这点总要尊重吧? “行了,少说两句,”杀手对自家伴侣使了个眼色,然后看向魔皇,“你暂时留在这儿,弥生会想办法解决你身上的毒。在那之后,咱们再来商量孩子的归属问题。” 班弥生心不甘情不愿地踹了自家男人一脚,从他怀里抢过孩子,噔噔噔地跑回了屋里。剩下两个本来就没什么交集的人在院子里干瞪眼。 此后,陆演果然老老实实地留在在了药师的吊脚楼。他身上有毒,当然不可能进到屋子里去,所以只能在院坝里搭建了一个棚子,当作临时的栖身之所。药师喊他往东,他绝不敢往西,听话得连唐无期都觉得诡异。 以前是杀手负责做饭。现在? “姓陆的,你去!” 至于给药园翻土、帮毒物喂食、收拾寨民们送来的礼物……等等等等,全都变成了—— “愣着干什么,还要我提醒你怎么做?” 班弥生好像有心要惩治他,把所有脏活、累活全都扔给他不说,还不许他见宝宝!陆演原先没看出儿子有什么问题,直到他每天蹲在房顶上试图偷听儿子的动静时,才发现宝宝从第一天开始就没有发出过任何声音。 小婴儿就算不哭,也该练习发声了啊。颜涟的儿子只比风儿大几个月,都会叫爹了。 再后来,唐无期告诉他,宝宝一出生就没有听觉,而且还是个小哑巴。陆演没说什么,只是整个儿人都变得更加沉默,做事也越发认真起来。 他开始自发地学习一些东西,比如手语、唇语,还有小儿的常见疾病预防之法……甚至于,他无形中调整了很多生活中的小习惯,以便将来适应孩子的成长步调。他也不那么着急见风儿了,每天跟个圣人似的,除了干活就是打坐调息,配合药师调制的药浴,争取早日控制住体内的尸毒。 期间摩国有书信传来,药师夫夫没有过问,陆演自己也没解释。之后的几天,他好像更加急切地运转内力去抵制尸毒发作,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他昔日何等尊贵,在摩国呼风唤雨,在中原搅弄风云!如今住在比马棚好不了多少的竹棚里,吃的是粗茶淡饭,受的是日晒雨淋。不明真相的百姓还经常跑来骚|扰他,特别是大胆的苗族姑娘…… 班弥生每次看到女孩子围着他,就止不住冷笑。然后故意在屋子里大声说话:“孩子他爹,麻烦你去把园子里的驴粪清理一下。” 每当这时,唐无期就嘴角抽抽着摇头,“你犯得着这么踩他吗?” “长得好就了不起?”班弥生一边捣碎石臼里的甲虫,一边磨牙,“你别忘了,他是有夫之夫!都什么岁数了还好意思到处勾|搭小姑娘。” “……” “你那是什么眼神?要是羡慕的话,你也去呗!我一个人带着风儿,一样过日子。” “我看你是皮痒了。”唐无期手一扬,一根牛毛小针不偏不倚地钉在药师手指刚刚停留的桌面上,抖都不带抖的! 班弥生咽口唾沫,安静了。 唐无期疼他,那是因为爱他。但他也知道,杀手是极有原则的人,惹毛了——直接把他揍一顿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最后几天,药师勉为其难地给了魔皇几个正眼,告诉他:尸毒已经压制住了,只要今后不受致命伤,毒素不会再自行跑出来。风儿的身体也调养得差不多了,可以回摩国,前提是每年都得带他回来复查。 陆演将他的话听进了耳朵里,同时记在了心里。他自己事小,孩子事大。只要是对风儿好,别说每年送回来复诊,就算把魔皇宫搬到中原来他也在所不惜。 拔毒的过程历经整整一个月,宝宝也长到半岁多了。他最近学会了爬行,不用大人帮忙就能歪歪扭扭地从里屋爬到外屋,再从外屋爬到里屋,中间不带喘气的。唐无期特意在地上铺了羊毛毯,由着他尽情折腾。 陆演第一次走进这间屋子,正好看见儿子扭着屁|股往桌子下面钻。班弥生弯着腰,拽着他后脑勺的小辫子,急忙招呼:“不许往里面钻,当心衣服又刮破了。宝宝乖,出来吃糖糖。” “他听不见。”陆演大步走过去,把孩子抱出来,轻声维护道。 宝宝的头发刚刚长及肩头,未免阻挡视线,班弥生给他编了一根小辫子。平时拖拖拽拽,都是逗他玩儿,用的力气极小,绝不会伤着头皮。没想到今天却让孩子的亲爹好生心疼了一回。 风儿一被抱起来,就主动环住大人的脖子,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老子,看了又看。随后嘴巴一瘪,扎进魔皇的怀里再也不肯出来。 班弥生见状,暗骂一声“小没良心的”,却在转头之际悄悄红了眼睛。唐无期走到他身后,揽住他的肩头,给予无声的安慰。 第74章 佛宝舍利 (防!盗!章!节) 来欣赏……《海底两万里》开篇…… 人们一定还记得1866年海上发生的一件离奇的、神秘的、无法解释的怪事。且不说当时哄动沿海居民和世界舆论的各种传闻,这里只说一般航海人员特别激动的心情。欧美的进出口商人、船长和船主、各国的海军官佐以及这两大洲的各国政府都非常注意这件事。(防~盗~章~节) 这事大体是这样:不久以前,好些大船在海上碰见了一一个“庞然大物”,一个很长的物体,形状很像纺锤,有时发出磷光,它的体积比鲸鱼大得多,行动起来也比鲸鱼快得多。关于这个东西的出现,许多航海日志所记下的事实(如这个东西或这个生物的形状,在它运动时的难以估计的速度,它转移的惊人力量,它那种像是夭生的特殊本领等等),大致是相同的。如果这东西是鲸鱼类动物,那么它的体积:是大大超过了生物学家曾经加以分类的鲸鱼。居维埃1、。(防!盗!章!节) ·拉色别德1、杜梅里2、卡特法日3,这些生物学家一一除非看见过,也就是说,除非这些科学家本人的眼睛看见过——是不承认有这样一种怪物存在的。 把多次观察的结果折中一下来看———方面丢开那些过低的估计,即这个东西只有二百英尺长,同时也不接受过于夸张的言论,即它有一英里。宽三英里长,——我们可以肯定他说,这个奇怪的生物,如果真是存在的话,它的体积是大大超过鱼类学家所承认的体积的。这东西既然存在,而事实本身又是不可否认的,那么,由于人类好奇的心理,我们就不难理解这个怪物的出现会在全世界引起怎样的骚动。至于说这是荒唐无稽之谈,那是决不会有人同意的。(防~盗~章~节) 因为,1866年7月20日,加尔各答一布纳希汽船公司的喜金孙总督号,在澳大利亚海岸东边五英里,碰见了这个游动的巨大物体。巴克船长起初还以为这是没有人知道的、暗礁,他正要测定它的位置的时候,突然这个不可解释的物体喷出两道水柱,哗的一声射到空中一百五十英尺高。这么说,除非这座暗礁上边有间歇喷泉,不然的话,喜金孙总督号面前的东西,就是还没有人知道的一种海中哺乳类动物,(防~盗~章~节)它还从鼻孔中喷出有气泡的水柱呢。 同年7月23日,西印度-太平洋汽船公司的克利斯托巴尔哥郎号,在太平洋上也碰到这样的事。喜金孙总督号看见这怪物以后三天,克利斯托巴尔哥郎号在相距七百里的地方也看见了它,由此可知,这个奇特的鲸鱼类动物能以掠人的速度从这一处转移到另一处。 十五天以后,在离上面说的地点有两千里远的地方,国营轮船公司的海尔维地亚号和皇家邮船公司的山农号,(防~盗~章~节)在美国和欧洲之间的大西洋海面上相遇的时候,在北纬42度15分、西经60度35分的地方,同时看到了这个大怪物。根据两船同时观察得到的结果,估计这只哺乳动物的长度至少有三百五十多英尺(约一百零六米),因为山农号和海尔维地亚号两船连起来,都还比它短,两船从头至尾只有一百米长。可是,最长的鲸鱼,像常常出役于阿留申群岛的久阑马克岛和翁居里克岛1附近海面的那些鲸鱼,也只不过是五十六米,而比这再长的,从来就没有过。 接连不断地传来的消息,横渡大西洋的贝雷尔号所做的种种观察,茵曼轮船公司的越提那号跟这个怪物的一次相碰,法国二级军舰诺曼第号军官们所写的记录,海军高级参谋弗兹一詹姆斯在克利德爵士号上所做的很精密的测算,这一切在当时的确曾经哄动一时。在民族性比较浮躁的国家里,大家都拿这件事作为谈笑资料,但在严肃和踏实的国家里,(防~盗~章~节)像英国、美国和德国就不同,它们对这事就非常关心。 在各大城市里,这怪物变成了家喻户晓的事件。咖啡馆里歌唱它,报刊上嘲笑它,舞台上扮演它。谣言正好有了机会,从这怪物身上捏造出各种各样的奇闻。在一些发行量不多的报刊上,出现了关于各种离奇的巨大动物的报道,从白鲸、北极海中可怕的“莫比·狄克”1一直到庞大的“克拉肯”2——这种怪鱼的触须可以缠住一只载重五百吨的船而把它拖到海底下去——都应有尽有。有些人甚至不惜引经据典,或者搬出古代的传说如亚里士多德3和蒲林尼4的见解(他们承认这类怪物的存在):或者搬出彭土皮丹主教5的挪威童话,保罗·埃纪德的记述,以及哈林顿的报告;这报告是不容怀疑的,他说,1857年,他在嘉斯第兰号上看见过一种大蛇,那种蛇以前只在那立宪号到过的海面上5才能看见。(防~盗~章~节) 于是,在学术团体里和科学报刊中产生了相信者和怀疑者,这两派人无休止地争论着。“怪物问题”激动着人们。 自以为懂科学的新闻记者和一向自以为多才的文人开起火来,他们在这次值得纪念的笔战中花费了不少的墨水!甚至有几个人还流了两三滴血,因为有人把针对大海蛇的笔锋移向一些态度傲慢的家伙身上了。 在六个月当中,争论继续着。彼此有理,各执一词。当时流行的小报都兴致勃勃地刊登争论的文章,它们不是攻击巴西地理学院、柏林皇家科学院、不列颠学术联合会或华盛顿斯密孙学院发表的权威论文,就是驳斥印度群岛报、摩亚诺神父的宇宙杂志、皮德曼的消息报里面的讨论和法国及其他各国大报刊的科学新闻。(防~盗~章~节)这些多才的作家故意曲解反对派也常引证的林奈1的一句话:“大自然不制造蠢东西”;恳求大家不要相信北海的大怪鱼、大海蛇、“莫比·狄克”和疯狂的海员们臆造出来的其它怪物的存在,不要因此而否定了大自然。最后,某一著名尖刻的讽刺报有一位最受欢迎的编辑先生草草了事地发表一篇文章,处理了这个怪物;他像夷包列提2那样,在大家的笑声中,给这佳物最后一次打击、把它结果了。于是机智战胜了科学。 在1867年头几个月里,这个问题好像是人了土,不会再复洁了。但就在这个时候,人们又听说发生了一些新的事件。现在的问题并不是一个急待解决的科学问题,而是必须认真设法避免的一个危险。问题带了完全不同的面貌。这个怪物变成了小岛、岩石、暗礁,但它是会奔驰的、不可捉摸的、行动莫测的暗礁。(防~盗~章~节) 1867年8月5日,蒙特利奥航海公司的摩拉维安号夜间驶到北纬27度30分、西经72度15分的地方,船右舷撞上了一座岩石,可是,任何地图也没有记载过这一带海面上有这座岩石。由于风力的助航和四百匹马力的推动,船的速度达到每小时十三海里。毫无疑问,如果不是船身质地优良,特别坚固,摩拉维安号被撞以后,一定要把它从加拿大载来的二百三十六名乘客一齐带到海底去。(防!盗!章!节) ==================================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我至今还记得,我读小学的时候,看见我哥的书柜上摆着两本极厚的外国名著,那叫一个眼馋啊!当时只觉得看得起世界名著的人真是太厉害啦!太高大上了! 那两本书呢,一本是《海底两万里》,另一本是《神秘岛》。后来我发现我哥完全是它们来装哔……在家放了那么多年,还跟新的一样。汗颜! 于是我就拿来研究了一下——不不不!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只是拿来当小说看,并不是真的去琢磨里面的思想啥啥的。(其实这两本书貌似重点不是思想,重点是讲科学……抖机灵) 一转眼十几年过去了,撸主都老了,唉……伤感。 对啦,昨天说到双十一剁手的话题,看到很多小伙伴留言说……哈哈哈哈!全都跑去剁手手了~ 撸主真是又心疼又想笑(捂嘴),冲→动是魔鬼啊!不过还是祝贺大家都买到喜欢的东西哈! 还有,双十一都不忘回来看撸主的,每个都来么么哒~(╯3╰)爱你们呦! 啦啦啦啦~ (以上全是防~盗~内~容,不要错过今晚的更新呐) 第75章 由欲生情 (防!盗!章!节) 来欣赏……《神秘岛》选段4…… 突然,通讯记者跳起来,叫水手在原地等他,然后他就顺着几小时以前纳布所爬过的方向攀上了悬崖。他急于想知道朋友的下落,因此急急忙忙地加快了步子,马上就绕过峭壁的拐角不见了。(防~盗~章~节)赫伯特想跟他一起去。 ”别去,孩子,”水手说,”我们要准备一个过宿的地方,再想法子弄点儿比贝类动物好吃的东西。他们回来后需要吃点儿。各人都有自己的工作。” ”那我们马上就动手吧。”赫伯特说。 ”好,”水手说,”干吧,我们要好好地布置一下。我们又累、又冷、又饿,因此必须找个住的地方,生一堆火,找点吃的。森林里有柴,鸟窝里有蛋,只要找个安身的地方就行了。”(防~盗~章~节) ”很好,”赫伯特说,”我去找个山洞,我相信一定能找到一个容纳得下我们的山洞。” ”好,”潘克洛夫说,”去吧,孩子。” 他们两个人走到海滩的庞大石壁底下,潮水离这里已经很远了,他们没有往北走,而是向南。潘克洛夫在着陆时注意到几百步以外的地方有一个狭窄的山口,他认为那可能是一条河或小溪的出口。现在他们正需要在一条这样的淡水河旁边安身;另一方面海流也可能把赛勒斯·史密斯冲到这里的岸边来。(防~盗~章~节) 前面已经说过,悬崖高达三百英尺,它从上到下没有一个空洞,波涛难得冲到它下面,所以连一点能够容身的裂缝都没有。悬崖是一片坚实而陡峭的花岗岩,连海水也没法侵蚀它。无数的海鸥在悬崖顶上盘旋着,其中最多的是蹼足鸟类,它们的尖嘴又扁又长,叽叽喳喳地叫个不休,看见人一点也不害怕--也许这还是人类第一次侵犯它们的领土。在这些鸟当中,潘克洛夫认得有一种就是人家通常称做游禽类的大鸥,另外还有无数贪吃的小海鸥隐藏在花岗岩峭壁的缝隙里。(防~盗~章~节)向它们开一枪,准能打死很多,首先自然要有枪,但是潘克洛夫和赫伯特都无枪可放。再说,这些海鸥的肉都是难以下咽的,连它们的蛋也都腥臭难闻,赫伯特又向左走了几步,忽然碰到一堆覆盖着海藻的乱石,几小时以后潮水就要把这里淹没了。在这些岩石上和又湿又滑的海藻之间,到处是蛤蜊类,饿着肚子的人见了以后,是不会轻易放过的。赫伯特喊了一声潘克洛夫,水手连忙跑过来。(防~盗~章~节) ”怎么!都是贻贝吗?”水手喊道,”这可以代替鸟蛋了!” ”不是贻贝,”赫伯特一面回答,一面仔细观察岩石上的那些软体动物,”是茨蟹。” ”好吃吗?”潘克洛夫问道。 ”好吃极了。” ”那我们就吃些茨蟹吧。” 水手很信任赫伯特;少年不但热爱博物学,而且精通这门科学。他的父亲曾经鼓励他在这方面钻研,并且让他旁听波士顿名教授讲课,那些教授都很喜欢这个聪明好学的少年。过去他已经不止一次地证明了博物学的用处,这一次他也没有弄错。这些茨蟹有椭圆形的贝壳,它们成群地紧粘在岩石上,一动也不动。它们属于穿孔类软体动物,能在最坚硬的岩石中挖洞;它们的外壳两端浑圆,这是一般贻贝所没有的特征。(防~盗~章~节) 潘克洛夫和赫伯特饱餐了一顿在日光中半开着壳的茨蟹。他们象吃蛤蜊似的吃着。茨蟹的味道很辣,不加任何作料也非常可口。 他们暂时总算吃饱了,然而吃了这些”自来香”的软体动物之后,觉得更加口渴了,因此必须喝水。在这一带特别崎岖的地方,看来是不会找不着淡水的。潘克洛夫和赫伯特捡了许多茨蟹,装满了衣袋和手帕,就回到悬崖下面去。 他们走了二百步左右,到了潘克洛夫曾认为可能有河水流出来的那个山口,只是究竟是不是淡水,那还不能肯定。这里的石壁好象是由于剧烈的地震裂开的,石壁底下是一股小溪,溪流的尽头形成一个相当尖锐的弯角。那段水流宽达一百英尺,两岸不到二十英尺高。(防~盗~章~节)河水在花岗石的夹壁间流得非常急。石壁俯临河口,然后,河身突然拐了个弯,消失在半英里以外的矮树林中了。 ”这里有水,那里有我们需要的木柴!”潘克洛夫说,”赫伯特,现在我们只少住的地方了。” 河水是清澈的。水手相信河水在这时候--也就是海水还没有随着涨潮倒灌进来的时候--是清甜适口的。这个重要的问题解决了以后,赫伯特就去找可以藏身的山洞了,但是到处都是平滑陡峭的石壁,因此找来找去毫无效果。 但是,在河口比涨潮后的水面较高的地方,大地的剧烈震动叠起了一大堆的岩石--不是普通的岩洞--这种高大的岩石堆就是在花岗右产地常见的所谓”石窟”。(防~盗~章~节) 潘克洛夫和赫伯特钻进岩石堆,沿着沙路走了很远,这里光线并不很暗,因为有阳光可以从石缝照进来;有些石块象奇迹似的保持着平衡,随着阳光,风也透了进来,形成一般的过堂风;随着风,外面的寒气也进来了。但是,水手却认为如果用沙石把一部分石缝堵住,”石窟”里是可以居住的。它的平面图很象印刷体中的”&”字,也就是拉丁文”和”字的缩写。的确,只要把上面那个口堵住,不让强烈的西风和南风吹进来,他们就可以利用它在下面安身了。(防~盗~章~节) ”我们有活干啦,”潘克洛夫说,”要是我们能找到史密斯先生的话,他一定会很好地利用这座迷宫的。” ”我们准会找到他的,潘克洛夫,”赫伯特大声说,”等他回来的时候,一定要让他在这里瞧见一所象样的住宅。如果我们在左边通道里生火,再留个洞口出烟,那就行了。” ”那好办,孩子,”水手答道,”石窟够我们用的了。我们动手吧,可是首先要去弄些木柴来。我觉得可以用树枝来堵塞这些石缝,要不然风吹进来就好象鬼叫似的。”(防~盗~章~节) 赫伯特和潘克洛夫离开了”石窟”,转过拐角,爬上河的左岸。这里水势非常湍急,一棵枯树顺流往下冲来。上涨的潮水--现在已经可以看出来了--必然会有力地把它推回很远。于是水手考虑到可以利用潮水的涨落来运送较重的东西。 走了一刻钟以后,水手和少年来到河流向左弯曲的拐角处。在这里,河水流过一片美丽的森林。虽然已经是秋天了,这些树木还保持着苍翠的颜色。这种松柏科的树木布满了地球上的各个区域,从北方较冷的地区一直延伸到热带。这位少年博物学家特别认得出那发散出一股清香的是喜马拉雅杉,在这些美丽的杉树中间,还夹杂着枞树,它们向四周伸展着浓密而宽阔的伞形树枝。(防~盗~章~节)当他们在深草丛中走过的时候,枯枝在潘克洛夫的脚下发出鞭炮一样的响声。 ”孩子,”他对赫伯特说,”虽然我不知道这些树的名字,至少我们可以把它叫做柴树,眼前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它。” ”我们多弄点回去吧。”赫伯特一面回答,一面就动手收集起来。 收集木柴毫不费力,满地都是枯枝,他们甚至不必到树上去折。虽然有了燃料,运输的办法却一时还想不出来。木柴很干,燃烧起来一定很快;应该多搞点回去!据赫伯特估计,两个人所能带走的还不够用。(防!盗!章!节)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防~盗~章~节) 第76章 帝葬莲生 (防!盗!章!节) 来欣赏……《神秘岛》选段…… “孩子,”水手说,“一定得想个法子搬运木柴,不论干什么都得有个办法。要是我们有一辆大车或是一只船,那就好办了。” ”但是我们有河。”赫伯特说。(防~盗~章~节) ”对,”潘克洛夫说,”河就是我们的自动运输线,我们可以做个木筏。” ”不过,”赫伯特说,”现在我们这运输线的方向不对了,正在涨潮呢!” ”等到退潮的时候就行了,”水手答道,”那时候我们就可以借着河流把燃料运到石窟去。我们先把木筏做好吧。” 水手带领着赫伯特,直向河边走去。他们两个人各尽自己的力量,把成捆的木柴搬去。在河畔草丛里他们又找到大量的枯枝,这里大概从来也不曾有人来过。潘克洛夫马上就开始造木筏了。堤岸的一部分突入河里,使水势减弱,形成一个小港。水手和少年就在这里安排了几根很粗的木头,用爬藤把它们绑在一起。这样就造成了一只木筏。(防~盗~章~节)他们把捡来的木柴都堆在上面,真的,这些木柴二十个人也搬不完。一个钟头以后,工作就完成了,木筏系在岸边,只等退潮了。 离退潮还有几个钟头,潘克洛夫和赫伯特商量好以后,决定爬上高地去,看一看周围更远的景物。 离河流的拐角整整二百英尺的地方,石壁的一端往下倾斜,慢漫地伸展到森林的边缘,然后平伏下去了。这是一座天然的梯子。赫伯特和水手往上走去,他们身强力壮,几分钟的工夫就到达了山顶,然后走到俯临河口的地方。(防~盗~章~节) 上山以后,他们首先看见的是他们在十分危险的情况下曾经渡过的海洋。他们以激动的心情望着海岸的北部地区。赛勒斯·史密斯就是在那里失踪的!他们希望能够看到气球的一点残骸,史密斯很可能还攀在上面。可是什么也没有,周围只是辽阔无边的海洋。海岸上同样是一个人也没有。到处都没有通讯记者和纳布的踪迹。也许这时候他们离得太远了,所以看不见。(防~盗~章~节) ”我总觉得,”赫伯特大声说,”象史密斯那样能干的人是不会象平常人一样被淹死的。他一定是在什么地方上岸了,你是不是也这样想,潘克洛夫?” 水手闷声不响摇摇头。他似乎觉得再也不能见到赛勒斯·史密斯了,但他不愿意使赫伯特灰心,因此说:”当然,当然,就是在别人毫无办法的情况下,工程师也是能够脱险的。” 在那一段时间中,他仔细地观察了海滨。下面是一片沙滩,它向外伸展出去,直到河口的右边就被翻滚的浪花拦住了,露出来的礁石象水陆两栖的怪物似的躺在波涛里。礁石以外的大海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南面的水平线被一个突出的海角遮住了,看不见陆地是顺着那个方向伸展出去,还是延向东南和西南,使海岸成为一个很长的半岛。在港湾北部的尽头,海岸的轮廓延伸到很远的地方,形成一个很大的弧形。(防盗~章~节)那里的海滨地势平坦,没有悬崖,只有退潮后露出来的大片沙滩。潘克洛夫和赫伯特然后就回身向西走去。他们首先注意到六七英里外那座顶端积雪的高山。从离海岸两英里以内一直到山坡开始下斜的地方,生长着大片的树木,还有许多常绿树点缀在里面,因此看上去一大片苍翠的绿荫,并不觉得单调。从森林的边缘直到海边是一片平原,上面东一堆西一堆地生长着树丛。左边的林间空地上闪耀着小河的流水;沿着这条弯弯曲曲的小河可以溯流到山岭的支脉间去,河水似乎是从那里发源的。就在水手停靠木筏的地方,它就开始从巍峨的花岗石壁之间流出来;左壁固然峥嵘险峻,右壁却不同,它逐渐倾斜下去,整片的石壁变成一块一块的岩石,岩石又变为石子,石子又变成了沙砾,一直延伸到海角的尽头。(防~盗~章~节) ”我们是在一个岛上吗?”水手喃喃地说。 ”不管怎么样,这个岛似乎还够大的。”少年答道。 ”不管多大,岛终归还是个岛!”潘克洛夫说。 但是这个重要的问题一时还不能得到解答。要解决这问题就必须更全面地察看一下。不论是岛也好,是大陆也好,这里的土地看起来是肥沃的,风景也很好,物产也很丰富。(防~盗~章~节) ”不错,”潘克洛夫说,”有这样的地方可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谢天谢地。”赫伯特说,他虔诚地对上苍表示万分的感谢。 潘克洛夫和赫伯特在他们落难的这片土地上观察了好久,可是这样走马看花的看了一遍,也很难想象出他们未来的命运如何。 后来他们就沿着花岗石台地的南边山脊往回走了,台地的边缘是一道奇形怪状、参差不齐的石块。石穴里栖息着成千成百的飞鸟;赫伯特从石头上跳下来,惊起了大群的飞禽。(防~盗~章~节) ”啊!”他喊道,”这不是海鸥,也不是沙鸥!” ”那么是什么呢?”潘克洛夫问道。”我想也许是鸽子!” ”对了,不过这些是野鸽子,或者是山鸽子,它们的翅膀上有两道黑纹,尾巴是白的,羽毛是青灰色的,所以我认得出来,野鸽子肉本来就很好吃,它们的蛋想必更加好吃了,我们去瞧瞧它们的窝里有多少蛋!” ”我们不给它们时间孵蛋了,除非它们能够孵出荷包蛋来!”潘克洛夫兴致勃勃地说。(防~盗~章~节) ”现在你打算用什么东西来煎荷包蛋呢?”赫伯特说,”用你的帽子吗?” ”好哇!”水手回答说,”我可不会变这样的戏法。我们只好将就些吃泡蛋罢,最硬的蛋给我来解决!” 潘克洛夫和赫伯特在花岗石的空隙里仔细搜了一遍,果然在一些洞穴里找到一些鸟蛋。他们捡了好几打,包在水手的手帕里。快要到满潮的时候,潘克洛夫和赫伯特就从山上下来,回头往河边走会。到达河边的时候已经是午后一点钟。海潮已经回头了。现在他们必须利用低潮把木材运送到河口去。(防~盗~章~节)潘克洛夫不愿意亲自在筏上掌握方向,可也不能让木筏无人照管而随波逐流,虽然没有绳索和钢缆,可是一个水手是不会因为这个而毫无办法的;潘克洛夫很快就用干爬藤拧成一条几寻长的绳子。他把这根藤索系在木筏的后部,用手控制着另一端,赫伯特用一根长竿把木筏撑开,使它漂浮在水流上。这件工作做得非常圆满,大批的木柴随着水流漂去了。河岸很平坦,丝毫不用担心木筏会在水中打旋。还不到下午两点钟,他们就来到河口,离”石窟”只有几步远了。(防!盗!章!节)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防~盗~章~节)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防!盗!章!节) 第77章 仇焰难平 (防!盗!章!节) 来欣赏……格林童话·侏儒妖…… 从前,有个磨坊主,他的女儿长得美丽无比,而且聪明伶俐,为人精明,因而她父亲总是不厌其烦地吹嘘她,把她吹得天花乱坠。(防~盗~章~节) 有一天,磨坊主应召进宫,他对国王吹牛说,他女儿能把稻草纺成金子。 谁知国王是个见钱眼开的人,一听磨坊主的话,马上就吩咐召见姑娘。姑娘进宫之后,国王把她领到一间装满了稻草的屋子,然后给她一架纺车,吩咐她道:“明天天亮之前,你必须把稻草全给我纺成金子,不然的话,就处死你。”(防~盗~章~节) 尽管姑娘一再说明她根本没有这种本领,可是国王听也不听,把门一锁,扬长而去,屋子里就剩下了她一个人。 姑娘坐在屋角里,面对自己的厄运,愁肠百结,于是就放声大哭起来。正在这时,屋门突然打开了,一瘸一拐地走进来一个小矮子,样子滑稽可笑,他对姑娘说:“晚上好,姑娘。干嘛哭得这样伤心呢?”(防~盗~章~节) “唉,”姑娘回答说,“我必须把这么多的稻草全都纺成金子,可我哪儿会这个呀!” “要是我替你纺,”小矬子说,“你拿什么酬谢我呢?” “把我漂亮的项链送给你。”姑娘回答道。 小矮矮相信姑娘说的话,于是就坐到了纺车前。纺车不停地转啊转,发出欢快的声音。不大一会儿,活儿就干完了,满屋稻草全都纺成了金子。(防~盗~章~节) 国王进屋一看,真是又惊又喜,可他的心却变得更加贪婪。他把磨坊主的女儿关进另一间有更多稻草的屋子,吩咐她再把这间屋子里的稻草纺成金子。可怜的姑娘不知如何是好,坐在那里又哭了起来。谁知正在这时,小矮子打开屋门问道:“要是我帮你纺,你拿什么酬谢我呢?” “把这枚钻石戒指送给你。”姑娘回答说。(防~盗~章~节) 于是,她的这个矮小的朋友接过了戒指,然后走到纺车前,纺了起来。他不停地纺啊纺,天亮之前,终于把屋里的稻草全都纺成了金子。 国王一见这么多闪闪发光的金子,满心欢喜,可他仍然不满足,就把磨坊主的女儿带到了另一间更大的屋子,并且对她说:“要是你今晚把这里的稻草全都纺成金子,我就娶你做王后。” 国王走了,剩下姑娘一个人的时候,小矮子又来了,问姑娘说:“要是我第三次还替你纺金子,你拿什么酬谢我呢?” “我再也没什么可送给你啦。”她回答说。(防~盗~章~节) “那么,你得答应我,”小矮子接着说道,“等你做了王后,把你生的第一个孩子送给我。” “那可万万不行。”姑娘心里想,可是她现在已走投无路,就答应了他的要求。小矮子又一次把稻草全都纺成了金子。 次日清晨,国王又来了,发现一切如愿以偿,就娶了磨坊主的女儿做王后。 王后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了,她欢天喜地,却把小矮子和她自己的诺言给忘了。谁知有一天,小矮子突然来到她的房间,提醒她不要忘记了自己许下的诺言。(防~盗~章~节)对这突如其来的不幸,她悲痛欲绝,只得提出将王国所有的金银财宝都给他,作为交换的条件,可是小矮子说什么也不答应。王后失声痛哭,哭得像个泪人似的,小矮子见了心也就软了下来,对她说道:“我宽限你三天时间,要是你在这三天之内能说出我的名字,你就把孩子留下。” 于是,王后派遣很多信使去全国各地,打听没有听说过的名字。 次日,小矮子又来了,她就开始把所有记得起来的名字都说了出来,什么迪姆斯啦,本杰明啦,简罗米啦,等等。可是小矮子每听一个都说:“我不叫这个。” 第二天,她把听到过的滑稽名字都说了出来,什么罗圈腿啦,小罗锅啦,八字脚啦,诸如此类。可是小矮子每听一个还是说:“我不叫这个。”(防~盗~章~节) 第三天,有个信使回来说:“我正在上山的时候,发现森林中有一个小棚子,棚子前燃着一堆篝火,一个滑稽可笑的小矮子用一只脚围着火堆蹦过来,跳过去,一边蹦跳一边唱着: ‘今天我酿酒, 明天露一手; 又唱又跳多快活, 明天小孩就归我; 王后绞尽脑汁儿却说不准, 本人名叫龙佩尔斯迪尔钦!’” 王后听了高兴得跳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小矮子又来了,进门便问:“王后,我叫什么名字啊?” 王后回答说:“你是不是叫约翰哪?” “不对!” “那你是不是叫汤姆呢?” “也不对!” “也许你叫龙佩尔斯迪尔钦吧?” “肯定是巫婆告诉你的!肯定是巫婆告诉你的!”小矮子喊叫着,气得直跺脚,结果右脚深深地陷进了地里。他不得不弯下腰去,用双手紧紧抱住小腿,用尽全身力气才拔了出来。随后,他便急急忙忙溜走了,这场虚惊也就结束了,大伙于是开怀大笑。王后后来再也没有见到过他。(防~盗~章~节) 重复一遍! 从前,有个磨坊主,他的女儿长得美丽无比,而且聪明伶俐,为人精明,因而她父亲总是不厌其烦地吹嘘她,把她吹得天花乱坠。 有一天,磨坊主应召进宫,他对国王吹牛说,他女儿能把稻草纺成金子。 谁知国王是个见钱眼开的人,一听磨坊主的话,马上就吩咐召见姑娘。姑娘进宫之后,国王把她领到一间装满了稻草的屋子,然后给她一架纺车,吩咐她道:“明天天亮之前,你必须把稻草全给我纺成金子,不然的话,就处死你。”(防~盗~章~节) 尽管姑娘一再说明她根本没有这种本领,可是国王听也不听,把门一锁,扬长而去,屋子里就剩下了她一个人。 姑娘坐在屋角里,面对自己的厄运,愁肠百结,于是就放声大哭起来。正在这时,屋门突然打开了,一瘸一拐地走进来一个小矮子,样子滑稽可笑,他对姑娘说:“晚上好,姑娘。干嘛哭得这样伤心呢?” “唉,”姑娘回答说,“我必须把这么多的稻草全都纺成金子,可我哪儿会这个呀!” “要是我替你纺,”小矬子说,“你拿什么酬谢我呢?” “把我漂亮的项链送给你。”姑娘回答道。 小矮矮相信姑娘说的话,于是就坐到了纺车前。纺车不停地转啊转,发出欢快的声音。不大一会儿,活儿就干完了,满屋稻草全都纺成了金子。(防~盗~章~节) 国王进屋一看,真是又惊又喜,可他的心却变得更加贪婪。他把磨坊主的女儿关进另一间有更多稻草的屋子,吩咐她再把这间屋子里的稻草纺成金子。可怜的姑娘不知如何是好,坐在那里又哭了起来。谁知正在这时,小矮子打开屋门问道:“要是我帮你纺,你拿什么酬谢我呢?” “把这枚钻石戒指送给你。”姑娘回答说。 于是,她的这个矮小的朋友接过了戒指,然后走到纺车前,纺了起来。他不停地纺啊纺,天亮之前,终于把屋里的稻草全都纺成了金子。 国王一见这么多闪闪发光的金子,满心欢喜,可他仍然不满足,就把磨坊主的女儿带到了另一间更大的屋子,并且对她说:“要是你今晚把这里的稻草全都纺成金子,我就娶你做王后。”(防~盗~章~节) 国王走了,剩下姑娘一个人的时候,小矮子又来了,问姑娘说:“要是我第三次还替你纺金子,你拿什么酬谢我呢?” “我再也没什么可送给你啦。”她回答说。 “那么,你得答应我,”小矮子接着说道,“等你做了王后,把你生的第一个孩子送给我。” “那可万万不行。”姑娘心里想,可是她现在已走投无路,就答应了他的要求。小矮子又一次把稻草全都纺成了金子。 次日清晨,国王又来了,发现一切如愿以偿,就娶了磨坊主的女儿做王后。 王后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了,她欢天喜地,却把小矮子和她自己的诺言给忘了。谁知有一天,小矮子突然来到她的房间,提醒她不要忘记了自己许下的诺言。对这突如其来的不幸,她悲痛欲绝,只得提出将王国所有的金银财宝都给他,作为交换的条件,可是小矮子说什么也不答应。王后失声痛哭,哭得像个泪人似的,小矮子见了心也就软了下来,对她说道:“我宽限你三天时间,要是你在这三天之内能说出我的名字,你就把孩子留下。”(防~盗~章~节) 第78章 斗星豪侠 (防!盗!章!节) 来欣赏……《史记》·管蔡世家(选段)…… 管叔鲜、蔡叔度者,周文王子而武王弟也。武王同母兄弟十人。母曰太姒,文王正妃也。其长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发,次曰管叔鲜,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次曰曹叔振铎,次曰成叔武,次曰霍叔处,次曰康叔封,次曰厓季载。厓季载最少。同母昆弟十人,唯发、旦贤,左右辅文王,故文王舍伯邑考而以发为太子。及文王崩而发立,是为武王。伯邑考既已前卒矣。(防~盗~章~节) 武王已克殷纣,平天下,封功臣昆弟。於是封叔鲜於管,封叔度於蔡:二人相纣子武庚禄父,治殷遗民。封叔旦於鲁而相周,为周公。封叔振铎於曹,封叔武於成,封叔处於霍。康叔封、厓季载皆少,未得封。 武王既崩,成王少,周公旦专王室。管叔、蔡叔疑周公之为不利於成王,乃挟武庚以作乱。周公旦承成王命伐诛武庚,杀管叔,而放蔡叔,迁之,与车十乘,徒七十人从。而分殷馀民为二:其一封微子启於宋,以续殷祀;其一封康叔为卫君,是为卫康叔。封季载於厓。厓季、康叔皆有驯行,於是周公举康叔为周司寇,厓季为周司空,以佐成王治,皆有令名於天下。蔡叔度既迁而死。其子曰胡,胡乃改行,率德驯善。周公闻之,而举胡以为鲁卿士,鲁国治。於是周公言於成王,复封胡於蔡,以奉蔡叔之祀,是为蔡仲。馀五叔皆就国,无为天子吏者。(防~盗~章~节) 蔡仲卒,子蔡伯荒立。蔡伯荒卒,子宫侯立。宫侯卒,子厉侯立。厉侯卒,子武侯立。武侯之时,周厉王失国,奔彘,共和行政,诸侯多叛周。 武侯卒,子夷侯立。夷侯十一年,周宣王即位。二十八年,夷侯卒,子釐侯所事立。 釐侯三十九年,周幽王为犬戎所杀,周室卑而东徙。秦始得列为诸侯。 四十八年,釐侯卒,子共侯兴立。共侯二年卒,子戴侯立。戴侯十年卒,子宣侯措父立。 宣侯二十八年,鲁隐公初立。三十五年,宣侯卒,子桓侯封人立。桓侯三年,鲁弑其君隐公。二十年,桓侯卒,弟哀侯献舞立。 哀侯十一年,初,哀侯娶陈,息侯亦娶陈。息夫人将归,过蔡,蔡侯不敬。息侯怒,请楚文王:“来伐我,我求救於蔡,蔡必来,楚因击之,可以有功。”楚文王从之,虏蔡哀侯以归。哀侯留九岁,死於楚。凡立二十年卒。蔡人立其子肸,是为缪侯。(防~盗~章~节) 缪侯以其女弟为齐桓公夫人。十八年,齐桓公与蔡女戏船中,夫人荡舟,桓公止之,不止,公怒,归蔡女而不绝也。蔡侯怒,嫁其弟。齐桓公怒,伐蔡;蔡溃,遂虏缪侯,南至楚邵陵。已而诸侯为蔡谢齐,齐侯归蔡侯。二十九年,缪侯卒,子庄侯甲午立。庄侯三年,齐桓公卒。十四年,晋文公败楚於城濮。二十年,楚太子商臣弑其父成王代立。二十五年,秦穆公卒。三十三年,楚庄王即位。三十四年,庄侯卒,子文侯申立。 文侯十四年,楚庄王伐陈,杀夏徵舒。十五年,楚围郑,郑降楚,楚复醳之。二十年,文侯卒,子景侯固立。(防~盗~章~节) 景侯元年,楚庄王卒。四十九年,景侯为太子般娶妇於楚,而景侯通焉。太子弑景侯而自立,是为灵侯。 灵侯二年,楚公子围弑其王郏敖而自立,为灵王。九年,陈司徒招弑其君哀公。楚使公子弃疾灭陈而有之。十二年,楚灵王以灵侯弑其父,诱蔡灵侯于申,伏甲饮之,醉而杀之,刑其士卒七十人。令公子弃疾围蔡。十一月,灭蔡,使弃疾为蔡公。 楚灭蔡三岁,楚公子弃疾弑其君灵王代立,为平王。平王乃求蔡景侯少子庐,立之,是为平侯。是年,楚亦复立陈。楚平王初立,欲亲诸侯,故复立陈、蔡後。(防~盗~章~节) 平侯九年卒,灵侯般之孙东国攻平侯子而自立,是为悼侯。悼侯父曰隐太子友。隐太子友者,灵侯之太子,平侯立而杀隐太子,故平侯卒而隐太子之子东国攻平侯子而代立,是为悼侯。悼侯三年卒,弟昭侯申立。 昭侯十年,朝楚昭王,持美裘二,献其一於昭王而自衣其一。楚相子常欲之,不与。子常谗蔡侯,留之楚三年。蔡侯知之,乃献其裘於子常;子常受之,乃言归蔡侯。蔡侯归而之晋,请与晋伐楚。 十三年春,与卫灵公会邵陵。蔡侯私於周苌弘以求长於卫;卫使史言康叔之功德,乃长卫。夏,为晋灭沈,楚怒,攻蔡。蔡昭侯使其子为质於吴,以共伐楚。冬,与吴王阖闾遂破楚入郢。蔡怨子常,子常恐,奔郑。十四年,吴去而楚昭王复国。十六年,楚令尹为其民泣以谋蔡,蔡昭侯惧。二十六年,孔子如蔡。楚昭王伐蔡,蔡恐,告急於吴。吴为蔡远,约迁以自近,易以相救;昭侯私许,不与大夫计。吴人来救蔡,因迁蔡于州来。二十八年,昭侯将朝于吴,大夫恐其复迁,乃令贼利杀昭侯;已而诛贼利以解过,而立昭侯子朔,是为成侯。(防~盗~章~节) 成侯四年,宋灭曹。十年,齐田常弑其君简公。十三年,楚灭陈。十九年,成侯卒,子声侯产立。声侯十五年卒,子元侯立。元侯六年卒,子侯齐立。 侯齐四年,楚惠王灭蔡,蔡侯齐亡,蔡遂绝祀。後陈灭三十三年。 伯邑考,其後不知所封。武王发,其後为周,有本纪言。管叔鲜作乱诛死,无後。周公旦,其後为鲁,有世家言。蔡叔度,其後为蔡,有世家言。曹叔振铎,有後为曹,有世家言。成叔武,其後世无所见。霍叔处,其後晋献公时灭霍。康叔封,其後为卫,有世家言。厓季载,其後世无所见。 太史公曰:管蔡作乱,无足载者。然周武王崩,成王少,天下既疑,赖同母之弟成叔、厓季之属十人为辅拂,是以诸侯卒宗周,故附之世家言。 曹叔振铎者,周武王弟也。武王已克殷纣,封叔振铎於曹。 叔振铎卒,子太伯脾立。太伯卒,子仲君平立。仲君平卒,子宫伯侯立。宫伯侯卒,子孝伯云立。孝伯云卒,子夷伯喜立。(防~盗~章~节) 夷伯二十三年,周厉王奔于彘。 三十年卒,弟幽伯彊立。幽伯九年,弟苏杀幽伯代立,是为戴伯。戴伯元年,周宣王已立三岁。三十年,戴伯卒,子惠伯兕立。 惠伯二十五年,周幽王为犬戎所杀,因东徙,益卑,诸侯畔之。秦始列为诸侯。 三十六,惠伯卒,子石甫立,其弟武杀之代立,是为缪公。缪公三年卒,子桓公终生立。 桓公三十五年,鲁隐公立。四十五年,鲁弑其君隐公。四十六年,宋华父督弑其君殇公,及孔父。五十五年,桓公卒,子庄公夕姑立。 庄公二十三年,齐桓公始霸。 三十一年,庄公卒,子釐公夷立。釐公九年卒,子昭公班立。昭公六年,齐桓公败蔡,遂至楚召陵。九年,昭公卒,子共公襄立。(防~盗~章~节) 共公十六年,初,晋公子重耳其亡过曹,曹君无礼,欲观其骈胁。釐负羁谏,不听,私善於重耳。二十一年,晋文公重耳伐曹,虏共公以归,令军毋入釐负羁之宗族闾。或说晋文公曰:“昔齐桓公会诸侯,复异姓;今君囚曹君,灭同姓,何以令於诸侯?”晋乃复归共公。 二十五年,晋文公卒。三十五年,共公卒,子文公寿立。文公二十三年卒,子宣公彊立。宣公十七年卒,弟成公负刍立。 成公三年,晋厉公伐曹,虏成公以归,已复释之。五年,晋栾书、中行偃使程滑弑其君厉公。二十三年,成公卒,子武公胜立。武公二十六年,楚公子弃疾弑其君灵王代立。二十七年,武公卒,子平公立。平公四年卒,子悼公午立。是岁,宋、卫、陈、郑皆火。(防~盗~章~节) 悼公八年,宋景公立。九年,悼公朝于宋,宋囚之;曹立其弟野,是为声公。悼公死於宋,归葬。 声公五年,平公弟通弑声公代立,是为隐公。隐公四年,声公弟露弑隐公代立,是为靖公。靖公四年卒,子伯阳立。 伯阳三年,国人有梦众君子立于社宫,谋欲亡曹;曹叔振铎止之,请待公孙彊,许之。旦,求之曹,无此人。梦者戒其子曰:“我亡,尔闻公孙彊为政,必去曹,无离曹祸。”及伯阳即位,好田弋之事。(防!盗!章!节) 第79章 摸骨算命 风儿出生在己亥年冬月二十八,大名叫陆郁风,胡文名字叫作迦明罗。他的父亲是摩国第三代魔皇——陆演,也就是艾辛泽。而他的母亲则是天域的大妖…… 目前能够利用的线索就这么多。所幸风儿本人被陆演带了过来,他们大可以来个“摸骨相面”,孩子一生的命运也就尽在掌握了。 方起干起活来还是挺认真的,就听他细细言道:“己亥年生,生肖属猪,五行属木。为人七巧伶俐,衣食安稳;却又骨肉疏离,六亲冷淡……” 陆演听得直皱眉。风儿确实聪明伶俐,加上生在皇家,必定衣食无忧。可是后面那句“骨肉疏离、六亲冷淡”又是怎么回事?就算宝宝一出生就没了母亲,那也是命中不可回避的劫数,怎么说得好像是被人抛弃了一样? “哎,对了!千面你自己好像是属蛇的对吧?”方起就是这种人来疯的个性,前一句还在说风儿,后一句又说道陆演。便听他叽叽咕咕地继续说道:“属蛇之人,通常外冷内热,处事圆滑老练,性格方面则多疑、谨慎。嗯……再加上你五行属水,注定一生波折。中年历经风霜,三起三落,故人反目,多有英年早逝之相。” “我让你帮风儿算命,不是给我。” “别急别急,我还没说完呢,”方起挽起袖子,翘着二郎腿,神神叨叨地摇晃脑袋,“哎呀,不好啦!你儿子克你呀,要是这孩子由你抚养,他倒是一生顺遂无忧,你的命途可就险要了。” 陆演神态安然,似乎并未受他的话语影响。风儿坐在他腿上,摸着圆滚滚的肚皮,打了个小哈欠。 “……”方起不乐意了,抓着头发怪叫道,“你们爷俩能不能尊重我一点!” “请继续。” 斗星豪侠把头一撇,双臂环胸,白眼都懒得翻一个。想他当世第一神算子,怎么遇见这么一对不识货的父子!多少人求还求不到他的一句批言呢。 陆演知道他的脾气——没人捧场,他就没有干活的动力。简单地说,就是不甘寂寞。 于是咳嗽一声,干巴巴地说了几句漂亮话。见他还是没反应,最终无奈道:“又怎么了?” “我发现一件事,”方起抖了抖他的书生袍子,把脸一点点凑近魔皇,虚起眼睛正色道,“千面,你印堂发黑,家中必有妖孽作祟啊。要不要我给你化道符?” 他本来是想开个玩笑,哪知道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只见陆演浑身气势一变,整个人都像弓绳一般绷得死紧,脸上的笑容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请他给风儿算命,不过是想求个心安。陆演自个儿其实是不大相信这些的。但是斗星所言,貌似句句灵验,连他从没见过面的神机都被他说中了身份,这就有点儿玄了…… “命”这种东西,到底该不该信呢? 也许学习堪舆之术的人,脑袋都有点不正常。方起以前就经常拉着陆演说些奇奇怪怪的疯话,比如谁谁谁上辈子是乞丐,谁家的地底下埋了脏东西……他好像知道很多东西,又好像那些东西都是他随口编出来的。 陆演不怕别人骗他,因为能骗到他的人实在太少了。但他害怕自己有一天会被“命”这种东西左右,特别是他的“命”还是出自一个疯子之口。 “斗星,你说我这一生过得极其悲苦,还有英年早逝的危险。那我问你,我什么时候不悲苦?我的妻子过世了,另外的儿子要从哪里来?风儿会被亲人疏远,除了我还有谁能这样对他?” “这个嘛……”方起眨眨眼睛,犹犹豫豫地开口,“我要是照实说了,你可不能打我啊!” “你说吧。” “嘿嘿,我也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这么笃定尊夫人已经过世了,但我算到的结果却是——他根本没死。你儿子呢,肯定是有兄弟的,而且年岁和风儿相当,但我不能确定对方是谁生的。你岁数也不小了,而且身份又摆在那里,说不定什么时候喝醉了、睡了哪个宫女……” “不可能,我没有私|生子。” “那不就结了!答案就是,你老婆生了两个,他(她)不仅没死,还带走了你另外一个孩子。就这么简单。” ——他没死?他没死!他没有死?! “砰!” 陆演的右手原本放在桌面上,结果他情绪乍然失控,一把就从桌沿掰下了一块石料,当场捏成粉碎!风儿被他吓到了,瘪起嘴巴,硬是没敢哭出来。 方起那个没眼色的还在继续说:“至于你儿子嘛……一出生就被当娘的抛下啦,这得有多大的仇、多狠的心?这还不叫骨肉疏离啊?我跟你讲,你两个儿子将来肯定是要不死不休的,不信看着吧。” 风儿是被他娘抛弃的……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是因为儿子天生残疾吗,所以他才不要他。”陆演觉得自己整个人生都被颠覆了。在他心里,神机性情温良,对待亲生骨肉必定疼爱有加,万万不会将过错归咎到孩子身上。如果因为儿子带有残疾,他就抛弃他的话…… 未免太过狠心! 然而方起的话再次让他震惊:“你儿子没有残疾啊——凡是天生残疾的孩子,命格之中就会带有缺陷。但是风儿的命格没有任何问题,那只能说明他是后天受了什么伤害,才听不见声音的。” “你是说,风儿是被人害成这样的?” “唔,可能性很大。你想想你有什么仇家,会不会是对方抓了你老婆,然后把你们家拆散了?你以前不是跟我说你们感情很好的嘛,犯不着闹成这样吧,毕竟儿子都有了。”方起总算看出他脸色不对劲了,连忙往自认为好的方向劝慰。 不过陆演自己就否认了这种可能性,“如果是仇人所为,风儿的小命早就没了。他绝不可能平安地回到我身边。” 班弥生检查过,风儿的身体很健康。证明宝宝除了耳朵和嗓子,其他地方都没有被人做过手脚。若是风儿曾经落在仇家手里,身上肯定会被种下暗伤,用来要挟他。 单单是把孩子弄成“残疾”,这样的做法更像是要折磨孩子,同时也折磨孩子的父母…… 以神机对他的憎恨,会不会不惜假死也要让他痛苦难安一辈子?会不会故意把儿子伪造成残疾,让他承受这种“天谴”?会不会把另一个孩子带走,教他如何弑兄弑父? 陆演心中非常混乱。他不敢相信神机会狠心到如此地步,但是同时又忍不住陷入阴谋论,将这些恶行安在那人身上。因为这世上没有任何一种解释能够为他开脱——残害亲儿,挟子报复!这简直就是……蛇蝎心肠! 陆郁风感觉到父亲的情绪正在急剧波|动,懂事地把脑袋贴在对方胸口,并用小手拍拍他的下巴,吸引他的注意。陆演一低头,正好对上那双单纯明亮的大眼睛,空洞的胸腔仿佛再次被人剜去一块,痛得无法呼吸。 他突然想到,也许风儿会被抛弃,全是因为他长得像自己。宝宝承受了他母亲对他父亲的恨意,才会遭到不公平的对待。 “我答应过你,谁也不能伤害你,”陆演抱紧儿子,在他额头上轻轻一吻,“包括我自己,也包括你的母亲。” 从愤怒、震惊、悲痛之中恢复过来,几乎是一瞬间的事。不得不说,魔皇一族向来就有夫妻反目的天赋,或者说是一种诅咒。 当年,埃罗沙将刚出生不久的艾辛泽扔进狼窟,陆重魇为了这事跟对方彻底闹翻。时隔多年,弑神机故技重施,把风儿弄成残疾之后送到陆演面前。 将来,风儿会不会像陆演对待埃罗沙那样去报复他娘?陆演又会不会走上陆重魇的老路,被儿子暗算致死?当真是天道循环么…… 方起说得没错,从这个角度来看,风儿确实克他。不仅如此,宝宝这一生果真是骨肉疏离、六亲冷淡。 “你且算算,风儿未来可有性命之忧?”这是陆演现在唯一担心的问题。 “只要你活着,自然没人害得了他,”方起摊开双手说,“等你一死,你儿子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退一万步来讲,就算他挺过了少年时期,往后也会载在女人手上——哦,也可能载在男人手上。你们老陆家好像祖祖辈辈都是这副德性啊。” 斗星豪侠已经不止一次提到陆演将会“英年早逝”。按他这个说法,貌似某人真的没几年可活了。换作其他人听到这种言论,要么大发雷霆,要么心惊胆战。而陆演却表现得分外平静。 他说:“你直接告诉我,我还有几年可活。” 方起最佩服的就是他这点,因此也没给他来个“善意的谎言”,直接伸出左手,比了个数字。 陆演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其实他还是十分关心对方的,要不然也不会借着给陆郁风算命的机会透露这么多天机给他。早几年,他就劝过他,凡事不要思虑过深,那样只会伤人伤己,结果陆演并没有听他的劝告,以至于落得这副田地。他不希望他的朋友最后仍是沦为不得善终的悲凉晚景。 他已经把他知道的事情全都告诉他了,希望他能对将来发生的事情有个心理准备。朋友做到这个份上,也算仁至义尽了吧。 “我知道了。”陆演点了点头,抱着儿子起身,提步离开。 方起惊愕了一瞬,冲着他的背影喊道:“千面,你真的不怕死?” 陆演背对着他摆了摆手,“就算我死了,也会从地底下爬出来的。你操心过头了。” “……你这个人,真的很让人无奈啊。” 第80章 你不是人 (防!盗!章!节) 来欣赏……《水浒传》第24话(上)…… 话说当下郓哥被王婆打了这几下,心中没出气处,提了雪梨篮儿,一迳奔来街上,直来寻武大郎。转了两条街,只见武大挑着炊饼担儿,正从那条街上来。郓哥见了,立住了脚,看着武大道:”这几时不见你,怎麽吃得肥了?”武大歇下担儿,道:”我只是这般模样!有甚麽吃得肥处?”郓哥道:”我前日要籴些麦稃,一地里没籴处,人都道你屋里有。”武大道:”我屋里又不养鹅鸭,那里有这麦稃?”郓哥道:”你说没麦稃,怎地栈得肥耷耷地,便颠倒提起你来也不妨,煮你在锅里也没气?”武大道:”含鸟猢狲,倒骂得我好!我的老婆又不偷汉子,我如何是鸭?”郓哥道:”你老婆不偷汉子,只偷子汉!”武大扯住郓哥,道:”还我主来!”郓哥道:”我笑你只会扯我。却不咬下他左边的来!”武大道:”好兄弟,你对我说是兀谁,我把大个炊饼送你。”郓哥道:”炊饼不济事;你只做个小主人,请我吃三杯,我便说与你。”武大道:”你会吃酒?跟我来。”(防~盗~章~节) 武大挑了担儿,引着郓哥,到一个小酒店里歇了担儿;拿了几个炊饼,买了些肉,讨了一旋酒,请郓哥吃。那小厮又道:”酒便不要添了,肉再切几块来。”武大道:”好兄弟,你且说与我则个。”郓哥道:”且不要慌;等我一发吃了,却说与你。你却不要气苦。我自帮你打捉。” 武大看那猴子吃了酒肉,道:”你如今却说与我。”郓哥道:”你要得知,把手来摸我头上肐答。”武大道:”却怎地来有这肐7诬陷答?”郓哥道:”我对你说:我今日将这一篮雪梨去寻西门大郎挂一小钩子,一地里没寻处。街上有人说道:他在王婆茶房里和武大娘子勾搭上了,每日只在那里行走。我指望去摸三五十钱使,叵耐那王婆老猪狗不放我去房里寻他,大栗暴打我出来。我特地来寻你。我方才把两句话来激你,我不激你时,你须不来问我。”武大道:”真个有这等事?”郓哥道:”又来了!我道你是这般的鸟人!那厮两个落得快活!只等你出来,便在王婆房里做一处,你兀自问道真个也是假!”(防~盗~章~节) 武大听罢道:”兄弟,我实不瞒你说。那婆娘每日去王婆家里做衣裳,归来时,便脸红,我自也有些疑忌。这话正是了!我如今寄了担儿,便去捉奸,如何?”郓哥道:”你老大一个人,原来没些见识!那王婆老狗恁麽利害怕人,你如何出得他手!他须三人也有个暗号,见你入来拿他,把你老婆藏过了。那西门庆须了得!打你这般二十来个,若捉他的不着,乾吃他一顿拳头。他又有钱有势,反告了一纸状子,你便用吃他一场官司,又没人做主,乾结果了你!” 武大道:”兄弟,你都说的是。却怎地出得这口气!”郓哥道:”我吃那老猪狗打了,也没出气处。我教你一着。你今日晚些归去,都不要发作;也不可露一些嘴脸,只作每日一般。明朝你便少做些炊饼出来卖,我便在巷口等你。若是见西门庆入去时,我便来叫你。你便挑着担儿,只在左近等我。我便先去惹那老狗。必然来打我,我便将篮儿丢出街来。你便抢来。我便一头顶住那婆子。你便只顾奔入房里去,叫起屈来。此计如何?”武大道:”既是如此,却是亏了兄弟!我有数贯钱,与你把去籴米。明日早早来紫石街巷口等我!”(防~盗~章~节) 郓哥得了数贯钱,几个炊饼,自去了。武大还了酒钱,挑了担儿,去卖了一遭归去,原来这妇人往常时只是骂武大,百般的欺负他;近日来也自知无礼,只得窝伴他些个。 当晚武大挑了担儿归家,也只和每日一般,并不说起。那妇人道:”大哥,买盏酒吃?”武大道:”却才和一般经纪人买三碗吃了。”那妇人安排晚饭与武大吃了,当夜无话。 次日饭後,武大只做三两扇炊饼安在担儿上。这妇人一心只想着西门庆,那里来理会武大做多做少。当日武大挑了担儿,自出去做买卖。这妇人巴不能够他出去了,便踅过王婆房里来等西门庆。 且说武大挑着担儿,出到紫石街巷口,迎见郓哥提着篮儿在那里张望。武大道:”如何?”郓哥道:”早些个。你且去卖一遭了来。他七八分来了,你只在左近处伺候。”武大飞云也似去卖了一遭回来。郓哥道:”你只看我篮儿撇出来,你便奔入去。”武大自把担儿寄下,不在话下。 却说郓哥提着篮儿走入茶坊里来,骂道:”老猪狗,你昨日做甚麽便打我!”那婆子旧性不改,便跳起身来喝道:”你这小猢狲!老娘与你无干,你做甚麽又来骂我!”郓哥道:”便骂你这马泊六,做牵头的老狗,直甚麽屁!” 那婆子大怒,揪住郓哥便打。郓哥叫一声”你打我!”把篮儿丢出当街上来。那婆子却待揪他,被这小猴子叫声”你打”时,就把王婆腰里带个住,看着婆子小肚上只一头撞将去,争些儿跌倒,却得壁子碍住不倒。(防~盗~章~节) 那猴子死顶住在壁上。只见武大裸起衣裳,大踏步直抢入茶坊里来。那婆子见了是武大来,急待要拦当时,却被这小猴子死命顶住,那里肯放,婆子只叫得”武大来也!”那婆娘正在房里,做手脚不迭,先奔来顶住了门。这西门庆便钻入床底下躲去。武大抢到房里边,用手推那房门时,那里推得开,口里只叫得”做得好事!” 那妇人顶住着门,慌做一团,口里便说道:”闲常时只如鸟嘴卖弄杀好拳棒!急上场时便没些用!见个纸虎也吓一交!” 那妇人这几句话分明教西门庆来打武大,夺路了走。西门庆在床底下听了妇人这几句言语,提醒他这个念头,便钻出来,拔开门,叫声”不要打”。武大却待要揪他,被西门庆早飞起右脚,武大矮短,正踢中心窝里,扑地望後便倒了。(防~盗~章~节) 西门庆见踢倒了武大,打闹里一直走了。郓哥见不是话头,撇了王婆撒开。街坊邻舍都知道西门庆了得,谁敢来多管。王婆当时就地下扶起武大来,见他口里吐血,面皮腊查也似黄了,便叫那妇人出来,舀碗水来,救得苏醒,两个上下肩搀着,便从後门扶归楼上去,安排他床上睡了,当夜无话。 次日,西门庆打听得没事,依前自来和这妇人做一处,只指望武大自死。武大一病五日,不能够起。更兼要汤不见,要水不见;每日叫那妇人不应;又见他浓妆艳抹了出去,归来时便面颜红色,武大几遍气得发昏,又没人来睬着。(防~盗~章~节) 武大叫老婆来分付道:”你做的勾当,我亲手来捉着你奸,你到挑拨奸夫踢我心头,至今求生不生,求死不死,你们却自去快活!我死自不妨,和你们争不得了!我的兄弟武二,你须得知他性格;倘或早晚归来,他肯干休?你若肯可怜我,早早服侍我好了,他归来时,我都不提!你若不看觑我时,待他归来,却和你们说话!” 这妇人听了这话,也不回言,却踅过来,一五一十,都对王婆和西门庆说了。那西门庆听了这话,却似提在冰窟子里,说道:”苦也!我须知景阳冈上打虎的武都头他是清河县第一个好汉!我如今却和你眷恋日久,情孚意合,却不恁地理会!如今这等说时,正是怎地好?却是苦也!” 王婆冷笑道:”我倒不曾见你是个把舵的,我是趁船的,我倒不慌,你倒慌了手脚?”西门庆道:”我枉自做了男子汉,到这般去处却摆布不开!你有甚麽主见,遮藏我们则个!”王婆道:”你们却要长做夫妻,短做夫妻?”西门庆道:”乾娘,你且说如何是长做夫妻,短做夫妻?”王婆道:”若是短做夫妻,你们只就今日便分散,等武大将息好了起来,与他陪了话,武二归来,都没言语。待他再差使出去,却再来相约,这是短做夫妻。你们若要长做夫妻,每日同一处不担惊受怕,我却有一条妙计只是难教你。” 西门庆道:”乾娘,周全了我们则个!只要长做夫妻!”王婆道:”这条计用着件东西,别人家里都没,天生天化大官人家里却有!”西门庆道:”便是要我的眼睛也剜来与你。却是甚麽东西?”(防!盗!章!节) 第81章 真真假假 怀疑的种子一旦埋下,就会在心底里生根发芽。然后长出细密的藤蔓,将心脏紧紧包裹…… 陆演在回去的路上,反复回想着埃罗沙说过的每一句话。渐渐地,他发现了很多从前忽略的疑点。 小时候的记忆要追溯到婴儿时期。尽管那时候的许多事情已经模糊不清,但他确定自己记得埃罗沙的脸,记得“母亲”将他扔在悬崖边、狼窟里、沙漠中……也许因为发生的次数太多,所以他清楚地记得自己是被大人抛弃的这一事实。 三个多月大的婴儿,会记事么?如果他一开始就被丢掉了,为什么记忆中又会被反复抛弃到不同的地方呢? 后来去了兵燹城,六长老是他的启蒙恩师,但他最崇拜的却是大长老。因为大长老是所有长老中最强的一个。那段时期,他的确是在无意识地模仿那人的言行,好像身体不受控制一般。 对了,耳鸣的毛病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他经常听到奇怪的声音,仿佛有很多“人”在他耳边嘀嘀咕咕,说着他完全听不懂的话。他因为这件事,脾气变得极为暴躁,一度在兽营里大开杀戒。直到他因为埃罗沙的追杀,而遇到陆重魇…… 老头子当初是怎么说的?对了,他告诉陆演,那些声音都是幻觉,是他想象出来的“另一个世界”。随后,便着手教他《转生夺舍印》。 幻觉……另一个世界……夺舍…… 把这些关键词串联起来,好像陆重魇一开始就知道他有“耳鸣”的毛病,并且早就想好了应对之法!那么,陆重魇当初是怎么让他相信那些是幻觉的呢? 红发黑衣的魔皇停住脚步,瞭望着一望无际的沙漠,头又疼了起来。直觉告诉他,老头子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一定做了什么,混淆了他的认知。 ——你看那棵树,它的叶子是什么颜色的? ——嗯,红的。 ——傻孩子,树叶怎么会是红的呢?这些都是你的幻觉。别怕,以后会慢慢好起来的,不用在意你脑子里听到的那些声音。 ——哦,徒儿记下了。 他看到的东西和别人看到的不一样。巴布昆还拿这个嘲笑过他,说他傻得连颜色都分不清。为什么会这样? 难道是……幻蛊!! 没错,陆重魇为了让他相信他脑子里的另一个世界只是他的臆想,在他身上种下了幻蛊!正因如此,导致他的感官时常出现偏差,久而久之,连他自己都认为那些全是幻觉,所以逐渐麻木了。 埃罗沙扔掉他、追杀他,是因为发现他“不是人”。而陆重魇打一开始就对他好得不像话,也许并不是陆演骗过了他,而是对方从始至终都知道他和正常人不一样。 老头子教给他很多东西,其中最重要的是《转身夺舍印》,并且一再鼓励他“使用新鲜的躯壳”。甚至于,在捡到他之前就提早收养了非常适合夺舍的巴布昆。这一切显然早有预谋。 摩国是陆重魇建立起来的,夺舍印却号称是“代代相传”。其实迄今为止,也不过是传了两代而已。也就是说,夺舍印是陆重魇创造出来的,仅供他们父子二人使用。 为什么他们必须不停地转移到新的躯壳?母亲给予的身体难道不是最合适的吗? 不,不对…… 埃罗沙说他三个月大的时候就“死”了;之后他修炼《转身夺舍印》,身体再次不堪重负,是用陆飞雪的功力才勉强维持住的。后来尸毒复发,让他变成了活死人,但方起依然断言他活不了几年。这些或许恰恰可以证明,他现在的身体并不适合他。 夺舍,夺舍……凡人可以夺舍吗?连神机那样的妖族后裔也不一定做得到吧。 假如他不是艾辛泽,不是陆演,也不是千面……那陆重魇这个人有可能也不是开国魔皇,也许真正的魔皇早就被夺了舍呢?他们像虫子似的钻进历任魔皇的身体里,模仿着人类的言行,过着凡人一样的生活。 “不!我是人,我是人!”陆演突然捂住额头,跪倒在黄沙之上。 他感到无比恐惧。因为他忽然想到,假如他和陆重魇都是“怪物”,那他派去刺杀老头子的那些暗卫,顶多是杀死对方的躯壳!更糟糕的是,风儿也遗传了这种血脉! 等等!陆重魇娶了三任妻子,却没有一个能为他生下后代。而且那三位夫人全都红颜薄命,年纪轻轻就过世了。她们究竟是怎么死的?会不会是…… 他猛然想起老头子曾经说过的话。 ——无法生育子嗣的女人,要来何用? ——反正都是要死的,为什么要思念她们。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幸好你们还没有孩子,不然……血脉就要混淆了。 言下之意,他的妻子可以是人,但不能是妖。因为妖族的血脉和他们是相互冲突的?!陆重魇讨厌神机,甚至丝毫不顾忌他肚子里的孩子,也许不是惧怕天域来犯,而是那个孩子并不是他所期望的。 这么说来,风儿其实是……残次品…… 两个孩子在娘胎里就夭折过一次,是陆演用自己的生命把他们强行拉回来的。在那之后,由于他不愿意夺舍,几乎是在鬼门关走了一圈。最后莫名其妙就好了,哪怕当时尸毒已经侵入他的五脏六腑。 他是怎么活过来的?是陆重魇做了些什么,还是他根本不会“死”?孩子在出生之际,是否也因为血脉的冲突再次出了问题,导致神机不能同时抚养两个? “假的吧?幻蛊已经开始影响我的思维了吗。”陆演晃了晃脑袋,慢吞吞地站起来。天空中的烈阳晃得他两眼发花,长时间待在室外也令他的身体有些脱水了。 这种虚弱感是如此的真实,以至于连他心底的阴霾都被驱散了些许。 在太阳彻底跌落地平线之前,他的心情基本上已经回复了平静。算算时辰,风儿此时应该待在魔皇宫里练习走路呢。欲林里的莺莺燕燕一早就被打发出去了,剩下的都是老实本分的宫女和侍卫,想来不会有什么问题。 陆演深吸一口气,调整了前进的步伐,全速赶回罗刹海。分别了一整天,他已经有点思念自己的宝贝儿子了。 ============================================= “啊!怪、怪物啊——” 圣殿之内,传出阵阵惊呼!婢女们从圣子所在的婴儿房中蜂拥而出,一个个跌跌撞撞,全都乱成了一团。 “放肆!乱喊什么。”陆演正巧赶回来,撞见这一幕。本就烦乱的心绪顿时按捺不住,一把抓过身边的婢女,喝问道:“出什么事了?” “陛、陛下!”身着抹|胸胡裙的少女看清来人,惊魂未定地指向圣殿大门,“小王子……妖怪!是妖怪!” “胡说!”陆演瞳孔一缩,手上爆发出惊人的力量,直接将这女人的颈骨生生捏碎。 婢女双眼暴突,口里涌|出大量鲜血,砰地一声倒在地上——死不瞑目!周围的婢女看到之后,登时收声,不敢再发出半点儿声响。所有人都像被点了穴道似的定在原地,双眼紧紧注视着她们的主人,蜷着身子瑟瑟发抖。 然而陆演眼下根本没有心思治她们的罪,他担心风儿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出事了!只见一道残影划过,原地已经没有了魔皇的身影。 宝宝还没有断奶,连路都走不得,平时顶多在地毯上爬几圈活动腿脚。他怎么可能把大人吓破胆呢?就算风儿有妖族血统,也不至于小小年纪就变出什么可怕的东西来。 陆演担心的是,风儿不仅具有妖族血脉,还继承了他的…… 不会的!他是普通人,风儿自然也是人类。 圣殿内,窗户半开,不过天色已经暗了,所以点上了蜡烛。借着跳跃的火光,可以看到桌子椅子全都东倒西歪,场面十分混乱。地上还有一只倒扣的金碗,浑白的骆驼奶洒了一地。 陆演一步步靠近婴儿床。隔着一小段距离,便看见床上的包裹正在不停扭动。那是风儿专用的小被子,上好的棉绒织锦,面上绣满了摩羯花纹。他临走前亲手帮儿子盖上的,绝不会认错。 房间里及其安静,落针可闻。 “风儿,别怕。为父回来了。”魔皇来到婴儿床前,蹲下|身,缓慢而小心地伸手去掀包袱皮。 他的手刚一碰到被子,里面的小东西就像受惊一般往后缩了缩。陆演没有放弃,依然耐心地用手轻抚着被面。也许是感觉到了父亲的气息,宝宝在里面蠕|动了两下,然后自己探出了一只小手…… ——那绝不是人类的手! 没有指甲,没有关节,没有皮肤褶皱。看起来,就像没有骨头的蠕虫!确切地说,应该是触角才对。 陆演整个人像是受到天雷轰击,再也无法维持表面的平静。他用颤抖的双手掀开婴儿身上的被子,轻轻地将儿子抱了起来。此时的陆郁风整个儿就是个肉球,身上软|趴趴的,如同一个装满水的皮囊。陆演必须保持手臂的平稳,才不会让他从缝隙里“流”出去。 “乖孩子,别怕。你是怎么做到的?”魔皇一边观察着儿子,一边喃呢道。 肉球上有两只紫色的小眼睛,正呆呆地仰望着大人,眼神流露|出无辜和恐惧。它伸出两条触角一般的手臂,蹭蹭父亲的下巴,终于颤抖得不那么剧烈了。 这时,烛台下的影子蓦然扭曲了一瞬,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室内响起:“小王子尚不能控制自己的形态,王应该将自己的魔气导入孩子体内,维持他的形体。” 陆演目眦尽裂,猛然转身,“是你——黎天刚!” “不,您错了。”影子抖动了一下,似乎是在嘲笑他的想象能力。 第82章 魔性复苏 (防!盗!章!节) 来欣赏……《百年孤独》开篇……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是个二十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象史前的巨蛋。(防~盗~章~节) 这块天地还是新开辟的,许多东西都叫不出名字,不得不用手指指点点。每年三月,衣衫褴楼的吉卜赛人都要在村边搭起帐篷,在笛鼓的喧嚣声中,向马孔多的居民介绍科学家的最新发明。他们首先带来的是磁铁。一个身躯高大的吉卜赛人,自称梅尔加德斯,满脸络腮胡子,手指瘦得象鸟的爪子,向观众出色地表演了他所谓的马其顿炼金术士创造的世界第八奇迹。他手里拿着两大块磁铁,从一座农舍走到另一座农舍,大家都惊异地看见,铁锅、铁盆、铁钳、铁炉都从原地倒下,木板上的钉子和螺丝嘎吱嘎吱地拼命想挣脱出来,甚至那些早就丢失的东西也从找过多次的地方兀然出现,乱七八糟地跟在梅尔加德斯的魔铁后面。“东西也是有生命的,”(防~盗~章~节) 吉卜赛人用刺耳的声调说,“只消唤起它们的灵性。”霍·阿·布恩蒂亚狂热的想象力经常超过大自然的创造力,甚至越过奇迹和魔力的限度,他认为这种暂时无用的科学发明可以用来开采地下的金子。 梅尔加德斯是个诚实的人,他告诫说:“磁铁干这个却不行。”可是霍·阿·布恩蒂亚当时还不相信吉卜赛人的诚实,因此用自己的一匹骡子和两只山羊换下了两块磁铁。这些家畜是他的妻子打算用来振兴破败的家业的,她试图阻止他,但是枉费工夫。“咱们很快就会有足够的金子,用来铺家里的地都有余啦。”——丈夫回答她。在好儿个月里,霍·阿·布恩蒂亚都顽强地努力履行自己的诺言。他带者两块磁铁,大声地不断念着梅尔加德斯教他的咒语,勘察了周围整个地区的一寸寸土地,甚至河床。但他掘出的唯一的东西,是十五世纪的一件铠甲,它的各部分都已锈得连在一起,用手一敲,皑甲里面就发出空洞的回声,仿佛一只塞满石子的大葫芦。(防~盗~章~节) 三月间,吉卜赛人又来了。现在他们带来的是一架望远镜和一只大小似鼓的放大镜,说是阿姆斯特丹犹太人的最新发明。他们把望远镜安在帐篷门口,而让一个吉卜赛女人站在村子尽头。花五个里亚尔,任何人都可从望远镜里看见那个仿佛近在飓尺的吉卜赛女人。“科学缩短了距离。”梅尔加德斯说。“在短时期内,人们足不出户,就可看到世界上任何地方发生的事儿。”在一个炎热的晌午,吉卜赛人用放大镜作了一次惊人的表演:他们在街道中间放了一堆干草,借太阳光的焦点让干草燃了起来。磁铁的试验失败之后,霍·阿·布恩蒂亚还不甘心,马上又产生了利用这个发明作为作战武器的念头。梅尔加德斯又想劝阻他,但他终于同意用两块磁铁和三枚殖民地时期的金币交换放大镜。乌苏娜伤心得流了泪。这些钱是从一盒金鱼卫拿出来的,那盒金币由她父亲一生节衣缩食积攒下来,她一直把它埋藏在自个儿床下,想在适当的时刻使用。霍·阿·布恩蒂亚无心抚慰妻子,他以科学家的忘我精神,甚至冒着生命危险,一头扎进了作战试验。他想证明用放大镜对付敌军的效力,就力阳光的焦点射到自己身上,因此受到灼伤,伤处溃烂,很久都没痊愈。这种危险的发明把他的妻子吓坏了,但他不顾妻子的反对,有一次甚至准备点燃自己的房子。霍·阿·布恩蒂亚待在自己的房间里总是一连几个小时,计算新式武器的战略威力,甚至编写了一份使用这种武器的《指南》,阐述异常清楚,论据确凿有力。他把这份《指南》连同许多试验说明和几幅图解,请一个信使送给政府;(防~盗~章~节) 这个信使翻过山岭,涉过茫茫苍苍的沼地,游过汹涌澎湃的河流,冒着死于野兽和疫病的危阶,终于到了一条驿道。当时前往首都尽管是不大可能的,霍·阿·布恩蒂亚还是答应,只要政府一声令下,他就去向军事长官们实际表演他的发明,甚至亲自训练他们掌握太阳战的复杂技术。他等待答复等了几年。最后等得厌烦了,他就为这新的失败埋怨梅尔加德斯,于是吉卜赛人令人信服地证明了自己的诚实:他归还了金币,换回了放大镜,并且给了霍·阿·布恩蒂亚几幅葡萄牙航海图和各种航海仪器。梅尔加德斯亲手记下了修道士赫尔曼着作的简要说明,把记录留给霍·阿·布恩蒂亚,让他知道如何使用观象仪、罗盘和六分仪。在雨季的漫长月份里,霍·阿·布恩蒂亚部把自己关在宅子深处的小房间里,不让别人打扰他的试验。他完全抛弃了家务,整夜整夜呆在院子里观察星星的运行;为了找到子午线的确定方法,他差点儿中了暑。他完全掌握了自己的仪器以后,就设想出了空间的概念,今后,他不走出自己的房间,就能在陌生的海洋上航行,考察荒无人烟的土地,并且跟珍禽异兽打上交道了。正是从这个时候起,他养成了自言自语的习惯,在屋子里踱来踱去,对谁也不答理,而乌苏娜和孩子们却在菜园里忙得喘不过气来,照料香蕉和海芋、木薯和山药、南瓜和茄子。(防~盗~章~节)可是不久,霍·阿·布恩蒂亚紧张的工作突然停辍,他陷入一种种魄颠倒的状态。好几天,他仿佛中了魔,总是低声地嘟嚷什么,并为自己反复斟酌的各种假设感到吃惊,自己都不相信。最后,在十二月里的一个星期、吃午饭的时候,他忽然一下子摆脱了恼人的疑虑。孩子们至死部记得,由于长期熬夜和冥思苦想而变得精疲力竭的父亲,如何洋洋得意地向他们宣布自己的发现: “地球是圆的,象橙子。” 乌苏娜失去了耐心,“如果你想发癫,你就自个几发吧!”她嚷叫起来,“别给孩子们的脑瓜里灌输古卜赛人的胡思乱想。”霍·阿·布恩蒂亚一动不动,妻子气得把观象仪摔到地上,也没有吓倒他。他另做了一个观象仪,并且把村里的一些男人召到自己的小房间里,根据在场的人椎也不明白的理论,向他们证明说,如果一直往东航行,就能回到出发的地点。马孔多的人以为霍·阿·布恩蒂亚疯了,可兄梅尔加德斯回来之后,马上消除了大家的疑虑。他大声地赞扬霍·阿·布恩蒂亚的智慧:光靠现象仪的探测就证实了一种理论,这种理论虽是马孔多的居民宜今还不知道的,但实际上早就证实了;梅尔加德斯为了表示钦佩,赠给霍·阿·布恩蒂亚一套东西——炼金试验室设备,这对全村的未来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防~盗~章~节) 这时,梅尔加德斯很快就衰老了。这个吉卜赛人第一次来到村里的时候,仿佛跟霍·阿·布思蒂亚同样年岁。可他当时仍有非凡的力气,揪庄马耳朵就能把马拉倒,现在他却好象被一些顽固的疾病折磨坏了。确实,他衰老的原因是他在世界各地不断流浪时得过各种罕见的疾病,帮助霍·阿·布恩蒂亚装备试验室的时候,他说死神到处都紧紧地跟着他,可是死神仍然没有最终决定要他的命。从人类遇到的各种瘟疫和灾难中,他幸存下来了。他在波斯患过癞病,在马来亚群岛患过坏血病,在亚历山大患过麻疯病,在日本患过脚气病,在马达加斯加患过淋巴腺鼠疫,在西西里碰到过地震,在麦哲伦海峡遇到过牺牲惨重的轮船失事。(防~盗~章~节)这个不寻常的人说他知道纳斯特拉马斯的秘诀。此人面貌阴沉,落落寡欢,戴着一顶大帽子,宽宽的黑色帽沿宛如乌鸦张开的翅膀,而他身上的丝绒坎肩却布满了多年的绿霉。然而,尽管他无比聪明和神秘莫测,他终归是有血打肉的人,摆脱不了人世间日常生活的烦恼和忧虑。他抱怨年老多病,苦于微不足道的经济困难,早就没有笑容,因为坏血病已使他的牙齿掉光了。霍·阿·布恩蒂亚认为,正是那个闷热的晌午,梅尔加德斯把白己的秘密告诉他的时候,他们的伟大友谊才开了头。吉卜赛人的神奇故事使得孩子们感到惊讶。 (防!盗!章!节) 第83章 攻略天域 来欣赏……《百年孤独》片段…… 皮拉·苔列娜的儿子出世以后两个星期,祖父和祖母把他接到了家里。(防~盗~章~节)乌苏娜是勉强收留这小孩儿的,因为她又没拗过丈大的固执脾气;想让布恩蒂亚家的后代听天由命,是他不能容忍的。但她提出了个条件:决不让孩子知道自己的真正出身。孩子也取名霍·阿卡蒂奥,可是为了避免混淆不清,大家渐渐地只管他叫阿卡蒂奥了。这时,马孔多事业兴旺,布恩蒂亚家中一片忙碌,孩子们的照顾就降到了次要地位,负责照拂他们的是古阿吉洛部族的一个印第安女人,她是和弟弟一块儿来到马孔多的,借以逃避他们家乡已经猖獗几年的致命传染病——失眠症。姐弟俩都是驯良、勤劳的人,乌苏娜雇用他们帮她做些家务。所以,阿卡蒂奥和阿玛兰塔首先说的是古阿吉洛语,然后才说西班牙语,而且学会喝晰蜴汤、吃蜘蛛蛋,可是乌苏娜根本没有发现这一点,因她制作获利不小的糖鸟糖兽太忙了。马孔多完全改变了面貌。乌苏娜带到这儿来的那些人,到处宣扬马孔多地理位置很好、周围土地肥沃,以致这个小小的村庄很快变戍了一个热闹的市镇,开设了商店和手工业作坊,修筑了永久的商道,第一批阿拉伯人沿着这条道路来到了这儿,他们穿着宽大的裤子,戴着耳环,用玻璃珠项链交换鹦鹉。霍·阿·布恩蒂亚没有一分钟的休息。他对周围的现实生活入了迷,觉得这种生活比他想象的大于世界奇妙得多,于是失去了对炼金试验的任何兴趣,把月复一月变来变去的东西搁在一边,重新成了一个有事业心的、精力充沛的人了,从前,在哪儿铺设街道,在哪儿建筑新的房舍,都是由他决定的,他不让任何人享有别人没有的特权。(防~盗~章~节) 新来的居民也十分尊敬他,甚至请他划分土地。没有征得他的同意,就不放下一块基石,也不砌上一道墙垣。玩杂技的吉卜赛人回来的时候,他们的活动游艺场现在变成了一个大赌场,受到热烈的欢迎。因为大家都希望霍·阿卡蒂奥也跟他们一块儿回来。但是霍·阿卡蒂奥并没有回来,那个“蛇人”也没有跟他们在一起,照乌苏娜看来,那个“蛇人是唯”一知道能在哪儿找到她的儿子的;因此,他们不让吉卜赛人在马孔多停留,甚至不准他们以后再来这儿:现在他们已经认为吉卜赛人是贪婪佚的化身了。然而霍·阿·布恩蒂亚却认为,古老的梅尔加德斯部族用它多年的知识和奇异的发明大大促进了马孔多的发展,这里的人永远都会张开双臂欢迎他们。可是,照流浪汉们的说法,梅尔加德斯部族已从地面上消失了,因为他们竟敢超越人类知识的限度。 霍·阿·布恩蒂亚至少暂时摆脱了幻想的折磨以后,在短时期内就有条不紊地整顿好了全镇的劳动生活;平静的空气是霍·阿·布恩蒂亚有一次自己破坏的,当时他放走了马孔多建立之初用响亮的叫声报告时刻的鸟儿,而给每一座房子安了一个音乐钟。这些雕木作成的漂亮的钟,是用鹦鹉向阿拉伯人换来的,霍·阿·布恩蒂亚把它们拨得挺准,每过半小时,它们就奏出同一支华尔兹舞曲的几节曲于让全镇高兴一次,——每一次都是几节新的曲于,到了晌午时分,所有的钟一齐奏出整支华尔兹舞曲,一点几也不走调。在街上栽种杏树,代替槐树,也是霍·阿·布恩蒂亚的主意,而且他还发明了一种使这些杏树永远活着的办法(这个办法他至死没有透露)。过了多年,马孔多建筑了一座座锌顶木房的时候,在它最老的街道上仍然挺立着一棵棵杏树,树枝折断,布满尘埃,但谁也记不得这些树是什么人栽的了。(防~盗~章~节) 父亲大力整顿这个市镇,母亲却在振兴家业,制作美妙的糖公鸡和糖鱼,把它们插在巴里萨木棍儿上,每天两次拿到街上去卖,这时,奥雷连诺却在荒弃的试验室里度过漫长的时刻,孜孜不倦地掌握首饰技术。他已经长得挺高,哥哥留下的衣服很快不合他的身材了,他就改穿父亲的衣服,诚然,维希塔香不得不替他把衬衫和裤子改窄一些,因为奥雷连诺比父亲和哥哥都瘦。 进入少年时期,他的嗓音粗了,他也变得沉默寡言、异常孤僻,但是他的眼睛又经常露出紧张的神色,这种神色在他出生的那一天是使他母亲吃了一惊的。奥雷连诺聚精会神地从事首饰工作,除了吃饭,几乎不到试验室外面去。霍·阿·布恩蒂亚对他的孤僻感到不安,就把房门的钥匙和一点儿钱给了他,以为儿子可能需要出去找找女人。奥雷连诺却拿钱买了盐酸,制成了王水,给钥匙镀了金。可是,奥雷连诺的古怪比不上阿卡蒂奥和阿玛兰塔的古怪。——这两个小家伙的乳齿开始脱落,仍然成天跟在印第安人脚边,揪住他们的衣服下摆,硬要说古阿吉洛语,不说西班牙语。“你怨不了别人,”乌苏娜向大夫说。“孩子的狂劲儿是父母遗传的,”他认为后代的怪诞习惯一点也不比猪尾巴好,就开始抱怨自己倒霉的命运,可是有一次奥色连诺突然拿眼睛盯着她,把她弄得手足无措起来。(防~盗~章~节) “有人就要来咱们这儿啦,”他说。 象往常一样,儿子预言什么事情,她就用家庭主妇的逻辑破除他的预言。有人到这儿来,那没有什么特别嘛。每天都有几十个外地人经过马孔多,可这并没有叫人操心,他们来到这儿,并不需要预言。然而,奥雷连诺不顾一切逻辑,相信自己的预言。 “我不知道来的人是谁,”他坚持说,“可这个人已在路上啦。” 的确,星期天来了个雷贝卡。她顶多只有十一岁,是跟一些皮货商从马诺尔村来的,经历了艰苦的旅程,这些皮货商受托将这个姑娘连同一封信送到霍·阿·布恩蒂亚家里,但要求他们帮忙的人究竟是推,他们就说不清楚了。这姑娘的全部行李是一只小衣箱、一把画着鲜艳花朵的木制小摇椅以及一个帆布袋;袋子里老是发出“咔嚓、咔嚓、咔嚓”的响声——那儿装的是她父母的骸骨。捎绘霍·间·布恩蒂亚的信是某人用特别亲切的口吻写成的,这人说,尽管时间过久,距离颇远,他还是热爱霍·阿·布恩蒂亚的,觉得自己应当根据基本的人道精神做这件善事——把孤苦伶何的小姑娘送到霍·阿·布恩蒂亚这儿来;这小姑娘是乌苏娜的表侄女,也就是霍·阿·布恩蒂亚的亲戚,虽是远房的亲戚;因为她是他难忘的朋友尼康诺尔·乌洛阿和他可敬的妻子雷贝卡·蒙蒂埃尔的亲女儿,他们已去天国,现由这小姑娘把他们的骸骨带去,希望能照基督教的礼仪把它们埋掉。以上两个名字和信未的签名都写得十分清楚,可是霍·阿·布恩蒂亚和乌苏娜都记不得这样的亲戚,也记不起人遥远的马诺尔村捎信来的这个熟人了。从小姑娘身上了解更多的情况是完全不可能的。(防~盗~章~节)她一走进屋子,马上坐在自己的摇椅里,开始咂吮指头,两只惊骇的大眼睛望着大家,根本不明白人家问她什么。她穿着染成黑色的斜纹布旧衣服和裂开的漆皮鞋。扎在耳朵后面的两络头发,是用黑蝴蝶系住的。脖子上挂着一只香袋,香袋上有一个汗水弄污的圣像,而右腕上是个铜链条,链条上有一个猛兽的獠牙——防止毒眼的小玩意。她那有点发绿的皮肤和胀鼓鼓、紧绷绷的肚子,证明她健康不佳和经常挨饿,但别人给她拿来吃的,她却一动不动地继续坐着,甚至没有摸一摸放在膝上的盘子。大家已经认为她是个聋哑姑娘,可是印第安人用自己的语言问她想不想喝水,她马上转动眼珠,仿佛认出了他们,肯定地点了点头。 他们收留了她,因为没有其他办法。他们决定按照信上对她母亲的称呼,也管她叫雷贝卡,因为奥雷连诺虽然不厌其烦地在她面前提到一切圣徒的名字,但她对任何一个名字都无反应。当时马孔多没有墓地,因为还没死过一个人,装着骸骨的袋于就藏了起来,等到有了合适的地方再埋葬,所以长时间里,这袋子总是东藏西放,塞在难以发现的地方,可是经常发出“咔嚓、咔嚓、咔嚓”的响声,就象下蛋的母鸡咯咯直叫。过了很久雷贝卡才跟这家人的生活协调起来。(防~盗~章~节) 第1章 大郢国师(第二卷) (防!盗!章!节) 来欣赏……《神秘岛》片段…… 吉丁·史佩莱站在海边,两臂交叉在胸前,一动也不动地凝视着大海,东方的水平线上遮着一层层浓厚的乌云,它飞快地往头顶上扩张开来。风已经很大,随着夜色的降临,天变得更冷了。天空呈现出一幅险恶的景象,可以清楚地看出,这是暴风雨的前奏。(防~盗~章~节) 赫伯特进了”石窟”,潘克洛夫向通讯记者走去。史佩莱正在出神,没有发现有人向自己走来。 ”今天晚上恐怕要起暴风了,史佩莱先生,海燕是喜欢暴风雨的。” 这时候通讯记者转过身,他看见潘克洛夫,第一句话就说: ”你记得海浪把我们的伙伴卷走的时候气球离海岸有多远?”(防~盗~章~节) 水手没有想到他会问这个。他想了一会,然后答道: ”至多两锚链。” ”一锚链有多长?”吉丁·史佩莱问道。 ”大约有一百二十寻,也就是二百米的光景。” ”那么,”通讯记者说,”赛勒斯·史密斯失踪的地方离岸至多不过四百米?” ”差不多。”潘克洛夫说。 ”他的狗也是在那里失踪的吗?” ”是的。” ”我认为奇怪的是,”通讯记者接着说,”假如说是我们的伙伴死了,托普也淹死了,难道狗和它主人的尸体都冲不到岸上来吗?” ”这一点也不奇怪,海里的风浪这么大,”水手答道。”而且海水也可能把他们带到更远的地方去的。” ”那么,你认为我们的朋友已经死在海里了吗?”通讯记者又问道。 ”我认为是这样。” ”潘克洛夫,你的经验我当然佩服,”吉丁·史佩莱说,”现在不管他们是不些是真死了,我总觉得在赛勒斯和托普一起失踪的这件事情上,有地方是没法解释和不合情理的。”(防~盗~章~节) ”我也希望我能跟你一样想,史佩莱先生,”潘克洛夫答道。”可惜的是,在这个问题上我的想法已经肯定了。”水手说完,就回”石窟”去了。炉架上噼噼啪啪地燃烧着烈火。赫伯特刚扔了一抱干柴在上面,火焰把通道里最暗的地方都照亮了。 潘克洛夫马上就开始做饭。按理说饭食中最好能增添一些吃得饱的食物,因为他们都需要恢复体力。他们把大串的锦鸡留到第二天,将两只松鸡拔了毛,叉在棍子上,在旺盛的火焰上烤了起来。 晚上七点钟了,纳布还没有回来,这使潘克洛夫非常不安。他们担心这个伤心的人会在这陌生的土地上遇见什么意外,或是因为绝望而自寻短见了。但赫伯特看法完全不同。他认为纳布没有回来是由于发现了新的线索,因此延长了寻找的时间。并且,每一个新的发现都是对赛勒斯·史密斯有利的。假如不是怀着希望,纳布为什么还不回来呢?也许他发现了痕迹,一个脚印,或者是什么残留的东西,因为有这些才把他引对了路。也许他现在正在沿着线索寻找。甚至也许他就在他主人的近旁。(防~盗~章~节) 少年这样推测,这样谈出自己的看法。他的同伴们听着他说。通讯记者独自默默地表示同意。然而潘克洛夫认为纳布多半是沿着海岸走得比前一天更远了,还没有来得及回来。 赫伯特不知为什么总是感到坐立不安,他几次表示要出去找纳布。但潘克洛夫跟他说这是没有用处的,在黑暗和阴森森的天气里,不可能找到纳布的踪迹,还不如在家里等他回来。假如到第二天纳布还不回来,潘克洛夫会毫不犹豫地和他一起去找的。 吉丁·史佩莱同意水手的意见,也劝他最好不要再分开,赫伯特只好放弃自己的计划,但是两颗大粒的泪珠却从他的眼睛里滴了下来。 通讯记者不禁将这慷慨侠义的孩子紧紧搂在怀里。(防~盗~章~节) 天气变了。一阵狂风从东南方吹来,刮过海滨。奔腾澎湃的海水冲击着礁石。倾盆大雨被暴风吹得和滚滚灰尘一般。岸边笼罩着一团激起的雾气,砾石在风浪的逼迫之下撞击在海岸上,好象成车往外倒似的,发出哗啦啦的巨响。大风飞砂走石,给雨水造成的烟尘里增添了一种矿质的尘土,这两股力量汇合在一起成了一股不可抵挡的力量。旋风在河口和峭壁之间打转,阵阵旋涡抽打着峡谷间的流水。”石窟”里冒出来的烟也被顶回到缝隙里去了,通道里烟气弥漫,呆在里面很不舒服。 因此,等松鸡烧好以后,潘克洛夫就把篝火熄灭了,只留下几块火炭在灰烬里。 已经是晚上八点钟了,纳布还没有回来。毫无疑问,是可怕的天气把他阻拦在外边了。他一定已经找到藏身的洞穴,打算等到暴风雨停了以后,或者至少是等到第二天再回来,现在要想去接他,或是打算把他找回来是不可能的。 晚餐吃的是猎得的野味;松鸡肉非常鲜美,潘克洛夫和赫伯特打猎累了一天,肚子很饿,更是吃得津津有味。 晚饭以后,大家都睡到前一晚自己所占的角落里去;水手四仰八叉地躺在靠火的地方,赫伯特在他身旁很快就睡着了。 夜渐深,外面的风雨也愈紧,还记得那天把这群俘虏从里士满带到太平洋岛屿上来的情况吧,最后就变得跟那天差不多了,暴风雨在春秋雨季特别频繁,经常酿成巨灾,在无边天际的海洋上,什么也阻拦不住它,因此尤其可怕,一个毫无屏障的东海岸在这种可怕的狂风袭击下的惨象是难以形容的。(防~盗~章~节) 幸而堆成”石窟”的岩石是很牢固的。这是些巨大的花岗石堆成的”石窟”,有几座不怎么牢固,风吹过来好象连地基都晃动了。潘克洛夫枕在岩石上,可以感觉到它们在自己的头底下频频震动。他一再安慰自己--正正经经地安慰自己--不必害怕,他们的避难所是不会倒塌的。可是他也听见高地的顶上有石头被风刮走,掉在海滩上,有几块甚至落在”石窟”的顶上,有的被垂直卷起来,裂成小块往外飞射出去。水手两次爬起身来,一面借着通道入口的地方挡着身子保住自己的安全,一面往外看。雨并没有什么了不起,可以不必害怕,于是他就回到篝火前的铺上,火炭还在灰烬中爆裂作响。 虽然外面风雨在咆哮,雷声隆隆,但赫伯特还是睡得很熟。最后潘克洛夫也困了,航海的生涯使他对什么都习惯了。只有吉丁·史佩莱焦急得睡不着觉。他埋怨自己没有陪纳布一块儿去。显然史佩莱还没有放弃一切的希望。使赫伯特心神不宁的预感同样也使他放心不下。他满脑子想的都是纳布。为什么纳布没有回来呢?他躺在沙地上翻来复去,几乎完全不理会外面的狂风暴雨,他有时合上沉重的眼皮,但仅仅是一会儿,往往又突然想到什么立刻重新睁开。(防~盗~章~节) 夜色已经深沉了,大约在第二天早上两点钟的时候,正在酣睡的潘克洛夫突然被推醒了。 ”怎么回事?”他醒过来喊道,同时马上恢复了他的神志。这是一般水手所独具的本领。 通讯记者在他上面俯着身子说: ”听,潘克洛夫,听!” 水手竖起耳朵,但是除了外边的风雨声之外,听不见其他什么响动。 ”那是风。”他说。 ”不,”吉丁·史佩莱答道,他又听了一会,”我好象听见……” ”什么?” ”狗叫的声音!”(防~盗~章~节)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防!盗!章!节) 第2章 天之骄子 (防!盗!章!节) 来欣赏……《神秘岛》节选…… ”狗!”潘克洛夫跳起来喊道。 ”是的……狗叫……” ”不可能!”水手说。”并且,在暴风雨里怎么……” ”别说话……听……”通讯记者说。 潘克洛夫又仔细听了一会儿,果然在风雨间歇的时候,听见远处好象有狗叫的声音。 ”是不是?”通讯记者紧紧地握住潘克洛夫的手说。(防~盗~章~节) ”是……是的!”水手答道。 ”是托普!是托普!”赫伯特一醒来就喊道。于是三个人一起向”石窟”的洞口冲去。他们想出去却非常困难。大风把他们吹得倒退。最后终于出去了,但是只能一动也不动地倚在岩石上。他们四面张望了一下,然而没法开口说话。夜色非常昏暗。海洋、天空和陆地都变成漆黑的一片。连一丝亮光都看不见。 通讯记者和他的伙伴们就这样站了几分钟,他们在狂风中毫无办法,浑身都被雨打湿了,眼睛让风沙迷得睁不开。(防~盗~章~节) 在暴风雨稍微停歇的时候,又听见狗叫了,他们断定声音的来源离这里还相当远。 一定是托普!然而它是孤零零的还是有人和它在一起呢?多半是孤零零的,假如纳布和它在一起,它一定能够往”石窟”来。潘克洛夫没法使别人听见他的话,就捏了一下通讯记者的手,意思是叫他”等一会儿!”然后水手就回到”石窟”里去了。 工夫不大,他拿了一束点着的干柴跑出来,把它扔在黑暗里,同时吹起了尖声的口哨。 好象远处就在等这个信号似的,狗叫声立刻接近了。不久以后,一只狗跑着跳着到通道里来。潘克洛夫、赫伯特和史佩莱都跟着它跑了进去。 火炭上加一把干柴,通道被照亮了。 ”是托普!”赫伯特喊道。(防~盗~章~节) 果然是托普,它是一只美丽的盎格鲁--诺尔曼杂种狗,由于具有这两个品种的特点,它跑得既快,嗅觉又灵。猎狗特别需要具备这种优点。这正是工程师赛勒斯·史密斯的狗。但它是孤零零的!纳布和它的主人都没有和它在一起! 托普并不知道这里有个”石窟”,它的直觉怎么会把它直接带到这儿来的呢?这似乎是不可思议的,特别是在这茫茫的黑夜里,在这样的暴风雨中!更奇怪的是:托普显得既不疲倦,又不劳累,甚至身上连一点烂泥也没有!……赫伯特已经把它拉到自己的身旁来,拍着它的头,托普用它的脖子来回磨擦着少年的手。 ”狗找到了,它的主人还能找不到吗?”通讯记者说。(防~盗~章~节) ”但愿上天保佑!”赫伯特说。”我们去找吧!托普会领路的!” 潘克洛夫没有表示反对。托普回来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的。他说:”那么走吧!” 潘克洛夫仔细盖上灰堆里的火炭,又添了几块木柴在里面,使篝火能一直维持到他们回来。托普发着短促的叫声,好象要大家跟着它走似的。于是潘克洛夫用手帕把剩余的晚餐包起来带在身上,随着狗向外冲去,他的后面紧跟着通讯记者和少年。 这时候风雨正急,也许正在威力最大的时候。云端里没有丝毫月光透出来。要想直线前进是很困难的。最好还是跟着托普走。他们就这样做了。通讯记者和赫伯特紧跟着托普,水手走在最后。要想说话是不可能的。雨并不太大,然而风势非常猛烈。(防~盗~章~节) 但是有一点对水手和他的两个伙伴是有利的。这时刮的是东南风,正吹在他们的背后。大风在他们的身后扬起烟尘,但对于他们的前进毫无阻碍,如果风沙迎面扑来,那就没法抵挡了。一句话,他们常常不由自主地跑得很快,要想站住脚都不容易,尤其是希望给他们带来了力量。这一次他们并不是漫无目标地沿着海岸前进。他们深信纳布已经找到他的主人,因此才把忠实的托普打发回来喊他们。但是工程师是不是还活着呢?会不会是纳布喊他的伙伴们来一起给不幸的史密斯料理后事呢? 走过悬崖以后,赫伯特、通讯记者和潘克洛夫都小心地站在一旁,停下来喘息。岩石的转角有一个能避风的地方,经过这一番劳累--也就是十五分钟的奔跑--他们可以在这里歇一口气了。(防~盗~章~节) 现在他们彼此已能听见对方的话,而且也能够张嘴回答了。少年刚提到赛勒斯·史密斯,托普就发出几声急促的叫喊,好象是说,它的主人得救了。 ”他得救了吗?”赫伯特反复地问,”得救了吗?托普?” 它叫了几声,表示回答。 他们又往前赶了。这时候潮水上涨了,在狂风的推动下,它达到了异乎寻常的惊人高度--这已经是春潮了。滔天的巨浪如同千军万马气势汹汹地奔腾过来,在礁石上撞击得粉碎,潮水大概把整个的小岛都淹没了,当时他们完全看不见它。现在沿岸已经没有长堤保护了,海滨直接遭受着大海的侵袭。(防~盗~章~节) 水手和他的伙伴们才离开悬崖,暴风就立刻重新向他们展开了攻势。虽然他们在大风里弯腰前进,但还是跑得很快,托普在前面领着路,方向固定,毫不犹豫。 他们朝着正北在上走去,右边是一片茫茫的大海,波涛在狂风中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左边是一片漆黑的土地,没法想象是什么样子。可是他们觉得那里比较平坦,因为风吹过去毫无阻碍,不象刮到悬崖上那样又折回来。 清晨四点钟的时候,他们估计大约已经走出五英里以外了。阴云稍微上升了一些,风里的水气虽然少了,但还是冰冷刺骨。由于衣服单薄,潘克洛夫、赫伯特和史佩莱都冻得受不了,但是他们丝毫也没有诉苦。他们决定跟随着托普,这头机灵的畜生走到哪里,他们就跟到哪里。(防~盗~章~节) 将近五点钟,天开始破晓。头顶上的迷雾比较稀薄。阴云的四周镶着一道浅灰色的边缘。在一带晦暗的天空下,一线白光清晰地标志出水平线,浪涛上端闪着动荡不定的亮光,水花又重新变成白色的了。这时候,左边丘陵起伏的海岸开始模糊地显现出来了,但也只是象黑底上的灰点那样难以辨别。 六点钟的时候,天亮了。密云迅速升起,水手和他的伙伴们离开”石窟”大约已经有六英里了。他们沿着一道宽阔的海滩前进,这一带沿海有很多礁石,不过都隐没在很深的海水中,很少露出水面。左边好象是一片广阔的沙丘,长着许多笔直向上的蓟草。这里没有悬崖,面临海洋的地方没有任何屏障,只有一堆堆错综零乱的山石。树木三三两两地丛生着,树身向西倾斜,枝干也朝着这个方向。在西南面的远方,伸展着森林的边缘。(防~盗~章~节) 这时候托普变得非常焦急。它跑到前面去,然后又跑回来,好象求他们走得快一些似的。然后它就离开了海岸,神秘的直觉,促使它毫不犹豫地一直在沙丘中走去。他们跟在后面。周围完全象一片沙漠。没有任何生物。 这片沙丘非常广阔,是由许多山石,甚至还有一些小山组成的,分布得很不平均。整个的地形象一个沙上做成的瑞士模型,只有具备惊人的直觉,才不至于迷路。 离开海岸以后五分钟,通讯记者和他的两个伙伴到了一个洞口,这个洞在一座很高的沙丘背后。托普在这里停住了,它一声比一声清楚而响亮地叫起来。史佩莱、赫伯特和潘克洛夫向洞里走去。 一个人直着身子躺在草铺上,纳布跪在他的旁边…… 躺在那里的正是工程师赛勒斯·史密斯。(防~盗~章~节)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防!盗!章!节) 第3章 中见闻 为什么撸主总是用这本书防→盗呢?因为……这是一本既宏大又有趣的著作。关键是:全文没有违!禁!词! 所以还是来欣赏……《神秘岛》吧~ 纳布一动也不动,潘克洛夫只问了一句: ”还活着吗?” 纳布没有回答,史佩莱和水手的脸色都变了。赫伯特紧握着双手,呆呆地站在那里。可怜的黑人由于伤心过度,显然既没有看见他的伙伴,又没有听见水手的话。 通讯记者跪到赛勒斯·史密斯僵卧着的身体旁边,解开他的衣服,然后把耳朵凑在他的胸前。 一分钟就好比一世纪那么长!好容易一分钟过去了,这时,他努力倾听着极其微弱的心脏跳动声。(防~盗~章~节) 纳布微微挺直了身子,两眼发直,却什么也没有看见。由于悲伤过度,他的面容已经完全改变了,人们几乎已认不出他了。他以为他的主人已经死了。 经过很长时间的仔细检查以后,吉丁·史佩莱终于站起身来。 ”还活着呢!”他说。 潘克洛夫紧跟着也跪到工程师的旁边来,他也听到一阵心跳声,甚至唇边还觉得出有一丝呼吸。 赫伯特一听见通讯记者的话就出去找水。他在一百英尺以外发现一条清澈的小溪,大概是由于下雨的缘故,水上涨了,溪里的沙粒把流水滤得非常干净。但是赫伯特找不到盛水的器具,沙丘上连一枚贝壳也没有。少年想不出什么办法,只好把他的手帕浸在小溪里,然后急急忙忙地跑回山洞去。 幸亏湿手帕足够吉丁·史佩莱应用的了,他只想使工程师的嘴唇湿润一下,冷水几乎立刻发生了奇效。史密斯的胸部吐出一口气,似乎想说话。 ”我们一定要救活他!”通讯记者大声说。(防~盗~章~节) 纳布听了这话,又产生了一线希望,他解开主人的衣服,查看他受伤没有;他的头上、身上和四肢一点伤痕也没有,这的确令人奇怪。原来认为他一定是摔在乱石丛中,然后才挣扎到波浪达不到的地方,但是居然不留任何痕迹,甚至连手上都没有伤,这是道理上说不过去的。 不过他们不久就可以得到解答。等到赛勒斯能够说话的时候,他就会把经过谈出来了。目前的问题是怎样把他救醒过来,看样子用按摩的方法可以达到这个目的,于是他们就用水手的绒衣进行按摩。(防~盗~章~节) 经过一阵剧烈的按摩,工程师苏醒过来了,他微微动了动胳膊,呼吸也逐渐正常起来。他由于精力耗尽而陷于瘫痪状态,肯定他说,假如不是通讯记者和他的伙伴们及时赶来的话,赛勒斯·史密斯就不可能活过来了。 ”你以为你的主人死了,是吗?”水手对纳布说。 ”是的,我认为是死了!”纳布答道,”要不是托普找到你们,把你们领到这儿来,我就要把主人埋起来,然后死在他的坟上了!” 赛勒斯·史密斯真是死里逃生! 于是纳布叙述了经过的情况。前一天黎明的时候,他就离开了”石窟”,爬上海滨高处往北走去,一直走到他曾经去过的那一带海岸。 纳布并没有对那里抱什么希望,他在海岸上、岩石里和沙滩上寻找,只不过想得到哪怕是一点线索,他特别注意潮水冲不到的海滩,因为靠海的一带潮水是会把所有的痕迹都冲刷掉的。纳布并没想把他活着的主人找回来。他只想找到主人的遗骸,能够亲手埋葬他!(防~盗~章~节) 他找了很久还是没有结果。这片荒凉的海岸上好象从来也不曾有过人迹。成千上万的贝壳散布在海水冲不到的满潮线上,没有一个看来象有人碰过,个个都是完整的。 于是纳布决定沿着海滨再走几英里。可能海水把尸体冲到相当远的地方去了。一般说来,如果海岸是较低的,而尸体就在不远的海面漂浮的话,那是迟早总会被潮水抛到岸上来的。纳布知道这一点,他想和他的主人见最后的一面。 ”我又沿着海滨走了两英里,不论是水浅处的岩礁还是水高处的沙岸,我都仔细地观察了。最后我认为不可能找到什么东西,已经绝望了,可是就在昨天傍晚大约五点钟的时候,我在沙滩上发现许多脚印。”(防~盗~章~节) ”脚印?”潘克洛夫喊道。 ”是的!”纳布说。 ”这些脚印是从水边开始的吗?”通讯记者问道。 ”不,”纳布说,”全在满潮线上,其他的一定都被潮水冲掉了。” ”说下去吧,纳布。”史佩莱说。 ”我一看见这些脚印简直快乐疯了。脚印非常清楚,一直通到沙丘上去。我跟了四分之一英里,一面跑,一面注意不把它们踩掉。五分钟以后,天渐渐地黑了,我听见狗叫的声音。那就是托普,它一直把我带到这儿,带到主人的身边来!” 纳布最后谈到当他发现这个毫无生气的躯体时心里是多么悲伤,他看来看去也看不出一点活着的样子,起初只想找到主人的尸体,可是等到找着以后,他就进一步希望他活了。但是他费尽了力气也没有用!他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对这个最心爱的人尽自己最后的一次责任了!这时纳布想到他的伙伴们。毫无疑问,他们一定也希望再看一眼这个不幸的人。当时托普正在那里,难道他信不过这个忠实畜生的智慧吗?当然不,纳布一再重复着通讯记者的名字--在伙伴们之中,这个名字是托普最熟悉的--然后他指着南方,于是托普就朝着他指的方向跑去了。(防~盗~章~节) 托普依靠它那近乎神奇的直觉终于找到了它从来没有到过的”石窟”,找着了他们。 纳布的伙伴们聚精会神地听完了这段经过。 赛勒斯·史密斯一定是跨过重重的岩石,经过一番努力才从海里逃上岸来的,然而他身上却一点伤也没有,这一点他们实在不明白。工程师究竟用什么方法走完这一英里多的路,从海滨来到沙丘的这个山洞里,这一点就更没法解释。 ”照这么说,纳布,”通讯记者说,”不是你把他带到这儿来的了?” ”不,不是我。”黑人答道。 ”很明显,是他自己到这儿来的。”潘克洛夫说。 ”事实固然很明显,”史佩莱说,”但这实在令人难以相信!”(防~盗~章~节) 这件事只好等工程师亲自解释了,他们必须等到他能够说话。经过按摩,血液流通了。赛勒斯·史密斯的胳膊又动了一下,接着又动了动头,然后他说了几个字;但是谁也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 纳布弓着身子叫唤工程师,可是工程师好象没有听见,他的眼睛依然紧闭着。只有从他的动作上才看得出他还活着,他还没有完全恢复知觉。 潘克洛夫感到遗憾的是:既没有火,又没有取火的东西,他不幸忘记把焦布带在身上了,要不然用两块火石砸出火星来,就很容易把焦布点着。工程师的口袋里什么也没有,只有坎肩口袋里有一只怀表。现在必须赶快把史密斯抬回”石窟”去,这一点大家的意见完全一致。 在他们大力照护下,工程师开始恢复知觉了,他们都没有想到会这么快。用来湿润嘴唇的水使他逐渐苏醒过来。潘克洛夫想起带在身上的松鸡,他想把鸡肉汁加在水里做饮科。赫伯特还跑到海边去,带了两只大蚌回来。水手调制好饮料以后送到工程师嘴里去,工程师一面贪婪地喝着,一面睁开了眼睛。(防~盗~章~节) 纳布和通讯记者正俯伏在他身上。 ”主人!主人!”纳布喊道。 工程师听见了,他首先认出纳布和史佩莱,然后认出其余两个伙伴,他无力地握了握他们的手。 他又说了几个字,可以看出即使在这个时候,他的脑子里也在考虑问题。这次大家听懂了。刚才他打算说的无疑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防!盗!章!节) 第4章 天才宝宝 (防!盗!章!节) 来欣赏……《神秘岛》节选…… ”荒岛还是大陆?”他喃喃地说。 ”管他什么大陆荒岛呢?”潘克洛夫情不自禁地喊道,”有的是时间去看,只要你活着,我们什么都不在乎。” 工程师无力地点点头,然后好象睡着了。(防~盗~章~节) 他们没有打扰他的睡眠,通讯记者准备马上把史密斯抬到一个比较舒适的地方去。纳布、赫伯特和潘克洛夫离开山洞,向着一座耸立的小山跑去,小山顶上有几棵东倒西歪的树。一路上水手不由地重复着说: ”荒岛还是大陆?只剩了一口气还在想这个,多么了不起的人啊!” 潘克洛夫和他的两个伙伴爬上小山以后就开始工作了,他们什么工具也没有,只好赤手空拳去扳一棵树的粗枝。这是一棵类似海枞的树,已经相当干枯了,他们打算用这些枝干做担架,上面铺上野草和树叶来抬工程师。(防~盗~章~节) 他们一共用了将近四十分钟的时间才把担架做好,在这期间,史佩莱始终没有离开工程师,当他们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上午十点钟了。 他们回到洞里发现工程师刚从梦中(或是昏睡状态中)醒来。他的脸色始终象死人那样苍白,直到这时候才逐渐正常。他稍微抬起身来,看看周围,仿佛想知道自己是在什么地方。 ”你听我说话不觉得累吗,赛勒斯?”通讯记者问道。 ”不累。”工程师说。 ”我认为,”水手说,”如果史密斯先生再吃些松鸡冻,那么听起来一定会更省力的。史密斯先生,我们这儿有松鸡。”他一面说,一面把一些肉冻给史密斯吃,他还加了一些肉在里面。(防~盗~章~节) 赛勒斯·史密斯只吃了一点松鸡,剩下来的都由伙伴们分着吃了。他们正饿得厉害,这顿早饭对他们说起来未免太少。 ”对啦!”水手说,”石窟里有的是吃的东西,你知道,史密斯先生,从这儿出去一直往南,我们有一所房子,里面有房间,有床铺,还生着火,伙食房里有好几打鸟,我们的赫伯特管它们叫什么锦鸡。担架已经给你准备好了,只等你恢复了气力,我们就把你抬回家去。”(防~盗~章~节) ”谢谢你,我的朋友,”工程师答道,”再等一两个钟头就走。现在你谈吧,史佩莱。” 于是通讯记者把他们的经历讲了一遍:气球怎样最后一次下坠掉在这沙漠似的陌生土地上(且不管它是荒岛还是大陆);怎样发现了”石窟”,怎样寻找他,当然也忘不了纳布的一片至诚,忠心的托普的智慧以及其他许多事情。凡是史密斯不知道的他全谈出来了。 ”那么,”史密斯用微弱的声音问道,”你们不是在沙滩上把我救起来的吗?” ”没有。”通讯记者答道。 ”不是你们把我带到这个洞里来的吗?” ”不是。” ”这个山洞离海有多远?” ”大约半英里,”潘克洛夫答道,”你感到奇怪吗,史密斯先生,我们看见你在这儿才感到奇怪呢!” ”的确,”工程师说,这时候他渐渐复原了,他对这些事情极感兴趣,”真是太奇怪了!” ”可是,”水手接着说,”你能告诉我们你掉在海里以后的情况吗?” 赛勒斯·史密斯沉思起来。他知道得很少。波浪把他从气球网上卷到海里。他起初下沉了几寻深。在往水面上升的时候,他朦朦胧胧觉得有一个活的东西在他身旁挣扎。那就是托普,它是从气球上跳下来救他的。当时气球已经不知去向。因为减少了他和狗的重量,气球就箭也似的飞了上去了。(防~盗~章~节) 他就这样掉在这怒潮澎湃的海洋里,这里离海岸至少有半英里。他拼命游泳,打算和波涛作一番斗争。托普咬住他的衣服,使他浮在水面上。但是一股激流向他冲来,把他一直带到北面去,他挣扎了半个钟头以后,就跟托普一起下沉到很深的地方去了。从那时候起,一直到他在朋友的怀抱中醒来,他什么也记不清了。 ”不管怎么样,”潘克洛夫说,”你一定是被海水冲上岸的,然后才鼓起余力走到这儿来,因为纳布找到了你的脚印!” ”是的……当然……”工程师若有所思地答道,”你们在海滨上没有发现人迹吗?” ”一点影子也没有,”通讯记者说,”再说,假如真有人在紧要关头碰巧把你救了起来,那么离了大海以后,为什么又把你扔下来呢?”(防~盗~章~节) ”你说得对,亲爱的史佩莱。告诉我,纳布,”工程师转过头来对他的仆人说,”不是你……你不会一时失去了知觉……那时候……不,那太离奇了……现在还有脚印留在那里吗?”史密斯问道。 ”有的,主人,”纳布说,”这儿,在入口的地方,在小山背后,风雨打不到的地方还有。其余的都被暴风雨冲掉了。” ”潘克洛夫,”赛勒斯·史密斯说,”请你把我的鞋子拿去比量比量,看看究竟是不是我的脚印,好吗?” 水手按照工程师的话去做了。当纳布带领着他和赫伯特去找脚印的时候,赛勒斯对通讯记者说: ”这件事真是太奇怪了!” ”简直没法理解!”吉丁·史佩莱说。 ”现在先别考虑了,亲爱的史佩莱,我们将来再谈吧。” 不一会,纳布和赫伯特进来了。 毫无疑问,工程师的鞋子和脚印完全符合。因此沙滩上的脚印肯定是赛勒斯·史密斯留下的。(防~盗~章~节) ”好吧,”他说,”刚才我认为是纳布失去了知觉,照这么说一定是我自己了。我一定象害了梦游病似的,迷迷糊糊地走着,一定是托普把我从海里拖上来,然后把我引到这儿来的……过来,托普!过来,我的狗!” 这头美丽的畜生一面叫,一面跳到它主人的身边来,史密斯尽情地抚摩了它一阵。大家都认为再也没有别的理由可以解释赛勒斯·史密斯的得救了。这件事应该完全归功于托普。 将近十二点钟的时候,潘克洛夫问工程师,他们现在能不能抬他。史密斯没有回答,他表现了坚强的意志,居然努力站起身来。但是他不得不靠在水手身上,要不然他就要跌倒了。(防~盗~章~节) ”好!”潘克洛夫说,”把担架抬来。” 担架抬来了,交叉的枝干上铺着野草和树叶。史密斯躺在上面,潘克洛夫和纳布各抬着一头,于是他们就向海滨出发了。这一段距离有八英里。因为他们不能走得很快,而且还要不断地停歇,他们估计至少要六个钟头才能到达”石窟”。风还是很大,幸亏这时候已经不下雨了。工程师躺在担架上,还是用胳膊支持着身子,观察着海岸,特别是内陆。他没有说话,只是睁大两眼看周围的景物,高低不平的地势以及森林和各种物产无疑都在他的脑海里留下了印象,可是走了两个钟头以后,他就感到疲倦而睡着了。 五点半钟的时候,他们经过悬崖下,不久就回到”石窟”了。 他们停了下来,把担架放在沙地上,赛勒斯·史密斯在酣睡中还没有醒来。(防~盗~章~节) 可怕的暴风雨使这里的面貌大大改变了。潘克洛夫不由得吃了一惊。这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海滩上添了很多大石块。上面覆盖着一层厚厚的水草、海藻和其他漂上岸来的水生植物。漫过小岛的海水显然曾经一直冲到巨大的花岗石壁底下。石穴前的泥土已经被汹涌的海浪冲去了。潘克洛夫的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他急忙冲到通道里去,可是几乎马上就回来了。他呆呆地站在那里,眼睛盯着他的伙伴们……火灭了,灰烬被水泡成一滩泥,留着代替火绒的焦布也不见了!海水一直灌到通道的最里面,”石窟”里所有的东西都被冲倒被破坏了!(防~盗~章~节)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防!盗!章!节) 第5章 惹人讨厌 “小弟弟,让我来领教你的功夫,可好?” 管金童乃是当今陛下的第二位皇子,今年十二岁。他的母妃是如今圣眷正浓的贵妃娘娘,舅舅是户部侍郎;母族虽然人丁稀薄,但也培养了一批不错的后辈。正因如此,反而得到了陛下的倚重。 皇子出行,身边必有护卫,说不定还有贵妃派来监督他们的管事太监。难得管金童还能摸到这种地方来。 迦明罗何等聪慧,一眼就看出对方来历不俗。遂将眼睛瞟向台下的某个方向,等待父亲给予指示。 艾辛泽站在人群之外、一个颇为阴暗的角落,整个身子都隐藏在柱子的阴影里。他收到小魔头投来的视线,眼睛扫向看台,目光在几个并不显眼的位置上略带停顿,然后用唇语说道:「离开。」 看来他们今天来得不是时候,人群中可谓藏龙卧虎,而且个个都跟他们的身份有所冲突。风儿已经比过一场,该钓的鱼也已经上钩了,再继续待下去只会引来事端。适可而止,才是上策。 小魔物收到父亲给出的信号,心中虽有不解,但还是果断地冲裁判官打了个手势,表明自己认输。角斗场的规矩向来就有这么一条,凡是擂主都要守擂,至少连赢三场才能休息。守擂的过程中可以主动认输,但擂主的位子就得让给对手。 之前夏初雪以为他的目的是争夺擂主之位,所以一心觉得生儿跟这孩子无缘相识。没曾想,对方居然主动认输了!别说是他,就连刚刚被踢下擂主宝座的张天赐也差点惊掉了下巴。 “你确定?”管金童眼巴巴地看着他绕过自己走下擂台,小辫子甩得那叫一个欢快,不禁傻眼了。 迦明罗背对着他,当然不可能知道他说了什么,所以根本没有半点儿反应,就这么直直地钻进了台下的人堆里。他由始至终都未曾说过一句话,在外人看来堪称目中无人。可惜旁人又不能抓着这种细节为难一个小娃娃,毕竟江湖中人大多有着各种各样的怪|癖。 管金童想跳下去追他,却被裁判官绊住了手脚,“哎哎!这位小公子,你还没有等到对手出现,暂时不能离开。” 一天之内接连遇到两个不守规矩的孩子,他老人家也很郁闷呐!前几轮的擂主也就算啦,刚才那个孩子可是实打实的好苗子,居然让他就这么溜了,简直气煞人也!谁再敢无视规则,就别怪他不讲情面了。 底下的侍卫看到这一幕,纷纷围拢过来,准备把小主人强行带离。他们出门前,贵妃千叮咛万嘱咐,决不能让皇子有半点闪失。角斗场虽有朝中官员作为后盾,却也休想为难皇家子弟。 还好管金童性情稳重,见那孩子已经走远,眼看是追不上了;自己也不好坏了角斗场的规矩,索性老老实实地留下来,等待下一个挑战者。 不得不说,他这一搅局,正好给帝葬生提供了机会。夏初雪全程都在关注这个名叫“陆亦风”的孩子,见他跑出人群之后跟着一个男人走了,赶紧带着帝葬生出了雅间,偷偷跟上他们。 ================================================== 且说魔皇父子出了角斗场,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到驿馆,而是打算兑现之前的承诺——带着小魔物去城里有名的燕雀楼尝尝他们那儿最最出名的“群英荟萃”。 迦明罗的一大缺点就是馋嘴。当年还没断奶的时候就知道在粥水里面加辣椒;后来回到大漠,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土里钻的,没有一样是他没尝过的。这小子不光馋嘴,而且还极其挑剔,普通人还真的伺候不了他那娇气的舌头。 艾辛泽对他异常娇惯,除了关系到魔族的事情,生活中基本处处顺着他。别说是口腹之欲,就算他想要天上的星星,某个二十四孝的好爸爸也会满足他。 「老爸,好像有人在跟踪我们唉。」迦明罗被父亲背在背上,手里捏着半块烧饼,拿胖乎乎的手指在对方肩膀上写字。一句波斯文夹着一句柏莱文,偶尔还冒出几个东瀛文字。 他自小学习五国文化,精通各国语言。为了更准确地读取唇语,甚至连方言也知道不少,例如班弥生常说的川南方言,沙漠大盗惯用的混杂方言……估计是年纪太小,学的东西多了,就很容易记混。 好在艾辛泽早就习惯了儿子这种跳脱的表述方式,交流起来没有任何障碍。只是小魔物没有他这样的本事,他也不可能跟儿子一起写写画画。所以反手搂住崽崽,把人抱到面前,无声说道:“你猜猜,有几拨人跟着咱们。” 迦明罗搂着父亲的脖子,狐疑地往后张望,然后说:「我只发现两拨。其中一个我认得,是刚才在角斗场输给我的傻大个。」 他口中的“傻大个”,就是被他耍弄了一通的张天赐。对方在大庭广众之下输给一个小崽子,自然会有些不服气。因此在他们离开的时候,便悄悄跟了上来。估计是想摸清“陆亦风”的背景,以后再讨回面子。 风儿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因此即使发现那人跟着他们,也没有一点儿紧张感。倒是另外一对人马让他有些迷糊了——一个病怏怏的书生,一个白头发的小瞎子,跟着他们干什么?方才在竞技场也没跟这两个家伙有过接触啊。 “你的警觉性还不够,”艾辛泽在儿子的屁|股上捏了一把,补充道,“后面一共有四拨人,除了你发现的那两路,还有两位藏身于暗处。” 「嗯?那,老爸你能说出他们的身份吗?」 “这有何难。你刚才在竞技场露了脸,肯定会引起某些人的注意。其中之一就是驻守在赛场的武师,第二嘛……则是为父以前的老朋友。” 「我刚才没用武功,而且出来之前改换了容貌,怎么还会被人认出来呢?」风儿惊奇道。 艾辛泽叹口气,甩手把袖子上的烧饼残渣抖落出去,并且把儿子手上剩下的半块饼子扔给了路边的乞丐,“你难道没有发现不对劲的地方吗?原本不应该出现在京城的现象,如今却随处可见。” 迦明罗咬着手指,眼睛滴溜溜地转个不停。经过一番思索,恍然大悟,「是乞丐!这里是天子脚下,百姓富足,治安良好,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乞丐呢?嘿嘿,其实他们并非真正的乞丐,而是……」 丐帮弟子! ——郭茂安几年前不仅丢了老婆,而且还没了儿子。自那以后,他对小孩子就特别关注。失落和痛苦将他逼到了绝境,他的视线总是会被孩童吸引。所以魔皇和小王子昨天刚进京城,就被某个“思儿成疾”的乞丐给盯上了。 可他又不能擅闯驿馆,否则一定会被摩国的护卫当成刺客。一时之间,没有法子接触到昔日的老朋友,最后只好让帮中弟子把驿馆监视起来。 这不?今早弟子向他报告,有一对父子从驿馆出来了,他二话没说就跑过来堵人。结果艾辛泽给他和他儿子易了容,让某个乞丐拿不准他俩的身份,不得已,只能一路尾随他们。 这么说来,其实魔皇父子在去竞技场之前就被跟踪了。只是郭茂安武功高强,风儿没有发现而已。 迦明罗听说过这位“酒鬼豪侠”。对方是他老爸以前作为凡人的时候结交的朋友,关系不好也不坏;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的身份,那就是天域的“儿婿”。也就是说,他娘和那个人的老婆都是从天域而来的修者。 风儿一想到老酒鬼,就联想到对方的老婆,然后想到自己那难产去世的母亲…… 「老爸,你说他能找到他媳妇儿吗?如果他找到的话,我能不能跟那个人见一面?」即使身为魔物,迦明罗还是想了解母亲的过往。这种思念通常都被压抑在内心深处,只有接触到相关的事务才会微微冒头。 艾辛泽定住脚步,神情带着淡淡的漠然,“风儿告诉爹,你想要后娘吗?” 小魔王皱起眉头,似乎陷入了挣扎。这个问题,他们在来中原的路上讨论过好几次。 亲娘是亲娘,后娘是后娘。纵容崽崽真的有了后娘,他也不会忘记亲娘。母亲是不可替代的——在风儿的幻想中,母亲既温柔又能干,对孩子就像父亲对他这样关心,而且更加的细致、无私…… 如此完美的“娘”,是不可能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没人可以取代风儿心中的那一抹白月光。 「我可以找个自己喜欢的人当娘吗?」最终,迦明罗期期艾艾地扑进父亲怀里,把脸埋在对方颈间。 魔皇拍抚这儿子的脊背,默认了对方的选择。而后转过身,面对着追上来的一大一小。 “呼!”夏初雪喘了一口气,低头看向生儿,见小徒弟除了脸色有点发红之外没有别的不适,总算放下了心。随后抬头看向英俊的黑发男子以及他怀里的崽崽,温声解释说:“抱歉,在下的徒弟想和您家的小公子交个朋友,不知可否?” 老酒鬼没出现,竟然等来了这对师徒。艾辛泽看了一眼那名眼睛上面蒙着白布的小孩,不知为何,心里蓦然生出一股怪异之感。 他这厢还未做出回答,忽然感觉怀里的儿子扭了一下屁|股,接着便当着两个大人的面,无声地说了一句:「他身上有种让人讨厌的气息!」 第6章 去当卧底 气息?怎么现在的小孩子居然用这个来判断事物的好坏?又不是小猫小狗,认识之前先用鼻子闻闻味儿…… 夏初雪难以理解这种行为方式,况且对方一来就嫌弃他家小徒弟,未免太过失礼。他倒宁愿是自己理解错了人家的意思。 “呃,这是您的孩子吗?”他这样问了之后,得到了肯定的回答。随即忍不住疑惑道:“实不相瞒,我们在角斗场就注意到了你们,所以跟了上来。失礼之处,请勿见怪。令公子好像不太爱说话啊。” 艾辛泽把儿子放下来,让他面对着别人家的小孩,而后按着臭小子的脑袋不准他乱动。完了才向对面的男子解释说:“小儿自幼骄纵,不善与人交际。再加上他天生耳聋,无法和人正常交流,所以至今没有同龄的朋友。” 魔皇的汉语讲得极好,咬字的时候又故意带着西域人特有的卷舌音,听起来别有一番风味。他当年还有一重身份便是千面豪侠,最擅长的就是转换角色,因此对神态和语气的把握非常到位,很容易搏得他人的好感。再加上他现在的皮|囊是摩国皇族筛选出来的结果,英俊倒是其次,气质更是一流。 哪怕夏初雪性子如何稳重、温吞,也难免被他的魅力所吸引。两个人愉快地攀谈了起来。 迦明罗偏着头,看着大人们聊得火热,心中暗道:老爸你不能随便见到一个长得好看的就色|迷心窍啊!你没看见人家还带着一个拖油瓶吗? 无形中沦为“拖油瓶”的帝葬生支起耳朵,仔细倾听周围的动静。大人们说起话来全是套路,不听也罢,他只想跟陆亦风认识。 “陆亦风是你的化名吧。我叫帝葬生,你呢?”他伸出双手,想去触摸对方。刚才小魔头被父亲放到地上的时候,他听见声儿了,那人应该离他很近。 「切,你不仅瞎,而且还傻。」迦明罗赶紧退后几步,避开了他的触碰。然后双臂环胸,昂着下巴蔑视对方,嘴巴一张一合:「我姓什么叫什么,跟你有半块烧饼的关系啊?我跟你讲,像你这种只长脸蛋不长脑子的笨蛋,在我们那里是要拿去喂狼的。」 他刚嘀咕完,后脑勺就被父亲再次按住。抬头一看,就见老爸对他说道:“怎么,连招呼都不会打了?” 小魔头眨眨眼睛,怀疑他老爹被什么东西夺了舍。转念一想——不对啊,他们就是专门夺舍的主,哪有东西能够夺他们的舍。心里正自犹豫,又被老爸往前推了些许,他只得向对面的陌生男人弯了一下腰,假笑道:「叔叔好。」 夏初雪看出他不乐意,心中也在后悔找上他们。毕竟生儿的眼睛看不见,而这孩子的耳朵又听不见,他们交流起来相当困难,更别说一起玩耍了。 两个孩子好似有缘无分。一个只有听力和声音,另一个偏偏没有听力和声音。看似互补,其实他们完全被隔绝在了对方的世界之外。 迦明罗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帝葬生全然不知,因此也无法做出回应。小魔物一看,不干了!他是看在父亲的面子上才用摩国的礼节来对待他们的,这个没脑子的家伙居然敢无视他。 小魔物瞪着小白毛,看了半晌,终究没好意思当着对方大人的面干出什么出格的事。不过崽崽不高兴了,要老爸抱抱才能弥补。所以他一转身就抱住了父亲的大|腿,耍赖皮不肯再搭理那对莫名其妙的师徒。 哪晓得艾辛泽一脸慈祥地撸了撸他头顶的呆毛,如是说:“刚刚夏叔叔说,请你到他们家去玩,你想去吗?” 夏初雪其实只是说的客套话,没想到他还当真了。而今骑虎难下,心里颇为尴尬。霸军一向不喜欢陌生人去他们家,要是把这对根本连背景都不清楚的父子迎进家门,那人一定会生气的。 迦明罗跟他想到一块儿去了,当场伸直了胳膊死死拽住父亲的衣摆,急得跳脚,「我不去!我不去!」 “怎么,一听说可以和小朋友一起玩,这么激动?”大魔王拍拍儿子的脑瓜,然后按着他的肩膀迫使他转了个身,往帝葬生身边轻轻推了一把。接着用一副腻死人的宠溺口吻叹息道:“嘴上说着不要,内心却暗自期待啊。真拿你没办法。” “这……”夏初雪干笑两声,想着如何才能友好地拒绝这对父子,并且顺利地安抚这个看上去不太容易应付的小家伙。 却听帝葬生在一旁欣喜地提议道:“三师父家里不方便,你们去我家做客吧。我家人少,地方还宽敞。” 「你还真是热心啊。」迦明罗撇嘴,别扭地讽刺了他一句。可惜对方根本看不到,脸上还是挂着刺眼的笑容。 夏初雪不得不站出来给小徒弟泼冷水,“你大师父喜欢清静,咱们就不要去打扰他了吧?” “风儿应该是天底下最安静的孩子了吧?大师父会喜欢他的。”帝葬生笑着反驳。 ——安静?我怎么觉得他蔫儿坏呢? 夏初雪扶额无语。小徒弟都开始叫对方“风儿”啦,俨然把人家当成了好朋友。 这时候,就听艾辛泽再次开口:“我们父子二人初来乍到,新租的别院也还在收拾,风儿正好没有地方可去。今日时辰尚早,我待会儿还要去木匠铺子挑选日常要用的器具,带着孩子不方便。如果可以的话,能否让风儿在你们那里休息一会儿?大概傍晚时分,我就过去接他。”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再拒绝就真的说不过去啦。况且一开始就是夏初雪他们主动来招惹这对父子的,现在别人遇到困难,难道他们还好意思推脱吗? 现场最无辜、最郁闷的就是迦明罗了。他老爸突然就要把他“寄养”到别人家去,连招呼都不跟他打!对面那个漂亮叔叔又是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搞得他好像没人要似的。特别是旁边那个小白毛——那么热情干什么,谁稀罕去他们家啊! 艾辛泽知道自家儿子的脾气,为免他闹情绪,于是蹲下|身,与之平视。找了一个旁人看不到的角度对儿子无声说道:“那孩子是国师府的人,你去探探他们的虚实。” 迦明罗张大嘴巴,顿时来了精神。 他怎么忘了,父亲早就给他分析过京城的几位重要人物,以及政|治局势。那位国师大人不仅本事不俗,而且还在朝堂上占据一定的话语权,是个举足轻重的关键人物。而国师的爱徒是个小瞎子,这事可谓人尽皆知。 这么说来,眼前这个小白毛就是那个人的徒弟咯?那他口中的大师父、三师父又是什么鬼啊?他到底有多少师父!万一这人把他带去了别的师父那里,怎么办…… 艾辛泽没再跟他解释这些乱七八糟的问题,直接把儿子推到帝葬生面前,让他们小手拉小手。迦明罗腻歪得够呛,忍了又忍,才勉为其难地拉住小白毛,一脸扭曲地跟某个无良老爸挥手说再见。 “您放心,我会跟风儿好好相处哒!”帝葬生开心地摇了摇左手牵着的小胖手,承诺道。 艾辛泽跟夏初雪交接完毕,本来转身欲走。听到这句话却莫名有些心软……临走前,便又看向两个孩子,在他们头顶各自撸了一把,然后才独自离开。 「老爸,你要记得回来接我啊!」 “晚点再来接他也没关系!” 两个人同时开口,一个有声,一个无声,内容却是大相径庭。还好迦明罗没注意他说的是什么,否则肯定会狠狠地记他一笔。 直到魔皇的身影消失在人群当中,夏初雪都还有点反应不过来。这人就这么走了?把儿子交给陌生人,他也放心?有这么当爹的嘛! 街上人来人往,两个孩子年纪又小,磕着碰着就不好啦。而且马上就要到中饭时间了,总不能让两个小崽崽饿着肚子在这儿干瞪眼吧?夏初雪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先把他们带回将军府,等午饭以后再考虑要不要送他们回国师府。 既已做出决定,便不用再纠结孩子们能否相处得来了,反正只有半天时间,能闹出什么事情呢?何须杞人忧天。 “走吧,咱们先回家,填饱肚子再说。”他怕孩子们走散,索性把他们暂时分开,自己一手拉着一个,避开拥挤的人|流,顺着街道一旁的屋檐往将军府的方向走去。 “风儿?”帝葬生刚跟小伙伴分开,就焦急地挥动另一只没有被拉住的手,好像生怕对方跑开了或者走丢了。夏初雪在一旁看得哭笑不得。他就搞不明白了,生儿怎么会这么喜欢陆亦风。 小魔王一脸高贵冷|艳地站在旁边,十分嫌弃地跺了跺脚。瞎子就爱瞎操心,真烦!要不是老爸让他去当“钉子”,他才懒得理他呢。 第7章 父子相见 (防!盗!章!节) 来欣赏《神秘岛》…… 几分钟以后,三个猎人就来到噼啪作响的篝火前了。史密斯和通讯记者就在旁边。潘克洛夫手里提着水豚,一言不发地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 ”怎么样,我的勇士。”通讯记者招呼着他。(防~盗~章~节) ”火,真是火,可以把这只大肥猪烤得烂熟,我们马上就可以大吃一顿了!” ”可是谁生的火呢?”潘克洛夫问道。 ”太阳!” 吉丁·史佩莱回答得很对。使潘克洛夫感到奇怪的这股热竟是太阳产生的。水手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惊讶得楞住了,甚至都没有想到问工程师一声。 ”你大概带着放大镜吧?”赫伯特向史密斯问道。 ”没有,孩子,”他答道,”可是我做了一个。” 于是他把充作放大镜用的工具拿出来给大家看。它的构造很简单,工程师和通讯记者各有一只表,这就是用表上的玻璃做成的。工程师用一点土把两片玻璃的边缘粘上,中间灌了水,就做成一个正式的放大镜了。它把太阳光聚在干燥的地苔上,不久地苔就燃烧起来。 水手细看了这个工具以后,一句话也不说,呆呆地瞧着工程师。从他这个神情可以看出,在他的心目中,赛勒斯·史密斯即使不是一个神仙,也一定是一个不平凡的人。终于他又说话了,他大声喊道: ”记下来,史佩莱先生,记在你的本子上!” ”已经记下来了。”通讯记者答道。 接着纳布协同水手准备了肉叉,洗净了水豚,很快就在旺盛的、噼啪作响的篝火上,象烤小猪似的把它烤起来了。 ”石窟”里又变得舒适起来,不仅是因为有了温暖的炉火,而且还用木柴和泥土重新建起了隔板。 显然,工程师和他的伙伴们这一天工作的成绩很不坏。赛勒斯·史密斯的体力几乎已经完全恢复了,从他能够爬上高地这一点就足可以证明。他对目测高度和距离很擅长,他站在高地的顶上,长时间地注视着火山锥,明天他就打算爬到锥顶上去了。这座山在西北大约离这里六英里的地方,他估计有三千五百英尺高。如果站在山顶上,至少可以看出五十英里去。因此史密斯非常关心的”荒岛还是大陆”的问题,就可以很容易地解决了。(防~盗~章~节) 他们的晚餐非常丰盛。大家对水豚肉都赞不绝口。再加上马尾藻和南欧松的松子,这顿饭就算很齐全了。吃饭的时候,工程师很少说话。他在盘算着第二天的计划。 潘克洛夫有一两次提出来最好这么办,最好那么办;可是赛勒斯·史密斯考虑问题很有条理,他只是摇摇头不作声。 ”明天,”他重复道,”我们就可以知道应该指望什么,然后我们就要采取必要的行动了。” 吃完饭以后,他们在篝火堆上又加了几把木柴,然后”石窟”里的全体居民--包括忠实的托普在内--很快就深入梦乡了。这一晚安然度过,没有发生任何事情。第二天是3月29日,他们精神抖擞地爬起身来,准备参加决定他们命运的一次远征。 一切都已准备停当,只等出发了。剩下的水豚肉至少还够大家吃一昼夜。此外他们估计还能在路上找到更多的食物。作放大镜用的玻璃又安到工程师和通讯记者的表上去了。潘克洛夫烧了一些焦布代替火绒。在火成岩的地区,火石是不会缺少的。早上七点半,每人都带着木棍,从”石窟”出发了。潘克洛夫提议最好走森林里已经开辟过的小道,回来的时候再找别的路;大家同意这个意见。这也是到高山去最直的道路。他们绕过南面的拐角,沿着河的左岸走去,走到河流折向西南的时候,他们就离开河道了。他们在常绿树下找到已经走过的旧路,九点钟的时候,赛勒斯和他的伙伴们到达了森林的西部边缘。刚刚走过的一带,最初地面尽是沼泽;后来是一片干燥的沙地,但是始终很少起伏,直到这里才逐渐形成斜坡,从岸边一直往内陆高上去。在这一带林木中可以看见一些胆小的动物。托普立刻向它们扑去,可是它的主人认为现在还没有到时候,打猎要等到以后再说,因此马上就把它喊回来了。工程师只要确定了一个主张,他就下了决心,从不轻易改变。对于周围的地势以及一切自然物产,他甚至连看也不看,他的伟大目标就是爬上前面的高山,因此他就一直朝着高山前进。十点钟的时候,他们休息了几分钟。走出森林以后,山区的形势就呈现在这群探险家的眼前了。这座山有两个火山锥;其中的一个高约两千五百英尺,锥顶好象被削平了一般,下面有许多拱柱似的乱石支持着,好象一只大爪子站在地上,足趾向四面撑开,趾间形成很多峡谷,谷里树木丛生,最后的一丛树木直齐较低的锥顶。面向东北的山坡上树木较少,可以看见上面有一条条很深的罅隙,那里一定是水道。 第二个火山锥在第一个的上边,略呈圆形,稍稍偏向一边,好象一顶歪戴在耳朵上的大圆帽子。这个火山锥看来全是由泥土构成的,表面上突出一块块的红石头。 他们打算爬上第二个火山锥,按地势看来,最好是沿着支脉的山脊上去。(防~盗~章~节) ”我们来到火山地带了。”赛勒斯·史密斯说完后,就带着他的伙伴们一步一步地从一个支脉往上爬,这个支脉弯弯曲曲地通向第一个高地,因此走起来比较容易。 这里显然曾经发生过地震,到处都是乱石、大量的玄武岩和浮石的碎片。枞树三三两两地生长着,它们的枝叶极密,把几百尺以下的峡谷深处遮盖得几乎连一线阳光也透不过去。 在爬山的第一阶段,赫伯特认出一些庞大的动物新近留下来的足迹。 ”这些野兽也许不会轻易放我们过去的。”潘克洛夫说。 ”看吧,”通讯记者曾在印度打过虎,非洲猎过狮,他说,”我们会想办法的。不过目前我们应该特别小心!” 他们慢慢地往山上爬去。 由于道路曲折,还有许多障碍,他们不能直接往上爬,距离就变得很远了。有时候地面突然一落千丈,他们发现自己面临着一个深渊,只好绕道过去。他们把大量的时间和许多气力都浪费在回头找可以通行的道路上。十二点钟的时候,探险小队在一大丛枞树底下停下来吃饭,附近有一条山涧,流水在下冲成一个瀑布。在这里他们发现到第一个高地才走了一半路。大概在天黑以前是不能到达高地了。这里所能看到的海洋要宽阔得多,可是右边却有一个隆起的海角挡住了他们的视线,看不见那边有没有陆地。左边可以一直往北看到几英里以外。可是往西北部他们所住的那一带地方看去,视线就突然被一道奇形怪状的山脊遮住了,这道山脊构成了中央火山锥的有力支柱。所以史密斯的问题大家还是一点也推断不出来。(防~盗~章~节) 一点钟了,他们继续上山。他斜着向西南方往上爬,又走进了一个浓密的灌木丛。有几对雉科的鹑鸡类飞禽在树荫下拍着翅膀。这些飞禽是角雉,它们的喉咙下面挂着肉瓣,眼睛后面生着一对圆形的小冠毛。这种鸟的大小和鸡差不多,雌的是浑身褐色,雄的羽毛通红,点缀着白色的斑点,非常美丽。吉丁·史佩莱飞起一块石头,抛得巧妙而有力,一下子就打死了一只角雉,潘克洛夫呼吸了一阵新鲜空气,肚子已经饿了,因此两眼始终贪馋地盯着它们。 他们离开灌木地带以后,就互相蹬着肩膀,协助着翻过一段一百英尺左右的陡坡,爬上一个平台。这里很少树木,土壤好象是火山土。从这里再往上爬就必须弯弯曲曲地绕道而行了,因为坡度很陡,每跨一步都有粉身碎骨的危险,必须十分小心。纳布和赫伯特在前,潘克洛夫在后,工程师和通讯记者在中间。这里有很多兽迹。能够常到这一带高岗上来的动物一定是站得稳而且脊骨柔软的羚羊或山羊。他们看见几只,然而潘克洛夫认错了,他突然喊道: ”绵羊!” 大家都停了下来,离他们大约五十英尺的地方,有六只相当大的动物,它们的角向后弯曲,顶端扁平,显得非常有力,褐色光滑的长毛下隐藏着蓬松的底绒。 赫伯特告诉大家说,这不是普通的绵羊,而是一般温带山区常见的摩弗仑羊。 ”它们有羊腿和羊排吗?”水手问道。(防~盗~章~节) 第8章 理想后娘 (防!盗!章!节) 几分钟以后,三个猎人就来到噼啪作响的篝火前了。史密斯和通讯记者就在旁边。潘克洛夫手里提着水豚,一言不发地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 ”怎么样,我的勇士。”通讯记者招呼着他。 ”火,真是火,可以把这只大肥猪烤得烂熟,我们马上就可以大吃一顿了!” ”可是谁生的火呢?”潘克洛夫问道。(防~盗~章~节) ”太阳!” 吉丁·史佩莱回答得很对。使潘克洛夫感到奇怪的这股热竟是太阳产生的。水手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惊讶得楞住了,甚至都没有想到问工程师一声。 ”你大概带着放大镜吧?”赫伯特向史密斯问道。 ”没有,孩子,”他答道,”可是我做了一个。” 于是他把充作放大镜用的工具拿出来给大家看。它的构造很简单,工程师和通讯记者各有一只表,这就是用表上的玻璃做成的。工程师用一点土把两片玻璃的边缘粘上,中间灌了水,就做成一个正式的放大镜了。它把太阳光聚在干燥的地苔上,不久地苔就燃烧起来。 水手细看了这个工具以后,一句话也不说,呆呆地瞧着工程师。从他这个神情可以看出,在他的心目中,赛勒斯·史密斯即使不是一个神仙,也一定是一个不平凡的人。终于他又说话了,他大声喊道: ”记下来,史佩莱先生,记在你的本子上!” ”已经记下来了。”通讯记者答道。 接着纳布协同水手准备了肉叉,洗净了水豚,很快就在旺盛的、噼啪作响的篝火上,象烤小猪似的把它烤起来了。 ”石窟”里又变得舒适起来,不仅是因为有了温暖的炉火,而且还用木柴和泥土重新建起了隔板。(防~盗~章~节) 显然,工程师和他的伙伴们这一天工作的成绩很不坏。赛勒斯·史密斯的体力几乎已经完全恢复了,从他能够爬上高地这一点就足可以证明。他对目测高度和距离很擅长,他站在高地的顶上,长时间地注视着火山锥,明天他就打算爬到锥顶上去了。这座山在西北大约离这里六英里的地方,他估计有三千五百英尺高。如果站在山顶上,至少可以看出五十英里去。因此史密斯非常关心的”荒岛还是大陆”的问题,就可以很容易地解决了。 他们的晚餐非常丰盛。大家对水豚肉都赞不绝口。再加上马尾藻和南欧松的松子,这顿饭就算很齐全了。吃饭的时候,工程师很少说话。他在盘算着第二天的计划。 潘克洛夫有一两次提出来最好这么办,最好那么办;可是赛勒斯·史密斯考虑问题很有条理,他只是摇摇头不作声。 ”明天,”他重复道,”我们就可以知道应该指望什么,然后我们就要采取必要的行动了。” 吃完饭以后,他们在篝火堆上又加了几把木柴,然后”石窟”里的全体居民--包括忠实的托普在内--很快就深入梦乡了。这一晚安然度过,没有发生任何事情。第二天是3月29日,他们精神抖擞地爬起身来,准备参加决定他们命运的一次远征。(防~盗~章~节) 一切都已准备停当,只等出发了。剩下的水豚肉至少还够大家吃一昼夜。此外他们估计还能在路上找到更多的食物。作放大镜用的玻璃又安到工程师和通讯记者的表上去了。潘克洛夫烧了一些焦布代替火绒。在火成岩的地区,火石是不会缺少的。早上七点半,每人都带着木棍,从”石窟”出发了。潘克洛夫提议最好走森林里已经开辟过的小道,回来的时候再找别的路;大家同意这个意见。这也是到高山去最直的道路。他们绕过南面的拐角,沿着河的左岸走去,走到河流折向西南的时候,他们就离开河道了。他们在常绿树下找到已经走过的旧路,九点钟的时候,赛勒斯和他的伙伴们到达了森林的西部边缘。刚刚走过的一带,最初地面尽是沼泽;后来是一片干燥的沙地,但是始终很少起伏,直到这里才逐渐形成斜坡,从岸边一直往内陆高上去。在这一带林木中可以看见一些胆小的动物。托普立刻向它们扑去,可是它的主人认为现在还没有到时候,打猎要等到以后再说,因此马上就把它喊回来了。工程师只要确定了一个主张,他就下了决心,从不轻易改变。对于周围的地势以及一切自然物产,他甚至连看也不看,他的伟大目标就是爬上前面的高山,因此他就一直朝着高山前进。十点钟的时候,他们休息了几分钟。走出森林以后,山区的形势就呈现在这群探险家的眼前了。这座山有两个火山锥;其中的一个高约两千五百英尺,锥顶好象被削平了一般,下面有许多拱柱似的乱石支持着,好象一只大爪子站在地上,足趾向四面撑开,趾间形成很多峡谷,谷里树木丛生,最后的一丛树木直齐较低的锥顶。面向东北的山坡上树木较少,可以看见上面有一条条很深的罅隙,那里一定是水道。 第二个火山锥在第一个的上边,略呈圆形,稍稍偏向一边,好象一顶歪戴在耳朵上的大圆帽子。这个火山锥看来全是由泥土构成的,表面上突出一块块的红石头。(防~盗~章~节) 他们打算爬上第二个火山锥,按地势看来,最好是沿着支脉的山脊上去。 ”我们来到火山地带了。”赛勒斯·史密斯说完后,就带着他的伙伴们一步一步地从一个支脉往上爬,这个支脉弯弯曲曲地通向第一个高地,因此走起来比较容易。 这里显然曾经发生过地震,到处都是乱石、大量的玄武岩和浮石的碎片。枞树三三两两地生长着,它们的枝叶极密,把几百尺以下的峡谷深处遮盖得几乎连一线阳光也透不过去。 在爬山的第一阶段,赫伯特认出一些庞大的动物新近留下来的足迹。 ”这些野兽也许不会轻易放我们过去的。”潘克洛夫说。 ”看吧,”通讯记者曾在印度打过虎,非洲猎过狮,他说,”我们会想办法的。不过目前我们应该特别小心!” 他们慢慢地往山上爬去。 由于道路曲折,还有许多障碍,他们不能直接往上爬,距离就变得很远了。有时候地面突然一落千丈,他们发现自己面临着一个深渊,只好绕道过去。他们把大量的时间和许多气力都浪费在回头找可以通行的道路上。十二点钟的时候,探险小队在一大丛枞树底下停下来吃饭,附近有一条山涧,流水在下冲成一个瀑布。在这里他们发现到第一个高地才走了一半路。大概在天黑以前是不能到达高地了。这里所能看到的海洋要宽阔得多,可是右边却有一个隆起的海角挡住了他们的视线,看不见那边有没有陆地。左边可以一直往北看到几英里以外。可是往西北部他们所住的那一带地方看去,视线就突然被一道奇形怪状的山脊遮住了,这道山脊构成了中央火山锥的有力支柱。所以史密斯的问题大家还是一点也推断不出来。(防~盗~章~节) 一点钟了,他们继续上山。他斜着向西南方往上爬,又走进了一个浓密的灌木丛。有几对雉科的鹑鸡类飞禽在树荫下拍着翅膀。这些飞禽是角雉,它们的喉咙下面挂着肉瓣,眼睛后面生着一对圆形的小冠毛。这种鸟的大小和鸡差不多,雌的是浑身褐色,雄的羽毛通红,点缀着白色的斑点,非常美丽。吉丁·史佩莱飞起一块石头,抛得巧妙而有力,一下子就打死了一只角雉,潘克洛夫呼吸了一阵新鲜空气,肚子已经饿了,因此两眼始终贪馋地盯着它们。 他们离开灌木地带以后,就互相蹬着肩膀,协助着翻过一段一百英尺左右的陡坡,爬上一个平台。这里很少树木,土壤好象是火山土。从这里再往上爬就必须弯弯曲曲地绕道而行了,因为坡度很陡,每跨一步都有粉身碎骨的危险,必须十分小心。纳布和赫伯特在前,潘克洛夫在后,工程师和通讯记者在中间。这里有很多兽迹。能够常到这一带高岗上来的动物一定是站得稳而且脊骨柔软的羚羊或山羊。他们看见几只,然而潘克洛夫认错了,他突然喊道: ”绵羊!” 大家都停了下来,离他们大约五十英尺的地方,有六只相当大的动物,它们的角向后弯曲,顶端扁平,显得非常有力,褐色光滑的长毛下隐藏着蓬松的底绒。 赫伯特告诉大家说,这不是普通的绵羊,而是一般温带山区常见的摩弗仑羊。 ”它们有羊腿和羊排吗?”水手问道。 ”有的。”赫伯特说。 ”好吧,那么它们就是绵羊!”潘克洛夫说。(防~盗~章~节) 第9章 留下过夜 (防!盗!章!节) 《神秘岛》节选…… 半个钟头以后,赛勒斯·史密斯和赫伯特回到了营地。工程师简单地告诉伙伴们说,上天把他们扔在一个荒岛上了,其他情况明天再研究。然后大家就去准备睡觉。这群荒岛上的居民,在海拔二千五百英尺的山洞里安安稳稳地睡了一夜。 第二天,3月30日,匆匆忙忙地吃完了早饭--除了烤角雉以外,别的什么也没有--工程师打算再爬到火山顶上去,仔细观察一下,如果荒岛跟任何陆地都不接近,或是在往来太平洋各群岛的航线以外,那么他们就可能一辈子困守在这里。这一次伙伴们跟着他参加了新的探索。他们也想看一下荒岛,因为今后他们的一切需要都必须依靠岛上的物产来供应。(防~盗~章~节) 早上七点钟左右,赛勒斯·史密斯、赫伯特、潘克洛夫、吉丁·史佩莱和纳布离开了营地。他们对于这个处境似乎并不感到焦急。他们对自己有信心。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有一点必须指出,就是,史密斯的信心基础和他的伙伴们不一样。史密斯所以满怀着信心,因为他认为能够从这片荒凉的土地上取得他和他的伙伴们需要的一切生活必需品,而伙伴们所以毫不担忧则是因为有赛勒斯·史密斯和他们在一起。特别是潘克洛夫,自从生火的事情以后,他任何时候也不感到悲观,只要有工程师和他在一起,即使在一块光秃秃的石头上,他都不伯。 ”呸!”他说,”我们没有经过官方的许可一样能够离开里士满!何况这里肯定没有人会阻拦我们,我们要是再想不出法子逃出去,那才怪呢!” 赛勒斯·史密斯按照昨晚走过的路出发。他们沿着形成山肩的高地,绕过火山锥向巨大的山洞走去。天气非常晴朗。太阳悬挂在万里无云的天空,阳光照遍了整个东面的山坡。(防~盗~章~节) 他们走到火山口前。它和工程师在黑暗中所辨认出来的完全一样,也就是说,象一个庞大的漏斗,从上到下,愈来愈宽,从高地到顶端有一千英尺。洞口以下是一道道又宽又厚的熔岩,它们从山坡上蜿蜒到山下,标志着当初岩浆流向低处山谷的道路,荒岛的北部遍地都是这些山谷形成的凹沟。 火山口内部的斜坡不过三十五度到四十度,爬上去既不困难也没有障碍。这里可以看出,很久以前遗留下来的熔岩大概还是在侧面的新喷口没有开出来以前从顶口上漫出来的。 火山管从底层一直通向火山口,它的深度肉眼没法观测,因为光线太暗了。然而火山已经完全熄灭,这是毫无疑问的。 不到八点钟,史密斯和他的伙伴们一起来到了火山口的顶峰,他们站在北边隆起的锥形小丘上。 ”海,到处是海!”他们不由自主地这样喊道,这句话使他们一变而为岛上的居民了。 不错,一片辽阔无边的大海环绕着他们!也许赛勒斯·史密斯在没有二次爬上火山锥顶以前,还希望前一天晚上在黑暗中没有看清,希望这次能发现海滨和岛岸。然而远到天边,也就是说在半径五十多英里的圆周内,都没有任何东西。看不见一片陆地,没有一叶孤帆。周围空旷的地方只看见茫茫的海洋--荒岛就是这个辽阔无边的圆形的中心。(防~盗~章~节) 工程师和他的伙伴们一动也不动地站在那里,默默地观察了几分钟,大海的每一个方向,直到最远的边缘都看遍了。潘克洛夫的眼睛向来好得出奇,然而他也看不见任何东西,如果水平线上有一片陆地,即使模糊得象水汽一样,肯定地说,水手也能找到的,他仿佛生来就带着一副望远镜。 他们看完了海洋再回过头来看他们下面整个的海岛,吉丁·史佩莱首先问道: ”这个岛大概有多大?” 的确,在这漫无边际的海洋里,它显得并不大。 赛勒斯·史密斯想了几分钟;他仔细地看了一下海岛的周围,考虑到他们所在的高度;然后说: ”朋友们,岛的周围大约有一百多英里,我想是不会错的。” ”那么面积呢?” ”很难估计,”工程师答道,”因为地势太不规则了。” 如果赛勒斯·史密斯估计得不错,那么这个岛就和地中海里的马耳他岛或赞德岛差不多大,不同的是它的地形复杂得多,而海角、地岬、地角、港湾和河流却比较少。这个扁的奇怪的地形特别显眼,吉丁·史佩莱根据工程师的意见把海岛的轮廓画了下来,他们觉得它很象一只奇怪的动物,仿佛是一只极大的海兽躺在太平洋的水面上。 事实上海岛的形状确是这样,掌握了这一点是具有重大意义的,通讯记者立刻就相当正确地画了一张海岛的草图。(防~盗~章~节) 海岸的东部--也就是这批遇难的人登陆的地方--形成一个宽阔的港湾,港湾尽头是一个突出的海角。潘克洛夫第一次观察的时候,因为被隆起的地岬遮住,所以没有看见。东北方另外有两个海角围着港湾,海角中间留着一道狭长的海峡,看起来象一只可怕的角蛟半张着嘴。 从东北到西北海岸是弧形的,很象动物的扁平头盖。跟着海岸又往上突起,在地面上高出一大块,但是这部分海岛的形状不很清楚,海岛的中部就是火山。 从这隆起的一点开始,海岸从南到北相当平直,沿岸三分之二的地方,有一条很窄的小河把海岸分开,从小河分割的地方起,海岸就成了长长的一小条,好象大鳄鱼的尾巴。 这根尾巴向海里伸出三十多英里长,形成一个名符其实的半岛。半岛弯曲过来,形成一个可以停泊船只的宽阔海湾,它是这块地形特别的土地上的低海岸部分。 从”石窟”到纬度相同的西海岸的小河,是海岛最狭的地方,距离只有十英里;可是最长的地方,也就是从东北的峡口到西南端的半岛尾部,至少有三十英里。 海岛的内陆大致是这样的,从高山到南部海岸一带树木很多,北部则干燥多沙。在火山和东部海滨之间,出乎赛勒斯·史密斯和他的伙伴们的意料,竟发现有一个湖。沿湖生长着许多常绿树,岛上有这种树木,这倒是他们事先没有想到的。从山顶上看过去,这个湖好象和海面一样高,可是工程师衡量了一下,他告诉大家,湖面一定在高约三百英尺的地方,因为海滨向上延伸成一片高地,而湖就在高地上。 ”这是一个淡水湖吗?”潘克洛夫问道。 ”当然,”工程师说,”湖水一定是山里流下来的。”(防~盗~章~节) ”看!一条小河往湖里流。”赫伯特指着一条很狭的溪水说,它显然是从西边一带流来的。 ”是的,”史密斯说,”既然有小河往湖里输送水,那么在靠海的地方一定有一个出口,湖水大多的时候就从那里排出去。我们回去的时候可以去看看。” 岛上的水系至少包括这条曲折的小河和前面已经提到过的河流,这是探险家们已经看到的。然而,整个的海岛上几乎有三分之二覆盖着树木,形成一片广大的森林,因此也可能有其他的河流从树底下流到海里去,甚至可以这样推论,从这一带看来,这个地区内美丽的温带草木品种实在太多了。北部看不见有任何河流,也许东北部的沼泽地带可能有一些死水;除此以外就是一些沙丘、沙滩和干燥的土地。这和海岛上其余树木茂密的部分比起来,显得太不相同。 火山并不在海岛的正中央,相反的,它耸立在西北部,好象成了这两个地带的分界线;在西南、正南和东南三面,第一部分的支脉都被绿荫遮盖住了。北边就不同,山脉的分支清清楚楚地摆在人的眼前,这些分支一直伸展到沙地的平原上才完。当初火山喷射的时候、就是向这一面冲开一个破口的,大堆的熔岩遍布到形成东北港湾的峡口。 赛勒斯·史密斯和他的伙伴们在山顶上呆了一个钟头。海岛摆在他们的眼睛下面,象一个彩色的立体地形图,绿的代表森林,黄的代表沙地,蓝的代表水。他们把它全部看了一遍,除了绿荫覆盖下的土地、下塌的山谷和火山口的内壁以外,再没有什么隐藏着看不见的地方了。 有一个重要的问题还没有解决,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对这群遇难人的前途却有极大的影响。 岛上有人吗? 这个问题是通讯记者提出来的,经过一番仔细的观察,答案似乎是否定的。(防~盗~章~节) 第10章 长命金锁 (防!盗!章!节) 《神秘岛》选段…… 林肯岛的居民向周围看了最后一眼,就爬下火山口,绕过火山锥,大约半小时之后,他们就到了昨晚过夜的高地,潘克洛夫觉得已经是吃早饭的时候了,于是他们就想到应当把通讯记者的表和工程师的表对一下。(防~盗~章~节) 吉丁·史佩莱的表没有被海水侵入,因为他是降落在海水冲不到的沙滩上。这是一件精良的用品,一只非常完好的怀表,通讯记者每天都忘不了小心地给它上发条。工程师的表是在他到沙丘上的那一段时间内停的。 现在工程师给他的表上足了发条,根据太阳的高度确定大概是早上九点钟,于是就把表对在这个时间上。 吉丁·史佩莱也打算按当地时间对表,可是工程师拦住他的手说: ”不,亲爱的史佩莱,等一会儿。你的表是里士满的时间,是不是?” ”是的,赛勒斯。” ”那么说,你表上的时间是根据里士满的子午线确定的。而里士满和华盛顿的子午线又几乎是一样的,对不对?” ”当然。” ”很好,就保持这样吧。每天记住给它上发条,可是不要拨表上的针。这对我们也许有用的。” ”这有什么用处?”水手暗自想道。 他们痛痛快快地吃了一顿,余下的野味和松子全都吃光了。可是潘克洛夫一点也不愁,他们可以一路补充的。给托普吃的一份非常合乎它的胃口,它会在灌木丛中找到新鲜的野味。水手还想要工程师制造一两支□□和一些火药,他认为这对工程师讲来一点儿也不困难。(防~盗~章~节) 下了高地以后,工程师向伙伴们提议不从原路回”石窟”,而另选一条新路。他想视察一下在树木环抱中的美丽的格兰特湖。于是他们沿着一个支脉的山脊走去,聚成格兰特湖的细流,大概就是从这些支脉之间发源的。居民们在谈话当中已经用新地名了,这些地名大大便利了他们互相表达意思。年轻的赫伯特和天真的潘克洛夫都入了迷,水手一面走一面说: ”嘿,赫伯特!听起来真顺耳!我们不会再走失了,孩子,不管是朝着格兰特湖方向走,还是沿着慈悲河穿过远西森林,我们都一定能走到眺望岗,然后可以到达联合湾!” 大家一致同意,一定等聚齐了再走,决不单独走开。海岛的密林里一定有凶猛可怕的野兽,为了谨慎起见,应该严加提防。在一般的情况下,总是潘克洛夫、赫伯特和纳布开路,托普在前面带领着大家,每一簇树木之间它都要去钻一钻,通讯记者和工程师并肩走着,吉丁·史佩莱随时准备记录发生的事情,工程师经常很少说话,有时候独自走开去捡些东西,也许是矿物,也许是植物,他总是不言不语地把捡来的东西放在口袋里。 ”他在捡些什么呢?”潘克洛夫喃喃地说。”我找来找去也没发现有值得弯腰去捡的东西。” 将近十点钟的时候,小队跨下了富兰克林山的最后一级山坡。这里的树木还很稀疏。他们走过一片黄色的石灰质地面,这种土壤形成一块几乎长达一英里的平原,一直伸展到森林的边缘。大块的玄武岩--根据毕斯可夫的学说,需要经过三亿五千万年,这种岩石才能冷却--散布在平原各处,分布得非常不规则。可是北部山坡上特有的熔岩,这里却一点也没有。(防~盗~章~节) 赛勒斯·史密斯打算一路上平安无事地到达小河的源头,他以为小河发源于平原边缘的森林脚下;这时候他忽然看见赫伯特急忙忙地往回跑,纳布和水手躲在岩石后面。 ”怎么了,孩子?”史佩莱问道。 ”烟,”赫伯特回答说。”我们看见离我们一百步远的地方石头丛里往上冒烟。” ”这儿有人?”通讯记者喊道。 ”在不知道对方的来历以前,我们决不能暴露自己,”赛勒斯·史密斯答道。”我认为这个岛上是没有土人的,我最怕遇见他们。托普上哪儿去了?” ”托普在前面呢。” ”它没有叫吗?” ”没有。” ”奇怪。可是我们应该想法子把它叫回来。” 工夫不大,工程师、吉丁·史佩莱和赫伯特就和他们的另外两个伙伴聚在一起了,他们也照样藏在玄武岩的石堆后面。 从那里他们清清楚楚地看见一缕黄烟升向天空。 托普的主人轻轻地吹了一声口哨,把托普喊了回来,他向伙伴们做了一个手势,叫他们等着他,然后就从岩石中悄悄地溜出去了。移民们一动也不动地等待着探听的结果,等得很不耐烦,这时候忽然听见工程师喊了一声,于是他们都急忙向前冲去。他们很快就来到他的跟前,只觉得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触鼻的臭气。 工程师乍看见烟的时候吃了一惊,这并不是毫无理由的,可是这股烟味很容易辨别,他一闻就猜到它的来源了。(防~盗~章~节) ”这个火,”他说,”或者说这股烟,完全是自然界产生出来的。那儿有一个硫磺泉,如果我们喉咙痛,一治就好了。” ”史密斯先生!”潘克洛夫喊道。”可惜我没有伤风!” 于是居民们就向着浓烟上升的地方走去。他们看见那里有一个硫磺泉从岩石之间涌出来,泉水吸收了空气中的氧气以后,散发出一股强烈的硫酸味。 赛勒斯·史密斯把手伸到泉水里去,觉得泉水滑腻腻的。他尝了一下,味道相当甜。水的温度他估计有华氏九十五度。赫伯特问他根据什么计算出水的温度来的。 ”很简单,孩子,”他说,”因为当我把手伸到水里去的时候,我既不觉得烫,又不觉得凉。所以它的温度和人的体温差不多,而人的体温就在九十五度左右。” 硫磺泉对居民们并没有什么实际用途,于是他们就向着几百步以外的密林边缘走去了。 果然不出他们所料,清澈的河水就是从这里流出来的。小河的两岸很高,都是红土,这种颜色说明土壤里含有氧化铁。根据这个土色,他们马上把小河命名为红河。(防~盗~章~节) 这其实是一条大河,河水又深又清,是由山涧水汇合而成的,它半象河水,半象奔流,有时候安静地流过砂石,潺潺作响,有时候冲击在岩石上,或者是从高处直泻下来,形成一个瀑布,从这里流向格兰特湖,长达一英里半以上,宽三十到四十英尺。这条河是淡水,湖里的水想来也是这样的。如果能在湖边找到一个比”石窟”更合适的住所就好了。 水河流出几百英尺以外,两岸有许多树木遮盖着,这些树木多半是美国和塔斯马尼亚温带地区常见的品种,而不是他们在离眺望岗几英里一带探索时所见的松柏科。这时候正是四月初,相当于北半球的十月,也就是初秋,树木的枝叶还很茂盛。林中主要是柽柳和有加利树,其中有的到明年就会产生一种香甜的甘露蜜,和东方的甘露蜜差不多。倾斜的河岸上丛生着澳洲杉,地面还覆盖着一种很高的草,新荷兰把它叫做”袜草”;然而太平洋各群岛盛产的椰子这里却没有,毫无疑问,这是由于纬度太低了。(防~盗~章~节) ”真可惜!”赫伯特说,”那么有用的树,果实又那么好!” 飞鸟群集在有加利树和柽柳的疏疏落落的枝杈之间,树枝完全没有遮住它们的翅膀。黑的、白的和灰色的美冠鹦鹉、五颜六色的长尾鹦鹉、浑身闪耀着绿色光泽的红头鱼狗、蓝鹦鹉,以及周围其他各种花花绿绿的飞禽,就好象万花筒似的。它们一面拍着翅膀,一面叽叽喳喳的乱叫,几乎把耳朵都吵聋了。突然,丛林中仿佛举行了一个奇怪的合奏,许多不和谐的声音一齐响了起来。居民们先后听到鸟叫声、野兽吼声,还有一种好象是土人嘴里发出来的声音。纳布和赫伯特向灌木丛冲去,连”必须小心戒备”的最基本原则都忘记了。好在他们在那里既没有发现凶猛的野兽,也没有发现可怕的土人,只看见六只善于模仿各种叫声的鸣禽,也就是所谓山雉。一根棍子准确地打了几下,它们的合奏马上中断了,居民们可以用它们做一顿上好的晚餐。 赫伯特还发现一些美丽的鸽子,它们有的长着青铜色的翅膀,有的长着华丽的冠毛,有的浑身碧绿,很象麦加利港的鸽子,可是要想捉住它们是不可能的,还有那些成群飞翔的乌鸦和喜鹊也同样没法捕捉。(防~盗~章~节) 第11章 再见酒鬼 (防!盗!章!节) 《神秘岛》选段…… ”那么,史密斯先生,我们从哪儿做起呢?”第二天早上潘克洛夫向工程师问道。 ”从头做起。”赛勒斯·史密斯答道。 的确,居民们不得不从”第一步”做起。他们连制造工具的基本工具都没有,又不象自然界那样,”有的是时间,可以节省一些气力”。他们没有时间,因为他们必须为自己制造生活中一刻也不能缺少的必需品,虽然他们有许多前辈的经验,用不着自己摸索创造,但还是什么都需要动手去做;他们的钢和铁还在矿石状态中,陶器在陶土状态中,布匹和衣服在纺织原料的状态中。(防~盗~章~节) 但是有一点必须说明,这些居民是”人”,而且是不折不扣的万物之灵。工程师史密斯再也找不到比这些伙伴们更聪明更热情的助手了。他了解他们,他知道谁有多大本领。 吉丁·史佩莱是一个精明强干的通讯记者,为了对什么都能谈一套,因此他什么都学。开拓这个孤岛,他的头脑和双手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他在任何工作前面都不退缩。他是酷爱打猎的猎手,但是现在他要把一向当作消遣的事情变成自己的职业了。 赫伯特是一个勇敢的孩子,他已经具备了相当丰富的自然科学常识,他可以给共同的事业带来很大的好处。 纳布是热诚的化身。他聪明、机智、刚强、健壮,有着钢铁一般的体格,而且还懂得一些打铁的常识,在小队里一定有很大用处。 至于潘克洛夫,他航行过各个海洋,在布罗克林的造船所里当过木匠,在这个州的船上当过助理裁缝,假期中还当过园丁、栽培匠等等。同时他也和所有的水手一样,什么都能干,而且样样都拿得起来。(防~盗~章~节) 这五个人都很能和命运作斗争,而且很有把握取得胜利,能把这五个人凑在一起,的确是难得的。 赛勒斯·史密斯已经说过了,要”从头做起”。工程师所说的这个”头”,就是要制造一种器具,用它来改变天然的物质。大家都知道,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热能。燃料(木柴或是煤炭)随时都有,现在必须做一只炉子。 ”做炉子干什么?”潘克洛夫问道。 ”用来烧我们所需要的陶器。”史密斯回答说。 ”用什么来做炉子呢?” ”用砖头。” ”砖头从哪儿来?” ”用陶土做。我们开始吧,朋友们。为了省事起见,我们就把原料产地辟为工场,纳布管送吃的东西,那里有的是火,可以烹调。” ”不,”通讯记者说,”没有打猎的武器,吃的东西就没有,那怎么办呢?” ”啊,能有一把刀就好了!”水手大声说。 ”怎么?”赛勒斯·史密斯问道。 ”是啊!有了刀我马上就可以做一副弓箭。这样,伙食房里就可以有大量的野味了!” ”是的,一把刀,一把快刀……”工程师自言自语地说。 这时候史密斯看见托普正在岸边跑来跑去,突然他的脸上显得奕奕有神。 ”托普,过来!”他说。 托普听见主人喊就跑过来了,史密斯用两肘夹着它的头,把它脖子上的套环解了下来,他把它折成两段,说: ”这是两把刀,潘克洛夫!” 水手高兴得欢呼了两声,代替回答。托普的套环是用薄薄的回火钢片做成的,只要在沙石上把它开了口,然后在较细的石头上磨快就行了。海滩上沙石很多,只用了两个钟头,他们就磨好了刀,装上了结实的刀柄,于是小队里就有两把快刀作为工具了。 制成第一批工具以后,他们胜利地欢呼起来。这的确是他们宝贵的劳动成果,而且完成得非常及时。他们出发了。赛勒斯·史密斯建议还是到格兰特湖的西岸去,前一天他曾注意到那里的陶土地,还捡了一点作为标本带回来。于是他们沿着慈悲河,穿过眺望岗,走了五英里多,到达了一块林间空地,这里离格兰特湖还有二百英尺。(防~盗~章~节) 赫伯特在路上发现了一种树木,南美洲的印地安人就是用它的树枝做弓的。这就是棕榈科的克里井巴树,这种树的果实不能吃。他们砍了一些又长又直的树枝,捋去树叶,把两头削细,使中段比较粗壮,这样就只等找一种适合的枝条做弓弦了。结果他们找到一棵木槿,它的纤维非常结实,可以和动物身上的筋腱相比。于是潘克洛夫就做成一张相当有力的弓,现在只差箭了。箭杆是很容易做的,他找了一些既硬又直、没有节的树枝就做成了。然而还缺箭头,铁的代用品却不容易找到。潘克洛夫说他已经尽了自己的力量,剩下来的只好碰机会了。 居民们来到了前一天发现的地方。这里遍地都是陶土,对于制造砖瓦非常有用。这项工作并不困难,只要用沙子滤净陶土中的杂质,然后把陶土做成砖头的形状,再用柴火烧一下就行了。 砖坯一般都是用模子压出来的,可是工程师只好用手来做。这件工作一共做了整整两天,工人们把陶土浸在水里,手脚并用,把陶土调和好。然后把它们分成一样大小的一块一块。一个熟练的工人不用机器,十二个钟头可以做一万块左右,可是林肯岛上的这五个制砖工人,两天所做的还不到三千块。他们把制成的砖坯一块挨一块地排在一起,等过三四天完全烧干,就可以用来砌炉子了。 4月2日那天,史密斯测定了海岛的方向,也就是说,找出了日出的确实方位。前一天他就精确地记下了太阳落到水平线下面去的时间,并且把折射差也考虑在内。这天早上,他又同样精确地记录了太阳升起来的时间。从日出到日落一共是十二小时二十四分。因此在日出以后六小时十二分的时候,这一天的太阳应该正通过子午线,这时候它在天空的方位就是正北。(防~盗~章~节) 到了上述的时间,赛勒斯就把这一点记了下来,找出和太阳连成一条直线的两棵树,这两棵树可以帮助他确定方位。他一个人默默地做好这件工作,就这样找出了当地永恒的子午线。 在炉子做好以前的两天,居民们搜集了大量的燃料。他们把林间空地附近的树枝全砍了下来,还捡回了所有掉在树底下的枯枝。潘克洛夫现在有了几打带尖头的箭,打猎也比较顺利了。这些箭头是通过托普而得来的。它猎回一只豪猪来,这只豪猪肉虽然不好吃,然而它身上竖满了的硬刺却非常宝贵。把这些硬刺装在箭头上,再加上一些美冠鹦鹉的羽毛,射起来就十分准确有效了。通讯记者和赫伯特很快就成为技术娴熟的神弓手。从此”石窟”里有了各种各样的大量野味,例如:水豚、鸽子、刺鼠、松鸡等等。这些动物大部分都是从慈悲河左岸的森林地带打来的,他们把这部分森林命名为啄木鸟林,因为潘克洛夫和赫伯特第一次出来探险的时候,曾经在这里追逐过一只啄木鸟。 这些野味他们大都鲜吃了,可是也留了一部分水豚腿。他们先用清香的树叶把水豚腿裹上,然后用柴火熏烤。这种食品虽然非常富有养分,但是他们今天烤,明天烤,大家都很希望火炉上能有一些熬汤的声音;这必须等到能够制造锅子的时候,也就是,必须等到炉子造好以后。 这几次出猎都没有离开制砖场很远。有一次,猎人们在途中发现了大动物新近留下的足迹,这些动物脚爪很有力,但是他们认不出是哪一类野兽。赛勒斯·史密斯要大家谨慎一些,森林里大概有许多猛兽。(防~盗~章~节) 他的指示是正确的。果然,有一天吉丁·史佩莱和赫伯特看见一只野兽,它的样子很象美洲豹。幸而它没有扑过来,要不然他们即使能够侥幸逃脱,也免不了身受重伤。吉丁·史佩莱决定一旦有了一件正式的武器--也就是潘克洛夫所要的枪--就要和这些猛兽拼命,把荒岛上的猛兽全部消灭。 这几天他们并没有整修”石窟”,因为工程师希望能找到一个比较更方便的住所,必要的时候,可以自己建筑一座。他们暂时就在通道的沙地上铺了一层地苔和枯叶,没有作进一步的打算,工作累了以后,就熟睡在这些原始的床铺上。 他们把在林肯岛上所度过的日子计算了一下,从那时候开始,他们就保持了每天记日志,4月5日星期三,这是风暴把遇难的人扔在海岸上以后的第十二天。(防!盗!章!节) 第12章 酒后误事 之后的时间里,两个人都有些心不在焉。 艾辛泽似乎还惦记着那名跑堂小哥,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老酒鬼几次跟他说话,他都像没听见似的。只有在提到他儿子的时候,这家伙才会稍微有点反应。 原本郭茂安过来找他,其中一个目的就是见一见小魔头。没曾想,迦明罗被他老爸中途打发到别的地方去了,害他扑了个空。他们两个大男人,身份又摆在那里,除了老婆孩子,实在没有别的共同语言。索性闷头喝酒,互不搭理。 这一喝,直喝到太阳落山、月上中天。到后来,两个人都有了一些醉意。 老酒鬼心里憋屈,一喝醉就喜欢念念叨叨。于是趴在地上,说着当年跟厉鸣蝉说过的情话,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在说给谁听。反正他舌|头都喝大了,每句话都说得结结巴巴,别人也听不太清。 艾辛泽的醉相比前者好多了。只见这人端坐在原位,脸上依然白白净净,不像喝醉的模样。然而他的手却按住某个乞丐的天灵盖,很有节奏地撸着对方的头发……看那动作,估计是把人家当成了自己的宠物。 酒保进来收拾东西,把酒壶、酒杯依次收走,完了就来搀扶某个倒在地上的乞丐。他个子小,哪有那么大的力气能够把体型魁梧的郭茂安给扶起来?尝试了几次,非但没能把客人搬动,自己反倒摔了一跤。 “唉,还真是死沉死沉的。”小二哥无奈地叹口气,双手叉腰地俯视着地上的醉汉。 接着一抬头,就看见对面的黑衣男人正拿那双好看的鹰目直直地望着他。也许是喝醉的缘故,这双眼睛没有了原先的高傲和冷漠,反而给人一种无辜的感觉。 酒肆的生意一向不错,他在这里干活好几年了,自然见过许多千奇百怪的醉态。有的人喝醉之后喜欢邀人打架,有的人倒头就睡,有的人则会胡言乱语……当然,也有安静一些的,比如眼前这一位。 小哥走到这位客人面前,拿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见对方的眼珠子还会跟着他的手掌移动,证明还有意识。因此跟他打着商量:“能走不?咱们店里就快打烊了,付了银子赶快回家吧。” “媳妇儿……” “啥?”小二哥没想到他会突然开口,所以没留心他说的是什么。 艾辛泽踢开脚下的障碍物,一把抓住面前的那只手,平静地看着对方。再次开口:“我错了,跟我回家吧。儿子想你……我也……” “呃,”小二哥尴尬地把手往回抽,但是没能成功,只得顺着他的意思哄他开心,“好啦好啦,我原谅你!身上带银子没有?一共十三两零七钱,除去零头,你给十三两就行。” 魔皇听话地点了点头,一只手依旧抓着人家不放,另一只手扯下腰间的钱袋,递给了对方。他这么乖,弄得小二哥直接愣住了,不知道该不该伸手去接。 正自为难间,地上的老酒鬼忽然抱住魔皇的腿,像条癞皮狗似地蹭来蹭去。嘴里还不干不净地说着荤话,不像是在哄老婆,倒像是在调|戏村姑。 “滚!”艾辛泽干净利落地把他踢到一边,抬手撑着额头,皱着眉沉默片刻,脑子清醒了些。然后放开小二哥的手,径直把钱袋扔到了矮几上,没再顾虑在场的另外两个人,兀自甩袖离去。 酒保回头看着摇晃的竹帘,再看看这一地狼藉,唯有摇头叹息。 ================================================= 且说艾辛泽离开酒肆后,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游荡。直至午夜时分,街上已经没有半个人影,他才回想起来自己忘了去接风儿。 早春的夜风带着犹然刺骨的凉意,浸透了他的衣衫。饶是他如今身具魔力,这副皮|囊终究还是凡人身板,经不起凉风的侵袭。为此,他不得不运转内力,维持体温。 风儿在哪里来着?哦,大概在将军府或者国师府。 艾辛泽眯起眼睛,感觉醉酒的后遗症仍未过去。至少现在,他不大记得将军府是哪个方向了。这可如何是好?风儿那个傻小子不会哭鼻子吧? 他心里总归放不下儿子,站在原地思索了一会儿,决定先去国师府走一趟。一来,是因为他无意之中已经走到了天穹苑的后院围墙边;二来,是因为早先跟风儿的约定就是让他去打探国师的虚实,所以儿子在这里的可能性比较大。 于是,魔皇带着醉意翻进了围墙…… 世人永远也不能指望醉鬼把事情做好,不论这个人平时如何精明。艾辛泽大概也没想到,这一夜,由醉酒引发的误会将会给未来带来长远的影响。 夜晚在人们的睡梦中悄然过去。第二天,驿馆的大院里面一大早就发出一声高亢的尖叫—— “不好啦!陛下,圣圣圣……圣子他不见了!!” 侍卫队的副队长站在门外,想进去却又不敢,只能扯着喉咙在那里叫唤。暂居偏院的婢女们听到动静,也跟着一窝蜂地跑过来询问情况。 艾辛泽从床上翻身坐起,眉心挤出一道刻痕。宿醉引发的头痛让他的心情不甚愉悦,外面又是一片乱糟糟的,平白惹人恼怒。他记得昨天晚上就把风儿抱回来了,怎么可能“不见”?看来副队长的位子应该考虑换个人来坐了。 “说!到底怎么回事?”他随手一挥,掌心发出一道劲气,砰的一声就把房门打开了。 副队长像只松鼠一般窜进魔皇的卧房,禀告说:“陛下,侍女刚才去叫圣子起床,发现房间里的不是圣子,而是……” 艾辛泽见他这副一惊一乍的模样,眉头皱得更深了。不过好歹按捺住了心头的火气,叫他实话实说。结果那小子半天解释不清楚,最后只得让人去把圣子房间里的孩子们全部带过来。 没错,就是“孩子们”!圣子的房间里,莫名其妙地多出了三个小孩子,其中却没有正主。 不多时,领命而去的侍卫就把“人证”带了过来。魔皇看着眼前的三个小男孩,脑子有点懵,一时也有些反应不过来。还好贴身婢女提醒他,昨天他把儿子带出去玩儿,半夜才回来。那之后,谁也没有再见过圣子。 ——也就是说,他把儿子带出去就没有再带回来了!驿馆的这几个,说不定是他在醉酒的情况下抱错了人! 再一看,他带回来的三个孩子之中,有两个是身穿青衣的童子,年龄都在□□岁的样子;另一个却是满头白发的小娃娃,看上去只有三岁多。最奇怪的是,那个小宝宝居然还是一个瞎子,眼睛上面缠着白布…… 魔皇的头瞬间更疼了。他认得这个小鬼,对方是国师的徒弟。昨天他们还见过面。 “叔叔,我记得你的声音。你是风儿的父亲。”帝葬生打了一个小呵欠,乖乖走到他的面前,微笑着打了个招呼。至于一大早出现在陌生的地方,小鬼倒是没有表现出半点惊慌,也不知道他是心大、还是相信魔皇不会伤害他。 “我也认得你,”艾辛泽沉着一张脸,语气不善,“为什么是你?我昨天是想把风儿接回来的。” 帝葬生歪着脑袋回想了片刻,给出了一个相对合理的解释:“昨天我和风儿睡在一起的,他就在我旁边,会不会是您认错人了呀?咦,师父没有提醒你吗?” 呵!他昨晚是直接翻墙进去的,中途好像还跟什么人打了一架。后来摸到小朋友的房间,黑灯瞎火,加上醉酒,谁还看得清谁是谁?要怪,也得怪那位大名鼎鼎的国师有着那样的恋|童之癖,家里养那么多童子混淆视听。 抱错儿子的魔皇陛下十分恼火。他心爱的小魔物现在落在别人手中了,而他的房间里多了几个毫无用处的累赘。很显然,他做了一件让自己亏本的傻事。 等等……毫无用处?好像未必。 “你想回你师父身边?”艾辛泽伸出手,把小白毛拉到自己身旁,温声说道,“可我的儿子现在在你师父那里,你说该怎么办呢?” 帝葬生何其聪慧!他早就从刚才的喧哗声中听到了对方的真实身份——西域魔皇。这么看来,风儿其实是西域的王子。 他们父子是跟随使者团来到中原的,既是皇上的贵宾,又是朝廷忌惮的对象。昨天,风儿之所以会跟他回去,也许这中间也有魔皇的授意。那么,他们是想对付师父么? 不,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他在魔皇手里,风儿却还在天穹苑。他必须想办法回到师父身边!至于风儿……如果魔皇真的心存歹意,等他事败以后,他一定要把风儿保出来。到那时,再让师父收养他,这样他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啦。 “若是我没猜错,今天晚上宫里就会设宴款待各国使节。您若是把我带在身边,师父肯定也会把风儿带上的。到时候不就可以再换回来了吗?”帝葬生乖巧地提议道。 好聪明的小子!不仅处变不惊,而且还懂得权衡利弊,知道借用皇帝的威势来迫使某人将他放回国师身边。艾辛泽看穿了他的心思,却又不能拒绝,甚至心里还生出了一丝欣赏之意。 皇宫设宴,当晚到场的人必然全部都是位高权重之辈。魔皇和国师互相抱错了孩子,有皇上作保、各国使节作证,谁敢不放人?谁敢做手脚?这无疑是交换“人质”的最好时机。 这孩子,非常善于保护自己。 第13章 攻受相见 (防!盗!章!节) 《神秘岛》节选…… 第二天4月16日是复活节的星期日,居民们天一亮就从”石窟”里出来,去洗衣服。工程师打算只要找到必要的原料--小苏打或是钾碱,脂肪或是油料--立刻就开始制造肥皂。至于换新衣服,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应该找个适当的时间地点来讨论。他们的衣服很结实,即使体力劳动天天磨损,至少还可以维持六个月,可是一切都要看海岛是不是靠近有人居住的陆地了。如果今天天晴的话,这一点就可以得到解决。(防~盗~章~节) 太阳从清晰的水平线上升起来,告诉人们一个晴天到来了。这是一个美丽的秋日,好象温暖季节要离别了,特意给人留个纪念似的。 现在必须测量峭壁的海拔高度,以便完成昨天晚上的观察。 ”你不需要一个象昨天晚上用的圆规那样的仪器吗?”赫伯特对工程师说。 ”不,孩子,”工程师答道,”我们要换一种方法,只是要做得和昨天一样准确才行。” 只要有机会,赫伯特什么都想学,所以他跟着工程师一起往海滨去了。潘克洛夫、纳布和通讯记者还留在原地做别的工作。 赛勒斯·史密斯准备了一根笔直的木杆,他对自己的身长知道得分毫不差,于是就比比他的身高精确地算出木杆的长度是十二英尺。赫伯特拿着史密斯交给他的垂线,这是用柔韧的植物纤维做成的,一端系着一块石头。他们走到离开海边二十英尺,距垂直的峭壁将近五百英尺的地方,史密斯就小心地把木杆插入沙地二英尺深,他利用垂线使木杆和地面保持垂直。 做完这步,他就后退了一段相当距离,然后趴在沙滩上,在这里眼睛可以同时看到木杆的顶端和峭壁的上沿。他仔细地用一根小棍子在观察点做了一个记号,然后对赫伯特说: ”你知道几何学最基本的原理吗?”(防~盗~章~节) ”稍微知道一些,史密斯先生。”赫伯特说,他一点也不想表现自己。 ”你记得两个相似三角形应该具备的条件吗?” ”记得,”赫伯特答道,”它们的对应边成比例。” ”好,孩子,我刚做出两个相似的直角三角形,第一个比较小,它的三边是:那根垂直的木杆和从这根小棍子到木杆底部的距离,我的视线就是三角形的斜边,第二个三角形的三边是:垂直的峭壁--我们想测量的也就是它的高度--这根小棍子和峭壁底部之间的距离,和同样是由我的视线所形成的三角形斜边,这斜边也就是第一个三角形斜边的延长线。” ”啊,史密斯先生,我明白了!”赫伯特大声说。”小棍子和木杆之间的距离比小棍子和峭壁底部之间的距离,就等于木杆的高度比峭壁的高度。” ”一点儿也不错,赫伯特,”工程师说,”我们已经知道木杆的长度,再量一下两段水平距离,然后按照比例一算,就可以求出峭壁的高度,省得直接去测量了。” 他们利用木杆量出了两段水平距离,木杆在沙滩上的高度是十英尺整。 第一段距离是从小棍子到插木杆的地方,相距十五英尺。 第二段距离是从小棍子到峭壁底部,相距五百英尺。 量完以后,赛勒斯·史密斯就和少年回”石窟”去了。 工程师拿出一块平板石来,这是他有一次出外打猎的时候带回来的。这块石头就象一块石板,很容易用尖利的贝壳在上面划出字码来。他求出了以下的比例: 15:500=10:x 500x10=5000 6000÷15=333.3 由此得出,花岗石峭壁的高度是三百三十三英尺。(防~盗~章~节) 然后赛勒斯·史密斯就把前一天晚上做的仪器拿了出来,圆规两脚之间的距离就是十字架二和水平线之间的角距。他首先把一个圆周分成三百六十等分,然后非常精确地把圆规角度落在圆周上,得出的结果是10度。在这个角度上加上十字架二距离南极的27度,再减去观察的时候所在的峭壁上离海面高度的值,就得出一个37度的角来。南极与水平线之间相距90度,从90度里减去53度还剩下37度。因此,赛勒斯·史密斯测量的结论是:林肯岛在南纬37度线上。如果把计算时不精确的程度估计在内,假设误差有五度,那么海岛的位置一定在南纬35度与40度之间。 现在只等算出经度,就可以确定海岛的位置了。工程师打算就在这天的中午十二点钟,太阳经过子午线的时候进行试验。 他们决定星期日出去旅行,也就是到湖的北边和鲨鱼湾之间那一带去探险。如果时间来得及,他们就继续向南颚角的北边前进。预定在沙丘上吃早饭,直到傍晚再回来。 八点半钟的时候,小队沿着海峡的边缘前进。对面的安全岛上许多飞鸟在大摇大摆地走着。它们的叫声活象驴子,一听就知道是潜水鸟。潘克洛夫只是从吃的观点来看它们。他很满意,因为这种鸟的肉虽然黑一些,吃起来味道却不错。 他们还望见一些巨大的两栖动物在沙地上爬行着,毫无疑问,那是海豹。它们大概是打算在小岛上安家,这种动物是不可能从吃的观点来看的,因为海豹的肉非常油腻,不好吃。可是赛勒斯·史密斯还是很仔细地看着它们,他没有说出自己怎样想,只是告诉大家,不久他们要到小岛上去一次。海滩上散布着无数的贝壳,有的如果让贝壳学家看见了,一定会心花怒放;其中有酸浆贝、三角蛤等等。可是更实惠的是:纳布在退潮的时候,在距离”石窟”将近五英里的岩石丛中发现了一大片蛤蜊场。(防~盗~章~节) ”纳布这一天真没有白过。”潘克洛夫看着这一大片的蛤蜊场说。 ”这个发现真运气,”通讯记者说,”据说每只蛤蜊每年能产卵五万到六万个,这样我们就永远也吃不完了。” ”我只知道蛤蜊并没有什么营养。”赫伯特说。 ”不错,”史密斯说。”蛤蜊里面所含的蛋白质很少,如果一个人成天单吃蛤蜊,那每天至少需要吃十五到十六打才行。” ”好极了!”潘克洛夫说。”我们可以拼命的吃,反正这里的蛤蜊是吃不完的。我们要带一些当早饭吗?” 水手和纳布知道大家一定赞成,不等回答,就捡了一大堆的蛤蜊。他们把蛤蜊装在纳布用木槿纤维做的一只网袋里,跟原来已经装着的其他食物放在一起,然后他们继续爬上沙丘和大海之间的海滨。 史密斯不时地看表,以便准时观察太阳,这项工作必须在正午进行。 海岛的这部分,直到联合湾尽头的南颚角,全都很荒芜。这里什么也看不见,满眼尽是沙石和贝壳,夹杂着一些熔岩的碎片。只有一些海鸟常到这一带荒凉的海岸上来,例如海鸥、巨大的信天翁和野鸭,潘克洛夫对于野鸭非常向往。他想用箭射几只下来,可是没有成功,野鸭难得停下来,他还没有本领在它们飞的时候射中它们。(防~盗~章~节)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防!盗!章!节)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防!盗) 第14章 意外事件 (防!盗!章!节) 《神秘岛》选段…… 第二天4月17日,水手第一句话是对吉丁·史佩莱说的。 ”先生,”他问道,”今天我们干什么?” ”赛勒斯先生说干什么就干什么。”通讯记者答道。 在前一个时期,工程师的伙伴们不是制砖工人就是陶器工人,现在他们要变成冶金工人了。 昨天早饭以后,他们一直走到离”石窟”七英里的颚骨角,连绵不绝的沙丘到头了。那里的土壤看起来好象是火山土,没有象眺望岗那样的悬崖峭壁,只有一种火山喷发出来的奇形怪状的矿物质,在两个海角中间形成狭长海湾的边缘。居民们来到这里以后,就往回走了。暮色苍茫的时候,他们回到了”石窟”,可是他们想到能不能离开林肯岛的问题还没有肯定,就睡不着觉了。(防~盗~章~节) 海岛离帕摩图群岛一千二百英里,这是一段相当遥远的距离。一只小船是没法渡过去的,再说,已经快到寒冷的季节了。潘克洛夫特别强调这一点。即使有必要的工具,要造一只小船也很艰巨,何况移民们还没有工具,他们必须先开始做锤、斧、锛、锯、钻、刨等等,这需要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因此他们决定在林肯岛上过冬,并且要找一个比”石窟”舒服一些的地方避寒。 首先必须要找铁矿,工程师曾在海岛的西北部发现这种蕴藏,这种铁矿既适合炼钢,又适合炼铁。 一般的情况下,金属埋藏在地里的时候,质地并不纯粹。它们通常和氧或硫化合在一起。赛勒斯·史密斯上次带回来的两种标本就是这样,一种是没有碳化的磁铁矿,另一种是黄铁矿,也叫做硫化铁。因此,他们必须先用炭使氧化铁还原,也就是除去氧,然后才能得到纯粹的铁。这个还原过程是用炭把矿石烧到温度很高的时候进行的,可以用迅速而简便的土法(它的优点是只通过一道工序,就能把铁矿石炼成铁),也可以用鼓风炉--第一步使铁矿石熔化,然后排除和矿石化合在一起的百分之三至四的炭,使它变成铁。(防~盗~章~节) 现在,赛勒斯·史密斯需要铁,而且想尽早炼出来。他所捡到的铁矿石质地非常优良纯粹,是一种氧化铁。在捡来的时候,它是不规则的深灰色的大块,从中可以得到一种正八面结晶体形成的黑色碎末。天然的磁石里就含有这种矿石,瑞典和挪威大量出产这种原料,在那里把它炼成了欧洲最好的生铁。离这个矿脉不远就是煤层,居民们已经利用过这里的煤了。炼铁需要的原料就在附近,这就给工作带来极大的便利。英国的矿藏所以宝贵,就是因为从地下可以同时开采出煤和金属来进行冶炼的缘故。 ”那么,史密斯先生,”潘克洛夫说,”我们这就要炼铁了吗?” ”是的,朋友,”工程师答道,”为了这一点,我们首先要进行一样你所喜欢的工作--到小岛上去打海豹。” ”打海豹!”水手掉过脸来对吉丁·史佩莱说,”炼铁需要海豹吗?” ”既然赛勒斯这么说,那就不会错!”通讯记者答道。 工程师已经离开”石窟”了,别人又解答不了这个问题,潘克洛夫只好准备去打海豹。 赛勒斯·史密斯、赫伯特、吉丁·史佩莱、纳布和水手很快就在岸边集合,退潮的时候,这一带海峡形成一条浅滩可以通行,猎人们涉水过去,水深还不到膝盖。 史密斯还是第一次到小岛上来,他的伙伴们已经是第二次了。当初,气球就是把他们扔在这个地方的。(防~盗~章~节) 他们上岸的时候,有几百只企鹅望着他们,一点也不害怕。猎人们手里拿着棍子,本来很容易把它们打死,但这时候还不能无端杀害它们,因为海豹正躺在几锚链以外的沙滩上,不能把它们惊动了。还有一种鸟,样子很老实,它们的翅膀已经退化成短肢,象鳍似的往两边张开,浑身的羽毛和鳞片一样。居民们也没有侵犯它们。地面上到处是小洞,海鸟就在洞里做了窝。他们悄悄地穿过这一带往北走去。小岛尽头一带的水面上有许多黑色的大脑袋漂浮着,好象岩石在移动。 这就是他们打算猎捕的海豹,但是要想捉它们,首先必须等它们上岸,因为它们长着细密的短毛和纱锭似的躯体,在水里游起来非常快,想在海里捉住它是很困难的,在陆地上,由于它们的蹼足短小,它们只能摇摇摆摆地慢步走动。 潘克洛夫知道这种动物的习性,他教大家等着,海豹会到沙滩上来晒太阳的,而且一会儿就会躺下睡熟。那时候再切断它们的归路,打它们的头部。 猎人们躲在岩石后面,静静地等待着。 一个钟头以后,海豹到沙滩上来玩耍了。上来的有半打。潘克洛夫和赫伯特绕过小岛的海角,切断它们的后路,从后面向它们进攻。这时候赛勒斯·史密斯、史佩莱和纳布也从石头后边爬了出来,向即将成为战场的地方溜去。 水手高大的身材忽然站起来了。他大吼一声。工程师和他的两个伙伴马上跑过去站在大海和海豹之间。一会儿工夫,就有两只海豹死在地上了。可是其他的几只却平平安安地逃回了大海。 ”史密斯先生,你不是要海豹吗,现在打到了!”水手一面说,一面向工程师走去。 ”好极了,”史密斯答道。”我们要拿它们做风箱!”(防~盗~章~节) ”风箱!”潘克洛夫喊道,”怎么!这些海豹的命运倒不错呀!” 原来工程师打算用这种两栖动物的皮来做冶炼时不可缺少的鼓风机。这两个海豹大小普通,身长不满六英尺。它们的头部和狗的脑袋很象。 如果把两只海豹抬回去,既费力,又没有用,因此纳布和潘克洛夫决定就在这里剥它们的皮,赛勒斯·史密斯和通讯记者利用这个时间巡视小岛去了。 水手和黑人剥得非常巧妙,三个钟头以后,赛勒斯·史密斯就得到了两整张海豹皮,他打算不加鞣制,就这样使用。 等到潮水再度下退的时候,居民们就涉过海峡,回”石窟”来了。 然后,他们就把海豹皮绷在木架上,用纤维把它缝起来,尽量使它不漏气。赛勒斯·史密斯除了用托普的套环做成两片钢刀以外,其他什么工具也没有。然而他非常有办法,发挥了伙伴们无穷的智慧,三天以后,小队的工具就又增添了一件鼓风机了,在矿石加热的时候,用这个工具往矿石里送风--这是争取胜利完成冶炼工作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 4月20日清晨,正如通讯记者所记载的,”金属时代”开始了。前面已经说过,工程师决定在邻近煤矿和铁矿的地方进行操作。根据他的观察,矿脉在富兰克林山东北支脉的山麓。这地方离”石窟”六英里,每天往返回家是不可能的。因此,小队一致决定用树枝搭一个棚子过夜,这样,他们就可以昼夜不停地进行这项重要的工作了。 早晨,这个问题决定以后,他们就出发了。纳布和潘克洛夫找了一个筐子,把风箱放在上面拖着走,另外还在筐上放了大量的蔬菜和兽肉,除了所带的以外,他们还准备沿途补充一些。(防~盗~章~节) 途中要经过啄木鸟林,他们从东南进入丛林,经过树木最密的地方,往西北方斜穿出去。他们必须开辟一条道路,将来这条道路可以把眺望岗和富兰克林山直接联系起来。有许多非常美丽的植物,它们的品种都是大家熟悉的。赫伯特又发现一些新的品种,其中有的潘克洛夫把它们叫做”假韭菜”;因为虽然比韭菜大得多,却也和洋葱、日本葱、冬葱和芦笋一样,属于百合科。这些植物长有木质的根,烧出来非常好吃。这些根经过发酵以后,还可以制成一种非常可口的饮料。因此他们大量地采集了这种树根。 他们在森林里走了很长的一段路,整整走了一天,因此有充分的时间观察林中的动植物。托普专门搜寻兽类,它在草木之间穿进穿出,把各种动物全赶出来了。赫伯特和吉丁·史佩莱用弓箭射死两只袋鼠,还射死一只既很象刺猬,又很象食蚁兽的动物。从它缩成一团、满身刺针倒竖的样子看来好象刺猬,它长着利爪,嘴部又细又长,末端跟鸟嘴一样,这又很象食蚁兽;另外它还有一根伸缩灵活的舌头,舌头上有很多小刺,可以用来捕食昆虫。 (防~盗~章~节) 第15章 所谓解毒 (防!盗!章!节) 《神秘岛》节选…… 一般的情况下,金属埋藏在地里的时候,质地并不纯粹。它们通常和氧或硫化合在一起。赛勒斯·史密斯上次带回来的两种标本就是这样,一种是没有碳化的磁铁矿,另一种是黄铁矿,也叫做硫化铁。因此,他们必须先用炭使氧化铁还原,也就是除去氧,然后才能得到纯粹的铁。这个还原过程是用炭把矿石烧到温度很高的时候进行的,可以用迅速而简便的土法(它的优点是只通过一道工序,就能把铁矿石炼成铁),也可以用鼓风炉--第一步使铁矿石熔化,然后排除和矿石化合在一起的百分之三至四的炭,使它变成铁。(防~盗~章~节) 现在,赛勒斯·史密斯需要铁,而且想尽早炼出来。他所捡到的铁矿石质地非常优良纯粹,是一种氧化铁。在捡来的时候,它是不规则的深灰色的大块,从中可以得到一种正八面结晶体形成的黑色碎末。天然的磁石里就含有这种矿石,瑞典和挪威大量出产这种原料,在那里把它炼成了欧洲最好的生铁。离这个矿脉不远就是煤层,居民们已经利用过这里的煤了。炼铁需要的原料就在附近,这就给工作带来极大的便利。英国的矿藏所以宝贵,就是因为从地下可以同时开采出煤和金属来进行冶炼的缘故。 ”那么,史密斯先生,”潘克洛夫说,”我们这就要炼铁了吗?” ”是的,朋友,”工程师答道,”为了这一点,我们首先要进行一样你所喜欢的工作--到小岛上去打海豹。” ”打海豹!”水手掉过脸来对吉丁·史佩莱说,”炼铁需要海豹吗?” ”既然赛勒斯这么说,那就不会错!”通讯记者答道。 工程师已经离开”石窟”了,别人又解答不了这个问题,潘克洛夫只好准备去打海豹。 赛勒斯·史密斯、赫伯特、吉丁·史佩莱、纳布和水手很快就在岸边集合,退潮的时候,这一带海峡形成一条浅滩可以通行,猎人们涉水过去,水深还不到膝盖。(防~盗~章~节) 史密斯还是第一次到小岛上来,他的伙伴们已经是第二次了。当初,气球就是把他们扔在这个地方的。 他们上岸的时候,有几百只企鹅望着他们,一点也不害怕。猎人们手里拿着棍子,本来很容易把它们打死,但这时候还不能无端杀害它们,因为海豹正躺在几锚链以外的沙滩上,不能把它们惊动了。还有一种鸟,样子很老实,它们的翅膀已经退化成短肢,象鳍似的往两边张开,浑身的羽毛和鳞片一样。居民们也没有侵犯它们。地面上到处是小洞,海鸟就在洞里做了窝。他们悄悄地穿过这一带往北走去。小岛尽头一带的水面上有许多黑色的大脑袋漂浮着,好象岩石在移动。 这就是他们打算猎捕的海豹,但是要想捉它们,首先必须等它们上岸,因为它们长着细密的短毛和纱锭似的躯体,在水里游起来非常快,想在海里捉住它是很困难的,在陆地上,由于它们的蹼足短小,它们只能摇摇摆摆地慢步走动。 潘克洛夫知道这种动物的习性,他教大家等着,海豹会到沙滩上来晒太阳的,而且一会儿就会躺下睡熟。那时候再切断它们的归路,打它们的头部。 猎人们躲在岩石后面,静静地等待着。 一个钟头以后,海豹到沙滩上来玩耍了。上来的有半打。潘克洛夫和赫伯特绕过小岛的海角,切断它们的后路,从后面向它们进攻。这时候赛勒斯·史密斯、史佩莱和纳布也从石头后边爬了出来,向即将成为战场的地方溜去。(防~盗~章~节) 水手高大的身材忽然站起来了。他大吼一声。工程师和他的两个伙伴马上跑过去站在大海和海豹之间。一会儿工夫,就有两只海豹死在地上了。可是其他的几只却平平安安地逃回了大海。 ”史密斯先生,你不是要海豹吗,现在打到了!”水手一面说,一面向工程师走去。 ”好极了,”史密斯答道。”我们要拿它们做风箱!” ”风箱!”潘克洛夫喊道,”怎么!这些海豹的命运倒不错呀!” 原来工程师打算用这种两栖动物的皮来做冶炼时不可缺少的鼓风机。这两个海豹大小普通,身长不满六英尺。它们的头部和狗的脑袋很象。 如果把两只海豹抬回去,既费力,又没有用,因此纳布和潘克洛夫决定就在这里剥它们的皮,赛勒斯·史密斯和通讯记者利用这个时间巡视小岛去了。 水手和黑人剥得非常巧妙,三个钟头以后,赛勒斯·史密斯就得到了两整张海豹皮,他打算不加鞣制,就这样使用。 等到潮水再度下退的时候,居民们就涉过海峡,回”石窟”来了。 然后,他们就把海豹皮绷在木架上,用纤维把它缝起来,尽量使它不漏气。赛勒斯·史密斯除了用托普的套环做成两片钢刀以外,其他什么工具也没有。然而他非常有办法,发挥了伙伴们无穷的智慧,三天以后,小队的工具就又增添了一件鼓风机了,在矿石加热的时候,用这个工具往矿石里送风--这是争取胜利完成冶炼工作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防~盗~章~节) 4月20日清晨,正如通讯记者所记载的,”金属时代”开始了。前面已经说过,工程师决定在邻近煤矿和铁矿的地方进行操作。根据他的观察,矿脉在富兰克林山东北支脉的山麓。这地方离”石窟”六英里,每天往返回家是不可能的。因此,小队一致决定用树枝搭一个棚子过夜,这样,他们就可以昼夜不停地进行这项重要的工作了。 早晨,这个问题决定以后,他们就出发了。纳布和潘克洛夫找了一个筐子,把风箱放在上面拖着走,另外还在筐上放了大量的蔬菜和兽肉,除了所带的以外,他们还准备沿途补充一些。 途中要经过啄木鸟林,他们从东南进入丛林,经过树木最密的地方,往西北方斜穿出去。他们必须开辟一条道路,将来这条道路可以把眺望岗和富兰克林山直接联系起来。有许多非常美丽的植物,它们的品种都是大家熟悉的。赫伯特又发现一些新的品种,其中有的潘克洛夫把它们叫做”假韭菜”;因为虽然比韭菜大得多,却也和洋葱、日本葱、冬葱和芦笋一样,属于百合科。这些植物长有木质的根,烧出来非常好吃。这些根经过发酵以后,还可以制成一种非常可口的饮料。因此他们大量地采集了这种树根。(防~盗~章~节) 他们在森林里走了很长的一段路,整整走了一天,因此有充分的时间观察林中的动植物。托普专门搜寻兽类,它在草木之间穿进穿出,把各种动物全赶出来了。赫伯特和吉丁·史佩莱用弓箭射死两只袋鼠,还射死一只既很象刺猬,又很象食蚁兽的动物。从它缩成一团、满身刺针倒竖的样子看来好象刺猬,它长着利爪,嘴部又细又长,末端跟鸟嘴一样,这又很象食蚁兽;另外它还有一根伸缩灵活的舌头,舌头上有很多小刺,可以用来捕食昆虫。 ”等它下了锅以后,”潘克洛夫照例这样问道,”它象什么?” ”象最好的牛肉。”赫伯特答道。 ”好,我们也不能要求过高了。”水手说。 在旅途中,他们看见几次野猪,可是这些野猪并没有向小队冲来,看来他们好象不会遇见什么猛兽了,可是这时候通讯记者隐约看见在几步以外浓密的树丛中,有一只野兽伏在一棵树的低枝间。他以为那是一只熊,就开始非常镇定地把它画下来。幸而这只动物并不属于可怕的蹠行类,它只是一只无尾熊,一般称为”懒兽”,体形和较大的狗差不多,身上的毛既硬又显得脏,脚上生着有力的爪子,能够攀登树木,它平时吃树叶。他们认清了这个动物,也没有侵犯它。吉丁·史佩莱把写生画的标题”熊”擦去,改成”无尾熊”,然后大家就继续前进了。(防~盗~章~节) 傍晚五点钟,赛勒斯·史密斯下令大家停下来。他们现在已经穿过森林,来到作为富兰克林山东部基础的主要支脉下。红河在几百英尺以外的地方流过,附近可以得到大量的淡水。 营地马上就安排好了。不到一个小时,他们就在森林边缘的树木之间,用爬藤把树枝编起来,搭成一个营棚,外面抹上一层泥土,这样就建成一个不坏的住处了。他们的地质勘探工作预定到第二天再进行。现在营棚前生起了一堆熊熊的篝火,烤肉在火焰上转动着。 第16章 崽崽受伤 (防!盗!章!节) 《神秘岛》选段…… 5月6日,这一天相当于北半球地区的11月6日。一连好几天天气都是阴沉沉的,现在必须准备过冬了。可是目前的气温还不大低,如果林肯岛上有一只摄氏寒暑表量一下的话,平均温度一定还保持在零上10度到12度左右。这并不奇怪,因为林肯岛大致在南纬35度与40度之间,它的气候正和北半球的西西里岛和希腊一样。可是希腊和西西里岛也有严寒和冰雪,因此在冬季最冷的时候,林肯岛上一定也会封冻的,最好还是预先准备。(防~盗~章~节) 总之,即使还没有严寒的威胁,然而雨季也快来了。这座荒凉的海岛孤零零地处在大洋中,任凭风霜雨雪的侵袭,这里经常变天,往往成为严重的灾害。因此,寻找一个比”石窟”舒适的住所的问题,就必须认真考虑而且必须立刻解决了。 自然,潘克洛夫对自己找到的这个住所是有些偏爱的,可是他也知道必须另外找一个地方。海水已经到”石窟”里来过一次了,当时的情祝大家都清楚。如果再遇到一次类似的事件,那就不可收拾了。 ”并且,”赛勒斯·史密斯当天和伙伴们谈到这些问题的时候补充道,”我们还要有一些防御设备。” ”为什么?岛上又没有人。”通讯记者说。 ”我们还没有察看过内陆,”工程师说,”也可能没有人,不过,即使没有人,我想猛兽恐怕是不会少的。我们必须对于可能遭到的进攻有防备,这样就不需要每晚守夜或是生火了。另外,朋友们,我们对每一件事都必须有远见。我们所在的地方,是太平洋上海盗经常出没的地方……”(防~盗~章~节) ”什么!”赫伯特说,”离陆地这么远他们还会来?” ”是的,孩子,”工程师说。”海盗是勇敢的水手,同时也是可怕的敌人,我们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 ”好,”潘克洛夫说,”不管是两条腿的野人还是四条腿的野兽,我们都得提防,可是,史密斯先生,我们先把海岛搜查一下,然后再决定行动不更好吗?” ”再好也没有了。”吉丁·史佩莱加了一句。 ”我们在这里找来找去也找不到一个山洞,也许山那边有,谁知道呢?” ”对,”工程师答道,”可是你们忘了,朋友们,我们必须住在靠水的地方。根据在富兰克林山顶上所看到的情况,西边既没有小溪,又没有河流。相反的,我们这里却在慈悲河与格兰特湖之间,这个优越条件是不能忽略的。还有,南半球的贸易风是从西北吹来的,这里向着东方,不象其他的地方迎着风。”(防~盗~章~节) ”那么,”水手说,”我们就在湖边造一所房子吧。现在砖头和工具都有了。我们制砖工人、陶器工人、冶金工人和铁工的工作都做得了,瓦工的工作一定更能做得了!” ”是的,朋友。可是我们无论作什么决定,都必须经过全面的考虑。如果我们能找到一个天然的住宅,就可以省掉很多工作,而且也比较安全,因为天然的住宅既可以防御本岛的敌人,又可以防御外来的敌人。” ”对,赛勒斯,”通讯记者说,”可是整个的花岗石壁我们都检查过了,连一个窟窿,一条裂缝都没有!” ”的确,什么也没有!”潘克洛夫补充道。”唉,要是我们能在峭壁的高处,什么危险也达不到的地方凿一个住所,那就好了!面临大海,有五六间房……” ”房里还有窗户透亮!”赫伯特笑着说。 ”还有楼梯可以上上下下!”纳布补充道。 ”这有什么可笑的?”水手大声说,”难道我提议的就办不到吗?我们不是已经有鹤嘴锄和铲子了吗?史密斯先生难道不能给我们做火药炸山洞吗?史密斯先生,只要我们什么时候需要火药,你马上就可以做好,是不是?”(防~盗~章~节) 潘克洛夫在兴致勃勃地发挥他的幻想,赛勒斯·史密斯静听着。要想把花岗石炸开,即使有炸药也是十分困难的,如果自然界不能帮助他们解决住的问题,这的确是一件麻烦的事。工程师没有回答水手的问题,只是建议再从河口到北部峭壁尽头的拐角处去仔细检查一遍。 于是大家都出去了,在将近两英里的一段距离内,作了一次非常仔细的检查,可是峭壁光滑而陡峭,找不到一个洞穴。许多野鸽在峭壁的上空盘旋,它们的窝在峰顶上,实际是参差不齐的花岗石边缘上的一些小孔。 这种情况使人非常为难,不管用鹤嘴锄还是炸药,要打算在这个峭壁上开出一个能够住人的山洞来,都是妄想。因此,目前的情况是:一方面他们必须放弃原来潘克洛夫所找到的”石窟”;可是另一方面,除了”石窟”以外,这一带海岸上再也没有其他可以藏身的地方。 搜索完毕了,移民们已经来到峭壁的北边拐角,峭壁到这里就是终点,再过去经过一段很长的距离往下倾斜,平伏在海岸上。从这里直到西边的尽头,只剩下一层厚厚的岩石、泥土和沙粒所形成的斜坡,上面点缀着一些草木,它的倾斜度只有45度。斜坡上的树木是一丛丛地长在一起的,此外还铺着很厚的野草。可是过去不远,就没有植物,成为一片铺展得很开阔的沙地平原了,这片平原从斜坡的尽头开始,一直延伸到海滨。(防~盗~章~节) 赛勒斯·史密斯认为漫出来的湖水一定会流到这边来,他的想法并不是毫无根据。红河流过那么多的水来,当然要通过河流或其他水道才能输出。但是在已经探索过的岸上,也就是说,从眺望岗以西的河口起,工程师始终没有找到这个出口。 工程师现在向伙伴们建议爬上斜坡,从眺望岗回”石窟”去,这样就可以探索湖的东岸和北岸了。大家都一致同意,几分钟以后,赫伯特和纳布就爬上了高地。赛勒斯·史密斯、吉丁·史佩莱和潘克洛夫也沉着地跟了上去。 太阳照耀在美丽的湖面上,闪光透过树木射出来。这是海岛上景色特别优美的地方。他们贪看着成群的树木。权丫的老树在一片绿茵上显得格外黝黑。光艳夺目的美冠鹦鹉在枝头尖叫着,象转动着的万花筒似的,在树木之间往来跳跃。 居民们没有直接走向湖的北岸,他们绕过高地的边缘,从左边往河口走去。这一段弯弯曲曲的道路有一英里半以上。不过树木稀疏,间隔很宽,走起来并不困难。肥沃的土地到这儿显然就终止了,红河与慈悲河之间一带的草木大概是不会这么茂盛的。(防~盗~章~节)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防!盗!章!节)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防!盗!章!节) 第17章 追究责任 (防!盗!章!节) 《神秘岛》节选…… 他们上岸的时候,有几百只企鹅望着他们,一点也不害怕。猎人们手里拿着棍子,本来很容易把它们打死,但这时候还不能无端杀害它们,因为海豹正躺在几锚链以外的沙滩上,不能把它们惊动了。还有一种鸟,样子很老实,它们的翅膀已经退化成短肢,象鳍似的往两边张开,浑身的羽毛和鳞片一样。居民们也没有侵犯它们。地面上到处是小洞,海鸟就在洞里做了窝。他们悄悄地穿过这一带往北走去。小岛尽头一带的水面上有许多黑色的大脑袋漂浮着,好象岩石在移动。(防~盗~章~节) 这就是他们打算猎捕的海豹,但是要想捉它们,首先必须等它们上岸,因为它们长着细密的短毛和纱锭似的躯体,在水里游起来非常快,想在海里捉住它是很困难的,在陆地上,由于它们的蹼足短小,它们只能摇摇摆摆地慢步走动。 潘克洛夫知道这种动物的习性,他教大家等着,海豹会到沙滩上来晒太阳的,而且一会儿就会躺下睡熟。那时候再切断它们的归路,打它们的头部。 猎人们躲在岩石后面,静静地等待着。 一个钟头以后,海豹到沙滩上来玩耍了。上来的有半打。潘克洛夫和赫伯特绕过小岛的海角,切断它们的后路,从后面向它们进攻。这时候赛勒斯·史密斯、史佩莱和纳布也从石头后边爬了出来,向即将成为战场的地方溜去。(防~盗~章~节) 水手高大的身材忽然站起来了。他大吼一声。工程师和他的两个伙伴马上跑过去站在大海和海豹之间。一会儿工夫,就有两只海豹死在地上了。可是其他的几只却平平安安地逃回了大海。 ”史密斯先生,你不是要海豹吗,现在打到了!”水手一面说,一面向工程师走去。 ”好极了,”史密斯答道。”我们要拿它们做风箱!” ”风箱!”潘克洛夫喊道,”怎么!这些海豹的命运倒不错呀!” 原来工程师打算用这种两栖动物的皮来做冶炼时不可缺少的鼓风机。这两个海豹大小普通,身长不满六英尺。它们的头部和狗的脑袋很象。 如果把两只海豹抬回去,既费力,又没有用,因此纳布和潘克洛夫决定就在这里剥它们的皮,赛勒斯·史密斯和通讯记者利用这个时间巡视小岛去了。(防~盗~章~节) 水手和黑人剥得非常巧妙,三个钟头以后,赛勒斯·史密斯就得到了两整张海豹皮,他打算不加鞣制,就这样使用。 等到潮水再度下退的时候,居民们就涉过海峡,回”石窟”来了。 然后,他们就把海豹皮绷在木架上,用纤维把它缝起来,尽量使它不漏气。赛勒斯·史密斯除了用托普的套环做成两片钢刀以外,其他什么工具也没有。然而他非常有办法,发挥了伙伴们无穷的智慧,三天以后,小队的工具就又增添了一件鼓风机了,在矿石加热的时候,用这个工具往矿石里送风--这是争取胜利完成冶炼工作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 4月20日清晨,正如通讯记者所记载的,”金属时代”开始了。前面已经说过,工程师决定在邻近煤矿和铁矿的地方进行操作。根据他的观察,矿脉在富兰克林山东北支脉的山麓。这地方离”石窟”六英里,每天往返回家是不可能的。因此,小队一致决定用树枝搭一个棚子过夜,这样,他们就可以昼夜不停地进行这项重要的工作了。(防~盗~章~节) 早晨,这个问题决定以后,他们就出发了。纳布和潘克洛夫找了一个筐子,把风箱放在上面拖着走,另外还在筐上放了大量的蔬菜和兽肉,除了所带的以外,他们还准备沿途补充一些。 途中要经过啄木鸟林,他们从东南进入丛林,经过树木最密的地方,往西北方斜穿出去。他们必须开辟一条道路,将来这条道路可以把眺望岗和富兰克林山直接联系起来。有许多非常美丽的植物,它们的品种都是大家熟悉的。赫伯特又发现一些新的品种,其中有的潘克洛夫把它们叫做”假韭菜”;因为虽然比韭菜大得多,却也和洋葱、日本葱、冬葱和芦笋一样,属于百合科。这些植物长有木质的根,烧出来非常好吃。这些根经过发酵以后,还可以制成一种非常可口的饮料。因此他们大量地采集了这种树根。 他们在森林里走了很长的一段路,整整走了一天,因此有充分的时间观察林中的动植物。托普专门搜寻兽类,它在草木之间穿进穿出,把各种动物全赶出来了。赫伯特和吉丁·史佩莱用弓箭射死两只袋鼠,还射死一只既很象刺猬,又很象食蚁兽的动物。从它缩成一团、满身刺针倒竖的样子看来好象刺猬,它长着利爪,嘴部又细又长,末端跟鸟嘴一样,这又很象食蚁兽;另外它还有一根伸缩灵活的舌头,舌头上有很多小刺,可以用来捕食昆虫。(防~盗~章~节) ”等它下了锅以后,”潘克洛夫照例这样问道,”它象什么?” ”象最好的牛肉。”赫伯特答道。 ”好,我们也不能要求过高了。”水手说。 在旅途中,他们看见几次野猪,可是这些野猪并没有向小队冲来,看来他们好象不会遇见什么猛兽了,可是这时候通讯记者隐约看见在几步以外浓密的树丛中,有一只野兽伏在一棵树的低枝间。他以为那是一只熊,就开始非常镇定地把它画下来。幸而这只动物并不属于可怕的蹠行类,它只是一只无尾熊,一般称为”懒兽”,体形和较大的狗差不多,身上的毛既硬又显得脏,脚上生着有力的爪子,能够攀登树木,它平时吃树叶。他们认清了这个动物,也没有侵犯它。吉丁·史佩莱把写生画的标题”熊”擦去,改成”无尾熊”,然后大家就继续前进了。(防~盗~章~节) 傍晚五点钟,赛勒斯·史密斯下令大家停下来。他们现在已经穿过森林,来到作为富兰克林山东部基础的主要支脉下。红河在几百英尺以外的地方流过,附近可以得到大量的淡水。 营地马上就安排好了。不到一个小时,他们就在森林边缘的树木之间,用爬藤把树枝编起来,搭成一个营棚,外面抹上一层泥土,这样就建成一个不坏的住处了。他们的地质勘探工作预定到第二天再进行。现在营棚前生起了一堆熊熊的篝火,烤肉在火焰上转动着。晚饭准备好了,八点钟的时候,大家都已睡下,只留一个人守夜,不使篝火熄灭,以防野兽潜到营地附近来。 第二天,4月21日,赛勒斯·史密斯让赫伯特随同一道去找古代生成的土层,上一次他已经在这种土地上发现了铁矿石的标本。他们在东北的一个支脉下发现矿脉,这个地方靠近红河发源地,而且矿石就露在地面上。这种矿石容易熔化,含铁量也很大,非常适合工程师打算采用的还原炼铁法,也就是加泰罗尼亚人用的土法,不过象科西嘉人那样把这种方法简化了。一般所说的土法,需要砌个熔炉,制造几个坩埚,把矿石和炭一层夹一层地放在坩埚里,然后让它变化和还原。可是赛勒斯·史密斯不打算用这些设备,只想把矿石和煤做成一个立方体,用风箱把空气鼓入立方体的中心。毫无疑问,这是土八·该隐以及世界上最早的冶金学家所采用的办法。既然亚当的子孙用这个方法能够成功,而且在铁矿和燃料丰富的国家里也曾收到良好的效果,那么林肯岛上的居民也一定会成功的。(防~盗~章~节) 他们在地上毫不费力地捡到炭和铁矿石。他们先把铁矿石打碎,用手把铁矿石表面一层杂质擦干净,然后就把炭和铁矿石一层夹一层地堆起来,好象木炭工人用木柴烧炭那样。这样,在鼓风机的作用下,炭就变为碳酸,然后又变成氧化碳,在变成氧化碳的过程中就使氧化铁还原,放出了氧气。 工程师就这样进行工作。他事先在窑里造了一根陶土的管子,把它装在海豹皮风箱的一端,然后把风箱装在矿石堆附近,工程师用一个木架、一些植物纤维做的绳子和一个秤锤做成鼓风机,把大量的空气吹到立方体里去,温度提高以后,空气也促进化学变化,到一定的时候就能冶炼出纯铁来。 工作是艰巨的,需要居民们最大的耐心和全部的智慧。最后终于成功了,炼出一块和海绵差不多的生铁。 (防~盗~章~节) 第18章 趁人之危 (防!盗!章!节) 《神秘岛》选段…… 5月6日,这一天相当于北半球地区的11月6日。一连好几天天气都是阴沉沉的,现在必须准备过冬了。可是目前的气温还不大低,如果林肯岛上有一只摄氏寒暑表量一下的话,平均温度一定还保持在零上10度到12度左右。这并不奇怪,因为林肯岛大致在南纬35度与40度之间,它的气候正和北半球的西西里岛和希腊一样。可是希腊和西西里岛也有严寒和冰雪,因此在冬季最冷的时候,林肯岛上一定也会封冻的,最好还是预先准备。(防~盗~章~节) 总之,即使还没有严寒的威胁,然而雨季也快来了。这座荒凉的海岛孤零零地处在大洋中,任凭风霜雨雪的侵袭,这里经常变天,往往成为严重的灾害。因此,寻找一个比”石窟”舒适的住所的问题,就必须认真考虑而且必须立刻解决了。 自然,潘克洛夫对自己找到的这个住所是有些偏爱的,可是他也知道必须另外找一个地方。海水已经到”石窟”里来过一次了,当时的情祝大家都清楚。如果再遇到一次类似的事件,那就不可收拾了。 ”并且,”赛勒斯·史密斯当天和伙伴们谈到这些问题的时候补充道,”我们还要有一些防御设备。” ”为什么?岛上又没有人。”通讯记者说。 ”我们还没有察看过内陆,”工程师说,”也可能没有人,不过,即使没有人,我想猛兽恐怕是不会少的。我们必须对于可能遭到的进攻有防备,这样就不需要每晚守夜或是生火了。另外,朋友们,我们对每一件事都必须有远见。我们所在的地方,是太平洋上海盗经常出没的地方……”(防~盗~章~节) ”什么!”赫伯特说,”离陆地这么远他们还会来?” ”是的,孩子,”工程师说。”海盗是勇敢的水手,同时也是可怕的敌人,我们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 ”好,”潘克洛夫说,”不管是两条腿的野人还是四条腿的野兽,我们都得提防,可是,史密斯先生,我们先把海岛搜查一下,然后再决定行动不更好吗?” ”再好也没有了。”吉丁·史佩莱加了一句。 ”我们在这里找来找去也找不到一个山洞,也许山那边有,谁知道呢?” ”对,”工程师答道,”可是你们忘了,朋友们,我们必须住在靠水的地方。根据在富兰克林山顶上所看到的情况,西边既没有小溪,又没有河流。相反的,我们这里却在慈悲河与格兰特湖之间,这个优越条件是不能忽略的。还有,南半球的贸易风是从西北吹来的,这里向着东方,不象其他的地方迎着风。” ”那么,”水手说,”我们就在湖边造一所房子吧。现在砖头和工具都有了。我们制砖工人、陶器工人、冶金工人和铁工的工作都做得了,瓦工的工作一定更能做得了!” ”是的,朋友。可是我们无论作什么决定,都必须经过全面的考虑。如果我们能找到一个天然的住宅,就可以省掉很多工作,而且也比较安全,因为天然的住宅既可以防御本岛的敌人,又可以防御外来的敌人。” ”对,赛勒斯,”通讯记者说,”可是整个的花岗石壁我们都检查过了,连一个窟窿,一条裂缝都没有!” ”的确,什么也没有!”潘克洛夫补充道。”唉,要是我们能在峭壁的高处,什么危险也达不到的地方凿一个住所,那就好了!面临大海,有五六间房……” ”房里还有窗户透亮!”赫伯特笑着说。 ”还有楼梯可以上上下下!”纳布补充道。(防~盗~章~节) ”这有什么可笑的?”水手大声说,”难道我提议的就办不到吗?我们不是已经有鹤嘴锄和铲子了吗?史密斯先生难道不能给我们做火药炸山洞吗?史密斯先生,只要我们什么时候需要火药,你马上就可以做好,是不是?” 潘克洛夫在兴致勃勃地发挥他的幻想,赛勒斯·史密斯静听着。要想把花岗石炸开,即使有炸药也是十分困难的,如果自然界不能帮助他们解决住的问题,这的确是一件麻烦的事。工程师没有回答水手的问题,只是建议再从河口到北部峭壁尽头的拐角处去仔细检查一遍。 于是大家都出去了,在将近两英里的一段距离内,作了一次非常仔细的检查,可是峭壁光滑而陡峭,找不到一个洞穴。许多野鸽在峭壁的上空盘旋,它们的窝在峰顶上,实际是参差不齐的花岗石边缘上的一些小孔。 这种情况使人非常为难,不管用鹤嘴锄还是炸药,要打算在这个峭壁上开出一个能够住人的山洞来,都是妄想。因此,目前的情况是:一方面他们必须放弃原来潘克洛夫所找到的”石窟”;可是另一方面,除了”石窟”以外,这一带海岸上再也没有其他可以藏身的地方。(防~盗~章~节) 搜索完毕了,移民们已经来到峭壁的北边拐角,峭壁到这里就是终点,再过去经过一段很长的距离往下倾斜,平伏在海岸上。从这里直到西边的尽头,只剩下一层厚厚的岩石、泥土和沙粒所形成的斜坡,上面点缀着一些草木,它的倾斜度只有45度。斜坡上的树木是一丛丛地长在一起的,此外还铺着很厚的野草。可是过去不远,就没有植物,成为一片铺展得很开阔的沙地平原了,这片平原从斜坡的尽头开始,一直延伸到海滨。 赛勒斯·史密斯认为漫出来的湖水一定会流到这边来,他的想法并不是毫无根据。红河流过那么多的水来,当然要通过河流或其他水道才能输出。但是在已经探索过的岸上,也就是说,从眺望岗以西的河口起,工程师始终没有找到这个出口。 工程师现在向伙伴们建议爬上斜坡,从眺望岗回”石窟”去,这样就可以探索湖的东岸和北岸了。大家都一致同意,几分钟以后,赫伯特和纳布就爬上了高地。赛勒斯·史密斯、吉丁·史佩莱和潘克洛夫也沉着地跟了上去。 太阳照耀在美丽的湖面上,闪光透过树木射出来。这是海岛上景色特别优美的地方。他们贪看着成群的树木。权丫的老树在一片绿茵上显得格外黝黑。光艳夺目的美冠鹦鹉在枝头尖叫着,象转动着的万花筒似的,在树木之间往来跳跃。 居民们没有直接走向湖的北岸,他们绕过高地的边缘,从左边往河口走去。这一段弯弯曲曲的道路有一英里半以上。不过树木稀疏,间隔很宽,走起来并不困难。肥沃的土地到这儿显然就终止了,红河与慈悲河之间一带的草木大概是不会这么茂盛的。(防~盗~章~节) 赛勒斯·史密斯和他的伙伴们小心翼翼地在这片新土地上走着。他们的武器只有弓箭和带有铁尖的棍子。幸亏没有什么野兽出现,大概它们经常在南部密林出没,可是居民们突然看见托普站在一条蟒蛇的面前,不禁吃了一惊。这条蛇长达十四英尺到十五英尺,纳布一棍把它打死了。赛勒斯·史密斯仔细看了一下,然后告诉大家这条蛇并没有毒,它是衲脊蛇,新南威尔士的土人常常饲养这种蛇。可是这里也可能有其他能使人致命的毒蛇,例如叉尾的蝰蛇--它们常常从脚底下竖起来;或是飞蛇--它们生着一对耳朵,爬得非常快。托普刚受了一次惊吓,又开始追捕另一只爬虫去了,它跑得非常急促,大家都替它捏一把汗。它的主人马上就把它喊了回来。 他们很快就来到红河注入格兰特湖的地方。探险家们还记得,对岸就是他们从富兰克林山下来以后到过的地方。赛勒斯·史密斯认为流到湖里去的水量是相当可观的。因此大自然一定要给过多的湖水找一个出口。而且无疑会形成一个瀑布,如果能够找到它,是有很大用处的。 移民们拉开距离往前走,但是彼此间并不失去联系。他们绕着湖岸走,湖里的□□,看起来到处都是游鱼。潘克洛夫决定做几根钓杆,想法子钓几条上来。(防~盗~章~节) 他们首先绕过东北角。湖水也许就是从这里流出去拘,因为湖岸几乎和高地的边缘一样高。然而还是找不到任何排水的痕迹。移民们继续沿岸搜索,拐了一个小弯以后,湖岸低落下来,和海岸保持平行。 岸这边的森林比较稀疏,可是东一丛西一簇的树木却使周围的风景更加美妙,从这里可以看到格兰特湖的全景,水面上没有一丝波纹。(防!盗!章!节) 第19章 深度交流 (防!盗!章!节) 《神秘岛》节选…… 搜索完毕了,移民们已经来到峭壁的北边拐角,峭壁到这里就是终点,再过去经过一段很长的距离往下倾斜,平伏在海岸上。从这里直到西边的尽头,只剩下一层厚厚的岩石、泥土和沙粒所形成的斜坡,上面点缀着一些草木,它的倾斜度只有45度。斜坡上的树木是一丛丛地长在一起的,此外还铺着很厚的野草。可是过去不远,就没有植物,成为一片铺展得很开阔的沙地平原了,这片平原从斜坡的尽头开始,一直延伸到海滨。 赛勒斯·史密斯认为漫出来的湖水一定会流到这边来,他的想法并不是毫无根据。红河流过那么多的水来,当然要通过河流或其他水道才能输出。但是在已经探索过的岸上,也就是说,从眺望岗以西的河口起,工程师始终没有找到这个出口。(防~盗~章~节) 工程师现在向伙伴们建议爬上斜坡,从眺望岗回”石窟”去,这样就可以探索湖的东岸和北岸了。大家都一致同意,几分钟以后,赫伯特和纳布就爬上了高地。赛勒斯·史密斯、吉丁·史佩莱和潘克洛夫也沉着地跟了上去。 太阳照耀在美丽的湖面上,闪光透过树木射出来。这是海岛上景色特别优美的地方。他们贪看着成群的树木。权丫的老树在一片绿茵上显得格外黝黑。光艳夺目的美冠鹦鹉在枝头尖叫着,象转动着的万花筒似的,在树木之间往来跳跃。 居民们没有直接走向湖的北岸,他们绕过高地的边缘,从左边往河口走去。这一段弯弯曲曲的道路有一英里半以上。不过树木稀疏,间隔很宽,走起来并不困难。肥沃的土地到这儿显然就终止了,红河与慈悲河之间一带的草木大概是不会这么茂盛的。 赛勒斯·史密斯和他的伙伴们小心翼翼地在这片新土地上走着。他们的武器只有弓箭和带有铁尖的棍子。幸亏没有什么野兽出现,大概它们经常在南部密林出没,可是居民们突然看见托普站在一条蟒蛇的面前,不禁吃了一惊。这条蛇长达十四英尺到十五英尺,纳布一棍把它打死了。赛勒斯·史密斯仔细看了一下,然后告诉大家这条蛇并没有毒,它是衲脊蛇,新南威尔士的土人常常饲养这种蛇。可是这里也可能有其他能使人致命的毒蛇,例如叉尾的蝰蛇--它们常常从脚底下竖起来;或是飞蛇--它们生着一对耳朵,爬得非常快。托普刚受了一次惊吓,又开始追捕另一只爬虫去了,它跑得非常急促,大家都替它捏一把汗。它的主人马上就把它喊了回来。(防~盗~章~节) 他们很快就来到红河注入格兰特湖的地方。探险家们还记得,对岸就是他们从富兰克林山下来以后到过的地方。赛勒斯·史密斯认为流到湖里去的水量是相当可观的。因此大自然一定要给过多的湖水找一个出口。而且无疑会形成一个瀑布,如果能够找到它,是有很大用处的。 移民们拉开距离往前走,但是彼此间并不失去联系。他们绕着湖岸走,湖里的□□,看起来到处都是游鱼。潘克洛夫决定做几根钓杆,想法子钓几条上来。 他们首先绕过东北角。湖水也许就是从这里流出去拘,因为湖岸几乎和高地的边缘一样高。然而还是找不到任何排水的痕迹。移民们继续沿岸搜索,拐了一个小弯以后,湖岸低落下来,和海岸保持平行。 岸这边的森林比较稀疏,可是东一丛西一簇的树木却使周围的风景更加美妙,从这里可以看到格兰特湖的全景,水面上没有一丝波纹。托普在灌木丛里搜寻着,赶出一大群各式各样的飞鸟。吉丁·史佩莱和赫伯特向它们敬了几箭,有一只被少年射中了,掉在草地上。托普跑过去,衔了一只美丽的水鸟回来。它浑身青灰色,嘴很短,前额非常发达,脚爪有蹼连着,好象花边一样,翅膀的周围镶着一道白线。这是一只”黑鸭”,大小和较大的鹧鸪差不多,是一种长趾类的水禽,介于涉水鸟和蹼足鸟之间。这种鸟的味道实在不值得一提,比雉差得很远。可是托普并不象它的主人们那样挑剔,因此大家决定把”黑鸭”留给它当晚饭。(防~盗~章~节) 居民们现在沿着湖的东岸前进,不久就要到上次来过的地方了。工程师找不到湖水流出去的迹象,感到非常诧异。他在跟通讯记者和水手说话的时候,也隐藏不住内心的惊讶。 托普一直保持着安静;这时候忽然显得急躁起来。这个机灵的畜生在岸边来回奔跑,突然停下来看着湖面。它举起一只爪子,好象指着什么看不见的动物似的,然后狂吠几声,又突然安静下来了。 起初,赛勒斯·史密斯和他的伙伴们都没有注意托普的行动;可是它愈叫愈厉害,这才引起工程师的注意。 ”托普怎么了?”他问道。 托普向它的主人跳过来,显得非常不安,接着又往岸边冲去。突然,它跳到湖里去了。 ”回来,托普!”赛勒斯·史密斯喊道,他怕狗到水里去会遇到危险。 ”那里发生什么事了?”潘克洛夫望着湖面问道。 ”托普闻到什么两栖动物了吧。”赫伯特回答说。 ”也许是一只鳄鱼。”通讯记者说。 ”我想不是的,”史密斯答道。”只有纬度较低的地方才有鳄鱼。” 这时候托普被它的主人喊住,又跑到岸上来了。但是它没法安静下来,它伏在深草丛中,受直觉的支配,两只眼睛好象紧盯着什么看不见的动物在水面下移动。这时湖上很平静,水面一点涟漪也没有。居民们几次停在岸边,注视着湖水,但是什么也看不见。水里不知暗藏着什么哑谜。 工程师也莫名其妙。 ”我们把探测进行到底吧。”他说。 半个钟头以后,他们齐集在眺望岗上湖的东南角。到这里为止,湖岸算是搜查遍了,但是工程师还是没有发现湖水是从哪里流出去的。”这个出口肯定是存在的,”他重复道,”既然看不见,那么湖水一定是从西边的花岗石壁里流出去的!” ”你知道它从哪里流出去有什么用处呢,亲爱的赛勒斯?”吉丁·史佩莱问道。(防~盗~章~节) ”相当重要,”工程师说;”假如水是从峭壁里流出去的,那么峭壁里很可能有洞,只要把洞里的水排出去,就可以住人。” ”可是,史密斯先生,”赫伯特问道,”难道湖水不可能从湖底流出去,经过地道通入大海吗?” ”这也可能,”工程师说,”真要是那样,那是大自然没有给我们准备住的地方,我们就只好自己盖房子了。” 移民们正打算穿过高地回到”石窟”去,托普又表现得急躁起来。它愤怒地叫着,它的主人还没有来得及阻止,它又跳到水里去了。 大家齐往岸边跑去。托普已经游到二十英尺以外去了。赛勒斯正在喊它,水里突然钻出一个大脑袋来,那里的水看起来并不深。 这是一只两栖动物,它有着圆锥形的脑袋,一双大眼睛,嘴边长着柔软的长须。赫伯特一看就知道它的种类了。 ”海牛!”他喊道。 这并不是海牛,而是鲸类的一种,叫做儒艮,它的鼻孔生在鼻子的上部。这只巨大的动物向托普扑过来,托普想往岸上逃。这时它的主人没法援救它,吉丁·史佩莱和赫伯特匆忙之中也没有想起弯弓搭箭。儒艮抓住托普,把它拖到水底下去了。 纳布手里拿着铁头的标枪,打算到那可怕的动物的活动区域去向它进攻,救出托普。 ”不行,纳布。”工程师拦住了勇敢的仆人。 这时候水底展开了一场搏斗,这是一场不可思议的斗争。以托普所处的环境来说,它简直没法招架;水面上白浪翻腾,这场搏斗一定是非常可怕的,看来托普非死在这里不可了!然而,托普突然又从另一个漩涡里钻了出来。不知哪里来的一股力量把它一下子抛离水面十英尺,然后又掉在动荡的湖水里,不久以后,它就游上岸来了。奇怪的是它身上居然没有重伤,轻易地脱了险。(防~盗~章~节)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第20章 真的是娘 (防!盗!章!节) 《神秘岛》节选…… 第二天,5月7日,史密斯和吉丁·史佩莱爬上了眺望岗,赫伯特和潘克洛夫出发到河的上游去,打算补充些木柴,留下纳布一个人在家里准备早饭。 工程师和通讯记者很快来到了儒艮搁浅的小沙滩,这块沙滩就在湖的南头。一大群飞鸟已经在啄它的肉了,赛勒斯打算把肉留给小队里吃,于是用石头把鸟赶走。这种动物的肉是上好的食物,在马来群岛和其他某些地方,是当地王孙的特菜。不过这还要纳布动手来做。(防~盗~章~节) 这时候赛勒斯·史密斯又产生了新的念头。他对昨天发生的事情感到极大的兴趣。他打算揭穿那场水底战斗的秘密,证实一下究竟是什么怪兽使儒艮受到这么奇怪的创伤。他在湖边站了很久,看了又看,可是什么也没有,只是晨曦乍起,照耀得平静的湖水闪闪发光。 靠近儒艮搁浅的沙滩一带,湖水比较浅,可是从这里开始,湖底就逐渐倾斜下去,估计湖的中央可能相当深。整个湖好比是一个巨大的中央盆地,红河的流水把它灌满了。 ”赛勒斯,”通讯记者说,”水底好象并没有什么可疑的东西。” ”的确,亲爱的史佩莱,”工程师答道,”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昨天的事情。” ”我承认,”史佩莱说,”至少儒艮所受的伤是很奇怪的。还有一点我也不明白,托普怎么会被猛烈地扔到水面上来的呢?不知道的人一定以为有一只强大的胳膊把它扔起来,然后又用刺刀把儒艮杀死!” ”是的,”工程师说,这时候他陷入了沉思,”有些事情我真不懂。可是另外一个问题你是不是比较明白一些呢,亲爱的史佩莱。我究竟是怎么得救的--怎么从海浪里被拖出来,带到沙丘上去的?是啊!难道这不是问题吗?现在我敢肯定,这里头准有什么秘密,这个秘密将来毫无疑问是可以揭穿的。我们不妨留心观察,但是不必在大家面前讨论这些怪事,我们先把这些话藏在心里,继续我们的工作。”(防~盗~章~节) 大家总记得,工程师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多余湖水外泄的地方,但是他知道一定有这么一个地方。他在这里看见一股急流,感到非常奇怪。他扔了几块木头到水里去,发现它流向南边的拐角。他跟着水流,到达了湖的南端。 这里湖水下陷了一块,好象有一部分水漏进了地缝似的。 史密斯把耳朵贴在和湖面一样高的地面上,静静地倾听着,他清晰地听到地下瀑布的响声。 ”排水的地方有了。”他一面说,一面站起身来,”没有问题,湖水经过花岗右壁里的一条甬道,一直流向大海,我们可以利用它所流经的石洞。瞧吧,我能够找到它!” 工程师砍了一根很长的树枝,除去树叶,把它放在夹岸的拐角处。他发现水面以下只有一英尺的地方,有一个大窟窿。这就是他们很久以来一直没有找到的排水口,水流的力量非常大,连工程师手里的树枝也被冲得无影无踪了。 ”现在没有疑问了,”史密斯重复道。”出口就在这里,我要把它打开来看看!” ”你打算怎么办?”吉丁·史佩莱问道。 ”把湖面降低三英尺。” ”你怎么降低湖面呢?” ”开一个比这个更大的出口。” ”开在哪儿,赛勒斯?” ”开在离海滨最近的地方。” ”可是那是一片花岗石呀!”史佩莱说。 ”嗯,”赛勒斯·史密斯说,”我要把花岗石炸开,水流出去以后,湖面就低了,那时候就会露出洞口来……” ”可以开辟一个瀑布,把水泻在海滩上。”通讯记者补充道。 ”开辟一个我们可以利用的瀑布!”赛勒斯说。”来吧,来吧!” 工程师催着他的伙伴走了,通讯记者完全相信史密斯,他毫不怀疑这项事业会不成功。但是,没有火药,工具又不齐全,究竟怎样才能把花岗石壁炸开呢?工程师对这个工作虽然很热心,可是他们的能力不是达不到吗?(防~盗~章~节) 当史密斯和通讯记者回到”石窟”的时候,赫伯特和潘克洛夫正从木筏上往下卸木柴。 ”樵夫的工作才做完,史密斯先生,”水手笑道,”你要泥水匠的时候……” ”泥水匠,……不要,现在要化学家。”工程师答道。 ”对了,”通讯记者接着说,”我们要炸海岛……” ”炸海岛?”潘克洛夫大声说。 ”至少要炸一部分。”史佩莱答道。 ”听我说,朋友们。”工程师说。接着他向大家宣布了视察的结果。 根据工程师的说法,不管是大是小,在眺望岗下面的花岗石壁里,一定有一个山洞。他打算要穿开石壁到里面去。为了这个目的,首先就必须凿开一个较大的出口,使湖面降低,然后清除急流通过的山洞。因此要制造一种炸药,在岸上的其他部位炸开一条深沟。这就是史密斯打算利用自然界供给他的矿物的计划。 不用说,大家一致热烈拥护这个计划,特别是潘克洛夫。进行大规模的工作、炸花岗石、人工制造瀑布,这些事都合乎水手的胃口。既然工程师需要化学药品,他就象过去变成泥水匠和皮匠似的,一下子又变成化学家了。大家需要什么,他就可以干什么,正如他对纳布所说的,如果必要的话,”连舞蹈和礼仪教师都能担任”。 纳布和潘克洛夫首先被派去取儒艮的油,把它的肉留着食用。他们对工程师十分信任,连一句话也不问,马上就出发了。几分钟以后,赛勒斯·史密斯、赫伯特和吉丁·史佩莱也带着筐子往煤层去了,那里的最近过渡地层里,含有大量的黄铁矿石,史密斯上一次曾经找到过一块这类的标本。他们用了一整天的工夫,把矿石运回”石窟”,傍晚的时候,这些矿石已经运来好几吨了。(防~盗~章~节) 第二天,5月8日,工程师开始工作了。这些黄铁矿石的主要成分是炭、火石、矾土和硫化铁,其中硫化铁的含量过多,必须使它分离,尽快地把它变为硫酸盐。取得硫酸盐以后,就可以蒸馏出硫酸来了。 他们的目的就是要取得硫酸。硫酸是一种不可缺少的原料,根据硫酸的消耗量,就可以估计出一个国家工业生产的情况来。这种酸的用处很大,居民们将来可以利用它制造蜡烛,鞣制皮革等等,可是这一次工程师另有用途,把它留起来了。 赛勒斯·史密斯在”石窟”后面找了一块十分平坦的地方,他在地面上铺了一层树枝和木柴,上面堆了几块黄铁矿石,互相架起来,上面又盖了一层薄薄的黄铁矿石,这是事先打碎的,大小都和核桃差不多。 这一步完成以后,他们就把木柴点着了,热度传到片岩上,片岩含有炭和硫磺,马上就燃烧起来。然后他们又新添了几层碎矿石,堆成一大堆,外面盖上干土和野草,还留下通气的窟窿,好象在把一堆木柴烧成木炭似的。 硫化铁变成硫酸铁和矾土变成硫酸铝的过程至少需要十天到十二天,他们经过上述的安排以后,就让它自己去变化,不再照料了。硫酸铁和硫酸铝都能在水中溶解,可是其他如火石、焦炭、灰渣等是不能在水中溶解的。(防~盗~章~节) 在进行这项化学工作的同时,赛勒斯·史密斯继续从事其他的工作,他们干得非常起劲,恨不得一下子就成功。 纳布和潘克洛夫已经把儒艮身上的脂肪全部取下来,装在大陶土罐里了。现在需要用碱化的方法把甘油从脂肪里分离出来。要完成这项工作,一定要有小苏打或石灰,用其中的任何一种分解脂肪,就可以形成肥皂,使甘油分离出来,这种甘油正是工程师想得到的。想用石灰倒很方便,可是这样所得到的是石灰质的肥皂,不能在水里溶解,因此毫无用处。反过来说,如果利用小苏打,就可以得到一种能溶解的肥皂,可供日常使用。赛勒斯·史密斯是一个从实际出发的人,他宁可费事也要弄到小苏打。困难吗?不,因为岸边水生植物很多,有海蓬子、番杏和各种漂上岸来的马尾藻科。他们把这种植物大量地收集起来,先把它们晒干,然后在露天的坑洞里焚烧。他们一连烧了好几天,结果得到许多灰色的粉末,很久以来,人们就把这种物质叫做”天然小苏打”。 (防!盗!章!节)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第21章 温馨假相 (防!盗!章!节) 《神秘岛》选段…… 他们沿着曲折的道路,大约走了一百英尺的光景。走在前面的史密斯站住了,他的伙伴们也到了他的跟前。他们站脚的地方很宽,这里是一个大小适中的山洞。顶上一滴一滴地往下掉水,然而大家很清楚,水不是从岩石里渗出来的。只不过是多少年来在石洞里奔腾而过的急流所剩下的一点残迹罢了。这里的空气虽然有些潮湿,然而却很新鲜,没有丝毫浊气。(防~盗~章~节) ”亲爱的赛勒斯,”吉丁·史佩莱说,”这个地方正在岩石的深处,藏身倒很安全,可是不能住人。” ”为什么不能住人?”水手问道。 ”因为太小了,光线又暗。” ”我们不能把它扩大一些,凿得更深一点,再开几个窟窿透亮和通风吗?”潘克洛夫答道,他现在认为没有一件事情是办不到的。 ”我们继续搜索吧,”赛勒斯·史密斯说。”也许再往下一些,大自然会让我们省下这番气力的。” ”我们才走了三分之一的路程。”赫伯特说。 ”将近三分之一,”史密斯说,”我们才从洞口往下走了一百英尺,不可能一百英尺以下就……” ”托普上哪儿去了?”纳布打断了他主人的话问道。 他们在附近搜索了一会儿,可是托普并不在这里。 ”它大概往前走了。”潘克洛夫说。 ”我们跟上去吧。”史密斯说。(防~盗~章~节) 他们继续往下走去。工程师每到甬道拐弯的地方,就特另注意,虽然曲折很多,他还是能毫不困难地说出大概的方向。石洞是通向大海的。 居民们又走了五十英尺左右,忽然听见下面很远的地方有一种声音。他们停下来听了一会儿。甬道象一个传声筒似的送过一些声音来,听起来非常清楚。 ”是托普在叫!”赫伯特喊道。 ”就是它,”潘克洛夫说,”我们勇敢的狗在愤怒地叫呢!” ”我们有铁头的标枪,”赛勒斯·史密斯说。”提防着,向前进!” ”愈来愈奇怪了。”吉丁·史佩莱在水手的耳边悄悄地说,水手点点头。史密斯和他的伙伴们急忙奔去,准备帮助他们的狗,托普的叫声愈来愈清晰,它好象愤怒得出奇。是不是它侵犯了什么动物的窝,双方正在搏斗呢?探险家们在好奇心驱使下,连可能遇到的危险也不顾了。过了几分钟,他们又往下走了十六英尺,找到了托普。 甬道到头了。这里是一个宽敞而高大的石洞,托普来回乱跑,愤怒地狂叫着。潘克洛夫和纳布手里举着火把,把每一个缝隙都照亮了。这时候史密斯、吉丁、史佩莱和赫伯特拿着标枪,随时防备任何可能发生的紧急事故。宽大的石洞里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居民们到处都搜查遍了,里面没有任何东西,没有一只野兽,更没有一个人,然而托普还是继续在叫。抚摩也好,呵斥也好,都不能使它安静下来。(防~盗~章~节) ”湖水一定是在这里通过什么地方流到海里去的。”工程师说。 ”当然,”潘克洛夫说,”大家可都要留神,不要掉到窟窿里去。” ”走,托普,走!”史密斯喊道。 托普被它的主人一喊,就激奋地跑到石洞的尽头去了,它在那里叫得更加起劲。 他们跟上前去,用火把一照,看见花岗石地面上有一个洞,简直就象一口正规的井。湖水就是通过它排出去的。这里面不是什么倾斜的、可以通行的甬道,而是一口直上直下的井,要想冒险下去是不可能的。 他们将火把凑到井口来:什么也看不见。史密斯把一根点着了的树枝在深渊里扔去。树枝火在迅速下坠的时候更加明亮,它照亮了井的内部,然而还是看不见任何东西。只听见嗤的一声,火灭了,说明树枝已经落在水里,也就是海面。 工程师根据树枝坠落的时间,算出井的深度大概在九十英尺左右。 因此,这里的地面一定在海拔九十英尺的地方。 ”这就是我们的住所,”赛勒斯·史密斯说。 ”可是这里有什么兽类住着呢。”吉丁·史佩莱说,他的好奇心还没有满足。 ”不管是不是两栖动物,反正它已经从井里逃出去,”工程师答道,”把地方让给我们了。” ”不管怎么说,”水手说,”托普是从来也不无缘无故乱叫的!我真想变成托普,哪怕只是一刻钟也好。”(防~盗~章~节) 赛勒斯·史密斯看看他的狗,喃喃地说: ”是的,我相信托普比我们多知道很多事情。”靠近他的伙伴也许会听见这句话。 无论如何,居民们的希望总算大部分得到满足了。一方面是由于机会,另一方面也由于他们领袖的惊人智慧,使他们得到很多的好处。他们现在已经占有了一个巨大的石洞,虽然火把的光线太暗,还没法准确估计石洞到底有多大,然而肯定是可以用砖头把它隔成许多房间的,即使不能把它当作一幢住宅,至少也可以作为一间宽大的公寓。湖水改道以后,再也不会回来了。这个地方可以随便利用。 目前还有两个困难:首先,怎样能使这个岩石中间的洞窟得到阳光;其次,必须想法子使进出方便一些,头顶上的花岗石很厚,要想从上面取得光源是不可能的,因此只有把临向大海的岩壁凿穿。赛勒斯·史密斯在走下来的时候,大致估计了一下甬道的坡度和长度,他认为外壁不可能太厚。如果能让光线从这里进来,那么也一定能够打开一扇门,因为门和窗凿起来都一样,只是需要在外面安装一个梯子,这也不是难事。(防~盗~章~节) 史密斯把他的想法告诉了大家。 ”那么,史密斯先生,我们就开始干吧!”潘克洛夫说。”我这儿有鹤嘴锄,很快就可以把墙壁凿透。你告诉我在哪儿动手啊?” ”这儿,”工程师说,他把强壮的水手带到一个地方,这里的石壁凹进去相当深,岩石的厚度比别处要薄得多。 潘克洛夫在火把的照耀下向花岗石进攻了。碎石迸得到处都是。凿了半个钟头,纳布上去替换他,然后吉丁·史佩莱又替换了纳布。 他们继续干了两个钟头,开始怀疑了,觉得这里大概不是鹤嘴锄能凿通的。正在这时候,吉丁·史佩莱最后一锄竟凿穿了岩石,工具脱手掉到外边去了。 ”哈哈!”潘克洛夫喊了起来。 这里的石壁只有三英尺厚。 史密斯把眼睛凑在壁孔上,这里离地面有八十英尺。前面伸展着海岸和小岛,远处是辽阔无边的海洋。 阳光透过缺口,照亮了这个壮丽宏伟的石洞。石洞左边的高度和宽度都至多不过三十英尺,右边却非常宽敞,圆形的顶壁高达八十英尺以上。(防~盗~章~节) 洞里的穹窿就好象教堂中央的圆顶,由许多不规则的花岗石柱支持着。这些石柱有的象侧面的扶壁,有的象椭圆形的拱门,上面点缀着许多刻划鲜明的花纹。在阴暗的角落里,还隐藏着许多突出的图案,象挂着的装饰品似的。通过这些石柱所形成的奇形怪状的拱门,隐隐约约透过一些光线来。这个山洞象是人类所有的拜占庭、罗马和哥特式建筑艺术的综合体。然而这却是大自然创造出来的。大自然在花岗石中一手造成了这亚亨伯拉式的洞天福地。 居民们不住赞赏这个地方。他们原先以为这里只有一个狭小的石洞,结果却发现了一座神奇的官殿,纳布象进了大庙似的,把帽子也摘下来了! 人人都大声地赞不绝口。欢笑声充满了石洞,回音反复传播,最后才消失在黑暗的中堂里。 ”喂,朋友们!”赛勒斯·史密斯大声说,”等我们在这里开了窗户以后,我们就把左边当作房间和仓库,这一边壮丽的石洞要留作书房和我们的博物馆!” ”我们给它起一个什么名字呢?”赫伯特问道。 ”花岗石宫。”史密斯说。他的伙伴们听了以后,又欢呼起来,表示赞同。 火把已经快烧完了,他们不得不再从甬道回到高地上去。大家决定把整理新住宅的必要工作放到第二天再做。 临走以前,赛勒斯·史密斯又趴在黑黝黝的井口上探望了一下井底的海面,并且仔细听了一会凡。井底丝毫没有响动,连深处常有的汹涌波涛声也没有。他又往下扔了一根燃烧的树枝。一刹那间,照亮了井的周围,然而还是和第一次一样,没有看见任何可疑的东西。(防!盗!章!节) 第22章 探望小白 (防!盗!章!节) 《神秘岛》节选…… 从六月份开始,进入冬季了,这时候相当于北半球的十二月,入冬以后,不是狂风就是暴雨,一直没有间歇。有”花岗石宫”的庇护,居民们可以高枕无忧,对这种险恶的天气丝毫不必担心。”石窟”却不同,那里是抵挡不住严寒的侵袭的,并且汹涌的潮水恐怕还会再灌进来。赛勒斯·史密斯已经料到这种可能发生的意外,因此他做了许多防御工作,尽量保护已经在那里安置好的炼铁工具和熔炉。(防~盗~章~节) 在整个六月里,他们做了些杂活,没有出去打猎,也没有出去钓鱼,因为食品室里已经储备了很多食物。潘克洛夫闲下来就提议做几个捕兽机,他在这上面寄予极大的希望。不久他就用爬藤做了几个圈套,从此以后,没有一天养兔场不供应一定数量的啮齿动物。纳布几乎整大都忙着腌肉和熏肉,保证大家永远吃到美味的食品。然而居民们除了从气球上落到海岛上来的时候随身所穿的衣服以外,再也没有其他的衣服了。因此他们认真地讨论起穿衣的问题来。原有的衣服固然够暖和,也很结实,他们穿得非常省,甚至他们的衬衣也一点没有坏;可是马上就该换装了。再说,如果到了严寒的冬天,居民们就更要冷得吃不消了。 聪明的史密斯正在这个问题上为难。目前他们已经解决了最迫切的需要:安居下来,储存了大量的食物;可是这么一来,恐怕等不及解决穿衣问题天气就要转冷了。因此他们只好设法在不添衣服的情况下度过第一个冬季。他们上次到富兰克林山去探险的时候,曾经看见摩弗仑羊,以后等到天气转暖,他们就可以经常猎捕它们。一旦有了羊毛,工程师就能够把它们织成既暖和又结实的衣料了……怎么织呢?他在考虑。(防~盗~章~节) ”我们就在花岗石宫里象烤肉似的尽量烤我们自己好了,”潘克洛夫说。”反正这里有的是燃料,用不着节省。” ”并且,”吉丁·史佩莱补充道,”林肯岛又不是在纬度很高的地方,这里的冬天大概不会太冷的。赛勒斯,你不是说三十五度相当于北半球的西班牙吗?” ”那当然没有问题,”工程师答道,”可是西班牙的冬天有时候也很冷,冰和雪都不少,林肯岛可能也会冷得那么厉害。不过,这是一个海岛,我想这里的气候会温暖一些的。” ”为什么,史密斯先生?”赫伯特问道。 ”因为大海就好比是一个巨大的贮藏器,它把夏天的热都存起来了。一到冬天,它就把热放出来,能保证沿海一带温度适中,比夏天低,可是比普通地方的冬天却要高。” ”这一点我们到时候就可以知道,不必谈了,”潘克洛夫说,”其实我倒不管它冷不冷。有一点是肯定的,现在白天已经短了,夜晚很长。我们谈谈照明的问题吧。” ”那再容易也没有了。”史密斯答道。 ”容易谈吗?”水手问道。 ”容易解决。” ”我们什么时候开始解决呢?” ”明天,先去打海豹。” ”做蜡烛吗?” ”对了。” 这就是工程师的计划,这个办法完全可以行得通,因为石灰和硫酸是现成的,而小岛上的两栖动物又可以供给他足够制造蜡烛的脂肪。(防~盗~章~节) 现在是6月4日。这一天正是圣灵降临节的星期日。大家都同意按照习惯休息一天。所有的工作都停下来了,他们还对天做了祷告,说了些感恩的话。现在林肯岛上的居民已经和当初掉在小岛上的可怜的遇难人大不相同了。他们不再祈求什么--他们只是感谢上苍。第二天,6月5日,天气有些靠不住,但他们还是向小岛出发了。目前他们只能在退潮的时候才可以跨过海峡,因此大家决定要造一只小船,并且要尽量造得好,有了船以后,交通就便利得多了,将来往海岛西南部去进行大规模探险的时候,还能用它沿慈悲河往上游航行,这探险工作,他们决定等到天气好转以后就立刻进行。 海豹的数目很多,猎人利用标枪,毫不费力就刺死了六只。纳布和潘克洛夫就在那里剥皮,单把皮和脂肪带回”花岗石宫”,海豹皮是用来做皮靴的。 打猎的结果得到将近三百磅的脂肪,全部都将用在制造蜡烛上。 制造蜡烛非常简单,即使不能做得十全十美,至少可以非常实用。赛勒斯·史密斯手里只有硫酸,然而把硫酸和中性脂肪一起加热,就可以分离出甘油;然后,他又从这种新的化合物里,用开水很容易地分离出油脂、人造奶油和硬脂来,为了使工序简单化,他用石灰碱化了脂肪。这样他就得到一种石灰质的肥皂,这种肥皂很容易被硫酸分解,硫酸使石灰沉淀为硫酸盐,游离出脂酸来。(防~盗~章~节) 在这三种酸--油酸、真珠酸和硬脂酸--中,第一种是液体,只要施加足够的压力,就可以排出去;其余两种正是制造蜡烛的原料。 这项工作一共花了不到二十四小时。接着又试验了几次。他们用植物纤维做成蜡烛芯,把它放在熔化的蜡油里,用手捏制,就成为道道地地的油脂蜡烛了,所差的只是颜色不够白和外表不够光滑罢了。蜡烛芯如果在硼酸里浸过,就可以在燃烧的过程中半熔化并且随着蜡油烧尽;自然,现在的蜡烛芯还不能具备这个优点,可是赛勒斯·史密斯做了一把巧妙的烛花剪刀。在”花岗石官”的漫长黄昏里,这些蜡烛无疑将要大大受到欢迎。 这一个月他们在新居里有许多工作要做。这些都是细活,他们把粗糙的工具改得精致了,并且还新添了一些。 居民们首先制造了剪刀,直到现在他们才第一次理发,不过刮脸还不行,但至少可以把胡子剪得短一些。赫伯特没有胡子,纳布虽然有,但也很少,另外三个伙伴却都满脸须毛了,可见剪刀还是十分需要的。(防~盗~章~节) 要想做一把小锯子非常麻烦,可是最后终于做成了,只要使用的时候用一些力,就可以把木头锯开。于是他们做了许多桌子、凳子、碗柜,放在主要的房间里,此外还有床架,床上铺着草垫当作被褥。厨房里放着食具架,上面摆着烹调用具,另外还有一个砖炉。整个的厨房显得井井有条。纳布经常勤勤恳恳地工作,好象化学家在实验室里一样。 这些做细活的工人很快就必须变成大木匠了。由于爆炸以后产生了瀑布,必须搭两座桥,一座在眺望岗上,一座在岸上。现在有一道水把高地和岸边分隔开了,必须跨过这道水才能到海岛的北部去。移民们为了避免涉水,就不得不爬到红河的发源地,从那里绕道过去。最简单的解决办法就是在眺望岗和岸边各搭一座长二十到二十五英尺的桥梁。在这项工程里,所需要的全部木工就是伐木,这需要几天的时间。桥梁很快就搭好了,纳布和潘克洛夫过了桥到上次在沙丘附近发现的蛤蜊场去。他们用一辆简单而粗糙的大车代替了原来不便使用的筐子,拉了好几千蛤蜊回来,把它们放在慈悲河口。不久它们就在岩石丛中繁殖起来,形成一片新蛤蜊场。这种软体动物非常好吃,移民们每天都要吃一些。(防~盗~章~节) 虽然居民们到现在仅仅探索了林肯岛上的一小部分,但是可以看得出来,这一小部分几乎已经完全可以满足他们的需要了。如果他们深入最隐蔽的地方,到慈悲河与爬虫角之间整个的森林区域去打猎,他们还可能发现新的物产。 居民们只有一样不满足。肉类和菜蔬都不缺少;找来的木质树根经过发酵以后,又可以供给他们一种带酸味的饮料,比凉水的味道好得多;他们不用甘蔗和甜菜,就能炼制糖,所用的原料是”酿母枫”里蒸馏出来的液体,这是枫树的一种,各个温带地区都有,这个海岛上也生长着很多;他们再往饮料里加一些从养兔场采来的香草,就成为非常芬芳可口的茶了,最后,他们还有大量的盐,这是食物中唯一的矿物,……可是却没有面包。 (防!盗!章!节)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第23章 如此激将 (防!盗!章!节) 《神秘岛》节选…… 软梯终于在5月28日装妥了。在八十英尺的垂直高度上,至少有一百档梯阶。也是运气,离地面四十英尺的光景,峭壁上有一个凸出的地方,史密斯就利用这里把软梯分成两截。他们用鹤嘴锄仔细把凸出部分凿开,形成一座平台,然后把第一段梯子从这里系下去,这样摇晃的程度就减少了一半,而且还可以用一根绳子把软梯吊到”花岗石宫”上去。第二段梯子的下端固定在平台上,上端系在”花岗石宫”的门口。总之,现在上去要容易得多了。此外赛勒斯·史密斯还打算将来装置一种水力机械,那时候,就可以完全不用”花岗石宫”里的居民浪费时间和气力了。(防~盗~章~节) 居民们很快就习惯用软梯上下了。他们的胳膊和大腿固然都很灵便,但这和潘克洛夫的指导是分不开的,因为他是个水手,是爬惯了桅杆和帆索的。托普更是非教不可。照理说这只可怜的四条腿的狗,实在不适于受这种训练。可是经过潘克洛夫热心的教导,托普最后居然也能勉强攀登,而且不久它的爬梯技能大可以和马戏团里的同类相媲美了。不用说,水手有这样一个学徒,是感到十分骄傲的。然而,潘克洛夫有时候还是背着它攀登,托普自然也不拒绝。 必须说明,当上述工作正进行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因为寒冷的季节快到了--大家也没有忘记吃的问题。通讯记者和赫伯特被公推为小队里的食品采办员,他们每天都要抽出几个钟头去打猎,到目前为止,他们活动的范围只是在啄木鸟林以及河的左岸一带,由于缺少桥梁和船只,他们还不能过慈悲河。被命名为”远西”的大片密林也没有探索过。这项重要的探险工作打算留到开春以后天气转暖的时候再进行,然而啄木鸟林就是一个鸟兽群聚的地方,这里有的是袋鼠和野猪,猎人们的标枪和弓箭神出鬼没,经常打到很多。此外赫伯特还在湖的西南发现了一片天然的养兔场,这是一片稍微有些潮湿的草地,到处都有杨柳枝条摇曳,各种各样的香草散发着阵阵清香,其中有麝香草、”罗勒”、香薄荷以及各种唇形科的芳香植物,这些都是兔子所特别喜欢吃的。(防~盗~章~节) 通讯记者认为这片草地既然是天造地设的养兔场,如果没有兔子,那未免有些奇怪,于是这两个猎人就仔细地搜索起来。这里生长着许多珍贵的植物,对自然学家来说,在这里研究植物界的品种倒是一个极好的机会。赫伯特搜集了几把”罗勒”、迷迭香、薄荷、郭公草等等的嫩芽,它们各有各的医药用途,有的可以治肺病,有的可以作为收敛剂,有的可以作为退热剂,还有的可以防止痉挛或风湿症。潘克洛夫问这些草弄来有什么用。 ”下药,”少年答道,”留到生病的时候吃。” ”岛上又没有医生,我们为什么要生病呢?”潘克洛夫一本正经地问道。 少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还是继续搜集,”花岗石宫”里的人对这件事都表示非常欢迎。除了这些药草以外,少年又带回一种北美洲的”薄荷茶”,可以用它泡成非常可口的饮料。 经过彻底的搜查以后,猎人们终于找到真正的养兔场了。这里满地都是窟窿,象筛子似的。 ”到了兔子的老家了!”赫伯特喊道。 ”不错,”通讯记者说,”我看也是的。” ”可是它们在家吗?” ”那很难说。” 这个问题马上就得到解答了,话还没有说完,就有成千类似兔子的小动物向四面八方逃去,它们跑得极快,连托普也追不上。猎人和狗白赶了一阵,这些啮齿动物都轻易地逃走了。可是通讯记者不死心,决定至少要逮住半打再走。他打算先抓来充实他们的食品室,以后有工夫再捉来驯养。要想捉住它们并不困难,只要在洞口布置几个圈套就行了。可是,眼前没有圈套,又没有东西可以制造。他们只好到每个洞里去搜寻,把棍子伸进去搅一阵,别的方法既然无效,他们就只好耐心等待了。(防~盗~章~节) 半个钟头以后,他们终于在洞里捉住四只兔子。这种啮齿动物和欧洲种差不多,一般称为美洲兔。 他们把捉住的兔子带回”花岗石宫”,晚餐的时候,就作为主菜端出来了。谁都没有瞧不起养兔场的住客--美洲兔,因为它滋味很美。这是小队的一个有价值的资源,而且看起来好象永远也吃不完。 5月31日,隔间的工程完毕了。房间里只差添设一些家具,这项工作打算在漫长的冬季进行。他们把第一间房作为厨房,里面砌了一个烟囱。业余制砖工人们感到把烟通到外面去的烟囱很难做。史密斯认为要想凿一个出口通到上面的高地去是不可能的,最简单的方法是用砖头砌烟囱;于是就在厨房的窗子上面开了一个小洞,烟囱象铁炉的炉管一样,从洞里通出去。如果有风迎面吹来,烟囱也许会倒烟的,然而迎面吹来的风究竟很少,并且炊事员纳布在这一点上倒也不怎么挑剔。 内部装修完毕以后,工程师就去堵塞湖水原来的出口,这样任何人也不能从这条路进来。他们把大块的岩石滚到入口处去,牢牢地砌在一起。赛勒斯·史密斯并没有按照原来的计划筑堤坝,使湖水恢复原有的高度来淹没洞口。他只是在石缝间种了一些野草和灌木,到了明年春天,这些草木就会长得非常茂密,堵塞的地方就可以一点看不出来了。另外,他还想利用瀑布把淡水引到新居里来。在地面上凿了一道小沟,这个工程就完成了:引来的湖水非常清澈,而且永远也流不完,每天的输水量在二十五加仑到三十加仑之间。”花岗石宫”里再也不会没有水用了。现在,一切都已安排就绪,这些工作完成得非常及时,因为寒冷的季节转眼就要到了。迎面的窗口安有厚厚的百叶窗,关闭时很严紧,只等工程师将来有时间再做玻璃。(防~盗~章~节) 吉丁·史佩莱把各种各样的植物,还有许多很长的浮草装饰在窗子周围凸出的岩石上,布置得非常艺术化,窗口好象镶在美丽的绿色框架里一样,看起来清凉悦目。 住在这幢坚固、舒适而且安全的住宅里的人,不禁对自己的成就自我陶醉起来。从窗口望出去是辽阔的天边,北边的尽头是颚骨角的两个部分,南边是爪角。站在窗前可以看得见整个联合湾。的确,我们这些勇敢的居民感到满足不是没有理由的,潘克洛夫对他们的住宅更是赞不绝口,他幽默地把住宅称做”五层楼上的公寓”! (防~盗~章~节)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防!盗!章!节)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防!盗!章!节) 第24章 借机处 (防!盗!章!节) 《神秘岛》节选…… 从六月份开始,进入冬季了,这时候相当于北半球的十二月,入冬以后,不是狂风就是暴雨,一直没有间歇。有”花岗石宫”的庇护,居民们可以高枕无忧,对这种险恶的天气丝毫不必担心。”石窟”却不同,那里是抵挡不住严寒的侵袭的,并且汹涌的潮水恐怕还会再灌进来。赛勒斯·史密斯已经料到这种可能发生的意外,因此他做了许多防御工作,尽量保护已经在那里安置好的炼铁工具和熔炉。(防~盗~章~节) 在整个六月里,他们做了些杂活,没有出去打猎,也没有出去钓鱼,因为食品室里已经储备了很多食物。潘克洛夫闲下来就提议做几个捕兽机,他在这上面寄予极大的希望。不久他就用爬藤做了几个圈套,从此以后,没有一天养兔场不供应一定数量的啮齿动物。纳布几乎整大都忙着腌肉和熏肉,保证大家永远吃到美味的食品。然而居民们除了从气球上落到海岛上来的时候随身所穿的衣服以外,再也没有其他的衣服了。因此他们认真地讨论起穿衣的问题来。原有的衣服固然够暖和,也很结实,他们穿得非常省,甚至他们的衬衣也一点没有坏;可是马上就该换装了。再说,如果到了严寒的冬天,居民们就更要冷得吃不消了。 聪明的史密斯正在这个问题上为难。目前他们已经解决了最迫切的需要:安居下来,储存了大量的食物;可是这么一来,恐怕等不及解决穿衣问题天气就要转冷了。因此他们只好设法在不添衣服的情况下度过第一个冬季。他们上次到富兰克林山去探险的时候,曾经看见摩弗仑羊,以后等到天气转暖,他们就可以经常猎捕它们。一旦有了羊毛,工程师就能够把它们织成既暖和又结实的衣料了……怎么织呢?他在考虑。(防~盗~章~节) ”我们就在花岗石宫里象烤肉似的尽量烤我们自己好了,”潘克洛夫说。”反正这里有的是燃料,用不着节省。” ”并且,”吉丁·史佩莱补充道,”林肯岛又不是在纬度很高的地方,这里的冬天大概不会太冷的。赛勒斯,你不是说三十五度相当于北半球的西班牙吗?” ”那当然没有问题,”工程师答道,”可是西班牙的冬天有时候也很冷,冰和雪都不少,林肯岛可能也会冷得那么厉害。不过,这是一个海岛,我想这里的气候会温暖一些的。” ”为什么,史密斯先生?”赫伯特问道。 ”因为大海就好比是一个巨大的贮藏器,它把夏天的热都存起来了。一到冬天,它就把热放出来,能保证沿海一带温度适中,比夏天低,可是比普通地方的冬天却要高。” ”这一点我们到时候就可以知道,不必谈了,”潘克洛夫说,”其实我倒不管它冷不冷。有一点是肯定的,现在白天已经短了,夜晚很长。我们谈谈照明的问题吧。” ”那再容易也没有了。”史密斯答道。 ”容易谈吗?”水手问道。 ”容易解决。” ”我们什么时候开始解决呢?” ”明天,先去打海豹。” ”做蜡烛吗?” ”对了。” 这就是工程师的计划,这个办法完全可以行得通,因为石灰和硫酸是现成的,而小岛上的两栖动物又可以供给他足够制造蜡烛的脂肪。 现在是6月4日。这一天正是圣灵降临节的星期日。大家都同意按照习惯休息一天。所有的工作都停下来了,他们还对天做了祷告,说了些感恩的话。现在林肯岛上的居民已经和当初掉在小岛上的可怜的遇难人大不相同了。他们不再祈求什么--他们只是感谢上苍。第二天,6月5日,天气有些靠不住,但他们还是向小岛出发了。目前他们只能在退潮的时候才可以跨过海峡,因此大家决定要造一只小船,并且要尽量造得好,有了船以后,交通就便利得多了,将来往海岛西南部去进行大规模探险的时候,还能用它沿慈悲河往上游航行,这探险工作,他们决定等到天气好转以后就立刻进行。(防~盗~章~节) 海豹的数目很多,猎人利用标枪,毫不费力就刺死了六只。纳布和潘克洛夫就在那里剥皮,单把皮和脂肪带回”花岗石宫”,海豹皮是用来做皮靴的。 打猎的结果得到将近三百磅的脂肪,全部都将用在制造蜡烛上。 制造蜡烛非常简单,即使不能做得十全十美,至少可以非常实用。赛勒斯·史密斯手里只有硫酸,然而把硫酸和中性脂肪一起加热,就可以分离出甘油;然后,他又从这种新的化合物里,用开水很容易地分离出油脂、人造奶油和硬脂来,为了使工序简单化,他用石灰碱化了脂肪。这样他就得到一种石灰质的肥皂,这种肥皂很容易被硫酸分解,硫酸使石灰沉淀为硫酸盐,游离出脂酸来。 在这三种酸--油酸、真珠酸和硬脂酸--中,第一种是液体,只要施加足够的压力,就可以排出去;其余两种正是制造蜡烛的原料。 这项工作一共花了不到二十四小时。接着又试验了几次。他们用植物纤维做成蜡烛芯,把它放在熔化的蜡油里,用手捏制,就成为道道地地的油脂蜡烛了,所差的只是颜色不够白和外表不够光滑罢了。蜡烛芯如果在硼酸里浸过,就可以在燃烧的过程中半熔化并且随着蜡油烧尽;自然,现在的蜡烛芯还不能具备这个优点,可是赛勒斯·史密斯做了一把巧妙的烛花剪刀。在”花岗石官”的漫长黄昏里,这些蜡烛无疑将要大大受到欢迎。 这一个月他们在新居里有许多工作要做。这些都是细活,他们把粗糙的工具改得精致了,并且还新添了一些。 居民们首先制造了剪刀,直到现在他们才第一次理发,不过刮脸还不行,但至少可以把胡子剪得短一些。赫伯特没有胡子,纳布虽然有,但也很少,另外三个伙伴却都满脸须毛了,可见剪刀还是十分需要的。(防~盗~章~节) 要想做一把小锯子非常麻烦,可是最后终于做成了,只要使用的时候用一些力,就可以把木头锯开。于是他们做了许多桌子、凳子、碗柜,放在主要的房间里,此外还有床架,床上铺着草垫当作被褥。厨房里放着食具架,上面摆着烹调用具,另外还有一个砖炉。整个的厨房显得井井有条。纳布经常勤勤恳恳地工作,好象化学家在实验室里一样。 这些做细活的工人很快就必须变成大木匠了。由于爆炸以后产生了瀑布,必须搭两座桥,一座在眺望岗上,一座在岸上。现在有一道水把高地和岸边分隔开了,必须跨过这道水才能到海岛的北部去。移民们为了避免涉水,就不得不爬到红河的发源地,从那里绕道过去。最简单的解决办法就是在眺望岗和岸边各搭一座长二十到二十五英尺的桥梁。在这项工程里,所需要的全部木工就是伐木,这需要几天的时间。桥梁很快就搭好了,纳布和潘克洛夫过了桥到上次在沙丘附近发现的蛤蜊场去。他们用一辆简单而粗糙的大车代替了原来不便使用的筐子,拉了好几千蛤蜊回来,把它们放在慈悲河口。不久它们就在岩石丛中繁殖起来,形成一片新蛤蜊场。这种软体动物非常好吃,移民们每天都要吃一些。 虽然居民们到现在仅仅探索了林肯岛上的一小部分,但是可以看得出来,这一小部分几乎已经完全可以满足他们的需要了。如果他们深入最隐蔽的地方,到慈悲河与爬虫角之间整个的森林区域去打猎,他们还可能发现新的物产。(防~盗~章~节) 居民们只有一样不满足。肉类和菜蔬都不缺少;找来的木质树根经过发酵以后,又可以供给他们一种带酸味的饮料,比凉水的味道好得多;他们不用甘蔗和甜菜,就能炼制糖,所用的原料是”酿母枫”里蒸馏出来的液体,这是枫树的一种,各个温带地区都有,这个海岛上也生长着很多;他们再往饮料里加一些从养兔场采来的香草,就成为非常芬芳可口的茶了,最后,他们还有大量的盐,这是食物中唯一的矿物,……可是却没有面包。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防!盗!章!节) 第25章 被请家长 与此同时,尚在都城之内的魔皇正与东瀛的魔姬公主私下密谈—— 大概是为了迎合公主殿下的喜好,大郢皇帝特意叫人打造了一座富有东瀛风格的别院,供她在京期间居住。本来摩国的使团也有类似的待遇,只不过魔皇以西域人喜欢自由为借口,没有接受皇上的好意,仍然带着手下们住在驿馆。 今日相见,本是公主殿下主动相邀。就算皇上派了人在暗中监视他们,魔皇的到来也算名正言顺。 魔姬是典型的东瀛女子,个子娇小、体态妖|娆,骨子里却隐含着一种汉人女子所没有的野心和骄傲。在她眼里,权利并不是男人的专属!当年她和陆重魇闹翻,最主要的原因便是对方小瞧女人。 当然,所有始魔都得听令于魔王,这一点是他们共同的执念。所以即使他们当年闹得不可开交,最终目的依旧是将艾辛泽引渡到凡人的世界。魔姬作为六大始魔之中唯一的一位女性,对魔王的感情尤为复杂。这些年,即便她在凡间已经混得如鱼得水,仍然没有忘记魔王当初指派的任务…… “能够再次见到吾王,魔姬感到非常幸福呢。”她跪坐在席子上,亲自为矮几对面的男子倒上一杯清酒,用指尖小心翼翼地将杯子推到那人面前,温顺地感叹道。 她穿着东瀛的特色服侍——十二单衣,这是宫廷贵女所穿的礼服,样式厚重而繁复,重点体现出鲜明的层次感。乌黑的长发整齐地披在身后,用彩色的缎带松松地扎住,前额的两侧分别留着一小段刘海,衬托出脸颊的圆润和秀美。这身装束,跟前几日在宫里看到的截然不同,可见她对魔皇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中原皇帝。 艾辛泽以一个慵懒的姿势坐在对面的席子上,手肘撑着桌面,用两根手指拎着酒杯,啜了一口杯中的清酒。浓密的黑发披在肩头,虽然被颞骨处的犄角别住,发梢仍然像蛛网一般铺撒在地板上。 他低垂着眼帘,眼神带着一种让人窒息的黏稠感。魔姬的崇拜丝毫不能打动他的内心,因为此时此刻,他既不是“陆演”也不是摩国的君王,而是站在人类对立面的魔族之主。 魔,是最阴险狡猾的生物。当他以这副面貌出现的时候,哪怕是他平时最为宠爱的小王子迦明罗,也无法从他身上汲取到半点温情。何况是自他体内分离出来的区区一名始魔。 “你刚刚吃过人。”这是他来到这里之后开口说的第一句话。不是疑问,而是肯定语气。 魔姬心头一惊,赶忙低头打量身上的衣物和配饰,看看是否漏了马脚。她在跟魔王见面之前已经仔细收拾过现场,还把衣服全部换过一遍,照理说不应该留下明显的破绽,使得魔王亲自出口提醒…… “嗯?”她眼力倒是不差,很快就在袖口处发现了一根不属于自己的头发。 魔王的本体也是黑发,但是色泽却非常暗沉,质如黑锡。光线照在上面,瞬间就被吸附进去,连反射的机会都没有。她找到的那根头发虽说也是黑色,但是颜色的浓度显然不足,对着光线还能看出一点枯黄的迹象。 魔姬将那发丝捡起来,慢慢地往手指上缠。一边解释道:“不瞒吾王,属下在来京的路上,与人起了争斗,身负重伤。这些日子,全靠吸食女人的鲜血才能保持容颜不改。” “凡人?” “是,”她深深地折下腰,向对方表达歉意,“我没想到,中原居然藏着克制魔物的方法。东瀛的使者团在来到京城的中途,曾经路过玉津,在那里停留了几日。手下的小魔物们耐不住性子,夜里偷偷出去袭击凡人。正因如此,才会招惹到那两个天赋异禀的克星。” 魔族的繁衍方式,大多依赖于成年魔物自身分裂,用魔气铸成新鲜的幼体。不过亲代和子代之间并非母子关系,而是类似于首领和小兵那样的上下级关系。就像魔王当初分裂出六大始魔,那几头魔物仍然称他为“王”,而不是“父亲”。 魔姬在外混迹多年,手底下养着几只小魔物再正常不过。只是它们没有迦明罗那么好的资源、可以直接吸食魔王的魔气;想要成长壮大,就只能从凡人身上获取食粮。这便导致魔族袭击人类的现象频繁发生。 “对方是用一种描画了符咒的黄纸,将我等打伤。年纪小些的孩子们当场就殒灭了。就连我也因为一时不慎,被他重创。”魔姬说起此事,眼神之中带出一丝怨毒。 艾辛泽放下酒杯,抬眸看向她,“目前掌握了多少线索?” “我只知道,对方是一名道士,身边带着一个十几岁的道童。后来经过手下的查证,发现他们出自一处毫无名气的道观。” 魔姬稍作回想,补充道:“那间道观位于绘方城外数十里的荒郊,叫做‘青阳观’。观主虚谷子应该就是打伤我的人。” 魔皇听闻此言,目光蓦然变得悠远起来。绘方城?三年前,那里发生的某件事情至今仍然时时出现在他的脑海中……弑神机的死,是他一生中最不能接受的事。绘方城的郊外,如今依然埋葬着无人认领的心脏。 得知那人死讯的一刹那,身为凡人的“陆演”就已经不在这个人世了。 “这里是京城,凡事都应加以收敛,”艾辛泽训斥了一句,又说,“青阳观的道者,吾会派人前去处置。无须耿耿于怀。” 魔姬提着衣裾,起身走到矮几旁边的空席上,俯身再拜——竟是行了一个东瀛的大礼。接着言道:“吾王爱惜子民,乃是我族之幸!魔姬感念吾主恩情,必定永世追随。” 魔皇对这样的奉承早就司空见惯,因此完全不做回应。只用手指轻叩桌面,懒散说道:“倒酒。” “是。” ============================================== 傍晚时分,早上出去的马车终于回到了驿馆。迦明罗在外面野了一天,表面上玩得开怀,其实心里并不快活。他回来第一件要做的事,自然是向父亲寻求安慰。 阿元早在他们回城的时候就自行离开了,说是今夜酒肆里的生意会比平时好上许多,他必须回去帮忙。迦明罗心想确实是这个道理,便让马车先把他送回酒肆所在的那条巷子,再绕回驿馆。国师府的人比他们走得略早,所以并未过问后续事件。 小王子一向娇惯,婢女们见他脸上没有笑容,不像是出去玩了一天,倒像是在外面跟人斗了气。于是全都使出惯用的手段,去厨房端来事先准备好的零食,哄他开心。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堵住他的嘴,免得他一回头就跟魔皇告状。 「拿开拿开!」小魔物没见到自家老爸,脸拉得比驴还长,当场就要发飙,「魔皇呢?你们怎么服侍他的,连我爹去哪儿了都不知道!废物,全都是废物!」 “殿下息怒,”魔皇的近身婢女赶紧冲其他人使了一个眼色,让多余的婢女全部退下,而后温声劝慰道,“您今早出门以后,陛下便被东瀛的魔姬公主请去了别院,尚未回转。不过陛下肯定记挂着您呢,估计马上就回来了。” 「魔姬?」那个女人找他老爸干什么?他们两个,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该不会…… ——不行!他得去救他老爸! 迦明罗从床上跳下来,闷头往外跑。身旁的婢女想要拉住他,却没敢真正用劲儿,只得让他脱出了掌控。谁料魔皇刚好回来,又刚好走到门前,竟是跟儿子撞了一个满怀! 小魔物抬起下巴,看见跟自己相撞的居然就是他爹。顿时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老爸,你没失|身吧?」 “冒冒失失,成何体统!”艾辛泽捏了捏他的脸蛋,然后伸手把人抱起来,带着他回到房间。婢女见到主人,暗自松了一口气,自觉地悄声退下。 在外面疯了一天,崽崽的头发都乱成鸟窝了。魔皇看了直想发笑,不过考虑到儿子的脸面问题,还是没有明着指出来。单是问道:“今天玩得开心么?” 他在风儿的小床上坐下,把儿子提起来放到大|腿上,就像平常老百姓一样关心着孩子的感受。迦明罗趴在父亲胸前,小手搂着对方的脖子,郁闷地摇摇头。等到父亲问起原因,他又什么都不肯说了。 父子二人黏糊了半天,崽崽从老爸怀里坐起来,略带犹豫地开口:「我今天跟国师吵架了……他说想约你见个面。我猜,他肯定是想向你告状,或者指责你教子无方。你千万别去!」 “所以说,是你闯了祸,被别人请了家长?” 「我没有做错!是他一直跟我提起娘……我觉得他对你有企图。要不然,就是对我有企图。」 “你这么贪吃、还这么懒,别人会对你有企图?”艾辛泽刮了一下儿子的鼻梁,嘲笑道。 小魔头生气了,转过身去,用屁|股对着他。这是他的惯用招数,从小他就喜欢拿这个对付他的魔王老爹。 “好了,我知道你是全天下最可爱的小怪物,行了吧?”魔皇把他的身子扭回来,拿自己的额头轻轻抵住儿子的额头,许下承诺,“我去见他,但是不会被他诱导,更不会把自己的儿子交给外人。我保证。” 迦明罗这才勉为其难地给他一个笑脸。没一会儿功夫,又嘻嘻哈哈地钻进了父亲的怀里,给他闻闻自己的臭脚丫。 第26章 何谓公平 (防!盗!章!节) 《神秘岛》选段…… 严寒一直继续到8月15日,可是并没有比前面说过的华氏温度再低下去。在天气晴朗的时候,温度即使低一些,也还受得了,一旦刮起风来,可怜的居民们由于穿得太少,就要受尽苦楚了。潘克洛夫感到遗憾的是:林肯岛上住着许多狐狸和海豹,却没有一只熊。如果有熊的话,用它们的皮做衣服,多么好呢!(防~盗~章~节) ”熊,”他说,”总是穿得舒舒服服的,我别的也不要,只想把它们所披的那些暖和的斗篷借几件来过冬。” ”可是,”纳布笑道,”也许熊不会答应把自己的斗篷借给你的,潘克洛夫,它们并不是圣·马丁。” ”我们可以使它肯借的,纳布,可以使它肯借的。”潘克洛夫信心十足他说。 然而岛上并没有这种凶猛的食肉动物,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见过。 在这期间,赫伯特、潘克洛夫和通讯记者在眺望岗和森林边缘布置着陷阶。 根据水手的看法,任何一种动物,被人猎捕都是合理合法的,不管它是啮齿动物还是食肉动物,只要跑进新做好的圈套里,就应该把它请到”花岗石宫”里来款待一番。 陷阱的构造非常简单,在地上挖好坑,上面蒙上一层树枝和野草,把洞口遮蔽起来,坑底放一些食饵,食饵发出香味,就会把野兽吸引过去了。应该说明,这些陷阱并不是随便乱挖的,而是必须布置在一定的地点,什么地方野兽的脚印多,就说明野兽经常到这一带来。居民们每天都来探看陷阱,在最初几天内,陷阱里一连三次捉住了在慈悲河右岸已经见过的白狐。(防~盗~章~节) ”怎么,这里尽是狐狸!”潘克洛夫第三次把一只白狐扔到陷阱外边来的时候说。他非常厌恶地着了它一眼,然后补充道,”这种野兽一点用处也没有!” ”不对,”吉丁·史佩莱说,”它们是有一些用处的!” ”有什么用?” ”拿它做引诱其他动物的食饵!” 通讯记者的意见很对,从此以后,陷阱里的食饵就改用死狐狸了。 水手又用一种树木的长而结实的纤维做了几个圈套,效果甚至比陷阱还要好。每天总要有几只养兔场的兔子来上圈套。捉来的虽然只有兔子一种,然而纳布的烹调花样很多,因此居民们百吃不厌。 在8月份的第二周,猎人们终于有一两次从陷阱里捉到胜过狐狸的东西了,那就是在湖的北边见过的小野猪。潘克洛夫不问也知道这种野兽是好吃的,因为它们很象美洲和欧洲的家猪。 ”可是这并不是家猪,”赫伯特对他说,”我要警告你,潘克洛夫。” ”孩子,”水手一面说,一面俯身到陷阱口去,一手揪住短尾巴,提了一只野猪出来,”我还是把它当做猪吧!” ”为什么?” ”我高兴这样!” ”那么,你很喜欢猪吗,潘克洛夫?”(防~盗~章~节) ”我很喜欢猪,”水手答道,”特别是猪腿;假如它的腿不是四只,而是八只,那我就加倍地喜欢它!” 野猪科一共有四种,上面所说的这只动物,就是其中的一种,叫做西瑞,特点是颜色根深,没有同类嘴部所生的长牙。西瑞一般都群居的,海岛的森林地带可能很多。 总之,这种动物从头到尾都可以吃,潘克洛夫对它们也提不出别的要求了。 八月将过一半的时候,风向转往西北,气候也突然变了。温度上升了几度,空气里的水汽不久却变成了雪。整个的海岛都覆盖了一层白皑皑的银甲,居民们顿时觉得海岛的面貌焕然一新。一连下了好几天大雪,地上很快就积了两英尺厚。 风也刮得很猛,在巍峨的”花岗石宫”里,可以听见海水撞在礁石上,发出轰隆的响声,地势弯曲的地方,旋风把雪花吹得滴溜溜地转,形成一根根高大的柱子,恰象齐根盘旋的水柱--船只在海里遇到这样的水柱,是要开炮轰击的。暴风雪从西北吹来,横扫海岛,因此”花岗石宫”没有遭到正面的袭击。 可是在这些日子里,风雪怒号,和在某些寒带地区所见到的景况一样可怕。赛勒斯·史密斯和他的伙伴们尽管想出去,也只好耐着住子躲在家里,从8月20日到25日,一连困守了五天。他们听见风雪在啄木鸟林里耀武扬威,那里肯定受到了它的□□。一定有许多树木被连根拔起来了,可是潘克洛夫却拿省得他去砍伐来安慰自己。 ”风变成樵夫了,让它去刮吧。”他重复着。 事实上,即使他们想要阻止,也是办不到的。(防~盗~章~节) 这时候”花岗石宫”里的居民们多么感谢上苍为他们安排了这个铁桶一般的住所啊!他们也向赛勒斯·史密斯表示了应有的谢意,可是这个巨大的石洞毕竟还是自然界造出来的,不过是工程师发现的罢了。暴风雪侵犯不到他们,每个人都很安全。如果用砖头和木料在眺望岗上盖一所房子,肯定地说,是经不住这场风暴的。”石窟”一定完全不能居住了,因为海水漫过小岛以后,就会排山倒海地向它冲去。只有”花岗石宫”坐落在磐石的中心,风吹不到,浪打不着,完全不必担优。 在隐居的这几天里,居民们并没有闲着。 仓库里原来存放着许多木材,他们把木材锯成木板,逐渐就把家具凑齐了。由于不吝惜木料,做成的桌椅都非常结实。纳布和潘克洛夫对这些笨重的家具非常满意,不论谁拿什么东西来,他们也不肯换的。 不久,木工们又学会编篮子了。他们在这项新的工作里,成绩也不错。湖的北部有一处凸出的地方,他们在那里发现一片柳林,生长着许多紫红色的绢柳。在雨季以前,潘克洛夫和赫伯特就把这些有用的灌木砍下来,经过加工以后,枝条就可以有效地利用了,开始试编的时候没有经验,可是由于工人们的聪明和智慧,再经过研究和回想过去见过的篮子的形状,经过互相竞赛,小队里很快就添了几个大小不一的篮子了。他们把篮子放在仓库里,纳布还挑选了几个专门存放他收集来的块茎和南欧松子等等。(防~盗~章~节) 8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气又变了。温度下降了一些,暴风雪也平息下来。移民们立刻作了一次旅行。岸边的积雪肯定有二英尺厚,然而地面冻得挺硬,他们走起来倒也并不感到困难。赛勒斯·史密斯和他的伙伴们爬上了眺望岗。 多么大的变化啊!森林里的树木,特别是那些主要生长着枞树的地方,上次看见的时候还是一片苍翠,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只看见一色白。从富兰克林山山巅直到海边,森林、平原、湖泊、河流连成了白茫茫的一片。慈悲河的河水在冰檐下流过,每当涨潮和落潮的时候,就会把冰胀破,发出很大的响声。封冻的湖面上有无数的飞鸟在振翼飞翔。鸭子和鹬、水鸭和海鸠都成千地聚在一起。岩石丛中流出瀑布的地方倒接着许多冰柱,乍一看以为瀑布是从一个奇形怪状的漏斗里泻出来的,它的样子非常特别,好象是一件文艺复兴时代艺术家的作品。暴风雪在森林里所造成的破坏到底有多大,他们暂时还没法肯定;必须等到表面的冰雪融化以后才能知道。 吉丁·史佩莱、潘克洛夫和赫伯特并没有错过这个机会去看他们的陷阱,陷阱被积雪盖住了,好容易才找到。他们还必须十分小心,以防掉到里面去,要是落在自己布置的陷阱里,那不但危险,而且也太丢脸了!幸而他们没有倒楣,找到了他们原封未动的陷阱。里面没有动物,然而附近却有很多脚印,其中有许多爪印很清楚。赫伯特毫不犹豫地肯定曾经有猫科食肉兽类从这里走过,由此可见工程师说得对,林肯岛上是有凶猛的野兽的。毫无疑问,这些动物一定是住在远西森林里的,因为受饥饿的逼迫,才冒险到眺望岗来。也许它们已经嗅出”花岗石宫”里有人居住了。(防~盗~章~节)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第27章 有话好说 “你也知道,风儿对我极其依赖,绝不是任何人能够强行将他夺走的。”艾辛泽握起拳头,以此掩盖手指的颤抖。不过他的语气却是相当自信,“只要你回答我三个问题,我会亲自跟他说明情况,让他心甘情愿地跟你走。” 事情发展到这里,他已经完全看穿了银霄此行的目的。风儿是他们的儿子,媳妇儿准备彻底跟他翻脸,肯定就得把孩子要回去。既然如此,不妨顺着他的意思,用儿子作为筹码…… 纵使银霄怀疑他暗中使诈,但是只要一想到今天跟风儿的谈话,心里就没了底气。因此冷哼道:“你可以问,但是我不一定会回答。” “第一个问题,”魔皇的心情好极了,全程保持微笑,“你的容貌怎么会发生如此巨大的改变?” 这个问题,涉及到帝葬生的死亡和复生,银霄不愿告诉任何人——特别是陆演!所以他别过头,侧对着那人,用行动表达了拒绝。 艾辛泽观察着他的神情,即使第一个问题就遭到了抵触,也丝毫没有感到气馁。他的媳妇儿,乃是顶顶好看的大美人,就算现在动不动就对人横眉竖眼,也仍旧赏心悦目得紧!他并不介意对方跟他耍性子,反正他有的是时间跟他耗下去,哪怕十年、百年。 银霄被他看得直起鸡皮疙|瘩,额头险些爆出青|筋。毕竟做了五年夫妻,他对陆演的性格还是略有了解的。这家伙的脑回路根本就不正常! “咳,第二个问题,”魔皇终于发现了媳妇儿的不适,右手虚握成拳,低在唇边咳嗽了一声,接着又问,“司马御风有没有找过你?” ——其实这个问题根本没有必要问他。要是他媳妇儿收到了那封休书,八成已经拿到天域秘钥跑回老家去了!既然对方此时仍然留在凡间,那就证明这几年他跟天域的同伴们断绝了联系。 你说他心虚?怎么可能! 堂堂魔皇怎么会心虚,他只是……咳,未雨绸缪。要是神机没有看到那封信,他改天一定要去药王谷把信取回来。嗯,还是明天就去好啦! 怎么说呢,没见到媳妇儿的时候,感觉心都是死的,天塌下来也无所谓。现在见到了人,整颗心都活过来啦,好像连天上的月亮都比以前更大、更圆了。 “……”银霄开始后悔了。他早该想到,这个人的脑子从来就没有正常过!也许这种问答游戏根本就是为了满足他的恶趣味。 以前他每次跟司马御风见面,这人都会绝食抗议。心眼儿比针尖还小!表面上跟天剑豪侠称兄道弟,背地里恨不得天天扎小人诅|咒人家。怎么?几年不见,刚一知道他的身份,就想过问他的私事?生怕自己头上戴了绿帽子? “你管得太宽了。” “看来没有,”魔皇暗自舒了一口气,思索了片刻,再问,“最后一个问题——帝葬生是不是咱们的儿子?” “!”银霄内心的震惊无以言表! 陆演居然会怀疑到生儿的头上,这怎么可能?当年他生下双胞胎的事情只有青阳观的几位道长知晓,还有就是如今生死不知的黎欣。他在将风儿交给班弥生的时候,亦没有透露生儿的存在。陆演是从何得知此事? 他有什么凭证?他到底知道多少?! 等他反应过来之后,很快发现自己的神情可能已经让陆演察觉了端倪,因此赶紧背过身去。月光普照大地,为夜晚增添了一分温柔的静谧。他默默地站了一会儿,心情总算平静了些许。 “你知道的比我预想的要多,”银霄稳住心神,语气怆然地说道,“当初,确实有两个孩子……但是其中一个却在出生那天就夭折了。你没有见过他,所以你……永远体会不到我心里的痛!” “夭折?”艾辛泽不能接受这个说法。斗星豪侠刚开始告诉他他有两个儿子,他当时的惊讶其实是大于喜悦的。可以说,风儿的出生已经填|满了他的期望,多一个儿子并不会让这种喜悦翻倍。 要说还有什么别的感受,那便是心疼媳妇儿了。毕竟神机那时流落在外,肚子里又揣着两个崽崽,想必极为辛苦吧?风儿跟的是他,那就代表另一个孩子仍然跟着娘亲在外流浪。神机要如何照顾自己,如何照顾嗷嗷待哺的婴儿? 他无时无刻不在担心着他们。更有甚者,希望斗星的批言只有一半正确,让神机好好活在他不知道的地方,不要有任何后顾之忧…… 如今乍然听到孩子夭折,一切念想全都落了空。有一种难言的滋味在心头漫延,不知是失落,还是悲伤。 “我明白了。”艾辛泽微微颔首,目光失却了先前的热切,似乎重新找回了理智。 他们之间的问题不是区区“误会”二字就能化解的,因为他们中间隔着一个死去的孩子。神机不会轻易原谅他,而他也无法理解那份尘封已久的丧子之痛。错过的事情,始终是错过了。这一点,无从辩白。 银霄听到这话,不知是会错了意、还是心里的苦闷突然爆发出来,猛然回身怒视对方。哑着嗓子嘶吼道:“你明白什么?我的儿子死了,他当时就在我怀里……那时你在哪里!你知道他长什么模样吗?你知道我当时有多心痛吗?这些你都知道吗!” “我不知道。”以艾辛泽的个性,要他跪下来忏悔是绝对不可能的。所以他的回答注定要让银霄失望。 不过,他真的那么冷血么?死去的孩子毕竟是他的亲骨肉,深陷痛苦的毕竟是他的爱人啊!与其在这里跟媳妇儿抱头痛哭,他宁愿摆出冷血的姿态,任由那人迁怒。 魔族的感情是非常有限的。真正住在他心里的人,终究只有眼前这么一个而已。哪怕是风儿和他的弟弟,也不能占用更多的关注了。 “虽然我什么都不知道,但是你可以告诉我。” 任何事情都有解决的方法,魔王的自信即使是在媳妇儿的百般质疑之下仍旧没有被压垮。他说:“我能够把风儿还给你,就一定可以把另外一个孩子也一起还给你。” 魔族至今也没有起死回生之术,否则当初消亡的四位始魔就不会一个二个都死得那么“干净”了。可是这并不代表艾辛泽对儿子的死完全没有办法。他身为魔族之主,要从冥界拉回一条小生命,付出的代价还不至于让他承受不起。 然而银霄似乎完全误解了他的意思。他看到的只有魔皇的漠然。那样子好像在说——孩子死都死了,我能怎么办?你现在哭哭啼啼的,只会惹人厌烦!过去的事情就让他过去,反正以后还可以再生。 有一瞬间,他几乎想要冲过去咬死这个男人。难以想象天底下会有如此禽|兽不如的东西,居然对亲生儿子的死无动于衷! “唉!”魔皇十分头大。他从国师的眼神里,已经猜到这人肯定又误会他了。但他实在不知道应该怎么跟媳妇儿解释,魔族其实是很有发展潜力的种族,儿子有很大的希望可以复活。 媳妇儿太容易无理取闹了。他刚才问起此事,对方生气;现在不问了,对方还是生气……无论如何都是他不对就是了。他直到今天才发现,他们之间有着如此严重的交流障碍。 再谈下去,估计会打起来吧? 艾辛泽带着十二万分的无奈,对那人说道:“时候不早了,咱们回去……呃,睡吧。” 他的话音刚落,耳边猛然听到一声细微的破空之声。本能地侧过脑袋,往旁边让了半寸。就见一道白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擦过自己的脸颊,在眼角旁边留下一丝血痕。 回头一看,原来是一根玉簪。那东西原先插在国师发间,此时前半截嵌进了泥土里,后半截已经被震得粉碎,可见发出这枚“暗器”的人使了多大的劲儿。 “……”他刚才说错什么了?犯得着谋杀亲夫? 魔皇陛下必须承认,在媳妇儿面前,他的脑子会变得迟钝很多。明明一开始还晓得利用风儿来拉近他们的关系,暗中将对方设计一通。没曾想几句话下来,莫名其妙就把人惹毛了。 妖精真是情绪敏|感的生物啊! 多说多错,干脆早点散了吧。抱着这样的想法,艾辛泽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姿态,正儿八经地说道:“从即日起,我会教导风儿,让他慢慢与你相认。” ——等他找到复活小儿子的方法,再跟媳妇儿邀功。到时候,小魔头应该已经把他娘搞定了。这计划简直完美! 魔皇矜持地跟国师点头告别,冷着一张脸,掩饰内心的雀跃。而后,大大方方地转过身,踏着愉快的小轻功翩然远去,丝毫不怕某人在背后偷袭。 银霄僵在原地,久久无语。好一会儿,才抽搐着嘴角骂了一句:“有病。” 第28章 天域众人 说起司马御风,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天域的其余四人如今的境况—— 首先是仙剑豪侠,他这几年致力于剑道上的突破,几乎没有在江湖上露过面。反正这个人痴迷于剑道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要是真的整天在外面瞎晃,那才奇怪呢! 据说药王谷的老谷主一年前正式宣布隐退,如今的谷主是他膝下的独子颜涟。司马御风作为颜涟的丈夫,一直被好事的武林中人称作“上门儿婿”,算得上是财、色双收。羡慕他的人很多,但从来没有人敢质疑他的能力。 他人生中仅有的遗憾,大概便是他的儿子继承了生父在医学上的天赋,却没有继承到他在剑道上的天赋。也就是说,他的儿子将来会是一名文弱可欺的医者,而不是像他一样的顶尖武者。尽管司马御风本人没有表现出任何不满,但颜涟却由此结下了心结,这几年为了怀上二胎,用尽了各种手段,把身体都给搞垮了。 仙剑豪侠对此没有太大反应,他依然每日练剑,外带照顾缠|绵病榻的妻子,闲暇之时也会关心儿子的学业……俨然一位完美但冷漠的一家之主。《忘情天书》对他的影响日益加深,使得他的七情六欲越发淡薄。也许他心中依然残存着人类的情感,但是已经没有任何事情可以刺激他的情绪了。 很多人已经放弃了打败他的念想,因为经过近十年的亲身体验,他们终于看清了事实——仙剑豪侠对任何武者来说,都是一座永远无法逾越的高山!别说十年,就算再过一百年,他依然会是中原第一强者。 说完司马御风和颜涟,下一个自然要提到跟他们最为交好的“素手医仙”蝶秋灵。世人常说,幸福的家庭大体相同,而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她就属于“不幸”中的典型例子。 大概在两年前,她的夫君——也就是郢国四大将军之一的定国将军——李寄远在带兵前往边关的途中,被刺客暗杀。蝶秋灵虽然受封“一品贞国夫人”,但她终究成了寡|妇。再加上她还有两个孩子要抚养,生活的艰难程度可想而知。 颜涟、蝶秋灵、班弥生,当年并称为郢国三大医者,所以关系都还不错。在蝶秋灵遭遇丧夫之痛的那段时间里,司马御风和颜涟两口子主动照抚着她的两个孩子,将两家的关系拉得更近了。平时若是孩子们来药王谷作客,司马还会指点他们剑法;虽然没有明确收徒,但也算是剑道不孤了。 蝶秋灵身为医者,却救不了自己的丈夫,这对她的打击不可谓不大。凡人的世界终究不比天域,也许是看开了,也许是将自己的执念隐藏了起来,总之她这几年倒是很少再出现在人前,慢慢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除了他们,天域中的另外两个人也可谓交情颇深。这两个人,一者是神隐多年的“魅影刺客”厉鸣蝉,一者是幽居于云华仙阙的狂鸾豪侠·君怀眦。 当年厉鸣蝉跟老酒鬼闹翻,带着五岁的儿子离家出走,一走就是三四年。他一个人在外行走,不方便带着孩子,因此把儿子交给了昔日的朋友君怀眦。小桃花这些年待在云华仙阙,再也不曾见过他的阿娘…… 廿玉娇和君怀眦成亲多年,至今膝下无子,所以早已将桃花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她这个人,以前最大的爱好便是调|戏她家夫君;现在嘛,变成了调|戏夫君和干儿子。抛开血缘关系不谈,其实他们三个才像是真正的一家人呢。 好比今日,小桃花再次向干娘提起出谷一事,廿玉娇一如既往地拒绝了他的要求,理由无外乎担心他在外面遇到危险。他才多大?上个月才过了九岁的生辰,还是个小屁孩哩! “我不是小屁孩!”桃花每次听到这样的说辞都会当场跳脚,今天也一样。 廿玉娇单手托着装满糕点的碟子,一手把挡在身前的障碍物赶到一边儿,然后施施然地推开书房的门,走了进去。安儿赶紧跟在她身后,一同挤进了书房。 此时,君怀眦正坐在书案后面整理过去收集的一些民间杂文。总的来说,他和夫人都不是喜欢读书的人,只不过平时闲来无事,偶尔也会找些有趣的话本来看。特别是桃花刚来他们家的时候,因为思念娘亲而不吃不睡,这些话本可是帮了大忙。 云华仙阙没有佣人,只有每隔一段时间才会请外面的脚夫帮忙采买日常用品。正因如此,他们平时的生活完全是自给自足。别看廿玉娇是个身娇肉贵的小女子,做饭、洗衣、针线活,却也是样样拿手。而君怀眦虽然出身高贵,种菜、挑水、修房顶,同样是说干就干。 桃花儿在他们的教导下,如今也是一个健健康康、勤勤恳恳的小少年了。前些日子他说想找以前听过的那些故事书,重温一遍阿娘刚刚离开他的时候那种感觉。这不,君怀眦今天就特意抽|出时间,帮他整理这些许久不曾问津的旧书。 “夫君尝尝看,”廿玉娇进门之后,把碟子放到书案的一角,而后拈起一个梅花形的玉露琼脂糕,递到对方唇边,“上次你说糖放多了,甜得掉牙……哼!看看这次有没有进步?” “小气。”君怀眦头也不抬地应了一声,张口咬住妻子手上的糕点,不予置评。他手上的动作倒是十分娴熟,左手拿着裁成条形的白纸,右手拿着蘸了浆糊的小刷子,一刷一贴之间,便把书本上的裂痕补好了。 有些字迹模糊的地方,得用方形的白纸先把旧的字迹盖住,等底下的浆糊干了,再用毛笔把字添上去。这是个细活儿,不花力气,但是颇费时间。廿玉娇静不下心,桃花儿的字又写得跟狗刨似的,所以这事只能交给他。 安儿站在干娘身后,探出一只小手,悄悄从碟子里拿走一块甜糕……过了一会儿,就在后面小声地抱怨道:“这次果然不如上回甜。” 他是小孩子,当然对糖果有着很深的执着。只不过他这个年纪正是换牙的时候,君怀眦不许他多吃甜食。廿玉娇专门把糕点做得清淡一些,不就是为了家里的两个男子汉么? “你呀,就应该多吃蔬菜少吃糖。”玉娇反手把他揪出来,点着他的额头笑骂道。 她而今年近四十,纵然保养得再好,肤质仍是大不如前了。再加上她近来迷上了浓妆,脸上总是铺着厚厚一层水粉,眉毛和唇形也描画得极为夸张。这样一张脸,虽也不失妍丽,但是终归不如少女时期的天然丽质了。 她的妆容一天比一天浓,小桃花儿其实有点害怕见到这张脸。所以刚被戳中额头,他就赶紧溜到桌子后面,躲在师父身旁。君怀眦好像并未察觉他们各自的变化,修补完一本书,就把它平摊在桌上,接着修补下一本。 廿玉娇的动作僵了一下,随后若无其事地对夫君说道:“刚才桃花说,他想出去闯荡江湖。我倒觉得,现在的平静生活更加适合他。夫君你说呢?” “心中存有争胜之心,哪里都是江湖。” 君怀眦不喜欢强人所难。这几年,他已经尽到了作为朋友的责任和义务;桃花始终不是他的亲生儿子,有些事情并没有他干涉的余地。就算他今天不出谷,那么明天呢?后天呢?下一年呢? 八岁确实小了点儿,不过九岁、十岁大概也好不到哪里去。趁现在年纪小,让他长长见识,多吃一些苦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老话说得好,儿(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 因此君怀眦的答案就算:“让他走吧,我们已经没有其他东西可以教给他了。很多事情只有自己经历过,才会明白其中的道理。” “可是,他已经完全脱离了外面的世界,再出去的话,跟初生婴儿又有什么两样呢?” “不要小看孩子们。” 君怀眦转头看向郭承安,平静地问道:“安儿,你告诉我——你想当一个好人,还是一个坏人?” 这个问题看似无稽,毕竟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在长辈面前承认自己想做坏人,谁不会说点漂亮话呢?比如自己胸怀大义、以除暴安良为己任,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代豪侠,或者像郢国将军那样匡扶天下…… 不过桃花的回答却是:“做好人太累,因为名声这种东西会将人压垮;做坏人更累,因为脑子不好使的坏人死得比谁都快。所以,我想做一个自由自在的浪人。” 廿玉娇听完直皱眉,总觉得孩子这样的想法太没志气了。他父亲是一帮之主,更是八大豪侠之一;他“母亲”也是天域鼎鼎有名的首席刺客。怎么生下来的孩子会想要出去流浪呢?难道是他们的教育出了问题? “人只要活在这个世上,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自由。”君怀眦说了这样一句话。而后重新低下头,继续刚才的工作,顺便跟妻子说道:“帮他收拾行李吧。” 第29章 刺客再现 最终,郭承安还是在君怀眦的批准下决心离开云华仙阙。临走前,廿玉娇帮他收拾出大包小包、足有上百斤的行李,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他在这里生活了三年多,从一个五岁的小娃娃长成了一个机灵懂事的男子汉。君怀眦不仅以身作则、教会他做人的道理,还把毕生所学完完本本地传授于他,对他的恩情绝不下于他的生身父母。而廿玉娇也像母亲一样爱护他、照顾他,在他的童年生活中注|入温暖的母爱。 这两个人,对他恩同再造! 或许因为受到生活环境的影响,郭承安现在的脾气已经不像以前那么急躁了,更多的则是从师父身上学到的孤高和淡泊。当然,君怀眦并非司马御风那样的圣人,他自己也有放不下的执念。安儿跟在他身边,总的来说也只是把性子磨得更稳重了一些,还不至于看破红尘。 他走的那天早上,去跟师父和干娘拜别,然而却被拒之门外…… 君怀眦的骨子里带着一股决绝。当离别来临的时候,任何告别的话语对他而言都是多余的。郭承安知道他的脾气,所以跪在门前叩了三个响头,而后黯然离去。 ================================================= 同一时间,消失数年的魅影刺客重现江湖! 这一天,京中发生数起大案,受害人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死状之凄惨简直骇人听闻!京兆衙门奉旨彻查此事,一路顺藤摸瓜,最后发现所有证据都指向多年以前活跃于江湖上的魅影刺客——厉鸣蝉。 一时之间,京中人心惶惶,武林上更是掀起了讨伐凶手的各种悬赏。这件事情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 各国的使者尚未离京,皇上不得不派遣羽林卫前去保护他们。相对的,使团的动向也被严格地监控起来,导致魔皇最近一段时间完全没办法再调|戏国师大人。银霄虽然想念儿子,但也生怕皇上发现风儿跟他的关系,所以耐着性子静候风声过去。 厉鸣蝉甫一出现,反应最大的当然要数老酒鬼。他找了他媳妇儿这么多年,如今乍然听到关于他的消息,恨不得当场喜极而泣。要是他能找到对方,甭说是杀人,就算媳妇儿把天给捅了个窟窿,他也不敢对那人说半个“不”字。 什么江湖义气,什么民族大义,统统见鬼去吧!再说啦,他媳妇儿不是这么无聊的人,他杀的肯定都是坏人。看来他这次来京城是来对了,正好赶上鸣蝉儿也在京城。 所以说,人在经历过失去之后才会学乖,老酒鬼就是一个例子。他以前总跟他媳妇儿作对,还忽略家人的感受;现在基本就是一条癞皮狗,他媳妇儿叫他往东,他绝对不敢往西。可惜呀可惜,厉鸣蝉还会原谅他吗? 事实告诉我们,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厉鸣蝉身为顶级刺客,如果他想避开一个人,对方一辈子都不可能找得到他。 十日后,京都江滨客栈—— 一名头戴纱笠的男|性客人坐在大堂的一侧,位子刚好临近窗户。他一个人就占用了整张桌子,大堂里的其他客人却都不敢上前跟他拼桌,只因他身上带着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气息,实在让人难以接近。 桌子上的盘子里只有两个馒头,外加一小撮咸菜,看上去颇为寒酸。但是看他的衣着,无论样式还是选料皆属上乘,证明他绝对不是因为囊中羞涩而在伙食上怠慢自己。也许是过惯了清贫日子,也许是用这种方式历练自己。总之,他就是这样特立独行。 黑色的垂纱挡去了他的面容,但他身后垂下的一截发尾却是极尽灰白,无形之中透露出一种沧桑之感。他的年纪应该已经不小了,否则又怎么会满头灰发呢?看他身上穿的也是武者的劲装,因此有人暗中猜测,他或许是江湖上的某位前辈。 他伸出一只骨节分明的左手,拿起一个馒头,低头咬了一口。动作十分缓慢,因此也显得格外从容。 笔直的脊背为他瘦削的身形增添了一分坚毅,精瘦的腰杆也使他的形象多了一股危险的脆弱。即使他只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男人,人们也必须承认,他身上有着一股奇异的魅力,诱使着无知的凡人前去探索。 他就这么慢悠悠地吃完了一个馒头,然后喝着小二送上来的清水,继续啃咬下一个。这时候,大门外面忽然走进来一位身穿道袍的年轻道者…… “客官里边请!”堂倌儿甩着帕子过去招呼,把人领进大堂,才问别人打算吃饭还是住店。 道长答曰住店,接着说道:“若有新鲜的素食,请帮吾备上一份。要是没有,白面馒头也可。” “好嘞!”堂倌冲厨房的方向吆喝一声,然后领着人在大堂里面转了一圈,愣是没有找到空位。于是只好带着他走向窗边的那张桌子,跟在座的客人打起了商量:“抱歉啦这位客官,其他地方已经没有位子了。能不能请您将就一下,跟这位道长拼个桌?” 那人点了一下头,算是同意。即使隔着黑纱,仍然能够感觉到他的冷漠。 小二噎了一下,赶紧擦了擦桌面的另外一边,请道长就坐。而后飞也似地小跑着离开。不一会儿,就端上一盘清炒小白菜、一叠凉拌萝卜丝,外加两个大白馒头。完了还专门跟道长解释,说是今天客人特别多,如果点菜的话还得等上好久,这些东西倒是现成的。 道长并不挑剔,点头跟小二哥道了一声谢,神情没有丝毫勉强。 小二走开后,道者才粗略地打量起了同桌的另外一个人。当然,他的好奇心并不旺盛,仅仅扫视了两眼,就不再投以关注。 说来也是奇了——他们这厢刚刚坐稳,门外又来了两位外形奇特的客人,一个是身披袈|裟的光头和尚,一个是扮相华丽的俊美青年。光是这样这当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真正奇怪的是……后者口口声声将前者称呼为“老婆”! 只见那个青年一直紧紧地贴在和尚身后,张开双手护着他,好像生怕对方磕着或者摔着。一副想碰又不敢碰的模样,显得分外滑稽,“老婆你慢点儿!当心肚子里的……” 大和尚脑袋炸开了锅,整张脸憋得通红,回身捂住他的嘴。压低声音狠狠说道:“花清瘦,我警告你,不许你再说‘那个’!” 青年掰开他的手,贱兮兮地冲他眨眼睛,故意问道:“哪个啊?” 和尚转过身不再理他,僵着脸跟小二要了几样素菜,连同四个馒头。巧的是,大堂里依然没有空余的座位,堂倌只好将他们再次引到窗边的那张桌子。 这下好了,一僧一道、一冷一热,四个人全凑齐了!周围的食客见此情形,不免在背后小声议论。好在在座的四个人全都心理素质过硬,对那些闲言碎语一律充耳不闻。 四个人都吃素食,就着馒头充饥,相处得倒也和谐。 “我说你啊,都什么时候了还想回你的法光寺啊?”除了花清瘦以外,另外三个都是不爱说话的闷油瓶。于是乎,场面就演变成了:他一个人在那儿不停地絮叨,旁边三个人只能被迫听着。 头戴斗笠的江湖客此时已经吃完了最后一个馒头,但他暂时不打算离开,而是坐在位子上慢吞吞地喝茶。道者跟他的关系似乎要近上一些,同样坐在那里慢条斯理地翻弄碟子里的小菜,不像要赶时间的样子。 和尚被问得烦了,又怕遭到同桌另外两个人的鄙视,连忙瞪向同伴:“当初要不是你出来搅事,舍利子怎么会丢!我只有把它找回来,才能弥补我的过失。就算回不去法光寺,我也……我也不跟你搅合!” “哈?”花清瘦一听这话,立马不干了,“咱们亲也成了,儿子也快有了,你居然还想跟我划清界限?!” “阿弥陀佛!佛主在上,小僧有罪……” 和尚辩不过他,只能闭上眼睛,双手合十,口中念念叨叨地向佛主忏悔。你还别说,某人就怕他来这一招。一见他开始把过错往自己身上揽,马上偃旗息鼓,反过来安慰他:“别说了!你有什么错,全都是我逼你做的。你的佛主要是真的降罪,也该降在我头上才对。” 旁边的两个人听到这里,大体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原来是这位花|花公子拐带了寺庙里的高僧,把人家肚子弄大了,强|行促成好事。结果呢,高僧毕竟是高僧,心怀菩提之愿,一心想要回到寺庙中去。 “世风日下。”道者放下筷子,站了起来。 “伤天害理。”江湖客也扔下杯子,起身离席。 两个人同时发出感叹,又同时转身离开,直接把花清瘦和小和尚搞懵了。仔细一想才反应过来,原来那两个混蛋是故意留下来听故事的啊! 第30章 深夜相会 是夜,银霄将帝葬生哄睡之后,来到院中,在秋水临波的亭子里驻足而立。 夜间的天穹苑,只能用一个“静”字来形容。童子们入夜以后就会回到他们居住的外院,只留下两三个人负责守夜。真正保卫着这座宅院的人,是那些隐藏在角落的暗卫,除非有刺客来袭,否则他们是绝对不会露面的。 银霄在外人的印象中,一直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偏偏是这么一个没有自保能力的人,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气质之高洁更是惹人垂涎。因此,皇上对他的保护向来是重中之重的;包括手握重兵的平流王,也将他视为掌中瑰宝,恨不能日夜守护在侧。 其实平流王的心意,银霄是知道的。当初在风池城,生儿出生不久,正逢夏日炎炎,天穹苑到处打听哪家府上有多余的冰块,却苦无结果。眼看着孩子一天天消瘦下去,急得他整夜整夜无法安睡。幸好平流王在风池城的别院正好有库存的冰块可以出售,才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后来王爷见了他真容,直说面熟得很,可见他们二人有缘。当时银霄并未在意那些浑话,只当那人贪图这副好颜色,一时来劲。没想到,对方在风池城一待就是半年,每天来天穹苑报到,硬是将他磨得没了脾气,后来索性跟随那人来到了京城。 他从未想过一家之主原来这般难当,特别是儿子还小的时候。总是有太多人力无法控制的事情,逼迫他一步一步走向自己不愿意走的道路。迁府进京、结交权贵、入朝为官,每件事情都像是赶鸭子上架。三年下来,着实有些心累。 为人父母,心里记挂着孩子,哪还有什么自由可言…… “风儿应该睡了吧?”想到儿子,银霄的脸上便不自觉地展露一抹微笑。他到现在还是时时会想,为什么两个孩子的脾气竟会如此大相径庭。 一阵夜风吹来,撩拨着亭外的柳叶,发出沙沙的微响。空气中的气息陡然一变,仿佛有阴冷的水汽渗透了进来。尽管暗处的护卫并未察觉异样,但是银霄知道——有一位老熟人已经驾临此地。 他转过身,面向来人,平静地打量着对方。 将近四年没见了吧?自从绘方城一别,这人就跟他失去了联系。不过银霄在听闻定国将军身亡的消息之后,就知道对方已经完成了他们的约定。接下来,此人肯定会主动现身,同他商量下一步行动计划。 事实证明,他的猜想果然没错。来人正是隐匿多年的魅影刺客,厉鸣蝉! 这人穿着一身交领直裾,头上戴着斗笠,双臂之上绑缚着袖珍□□。且看他站姿端正,通身素净,无形之中透出一股凌厉之气,好似一柄锋利无匹的匕首!他在这里站了足有数息,暗处的护卫这才发现他的到来,顿时如临大敌。 银霄提步上前,以此表明态度。暗卫见此动作,才重新退回藏身之地。 “你一来,就在京城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不怕招来官府的追捕么?” “官府?”厉鸣蝉的嗓音极其黯哑,犹如指甲刮过锈铁时发出的声音。比之四年前的尖酸刻薄,现在的他似乎变得更加残暴冷酷了。 只听他语带嘲讽地反问道:“国师大人,难道你已经被凡人同化了吗?天域的妖族,也被荣华富贵腐蚀得毫无斗志了吗?” “你是来质问我的?”银霄轻声一叹,摇头道,“你我皆被凡人所欺、所辱,这其中的辛酸痛苦难道不是咱们彼此最懂的吗?你认为,我在经历过那些事情以后,还会对凡人抱有幻想?” 厉鸣蝉沉默了一会儿,似乎相信了他的话。只见他首次掀开头上的斗笠,露|出了真容。 银霄早就见过他的容貌,所以此时根本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就这样直直地看了过去。然而他绝对想不到,鸣蝉儿的面容已经在一次又一次的追杀之中,不复当年…… 那是一张怎样的脸啊! 原本还算清秀的一张脸,现在布满了深浅不一的疤痕,将皮肤割裂成细碎的小块,看上去极其狰狞!最重的一道伤疤,直接划破了右眼的眼睑,使得半边脸颊严重变形。那只眼睛……眼球灰白,瞳孔涣散,竟是被人生生弄瞎了! “怎么会这样?谁把你伤得这么重!”银霄扑上前去,死死抓住他的胳膊,嘶声问道。 虽然男人不在乎容貌,但是像鸣蝉儿这样毁得如此彻底的,心里怎么可能没有阴影?难以想象他这几年到底经历了什么,他又是怎么独自活过来的。银霄生下两个儿子,自认受的苦已经够多了,此时和同伴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 说起这些陈年旧伤,厉鸣蝉的语气也夹杂了一丝感慨:“李寄远不愧为定国大将军,当初我去刺杀他,接连偷袭了三次才终于成功。这只眼睛,就是被他临死一击给弄瞎的。” 银霄愣了一下,恼恨道:“你怎么这么傻!杀不了他就算了,咱们再想其他办法就是,何苦这般死脑筋……要是你就这么搭上了一条性命,我怎么跟桃花交代?” 厉鸣蝉身为刺客,感情本来就偏于淡薄,在这世上又没有父母长辈。唯一让他记挂的,便是儿子郭承安。银霄乍然提起孩子,刺客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动容。 桃花被送去云华仙阙、由君怀眦代为照顾,至今也有三年多了。若说心里完全不想他,那绝对是骗人的。刺客知道自己现在的容貌连大人看了都会害怕,更别说小孩子了。所以这几年,他一次也没有去看过儿子,就是担心桃花接受不了这张脸…… 夜风吹拂着柳条,两个人各自沉默着,都忍不住有些出神。 桌上的莲花灯突然闪烁了一下,本就昏暗的光线变得更暗了,好像随时都会被夜色吞没一般。现场的气氛因此也变得更为压抑,恍惚之间,竟有种窒息之感徘徊不去。 银霄走到石桌前,揭开灯罩,拿起铜签子轻轻拨弄着灯芯,将它从桐油中挑些出来,便于燃烧。夜里风大,火苗暴|露在空气中,将熄未熄,燃烧得极不稳定。 厉鸣蝉走到一旁,手指一点,便有一道劲气划过,瞬间截断了冗长的黑芯。火苗立时小了很多,但也更加平稳了。银霄放上灯罩,抬手指着对面的石凳说,“夜还长,坐下说吧。” 修剪灯芯虽然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却让他们之间的氛围由此缓和了下来。在这个陌生而缺乏温暖的世界,他们不正是像现在这样——围着微弱的星火相互取暖吗?每一个志同道合的同伴都应该珍惜彼此,否则还有谁会珍惜他们呢?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银霄放下手中的铜签,抬眸望着对方,眼神既忧伤又认真,“我跟你一样,始终没有放弃回归天域的计划。经过这几年的努力,设置传送法阵的材料已经基本备齐,现在只差推动它的力量了。” “需要我做什么?” “你先别急,听我说完,”银霄摆手打断他的话,继续说道,“我之所以潜伏在朝中,是因为我需要‘九龙之气’来巩固法阵的威力。除此之外,司马御风的灵力也是必不可少的。你可记得当初我是怎么跟你说的?” “你说,要用自己的死来打动仙剑,让他主动开启两域之间的通道。” 厉鸣蝉皱眉思索了片刻,对此提出质疑:“难道你还想装死?据我所知,三年前你就用过这一招了。司马御风又不是蠢货,怎么可能上当?” 银霄笑了笑,拿手挑起肩上的白发,将它缠绕在指尖。遂听他说:“我的容貌也变了,你想知道原因吗?其实……我已经身中剧毒,时日无多了。” “……怎么可能?你是妖,怎么会怕毒?” “此事说来话长,你也无须为此纠结。你只需记住,我很快就会油尽灯枯,到时候我会留下遗言,让司马无路可退。他只能为我们所用。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等待——当然,在这段时间里,还有许多事情需要暗中操作,以免发生变故。” 一个人要有多大的决心,才能用自己的生命作为筹码去完成一件事呢?厉鸣蝉做得到,银霄同样做得到,只因为这个世界已经让他们彻底厌倦,宁死也要逃离此地…… 此时的夜风,似乎比刚才还要冰冷刺骨了。 银霄拉拢衣襟,含笑说:“对了,还有一件事情要交给你去办。陆演发现了我的身份,这段时间老是过来骚|扰我。未免他发现我们的计划,必须给他制造一点麻烦。” “你说。”厉鸣蝉将他视为同伴,当然不可能袖手不理。 “你去帮我杀了宫里的贵妃,张巧芝。”说完这句话,银霄的笑容便又加深了几分。 第31章 棉里藏针 (防!盗!章!节) 《神秘岛》选段…… 突然,通讯记者跳起来,叫水手在原地等他,然后他就顺着几小时以前纳布所爬过的方向攀上了悬崖。他急于想知道朋友的下落,因此急急忙忙地加快了步子,马上就绕过峭壁的拐角不见了。赫伯特想跟他一起去。 ”别去,孩子,”水手说,”我们要准备一个过宿的地方,再想法子弄点儿比贝类动物好吃的东西。他们回来后需要吃点儿。各人都有自己的工作。” ”那我们马上就动手吧。”赫伯特说。(防~盗~章~节) ”好,”水手说,”干吧,我们要好好地布置一下。我们又累、又冷、又饿,因此必须找个住的地方,生一堆火,找点吃的。森林里有柴,鸟窝里有蛋,只要找个安身的地方就行了。” ”很好,”赫伯特说,”我去找个山洞,我相信一定能找到一个容纳得下我们的山洞。” ”好,”潘克洛夫说,”去吧,孩子。” 他们两个人走到海滩的庞大石壁底下,潮水离这里已经很远了,他们没有往北走,而是向南。潘克洛夫在着陆时注意到几百步以外的地方有一个狭窄的山口,他认为那可能是一条河或小溪的出口。现在他们正需要在一条这样的淡水河旁边安身;另一方面海流也可能把赛勒斯·史密斯冲到这里的岸边来。 前面已经说过,悬崖高达三百英尺,它从上到下没有一个空洞,波涛难得冲到它下面,所以连一点能够容身的裂缝都没有。悬崖是一片坚实而陡峭的花岗岩,连海水也没法侵蚀它。无数的海鸥在悬崖顶上盘旋着,其中最多的是蹼足鸟类,它们的尖嘴又扁又长,叽叽喳喳地叫个不休,看见人一点也不害怕--也许这还是人类第一次侵犯它们的领土。在这些鸟当中,潘克洛夫认得有一种就是人家通常称做游禽类的大鸥,另外还有无数贪吃的小海鸥隐藏在花岗岩峭壁的缝隙里。向它们开一枪,准能打死很多,首先自然要有枪,但是潘克洛夫和赫伯特都无枪可放。再说,这些海鸥的肉都是难以下咽的,连它们的蛋也都腥臭难闻,赫伯特又向左走了几步,忽然碰到一堆覆盖着海藻的乱石,几小时以后潮水就要把这里淹没了。在这些岩石上和又湿又滑的海藻之间,到处是蛤蜊类,饿着肚子的人见了以后,是不会轻易放过的。赫伯特喊了一声潘克洛夫,水手连忙跑过来。 ”怎么!都是贻贝吗?”水手喊道,”这可以代替鸟蛋了!”(防~盗~章~节) ”不是贻贝,”赫伯特一面回答,一面仔细观察岩石上的那些软体动物,”是茨蟹。” ”好吃吗?”潘克洛夫问道。 ”好吃极了。” ”那我们就吃些茨蟹吧。” 水手很信任赫伯特;少年不但热爱博物学,而且精通这门科学。他的父亲曾经鼓励他在这方面钻研,并且让他旁听波士顿名教授讲课,那些教授都很喜欢这个聪明好学的少年。过去他已经不止一次地证明了博物学的用处,这一次他也没有弄错。这些茨蟹有椭圆形的贝壳,它们成群地紧粘在岩石上,一动也不动。它们属于穿孔类软体动物,能在最坚硬的岩石中挖洞;它们的外壳两端浑圆,这是一般贻贝所没有的特征。 潘克洛夫和赫伯特饱餐了一顿在日光中半开着壳的茨蟹。他们象吃蛤蜊似的吃着。茨蟹的味道很辣,不加任何作料也非常可口。 他们暂时总算吃饱了,然而吃了这些”自来香”的软体动物之后,觉得更加口渴了,因此必须喝水。在这一带特别崎岖的地方,看来是不会找不着淡水的。潘克洛夫和赫伯特捡了许多茨蟹,装满了衣袋和手帕,就回到悬崖下面去。 他们走了二百步左右,到了潘克洛夫曾认为可能有河水流出来的那个山口,只是究竟是不是淡水,那还不能肯定。这里的石壁好象是由于剧烈的地震裂开的,石壁底下是一股小溪,溪流的尽头形成一个相当尖锐的弯角。那段水流宽达一百英尺,两岸不到二十英尺高。河水在花岗石的夹壁间流得非常急。石壁俯临河口,然后,河身突然拐了个弯,消失在半英里以外的矮树林中了。 ”这里有水,那里有我们需要的木柴!”潘克洛夫说,”赫伯特,现在我们只少住的地方了。”(防~盗~章~节) 河水是清澈的。水手相信河水在这时候--也就是海水还没有随着涨潮倒灌进来的时候--是清甜适口的。这个重要的问题解决了以后,赫伯特就去找可以藏身的山洞了,但是到处都是平滑陡峭的石壁,因此找来找去毫无效果。 但是,在河口比涨潮后的水面较高的地方,大地的剧烈震动叠起了一大堆的岩石--不是普通的岩洞--这种高大的岩石堆就是在花岗右产地常见的所谓”石窟”。 潘克洛夫和赫伯特钻进岩石堆,沿着沙路走了很远,这里光线并不很暗,因为有阳光可以从石缝照进来;有些石块象奇迹似的保持着平衡,随着阳光,风也透了进来,形成一般的过堂风;随着风,外面的寒气也进来了。但是,水手却认为如果用沙石把一部分石缝堵住,”石窟”里是可以居住的。它的平面图很象印刷体中的”&”字,也就是拉丁文”和”字的缩写。的确,只要把上面那个口堵住,不让强烈的西风和南风吹进来,他们就可以利用它在下面安身了。 ”我们有活干啦,”潘克洛夫说,”要是我们能找到史密斯先生的话,他一定会很好地利用这座迷宫的。” ”我们准会找到他的,潘克洛夫,”赫伯特大声说,”等他回来的时候,一定要让他在这里瞧见一所象样的住宅。如果我们在左边通道里生火,再留个洞口出烟,那就行了。” ”那好办,孩子,”水手答道,”石窟够我们用的了。我们动手吧,可是首先要去弄些木柴来。我觉得可以用树枝来堵塞这些石缝,要不然风吹进来就好象鬼叫似的。” 赫伯特和潘克洛夫离开了”石窟”,转过拐角,爬上河的左岸。这里水势非常湍急,一棵枯树顺流往下冲来。上涨的潮水--现在已经可以看出来了--必然会有力地把它推回很远。于是水手考虑到可以利用潮水的涨落来运送较重的东西。(防~盗~章~节) 走了一刻钟以后,水手和少年来到河流向左弯曲的拐角处。在这里,河水流过一片美丽的森林。虽然已经是秋天了,这些树木还保持着苍翠的颜色。这种松柏科的树木布满了地球上的各个区域,从北方较冷的地区一直延伸到热带。这位少年博物学家特别认得出那发散出一股清香的是喜马拉雅杉,在这些美丽的杉树中间,还夹杂着枞树,它们向四周伸展着浓密而宽阔的伞形树枝。当他们在深草丛中走过的时候,枯枝在潘克洛夫的脚下发出鞭炮一样的响声。 ”孩子,”他对赫伯特说,”虽然我不知道这些树的名字,至少我们可以把它叫做柴树,眼前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它。” ”我们多弄点回去吧。”赫伯特一面回答,一面就动手收集起来。 收集木柴毫不费力,满地都是枯枝,他们甚至不必到树上去折。虽然有了燃料,运输的办法却一时还想不出来。木柴很干,燃烧起来一定很快;应该多搞点回去!据赫伯特估计,两个人所能带走的还不够用。 ”孩子,”水手说,”一定得想个法子搬运木柴,不论干什么都得有个办法。要是我们有一辆大车或是一只船,那就好办了。” ”但是我们有河。”赫伯特说。 ”对,”潘克洛夫说,”河就是我们的自动运输线,我们可以做个木筏。” ”不过,”赫伯特说,”现在我们这运输线的方向不对了,正在涨潮呢!” ”等到退潮的时候就行了,”水手答道,”那时候我们就可以借着河流把燃料运到石窟去。我们先把木筏做好吧。” 水手带领着赫伯特,直向河边走去。他们两个人各尽自己的力量,把成捆的木柴搬去。在河畔草丛里他们又找到大量的枯枝,这里大概从来也不曾有人来过。潘克洛夫马上就开始造木筏了。堤岸的一部分突入河里,使水势减弱,形成一个小港。水手和少年就在这里安排了几根很粗的木头,用爬藤把它们绑在一起。这样就造成了一只木筏。他们把捡来的木柴都堆在上面,真的,这些木柴二十个人也搬不完。(防~盗~章~节)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第32章 一家三口 魔皇父子两人空着肚子跑去串门,天还没亮就抵达了天穹苑。 帝葬生因为今日要去将军府拜见他的三师父,所以很早就起床了。迦明罗来的时候,他所乖坐的马车刚刚离开,两个崽崽正好擦肩而过。 银霄没料到他们会突然到访,而且是用这种方式。 他亲自把生儿送到大门口,一回头就被一道黑影压在了院墙的一角!还未等他惊呼出声,嘴巴便被捂住了。仔细一看,原来是陆演那个混账玩意儿! 他刚想甩开对方的手,就猛然感觉下|身被什么东西碰了一下。刹那间,所有理智都烟消云散,脑子当场炸开了花!想都没想,一巴掌就往那人脸上招呼过去。 艾辛泽见他反应如此生猛,不免有些心惊,赶忙拿另外一只手握住他的手腕,阻止了他的动作。 ——哎?这人两只手都在上面,那刚才碰他的东西是…… 银霄愣了一下,眼睛下意识地往下瞄去。这一看,才发现一颗毛茸茸的小脑袋此刻正挤在他们二人之间。对方一只手搭在陆演腿上,一只手撑在他的小|腹上,好像极力想把他们分开。 风儿?陆演居然真的把他带过来了! “唔!”银霄皱着眉摇了摇头,指着小魔头,似乎有话要说。 “别急,”黑衣红发的魔皇陛下躬着身,把脑袋凑到国师耳边,哑着声音说道,“放开你可以,但是不许再动手了。你也看到啦,咱们儿子在这儿呢。” “唔唔!”去你大爷的“咱儿子”,那明明是我辛辛苦苦生下来的崽崽。 银霄横了他一眼,用力把他推开。而后低头看向身前的迦明罗,与那双血红的双眼对了个正着。小家伙的表情看上去显然不太高兴,那种哀怨和控诉的眼神,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 「哇!」小魔物张开嘴巴无声地哀嚎一声,转身扑到父亲面前,抱住对方的大|腿,跳脚道,「老爸你又骗我!娘呢?娘呢?你说带我去找娘的!」 魔皇头痛抚额,单手把儿子提起来放在臂弯间。然后直接无视了一旁的国师大人,抱着孩子就往偏厅的方向走去。一边走还一边说:“嗯,他就是你娘。” 迦明罗当场呆住,随后眉毛一拧,蹭过去咬住父亲的耳朵,狠狠地磨牙道:「我就知道,他果然对你有企图——不对,是对我有企图!我不要后娘,不要不要不要!」 银霄不知道他们在嘀咕什么,只是觉得陆演把他这里当成了自家后院,心里分外不爽。但是看在儿子的份上,终究还是暂且忍耐住了此刻的不悦,提步跟了上去。 天穹苑的暗卫都是对他忠心不二的死士,几个负责传递消息的重要人物更是被他用妖法加以控制,所以完全不用担心他们会泄露主人的秘密。否则,昨夜厉鸣蝉的到来早就将他们置于危险之中了。 说来也巧,刺客前脚刚走,魔皇后脚就到,中间相差不到半个时辰。若是让陆演发现了厉鸣蝉的行踪,更有甚者推测出他们暗中进行的计划,那可就糟了。好险! 三人来到厅堂,艾辛泽把儿子放在一张椅子上,自己也在旁边入座,一点儿也没把自己当外人。银霄这时候才看清楚,崽崽连头都没梳,小辫子扎得如同扫把一般,身上的衣服也穿得歪七扭八。心里遂将陆演从头到脚骂了一通,而后叫侍立在侧的童子去把梳子拿过来。 天色仍未大亮,大门虽是开着的,却也没有多少天光透散进来。因此屋里依旧点着蜡烛,橘黄|色的火光摇摇晃晃地打在三人身上,倒也衬托出了一股隐约的温馨。 迦明罗才一坐下就不老实,总想爬到他父亲腿上去,好像屁|股下面长了钉子似的。银霄想问他怎么了,却又害怕自己一开口,会让儿子更加不自在,毕竟他们现在的关系还隔着一层窗户纸没有捅破呢。 就是不知道陆演是怎么跟崽崽解释的。从小就没了娘的风儿,是否能够接受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娘”,这还是个未知数。 他这厢忍不住暗中朝陆演使了一个眼色,询问对方有没有将儿子搞定。结果媚眼抛给瞎子看,那人从头到尾都在无视他。 银霄被他噎得够呛,心中总算明白了两分:陆演这个王|八蛋,合着是想吊他的胃口啊!简直臭不要脸! 迦明罗没有发现大人们之间的暗流涌动,侧身挂在椅子的扶手上,可怜巴巴地冲父亲伸出双手,「老爸抱!咱们快些离开这里吧,我一点儿也不喜欢待在这里。」 “咳!”艾辛泽低咳一声,牵住儿子的小手,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你不是想要娘吗?哝,他就是。” 小魔头顺着父亲的手指,看向一旁的国师大人,感觉头皮都快炸了。早知道他就不该让老爸去赴这个人的约,不然他也不会一回来就说胡话,就跟中了邪一样! 上次带他去见阿元,说是给他一个惊喜。虽然最后惊喜变成了失望,好歹人家阿元确实长得像娘啊。这次更过份,居然跟小白的师父串通好了一起欺骗他,摆明了是想看他的笑话。他怎么就摊上这么一个没良心的老爹呢? 想到这里,小魔头慌忙跳下椅子,规规矩矩地冲国师鞠了个躬,连说带比划地表达道:「对不起,我老爸的脑子有点问题,给你添麻烦了。我这就带他回去!」 等银霄反应过来崽崽说了什么,差点把椅子的扶手生生捏碎。原来陆演这个混蛋根本就没跟风儿解释他们的关系,拖了这么多天,全是为了看他着急!宝宝到现在还把他当成外人…… 魔皇被自家媳妇儿瞪得哑口无言,心想儿子的问题又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谁让孩子他娘当年装死,硬是演了一出金蝉脱壳的戏码。这一招蒙骗了多少人,他当时可是连死的心都有了。 媳妇儿啊媳妇儿,天底下除了崽崽还有谁能治得住你? 艾辛泽纠结了一小会儿,随后便释然了。伸手把儿子拖回自己身边,指着国师对他说:“后娘也是娘。乖,喊人。” 后……后娘?! 银霄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他哪儿想得到这人如此厚颜无耻,当着风儿的面直接把他的身份降了一级,变成了“后娘”。这家伙明明答应把儿子还给他的!现在舍不得孩子,还想把他也套进去吗? 迦明罗的反应跟他如出一辙,两只眼睛瞪得又大又圆,看看父亲,再看看国师。如此反复了好几遍才颤颤巍巍地转头看着白衣白发的男子,惊恐地表达疑问:「你们是什么时候……勾|搭上的?」 他跟他老爸才来中原几天啊,而且他一直跟在父亲身边,要不然就是跟在国师身边,这两个人根本连面都没有见过几回吧?较真说起来,他们唯一的“独处”应该就是几天前的那个晚上。他老爸怎么会在一夜之间就被此人俘虏了呢? 难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或者说,父亲真的中了邪? 呸呸呸!他们是魔唉,怎么可能被邪物侵染。他宁愿相信事情的真相是:大魔头色|迷心窍! 艾辛泽一看儿子那副鄙视的眼神,就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了。不过这种情况下,任何解释都是没用的。因此他只能说:“总之从今天开始,他是你娘,我是你爹,小白是你弟弟,明白?” 「连小白也要算上?!」迦明罗的表情一瞬间变得更加纠结了。 在他的意识里,这种事情就像在扮家家酒,谁演父亲、谁演母亲、谁演兄弟,全都是口头上的称呼而已,其实根本没有血缘和感情来维系这一切。如果老爸是想跟他做游戏的话,他不介意现在就管国师叫“娘”。 但是……但是……要把小白当成弟弟,这也太羞|耻了吧?他们哪有那么亲近! 要是等会儿看见小白,他张口就来一句“我亲爱的弟弟哟”,肯定会把对方吓死。顺便,还能把自己肉麻死。 「我投降!」小魔头举起双手,捉住父亲的胳膊,撒娇道,「喊就喊——但是不许加上小白。而且你最疼爱的人永远是我,其他人必须靠边!」 “这么快就开始争风吃醋?”艾辛泽又气又笑,抬手刮刮他的鼻梁。然后手掌稍微施力,便把儿子推到了国师面前。 他们父子间的交流,旁人总是难以插足。银霄对这点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所以当崽崽在跟陆演谈话的时候,他始终静候在旁,以免给儿子留下多嘴的糟糕印象。 这会儿见他们谈完了,风儿的表情也不像刚才那么抵触了,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了地。他还在犹豫应该如何跟风儿进一步打好关系,就见崽崽一脸平静地走过来拉住他的手,用唇语唤了一声“娘”…… 再然后,小家伙煞有介事地补充道:「我终于有爹又有娘了。从现在开始,我们是幸福的一家人!」 这就是崽崽一直以来的愿望吗?银霄的心脏仿佛遭受重击,痛得他喘不过气来。接着,他一把将儿子楼进怀里,再也不愿放开。 第33章 小小酒鬼 迦明罗是个小混蛋,这一点毋庸置疑。在之后的相处中,银霄深刻地体会到了养儿子的不易——当然,风儿和生儿的性格天差地远,在此不能一概而论。 和生儿相比,小魔头的难养程度简直不是一个等级。不按时睡觉,挑食、偏食,饭前不洗手,筷子不会用,睡觉乱翻身……几乎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或多或少的存在各种毛病。银霄为此伤透了脑筋。 最让人不能容忍的是,陆演把儿子扔在这里,随便交代了两句,就自己离开了天穹苑。本以为他晚上总会过来接儿子回驿馆,没想到这人直接跟他玩失踪!一天下来,生儿都从将军府回来啦,那人还没过来接孩子。小魔头跟他的小伙伴玩累了,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又被老爸“抛弃”了,赌气不肯吃饭,害得银霄连哄带骗才把他唬住。 因为上次在宫里发生的那件事,迦明罗到现在都对国师不冷不热。甚至于,他好像连平流王都给恨上了。帝葬生跟他提起那位“英明神勇的王爷”,差点没被小魔头一脚踹翻在榻上。 银霄为儿子的脾气暗暗发愁,同时又担心那件事情会给孩子留下阴影。自己的“娘”跟父亲以外的男人有染,这叫什么事儿啊…… 陆演不来接孩子,他又不敢明着把风儿留在府上过夜。等到天黑以后,便派人去驿馆打探消息,问问魔皇到底还要不要儿子了。手下回来禀报说,魔皇今天一整天都不在驿馆,现下仍未回府;他还特意跟驿馆那边的管事交代过,小王子留宿在朋友那里,不用过去接他。 这人真把儿子白送给他啦?银霄可不认为陆演有那么好心。不过风儿留在他这里,他心里终究是开心的。因此好声好气地跟小魔头商量了他目前的归属问题,答应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要求,才把两个孩子安排在帝葬生平时睡觉的小院,把他俩哄去睡了。 今夜并不是一个能够放松的夜晚。银霄亲自看着孩子们闭上眼睛、打起小呼噜,而后轻手轻脚地退出他们的卧室,披上夜行衣,从后门飘出了天穹苑。 他不会放弃任何一枚可以利用的棋子——不管是厉鸣蝉还是大郢皇帝,亦或是张巧芝。每一个人都将成为他手中的利刃,只要他们能够帮他达到目的,他并不在乎自己的手掌是否会被划伤。 单单是皇上对陆演的猜忌还不够,毕竟两国交战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打响的。银霄等不了那么久了,他急需其他的盟友帮他对付那个人。在这种关键时期,龟兹的使臣是个不错的选择。趁现在皇上的旨意还没有下来,只要他提前把结果告诉对方,并且表明魔皇有心进犯龟兹、故意把宫中的那桩案子推到他们头上……呵呵,俗话说,狗急跳墙。他不信龟兹的那些亡命之徒还能坐得住。 杀不杀得了陆演那得另说,只要能绊住他的手脚,对银霄来说就是有利的。 ================================================== 艾辛泽踏着星光回到了城里。他的表情有些凝重,看起来心事重重。 就在今天,他又一次拜访了仙剑豪侠,询问当初寄放在他那里的书信如今何在。结果却是,司马御风根本不知道这件事,颜涟从来没有跟他提起过那封书信的存在。也就是说,里面的天域秘钥也不知所踪了…… 颜涟不仅是魔皇名义上的表弟,更是仙剑的发妻。艾辛泽不可能在这种时候跑去质问对方。所以他只跟司马御风粗略谈了一谈,并未揪着此事不放。休书和钥匙暂时无法追寻,且待来日亲自问过颜涟才能知晓其中的内情。 听说他这位表弟这些年身子不大利索,药王谷的家事都不怎么打理了,一年之中少说也有八|九个月卧病在床。别看司马御风表面上冷冰冰的,其实比任何人都要护犊子。魔皇要是贸然前去质问他的表弟,“表弟夫”没准会跟他打一架。 倒不是他忌惮天域的剑修,实在是这样一来太过得不偿失。 思来想去,只能暂且作罢。所幸他现在找到了神机,风儿也顺利成为他们彼此间的桥梁。重启天域的事情倒是可以再缓一缓…… 当务之急,是先弄清楚魔姬口中的道者是否真的拥有克制魔族的手段。太古铜门一旦开启,即将迎来的便是两域大战。在那之前,凡间必须成为魔族的大本营,为他们提供充足的兵力,用以应对将来的局势。任何对魔族存在克制关系的人或物,都是他的心腹大患! 除此之外,他还得抽|出更多的时间研究返生之术,毕竟他还有一个儿子需要解救。 事情虽然繁多,却也只能一件一件地来。艾辛泽负手徐行,脑子飞速运转,思考着接下来的计划。 如果不出所料,神机一定会背地里给他制造麻烦——风儿那个小家伙,不就继承了他的小性子么?迦明罗每次口头上说着“我原谅你”,一转眼就把得罪过他的人往死里整;每次嘴上刚说完“我接受你的提议”,不到片刻就出尔反尔。 他们“母子俩”的性格可是照着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且让风儿磨一磨神机的脾□□,让他也见识见识带孩子的不易。 魔皇走在去往驿馆的路上,途经尚未打烊的酒肆,脚步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然后方向一转,拐进了熟悉的小巷。此时天色已晚,街道两旁的商家大多关门闭户,也只有那些卖宵夜的地方仍然亮着烛火。 前几天多亏了阿元,才把银霄的身份诈了出来。这几天城里戒严,皇帝派来的护卫严重影响到了摩国诸人的行动。就连艾辛泽也为了避嫌,老老实实地窝在驿馆不曾出门。难得今天出来了,干脆去向阿元道声谢吧,顺便……弄点好酒解解馋。 京城的风吹草动,都对百姓们的生活有着微妙的影响。近来城里总有一种紧张的氛围,使得大家都不愿意上街走动了。酒肆的生意一落千丈,还好东家心态平和,每日依然按时开张、准时打烊。不论生意是好是坏,都不叫老顾客失望就是啦。 艾辛泽披着夜色走进酒肆后院的时候,阿元正在收拾今天的空酒坛。这些空下来的坛子得用清水洗干净,再倒扣在太阳底下晒上好几天,等水汽全都晾干了,再拿来存放其他酒水。这是个体力活,阿元的个子又小,做起来分外吃力。但他好像一点也不觉得辛苦,做起事来反而有种从容不迫的气韵。 魔皇跨进院门,径直走到他身边,伸出两只大手,帮他把剩下的四个坛子提到应该摆放的位置。而后在对方惊奇的目光中道明来意:“我见你们这里还没打烊,所以过来看看你。” “看我?”阿元偏头一笑,打趣道,“只怕是肚子里的酒虫又犯了吧?” 他的长相十分平凡,衣着也不甚光鲜,明显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平头老百姓。或许因为他的容貌长得有些肖似以前的弑神机,艾辛泽看着他,不知不觉就恍了神。 等到神志回笼,遂有意撇开了视线,温声回道:“你们做生意的,只管把货物卖出去便罢,什么时候也开始取笑起客人来了?” 风儿的事情将阿元和魔皇父子的关系拉近了许多,所以他在艾辛泽面前并没有多少忌讳。拉扯了几句闲话,也就把人往相熟的那间雅座带过去,一边说:“别看你来得晚,今天怕是不会比另一位客人坚持得更久了。他呀,一早就来了我们这里,把半间仓库的存酒都快喝光喽。” “有这事?” 论起酒量,魔皇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老酒鬼郭茂安。那个家伙,当年在顺星节排名大会上,可是把其他七位豪侠全都给灌趴了的!出乎意料的是,平时最安静的仙剑豪侠和霸军豪侠,喝醉之后居然特别豪放;血煞豪侠这么精明的人,喝多了反倒有股傻气……就为这事,老酒鬼第二天就被其他人的“家属”骂的抬不起头,一度被大家列为“禁止来往人员”。 那天艾辛泽能把郭茂安灌醉,一是因为他的酒量提升了不少,二嘛……大概是老酒鬼自己心事过重,酒不醉人、人自醉。 阿元听了他的猜测,摇头道:“这回你可猜错了,这位客人不是你上次带来的朋友,而是一个小家伙。他的年纪应该还不到十岁——我刚开始还以为他是背着家人跑出来的呢,怀疑他身上根本没有银子付账。结果啊,人家还是个品酒的行家呐!” 迦明罗已经够野了,还有谁家的小孩比自家的崽崽更会玩儿?魔皇来了兴趣,遂让阿元带他去见见那位小酒鬼,瞧一瞧对方有何来头。 阿元听后,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毕竟他知道陆演也是当爹的人,同时又是个资深酒鬼,想结交那样的小朋友也是人之常情。于是脚下拐了个弯,把他引向另外一条走廊,“说来奇怪,那孩子也许认得风儿的娘吧。他第一眼见到我,直把我唤作‘神机叔叔’。你去见上一面,说不定正好认识哩。” 艾辛泽听了这话,双眼微微眯起。他怎么觉得这孩子给他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呢…… 第34章 龟兹杀手 阿元把他领到那间雅座,提前跟里面的客人打了一声招呼,才掀开竹帘把魔皇让了进去。接着又去厨房拿了几样小菜过来,说是免费提供的。 艾辛泽知道他是看在熟人的份上,有意招待他们。虽然心领了他的好意,仍是打算待会儿结账的时候一并补上。等到阿元出去后,他才有心打量起了雅间里的另外一位客人。 这孩子果然只有八|九岁的年纪,总是笑眯眯地看着身边的大人;参差不齐的黑发满头乱翘,隐隐带着一点棕色,看上去格外跳脱。现在明明还是初春,他却穿着一身短打,两条细了吧唧的胳膊晾在外面,好像一点也不怕冷。 魔皇在他对面坐下,一只手搭在膝盖上,一只手给自己倒酒,动作十分随意。小酒鬼也不惧他,有样学样地换了一个轻松的姿势,吃一口小菜,再喝一口小酒,悠哉悠哉! 桌上的烛台散发出昏黄的暗光,将四周照得不甚分明。倒是桌边的暖炉偶尔闪烁着一星火光,给屋子里带来了不少温暖和光明。炉子上面放着水瓮,酒壶搁在水里烫过一遍,酒水喝起来才不会透心凉。 艾辛泽暗中观察了身边的孩子一会儿,从五官到行事作风都摸清了几分。随后主动开口:“你是小桃花?” 他一开口就叫出了孩子的小名,郭承安稍稍惊讶了一下,很快就接受了现实。只见他放下酒盅,好奇地看着魔皇,猜测道:“红头发,证明你很有可能是西域人。而你一口就叫出了我的名字,那你肯定认得我的爹娘。嗯……你是血煞豪侠,对吧?” “我上次见你的时候,你还是个奶娃娃,”艾辛泽笑着点头,亲自帮小酒鬼把酒盅斟满,语气熟稔地说道,“当年在你的满月宴上,我还抱过你呢。” 桃花听后,神情染上几分羞涩。好在他的性格跟他父亲一样大大咧咧,没多久就放开了。也许因为太久没有见过自己的双亲,此刻见到父亲以前的好友,不自觉地放松了警惕,内心充|满了倾|诉*。 要是换作几年前的魔皇,必定很难讨得孩子的欢心。不过他早已身为人父,亲手把自家的小魔头拉扯到这么大,自然积累了不少跟小朋友相处的心得。于是三言两语就把桃花这几年的经历套问了七七八八,得知他被厉鸣蝉寄养在云华仙阙,并且已经很久没有得到父母的消息了。 上次跟老酒鬼喝酒,最后大家都喝醉了,艾辛泽也没有跟对方约好联系方式。现在无意中碰到小酒鬼,却是不知道如何让他们父子相聚。好在最近魅影刺客似乎也来到了京都,想必郭茂安暂时不会离开京城。只要桃花在这里待上一段时间,总会遇到他们的。 “要不要跟我回驿馆?”魔皇带孩子都带习惯了,如今风儿被送去他娘那里,他身边难免空寂。因此邀请老朋友的儿子跟自己一块儿住,也好打发时光。 小酒鬼委婉地表达了拒绝,说是已经在客栈定了房间,而且交了一个月的房钱——要是不去住的话,那就太浪费了。不过他听说血煞叔叔家的儿子也来了京城,便跟对方约好改日去找小王子玩。 “风儿被我惯坏了,平时爱耍性子。你要是见了他,不要嫌他闹腾才好。”提到儿子,魔皇的神情变得温和了许多。任何人都看得出来,他对自家的崽崽极其疼爱。 桃花心生羡慕,不禁更加思念起了自己的双亲。以前父亲在家的时候,也会像血煞叔叔对小王子一样宠爱着他;阿娘嘴上嫌他不听话,其实比谁都关心他、爱护他…… 艾辛泽明白他的心事,所以岔开了话题。边喝酒,边指点小酒鬼的武功,令他进益良多。 一老一少直聊到夜深人静、酒肆快要打烊的时候才堪堪散席。外头风声紧,魔皇不放心挑花和阿元,打算送他们各自回到住处,然后再回驿馆。阿元却说,时间太晚了,他今夜直接歇在酒肆的内院便是,不用多跑一趟。 小酒鬼的酒量终究比不上大人,到最后喝得连自己姓啥都忘了,更别提自个儿走回客栈。艾辛泽本想把他留在这里,拜托阿元照顾他一晚,后来想想还是算了。人家明天还要做工,何必再去折腾这么一个小老百姓?姑且把桃花带回驿馆,让婢女们伺候着,倒还省心。 既然做了决定,魔皇付过酒钱之后,便把郭承安抗在肩上离开了酒肆。桃花晕晕乎乎的,没怎么反抗——就是时不时打出一个酒嗝,每次都害得某人以为他要吐了。 未免真的发生那样的“悲剧”,艾辛泽只好把他抱在怀里,用外衣裹着,尽量走得平稳些。两人来到街上,周围已经空无一人,连沿街的商铺也全部打烊歇业,半点灯火也看不到了。 此地离驿馆尚有一段距离,依靠步行估计得花上一刻钟的时间。远处的钟鼓楼敲响四下更鼓,一慢三快,表明此时已是四更天了。这时候的京城是最安静的,就连巡逻的戍卫都已歇下,要到卯时三刻才从新开始轮班。 艾辛泽吃了酒,走动起来倒是不觉得冷。被这街上的夜风一吹,脑子似乎比平常还要活跃一些。怀里的孩子不声不响地睡熟了,口水流了一领子,跟风儿有得一拼。他拿自己的衣服给他擦干净,并没有半点嫌弃之意。 脑海里总是浮现出媳妇儿的影子,一会儿是弑神机的样貌,一会儿又变成了银霄的模样。或嗔或笑,或哭或闹,那人的每一个表情,都在记忆中越发深刻。好想见到他、拥抱他…… 魔王知道,“陆演”的记忆又在影响他的思维。特别是在涉及弑神机的事情上,几乎让他方寸大乱。 那个人是天域的妖族,他的族人迟早会跟魔族形成竞争关系。这不是两个人的事,也不是两个家庭的事,而是关系到两域的最终走向。如果他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神机身上,万一对方最终无法做到与他同心同得,或者最后不能说动龙灵魔尊,亦或者就连龙灵魔尊也不能左右天域的大局……结果会很糟糕。 非常糟糕! 魔族发展得过于缓慢。十万年的时间,才让它们成功脱离地底时间,混迹在人类当中。难道还要等上十万年、百万年,去跟天域的修者对抗吗?这中间有多少胜算?还是顺应那句老话,先下手为强。 得到弑神机,不一定能够侵占天域;得到天域,却可以顺理成章地得到神机!事情的主次可不能颠倒。况且当年弑神机之所以嫁给他,是因为中了“迷|情降”,所谓的感情……或许只是“陆演”的一厢情愿吧? 为了这么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打乱步调,值得吗? “不!有风儿在中间缓和关系,他也许愿意跟我继续过日子……”在大脑反应过来之前,艾辛泽脱口而出的竟然是这样一句懦弱且牵强的自语。 ——怎么回事?思维好像不受控制了…… 魔皇停下脚步,闭目凝眉,意图驱散这种昏沉的感觉。再然后,他就依稀听见了一缕缥缈的琴声,幽幽怨怨,缠|绵悱恻。犹如夜魔的哭诉,在漫天的夜色里飘摇飞散,占据每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 那是瑶琴的声音。艾辛泽昔日听过神机弹琴,所以分辨出了它的音色。只不过此时听到的曲调是全然陌生的,而且带着一种潜在的敌意。 “刺客?”魔王用目光扫视四周,就像猎豹搜寻着猎物。 人类是很有趣的生物,他们的潜力连魔族也要刮目相看。在艾辛泽沉睡的那些年,事实让他见识到了人类的强大。如果天底下存在克制魔物的法门,那他一点儿也不会感到奇怪。况且……多亏他有一个从天域来的媳妇儿,早就让他见识过了音律的厉害。 “呵!”艾辛泽艺高人胆大,危急关头居然还笑得出来。只见他一手将怀里的孩子抗到肩上,一手凌空一握,幻化出血红的弯刀,大大方方地朝着声源走去。 他每走一步,远处的琴声便急促一分。双方之间好像展开了拉锯。比起对手的慌张,魔皇的从容就像是老猫在戏耍幼鼠,将骨子里的恶劣展现得淋漓尽致。 “看在你也善琴的份上,今晚饶你不死。吃我一刀便罢。”他抬起右手,朝着街道对面的拐角斜斜劈出一道刀光。动作之优雅,并不像是与人对战,似乎仅仅是用弯刀做了一个驱赶的动作。 下一秒,血煞魔刀自行解除,魔皇手中空无一物。但是远处的琴声却是当即停止了。 肩上的小酒鬼估计被他刚才的动作掂了一下,终于“哇”的一声吐了出来。艾辛泽的表情凝固了一瞬间,而后动作僵硬地把孩子放下来,脱掉被秽物沾染了的中衣,随手扔在了地上。 等他抱着桃花经过前方拐角的时候,果然看到地上残留着几滴尚未风干的鲜血。魔皇连眼皮子都没眨一下,径直跨了过去。 第35章 崽崽遇险 此后的几天时间里,艾辛泽依然没有把儿子接回来,他好像彻底把迦明罗给遗忘了。当然,没人会跑去质问他,为什么把小王子交给别国的官员抚养云云。魔皇行事一向比别人来得我行我素。 在这种情况下,他的教育成果很快就体现出来了——迦明罗刚离开父亲那几天,因为缺乏安全感,脾气变得极度暴躁;但是在两天之后,这种现象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优越于同龄人的稳重和大气。 银霄发现,刚开始是帝葬生事事让着风儿,像个小媳妇似地照顾比自己还大的迦明罗。到后来,他们的关系似乎完全颠倒过来。甚至于,银霄好几次都看见风儿大半夜背着弟弟去茅房,早上还帮生儿穿衣服…… 他是一个淘气的小混蛋,同时也是一个懂事的好孩子。尽管他所做的很多事情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但这已经足够让银霄感到欣慰了。当初把风儿的五感分给生儿,他最担心的就是两个孩子将来难以共存。现在看到他们如此要好,这个心结算是解开了一大半。 其实说起来,陆演对不起他,他对不起风儿,风儿最喜欢的人又是陆演。这几乎就是一个死循环。在他们这段破碎的关系当中,自始至终最无辜的是生儿——他的命是用哥哥的健康换来的,但那是银霄一手主导的另一场悲剧。 这个秘密一旦揭穿,生儿还能活吗?风儿可以原谅他吗?陆演会为了保住一个孩子,而将另一个孩子置于死地吗? 银霄不敢担保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对的,所以他从来不去仔细回想从前的经历。这个秘密,用老百姓的话说,那就是宁愿带进棺材里也绝对不能说出来的。正因如此,这份愧疚也只能永远掩藏在心底。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以后的日子里好好照顾风儿,也算是对崽崽的弥补吧! 只要付出真心,终会换来回报。迦明罗逐渐适应了天穹苑的生活,虽然依旧时常念叨老爸,但是并不会再缠着国师胡闹了。银霄能够明显地感觉到,风儿对他的态度缓和了不少。 「小白非得去将军府吗?我希望他可以留下来陪我玩。」这个话题,是目前为止重复的次数最多、也最让银霄无奈的一条。小魔头几乎每天早上都会认真地跟大人探讨一番,致力于说服国师,把小伙伴留在自己身边。今天当然也不例外。 “不行,”所有理由都说尽了,银霄只能摆出一副严肃的表情,按着崽崽的肩膀如是说,“小朋友都要读书习字。生儿跟其他孩子不一样,他要学的东西必须更多,不然长大了就会被人欺负。” 帝葬生站在旁边,让童子帮忙系上斗篷,一边歪着脑袋听他们辩论。风儿说了些什么,即使他听不见,大概也能猜出一两分。师父好像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说不定今天真的不用去上学啦!嘿嘿…… 小魔物脑子里藏着无数歪理,说出来还是一套一套的:「为什么会被欺负?我教他武功,要是有人欺负他的话,咱们就打回去!如果连拳头都解决不了,难道用书本就能把对方砸死?」 “你这孩子……”银霄噎了一下,摇头叹息。而后叫来老仆,让他去生儿的房里再拿一件斗篷过来。并对崽崽说道:“书本是让人明理、知世,而不是教人逞凶斗狠。你们现在还小,所以觉得武力能够解决所有事情。殊不知,大人的世界有着万千法则,再厉害的人也会被束住手脚。” 这时候,驼背老仆取来了斗篷,双手交给主人。银霄接过来披在迦明罗身上,亲手帮他整理妥当。 帝葬生穿戴完毕,摸索着走到这边,牵住小伙伴的手。笑着说:“师父,我们还要很久很久才能长大呐!您这样教导风儿,他会变成小老头的。” 「你才是小老头。」迦明罗撇着嘴,凑过去亲了一下生儿的脸蛋。完了觉得不够味,又蹭过去咬了一口。 银霄看着傻笑着的小儿子,哭笑不得地拿手背擦干|他脸上的口水,可是崽崽细嫩的皮肤上还是留下了两排牙印。风儿太爱咬人了,这几天他和生儿都被咬的满身是伤,这才是最让人无语的。 难怪陆演一早就提醒他,他儿子是属狗的……当时银霄还以为那个混账连孩子的生辰都记错了呢。 “好了,今天让你陪生儿一起去,看看他平时是怎么学习的。改天给你也请个师父,让他好好管教你。”银霄摸着两个孩子的头,站起来跟老仆交代了几句,让他下午早点去接他们。 驼背老者知道两个崽崽是主人的心肝宝贝,因此仔细地应诺着。而后少不得提醒几句:“昨儿王爷邀您去桃林赏花,怕是要拖到晚上才能回府。少主和小王子回来以后要不要提前用膳?” 他不提,银霄倒是把这茬儿忘了个精光。平流王好不容易才从宫里那桩案子脱身出来,这几天找了他好几回,似乎是知道一些内情,怕他觉得委屈,所以有意安抚他。因为考虑到王爷背后可能有皇上的授意,银霄不好当面拒绝,因此答应了下来。 可是……他真的一点也不想离开孩子们啊…… “不知为何,吾今日总觉得心惊肉跳,似乎有什么事情要发生。过了下半晌你就带着护卫去把他们接回来吧,晚上早些用饭,服侍孩子们按时歇息,不必等我。” “是。”老仆躬身应了,转身招呼身后的童子,让他们服侍两位少爷出门。 迦明罗牵着帝葬生走到门口,又突然跑回来拽住银霄的衣服,迫使他弯下腰。然后在大人脸上糊了一嘴口水,扭捏着安慰:「我会照顾好小白的,你别担心。」 他刚把话说完,还不等银霄夸奖他几句,就屁颠屁颠地跑到小伙伴身边。重新拉起生儿的手,随着童子们出了院门。 ==================================================== 且说两个崽崽来到将军府,照例没能见到霸军豪侠。管家说,将军卯时二刻就去了军营,不到天黑不会回来。至于小少爷的功夫,只能等到隔日再另行指导了。 帝葬生对此早就习以为常,因此不做追问。迦明罗第二次来这里,约摸认得几个人。他们正要往书房的方向去,小魔头偏说早上喝的粥太稀了,这会儿想尿尿…… 管家于是叫来小仆,让他领着王子殿下去找茅房。生儿本来要跟他一起去,却被管家阻止了,说是三师父在书房等着呢。将军府能出什么事?反正一会儿就能见到风儿,确实不必着急。 然而帝葬生被管家哄着来到书房,却发现房间里面根本没人。一回头,管家也不晓得跑到哪里去了。等他抓着门口的侍女一问,才知道三师父今天病了,现在还卧床不起呢! 他哪里想得到,仅仅一墙之隔的地方,风儿已经陷入了危机—— 迦明罗的记性很好,虽然他只来过一次将军府,但是大概的方位还是可以辨认的。从茅房出来,他本来想直接去找生儿,结果被管家拦在了半道儿上。那人非说小少爷念书的书房不是他们上次去的那一间。 风儿将信将疑,犹豫了片刻,终究相信了对方的话。霸军豪侠给他的印象很好,那人当初在宫里帮过他,而且还是父亲的朋友。夏初雪就更不用说啦,他是小白的师父,上次还做了很多好吃的招待他们,肯定不是坏人。就算管家骗了他,又能怎么样?这里可是守卫森严的将军府唉。 小魔头跟着管家,七拐八弯地来到一间看似书房的房间。推门进去,第一眼就看到了夏初雪。这下,他可算把心放回了肚子里。 夏初雪今天换了一身窄袖长衫,头发也用缎带扎成了便于行动的马尾,看上去像是变了一个人。他坐在桌子边,左手无力地搭在桌面上,袖子撸到了胳膊肘,露出带伤的小臂。右手捏着绷带,正往伤口上面裹。 迦明罗慢慢走过去,细细打量着对方。随后,他的视线注意到墙上挂着的瑶琴,发现上面少了一根琴弦,琴面上还有被利刃劈砍过的痕迹。 「你受伤了?」 “不小心打翻了茶杯,所以烫伤了手背。”夏初雪动作一顿,转头看着他,假笑着解释道。 他的语气带着一种很难形容的感觉……风儿退后一步,暗暗捏起拳头,「那不是烫伤,而是刀伤。还有——你刚才明明没有看我,怎么知道我说了什么?只能证明,你一直在暗中盯着我!」 夏初雪的表情犹如沾了水的宣纸,瞬间失去了所有温度和色彩。他将袖子放下来,盖住了手臂上的伤,冷眼俯视着小魔头,“你很聪明,看来我已经不需要解释什么了。” 迦明罗心头一惊,连忙施展轻功,向后暴退! ——他的伤,是血煞魔刀造成的。这就证明,他曾经刺杀过父亲! 第36章 潜伏之人 “砰——” 隔壁猛地传来一声巨响,像是桌子或者柜子倒塌了。 帝葬生的心脏咚咚咚地跳了好几下。他摸着胸口站起来,冲门口的侍女皱眉问道:“怎么回事?” “没、没什么,”小丫头的岁数不比他大多少,听到他的质问当场慌了手脚,嗫嚅道:“或许是猫儿把凳子碰翻了吧……少爷不用担心,您在这里等等,奴婢去看看就回。” 生儿听她言辞闪烁,正要再问。却听见急促的脚步声眨眼就跑远了,好似被狗撵着一般。他心里觉得蹊跷:将军府的规矩比天穹苑还要严,今天居然碰到一个毛手毛脚的小丫头。往常那些管事的侍女呢,怎么一个也不见?管家伯伯让他在这里等,自己却不见人影,难道是三师父把他叫走了? 总而言之,今日的将军府好像处处透着古怪。 他走到书房门前,低声叫唤了几句,确定周围没有旁人。随后摸索着出了屋子,朝着刚才那声巨响所在的方位慢慢走去。风儿到这会儿还没回来,他心里实在放心不下。既然周围没有可以使唤的下人,干脆自己去找! 将军府的房屋格局类似于先朝的大凉宫,因为整座府邸都是在昔日亲王府的基础上进行改建的。它的设计理念顺应“天圆地方”的传统概念,由内而外分别呈现四方形和圆形相互套叠的格局。单是书房这一层,就和南面的厢房、北面的库房、东面的正厅连成一体,外围还有圆形的大花园将之包抄起来。 正因为这里的建筑具有高度对称性,所以一般人很难分辨方向。饶是生儿经常在这里进出,仍然不敢随意乱走。他扶着墙壁,出门之后一路向右,试图绕到刚才发出声音的那间屋子。 ——当此之时,迦明罗已经被夏初雪制住,正被对方带往后院的角门。管家早就备好了马车,在那里等候多时。沿途的侍卫和婢女,自然全都被支开了,确保无人看见他们的所作所为。 夏初雪看似文弱,其实身怀武艺,手劲竟比普通武者还要大上许多。难怪他今日换了一身便于行动的装束,原来是早有预谋!眼下风儿被他牢牢制住,两条腿悬在空中,半点力气也使不上;纵使惊怒交加,仍是毫无办法。但他知道,既然此人与父亲为敌,那他暂时应该还是安全的。 要刺杀魔皇太难,还有什么方法比拿他的儿子要挟他来得更有效呢?只要他不轻举妄动,这些人肯定不敢对他怎样。 就是不知道小白现在在哪里,他会不会也被抓走啦?夏初雪要对付的只是父亲,小白又不是魔皇的儿子,应该不会有事吧?何况他还是这个人的徒儿呢…… 迦明罗垂着头,眼睛四处乱瞟。夏初雪的胳膊刚好从他腋下穿过,箍着他的胸膛,将他提在半空中。小魔头掂着脚尖尝试了一下,根本碰不到地面,索性抓住对方的胳膊,晃晃悠悠地欣赏起了园子里的风景。 突然!夏初雪的脚步停了下来。此时离角门已经只剩十几步的距离,管家在那里焦急地等待,看到他们到来,正要过来帮忙,却被主子摇头阻止了。风儿也发现了他们的异样,扭着脖子查看周围,竟然看见一抹小小的身影正往他们这边过来! 「是小白!他一定是来找我的。」迦明罗挣扎了几下,脖子顿时被箍得更紧了。这让他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心道:我又不能说话,你慌什么?这地方难道不是你们的老巢吗,就算我真能出声,叫破喉咙也没人搭理我吧。 夏初雪却没有他想象中那么轻松。他向管家使了一个眼色,让他不要靠近,以免弄出动静。然后眼睛盯着帝葬生,一步一步缓慢地往后撤退…… 叮铃铃! 迦明罗手腕上的同心铃恰好在这个时候发出一阵脆响!眼看着生儿的脑袋转向他们,夏初雪情急之下一把掐住了小魔头的脖子,明显起了杀心! 「不行!小白如果过来的话,难保这些人不会狗急跳墙。」紧要关头,迦明罗想到的居然是帝葬生的安危。 反正他已经被这些人盯上了,今天要是不跟他们走一遭,下次又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整出幺蛾子。但是帝葬生跟这件事情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何必连累他呢……小白的眼睛看不见,被抓去的话,不知要吃多少苦头。 想通了这一点,迦明罗连忙用另一只手捂住手腕上的同心铃,阻止了它的晃动。夏初雪见他如此识相,脸上浮现一抹复杂的表情。不过他的任务就是绑架摩国王子,此时已经没有退路了。于是扛起小魔头,飞快地蹿向角门,悄无声息地溜出了将军府。 帝葬生站在原地,并不知晓刚才发生了什么。他还在等待铃声再次出现,给他指引。由于上次在宫里被人陷害,他现在不敢再轻易跟着铃声乱跑了。如果风儿真的就在附近,那他应该会主动过来跟自己会合吧? 然而他在原地站了足有小半个时辰,始终没有再听到任何可疑的声音。一时间,生儿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他是该回书房继续等待呢,还是回去跟师父禀明这件事呢? 三师父到现在都没现身,管家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周围连个可靠的下人都没有。将军府的规矩何时变得这么散漫了?眼看这里是靠不住啦,不如回家让师父主持公道。可是,师父今天被平流王约出去,此时恐怕不在府中…… 银霄对霸军豪侠两口子十分信任,以至于从来没有怀疑过夏初雪的身份。生儿每次过来学习,都是让驼背老仆安排护卫将他护送到目的地,然后一整天都待在将军府,傍晚时分才有国师府的马车过来接他回去。在此期间,银霄并不会派人跟着生儿。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两年,双方大人都已经习惯了。 千算万算,谁又能够料到今天会发生这样的变故? 俗话说,母子连心。两个孩子遇到危险,银霄心里多少还是有了一些不详的预感。此刻,他正和王爷在桃林之中漫步,头顶上方全是开满花朵的枝桠,茂密得遮住了天色。一朵颜色鲜红的桃花突然飘落在他的眼前,刚好被他摊手接住。 这满园的桃花全是粉、白二色,这朵特立独行的小花是从哪里来的呢?银霄驻足而立,用指尖托着这枚“红桃”,蹙眉沉吟。 管潮声本来走在他前面,但是全副心思都放在了他的身上。在注意到他的反常之后,立刻掉头走回来,轻声问道:“怎么,是不是走累了?” “没,”银霄在外人面前一向不爱说话,见他问得急了,才勉为其难地解释说,“刚刚发现一朵小花,模样有些特异。” 平流王负手笑望着他,目光暗含情意,“你看,满园子都是小花,我可不晓得你说的是哪一朵。” 银霄没心思跟他开玩笑,因此牵强地笑了笑,随手将指尖的红桃抛弃在了带着暖香的春风中。而后绕过平流王,自顾自地顺着小道往前走去。他个子不高,身材却极其婀娜。配着那素衣白发,越发显出几分清新脱俗的风|流姿态。 管潮声不禁看得痴了。等到对方走了老远,才忽然打了个激灵,回过神来。他以为银霄在为他刚才的戏语生气,暗中懊恼了一会儿。然后赶紧追上那人,意图解释。 “其实我之所以邀你游园,是因为听师娘说,你喜欢桃花。” “我是喜欢桃花,所以你没有做错什么。我也没有不高兴。”银霄看他急得面色赤红,好似一个手足无措的愣头青,心里难免生出几分感动。 一个人,经历得越多,越是慧眼如炬。当任何阴谋诡计都无处可藏的时候,真心实意的情感就显得弥足珍贵了。所以,他现在看见陆演就觉得厌烦,反而是平流王的大胆追求令他耳目一新。 当然,世上的男|男女女根本不能和孩子们相比。只要风儿和生儿过得快乐安稳,他可没有心思再找个情|人谈情说爱。平流王于他而言,终究只是利用关系罢了。 “师娘说得没错,你果真爱极了各种花卉。”管潮声见他神色如常,自己也跟着高兴起来。嘴里连珠炮似的说道:“他可是专门叫人送了消息,说你今天得闲,桃林的桃花又正是绽放的季节,让我不要错过这次机会。哈……师娘倒是懂我。” 平流王昔日在霸军豪侠的账下从军,依靠自己的实力从最普通的小兵一路拼搏上位,期间拜了霸军为师。他年纪轻,按理说辈分跟帝葬生差不多,合该叫银霄一声“叔伯”。只不过他恋慕国师,硬是把生儿当成了子侄,还特意把自己的侄儿介绍给帝葬生做朋友,以此搞乱了关系。 他的师父仍是霸军豪侠。相应的,他口中的“师娘”当然就是夏初雪。 “是阿雪跟你说的?”银霄再次停下脚步,眉心皱出一缕刻痕。他心里的不安,就像泡沫一样咕噜咕噜地发酵开来。 第37章 发生口角 “是啊。师娘告诉我,生儿今天要进学。呃……还有他那位小朋友也不在天穹苑,所以你今天必然是得闲的。”管潮声不曾欺瞒于他,直将来龙去脉讲了一遍。 银霄听后,越发愁眉不展。他之所以让风儿跟生儿一块儿去将军府,是因为头天晚上听生儿提起此事,说是迦明罗一个人留在家里太孤单了,三师父正好可以同时教导他们两个人……难道说,这话是夏初雪提前教生儿说的? 如果是夏初雪通过帝葬生之口,把这话传达给他,就是为了把两个孩子都带去将军府,那么他的目的又是什么?生儿在他身边学习,所以经常都能见到。排除这个先决条件,说明他的重点其实是在风儿身上。 平流王以为他在恼恨夏初雪把他的行踪告诉了自己,心头有些委屈。但他最担心的还是银霄会因此生他的气,所以赶忙解释:“师娘喜欢孩子,在我面前无意提了两句,你别多想。我知道你喜欢桃花,巴巴地请你出来游玩,本没有要惹你生气的意思啊。” “我知道。”银霄不咸不淡地应了一声,仍然觉得心里烦闷。因此退开一步,跟王爷拉开了一点距离。 管潮声赶紧贴上去,结果话还没来得及出口,对方这次直接甩开他,兀自沿着小路迈开了脚步。他脑子里突然生出一丝糟糕的念想,像是突然想通了什么,脸色登时不大好看了。 桃林中间的小路是行人踩踏出来的,因此极其狭窄,只容两人并肩而行。春季来临之际,桃花相继盛开,大片大片的粉|嫩颜色惹人流连。据说龙泉的桃花才是中原一绝,京城的其实稍显逊色。不过人们身处其间,想必很难评价孰高孰低吧? 如今的气候仍然偏于湿冷,时不时便要下上几场连绵的春雨。花瓣里承载着还未风干的雨露,人走在树下,不经意就会沾湿了衣物。 银霄撑开绢伞,挡去头顶的繁花雨露。他心里记挂着孩子,全然没有了赏花的兴致。倒不是他自己太过溺爱儿子,而是崽崽们如今年纪尚幼,京城又是是非之地,容不得他有半点轻忽。 他一时走得急了,根本没有顾及王爷的感受。等到听见脚步声的时候,手腕已经被那人死死拽住,指甲都快抠进肉里了!他猛然吃痛,惊愕之余也多少生出一丝怨气,转头就想斥责对方。却不料管潮声先声夺人:“你是不是跟他发生了什么?你这般魂不守舍,是因为他吧!” “你说谁!” “还能有谁!”平流王把银霄拽到身前,眼神闪过一抹凶戾。便听他一句狠似一句地责问道:“那天在宫里,你和谁在东暖阁待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早上我去找你,为什么屋子里的陈设全都换了——连床铺上的褥子都换成了新的。你敢说他没有碰过你?” “龌|龊!”银霄呆滞了一瞬,马上领会到他话中的含义,冷笑着甩开他的手,“你把我当成什么?人尽|可夫的窑姐?在你眼里,我不过是个出卖色相的玩物,我说错了么?呵……王爷要管束别人,还是先学会自重吧。” “我什么时候看轻你了?要不是他一来京城,你就态度反常,我怎么会怀疑你们……” “我怎么样,我做了什么失德的事吗?别人往我身上泼脏水,我就得认么?” “……”管潮声听他说的委屈,心里一软,哪里还舍得再逼问他半句。只是恼恨自己刚才胡言乱语,竟然怀疑起银霄的清白。明明知道眼前这人是自己心尖上的肉,比神仙还要冰清玉洁。他怎么就说出那些浑话来! 银霄见他哑口无言,趁机挣开他的桎梏,转身就走。雨伞掉在地上溅染了不少泥水,索性不要了。 被独自抛下的平流王在原地伫立了良久,才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双手,喃喃自语道:“我不是有意要这么说你,实在是……皇兄要你去服侍他,你让我怎么办……我已经失去了天下,难道还要再失去你吗……” ================================================== 大人那边的纠纷暂且不提,且说迦明罗被夏初雪押上了马车,经过一路颠簸,终于来到一处简陋的茅草屋前。他被管家拖进屋里,手脚也被麻绳反绑在身后,眼前蒙着黑布,完全隔绝了和外界的联系。 他只知道留下来看守他的人只有一个,至于对方具体是谁就不得而知了。在没有听力的情况下,他只能依仗眼睛来观察周围的世界。现在眼睛被蒙了起来,任他有千般机智,也只能坐以待毙。 因为看不见天色,所以不知道此时是什么时辰了。不过小魔头隐约感到腹中饥饿,猜测现在应该已经过了正午。也就是说,他们在马车上待了一个上午,走了足有十数里地的路程……如果车子走的是直线,那他们肯定早就出了城,此地应是郊外的某处隐蔽之所。假如马车为了避人耳目,在城里转了几个圈,那他们有可能还没有出城。 小白没有被抓走,这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事情。迦明罗由此断定——绑架他的人的确就是夏初雪!否则的话,他怎么可能做主放过帝葬生呢。 假设帝葬生的师父也跟夏初雪是一伙的,他们的共同目标便是魔皇,这也是有可能的。毕竟小白还是个小屁孩,没有参与大人的计划也情有可原。国师在整件事情里面起到的作用非常关键,毕竟他之所以离开父亲身边,全是因为那人…… 这么说起来,对方的心机可真够深的。不仅骗过了父亲,还胆大包天地绑架摩国储君。 一想到国师竟然是这样的人,小魔头的心里不禁又痛又恨,心情极其复杂。他虽然不喜欢银霄的行事作风,但是那个人怎么说也是父亲心仪的对象,而且还是他亲口叫过“娘”的人…… 迦明罗独自思考着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越来越后悔那天父亲走的时候自己没有跟上。国师长得再美,也比不上阿元那样的老实人来得可靠。无论是找老婆还是选后娘,果然都不能只图好看!这不,栽跟头了吧? 「有喘气儿的没?叫个管事的出来,小爷有话要说!」 即使遭到绑架,小魔头的气焰依旧嚣张得很。他口不能言,为了引起绑匪的注意,干脆一脚踹在床柱上,直将床头的帷杆折成了两半! 管家原本站在门外收拾马车,冷不丁听到这声巨响,连忙跑进来查看情况。他看这摩国王子生得就跟白面团子似的,说不定连乳牙都没长齐,居然会有这么大的力气。莫非西域人都如传说中的那样天生力大无穷? 他当年也有妻子儿女,只是后来为了潜伏到中原,被迫离散了。迦明罗的年纪跟他最后见到的小儿子差不多,所以他并不想虐待于他。只要魔皇能够答应退兵,不再为难龟兹,到时候他们自然会把小王子送回他老子手上。 退一万步来讲,假设魔皇六亲不认、冒着断子绝孙的危险也要攻打龟兹,那就只能一拍两散了!可惜了这么漂亮的小娃儿。 “甭管你是拉|屎也好,撒|尿也好,统统给我憋着!”管家扯下他脸上的黑布,面无表情地瞪着他。 迦明罗重见光明,眨了几下眼睛才适应了眼前的光线。第一时间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发现自己身处于一间破旧的茅屋。屋里的桌子、凳子看上去十分陈旧,而且大多积累了一层薄薄的灰尘。他屁股底下的褥子和被面却是干净的,应该是不久之前刚好换过。 外面的天色有些发暗,空气中漂浮着水分过多而产生的霉味,看样子待会儿会下雨。正因如此,倒是不好判断现在是什么时辰。总之没有超过一天就对了。 面前的这个男人,他是认得的——这是将军府的管家。瞧他身材高高瘦瘦,远看像根竹竿,近看像块腊肉,给人的感觉本身就很阴郁。再加上这人整天板着张脸,鲜少说话,一见外人就低着头。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一句老话:咬人的狗不叫! 看他身上穿的衣服仍然是早上那一套,只不过双手习惯性地拢在袖子里。弯腰驼背,好像精气神都被抽走了一般。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从棺材里面爬出来的僵尸呢! 「屎尿不能把人憋死,大不了我直接拉在床上。但是中原不是有句俗话嘛——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迦明罗坐在床边,翘着二郎腿,扬着下巴说道,「要是你把我饿死了,拿什么去跟魔皇谈判?」 “你很聪明,知道自己的价值。” 「这是当然。从小到大,绑架我的人没有上百,也有八十。你想知道他们最后的下场吗?」 “不想。”管家冷冷地眯起眼睛,像条毒蛇似地盯着他。 第38章 神秘坑洞 迦明罗虽是无法无天的小魔头,到底知道什么叫审时度势。若非到了性命攸关的危急时刻,他可不敢轻易暴|露自己魔族的身份。正所谓,千金之子、不坐垂堂。 这些凶徒要利用他来要挟魔皇,当然不会过分虐待他。小孩子身体素质不如大人,万一把他饿出个好歹,不是明摆着想跟摩国开战吗?所以管家在天黑之前,果真去外面弄了几个包子回来,用它堵住了小魔物的嘴。 先前就说过,迦明罗是个极度挑食的磨人精。几个包子怎么能够满足他的口腹之欲?况且,谁知道那些人有没有在食物里面下毒。小魔头就算不怕这些,口头上还是免不了唠叨几句。要不是他是个哑巴,对方没准会被他活活烦死! 绑匪没心情喂他,于是帮他解开了手上的绳子,让他自己进食。迦明罗仍然坐在床沿上,把包子掰成小块,一点一点地啃,顺便还要嫌弃几句:「你看看你买的这个包子,明显是用猪脖子肉做成的馅儿。肉这么碎,还带着毛呐!」 伪装成将军府管家的男人用他那双倒三角的小眼睛斜睨着摩国王子,愤怒的情绪正在酝酿。这时候,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来,外面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使得空气越发阴冷。 这人看了他一会儿,最终还是没有跟小孩子计较。径自走到桌边,把油灯点燃,然后面朝房门坐了下来,似乎是在等什么人。 他们在这里待得越久,越容易被魔皇的手下找到。天黑之后,必须马上转移,否则计划落空倒还事小,夏初雪的身份若是暴|露那就事大了。他们花了十年心血,才从龟兹成功潜伏进大郢的权利核心;特别是夏初雪,他如今身为靖边将军的伴侣,等于间接地掌握了大郢皇城的一半兵权。 摩国从来不是他们对付的目标,今日之事原是逼于无奈才使出的下下之策。摩国环境艰苦,龟兹同样地处偏远,两个国家本就没有什么值得对方图谋的东西。这次各国使者齐聚大郢,表面上是为了维系友好关系;其实大家都对中原这片打好河山觊觎多时,谁没有存着打探虚实的意思?他们实在想不通,魔皇放着这块肥肉不碰,怎么偏偏盯上了龟兹! 等待是漫长的。迦明罗吃完三个包子,打了个嗝,自己走到桌边倒水喝。可惜这地方只是临时落脚地,连房子都有些年久失修,水壶里怎么可能会有现成的清水呢?他倒是一点也不害怕,大摇大摆地往凳子上一坐,把沾了灰尘的杯子横倒在桌面上,拿手滚着玩儿。 「大叔,没水了唉!」调|戏绑匪对他来说大概是一件特别新奇的事情,以至于小魔头乐此不疲,「你现在是不是很紧张?我老爸对付敌人的手段可狠了,很少有人敢跟他作对。」 男人一直朝着门外张望,神情不免有些焦急。他哪儿还有心思关注小屁孩说了什么,直接把对方的唠叨无视了个彻底。 雨下得越来越大,天色也越来越暗。茅屋本就简陋,再加上常期无人居住,门窗都出现了脱落的迹象。屋顶上的茅草吸了水,变得格外沉重,稍微薄弱一点的地方就开始漏雨。即使隔着半开的木门,外面的寒风还是使劲往里灌,裹挟着潮|湿的土腥味扑面而来。 迦明罗打了个哆嗦,暗想这人可真够磨叽的,到底什么时候才把他带回老窝啊。他还等着打探敌情呢…… 两个人各有所思,相顾无言。估摸着又过了一个时辰,门外忽然传来一阵马蹄声。管家大叔狠狠瞪了小魔头一眼,警告他不许生事,然后走到门口,贴着门缝往外瞄了几眼。 “怎么现在才来!”他猛地拉开木门,把外面的人迎了进来。完了还不忘站在门口四下张望一番,以免同伴被人跟踪。 进来的是一个年纪在二十岁上下的年轻男子——他的五官和中原人有着显著的区别,眼睛带着一丝淡淡的蓝色,小麦皮肤,下巴有点往前翘。迦明罗一眼就认出了他的身份,不仅仅因为对方的长相,更重要的原因是他曾经见过这个人。 确切地说,就在不久之前,他们曾在大郢皇宫的夜宴上有过一面之缘。此人的身份便是龟兹国的使臣,据说还是他们国家的什么什么小王爷。 原来绑架他的人出自于龟兹国啊!迦明罗眨眨眼睛,悄悄把这人的长相记在心里。而后低下头,假装出一副颓丧的模样,实则偷偷解读着他们的唇语。 “国师查到乞雪头上了,不久之前还在将军府跟他对质。我就是赶过来告诉你,赶快把小王子带到那个地方去,以免夜长梦多!”年轻男子表情焦急,说的却是一口龟兹方言,乌噜乌噜的,看上去有点滑稽。 管家一听这话,立马急了,“阿雪不是说他有办法瞒过国师吗?难道露馅儿了!不行,我得回去救他……” “你想把我们都害死吗!”青年拿手抵住他的胸膛,终于摆出了几分上位者的姿态,怒斥道,“想想你的妻儿,他们仍在故乡等你回去。要是龟兹被摩国打败,到时可就真的变成家破人亡了。” 管家大叔沉默了。他虽然关心长期与他相互照应的同伴,但是此事关系到整个国家,容不得他感情用事。何况阿雪机智过人,未必不能化险为夷。他要是此时跑回去,搞不好会坏了他的大事…… 幸好迦明罗自幼学习五国语言,龟兹语自然也不在话下。他从这两个人的话语中得到了很重要的信息,那就是——国师并不是跟他们一伙儿的!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情猛然轻松下来,甚至由衷地想要拍手庆祝。 “娘”跑去质问夏初雪,肯定是因为发现他不见啦。由此可见,那个人其实是关心着他、在乎着他的。嘿嘿!老爸如果在这种时候和国师携手寻找他,也许他很快就可以真正拥有娘了! 嗯……不过国师跟平流王不清不楚,这一点可不能放任不管。要不然,老爸头上还不得戴上一顶绿油油的帽子啊?! 他这厢正在想入非非,旁边的大人似乎已经商讨完毕。那个年轻人说完话后,直接骑马走了。管家大叔又像最开始那样,把小魔头的双手反绑在身后,用黑布蒙上他的眼睛,拎着他走出了茅屋。 再后来,他依旧被扔在马车上,不由分说就是一顿颠簸,差点把他刚刚吃下去的包子给重新颠出来!不需细想,也知道绑匪发现情况不妙,准备带着他转移阵地呢。 小魔头心里一点也不害怕,乖乖待在车厢里,全程配合对方的行动。过程中走走停停,一会儿急速飞驰,一会儿又慢慢吞吞,貌似经过了几拨人的盘查,最终来到了开阔的地方。 耳朵听不见,眼睛又被蒙上了。他只能闻到雨后的泥腥气,夹杂着青草的味道,在鼻尖扩散开来。 具体也不知道跑了多久,反正他的屁|股都被颠麻了,马车才停了下来。管家大叔像拖麻袋那样,把他从车上拽下来,一把掼在地上。迦明罗摔了一个仰倒,手掌摸到地上的稀泥,皮肤感觉到周围的夜风,判断此地应该是一处远离人烟的荒野。 紧接着,他脸上的白布因为刚才那番折腾,自己就掉了下来…… 「嚯!你、你不会是想要活|埋我吧!」迦明罗一下子就注意到了不远处的大坑,被这场面吓了一跳。这些人该不会是因为事情败露,想要毁|尸灭迹吧? 这个坑究竟有多大?反正他们站在旁边,跟它比起来简直就像水牛面前的蚂蚁。原来刚才的风并不是从周围吹过来的,而是从这坑里自然形成的!以小魔头的目力,居然望不到坑洞的对岸是什么情形,只是从两边的弧度变化来看,可以初步估计它是圆形。 雨停了没多久,天上的月亮显露皎洁的面庞,为大地增添了一分微弱的光明。正因如此,地面的场景与坑中的黑暗形成更加鲜明的对比。晃眼看去,仿佛眼前的这个神秘坑洞直通幽冥地府,散发着森森寒气! 这个洞,与草皮衔接的并不完美,光是肉眼就能看出它的边缘有着一圈界线,和周围环境略有出入。不过它看上去并不像是新鲜挖掘出来的,因为内壁上的泥土并非新泥,上面长了一层还算茂密的杂草。只是这些杂草明显不是应该出现在这里的植物…… 这就奇怪了——难道这个坑是从别的地方……自己跑过来的?! 迦明罗被自己的想法吓得遍体生寒,赶紧退后几步,以免一不小心摔下去。身边的大人却用一种近乎崇拜的眼神注视着这个深不见底的天坑,眼睛里的狂热几乎快要化为实质! 第39章 事发之后 艾辛泽在得知迦明罗失踪的消息之后,第一时间赶往天穹苑了解情况。彼时,银霄已经从将军府返回自己的府邸;前脚刚进家门,后脚就迎来了魔皇。 按照后者的说法,孩子既然是在将军府弄丢的,那么他们那儿的所有人都有嫌疑,特别是当家做主的夏初雪。但是银霄将那些人全部盘问了好几遍,除了管家之外,几乎所有人都能洗脱嫌疑——包括夏初雪。 帝葬生身为另一个当事人,拥有一定的发言权。据他所说,早上他和风儿一起去到将军府,确实没有见到三师父,全程都是管家在接待他们。而且他还从侍女口中听说三师父病了,迟迟没有起身。当天服侍夏初雪的侍女也可以作证,此事千真万确! 也就是说,夏初雪是首先可以排除嫌疑的。一来,他的身体本来就不好,常常都要服药、时时都会卧病,根本没有那个体力和心计去算计自己的徒弟。二来,他是霸军豪侠的伴侣,十年的夫夫感情,霸军可以担保他的人品。 再者说,银霄和夏初雪素有交情,艾辛泽与霸军也略有往来,两家的关系还算不错。人家有什么理由绑架他们家的孩子呢?即便迦明罗的身份暂时与银霄扯不上关系,陆演的身份和背景总还是摆在那里的吧。 常言道,打狗还要看主人。况且那不是小猫小狗,而是魔皇的独子!谁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现在最关键的是,管家不见了。从头到尾都是他在接待两个孩子,也是他在安排将军府的大小事务。如今迦明罗失踪,连带着他也一块儿下落不明。究竟是他绑走了风儿,还是他们两个同时遭到了迫害?这里面的具体情况谁也说不准。 不过艾辛泽更倾向于管家参与作案的这个设想。毕竟将军府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混进去的,要是没有一个身处高位的内部人员与凶徒里应外合,小魔物怎么可以会被绑走? 银霄辩不过他。从感情上来讲,他愿意相信夏初雪和管家的清白;但是从理性上来说,他更加赞同陆演的言论。 两个人争论了一回,双双沉默下来。他们都知道,风儿并不是普通孩子——他是魔皇的独子、摩国的储君。不论是什么人抓走了他,最终目的肯定都是拿他来要挟他的父亲。只要确定了这一点,至少证明孩子暂时还是安全的。 “为今之计,只能等待对手主动联系咱们了。”艾辛泽坐在客厅的次席上,神情严肃,语气却依旧平静。 此时已是二更天了,外面刚刚下过雨,到处都是湿|漉漉的。风一吹,带进来一股冰冷的水汽,让人觉得衣衫也变得沉重了几分。 驼背老仆让童子准备了热茶,端给主人与客人。银霄心情极差,愣愣地望着檐角下的夜空,心里堵得慌。艾辛泽见他双手都被冻红了,便主动端起其中一个杯子,强行塞|进他的手中,让他捧着暖暖身子。 不一会儿,老仆过来禀告说,少主惦记着小王子,不肯去睡。下人们的劝慰起到的效果实在微末,因此只能过来请示主人,能否过去看看小主人。 银霄这一整天的经历,没有一样是顺心的。先是平流王的痴缠,再是风儿的失踪;后来又去将军府找人对质,现在又要面对陆演这张臭脸……他哪还有心情安慰孩子?与其摆着一张冷脸去见生儿,不如暂时冷静一下。 “给他煮碗安神茶,哄他喝下去吧。就说我还有事情同魔皇商量,明儿再去见他。” “这……”老仆有些为难。帝葬生是一个情绪敏|感的孩子,主人要是不去见他,难保他心里不会乱想。到时候,心疼的还不是主人自己么? “既是睡不着,也不用强押着他去睡,”这时候魔皇把手一抬,开了尊口,“去把他带过来,就说吾有话要跟他说。” 银霄皱着眉看了他一眼,表情似乎并不认同。不过沉吟片刻后,终是让老仆按照他说的做了。 迦明罗是和生儿一起出去的,现在小伙伴不见了,后者的内心一定充|满了悔恨和愧疚。要是不把这个心结解开,崽崽的心里说不定会就此种下魔魇。陆演若是能以“迦明罗的父亲”这一身份来开导他,自然是再好不过。 有了主人的授意,老仆很快就把帝葬生领了过来。 银霄见到生儿,伸手把他拉到身边。定睛一看,这孩子貌似刚才哭过,脸蛋还是湿的,蒙着眼睛的白布也被浸透了一小片。以往崽崽一回来就要换身轻便的衣服,今日却是仍旧穿着早上那套小衫,连头发都有些散了,看上去颇为颓丧。 大人也是急糊涂了,晚上忘了传膳,也就没有过问孩子有没有吃过。风儿的事情再要紧,生儿到底也是他的心头肉啊! “别胡思乱想,”银霄摸摸他的脑袋,抬头对老仆说,“叫厨房弄点易于克化的粥水,给孩子填填肚子。” “主人您自己要不要也吃点东西?” “不必。”他哪儿有胃口吃东西。风儿一个人落在坏人手中,还不晓得有没有一口|水喝呢! 老仆本想再劝,但见他的脸色极其难看,于是堪堪闭了嘴。不过魔皇是客,少不得还要多嘴问上一句:“那,客人要不要……” 银霄烦躁地训斥道:“不用管他!他一个大人,难道还要像小孩子一样让人伺候吗。” 艾辛泽没看某人,倒是冲老仆点了一下头,告诉对方不用在意自己。等周围的下人全都退下了,才转头看着国师,苦笑道:“你这脾气,冲我发发也就算了,何必当着孩子的面……得了,小白到这儿来,我有话同你说。” 他这话说得十分亲昵,银霄听后果断冷笑了两下,懒得理会。 生儿听到“小白”这个称呼,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迦明罗。他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旁边的这个男人就是风儿的父亲!对方现在叫他过去,大概是想狠狠地斥责他吧…… 小家伙脸色一阵发白,但还是毅然挣脱了国师的手,扶着桌椅走到魔皇面前。再然后,一只温暖的大手便盖在了他的头顶。 “风儿说,他不想认你做他的弟弟。我原先不明白这其中的原因,现在明白了。”魔皇每说一句话,就感觉手掌下面的脑袋颤抖一下。而他接下来的话语却是那样的温暖人心:“——我的儿子,和他的母亲一样,都是容易害羞的磨人精。他说的喜欢,未必是喜欢;他说的讨厌,未必是讨厌。我这么说,你能听懂吗?” 帝葬生愣了好一会儿,身子终于不再发抖了。他露|出一个软软的微笑,抬手按住头上的那只大手,“我知道啦。风儿其实是喜欢师父的,因为……您也喜欢师父,对吧?” “……”银霄和艾辛泽都没料到他会这么说,两个人都无言以对。气氛尴尬之余,莫名也有了一丝暧|昧。 还好魔皇没有得寸进尺,自己主动引开了话题。他细细地询问了今天一整天发生的事情,特别是生儿在将军府听到的每一处细节。末了,又亲口安慰着原本惴惴不安的崽崽,让他不要担心迦明罗,那些人不敢把他怎么样的。 魔皇的话,比银霄的话管用多了。不难看出,他很会和孩子相处。 最后帝葬生终于勉勉强强喝了半碗薏米莲子粥,然后安安静静地窝在银霄怀里打起了瞌睡。老仆想把他抱回房里去,却未能成功。崽崽也许是被今天的事情吓到了,睡得不甚安稳,双手还紧紧抓着师父的衣服不放。 别看银霄纵着孩子,魔皇可比他还要溺爱家里的宝贝。迦明罗不在身边,这份柔情似乎也在无形之中转移了一部分在帝葬生身上。老仆过来抱孩子的时候,首先出言阻止的便是他。 下人们忙活到深夜,睡觉的睡觉,守夜的守夜,府里渐渐安静下来。厅堂里只剩下两个大人和一个小孩,气氛融入了一丝丝温馨。 他们各自都派遣了最心腹的属下前去调查迦明罗失踪一事。今夜必须要等到消息,否则谁也别想睡觉! 照理说,他们一个是魔、一个是妖,怎么可能找不到人呢?再加上那些派出去的眼线,难道全都是摆设?然而事实却是,不管银霄和艾辛泽暗地里动用了多少手段,竟然都感觉不到孩子的气息。 看来这些人是有备而来!他们所选择的藏身之所不仅隐蔽,而且还能隔绝外人的探查。如今最大的疑问就是,那些人是否已经知道了他们的真实身份…… 两个人各自反思,日常生活中有没有泄|露底细,有没有露|出马脚。一时间,双方的表情都染上了凝重之色。 第40章 乱世魔源 到了子夜时分,霸军豪侠亲自上门,向国师和魔皇进一步解释今天在将军府发生的绑架事件。他白天一整天都在军营,所有事情都是回来以后盘问了下人才了解了一个大概。之所以急匆匆地赶过来,原是为了洗清夏初雪的嫌疑。 据他所知,自家爱人因为身体不适,今日起得晚了些。两个孩子到达将军府的时候,阿雪并未迎接他们,而是由管家吴伯前去招呼。本来是想让两个孩子先在书房温习功课,等到晌午再给他们授课。没想到,管家竟然背着主人把小王子带出了府…… 迦明罗之所以会去将军府,确实是因为帝葬生的提议;而帝葬生之所以跟师父说起这个,也确实出于夏初雪的提醒。不过这又能代表什么呢?他们两家交情素来不错,把孩子招在一起教授功课,原是一片好意。要是这些也能作为把柄,那天下间可没人再敢这样热心了。 霸军是一个严肃倔强的汉子,他相信他的伴侣是无辜的。凭着两家的交情,银霄当然也暂且相信了这套说辞。只不过魔皇并没有他们想象中那么好打发。 “照你这么说,一切事情都是下人的过错,与尊夫人无关?”艾辛泽的神态非常平和,甚至称得上是笑容可掬。但是任何人面对着他,都会感到一种山雨欲来的压迫感。 由始至终,魔皇的态度都是模棱两可的。他似乎没有向霸军和他老婆追究责任的打算;然而一举一动,又像是在暗示什么。银霄不是傻瓜,他猜想陆演也许发现了某些蛛丝马迹,只是不方便当面言明;因此他也没有完全放下戒心,只是表面上跟霸军相互打着太极。 霸军至今也不知道银霄就是陆演的媳妇儿,一心以为他们仅仅是因为孩子的问题才凑到一起。如今失踪的是魔皇的爱子,又是国师府的客人,凡事自当以陆演的态度为先。 “衙门正在积极调查此事,巡卫营也出动了大半人马,相信事情很快就会水落石出。如果内子真的涉案,霸军以项上人头担保,绝不姑息!”他到底不是包庇护短之人,言辞之间不偏不倚,讲求以理服人。 艾辛泽似笑非笑地看着他,眼神带着戏谑,仿佛等待着好戏开场。但他既然没有当面驳回霸军的颜面,也算默认了这种处理方式。 三个人浅谈即止,随后各自陷入了沉默。生儿跟着大人焦虑了一天,这会儿正是乏累的时候,所以在银霄怀里慢慢睡熟了。屋子里只能听到崽崽平缓的呼吸声…… 约摸到了下半夜,魔皇手下的侍卫队长首先回来禀报,说是查到了傍晚出城的可疑车辆,很可能就是绑走小王子的那些人所乘坐的马车。车辙印一直延伸到南郊,在官道的岔路口消失了痕迹。已经有官兵前去确认车子的下落,以及车上是否还有活人。 魔皇坐在椅子上,稳如泰山。倒是一旁的国师立马站了起来,抱着孩子上前一步,急声问道:“告诉我确切的方位!你们还查到了什么?” “这……”侍卫队长默默看了一眼自己的主子,然后低头回禀道,“有一名柴夫看到小王子被一名中年男子带往了郊区北面的无人区。听说数月之前,那里突然出现了一个深坑,连附近的鸟兽都被惊走了,从此没人再敢踏足那里。” “既然找到了线索,那就立即展开搜寻吧。”霸军也从椅子上站起身,大手一挥,决定亲自走一趟。他倒要看看,谁敢在他的将军府里捣鬼! “且慢,”艾辛泽这时候终于开了口,结果却唱起了反调,“此时正值深夜,若是出动重兵难免惊动百姓,而且还会打草惊蛇。吾手下的亲卫速度快些,让他们先去打探虚实。” 霸军转头看着他,硬朗的面部轮廓看上去十分严肃。而他的语气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你不信任我。” “事关重大,吾不相信任何人。” “好……好你个陆演!你有了儿子,便没有朋友兄弟了。” “你说得对——爱妻早逝,吾膝下就只有这么一个独子。含辛茹苦地将他养到这么大,自然得看紧些。”魔皇说这话的时候,目光是对准国师的。他这番话的深意,想必也只有对方才能明白。 谁都知道魔皇现在是个鳏夫,膝下只得这么一个独苗;谁敢打迦明罗的注意,可不是要跟对方拼命嘛!银霄是迦明罗的生身之人,按理说他更应该看护好分别多年的亲生儿子,可是风儿偏偏是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出了事。 要说艾辛泽完全不生气,那是不可能的。毕竟他之前就从手下口中得到了确切的消息,国师今天没有陪着孩子们,其实是去跟平流王私会……就算他再大度,也无法在老婆和儿子双双“出事”的情况下依然当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银霄听了这话,身子下意识地瑟缩了一下。儿子丢了,他的责任最为重大。 看着旁边的两个人全都无言以对,艾辛泽这才站起来,负手往外走去。直到出了厅堂,才远远丢下一句:“国师与将军都请留步吧。这是摩国的家事,无需外人费心。” ================================================== 魔皇的心机一向深沉,这次也不例外。 莫名出现的深坑,而且还能自行移动……这些描述虽然简单,却让他回想起了一件久远的往事。因此他必须支开银霄和霸军,孤身前去查看具体情况,以免被人得了先手。 即使身为天地间的第一只魔物,其实艾辛泽也不知道“魔”这种东西究竟是如何产生的。他最遥远的记忆便是停留在来到凡间的那一天,他像初生婴儿一般睁开眼睛,透过重重雾霭俯视这个世界。那时候他还没有形体,人类也还没有产生,大地一片荒芜。 ——他回头看了一眼自己“出生”的地方,那是一个巨大的黑洞。当他想要回到洞里去的时候,它却自己一点一点地缩小,最后彻底消失不见了。 那个黑洞是否通向另一个世界?洞中是否存在着真正的魔源?这么多年,艾辛泽一直在追寻魔物的源头,可是终究一无所获。他只知道,凡间每隔几百年就会出现这种会移动的土坑,持续时间在一个月至一年不等。每当土坑出现之时,地底的魔气就会被无形的外力影响,变得丰裕而躁动。 直觉告诉他,这种土坑也许和他“出生”时的那个黑洞有着些许关联。只不过它的出现几乎没有确切的规律,时间一长,艾辛泽自己也没有过于放在心上。后来,他在地底魔窟陷入沉睡,便把这件事情彻底抛开了。 陆重魇和其他五位始魔一同潜入凡间那段时间,除了一开始就灰飞烟灭的四只魔物,剩下的两个也都接到了魔王的委派,让他们留意这种奇异现象。然而事不凑巧,那几百年正好是土坑潜伏的阶段,所以他们始终没能发现它的形迹。紧接着,艾辛泽被引渡到凡间,却因为夺舍的关系失去了记忆,更加无力查证此事。 没曾想,时隔多年,今天居然意外见到它的真容…… “同类的气息。”当此之时,魔皇已经来到这个具有传奇意义的土坑旁边。他抬头仰望着天空中的明月,似乎想到了幼年时期的记忆,眼神之中充满怀念。 天生地养的魔物,没有父母,没有兄弟。能够让他常年记挂在心里的就只有这个奇奇怪怪的土坑。 地上的草皮仍然湿着,雨水从高处汇集到这里,形成一股股细流,淌进深不见底的土坑之中。那里面的植物明显和周围格格不入,一看就是从其他地方迁移过来的。常人必定很难想象,一个“洞”竟然可以自动迁徙。 是它,没错!艾辛泽能够感觉到儿子的气息就在这个洞里。最大的可能,就是那些绑匪无意中发现了这个奇怪的土坑,同时又因为惧怕魔皇与国师的搜捕,所以病急乱投医,将小王子丢弃在了这里。 如果换成凡人的孩子,在这种境况下焉能活命?所幸迦明罗是魔族的少主,抗打抗摔,皮实得很。 既然已经找到了这里,艾辛泽反而没有先前那么焦急了。当然,他的心情暂时是不可能平静下来的——相比于找到儿子带来的安慰,他更加在意这个土坑对魔族而言是否具有更加深远的意义。如果它就是魔物的起源,那么,会不会有源源的“魔王”从这里产生呢? 艾辛泽不需要兄弟和同伴,他心里谨记着一句老话:天无二日,国无二君!找到魔源,然后销毁它,或者吞噬它。这才是他一直以来想要做的事情。除此之外,绝对没有别的选择。 他再次抬头看了一眼夜空中的明月,而后纵身一跃——径自跳入了坑中! 第41章 父子失踪 银霄万万想不到,陆演这一去,竟是一连半个月杳无音信!眼下不仅是摩国的使者们着急上火,就连大郢皇帝也是满头包。 小王子失踪的时候,尚且有魔皇主持大局。陆演现在也来上这么一出,可就让所有人都失去了主心骨。据可靠消息称,摩国本部已经因为这件事发生了骚|动,西域最有名的武装机构“兵燹城”也已经暗中派人潜入中原…… 对于事件的后续发展,中原朝廷已经疲于应对。 银霄之前还在担心儿子,这下倒好,连带着局势也要开始忧心了。他派出去的手下打探出来一些消息,风儿的失踪很可能跟龟兹国有关。当初是他自己主动挑拨了龟兹和摩国的关系,意图以此牵制陆演,没想到连累了崽崽。 这事是他思虚不周。原本想着,风儿待在天穹苑,与陆演算是划清界线了;况且银霄对自己的能力还是很有信心的,他不相信有人能够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伤害他的宝贝儿子!然而世事难料,风儿最后恰恰就是在他身边出了事。 要说内心没有一点后悔和内疚,那是不可能的。但是现在还不是伤心的时候,陆演的失踪让事态演变得更加复杂,有些事情是他必须得去做的…… 在魔皇和小王子失踪的这半个月中,宫里宫外皆不太平。先是贵妃娘娘被人在饮食之中下了剧毒,如今命在旦夕、药石无灵。后是魅影刺客疑似落网,却被江湖上的第一大帮——丐帮——的帮主强行救走,使得朝廷的威信荡然无存。 民间已经流言四起,说是京城之中发生的种种乱象,乃是触怒了神灵所致。为此,身为国师的银霄顺理成章地被皇上派往泰山,开坛祈福。 银霄虽然身份特殊,但终究受到朝廷制约。他既不用像武官一样带兵打仗,也不必像文官那样忠贞直谏,关键时刻却不得不站出来顶住所有压力。毕竟“天意”是最难预测的东西。 假如国泰民安,那是“真龙在位”之象。如果国家发生重大变故,银霄这个国师可就要扣上“惹怒天威”的帽子,第一个被拖出去祭天!帝王之术从来便是如此,一切成就都属于皇帝,而所有黑锅都由臣子来背。 圣旨下来得很快,快到所有人都有些措手不及。平流王通过线人提前得到了消息,立刻进宫,希望皇兄收回成命。结果可想而知,皇上不但拒绝了他的请求,并且追加一条旨意,令国师即刻出发! 事情发展得过于突然,以至于银霄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就被传旨公公以及羽林督尉一同“请”上了马车。在此期间,天穹苑的下人与他完全隔离,一句话也说不上。好在他的身份毕竟尊贵,临走前,那些人还是在他的要求之下将帝葬生接到了他的身边。 他自然不惧任何艰险,只是……儿子必须带在身边!风儿已经出事了,生儿绝不能再出半点闪失。 这事瞒不过皇上,银霄本来也没想瞒着。生儿留在京城,可以作为人质,加深他与朝廷的利益关联。一旦他把帝葬生也一起带走,那就有点撕破脸的意思了。好在这些后果并非让人承受不起,相反要是生儿出了事,那他才真是追悔莫及。 走就走吧!反正京城的局势尚在掌握之中,暂且远离这个是非之地,正好避避风头。只不过,他如今最最放心不下的还是风儿和…… 银霄不知不觉走了神。身边的崽崽大概被这次的动静吓到了,心里又记挂着下落不明的小伙伴,全程都像一只不安的小猫似地依偎在他身上。 马车走得很稳,但是速度并不慢,不出一时三刻便来到了城门口。想来,应该是皇上暗中下了旨意,要他速速离京,以免他再和某些“不恰当的人”有所牵扯。传旨公公在去国师府宣旨之前,居然就提前通知了羽林督尉,让对方调集精锐之师充当护卫。中间一环扣着一环,连一丝喘|息的机会都没有留给他。 皇上素来疑心深重,此次不知为何,更是铁了心要将他防备到底。难道那人已经发现了最近发生的事情是他在背后捣鬼? 他这边思绪中断,便听身边的小家伙焦急地问道:“师父,我们要出城吗?风儿怎么办,我们还没有找到他呐!” “没关系,”银霄抬手揽住孩子瘦弱的肩膀,安抚道,“风儿有他的父亲前去照料,不会有事的。咱们现在要去泰山,奉陛下的旨意为民祈福。” “真的吗?风儿会平安无事吗?”帝葬生不关心什么圣旨不圣旨,他只想知道小伙伴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在他心里,去哪里都无所谓,反正待在师父身边就能万事无忧。 银霄能够体会到崽崽对自己的信任,欣慰的同时又不免有些心疼。在这个浮躁的世道中,如何才能保证孩子们的童年不受影响,这才是最值得考虑的问题。哪怕将来回到天域,崽崽也是他一生当中永远无法割舍的牵挂。 “放心吧,一切都会过去的。”他这话,不仅是在劝慰生儿,同时也是自我安慰。 他们此行乃是奉旨公办,下面早就有人通报了消息,所以出城的过程极为顺利。又因为皇上尚未对外公布此事,以免途中出现差池。故而他们所摆出的车驾、仪仗一律从简,就连侍卫也都换上了便装。 傍晚时分,车队已经离城十余里。负责护送国师的羽林督尉本来还想带着队伍继续赶路,不过银霄以“爱徒需要休息”为由,勒令他们停止前行,在附近的小镇歇息一晚,明天早上再次出发。 京城与泰山县城相距上千里,如果日夜不停地赶路,其实用不了多长时间。银霄深知皇上让他离京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开坛祈福那么简单,若是他早早地完事回京,那就太不识趣了。倒不如远离那潭浑水,在外面落个清静。 于是车队在他的执意要求下,暂时在京郊以南的小镇上停歇下来,寻了一处旅店安置车马、随从。银霄自己则是带着生儿住在相邻的客栈之中,由督尉大人亲自守护。 没曾想刚刚入了夜,便有加急快马从京城一路追寻而至,指名道姓地要找国师说话。 来的是个胡人,皮肤黝黑,身形矫健,一口汉话说得不甚熟练,态度也算不上谦和。侍卫们一开始还以为他是来闹事的,打算把他撵走。然而真正动起手来,才知此人身手了得,十几个大内高手竟也拿他不住! 好在这人还算明白事理,打过一场之后,便主动表明了身份。原来他是魔皇座下的侍卫队长,因为小王子失踪一事,代魔皇传话给国师,说是早前便有交待。 如今摩国与大郢关系微妙,稍有不慎便会引起两国交战。侍卫们做不得主,只好将此事原封不动地上报给了督尉。一直拖到深夜,那名西域人才在侍卫们的防备中见到了国师大人。 银霄当时正在哄着生儿睡觉,听说有人想见他,以为来的会是平流王的手下。等到见到对方,才知道自己想错了…… “陛下多日未归,吾等只能依照他的吩咐,将此信交予国师。阁下心中若是存疑,不必多问,只管看过再说。” 那汉子倒也干脆,直接当着侍卫的面,从怀里掏|出一封书信,不卑不亢地递到国师手上。然后转身冲刚才跟他打过架的侍卫们抱拳道辞,转身即走,颇有些江湖中人的豪气。 银霄微微点头,让侍卫们守在门外便是,无需为此惊慌。他自己则正对着敞开的大门,当着羽林督尉的面把信封拆开,取出信纸展开一观—— 【吾妻亲启,展信勿念。 近来风云变幻,为夫恐有不测,故而备下家书一封,以策万全。 如若收到此信,代表为夫已然受制,京中必出祸乱!届时,汝可将一切责任推予吾身,以保自身平安。非常之时,可往川南一行,寻求药师庇护。 此外,仙剑、狂鸾不可尽信。平流、霸军之属,更是居心难料。若非万不得已,切勿与之合作。 另:风儿性格乖戾,难免顽行无状。顶撞之处,还望轻责…… ——咱儿子被我惯坏了,以后换你来教吧。 再另:遇事不必焦心竭虑,不是还有我么? 三月初七,陆演手书】 银霄看完信,心情有些复杂。看这信上的落款日期,明显是在风儿失踪之前的那几天就写下了的。虽是寥寥数语,却句句带着安抚之意,好像把他当成了一个莽撞无知的毛头小子。 最可恨的是,那人居然直接在信封上写着“吾妻”二字……虽然用的是波斯语,谁又能保证没有其他人能够看懂?况且刚才过来送信的那个西域人,肯定早就发现这一点了! 他还当他自己聪明呢!什么以策万全?什么“凡事有我”?关键时刻屁用都不顶一个,现在连人都找不到了! 写信就写信吧,前面还晓得套用汉人的语气,说些文邹邹的客气话。到最后还不是原形毕露,真是……草包一个! 第42章 司马之惑 (防!盗!章!节) 三月的第一个星期,天气有了变化。月初的时候,月亮还很圆,天气也非常热。大气里似乎充满了雷电,可以预感到暴风雨要来临了。 果然,在3月2日那天,传来了隆隆的雷声,大风从东面吹来,冰雹象一阵葡萄弹似的乒乒乓乓地对着”花岗石宫”打过来,他们赶快关上门窗,要不然房里的东西都要搞湿了。这些冰雹大小和鸽蛋差不多,潘克洛夫一看见马上想到:他的麦田要遭殃了。 他立刻向地里奔去,绿色的穗梢已经可以看见了,他用一块大布把庄稼罩了起来。他为了麦穗不遭冰雹打,一点也没抱怨。 这次坏天气继续了一个星期,在这期间,雷声不停地在高空响着。 在两次暴风雨之间,天边不断传来隆隆的雷声。狂风暴雨又袭击了一次,空中闪耀着一道道电光,岛上好几棵树都被雷击倒了。森林边湖畔的那一棵大松树也被击倒在地上。有两三次,雷电打在沙滩上,使沙滩熔化成一种玻璃的晶体物质。工程师发现了这些玻璃物质以后,就想到可以用来在窗上安装又厚又结实的玻璃;这样就再也不用担心风霜雨雪的侵袭了。 他们没有什么迫切需要出去干的工作,因此就乘天气不好,在”花岗石宫”里做了一些事情,现在屋子里的布置一天天完善起来了。工程师制造了一台车床,旋了几件盥洗室和厨房的用品,特别是钮扣,这是他们现在感到非常需要的。又造了一个置放火器用的枪架,他极度小心地保管着它;此外,不论是桌子也好,碗柜也好,都不缺少了。他们锯的锯,刨的刨,锉的锉,旋的旋;在这几日闹天气的时候,只听得工具车床响成一片,和雷声互相呼应。 大家并没有忘记小杰普,他们把它安置在后面仓库附近的一间房里,这个房间象船仓似的,里面有一个吊铺,上面总是铺满着干草,完全合乎它的胃口。 ”杰普真好,它从来不顶嘴,”潘克洛夫常常重复这句话,”它也决不强辩!多么好的仆人,纳布,多么好的仆人啊!” 当然,现在杰普服务得很好。它给大家刷衣服、烤肉、侍候吃饭、扫地、捡木柴,还有一件最妙的差事使潘克洛夫特别高兴--它不把可敬的水手侍候到钻进被窝,决不先去睡觉。 至于小队成员的健康,不管是两足动物或两手动物,四手类或四足类都不成问题。户外的生活,卫生的环境,温带的气候,脑力和体力的劳动,在这样条件下他们决不可能想到会生病。 的确,大家都非常健康。经过一年,赫伯特又高了两英寸。他的身体逐渐发育,更象个大人了,他立志要成为一个德才兼备、体魄健壮的全面发展的人才。他做完活,一有空就自修,他阅读箱子里找来的书,他随时随地从日常生活里获得实际知识,此外,他又向工程师学习科学,向通讯记者学习语文,这些老师都是非常愿意把他教育成人的。 工程师要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教给赫伯特,他不但讲给他听,还做给他看。同时,赫伯特也能很好地把工程师教给他的知识用到实际中去。 ”要是我死了,”赛勒斯·史密斯这样想,”代替我的就是赫伯特了!” 3月9日,暴风雨过去了,可是在这夏季最后的一个月,天空总是阴云密布。大气经过雷电的激烈震荡以后,还没有恢复它原有的宁静,除了三四个晴朗的日子出猎几次以外,几乎不是下雨就是有雾。这时候,母驴生产了,生下来的一头小母驴长得非常快。畜栏里的摩弗仑羊群也增加了,有几只羊羔已经在兽棚里咩咩地叫起来,纳布和赫伯特听了以后非常高兴,他们在这新添的羊群中,各有自己心爱的羊羔。此外,居民们还尝试了驯化野猪,结果也很成功。 家禽场附近新设了一个猪圈,里面不久就有了几只猪崽,而且性格也逐渐有了变化,也就是说,在纳布的饲养下,愈吃愈胖了。小杰普每天非常热心地送给它们饲料和厨房里的剩菜等等。有时候它喜欢拽那些小猪崽的尾巴玩,可是这仅仅是淘气,自然不能说是残忍,它的天性和孩子一样,把这些弯曲的小尾巴当做玩意儿了。在这三月里有一天,潘克洛夫在和工程师谈话的时候,提醒了赛勒斯·史密斯一件他答应完成但还没有时间完成的任务。 ”队长,你曾经说过,可以用一种机械来代替花岗石宫的梯子,”他说,”你能找个时间做起来吗?” ”你说的是一种升降梯吗?”赛勒斯·史密斯说。 ”随便你说吧!我们就叫它升降梯,”水手回答说,”不管它叫什么名字,只要它能使我们在上下花岗石宫的时候不费力就行了。” ”那再容易也没有了,可是这真有用吗?” ”当然有用,史密斯先生。等到有了这东西以后,想来会舒服多了。当然,对人来说,你可以认为是摆排场,可是对搬运东西说起来,这就是必需的了。带着沉重的东西爬长梯子是多么不方便!” ”好吧,潘克洛夫,我们可以使你满意,”赛勒斯·史密斯说。 ”可是你手头没有机器呀。” ”我们可以做一架。” ”做一架蒸气机?” ”不,做一架水压机。” 的确,工程师已经掌握了现成的自然力量,可以毫不困难地使这种力量为他们的机器服务。要达到这个目的,只要增加供应”花岗石宫”内部用水的水流就行了。他扩大了石子与草丛间的缺口,使甬道的底部产生一股湍急的瀑布,甬道里的水漫出来以后,就从地下井排出去了。工程师在瀑布的下方安装了一个带有螺旋桨的圆筒;外面有一个□□,上面缠绕着结实的绳索连接在螺旋桨上,绳索挂着一个吊篮。这样,他们利用一根拖到地面的长绳调节动力,就可以坐在吊篮里,一直上升到”花岗石宫”的门口了。 3月17日开始使用升降梯,结果大家一致满意。从此以后,它代替了原始的梯子,所有的重荷,包括木料、煤炭、食粮,连他们自己在内,都从这个简单的装置里上下了。可以想得出,没有一个人对这项革新不感到满意。托普对它更是着了迷,因为它不能、而且也决不可能具有小杰普那样的登梯技术,它往往不得不攀在纳布的背上,有时候甚至攀在猩猩的背上上”花岗石宫”。也是在这个时候,赛勒斯·史密斯打算制造玻璃,他把那只陈旧的陶土炉子用在这项新的用途上。困难很多,几次试验都毫无结果,但是最后他终于配备好一个玻璃工厂,他的老助手史佩莱和赫伯特一连好几天都没有离开那里。制造玻璃的原料很简单,包括沙粒、白垩和碳酸钠或硫酸钠。海滩上有的是沙粒,石灰里有的是白垩,海藻里有的是小苏打,黄铁矿里有的是硫酸,地里有的是煤,陶土炉子可以加热到必要的温度。赛勒斯·史密斯马上就样样俱全,只等开工了。 最难制造的工具就是吹玻璃的吹管,这是一种五六英尺长的铁管,它的一端用来蘸液体玻璃。潘克洛夫把一条簿薄的铁片卷成枪筒形,也就做成了一根随时可以使用的吹管了。 8月28日,吹管开始使用了。他们在一百分沙粒,三十五分白垩,四十分硫酸钠里掺了两三分煤屑,混和在一起放在坩埚里。当炉里的高温使原料化为液体的时候--说得更恰当一些,是胶状物--赛勒斯·史密斯就用吹管蘸了一些,他在预先准备好的一块金属板上滚了滚吹管,做出一个适合于吹的形状来,然后把吹管递给赫伯特,教他吹另外的一端。 ”象吹肥皂泡那样吗?”少年问道。 ”是的,完全一样!”工程师说。 赫伯特鼓起嘴巴,往管子里用足气力一吹,同时两手不住旋转着吹管,玻璃就被吹得膨胀起来了。他们在半成品上又涂抹了一层胶状体,不久就制成一个直径达一英尺的玻璃球。然后史密斯把赫伯特手里的吹管拿过来,不断地来回摆动,最后他把这个柔顺的玻璃球拉长了,使它成为一个两头尖的圆柱体。 经过吹的工序以后,再去掉两头的半圆形帽子以后,就形成一个玻璃圆筒。这做起来很容易,只要用锋利的铁片先在冷水里浸湿,就可把两头去掉了,他们又用同样的方法把玻璃筒直着割开,经过再一次加热使玻璃软化了,就铺在平板上用木滚子碾平。 (防!盗!章!节) 我回来啦~我回来啦~我回来啦~~ 第43章 夫夫对谈 颜涟卧病已久,今日难得身子松快一些,便亲自起身做了一桌饭菜,把儿子和夫君唤来一聚天伦。他于庖厨之事尚算拿手,为人又有耐性,因此这桌家常小菜倒也做得色香味美。 等那父子二人披着夜色回到竹林小苑,廊檐之下已经挂上了灯笼,屋中也散落出一缕温暖的烛光。周围没有侍从,想必是被颜涟提前挥退了。 司马御风款步入内,目光扫过多日未见的妻子,然而落到桌上的饭菜上。脸上虽无波动,语气却也带上了少许温和:“既然大病未愈,便该多加休息。何故凭添操劳。” 司马如卿随后进屋,见到面色依旧苍白的阿爹,心头生出一丝怜意。怕他们叙话太久,索性抢在阿爹开口之前走过去扶住对方,勉强笑道:“孩儿正感腹中饥饿,欲要尝尝您的手艺。” 他虽然早熟,到底也只是一个五岁的孩童。本意是想扶住对方,最后却变成了抱住大|腿,凭白多了一股撒娇的味道。 饶是颜涟眼里只有夫君,此时也心软似水,低下头,怜爱地摸了摸他的脑勺。随即将儿子抱上竹凳,把碗筷推到他的面前。做完这些,才眼巴巴地回头看向自家夫君。 仙剑豪侠风采更胜往昔,只是周身的气息貌似越加冰冷了…… “许久不曾下厨,不知手艺是否退步。” 颜涟习惯了事事以夫君为先。见他半天不做反应,于是自己打了个圆场,笑着说:“我记得夫君口味清淡,唯有一道‘文思豆腐’稍能入口。今日尝试着做了来,不知你……是否喜欢。” 司马御风稍稍敛眉,似乎有话要说。但他最终沉默下来,兀自在桌边落坐,拿起筷子夹了一棵蘑菇放在儿子碗里。别看他面上不近人情,倒是还记得孩子喜食菌类。 颜涟看着他们父子二人默默进食,心里略感欣慰。于是自行入座,专心为他们添饭布菜。 一顿饭下来,全程无人讲话。大部分菜肴进了司马如卿之口,司马御风配合着吃了一点,反倒是做菜的人一口汤水也未入腹。 颜涟知道自家夫君不善口腹之欲,因此也不强求。只不过眼看着儿子只顾埋头吃饭,像是饿得狠了,心中隐隐揪痛,莫名想要弥补一些什么。因而一味地给他添饭加菜,恨不得把以往缺失的那些关爱全都补上。 “晚饭不宜多食,够了。” 原本坐在圆桌对面的司马御风突然长臂一伸,抓住了妻子的手腕,制止他继续投喂儿子。 颜涟看了一眼差点把脑袋扎进碗里的孩子,皱眉看向那人,言语罕见的带着两分不满:“我看他个子虽然在长,整个人却瘦了许多!许是下人伺候得不好。” 司马御风摇头不语,目光投向闷不吭声的幼子。颜涟下意识地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正好看见一丝晶莹的水光落入孩子面前的银碗。 “怎么了?”后者连忙凑过去掰起儿子的脑袋,跌声询问道。 如卿尚且年幼,五官又酷似生父,因此很有几分玉雪可爱。别说外公和阿爹,就连谷中的下人们也对他宠爱有加,哪里舍得让他落泪?眼下蓦然见他泪洒衣衫,眼眶红红,险些要将父母的心给揉碎! 然而这孩子善解人意,为了不让阿爹伤心,却是抽噎着笑道:“没……没什么,就是有些吃撑了。” 看他面带羞涩,语气也不似作伪,颜涟顿时信了五分。不过一真关注着他们这边的司马御风却说:“既然喜欢你阿爹做的菜,往后常来请安便是,无须再像今日这般暴饮暴食。你阿爹虽然身体不好,但是始终是你的生养之人。你可明白?” “……”说来轻巧。自从两岁之后,孩儿几时吃到过阿爹亲手所做的饭菜? 如卿心里不服,又对父亲追加了一份抵触。只觉得此人枉为人夫、枉为人父!既不能敬爱妻子,又不能尽到教养孩子的职责。阿爹凭什么这么爱他? 如果换一个人来当他的父亲,会不会……更好一些呢…… “傻孩子,”颜涟不知他所思所想,心知愧对这孩子,止不住搂在怀里安慰道,“是我疏忽了。以后还是由我亲自带着你吧!想吃什么,阿爹给你做。愿吾儿再也不要……再也不要……” 说着说着,他自己竟也哭了起来。屋子里顿时充斥着高高低低的呜咽声,让人听了格外揪心。 司马御风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他们抱头痛哭,神情莫名。也许在这个家里,他才是真正的旁观者。 颜涟知道他不喜欢别人哭哭啼啼,害怕惹他心烦,哭了一会儿便强行收住了。完了又去安慰怀里的儿子,半哄半骗地令小家伙止住了眼泪。父子两个说了几句悄悄话,这才叫来婢女,让她们暂且把小少爷带下去。 待闲杂人等尽数离开,桌上的碗筷也收拾完毕,接下来才是讨论正事的时间。 算起来,他们夫夫二人差不多有半年没见了。一来因为颜涟身体不好,二来因为司马御风耽溺于剑道,使得两个人鲜有机会聚在一处。就连儿子也是下人负责照顾,丝毫未能起到缓和夫夫关系的作用。 仙剑豪侠早已修得不死之身,这些年来,他的容颜不曾改变,周身的气韵倒是更显凝练。而颜涟再怎么保养,容貌到底增添了几许风霜,可叹——岁月不饶人! 竹林小苑是颜涟养病的地方,环境清雅,陈设朴素。乃是一处不可多得的隐居之地。 屋子并不大,所以统共只点了两盏油灯,分别放在桌子和梳理台上。司马御风仍旧坐在桌旁,手边搁着一盏热茶,茶水溢散出来的水蒸气如同青烟一般袅袅升起。 颜涟则斜卧在窗前的美人榻上,青丝如瀑,眉眼如画。或许因为尚在病中,身上难免透出一股慵懒之气。烛光之下,越发衬得那腰身不盈一握。 “陆演来找过吾。”没想到这一次首先开口的会是司马御风。 “……是么?”颜涟听后,果然神色一僵。随后故作轻松地问道:“他来做什么?” “追回天域秘钥。” “天域秘药?莫非是一种珍贵的草药?” “不。那是一把可以开启太古铜门的钥匙,”司马御风并没有被他的掩饰所迷惑,反而淡定地接道,“陆演说他把钥匙寄放在了你这里。” “夫君……你是信他,还是信我?”颜涟猛地坐起身来,面色青白一片。 俗话常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他们成亲已逾十年,就算关系生份了,感情基础还是在的。颜涟绝不相信自己的丈夫会为了一个外人而来质问自己。纵然他说出实情,难道司马就真能大义灭亲? 可是现在,夫君完全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委实让他吃不准……莫非这人真的对他毫无感情么? 司马御风估计是不想跟他吵,免得影响他的病情。因此抬手阻止了对方即将出口的辩驳,如是说:“涟儿,为夫给你讲个故事,你要认真听。” “你、你叫我什么?”颜涟蓦地睁大了眼睛,眼底闪过一抹惊喜! 很多年不曾听到过这个称呼了。他和司马大婚那日,对方就曾经唤他为“涟儿”。不过自那日之后,这人便再也不曾这样称呼过他。 记忆中,自家夫君并非不解风|情,而是习惯了冷淡待人。这么多年了,他所表现出来的温柔实在太少太少,因而显得异常珍贵。很难想象,只是那么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就让颜涟的心情奇迹般地平复下来。 所有怨恨、不甘,在这一瞬间好像全都烟消云散了…… “在天域,有一把名叫‘凤叱’的灵剑。它的原身,是由太虚之境的先祖用自身血肉锻造而成。所以它从现世之日起,便拥有灵识。” 在司马御风口诉的这个故事里,主人翁居然是一把剑。所幸他口中的这把剑拥有活人一样的视觉和思想,所以对整个故事并没有太大影响。 ——凤叱最开始乃是一把无主之剑,却因为来历不凡,因此受到十大仙门的轮流供奉。十位掌门相互约定,不管将来凤叱认了哪家的弟子为主,这把剑都要无偿地交给那名后辈。 可惜之后的数千年,凤叱始终没有认人为主。直到一个名叫司马御风的散修出现…… 没人知道这个“司马御风”究竟是何人。但是看在凤叱的面子上,十大仙门还是使尽了浑身解数,努力招揽这个年轻人。最后,此人勉为其难拜入了剑阁,成为剑阁那一代的首席弟子。 此后,凤叱一直追随“司马御风”,与他一□□行。这样的平静日子,不知不觉过去了数百年…… 凤叱剑再一次跃入人们的眼帘,是在一场正魔混战之中。当时灵剑的主人已经投入魔道,变成了龙灵魔尊座下第一战将!那场大战的最终结果,便是魔道大胜,十大仙门被打得抬不起头。 原来这时候,司马御风由于与魔尊之子相恋,业已叛出剑阁,做了龙灵魔尊的儿婿!凤叱剑也因此变成了一柄魔剑…… 故事说到这里,颜涟实在按捺不住内心的惊诧,高声打断:“别说了!司马御风,你……你居然早有妻室?!” 然而仙剑豪侠的面色却是出奇的平静,只听他轻声说道:“不,吾并不是他。” 第44章 剑的回忆 颜涟将信将疑,暗想这世上难不成还有两个司马御风?或者说,夫君只是将自己的名字代入了这个故事,其实本身并无干系? 无论如何,这个“故事”他是不听也得听了。 司马御风给了他充足的时间。看他重新坐回榻上,才接着讲述:“凤叱知道主人堕入魔道,内心却没有丝毫挂碍。因为它了解自己,也了解它的主人。” 世上没有纯粹的黑,也没有纯粹的白。而他们对于“道”的领悟是没有边界的,自然也涵盖了世间黑白。 “司马御风”是一个极有天赋的人,也许早就达到了“人剑合一”的境界。正因如此,凤叱能够感觉到自己与主人心意相通。 它知道,主人除了剑道,最爱的便是他的新婚妻子。而那位情挑天下英雄的绝世美人,有一个很霸道的名字,叫做——弑神机。 窥破天机,设伏以弑。 这名字带着血腥,带着杀意。无形之中,带出一种胸有成竹的霸气。 凤叱第一次接触到这个人,只须灵识一扫,便看出对方非仙非魔、非人非妖。身为器灵,它似乎感觉到了同类的气息。 难道弑神机也是器灵?凤叱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抱有这样的疑惑。但它由始至终都没有把这个发现告诉给自己的主人。 能够完全模仿活人,除非弑神机的本体就是一具“灵胎”。由此孕生出来的器灵,表面上才会与活人无异。可他不是龙灵魔尊的儿子吗? 活人与器灵的区别在于:前者先有魂魄,而后才有躯体;后者却是先有原身,然后才能慢慢产生灵识,甚至是灵体。由此看来,这位魔界少主确实是一个奇妙的存在。 凤叱没有多管闲事,它依然每日都与“司马御风”共□□行。偶尔与弑神机打个照面,一个是人、一个是剑,倒也相安无事。 然而这样的生活并没有维持多久…… 很快,龙灵魔尊再次与四方魔王开战!“司马御风”担任先锋,虽然贵为魔尊的儿婿,仍旧身先士卒。以他的修为,与年轻一代修者相比已属拔群,但是遇上成名已久的老魔还是吃了大亏。 关键时刻,弑神机亲自来援。凤叱也为了保护主人,驱使剑阵护主。 可是最后的结局,谁也没有料到…… 危急时刻,龙灵魔尊突然现身,一举歼灭了全部敌人。紧接着,他竟然反手杀死了已经重伤的“司马御风”!就连身在近侧的弑神机,也因为反应不及,被父亲的掌力瞬间摧毁了灵识! 凤叱落地,铿然悲鸣—— 在目睹主人死亡之后,它的灵力已然耗尽,马上就要陨灭了。最后一刻,它看见龙灵魔尊抽取了“司马御风”的魂魄,将其灌注到弑神机毫无生机的躯壳内…… “身体和灵魂都凑齐了。再加上阿月的一滴精血,相信你很快就能回到本座身边啦。” 凤叱以一个奇怪的视角,仰望着血雨之中的龙灵魔尊。只见那魔头怀抱着弑神机的尸身,亲吻着他的鬓角,留下最后一段低语:“你的心还是太软,弑神机这个名字不适合你。看来得给你改个文静点的名字。” …… 时间上,似乎过了很久。 凤叱恢复灵识之时,发现自己身在传闻中的剑道圣地,剑圣居。最重要的是,他居然因祸得福,彻底脱离了剑身,成为了独立自由的剑灵。 后来他才知道,是剑圣·李白衣耗费半生修为,助他修成正果。 “你我有缘。”这是那个白胡子老头对它说的第一句话。第二句话却是:“你拜我为师如何?” “……”凤叱当时愣愣地站在他面前,半天没有回答。 老头又问:“你叫什么名字?” “凤叱。” “那是别人给你取的名字。你现在再世为人,应该有自己的名字了。” “我叫……司马御风。”也许是出于本能,凤叱脱口说出了曾经的主人的名字。 “嗯,不错!”白胡子老头点头微笑,又说,“你如今的心智相当于六岁稚童,尚不足以独当一面。且在这剑圣峰上修行百年,再去俗世历练吧。” 从此以后,世上再也没有那个随性恣意的“司马御风”;只有凤叱剑灵所化的天剑弟子,司马御风! 颜涟听到这里,整颗心都已经凉了七八分。他不知道此刻应该用什么样的心情来面对自己的夫君,以至于脸上做不出任何表情。 除了沉默,还是沉默。 他不明白夫君为什么要告诉他这些。如果可以的话,他宁愿永远也不知道这些所谓的真相!从相遇到相识,再从相知到相爱,每次都是他主动。原本以为,夫君只是不善言辞,却没想到……它根本就不是人! 既然不是人类,自然不会拥有人类的感情。哪怕他付出再多的努力,也是枉然。 “你就是凤叱剑灵对吗?”静默良久,颜涟才从震惊和绝望当中清醒过来。他脱力地靠在背后的窗框上,眼神涣散,悲极反笑:“那你为什么还要娶我?为什么……” 司马御风见他笑容凄凉,内心亦不好受。可惜他学不会人类表达情绪的方法,脸上始终冷漠如冰。 只见他沉吟片刻,自顾自地继续说道:“因吾身为剑灵,天生便有剑心,所以在剑道方面的天赋自是无人能及。师尊说吾天性淡泊,正好适合修炼《忘情天书》。” ——此后,他在剑圣峰上修行三百年,终于长成了大人模样。刚开始,他倒是想过要帮已死的“司马御风”讨一个说法,但是受到《忘情天书》的洗涤,使得他对前尘往事已经放下泰半。各种因素影响之下,令他渐渐厌倦了凡尘俗世。 直到有一天,师尊找到他,告诉他劫数将至,必须再次入世、寻求一个缘法。 但凡劫数,皆逃不过天劫、地劫、人劫这三类,而他这次将要经历的便是人劫。对此,师尊未曾透露太多,只说他“命带死印”,此行十分凶险。 下山之前,他应师尊委派前往丹青斋,拜访医仙·公孙鸷。因缘际会,两人竟然谈论起了当年那场魔界动乱。凤叱这时候才知道,“司马御风”的一生已经被龙灵魔尊改写了…… 世人只知道“司马御风”曾是剑阁弟子,而弑神机则是魔界安插在太虚仙宗的细作,两人交情匪浅。弑神机在身份败露后,被押往诛魔台处死;“司马御风”临阵反戈,力压十大仙门,才为二人谋得了一线生机。 在那之后,弑神机被龙灵魔尊复生,并且带回妖族照顾。而“司马御风”失踪了近百年,重新传出与他相关的消息时,他便已经是剑圣的得意弟子。 至于“司马御风”和弑神机那场短暂的婚姻,恍如大梦一般,不曾出现在任何人的记忆中。仿佛根本就没有发生过…… 凤叱——也就是如今的司马御风——说到这里,终于停了下来。看来他今日想要告诉颜涟的,远远不止他的身份那么简单。 颜涟并非蠢笨之人,况且作为一个旁观者,思路更加通透。事到如今,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他也能够猜出大概,因而顺势说道:“你来凡界,是想查清弑神机的真正身份?莫非他就是……” 司马御风摇头打消了他的猜疑。他知道他想问什么,也知道自己所剩的时间不多。稍加权衡,遂作了如下解释: “当初之所以下凡,原本是为了寻找应劫之人。吾以为他就是这个人,后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况且此番种种,还有一个更深层的目的……以后有机会再告诉你。” 颜涟眉头紧蹙,眼神复杂地望着一室相隔的夫君。他发现自己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这个人。 若是如他所说,他从天域来到凡间,最主要的目的是来应劫,那么他们之间的婚姻又算什么?劫难吗?或是一场设计完美的独角戏? 从头到尾,入戏的只有他一个人吧! 可笑啊,可笑!他一个凡人,居然被剑灵选中,沉迷了十年的虚情假意! “为什么现在又要告诉我?之前不是瞒得挺好的吗!”颜涟颓然地坐倒在榻上,将身体蜷成一团,发出一阵惨笑。 烛台里的火苗晃动了一下,忽然暗了下去。司马御风却在这个时候站起身,缓步来到榻前。什么也不说,就那样静静地看着对方。 颜涟与他目光交汇,下意识地躲闪了一下。不过他很快就把视线重新转了回来,深深望进那人眼底。 意外的坦诚。 “你是不是想取回天域秘钥,回归天域?”他慢腾腾地坐起来,右手藏在袖子里,态度出奇地冷静,“你讲了这么多秘密,我也说一句实话吧。那把钥匙已经被我烧了。” ——你回不去,永远也回不去!凤叱也好,司马御风也好……玩弄他人的感情,总要付出一点代价才行。 银发剑者微微皱眉,似乎感到棘手。不过他的神情转瞬便缓和下来,“就算没有天域秘钥,这天地依然任吾来去。吾今日与你说这些,便是为了同你告别。” “告别?”颜涟脸色一白,晃晃悠悠地爬起来,与那人贴|身站定。他问:“你的劫数怕是顺利渡过了,才这般急着离去吧?” “不……” 司马御风话未出口,忽见对方直直扑来!他要躲,自然轻而易举。可他却不进反退,一把搂住了这人。 接住颜涟的一刹那,心口蓦然一痛。一根通体透明的牛毛小针已经穿胸而入,深深扎进心下一寸! “你可听说过聂隐神针?”颜涟在他怀里抬起头来,表情染上一丝癫狂,“你一生纵横江湖,无人敢与比肩。可曾想到最后死于我手?” 第45章 造个弟弟 换作别人,此时必会惊怒交加。可是司马御风却对身上的伤势恍若未觉,只将怀中那人轻轻推开,淡定如常地转身而去。 颜涟愣了一瞬,脑子忽然一个激灵,急走几步,扶着门框嘶喊道:“司马御风!当日你我大婚,曾经向天起誓……你若负我,定受万雷加身之苦!” 夜色之中,只有一袭银白的身影飘然远逝。冰冷如斯!决然如斯! ======================================= 轰隆隆—— 震耳欲聋的雷声响彻天地,闪电趁着雨势划破夜空,将方圆百里照得亮如白昼!明明前半夜还是祥和宁静,后半夜却突然下起了暴雨。 被雨水浸润过的大地,散发着若有若无的土腥气。相信再过一会儿,山路就会变得更加难行。 一个矮小的身影一步一跌地在雨幕中乱闯,怀中貌似还抱着什么东西。雨水把他身上的衣物尽数打湿,不大看得出原来的颜色。不过他那一头鲜红的头发却很扎眼。 此地是绘方城郊外以南的某处山林,由于多年之前的那桩惨案,这里已经很久没人敢来了。前两年,据说有一名偶然途经此地的货郎撞见了体型类似野狗的怪物,一时间传得沸沸扬扬。 消息灵通一点的人都知道,绘方城曾经一度沦为死城。传言这里邪门得很,有地府的鬼差四处游蹿,见到活人就会扑上来撕咬。更有甚者,就连飞禽走兽也讨不到半点便宜。 然而凡事总有例外…… 迦明罗在一百三十七次跌倒之后,整个身子就像散了架似的,从头到脚又痛又乏。他只得跪坐在泥坑里,用湿透的衣袖粗鲁地擦拭脸上的泥水,借着这会儿功夫稍作喘息。 一不注意,怀里的物什就从衣襟里掉落出来,在地上骨碌碌地滚了好远。 那是一个球形的物体,约摸有柚子那么大,形状十分规整。由于表面沾了泥水,看上去脏兮兮的,倒是难以分辨外部的颜色和纹理。 「回来!」 迦明罗查觉身上一轻,马上意识到那东西掉了出去。顾不得满身的泥水,连忙四肢并用地扑过去,把那“皮球”抱住,然后死死地按在怀里。 「呸!呸呸!」刚才不小心吃进了泥巴,小魔头这会儿止不住吐了两口唾|沫,勉强压住了胃里的恶心。遂见他闭上眼睛,借着漫天的雨水,冲洗着脸上的腥泥。 过了半晌,这才缩着肩膀爬起来。一边继续往前走,一边拍打着怀中的“皮球”,无声地自言自语:「我得去救老爸,咳……你要是再乱跑,信不信我吃了你!」 恶声恶气的要挟,本质上仍是虚张声势的幼稚言语。“皮球”听后,在他怀中弹跳了一下,颇有几分有恃无恐的味道。 小魔头皱皱眉,举手打了它两巴掌。那玩意儿好像很有弹性,被揍得变了形状,一眨眼又恢复了圆溜溜的模样。看他们相处的模式,厌恶之中带着亲密,既像敌人又像亲人,却也神奇。 暴雨已经持续了一个时辰,丝毫没有减弱的迹象。迦明罗又冷又饿,心里说不出的疲惫。他想念父亲的肩膀,还有温暖的被窝……但这些东西离他太远,渴望而不可及。唯一的信念,只剩下找到父亲为阿娘建造的那间小木屋,暂时躲避这场狂风暴雨。 如果他记得不错,那间小木屋离这里应该很近了。 当年阿娘难产离世,父亲悲痛欲绝,要不是看在儿子的份上恐怕早就殉情而死。后来,迦明罗长到一岁半,艾辛泽就带着他回到妻子最后出现过的地方,亲手建造了一座小木屋。 小魔头清楚地记得,每年他过生辰的那一天,老爸都会带他过来住上一晚。可惜门前种的那棵梨子树,从来没有结过一次果子。他馋了很久,结果每一次都失望而归。 噢,对了!他的生日是在冬月,梨子的结果期是在初夏,这茬儿怎么忘了。 「阿娘在天有灵,请您保佑那棵梨树今年结出果子。孩儿肚子好饿……」迦明罗想到这里,忍不住摸了摸干瘪的胃部。 他才四岁,即使在魔族当中也只能算是脆弱无比的幼魔,食物对他来说依然不可或缺。这一路走来,他为了避开各方势力的搜寻,不得不东躲西藏。渴的时候喝过雨水,饿的时候啃过草根,走到这一步已是极为不易。 幸好他的记忆没出差错,在大雨倾盆的情况下,终于让他找到了那间熟悉的小屋。 屋前的梨树枝繁叶茂,比去年粗壮了不少。闪电划过的一刹那,竟然能够看到树叶间藏着的累累硕果。 「一定是阿娘在天上保佑我!」 迦明罗的精神得到空前的振奋,当下再也顾不得身上的疼痛,抱着“皮球”狂奔过去,一头撞进了紧闭的木门。 这房子已经半年无人居住,平时除了魔皇父子会来暂住,并没有下人过来打扫。如今虽是桌椅齐全,上面却积了一层薄薄的尘埃,连空气也冷得出奇。所幸这里勉强可以遮风挡雨,比外面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干脆连烛火也省了。小魔物直接把自己脱了个精|光,甩掉头发里面的雨水,然后“嗖”地一下蹿到床上,缩在被子里抖得像个鹌鹑。而他怀里的“皮球”倒是始终被他紧紧抱着,恨不得长在一起似的。 尽管阿娘从来没在这间房子里面住过,这一刻,迦明罗还是嗅到了母亲的味道。从来没有哪个时候像现在这么思念父亲和阿娘…… 「阿嚏!」 小魔物打了个喷嚏,眼泪和鼻涕一下子全都汹|涌而出。他在被褥里面蠕动了两下,裹着被子坐起来,如同不倒翁一样晃了几晃。淋了那么久的雨,难免受了风寒,此时发作起来简直要了人命! 可他挂心怀里的“皮球”,即使头疼欲裂,口中仍然迷迷糊糊地咕哝道:「老爸说,可以用你造一个弟弟出来……我不要弟弟,只要……娘……」 谁知话只说到一半,瘦小的身子忽然一歪,这这样昏睡了过去。 一夜无梦。 天快亮的时候,雨停了。整个天地为之一净! 小木屋里传出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起初像是小猫小狗在里面玩闹,到后来直接演变成了惊天动地的巨响。清早出来觅食的小鸟被这动静吓得魂飞魄散,还没来得及落到屋前的梨树上,就扑打着翅膀四散飞逃。 随后,屋里突然安静了片刻。下一瞬却又发出更为巨大的噪音—— 「给我安静点!再闹,再闹吃了你!」迦明罗头昏脑胀地趴在床上,横眉竖目,小脸扭曲一片。 只见那白花|花的一团物什,在屋子里弹跳自如,一会儿撞翻了椅子,一会儿压垮了盆架。它虽然没有眼睛,动作却很灵活,每每借势发力,像个真正的皮球一样到处乱蹦。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它的外表实在叫人不敢恭维。 昨夜沾上的泥水已经在床上蹭干净了,此刻青天白日,那番恐怖的样貌便真真实实地显现了出来。 圆滚滚的乳|白色球体,表面布满了分布不均的血丝,有的地方形成细小的疙瘩,有的地方却又干干净净。如果非得形容,这大概就像一个孵化了一半的鸡蛋被人给煮了…… 亏得迦明罗胆量过人,否则怎敢将它抱在怀里这么多天。 回想父亲把这个东西交给他的时候,千叮咛万嘱咐,叫他一定要收好它,绝对不能弄丢。还让他自己先回摩国,去地底世界躲一阵子再出来。 「也不知道老爸现在怎么样了……」小魔头抚着额头摸下床,捡起地上的衣服,发现还是湿的,于是嫌弃地丢在了一旁。而后转头走到衣柜前,熟练地翻出一身孩童的衣物套在自己身上。 这里的生活用品都是齐全的,撇开那些不可避免的积尘,临时居住倒也不错。 等他穿好衣服,那颗白色的大肉球好像也玩累了,乖乖跳回他的怀中,不再乱动。迦明罗咬牙切齿地掐了它一把,气不打一处来。 要不是为了这么个东西,父亲也不会深|入地穴,以致最后被封印在轮回树下…… 那些龟兹的刺客确实神通广大,居然找到了魔族的“老祖宗”。害了他还不算,后来竟还利用他的安危要挟父亲,让老爸也掉到陷阱里去。 他直到今日也忘不了父亲推开他时的最后一记眼神…… ——用这尚未成形的“魔卵”造一个“弟弟”出来,阿娘就会回来吗?可是……如果连老爸也失去了,就算他有了娘和弟弟又有什么用! 迦明罗越想越气,心头自是悔恨交加。当初若不是他吵着要娘,老爸就不会沉溺于过去不可自拔。他们压根儿就不应该来中原!不应该扯进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中去! 「嗯?」小魔头猛然愣住,脑子里灵光乍现,顿时豁然开朗。 便见他抱着肉球跑出小屋,来到那棵梨树前,抬头仰望树冠。眼下早就进了初夏,梨花已经开过,正是果子将近成熟的时节。经过昨夜那场暴雨的洗礼,树叶飘散了一地,青黄相接的梨子越发显眼起来。 最小的梨儿也有他的拳头那么大,绿色还很深,估计能够酸掉牙。少数几个发了黄的,颤颤微微地压低枝头,简单让人口|水泛滥! 迦明罗望着这些梨子,笑眯了眼。 他记得父亲说过,这里最初种了很多果树,但是最后成活的只有这棵梨树——因为老爸当初感染尸毒,在这里埋了一件东西,使得土质发生改变,很多动植物都无法在此地生存。 父亲埋在这里的东西,会是什么呢? 第46章 误打误撞 在去寻找那件东西之前,迦明罗首先要做的就是填饱肚子。还好昨晚睡了一觉,让他恢复了一些体力,摘点果子来吃还是可以做到的。 只不过他以前听人说过,果树头一次结出来的果子大多难以入口,不是酸中带涩、就是甜中有苦。因此按下了心头的期待,把“皮球”丢在树根脚下,自己施展轻功飞到树冠上去摘梨子。 昨晚刚刚下过雨,导致树叶之间藏了许多雨水。他才伸手拽了一串枝丫,就立马变回了落汤鸡。大肉球在下面欢快地蹦哒,也不晓得是不是在嘲笑他。 哼!小魔头裂嘴坏笑,抓起一个尚未成熟的青梨,使劲儿掷了过去。不偏不倚地砸在某个肉球身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 ——叫你嘲笑我,你这个坏东西! 结果那大白丸子这次却像中了定身咒似的,不仅不反弹,还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迦明罗以为它终于老实了,于是不再搭理它。就近揪下一个颜色泛黄的梨子,张嘴便咬。 这果子着实不怎么好吃,酸味远远多过甜味,刚一入口就让小魔物拧起了眉毛。但他却没过于挑剔,嚼吧嚼吧咽了下去。一直把手上的酸梨吃得只剩一个梨核,才扔了重新去摘下一个。 胃袋总算不再空落落的了,连带脑子也活络起来。他想起小时候和老爸一起来这儿居住,每次他都会在树下撒上两泡童子尿。当时总觉得这样就可以像小动物一样留下自己的味道,独占这片有着爹娘回忆的方寸之地…… 一时想得失神,忘了留意树下的动静。忽然脚下的树枝震颤了一下,茫然一看,却见一团白晃晃的物什从眼前一掠而过,然后飞快地朝着某个方向蹿了出去! 「哪里跑?!」迦明罗当即反应过来,那颗“魔卵”只怕又想逃离自己的掌控,顿时动了肝火! 遂见他飞身而下,嘴里尚且叼着半个酸梨,神情凶恶地追了上去。心中下定决心,这回要是逮到它,绝对要把它揍得连老爸都不认识! 拜昨夜的雨水所赐,地面很是湿滑。再加上稀稀拉拉的野草,稍不留神就会叫人摔上一个大跟头。碍于体型上的差异,小魔头的速度自然跟不上大肉球。不过他此时正在气头上,哪里就肯轻易放弃。 于是,一人一“球”就在这荒野之上展开了追逐战,不一会儿便跑出了小木屋圈定的范围。 如此持续了一炷香的时间,遥遥领先的大白丸子突然收势,停在了一个小土丘上。迦明罗见它停下,自己也在相隔几步的地方刹住了脚步,双手扶膝,气喘如牛。 「跑……你再跑啊!不是挺能跑吗?!」 小魔物双目斜视,死死盯住对方,怀恨在心。他之所以没有直接上前捉拿它,是因为吃不准对方还会不会继续溜着他玩儿!两者速度相差太大,眼下他还真的拿它没有一点办法。 大白丸子这次倒是没再开溜,而是立在土丘上,焦急地弹跳了几下。 要说迦明罗是怎么从那些单调的动作当中解读出“焦急”这种情绪的,其实也很简单——因为这家伙的动作实在太频繁了。跳两下,你要是不理它,它马上咚咚咚咚地跳个没完,而且速度越来越快、弧度越来越大。 要死了,万一磕破了怎么办…… 迦明罗虽然以前没有接触过“魔卵”,但是心里面总认为它跟鸡蛋应该差不太多。所以生怕这家伙下一刻就直接“完蛋”,到时候没准蛋清、蛋黄流一地。 小魔头难得妥协一次,撇着嘴走过去,伸手揪住对方柔软的外皮,粗|暴地把它拎起来。随后低头打量它钟意的这个土丘,看看这地方有什么特别之处。 谁知这一看,还真让他发现了蹊跷之处。 这土堆没有多大,一看就不是坟茔。而且面上的泥土并非新泥,却又没有长出半根杂草。最主要的是,“魔卵”那么奸诈,既然它认定了这个地方,那就证明下面肯定埋了什么东西。 联想到父亲曾经的言行,迦明罗猜测此地应该就是自家老爸藏宝的地方了。当下也不迟疑,随便在地上捡了一根树枝就开始动手挖掘。 「老爸那会儿中了尸毒,这土堆上面寸草不生,看来里面埋着的东西毒性很强。」他在心里默默推测,手上的动作倒是不停。 尸毒号称世间三大剧毒之一,即便是艾辛泽也不能抵御——当然,那是在他还未恢复魔身的时候。迦明罗知道自己现在的状态和父亲当年差不多,毕竟他确确实实是从阿娘肚子里面生出来的,本质上仍是血肉之躯。 要是他不小心染上尸毒,哪怕不会致死,后果也会相当严重。因此,他必须打起精神小心应对。 好在这个土堆并不难挖,三两下子,就被掘出一个盆口大小的坑洞。里面溢散出刺鼻的腥臭,比周围浓烈百倍!迦明罗以袖掩鼻,强忍住这股难闻的味道,用另一只手上的木棍轻轻挑起坑里的某物…… 咦?好像是块石头。 小魔物愣了愣,正想凑过去看个仔细,就见身旁的大白丸子蓦然栽了进去!电光火石之间,迦明罗寒毛乍起,丢掉木棍就去抢夺坑里的物品! 可他到底晚了一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魔卵裂开一张类似嘴巴的口子,一口就把坑里那块黑色的物什吞了进去。等他好不容易抓住对方,却再也寻不到任何裂缝,更别提把那东西取出来了。 「糟了!老爸说过,魔卵若是融合了某样东西,就会那个什么……怀孕?不对不对,原话不是这么说的。」反正他记得大白丸子可以演化出全新的生命来着。 这下完了,他好像让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 父亲埋的究竟是什么,他还没看清楚呢!万一老爸将来真的要用它来再造一个儿子,结果造出来的却是来历不明的小怪物怎么办?而且……而且他还想用它来造一个“娘”啊! 他这厢正在伤神,那厢倒像是故意气他,居然在这个时候突然发力,逃也似地再次蹿了出去。 迦明罗火冒三丈,跳起来拔腿便追。口中无声地咆哮道:“还跑!我就不信了……今天谁也救不了你,等着被我大卸八块吧!” 追逐战再次打响。而这荒野之上,却没有任何走兽与他们一同起舞。 …… 绘方城郊外有一座道观,名字叫做“青阳观”,迦明罗以前并不知道它的存在。可是今天,他因为追逐魔卵而失去方向,竟然误打误撞地来到了道观门前。 魔卵是在他的眼皮子底下钻进去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小魔头犹豫着该不该进去捉它,忽见木门从内开启,再一看,便见一位年龄颇小的蓝衣道者来到门前。 “功德无量天尊。”小师父眉目微垂,单手立于胸前,冲迦明罗行了一个揖礼。但看他五官清秀,皮肤白皙,虽有十六七岁的年纪,身量却偏于瘦小。 迦明罗以前从没见过道士,但是有所“耳闻”。他只知道这是一种特殊的行当,据说是专门吃妖怪的。嘿嘿!都说妖怪吃人,原来人也能吃妖怪。这些凡人真是有趣! “谁家的童儿,缘何来到此处?” 「你又是谁家的童儿,敢来过问小爷。」 “嗯?”小道士见他只张嘴、不出声,心下诧异,眼睛张大了些许。在看清他那一头火红的头发之后,神情略微松动,“你与四年前的那个孩子倒是有些相像,想必又是一番天道承负。” 「我可没有见过你,少来攀关系。」迦明罗扬起下巴,态度傲慢。 也不知道那人看懂了没有,像是一点儿也不生气,反而冲着小魔物作了一个邀请的手势,而后转身回了院内。迦明罗眼珠子转了两转,抬脚跟了进去。 大白丸子彻底失去了踪迹,看来一时半会儿是不会现身了。反正他再急也没用,干脆在这道观里边蹭上一顿吃喝,左右也算便宜。 对于骗吃骗喝这种事情,小魔头心里没有丝毫障碍。他跟着那名道士进了内堂,一路观望,认定“道士”这类职业必然究酸至极,不免生出一股轻视之意。唯一令他有点在意的,不过是这里的景物让他产生了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好安静啊。难道这里就没有其他人了吗?」 他们从外院穿过正堂,随后去了偏厅,全程居然没有见到第三个活人。迦明罗心头纳闷,暗中运转内力,以备不时之需。 青阳观的确又小又破,不需要多作掩饰,因为现有的条件已经一目了然。蓝衣道者把不期而至的小客人带到偏厅,态度随意地请他入座,接着便问:“你姓陆?” 迦明罗瞪起眼睛,用唇语反问:「你怎么知道?」 道者见他果真身患哑疾,已经没有了初时的惊奇。只是努力辨识他的唇语,然后又问:“你出生在己亥年·冬月二十八,对否?” 「你当真认识我?」 “这便是了,”小道长点点头,脸上总算露|出两分笑意,“那一年,观主将你的生父带回观里,亲自为他接的生。我那时在外侍奉,自然认得你。” 第47章 谁是我娘 「你见过我娘?!」迦明罗心头剧震,直接从椅子上跳将起来。这消息对他来说太过震撼,以至于令他血脉逆冲、手脚颤抖,不能自已。 道长看他如此激动,不禁疑道:“怎么,难道他没有亲自养育你吗?当年他将你们兄弟二人一同带走,你已是他唯一在世的孩儿,理当不会与你分开才对。” 「兄弟?唯一的孩儿?你到底在说什么,快点讲清楚!」 “看来此中另有隐情,”道长闭目凝思,而后叹道,“你既来到此处,可见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也罢,贫道便把事情的始末细细说与你听。” ——整件事情其实并不复杂。他还记得那一年,正是绘方城惨遭焚城的那个日子。虚谷子师父因为感应到强大的死者怨气,所以打算亲自前往查看…… 岂料来到中途,竟然在荒郊野外遇到一名正在分娩的孕夫。当时情况十分危急,羊水已经流尽,胎儿却卡在骨盆当中无法出来,眼看就要一尸三命。幸好道者一念慈悲,将那名孕夫带回了青阳观。 经过半天一夜的时间,那人先后产下两个男婴。可惜第二个孩子尚未出世就在母体内夭折了,只有第一个婴儿活了下来。虚谷子师父亲自照料,才让伤心欲绝的产夫重新面对事实。 那个活下来的婴儿,有着一头红色的头发,还有一双红色的眼睛。他的生父给他取名为“陆郁风”,小名叫风儿。 风儿是他们见过的孩子当中最聪明的一个,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他。然而相处的时间总是格外短暂——虚谷子答应帮那人筑造一副黑水锁阴棺,只等棺材筑成,那人就迫不及待地离开了。 “临别前,道爷卖掉了唯一的法器,打了一把长命金锁送给你。”小道长眼中泄露了一丝怀念。接着,神情又染上了两分伤感,“可惜道爷在三年前就羽化了,如今观里只剩下我和虚谷子师父。” 迦明罗听后吃惊不已。他从小就和父亲生活在一起,从未听说过自己还有一个弟弟。而且从对方的叙述之中不难得出——阿娘当年根本就没有难产而死! 那么,他又是怎么回到父亲身边的呢?阿娘若是活着,为什么没有回去找他们?还有,娘把弟弟的尸体带去了哪里? 太多的疑问涌上心头,产生了一种似真似幻的眩晕感。他不愿意相信母亲曾经抛夫弃子!与其知道这样的“真相”,他宁愿相信阿娘当初确实是难产而死,最起码……那样的话,还能够说服自己:娘是爱着他和父亲的! 「你骗人!我娘贵为摩国王妃,怎么可能在怀孕之后流落在外?你这道士,休想诓我!」 “王妃?”小道长也是头一次听到那人的身份,没想到居然如此显贵。稍一思量,如是说道:“此中虽有疑点,但你的容貌却和那个孩子完全吻合。而且刚才你自己也承认了,生辰、名字全都相符。” 小魔头慢慢垂下脑袋,皱眉不语。 他忽然想到,自己确实有一把长命金锁,正面刻着“平安喜乐”四字,背面刻着名字和生辰。他小时候粗心大意,把链子弄断了,还被父亲打了一顿屁|股…… 记忆中,那是老爸唯一一次打他。以至于他那时候就猜想,这锁也许是阿娘留下来的。 父亲是不是早就知道些什么,否则他得到魔卵之后,怎么会想到造出一个儿子,而不是妻子呢?莫非……他不仅知道阿娘尚在人世,甚至已经找到他了?! 迦明罗皱眉苦思,越想越觉得自己猜得没错。回想这次前来中原,老爸不只一次说过带他去找娘亲。会不会他见到的人当中真的就有一个是他的亲娘呢? 难道是他…… 「快告诉我,我娘长什么模样?他是个怎样的人?」小魔头急不可耐地抓住道长的胳膊,嘴巴飞快地张合。 道长没有计较他的态度,眼神带着纵容,有问必答:“他的长相极其普通,唯有一头长及腰臀的黑发,倒是分外漂亮。嗯……他不爱说话,也从来不笑,性子大概有些冷淡。不过相比于普通人家的男妻,他显然要坚强得多。” 「是我猜错了?」迦明罗再次低下头,脑子里面一团乱麻。 他刚才怀疑阿元就是他娘,毕竟那人和父亲书房里的画中人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然而听到道长的描述,又觉得不像。 阿元年纪不大,看上去顶多二十,总不可能十五岁就生下他和弟弟吧。如果真的是那样,那他岂不是十岁就嫁给了老爸…… 况且阿元的脾气算得上极好的了,待人温和,平时又爱笑,绝对跟“冷淡”搭不上边。说起这个,貌似他们此行遇到的那些人中,最冷淡的应该是那位大郢国师。 一个相貌相符,一个性格相符。但是仔细回想,又都不像。 急死人了! 「还有别的吗?他有没有说,他会去哪儿?有什么可以投靠的亲戚朋友?他喜欢吃什么,喜欢什么颜色,有没有口头禅……」 迦明罗情急之下,问了一大堆。道长事先没有接触过唇语,哪有本事一下子辨别这么长的一段话。 后者想了想,只能哭笑不得地回答一句:“你娘有个最大的特点——他的左手是齐腕而断的。” 小魔头猛然瞪大了双眼,呼吸急促,如遭雷击!这么重要的线索他怎么忘了,老爸的寑宫里还珍藏着母亲的断手呢! 断腕并不是一种常见现象,若非天生残疾,便是后天受伤所致。别说是京城,就算是在大漠那种民风剽悍的地方,也很少有人断去手掌。更多的情况,则是整条胳膊被人卸掉或者失去几根手指。 在迦明罗短短四年的人生中,没有见过一个断手之人。但是他认识的人当中,偏偏有一个喜欢戴着手套,并且正好是左手。 这个人,就是大郢国师——银霄花主! ================================= 玄明也没想到,这个小家伙会激动得晕过去…… 也怪他思虑不周,明明见他浑身湿透,还拉着他说了这么久的话。原本是想偷个懒,一次性把问题全部说清楚,省得以后再受牵连。结果高估了小孩子的承受能力,弄成现在这个样子。 唉!师父什么时候回来啊?他真的不会应付小孩子耶。 “咳咳!”玄明坐在床边,干咳两声,强行摆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屋外的天光透过窗纱,均匀地洒在床畔。床上的小家伙睡得并不安稳,也许是沉浸在恶梦当中,眉头拧得死紧,额头冒着汗珠。 他身上的衣服已经换过了——幸而道观里面还有两套道童的衣服,旧是旧了些,好歹比他原来那身湿衣服强了太多。道者怕他患上伤寒,先前还特意帮他把头发也擦干了。 这时候也只能感叹一句:虚谷子师父的演卦之术果真了得! 对方临走之前,嘱咐玄明两件事情。一是顾好山门,二是等待有缘之人上门。 他当时问过:何谓有缘人? 师父只是回答:四年之前,所染尘缘。 果不其然,哪怕这些日子一直关门闭户,最终还是让这小娃娃找上门来。可见天意安排,要他们还了这场因果。 “你刚出生那会儿,我还抱过你呐。”玄明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孩子的耳垂,低声感叹。 当年那人生产不易,同时又痛失幼子,所以对这个大儿子似乎并不喜爱。父子两人还在观里住着的时候,风儿就是他们三个修道之人轮流看护着的。别看虚谷子师父平时无欲无求,其实他才是最最疼爱这个孩子的人。 玄明想到这里,微微笑了一下。然后抬手试了试凳子上的瓷碗,看它凉了没有。 碗里盛着热粥,是他刚才煮的。里面加了一点生姜和米醋,能够袪风散寒。正因如此,屋里才会飘荡着一股米香。 从先前与风儿的对话不难看出,他后来被送到了他的父亲那里,和对方一同生活。而且他的父亲竟然还是摩国现任魔皇……这便由不得人不感叹,真是出人意料啊! 看崽崽如今的样子,生活应该过得不错,不然也不会养成这种自信、急躁的性子。就是不晓得后来发生了什么,风儿怎么会变成哑巴。 “咱们以前穷得连多余的大米也没有。你出生后喝到的第一碗米汤,还是我从村民那里借来的碎米,师父亲自熬的。” 玄明怀念起了崽崽小时候的模样,笑着说:“你那时常常饿得哭闹不止,当娘的也不哄哄,反倒是我们几个急得团团转。我当时还以为,你以后会留下来当小道士,那样的话我就有小师弟了。” 他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堆,床上的小魔头一句也没听到。但这安慰的效果或许已经达到了——只见迦明罗的眉头渐渐松开,脸色好看了许多。 第48章 梦魇相通 梦境是最容易让人卸下防备的所在。当迦明罗沉醉在梦乡之中的时候,疏不知,银霄也正经历着相似的梦境—— “小巴狗,上南山。吃金豆,拉金砖……” “二月二,接宝贝儿。接不着,掉眼泪儿!” 一句句趣味盎然的童谣,出自一个老者的口中。银霄拂袖驱赶着周围的大雾,朝着声源缓步而行。他想看看这呓语出自何人之口,怎会如此耳熟。 可是四周的浓雾越来越大,遮天蔽日,逐渐抹去了前行的道路。即使那声音近在咫尺,亦叫人无论如何也揪之不出。 这时候,另一个声音插了进来:“我娘要来接我了。” 那老者“咦”了一声,转而哈哈大笑:“果然是他来了。傻小子,快去吧,老道一个人清静惯了,不用你陪。” 银霄脚下一顿,意念随之一转,蓦然认出了这个声音的主人。想当年他在青阳观生下孩子之后,也曾听过观里的道爷念起这几句童谣。那时风儿还没有聋哑,常常被他逗得眉开眼笑。 一晃眼这么多年过去了,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此人。就是不知道陪道爷说话的又是哪家的孩子。 “娘!咱们快回家吧,老爸一定等得着急了。”只听那股软软糯糯的童音如此说道。 下一秒,就有一道红色的小巧身影穿过大雾,朝这边小跑而来。烟雾虽浓,只要距离够近还是可以看到一些事物。所以银霄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孩子…… 是风儿!他竟然能够发声了! “风儿快来,我——娘在这儿!” 不知出于何种原因,话到嘴边突然改变了自称。银霄心中赧然,却又坚定不移地弯下|身子、张开双臂,想要拥抱失而复得的宝贝儿子。 结果,那红发红眼的小家伙竟像没有看到他一般,堪堪与他擦身而过。待到银霄回过头去,便见孩子扑进了另一个人的怀中,态度极其亲昵。 仔细一看,那个人……居然跟他长着同样的脸孔! 不,确切地说,那是他拔去龙骨之前的模样。黑发黑眼,穿着朴素,容貌普通。完完全全的凡人相貌,放进人堆里都找不出来。 银霄急了,一边伸手去拉崽崽,一边质问那人,“你是谁,为什么变成我的模样?” 然而风儿却对他视若无睹,兀自拉着那个人的右手,一步步走向远方。甜润的童音在大雾中逐渐远去:“孩儿今天不小心在父亲的王座上撒了一泡童子尿,阿娘一定要帮我保守秘密。不然老爸肯定又要请我吃‘竹笋炒肉’了……” 风儿,快回来!他不是你娘! 银霄想要追上他们,可惜脚下如有千金之重,难以提起半分。四周的白雾也在此时卷土重来,瞬间遮去了那对父子的身影,同时也将他围困在了其中。 “不要……不要走!风儿……” 现实世界,国师大人的意念仍在梦魇之中挣扎,口中呓语连连,似哀求、似呼唤。管潮声一直守在他身边,用婢女递过来的湿布给他擦拭额头和手心,并以满含担忧的目光紧紧注视着他的睡颜。 过了一会儿,这人总算安静下来,不再胡说梦话。看他睫毛轻颤,似乎将要醒来。 一旁的婢女连忙出去端了汤药进来,轻手轻脚地放在床头柜上。然后冲王爷蹲身纳福,自觉地退出门外。 “你终于醒了。”管潮声见他张开眼睛,心里悬着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语气不由地带上一分庆幸。 银霄呆呆地看着这人,半天没有开口。他的心脏仍在隐隐作痛,被那梦中的场景肆意挫磨,一时半会儿难以接受外界的事物。 平流王看他眼神发直,心里打了个突。连忙轻声安抚:“你别急,不是还有我么。皇兄那边知道生儿病了,怕你着急上火,特意让我告诉你,缓几天再赶路也不迟。” ——是了,他现在公务在身,还要前去泰山祈福呢。要不是生儿患了伤寒,出行的队伍也不会在这个小镇上停留这么多天。 银霄想起了自己现在的使命和身份,脑子回复清明。转头正好对上平流王的眼睛,眉头皱起的一瞬,便想坐起身来。 他身为国师,管潮声则是亲王,两者本不应该私下结交,何况此人明显对他有着某种意图。两人单独相处本就尴尬,再加上他眼下衣衫不整,岂不是故意引人误会?再者,他也实在不习惯以弱势的姿态出现在人前。尤其是这些狂蜂浪蝶…… “别动!”管潮声按住他的双肩,不准他起来。口口声声说着那套老掉牙的说辞:“大夫说你劳累过度,必须休养一段时间。生儿那边有人照顾,你就别起来了。” 银霄最烦的就是他这一点!明明两个人根本没有那种关系,这人非要摆出一副黏黏糊糊的架势,恨不得人尽皆知。难道他以为这样就能吃定他了吗? 笑话! “不劳王爷挂心。”他将肩上的阻碍拂开,固执地坐了起来。然后环顾四周,冷声问道:“你什么时候来的?这是哪儿?” “我是昨天晚上才到的。听说你累倒了,就把你接到我的私人庄院上来了。” “送我回驿站。” “不行!那里环境太过简陋,怎能住得舒心。你不为自己着想,起码也为生儿想想啊。他还那么小,要是落下病根就不好了。” “……” 银霄到底顾及崽崽的身体,勉强接受了事实。在他心里,已经没有什么东西比儿子更重要了。既然平流王上赶着被他利用,那就估且放任他吧。 管潮声见他态度软化,心中自是高兴不已。又见他神态疏离,以为他还介怀皇上让他前往泰山一事,不免出言安慰:“京城最近乱得很,出来走走也好。唔……算啦,不说这些了。药都快凉了,你快喝了它。” 堂堂一个王爷,双手捧着药碗,做着奴婢才做的事情。他也不嫌丢人。 银霄心里烦闷,不欲与他纠缠,索性接过来一口饮尽。完了又把空碗丢给他,直言不讳地问道:“你是背着皇上跑出来的?” “本王要去哪里,皇兄也管不着。”难得见他端起王爷的架子,竟是说了这种孩子似的气话。 银霄不置可否,接着又问了几个问题,诸如京城局势如何、各国使者的动向、京郊现世的神秘大坑是否有人调查……绕了一个大弯子,最后问到摩皇与小王子的下落。 他离京的时候,隐约听说那个天坑已经不见了,据说转移到了其他地方。另外,与厉鸣蝉有关的消息他也在持续关注。这些事情不是说丢开就能丢开的。 如今他最最放心不下的还是风儿,要不然以前怎么常听人说“儿行千里母担忧”呢。就算银霄身为男儿,面对两个崽崽的时候,感情终究不同于其他人。 平流王不明就理,还在奇怪他怎么会如此关心一个不相干的小屁孩。因此打趣道:“你刚才在睡梦中还在叫着风儿、风儿。我要是记得没错,摩国的小王子乳名就是这个吧?” 银霄乍闻此事被人点破,心里有些难堪。梦中情景历历在目,直到现在仍然让他既怕且痛! 一时动了真火,忍不住冷言冷语地说道:“我和那孩子如何如何,不须你管。王爷以后也不用再把心思放在本座身上!” “我就是随便说说,怎么就动气了呢?”管潮声爱他入骨,而今见他妄动肝火,忙不跌地表明心迹,“上次惹你生气,我连肠子都悔青了。本王发誓,再也不拿无关的事情委屈你……你要信我啊!” 岂不知,他越是急着表白,银霄越是烦他厌他。当下脸色就不好了,急得咳了两声,居然呕出一丝血来! 平流王吓得魂飞魄散,颤手颤脚地将他搂在怀里,高声叫着大夫!不多时,门外便涌|进十几个提着药箱的民医,排着队地帮他把脉看诊。 大夫们前前后后忙活了一阵,凑在一起讨论了半天,这才开出一付补血理气的药方。婢女们脚不沾地地按方取药,全都下去张罗。屋里便又迅速地安静下来。 银霄刚才吐了一口血,其实反倒舒坦了许多。这会儿躺在床上,暗怪对方过于小题大做。 管潮声趴在床边,心有余悸地握住他的左手。即使隔着蚕丝手套,依然能够感觉到他指尘的冰凉。于是语气越显怜惜:“我以为你只不过是累着了,没想到情况竟会如此严重。这些庸医瞧不出病根,等我传唤最好的太医给你诊治,必能让你完好如初。” “不必。”银霄闭了一下眼睛,拒绝他的好意。 他这个“病”是由帝葬莲的剧毒引起,早就已经深入骨髓,无药可医。别说是寻常大夫,就算大罗神仙也束手无策。如今只是拖着日子,完成最后的心愿罢了…… 王爷看他一副心灰意冷的模样,赶忙抓紧他的手,“回京之后,我马上请皇兄下一道旨意,让他为咱们赐婚!” 第49章 道爷托梦 “别胡说!圣上赐婚,岂是儿戏。” 银霄原本就不想跟他扯上关系,更何况是和他彻底绑在一起!所以立马回绝了这个提议,而且态度十分坚决。 管潮声在说出那番话的时候,其实心里也很忐忑。自他第一眼见到眼前这人,就知道自己再也逃不出他的掌心。这些年来付出再多努力,不过是为了讨得他的刹那欢心…… 但他真的不敢肯定,银霄对他是不是也有那种意思。他焦虑!他不安!他日思夜想,辗转反侧! 他以为银霄只是性子冷淡,终究不是铁石心肠。他们相处了这么久,至少对方心里面还是有他的一席之地。可是事实却给了他一记狠狠的耳光!银霄的一言一行,分明对他没有半分情意! “以往我说什么,你总是推三阻四。这一次,依我可好?”管潮声心如刀割,脸上反而笑得温和——乃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卑微。 银霄看他情绪反常,暗中提起戒备。心中念及生儿的安危,明白眼下实在不宜撕破脸皮。于是撇开头,耐着性子出言安抚:“如今正值多事之秋,我们的事……以后再说。” 王爷定定地看着他的侧颜,眼光带着痴恋。紧握成拳的双手陡然松开,才惊觉掌心已经出了一层湿腻的冷汗。短短几个呼吸,他竟像经历了几番生死。刚刚还是临渊而立,现在又被人拉了回来。 “你的身体……” “无碍。”银霄见他冷静下来,态度又恢复平时惯有的淡漠。 管潮声直觉心脏瑟缩了一下,犹豫片刻,终归不忍惹他心烦。所以站起身来,试探着说:“那我……” “我有些累了,想休息一会儿。”国师再次打断他的话,随后索性躺在床上,背过身去。 平流王眼神一暗,将尚未出口的关心默默吞回腹中,俯身帮他掖了掖被角,然后转身出了房门。 这一次不欢而散,将他们的关系推到了一个冰点。出于妖族的本能,银霄从中感觉到了一丝危险。他听见门外的脚步声逐渐远去,直到彻底消失,这才掀开薄被,一跃而起! 风儿!他要去找风儿! 道爷特地托梦给他,定是暗中警示他关注风儿的去向。没想到几年不见,道爷竟已仙逝……若非如此,以他凡人的身份又岂能勾|魂入梦? 银霄身为天域妖族,只需打坐调息便能恢复体能,根本不用真正入睡。纵使他为了照顾生儿,多日操劳兼之剧毒侵体,也不可能一下子昏睡得毫无意识。 ——那就只剩一种可能,便是凡间的鬼魅趁他不备之时将他的魂魄暂时拘禁在了意识海中。 方才他就有所察觉,梦境之中掩藏着亡者特有的愿力。可见道爷羽化之时,仅有的心愿便是让崽崽与父亲、爹爹过上美满的生活。正如梦中所见的那样…… 他大概真的是把风儿当成亲孙子一般看待的吧! 事不宜迟,必须赶快找到崽崽才行。至于要去哪里找他,银霄心里已经有了一些眉目。此事虽然来得突然,其中又有许多不解之处,但是仍要试上一试。 ================================= 死者托梦这种事情,迦明罗本人是不知道的,尽管他才刚刚经历过这种神奇的事件。 他醒来的时候,天都黑了。屋里点着一盏桐油小灯,床头柜上摆着一碗失水严重的冷粥。懵头懵脑地低头一看,才发现身上的衣服早已换成了破烂溜丢的道服,所幸身上没有任何不适。 哎?他是怎么睡到床上的? 小魔头敲敲自己的脑袋瓜,努力回想了好一会儿。依稀记得自己白天的时候由于追踪魔卵、来到了一座道观,在那里遇见了一名小道士……再然后,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对了!他是因为得知了娘的身份,才激动得晕过去了! 这么一想,脑子登时清醒了许多。渐次回忆起来,刚才在梦里貌似和娘相认了,最后他们还一同回家见到了老爸。唔……好像在那之前,有个胡子花白的老头子一直陪着他。 「小巴狗,上南山。吃金豆,拉金砖。」梦里的老爷爷就是这么教他的。 迦明罗念叨了两遍,觉得记住了,便丢到一边不再多想。随后按住干瘪的肚子,舔|舔干涩的嘴唇,把目光投向床头柜上的冷粥。心道:谁放在这儿的,也不留个字条什么的。 罢了!大不了以后回了摩国,让父亲多备几条烤羊腿还给人家就是了。 他当然知道偷窃是不对的,但他现在不是偷——而是借!反正将来都是要还的,也就不必拘泥于小节啦。 小魔头做好了心理建设,于是心安理得地端起那只瓷碗,就着碗里的勺子慢慢舀着吃。冷粥的味道绝对不算好,而且吞下去的一瞬间简直叫人“透心凉”,但是迦明罗对此完全没有抱怨的心思。 摩国的储君从来不是什么娇生惯养的小花朵。要知道,他三岁那年就已经能够独自穿越干赞沙漠了。种族优势是一方面,父亲对他的教育则是另一方面。 「假如国师就是我娘,那他当年为什么会离开我们?」理智的分析永远是排在头一位的。 迦明罗勉强吃了个半饱,便把空碗扔回桌子上。他从床上跳下来,打着赤脚走来走去,眼睛打量着屋内的陈设,脑中思考着未曾解开的疑团。 所以玄明推门进来的时候,就看见某个红毛小鬼一脸严肃地在屋内来回走动。看他的模样,右手摸着下巴,左手负在身后,步伐规律而稳健,无形之间展露|出一种自信和从容。 哈!不愧是摩国太子…… 道长一手拿着一盏八瓣莲花灯,一手托着一只青瓷碗,进来之后把两样东西一齐放在桌上。转头看向床头柜,才发现那里的冷粥已经被小朋友吃完了。立刻惊讶道:“你怎么把这吃了?我只是出去片刻,打算重新给你煮一锅的。” 小魔头从他进来的那一刻就暗中观察他的脸色,怕他责怪自己偷了他的米粥。而今得到这样的答复,不禁凑过去看了一眼桌上的小碗,果然瞅见里面盛着半碗热气腾腾的蔬菜羹。 「你怎么不早说!」 迦明罗瘪着嘴,一脸的不高兴。然后看到碗边的莲花灯,忍不住伸手摸了一下,问道:「这是什么?」 他个子本来就矮,此时又是低着个脑袋,让人看不见唇形的变化。好在玄明自行领会了他的意图,干脆把他抱回床边,蹲下来帮他擦拭脚底的泥灰,顺便回答说:“这是道爷的魂灯。我等修道之人,死后都会留下一盏长明灯,代表魂魄仍未离散。” 迦明罗被他伺候得舒|服,也就纵容了这种行为。手里抓着小灯把玩了一番,觉得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奇怪道:「长明灯不是应该一直亮着吗,它怎么灭了?」 玄明的动作停顿了一秒,接着帮他把白白胖胖的脚丫子塞回被子里。做完这些,才退回去坐在桌子旁边的凳子上,如是说:“今日傍晚,这灯突然灭了——这就代表道爷的魂魄已经真正归天。” 「他死了?再也不能回来了?」 小魔头举起一根手指,指了指天上,神情充满了讶异。在他看来,死亡离他十分遥远,因为魔族死后是可以回归地底冥宫的;只要不是死得特别“彻底”,都会被父亲重新制造出来。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即使父亲现在被封印在轮回树下,他也没有太过于伤心。反正老爸迟早都会回来的! 现在乍然听说身边的某个人死掉了,再也回不来了……心里还是稍微有点难过。 “世人总有一死,无须难过,”玄明看他神情黯淡,出言安慰道,“魂灯熄灭,表明道爷的遗愿已了。你不该为此伤心,反而应该为他高兴才对。” 「你们这些修道之人真是奇怪。人死了,难道不应该难过吗?有什么值得高兴的?」 “这……” 「人要是活着,谁想去死呢?哪有人为了完成‘遗愿’,而把自己弄死。」 “小小年纪,哪儿来这么多歪理。”玄明辩不过他,只能端出长者的架势,虎着脸教训他。 迦明罗连他爹都不怕,又怎会怯他一个小道士。只见他把那莲花灯随手一扔,昂着下巴望着桌上那碗蔬菜羹,意图非常明显。 道长慌慌张张地接住灯盏,暗骂这小子没有良心。骂过之后,仍是亲自把碗端到床边,不忘细声叮嘱:“小心烫,锅里还有。” 小魔头懒得出奇,从小学习的教义又是“欺软怕硬”,因此极其无赖地张开嘴巴,等人投喂。玄明都快被他气笑了,忍了又忍,终是不情不愿地一口一口喂给他吃。 “你爹娘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一个懒货?” 「那是你没见过我爹有多懒,」小魔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是被我爹惯出来的,我爹嘛……大概是被我娘惯出来的。」 ——理想之中,一家人不就是这么相互宠溺着过日子吗?可叹现实却非如此。 第50章 一句称呼 迦明罗白天睡足了时辰,晚上自然不可能老老实实地待在房间里。玄明知道他的心思,倒也并未点破。 等到道长端着空碗离开之后,小魔物就偷偷下了床,悄无声息地出去寻找走失的魔卵。 老爸曾说,他是天地间的第一头真魔,而这魔卵将来孵化出来的将会是第二头真魔。即使迦明罗身为阿爹阿娘的亲生儿子,地位与之相比也是有所不及。原本他还有点不服气…… 不过白天他从玄明口中得知自己还有一个弟弟,而且还未出生就夭折了。初时虽然有所抵触,现下却也想得分明。要是魔卵可以复活弟弟,也算是好事一件。 「跟我争宠?哼,它想都别想!」 迦明罗的心眼儿比谁都小,凡事皆以自己为先,当然不可能容忍别的孩子分去父母对他的宠爱。好在魔卵现在由他保管,只需好生调|教,不信对方翻得出多大的风浪! 他从屋里出来,已经拿定了心思。索性不再犹疑,调动魔源仔细探查起了魔卵的下落。 青阳观在迦明罗眼中着实寒酸了不止一点半点,白天尚未看得真切,晚上摸查一遍以后便有了更深的体会。遗憾的是,魔卵已经不在道观之内了。从它遗留的气息来看,它很有可能按照原路返回了他们今日路过的某个地方。 它想找到那个土坑?还是回到昨晚暂住的小屋? 迦明罗猜不到一颗“卵”的心理,却也隐约感到不妥。他最担心的就是魔卵会重新回到虚坑,到时候轮回之树不晓得又会发生何种变故…… 想到此处,小魔头不敢耽搁,赶忙溜出青阳观,顺着那道微弱的气息一路勘察。 他却不知,此时银霄也正因为道爷的托梦,孤身来到了附近。而魔卵又有着寻找母体的天性,不知不觉就被国师体内的妖元所吸引。 当此之时,圆月高照。夏夜的凉风裹携着尚未蒸发的水汽,营造出似真似幻的梦寐场景。 银霄行至此间,忽见一株枝繁叶茂的梨树矗立于一间木屋之前。树上结着大大小小的果子,虽是一副缺乏养份的干瘦样子,但是胜在数目众多,看上去倒也分外喜人。 而这梨树背后的木屋,板材早已发黑,像是有些年头了。之所以屹立不倒,或许是最近一段时间有人做过修缮,令它维持住了起码的构架。 “奇也怪哉。”在这种荒郊野外,居然有人修建房屋。 再者说来,此地的土质奇特,与他当年来的时候大不一样,明显不再适合植物的生长。这屋子的主人也是神通广大,竟然种活了这等娇弱的果树,还令它成功结出了果实。有机会的话,他倒想见一见那个人呢。 银霄站在树下,满头银发如瀑,一袭白衣胜雪。好似天地之间,唯有这抹身影绝世而独立。 他的目光不经意间扫向地面,蓦然瞧见一个吃剩的梨核。从它的颜色可以得出许多信息——比如不久之前刚好有人来过这里;比如那人定然十分落魄,否则不会看上这种发育不良的野梨…… 青阳观离这儿不远,那个人一定不晓得附近就有道观。可见对方也是初来乍到,对周围的环境并不熟悉。 银霄不是一个好奇心旺盛的人,他来这里的目的仅仅是为了验证道爷托的那个梦是否有用。天亮之前必须赶回临城,以免让人发现他来过这里。他的时间所剩不多,必须尽快赶往青阳观才行。 道爷如果还活着,那就当作误会一场,估且与他们叙叙旧也不错。假若道爷果真仙逝,说不定虚谷子知道一些细节,也能为他寻找风儿提供一点便利。 这间木屋,只能等待以后有缘再来查访了。 他最后看了一眼面前的小屋,以及头顶的树冠,暗叹一气,准备离开。 恰在此时!一道白色的虚影疾疾掠来,有如一道宁静无声的闪电,直接冲向银霄腹间!千钧一发之际,幸而后者反应及时,原地侧身一转,好歹躲了开去。 银霄来不及细看,周身便被一股玄妙的气息笼罩,体内妖元竟然为之一空,仿佛被某种力量牵引离体!自他出生以来,首次遇到这种情况,内心不敢大意,连忙向后退避。 他乃天域妖族,攻伐手段全赖一身妖力。想当年初到凡间,就是妖力被封,才会处处受制。无奈他的体质天生不宜习武,加上在这方面天赋平平,以至于至今没有多少武艺傍身。 现下乍然失去妖力,便和凡人无异了。 那团白|花花的物什好像知道克制他的手段,故意勾|引了妖元,令他陷入尴尬境地。第二次扑来,已经胜券在握! “好邪气的东西。”银霄衣袂翻飞,单手捏了一个指诀,迅速地扔出一道阵脚符。 曾经还在天域的时候,他最擅长的就是符阵。饶是今日身在凡间,妖力受到压制,也绝非任人宰割之辈!一旦他将阵法列出,纵使八大毫侠在此也会落得灰头土脸的下场。 符阵最大的优势在于代价小、威力大,轻而易举就能造成大面积杀伤,而且功能多样。但它也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需要时间和媒介,用于铺设阵脚…… 魔卵看穿了他的把戏,速度立时飙升到极致,不管不顾地撞向国师! 「娘!」迦明罗一路追踪而来,正好看到这幅场景,当即发出一记无声的怒吼! 魔卵似乎对他有所畏惧,速度乍然一滞。原以为它会就此收手……不料银霄因为小魔物的出现,动作有所迟缓,居然让那邪物趁势钻进了腹中! 迦明罗目睹此事,目眦尽裂,心中悔恨交加。遂见他飞奔到国师面前,颤抖着双手,小心翼翼地摸向对方的腹部,哽咽道:「这东西果真心怀鬼胎,我怎么就没有早点发现呢!」 “风儿,风儿……”银霄千算万算,也没有算到会在这里遇到崽崽。当即俯抱住对方,生怕这一切都是幻象。 自从风儿被人绑架,他就没有一刻安心过。这些日子更是悔恨难当,怪自己没有看顾好孩子们。如今老天开眼,总算让他们父子团聚了! ——娘的怀抱,好香,好暖,和老爸的截然不同。 小魔头把脑袋埋在对方怀里,恍惚了好一阵儿,才红着脸退开半步,抬头看着多日未见的国师。想了想,用唇语问道:「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还有,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很好,别担心。”银霄抚|摸着他的侧脸,表情带着喜悦,眼中却掩藏着伤痛。他有很多话要说,却又说不出口。最终只能顾左右而言他:“刚刚那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小魔头撒了谎,他明明知道,可是不能说。 魔族、魔卵、地底冥宫、轮回树……这些都是天大的秘密,每一样都足够惊世骇俗。他不敢肯定阿娘是否能够接受得了,所以干脆来个一问三不知。 银霄不忍心为难他,再加上身体没有什么不适,也就暂时放弃了询问。他把崽崽抱起来,征求孩子的意见:“跟我走,好不好?” 迦明罗点点头,一手揽住大人的脖子,一手把住对方的肩头。两只眼睛仔细端详着近在咫尺的面孔,神情前所未有的认真。 「你的左手受过伤吗?」他问。 银霄的睫毛颤了颤,垂下眼帘,轻声说:“嗯,以前受过伤。怎么突然问这个?” 小魔头继续看着他,摇头不语半晌,突然凑过去亲了一下国师的脸颊,无声地唤出那个亲切而神圣的称呼:「——娘。」 “你……你刚刚叫我什么?” 「阿娘,」迦明罗见他如此惊讶,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吞吞吐吐地解释道,「先前叫过的,现在只是接着叫。」 “哦。”银霄心里说不出的失望。 他还以为风儿发现了什么,终于肯认他这个“娘”了。原来只不过是因为陆演让他这么叫,他才这么叫的。同样是一句“阿娘”,意义却是天差地远。 天色愈晚,是时候回去了。原先的计划临时取消,还是改天再来拜会诸位道长吧。当务之急,是把崽崽带回去安顿。他再也不能忍受父子分离的痛苦了。 迦明罗毕竟年幼,因此一点也没有察觉到母亲低落的情绪。他的小脑瓜早就已经被魔卵和阿娘的事情填|满了,哪儿有功夫留心身边的细节。 回去的路上,一向骄傲得像只小孔雀的迦明罗破天荒说了很多话。尽管大部分都没有实际意义,银霄依旧听得很认真。两个人的心里相互隔着一层窗户纸,相处的氛围却有了极大的改善。 「树上的梨子是我摘的,一点也不好吃。」这一点,小魔头不介意坦白。 “改天给你买又大又甜的香梨。”银霄顺着他的话往下说。 「不要!那是老爸种的,再难吃我也要吃。除非娘再给我种一棵——要你说的那种。」 “唔,娘的手受过伤……” 「那就让老爸来种,我们在边上看着。」 月色下,重叠在一起的身影渐行渐远,父子二人的交谈却仍在继续。 第51章 来个转折 且说司马御风身中聂隐神针,功力被封泰半,依然执意离开药王谷。这是他四年之内首次出谷,不管行程如何低调,仍旧不免受到多方势力的关注。 江湖上只要提到“白衣剑客”,就连老弱妇孺也知道指的一定就是仙剑豪侠。现如今,与其将他视为中原第一战力,倒不如说他是大家心目中的精神领袖。 仙剑一日不倒,各国君王对大郢便始终存在忌惮之心。正是由于这个缘故,仙剑豪侠的名讳逐渐被人们神化,他在百姓心中的威信甚至已经超过了朝廷。 所以他这一入世,立时引得朝野震荡!大家都在猜测,他这次出山到底所为何事?各方势力明里暗里地派人尾随着他,以便第一时间掌握最新情报。 司马御风对此浑不在意。他从药王谷出来,便一路向西,行至西漠边境…… 单从修为而言,他的实力可以说是天域五将之中最强的一个。早在百余年前,他就受到天地感召,修成了“天人五通”的境界——只要是他想去的地方,空间亦无法阻隔;只要是他想知道的事情,天道也无法蒙蔽! 这种说法虽然有点夸张,但也算是八分符合了。 眼下,他要去寻找一个人。这个人是开启两域之战的契机,也是唯一可以保住万千生灵的救世主。 他曾经犹豫过,用一个魔头来压制另一个魔头是否可行?不过既然他现在出现在这里,那就证明他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清风自来意,名剑掩天光。”司马御风进|入沙漠之后,很快摆脱了身后的尾随者,开启护体剑阵,孤身闯入了地归线以北的穷极戈壁。 一个天然形成的大坑赫然出现在眼前。魔族的气息极其浓烈,以至于雾化成为实质,大肆渲染着这片无人的石滩。 他能够感觉到,陆演就在这个地穴之中! …… 地底世界并不是全然无光。常年流淌的暗河因为沾染了地脉的灵气,吸引了大批游冶的死灵,在河边形成遇水不灭的狐火。远远看去,像是一条幽蓝色的光轨,盘绕在轮回树的周围。 人们常常将“树木”作为生命的象征,这也许仅仅是一种巧合。但是此时此地,眼前的场景却正好印证了这种猜想。 类似于溶洞的巨型石窟,坐落在地穴深|处的重叠空间内。这里埋布着的天然法阵,会根据周围环境中的灵气变化,形成具有攻防手段的防护网。在这层屏障的尽头,潜伏着海市蜃楼一般的流光镜像…… 司马御风每每行至关卡,便用剑阵强行突破。到了这里,终于收住气势,默默观察起了这幅奇异的景象。 那是一棵枯萎了的万年古木,树根浅浅地匍匐在布满幽光的暗河之中。岁月早已磨去了它的生机,别说是树叶,就连树杈中心也找不出半点绿意。显然,它已经彻底地枯死了。 师尊曾经说过,凡是一个完善的空间界域,必然有着生命起源的核心。它自身的寿命也许是有限的,但是创造出来的希望却是无限的…… 相比于天域,其实可以把凡间比喻成“年轻”的晚辈。大约在几万年前,这棵神树还是活着的吧? ——若不是魔物的诞生,也许它还可以再撑个几千年。 此时此刻,轮回之树已死,早已无力回天。而在树根底下、暗河之畔,扑伏着一具腐烂的尸|体。 那人活着的时候必然十分光鲜,光看他身上的衣服就可推测一二。纯黑的鲛绫长袍浸泡在清澈的河水里,依稀可以看见上面绣着的摩羯花纹。纵然五官已经不可分辨,这种纹饰也足以说明他的身份,何况死者头上的红发还没有完全脱落…… 此人竟是陆演!没想到堂堂西域魔皇,居然不声不响地死在了这种地方。 司马御风负手而立,表情凝重。 此地的镜像绝非外力可以打破,稍有不慎,或许就会酿成惨烈的后果。所以他必须等待——等着受困于此的魔物主动给出回应。 好在对方并没有让他等得太久。只听得一声粗重的喘|息蓦然传来,厚重的男性嗓音随即接踵而至:“第四个闯进这里的人竟会是你,司马御风。” “除了你、我、他,还有谁?”剑者如此问道。 那人回答说:“小儿迦明罗。” 司马御风眸光一闪,神情反而多了两分从容。他虽久未出山,但也听说过摩国小王子的大名。对方既然声称迦明罗是他的儿子,那他本人肯定就是魔皇艾辛泽了。 陆演已死,艾辛泽却还活着。旁人或许无法理解,仙剑豪侠却并不觉得惊奇。 “你无法从中脱身吗?”他打量着眼前的流光镜像,试探道。 “哈!”那人狂笑一声,言语之中不乏讥诮,“你可知道这里是何地?你可知道本座是何人?多余的试探还是免了吧。” 司马御风沉默片刻,再次开口:“如何救你出来?” “你要帮我?” “是。” “呲!不需要。”艾辛泽一口回绝。 剑者似乎早就料到了他会拒绝此番提议,自己也早就准备好了说服他的论据。为此,他一点也不介意动用世间最粗俗的说辞:“你再不出来,就会有人睡你老婆、打你儿子、杀你属下、生生世世辱你骂你。” “司!马!御!风!” 某人的言语显然触怒了魔王。整座地底石窟都被震得簌簌作响,就连流光镜像也产生了崩裂的征兆!可这景象维持了不到三个呼吸,轮回树上突然暴发出一阵黑光,瞬间将这股暴躁的力量镇压了回去。 艾辛泽的吼声戛然而止,下一刻,声音也变得更加嘶哑:“你们这些天域的贼子,都是一伙的。通通该死!” “看来你全都知道了。”司马御风黯然慨叹。 ——这件事情,早在数万年前就已经埋下伏笔。一切起因,都是源于某人的私心。 龙灵魔尊乃是成名已久的当世强者,势力横跨妖、魔两界,即使是在天域那种强人多如牛毛的地方也依旧占据着超然的地位。众所周知,他有一位夫人,原身是妖族的花部首领。二者相恋于太古之初,据今已有七十四万年。 魔尊与花祖伉俪情深,不论经过多少岁月,依然恩|爱不减。 那么,假设帝冥月遭逢意外突然身亡,后果又会怎样呢…… 答案是肯定的:龙灵魔尊一定会陷入疯狂。 实际上,帝冥月也确实死了。没人了解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知道花祖死讯的人也同样屈指可数。总之魔界突然变天,让十大门派根本始料未及!魔尊的怒火毫无预逃地倾泄而下,无人从中幸免。 黄泉路上,人满为患! 在那个年代里,不管是正道还是魔道,都只能苟活于魔尊的淫|威之下。各个种族的人口都在骤减,天域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共生机制濒临瓦解。 后来,终于有人站出来阻止了这场浩劫。他告诉龙灵魔尊:世间有种东西,可以复活任何生命个体。这个东西,便是生命起源之初,所产生的原始胚胎。 魔尊觉得自己看到了希望,那颗死了的心又有了复苏的迹象。可是要去哪里寻找最纯净的胚胎呢? 恰好这个时候,天道的末梢出现了断裂,掉落到了一块贫瘠的土地上,竟然意外地生根发芽了!这意味着,即将有新的界域产生。而随着它的产生,必将出现新的生命之源。 “我听师尊说起过,当年太师父为了平熄那场劫难,才将这个方法告诉了龙灵魔尊。没想到,居然真的让他遇到了亿年难得一见的新域生成。” 司马御风的语气中充|满了感慨。他看了一眼水波荡|漾的流光镜像,接着说:“凡人并没有得到天道的认同,反倒是魔物受到了地母的偏爱。那截断裂下来的天道碎片落到了这里,长成了新的轮回之树。依照惯例,形成了一对魔卵……” “不错,”艾辛泽突然笑了一声,沉着声音接过了话头,“——当年我和‘它’一同产生,依靠轮回树的供养慢慢成长。那一天,有一只头上长角、脸上生鳞的怪物突然出现,带走了‘它’。” 从此,轮回树上就只剩下一颗魔卵,孤独地生长着。直到许多年后,从中孵化出了第一头真魔,艾辛泽。 新生的魔物宛如一张白纸,什么都不知道,也什么都不记得。他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不断地接收外界传回的信息,一点点完善自己的人格。 “你知道‘它’被带到哪里去了吗?”厚重的嗓音回荡在石窟内。 司马御风点点头,“它被带回天域之后,也顺利地孵化了。但是由于过早地脱离了轮回树,所以只有看似健全的躯壳,内里根本没有灵魂。” 龙灵魔尊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他将新生的魔胎塑造成亡妻的模样,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弑神机”,对外宣称这是他失散多年的儿子。另一方面,却又将妻子生前的记忆强行灌输给他,让他扮演着已死的帝冥月。 一人分饰两角。千百年来,居然没人发现这个秘密。 第52章 他是个啥 “弑神机就是帝冥月……”隐藏在镜像背后的魔物也是首次得知这个密幸,说不惊讶那是假的。 他不只一次从神机口听到过这位“岳母大人”的名讳,当然知道媳妇儿把那人看得有多重要。神机怎么可能会是帝冥月!在对方的记忆里,“小爹爹”明明是真实存在的人物。 司马御风所掌握的线索恰好弥补了他的盲点。关于弑神机的身世,他了解得显然更加全面。 “一个人扮演两种角色,总会露|出破绽。如果我记得不错——在天域的时候,弑神机从来没有和帝冥月同时出席过同一场所。他们每次现身于人前,都会因为各种原因刚好错开彼此。” 更重要的是,十年前发生的那件事情让他进一步肯定了这一猜想…… 当初神机与陆演还未大婚,太古铜门莫名开启,据说是出自帝冥月的手笔。天域五将当时就在门外,可是并未见到那位传说中的天域第一美人,而且最终只有弑神机一个人进到了门里。 后来他独自回来,太古铜门自行关闭。按照他的讲述,小爹爹对他很失望、也很痛心,所以根本没有与他相见。之所以开启太古铜门,只是给他一个自主选择的机会。 在那之后,从天域而来的五个人各自安家落户,谁都没有再提起此事。 “我们来自于外域,功体受到压制,对灵力的感知也相对下降了很多,”仙剑豪侠解释说,“不过我的原身与他们有所不同,所以几乎不会受到多少影响。那一年太古铜门大开,我能感觉到,是有人从外界将之打开,而非从内开启。” 说到这里,真相已经水落石出。 天域五将之中,除了司马御风本人可以强行破门,就只剩下弑神机手中的天域秘钥能够打开这扇大门。至于他当时为何没有被龙灵魔尊带回天域,这却成了未解之谜…… 流光镜像再次起了波纹,被封印在其中的魔物开始了新一轮躁动。当初忽略的细节,而今变成了锋利的芒刺,一根根无情地扎进他的心底。 艾辛泽毕竟和弑神机做了五年的夫妻,只要他有心,知道的事情绝对不会比司马御风这个外人少。 “本座和他本是双生魔子……你的疑惑,本座或许可以解答。” 既然双方不是敌对关系,那就很有可能成为盟友。司马御风的战力,就连魔王也不禁心动。为今之计,交换彼此手中的情报和酬码,是谈判的第一步。何况这么做本来也能让双方互利共赢。 ——艾辛泽还是“陆演”的时候,很早就和弑神机有了夫妻之实。连他们自己都不晓得,两个初次见面的人是怎么滚到一起去的。现在想来,那很有可能是魔物相互吸引所产生的结果。 “神机有个毛病,他偶尔会梦游。” 处于梦游状态的弑神机,会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他”动作优雅,仪态端庄,和平时泼辣、狡猾的妖道截然相反。最重要的是……那种状态下的“他”,曾经好几次想要将陆演置于死地。 陆演曾经为此非常苦恼,但是出于对媳妇儿的爱护,从未对人提起过此事。好在神机与他大婚之后,就再也没有梦游过。 司马御风何其聪慧,再加上“宿命通”的加持,立即把隐藏的线索串联起来,心中豁然开朗。只听他长声感叹道:“我明白了!‘帝冥月’是和弑神机一起来到凡间的。” 魔胎的躯体里,除了弑神机还有另外一段“意念”。而这段“意念”,也许就是魔尊长久以来、专门培养出来控制魔胎的绳索。它有着和帝冥月相似的脾性,心思当然也是向着魔尊的。 当“它”控制着那具身体的时候,弑神机本身的意志就被挤到了一边,或沉睡、亦或是变成旁观者。所以他的记忆中,“小爹爹”是真实存在的,只不过他自己意识不到两者共同栖居在同一具身体里。 当初太古铜门就是被“它”擅自打开的,因为“它”受到龙灵魔尊的召唤,要把魔胎带回天域。紧要关头,陆演这个披着人|皮的魔胎又对弑神机发出无形的吸引……最终,这股意念没能战胜本尊的意志,被强行剥落了。 也就是说,当年确实有东西回到了天域,但那东西却并不是魔胎,而是寄居在魔胎身上的那股名为“帝冥月”的意念! 神机不再受到龙灵魔尊的控制,自然也就不再梦游了。 “你既然有所察觉,却没有提前戒备。老实说,这很不像你。”在司马御风的印象中,陆演绝对是一个浑眼长满心眼的家伙。他不明白的是,对方为什么能够无视弑神机身上的种种异常。 轮回树下的魔物听到这种质疑,忍不住苦笑了一声:“因为本座的身上隐藏着更大的秘密——推己及人,我不希望他和我一样生活在纠结之中。” 他在认识弑神机以前,就被种下了幻蛊,而且晓得自己的脑子确实有点问题。一方面,他不敢肯定神机的异常究竟是真实存在的、还是他臆想出来的。另一方面,也确实是想保护自己的伴侣,不愿让他受到伤害。 如今回头再看,埃罗沙或许早就察觉了某些内情。他既然能够看出陆演“不是人”,说不定也能看出弑神机有着跟他相通的特性。 五年前的那场灾难,也许正是因为埃罗沙向弑神机透露了某些东西……这事儿暂时无从追究,还是得等日后再作调查。 事情摊开来讲,一切便都水落石出。 如果将艾辛泽比作这个界域的“王”,那么与之共生的魔卵就应该是“王后”,因为轮回树上结出来的果实本来就是一对,它们负责整个种族的延续。但是中途出了意外——其中一枚魔卵被别人带走了,并且改造成了半妖半魔、没有灵魂的怪物…… “不用觉得痛心,鹿死谁手尚未可知。”关键时刻,司马御风总能扭转局面。只听这位傲气凛然的剑者如是说道:“龙灵魔尊想要复活花祖帝冥月,就必须集齐三样东西。它们分别是纯净的胚胎、自主献祭的的魂力,还有……人劫。” 魔胎已经有了,魂力也从前任“司马御风”那里获取了,现在就只差人劫。众所周知,人劫是所有劫数当中最难渡过的一种。 由于魔胎没有灵魂,所以即使得到了“司马御风”的全部魂力,自身也是残缺的。准确的说,他已经具备了灵和肉,却独独缺少了魂。 假设他体内的魂力便是制造魂的材料,“灵”是模具,那么“人劫”就是调控整个过程的配方。 龙灵魔尊只需要把模具换成亡妻的意念,将来“制造”出来的就会是花祖帝冥月。然则目前的情况却是,弑神机已经抢占了这个位置。 总结一句:魔胎本来是艾辛泽的预备媳妇儿,而它体内又储藏着“司马御风”死后产生的魂力,那位名叫“弑神机”的“灵”反倒成了来历不明的东西。 针对这个问题,仙剑豪侠的理解是:“应该是类似于器灵的东西。还未成熟就被摘下的魔卵,本来也属于灵器那一类。” 这话听在魔王的耳朵里,等于是:死心吧!你老婆就是个占用着魔胎的器灵。 艾辛泽的情绪怪怪的,没有表现出愤怒,也没有散发出失望或者别的什么。流光镜像自从剑者说完话后,就变得静如死水。 石窟里的寒气很重。司马御风受制于聂隐神针,功体不能发挥到极致,索性把护体灵气也收起来了。先前说了那么久的话,此时他的发梢和衣摆早已沾染了不少霜华,看上去越发疏离于尘世。 “如何才能救你出来?”剑者率先打破沉默,令话题回到了原点。 艾辛泽冷哼一声,直白问道:“你想让本座如何做?” “把龙灵魔尊打趴下。” “这主意倒是不错。” “废话少说。”司马御风抬起右手,凌空一握,手中已经化出一道赤血宝剑。他以往从不动用实体兵器,今次唤出凤叱原身,已算是首开先例! 艾辛泽见他果真有心相助,反而沉默下来。这流光镜像本是专门用来保护轮回树的屏障,其中夹藏着天道碎片,想将它打破谈何容易?就连龙灵魔尊当年前来,也是钻了天道的空子才勉强进|入其中,最后还不是受了一身重伤…… 单凭一己之力就想打破这层障壁,无异于痴人说梦! 司马御风或许是看出了他的为难,主动问道:“你一个人在这里,表明你的儿子已经出去了。他是如何做到的?” “呵!很简单——我进来了,所以他出去了。” “一人换一人?” “可以这么说。” 魔王并没有说出口的是:轮回树上产生的真魔相当于天道的亲儿子,所以拥有一次出去的机会。只有不属于这里的外人,才需要以一换一。 轮回树毕竟是天道的碎片生根发芽而来,所以有一定的思考能力。艾辛泽降生之后,它便察觉到另外一枚魔卵不见了。为了完成种族的延续,轮回树便用所剩不多的灵力重新创造了第三枚魔卵。 可惜它实在是太虚弱了……那枚魔卵没有得到足够的供养,长了几万年也没有长大。而且对方最后还被迦明罗当成皮球摘下来了。 小魔头是艾辛泽和弑神机生的二代魔物,虽然没有受到惩罚,但是也永远出不去了。他这个当爹的,只能用自己换了儿子的自由,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被天道关禁闭的亲儿子。 第53章 没时间了 仙剑豪侠一向游离于各方势力之外,而且和魔皇的关系也一直比较微妙。按理说,他根本没有必要帮助艾辛泽;甚至于站在一个天域修者的角度上,完全有理由对其落井下石。 不能怪别人这样想,因为连艾辛泽这个当事者也同样对此抱有怀疑态度。 “由你来换取本座,未免有些大材小用。”魔王的理性在关键时刻战胜了求生本能。这是他第三次拒绝剑者的好意,不得不说,他比旁人想象中的似乎多了一丝人情味。 司马御风是对付龙灵魔尊的一把好手。再加上他师出名门,将来如果真的挑起两域战端,剑圣的拥护者也会听从他的号召,成为一股不可小觑的战力。这样的人才,如何让人不动心呢? 纵使艾辛泽心比天高,也不会自大地以为单凭凡间现有的实力就能与魔尊抗衡。司马御风是他看上的合作对象,实在不应该提前牺牲在这种地方。 “本座留在这里,并无生命危险。假以时日,必能破封而出。你的好意还是免了罢!” “没时间了,”剑者微微敛眉,语气更显凝重,“龙灵魔尊即将攻伐凡界。你等不起,我更等不起。” “你怎知晓?” “我为历劫而来,如今却是在劫难逃。权因大限将至,宿命神通方能发挥到极限——我这双眼,能够看见陈列在太古铜门背后的百万妖兵!” 龙灵魔尊出兵在即,他们确实等不起了。 艾辛泽仍不愿意放弃眼前这位盟友,不惜做出最后努力:“本座虽然受制于此,能耐倒还是有的。你有何困难,也许本座可以代为撑持。” 他乃是天道宠儿,本身并无灾劫。但他也从轮回树的传承记忆之中了解到,逆天修行的物种都会遇到劫数,或是地灾,或是天劫,最严重的无外乎人劫。 若是普通的灾劫,只要把握得当,大可以巧妙避开。即便避无可避,凭他和司马御风两个人的修为,随便抗几道天雷、地火,绝对没有问题。他有点搞不懂,仙剑豪侠现在这副要死不活的样子究竟是为了什么。 “收起你的善心,你管不了,也不能管。” 司马御风破天荒地展颜一笑,神态点染了少许风|流,“废话这么多,不像你啊。” “……”艾辛泽被他堵了一回,讽刺道,“情绪外露,也不像你。” 是了,今时今日的魔王,已经脱胎换骨。而此时此地的仙剑,却即将命归黄泉。重生之后的恣意与临死之前的放纵,确实让他们生出了不同以往的情态。 以前的“陆演”懵懵懂懂、瞻前顾后;现在的艾辛泽骋怀游目、天纵才情。司马御风则与他恰恰相反…… 魔王看得出来,这位相交多年的老朋友确实已经有了决断,挽留无益。 “你将灵气释放出来,然后贴近这道光壁,本座自有办法脱身。”当断则断,这才是男人该有的处事准则。 司马御风听他一说,随即手中剑光一闪,将凤叱原身化作一道虹芒,冲着洞外掷了出去。那剑既是他的本体,自然暗藏着一股独属于他的意念,会自行回到他想去的地方。 估且把这当成最后的纪念吧…… ================================= 这一日,大地震荡,天降异象! 前一刻还是烈日当空,后一秒却迎来了暗黑极夜。骤然下降的温度和转瞬即逝的光明,仿佛在召示着上天的惩罚! 百年难得一见的天狗食日,将民众的情绪推向了濒临崩溃的临界点。原本发生在京城的凶案被不知名的造事者大肆渲染,乃至贵妃的遇害也被传扬成了“获罪于天”。 朝廷的威信面临挑战。偏偏在这个时候,民间又有了新的传闻——说是妖孽作祟,残害了不少百姓!此事传得玄乎其玄,就连皇上也没办法坐视不理,不得不派人详加调查。 没想到不查还好,这一查还真就让他们查到了不得了的东西。 起先是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禅师主动上报朝廷,说是风池城早在四年前就发生过一宗妖怪吃人的案件。据说当地有名的法光寺就曾遭到妖怪的屠害,一百七十四名僧侣最后只剩下不到十人,连佛宝舍利子也被妖怪抢走。 此外,玉津一带也有官员上报,当地的好几户百姓无辜惨死,而且时间推进到了数月以前。若是普通的歹人作恶也就罢了,可是那些人的死状实在太过恐怖,不是被放干了血,就是被挖去了心!别说是平头老百姓,就是官员、差役也被吓得不轻。 皇上为了安抚民心,于是派人四处寻找多年未曾现世的斗星豪侠。相信以那个人的能力,一定可以在这件事情上面有所建树。 可惜斗星豪侠历来行踪飘忽,非是等闲之人能够寻得。不得已,朝廷方面只得转向寻访武林泰斗——仙剑豪侠。可想而知,这一次他们又要失望而回了。 眼看着官府逐渐失去公信力,威望一降再降。皇上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国师身上,希望他能速速抵达泰山,为民祈福。 祈不祈得到福还是其次,最主要的是给老百姓吃一颗定心丸,让他们安心过日子、不要闹事。当权者的心思,不过如此。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银霄在一天之内收到了三封急诏,命他火速赶赴泰山,中途不得拖延!如有违抗,严惩不贷。 平流王抓住传旨公公问了半天,才知道朝中有人弹劾国师,说他借故推诿、抗旨不尊。还说他这些年来毫无贡献、有负皇恩,如果这一次不能完成使命,朝臣们只能奏请陛下罢免他的国师之位。 “哼!他们哪里是要罢免你,分明是想置你于死地!”管潮声将手中的圣旨扫视了一遍,砰地一声砸在地上。 银霄坐在离他不远的书案边,右手提着笔,左手压着案上的宣纸,不急不徐地继续勾划着什么。他面前的书案上摆着一幅“川南水域图”,上面详细标记着南疆一带的地型分布,以及河道走势。 此图出自《大郢地域志》,只是在原先的基础上画得更加细致了些许。银霄在这上面花了不少功夫,整整三天,全都拿来描绘这张地图了。 管潮声看他如此专心,好几次欲言又止,最终叹道:“我知晓你不在乎旁人的眼光,但是银霄……我们老是待在这里也不是办法,还是早日启程前往泰山吧。” 他们此时仍然住在临城的庄院里,耽搁了已有十几日。原先是考虑到帝葬生年幼体弱,又生着病,暂时不能赶路,所以管潮声才把他们师徒二人接过来休养。后来发现银霄也得了顽症,见天儿地呕血,吓得王爷六神无主。 假如银霄自己稍微配合一点,老实就诊,认真服药,说不定管潮声也不会这么急着催他去泰山。然而这人性子极犟,从来不肯爱惜身体,这才叫人着急上火啊! 现在还能有什么办法?只能催促对方赶紧完成皇命,然后随他回京接受御医诊治。这已经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 “嘘!你没看见孩子们还在睡么?”银霄听到他的话后,过了许久才放下毛笔,转头看向软榻上的一双孩童,轻声说道。 管潮声顿时郁闷了。 以往银霄疼|爱帝葬生也就罢了,现在又莫名其妙多了一个陆亦风出来分宠,简直气煞人也!这小崽子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那日清晨突然出现在国师的床榻上,从此夜夜占领那块宝地。 说来奇怪,这个红头发的小鬼不是摩国的小王子吗?他不是被龟兹的刺客绑走了么,怎么不声不响就自个儿回来了?据手下来报,那位西域魔皇可还下落不明呢。 管潮声觉得这小子有问题——而且是很有问题!无奈银霄宠着他,不许任何人为难他,更别说带下去审问了。瞧着这个势头,帝葬生现在在国师眼里的地位说不定都要让他一头。 “这也太能睡了……”平流王靠近金丝软榻,背着手,俯身看着那两个小不点,语气极其不爽。 帝葬生只有三岁稚童的身量,头发雪|白,面庞娟秀,很是可爱。他脸上常年戴着白布,用来遮蔽那双“天瞎之眼”。也许正是因为眼盲才养成了乖巧懂事的性格,即使是在睡梦之中也规规矩矩,姿势非常文静。 与之相比,陆亦风简直就是另一个极端! 这小混蛋的满头红毛,每逢睡觉必定炸成一顶鸡窝,梳都梳不开。而且他的睡姿几乎可以用“五花八门”来形容,不是撅着屁|股、就是伸着胳膊,要不干脆拧成一个麻花……这么小的孩子,已经比妖精还要磨人,长大了还得了? 管潮声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如此厌恶他…… “今儿天气不错,要不带他俩去园子里走走?” “风儿惫懒,恐怕要睡到晌午才会醒呢。”银霄不喜欢说话,但是只要话题触及两个崽崽,就一定会作出回应。这已经是他所有习惯当中最明显的一个了。 管潮生盯着红发男孩的睡颜,沉默了片刻。而后直起腰背笑着说:“无妨。反正今日咱们是来不及启程了,陪陪他们也好。” 第54章 拒绝后爹 银霄心想着,风儿前阵子被人绑架、定然吃了大苦。生儿又病了许多时日,总是窝在房间里不利于病情。不如趁着今日闲暇,带他们出去走走也好。 管潮声见他点头答应下来,心里不禁微感雀跃。于是吩咐下人早些摆饭,好让那两个小兔崽子一醒来就可以用膳。等他把事情安排妥当,一回头就看见心上人又在描绘那幅地图了。 “唉!交给下人去做就是了,何苦累着自己?” 绘图的工匠虽然没有银霄这么细心,多花点时间倒也能够完成。他搞不懂他家宝贝心上人,怎么就突发奇想要亲自动手呢? “因为我喜欢这个地方,”银霄似乎心情不错,一边提笔勾勒,一边温言答道,“我有一位故友便是住在那里。” 管潮声第一次听他提起过去,心里既有点发酸,又有点好奇。纠结了片刻,终是忍不住追问:“如此说来,你们应该认识有些年头了吧?这次从泰山回来,要不要顺路去拜访一下?” 银霄抿了抿唇,摇头拒绝了这个提议。 平流王看他似有难言之隐,虽然有些忧心他的身体,但是内心还是松了口气。不论口头上多么为他着想,实其他心里还是想把这人牢牢地拴在身边,不让任何人或事来纠缠他。 自己没能参与他的过去,这是既定的事实。未来的日子,他会全心全意地守护着他…… 正当房中陷入沉寂,忽听榻上传来小朋友的嘟囔声。银霄的注意力立即被吸引了过去,抬首细看,才知道生儿已经醒了。 “咦?”帝葬生扶着额头坐起来,茫然地转动脑袋,好像还在云里雾里。 不过他很快就回想起来,自己是和小伙伴在师父的房间里睡觉来着。所以赶忙伸出双手四下摸索,直到摸到对方的胳膊,才乐呵呵地傻笑道:“风儿,你果然回来啦,我不是在做梦!” ——自从陆亦风被歹人绑走,他就自责死了。况且风儿还是他最好的朋友……这段时间真是超想他啊! 前几天师父把风儿带回来,他可高兴坏了。即使成天粘在一起,也嫌不够亲近,恨不得变成连|体婴儿才开心。 银霄莞尔一笑,终于放下毛笔,起身走到床边。然后亲自取了孩子们的衣服过来,帮他们穿上。 生儿喜欢宽松的衣服,所以平时都穿襦衫,颇有几分翩翩贵公子的姿仪。迦明罗则与他刚好相反,喜欢穿着短打劲装,性格也像个皮猴儿似的。 “你醒啦?”帝葬生穿好衣服,便迫不及待地扑到小伙伴身上,一会儿捏捏鼻子、一会儿揪揪耳朵,把小魔头给闹醒了。 迦明罗的起床气素来就大,何况这么多天没有见过父亲,心里的戾气早已压制不住。眼下发起火来,根本不管长辈是否在场,跳起来就把对方死死压住,张嘴就咬! “风儿停下!”银霄本来以为他俩闹着玩儿,没想到小混蛋一口就把弟弟的下巴咬出血了,阻止都来不及。 他们这边闹成一团,平流王不忍心让银霄为难,直接走到床边把作恶的小鬼拎起来,拿出王爷的架势训斥道:“小小年纪,如此凶残!本王今天便要好好给你长长记性。” 话音一落,他便抓着迦明罗往外走。银霄愣了一下,而后眉头一紧,连忙把儿子抢回怀中,冷眼看着那人,“他将来凶残也好、温顺也罢,总之由我来教。旁人万万不能动他一分一毫!” 平流王看他神情严肃、不似作伪,心中顿时气苦。积累了几天的郁气突然暴|发出来:“这小兔崽子是西域魔皇的儿子,不是你的!我实在不明白,你为什么对他这么好。就算你喜欢孩子,咱们以后……” “住口!” “银霄……” “出去!”白衣丽人面寒如霜,已然动了真火。 管潮声双手握拳,面目扭曲至极。他深深看了银霄一眼,压抑住心底的欲|望和不甘,终是摔门而去。 帝葬生被巨大的摔门声吓懵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战战兢兢地凑过去拉住国师的衣襟,小声问:“师父,生儿又闯祸了?” 迦明罗胆子比他大多了,见到他这副怂样就来气。当下挣开阿娘的怀抱,跳到床上继续压在小白毛的身上,无声骂道:「关你屁事!那鸟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一天到晚围着我娘,就跟苍蝇闻见屎似的。」 银霄本来还在为平流王最后那道眼神惊心,怕他趁着自己不注意的时候伤害风儿。结果不期然地读懂了小混蛋的唇语,立时哭笑不得,把刚才的担心全都抛到了脑后。 迦明罗反应过来,自己居然把娘比喻成了那个……当场红了脸,悄悄抬头去看阿娘的脸色。 “哪儿学来的?下次再敢这样,就罚你抄写《太公六韬》。”银霄故意装作生气的模样,一语双关地训戒道。 「抄书?」小魔头撇撇嘴,挪开屁|股,把帝葬生拉起来。然后机灵古怪地冲阿娘挤眼睛,「老爸以前最多罚我去狼窟里睡一觉。」 “别跟我提他。” 「为什么呀?阿娘你不会真的看上刚才那个鸟人了吧?」 “掌嘴!” 「唔……下次不敢了。」迦明罗方才看见自家娘亲那么威武,心里又欢喜又忌惮,再也不敢当面反驳母上大人。 他玩心甚重,刚刚被大人教训了一通,转眼就好了伤疤忘了疼。只见他挪到小伙伴身边,懒洋洋地靠在被子上,牵起对方的手,在上面写写画画。 银霄既头疼又无奈,暗想自家的宝贝儿子怎么被陆演教成了一个混世魔王?如今那人下落不明,是生是生尚且难说,这倒让他有火也没处可发。偶尔想起过往种种,真真气得心口发疼。 平流王这一走,倒也顺了他的意。总之他是不想跟这些凡人再有任何牵扯的了。 “别只顾着贪玩,过来把鞋子穿上,咱们出去透透气。”一个人带两个孩子,累都要累死了,银霄对此深有体会。 好在帝葬生一向听话,连带把小魔头的性子也掰正了许多。两个崽崽蹭到床边,一齐伸出脚丫,等着师父/阿娘给他们穿鞋。 给两个孩子收拾妥当之后,门外便有婢女过来传膳。银霄想起自己刚跟那人吵了一架,心里本来就有些隔应。不过为了崽崽们的身体着想,少不得要妥协一回…… 迦明罗却在旁边叫嚣着,“王子不受嗟来之食”,打死也不啃吃那鸟人送来的一粒米。帝葬生跟他同仇敌忾,居然也扬着下吧“呸呸”了两声。 要是银霄开口询问缘由,生儿便在旁边转达小伙伴的意思:“凡是觊觎师父美貌的,无论男女,通通扼杀!” “……”国师无言以对,只能一人赏了一个脑瓜崩儿。然后搜出身上值钱的小物件儿,带着他们出门逛集。 …… 父子三人偷偷出行,身边没有一个侍卫,当然要乔装打扮一番。迦明罗戴上遮凉帽,正好可以掩盖那头醒目的红发;银霄自己则是轻纱覆面,挡去别人窥探的视线。至于帝葬生——盲眼就是他最大的特点,索性不加掩饰,坦然处之。 出了平流王的庄院,第一件要做的事情自然是填饱肚子。只要有小魔头在,这一点倒是不用操心。毕竟他的“狗鼻子”连艾辛泽也称赞无数。 等他们吃饱喝足,日头已经偏西。迦明罗闹着不肯回去,非要拉着另外两人往人少的地方走。不知不觉间,三人居然来到了郊外…… 脱离了凡人的监视,确实轻松自在了不少。 午后的阳光逐渐温和,比正午的时候舒|服多了。初夏时节的植物长势喜人,放眼望去尽是一片绿意。就连扑面而来的微风,也带着清爽的香气。 此处地势平坦,周围亦无野兽出没的痕迹。银霄便放心大胆地松开手,让孩子们自己玩儿去。饶是如此,他的视线还是离不开牵着手、慢慢走的兄弟两人。 ——这是他梦想中的生活。和重要的亲人一同在原野上踱步,欣赏沿途的风景。即使没有太多交流,也能静静地享受这份发自内心的安宁。 现在梦想实现了,却又那么短暂…… 如何将两个孩子安全地带回天域,这是他最忧心的问题。帝葬生至今仍然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只把他当作“师父”。风儿虽然认他做娘,却也只当他是后娘,心里还是向着陆演。 就算不去计较这些细节,将来也要顾及父亲和小爹爹的心情。倘若自己当真英年早逝,孩子们最后只能交托给他们的外公,这层关系不打好是不行的。 都知道风儿的脾气不好,生儿又事事顺着他哥。以后回了天域,谁来护着他们?万一父亲不喜欢这两个外孙,结局岂不是…… 银霄兀自伤神。殊不知,另一边的小魔头此时也正伤透了脑筋。 「老爸不在,我要如何才能把阿娘拐回西域啊!而且魔卵已经钻进阿娘身体里了,万一真的变出一只小怪物怎么办?!」 第55章 气到变异 小魔头这一分心,无意识地松开了小伙伴的手。帝葬生慌了一秒,幸好听到同心铃的声音一直未曾远离,才勉强安下心来。 迦明罗喜欢动物,他还很小的时候就和豹子、野狼玩在一块儿,所以养成了刁蛮好动的脾性。帝葬生则是在师父的精心呵护下长大,又因为先天眼盲,性子自然倾向于温吞内敛。 后者喜静,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养植花草。光是这一点,连银霄也有所不及。 郊野之地,难以寻到珍奇的花卉,倒是那些生命力旺盛的野生植物占据多数。纵使目不能视,单单凭借鼻子,他也能大致分辨出周围的植株种类。 帝葬生试探着走了几步,鼻尖耸|动两下,小手一伸,攀住了一株不起眼的藤木。那藤蔓上依次长满了对称的复叶,单个儿的叶片只有指甲盖那么大,椭圆椭圆的,倒也可爱。大概因为正值初夏的缘故,藤蔓上点缀着红、紫相间的小花,看上去很有朝气。 迦明罗发觉他在原地停留了太久,于是走到他的身边,牵起对方的另一只手,在上面写道:「这是什么?」 “风儿你知道吗,这是相思子。” 白发男孩转过头来,用一张满含温情的笑脸面向他的小伙伴,解释说:“相思子,是传说中恋人之间相互赠送的信物。当它成熟的时候,会结出美丽的珠子,犹如丹顶鹤头顶的斑纹。” 「我知道,你们中原不是还流传着一首诗么,就是专门写这个的。」小魔头不以为然。不过为了小小地炫耀一番,便在对方的手上一笔一画地默写了那首诗。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耳熟能详的五言绝句,经过迦明罗的勾摹,在帝葬生的掌心传达着异样的酥|麻。好像有无形的热度,在两人之间流转。 粉|色的红晕悄然袭上生儿的耳廓。他的笑容不自觉地扩大了两分,浅浅的梨窝溢散出幸福的味道。 “可惜这个时节并不是它的结子期。要不然,我就可以亲手摘一捧送给你了。” 「送我干嘛?」迦明罗的神经一向大条,完全没有领会到更深的含义。只是不耐烦地写道:「我又不是女孩子,用不着拿它来做装饰品。况且我也不喜欢吃豆子——我喜欢吃肉。」 帝葬生呆愣了片刻,脸色恢复一惯的苍白。低着头沉默了一会儿,又说:“其实这个不能吃……平时用来煮粥的是普通的红豆,这个是相思子。它们不一样!” 小魔头歪着脑袋眨眨眼,心道:豆子不就是用来吃的吗?有什么不一样。 「你真啰嗦。」最后他在小白毛的手上留下了这么四个字,便甩开他的手,自己回头去找阿娘了。 被扔在原地的小男子维持着最后被人甩开的动作,全身僵硬,四肢泛冷。先天无目的眼眶忽然蓄满了咸涩的水汽,倒灌入体内的深渊,溅不出一丝回音。 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无法哭泣,连流泪都做不到。 ——如果能和风儿一直在一起的话,那该多好。他从小到大,只有这么一个愿望而已!还是太贪心了吗? 其实前几天他就已经发现了,师父和风儿居然是亲生父子。平流王看不出来的事情,却瞒不过他的心眼。 原来风儿找到的“娘”不是上次遇到的那位小哥,而是师父。最尊敬的长辈和自己最喜欢的小伙伴突然成了父子,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竟然那么多余。 风儿喜欢他娘,师父也爱着失而复得的孩儿。那么他又算是什么呢?徒弟?朋友?还是……从前的替代品? 当一切事实无情地摊开摆在面前,他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只是一个无父无母的瞎子罢了! 也许他在师父眼中一直都是风儿的替|身,用来缓解对方的思子之痛。而他在风儿心底,和普通的猫猫狗狗大概也没有区别,高兴的时候玩一玩,不高兴的时候就扔到一边。 好难过啊…… 刹那之间,白衣襦服的小男孩额间蓦然浮现一朵蓝色妖莲!相思子的藤蔓在他手中瞬间枯萎,就连四周的植物也开始大面积雕零! 地葬妖莲,是来自于九幽绝域的魔花——生死只在花开一念。 银霄猛然发觉植被枯死,暗道不好!放眼望去,却见这股异象竟是围绕生儿展开。初时虽然影响不大,可是越到后面情况越是严重。看那模样,莫非是生儿体内的地葬妖莲起了变化?! 天域妖族曾经代代相传的谶言:从未绽放过的妖莲,若是花瓣开出双数则是“生莲”,若是开出单数则是“死莲”。 生莲一出,有如圣君临世,可保万世昌平。死莲一出,则是妖魔横行,致使干戈再起! 银霄自己便是生莲的受益者,所以当初复活生儿的时候没有考虑那么多,一心以为崽崽先天不足,以后可能连妖族形态都幻化不出。没想到地葬妖莲不仅让崽崽死而复生,还暗中潜伏在他体内,成为了他的本相! 地葬莲的威能,可比捩血龙胆花还要霸道得多呢。 作为孩子的生父,银霄的心情着实复杂。他既为儿子的强大感到高兴,又为这种力量而感到担忧。不过现在他首先要做的,是安抚儿子的情绪,教他如何把妖力收回体内。 然而不等他做出反应,原本正要朝他走过来的迦明罗突然停下脚步,躬起身子四肢伏地,像只受了惊吓的小猫似地弹跳而起。就在小魔头跳离原地的下一刻,地上乍然出现一朵莲花虚影。若非他逃得快,说不定此时已经被包裹在其中了! “住手!”银霄飞身赶至,一把接住失重下落的大儿子,一手释放龙胆毒萝、牵制住小儿子。 「臭小子敢暗算我!」迦明罗刚才吓得炸毛,现在回过神来,觉得大失颜面,当场就要发飙。 银霄看他挣扎得厉害,自己身上也被踹了两脚,顿时黑了脸。旋即抬手在那扭动的小屁|股上重重拍了一记,骂道:“没一个省心。” 「放开我!」迦明罗被阿娘打了屁|股,心里又羞又臊,挣扎得更加用力了。 银霄没功夫理他,只用一只手把他夹在腋下,臀|部向前,脑袋朝后。然后右手捏着指诀,口中默念一声咒语,试图用符咒锁住生儿的妖力。 此时此刻,帝葬生的意识已经模糊。他听不见周围的声音,感觉不到头顶的阳光,仿佛回到了初生之时五感全失的日子。不知道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往哪里去…… 难过啊! 愤怒啊! 胸腔里的情绪好像快要爆炸一般,疯狂地撕扯他的理智。他想要的东西明明就在眼前,可是怎么也得不到! 为什么他是孤儿,陆亦风却是师父的儿子?为什么他是瞎子,永远也看不见对方的模样?就是因为这些,他才不配成为他的挚友吗! 帝葬生矗立在枯木遍地的原野上,体悟着难以言表的疼痛。这种感觉,比失去心爱的玩具更加强烈,也比割破手指更加深刻。明明难受得无法呼吸,却又有奇妙的快意破土而出…… 好想绽放啊…… “生儿,屏气凝神,沉心静气!”银霄眼看着那抹矮小的身影逐渐爆发出实质性的黑芒,心里惊愕已极,急忙喊道。 可是帝葬生体内的妖力已至临界,再也难以压抑自己!呼呼的野风掀起无形的波澜,仿佛为了见证今日的壮举,故意带来千里之外的风信。微弱的魔气即使相隔万水千山依然经久不息,一丝丝渗透小妖的眉心,为那朵妖莲点染一缕奇异的血色。 ——魔皇现世,万魔朝拜。 “父皇……”帝葬生仰起下颚,口中发出无意识的喃呢。 “生儿?”银霄发现身边的气流陡然静止,正觉惊奇,就听到崽崽嘴里念叨着什么。还未等他仔细分辨风中的古怪气息,就见儿子身上起了新的变化! 只见帝葬生眉间妖莲黥纹的正上方,忽然裂开一道口子,皮肉翻出的一瞬间,从中飞快地长出一支犄角!那东西只有半截小指的粗细,色泽银灰,表面带着细腻的螺纹。 犄角生长的过程中,不断有鲜血流下。但生儿的脸上没有丝毫痛苦,反而带着舒畅的笑意。不一会儿,他脸上的蒙眼布就被浸成了血色,风一吹,便轻飘飘地飞了出去…… 由于缺失眼球而塌陷的眼睑为他的容貌增添了一抹残缺,从未睁开过的双眼此时发出了无声的渴望,想要看一看这个世界。他这么想着,于是也就这么做了。 ——禁忌之眼! “不能睁开!”银霄寒毛乍起,出声阻止的同时,周身妖力已经运转到极致,形成一道水波屏障,牢牢固定在自己和风儿身前。 千钧一发之际,周围景象再次静止! 起风了…… 当银霄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帝葬生原本站立的位置已经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巨大的深坑。 第56章 一朵幼莲 日夜颠倒,次序混乱。魔物行走在阳光之下,在命运的轨迹上踩踏出杂乱的虚线。 它们像出闸的猛兽,倾巢而出。失去光明的约束,从此无法无天! 年轻的魔王在臣民的欢呼声中悍然登场。他有着及膝的黑发,冷俊的面庞。相较于普通魔物的畸|形身体,他的伟岸身姿简直称得上是鹤立鸡群。 这对于只能依靠吸食魔气来壮大自身的魔物来说,无疑是一场饕餮盛宴。换作以往,这些低等魔物根本没有机会见到它们的王,更别说是放心大胆地吞食陛下的魔气了。 地底冥宫从前一直处于封闭状态,即使经过夺舍而拥有人类形态的魔物也从来不会被允许随意出入。大多数的魔物孕生于地宫之中,依靠艾辛泽初生之时残留的魔气苟延残喘。只有少数被始魔大人选中的幸运儿,才能短暂地游荡于人间。 现在好啦——地底冥宫的宫门完全敞开,所有魔物都得到了特赦。 “陛下恢复魔身了!”姗姗来迟的魔姬公主在见到艾辛泽的一瞬间就认定了他的身份,尽管当年她离开地底冥宫的时候对方还是一个浑身长满触须的怪物。 失去人类外皮的魔王,如今已经今非昔比。魔姬虽然不知道其中有何内情,但她可以明确地感觉到陛下的心态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这种改变,将是魔族崛起的契机! 艾辛泽歪坐在皓石雕刻而成的王座上,单手撑着额头,手指抚|摸着头上的犄角。他的指尖覆盖着一层黑色的甲壳,表面光滑,质地坚硬。当这些指甲划过犄角上的螺旋纹路时,便会发出轻微的刮挠声。 奇异的是,魔皇的面前飘浮着一朵黑色的莲花。那莲花比正常的塘莲小巧许多,而且无根无叶、通体漆黑,只有花蕊呈现出瑰丽的幽蓝之色。 魔姬跪伏在距离王座仅有五步的地方,挑起一双妩|媚的凤眼,谨慎地打量着那朵莲花。 “陛下面前的这朵墨莲,似乎……来历不凡?”她可不会天真地以为魔王爱上了养花弄草。 其他小魔物们全都远远地躲在暗处,轻易不敢接受魔王的打量。但这并不妨碍它们用畏惧而又贪婪的目光窥|视那朵宝莲。 它们可不像魔姬那么胆大,居然在陛下发出召唤之后,足足推迟了五日才来报到。所以这些小魔物全都见识过了这朵宝莲的厉害之处。 ——五日之前,魔皇首次发出号令,大开宫门,令子子孙孙前来朝拜。当时场面极其恢宏,直接引发了“天狗食日”等等异象!最先赶到的那批魔子更是捞尽了好处。 到了第三日,魔皇入住地底行宫,不料远空之中突然飞来一朵黑色的莲花。上前阻拦的魔子全都被这黑莲直接吞噬,围观的魔物最后只能睁睁地看着它闯进陛下的寑宫…… 从那以后,艾辛泽的身边便时常跟随着这朵莲花。时间一久,小魔物们自然发现了这朵黑莲身上居然夹带着魔气本源,而且精纯程度仅次于它们的陛下! “咦?这墨莲身上带着纯净的魔气,莫非是哪位始魔的沧海遗珠?” 魔姬不是傻瓜,纵然心中产生猜疑,表面上也不敢公然把这“私生子”的名头栽赃到魔皇身上。只不过她的眼睛已经出卖了内心,若非把怀疑的重点放到了艾辛泽身上,她又怎么会偷偷露|出贪婪之色呢? 要知道,陛下的直系子嗣即使不是真魔,起码也是堪比始魔一般的“大补之物”。谁要是吃了它,就能拥有仅次于魔皇的威能! “沧海遗珠?”艾辛泽伸出手指,任墨莲停留在指甲顶端,似笑非笑地瞥了她一眼。如是说:“魔姬,你告诉本座——它是你的儿子,还是陆重魇的?” 魔姬眼皮一跳,心头打鼓,笑容变得十分勉强。 当初混入人类世界的六位始魔,其中的四个已经陨灭,剩下的就只有她和陆重魇。而那姓陆的老贼又于陛下有功,被魔族尊称为“仲父”,同时也是陆演的父亲。 谁不知道艾辛泽的前身就是凡人·陆演?若是将这墨莲当中的小怪物判定为陆老贼的儿子,岂不是暗喻它是魔皇的兄弟? 俗话说得好,天无二日、国无二君!这种触犯王权的悖逆之言岂能随口乱说? 不过这来历不明的小东西和她魔姬可没有半点关系,要她贸然认下这个便宜儿子也是不可能的。所以在短暂的惊惶过后,魔姬娇笑着否认道:“奴家倒是想要个聪明可爱的宝宝,只是如今魔族大业未成,万万不敢有此奢念。” 艾辛泽收回视线,将墨莲随手放置在膝头。可那莲花似乎对他格外亲近,居然擅自飘浮到魔王颊边,蹭了蹭某人脸上的魔纹,然后安安稳稳地落在了对方肩头。 魔姬看着眼前这一幕,眼神闪了闪,赶紧低下头。 若不是知道魔皇膝下只有一位皇子,而且她还早就见过对方,她可真的要怀疑这朵小莲花是不是陛下的亲儿子了。 “新的命令已经下达,去领你的差事吧。”艾辛泽不是一位苛刻的君王,但他身上也绝对没有多余的耐心的怜悯。 魔姬之前的功劳早已配不上她如今的地位,而高效的办事能力才能让她活得更加长久。相信他们君臣之间,这点默契还是有的。 =============================== 入夜之后,魔物们陆续离开地底行宫,不敢多作停留。白天闹喳喳的宫城,一下子安静下来。 此地位于中原腹地,虽然所有宫室都是仿造魔皇宫建造而成,但是气候上的差异仍然不容忽视。比起罗刹海的干燥炎热,这里的阴冷潮湿倒是和魔族圣地较为相似。 连日来接受臣子的参拜,一来是为选拔实力尚可的属下,二来是重新颁布魔族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政策。原本他将人类当成竟争对手,想在两域开战之前将他们尽数解决。现在看来,当初的眼光实在太过狭隘。 人类是经过上万年的自然筛选顺利存活下来的胜利者,而魔族的发展却是整整滞后了七万年。人类的可取之处是显而易见的,他们的利用价值绝不下于天域的庞大资源。 特别是当艾辛泽继承了轮回树上的“天道传承”之后,心境豁然开朗!原本介怀的事情,如今反倒看开了。既然他是这个界域的主宰,那就应该对各个种族一视同仁,而不是肆意破坏天道的馈赠。 当然,魔族的行事方式永远不用接受旁人的指指点点。这是魔王给予子孙的特权。 他一开始设想的方案,是利用夺舍来扩充魔族兵力,同时损耗人族的数量。等到时机成熟,那些披着人类壳子的魔物便能策应地底冥宫的暗军,里应外合,将人族一网打尽。到那时,这天下将会变成一个只有魔的天下! 然而魔皇现在的处事理念已经彻底调转了方向。他需要这些人类——更有甚者,人类的数量越多就对他越有利。 魔是强大的,同样也是狡狯的…… 这世上有最好|色的人类,当然也有最妖|艳的魔女。 有最怕死的人族君王,就有长生不死的魔药。 有最贪财的官吏,便有数不尽的奇珍异宝。 而人类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魔皇将是唯一可以无限填补这些欲|望的救世主。不管是财富、情爱、寿命,还是飞翔、瞬移、隐身……只需要一点点成本,那些人就可以尽情享用魔族的慷慨。 有时候,和风细雨远比雷厉风行更具奇效。 “当年,若是本座也有这等见地,想必你也不至于离吾而去吧?”即使是艾辛泽,此时也不免有些倦怠。 他从寑宫出来,身上换了一件秋水纹镶边的暗红色窄袖长袍,头上的犄角明晃晃地展露在外,脸上的魔纹也未加掩饰。无论是衣着搭配还是行事风格,皆与以往大不相同。 黑莲仍旧飘浮在他的身侧,时而飞到头顶,时而落在身后。面对魔王的无视,它已能够泰然处之。 艾辛泽偶尔瞧见这朵上蹿下跳的小花,脑子里就会浮现迦明罗调皮捣蛋的身影。前两日,属下已经把小王子的行踪详细汇报上来,所以他才没有第一时间去把那小子抓回来。 月亮升上高空,夜色便有了值得欣赏的景致。 踏着星光赶路的过程若是落在有心人的眼里,也就成了一种美妙的游戏。艾辛泽带着他的小莲花,双手背负在身后,几个缩地瞬移,便出现在了药王谷的山门之外。 他既欠了司马御风一份人情,此时不还更待何时? “速去通报你家谷主,艾辛泽前来拜会。” “今日时辰已晚,谷主恐已就寑。阁下还是改日再来吧!”吊桥两旁的守卫举着火巴,冲着悬桥对面的客人喊道。 “礼到方可——过分守礼,反倒失了潇洒。”黑发红衣的魔王扬唇一笑,抬手摸了摸肩上的墨莲,忽然化作一团黝黑的浓雾,鬼魅似地飘向了山谷深处。 两名守卫连忙擦擦眼睛。其中一人失神地喃呢道:“那……那是什么?” “不知道,没看清。” “真他|娘的见鬼了!” 第57章 为爱发疯 药王谷的地理环境造就了它四季常春的奇特景象。在这里,不仅气候宜人,而且土壤非常适合植物的生长。光是谷中出产的草药,就能够自给自足,甚至每年还有富余。 老谷主常年周游各地,很少待在谷中。所以谷主之位已经传给了颜涟,大小事务皆由新任谷主操持。 不过听说颜涟久病在身,一般的锁事都交给了儿子和管家打理,大事则由司马御风作主。如今仙剑豪侠离谷多日,现在怕是只有少谷主和管家可以勉强待客了。 艾辛泽行至“试剑崖”边,衣裾在崖顶的夜风之中烈烈作响。发际受到犄角的约束,纹丝不乱;身后的乌黑长发则像扬起的风帆,肆意狂舞。 他的面前是一道深不见底的悬崖。崖边的碎石棱角毕现,摇摇欲坠却又锋利无匹,无形之间透散出一股灵明的剑意!江湖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是仙剑豪侠的顿悟之地。那些看似普通的顽石,其实内里蕴藏着数之不尽的剑道真意。 山谷里的空气极为通透,使得繁星点点的夜空一派清明如洗。 站在这里,仿佛伸手就能摘到天上的星星。若是换在大漠,绝对不会有人去注意那些闪烁的星莹,因为月亮才是天空中永恒的主角。 司马御风恰似这片湛蓝的夜空,深沉如海,慧智如渊。而从前的陆演则类似大漠的圆月,唯我独尊,伤人伤己。 艾辛泽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在心中评价着二者的功过得失。精致的墨莲乖巧地停在他的肩上,偶尔晃动一下|身躯。 这时,一缕朦胧的烛光来到近旁。 “阁下便是那位擅闯山门的客人?”司马如卿手里提着灯笼,身上披着一件丝质的裹肩。小小的个子,步履倒是少有的沉稳。 想必他已经从下人口中听说了魔皇的到来,所以猜到了眼前这人的身份。但是看他的衣着和说话的语气,一点也不像是迎接客人,反而更像半夜起来放水、顺便路过此处。 魔皇转过身,俯视这个笼罩在父辈光环下的小娃娃。尽管夜色迷蒙,还是可以看出这孩子长得更像颜涟,骨架也趋于单薄。想来外界的传言都是真的,司马御风的儿子并没有继承他的剑道天赋。 不论是颜涟还是这个孩子,大概都以为司马对此极度失望吧?这世上,总有些人喜欢妄自揣度。 艾辛泽同样身为人父,对那位老朋友的心情倒是可以体谅一二。正如他之所以那么宠爱迦明罗,当然不只是因为崽崽长得更像自己。假如他的儿子长得更像神机,或者两者皆不肖似,那也没有关系。 只要是心爱之人辛苦生下来的孩子,都是父亲的心肝宝贝。 也许真正对司马如卿感到失望的人,从始至终都只有颜涟而已。被自卑封闭的心灵,只剩下难以扭转的悲观思维。 “你怎知,吾在此?”魔皇站在原地,温声开口。 “我只是夜里起来如厕,顺便过来看看父亲回来没有。”身高还不到男人腰际的青衣孩童抬起头,目光落在对方双颞生长的犄角上。先是惊讶得张开了嘴巴,然后又显露几分好奇之色。 “你是……人吗?” “以前是,现在不是。”魔王的回答似是而非。 司马如卿好像一点也不怕他,居然举着灯笼上前一步,更加细致地打量起了对方头上的犄角。自他学会走路那日起,爹爹便让他接触医书、药典,所以他对各种珍奇的动植物有着特殊的喜好。 乍然见到一个头上长角的男人,他的好奇心一下子就被勾了起来。 “书上说,头上长角者,若是角尖向外,多为骨骼异常。若是角尖向内,则为妖鬼。”男孩直勾勾地盯着那双犄角,奶声奶气地吐出一串稚语。 艾辛泽难得笑了一声,反问:“你看的什么书,说得这般准。” 没想到司马如卿真的给出了回答,而且语气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推崇:“《坊间异闻志》。” 魔王挑眉看他,无声地拒绝了这一推举。在他看来,这孩子确实十分有趣,虽然没有迦明罗那么机灵古怪,但却有着猫儿一般的敏锐度与好奇心。 “那是什么?”还不等他开口询问颜涟的住处,司马如卿又指着他的肩头问道。 艾辛泽顺着他的指向侧过头,目光触及肩上的幼莲,神情不免更加柔和了两分。能够彻底转变成植物形态的魔物本就少见,何况这个小家伙还和他这么亲近。 看着它,就像看见婴儿时期的迦明罗一样。那么小,那么乖……捧在手心里还怕捂坏了。 真是奇怪的缘分啊。 “是你养的吗?”司马如卿见他没有回答,主动说道,“我可以摸一下吗?” “不行。”艾辛泽果断地拒绝了他。 “那好吧,”小男孩放下举着灯笼的右手,不无失望地低下头,“我带你去见我爹爹。他身体不好,你不要跟他谈得太久。” 说完这话,司马如卿就转身往回走。灯笼的火光仅仅能够照亮他脚下的小片区域,再多的就力所不及了。所幸魔王的夜视能力相当强大,并不需要灯火照明。 男孩大概也是明白这一点,因此脚步分外从容,丝毫没有放慢速度的打算。毕竟,能够来到试剑峰上的人,绝对不需要他一个小孩子的特殊照顾。 艾辛泽原本以为颜涟已经睡下,要见面估计得等上一会儿。事实证明,他对“人|妻”的了解还是太少了。 司马御风多日未归,颜涟如何能够安寑? 魔王被小朋友引进内屋的时候,就看到数年未见的“表弟”靠坐在一方软榻上,正在缝补一件素色的旧衣。恍惚一瞬,令他想起了昔日与神机一起度过的那段清贫日子…… 不过神机的技术显然无法和颜涟相比。自家媳妇儿烧饭还可以,做别的家务可就真的难为他了。 艾辛泽进屋之后,驾轻就熟地找了一个迎风的位置坐下,默然看着榻上那抹憔悴的身影。 颜涟曾经是中原有名的美人。十三岁起,就有数不请的媒婆上门议亲,对象有男有女。那会儿,陆演还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毛头小子,最惨的时候一个馒头还得分作两顿来吃。至于天域那五个人,更是连影儿都还没有。 当时他还想着,他的这位表弟若是真的要成亲,对象一定得打败所有追求者才行。后来各自成家立业,颜涟看上的果真是中原第一人。 过去的陆演虽然穷困潦倒,日子过得却也恣意。颜涟的处境比他好了不下百倍,日子过得反倒不如意。 难怪世人总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别补了,他不会回来了。”艾辛泽其实刚才就已经认出那是司马御风曾经穿过的衣服。明白对方补得再用心,终究只是徒劳。于是出言制止。 颜涟的双手哆嗦了一下,针尖似乎扎破了手指,只见他自己把手放在嘴边抿了抿,然后望着那截指头发呆。 艾辛泽看他状态不佳,兀自枯坐了半晌,无聊地逗弄起了滑落到手中的墨莲。灯盏里的桐油消耗了大半,估摸着早已过了子时,再等一会儿就到四更天了。 最后颜涟总算收拾好了情绪,抬头看向眼前这个样貌古怪的男人。他是医者,望闻问切养成习惯,看人首先就看对方的肤色、骨架,接着观察对方的气息是否均匀。 估计是见多了稀奇古怪的病症,故而对那人头上的犄角视而不见。又或许,是将其当成了肉瘤、痦子之类的东西吧…… “你有病?” “无。” “病者不自知,更糟。”颜涟明显是在敷衍他——就像对待那些仗势欺人的求医者一样。 “与其说吾,倒不如说说你自己,”魔皇放开墨莲,正视对面的病弱男子,语气带着唏嘘,“司马御风一走,把你的魂也带走了是吧?” 一听到那个名字,颜涟的情绪突然激动起来。只见他撑着扶手站起来,瞪着一双大眼睛,神经质地左顾右盼。最终抓起针线篮里的剪刀,照着手中的那件衣服一顿猛戳…… “他不会回来了!他当然不会回来了!反正也留不住,不如去死好啦!” 如此戳了十几下,那件白衣已经被戳成了筛子,到处悬挂着碎布。颜涟突然脸色一变,身子抽|搐了两下,把剪刀随手一扔,捧着那件衣服一阵爱|抚。随后坐回榻上,拿起针线又一脸心疼地补了起来。 “……” 爱一个人,要达到怎样的程度才能这样疯疯癫癫?魔皇的内心,竟也有了一丝触动。 颜涟的状态极其糟糕。他比五年前消瘦了许多,几乎瘦得脱了形,再也没有半点儿昔日的美貌。这是一种濒临死亡的征兆。 更何况他的精神显然也出了问题,像是受了极大的刺|激,而这一切源头都出自于那个名叫司马御风的男人。除了那人,没有人救得了他。 可惜司马御风真的不会回来了。 “本座今日前来,是为了完成他所托之事。”艾辛泽叹了口气,站起身,缓缓走向缩成一团的药王谷主。 第58章 诱拐小花 他的靠近,并没有惊动癫狂状态的颜涟。这个可悲的男人正在用他唯一的方式挽留记忆中的美好时光。 仙剑豪侠本就清心寡欲,平时除了练剑,便没有别的兴趣爱好了。当他离开之后,颜涟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这个家里根本没有多少对方生活过的痕迹…… 明明是存在感那么鲜明的一个人,竟然走得干干净净,不给家人半点追忆的余地。难道那人打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和他安心过日子吗? “司马为人勤俭,这件衣服我得尽快补好……他回来还要穿的……” 颜涟单手紧拥着那件破碎的旧衣,另一只手拈着针头,嘴里不停地念念叨叨。但他实在太过紧张,试了好几次,也没能把线穿好。 艾辛泽来到近前,伸手抓住他的手腕——通过手掌传来的触感,可以更加直观地了解到颜涟的身体已经糟糕到了怎样的地步。如果让他继续这么沉迷下去,神仙也难救! “有件事情,司马让吾不要告诉你。”魔皇躬身掐住谷主的脖子,在他耳边低语道。 颜涟的动作一顿,死鱼似的双眼慢慢转向面前的男人,由于血液无法流通而蹦出的血|丝几乎布满了整个眼球。多日粒米未进令他的皮肤呈现出一种青|紫的色泽,仿佛稍微用力就能将其轻易剥离。 饶是如此,他的眼里依然透露着渴望。 艾辛泽微微贴近他的侧脸,唇边带着两分恶劣的笑,沉声续道:“你知道人劫吗?司马御风的应劫之人——就是你。” “……”我? 颜涟瞪大双眼,想要发出质问,无奈脖子被人扼住而无法发声。他想起夫君临走之前告诉过他,他当初之所以来到凡间正是为了渡劫。 夫君虽然否认了弑神机就是他的应劫之人,但是直到最后也没有具体说明那个人究竟是谁。自己主观地认为他的劫难已经渡过,因此才会迫不及待地离他们而去…… 聂隐神针就是在那种情况下种下去的! “他若对你无情,此行自然诸事顺遂。可惜他做不到真正的忘情绝爱,所以只能自己承担后果了。” 直到今天,艾辛泽仍然清楚地记得那日与司马御风错身而过的瞬间,从对方眼睛里解读出的那种视死如归的轻松快意。能让堂堂仙剑豪侠屈服于宿命、甘愿以死相抵的,除了家人还有什么? 能够当着当事人的面把这些话说出来,其实还蛮解气的。 这下子,颜涟受到的刺激可比刚才大多了。他暴发出来的力量居然连魔皇的左手也被甩了开去! “不!他在哪儿?我去找他……去找他……”话未说完,颜涟便俯身咳了起来。 “找他?”艾辛泽长身而立,平静地俯视着药王谷主,眼神说不出的深邃。 在他看来,司马御风本来就是一块不食人间烟火的石头,而且天生不善言辞。是颜涟先爱上他,并且主动招惹他的。如果不是用了某些见不得光的手段,以司马的性格绝不会和他成就夫妻之缘。 婚后十年,司马以自己的方式守卫着家人、守卫着药王谷,乃至捍卫着整个中原!也是颜涟自己体会不到这份用心,一再地怀疑对方,同时也不断地折磨着自己。 凭心而论,人都是有嫉妒心的,特别是在面对感情问题的时候。魔皇自己也不例外。 不过从前的“陆演”尽管也很反感仙剑豪侠跟自家媳妇儿来往过密,但那种抵制是对外的,而不是对内。所以即便将他和颜涟一同判定为失败者,那么他们失败的原因也并非出于同一层面。 叹只叹: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咳……你知道他在哪儿,你一定知道!”经过刚才那番折腾,颜涟的嗓音遭到了严重损坏,好似一把生锈的破锣。 他想抓住红衣男人的衣袖,但是扑了个空,自己也因此摔倒在地。病入膏肓的身体宛如一滩烂泥,再怎么迸发潜力也只是垂死挣扎而已。真正感受到绝望之后,干涸的眼眶竟然还能再次流出清凉的液|体…… 艾辛泽沉默以对,看着他逐渐脱力、最后终于不再动弹。枯黄的长发遮住了那人的脸,看不清对方此刻的表情到底是后悔多一点、还是不甘多一点。 夜里的凉风灌|入纱窗,带来刺骨的寒意。 魔王恍了一下神,正要施展法力。肩上的墨莲忽然飘到空中,滴溜溜地转了一转,然后轻轻地落在了颜涟身上。二十三片纯黑的花瓣在烛光中散射着温软的蓝光,极其惹人怜爱。 ——怎么?你想帮他? 按照他与司马御风的约定,他要将颜涟的记忆抹去,让他彻底忘了那个人的存在。可是现在,小莲花突然跑出来搅局,艾辛泽居然产生了一种听之任之的冲动。 一头尚未幻化人形的幼魔,能做到何种地步?莫名地令人期待呐。 魔皇索性收回法力,用彼此才能听到的声音问道:“给吾一个理由。” 小莲花抖动着花瓣,发出一串奇妙的音波:「难道你不应该答应我的任何请求么?」 “呵!”真是一个骄纵的小东西。就连迦明罗,也没有胆子发表这种言论。 然而艾辛泽非但没有生气,心里的压抑之感竟然随之消散了不少。接下来,他便束手站在一旁,等着小家伙给予他更多的欣喜与惊艳。 ================================= 半个时辰之后,魔皇已经带着他的新宠离开了药王谷,辗转来到了京郊十里外的一处草亭。 彼时天色未明,天上的星子倒是稀疏了些许,只留下一颗孤独的启明星独占一隅。 周围很静,又没有半点光线。偶尔飞过的鸟雀惊起草虫里的小动物,才能制造一点微末的响动,令夜晚看上去不是那么孤寂。 艾辛泽脱离了人身,已经不会再受冷热的制约。衣物的作用仅仅是为了衬托这副身躯的仪容,令他的那些臣子们可以以此作为榜样,学习人类的文明。 其实作为君王,子民的开化程度才是最让人糟心的。他这次回来,见到很多小魔物还是多手多脚的原始形态,连个像样的外形也没有……内心难免有点淡淡的忧伤。 不久之后,两域就要开战!敌人的强大更能烘托己方的不足。失去司马御风这个助力,难免让人遗憾。幸好……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既然这里有你牵挂的东西,本座便成全你。”艾辛泽坐在草亭里的石凳上,单手托着只剩二十二片花瓣的小墨莲,故作慷慨地说道。 小东西扭扭残缺了一片花瓣的身子,继续装聋作哑。事实上,自它跟着魔皇出了药王谷,一路上就表现得格外安静。 “……”魔皇在心里设想了一下:如果是其他人敢在他面前拿侨,后果绝对不会只是被瞪一眼这么简单。 小莲花被他瞪过之后,似乎感觉到了他的情绪,这才不情不愿地飘落到地上,一蹭一蹭地变幻出另一种形态…… 它变化之后的外型是一个三岁左右的小男孩,白发、独角,眉心印着一枚莲花形状的黥纹。单论五官,第一眼给人的感觉是漂亮,第二眼却又令人觉得空茫。 更值得探究的是,它的眼睛是闭着的。从眼敛的凹陷程度来看,能够视物的可能性很小。 “原来是你。”艾辛泽伸手覆住孩童的脑门,宽大的手掌传递着低于常人的热量。紧接着,他便把对方抱到自己腿上,仔细观察起了男孩额头上的犄角。 魔族的肤色是带有青色釉质的灰白,这一点无需作伪,同类一看便知。而这种带有螺旋纹路的犄角,也是另一重鉴定种族的方式。如果说人类的掌纹是独一无二的,那么魔族的犄角也拥有着同样的特性。 再者,魔气总不可能作假吧? 种种现象都能证明,眼前的这个小朋友确实是魔,而且是血统高贵的魔。 “这……”就有点尴尬了。 “我听过魔皇的声音——你不是他!”小家伙用双手撑着大人的胸膛,语气笃定地揭穿某人的把戏。 “哦?”艾辛泽扬起眉峰,视线依然停留在小孩的犄角上,故意漫不经心地问道,“何以见得?” “你的声音比那个人更加厚重,即使语调模仿得再好,也不能掩盖这一漏洞。况且……你根本就不是人!” “那,你又是人么?”魔皇哈哈一笑,很不给面子地弹了一下对方的角尖。 男孩把他的手扒开,鼓着脸狠声道:“魔皇是我那挚友的父亲,你不可以冒充他!如果惹风儿伤心的话,我饶不了你!” “嗯哼?” “我会一真监视你的行动,绝对不给你可趁之机。” “说完了?” “……说完啦。”小家伙觉得预想中的效果应该达到了,但是又不知想到了什么,泄气似地耷拉着肩膀。 艾辛泽此时却是心潮澎湃,忍不住抱紧怀中的小孩,哑着嗓音诱哄道:“乖乖,告诉吾……你今年几岁,生日是几月几日?还有——你的爹娘呢?” 第59章 越说越乱 “你,你想干什么?”小孩用手抵住魔皇的下巴,皱着眉头偏开脑袋,似乎很不习惯跟人亲近。 艾辛泽心情大好,暗暗评价道:皱眉的样子更像他了…… 早在他初次见到这个孩子的时候,就怀疑过他的身世。毕竟少年白头颇为少见,况且他还跟银霄那般亲密。后来在京城设计使媳妇儿上钩,成功确认了对方的身份,当时也一度加深了这种怀疑。 只是银霄一再否认,大有一副“敢打宝宝的主意就跟你拼命”的架势,逼得他不得不放弃对这小娃娃的探究。而且媳妇儿当时承认小儿子早已夭折,感情十足真切,让魔王好一阵心痛,以至于一心只想着如何复活幼子。 假如……他们的小儿子没死呢?以银霄的心性,必然会放在自己身边抚养。 只是,这年龄上的差距又要如何解释? “你能够来到吾身边,是因为受到某种召唤对不对?” 艾辛泽如今承载了轮回树内七万年的记忆传承,又吸收了天道碎片之中残存的大道至理,心胸、智谋已非等闲。跟龙灵魔尊相比或许稍有欠缺,但是对付一个小娃娃还是绰绰有余的。 崽崽听了这话,态度果然有所松动。他之前确实受到血缘本能的牵引,才会出现在魔族的地底行宫,并且见到这个自称是“魔皇”的男人。即使内心再怎么难以置信,那种至亲血脉之间的玄妙羁绊却是令人不可抗拒。 不管这人是妖也好,是怪也好,只要他真的能够让自己得到一丝丝亲情的温柔便好…… “我是被师父养大的,”小家伙放弃抵抗,跪坐在魔王的大|腿上,抬手摸摸额头上的独角,轻声说,“师父曾说,我是他在城里的一条小巷中捡到的,时间大概是在绘方城惨遭梵城之后不久。所以严格说起来,没有人知道我的家人是否在世,也没人知道我的具体生辰。” 艾辛泽听到“绘方城”三个字,心头一动。而后斟酌片刻,半遮边掩地回应说:“四年前,本座的妻儿便是在那里失散的……当时,吾妻刚好怀孕待产。” “你的妻子?” “嗯。那时内子因为与吾产生误会,一气之下孤身离家。绘方城发生变故的那段时间,吾妻正好临盆在即。” “你……没有找过他们吗?” “怎么可能没找过,”魔皇揽住崽崽瘦弱的脊背,安抚性地来回摩挲,“只是失望总是大过希望,再加上噩耗频传,后来也就接受了现实。” 崽崽听他说得情真意切,心中的防线彻底溃散,颤颤巍巍地伸出双手,摸索到对方头上的双角。他想用这种方式传达自己的难过和不安。 艾辛泽将他拥在怀里,体会着被人依靠的美妙感觉,许久没有出声。 他自己也知道,银霄对他成见已深,当年极有可能让孩子转换身份,以此避免被他找到。何况自家媳妇儿心思远大,要在大郢朝廷当中混迹,自然不可能泄|露曾经的过往。 其他人未必狠得下心割舍那段父子之名。若是换作银霄(神机),那还真是一点儿也不奇怪呐。 魔皇兀自陷入思量,忽闻怀里的小家伙满含焦虑地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要冒充风儿他爹?” 原来,自从崽崽听过陆演的声音之后,便把那人的嗓音记在了心里。他从小不能视物,全凭声音识人辨物,对这方面极其敏|感。另一层原因,则是由于那个人是风儿的父亲…… 在为数不多的接触当中,他能够明显感觉到那位摩皇陛下对他师父有着某种特殊的感情。后来事实也证明,那种感受并非错觉。 只是他想尽所有可能,也没想到风儿竟然会是师父的儿子!这样说来,以前的那位魔皇与师父应该是夫夫关系,而风儿便是他们共同的小孩。 那么,现在这个自称是魔皇的男人到底是谁?自己和他又是什么关系呢?风儿的父亲会不会……被他杀死了?! 种种疑问纷至沓来,快要撑爆他的小脑瓜了! 沉默只会让人越发不安。不知过了多久,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晨风夜露在此交汇,烘托出别样的寂寥之感。 “吾乃魔族之主,”艾辛泽用极度认真的语气阐述道,“你当初见到的那位‘魔皇’已经不存在了。吾之归来,就意味着他之消亡。” 崽崽的表情呆滞了一瞬,不可思议地开口:“也就是说,你……你是风儿的杀父仇人!而我是你的……” “你是吾的孩儿,魔族王子。” 艾辛泽直接把话挑明,眼看着小家伙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突然话锋一转,续道:“吾已彻底取代陆演,迦明罗自然也得认吾为父。” “你的意思是——你成了风儿的后爹,而师父成了我的……我的……” “继母”两个字实在说不出口,崽崽一脸纠结。魔王自己倒是在旁边看得分外开心。不过宝宝显然知道某些他都还不知道的关键点,这些可得问问清楚。 艾辛泽套话的功底不在话下,此刻又正值小家伙心绪纷乱之际,以有心算无心,当然事半功倍。宝宝不一会儿就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全部交待了七七|八八。 他告诉刚刚相认的老爸,打从自己有记忆的时候开始,就是跟着师父一起生活,“帝葬生”这个名字也是师父取的。他们以前生活在风池城,后来跟随王爷迁移到了京都,中间倒是没有发生什么奇怪的事情。 再后来,各国使者来朝,才将事态的发展推向了诡异的方向。 他最先发现师父对风儿格外迁就,无论大事小事,都从言行举止透着纵容。刚才始还没觉得不妥,反正他自己也很喜欢迦明罗就是了。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先是魔皇与太子相继失踪,后来他和师父又不得不奉命前往泰山祈福……风儿失踪那段时间,师父表现出来的担心和焦虑远远超过了正常人对待陌生小孩子的范畴。就连平流王都发现了异样,他又怎么可能全然不觉呢? 恰恰就在几天前,风儿突然被师父接回了他们暂居的庄园。小魔头对待国师的态度发生大逆转,虽然表面上仍然嫌这嫌那,实际上却跟对方越来越亲近。没过两天,后者也开始旁若无人地对前者展现长辈的关爱,包括平流王和帝葬生都得靠边站! 他们对自己的行为不加遮掩——或者根本就是想将父子关系召告天下!旁人想不起疑都难。 帝葬生夹在中间,受到的打击显然不小。可他喜欢风儿,同时也敬爱师父…… “所以你就发了脾气,自己跑出来了?”艾辛泽哭笑不得,不知此时该喜还是该忧。 喜的是,风儿居然已经和银霄相认了!他们父子两个刚开始可是犹如一对冤家,互相难为对方来着。 忧的是,生儿对整件事情的认知出现了误差。在宝宝心里,自己的父亲令风儿失去了他的父亲,以后还要霸占风儿的娘……所有关系都乱套了! 师父对他的爱,可能只是把他当成了风儿的替身。 风儿跟他再也不可能亲密无间了,因为他们之间的仇恨可以说是不共戴天。 乃至于眼前这个爹……也是没有责任心的半吊子。儿子走失那么多年,他都不闻不问!而且妻子的生死,他似乎也不以为意! “我的母亲呢?她还活着吗?她也是魔吗?”帝葬生拿手掰正魔王的脸,愁眉不展地问道。 “……” 按照现在这个套路,应该告诉宝宝——他娘已经死了。不过银霄将来总是要和儿子相认的,要是不给彼此留条后路,说不定又有一番波折。 艾辛泽心念电转,计上心头。只听他唉叹一声,语气饱含沧桑:“吾宁愿相信他还活着,只是躲在某个看不见的角落,等待着与咱们团聚的一天。” 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即使以后东窗事发,也能立于不败之地。 帝葬生听后心里发酸,暗想这人也不算一无是处,起码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痴情的。听他那副无可奈何的口气,想必母亲并非魔族,不然也不可能摆脱魔王的耳目。 但愿阿娘仍然在世。 崽崽接着又问:“你想让我师父做你的妃子吗?” “……”小家伙反应还挺快的嘛。 “我娘怎么办?万一她以后回来了,谁当王后?”帝葬生绷着一张小脸,煞有介事地教训他老子,“师父原本的配偶被你害死了还不算,你还要占人|妻儿!以风儿的个性,肯定不会认你这个后爹。” 魔皇嘴角僵住,脸色那叫一个五彩纷呈。 ——你说这叫什么事儿!好好的老婆变成了别人的“遗孀”,好好的儿子变成了继子。最后连自己这个亲爹都变成了“后爹”? 可是宝宝丝毫没有体恤某人的为难之处,兀自天真地说道:“你不当这个魔皇不行吗?做自己不好么,为什么要顶替别人?不如……把魔皇之位还给他们,咱们回魔族去吧。” “……”唉!怎么跟他解释才好啊。 ——摩国就是魔族建立的傀|儡政权,魔王·艾辛泽和魔皇·陆演本来就是一体,风儿和生儿原本就是亲兄弟,银霄就是他俩的娘! 第60章 以神之名 天亮之后,父子两人大摇大摆地进了城。 可想而知,他们的相貌很快就引起了民众的恐慌!联系前阵子发生的种种诡异事件,老百姓立刻将他们当成了杀人作恶的“妖鬼”。 帝葬生的眼睛不好,所以被魔皇直接抱在臂弯间。周围的嘈杂声在他们进城以后就没有消停过,而且围观的民众还有增长的趋势。这让他非常惶恐。 哪怕他心里清楚以魔皇的实力绝对不是区区几个凡人就能伤到他的,仍然止不住地担心父亲等会儿和人发生冲突。他不喜欢热闹,更不喜欢杀戮。 艾辛泽见他眉头紧锁,心里既有些失望,又有些无奈。魔族是强悍的种族,即使是刚出生的小魔物也天生具备战斗本能,而不是像生儿这样畏缩不前。这或许和他从小受到的教育有关——要怪就只能怪自家媳妇儿了。 可惜舍不得啊…… 魔王用身上的外袍把儿子紧紧裹住,让他把脑袋靠在自己颈边,给予对方足够的安全感。来自于人群的恶意视线,自然也被他全数挡了开去。 “妖、妖怪啊!”不知道是谁发出了第一声惊叫。 紧接着,旁边的人也跟着哄闹起来。有的抱头逃蹿,有的高声呼救,有的颤抖求饶……当然也有很少一部分人,从家里拿来了菜刀和棍棒,作势要与他拼命。 “咱们人多,不怕他!” “可,可是……它是妖怪啊……” “天下要乱啦!大家快逃啊!” 乱七八糟的声音此起彼伏,只因人心不齐,场面才会越发混乱。每当艾辛泽向前一步,挡在前面的人就赶紧后退两步;后面的人则会虚张声势地举起手中的武器,想要偷袭,却又迟迟不敢将之落下。 现场形成了一个流动的怪圈,谁也不敢轻越雷池。 正在此时,一个身穿禅衣的老和尚跳了出来。一边抖动着花白的胡须,一边举起手上的禅杖,尖声尖气地大喝道:“咄!大胆牛妖,竟敢祸乱百姓。本大师今天就要……” “就要如何?”魔皇勾起唇角,居高临下地俯视着眼前的凡人。 他正愁找不到发力点,居然马上来了这么一个跳梁小丑找他挑刀。真可谓:人不助我,天亦助我! 帝葬生感觉到他停下了脚步,耳边又听见有人不知死活的挑衅,生怕事情闹大。因此揪住父亲胸前的衣料,小声说:“你说过带我回去的!快点走,不要耽搁了。” 是啊,宝宝先前跟他说,想回国师府取点东西……这事儿是早就答应了的。若非如此,他们眼下也就不会大张旗鼓地出现在京师了。 父子刚刚相认,这又是儿子向他许下的第一个愿望,自然不能轻视。艾辛泽不愿在这些小事上承担负面后果,况且来到京城也正好可以处理一些私事。 “听你的。乖乖睡一会儿,很快就到了。” 魔皇拍了拍儿子的背,暗中施展法力,封闭了宝宝的听觉。随即转头看向身前的和尚,傲然一哂:“牛妖?这是你在本座面前说的第一句话,也将是最后一句。” 话音刚落,就见他并起双指,轻轻一点…… 虽无光效,亦无声响,可是那位人模人样的老和尚却在光天化日之下蓦然改变了形态,变成了一头笨重的水牛!禅衣、法杖全都掉在了地上,发出“咣”的一声轻响。周围顿时变得鸦雀无声! 人圈中的水牛昂起头,“吽吽”长吟两声,声音绵延有力,跟真正的牛鸣并无出入。就刚才那么一下,竟然就把一个大活人变成了畜|牲?修炼有成的禅师尚且如此,常人又怎么可能讨得了便宜! “妖法!”人群登时炸开了锅,不知是谁先吼了一嗓子。后面马上有人反驳:“屁!明明是……是仙法!” “对对对!这才是真正的大仙啊。” “刚才那个秃驴,分明自己才是妖怪。大仙将他打回原形,是在为民除害!” 凡人皆有自我保护的本能,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懂得屈服,才是明哲保身的上上之策。艾辛泽洞察人心,对此并不感到意外。相比于那些负隅顽抗的死脑筋,其实他更喜欢这种见风使舵的软骨头。 人类是善于妥协的物种。这是他们的优势,同样也是他们的劣势。 既然有人带头当了这根“墙头草”,那么接下来的发展也就顺理成章了。原本还有点自卫意识的人马上丢掉了手中的武器,跟着身边的“表率”跪在了地上,以头抢地,口中赞颂着刚才那场荒诞的“功德”。 艾辛泽站在人圈中,扫视眼前这片密密麻麻的后脑勺,神态倨傲,宛若真正的神祗! 他的黑发,他的红衣,乃至于他头上的犄角,都会成为新一代“神”的象征。这对魔族统治凡间的大计,将会十分有利。 ——其实他方才不将那人杀死,便是为了避免造成恐怖气氛。人类的妥协是局限于一定程度上的,如果压得狠了,反弹只会越大。像这种“不沾血”的温和手段,更能让他们更快地接受。 “神”是悲悯的!“神”是仁慈的!“神”是无所不能的! 不得不说,魔族的伪装天赋就是如此强大。谁又能想到,这位神祗其实是个魔头,而且不久之前还披着西域之主的皮|囊出入于朝堂之上呢。 “大仙,求您救救俺的孩子!俺实在没有办法了,家里花光了所有的钱,还是……呜呜呜呜!”一位蓬头垢面的妇人突然冲进人群,“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悲声哭喊道。 看上去,这是一位疾病乱投医的母亲。她的穿着确实像是普通的农妇,而且怀里还抱着一个七八岁的女娃。那孩子似乎昏睡着,脑袋耷拉在母亲的臂间,脸色通红,皮肤表面覆盖着一层淡黄|色的豆疹。 “天呐!这个疯婆子怎么跑出来啦?”旁边那个高高瘦瘦的男人突然一跃而起,往后退了几步,把边上来不及站起来的人撞翻了好几个。 似乎又有人认出了那名妇人,高声喊出了内情:“这是刘家的媳妇儿,她家闺女得了红面疮,谁染上谁就得死啊!怎么跑出来害人呐!” 周围的百姓再次哄闹起来,人们相互推挤,生怕染上这等恶症。那妇人听到别人这样鄙弃她们母子,内心陡然生出一股强烈的怨恨!她只想救她的女儿,别的事情可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大仙,俺求你……不管你是神仙还是妖怪,只要你能救活俺的闺女,俺就信你!” 她这番话,直接拆穿了其他人的假面具,质疑艾辛泽的身份,暗喻所有人都是只以利益为先。虽是破釜沉舟,倒也确实暗藏机智。 周围的人听到这话,立刻指天发誓:“你别胡说!我们可没怀疑过大仙。” “就是就是!大仙神通广大,法力无边,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事情。我王老三第一个拥戴大仙!” “大仙就是我的神啊!是老天爷派来的救世主。” “没错没错!” 百姓们一个接一个地表明忠心,语气一个比一个慷慨激昂。瞧那植样,好像真的恨不得肝脑涂地、死而后已似的。 艾辛泽看得发笑,三两步走到那名妇人面前,眼眸微垂,淡然开口:“你既信吾,便是吾的子民。” 说完,魔皇便提起右手,朝那女娃的面庞轻轻一扫——依旧是云淡风清的一个举动,不打雷也不刮风。然而女娃的脸色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正常,就连皮肤表面的豆疹也消失不见,没有留下半点疤痕! 孩子的母亲呆了片刻,赶忙拿手试探女儿的额头,而后喜极而泣:“不烫了,真的不烫了……俺家闺女得救了。谢谢大仙!俺、俺给你立一个长生牌位。” “神迹呀!”百姓们再次见证这种匪夷所思的事例,心底的怀疑彻底驱散,全都心甘情愿地跪下磕头。 艾辛泽泯然一笑,觉得表演差不多了,他也懒得陪这些人继续玩下去。于是低头看了一眼怀里的宝贝儿子,见他已经睡熟了,嘴边浮现一缕宠溺的笑意,正要准备离去。 这时,人群里忽然传出一声贼里贼气的低语:“那个……大仙啊,俺也是可怜人!俺三岁死了爹、四岁死了娘,上有八十岁的老母,下有没断奶的娃儿。前段时间做点小本生意,还被恶霸欺凌……” “得了吧你!”另一个肥头大耳的中年男人啐了一口唾|沫,扛着杀猪刀笑骂,“老子还不知道你?你个瘪三,昨天还被彤云赌坊的护卫给哄出来呢,去你娘的可怜人!” “哈哈哈哈……”人群中传出一阵低笑。 艾辛泽挑眉摇头,脚下运起缩地之术,身形化虚,转瞬便脱离了人群。等到走得远了,才传音给那些仍未散去的百姓:“虽然你心存欺瞒,但是到底对吾存了一分信服。这锭金子赏你,下不为例。” 身后立马传来惊天动地的叫嚷声,隔着两条街都能听见:“金子!他奶奶的,死肥佬别抢,这是大仙给我的!” 第144章 61、收获傀儡 生儿这一觉睡得极沉。也许是前些日子心绪波动得厉害,导致心力耗损过度。艾辛泽将他抱回国师府的时候, 他还打着小呼噜呢。 银霄离京已有月余, 府中虽有童子负责看守, 氛围却也冷清了许多。魔皇讨厌麻烦, 况且没有打算久留,因此直接施了一个定身咒、把下人全都定住,然后径直把儿子抱回卧房安顿。 国师府中的一景一物, 全都透露着主人的高雅品味。遥想当年, 银霄(神机)还和他生活在大漠那会儿, 连半点发挥的机会都没有, 真是委屈他了…… 这些年聚少离多,偶尔生起的思念之情已经抵不过夫夫之间的层层隔阂。纵使艾辛泽而今心性大定,心头终究笼罩着一层阴翳, 无法释怀。 一则,是银霄当初究竟是因为什么才和他在一起的?是魔物之间的相互吸引;还是他身中迷|情降,才被迫与他结合?魔王生性高傲,自然不愿意接受这样的事实。 二则,当初的“陆演”鬼使神差地爱上弑神机, 其中又是否有着外力的干预?哪怕现在已经做好了相伴一世的准备, 偶尔回想起来难免也会郁郁难安。 ——冥冥之中, 似乎有一种被命运操纵的感觉, 始终挥之不去。 好心情在此终结,魔皇给儿子盖好薄毯,顺便在床的周围布上一道禁制, 然后转身出了房门。 宝宝在他身边待了已有七日,银霄那边大概都快急疯了吧?要是再不安抚一下媳妇儿的情绪,说不定事后又要找他算账了。他们如今的关系,可是再也经不住半点折腾。 ================================= 时间到了午后,阳光尚算明媚。艾辛泽去了一个地方,一个任何人都想象不到的地方…… 皇宫守卫森严,再加上前不久发生的贵妃遇刺事件,眼下更是防守得固若铁桶!换了旁人,还未进入宫门就已万箭穿心。不过这事放在魔皇身上,那便如同探囊取物一般容易了。 大郢的开国皇帝姓“管”,后世称之为“□□太皇”。中原也正是有了他,才奠定了四百年的太平盛世!魔国与之相比,算是晚生后辈。陆重魇当年要不是借助魔族的力量,根本不可能在大郢的压制下将摩国建立起来。 皇位传到管沧声和管潮声这一代,已经历经八世,祖上的基业虽也守成泰半,终归不免有所缩减。更何况管沧声上位以来,政治疲|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给大郢造成的影响不可谓不大。 艾辛泽对这位中原皇帝的印象还算不错。两人初次见面,便是在诸国会盟的接待宴上,那时管沧声还跟他交流起了儿子的教养经验。不过考虑到立场问题,他们可从来没有把对方当成过真正的朋友。 再次见面,大郢皇帝还是那个大郢皇帝,而陆演却已经不再是从前的那个陆演。 他是魔族的始祖、天道的宠儿,不用屈居于人下,更加不用在意旁人的脸色。 “本座不请自来,可不是为了欣赏你这副惊讶的表情。”当此之时,艾辛泽已然潜入了皇帝的寑宫。 只见他长身而立,双手负于身后,一袭红衣及地,两颞犄角蜿蜒。比常人更加高大的体格令他看起来极其伟岸,再加上与生俱来的冷漠气质,越发彰显出几分大气超然。 管沧声喜欢清净,除了特定的几个日子,并不会时常留宿于后宫;况且大白天也不可能凭白给谏臣制造话柄。因此中午只在卧龙阁稍作歇息,身边连一个伺候的太监也无。 皇帝午睡方醒,神智还未回笼,冷不丁瞧见床前站了一个人影,自然吓了一跳。等到放眼再看,视线接触到对方头上的犄角,不免惊骇失声! 艾辛泽侧过脸,用那双深紫色的眸子观察着龙榻上的君王,眉眼之间透露|出一股若有似无的轻蔑。这种眼神若是从旁人身上发出,必然是诛灭九族的大罪。然而出现在他的眼睛里,反倒给人一种理所应当的感觉。 “你是刺客?”管沧声强装镇定,翻身坐起的同时,左手已经摸到了床头悬挂的宝剑。他虽习武不精,但也知道赤手空拳比不过刀剑在手。 说起来,这位大郢国君的年龄只比以前的陆演大了五岁,在位却有二十年之久。长年身居高位,即使再懦弱的人也养出了几分君威。 可惜再怎么尊贵,他也只是一个凡人罢了。 魔皇惦记着自家儿子,不欲与之纠缠。因此抬手一指,便将一道“傀儡咒”种进了皇帝心间。接下来,就可以直奔主题了。 管沧声受此操控,心中再无一丝斗智,顷刻之间就变成了魔王的俘虏。他将手上的宝剑丢在一边,光着脚走下龙床,晃晃悠悠地来到主人面前。那双狭长锐利的龙目此时已经没有了活人的灵气,只有瞳孔之中散发着一层紫光。 “为何让国师前往泰山祈福?”艾辛泽问。 管沧声答:“一方面,可以把‘天罪’推到他的身上。另一方面,也可以让皇弟死了那份心。” 他最近因为国中发生的祸事,肩上的压力与日俱增。为了摆脱这种困境,于是想到了利用百姓口中的鬼神之说,把责任全部推到银霄身上。另外,他对管潮声居然也暗藏着一份暧|昧的情思,故而对银霄本来就心存厌恶,这样做刚好可以拔掉这枚眼中钉。 一举两得的策略,道理也很浅显。 艾辛泽得知这份隐情,忍不住为媳妇儿捏了把汗。银霄费尽心思才在朝堂上立足,不就是为了借助大郢的势力对付他吗?他的灵元是妖、本体是魔,即便法力尽失,总还是有捷径可走的。 可是那人偏偏要凭借凡人的手段,一板一眼地谋事……唉!真是天真呐。 这下好了,连皇帝都看他不顺眼,明里暗里地整治他。若非今日由他出手制服了管沧声,来日倒霉的可就是媳妇儿自己了。 魔皇收敛心神,又问:“郢国与摩国何时开战?” “三日前,两军已经正面交锋。摩国不知什么原因,一直采取被动防御策略,以至兵败如山。” “噢?”艾辛泽凝眉深思,心中暗想:前几日召唤魔子魔孙,除了风儿被有意漏过,其他人应该全部前来参拜才对。可这其中恰恰少了陆重魇…… 风儿被特意略过,乃是考虑到他身上带着魔卵,自己的身份又特殊,要是在前往地底行宫的路上遇到暗怀野心的大魔可就糟了。他自个儿跑到没人认识的地方躲起来,反倒安全。 其他人——包括魔姬在内——可就没有这份特|权了。更有甚者,魔姬只是来晚了一步就遭到了魔物们的肆意嘲讽。陆重魇与她同样身为始魔,从始至终都没有现身,小魔物竟然没有在皇王面前说上一句闲话,未免有点奇怪了吧? 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陆重魇的地位已经仅次于魔王本人了。其他魔物不愿得罪他,所以不敢加以诋毁。如果仅仅是这样,艾辛泽倒也乐见其成,这点自信和气量他还是有的。 坏就坏在,他当初离开摩国的时候把兵权全部交到了对方手上,而且明确地要求他以大局为重。怎么这才离开了数月,摩国的战力就变得这么不堪一击?陆重魇是干什么吃的! 他刚从地穴之中归来,先是召见臣子,又是前往药王谷处理私事,现在又带着生儿前来京城……还没来得及班师回朝,结果老 巢就差点被人端了。 “有趣!”魔皇是笑着说出这两个字的,但是眼底并无笑意。 在此之后,他又陆续询问了诸多问题,得到大部分令人满意的回答。末了,才将一股意志输送到皇帝体内,将之埋藏在对方的意识深处,以图后续筹谋。 方才之所以没有直接摄取管沧声的脑识,便是为了避免伤及对方的神志。采取问答的形式获取情报已经算是最温和的处理方式了,这对以后建立傀|儡政权将会大有帮助。 试想想:皇帝还是那个皇帝,大郢在他的治理之下,必会循着以往的老路继续走下去。而他的子民会为魔族持续供养,形成互利共生的关系。必要的时候,艾辛泽还可以利用留在他体内的那股意志,操控他的脑识…… 这是一个简洁而又完美的计划。 “记住本座刚才说的话了吗?”临走之前,艾辛泽心情颇好地再问了一遍。 管沧声跪坐在地,双眼无神,面容僵|硬,一字一顿地重复道:“传旨四国诸国……自即日起,大郢带头信奉‘魔神教’。如有不从者……灭其三族,以示惩戒。” “很好。”魔王点点头,长袖一挥,化作一道烟尘离去。最后还不忘发出一道心理暗示:“你可以回去继续睡了,高贵的皇帝陛下。” 作者有话要说:  撸主住院了,今天调配血型,预计后天手术…… 如果之后的几天没有及时更新,估计是吊针打多了,暂时动不了。 小伙伴们坚强一点,等我回来。乖哦~ 第145章 62、为她改命 午后的天空忽然乌云密布,看来又要变天了…… 龙灵魔尊带来的阴影如影随行, 剩下的时间也越来越紧迫。艾辛泽御风疾行, 脑海中的画面不断回放, 筛选出一个又一个曾经忽略的细节。 他知道, 以前不重视的东西也许将来会成为制胜的关键;哪怕是微乎其微的点滴优势,积少成多也能够扭转乾坤。 天剑,魔兵, 界域壁垒……这些远远不够!必须用最短的时间布置尽可能多的杀招。如果可以的话, 最好找一个天域中人充当细作。 银霄?不不不, 绝对不行! 且不说那人肯不肯背叛一直以来奉若神明的“父亲大人”, 单是艾辛泽自己就不可能再让媳妇儿回到天域。哪怕两域真的开战,也都是为了他啊……若是伤了他,那才真叫得不偿失。 排除这个选项, 还有蝶秋灵、君怀眦、厉鸣蝉可以利用,而且这三个人的弱点非常明显。丈夫、妻子、孩子便是他们各自的软肋! 蝶秋灵的夫君是定国将军,对方几年前已经身亡。这件事情的背后有着银霄的身影,同时也有厉鸣蝉的功劳。他当然不会让蝶秋灵把矛头指向银霄,不过这里面仍然大有文章可作。 君怀眦虽然是五个人当中态度最强硬的, 却也是目前为止最容易控制的一个。别忘了, 他的妻子可是个凡人……在这个充斥着修者、妖族、魔族的世道里, 凡人的性命轻如草芥。最重要的是, 廿玉娇本人也对天域多有排斥——从这一点来看,她跟艾辛泽的立场是一致的。 至于厉鸣蝉……他暂时还不想去管。因为此人与银霄关系密切,若是动了他, 难保不会产生连动效应。到时候,恐怕又要将自己摆在媳妇儿的对立面了。 艾辛泽心思深沉,对当今势态洞若观火。 他从皇宫回到国师府,见到儿子已经醒来——而且还光着脚丫坐在床边发呆,心中登时柔软下来。帝葬生不知因何缘故,生长迟缓,比迦明罗小了整整一圈,看上去还像两三岁的娃娃。想必当初银霄产子之时,确实经历了某种未知的磨难。 “你回来啦?”生儿抬起头,面无表情地开口。明明是个孩子,神情却这般严肃,光是看着就惹人心怜。 “怎知是吾?”艾辛泽大步上前,在床边矮身蹲下,熟稔地开始帮儿子穿鞋。 帝葬生动了动脚趾,然后配合地绷起脚尖。默了一会儿,才说:“你身上有种味道,刚才闻到了。” “嗯?”有什么味道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也许是父子之间心有灵犀,生儿主动解释道:“是种甜甜的味道,感觉……很好吃。” 好吃?这种形容还真是符合小孩子啊。如果换作迦明罗,肯定会直接冲过来咬上两口吧? 艾辛泽并未把这话当真,而是直接将儿子抱起来,低头亲吻他的角尖,“你说有心愿未了,必须回来一趟。走吧,吾陪你去完成它。” 帝葬生点点头,低声说了几种花草的名字。原来他之前所说的放不下的东西,就是小院里栽种的花草。这个小呆子,果真是爱花如命。 也对,谁让他的“母亲”是花妖呢?即使这个“妖”本身其实是魔物冒充的。 随后,魔皇果然陪着儿子去到小院,把他栽种的那些花花草草全都铲了个干净。然后又用法力加以保存,寄养在生儿掌心的临时窍囊中。 做完这些,艾辛泽便打算去一趟云华仙阙。事先当然还是得征求儿子的意愿:“吾要去会一位朋友,你去么?” “不去。”帝葬生回答得相当干脆。 “那你先回地底行宫等吾。” “不要。”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究竟想怎样?”风儿也没有这么难伺候啊。 “算了,”某个磨人的小怪物突然又改变了主意,“我跟你一起去,但是不见任何人。” “可以——你自己变成莲花。” ======================================== 于是当魔皇出现在云华仙阙的洞门外时,肩上又多了一朵黑色的小莲花。不光廿玉娇没把他俩认出来,连君怀眦也没看穿他们的身份。 相比四年前,狂鸾豪侠还是那副老样子:高人一等,不食人间烟火。只是他的夫人已经年老色衰,不复当年的美艳绝色。两个人站在一起,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当真应验了那句“云泥之别”。 不过别人再大的变化,也赶不上艾辛泽的变化来得彻底。因为这种改变不仅是容貌上的,甚至还包括自身种族。 君怀眦虽然没有认出他,但是对擅闯府邸的魔物绝没有好脸色,“凡间魔气横生,天象异常,果真藏有魔物!不过你今日来此,无疑是自寻死路。” 狂鸾毫侠性烈如火,当即祭出双凤扶摇,降下一道九幽真火。冲天而起的碧绿火焰顿时冲那父子二人汹涌而去! 此火乃是火中异类,不热反冷,能够灼伤神魂。用它来对付善于逃蹿的魔物再好不过。昔日尚在天域,君怀眦就曾运用此法铲除异族叛逆,可见攻势之强。 纵然艾辛泽不畏此火,也要顾忌肩上的墨莲。因此不得不开启层层防御,将周身防守得滴水不漏。等到火势扑灭,才出言道:“收起无谓的愤怒,暂熄雷霆吧。吾今日前来,是为帮你。” “休得狂言!” 君怀眦手中法杖翻转,二话不说祭出七星风雷阵,接连降下七道裹携着风力的天雷,尽显暴戾心性!此时影响他心态的,不单是魔皇的到访,其实还有这几年压抑在他心中的心结…… ——玉娇的阳寿将尽,时日无多了。 对于一个即将失去爱妻的男人来说,世间一切都该抹除!敌人也好,朋友也罢,已经没有分别。艾辛泽既然撞到了枪口上,就该为此付出代价。 “凡人也不一定就会老死。”一句话,单看对方信与不信。魔是世间最贪婪狡狯的种族,魔族之主更是如此。 君怀眦闻言,果真有所动摇。廿玉娇目睹了刚才那番对战,对来人已生忌惮,又不愿夫君争强斗狠,遂道:“生老病死,份属天命。此事焉能强求?” “非也。”艾辛泽拂散周身的雷光,侧目看了一眼肩上的小莲花。见它安好如初,才又说道:“世间总有异宝,能够化腐朽为神奇。逆天改命,世人又何时停止过对它的探索?” “直说罢。”君怀眦不欲多言,但是求知的意愿还算明确。 魔皇于是笑道:“只要肯付出,希望总是有的。相传魔族拥有异宝,名为‘寿诞石’,可以储存凡人的精气,并且反复蕴化,以此达到延年益寿的攻效。若是操纵得宜,理论上来讲是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的。” 狂鸾豪侠听后,脸色十分难看。沉默许久,只说了四个字:天命难违。 ——是啊!如果普通的延寿之法有用,他们夫妻二人又怎会面临诀别?正是因为上天注定廿玉娇阳寿已尽,所有医道方面的手段通通无效,这才是最令人无奈的。 就算用法术保住了她的肉|身,令她的容颜维持不变,那又如何?时间一到,她照样会魂飞魄散。这就是“命运”的强大和可怕之处。 “夫君,算了。”玉娇年轻之时极为活泼,现在却多了几分看破世俗的恬淡。她轻轻拉住丈夫的手,微笑着安慰道:“我这一生有你相伴,已经足够了。” 君怀眦听后十分动容。那双凌厉的凤目透露着浓浓的不舍和哀伤,仿佛随时会有泪水滴落……然而他终究没有真正落下泪来,只是环抱住衰老的妻子,久久不语。 艾辛泽最近看了好几场感情大戏,内心已经渐感麻木。银霄的事情他都顾不过来,更何况是其他人?所以眼前的情景丝毫不能激起他的同情心。 倒是肩上的小莲花,居然没像上次在药王谷的时候那样跳出来挥洒怜悯之心,让魔皇稍感惊讶。毕竟生儿的本体还有二十二片花瓣,他原本想等他多摘几片之后再拖回去好好教育的…… 这小家伙,完全不按常理出牌。 魔皇觉得自家老婆教育出来的崽崽跟自己有那么一点相像,心中颇为满意。尔后看向抱头痛哭的另外两人,大发慈悲地开口道:“只要切断天道对她的掌控,她就能够跳出命运轨迹,拥有全新的人生。” “谈何容易!”君怀眦放开妻子,一言不合又想干架。 “方法既然是吾提出来的,吾自然胸有成竹。” “当真?” “当真。” “那好!”君怀眦也不是傻瓜,对时机的掌握同样精准。听了来者的保证,当场定下条约:“成与不成,一试便知。如若方案奏效,君某可以答应你任何一件事情。” “吾还是直说了吧,”艾辛泽做事一向力求结果,当然不愿意中途出现岔子,因而袒言道,“两域若是开战,吾要你保持中立,不得偏袒任意一方。其中厉害,别怪吾没提醒你。” 作者有话要说:  交待两件事: 1、撸主回来更新了,但是一段时间之后还要回医院进行二次手术(捶地痛哭)……大家懂的。如果某一天突然断更,可能就是身体方面的问题。 2、撸主这次住院期间,整出了一个“私|生|子”……(老脸一红)其实是梳理第三卷的时,考虑结局的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番外,其中一个被扩充成了续篇——也就是开成了一篇新的文。 目前只是一个苗子,叫《为夫死给你看》,在《渣攻》完结之后会全力续写。 望周知。么么哒(╯3╰) 第146章 63、魔无良善 保持中立,听起来容易得很。可是君怀眦并非艾辛泽那种自由之人, “中立”二字对他来说无异于痴人说梦。 一个人一旦和周围的人产生羁绊, 立场上难免就会有所倾斜。须知, 再冷情的世外高人, 也摆脱不了凡尘俗事。 何况天域有他的师门,有他的朋友,有他大半生的梦想和回忆。换言之, 他的“根”在那里。况且他还有一个论起偏执程度来比他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兄长!要是让大哥发现他与魔人为伍, 还不知道到时会做出什么事来。 君怀眦不怕天、不怕地, 唯独惧怕那位人称“元凤仙君”的亲大哥。 但是艾辛泽的条件他又不可能不答应!一边是如父如母的兄长大人, 一边是情深义重的结发妻子。两相权衡之下,心中的天平终究倾向了弱势的一方。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强的一方得不到珍惜,弱的一方享受着怜悯。 君怀眦深深地唾弃着自己, 同时也下定了决心:“吾答应你的要求。不过你若心存欺瞒,吾必追杀你至天涯海角。” “相信吾,不会让你失望的。”魔王回以一个真诚的微笑,掌心握拳,抬至半空。等到摊开之时, 手上已经多出一颗龙眼大小的圆石。 这宝贝通体碧绿, 内里嵌有树根形状的天然纹路, 乍看之下像极了一只玉眼。且它质地光滑, 色泽饱满,本身就拥有很强的观赏价值,倒是一点儿也不像自然生成之物。 “这就是寿诞石?”廿玉娇手拿丝帕, 拭干了眼角的泪花,好奇问道。 “不错。”艾辛泽略微颔首,径直将这石头抛向狂鸾豪侠。 君怀眦单手接过,暗中动用灵力试探了一遍,发现此物确实富含生气,是一件不可多得的灵材。这才稍稍安心,将它转手交给了妻子,并问:“如何使用?” “贴身佩戴即可。” “几时可以见效?” “立刻。” “好!”君怀眦眼中暴发精光,当即转身面对爱妻,冲她朕重地点了点头。 廿玉娇心中忐忑,不过还是勉强回以一笑。随后从腰间的香囊之中取出一个鎏金的熏香球,掰开来,倒出内里的香料,把寿诞石放了进去。又想到这东西必须贴身佩戴,于是红着脸,把整串香坠都塞|进了内衫衣襟。 下一刻,只见廿玉娇娇|躯一震,不由自主地呼出一口浊气,额间浸出薄汗……君怀眦目露担忧,伸手握住她的右手,无声地传达着关心。 好在寿诞石果真神奇之至!眼看着妻子的容貌飞快地回复青春,头上的白发也逐渐变回乌黑,狂鸾激动得险些呼吸困难。虽然他自己也可以用障眼法将她变回年轻时候的模样,但那毕竟是假的;这次却是真的! “效果你已经看到了,估且当作是吾之诚意。后续操作,吾自有安排,你可在此静候佳音。” 艾辛泽朗声一笑,长袖翻转,身形忽然化作一道黑烟。话音落时,早已远遁而去。他这般来无影去无踪,当真符合魔头的个性。 “哼!”君怀眦单手揽住爱妻,冷哼一声,挥手将洞门重新封死,隔绝了外面的天地。 …… 且说魔皇父子离了云华仙阙,下一步就要返回大漠。一路上,两人再次展开了激 烈的交流—— “那块石头真的有用?”生儿重新变回人形,坐在父亲臂弯里,木着一张小脸怀疑地问道。 艾辛泽捏着儿子的小手,一边大步向前,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没用。” 寿诞石本是他从轮回树下的暗流中偶然发现的玉石石眼,由于沾染了地脉的灵气,所以焕发出蓬勃生机。上面虽也沾上了天道的些许力量,但是影响力终归有限。待到石头内里的灵气耗尽,作用也就消散了。 说他空手套白狼也好,说他撒谎不眨眼也好,谁会在乎这些?这世上从来就只有一种道理: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为什么要骗人?”从小受到良好教育的小家伙完全不能理解这种做法。不得不说,银霄这个普天之下最擅于撒谎的家伙居然难得地教出了一个老实孩子。 “因为那样做对吾有利,”魔皇想了想,避重就轻地说道,“反正吾并不惧怕君怀眦的报复。” 因为不怕报复,就可以随便骗人吗?帝葬生表示理解不能。在他的心里,待人以诚才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父亲的品性跟师父比起来真是差得太远了…… 风儿瞧不上他,风儿的娘肯定也瞧不上自己的爹。这倒好,一家子小癞□□想吃别人家的白天鹅肉,说出去多难听! “你以后不许再骗人了!”生儿越想越气愤,扑在父亲怀里,拿小拳拳锤他的胸口。 他那挠痒痒的力度当然伤不了魔皇,反倒惹得对方的语气更添宠溺:“就算吾骗尽天下人,也永远不会骗你。” ——这句话通常是男人对女人说的,陆演当年未必没有对弑神机说过,后来还不是变成了“屁话”?若是银霄在这里,不知会作何感想。 可生儿涉世未深,听后十分受用,立即就被哄得晕头转向。魔皇熟练地抚摸着儿子的脊背,就像摆弄着一只温顺的小猫。可见“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句话针对的对象即使换成小孩,也同样适用。 ================================= 魔王堂而皇之地在京城里晃了一圈,这事儿是瞒不住的。几乎是在事发之后半个时辰之内,此事就传遍了京都的各个角落。 一个头上长角、眼睛发紫的奇怪男人出现在天子脚下,当着几百号人的面徒手施展神迹!那人是妖?是怪?谁能说得清!总之不会是凡人就对了。 人类的骨子里潜藏着一种堕性,那就是欺软怕硬。所以他们喜欢和软弱的同类相处,以便在压迫对方的同时偶然挥洒多余的同情之心。反之,如果遇到强大的存在,他们则会产生厌恶心理…… 简而言之:如果艾辛泽不够强大,他一定会被当成妖怪活活打死!幸而他手眼通天,一来就展示强悍实力,把人类心里的厌恶强行扭转成了恐惧,这才奠定了有利局面。 阴险诡诈的魔头,摇身一变成了救世的神明。说来可笑,实则可叹。 虚谷子原本早就应该返回青阳观,只是中途遇到了一件事情,行程便一直耽搁至今。此时他尚在京城的一家客栈里暂住,自然也听说了神明降世的传闻。而且出于习惯,稍微留意了一些。 “外面在吵什么?”伤重卧床的黑衣男子扶着床沿坐起来,用极度沙哑的嗓音问道。 “没什么,”虚谷子收回视线,将窗户关上,然后转身走到床前,“接着睡吧,待会儿该喝药的时候再叫你。” 之前他为了追踪杀人取血的真凶,不远千里从绘方追到京城,期间遇到神秘阻力,以至无功而返。本来已经计划归去,结果前段时间意外搭救了一名面容尽毁的刺客,所以不得已将归期推迟。 回想起来,其实他跟这个人早就有过一面之缘——就是初来京城那天,在食肆与他跟花清瘦、玄澄明一起拼桌的那位。当时便觉得有缘,没想到后来还能再见。 “吃了那些药,总不见好。无须再为我费心了。”厉鸣蝉摇摇头,依然靠着床柱懒懒地坐着。 他脸上戴着面巾,牢牢地将面庞掩盖在绵布之下,只露|出一双残缺的眼睛。饶是如此,眼睑与额头上的伤疤仍是清晰可见,将那张原本清俊的面容毁得一干二净。 大概是伤势过于沉重的缘故,如今的他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加上平时又喜欢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眼下看起来更像一具裹了殓布的干尸,就等着装棺下葬了。虚谷子每日面对这样的他,无端感到心疼。 世上总有些可怜人,能够触动你最深切的关注与怜惜…… 厉鸣蝉如此,当年的银霄亦如此。 “常言道,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你这旧病新伤加在一块儿,能够保住性命已是不易。”虚谷子从来不会惯着任何人,这一点仍未改变。 厉鸣蝉丝毫没被他的态度唬住,反倒哼哧哼哧地笑了起来。可惜他那副破锣似的嗓音实在不堪入耳,还像要断气似的,时不时咳嗽几声。 “你很有意思。”他说。 “想死的话就继续折腾。” “死?我才不想死,死有什么好的……咳咳!让我长命百岁,你能么?” 虚谷子平静地俯视着眼前这个丑陋不堪的男人,一字一句地戳穿他的谎言:“明明眼睛里没有一点笑意,偏偏要笑给别人听。明明想死得不得了,偏偏说着不想死。” “……”厉鸣蝉无话可说,终于闭上了嘴吧。 道者见他安静下来,沉吟片刻,又说:“如果真的不想活了,记得把欠掌柜的钱还清再死。我虽救人,但不舍己。” “呵!”刺客干笑一声,闭上眼睛爽快地倒回被窝里,长声感叹,“你真是个怪人。” “彼此彼此。” 作者有话要说:  不能再拖到半夜更新了,被老妈骂得死去活来。 第147章 64、刺客酒鬼 “我杀过很多人,”刺客突然用一种沧桑的语气陈述道, “很小的时候, 我就被‘鬼蜮’的门主收养, 成为他众多弟子中的一个。我们从四岁的时候就开始接受各种试炼……你知道吗, 是那种类似于自相残杀的试炼。” “接着说。”虚谷子拉了张凳子,坐在床边,一脸淡定地看着他。 “后来, 我被赐予‘魅影’的封号, 成为那个地方最优秀的刺客之一。很多时候为了完成任务不择手段, 残杀妇孺、欺骗良善、出卖|肉|体……活得不像个人。” “然后?” “我还成过亲, 有过一个孩子。可是那个男人抛弃了我们,”厉鸣蝉终于有点说不下去了,声音低沉得难以听见, “——我曾经想过跟他好好过日子……可他践踏我还不算,竟连儿子的生死也不顾……” 道者仍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所以你把自己搞成这副模样?” “差不多吧。” “哦。” “……”刺客睁开眼睛瞪着他。 “说完了?”虚谷子侧身从床头柜上端过药碗,平稳如常地说道,“那就把药喝了。” 厉鸣蝉跟这人对视了一会儿, 终究败下阵来。心中止不住惊奇:天下间怎么会有这么油盐不进的家伙…… 这药很苦, 不知道里面加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比普通的草药苦了不下十倍, 而且还有一股怪味。就连他这种一向把喝药当成喝水的人都会忍不住次次逃避,或是装睡,或是装可怜, 花样百出。可惜每一次都被道长当场拆穿。 时间久了,刺客在道者眼里已经没有多少信用度了——虽然仅止于喝药这方面。厉鸣蝉偶尔在谎话当中夹着两句真话,也不会引起对方的重视。 其实这样也挺好。 “咕嘟、咕嘟……给!”他把空碗还给救命恩人,然后加上一句,“下次不要再浪费药材了,熬了我也不喝。” 虚谷子充耳不闻,把碗搁在柜子上。沉默片刻,提起正事:“京城是个是非之地,你也早点离开吧。” 前两天道者确实说过,他来这里的目的已经算是达成了,再待下去没有意义,所以打算回他的道观。厉鸣蝉没想到他会在今日旧事重提,看样子去意已决,自己也没有理由拖着他。 “你走你的,不用管我。” “我倒没想管你,”虚谷子转头望向窗户,说了一句看似没头没脑的话,“这条街上的乞丐越来越多了。” 厉鸣蝉眼皮一跳,脸色立时变得更加难看。当日他进宫刺杀贵妃张巧芝,遭到侍卫追击,匆忙之间受了伤,结果竟然被郭茂安那个烂人撞见!他当时激怒之下与那人大打出手,以至于后来跟他一起受到侍卫围攻。 还好道长路过那里,救下了他。唯一糟糕的就是没能摆脱那个臭酒鬼。 最可笑的是,由于他容貌尽毁,郭茂安居然没有认出他来。要不是那天他跟对方狭路相逢、主动泄了底,那人根本不会把他和从前的厉鸣蝉联系到一起。 即便如此,老酒鬼这段时间缠着他也是因为他的武功路数有些眼熟,觉得他跟他老婆可能认识。也许从头到尾,那个男人都是在自欺欺人,不肯承认偶然撞见的丑八怪会是他的结发之妻…… 换作从前的厉鸣蝉、他自己肯定也不相信,一个凡人竟能害他至此! 也不知怎的,他突然想看看郭茂安得知他身份之后的表情。于是说道:“你帮我带句话给他,要想知道那个人的下落,两日后……北郊草亭见。” 虚谷子的神情很不赞同,但他不爱多管闲事,这次也不例外。遂冲刺客点了点头,拿着空碗起身离开了房间。 ——两天时间眨眼即逝。这期间,厉鸣蝉还发了一次高烧,昏迷了一天一夜,只是这回再也不肯喝药了。 时隔半个多月,再次下床行走居然困难如斯。刺客扶着窗框眺望楼下的街景,莫名感到一阵心慌。失去力量的感觉对他来说实在太糟糕了。 虚谷子在鸡叫四遍的时候准时推门进来,看到他已经做好了全副武装,并未觉得意外。只是一如往常地招呼他洗脸、漱口、用饭,既带着十足的贴心,又显出全然的冷漠。好像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理所当然,不需要任何人的感谢。 吃完饭,厉鸣蝉坐在凳子上,让道长帮他梳头。 灰白的头发扎起来只有很少的一把,但是每一根发丝都很坚硬,而且笔直得毫无波澜。所以必须用布带反复缠绕,才能扎得够紧、不至于半路松脱。 头发的主人默默地透过镜子观察身后的男人,将他的动作全部仔仔细细地看在眼里。问曰:“你很会帮人梳头?” “道观里收养过很多孩子,我得照顾他们。”虚谷子破天荒地多说了一句:“后来他们都重新找到了家人。” “看来你经常救人。” “顺手而已。”其实他有心相救的一共也只有那么两个人。而且救银霄是意外,救刺客却是他主动出的手。 临别在即,各自心里竟都生出了一丝不该有的情绪…… 厉鸣蝉闭了闭眼,再次睁开,眼中已经恢复冷戾:“你也说了,京城不太平。今日之后,你也早点回你的道观吧。以后若有机会……” “不必报答我。”虚谷子知道他想说什么,微微摇头。 刺客垂下眸子,不再言语。 谁也不说话,屋子里很快安静下来,只有梳子划过发丝的微弱声音一起一伏。临窗而望,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 等到头发梳理完闭,道长放下梳子才主动打破沉默,“你的右臂暂时不能用,最好不要动武。” “不可能。” 厉鸣蝉站起来,将名为“六刃归邪”的双刺拿在手里,一把别在腰上,一把扣在左臂内侧。然后头也不回地出门而去。 ================================= 追求幸福是所有动物的本能,但是真正得到幸福的永远只有少数。看看天域这五个人,不就是摆在面前的例子吗? 李寄远英年早逝,使得蝶秋灵变成了寡妇,还得独自养育一双儿女;颜涟生性偏激,将司马御风逼得步步退让,仍然闹得家宅不宁;陆演喜怒无常,一时对弑神机呵护备至,一时又对他百般折磨……唯一算得上称心如意的君怀眦,将来也会面临丧妻之痛。 反观厉鸣蝉,没了家庭又没了儿子。如若再要失去,就只能拿自己去抵了。 所以他不怕,一点也不怕…… 北郊草亭之内,刺客冥神而立。微风吹拂着斗笠边缘的垂纱,偶尔泄露一角主人的真容。那是一张极度狰狞的面孔,别说是小孩,恐怕大人见了都会心生恐惧。 夏日的天气已经逐渐转热,常人只穿一件单衣即可,而他却穿了至少三层衣物,将全身裹得密不透风。天生体寒加之重伤未愈,使他不仅不会出汗,反倒冷得骨头都在发颤。 长年的奔波劳碌虽然有助于暂时忘却伤心之事,却也耗尽了他的生机与心血。如今因为见到那个人,所有的心理防御全都土崩瓦解!大伤小伤、旧恨新仇,瞬间暴发出来,蚕食着他所剩不多的生命力。 他今日与郭茂安相约见面,无疑存了死志…… “报歉,我来迟了。”老酒鬼踏着明媚的阳光走来。时间已经过了巳时,离正午不远。 离约定的时刻相差一个多时辰,不知他是忘了、还是有事缠身。不过看他的态度,似乎并不想多作解释。也许在他心里,眼前这个丑汉根本不值得他多费唇舌吧。 厉鸣蝉听见脚步声,转过身来,看着他一步一步走近自己。 郭茂安身材高大,尽管这几年也憔悴苍老了不少,毕竟骨头架子摆在那里,看上去仍旧比常人壮硕。刺客跟他相比,简直瘦得像根竹竿。 “你邀我来,是不是决定告诉我鸣蝉儿的下落?” 老酒鬼这些天派人监视着那家客栈,甚至每天厚着脸皮骚|扰虚谷子,正是因为笃定这个人一定认识自家媳妇儿。毕竟魅影刺客的武功揉杂了天域的特殊技巧,不是凡人可以凭空创造的。 今日终于接到此人的主动邀约,怎能不让他心情激荡?所以一见面就问起心系之事,一时难免忘了礼仪。当然,更主要的原因则是他本身就不是一个守规矩的人,所以没觉得自己的做法有何不妥。 不过他这番行径落在厉鸣蝉眼睛里,又成了另一种暗示。以至于魅影刺客暗中握|紧了贴伏在腕内的六刃归邪,眼神冷到极致,犹如注视着一个死人。 “找到那个人,又如何?”他将声音压得很低,再加上喉咙受过伤,故人绝难认出他的声音。 郭茂安不疑有他,凭心答道:“带他回家。” “家?”刺客冷笑了一声,反问,“他何曾有家?纵然有,也早已不存在了。”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找他,不过是为了成全你对家庭的幻想!他对你而言,最大的价值也不过是做着和女人一样的事,却不用像对待女人那样麻烦。” “你懂什么?!鸣蝉儿……他是安儿的娘,是我的老婆!”老酒鬼犹如一头被激怒的狮子,一拳砸在亭内的石桌上,顿时将桌面砸得四散崩裂! 刺客后退一步,躲过飞溅过来的石屑,冷声评价道:“恼羞成怒吗?真是难看。” 第148章 65、求医无门 郭茂安脾气率直,平时又经常和丐帮的兄弟们混在一起, 一向习惯了大大咧咧。通常来讲, 别人要是对他稍有冒犯, 他都会付之一笑。可是他到底是一个热血汉子, 又身为一帮之主,骨子里的傲气并不是假的。 他这个人有个原则:别人骂他可以,但是不能骂他的朋友和家人! “我瞧你容颜尽毁, 甚是可怜, 因而对你忍让三分, ”老酒鬼大手一伸, 直指对面那人,倒竖着浓眉喝斥道,“内子虽然与我有些嫌隙, 但我爱他敬他,绝不允许你在此贬低他!要是再敢出言不逊,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哈哈哈哈!”厉鸣蝉好似听了天大的笑话,抖着肩膀怪笑起来。 他的笑声像乌鸦的哀鸣一般,异常刺耳。一声接着一声从喉咙里发出来, 居然给人一种垂死挣扎的凄凉之感。 郭茂安听着他的笑声, 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心慌。下意识地喝止他:“闭嘴!” 刺客笑声不断, 最后却因肺叶吸进过多的冷气, 撕心裂肺地咳嗽起来。经过这番折腾,他的气息变得更加萎靡,声音也因此愈显嘶哑:“这世上总有一些自以为是的蠢货, 做着恶心的事情,还自诩问心无愧。” “鸣蝉儿对你说过什么?”郭茂安被他的话搅得心神大乱,烦躁不已地追问道,“你认识我?还有……你到底是谁!” “呵!”我是谁? ——我是索命的厉鬼,来找你讨债来了! 厉鸣蝉手腕一翻,六刃归邪已经握在掌中。却见这一尺来长的双面匕首不同于普通凡铁,刃身漆黑如墨,刃口反射着两道细如发丝的光芒,一条湛蓝、一条腥红。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两条颜色迥异的光芒其实是刀口边缘故意雕镂出来的血槽。之所以两边会呈现出不同色泽,是因为内中夹藏着两种不同的剧毒。 这是他从天域带来的武器,乃是当年受封“魅影刺客”之时门主亲手相赠。可以说,这对匕首代表了他一生的荣耀。 现在,他要用它斩断自己一生最大的耻辱…… 刃光闪烁的瞬间,匕首破空而至!郭茂安没想到他会突然暴起,动作慢了一步,手臂登时被刺破一道血口。电光火时之间,脑中来不及多想,另一只手已经拍了出去! 他毕生武学当中,最得意的便是一套至阳至刚的掌法。每每施展起来,看似平凡无奇,实则饱含奔雷之势,威力无穷!所谓大巧不工,正是这个道理。 此刻情况危及,他下意识用了将近十成的功力灌注在手掌上,任何人要是实打实地挨下这一掌,必会筋脉寸断而亡!出手那一刹那,其实他已经后悔了…… “唔!”厉鸣蝉心知自己决计躲不开这一掌,索性放弃抵抗,不退反进,硬是将匕首转向插|进了对方的腰肋!血液喷溅在他脸上的那一刻,雷霆万钧的掌力也应声拍中了他的胸膛。 体型纤细的刺客犹如一只折翼的蝴蝶,轻飘飘地飞了出去。然而这一次,再也没有了以往的灵动迅捷,有的只是一抹毫无生机的凄艳…… 不仅如此——那一掌的威力之强,当场便把他头上的斗笠轰成碎渣,就连身上的衣物也震了个稀烂。故而他那一头灰白的长发尽数散乱开来,手臂上的阵年旧伤也暴|露无疑。 老酒鬼看到这些,脑子里产生“嗡嗡”的回响,顿时手脚冰凉。下一刻,便是不顾一切地飞奔过去,口中发出绝望的嘶吼:“鸣蝉儿!” =============临城别院============= 锵!! 好好的琴弦,说断就断。银霄低头看着被断弦割破的手指,眉头微微蹙起。 凭白无故的,怎么会莫名感觉心悸呢?还有这断去的琴弦,似乎也预示着什么不好的事情。 「娘,你受伤了?」迦明罗从不远处的假山上一跃而下,小跑过来着急地问道。 银霄喜好音律,兴致一上来就会摆弄一会儿乐器。小魔物与他寸步不离,即使自己耳朵听不见,也会时刻关注着他。刚才崽崽就是闲得无聊了才跑到旁边去玩,结果一转身就发展母亲伤了手指。 此时他们身处于平流王的别院之中,周围或多或少会有那人的眼线。银霄不欲惹事,便对儿子摇了摇头,轻声说:“一条小口子,无碍。” 「平流王的东西肯定都是西贝货。」小魔头凑过去察看他的伤口,撅着嘴巴往上面吹气。顺便抹黑某人:「害娘受了伤,都怪他!」 “不许胡说。”银霄敲敲他的脑门,可有可无地教训了一句。 前些日子帝葬生失去踪迹,他急得整夜整夜不得安歇。幸好昨天突然感应到一股玄妙的气息,证明生儿平安无事,这才让他稍微放下心来。 生儿体内的灵力不知为何产生暴|动,发作之时更是心性大变……银霄自己从未遇见过这种情况,一时也没有万全的方子可以处理,所以只能放任他暂时在外飘流。好在生儿的天赋极为强大,在外面不会有什么危险。 唉!那孩子不去伤害别人就不错了。 「孩儿肚子饿了,娘做东西给我吃嘛。」自从迦明罗发现自家阿娘厨艺精湛,就时常央求他亲自下厨,对于美食的执着更是一发不可收拾。 “可是我的手受了伤,没法做饭了哎。” 「唔……那娘在旁边教我做,好不好?」 “你做事向来没有耐心,学不会怎么办?” 「你多教我几次,我一定好好学。」为了以后的长久打算,暂时的辛苦是值得的。风儿在这方面很有觉悟。 银霄看穿了他的心思,不禁莞尔。风儿和生儿虽说是同胞兄弟,性格却是南辕北辙。帝葬生性情温润、待人宽厚,是个懂事的孩子;而陆郁风调皮捣蛋、亦正亦邪,虽然不符合善良的标准,但是更加狡猾贴心。 两个孩子,都是他的心肝宝贝。 “走吧。想吃什么,我给你做。”银霄拂袖起身,一手牵着儿子往厨房的方向走,一手藏在袖筒里——暗中施放一道天域中人特有的通讯法术。 无论如何,刚刚那股莫名的心悸还是让他不得不在意。 ================================= 视线回到京畿重地—— 当天正午,很多人都看到一名衣着破烂的高大男子抱着一个面容恐怖的死人到处求医。百姓们见他神态癫狂,全都唯恐避之不及。 城里总共就只有那么几个大夫,一天之内接连受到这个男人的骚|扰,搞到后来大家都关门闭户、能躲就躲。起先看那男人行事莽撞,以为他必会用强,没曾想竟是料错了他的脾性…… “求你了大夫!求你救救他!”郭茂安从没想过自己第一次下跪竟是在这种情况下,可他心里丝毫没有羞耻之感。只因怀中抱着濒死的爱妻,骄傲、尊严焉能与之相比。 厉鸣蝉受了他一掌,心脉已断,当场就昏死了过去。加上他身上的旧伤一齐被激发出来,屋漏偏逢连夜雨,伤势越发积重难返,眼看着生息渐无!老酒鬼虽然拼尽一身内力帮他护住最后一丝元气,终究无力回天。 现在唯一可以指望的就是城中的大夫。尽管希望已经微乎其微。 “救救他吧,救救他吧!只要您肯出手相救,日后必有重谢!”郭茂安自己也中了毒,如今面色乌青、嘴唇泛紫,走路都感觉吃力,更何况还要抱着一个成年人。 纵使如此,他也依然将昏迷之人紧紧抱在怀中,透支着体力为他输送内力,一边无意识地冲柜台前的某人磕头,一边不断哀求:“他真的还活着,求您看看他啊!” “别磕了别磕了,”胡子花白的老者一脸同情地摆手制止他,解释说,“你看清楚门口的招牌没有——这里是药铺。老夫只负责抓药,不会给人看病。你还是去找郎中开了药方再来吧。” “不行!你既然是卖药的,就得帮忙救人!”郭茂安低头看了一眼怀中人,全身打着颤,开始胡搅蛮缠。 老人被他拽住了胳膊,怎么扯也扯不开,气得胡子都快要竖起来。大声骂道:“你看你,抱着个死人到处走,城里的大夫都不肯医,我这个卖药的能有什么法子?去去去!别挡着我做生意。” “他没死!他还活着……他的身体还是暖的……” 像是为了印证什么,老酒鬼慌忙俯下|身,把脸贴在那人颊边。而后又颤颤巍巍地把人抱得更紧,拼命地往他体内输送内力。 老头有些于心不忍,劝说道:“他之所以还有体温,是因为你一直用内力护持着。省省吧,没用的。再这样下去,你自个儿也要毒发身亡啦!” “不,不……你骗人,他明明还活着……” “你要发疯也别拉我呀!快放开,”老头怕他伤心过度、待会儿动起手来伤害自己,慌张之下随口说道,“城里的大夫治不了,不是还有药王谷么!如果连药王谷也治不了,不是还有大仙嘛……哝,隔家刘家的小儿子得的赤面疮就是大仙给医好的。” ——“大仙”不是凡人,他会的是仙法!连必死无疑的赤面疮都能医好,说不定真有起死回生的能耐。这事儿谁能说得准呢? 第149章 66、居然是他 “大仙”不好找,但是药王谷好找啊!人会到处走动, 山谷可不会。看小说到 一语惊醒梦中人! 郭茂安眼中重新燃起希望, 连忙挣扎着站起来。一个没站稳, 险些将怀中的刺客摔出去。吓得他赶紧用双手牢牢把人箍住, 生怕一不小心真的失去他。 老头看他脸上全无人色,料想他体内的毒素已经漫延至肺腑,眼中浮现不忍。好意相劝:“他的情况再坏也坏不到哪儿去了;倒是你, 再不想办法解毒就要危及性命啦!” “不……先救他, 必须先……” 老酒鬼闭了闭眼, 不顾自身伤势, 抱着人就往外冲。但是凭着一股惯性冲出去不到五步,身体就开始打晃,眼看着就要倒下!所幸药铺的掌柜及时跑出来拽住他一条胳膊, 才没让两个人一起摔到地上。 然而这一折腾,郭茂安身上彻底泄了力,“砰”地一声跪倒在地,再也无力站起。而他怀中的刺客却被他护得周全,依然稳稳地躺在他的臂弯间。 虐弱、晕眩、耳鸣, 一应症状具都显现出来, 侵蚀着他的感观。郭茂安使劲摇了摇头, 害怕自己突然失去知觉。 “帮我……抱着他……” “这……”老掌柜犹豫了一下, 伸手拽住刺客的胳膊往上提,发现那人居然轻得离谱。而后费了少许力气,把刺客搂到自己怀里, 小心翼翼地抱进了药铺。 末了,老头又冲外面喊道:“你也快点进来!我先帮你处理一下毒伤,不然你的命也要搭进去。” 郭茂安顾念厉鸣蝉的安危,心急如焚。但他知道自己现在的状态绝对不可能将他带往药王谷求医。无奈之下,只得使尽全身力气,连滚带爬地进了药铺。 进门之后,一看刺客被抱进了一道小门,老酒鬼心下一惊,以为那人要对鸣蝉儿做什么,慌忙冲撞过去。随即发现小门背后居然藏着一间耳室,内里摆放着床铺和箱柜,看起来像是供人临时休息的房间。 “哎哎哎!你这个人怎么这么憨,房子都快让你拆散了。”老掌柜将刺客放到床上,然后心疼地扑过去把倒在地上的东西扶正,嘴里骂道。 “抱歉……”郭茂安中毒渐深,此时已经四股麻|痹,口舌迟钝。勉强向掌柜致歉之后,便一瘸一拐地走到床边,跌坐在地上,满眼悔恨地注视着床上那人。 这床是张单人床,中间铺的是稻草,面上盖了一层洗得发黄的旧麻布。厉鸣蝉躺在上面,灰白的发丝凌乱地铺散开来,配上那副丑陋扭曲的面孔,整个人犹如一幅毫无生气的黑白涂鸦。 这么窄的床,他躺在上面竟然还能空出那么大一块,让人忍不住怀疑这真的是一具成年人的身体吗?郭茂安心里疼得厉害,慢慢地伸手抚上他的面颊。 鸣蝉儿很瘦,他先前抱着他的时候几乎感觉不到多少重量……这四年来,不知对方究竟经历了什么,怎么会瘦成皮包骨?他的脸,又是被谁伤成这样! 以魅影刺客的身手和职业习惯,应当不至于遭遇生命危险才对,除非他做了什么极其冒险的事。所以安儿肯定被他藏在某个安全的地方——丐帮十余万弟子整整寻找了四年,居然也一无所获。他是为了保证孩子的安全,还是存心不让自己见到儿子? 错了,错了,全都错了…… 也许从十年前初识那日的第一眼,就埋下了伏笔。一个强行要娶,一个勉强下嫁,还没来得及了解对方,就已经生米煮成熟饭。 厉鸣蝉当初本来就不愿意嫁给他,是他执意求得这场姻缘。蹉跎十载,到头来终是负了当初的誓言。 “若有轮回,你还当你的魅影刺客,我仍是街头的落魄酒鬼。我一定……不再染指你的生活……只希望你还能……允许我请你喝杯劣酒……” 郭茂安心头淌血,脸上浮现一抹苦涩的惨笑,突然拽下腰上挂着的酒葫芦,仰头猛灌数口。倒得急了,酒水洒了自己一身,越发衬出几分狼狈。只是他脸上的水渍,已然分不清是酒还是泪。 老掌柜听到动静,回头看后骂道:“酒能舒筋活络,益于气血循环。你身中剧毒、又有外伤,喝酒无异于找死!” “死就死吧。”老酒鬼咕噜了一句,无视对方的瞪眼,用另一只手握住厉鸣蝉垂放在床边的那只手,继续输送真气。 老头甩手出去了,不多时又转回来,手中多了一个木盒,还有一套银针。他直接把盒子丢到酒鬼脚边,然后抖开存放银针的布搭裢,取了两根长针分别扎在男人的肩阱和心下半寸的位置。并说:“我帮你封住这条胳膊的血脉还有心脉,莫再动用内力。” “多谢,但是不太可能。” “你这后生!”掌柜见他不领情,气得吹胡子瞪眼。视线接触到床上那人,眉毛一抖一抖地拧成麻绳,“晦气,真晦气……你刚刚不是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么,怎么这会儿又变成赖皮狗啦?还是说,你已经放弃救他了?” “我怕……他不肯原谅我,”郭茂安拔掉胸前的针,不歇气地运行着内力,口头上喃喃说道,“方才想了又想,不如和他一起死了,倒也不赖。” “呸!瞧你这副熊样,没点儿担当。你既然欠了他,哪里还有脸跟他死在一起。” “……”老酒鬼愣在当场。曾几何时,鸣蝉儿好像也这么骂过他。 在家庭与大义面前,他总是妥协于后者。以前总以为大丈夫就是应该如此,先国后家、先公后私。其实现在想想,也许那些都是逃避责任的表现。 世上没有了他这个丐帮帮主,还会有别人来当帮主;武林纵有再多纷争,离了他,也不会真的分崩离析。反倒是鸣蝉儿和安儿,他们生活中最大的倚靠便是他……可他都做了什么!这么多年,竟然没有分出一点点关心和关注给他们。 他就是个混蛋! 老酒鬼坐在地上发痴,掌柜骂也骂得没劲。这时正好外面来了顾客,老头便匆忙嘱托了盒子里的伤药要如何使用,扭头出去了。 且说明堂之中,正站着一位衣着花哨的年轻男子。此人身材高挑,五官精致,翩翩儒雅之中又带着三分艳骨,光是往那里一站就彰显出一股别样的风流。 他绾着书生髻,脑后垂着两条冗长的飘带;手中的扇子摇一摇,身后的飘带也跟着摇一摇,无端滋|生了两分慵懒的味道。见到老掌柜出来,他这才睁开一双吊梢丹凤眼,抱怨道:“怎么这么慢!” “别催,再催也没用,”掌柜一溜小跑,绕到柜台后面熟悉地打开抽屉,从中拿出一个小巧的瓷瓶,“还是安胎药是吧?哝,拿走拿走。” “等会儿!我话还没说完……” “咋啦,要生了?出门左转,过两个街口,右手边的巷子里住着一位稳婆——绝对是行家里手。” “生什么生,这才七个月呐!”男子跳脚道,“我家娘子今日起床就开始吐,连口水都喝不下去!所以我才急着过来问问,这事儿要不要紧?” 老头想了想,摊手,“不知道。” “喂,你有没有一点行业素养啊!” “老夫只抓药,不诊病。看病请出门右转,离这儿最近的大夫住在……” “得得得!当我没问行了吧。”男子三步并作两步,从他手上抢过瓷瓶就往外跑。 但他跑出去没两步,袖子就被某人拽住。随后就听掌柜连珠炮似地说道:“你等等!我记得你小子好像会武功对吧?我这里有一个病人,正好需要内力续命,你过来搭把手呗。” “有没有搞错!你刚才不说你不给人看病嘛……喂,你快放手,我还要回去照看我家娘子!” “你敢见死不救,我回头儿就告诉你家大师。” “……算你狠!” 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 花清瘦跟着掌柜进了偏门背后的耳室,一眼就看见了床上躺着的刺客,心中咯噔一下,暗道:居然是他! 那日他和玄澄明一同来到京都,正巧碰上使团进京,找了几家客栈都没抢到一间客房。最后去到一家略显偏僻的食肆,跟一个道士和一个疑似杀手的家伙拼桌吃饭。饭桌上闹了一些笑话,后来又接连撞见过几次,所以有点印象。 道长倒是跟他家娘子(玄澄明)比较熟,那二人时常凑在一块儿讨论佛、道两教的教义。连带的,“杀手”偶尔也会躲在房梁上偷听他们说话,大概是觉得有趣吧?花清瘦逮了他几次,后来还一起喝过酒。 “杀手”的武功很一般,但是身法诡异。他没想到对方竟然会以这种姿态再次出现在他面前,心里惊讶也是难免的。 “全身筋脉都被震碎了,找我也没用。还是早点埋了吧!”花清瘦说话向来直接,当着家属的面就敢这么说。 郭茂安把拳头捏得咔咔作响,要不是他眼下身受毒伤克制,怕是早就跳起来跟他干架了。饶是如此,酒鬼那双深邃的狼目仍然直直瞪着某人,恨不得撕了他似的。 第150章 67、偷偷现身 (此*为*系*统*防*盗*章*节) 他突然想起自己从前有一张玉石斫制的瑶琴,用它弹奏的一曲《烽火余音》曾在父亲的寿宴上搏得满堂贺彩。@樂@文@小@说|那是爹爹从狐王那里抢过来的宝贝, 背板上还刻着“青丘十四”的字样。 据说狐王是狐祖所生的第十四个儿子, 所以小名叫“十四”。不过按照小爹爹的说法, 其实是因为狐王它们那一窝兄弟总共才十四只, 而它小时候总是抢不到奶吃,是所有兄弟中最弱小的一个,因此被迫当了老幺…… 哈!小爹爹身边的每一个人都那么有趣。他所在的妖界一定比父亲的龙灵魔窟热闹多了。 银霄将手探出窗户, 用纤细的指尖拨弄着没有实质的光丝, 模仿弹琴的动作。好多年没碰琴弦, 技艺都生疏了。这双手, 习惯了洗衣做饭,早久不复当年的弹指风''流。 门板发出轻微响动,一道人影潜了进来。 “你来啦。”银霄收回手, 头也不回地跟来人打了个招呼。 “有话快说。安儿一个人在外面,我不放心。” 身着紧''身皮甲的魅影刺客揭开面罩,露''出一张平凡却又别具韵味的脸。灰色的长发束成高马尾,晃悠悠地甩在脑后,突显出有别于平日的干练。 先前银霄对郭茂安说自己也不知道厉鸣蝉的下落, 其实是骗他的。天域中人有着特殊的联络手段, 只要双方没有刻意屏蔽灵感, 一方就能通过传音联系到另一方。 既然将对方召唤过来, 自然是有重要的事情要与之商谈。银霄知道他挂念儿子,索性一上来就直奔主题:“我要重返天域,需要你助我一臂之力。” 厉鸣蝉闻言愣了一瞬, 目光注视着倚窗望月的孕夫,语气没有半分迟疑地问道:“我能得到什么?” “一个承诺,”银霄转过身,美眸半掀,似笑非笑地回望对方,“我保证,事成之后会请求父王帮你护住郭承安,令他平安长大。” 他口中的“父王”指的正是天域现存的四位魔道尊者中的龙灵魔尊。此人真身乃是烛龙死后留下的一缕元魂,因此号称“龙灵”。后来经过漫长的岁月积淀,重新修成实体,成为新一代龙族之长,强势占领雷泽一带,坐拥魔界半壁江山! 六狱劫火就算再厉害,也无法撼动龙灵魔尊亲自加持的护身咒。银霄的承诺对厉鸣蝉来说,无疑是雪中炭火、旱地甘霖。 郭茂安为了他的民族大义宁愿放弃妻儿,厉鸣蝉白天在窗外听到之时,心已经彻底凉了。现在,他只想治好儿子的病,其他什么都不重要了…… 凡人有句话说得很对——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他们从天域来到异界,就算成了家、有了孩子,也只是表面上看似融入这个世界。其实所有人都心知肚明,他们和这些凡人始终不是同一类人。除开寿命不谈,双方的意志和思维模式也存在着显著差异。 五年夫妻,终敌不过人家一句为国为民。大义灭亲之日,谁还记得当初的恩爱缠''绵! 说到底,不过是这些凡人色''迷心窍,贪恋天人姿容。事过之后,却又弃如敝履…… 世上哪有那么便宜的事! 厉鸣蝉性烈如火,此时已对这方天地怀上恨意。于是毫不遮掩地询问那人:“重开开域大门,之后你想怎么做?” 银霄浅浅一笑,轻声说道:“我要这凡间——荡然无存!” 魅影刺客扬起眉毛,脸上不仅没有惊讶之意,反而透露''出一股显而易见的兴奋!他血液中的屈辱,正需要杀戮来洗清。 不过,太古铜门也不是说开就开的。凡间和天域的自然伟力相互排斥,帝冥月当初倾尽全力才令其开启了短短数日。想将它再次打开,除非龙灵魔尊亲自出马。 可是魔尊会这么做吗?他不会——因为当初是银霄公然忤逆于他,甚至不惜断绝父子关系也要留在凡间。以魔尊的骄傲,绝不会接受任何人的忏悔,哪怕对象是他的亲生儿子。 “你有何计划?”厉鸣蝉不相信智计独步天下的“妖道”会无的放矢,所以径直问道。 银霄背靠着窗户,扶着肚子看向眼前的刺客。月光打在他的肩头,将脸上的阴影衬托得愈发明显。 如此昏暗的光线,令他们双方都无法看清对方的表情。只有一黑一灰的两双眼睛在黑暗中闪烁着慑人的精光,暗中传达着隐讳的信息。 他说:“我需要集合五个人的力量,用来排布阵法。个中细节,不便相告。” 符阵是他最擅长的领域,即使眼下受到环境制约,也不代表他就没办法施展手段了。要知道,天底下最阴诡难测的就是阵道,但凡精于此道的修者皆是资质无双的慧狭之辈。 他不愿说,厉鸣蝉也就不再多问。然则后续的事情仍然存在诸多阻碍,必须提前商定:“君怀眦本来就敌视凡人,倒是不用特意策动。不过蝶秋灵与郢国将军鹣鲽情深,怕是不易说服。” “区区一个妇道人家,若是失去主心骨,还不是任凭拿捏?”银霄却似胸有成竹,语气带出一丝冷意,“这件事,正要交予你去办。你不是擅长暗杀之术么?呵……杀了大郢将军,对你而言应该不难。” “你要我杀了他?” “有什么问题?只要蝶秋灵做了寡''妇,她会巴不得开启天域大门。到时候,便不用耗费力气去胁制她了。” 厉鸣蝉沉默了一会儿,又道:“此事可行。但是司马御风那边又要如何应对?他的为人,素来中正严明。若想成事,最大的阻碍便是这位剑圣传人。” 银霄同样静默了片刻,然后低下头看了看隆''起的肚腹,眼神中掺杂了莫名的伤感。同时缓缓答道:“假如打通两界壁垒是我的遗愿,你觉得他还会拒绝吗?” “你……”魅影刺客眼皮一跳,顿觉心惊不已! 当年司马御风为了弑神机独挑十大门派,一剑削毁诛魔台!今日,难道就不能再为了他挞伐天下? 厉鸣蝉知道,银霄的计划绝不会落空。 毕竟,弑神机是司马御风一生中唯一深爱过的人。 两人各自静默了一会儿,收拾好心情,这才重新说回正事。 “听说这次的顺星节排名大会提前了,举办方还扬言届时会邀请历代豪侠前去观礼。师兄大概也收到请柬了吧?” 陆演点头,随手拍开扶手上的机关,从眠龙榻的内壁暗格中取出一只玉匣,放在腿上把玩。那匣子总体呈长方形,正面和侧面都雕刻了花纹,唯独顶部刻了一行小字。 巴布昆倒是眼尖,只是粗略瞄了两眼,便认出了字迹的内容。说来也巧,那行小字分成前后两段,首句是用波斯文所刻,末句却是用的汉文。他自小在师父身边学习多国语言,正好认得这两种文字。 汉文写道:夫君陆演。 波斯文写道:爱妻神机。 想来,这玉匣必是当年师兄与嫂子的定情信物。 师兄睹物思人,着实让人感怀。不过巴布昆依然硬着头皮打断他,“中原皇帝对周边国家向来虎视眈眈,此次只怕别有图谋。以师兄的才智,是否想到应对之策?” “慕雅早前跟我提过,”陆演一手抚着玉匣,一手撑着额角,语气闲散地回应道,“摩国与大郢井水不犯河水,这是吾与中原皇帝早已达成的共识。这次的事,应该是别有用心之人意图挑起两国争端,将矛头指向那位皇帝陛下。” “即便如此,师兄也无法置身事外吧?” “无妨。中原大地,任吾来去。” “看来你是非去不可了。”巴布昆对此保留意见。眼看劝说无用,也只能摇头作罢。 他来这里之前,原本想好了一箩筐的理由和说辞,准备劝服师兄乖乖待在摩国养病。临到头了才发现一切都是徒劳。从小到大,对方哪一件事是听人劝的? 既然行不通,那便不提也罢。 陆演抬头瞥了他一眼,继续用苍老的双手来回摩挲着玉匣,漫不经心地开口:“你来这里多久了?” 巴布昆以为对方想为刚才的事情秋后算账,不禁皮子一紧!尔后讪笑着退后两步,搓着手说:“没多久……就几天而已,真的!你那些大老婆小老婆,我可一个都没碰。” 他明知道欲林里的男男女女都是摆给外人看的,其实和圣子根本没有“那种关系”。之所以这么说,一是为了打趣对方,二是为了转移焦点。反正师兄又不会生他的气。 果然,陆演只是轻哼一声。重重拿起,又轻轻放下,典型的雷声大雨点小。 “隔层里的东西,玩够了就放回去。要是弄坏了,便找个一模一样的赔给吾。” “隔层?”巴布昆愣了一下,抬手挠挠头顶的卷毛,不明所以地反问道,“我拿你什么东西了?这间屋子我确实来过不假,但是里面的东西一样也没敢乱碰。” 他小时候有一回不小心把师兄刻的木头人弄坏了,被对方吊在树上好一顿胖揍,至今记忆犹新。从那以后,凡是陆演的东西,他顶多凑上去看两眼,绝对没胆子上手去摸。 就说刚才的玉匣吧——因为放得相对隐秘,所以他还是第一次看见。之前趁师兄不在的时候来摸了一遍寑宫,虽也发现了好几处暗格,却都咬牙忍住了翻看的冲''动。 作者有话要说:  卧德天! 检查无数次,到头来还有错别字…… 还是以后找个时间再仔细(划重点)排查一遍吧。 第151章 68、故人相认 班弥生站在二楼房檐下,动作完全僵住。他抬头看着院中的不速之客, 眯起眼睛, 好一会儿才找回声音, “你……你是当初把风儿托付给我的那个人?” “是。” 银霄点点头, 心中叹了口气,不知该不该和他相认。时间隔得越久,似乎当年的欺骗行为就越发难以启齿。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除了外貌上的陌生, 更多的则是心灵上的疏远。 药师看他不说话, 扭头朝房内瞄了一眼。随后踏着迟疑的步子, 吧嗒吧嗒地走下楼梯, 靠近这个仅有一面之缘的白衣男子。他还记得,陆郁风被送到他和唐无期身边的时候,曾对这个男人非常不舍。就连神机的死讯都是此人传达的。 唐无期始终怀疑这人的身份有问题, 所以后来专门调查过他的根底。可惜对方自从那日离开之后就销声匿迹,寻访起来的难度极大。他们又不能为了心中的一丁点怀疑就离开苗疆,所以渐渐的也就放弃了。 其实班弥生一直都很想亲口问问他——弑神机是不是真的死了?毕竟当时的见证人据说就只有他一个。 没有尸骨,没有墓碑,连遗物也没有……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没了?谁敢相信!这些年每每回想起当年的匆忙交托, 他们夫夫二人对那件事的怀疑就更深一层。 “你来干什么?”班弥生与他对立而站, 眼神转为犀利, 口气也变得咄咄逼人, “风儿早就不在这里了,你若是回来看他,只怕晚了。或者说你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银霄不知如何开口, 眼神下意识地躲闪。 “为什么不说话?!” “你要我说什么呢……是不该骗你,还是……我回来了?” 妖道想要隐瞒的事,谁也别想逼他承认。而这人想要坦白的事,也从来不做多余的解释——他总是善于利用细节故意泄密,只可意会不喜言传。 “你!”班弥生闻言惊愕地瞪大双眼,不可思议地望着他。明明是个年近而立的成年人了,表情却丰富得像个孩子,岁月几乎没有在他脸上留下任何痕迹。 银霄转动眼珠,一狠心,硬是挤出一副委屈的样子,“弥生,你可以怨我欺骗了你,但是不能不认我吧。” “你!你你你……”药师抬起颤抖的右手,指着他发问,“你说什么,我听不懂。我跟你不熟,不要乱攀交情!” 不知为何,看到他这副模样,银霄方才的失落突然被无奈取代。分别了这么多年,弥生的脾气还是一点没变。他每回遇到不愿意接受的事,就会装傻充愣,各种逃避。 要是换作以前的“弑神机”,说不定就低声下气地求他原谅了。可是银霄经过这几年的磨练,心态已经大不一样,再也做不出做小伏低的姿态来。刚刚软语两句已经是极限,再要逼迫反倒拉不下脸面。 不谈私事,那就来谈正事吧…… 银霄拿定主义,往后连退三步,朕重地向他打了个揖首。然后不带一丝个人感情地说道:“适才唐突了药师,还请见谅。吾今日前来,是为一事——请你出手救一个人。” 他倒是知难而退,重重拿起,又轻轻放下,丝毫不顾忌别人的感受。比起从前,性格明显又恶劣了许多。 班弥生直直地瞪着他,气得脑袋冒烟。忍无可忍之下竟然直接冲到他面前,先踩了他的脚,再拿脑袋狠狠撞了他的头。同时恨声骂道:“你他娘的还好意思找我帮忙!跟陆演走后整整五年没点儿音信,一来就是死讯……装死的把戏玩够了?现在又想回来认亲戚!滚啊你,老子跟你不熟!” “不熟还往我身上扑?”银霄摸摸发红的额头,哭笑不得地小声嘀咕。 “你个不要脸的妖道,上哪儿去把自己弄成这副模样?骗人骗得很开心是吧!”班弥生心头积压的情感一瞬间暴发出来,整个人就像一只愤怒的公鸡,上蹿下跳,嘴上还闲不住,把某人骂得狗|血淋头。 早起的鸟儿全都被他的吼声惊吓,呼拉拉一大片逃命似地飞离现场。幸好这里离寨子还有一段距离,周围没有其他住户,否则早就引来百姓围观了。 银霄自觉有愧,全程放弃抵抗,任弥生又掐又捏,脸和手背很快多出几道淡红的指印。在衣服遮住的地方,诸如腰侧和胳膊,还不知道遭受了多少折腾。 药师的功夫很烂——估计和他不相上下。昔日在通州府混日子的时候,他们两个就因为不会武功,吃了不少哑巴亏。后来相互形成默契,便经常勾结在一起行骗,报复那些恶人。 班弥生虽然不会打架,但是喜欢掐人,银霄很早就领教过那种“二指神功”。如今再次体会,不仅不愿躲闪,反而有种热泪盈眶的冲动…… “看我撕了你的假面具,你个小王 八蛋!”药师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别扯了,这是真脸,没戴人|皮面具。”银霄一手搂着他的腰,一手捂着脸申明。 ——在妖道面前,苗疆药师永远都是那个嬉笑怒骂的瓜娃子。而在药师面前,弑神机也永远都是那个面善心黑的坏|胚子。 一切都变了,却又仿佛一切都没变。 两个人抱在一起又闹又叫,比得了失心疯的病患还要夸张。以唐无期的耳力自然不会毫无所觉。事实上,他从弥生先前回头往屋里瞧的那一眼,就已经料定会有这样的后续发展。 杀手原本老老实实地在屋里待着,听到外面的声音持续了一刻钟也没消停。终于忍不住走出来,一脸不爽地盯着楼下的白衣丽人,“不要每次过来都带这么大的惊吓好吗?” “唐无期,你知不知道你很酸?” “是,你们家陆演不酸。”这男人刻薄起来真是无人能及,哪壶不开提哪壶。 班弥生忽然感觉身边的人浑身一震,暗道不好。于是转头去骂自家爱人:“日|你先人,提那个烂人作啥子!等我审完妖道再跟你算账。” 唐无期翻了个白眼,转身进屋,顺便丢下一句:“随你,管你干球。” 银霄知道姓唐的不欢迎自己,干笑两声对药师小声说:“他吃醋了。” “他吃屁!”班弥生冲楼上做了个鬼脸。然后拉着银霄往院外的小路上拽,“陪我出去走走——正好也把你那些破事儿一五一十地交代清楚。” 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 太阳突 出重围,绽露它温暖的脸庞,预示着新的一天正式拉开预幕! 不久之前还寂静无声的苗赛很快热闹起来,卖菜的、卖药的、卖竹制品的……提早来到集市上,凑成一股摊铺组成的长龙。未出嫁的姑娘、带着小孩的少|妇,还有那些上了年纪的阿婆,全都涌|进了市集,熟练地挑捡她们心宜的货物。 这种场合天生就是女人的天下。瞧她们讨价还价的样子,泼辣利索,尽显干练。倒是那些负责担货、送货的汉子个个都像锯了嘴的葫芦,扭着脸自顾自地抽着苗人自制的土烟,非到万不得已绝不开口。 苗民之淳朴,由此可见一斑。 清晨的乡间小路上,两个男人肩并肩地走着。其中一个身穿苗服,头顶、脖子,手腕、脚腕,全都戴着精美的银饰;加之面容阳光俊朗,完美地诠释了“大男孩”这一形象。而他身旁的那位白衣男子则是体格瘦削,一头纯白色的长发垂至臀部,样貌极其冶丽。 药师是整个苗疆的精神领袖,所以他在这里的地位堪称崇高。即使银霄生得再好,和他走在一起也绝对不会受到骚|扰。何况寨民们本性善良质朴,并不会像外面的人那样耽溺于美色。 偶尔有路过的寨民跟他们打招呼,班弥生也都会礼貌地点点头或者笑一笑,银霄没过一会儿就全都学会了。再有百姓跟他们打招呼的话,小帅哥笑笑,大美人再笑笑,倒也格外有趣。 “快说!当初为什么骗我说你死了?还有你的容貌怎会变成这样?现在回来又想干嘛,报复陆演?”弥生逮住身边那人就是一顿质问。 银霄知道他还在生气,噎了一口气不知从何说起。想了想,才轻声回道:“我那时心灰意冷,又一心想要躲开那个人的追查,所以想到金蝉脱壳的法子。原本不想骗你,只是怕你心软,被旁人套出话柄。况且我一个人在外行走还好,你和唐无期实在没有必要受此牵连。” “那你就敢把风儿托付给我,不怕我把他卖了?!”药师转眼瞪着他,没好气地说道,“你跟我说实话,风儿是不是你亲生的?你该不会从外面随便抱了个小孩冒充自己儿子吧!” “怎么可能……”银霄说起生子一事,心中委实有些尴尬,撇头避开他的目光,“当年我生下孪生子,其中一个身体羸弱,让人操碎了心……风儿倒是生得壮实,可我实在照顾不过来,所以才想到把他送回大漠。你是我最信任的朋友,这事只有交给你我才放心。” “两、两个?!” “嗯,还有一个小名叫‘生儿’,性子恬静一些。以后有机会再带他来看你。” “妖道你……你也太能生了吧!”班弥生歪着脑袋看看他的肚子,又扭头看看他的屁|股,表情简直称得上惊恐。 第152章 69、劲爆消息 对于这样的“赞誉”,银霄实在是敬谢不敏。然他素来敢做敢当, 发生了的事情就没有必要藏着掖着。于是将他如何被陆演囚禁, 又如何艰难产子的经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昔日的好友。 班弥生只知道陆演对神机不好, 却没想到那个混蛋居然能够狠心至此!一个长年对伴侣施|暴的男人, 和禽|兽有什么两样?当初他们几人结识之时,竟然全都看错了他! “姓陆的不得好死!”弥生气急,死咬着后槽牙, 太阳穴上的筋络突突地跳动着, 好像随时都是爆裂一般。 银霄却是释然一笑, 主动帮他拍背顺气, 还说:“我都不气,你气什么?和一个无关紧要的人计较,莫不是吃饱了撑的。” “什么叫无关紧要, 他分明就是万恶之首!” “我来这凡间走一遭,若是不吃点苦头,和在天域的时候又有什么区别?少了这段历练,前面那十年岂不是白过了?” “你能想开,那是你大度, ”班弥生拍开他的手, 斜着眼睛瞪人, “他既犯下罪行, 就应当承受他自己那份因果报应。” “谁说没有报应?” ——他既得罪了我,自然是要变成孤家寡人一个,独自饮下国破族亡的苦果!只是将来真的到了那种时刻, 陆演也只是战争洪流中的一粒恒沙罢了,哪里还值得他施舍多余的注目。 大家不都是这样的么?当自己还很渺小的时候,一丝风、一滴雨都能当成天大的事情。等到自己长成参天大树,才明白风雨已经无法撼动未来的命运,谁还会去在乎从前那些微不足道的小玩意儿? 陆演于他,其实算不得真正的仇敌,仅仅是一名过客。 他现在不想要爱情,更不需要家庭的拖累。凡间寄托他的野心,天域承载着他的壮志!他想飞……飞到不曾企及的地方去…… 当然,如果能够顺便收拾陆演,他还是很开心的。 “总之你不用为我打抱不平,我自有分寸。”有些事不方便告诉药师,所以银霄想将这个问题尽可能地敷衍过去。 班弥生以为他是伤情过度,所以厌倦了凡尖俗事。想了想,便趁机把话题岔开:“刚才认出你,我心里着实吓了一跳。你如今容颜尽改,以前的朋友们怕是站在面前都认不出你来。” 银霄笑着摇摇头,没说什么。心中却道:皮相改变再大,总还是那个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弑神机”。你能认出我,陆演也能认出我……可见这种变化聊胜于无。 “对了,我要告诉你一件事。”弥生见他此时的眼神尚算平静,觉得这是一个好机会。于是压着声音小声说:“我怀疑陆演不是人!” “嗯?” 银霄怔愣了一瞬,才弄明白他所表达的意思。第一反应是药师弄错了,第二感觉是对方是在跟他开玩笑。陆演不是人?那他会是个什么? 他曾和那个人一同在大漠生活了五年,而且头几年也算朝夕相处,彼此早已知根知底。那人出生于西漠,双亲仍然在世,很多人都见证过他的成长,这些都作不得伪。每一件事都能证明他是土生土长的西域人。如今乍然听到弥生的警告,只觉得他的猜想不切实际。 不过银霄为人谨慎,沉吟了片刻,还是问道:“这确实不是你的臆测?” “我虽然讨厌他,但也不至于拿别人的身世做文章。”班弥生有点不高兴。当初他跟唐无期说的时候,对方也说他多疑了。怎么这世上就没有一个人相信他的推断呢? “好好好,你仔细把疑点说与我听。待我听完再作计较。” “哼!” “怎么不说了?” 药师双手环胸,拿两只明亮的眼睛瞪着他,好一会儿才不情不愿地继续说道:“你那时将风儿托付给我们,原本我是不想把他直接交给陆演的,所以打算等孩子长大一点再送去大漠。可是不久之后的某一天,陆演突然造访……” 他和唐无期最初得到弑神机的死讯,心情都极度悲痛。见到陆演那个大仇人自然控制不住情绪,将妖道和孩子的事情跟他说了,并且痛声质问了一顿!那件事对魔皇的打击似乎很大,以至于那人当场发狂,然后消失了一整夜。等他再回来的时候已经身中尸毒,而且连胸腔都被掏空了。 “你说他……没了心脏,还能活?”别说是他们,就连银霄听到这里都觉得匪夷所思。 “当时为了风儿,我才勉为其难帮他医治毒伤,”弥生点点头,“当我发现他身上的尸毒已经遍布全身,才知道那毒原来是半年多前就有了的,并非当夜所得。最初我以为是尸毒将他改造成了活死人,所以才能令他拥有‘不死之身’。直到他带着风儿离开,我才后知后觉地回想起那段时间的某些细节……” 尸毒被压制住以后,陆演又在吊脚楼前的草棚里住了五六天。弥生那时候不太管束他,便由着风儿跟他玩。奇就奇在——陆演已经完全像个正常人一般,有体温,有呼吸,有知觉。仿佛心脏这种东西对他而言可有可无,就跟掉了跟头发似的! “会不会是尸毒未清,所以导致这种异象?” 银霄以前也听说过凡间有种奇毒,与天域的“怨毒”异曲同工,都能操纵活人和死人的躯壳。陆演若是中了那种毒,短时间内变成行|尸走肉也是有可能的。但是这又说不通了……至少他在大郢国见到的陆演并没有什么异常。 班弥生也说:“尸毒确实有那种功效,但会蚕食寄主的身体。要不然,岂不是成了长生不老的灵丹妙药了?” 讨论到此,两人同时陷入了沉默。 长生不老……如果身体里的器官对那人而言都是可有可无的,是不是代表他可以做到那个地步呢? 银霄第一次对自己的认知产生了怀疑。陆演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衰老的?三十多岁的男人,没有白发还好理解,但他脸上连条细纹都没有,这就有点过分了吧!细细回想起来,那个男人的外表好像永远处在二十岁出头的巅峰状态。 他是怎么做到的? “我怀疑他那具身体本身就是死物。”班弥生毕竟是苗疆药师,对人体了解至深。 当然,连他自己都想不到——他的推测其实已经无限接近于真相了。 银霄的内心有些混乱,一时没有出声。他之所以能够暂时放下对陆演的仇恨,并不是因为他心大,而是知道陆演是个凡人。凡人的寿命有限,他何苦跟一只蝼蚁斤斤计较? 假如陆演并非凡人,而是某种可以永生的怪物,那他以后的日子岂不是都要被那人纠缠!而且更重要的一点就是:陆演背后是否还有着一支庞大的“不死族”! 天域对凡间有征讨之意,难道凡间就没有同样的野心吗?陆演处心积虑潜藏在凡人当中,总不会是为了体验生活吧?只要那人背后的势力足够强大,他完全有觊觎外域的可能。 不得不说,银霄对那个人的厌恶已经达到了极点,光是眼前的这一点点线索就让他不由自主地将整件事情阴谋化了。 “妖道,有句话不知该不该说……”班弥生犹豫了一下,见他点了头才接着往下说,“风儿——对了,还有生儿——都是你跟他生的孩子。我怀疑两个宝宝也有问题。” “不可能!!” “你再想想,要是真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咱们还能早做准备。” “别说了,让我……让我想想……” 涉及孩子们的事情,让银霄无法保持镇定。他宁愿崽崽只是凡人,也不希望他们继承什么乱七八糟的血脉传承。如果将来真的证实陆演的身份有问题,除非他把崽崽们的血统彻底隐瞒住,否则父亲定然不会允许他们活在世上! 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他也绝不接受。 “神机,你、你还好吧?”班弥生见他脸色难看到极致,不免有些担心。因此终止了这个话题,伸手拍拍他的肩膀,“先不说这个了。你这次来找我,是想让我帮你救谁?” 银霄的神情还有点恍惚,茫然之间抬头一看,原来他们不知不觉已然走到了集市入口。前方不远,便是络绎不绝的人|流。仅是相隔几步的距离,他们和那些寨民却像身处于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药师见他望着集市出神,也顺着他的视线看了过去。 男人和女人,老人和小孩,全都在这里找到了他们最满意的生活。而药师的职责就是守护这片乐土,撑起这片天地。 “弥生,如果将来发生战乱,就把苗疆封闭起来吧。”让它成为唯一的净土。 “难道我是怕事的人?”班弥生笑了笑,回头认真地看着他,“别忘了你刚来那会儿,可是我罩着你的!就算是你们天域的人,胆敢犯我南疆,也定然叫他有来无回。” 别看他平时吊儿郎当的,关键时刻,立场可不是一般的坚定。无论对手来自于凡间还是天域,他都不会因为私人感情而手下留情。这是历代药师必须遵守的铁则。 每个人都有底线,这是事实。 “好吧,知道你厉害……”银霄被他的豪情感染,心里终于松快了些。顿了顿,说回正题,“现在跟我去救人吧——再晚一步,郭茂安就要命归黄泉了。” 第153章 70、冲突之始 (此*为*系*统*防*盗*章*节)  听厉鸣蝉说,小桃花的大名叫郭承安, 跟他老爹的名字相对。超快稳定更新小说,本文由  首发银霄就纳闷了, 他居然会同意让儿子跟着老酒鬼姓?以某刺客的性格, 这不能够吧! 厉鸣蝉倒是看得挺开, 坐在院子里一边调''教自家儿子,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说:“反正长得又不像我,跟我姓又有什么意义。你肚子里那个将来生下来要是不像你, 我劝你还是趁早扔了吧, 免得后夫看了碍眼。” 银霄当时正倚在旁边的躺椅上剥栗子吃, 听到他的话差点把嘴里的东西喷''出来。 “屁话!我儿子怎么可能不像我。”拌嘴已经成了他们生活中的必备项目。 “站直了, 不许晃!”厉鸣蝉冷着脸瞪向提着水桶站在矮木桩上的儿子,然后伸手从孕夫的食篮里抓了一大把半生不熟的毛栗子,坐在一旁慢慢剥。 九月初的岭南栗子, 才刚到成熟期,大部分还没有落壳。他们吃的这些是城里的南货商人带回来的,好多都还是青的,外面裹着厚厚的毛壳,味道也不够清甜。不过是尝个新鲜, 用以解馋罢了。 用黎大叔的话来说, 银霄现在过的简直是猪一样的生活, 吃了睡、睡了吃, 就等着过年待宰了。不仅是厉鸣蝉,连孕夫自己也深以为然。 “我看你这肚子不像六个月,倒是七个多月的。再这么吃下去, 到时看你怎么生得出来。”厉鸣蝉对他向来没有好脸色,说话也毫不忌讳。 银霄在心里喊冤,心想自己怀的是两个,能不大吗?但他总觉得这种事有点难以启齿,因此也就任由对方去说,半点不做解释。迄今为止,知道他怀着双胞的也就只有黎大叔,他并不想将此事弄得人尽皆知。 继“波浪鼓”事件之后,银霄总感觉日日提心吊胆,生怕陆演过来抢儿子。这种想法就像黄河绝堤一般,一发不可收拾。越是如此,越是觉得两个孩子负担太重了,比不上独生子来得安全…… 人一紧张,就容易唠叨。而他唠叨的对象目前只有厉鸣蝉。 “假设两个人共同栽种了一棵树,其中一人付出得多,另一人付出得少。后来树长大了,结了果子,你说果子该归谁?” “谁先抢到就归谁。”厉鸣蝉觉得这厮真够无聊的,打的什么鬼比方。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在说他跟陆演的事。 银霄横他一眼,觉得刺客白长了一颗看似聪明的脑子。他要是打得过陆演,还用在这儿发愁吗? 从天域来到这里的五个人,全都因为天地伟力的压制而失去了法力。换言之,他们除了寿命上占据优势,其实各方面都和凡人差不多。特别是银霄,他从前擅长的是符阵,须要借助山川河流本身的灵气才能施展威能,来到这个世界基本上等于是个废人了。 他的体质比不上从小接受锻体训练的魅影刺客。对方可以利用五年时间学习名为“武功”的东西,并且达到二流高手的水平。他却做不到。 蝶秋灵学习的是医道,即使在这个世界无法发挥出“六道轮回”的威能,至少也能做个正正经经的医者。 司马御风就更不用说了……那人已经将剑道突破到极限,能够沟通天地道运,受到的影响是最小的。况且以他的本事,就算不能施展“天剑九式”,同样可以剑试天下! 相对而言,君怀眦当初的情况比银霄还惨——那厮修炼的是《天书三卷》,精通风、水、火三系魔法。一到这个世界,灵力尽失,加上体质连银霄都不如,差点被人虐到死…… 可人家君怀眦跟某人不一样啊!人家敢耗费千年修为将自身血肉铸成法宝,吸收天地万物的生气代替法力,其他人做得到吗? 仔细想想,银霄跟另外四个人比起来,还真没什么优势可言。这么些年过去了,他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 对比他的现状,陆演的情况则要好上不知多少倍!整个摩国都是他的囊中之物,大郢皇帝都要让他三分。更别说他在江湖上的地位,抗衡整个中原武林也不在话下。 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 俗话又说:龙游浅滩被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 银霄不敢自称是大丈夫,可人家陆演却是真小人!这些年来有意不让他接触武学,成天只知道消耗他的精元,后来干脆把他当成狗、拴在地宫里…… 半年前若不是被那人强迫,他也不可以弄大肚子。这不是仇?这不是怨? 银霄现在做梦都想骂一声:“卑鄙!” 好好的人,说不爱就不爱了。好好的日子,说不过就不过了。陆演要是脑子没病,那就是心理有病! “我现在画张符纸诅咒他还来得及不?”某位孕夫嚼着栗子肉,天真无邪地冲刺客问道。 厉鸣蝉用一种直白的眼神,像看傻子似地看着他,假笑道:“有用——至少有点儿心理作用。” “你再这样,很快就会失去我这个朋友。” “呵呵,我好怕。” “……”银霄噎得没话说,转过头暗暗骂道:嘴巴这么坏,活该你是被压的货! 这边大人们斗嘴斗得不亦乐乎,可苦了被娘罚站的小桃花。他才五岁,就得用两条细了巴叽的胳膊平举八斤重的水桶!而且还是两个时辰! 爹啊,娘在虐待你儿子啊!快来救我…… 可惜他老爹还不知道在哪个酒缸里泡着呢,哪有功夫管儿子。小桃花只能哀叹一句命运多舛,打着哆嗦在那里自怜自艾。 别人家都是慈母严父,偏生他们家是反过来的。阿娘自己没什么武学天赋,却一心想让他成为武林高手。笨鸟不知道自己飞,却下了个蛋、让蛋飞…… 厉鸣蝉看他两只眼睛转来转去,就猜到这小子又在东想西想了。于是厉声说道:“不专心,多罚半个时辰。” “啊?!” 小桃花傻眼了,手上一松,木桶“哐”地一声摔在地上,溅了自己一脚泥。 鱼头豆腐汤,清蒸鱼腩,香辣萝卜干,清炒菠菜,薏仁小米羹。简简单单的家常菜,开味健脾,益于克化,很适合孕夫食用。 事实上,银霄也确实是被香味馋醒的。 “阿嘁!”一醒来就打了个喷嚏,估计刚刚凉着了。 黎大叔一出来就对他瞪眼睛,随手扔过去一件外袍,骂道:“你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情况啊,还敢穿件单衣在外面吹凉风!还不快穿上衣服滚进来吃饭!” 银霄迷迷糊糊地坐起来,眯着眼睛望天,发了会儿呆才动作迟缓地开始穿衣服。他刚才还以为自己仍在大漠,在那间暗无天日的囚室里……原来是树冠遮住了天光,紫色又过于幽暗,令他发了一回恶梦。 单手穿衣有些困难,就看他坐在那儿扭来扭去费了半天劲也没弄好。黎欣摆好碗筷出来一看,他还在跟一件衣服做斗争,只好走过去帮忙。先套一只袖子,再套一只袖子,然后把腰侧的带子系上,就跟伺候小孩儿似的。 “再过一两个月,你这肚子准得把衣服撑开。回头我请裁缝铺的孙大娘帮你做两身儿新的——最宽松那种。” “不用。顶多再过一个月,它应该就不在了。”银霄没心没肺地笑笑,抬手摸摸凸''起来的小肚子,真心觉得这和吃撑了没什么两样。 黎欣动作一顿,而后继续帮他系好最后一条衣带,拍拍手站起来,“从没见过哪个孕夫像你这么不知好歹的,多少人终其一生都怀不上孩子。看你年纪小,成亲没多久吧?那个男人呢?” 这是他第一次询问起他的背景和过往。 银霄愣了一下,脸上的表情一点点扭曲僵''硬,最后索性撇开头摆出一副拒绝回答的架势。本来以为他会嘴硬到底,然而僵持了片刻,终于还是听他说道:“……成亲五年了。他家有权有势,那人自然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怎么会拿我当回事。” 黎欣回忆起半个月前在自家院子里看见过的红毛小子,觉得他的话还算符合实际情况。他常年行走于大漠与中原之间,也认识几个胡人。从那些人口中的描述来看,红头发应该出自于西漠贵族,和罗刹海都能搭上边。 只是奇怪银霄一个地地道道的汉人怎么会跟胡人结成伴侣,毕竟西域各部族可是出了名的排外。不过一想到最初遇见他时的情景,黎欣更怀疑他其实是某个大贵族家里的奴隶或者宠侍…… 要真是这样的话,那个人应该不会再来了吧?如果想把银霄抓回去,上次就可以动手。既然没打算把人带走,大概是放弃了。 “你这么懒,别人不要你也正常。”黎大叔笑哼了一句,伸手提着他的胳膊把人扶起来,“走走走,吃饭去!” “……又不是我想这么懒,都是肚子里这坨肉害的。”银霄不服气地拍了一下肚子,脑袋上立马挨了一个脑瓜崩。 “作死!万一真打出毛病了,你就哭去吧!” “你这么用力敲我的头,不怕先把我打出毛病啊……” “娘傻傻一个,爹傻傻一窝。” “啥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