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边》 第一章 我不知道,多年以后,我会是什么样子。人生是否会与现在有很大的不同。多少年来,从我懂得一点人活着的道理,我便急切的想活的更明白一些,希望自己成熟的快一些,再快一些……双子座,ab血型,生来,我的体内就有四个人在不停的战斗,他们深入到我的心灵,折磨我,也让我优越着,自己的不平凡。 我七岁以前的记忆是一片空白。我自认为我是很聪明的,有天赋的才华。但我记忆开始的很晚,我无奈。我的脑海中时常莫名的出现,生命最初萌芽的那一瞬间。就像闪电一般,痛击我,仿佛在提醒我一些前尘旧事。那一天,我从白色的房间里雪白的床单上睁开双眼。我看见了一个银白的世界。戴着白色口罩的姐姐一双笑着的眼睛温柔的看着我。随即,她惊喜的对身旁的一男一女说,“她醒了!她醒了!”那一对夫妇样的人,也瞪大了眼睛,嘴巴张开了,露出白白的牙齿。“谢天谢地!哦,我的宝贝。” 从此,我知道,他们是我的爸爸妈妈。后来,我坐上一辆小小的面包车,离开了这家医院,离开了这个小城市,和他们一起回到了我们省城的家。 多年以后,我依然会记得,我第一次回到家里的感觉。就和新生儿离开母体,被抛弃到这个星球是一样的。我哇哇大哭,我哭着要逃跑,可是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我不知道自己该去往哪里。妈妈拿出很多好吃的东西,糖块,苹果,还有,那时候很少见到的果冻。我使劲的往嘴里塞满这些东西,还把其他的护在手里,衣兜里,这是我的。是的,从此,这个家里的一切好的东西都是属于我的。 我幸运的在一个小康家庭里长大。爸爸妈妈在同一个工厂里上班。从我七岁那年来到这个家开始,到这年的九月,我穿上崭新的校服成为一名小学生,再到后来,初中,高中,高考,大学,直到毕业,我生活,工作在这个城市。这里是我的家。这里有我青春年少的足迹,快乐或荒唐的往事,今天或者以后的生命。我也见证了父母从年轻到年老,从奔波劳碌到退休安享晚年,从风雨中接送我上学放学,到等待我从大学里打给他们平安电话,我知道,时间在流逝,生命在不可阻挡的前行。许多事情,你无法控制它的发生与停止。许多人,你也无法避免的与之相遇,到擦身而过。也许,这就是宿命。你必须面对,必须接受。我像一个被折断羽翼的天使,拼命的扑腾着臂膀,希望可以尽快的回归到天堂。但是,总有这样那样的力量,阻止我,也仿佛拼命的拉扯我,让我继续留恋这人世间。我更加孤独的奔跑着,或许,我早已爱上了生命。2006年的七月,我从大学哲学专业毕业。我拿着暗红的毕业证书,回到家里。之前,我在火车站,平静的送走安宁。我在拥挤的人群身后,看着她剪票,进站,回头看着我,笑了,一如往昔。之后,她潇洒的转回身,从此,我想,也许,今生,我再不会与她相见。我竟然没有泪水,真的没有,因为我不知道时间已经把她拉走,她正在一分一秒的离我远去。瞬间,我失去了思想,理智,我穿过人流,把他们抛在身后,我奔向列车。旅行的人们都已经上车了,火车将要开动。我的泪水流下来了,在我的唇沾到了它的咸涩以后,我意识到了,她真的走了。我轻松的转身,在那一瞬间,我从车窗的里面看到一双手,在拼命的挥动。那纯净的脸上,分明是晶莹的泪珠。直到车已缓缓的开走,连卷起的尘土也消失不见,我依旧站在那里,僵硬的笑着。 妈妈捧着我的毕业证书,抚摸了很久,她神秘的看着爸爸,说:“虽然专业不好,但有个大学文凭还是好。咱们那时候,哎……”爸爸瞪了妈妈一眼,“别提你那些古事。”妈妈继续笑着。饭桌上,妈妈夹了一筷子的菜给我,说,“吃这个……哦,那个……”她很随意的样子,“真的也不小了,大学都毕业了。我们单位新来个大学生,小伙子长的不错,工作能力也行……”我没有说什么,回房间了。 此后的许多天里,白天,晚上,我躲在房间,收拾这大学四年的点滴记忆。翻出所有珍藏的宝贝,擦干净,摆好,放起来,密封。然后,再拆开,再一件件的翻出来,摆好……反反复复。我的日记有满满一箱,我曾经发誓,在我预知得到的生命最后一刻,我会把它们付之一炬。如果,我已经弥留,那么,我会在早已写好的遗嘱中,交代,我的日记,我珍藏的宝贝,请把他们烧掉,让我带走。于是,我铺开一张纸,写下一行字。 东北的夏天不会很灼人,但是最热的几天依旧还是来了。妈妈说,该出去散散心,不能总憋在家里。尽管他们已经习惯我的样子。他们知道,这段日子,我承受的打击。但我还是决定要出去走走。于是,在一个午后,我出发了。 后来,我只记得,我去了江边,是我和蒋晓军曾经去过的地方。滔滔的江水依旧在奔流。远天有座桥,彩虹桥,我看到了晓军站在桥上看着我,他在笑。再后来的事情,我就模糊了,我只知道,我的头有点晕,我享受那种眩晕的快感,我投入到大江那宽阔温暖的怀抱里,我仿佛永远抓住了停驻的感觉,不再漂泊于无聊的人生。 我再一次从医院醒来。这是我第二次住院。醒来后,我的第一句话是问妈妈,我的项链还在不在。妈妈说,在呀,我收起来了。你想不开干啥,我和你爸,这十几年容易吗?又好像说错了话,她马上扯开话题,哦,不是,不是,以后可不敢再傻呀。说着,又哭个不停。我说,“妈妈,我死过一次了,现在的我和以前不一样了。我还要孝敬你们呢。以后我都听你的。” 我每天看书。看一些小说,很轻松的言情小说之类的,或者散文。从此,我不再碰哲学的专业书籍。 有一天,一个男孩子来看我。捧着一大束鲜花。我笑着说,坐吧。你是陈宇庭?他笑着点点头,“是,师傅说你病了,我就想来看看你,没打扰你吧?太冒昧了,呵呵……”他憨憨的笑着,插上花。我平静的接受眼前发生的一切,心中再没有知觉,爱或厌,都已经不再重要。也许,我的人生将会是这样开始并结束了,我仿佛已经预见了我的未来。和这个男子,这样相识了,平平淡淡,度过几个情人节。之后,在父母的帮忙和自己的奋斗下,买一处房子,结婚,生孩子,送孩子上学放学,后来,我们老了,我们坐在摇椅上回忆年轻的时候,我们盼望孩子在远方打来电话。再后来,我们催促孩子结婚,生孩子。这时,我们的生活中多了一项内容——惧怕死亡……这是无数普通人共通的人生。我曾经鄙弃,如今,我决定,接受了。我笑着合上我的书,说,我很喜欢这本书,你看过吗?他接过书,《百年孤独》,我也很爱看。 2007年,我工作的网站需要拍一些关于医院的照片。我的脑中闪出的第一个影像便是2006年那家拉我回人间的医院。我准备好设备出发,心情很激动。其实,那次以后,我对医院的印象很改观,我认为那是人间的天堂。我更眷恋那里的一个人。仿佛前世,我们曾是亲人,今生,有些未解的结,我们邂逅了。 我来到五层,直接奔向洗手间。我喊着,“王姨,王姨!”一个小护士走出来,瞪我一眼,狠狠的说,“这么大声干嘛,你找谁呀?——啊,清扫员王姨呀,她早就不在这里干了。”我忙追上去问,那她去了那里呢?小护士不耐烦的说,“我哪知道,回老家了吧。” 回老家?我尝试着打她曾经给我留过的号码,接起来,一个中年女子说,她是食杂店,王老太太,不在这里住两三个月了,不知道去哪里。 我的心情很低落。 2006年的那个夏天,我躺在病床上,玫瑰花的清香伴我入眠。我被一阵清脆的敲门声惊醒。我打开门,又回到床上。继续低头看我的书。进来的是个阿姨,拿着一个很大的拖把,说话很快的,“我来拿洗衣粉的。上次放这屋里的。今天不好擦,外头下雨,走廊……”她突然不说话了,呆呆的看着我。我抬起头,她啊的大喊了一声,扑过来,我本能的闪在一边,阿姨,你怎么了!我吓的说不出话来。“芽芽,你不认得妈了?芽芽!”说着,抓住我的胳膊,痛哭不止。护士闻声进来,硬把她拖了出去。 “没吓着你吧,她这里有点问题。她有个女儿小时候走失了。见着谁都说是她女儿。上次,把一个小姑娘差点没吓出病来。要不是院长可怜她,早把她撵走了。”小护士给我检查时,告诉我这些。我说,“其实她挺可怜的。” 第二天下午,王姨又敲门进来,但是这次很平静。“姑娘,真是对不起,我女儿要是活着,现在也有你这么大了。她命苦啊。可是,你长的可真象她呀,你是啥时候生日?……哦,那可跟她不是一天的。她是六月份下大雨时候生的,刚生下来可胖了,还黑,你比她可是白多了。” 她仿佛找到一个往年之交,絮絮的向我倾诉一个尘封的故事。 我老家在榆林镇那边。我家芽芽可是个神童啊。 我生她之前,我还在地里头干活呢。我那时候,是镇上的民办教师,国家给我放个产假,我回来了也呆不住,就跟她爸一块下地。她爸把我撵回家了。我还喂了一遍猪呢。刚忙活完,回屋,我就觉得肚子不对劲,疼的厉害。我躺到炕上了,嗷嗷叫唤。过了一会儿,东院的大姐来串门赶上了,忙给我去叫接生婆。叫来了,我倒不疼了,她爸也回来了。她爸就安排接生婆吃了顿饭。忙活完,就点灯了。我肚子又开始疼了。这时候,外面下起了大雨,屋子暗下来了。我抚着肚子说,“儿子呀,你快出来吧。”我觉得她狠狠踢了我一脚。我要生了。 生下来,接生婆说,是个丫头。说实在的,我很不服气,我怎么就没有那生儿子的命呢。我的第一个儿子生下来就死了,老天爷该再赐给我个儿子才对呀。可是,偏偏又是个丫头片子。我这辈子就这个命了?我也不想看她一眼。可能她是记我的仇了,折磨我一辈子…… 她爸说,你看看咱姑娘吧,长的多壮实,比小子都出息。我抬头看看她,母女连心,我的眼泪流下来了。我的姑娘长的结实,黑胖黑胖的。我们也没啥钱,给接生婆五块钱,她爸把人家送回去了。我等着给孩子喂奶。 孩子不是得先空空肚子吗,我给她空着,不让她吃。等她自己饿了,就哭着要吃了。可是孩子也不哭,也不叫,躺那炕头上,呼呼大睡,脸蛋越发红了。她爸爸回来了,我说孩子咋还不哭呢,也不要吃?她爸说,没事,猪年生的,又是亥时生的,正是懒猪,能不睡吗?我信了。一宿过去了。 第二天,雨没停,倒是越下越大了。可是,我的芽芽,跟没事人一样,照样在那睡,我真的很着急。我抱起孩子,硬给她往嘴里塞奶,她竟然吐出来。我吓坏了。我跟她爸说,完了,孩子有病呀,不会吃奶呀。她爸说,别邪乎了,哪个孩子不会吃奶。还是不饿呗。我一下子火了,象狮子似的大吼,有你这么当爹的吗,我告诉你,姓韩的,我大儿子都没了,这个要是再有啥事,我还跟你过,我跟你拼命!我!我差点气的背过气。她爸见我真生气了,也着急了,没穿雨衣,冲出去,骑上破自行车去镇上请大夫。 大夫说,多亏发现的早,要不,她就真的跟你们玩绝食玩到底了。吃点药,把孩子别放炕头,太热,本来就大热的天,还捂这么严实,都憋死了。 我心里一颗石头放下了。 芽芽会吃奶了,可是,我得回镇上教书,把她留家,让她爸给她喂奶粉。她很能吃。有一次,我去县里开了一个礼拜的会,奶胀的要命,回去后,芽芽美美的吃了一顿。我看着心疼。男人带孩子还是不行。我跟她爸说,我得把孩子带上,让她跟我一块去镇上教书。 我带芽芽去镇上教书的时候,她已经会爬了。上课了,我把她放在离教室不远的宿舍里,那边有个悠车,挂在炕上面。她哭闹不停,还从悠车里往外爬。我让门卫老大娘帮我照看着点,狠下心抛开她去上课,不敢回头看她嚎啕的样子。可是,人家还有人家的事情,一时间照顾不到了,她准会闯祸。有一回,从悠车里不知怎么掉到了炕上,亏的大娘赶过去及时,不然,没准儿会从炕上爬到哪里去。我没有办法,想把她送回家,还是让她爸爸带,可是,我舍不得,再加上,芽芽离开了我,整晚的不睡觉,就是哭,她爸爸常常一遍一遍的在房间里溜达,直到天亮。 也许是她太急于表达自己的思想,芽芽不到一生日就会说话了,什么都会说,说的条条有理。大娘安排她在小炕上午休。她睁眼不睡,叫着要妈妈。鼻涕眼泪一起流下来。大娘气得没办法,去厨房抄起一把菜刀,举着说:“ 再要妈妈,砍你啦!!看到没!”她理直气壮的坐起来,“我就要妈妈,我就要妈妈,你敢砍死我。”当时,大娘愣了,菜刀砰的一声掉到地上。过了好久,她缓过来神,无力的说,“走,找你妈去。”她抱起芽芽,直奔我的教室。 大娘气呼呼的,可是芽芽笑呵呵的,她说,“妈妈,我来上课了。”我的学生们笑的前仰后合。我没有办法。我让我的芽芽坐在最后一排的雅座上,为了防止她给我带来更大的麻烦,我给她买了一块糖,让她千万别哭,别闹,好好坐在那里。她郑重的点点头。 于是,我接着上课。这节教的是小学一年级的算术。我在讲台上讲课,心不在焉,不时的看看我的芽芽。她不看我,只是在那里老实的坐着,不哭闹,不说话。 下课了,同学们把芽芽围在中间。大班长神秘兮兮的掏出来一个红红的大苹果,说,“姐姐有苹果,芽芽吃不吃呀?”我赶忙说,“她还不能吃苹果呢,你自己吃。”芽芽不高兴了,“姐姐,我要吃苹果。”伸出了她的小手。同学们哄笑起来。拿着苹果的小姐姐看着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小姐姐啃掉苹果的皮,掰下来一小块果肉,给了芽芽。芽芽很幸福的吃起来。 这以后,同学们有什么好吃的,都拿到学校里来吃。芽芽肯定要比同龄的孩子幸福,有这么多的哥哥姐姐疼她。 课堂上,芽芽依旧很乖,不用任何人操心。有一次,她突然冒出一句话来,把我们都吓着了。有个学生淘,上课搞小动作,我把他叫起来,问他一个刚讲完的数学题。他左看看,右看看,抓耳挠腮也吭哧不出来一个字。我说,这么简单的问题都回答不出来,还不好好听讲,谁告诉他得数是几?芽芽清脆稚嫩的声音以超过同学们几倍的速度最先在课堂响起“5”!本来会是抢答的局面顿时变作鸦雀无声。大家的眼睛齐刷刷的扫向芽芽。我当时是什么感觉,说不上来。我只是喝住我的学生,说:“别理她,学你们的。” 这节课后,我却怎么也平静不下来了。 我把语文课文拿出一篇来给芽芽,我说,“芽芽,给妈妈读读这篇课文,好不好?” 芽芽说,“好,”她抢过书,非常流利的给我阅读起来。我让她停下来,说,“背一下乘法口诀。”“一一得一……” …… 我克制心跳,连夜跑回家,我说,“老韩哪,咱们生了个神童那!” 我在镇上的小学校教书第八个年头,芽芽陪伴我教书整整五年。这五年,她学完了所有小学生应该掌握的课程,我已经教不了她。最初,她坐在教室的后排,安静的听讲,是一个懂事听话的旁听生。后来,她积极的参与发言,写作,她的作文常常会被我拿来当作范文朗读。五岁那年,她写出几行小诗,是写雪人的。可惜,我记不起来内容。再后来,她帮助我指导低年级的孩子功课,俨然是个小先生。 这时候,镇上已经不再疯传我家出了个神童的事,人们对这件事已经习以为常。他们甚至认为,再神童,也不过是会几个方块字,能出息到哪里去,何况,小学的那点知识,早晚不是也要学的吗?渐渐的,人们对我颇有微词。说我给自己的孩子吃小灶,对学生不负责任。甚至,拣起陈年旧事来编排我。我的脑子又有点不灵光了。有的还说,我在镇上,不经常回家,和县里的谁谁又藕断丝连了,这些农村人扯老婆舌子的话,让我实在受不了。这年的暑假,我跟校长提出,我不干了。我也没等他批准,就卷铺盖回家了。 其实,我心理有更多的考虑。我这辈子已经这样了,我不能耽误了我的孩子。她跟别人不一样。她是神童。我不能让她在这里一天天泯灭才华,最后,像我一样,没出息的困在乡下一辈子。她应该属于外面的世界。她生在我这样的家庭委屈了。我要把她带出大山,我要让她在城市里长大成人,我要让她念书,考大学,将来有大出息。我已经决定了。 我把想法跟她爸说了,她爸也赞成。那时候,是改革开放初期,很多的村里人出外打工挣了大钱。她爸说,以后的日子不知道会怎么样,但是,我有力气,养活你们娘俩,我还可以。 我们三口人搬家去了东城市。那是离我们老家最近的一个城市。她爸的一个表兄弟在那里包活儿,我们就是奔着他去的。 刚去那年,我们浑身上下带了七百块钱。是我们这些年的所有积蓄。我们从农村运过来三袋子大黄米,那年我们全家的伙食就是年糕,芥菜疙瘩咸菜。房东老太太家吃白米饭,大馒头。芽芽跑到人家门口去闻香味儿。老大娘把她拉进屋,让她可劲的吃,能吃多少就吃多少。芽芽摇摇头,说,“那你也得让我爸妈吃,我就吃。 ”老太太扑哧笑了,“行,你先吃,吃完就拿走几个馒头,能拿几个拿几个,行不?”芽芽吃了两个馒头,一碗米饭。吃到打嗝了,又抓起来五个馒头,捧在怀里,回家了。 我看到芽芽兴冲冲的拿回来馒头,吓了一跳,知道了是怎么回事以后,我暴跳如雷。“谁让你要人家东西的?咱家穷,可是不能丢了志气,不偷不抢,不随便拿人家东西,你知道吗!为了你受教育,搬到这么个破地方,人生地不熟的,你还不争气,人要是品质不好,再聪明,再有能耐,只能祸害社会!你气死我了……”芽芽没有哭。其实,我骂了她,我也心疼,后悔。我把她抱在怀里。我对不起孩子,让她长身体的时候也吃不上正经的东西。可是,房租要钱,水电要钱,我又一时间也没有个工作,她爸也一时半会不开支。我们还拿出了四百块钱给他那兄弟,让他帮我们买个房号,将来盖个小砖房啥的。哎,人越是穷,越是倒霉。直到现在,那个兄弟也没把房号给我们买上,还欠他爸三个月的工钱没给呢。他都赔的那么惨了,我们也不要了。困难的时候都过去了,现在他爸做买卖挣的钱够我们生活,余下的钱我都用来找芽芽。可是那个时候的日子是怎么过来的,想想我都后怕。 第二天,他爸回来我看着不对劲,一瘸一拐的。我说,咋的啦?他说,没事,就是崴脚了。说着,拿出了几张钱给我,说他发了工钱了,快点安排芽芽上学去。我把钱收起来。我说,正好我买了点面,咱包顿饺子。芽芽一听有饺子吃,乐开了花。他爸脱了鞋,我才发现,他的脚肿得像个大萝卜。黑乎乎的透着暗红的血。我说,他爸,你这是咋弄的呀。他爸轻描淡写的说一句,钉子从脚底下穿出来了,抹上一点灰,没啥事。我当时的心就象有个钉子刺过去一样,眼泪唰的下来了。芽芽也哭了。她用小手给她爸的脚擦灰,说,爸妈,我以后挣钱了,就不让你们受苦了。我忍不住了,跑到厨房痛哭起来。 我送芽芽去附近的小学报到。那时候,我已经在家门前的街道摆个小摊儿卖点洗衣粉,毛巾什么的。那时候,她六岁。 “不够岁数,七岁能读一年级,要报名就上学前班。”那个戴眼镜的老师爱答不理的说。我说,我孩子聪明,小学的知识都会,让她直接上一年级行吗?“那个老师说:”什么,神童是不是?有能耐让她现在考大学去呀?看着没,这是学校,你来这里显摆什么呀?还有,你这也没有户口呀?学前班都不能报,回去吧,啊!“ 我连忙解释说,我们有农村户口迁过来的临时户口呢,那就让芽芽先上学前班也行,只要能让孩子入学就行呀!”我苦苦哀求了好半天,她终于同意接受芽芽。芽芽上了学前班。等到了岁数,直接升小学。 我放下了一块心病。我和他爸干活虽然辛苦,但是我们心理甜。芽芽上学了,从此,她的命运肯定会彻底的改变。每天晚上,我俩躺在床上,我们憧憬着孩子将来考上了大学,进京了,当官了,把我们也接到了大城市享清福。我们做梦都能笑醒。 那天,芽芽回家,我神秘的说,芽芽呀,爸爸送你个礼物,你要自己找。芽芽进来的时候垂头丧气的,马上兴奋起来,到处翻找。都没有找到。这时,她爸从房顶纸糊墙的缝隙里,象变戏法似的掏出来一本小人书,递给芽芽。芽芽拿过书,跳起老高。“妈妈呀,我不想去学前班了,爸爸以后多给我买书回来,我不上学了,行吗?”我一听,真火,准备劈头骂她一顿做人的道理。芽芽抢过话头,“妈,老师让你们明天去。不是我不想念,她们不让我念。”我一听,火气更压不住了,夺过书,假装要撕掉它。芽芽扑通一声给我跪下了,“妈妈,别撕,求您了,妈妈!”我手上的书轻轻的飘到了地上。 第二天去见她的老师。我特意拿了一条我摆摊卖的烟。我准备道个歉,多说点好话,希望她把芽芽留下。 “不是我要开除她,是你们做家长的该好好关心一下你的孩子。她到底在想什么,你们知道吗?她在课堂上,除了睡觉就是把脖子伸到窗外望天,不和任何一个同学说话。昨天,和同桌扭打到一起了,把人家孩子鼻子打出血了。课堂上提问,从不发言,我特意把她叫起来,背个儿歌,她怎么样,冷笑,你的孩子都会笑老师了,我实在是教不了她,你不退学也行,转班,相中哪个班,我给你转。” 我只有一个劲的说好话。我让老师给我一个机会,等我回去好好教育她,让她回来给您道歉。到时候,您看她表现,再决定要不要她。 回到家,我一把揪住芽芽衣领,没说一句话,啪啪的打了她两个耳光。她也不说话。我大吼,你说,我要听你解释,在学校你到底是怎么给我学的。你说!芽芽就是不吱声,忽然冷笑了:“原来,你也和他们一样。”我相信,我的孩子确实是会冷笑了。当时,如果有把菜刀,我都有杀了她的心,我想,我这辈子是做了什么孽呀,生了这么个东西。我脱下鞋,用鞋底照她的屁股开始打,打到我没有力气为止。芽芽也不躲闪。我越打越想哭,最后扔下鞋,一屁股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芽芽拿来手巾递给我,说,妈妈,老师讲的很多东西都是错的,还不让我说。同学们嫌我穷,也不喜欢和我玩。他们说,我爸爸是捡破烂的,我的这本书是他捡的。我不理他们,他们就来打我。我当然要还手。他们打不过我。他们太幼稚了,我不喜欢和他们在一起。妈妈,你让爸爸多买几本书给我,好吗?“我好像一下子想起来,我的芽芽是和别人不一样的。我把她放在幼儿园,可能真的错了。我拿过来那本书,书页已经旧了。我说,芽芽,你喜欢这本书吗?她高兴的说,喜欢,我读了五遍了,都能背下来了。我点点头,芽芽,其实,这本书确实是爸爸在工地上捡到的,不过,以后,妈妈挣了钱,给你买书,你要多少就给你买多少。你不愿意去学校,妈妈就不逼你去了。”真的吗,妈妈,可以不去学校了?太好了!“芽芽又恢复了她六岁的年龄该有的纯真童趣。 2006年的夏天到秋天,我在医院里渡过。陪伴我的除了我的父母,我的书,我的男朋友,也就是妈妈单位刚来的那个大学生陈宇庭,还有一个人, 第二章 2002年七月,黑龙江学院迎来50年校庆。刚刚竣工的文科大楼前,正举行着一场盛大的典礼。大二年级的蒋晓军站在主席台前,作为学生代表致辞,感谢林依然先生,饮水思源,成功不忘母校,投巨资兴建这座文科大楼。他慷慨激昂,回忆学院五十年风雨征程,展望莘莘学子未来光辉前景。 “……同学们,当文科楼楼顶的钟声即将敲响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时间的脚步在飞快的前行。在中华文明的历史长河中,我们只是一粒尘土。唯有紧紧抓住时间的脚步,不浪费一分一秒,来追求自己的人生,才不会在某一天,让一切变得来不及。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让我们谨记校训, 登崇俊良, 求真至善,自强不息,报效祖国。在黑院广阔的舞台上谱写我们无悔的青春!” 台下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在海外创业成功,告老还乡的林依然先生站起身,扯着脖子喊道:“现在我宣布,黑龙江学院文科大楼落成!”伴随着万人的欢呼,十二点的钟声敲响了,巨型的欧式大钟让我们嗅到了古老的英格兰小镇的味道,那悠远而切近的声音缭绕在耳畔,学子们沉醉了。布幕拉开,大钟凸现于楼顶,楼下的人们象江水一样沸腾了。 在滚滚的人潮背后,有我,一个即将踏进这所学校的女孩,孤单的身影。 我接到了黑院的录取通知书。原本犹豫不决,应该来这里报到,还是回高中读高四的我,决定了,不能浪费本来就宝贵如金子的青春。不然,白发苍苍时,一切不都变得来不及了?这个学长说的有道理耶! 两个月后,我作为哲学专业的新生,带着我的父母双亲来这里报到了。 其实,我自己完全可以应付。从小生活在这个城市,对于这里的每一条街道都那么熟悉。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拿了全班第一名,爸妈抱着我开着我家的面包车就来到了哈三中门口。妈妈以一个老知识分子的口吻对我说,“孩子,真想不到你这么争气,这就是你将来的中学,你会从这里出发,走出松花江畔,走进清华北大,甚至走出国门,走进哈佛,剑桥。”她深情的看着我,我当时想,什么乱七八糟的,想的挺远。后来,我考上个普通中学,初二期末,我拿了全班第十名。妈妈又带我来到哈工大门口。她说,将来,你考上工大就不错,也圆了我们两代工人的梦。再后来,我上了高中,分文理科,我毅然决然选择文科,当然,不选不行啊,物理化学都打了三分,在理科班怎么混呢?妈妈叹了口气,说,你将来考个本科就行,我和你爸努力努力,让你进我们单位,应该没问题,本科进去了也是干部岗,跟我们工人不一样。再再后来,我就来了这里了。 哈尔滨的九月也不是秋高气爽,还是闷热。老爸拉着个提拉箱,提着个旅行包。老妈一手一个编织袋,我挎着个女包,大摇大摆的进了校园。不知什么狗屁规定,新生入学一律不准许私家车入校,除了公检法市政的。这下好了,我们的破面包只有停在大门口了。我前脚刚踏进校园半步,一堆人围上来了,为首的是一个戴高度近视镜的女师姐,举着个大牌子,上书“计算机系”。她用纯正的东北话说,“老妹儿,是计算机系地吧?”我忙摇头,不是不是。“哦,那你是哪个系呀?”“哲学”我还没说完,他们已经转移阵地,去围堵另一个目标了。在他们队伍的最后,有个大个子,瘦瘦的,正哇啦啦大声打着手机。有个破手机显摆什么呀,我气不打一处来。哲学系怎么了,哲学就没人接啊!我正要向前走,脚步却象忽然灌了铅似的,走不动了。这个大个子,在哪里见过。“啊,蒋晓军!”我脱口而出。他本能的寻找声源,看到我无助的站在那里,我的爸爸妈妈提着包刚好赶上来。他眼睛一亮,“你是?”我赶忙摇摇头,“哦,你没见过我,我见过你,”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我还要继续说呢,要不是你那篇狗屁不通的演讲,我或许现在已经坐在补习班的教室里了。他楞那里半天,然后去抢妈妈手里的包,“你是新生吧?那你跟我来。”我妈妈还不好意思,哪里抢得过他。他在前面走的很快,边走还边嘟囔,“哎,你怎么什么都让你爸妈拿呀,你都多大了。 ”我气就不打一处来。我想抢过我的包,你是我什么人,管的还挺宽敞。不过,现在还要压住火,等没有利用价值了,看我怎么找机会扁你。我像木偶一样紧跟着他走,忍着他的话痨。 校园里有许多临时办公台。我们在一张桌前停下。他和办公桌后面的同学打招呼。那些同学都说,“蒋委员长好。 ”我忍不住想笑。他说,“这是我的一个朋友,你们系的新生。来,我帮她登记一下。哎,你叫什么呀?”我凑到桌前,说,“怎么办理入学,我自己来。”我填上姓名之类的信息。然后领到了一些大大小小的白条子。这时,一个师姐就说,好了,谁带她去办这些手续去吧?蒋晓军说,“我那边忙完了,我带她吧。”然后,对我说,“跟我走吧。” 我木然的跟着他,不知来回一圈一圈的都是在干嘛。一会是这个处,一会是那个办,我彻底被折腾晕了。我说,哥们,能不能歇会儿?他恍然大悟似的,哦,我这人急性子,真对不起。那你们在这里别动,我一会儿回来。他刺溜不见了。过一会儿,提回来四瓶水。妈妈连忙掏钱给他。他郑重的说,“阿姨,这您就不知道了,咱们学校有个硬性的规定,每届新生入学,这些花费都由向导负责。如果被查到吝啬,是要罚款的。”“啊,有这么严重?那你们不就亏了吗?”妈妈觉得不可思议。晓军摇摇头,“我当初来报到的时候,人家也是这么对我的,我都没让向导难办。”妈妈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下一站是校医院。还没到院门口,我都晕了。我试探的问,这是做什么。他说,抽血。我觉得眼前一片黑,好像每次在地上蹲久了突然起身的感觉。我打了个踉跄,说,不抽行不行?他说,不行。那我就最后一个。我不是那种娇气的人。可是,我确实晕针,晕血。小学的时候,护士来学校打针,每次我都是第一个举手。特勇敢。初中那年,我照例先打完了针,正准备穿上衣服,突然剧烈的疼痛袭来。我本能的大喊一声。护士跑过来,发现我的胳膊尚遗留着针头。她连忙拔掉针头,这时候,我已经晕过去了。此番惊吓过度,落下了晕针的后遗症。本以为进了大学,终于可以摆脱打针的烦恼,却无奈依旧要面对。 长长的队伍慢慢变小。今天的一劫是躲不过了。我万念俱灰,情绪低落。我无助的看着爸爸妈妈。妈妈说,“到你了,快过去呀,别让人家大夫等着。”爸爸挥手,“去吧,去吧。”我的眼睛移向蒋晓军。他重重的点头,拉住我的右胳膊。我闭上眼,把左臂伸向窗口。我感觉到一个绷带紧紧的扎在胳膊上面,我的眼泪像水一样流下来了。我怕别人看见会笑话,但是我忍不住泪水。我把头沉沉的低下去。 蒋晓军扶着我走出来。我见到了刺眼的阳光。我说,“没事没事,其实也不疼。”可是,眼前仿佛有千千万万个黑色的十字加号冲过来,我的脚像踩在了海绵上面。我就没有了知觉。 后来,我发现我倒在妈妈的怀里。 最后一站是宿舍。去往宿舍的那条曲径通幽的小路上,热闹非凡,活脱一个步行街,百货市场。晓军说,“有什么缺的,就在这里买,这个也是规定向导掏钱的。这个拿着,这个也要了吧,哦,这个也行……一共多少钱?” 我的手上也多了一个大包,是刚才向导按照校规帮我采购的。也许,采购什么也要由向导说了算,这也是校规的一条吧,所以,我根本没有发言权,只是拿着就行了。最后,我这个木偶人终于到了最后的目的地。我的宿舍,521.蒋晓军用宿舍的电话给自己的手机打了一下,然后,随手掏出一张纸,一支笔,写下一个固话号码,一个手机号码,说,叔叔阿姨,刘晓旭,你们收拾一下,我回去了。再见。“说着,推门走了。 宿舍里已经住进来一个女孩,在一号床位。她正在上铺铺床。我们宿舍的布局是四人间。床位在电脑桌上面。一个男孩坐在她的桌前。见我们进来,冲我点点头,说,我女朋友安宁,以后多照顾。我笑着说,我叫刘晓旭。 安宁在上铺停下活儿,露出一口洁白的小牙,她画了很重的妆,圆圆的脸蛋上,一双大大的眼睛扑闪,蓝色的眼影涂抹在双眼皮胶带上。她向我摆摆手,就象照相时摆的pose一样。“晓旭姐姐,我家是西安的,你是哪的勒?”我说,“我家就是这疙瘩的!”为尽地主之谊,特意整出一句东北话。 寒暄以后,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我问安宁的男友徐朝阳,带你们报到的向导,都给你们买了什么东西呀?“朝阳摊开手,”笑话,怎么要人家花钱?“我说,”不是啊,我的向导说,咱们学校有校规,必须是向导花钱。“朝阳大笑,”没听说。“ 我看看手中的小纸条。电话号码的下面,三个潇洒的大字映入眼帘:蒋晓军。我把纸条小心的放入钱包的夹层里。 第三章 还没来得及喘息,军训开始了。因为女装不够用,我领了一件男士军装。裤腿当然很长,我这点个头儿怎么穿?衣服扣子也濒临要掉的样子。我看着衣服发愁。这时候,我们宿舍已经住满了。我,哈尔滨本市的,安宁,西安的,李俪,伊春的,许红,齐市的,我们凑成了吉祥如意的521。我面对军训服装一筹莫展的时候,李俪说,我这里有针线盒。安宁象夜莺一样的声音轻轻传入耳畔,“我来给大家补,我妈妈是裁缝,我的手艺也好着嘞。”大家齐欢呼,我最先把一套衣服扔到她的床上,她撅起小嘴,“你总要先量一下,看看裤腿该裁到哪里才好吧?”我想,也是啊。 晚上九点三十分,徐朝阳打过来电话。这是我们宿舍最初的一道亮丽的风景。每晚的九点三十分,安宁会用加密的语言,和情郎共度夜晚时光。我们称之为,每晚930。 安宁眉开眼笑,声音听了让我们麻酥酥的。我们猜想,谈话的内容该是嘘寒问暖,甜言蜜语啦。一会儿又气急败坏,想是那边做了错事,说了错话了。如此反复,半个小时后,安宁对着话筒深情一吻,晚安,拜拜。依旧意犹未尽的举着电话。我们听的也如醉如痴。 我掏出钱包,取出那张小纸条,我是不是该给帅哥打个电话质问一下校规的事,顺便说声谢谢,或者还人家的钱呢? 军训的第一天,也是正式报到的第二天清晨五点整,我们集合在宿舍楼下。我这个惯于睡懒觉的属猪的人,听见了号声时,还没有刷完牙,李俪,许红都已经下楼了,安宁也准备好了,她跺脚,捶胸,“快一点呀,姐姐!”我扔下牙具,披头散发的拎起腰带跟在她身后下楼了,边跑边把腰带缠在衣服外面。到了一楼,教官已经在喊口令,“全体都有,稍息!立正!”我和安宁找个队尾的空隙站在那里了。李俪,许红冲我们挤眼睛。 那天下午烈日当空。我在队伍中间,机械的做着各种动作。太阳晒的我缺氧。好不容易挨到了休息时间,大家席地而坐。我冲到圈子外面,拿起杯子咕咚咕咚的灌水。喝完了,依旧气喘吁吁。我往队伍里面跑的时候,看到不远处的台阶上坐着一个人,熟识的脸庞,我张开嘴巴,不知道说什么好。我挥挥手,他在台阶上笑着挥手,点点头。我归队了,训练又开始了。我总是不经意的往台阶那边扫几眼。他依旧在。再休息的时候,他已经不见了。我有些莫名的失落。我想,可能是我还欠他一句谢谢,应该尽快还给他。 下午五点,白天的训练接近尾声。教官说,晚上整理内务,现在有两个小时的吃饭时间,大家抓紧,七点宿舍集合!人群四散而去。徐朝阳迎面走来,安宁迎上去,两人挎着胳膊向食堂的方向走去。剩下我和李俪、许红地老天荒。李俪说,可惜,我男朋友在外地,有和没有没啥区别。许红说,看来我也应该找个对象了。我无话,只是自顾的笑了。 我不知想着什么,漫无目的的走着。在食堂的门口,我看到一个书摊,是几个学长在叫卖系刊《我们》,那里面有个熟悉的身影,蒋晓军。他正朝我走来。“你们训练结束了?”我看见他阳光帅气的脸。我有很多问题要问他,可是话到嘴边又不知该说什么了。李俪拉上许红,说,“我们去吃饭了。”走掉了。留下我一个人傻站在那里。我说,“我也要去吃饭了。哦,对了,好像你私自定了个什么校规来糊弄人,有这事没?”他咬了一下嘴唇,笑着说,“也不是我定的,我大一刚来那会,接我的那个人也是这么说的。我想,学校应该就是这个规矩吧。”我说,“你也够笨的,不知道打听一下别人,这样,我哪天请你吃饭吧,就当还你钱了。”“好啊,哪天干嘛,就现在呗,你不是也要吃饭的吗?正好,我给你介绍一下,哪家的菜好吃,哪家的绝对不能吃。还有,你今天训练的时候,剧烈运动后马上喝水不行,你得改正。”我想,这个人,也真够脸皮厚的。还不如直接还给他钱来的干脆。 既然是我请客,当然要由客人来点菜了。他要了一个锅包肉,一个地三鲜,两碗米饭。我想,这人胃口还不错呢。我没吃几口饭,他倒是大口大口的吃了干净,最后,整个桌子上只剩下我那碗白花花的米饭。他看看那碗米饭,说,以后多吃点。就扬长而去。 我想,我已经还给他人情了,我以后也不欠他什么了。我们也不会再有什么联系了。我觉得很轻松。 晚上,整理完内务,又到了930时间。安宁依旧时而温柔时而刁蛮的讲着她们国家的语言。其实,朝阳不过刚刚离开黑院,回到哈工大而已。但是,在安宁看来,好象已经过去了几千年。他们是高中的校友。安宁高二时,徐朝阳补习。后来安宁高三,徐朝阳又补习了一年,两人一起考到了哈尔滨。徐朝阳是那种为达目地甘愿付出的人,他的理想就是哈工大。 终于得偿所愿。 李俪,许红忙着收拾东西,聊天,天南海北无所不谈。我拿出日记本,写下我刚刚走进大学校园的这些日子,一些经历,一些感触,或许,还有一些感动。 这时候,李俪突然冒出一句,以我的直觉,那个蒋晓军对你有意思,我谈过恋爱,我知道那种眼神。许红抢着说,“什么感觉呀?”李俪陶醉似的说,“你很想见他,脑子里无时无刻都会想他,虽然忙的时候,可能会暂时忘记他,但只要有片刻的间歇,你就想见他,或者想象你和他在一起的感觉。而你们见面时,你的心会跳,你会不自然,怕自己的话出卖了自己,但你的眼睛早已把你的内心暴漏无遗。就像蒋晓军看你的眼神……”我无奈摇头,看来这个李俪是花痴的胚子,没空理会你。我没有答话,许红却突然恐惧的说,“坏了,我对教官就是这种感觉!” 第四章 军训依然在按部就班的进行,掉皮掉肉不掉队。安宁在宿舍偷偷的哭了三回,估计在徐朝阳面前不知道哭了多少百次。李俪给远方的男友,以及伊春的父母打电话,脱不开一个主题,“累”。我则是把感受都写进日记里。最惨的是许红,在经过李俪专业的解释,安宁感同深受的迎合,我的双手赞成后,她是确定自己真的爱上了教官。她的痛苦无人能及。每天训练时,她用情人的眼光看着教官,每个动作她都力求做到最好。休息时候,她给教官送水,递纸巾。据她自己所讲,她是想亲自给教官擦汗的,其实她早已紧张的汗流不止。大家都在背后议论,她是个马屁精。果然,教官选她当了排长。人们唏嘘。只有我们宿舍的姐妹明白个中甘苦。不过,这个排长,让许红在后来的奖学金评选中,获得三分的附加分,轻松得到了一等奖学金,这是后话了。 白天可以和教官惺惺相惜。晚上,许红就很郁闷。她多想和教官表白,告诉他,自己多么的爱他,多想和他在一起。而且,从小,她就喜欢当兵的,她觉得这就是上天的安排。可是,面对教官时,她却总是说不出口。我们都给她出主意,比如趁着休息时候,单独叫他出来,可是,时间太紧,身旁总有好多障碍。再比如,单独请他吃饭,可是教官们的伙食是统一的,他们的作息有严格的要求,没法更改。或者,给他写个纸条,告诉他,可是又显得太幼稚了。如此种种,都没有办法实现。 终于,有一天天降大雨,教官宣布,今天放假一天,可以洗澡,逛街,睡觉,总之,干什么都自由啦。我说,许红,今天是你最好的机会,你去表白吧。她想,也是,军训已接近尾声,再不说真的没机会了。 那一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许红也没有说,下午四点,四个丫头都回宿舍了。大家心领神会,谁也没有问什么,等着她自己说说情况。她只是哭丧着脸,摇摇头。安宁把她的头抱在怀里,说,“没关系的,发生了什么,你说出来,大家帮你分担。”许红的眼泪流下来了。“他说,咱俩不合适,我是个当兵的,没文化,你是大学生。咱们没有结果的。”我说,“人家说的很对嘛。”许红哭的更厉害了,“对什么对,他是喜欢我的,但是就是不同意和我在一起。”安宁说,“既然他是喜欢你的,那你就可以知足了。喜欢并不一定非要在一起,可以默默为对方祝福啊。”“可以吗?”“可以的!”安宁坚定而虔诚的说,“心诚则灵,他会记住你的。”安宁已经遵守军规,不化妆了,她纯真的样子胜过任何高级化妆品修饰出的妖艳,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我第一次感觉到,她其实真的很可爱。 这时候电话突然响了,会是谁呢?一瞬间,大家的脑子闪出若干答案:是徐朝阳,可这才下午,太早了。是李俪的牛郎,他总是打李俪手机的。是我父母,他们才没那么好心,我总算不在家烦他们,他们才不会想我,难道是教官?给许红赔礼道歉?带着问号,安宁抢上去接了电话,因为她认为,最大的可能性是徐朝阳,但她忘记了今天下午人家有课。“喂,你好,哦,请稍等。”然后,安宁把电话递给我。我摸不着头脑。“你好,我是……”“我是蒋晓军,我们哥几个出去吃饭,你也来吧。六点在校门口快乐餐厅。就这么定了。”啪,挂了。我还没有缓过神来。这回,所有注意力从许红身上转移到我这里。“坦白从宽”她们诡异的要吃了我一般。我说,没什么,就是蒋晓军,带我办入学的那个向导请咱们吃饭。咱们都去。这回,她们都愣在那里了。稍后,上妆的上妆,换衣服的换衣服,还有换衣服加补妆的,乱做一团。只有我无动于衷,好像这件事与我无关。 我带着我的三个姐妹去了快乐小餐厅。蒋晓军在外面迎接我们。看到我带了三个人,他似乎早就预料到了,招呼我们进房间,里面坐着三个男士,大家相互介绍。 我们吃的是火锅。饭后,他的一个哥们提议去唱歌。有三个姐妹壮胆,我也不怕,姐妹们也不反对,我们迷迷糊糊的跟着他们去了好美ktv。。 进了包房,我觉得很累,坐下来休息,品一瓶绿茶。那些善于唱歌的兄弟姐妹们开始尽情的释放,此刻,安宁应该暂时忘记了朝阳是谁,李俪也想不起她天边的牛郎,许红也化悲痛为音量,他的那些哥们更是在众美女面前一展歌喉,大秀舞步。我不喜欢这种80后的休闲方式,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我不孤单,我有我的笔。蒋晓军坐到我的旁边,他问,“为什么不唱?”我说,“我不会。”“那你会什么?”“我会听。”“我也是。”我笑了。 我觉得很热,把外套脱掉。他竟然拿起我的外套,穿在自己身上,说,“你的衣服我也能穿。”我真想揍他一顿。我确实是胖了一点,但是,我常梦回唐朝,以胖为美。他竟拿这个说事。我说,“我的身材总比一根竹竿顶一件衣服好些,不用担心一阵风吹来,衣服就被刮跑了,于是,人去追衣服,结果,人也被吹跑了。”蒋晓军作出很惊讶的样子,随即,裹紧衣服,淡淡的说,“其实,我挺想胖点儿。”我对身材之类的事情,从不放在心上。我觉得大多数女孩子,每天关注于减肥,最新款式的衣服,名牌化妆品,还有聊qq,追星……这些都是浪费生命。我要用我有限的生命来做我认为值得的事情,或许,这也是别人眼中的浪费青春。但我无怨无悔。我在沉默的时候,蒋晓军说,“我在杂志上看到你的小说。过于忧郁了,人是可以抗拒命运的,只要努力,什么都来得及。”太可笑了,一个只知道摆弄鼠标做程序的文学白痴,竟然批评起我的风格来。我想起了他在万人面前慷慨激昂的演讲,我笑着说,“你的那篇校庆演讲稿,是你自己写的吗?”“当然。”“哦,感染力很强。不过,写东西,不是做程序,ctrl-c加ctrl-v就可以了。其实,你的整篇演讲只有一句能打动我,那就是,‘紧紧抓住时间的脚步,不浪费一分一秒,来追求自己的人生,才不会在某一天,让一切变得来不及。’所以,你给我的感觉是,你好像一直在与时间赛跑,想拼命的抓住一些东西。但是,如果连一分一秒都没有停驻,去轻松的品味人生的风景,也会错过许多美好的东西。”蒋晓军说,“谢谢你。我真希望时间能为我停下。而我,更希望你改变对生命的悲观。活着是很快乐的事情。” 第五章 轰轰烈烈的军训终于以全体大一新兵完美的汇演收场。偏偏我的脚崴得很厉害,注定当不成主角。我喜欢默默欣赏的感觉。在操场四周高高的观众席里,我混在学长们中间,我的同龄人们在台下的塑胶跑道上,飒爽英姿,激情豪迈。他们的人生将从这里拥有一个崭新的开始。对于未来,每个人心中都充满了期待。然而,当我们年轻的时候,却很少有几个人能够真正的做到无悔青春。直到某一天,忽然醒来,我们才发现,真的走错了太多的路。还没来得及弄明白自己究竟是为了什么来上大学,还没来得及搞清楚,究竟是怎么样选择了这个专业,还没来得及去深究将来毕业后想干什么,能干什么,更没有来得及做好周详的计划,该如何去走接下来的四年,真正的大学生活已经无法阻挡的开始了。于是,我们在该上课的时候,偶尔逃课。在该去图书馆的时候,大多在电影院或者宿舍的床上。在该复习知识的时候,吃喝,打牌,ktv。在即将考试该好好休息的前一夜,昏天黑地,秉烛夜战。再后来,当我们想再碰碰专业书本,再背几个英语单词,再去一次图书馆,再坐一坐文科楼自己常常占上座位却整晚没有去坐的那张椅子,我们发现,我们将不得不离开这个校园,可能是永远。我们人生这最美好的四个年头,究竟是怎么过的?我们常常会扪心自问。然而,我们没有答案。人生,本是一列没有归程的列车,四年,只是一瞬间。但总有一些人,他们会活得很明白,他们的人生,每一步都活在自己的计划之内,他们没有浪费一分一秒,即使生命再重新来过,他们依旧会这样去走。但是,再天衣无缝的计划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意外,是你从前怎么也无法预料的。而我和蒋晓军的相识,都不再彼此的预料之内。 他带我们去ktv后的那个晚上,每一个男士负责护送一个女士回宿舍。我和蒋晓军掉队了。我们穿过校园的林荫路,来到大操场。我们坐在台阶上,倾听夜晚的风声。我感到了秋天的凉意。我忽然有种莫名的感觉涌上心头。我想就这样,和这个人一直的坐着,直到天亮。也许,这种感觉源于我们对生存的态度有一点是相通的,那就是及时。在这个基点上,他的我行我素,他的大男子主义,他的快乐至上,他的拼命工作学习……都变得可以理解。我们甚至有一个共通的理念,那便是,假如上天只给与我短暂的人生,那么,我要在我死的那一刻,没有遗憾的离开。我说,我的理想就是,在我死之前,我可以写出一本书来,让我足以骄傲的离开这个世界,我可以把它作为我的枕头带进棺材,不管这本书能否赢得别人的承认,只要我喜欢就足够了。只可惜,我现在,只能写一些很无聊的东西,距离自己的标准还很悬殊。蒋晓军说,其实,从前,我很简单。我规定自己,在每天临睡觉之前,问自己三个问题:你今天快乐吗?你今天浪费时间了吗?你今天努力的去追求更多的新鲜事物了吗?如果,所有的答案都是肯定的,那么我就很知足。即使明天我就见上帝去了,我也很自信的交差。我对生涯的规划也很简单,学计算机,考研,留校,设计软件。闲下来就去旅游。不过,现在不一样了。因为,我的生命中有了一个意外,让我觉得有更多的事情需要去做。让我很留恋生命。我说,“你真该来我们专业,说话还挺有哲理的。”“那是当然,你真以为我只是会做程序那么简单吗?”“那你还会什么呀?”“你觉得我还应该会什么?”“乐器?”“我15那年拿到的钢琴八级,好多年不练了。”这我还真有些意外。“书法?”“我的字不错吧?”我点点头。“签名倒是挺艺术的,很有明星体。……体育怎么样?”“我这个头儿不进国家队,挺遗憾的。”我笑他可真不谦虚。我说,“这些我都相信,不过,你的文字水平可不怎么样。”他点点头,“是,我从小就不会写作文。和刘作家没法比。” 那天晚上的日记中,我写下了自己的生涯规划。在大学努力了解人生,接触社会。当然,功课,不管喜欢的,比如死亡社会学,还是不喜欢的,足以致命的,比如数学,我都要努力的去争取不要挂科。在安静的时候,写一些东西。毕业以后,找一份可以养活自己的工作就可以,我不想做什么女强人,ceo之类的,也不想做女博士,我只想本分的用我的笔写我的心,用时间揭示我的命。另外,我强调的写下一句话,让自己学着去快乐。 但是,很多时候,现实的进展却总和你想象的不那么相同。 我曾经满怀信心要钻研的哲学,和我一直以来脑中的概念竟然很不一样。我对于那个带着深度玻璃瓶底,脸蛋象个猴屁股,趴在讲台上摇头摆尾读课文,一口一句“是不啥”的马哲教授那些光辉的思想,真的难以苟同。于是,我在正式上课的第二天,我的第一堂马哲课堂上,坐在最后一排,瞌睡了。我有幸见到了周公先生。我迷迷糊糊被安宁推醒的时候,她小声的说,别睡了,老古董瞪了你好几眼了。我抬头,正撞上那个玻璃瓶底,在目光交汇的那一刻,我看到了他不屑的移开双眼,转过脸去,继续读他的课文。我看看安宁,她在认真的记笔记。我说,“妹妹,下课了,再叫醒我。” 这节课后,直到期末,我再没有去捧那老古董的场。直到学期最后一节课,安宁说,划考试重点了,我才好不情愿的又坐到他眼皮子底下。 逃课是件上瘾的事情,尤其在你尝到它的甜头以后。对于深恶痛绝的马哲,我以眼不见心不烦为对策,对于英语,我以死记硬背为法宝,对于其他哲学专业课程,我以一点悟性,一点象征性的听讲,一点随意的复习,就可以轻松赚取六十分,但是,数学呢?这是所有文科学生最头疼的一门专业课。对我来说,难于上青天。高中,我起码还能听得懂,而大学数学,我真的知道了什么是鸭子听雷,真是不知道老师在讲些什么。这门功课,也是所有科目中,我唯一没有缺课的一门,但是,这也是唯一我担惊受怕的一门。 我把很多时间用在了钻研数学这门智慧的学科上,时间远远多于看专业书,看小说。多年以后,我总在想,也许这就是教育所标榜的全面发展吧,于是,为了过科,哲学系的学生把1/3的时间用于学数学,数学系的学生把1/3的时间用于学英语,英语系的学生把1/3的时间用于学计算机,而计算机系的呢,把1/3的时间用于学政治。虽然夸张了一些,但是,多少有许多无奈是我们无法抗拒的。这种无奈,我们从小学开始挺过来,又何必在乎多这四年呢?可是,很多年以后,我问自己究竟学了那些有什么用呢?答案也只是,当年没有挂科,因为没有挂科,我得到毕业证,因为有文凭,我找工作有个抓手,仅次而已。 其实,被数学折磨的不止我一个人,还有安宁。安宁是个学习很用心的人。但是,对数学她也一筹莫展。经常,我和她在自习室相遇,共同攻克数学巅峰。而这个困扰对于李俪来说,是不存在的事情。她学数学很轻松。开学后不久,她成了大忙人,在校外找到一份家教的工作,教一个初中小孩数学和英语。安宁虽然数学不怎么样,但其他功课都是特棒的。她其实最幸福,无论遇到什么不开心,都有一个出口供她发泄。无论什么事情,都有一个人替她想得很周到。这就是东北话所谓“啥人啥命”。秋天换季了,徐朝阳拎着个大包就来了,从里到外,所有应季衣服都在里面,包括胸罩和内裤。我们看了大跌眼睛。我偷偷的问,安宁,他连你这个都研究的这么细?说实话,没做什么过分的事情吧?她神秘的说,我还没想好,正考验她呢。她的脸不红不白的,我倒有点不好意思。我想自己也够多事的。 而许红成为我们之中最不可琢磨的一个人。从那天军训告别晚会以后,她就变了一个人。那天,军训汇报演出后,我托着不利索的双脚孤单的往宿舍走,准备换身衣服去系礼堂,参加告别教官,暨2002届哲学系迎新生文艺晚会。这时,蒋晓军来了。他说,我是故意崴脚,逃避训练。总之,什么正常的事情到了他那里准没有好听的话。我邀请他参加迎新晚会,他答应了。于是,他在楼下等我,准备一起吃饭,然后,去礼堂。 为了军训需要,我一直扎着头发,今天我把长头发散下来了。我化了一点点淡淡的妆。穿上刚来大学那天的衣服,配了一双高跟鞋,那双已经有点裂缝的军训鞋被我扔进了垃圾堆。我小心的下楼。 蒋晓军正在楼下转悠。他转头看见我的一刻,眼睛瞪大了一下,左手在寻找裤兜,摸了半天也没有摸到。我说,走吧。 他走在前面,我跟的好费劲。我停下来不走了。他竟然一直的往前走,我气的就要转身回宿舍。转身走了几步,我后悔了,又继续朝他走,我大喊,“哎,你急匆匆的干嘛?赶着去死呀!”他突然在不远处停下了,然后,很久他也没有转身。我就一直跟上他。他脸色很难看,说“对不起。我今天不去了。”他就大步流星的走了。 我使尽全身力气狠狠跺一下右脚,然后,我感到脚象突然断了一样。泪水刷刷的流下来了。我没有去看什么晚会。我去校外找个咖啡厅坐着去了。 那天晚上,我回到宿舍,大家都还没有回来。我想,什么破晚会,还演不完了呢。我关灯睡觉了。电话响了我不接,直接把线拔了。后来,不知什么时候,灯亮了,安宁和李俪回来了。她们兴致勃勃的谈今天的晚会,哪个节目好,谁谁是个大帅哥之类的。我把被子蒙在头上。安宁问,你怎么啦。我说,没事,脚疼。她拿出一盒药扔到我的床上。两人继续说笑。 文科楼的钟声敲了十下,我们在宿舍听的分外清晰。这是每天规定的熄灯时间。我们新生的宿舍楼是贵宾级四人间,电费可以不走集体电表,用多少花多少。这时候,我已经睡了一觉醒来,安宁和李俪估计也聊得累了,都爬到床上。我揉揉眼睛说,你们怎么还不睡呢?安宁说,“许红还没有回来。姐姐,会不会有事?”我一激凌,马上精神了。许红是个乖女孩,这么晚回来的时候很少。她又没有手机,也联系不上她。我便询问今天晚上最后见她是怎么个情景。安宁抢着说,“晚会散了以后,我和李俪叫她一起回宿舍。她支吾的说,一会自己回来。我们也没有在意,让她自己小心。就这样了。”我说,“那糟了。她会不会想不开?过了今天,教官就走了呀!”对呀!大家恍然大悟。我们没有经过什么思想储备,纷纷穿上衣服,我说,安宁你留在家等她,我和李俪出去找找。我托着不利索的脚,带着李俪找遍了操场,花园,校外的大街,附近的小康村,总之,能想到的地方都去过了,还是没有她的影子。最后,我们气极败坏的回宿舍。大家坐下来商量怎么办。安宁要哭出来了,她小心的说,要不,咱们报警吧。我说,不用,等到明天早上,她如果不回来,再想办法。现在,坐着也没用,熄灯睡觉。这个时候,大家都很听我的领导。折腾了大半天,累了,困了,都躺下了。 这一晚上,谁也没睡好。总之我是没怎么睡着。有那么几分钟是睡着的,也做着稀奇古怪的梦。早上五点,我们无一例外的都醒了。大家收拾整齐,准备去系里汇报情况。这时,有敲门声。 安宁跑过去,没有让大家失望,是许红。我们心里一下子卸下了千金重的大包袱。伴随着七嘴八舌的询问之后,是安宁最先的抱怨,“许红,你知不知道,我们差点报警!”许红还没有来得及道歉,安宁的眼泪已经流下来。那可怜巴巴的样子,真象天上掉下来个林妹妹。许红不看我们,望着窗外,像是在思考或者回味着什么,嘴角始终带着笑。她说,“对不起,我可以不解释吗?总之,我很好,不用担心了。ok?”我们无趣的忙自己的事去了。许红依旧沉浸在一种疑似捡到了一百万的欣喜中,她坐到镜子前,仔细的梳头发,不时的噗嗤乐出声音来。从这一天起,许红总会莫名奇妙的笑醒,让我们不寒而栗。她会经常写信,有时候打电话。最初,我们问她究竟发生了什么,她不说。后来,我们习惯了,也不再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个人都找到了自己最该做的事情,也就没有更多的时间关心别人的内心世界。 那天,盼回了许红,得知她没有出事,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但是,没有多久,有一种更加钻心的疼痛感觉袭来。我想,我为什么这么烦呢?我绞尽脑汁,想起来了,是蒋晓军。我昨天晚上,把人家气跑了。可是,我又奇怪,他这个人,大大咧咧,从不生气的,为什么我骂他一句,他就跑了呢?昨夜经历了许红这件事,我忽然觉得生活平平静静的,人与人之间没有摩擦和误解,总是如空气和水一般的相互陪伴,那该多好。无论怎么说,气走蒋晓军是我不对。下次见到他,该给他道个歉才好。 我继续的上课,放学,去食堂,去图书馆,生活很平静的继续。时而,我去计算机中心写作,从早上八点半坐到晚上放欢送曲。今天也和往常一样,已经是中午了,我没有饿的感觉。这时,我发现身边走来一个人。是蒋晓军,拎着很多吃的东西。他说,“你在这里呀,我今天正好值班,中午看机房,在这解决午饭。你也一块吃吧。”他把塑料袋扔给我。我也不客气,挑了几样爱吃的东西。他拿出一个面包,一瓶水,去主机席位坐着去了。整个中午到下午,我在电脑上工作。偶尔抬头,他还在那里值班。后来,五点的时候,有人来接他的班,他走过来,说,“快保存,我下班了。”我心想,你下班,你走好了,我为什么非要跟着走呢?这点东西不写完,我心里放不下,会失眠。我说,我不走。他说,那还要多久呀?我说,最快一个小时。他说,服了你了。于是,他又坐回主机席,和那个同学聊起来。 我以最快的速度结束了战斗,其实,我发现思路不清晰了,心烦意乱的。于是,我点击结账,竟然发现,我的卡上存款余额,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我一阵诧异,正想举手问是怎么一回事。忽然,仿佛明白点什么似的,我向他招招手,说,咱们走吧。 我们去校外的街道上走走。我为那天骂他的事情道歉。他很惊讶的说,“生气?生什么气呀?我忽然不舒服,去宿舍休息了一下,后来去你们礼堂找你了,安宁说,你没去看节目。我给你们宿舍打电话,也没人接。我就回去了。你真的以为我生气了?你还挺在乎我的嘛!”我说“臭美什么呀。”他说,“就是,哥们之间,婆婆妈妈的没意思。”我说,“你拿我当哥们?”他点点头,“那是,从见到你第一眼,我就拿你当自己人了。咱俩之间永远也不要有什么生气之类的别扭事。”我心中窃喜,说,“小弟明白。”这种感觉不正是我想要的吗?没有隔阂与障碍,就像面对空气和水。从此,我知道,在他面前说话,不用计较那么多,就像他可以说走就走,说来就来一样。因为,我知道他不会因为我的胡言乱语而不高兴,就像我不会因为他的扮酷而失落。 晓军说,他们学生会的刊物缺少个文字编辑,问我有没有兴趣。我说,我的天空没有这么狭隘,做校刊太大材小用。我以后发表了文章给你一份,你觉得可用的就用到校刊上即可。他颔首。我说,我的数学怎么用心也没有成效,需要你贡献一臂之力了。他抽出每个周末的时间,给我重新讲解。我觉得豁然开朗了许多。有一次,他需要做一个演讲,让我帮忙写演讲稿。我说,只要有稿费,写什么都行。于是,我用一个下午的时间,在“不花钱”的机房,给他炮制了一篇演讲稿,他看看说,将究用吧,我因此骗到一顿麦当劳。我和他在一起走路,总是跟不上,他又不肯放慢脚步,于是我建议买一个自行车,他说,买自行车完全是为了我,所以应该我来买。于是,在我们成为哥们后的一个月,我用可怜的100元稿费给他买了一辆二手山地车,他欣然接受,后来,他告诉我,修车用了他三百元。 在大一的第一年,刚刚抛弃了高考灰雾笼罩的学子们,尽情享受着人生最美的年华,很多人都还在沉浸在刚刚做大学生的喜悦中,没有多余的心思来猎取一个男朋友或女朋友的时代,安宁享受着爱情的浓香,李俪承担着两地分离的苦楚,许红折磨着自己和身边人的生活,而我,满足于有一个红颜知己的快乐中,这种快乐是那种可以把心抛给对方的感觉,也好像,其实,我们曾经是一体的,我们的思想是相通的。在校园里,我还没有来得及去思考我们带给别人的感受,已经有很多人在我们身后窃窃私语,而我的朋友们则是针锋相对的质问,“你们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个问题,最初是从安宁口中传出的。她不相信,不是恋人,会经常凑到一起上自习,说什么补习功课。不是恋人,会大胆的去使用伎俩,让你可以不花钱尽享网络资源。不是恋人,可以骑着你给买的破自行车,载着你招摇过市。不是恋人,可以借着影评人的幌子,一起去看电影,还装模作样的写下某部电影在校园的上座率。……总之,在她的解释看来,我是冒了天下之大不韪,不是因为我恋爱了,而且是和学校的大才子,大帅哥恋爱了,以至于让很多女孩子的梦破灭了,而是因为,我的不实在,不坦白,不够哥们。我说,无论你们怎么想,我们自己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可以,我和你安宁是哥们,我和蒋晓军的关系,也只有两个字,哥们! 在许多次的否认之后,安宁也无话可说。最后,她问我,如果你们不是恋人,那你为什么不找男朋友?我一下子没有了话。我想,是啊,大学不谈一场恋爱,会不会很亏呢?我说,谁说我不找,只是没有合适的而已。但这件事,却进入了我的思想,让我突然有种理不清的感觉。有一天,我是要找对象的,和那个人成家,生孩子,象我的父母一样,然后,盼望孩子长大成人,期待他有出息,催着他结婚,生孩子……我抱着我的头,不,我不接受这样的生活,我不要! 第六章 东北的冬天来得早了些,第一场雪不知不觉下起来。只可惜,那时候,我们还没有听到那首后来红遍了大江南北的歌曲《2002年的第一场雪》。和许多的东北人一样,从小生活在雪乡,对于雪已经习以为常。而安宁却很兴奋。她说,这场雪让她的心情很美,她仿佛在雪中看到了他的白马王子,手捧鲜花来到她的面前。我们说,白雪公主,醒醒吧,该上课了。于是,我们穿上厚厚的棉衣,一起出发,准备去文科楼。但是,今天注定不是平凡的一天,因为在十八年前,天使降临人间。十八年后,她来到我们身边,让我们知道了,那些传说中有童话气质的人是怎样的,她就像水晶一样,纯洁的让你不敢触摸,她纯情的就像窗外纷纷飘洒的白雪。她就是安宁。今天,她穿一身雪白的棉袄,戴着白色的帽子围巾,走在我们中间。她的高兴溢于言表。她宣布,今天中午都不要吃饭了,留着肚子,晚上,徐朝阳过来给她过18周岁的生日。我们山呼万岁。 这个白天对于安宁来说特别的慢,终于,最后一节课结束了。安宁第一个冲出教室,徐朝阳已经站在外面,左手拎一盒蛋糕,右手捧一大束玫瑰。我凑过去,掰开手指头数数几支。一,二,三……一共十一支。我说,十一,啥意思?安宁嗅着玫瑰,闭着眼说,“这都不知道,一生一世嘞。”我点头。我们簇拥着公主来到校外的快乐小餐厅。 我先提议共举杯,祝愿安宁生日快乐,祝愿521宿舍四朵金花,友谊长存。干杯!我一饮而尽。安宁轻抿了一口。徐朝阳凑着她的耳朵小声说,“不能喝,我替你来。”安宁笑着说,“知道了。”李俪也豪爽的一饮而尽,说,“安宁,今天你必须多喝,你是主角。”安宁点头说,“一会,挨个的敬你们!”我鼓掌,“听到没,现在,安宁的东北话说的不比咱们差!”大家都笑了。 我发现许红一直一言不发,酒也没有动。我说,“你不舒服吗?”她说,“我有点恶心。我出去一下。”她离席而去。我冲大家点点头,跟着去了。 在洗手间,许红呕了两次,吐了一些东西。我说,“你也没喝多少就吐了。”许红摇摇头,她说,“姐姐,我,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她已经哽咽的说不出话来。我忽然有种不详的预感。我说,“有我呢,别怕。跟我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有些孩子,从小到大,她们身上的标签只有一个,好学生,她们伴着一路的喝彩走完小学,初中,高中,高考,进入大学,当某一天,她们忽然发现自己长大了,爱上了一个人,那是她们最初的懵懂,她们紧张,不知所措,但是,她们无法抗拒。于是,很多时候,他们不知道,她们已经不知不觉的做了一些事情,只是那时,她们还不懂。对于,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与婚姻,她们依旧一无所知,甚至,对于自己已经失去身体中一个很微妙精致的部分,她们也一无所知。 许红哽咽的告诉我,晚会后的那天,教官说,他将要走了,但是他最舍不得的是她。她的心激动的要跳出来。她跟着他去吃东西,然后,他带着他去看录像。在那个房间里,演的是什么片子,她不知道,只知道,教官使劲的抱着她,吻了她,然后,她们倒在那个已经有了红色血污的床单上。她虽然害怕,但是,她很喜欢这种从未曾体会过的感觉。后来,她感到下身有种异样的疼痛,但是,瞬间已被紧张,刺激所融化。早上,她只是发现床单的血污似乎更重了。 “她说过,她会一直爱我的。他会常常给我写信的。可是,他却突然失踪了。我现在病了,也没人关心,没人照顾。他算什么男朋友?”我恨恨的说,“你认为你病了,是吗?我告诉你,你怀孕了!你要生小孩了!”许红拼命的摇头,她哆嗦的说,“姐姐,你说什么?”我说,“我没什么。从现在开始,你听我的就行了。” 那天,安宁和朝阳的亲昵,李俪的买醉,我都没有知觉。我只是盯着许红,我用眼神告诉她,我还在,我会保护她,帮她渡过难关。这是我们共同的秘密,谁也不去说破。 我在第二天的寒风中,用大衣裹着手术后的许红回到学校。我去食堂给她买了小米粥,把鸡蛋切碎放进粥里,让她吃。我对所有人,包括安宁和李俪宣称,许红得了严重的胃肠感冒,一周不上课。我还从楼下的小诊所买了氟哌酸之类的药放在桌子上,每天抠出几粒扔到洗手间里。而医生开的消炎药,我按时伺候许红服下。在一个下午,宿舍里只剩下我和许红,她一把攥住我的手,说,“姐姐,这辈子,我都忘不了你。”我也流下了眼泪。 发生这件事后许红沉默了。教室,寝室,食堂,三点一条线。她没有多余的话,除了课堂上的回答提问,除了餐厅里告诉服务员点哪道菜,除了晚上大家都睡了,她关上灯管,打开台灯,说,你们先睡吧,我再看会儿书。 许红的变化,让我们最初难以适应。虽然,临近期末,大家都在紧锣密鼓的复习,但是,她拼命三郎的样子,还是让大家不适。我理解她。有时候,只有我和她在的时候,我会说,红,还是要适当的放开点,没什么大不了的,人生也没什么过不去的。她淡淡一笑,“姐姐,你说什么呢,你说那件事啊,我早就忘了,你还提它干嘛?磕碜我呀?”我心一紧,仿佛不认识这个人。 第七章 轰轰烈烈的大一第一学期终于以期末考试的顺利熬过而宣告结束。此前,我和安宁也有一晚通宵未眠。趴在桌子上,打了个小盹,梦见我的数学打了零分,我一阵恐慌,马上醒了。其实此前,蒋晓军已经辅导我大致的考点,我对数学已经蛮有信心了。考数学那天,我偷偷把公式抄在胳膊上,以备不时之需。可是,上了考场才发现,题目怎么这么简单,还用得着作弊吗?我轻松搞定所有题目,管它对还是错,反正没空着。我答完题目,咬着笔左右巡视,发现前桌的安宁在敲着脑袋。我侧了一下身子,发现她的卷子上空白不少。我把几道大题目的最后得数写到一个小纸条上,趁着监考老师熟睡正酣,把小纸条揉成蛋撇给她,她小心四顾,确定无人盯梢,打开纸条,照着得数扒步骤。事实证明,我是个天才,不仅在第二学期发下来的成绩单里,我发现我全科通过,而且数学还拿到了83分的高分。而安宁呢,不多不少,60分,万岁,万岁,万万岁! 期末考试在不同的班级陆续的结束,这种进程很快蔓延到我们哲学系2002年级。校园的路上,有人提着箱子回家了。整个学校笼罩在雪中,有种冷清,萧索。我和蒋晓军吃了这学期最后一顿晚餐,在学校食堂。一如往昔,他点的锅包肉,地三鲜,两碗米饭。他吃完了自己的一碗,顺势抄起我剩下的半碗,狼吞虎咽。他吃我剩的饭,我已经习惯了。最初的那一次,我却多少很难接受。我每次吃饭总要剩下半碗,他说,太浪费了,让你多吃一点,不听话。我说,以后,先拨给你一些。他说,那也成,就不浪费了,你少吃点也好,那么胖。 我就每次动筷前,匀给他一些,不知道是哪一天,我真的饿了,就自顾吃起来,当然依旧剩了半碗,他二话没说,拿起来就吃。我刚想阻止,他说,这样也好,你尽情吃,剩了的给我就行。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荡漾在我的全身。我忽然想起,中国古话云,食则同器,寝则同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在天愿做比翼鸟……感觉越说越不对劲。 西安的安宁偕同他的王子徐朝阳最先踏上了西去的列车。紧接着李俪和许红也走了。剩下我,不紧不慢。我家在哈市,平常经常回家,所以,没有归心似箭的感觉。蒋晓军和我的情形也差不多。从哈市到他家坐火车7元钱,坐汽车一小时一次,所以,他在考完所有科目后的第三天,也就是我考完试的第二天,提出回家。我说,那我送你吧。他说,正好给我拎包。我的脑中浮现出,刚进大学校园那天,我没有拎东西,他数落我的一幕。转眼,已成往事。 他决定坐汽车回家,这样很自由。错过一班还有下一班。我们在寒风中的候车站,站了很久。来了一班,他说,人挺多的啊,我说,那就等下一班吧。他说,好。第二班来了,人还是很多。我说,现在快春节了,每一辆都挺满的。他说,既然等了,就等一辆宽敞的。于是,又错过了几辆。他看看表,已经中午了,他说,要不吃饭去吧。我摇摇头。我说,“你还是上车吧。”他点头,说,行,那就坐这辆吧。于是,他拎起两个大包,径直朝车门口走去,留给我一句“走了”,没有回头,只是一个背影。我从车窗往里面望,看不见他,车缓缓开动了。我的眼泪流下来。 第八章 有史以来,最漫长的一个假期开始了。我不知道日子如何打发。我没有办法安下心来做某件事。我想,往年的假期,我都是怎么过的呢?我写作。于是,我打开电脑,写下一行字,但是,我没有思路。我的脑中反复出现很多情节。我和蒋晓军相识于大学校门口,后来我们一起经历的日子,我送他回家的那天,他犹豫不肯上车的样子。在回想中,我越加肯定一个判断,他是一个外表嘻哈,内心细腻的人,他是一个不愿把真实的思想说出来的人,他是一个让我没有真正琢磨透彻的人。尽管,我们之间,已经无话不谈,尽管,我们兄弟相称,但是,我依旧觉得,我与他之间尚有一个结,没有解开。我反复的思考,这个结究竟系在哪里,但我找不到。直到有一天,我确定而坚定的冒出一个想法,这个想法让我忽然很惊讶,很不知所措,又无法摆脱。我在认真的重新审视我们之间的关系,难道我们真的仅仅是哥们?我们之间是否有另一种东西存在?那种传说中的爱情?我象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把桌子敲得很响,把手敲得麻木,我幸福的告诉自己,我真的爱上了一个人,而且已经好久。 当我不觉间参透了自己内心的隐微,我的脸阵阵的发烧。整个人变得更加坐立不安。我再次一遍遍的回忆我们共同生活的日子。我偷偷的笑,关上门写日记,回忆出来的情节与发生时相比,多了很多感情色彩。当我以一个恋人的眼光来回想这个人的模样,我才窃喜,他真的很帅,很有才气,他的性格大度,值得托付终生。在我眼中,他的一切都变得十分完美。不过,我有很多的遗憾。和安宁比起来,我要逊色得多。徐朝阳做到的很多事情,他都做不到。他会在文科楼外面站着等我两个小时吗?他会时常给我买衣服,买小礼物吗?他会说“宝贝,亲爱的,”这些来逗我开心吗?……他不会,他都不会。最遗憾的是,这大半年,我们最亲昵的举动,也不过是,他搀着我的胳膊而已。我忽然觉得很失落。不是因为,他不懂浪漫,而是因为,我心中,产生了一个疑问,他是否爱我?还是,他仅仅把我当作哥们?我在他心中,和其他人是一样的吗?我越发确定了这个判断,他不爱我。 我在网上找很多心理测试来做。比如,考查他是否真的爱你呀,看两个人名字是否有缘呀,但是,测试的结果都不一样。我索性摔了键盘,睡觉了事,可是,脑子里已经装满了这些事,我根本没有一丝睡意。这才想起,应该给他打个电话。 可是,抓起电话,我又没有了勇气。我想,我该说什么呢。我们依旧是哥们的关系,那就随便问点什么吧。我终于拨了他的电话,那边很大声的说,“哥们,是你?你怎么才给我打电话呢?”我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那边已经在说个不停。他最近都做了什么呀,他正研究一个什么程序呀,他的话痨病又犯了。我只是笑着听。后来,我说,那我挂了,这是我家的号码。他说,好的,他过两天来哈尔滨有事,顺便可以见我一面。我说,好啊。 我期待着他给我打来电话,我每天盯着电话,甚至有时候,会幻听电话铃响,结果,都是失望。我更确定了他根本不想念我。我便克制自己不去想他。终于有一天,电话铃真的响了,我兴奋的接起来。我说,“你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呢,你在哪里呀?”他说,“我在中央大街呢。你来吧,“我还没等他的“吧”字落音,我马上说,“好吧。” 我们在大街上走了很长的路。我就是一直的笑,不怎么说话。他的话也不多了。我们就是走着。我抱着膀子,不是冷,也许是紧张。他说,“你冷吗,我把外套脱给你。”说着,解开拉锁。我连忙阻止,抓住他的手,“不用,不用。”我没敢看他的眼睛,马上把手收回来,装作什么事也没有的样子,说,“跟我你还客气什么,我说不冷就是不冷呗。”他说,“要不,就给你买一件外套吧。”我说,“去看看也可以。” 我们走了好几家商店,也没有挑到一件满意的衣服。其实,我是不想花钱。更不想花他的钱。 很遗憾,没有收获的逛了一下午的街,我提醒他,你不回家了吗?快没有车了。他说,是啊,那我回去了,开学见。我说,好。他打车,把我送到我家的小区楼下,他走了。 回到家,我的心才稍稍平静下来。我想,原来,爱上一个人这么别扭,倒不如把他当成哥们时,那么放松。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有时他虽然反对,但哪一次,都是以我的方案为最终的结果。我决定克制自己的感情。 新年,没有什么兴奋的感觉。我依旧盼望时间可以快些过,可以快一点开学。我想念学校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我和他在网上相遇,我们互贺新年。我的语气和心境,重新回到放松的状态。 开学前的那一天晚上,他发qq说,明天早上会坐10点的汽车去哈尔滨。我说,知道了,有时间,我去接你。他说,不用了,没什么东西。我说,那最好,我还不愿意去呢。 不过,我那天晚上定好了闹钟。第二天七点准时起床,收拾完毕,去汽车站。 就像那天送他回家一样,我接来一辆又一辆车。在我不经意抬头的瞬间,那个熟悉的面孔出现在眼前。他向我挥手,加快脚步。我说,我也是要回学校的,顺路过来可怜可怜你。他说,好的,我不嫌你累赘。 第九章 2003年2月10日, 521宿舍四大美女重聚首。大一年级进入下半学期。徐朝阳依旧任劳任怨,提着重重的箱子送安宁上楼。在宿舍坐了一会,安宁送他回工大。我们随便聊着假期的事情,展示自己新添置的衣服,顺便询问一下各自的成绩。我们的成绩在2月1日,可以在网上查询。我没有挂科,每一科目都是七八十分,我挺知足。大家也都没有挂科。不过,许红的分数普遍都很高。她的努力任人皆知,考的好也很正常。安宁送走朝阳回来,羡慕的说,红姐,我的数学刚好60分,太险了。其他科目还可以。确实,除了数学,安宁每一科都是九十分。李俪和我差不多,比上不足,至少,不用交补考费。为了庆祝考试都顺利过关,我们决定四个人出去大吃一顿,就选在学校食堂吧。 四个人aa制吃了一顿大餐。餐桌上,我们谈笑风生,意气风发,仿佛整个世界都属于我们。而我们这样默契融洽的氛围也令其他的宿舍羡慕不已。但是,再怎样的美好,却终究敌不过时间。人与人之间,终究难免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冲突而由相惜变得陌生,这是我们情感无法控制的。 休整过后,重新踏上征程。新学期的课程开始了。我们像第一学期一样,平静的过着每一天,直到2月14号这一天来到了。 也许是老天爷眷顾世间的有情人,这一天我们没有课。早上八点的钟声还没有敲响,徐朝阳已经在楼下给我们宿舍打过来电话。梳妆打扮后的安宁,轻盈的跑下五楼,我们在阳台上看到了楼下感人的一幕。朝阳把一大捧鲜花递给安宁,这回,我没有办法去亲自数一下多少支了。安宁接过花,踮起脚尖,亲了一下朝阳的脸颊。我们在楼上大叫。安宁把花送到楼上,说,姐妹们,我出去了,晚上可能就在工大了。周一见。 我们都落寞了。许红说,她要去系里。她是我们的学习委员,她开学后最大的任务是算奖学金的事情。李俪则给男友打电话。他说,男友的学校开学早,不然就可以一起过完节了。不过,她在电话里忽然兴奋的大叫,接着她挂断电话,说,我们在哈尔滨的高中同学今天聚会,我去参加。 这下,宿舍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我无聊的翻开一半书,发现读不下去。我想,去图书馆也好,却懒得动。我拿出一些衣服来准备去洗。其实,我心里想的是,如果今天可以和蒋晓军在一起过真好。但是,这么敏感的日子,反倒不好意思开口了。我去洗衣服,可是,很快就洗完了,又没有事情可做了。我爬上床,看书。看了几页,我回头想想,看了什么,一点印象也没有,我合上书,下床,拿起电话,给蒋晓军拨过去。我说,“哥们,宿舍的人都过节去了。真无聊啊。你在哪呢?”他说,“我在你们宿舍楼下。”我撇了电话,跑到阳台,他果真在楼下呢。我胡乱穿戴好,下楼了。 一对没有情人的单身男女凑到一起过情人节,感觉也很不错。 蒋晓军说,他假期给一个公司做了一个管理系统,得了点偏财,得花出去才行。要不给你买件衣服去?我怕了,假期那一次买衣服都没有什么结果,还要去?他说,“这次我做主,我觉得哪件好,就买哪件,反正我消费。”我也只有赞成。 我们又去了中央大街。他帮我选了一件红色外套。我是一百个没相中。不过,既然人家好心,也就接受吧。穿起来,还可以。也许是自己底板太好的原因。在中央大街上走着,一个小男孩过来,说,“哥哥,给姐姐买支花吧。”他吃力的捧着一大束鲜花,生意似乎不太好。我没有动声,心跳加速了。蒋晓军看看我,看看小男孩,笑着摇摇头。小男孩可怜巴巴的看着我。我说,多少钱一朵呀?十块钱。好的,姐姐要一朵。我递给小男孩十块钱。小男孩说,谢谢姐姐。我拿上花说,“没有情人,自己过好了。”我依旧大方的冲蒋晓军笑笑,我不希望他看到我的内心早已流血了。小男孩要走了。蒋晓军递给他一张一百元说,“这些我都要了。够不够?”男孩惊讶的连点头,“够,够了。”抢过钱,把花交给蒋晓军,飞快的逃跑了。我看着他,不明白这又是哪一出。他捧着花,陶醉的说,“没人给我过,我也自己过呗。”我忍不住笑了。 接近黄昏的时候,我拿着一支小花,蒋晓军捧着一大捧鲜花,拎着给我买的红色外套,我们很奇怪的回到校园。走在林荫小道上,我感到有些不自在。又不明白是什么感觉。到了宿舍楼下,我们停下脚步。我说,哥们,我上楼了。以后这种日子还一起过。他点点头,然后,想起了什么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这个也给你吧。”我说,“这是什么?”“我看着挺好玩的东西,随便买的。”我迫不及待的拆开看,是一个项链,链坠是一把玲珑的小钥匙。我紧紧攥住这个钥匙,不敢抬头。我说,那我上楼了。他把衣服递给我。又把手上的一捧花也递过来。“这个花你也留着吧。”我都接过来。我转身。然后,我又回头叫住他,“哥们,我这朵花给你吧。”他笑了,“好吧。” 我一口气爬上五楼。回到宿舍,没有来得及喘息,就捧起项链端详起来。站在镜子前戴上,又摘下来。我捧起玫瑰,闭着眼睛闻了好久。然后,我又拆开衣服,试穿了一下。如此反复。最后,在许红回到宿舍之前,我把衣服挂进衣柜里,把项链锁在抽屉里,把花插到水瓶里,放到阳台。我想平静下来,干点什么,但是,只有傻傻的坐在那里笑。 许红拿回来的成绩排名暂时缓解了我亢奋的情绪。我从后向前找自己的名字,在页面的中间部位找到了自己。我本也对奖学金不抱什么希望,如今看来,是彻底没戏了。好在,没有挂科,我已经很开心。我继续往前找,看到了李俪,又跳过了好长的名字,我看到了许红,接着,是安宁。再往上没有名字了,是标题:哲学系2002至2003学年成绩表。 我惊讶的大叫,“哇,你们两个不简单呀,一个第一,一个第二。”许红平静的说,我们成绩排名是第一,第二,不过,算奖学金不光看成绩,还有综合表现加分。你们有什么项目可以加分,快点报给我吧。我点头,迫不及待的给安宁打电话,快把上学期你做的什么能加分的事情都写下来。安宁听到排名也很高兴,可是,随即又遗憾的说,可是我想不起什么可以加分的项目呀。 情人节过后的第二天是周六,李俪回来了。她满面春风,鲜花,巧克力,礼物一样都不能少。她兴致勃勃的讲述,她的男朋友在同学聚会开始后不久,把电话打给他们共同的朋友,这位朋友又把电话调成了扬声器,李俪听到男友的声音,当时就哭了。他男朋友深情的回忆这些年他们甜蜜的相恋,如今不能一起过节的遗憾,并把提前准备好的礼物交给哥们,希望在这一天交给嫂子,并且对她说,亲爱的,我永远爱你。李俪这时候,已经哭的劈里啪啦。 而我,一个听众,此时也感动的唏哩哗啦。 甜蜜的情人节以安宁周日晚上回归宿舍宣告结束了。大家聚焦的中心转移到奖学金这件事上来。安宁绞尽脑汁的求我想想,她哪里可以加分。她着急的说,如果没有加分的项目,她只是比许红多了2分而已,很容易被超过的,那就是二等奖学金了。一等1500,二等1000,差距好大啊。我偷偷的想,你的数学还是我指点的呢,1000也该分给我500,人就是不知足。当然,我没有直说了。我说,1000也不少了,解决挺大问题。 最后,安宁想起,她上学期,应学生会礼仪团的邀请,参加了一个颁奖典礼,作为礼仪小姐给获奖者颁奖。她的优雅,让台下的徐朝阳如醉如痴。当时,安宁想的只是给朝阳欣赏,却不知今天,派上了用场。她在纸条上写下了这件事,某年某月某日…。。后来,在许红回到宿舍时候交给她,说,“不知这个可不可以加分?”许红淡淡一笑,“当然可以,给你加一分。”安宁长舒了一口气的样子。 这一幕,让后来的我回忆起来,依然觉得很可笑。安宁就是这样一个纯到了骨子里的女孩子。她不知道她面对的是自己的竞争对手,她也不知道在对方心中,已经在笑她的傻气。我也在想,大学里面,或许最大的利益之争便是每学期的奖学金评选。在这个时候,平日里好的要死的两个人也会为了排名而翻脸。校园的圣洁在面对金钱的考验时,也变得那么不堪一击。 最终的结果是,许红以绝对优势获得一等奖学金。她军训时是排长,加三分。她是学习委员,加一分。而安宁退居第二。当得知这个消息时,安宁坦然的笑了。她说,“其实,我真的不在乎那500块钱。” 不过,从此,她明白了多参加一些校内活动是有好处的。于是,在本学期的学生会调整中,她报名参加了。当然,她没有被选中。她象征性的又跑到朝阳那里哭了。其实,在我看来,这些都只是她撒娇的一个借口。在她心中,最重要的事情,只有徐朝阳。而许红不一样了,她成功进入系学生会学习部,以后的工作更加如鱼得水。 第十章 情人节后不久,安宁把宿舍的床空起来,她和朝阳在小康村租了一间小屋。我帮他们搬家。此前,在安宁向我报告她这个决定时,我没有想象中那么惊讶。我平静的说,你们是不是发生什么了?安宁点点头,“该发生的都发生了。”我说,是什么时候?她说,就在情人节那天晚上。我也就无话可说了。这种事情,该来的时候,也阻止不了。我平静的说,“安宁,注意采取措施,学会保护自己。”安宁不相信的看着我,她说,“姐姐,我真的没想到,你不骂我。我会好好的。我爱他,我们一起经历那么多的事情,这辈子,我不跟他还能跟谁呢?”是啊,女孩子,尤其是象安宁这样的女孩子,在她们心中,此生的第一次给了谁,这辈子也就交给了谁。我也是一个怀揣中国传统思想的人,我不仅也这样认为,在我心中,更固执的相信,如果发生了这种事情,就该结婚的。否则,人无法抗拒时间带给人的变故,那些我们不能预料到的转折。 在安宁的新家,我品尝了她的手艺。她主厨,朝阳打下手,很快,丰盛的晚餐摆满了小桌子。我们打开饮料,庆祝安宁乔迁之喜,我也祝愿他们可以天长地久。 这以后,我有了一个新去处。每到想改善伙食的时候,我就去安宁那里蹭饭。朝阳在工大,经常不在家。有时候,我会去陪安宁住一晚。她给我做饭,我看电视,饭做好了,我上桌子吃,吃完了,推开碗,我接着看电视,安宁说,“你比朝阳还大爷呢!”晚上,我们在一张大大的双人床上睡觉。她铺两个被子。不过,她习惯了和朝阳睡在一张被子里面,所以,在关灯以后,她就摸进我的被窝,说,“姐姐,我跟你睡。”开始,我不适应。我从小就和父母分房而居,从来没有和别人一起睡过。我感觉喘息不过来。不过,后来,看到他像个孩子一样抱着我的胳膊睡着了,我却有一种怜爱的感觉涌上心头。也许,前世我们真的是姐妹吧。我偷偷抽出自己的胳膊,睡了。 我们最多谈到的是爱情。关于爱情的开始,每个人的记忆都很深刻。随着时间的推移,当真正恋爱了,日子仿佛又千篇一律了,反倒没有了很深刻的印象。安宁说,当初朝阳追自己的时候,是高中,哪里敢谈恋爱呢?有一天,朝阳给了她一个盒子,打开来,都是纸鹤。她想象着一个大男人辛苦的叠这些给自己,很感动。于是,相约考大学考到一个城市。后来,朝阳考的不理想,又补习,他们就确定了关系。再后来,两个人一起来到了哈尔滨。在外地,离父母远些,说了算,报喜不报忧。 谈到我和晓军,安宁依旧肯定的说,你们之间有爱情。我说,一直以来,只是我的单恋而已。她摇摇头,不,我感觉得到,他是爱你的。安宁教我一招,叫做激将法,或许,可以激发他发现内心深处早已爱上你的事实。我很有兴趣的听,原来,她的办法就是让我找一个男朋友刺激他。我说,那对那个人不公平。她说,没什么。两个人合得来就做个朋友,合不来分了就好了。我于是在脑中搜寻可以做男朋友的人。其实,我认识的男生不少。但是,我一个个的拣起来,用男友的标准考验,却发现哪一个都不是那种喜欢。安宁笑着说,当然不是任意拿出一个男人就可以做对象的。不过,我倒有个合适的人选,他见过你,和朝阳提起,说挺喜欢你的。朝阳还和我提过,要撮合你们呢。我拒绝,不过,安宁却斩钉截铁的说,就是他了。 于是,某一天,在没有事先取得我同意的情况下,安宁叫我去她家,说朝阳买了好吃的等我去。我傻呼呼的过去,发现,她家里多了一个人,好象确实见过面。我仔细搜索记忆,想起来,在图书馆。他拿着朝阳的图书证进去了,门卫老师还端详了半天,我赶上了,说,“老师,让他进去吧。”我和图书馆的老师很熟的。 于是,也没有经过什么介绍,我们就在安宁的家里举行了一场聚会。后来,他送我回宿舍。我浑身不舒服,起鸡皮疙瘩的感觉。说话也很小心,一路上,我也没有说什么话,他问一句我答一句而已。回到宿舍,我狂喝水。 我特别想见一个人,想和他说话。我给他打了电话。但是,我又说不出来什么。我说,第二天,你在哪间教室上课,我去找你吧。 下课了,我去他的教室门口。他们也已经下课了,大教室场面很混乱的。我从门外向里面张望。看到他和一个女孩子谈笑。那个女孩子还在他的背上打了一拳。我盯着他看,他收拾东西,走出来,看到了我。一路上,我不说话。 他问我,吃什么东西?我说,我不饿。我想问你一些问题。他说,这么正式?又采访吗?我说,你老实回答就好,不要说谎。我说,你的哥们里面女孩子多吗?他点点头。我说,你对大家都很好,是吗?他点点头。我说,你们经常在一起打打闹闹的,是吗?他点点头,说,“你到底想问什么呀?”我说,“那如果他们有了男朋友呢?你会不会觉得挺失落的?”他哈哈大笑,“你的意思是,我把她们都娶回家是吗?”我说,“那看来,我多心了。我有男朋友了。”我的声音是怎么发出的,我不知道。但我看到了他的笑容僵硬在那里。他说,“哦,是吗?那恭喜你啊。”我说,“谢谢。有机会,让他请你吃饭。”他说,“好啊。”我笑了。我说,“我走了,再见。”我没有回头。 我在宿舍里哭了。接着,我接到了安宁给我介绍的那个男人的电话,他叫周佟。他说,有时间晚上吃饭吧,我说,好的。 于是,我开始和周佟招摇过市。我希望这件事可以让校园每个认识我或者认识晓军的人都知道。我更希望他看见。但是,我也明白,这又有什么用呢?他心中没有我,我有没有男朋友和他没有关系。象我这样的哥们,他有很多。我终于明白了,他是那种天生博爱的人,他会让很多身边的女孩子误会,或者误入歧途。而我,应该属于迷途知返的类型吧。 和周佟在一起,我感受到了安宁享受到的那些待遇。但是,当那些曾经以为浪漫的东西发生在自己身上,我却怎么也感动不起来,甚至,他对我的好,反而让我的内心更加厌恶自己,我觉得承受不来。于是,我常常生活在这样的语境中,“别叫我老婆,我真不习惯。”“对不起,我看还是不用了。”“我不能总花你的钱,我真的不好意思。”……经常,他欢喜的来到黑院,然后,失落的离开。 我期待的情节终于来了。我们如愿的和他相遇。我挎上周佟的胳膊,说,“这是我男朋友,周佟。这是我哥们,蒋晓军。”周佟点点头,说,“见过了。”我奇怪的看着他们。晓军笑着点点头,转身就走了。我问这是怎么回事,周佟说,“没事。” 但是,我心里却越来越承受不起。我经常出入于跆拳道馆,用尽浑身的力气,摔打。想把自己完全淹没在汗水中。晚上,我去操场跑步,一圈又一圈。直到累的晕倒在操场上,我坐下来,抬头数星星。数着数着,星星模糊了。觉得休息的差不多了,我又爬起来,继续跑。黑暗中,仿佛看到了认识的同学,说,刘晓旭,你减肥吗?我说,是啊,太胖了,没人要。 汗水顺着脸颊流过唇边,流过脖颈,打湿衣襟。文科楼的钟声,敲响十下,我踱着沉重的步子回宿舍。经常,我会在楼门关闭之前赶回宿舍,我会看到李俪坐在上铺的床上,看书或者睡觉。灯光依旧亮着,等着我。许红已经不常回宿舍。不知从何时开始,她的男性朋友多起来。也仿佛就在此时,我们这些大一的新生,都已经脱去了青涩,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生活,活跃在自己选择的圈子里。许红不属于我们的圈子,她的天空很广阔。系里,学生会,还有社会这个大舞台。她的变化让每一个身边的人瞠目结舌。她最初的男朋友是本校的一个帅哥,不久,就分手。以后她的朋友走马灯一样的变化。我们宿舍楼下经常有小汽车出入。她有时候跟我们打个招呼,就整晚不回来了。最后,她的夜不归寝象安宁在外面租房子一样正常。她的妆扮也成为校园的亮点,包包里都是高级的化妆品。 从操场的黑暗中走出来,我看到远处的宿舍楼群,很多楼层的灯瞬间熄灭了。路灯依旧在亮。我知道在不远处,属于我的那间宿舍,总会依然有一盏灯为我点燃。我失去了意识,只凭借惯性踱步。我仿佛看到了,一个人向我走来,他的脸是那样熟悉。他依然笑着,一如往昔。我看到他张开宽阔的臂膀迎接我,我再一次跑起来,我倒在他的怀里。也许,我是有意识的,我知道我又出现了幻觉,多少次,我倒在操场的跑道上,我也是这样的感觉。但是,当我再次清醒,我发现,我的眼前只有星星。我不敢睁开眼睛。我希望,这样的温暖可以一直延续。我紧紧的拥抱我的幸福,一行热泪夺眶而出。我听见耳畔传来他厚重的低音,“你怎么了?”我睁开眼,确定,这真的不是幻觉?我拥抱着他,这样真实。我闭上眼睛,我怕,如果我再多说一句话,我的梦会醒。我听见他的心跳,那么真切。我感到他有力的手托起我的脸,我的唇忽然有触电般的感觉,进而,这种感觉布满全身。我想,我真的是在梦中。我便沉沉的睡着了。 我以为,一如每一个平凡的日子,安静的醒来,我发现枕边的泪水还没有干。但是,当我再次醒来,我的嘴角挂着笑。我依偎在他的胸膛。江水绵长,我陡然感到天亮了。霎那间,金光灿烂。变幻的云朵变成朵朵朝霞,铺满江面,就如仙女挥舞衣袂抛洒花朵于人间。太阳瞬间跳出海天交接处,整个世界笼罩在温暖的光影中。我突然发觉,我生活了多年的城市,原来这样美好。曾经多少次漫步的松花江畔,今天变得格外不同。我看看晓军的脸。任何的语言在此刻都变得无力。我只有抓住他的手,更紧一些,从此不想再放开。 也许,2003年的这个春天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春天。一场前所未有的病毒扰乱了小半个世界,也颠覆了大半个中国。在相对优越的中国最北的省份黑龙江,这种恐慌远没有达到媒体上报道的程度。虽然也有定期的消毒工作,虽然,也象征性的封校几天。但是,年轻人的心是不能被关起来的。也许,就像这场灾难一样,我和蒋晓军的相识,相知,相恋,在冥冥中早已注定是偶然中的一个必然。在旭日初升的松花江畔,我把心完全交给了这个男人,这个,我准备一生守候的男人。我对他说,从此以后,我和别人是不一样的。有些东西,我不允许别人来分享。你知道吗?晓军说,那就依你。 直到后来,我再次来到松花江边,用生命来祭奠我的过去,我依旧无悔,和他在一起。从始至终,他没有说过一句,“我爱你。”我们正式的确定关系,也只是淡淡的一句“那就依你。”仅次而已。但就是这样一个男人,却注定象灾难一样在生命中匆匆的来又去,留下的却是一生的伤痕。 我们在世人恐慌度日的年月,尽情的挥霍着我们的青春。那些日子,我们不仅不去恐惧病毒,反而希望它真的降临到我们的身上,让我们的爱情瞬间变作永恒。尽管,我们的日子其实平常的不能再平常,散步,聊天,吃饭,上自习,仅此而已。 对于周佟,我抱着深深的歉疚。这种亏欠感,进而转移到安宁的身上,我感激她让我有勇气面对自己的真爱。在朝阳不回家的日子,我依旧去她那里。我们像亲姐妹一样,谈着各自的爱情。我不再坐着等吃,我开始学习炒菜。我学的第一道菜是锅包肉,后来是地三鲜。我希望有一天,我和晓军住在我们的家里,我为她煮饭烧菜。我忽然明白,再强的女人,落叶依旧要归根。家庭永远是女人最终的事业。如果,没有一个你爱的人与你共同分享生活的酸甜辛苦,共赴人生的坎坷征途,那么活得再优秀也是孤单寂寞的,人生依旧遗憾空缺。而我和安宁都幸运的找到了这种幸福感。只是,与她相比,我永远落后一步。 我和晓军在一起之前,我和安宁谈话的内容,只有情,没有性。而现在,我却迫切的想知道更多这方面的东西。安宁与我已经无话不说,我问什么她都细细的给我解释。让我觉得,能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给最爱的人,是女人一生最明智的选择。安宁也期待着有一天,我和她真正的同步。 沉浸于幸福中的我,安宁,还有一直就很幸福并且性福的许红,在不知不觉中,迎来了校园繁华盛开的季节。而李俪一直生活在恐惧中,她每天和男友打电话确定他在远方是否感染了病毒。就在全国各地纷纷解禁后,她心中的巨石也放下来了。李俪的男友从远方毫发未损的回来,第一站就选在了哈尔滨,李俪紧紧拥抱大难不死的夫君,有千言万语化作了相思泪。进入盛夏,校园也到了最安静的季节,假期又来到了。 第十一章 确定了关系以后,这个假期,我反倒没有以前那么思念他。走在哈尔滨的大街上,在这个此刻没有他,只有关于我们记忆点滴的城市里,我沐浴着盛夏的清风,微雨,体会着那种等待的喜悦。常常,我来到中央大街,没有目的的,只是静静的走着。或者,我来到江边,看着孩子们在快乐的玩耍,看到恋人们在耳鬓厮磨。我偶尔会戴上耳机,听神秘园的音乐,让我平静的体味青春的美好。我们会在晚上上网聊天,打电话。我回归了键盘码字的时代。他成为我第一个读者也是最后的读者。我把初稿传给他,征求他的意见。尽管,他的批评,我从不接受。偶有文章发表,我会把杂志刊号告诉他,让他去买一本来读。 秋天来了。开学了。安宁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只会哭鼻子的小女孩。她坚强了,学会了节省。每一分钱都花得很明白。她有一个小账本,记录着她和朝阳日常的开支。有课的时候,她来学校上课,下课了,她会赶回家,为朝阳准备晚餐。李俪依旧与远方的男友相爱着,痛并快乐着。她的学习也不落后,比大一要努力了许多。因为,她知道,哲学系毕业不好找工作。她想努力争取考研。于是,拼命的学习英语。常常,她早起,去小花园读英语。有一个男生每天和她在小花园相逢。男生表白了爱意。她说,我有男朋友,在远方。于是,男生说,做朋友也好。他们成了哥们。李俪还很努力的去争取学习更多的技术,考更多的证书。在大家迷迷糊糊混日子的大二年级第一学期,李俪报考了导游员,会计从业资格证,美容师证书,健康咨询师证书……五花八门,不一而足。她说,一旦考研失败,找工作用得上这些证书。许红,依旧是万人瞩目的焦点。她的成绩始终是前三名,奖学金也逃不过一等。另外,这学期,她申报了校林依然奖学金,批准了,获得了五千元。她的新男友也很舍得为她花钱。我们521宿舍里,最平凡的就数我了。我恋爱着,但是,我和男友没有其他的恋人那样形影不离。我们都有自己的生活,偶尔见面。就象当初做哥们时一样。而且,我依旧是个穷人。在那一年,彩屏手机成为了时尚。有手机的更换彩屏,没有的开始购置。我其实对于新潮东西的敏感度总是比同龄人慢半拍。也许,和我比较懒惰有关。我喜欢随性的生活,我不喜欢有那么多累赘的东西附着在身边。就好象爱情,我爱他,却不喜欢两个人总黏在一起。幸好,在这一点,我们竟然惊人的相似。 安宁的日子比我更紧张。在新学期开始不久,她与我商量,想趁新生入学之际,摆摊挣一笔,就像我们刚来学校那一年摆摊的学长们一样。我一听是个好主意,双手赞成。我决定和晓军共同入股。于是,我对晓军讲了我的想法,希望他只是投资而已,不需要他出力。我们去进货,卖货,挣了钱分红给他。晓军说,不让我参与操作,太小瞧我了。我说,你的意思是跟我们一起干吗?他说,我经商的天赋你还没看到呢。 大一新生入学前一天的晚上,我兴奋的睡不着觉。等到早上五点半开楼门,安宁早已在楼下等候多时了。安宁说,朝阳早上三点就来占地方了。我唏嘘。我们把东西往楼下搬,我们的货品有三大包,种类包括衣服架子,插排,脸盆,水壶,还有各种号码的军训鞋100双。 太阳缓缓升起,陆续有家长带着孩子来报到了。众摊位都已经准备就绪,静待开户。不过,一大早上,也没有卖出去十块钱。安宁有点着急了。已经中午了,晓军才踱着方步慢悠悠的走过来。我说,晓军,你在这里看着点,我去给大家买午饭。我买了几个鸡蛋灌饼,几袋牛奶。不过,大家都没有胃口。晓军说,别着急,没到时候呢。我点点头,递给安宁一袋牛奶,说,“妹妹,别上火,赔钱算姐姐的。先吃东西。”安宁摇摇头。我拉上安宁到摊位后面树荫下的草地上,铺开两张纸坐下来。安宁说,“原来挣钱真的不容易啊。”我说,“是啊。不过,现在才刚刚一上午,还有一天半的时间呢,我们不一定赔。” 下午,学生就像突然从地上冒出来一样,一起涌了上来。买东西的渐渐多了。我们也忙活开了。整个下午,我们四个人没有闲着的卖货。朋友们见我们摆摊,也零星的凑过来帮忙。黄昏时候,我们的巅峰时刻到了。一堆人呼的拥挤过来,我们招呼不过来。这时,蒋晓军的狐朋们也呼啦的塞进来,有的吆喝,有的递东西,有的看着别丢东西。而我和安宁只有一个任务,就是负责收钱。这样的时刻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我们的摊位瘦身了不少。顾客也少了,帮工们也散了。我这才意识到,我们一天没吃什么东西了。 晚上大家的胃口好了许多。但是,卖出去的东西基本上都是生活用品,军训鞋却只卖出去为数不多的几双。看着鞋子,安宁又犯了愁。晓军说,“卖军训鞋还没到时候。”我和安宁不明白为什么。晓军说,“就象今天一样,早上学生刚来,办手续要很长时间,即使看到我们卖东西也熟视无睹。手续办完了,发现缺的东西不少,当然开始选购。到了黄昏,真正是开始闲逛买东西的时候了,我们也就可以大卖了。”可是,说了半天,也没有说到军训鞋呀。晓军看出了我的疑问,他说:“明天军训一开始,鞋子就卖了。”我们于是等待第二天的到来。 他的话真有道理。第二天,生活用品卖得不多,都是第一天没有来报到第二天才来的那些学生买的。到了中午,军训列队的学生解散了,一群群的跑到我们鞋摊来试鞋。安宁的脸露出了笑容。不过,好戏还在后头。晚上五点的时候,新生们第二次解散,那种对鞋子的渴求才真正能从他们脸上读出来了。一个男孩说,我要42号的。可惜,安宁找了半天实在也找不出42号了,她便灵机一动,说,“我们的鞋子号码小,这个40号的就能穿,不信你试试。”男孩也没有办法,只有穿着试试。“学姐,有点挤。”安宁说,“没事,没事,穿穿就好了。”男孩不情愿的站在那里,又舍不得脱下来,安宁已经在招呼其他的顾客。男孩悻悻的付了钱,提着自己的皮鞋穿出了人群。 直到多年以后,我依然能够清晰的回忆起那天晚上我和安宁坐在草地数钱的一幕,每当想起,就像一阵清凉的晚风再一次拂过心头,洗刷我心头的尘埃,让我看到人世间最纯真,美好的友谊。那种感觉与爱情是不一样的,但是,却足以让你在想起的时候,潸然落泪。让你在思念的时候,痛彻心扉。那天的傍晚,我们拉着手,一屁股坐在树荫下,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全身上下的衣兜翻遍,所有的钱统统掏出来,一股脑扔到地上。那种豪气,很有古代的英雄豪杰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豪情。我说,“数钱。”于是,我们一毛一毛的,一块一块的,捡拾起地上的钱,数过一遍又数一遍。我数完自己手上的,交给安宁,“我这摞是700,你数数。” 我们把钱翻来覆去数了多少遍。然后,她冲着我诡异的笑笑。我捶了一下她的肩膀,说,“小样,挣点钱,笑什么!”她一下子抱起我的头,亲了我的脸蛋一下。“姐姐,我们挣了好多勒。”我们就在草地上时而甜蜜的窃笑,时而哈哈大笑,让晓军和朝阳看着一愣一愣的。 粗略统计,去掉本钱,我们四个人净赚2000元,平均每人500元。另外,还有若干商品没有卖完,价值二百元左右。在那天晚上的庆功宴上,我们攥着辛苦挣来的钱,百感交集。第二天,我们把剩下的东西分发给帮忙的朋友们,我和晓军领了1000元的红利。我特意去银行把钱兑换成连号的十张一百元,放在唇边亲了又亲。我说,“这么多钱,怎么花呀?”晓军说,“这个我早就想好了,我再添点钱,给你买个手机。” 我真的还没有想过,需要拥有一个现代化的联系方式。因为,我有晓军的手机号,想找他是很方便的事情。我却忘记了他在需要我的时候也要有一个联络的通路。所以,莫名其妙的,我就成了持机一族。这是2003年的十一国庆长假,他带我去手机广场,挑选了当时最新上市的彩屏手机诺基亚3100,价值1600元。此后的日子,我学会了发短信息,我体会到了从钻进被窝那一刻开始给对方发短信,直到天亮的感觉。这款手机,我今天依然在用。 第十二章 时间,可以让人不断感受到新鲜,也可以催人麻木。当曾经的心跳已经变成生活中再普通不过的习惯,海誓山盟也变得不堪一击。面对生活,爱情有时候会很脆弱。有人说,激情归于平淡的时候,可能是婚姻的开始,也可能是分手的先兆。很久以后,安宁依旧无法找到最初和朝阳出现裂痕是哪一天,也许早已经开始。她自责的认为,是她的娇纵任性让朝阳终于承受不住了。也许,她也不得不承认,两个人还是没有缘分。但是,如果让她重新选择,她依旧无怨无悔会和朝阳走这一遭,无论最后的结局怎样。 大二第一学期在顺理成章的进行。每个人的日子都在自己的轨道上行驶。我和晓军一如许多恋人一样,彼此眷恋,偶有争吵。安宁对于她和朝阳的定义,早已由恋人变成老夫老妻。安宁把我当作娘家人,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口中开始出现了抱怨。也不知多少次,朝阳给我打过来电话,让我帮忙劝慰安宁,他们又吵架了,让我晚上去陪安宁睡。我去安宁的家里,见到的是一张憔悴的脸蛋,头发没有梳理,穿着睡衣。她絮絮的向我哭诉朝阳的罪行。“我只是为了帮他省钱,他说出去吃,我说我们自己做饭,这样就吵起来。他现在嫌我不打扮了。我今天很累,他晚上还动手动脚的。……”其实,他们争吵的诱因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我说,“两口子过日子,哪有不拌嘴的,过去就好了。”安宁得理不饶人的样子,说,“我要忍到什么时候,这还没结婚呢。”我说,“那你干脆搬回宿舍住啊。”她就沉默了。最后的结局,总是这样的,朝阳买些东西回来,赔礼道歉,之后,安宁象征性的骂几句,然后……日子就这样继续着。 有一天,安宁说,“姐姐,其实,我忽然觉得人生挺没有意思的。”我不知道这个小女孩还有参悟人生的时候。她说,“有一天,我们就都死了,曾经经历过什么我们都忘记了。甚至不再知道我们活过这件事情。也不再有人记得我们。我们就象风一样飘来了,又走了,没有一丝痕迹。那我们这次生命又为了什么呢?吃?喝?睡觉?我真的怕想到这些。我会窒息。”我们哲学系的人普遍被外人看做精神不正常。这种偏见可能因为我们每天想太多形而上的东西,现实往往应付不来。就像我拼命的想抓住晓军,却总感觉我们之间有种天然的屏障。我其实一直生活在害怕失去的恐惧中。 大二年级上半学期的期末,我的研究课题《西兰沟村全民宗教信仰的调查》获得系里的批准。我将在假期赴当地进行采访研究。晓军说,西兰沟村隶属于他家东城市管辖范围,他可以给我带路。我求之不得。 汽车在西兰沟村的村口停下来。迎面扑来盛夏里少有的清凉。我呼吸着大山的空气,看着绿油油的麦田一望无际,远处是朴实的农庄。我的心前所未有的放松。在村长的带领下,我们寄宿于一个大姐家里。她家是二层楼布局,一层开设食杂店,大姐一家三口住地下一层,我和晓军的房间在二层。安顿下来后,大姐招待我们可口的午饭。下午时分,我们出去探路。 西兰沟村是个全民信仰佛教的村子。这里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每家的门脸上贴的对联都与信仰有关。比如:入此门来当念佛,行此路去莫忘西;心心念佛恶念不生,日日持斋杀业永除;乐极红尘净,善深紫气和;年年岁岁无量寿,欢欢喜喜无量光;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念佛之士,定得往生……这里的姑娘不喜外嫁,这里外来的媳妇,进了门也要皈依佛门。这里的孩子从小学到中学都由村里培养,如果考上大学,每年每人有定额的奖励。这里的婚丧嫁娶,都按照固有的仪式进行。这里的人们在这方热土上,生生不息。他们很原始,很落后,但是,却很快乐。生活在这里,我仿佛找到传说中的桃花源,我真的害怕走出这里,我会忘记来时的路。 所以,在以后的岁月中,每当内心布满尘埃,我就会想起这方纯净的土地。我多么希望有一天抛开一切世俗的污浊,回到这里。 那天晚上,我在床上仔细的记录一天的见闻和感受。我想起,白天和大姐的对话。大姐说,这里的精神依靠是村边山上的尼姑庵,每逢初一十五香火很旺。平日里,哪家有个大事小情,也可以去找主持师傅破解,求子,求福,求财,都很灵的。不过,男客莫入。我把这件事记下了重笔。 写了好久,终于把脑子中的东西掏空了,我看到晓军早已瞌睡的不成样子。我说,休息吧,明天还要继续干活呢。他点点头,打了个哈欠。我这才紧张的想到一个问题,我们第一次这样共处一室。其实,说是一室,也不尽然。这个房间被中间的一道墙分成两半,一边一张大床。我慢腾腾的收拾手上的东西,收拾好了,觉得有点渴,倒了一杯水喝。晓军看着我,我不敢抬头看他,只顾喝我的水。过了好久,他站起身,说,你睡这间吧,我睡隔壁那间。他走过中间的回廊,到了另一张床上。隔着薄墙,我听见他铺开被子的声音。我把灯关掉,铺我的被子。躺下来,我心里依旧咚咚的跳个不停。翻来覆去睡不着。我打开手机,想发一条短信给他,可是又不知道说什么,这时,我听到隔着墙那边传来的鼾声。 不知不觉睡着了。第二天,我收拾好起床,晓军已经在一楼大姐的食杂店里帮忙卖货了。我揉揉惺忪的睡眼,说,“大家早上好。”大姐已经端上饭菜,她的小儿子在后面跟着她。 我们在西兰沟村采访了一整天,临近晌午时分,我们启程去此行的最后一站,尼姑庵。 在山下向上看,仿佛那座小庙距离我们很近很近,晓军拉着我的手,我们向上爬。很难想象一个大男人,体力竟然不如我。最初的作用力方向很快转换为我拉着他。走走停停,我们还是登上了山顶。这里是一块很宽阔的平地。在平地中央矗立一座小庙,上书“尼姑庵“,没有特殊的修饰,很简单,很干净。一个扫地的小尼姑走来,向我们打招呼,“阿弥陀佛,这位男施主请留步。”我冲晓军点点头。晓军退后几步,在一块石凳上坐下了。 我走进庙内,迎面供奉的是观音。一个老尼姑坐在一张桌子后面,敲着木鱼。我跪在蒲团中央虔诚的跪拜三次。然后,我起身点燃一炷香,插进香炉。我垂首站在师傅的桌子前。师傅抬头看我,说,“施主所求为何?”我说,“姻缘。”师傅指着竹签子桶。我会意的抽一支签,交给她。她轻轻的摇摇头。我着急的说,“师傅,怎么样啊?”师傅举手于胸前,道:“缘起缘灭一场空,惜时即可。”我不懂的摇摇头,“师傅,那我们究竟会怎样呢?”师傅说,“命中注定,有缘无分,施主,请回吧。”我的心里就象突然有一个大石头压下来。我说,“不不,师傅,你一定有破解方法的。”师傅闭上眼睛,“阿弥陀佛。” 我脸色苍白的走出庙堂。晓军迎上来。我调整自己的情绪,笑笑说,“我们走吧。” 这以后,我经常被噩梦惊醒。我和晓军一起来到松花江畔,他站在江桥上向我招手,我笑着去追他,但是,江桥带着他消失在天边,我坠入无底的深渊。 这种恐惧并没有因为,我被他的家庭接受而有所减轻。 那天从西兰沟村回来,汽车在东城市停下来。晓军说,“在这里下车吧。”我说,“还有一个小时的路程呢。”他说,“既然到了这里,就该回家看看。”我暂时忘记了在尼姑庵里的失望,转而是一种兴奋夹杂着紧张。 我随他走出车站,上了公交车。我透过车窗,欣赏小城市特有的风情。列车员报出“人民医院”的站名时,我的脑中就象过电影一样闪出凌乱的片段。我尽力的攫取眼前的图景,无奈车已经开过了。我自言自语的说,“这家医院我来过。”晓军笑着说,“在梦里吧。”我想,也许是的。 晓军按门铃的那一刻,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门开了,一个中年女人笑着脸迎接我们。她身穿居家的服饰,脸上薄施粉黛,看上去保养的很好。她大笑着说,“老蒋,快看你儿子带着媳妇回来啦!哈哈!快进来!哎呦,我的妈呀,儿子真有眼光,领回来这么漂亮个媳妇。……”我不好意思的点头,拘谨的进门。从里间走出来系着围裙的男人,笑着说,“是刘小姐吧,快请坐。”晓军一边帮我提东西,一边和父母打招呼,并且给我介绍。我说,“伯父,伯母,你们好。真的不好意思,打扰了。”晓军妈妈端上来水杯,说,“瞧瞧这小嘴,一家人,客气啥呀,老蒋,你快去安排饭。”晓军妈妈问长问短,我一一回答。 我很高兴可以收到这样的款待。晓军父母的态度让我的心中亮起一道光芒。能被他的家人接受,我们的事情还会有什么意外呢?我不由得觉得大师傅说的也不见得准确。 饭桌上,晓军妈妈热情的给我夹菜。我没有胃口,小心回答他们的问题。 饭后,伯母去刷碗。晓军爸爸坐在沙发上与我聊天。他说,“我见到晓旭就觉得特别的亲切。我和晓军妈妈的一生,就算糊涂的过来了。现在,我最担心的就是晓军这一块。你们在一起,也可以了却我们一桩心愿。在经济上,你们不要有压力。”我这才知道,晓军爸爸是东城市教育局局长,晓军也是个干部大院长大的人。 第二天,晓军送我回哈尔滨,陪我玩了一天,他返回家里过暑假。我的痛苦日子就来了。 我不仅每天被噩梦惊醒,我还为生活规定了一个重要的内容,寻找可以破解灾难的神仙。我遍访亲朋,征询这方面的信息。后来,我把目标定在呼兰区的一个瞎眼老太太那里。据朋友介绍,她上通神灵,下通鬼魅,可以预知未来,可以化险为夷。我按图索骥找到传说中的她,直截了当的说,“奶奶,我不想和他分开。”于是,她向我要了两人的生辰姓名,说,“我可以为你想一个破解之法。” 熬过了假期,晓军回来了。我约他出去。茶余饭后,我支吾的说,“你能不能让我揪两根头发,只要两根。”他莫名其妙的说,“搞什么鬼,不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生气了。我敲桌子,“两根头发而已。”我拼命的挤眼泪。他摇摇头,说,“给个理由先。”我说,“没什么,就是收藏。”晓军说,“不说出理由,一根汗毛都没有。” 我们这样僵持了很久,我真的哭了。我说,“人家也是为了咱俩好嘛。”我终于把实情和盘托出。晓军听了沉默了很久,然后,他说,“你想怎样就怎样吧。” 我如愿以偿亲手揪了他两根头发。我把它们烧成灰烬,包在奶奶给我的黄色纸包里,压在枕头底下,七天之内不得打开。每天,我睡在他的头发上,默念着着我们一定会在一起的愿望,在第八天清晨,我打开纸包,把头发灰倒进盛满水的杯里, 一口气喝了进去。那张黄纸,奶奶说,可以丢掉,我舍不得,把它叠好藏起来。从此,我可以高枕无忧了。 大二年级下学期直到以后的很久很久,我们静静的向前走,没有波澜壮阔,只有日久弥真。我以为,我们就会这样,一直走下去,直到永远。 第十三章 2006年的夏天,我经历了一场生死轮回。重生的我,生命早已不仅仅属于我自己。我想,我在替我的爱人蒋晓军延续着生命。我燃起对生活的信心和热情。我加倍珍惜人生的缘分。这其中,就包括我与王碧华阿姨的缘。她依旧向我讲述着她走失的孩子。他曾经的神奇,后来的辛苦,最后的走失。我对这个叫韩芽芽的女孩越发感兴趣,我也下决心,出院后为王阿姨寻找女儿。 我说,“阿姨,芽芽那么聪明,怎么会走失呢?”王阿姨的眼泪流下来。她回忆起那伤心的一幕幕。她说,“我最后见她是下午,她兴冲冲的跑到我摆摊那地方,说,妈妈呀,我捡到一本书,可好看呢。我说,那你就回家去看吧。她就跳着回去了。我也没在意她。她经常这样在东城跑来跑去的。我没多想。可是,晚上,我回家了,孩子不在。我以为她出去玩了。也没在意。她爸爸回来后,我说了这件事。他爸闪了一下。这孩子丢了。丢了……”王阿姨控制着自己的情绪。我说,“这么多年了,您一直都在寻找她是吗?”阿姨点头,“是啊,我这一辈子呀……什么时候到死了,我也就闭上眼睛了。她是死是活,看她的造化了。”我说,“阿姨,您别灰心,我出院后帮您通过媒体寻找。你记得当年她的特征吗?”阿姨的眼睛亮了。她连连点头,“有啊,有啊。她脖子上挂个银锁头。对,挂个银锁头。”我记下了她女儿所有的情况,和她给我的一个固定电话,她说,这是她住处的电话,可以联系到她。我点点头。 2007年的夏天,我再次寻找王阿姨,已经音讯全无。此前的一年里,我通过媒体来寻找韩芽芽,但是,都没有消息。我想和王阿姨再聚聚,但是,我却找不到她。于是,我决定,亲赴东城市,探访她的下落。 东城市,这个注定与我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地方。这里,是晓军的家,也是我第一次见他父母的地方。这里是我曾经向往与他终老的地方,也是如今他长眠的地方。这一年来,我一直害怕再踏上这块土地。但是,我还是来了。也许,是冥冥中,有种力量在指引我,追寻着前世今生的真相。我打开房间里尘封已久的宝贝箱子,拿出他送我的最珍贵的礼物,大一那年情人节的项链,那个吊着小钥匙的项链。我戴上这个项链,踏上征程。 我来到了这里,东城市。其实,这个城市叫做东城,是因为老城与新城之间有座桥,从前,西城尚未开发,东城是主城。后来,西城区与哈市连接在一起,越来越发达了。而东城区则像失落的文明一样保持着苍老与落后,这里,便成为东城市的贫民窟。而在许多年前,芽芽曾经和晓军分别在东城和西城共同过着自己的童年。今天,这两个孩子,一个不知所踪,一个撒手人寰。我慨叹人世间有太多的机缘巧合,是你无法解说的迷。 我的第一站竟然选在了人民医院。也许是当年在第一次去晓军家的那一次,我对这家医院的外观印象过于深刻了。我想在这里寻找一些记忆的空缺。我在人民医院外踱步,好多个来回。对面是个图书馆,街角有一些小饭庄。我坚信,这个地方,我肯定来过。但是,究竟是怎样的过往,我真的记不起来。 一个小女孩从我面前风一样的跑过,一个小男孩在隔着100米的距离后面追她。我仿佛触电一般,也跟着她们奔跑,拼命的奔跑。忽然,一个急刹车出现在我面前,我的高跟鞋崴了脚,我倒在地上。司机下车,骂着“怎么回事,红灯没看见?”我摇摇头,说,“对不起。”司机开车扬长而去,我却站不起来。我的脚没有大碍,我的头却一阵剧烈的疼痛。 我爬起来,直接冲进医院里面。径直来到五楼。我知道,这里是我生命开始的地方。那个美丽的护士的笑脸,迎接我来到这个世界,那一年,我已经六岁。 六岁的我,走在大街上,我饿极了。我寻找食物,但是,我没有钱。我真的饿坏了。曾经,图书馆的楼下是一些小吃摊位,不是现在的饭庄。那里有热气腾腾的馒头刚刚出锅。我想吃,我实在忍不住了,于是,我伸出脏兮兮的小手,拽了一个大馒头便跑。向着医院的方向跑去。在小吃摊正美滋滋的品尝美味的一个小男孩,多事的追上来。他追的那么急,还叫着,你等等。我拼命的跑啊,跑。后来,我的肚子轻轻的被一辆车擦过,我的后脑朝着地面重重摔下去,接下来的事情,便是迷迷糊糊的昏睡。再后来,我醒来了,我获得了重生。 伴随着这个发现的回归,我的脑子象炸弹一样膨胀。我追溯着这以前,我究竟是个什么样子。 我走出医院,顺着街道往回走。一路上,我看到我曾经流浪的时候,印下的足印。那带着血印的足迹。 我的脚步止于一座大桥。如今这座桥已经是钢筋混凝土架构的巨型建筑物,连接着东城和西城。我走在上面,向下望。桥下,曾经是一汪死水,如今已经干涸。 那一年的那一天,我在桥对面的东城。我站在桥头向西边望。那座桥是用木头搭制的,没有栏杆。六岁的我,手脚哆嗦起来。回去吧,为什么非要去西城见见外面的世界,见见传说中的图书馆,电影院,大高楼都是个什么样子呢?我打了退堂鼓。不过,当我想到,我可以在一个宽敞明亮的装满了各种书的大房间里尽情品读,我真的好开心。那种向往,战胜了恐惧。我踏上了桥。但是,我向下看一眼,顿时晕头转向。我半闭双眼,趴在桥上,开始一点点向前爬。我数着,一二三,不知数过了多少,我发现,我在地面上爬,我的手上沾满泥土。我左右四顾,原来我已经来到西城。我的眼睛闭上了,我真的晕了。醒来后,我看到一个老大娘在我身边,她给我一个馒头让我吃,然后,她说,可怜的孩子,没人管,唉。她颤微微的踏上了那座桥。忽然,桥剧烈的晃动。我的眼前发生了让我震惊的一幕,我脆弱的心灵无法承受的一幕,我亲眼目睹着一个活生生的人,从桥上跌落下去。我哇的哭了,向西城跑去…… 我的眼前仿佛又出现了老大娘落水的一幕。一个六岁的小孩,也许真的无法承受那种刺激,我虽然理解当时自己逃跑的行为,但是,我依旧歉疚的向着死水深鞠三躬。 我来到了东城。儿时的记忆瞬间重现。 我的小学校,如今那个秋千依然还在。依稀看到,秋千上坐着一个小孩,气呼呼的样子仿佛整个世界都与她有仇。她是逃避午睡出来的。或者,她是被老师罚了站,或者,她把同学的鼻子打出了血…… 我也看到了我家门前的那块巨石。多少次,是这块巨石让我记住家的方向。无论我跑遍了东城哪个角落,无论有多晚我才拖着沉重的臭鞋回家,只要见到了这块巨石,我的心就满满的。这里记录着我每天刻下的生字,我又读完的一本书。 最后,我来到了一个小街。我看到了妈妈的摊位。那里,曾经有年轻时候的妈妈,美丽的笑脸。无论生活有多苦,只要有妈妈的笑脸,我和爸爸的生活就永远充满阳光。 我记得,清晰的记着,我在闲逛的时候,捡到了一半好书,讲的是鸵鸟的事情。我兴奋的拿着它跑去给妈妈看。妈妈说,回家去看。于是我就攥着它,向家的方向去。在街角,一个小男孩叫住我,说,“唉,你手上拿着的是我的,你们这破地方怎么会有这本书,这是我丢的,还我。”我当然不怕他,我说,“是你的你来取呀。”小男孩抡起拳头冲我的鼻子打上来。我一挥胳膊,他一个踉跄差点跌倒。他眨眨眼睛,说,“一本破书算什么,我们西城那边有的是,都是好看的书。”我一听,就安静下来了。小男孩说,“你把书还我,我告诉你怎么走啊。”我痛快的把书还给他,他撒腿就跑了。我气的炸肺,更是心疼自己的书。于是,我下定决心,找到西城。 东城的记忆在这里中断了。我意识到,当年我来到这里时候,我刚刚五岁,在这里生活了快乐而且波折的一年。今天我重新来到这里,二十年的光阴已经匆匆而逝。我的心酸涌上来。不仅仅为自己的童年,也为自己曾经与母亲那么近,却彼此都不知道,对方就是自己那最亲的人,人海茫茫中,苦苦寻觅的那个人。但是,我最心痛的却不只是这些,我痛心于这块土地,二十年后一如从前,一切都没有变。 我匆匆离开东城,坐上一辆小客车,来到了榆林镇。那是我“神童”生涯开始和终结的地方。我直接来到镇小学。 孩子们正在享受课间十分钟。两个小女孩,靠着墙根,大一点的把苹果皮啃下来,香香的嚼着。小的捧着苹果的瓤,稀罕的吃着。我仿佛听见耳畔传来孩子们的叫嚷,“大苹果,大鸭梨,妹妹吃肉我吃皮。”我笑了。泪水溢满眼眶。我仿佛看到教室里,众星捧月似的,我坐在哥哥姐姐中间,尽情享受着他们舍不得吃的奢侈品。 我在校园里转了好多圈。我来到曾经的门卫间,如今已经是一楼收发室。我说,“我想找你们校长。” 我见到了年轻的校长。他告诉我,王老师多年以前就自动离职了,去了哪里也不知道。她建议我回村里看看。我欣然前行。 我走到通往村口的乡间小路上。我知道,我的记忆已经回归。但是,我奇怪的是,我的记忆如此清晰,如此遥远而切近。就好像刚刚发生在昨天。 我来到一间小砖房的外面。我知道,这是我生命真正开始的地方。我透过灰蒙蒙的窗户向里面望去。家具摆设我都不认识了。但是,我知道,在二十多年前,这里是这样摆设的:靠窗的是一铺大炕,房间正中央是一个大木头桌子。也许,这是当年唯一的大家具。我看到,一个小孩躺在大桌子上,嗷嗷的哭着,爸爸抱起他,来回在屋子里走。夜晚的灯点亮了,爸爸依然抱着她来回的走着。我嗫嚅的说,“爸爸,你在哪里?” 我蹲在门前,抱着头。我不知道,接下去,我应该去往哪里,而我又究竟属于何方? “姑娘,你是找人吗?”我感到有双大手拍着我的肩膀。我抬头,见到一个老奶奶。我点点头,说,“我找王碧华,韩一平。”老奶奶摇摇头,叹了一口气说,“早都搬走了,多少年了。小华呀,命不好呀。” 我听着老奶奶为我诉说前尘。 当年,小华刚刚来我们村的时候,她还是个孩子,没爹没娘的,生产队队长王大帅就收留了她,当她是女儿似的养着,还供她念书。小华也特别懂事,一放学,手上的活就断不下了。地里的农活,家里喂的牲口,哪块都是她来。全家人一年的棉鞋,夹鞋,都由她纳鞋底。她从来也没啥埋怨。其实,她心里一心奔着能考上大学呢。那时候,刚刚恢复高考不久,考大学还有推荐名额的。她在高中处的那个对象,就被推荐上了大学了。这下,她就更着急了。第一年,没考上,第二年又没考上。先头,她那对象还总来村里镇上看她,她俩的事,没有不知道的。你说,也是年轻人不避讳,两个人还去镇上佟银匠那里打了个什么情侣的链子。哎呦,村里人老议论了。不过,后来,那男的也不咋来了。两年没考上,她爹不想供她了。让她去镇上当个民办教师,边挣钱边考呗。她就去了。那时候,也缺高中生,去了就留下了。她每天白天教课,晚上看书考大学。她有那股拼劲,老师们都知道,就有嘴大的,传她工作不好好干啥的。她也不听那些。那年,她高考,觉得考的不错,成绩出来了,还真的挺好。她就准备着上大学去了。谁知,就在最后一步,叫人给顶了。她受不了了。精神有点恍惚。谁知道,人一倒霉,啥事都来找了。她教的那个班,考了全校倒数第一。这下,那般扯老婆舌子的人可有话说了,什么难听的都有了。校长找她谈话,让她回家好好反省。她就背着行李卷回了村上。 到家了,刚开始几天好好的,有一天,家里做完了饭,她也不吃,也没人管她。她就回小东屋自己哭去了。哭着哭着趴在桌上睡着了。等到点灯的时候,也不见她出来,她后妈就过去,看看怎么回事。看她还趴在桌子上睡呢。她后妈就把她叫醒,她谁也不认识了似的,呵呵笑起来,口水顺着嘴角淌下来。这回看着不好了,她后妈就大叫全家人过去,谁她也记不起来了,只是笑。 这下,村里镇上都知道了王碧华得了精神病这件事了。以前好人一个的时候,人长的漂亮,又有文化,那追的人可多了去了。哪一个她能瞧上眼的?这回病了,她后妈着急把她嫁了,就找我帮忙。我这一问,那些个小伙子比谁跑的都快,全没影了。也就是这个时候,韩一平来找我了。她说,“大婶,您得给我做个媒。”当初,他也是追小华的一个。如今,这小华一病,他就相中别人了,我就气。我说,你原先不是让我给说小华吗,现在除了小华,别人我还真不去说。他说,我就是来说小华的。我一听,在那楞神了半天。然后我叹口气,好孩子呀,小华她有福气。其实,这个韩一平是真的有福气。 他要娶小华的事情,小华家里一百个愿意,他俩就在这个小房子立家了。也没有啥仪式,就是,坐着个马车去镇上,领了两个证,小华傻乎乎的也不知道咋回事,就这么嫁人了。 结婚以后,韩一平对小华的照顾,村里人没有一个不竖大拇指的。当然,更有很多人说他脑子被驴踢了。他不管这些。把小华放在自行车后座上,叮嘱她千万抱住他的后背,两个人就进城看病去。每次回来,不但抓药,还给小华买个新布衫。这样,没过多久,小华自己走出家门,跟村里人打招呼,她完全好了。 整个村子又一次沸腾了。原来追求小华的那些人,好几个一气之下,进城打工去,没进城的随便拣个女人就结婚了。最多的反应还是骂,骂韩一平那小子哪辈子积了德,拣了这么大个便宜,好像小华这病就是特意为他得的。也是,小华病好后,对韩一平的感情也是没法说。两人恩爱的样子真让人看着眼红。 小华好了以后,就回镇上上班,不久,检查出来怀孕了。镇上给她放假。那时候,正赶上麦收时节,她要强,不让一平自己干,她非要跟着去割麦子。最后,被一平商量着回来了,回到家,可好,一口气喝了一舀子的凉水,她立马觉得肚子不对劲了。 她这第一个孩子是个大胖小子,生出来就是个死胎。年轻人,也是抗住折腾,哭了几场,就好了,又回去上班,紧接着,生了个丫蛋。其实,要说,也是命,要是那个小子留下了,也就没这个姑娘了。这个姑娘啊,不是凡人那!刚开始,大家还以为是什么妖精转世了那。 刚生下来,就闹腾,这也正常。后来,她跟着她妈去镇上教书,可就有新闻了。那孩子,怎么就那么聪明呢,天生啥都会似的。后来,她妈都教不了她了。那时候,还有点事,我也弄不清,反正镇上都说,她那个高中的对象都结婚了还借着什么考察的名义总去镇上看她。唉,孽债呀。后来,小华商量一平,两人进了城,这一晃,二十多年了,她那娃娃,还不知道都出息成啥样了,怎么说也得是个国家的人了。 我听着这些陈年旧事,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我知道,我此行,所有的答案都已经找到。我是到了该离开的时候了。临走之前,我忽然想起什么,叫住奶奶,我说,“王阿姨的那个高中同学,您知道叫什么名字?”奶奶笑了,“怎么不知,他叫蒋诚,现在可风光呢。前些年是西兰县一个学校的校长,现在好像是东城市教育局的一把手了那。前几年还来视察过呢。说,给村里办小学。”我点点头。忽然,又好像被撞击了一样,一个问号闪过脑海,“蒋诚?东城市教育局一把手?” 我几乎是带着巨大的伤感回到东城市。我想,关于自己七岁以前所有的疑问,我都已经揭开。但是,我怎样来到我现在的家,依旧是个迷。我决定去人民医院寻找线索。院长热情的接待了我。“哦,媒体上的朋友啊,我们一定是尽力而为。不过,调二十几年前的病例,是不大容易,这样,我可以把当年负责这个相关情况的人员给你找出来,你自己找他们去问。” 我对这样的结果已经很满意。经过千辛万苦,我找到了那双美丽的大眼睛,当年我醒来时迎接我生命的第一个人。她说,当初具体的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主治医师谢大夫知道整个事情的经过,不过,她老人家早就退休了。我不想放弃一丝希望。于是,我按照电话号码和地址,找到了谢奶奶。 谢奶奶拿出一份发黄的报纸。说,这是当年那对夫妇托我在报上登的寻人启事。她为我讲述了事件的全过程。 当年,这个小孩子入院,就是普通的车祸住院。检查后的结果是,孩子性命没有危险,但是,康复后,可能对智力造成很大的危害,也就是孩子可能变得呆傻。我们找到送她住院的夫妇,说明了这个情况。那个女士哭了。她才跟我说,这孩子不是他们的,是他们来东城出差,撞上了这个小孩,就给送来抢救的。这个结果,太让他们接受不了了。 我让他们讲讲具体的情况。然后,我说,八成这个小孩是流浪儿,无父母。唉,那对夫妇也是好人那,他们当下就说 ,他们出钱,请我在当地报纸给他们登寻人启事,找孩子的家人,如果找不到,他们就把孩子带回哈尔滨,是呆是傻,他们认了,当自己的孩子照顾。后来,孩子康复了,他们留下了联系方式,定期给我打电话问情况。要说也巧,刚开始,他们联系我挺频繁,后来就断了,电话也变成了空号了。偏巧,那一年,有个叫王碧华的女人来我家,又哭又号的管我要孩子,我联系那对好心的夫妇,却联系不上了。 瞬间,仿佛有巨雷轰炸我的耳膜。 离开时,我带上了那张发黄的寻人启事。 第十四章 在东城市,我此行的最后一个目的地,当然去看我的爱人蒋晓军。他孤零零的在陵园的草地上长眠,没有碑。我把鲜花放在墓地上面。坐下来陪他坐坐。我叙叙的问他,现在过的好吗?还有,我始终不明白的问题,为什么你狠心舍我离开呢?我的双手捧着胸前的小钥匙,闭上双眼。我说,晓军,来生,我们不要忘记,一定要在一起。从我们共同生活在这个城市那一天开始。我们在东城西城间的桥上相遇,我们共同拥有童年,少年,共同求学,就业,最后,成家,生孩子,我愿意和你一起重复普通人的一生,幸福的一生,只要和你在一起,每一天的日子都是那么美好。 这时候,我听到后面传来有人打手机的声音,“哦,是我,我是蒋诚……”我本能的回头,看到了晓军的父母。 我淡淡的笑了。 我随着他们第二次来到晓军的家。 伯母拿出一叠纸,交给我,说,“这些是属于你的,我们一直不敢烧掉。看你对晓军一直念念不忘,我这心里头……”伯母的样子让我很心酸。 我收好这些纸,小心的放在包里。临行前,我笑着对伯父说,“您看,这是晓军送我的,还有一个是吊着小锁头的,是不?”蒋诚的脸色刷的变白了。 我回到了省城我的家。我把寻人启事叠好放在我的抽屉里。还有那让我肝肠寸断的十三封书信。这一生,我知道,我曾经以为付出了全部的这场爱恋,其实远不及晓军对我的一半。 我依旧工作,学习。上班,下班。我暂时与宇庭保持了距离,我说,我想冷静一下。他答应了。 某一天下班回到家,我看到爸爸妈妈似乎早已坐在那里等候我多时的样子。我说,妈妈,有事吗?妈妈哭过的样子。她拿出一个串着小银锁子的项链递给我,说,“你已经知道了很多事,为什么不质问我们?”我惊讶的说,“妈妈,您说什么呢?” 妈妈说,当年的意外,让我们夫妻俩个觉得有责任承担抚养这个孩子长大成人的义务。于是,我们把你带回了省城。刚开始,我们依旧多方打听你父母的消息。可是,总也没有音讯。我们把你送上了小学。可是,你却意外的给我们捧回来一个个奖状,一个个第一名。我们想,这孩子哪里脑子出了问题,反而更聪明了嘛,只是忘记了从前的事而已!我们觉得这就是上天有意的安排,让我们得到你。说句自私的话,后来,我们真的怕你的亲生父母找上门来,所以,我们就告诉所有知情的亲戚朋友保守秘密,也换了电话,地址。我们现在也很愧疚,这个寻人启事,是今天在你房间里看到的,你的抽屉忘了锁,妈妈就,我们对不起你。我们……” 其实,这些日子以来,我的思想早已经历了大风大浪。我拥抱着我叫了二十年妈妈的这个女人,为了我,她同样也耗尽了青春年华。我擦干妈妈的泪水,说,“爸爸妈妈,这一生一世我们注定是一家人,分不开的。”我和妈妈抱头痛哭。 第十五章 2005年9月,我和安宁进入了大学生活的最后一年。这一年里,很多人忙着考研。比如许红,李俪。许多人忙着找工作,比如我和安宁。经历了四年青春校园的洗礼,我们都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小女孩。安宁和朝阳的吵闹继续升级,我和晓军则归于平淡。这一年,也许爱情不再是生活的主流。 我又一次接到安宁哭诉的电话。让我去她家。我去了,见她收拾东西,她说,她要回宿舍去,她和朝阳分手了。我知道,这种事情已经发生过许多次,所以,我也没有什么惊奇之处了。朝阳业已毕业,签约一家大型私企,现在正是事业的上升期。领导很器重他。安宁说,她又在朝阳身上发现了女人的香水味,而且他衬衫上的头发丝分明不是自己的,因为这个,她和朝阳哭,说,他不爱他了。朝阳解释说,都是为了工作,逢场作戏也难免,而且也没有做什么大不了的过分举动。这么卖命的干活,不都是为了我们共同的将来吗?但是,安宁依旧不依不饶。于是,两人吵到了动手摔东西,再后来,朝阳就回了单位宿舍。 接下来的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冷战。安宁终于挨不住,说,姐姐,你还是要帮我劝他回家呀。我说,我服了你了,我去。 我来到朝阳的单位。前台说,他正在开会。我坐在门口的椅子上等他。这时候,过来一个女孩,典型的职业装,很有气质的样子。她高挑的眉毛,有种盛气凌人的架势。她说,你出来一下,我找你聊聊。 我和她出去,她说,“你就是朝阳女朋友是吗?我有个不情之请,给我个价钱,我把他买了怎么样?”我冷笑了一句,“你不怕买过去了,他再跑回来,赔了夫人又折兵?”她依旧笑着,“开个玩笑,亏得朝阳整日里夸赞你温柔,这小嘴也挺不饶人的。”她始终带着那个僵硬的笑,走了。 朝阳来了。就像每次一样,我把安宁的话传达给他。他平静的说,“其实,晓旭,我真的累了,很多方面。我觉得我和安宁应该好好考虑一下未来。可能,我们真的不合适。”当时,我有千千万万个骂人的语词冒出来,但是到了嘴边都觉得没有什么力量了。我说,“安宁等你呢,你好自为之。我知道,你在乎她。”我走了。 朝阳还是回家认错了。 这一年,晓军正式留校做导员。他是大一年级计算机班的班主任。同时,他直升本校的研究生。我已经被他的学生们称为师娘。我喜欢这种感觉。我希望可以尽快毕业,成为他的妻子,何况,这时候,大学生结婚已经被法律认可。 但是,我们之间始终隔着那么一层膜。和安宁在枕上谈心的时候,我向他提起了我们在西兰沟村共同度过的那个晚上。那是我们有史以来最暧昧的夜晚。至于,安宁所享受到的那些待遇,在我这里是绝对没有的。我问安宁,这是怎么回事。在这方面,我是个白痴。安宁说,男人是下半身动物,就算是对于自己不爱的女人,也会有这方面的需要的。像他这种情况可能是,他太爱你了,保护你。或者,他一点都不爱你,根本不需要你。或者,他心里想,不表现出来,忍着。再或者,就不好说了。我说,什么好说不好说的,别卖关子。她说,可能他有病呀,什么性冷淡啊,性厌恶啊,性洁癖啊……我打住她的话,臭骂她一通。 但是,我始终相信,原因只有一个,他爱我,他要把美好留到最后。于是,我一如既往的和他在一起,感情上,我们也早已是老夫老妻了。 晓军留校以后,有了自己单独的宿舍。我常常过去给他做饭。我看着他在电脑桌前忙自己的事情,我为他干活,饭好了,他来吃,然后,我洗碗收拾残局。我感到很幸福。我很希望,我可以一直这样做下去。有时候,晚了,我坚持要留下来。我们就在一张大床上,相拥而眠。从来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对这件事,我也习惯了。 2006年的四五月间,暖意已经覆盖了冰城。我们即将踏出校园。很多人拥有了自己美好的归宿,很多人依旧在奔波。 许红考上北师大公费研究生。李俪考场失利,名落孙山。她已经打点好行装,去大连与男友团聚,这对苦命的恋人终于迎来重逢的一天。我和安宁是两个游荡的灵魂,依旧不知道生活该走进哪个方向。 安宁弄不清楚到底该不该彻底和朝阳分手。她知道,在她心中,她们的爱情是神圣的,坚不可摧的。无论现实如何,只要有爱,所有的难关都能度过。她坚定的坚持着,她也恐惧着,哪一方会最先放弃。这一天还是来了。安宁朝阳彻夜未眠,他们把相识到今天的历程重新回忆一遍,两人痛哭不止。当说到现实,朝阳依旧坚定,我们的未来会很辛苦,我给不了你幸福。我们没有房子,以后的日子太辛苦。而且,我们都累了。我们不能这样吵一辈子吧?爱情终究不是面包。安宁经过了这一夜,异常的平静。她同意和朝阳分手。朝阳净身出户。这些年两个人的共同财产都留给了安宁。 我是在接到了安宁的电话之后去看她的。她说,“姐姐,我心里憋屈的要死了。”我怕她想不开。我去安慰她。她哭着向我讲述一切的一切,尽管这些事情对我来说,已经不是新闻。她哽咽着,说不出来话,我看事情不妙,就拍她的胸脯帮她呼吸。她却像泥一样瘫倒了。 我送她上医院。医生说,她怀孕了。我说,这孩子不能留。 安宁的表现让我十分意外。她坚定的点点头,“谢天谢地,我成功了。我毕业了,养大个孩子还不容易吗?总有一天,朝阳会回来求我。到时候,原谅他不原谅他我说了算。”我忽然觉得安宁变了。 我没有说服她。所以,我们回到她的家。她认真的为婴儿准备着一切,沉浸在即将做母亲的幸福中。我说,这件事,我必须告诉朝阳,我让她对你负责。她摇摇头,“朝阳,我太了解他了。他不会要这个孩子的。他会让我打掉她。” 但是,我终于还是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了朝阳。只是,那时候,孩子已经没有了。我和朝阳一起赶到医院的时候,安宁的泪珠还没有干。她握着我的手说,“安宁的孩子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我说,“你还有我,还有朝阳,他愿意回到你身边。”当我气冲冲的跑去告诉朝阳,安宁已经怀孕了,他的表现竟然是兴奋和欣喜,仿佛他和安宁根本没有分手一样。他要去看孩子,而且要着手筹办婚礼,当场邀请我当伴娘,并且责怪我没有早说。我看到他的样子,所有的气愤都化作烟云了。我想,他是真心爱安宁的,从来都没有变。其实,他与安宁分手,或许真的只是因为想让安宁有个更好的未来。但是,随即,我们同时接到了医院的电话。 安宁为了自己换一个吊灯,从椅子上摔下来。 我想,也许是上天夺走了孩子的生命。但是,安宁平静的说,“已经没有了,我就轻松了。孩子是徐朝阳杀死的。我不会原谅他了。”任凭朝阳怎样求她,安宁依旧转过脸去。 后来,在安宁回归了她阔别多年的521宿舍以后,我问过她,“为什么不原谅他?”安宁说,“因为,我发现我依旧爱他,这一生都不会变。因为爱他,我放不开手脚。我太敏感,我让两个人同时窒息。因为爱他,我绑着他,束缚他发展。也许,是上天让我找个理由离开他,所以给了我一个孩子,让我每当想到孩子的死我就会恨他,于是,我就会坚定起离开他的勇气。”安宁已经决定,领到毕业证书就回到西安,过普普通通的生活,找一个爱自己的接受自己过去的人,过完后半生。她后来反复和我强调,“其实,大学期间,还是没有越轨的好。所以,你是幸福的。”我愕然。 第十六章 我在临近毕业一个月的时候,签约了一家网络公司。并且正式上岗。那时候,我们与校园的联系也仅仅是毕业证还没有拿到手而已。 公司距离学校不远。朝八晚六的生活。这就是传说中的小白领吧。我之所以愿意屈尊去做这份工作,主要原因,一是和写作有关,属于媒体,更重要的是,离晓军工作的地方,也就是我的大学校园很近。 我上班了以后,晓军每天会骑着那辆我送他的破自行车接我下班。在华灯初上的城市里,我们常常绕路而行,为了躲过交警的眼睛。我们一路上说说笑笑,我给他讲今天工作中遇到的事情,他给我讲他的学生,他的功课。我们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题,很奇怪,在别人听来很普通的话,只要从他的口中说出来,我就会觉得很开心,很想笑。我们偶尔去外面找个小店或者小摊吃点东西,最多的时候,回到他的宿舍,自己做饭吃。这样的生活,让我误以为,我们已经结婚了。而且很久了。 有一天,我说,晓军,我们什么时候去登记吧。他竟然笑着说,“登了记你就是结过婚的女人了,将来不好嫁。”我们经常这样开玩笑。我也没有在意。但是,我却把这件事提上日程。每次,他见我闹,他也不发脾气,只是说,现在你还没有毕业,毕业后再说,或者,他会说,咱们还没有房子,每天骑自行车,我现在娶你回来,多委屈。我也就无话了。 六月里的一个星期六,我在单位加班。单位赶制一批新闻,我没有完成,就一直在那里敲打键盘。我告诉晓军今天不用接我,我打车回去。时间过去了好久,我没有饿的感觉。抬手看看表,已经八点多了。任务完成的差不多了,我收拾东西准备下班。这才发现,窗外大雨滂沱。 我犹豫着应该回去还是在宿舍将究一下呢?宿舍是八人间,条件很差,很脏。我最后还是决定,回家。我下了楼,手机响起来。是晓军。我没有接听,已经看到晓军站在雨中,依旧推着他那辆破自行车。这时,我的泪水竟然不争气的流下来。我奔跑过去,说,“谁让你来的,说好了自己回去的。”他说,“我不放心。”晓军把伞递给我,说,“咱们打车回去?”我摇摇头,“我就要坐专车。”他笑着骑上车。 我们这样一路骑回来。他累坏了。不停的喘着粗气。我拿毛巾给他擦,帮他脱衣服。他说,“我自己来。”我生气的把毛巾扔在地上,我说,“你就跟我装。你到底把我当什么?这四年里,我就像影子一样缠着你,你烦了是吗?所以人家说,老公不是追来的,男人对追自己的女人始终没兴趣。”晓军不知说什么,忽然捂着心口,痛苦的说,“不是这样的。”我说,“那好,你应该做什么,你做呀!”我的声音仿佛让世界都听见。晓军摇摇头,坐在床上不做声。我不知是哪里来的力量,把所有的被子枕头一齐砸向他,然后,我扬长而去。在门口,我转过头,一字一句的说,“要我的话,周一晚上接我下班,我们立马登记。否则,永远别再见我。”也许,这句话,我已经下定了决心好久,只是说不出来。我害怕真的是第二个结局,他永远也没有再来找我。 我哭着一路跑回宿舍。这次是安宁用软言软语来安慰我。我终于平静下来。但是,这一夜,我没有睡觉。我的泪水流了一夜。我把四年来与他共度的时光扫描了一遍,虽然他一直在被动的接受我的爱,但是,我相信,他是爱过我的。也许是时间让他厌倦了。所以,他想逃了。他不希望把一生交给我。他或许仍旧向往着遇见一个让她真正动心的人。 周一的晚上终于不可抗拒的来了。我害怕时钟指向六点的那一刻。我怕他没有出现在楼下。我慢腾腾的收拾东西,不时的看手机。然后,挪出房间,进了电梯。 我没有看到那个人。我的血液冲进脑子,我掏出手机,疯狂地拨打他的号码,是忙音。我心灰意冷了。我没有叫车回宿舍。我直接去了一家酒吧。之前,我把手机的电池拔掉,扔进包里。 在我迷迷糊糊被人叫醒的时候,我看到安宁坐在我的身边。我说,我怎么在这里。安宁说,有件事,我说出来,你要挺住。晓军在里面。他出了车祸。 我只觉得一种压抑涌上心头,嘴里有股咸涩。 我顺着安宁所指的方向看去,晓军的父母,哥们,学生都在,挤满了走廊。安宁说,“你去看看他。这样他走的就安心了。”我笑了。安宁害怕的抱着我,说,“你哭吧,哭出来就好了。”我摇摇头,笑着说,“晓军跟我玩呢,他为了躲我,他就是不想娶我。我知道。”我摇晃的走出这个鬼地方,走到街上,我栽到水洼里没有起来。后来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 许多天后,我在医院醒来。我一把抓住安宁的手,说:“晓军为什么没来看我?他真的不要我了吗?”安宁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我看到身边围了很多人。晓军的哥们也是同事小李站在我面前,低着头,抹眼泪。我说,“小李,你去叫你哥哥来。”小李吃力的说,“嫂子,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不该借车给他,要不就不会出事。” 许久以后,我依然没有接受晓军已经离开我,离开这个世界的事实。那天,晓军决定带着他珍藏了三年的戒指,骑着他那辆破自行车来接我下班。这也许是他经过许久思想斗争后的结果。偏偏这时,他发现车胎被扎了。他走出校门叫出租车。这时小李迎面开车过来。晓军说,“我去向你嫂子求婚。”小李一听,马上交出车钥匙,“爱啥时候回来就啥时候回来”。晓军拒绝了半天,但是,还是带上钥匙上了车。 在后来晓军写给我的信中,他写过,“我来到这个世界一回,就是为了等到你,爱上你。却注定不能陪你走完一生。”但是,他没有想到,他的离去会如此匆匆。我终究也没有戴上他为我准备的戒指,它或许正躺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安静的等待它的主人,它的光芒却足以穿越时空,照耀我的内心深处,在我心中,我已经是晓军的妻子。我们是类似波伏娃与萨特的契约式婚姻,不需要世俗的承认。 2006年的七月,我大学毕业了。 李俪,许红早已经离校。521宿舍只剩下我和安宁。我接到朝阳的电话,他说想见安宁最后一面。安宁拒绝了。我帮安宁打点行装。安宁回归宿舍以后,从女人变成了女孩。她依旧娇气,依旧爱哭,依旧亲昵的叫我姐姐,有时会在半夜跳上我的床,非要和我睡在一起。在即将分别的时刻,安宁没有哭。她握着我的手说,“这四年来,你就象我的亲姐姐一样的疼我,爱我。以后,我们见不到了,我想你。”我说,“我会为你祝福的。你会活的好好的。会有另外一个人疼你。”这些日子,安宁一直避免和我谈起晓军的事。但她还是说了,她认为我太过于平静了。“姐姐,晓军她也希望你好好的活着。”我点点头,眼睛望着远方。 在我送走安宁以后,校园静静的。我舍不得离开。我来到文科楼前。我的眼前出现了一个阳光帅气的大男孩,他站在讲台上,激情澎湃的演讲。我在台下崇拜的看着他,顾不上为他鼓掌。人群散去,只剩下我们两人。我拉起他的手,我们在文科楼前轻歌曼舞。这时候,钟声敲响,我们抬起头,一块红色的幕布落下来,我闭上眼睛,幕布罩住了我们。 我的泪水已经化作相思的夏雨,滋润这方土地,让这里姹紫嫣红,鸟语花香。 我走出校门,当我再一次回头,我看到远方有一个人向我招手。他笑着说,“我等你来。”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一句“我爱你。”曾经为此和他吵架。但是,他还是没有说。但是,此刻,我听见了,他在大声的召唤我。“亲爱的,我爱你。”曾经,我以诗人自诩,厌恶生命。后来,我遇到了他,我爱上了生命。我觉得能和他多呆一秒,人生都是精彩的。和他在一起后,我一直在想,此生已经无憾,我就在当下死去,也已瞑目,但是我舍不得他。如今,他被我推开了人间。但是,我知道,他思念我,我也思念他。而在我的心中,有他的地方才是真正的人间。 我回到家,在我的小房间里度过了不平静的一段岁月。我把所有能够记忆起来的一切都写进日记。然后,尘封。连同他送给我的所有礼物。 某一天,我笑着向父母告别。我将会去赴远方的约会。今天,我就是新娘。海天为我们作证,大地是我们的礼堂,阳光空气小鸟浪花都是我们的伴娘。我们的爱从此穿越时空,化为永恒。 第十七章 我与父母之间已经没有秘密。我珍藏的宝贝里又多了一件,那把小银锁。我的生活很平静。一如我的内心。我依旧在努力寻找我的亲生父母,祈祷他们过得好。晓军的信我已烂熟于心,我不知道,我读过了多少遍。 信一 晓旭: 你好!我冒昧的给你写信。请不要介意。我是学计算机的,但是,我写字很漂亮,所以还是用这种传统的方式吧。 今天迎新。我在接一个电话,我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看到你了。我心里一咯噔。这个女孩真漂亮。说不出来的那种感觉。其实,漂亮的也不只你一个了。但是,我就觉得你特别。你竟然说,你认识我。原来是演讲那天的事啊。我忽然有一股血液倒流,冲击到大脑,心跳加速了。我想,糟糕,我又犯病了。我心脏从小就有毛病,七岁那年查出来的,医生说,我也就是35岁的命,还是多说了。我从小就听父母苦口婆心的劝我,吃药,别激动什么的,其实,我这个人看透生死,只要活的时候一分一秒都没浪费,生命的长短算什么呀。可是,我又分明感觉,我这次的犯病和以往是不太一样的。我一下子领悟到,我是不是撞上所谓的什么一见钟情了。以前我还特鄙视那些吹嘘一见钟情的哥们。这回,我可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这感觉,挺麻烦,挺闹心的呀。 我也不知道怎么表达我对你的好感。反正,什么我能干的我就帮你干了。这样我就觉得对得起我这个感觉。我带你报到,带你办手续。可是,你总是板着个脸,好象挺讨厌我的样子。不过,我这个人脸皮厚,我对你好就行了。 在校医院,你害怕打针。我知道你绝对不是那种娇里娇气的人,你肯定有自己内心的什么阴影。因为,我从你的眼里看到了一些绝望。我能做的也只是在你身边给你一些力量而已。当时,我真想代替你献点血,可是,不行啊。 我把你们送回宿舍。我知道该撤了。不过,电话号码我得留下。我也不指望你能主动打给我,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是,起码我可以找到你呀。 今天真是太幸福了。我躺在床上,就是睡不着,老是想着白天的事。宿舍老六就说,哥们,你中邪了。我说,我好像喜欢上个女孩,教教我怎么能对她好点。老六来了精神,对付女人我有一套呀。他开始传授什么武林秘笈。我一听,不靠谱。我说,你这是骗人上床的把戏,我要的不是这个。他又说,那你是想追她是吧?这个我也有法子。我也不是,我说不出来我是什么目的。我是真想和他每天见面。但我又怕她看出我喜欢他。我是不能跟人家结婚的。但是,我得跟她在一起。民国有个金岳霖,你知道不,就是他对林徽因那种,择邻而居。老六一听,这个有难度,我没现成的路好走,你摸着石头过河吧。 老六睡觉了。剩下我在这里独自的想办法。 信二 晓旭: 又忍不住想给你写信了,关键是白天不能放开自己,所以必须把想说的话写出来,才对得起自己。我那天想了一夜,琢磨出一个办法,那就是默默的关心你,和你成为红颜知己。只要克制好自己的感情就行。我这个人演员出身,装的像。再说,我的身体也不能太过于激动,所以,每天保持平和是很重要的。大不了回了宿舍好好放松的激动一下,回味一下白天和你在一起的事情就行了。我没事了,去看你军训。你的动作真是不怎么样。看着不顺眼。还总是偷偷开小差。要不,怎么能发现我就坐在台阶上呢。我当然要装作无意中见到你的样子,打个招呼就撤吧。我在食堂门口等你,其实是想告诉你,剧烈运动后不能立马喝水。可是,竟然来个意外的惊喜,你要请我吃饭,感谢我给你花钱的事。我就随便编了理由,说我当年入学也是这样的,你也不想想,我能有你那么傻吗?傻的可爱。我当然愿意和你一起吃饭。我决定这顿你花钱。不能显示出我多么愿意为你付出的样子。也要扮点小器。其实,说来,我还真有点小器,你的那点饭量,让我心疼。女孩子干嘛都要去减肥呢,我就喜欢你的样子,胖乎乎的,真想摸一下,一定很舒服。其实,我也是心疼那碗米饭,剩了大半碗,我想吃了,可是,咱俩又不熟,我可不能太贬损自己的高大形象。 信三 晓旭: 你好吗?我也是无意中在杂志上看到一篇你的文章。其实也不是无意,关注你嘛。我上网一搜,哇塞,你还是个挺有名气的写手呢。看不出来。不过,我读你的文章,有些过于颓废。也许你对人生的认识也是这样的,怪不得去学哲学折磨自己。人活着该快快乐乐的。就像我,都是要死的人了,还精力旺盛,笑对人生呢。所以,我必须找个机会跟你说这事。我就想,约你出来玩吧。可是就咱们两个人,也不方便。干脆,把我们宿舍全叫上。巧了,你竟然也把一家老小都带来了,你说,咱俩是不是也挺心有灵犀呢? 你是不喜欢唱歌的。这个我没想到。你说你不喜欢这样的场合。大概也和你对生命的认识有关,你太爱安静吧。我就穿上你的衣服逗你一下,你还生气了,嫌我瘦。我怎么不想胖点,可是,体质太差,吃多少都没有用。不过,为了你,我要更努力的增肥。 信四晓旭: 真抱歉。应该跟你一起去看迎新晚会的。可是,又犯病了,心口疼,想回宿舍吃点药。 其实,这事也都怪你,非打扮那么漂亮干嘛?我偷偷的观察了一下,你还化了妆,穿上高跟鞋了。这个形象一进入我的眼睛,我都要流鼻血了。能不犯病才怪呢。我走路是挺快的,这个习惯不好。我也是想走在前面,不然,总想偷偷瞅你几眼。不过,我实在是心里疼的厉害了。还是回宿舍吧。我就走了。吃完了药,觉得好多了。应该去晚会现场找你,可是去了以后,安宁说你没来。我想,这个小子去了哪里了?打你宿舍电话也没人接。我想,你可能是去哪里疯了吧。剩下我孤单单的。 后来,我发现你总去机房打东西。可能是写作吧。我纳闷你为什么不在宿舍里写呢?这里还要花钱。好吧,我就动用一下我智慧的大脑帮你省省。这样,也好在值班的时候也能经常见到你了。你还可以帮我写写演讲稿嘛。 你用稿费给我买了个自行车。我这个高兴呀。我身边哥们都说咱俩恋爱了。他们爱怎么想就想去吧,我只是怕你会误会。我可不想耽误你一生。我们只是铁哥们,一辈子的红颜知己。当然,我这辈子短了点,接下去的你替我活就行了。 信五 这个假期是怎么过的呢?太难熬了。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我每天就是想你呀。太想你了。那天,你竟然给我打电话了。我太意外啦,太惊喜啦。我把持不住了,必须去哈尔滨看看你。我想给你买件衣服,可是你真够麻烦,挑三拣四的,结果什么也没买成。但是,对我来说,见你一面却解决了很大问题。起码可以缓解一下病情,不过不是心脏病,是心病。这回可算开学了,太好了。 信六 晓旭: 太谢谢你了。我现在心跳还不停呢。我都不知道我还能坚持多久。其实,多少次了,我都想把实话说了吧,哪怕你立马就和我断交了。我心里也舒服一点,起码让你知道我喜欢你。我是真的爱上了你。我这一生本来就太短了。这种感觉从来没有过,此生也不会再有了。那么在我心中,我就把你当成老婆了。我从小就有一个项链,吊着个钥匙,女人戴的东西,我记事以后就不戴了。我爸让我把这东西保护好了,说它价值连城。值吗?我就交给你吧,价值多少你自己掂量好了。其实,今天过节,我最想送你的不是这个项链,不是给你挑的那件衣服,不是那几枝鲜花,而是我假期给你买的戒指。我假期挣了点钱,当时就是想给你买。可是,买了之后,我想,这东西意义重大,哪是随便送的呢?我还是自己留着用吧。等哪天你和你老公结婚,我就把这戒指戴上,有点怪异是吧?不过,我可不希望你大学期间就处对象,那我就没法活了。 我也不知道,你究竟对我有没有一点点感觉。虽然,我一直在单恋,但是,如果你的心里也是喜欢我的,那对我来说,得是多大的荣幸呀。可是,我又怕你爱上我,我没有办法给你一个承诺,照顾你一辈子。甚至,连正常的夫妻生活都过不了。 信七 亲爱的晓旭: 这些天就像做梦一样,但是,什么事情都自然的发生了。我现在都不相信。我经常会用力掐我的胳膊,确定我有疼痛感,我有时候也会问我们宿舍的哥们,我现在是活着的对吧。他们说我神经病。我说,我和那个臭丫头恋爱了。老六就说,少来,你俩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整的跟新婚燕尔似的。 我最幸福的其实是,我发现你是真的喜欢我的。 你说你有对象了,我挺难以相信的。因为我一直霸占着你,你上哪找对象呀,谁也不敢要你呀。可是,你的样子不像是骗人的。虽然,我心里总也不相信,但是,有一天,我无意中看到一个男生在你们宿舍楼下等你。我才真的信了。 后来,我找到那个人,我问他,你对晓旭到底是不是真心的?你能不能给他一生的幸福。他说,我有病,管的挺宽的,年轻人,感觉好了在一起,不好了就分开,很正常。我气的给他一拳。可惜,我哪有人家有力气,被他打了一顿。 回来以后,我陷入从来没有的低落。我向来最会调节情绪,心情不好的时候很少。我吃不进去饭,从早到晚,只喝了几口水。我在想,我为什么没有先追你呢?假如我早就把心里话说出来,何至于让他抢了。不过,我也明白,咱俩结婚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那我不是更对不起你。但是,此刻我真是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就想找到你,告诉你,我爱你。 没想到,去操场散心,我看到了你,我更没有想到,你已经累的不成样子。你倒在我的怀里。我把你紧紧抱住,你却哭了。我情不自禁的吻了你。 宿舍楼门已经关了。你又很虚弱,我想,这黑天半夜的,去哪呢?我想到去江边吧。顺便看看日出。你醒了,太阳升起来了。你告诉我,从此,你和别人是不一样的。当然,你从来和别人都不一样。在我心中,谁能和你相提并论呢?我暂时忘记了以后,今朝有酒今朝醉。就让我自私一回吧。让我不负责任一回吧。我实在坚持不住了,装不下去了。演员嘛,总有谢幕那一天。 信八 晓旭: 其实,早就想给你买手机。不过,当初最想你的时候,我装相,不跟你联系。顶多打打你们宿舍电话。后来,在一起了,你几乎是我的影子,我也就感觉不到找不着你的失落了。不过,正赶上这次你牛刀小试,挣了一笔小钱,最适合买个手机。不知道我挑的样子你喜欢吗?有时候,我也觉得我们都是很霸道的人。比如,我给你买东西,就必须由我做主挑选。其实,你也好不到哪里去。你不是也总给我的生活约法三章六条八规十制度嘛! 信九 我陪你采访西兰沟村回来,也不是刻意的想带你回家。只不过,车子在那里停下了,我想,也该让你见见我的父母。哪一天我不在了,你也好知道,你曾经和他们的儿子谈过恋爱呢。在公交车上,你说你对人民医院很熟悉,好像来过。其实,那里可是最让我忌讳的地方。我们之间不该有什么秘密,我这么多年来始终耿耿于怀一件事情,谁也帮不了我。我为此钻研心理学的书籍,想放下,就是放不下。因为,七岁那年我害死了一个人。 那天,我在早餐摊吃东西。一个小女孩,脏兮兮的,偷了一个馒头,就跑了。我想,我吃的东西这么丰富,叫她来一块儿吃多好。我追他,让她别跑了。可是,我越是喊,她跑的就越快,刚好来了个面包车,她没来得及躲闪,就倒在地上了。当时,我就傻了。我站在那不动,后来,我感到钻心的疼。我也倒地上了。再后来,我住院了,因为我被查出先天性心脏病。 我长大以后,对于我有病这件事,从来不放在心上。但是,对于那个因为我而死的小女孩我永远放不下。所以,我想,我得病也是报应。早就应该去偿命了。你会不会因为这件事看不起我呢? 信九 晓旭: 我现在才知道原来你这么在乎我。让我很惭愧。我以为你要拔我的头发又是耍小孩子脾气。可是,你说你算命去了。要亲手拔掉我的两根头发烧成灰喝了,才能保我们长久。这都是迷信,不可信。我本来就没有多长寿命,你吃了我的头发就有用吗?但是,我现在越来越害怕告诉你真相了,我怕你会受不了的。也只好依你,让你拔下头发,自己去玩吧。真是个孩子。 …… 信十三 晓旭: 昨天晚上我没有睡。我认真的考虑了很久。我们究竟该怎么走以后的路。我天生乐观,认为世间没有过不去的事,但这件事,我真是过不去了。你给我两天的时间考虑,其实,我已经考虑了三年。我一直犹豫不决,左右为难。我来到这个世界一回,就是为了等到你,爱上你,却注定不能陪你走完一生。为此,我错过了很多机会去说出,我爱你。现在,我决定了,娶你。当然,在你愿意接受我这个病的前提下。 我已经为我们想好了以后的生活。我研究生毕业后,不想教课,我停薪留职,出去创业。其实,我经商也不会比谁差。在我走之前,我要为你留下足以让你不工作就可以度过余生的资本。至于我的父母,其实我并不担心,他们都有退休金。但是,他们将来弥留之际,请你帮我送走他们。我们走过这四年不容易,我该给你个名分。这个戒指终于可以亲手为你戴上了。只可惜,只是个金戒指,将来有钱了,给你补个带石头的。 第十八章 最初,每次读晓军写给我的这些信,我就哭。后来,我不哭了。我开始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给他回信。一封又一封,写我最近又经历了什么事情。生活的琐事。 信x 晓军: 你好吗? 我很好。你走的那么匆忙,我现在还有些措手不及的感觉。时间好快啊。今天,我去大学校园了。我看到一个男孩子在我当年的宿舍楼下摆蜡烛。旁边围观的很多。蜡烛摆成一颗心的形状。我笑了。年轻多好啊。可惜我们老了。我想象着,到了晚上,这里会上演一场多么感人的场景。女孩一定会哭的不成样子。其实,和你在一起,我很亏啊。你从来都是装酷。一点不会浪漫。不过,谁让我就喜欢你这样呢?我们都是怪人。两个与世俗格格不入的人凑到了一起,这世界怎么会继续风平浪静? …… 晓军,你没必要为曾经的事情耿耿于怀,你知道吗,那个小女孩不是别人,正是我。 我们曾经在一个城市生活。只可惜,一座桥把我们隔开。再后来,是那场车祸让我们分离。直到我阴差阳错的考了这所大学,我们才终于重逢。老天爷对你很公平啊,把我赐给了你。 ……。 晓军,你知道吗?有件事情,你做梦都梦不到。我的亲生母亲和你的父亲曾经是恋人呢。你送我的小钥匙和我的小锁头原本就是一对的。我试着用钥匙去打开锁头,真的能打开耶。神奇吧。可惜,当年,你爸爸抛弃了我妈妈,如今,你又抛弃了我。 …… 晓军,我依然在努力的寻找我的亲生父母。但是人海茫茫,好难啊。 人的一生,总是很奇怪。你想的你要的,总是和你现实拥有的有很大的差距。所以,人总是不满足。当某一天,你追求的得到了,你又会有更多的需要。梦想与现实总在两边,左右我们的精神。人的际遇本身就是一种上天的恩赐。如果波折,那么也是让你在有限的生命经历他人无法经历的精彩,或许痛苦,却独一无二。 在妈妈想做个大学生的时候,她失利了三次高考。在她决定过普通人的生活,她却得了病。当她醒来的时候,她却恍然发现,自己已经嫁了人。迷迷糊糊的生了个儿子,却是死胎。好不容易得了个女儿,而且是“神童”,却在五岁时无故走失。于是,半生奔波,只为一个信念活着,寻找女儿。终于有一天,上天眷顾,母女偶然相遇,尚未等到相认的时刻,却天各一方。也许,在妈妈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她也不会闭上双眼,因为,她曾经离她的女儿那么近,却带着女儿是否还在人间的疑问遗憾的离开。匆匆回首,这一生的事业,只是寻找一个人,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一天。 上天让我们相识相恋。但是,在你爱上我的时候,你的生活如同演戏。在我爱上你的时候,你却拼命的拒绝。当我们冲破世俗的压力终于在一起,你从此每天生活在矛盾之中,我则陷入害怕失去的痛苦里。严格的说,我们没有真正的享受爱情,而是一直在计较得失。终于,你作出了一生最沉重的决定,为我们的相爱画一个完美的句号,命运的魔爪却把你无情的拉走,让我们注定只能以凄美收场。也许,当初我轻生,去找你,我们的爱情就会完满了。但是,我们身上却又偏偏背负了太多的责任。尤其是一个要对养父养母负责,要为了与亲生父母团圆而奔波,如今更要以儿媳的身份照顾公婆的女人来说,死亡或许真的是一种罪过。你能否原谅我未能赴约? …… 晓军,我和爸爸妈妈通了电话。他们很想念我,要我去看看他们。我答应了。到时候,我会去看你的。我给你带礼物。 …… 晓军,我和宇庭已经分开很久。这些日子,我一直在冷静的梳理生活。或许,我真的老了。也会变得世俗。我也会向往家的感觉。如果有一天,我真的结婚了,你会怪我吗? …… …… 2008年清明时节,我来到东城市,晓军的墓园。他依旧孤单单的在那里,杂草丛生,没有一束鲜花。那些曾经的花朵都已经随风飘去,散落到天涯。我用手拔下杂草,扒开泥土,挖了很深,很深。我从衣兜里拿出一个小盒子,是当年晓军送我小钥匙时,包装用的。我把我的小锁子放在里面。我把小盒子轻轻放在土洼里,然后,一把土一把土的浇在上面。仿佛在埋葬一种前尘过往。 我把这些日子写的信拿出来,烧在他的墓前。我看到遥远的天边有一座桥,彩虹桥。走过这座桥,我可以到达那边。但我的脚下却是漫长的路,等待我去走。 我低着头走出陵园。我看到远处有一个熟悉的身影走来。手上拿着鲜花。近了,我认出,是宇庭。我们恍若隔世。他说,“我也来看看他。” 回去的路上,他问我,“让这个世界上多一个人帮你分担痛苦,也就不觉得苦了。”我说,“你愿意做那个人,是吗?”他点点头。我说,“好吧,那么,我要给你讲一个很长的故事,从一个小村子开始,一个小女孩流浪到那个村子,被生产队长王大帅收留了……” ……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