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异魔兽捕捉日志》 第一章:龙现 李维感觉肚子很难受。 伴随身体的抽搐,他轻轻张开的眼皮,又hello很快闭上。好长一会儿,才从火烧般的痛苦中解脱。 等翻江倒海的肠胃平息下来,身体的力量才慢慢集聚,李维也再度睁开了眼。 这里是哪儿?我不是出车祸了吗?刚才看到的秃头男医生和那个漂亮的护士姐姐,他们哪去了? 李维大脑像放电影一样,一桢桢画面飞闪而过。 等他心思稍安,开始观察起周围的坏境。然而看到越多,脸上的疑惑越重。 他身边全是人,众星拱月般将他护卫其中。这里也只有他能高坐在一张披着白色裘皮的椅子上,其他的人都身披甲胄,如雕像一般挺立着。靠近城墙的那一部分人,背后还背着巨大的金属箱子。 而他现在所在的地方,分明是一段外侧环有凹凸垛口的灰石城墙。是城墙没错,过去看过的无数图片、影像,让李维做出了这个判断。 只见这段城墙能有十几米宽,长度更难以估计,因为它的两端已经跃出平原,各自蔓延到两边的山脉上,一直延伸到视野尽头,那再也看不见的天与地交接处。 我这是在做梦吧?李维再次诧异的左右望望。 但他很快发现了这个判断的不妥。 衣物上的线头,身下裘皮白色长毛上沾染的灰尘,两边侍卫板甲上偶然出现的细微划痕,他全都看得一清二楚,梦里能有这样丰富多彩的细节? 与此同时,李维惊讶的发现,自己400多度的近视眼居然完全好了,现在整个世界是如此清晰明白。 真是一个好奇怪的梦! 李维点了点头。 随即他就一脸黯然,难不成真是回光返照,因为我快死了,才做一个这样的梦?开什么玩笑,哥哥我还是一个处男,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摸过!不甘心,实在不甘心,我怎么鬼迷心窍想到去捡那10块钱?一条命才值这么多点,真该找块豆腐一头撞死…… “领主大人,你终于醒了。” 偶然一瞥间,发现李维已经睁开眼,并左右摇头到处看着,安格斯赶忙弯腰向他行了一个骑士礼。 听到这个声音,李维当即看过自己左手边这个盔甲尤为华丽的人,正朝着自己看。他的长相,很像欧美电影里的白人帅哥,肤色很白,鼻子很挺,整张脸棱角分明。这一刻,只见他左手搭在右边肩上,朝自己微微鞠了一躬。 “安格斯骑士,你确定那头巨兽真的会来这边吗?” 不知为何,这句话脱口而出。正惊讶的时候,李维发现自己居然知道面前这人是自己不久前敕封的骑士。 而自己,则是灰岩镇的现任领主,李维·亚瑟。埃多帝国原本的西南总督亚恒·亚瑟之子,因为父亲意图谋反受到株连,被派遣到这片蛮荒之地镇守一方。来这边落脚,不过十来天的时间。因今天受到警报,知道有巨兽入侵,萌发了好奇心来此查看。 李维只感大脑被针刺了一下,大段大段的记忆涌现出来,为他解答了眼前所有的问题。 这一刻,李维大惊失色。 怎么我变成了另一个人?不,是另一个人成为了我?不不,是我多出了一个人的记忆!就是做梦,也不可能这样啊!难不成不是做梦,是穿越? 他生咽下一口唾沫。 这一阵脸色变化,心思纠结,放到现实中,不过一两个眨眼,转瞬即逝,正回头远望的安格斯一点也没发现李维的异常。 “领主大人,绝对不会错,鹰马骑士们的确发现它正朝这边赶来。相信不久后,它就会出现在城墙这里,到时候希望您尽快离开。”这位骑士恭敬的回答道。 “原来是这样。”李维点了点头,“你放心,我到时候一定……呃,安格斯骑士,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和自己的士兵同甘共苦,是一位贵族的优良品质。”他中间停顿一下的原因,是发现自己又“不假思索”,所以强制性的逆反了一下。 这也意味着这具身体已渐渐被他掌握。 然而,他这小小的任性,却让安格斯诧异的盯了他一眼。 这个公子哥想什么呢? 不过,既然李维发话了,作为他的骑士,安格斯也不好直接反对。 “既然如此,那就请您待在这里,我会誓死护卫您的安全。”做出这段保证时,他又行了一个骑士礼。 但李维看他一脸僵硬的表情,已经知道他的态度。 看来,自己很不得人心。呃,这不是废话吗,一个游手好闲的花花公子,能有几个人喜欢? 正杂七杂八想着的时候,远处猝然传来了一声低沉的兽吼。 这声音一进耳朵里,李维只感身体一阵颤抖,仿佛五脏六腑一起震动着。 循声望去,李维当即看到正前方的地平线,出现了一个显目的黑点。这个黑头越变越大,很快显出自己的轮廓。 这是一个蜥蜴状的动物,它有着粗长的脖颈,背后还拖着长而粗的尾巴。 只是那四肢格外的强健,完全不是蜥蜴、鳄鱼那种分布在体侧的短腿,它们完全撑起身子,让这头野兽的行动方式更像虎豹一类的猛兽。 李维瞪大了眼睛,他发现这家伙有些像是传说里的西方龙,只是背后没有翅膀。 “警戒!” 安格斯自然也发现异常,他一声令下,嘹亮的号角声当即响起。 最靠近城墙外侧垛口的那些人,背着身体后边的箱子,快速四散开。很快,每隔五米一个人,分散在这一段的城墙——远方的巨兽,正面朝这边而来。 他们将身后的金属箱子放下后,城墙上当即一片光影迷离。七色的彩光中,箱子快速变形。然后伴随一阵齿轮转动声,化成一架架金属巨弩,弩身遍布“鬼画符”一般的水银纹路,表面还浮动着一簇簇幽蓝色的火焰。 这种魔法弩并不需要箭只。 它们展开后,控制它们的卫兵直接拉弦,原本盛放弩箭的位置一片白气蒸腾,空气中的水气凝结起来,化出一只只闪烁寒光的冰箭。每一根都有碗口粗细,能有两米多长,连尾部的鹰羽都模仿的栩栩如生。 “厉害啊!”李维不自觉地称赞道。 作为一个来自地球的土著,他可没有见过这种魔法机械,这一刻很有种“刘姥姥去大观园”的观感。 “嗷!!” 远方的龙吟声,却再次将他视线转移。 这时,巨兽已经离城墙不过百米,它的巨大和可怖正慢慢显现。 它通体漆黑,魁梧的背部像甲龙一样,多出了一层甲盔状的硬质皮肤,已经完全板结化,还生出六排寒光四射的骨刺。 尾部更是狰狞,环生的棘刺让它看上去一节一节的,像是一根诡异的狼牙大棒,满满的暴力基因。 而它的头颅,确实和巨龙非常的像,还斜生出一对羚羊状的龙角。当它呼吸时,两簇硫磺味的火焰从鼻孔喷射出来。 巨兽行进到一根倒树旁,骇人的体长登时显现。 城墙外部这一片疏林,栽种都是灰面包树。这种大圆筒状的乔木,一旦成材后,高大浑圆的茎干能有十数米长。倒卧在地的这株老树,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但这头巨兽却比它还多出一大截。 望见这头似龙非龙的巨兽,李维的脑海里又多出一段讯息——龙裔,继承了巨龙部分血脉和力量的生物,魔兽中的佼佼者。 正当他愣神的时候,正在一片疏林里行进的龙裔巨兽突现异变。 它不再朝前移动,似乎前方的石丘有什么古怪的东西。 李维发现这个情况,仔细盯向它。一会儿后,他就看见这个庞然大物在做“俯卧撑”。没有错,真的在做俯卧撑,只见它强壮的前肢撑着龙身一上一下,肚上坚硬的黑鳞不断撞在地上,震荡起一片片土灰…… 城墙上所有人的眼睛都瞪大了。 李维左手边的安格斯,一望见这诡异的情形,立刻将悬在腰上的一个圆筒似的东西解下,然后放在左眼上。 他还没望清楚,李维已经一把夺过它,猛地从座位上起身,朝那里远眺。 按照记忆的方法,熟练的使用这个瞭望镜,李维的视野在飞速扩大,龙裔巨兽的周边情况不断被他收录在眼里。 不可能吧?李维拿着瞭望镜的手不断颤抖,这时镜筒已朝下偏移,正对准龙裔巨兽前方的土山。 那里的怪异物体——一端发黑的白线,在放大了十几倍后,显出了原型,赫然便是一条黑头白身的蟒蛇。 能让那如山般巨大的龙裔巨兽,在自己面前立刻止步,可想而知,这条蟒蛇有多么厉害。 但如果没记错的话,它似乎出现在自己昨天的餐桌上。现在想起来,那鲜美的蟒蛇肉串还是让李维一阵回味。 到底怎么回事?是自己看错了吗?这种随处可见的黑头白蟒,能让龙裔巨兽出现这种变化? 第二章:前因后果 李维回到自己房间的时候,那柄瞭望镜被他一起带了回来。 不知为什么,安格斯一定要把它送给他,还一副“你不拿,我和你拼命”的姿态,这让李维很是不解。 难不成是给我送礼? 但这送礼的方式太糟糕了吧,我是他上司啊,有拿望远镜贿赂人的吗? 对于这个问题,李维是边走边想,但直到他迈入自己房间时,还是没能弄明白对方的用意。只能摇了摇头,把它抛之脑后了。 相较于它,还是穿越这种问题更让他烦心。 尤其是他现在的情况。怎么好好的,老爹就倒台了?而且倒台之后,他还能继续逍遥快活? 伴随相关的记忆涌现出来,李维很快被答案惊的目瞪口呆。 原来他那个倒霉的父亲是卷入了一场政治风波里。 他出生的埃多帝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大国。它所统辖的土地,能有四五百万平方公里,大约有半个中国大。并且,它还处在国力上升期,最近数十年里多次开疆拓土,统治这个国家的王族——铁岩家族算是居功至伟,它已经连续出现七任贤帝,其中也包括现任皇帝吉恩·里奥雷乌斯·铁岩。 但这位吉恩陛下,由于即位已经四十年,面临了很多这个年纪的统治者都会有的问题——继承人问题。 埃多帝国是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只有正式妻子诞下的嫡子才具有继承权。而这位皇帝陛下,在他六十岁的人生里一共有过两段婚姻(婚外情是不可计数),他的两位皇后各给他生下一位皇子。只是大皇子巴泽尔·铁岩的年纪和他的继母差不多大,导致他同父异母的弟弟艾伦·铁岩比他足足小十九岁。 和很多老来得子的人一样,吉恩陛下有宠爱幼子的习惯,加上二皇子艾伦的外公势力不凡,让皇权的归属成了一个重大的问题。 三年前,一场刺杀事件让吉恩旧病复发,更让帝位的争夺越发激烈。 李维的老爹作为最具实权的七大总督之一,不可避免的卷入这场风波里,并由于投资失败,和目前被放逐的大皇子一起失势。 不过目前帝国的主事人,还是原来的老皇帝,所以在处理事情方面,还留有一定余地。虽然以谋反的罪名将亚恒处死,但却保留了李维的爵位,只是将封地移到这片鸟不拉屎的边陲之地。 但这位吉恩陛下身体情况越来越糟糕,相信不久后就得归西了。以目前形势判断,帝位多半得交给他的二儿子。 李维生咽了口唾沫,情况还真不是一般的糟。 毕竟谁也不敢保证,二皇子即位后不会对自己做出什么。将心比心,如果是他处在那个位子上,对这种“前朝余孽”一定得赶尽杀绝。 情况如此危急,那现在有什么应对方法吗? 这个问题一冒出来,李维很快一脸莫名其妙。 因为这具身体的原主人,那个同样叫“李维”的家伙,对此的态度是“吃吃睡睡,好好享受一段日子,然后开开心心的慷慨赴死”。 他真是不知道该说这位洒脱呢,还是窝囊废? 想了半天之后,他还是决定骂几句好。亏你还叫李维,这简直是给我丢人——虽然对方的名字,只是和他读音像,完全不是“姓李名维”的意思。 然而,在如何反抗这个问题上,李维一样只有憋的满脸猪肝色。 现在他治下只有三千多的领民,统治的地方虽大,但全是没人的荒野。就这点资本,和人家一个人口几千万的帝国拼刀子,开什么玩笑? 军事不行,改用政治手段一样是胡扯。 他老爹的势力,早在半年前已经被斩草除根了。按理说站在自己一方的,只有那些大皇子的同党,但这些家伙自保都是问题,别想抽出精力帮自己这个故人之子。说不定为了交纳投名状,还要拿自己开刀。 了解这些后,李维算是明白为什么“他”这么光棍了。想来也是,那位吉恩陛下在记忆里也算得上是一位明君,怎么会干出“放虎归山”的事。 但李维可不想坐以待毙。 “出来吧,系统。”他迫不及待的吼出一句话,然后满心欢喜的等待。 按理说,这种大师级难度的开局,一定有些穿越福利。李维喜滋滋的想到。 然而让他失望了。 “居然没有?那附身在我身上的神器呢,乖乖出来吧。现在,我情况可糟糕了……” 这次等了半天,李维还是没看到什么“彩光大放”、“一股惊人气息”。 他只有期望戒指里的老爷爷了。 然而看着自己光光的十根手指。李维这才想起来,那天抄家的时候,那帮家伙连他内裤都搜刮走了,直接把他剥成光猪,一样都没给他留。 而且半年前,他被拘押的时候,还有一个出名的宫廷魔法师特地来拜访他。可不是为了寒暄,而是为了给他安排了一次全身检查。这个叫罗兰的魔法世界,的确是存在很多神器一类的东西,他家又是一方豪强。不好好检查一番,怎么可能会轻易放他走。 没人是傻瓜,放虎归山的事有几个会去做? 李维哭笑不得。难不成,我真一点活路都没有了?愣了半天,他猛地一咬牙,只有靠你爷爷我自己的才华! 他开始预估那些从地球上学来的东西。 诗词歌赋,这个不行。语言不通,你背唐诗也得有人听得懂啊。人为把意思翻译过来,那一点韵味都没有了,除非再去学这个世界的格律。但那太费时间,而且就算出名了,对我有什么好处。 李维估摸着,走文化人这条路线,他最好的下场也就混个异界李煜。除了事迹流传下来,让这个世界的后人多一点感伤,并痛诉世界黑暗一类的话,基本什么都落不着。 这条路被否决后,李维自然又想起了火药、造纸术、玻璃、水泥这一连串发明。然而,伴随他思考的越发深入,发现里边能用没有几个。玻璃、纸张这个世界已经发明了,水泥这东西有一堆替代品。至于火药,应该有点用,至少在记忆里,他没发现类似的存在,但想发挥在地球上那种“改变时代进程”的作用,实在是痴人说梦。这世界太可怕了,有太多种可以抵抗它的东西。 对此,李维看了一眼前边桌子上的瞭望镜,只有深深叹了一口气。 这世界估计能有高魔级别,很多科技制品都有类似的魔法替代品,他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啊。 我就应该穿越到地球古代! 正要自暴自弃,李维突然想到城墙上的所见所闻,思维很快定格“龙裔巨兽做俯卧撑”的那一幕。 该不是这就是我的出路吧? 但转忧为喜的他恐怕不知道,此时此刻,有一伙人正在围绕他展开一场很有阴谋味道的辩论。 某种程度上,他的情况确实危如累卵,是既有远虑,也有近忧! ******** “你是怎么回事,居然没有毒死他。” “我也不知道,按理说,他今天在城墙就应该死了。” 伴随一盏幽幽的烛火,狭长的方桌那两边的人开始互相指责。 第三章:商议(一) 第二天。 为免夜长梦多,李维一大清早就来到书房,准备在此接见安格斯。 他昨天把脑海里的记忆全部清理了一遍,这才定出了初步计划。而这位由他册封的骑士,正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环。 原因无它,只因为他是自己少数能够信任,并有办事能力的人。 李维对此只有叹息。 他的家族遭逢大难,已经彻底分崩离析了。半年前,他来这个灰岩镇的时候,连随行人员都是自己招募的。和原来的那些手下一比,这就是一群歪瓜裂枣,而这位安格斯骑士算是他在这堆歪瓜裂枣中找到的一颗珍珠。 虽然就昨天的事,他忽然感觉这一位似乎还缺乏一些人情世故——哪有送上司望远镜当礼物的道理! 一时半刻后,安格斯已经推开书房的大门,慢悠悠的走了进来。 “你先出去,然后把门关好。”李维一看到他走进来,当即吩咐身后的侍女,“还有叫一队人来,守在书房的门口,我有要事和安格斯骑士商量。” 这位领主大人的第一句话,已经让安格斯双眼一眯。 “领主大人,如果是有要事的话,那您派来看门的人可得多加留意。我建议您,去找您的那些亲卫。”他好心提醒了一句。 “他说的对,你去把我的那队亲卫找来,让他们严加看守这里。”李维讲到这里的时候,十分恶趣味的补充了一句,“一只苍蝇都不要放进来。不然,我唯你们是问!” 说这句经典台词的时候,他表面故作严厉,实在已经在心里笑开了。 李维感觉自己这一刻特有反派boss的范。 当侍女离开,并把房门关好后,李维就对安格斯挥了挥手,示意对方靠近一点。等到这位骑士已经靠到书桌前边,离自己只有一两米的距离,他说了句让对方很诧异的话,“安格斯骑士,我能相信你吗?” “对您的忠诚,是我这一生最大的荣誉。”虽然不知道李维的目的,但安格斯还是脸色一正,后退几步,直接单膝跪下,就要行驶了一个庄重的骑士礼。 “唉,用不着这么严肃,我只是随口一问。”李维又一脸戏谑的神色,“不就是开个玩笑吗,看你紧张成什么样子。” 这一刻,他故作轻松地翘起一只脚到桌上,整个人瘫在后边松软的椅子里,摆出一副二世祖的派头。 “领主大人,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看李维恢复常态,安格斯重新站起来,他很正经的讲,“我在半年前已经向您宣誓效忠。从那一刻后,您对我最大的惩罚,就是对我的怀疑。” “唉,你这么正经,一点意思都没有啊。”李维大声叹了一口气,然后稍微认真了一点,“不过对于你,我还是挺放心的。其实这次找你来,也的确是有事要和你商量。而且,我可告诉你,这可是一件大事。” “您尽管说,我一定竭尽全力去做。”安格斯表面这么说,暗地里却使劲撇嘴。就你这咋咋呼呼的样子,还会有大事?然而,让他失望了,李维接下来的这一句话,直接吓得他一身冷汗。 “我打算去收复那头巨兽。” “您说什么,我没听清楚……”安格斯愣了起来。 “我说,我打算去收复那头龙裔巨兽,就我们昨天在城墙上看到的那一个。”李维回答的斩钉截铁。 “有你这么胡闹的吗……” “你说什么?” “我是说,有您这样开玩笑的吗?”骑士先生抹着汗,很快圆了过去,“领主大人,这样的玩笑可开不得啊!” “这不是开玩笑,我是真打算这么做。实话告诉你,我昨晚突然想起我之前看过的一本书,那里可介绍了一种收复龙裔的方法,所以打算试试。” “您还是别试吧,一定是骗人的。龙裔要是那么好收复,岂不是满大街都是亚龙骑士。”安格斯努力劝解起来,“领主大人,这里好玩的东西那么多,为什么要去做这种危险的事?” “不要再说了,我意已决。这次找你,不是和你商量,而是有事情吩咐你去做。难道,你想不听我的话。”李维脸色一沉。 安格斯骑士赶快摆手,“这怎么可能,只是劝您冷静一下,不要受那些骗子鼓弄。作为您的骑士,我有权利规劝您走向正途。” “我意已决,安格斯骑士你就不要再讲了,这件事我是非干不可。”李维的脸色也缓和了不少,但还是很孩子气的讲,“你放心,我不会拿自己的命开玩笑。这个方法很安全,如果不是看到这一点,我是不会按照它说的去做的。你只要帮我去办一些事就好。” “既然如此,请您说出您的命令,我一定赴汤蹈火。”尽管心里有一万个不愿意,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安格斯最终板着脸说出这么一句话。 这一刻,他心里别提有多悔恨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跟着一个不靠谱的主子,就等于半只脚踏到地狱之门里。 “我需要一个僻静地方,不需要有太多人打扰。城堡这里人多嘴杂,实在不合适。还有你再去给我四五个人,给我打下手,一定要是那种忠诚可靠的人。简单一点,就是那种老实到一定地步,以至于看上很傻的那种。另外,追踪龙裔巨兽的消息,你得第一时间报给我,不能有半刻延误。”李维掰着指头,一条接一条的说道。 “就这些吗?”安格斯听完后,很不可置信,“您就没有别的吩咐,比如召集勇士,或者去找几个巫师,炼金术士什么的,或者去募集一些珍贵的草药……” “什么乱七八糟的,我就要这些,你就说你能不能做到?”李维打断了他的话,“如果能的话,现在就去办,这件事一刻拖延不得!” “如果只是这些的话,当然没有问题。”安格斯点点头,然而带着一点怨气讲,“只是这样的事,您吩咐其他人办就好,为什么还要来找我?” 他一脸对自己“大材小用”的惋惜。 因为我实在没有可用的人,这些事说来简单,但要做的没人知道,也只有你了。这些话,李维是不会说出来的。他只有摆摆手,“别贫嘴了,快去做吧,这是对你的信任。你不是说,对你的怀疑,是对你最大的惩罚吗,我亲爱的安格斯骑士。” 被李维这句抢白,骑士先生也只有叹了一口气,然后有气无力的说:“如您所愿,我尊贵的领主大人。” 当他转身走到门口的时候,李维又想起了什么,补充道:“还有帮我卖几笼黑头白蟒,这对我的收复计划很重要。” “是……” 这一个字,安格斯带着很长的拖音。他现在是明白了,这纯粹是李维在瞎胡闹。收复龙裔,怎么会用得着这种做肉串的蛇? 打开门之后,这位一脸正经的骑士大人看着门外整整齐齐的士兵,突然一口气闷在心里——这些人,还是他找来的。 我就不应该相信他会做正经事! 然而就在这一刻,安格斯忽然想起了什么,又有了回去的打算。 而这时,李维正在大声喘气,作为一个宅男,却做起演员,实在是让他很心累。但没办法,李维大少爷的一贯风格,就是“疯疯癫癫,没个正经”。估计也正是这一点,才让那位吉恩陛下放他一条命。 正当这时,门却再次被推开了。 安格斯一走进来,就直接道:“领主大人,刚才我走到比较匆忙,忘了有件事需要告诉您……” 第四章:商议(二) 望见安格斯去而复返,李维着实有点心慌,他还以为自己演的戏被发现了。但看对方一本正经,那颗惴惴不安的心总算稳定下来。 “有话快说,我还急着策划大事呢?”他摆出不耐烦的样子,咋咋呼呼的说,“你知不知道就因为你来这么一遭,我的思路都被你打乱了。还有你进来的时候,能先敲门吗?” “对不起,领主大人,实在是这事太重要。”安格斯一脸不愿意的低头道歉,他僵硬的表情表达出自己不屑的想法。 您确定您干的是大事,而不是瞎胡闹? 不过,现在可不是闹脾气的时候。 这位骑士先生直接开门见山,“领主大人,就在昨天晚上,派去跟踪龙裔的那队鹰马骑士发现了异常情况。在镇东的那片荒丘群里,他们看到了一些战斗的痕迹。通过仔细盘查,骑士们认定这是一次针对商旅的劫案,它发生的时间大概就在昨天中午。而最诡异的是,在现场的尸体中,他们发现了很多灰蜥人的残骸,其中还有不少劣龙人术士。尤其是后者,他们找到了一个重伤濒死的家伙,并把它带了回来。昨夜,从它口中,我们得到了一个很不好的消息。” 特意顿了一下,加重口气,“领主大人,早前那些关于蜥蜴人的传闻是真的!” 安格斯以为自己一说这话,对方会立刻吓一跳,但他没想到李维继续呆呆的望着他,还面带笑容的问道——“是什么传闻啊,你说清楚好不好?” 感情这一位直接就给忘了。 安格斯登时感觉胸闷气短,有口气喘不上来。 其实,李维这一刻也在仔细回想,但是一无所获。 只是当对方说道灰蜥人和劣龙人术士的时候,他脑海里出现了两个特别的形象,都是一半像人,一半像蜥蜴,但一个高一个矮。 李维知道,这是两种具有血缘关系的智慧生物。 而在罗兰世界,这样的类人智慧生物还有很多很多,据说不下一百种。不仅有长得像蜥蜴的,似兽类鸟更多得是,还包括精灵、矮人、巨人这些相对较为熟悉的奇异种族。 “唉,您忘了吗,就是落日沼泽,蜥蜴人战争的事?”安格斯一脸的“恨铁不成钢”,他埋怨起来,“您当时奚落我,说它绝对不可能,还信誓旦旦的的讲‘那个叫艾文·灰烬的巫师一定死了,这绝对是谣言’。”他模仿着李维说话方式,嘲讽了两句。 “但从那个俘虏的口中,我们得到证实。这个巫师确实出现在一个铜蜴人部落里,并帮助这个部落统一了整个落日沼泽。据它说,它们在一个月前还建立了什么艾希斯王国。现在那里所有的蜥蜴人,包括铜蜥人、银蜥人、灰蜥人、铁蜥人,全都加入了这个王国。甚至借助大胜之势,它们还降服了那里所有的密林巨妖和野魔,一支据说来自地底的蝎身人也向它们臣服。” 听到这个,李维脸色忽的一沉,“你说真的假的,落日沼泽那儿真的发生了这种事?” “那个被我们俘虏的劣龙人术士,的确是这么说的。”安格斯十分认真的说,“我觉得这事十有八九是真的。因为我们镇子所在的灰岩丘陵,离落日沼泽隔了一个卡莫西大荒原,那里是牛头人和火发巨人的地盘。这两个强大的种族全都无比痛恨蜥蜴人。尤其是火发巨人,一抓到这些强盗,就会把它们钉在自己部落的火枫巨木上。如果不是出了什么事,蜥蜴人是不会贸然穿越荒原,迁徙到我们这里的。听那个劣龙人说,它们之所以这么做,纯粹是害怕报复,因为它们的部落和建立王国的铜蜥人是世仇。和它们情况相同的,还有不少。这一两个月时间里,它们全都逃出了落日沼泽,各寻出路。蜥蜴人的小肚鸡肠可是出了名的。” “我怎么感觉它们说的有问题?既然火发巨人和牛头人和它们有仇,它们为什么还自寻死路?难道落日沼泽没有活路,荒原里就有了吗?”李维听到安格斯吐出一连串陌生的名词,开始紧张回忆起来,“它不是在说谎吧?蜥蜴人是很狡猾无耻的,灰蜥人虽然相对憨直了一点,但也不能不小心。” “那是您不太了解卡莫西大荒原的情况,这是一片很狭长的地方。火发巨人和牛头人又是游牧民族,人口不是太多,不可能照看到荒原中每一个的角落。这就给了这些逃难的家伙可趁之机。而那个艾希斯王国,如果要追剿它们,一样要穿过大荒原。因为火发巨人他们的关系,又很难派出数量庞大的军队。十几二十个蜥蜴人能够溜过去,可不代表成千上万的蜥蜴大军一样可以。所以,只要穿过这片荒原,它就反过来成为一道保护自己的屏障。虽然说风险不小,但还是值得它们冒这个险的。” 安格斯最后面无表情的补充道,“领主大人,您真应该多分一点心思在正事上。不然,也不至于在这待了半年,却连这点事都不了解。” 被他这么一训,李维也感到有些难为情,但现在可不是他惭愧的时候。 “那我们可怎么办?”装作大吃一惊的样子,他满脸惊恐的道,“安格斯骑士,你快去叫人准备,让镇里的人现在就去购买武器,囤积粮食。不然的话,那个什么蜥蜴人王国打过来,我们的问题可就大了,他们可是天生的强盗啊!” “领主大人,用不着这样。依我来看,我们只需要小心一些,毕竟我们和它们隔了一个大荒原呢。就是出事,也有火发巨人、牛头人给我们挡着。”安格斯看见李维这吓破胆的样子,无奈的摇了摇头,“您不必太担心。我把它告诉您,只是想请您下令清剿流窜到这里的个别家伙。还有,您能遇事镇定点吗?作为领主,您得用您的勇气鼓舞别人,用您的……” “快别耍贫嘴了,我的骑士大人啊。”李维“砰”、“砰”拍了两下桌子,“我们的安全,怎么能交到别人之手!你现在就去把这个消息发布出去,别耽搁了啊。我可记起来了,你那时可是和我说,一旦真有这事,就等于我们头上悬了一把利剑,一定要用冬天走冰河的态度来小心应对。怎么现在事到临头,你自己先给忘了?” 安格斯无言以对,他突然想起自己的确说过这么一句话。再次被抓住话脚,他恨不得打自己几个巴掌。 谁叫你当初多嘴的? 他是悔不当初啊。 “还不快去!”李维看到他还杵在这里,又大声吼了一句,那脸上还残留几分惊悸和恐慌。 深吸了一口气,安格斯最后还是默默的转过身子,推门出去了。当然,走到门外,关门的那一刻,他对着这扇桃木大门狠狠竖了一根中指。 “胆小鬼!” 然后,继续哀声叹气,哀悼自己大好男儿却投奔了一个这么胆小如鼠的混蛋,实在是命途多舛。 但还在屋里的李维却面色深沉。 他对安格斯还是很满意的,但惟独有一点一直不认可,那就是眼界。 安格斯出生在一个破落的小家族里,很早就当了佣兵。虽然练就不凡的本事,但眼界却比一般人高不了多少。毕竟,他接触的圈子层次太低。在这样一个信息封闭的世界里,很多事都不太了解。 但他附身的那位李维少爷却不一样。 所以对于这件事,他们两人有不同的解读。 在安格斯的提醒下,李维很快就想起了之前“艾文·灰烬”的消息。但“他”当时反对,觉得这是无稽之谈,原因是知道如果真是这一位,那他绝不可能自降身份去搀和蜥蜴人的那点部落冲突。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值得这位去做。 但当这一点被证实,李维立刻反应过来,他反过来明白对方的图谋绝对不止这么一点。 折腾出一个蜥蜴人王国,好了不起的样子。但它和这位之前干过的那些事一比,算的了什么? 早在家族藏书中,完整看过艾文资料的李维,自然明白自己脚下的这片土地马上将刮起一场血雨腥风。 所以,他只能装着吓破胆的样子,强逼着安格斯提前准备。才隔了一天,李维也不好摆出一副镇定自若、指挥若定的样子。 而这又给了他一个提醒。 那件事必须得抓紧! 一想起那头龙裔巨兽,李维不由握紧拳头。在这样一个危险的世界里,必须得尽快增强自己的实力。而它,就是自己的起点。 第五章:实验(末尾改了一下) 安格斯给李维找的僻静之地,是一座镇外的废弃农庄,正挨在围墙边,靠近镇子的南边大门。 虽然对李维“不务正业”感到很不满意,但这位骑士先生还是十分尽职的,不会把那点小情绪带到工作里。 这也是李维额外看中他的原因。 和往常一样,李维对这个安排十分满意。到达农庄的当天下午,就让人搭建实验场地。第二天一大清早,他主动带队去干一件大事——捉蜥蜴! 为了完成这个目标,李维还特地在城堡再度接见了那队冒险者,让他们详细说出那条变龙蜥蜴的特征。还自己亲自动手,弄出了一张素描。但凡看过这张素描的人,没有一个不吃惊的。 “简直和真的一样!” 收集好情报后,李维就主动带着一队人,在农庄周围的蒿草地、灌木丛里,到处捉这种能有人小臂大小的蜥蜴。 这种斑点蜥,也是灰岩镇周边很常见的一种生物,因为枯黄色的表皮有很多黑色斑点得名。这是一种类似老虎皮毛的伪装色,让它们在草丛中行进时,可以不被敌人和猎物发现。 捕捉大约十几只斑点蜥后,李维给它们进一步完善了实验场地。先前用整块木板搭建出一个个十几平米的方形围栏,里边相继移植了斑点蜥熟悉的蒿草、灌木,连它们晒太阳的石头都准备妥当了。 这是在模拟它们的生存坏境,以便将实验的干扰因素降到最低。 要知道,动物在囚禁环境下的行为,和它们在自然环境下的行为是完全不一样的。出于控制变量的目的,李维不得已采取了这种比较麻烦的措施。 将十几条蜥蜴放入四周密封的围栏后,李维还等了四五天的时间。等看管这里的人表示蜥蜴们开始正常觅食、钻洞,初步适应全新的环境,他才开始下一步的工作。 李维将装到笼子里的黑头白蟒,放入三只蜥蜴的围栏,作为实验组。 蛇笼所在的位置,靠近正常的投食地。这里是李维让人放死蚂蚱的地方,经过五六天的磨合,蜥蜴们已经习惯了在这里取食。 另外,他还设置了两个对照组。 还有三只蜥蜴的围栏一样放入了蛇笼,但却不靠近投食地。 而最后一组的三个围栏,则根本没有放入蛇笼。 五天之后,结果出来了。 蛇笼靠近投食地的三只,这五天基本没有取食行为。 有蛇笼,但蛇笼并不靠近投食地的三只斑点蜥,这三天来的取食量大大减少。但最后一天,有一只蜥蜴取食的次数恢复很多。恐怕也是明白蛇笼对自己并没有什么威胁。 而这两组共六只蜥蜴,日常行为都受到了影响,表现在日照时间的缩短,和对围栏探索行为的减少。 和它们相比,并没有放入蛇笼的三只蜥蜴,日照时间却明显增多,取食量也变得更大,在围栏中更活泼。看起来,似乎进一步适应了现在的环境。 第一步的实验成功,给了李维很大的鼓舞,这代表他在城墙上发现的那个现象完全有可能是真的。 斑点蜥确实对黑头白蟒这种掠食者很畏惧。哪怕对方关在蛇笼里,一样可以影响到它们的日常行为。 这一步成功后,接下来就是李维行动的关键——要素分离实验。 而这时,距离李维穿越已经过了整整十天的时间。 在这十天里,另一件事却越演越烈。 “你说什么,冬龙城让我交出军队的指挥权,想接管这里?”正在农庄中的空地里,享用茶点的李维大吃一惊,他很无语的看着安格斯,“还说只有我这样做了,才让我带着家产进城。” “您说的不太准确,他们还保留您享用个人卫队的权利。只是卫队的数量,不能超过三十人。还有您在灰岩镇使用这里税金购买的武器,得全部留下来。”安格斯虽然表面古井无波,还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实际他心里却有几分紧张,“这帮家伙太过分了,您的爵位好歹压过他们一头,他们也敢提出这么过分的要求!” 李维一听,更加愤慨了。 “没错,我还是公爵呢,他才是个伯爵。而且按理说,整个灰岩丘陵和卡莫西荒原,包括他黄金走廊那里,都是我的地盘。这帮家伙没有王国的允许,就擅自在那边开垦荒地。我还没找他们算账呢,他们却先瞄住我了,简直欺人太甚!” 但李维很快反应过来,他诧异地看向安格斯,“但他们这个要求,离谱的莫名其妙啊?让我这么做,基本叫我放弃灰岩镇。在埃多铁律里,有一条可专门针对这个,大意是领主放弃守土之责,即等于放弃爵位。换句话说,如果我真做了这事,并且它被披露出来,那贵族议会完全可以借它来剥夺我的爵位。这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他们分明是想整我。做的这么明显,是他们傻,还是我傻?” 这段时间,李维可恶补了不少这个世界的知识。 “可能在他们眼里,您的确不够聪明,至少比一般的正常人要笨。”安格斯忍不住戏谑地说了一句,但他看着李维那越来越寒霜满面的脸,声音却是越来越小了。 对李维能分析出这么多东西,这位骑士先生也是有些意外的。 “那您打算怎么办,领主大人?” “自然是一口回绝了。”李维像看白痴一样,盯着这位心腹手下,“这个你还要问?这种事我怎么会去做……” “但我感觉,您还是不要拒绝的那么干脆。说不定以后反悔了,还有出尔反尔。”安格斯听到李维这些话,虽然有些安慰,但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还是好心提醒起来,“他们敢做的这么明显,自然有所依仗。而他们依仗的东西,自然是那个蜥蜴人王国。这次,是我将那个劣龙人术士押送到那里的。所以,我总算是知道一些事情。总之,得到了我们的消息后,当天他们就派出两个联队的鹰马骑士和半个联队的狮鹫骑士,分出十几支队伍去联系其他城镇,甚至还包括牛头人的几个部落。然后第二天中午,他们就接见了我,让我把这个建议转告您。好笑的是,他们只对我说情况很严重,并让我转告您这些话。具体的情报,那是一个字也不说,让这个回复简直变成了恫吓。” “他们为什么这么做,我是得罪了他们吗?”李维一脸的无辜,“真要照他们说的,我基本等于告别自己贵族身份了。” “那是您不太了解这里的情况……” 第六章:什么脏话难听,就骂什么 虽然恨不得将这群落井下石的家伙千刀万剐,但李维还真拿他们没办法。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也许封建氛围严重的罗兰世界有个别地方不适用它,但绝不包括埃多。 这个幅员辽阔,国力强盛的帝国,目前还笼罩在分封制度的余晖里。它有三分之一的国土,都以自治领形式存在着。他脚下的灰岩镇是一个,那群王八蛋所在的冬龙城是另外一个。 在他们这种自治权利极大的独立领地里,拥有军事权的贵族就是土皇帝,领地内一切大小事务都得经过他的手。所以才叫“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说的就是皇帝有权处理贵族,却无权直接统辖该贵族的下属和他的领地。李维他爹出事的时候,帝国官方可是派出大军讨伐的,双方还打得有来有回。这种制度的极端案例,就是憋屈的周天子,混到债台高筑,被他祖上分封的秦国灭了。 连帝国皇帝都做不到的事,李维就更做不到了。虽然他现在的爵位是大公爵,而冬龙城那位只是伯爵。按理说公、侯、伯、子、男,他可大过这王八蛋两辈。但离开了领地和人口,这爵位和他放的韭菜屁有多大区别? 实力啊实力,归根到底还是实力! 如果拳头够大,人口够多,地盘够广,对方敢这样大放厥词吗?李维不由陷入了思考。 等他终于扣完了鼻子,就对一边的安格斯狠狠的说,“我还考虑什么?我父亲抄家灭族都没丢掉的爵位,我不能就这样简简单单的没了。你再去那里回话的时候,帮我骂他们一顿,什么脏话难听,就骂什么。记住了,他爷爷我是公爵,比他大两倍不止,我骂他是应该的,这叫行驶上位贵族的督责之权。” 安格斯听到后,很是惊讶的看着这位瘫在椅子里的领主大人,好半天都没反应过来,在他的映像,李维可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主。 可能是触及到这位的逆鳞了。骑士先生默默的想。 “但领主大人,我们这么回话,不怕他倒时候给我们挖陷阱,使绊子?这次,落日沼泽的动静绝对不会小。要是那群满身鳞片的家伙集结大军攻打过来,我们可怎么办?没有外援的话,我们哪里守得住?” 然而,他刚提出这个问题,就看到李维很诧异的盯着他,还半响没有说话。弄得安格斯以为脸上有东西,好一阵乱摸。 “我的骑士大人啊,这是你的事,干嘛来问我?”李维一脸的不相干,“我册封你为我的骑士,就是让你为我分忧的。打仗这种事,你去做好了,难道你以为我懂得比你多吗?” 安格斯听到这话,又是一口气没憋过来。 总之,这位李维的心腹爱将离开时,那是一脸的苦瓜色。他是越来越后悔当时的冲动了。 为什么就上了他的贼船? 当然,望着这位骑士远去的背影,李维默默从椅子站起来,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然后,晃悠悠的走进后边农庄的大门。 这个“逼”能不能装成,现在全得看接下来的实验进展了。 对此,李维连连叹息啊。他也不是非要装逼,但他哪怕卑躬屈膝,对方也不会放过他。这不是态度的问题,而是利益决定了他们之间的对立。 既然如此,本着滚刀肉的觉悟,他怎么也得恶心一下这帮落井下石的王八蛋。 ************* 要素分离实验在十天后取得了成功。 这组实验的目的,是将黑白蟒身上的诸多特征分离,查看一下它究竟什么地方让斑点蜥最为害怕。 专业一点说,就是找到其中的关键刺激。 如一头猎豹要去捕食羚羊,那它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从外在环境中分辨出羚羊来。而一头羚羊身上,有许多可被猎豹感知的信息:它的形状、颜色、大小,具有的独特气味,发出的叫声,乃至于体温、电场。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信息,都可被猎豹用来感知,只要小豹子有感知它们的能力。 一只完整的羚羊,它身上数个种类的信息是混合在一起的。因此,它对要捕食它的猎豹来说,是一种复合刺激。 复合刺激的各个组成成分,都可以被单个分离开,再挨个呈现在受试动物面前,可用来确定哪种刺激是关键的,哪种刺激是多余的。那种起关键作用的刺激,就是关键刺激! 要知道,许多动物对信息的判断都具有选择性。 比如银鸥雏鸟的啄击反应,它就只能被亲鸟喙上的信息激发。一个银鸥成鸟模型,哪怕其他部分非常走样,变得它爹妈都不认识,只要喙上的一些特征不变,就可以触发幼鸟的啄击。 这种“睁眼瞎”看起来是很傻,实际上却是非常有效的一套机制。 因为,如果动物的行为只被周围环境的极少数信息触动,那它的行为反应会大大简化,失误大大减少。只要这类信息,可以代表生物学意义上的客体——如捕食者,猎物,巢穴,产卵地等。其他信息就是多余的,不必要的,甚至会分散注意力。 当然,关键刺激的形成是有要点的,这个要点是它在所属的环境中必须独一无二。如果做不到这点,那极有可能会发生误判。 比如银鸥成鸟喙上的特征,在银鸥雏鸟所在的巢穴里就是独一无二的,只有它的父母有。因此在长期的进化中,雏鸟才变得只对它们有所反应。巢穴里的树枝、枯叶,可变不出这些玩意。还没长好翅膀之前,它也只能呆着它的小窝里。而且除了人类这种“好管闲事”的动物,又有什么东西会模仿它爹妈的嘴,来查看它怎么啄东西的。 关键刺激,还有可能诱变为超常刺激。 一个突出的例子,是杜鹃雏鸟的嘴裂斑纹——它比山雀雏鸟的嘴裂斑纹更加醒目,可以更好的诱发山雀父母的喂食行为。 这也是关键刺激这一类机制的缺点。 因为判断的信息太小,很容易被有心人,有心兽,有心鸟利用。像人类,虽然隔壁老王自古未决,以至于需要通过基因来判定接盘和绿帽问题。但再怎么样,也不可能把黑猩猩、猴子、狒狒当成自己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啊。这是因为人类判断亲子的机制更复杂,远不是什么“嘴裂斑纹”单一的信息可以比的。 这一次,李维是将黑白蟒蛇身上的要素,统一划分为气味、声音、形态,准备分别从嗅觉、听觉、视觉入手,来查看引发斑点蜥害怕关键刺激是什么。 是蟒蛇的气味?还是嘶嘶叫的声音?抑或它的形状,它身上的某些斑纹? 而最后的结果,让李维大吃一惊。 第七章:冬龙城来人(一更) 斑点蜥对蟒蛇的气味、嘶鸣等一大堆特征都不感兴趣,惟独对“黑头白身”这个特征惊惶万状。甚至找来一根棍子,将开头一小段涂成黑色,后边全刷成白的,都让将它逼到角落里浑身发颤,有些到最后还摆出作势欲扑的样子,像羊癫疯一样做恐吓状。但它们只发出一些徒劳的呼气声,一点威胁感都没有。 对它们的过激反应,李维一点也不惊讶。 很多月黑风高的夜里,被歹徒逼到墙角的不幸女人,面对来犯者的一脸荡漾,也基本都大吼——“你不要过来,不然我就要和你拼命了!”虽然这种级别的废话,除了让歹徒更兴奋外,起不了一点作用。 现在情况也正是这样。做这些实验的时候,李维为了观察的方便,特地把斑点蜥的洞穴入口堵住。四周还设有围栏,在那些密不透风的木板阻挡下,这些可怜的小蜥蜴还真没有比受到暴力威胁的女人们好上多少。 李维这方面比得逞的歹徒还凶残。粗步弄明白这个关键刺激后,他尝试将它与各种形状的物体集合起来,再挨个惊吓可怜的蜥蜴们,等于将它们做弄一次又一次。一连数天的测试中,这个挨千刀的发现这个特征只要刷上一个不是太奇葩的物体上,都一定有奇效。而且似乎涂的颜色越深,效果越明显。 这一刻,李维感到真相已经浮出水面了,他真的认定“黑头白身”就是他要找的关键刺激。 毕竟,黑头白蟒这个“黑头白身”的奇葩长相,在它周围的生存环境里确实是独一号。完全符合关键刺激“独一无二”的刚需,斑点蜥将它拿来作为判断标准,理所当然啊。谁让它这么出众的? ************ “……骑士大人,李维领主在临走前让我们转告你一句话——‘等待我胜利的好消息吧’。” 一听到面前这人有模有样的学习起李维的口气,安格斯就气的不打一处来。 “有你这么胡闹的吗?” “是是是,是我的不好,骑士大人息怒啊。我是没能阻止李维领主,但那位的脾气,您又不是不知道。”这个特地来汇报的同志登时一脸委屈。 然而,他面前这位英俊非凡的骑士先生却说了让他更加吃惊的话。 “我不是骂你,我是骂他。这个花花公子就不能把精力放到正事上吗?非要去折腾那一套,我看他脑子一定被马踢了。” 咬牙切齿的安格斯,这时正站在城墙的垛口边,他俯视下方莽莽苍苍的荒原,突然一拳砸在城墙的青石砖上。 “我真倒霉,当初怎么就不开眼,跟着他混了?” 正在气头上的这位骑士大人,很快发现身边这位和自己汇报的家伙一脸的静若寒蝉,明显是被自己这几句话震慑住了。 于是直接指着对方的鼻子,安格斯吼道:“我就是骂他了,怎么样?快腿,难道你感觉他不该骂?他像一个称职的领主吗?” 这一连三个问题,让汇报人快腿满头大汗,望着这位骑士大人那一口要吞人的样子,这一位赶忙附和起来,“骑士大人,您说的对,李维领主是这点不好,他玩心太重了。” 然而,安格斯说了第二句让他惊讶莫名且吓得尿都快出来的话。 “这话可是你说的,以后你要是敢打的我的小报告,我就把它告诉他,看他怎么收拾你?” “骑士大人,您可不要开玩笑……” “你觉得我像在开玩笑。”安格斯玩味的笑了起来。 “这次,可是您先开口的,干嘛要把我搀和进去……”快腿那叫一个委屈啊。 “我骂他,是我的事。你说他不像样,就是你的事了。”安格斯讲完这句话,特意冷笑了几声,跟着拍了拍跟前人的肩膀。 “记住了,可不要擅自说上边人的坏话。” 虽然这句话说的很对,但快腿还是一脸“你居然也敢说这话”的不服气。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他只有深叹一口气,懊恼自己心直口快了。 正当这时,城墙连到四周矮上的一座角楼,突然传来一声号角声,一连响起三次,每次的声音都有不同。 “有人在上空!”安格斯一听这个声音,就判断出这个消息。他立刻解下悬在腰口的瞭望镜,朝天空看了一阵,同时镇定的指挥起来,“列阵防御,敌人来自空中……” 跟随在他身边的三四个传令员,也立刻有所行动。一声声低沉如“虎吼”的号角在城墙这段奏响,很快蔓延至另外一端,此起彼伏。 和龙裔巨兽来袭的那一天一样,城墙上那一队队背负金属箱子的侍卫,又飞速散开,并很快变化魔法弩。只是这一次,他们对准的目标是天空之上的来人。 这一边的骚乱,在上空那一队空中骑士的八字舞中得到了些许缓和。 安格斯通过瞭望镜看到这帮来人的空中舞蹈,“大家镇定,这是冬龙城的使者,一个个都把手上的汗抹干净了,可不要手滑……” 又隔了一两分钟,城墙设在山脉峰顶上三座最高大的角楼同时射出来数道火箭,示意上边的骑士可以降落了。 他们拿来传令的火箭,是一种顶端箭头镂空,里边塞了涂了沥青的棉布的箭只,燃烧能力很强,不会受到劲风的影响。 空中骑士们最后的落地点,就在安格斯等人的前方。虽然知道这些人并非来犯之敌,但城墙上的魔弩手还是没有放松对他们的警惕。箭头一刻不离的对准他们,就像饿狼盯着毛茸茸的小羊。 安格斯很快迎了上去。 他走的越近,脸色越不好,到最后阴沉到“自己被人戴了绿帽子”那种程度。 对方除了一整队鹰马骑士外,居然还来了三个强大的狮鹫骑士。这种魔武双修的强大战士,可不是好对付的。 冬龙城的队伍一落地,一段三四十米的城墙就被他们整个占据住。这支队伍总共来了四十三人,外加五十匹能够翔空的骑乘兽。好不夸张的说,他们已经能对灰岩镇的安全构成威胁! “快腿,你先离开这儿。那个花花公子一回来,你立刻和他接触,把这里的消息第一时间告诉他。‘三个狮鹫骑士,一整队的鹰马骑士’尤其注意一定把这个军力说清楚……” 趁离那边还有四十多米,安格斯立刻把跟在后边的汇报人快腿叫到身边,低声咬了一阵耳朵。 第八章:对峙 目送快腿离去后,安格斯继续晃晃悠悠的朝前走。他现在的动作,好听点叫不紧不慢,难听一点就是慢悠悠的像只踱步的肥企鹅。 别人望见他一步三摇的姿态,估计十个里边,有八个能认为这货在耍官威。 安格斯可是故意这么做的,但出发点可不是那点虚荣心。他不是李维,并没有那种时时刻刻想“高人一等”的龌龊。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为了留足时间,以便好好观察这队来人。一整支鹰马编队,外加三个狮鹫骑士,可大大超出一般使者团的规模,这让他吃不准他们的意图。于是,他只有好好的小心观察。 于此同时,这位骑士先生更加懊恼自己的上司了。 这确实是李维的锅。因为这家伙之前回话的态度,真的是相当的不客气。他把上位贵族的督责之权执行到底。在他的刻意监督下,还真是“什么脏话难听,就骂什么”。估计任何有头有脸的人看到他那封回信,都能气的直接跳到房梁上。 把人家得罪的这么彻底,现在人家派出一伙人晃悠到了你家,除了兴师问罪,还有其他的目的吗? 只是兴师问罪与兴师问罪之间,也有着巨大的区别。 “撸了袖管就上”和“我方强烈抗议”,这可是一个天,一个地。 当安格斯骑士最后走到己方队伍正前,离对面那群人只有十来米时,他已经摸清楚了这队不速之客的人员构成。 骑士先生感觉对方核心人物,应该就是前排正中位置那个金发青年。这一位是三个狮鹫骑士之一,但他身上的银色板甲,明显比另两位更加华丽。只见那些用铆钉勾连的金属板,十分骚气的刻出各种兽纹浮雕,还嵌有各种闪烁发光的宝石,表面浮动一层迷离的红光。这个浮光的特征,可和魔法弩的“水银纹路”、“幽蓝火焰”一样,隶属于元素化表征的一类。它们一出现,基本表明这板甲属于魔法制品。 除了这件附魔盔甲外,他牵着缰绳的狮鹫也值得一提。 这头前半身为飞鹰,后半身为雄狮的猛兽,明显比身边两个更加魁梧高大。生于肋部的双翼,那翎羽的颜色居然是铁青色,闪烁着浅浅的金属光泽,而不是乌沉沉的褐黑色。 狮鹫是一种拥有高贵血脉的魔兽,它们的实力是伴随成长逐步递进的。最高等的狮鹫可是以龙为食的强大生物,比一般同类强出十几个级别。而有趣的是,狮鹫实力的蜕变,可以在双翼翎羽的颜色上可见一斑。一般成年狮鹫的飞翎是褐黑色的,之后会逐步蜕变为铁青、火花红、金红、金黄,以及最高等的白金色。越往后,飞翎散发出的金属光泽越是鲜亮。到了后期,简直是用金属雕刻成的,其硬度也会达到一种骇人的地步。 这一头的飞翎是铁青色的,说明它已经蜕变过一次,实力已经不是它那两个同伴能比的。 盔甲和坐骑都比别人强上一筹,但安格斯却一眼看出这个小年轻就是个花架子,实力明显比不上另外两位狮鹫骑士。那么,他的身份呼之欲出了——只有在上位者光环的加成下,才能这么暴餮天物啊。 在这位面容英俊的金发青年身边,剩余两位狮鹫骑士一左一右,像一对雕塑站立着。虽然他们的面容在钢质面具的遮掩下,但那股气势和威严还是让人影响深刻。 这三人后边,就是一位穿着黑袍的中年人。这支队伍里,只有这一位没有身着甲胄。而他的长相吗,实在太鲜明了。三角眼、鹰钩鼻,配上一张马脸。如果李维在这边,估计能一眼看出来,这简直就是正宗的“狗头师爷”。 很不幸的是,罗兰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世界,也是有着自己灿烂文化的。在这里的一系列文学作品里,对于这幅长相的态度,依然令人寒心。和地球一样,人们普遍认为这般面目的人,差不多也都是坏的流脓的人渣坏蛋。在审美取向,也就是看脸方面,两个世界还真是惊人的一致。 现在,这一位狗头师爷就很有自己的觉悟。他一落地,就对着周围大吼起来。“还不快撤下你们的武器”、“你们这些人恐怕不知道站在你们面前是谁”、“我可告诉你们,眼睛可长在你们自己的脸上”。他声音干哑的像乌鸦在叫,配上那副狐假虎威,狗仗人势的姿态,实在是让人恨不得抽他两个大耳刮子。 安格斯看到他后,那是一脸的惊奇,他也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像骑士小说中坏人的家伙。 “请问阁下的身份以及来此的意图?我名安格斯·战争之锤,是李维大公爵加冕的灰岩镇首席骑士,全权负责这里的一切事宜。” 安格斯再看了几眼后,就对那个金发青年行驶了一个问询的骑士礼。 他的动作让城墙暂时安静下来。 然而,金发青年还是一脸倨傲的神色,在那冷酷的摆起造型。他身后的黑袍中年人在这示意下,再度张开了那张讨人厌的嘴。 “骑士,立刻命令你的人放下武器。你知道,站在你面前的这位大人是谁吗?他可是冬龙伯爵的次子,安迪·巴德大人。你们是被魔鬼蒙蔽了心,还是喝了巨龙的胆汁,居然敢对他刀剑相向?” “那这位安迪大人可有爵位?”安格斯看到对方一脸的不屑,态度也不再像刚才那么友好。 “安迪公子目前尚未有爵位。骑士,你这番问话是什么意思?难道说伯爵次子这个身份,还不足以引起你的尊敬……”狗头军师又开始呱噪。 “既然如此,那我不必向他行礼了。”安格斯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扑克脸,“请你们将冬龙伯爵亲笔签字的封书拿过来,我要仔细查看。” “骑士,你知道你在做些什么吗……”这一位刚要大喊大叫,结果又被打断了。 “不给封书?我看你们分明有假冒使者的嫌疑。”安格斯勃然变色,他左右摆头,对手下大吼起来,“所有的魔弩手注意了,这群人稍有异动,立刻格杀!你们可要看清楚了,他们还有三头狮鹫,待会把一半的冰击箭对准他们……” 这下,不仅是一脸阴险的黑袍中年人,连他前边的金发青年都有些变色。 这个样貌只比安格斯稍逊一筹的年轻人,用一种上位者的态度讲道:“骑士,你可知道我是什么人?” “这位不知道是真是假的公子,那你可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安格斯不答反问,他厉声道,“这是李维大公爵的领地,哪怕你真是一位伯爵的子裔,也得心生尊卑之心。是什么让你有这么大的胆量,敢来这里撒野?!” 第九章:“图”穷“匕”见 安格斯义正言辞吼出的这句话,不仅对方吓了一大跳,他自己这边的人也瞠目结舌。 要知道,李维这个“大公爵”的成色,和一般假冒伪劣产品可没多大区别。公、侯、伯、子、男,别提次一级侯爵、伯爵,就是最低级的男爵也不至于像他这么寒碜,混到只有一个镇子作领地。硬要说他和那些冒牌货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他这个大公爵还盖上了官方防伪标志的钢印。不过,这也就是一张皮。别人可能被它迷惑,作为他手底下的人,可不会犯以“貌”取人的低级错误。 但两军对峙,讲究就是一个气势。 虽然李维爵位的含金量感人,但至少也是埃多帝国认证过的免检产品。此刻,安格斯这么堂而皇之的说出来,自然能起到一定作用。 “虽然老大的实力是磕碜了点,但怎么也是公爵,他一个小小的伯爵之子,凭什么在我们面前狂?” 这样的想法,此刻出现在很多人的脑海里。仅仅是这点优越感,已经足够提振士气,让长墙上的这些守卫眼不斜,手不抖了。 当然,真正能安定军心的,还是对方的“自投罗网”。 如果这一伙人并没有降落到城墙上,那他们的优势可比现在大的多。天上飞的活靶子和地上不动的死靶子,这两种东西怎么可能一概而论。尤其是他们在天空中的队伍是分散的,现在却全部集中到一起,这可大大降低了集火的难度。 要是他们并没有降落,一旦开战,胜负可以说是五五开。但现在这种情况吗,哪怕李维这方全是刚训练一两月的新兵蛋子,估计也能做到“伤亡数人,全歼数十人”大胜。 看到周围的一双双眼睛,逐渐变得不怀好意,黄豆粒大的汗珠从安迪的额头流窜下来,一滴接一滴划过脸颊。相比之下,倒是他身边这位狗头师爷硬气许多,他还在那大喊,“骑士,你一定会为今天的事后悔的。我看到那时,你还能不能像现在这么硬气……” 然后,他正说的兴高采烈,他的小主人安迪已经回过头,狠狠瞪了他一眼。然后,这个年轻人用一种很端庄的态度,对安格斯道:“骑士,我刚才是有些无礼,但这不是你对我们兵戎相见的借口。你必须尽快命令你的人解除武器,不然的话,我会将它视为对我的冒犯。” 这一位的态度依然十分倨傲。那高高昂起的头,基本就差将“目中无人”刻在脑门上了。 安格斯却双眼一眯,他敏锐的捕捉到对方语气的些许变化。 “你该怎么认为,就怎么认为。我只想提醒阁下一句,哪怕皇帝陛下亲自降临,一位大公爵依然有防卫自己的权利。你哪怕验明正身,也不过只是一个伯爵之子。当着我们的面,说这样的话,将你自己看的也太重了吧。” 他这么一说,整个城墙上渐渐出现一阵笑声。 大家的想法很很一致。按道理说,我们连帝国皇帝的面子都不用给,你这个小小的伯爵之子也好意思在那矫情? 连安迪少爷自己也感觉刚才的回话有很大不妥。但没等他补救,安格斯又摆出一副义正言辞的态度开口了,“阁下,现在能将冬龙伯爵的封书给我看了吗?如果你依然拒绝的话,我有发布攻击的权利。”然后环看四周,音量大了许多倍,“所有的人听好了,如果十五个呼吸以内,这群人还不能将封书递交给我。为了维护李维大公爵的荣誉,为了捍卫灰岩镇的安全,我命令你们,即刻出击!” 话一落地,城墙周围异口同声喊了一声“是”。这一刻,所有的人都盯着不速之客。 “可是这个东西,我们没带啊……” 发现周围火药味渐浓,安迪这句话脱口而出,虽然他立刻捂住了嘴。 “你说什么?”安格斯眼睛瞪得大大的,此刻他的脸色更加阴沉,像是盛夏暴风雨来袭的黑夜。 城墙上的氛围,也似乎因为这句话而变得更加紧张了。 正当这时,站于安迪左边的那位狮鹫骑士摘下了面具,露出一张极具男子气概的脸。那方正的轮廓,微微有些内卷的络腮胡子,以及浅灰色的眼睛,都显出一股肃杀之气。这个中年人,只需看上一两眼,就知道他绝对不简单。 “安格斯骑士,别来无恙啊。”屠鹿一边安抚身边的狮鹫,一边对安格斯道,“还希望你可以撤销刚才那道命令,我们的确是冬龙城的使者。只是这次来的匆忙,并没有带上伯爵大人的封书。” “原来是屠鹿骑士,你应该早点表露身份。”安格斯也对这一位点点头,他和对方也算是见过几次,“所有的人听着,刚才的命令我在此收回,但请大家不要放松警惕。” “安格斯骑士,我们这次有要事和您相商,所以希望你可以和气一点。现在就请您撤下这些卫兵的武器,毕竟它们所对是一队使臣。”屠鹿又开口讲了起来,他的口气依然那么镇定。虽然面无表情,但那股沉静如渊的气质,还是让人忍不住想要相信他。 这一位,简直就差把“可靠”写在自己身上了。 但安格斯却不吃这一套。 “对不起,请恕我不能下这个命令。”他还是那副公事公办的样子,“能下这个命令的人,只有册封我的李维大公爵。现在,他有要事外出,那我只能按照帝国规定条例办事。帝国律法载有明文,爵低之人向高等贵族觐见,需以净身无兵之礼以示尊敬。也就是说,现在不是我们解除武器,而是你们。快一点吧,不然的话,我们只能僵持下去。” 这句话说完之后,对面安迪一伙人已经一个个大眼瞪小眼,愣在原地了,他们可没想到事情居然发展成这样。 而他们的这种态度,让安格斯更加坚信自己的判断。 又不是互相协防,却来这么多的人。一边说有大事商量,另一边却连封书都没准备。明明队伍有正职的骑士,却还蒙面,并让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少爷作首领。做这一连串的事,现在却连解除武器,以消除误会都不愿意做。我要是信你们,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 一会儿后,安迪和他那狗头军师外加露面的屠鹿骑士,开始小声商量。 “安格斯骑士,请恕我们不能这么做。毕竟,我们也身负保护安迪少爷的责任。但这事实在太重要了,我们迫切的需要和您商量。为了表示我们的诚意,我们决定让安迪少爷上前和您单独进行一次谈话。当然,他会卸下自己的火银铠,你看怎么样?” “好吧。”安格斯一口应道。 半分钟后,这位虽不再年轻,但依然英俊不凡的骑士先生,主动走出队伍,和对面迎来的安迪·巴德这位伯爵之子碰面。 他们两人,正处在两支队伍的中间,这里距离两端的队伍刚好各十多米。 “骑士先生,我知道你一定觉察出我们的意图,所以在这里我们直接说实话吧。请你快点命令这边的人解除武器,我们冬龙城需要接管这里。你恐怕不知道,我父亲接到了你口中的‘李维大公爵’的回信,生气成什么样子。这是侮辱,彻头彻尾的侮辱,他需要为此付出代价。我这次来,就是负责将他抓回去的!” 安迪一开口,就打破天窗说亮话。 虽然早有准备,但这一刻安格斯还是感觉有些吃不消。 他眼珠子转了几圈后,才坚定信心回话道,“那安迪少爷,你将这些告诉我,不怕我现在翻脸吗?毕竟,我是他册封的骑士……” “安格斯先生,你难道真打算效忠他一辈子?像他这种废物,可配不上您这样的人。我向您保证,如果今天的事顺利,那么我的父亲会给予你需要的一切。来之前,已经有不少人向我举荐你有出众的才干。原本我不信,但这次与你会面后,我才知道那并非虚言。你确实是个有能力的人。我听说你一直对他很不满,为什么不趁这个机会摆脱他呢?” 安迪看对面的人默默不语,又添油加醋,“跟着他,是没有前途的。你应该知道他现在的身份,表面上他还是什么公爵,实际就是一个失去靠山的罪人之子。对这样的人效忠,可不是一件聪明的事。” “那你们抓住他之后,准备将他怎么样?”安格斯鬼使神差的问了这一句话。 “只是将他囚禁起来,他是帝国的公爵,而我们也是帝国册封的贵族。在礼仪方面,我们冬龙城不会比任何地方差。”安迪以为对方有些心动,“放心,这事没有后患,没有任何人会追查它。现在这里将有大事发生,那些蜥蜴人不久后就会攻打这边。兵荒马乱,出现一点事情也是很平常的。另外,实话告诉你,我的父亲对他是深恶痛绝。哪怕这次我们行动失败,他也会卷土重来。正式开战的话,可不是死几个人的事了。听说你名声很好,一向很爱护灰岩镇的领民,难道你想看到这里血流成河吗?” 第十章:抓捕(一) 望见前方那个巨大洞穴,躲在灌木丛里的李维满怀期待。 他的身边,还有两个人陪他一起蹲着。他们三人的姿势很不雅观,三分像蹲坑,七分像躲在草丛偷拍裙底的狗仔。 尤其是李维,那时而眯成一条线的眼睛,简直写满了不怀好意。要是有妹子见到现在的他,估计都得吓的大喊“警察叔叔,救命啊,这里有色狼”。实在太猥琐了,整个一尾行痴汉。事实上,李维现在做的事,和一般的尾行痴汉真没区别。只是别人是单独犯事,他是团体作案。 李维的同伙,可不止他身边这两个哦,天上还飞着十好几人呢。 而他们共同的“犯罪目标”,此刻恍然未觉,完全不知自己已经被一帮猥琐的家伙盯上了。现在还缩在窝里,呼呼的睡大觉呢。 大约半个小时后,躲在下风处的李维,才看到前方的大洞有了一些动静。 一个巨大的黑影,从中缓缓的走出来。它每踏一步,地面都紧接着震颤一阵,附近的石子都被崩飞出去。 最后,等这只龙裔巨兽走出洞外,整个山谷一片群鸟飞腾。任谁看到这动静,都会知道有一个重量级的家伙登场了。 龙裔巨兽确实挺重量级的。 保守估计,它体重能有六七十吨,堪比十几头大象。但十几头大象累在一起,也没有它这样的震撼力。 那密布六排棘刺的鳞甲,粗长狰狞的尾巴,还有尖牙利爪,全面生动的展现了什么叫“很黄很暴力”。 李维此刻与它相距约四十米,也被它出洞的这一动静吓了一大跳。 好家伙,这特么得有三四层楼高,要被它挠一爪子,怕是得直接拍成泥! 一想到自己这次猎捕的对象,是这么可怕的家伙,李维就是一阵后怕。再一想如果把它抓住了,往那龙头上一站,高喊“还有谁”,他又是一阵兴奋。在害怕与兴奋之间,他让身边的人一拉绳子,准备开始自己第一个试验。 这个埋伏在灌木里的家伙阴险的很,他可没立即行动。古语有云: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计划开展前,怎么也得测验一下吗。 给他打下手的人一拉绳子后,突然有一个东西抛到龙裔巨兽前方十多米的空地。 原本看着外边春暖花开,正要寻觅一个好地方晒会儿太阳的龙裔巨兽,马上就望见前方的岔道出现了一条黑头白身的蟒蛇。它反应也是迅速,一个转身,就朝后方的洞穴里钻去。那灵活的躯体,矫健的动作,简直都不是一个六七十吨的重量级选手能够做出的事。 这骇人的动静,让前方刚见天日的黑头蟒也迅速溜到一边的草丛。估计这位蛇同志,望见面前陡然出现了一个庞然大物,也是想着“先跑了再说”。 不得不说,这两个家伙真是一个赛一个的没出息。 躲在灌木的李维那是乐开了花。 这下,打手有着落了,票子和妹子全都有着落了。李维哈哈大笑。这货还没将人家降服,就已经开始yy自己未来的幸福生活了。 “撤,现在我们立刻到第二战场研究一下,我的未来可全靠这一次了。” 望见自己说完后,身旁这两人还是一副扑克脸,李维哀叹了一大口气,“只要我成功了,你们通通有赏。” 话一落地,他们立刻就笑了。 这两位的开心,换来的是李维满肚子的不爽。不得不说,安格斯确实很好的完成了任务。给他找来的人,基本都是这种忠厚老实到脑回路简单的。偏偏这些人由于环境限制,导致一个个觉悟过低,完全不懂什么叫“革命热情”、“自我奉献”,害得他只能依靠“给糖吃”这种落后低级的方法来促进办事效率。 改,一定得改! 回去之后,就得抓紧领民的思想道德建设,让他们领略什么叫社会主义精神。 怀揣着一肚子计划的李维,很快从灌木丛里撤离出来。又在古木参天的林子又穿行一段,才放出信号,让天空中的鹰马骑士来接自己。 ****** 一会儿后。 灼终于离开了洞穴,缓步走在山谷,游荡在一片荒丘群里。 它在荒原行进时,原本能淹没它整个身子的野草,现在却连它脚趾都掩盖不了。那巨大的身子让大地一阵接一阵的抖颤。几乎它走到哪里,哪里就响起了仓促的鸟鸣兽吼,往往鼠兔四散,一片百鸟惊飞。 灼欣喜的看着这一切。 它突变的大脑,让它明白这些被它惊走的动物,是因为害怕自己才选择远遁的。 灼喜滋滋的。 自从不久之前,那些东西钻到它身体里,一切都似乎变好了。不仅可以吃到更美味的食物,还不用整天躲躲闪闪。 更重要的是,它知道了很多东西。 每一条龙,在血脉苏醒的时候,都会复苏一份传承记忆。这些记忆,是它的祖先埋藏在自己血脉里的信息。它包含了许多许多的知识,虽然往往七零八落,但庞大的量足够让每一个继承者从中受益。灼在复苏了传承记忆后,几乎毫无阻碍的学会了龙语,并且懂得了一连串的魔法、地理、生物等等知识,这让它很快掌握了自己的能力。除此之外,它还知晓了自己是一条名为“烬”的火龙的后代,“灼”这个名字就是模仿这一位起的。 任何一条龙都有自己的名字,既然没人给我起,那我就自己弄一个。这是灼当时很傻很天真的想法。 当然,这种改变带给它强大力量的同时,也让灼陷入一连串的疑问里。比如,在它的认知中,自己是必须每天晒太阳的,因为如果不这样做,它会没有行动的力气。但龙的那部分知识又告诉它,一条龙是不需要这么做的。 这个问题一度困扰了灼很长时间,最后它总算是在另一部分知识中找到了答案。记忆还告诉它,晒太阳是一件无害的事。既然如此,何乐而不为呢。 但有些问题,却不是那么容易解决的。 比如对于那些“白头黑身子”的混蛋,它究竟应该怎么办。 传承记忆告诉它,龙是强大的生物,它完全不需要害怕这种货色。但一看到这些家伙,灼是发自本能的害怕。好在不知为什么,这些“黑头白身子”出现的不是那么频繁了。 过去,自己可是每几天就遇到一会。现在都一个月了,才在今天早上见到一次。 这条蠢龙并不知道,它昔日的天敌之所以消失不见,完全因为它自己。拜托,任何动物一看到它这个大过双层公交巴士的家伙,恐怕都只有溜之大吉的想法。更别提,它还一身的尖牙利爪,尤其它那吓人的尾巴,暴力特征别提多明显。 寻寻觅觅之后,灼爪最后爬上一片视野开阔的土丘,趴下不动了。 第十一章:捕捉(二) 一会儿后,灼突然听到左侧有声音,好像有东西钻出草丛。 大如水盆的一对龙眼,循声那么一瞥,登时看到有一个怪异物体站立在灌木丛中。 它的心一下悬了起来。 因为这个东西实在太可怕了,他的头居然是黑色的,比它看过的任何东西都黑。而他的身子一片纯白,同样也比它看过的任何东西都白。这黑白二色的对比,吓得让它一下站起来,然后“轰”、“轰”、“轰”做起俯卧撑。 实在太可怕了,长得还这么粗壮,绝对比那些细条条的家伙还厉害! 不得不说,哪怕变成了一条龙,灼还是那么胆小如鼠。 而这个它眼中的怪物,自然就是李维。 不过,任何知道这货的人看到他现在的造型,恐怕都很不会认出他。用句通俗的话讲,那就是变得他妈都不认识了。 李维现在不仅是脸上,连他的脖颈,都涂了厚厚一层松墨。除了他那眼睛,无论耳朵、鼻子,还是紧闭的嘴唇,没有一个部位不黑的和煤炭一样。 偏偏他穿着身体上的,又是一件涂上亮白色油漆的厚实棉衣。阳光一照,就是一片白光闪耀。在这样的对比下,真是黑的越黑,白的越白。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如果李维走在大街上,基本铁定能“脱亚入非”,他现在可比非洲黑人还非洲黑人。当然,千万不能让十岁以下的孩子看见他,除非有人想听到熊孩子们那被吓尿的尖叫,以及类似这样的哭喊声——“妈妈,救命啊,有妖怪”。 李维何尝不知道自己造型奇葩。但没办法,这是男人做大事必须有的牺牲。他牙一咬,一道灿烂夺目的金黄色光环已经从他身上钻出,转瞬之间落到龙裔巨兽的躯体上。 看着光环渐渐化入这个庞然大物的身体,突然又隐隐排斥出来,然后再次吸纳。李维知道,这是这个大家伙在反复纠结。 他心里那叫一个急啊。 但他也明白自己现在能做的,只有静静等待。 还有,就是尽量摆出一副风清云谈的样子,偷偷朝后挪…… 后者纯粹是他胆小怕死的应激反应,有和没有并没任何区别。难道一个体重六七十吨,身长二十多米的怪物,会在意还没它指头大的猎物朝后多挪了两三米?这么干,纯粹是这位的心里安慰。 当然,这可不是说他一点准备都没有。 李维现在在龙裔巨兽所在土丘的南边,而土丘西面和北面,各有两个魔弩手。在他抛出那个光环后,他们手上的魔法弩也在一阵光华中展开了。除此之外,天空之上还有一队随时待命的鹰马骑士呢。这帮人现在已经是贴地滑翔,一旦出现什么意外,他们会立刻将地上的三人带走。 这就能看出李维这货的心思缜密了,或者也可以说他的确是贪生怕死,连后路都准备了两三条。 但没办法啊,魔宠可以不要,命可不能抛在这儿。老天爷多给了自己一条命,已经是格外施恩,可不是用来浪费的。 正当李维等人焦急等待的时候,远方笼罩巨兽的光环突然光芒大涨,毫无疑问它们的角力到了关键时刻。 李维身体内发出的这道光环,名字叫“神圣启蒙之光”,原本是圣火之神斯托拉斯赐予信徒的一项强大能力。据说在千年之前,只有圣火教派最最无畏的圣武士才能获得它的加持。 “神圣启蒙之光”的作用,是招募强大的魔兽成为自己的伙伴。在罗兰世界,这种召唤魔宠类型的魔法还有很多种,比如精灵祭祀的“艾露尼洗礼之歌”,人鱼的“魅惑舞曲”,而神圣启蒙之光是其中最特别的一种。和同类型的魔法不一样,它并不需要发出者与被招募魔兽“情投意合”,哪怕双方是不共戴天的敌人都没关系。只要被招募的魔兽认可启蒙之光发出者的实力,就能完成契约。但神圣启蒙之光的适用范围,只适合于高阶到传奇之间的高等魔兽,因此要想它成功,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斯托拉斯是埃多帝国主要信仰的神明,他的教会遍布帝国的每一个角落。甚至为了表示对这位神明的敬重,埃多皇帝将“圣火的捍卫者”的名号排在第二,仅在“埃多帝国的至高统治者”之下。 五百年前,“神圣启蒙之光”在教会拓展神权时,被额外赐予埃多的部分贵族。通过这项能力的加持,这些贵族也算完成了圣火的洗礼,获得“圣火挚友”的身份。因为不凡的出身,李维也得到这项可谓鸡肋的能力。 为什么说它鸡肋呢? 就这位大少爷之前的表现,除非真有哪头高等魔兽瞎了眼,不然它真就只能是个摆设。 而李维盯上的龙裔巨兽,眼睛是没瞎,只是认知障碍导致它脑子有坑。有哪条龙像它这样,以“黑头白身子”判断谁厉害的?估计它的老祖宗——那条叫烬的火龙知道它这样,能一口龙炎灭了它,实在丢不起那人。哦,不,是丢不起那龙。从某种角度而言,李维这事做的的确不地道,这是典型的诱拐智障人士。 最后,在李维的期待和惶恐中,龙裔巨兽还是让光环融入到自己的身体。这一刻,他只感自己的大脑像被针刺了一下。随即,他浑身的毛孔溢出丝丝缕缕的血,化为一片血雾笼罩住他的身体。 龙裔巨兽也发生了同样的变化。只是缠绕在它体外的血雾,规模是李维的数百倍。 两片血雾成型后,各自离体而去,在他们的上空汇集在一起,交融为一个巨大浑圆的血滴。 又一分为二,一半飞向李维,另一半飞向灼。 血球入体前,又化为一片血雾,但茫茫的血红色里多出了许多金线般的光芒。 灼很快完成了这一个过程。 但身体比它小上无数倍的李维,周围还是血雾深深。 朝他飞来的这一团血,足够装满一个浴缸,给他泡澡都够了。现在却在神圣启蒙之光的作用下,一齐钻向他的身体。 李维只感觉自己仿佛置身在瀑布底下,全身上下都在经受冲击! 正闭着眼睛的他没有发现,不远处的灼那庞大的躯体又出现了一团黑气,闪电一般钻到他的身体里。 这团不祥的黑气一入体,他的胸膛上骤然出现一个诡异的纹身! 这是一头神骏非凡的巨兽,似龙非龙,似虎非虎,全身上下都笼罩在一片电芒之中,犹如雷神降世。 血雾入体的速度也陡然加快,李维的身体现在像一个无底洞。 当他眼睛睁开,李维突然发现自己置身在一片黑暗的虚空里。还没反应过来,他的耳边就传来一阵阴测测的笑声。这好似两片金属片摩擦发出的嘶哑声音,让他寒毛直竖。 “小家伙,你真倒霉……” 第十二章:青铜之王拜恩 “……桀哈哈哈!” 伴随这个恐怖的笑声响起,李维面前的黑暗虚空陡然出现一束深红色的火焰,“腾”的几下,直化为一片岩浆翻涌的火海,热浪袭人。一个高大骇人的身影,从这片烈焰纷飞的火海里显身,他的身躯闪烁着灼人的金属光泽。 人身狮头的拜恩身穿青铜甲胄,缓缓从火海里现形。他双目如火,惨白色的獠牙外露出嘴唇,青铜色的狮鬃随风猎猎。 当周围的火海幻象全部消失,他恐怖的身形才完全展现。李维只见他高座在一张煞气四溢的青铜王座之上,身体看起来简直有楼房那么大。这一刻,李维突然想起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金刚》,他感觉这个狮头人身的怪物就和那跳高楼打飞机的金刚大猩猩一样魁梧巨大。只是这造型,以十分计的话,他能给九分,基本秒杀后者。 正当李维抬头观察时,拜恩王座后边突然窜出一条黑气罩身的怪蟒,游弋到拜恩巨大的身体上。它全身鳞甲森森,一望便是洪荒异种,不仅体侧有一对锋利的脚爪,骇人的头颅也更像龙首。突然,这头龙头怪蟒猛地李维望来,它龇起了嘴,露出一对流涎的毒牙,猩红色的蛇信一吐一吐,诡异的竖瞳流露出邪恶的光芒。 “啊!”李维吓得大喊出来,他面色苍白的退后了好几步。但这一刻,他骤然感觉面前这个狮头人身,遍体青铜甲胄的巨人很熟悉。眼睛眨巴两下,“你、你、你、你,你难道是青铜——青铜之王拜恩?” “桀哈哈哈……” 拜恩又是一阵大笑。 在这金铁交鸣的笑声里,李维惊恐的看到自己两侧陡然又冒起一束束火焰。赤红色的光芒一敛去,一个个高大的羊脸恶魔同时显身。它们人身蝠翼,羊脸牛蹄,那一双眼睛宛若烧红的烙铁,释放出灼热的光芒。虽然长相凶恶,但这群恶魔却身披红色丝绸长袍,端坐在黑曜石椅子上,有许多面前还有黑曜石的矮桌,摆放着纸笔一类的东西。 李维左右两边,各有八个这种怪异的恶魔,他们均匀的排成两排。当他们一现身,整个空间光芒大放,其间的布局终于显现出来。 直到这一刻,李维才看到了自己来到了什么地方。 这是一座由青铜铸成的大殿,它的样式古朴而华丽。几乎每一处地方,都布置有浮雕壁画,不仅是四壁,还包括地板和头顶上的穹顶。但这些诡异的壁画,里边的内容却很黄很暴力,它描绘的是各种各样的恶魔肆虐、战斗、屠杀的场景,让人只看了几眼,就不寒而栗。青铜大殿时而有一些地方,像地底翻滚岩浆一样,突然炽热发光,发出一阵阵热浪。 看到的东西越多,李维脸色就苍白。 原因是他已经猜测出来,自己现在到了什么地方。绝对不会错,眼前的一幕幕和那些书里说的一模一样,这儿绝对是拜恩的青铜审判大殿。 他不由咽了口唾沫,又一段记忆浮现在他的脑海。 李维这时想起那队冒险者的话。 荒原毒蛛杀死恶魔猎犬,又被斑点蜥一口吃掉。然后,这只蜥蜴突然就变成了龙裔巨兽。这些事,当时他只感觉怪异稀奇,现在想起来这分明就有某种神秘力量作祟。 “人类,怎么不说话了?看起来,你好像很怕我?”拜恩的狮眼朝李维瞥去,那张狮脸满是老猫逗弄耗子的笑意。 被他这么一盯,李维只感觉自己像是一个透明人,身上的任何秘密都瞒不过他的目光。 “你放心,我这次将你的灵魂抽离,并不是因为有人贩卖了你的生命,而是你签订了一封灵魂契约。”高座在宝座上的拜恩,抬起了自己毛茸茸的左手,他张开的手爪登时出现一张青铜片做的纸笺,上边龙飞凤舞的文字那是非一般的牛b,居然是一蓬蓬腾起的火,“按照这份契约的内容,我必须现在提醒你它的存在,因为它不久后就要生效了。” “怎么可能,签订灵魂契约这种事,难道不是要双方签字的吗?”李维愕然的听完后,这句话脱口而出。过了一两秒,他骂骂咧咧起来,“难道那些书里写的东西全是瞎jb扯淡?我靠,一**商……” “人类,虽然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书。但你说的那句话,确实是真的。签订灵魂契约,确实需要双方以心头热血签字,但也有很多例外情况,你现在碰到的就是其中一种。”拜恩用手指着青铜纸笺的左边下端,“你看这里,它就写着这封契约的原定契约人是灼,也就是你用神圣启蒙之光呼唤来的同伴,那只龙裔。” 他用狮爪指着那里时,李维看到王座之前的虚空陡然出现了一个火焰勾勒的大字,看起来和青铜纸笺上的一模一样,正是“灼”。 “按照你们的时间计算,在六十七个昼夜之前,我将一缕意念寄托在一只恶魔猎犬的身上,借由召唤术,来到你们的主世界。然后控制它四周搜寻,终于发现这只尚未苏醒的龙裔。然后,我想办法将意念转移到它的体内。按照这份契约所说的内容,我将契约寄托给我的那部分力量,释放了一部分给了你的伙伴。”拜恩娓娓道来,像是讲述一个离奇的故事,“所以,它才可以顷刻间复苏血脉,变为现在的样子。等又过了三十五个昼夜,它的智力已经发育到可以理解我的话时,我就在原来契约的基础上,签订了一份补充条款。大体意思是如果它希望继续以龙裔的姿态存活于世,那么必须按照我说的去做。不然,我将收回给予它的力量,让它重新变为一条蜥蜴。它同意了我的条件,于是在这份契约上签了字。按照深渊的第一千七百三十一条法规,作为与灵魂共融的另一契约人,这份补充条例也对你生效……” 第十三章:创世神话 这一位说的那叫一个啰嗦啊,但李维听了几句后,还是捋清楚了他是什么意思。 感情那毒蛛杀猎犬,蜥蜴吞毒蛛的一幕,全是由这家伙主导的,目的就是为了控制灼这个傻乎乎的家伙。而自己又倒霉催的,同样看上了灼,想将这头龙裔巨兽收复过来做打手,结果也钻进这个套子里。 现在,再悔恨已经来不及,关键是如何把这一关渡过去。 “那尊敬的青铜之王,你说的什么契约,究竟是什么东西?”李维斗胆打断了这一位的话,“我实在是很想知道啊。” 这一刻,李维是一脸的沮丧。 说实在话,他这时环顾四周,看着这座诡异的青铜大殿以及身边的这些恶魔巨怪,还是有股不真实的感觉。 落差太大了! 李维感觉自己置身在神话故事里。 这段时间,他可把那位大少爷的记忆梳理了好多遍。所以,他对这个世界的神明魔鬼这类存在映像深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来到了一个魔法世界,怎能不先了解这个世界有没有神这种核心问题呢? 结果这一研究,还真被他了解了不少东西。 这个叫罗兰的世界,神明体系似乎非常复杂,每个教会除却不同教义外,还有一套自我总结的神话。 但有些东西是通用的,也就是被所有神明都认可的。 其中之一,就是创世神话。 传说在非常远古的神话时代,世界一团混沌,只是一片黑暗无比的虚空。而这样的世界里,最先诞生出两位强大的创世神,他们就是天父地母。 两位大神刚刚诞生,就厌恶这个枯燥的世界。于是他们运用伟大的神力,开始轰轰烈烈的创世活动。天父浮于上,创造出无边无际的天空,地母沉于下,创造出无边无际的大洋。无数个岁月过去了,世界初具轮廓,两位创世神也耗尽了力气。天父最后化为天上的白云、星月,以及最最璀璨的太阳。地母则用自己厚实的身躯构建了大地,她的血脉化为河流,她的白骨变作高山,而她长到可以笼罩世界的秀发,则是生机勃勃的森林、草原。那水汽上浮,成为云彩,又化雨露霜雪降于大地,这是象征着这一对永恒不变的爱情。 至于他们的神力,则被从他们身躯中诞生的子女继承。 天父的双目,各自诞生出一位神明,他们是日神拉与月神艾露尼。地母的子女则更多到无以计数,其中最强大的一些,是海神欧申纳斯、山脉之王阿忒拉斯、森林女神朵丽丝,以及数之不尽的魔怪巨兽。 这些二代神明,在天空、大地、海洋肆意遨游。 久而久之,有一部分神明开始了自己的创造活动,他们制作了各种各样的虫、禽、鱼、兽,装点这个新世界。其中有一些仿照自己的样子,用地母最富活力的身躯——一种名为息壤的黏土,制作了各种各样的智慧生命,其中就包括人类。 经历了无数个岁月后,这些神明的矛盾越来越严重,于是一场席卷了整个世界的战争爆发了。 神明肆意使用自己的力量,让天空、大地、海洋都是一片狼藉,即使最后的胜利者也损失惨重。为了避免这类惨剧的发生,残存的神明们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他们决定离开主世界,只以意志来影响它的运行。 于是,在日神拉的主导下,他们找到了天父遗留的神泪石和地母遗留下来的欧诺弥亚神木,将其结合化生出一个个崭新的世界。 据说,这些异世界如果联合起来,那它的大体形状就是一株镶嵌了宝石的橡木。 其中日神和他创作的天使,飞入最顶端的天日神国,而美丽的月神与她雄武的哥哥为伴,迁入了一旁的浮光秘境。在它们之下,是海神、森林女神等自然神居住的奔放之野、琥珀梦境、无尽之泽。再之后,那神木的根须位置,就是三十六个环境恶劣的深渊魔境,这里是放逐失败者以及另一些恐怖魔怪的地方。 但很可惜,这种情况维持不了多久。有所谓有压迫,就有反抗。被放逐的神明,很快和自己难兄难弟魔怪联合起来,沿着欧诺弥亚神木的躯干,一路攻打奔放之野和琥珀梦境,甚至将战火延伸至顶端的天日神国。 在第二场神战中,第二代神明基本全部死伤殆尽,取而代之的是第三代神明。也就是在这里,各种扯皮的事出现了,各家教会都有一套自己的说辞。 因为现在还幸存于世的,基本都是三代以后的神明。 这时,各自的称呼也就出现。 居于顶端天日神国和浮光秘境的神明,成为了天神。之后奔放之野、琥珀梦境、无尽之泽的大人物是地灵,而统治低端三十六个魔境的主宰,则被称为魔神。 李维面前这位青铜之王,就是一位魔神,他是第十七魔境——齿轮幻境的主宰。论辈分恐怕得是十代以后,但备不住实力强悍,得以后来居上。同时,青铜之王拜恩的名气,在三十六位魔神中可是靠前的,因为他对主世界的事一向十分上心。 但从那些书里的介绍来看,能受到这位重视,并被接纳到这座大殿的人,基本都是凡间帝王一类的大人物。别说他李维这有名无实的大公爵,哪怕埃多皇帝想见这位一面,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现在这种情况,只能说明一件事——他倒八辈子血霉了。那些书上介绍,一旦和这位扯上关系,除非是那种运气碉堡到一定地步的滚刀肉,不然都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十个里边有八个都是死无全尸! 李维敢肯定,自己现在铁定卷进一场可怕的漩涡里。 “人类,你说这话,已经表明你接受了这个现实。”拜恩瞥了一眼李维,很是满意的点了点头,“这也避免我继续絮絮叨叨讲解这些讨厌的东西。虽然按照天神万法,我必须向你详细说明,以表示这份灵魂契约完全有效。” 这位的客气,让李维很吃不消。 因为这代表他卷进去的事,是连这位青铜之王都必须谨慎对待的。 “看你似乎很心急的样子,那我切入正题,详细的告诉你里边的实情。”仿佛是看穿李维的心思,青铜之王派恩单刀直入,“这得从五千年前开始……” 第十四章:迦兰玫瑰 “……那时,你们人类正迈入辉煌的起点。虽然点燃你们前进路线的火焰,是一个恢弘国度迈入最后的残阳,以及一个女人的自我牺牲。”拜恩的一双狮眼饶有兴致的望着李维,“这个女人的名字,估计你也知道,她就是凯瑟琳·里奥利亚,你们人类代代传颂的迦兰玫瑰,桀哈哈哈……” 像是想起了什么得意的事情,这一位又发出铁石相击般的狂笑。 李维两边那十六个羊脸魔鬼,也全都放声大笑。他们的笑声尤为可怖,“桀”、“桀”、“桀”的音调,像是黑夜中陡然惊起的鸦鸣,让人一阵毛骨悚然。 到这一刻,整个青铜大殿才具备它本该拥有的恐怖气氛。 很古怪的是,李维居然知道他们发笑的原因。他一听到“凯瑟琳·里奥利亚”、“迦兰玫瑰”,相关记忆已经全都涌现。 李维知道,这个妹子可是了不得的人,基本有点文化的人,不,哪怕就是文盲,都十有八九听说过她。因为就算没读过那些啰里吧嗦的长篇史诗,但总听过她的故事吧。那些悲壮的没听过,但那些小黄文呢? 咳咳咳,李维十分清楚,以这位为主角的小黄文确实汗牛充栋。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他可亲自考察了不少。 总体而言,这是一个大大的名人,她甚至对整个罗兰世界的人类都具有特别的地位。打个比方的话,罗兰世界的人类和她的关系,大体相当于罗马与建立罗马的二兄弟,的养母,那条叼他们回去的母狼的关系。没错,就是把这俩自相残杀的熊孩子捡回去,喂他们奶喝的母狼。 说来很囧的是,这一朵鼎鼎有名的迦兰玫瑰,和现在的人类文明确实没多少直接关系…… 她的国度早就随风而散了,而且也没留下什么文化。但这位凯瑟琳公主在世时,一时好心收养一帮熊孩子,却是书写后来人类历史的关键。因为他们之中有一个叫坎库斯的家伙,这一位既是后来的坎库斯王,他以自己名字创造的国家是当今所有人类国度的起源。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坎库斯帝国像秦灭六国一样,灭掉了当时所有的人类国家。它后来还统治迦兰的人类世界长达一千五百年,并在此相继击败了精灵帝国等一系列强敌,让人类脱颖而出,成为真正的世界之主。要知道,罗兰世界的智慧生物倘若分的细一点,怕是能有一百多种,人类原本只是颇为强盛的其中之一。真正成为百族之王,就是坎库斯帝国打下的底子。这个帝国全盛时,据说皇帝加冕都有一堆天神亲自下凡祝贺,真真是牛b到日天日地日空气——当时的神确实没后来这么有逼格,这也说明了人类有多堕落,囧。 像秦朝一样,坎库斯帝国在位时也做了统一文字、度量衡等一系列事情,像公、侯、伯、子、男五爵制度就是它确立的。 哪怕帝国崩溃,这些东西也消灭不掉,只能继续发挥余热。 这也是凯瑟琳公主为什么大名鼎鼎的原因,毕竟人家有个牛b的养子。 当然,副作用还是有不少的,比如那堆小黄文——基本都是坎库斯帝国不同时期的仇人写的。咳咳咳,李维同样确定这一点,因为涉猎太多,他甚至能分出其中的各种流派,并顺藤摸瓜,知道哪些混蛋在侮辱中伤人家妹子。 但说到契约,怎么扯到这一位了?还有你们这些家伙笑个什么劲? “尊敬的青铜之王,您能待会再笑吗?小的只是不明白,说到契约,怎么和她扯上关系了?”李维有话就说,他知道现在不是客气的时候。 “因为这份契约,就是营救她的契约啊。”拜恩收敛的笑声后,特意挥了挥手上的青铜纸笺,“人类,如果你对我,对她都十分熟悉的话,恐怕就知道我此刻开怀的原因。”这句话一完,他又“桀哈哈哈哈”的制造噪音了。 经他一提醒,李维登时明白过来。 他想起来,杀死这位公主殿下的人,就是面前这一位。 那无数本小黄文里,甚至还有意淫这家伙和人家妹子那啥的。但看看这体型,就知道全是瞎jb扯淡。要知道,金刚就算能为金发妹子杀恐龙,打飞机,也不可能真把妹子办了啊,差距太大了,简直比藏獒强~~奸吉娃娃还扯。 但伴随回忆的继续,李维突然很气愤,他看着周围这些狂笑的魔鬼,很想对他们竖几个中指,问一句“羞不羞”。 尤其是面前这位狮首人身,长相十分魁梧的青铜之王,李维简直有些犯恶心。 你这混蛋胜之不武,搞得还挺得意似的。人家祖上强大时,你玩入侵,被打的屁滚尿流,怎么不见你大吼一声“要杀就杀,要剐就剐”。不但跪地求饶了,还厚颜无耻的发誓说愿意效忠三百年。后来人家不行了,立刻就反水。结果凯瑟琳妹子给力,照样打的你落花流水。正面刚不过,特么的背后耍阴谋,玩反间计,逼得她自杀以证清白。想你一个堂堂的深渊魔神,连这么龌蹉的事都做的出来,要点脸啊。 只是一看青铜之王的体型,李维发觉他脸皮恐怕真比城墙厚。 但这么一来就诡异了,你和人家妹子不是有仇吗,干嘛还费事去救她。难不成真像那些小黄文一样,你对她图谋不轨。拜托,你那玩意比人家妹子都大…… 李维诧异而捎带暧昧的眼神,是如此具有杀伤力,很快看的狮首人身的拜恩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人类,虽然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你似乎在侮辱我?” “哪有哪有,我只是在想你如果和她那啥的话,得用什么体形姿势……”李维正有些心不在焉,随口这么一答。 “你说什么?!”拜恩的声音陡然激烈起来,整个大殿都安静了。 “我是说究竟是什么奸商,把你们俩的关系写成那啥了?他是为了什么,难道是追求什么诡异的知识?”李维意识到自己说错话,立刻捂住了嘴。但他滴溜溜的眼珠子转了几圈,立刻圆了过去,“这简直就是造谣中伤!” 第十五章:成神之秘 “你躲闪的眼睛告诉我,你在撒谎!” “没有啊……” 李维刚要解释,就被打断了。 “好了,不必再说了,我不想和一个最多只能活半年的人啰嗦什么?”拜恩被李维这么一整,兴致一下少了一大半,“看你这样子,恐怕也知道我和那个女人的关系。没错,她的确是我仇敌之一。这五千年里,每当想起与她的那一战,我依然感觉惊心动魄。这是我最接近陨落的一次。能将这样的强敌除去,实在是让我开怀畅意。” “但既然这样,这份契约怎么到了你手里?”李维听他这么说,那是更加不理解了,“按理说,不应该啊。” 至于那一句“最多只能活半年”,他是纯当对方在放屁。 这时,李维听到大殿里又出现一片笑声,只是这次是冷笑。他两边的十六个羊脸魔鬼,不少都盯着他看,目光都有嘲讽的意思。 “人类,这个难以理解吗?”拜恩的狮子脸一下冷了下去,“这不过是我另一个仇敌作弄我的游戏。他是一个巫师,一个强大无比的巫师,在一场由他策划的阴谋中,我无意被他擒拿。为了保全性命,我只有答应他的条件,为他完成七件事,这只是其中之一。让一个人亲手解救被他杀戮的死敌,这种猫玩弄耗子的游戏,不是你们人类最喜欢的吗?只可恨我当时远没有现在这般强大,沦为了他戏耍的对象!” 李维看到这个体高十几米的家伙,那张獠牙毕露的嘴吱呀作响,嘴唇边的胡须龇了起来,显然是非常愤怒。 但他却感觉这个长着狮子脸的混蛋纯属活该。嘿嘿,谁让你害了人家妹子,现在遭报应了吧。不过,李维对于这位口中的巫师倒很有兴趣。果然那些书里说的真的,在坎库斯的时代,的确有人拥有媲美神明的伟力。 “三千年的时光里,我一直在为这些契约到处奔走。现在,我已完成了其中的六件,这是最后一件。只要完成它,我就获得解脱了。”拜恩感慨一番后,又盯住了李维,一脸的朽木不可雕也,“可惜碰到你这个笨蛋,又得无功而返了。” 李维听到他对自己评价,那是一脸的不信服。 “人类,你还别不服气。”拜恩冷笑起来,“知道我一开始的计划吗?复苏了那家伙血脉,我就会控制它,让它去攻击附近的城镇。只要随便杀上几千个人,就铁定会有一些无聊的勇者来讨伐它。我只要静等时机,就可以挑选出一个足够强大的家伙完成下一步计划。但你这么一搅合,我的一切算计都白费了。” 青铜之王同志越看下边这货,越感觉他不顺眼。 “你知道你即将完成的任务有多艰巨吗?要想拯救那个女人,你唯一的方法,只有去渡海去寻找那些可怕的海民部落,并且夺取他们手中的先祖之魂,再配合我为她准备的一份神职,她才能起死回生。即使是真有屠龙能力的勇士去做这些事,都是九死一生,更何况你这种废物!” 李维却听得冷汗淋漓。 感情之前巨龙攻城的事,也是你这混蛋干的。幸好你哥哥我福大命大,不然这穿越的第一天就得栽在你手里啊! 唉,别人穿越,怎么就都一帆风顺,我怎么就一开始就惊心动魄?感情我穿越的副本压根不是大师级难度,而是最高的地狱级? 不过,这些以后再想,先把眼下的事弄清楚再说。 “您说的意思,我有些不太懂,什么起死回生,什么又先祖之魂?”哪怕李维少爷之前闲书读了不少,但听到这些名词,他还是一千个不理解,“能给我讲讲吗?” “这当然得和你讲,因为你马上就要这么去干。”拜恩虽然看李维不顺眼,但内心深处他也是希望这件事早点完早好,“这个星空下,只有一种让你们凡人起死回生的方法,那就是让他成神。成神需要许多条件,比如说力量,比如说信徒,比如说神力。这可是一点都不简单。哪怕是我,迄今为止,也只成功了三次。他们最后还都只是浅薄神力的伪神。即使铸就神位,也只有三四百年的寿命,也就相当于那些草木化生的精灵。幸好他们给予我的回报,完成值得我的付出。” 青铜之王像是在讲一个离奇的故事,“不过,这些和你说明白了,实在是太费时间。按照契约的需求,你只要知道我已经为她成神铺好了路。只要你在一年内成功夺取先祖之魂,并保障信仰她的那帮鱼人存活下来,这次的事就能成功。只可惜啊,以你的力量实在是太勉强了。” “既然都这么麻烦了,你不如换一个人……”李维也是长了见识。这些年看了那么多书,这成神的方法,他却还是第一次听到。 “你以为说换就换吗,我注入你魔宠的那份力量,来自于我转化的鱼人信仰之力。光是让它复苏血脉,就花费了一大半。刚才为了让你度过洗浴龙血的难关,将剩下的也挥霍干净了。毕竟,你是它的契约对象。你一死,它可能也跟着完蛋。呵呵,那帮长翅膀的家伙也好意思将这种契约起名叫神圣启蒙之光,简直和奴隶契约没多少区别。”拜恩又冷笑起来,他看着李维那是一脸的不屑,“你说说你有什么能耐,连缔结契约的本事都没有,那点龙血都能要了你的命!” “谁让那家伙长得那么大,我抽的一滴,就是一滴,它抽的一滴,简直就一水缸。”李维心里那叫一个委屈啊,“这也能怨我?” “不怨你怨谁?我最后一点留存的力量,都用来召唤你了,现在我连注入它体内的神念都维持不了。”拜恩越想,越是恨铁不成钢,“那个鱼人部落,不过才一两百人,以他们贡献力量的速度,我得等上三十年才能筹够撕裂虚空,寄托神念的量。现在你们主世界大战将起,就是这一年间的事,那个鱼人部落能不能活下来都是一个问题。地母在上,我为了转化他们的信仰,可花了五百多年……” 第十六章:知晓 眼睛再一睁开,李维又看见了外边的青山绿水。下一刻,他“啊”的大叫一声,因为他看到头顶半米处陡然出现一对硕大的琥珀色眼睛,那直径居然比他洗脸的盆还大…… 不知何时,灼已移到他的身边,还低头盯着他看。 也许是由于契约的关系,李维能清晰感受到这头龙裔巨兽对自己的关切,这才拍拍胸口。他得意起来,但很快又是垂头丧气。按理说,收复了这么一个庞然大物,他是应该感到高兴的。但不知为何,他却有股想哭的冲动。 李维现在情绪很复杂。 有些像是相亲居然遇到了大美女,还是高学历,家里有车有房。两下一聊,不仅他心猿意马,她也有那么点意思。但这时,突然冒出个小朋友叫那美女“妈妈”…… 这盘,是接还是不接呢? 李维心里苦啊,他甚至连选择的权利都没有,直接就被套牢了——那个狮子脸的混蛋,手里可握着他的契约呢! 唉,看来只有以后好好过日子了。 有了“接盘”的觉悟后,李维四下张望。那群笨蛋去哪了?正到处找人的他,很快发现四周草丛那两架展开的魔法弩。朝这两个地方盯了几眼,他眉头一皱。怎么东西在这,人却没了? 这个疑问,在他抬头望天时,得到了回答——这帮混蛋正骑着鹰马,在他头顶盘旋呢! 安格斯啊,你找来的人哪里忠厚老实了,溜的这么快,还他妈学会上天了! “你们这帮混蛋,一个个给我快点下来,你公爵大人我成功了。我勒个去,就你们还知道临阵脱逃,怎么不上天呢?呸呸呸,你们怎么不再飞高点,直接穿过大气层……” 在李维的吼声中,这些骑着鹰马的人陆陆续续降落到地面。 一开始的几个人,选择的落点还离李维挺远,看来也是害怕他一旁的龙裔巨兽。至于他们胯下的鹰马,那更不堪了。一来到灼的身边,就个顶个烦躁不安,细心安抚后才恢复正常。 这些鹰马前半身宛若雄鹰,后半身宛若骏马,是一种可以飞行的魔兽。它们也具有一种魔法攻击能力,可以发射一种刀刃般的气旋。加上强壮的身体,勉强算是中等魔兽。像它们这种地空两栖的,最害怕的就是龙,因为生存环境有很大重合。所以在复苏了血脉的灼面前,一个个硬气不起来。当然,灼可不是空有一副架子,李维知道它的实力已经勉强接近传奇级的魔兽了。 按照坎库斯时代遗留下来的划分方法,魔兽的实力可由物理力量、毒液、魔法攻击、性情等考核标准,划为低、中、高,以及之上的传奇。虽然有进化的可能,但只有极少数的个体可以突破种族的界限。像灼这样的野兽,居然能一连跃升了三个级别,尤其可见一位魔神的手笔大到什么地步。 可惜。这和李维要做的事一比,还是有些轻飘飘了。 等他们十人八鹰马全部来齐,李维把他们训了一顿。尤其是那两个抛弃他,自己飞上天的混蛋,更是骂了一个狗血淋头。 “你说说你们这么玩忽职守,像样啊?你公爵大人我还待在地上,你们就******上天了,对得起自己良心吗?我告诉你,以后再******这么干,我绝对军法处置……” 只是对方也一肚子委屈! 刚才他们看到那一团血雾把李维罩在里边,可吓了一大跳。这种异变,是他们之前没有想到的。如果安格斯在这边,可能应对还好一点,像他们这种脑子憨的,那是彻底懵了。灼这时又添了一把火。这头体重六七十顿的龙裔巨兽由于率先完成契约,提前清醒过来,然后它就发现这两个架着魔法弩的家伙。在它的咆哮下,这两人才扔了手里的东西,跟着接应的鹰马骑士飞上天空。之后,由于灼一直守在李维身边,他们完全没有下来的机会,又不敢真的扔下他跑了,才一直这么僵持。 听到他们的解释,李维的脸色才好了一点。 他原本还想炫耀一番,但一想到自己“痛苦”的接盘经历,那是彻底败了兴致。 “回家,回家,现在我们就回家……” 发出这个命令后,他在心里征询灼的意见,就将这头巨兽收进冬眠空间了。 只见灼巨大的身躯笼罩在一片金黄色的光辉中,然后化为一大蓬光点,像夏夜夜空中的一片萤火,在空中聚散不定。突然这一蓬光点就一起朝李维飞去,全部钻进了他的身体。 神圣启蒙之光,可不仅有缔结魔宠契约的功能。它还额外附赠送了召唤能力,让契约者可以妥善安置自己的魔宠。 ************ 李维最先到达的地方,并非是灰岩镇,而是那一片做实验的破落庄园。 这家伙现在满脑子毁灭“罪证”的想法。 他可不想让自己的研究被人知道,这可会照成一堆竞争者的。毕竟这方法足够简单,人家很容易就学去了。要真传出去,以后再有这样的好事,可就轮不到他了。 这可不是李维一时胡想。 那位青铜之王明明白白告诉他,马上大战将起,不仅是他这边有事发生,其他地方一样不安稳。这种时候,各种奇事怪事会层出不穷的出现。像今天这事,可能很快就不稀奇了。换句话说,这给了他大发横财的机会。 当然,小心阴沟翻船也是尤为重要的,这一次真心是血的教训。 但他们一落地,李维就看见庄园里有一个人快速靠近这边。 “领主大人,您总算是回来了,镇子里有大事发生了……”快腿一边说,一边迎了上去。 一会儿后。 “三个狮鹫骑士,外加一个鹰马编队,真的这么多人?”李维脸上满是不可思议。 “的确是这样,我走的时候,他们刚降落,所以看的很清楚。”快腿补充道,“安格斯骑士也让我特别指明这一点。” “不好了,这下真有事发生,那群混蛋胆子居然这么大?”李维脸色大变,但一想到自己可刚刚继任了龙骑士,心又安定下来。 “安格斯真的让你这么汇报?” “没错,骑士大人的的确确是这么说的,他说这话时很认真。”快腿点了点头。 “这样的话还好,这说明他心里已经有底了。有他在,情况至少不会太糟。不过我还是得尽快赶过去……” (今天就这一章了,因为修改上边几章的原因。唉,感觉那几章写的不好,设定还是结合剧情慢慢出现,太急了容易走火。) 第十七章:塔克拉大沙漠的海黑人 为了避免浪费时间,李维在捣毁庄园后,直接乘着鹰马飞上了城墙。 鹰马的身形,实际要远远超出一般马匹,只有像夏尔马这种超大型马才能与之相比。它的载重量也十分骇人,大约能驮着一百五十公斤重的物体正常飞行,虽然在高负载的情况下,各方面的行动都受到制约。 大约只用了十分钟,李维就来到事发地。脚踏实地后,他不由的感慨鹰马这种飞行坐骑的方便快捷。 然后一转眼,他就透过安格斯一伙人,发现到了那帮不速之客。 李维立刻板着一张脸,想努力摆出一副庄严的面目来。不管怎么样,在双方还没动刀子之前,他还是埃多帝国的大公爵,这份派头还是要摆足的。 当他缓步朝前,距离对方三四十米时,那张脸却顿时扭曲了。 日,居然有一头铁青翎的狮鹫! 望了望这头狮鹫威武健硕的模样,再看看身后这十来匹可怜的鹰马,李维只感觉自己的脸上被打了一巴掌。 丢人啊,堂堂一个公爵混成这样子,我要再不奋起可真成笑柄了。李维拳头握得紧紧的。 在他审视对面的时候,安迪少爷一伙人也在审视他。于是,这一帮人茫然了。让他们不知所措的原因,是李维现在的形象。 只见他一身华服,走的路来那叫昂首阔步,仅那一股气势便不辱他大公爵的身份。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别看那张面如黑炭的包公脸。 囧,因为来的太匆忙了,李维只想到换了一身衣服就出来见客了。他脸上那层厚厚的油墨,则被他遗忘到了角落,一点都没洗!换句话说,他还是一副非洲人的样子,黑的一塌糊涂。 发生这种意外,除却他本身心急失了分寸,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身边的人没有一个有眼力劲。哪怕就是相对机灵点的快腿,由于这段时间时常看李维这么变装,一时居然也习以为常。其他人那就更不提了,他们就因为脑子憨才被选上的。于是乎,李维就这么悲剧的出场了。 他这华丽丽的亮相,简直是令人侧目! “这一个,难道就是李维公爵?”安迪少爷问了身后的黑袍人一句,“太黑了吧!难道他就是传说的海黑人?我可听人说,在浩瀚无际的恶魔荒原之后,有一片临海的塔克拉大沙漠,那里就居住着这种黑的和木炭似的海黑人。” “很有可能啊,少爷,这幅模样确实出众。”黑袍人巴罗斯忙不迭的点头,他还不忘拍马屁,“您可真有见识,居然连海黑人这种事都知道。” “咦,这就奇怪了,不是说他出身于亚瑟家族吗?我记得这个大家族可是正统的埃多人,怎么有这么古怪的后裔?”安迪少爷疑惑不解。 “说不定是遗传他母亲的样子?”巴罗斯给出一个解释。 “也只有这个解释了。”安迪少爷在点头时,那是一脸的嫌弃,“你说他父亲好歹也是一正统的贵族,还是世袭的公爵呢,怎么品味差成这样。黑成这样,都能下得了口?” “唉,少爷,这就是你孤陋寡闻了。我可听说帝都那边乱的很,别说是这黑木炭了,连喜欢***都大有人在。”巴罗斯摆出一副过来人的样子,他得意的笑了笑,“据说,那边有一个出过帝国首相的家族,专好是x猪,不仅是家猪,还有许多野猪……” 发现他们的对话越来越猎奇,正在一旁的屠鹿冷哼了一声。 安迪少爷这才一脸正色,他的目光恋恋不舍地从李维的黑炭包公脸上移开,“屠鹿骑士,待会你就按照我们之前商议的去做,只要他一与我们汇合,你就把他拿下。到时候,那个叫安格斯的骑士就会策应我们,命令这里的人解除武器。只要将他们手里的魔法弩全部收缴,灰岩镇就再也没有能力影响我们的入驻。” “少爷,说句实话,我还是感觉这个计划不太妥。安格斯骑士看起来可不是好糊弄的人,您真确定他答应了?”屠鹿沉吟起来,“您不妨再考虑一下我的意见,趁着对方这时松懈,我们快速升空。有我和艾弗里,这里最多损耗十数个人就能解开困局。不然的话,对方猝然发难,我们连防御的机会都没有。” 看着这种中年人认真的样子,安迪少爷疑惑起来。对于安格斯是否被他蛊惑,他也有些举棋不定。 “屠鹿骑士,您还是太过保守了。少爷已经确定那人倒向我们,您就放宽心吧。”黑袍人巴罗斯又插嘴进来,“照您说的去做,我们这一次岂不是还未交战,就损失了那么多人。到时候伯爵大人知道了这事,少爷可又要挨骂了。” “没错啊,屠鹿骑士。优势这么大,我们不妨赌一把啊。如果成功了,我们这次可不费一兵一卒就占领了这里。父亲听到了,一定会很开心的。”安迪少爷被巴罗斯这么一提醒,那是打算一条路走到黑了,“而且,那个叫安格斯的人,一定不知道我们的计划。他还以为我们要占领灰岩镇呢,所以他以为自己很有价值。其实将这座镇子洗劫一番后,我们就会把它交给那些蜥蜴人。按照约定,只要上缴了这一批奴隶,冬龙城就可以免遭厄运了。” “这件事做得实在有违骑士的道德。灰岩镇一落入那群嗜杀成性的蜥蜴人手中,他们会遭到什么样的厄运,实在是让人难以想象。少爷,您应该多多劝说您的父亲,让他收回这个命令。”屠鹿突然叹了一口气,“用这种方式换来的和平,又能维持多久呢……” “屠鹿大人啊,伯爵大人的决定,不是你我能够左右的,劝您慎言。”巴罗斯突然打断了他,“尤其是不应该对安迪少爷说这些话。” 黑袍人的这一提醒,换来屠鹿一个异常凶狠的眼神。 在他们小心商议的时候,李维也停下脚步,走到自己心腹爱将安格斯的身边。 “现在情况怎么样?” “不管情况如何,您也不应该把自己脸糟蹋成这样啊?您知道您现在像什么吗,塔克拉大沙漠的海黑人!”安格斯诧异的盯着李维,一脸的惊吓莫名。 第十八章:原来这是欲擒故纵(新) 安格斯原本一脸严肃,他站立的地方正是己方军阵的最前。即使是这边职务最高的人,为他提供防御的,也只是一支不足十人的持盾小队,刚好排成一排。 而这些人手中薄薄的鸢形大盾,面对的却是一支由三头狮鹫,一支鹰马骑士组成的强悍队伍。狮鹫的体重在一顿半左右,鹰马稍次一些,但也在八九百公斤以上。即使是陆战,这些长着雄鹰利爪的猛兽依然强大。 他们与敌方相距只有二十多米,这么近的距离,如果发起冲锋,即使万箭齐发都阻止不了。 可以这么说,安格斯此刻徘徊在死亡的边界。 所以听到李维到来的消息,这位骑士是感到一阵庆幸的。正琢磨该用什么话告知李维详情,安格斯的一回头,就看见了李维涂成黑炭的一张脸。 这一刻,什么敌情,什么访客,什么狮鹫,他全都抛到九霄云外了。满脑子里,只有李维昂首阔步的姿态,和那宛若塔克拉大沙漠的海黑人的一张脸…… 作为李维亲自册封的骑士,安格斯骑士此刻悲愤莫名,他的目光四处游离,恨不得躲到那个角落里。 没脸见人了! 真的没脸见人了! 效忠的人是这个样子,我真的没脸见人了! 听到他的这句提醒,李维也立刻进入大脑短缺状态。他下意识地一摸脸,果然看见自己双手满是油墨。生咽下一口唾沫,他这时才想起来,自己刚才一直都没洗脸。老天爷啊,那我现在是什么样子。很快他又咽了一口唾沫,这时他的大脑里已经出现了一个完美的非洲黑人形象,而这个非洲同胞的脸蛋和他一模一样。 即使厚如城墙的一张脸皮,李维此刻也是相当不好意思。如果不是涂上的油墨,就会看到他的脸已经红得发烫。 我龙骑士李维的第一次出场,就这么被毁了…… 他也是一副天塌下来的样子。 当然,此刻身处战场,也由不得他们过多在小事上纠结。至少安格斯很快从悲愤莫名中苏醒过来,素来识大体的他,可想着现在有正事要做。恨铁不成钢的看了李维一眼,如果目光能杀人,他早恨不得和这位同归于尽了。“领主大人,他们的确是冬龙城的使者,为首的人还是冬龙伯爵之子,安迪·巴德少爷。您看,我们是不是换一个地方招待他们?” 他侧过身子,这些话说的很大声。 不远处的安迪少爷听到它,不由笑着的点了点头,因为它正是他们之前商量好的。 此刻,这位手牵狮鹫,一身戎装的青年,眼里已经满是得意。 其实一开始他们的计划,是不打招呼,直接袭击城墙。但在身边人的建议下,安迪少爷准备仿造史诗故事里的做法,玩一把奇袭。也就是装作使者的样子,让灰岩镇守军放松警惕,然后乘其不备发动攻击。在他的强力要求下,一开始强烈反对的屠鹿骑士也只有收起自己的意见。但他没想到,他遇到了安格斯。 在安格斯之前,安迪少爷可从未想到这个小小的灰岩镇居然卧虎藏龙,有一个如此果断的骑士领袖。 居然真的有人仅凭借一点质疑,就敢和他们两军对峙?这家伙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冬龙城的少爷,他哪来的底气和自己对抗? 之后的一连串交锋,安格斯全都牵着他鼻子走,彻底把握了战场上的节奏。这时,看着周边包围自己的那一架架魔法弩,安迪少爷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他那一刻,看着安格斯冷笑的一张脸,才真的明白两军对阵完全不是自己想当然的游戏。 好在之后的鱼死网破,终于让他扳回一局。 只要这一位倒戈,安迪少爷相信接下来绝对一帆风顺。 呵呵,父亲这一次一定会很满意。像我这样不费一兵一卒拿下一座城镇,就是大哥也没这样的本事。他笑了起来,笑的十分开心。 这时他瞥向安格斯的脸,目光中泛出一股寒意。 这个人实在太厉害了,绝对不能留。安迪少爷默默想到。他其实也意识到安格斯的本事,光是那股果断,就不是一般人能有的。所以他十分忌恨这个敢和他掀桌子的家伙。因为对方的能力,还有那股败阵的屈辱。作为冬龙城的少爷,他实在无法忍受一个区区的骑士就能将破解他的计划,还一度将他逼到绝路上。 和很多自尊心强,但能力平平的人一样,这一位确实是一个嫉贤妒能的人。 这时,李维听到也给出了回话。 “我同意这个要求。安格斯骑士,你看怎么安排?”李维说完这话,还特地看向对面的队伍。但这位面如黑炭的公爵大人,似乎还秉持着上位贵族特有的骄傲,并没有打一个招呼以示友好。 不过作为一个大公爵,李维的确有权在出口前,享受他人的问好。既然对方未朝他行礼,那他自然可以保持沉默。 “领主大人,您可以带人先回城堡,由我招呼他们。” “就照你说的去做。” “遵照您的吩咐。” 一连串对话听在安迪少爷的耳朵里,实在是让他忍不住想要大笑几声。 望着李维转过身的背影,安迪少爷已经开始想着怎么用酷刑招待这一位公爵大人了。刚才李维态度的轻视,让他犹如芒刺在背。 他简直恨不得嘲讽一句,“你一个有名无实的废物,在我面前拽什么”。 但现在,安迪少爷知道他还必须忍耐。 等李维往后走了将近三四十米,安格斯骑士才回过头,“城墙上的人听令,按照帝国的礼仪,你们先随我后撤三十步,让对面的使者大人将队伍舒展开。”然后,他又向安迪少爷喊了一句话,“尊贵伯爵之子,在我们后撤的时候,请您和您的人千万不要妄动。领主大人并没有命令大家放下武器,所以你们还要被我们监视一会儿。等他离开城墙后,请您再展开队伍吧。其余的人,也不要把武器放下,这是礼仪……” 话还未说完,他已经自顾自朝后走了,身边的人随他一起后撤。 一步,两步,三步,四步…… 安迪少爷这时脸上很是诧异,因为这是之前他们并没有商量到的。但看着朝后走的李维,他又感觉合情合理。 这迟疑的时候,安格斯后退了将近七八米。也许是队伍出于行进状态的原因,他跟前持盾的人越来越多。 很快,灰岩镇的人已经走出二十步。 原本十分紧张的屠鹿,这时脸色大变,他的手已经握上了剑柄。 “少爷,不好了,我们被他骗了……” 这位久经沙场的老将,已经判断出来对方后撤距离的猫腻。 第十九章:划船不用浆,全靠浪 哪怕顶着一张黑炭包公脸,李维此刻依然笑容满面。刚刚他算是想明白了,既然自己的脸一时半刻干净不了,干脆顶着它直接上阵。如果这时掩面而逃,那才是堕了他龙骑士的威风。 安格斯看着他这自信满满的样子,更无语了。 “领主大人,您真的决定在这里招待他们?”他想做最后一次努力,说这句话的时候,特地踩了一下李维的脚。左眼拼命在眨,如果这是在暗送秋波,那么整个埃多帝国的菠菜都快被他送完了。 “这是当然了……哎呀!你踩我脚干嘛,很痛的,知不知道?”李维一脸诧异地盯着安格斯。 然后,他就望着这位骑士大人那张帅脸痛苦的扭曲了。 安格斯拍了拍脑门,他已经明白李维真打算一条路走到黑了。“我的公爵大人啊,我刚才对你眨眼,你就没看到吗?”破罐子破摔,他一脸的恨铁不成钢,“人家都已经埋伏好了,就等着你钻进去呢,你知不知道?刚才那个脑子缺根筋的花花公子还一脸嘚瑟的对我说,他们这次是来抓你的……” “你说真的,他们的原话真就这样?” “废话,我听得清清楚楚!” “不可能吧,即使他们真打算这么干,也不至于这么露骨……” “怎么不可能,你没看到他被我们包围了。这么做,只是无计可施!我估计这帮蠢货一开始是想装作使者,来借机偷袭,没想到让我看破了他们的计划。结果反而自投罗网,被我们困在这里。”安格斯说到这里,突然李维听到这么一个大消息,却丝毫不吃惊,“你——你,你难道早就知道他们有猫腻。” “我在城外就见到快腿了,他已经一五一十的告诉我了。还有我又不是瞎子,你刚才眨眼眨的那么厉害。”李维看面前的安格斯,像瞧一个傻瓜。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顺着我说的意思去做!!”安格斯是彻底崩溃了,他骂的李维一脸唾沫,“胡闹,这简直是胡闹,我的计划全被你搅合了……” 他们的对话石破天惊,让原本一团和气的城墙顿时紧张起来,双方又陷入对峙中。 李维这一边,原本有些松懈的魔弩手和持盾手立刻精神一震,重新握紧了手里的武器。他们原本以为事情能简单的结束掉,没想到又出了这么一个幺蛾子。 而被他们包围其中的冬龙城一伙人,早在安格斯刚刚歇斯底里的时候,就一个个刀剑出鞘。处在战阵前边的安迪少爷此刻已经懵了过去,他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一旁的屠鹿咬牙切齿,狠狠的盯着这位少爷和黑袍客巴罗斯一眼。 一会儿后,城墙上响起了安迪少爷杀猪般的大叫。 “为什么,这是为什么?!”他对着安格斯大吼起来,样子活像一个被男人抛弃后的怨妇。 这也打断了李维和安格斯的对话。 “拜托,你下次玩偷袭的时候,能不能专业点?扮作使者,好歹你也弄个证明身份的封书啊。一边说有大事,一边什么都不带,你让别人怎么相信你。还有啊,一次下来这么多人,哪怕地精都能看出你们有问题了。就不能先下来一部分人,再留下一部分。”安格斯的注意力一被对面吸引过去,他把所有的怒火都倾泻到这位始作俑者,指着安迪少爷的鼻子就大骂,“你说你这么蠢,还让我跟着你干,我真的还想多活几年呢?” 最后一句话一说完,这位骑士又狠狠盯了李维一眼,那惋惜而又愤怒的样子,基本表达了这么一个意思,“你也聪明不到哪去?” 然后,他就看见黑炭脸的李维仰天大笑,在那豪迈的摆着造型。安格斯顿时心灰若死,他现在不想着找个洞钻进去,而是看着两边的城墙若有所思,想着自己这么一头撞过去,是不是能让他好受一点。跟着这么一个不着调的主子,简直是遭罪啊! 乱了,全乱了,现在城墙两方对峙的局面被李维这么一搅合,已经全部乱套了。 灰岩镇守军这方,核心人士安格斯骑士已出于精神崩溃的边缘,剩下众人看着活像塔克拉大沙漠海黑人的李维,那是纷纷捏了一把汗,为自己的前途担忧着。 而对面冬龙城,绝对的主导人物伯爵之子安迪·巴德少爷,如果不是有身边人扶着,恐怕已跪倒在地,他整个人简直宛若被十几个牛头人大汉轮了大米,要多颓废有多颓废,要多崩溃有多崩溃。 至于他身后的黑袍人巴罗斯,脸色也苍白如纸。 幸好,这支队伍里还有另外一个主导人物。 屠鹿审视对面,突然一把抢过安迪少爷手里脱落的缰绳,一个翻身就上了狮鹫背上的鞍座。于此同时,这头飞翎已呈铁青色的雄健狮鹫全身散发七色彩光,一股半透明的浅白色烟雾在它周围快速流动,时而化出一道道小小龙卷,袭向四周。 一般而说,普通的狮鹫只有一种能力,名为猛火焰弹,这是可持续进化的火焰攻击魔法。这种从它们口中喷射出来的焰弹,不仅可以发出足以融金化铁的高温,爆裂时还有溅射冲击的功能。 而经历了一次蜕变后,狮鹫将变为风火双系的魔兽。不仅体系更加魁梧,还多出第二种名为“环身之风”的魔法。一旦施展,由风元素组成的旋风将紧密缠绕身体,它不仅具有强大的物理防御能力,还能变为可以削弱魔法冲击的风系元素盾。 不过,即使蜕变过一次的狮鹫也只是中等魔法兽。它要施展魔法攻击,需要一段时间积蓄魔力,以用来共振空间散布的元素力量。像现在直接使出环身之风,显然早有准备。 事实上,这头铁青色的狮鹫的主人是屠鹿。刚才它被安迪骑在胯下,是这位少爷看它威武,特别借过来装逼的。 屠鹿早在李维来的那刻,就悄悄命令狮鹫提前准备。 魔法在积蓄魔力的阶段后,就只能释放出去,有进无退。最多只能将发射时间延迟一小儿,但延迟时间最多不超过五分钟。换句话说,屠鹿早已料想到这个局面的出现。 “李维公爵,安格斯骑士,既然双方已经撕破脸皮,那我就问你们一句,接下来你们打算怎么处置我们?”话一毕,这个高座在狮鹫之上的骑士已摘下头盔中的钢质面罩。 作为被他点中的两人之一,此刻恢复正常的安格斯好整以暇的盯着李维,他嘲笑地看了自己这位主上大人一眼。那神情,那姿态,就差把“我看你怎么办”明着说出来了。 但李维却是仰天大笑。 “狮鹫骑士,你和你的主子还真挺大胆的,居然胆敢冒犯我的尊严!”他加重语气,朝对面人竖了一个大大的中指,“我今天就让你们知道,我龙骑士李维不是好惹的,哈哈,哈哈哈哈……”这位公爵大人的笑声在城墙边回荡。 “还有,我要告诉你们,我划船重来不用浆,全靠浪……” 第二十章:浪大翻船(一) “划船不用浆,全靠浪”,这句虽然是用罗兰的人类语讲的,但注定在场没有一个人能明白。而诡异的是,现在没有一个人去思考它的意思。因为,城墙上所有的人都被“龙骑士”三个字震晕了。 冬龙城一方,听到李维的这一宣言,第一反应是怎么可能,第二反应是“你吹什么牛皮”。这帮人盯着李维左看右看,也没发现这位海黑人有一点是龙骑士的可能。 至于灰岩镇的守军,那是更不信了。他们是李维的手下,对这位公爵大人那是了解的一清二楚。他们相信,如果谈论懒惰的话,那李维说不定可以和龙沾上一点边。至于龙骑士,天上有头牛在飞,是谁把它吹上去的? 但今天,李维注定要重塑他们的三观。 当他身体冒出那一蓬光点时,如果打脸能发出声音,那么此刻的城墙一定“啪啪”作响。 伴随着光点快速流窜到李维正前方的空地,灼巨大的身体由虚凝实,最后光芒敛去的一刻,这一头恐怖的巨兽仰天咆哮。 “嗷!!” 它高昂的头颅,让附近的空气震荡出一片片涟漪,强悍的声波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忍不住捂住耳朵。同时,他们的五脏六腑也一阵翻腾。 这头体长超过二十米,体重七十吨以上的巨兽,用这声龙吼宣告自己的到来。它俯视大地的一双眼睛,分明在说“我不是针对谁,你们全是垃圾。” 仿佛是为了证明这个观点,灼还猛地踏地,随即整座城墙都在它爪下颤抖。 灰岩镇的这道城墙,宽度大约在十五米左右,它这么一出现,就占去了一大半。冬龙城的那帮人,在它凝形的一刻,就挨到它身子底下。毕竟,他们与李维也就相距二十多米,灼的体长刚好和它相若。 于是当它现身,在那仰天咆哮,他们就什么也不顾的想要后撤。即使队伍最前,高座在狮鹫之上的屠鹿,也丝毫没有与这头巨兽对战的勇气。 而灼之后踏地的那一刻,让这场对抗升级的事情发生了。 坐在铁青翎狮鹫上的屠鹿骑士,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命令坐骑即刻升空。一声低沉的咆哮后,他胯下的狮鹫利用环身之风制作一道凝缩的龙卷,让自己腾空而起。同时扑打双翼,闪电一般飞离了城墙的上空。然后,这一人一兽就头也不回的远去,直到化为一个小小的黑点了。 他们朝西方飞去,那里正是冬龙城的方向。 屠鹿在离开的时候,甚至都没有看向地上的安迪少爷一眼,当真是冷酷果断到了极点。 此刻在这位骑士心里,赶紧逃离出去,将李维是龙骑士的消息告诉伯爵大人才是最要紧的,其余的一切都可以割舍。 他的仓促离开,害惨了留下所有的人。 看着冬龙城剩余的人也打算骑上坐骑,想要升空而去。安格斯立刻从李维带来的震撼中苏醒,“发射,赶快发射,不要让这帮人跑了!”在这声命令下,城墙顿时万箭齐发。虽然因为灼的遮挡,只有冬龙城背后的守军发射了魔法弩,但他们这一波攻击还是获得非同寻常的战果。 要知道这一刻,冬龙城的队伍已经是一片人慌马乱。 灰岩镇的这种魔法弩,是李维少数嫡系家底。虽然是吉恩陛下看他可怜,为了维护他一点公爵的面子,才让他从军械库带走的。但它毕竟来自于一支公爵的军队,有一个高贵的出身。即使是垫底的一种武器,威力也相当不俗。 它所发出的冰击箭,是由空气中的水气凝结而成。一旦发射,冰箭在于目标接触的那一刹那,会整个爆裂开来。不仅是本身的冲击力,爆炸形成的冲击波和破开的锋利冰片会形成二度杀伤。有时,甚至能达到“千刀万剐”、“五马分尸”的效果。 冬龙城的这帮空中骑士,大多身负重铠。对于这样的攻击,具有一定的抵御力。只有少数人死在冰击箭的攻击下,但大多受到波及。虽不至于被震飞出去,但头晕脑胀、鼻血横流是免不了的。但那两头狮鹫和一大队鹰马可就惨了,为了减轻重量,它们并没有奢侈到身披盔甲。加上自身又不懂任何防护魔法,此刻只能用肉体硬抗爆裂的冰击箭。尤其是它们还全挤在一块。 种种不利条件下,这些强大的飞行兽第一波就被全灭了。 这场一边倒的屠杀,是一场货真价实的人祸! 原本鹰马和狮鹫混编的飞行队,就胜在机动力的优势。它们防御虽薄弱,但有飞行能力的加成。与地面队伍作战时,凭借强大的速度和灵活的飞行能力,往往能发出奇效。鹰马的气旋刃和狮鹫的猛火焰弹,威力可都不在冰击箭之下,只是需要准备时间。 而现在,灼一出场,就用龙吼干扰它们集结自身魔力。 作为和龙一样地空双栖的魔法兽,鹰马、狮鹫对龙的气息十分敏感。即使灼并未肋生双翼,它们也照样害怕的全身颤抖,只恨不能找一个洞躲进去。偏偏龙吼后,一个眨眼的时间还没过去,冰击箭就已经来袭。于是,它们憋屈到连一个魔法都没发,就被一****平了。 整支队伍里,唯一能安然无恙的人就是安迪少爷了。他身上的火银铠不愧也是一件魔法准备,居然也具有环身之风的魔法加成。在风元素激发的旋风面前,无论是冰击箭,还是冰击箭爆开的锋利冰片,都没能伤害他。 而且,剩下一名狮鹫骑士艾弗里还在用自己的身体保护他。 只是这一位身份高贵的少爷,眼神已经彻底空洞,看起来这件事对他的打击太大。 就这样,在冰击箭呼啸的风声与一连串爆炸的轰隆声里,冬龙城来客所在这片城墙一片哀嚎。爆裂的冰片,和一阵阵冲击波,肆虐的袭向人群和那些惨叫的鹰马。有一头狮鹫直接被十只冰箭轰杀,剩下的一头被爆裂的冰片割坏了眼睛,哀嚎着,惨叫着,四处冲撞着。在它死之前,整整有五个骑士被它的利爪撕毁。 仅一个照面,李维已经确定了胜局。 但正当他打算鸣金收兵,命令对方投降的这一刻,那边却突现异变! 对面的人群中,有平平无奇一个鹰马骑士,眼看所有的飞行兽全被击杀。前方有龙裔巨兽堵路,后方是一排的魔法弩,他心一狠,直接变为原型。 只见这一位的身躯在放出彩光后,下半身整个膨胀起来,撑开了裤子。那一双好好的腿,变成了遍布几丁质的虫状躯,尤其还生出一条一截套一截的尾巴,末端是闪烁发光的毒钩。很快他的手也发生变化,变成一对巨大的蟹钳。 李维也注意这情况。 他感觉这个突然出现的怪人,简直是人与蝎子的混合体。而他记得,这种外貌的异人有一个名字叫蝎身人! 第二十一章:浪大翻船(二) 蝎身人罗姆一变化完毕,就一把扯下了垂在身上的破败铠甲。 虽然他上半身依然是人类男子的形态,但快速隆起的结实肌肉还是撑破了遍时冰渣的衣物。上身赤~裸的一刻,城墙上的所有人都看到他那岩石般的结实肌肉。不得不说,这强壮的身躯充满了一种力量的美感。 但他狰狞的下半身,却还是夺取了所有的注意力。这属于蝎子的躯体,外壳遍布散发金属光泽的黑色几丁质甲,一节接着一节,体侧均匀分布着六条虫腿,那狰狞的尾钩高高昂起,闪烁着慑人的寒芒。 罗姆复苏的这一刻,还不由自主的挥舞两只蝎钳。它们一夹一和间,发出铁石相击才能发出清脆响声。这双由人手变幻的前肢,边缘锋利之极,活像两把寒光毕露的剪刀! 虽然这幅半人半蝎的样子很黄很暴力,但他变化原型,却不是用它战斗。撤下盔甲后,他一挥蝎钳,金芒闪烁间,一大片钻石尘被挥洒到空中。 罗姆即刻闭上眼睛,念动咒语,他像羊癫疯一样四肢抖颤。 那些被他撒出去的钻石尘登时莹莹生光,围绕他四处飞舞,一会儿又像闪光弹一样,接连发出足以让人眼盲的白炽亮光。 光是这模样,就知道这家伙绝对是要发大招。 李维还沉浸在他突然现身的震撼中,没等他对灼发出指令,这个骤然出现的蝎身人周围已经爆出一个巨大的六芒星法阵。以他为中心,将他周围的所有人和物不断囊括进去。而他偏偏又处在人群的正中央,也不知是不是故意为之。六芒星阵最停止扩张时,直径大约有十一二米,刚好将所有的冬龙城军士包在里边。 一旦陷入这个魔法阵,这些冬龙城的将士手脚就被一股股黑气缠住,然后连同身体被牢牢扣在地上,各处关节都相继出现锁链般的黑气。 哀嚎声再度响彻城墙,此起彼伏,这些刚在冰击箭中逃过一劫的鹰马骑士,这一刻又堕入虎口! “强悍的龙骑士,请您命令您的契约巨龙停住脚步,不然你既是在触犯我神刻托的尊严。”蝎身人说完这句话,城墙上发出从而有过的尖叫和哀嚎声。即使是刚才万箭齐发时,都没有像现在这样惨烈。 那些被黑气锁在地上的骑士,在痛苦的叫喊里,全身发出缕缕黑气。于此同时,他们皮肤血肉快速枯萎,很快就变成一具具干尸。没被黑气锁定的鹰马和两头狮鹫,也都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这些****散发的黑气最后一齐汇集到罗姆袒露的胸膛上,源源不断。 待所有的黑气吸收完毕,蝎身人结实的胸膛出现了一个诡异的九尾蝎子纹身。这一刻,他周围的六芒星阵发出前所未有的莹白光芒。 罗姆上方的虚空,顿显同样的虚影。 只见这只巨大的九尾蝎子,通体漆黑如墨,好似金属般的甲壳时而出现缕缕金线般的光芒,一股股怪蟒般黑气在它身体四周流窜,神秘可怕之极! 李维看到这状况,一张嘴张大到能吞下好几个苹果。 这段时间,他恶补了这世界的风土人情,对蝎身人这种“珍禽异兽”也算有所了解。他知道这支来自地底的民族战力剽悍,人人既是强悍的战士,也是具有天赋能力的术士,能使用可怕的地系魔法攻敌。 但他面前这位是怎么回事? 撒钻石尘,念咒语,还出现了这么一大坨的六芒星阵,这不是巫师才能干的活吗? 巫师和术士可是两个压根不同的群体。虽然它们都能使用魔法,但这和草鸡和凤凰都长羽毛一样,是细枝末节的事。 简单来说,术士的魔法和魔法兽一样,是一种天赋的本能。就和蜘蛛生下来会结网一样,术士们一旦觉醒血脉,就能天然使用自己的能力。但巫师的魔法能力,却是后天学来的,宛若纺织、种田这种需要学习才能掌握的技能。从掌握到精通,需要不断练习、思考、顿悟,相当的复杂。 巫师可是人类的特产! 在创世神话中,第二代神明创造万物时,制作了大量不能使用元素力量的残次生物,与那些拥有元素力量的宠儿们泾渭分明。人类也是其中之一,是极少数没有天赋能力的智慧生物,也算是diao丝出生。 和人类不同,罗兰世界大部分的智慧生命,如精灵、矮人、巨人,都像魔法兽一样,是能天然使用元素力量的。精灵可以控制树木,矮人可化出岩石的甲盔,哪怕牛头人也具有变化火蹄巨牛的能力。 但人类却是最聪明、最富创造力的种族,在不断学习的过程中,居然找到了另一种使用元素力量的途径。 这就是咒语! 在一些导魔能力优秀的魔化物,如钻石尘、红宝石颗粒、黑曜石粉等的帮助下,人可以通过声音使它们魔力共振,以模仿各种魔力构型,以使用元素力量。 这套方法,传说是人类从深渊三十六境的魔神那里得来的,所以将其命名为魔法。当然,伴随人类影响力的提高,“魔法”这个名词逐渐成为使用元素力量的代名词。 人类懂得咒语魔法后,主要通过研究魔法兽以及其他智慧生物的天赋能力,来找到共振元素力量最关键的一个个魔力构型,并以此不断丰富魔法体系。 虽然这种后天学来的魔法,与原版(如魔法兽的天赋能力)相比有各种缺陷。狮鹫发射猛火焰弹可不要咒语,只要催动体内的魔力震荡。但却架不住量多。其他生物懂十来种天赋能力已经是顶天了,但掌握了咒语这一套,人类能学习成百上千种不同的魔法。谁优谁劣,一望便知。 这可能也是人类逆袭成世界之王的原因。 哪怕在战争、贸易等对外交流的过程里,部分咒语魔法也被一些其他种族学会,但巫师依然是人类的特权。因为这种能力是需要学习的,而目前只有人类的巫师塔才能提供成体系的魔法教育。在此基础上,只有一些和人类友好的民族,比如精灵、矮人才有成为巫师的可能。 所以李维现在才感到不可思议。 他刚才看到面前这个身形彪悍的蝎身人同志,突然撒出一把钻石尘的时候,就像看到一个猥琐男一边说“来来来,我给你看个宝贝”,另一边却从裤裆里三眼加特林一样惊奇。开什么玩笑,现在连地底的土著都玩起咒语来了,世界也变化的太快了吧? 还有,你这么一个蝎身人巫师是怎么加入冬龙城的,这是在体验风土人情? 尤其是后一个,最让李维诧异。任他想破脑袋,也是不明白蝎身人怎么和冬龙城扯上关系的,这两个压根是八竿子打不着的。 不过,这些已经不重要了,关键是把眼前的事处理掉。 此时距离从灼现身在城墙,也不过才十五六秒的时间。但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却一件接一件。从屠鹿骑狮鹫逃走,到安格斯发出攻击的指令,再到这个蝎身人现身,还玩了一把咒语魔法,当真是一环套一环,让人简直紧张的忘却呼吸。 不仅是李维不可思议,此刻城墙上的其他人也基本都懵了。当李维保持沉默,城墙已经安静的针落可闻。 “强大的龙骑士,你现在的沉默,应该是表明愿意与我对话。既然如此,我蝎身人巫师罗姆向你提出一个请求。”罗姆看李维一副闷头思考的样子,神色有所缓和,“请您给予我一匹鹰马,让我安全离开这里。不然的话,我将发动这个召唤法阵。作为一个极为特别的蝎身人巫师,我想我的灵魂还是能让伟大的刻托神满意的。” 他说这话时,浮在他头顶上的九尾魔蝎更加凝实,此刻只见它微微晃动尾钩,还把蝎钳放到嘴边,用狰狞的口器舔了舔。那样子,简直是要择人而噬! 罗姆现在十分紧张,他生怕面前这位说出一个“不”字。那样的话,他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而李维看到他背后的巨大虚影,突然想起这一位似乎正是蝎身人信仰的神明——毒蝎大帝刻托。它和他见过青铜之王不一样,是一位来自奔放之野的地灵主宰,号称能释放这个世界最强大的剧毒。 我去,还特么是召唤系魔法,难道我一天内要见到两个神?李维很快茫然了。今天的事忒多。看来那个狮子头真的没有撒谎,最近的世界不安稳啊。 “有话好说,既然你想走,我就答应你。”李维沉吟片刻,还是决定答应这个请求,虽然他不太能分辨对方的把戏是真是假,但他确实没有玩下去的勇气。 作为一个年轻穿越者,李维可是把“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当成至理名言的。刚成为龙骑士,就和一个神硬刚,他还真没这心里准备。逆天也要有个准备时间的,好不好? 罗姆听到这话,总算松了一口气。 这个蝎身人正为自己逼退一位强大的龙骑士而洋洋得意时,下一刻,他一下笑不出来了。 罗姆胸口的九尾蝎子纹身,在这刹那间发出足以融金化铁的高温,就像点燃稻草堆的一粒火星,引燃了他整个身躯。 连一声尖叫都没发出,这位极为特别的蝎身人巫师就成为一个大大火炬,浑身上下全是妖艳的青蓝色火焰。这一刻,他背后的虚影简直宛若实质,还发出了怪异的尖啸声。 “喂,喂,你不是耳朵聋了吧,我都答应你了……” 第二十二章:浪大翻船(三) 罗姆的异变,弄得李维措手不及。 短暂沉吟片刻,他决定对面前这个浑身冒火的家伙好言相劝。 “这位蝎身人大哥,刚才是我言语过激了。但我们有话好好说,不必玩****这一套啊。你这样同归于尽,也得不到你想要的东西,所以说必须得理智,有什么条件你可以再提吗……” 然而让李维失望了。 他这乌鸦嘴一开口,蝎身人身上的妖艳青火腾的更高,燃烧的更加旺盛了。 只是这位蝎身人巫师甭管怎么烧,身躯依然挺立像根木桩,一动不动,似乎被一股奇特的力量束缚住了。伴随他脚下的六芒星法阵绽放光芒,头顶的蝎神虚影也像是活了过来,九根可怖的毒钩尾不断摇晃,一道道怪蟒般的黑气在它身躯四周流窜。 这个召唤法阵如此诡异,让城墙上的其他人也惊惧不已。 “这个大蝎子怎么回事……” “我不是在做梦吧……” “快打我一拳,怎么一夜醒来后,领主他就成了龙骑士,这里还特么冒出一个会玩魔法的巫师,居然还是一蝎身人……” “你快别说吧,就算他把神召唤来了,我们还有领主大人,他是龙骑士啊。你没看到他身上‘砰’的出现一道光,然后就出来那么大的龙……” “你居然相信他,这说不定是幻觉,我们这位公爵大人要是龙骑士,那我铁定能成为传奇英雄……” 士兵们三五成群,互相间议论纷纷。但即使讨论的十分热烈,但也不耽误他们悄悄退去。 稍稍恢复理智的安格斯,也随这些军士一起后撤。这位骑士大人看着一边的李维,又望了望前边的龙裔巨兽,他感觉自己脑子很乱,想要静静。 李维发现他们这样,也“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起走为上计了。 尤其发现自己好说歹说都没用,还似乎说的越兴起,对方****的越厉害,这家伙顿时闭嘴。这一刻,李维心脏跳动的厉害,这纯粹是怕的。“一块后撤,待会一定要掩护我”,李维在心里对灼下了命令。虽然他对这个体重七十多吨的大个子很自信,但面前的事太诡异了,实在让他有些害怕。 对面不远处的那个六芒星法阵,哪怕他见过识广,也只知道它是召唤魔法,但它具体什么内容?有什么办法打断?多晚发动?全都一无所知。毕竟他只是喜欢读闲书,真要论及魔法造诣,那是奇差无比。受到知识量的拖累,李维发现这一刻他除了痛惜自己“没文化,真可怕”,压根做不了任何事。 越想越气,越想越其,对这个突然出现的蝎身人巫师,李维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你说你长得这么壮,去当战士不就好了,干嘛学人家当巫师?当巫师就当巫师,学艺不精还出来现,结果这下好了,不仅把自个害死了,还拖累别人,缺德不缺德啊……” 也不知道刚刚惨死的罗姆听到这话,会不会在九泉之下画个圈圈诅咒他。 其实,这一位也挺怨。 埋伏在冬龙城队伍中的他,一开始那是被李维震慑住了。和其他人不一样,见多识广的罗姆,一眼就看出李维缔结的契约是神圣启蒙之光。而按一般的逻辑,能使用这一契约签订魔法兽的人,实力起码在那魔法兽之上——神圣启蒙之光能够签订的前提,就是魔法兽认可契约者的实力。 所以灼这个庞然大物一出来,他登时认定李维的实力绝对比它还厉害。 啊,这么可怕,我铁定打不过啊。这么想着,罗姆才决定用玉石俱焚这一招。没想到召唤阵出了不知名的差错,把他自己的命丢了。 又是半分钟过去,笼罩他全身的青蓝怪火终于在最后一次腾起中,将他身躯化为灰烬。于此同时,他脚下的六芒星法阵和头顶的蝎神虚影一起消失不见。 李维这时候已经和身边众人退离了四五十米,远远望着那边动静,那是摸了一大把汗。但看这个蝎身人哥们只是化为灰灰,那些法阵啊,虚影啊,光啊,声音啊全都消失不见,一时间也是诧异。 “搞什么啊,弄了半天,就把自个烧死了,其他什么都没有……”李维发出这句抱怨时,突然看见身边人看他像见了鬼一样,吓的四处跑,有一个持盾的家伙最搞笑,居然指着自己大喊“妈妈啊”。 我还是你爸爸呢! 周围人的动静让李维不明所以,但他看到连安格斯望自己都一脸惊吓莫名,这才明白这绝不是玩笑。 “喂,喂,你们是怎么回事?”李维也是慌了。 “你的头”、“蝎子啊,好大一个蝎子”、“领主大人,真的有东西”,伴随这些零零碎碎的声音,李维颤抖着扭头朝后看去。 不望不要紧,这一望差点吓得他尿出来。 因为他头顶上出现了一个鬼魂般的玩意,那直径能有两三米的身子是半透明的幽蓝色,瘆人的狠。关键是它外形也够奇异的,居然是一只体侧长着一对龙翼的蝎子。这个蝎子“鬼魂”下半身似乎还窜到他的背部。虽然望不见,但李维清晰感受自己背后靠近脊椎的一处地方瓦凉瓦凉的。 他的心也瓦凉瓦凉的。 发现李维注意到自己,这个鬼魂般的龙翼蝎子居然开口了。 它挥动着一对大钳子,很人性化地做了一个招手的动作,“这位强大的龙骑士你好,吾乃刻托第十七子飞翼,响应吾父召唤,特定前来。” 它这一说话,把周围人全部吓瘫了。 居然还真来了一个东西,还特么是神子! 但凡是平常爱听故事的军士,可都知道“刻托”是什么东西,自然也明白这位刻托第十七子是什么身份。这一刻,很多人和李维刚进入青铜大殿见到拜恩时一样,有一种恍然入梦的感觉。 至于李维,已经吓得腿都在打飘。 “这——这这,这位——这位神子,你——您是来干什么……” “强大的龙骑士,撕下你的伪装吧。”飞翼看着他这样子,还摇了摇它那蝎子脑袋,“能够驯服那头龙裔的人,不至于连与吾对话的勇气都没有。实话告诉你。这一刻,无论你做出何种反抗,吾都会占据你的身躯,使它成为吾于凡间行走的神体。即使你有如何惊人的威力,但在吾附于你体那一刻,也全都无用。” 仿佛是为了证明这一观点,一旁盯着这边的灼,突然化为一大蓬光点钻进他的身体。可李维清晰记得自己没下这个命令。 下一刻,他发现身体都不受控制了 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我说这位神子大人啊,你瞄准别人不行吗?非要找我!你看重我哪一点,我改还不行吗……” “龙骑士,你还真幽默。这里最强大的人无疑是你,不然也不可能使用天神的启蒙之光,契约了你身边的这头快要蜕化真龙的巨兽。”飞翼继续摇头摆尾,“吾的运道实在太好,居然能找到像你这么出色的躯壳。” 听到这里,李维快哭死了。原来这家伙不开眼,把我当成是绝世高手,这下误会可大了!他欲哭无泪,浪大了,果然是要翻船了。早知道就不把灼召唤出来了,既然已经赢定了,装什么逼呢?特么的,装逼遭雷劈啊! “神子大人啊,你可弄错了,我可不是你眼中的高手,这纯粹是个误会……” “龙骑士,还不撕下这等伪装吗?它是欺骗不了吾的。”飞翼显然对自己的判断十分自信。 事实上,蝎身人巫师罗姆的死亡,就是它搞的鬼。 罗姆发动召唤魔法时,他的记忆是与他召唤的神明连通的。在刻托的帮助下,飞翼翻阅了他的回忆,并透过他的五官发现了李维的存在。 这位神子当时的判断和罗姆是一样一样的。 尤其是神圣启蒙之光这一点,它深以为然。但和罗姆不同,飞翼还发现更多的细节。比如灼的实力,它一眼就注意到这头巨兽浑身荡漾的元素力量。 至于李维呢,飞翼是左看右看,都发现这货的元素力量只有那么一点。如果说灼的元素力量是一片大海,那他就是一雨滴,还是牛毛细雨那种,磕碜到了一定地步。但这更让飞翼坚定了刚才的判断。因为出现这一现象的人,要么是什么都不会的凡人,要么就是传奇之上。但这货要什么都不会,能成功发动神圣启蒙之光吗? 那么只有一个解释,这是一个传奇级别的人物! 传奇是什么?凡人的顶点,是让它们这些都感到棘手的极道高手。 也只有这个解释才能让飞翼接受。所以,它特定派出一个化身想占据李维的身体。做出这个决定,飞翼其实还有点惴惴不安的。它知道,但凡是传奇之上的人物,意志都坚定的很,神念夺身这一套很容易失败。 但让它万万没想到的是,夺身的过程居然进行的如此顺利! 此刻飞翼和刚才的罗姆一样,沉浸在击败李维的洋洋得意中。然后,它就说了让它后悔终身的话。 “既然你说你是普通人,那你不妨让你身边人帮你解脱吾的控制。只要他们能毁灭你背后的血纹,那吾降世所带来的一切将尽归你所有。倘若不行,一百个呼吸后,你的意识将被彻底消灭。”这只大蝎子摇头晃脑,看起来还挺得意,“忘了告诉你,你的身躯已被吾完全控制,吾倒要看看这里有哪个人,能战胜你这个强大无比的龙骑士?” 它这一句话说完,李维突然就笑了。 “哈哈哈,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我死定了呢。”死里逃生的他,像找到了一根救命稻草,情绪是异常激动,“傻叉,你这个傻叉,你和你那爹全都是傻叉,碰到我是你们一辈子的霉运……” 神子飞翼还没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它就看到一个碗大的拳头朝它袭来。其实这一拳是对准李维的,但由于共享视野,它也遭殃了。 动手的人是安格斯,他看到李维朝自己一个眨眼,就一拳打向这位主上大人。将李维左眼打出一个黑眼圈,他还一把将其摔到地上,撕掉背后的衣服,寻找那什么血纹。 安格斯果然在李维的背后发现了一个正要融进他身体的血蝎子,晶莹透明的,正站在李维的脊骨上。 然后,他拔出了腰间的剑。 (终于来第一个推荐了,哈哈,就在下星期!) 第二十三章:才刚刚开始 这种事只有安格斯能做,城墙上的其他人已经被一连串惊变吓呆了,只知将李维围成一个圈,像木桩一样站着。 无论是龙骑士、蝎身人巫师,还是这位突然降世的神子,对这些灰岩镇小兵而言,都是活在传说里的人。他们接连出现在这里,基本等于俄罗斯上将,非洲人酋长,美国州长之子等一堆风马牛不相及的大人物,齐现某贵州山区小镇。作为这个偏远地区的土著,面对着这群家伙的连番登场,第一反应自然是懵逼的。 甚至不提这些,单单只是冬龙城派兵偷袭,已经够让他们震撼许久了。也正是在这种关键时刻,才能看出一个人的能耐来。 李维望见这位心腹爱将猝然出手,那是满含欣慰的,他想着自己总算没看错人,这家伙是一个能办大事的。只是特么的,能下手轻点吗,眼睛好疼啊。忍不住“哎呀”的叫了起来,虽然李维意识被控制,但这身体疼痛是应激反应,他只有默默叹息了。 如果李维知道,安格斯一开始的这一拳完全出于泄愤,不知道他又是什么想法。 作为李维的骑士,安格斯对这位主上大人的不满早已有之。 这货种种离奇行为,早就将他的忍耐力降到最低。好不容易逮到一个公然泄愤的机会,安格斯自然不会放弃。所以一开始打的那拳,他下手是重了点。 此时,剑刃与血蝎子接触的一刻,安格斯像砍中了什么坚硬的物体。但“咯”的一声后,他的佩剑还是将这个诡异的东西击成粉碎。 血蝎子被击碎后,它骤然间化为一大团黑气,溢散到天空,形成一个巨大的九尾蝎子后才随风散去。 望见这一幕,在场众人不由想起之前冬龙城那些人变成干尸时,身体冒出的那些黑气。 正如他们所想,这只血蝎子确实是那些黑气凝聚而成。 这种由血肉精华淬炼的黑气,名为血煞之气,它可以集聚为血蝎子这样的煞物,最大的作用就是让神明寄托分身。 刚才飞翼降世,最先的寄体就是血蝎子。这位蝎神之子通过煞物可以聚化黑气的特点,悄无声息的附着到李维后背。成功附体后,它离“夺舍”也只剩最后一步,可惜因为某种可笑的原因功败垂成。 当血蝎子被安格斯击碎后,李维感觉自己身体又恢复掌握。“啊,总算是结束了……”喃喃了这一句话后,他一下晕阙过来。 听到他的呢喃,正按住他的安格斯也松了一口气。 至于城墙上的其他人,一个个脸上都是疑问。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一个壮着胆问了一句,“骑士——骑士大人,事情已经结束了吗?” 这时,突然人群外围有人喊了一句——“大家快过来看,城墙底下有动静”。 许多人又被这句话吸引,一边恋恋不舍的看着地上的李维和安格斯,一边又将信将疑来到城墙边。 他们突然望见城墙底下的疏林,有一队“人”在朝远处跑。细细一看,这些灰色皮肤家伙体表莹莹生光,像覆盖了一层鳞片样子的东西。尤其是他们的头,怎么看,怎么都像蜥蜴。 “灰蜥人”三个字出现在所有人的脑海里。 事情还不算完,城墙另一端很快又传来声音。 “这里居然还有人活着,是那个什么少爷,还有一个是穿黑袍的,长得一看就像坏人的家伙……” 正蹲在地上喘气的安格斯,看到城墙短暂平静后,又再度热闹起来,不由想起之前那个问题——“事情结束了吗”。 他看着地上的李维,思维定格在这位召唤巨龙的那一幕。 “也许,一切才刚刚开始……” *********** “我这是在哪?” 李维睁开了眼,他皱眉呻吟了两声后,就四下张望。看了好几眼,才发现这是自己的卧室。 这时,他不由想起昏迷前的一幕幕。 李维突然笑了起来,“哈哈哈,我居然活下来了,还真成了龙骑士,龙骑士啊……”一边欢呼着,一边用脚踢开了被子。这一刻,他感觉自己浑身都是力气,居然就在床上蹦蹦跳跳起来。 但等这股兴奋劲过去,李维突然感觉不正常。 因为按道理说,他现在卧室周围都有侍卫驻守的。怎么听到了他的动静,他们没推门进来? 这帮家伙翘班了?李维这个疑问刚出来,他突然就听到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还真得恭喜你了,人类。本王真没想到你居然能活下来,这次那个小家伙可是以分身降世的,没想到这都能失败。” 说话的“人”正是派恩。 这位半人半狮的青铜之王陛下,飘浮在李维头顶上,正若有所思地盯着李维。 “还有,本王不得不承认,你的运气确实不错。至少在你之前,我从未见过任何人居然能一夜之间成为极道高手。” 他看着李维,李维也在望着他。 李维盯着飘浮在自己头顶上的“人”,发现他那缩小许多的身子居然和那蝎子一样是半透明的幽蓝色,一副鬼魂般的模样。 他差点吓晕过去。 怎么刚弄走了一个,这就又来了一个? 好一会儿,李维才从震惊中苏醒,他这时躺在床上,仰视头顶上的派恩同志,“你、你——您,派恩陛下,您难道也是来夺取我身子的?” “怎么可能。虽然看到此刻的你,本王确实有这样的想法。”望见李维被这句话吓得面无人色,拜恩突然笑了起来,他脸色有些复杂,“本王降生于世,已经五千年不止,但还是第一次看到像你这样奇特的人。”停顿了好长一会儿,“你知道你已经缔结传奇了吗?” “传奇?”李维满脑子都是问号。 “本王是说,你已经凝练真名,缔结传奇了。从现在开始,你已处于众生之巅,是可与神明搏力的非凡人物。”看着这货的一脸懵懂,拜恩也被他打败了,“像你这样的人,却能有这样的成就,本王只能说连大地之母也有瞎眼的时候……” 第二十四章:魔法构型 按理说,李维听到这个消息是应该开心的。但这位青铜之王额外补充的话,却偏偏弄得他很不高兴。 告诉别人好消息,却硬是在结尾加几句扫兴的话,他将这种行为称之为嘴欠。毫无疑问,这个狮子脸的家伙现在就嘴欠的很。一边说他取得这样的成就很了不起,另一边却讲类似于老天爷瞎了眼的话。言下之意,不就是说他走了****运吗。也许事实真是这样,但你也不要明着说出来啊! 暗暗对这位魔神竖了一个中指,李维话归正题,“拜恩殿下,您不会是开玩笑吧?就我这样的还传奇,这传出去要笑掉别人大牙。”话是这么说,但实际这货言不由衷,心里隐隐期待着什么。“传奇”这两个字的分量,李维可晓得的很。 “人类,本王可没那种闲情逸致。”拜恩的神情依旧复杂,“你如果不信的话,不妨随意打一拳试试。” 听到这话,李维将信将疑握紧拳头。果然正如对方所说,他是感觉到有些不一样的地方。这运力的时候,居然有股暖流从肚脐升起,一路窜到手臂上。难不成自己真成武林高手了?这个额外的发现给了李维勇气。他坐在床上,盯着背后的墙壁,又望了望自己“沙包大”的拳头,那是跃跃欲试。但他愣了半天,还是没有出手。只因为墙这么硬,一拳打下去,多疼啊。李维摇了摇头,最后“欺软怕硬”的一掌拍向身下的床。然而,恐怖的事情发生了!尽管有一层厚厚被子的阻挡,尽管李维本身未尽全力,这一下还是“轰隆”一声,将这张硬木制的大床打得粉碎。 可怜李维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就被“嘎吱”地掀到了地上,还像个滚地葫芦翻了好几圈。虽然样子狼狈之极,但看自己如此神力惊人,他还是一下愣住了。哥哥我真成武林高手了。凝望刚刚出掌的左手,李维“嘿嘿”傻笑个不停。 望着他这没出息的样子,拜恩只有继续沉默。 一会儿后,这位魔神大人伸手打了个响指,整个房间像时间回溯一样,恢复成了之前的样子。那被一拳打碎的床铺自动还原,坐在地上的李维也再度飞到床上,还坐回了原来的姿势。 “本王详细查过你的身体,发现你因龙血洗礼,获得了龙力的魔法构型。在你传奇级别的魔力加持下,它让你的力量堪比一条巨龙。”拜恩面色怪异的解释起来,“正因如此,在你睡熟时,我在整个房间布置了结界。因为你这家伙睡觉的时候很不安稳,而你的破坏力又那么大……”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怎么一夜间这么厉害?难不成真是天上掉金子了,还偏偏砸在我头上?” “还记得那个企图占据你身体的小家伙吗?” “你——您是说,那个自称刻托第十七子的大蝎子,身上还长了一对肉乎乎的翅膀……” “没错,就是它。”拜恩点点头,“这家伙被你蒙蔽,这次撕裂虚空居然降下了一个完整的分身。而它偏偏又在附体后被你击败,此刻分身已完全转化为魔力,并全部注入了你的身体,所以你才可以一夜间缔结传奇。现在,仅以魔力而论,你已经是这个星空下最强大的一类人。” “靠,原来是这样,还真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李维开心之下,又兴奋地在床上蹦蹦跳跳,活像个熊孩子,“哈哈哈,哥哥我是高手了,真正的高手……” “你别高兴的太早。尽管你魔力惊人,但你真实实力,只会拉低传奇这个称呼的水准。”望着眼前这位传奇高手丢人的样子,拜恩忍不住“嘴欠”,“按照你们人类的话说,你现在的情况,就像缺了一根木板的桶,盛不下多少水的。” “这话怎么说?” “你果然什么都不清楚。”拜恩无奈扶额,他充当起老师来,耐心地为李维这个好奇宝宝讲解,“知道我为什么选择你的魔宠作寄身对象吗?因为它是龙裔,虽然血脉十分稀薄,但龙裔就是龙裔。只要注入持续魔力,它身体就会做出调整。简单一点说,就是不断向它的祖先蜕变,变为一条龙。这可不是简单的多了一堆魔力,龙的一系列魔法构型都会被它掌握。所以将魔力注入它体内,我等于直接收获了一条龙,而不是你这样的残次品。” “等等,你一直在说什么魔法构型,这难道就是我缺的那根木板?”李维好像也明白点什么,“我知道魔法构型这个东西,好像是施展魔法的关键。” “这么讲的话,倒也没错。你与真正的传奇的区别,就是你掌握的魔法构型少的可怜。事实上,如果不是本王帮你度过了龙血洗礼,你连这唯一的龙力都不具备。”拜恩发现李维不是太蠢,总算有点欣慰,“你们人类能够缔结传奇,最标准的方法是靠自己修炼。无论是你们的巫师,还是魔武士、影舞者、奕剑客、妖弓手,无一例外。而他们积蓄魔力的方法,就是通过掌握各种各样的魔法构型。每当他们多掌握了一种,或者对已有的有了新的突破,体内魔力都会随之变化。以这种方式缔结传奇,即使是最为专著的魔武士,也起码能掌握十数种不同的能力。像你这样,即使一夜之间魔力翻天覆地,但除了一把力气,和普通人也没区别。” 你不如说我是个西贝货算了。李维暗暗的撇嘴。但听到这番讲解,他总算明白自己是什么情况。敢情他现在类似于掉落悬崖,找到九阳秘籍的张无忌,虽练出了一身内力,但由于外功未成,依旧是个菜鸟。内力=魔力,外功=魔法构型,李维是这么理解的。但魔法构型的重要性,明显要比外功高出一大筹。毕竟武功再怎么练,也是剑气、护身劲,这世界的魔法却是千奇百怪,威力更不可同日而语。 “刻托那个小儿子,恐怕以为你是真正的传奇,才舍得凝练出一个分身。”拜恩忽然眼露凶芒,“其实你们人类的极道高手,是我们最喜欢附体夺舍的对象。因为你们的力量是后天修炼的,往往会拥有一些十分奇特强大的能力。将你们的身躯凝练为神体,你们的一切也将我们全盘继承……” 第二十五章:睡美人 “……像那个可恶的巫师,他本身实力远不及我。但就因为懂得了一种奇特的虫引术,硬生生将我擒拿。”拜恩说到这里,那是咬牙切齿,“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当然,你们人类的极道高手大多意志坚韧非常,想夺取你们的身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一般选择附体的对象,是龙裔这种拥有伟大血脉的生物。虽然使它们复苏血脉,需要耗费大量的魔力,但到了我们这个级别,魔力本就不是决胜的主要因素。” 但听得越深入,李维看向他的眼神就越不怀好意。你怎么这么熟练?这样的坏事,你这个混蛋一定没少干吧。 “我明白了,所以我想提升实力,就得从这方面刻苦专研。但魔神大人,理论虽是如此,实际却有许多碍难之处。”他伸出手,拇指和食指中指一阵摩擦,“您看,是不是周济我一下下?” 李维现在盯着头顶上的拜恩,那是双眼放光,好像一只空腹的饿狼盯住了一只羔羊,又像登徒浪子望见了一个绝世美女。 “人类,你什么意思?”对天起誓,拜恩从未见过有人用这种眼神看他。李维那模样,简直是要把他生吞活剥了。 “唉,连这个你都不明白吧?”李维手指摩擦的越发厉害,“什么和魔法构型有关的秘籍,给我来这么十来本研究研究。这里是乡下地方,这么高端的东西可不容易搞到。这就是上边所讲的碍难之处,您不给解决一下吗?” “你居然好意思向本王要东西,如果不是因为你,我的计划怎么会失败?”拜恩看着李维一副贪婪无度的地主老财模样,越发感觉这货有够无耻,“你身为人类的廉耻心呢,好像你还是一个贵族……” “正是出于责任心,我才这么干的。拜恩殿下,你得想想,我现在可身负重任。你帮助我,也就等于帮助你自己啊。所以,我才斗胆向您提出这个合理的要求。总不能又要马儿跑,又不让马吃草。”李维继续强词夺理,末了还不忘补充一句,“那些书,您看着给吧。但我觉着,您要出手太低,配不上您这青铜之王的身份。” 话一说完,李维就感到有东西落在了身上。 低头一望,果然看见一本样式极为古朴,厚的和砖头似的书。那封面的****,居然是一种类似鳄鱼皮的皮革,中间还用标准的通用语写着“巫师手札”四个鎏金大字。整本书被一片美丽的金红色光晕笼罩着,这个漂亮的元素化表征表明它还是一件魔法制品。 然后,李维就望见头顶上这个半人半狮的家伙一脸鄙视的望着他。 只要你给东西,怎么看我是你应有的权利。李维笑呵呵的把书捧到手里,然后还恬不知耻地讲,“拜恩殿下,就给一本是不是太小气了,这和你雄伟的体格很不相配啊。” 这话说的是非一般无耻,气的他头顶上的青铜之王恨不得立刻施展一个大陨石术,将这个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家伙轰杀至渣。 “你还想要几本?光是这里的东西就够你学习了。它可是本王的宝殿中仅有的几本咒法书,如果不是想着你肩负本王的重任,才不会将它交给你。”拜恩像赶苍蝇一样,朝这货挥挥手,“好了,闲话少说。虽然我用契约,借了你一部分力量,让这道神念维持到现在。但伴随你对体内魔力的掌握,它快维持不下去了。趁着有时间,我要将一件重要的东西转交给你。原本它没给你,是条件所限,谁让你害得本王一点力量都没有了。” 说话的时候,他飘浮在空中的鬼魅身躯一下落在床边的空地,又是打了一个响指,李维就望见眼前一片光芒万丈。 眨眼间,一个巨大的水晶棺椁已经出现在房间里。透过那一片晶莹,李维隐约看见一个身披白裙的女人躺在其中。 这一刻,他像闻到腥味的猫,特地爬到床边,伸长了脖子偷看。 只见这个美丽的女人有一头白金色的长发,微微有些波浪卷。肌肤晶莹雪白,像是用象牙雕成的。一双艳丽的红唇,诱惑的他不断咽唾沫。 可以这么说,尽管她陷入沉睡,却依然高贵的像一个女王。 十分,这绝对有十分,李维从未在现实中见过这么美丽,有气质的女人。凝望她的容颜,他感觉自己的心脏砰砰直跳。 “这就是那个女人的躯体,我在这里将她交给你了,希望你真能唤醒她。”拜恩补充了一句,“既然那本书已经给了你,那本王也无需多言,书里就记载着夺取海民先主之魂,并将其转移的方法……” 说到这里,拜恩忽然停顿下来,因为他发现李维一脸猪哥像盯着水晶棺,左边的嘴角居然还流下了一串哈喇子。 “人类,你究竟有没有听到我的话!” “知道了,知道了,不就是书里什么都有吗?”回话的时候,李维的眼睛还是没有离开公主殿下的脸庞。李维心想。如果秀色可餐,那他能一个月不吃任何东西,光靠看她的脸就能活着。 他这心不在焉,让拜恩又是一阵摇头叹息,这位魔神大人对自己居然栽在了这货手里,那是恼恨之极。但事到临头,他也只有死马当成活马医了。 “给你一个提醒,不要对她有什么不利的念头。”拜恩的身躯越发透明,“这个水晶棺有那个巫师设下的魔法陷阱,连本王都奈何不了。但只要你没有坏心思,还是可以轻易处置它的。同样,控制它的方法,那本法师手札里就有。唉,当初本王就不应该将她的身躯保留下来,还陈列在宝殿中,结果被那个巫师看到……”带着一声浓重的叹息,这位魔神大人化为一缕轻烟散去了。 他的离开,依然没有让李维的注意力转移分毫。这个跪坐在床边的家伙,依然伸长脖子,盯着这个童话里才能出现的睡美人。他身子不断朝前倾斜,已经摇摇欲坠,但他恍然未决。 当身体终于重心不稳,他“扑通”一声一头栽倒地上,“哎呀,好疼!” 第二十六章:投矛器 第二天,灰岩镇城墙。 看着桌上这根手杖似的东西,李维将信将疑,“这就是你说的东西,它真能提高我的力量?” “领主大人,您该不会连它都不认识吧?”安格斯原以为把它拿出来,李维会恍然大悟,没想到这个“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混蛋,居然压根都不认识,“这是投矛器,投矛器啊,你连它都不认识,居然还能当龙骑士?” 骑士先生又望了一眼蹲在李维左侧,正蜷缩起身子打盹的灼,满脸都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的愤慨。 尤其是一回想起幼时刻苦学习武艺的经历,安格斯简直恨不得把李维手撕了。罗兰的星空下,哪个男人小的时候,没做过龙骑士的梦。虽然任何梦都有醒来的一刻,但是梦醒不等于梦碎。就比如一直暗恋的女孩终于步入婚姻殿堂,嫁给了她心爱的男人和她打扮的花枝招展去天上人间,满脸媚笑地吻着一个能当她爸爸的老东西叫“亲爱的”,是一样的吗? 安格斯愤怒的原因正是这一点。 偏偏,他此刻只能压抑自己的愤怒。这可不是因为李维是他上司,而是李维这货成为龙骑士,居然靠的是自己的本事! 唉,早在不久前,安格斯就已听到李维要收伏那条巨龙的宣言,当时他还认为这是瞎胡闹。没想到,还真让这位弄成功了,这无疑是打了他一巴掌。在深刻反省自己的同时,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这个上司有时确实挺让人意外的。 “我不知道它,和本公爵成为龙骑士,有什么必然关系吗?”李维听到训斥,脸色不由泛红,但他还是强词夺理,“懂它的人那么多,我也没看到他们有几个能有这样的成就。安格斯啊,所以说开口之前,要动动脑子,理顺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 “唉,是我说错了,可以吧。” “这还差不多。懂得认错,总算你还是个可造之材,不枉本大公对你的一番栽培。”李维很有boss范的微微点头,“既然如此,你来教教我使用这个——这个投矛器,我看它是不是真像你说那么奇特。” “嗯,我敬爱的领主大人。”安格斯有气无力地回答道,然后手把手的教导起来,“您看它尾端的这个倒钩,它是和矛尾的凹槽是配合起来的。只要将凹槽嵌进倒钩,然后你用手抓着另一端的握把,这样就可以了。” 这番话说完时,李维已经将投矛器和配套的标枪组合起来。这里所用也并非是一般的标枪,除了尾端内有凹槽,还附有箭只一样的尾翼,这是用来稳定飞行,提高准确率的。 投矛器大约有一米长,只有标枪的一半。李维按照安格斯的吩咐,将投矛器尾端和标枪正中的杆部同时握在手里。 “这样就对了。”安格斯又微调了一下李维的姿势,“领主大人,我教您的投掷要领,想必您已经熟悉了。就照那种方法做,只要记着在刚发力的一刻,松掉标枪的杆子。” “好嘞,我这就来试试。”话一说完,李维就猛地一发力,用投矛器将标枪甩了出去。 虽然他只用了三成的龙力,但标枪被投掷而出的一刻,简直如同大炮出膛。在空中飞行时,居然发出了类似音爆的嘶鸣声。矛杆虽然左右摇摆,但飞行时却因为这股晃动更加稳定。很快,这根被发射出去的标枪就从之前的落点激射而过,径直又飞了好远。 看着手上这个东西,居然真的让自己力量翻倍,李维不由渍渍称奇。突然,他又用投矛器比划了两下,心里隐约知道了它的原理。看来它是加大了力臂,所以才有这种效果。杠杆原理吗,原本就可以将力气按倍数放大。不然阿基米德同志,也不会说“给我一个支点,我能撬出整个地球”。 城墙上,因为李维练武的需要,特地配备了一队人帮助他测试能力。按照李维的要求,下端这片由灰面包树组成的树林,每隔一百米,都人为放上计数用的旗杆。这一次,李维投射出去,立刻有人乘坐鹰马寻找标枪的落点。 “超过旗杆标志的范围了。”来汇报的快腿艾尔一下鹰马,就满脸惊悚地说出了这一句话,“我目测了一下,至少超了三百米。” “也就是说,这次投射距离大约有两千三百米。”安格斯虽然早有预料,但听到这一汇报,还是一脸不可置信,“圣火之神在上,这怎么可能?”他一脸吃惊地望着已经坐下的李维,愣是没想到这家伙的力量居然大到这种地步。 “那根标枪呢,你没捡回来吗?”李维补充着问了一句,他这时已经将法师手札放在膝盖上,正打算“翻看”。 “领主大人,拔不下来啊,它嵌到石头里了,连枪杆都没了一半。”快腿不由抹了抹头上的冷汗,还心甘情愿的拍起马屁来,“领主大人,您真不亏是龙骑士。” 周围众人听到他的补充,又望了望李维,登时就感觉这位上司的身影高大许多。在今天之前,他们是做梦都没想到自己这位公爵大人居然有这么大的本事。不过关于能力的事情,李维并没多说,只讲这是成为龙骑士的“赠品”。这个解释倒合情合理,因为一直有传说讲沐浴龙血后,人会变得刀枪不入,力大无穷。在一片窃窃私语中,有这么一个声音,“宾,你小子不是说,如果领主大人是龙骑士,你就是传奇英雄了吗。现在你的传奇呢,你的英雄呢?”然后就是一片嘲笑声。 “瞧你们这帮崽子高兴的,我又没说现在就是。等再过几十年,你看我是不是传奇英雄。”被众人鄙视的宾却硬着脸皮说出这样话,虽然迎接他的是一片竖起的中指。 听到这些纷纷乱乱的议论,李维表面不为所动,实际却在努力憋笑。这货现在想营造出自己“沉静如渊”、“威如狱海”的气质,毕竟是龙骑士了,还是新晋的传奇高手,总不能和是过去一个样吧。虽然一想到这里,他就总是叹息“为什么这地方没有墨镜卖”。 李维想戴墨镜的原因,不是为装酷,只是为遮盖一下他左眼上那个深深的黑眼圈——这是被安格斯打得,现在还没消肿呢。 唉,一想到自己顶着这么个玩意,李维就感觉太掉价了。怎么自己一个堂堂的传奇高手,弄得和街头打架的混混一个模样。 这时,城墙上又降下一匹鹰马。 “领主大人,那两个俘虏醒了……” 第二十七章:审问 “醒的好,本公爵正想审问他们。”李维听到这个消息,朝着报信人微一点头,“他们的这次袭击疑点重重。我尤其想问清楚,那个蝎身人是怎么混到他们队伍里的。”但这句话刚说完,李维突然想到了什么,他摸了摸自己肿胀发黑的左眼,一阵黯然神伤。 这家伙还记得昨天在城墙上,他可牛b哄哄的宣布自己是龙骑士。将灼召唤出来的那一刻,对方的惶恐不安让他好一阵洋洋得意。这隔了一天,就顶着这么一个黑眼圈,岂不是要被他们笑掉大牙? 于是,这位公爵大人狠狠地盯了一眼身旁的安格斯,一脸的“你就不能下手轻点”。 然而,站在李维左侧的这位骑士先生却转头看向别处,一脸的“今天天气真不错”。 “这两个人必须得本公爵亲自审问。”李维对这个装鸵鸟的家伙狠狠地咳嗽了一声,然后道,“不过本公爵听说有一句话,‘磨斧头的功夫,并不耽误砍柴的时间’。所以,必须要做些提前准备。”他对安格斯勾了勾手指,示意“附耳过来”。 “去准备这两样东西……” “何必呢,您现在这样不也挺好的吗?”安格斯听完后抬起头,先故作正经的奚落了一句,而后质疑起来,“后边那样东西也太古怪了吧?” 李维只是白了他一眼,“还不快去”。 安格斯还没离开,他就将《巫师手札》捧到手上,心里默念“龙力”。果然像之前一样,这本书在发出红光的同时,自动翻页起来。 很快,龙力的那一章出现在李维眼中。 “……龙力是一种颇为原始的能力,可借由洗浴龙血获得。除却带来巨力,还可以使皮肤硬如皮革,抵御刀剑砍伤……” 遵照上边的运力方式,李维重新调整了体内暖流的流动,果然看到施展了龙力的右臂莹莹生光,出现了类似龙鳞的纹路。 泄力之后,李维笑呵呵的把手札闭上。打算翻阅其他的一些内容,他尤其想看看是不是除了魔法外,这本书还记载其他东西。 李维这时想到了投矛器。 离奇的是,手札如他心意的翻到那一页,把他需要的“类似投矛器”的东西找到了。“投石索……”李维古怪地看着这个绳索般的玩意,孤陋寡闻的他还以为这是罗兰世界特有的武器呢。 一会儿后,城墙上的人就望见安格斯骑着鹰马下来,给李维拿来了两样东西:眼罩和装了铁钩的假肢。 “我个人感觉您带上眼罩就好,后边的这样东西有些不伦不类。”安格斯把东西交给李维时,无奈的皱了皱眉,“您可是一个贵族,依我看,只有盗贼才会装这东西。” “你还真猜对了,它确实是盗贼才用的。不过他们不是陆地上的,而是来自一望无际的大海。”李维戴上面罩后,特意用钩子手的皮套套在右手上,系紧了皮扣,还故意冲着安格斯邪笑两声,“你感觉我现在怎么样?” “好极了,以后镇上剧院的歌剧院再上演‘图雅骑士传’,您可以不必化妆,可以直接登台亮相。”安格斯看着李维这独眼龙的形象,忍不住笑了起来,“我看您这模样,远比那个盗贼团老大的扮相靠谱,绝对能吓怕镇上所有的小孩子。唉,我的领主大人啊,您是公爵,请您尊重一下您的身份,不要总是干这种有违礼仪的事。”他最后那是苦口婆心。 “唉,所以说你不懂,这是情怀。”李维特意用钩子手,碰了碰自己的眼罩,“哪个男人没有一颗向往大海的心。” ********* 因为有了鹰马这种便捷的空中坐骑,李维很快由城墙到了自家的城堡。作为整个灰岩镇唯一的大型建筑,这里不仅是他的住所,还是兵营、仓库、财库、监狱的所在地,可以说身兼数职。 地牢正在城堡西边一个偏僻的角落,原本这是一片乱石堆。建立城堡时,由于大量取石,慢慢挖出一个大洞。后来有人用剩下的石料修葺一下,就垒成了这一个两层的地牢。 地牢里并没有多少犯人。 灰岩镇大部分犯事的人,在这待个几天就得离开这儿。犯了重罪的立刻处死,其他基本被罚处劳役,带到周围铁矿中劳作。毕竟监狱的花销,全由缴纳的税金支付,灰岩镇又不是一个很富裕的地方,可供不起太多人白吃白喝。 安格斯也跟着李维一起下来,剩下的随行人员除了监狱长,还有两名背着金属箱的军士。 这种封闭的地方,通风不畅几乎是必然的。李维刚从石块砌成的阶梯走下来,就闻到一股刺鼻的臭味。 “领主大人,那两个犯人就在第一层。我们按照安格斯骑士的吩咐,已经在他们牢房里四周布置了大量的红线和铃铛,并派出一个手持魔法弩的军士守在他们身边。”监狱长一本正经地汇报道。他一边说话,另一边小心摸了摸头上冒出的冷汗。 有关于李维的传闻,他昨天已经有所耳闻。“龙骑士”三个字还是很吸引人眼球的,而这个称呼再配上“落魄公爵”的身份,更十分耐人寻味,光它就足够让他收敛对李维的轻视。 而让监狱长胆战心惊的,还是李维现在的打扮。 “钩子手”配上“独眼龙”,这种海盗打扮经久不衰,并不是没有原因的。至少原本样貌平平,一望就是位公子哥的李维,一和它结合起来,立马全身的悍匪气质。尤其他还时不时邪笑两声,这让他看起来不像是探监的,而是来劫狱的。 “这就好,以他父亲冬龙伯爵的身份,不至于连个影舞者都请不起,这种可在阴影中穿行的家伙可十分的麻烦。”“海盗”李维听到这句话,登时满意地朝安格斯一笑,“你办事,我就是放心。” “谢谢领主大人您的夸奖。”骑士先生在行骑士礼的时候明显言不由衷。他此刻唯一担心的事情,是李维这吓人的模样要传出去,那该怎么办。 第二十八章:黑锅的政治 地牢除却通风不畅,采光也是一个大问题。 李维一行人走到石阶底下,就望见前方的走廊一片漆黑。监狱长逐一点燃墙上的火把,队伍才能继续前进。 借着灯光,李维望见走廊两边是一个个装着铁栅栏的囚室。而后顺着走廊一个转弯,他很快就看见关押安迪少爷的地方。 第一层的监狱里,只有这里点灯,所以非常好认。 走到囚室的正面,李维发现里边一片灯火辉煌。这面积只有二十多平米的地方,四壁却悬着七八个火把,照的通明一片。李维发现火把的位置也很有讲究,它并不均匀排列,看似有些杂乱无章。但在它的帮助下,灯光能照近囚室的每一个角落,从墙角、床边到桌底、椅下,无一遗漏。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系着铃铛的红线从门口铁栅栏系到两边墙上,将这个狭小的地方布置成了一个蜘蛛网。李维不由想起自己过去看到的那些警匪片,他发现电影里的那些激光、红外线的机关和这里的布局惊人的相似。 李维知道,这些火把、红线和铃铛,都是为了对付影舞者而设置在囚室里的。这些可以穿梭在阴影里的家伙,是最最高明的刺客和窃贼。对付他们,只能从他们的能力下手,不然可就得时刻担心“背后被捅上一刀”。 这可不是危言耸听! 透过铁栅栏以及里侧红线,李维看到被扔在床上的安迪少爷和那个样貌丑恶的黑袍人。他们的双手被反绑到身后,两条腿******一样,捆了一道又一道。就连嘴里也被塞了一大团的棉布,连累他们现在只能像猪一样哼哼。 这里还有最后一道保险,那就是对着他们的那架魔法弩。弩上水汽盎然,一支闪烁发光,足有手腕粗的冰击箭,箭头笔直的对准他们。任何敢来劫狱的人,看到这个布置,估计都得掂量一下自己的计划。 听到囚室外响起脚步声,安迪少爷和巴罗斯顿时挣扎起来。 然后,他们就望见栅栏的大门打开后,首先走进来一个样貌异常狰狞的人。他左眼带着皮革制作的眼罩,而那只残废的右手,装上了带着大铁钩的假肢,一张脸冷若寒冰,时不时发出令人心悸的阴冷笑声。 总之,盯着李维看了许久,他们才隐约确定这个全身荡漾着悍匪气质的人,居然是昨日那个来自塔克拉大沙漠的海黑人公爵! 这两位顿时愣住了。 他们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位公爵大人突然全身漂白,又左眼失明,右手残废。不是说他还是个龙骑士吗,谁把他弄成这样的? “冬龙城的两位朋友,你们好啊,我可想念你们了。”李维发出一连串的“呵呵”声,他特意用铁钩碰了碰自己的眼罩,“你们请来的那个帮手,害得我好惨。看到了我的手和我的左眼吗?你们说,我应该怎么招待……” 这句话才说到一半,安迪少爷就头一歪,晕阙了过去。 自打城墙任务失败,这一位就整个人六神无主,失魂落魄。和所有不成器,又生性懦弱的子女一样,安迪少爷对自己那位严父是又敬又怕。所以把事情弄砸的那一刻,他是异常惶恐不安的。后来又经历了蝎身人罗姆的异变,亲眼目睹守护他的艾弗里骑士惨死在魔法阵下,变成一具恐怖干尸。这一连串打击后,他早已处在崩溃的边缘,再被李维这么一吓,干脆直接就晕了。 “这胆子也太小了。”李维用铁钩柄部挠了挠自己的脸,一脸的莫名其妙,“这样的人居然还能让他领兵,冬龙城的那个什么伯爵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恐怕正因为他这么不成器,所以他父亲才让他过来的。”安格斯漫不经心地回答道,“这种事情,原本就是谁碰谁倒霉。” 经他一提醒,李维突然恍然大悟。 他再看了看晕阙过去的安迪少爷,这才明白城墙上那一连串意外的原因。 其实,这件事想通了也不复杂,就是一个“背锅”问题。什么锅?当然是袭击他这位公爵大人的锅。虽然说他现在是戴“罪”之身,但好歹也是帝国认可的亚瑟公爵。冬龙城要对付他,如果不能大义上站住脚,那基本就是犯上。这种问题可大可小,但沾上了,就得惹一身腥。 这时候,“黑锅”问题就显而易见了。也就是说,谁来担这个责任。 派自己儿子上,基本是对部下说“你们放心,出了事我担着”,目的就是稳定军心。“袭击帝国公爵”,这是不能见光的事,轻则横尸街头,重则抄家灭族。要是没人担着,估计也几个傻瓜会这么干。 还有,估计为了表明决心,来袭队伍的指挥权还真在这位废物少爷手上。毕竟只当见证人的话,还是有把自己摘出去的可能性。只有让这位安迪少爷全盘掌控大局,才能表示他冬龙伯爵要黑锅背到底。虽然这一位还是留了个心眼,派了自己一个不成器的儿子。实在要弃卒保车,损失也能降到最低。 怪不到这帮家伙在城墙上简直和白痴一样,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有这么一个废物统领在,他们要厉害起来,那才不正常。李维望着晕倒的安迪少爷,很是不屑的摇了摇头。 他最后的一个想法,是封建军队真的伤不起。这种逐级推诿,害怕承担责任的官僚主义作风,硬生生将他们开局的一把好牌玩砸了。双方真要真刀实枪的干,凭借飞行部队的机动力优势,他还真不敢放言能把他们一口吃掉。即使他收服了灼,成了龙骑士也不行,空对地的优势实在太大。 而有趣的是,正是承担责任,冬龙伯爵才迎来了这么一个的失败。就像一个坏人做了一辈子坏事没被抓,反倒因为良心发现进监狱一个样,孽力反馈啊。 想通这一点,李维望向安格斯的眼神也不善了。 尤其是看着这位心腹爱将的一张帅脸,李维一脸的“没想到你这个浓眉大眼的家伙,居然也叛变革命了”。 第二十九章:你不是人 也许有点疑心生暗鬼,但李维感觉安格斯故意等到自己出现再动手,也有那么点“扔锅”的念头。 “袭击公爵”是大罪,“攻击伯爵之子”也差不了多少,尤其在伯爵还比公爵强大的情况下。这要出了事情,锅该谁背也是个大问题。当然再一细想,李维有突然发现自己并没有责怪对方的权利。这么重大的事,的确应该让他做决定,毕竟骑士只是领主的代理人,就好像总经理之于董事长。平常业务全盘负责,自然没问题,但这可是涉及生死存亡的大事件。 但李维还是感到不爽。他盯了安格斯一眼,很想问这位帅哥一句,我在你眼里就这么差劲?你哥哥我是那种卖友求荣的人吗。 但再度细想,李维发现这也是个伪命题。因为他附身的那一位真是这种人。这位亚瑟家族的少爷虽算不上坏人,但也绝不是义薄云天的好汉子。真要牺牲下属以明哲保身,估计他挣扎一下,真有可能干的出来。 唉,果然是败人品的事情干多了,想洗白“自己”都不是那么容易。叹了一口气后,李维又把目光移向那个没有晕过去的人。因为现在离的很近,所以李维完全看清了巴罗斯的脸,他第一个念头是这人怎么长的这么丑,简直不化妆,直接就能演日军翻译官了。要是古代装扮更是绝了,狗头军师舍他其谁啊? “这家伙是什么身份?”李维询问身后的安格斯。 “我也并不清楚,但从昨天城墙上的情形来看,他应该是一个幕僚。”骑士先生也看向巴罗斯,“不过据我所知,这个人应该不常在冬龙城的城堡出现。我去过那里十几次,但一次都没见过他。” 他们的对话也被黑袍人巴罗斯听到耳朵里,这一位由于五花大绑,突然挣扎起来。 “他身上绝对有问题。”李维警觉地盯向巴罗斯,突然他又问了一句,“安格斯,你对冬龙伯爵出身的巴德家族了解多少。” “我也知道的不是太多,只大概看过他们的族谱。他们家族的来历,现在的人员构成,以及盟友、仇敌,还有他们的势力范围,这些还算了解。”安格斯想了想回答道,“但再细一些的东西,就不知道了。” “这就足够了。你先告诉我,他们家族的历史大约有多少年?” “大约四百年,和冬龙城的建城是同时。从那时开始,他们就一直世袭冬龙伯爵的这个爵位。” “这就对了。”李维再看向巴罗斯时,一脸的不怀好意,“你不是人——你根本不是人类,是用变身术伪装成这样子的吧。” 黑袍人巴罗斯一听这话,害怕的颤抖起来,身子挣扎的更厉害。他丝毫没想到李维能发现他的身份,因为这个秘密哪怕在冬龙城的伯爵府邸,都只有很少一部分人知道。像他一边的安迪少爷,哪怕身为伯爵之子,都完全不晓得。 他的异状也被安格斯发现了,“领主大人,您是怎么知道的?”这位骑士先生可明白“不是人类”是什么意思。 “他们成为贵族的历史。你恐怕不知道,四百多年前这一批新近册封的贵族有多特殊。当时是安斯艾尔大帝在位期间,他对外发动了多次战争,帝国现在三分之一的疆土就是那时打下来的,其中也包括我们南迦兰。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了一波分封贵族的大潮。毕竟帝国需要巩固战果,就必须需要有人去镇守这些新近获得的边疆。听你介绍,巴德家族也一定是在这段时间诞生的。”李维像讲一个故事一样侃侃而谈,“而这帮人都有任用异族的习惯。毕竟他们驻守之地新近开发不久,面临许多磨难,教会一类的组织也不是很发达。所以很多贵族都会通过联盟,获得一些新的盟友。我在公爵府里,就见过不少像他这么奇形怪状,长得丑还出来吓人的家伙。基本了解之后,都发现他们是使用变身术的异族。” 这最后一句话,让还在挣扎的巴罗斯一阵黯然神伤。但李维的推断,却让他有股脊背发寒的感觉。 “领主大人,您说的合情合理,但光靠长相就判断他是,有点太武断了。”安格斯说完后,又想起巴罗斯之前的反应,顿时感觉这句有点多余。 “还有第二个证据。”李维这次真不是瞎猫碰上死耗子,“你别忘了,当时城墙上那么多人,惟独他们两个活下来了。” “可能是那个蝎身人巫师故意为之……” “不,不,还有第二个解释。”李维从怀里掏出那本巫师手札,心思一动,让这本书翻开到需要的一页,“你看看这里的记载。” 安格斯有些诧异的接过书,郑重的阅读里边的文字。虽然他不太相信李维,但对于这本号称是“公爵府秘藏”的魔法书还是很信服的。而仅仅朝书瞥了几眼,他就恍然大悟,“您是说他根本不可能被那个魔法阵接纳?” “没错,那个神祭法阵只能接纳一种祭品。如果最初的魔法构型规定是人类,那么除却人类之外,其他所有的‘人’都是安全的,精灵可以在里边跳舞,矮人可以在那边高唱战歌。但如果选择精灵的话,那么人类和矮人反倒是安全的。”李维洋洋得意的点头,“至于安迪少爷能够活下来,我估摸着是那件魔法盔甲的原因。这一条再加上以上的推断,这家伙十有八九不是人。” “领主大人英明。”安格斯还是头一次心甘情愿的说出这话。 李维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他再度将目光移向巴罗斯,“我劝你现在就变为原型,这样的话,我们还能谈谈。不然的话,可能你就要尝尝皮肉之苦了。”恫吓了几句后,他还故作狰狞地朝巴罗斯冷笑。 不过,这次的效果明显不是太好,主要是巴罗斯也是人精,已经看出了李维在装模作样。但他细想之后,还是决定化为原型,这全是那句“皮肉之苦”的震慑力。 一阵身躯颤抖,巴罗斯的脸颊长出又尖又长的灰毛,他的嘴部朝前突出,变为尖尖的吻部,一双眼睛发出幽蓝色的光芒。当手脚变为兽爪时,尾椎骨后边也延伸出来一条多毛的尾巴。 大约只隔了四五秒,这个黑袍怪人就变为了一个半人半狼的怪物。 第三十章:人狼 巴罗斯转化为人狼的一幕,让在场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 安格斯一看到他这模样,“琤”的一声抽出了腰间的佩剑。他身后两名背着金属箱的士兵,也立刻反应过来,打算展开魔法弩。至于原本就瞄准巴罗斯的那一位,摁着发射器的手指在微微颤抖。 李维和监狱长,则是吓退了好几步。 但李维一想到自己是传奇高手,自嘲地笑了笑,脸色恢复如常。监狱长同志还有脚底抹油的想法,但看着自己前边这么多人,床上的人狼怪物也没解脱缰绳,稍稍放宽心。但他很忍不住朝后看,那神情,那姿势,明显在做“风紧扯呼”的一系列准备。 于此同时,囚室里猝然响起“嗯嗯”的大叫,好像宰猪时那急促的哼哼声。发出它的人,正是一边同样被五花大绑的安迪少爷。他原本由于惊吓过度,晕了过去,没想到这一清醒,却又望见巴罗斯变化成人狼的一幕。由于实在接受不了这个变故,大喊两声后,再度被吓得晕阙。 也怪不得他们这样,只因为人狼实在声名狼藉。这种一半像人,一半如狼的类人生命,和蜥蜴人一样是天生的强盗。而他们还有一重身份,那就是邪神信徒。人狼有一种非常可怖的行为——月夜祭祀。每逢月圆之夜,他们就会展开一场骇人听闻的猎杀行动。在此之前,他们会通过各种方式,埋伏在其他智慧生命的建立的村庄城镇中。等到圆月升起,就一个个现身四处杀掠,往往能对城镇村庄照成极大的破坏。最可怖的是,他们之后还会将大量牺牲者集中在一起,举行祭祀仪式,取悦他们信仰的猎杀之神芬里尔。而祭祀的方法,就是集体啃食受害者的内脏! 正因人狼种种恶劣的行径,罗兰世界基本所有将“正义”、“善良”写入教义的教会,都将人狼视为敌人。这可不仅是人类,还包括精灵、矮人、巨人、牛头人等,甚至连蜥蜴人都极度厌恶人狼。毕竟他们只是强盗,而不是疯子。 “领主大人,用不用我再叫一些人来,人狼可不是好惹的。”安格斯看见床上不断挣扎的巴罗斯,实在有点担心这个样貌大变的怪物会突然挣脱缰绳。 回答这位骑士大人的是一串冷笑声。 伴随它响起的,还有铁钩被掰直的“吱呀”脆响。李维现在的眼神非常狂野,他看着床上的人狼,就像翱翔天空雄鹰在蔑视一只地上的蚂蚁。 看公爵大人手掰铁钩的轻松模样,在场众人无不倒吸冷气。怎么把他忘了,有这位龙骑士在,还怕这么一个小小的人狼。这是所有人此刻泛起的念头。原本的紧张气氛一下消失不见。 就连床上的巴罗斯骤然看见这一幕,也是吓得倒咽几口唾沫。还由于嘴里被塞了一大团棉布,这一被吸突然顶住喉部,好一阵咳嗽后,才恢复过来。 “我劝你老实点,人狼先生。”李维等他咳嗽完,就把塞在巴罗斯的口中的布团取下,“不然,你可要试试我的铁钩了。” 巴罗斯忙不迭的点头,他已经吓得满头大汗,脸上的绒毛都皱成一团。 “尊敬的李维公爵,我一定遵照您的吩咐。”一脸讨好的神色,只是他那狼化的五官怎么看,怎么狰狞,“还有请别误会,我和我的家族和其他人狼并不一样。早在几百年前,我们已经叛离了它们。现在月夜祭祀对我们来说,只不过是一段让我们有些难堪的历史……” “不可能!”安格斯登时打断了他,“你可别当我们是傻瓜!你们叛离了自己的人狼部落,这我相信。但你说月夜祭祀,对你们只是传说,未免太信口雌黄了!鱼能离开水?飞鸟能离开天空?你要再敢扯谎,小心我一剑刺穿你的喉咙!” “骑士大人,我真没有骗你。”巴罗斯赶紧解释,“你说的不错,的确月夜祭祀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但自从我们皈依新神,它就对我们没有任何影响了。”他又望了一眼李维,“领主大人,您不妨看看我的样子。真正的人狼可比我强壮多可,他们站立起来,头能顶到这边的房梁。” 这一位还特意扭动两下,示意自己依然被五花大绑。 经他提醒,李维发现这家伙变身后,身形的确没有变化多少,四只爪子依旧被绑得死死的。 原本情绪激动的安格斯也一下冷静。他是这里唯一见过人狼的人,所以明白巴罗斯这句并非谎话。正常的人狼能长到三米多高,一般人只起到他们腰椎部位。三米也刚好是这间囚室的大概离地高度,“头顶到房梁”倒是实情。 “那你们皈依的神明是什么?”李维又问了一句。 “我神的名讳为厄尔。” “邪能大君厄尔,呵呵,呵呵呵,确实也就是这一位能够接受你们。”李维笑着摇了摇头,因为“转角撞着两个神”的经历,他这段时间恶补了罗兰的神学。发现后边的人一脸懵懂,他解释起来,“这是一位强大的深渊魔神,他有掠夺其他神明信徒的爱好,而且似乎对人狼、蜥蜴人这种邪恶种族十分钟爱。” “您说的不错,但我们更习惯称呼他为圣能君主。”巴罗斯接着解释道,“在我神的洗礼下,我们家族所在的这支人狼已经脱胎换骨。虽然失去了强壮的身体和锋利的爪牙,但我们却拥有了施法能力,成了元素能力的使用者。” “原来是这样。”李维不想在这个话题再多扯淡,“那我现在有几个问题想询问你一下……” “我一定如实回答。”巴罗斯抢着点了点头。 “你这家伙这么配合,难道想叛变?” “什么叫叛变?公爵大人,您不是很清楚我们家族的历史吗?正如您所言,我和我的家族与他们冬龙城一直只是盟友关系。所以,何谈叛变。”巴罗斯紧张地解释地起来,“他们也从不把我们当人看,只想利用我们。过去我们为他们服务,是因为冬龙城是这里最强大的一股势力。但马上南迦兰就要大变天了,他们对我们来说,只是多个选择之一……” 第三十一章:出路(一) (从本章开始,情节正式展开,^_^。) 李维听到这话,说不吃惊那是不可能的。 “那群蜥蜴真有大动静?” “何止是大动静。”巴罗斯讲到这里,欲言又止,于是特意停顿下来,组织一下言辞,“其实不止蜥蜴人,他们只是其中一方。真正的危险来自于地底,龙之王国艾瑞尼尔,黯精灵的加拉尔城,还有恶山矮人王国,诡蓝巨人的北风部落,这些才是幕后黑手。而那位邪恶而伟大的巫师格文大人只是一个插足者,他帮助蜥蜴人国王泽拉斯一世统一落日沼泽,只是想成为平衡天平的一个重要砝码,用来火中取栗。” “什么?!”李维听到这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这岂不是第三次地底入侵!” 龙之王国艾瑞尼尔、加拉尔城、恶山王国和北风部落,这些可是“李维”自小就听闻过的传说。对于他这种爱读闲书的人来说,这些地方简直如雷贯耳,它们几乎出现在每一个出名的冒险故事里。 而由这些地底部族谱写的最为重要的往事,就是发生在八百年前的第二次地底入侵。它甚至改写了整个罗兰的历史,其影响范围不止人类,绝大多数的地表种族都被波及。这段恢弘的历史,至今还是许多吟游诗人创作的主题之一。通过它一举成名的英雄,如龙骑士雷克多、独角兽德鲁伊图克、神剑士布拉德利,都是耳熟能详的传奇人物。 囚室里的其他人听到这里,也都吓了一跳。平常这些名词,他们只有在故事里才能听到,现在却以这种形式冒了出来。 “您说的不错,后世的人的确有可能会将它称为第三次地底入侵。”巴罗斯应和的点头起来,“所以您应该该明白我的立场,冬龙城已经不再是我们人狼的唯一选择了。” “仔细想想看,地下世界的出口——铁山谷地,好像真离我们不远。”李维思索起来,“但不对啊。上次他们入侵地表世界,不是沿着白龙角峡谷直接翻越莽苍山脉,扑向北罗兰腹地的吗?那里离我们相差几千里……” “公爵大人,您得想想白龙角峡谷的出口在哪边。”巴罗斯反驳道,“那里是雷霆山地,埃多帝国的边境啊。帝国最强大的西部军团就驻守在那边,他们要还按这一路线走,恐怕得白来一趟地表。现在又不是过去,当时我们地表世界势力最强的图雅王国,充其量也只是个大点的城邦。现在不说埃多、第二坎库斯这些大帝国,光是索兰王国这些,就足够抵御他们了。” “你这话说的倒也没错。”李维刚要点头,但随即那是脸色大变,“所以这次他们打算‘捏鸡蛋,不碰石头’,干脆攻打南迦兰算了?” “没错,他们的计划的确是这样。”巴罗斯还不忘拍马屁,“您确实睿智无比,一眼就看穿他们的图谋。事实上,冬龙城的探子已经打探出来,他们这次的确打算先进攻南迦兰。” “你们的探子,居然能去地底打探消息?” “您恐怕不知道,我们一直和地下世界一直有往来,主要是一些走私贸易,比如各类矿石和一些奴隶……” “靠,你们胆子也真够大的。”李维听到这话,调侃了一句,“敢和他们做生意,不怕那些圣火教会的人找你们麻烦。” 巴罗斯却自嘲地笑了笑,“您觉得他们连我这种人狼都敢收留,还会怕和地下的人做生意?” *********** 李维的书房。 “你感觉他说的是真是假?”李维收拾好桌子,就摊开了地图。一边这么做,一边询问面前的安格斯。 “估计十有八九都是真的。这么大的事情拿来扯谎,实在有点不理智。”安格斯沉吟了一会儿,“不过真正的隐秘,他一定没说多少。现在讲出的这些,恐怕过一两个月,就不再是什么秘密了。” “有道理,那我们就来找找出路吧。毕竟据这这位人狼先生讲,我们这片地方已经被那位格文巫师盯住了,蜥蜴人是志在必得。” 李维将面前这张地图彻底摊开,并找来东西压住它的四角。 这张刻画的十分详细的地图,描绘的是目前已探明的罗兰世界,人类已知的大陆、海洋,以及那些出名的岛屿,都在上边有所标注。 其整张图的核心,自然是它正中这个巨型大陆——罗兰。李维盯着它看了几眼,越发感觉它简直是将两个美洲大陆横向倒置。两头粗,中间细,像举重用的杠杆。而这一块无比广袤的土地,也由此化为三块地方,北罗兰洲、南罗兰洲,以及连接它们的罗兰大陆桥。 他所在的南迦兰,正处在北罗兰洲的东南一角。这片弯月型的地方,隔一个塔克拉大沙漠,就到了大陆桥位置。同时,它也是一个巨大的海湾,比邻亚索海。它的南边不远,就是昆雅大陆。 “安格斯,你感觉我们换到什么地方合适。”李维坐到倚子上,他指着地图上的南迦兰,“我记得你之前对我说过,你在这里做佣兵已经四五年时间,对这儿很熟悉吧?” “领主大人,您真打算放弃这边吗?”安格斯不答反问,“我还以为以您会不管不顾的留在这里,毕竟您现在已经成了龙骑士……” “成了龙骑士又怎么样?”李维苦笑两声,“这个世界,龙有那么多。从最低级的地龙,到最高级的古龙,都是龙。能够降服它们的人也都叫龙骑士。虽然我这一条龙,起码能算得上中等,但置身在这种众神都要插手的大事里,实在不算什么。” “您有这觉悟就好。”安格斯听到这话,笑着点了点头,他直接指着灰岩镇在图中的位置,“那家伙说的没错,只要看一下地图就知道,灰岩镇地处多方争斗的核心。这里西北边是灰岩丘陵,那里靠近黄金走廊,是帝国的势力范围,有众多的人类贵族领。而东北这一片,隔一个卡莫西大荒原,就是落日沼泽所在地。南方沿着山脉就到了铁山,刚好卡在地下联军的必经之路上。大战爆发,也就这半年多的时间,您即使想招兵买马,都远远来不及,因为一点缓冲时间都没有。既然您想趁早离开,那留给我们的路只有两条,一条北上,一条南下。” 骑士先生停顿下来,他指着灰岩镇北方一点的地方,“这里是莽苍山脉所在地。据我所知,沿着一些如山的小道,可以到达许多四面环山的谷地。灰岩镇只有三四千人,很容易找到栖身之处。”手指又移到南边的位置,“而南下,是指沿着灰岩丘陵和卡莫西荒原的边际,一直朝下走。到这个地方,应该就已经安全了。这里则是一片天然的海湾,据说坎库斯时代,它还是一座恢弘的湾城。我去过这儿,的确看到了很多遗迹……” 第三十二章:出路(二) “……而它留给我最深的印象,是这里的勃勃商机。跟着佣兵团驻守这儿的一个月里,我每一天都看到有船只来海湾停泊。尤为记得那一天,居然还来了一支大型的船队,领航的大魔鲸就有七八条,大大小小的帆船数以百计。后来和他们接触,这才知道这支船队的人数足足有五千人,比我们镇子的人还多。” 安格斯停顿了一下,特意用手指敲了敲地图,“不过,这边情况复杂。海湾附近的浅滩栖息着大量的龙鳄,还有数个鲨人群落,这帮海里的强盗名声可不比蜥蜴人好听。岸边更是复杂,地精、野魔、水妖,还有凶鼠人、豹人、野猪人、半羊人,没一个是好惹的。即使相对平和一点的鱼人和鳞人,村落里也有不少好勇斗狠的家伙。如果真要在这边扎下根,各种麻烦基本少不了” 李维看着地图却若有所思。 他桌上的这张地图,可不是一般的街边货。这是公爵府的库存之一,半年前和那些魔法弩一起被“他”带出来。 地图的绘制技艺非常高超,无论山地、丘陵、峡谷还是海岸线,它们的形状和许多细节都已完整的表现出来。甚至对比现代地图,李维都感觉它已足够出色。而最让他意外的,还是地图上一些特别的标注。 它们的大概意思,是地图虽然是等比例缩小的,但如果由单纯用地图计算不同地点的距离,会和实际有些偏差。甚至还放言,无论制图人多么优秀,都一样克服不了这个问题,这一定是一个未知神明特意施加的魔咒。 但这个“魔咒”在李维眼里,却有那么一点特别的意思。 因为他想到自己上学时,地理老师给他们讲的一件趣事——地图谬误。 世界上的任何平面地图,都存在大大小小的谬误。比例尺越大,谬误越明显。这主要是因为地球是一个三维球体,强性将它展开到二维平面,不出问题是不可能的。最突出的一个例子,接近两极的高纬地区的自动放大现象。 如俄罗斯和非洲的对比。俄罗斯的面积大约是一千七百万平方公里,非洲在三千万平方公里左右,前者只有后者的一半多一点。但很多地图,却显示两者差不多,甚至俄罗斯比非洲还大。 那位中学的地理老师,对此的总结是“最靠谱的地图,其实就是地球仪。” 李维后来上网查阅资料时,还听说了一个猜想,大意是欧洲人最早发现地球是球形,就是由于地图的谬误。当测量工具精准到一定地步,并且数学有了长足发展,就十分容易的从平面地图与实际地形的矛盾中发现世界是圆形的球体。 这些知识和地图上的标注一结合,李维登时想到罗兰世界会不会也是一个星球? 由于罗兰是一个魔法世界,甚至还有神明的存在,所以李维在穿越的起初有些判断不了。但陡然从地图上看到这些标注,这个念头一下冒了出来,并不可抑制的生根发芽。因为这个不能调和,宛若魔咒一般的地图谬误,几乎就是铁证。 联想到这些,李维随即又想到了它可能会带来的改变。 什么改变? 那自然是大航海! 当地球是圆形的球体被欧洲人了解,在东西方贸易面临阻断的压力下,大航海时代悄然拉开了序幕。之后的一系列地理大发现,伴随工业革命一起葬送了整个旧世界。 数个欧洲国度也凭借先行者的地位,让自己脚下的土地成为世界的中心。英国就是一个其中最突出的一个例子。在它还是日不落帝国时,所统辖的国土最大时超过三千四百万平方公里,占全世界陆地面积的四分之一。 李维已经颤抖了,他再看向地图时,眼睛已经不再盯着已知的陆地和海洋,而是看向那些未知的地方。这些空白中,又有多少澳大利亚与南北美洲呢? “如果我选择南下,那我要面临的问题,就是这些异族吗?”李维像是突然明白了什么。 “可以这么说,毕竟领主大人你和其他人不一样。”安格斯补充道,“您还有一个身份是埃多公爵。而偏偏这片地方,在名义上隶属于您的地盘,无论如何处置它,在大义是不成问题的,其他人就没这个便利条件了。毕竟这边强盗多如牛毛,小一些的村镇根本防御不住。但真要建立一座雄伟的海湾大城,投入的人力、物力又太过骇人。有这个实力的势力,又不得不顾及帝国的影响。毕竟,这里名义上是埃多的边疆。”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眠。”李维突然说出这句话。 “您这个比喻用的好,是这么个道理。”安格斯看李维盯住了自己指着的地方,“看您这样子,是打算到这里大展拳脚?” “没错,虽然北上这条路看起来更安全一些,但那不过是自缚手脚。”李维点点头,“而南下看似危险重重,但却有无限的机遇。不瞒你说,我可不想成为只有一个镇子的公爵。” 他这专注的样子,让安格斯心神一震。 “对了,这片地方叫什么名字,地图似乎没有标注?” “三湾口,当地的鱼人也叫他帕克湾……” “帕克湾?!”李维突然抬起头,看着他,“你确定真叫这个名字?” “没错,我记得很清楚。毕竟这里的经历对我来说,也是一段弥足珍贵的回忆。”安格斯笑着道,“正是那一个月,我才成为了一名佣兵队长。” 李维心里却满是震撼。 因为帕克湾,正是青铜之王拜恩告诉他的一个地点,这里有一个鱼人部落是迦兰之花凯瑟琳公主的信徒。他们也是这位公主殿下能否复活的关键。这半年时间,他有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保护这群鱼人。 原本李维还以为这个地方很难找,没想到就在自己眼皮底下。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看来这个地方真心是老天爷让他去的。 第三十三章:讨伐 灰岩镇外的灰面包树树林里。 伴随一声声刺破空气的呼啸,李维舞动着投石索,他瞄准不远处那个竖立起的标靶。一双眼睛一刻不离的盯住它,像猎豹在窥视羚羊。 投石索回旋的速度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终于李维感觉到了出手的时候,那肌肉不是很分明的右臂猝然发力。 足有人拳头大的石球激射出去,在李维堪比巨龙的力量加持下,它在脱离投石索的一瞬间,甚至拥有了堪比步枪子弹出膛的速度。超越音速的石球,在突破空气阻力的一瞬间,发出了刺耳的音爆声。 然而以人力超越热武器的代价,是这一刹那间投石索同时承受不住石弹的离心力,直接断成两截。石弹在皮索断裂的一刻,沿着切线方向飞射出去。不过不是向着标靶,而是以相反方向的冲向到李维的背后。 最后,这一发威力骇人的石弹直接击入了一株灰面包树的粗壮树干。它嵌出一个半米多深的深洞,洞口边缘焦黑一片。 巨大的摩擦力,在那一瞬间产生的高温,甚至点燃了灰面包树的木质! 李维看见树洞冒出的缕缕白烟,自然只能为“投石索引发的无规则运动”深表默哀。 “唉,怎么又失败了……” “既然失败了,您就干脆放弃吧。”安格斯小心探出头来。他跟前是一片巨石临时垒成的不规则石堆,“这都第几次了,领主大人。原本您至少还能把它发射到前边,这下倒好,直接窜到你脑后去了……” 这位骑士跟前的石堆足有两米厚,与人等高。他身边还有七八个人,一并躲在这里,这时也都探头探脑。 “是啊,公爵大人,您用投石索太危险了……” “真要到了作战的时候,我可不敢站在您后边……” “求求您行行好,它到了你手里,比禁咒还恐怖……” “小心到时候,敌人还没倒下,我们这一方先被您撂下一片……” 他们七嘴八舌,显然也是注意到了那棵灰面包树,望着那凭空冒烟的黑洞,这时一个接一个的咽唾沫。 “我知道你们什么意思,但我这次离成功真的只有一步之遥。”李维听到这帮家伙你一言我一语的好言相劝,那是满脑子黑线,“差一点,我就控制住自己的力气了……” “您每次都这么说,但这都失败了多少次了。”安格斯反驳道,一想起李维使用投石索的恐怖模样,他就一脸的心有余悸,“只能说投石索这种武器实在不适合您。您干脆只用标枪和投矛器算了,这些您不是练习的很熟吗?”这时候,他已走到李维的跟前。 “正是练熟了,我才打算学习它,技多不压身吗。”李维看着手上断成两截的皮索,“唉,难道就没有再结实一点的东西了吗?” “这是鹿皮绞成的,已经是我们拿的出来最好的皮索了。”安格斯道,“再结实的,我倒听说过一些,但那些东西可不是轻易就能搞到的。而且有了那些材料,您还不如直接让人给您制作一把魔法弓。” “好吧,也只能这样了。”李维无奈接受了这个现实。 他一开始的打算,其实就是弓箭。但没想到自己力气太大,大部分弓箭一碰就坏。后来安格斯推荐的投矛器倒是不错,铁杆制作,完全能承受他的龙力。只可惜,之后投石索又走回老路,面临和弓箭一样的困境。毕竟现在穷啊,连能承受他一身龙力的材料都弄不出来。 “那领主大人,今天的练习是不是到此结束了。”身着一身盔甲的安格斯望着头顶的天空,“马上快到中午了,也时候出击了。” “嗯,那就这么办。” “好嘞。”安格斯听到这句口令,如释重负一般,他望向后边躲在石碓后边的人,“艾尔,你先去城墙上汇报这个命令。其他的鹰马骑士们先升空,有异常情况,注意随时汇报。” 他们现在说的“出击”、“异常情况”,自然针对的是流窜到这里的蜥蜴人。 三天前,城墙惊变时,安格斯他们就注意到这些蜥蜴人的踪影。 这帮披鳞带角的家伙来城墙这边打探,实在是让人担心它们可能会有小动作。这几天,李维将投矛器用的顺手后,就打算拿它们开刀。这两天,灰岩镇也一直在做开战前的准备。 大约半个小时后,当镇子里四处飘扬炊烟时,从城墙出发的人才赶到树林与李维他们汇合。这支一百五十人的队伍,主要由四十个魔弩手以及一百一十人的盾枪兵组成。加上随行的十个鹰马骑士,这已经是灰岩镇一半的兵力。 而从打探的消息来看,这支流窜到灰岩镇附近的蜥蜴人部落大约有三百多人,无论男女一律是青壮年。因为它们原本就是逃难,老少病残都已经被抛弃到半路上。蜥蜴人是完全不事生产的种族,哪怕是女性的蜥蜴人也是出色的战士。换句话说,这三百多个家伙,全都是他们要对付的敌人。 为了毕全功于一役,李维这才拿出这么多的兵力。 当人全都到齐后,安格斯立刻开始整理队伍,他将盾枪兵安排在四周,魔弩手排在中央,组成了硕大的方阵。 同时,李维身前出现一片闪耀的光华。 在一片圣洁的白光中,无数个如夜空萤火飞舞的光粒汇聚出灼巨大狰狞的身躯。 和以往一样,这头龙裔巨兽一出现就仰天长啸,恐怖的龙吟声顿时回荡在这片天空,惊起了一片又一片的鸟群。 灼低下高昂的头颅,让李维站在它的额头上,然后像起重机一样再度抬起粗壮的脖颈。 俯视底下的队伍,李维那叫一个雄心勃勃。 “灰岩镇的同胞们,也许过去你们对我有所不满,也许过去你们会感觉向我这么一个有名无实的公爵效忠,是委屈了你们。但我李维·亚瑟,在这里以龙骑士的名义向你们宣布,从今以后,我会用自己的力量和智慧,让你们的剑与盾获得荣誉。一切的光荣和未来,就从这一刻开始,早晚我会让罗兰的星空响彻我李维之名!” 阳光照射在一身火银铠的李维身上,给他镀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光晕。 仰视站立在龙首之上的他,安格斯勒紧缰绳,示意坐下的剑鹿安静下来。这位骑士先生所处的位置,正是灼的正前方。 “整队出发……” 在他吼声下,前方的方阵迈着整齐的步伐,一起朝西方赶去。 一挥缰绳,安格斯再度回首,心想道:“说的挺不错的吗,不枉我连夜写了这些开战辞。”然后他收回目光,驾驭坐下的剑鹿朝前一路小跑。 不知为什么,身处在灼巨大身躯的阴影下,这位骑士先生有一种自己正步入史诗故事的感觉。 第三十四章:蜥蜴人营寨 灰岩镇西边的一处山坳里,有一座山间溪流汇集出的湖泊,两岸都是茂密的杉林。数个月前,一群不速之客的闯入,打破了山林间的平静。现在湖岸边有一大片空地被清理出来,建成了一座营寨。 如果正面朝这片地方望,你首先入眼的是一道高大的木篱。 这道十数米高的栅栏,建筑方式可谓十分原始。它先将较粗的杉木插在地上,围成一个大圈,然后用粗大的楔子将细一些的钉在上边,弄成“井”字型。透过栅栏间的一个个缝隙,可以清晰望见营寨里边的简陋木屋。 时隔数月,一些绿色的藤蔓已经爬上木篱。 每当山风拂过这片营地,木篱会有一阵阵清越的哨声响起,与那些虫鸣鸟叫一起奏响着一曲林木潇潇。 发出哨音的地方,正是布置在这道“井”型栅栏上的装饰品——一具具被钉在杉木上的白骨骷髅! 它们已经被日光晒成惨白色,胸骨和四肢都钉在栅栏上。虽然大小不一,但很少有骷髅直接散架,因为它们的各处关节都还连接着一些干瘪的筋肉。而诡异的是,它们类似腿骨、脊椎的地方,却被特意加工过,内凿了许多空隙,所以山风拂来时,能发出清越的哨声。 这种独特的哨骨骷髅,正是蜥蜴人的引以为傲的一项技艺。用它们装点围墙栅栏,是每一个蜥蜴人部落都会做的事。它们用这种方法,表示自己的狰狞和可怕。 现在这道木篱,就足有数百具这种被加工好的装饰品。而且种类繁多,有些分外高大,虽是人形的躯干,却有四五米高。另一些骨骼粗壮,颅骨处生出牛角。其他如肋生双翼、尾如长蛇、人身狼首,不一而足。最多的两种骷髅,一种身躯矮小如幼童,却有发达的尾椎骨,另外一种明显就是人类! 其实不止如此,如果蜥蜴人的部落能进一定发展,那不仅是营寨外的栅栏,在它们自以为“国土”的地方,都会用哨骨骷髅作为标注物。最强大的一些蜥蜴人部落,甚至能修建出一道长达数十公里的白骨长篱。 它们这么做的目的,是对其他种族宣誓自己拥有相应土地的所有权。表示在哨骨骷髅的标注范围内,一切归它们蜥蜴人所有。简单一点说,就像野狗通过四处涂抹尿液圈定地盘一样。 当然,说是这么说,是否真的归它们所有,还需要它们做出证明。而蜥蜴人证明的方法,就是将来犯之敌继续变为这些恐怖的装饰品。 如果它们没有这个能力,那等待它们的只有被驱逐的命运了。 事实上,每一个蜥蜴人营寨都是用鲜血浇灌而成的。这些一半似人,一半像蜥蜴的人遭到罗兰绝大部分智慧生物的厌恶。它们抢掠成性,一旦被它们占据一个地方,那等待那片地方所有生物的命运,就是无穷无尽的骚扰和袭杀。所以不仅是人类,但凡靠自己劳动获得生存权利的生物,对它们都是杀之而后快。 艾尔骑着鹰马,刚盘旋到营寨上端天空,将这座蜥蜴人营寨收入眼底的一刻,他就倒吸一口冷气。 看着栅栏上那一具又一具的白骨,他算是知道这群家伙这几个月干了什么好事。 蜥蜴人可没有保留哨骨骷髅的习惯。它们迁徙的时候,一般只带干粮和武器。其他的一切,都会十分干脆的放把火烧干净。哪怕服适它们的奴隶,也都全部坑杀。这也就是说,来到这儿的这段时间,它们已经残害这么多的“人”。 细细一望,艾尔甚至还看到栅栏上有野魔和牛头人的骸骨,他更佩服这群家伙的能耐了。 但此刻充盈艾尔身躯的,却不是恐怖,而是一股极端的厌恶。 艾尔很讨厌蜥蜴人,原因是他有一个叔叔就死在蜥蜴人的手上。甚至,他被称为“快腿”,也是由于蜥蜴人的缘故。在他十五岁时,有一次打猎误入镇外的山林,被游荡到附近的蜥蜴人发现。一番追逐后,才依靠一双快腿逃出生天。所以,和蜥蜴人开战这个决定,艾尔是铁杆的支持者。甚至这次愿意主动请缨,愿意驾驭鹰马来此查看。 艾尔来到这片附近时,另外盘旋在营寨上空的三个鹰马骑士,立刻赶来和他汇合。他们小心驾驭鹰马,让它们保持同一速度,在相距不远的地方一起盘旋。 “基多,情况怎么样?”艾尔望着其中一个鹰马骑士。 “没什么大问题,只是营寨中午好像来了一些人。” “什么?” “不仅基多,我也看到了。”另外一个鹰马补充道。 “那你们有没有下去打探清楚?”艾尔接着问道,“这似乎是个很重要的情况。” “没有,下边的人好像很警觉,我们一下降,就有投石朝我们袭来。所以,我们不敢靠的太近。” “原来是这样。”话一说完,艾尔就当着他们的面一勒缰绳,主动俯冲向下,打算进一步确定营寨的情况。 看他这个动作,其他三位鹰马对望一眼,只好伴随他一起俯冲。 他们狡诈的狠。 此刻正是日中,阳光火辣辣的。驱使鹰马向下飞翔时,正是顺着日光的方向,如果这时有人朝他们望,就会发现眼睛根本睁不开,实在是太刺眼了。 然而,正如其他三人所说,他们下降到一定高度时,突然底下的营寨里朝他们飞来一颗声势骇人的投石,足够西瓜大小,裹挟着巨大的劲风。 于此同时,李维正趴在灼巨大的头颅上,和底下的安格斯说着话。 灼这头龙裔巨兽在行进时,那高昂的头颅和装了平衡仪的坦克炮台的一样,始终保持在同一高度,人在上边那是一点颠簸都没有。 “安格斯,恐怕你不知道,我这次来还有其他目的。你听说龙角之锤吗?” “那不是帝都最强大的一支禁军吗?” “说的没错,我这次来,目的就是打算打造一支这样的军队。”李维嘿嘿直笑,“你知道这只军队的主要成员是什么吧?我告诉你,前几天翻看手札时,我似乎找到什么方法……” “您就别开什么……”安格斯听到这话,惯例打算说一句“您就开什么玩笑”了,但这次说到中途,一下闭嘴,改口道:“您如果真有这打算,建议您不要在大庭广众说出来。如果您只是打算开玩笑的吗,也请不要在这种即将开战的时候讲。” 第三十五章:战争无小事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无趣?什么时候都一本正经,这样可一点不好。”李维说这话时,一脸的口是心非。 其实他一开始就没打算把实情告诉对方,讲出来只是想钓钓对方胃口。没想到这一位直接不上钩,这让他很有几分挫折感。 但更让李维感到心累的,是安格斯紧接而来的一句话。 “另外领主大人,我总感觉您似乎一开始就没打算把它讲清楚。”这位骑士先生回头望了李维一眼。 “你说什么?”被说破心事,李维很有些尴尬,当然表面他还故作平静,“为什么这么讲,难道你认为本公爵是故意戏耍你?” “因为您不是一个不知事情轻重缓急的人。像您成为龙骑士,不就是悄悄做完,才公之于众吗。在此之前,您连我都瞒着。连让我找的人,都是那种闷葫芦。”安格斯一本正经地回答到,“从这件事来说,我感觉您拥有不错的保密意识。至于说戏耍,这种事情您干的还少吗?” “安格斯啊,有句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 “在我面前,您一向有拥有畅所欲言的能力。” “那我可就说了。”李维盯着这位心腹爱将,一脸的虎视眈眈,“做下属的要懂得装糊涂,给上司留点面子。” “上司是什么?下属是什么?”安格斯有些茫然,“和闷葫芦那些一样,又是您口中的帝都方言?” 听到这话,李维彻底无语。他算是被打败了。不过不是被对方,而是被他自己。伴随记忆融合,有些他就会这样“半白不古”的说话。在讲罗兰语时,不由自主的加几个汉语词汇,有时甚至能冒出一两句英文。这种现象实在让他难过——每次,他都得编一堆瞎话遮掩过去。 正打算详细讲解一番,这时前方的队伍突然有些骚动。 原因是有人看到天空上那急速飞来的两匹鹰马。它们刚飞翔到这边上空,就急速下降,很快现出鹰头马身的轮廓。 “警戒!” 安格斯看到鹰马到来,一声令下,前方的队伍井然有序变出防御姿势——魔弩手展开金属箱,然后将变化出的魔法弩对准天空。盾枪兵们则一个个朝上竖起五米多长的长枪,组成了一片壮观的枪林。 对峙的局面在两匹鹰马的八字舞中得到终结。 “原来是快腿他们。”安格斯仰视天空,了然之后,又发出了一道命令,“点燃火把,示意他们下降。” “是,骑士大人。”当这句话响起,一名兼职传令官的魔弩手立刻点燃手上的火把。 而看到下方的队伍里,有了那么一点火光,盘旋在四五十米高空上的艾尔两人,才轻勒缰绳,让胯下的鹰马降落下来。 只是和往常一样,它们降落在队伍的前列,看起来对殿后的龙裔巨兽还是心存畏惧。 “领主大人,骑士大人,那边好像有些动静。”说完这句后,艾尔驱使鹰马朝前走去,他面前的队伍自动为他让开一条路,“那群蜥蜴的寨子里,好像来了什么人。” “哦,你们有没有打探清楚?”安格斯诧异地问了起来。 “没有。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寨子变得难以接近。”艾尔已经走到他们的面前,正处在灼巨大身躯的阴影下,“我们一靠近,就有石弹朝我们打来。好像一夜间,它们多出了抛石机一类的东西。” “你亲自试验过了吗?” “在基多他们的帮助下,我尝试过两次,但每次都失败了。不知道为什么,那些石弹精准的吓人,即使我们俯冲的速度非常快,还是被险些被他们打中。”艾尔说话时,一脸的心有余悸。 “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异常吗?”安格斯这时开口时,已经一脸严肃。 “好像还有不太一样的地方,不过只是一些小事。”艾尔回忆了一下,“我和基多他们交流了一下,听他们讲寨外的木篱围墙又多了几具哨骨骷髅。而且这种背后有翅骨的骷髅,是他们从没有见过的。还有,就是营寨今天早上多出几个土屋,也是一夜之间突然冒出来的。” “有翅膀的骷髅?巨大的土屋?”安格斯沉吟起来,他再问道:“除此之外呢?” “应该没了。” “什么叫应该没了?”安格斯又下了一个命令,“艾尔,麻烦你再去一趟。这次,让基多跟你回来。” “是,骑士大人。”话一说完,艾尔返回原路,直接和另一名鹰马骑士升空。 盯着他们远去的背景,安格斯就看向前方的队伍,“大家行动的速度放慢一些,因为接下来可能有些异常情况。” “用不着这么麻烦吧?”高高站在龙首上的李维被晾了半天,这下终于开口了,“他们来的人能和我比?优势这么大,闭着眼上去都能赢,何必这么麻烦?” “看来,您是忘了城墙上的事。”安格斯反驳道,“冬龙城的偷袭队伍,都能出现一位能够召神的蝎身人巫师。这么一个蜥蜴人部落,怎么就不能有一些异常情况。我记得您之前对我说过一个词语叫‘卧虎藏龙’,这个比喻很不错,不愧是帝国方言。领主大人,这个营寨说不定也是卧虎藏龙啊。” “话是这么说,但我们不可能每一次都那么倒霉。”看着安格斯这么活学活用,李维很有些无语,“总不能因为一些小事,耽误这次行军吧,我还等着晚上回去吃烤全羊呢?” “战争之中,没有小事。领主大人,您听说过一个马钉的故事。”安格斯很严肃地道,“丢失一个马钉,坏了一只蹄铁;坏了一只蹄铁,折了一匹战马;折了一匹战马,伤了一位骑士;伤了一位骑士,输了一场战斗;输了一场战斗,亡了一个帝国。还希望您记住之前的教训,这次可不能再那么——那么浪了。” “是是是,你说的是,本公爵采纳了。”经他提醒,李维立刻想起城墙上的那幕,不由打了一个寒颤。 这种血淋淋的教训,他可没有弃之不顾的打算。 李维可不是那种听不进别人话的人,他一向都是知错就改,并认为懂得吸取教训是他身上为数众多的优良品质之一。 第三十六章:黯月精灵 湖岸,蜥蜴人的营寨。 在这木篱环绕的地方,最正中处是一片筑起四面土墙的方形院落,它能有四五十亩地,约占整座营寨的十分之一。 院落中央,是三间呈现等边三角形出现的青顶土屋。土屋的高度在七米以上,占地面积都有一两亩。不仅是这边最为高大的建筑,顶部也和院外的土屋不同,它铺上了一层石瓦,而不是那千篇一律的茅草。 这里正是蜥蜴人头领的住所。 此时此刻,西侧那间一直空旷的土屋中,现在却人头济济,近三十个多蜥蜴人齐聚一堂,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起部落的未来。 “酋长,既然有了魔导炮,我们还怕什么?直接轰塌石墙,将那群胆小的人类全部抓出来,剥皮抽肉不就好了?”锡得说话时,不断晃动着尾巴。 他身后的同伴纷纷发出大喊,显然十分同意这个观点。 这些蜥蜴人正站在土屋的西端,这时一起朝东望,目光的焦点是坐在白骨宝座上的高大头领,那一双双眼睛泛着嗜血的光芒。 “这事没你想象的那么简单,没看到罗里说城墙那边有异动……” “酋长,你也太胆小怕事了。罗里那家伙随口胡言,你居然也相信?突然出现一条龙?天空上有一道恐怖的虚影?呵呵,他一定眼昏了。”锡得很是不满的看向身边的人。 “锡得,你这家伙说什么?”罗里朝他龇牙咧嘴。 他和锡得是这里最为高大的两个蜥蜴人。 正如锡得统领左边堆人一样,他也是右边这群蜥蜴人的头领。 “我说你张口胡言,就和那些嘴臭的地精一样。按照我们铁鳞部落亘古不变的习俗,下次再有冲阵的机会,你应该第一个上。” “你这个早晚鳞片得掉光的混蛋,一定是偷吃了牛头人的大粪,才敢说出这样的胡话!” …… 望着这两个属下又怒气冲冲地吵嚷起来,西德尼怒吼一句,“你们两个是无视我的尊严吗,在我的鳞宫还敢这样?” 这个龙人怒目起来,他头顶一对羚羊似的弯角微微竖起,鼻孔登时扩大,喷出两缕硫磺味的火焰。 龙人是劣龙人进阶一次后的产物。但和矮小如幼童的劣龙人不同,龙人身形高大,体态魁梧。像西德尼就有两米多高,那肌肉虬结的身躯,覆盖着碗口大小的青色龙鳞,给人以一种狂放的力量感。作为这座蜥蜴人营寨唯一的龙人,西德尼是这里当仁不让的主宰。 他这一声近似龙吟声的怒吼,登时让站在他前方的锡得和罗里停止争执,也让这处地方安静的针落可闻。 看到自己的调解起了作用,西德尼一甩拽在座椅后边的尾巴,末端尖刀状的棘刺划破空气时呼呼作响。 但正当西德尼打算拉回话题,土屋里又突兀地响起一句话。 “西德尼酋长,你别看它们不说话,就以为它们害怕你。在我看来,它们完全是口服心不服。” 赫达坐在西德尼的左侧,离这位威风八面的龙人统领只有五六米之隔,也是这边唯二能坐下的人。和西德尼狰狞的白骨宝座不同,她座下只是一个简单的石墩。当然,出于精灵特有的唯美追求,这个临时的座椅还被她用弯刀修饰一番,刻上了一片优美的云纹浮雕。 赫达是一个标准的黯月精灵。 她的出身给了她近似深棕的巧克力色皮肤,尖而细长的精灵耳朵,和一头富有光泽的银白长发。而和所有精灵一样,赫达的五官美丽绝伦,身材更窈窕有致,再加上垂在脑后的大波浪卷长发,很有一股迷人的风情。 坐在石凳上,赫达风情万种的将一条腿翘到另一条上。哪怕开口和人说话,她还是低着头。仿佛眼前的争论,还不如她用弯刀修理鸢尾花汁染红的指甲重要。 但这位精灵美人的发言,却让被她训斥的两人怒火中烧。 “精灵,你说什么?我们和统领说话,关你什么事。”锡得朝赫达怒斥起来,“你这个丑女,要是再敢多话,小心我把你手脚打断,再将你卖给那些人类贵族。听说那帮家伙,就喜欢你这种没鳞片的娘们。嘿嘿嘿,倒时候看他们怎么折腾你?” 这个体高近两米的蜥蜴人一说完,另一位蜥蜴人头领也一并起哄架秧子,“没错,我们和首领说话,你这个连尾巴都没有的丑女凭什么说话?” 这两位的话,饱含浓浓的讥讽,尤其还用各自的审美观批判了希达一番——蜥蜴人雄性对鳞片的钟爱,不亚于人类喜欢美胸大腿,而尾巴的长短粗细基本等同于五官美丑。 他们这两句粗鄙之言,让在场所有的蜥蜴人都朝希达望去,甚至西德尼也不例外。这帮雄性牲口,那是一个接着一个的摇头,目光之中分明闪烁着“光秃秃的,简直丑死了”、“居然连尾巴都没有,还是个女人吗”这样的话。 这些暧昧而又鄙夷的目光,让赫达的目光终于从那纤纤玉指移开。 这个美丽的黯月精灵猛地瞥向下方的锡得,“蜥蜴,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你要是再敢多嘴,我就把你卖给那些人类贵族,看他们怎么蹂~躏你。”蜥蜴人锡得双手环抱,一脸云淡风轻。 赫达脸上的笑容已经完全消失,“我要你说的不是这一句?” “我让你赶快闭嘴,你这个臭精灵耳朵聋了吗?”锡得不耐烦地反驳道。 土屋这时已经完全安静下来。 “蜥蜴,你是装傻还是脑子真笨。和上边一样,也不是这句。”赫达语气微微泛冷,“你要真有勇气,不妨再将它讲出来。” “难道说是‘你这个丑女’,哈哈哈,你本来就连鳞片都没有……”这句话还未说完,锡得的笑声戛然而止。 那一刹那间,一道弯月般的闪光绕着它的脖颈划了一圈。 然后,锡得就身首分离! 他那一颗狰狞的蜥蜴头颅,像被秋风剪去根蒂的红苹果,滚落到了土屋的地面。于此同时,鲜血在血压的作用下,从脖颈喷涌而出,化作了一道鲜艳的红色喷泉。他周围的蜥蜴人,脸上、身上、衣服上都被染成一片血红。 作为始作俑者,赫达这时笑了起来。 “你说把我卖给那些人类。没问题啊,我倒要看看有多少不要命的家伙,敢来试试我的魔吻。你让我闭嘴,语气好点的话,我说不定可能答应你。”语气突然一片森冷,“但你说我是一个丑女,呵呵,呵呵呵……”整个土屋都回荡着赫达银铃般的可怖笑声。 所有的蜥蜴人,哪怕是坐在她一边的西德尼,此刻都有一股脊背发寒的感觉。 刚才,锡得蜥头落地的一刻,整个大厅只有西德尼看出一些端倪,其余的人只望见那道光一闪而逝。而恐怖的是,做出这一切的人,居然坐在座椅上一动不动。这种谈笑杀人的可怖,实在是震慑了这里所有的人。 “这个家伙料理完了,接下来是你了。”赫达转眼又看向另一边的罗里,“够胆子就把你刚才的那句话再和老娘我一遍。” 罗里已经吓得开不了口了,他的大腿在不断颤抖。 刚才,由于他离锡得离得最近,那张鳞片遍布的脸上被喷的全是血。 “我——我——我,我说你很美,虽然——虽然既没有鳞片,也没有——没有尾巴。虽然什么都没有,你也依旧没美。像你这样的美人,一年里起码能生出三十个孩子,晚上可以和七个,不,十个……”在赫达的强逼下,罗里开始用蜥蜴人特有的赞美语言恭维着她。 “好了,你不必多说了。”赫达只有痛苦的闭上眼睛,她开始自嘲,“我和你们这帮光看鳞片、尾巴的混蛋生气什么……” 第三十七:人类来袭 永远不要和蜥蜴人讨论美丑问题。——赫达·影歌 这个意外的插曲,改变了土屋一片祥和的气氛。 原本蜥蜴人们正开心的讨论杀人放火,但被赫达这么一搅合,一个个像嘴巴涂了502胶,彻底闭口不谈了。 和赫达一起坐在土屋东端的西德尼,十分愤怒地盯着这个精灵女人望——如果说之前锡得和罗里的吵骂是无视它的尊严,那赫达当众杀人,无疑是用脚踩它的脸。 但一想到她那诡异的本事,这个霸气四溢的龙人咽了口唾沫,还是选择好汉不吃眼前亏,先怂上一怂。 千万别以为蜥蜴人是悍不畏死的种族。作为擅自游击战的强盗,它们可十分严格的奉行十六字决: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可以这么说,欺软怕硬是它们的代名词,柿子拣软的捏是它们一贯奉行的生存哲学,向强者低头是它们一直以来的人生常态。 哪怕西德尼身上只有一部分蜥蜴人血脉,这一点也没丝毫改变。 至于这件事的始作俑者黯月精灵赫达·影歌女士,现在也低头不语。她现在很颓废,为自己刚才的冲动懊悔着。作为一个完美主义者,她显然无法接受她刚才的举动。因为对方低劣的审美观歇斯底里,这可不是一个游侠将军该做的事,实在太掉价了! “怎么一个个都不说话了?”赫达将弯刀收回皮鞘,那双美丽的眼睛环视四周,重新一本正经起来,“刚才不是讨论的很厉害吗,接着说啊。” 面对她的质询,西德尼用不失身份的委婉口气,对这位杀人后,依然一脸云淡风轻的黯月精灵讲,“我们只想参考你的意见,赫达将军。” 西边仰望他们的蜥蜴人纷纷应和,一大片“酋长说的对”的声音。 经历了刚才的一幕,这些家伙算是了解了赫达的恐怖,对这个一言不合,就捅刀子的黯月精灵女人,那是怕到骨子里了。 “既然你们都想问我,那我就简单说两句。”赫达摆摆手,示意它们安静下来,“作为一个身经百战的游侠将军,我认为你们借助风导炮的帮助,是可以打下灰岩镇的。除非真想这个家伙说的,那里出现了什么龙啊,恐怖的虚影啊……”她指了指已经快要大小便失禁的罗里。 她的肯定像一粒火星,彻底点燃了在场所有蜥蜴人的热情。 “那还等什么,酋长,咱们快点上……” “我都迫不及待了……” “大家要把剥皮的刀准备好……” “终于可以睡上人类的房子了……” 西德尼面对着群情汹涌,也是跃跃欲试,“既然如此,我们过几天就出发,趁着清晨的时候偷袭他们……”听到赫达的话,他也不再举棋不定 然而,赫达剧烈的咳嗽声打破了这一团和气。 “你们就不能等我把话说完吗?但是,这句话后边还有个但是。”等它们再度安静下来,赫达用不耐烦的语气讲,“但是你们真要去攻打那边,恐怕会损伤惨重。灰岩镇由于是一位公爵的领地,有不少魔法武器。最重要的是,他们还有十匹鹰马。这种鹰头马身的魔法兽可十分难缠。” “赫达将军,你实在太低估我们了。”西德尼这时却提出反对意见,“他们有鹰马,我们也有魔鬼蜥。您恐怕不太清楚,我们铁鳞部落之前可是一个人口超过三千的大部落。只恨该死的铜蜥人,杀我同胞,夺我领地。这次迁徙后,虽然部落损伤惨重,但饲养的魔鬼蜥可基本都带过来了。”他的话,照例又得到一片喝彩声。 “你是说那种臭气熏天的大蜥蜴,那种东西可以和鹰马比?”赫达很不客气的嘲讽起来,“西德尼酋长,你该不会连鹰马是什么,都不知道吧?” “鹰马算什么,狮鹫还差不多。”西德尼也是不客气,“赫达将军,你对我们蜥蜴人实在太不了解了,居然不知道魔鬼蜥的可怕潜力。它可是身负伟大血脉的可怕魔法兽。只要不断复苏血脉,魔鬼蜥将变为可怕的九头王蛇,那可是能搏杀巨龙的存在!” “刚出壳的龙,我也能一刀剁碎。真要算起来,我们黯月精灵最喜欢饲养的金羽雀,也能化为不死鸟呢。但你真打算拎着它的鸟笼去战场?”赫达批判起来,那是毫不留情,“潜力这东西,说起来不过是海市蜃楼。看着是那么回事,但你真要去追寻它们,只能迷失在沙漠中。你们那二十多头魔鬼蜥,我全都查看过了,最厉害的一个也不过才变成三头魔蜥,算起来只是中阶魔法兽,和鹰马也差不了多少。但鹰马可是长着翅膀的,对付它们轻而易举。” “不还有您带来的风导炮吗?”自己的王牌却被人这样贬低,西德尼有些不甘心。 “刚才的事,你又不是没看见。即使是我带来的野魔,也不能用风导炮成功打下一匹驮着骑士的鹰马。昨晚能成功的原因,是那些鹰身女妖入夜后就是瞎子,战场又在一个山洞里,她们的飞行能力很受限。即使如此,大部分鹰身女妖还是逃跑了。”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赫达将军,那你说我们该怎么办?”西德尼很有些焦躁不安。这位龙人酋长其实也不是很彻底的主战派,但被赫达这一番毒舌,脾气也是上来了。 “照我看来,你们需要安心等待,并详细了解这边的地形势力。最迟四个月,我们地下联军就要攻打到这片土地,到时需要你们的援助。先前答应你们的条件,我们也会一一实现。”赫达这时才图穷匕见,“在此之前,你们需要好好忍耐。但请放心,灰岩镇早晚还是你们的。” 蜥蜴人们听到她的保证,却一个个垂头丧气,这群强盗最没有的就是耐心。 “但他们要是打过来,怎么办?”西德尼还是有些不甘心,“这段时间,我们抢劫了不少人类商旅,和那群鹰身女妖的矛盾,就是这样来的。按照他们人类的惯例,说不定已经打算朝这里进军了。” “放心,灰岩镇的情况很特殊。”赫达用一种很坚定的语气做出保证,“他们的首领,是一位遭到自己人排挤的失败者。以他的那点势力,不至于做出这种飞蛾扑火的事……” 然而,这句话还未说完,土屋内突然传来一片低沉的号角声。在场所有的蜥蜴人都警觉起来,他们都知道这是敌袭的意思。 这一声号角后,很快又有第二声号角响起,一连响了三次。 而三声号角正代表着“人类来袭”! 第三十八章:两军对峙(一) 三声号角的响起,让土屋里所有的蜥蜴人都躁动起来,龙人酋长西德尼吓得直接从兽骨削成的宝座上站起来。 “人类居然还真来了……” “放心吧,绝对不会那么巧的,灰岩镇那帮家伙没有进攻的底气。”赫达信誓旦旦地说,“以我多年的经验来看,这一定是某个佣兵团来报复你们。西德尼酋长,人类看来是把你们当成一般的蜥蜴人部落了。看来,不仅你的手下对你口服心不服,这些外人也基本无视你的尊严啊。”安抚周围人情绪的同时,她还不忘挑拨离间。 既然目的是收复这群蜥蜴人,那她自然不会让它们铁板一块,那会连插钉子的空间都没有的。 然而,打她脸的事情发生了。 一个蜥蜴人慌慌张张的推开土屋的大门,“不好了,酋长,灰岩镇的人打过来了!”,他一张嘴就是这一句话。 赫达这下也坐不住了,她也猛地从石墩上站起,“你不会是眼花吧?那帮人怎么回来,除非他们真收复了一条龙……” “那真是灰岩镇的旗帜!”这个报信的蜥蜴人并没有和赫达纠缠多久,它直接看向西德尼,“酋长,咱们这下该怎么办?” “一个个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拿起武器,难道等那帮该死的人类拆掉这边,才想到抵抗吗?”西德尼对下边的蜥蜴人一声大吼,他这时也是恨不得打自己一个巴掌。妈个巴子的,简直就是乌鸦嘴,说什么,来什么。这位龙人酋长之前也就是为了顶嘴,随口这么一说,没想到还来真的。 听到西德尼的命令,土屋里的蜥蜴人大叫之后,登时四散。他们离开时,都用赞叹的目光看向西德尼,不愧是自己的首领,这简直就是未卜先知。然后,就对一边的赫达嘲笑了两声,一脸的看不起。 它们鄙夷的目光,气的赫达简直咬碎一口白牙。 这位游侠将军对自己判断失误,还是有些不能接受,“不可能吧,难道他们真的收复了一条龙?”这个念头一泛起,她就骂了自己一句疑心生暗鬼。简直是开玩笑?龙又不是猫咪,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捡到一只,“可能只是这帮人不自量力……” 另一边,营寨大门前的那道通向营寨的林间小道中,灰岩镇的人已经发出进攻。 “安格斯,我感觉还是把灼放出来比较好。”李维看前方攻势力受阻,很有着急,“有它这条龙在,这个小小营寨简直不值一提。” 作为新晋的龙骑士,李维对展示自己的武力有些迫不及待。有句话说的好,“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他现在的心态就是如此。他认为都成了龙骑士了,还不浪上几把,简直是对这一身份的亵渎! “领主大人,您之前可答应过我,一定得忍耐的。”一边的安格斯对他好言劝慰,“对方把底牌亮出来,您才能上,这样才能一锤定音。我和您讲,这个蜥蜴人营寨果然很不正常,一般这种规模的寨落可没有那么多的魔鬼蜥。” 他们两人现在离前方的寨落只有五十多米,一个由三十个持盾兵组成的半月形盾阵挡着他们前边。 其余七八十名盾兵和四十个魔弩手,在盾阵的外边,又组成了一道新的,更大的半月盾阵,与其共同组成了一道双环阵。 这支近两百人的队伍,在缓缓地朝前推进。 当蜥蜴人设在营寨四边的哨塔发现了他们,十数头魔鬼蜥就立刻被带出围栏,一起堵在由城门内侧。 这种通体漆黑的巨蜥十分魁梧,它们身长有五六米,体重和一头成年公牛相仿。一到围墙边,就在蜥蜴人的指挥下,对李维等人发出魔法攻击。 单首魔鬼蜥只有一种攻击魔法,那就是连发水箭术。 十秒的蓄力后,魔鬼蜥可以连续发射三道水箭术攻击敌人。 从它们口中喷射出的这种水箭,看上去更像两头尖尖的长锥,中段最粗有碗口粗细,长度在两米左右,通体散发出水银般的光泽,闪烁迷离。它不像人类的水箭术,还变化出三角形箭头和末端尾羽。 蜥蜴人营寨外侧的围墙,是纯由整根杉木搭建的,它呈“井”字型。在横竖相交的原木间,有一个个方形的空隙。魔鬼蜥的水箭攻击,就由这些空隙发出,袭向远处攻来的队伍。 当魔鬼蜥达到十五六头时,灰岩镇的队伍已经步履维艰。 这一道道粗大的水箭,虽然不能突破纯钢盾牌的防御,但附带着的冲击力仍然不容小觑。当水箭冲击到盾牌上,就好像有头三四米高的野魔挥动着数百公斤重的石锤重重砸下。灰岩镇的盾枪兵们,只有全力抵住手里的坚盾,才能承受这么可怕的冲击力。 就这样还发生了不少意外。当有两道水箭同时攻击到同一块盾牌上,抵在后边的人往往一个踉跄,倒了后去。 后来,蜥蜴人们也学了精,开始“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不再分散攻击,而是集火盾阵中间的部位,让李维他们彻底陷入焦灼状态,因为不断有人脱力受伤。 正是看到己方进也进不得,退也退不得,李维的才如此不耐烦。 这位龙骑士大人现在按照安格斯的建议,将自己的龙裔巨兽用启蒙之光收了回去,步行在地面上。同时,他还多穿一件锁子甲以掩人耳目。 “领主大人,您就放心吧,有您出手的时候。”看到这位很是不满的跺了跺脚,将周围地面的石子都震了出去,安格斯好言劝慰,“起码再前进十米,等魔法弩能够发挥全力再说。” 话一完毕,这位骑士先生就抬头看向对面——蜥蜴人选择建立营寨的湖岸地势很高,他们现在正处在营寨的下端。 安格斯仰视许久,就把目光收回,开始透过盾墙的缝隙,看向己方那一个个还未展开的金属箱。 等这支偷袭的队伍离营寨大门只有四十多米时,西德尼已带着人冲了过来。伴随着这五十个蜥蜴人战士的,还有剩下的十七头魔鬼蜥,其中有五头已经进化出了第二个头,另有一条直接是三首。 西德尼就骑在这头大若犀象的三头魔蜥之上。 和周围的蜥蜴人裸身不同,这位龙人首领还穿了一件青铜板甲,配上它手上所持的那六米长的龙枪,那叫一个威风凛凛。 龙人酋长骑着三头魔蜥一出现,围墙内侧的魔鬼蜥就停止攻击。吱呀一声后,由整根原木建成的巨大城门被人用铰链打开了。 “人类,我要把你们全变为围墙上的骷髅……” 第三十七章:两军对峙(二) 身为铁鳞部落的酋长,西德尼无疑是这群蜥蜴人中最接近勇士的存在。 它体高两米有余,即使身覆龙鳞,也不掩一身虬结的肌肉。此刻,它穿着青铜铠甲,一双利爪持着六米有余的龙枪,更是威风凛凛。 尤其胯下的坐骑还是三头魔蜥这种看上去很黄很暴力的魔法兽,让西德尼的凶暴程度平添三分。 和贴地爬行的魔鬼蜥不一样,进阶两次后,三头魔蜥的四肢已经变成象犀那种粗壮有力的柱子腿,完全支撑起数吨重的身躯。其粗壮的肩背前边,生出三个吞吐红信的蛇头,那浅黄色竖瞳的眼睛流露出凶恶的光芒。这三个蛇头各有一种不同的能力,分别是毒雾、闪电、水箭,同时兼具近远程的作战能力。 总之,这一位龙首人身的大汉乘着坐骑,大吼着从寨门出来的一刻,那是相当有震撼力。营寨里的蜥蜴人看到自己的酋长如此英勇,一个接一个发出叫好声,人声一时鼎沸。 然而,回应这位龙人酋长的英勇的,是李维等人又朝前突进了七八米,等离营寨大门只剩三十多米,才停止前进。 当阻挡在队伍前边,那一排排盾牌被撤下时,蜥蜴人们骤然看到一片彩光闪烁,然后它们就望见了那一排已经自动上弦的魔法弩…… 高座在三头魔蜥上边,准备与来人大战三百回合的西德尼,看到,这四十多架同时向它瞄准的金属巨弩,差点吓得从座椅上跌下来。 “你们无耻……” 回答它这一声指责的,是一波四十连击的冰击箭。 西德尼这次出来,实在是太有气势了。看着这位乘坐巨兽,龙头人身,还全副武装的大汉,任谁都能猜出这货是一个危险人物。偏偏这么一个危险人物又近在咫尺,不集火一波,简直对不起这一位开门迎敌的骚气。 所以,在蜥蜴人惊讶的目光中,它们英勇无畏的酋长大人被淹没在一片“冰天雪地”里。 碗口粗细的冰击箭如雨点打下,除却强大冲击力与锋利箭头带来的杀伤外,它在命中目标之后还有第二波攻击。“砰”、“砰”的爆炸声里,寒冰制成的弩箭整个爆裂开来,散射出有一大片带有锋利边缘的碎冰块。 西德尼最后还是活了下来,多年来的战斗经验,让它在冰箭发射的那一幕就做出决断。直接扔掉长长的龙枪,从座椅上一跃而起后,它就化为一个滚地葫芦,在地上翻了几圈。在青铜铠甲和龙鳞的保护下,这家伙唯一受伤的地方,是左边脸上被散射的碎冰划出的一道深深的白痕。 “关门,关门,赶快关门,一个个愣着干嘛……” 大败而归的西德尼酋长,一逃出生天,立刻窜回大门里。 可惜它身下的三头魔蜥,这时已经千疮百孔了。四十多支弩箭,只有五六支没有打到它身上,其他都命中红心。击穿鳞甲后,还相继爆裂开来,炸得它一片血肉模糊。最后,经历了一番狂风骤雨的蹂~躏,这头巨兽身上愣是而没有一处好皮。四处播散的鲜血,染红了身边一片又一片的碎冰。 这波冰击箭从离弦而出,到命中目标后全部爆裂,只有一两秒的功夫,快的让人瞠目结舌。 而短短一个眨眼后,原本牛气冲天,正横刀立马,高呼“何人与我一战”的龙人酋长,转瞬之间狼狈而归,更让蜥蜴人难以接受。 “人类,你们太无耻了……” “我要把你们全弄成骷髅……” “你们这帮卑劣的地精,居然放冷箭……” …… 回应这一番谩骂的,又是一通乱射。 灰岩镇的魔法弩,蓄力五秒就能自动生成一只冰击箭。对西德尼集火后,他们又开始其他注意,开始攻击寨门。 虽然这波冰击箭,有不少被高大的木篱围墙挡住,但还有很多穿过缝隙,袭向了后边的蜥蜴人。冰击箭可是范围杀伤的魔法攻击,这一下又是一片鸡飞狗跳。因为出手有够干净利落,聚集在寨门后边的蜥蜴人退走时,甚至只来得及命令魔鬼蜥放出十几发水箭术。 但它们的水箭力道虽大,本质却不过是一种强劲的水流。哪怕没有盾牌,在纯钢板甲的保护下,灰岩镇士兵也只是被撞飞出去,受到些跌打损伤。而且脱力一会儿,基本又能加入战斗。 此刻,身处大后方的李维,已经满脸错愕。 这位灰岩镇最高领袖,对于自己一方通过偷袭,才取得如此战果的评价是“这帮家伙是哪边冒出的古董,这年代还玩斗将?” 他针对的正是刚才西德尼跃出而出,然后大吵大喊的一幕。这位龙人酋长摆出这番架势,明显是要主将单挑的节奏。 而这种两军对阵,各派出一位武力惊人的主将单挑的行为,就是斗将。 李维过去研读三国演义时,就感觉这种大将单挑的场景实在有点二,而且很缺乏内在逻辑。毕竟,一个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军就这么披甲上阵,难道不怕对方放冷箭?后来查了资料后,他才知道这玩意历史上还真的有,而且不止中国,其他文明也有类似的。传言rb应对元军入侵时,就玩过一骑讨,虽然那位仁兄立刻被乱箭射死了。 斗将在地球的意义,大概是组织能力低下的情况下,一种鼓舞士气的方式。因为意义不大,所以一直都很边缘化。 但在个人武力相差悬殊的罗兰世界,它却有着不一般的地位,而且的确一度是战争主流。毕竟,几十万手拿木棒石锤的地精都未必能奈何一个龙骑士。数量堆不赢质量,一骑讨自然发光发热。 不过,这玩意伴随战争理论的发展,一样还是被协同作战等更先进的方法淘汰了。现在流行玩阴的,也就是李维这种假扮小兵,然后准备在关键时刻出手的作战方法。简单一点说,就是扮猪吃老虎。 听到李维“古董”的评价,一边的安格斯笑了起来,“您可别忘了,这群家伙本来就够野蛮落后。而且如果没有魔法弩,它这么做绝对不算错。只要这家伙可以突破我们的阵型,后边的蜥蜴人就可以一拥而上……” 第三十八章:风导炮 “……除非这边也出现一个能与它对战的人。不然,我们的枪阵未必能抵御它胯下的三头魔蜥。” 经他这么一提,李维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的确,在没有魔法弩的情况下,这个龙人横刀立马地玩一骑讨,完全可以说是正确的作战方案。自己这一方的枪阵,组织能力低下,只会无脑猪突的蜥蜴人,那是没能力突破的。虽然蜥蜴人平均体高近一米九,比一般人类要强壮健硕。但两军交战,玩的是组织能力,它们的这点优势完全可以被阵形抵消。近五米多的长枪组成的超密集枪阵,哪怕身高四米,力量强悍无比的野魔也得掂量掂量。因为一旦冲锋到阵前,要面对的可不止一条长枪,而是一大片。 蜥蜴人又没有培养弓箭手的习惯,远程力量只限魔鬼蜥发出的水箭。这种情况下,如果没人打开枪阵的缺口,它们也只有一脸懵。 想到这儿,李维估摸着这家伙敢明晃晃的出门挑衅,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它误以为自己这方也没有像样的远程攻击能力。 弓弩、标枪的体积很大,如果大量携带,一眼可以望见。投石索体积虽小,但要施展开,却要提前分散阵形,不然容易出现意外。所以横看竖看,他们这边都没有大规模装备远程武器的迹象。 什么,你说魔法弩? 哈哈,这玩意还没展开时,就是一个金属箱子,外形忒有欺骗性。而且它变形时间只需一秒不到,第一发冰击箭的蓄力也非常之短。基本一个眨眼的功夫,就能走完变形-蓄力-发射的整个流程,不是一般的方便快捷。甚至连弩箭都不用准备,空气中的水气就是它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弹药库。可以这样说,如果不能事先对这种魔法武器有所了解,那是很容易被它阴一把的。 蜥蜴人在见识方面,很明显接近于偏远山村的土著,是没有那个眼力劲的。 李维忽然嘿嘿直笑。通过眼前的例子,他已经幻想自己以后拿火药武器阴人的场景。真要万炮齐发,就是巨龙来也得掉一层皮! 不过,目前还不到时机啊。虽说在这样一个魔法世界,火药的重要性未必那么大,但作为热火器之祖,它还是相当有价值的。现在他实力完全不够,贸贸然的将它拿出来,恐怕只有引火烧身。对此,李维只有深深叹息,谁让他倒霉,来到了一个连神都有的诡异世界。 首战取得小胜后,灰岩镇的军阵却并未冲到大门那边,而是继续缩在寨门前方三十多米的地方。 四十多架魔法弩依然一刻不停,只见一波又一波的寒冰弩箭径直袭向营寨内部。 魔法弩的射程在八百米以内,其间全是有效射程。毕竟,即使势能不足,发挥不了弩箭的作用,但它还可以当大号霰弹用。通过凝结水气集聚成的冰击箭可是会爆炸的,而且威力还不小。 而一连发射了四五次后,魔弩手们也很快调整好。现在,冰击箭基本都能顺利穿过木篱围墙的方形孔隙,只有偶尔一两发空弹。在他们的进攻下,蜥蜴人全成了胆小鬼,一个个缩在土屋后边,极少有敢露面的。 不过战斗到了这时候,似乎又陷入焦灼。 魔法弩的攻坚能力很弱,虽然现在完全压制住了蜥蜴人,但只是压制而已。找到遮掩物后,这帮家伙只要龟缩起来,反倒暂时安全了。 “领主大人,待会可能就是您大展神威的时候了。”安格斯骑在剑鹿上,他低头看着李维,“按照快腿他们的描述,我怀疑这个营寨可能会有风导炮一类的武器。这时,就需要您的投枪来阻击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这位骑士的话一毕,天空上就传来一声嘹亮的鹰唳。 抬头一看,李维和安格斯一起望见那并排飞行的七个黑点。收到报警信号,李维将摆出一边的铁质投矛器和相应标枪快速组装好,然后透过前方高大的木篱围墙,满世界寻找自己的目标。 不得不说,蜥蜴人落后的建筑能力,这时大大拖了它们后腿。至少李维透过木篱间的缝隙,可以毫无阻碍的发现了正前方那一尊风导炮,以及将它拉来的三个野魔。 野魔是一种异常丑陋的类人生物,它们有着青灰色的油亮皮肤,还是一个大驼背,尤其那张蝙蝠一般的脸,遍布翻泡流脓的肉疙瘩,看着瘆人无比。但它们虽丑,却丑出了一种气势,这得拜它们强壮巨大的身躯所赐。成年的野魔一般高达四五米,虽然看上去有些瘦长,但体重依然在一吨以上。一般人只能起到它的大腿,连它的腰杆都碰不到。 现在出现的这三个野魔,还是野魔中的异种。它们几乎与蜥蜴人的土屋等高,已经突破五米的大关,朝六米狂奔而去。 这三个穿着金属甲盔的庞然大物,现在正用碗口粗细的缆绳牵拉着另一个庞然大物奔赴战场。这是一尊巨大的金属机械,在水桶粗细的长管之后,是一个直径能有五六米的球状结构。而这个机械最引人瞩目的地方,是它通体发出淡青色的荧光。这和李维一方的魔法弩,那身上的水银符文和幽蓝火焰是一个道理。它们被称之为元素化表征,只有拥有元素力量的器物才能出现。 望见了这支新出现的队伍,安格斯登时有些紧张。风导炮这种可怕的魔法武器,他在很久之前就已经见识过。所以,他十分了解它所的威力。而更让人心惊的,是这尊风导炮还是三头野魔牵拉的。除却那一身骇人的气力,野魔最被人称道的是它们的投掷能力。由于擅自使用投石打猎,它们几乎都练出了不错的准头。只要稍加训练,无论是抛石机、投石索,还是为它们专门打造的巨弓,野魔都能将它们发挥的淋漓尽致。甚至可以这么讲,远程投掷几乎是它们的天赋种族能力。 但李维望见这一幕,却是嘿嘿直笑。 没办法,风导炮的造型忒像棒棒糖了。长长的炮管,一搭配后边巨大球形气室,立刻勾起了他的回忆。 第三十九章:标枪 风导炮体积巨大,即使被安置在炮车上,可以通过底下的四个巨大的车轮卸除了一部分阻力。但营寨内部凹凸不平的地面,还是大大拖了后腿。即使拖拉它的三个野魔神力惊人,将它彻底运抵战场,也是颇费了一番力气。 野魔们移送炮车的这段时间,给了李维一方进攻的机会。 在李维还未出手前,寨门前方排成一排的四十架魔法弩,又开始了新的集火,一波又一波的冰击箭不要命的朝这支炮兵队伍抛射过去。 然而,让很多人大吃一惊的事出现了。这些碗口粗的寒冰弩箭一到风导炮周身十米的范围里,就被一股强劲气流抵住,偏离了原来的方向。这一幕从远处看,似乎这个巨大的魔法兵器周围有一圈圆形的透明屏障,强行将密集如雨的冰箭分离两边。哪怕周围被糟蹋的一塌糊涂,正在其中的野魔还是安然无恙。 不仅是冰击箭无用,它爆破后产生的碎冰一样受到气流的抵制。 到最后,即使四十架魔法弩发出了疾风暴雨般的打击,但它对野魔们的阻碍,也只限于给地面多铺一层冰渣。 倒是躲在一个个土屋后边的蜥蜴人,借着这个机会,命令魔鬼蜥发出水箭反击。但它们的准头实在不行,不仅打的七零八落,还有一多半的水箭被寨门和周围的木篱抵住,一样没对灰岩镇的攻城队伍造成妨碍。 一会儿后,风导炮终于运抵寨门正前方的土路,整个战场在这一瞬间出现短暂的停滞,几乎所有人都在盯着这尊巨大的魔法大炮。 但这绝对不包括李维。 他这时已经将投矛器和标枪握在手上,摆出了投掷的姿势。等野魔们移动炮口,并将那巨大的石弹放入炮膛中,他才瞄准好目标,然后用投矛器将标枪大力抛射出去。 在他龙力的加持下,这根装有尾翼的标枪像是夜空的流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刺破长空,划出了一道美丽的抛物线,又飞快陨落下来。 因为抛射的缘故,标枪是飞跃了前方的寨门后,再俯冲向下攻击风导炮的。 野魔们望见它从天而降时,已经来不到反应了。带着骇人速度的标枪,与风导炮自带的风墙结界接触的一刹那,它就击破了这层防御。巨炮周围爆发出一片刺眼的白色炫光,这是结界破碎才有的现象。和所有的结界魔法一样,当承受的攻击大幅超过风墙的耐受能力,它就会自动崩碎。 另一方面,标枪还是偏离了自己的目标。击碎风墙结界的代价,是它受到了结界最大程度的抵制。李维原本盯准的是风导炮本身,虽然他对风导炮的大棒棒糖造型很有好感,但他可不想受到成为炮下亡魂。但风墙结界却让这根声势骇人的标枪偏离一边,激射到底座上。 而这时,风导炮也正处在发射的一瞬间。 底座被标枪射碎后,一个车轮被抛了出去,炮车立刻失去了平衡。而这时,正是石弹出膛的一刹那。 因为这个影响,炮口对准的目标,不再是正前方的寨门,而是偏离到它的左侧。直径能有一米的巨大石弹,在风导炮的魔法加持下,一路摧毁了三个土屋,才最后嵌入营寨外边的木篱中。 它发出的震天的巨响,不仅远处李维等人一脸震惊,就连早已见识它威力的蜥蜴人们也是瞠目结舌。 而受到巨大的反震力,炮车的底座终于支撑不了风导炮的巨大质量彻底裂开了,连带着这尊巨炮也倒向一边。 正操控它的三个巨魔,面对着这猝然而至的剧变,一个个像中了石化术一样。而它们下一刻,就又面临了新的攻击。 和李维用龙力投掷的标枪一样,这次的袭击依然来自天上。 透过寨门的空隙,发现了巨炮已经倒塌,安格斯突然朝着天空吹了一声口哨。于是,艾尔等七个鹰马骑士一个接一个的俯冲而下。失去了风导炮的威胁,这些来自天空的骑士终于可以一展神威。 下降至离地十数米时,这些鹰马的尖喙突然张开,一道小小的淡蓝色气旋离体而出。气旋像是一个飞盘,朝自己的目标激射而去,一道弯月形的刃光于其中若隐若现。离奇的是,虽然没受到命令,这七道气旋刃却一起朝着三个野魔射去。 由于风墙结界已经破碎,气旋刃毫无阻碍的削到他们的盔甲上。在一阵吱呀的刺耳噪音后,这些巨人体内的金属甲胄被砍出一道道巨大的口子,一片鲜血淋漓。有一个野魔甚至被削掉了一条胳膊,在那惨叫着,哀嚎着。 鹰马骑士得手后,就立刻命令胯下的鹰马攀升,这让不少想要偷袭他们的蜥蜴人无功而返。 而他们的攻击只是一个前哨,寨门外那四十架魔法弩在安格斯的指挥下卷土重来,再度向野魔的炮兵小队发出新一波的冰击箭。 由于失去了风墙结界的阻碍,这些冰击箭成功射向野魔的身体。炮车左边那头野魔尤为不幸,一支弩箭直接射穿它的脸,然后整个爆裂开,将它巨大的头颅炸飞出去。其他两头虽然运气虽好,通过金属甲胄避免了被射穿的命运。但碗口粗细,足有两米多长的寒冰弩箭所带的强大冲击力,还有冰箭爆炸后的冲击波与四射的碎冰流,还是让它们奄奄一息。那个手臂被废的野魔,这一下两只眼睛又被割伤。 但它们还是没有活下来,伴随魔法弩又发出新一波的冰箭,这两个体高近六米的巨人终于“轰”的一声倒塌在地。 躲在一边土屋后边,观看到这一幕的龙人酋长西德尼这时面色深沉,“这帮家伙居然这么不顶用,现在可到了我力挽狂澜的时候!” 另一边,李维已经撕开了身上的锁子甲,露出内边的锃光瓦亮的火银铠。在龙力的加持下,他抬起一块数吨重的巨石,砸开了粗大厚重的寨门,第一个冲到了营寨中。 “这下,可到了我大展身手的时候!”李维哈哈大笑。 第四十章:八头巨蛇 李维一马当先地跑到营寨中,灰岩镇的队伍紧随其后。风导炮的失败,让他们很有些亢奋,这些家伙感觉自己看到了胜利女神的迷人微笑。 正当队伍开始分离出一个个二十人小队,准备“鬼子进村”逐步清剿蜥蜴人时,西德尼这位龙人酋长再度出现了。 它骑着一匹高大的双头魔蜥,从藏身的土屋一出来,就大吼大叫。 蜥蜴人营寨的布局很简单,它以寨门延伸出来的一条中轴线分为两边。西德尼原本藏身在中轴线左侧靠后的一座土屋里。现在一出来,就跑到作为中轴线的土路上,后方不远正是惨遭厄运的野魔炮兵小队,可谓正面直对朝前突进的李维等人。 这个拦路虎一出现,登时让李维他们脚步放缓。 “这家伙不会还打算玩单挑吧?”李维正疑惑西德尼的动机,他就听到一串鹰唳。抬头一望,只见三个鹰马骑士俯冲而下。一下跃过自己的头顶,朝这个骑着两头魔蜥的家伙扑去。 和攻击野魔一样,鹰马骑士在离地十数米的时候,突然对着目标发出气旋刃,随即“打一枪就跑”立刻升空,在天空上划出了三道漂亮的“v”形轨迹。 然而这次攻击,却没有应有的效果。 和之前的风墙结界一样,气旋刃一接近这一人一骑周围,就立刻受到了阻碍。像色狼正打算用望远镜偷窥,对面的美女却忽然拉上窗帘一样。只见半空陡然光华大放,三道闪烁发亮的水晶墙壁一对一的出现气旋刃的前边。双方碰触的一刹那,像刚才一样发出了巨大的摩擦声。大约两三个眨眼的功夫,这三发魔法攻击消弭无形。 李维望见这一幕,不由一脸惊奇。他认出了这三道水晶墙正是魔法水晶屏障的施法效果,而他记得很清楚,无论是龙人,还是两头魔蜥都没有这项天赋能力。 罗兰世界的魔法,虽然种类繁多,但可分为天赋魔法和咒语魔法两大类。天赋魔法指的是元素宠儿们的天赋能力,比如鹰马的气旋刃,狮鹫的猛火焰弹。但无论魔法兽,还是能天然使用元素力量的智慧生命,它们各自所拥有的天赋魔法,数量都是极为有限的。即使是巨龙,单纯凭借血脉获得的天赋能力,也不过十来种。而人类后天通过研究魔力的运行方式,发明的咒语魔法就没有这个限制,可以通过学习不断强化自己的魔法谱系。最厉害一类巫师,甚至懂得使用数百种不同的魔法。但咒语魔法却有极大的限制,它需要钻石尘等魔力共振物的辅助,还要念动相应咒语。不仅施法时间长,还十分容易被打断,远没有天赋魔法那般方便快捷。可以说,是各有优缺。 而他面前是怎么回事? 按道理讲,这一人一兽本来没有水晶屏障的能力。现在使出来,唯一一个合理解释是这个龙人是巫师。但李维可没看见这个长着巨龙脑袋的家伙撒钻石尘,念咒语啊。他记得很清楚,无论咒语魔法掌握的多么熟练,这个过程都是必不可少的。 这种左右矛盾的情况,简直像人妖十月怀胎,还生了孩子一样怪异。李维思索了好一会儿,直到脑袋成了一锅浆糊,也完全弄不明白这里边的情况。 难不成我的运气真这么背,到那都能遇到怪胎,还都是万里无一的那种?李维看着这个能使用水晶屏障的龙人,脑子里不由冒出这个想法。 他很快就意识到自己错了,而且错的很离谱,因为远处的敌人自己给出了答案。 龙人酋长西德尼现在哈哈大笑。 它感觉要给远处的敌人上一课,这节课的内容就是它的铁鳞部落不是好惹的,而上它的代价则是眼前这群混蛋的性命。 伴随一声声怒吼,西德尼坐下的两头魔蜥在飞速发生变化。这条体长近六米的黑色巨蜥,身体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涨,它脊背不断隆起,腹下的四只利爪越来越粗,尤其脖颈还出现了许多肉瘤。这些肉瘤不断滋生血肉,最后分出了不同的形状和轮廓,直到变成一个个狰狞的蛇头。同时魔蜥原有的两头蜥蜴一般的头,开始不断蜕皮脱鳞。 短短三四个眨眼后,这头只有牛马大小的巨蜥,已经变得如小山一般魁梧,覆盖在身体表面的是鳄鱼一般的骨版,不再是鳞片粗皮。它腹下还出现四个粗壮如柱的巨腿,支撑起了整个身子。 当新出现的蛇头帮原有的两个咬掉旧皮后,两头魔蜥的变化才到了尾声。这时再出现李维眼里的,已经是一条狰狞无比的八头巨蛇! 这时,躲在各个犄角旮旯里的蜥蜴人都冒出头来,它们一起对这条大如山岳的八头巨蛇顶礼膜拜。 西德尼这时正高高站在八头巨蛇的背部,享受着万众瞩目的荣光。 它在笑,而且是开怀畅意的笑。其实躲在土屋后边时,双头魔蜥就已经有了变身能力。它是故意等到现身后,才命令双头魔蜥蜕变的。多年以来的经历告诉它,这样做可以最彻底的击溃敌人的意志。 李维也在笑,只不过是苦笑。 他这下明白为什么刚才会出现水晶墙壁。双头魔蜥的确不具备这种能力,但它的进阶到六头之后,就今非昔比了。而现在出现在他眼前的,赫然是一条八头巨蛇,自然能运用的得心运手。 但旧的疑惑刚去,新的疑惑又来。 眼前的这一幕场景,明明很陌生,但他却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细细一想,李维猛地回忆到巫师手札的一个章节。 然后就在这战场之上,这家伙解开了火银铠,取出了揣在怀里的这本厚厚的书。 这一刻,远处依稀传来了西德尼的声音。 “人类,现在你们穷途末路了,跪地求饶吧……” 然而,让这位得意洋洋的龙人首领失望的事出现了。它眼前的队伍没有发生丝毫的混乱,依然集聚在寨门的一边。这些刚刚踏进营寨的士兵,还有后边即将过来的人,这一刻都盯着捧着书的李维望。 “你们的耳朵全都聋了吗,现在投降,我能让你们死的舒服一点……”西德尼见自己的威胁不起作用,继续大喊。 但它对面的人还是一动不动,这让它简直怀疑自己的眼睛。 当即命令八头巨蛇仰天大吼,西德尼打算再度出声,毕竟现在的情况实在太尴尬了。而正在这时,李维合上了手里的书,他讲了一句汉语,“只有死马当活马医了……” 第四十一章:巨兽之争(一) 身在战场,却敢这般若无其事,李维自然有所依靠。他凭借的东西,就是现在穿在他身上的火银铠。 这件魔法铠甲,确切来说还是一件“贼脏”。那天在城墙上,安迪少爷一被他们抓住,它就被剥了下来。后来李维苏醒后,安格斯将这件战利品交给了他。试穿了一次,李维就单方面宣布它归自己所有了。虽然按埃多的惯例,内战缴获的物品其所有权依然归原主人,只要付出一定量的赎金就能赎回。但李维发誓,如果冬龙城那帮混蛋敢这么做,他一定会让他们见识见识他新近学会的投枪技术。 财帛动人心啊! 自从见识它的威力,李维感觉自己不昧着良心将它贪墨掉,简直就是对不起将它送到自己手里的安迪少爷。 火银铠除却能给一般人提供环身之风的魔法保护,还具有一项特别能力,就是它可以嵌合使用者本身的魔力。使用者的魔力越强大,它所能发挥的力量也越强大,甚至环身之风的这一魔法还可以持续进阶。李维估摸着,这才是火银铠真正的用处,可惜安迪少爷那个废材完全发挥不出来。但他可不一样,缔结传奇后,他已经是这个星空下魔力最强大的一类人。火银铠到了他手里,完全是“物超所值”啊。 所以现在这一刻,即使面对八头巨蛇这种可怖凶物,李维也是不怯。 而作为灰岩镇的统领,虽然他不着调的个性已深入人心,但此刻李维的镇定还是感染了这里每一个人。 小兵们虽然被八头巨蛇的变身吓得方寸大乱,但看自己的领主大人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还若无其事的在那翻书。于是,一个个心里大石落地,准备看热闹。 另一边,李维也被西德尼发现了。 站立在八头巨蛇的脊背上,龙人酋长虎视眈眈盯着李维,“人类,还不赶快命令你的人放下武器,难道你想要与我为敌!”它又发出了警告。由于处在高处,底下的情况被它一览无余,穿着一身炫丽铠甲的李维自然被它重点关注。 而刚才它没注意到“翻书”的情况,那是它实在太过鼻孔朝天,得意的忘乎所以了。 在这位虚荣的龙人酋长看来,八头巨蛇出现的这一刻,自己已经锁定胜局。既然如此,那它思考的问题就应该是怎么赢的漂亮。所以它才站在八头巨蛇的背上,做出一副发号施令的姿态。 西德尼看到自己出声后,这个人类忽然闭上了手里的书,还以为自己的警告有了效果,它继续哈哈大笑,“看你是个聪明人的份上,你将由本酋长亲自雕刻,我将……” 这句话还未说完,这个人高马大的龙人酋长就闭嘴了,纯粹是给气的。 为什么呢? 因为它看到李维朝他抬起了一只手,然后高高竖起了中指。和人类打过交道的西德尼,可明白这个手势的意思。 “我一定将你撕碎,然后将你的肉一块一块的割下,扔给魔鬼蜥吃掉!” “那你不妨试试!”李维第一次出声反驳。声音还未落地,他身体突然冒出了一片如夜空萤火般的光点,随后伴随一声震天的龙吼,一头小山般大小的龙裔巨兽于这片营寨中现身。 通体漆黑的灼,有着不下于八头巨蛇的身形,外表的狰狞和可怕也一样毫不逊色。 此刻,它扭动着粗厚的脖颈,挑衅似的朝八头巨蛇望去,那可怖的龙头喷射出两道长长的硫磺味火焰。 两头巨兽离对方相隔只有区区五十米! 李维召唤灼的这一幕,让身处在他后边的灰岩镇众人发出了一片欢呼声。安格斯看到情况已经发展到一步,当即骑着剑鹿带着后方众人朝前突进,他们相继踏过寨门。在这位经验丰富的骑士看来,最后的决战恐怕就要打响了。 而蜥蜴人这一方,那是跌落了一地的眼珠。一片沉默中,有一些声音是尤为醒目。 “我都说了,那里真的出现一条龙……” “你说你们傻不傻,都告诉你们这一情况了,你们居然不信……” “一个个笨蛋居然不信我,我都说了,那里的城墙真的有……” 在这堆动摇军心的声音中,罗里喊得最为响亮。这个蜥蜴人觉着再不为自己伸冤,实在是对不起之前收到的那些白眼。 居然说我是瞎子,我看你们一个个都是白痴!罗里吐气扬眉的想着。 至于离灼最近,此刻正站在八头巨蛇背上的西德尼已经惊得说不出话来了。 它也是龙裔,所以看到灼的那一刻,身躯在不自然的抖颤,这是上位龙对下位龙特有的威慑在作怪。如果不是强打着精神,它能吓得直接从龙背上跌下来。 开什么玩笑? 谣言居然是真的?! 灰岩镇居然真的出现了一条龙,还是一条如此强大的龙! 这一突发情况,让西德尼一下感觉脑子有些不太用,它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受到了诅咒。不然,无法解释它为什么如此霉气冲天。 这位龙人酋长这一天的经历,就是一段不断被人打脸的经历! 刚说完灰岩镇有可能攻打自己,结果立刻听到报警的号角声。出门挑战,还没喊几句,就遭到魔法弩的偷袭,差点送了一条命。后来好不容易将风导炮搬出来,却只放了一炮,炮兵队伍已经整个报销。终于使出了绝招,准备发泄一下自己的怨气时,硬生生遇到了巨龙出世。 尤其是最后的情况,简直就是在耍人吗! 龙是什么? 屹立于这个世界顶点的强悍物种,现在居然这么随随便便出现了,还偏偏在这个关键时刻! 西德尼顿时感觉自己有满肚子说不出的苦,它差点老泪纵横了。 此刻被震惊到的人,可不止这些家伙。埋伏这处战场某个犄角旮旯里,正默默关注局势发展的赫达,这时候也是满脸错愕。 和西德尼的经历一样,她今天也是说什么,错什么。但她远比西德尼干脆,狠狠打了自己一巴掌后,这个黯月精灵骂了自己一句:“瞧你这张破嘴!” 第四十二章:巨兽之争(二) 无独有偶,其实李维在心里也在骂自己乌鸦嘴,就为他这倒霉的运气。 他可记得自己几天前乐呵呵的跑去降龙,结果一回来,老巢差点被人端了的经历。虽然最后有惊无险,以大获全胜告终,但其中的经历也忒曲折了,短短半天里,他居然接连见到了两个神,还和其中一个干了一架。哪怕走了****运,从对方的夺舍中活了下来,被灌了一身的魔力,也只是个半吊子的传奇,还背了一身的“债”。李维记得可清楚了,他现在还肩负着一份拯救美丽公主的伟大任务呢。 这也就罢了,但今天这事是怎么回事! 什么时候,蜥蜴人部落变得这么厉害了?魔鬼蜥多点,也就算了,也许这里的特能生呢,但风导炮、八头巨蛇这一个个怎么冒出来了?原本还以为冷兵器对战一番,就能分出胜负了,结果因为这些东西的搅合,硬生生升级了特摄剧,变成哥斯拉大战奥特曼了。这让一开始就打算直接出王牌,直接踏平这里的他情何以堪。 但李维比那两位要高出一筹的地方,是他猜出了自己霉运的原因。 山雨欲来风满楼,现在他身处的南迦兰即将陷入战争的泥沼。在第三次地底入侵的阴影下,这里不出点幺蛾子反倒不正常。李维知道,即使现在一片平静,但这也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在它的遮掩下,一道道暗流早已涌动。他面前这个藏龙卧虎的穷乡僻廊,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深入地想了半天,他将它们总结成了一句话“这里真的不是能待的地方”。搬家的计划,看来势在必行啊。 但这些是以后的事,目前最迫在眉睫的,还是将眼前的事料理好。 李维召唤出灼后,利用敌人惊诧的一刹那,飞速退回原来的队伍。眨眼间,就与挥师向前的安格斯汇合。 他的行进方式非常特别,在龙力的加持下,李维双腿用力一蹬,整个人就飞快的跃到半天中,活像一只大号的蚂蚱。 汇合后,李维与安格斯这位心腹爱将耳语了一番,然后飞身而上,来到灼宽大的背上。 “你刚才说了那么多句,现在应该轮到我说了吧。”李维最后跳到灼的额头,“这位龙人酋长,我劝你还是束手就擒吧。只要你们乖乖投降,本公爵大人保证善待俘虏。” “人类,做你的美梦去吧,我是不会臣服于你的!”西德尼虽心生怯意,却依然咬牙苦撑,“我们铁鳞部落会以死捍卫我们的自由与尊严。正是这样,图腾意志才会护佑我们,并于此刻降临在这头双头魔蜥上。如果我们失去了战斗的意志,那样才会任由你们蹂躏!”它说这些话时,还使用自己的天赋“龙吼术”,因此它们传遍了营寨里的每一个角落。所有听到这句话的蜥蜴人,都像受到了什么鼓舞,一起发了疯似的在那乱吼乱叫。虽然在魔法弩的一通乱射下,一个个又很快当起缩头乌龟。 李维见此场景,却生咽了一口唾沫。 他特别注意对方口中的“图腾意志”这个名词,李维记得很清楚,这是海民对“先祖之魂”的一种别称。而对方现在所做的事,又像极了海民部落使用先祖之魂时,那些鼓舞士气的手段。这两个发现,让他的脸格外阴沉。 “既然如此,那我们只是用实力来说明一切了!”这句话一说完,李维直接命令灼发动攻击。 伴随一声震天的龙吼,灼龙口一张,就喷出一道粗如缸瓮的火焰柱,朝对方席卷而去。四十多米的距离几乎眨眼而过,灼热的火焰猛地冲击到八头巨蛇的身前。 但这一招,和刚才鹰马的气旋刃一样,被一道与其等大的水晶墙挡住。 八头巨蛇正中偏左的一个头,突然双眼像灯泡一样,发出白炽的光芒。它这个头的能力,正是“水晶屏障”。在它的施法下,半透明的水晶墙越发闪耀迷离,成为巩固自身安全的一道坚实壁垒。虽然火焰之柱同样也是高阶魔法,但在它的阻挡下,愣是不能前进分毫。同时,八头巨蛇正中的另一个头又出现眼如火炬的异象,一道铮亮的水箭朝龙头上的李维喷去。 作为拥有多个头颅的异种,八头巨蛇这种一心八用的能力,也是它让人感觉极难缠的原因。 而它一身雄浑的魔力已迫近传奇级别。再使用这个水箭这个魔法,自然今非昔比。 这道貌似长锥的水箭,现在完全如水银一般闪耀,散发出美丽的金属光泽。它发射的速度,比灼这头龙裔巨兽发出的火焰柱还要快出一筹。 然而由于早有准备,灼一甩头,就轻而易举地避过水箭术的攻击。 当然与此同时,它也停止了喷射火焰的动作。正在它头顶的李维,在它甩头时,只感劲风猎猎。如果不是因为早就练习过,他能被直接甩下去。 ****娘的,干! 感觉到自己有碍事的嫌疑,李维立刻命令灼把头降低一下,让他可以直接跳下去。双腿一蹦后,他的落点是土路左侧一座茅草屋的顶棚。 于此同时,灼利用这甩头的功夫,再度喷射出火焰柱,只是这次它是甩了过去,将其化为一道长长的火焰之鞭,一路热浪袭人。 可惜,依然突破不了八头巨蛇的防御,火焰之鞭在那骤然出现的水晶长墙下折戟沉沙。 防御的同一刻,八头巨蛇相继又有三个头眼如白灯,它们相继喷射出水箭、火弹和一道冰霜吐息,这些都是它的天赋能力。虽然一心多用的结果,是这三道魔法威力都下降了许久,但仍然不可小窥。 在它们的威逼下,灼也只好召唤出三道岩石之盾分别抵住,火焰之柱的魔法再度被打断了。 两度攻击失势,灼立刻后退了一段距离。在李维的命令下,这头巨兽留了个心眼,特地朝一边土屋后撤过去。在它的龙爪下,那边的蜥蜴人一片鸡飞狗跳。 灼的身长可近二十多米,这些只有五六米高的土屋,对它来说不过是草鸡窝棚。 在这两个回合暂居上风,蛇背上的西德尼有些得意洋洋,虽然它也看到那些土屋被踏毁时,很多蜥蜴人狼狈逃窜的样子,但此刻的它依然感觉心情万分畅意,久违的胜利让这位感觉自己的霉运终于走向终结了。 正当西德尼骄傲自满,有些心不在焉的时候,一道巨石裹挟着劲风,朝它呼啸而来。这位龙人酋长也算是身手灵活,耳畔一听这风声,立刻循声望来,然后险而又险地躲过巨石的冲击。 “怎么回事?”心里出现这个问题时,西德尼就望见了远处插了一身稻草的李维。 这一位正在他下落的土屋一边,这时正将一块西瓜大的圆石举过头顶,“接招吧,你这个大蜥蜴……” 他和灼联手挑战这一人一兽时,安格斯他们也在缓缓进行着自己的计划。他们首先扫荡的目标,是靠近寨门的一大片地方。几乎一路朝前走,一路就在催毁土屋。十个盘旋在天空的鹰马骑士也配合他们的节奏,帮助扫荡被驱逐出来的蜥蜴人。这处营寨两头细中间粗的空间布局,给予了他们很多方便。 看到他们动手的一幕,李维更是兴致勃勃,路边的石头一块又一块的被他扔了过去。同时,他还命令灼在战争的间隙,放出一两道火焰柱帮助他们的计划。如果,真给他蒙对的话,李维相信他能很快看到这群家伙走上****的不归路。 第四十三章:复苏(一) 战斗从一开始就很白热化。 灼这头龙裔巨兽和对面的八头巨蛇,大概处于同一段位。双方无论体积、物理力量、魔力,还是各自掌握的魔法,都没明显差别。一连串法术对轰也是不分胜负。但它们各自的骑士,可就是一天一地了。 李维在战场上十分活跃。 在龙力的加持下,他的双腿比弹簧还弹簧。只有憋些力气,他身子朝前跃个四五十米不在话下。强大的机动力,让他总是逮到不少机会,时不时就能朝八头巨蛇那儿扔一块石头。这家伙心眼坏的很,十次有八次都瞄准蛇背上的西德尼,让这位龙人酋长始终处在一阵忙乱中,简直惶惶不可终日。 李维的力气可堪比一条巨龙,他扔的石头威力比之一般的炮弹也不遑多让,这要被砸到身上,那可尸骨无全。在它的威胁下,西德尼一下变得胆小如鼠。除了一开始那次偷袭它是自己避过的,其余都让八头巨蛇用水晶屏障挡住。而作为顶级的防御魔法,水晶屏障召唤出的水晶墙也是足够坚,足够硬,这点让李维颇为叹息。 但他还是发挥了一定作用,有一次他和灼同时发动攻击,八头巨蛇一时难以招架,火焰之柱将它其中一个蛇头烧焦后,水晶墙才迟迟出现。这件事让李维明白对方的水晶屏障有一个大问题。它和风墙结界不一样,并不能受到攻击时自动触发,需要时时需要分神关注。于是,他干的更卖力了。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和李维一比,站在八头巨蛇背上的西德尼简直像是一个二傻子,似乎只知道在那一动不动的摆造型。 这位也是心里有苦,说不出。 表面上,西德尼似乎是八头巨蛇身上最多余的东西,就像沙滩美女身上的比基尼,恨不能立刻去掉才好。但实际上,它的作用可大了。如果没有它的指挥,它身下的八头巨蛇就是一块橡皮泥,对方想怎么拿捏,就怎么拿捏。 为什么呢?因为这头由双头魔蜥蜕变出来的八头巨蛇,压根是个西贝货! 它现在的情况,就像将一个小孩的灵魂硬塞到大人的身体里,基本处在指挥失灵的状态。如果没有西德尼帮助调控,早就半身不遂,瘫痪在地了。 所以,这位龙人酋长分外的嫉恨李维——这个跳来跳去的家伙实在是太可恶了,好几次都让它差点中招。 也不是一直都在防御,西德尼也试过攻击李维。但无论八头巨蛇发出闪电束、陨石、火弹,还是冰雨、水箭,全都效果不大。因为这些魔法攻击一触及李维周身五米的地方,他身上的火银铠就自动爆发出一道光环,登时就有一道仿若由浓缩飓风聚合成的鸢形大盾抵挡在前边。李维可不是个呆子,他总是趁着这些魔法互相角力时,抽身一跃。即使火弹水箭分外强劲,最后还是将飓风鸢盾粉碎掉,但他一样逃出生天。 青铜之王拜恩对李维的评价其实很正确,他就是一个缺了块木板的水桶。但短板虽大,却只有一块,只要将它补齐了,李维的实力立刻能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和李维相比,西德尼干脆就是一个酒杯,还是那种捏在手里的白瓷小杯,即使没有任何缺陷,也是装不了多少水。 在李维他们俩的步步紧逼下,八头巨蛇很有又有一个能喷出闪电束的头,被灼一口烈焰焚成烤肉了。 而此刻,它们的战场已经彻底移到营寨左边这片土屋群里。两头巨兽骇人的体积,将这片可怜的地方蹂躏的不成样子。大量的蜥蜴人遭到了无妄之灾,纷纷从这里出逃。但即使逃出这里,来到另一边,也得面对正朝前踏进的灰岩镇军队。 十个鹰马骑士,在这一战中,发挥出了不少的作用。鹰马每次俯冲,发出的气旋刃,都能收割不少蜥蜴人的性命。而蜥蜴人唯一的远程力量:那种体大如牛的魔鬼蜥,在和他们数十次交手里也纷纷被砍成几截,彻底出局了。 蜥蜴人们也试图反击,但面对灰岩镇那由五米长枪组成的枪阵和那四十架魔法弩,只有叹息的份了。这种情况下,个体冲锋是不可能的。没有远程力量的辅助,那就只能用同样的步兵队伍来抵住侵袭。可惜这两个东西,全都是蜥蜴人没有的。这帮身高体大的强盗吃了文化程度低的亏。 很快,右边这一片土屋群也被摧毁了一多半。 但这张战斗还未走向终结,因为双方最核心的战力尚没分出胜负。 毕竟,即使安格斯一方再怎么如火如荼,一旦八头巨蛇将灼击败,一样得兵败如山倒。他们这种冷兵器级别的军队,面对这种体高十几米,还能释放魔法的巨兽,那是没有多少抵抗力的。 西德尼也是知道这个情况,它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但想是一回事,做又是另一回事。李维和灼的配合,实在让它焦头烂额。战斗到现在这一刻,八头巨蛇已经有两个头变成香喷喷的烤肉。 正在这个紧要关头,它却忽然发现了一个机会。 似乎是求胜心急,李维这家伙一下来到八头巨蛇的左侧身下。离这头巨兽非常之近,只有七八米。他像刚才一样,还打算扔出石头攻击。 西德尼一看这个情况,那是牙一咬,准备豁出去了。 在李维扔出石头时,它命令八头巨蛇那能释放水晶屏障的头继续警戒一边的灼,而让巨蛇不躲不闪地挺身而上。以再牺牲一个头的代价,朝前踏出了一步,那柱子状的巨足猛地朝躲闪不及的李维踏下! 以这头巨蛇几十吨的体重,即使这是一块石头,那也能一下踏成石粉。 但正当西德尼为这次以伤换伤获得胜利,大举庆贺时,八头巨蛇这一脚却悬在半空中。 李维可不是石头,他是一个能与龙角力的怪物! 在龙力的加持下,他硬生生抬起手托住了八头巨蛇那怪异的柱子腿。两者的角力,让他身下的巨石一步步被压入土中。 当他终于用一身龙力举起这条巨腿后,李维突然身子一侧,让它因为惯性猛地塌下。然后一进身,猛地环抱住这条直径两米有余的柱子腿。 八头巨蛇猛地传来哀嚎声,它感觉自己的脚被一双铁钳夹住了。 然后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在李维全力施展自己的龙力后,他做了一个过肩摔的动作。而被他抱住的八头巨蛇,还真的被这股力量撼动了,巨大的身子带着呼呼风声朝一侧摔去。 这幅场景,简直和三岁萝莉将一个体高两米,重达几百公斤的壮汉撂倒一样不可思议。壮观程度不下于吉娃娃正面硬撼藏獒,并将对方一口咬死。 做完这一切,李维知道最后的决胜时刻到了。 这一刻,一旁等待多时的灼忽然全身发出彩光,四周的土石砂砾朝它身体涌去,汇集成了一副巨大的铠甲。 这头龙裔巨兽猛地朝摔在地上的八头巨蛇扑去,准备进行最后的近身战。 第四十四章:复苏(二) 这一招,李维之前就看过。 初次见面,灼被一条还没它指甲大的蟒蛇吓得屁滚尿流时,就使用了这种名为龙盔的魔法。 虽然当时使出来,颇有几分搞笑意味,但这也能看出“龙盔”的确是灼非常信赖的一种魔法。不然,也不会在跑路这种关键时候拿来用。 龙盔很快施展完毕,泥石砂砾“糊”了灼一身。在魔力的作用下,它们板结起来,一块连一块,其外形近似颇为人类的板甲,且露出漂亮的金属光泽。因为是一种魔法,龙盔最大程度的贴合了灼可怖的身体,覆盖了它全身上下的每一个角落,只有眼睛、耳朵和鼻孔这些部位外露出来。拜其所赐,灼现在看上去就像一个巨大的金属雕像。 尤其行进时,灼四足踏地,发出的金铁交鸣之声,更加深了这一映像。单纯从感官来说,它比之前的血肉之躯更加可怖。 李维这次突进遭袭,原本就是蓄意为之。在此之前,就用意念通知了它。所以,灼在八头巨蛇摔倒的一瞬间,就提前准备。龙盔还未覆盖完毕时,身子已经猛地朝前扑来。双方对峙那四五十米的距离,对它来说,不过一个眨眼的功夫。转瞬之间,灼一张大口就咬到八头巨蛇的身上。 第一下,它瞄准八头巨蛇正中间这个头。它盯的很准,正是这个蛇头掌握水晶屏障这种能力。伴随一片鲜血淋漓,外加骨骼被挤压碾碎的“吱呀”声,与蛇头相连的脖颈被它硬生生咬成两截。蛇头落地时,那怪异的三角眼还没闭上,分叉的红信子露出嘴边。 剧痛刺激了八头巨蛇的神经,它剩下还能活动的五个头飞快的朝灼咬去,还释放出一阵噼里啪啦的魔法。但很可惜,它们全在龙盔的作用下消弭无形。 没有三分三,不敢上梁山,敢这么玩近身战,还会怕你这点小手段? 一阵连扑带咬,这五个恐怖的蛇头也很快被灼肢解了。 至于原本站在蛇背上的西德尼酋长,这时也难逃厄运,灼另一个关注的重点就是它。 在于八头巨蛇肉搏的同时,它对着这个摔在地上,正是头脑一片混沌的龙人喷射了一道火焰柱。这种火焰魔法,连八头巨蛇那被森森鳞甲覆盖的蛇头都能烧成烤肉,对付它更不成问题。 一个照面的功夫,西德尼已经化成飞灰了。 这位威风八面的龙人酋长也算是死的十分憋屈。恐怕就连它自己都没有想过,一次轻敌冒进会带来这么可怕的后果。 而它的失败,主要源于自己的见识浅、“文化程度低”。 如果西德尼的眼界能够大一些,恐怕不会对李维召唤灼时,出现的那一片萤火光点熟视无睹。这种异象,只有神圣启蒙之光才具有。而这种契约魔法,又是出了名的刁钻诡异。一般来说,只有正经的武士,而且当契约者和契约兽实力相当时,它才能成功签订。 可惜这位龙人酋长由于长期身处“偏远乡村”,完全没有那个眼力劲,对此熟视无睹。 它的睁眼瞎,让它彻底误判了李维,以至于做出这么一种脑缺行为——居然在不加任何防备的情况下,敢和一个龙骑士玩近身战。 罗兰世界,有许多人和巨兽都犯过这样的错误,他们一般都死的很惨烈。因为一般龙骑士基本是魔武士出身,他们最引以为傲的就是一身强悍的物理力量。别看这帮家伙和一般人类没多大区别,但实际上,他们的力气和高达十几米,重达几十吨的巨兽相比,也完全不逊色。面对这群拥有大象力量的蚂蚁,以常理度之,怎么可能会有好结果? 虽然李维的龙骑士身份,也是注了水的伪劣产品,但他这一身龙力却是正正经经的本事。即使是最强大的那些龙骑士,都未必能胜过他——当然,除了有一把力气外,他就几乎连一点优点都没有了。 李维的外表,客观上也发挥了一定推波助澜的作用。 他样貌平平,看上去颇为瘦弱,行动时脚步又非常虚浮,怎么看都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家伙。 西德尼左看右看,也不觉得李维是一个正经的武士。至于他投石的本事,在这位龙人酋长看来一定和某种风系魔法有关。火银铠发出的飓风鸢盾太亮眼了,让它不由自主的下了这个判断。而之前李维召唤灼的一幕,在它眼里也成了一个铁证。由于对人类一知半解,它完全把李维当成一个巫师了。 所以看到一个巫师居然离的那么近,它才那么窃喜的。然后,它就哭都哭不出来了。 但即使获得了这一辉煌的胜利,李维却依然皱紧眉头。他这时正站在一座土屋顶上,看着前边两头扭在一起的巨兽。 这时,八头巨蛇的脊骨正都被灼咬着拽出来。它那八个蛇头全部被咬成两截,滚落在尘埃里,连蛇腹也被剥开一个大口子,心肝脾肺伴着鲜血流了一地。正当灼打算进一步肢解对方时,巨蛇的残骸突然发出光芒。残缺不全的身体发出丝丝缕缕的白色光气,聚合在半空中,逐渐化为一个巨大的蜥蜴人虚影。 “居然真的出现了……” 李维看到这一异象,立刻转过了身。然后双腿用力,朝前跃动而去。同时,他也命令灼一并朝着营寨对面赶去。他们的目标,自然是土路另一侧的战场。 这时,这里的蜥蜴人正被安格斯围在一个靠着栅栏的角落里,在做最后的反抗。 它们一看到那个半空中陡然出现的蜥蜴人虚影,一个个眼睛红了起来,都是十分悲愤。在它们的嚎叫声中,这个虚影猛地朝它们飞来,甚至还比李维他们快上一步。最后,虚影一下投入蜥蜴人的人群中,逐渐没入其中一个劣龙人的身体里。 这个劣龙人在虚影的加持下,突然身体逐步攀高,背后多了两个肉瘤。 一位鹰马骑士俯冲而下时,发出的一道气旋刃打破了它的变化。在这个劣龙人被砍成两截后,虚影再度出现在空中,又飞快没入另一个劣龙人体内。 这次,还没等虚影全部投入劣龙人的体内,灼一道火焰柱就喷射到了这最后的土屋群里。恐怖的烈焰只喷射了一会儿,就让蜥蜴人们一片鸡飞狗跳。 “立刻投降,我可以放过你们。再敢反抗,我就把你们全部烧掉……” 李维这时正站在灼的龙头上,伴随灼的脚步,他飞快的靠近这片土屋。很快,围在土屋四周的人类军队也为他让出一条路。 看着他高高在上的姿态,以及他身下长达二十多米,高达十多米的龙裔巨兽,蜥蜴人们战栗了。 也不知谁起的头,总之在两三个眨眼的功夫里,这帮家伙全部扔下了手里的武器。 这时,那个快要投入劣龙人身体里的蜥蜴人虚影,突然再度向空中飘向空中,还原成原来的样子。至于那个可怜的劣龙人,则一下晕倒在地。 看着这道不比灼小多少的巨大虚影,李维突然又掏出了怀里的巫师手札。 手札自动为他翻开到那一页,李维低下头后,看着书上的段落,咽了口唾沫。 他这时心情很复杂。 因为他有八成的把握认定,眼前这个蜥蜴人虚影就是他要找的先祖之魂。除了它并非来自海民的部落外,其他的一切特征全都与书上的记载符合。 这到底怎么回事? 不是说,只有海外的海民部落才有这样本事? 正当他诧异的时候,蜥蜴人虚影突然朝他这边扑来,最后的落点是灼背部的一处地方。而那里,李维记得不错的话,正是青铜棺椁的所在地。 拿到这样至关重要的东西后,李维自然要将它放在最安全的地方,以免遭贼。而整个灰岩镇,又有哪个地方比灼这头龙裔巨兽的背部还要安全。即使再胆大包天的贼,也不敢把眼睛打量这头巨兽身上吧? 所以,一阵考虑后,他就让灼用塑石术将青铜棺椁固定在它的背上。 看着虚影的异变,李维登时慌张起来,他也连跑带跳的来到那处地方。可惜,当他赶到时,虚影已经完全没入里头。 赶紧让灼解开塑石术,李维就朝棺椁里边望去。 老天爷啊,可千万不要出事啊!他正这么想着,突然就望见青铜棺椁里边的睡美人睁开了眼睛! 第四十五章:收尾(一) 李维的眼睛瞪得大大的。 他完全没有想过,这位美丽的公主居然会睁开眼睛。这个变化来的实在太突然,他有点接受不了。 要知道,他是三天前才接到接到拯救她的任务的。而当时那架势,先有一头毁镇灭城的龙裔巨兽出世,后是发现有魔神暗中谋划,还涉及一位数千年前的神秘巫师,怎么看,怎么都是前路漫漫。现在却隔了短短三天的时间,他居然就做成了,这不是梦吧? 李维万分诧异地摇了摇头,他实在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居然这么好。突然他抬头望了一眼天空,心里默念;这个世界的老天爷啊,您可不要耍我! 头再低下来时,李维狠狠地捏了一把自己左边的脸颊,想用疼痛刺激一下神经。这件事实在是太重要了,它涉及到他的生死存亡,可实在不容许有半点差池。李维知道,如果因为自己的眼花或一时迷糊,耽误了拯救这位公主的大事,他铁定连肠子都得悔青。 再三确定现在没有任何问题,李维才再次朝这位躺在棺椁里的公主殿下望去。 他看到对方还在看着他,那绝美的面容分明露出诧异的表情,似乎在疑惑他为什么出现在她眼里。 这一瞬间,李维突然发现这位美丽动人的迦兰之花,眼睛的瞳孔居然是浅蓝色的,有一种天空般深邃的感觉。只是盯了几眼,他的神啊、魂啊,就被它吸了进去,整个人都恍惚了。 摇了摇头后,李维简直不敢再与她对视。 同他盯着她一样,刚刚醒来的凯瑟琳公主也朝着李维看。 只是她看见的,是一个样貌平平,灰尘满面,头上短发居然还插着几根稻草的陌生男子。而且这家伙还一脸痴呆的瞧着自己,简直有点傻气。但就是这一张脸,却让依然躺在青铜棺椁中,身子不能动弹的公主殿下感觉很熟悉。而一向记忆力惊人的她敢肯定,在此之前,她绝对没有见过李维。 陌生和熟悉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感觉,此刻同时重合于同一人身上,让凯瑟琳一下陷入迷茫。但伴随记忆的复苏,她的眼睛忽然亮的放光,仿佛一下明白了什么。 “我知道你,你似乎是要来拯救——拯救我的人……”凯瑟琳缓缓吐出这句话。 公主殿下的声音,宛若出谷的黄鹂鸟一般清脆动听。仿佛单单只听她说的话,就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但李维听到后,却陷入深深的茫然。 因为李维知道眼前这位美女不可能认识自己,所以一听到她讲“我知道你,你是来拯救我的人”这样的话,他嘴巴张大地能吞下一个红彤彤的大苹果。这一瞬间,李维的脑海里相继闪过“这姑娘不会认错人了”、“该不会和穿越有关”、“难道是拜恩那个家伙干的”这一连串念头。正当他沉浸在这一问题中,棺椁里的凯瑟琳又喃喃道“但我不是死了吗,为什么有人来救我,这里又是……”说着这话时,这位美丽的公主殿下突然想撑起身子,要看看自己现在在什么地方。 但她那双玉臂一用力,她就感觉脑袋一片昏沉,那双神秘而美丽的眼睛又闭上了。 这一连串行动落在李维眼中,更让他惊慌莫名。 这家伙现在已经确定了一件事,眼前这位沉睡千年的美丽公主的确醒了过来,并且还不太了解情况。虽然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不知道她为什么说她认识他,还说他是拯救她的人。 但凯瑟琳醒的实在是太突然了,李维是一点准备都没有。这家伙没忘记现在周围全是人,他可不知道该如何解释灼的龙背上怎么出现了一位沉睡千年的美丽公主这个问题。而他更不知道,该怎么和凯瑟琳解释这一连串事情。 虽然在见过她真身的时候,李维就在期待这位迦兰之花醒来的一幕,但此刻当真发生了,他却心慌无比。 幸好,又睡过去了。李维看着凯瑟琳绝美的睡颜,叹了一口气。 但他立刻又想起了什么,敲了一下脑袋,赶忙又将提在手上的巫师手札翻开。一番手忙脚乱,这本书总算翻开到他需要的那一页。一会儿后,“吓死我了,原来没什么事情,只是先祖之魂融入身体引起的不适,睡一会儿就好了”,拍了拍胸口,他心里那颗悬着的大石总算是落了下来。 李维再看了一眼这位美丽的公主殿下,就让灼再度用塑石术封锁了这具青铜棺椁。只是让它在塑造石鳞时,留下许多通风的空隙,以免凯瑟琳呼吸不畅。做完这一切后,他才离开这片地方,准备料理之后的事情。 当李维再度站在灼的龙头上时,他正准备开口,让下边的人整理战场,收押俘虏,却没想到底下那一大片人都在诧异地盯着他望。 不仅是他手下的灰岩镇小兵,还包括那些放下武器,被团团围住的蜥蜴人。刚才天空中虚影的变化,可都被这些人看见眼里了。 “领主大人,刚才是有什么事吗?”安格斯这时已经骑着剑鹿,赶到灼这头龙裔巨兽的身下,“您为什么匆匆离开,和那个蜥蜴人虚影有关吗?” 这句话,问出了在场所有人的心声。 眼看遮掩不住,李维就开始满嘴跑火车:“当然有关系,刚才我在龙背上施展了一个魔法,将那个大蜥蜴收了进去……” “您不是不会魔法吗?”安格斯一脸诧异地问道。 眼看这个谎言被拆穿,李维只有拍了拍手上的书,硬着头说:“最近刚学的。”末了,特地补充了一句,“不然,你以为这群蜥蜴人会这么容易解决?” “领主大人果然是天赋奇才,居然能够在没有引导者的情况下,自己领悟魔法,我实在是很佩服您。”对于李维的撒谎本事,安格斯的确是很佩服的。每次都能一眼看穿在说假话,这一点确实很不容易。 就不能编个好一点的借口。这位骑士先生猛地撇撇嘴,一脸的“看笑话”。 “那是当然,本公爵大人可是不到二十,就成了龙骑士。放眼罗兰,又有几人能做到这种事?”李维也看出底下这位心腹爱将刚才在嘲讽自己,只有硬着头继续扯,然后转移话题,“好了,好了,我们还是先处理正事吧。安格斯,你安排人将这些家伙全部押回去,只要不反抗,我可以给它们一条活路……” 第四十六章:收尾(二) “是,我的领主大人。”听到李维发布了命令,安格斯也不再多扯。他?32??刻安排人手,开始最后的收尾工作。 首先就是收押俘虏。 由于蜥蜴人们已全部放下武器投降,这个工作大体进行的十分顺利,虽然其中还出现了一些小波折。 看到灰岩镇军队拿来绳索,准备挨个捆绑它们,有一些蜥蜴人突然有了反抗的念头。这帮家伙也知道自己名声恶劣,所以分外担心就这么投降的话,会没什么好结果。它们很小人的想到,人类的出尔反尔可和精灵的清冷,矮人的固执,牛头人的倔脾气一样出名,如果眼前这个龙骑士同样秉持了这一天赋,自己可不就成了串在木头上的肥鱼,随意任他宰割吗? 于是,又三三两两的拿起地上的石槌、木枪,准备负隅顽抗。 罗里是闹的最凶的一个。 这个人高马大的蜥蜴人,这一刻完全没有面对赫达时的窘迫。它拿起了自己那根用木头粗制的狼牙棒后,开始大吼大叫,周围很快聚集了一撮人。“大家听我说,我们蜥蜴人是自由……”可怜它这刚一开嗓子,就看见不远处站在龙头上的李维掉头朝它望,身下的龙裔巨兽还恰如其分的打了个响鼻,两缕硫磺味的火焰从那粗大的鼻孔中窜了出来。 一人一龙和善的眼神,登时让罗里打了个寒颤,他手下那根很黄很暴力的狼牙棒悄然落下,狠狠砸在了它的脚上。 “哎呀”的叫了几句,罗里一边捂着脚,一边朝李维一阵点头致意,就差在它那张蜥蜴脸上写着“我是大大的良民”来表忠心了。 和这家伙一样,所有打算反抗的蜥蜴人都在李维的注目礼中悄然放下武器。这一刻,它们才明白不管自己反不反抗,“自由”这个字眼都已经离它们远去了。 被俘虏的蜥蜴人,清点之后的数量是二百三十七人,其中还包括五十一个劣龙人术士。 这种身体只挨到普通蜥蜴人大腿根的家伙,是复苏了龙之血脉的蜥蜴人异种。它们虽没有寻常蜥蜴人强壮的身体,却具备一定的施法能力。其掌握的一种名为“龙血强化”的魔法,可以大大强化蜥蜴人军队的战斗力。再加上普遍头脑机灵,可以担任类似分赃的文职工作,所以在蜥蜴人的族群普遍具有一定地位。 劣龙人作为龙裔,也一样具有进化蜕变的能力。 由它们进化的龙人,是一种身躯比蜥蜴人还魁梧的类人生物,而且还继承强化了劣龙人的施法能力。一般来说,这种更完美的生物是蜥蜴人天生的领袖。像惨死在李维手上的西德尼酋长,就是这么一位龙人。 不过,劣龙人是一种没有生育能力的生物,它只能由一般蜥蜴人繁育出来。而生育劣龙人,又完全是一种撞大运的事情,概率很低。一般来说,劣龙人还是比较稀有的。普通的蜥蜴人部落,每二十个蜥蜴人中出现一个劣龙人,就是一件稀罕事了。 所以,一看到这个三四百人的寨落,却有这么多劣龙人,安格斯只有连连叹息——眼前这个部落果然不简单。当想起风导炮,以及那条突然出现的八头巨蛇时,安格斯就是一阵后怕。幸亏在战争之前,他就提前让李维伪装起来,不然双方真刀实枪的干,今天绝没有这么简单。 李维听到他的汇报,也有同样的感觉。 他对这次战争,自己这方居然是零伤亡一样感到不可思议。 从明面战力讲,这个蜥蜴人营寨可有着完全不逊色于他们的实力。无论是风导炮,还是先祖之魂,都是一等一的大杀器。可惜这帮家伙藏拙,想隐藏自己的实力,结果一步步丧失优势,反被他们扮猪吃虎。李维忍不住笑了起来,命运之神有时就会开这样的玩笑。 除了俘虏外,营寨里就没有值得收刮的东西了。用李维的话讲,这地方穷的耗子也得挪窝。唯一能称得上收获的,只有那尊残缺的风导炮。 这个棒棒糖造型的东西,李维可是很感兴趣。仔细检查了一番后,发现它只是炮座部分被标枪弄碎了,这让他大感庆幸。于是,他亲自上阵,将这个大东西搬到灼的龙背上。 和风导炮一比,那头八头巨蛇却实在让李维很失望。 因为这么个庞然大物,和书上记载的一模一样,完全消失在原地,连一滴蛇血都没有留下来。这让李维祸祸它尸体的计划彻底破产。 我去******。李维看着巨蛇留下的那些深坑,气的直接骂了起来。 收刮工作结束后,最后一片土屋群也被捣毁土墙,点起大火,像其他地方一样化为废墟。 李维这帮人的心眼很坏,这点火的火把还是由蜥蜴人自己拿的,罗里再次倒霉催的担任了这一个招人恨的角色。不得不说,出众的人果然到了哪里,都如夜空中的萤火一样引人瞩目。 而看着自己的家园一片狼藉,蜥蜴人们痛苦地哀嚎着,它们滴落下来的眼泪映现着火光。似乎它们不是一帮强盗,而是惨遭强盗蹂躏的倒霉蛋。这幅模样,让不少灰岩镇的小兵心有所感。 但这些人,刚从心底泛起的惭愧以及罪恶感,全被寨门口那几百具皑皑白骨消灭了。在焚烧这些蜥蜴人杰作的时候,不少家伙又开始幸灾乐祸。至少再看到这群蜥蜴人为痛失家园而流泪的时候,能够一脸漠然。 三个月! 这帮蜥蜴人只来到这个地方三个月,就已经残杀了这么多“人”,还用他们的尸体装饰大门! 凝视这些悬挂在寨门周围,或高或矮,或壮或瘦,或肋生双翼,或头生牛角的骸骨,听着它们被清风吹动时发出的哨子声,李维他们就仿佛听到这些遇难者的哀嚎,已经那死不瞑目,因痛苦而扭曲的一张张脸! 尤其是这里居然还有七八十具人类的骸骨,这让他们无比气愤。 这些哨骨骷髅,最后是放入一个大坑中焚毁的。燃烧它们所用的木材,就来自于营寨的大门。最后,李维他们还为它们一齐填上土,在祈福的仪式后,建了一个巨大的坟冢。 坟冢就在蜥蜴人那破败的营寨一边,它的正前方还移来的一块巨石做石碑,上面写了一句谚语——以刀剑杀人者,必死于刀剑之下! 李维最后率军离开,遥望着被这片被杉林环绕的湖边营寨时,突然有了一种很奇异的感觉。他想起了一句话,尘归尘,土归土。也许再过数十年,等这里草木青青,自然的绿色掩盖了大火的余烬,将不再有人记得这里有一处刚建了三个月,就被推到的营寨,更不会有人知道他曾经来过。能留下的,恐怕也只有这块刻着谚语的残石了。 在他们离开后,赫达从撤销了隐身术,她出现在一株巨杉的顶部。 远望离开的李维等人,这位黯月精灵的游侠将军叹了一口气。刚才她想了半天后,还是决定袖手旁观,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这一个月的努力付之流水。 李维的诡异让她实在摸不着头脑。 “神秘的龙骑士,相信我们会有再见的一天……” 第四十七章:公主 “……王庭会议已经做出决定,由您的哥哥凯恩王子继任王位。从现在?33??始,您就是迦兰的长公主。”身披铠甲的骑士单膝在地,他低下头,双手高高捧起一根还带着嫩芽的树枝,“这是至高无上的凯恩一世陛下让我带给您的。王说,您看到这个,就会明白他的苦衷。” 他身处在一道宽大无比的帐篷里,这里灯火辉煌。四周那一盏盏由鲸油点亮的灯,不仅让这边亮如白昼,而且香气袭人。在一片灯影灼灼中,有一个头戴水晶王冠,高座在一张黄金椅上的美丽女人正低头俯视着他,以及他双手高举的那根橄榄枝。 “和平。他果然还是拿这个借口来搪塞我。但这样的和平,得到了又有什么用。”原本正襟危坐,神情十分凛然的她,一下变得十分疲惫。右手不由撑在镶嵌了宝石的椅把上,头斜靠着玉臂,一只袖子悄然滑落,露出一片雪白,“我原本听到你宣布他继任国王,还以为他和过去有所不同。没想到啊,他还是那个他,依然做着不切实际的梦。我猜,他一定还和你说,不管怎么样,我永远都是他的妹妹,他一定会保护我这样的话吧?” “长公主殿下,陛下是和我这么讲过。但是……” “没什么可但是的。安托万爵士,我和你说一个秘密。从小到大,我那个柔弱的哥哥一直都是向我这么保证的。只可惜,没有一次他能实现自己的诺言。”她猛地打断了对方的话,“所以,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凯瑟琳冕下,请您不要这么讲。陛下已经继任国王,整个迦兰都不能忤逆他的意志!”安托万突然抬起头,喊出了这一句话,他的眼睛似有泪光。然后,立刻又低头下去,“长公主殿下,请您原谅我刚才的疏忽,您已经不再是一位冕下了。” 她却扬起头,凝望着头上那纯白的帐顶。 “爵士,你其实说错了,是他不能忤逆‘整个迦兰’的意志。相信我,我们一定还会再见的。不过到时候,不是战场,就是刑场。从哥哥他向我出示橄榄枝的那一刻起,迦兰已经不再有我的容身之处了。” “长公主殿下,请您别这么说。迦兰这么大,不至于连一位能征善战的公主都容不下。” “迦兰容得下我,可是高高俯视那片土地的那些容不下。”她指着头顶,大有深意地笑着,“谁让我是一个用自己眼睛去看星空的人?” ******* “尤雅,托曼,还有你!”她板着脸,用手直指着跟前一脸倔强的十岁男孩,“坎库斯,你这个家伙到了那边,可一定要听话。格文巫师是一个严肃的人。你要是再调皮捣蛋,相信我,你的下场一定会很凄惨的。”说罢,她狠狠捏着男孩的鼻子。 在她跟前这些孩子,被安置在一个宽大的马车里。只有头戴宝冠的她,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车外。 坐在男孩旁边的同伴,听到她对他的训斥,一起朝着这个头高高昂起的家伙笑了起来。 “坎库斯,凯瑟琳姐姐说得对,你可不能再调皮了……” “是啊,是啊,我们这次可要去巫师塔。我可听说他们能把人变成绵羊,小心他就这么教训你……” “哈哈哈,放心吧,坎库斯。如果到时候,你真的朝我咩咩叫,我一定不会朝你下手,把你变成烤羊排的……” 在他们的欢声笑语中,男孩一把推开她的手,鼓着嗓子大喊:“啰嗦死了,你这个老太婆!”然后,他还挨个指着身边的同伴,“你们这些家伙听着,会变成羊的人,不是我,而是你们这群笨蛋!因为那个巫师所有的本事,我都会学会的。小心到时候,我拿它们对付你们,把你们这群家伙全部变成绵羊!” 男孩的大喊大叫,却更让这里笑声一片。 她看着跟前这帮沉浸在欢乐里的孩子,绝美的脸上浮动着真正的笑容。然后放手松开帘幕,对驾驶马车的老人郑重地讲:“您一定要照顾好他们。虽然这些孩子与我无亲无故,但他们是我最珍贵的东西!” “放心吧,小凯瑟琳。我会像照顾你一样,照顾他们!”这个背负大剑,一脸凛然的老人也朝她点了一下头。 听到老人的保证,她一下抱住对方,眼睛里终于溢出了泪水,“谢谢你,安斯艾尔爷爷。” 老人只是叹息,“你其实可以和我们一起走的。小凯瑟琳,你如果真的想走,迦兰没有人可以拦得住你,因为有我在。” “可是我这么一走,那些将士们该怎么办?”她无奈地笑着,“他们跟随我这么多年,我不能对不起他们。只有我这个公主留下来,他们才能安然无恙。我哥哥保护不了我,但至少能将他们遮蔽在羽翼之下。” “唉,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老人痛苦地闭上眼睛。 “安斯艾尔爷爷,倒不如说它原本就已经这么糟了。”她只有苦笑,“迦兰这个国家早就得了非死不可的重病,没人可以拯救它。我的父亲不行,我也不行,我的那位哥哥依然不行。现在我只希望它最后死亡的那一刻,可以晚点到来。” 老人没有说话,只留下一个无比惋惜的眼神。然后,他强逼着自己转头看向前方。伴随他一勒缰绳,拉车的三匹魇马登时迈开四蹄,朝前狂奔而去。 她只有站在原地,眼看着这架载着她无尽思恋的马车与自己侧身而过。 然而,马车刚走不远,一个小小的身影却忽然掀开帘幕,朝上头窜了下来,滚到一边的地上。 “坎库斯,你这家伙在干什么呢?”看着这个离开马车,朝自己跑来的男孩,她又板起了一张脸,忍不住想要训斥他。 “我最后想和你说几句话,老太婆。”男孩不躲不让地来到她跟前,他高高地朝她竖起中指,“你给我记着,下次见面就是你败北的时候,无论是剑技,还是骑术,或者其他什么,我都会打败你。好好等着吧,你这个老太婆!” 话还未说完,他就一溜烟的跑回特地停下的马车。 眼泪不知不觉地从男孩的脸颊划过,滴落在两边的草地上。 “老太婆,你可不要出事!”跑到马车边上的男孩正这么想着的时候,他却听到她的声音,“坎库斯,你可要记住了,永远用自己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如果你能一直坚持这样,我相信你,你一定会成为这个星空下最强大的一个人!” 回首一望,正是她绝美的笑颜。 而这,也是她露出的最后一个笑容。 ****** “凯瑟琳长公主殿下,这是陛下赐予你的。” “这是毒酒吧。我喝掉它,死了之后,你们就伪装成我畏罪自杀。”她坐在床边,似笑非笑地看着面前的人。“离审判我的日子只有一天了,哥哥他终于做出这个决定了吗?” “您依然这么聪颖。但请您想想凯恩陛下的处境,希望您可以成全他,不要让他背负弑杀——弑杀亲人之名。” 她没有说话,而是接过这人捧着的金杯,将里边清香的美酒一饮而尽。 “我可以成全他,但他真能成全你们吗?”说完这句话,她面色不改地坐回床上,等待着死亡的降临,“在我死后,希望你们为我换上我最喜欢那件衣服,一定还要为我梳妆打扮,我一定要漂漂亮亮的离开这个世界。你们这个时候来,我还什么都没有准备……” 她的声音越来越弱,最后变成了快要听不见的呢喃。 凯瑟琳公主还有意识时,她最后一个念头是“如果还可以再来一次,我一定要为自己活着。那些麻烦的事,谁愿意承担,谁就去承担。” 然后,她再一睁眼时,猛地看到了一个蓬头垢面,头上还插着几根稻草的年轻男子。 第四十八章:对话(一) 凯瑟琳第二次睁开眼,首先看到的依然是李维的一张脸,只是这一次没?33??那么惊悚莫名。 毕竟,现在已经夜深,离她昏迷的那一刻隔了足足十数个小时。这么长的时间,足够对方查漏补缺。 而李维在回到城堡不久,其实就发现自己是一副头插稻草的邋遢形象。面对镜子的那一刻,他简直恨不得一头撞上去。 实在是太丢人了! 这家伙完全没想过第一次与这位公主殿下的会面,他会以这么窘迫的方式登场。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事比在别人面前出丑还令人尴尬,那一定是在美女面前出丑。 现在,李维就是这么一个情况。他还不由想起上一次的“海西人”事件,他简直怀疑自己得了传说中的“帅不过三秒”的绝症。 当然,真的勇士需要面对惨淡的人生。在认清自己留给对方的第一映象可能很糟糕这个事实后,他只能尽力补救。 一番洗刷完毕,李维特地让人找来他唯一一件从公爵府邸带来的丝绸长袍。经过精心打扮,才来到自己的卧室,开始静静等待眼前这位沉睡千年的公主真正复苏的那一刻。 朝着青铜棺椁望去的时候,李维心乱如麻,有点像没做作业的小学生,面对催交作业的老师的忐忑。没办法,他可没想到对方这么快就要醒了。对于如何解释“她在他手里”、“她复活的原因”、“她突然苏醒的经过”、“他如何扯进这件事”这一连串问题,李维完全心里没底。 而他更害怕的东西,还是这位公主殿下服用了“伪劣”产品后,出现了一些诡异的变化。李维记的很清楚,她在醒来的时候,可突然说出了一句“我认识你,你是来拯救我的人”。虽然巫师手札对她这种情况也有一些记述,但上边可没讲蜥蜴人的先祖之魂与来自海民的有什么异同。 这一连串问题,让这件本该值得他高兴的事,硬生生变成他想抛之脑后的烦恼。 但这堆恼人的东西,在凯瑟琳再次睁开眼的一刻,李维突然全都忘记了。 这两三天的时间,他又翻看了一本介绍与这位公主殿下有关的书。对于她的了解,那是更上一层楼。对这位公主殿下的遭遇,李维是很同情的。看书途中,有几次他都恨不得进去书中的世界,想将那些迫害她的人全部干掉。 而这个来自书中的美丽公主,现在却因为他的误打误撞,有了第二次生命。一想到这里,李维很有一种成就感。 于是,他看向她的目光变得分外柔和。 在李维的注视下,凯瑟琳也从最初的诧异中苏醒过来。她想起了许多事情,心乱如麻,感觉有很多问题迫切的需要人来解答。但望着朝自己看的李维,她却不知如何开口。 两个原本应该有很多话要说的人,于是就这么沉默了。 而打破沉默的,是凯瑟琳的笑声。 李维这一次,是穿着一身正装来见这位公主殿下的。但当她注意到他这身衣服时,却不由捂起嘴,轻声笑了起来,“你怎么穿这种衣服,难道是坎库斯那个小鬼让你干的。我都说了,不要对这个装腔作势的小家伙太客气。他也真够有趣的,居然真找来人,缝制出他的杰作……” 公主殿下原本还要再说下去,但她看到李维一脸诧异地盯着他自己衣服看的时候,突然想起了什么,一下又闭口不谈了。 凯瑟琳已经一脸严肃,“你是什么人?这里又是什么地方?为什么有许多人对我说,你是拯救我的人?”这些问题后,她特别补充道,“坎库斯和你是什么关系?” 如果说之前的那些问题,李维还能理解。但这最后一个“坎库斯与他的关系”,他一时间却是完全摸不着头脑。 李维可不记得,他认识一个叫坎库斯的人。 等等,坎库斯,难道是那个坎库斯?李维突然盯向这位依然躺在青铜巨棺的公主殿下,“你该不会说的是那位坎库斯吧?就是凯瑟琳公主你的那位养子,我可和他没什么关系……” “不可能,如果你不认识他,那你怎么穿上这件衣服的?”凯瑟琳一下打断了他,并撑着坐起来,脱口而出许多话来,“还有,他可不是我的养子,而是我的弟弟,我只比他大十一岁,怎么可能……” 但就像刚才一样,通过对坎库斯的回忆,她又联想起更多的事情。 一会儿后,这位公主殿下突然问出了第五个问题,“现在是什么时候?” 她却看到李维一脸畏惧地朝她看,这才想起自己刚才好像太过严肃了,“对不起了,这位未知的先生,我适才有些失态,还望您谅解。”她轻轻朝李维颔首,脸上的神情渐渐变成高冷,流露出一种上位者的气质来。 很快,凯瑟琳连坐姿都变得一本正经。 她才想起,面前这个人是一位她从未正式见面的陌生男子。而她之前的那些对话,似乎不太合乎规矩。 同时,凯瑟琳的这番变化,让李维记起她可是一位真正的公主。登时,这家伙就感觉一阵手足无措。因为目前为止,他在礼仪上可算不上一位彬彬有礼的绅士。 按照记忆里的贵族礼仪,其实这时候他就应该主动告辞,并离开这个房间。直到等这位公主殿下准备完毕,并隐约表示愿意接见他的时候,才能主人公的身份提出会面的申请。然后,双方才能作进一步的详谈。 但李维毕竟是来自一个地球的现代人,很快拜托了这套封建社会陈规陋习的纠缠。本着有问题就问,有话就说的原则,他也摆出一副严肃的姿态:“凯瑟琳公主,我先回答你最后一个问题吧。你问现在是什么时候,如果从你遇难的那一年算起,那现在差不多是5340年后,因为今年是坎库斯历5310年。而坎库斯历的第一年,离你逝世只有三十年的时间……” 第四十九章:对话(二) 李维的回答,着实让凯瑟琳吃了一惊。 “你是说,现在已经五千33年后?”她那双浅蓝色的眼睛,这时瞳孔瞪得很大,里边发出摄人的光芒。 与她目光相交的片刻,李维一阵心惊胆战。 好可怕的眼神! 他现在有一种很奇异的感觉。 似乎他身在法庭中,对面这个美丽的女人是威严的法官,而他则是待审的犯人。面对她的这双眼睛,似乎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倒吸一口冷气,李维心里那点龌蹉的念头已经完全没有了。他本来就是那种有色心,没色胆的人。在背后yy美女这事干的欢,但一旦美女到了跟前,能立刻萎掉。 “你是在开玩笑吧?”凯瑟琳仔细思考后,十分严肃地说了这句话,“这位陌生的先生,虽然我可能要答谢您对我的救命之恩。但是,现在请您认真与我对话!”最后,她一字一句地讲。 凯瑟琳的眼神更加凌厉了。 李维感觉她那一双眼睛像是两把锋利无比的刀子,可以刺破他一切伪装和防御。不由避开这双犀利的眼睛,这家伙鼓着勇气道:“我向您保证,这的确是事实。一开始,从拜恩那个家伙手里得到拯救你的任务时,我也很不可思议……” “什么,拜恩?你说的是青铜之王拜恩?”凯瑟琳一下打断这句话。 “没错,就是他!”李维听到她的这句话,立刻回答道:“就是这个长着狮子头的家伙让我来救你的。” “你在开什么玩笑?”凯瑟琳冷笑起来,“这个家伙哪有那么好心。像他这种魔神,一向都以自己的利益为重。对他没有好处的事情,他可绝不会去做。而我,可是差点杀死他的仇人。他应该知道,只要我活着,他就没有安宁可言。因为如果不是因为他,迦兰才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他也是被逼的。因为有一个巫师将他擒拿住,然后逼着他去做这件事。”李维壮着胆子打断道,“而且,我冒昧的补充一句,迦兰早就亡了。” 他感觉说话特别费力。 在地球上,李维就没有多少和女**往的经验。属于上街看美女,都只敢用眼睛余光偷瞥的那种人。而他穿越后,附体的这一位同样如此。虽然有些不可思议,但这位出生名门望族的亚瑟少爷,的确是那种和异性说几句话,脸就通红一片的纯情处男。虽然这家伙有着成为花花公子的一切前提条件,但不得不说,他确实走出一条与众不同的二世祖的路。这位既不喜欢花天酒地,也没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即使身份尊贵异常,哪怕随意欺男霸女,也完全不在话下,但他仅有的一点爱好却只是看书。还不是那种正经的书,而是各种骑士小说,逸闻趣事。其人生追求,颇为接近那种豪华手办攒了一屋子,且个顶个成千上万的宅男“壕”。 “那你与他又是什么关系,这位不知名的先生。”凯瑟琳开始打量起李维,眼神一片森冷,“我暂且相信你先前的话。也就是现在已经是五千年后,而且我复活的原因和拜恩,这个我昔日的仇人有关。但我现在想知道,你与拜恩之间的纠葛。你是他的什么人,他又是你的什么人?” 这一刻,她完全没有刚醒来时的忐忑不安,以及之后看到李维衣服时,那笑语嫣然的轻松样子。 这位迦兰公主像雄鹰盯住猎物一般,仔细审视李维。他脸上任何一个细微表情都逃不出她的眼睛。 “请你相信我,我也是被逼的。”李维满是局促不安,此刻被凯瑟琳怀疑,他像老师叫到办公室的小学生一样紧张,“这其实是机缘巧合。如果不是因为收复了灼这个笨蛋,我也不会中他的圈套。还有——哎呀,总之,这里的事很复杂。我要说清楚,需要和你说很长时间!” 一边说着,李维另一边却在偷瞧对方的神情变化。发现她面色如常,这才缓了一口气。他现在算是完全确信,这位确是货真价实的迦兰公主。因为光是她义正言辞时,身上陡然发出的这股凛然气势,就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而作为公爵之子,李维从小到大见过的大人物可不知凡几。虽然其中龙蛇混杂,唯利是图的小人有之,看着漂亮,实则一无是处的绣花枕头更是不少,但像这位公主殿下一望就知不凡的人还是多不胜数。 但下一刻,李维的心又悬了起来。 “从你的话里,我能感觉出将我复活似乎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即使以他魔神的身份,也得采用一些阴谋手段。”凯瑟琳在短暂的思索之后,却开始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李维,“但他为什么找你,这却让我想不明白。” 她又仔细瞧了瞧眼前这个穿着十分花哨的男子,那是失望的摇了摇头,就差将“看不起”这三个字写在脸上了。 李维也看出她对自己的轻视,但他除了气愤外,更大的情绪是恐慌。 对于这个问题,他原本的打算是胡说一通,将它遮掩过去。因为一旦深究它,势必会涉及他收复灼的细节,而这可是他身上最大的秘密。但现在情况可不乐观,眼前这位公主殿下明显就是眼里不揉沙子的类型。李维有一种预感,他要想取信对方,一定会被打破砂锅问到底的。 “都说了,不是他来找我,而是我误入了他的陷阱。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他只能让我参与他的计划。”李维分外艰难地解释起来,“一开始,拜恩那家伙也对我没什么信心。但是我还是完成了这个任务……” “你的意思是,你超乎拜恩的预料,将复活我这件事完成了。”凯瑟琳开始穷追猛打,“而将我复活,的确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样,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 “大体是这个意思。”因为是实请,李维很高兴地点了点头。 然而,他却看到凯瑟琳却对他冷笑。 “你觉得,我会相信你吗?” 第五十二章:对话(三)新 “爱信不信!”李维突然很想对她吼出这四个字。 望着这位公主殿下姣好的容颜,公爵大人一阵怒气上涌。他感觉这个女人已经完全将他当成犯人审了。其恶劣的态度宛若一盆浇到他身上的冷水,淋的他一个透心凉。 喂喂,好歹我也是你的救命恩人啊,你就这么回报我?李维也板起了一张脸,他为自己刚才好脸相待,却发现一张热脸贴上对方的冷屁股感到不值。 而且,他实在弄不明白,为什么这位公主殿下像吃了火药一样。按道理说,他们之间应该是没有任何隔阂的。一个死了五千多年的人和一个来自异界的穿越者,分明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嘛。 但话到嘴边,李维却还是强忍下去。 他很郁闷。因为他还真不能和这位凯瑟琳公主翻脸掀桌子,那一份契约里有些东西需要她的配合。 没错,就是那一份灼与拜恩签订的灵魂契约。 这里可明确提到,半年之后,也就是坎库斯历5423年的秋初第一个月的第一天,她必须复活过来。并且,他们必须将她带到地下世界的托亚城里,帮助拜恩解决余下的事。而现在,他只是将她复活,具体的收尾工作可没有做。好比餐店的外卖生意,即使食物烹饪好了,也装盒包装完毕,但只要外卖员没将它交到顾客手里,这份生意就不算完成。 对于这趟地底之行,李维心里可完全没底。拜恩和他会面时,可不止一次和他讲,这趟旅途对他来说非常的危险,以他那点本事,十有八九得送掉自己一条命。而这段时间,李维通过那个狼人俘虏,还知道了更多的细节,比如第三次地底入侵。这种情况下,用脚趾头去想都能知道对方所言非虚。半年后,那个托亚城绝对一团乱麻,因为地下世界就是这场战争的策源地。 不仅是地底之行麻烦,因为任务的提前完成,如何处置对方也成了大问题。这么长的时间,他总不能一直将这位关起来,玩囚禁y。呃,等等,这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望着凯瑟琳美丽的面庞,李维一阵心猿意马,眼神很快邪恶起来。 虽然下一刻,伴随两人四目相对,他发现自己还是纯洁点好。从理智上讲,这位公主殿下似乎不是一位好惹的角色。而且,逼迫一个女人去做这种事,实在伤天害理,李维在感情上还真接受不来。理智和感情都有问题,他只好将这个方案暂且压下了。 “无论你相不相信,但这的确是实情。”李维沉吟了一会儿,还是平抑怒气,努力摆出一副认真的态度,“这其中发生一些颇为有趣的事情,它们都超出我们的预料。恐怕你不相信,我从接到任务开始到将它完成,只用了不到三天的时间。还有,公主殿下,我们两人似乎才第一次见面,你用不着用这种态度来对待我吧?说句不客气的话,我还是你的救命恩人呢。”他最后也义正言辞。虽然不可能直接和对方翻脸,但把这口气憋在心里,李维害怕会把自己憋出内伤。 “如果阁下真如自己所说,与拜恩没有任何关系。在这里,我向你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凯瑟琳朝李维低头颔首,在迦兰的礼仪中,这是道歉的意思,“但是,如果你口是心非的话,那请原谅我只能这么做。按照我们迦兰的传统,一旦被我们视之为敌的人,我们将不吃来自于他们农田耕种的食物,不喝他们境内河流的水,并始终用最凶狠的面目直视他们,直到用刀剑砍下他们的头颅。” 她这么讲,李维反倒没什么好说的。从这个角度来说,他不过是遭受了无妄之灾。完全是习俗不同,才照成她现在对他这么仇视。 “你可别误会,我真和那个狮子头没什么关系。事实上,我卷进这件事,也是很不愿意的。”他一下感觉这句话有些不妥,又小心翼翼地讲:“我的意思,不是说公主殿下你不应该复活,而是说我不愿意这样莫名其妙的卷进来。你应该明白吧?” “你说错了。” “什么?” “我说,这位不知名的先生,你说错了。”凯瑟琳加重语气强调,“我的确是一个不应该复活的人。虽然在死亡之前,我也对自己说过‘下一次如果从新开始,一定要为自己而活’这样的话。但当我苏醒过来,并听到你对我说现在已经五千年后,留给我的只有一片茫然。因为如果你说的真的,我的亲人、朋友,甚至是仇敌都基本烟消云散了。尤其听你讲,迦兰已经灭亡了,换句话说,只有我孤零零的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偏偏在你的话里,这却是最为可信的一句。说这种可以被一眼看破的谎言,实在没有价值。” 她忽然低下头去,不再那么锋芒毕露。 凯瑟琳知道,即使自己再强大无畏,此刻的她依然只是一个没有“过去”的女人。而她现在即将遭遇什么,等待她的未来又是何种情况,这一切全都笼罩在一片乌云里。至少听到自己的复活和拜恩有关,她就隐隐有些不祥的预感了。 看到她这样子,李维突然也有点同情她,因为在刚刚穿越的时候,他也曾经历过这种情况。每每回想到那另一个世界,虽然总拿“我的命是捡到的,所以应该好好活下去”来搪塞自己,但那种遗憾和不舍总是萦绕在他的脑畔,挥之不去。“思乡情切”这四个字,李维现在是真切感受到了。 两个人于是又沉默下来。 隔了一会儿,李维再度开口,“公主殿下,我忽然感觉我们再说下去,可能会有很多问题,因为有太多事情是我只言片语说不清的。将心比心,我个人感觉你现在最需要的是好好了解这个五千年后的世界。等你对它心中有数,我们之间会好交流一些。请你相信我,我是来帮助你的人。” “你有好的解决方法吗,这位不知名的先生?”没有想到他会出说这么的话,但这确实说中了她的心思,“你说的对,我们之间确实不必如此。至少,现在这一刻,完全没必要这么针锋相对。我为刚才的鲁莽,向你道歉。” 第五十三章;对话(四) (对上边三章不太满意,所以重写了一遍,^_^。) “爱信不信!”李维突然很想对她吼出这四个字。 望着这位公主殿下姣好的容颜,公爵大人一阵怒气上涌。他感觉这个女人已经完全将他当成犯人审了。这咄咄逼人的恶劣态度宛若一盆浇到他身上的冷水,淋的他一个透心凉。 喂喂,好歹我也是你的救命恩人啊,你就这么对我?李维也板起了一张脸,他为自己刚才好脸相待,却发现一张热脸贴上对方的冷屁股感到不值。 而且,他实在弄不明白,为什么这位公主殿下像吃了火药一样。按道理说,他们之间应该是没有任何隔阂的。一个死了五千多年的人和一个来自异界的穿越者,分明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嘛。 但话到嘴边,李维却还是强忍下去。 他很郁闷。因为他还真不能和这位凯瑟琳公主翻脸掀桌子,那一份契约里有些东西需要她的配合。 没错,就是那一份灼与拜恩签订的灵魂契约。 这里可明确提到,半年之后,也就是坎库斯历5423年的秋初第一个月的第一天,她必须复活过来。并且,他们必须将她带到地下世界的托亚城里,帮助拜恩解决余下的事。而现在,他只是将她复活,具体的收尾工作可没有做。好比餐店的外卖生意,即使食物烹饪好了,也装盒包装完毕,但只要外卖员没将它交到顾客手里,这份生意就不算完成。 对于这趟地底之行,李维心里可完全没底。拜恩和他会面时,可不止一次和他讲,这趟旅途对他来说非常的危险,以他那点本事,十有八九得送掉自己一条命。而这段时间,李维通过那个狼人俘虏,还知道了更多的细节,比如第三次地底入侵。这种情况下,用脚趾头去想都能知道对方所言非虚。半年后,那个托亚城绝对一团乱麻,因为地下世界就是这场战争的策源地。 不仅是地底之行麻烦,因为任务的提前完成,如何处置对方也成了大问题。这么长的时间,他总不能一直将这位关起来,玩囚禁y。呃,等等,这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望着凯瑟琳美丽的面庞,李维一阵心猿意马,眼神很快邪恶起来。 虽然下一刻,伴随两人四目相对,他发现自己还是纯洁点好。这位公主殿下看起来可不是一个好惹的角色。而且,逼迫一个女人去做这种事,实在伤天害理,李维在感情上还真接受不来。【零↑九△小↓說△網】 “无论你相不相信,但这的确是实情。”李维沉吟了一会儿,还是平抑怒气,努力摆出一副认真的态度,“这其中发生一些颇为有趣的事情,它们都超出我们的预料。恐怕你不知道,我从接到任务开始到将它完成,只用了不到三天的时间。还有,公主殿下,我们两人似乎才第一次见面,你用不着用这种态度来对待我吧?说句不客气的话,我还是你的救命恩人呢。”他最后也义正言辞。虽然不可能直接和对方翻脸,但把这口气憋在心里,李维害怕会把自己憋出内伤。 凯瑟琳听到这句话,也突然从暴怒中苏醒过来。 “如果阁下真如自己所说,与拜恩没有任何关系。在这里,我向你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她朝李维低头颔首,在迦兰的礼仪中,这是道歉的意思。随即,又开始义正辞严的发出警告,“但是,如果你口是心非的话,那请原谅我只能这么做。按照我们迦兰的传统,一旦被我们视之为敌的人,我们将不吃来自于他们农田耕种的食物,不喝他们境内河流的水,并始终用最凶狠的面目直视他们,直到用刀剑砍下他们的头颅!” 她这么讲,李维反倒没什么好说的。从这个角度来说,他不过是遭受了无妄之灾。完全是习俗不同,才照成她现在对他这么仇视。 而且,他发现自己刚才可能真的说错了话。 “你可别误会,我真和那个狮子头没什么关系。事实上,我卷进这件事,也是很不愿意的。”李维耐心的解释起来,他可不想和拜恩扯上关系。当然,他突然有感觉这解释的话有些不妥,又小心翼翼地讲:“我的意思,不是说公主殿下你不应该复活,而是说我不愿意这样莫名其妙的卷进来。你应该明白吧?” “你说错了。” “什么?” “我说,这位不知名的先生,你说错了。”凯瑟琳加重语气强调,“我的确是一个不应该复活的人。虽然在死亡之前,我也对自己说过‘下一次如果从新开始,一定要为自己而活’这样的话。但当我苏醒过来,并听到你对我说现在已经是五千年后的世界,留给我的只有一片茫然。因为如果你说的真的,我的亲人、朋友,甚至是仇敌都基本烟消云散了。尤其听你讲,迦兰已经灭亡了。换句话说,只有我孤零零的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偏偏在你的话里,这却是最为可信的一句。说这种可以被一眼看破的谎言,实在没有价值。” 她忽然低下头去,不再那么锋芒毕露。 凯瑟琳知道,即使自己再强大无畏,此刻的她依然只是一个没有“过去”的女人。而她现在即将遭遇什么,等待她的未来又是何种情况,这一切全都笼罩在一片乌云里。甚至连她的复活,她都感觉这是拜恩戏弄她的一个手段。 看到她这样子,李维也由衷的同情她, 隔了一会儿,李维再度开口,“公主殿下,我忽然感觉我们再说下去,可能会有很多问题,因为有太多事情是我只言片语说不清的。将心比心,我个人感觉你现在最需要的是好好了解这个五千年后的世界。等你对它心中有数,我们之间会好交流一些。请你相信我,我是来帮助你的人。” “你有好的解决方法吗,这位不知名的先生?”没有想到他会出说这么的话,但这确实说中了她的心思,“你说的对,我们之间确实不必如此。至少,现在这一刻,完全没必要这么针锋相对。我为刚才的鲁莽,向你道歉。” 第五十四章:瑟金之书(一) 凯瑟琳再度低头颔首。 再抬起头来时,一缕微笑悄然爬到她的面庞。 像她这样的美女,笑起来自然是很迷人的,说是倾国倾城都不过分。 但李维看到她这样子,却只感受到一种拒人千里的冷漠。 他甚至还为此打了一个寒颤。 李维知道,一般人是生气的时候,最容易让人害怕。懦夫倘若怒发冲冠,甚至能让勇者为之却步。但有一些人,却恰恰相反。他们最可怕的时候,恰恰是他们冷静下来的一刻。因为此刻的平静,来自于一种自我压抑的理性。而具有这种能力的人,一般都非常可怕。毫无疑问,他面前的这位公主殿下就是后者。 一定有什么人要倒霉了。李维面对这个笑容,不由得暗自揣摩。 虽然明知对方只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女人,但此刻的他,还是忠心希望这个被她盯上的人不是自己。为此,他感觉自己必须要做一些事情。 “我知道有一个地方,可以为你解答这些问题。”李维拍了拍自己胸脯,一本正经地道:“那就是我的卧室。” 他感觉唯有认真帮助对方,才能让自己避免被她惦记。 但这句话一说,李维登时看到凯瑟琳一样怪异的盯着他看。 愣了一会儿,这家伙突然感觉自己刚才的话是那样的暧昧,以及让人感觉歧义。低头“呸”了好几声,他赶紧一脸紧张地解释,“这句话可不是你理解的那个意思。我的本意是说,我的卧室有能够解答你问题的东西。那就是书,很多很多的书,这些书还是我从亚瑟城堡那里带过来的……” 他却没有说下来,因为凯瑟琳又笑了。 看着他仓皇失措的样子,这位还坐在青铜巨棺里的公主殿下忍不住掩嘴轻笑。 李维感觉她的这个笑容很甜很甜,有着令人如沐春风的感觉,完全不像之前那一种。仅看了一会儿,他就一下痴了过去。 妈妈呀,我现在知道为什么会有烽火戏诸侯的故事发生了。李维瞪大眼睛看着凯瑟琳,一脸的小鹿乱撞。 “那就麻烦你了,这位不知名的先生。”在笑过之后,凯瑟琳又恢复了那么一副淡然的面孔,她微笑着说,“对了,你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从你的话里,我已经知道你十分了解我,所以在这里请允许我不再向你自我介绍。因为隔了五千年的时光,所以我实在不清楚这么做是不是合乎礼仪。如果有什么失礼的地方,还请你原谅。” 这一番十分得体的话,将李维从痴迷中拉了过来,苏醒后的他立刻回答,“我的名字叫李维·亚瑟,是埃多帝国的一位公爵。用你们迦兰的话讲,我算是一位有自己封地的贵族,虽然让你见笑了,为我所有的这一片地方,大多只是一无所有的荒野。” “原来如此。”凯瑟琳点点头后,突然朝周围看去。刚才因为李维的话太过震撼,她一时沉浸其中,还没来得及细细观察自己所在的地方,“李维先生,请问这里是否就是你的城堡里?” 这时,她的坐姿已经一本正经。 而这些话虽然客气,但李维却感觉她又戴上了之前的面具。在她那和善的面孔下,隐藏着的东西,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 看来她还是不放心我。他微微叹了一口气。 “当然,这里是一处密室。”李维也朝周围看看,“虽然我不知道这么一个破地方,为什么还有修建像它这种玩意?” 看着凯瑟琳有些听不懂的样子,他特地解释起来,“我们所在这座城堡,身处在一个数千人的小镇里。按理说,这里应该相当简陋。但不知什么原因,它有些大的骇人,而且各种东西应有尽有。像这样的密室,这里居然还有好几间。” “你是说,这里不为人知吗?” “没错,这里除了我和安格斯,还有快腿他们几个人,就没什么人知道了。”李维点点头。 “我可以向你提出一个要求吗?”凯瑟琳突然讲道,“我想留在这里。至少在弄清一些事情之前,我不想到外边去。” 听到她的要求,李维当即一口答应下来,他正愁如何安排对方呢。 凯瑟琳听到他的回答后,又提出了两三个建议,其中一个就是让他把书搬到这里来,因为按照她们迦兰的习俗,未婚女子是不能随意进入陌生男子的卧室的。李维自然也应允。 虽然感觉他与对方之间明显有了隔阂,但在这场对话的末尾阶段,他们倒是交流的十分愉快。 最后寒暄了几句,李维就离开这里了。 他推开石门外去的时候,望着眼前的密室,忽然有了奇怪的想法——我这是不是金屋藏娇? 骂了几句自作多情外,李维带着一脸****的笑容离开了。 然而,凯瑟琳望着四周这空空如也的地方,却是眉头一皱。她看向李维离开的那道石门,开始思索起来。 老实说,和李维对话的这段时间,她都在仔细观察李维。 但与他对话这么久,这位公主殿下还是感到一片茫然。 凯瑟琳感觉李维最大的特点,就是他的怪,她从未见过如此怪异的人。 一方面他好像少不更事,说话时还左右失措,另一方面又显得那么了解人心,至少他想出那个与她对话的办法,她就感觉很高明。 为人处世是其中一处,他对她的态度是另外一处。 凯瑟琳想了半天后,才隐约明白李维对于她的映象。他对她的惊奇、客气,还有那么一点喜欢,都和她过去和一个自己久闻大名的吟游诗人见面时的心态相若。对此,她也只能归结为自己已经成了传说中的人物这一原因。 难道真的过去了五千年吗?凯瑟琳叹了一口气。 李维身上第三个怪异的地方,就是他的力量。 凯瑟琳知道,在那些鱼人的记忆里,这位李维先生可是以一副龙骑士的姿态出现的。而离奇的是,她居然没有察觉到他身上有一丁点元素力量。一般只有两种人符合这种情况,一种是真的什么都没有的普通人,另外一种就是身在人类之巅的传奇人物。虽然在一般情况下,李维自然是后者。能和拜恩扯上关系,自然不是什么简单货色。但凯瑟琳对此却感到不可置信。 她也不是没有见过被誉为传奇的人。 但将他们与这位李维先生一比,凯瑟琳立刻就感觉出他们在个人气质上的显著差别。 这么想着的时候,这位公主殿下发现自己的身体渐渐恢复过去,她再撑着站起来时,蜷曲的双腿终于能够站直,不再如海绵那般瘫软无力。 走出青铜巨棺时,凯瑟琳突然就看到眼前一片彩光迷离。 而她跟前这个四四方方的东西,居然就在这片彩光的笼罩下缓慢变形,最后化为了一具足有四米高的人形青铜巨像。同时,有一片金光闪闪的东西从它身上分离,落在凯瑟琳的脚下, 第五十五章:瑟金之书(二) 凯瑟琳被眼前发生的事情惊呆了。【零↑九△小↓說△網】 她可没想到,自己躺着的这个大棺材会发生这样的变化。 诧异地望着三米外这尊伫立不动的青铜魔像,这位公主殿下突然有了特别的发现。她一下对它伸出一只手,然后用食指勾了勾。下一刻,这尊外观狰狞无比的巨像猛地挥拳击在空中。 然后,凯瑟琳又伸出中指比划了一下。房间里当即又是破风声大起,巨像按照她的吩咐,一腿横扫。 每次她发出指令,这尊青铜巨像的关节处都闪烁着水银一般的诡异纹路。并且,那由青铜雕塑出的面目一下变得凶恶狰狞,仿佛活了过来。 当凯瑟琳放下这只手时,青铜巨像同时也变回原来的姿势,再次静止不动。 看着它的变化,凯瑟琳的脸色变得十分古怪。她知道眼前这尊青铜魔像里已经植入了灰烬魔法塔所独有的刻印,所以她才能指挥它。不由得想起之前李维与她的对话,“有一个巫师硬逼着它这么做”这一句随口之言让她眼前一亮。 然后,凯瑟琳又弯腰捡起了脚边金光闪闪的东西。 这是一张闪烁发光的金属薄片,一般书页大小。虽然薄如蝉翼,但掂在手里,却是分量不轻。金属片的色泽是一种比黄金更深的亮金色。这一个特点,加上它诡异的重量,凯瑟琳登时判断出它的身份——瑟金。 瑟金,是所有魔法金属中价值最高,效用最好的一种金属。它只在一些超大型的金矿中出现。同等重量的瑟金,其价值大约在同等质量黄金的二十倍以上。将瑟金融入其他金属,可以大幅度提高后者诸多性能,比如强度、硬度、韧性。当然最主要的提升,还是导魔能力这一点。一般来说,它是制作顶尖魔法器物、武器的必备材料。 感受了一下这个金属薄片的重量,凯瑟琳明白光是它本身的价值,就足够让一个五口之家轻松的过完一生。 正用手指摩挲着它的表面,凯瑟琳突然神色一动,她发现它体内居然具有元素力量的迹象。 小心的控制体内的魔力与之共振,很快她就看到这个金属薄片出现了一行行文字,正是她所知道的人类通用语。 “坎库斯历2132年,春三月。” “今天又是一个好天气,但兄弟会的情况却让明媚的天空蒙上了一层阴影。完全没想到班加西大人居然会反对我们兄弟会的主张,看来他似乎也受到了上议会那帮神棍的影响。唉,可怜这次出海的同伴,他们想必还在等待他的最终决定。” “不过,在这个坏消息后,居然来了一个好消息。” “查尔斯那家伙终于寄给了我一封来信。不过这个疯疯癫癫的家伙,居然在信上对我说‘他发现了神明的秘密,并且明白他们一定走向衰亡’。呵呵呵,一定是繁星群岛的海风将他的脑袋吹糊涂了。但说出这样的狂言,看来他在那一片岛屿的确发现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看来,我也是时候动身,去见见他这位老朋友。” “致今天依然愁眉苦脸的我,托马斯·亨利。” 读完这上边的每一个字,虽然对行文格式以及其中的一些名词很不熟悉,但凯瑟琳能判断出来这是一篇日记。 她的目光渐渐集中在薄片中间的一行字上——“他发现了神明的秘密,并且明白他们一定走向灭亡”。这不是在开玩笑?这位公主殿下吃惊地瞪大眼睛,很是不可思议。 如果它不是写在这张瑟金薄片上,如果它不是在这时出现,如果它并非来自一位堪比顶尖魔神的巫师,凯瑟琳简直怀疑这是一个中年男子无所事事的随口乱语。但在这一堆前提下,它却由不得她不重视。 又想起自己的神明身份,还有拯救她的人居然是青铜之王拜恩,凯瑟琳只看到一片重重迷雾。 ********* 快腿艾尔推开厚重的木门。 登时,一片嘈杂的喧闹声冲进了他的耳朵,与之一起钻入鼻孔的,是伴着煎蛋味道,以及新出炉面包芬芳的酒香。 他一脚踏进这个门口招牌写着“鹰身女妖之家”的酒馆。 艾尔左右望着,他发现眼前这个面积约有数十个平方的地方,此刻却挤着近百人。旅馆的长桌短桌都坐满了,但大多只是三五成群的在那小声交谈,不像往日众人在那碰杯饮酒,随口吆喝。 他一走进来,当即就有一个人迎了上来。 “艾尔哥,今天不用训练吗,怎么这么早就来了?”阿曼达正端着一个托盘,上边有几个空着的玻璃杯。 她还未走的很近,艾尔就闻到一股怡人的香气。 看着阿曼达美丽的脸庞,这个家伙一脸的心猿意马,“今天没什么事情,安格斯骑士就让我们出来了。”他摸着自己的脑袋,对着阿曼达嘿嘿傻乐。 这幅模样,让对方也开始掩嘴轻笑。 但阿曼达抬起的可不是手,而是她背后长着白色羽毛的翅膀。 同时,她那生满纯白羽毛的脚爪,也朝前踏进了好几步。这个上半身为一个美丽的人类女性,但下半身却如鹰隼,背后还长着一双白色翅膀的鹰身女妖,笑着对艾文讲:“艾尔哥,是安格斯先生让你来我们这里打探消息的吧?”这句话说出时,她特意压低了声音。 没想到被她一口说破,艾尔的整张脸登时憋红了,一时支吾着。 “你需要喝些什么?我来帮你拿。”停步之后的阿曼达又对他笑了一声,然后迈着步子与他侧身而过。 鹰身女妖只是膝盖下端的小腿部分宛若鹰爪,她们的腰肢与相连的大腿都和人类女性一般无二。所以看着阿曼达妖娆的身姿,艾尔又开始狂咽唾沫。 门口边的场景很快被人发现,又有一个美丽的鹰身女妖走了过来,“艾尔,刚才阿曼达那小妮子和你说什么悄悄话呢?” 布兰琪缓缓朝艾尔这边走来。 她的面目和阿曼达有几分相似,但更加成熟而有风韵。尤其胸前那一片波涛汹涌,简直到了让人瞠目结舌的程度。 和布兰琪脸上洋溢的热情一样,她翅膀与鹰爪的羽毛是眩目的金红色。 第五十六章:怪异的来客 “是不是她对你表白了,说她很喜欢你?”布兰琪笑的花枝乱颤,她胸口一阵剧烈起伏,“我悄悄告诉你,这个小妮子昨天可对三个不同的男人这么做了。”虽然这是悄悄告诉,但这话她讲的声音却不小。 艾尔正瞠目结舌、不知所措的时候,刚拐到一边吧台,将空酒杯放下的阿曼达就立刻反驳道:“布兰琪姐姐,你在胡说什么?!” 面对她的质问,布兰琪却只是回头一笑。然后,又故作神秘地看向艾尔,“你可要相信我。姐姐可是冒着危险,将这件事告诉你的……” 然而看了看她,又回头瞥了瞥正怒气冲冲盯着这儿的阿曼达,艾尔心里道:“我要是信你,我就是一个傻子。” 艾尔刚要婉言回复,布兰琪却已经用手挽着他的胳膊,还特意将胸贴了上去,极尽妖娆地蹭了一蹭,“快说吗,你是相信姐姐,还是相信那个死丫头?” 可怜艾尔这时连鼻血都快流了下来。 正心猿意马的想要答应她,他却听到冷哼一声。回头一望,却见阿曼达双手叉腰,恨恨地盯着他们这对狗男女。艾尔相信,如果她的眼神能杀人,恐怕自己这一刻早就被施加了一万次绞刑了。深呼吸一口气,他感觉自己还是坚持原则。 然而,布兰琪又做了更加亲密的活动。她的脸挨近艾尔,热辣的红唇离艾尔左边脸庞只有不到一根拇指的距离,“快说吗,姐姐相信你。”张嘴吐出的芬芳,直接窜到艾尔的鼻孔。 这美妙极了的女人香,已经让对方的精神几近恍惚。 此刻,这位英勇的鹰马骑士陷入左右纠结中。他感觉这一刻的“凶险”,比他之前任何一次战斗都要可怕的太多。 正当这时,他的救星来了。 “布兰琪,别拿这个开玩笑。”同样在吧台里,正忙着将煎蛋放在白瓷盘里的艾琳训斥了一句,“阿曼达还是一个少女,你这个做姐姐的不要玩的太过火了。” 艾琳是“鹰身女妖之家”的第三个鹰身女妖,也是这里最为年长的一个。从她的面目样貌,可以一眼看出她与布兰琪、阿曼达的关系。而身为她们的姐姐,艾琳的气质也是她们中最为成熟的。长发盘起的她,穿着上比阿曼达还要保守。但她的魅力,却丝毫不下分毫。艾琳翅膀上的飞翎以及鹰爪的附羽是浅蓝色的,寒冰一般的颜色。 这句冷冰冰的话,登时像一盆浇到艾尔身上的冷水。他像触电一样,赶紧离开不断诱惑他的布兰琪,很尴尬地将自己的一只手从对方的“魔掌”中抽了出来。然而回过头来,一本正经地向艾琳问候道:“艾琳姐好,你今天还是这么漂亮。”那样貌姿态,整个就一不为美色所惑的有为青年。 而艾琳只是面带微笑地瞥了他一眼,然后接着低头做自己的事。 这种不咸不淡的反应,在艾尔眼里却刚刚好,他又对怒气稍解的阿曼达道:“一杯麦酒就好了。” 然而,他这一脸和善的笑容换来的却是少女的后脑勺。 艾尔这时才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什么。只有痛苦的捶了锤自己的脑袋,哀叹自己刚才的不应该。 他这样子,自然被布兰琪看在眼里,这个鹰身女妖登时一脸坏笑的走开了,似乎她刚才做成了一件值得她高兴的事。 离开门口这边,艾尔就近找了一张空着的椅子坐了下来。酒馆里的人现在都忙着商量自己的事,也没多少人留意他刚才的动静。 艾尔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吹着口哨,其实他正竖起耳朵,四下留意周围人的谈话。 “你看到那些蜥蜴人了吗……” “安格斯大人也真是厉害,居然请来了一位龙骑士……” “听说这帮蜥蜴有大动静……” “冬龙城那帮混蛋,真是够狠的,居然就这么把我们卖出去了……” “什么,你说那个骑在龙背上的人是李维领主,这简直太——太不可思议了……” …… 正当他听得入神,一杯麦酒猛地放在他面前的桌上。“砰”的一声后,艾尔被溅的一脸泡沫。 他正要嗔怪的喊一句“你怎么做事的”,抬起头来,却望见阿曼达一脸怒气的盯着他,然后一个转身,又漂亮地给了他一个后脑勺。 于是,艾尔只有“唾”面自干,用自己的袖子抹了抹脸,然后郁闷的将玻璃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少年,追求女孩子,三心二意可不成。” 一个沙哑而有磁性的声音传到艾尔的耳朵里。 循声望去,艾尔发现说话的人正坐在自己的一边。这是一个看上去约有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样貌十分俊朗,但他的打扮却十分随意。那一头黑色的,微有些波浪卷的长发,散乱的披散在肩后,胡须浓密地好似旺盛生长的灌木,从他上唇、下巴连至两鬓,上边还沾着金黄的蛋粒和一些雪白的面包屑。 但即使有些邋遢,也不掩他的一身英气。或者这么讲,这随意的打扮反而让他多出了落拓不羁的帅气。 艾尔尤其注意到这个男人的一双眼睛,居然是赤色。瞳孔中泛出的光芒,宛若一缕逐渐攀高的火苗,让人尤为印象深刻。这双特别的眼睛透着一股沧桑,还有经过岁月洗礼后的睿智。 克雷蒙德发现艾尔看向自己,也将杯子里的麦酒一饮而尽。只是他面前这个玻璃杯,足足比艾尔大上一倍。 对这个年轻的后辈露出了一个微笑后,克雷蒙德就将放在桌上的东西背在身后,站起身来。艾尔认出来,这应该是一把双手阔剑,但它表面用一层黑色的亚麻布裹了一道又一道,连剑鞘都望不清楚。 艾尔还留意到中年人的一双手臂长过膝盖,他知道这是出色的剑客才有的特征。 好怪异的人。他默默想到。 但艾尔因为有使命在身,所以也没在克雷蒙德的身上留意太久,继续开始自己的监听大业。 只是原本这个十分轻松的活,因为他刚才犯过的错误,一下变得十分复杂起来。因为阿曼达时不时就从他的面前走过,每次都一脸怒气地盯着他望。 第五十七章:计划 灰岩镇,城堡。【零↑九△小↓說△網】 “镇民的反应果然如您预料的一样。”艾尔说话时,对身前坐在椅子上的安格斯高高竖起大拇指,“他们现在都很同仇敌忾,对冬龙城的残暴和麻木不仁骂不绝口。同时,也为领主大人居然变成了一位龙骑士感到不可思议。除此之外,对自己未来的担忧也是人人都有的。虽然我去那边没多久,但还是感受到那种沉重的气氛。” “等等,你说去那没多久。”坐在方桌后边的安格斯一脸诧异地盯着艾尔。 这句话问的艾尔十分尴尬,“骑士大人,如果您只坐下一个小时,就相继遇到‘被落下酒杯溅起的酒沫喷了一脸’、‘瓷盘上的煎蛋下边盖着四五只苍蝇’、‘一不留神坐着的椅子突然瘸了一条腿’这一连串事情的话,我相信你也待不太久的。” 这位英勇的鹰马骑士一脸的如丧考妣,“果然最不能得罪的就是女人,我现在知道上次我家的窗户是谁砸的了。” 安格斯看到他这样,那是笑而不语。 “我猜,你一定又被布兰琪戏弄,然后被阿曼达狠狠教训了吧?早和你说了,那里的鹰身女妖可不是镇上的女孩,一个个都不是好惹的。” 这位骑士先生登时摆出一副过来人的样子。 “骑士大人,我们还是先聊正事吧。”被对方说破心事,艾尔一张脸尴尬的红了起来,像熟透的苹果,“我实在有些不明白,您让我打听这样的消息是为了什么?” “你认为这么重要的事能够轻易对人说吗?”安格斯面对他的不答反问,也一本正经起来。 望着他方正严肃的面孔,艾尔立刻站正了,然后左手放到右边胳膊上,对安格斯鞠了一躬。这在骑士礼中表示道歉的意思。 然而他再抬头时,却望见安格斯一脸坏笑地盯着他看。 “不逗你了,其实告诉你也没关系,只是你要把鹰身女妖之家的事,老老实实讲给我听……” “安格斯大人!” “好了,好了,我不说这事了。”安格斯看着对方涨红的一张脸,也点到即止,“让你去那边打探这些,目的是为领主府即将发布的一条命令做预备。”说着,他把摊在桌上的书册朝艾尔那儿推了推。 艾尔伸手接过这个熟牛皮做封面,细麻绳装订的书,见安格斯朝他点了点头,就直接翻开,看了起来。一会儿后,他整个人大惊失色,“不是开玩笑吧?您真打算这么做,这也太夸张了吧?” “你已经是第七个看完它,对我这么说的人了。【零↑九△小↓說△網】”安格斯一脸淡然。 “只是,安格斯大人,如果真按照上边这么说的去干。也就是将镇上的人组织起来,都进行民兵训练,那么谁来耕地?谁来织衣服?谁来做生意啊?恐怕到最后,连一个烤面包的人都没有了,我们岂不是都得饿死?”艾尔一脸的不可思议。 面对这个问题,安格斯继续老神在上,“在你之前的六个人,他们也差不多都是和我这么说的。我在这里,将对他们的回复,原原本本的告诉你。首先,民兵训练只是在一天之内的某些时间,比如说清晨,比如说午后,这时大家都有空闲。而且,时间并不是太长,一次只训练一个小时,并不会对大家的生活照成多少影响。第二,这里的训练并不是那么全面,只是队列这一些最基础的内容。” “但只是那样的话,又有什么用?”艾尔的脑子还有转不过弯,“光是懂得这些,他们可打不过那些蜥蜴人、野魔。您也不是不清楚,这些怪物的实力有多厉害。即使是一个训练一两年的正规民兵,都未必能在它们面前全身而退。” “训练他们,又不是为了让他们上战场。如果目的是你说的这样,那灰岩镇这三四百人的卫队干什么去,只是在那晒太阳吗?”安格斯翻了一个白眼,“你和他们一样,都不了解这么做的意图。我问你一个问题,如果镇上突然起了大火,你说大家齐心协力一起救火好,还是各自四散逃命好?” “当然是一起齐心协力去救火。”艾尔一脸莫名其妙地看着安格斯。 “谁都想你这么想,但我做佣兵的时候,可看到不少额外情况。”安格斯循循善诱,“救火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它需要有人去找水,有人将水运过来,有人再用这些水去浇火。有时还需要提前拆除一些没着火的房屋建筑,避免火势蔓延。这一系列的麻烦事,可不是说做就能做的。除非有人将他们集结起来,分给他们不同的工作,不然很有可能一团乱麻。我记得以前在萨多城时,还曾见到这样的事。起火的那些房屋明明靠在河边,那里的人一起努力就能将火及时扑灭。但一个个慌乱不堪后,居然直接打了起来。之后他们唯一做的一件事就是找巫师。结果等到巫师赶来,准备施展落雨术时,火已经烧完了……” “不可能吧?那边的人怎么这么傻?”艾尔瞠目结舌。 “怎么不可能,聚集在那边的人都是其他地方来的难民,而且是三伙不同的难民。他们迁徙来的时间还不是太久,平常就经常为一些小事起争执。结果在火灾面前还是这样,就为争谁去挑水,谁去浇水吵了起来,然后大打出手。”安格斯无奈地摆了摆手,“我和你说这些,是为了和你讲大家齐心协力的重要性。虽然灰岩镇不是萨多城,但像火灾一样需要众人配合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未来只会越来越严重,光靠镇上的老人可一点不行。” “所以您认为这么做可以,可以让大家变得更——更团结?”艾尔似懂非懂,他对安格斯点了点头,“这么做似乎有点道理。” “不是我这么认为,是领主大人他这么认为。”安格斯纠正道。 一听这话,艾尔登时脱口而出,“我感觉您还是再考虑考虑,然后劝说领主大人也慎重一点,不要去做这么无谓的事。” “在你之前的那六个人也是对我这么讲的。”安格斯一脸默然。 “果然,大家的意见是一致的。”艾尔很认真地道,“您赶快规劝一下领主大人吧,他总是喜欢做这么无聊且没什么意义的事。” 安格斯却朝他摆了摆手。“那你知道我在听说他这个计划的时候,心里想着什么吗?”这位骑士大人哀叹了一口气,然后加重语气补充道,“为什么提出这个计划的人不是我……” 第五十八章:军训 和艾尔这帮乡下土蛮子不一样,安格斯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所以他知道李维这一套计划的价值。【零↑九△小↓說△網】 对于这位一向不靠谱的上司,居然想出了这么一个靠谱的计划,这位骑士先生将其归类为四个字——歪打正着。虽然在内心里,他隐隐明白这位领主大人和过去已经有些不一样了。 ********* “我已经说服艾尔他们了。”安格斯站在李维的桌前,一脸认真地道,“只要他们几个同意,剩下的那些人就不成问题。您可以放心,这个被您命名为‘军训’的计划一定可以顺利进行。” “这就好。”坐在椅子上的李维,看着桌前的心腹爱将,特意嘱咐了一句,“一定要对他们严格把关,尤其是队列训练的时候,特别加上几项如‘立定站立半个小时’这样的活动,向右转,向左转这些就更不用说了。” 这家伙现在一脸的坏笑。 一想到自己以前军训时,那被训掉半条命的可怜样子,他这时就有一种报复的快意。 不过,李维想出这个全民皆兵的计划,倒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猎奇欲,他是有深刻考量的。 前天从蜥蜴人部落回来的时候,他就想到了这个问题。 蜥蜴人的一盘散沙,让李维陷入了思考之中。将它们的所做所为,与巫师手札中先祖之魂的描绘一对比,他登时明白自己赢得有多侥幸。 因为从某种角度而言,蜥蜴人部落远比海民部落更适合这项能力的发挥。 这帮披鳞带角的强盗,有一个得天独厚的条件,那就是它们有大量的劣龙人,并且饲养了魔鬼蜥这种拥有神圣血脉的魔兽。先祖之魂与它们一结合,可以立刻形成战力,而不需要像海民那样需要磨合。 作为人类,海民部落其实存在许多先天缺陷。看手札上记载,他们中被先祖之魂附体的人是需要额外培养的,往往一个近万人的部落只有十数个可被附身的图腾勇士,哪里像蜥蜴人这样阔绰到满大街都是。 这可是一个惊人的优势。 因为先祖之魂最大的特点,就是它的持续可用性。 这玩意不是一锤子买卖,用了就没了。拥有它的部落,在面临生死存亡的阵地防御战时,它在一定时间内是可以持续降临。【零↑九△小↓說△網】即使附体的对象被消灭,也可以立刻找到下一个。只要备胎一直有,它就可以一直续。而被先祖之魂注入,体内的魔力最次也能上升至准传奇级别。换句话说,拥有了它,就等于拥有一个可以不断死而复生的强大战力。 “死一个,换一个”,这才是先祖之魂最正经的使用方法。真要硬碰硬,由它创造的速成品哪里能和真材实料的原装货比。李维知道,一头真正的八头巨蛇可不会被一个过肩摔给弄晕。当时之所以会这样,不过是因为这个残次品相较正版,有着“神经萎缩”、“智力低下”、“先天发育不全”等一系列问题。所以只是被轻轻一摔,就被人找到机会,直接拿下。 而这场战争,蜥蜴人真正的致命问题,就是它们完全没有发挥自己的优势。 即使惨遭偷袭,如果它们组织能力能够高一点,恐怕在第一时间就会想到保护魔鬼蜥,尽早巩固防御线这些措施。它们真要这么干,这一仗胜败还真难说。毕竟,在进攻期间,它们可以一直拥有一个不断死而复生的准传奇级别战力,这足够弥补它们自身的劣势了。 可惜,玩纪律的话,这帮强盗和人类差了几千万年,直接一步错,步步错。八头巨蛇一失败,它们直接缴白旗了。对此,李维真是不知道该说它们懂得见风使舵,还是骂它们真够贪生怕死。 但这帮孬货将一手好牌玩砸的本事,却让李维看到了前车之鉴。 要知道即使没有先祖之魂,组织能力也是衡量一个团体的重要因素。而提升组织能力最快的方法是什么,李维思前想后就把目光集中到“军训”这两个字上。 以前在网上和人辩论时,他可恶补了一通和这有关的知识,明白“军训”这个平平无奇,几乎每一个他这年纪的中国人都得经历的东西,有多了不起。 它是近代化的国家制度一起出现的,近代欧洲之所以打遍世界,其很大原因就是就是凭借成熟的军训体系,建立了近代化的军队。 有趣的是,李维发现罗兰世界已经出现相关的萌芽。比如队列练习这一些,其实已经发展十分成熟了。他甚至不要提出什么意见,就可以直接放手让安格斯去做。想了想,他感觉这和罗兰世界分外险恶的世道有一些关系。 成年的蜥蜴人身高能有两米,个顶个都是nba运动员身材;人狼三米出头,一般人只起到它们半腰;野魔直接突破四米,力大无穷的直接非人类…… 在这种情况下,人类除了提高自己军队的组织能力来弥补这天然的劣势,几乎别无办法。 但这里的问题是,这种可以称得上优秀的军事训练一直被少数人垄断。在制度上,罗兰世界大体还处于封建时期。封建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人得分三六九等。而当兵的权利,一直是被少数人垄断的,哪怕这个小小的灰岩镇也不例外。 因为有矿产的原因,灰岩镇虽然比其他地方养得起更多的兵。但能加入这里卫队的,却都是关系户。即使有个别身家贫困的,但祖上三代这么一找,立刻能寻出许多阔亲戚。 在能正常给工资的情况下,当兵最差也能吃喝不愁。在这个物资还不丰富的世界,这可是一个相当不错的诱惑。至少比做农民矿工好太多。而且,“枪杆子里出政权”也是放之四海皆准的东西。 在此情况下,李维为了未来的发展,怎么也得想办法打破这种垄断。军训,就是这其中最关键的一步。 一个封建领主,并不是他对自己的定位。 第五十九章:吸血鬼(一) 这档子事处理完后,李维又询问了一句,“另外,劣龙人的事情,你又处理的怎么样了?” “按您的吩咐,我已经将它们全部关押好了。【零↑九△小↓說△網】那地方就在地牢的一边,照您说的,门窗已经全部封闭,只留下一些不能见光的通风口。连食物,都是用竹管送进去的。”安格斯回答道,“这些家伙有四十多人。在城堡里,给它们每一个都找一个单独的房间,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完成了就好。”李维一下把放下怀里的巫师手札拿出来,看着封皮上那几个金光闪闪的大字,对它一脸的期待,“这下就看你说的对不对了。” “领主大人,虽然我不知道你的打算。但我总觉得你要想在它们身上得到什么消息,不如对它们严加拷问,这帮家伙虽号称是龙裔,实际上却与蜥蜴人一样欺软怕硬。打它们几鞭子,保准它们开口。”安格斯看着李维这模样,不由提出了一个建议,“您这样做,简直都不像一种刑罚。” “你不懂‘关禁闭’的可怕,在黑屋子里被关上三四天,保准比什么严刑酷打都可怕。”李维说话时,还特意晃了晃手里的书,“还有我对它们这么做,可不止要撬开它们的嘴这么简单。【零↑九△小↓說△網】还记得我在讨伐它们之前,对你说过的那件事吗?” 安格斯皱起眉头,“您该不会指龙角之锤?” “没错,我将它们关进黑屋子里,目的就是改造它们。”李维很是得意笑了笑,“如果这次顺利,我说不定能得到十几个龙人大兵。” 安格斯听到这话,一脸的不可置信。看着李维成竹在胸的样子,他很想对这位说一句“你又发什么疯呢”。但一想到之前收复龙裔巨兽的事情,这位骑士只好乖乖闭嘴,“那我等您的好消息。” “是不是感觉我这么做很奇怪?”李维看他一脸勉强,补充着问了一句。 安格斯没有回话,只是点点头。 “其实这个方法,我也是灵机一动。这本书上讲,劣龙人的进化存在一些捷径。其中有一种方法,就是让它们尽可能的害怕,感觉自己孤立无援。”李维一本正经地说,“而在我印象里,没什么比关禁闭,更能让它们感觉自己置身在绝境里……” ********** 小吱将自己的肥嘟嘟的肚皮牢牢贴在地上,它那对滴溜溜的,黑珍珠般的小眼睛小心盯着周围,同时一双耳尖缀着一撮流苏般长毛的大耳朵高高竖起。 看着一侧脚边这只做“扑街”造型的小东西,夏佐的脸上露出一个狰狞的笑容。随即这个脸色苍白,一双尖利獠牙露出嘴边的怪异男子,猛地将提着的长毛山羊摁在墙边,一口咬住它的脖颈。 只是吮吸了一阵,还在不断呜咽的山羊就已经干瘪下去,变成了一具眼睛快要瞪出眼眶的干尸。 带着腥味的鲜血不断从夏佐嘴边溢下,顺着他的脖颈流淌下来,将他纯白的衬衣染成一片通红。从巷口悄然流下的月光,将这只吸血鬼的影子拉的老长。 松下山羊的尸体后,夏佐随意地将它扔到一边。这个偏僻的巷子里,已经有十数具这样的山羊尸体,堆积在一起。 用袖子抹了抹嘴边溢出的鲜血,这只吸血鬼露出满足的神情。 相较于人,他还是更喜欢吸食山羊的血,够腥,够膻。每次他出去猎杀时,都喜欢像这样痛饮一番,然后再去干大事。对于这一点,夏佐可是十分骄傲的。因为他已经不需要再像那些同类一样,通过吸食人血维持苟延残喘的生命。他能走在阳光下,不再害怕那些神徽、圣水,可以像一般人一样自由生活。 最主要的是,在脱离生存需要后,猎杀人类对他来说,才成为了一项真正的,让自己开心愉悦的活动。 夏佐对此有自己的一套哲学。 他认为那些低级的吸血鬼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讨生活。像他这样不受人血限制的高级吸血鬼,才有资格将这种铭刻在血液里的嗜杀冲动视为娱乐。 现在,站在巷子里的他,望着天边惨白色的月光,狰狞的笑了起来。饱餐一顿后,终于到了出手的时候。 夏佐可记得那个人类伯爵对他的承诺,只要这次将对方的儿子拯救出来。那么这座城镇的所有人,他都可以肆意妄为。而且,事后不用负任何责任,没人会为他们来找他的麻烦,哪怕那些圣骑士也一样。至于对方承诺的那些财宝,夏佐可完全不敢兴趣,他追求的只是杀戮的快感而已。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鬼魅的人影却出现巷口边。 “总算是找到你了,夜之杀戮者夏佐·红獠。”克雷蒙德背着大剑,他瞥了瞥地上那些堆积在一起的羊尸,“看来我来的正是时候。” 他的突然出现,让巷子里一身黑衣的夏佐吃了一惊。 这个吸血鬼不由得看向左侧脚下的小吱,但这只肥胖的小东西,这时只是耳朵动了动,完全对这个来人的到来没任何反应。 夏佐心下一沉。 这一刻,他明白面前这个人绝对是有备而来。 因为他很清楚脚下这只土拨鼠外貌的小东西的本事。它具有一种非常古怪的能力,那就是震颤知觉。 百米之内,这个拳头大的小东西,通过自己肥大的肚子感受到地面任何一丝轻微的颤动。不需要用到眼睛,它就能判断这种震颤,判断来人的身形、大小,甚至是强弱。因为很多高手行走时的步伐,和一般人有很大不同,而这些都可以被它察觉到。 小吱这项能力,可不知帮助他躲过多少次危险。 以至于每一次,它贴地做“扑街”造型为他望风时,夏佐都分外安心。 而现在,对方已经出现在他的眼前,但小吱却还反应过来。夏佐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虎视眈眈地盯着面前的来人。 站在巷子口的克雷蒙德,离他只有十数米远,自然也瞥到他一侧脚下做“肚皮贴地”运动的小吱。 这个不请自来的剑士冷冷地道:“这次你的魔宠可帮不了你了……” 第六十章:一击 “报出你的名字吧。”夏佐阴测测地笑了一阵,“告诉你夏佐大爷,你是圣武士,还是赏金猎人,抑或是其他什么。你要是一个无名小卒,那可太让我扫兴了。” “只是一个心中有火在烧的人。”克雷蒙德不和他多话,直接将背在身后的剑提在手里。但他却没有拔出它,甚至连绑在剑鞘上的布条都没有拆下。 他的这一动作,让夏佐很是意外。因为任何一个剑士都不会在面临重要战斗时,将自己的武器这般处置,似他这般随意,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他对战斗抱有绝大的信心,相信不需拔剑就可轻而易举的获取胜利。这对夏佐来说,无疑是一个羞辱。 想不到,我也有被人瞧不起的一天。这位吸血鬼先生冷笑了好几声。 虽然对克雷蒙德可以避过震颤知觉的探查感到意外,但一向自视甚高的夏佐可不认为他有资格蔑视自己。 在怒火中烧中,这个身穿黑袍的吸血鬼遁入了阴影。 只见他被月光笼罩的身躯猛地坍缩下去,与脚下的影子融为一体,又飞快的融进两边墙壁的暗影中。 一个眨眼的功夫,夏佐已经消失在这片夜色里。 他这种诡异莫名的能力,就是大名鼎鼎的“影行”。这是最顶尖的刺客和窃贼才能掌握的技艺。懂得“影行”的人可以在阴影中藏身穿梭,无声无息的接近自己的目标。也只有做到这一点的人,才能得到“影舞者”之名。 夜晚,正是影舞者最强大的时候。当夜色笼罩苍穹,阴影将无处不在。 所以,这一刻的夏佐是胸有成竹的。遁入阴影后,他自信自己已经处于不败之地。因为即使不敌对方的剑技,他也有把握全身而退,这是过往无数次战斗让他明白的事实。 月光斜斜的照下,将巷子一边墙壁的影子投射到另一边上,这个恐怖的吸血鬼正隐藏其中。 他在阴影中穿行,很快沿着墙壁来到克雷蒙德的背后。 下一刻,夏佐伸出了自己的利爪! 他那一双细长的手,这时正戴着狰狞的爪套。五根手指的指尖,全都是锋芒一片。这种诡异的武器可融入了瑟金,他曾用它将一块花岗岩掏出一个深洞。夏佐相信,这个诡异来人的血肉之躯绝对没有石头硬。所以,一行进到克雷蒙德背后,这个狞笑着的吸血鬼闪电一般的出手了。 哪怕这一击不成,他还会想办法发动第二击,黑夜给了他这样的自信。 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夏佐刚从阴影中现身,正欲朝克雷蒙德扑去的一刻,他的胸膛已经遭到重击。 吸血鬼有着超乎寻常的恢复能力,如果不能将他们的心脏或者头颅击毁,就杀不了他们。强大的生命力,也是夏佐引以为傲的底牌之一。所以这一刻,他才敢从阴影中现身,与这个诡异的来人近身肉搏。但万万没想到,这交战的第一刻,他就已经败局已定。 克雷蒙德连头都没有回,就直接朝后一点,他提着剑鞘戳中的地方正好是夏佐心脏的位置,不偏不倚。 克雷蒙德的力气很大。 这轻飘飘的一击,已经将对方心脏震得粉碎。并且,剑鞘带着的力道还将夏佐的身体朝后震开,让他斜着飞了出去。最后,这个穿着黑袍,双手金光闪烁的吸血鬼撞到墙上时,他背后的墙壁甚至多出了一圈圈裂纹。 直到这一刻,夏佐还是不敢相信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你——你——你,你……”他指着朝后转头望来的克雷蒙德,布满血丝的眼睛瞪得快要突出眼眶。 吸血鬼强大的体质,让他在心脏被击毁的情况下,还能苟延残喘。但至多十数个呼吸,他还是得一命呜呼。 “忏悔吧,吸血鬼。希望你在那一个世界好好挣扎下去,这样你才能体会那些被你杀死的无辜者的悲哀……” 克雷蒙德看了陷在墙里的夏佐一眼,就想回过头去。然后,就在这一刻,他却看到这个吸血鬼忽然裂开嘴在那狞笑,每次都喷出一蓬一蓬的血。 “即使——即使杀了我,你也——你也救不了这里的人,强大——强大的剑士啊,不仅是躲在黑暗里的人会做出恶事,像你们这种行走在阳光下的人,照样有着——照样有着一堆肮脏、苟且……” 下一刻,这个嘴边还带着笑容的家伙,就头一歪,彻底失去了生命。 他最后说话的表情,让克雷蒙德心神一震。 正当这时,不远处那堆羊尸中突然出现一道彩光。 原本趴地的小吱,此刻全身发出亮光。这一刻,由于契约者的死去,原本禁锢它的魔宠契约也就此粉碎。 克雷蒙德缓缓朝它这边走来,消灭夏佐只是他这次任务之一。带走这只具有诡异能力金毛地鼠,至少不让它助纣为虐,也是他必须要做的。 对于他的到来,小吱却是十分自在。 等身上的光一敛去,这个浑身毛茸茸的金毛地鼠,就用自己小短腿站了起来,一双滴溜溜的眼睛朝克雷蒙德瞥去,嘴唇的胡须猛地张开,一张小脸满是坏笑。这狡黠的样子,根本不是一般动物能表现出来的。 看着它这可爱的样子,克雷蒙德笑了起来,他还真不忍心对它下重手。 然而,下一刻,这个实力骇人的剑士就笑不出来了。因为他看到这个还没他拳头大的小东西,突然被一圈浅紫色的光晕笼罩着,又有一个它从身体里钻了出来。这个诡异的场景在不断重复。由一变二,由二变四,由四变八。没一会儿,这里已经多出了几十个站在一起的金毛土拨鼠。 这一个个动作神态还各有不同。 有些双脚站立,有些四肢伏地,有些在用它那小短腿给自己挠痒痒,有些直接趴在地上…… 克雷蒙德缓缓吐出一口气,他突然感觉这次的任务恐怕并不轻松。 第六十一章:入伙(一)二更 “不知那些书,她看的怎么样了?”李维站在密室门口,自言自语起来,“已经过了三天,想必她一定对这个世界有所了解了。【零↑九△小↓說△網】接下来,就该和她说正经事。”但一想到这儿,他却痛苦地闭上眼睛。 公爵大人对此感到焦头烂额。 他觉得要想取得对方信任,自己首先必须得交代实情。而这儿有一个绕不出去的槛,那就是她在三天内复原的事。在这基础上,他又势必要交代自己打败蜥蜴人部落的原委。而一说到这个,他必须盏露出自己的实力。但问题就出在这儿,他的能力又是从哪边来的?虽然可以暂时编个借口遮掩过去。但时间一长,有关他之前是个废材的风言风语,一定会被她听去的。再联系他公爵之子的身份,不被怀疑几乎是不可能的。 李维知道,自己有一个最大的破绽,就是气质问题。作为一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他明白自己无论是心态,还是形象,都离真正的绝世高手差了十万八千里。对方又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不可能没有察觉到这一点。 而从这一点深究,他被蝎神之子附身的事一定会被探知出来。那天城墙上有那么多人,人多嘴杂,他又不可能将他们全部封口。之后,就是灼如何成为他魔宠的这一点…… 李维不敢想下去了。 如果我附身的这个家伙能够伶牙俐齿点就好了。李维最后哀叹道。 然而,想到这儿的时候,这家伙突然感觉不对劲。 我为什么要得到这位公主殿下的信任? 是啊,她和他非亲非故,认识才不过三四天。要说关系,似乎只有拜恩的契约这浅浅的一层。只要半年后,他能将她交到拜恩手上,这件事不就解决了。 而且,这也不是送羊入虎口的龌蹉事。因为自己契约的关系,他也见过拜恩的契约,知道这位魔神并不能伤害她——灵魂契约可不是一张破纸,说撕就能撕的。 想到这儿,李维心里那点坏心思又泛了起来。 他感觉自己要是实在没办法,不如直接将她囚禁起来。半年之后,再将她打包送出去,不就一切都妥了。 虽然这朵迦兰之花看上去是朵带刺的玫瑰,但说到拳头,李维还真不感觉她比自己大。那些书里可没有写到她是个高手。 李维点了点头。 他突然懊悔起来。第一次见面,居然被她盯了几眼,就被震慑住了。不应该,真的不应该。我现在可是传奇高手啊,被一个这么娇滴滴的女人看怕了,这要传出去,可怎么见人! 但一想到自己倘若二话不说,直接将她软禁,恐怕他们俩的关系一定会降到冰点,李维又有点不甘心。 作为很正常的男人,他还是挺想与这位美女展开一段超越友谊的关系。 怀揣着复杂的心情,李维一下推开了石门。他这时已经打定主意,决定先保留一下秘密,将一些不重要的事情告诉她。但如果她穷追不舍,硬是要眼里不揉沙子,当一个火眼金睛的孙猴子,那就别怪他翻脸无情化身如来佛了。 涉及到自己的安危,李维感觉自己还是应该先放下“儿女私情”。 他刚推开门的一刻,就闻到了一股沁人心脾,让人胃口大开的煎牛排的味道。再细细闻上一闻,李维能判断出来牛排上绝对浇上了黑椒汁和番茄酱。这两股味道混杂着牛排的肉香,登时把他胃里的馋虫给勾出来了。 循着香味看去,果然他看到这位一身白裙,头戴王冠的美丽公主正在用刀叉享用自己的午餐。 只是她坐着的裘皮宽背椅,和她面前这张四角刻着云纹的桃木方桌,看上去怎么那么熟悉呢? 还有,她背后怎么多了一排书橱? 李维分明记得,自己是直接将那一堆书放在好几个大包里,一起送给她的。 “李维先生,你来了。”听到开门的声音,凯瑟琳也抬起头来,看向站在门口的这个来人,“您在开门之前,可以先像这样……”她放下刀叉,抬起手来,做一个敲门的动作,“……不问自来,可不是一个绅士应该做的事情。” 这位公主殿下脸上洋溢着迷人的笑容,看李维尴尬地站在那里,她又补充了一句,“还有打扰一位淑女的进餐,可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哦。”说完,她就做出了一个“请你出去”的手势。 “十分抱歉,是我考虑不周了。”李维被她这么一说,一张脸登时通红,他开始道歉起来。 “哪里哪里,希望你不要怪罪我个客人太过无礼。”凯瑟琳很客气的回答道。 “那我先离开这里了。” 李维立刻走了出去,然后“砰”的一声关上石门。 他站在门外,开始深呼吸起来,心脏“扑通”、“扑通”的跳。虽然在前世,通过各类电视、电影、写真、海报,他也算是看遍世间各类美人。但真有这么一位世界巨星级美女站在他面前,对他颔首微笑,这一刻他还是有种开启了新世界的感觉。 哥哥我的桃花运不会就这样到来了吧?李维哈哈大笑。 虽然他也明白这位公主殿下的笑容,更多是出于客气和礼貌,但在满怀的憧憬之下,他却自动脑补出另外一番模样。 此刻,在他的大脑中,凯瑟琳公主已经被白色的圣光笼罩着,她脸上的笑容更加迷人,浅蓝色的美丽眼睛闪烁着看向恋人的迷醉目光。 yy幻想了一番,李维突然双手握拳相击。绝对没错,我还是她的救命恩人,说不定她因此喜欢上我呢?这家伙自我沉醉地大笑起来。心情激动之下,他猛地一拳朝一边墙壁挥去。 只是拳头里墙面只有一两厘米时,他才突然想起自己那一身龙力,及时收了手。 但这个心中有头小鹿乱撞的家伙,还是自顾自的折腾了好一会儿才冷静下来。 头脑一冷却,李维突然神色大变。 因为他想到自己刚才好像确实莽撞了一点,居然在开门之前,没有先敲门。还有看到对方用餐,没有主动告退,这简直是失礼啊! 这么想了以后,他脑海里的那位分外美丽的凯瑟琳公主也板起脸,一脸嫌弃地看着他,嘴里还说“真是太差劲了”。 李维马上一脸沮丧,简直如丧考妣。 我没事打扰人家,干什么呢?这要被她误会了,感觉我很烦怎么办?不应该啊,不应该…… 然而想到这儿的时候,他一下疑惑起来。 我来找她,不是有正事要说吗?李维一脸诧异。 他脸色再度一沉,登时又自我哀怨,怒骂自己一句“**丝”。居然没和对方说几句话,就被迷得乱七八糟,这种表现简直是穿越者之耻! 正当他打算奋发向上时,密室里那怪异的情况又被他发现了。 那些书橱、方桌、宽椅,李维是越想越觉得熟悉。很快,他一下了然,这不是他书房里的东西吗? 但这就奇怪啊,书房里的这些玩意怎么到了这边? 难道是这位公主殿下也有一模一样的? 这么想完之后,李维直接打了自己一巴掌。叫你瞎想,她一个死了五千多年的人,怎么可能带着这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穿越过来! 第六十二章:入伙(二) 那么,问题就来了,他书房里的东西怎么出现在这边?对此,李维没有多想,因为他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到更重要的地方。 那就是他刚才的表现。 回忆刚进门时,他对自己的那些嘱咐。再一想进门后,他一看到这位公主殿下明眸善睐的一笑,就整个人忘乎所以。李维那是一脸的不忍直视。 真没出息,你这样子和一个傻吊有多大区别?他张嘴狠狠骂了自己几句。 意识到自己的糟糕后,李维在这一刻感受到前所未所的颓丧。 他感觉自己真没用,居然在糖衣炮弹中缴械投降了。甚至人家都没有撩拨他,只是保持礼节般的微笑,他就直接受不了,变成了一只彻头彻尾的呆头鹅。对于这样的自己,李维恨铁不成钢,但他却没有任何办法。 如果说他还是一个地球上的大学生,对于这样的结果,李维是能够接受的。像他这样嘴笨又长相平平的家伙,原本就没有什么异性的缘分。能被一个长相中等的妹子视作备胎,说不定都是一种福分。 但现在,他的身份可是一个叫李维·亚瑟的异界领主啊! 穿越的第一天,他就差点被一头巨兽弄死。 统治的地方只是一个几千人的镇子,却有可能与一个数千万人的帝国为敌。【零↑九△小↓說△網】 明明什么都没做,依然惹恼了身边的强邻。 即使身边一个不起眼的蜥蜴人部落,都有一大堆秘密。 …… 这种情况下,他还是这么一副废材的样子,如何不让他感到颓丧。 李维痛苦的闭上眼睛。 原本他还洋洋得意,因为自己才穿越第一个月,就取得了那么大的成绩。但现在一想起来,他却感觉可笑。 龙骑士厉害吗? 埃多帝国十七行省,每一个都有十几名这样的人。 传奇可怕吗? 这个星空下,真正的神明都超过百个,他这半吊子的传奇又算的了什么? 至于,他打下的那两大胜仗。李维回想起来,却只感到一股深深的悲哀。 第一次,如果换一个稍微靠谱的人,让那些狮鹫、鹰马升空作战,他恐怕就得折损一半兵力。更别提,人家队伍里还有一个能够召神的蝎身人巫师。真要给足这位准备时间,后果不堪设想。 第二次,蜥蜴人依旧有着完全不亚于他的实力。只是出于不知名的原因,想扮猪吃虎,结果贻误战机。真要正面相抗,他这一百多斤的肉扔在那里都有可能。 战场零伤亡,只是说着好听而已,实际还不是因为运气。 李维苦笑起来。 他可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这么一直幸运下去。 至少在这一刻,头脑已经彻底清醒的他明白,如果自己还是这幅样子,是没有什么好结果的。 隔了半个小时后,李维敲了敲身后的石门,然后就推门进去了。 因为满怀心事,这一下他倒是对面前明艳端庄的公主殿下有着一些抵抗力。虽然那一双眼睛,依然一动不动地盯着她看,却不再像刚才那般迷恋。 “凯瑟琳公主,您已经来这里快两三天了。我感觉是时候和您说正事了,关于您复活的原委,我感觉应该详细的告诉您……” 然而,他却看到这位端坐在铺着白色裘皮的椅子上的公主殿下朝他一抬手,示意他先停下不说。 “在你说这些之前,我倒是有一些话要和你讲,李维先生。”凯瑟琳的笑容越发灿烂了,她两颊的笑涡如霞光一般荡漾,“首先,我要感谢这几天你对我现在的招待。但这些事,我更想用自己的眼睛去看,而不是只听别人讲。” 说话时,她身前的方桌和背后的书橱发生了奇异的变化。 大理石铺就的地面,突然变成一滩石灰乳,从它们的根部附着上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朝上攀附着,很快就将它们淹没。然后,它们一起放出了彩光。光芒敛去的一刻,李维看到这两样东西一下消失,她一前一后全都空空如也。 “刚才在你进来时,我就发觉你对它们似乎很注意。”凯瑟琳说出这话时,像一个得胜凯旋的将军,她发问道:“李维先生,你是不是感觉它们很熟悉?” “它们像我书房里的东西。”李维应了一声。 不知道为什么,这时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看着面前这位依旧美丽的迦兰之花,他却没了赏心悦目的感觉。现在,他只是感觉她像深蓝色的大海一样神秘莫测。 “没错,它们的确是我从那边拿过来的。”凯瑟琳对面前这个站在门口的男人,拍了拍手掌,以示他回答正确的嘉许,“你一定很好奇我是怎么做到这件事的吧?” 她脸上挑衅似的笑容,让李维不由冷汗淋漓,“公主殿下,您这是什么意思?”他也板起一张脸。 对方摆出这幅态势,明显就不是想好好说话。 房间里的气氛一下紧张起来。 “只是想告诉你一件事,李维先生。还记得你刚见面时,对我讲‘不明白这里的城堡怎么这么奇怪’,现在我已经找到答案了。”凯瑟琳从椅子站起来,“你应该不知道吧,表面上这是一个城堡,实际上,它却是一座巫师塔。这里的每一处地方,都布置了岩石结界。所以,刚才的时候,我才能这么做。” “巫师塔?”李维一脸地不可思议。 “没错,它是一座伪装成城堡的巫师塔。”凯瑟琳接着道,“在这里第一天晚上,我就发觉它的不正常。后来,尝试着探索了一下,结果真发现了一些不得了的东西。现在,这座巫师塔的核心已经被我掌握。” 这些话说出口的时候,她身后空空如也的墙壁,突然凸出一大块。当纯白的大理石化为石乳退去时,一个高约四米,头直接顶在墙壁上的青铜魔像走了出来,“砰”、“砰”、“砰”的声音里,它来到凯瑟琳的一侧。 密室四周墙壁上的油灯,将通亮的灯光投到它的身上,反射出一片迷离和梦幻。这个由青铜构筑的巨人,它雄伟的体型,以及极富力量感的轮廓,都深深震慑着李维。 “你这是什么意思?”看着它,李维的眼睛眯紧了,他对凯瑟琳询问道,“非要这样啊,我们好像不至于……” “李维先生,刚才我不是和你说了,这件事我要用自己的眼睛去看。”凯瑟琳打断他的话是,脸上的笑容已完全敛去,她的目光一片冰冷,“这就是我看的方式……” 第六十三章:入伙(三) “你这是在恩将仇报!”李维听到这话,脱口而出一句话,“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看到她这一副要抄家伙上的姿态,公爵大人一脸的不可思议。 “李维先生,你是否是我的恩人,我还不能确定。”凯瑟琳无奈地摆了摆手,她遗憾地讲,“但你和拜恩有关系,这却是无疑的。这种情况下,我只能先采取这种措施。如果日后真的证明你是无辜的,那我会向你表示我的歉意。但在此之前,还请你原谅我要对你做的事。从这一刻起,你的自由将受到限制。” 这位公主殿下现在的目光,冰冷的好似极地亘古不息的寒风。 觉察着这位公主殿下散发出的冷意,李维很是不可思议的笑着。他感觉自己犯了一个错误,一个很离谱的错误。 这个错误,就是误判了面前这位的身份。 李维一直把她当做一个美丽而不幸的女人。但问题是,即使同样红颜薄命,其中也是有区别的。像羞花的杨贵妃,只能悲催地在马嵬坡上演一曲长恨歌。而轮到武则天,那就是宫心计了,玩完老子弄儿子,直到日月凌空,成为一代女皇。而毫无疑问,他面前这位征战沙场多年,据说无一败绩的迦兰之花更接近后者。能和政治扯上关系的女人,有几个是好惹的? 李维只有默哀了。 他感觉自己简直糊涂啊,居然将一条大灰狼当成小白兔。亏他之前还想囚禁这位,却没想到人家早就打算先动手了。 不过离奇的是,这个时候他却是一点恨她的心思都没有。 因为设身处地的从她的角度考虑,他发觉她这么做也是情有可原。任谁面对“眼睛一闭,时间就过了五千年,只能孤身一人活在这个世界,而让她死而复活的人恰好又是生前参与谋杀她的仇敌之一”这种复杂情况,都会有点歇斯底里的。她这么做,恐怕只是想查明真相,而采用了过激一点的手段。一个指挥千军万马的人,怎么都不会太听天由命的。 不得不说,对于美女,李维还是挺温柔的。 “公主殿下,你这么做,我可以理解。”李维劝解起来,“但我感觉你实在是不理智,居然只隔了三天,就打算和我翻脸,太鲁莽了吧。” 他自持一身龙力,且灼就在城堡里,一个念头就能通知到,这时面对她的威胁,也是一副老神在上的派头。 李维不相信了,这个才刚复活三天的女人真能翻天。 “李维先生,如果你给我的那些书,你自己都读过的话,恐怕就会知道我只在确定胜利的情况下,才会出手。”凯瑟琳同样也是一脸云淡风轻,“看来你对这里真的一无所知啊,那就由我为你揭开它的面纱吧。” 话一落地,密实四周的油灯登时熄灭,整个房间一片漆黑。 与此同时,李维只感身前一股劲风来袭。 他默运龙力,全身上下登时出现龙鳞般的纹路,一阵闪烁发光。借着这微亮,李维看到那个高达四米的青铜巨像已经袭到身前,正一脚踢向他的身体。登时,他双腿一跃,朝身子左侧躲去。虽然对自己的防御力很有信心,但眼前这尊青铜魔像的外形太霸道,他有点摸不准它的实力,所以暂且决定先避锋芒。 在龙力的作用下,他的速度突飞猛进,所以轻而易举的躲过了这一击。 而当青铜魔像一脚踏空,正要调整姿势对他发出新的攻击时,李维却已经一拳袭至。 他攻击的正是青铜魔像踏空后,又猛地落地,准备支撑身体的这条腿,它比他腰杆还粗。但李维一拳攻击到上边时,伴随一声子弹击碎玻璃的脆响,那光滑的金属表面硬生生被他砸出一个碗口大的拳印凹陷。 这一击的力道是如此骇人,在和他的拳头分离后,这条巨腿被击退了好远。一阵刺耳的摩擦声后,它带动青铜巨像一个踉跄,朝一侧摔来。 就像人在走路,被石头绊了一跤一样,这尊四米有余的青铜巨像也是一个重心不稳,“轰隆”一声摔在地上。 在它轰然倒塌之前,李维已经躲到一边。 这时候的他,还是满怀自信的。李维相信,在他传奇魔力的加持下,仅论物理力量,他已经站到金字塔尖的位置。 但这时,他却突然脸色大变。 这一刻,李维像往常一样,想向灼发出攻击这里,救他出去的命令。但这个念头一动,他却发现脑海里却没有出现那个闪烁发光的连接点。这种情况,就像和人打电话时,突然被人切断了电话线一样,让他一脸的惊悚莫名。 “怎么回事?” 正当这时,一旁倒卧在地的青铜巨像却发生了诡异的变化。它的四肢“吱呀”一声,分别离开了躯体,然后连同躯干本身,开始各自变形。很快,再出现原地的,就是一大四小五尊青铜魔像。 这五尊魔像,外形轮廓都与原来的大魔像一般无二,只是各自缩小许多。它们一出现,立刻相继站立,并一起向李维袭去。其行动如风,敏捷程度远胜原来的大魔像。 李维只望见黑暗中有五个影子,一起朝自己袭来。半路上,它们还分出三道,摆出一副包围自己的姿态。他一下有点慌神,不管不顾的赏了正前方,这个明摆着要和自己刚正面的魔像一记窝心踢。 李维的气力何其之大,立刻将这尊三米有余的青铜人踹出老远。 但从他两边身侧以及背后,这总共三个方向袭来的四尊青铜魔像,却分别来到他的身边。李维虽然有着一身龙力,但他从未学习过任何武艺,打起架来那就是王八干仗,哪里经得住这种架势。很快,就被这四尊魔像一起摁倒在地。 当他一张脸贴在地上时,李维感到自己手足四肢都被人拽着。一咬牙,他突然发了狠,这四尊魔像居然一起被龙力震飞出去。 当然还躺在地上的他,一阵手足酸麻。 然而,正当李维打算喘口气的时候,四周又想起清脆的铁石相击声。 抬头一看。 借着身上龙鳞纹路发出的光,他马上望见那五个家伙又相继跃出四周的黑暗,从各个方面将他包围住。 “我勒个去,还来……” 正在抱怨的时候,密室里通明一片,凯瑟琳美妙的声音传到他的耳畔。 “李维先生,你还是放弃抵抗吧,现在的你可不是我的对手。” 这句话还未听完后,正从地上站起的李维惊恐的发现:自己的一双脚陷入了地里。没有错,这坚硬的大理石地面一下绵软下来,变成石灰乳一样的东西,他的一双脚像陷进沼泽一样,直接陷到了里边。 “我去,是魔法!” 而看着他这样子,凯瑟琳却眯起了眼睛,“拉西莫提供的资料果然没有错,你真的没有学习过武艺。看起来,你这一身诡异的力量,是来到这里半年后突然拥有的。甚至可能是十数天前,你成为龙骑士时,拜恩才交予你的……” 李维听到这话,思维很快定格在“拉西莫”身上。 幽风将军拉西莫,第三魔境黯月之森的主宰,诡异贪婪的隐秘之神…… 一连串和这有关的东西,相继被他想起。 “等等,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他突然张嘴对凯瑟琳讲道。 第六十四章:入伙(四) (晚上还有一章,这段剧情今天一定结束,^_^。) 话说到这里,李维发现大理石地已经再度坚硬起来,他膝盖以下被封得严严实实,像被浇了一层水泥。 但这化石为泥的本事虽然精巧,但耐不住他这一身登峰造极的龙力。 “砰”的两声里,李维双拳捶地,伴随一片石屑纷飞,他猛地抽出了自己的脚。但他还未站起,五个青铜魔像已经分别来到他的四周。 李维不得己,只有暂且闭嘴,专心应付眼前的危机。 他吸取刚才的教训,也不与它们近战。双脚站立的一刻,两只手也分别抄起一把地上的碎石块。 从他左边袭来的这个青铜魔像最倒霉,因为离得最近,成了李维首先下手的目标。 李维朝它投掷石块时,那是十分的阴险,一把石头瞄准的是它的下三路。在他一身龙力的加持下,这一击发挥出了出色的效果。伴随“咚咚”声一片,石块带着的惊人力道除却将魔像大腿、裆部砸了一个千疮百孔后,还让它重心不稳,扑在地上。它这情况,就像有人在跑步时,双腿突然被重重踢了一脚。 当这尊魔像摔了一个狗吃屎时,李维低下头,避过其他几尊魔像扑来的大手。随即一脚踹在它的头上,“砰”的一声后,就是一阵刺耳的摩擦声。伴随魔像被踹飞出去,这边露出了一个巨大空隙。李维一个驴打滚,就从这儿钻了出来。不得不说,尽管他只会王八干架,但这一身骇人的气力,还是让他处于优势地位。 突出包围圈后,李维再猛地朝地上踏了一脚。伴随地面出现了一圈圈的龟裂纹,他又抄起了一把石头,朝着远处那几个扑在一起的青铜魔像猛砸。不仅双手左右开弓,有时还用脚猛踹,直到将他眼里的这堆青铜疙瘩砸了个千疮百孔。 只是他一砸完后,这些青铜魔像都能很快复原,颇有种“任尔风吹雨打,我自岿然不动”的派头。 不过,它们也别想朝李维这里前进一步了,因为李维始终盯准它们的下三路。一番刻意的打击下,这四个魔像很快扑街,进入了摔成狗吃屎的队伍, 李维蹂躏这堆青铜魔像时,还不忘随时走两步。他可记得,刚才他被化石为泥这种招数阴了一把。不过这一招虽然阴险,施法速度却十分之慢。只要不断变化位置,基本没有什么中招的可能。 “公主殿下,我感觉我们可以谈谈,没必要这么兵戎相见。”李维一边四处蹦跶,一边回过头来,对十几米之外的凯瑟琳讲道,“我想你一定从拉西莫那里得知了一些我的事情,不然也不至于这么快就对我下手。” “李维先生,你感觉现在这种时候,我们还有和谈的可能吗?”凯瑟琳却是双手抱拳,怡然自得地看着他一边防备青铜魔像,一边和自己对话的倒霉姿态。这时候,她身体四周多出三面圆形的火焰盾牌,每一个直径都有两米大,围绕她上下翻飞。 “只要我们双方并非对立,这种可能是一直都有的。”李维看青铜魔像们相继站起来,又开始朝它们扔石头,“你不妨告诉我,你从拉西莫那里购买到了什么消息。” “你觉得这种事,我会告诉你吗?” “那我来猜一猜。”李维对着一个魔像的膝盖踹了一块石头,“是我半年前,还是公爵之子的那些资料吧?” 见后边这位公主只是朝他笑了笑,没有回话,他又道:“看起来,我是猜对了。我想也是,当我父亲倒台,我被发配到这个荒芜的地方时,想必拉西莫也将我的名字从他的名单中剔除。毕竟,一个空有其名的公爵可入不了他幽风将军的眼睛。这种情况下,你能知道应该只有这些。” 李维尝试着说了这些话,然后又朝后躲去。 对于拉西莫这位魔神,他还是比较了解的。这一位和拜恩、厄尔不一样,是一个相对中立的存在,虽然一样邪恶。 拉西莫是一个崇尚隐秘的神明,他认为可以通过探知他人的隐秘、消息,影响与控制这个世界。为此,他经营了一张无比巨大的情报网络,用以探知那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无论是君主、权臣,还是豪富,都是他探查的对象。这些来自他人的隐秘不仅是他手里的武器,也是他交易的砝码。如果说拜恩接近军阀,而邪能大帝厄尔是邪教教主,那拉西莫更像一个情报贩子。 “我想,公主大人,你这三天一定没少在镇子里打听我的消息。然后一结合得自拉西莫的资料,发现我的改变可能是从最近这一个月开始的。尤其镇子里,广为流传的那一件怪事,什么地狱犬被荒原毒蛛咬死,毒蛛又被蜥蜴吃掉,蜥蜴又变成了龙,这些一定被您打听出来了。您估计也分辨出它是拜恩干的。毕竟这位青铜之王的手段,公主殿下您可十分了解。再将这些一综合,您就认为我这一身本事,都是拜恩赐予我的,因而认定我身上的嫌疑非常的大,所以才决定对我出手,我说的对不对……” 这句话说到这里时,李维发现五尊青铜魔像一下停住脚步,变得一动不动。 “你想说什么。”凯瑟琳干脆地讲道,她神色一正,说话的口气一本正经。 李维看到这样子,却是喘了一口气,“不是我说什么,而是我让你看一样东西,它可以洗刷一些我的嫌疑。” “接着说下去。” “灵魂契约,我和拜恩签订的灵魂契约。”李维一口答道,“公主殿下,你应该是一位巫师吧。那么从我这里提取我与拜恩的灵魂契约,应该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我还以为你说的是什么?那个东西有什么用……” “您先别忙着说话,让我讲完。”李维立刻打断她,“这里边有能证实我清白的证据。您不是说,您想要亲眼去看吗?” 第六十五章:入伙(五) 刚才,密室灯光恢复的一刻,李维看到这位公主殿下向四周撒了一把钻石尘,然后她周围出现了那三面火焰盾牌。这让他明白她是个巫师。而她复活才只有三天,这种本事自然不可能是突然学会的。 所以,李维想把“****个先人板板”这句话送给《公主战记》、《迦兰史诗》这些书的作者。 你们这帮混蛋害死人了,把这么一号猛人写成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少女,究竟是和居心?幸亏你们没活在地球上,不然光是这样的谣言传播五百次,一个个都得去派出所喝茶!李维很是有点歇斯底里,他没想到这位真就翻天了。 这种情况下,李维已经倾向于那两个字——“和谈”。这可不是他骨头软,看到美女就走不动道,而是真有可能打不过! 罗兰世界,巫师这个群体也许不是最强大的,但绝对是最诡异的。一个有本事的巫师,只要给足准备时间,连天上的诸神都有可能绊个跟头。精通数十上百种不同的能力,就是这么可怕。虽然不知道面前的她本事如何,但看这架势,明显不是好易于的。李维想了半天后,还是决定退一步,海阔天空。他对此自我标榜为“尽可能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毕竟他和她没有利益纠葛,立场也不敌对,没必要拼个你死我活。即使不能将她争取过来,但至少也得避免无意义的战斗。 “凯瑟琳公主,你看这个建议怎么样?”李维再度询问道。 “你真的愿意将你与拜恩的契约,给我看吗?”凯瑟琳这下却有些捉摸不定,“提取灵魂契约的方法我懂。但要提取它,你的灵魂得先被我看到,这时不仅是这份契约。你与其他人签订的,我一样能察觉到。” “我都不怕,你怕什么。”李维却是拍拍胸脯。身正不怕影子斜,在这方面,他的确没什么好怕的。 “那好。”凯瑟琳应了一声后,立刻又念动咒语,散落在地的那些钻石尘突然又凌空飞舞,在灯光的折射下,闪烁出一片光影迷离。 李维登时感到精神一震,他感觉有股意念在窜进了他的身体,这让他很不舒服。“不要抵抗,很快就好了。”他听到凯瑟琳说的话,只有放纵它四处游离。 大约一两秒后,李维就看见一张硕大的青铜金属片出现在凯瑟琳的身前,上边一片密密麻麻的火焰文字。 “公主殿下,你可看好了。我的契约,是附在他们那两份契约之后的。”李维解释起来,“拜恩原本的计划,是想通过灼,控制一个强者。但他却没想到,被我阴差阳错的破坏了。从这个方面讲,我也是受害者。我想,这应该能洗刷一点我的嫌疑吧。” 凯瑟琳再度将契约翻看了一遍,她迟疑了一会儿,才讲道:“你说的不错,这的确能证明你的清白。让一个凡人突然缔结传奇,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献祭一个神明的化身。这种代价,即使是拜恩,都有些太过沉重了。如果你这一身魔力真的是拜恩给予你的,那这份契约不可能只是这样,它的束缚太过薄弱了,明显与投入不成正比。” 凯瑟琳讲完后,就朝李维一个鞠躬,郑重地表示自己的歉意,“对不起,我恐怕真的误会你了。” 看到她这样子,李维稍稍喘了口气。 他刚才也是急中生智,认识到她了解自己背景这个事实后,猜出她怀疑自己的突变和拜恩有关。毕竟,一个众人眼里的废材,在短短半年的时间,实力突飞猛进,怎么看都有问题。而自己又和拜恩有关,难说背后没有肮脏的py交易。但只要澄清这一点,说明自己的一身本事和拜恩没多大关系,他身上的嫌疑自然能减轻不少。【零↑九△小↓說△網】 这就比如你打赏一个陌生的端酒小妹一两百,哪怕你再一脸暧昧,也不会有多少人怀疑你有猫腻。但是,你要是一下给了几百万,即使你编出再合理的理由,并且口生莲花,滔滔不绝,也没几个人会相信你们俩没有故事,“乱搞男女关系”这顶帽子是摘不掉了。 正当这时,凯瑟琳却又讲道,“只是即使这样,我还是不能相信你。就算拜恩与你关系不大,你的身上也一定有秘密。” “任何人都有秘密,但这不妨碍大家互相了解。”李维回答道,“你不可能对一个陌生人一点保留都没有。” “但打交道的时候,至少也要表现一点诚心。李维先生,我个人感觉你这一点就做的很不好。像你这次送给我看的书,恐怕就被你抽出了一些吧。我用阅读术翻阅它们的时候,可是经常遇到缺陷的部分。”凯瑟琳一脸地遗憾。 她这随口一说,却让李维瞪大了眼睛。 眼珠子一转,李维突然想出一个解决目前尴尬局面的方法。 “公主殿下,这个我们先放在一边。切回正题,我感觉您对我出手,除了怀疑我是拜恩的奸细之外,还有一重原因,就是想占得先机吧。三天之内,就突然出手,这是打算打他一个措手不及。但在这里,我也有一个让您这样的方法。” “李维先生,你想说什么。”凯瑟琳若有所思地盯着他。 “那就是我们合作,我为你保守这个秘密。”李维笑着说,“拜恩他一定没想到,你居然只过了三天就复活了。只要这个秘密不泄露,那么你一样能占得先机。而目前知道它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你,一个是我。”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那我囚禁你或直接杀死你,一样能做到这种事。”凯瑟琳也笑了起来,“李维先生,你虽然难缠了一点。但你相信,我如果真想消灭你,你将绝对活不过五个呼吸吗?虽然你一身魔力已经达到传奇级别,但只有龙力这一种能力,实在是太过单薄了。即使你的契约兽是一条顶尖的龙裔,但也远远不是我的对手。” 看着李维脸色微变,她又添油加醋了一把,“如果不信的话,不妨看看你的手臂。” 李维当即抬起自己的两条胳膊,果然看到手臂被青铜魔像抓出的那些红印子,突然闪烁发光。很快,居然变化出一个个火焰般的符文。 “当巫师做足准备时,即使神明也得小心翼翼。”凯瑟琳吟出了这句俗语,然后道:“李维先生,你不是我的对手。消灭你的方法,我转瞬之间,可以想出十几种。说句不客气的话,我对你一直都是手下留情的。之所以这么做,只是不愿意伤害我的救命恩人而已。我们迦兰人有恩必报,有债必还。” 李维现在看着这位公主殿下,心思很是纠结。 作为一个穿越者,他其实是与她心心相惜的。毕竟他们同病相怜,都是突然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周围一个熟悉的人都没有。而且放眼望去,到处都是一堆麻烦。所以对她的背叛,他从内心深处还是有一点怨气的,即使不到恨的程度。但现在看来,她似乎真的没有对他恩将仇报。如果她真要这么做的话,恐怕他早就完蛋了。 而看到她的本事,将她拉拢过来的想法,也进一步生根发芽。 “公主殿下,看来你的打算依旧是将我囚禁起来吗?”李维突然讲道,然后反驳说,“但这样的话,你可能失去了一个好帮手。说句自夸的话,我这个人身上还是有些价值的。如果我们能够合作的话,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 “话是这么讲,但我实在不放心你。”凯瑟琳遗憾地摇了摇头。 “我还有一个证据,能证明我对你其实没有保留。”李维说这话时,突然一脸的坏笑,虽然他努力憋住了,“那些我不让你看的书,它们就是证明。” “你说什么?” “公主殿下,有时隐藏一些东西,并非它是秘密,也许仅仅只是它不能见人。”李维努力摆出一副正经的面目,“在我的卧室,床下有一个暗格,那里就是放书的地方,你可以拿来看看。” 他说话的时候,已经低下了头。不是因为羞愧,而是快要抑制不住自己想笑的冲动。 这句话刚完,凯瑟琳已经直接施法。四五秒后,她身前的大理石地突然凸起了一块,慢慢变成了一个堆满了书的平台。 面前李维那一脸诡异的神情,她也是一脸莫名其妙,但好奇心被勾起了。 凯瑟琳很快知道,有时人的好奇心能害死一只猫。 她随意拿起了一本。口中念动了咒语,撒在四周的钻石尘又在发光,很快就这本书无风自动,自动翻页。当它再度合上时,这位公主殿下已经脸颊绯红。 看着她闹了一个大红脸,李维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没错,她现在翻的书,全是他刻意挑选,留下的“黄”书。即使不是所有内容都黄,但绝对有一部分是少儿不宜的。而且,无一例外,那些不能见光的内容全是以她为主角的。 (ps:这段剧情似乎挺有争议,以至于很多朋友都开始抗议,甚至于说要干掉女主的。我在这里,只想说这是一本有爱的书,这是一本有爱的书,这是一本有爱的书。重要的事说三遍,^_^。) 第六十六章:真龙 (从明天开始,每天两更,^_^。) 正在这时,凯瑟琳突然神色大变。 李维看到她周围的大理石地绵软下来,再度化石为泥,沿着她的足跟蔓延而上,快速将她包裹进去。并且,另一边那一大四小五尊青铜魔像也发生了同样的变化。 他还没反应过来,她们已经一起消失在原地。 “这是怎么回事?”李维一脑门子的问号,他的疑问很快得到了回答。在凯瑟琳消失仅三四秒后,一声震天动地的龙吼声传到了这里。不仅震得他耳膜发疼,还让四周的墙壁、天花板抖颤不已。 李维眼睛瞪得大大的。他分辨出这声极为可怖的龙吼来自于另一条龙,并非是灼发出的。换句话说,他的城堡很有可能发生了龙袭! ******* 伴随一声震天的巨响,城堡边角处的地牢突然出现了一个庞然大物。 它全身鳞甲森森,火红色的菱形鳞遍布躯体的每一处角落,蜿蜒如蛇的细长身躯腹生利爪,两肋处蜷缩着一对与身等长的绚丽羽翼。 当它长着一对羚羊般螺旋长角的狰狞龙首,突然冲破地牢顶层墙壁时,那是一片乱石纷飞。下一刻,一声震天动地的龙吼响彻这片天空。 守在城堡中间塔楼的灼,受到这声龙吼的扰动。但这头体态庞然的龙裔巨兽,却是蜷缩起身子,瑟瑟发抖。 上位龙族对下位龙族的压制,此刻在它的身上展露无疑。 至于在城堡上空盘旋的那些鹰马,则更加不堪。 这声龙吼响起的一刻,它们全都受到了惊扰。无论背上的骑士怎么催促,都不约而同的朝着栖身的塔楼窜去。落地后,一个个缩在墙边抖颤不已。这些鹰马完全被吓破了胆子,现在害怕的像是一只只被猫盯上的耗子,没有一点本应具有的英姿。 城堡各处的人,对于危机的反应,倒是没有这些猛兽灵敏。还各自呆愣在原地,四处找寻事发地点。 “怎么回事……” “是有敌人吗……” “好大的龙吼声……” “不是领主大人那条龙发出来的……” …… 这一片杂乱中,正在艾尔他们走在一起的安格斯,已经发现了事发地。他指着那边,和周围人一起惊愕地张大嘴巴。那恐怖的弧度,怕是能揣入一堆红彤彤的苹果。 这一刻,火羽龙已经将地牢顶部掏出一个大洞,整个身子都从里边钻了出来。 它细长的身躯,足足长达五十余米,比它身上的灰石房屋还长出不少。【零↑九△小↓說△網】尤其当它背部的那对羽翼展开时,简直是一副遮天蔽日的光景。 火羽龙在一跃而起时,还特意瞥了远处的灼一眼。伴随它打了一个响鼻,两缕火焰朝它鼻孔中喷出。 由它投下的这一片巨大阴影,从西向东而去,划过整个城堡。处在它的阴影中,一切******都发自内心的战栗着。 但这绝对不包括刚出现的凯瑟琳。 伴随城堡中心的广场突然出现一处快速攀升的凸起,她也脚踏着身下的青铜巨像出现在光天化日之下。 当然,为了掩人耳目,这一刻她的四周缠绕着一片漆黑如墨的乌云,云雾之间,时而还有一片电蛇窜起。这种奇妙的魔法,像是给凯瑟琳披上了一层黑色的衣衫,彻底遮掩了他人朝她窥探的目光。 望着攀升到天空之上的火羽龙,凯瑟琳同样惊愕不已,她已经感受出这条龙周身磅礴的元素力量。 绝对没有错,这是一条已经蜕化完全的真龙! 所以,她很不明白这头极为罕见的传奇魔兽为什么来到这片地方? 但凯瑟琳清楚,现在不是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刚才它在地牢的那番动作,已经迫使她必须把它拿下。 在她的示意下,她脚下的青铜魔像突然朝着四周一挥手。一大片黑曜石粉末从它指尖突现的缝隙挥洒出来,纷纷扬扬。 随即,凯瑟琳开始念动咒语。 她四周的这片广场,登时出现了诡异的变化:她身旁的大理石地,出现了三个巨大凸起。并且,很快变化出炮管的形状。 正站在广场的人,同样被她的突然出现吓了一跳。 面对诡异的未知,一般人的第一想法都是躲得远远的,这里的人也不例外。所以,自动为她空出一片地方,让她大展拳脚。 最后,出现在广场上的是三个呈品字型排列的巨大炮管。每一个都有二十多米长,其炮口的直径能有五六米。在变化成型的一刹那,已经弹药入膛。 伴随三声巨大的轰隆声,几乎与炮管等宽的巨大石弹被一片灼热的蒸汽喷射出去。出膛的一刹那,它们就已突破了音速,一串音爆声呼啸而过。转瞬之间,石弹刺入苍穹,袭向那高飞于上的火羽龙。 这头传奇魔兽正盘旋在这片天空,像是在寻找什么。发现广场上的突变后,它原本还要飞临而下。虽然自信满满的它,很快被突然出现的三尊巨炮糊了一脸。 火羽龙在发现危险的一刻,猛地一震双翼。它蜿蜒细长的身躯以一种诡异的方式,抖动了一下,带动着它飞离一边。 此刻,它离地只有三四百米。那三发带着骇人动能的石弹,转瞬即逝就攻击到它的身侧。但因为它这突然的闪动,却是无功而返。 但火羽龙还是失败了。 它躲向一边时,另有一声震天炮响如平地惊雷一般乍起。 声音响起的方向,却不是这片广场,而是广场一侧的尖顶塔楼。不知何时,一根稍小一些炮管,猛地突破墙壁,从塔楼内部钻了出来。瞄准的方向,正好是火羽龙躲离的方向。 这正是凯瑟琳留下的暗手。 她刚才借由城堡里边的水火法阵,召唤了总共四尊魔法巨炮。其中出现在她周围的这三尊,只是作为佯攻。真正的杀手锏,则隐藏在一边塔楼里。这尊巨炮出手的时刻,被她设定在火羽龙闪躲的那一刹那。这个时刻,正是对方最大意松懈的时候,而且身躯已经有了趋向一边的惯性,闪躲也会变得十分艰难。 丰富的作战经验,让凯瑟琳采取了这个方案。 伴随着巨响声,塔楼里这尊魔法巨炮,喷射出了一个纯白色,像橡胶球一样的东西。它射到火羽龙的身边时,猛地爆裂开来,化为了一张大网。 火羽龙躲闪不及,一下被网在其中。 第六十七章:传奇武士 蛛网弹出膛的一刹那,速度不比石弹慢上多少。所以火羽龙听到它的爆炸声时,已经被突然爆开的蛛网糊了一脸。即使它飞行能力不低,此刻还是力有未逮,被一网成擒。刚才,它能成功躲避三发石弹,关键还在于炮管尚未成型,就已经被它发现。而面前超音速的攻击,如果不能提前用眼睛发现目标,那就只有用身体默默去承受。 笼罩住火羽龙的这层蛛网粘性极佳,并具有极高的强度。 受到它的束缚,火羽龙周身各处的羽毛粘结在一起,连扇动翅膀都变得分外艰难。晃动身体挣扎了一阵,即使以它的大力,也完全挣脱不开。蛛网的难缠程度,已经无异于一块黏在地板上的口香糖,既扫不掉,又拖不干。 火羽龙面对这个麻烦,也是苦恼了一阵。但作为一头传奇魔兽,它的本事显然不止只有这些。 下一刻,地面的人很快就看见双日凌空的奇景。 火羽龙那因蛛网粘结而飞速下坠的身体,猛地滞空不下。它浑身上下的赤鳞火羽,此刻都发出耀眼的金红色光芒,让它宛若一轮纤长的火日。当光芒达到顶点,它巨大的身躯一下变成由实转虚,变成了一团身负双翼的龙形火焰。一瞬间发出的高温,立刻将它体外那层麻烦的蛛网碳化。【零↑九△小↓說△網】有所谓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风一吹,蛛网已经成了一片飞灰,纷纷扬扬的落下。 解决了这个麻烦后,这团正剧烈燃烧的龙形火焰呼啸一声,猛地朝下扑来。由烈焰组成的身躯,比原来的实体还要大上一番,气势更是远胜。 城堡下边,此刻一团乱麻。 传奇魔兽的可怖,从他们的脸上的表情就可见一斑。 但吓怕了这帮小兵,却不等于能威吓主将。凯瑟琳面对它的来袭,照旧一脸的云淡风轻。这位气势凌然的公主殿下仍安原计划,不断念动咒语,准备发动下一个魔法。她可是早有准备,刚才蛛网发射的一刹那,一大片碾成碎屑的红宝石碎粒就已经从青铜魔像的手指挥泄而出。 为了拖延时间,现在她周围的三尊魔法大炮,不要命的朝火羽龙发射石弹。短短一个眨眼的功夫,已经发射了三四轮。 然而,带着尖锐破风声的巨大石弹,却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 它们与火羽龙接触的一刹那,并未发出天雷轰击地火的碰撞声。而像投入了一层沸水,带着一串气泡,从那烈焰一般的身躯穿梭而过。等到飞离了火羽龙的身躯,一个个都被高温烧的通红,带着一片白气继续升空。 全身元素化之后,任何物理攻击对火羽龙而言都是一个伪命题。 但由于石弹不断穿梭它的身体,将它不断打破重组,此刻它下坠的速度仍是受到了严重影响。 等到火羽龙离地面只有三四十米,由烈焰组成的身躯,已经让底下一大片地方如坠火窟时,凯瑟琳却同时念完了这组咒语中最后一个音节。随即,一股劲风将它长达六十多米的躯体整个托起。 一阵尖啸声凭空乍起,陡然出现的龙卷旋风,在声声巨吼中,隐约化为一个半实体的虎形,额生“王”字,长尾大爪。凝形的一刻,一口咬住火羽龙的背部。一刹那间,一片火花四溅。 火羽龙颤动着身躯,猛地摆脱了它的纠缠,但风虎却又是大爪扑下。 这头被凯瑟琳召唤出的风元素兽,身躯宛若由劲风凝成,其体态魁梧还要更胜火龙几分。它在空中腾转跳动,每每都带动阵阵旋风。与火羽龙爪牙交接时,一蓬蓬火星陡然乍起。安静寂然的空中,此刻热闹的像在演奏一首交响曲。风的呼啸声,与火焰的哔啪作响,化为了一串又一串跳动的音符。 躲在城堡四周的人,抬头看着这两头小山一般大的元素巨兽在凌空搏斗,一个个都吓得面无人色。 施展完这个强大的召唤魔法,凯瑟琳还有余力,她又命令脚下的青铜巨像撒了一片钻石尘。 然而,同一时刻,一个闪烁的光点猛地从火羽龙由烈焰组成的身躯分离,快速坠落而下,犹如一根离弦飞箭。 凯瑟琳自然也捕捉到它下坠的轨迹。 定睛一看,她只望见一个闪烁金光的人影。 轰隆声中,这个一身板甲,背负大剑的武士已经稳稳站在地上,正在广场的西边。此刻距离位于中心的凯瑟琳,也只有三十多米。他的脚下大理石铺就的地面,是一圈又一圈的龟裂纹。 武士全身绽放金光,不仅是他那一身极为华丽的盔甲,连他外露的脸与手都像敷了一层金粉。 落地之后,只见他身形一晃,一个半透明,与他等大的人形虚影猛地从他身体中分离,飞在半空就由虚凝实,最后落在他左边一侧。变化到最后,居然和他一般无二,好像是镜子中的倒影。 再是一颤,另有一个虚影也猛地分离出现,站到他右边一侧。 这由一变三的本事,正是镜像魔法。 只有体内魔力达到一定程度,并对元素共振的掌握到了极高阶段,才能使用这种高超的魔法技巧。 它让凯瑟琳眼前一亮。 而接下来,当他们一起朝她扑来时,这位公主殿下的脸色已经微微一变。 他们行进的步伐以及这一刻的呼吸、心跳,化为一串数据,在她的大脑中闪耀着。一个眨眼的功夫后,她判定这个来人是传奇人物的可能性高达九成。换句话说,这个从火羽龙身上脱离的不速之客,极有可能是一位传奇武士,这个星空下近身搏斗能力最强的存在! 但这个发现,并没有让凯瑟琳停下手里的动作。她口中的咒语,仍然一个音节接着一个音节有条不紊的念动下去。飘浮在她四周的钻石尘相继闪耀,犹如一片浮动的萤火。在她周身黑云的映照下,更似夜空中的繁星。这片美丽玄奥的景象,即使到了来人距离她仅五六米的关键时刻,都未曾有任何改变。 凯瑟琳的目光依然笃定无比,她的双眼就像一对出鞘的利剑,牢牢锁定着眼前急速窜动的来袭之敌。那美丽的一张脸,带着淡定从容的微笑。如果李维在这边,一定能从她的身上读出“泰山崩于前,而面色不改”这一句古话。 第六十八章:圣火承继(一)一更 武士却恍然未决。【零↑九△小↓說△網】 也许是出于自信,也许是尚未察觉。总之,他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冲到了凯瑟琳的面前。 但下一刻,他就明白身前这个女人有多难缠了。 当这个武士带着自己两个镜像,来到凯瑟琳身前四米处,准备一跃而起,玩一招力劈华山时,他们却突然感到脚下一滑,一个个重心不稳,侧翻了过来…… 人在急速奔跑时,脚底的抓地力是很重要的一个考量因素。为什么运动员会在跑道上使用钉鞋,就是出于这一方面的原因。这一重考虑,与当事人的身体重量,当时的行进速度,双足与地面的接触面积,以及场地环境这一系列有关,惟独和魔力、武艺不存在任何联系。所以,这位传奇武士栽在了这儿。哪怕他武功再高,在跑的和比博尔特还快的情况下,却猛地踩到一块香蕉皮上,一样得摔个狗吃屎。 油腻术! 凯瑟琳在这一个关键时刻,使用的魔法是这一种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油腻术。它的层次,是最为蹩脚的巫师都歧视的那一种。最为粗浅,最为简单,却在这一刻发挥出最惊人的效用。这让人大惊失色的成果,建立的基础是凯瑟琳强大的感知,超快的施法速度,和非凡的战场控制能力。【零↑九△小↓說△網】估计任何一个巫师看到这一表演,都会为她惊人的魔法运用感到惊愕莫名。 但这位公主殿下此刻面对的毕竟是一个缔结传奇的强大武士,远远不是李维那种蹩脚货可比的。 摔倒半空中一刻,眼前就要嘴啃地的武士和他那两个镜像,当即恢复身体的重心,以一个超高难度的姿势翻了一个半身,然后不约而同的用手里的长剑插向地面,准备借助反弹力重新跃入空中,反戈一击。 只可惜,他们依旧未能如愿。 长剑插向地面的一刻,剑刃碰到不是坚硬的大理石,而是一滩软软的,像石灰乳的东西。所以这三柄剑全都刺了进去,连带着他们坠在半空中的身体都要摔在地上。 化石为泥! 又是一个粗浅到不能再粗浅的魔法。 它和之前的油腻术一样,甚至都不是凯瑟琳自己念动咒语召唤出的,而是通过命令让青铜巨像共振体内的魔法刻印。像这样的小手段,她在这三天还准备了不少。作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她可十分明白它们的价值。 当凯瑟琳的敌人确实是一件十分倒霉的事。“没有蹩脚的魔法,只有蹩脚的巫师”知道这一句话的人很多,但真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却是凤毛麟角。很可惜,这位美丽的迦兰公主就是其中一个。 当这“三”个一模一样的武士眼前要摔在地上,再次面临嘴啃泥的命运时,他们身前青铜巨像陡然出手了。带着呼啸的风声,这个四米有余的大东西猛地一腿横扫,深切暗合“趁他病,要他命”这句至理名言。 但传奇武士,毕竟是传奇武士。 魔像出脚的一刻,却给了他们意外之喜。 当青铜巨像的粗腿横扫到最左边第一个武士时,他抛弃了手里的大剑,身体再度以一个不和常理的姿势猛然一抖,险而又险的躲过去了。但他的本事却不止这一点,魔像的巨腿从他身子上边闪过的一刻,他居然猛地抱住了它。这一番动作如行云流水,十分自然的铺展开了。但它的实际效果,却如同有人徒手接住子弹一般不可思议! 第二个武士,在这电光火石的一刹那,也以同种方式躲过危机。 到了第三个,由于有了更多的准备时间,他却没有抛弃大剑,而是一个后空翻直接让挂着两人的巨腿从身下扫过去,然后顺势一脚踏在第二个武士抛下的,那还未完全没入地面的双手大剑的剑柄上,身子再度腾空,抛出一个美丽的抛物线,朝近在咫尺的凯瑟琳挥剑而去。 他的力气不比李维小多少,这一剑若是劈实了,哪怕是一块纯钢也得一分两半。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一刻,一根标枪却如平地惊雷般朝这个武士激射而来。当它从他的胸膛穿射而过,尖锐的破风声才即刻响起。 标枪将武士射出一个大洞后,还带着磅礴大力径直射入青铜魔像。没柄的同时,一并让这尊数吨重的金属魔像朝后击退了好几步的距离,一片吱呀的摩擦声响起。 这流星般的一击,发出者却是早已守在一边的李维。 刚才,李维从密室里出来了之后,就发觉出城堡里的骚动。在和进到城堡内的安格斯汇合后,他特地跑到塔楼的顶部,并带来自己惯用的标枪和投矛器。 有趣的是,出了密室后,他的心灵感应能力也恢复正常。通过与灼的对话,李维知道上空这头突然出现的火羽巨龙居然是一头传奇魔兽。这原本已经很惊讶了,然而更惊讶的是他看到凯瑟琳居然召唤出一个能和它分庭抗礼的风虎来。再之后,突然现身的金光武士,也是让他心里一紧。 李维虽没有凯瑟琳那样出色的元素感知能力,但见识不小的他,还是明白这个出场不一般的家伙应该本事不低。 虽然,他很快神色一囧,只因看到对方在那耍猴戏——不得不说,刚才武士与凯瑟琳的对决就是这么滑稽。不过,标枪和投矛器却被他安排妥当,早已捏在手里,准备随时出手。 李维知道,他和凯瑟琳的矛盾,至多只是人民内部矛盾。把她交给拜恩之前,他必须得保护她的安全。而这些来犯之敌,却是外敌入侵,作为灰岩镇的主人,他可是必须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所以,他这时候出手了。 在李维一身龙力的加持下,外加投矛器延伸力臂的翻倍加成,这一发标枪硬生生发挥了高能武器的水平。 被它穿胸而过,这个凌空持剑的武士登时身泛彩光,扭曲着消失在原地。 剩下的两个处境一样不好。 攀上巨像的身体,金光粼粼的他们准备对凯瑟琳发出近身袭击时,一片又一片的闪电交织成网,从凯瑟琳身外的乌云朝他们射来,还噼里啪啦响个不停。虽然闪电网的攻击,轻易的被他们优秀的元素抵抗能力化解,但还是让他们感到一阵身体麻痹。等电流泄去时,凯瑟琳却正好念完最后一个咒语音节。 第六十九章:圣火承继(二)二更 当凯瑟琳念完时,从她脚下这个点开始,一个由无数几何图形与若干玄奥符文构成的六芒星魔法阵辐射开来。【零↑九△小↓說△網】从青铜巨像,一直到周边的广场。延伸到最后,一度达到了亩许方圆,近七八平米。 有趣的是,当它从两个武士脚下闪过时,这两个作势欲扑的人突然一动不动,仿佛身子被定格住了。 法阵扩张到最后,光芒随之湮灭。取而代之的,是它的上空陡然出现着一个巨大的魔神虚影。 这尊魔神半透明的身躯,从头至尾足有十五六米之巨,浑身不着片缕。只见他上半身是一个健硕的成年男子,但脖颈上却长出了一个头生弯角的山羊头颅。腰杆以下,是斑斓的豹身,四爪扑地,最后还拖了一条鳄鱼般的粗大尾巴。 魔神的两肩,各自蹲伏着一只异兽。 在他左肩上的,是一只长着三对耳朵的褐色松鼠,毛茸茸的长尾做随风摇摆状。右边却变为了一只漆黑的金眼乌鸦,鲜丽的羽毛闪动着漂亮的金属光泽,这时正掉头清理一边的翅膀,十分的灵动。 任何对罗兰神系有所了解的人,都会知道眼前这尊魔神的身份——第三魔境黯月之森主宰,幽风将军拉西莫! 而凯瑟琳现在使出的魔法,她留到现在的杀手锏,正是召神法阵。 不过,不同于蝎身人巫师罗姆那种,凯瑟琳现在使用的这个召神法阵,只是借用相应神明的某些能力而已。她现在借用的能力,正是拉西莫最引以为傲的“神风束缚”。 作为幽风将军最为自得的魔法,它自然出手不俗。 当拉西莫羊头人身,豹躯鳄尾的虚影一下消失时,一股怪异的,闪烁着无数星点光芒的旋风凭空乍起。它分出两股,一股缠绕到攀附在魔像上的武士身上。在被它袭身的一刻,他身旁栩栩如生的镜像突然扭曲消失了。另外一股则越变越大,然后直接窜到空中,将与风虎搏斗的火羽龙整个束缚其中。同样,这个小山一般庞然的巨兽,由火焰凝成的身躯一下由虚凝实,再度变为纯粹的肉身。 火羽龙最后从天而降,巨大纤长的身躯直接摔在地上,一片尘埃泛起。【零↑九△小↓說△網】 被束缚的神风锁定后,这头传奇巨兽仿佛一并中了石化术,连扇动翅膀这种事都做不到。好在它离地高度只有数百米,不错的筋骨强度让它幸免于难。 而伴随着轰隆声响起,广场终于等来了久违的平静。 凯瑟琳似乎提前确定了胜局。 站在魔像上的她,冷冷地打量着跟前近在咫尺的武士,仿佛在打算怎么处理他。但下一刻,突生变故的事情再度发生了。 这个身形高大,体披盔甲的男人,突然浑身浴火,原本泯灭的金光再度出现,甚至比之前更盛! 转瞬之间,他头顶三尺处出现一个由纯白色火焰组成的光环。成型的那一刻,它即刻化为一片闪烁浮动的光点,相继朝武士的身躯涌去。 凯瑟琳的神色又是一变。 她认出对方现在所使用的能力,正是著名的圣火净化,这是斯托拉斯赐予信徒的另一项强悍能力,与神圣启蒙之光、天神附体、斯托拉斯之剑等并称为圣火的七辉环。 它也是这个世界上极少数能够消除神风束缚影响的魔法之一。 但使用它的前提,那就是使用者必须是信仰圣火之神的圣武士。 圣火净化的施展速度非常快,一个眨眼的功夫,由它产生的那片光点已经全部没入这个武士的体内。 眼前对方正要行动,凯瑟琳猛地命令巨像将他抓在手中。但下一刻,青铜巨像原本紧握的双手一下吱呀作响,抖颤不定。它粗大的手指被渐渐掰开,只因被它束缚的人正在全力抵抗。 只可惜,一发突如其来的标枪再度改变了战局。 它从天而降后,猛地射穿青铜魔像的手,然后从武士强壮的身体穿膛而过。 最后,这只握人的青铜巨手连同它抓在里边的人,一起被标枪钉在它的胸膛上! 发出这发攻击的人,自然还是李维。 看到这个家伙又是发光,又是放火的,李维生怕出什么幺蛾子,所以一下出手了。而这一击,正是这个不知名的圣武士最为虚弱的一刻。刚刚使用圣火净化消除神风束缚的不利影响,他体内的魔力几乎全部进入蛰伏,除却一把力气,已经无法共振元素力量。在胸膛被击的粉碎的情况下,他只有一命呜呼。 凯瑟琳抬起头,看着不远处站在塔楼上的人,突然叹了一口气。 下一刻,周围的大理石地再度变成石泥包裹住了她。“李维先生,看来我们的确需要谈一谈。”站在李维后边,离他大约十数米的地方,凯瑟琳张嘴道。看这儿四周并没有人,她消去了周围流窜电蛇的黑云,“结盟的事情,的确也是解决我们目前处境的一个方法……” 但她这句话却还未说完,又有一件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跟随她一起过来青铜巨像,它胸前钉着的武士一定发出金光,然后连同身体都变成浮动的光点。 然后,这片犹如萤火的光点整个投入不远处被神风束缚控制在地上,并被天上风虎盯着的火羽龙的体内。 下一刻,这头巨兽像是一堆干柴,被猛地点燃了,全身上下腾起圣洁的白色火焰。过个几秒,再朝它望去时,除却一堆随风飘散的灰烬,就只有那一个闪烁的光点。 这是一颗蛋! 突然,这颗蛋猛地腾空而起,朝塔楼上的李维飞来。 第七十章:龙人 当终于有光芒射进这一片黑暗中,班浑浊的双眼终于有了一丝神采。 正蜷缩在房间角落里的它,小心翼翼地伸出头,战兢兢的朝前探看着。当来人的样貌逐渐映现在它眼里,变得越发清晰,它猛的一缩眼睛。 这一刻,班终于记起了它的身份。 它是出生在铁鳞部落的一个劣龙人,小的时候就因为聪慧,受到周围人的重视。甚至还未成年,就觉醒了自己的天赋能力,名声一度传到了寨落酋长的耳朵里。然后像这个部落其他的青年才俊一样,它过上了风云激荡的生活。从此,部落一旦有危险,它总是冲在最前边的那一批人。 不是它不怕死,更不是它体内流淌着战斗的热血。至于牺牲、奉献这类高贵的字眼,虽然总在它口中冒出来,被它自我标榜着,但这总不是它的本意——和大多数蜥蜴人一样,班也想在战斗发生时,义正言辞地大声说出那句话“你们先上,我来殿后”。 班很清楚,让它为之战斗不息的原因,是因为它的顶头上司西德尼酋长嫉贤妒能,在排除潜在的竞争对手。没办法,“正如天上没有两轮太阳,一个部落里,也只能有一个龙人”这是它们部落自古流传的话。 谁让我这么优秀呢?每次冲锋在前,它心里总是有着这样淡淡的哀伤。 在这样自我哀怨与反思下,班总想着它要为如此关心爱护它,为它一直敬爱的西德尼酋长做些什么。 所以,每逢夜深人静之时,它总是窜到部落周围的树林里,掏出用蜥蜴文写着“西德尼”的木偶,将其穿胸而过钉在树上,诚心诚意的为其祈福着。祈福的内容,是希望这位首领早日蹬腿,去另一个世界,以见到神的辉光。 但班万万没想到,它的愿望居然实现了。 只是在西德尼被一口龙炎,化为飞灰的同时,它也成为了阶下囚。被人类绑住双手的一刻,班无比懊悔,它将这场苦难归咎于自己身上。“刚才要再贪心一点,许愿时让那个混蛋死掉,并且让我继任不就好了。”班为之十分痛苦,原本它是能够拯救部落于水火之中的。 之后,它就带着这种痛苦纠结的心情,被关到这个一片漆黑的地方。 这里除了四面高墙,什么都没有。别说桌椅板凳了,连见光透气的窗户都消失了。甚至每天一次的食物,都是从墙壁中那根管子透进来的。唯一能让它感觉自己活着,并且这个地狱般的地方是与外界相连的东西,是那些从墙壁孔隙中透进来的风。 被关黑屋大约半个小时的时候,班还感觉十分正常。但当过去三个小时,它已经坐立不安。大约半天时间过去,它发现自己有些受不了。一天一夜后,离开这里已经成了它唯一的想法。 班这时开始想念外边的风,外边的雨,想念每天早上,初升的朝阳,想念夜空里的群星。它认识的,不认识但眼熟的人,一个接一下从它面前闪过。亲手刻的木雕,和它随意栽在门槛上那丛会开鹅黄色花的野菊,都被它一一记起。随即脑子里,就是一片混沌,这些杂乱的记忆一幕幕的出现,化出蒙太奇的光影。枯寂、烦躁、痛苦、恶心,充斥着它的身体,溢满了它身体的每一根血管,让它每一块骨头和肌肉都变得分外无力。 送食时,敲击墙壁的声音,在它的耳朵里犹如天籁。 两天之后,班已经完全疯狂了。看着周围的一片黑暗,它开始歇斯底里的大叫,用爪子拼命去挠周围的墙壁,想掏出一个洞来。 处在极端惶恐不安中,它的大脑被各种念头搅啊搅,已经成了一团浆糊。这时,它想的最多的是自己接下来会有什么样的死法。 “送食的时间越来越长,难道这个地方要被人遗忘了,我只能活活饿死”、“人类会放一条毒蛇进来”、“接下来会被带到那个斗兽场的地方,和罗里那帮混蛋自相残杀,人类最喜欢这么干了”、“这里会突然发生地震,会有石头落下来”这样的念头,无时无刻不从它脑海里泛起。 如果有人愿意让它呼吸一口外边的空气,再看一眼外边的天空。班相信,它会拿自己的一切交换。 第三天后,班甚至连意识都模糊起来。渐渐的,连它是谁都不在清楚,整个人都像一具没有意识的行尸走肉。 大脑重新恢复正常后,班大口大口的呼吸着,它感觉外边的空气简直都内蕴着一种魔力。但与此同时,它认清了这个正在门口的人,就是将它关到这里的。“啊!”班一下大叫着,像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它不断用腿蹬地,想离这个可怕的恶魔远一点。只可惜,它现在就靠着墙壁。 在它大叫之后,又有一声大叫从这里响起。 看着面前这个两米多高,龙头人身,遍体青鳞,还长着尖牙利爪的家伙,一下张开那张血盆大口,原本一脸傻乐的小兵,登时张嘴大喊。然后,他眼睛一闭,直接晕死了过去。 班怕,这个想看笑话的小兵更怕。 ****************** 看着自己粗壮有力的手臂,尤其这双尖利,流露着骇人锋芒的利爪,班欣喜若狂。 它知道了发生了什么事,因为它的死敌,那个死鬼西德尼也有这一双让人为之心摄的龙之手。 尤其是站立起来,发现原本需要仰视的人,一下变成俯视,它更是信心满满。 没错,绝对没错,它进化了,成功由一个劣龙人,成功变成了龙人,它将拥有更加强壮的体魄,也将领悟更强级别的魔法。同时成为龙人的它,将自动变成部落的酋长。班一脸的傻乐,它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看到罗里那个家伙跪倒在它面前的情形。 “没想到,无比伟大的神居然自动明白我的诉求,赞美您啊……” 班一脸陶醉的闭上眼睛。 然后,猛地驻足不前的它,那健硕的屁股却被人猛地踹了一脚。 “想什么呢,还不快走……”波文很不客气地训斥起来。 身高刚过一公尺七十公分的他,只起到对方的胸脯。和鳞甲重重,头生龙角的班一比,他就是一个发育不全的矮鸡。 但这样的差距,并不妨碍他用恶狠狠的目光盯着跟前的人,然后再骂道:“你看什么,该死的蜥蜴!” 班与这个样貌平平的灰岩镇小兵四目相对。 它相信,只要此刻它一挥手,这个可恶的家伙就得尸首分离。 而被波文这么训斥,它也是真有了火气,不仅高大的身躯微微抖颤着,背后那条长长的,遍布硬鳞、棘刺的尾巴更是一下竖起。 然而正当这时,它却感觉脚下一阵晃动。抬头一看,只见前边的空地正有一个庞然大物朝这边走来。 这是一头小山般大小的龙裔巨兽,全身鳞甲重重。无论是狰狞的龙头,还是那遍布刀刃般长棘的巨尾,还是健硕有力的四肢,都将“暴力”这两个字发挥的淋漓尽致。尤其它打响鼻时,突然从那鼻孔中窜出来的两缕火焰,更让班心惊莫名。 “死蜥蜴,和你说话时,你在看什么……” 再听到波文的声音时,班努力抑制情绪。人高马大的它低下头,一脸讨好的笑容,“对不起,只是脚崴了……” 唉,蜥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不过,它也只是表面这样而已。看着波文又转头带着它朝前走,班紧咬着牙,它发誓一定要给他好看。 “呵呵,人类小子,你给我等着。现在我已经成为龙人,自动继任酋长。以我的本事,一定可以逃出你们这里。到时候,找到那个没鳞片,没尾巴的精灵,有你们好看的……” 胸有大志的它,已经开始策划诸如收复部众、设计越狱、联系盟友这一串大事了。很有趣的是,这一刻它是一点都不感到憋屈。 跟着波文,班很快走到前边的白石广场中,和灼挨在一边。看着跟前的庞然大物,它不由得回忆起它在寨落里肆虐的情形,不由的咽了口唾沫。 “看来,要从这里逃出来,它是阻碍啊……” 正当这时,班很快看到周围那一圈房屋中,又有一个门打开了。然后它一张血盆大口就张大了。 因为跟着那没鳞人类走出来的,居然是一个和它一样的龙人。 半个小时后,班已经神色恍惚了,因为他周围站立着四十多个龙人! 第七十一章:死老鼠(一) “这么说,我们这次俘虏的五十一个劣龙人,全都进化了。”安格斯听到汇报,再看了看面前这帮人高马大的家伙,很是艰难地咽了口唾沫。“这怎么可能?!”嘴上这么说,但他的眼睛已经为他验证了这个事实。 站在安格斯前边的艾尔,只是懵懵懂懂回答了几声。骑在鹰马上的他,这时神情有些呆滞。在回头望了一眼后方的龙人后,他一脸的恍惚,仿佛把“我这是在做梦”这一句话写在脸上。至于他身边的其他人,更无一不是惊愕莫名,或是嘴巴张开了,就闭不上,或是眼睛瞪大的快要突出眼眶。 五十一个龙人并排站在一起的盛况,实在太震撼了,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想象力。 要知道,按照常理,一个数百人的蜥蜴人寨落,至多也只有十来个劣龙人。而数百个劣龙人中,至多也只有一两个能突破限制。而现在的情况是什么?整整五十一个!难道说整个落日沼泽的龙人,都被一起抓过来了? 不仅是他们不可思议,作为始作俑者的李维,也是一脸惊奇。此刻,这位公爵大人正站在灼高昂的龙头上,俯视下边的队伍。 灰岩镇突袭蜥蜴人营寨二百多个士兵,正以每五六十人为一组的方式,组成了四个工整的方阵,将那五十一个散乱站着的龙人包围在中间。虽然他们都披坚执锐,全副武装,而被他们包围的龙人一律赤手空拳,不着片缕。但真要打起来,李维相信后者能在一个照面的时间里,将前边的弄一个人仰马翻。 李维同时也无比确定,只要他和灼不在这边,这帮浑身长满鳞片的家伙会在第一时间这么干。“这把玩大发了”,正做出一副训话姿态的公爵大人默默想着。 老天爷啊,原本他只是想折腾十来个随便玩玩的。 但下一刻,李维已经一咬牙。 东西都已经吃到肚子里了,难道还要吐出来?实在不行,就多喝点水,我就不怕它不消化! ************** 宴会还是按照原计划开始了。 这次在城堡中间这块空地集结队伍,原本目的就是庆祝这次攻克蜥蜴人营寨的胜利。而按照埃多的惯例,在这样的庆功宴上,必须要展开的一项活动就是夸战。它的大体意思,就是将敌军俘虏饿空肚子带到宴会场地一边,让他们在忍饥挨饿的同时,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的敌人在那敞开肚子大吃大喝,载歌载舞的欢庆胜利。 明白它的大体意思后,李维顿时感觉想出它的人确实有够缺德的,居然懂得从精神、肉体这两方面去折磨人。不过,他喜欢,谁让他是胜利者来着。于是,就同意安格斯的建议,准备挑选一部分蜥蜴人俘虏用作夸战。恰好在这个时候,他突然想到劣龙人这件事,就让人把它们都带过来了。 只是没想到,关小黑屋这个方法居然出奇的好,一次将这帮家伙全弄进化了。 因为这个额外的插曲,宴会进行的十分尴尬。 不得不说,龙人的外形确实有够彪悍的。一身龙鳞,配上尖牙利爪,满满的都是暴力特征。而被一帮这样人高马大的家伙恶狠狠地盯着,那感觉绝对有够刺激。尤其看着它们一双双因为饥饿,发出深绿色光芒的眼睛,在场众人纷纷摆出高风亮节的态度,认为自己还是谦逊点好,多体谅一点人家的情绪。所以在宴会中都表现的斯斯文文的,一个都没有该有的气氛。 坐在主桌上的李维,看着周围这帮怂货,那是不断摇头。他感觉这帮五大三粗的牲口,简直不是来参加庆功宴的,而是去相亲,见未来的丈母娘的,一个个低眉顺气的,不像个样子。 喂喂,我们才是胜利者,它们才是失败者啊?李维很想对他们吼出这句话。 但考虑到在场众人的情绪,他感觉还是别把它挑明了。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有一身传奇级别的魔力,外加两个龙宠的。 没错,就是两个龙宠。大前天,李维刚刚从单龙骑士,晋升为双龙御主。那个死了主人的火羽龙,特地向他投诚了。 和这头传奇魔兽一起来袭的,的确是一位圣武士,他们之间签订的契约正是神圣启蒙之光。而它最后的异变,则是由于圣火承继。 神圣启蒙之光这种略有一点强制性质的魔宠契约,对契约兽其实有一项补偿协议。那就是当契约者死亡时,他身体里的魔力以及相关一系列魔力构型会以火种的方式,传承到它们体内,这就是圣火承继。所以,一下继承了原主人的魔力后,它再度突破了血脉限制,得以第二次进化。但化为那颗蛋后,它需要进入一段时间的蛰伏期。在此期间,它虚弱无比,所以必须得找个靠山保护自己的安全。然后,它就看上了李维。主动把自己打包好了送上门,和这位它眼中的人类传奇缔结了服务期限为一百年的魔宠契约。 这个决定,自然是由于它有眼无珠。 由于经验浅薄,这头传奇魔兽犯了一个简单的错误,就是单纯以魔力来衡量实力高低。所以,它对李维这个空有其表的伪传奇青睐有加,而放过了在场实力最强的凯瑟琳公主。但它这瞎了眼的活动,却离奇成为了平衡天平的砝码,让李维和凯瑟琳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微妙。 两人结盟,自然是谁拳头大,谁说话。原本凯瑟琳的本事是远远大于李维的,但由于它这么一头即将进化为传奇之上的可怕魔兽搀和进来,实力的太平再度倾斜,变得谁都无法预料。 而进化成双龙御主的李维,这时心态自然也不一样了。 他这十来天的经历,翻阅整个罗兰,都找不出第二号来。即使那帮喜欢瞎编的吟游诗人,都不见得会这么写。其情节之离奇,恐怕只有地球上的起点作家会这么干。 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少年,在他短短的人生里,已经成功缔结传奇,并成为两条龙的主人。这件事已经够诡异了。这要是说出来,估计十个人里,有七八个不信。剩下的两三个,即使相信了,也会有一堆质疑。 但要是再加个前提,那就是这个少年从小到大好吃懒做,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猛地鲤鱼一跃,迈过龙门。估计那相信的两三个人,都得摇摇头。至于剩下的七八个,则很有可能一巴掌扇过来,留下一句“骗子,编故事,也不是这么编”,扬长而去。 不仅是其他人,就是李维自己也感觉挺不可思议的。有了这么一重改变,他现在看人都有点飘,那神情已经颇有几分出世高人的气度。 自顾自的吃了一会儿,看着周围还是一副暮气沉沉的样子,李维就用手指敲了敲桌子,大声对周围人讲道:“大家不要这样,我们这是庆功宴。” 说罢,刚好他们这桌又上来一个大大的银质托盘,上边还盖着圆形的盖子。 见众人都朝自己望,李维感觉他应该做出点事情,弄热一下气氛,“大家听我说,我们这次的胜利,就像这个托盘里的羊排,是飞不了的。”他站起身来,主动揭开这个盖子,还一手指着里边。 然后,李维就听到“吱吱”的叫声。 低头一看,那托盘里的羊排,已经只剩骨头了。而那个始作俑者正趴在一边,赫然便是一个肥硕的,土拨鼠样子的小东西。 “咯!” 它还特地打了个饱嗝。 第七十二章:死老鼠(二) 李维眨巴眨巴眼睛。 我这是在做梦?这个疑问登时浮上他的心头。 然而,李维环顾四周一圈后,发现周围的人全都诧异地盯着他看,登时一脸黑线。 盯着餐盘里的这只胖乎乎的,大约一个拳头大的小东西,李维那是虎视眈眈。虽然下一刻,他强行把怒气平复下去。 咱是有身份的人,怎么能因为一只土拨鼠就气急败坏。李维想到这一点,于是愤愤然地想要将盖子重新盖到托盘上。 然而,正趴在羊骨头一边,按摩自己圆滚滚肚皮的小吱,看到他的动作,却一下跳了起来,用双足站立,对他摆了摆小爪子,示意他别这么做。 李维:“……” 下一刻,他还是粗暴的盖了上去。 你这个偷吃东西的小偷,还敢和我讲条件?李维气得不打一处来。 只是“砰”的一声后,金黄色皮毛的小吱却没有从他的眼睛中消失。不知什么时候,它突然窜到了托盘的左边一侧,还气鼓鼓的盯着李维看,那黑珍珠一般的小眼睛中发出愤怒的光芒,像是在责怪李维刚才的粗暴。 “你个死老鼠!”李维狞笑两声,就要一拳打下去。 他刚抬起手,坐在他旁边的安格斯已经一个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虽然在两三声后,这位骑士先生已经意识到自己不对,即刻捂住自己的嘴。但这个笑声,还是像一粒炸药的火星,飞速蔓延出去。一时半刻后,整个宴会现场都喷饭满案,一众人等全都笑的前仰后合。 被他们笑声一激,李维顿时失去了打它的兴致。环顾四周,看着这一张张笑着的人脸,他突然意趣阑珊的感觉。 这时,再翻开盖子,看着托盘上那还散发着热气的羊骨头了,李维突然感觉这是一个绝好的讽刺。 “大家不要再笑了,你们难道不感觉这就是我们的现状吗?”李维突然张开嘴,大声说了起来,他再次指着托盘,“刚才我说,我们的胜利就像这托盘里的羊排,是拿不走的。现在,你们再朝这里看,它被拿走了吗?” 周围一下安静下来。 “它是没被拿走,只是肉全被吃了,只留骨头而已。这和我们的现状不是一样的吗?”李维加大了音量,“就像你们刚才一样,一个个都憋着不说话。而你们现在在哪边,庆功宴啊!这是一个庆功宴啊。我猜你们之所以这样,是考虑到这帮家伙吧(他用手指着左边被镣铐锁在一边,正喝着西北风的龙人),你们是不是怕它们暴动啊。虽然这帮家伙手上,脚上都上了镣铐,被锁的死死的。但你们一定都在想,这些锁链是不是太细了,能把它们锁住吗?这场战斗也是一样,我们真的获得了胜利吗?” 李维说的越来越兴起,“这个答案是当然的。我们真的胜利了,只是和这个被啃光的羊骨头一样,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在开赴战场前,我们谁都没有想过,那个蜥蜴人部落居然隐藏那么多的秘密。我也不是自夸,当时要是没有我在,恐怕被锁在这里,被人羞辱的,就是我们灰岩镇的人了。哦,不,这帮蜥蜴可没有这样的习惯。它们会做的事情,是把人弄成骷髅,放在大门上。” “还有,前天中午城堡中发生的那件事,你们也一定看到了。那我问你们一句,面对那两头搏斗的巨兽,你们有多少人有把握战胜它们?” “我再猜一句,大家一定都在想为什么会这样呢?” “是啊,这些巨兽,蜥蜴人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一个个突然出现了,它们不应该是故事才有的吗?而我告诉你们,答案很简单,时代变了。没错,时代变了,所以这些故事里才有的东西,突然闯进了这里。改变这个时代,就是地底入侵。它即将就要发生了,而且它爆发的地方就是我们这边。未来,像这样的怪事,只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李维的周围彻底静悄悄了,就连一旁的龙人们都在听着他的话。 “这种情况下,我们能做些什么?是继续愁眉苦脸,还是用笑容来面对它的挑战。这个选择,由你们自己决定。但在这边,我以灰岩镇领主的身份,向你们保证,会带领你们继续获取下一个胜利。让坐在庆功宴的人,始终都是你们!” “好!”宴会各处的人都发出巨大的欢呼声,并且掌声雷动。 也不知是谁起的头,这里突然响起一句话,“领主大人万岁”。整个会场,慢慢都回荡它的声音里,“领主大人万岁”。 李维突然笑了起来。 他知道,在罗兰世界,称赞一个人的最好方式还是高呼万岁。用不合常理的寿命来表示崇敬,这点倒和地球没有两样。 而被崇拜的目光包围着,李维却有一种从未感受到满足感和喜悦。 此时此刻的他,发现被人尊敬,真的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情。他不得不说,这种被人需要,被人赞美的感觉,真是太棒了。 李维骤然有些恍惚。 他有一种破开云雾见青天的感觉。至少在这一刻,那种从一开始穿越就有的,对这个异世界的迷茫,已经彻底消失了。 也许是实力的急剧攀升,让他有了一定的安全感。也许是每个男人都有的雄心,突然在这一刻被点燃。 总之,李维攥紧了拳头。 凭什么我要一直被人叫成废材? 凭什么你们一谈论我的时候,就只感觉我是个笑话? 凭什么我这个堂堂的公爵,要窝在这个小地方? 这些怨念,最后归结为一句话——都已经死了一次了,我还要活的那么憋屈吗? 李维的眼睛燃烧着熊熊的火焰。 在这股冲动下,他突然对自己发誓:“这一次,我一定要活的轰轰烈烈,住最豪华的地方,用最奢侈的东西,泡最漂亮的妹子。只有这样,才不枉我穿越一回!” ********* 当天晚上,李维与凯瑟琳见面时,这位公主殿下很是惊愕地看了他许久。 半响之后,这位公主殿下终于明白一件事,那就是面前这个男人已经悄然发生了一些改变。同时,她很确定,这种改变会越来越大。 因为从李维的眼睛里,她看到了野心。 第七十三章:和谈 这下,事情有趣了。凯瑟琳默默想到。 但她虽惊却不奇,联想到李维之前的经历,这位公主殿下感觉面前的这位李维先生倘若还是一层不变,那才不正常。 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明白,恰恰是拥有了什么,才会去追求什么。 野心和欲望并不一样。 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夫,对富有高贵的国王羡慕嫉妒,是常有的事。但这只能说,他有成为国王的欲望。倘若问他,会为自己这一欲望付诸行动,估计他只会发笑。只因为白日梦谁都会做,但把白日梦当真的,却只有傻子。但如果这个农夫获得一支强大军队的效忠,要再问这个问题,相信他的答案很有可能会不一样。 野心是点燃的欲望。 唯有获得一定基础的情况下,人才会野心勃勃的去渴求更多。 李维现在的情况就是如此。 他刚穿越的时候,不过只是一个遭到贬斥,地居偏远,不知什么时候就会横遭厄运的小小领主。生活在这种惴惴不安的环境下,他本能的渴求力量。但当他相继收复了灼,并离奇的获得了一身传奇的魔力后,他才会开始思考更多。因为这个时候,他已经拥有了一定自保的力量。而现在,由于麾下猛地增加了一头货真价实的传奇魔兽,他自然更不甘心现在的处境,所谓“饱满思****就是他现在的状态。 “公主殿下,不知道您思考的怎么样了?”李维坐在椅上,一双眼睛不加掩饰的看着对面的人,“相关情况,前天晚上我已经告诉你了。并且,让您自己去证实。相信这两天,您一定和冬龙城的那位安迪少爷,和那个狼人幕僚接触过。那么,您现在感觉,我们之间应该怎么样合作。” 虽然依旧欣赏对方的美貌,但离奇的是,李维却没有之前那种吊丝对女神的那种迷恋。自认为已经进化成土豪的他,即使对如何讨女人欢心这一点还是很不明白,但已经不打算那么自轻自贱了。 他现在走上了另一条路。 李维扭开了胸前大衣的纽扣,让他挂在胸前的那个怪异的项坠露了出来。这根由纯银链子串着的东西,是一个圆润,像是鸟蛋一样的东西。它大约有一个鸡蛋那么大,但却通体晶莹,像是一颗红宝石。不用多说,它就是火羽龙涅槃后,化生出那一颗龙蛋。为了保护自己这一强力打手的安全,李维决定贴身收藏。 而李维现在露出它的目的,自然是炫武。通过展示武力,提醒面前这位他已经和过去很不一样了。 但凯瑟琳眨巴眨巴眼睛,却感觉这货很2b。 从李维的眼睛里,她感觉他对她还是很有企图的。但问题是,这种展示自己的方式太低级了。就像土大款炫富一样,这种赤裸裸的追求方式,也只能吸引一些“宁坐在宝马上哭,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的绿茶婊。作为一位从小到大经历严格的贵族教育,并且一直自立自强的独立女性,她自然嗤之以鼻。 但凯瑟琳还没自负到认为自己的魅力真有那么大,可以轻易奴役面前人的身心。对此,她只是微微一笑,自动忽略了对方那炽热的眼睛。 “李维先生,我这次来找您,也是来商量这件事的。在我表明态度之前,请您先回答我一个问题,那就是您是否真要离开这边,前往地图上的这个地方?”凯瑟琳用手指着身前桌上的地图。 她和李维正处于书房中,两人之间只隔了一张樱桃木方桌。桌上摊开的东西,正是那张李维从公爵府邸带来的罗兰地图。 “我很肯定这一点。”看对方一本正经的说着正事,李维微微有些失望。但他也认真起来,毕竟除了泡妞外,他还是更重要的事,“经过我和我手下一位重要的幕僚商议之后,前往这片海湾是已经可以肯定的事情了。而且,我计划动身的时间,就在这半年内。实不相瞒,我可是不打算再在这个地方待下去了。原因吗,相信公主殿下您也了解。” “是感觉这个地方太危险了吗?”凯瑟琳饶有兴致地问道。 “不是我感觉有危险,而是我的子民留在这边会有危险。公主殿下,那位巴德家族的少爷,这次来的目的,除了抓走我之外,还打算将这里的人献祭给那位强大的巫师。”李维害怕她会误解自己胆小,特意解释起来。他还故意晃了晃身子,让胸前的项链不断摇动,“您感觉,我这样的人会怕吗?” “李维先生,真是一位不错的贵族,居然如此爱护自己麾下的子民。”凯瑟琳故作赞赏的样子,朝李维点了点头,“但问题是,您真打算这么做。在这场风暴来临之前,提前撤离这里?” 她说到最后,语气格外加重。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李维感觉面前这位美人的笑容很怪,他有些摸不准她的意思,但还是给出了肯定的回答,“我再说一次,我十分肯定一定离开这里,前往三湾口。凯瑟琳公主,您可不要忘了,那里还有信仰你的一个鱼人村落。虽然您已经提前复活了,但我实在不知道他们的安危是否会对您照成影响……” 凯瑟琳却挥手打断了他,她看着李维懵懂的样子,掩嘴轻笑起来,“看来我真是误会您了,李维先生。” 李维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么说,这时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但他微一细想,立刻明白了这是什么意思。 感情面前这位公主还在试探他呢。 没错,就是试探。 她向他反复询问这一计划的目的,根本就是在试探他的立场。 因为,如果他实力突飞猛进的秘密,和这里因地底入侵搅动的大局有关,那么他绝不可能在会战争来临前,提前撤离这边,前往那么远的地方。要知道,帕克湾距离灰岩镇足有千里之遥,已经不再处于风暴的中心。 你不可能收了人家的好处,却不干活吧。 第七十四章:通幽术与召唤法师 李维一番神色变化,也被凯瑟琳望在眼里。 “没有错,李维先生,的确是您想的那样。”凯瑟琳落落大方地讲道,“想必您也发现了,我刚才在试探你。坦白说,我对这个结果很满意。” 当李维向她展示了自己的灵魂契约,凯瑟琳已经不再认为他和拜恩间存在多少纠葛。毕竟,李维身上只有一份契约,而这份契约上边的条款实在是没有多少约束力。而她知道,以拜恩一向谨慎的性格是不会做的。相反,李维提供给她的那套说辞,倒是很符合这位青铜之王一贯“空手套白狼”的风格。 那么问题来了。 既然不是拜恩,那李维这身突如其来的本事又是从何而来? 凯瑟琳对此的第一反应,是这边风云变化的局势。这段时间,通过恶补李维的藏书,她已经明白地底入侵是怎么回事。这种暗流涌动的背景,自然妖孽丛生。有人因为李维出身,或看中了他统治下的灰岩镇的潜力,对其进行“投资”,并非没有可能。但她可不想牵扯进来。对一切尚不了解,就身陷这样的泥潭中,可不是聪明人该做的事。 但李维再次出乎她的意料。 他这样一口断定自己一定会离开,直接表明了自己与此无关。 虽然很惊讶他的回答,但李维的这一计划,却正切合了她的心思。前往三湾口的计划,凯瑟琳打心底里是十分赞成的。这可是一箭三雕的好事。既可以让她暂时远离冲突的漩涡,还可以保卫她那群信徒的安全。另外,还有一个额外的好处,就是那张瑟金纸片上的秘密。要想知道它,前往海外是不可避免的。三湾口的位置,无疑很方便她这么做。凯瑟琳是真想知道这众神必定消亡的秘密,究竟是什么。 综合种种考量,她对李维这一决定自然是十分满意。 “李维先生,如果您真打算这么做,那我们的确是天然的盟友。实不相瞒,虽然我拥有这座巫师塔的控制权,但眼下的确需要您的帮助。一个人,实在是太势单力薄了。” 听到她这么说,原本感到有些无望的李维,兴奋的抓起她的手,“这可太好了。结盟的事,终于可以愉快的决定了。” “也可以这么讲。”凯瑟琳面色微变,她立刻从李维的“魔掌”中抽出了自己的手,“只要中间没有别的曲折”,她重重补充了这一句话。顿了一会儿,又接着道:“接下来,就是具体的一些细节。按照我们原先约定好的内容,也就是我复苏的这件事,您必须为我保密。与之相对,在您面临危险的时候,我在知情的情况下,也必须提供一些援助。” 李维点点头。 因为刚才的毛手毛脚,他现在脸红的和猴屁股一样。 但尴尬的同时,李维也是一阵心猿意马。 这手还真是又滑又嫩。 “就这样说好了,那我们现在就签订相应的灵魂契约吧。”这家伙立马拍了拍胸脯,“公主殿下您作为巫师,这就交给您了。” “李维先生,真是答应的爽快啊。不过我需要事先提醒您一下,现在签订的话,它只对你有拘束力。”凯瑟琳微笑着解释起来,“实不相瞒,我在魔力的造诣上,可远远不如您。如果按照现在这个时代的习俗,我去那个名为巫师公会的组织测试的话,恐怕最多只能得到导师阶的评价。” 就像魔法兽,有低、中、高之分。在坎库斯时代,巫师内部也产生了一套划分方法,它的考量因素只有一点,那就是魔力的强弱。由低到高,分别为入门、学徒、术士、导师,掌控者,以及象征着至高传奇的圣魔导。 导师阶的魔力水平,大概只相当于中高级别的魔法兽。 “你——您不是在开玩笑吧?”李维一脸的惊愕莫名,“如果是这样,那前天,我怎么看你……” “我主要研习的是召唤系的魔法。”凯瑟琳摆了摆手,无奈地笑了笑,“如果您拥有一定的魔法造诣,想必不用我多加解释了吧。” 李维艰难地点了点头。 看着面前这位言笑嫣然的公主殿下,他算是真切明白了罗兰世界的诡异。 因为如果她说的是真的,那这位美丽的公主殿下前天大战两传奇的经历,放到武侠世界,基本等于江南七怪干挺了东邪西毒,能让人惊的眼珠子掉下来。但如此不合常理的越阶杀人,放在他身处的这个魔法世界,却是合情合理。 原因就处在召唤系魔法上。 这段时间通过研究《巫师手札》,李维也算有了一点魔法造诣,自然明白它的猫腻。 说来有趣的是,召唤系魔法虽名为召唤系魔法,但它真正涉及魔法的内容,却实在少的可怜。和元素系、咒血系、控制系动不动就成百上千种魔法不同,整个召唤系其实只有一种魔法,这就是通幽术。从魔力共振的角度,它还只是一个普通的低级魔法。但这个低级魔法的相关运用,却构成了一个庞大的魔法类别。 通幽术,说的简单点,就是打电话。 向谁打电话? 欧若弥亚神木上的五十一个神明世界! 以通幽术作为媒介,人的意念可以穿越神木的隔阂,与这些世界的神明、魔怪直接进行对话。 而召唤系魔法的实质,就是通过各种方法劝说这些强大的存在为自己所用。让他们愿意将自己能力、器物,乃至于本体,降临到你需要的地方。但就像人和人之间是不同的,这些高傲且大多反复无常的存在也有各自不同的性格,让他们为你“效力”,可需要不同的方法。要认真研究这一系别的魔法,你就会发现与其说它是一门魔法,倒不如它是交易,各种各样的py交易。 甚至有传言,要想在召唤系魔法上获得进步,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做几年走街串巷的小贩。因为在这门魔法里,取得最大成就的托万大师就是这样的出身。而他直到去世的时候,一身魔力也不过才是术士阶。但这点限制,却不妨碍他消灭了三个神明,灭亡了十数个国家,甚至一度被称为星空下最强大的人。 第七十五章:特意感官魔兽(一) “那契约的事,您觉得应该怎么样?”李维脸色一僵。 如果弄到最后,却只对他有效力,岂不是说他得当一个冤大头。如果是之前那种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情况,他说不定能够接受。但现在已经成为双龙御主的他,可不认为自己还得自认倒霉。 不过,他到没有因此怪罪凯瑟琳。 谁让灵魂契约有那么一大堆麻烦的限制? 研读手札后,李维才知道这玩意不仅需要双方的认可。它的达成,还有一个必须条件,那就是两人必须同时拥有一定的魔力造诣,至少也是掌控者级别。魔力的高低,可涉及灵魂的强度。他上次签订成功的原因,还是在于神圣启蒙之光的特异性。用这种能力降服灼之后,他与这头龙裔巨兽成为某种程度的生命共同体。因此,才堪堪满足这一需求。 “办法自然是有的。”凯瑟琳竖起一只手,她的手掌心里骤然出现了一个赤红色的朦胧气团,“原定计划,是我必须得提供一定的协助。既然如此,我可以从这一方面对其弥补。只要您需要,我可以为您打造一支人数大约百人的正规魔法部队。” “你说什么?”李维一脸的不可思议。 “我说,我可以为您打造一支正规的魔法部队,不过只有百人的规模。虽然比不上我的亲自协助,但拿来换取您保密的承诺,还是绰绰有余的。”凯瑟琳一脸的真诚,她又收回了自己的手,“增强李维先生您的实力,对我来说,也是有好处的。” “但公主殿下,您确定真能做到?”李维却是不敢相信,他可明白一支魔法部队的价值。与之相关的秘密,甚至能成为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 “就像您说的谁都有秘密,既然您可以将劣龙人成批进化,那我为什么不能有这一能力呢。”凯瑟琳不愿多谈下去,她转移话题,“这支百人的队伍,算是我先前付给您的订金。如果您真的像您说的一样,在战争到来前,从这边抽身而去,我还可以为你再制作一批。您同意我的要求吗?” “如果是真的,我自然同意了。”李维爽快的答应起来。 隐瞒对方复活的秘密,对他自己也有好处。用这个玩意,换取一支百人规模的魔法部队,真心是赚大发了。 “您答应就好。”凯瑟琳也是一脸的微笑,“不过,我对此还有一个额外需求。那就是这支魔法部队诞生后,您需要借给我一用……” “公主殿下,您能告诉我,您要办的是什么事?”李维匆忙打断了她。 这家伙现在一脸的担忧,他当了一回东坡先生了,可不想再被“刘备借荆州”一次。有多次借东西经历的他,对“借来一用”这种话那是高度敏感,因为它往往是“借了就不还”的另一种说法。 虽然这支魔法部队还没个影,但到了手里的东西,他可不打算把它交出去。 对他这吝啬的地主老财模样,凯瑟琳暗暗发笑了一阵,然后解释道,“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希望借助他们,抓一只魔兽而已。而且,我要抓的这个东西,李维先生您刚刚还见过。” 还未说完时,只见她从系在腰畔的一个丝绸小袋里掏出一些黑曜石粉末。然后,她洒向空中后,又念动了一句简单咒语。随即,这随风四散的黑曜石粉末闪烁发光,自动在空中飞舞。 下一刻,伴随一片彩光迷离,一个栩栩如生的半透明虚影出现在空中。 “这不是那只偷吃东西的死老鼠?”李维一抬起见到它,登时惊讶地合不拢嘴。 再仔细地看了几眼,他确定这个毛发金黄,土拨鼠样子的小东西,正是他中午在宴会上见到的那一个。 凯瑟琳见到他的反应,直接笑出声来。 “我说的没错吧,您的确见过它。” “就是一只老鼠,您……”李维刚脱口而出,但他很快意识到不对。下一刻,他好奇的问道,“公主殿下,您可以和我说说这只品性恶劣的死老鼠,它有什么特殊的来历吗?” 能入面前这位法眼,甚至还要借人来抓,李维可不相信它没什么猫腻。当然,在问话的时候,李维还不忘贬低几句。 李维可是一个很记仇的人。 让他当众出了那么大的糗,他可没那么容易原谅它。 “当然可以,这又不是什么秘密。”凯瑟琳出乎李维的意料,毫无隐瞒地解释起来,“这是一只特殊的金毛地鼠。在我的家乡,一般称呼它为‘忽忽’。因为它睡觉时,会发出这样的声音。只有非常大的地鼠群落,才会有忽忽的出现。它和一般金毛地鼠不一样,身具几种非常罕见的能力。在迦兰,唯有王族才有资格饲养它们。” 李维听到这话,又抬头看了看空中的金毛土拨鼠虚影,那是一脸的不信服。 就这只死老鼠,怎么可能? “忽忽除却像一般的金毛地鼠一样,永远不会迷路外,它还具有一种震颤感知的特长。这也是它被我们如此看中的原因。只要趴在地上,忽忽可以与周身数百米的大地连为一体。任何在这片土地上的风吹草动,大到龙兽践踏,小到石子落地,全都瞒不了它。最让人惊奇的是,它们可以根据来人脚步的细微差距,判断相应实力。我所懂得的一门听步密术,就来源于它们这种天赋。”凯瑟琳娓娓道来,“而且,忽忽生性聪颖,不仅听懂人言,还能学会文字。” “真像你说的那么厉害?”李维还是一脸的不可置信。 “如果忽忽没这种能力,那我们为什么规定唯有王族,才能饲养它。”凯瑟琳笑着摇了摇头,“有一只忽忽待着身边,基本就不需要再担心刺客。身子小巧的它们,还是最好的哨探。而它们懂得的朦光术、移影术,让它们几乎无懈可击。如果不懂得抓它们的方法,实力再高强的人,也对它们无可奈何。” 李维听到这里,却是眼睛一亮。 从凯瑟琳的叙述中,他突然想起一些动物行为学的知识。 第七十六章:特异感官(二) 李维联想到的东西,正是动物的感觉能力。 在凯瑟琳的描绘中,他明白这只偷吃东西,一度让他出了个大糗的土拨鼠,最大的本事就是这个震颤感知。 但这玩意,不就是对地面震动的感知能力吗? 虽然感知直径达到一两百公尺,听起来骇人了些。但无论多么厉害,归根溯源还不是这种玩意。联想到这个小东西的出生,李维是一点也不惊讶。哪怕在没有魔法的地球,一些掘地动物也具备这一方面的特长。比如鼹鼠,会用头撞击洞穴,发出一系列地震信号,然后通过这种震颤感知互相接受,以此完成通讯的目的。 毕竟,声音可以在空气、水、基质中进行传播。 与鼹鼠类似的,还有水黾。这种浮于水面,常常出现在河岸、小溪的水生昆虫,它们的通讯方式,也是用脚敲击水面,发出震荡波。 这两种加上一般的听觉,再结合触觉、本体感受等一些其他的感觉系统,就构成了机械感受。 李维记得,和机械感受相对应的,还有五大类各自不同的感觉能力,它们分别是光感受、热感受、电感受、磁感受、化学感受。 光感受,就是一般所说的视觉。但它的构成,却并不是那么简单。还可进行一系列细分,比如对颜色的感受能力,对亮度的感受能力,夜视与日视能力,对斑纹格局的识别能力等。 热感受,即对热和红外线的感知能力。和光感受不同,拥有高度发达感热能力的动物数量很少。其中最出名的是夜蛾,和蝰蛇、蟒蛇等少数几种蛇类,还有就是寄生在温血脊椎动物上的节肢动物。 电感受和磁感受,说的是对电场和磁场的感知能力。包括人类在内的许多动物,干脆一点也不具备这两种感觉能力。拥有电感受能力的动物,最具代表性的是电鱼,它们生活在非洲一些泥沙极多的浑浊河流中。这种环境下,用视觉判断方向,借此分辨东西南北是十分困难的,所以触类旁通的发展出这种能力。它身体后部的特殊器官,可以发出微弱的电脉冲流,而鱼头拥有感受器,能接受身体周围电场的微弱变化。通过电场受到干扰和对称性受到破坏,进而能感知电场中移动和不动的物体。至于磁感受,比较出名就是鸽子。这种满大街都是的鸟,可以用磁场进行导航。 至于化学感受,就是嗅觉和味觉。它和光感受、机械感受一样,广泛的分布于动物中。甚至对于很多动物而言,它几乎是唯一一种感觉能力。 想到这儿,李维大脑自然而然的窜出一个问题——从人的角度来说,这六大感觉系统有哪些算是比较稀罕的? 对于机械感受,他首先想到的就是蝙蝠的回声定位能力。这套声呐系统可以出名的紧。与之相对的,对于次声波的接受能力,也是人类所不具备的。还有上边想到的鼹鼠的听地能力,水黾的水波通讯,包括蜘蛛感受蛛网震颤的能力,甚至鱼类通过体外侧线感受水流方向的特长,也都可算进去。 光感受,也就是视力,也有不少可以说是稀奇的。虽然人类是一种以视力见长的动物,但强中自有强中手。比如老鹰发达的远视能力,猫的微光视力,还有许多夜行动物的黑暗视觉,包括章鱼的超发达色感,都是人类不能比拟的。 热感受、电感受、磁感受,这三种简直就是天书一般的东西了。 至于最后的化学感受,也就是味觉和嗅觉。这方面,人类也不甚发达,不然也不会用“狗鼻子”来形容嗅觉灵敏了。 李维忽然微微点头。 这一刻,他猛地有一种拨云见日的感觉。 虽然早在一个月前,刚穿越的时候,李维就有利用行为学知识的想法。但前期的工作,基本都被“黑白蟒引发龙裔巨兽畏惧的要素分离实验”占据了。而且,他当时本事太低,完全不具备相关研究的人力物力。收复灼之后,这几天又是打蜥蜴人,又是和面前这位公主明争暗斗,弄得他心累无比,哪里还有工夫想这个。再说了,这个世界的魔兽千奇百怪。究竟从那里下手也是个大问题。一时半刻间,他是一头雾水。 这次,突然想到这个,李维骤然发现“特异感觉”是一个很好的研究方向。魔兽的能力,除了用来打架之外,还可以有很多运用,比如促进生产,加快工业化建设、药物研发等等方面。再说了,有了两个龙宠后,他可不缺打手。 这些具备特异感官的生物,可有一个巨大的作用,那就是信息获取和传递。另外,他也是真好奇生存在这个魔法世界的魔兽们,这方面会有什么突出的表现。 想到这个之后,李维感觉自己一下成了好奇宝宝。 他满脑子都是各种问题。 比如罗兰世界的生物学和地球相比又会有什么不同?魔兽之间存在食物链关系吗? 也许,一切才刚刚开始。李维突然想到了这句话。 ************ 冬龙城,伯爵府邸。 一个分外华丽,但却没有门窗的房间。 “巴德伯爵,我要告诉你一件事。刚才,我从雅力士主教得知‘查尔斯的火种’熄灭了。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伯特没想到来人第一句就是这个,坐在铺着红狐裘皮的椅子上的他一脸的不可置信。 这个面相极威严的中年人,突然站了起来,对面前这个穿着一身白袍的来人喊道:“这怎么可能?” 此刻,这位冬龙伯爵的一双眼睛,快要瞪大的突出眼眶。 身子十分瘦长的毕维斯主教看着他这模样,那是咬牙切齿。“毫无疑问,查尔斯已经死了!为了救你那个不成器的儿子,他死了!”说到这里,他格外加重了口气,“别说你那个儿子,就是你,也比不上查尔斯一分一毫!我圣火教会数百万信徒,才只有区区七个龙骑士。现在却因为这么可笑的原因,折损了一个,你必须给我担起这个责任……” 第七十七章:茧 在别人眼里,毕维斯一直是个和蔼可亲的人。 这个今年已有四十五岁的的中年男子,始终以英俊的样貌与简朴的打扮诠释着“圣徒”这两个字。他脸上始终洋溢着的和蔼微笑,甚至被受到他帮助的人视为神的微光,被人称颂着。 但这一刻,他的这张和善的面孔却扭曲到令人不寒而栗的程度,他那双深蓝色的眼睛发出豺狼一般嗜血的光。 从椅子站起的冬龙伯爵,也不敢直面他的锋芒。 伯特轻轻避过这一话题,努力不卑不亢地说道:“我是否去承担责任,不过是次要的事。现在最重要的,是弄明白这里边到底发生了什么。查尔斯骑士的本事,我是亲眼所见。所以,我不相信像他这站立于人类之巅的强者,居然丧命于那种地方。而且,他是龙骑士啊,一个真正的龙骑士啊!他的坐骑,那条火羽龙可有着不下于他的本事。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能惨遭厄难?” “你问我,我问谁?”毕维斯两眼冒火,“那个小子有着那样的出身,出现这种事情难以理解吗?我要问你一句,为什么他这么可怕,你却要这样轻视他?” 这位主教大人说到这里,怒极反笑,“伯特·巴德,你不过只是一个小小的冬龙伯爵。居然也有资格蔑视像他这样出身的人。人家亚瑟家族传承已有千年,也是你能看不起的吗?就因为你的失误,害得查尔斯惨死。这确凿无疑的事实,你还想反驳吗?” 看着面前,这个离他仅有四公尺远的人脸红筋涨的样子,伯特的气势为之一滞。他低下头时,双拳握得紧紧,指甲刺入皮肤,流下点点殷红。作为一个身具从小就身居高位的人,他何时受过这样的质问。“你不过只是一个小小的冬龙伯爵”,这句话像是刺在他胸膛的一把刀子。但他嚼齿穿龈了一阵,还是强忍住怒气,努力平复颤抖的身子,坐了下去。 再抬起头时,这位素来不怒而威的冬龙伯爵已经一脸颓丧,像一下苍老了十几岁。 “这是我的错,我承认。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应该怎么办。毕维斯主教,我知道你恨我。但即使你一刀杀了我,也换回不了查尔斯骑士安然无恙。我们只能朝前看,再想想救我那个蠢儿子的方法……” “你是不是想说‘只有这样,查尔斯才不算白白牺牲’这种话?”一身白袍的主教大人再次大笑起来,“很可惜,现在已经不是我的事了,而是你的。” “你什么意思?”冬龙伯爵一下急切起来。 “我的意思是说,营救你那个不成器的儿子,得靠你自己。” “你说什么梦话?” “是梦话吗?我怎么不觉得。亲爱的伯爵大人,你不妨想想你的那个儿子对那小子有什么价值。他不过是一个一无是处的花花公子而已,将他拘役起来,摆明了只是想拿他来威胁你。既然如此,你不如主动送上门去。”毕维斯狞笑起来,“如果你做不到这一点,或是他不愿意,那么用你另外一个儿子献祭,还不是一样的吗?反正祈求拉蒙的眷顾,只需要牺牲你一位血亲。无论是你的大儿子,还是你的二儿子,都一样可以。” 这位有“圣徒的毕维斯”称号的主教大人,现在满目狰狞。房间四壁的灯光,照到他的脸上,反射出令人心摄的光芒。他的影子被拖的老长,映在墙壁上时已失去了轮廓,宛若一头可怖的怪物。 “你别打艾文的注意,他是我的儿子,你……” 望着毕维斯可怖的面孔,刚一坐下的冬龙伯爵再次拍案而起,他“砰”一拳,打在面前这张樱桃木方桌上。 但他还未说完,却再次被毕维斯打断了。 主教大人用一种轻蔑的语气对面前人道:“不然,你还有什么办法?向拉蒙献祭,是你唯一的出路。不然的话,你连进入这个棋局的资格都没有。我亲爱的伯爵大人!儿子没有了,可以再生。但如果不作出取舍,你们家族的百年基业说不定一夜间毁于一旦。而且,我提醒你,安迪·巴德同样也是你的儿子。” “他和艾文不一样!” “但他同样流着你的血脉,这是确凿无疑的。你不能因为他的资质平平,就认为他不是你的儿子。反正你已经做出牺牲他的准备了,为什么就不能再对自己狠一下?” “我已经牺牲的够多了!”伯爵大人听到这句话,忍无可忍,大吼了起来。 然而,面对这位伯爵大人几近扭曲的面孔,毕维斯却是迎面而上,他一双瞪圆的眼睛此刻布满血丝。语气虽平缓下来,却更加可怕。 “我牺牲的比你更多,作为圣火的仆人,伟大的斯托拉斯一个高贵的地上行者。现在却让一位伟大的,本该功勋昭著的圣武士死于无名,而他为之牺牲生命的,只是一位卑劣父亲的可鄙野心,和那傻子才会犯的错误。多么可笑,多么可笑啊,哈哈,哈哈哈哈……” 毕维斯发狂的大笑起来。 然后,他痛苦的闭上眼睛。 “我还没有告诉那个孩子真相。查尔斯可不知道,他这次救的人,不久之后就将作为祭品,被一堆恶虫活活啃食。而将这个倒霉鬼献给邪神的人,还是他自己的至亲。真是讽刺,真是可怜,真是一场活生生的悲剧啊,哈哈哈……” 看到毕维斯主教这一副癫狂的样子,伯特第二次坐回椅子上。这位伯爵大人,现在整个人失魂落魄,他还不甘心的问道:“教会那里,已经不会再派人帮我了吗?” “都已经牺牲了一个龙骑士,你说呢!” “好吧,我会尝试和那个亚瑟家族的小子沟通,希望能换回安迪。”说到这里,伯特痛苦的几乎恍惚,“你说的对,他也是我的孩子啊。而我却只能这么做……”一向不信神的他,这时忽然双手做十,做出一副祈祷的姿态。“只愿天父地母宽恕我的罪恶。” “世人皆罪,无分你我。”毕维斯看到他颓然的样子,只是付之一笑,“你也不必太过伤心。因为在这场神明的游戏里,总有人会付出的比你和我更多。而我们这些人,都不过只是挣扎在秋风的蟋虫,河滩上一根能够思考的芦苇。” 伯特听到他的劝解,心里的罪恶感稍稍去了一些,他再问道:“主教大人,我现在只想知道,你说的那些东西到底是不是真的?付出了这些,我有资格知道真相。” “如果你说的是‘茧’,很快你就可以自己去看。你的伯爵府邸里,不就养了四五个不成器的巫师吗?至多不过十天,他们就能品尝‘茧’的美味,然后慢慢被那无形丝线缠绕下去,直到自己也身在茧中。而见到‘茧’后,剩下的还要我多说吗?”毕维斯脸上浮现出诡异笑容,“这一次地底入侵,注定要被后人铭记。不过,它不会再是那些英雄的传奇。因为它是一场神意之战,诸天的神明都将用它来制定新的秩序,虽然它的战场只是南迦兰。而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知道这个巨大的‘茧’里,能最终孵化什么……” 第七十八章:武力的六个维度(一) 李维坐在城墙上。 他面前摆了一张松木制的大方桌,上边摆着一堆大大小小的苹果,足有数十个。它们自然也不是一般的苹果。让它们变得特别的原因,是写在它们上边的字。 李维看着它们,很是满意的点头。 当然不是因为苹果上的字漂亮。自己的书法怎么样,李维还是很清楚的。作为一个出身高贵的公爵公子,当初教他写字的人,可一连换了三波。而他那些大名鼎鼎的师傅,每次看到他这位高徒,可都心情激动的很。通过他们或是僵硬,或是抽搐的面部表情,李维总能读出“教出你这样的徒弟,实在是丢人”、“你可不要对别人说你认识我”、“我好悔啊,当初就不应该来”这样的话。 李维为之振奋的,是他通过这些东西明白了一件重要的事。 这时,听着一边城墙下那“呼呼哈哈”的喊声,他突然兴致勃发,开始摆动起苹果来。 他拿的是个头最小的那些苹果,上边全都写着象征着老鼠的“鼠”字。 它们正对应着墙低下的这些人。 而围墙边,是什么人呢? 答案是小镇的镇民。 按照一开始的计划,灰岩镇上下但凡是十四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人,都要在午后这段空闲时间进行一些队列训练,俗称军训。 十五天前,这个计划就已经开始推行了。 从那开始,灰岩镇每到午后,就出现了无比诡异的一幕。在城墙边的空地上,衣着华丽的商人能和一身土气的农民并排站在一起,然后一起喊着“一二三四”,并被“朝右转,向左转”这样的命令支配着。 毫无疑问,这个计划一开始就受到了巨大的阻力。 在它进行的第一天,一大堆人就聚集到李维的城堡面前,想要对这位蛮不讲理的领主大人进行一系列的“规劝游说”活动。灰岩镇虽不大,但由于周边矿产发达,还是有一些富户的。一向自诩不凡的他们,可实在容忍不了自己居然和那些泥腿子一个待遇。 然而,他们准备的那一套套说辞,被一声猝然亮起的嘹亮龙吼打断了。 李维甚至没有出面。 他只是给灼一个“开门出去,沿着街道晃荡一圈”的命令,就让这些家伙乖乖的去了操练场。十五天以来,训练的任务,已经从站直不动,顺利到了列队走的阶段。 还是那句老话,“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面对灼这头体高十数米,身长二十余米,重达几十吨的龙裔巨兽,灰岩镇的人们想起了早已被忘却的恐惧,不得不接受李维的支配。 毕竟,这仗没法打啊,没看到镇上的屋子都只挨到这头龙兽的膝盖吗? 而这些镇民对应“鼠”字的苹果,自然是由于他们的实力。 在这里,李维以一个普通人的实力作为标尺,将罗兰世界武力金字塔的第一层命名为鼠级。将自然界类似于老鼠这种不到一公斤的小型哺乳动物,比喻这一维度。 分类的由来,自然是由于他动物学的特长。而且李维发现,这一对比起来,差距简直一目了然,完全切合了他对这个世界的印象。 处于鼠级的,是大多数智慧生命的普通个体。 通过翻阅手札以及一些其他的书,李维发现这个魔法世界大部分智慧生命还是很普通的。从武力值这个角度来看,和人没有多大区别。而正像老鼠也分褐家鼠、小家鼠、仓鼠,同处于这一段位的也存在实力高低。其中,人类的水平大约处于中游,低级的类似地精、凶鼠人,高级的比如蜥蜴人、恶豺人。这一阶段的统一特征,就是没有魔法能力,或是拥有魔法能力,但只起辅助作用,对战斗的影响微乎其微。同时,它们的物理力量也十分一般。 拿这一段位最强大的蜥蜴人来说。 这些名声恶劣的强盗,身高在二公尺左右,并有着一身强悍的肌肉。而除却这nba篮球运动员的身体素质,它们体表还覆盖了一层坚硬的鳞片,防御力堪比用硬质皮革制作的皮甲。对于一般人类而言,蜥蜴人自然很有优势。但一个经过大量武技训练,武器也精良的人类民兵,还是有对付它们的可能。 鼠级之上,李维命名为猫级。 他用体重不超过十公斤的小型陆生食肉动物,来对应金字塔第二层。 智慧生命中,物理力量十分彪悍的物种,如体高三公尺以上的狼人,算是这一段位的主力军。另外,还要加入拥有一定魔法战斗能力种族,比如大名鼎鼎的精灵和矮人。这一阶段的个体,非常的杂乱。像它的尖端战力,就分为三个不同的类型。一个类似于野魔,它们达到四五公尺的庞大身躯,让它们能够单纯以物理力量问鼎。第二种的突出代表是牛头人,虽然它们的物理力量只是和狼人相当,但不错的魔法能力还是为它们大大加了分。第三种比较稀罕,李维想出的唯一一个种族就是精灵,虽然身体素质和人类相当,但魔法能力实在彪悍。 猫级以上的,是狼级。 换言之,用来对应的就是以狼为代表的几十公斤级的中型食肉兽。而这一段位最突出的代表,就是各大谱系的巨人。不下于野魔的物理力量,不弱于精灵的魔法能力,让它们攀升到这一个全新的段位中。 另外,龙人也可算是狼级的代表。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李维不得不说,这帮家伙确实有这个资格。虽然两公尺左右的身材,和普通五米的巨人相差巨大。但由于龙的血统,它们拥有了龙力这种罕见可以提升物理力量的魔法能力。并且,一系列强大的攻击魔法,更是一般种类的巨人有所不及的。 想到这里,李维不由朝另一边城墙望去。 城墙左侧是镇内连绵成片的房屋,而他现在看向的右侧,则是城外由灰面包树组成的疏林。 这里也有一队人马在进行紧张的训练。 不过,它们和另一边的镇民不一样,享受着十分不一般的待遇。 大约七十架已经上了炫的魔法弩,从这群龙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将它们包围其中。一大片两公尺长,约莫有成人男子胳膊粗的寒冰弩箭,紧张的瞄准它们。除却这一重保险,另有一个额外的重量级选手在此压轴。 灼正守在龙人队列的一边,懒洋洋地打着呼噜。 面对这头小山大的巨兽,这五十一个龙人彻底熄灭了起哄架秧子的念头,这时都乖的很,老老实实的排成五排,在那“立正稍息”着。为了表示对它们的“尊重”,训练它们的人正是灰岩镇的二号人物安格斯。 这位一身戎装的骑士先生正站在龙人前边,大声喊“立正”,然后再补充道,“一个个给我提胸收腹,抬起尾巴,爪子放到大腿的中轴线上……” 可怜这帮家伙哪里见过这般阵仗。 埋没在龙人之中的班,这时候已经叫苦连天。这动不动就是半个小时静止站立的训练,让它感觉简直比杀了它还难受。偏偏又是被弩箭盯准,又是巨兽在旁,让它完全不敢反抗,只能默默的忍受下来——班一看到灼的那张血盆大口,只有冷汗淋漓。 而最让它痛恨的,就是前边这个人类大喊“向右转,向左转”的时候。虽然不至于左右不清,但就像第一次接受这种训练的人一样,班听到命令时,总是大脑一阵恍惚。为此,和其他一些龙人一样,它左边大腿被刷上了白灰,用作提醒。这让班感觉很耻辱,作为一个一心像成为优秀酋长的龙人,它在这一刻感觉自己像个白痴。 坐在城墙上,远远看着它们的李维,也是被这帮家伙逗乐了。不得不说,这些外形彪悍的龙人一结合小学生级别的队伍失误,实在是很有笑点。 事实上,他想出鼠、猫、狼的实力分类方法,也正是看到龙人训练时突然触碰的灵感。这一刻,李维想起了经受了同样训练的人类民兵。 视线收回后,李维将目光瞄准到了方桌上剩下几种苹果。 这里的第四种苹果,上边标注的是“虎”。不用多说,他用来比喻这个段位实力的对象,正是虎、狮、熊这种上百公斤级的大型食肉动物。 武力金字塔到这里已经发生质变。 罗兰世界所有的智慧生命,其一般个体的武力水平,最高也只是狼级。即使是最为优秀的云霄巨人,这种体高达到十米,并拥有极高施法能力的优秀种族,也离这个标准还有一段距离。 用猛兽比喻的话,云霄巨人类似于美洲虎,武力刚好处于中型食肉兽的顶端,大型食肉兽末流之间的位置。 能达到虎级的智慧生命,只有各自族群中的极优异个体。也就是从这里开始,知识传承开始大于先天优势。 虎级之上,被李维命名为泰坦巨蟒级。 泰坦巨蟒是一种体长十四米以上,体重超过一吨的巨型蟒蛇,也是地球上有史以来出现的最大的蛇类。用这种吨级的食肉兽,来比喻金字塔的第五层刚好合适。 而在这之上的金字塔尖,象征着至高武力的第六维度,李维将其命名为霸王龙级。 第七十九章:武力的六个维度(二) 这三者,李维也找出了对应物。 不由得朝下看了看打瞌睡的灼,李维认为类似于它这种准传奇级别的战力,正好对应虎级。 在这之上的,缔结传奇的人或兽,位列泰坦巨蟒级。 而比前者武力还要高一个维度的神明、魔怪,这些站立于罗兰世界金字塔顶端的个体,就相当于霸王龙这种十吨级巨兽。 想到这里后,李维面前方桌上的这一堆苹果,已经被他料理整齐,满满当当的分为六个不同的部分。 李维对这一套分级体系感到满意的原因,就是它可以一眼看到差距。 陆生动物,尤其是隶属于哺乳动物的食肉兽们,一向都是“体型正是王道,吨位即是正义”。谁强谁弱,基本可以直接从肉眼分辨出来,完全不像罗兰世界这么复杂。 举个例子而言,对于身高达到四五公尺,体重达几吨的野魔,人类是能明显知道它们是强于自己的。但换到同一级别战力的精灵,人类却大多没有这个想法。原因是什么呢?因为野魔和人类都只有物理力量,在同一尺度中,强弱自然十分分明。但精灵却点了魔法的技能点,额外多了一个衡量的尺度,于是立刻复杂了。在物理力量这个尺度里,她们与人类是一个水平,但她们却懂得魔法。 就像同等重量猫咪和毒蛇,体型、气力的确相当。但你能说,它们对你的威胁程度是一样的吗? 而换成这套参考系后,就不会有这个问题。 在这套以陆生动物,主要是陆生哺乳动物为主的分级体系里,精灵和野魔都隶属于猫级战力,对应的都是六七公斤级别的小型食肉兽,不存在误判的可能。毕竟在有魔法的情况下,实力需要同时魔法力量与物理力量,而不能只单个考虑其中一个。 除了这个分级体系,李维也想到将网游那套简单的分级方法直接拿过来用。直接将武力分为一百级,然后挨个排列。这样,也一样能解决参考系复杂的问题。但这么做却有个弊病,就是不容易感受差距。一个五十级的人物比一个三十五级的人物强,这是一定的。但他究竟强到什么程度,这就未知了。因为这只是一堆素质。而换成这套分级系统,对应的却是实体。变成了一头五六十公斤的豹子对战一条二三十公斤的野狗。你能明显感受到它们的差别,甚至能脑补出豹子一口叼住野狗脖子这样的画面。。 总结完这一切后,李维开始拿取标注“鼠”字的苹果,将它们分为面对面的两列。 他打算做的事情,正是沙盘推演。准备用之前征讨蜥蜴人营寨的那场战斗,来进一步测试一下这套分级体系是否可行。 毕竟,实践出真知。 而且,他谋划这套武力分级体系目的正是为了这个。地球那套推演沙盘的方法,要是原样照搬,李维感觉不出问题是不可能的。 只因地球单兵武力的差距,对比这个世界,简直就是毛毛雨。要是还按那套方法,单纯在沙盘在标注几千几万的兵力,简直就是智障。罗兰世界高端战力与低端战力的差别,基本不下于几十公斤的食肉兽对比几十克的小老鼠。 一个混杂了传奇武士的百人民兵队伍,那是一支百人小队吗?它分明是九十九个人类小兵,在给一头几十层楼高的哥斯拉打掩护。 将这十几个苹果摆好之后,李维慢慢开始脑补出画面。 在这套他自己设定的分级体系里,人类和蜥蜴人都是最低级的鼠级战力,对比的是不到一公斤的小型哺乳动物。不过,这也有区别,人类胜在装备和纪律,蜥蜴人胜在体格。所以两方对阵,李维将其设定为两支不同的鼠群对阵。 他这一方是一群利爪獠牙,队列整齐的小个田鼠,而对面一群猩红眼睛,个头硕大的大黑老鼠。 李维笑了起来。 他发现后边这个比喻还真是贴切,蜥蜴人的强盗脾性,外加长满鳞片的丑恶样子,的确很配这下水道黑老鼠的形象。 人数的话,他这一方倒是处于劣势,只有一百五六十人。而蜥蜴人部落的战斗人员能达到三百多。这一点,他在摆苹果时,也特别注意到。 但由于魔法弩的加入,他这一方有四十个战斗单位自动升级。 李维想了想,就用写着“猫”字的苹果,替换掉已方三分之一的苹果。魔弩兵的战力,他感觉已经超出了鼠级,而到了第二维度的猫级。用小型食肉兽对比的话,大约相当于一公斤以上的大个黄鼠狼。 而对方那些魔鬼蜥,即使进化到双头,李维也感觉还是鼠级。 到这里,双方对峙的阵容,已经变为了四十只大个黄鼠狼,率领着一百一十只阵容齐整,长着尖牙利爪的小个田鼠,对阵三四百只杂乱无章的大黑老鼠。田鼠取五十克级别的,而象征着蜥蜴人的红眼大家鼠取一两百克的大个体。 低端战力就是这些,然后就是双方相对高端一点的战力。 这次进军,他还带来了十匹鹰马。李维感觉这种能够飞行,并懂得气旋刃这种杀伤性魔法的中级魔兽,可以算是猫级战力。在这套以主要以陆生动物作标尺的分级体系中,它们大约相当于三公斤级别的沙漠猫。 至于领队的安格斯,李维就认为这位心腹爱将能获得红狐的地位。七八公斤的红狐,在体重不到十公斤的小型食肉兽里,算是相当厉害的角色。而他封赐的这位骑士,在猫级战力中也算是佼佼者。李维知道,安格斯当佣兵队长的时候,可有独立击杀野魔的战绩。至少在一个月前,这位还是小镇武力值最高的人。 而敌方那位龙人酋长,李维感觉这位至少能获得十几公斤级澳洲野犬的评价。虽然在狼级战力中位列末游,但却绝对不容小觑。 至于出现在它们营寨,那由三头野魔拉拽的风导炮,李维感觉这也是标准的狼级战力,放到他的分级体系里,大约相当于二十公斤级的豺狗。 接下来,就是双方最高端的战力。 李维这边,自然是他和灼。他个人感觉,自己凭借这一身龙力,大约能在第四维度的虎级站稳脚跟。虽然属于虎级战力的末流。而灼这头龙裔巨兽,虽然论物理力量上比不上他,但加上魔法能力,绝对比他厉害,算是虎级战力的佼佼者。想了想后,李维给了自己一个一百公斤级的苏门答腊虎的评价。而灼,绝对有四百公斤棕熊的段位。 至于,对方那先祖之魂的能力,李维感觉它相当于五百公斤级的北极熊,只不过是一个生了病的,并且心脏被捅了一刀的老熊。 想到这里,李维已经摆好了面前的苹果。 用这一套以陆生动物(主要是陆生哺乳动物)为根据的分级体系,他将双方的战力做出了不同的设定。 他这一方的队伍,相当于一头四百公斤的棕熊,一只一百公斤的苏门答腊虎,带着一只七公斤的红狐,十只三公斤的荒原猫,四十多只大个黄鼠狼,和一百一十只长着尖牙利爪,懂得阵列的田鼠。 而敌人的队伍,是一头病弱的,五百公斤级别的北极熊,二十公斤级别的豺狗,十三四公斤左右的澳洲野犬,外加三四百只,一百多克的大个老鼠。 这么一想,很多事情就一下水落石出了。 回想起作战的过程,李维开始摆动起面前的苹果来。 明面上,其实双方战力属于同一水平线,虽然他们一方占有优势,但蜥蜴人倘若操作得当,未必没有胜利的可能。但这场战斗的结果,却是他们这一方无一死伤,取得了难以想象的成绩,而蜥蜴人全盘皆输。之所以会这样,还是得归咎于信息不对称。因为双方在战前,完全不知道对面敌人的实力。 在这种情况下,他接受了安格斯的建议,采取了扮猪吃老虎的方法,让对方出现了巨大的误判。 在双方接触的时候,他们表现出的明面实力很低,只是数百个鼠级战力。在沙盘上,可以简单表示为一百五十多只长着尖牙利爪的田鼠。 这种情况下,蜥蜴人内部自然觉得自己优势很大。 所以超出两个维度的狼级战力的龙人酋长,当即骑着它那坐骑,想要横刀立马的玩阵前单挑。它在这套分级体系中,可代表着一条十三四公斤的澳洲野犬,自然不会害怕这一堆五十克的田鼠。实力差距这么大,数量是堆不赢质量的, 然后下一刻,魔弩手出现,它立马被糊了一脸。 四十多只懂得配合的大个黄大仙,联合起来一起上,的确也不怕它这条野狗。 但他们表现出的这份战力,依然没有被蜥蜴人放在心上,毕竟它们还有一个狼级战力,一个虎级战力。 接下来,就是象征着豺狗的风导炮上场了。 只可惜,这个玩意还没出手,就被他这头苏门答腊虎一口咬死了。 等到蜥蜴人使出先祖之魂,召唤出八头巨蛇后,他们这一方却已经全面进攻。放到沙盘上,已经形成了两边对战的格局。一边是一百一十只田鼠外加四十个黄鼠狼,在十只荒原猫,一只红狐的帮助下,对战三四百只大黑老鼠。另一边是一头苏门答腊虎,外加一头棕熊,对战一头病弱的北极熊。 上对上,下对下的结果,自然是蜥蜴人大败而归。 尤其因为先祖之魂的特异性,安格斯那边战场获得胜利后,等于给这头病弱的北极熊狠狠捅了一刀。 第八十章:第一次交锋 看来,这次蜥蜴人如此倒霉,真正原因还是它们那股盲目自信的蠢劲。如果它们懂得“狮子搏兔,亦用全力”的道理,恐怕就是不能将他们击退,也不至于如此惨淡。 李维刚嗤笑起来,但他很快表情一愣。 想到自己诡异的经历,他发现这帮家伙轻视他,还真不是因为它们蠢。真正的原因,还是发生在他这位灰岩领主身上的事太过诡异。 在他之前,恐怕不会有人想到通过研究一种平凡无奇的蛇,去收复一头魔法强大的龙裔巨兽。能在实力如此悬殊的情况下,完成神圣启蒙之光的契约,他估计也是头一号。不然也不会照成那个蝎神之子的误判,直接降临一个分身来玩“夺舍”。结果就因为这个失误,不仅啥也没捞着,还平白送了他一身魔力。 想到这个,李维甚至为对方感到不值。 “神身夺舍”这么高层次的玩意,居然被这么简单的化解了,估计这位飞翼神子自己也郁闷的不行。 而最可怕的事,是这么一番惊天动地的变化全都浓缩在一天内。这一番曲折离奇,别说消息没有泄露,就是真传开了,也几个人会信。 之后围剿蜥蜴人的战斗,居然还只在三天之后。这种情况下,反应不过来才是正常事。只是可怜这帮蜥蜴人有着先祖之魂的大杀器,却还败给了运气。谁让它们这么不走眼,跑到他眼皮底下呢。 想通这里的关节,李维算是彻底明白“闷声发大财”的道理。现在,他所在的地方大战将起,不出点幺蛾子都对不起这紧张的局势。用句俗语,那就是“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这种情况,多留点底牌,懂得扮猪吃老虎,关键时候才能糊人一脸啊。 这还给了李维一个教训。 那就是必须得有一双发现“问题”的眼睛。 “扮猪吃老虎”这种事情,自己来做,自然是爽歪歪的。但要被别人这样圈套可,那真是哭都哭不出来。蜥蜴人血淋淋的经历,就是前车之鉴。 关键这方面,李维是一头雾水。 罗兰世界由于魔法的存在,不仅个体战力悬殊,辨识难度也是相当之大。他自己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瘦弱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巨龙的心。事实上,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类似“扫地老头,原是传奇高手”这样的事,那是经常发生。偏偏针对这种纷繁诡异的情况,他却一脸懵。 虽然通过巫师手札,李维明白拥有魔法的人或物,会因周身浓郁的元素力量表现出一些异常。其中比较醒目的,就是“发出彩光”、“水银般纹路”、“萦绕一片气旋”这些元素化表征。但这些能看到的东西,用作辨识的价值太低。真正辨识元素力量的方法,还是培养一种特别的“魔感”。这种能力,是长期元素共振后,才能逐渐拥有的,完全不能一蹴而就。并且,它与自身魔力是否强大无关。 在进一步了解后,李维认为这种“魔感”,是类似于电感受、磁感受这种诡异的东西。对于普通人,那是相当不友好。至少,他目前是指望不上了。 而且,“魔感”还有一个缺陷,就是它不能感应一些魔力运用水平极高的人。由于对元素共振的掌握,这些人可以遮掩自己荡漾出来的元素力量。 连连叹了几口气,李维看向面前这一片苹果,心里的不安越发凝重了。 就在这时,他的目光扫过某个苹果上的“鼠”字,突然眼前一亮。李维这一刻想到的东西,是那只偷吃他东西的死土拨鼠。 这个小东西,在那个忘恩负义的女人口中,可是相当了不得。它拥有的一项能力,似乎就是辨别他人实力。如果这个是真的,那它简直就是“扮猪吃老虎”的克星啊。身价这么高,果然本事也不小吗。 “找机会得抓一只。” 李维就此打定主意。 正当这时,有一个仆从打扮的人端着硕大的餐盘,来到他的面前。虽然这西式的餐盘上,盖着一个银质的封盖,但那股熟悉的牛排味还是从缝隙里钻了出来,肉香扑鼻。猛地嗅上一口,李维一脸的陶醉。 穿越之后,他对于饮食还是颇为满意的。毕竟辖地是一个还算富裕的镇子,而且他从公爵府邸里也带了不少钱,足够让他过上“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奢侈生活了。 就在这时,李维突然听到“吱吱”的声音。 他脸色当即一变。 然后,伴随身边人那惊愕的一张脸,李维猛地一把揭开盖子。 朝里边看的第一眼,李维已经叹气起来。面对这个捧着牛排,啃的不亦乐乎的小家伙,公爵大人一脸的“怎么又是你”。出于郁闷的心情,他很想对它说一句,“你是土拨鼠啊,应该吃素啊。怎么和我一样,整一个无肉不欢”。 没有错,正在餐盘里边大快朵颐的正是小吱。 这只特殊的黄金地鼠,正后肢站立,用它那小短手捧起牛排,啃得不亦乐乎。毛茸茸的脸上,还有那小巧的爪子,都粘着牛排上的酱汁。 也许是出于报复,自从那天的羊肉大餐后,它就盯上了这里。已经让它的受害者李维公爵大人,养成了一听“吱吱”声,就下意识寻找它的习惯。 有趣的是,小吱来的前一刻,李维刚在念叨它。 虽然痛心这只死土拨鼠的脾性恶劣,但看着它啃牛排的样子,李维也不怀好意起来。 看着手上半圆形的封盖,再望望近在咫尺的它,公爵大人邪恶的笑了起来。 哪怕有过与这只打交道的经历,哪怕凯瑟琳提醒过它十分难抓。但在这一刻,他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手。 就像你在窗前读书,忽然有一只麻雀飞到桌前,离你只有咫尺之远。虽然你也明白它的机警,但你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手一样。李维现在就是这样的心情。 “你之前来的几次,那是你敬爱的公爵大人我没把你放在心上。嘿嘿,现在可不一样了。”李维眼睛一眯,他动用一点龙力的技巧,猛地将封盖扣在托盘上。“砰”的一声后,他似乎看在小吱还在里边。 做完这一切后,李维喘了几口气,喃喃道:“不会真抓住了吧?” 下一刻,他低下头,同时轻轻将封盖轻轻移开一个口子,眼睛透过这道缝隙朝里边瞄了进去。 到底抓没抓住啊?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却感觉一个毛茸茸的东西挨到自己拿着封盖的手边。下一刻,他立刻感觉小指下边的部分猛地一痛,似乎被钳子夹了一样。眼睛一望,果然看到这小东西一口咬在自己手上。 因为没有龙力的保护,它那尖利的大门牙已经刺破肌肤,咬出了斑斑血迹。 就像大多数人面前这种情况的反应一样。 李维十分慌张的一甩手,想把这个咬他的小东西甩离出去。可怜他手里的托盘招了无妄之灾,被他一把扔了出去。 这一下,李维可用了一点龙力。 让他目瞪口呆的事情发生了,这电光火石的一刹那,他突然看见手上这只还没他拳头大的小东西猛地一闪金光,然后整个毛茸茸的身子消失了。 “这是什么?瞬间移动……” 正疑惑的时候,被啃了一般的牛排兼连底下的托盘已经糊了他一脸。 同时,一个惨叫的声音,传到这边城墙上。 “是谁在上边乱扔东西啊……” 第八十一章:佣兵协会(一) 灰岩城堡,李维的书房。 “尺移术,持术者通过共振元素力量,使身躯跨越空间的一种魔法。但易受到打断,当大部分躯体受到拘束时,魔法施放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朦光术,扭曲光线,以遮掩身躯的魔法。可持续提高能力,高等的朦光术可将一座山岳凭空消失……” “移影术,普通认为是镜像魔法的一种分支能力。持术者通过共振魔力,可以创造出多个半实的虚像,用来掩人耳目……” 翻看巫师手札对这些的介绍,李维算是明白这只脾性恶劣的死老鼠有多难缠了。 这小东西的本事说通俗点,就是隐身、瞬间移动加上多重影分身。三者结合起来,让它逃命的本领到达了一种骇人的高度。外加魔力水平到达了导师阶,可同时使用多个魔法,一般人还真对付不了它。回忆起凯瑟琳说的话,他现在明白这位牛b哄哄的公主殿下为什么还要借人来抓了。 但见识到它的厉害,李维想收复一只的想法也生根发芽。这些小东西要训练好了,简直是第一流的哨探加间谍。个头小,小脑袋也聪明,关键是跑路的时候,绝对不含糊。用它来刺探消息,美滋滋啊。 李维可没忘凯瑟琳介绍这小东西时,还补充说它聪慧异常,不仅能听懂人言,还能读懂文字。真要智力高到这种程度,和人类也没多大区别了。 但想到这里,他却面色一沉。 “抓是一定要抓的,但这只绝对不能要,偷完东西还‘打’人,简直无法无天了”。一想到自己昨天“牛排上脸”的经历,李维就是一阵悔恨。 他一个堂堂的传奇高手,居然栽在这小东西手里,这让他难以接受。 这只先让给她好了,反正附近有,还可以再抓。想到凯瑟琳需要向他借人,李维也安心下来。这可给了他观摩的机会,只要小心留意,他相信一定可以发现其中的秘密。 但这主意打定,李维却还是有点心有不甘 一想到小东西嚣张的样子,李维就感觉自己无论如何也得报这一箭之仇。虽然太小肚鸡肠了,但是不把它关起来,饿上几天,他就很不痛快。想到这里后,李维忽然一愣,“我为什么不自己想个对付它的办法?” 正当这时,一阵敲门声响起。四五下“砰砰”声后,安格斯直接推门进来。这位盔甲还未卸下的骑士一进门,直接迫不及待地讲:“领主大人,冬龙城派来一位使者想要与您见面,他想要商谈赎回安迪·巴德以及那个狼人的事。这次来的人,可不是小角色,他是冬龙伯爵的弟弟托马爵士。他刚才和我说了,应付的赎金是多少,由您开口!”安格斯讲到最后,格外加重语气,“您没听错,是‘由您开口’!” 正坐在椅子上,翻看巫师手札的李维,当即就吃了一惊。“他真这么说?”这位现在坐姿很不雅的公爵大人很是诧异地问道。 他身体倚在裘皮雕花宽背椅,两条腿翘到到桌子上。 安格斯显然见怪不怪,“没错,他的确亲口这么讲。这次跟着他来的人,只有一位狮鹫骑士。言谈中,对您的称呼也带上了敬称。不管从哪个角度,都很有诚意的样子。对了,这位托马爵士还让我向您提出请求,说请您一定见他一面。” “你帮我直接回绝掉,和他见面是不可能的。”自从明白自己几斤几两,以及蜥蜴人失败的原因,李维也开始谨慎起来。他感觉自己是高手的秘密,能保密多久,就保密多久。这就要求他无比保持神秘,至少不能随便露面。这世界“目光”锐利的人太多,指不定冒出几个一眼看出他虚实的人。李维可没忘记,自家城堡里住着的那一位美丽的公主殿下。她可没来几天,就摸清了他不少事。 只可惜,这朵美丽的迦兰之花的本事太高,按照他的那套分级方法,估计能得到泰坦巨蟒级的评价,比他要高出一个层级。在打不过人家的情况下,他只好遗憾的和她结盟了。 李维想完后,继续原来的话题:“你确定他真是这个意思。” “我以我骑士的身份、荣誉,向您保证,这位托马爵士的确是这个意思。”安格斯朝他翻了个白眼,“领主大人,这么重要的事我不是弄错的。” “安格斯,你觉得这有可能是这个什么——什么托马爵士,自己擅作主张吗?”李维又问道。 “不太可能,托马爵士的身份,应该是能代表冬龙城的意见。”安格斯一口答道,“我个人感觉,他敢对我这么说,一定是得到了冬龙伯爵的首肯。” “这么讲,这个黑心伯爵还挺念亲情的,这是一定要保他儿子的命啊。”因为公爵府的经历,李维可知道这句“赎金多少,由你开口”的潜台词。放到电影里,那就等于送给他一张没填数字的支票。 “那您感觉应该怎么办?” “自然是狠狠的敲上一笔,那个什么少爷留在监狱里,也是浪费地方。拿来换钱,那是何乐而不为。”李维思考了一下,又补充了一句,“但那个狼人不能给他们,他可是一个重要的证人。” 说到这里,李维突然笑了起来。 他不由得想起之前那个闯入地牢的圣武士。这个惨死在他们灰岩镇的传奇高手,多半是来劫狱的。加上行事这么诡秘,指不定还不是那种叛教的逃亡者。虽然搞不清楚这个冬龙伯爵怎么和教会勾搭上了,但一个这么重要的人死了,总不可能一点水花都没溅起。 看来有人要倒霉了。李维默默想到。 “您这么决定就好。”安格斯也笑了起来,他提出了一个建议,“不过对于这笔赎金,我个人有一个看法。它事关我们举镇迁徙的大事,您允许我说出来吗?” “想说就说,这里又没有外人。”李维同样笑着回复。 “我这个建议,是让他们交出手里有关帕克湾的资料。领主大人,恐怕您不知道,冬龙伯爵是南迦兰最大的佣兵团,剑与玫瑰佣兵团的幕后老板。而目前对于帕克湾,当属这支佣兵团最为了解。他们在那里靠近废城遗迹的地方,还建立了一个不错的营地……” 第八十二章;佣兵工会(二) “……我曾去过那里一次,感觉他们经营的很不错。您真要在帕克湾建城的话,相信这些资料对您一定有帮助。” 听完了安格斯的话,李维眨巴眨巴眼睛,他这时才感觉自己的疏忽。 虽然迁徙的计划早已敲定,但其中具体的细节,他还未曾想过。毕竟这才过了十几天,而无论怎么看,这玩意都是“长久大计”。 虽说这边大战将起,就是半年的事。但罗兰世界的一年,大约有七百多天,等于地球的两倍啊。 “你这个想法和我不谋而合。”李维说这句话时,脸红的和猴屁股似的,但他还是厚着脸皮说出这句话,“安格斯啊,对于迁徙到帕克湾,你还有什么想法。完全可以大胆的说出来,不要害怕说错什么。” “总体来说,我对您的这个计划,是十分认同的。灰岩镇由于纷乱的局势,确实不是一个能待下去的地方。相较于北边的群山,的确也是南方的海岸更有出路。”安格斯听到李维的首肯,娓娓道来,“帕克湾也和其他地方不一样。这里由于各种遗迹的存在,一直被佣兵工会重点关注。据我所知,南迦兰各个大型佣兵团都对它那里的事很上心。一方面,从遗迹里得到的古董、工艺品、魔法器,全都价值不菲。与那边的鳞人部落、鱼人部落的贸易,也有利可图。导致不少逐利的佣兵团持续探索那儿,各自都积累了许久资料,尤其是地形走势、魔兽群落这些异常重要的东西。这可省却了我们不少力气。要知道,擅自去这些未曾开化的荒蛮之地,可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 “你说的对,的确是这么回事,这也如我所想。”李维当即应和了两句,突然他眼珠子一转,“但是,安格斯你考虑问题不太全面。既然其他佣兵团也有相关的资料,那我们为什么不让他们一并交出来。冬龙伯爵的面子,相信这些家伙不会不给。” 很快,他就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 “您可说错了,他们的确不会给那位伯爵面子。”安格斯听到这个建议,笑了几声,“领主大人,看来您什么都不知道。南迦兰的大型佣兵团,都是极有来历的。他们的幕后,不是各个领地贵族,就是一些财力雄厚的商会。据我所知,冬龙城在其中也只算是二流……” “你不会在开玩笑吧?”李维脸色有些尴尬,同时他感觉自己的大脑有些转不过弯。 由于对佣兵这个职业的了解,仅限于那些闲书上的传说与故事。所以乍一听到这种内行人的讲解,这让李维公爵很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 “事实上,比我说的还要复杂。”安格斯一脸认真,“接着上边讲的,我还有一件事要告诉您。我当佣兵时,还听到一个消息,那就是帕克湾那边的巨城遗迹中可能隐藏着什么惊人的秘密。所以,一些佣兵团才那么上心。这就是我要说的另一方面。据我所知,这里最突出的是雷霆之龙佣兵团,他们去帕克湾就基本不与他人联系,也从不雇佣佣兵团以外的人,甚至都不参与和那边部落的贸易。寻找到的东西,从来不见他们出售,倒是时常高价收购他人所获。雷霆之龙可是南迦兰前十的大佣兵团,里边佣兵足有数千人,各种开销极大。他们做这种赔本的买卖,是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而雷霆之龙的幕后东家,想必您也知道。没有错,它就是埃多第二大商会——野草商会。和雷霆之龙类似的,还有一些其他的佣兵团,他们的行径也一样神秘。很奇怪的是,这些佣兵团的背景往往也都深不可测。和前边那一种相比,他们手上的资料要更多,但他们绝不会轻易透露出来。” “但我不相信,他们真的一点面子也不给。”李维有些恼羞成怒。 “这得看情况,领主大人。”安格斯耐心地讲解起来,“就我的观察,像剑与玫瑰这种佣兵团,即使幕后并非是冬龙城,也一样可以给这个面子。毕竟,他们在帕克湾的活动,只是为了那边的滚滚财源。只要你付出的代价够高,没理由不放弃。但类似雷霆之龙这一种,恐怕就十分麻烦了。如果他们要探查的真是天大的秘密,您认为他们会开口吗?冬龙城虽然在南迦兰首屈一指,但放在埃多,不过是一个小地方。正是仔细权衡了这些东西,我才提出了那个建议。领主大人,其实光是剑与玫瑰佣兵团的那些资料,已经足够支持我们了。灰岩镇毕竟才只有三四千人,帕克湾原先又大规模开垦过,很容易找到栖身之所。” “如果施压冬龙伯爵这条路行不通,那还有别的途径获取这些资料吗?”李维却不想这么将就。 前往帕克湾,他认为是头等重要的一件大事,这可涉及他未来探索海外的大计。这种情况下,自然是资料越多越好。毕竟建城这种事是百年大计,是需要认真研究的。 这个问题却有些难住安格斯了。 想了许久后,这位骑士先生终于开了口,他给出了肯定的回答,“倒也不是没有办法,佣兵团之间存在一些途径。一方面帕克湾毕竟还是一块蛮荒之地,各大佣兵团也不是一年到头都驻扎在那边,很容易遗漏一些事。尤其为了应付一些突发情况,比如成群抢掠的鲨人强盗,或某些通过空间裂缝穿越来的巨兽魔怪,他们互相间也会交换信息,或者互相购买对方探索所得的资料。另一方面,出于一些见不得光的情况,有些人会将资料偷出来私下贩卖。但这种事,只能偷偷去做。无论是买家,还是卖家,都是私底下十分熟悉的人,这样才能避免自己的身份被泄露。像雷霆之龙这种出身显赫的佣兵团,内部规矩极严,对于叛徒那是绝不留情。他们背后还是野草商会这种庞然大物,所以一旦走漏了风声,那可真就危险了。” 顿了一下,他又补充道,“在我看来,只有混进那个属于极少数人的圈子,才有可能通过这种途径得到那些相对隐秘的资料。或者,找到一个这里边的人,通过重金收买他。然后再提供他大量的财力,让他这么去做。” “你认识能做这种事情的人吗?”李维直接问道。 安格斯尴尬的笑了笑。 “我之前只是一名默默无闻的佣兵队长,很难与这些人有所交集。而且,做这种事的人,一般都隐藏的很好。因为他身份一旦曝光,基本他的死期也就到了。佣兵的世界,可是一个分外残酷的世界。” 李维叹了口气,“难道只能放弃吗?” “只有这样了。”安格斯回答后,还说了句风凉话,“除非您立刻建立一支不小的佣兵团,隐姓埋名后,再用它打出名气,然后结交各路人等。有了名声和人缘,这些见不得光的家伙甚至会自动找上门。而他找你,总比你找他来的妥当。当然,这不过是天方夜谭。” 李维却眼睛一亮,他鬼使神差的问道:“一个新生的佣兵团如何打出名气?这么做,最短又需要多长时间……” 第八十三章:佣兵界的新星 “您是在开玩笑?”安格斯一脸的惊愕。 “很可惜不是。”李维的语气虽不冰冷,但还是无情的击碎了对面人心里那点希冀和侥幸。 安格斯立刻提出质疑,“但人呢?执行这个计划,可需要……” 他还未说完,就看见李维用手指着自己。 这家伙迫不及待地毛遂自荐,“我想以我龙骑士的身份,闯出一点名头,应该很容易吧,只是当个佣兵而已。” 看他这一本正经的样子,安格斯却很无语,他开始尽力挽回,“领主大人,您没必要这么做。相较您亲自上阵,我感觉您还是让冬龙伯爵全权操办这里的事,来的妥当一些。这样的人,以他的身份一定能找到。”安格斯被李维诡异的思维打败了,“虽然有风险,但这更有可能成功。” “这我也想过,只是问题是我和他是死敌,不是盟友。迁徙的计划要是透露给他,他不做手脚都是不可能的。”李维一针见血的反驳起来,“这也就算了。关键是如果涉及其他人,还是因为这种见不得光的事,他不兴风作浪一番是不可能的。光是对付他一个,我已经够头疼了,再把其他势力牵扯进来,恐怕我真得得头疼病了。” 安格斯听到李维这么透彻的分析利弊,只有无奈低头。 “看来您真打算这么去做了。” “没错。既然要做,那么提出赎金时,还是不要加上那个条件,这会引起他的警觉。反正照你所说,那帮佣兵团见钱眼开,到时再撬开他们的嘴也不是多难的事。”李维斗志满满,“我亲爱的安格斯骑士,很快你就会见到一颗佣兵界的新星冉冉升起。” ********* 听着窗外的雨声,班不由抬起头,看向巨石堆砌的天花板。 过去,每到这个时候,它总要担心茅草盖的屋顶会有缝隙,让雨水露进来。而往往不大的一场雨,却让将它淋成落汤鸡。 整个蜥蜴人营寨里,只有一个地方不用担心这种事,那就是酋长的瓦屋。但不管原来多么艳羡,班现在对那个破地方只有嗤之以鼻。 还是人类的地方好啊。 感慨的时候,这个龙人惬意的翻了一个身。它现在正睡在一张特别的“床”上。这个宽两公尺,长四公尺,高一公尺的方形木桶里,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玻璃珠。最小的还没它指头大,最大的那些却堪比它碗大的拳头。这些晶莹透明的玻璃珠,将它健硕的半龙化身躯掩埋其中。被它这么轻轻一搅,登时叮铃作响,依序撞击它体表的鳞片。这种舒服的感觉,让班不由自主的发出了呻吟声。 这过的才叫日子。 正闭目享受的时候,班突然面色大变。 它猛地从木桶中起身,伴随一堆玻璃珠稀里哗啦的落下,它高达两公尺的身躯一下钻了出来。 当脚爪站立在冰冷的岩石地面时,班的一双琥珀似的眼睛,登时犀利的犹如翱翔九天的雄鹰。 这时,它再巡视四周,有的只有被囚禁的屈辱。作为一个心有大志的“人”,它可自小就立志成为一名出色的酋长。现在,怎么能因为人类的这点小恩小惠,就忘记双方的刻骨仇恨呢? 再看了看身边的这个木桶,尤其是里边那些闪烁发光的玻璃珠,班呵呵冷笑。 “想用这个来腐蚀你班大爷的意志,让我甘于成为你们的俘虏,简直白日梦。去吃牛头人的大粪吧,你们这群可恶的人类……” 它那一张布满鳞片的脸上,浮现出识破敌人阴谋的得意来。 这一刻,班不由来到一侧的窗边,透过那深沉的夜幕,来窥探这个困陷它的地方。由于巨龙的血脉,它这一双眼睛能看到的东西远比人类要多。“早晚有一天,你班大爷一定会逃出这里,到时候将你们一个个抓出来,把你们关在那个黑洞洞的屋子,让你们也尝尝被囚禁的滋味。”伴随喃喃自语,班又在策划着诸如联系部众、收复手下、制造事端、趁乱逃离,这一连串事情。 和过去一样,它思索了很久很久。 但这一次,班却有了惊人的发现。“看来要想成功逃狱,首先要做的是收复一些帮手。一个人太势单力薄了,只有寻求大家的帮助,这件事才能成功。”它透过窗外,朝正前方那座塔楼看去,那里蹲伏的巨兽还是它不由心悸。 班打定了注意。 它发出了嘿嘿冷笑,心想着凭借自己这流畅的口才,以及一贯的人格魅力,说服几个蠢东西去当炮灰,岂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第二天,当班离开居所,照例听从安格斯的命令,在城墙外的空地训练时,它那一双眼睛就在寻觅目标,盘算着说服几个人参加它的计划。 “布鲁克人太蠢……” “波顿太自以为是,不合适……” “卡尔和我一直有仇……” “克拉克还好,不过它本事似乎比我还大……” …… 环顾一圈下来,班终于找好了人选。 之后,在列队休息时,它故作神秘的靠近对方,施了两个眼色后,这两个家伙就一起躲到僻静的地方。 但班还未开口,鳞片颜色比它青一些的钱宁就直接道:“班,我果然没看错你。看来你的想法和我一样的,是打算从这个逃出来,再去找那个没鳞片的精灵吧?” 万没想到它居然会这么说,班惊喜的点了点头。果然不愧是我看中的家伙,原来这么和我心心相惜。下一刻,班就要把自己准备好的那套类似于“只要你小子跟我混,一定可以吃香喝辣”的说辞讲出来。但是,钱宁依然同样快它一步。 看着班点头大喜的样子,钱宁摆出一副狼视虎顾的威猛姿态。它拍了拍班的肩膀,做出一副提点的样子,“这样就好,只要你跟我,我一定不会亏待你。” 听到它这话,班一下愣住了。 而看着班这傻愣傻愣的样子,钱宁暗地里嘿嘿大笑,“果然凭借我钱宁大爷流畅的口才,已经一贯的人格魅力,说服几个蠢东西去当炮灰,简直轻而易举。” 第八十四章:度量 李维看见凯瑟琳第一眼,嘴巴张大的像发情的公河马。 惊愕的原因,不是因为面前的女人在做什么邪恶的实验,也并不是她突然撕掉绝美的脸蛋,化身为画皮恶鬼,同样不是她兴致勃发,突然换上三点式比基尼或只穿围裙,更绝不是她下半身突然出现了一条黑又长,粗又硬的大棒状东西。 这位明**人的公主殿下和平常没任何区别。 她穿着洁白的连衣裙,正娴雅的坐在雕花樱木椅上。一双细长的美腿于白裙中若隐若现,两只玉足耷拉着镶着珍珠的天鹅绒面的拖鞋。 这个样子,的确和平常没有任何区别。 只要忽略她面前桃木方桌上,那个吃的正欢的小东西。 这只毛色金黄,约为一个成年男子拳头大小的肥硕土拨鼠,正后肢着地,双手捧着一块涂满了奶酪的甘草面包啃的兴起。没一会儿的功夫,已经吃掉了相当于它体积的食物,但它那始终未曾鼓涨的肚子却像一个无底洞,让它不断张合的嘴一刻不停。 小东西正站在椭圆的玻璃盘上。 它与凯瑟琳近在咫尺。 而坐在它面前的这个女人,却好整以暇的盯着它望,目光里满是温柔的倒影。她的纤纤玉指,轻柔的在它背上滑动,像是在享受这金黄绒毛的美妙触感。 这幅和谐极了的美人逗宠图,让李维一脸的不可思议。 你们真的不是一伙的吗?他很想张嘴对她问道。 正当李维惊愕莫名的时候,凯瑟琳却抬起头,对他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下一刻,只见她突然打了个响指。还在吃着的小吱身子忽然自动浮空,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禁锢其中。但下一刻,小东西的身子浮现一阵彩光,突然凭空消失了。 这个毛茸茸的家伙,立刻又出现在原先的樱桃木方桌上。它还双手叉腰,对着凯瑟琳“吱呀”叫了一阵,很人性化的吹胡子瞪眼起来,像是在抗议她刚才的无礼。然后又回过头来,对着开门进来的李维做了一个鬼脸。 接着它小巧的身躯再一次凭空消失。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维目光中带着疑问,径直看向不远处端坐在雕花宽背椅上的凯瑟琳。 然后,他就看见这位美丽的公主殿下朝空中挥洒了一些亮晶晶的东西,然后急促的念动了几句咒语。 施法完毕后,凯瑟琳才张开嘴,解释原委。 “这个小东西,从前天开始就一直缠着我。每到饭点的时候,就来胡闹一番。拜它所赐,我现在准备食物时,都得弄两份。” 末了,她还补充道:“你可以放心说话,这里我已经施加了静音结界。你和我的对话,是传不到它的耳朵里的。” 看着凯瑟琳谨慎的样子,李维也安心下来,他哭笑不得地讲:“看来这只死老鼠还挺挑食的,不是偷吃我,就是偷吃你。城堡里的其他人,从来没见它骚扰过。但公主殿下,我感觉你要抓住它,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事,干什么还要向我借人?” 凯瑟琳却直接反驳:“李维先生,你也和它接触过,自然应该明白它的本事。这个小东西懂得的三种魔法尺移术、重影术、朦光术,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抓拿它的方法,在我的故国可是绝密,一样只有王族的人才能懂得。我也知道你似乎很讨厌它,但在那帮魔法战士训练出之前,请您暂时等待吧?” 李维一脸的将信将疑。 “没你说的这么夸张吧?” “如果您不信,可以自己去试试。不过,这只是浪费时间而已。”凯瑟琳自信的笑了起来,“不懂得抓拿它的方法,你是对付不了它的。” “这可不一定”。李维看她成竹在胸的样子,也起了逆反心理。但这句话并没说出来,他还没弱智到在两眼一抹黑的情况下,就空口白话的大包大揽。 “这个先不提。公主殿下,我这次来找你,是有一件重要的事想和你商量。” 凯瑟琳看他一脸认真的样子,也好奇起来,“不知道是什么事?” “作为巫师,您是否懂得一种易容——改变容颜的方法。也就是说,将一个人变成另一幅样子。”李维加重口气,“不仅是人类,还包括其他异族,比如龙人……” 凯瑟琳却是双眼一眯,打断道:“李维先生,可否告诉我,你这么做有何打算?” 看她这么犀利,而且直接刀口见红,李维也只好放弃心里那点侥幸,当即把他当佣兵的计划娓娓道来。 虽然和这一位公主殿下有些不对付,但考虑她目前的处境,李维认为她还是能够相信的。而且,她巫师的身份,可以给予他很多帮助。 “……就是这样,我才打算先去当一个佣兵。准备以此为跳板,提前去帕克湾那里考察一下情况。这次,我打算将龙人们一起带走。这帮家伙留在这边,就是一个隐患。至于那支魔法军队,我也打算抽走一些人,剩下的那些就暂且由您训练吧。” 听到李维的计划后,凯瑟琳脸色一阵变化,最后她对李维点点头。 “以我目前对佣兵协会的理解,你这么做,确实是一个好办法。只是我对你有些好奇,李维先生。难道你背后真的没有隐藏的势力,以至于这样的事都需要你亲力亲为?”在赞同的同时,凯瑟琳也提出了这一个问题。 “有些事,现在还不方便讲。”李维面对她闻一知十的本事,只有模棱两可的给出一个回复。 这个女人,果然不是好对付的。李维暗自吐槽。 “您说的对,现在这些事情,的确还未到商议的时候。”凯瑟琳笑着应和道,“不过,李维先生,无论您背后有没有人,站着什么人。相信我,与我合作,你能得到的东西,绝对比其他人要多。”顿了一下,“虽然以我目前的情况,对你说出这句承诺,实在有些大言不惭。” 她这句话刚落,李维直接一口道:“我相信你。” 然后,在凯瑟琳微微变色的神情下,他加重语气的承诺道:“同样也请公主殿下你相信我。和我合作,绝对要比其他人更加合适。因为我能给予你的,绝对要比他们要多!”他拍拍胸脯,努力摆出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 虽然,这一刻,李维的心是虚的。 但男人的自尊心,还是让他不由自主的给出这个承诺。 李维硬着头上的倔强,让凯瑟琳掩嘴轻笑。相较李维之前那土大款般的野蛮,还是这种迎难而上的姿态更让她欣赏点。 “像你相信我一样,我也这么相信你。” 公主殿下也不给出回答,而是说了这么一句别有深意的回复。 “李维先生,至于你说的方法,目前的我倒是无能为力。据我所知,有一些咒血系魔法的确可以满足你的要求。但是,这一方面,却是我十分不擅长的。”看见李维一脸的失望,她又峰回路转道:“但是在有明确咒式的情况下,我能现场布置魔法阵,暂且使用这一些能力。”顿了一下,“我干脆直说吧,如果你能将你秘藏在怀里的那本书交给我一阅,我能立刻帮助你。” 李维脸色已经大变。 他摸着塞在怀里的巫师手札,看向凯瑟琳的目光满是疑惑和怀疑。 敢情在这里等着我呢?李维暗自揣摩道。 他这瞪大眼睛的样子,让凯瑟琳笑着摇了摇头。 她刚才说的话倒是实情。罗兰世界的魔法种类极多,往往也时常出现“隔行如隔山”的情况。作为专门研习召唤系魔法的人,她原本就对咒血系相当生疏。但现在将它作为一个理由说出来,的确有那么点威胁的意思,很容易让人理解成她是那种乘人之危的小人。但凯瑟琳还是说了出来,一方面是告知实情,另一方面是想以此为测试。 她决定用这个来测试一下李维的度量。 一会儿后,李维系开扣子,将放在衣服里边的巫师手札直接拿了出来。然后走上前去,直接将它放在凯瑟琳面前的樱桃木方桌上。 “公主殿下,我相信你。如果你真对它有企图的话,也不会在这时候落井下石,你的本事我了解。既然你现在需要,就直接把它拿走吧。反正这本巫师手札,还是我从拜恩那里勒索来的,用的还是拯救你的借口……” 第八十五章:蜥蜴人的突变(一) (这章后边还有,请大家等一会儿再看) 透过头顶的窗户,蜥蜴人罗里看向窗外浮荡白云的蓝天,那双琥珀色的眼睛流露的满是对自由的向往。 它想起了年幼时,有一次在夕阳下奔跑,天是那样的蓝,风是那样的清,它脚下的丛丛绿草也都是那样的可爱,而它一直在那跑啊跑啊。 可惜,这一切已经和它宣告总结了。 从营寨被毁灭的那一刻起,自由这个字眼已经离它而去。 罗里眼角含泪,开始虔诚地祈求神明,告知它这个唯一的愿望——站在这样的蓝天下,对着夕阳,再尽情奔跑一次。 但在祈愿时,一只洁白的鸟儿突然从天空飞过。 罗里一下愣住了。 “……那啥,伟大的神啊,刚才许的那个不算啊,我真正的愿望是希望那只鸟落下来,钻到我的嘴里……” 这一刻,什么过去,什么青春,什么夕阳,什么奔跑,它全都不要了,只想要这只鸟——用它来填饱自己的肚子。 让它出现这样转变的原因,是因为一个字“饿”。 纯粹是给饿的! 自从被人类抓住,关押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地牢中,罗里就过上了噩梦一般的日子。 不得不说,灰岩镇的人确实有够缺德。为了对付它们,他们采用了控制饮食的阴损方法。每两天才提供一次伙食,每次的量还严格控制,让它们始终处于忍饥挨饿,却不至于发疯饿死的状态。由于缺乏足够的食物,关在铁牢里的蜥蜴人们基本都窝在两尺见方的一个地方,一动不动,只因实在饿的没力气了。 人类对它们的忌惮并非是没有原因。 作为一种远比人类强壮的类人生物,蜥蜴人平均身高达到两公尺,浑身虬结的肌肉撑起了它们一两百公斤的体重。而即使手无寸铁,它们的利爪铁尾以及森森硬鳞,也能让它们硬撼全副武装的人类。外加这次关押它们的数量还特别多,能有两三百,而整个镇子才不过四千人。这种情况下,自然得采取谨慎对待。 在普遍凄惨的情况下,罗里更是格外凄凉。 由于是蜥蜴人中排的上号的战士,又有“揭竿起义”的黑历史,它得到了特别对待。不仅独自关押在一个地方,饮食方面更被特别照顾,只有普通蜥蜴人的一半。拜其所赐,罗里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了。它的这间地牢里,不仅连蟑螂都没有,连地上的草席和墙壁上的青苔都惨遭它的“毒手”。现在它饿到肚子叫都叫不出来,只剩胆汁的肠胃时时刻刻都像火一般在烧。 第八十六章:蜥蜴人的突变(二) (还有下文,大家先等一下) 伴随一阵炒豆般的碎响,罗里的骨骼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凸起凹下,连带它的筋肉皮鳞一同改变。尤其它的头颅和四肢,越来越像纯粹的巨蜥,而不再是原来那半蜥半人的状态。伴随手脚逐渐缩小,它的尾巴更加粗长,上边平滑的鳞片凸起成连片的尖棘。 大约两三秒后,再出现在原地的已经是一条纯粹的灰色巨蜥,能有三公尺长。 也许变短的手脚不再能支撑起身体,突变后的罗里选择直接四肢趴下。此刻,它摇晃着尾巴,遍布鳞片的粗长身躯一下电芒闪烁。随后,又看到它趴着的地面,有无数的泥沙朝它身体涌去,渐渐硬化为一层类似外骨骼般的特异铠甲。 这一番表演,震惊了在场的所有人。 尤其是李维,他指着变成巨蜥的罗里,张大的嘴巴半响都合不拢。 他身后的安格斯,同样惊愕莫名,看到罗里这泥沙成铠的本领,这位骑士先生脱口而出一句话,“这不是岩石巨蜥吗?” 其他人也都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完全不知道这上演的哪一出。 让他们震惊的原因,自然是这“大变蜥蜴”的戏码。他们谁都没听说,蜥蜴人居然有这项本能啊? 在一片震惊中,李维的目光突然一阵变化。 这一刻,他突然想到过去看过的一本骑士小说。 这本有些光怪陆离的书,记叙了一个骑士学徒地底探险的经历。里边一些章节,也提到蜥蜴人突变为岩石巨蜥的事。而可怕的是,上边所讲的和现在的这一幕有惊人的相似点。书里可明确提到,这个怪异的蜥蜴人部落,只有继任首领的雄性蜥蜴人才独自拥有这项能力。而它们第一次使用时,往往也都在自己的继任仪式上。在这个发现后,李维冥思苦想,很快记起了这本书的名字,以及上边一些额外的内容。 突然,他脸色有一次大变。 因为他猛地记起来,似乎书里记述的这个怪异的蜥蜴人部落也拥有类似先祖之魂的能力。尤其是一段战争描写,类似虚影浮出、化生巨兽这些内容,像极了那一天他讨伐蜥蜴人营寨的经历。只是上边将其归结为一种怪异的魔法,而没有做更深层次的联想,连带着他也忘了这些事。 里头不会有猫腻吧?李维暗自怀疑起来。 他越往这边想,越感觉这里边一定有联系,而渐渐地,他居然记起了一些生物学的知识。尽管也知道,自己所处的是一个魔法世界,有一些知识可能是地球上并不一样,但李维还不可遏制。 和上次不一样,这一次他记起的知识比较杂碎,但却各有关联。 首先是小丑鱼的雌雄同体能力。这是一个很出名的生物学小知识,是群居生活的小丑鱼,一般一个鱼群只有一条雄鱼,其余都是雌鱼。而当这只雄鱼死去时,鱼群中最为强壮的那条雌鱼会蜕变为雄鱼。 第二个是关于营群体生活的动物,组织能力越强,内部分化便明显。其中组织能力最强的蚂蚁、白蚁,甚至连形态都因为阶级不同,发生明确的区别。光从外表上看,白蚁的蚁后和工蚁、兵蚁简直都不像同一种生物。进化的更为高端的哺乳动物,也出现这种阶级化的现象。比如裸鼹,曾经有科学家从一个裸鼹的洞穴中,抓获过四十只裸鼹,发现其中有成年后,却不能生育的雄兽和雌兽,它们就是所谓的工兽阶级。其存活的唯一意义,就是喂养其洞穴中唯一一只具有生殖能力的雌性,以及它的后代。 而一时半刻后,罗里突然撤销掉了体外的魔铠,同时再次扭曲身躯,变会半人半蜥的蜥蜴人状态。 毫无疑问,因为这多出来的本领,罗里心里是窃喜的。 但它同样一脸茫然,这种突变是它始料不及的。似乎,就在那一刹那间,它突然懂得了这项本领。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它十分自然的就使用出来了。 第八十七章:人类与诸神(一) 这纯粹是给逼的。 李维可没有那么自恋。虽然以前看穿越小说时,他也yy过什么王霸之气的玩意。但当自己真穿越了,他想法自然也没那么简单。因为他面对的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而不再是一堆文字或数据。 当然,迫使他玩阴谋阳谋,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这个世界并不存在控制人心的魔法,甚至都没有类似武侠小说“生死符”、“豹胎易经丸”这种毒药。唯一一种可直接用作控制他人的,那就是灵魂契约。但这玩意虽管用,却坑爹的很。毕竟,能缔结的人体内魔力必须达到准传奇水平,不然灵魂强压根承受不了缔结契约的冲击。 在吐槽“好歹也是个魔法世界,怎么连这个都没有”的同时,李维也弄明白了一件事。果然武侠小说,就是武侠小说,即使是成年人的童话,也一样都是骗人的。 过去,李维看书里那类似豹胎易经丸、三尸脑神丹的东西,就一直感觉很奇怪。他总觉得如果这些真的存在的话,那书里的朝廷和皇帝是智障吗?为什么不把它的秘方夺过来。这些好东西要掌握在手里,那给边关大将、内阁重臣大量派发,对组织向心力的提高简直翻天覆地啊。天下太平也有希望了。再去打那些南蛮北狄的时候,一盒这样的玩意可抵百万雄师,因为压根不用担心缔结合约后,对方出尔反尔。只要把他们打服了,再把什么酋长、大汗以及他们的重要手下挨个喂几个,保证乖的和绵羊似的。至于数量这种限制因素吗,按书中描写连帮派分子都能混到人手一个,放到一个偌大的国家,还怕不能大量制备吗? 而为什么现实世界不存在这种现象,也只有客观条件不允许了。 李维在思考这个问题时,思来想去,也没在现实的中医中找到对应的东西。他估摸着即使发达的现代医学,能不能做出这样的毒药,估计也是个问题。 他估摸着,目前地球上最接近这玩意的东西,也只是各种毒品。一吸就上瘾,不吸就死去活来,的确很接近书里那些描写。也的确存在黑社会拿毒品去控制他人。但即使是这种害人的玩意,也没那么矫情啊。 而真有了类似生死符、三尸脑虫丹这种东西,估计整个世界的历史进程都得改变。 至少,李维所在的罗兰世界,就因为灵魂契约的存在,出现了一些很诡异的情况,比如天神万法的存在。在其约束下,即使深渊魔境那些一贯肆意妄为的魔神,都可算是某种意义上的守法分子。神明间的关系也是异常的和谐。什么,你说“表面说一套,背后做一套”?完全不可能。 没看到,送了他一头龙兽的青铜之王拜恩殿下,那乖似狗的模样?这位也倒霉催的,栽倒别人手里后,就一直在做那些它根本不愿意做的事,还一做就是几千年。 *********** 冬龙城。 “赫达将军,你为什么偏偏在这时候来,没看到已经夜深了吗?” 珀莉丝打了个哈欠,她看着站在床前这个悄然从一边窗户中溜进来的美丽女人,也是推开纯白天鹅绒封面的棉被,上身直立坐在床上。 “和你不一样,我只是个半精灵,睡眠不足,是会长眼袋和鱼尾纹的。”这个慵懒的女人说完这句后,还大大方方的伸了个懒腰。 珀莉丝看上去,大约三十岁出头。即使一脸淡妆,依然红唇如火,衬的她那一张瓜子脸美艳无比。她现在正穿着一身大红色的丝绸睡衣,衣袖领口都是蕾丝花边,凹凸有致的身体在其中若隐若现。整个人就像一个熟透了的水蜜桃,让人忍不住想舔上一口。 面对她的质问,赫达却撇了撇嘴,“我来找你,是有重要的事情。请你认真一点,亲爱的珀莉丝小姐。” “废话,如果没有重要的事,你会在这个时候打扰我吗?”珀莉丝再打了个哈欠后,轻笑起来,“早不知到哪边疯去了。” 这个时候,她依然没有点燃床头的蜡烛。 只见珀莉丝那一双浅绿色的美丽眼睛,在一片黑暗中发出明亮的反光,像两点幽幽的萤火。 站在她床前的赫达,那一双眼睛也像猫一样,出现了同样的反光,只是颜色要更深一些。 “别来教训我,你不也经常玩忽职守吗?”赫达反驳了一句,“我实话实说,这次我需要你的帮助。因为对于南迦兰,你是家里最熟悉的人。而我要办的这件事,可和这里有着偌大的关联。” “这个先等等。”珀莉丝却打断了她的话,“赫达,你还是先和我说明一下‘家里’的情况,茧已经编织的怎么样了?”最后一句,她特别加重语气。 “至多两三天,它就能全部完成。”赫达无奈的解说起来,“至少我们的尊贵的神之女菲亚主母,目前已经凭借它,点燃了神火。她的本身已经跃升到神木之上,现在正在第三十二魔境——万丝巢域徘徊,准备与蛛之魔龙展开最后的决斗。拉蒙的一个分身,已经降临到她的身边,准备帮助她发动最后的战役。从目前的局势来看,那个八腿怪的失败已经板上钉钉了。换句话说,很快我们暗夜精灵就会出现第二位真神。” “我的天父地母啊,这是真的吗?”珀莉丝登时一脸的喜悦。 赫达依然一脸无奈的笑了起来,“我的珀莉丝小姐,我会拿这种话来骗你吗?听家里的消息,最多三天内,像你我这类人就能获得‘茧’的力量。因为那时战争已经结束,菲亚主母将彻底掌控自己的魔境。” “我只是太开心了,赫达将军。”珀莉丝笑着道,“好了,你快快说说,你这次来的目的吧。” “这次来你这里,是为了调查一件事,它涉及到这边附近的一个小镇——灰岩镇。因为蜥蜴人的失败,我从中发现了不少有趣的东西。将它们上报后,家里委派我特地前来调查。”赫达得意洋洋的笑了起来,她调侃道,“珀莉丝,说不定这一次我能发现一个天大的秘密呢。” “什么秘密?”珀莉丝也来了兴趣。 “人类成为世界主宰的原因,以及那个众神必将消亡的预言……” 第八十八章:人类与诸神(二) 倚在床头的珀莉丝很快收敛了笑声,只因她看到面前人似笑非笑的诡异表情。 “这可不是开玩笑。我这次到你这边来,的确是为了追查人类成为罗兰主宰的原因,以及那个诡异的预言。”赫达的脸上满是自嘲,“你是不是感觉很不可思议。事实上,我追查到这里时,感觉和现在的你是一模一样的。” 珀莉丝怔怔地望着她。 “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是你来?难道说真正主导这件事的,还另有其人……” “觉得我分量不够?”赫达“嘿嘿”笑了起来,“面对这样的大事,我也有这种感觉。不过,这次来追查的人,的确只有我一个。只因我发现的东西只是一些蛛丝马迹,还得不到家里的重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慢慢讲给你听吧,我的珀莉丝小姐。”赫达摆了摆手,示意她不要着急,“这件事,我也感觉挺不可思议的。它得从那个蜥蜴人营寨说起,你记不记得当时我回来时,和你讲的那个诡异的龙骑士?” “你是说那个使用神圣启蒙之光,契约兽是一头恐怖龙裔的年轻人?” “没错,我这次回去,将他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家里,很容易就查到他的真实身份。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说出来,恐怕你不信,他就是李维·亚瑟,那个家族被毁,然后贬斥到这边的公爵之子……” “你不会看错人了吧?” “不可能,他的样貌我记得很清楚。家里拿给我影魔像时,我是第一眼就在一堆人影中发现了他。之后,我们的人前去核实,的确验证了我这个发现。这个昔日有名的窝囊废,的确摇身一变,成了龙骑士。”赫达说到这里时,脸色十分复杂,“也正是从他开始,我们渐渐发现了一些十分特别的东西。” “你不要说半句,留半句,快点说啊!”珀莉丝彻底来了兴趣。 “不要急吗,慢慢听我讲。一个这样的人,却发生了这样诡异的变化,由不得我们不重视。尤其他所处的地方又是那么重要。家里自然要调查一番。结果这一查,还真查出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赫达又问了一个问题,“珀莉丝,你应该知道冬龙城曾经派兵突袭过灰岩镇那边吧?” “没错,是有这么一回事。领兵的人,还是那位安迪少爷呢。可惜他们中了人家的伏兵,全军覆没了。啧啧,听说他们可损失了一个编队的鹰马骑士,还有两匹狮鹫。”珀莉丝兴致勃勃地讲,“伯特那家伙真是不走运。他儿子被人家俘获的第二天晚上,拉蒙就突然降落了分身。结果他却因为祭品的问题,一拖再拖。弄到现在,居然无计可施,只能向对方缴纳赎金,来换回他那个儿子。” “那你知道,冬龙城为什么要派人去那边?” “不是说那个叫李维的小子太嚣张了,他打算给对方一点教训吗?” “事实可不是这样。”赫达笑着解释起来,“这位冬龙伯爵当时探查到我们的计划,一时慌了神。也不知他怎么和格文·灰烬扯上联系,居然暗自勾结在一起,想要通过出卖灰岩镇,得到对方的帮助。只是,他没想到,小小的灰岩镇却隐藏着一堆秘密,结果和我一样栽在了那里。” “这件事该不会和格文有关吧?”听到这个名字后,珀莉丝脸色微变。 “的确与他有关。确切的说,我们发现了他关注那边的秘密。”赫达脸色很是得意,“这个可恶的人类巫师,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打算寻找他师父班克罗夫特的巫师塔。珀莉丝,你可能不知道,这也是一位大巫师。虽然,其名气远不及他调教出来的弟子,但实力恐怕不遑多让。据家里的长辈讲,这个班克罗夫特曾一度以‘龙之手’之名扬名埃多,是当时这个帝国最厉害的巫师之一。一百年前,他却突然音讯全无,而他通过巫师塔最后发出的讯息,似乎就在灰岩镇周边。考虑到这些大巫师的本事,我们怀疑他很有可能还活着。即使他真的死了,李维·亚瑟的突变也一定与他有关。估计,格文·灰烬也是得到了什么蛛丝马迹,想要试探一下那里,这才让冬龙城派兵围剿。” “但这又怎么又扯到人类称雄的秘密,以及那个可怕预言?”珀莉丝提出了疑问。 “那是你不了解,班克罗夫特是什么人。这位人类大巫师,个性十分怪僻。他将追逐坎库斯时代那些巫师先贤的足迹,视为平生唯一的爱好。为此,他总是居无定所,四处巡游。往往在一个地方盘桓不到一两个月,就换下一个地方。但很奇异的是,班克罗夫特最后在灰岩镇那边居然生活了足足十年。很多知道他的人都在猜测,他在那边古迹发现了一些神奇的东西。”赫达娓娓道来。 “这该不会和你说的那些有关吧?” “没错。”赫达一口答道,她笑着说,“据家里的古籍记载,南迦兰这片土地,在数千年的坎库斯时代,曾经是一个著名的巫师塔派系的大本营。隶属于其中的巫师,因为共同的兴趣集结起来。而这个令他们着迷的东西,是一个问题,那就是人类为什么脱颖而出,成为星空下的最强一族。” “这些人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居然因为这种无聊的事聚集在一块?”珀莉丝惊愕地问道。 赫达也笑了起来,“这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人类巫师的好奇心,就像巨龙的胃一样不知满足。而且,当时正是他们人类无限风光的时候,对这个问题产生兴趣,并不是难以理解的。想要得知它的答案,也是为了他们的地位可以永远稳固。” “但在我看来,这不过是痴心妄想而已。”珀莉丝再度伸了一个懒腰,她显然对这些古代巫师的追求嗤之以鼻。 “那你可就想错了。事实上,他们可能真的找到了那个答案。”赫达说这话时,脸上也带着深深的不可思议,“至少我认为他们可能真的做到了。” “你说什么?!” “我说,他们可能真的做到了。”赫达苦涩地笑了笑,“家里的古籍上明文记载,他们之中的确有两个人宣称得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他们分别叫查尔斯·罗伯特,以及托马斯·亨利。并且,得到这个答案的他们,还是那个恐怖预言的发出者……” “只不过是他们宣称而已。”珀莉丝一下反驳起来。 “但你知道,他们得出这个答案的那一年,发生了什么吗?”赫达却不答反问,只见她加重语气,“是神陨,太阳神赫利俄斯的神陨!赫利俄斯可是日神拉最骄傲的子裔,第二位天神之王,其神力比尊贵的暗夜女神还要高一个层级。传言,斯托拉斯与拉蒙也只是分别继承了他一半的力量。但这两个由于他寂灭才诞生的强大神明,一个已成为天神中最为伟力者,另一个则是魔神之王,为三十六个深渊魔神中最为强大和不可撼动的存在。” “你是说,这场诡异的神陨与这件事有关?”珀莉丝迫不及待地问道。 “只能说很有可能,毕竟时间上实在太过巧合。而且,女神对此曾有一道神旨,上边写明当时赫利俄斯正化身成人,企图影响当时如日中天的坎库斯帝国。”赫达艰难地点了点头,“以赫利俄斯的神力,按理说,人类并没有杀死他的能力。而即使是其他的神明,想让他重归寂灭,恐怕也得巨大的伤亡。但他的神陨,却是如此悄无声息,以至于无人可知它的答案。这个不解之谜,一结合那个诡异的预言,实在让人不寒而栗。” “我现在明白家里的意思了,他们虽然不认为这里的隐秘会在这个时候突然被揭露出来,但还是不免担心啊。这个秘密,太可怕了……” (“人类成为主宰的原因”、“众神必将消亡的命运”,大家不妨结合剧情猜一猜,这两个问题的答案。稍稍剧透一下,它们可涉及本文最重要的主题,是文眼的存在。事实上,正因为思考到它们,这篇小说才被写出来,^_^。) 第八十九章:感觉毛 凯瑟琳推门进来的时候,正手捧着书的李维压根没听到一点敲门声。他抬起头的一刻,望见来人是这位美丽的公主殿下,登时一脸的不可思议。 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吗?李维好奇地想到。 和他不一样,凯瑟琳在遵守贵族礼仪方面,那叫一个无可挑剔。其严谨的程度,甚至很有几分强迫症的倾向。不用多说,这一反常规的背后,绝对有着重要的原因。 正如李维所料,凯瑟琳刚推开门,在一只脚都没迈进来的情况下,已经迫不及待提起手上的鸟笼,直指着里边的东西:“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顺着她纤长细嫩的手指望去,李维果然在鸟笼里发现了不一般的东西。一只毛色金黄,大约只有人拳头大小的土拨鼠正困在那金丝编成的栅栏里。它现在被五花大绑,小手小脚全被银丝捆缚住,束缚在身后,那毛茸茸的小身子侧倒在一边,不断的扭动挣扎。但很可惜,捆住它身体的银丝不是什么西贝货,虽细如发丝,却通体发出幽幽的蓝光,明显是一种不得了的魔法制品。 不过,身陷囚笼之余,这个小东西还是充满了斗志。 扭动身体的时候,它的那双滴溜溜的,好似黑珍珠的小眼睛,发出了极端愤怒的目光。它一下看看李维,然后又瞥了瞥将它提在手上的凯瑟琳,那吹胡子瞪眼的表情仿佛在说“你们这对狗男女,赶快放开我”。 “哈哈哈哈……” 李维登时仰头大笑,他指着这小东西幸灾乐祸地说,“想不到你也有今天?” “李维先生,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听你的话,我在早上特地侦测了一下附在它身上的魔法印记,结果发现它果然一动不动。后来一到印记闪现的地方,就看到它被夹在一个老鼠洞里,动弹不得。”凯瑟琳看着手上鸟笼,一脸“见了鬼”的样子,很是好奇地问:“你究竟对它做了什么?” “嘿嘿,在我解释之前,公主殿下你可要把那句话收回去。”看到她迫不及待的样子,李维登时一脸的得瑟,“并不是只有你们迦兰王族才懂得抓老鼠的。” 看到他的得意洋洋,凯瑟琳笑容满面的表象下,是一脸的黑线。“只有你们迦兰王族才懂得抓老鼠”虽不算错,但这种粗鄙之言实在入不了她的耳朵。 不过放出大话,却被对方无情打脸,凯瑟琳也是脸色泛红,“只要李维先生你能解释清楚里边的奥秘,我会为当初的无礼向你道歉。”然后走向前去,将提着的鸟笼放在李维面前的樱桃木方桌上。她突然抬起一只手,伸出了食指,只见纤细的指尖浮现一缕淡白色的,接近透明的火焰,“并作为告知秘密的补偿,我还会送你一项礼物。” “这可是你说的。”一看到她这模样,李维气骄志满。原本他还只想让她出个糗而已,没想到还有额外的好处拿。和白富美作对,果然是一件身心愉快的事。 情商低劣的他,并没看出对方这表面客气下隐藏的拒人千里——凯瑟琳这么做,完全就是不想欠他人情。 男女之间,本来就是越客气,越没戏。 “这的确是我说的。”公主殿下做出一个“你请”的姿势,“李维先生,你现在可以和我讲讲这个秘密了吗?” 李维也不答话,他飘飘然的站起来,然后指着身前的鸟笼,“公主殿下,你再看看这个小东西,有没有发现它和什么地方和之前不同了?” 凯瑟琳看向鸟笼,那对美丽的浅蓝色眼睛带着疑惑朝着小吱左看右看。大约过了半分钟,她突然抬起头,带着疑问说:“它的胡须?” 李维看她这么快就发现了问题,不由为她的观察力点赞。“没错。这个无洞不钻的小东西,居然会栽在这上边,就是因为它的胡须。” “你前天向我询问魔法的事情,其中提到火焰刻印,难道是为了这个?”凯瑟琳的眼睛眯紧了。 “如你所说,这都是为了验证我这个猜想。”李维的“尾巴”都快翘了起来,“果然我这个发现是有用的。” “但我不明白,为什么你烧了它的胡须,却能让它卡在洞里?” “那是胡须对它们来说非常的重要,它就和我们的手一样。” 李维在自己嘴边画了一个“八”字,示意他所讲的东西。 “和手一样?”万没想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凯瑟琳一脸的不可思议,她忍不住笑了起来,“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李维却一脸的认真,他不答反问,“公主殿下,如果你置身在一个昏暗无光,并且一点声音都没有的陌生地方,你会怎么做?” 他满是期待的看着对面人,希望她说出自己想要的答案。 当然,李维很快失望了。 他身前这位牛气轰轰的公主殿下,说出了一个牛气轰轰的答案,“当然是使用魔法,先用照明术观察一下四周环境,然后再用通幽术联系天空魔神克罗塞尔,请下一个无形奴仆……” 李维忍不住捶了锤自己的脑袋,满脑子都是对自己的质问。 “怎么忘了她是一个厉害的巫师?” 注意到他这一副“被你打败了”的样子,凯瑟琳立刻闭嘴。她眼珠子转了一圈后,突然露出一副了然的样子。 “你是想说,如果我是一个普通人,那面对这种情况,应该会做什么事吧?” 李维立刻满血复活,他一脸的满怀安慰。和聪明人对话就是好,一点都不累。再问道,“公主殿下,那你设身处地想一下,这时候你会怎么做?” 凯瑟琳很快给出了答案,她探出手,做出一副“摸索”的样子,“一片昏暗,并且一点声音都没有,还不能说用魔法的话,我当然只能用手四处摸索……” 讲到这里的时候,她突然不说话了,像明白了什么。 李维对她点点头,指着笼子的小吱讲:“这小东西的胡须的确起到这样的作用。它们一般生存的地方,本来就是昏暗无比,又没一点声音的洞穴。这时它们会竖起脸上这一大片胡须,用它感受周围的一切,比如洞穴的宽度、走向,以及相应的特征。而这种起到触觉作用的胡须,我称它为感觉毛……” 第九十章:胡须的重要性(二更) “……其实不仅它有,很多猫狗,还有各种老鼠,它们的胡须都起到这样的作用。由于是一样很重要的器官,所以将这玩意烧毁后,它才会栽在这上边。”说到兴起的时候,李维用手指探到鸟笼里,戏弄着里边的小东西,“和你敬爱的李维大公爵斗,就是这个下场。想不到你这个打洞打了一辈子的家伙,居然也能卡在洞里吧!” 类似胡须这样的感觉毛,所拥有的感知能力是机械感受中的触觉。这一方面,人类最发达的感受器官是自己的手。而类似老鼠、猫、狗这样四肢伏地的动物,胡须却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这些作为感觉毛的胡须根部,连接着特殊的神经末稍,导致拥有与人类手一样的感知能力。它对很多啮齿动物尤为重要,甚至可以用它来感受空气间的变化。 听到李维的讲解,凯瑟琳很有大开眼界的感觉。 她又盯了盯鸟笼里的小东西那被烧焦的胡须,“真的假的?它们的胡须居然能起到这样的作用?”但嘴上这么说,实际上她已经隐约相信了这个解释,又抬起头看向李维,“我很好奇,你是怎么想到这个方法的?” 看着这位端庄高贵的女人,一下成了什么都问的好奇宝宝,李维摇头晃脑,得意的解释起来,“这里边也是有一番曲折的。自从打算抓拿这小东西后,我就一直在想各种方法。有一天,一时兴起,就让人把各种抓老鼠的方法集合起来。准备对照它的能力,一个个试验过去。刚开始很不顺利,诸如捕鼠夹一类的东西直接被否决了,它的尺移术可不是开玩笑的。但弄到最后,总算找到了一种比较靠谱的玩意。” “是什么?”凯瑟琳迫不及待地问道。 “一种捕鼠的竹管。”李维重新坐到裘皮宽椅上,用手比划起来,“这是一种用捕虾的笼子改造出的东西。里边最精巧的设置,是小口套大口。简单一点说,就是在打通的宽竹管里边,塞几个窄一些的竹管。老鼠从开口的宽竹管进来,要是继续前进的话,会直接钻入之后的窄竹管里。由于通道越来越窄,如果它不能及时掉头,很容易卡在里边。这种玩意,一般放在鼠洞周围的墙边,老鼠有沿墙走的习惯。它对整治那种个头大的老鼠,很管用。” “于是,你也打算对它这么做。”凯瑟琳饶有趣味的看着笼子里的小吱,“的确是个方法。如果一旦身陷进竹管里,它懂得三个魔法基本全都无用了。尺移术很受周围空间的限制,只能在没有阻碍的地方使用。即使面前只隔了一张纸,照样可以阻断它。在只能前进后退的窄道里,原本就很受限制。尤其它还容易被打断,身体被猛地束缚住就是一种扰乱尺移术的方法。剩下的朦光术、重影术,也只是能让身体变透明以及分裂几个虚影,对此毫无帮助。说来也是可笑,虽然这小东西的魔力不输一般的中级魔兽,甚至可以比拟一些高级魔兽,但却不知道任何攻击类型的魔法,力量也小的可怜。” 李维笑了起来,他当时也是这样想的。 “我只做一点修改,就是将捕鼠的竹管一端封锁起来,然后在里边放了一点诱饵。弄好后,我就等着它上钩。”他陷在回忆里,“可惜最后却失败了。有一次,我都看到它钻到竹管里。但刚要抓它,却反被它戏弄,这家伙早用尺移术瞬移出去了。后来,我在恼恨之下,反复查看竹管。”李维顿了一下,他正做着一个手拿竹管的姿势,“当时,我朝里边看,发现漆黑一片,就想着这小东西的眼睛也太好了吧。然后,我突然愣住了,一下想起感觉毛的事,自然而然的有了思路。” 他的思路是想到一件事。 那就是千万不能给家里的猫主子修整胡须。如果还是那种喜欢出去运动的猫,这种行为简直造孽。因为失去胡须这个重要的感觉器官后,猫们会在转向时过分反应,走路时也极有可能失去平衡。这种情况,也只有在胡须重新长出来后才能改善。不过,如果那种喜欢趴在一个地方,一动不动就待个半天的宅猫,影响就不是那么大了。 这些话,李维可没说出来。这种知识向一点科学都不了解的人解释的话,是很费劲的。 “接着,你就求我制作火焰刻印了。”凯瑟琳听到这里,已经全部明白了,“我猜你一听说我在它身上埋入追踪用的符文后,就有了接下来的打算吧。那个火焰刻印估计就涂在竹管上,等着这小东西用胡须接触。只要烧焦了它的这些——感觉毛,它自己就会出问题。结果如你所料,第二天它就被卡在一个老鼠洞里。” “全部正确。”李维大笑起来。 他看到凯瑟琳脸上的赞叹和不可思议,一股异样的满足感充盈身躯。自从那次摊牌后,李维就一直感觉被她压过一头。但这次用自己的努力逆袭打脸,那些憋屈和郁闷总算没有了。 李维的神色变化,自然逃不了凯瑟琳的眼睛。 但望着他这“小人得志”的样子,凯瑟琳却是一点讨厌的感觉都没有。事实上,之前李维嘴里滔滔不绝时,她就一直盯着他望。对方脸上那一刻飞扬的神采,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凯瑟琳忽然感觉这个有些幼稚,且情商偏低的家伙,也不是那么讨厌了,“不得不说,你确实是个神奇的人。” 一个只用了十几天,就解决了困扰她的家族数百年的难题的人,的确只能用“神奇”这两个字来形容了。 正当这时,一直在旁观察,并听完李维全部解释的小吱身体发出了一阵彩光。然后这片彩光突然分出一道半透明的虚影,一下投入了李维的身体里。 李维瞪大了眼睛,脸上很是不可思议。就在刚才,他发现自己居然多了第三个魔宠。 第一章:遭遇战(一) 天快亮了,淡淡的月牙儿还垂在西山的一角,璀璨的星却都已躲到淡青色的苍穹背后。东方的天野,虽朝阳未现,但底端的地平线已镀上了一层金红色的花边。 这拂晓时分,卡莫西大荒原晨雾四起。一片迷茫中,偶有几声深沉的兽吼惊碎了四周的沉寂。吼声过处,成片的黄嘴雀猛地惊起,在空中四散飞舞,密麻如烟,交织成雨。 此时此刻,这里的某一处角落,一支近百人的队伍正缓缓前进。 李维一马当先的走在人群最前边,清晨的湿冷与脚下的泥泞完全没有淹没他的好心情。 “安格斯,我们还要走多久,才能到那里?” 已经乔装打扮后的他,指着前方朦胧高耸的重重山影,又补充着问了一句,“那里真的有一个环山的村子吗?” 这话一出口,李维突然尴尬的笑了笑。 他猛地想起来,同样的问题,自己已经问了不下十遍。但没办法,谁让他看着前方掩在晨雾里的群山,就兴奋的忘乎所以呢。 安格斯抬起头,也看到了李维泛红的脸色,调侃地讲,“马克西米连大人,以目前的速度,我们最快半个小时就能到那边,请你不要着急。至于那个村子吗,昨天晚上时还亮着灯火,不可能今天早上就凭空消失。” 马克西米连就是李维现在的化名。 一般来说,它是南罗兰那边的人才会使用的名字。 李维现在就伪装成了一个这样身份的人。在凯瑟琳的帮助下,他不高的个子已经凭空增加到一公尺九十公分。不仅身材高大,而且魁梧异常,配上一副虽不俊俏,但极为冷峻的面孔,倒很有几分威猛的味道。 而“刚剃”的板寸头,配上一身重铠,外加之一套厚重的白色罩袍,算是加分项。这套打扮,很切合他现在猛人的身份。 听到安格斯的话,李维嘴角含笑。“这就好,我都有些迫不及待了。”搓了搓手,他眯着眼朝乔装打扮后的安格斯盯了几眼。 李维感觉这位心腹爱将比过去顺眼太多。 他估摸着自己会有这样想法的原因,是这一位终于没原来那么帅了。 “大家快点跟上,再走一段路,我们就到罗格村了。”心情大好的情况下,李维又朝后边发号施令。 他说的话,只是得到了一片稀稀疏疏的应和。 其原因是走在队伍中间的龙人们,那一双双眼睛总是朝道路两边的半人高的蒿草地里乱瞟。而走在队伍四边的人类士兵,全都警惕地盯着它们望。当双方的眼睛偶然交织在一起,往往能撞出一团火花。 天空上时而传来的鹰唳声,是解决双方对峙局面的重要因素。 每当望见正在自己头顶高高盘旋的三匹鹰马,龙人们都很识相的收敛起那点小心思。 没人是傻瓜,谁不知道在这些飞行魔兽的注目下,这样是根本没有逃出去的可能的。毕竟,它们所在的地方是一片一马平川的草地。要是冒冒然的跑出去,唯一的结果就是成为李维投掷标枪的活靶。一想到这位骇人的身手,龙人们无不冷汗淋漓。不过,在短暂的自醒后,这些家伙很快又会蠢蠢欲动。没办法,卡莫西大荒原的空气是这样的清新诱人,让它们总是忍不住产生遐想。 自由这东西,也只有失去它的“人”,才会明白它的宝贵的。 龙人们的矛盾纠结,人类的小心翼翼,再加上他们那位统帅对大展拳脚的跃跃欲试。总之,这支队伍伴随着这种诡异的气氛阔步朝前。 当荒原的地表,很快因为初升的旭日逐渐升温,湿冷的雾气相继升空。随即,到处都是一片清明世界。远处的群山终于不再朦朦胧胧,变得如此清晰。连带着从它山脚下蜿蜒而来的那条曲折的路,都变得一目了然了。 李维再抬起头,朝那里望时,才真的感觉它已经不远了。 正当这时,他头顶却有一个黑影飞速而下,随即一声嘹亮的鹰唳传到他的耳朵里,一连响了三次。 李维和身边的安格斯登时停住脚步,抬头朝天空上望,果然看到一匹鹰马飞速朝下。 不到一会儿,快腿艾尔已经控制胯下的坐骑飞临到地面上,正挨到李维左侧附近。落地的一刻,他就迫不及待地对李维讲:“领主——哦,马克西米连大人,前方那个环山的村落,似乎出现了一点问题。” “什么?” “我通过瞭望镜发现,那边不仅有火光,还有烟正在冒起。仔细瞧了瞧,发现里边似乎有两伙人正在交战。”艾尔紧张地解释起来,“其中有一帮,似乎并不是人类,看起来像是恶豺人,它们的队伍里还混有野魔和其他一些高大的异族。” 听到他的话,李维一脸的不明所以。他看向身边的安格斯,发现这位骑士也在低头思考着什么。 已经停滞不前的队伍因为这个插曲,出现了一片骚乱,虽然很快平息了下去。 紧接着,天空上很快又出现了第二声,第三声鹰唳。 “马克西米连大人,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听到头顶上同伴的报警声,艾尔看向李维,希望这位能给出个答复。 “还能怎么办,自然是去瞧瞧发生了什么事。”李维突然有了主意,“如果真是入侵村庄的事,那可到了我们大展身手的时候。” 听到李维的话,一边乔装打扮的安格斯也应和道:“马克西米连大人说的对,如果真是发生了这种事,那我们的确应该帮助那里无辜的村民。” 顿了一下,他进一步发号施令,“艾尔,你和宾先骑着鹰马,去那里简单的查看一下。发现任何例外情况,即刻汇报。” 正当这时,李维突然拍了拍安格斯的肩膀,还用手指着前边。 安格斯朝那看去,果然有一道纤细如线的白烟越过山脉,弥散在空中。他和李维对望一眼,斩钉截铁地讲:“看来不能再拖下去了!” “没错,我们的第一仗也许就要在这里打响了。” 第二章:遭遇战(二) 双方的交锋,远比李维、安格斯设想的要早。 事实上,当晨雾散去,他们这支走在荒原里的队伍就被盯上了。没人是瞎子,李维他们走在脚下的这条蜿蜒长路只有罗格村这一个终点,中途没有任何岔道。这种情况下,就是用脚趾头去想,也能明白他们铁定是要入谷进村的。所以,在安格斯发出侦查任务不久,第一场战斗就在空中展开了。 这时,艾尔和宾已经驾驭鹰马来到连绵的山脉前,正打算升空攀过前方一座高耸的山峰,直扑后边的山坳。但在这个重要关头,山峰半腰处的密林,突然一连响起十数声凄厉的尖鸣。艾尔两人循声一望,登时看见底端一片茂密的柏林扰动不休,数十只羽翼漆黑的大鸟相继突破顶端的冠层,笔直朝他们扑来,一只只快如飞箭。 这些大鸟无不是长脖秃头,长着尖勾喙,丑陋的相貌一望就知是某种秃鹫。 如果再结合它们收在腹后,那蜷缩起来的一对浅金色,萦绕着赤红气旋的鹫爪,它们的身份也呼之欲出。 火爪鹫! 在这个时候窜出来,自然不可能是来亲切问候的。在包藏的祸心驱使下,这群火爪鹫可谓来势汹汹。它们借助比鹰马更加优越的飞行能力,一并朝上飞去,离艾尔二人的距离越来越近。 发现这群不速之客后,两位鹰马骑士迅速反应过来。 他们轻勒缰绳,向坐骑发出命令。一个眨眼的功夫,驮着他们的鹰马已经一个急转朝下,在空中划出一道圆弧后,由笔直上升陡变成朝下猛冲。 这却让急速靠近,同样攀升而上的火爪鹫群发生了一阵骚乱。 鹰马重达一吨有余,不止气旋刃厉害非常,它们前肢布满鹰羽的利爪同样能分金断石。这一刻,又是俯冲向下,在重力的帮助下,冲击力比以往更盛。直接短兵相接的话,不失为一个找死的好方法。 冲到半途,两匹鹰马同时发出尖利的鹰唳。 它们微缩羽翼,庞大的身躯带动身上的骑士,化作两颗疾速陨落的流星,笔直的刺向底端的群鹫。那粗壮有力的身躯不断撕裂劲风,发出巨大的尖啸声。由于骇人的速度,近百公尺的距离,不过转瞬而逝。一刹那间,已相继扎入鹫群里。 但他们这次主动打招呼,却遭到了冷遇。 火爪鹫们用自己的冷屁股,贴向他们的热脸。在他们冲向自己鸟群时,顿化鸟兽散,丝毫不给这两人两兽“友好”交流的机会。 它们怂了。 没错,的确是怂了。 在鹰马的自杀式袭击下,这群鹫鸟显然没有与敌同归的勇气。 火爪鹫身形可并不小。 它们双翅一展,能有四五公尺,看上去比头牛还大。倚之成名的尖爪,更有成年男子大腿那么粗,全部展开怕是能有脸盆的直径。不仅气力惊人,还能在御敌时发出富含炙热高温的火焰。在近身战中,可是一柄利器。 可以这么讲,虽然鹰马比它们要厉害,但大体同处于一个段位。即使那近远皆用的气旋刃杀伤力很不一般,但却有冷却时间的限制。而除了气旋刃外,鹰马已经没有第二种用作攻击的魔法。如果这时火爪鹫真能舍得一身剐,还真能把皇帝拉下马。 很可惜,这群家伙显然没有那种自我牺牲的组织能动性。在鹰马朝它们飞来时,一个个四散而逃。 艾尔他们没有受到任何阻碍,就冲破了鹫群,笔直朝下滑落。他们前进的方向,正是朝山脉这边挺进的李维等人。虽然实力已经翻天覆地,但在这数百公尺的高空,与一群能够轻易抓碎他们脑袋的大鸟搏斗,显然不是一个好主意。所以,他们也很理智的想走为上计。 鹫群再度集结,朝他们俩一起扑来时,由于刚才的原因被拉下一大段距离。 但火爪鹫们仍在飞速靠近。 重力加速度,对于任何物体都是一样的。而另一个限制空气阻力,又受到外形的影响,火爪鹫流线型的身躯,明显比鹰马那种乱七八糟的模样好得多。 一百公尺,八十公尺,六十公尺…… 这场追袭战到最后,双方已经相聚不到十公尺的距离。 火爪鹫们精明的很。 吸取之前的经验后,它们以两匹鹰马为圆心,组成一道半圆形的阵势。两端近,中间远,即使鹰马们打算再度转弯,玩碰碰车的游戏,它们也有反击的余地。 但这个时刻,鹰马们距离已经停滞不前的李维等人,也不过一百多公尺远。 而他们双方短暂的空中战斗,自然也被李维他们收在眼里。自从看到这两骑被一群黑羽火爪的大鸟缠住,然后摆出一副回头求救的姿态,他就让安格斯发布命令,先让在自个头顶盘旋的第三匹鹰马降落到地上,随即停驻队伍,摆出迎击的阵型。 近百人的队伍登时组成一个硕大的方阵。 队伍正中的龙人接到命令后,虽有些不情愿,但还是一个个微曲双腿,准备阻击这群飞下来的鹫鸟。 它们在龙力的帮助下,可猛地和蚱蜢一样。轻轻一跃,就能到窜高十几公尺。 至于队伍四边的人类士兵,则一个个按动盔甲,“变化”出自己的武器。一阵吱呀声后,一个个从身上抽出一柄柄猎枪似的东西。 不用多讲,这是李维为他们准备的黑科技。 就连李维自己也将一杆标枪握在手里,准备干掉几只试试身手。 于是,局势再是一变。 两匹鹰马离他们越来越近。 火爪鹫们也离鹰马越来越近。 守在地上的李维等人虎视眈眈,等着越来越近的火爪鹫们飞蛾扑火。 然而下一刻,意外发生了。 在鹰马离地只有三十多公尺的时候,追在它们身后,几乎快和他们挨在一起的火爪鹫们,突然一个急转,由向下俯冲变成朝上直飞。鹰马落地的同时,它们也相继攀到近百尺的高空中,漂亮的甩了李维他们一个后脑勺。 和刚才一样,它们再度怂了。 “我去,胆小鬼!” 李维指着火爪鹫满是羽毛的屁股大骂道。 第三章:丑鸟人(二更) 李维对这群没胆子的鸟,高高竖起中指,用以表示自己的蔑视。然而,正当这时,他却听到安格斯对他道:“瞄准最大的那一只,这群火爪鹫可能有猫腻。” 这句话李维只听了一半,暖流已经窜向他的手臂。像往常一样,他对准天空业已飞远的秃鹫们,猛地抛掷出自己手上的致命标枪! 对于安格斯的了解,让他不假思索的这么做。 李维知道,这位心腹爱将对他这么说,一定是有原因的。而在这种关键时候,他总不能慢悠悠听完解释,再选择出不出手吧。 在李维一身龙力的加持下,自带尾羽的标枪疾如闪电,几乎瞬间跨越了数百公尺的距离,直接激射到鹫群正中的那只体型最为庞大的火爪鹫身上! 它的惊人威力,估计就是一块坚硬的花岗岩都能直接粉碎,更可况是区区的血肉之躯。所以,下一刻天空上一片血羽纷飞。 带着红绒团的枪头,直接从火爪鹫的胸膛射入,然后整个穿胸而过。一片血雨后,离体而去。夹杂箭羽的枪尾,同样没受到任何的阻碍。甚至解决完这个目标,这发标枪还带着惊人的去势,继续朝上射入天空,直到化为一个再也看不见的黑点。 这一刹那,碧蓝的苍穹上陡然响起了两道凄厉的惨叫。 没错,正是两道! 当它们飘荡到自己耳朵里时,李维简直感觉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他只是射杀了一只而已,怎么冒出两声来?带着疑问,李维定睛一望,突然看见陨落而下的火爪鹫竟然一分为二,有一个东西从它身体分离出来。不需他发出命令,三个鹰马骑士已经自动朝那飞去。在它们落地前,已将它们分别擒在爪下。 因为李维的出手,数十只集群飞来的火爪鹫全成了惊弓之鸟,它们使劲拍打翅膀朝自家老巢飞去,恨不得立刻离开这个地方。这种情况下,天空依然像过去一样,成了鹰马们的主场。 但看着这三头飞去又转回的猛兽,李维却是面如寒霜,他突然感觉这三匹鹰马有些寒碜了,居然被一群胆小鬼的秃鹫吓得缩在地上,实在和那威猛的体型很不相称。虽然他也明白,若是单对单,鹰马能轻易将这些黑羽红爪的鸟活活生撕了。但打败仗,就是打败仗啊。 由于尚处在起家阶段,李维对此也是毫无办法。 “看来,以后得想办法弄几头狮鹫、翼龙玩玩。光靠这些鹰马,可有些上不了台面。”李维暗忖道。 下一刻,这位公爵大人对鹰马骑士初战不利的耿耿于怀,已转移到它们带回的战利品上。那只火爪鹫倒是没什么好看的,关键是那一个从它身上掉的东西,这倒是吓了李维一跳。这特喵的,居然是一个人! 确切的说,是一个一半像鸟,一半如人的怪人! 这家伙长着一个渡鸦似的鸟头,双手如翼,一侧布满了黑色的粗大飞羽,但其尖端对应着手的部分,却生有三趾,尾端都带着角质化的尖钩。似人的身躯倒是人模人样的,穿着一种特别粗麻衣服,一双布满粗厚鳞片,像是鹰爪的鸟足直接外露出来。这个鸟人的胸膛,和一边的火爪鹫一样,被标枪射出一个碗大的洞,鲜血淋漓。 李维让一个龙人将它提领在手上,发现这个半人半鸟的家伙大约只有一公尺高,和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差不多大。 “果然是丑鸟人,怪不到那群火爪鹫那么古怪。”安格斯显然比李维见多识广,粗粗看了这个鸟人几眼,就判断出了它们的身份。发现李维一脸古怪的朝自己望,这位骑士先生解释起来,“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胆大的火爪鹫。在野外的荒野,哪怕是比这多上几倍的火爪鹫,都不会攻击鹰马。相反,它们被鹰马撵地一地乱跑,倒是时常可以见到。刚才,当艾尔他们被它们袭击,我就感觉十分古怪。” 听到安格斯的解释,李维还没反应,一旁骑在鹰马上的宾倒奇怪起来,“这群秃鹫的胆子居然会一会儿大一会儿小,这怎么可能?” 他这没有阅历的表现,让安格斯不禁笑着摇头,“怎么不可能?宾,你小子在成为鹰马骑士前,不是在马戏团那边工作的吗?听你说,你的拿手好戏就是骑马跑火圈。我可告诉你,野马是最怕火的。既然马可以克服对火的恐惧,这些火爪鹫为什么不可以。敢像刚才一样追着你们,说明它们明显被人驯养过啊。” 被安格斯这么一训,宾半懂不懂的点点头。 李维却笑了起来,他明白安格斯的意思了。 正常情况下,越聪明的野兽,都是越怕死的。毕竟,大家是辛苦讨生活,谁会去干那傻事。以弱战强这种情况,原本就很少发生。即使是拥有一定组织能力的群居动物,也时常出现一个追着一群跑的现象,比如一头老虎能惊扰一大片的马群。同时长着尖牙利爪的掠食动物之间,这种现象就更加明显。在非洲草原上,时常出现一头雄狮撵着一群鬣狗跑的奇景。而如果这群鬣狗懂得牺牲的话,以它们的数量压根不会受到这种欺凌。 放在人类身上也很明显,比如一个持刀的凶徒,突然出现在人群里,能直接引发暴动。 但是,当组织能力再上一个层次后,比如蚂蚁、蜜蜂,以及人类的军队,情况就会逆转了。 经受特殊的学习、训练后,很多动物也同样能变得悍不畏死,懂得发出集群的优势。尤其原本就拥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动物更是明显,它们天然就有一系列向身边“同伴”学习的机制。所以才会出现怕火的马敢于钻火圈,渺小的猎犬向远比自己强大的生物发出挑战。 点了点头后,李维又指着鸟人,他对安格斯讲,“刚才听你说它是什么‘丑鸟人’,看来一定认识它了。” “马克西米连大人,您的确可能不太了解它的底细。这种半人半鸟的异族,一般只在东埃多靠海的群山边活动。在南迦兰,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它的身影。如您如记,它们的确叫做丑鸟人,因为这幅古怪奇特的外貌。传说这个名字,还是同样半人半鸟的鹰身女妖为它们起的。”笑了几声后,安格斯又认真起来,“别看这些丑鸟人这么瘦小,但这群家伙却天然懂得一种很古怪的魔法,它们可以和自己驯养的鸟类融为一体。也许正是这个原因,丑鸟人的部落多半都会饲养各种体型颇大的鸟类……” 第四章:峡谷 (三千字的大章。) 听完了安格斯的介绍,李维一脸的错愕。 他再看向前方那片屹立于荒原尽头的起伏山脉,微微有种“事情麻烦了”的感觉。不由想起安格斯之前那句调侃,李维可不想它一语成谶。 “马克西米连大人,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安格斯询问起他的意见来。 李维沉吟了一会儿,突然双眼一眯,斩钉截铁地说:“不管了,这事我们无论如何得参一脚。昨天晚上,还看到这个村子亮起灯火,总不能这一大请早就让它凭空消失吧。” “您主意打定就好,那我们这就启程。”安格斯说完后,回头看向等在身后的众人,他的目光首先瞥向那些伪装后的龙人。 这群家伙虽然用魔法变化出人身,但魁梧异常的身形却没改变多少。它们足有两公尺高的健硕身躯配合一身重铠,的确不能让人等闲视之。而作为它们的训练者,安格斯了解的东西,要比任何人都多。这群家伙有多可怕,他可十分明白。 龙人之后,他挨个看过剩下的士兵们。 如果说龙人的出现是让他感到意外的话,那发生在这群家伙身上的蜕变,实在是让他感到震惊了。虽然不知李维身边那名总是黑袍缠身的巫师的具体底细,但能一手制造出这么强大的魔法部队,显然不是什么无名小卒。即使考虑李维公爵之子的身份,安格斯也感觉“他”能出现,依然很不可思议。 将这些纷乱的情绪压下,安格斯的瞳孔陡然收缩起来。现在,他只有一种情绪,那就是激动。 为自己居然是这群可怕家伙的指挥者而热血沸腾着。 不由仰望苍天,此刻的他真心感觉自己也许真能完成幼时的理想,成为一个名字烙印在传说里,而被无数人传颂的大英雄。 这番心情涌动下,安格斯最后看向李维,想对这个老上司道一声谢谢。最初在跟随对方来到灰岩镇时,他只不过是想趁着年富力壮,趁早找个地方安稳度过一生。却没想到,李维给予了他开启全新人生的机会。 但这感恩的理想和那刚要出口的谢谢,全被李维大公爵那扣鼻屎的不良动作堵回去了。 安格斯一脸不耐的重重咳嗽两声,试图提醒这位正一步步毁灭自己外在形象的家伙注意一下身份。 李维却充耳未闻。 在他看来,肆意妄为才是自己最应该做的。 所以,在一番自然流露后,他才弹弹手指,对下边这些等待他发号施令的人道:“全体开拔,我们一起赶过去,准备全力支援罗格镇。”这位“马克西米连”大人突然仰天大笑两声,“磨了这么久的刀,总算是到了见光的时候。兄弟们,这第一仗我们可得打好了,它可是我们全新的开始啊!” 下边的人听到他的话,响起了一片欢呼声。 不过,大声叫好的这些人,基本全部来自队伍的四边。 处在正中的龙人,却一个个萎靡不振的样子。显然意识觉悟不高,还没把自己视为这支部队的一部分。 李维一样有对付它们的方法。 “这次大获全胜,停在后边帆船上的麦酒,你们敞开了喝。” 这下,这里终于化为了一片欢呼的海洋。 没过多久,这近百人的队伍已经走过荒原边际的辽阔草地。来到一片凹凸起伏的丘陵地带。翻过两个高坡,他们到达了群山底下的一片疏林。这里芳草茵茵,茂密的苜蓿连绵成片,一株株高大的无花果树像耸立在这片土地的卫士。而到了这一边后,蜿蜒的大道突然成了规整许多的石子路。 原先那些只能远望的重重山影,也渐渐清晰明白,露出自己的真容。 当李维等人最后走出无花果林,道路尽头一片高大的岩壁陡立在他们面前。它高达数百公尺,通体都是灰褐色的厚重山岩,一眼望不到便。陡峭的崖壁上虽说不上寸草不生,但的确只有一两处角落出现些许岩生的灌木,还有几丛粗大的藤蔓在山壁上开枝散叶,暴露出茁壮繁茂的根系,像是附着其上的一张张大网。 李维抬头看向这片几乎与地面呈90度垂直的岩壁,他感觉它就是一扇横在他们面前的巨大门扉。 但这扇大门却并非关的紧紧,而是露出一道缝隙。 他们走着的这条路的尽头,连接着一条夹在岩壁间的峡谷。它还没有前端的路宽,看上去大约只有二三十公尺。带着众人走到里边,登时昏暗许多,宛若黄昏日落。李维抬头看去,只见头顶上的巍巍蓝天已经缩成了一道长线。触景生情,他不由想起“一线天”这三个字。 峡谷长约三四百公尺,其中也有好几个曲折。听安格斯的介绍,它之后就是罗格镇的地盘。 正当他们紧张的朝前挺进时,突然头顶传来一片轰隆声。 抬头一望,只见一大片乱石如冲堤的山洪飞泻而下,撞得岩壁隆隆作响。不仅左边这边有,下一刻右边也一片噼里啪啦。哗啦声中,一大片一大片的石头带着喧嚣的扬尘,不断夺路而下,眼看就要落到他们头顶上。这番巨大动静,简直可以称得上“山崩地裂”! 但李维等人却是泰山崩于前而面色不改。 对着两边轰隆的连绵滚石,李维高高竖了一个中指。发现那个鸟人后,他还敢从这个“一线天”的峡谷进来,自然就不怕这些鬼门道。有所谓“没有三分三,不敢上梁山”,说的就是他现在的情况。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当石头落到中途时,他们这支队伍已自动分成四个小队。由李维那队殿后,其余三队成“品”字型一起朝前突进。 飞扬而下的落石,并没有对他们的行动照成多大影响。 这近百人依然连跑带蹦的朝前猛冲,想要尽快离开这片险绝的峡谷。仿佛他们头顶那些飞泄下来的乱石,就是一团团空气。之所以能够这样,这得全部归功于各个分队,守在四边的那些人类士兵。他们在行进的同时,也在默默使用自己的力量。只见四道巨大的淡红色,半透明的蛋壳型屏障,顶在各自队伍的上端。每当巨石落下,与它们相互撞击时,屏障总能将它们反击出去。无论这些落下的石头,是小如鹅蛋,还是大如水缸,全都不能突破屏障的保护。 恐怕这片声势浩大的滚石,对他们照成的唯一阻碍,就只是让地形陡然变得复杂一些。 不过,不仅龙人不在乎,连相对涓弱一点的人类也毫不在意。为了进一步增强实力,李维用龙血给他们强化过身体。虽然由于时日尚浅,他们与能跑会跳的龙人相比还有一段距离,但也绝对不再是普通人那么简单。 最后等这场滚石结束后,他们也快要突破峡谷,来到之后豁然开朗的山外世界。 ***************** “哈哈哈,这群人类也太傻了吧,居然就这样傻傻的冲进来。” 听到后边峡谷持续传来的轰隆声,巴里开怀大笑。这个高大的恶豺人把自己刚抢的一把双手大斧抗在肩上,那张长着獠牙的血盆大口豁的张开,发出一阵恐怖的笑声。 和一般的恶豺人一样,巴里的长相,几乎完全就是直立走动的巨大豺犬。它身高能有一公尺八十公分,在普通“一米六”的恶豺人里,算是难得的高大。 “巴里酋长,你可不要小看这群人类。听伯尼它们讲,这群人身上衣着似乎很不一般,几乎人手一件铠甲,全都打扮的严严实实。他们的队伍里,还有三匹鹰马。还有似乎是他们首领的人,能投掷出尤为恐怖的标枪。艾弗里就遭到了他们的毒手……”在它一边,鲍伯絮絮叨叨起来。 站在巴里一旁,只有婴儿大小的鲍伯就像是大西瓜旁的白头蒜,小的实在可怜。 和一般种族,长着越大越强壮不同,丑鸟人走的是独立自主的道路。某种程度上,它们可说是浓缩的都是精华。原因是它们的种族异能越厉害,身体就越袖珍。所以对它们来说,大就是坏,丑就是好,“傻大个”可是比“草泥马戈壁”还厉害的脏话。 在一般丑鸟人能有七八岁孩童大小的情况下,作为酋长的鲍伯更是特立独行,它已经小如一两岁的婴儿。 “啰嗦什么,小矮子。”巴里听到鲍伯的话,一阵不屑,“勇敢的豺人战士,可不怕这群只会种田的人类。” 说完后,它还故意放下手里的斧子,让一边的锋口故意从鲍伯的头顶划过,吓得对方一阵瑟瑟发抖。 看着这个浑身红毛,头如豺狗的傻大个如此作为,鲍伯还是耐心的劝解起来,“巴里酋长,我们现在做的事可由不得半点闪失……” 话还未说完,那面令它胆战心惊的斧子又从它头顶险而又险的扫过。 这粗鲁的行动让鲍伯彻底死了心,它赶忙躲在一边,离这个满脑子都是肌肉的家伙远一点。 袖珍的鸟人酋长用愤怒的目光盯着对方看。 如果不是因为面前这个豺人大个,至少口头上还很客气,它早就和他闹翻了。 “你可不要一意孤行!” “我知道了,你这个小矮子。”巴里看到鲍伯躲到旁边的举动,更是大笑着奚落它的胆怯。 离奇的是,鲍伯这一刻的脸色突然好多了。 “小矮子”对于它们来说,可是一种不能轻易使用的敬语。 “巴里酋长,不管怎么讲,你都应该派人去看看,至少能保证没人从峡谷那边出来。”鲍伯强压下怒气,“不然的话,我见到菲力斯大人,一定……” “好了,好了,我这就让人去看看。”一听到那个名字,巴里猛地脸色一正,“不过和你说了,这不过是多此一举。” 但它的话刚一落地,后边原本安静下来的峡谷,猛地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第五章:分兵两路(一) 巴里转头望去,果真看到了惊悚的一幕。 真的有人跃出峡谷,还不是一两个,而是成群结队,源源不绝。没过一会儿,居然有近百人从后边的峡谷一起出来! 当这帮人走近的一刻,它更一脸的胆战心惊。 巴里发现这群不速之客,不仅一个个全副武装,而且队形齐整,行动转移都极有章法,完全看不出一点紧迫受惊的样子。尤其他们的队伍中,居然超过一半人有着超过两公尺高的魁梧身躯,这让它不禁感觉压力山大。 恶豺人的世界观还是很朴素的,它们和很多文明不甚发达的种族一样,对于力量的理解只局限于肌肉和个头。而无论从哪个方面讲,铁铠罩身的龙人都是一个不缺。这群剃着板寸头,样貌威猛异常的大汉,简直是“强壮”这两个字的最佳代名词。光是一个站在那边,就已经够吓人了。现在有这么一大群,这要走到街上,估计再胆大的熊孩子也哭不出来啊。 它正看着的一会儿,李维他们由于发现了它们的存在,已直接摆开了阵势。 对于这帮游荡在峡谷出口的家伙,李维可没有什么好脸色,他是一脸的冷笑。 这个时候,体态尤为魁梧的龙人,已经一并站在最前,紧密的排成四排。数量稍少一些的人类士兵,则处在它们身后,统一从身上的盔甲抽出了那一柄柄双管猎枪似的武器,每一个人的眼睛都相当的不怀好意,像是盯着兔子的狼。 李维由于之前殿后的缘故,现在才刚出峡谷,位置还在人群后边。当他阔步走向前去,前方的队伍自动分离两边,为他让出一条路。 可不是单枪匹马的朝前走,在李维的前边,还有两个尤其高大的龙人为它开道。它们身高比自己的同伴还要高出一头,能达到两公尺三十公分。和其余龙人背插巨斧不一样,这两个大高个各自背着一个沉重的铁箱。走起路来,都是一片叮当作响。 乔装打扮后的安格斯和龙人军团长罗里,一起跟着李维身后。然后,就是那三个高坐在鹰马上的骑士。 李维最后停在了最前排龙人稍后一点的位置,他隔着前方龙人间的空隙看向不远处堵在他们前边的队伍。 它们离他只有不到三四十公尺的距离。 这一刻,因为他们的来临,也收束起队伍来,聚成一大团,但相互间站的十分杂乱。人数倒是不少,能有好几百。 李维只望了几眼,已经从这支队伍中发现了恶豺人、鬣人、凶鼠人各个不同品种。其中不仅有骑在秃鹫上的丑鸟人的稀罕货,类似绿皮地精、野魔这类极为常见的类人怪物,也都应有尽有。大开眼界的同时,他真好奇这帮家伙居然没有自己打起来。 然而,他刚这么想着,对面就由于队列过于密集,发生了一阵不小的骚乱。 一个身高五公尺的高大野魔,因为实在讨厌前方那一窝“老鼠”不断朝它放臭屁,突然忍不住一脚踩了下去。碾死两个凶鼠人的同时,也为它招惹了一堆仇恨的目光。于是,它们这支队伍中,所有半人半鼠模样的凶鼠人都开始聚集起来,纷纷对着这个无故行凶的大家伙张牙舞爪。闹了没一会儿,甚至还要现场开干。 李维不禁讶然失笑。 他现在算是见识了什么叫做乌合之众。 但问题来了,这帮乌合之众为什么要攻打这个村子。 伴随这个疑问,李维越过这群纷乱不休的家伙,朝更远处望去。峡谷空地的后边,那连绵成亩的麦田和之后围着宽大栅栏的村庄,很快进入他的视野。只见这一派原本十分绮丽的田园风光,已经被糟蹋的不成样子。 一片青绿的麦地里,到处都是践踏踩压的痕迹,不少地方还留有还未烧尽的余火和大片大片的炭迹。现在还有一种类似野猪的巨大野兽,在里边不断肆虐。它们獠牙外露的大嘴,大口大口的嚼吃着还留着青的麦穗,偶尔还在地面翻滚打圈,只为找些虫吃。麦田的后边,更是一片浓烟滚滚。不少房屋连同砌墙的院落,都淹没在一片火光中。靠近中心的部分,隐隐有许多大小不一的人影在那穿梭来回,似乎正在打斗。朝那注视了一会儿,李维的耳朵就已经隐约听到了类似呼喝、咒骂、叫喊的声音。 这时,离李维他们突破后边峡谷,只过了三四分钟的时间。看着对面这帮人如此严阵以待,巴里却感觉自己过了好几年。 但到了这个时候,可由不得它不上。 “人类,我劝你们从哪边来,回哪边去。这里,不是你们能够插手的!”这个凶恶的豺人头领,猛地一挥提在手上的斧子。 它这话一落地,身后登时响起一阵欢喝声,众多的类人怪物为它摇旗呐喊。 但它们吵闹的越凶,李维越感觉它们不成气候。 说来有趣的是,直到现在这一刻,李维才注意到站在队伍正前的这位豺人首领。至于之前他朝它们望的时候,那是完全是把它当空气了。毕竟巴里的身后,可站在一个尤为高大的野魔,它的头只挨到对方的膝盖。这站在一块,像酸枣和西瓜并排而立,酸爽至极啊。 巴里说完后,这里的二号人物丑鸟人酋长鲍伯也发言了。 “人类,你们可知道你们面对的什么样的存在,听说过黑龙女王朵丽丝吗?” 它说完后,蹲在它的一边,那只尤为高大的火爪鹫突然张开翅膀,嘴里尖鸣不断,做出一副恐吓状。 李维瞪大眼睛,循声望了好一会儿,才发现声音的来源处居然是这个蹲在酸枣旁的“芝麻”。他的第一反应,是丑鸟人真够缺德的,连小孩都派出来打仗,真是心比人还丑! 但这个鸟人丑小孩嘴里吐出的那句话,却让他有些在意。 “黑龙女王朵丽丝……” 默念了这个名字,李维突然眼睛一亮,他还真知道这一位。 这时,他再看向鲍伯以及它们队伍里的丑鸟人,才一点都不感觉奇怪。原因是他知道这条母龙的领地,的确是东埃多的海滨,一片名为黑月沼泽的地方。 他在沉吟思考的时候,后边的安格斯突然走近几步,在他耳边低语道:“马克西米连大人,不能再拖下去了。”这位隐姓埋名的骑士先生,显然注意到了远处那冲天的火光,还有那些哀嚎叫喊声。 “一会儿就动手,我在这里帮你拖住它们,你直接带着一半人驰援那边。”李维说出这个命令后,还特地补充了一句,“记住一定要留一下活口,待会我可能有事情要询问它们。” “黑龙女王朵丽丝?”安格斯直接问道。 李维却没回答,朝他肯定的点了点头。 “即使要留活口,下手也利落一些,这帮家伙可能有一些难缠的家伙……” 看着他们俩在那窃窃私语,巴里和鲍伯还以为自己的恐吓有了效果,更卖力的在那大喊“快点决定吧,人类。一会儿朵丽丝大人来了,你们可没有好果子吃”、“只要你们尽快离开,我们只当你们没有来过”、“朵丽丝大人的恐怖,你们一定不会想要见识,它可是一条龙啊”,浑然不知对面这两个家伙已经开始盘算这杀人越货、挖坑埋人等一系列事情了。 主意打定后,李维突然张开嘴,对对面的人喊道:“原来是黑龙女王降临,我们来的真是不凑巧。” “知道就好,你们赶快离开这里。”巴里见对方说出这样的话,越发坚定恐吓有了效果,更加狐假虎威道,“小心朵丽丝大人来了,一口吞了你们,你们不知道它有多么恐怖……” 但它这句话刚说完,李维突然戏谑地讲了一句,“原来这么可怕啊,那我们就更不能走了。” “你——你——你们是什么意思,胆敢冒犯黑龙女王的尊严……” “不是,我要向它亲自道歉。” “这个就不用了,你们还是快点走……” “唉,不这样的话,我们怎么敢轻易离开。它可是一条龙啊,长翅膀,会飞的……” …… 在李维和对面人张口乱扯的时候,安格斯表面不动声色,实际却不断做着小动作,比如发出一些细微而奇怪的声音,或者眨巴眨巴眼睛。因为平常就这么训练过,后边两三排的人类士兵,很快明白他的意思。然后极有默契的由一传二,由二传三,开始一系列秘密活动,比如一双贼手悄悄摸进自己的鼓囊的腰带,从那些皮革质的小包中,掏出一些长而圆的金属制品。 当这三四十人全部准备完毕,安格斯暗暗拍了拍李维的背后。 李维登时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 “说了这么久,到底朵丽丝它来还不是不来?” 已经一脸冷汗的鲍伯和巴里,只有费力的招架,“这个秘密能告诉你吗,人类?我们只劝你一句,赶快离开这里,不然的话……” “其实你们不用再说了,我知道这个答案。朵丽丝那条肥龙,什么时候这么勤快了,居然离自己的老巢这么远。”朝面前这帮家伙高高竖了一个中指,李维大笑道:“初次见面,我有一件礼物送给你们……” 话还未说完,一旁的安格斯对着前方众人命令道:“龙人,全部卧倒!”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队伍前列所有的龙人全部侧倒在地。由于被训练了很长时间,它们已经熟悉了安格斯的命令,甚至都形成了一种机械似的本能。 在它们倒下的第一刻,四十三条魔风枪第一次在战场上击出了自己的子弹。 “砰”、“砰”、“砰”、“砰”…… 李维瞪大眼睛看着这一幕。 明白了这个魔法世界有多卧虎藏龙之后,他也变得谨慎许多。已经不会再像个初哥,到处嚷嚷“哥划船不用浆,全靠浪”这种瞎话。 所以,即使打心底里看不起对面的人。但为了以策万全,他在开战前还是要用远程武器,测试一波它们的底细。 第六章:分兵两路(二) 于是,这批魔风枪光荣的担任起头阵的任务。 别看这玩意普及度挺高,几乎到了人手一支的程度。实际它们可不是普通的大路货,为了制作它们,李维花的心血可实在不少。也正是看中它的诸多优势,才特意提前制作了一批,用以武装他们这支全员精英化的佣兵队伍。毕竟,这次计划的核心就是扬名,手里的东西磕碜了,那都不好意思出去见人。 魔风枪的构造,其实是剽窃来的。 它山寨的“原型机”,正是那天攻打蜥蜴人营寨为数不多的战利品之一,那尊造型无比独特的风导炮。 对于这个棒棒糖外观的东西,李维可是手捧着书,仔仔细细地研究了许久。作为一个现代人,他对这种出现冷兵器世界的热武器,是既好奇,又惶恐。枪炮的可怕,就是傻子也明白的很。 难不成火药已经被发明出来了? 抱着这个念想的李维,很快发现这特喵的是虚惊一场。 就和没有水稻,也可以吃麦子一样。并不是没有炸药,就一定做不来枪炮的。这种风导炮,正是一个鲜明的例子。它发射弹药的原理,比火药爆炸还魔幻的多,居然和气枪一模一样,使用的是压缩气体。 风导炮后边的那个肥大的球型结构,正是一种特殊的气瓶。刻铸在里边的魔法阵,拥有瞬间压缩周围空气的能力。而一旦魔法共振解除,这些被元素力量浓缩后的气体会瞬间膨胀,发生类似爆炸的反应。在那一瞬间展现的力量,足够将一颗几十公斤的石弹提升到亚音速。弄明白了这点,李维算是晓得什么叫条条大路通罗马了。同时,对于这个世界的敬畏之心,更是蹭地一下升到好几层楼那么高。 魔法世界,真他妈的危险,连这种乱七八糟的玩意都有。李维在那一刻,那叫一个胆战心惊。 而这批魔风枪最后能制作出来,还不得不提一个人,那就是凯瑟琳。 这位来自五千年前的公主殿下,对于这种古怪的东西兴趣十分浓厚。和李维几次秘密交谈后,她也帮忙一起捣鼓。魔风枪的原材料,就产生于她的召唤系魔法。 这里的关键,是一种名为鼓风蜥的高等魔兽。 用作压缩空气的魔法阵,正来自于这种恐怖蜥蜴的口腔表皮。至于这种鼓风蜥在什么地方?李维睁大眼睛,查找自家那副地图好半天后,才在离自己几万公里之外的塔克拉大沙漠,发现了那片标注为“苍日之地”的绿洲。 总之,如果没有这位的帮助,李维是万万弄不出一头鼓风蜥做研究的。 最后,还将魔法弩的设计抄袭过来,这才制作了这种外形酷似双管猎枪的武器。 魔风枪的特别之处,是它是一种纯魔法,自带有“无限子弹”光环的武器。 它的击弹原理,依然沿用风导炮的设计。只是刻铸法阵的枪机部分,没有棒棒糖那么惊悚。但它前方的枪管,可和风导炮完全不同。这一点,反而更接近自带弹药的魔法弩。没错,两根枪管的其中之一,内部正刻有法阵。可以像魔法弩一样,不断凝聚的空气的水汽制作威力不俗的,具备破片杀伤功能的魔法冰弹。 在这里,李维还为枪管加入了膛线设计, 为此,他特地请凯瑟琳改变了冰弹诞生时的外形。这步制作完成,魔风枪的威力、射程以及精度,已经达到二战时步枪的水准。但为了进一步加强它的破甲能力,他们两人二一添作五的另制了一根枪管,特别用作发射金属弹。对于这种需要拆开枪管,才能装卸的东西,一样苦心孤诣研究了一番。 最后的成品,就是安格斯和其他人类士兵穿着的这一身自带魔枪的盔甲。 它们诞生的代价,除却两头高级魔兽的牺牲外,还搭上了一架半新的风导炮,外加几十架魔法弩不甘的哀嚎。 魔法弩这种老式的魔法武器,在这边物尽其用。魔风枪枪管内的法阵,就是从它身上硬拆下来的,连变形能力都沿用了它的设计。最后它的那堆废料,李维也不嫌弃,捣鼓捣鼓直接拿来制作盔甲的各种护铠,当真一点也不浪费。使用的这么彻底,也算是告诫它的在天之灵了。 这一刻,为了测验对面人的实力,李维特别让后边人换上了特制的破魔湮甲弹。为了争取他们拆机装弹的时间,他才故意和对面这两个酸枣、芝麻乱扯一气的。 然后不出李维所料,果然有猫腻。 四十多发破魔湮甲弹,在射到这群乌合之众前,突然被一面陡升的土墙全部遮挡住。这面由魔法力量构造出的土墙,能有两公尺厚,即使这些枪弹威力惊人,且具备破魔能力,但最终还是没有瓦解它的防御,只是让它多出一堆窟窿。 位于土墙后边的巴里酋长,那是惊出了一脸冷汗。 它刚才听到安格斯说道“龙人,卧倒”时,立刻察觉有变。然后,想也不想的使用了自己保命的本事。 也亏得它感觉灵敏,不然就是稍迟一会儿,恐怕它现在已经驾鹤西去了。 不知道是它的幸运,还是它的不幸,由于之前的那番表现,这位豺人酋长自然被安格斯等人看在眼里,列入了重点打击的目标。四十多发破魔湮甲弹,有十多发是直接对准它的。 土墙完成了挡弹的任务后,下一刻只见它凹凸起伏,缓缓竟化成狰狞的无翼龙形。于此同时,那些深深嵌入里边的破魔湮甲弹,一发接着一发被排斥出来。当最后三发碗大的子弹,砰砰落地时,它已经成了一头体大如屋,纯由黄土构成出的巨兽。 这一幕被李维收入眼前。 李维的脑海正翻涌着一堆文字,看着它们在自己面前真实发生,他脸上很是玩味。同时,在这一刻,他对面前这堆人的忌惮已经去了一大半。 “安格斯,看来确凿无疑了,这帮家伙果然像它们自己说的,是那条肥龙的手下。我在这里帮你拖住这堆人,你立刻赶过去救人。小心那些似乎是头目的家伙,它们多半都有这家伙的能力。”李维指了指前方那头巨兽,“镜像魔怪,这玩意不用我多说吧,你应该见识过。” 安格斯笑着回应。 “放心吧,对付这些,我可很有经验。” 这句话一说完,他就对身边人喊道:“一队,二队,现在你们和我走。三队、四队留下来,注意保护好马克西米连大人。” 命令的前一半,得到了一堆应和的声音。 但它说到最后,反而响起一阵笑声。不管是人类,还是乔装打扮的龙人,全都不约而同地看了李维几眼,然后不约而同地一起笑了起来。在这些笑声的背后,是那些它们和李维对战后的日日夜夜。而几乎每一次,它们都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多日的训练,在这一刻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安格斯喊话后没多久,队伍已经分列两边。其中稍少的一半人,还处在李维的两边。剩下的一大半,已经跟着安格斯从右边分离出来。 李维捏了捏自己的拳头,那张脸满是戏谑的笑容。他首先指着周围的龙人,“班、钱宁、卡尔、克拉克,以及所有的先锋兵们,你们先给我上。好好教训这群家伙,我相信你们的本事,那些酒可等着你们回来喝呢”。这话一落地,登时爆发出一阵可怕的吼声,十五个龙人已经一起朝前奔去。 在它们大大咧咧发出冲锋时,李维对手持魔风枪的人类士兵发出第二道命令。他一边朝前跑去,一边对后边的人道:“剩下的人全都跟在我的后边,随时阻击那些干扰安格斯首领的人。” 这话一说完,特地给身后的罗里使了一个颜色。 这位龙人兵团长发出一阵冷笑,只见它身体突然爆出一阵白光,居然猛地消失在原地。 对面的人,看到他们这么做,那叫一个瞠目结舌。 尤其是命令面前黄土魔怪显形的巴里酋长,它原本使出这一招目的是让李维他们知难而退。但没等它发话,这帮打冷枪偷袭的混蛋已经猴急得不行,居然分出一批人直接朝它冲过来。这先下手为强的风范,实在是让人佩服的不行。 但泥人也有火气! 被李维戏弄了那么久,又差点中了他的冷枪,现在直接连说话的机会都不给它,这给巴里酋长气的简直心脏病都快出来了。 下一刻,它也命令面前的黄土魔怪朝那冲去,准备狠狠的给这帮人一个教训。 无翼龙形的黄土魔怪,在于这帮人接触的一刹那,展现了非凡的气势。它体高六公尺有余,堪比两层楼房。每当四爪扑地,数十吨的体重都会让四周的土地震颤不已。 它在第一个照面就使用自己骇人的爪击。 粗如缸瓮的大爪猛地一挥,就扫向两个朝它扑来的龙人。 然而,等这只爪子踏回原地,却没两个人影像断了线的风筝,朝后飞去。而是它身上多了两个累赘。 班和钱宁在它扑来时,那叫一个手脚灵敏。这电光火石的一刹那,居然分别抱住这只巨腿。哪怕之后黄土魔怪发现了它们,不断甩动身体,这两个家伙还是稳稳的攀到它的背后。其余七八个龙人有样学样。凭借过人的反应能力,全都上了它的身。 有些抱住四肢,有些攀到背部,有些瞄准脖颈…… 下一刻,它们齐呼一二三,登时一片黄土纷飞。 第七章:击溃 黄土魔怪其实很硬。 在元素力量的改造下,构造它身体的土壤强度已经堪比骨质。 但龙人从腰后抽出的车轮大斧却更硬。 短短一刹那,它们已经为了这头魔怪巨兽完成了断手、裂腿、砍尾、分头等一系列服务。转眼之间,这头原本还威风八面的黄土巨兽已软趴趴的倒在地上。它那好大一个头颅,在于身体分开的一刹那,裂纹遍布。陨落在半空中时,迅速失水枯干,随风散为一捧黄土,飞洒一片。 龙人在它即将轰然倒地的一刻,纷纷跃离魔怪的身体。 事情并没有结束。 黄土魔怪轰隆倒地时,它断头失尾,裂失四肢的躯体突然扭曲不定。下一刻,原本是手足的位置,猛地再生出一只大爪。出其不意,突然将一个正在附近,背对它的龙人士兵擒在手里。 但这一刹那,雪亮的斧刃却又砍在这新生的胳膊上。还未用力,大爪已断成两截。 失手被擒的班微一挣脱,原本禁锢它的那坚如铁钳的大爪当即崩飞一片,化为一堆四散的尘土。 它对救援自己的钱宁露出一个微笑,然后和其他七个龙人一起,又开始砍向魔怪的身体。每当它手脚头尾有冒头的迹象,它们全都毫不留情。用农民伯伯料理地里杂草的劲头,不断挥动手里的车轮大斧大砍特砍。 这番辛苦“耕耘”没多久,黄土魔怪已经真的成了一捧黄土。可不是再也承受不了它们的肆虐,而是另有重要原因。 巴里按照别人告诉给它的方法,重新唤回了这头魔法创造的巨兽。只因为绕过这头黄土魔怪,额外朝前冲锋的一个龙人,已经扑向身处队伍之前的它,离它只有五六公尺之遥。看着对方高过自己两个头的魁梧身躯,巴里握斧的双手都在直冒冷汗。 但身为酋长的自尊心,容不得它退缩半步。于是,这个也算十分强壮的恶豺人,摆出一副迎击的模样。同时,很不厚道的命令刚撤离到这里的黄土魔像,在对方后边显身,准备打一个措手不及。 智慧也是自身武力的一部分。巴里酋长十分无耻地想着。 然后,它那双如同琥珀一般的昏黄狼眼就一下瞪圆了。 这特么的还是它的那头黄土魔怪吗? 怎么一下小了这么多!? 也怪不得巴里瞠目结舌,现在出现在龙人后边的这头无翼龙外形的黄土魔兽,大约只有公牛大小,和原来那体大如屋,龙头一抬就是两层楼房的体型一比,简直是三岁儿子遇见了自己的老子,其缩水的幅度让人心惊。 原本一心一意朝巴里扑来的克拉克,听到后边突然有了风声。刚一回头发现动静,它当即一个转身,将手里的巨斧砍在了这头袖珍许多的黄土龙兽上。雪花般闪亮的斧刃,冒着让人为之心摄的冷光。与黄土混成的泥壳接触的一刹那,迸溅出一大蓬火花。然后,直接削入其中,将那张开大嘴,露出獠牙的龙头一分为二。 抡完斧子,克拉克又结结实实地赏了它一记窝心踢。 它熟牛皮制的皮靴,直接踢在黄土魔怪的粗厚的脖颈上,将这头空有其表的家伙踹的老远。 等这头没了一半的泥土无翼龙摔在地上时,不用巴里命令,它一样崩成了土堆。 镜像魔怪虽然可以不断死而复活,由泥土制作的身躯也没那么矫情。但每次受到损伤,还是会不断消耗魔力的。如果短时间内,承受的伤害突破了临界值,一样得嗝屁玩完。刚才,龙人们的一番奋战,就已经让它油井灯枯了。 有趣的是,一开始那四十多发破魔湮甲弹对变成土墙的它几乎毫发无损。相比之下,龙人们的这番贴身肉搏,却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干挺了它。并且,一个个全都毫发无损。但如果换成这些二公尺高的大汉去挨那四十多发湮甲弹,恐怕一个照面就得全灭。 能力相克有时就是这么奇妙。 终于消灭了这头黄土魔怪后,克拉克还没喘上一口气,它就猛地听到怒喝一声。再是回头一看,它的瞳孔里登时倒影出一柄雪亮的大斧。 身子朝左一侧,克拉克险而又险的躲过这记劈砍。同时,它也提起拎在手上的斧子,一个横削过去。 “砰”的一声脆响,锋利的斧刃猛地撞在对方的斧面。 巴里只感觉提斧的双手一酸,它手持的大斧已经被对方带动,猛地撞到了它的胸膛上。然后,它整个身躯像是断了线的风筝,直接倒飞出去。 落地之时,这位酋长离原来站着的地方,已经相隔了足足五六公尺。 一斧之威,当真强悍如斯! 巴里酋长倒地之后,突然翻身,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朝前吐出一大口血。这个时候,它感受自己原本握斧的双手都已经脱力了。 望着前方那朝它狞笑的大汉,这个恶豺人的眼睛布满了血丝。 正当克拉克准备给它一个了结时,它又感受一阵劲风来袭,同时还是自己的背后。第三次朝后一望,再跃入它眼帘的东西,已经是一双带着火焰的锋利鸟爪。当即,克拉克直接头朝后仰,整个身子都朝后弯去, 这双带着火焰的鹫爪,只有扑了一个空。 它离克拉克的脸最近的时候,只相隔不到十公分。那一刻,克拉克都被火焰熏的睁不开眼睛,但还是险而又险的逃出了这对魔爪。 等它直起来腰时,登时望见前方那只刚才朝它飞掠而下的火爪鹫,划过一个弧线猛地升空而去了。 正当克拉克拍打胸脯,准备安慰自己那扑通乱跳的心脏时,这只偷袭的火爪鹫突然轰隆一声,炸的血羽纷飞。附身在它上边的丑鸟人,也猛地分离出来,做自由落体运动。 第四次回头一望,克拉克登时看见了带人过去的李维。 刚才的攻击,正来自于簇拥在这位人类公爵周围,那些手持冒火棍的可恶家伙。他们聚作一团,一起走向这边,不断朝着它这边发射吓人的冰弹。往往枪声一向,天空就有一只火爪鹫坠在地上。 转头来时,克拉克也是一阵胆战心惊。 但这一刻,还趴在地上的豺人酋长罗里已经被一颗冰爆弹击中胸膛。和后者相撞的一刹那,足有拳头大小的寒冰子弹轰的炸开。碎裂的冰片,兼连爆炸时的冲击波,直接将它的胸膛轰出一片饭碗大的窟窿。 一片飞溅而出的碎肉,粘在克拉克的脸颊上。用手摸了摸那边,再低头看看这可怕的鲜红色,这个龙人生咽下一大口唾沫。 它正愣神的时候,突然耳边传来一句话。 “前边的那个人,是克拉克吧,快点进攻啊,一动不动的杵在那里,是想当根木头吗……” 喊话的李维,正阔步朝前走来。 处在众人中间的他,这时看到前方进攻的十五个龙人,已经全部和对面的这群乌合之众交上了手。 它们像是十数柄插在奶酪上的刀,不断切分着对方乱糟糟的队伍。几乎每前进几步,地上就得多出一两具身躯不全的尸体,淋漓的鲜血点缀着它们前进的步伐。 龙人身披的厚重板甲,让它们几乎无视所有飞来的冷箭投石。似乎它们全身上下唯一的缺点,就是那未带头盔,暴露在空气中的头。但当偶尔有一两只箭矢,窜飞到它们脸上时。燧石制作的箭头,只是碰溅出一蓬火花,连白痕都没留下。只因为龙人虽然伪装成人形,但身上的龙鳞防御力却没减弱分毫。而一旦和它们近战,基本没有人是它们一招之敌。都不用使用魔法,恐怖的物理力量足够让它们直接大杀四方。无论是地精,还是恶豺人、凶鼠人,一斧头下去,直接连人带武器全都一刀两断。唯一能稍稍抵御它们的,也只有那些四五公尺高的野魔了。不过,它们实在太过迟缓,这点完全比不上进击的龙人。 因为这群家伙的猛烈进攻,甚至敌人后边慢慢都出现了溃逃现象。 果然是一群乌合之众。李维慢悠悠的想到。 又朝左边一侧望去,李维发现这帮人只是朝那边突进的安格斯他们,冷不丁的放出一些投石冷箭,并没有起身阻挡的意思,终于放下心来。 同样在这时,他注意到天空上的火爪鹫已经料理完毕。 “所有的枪兵注意,现在给我瞄准所有的野魔,给你们十五秒的时间。”他说话的时候,已经站立不动,然后真的开始数数起来,“十五,十四,十三,十二……” 几乎每数一个,就是轰隆几声枪响,往往就有一两个正带队袭来的野魔应声而倒。 由于缺乏合格的甲胄,这帮大家伙在魔风枪面前成了只能挨揍的活靶子。甚至不需动用破魔湮甲弹,都能直接收拾它们。 声声枪响里,一波又一波的冰爆弹收割着这群大家伙的性命。 每当挨到这种茶碗直径,足有一手长的寒冰子弹,野魔粗大的身躯就得爆出一个碗大窟窿。也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有那么两头直接被射在脸上。下一刻,它们整个头颅都被直接炸飞。粗大强壮的无头身躯,也是只能无力的倒在地上,震起一片尘埃。 当李维数到一的时候,正好最后一头野魔也哀嚎的吐血身亡了。 正如他所想,解决完这三十多个大家伙,对面这帮原本还朝他们冲来的队伍立刻倒戈,反过来朝后冲去。并且一传十,十传百,溃逃的现象像瘟疫一样迅速传播开了。 看着它们这幅模样,李维不禁想起安格斯的话。果然对付乌合之众,只要重点干掉个别的标志人物,就能整个瓦解它们的斗志。 收拾完了它们,李维默默想着按那些书里的介绍,那些人也应该来了吧。 正是说曹操,曹操就到。 下一刻,他周围突生异变。 第八章:密林树妖 一丛藤蔓突出地面,游蛇一般窜上了李维的两只脚。 越生越大,越生越大。 眨眼间,已淹没了他穿着盔甲的身体,将他整个捆缚起来。 李维感觉有东西窜上脚面时,已经眼前一黑,整个头部都被这丛急速疯长的藤蔓包进去了。 周围的手持魔风枪的士兵,发现这边的异常,纷纷受惊的大喊起来。他们看到自己的首领,这一刻已经成了一个巨大的茧。 李维全身上下,全是这种遍生绿芽,足有海碗粗的木质藤蔓。它们像特意编织的木筐一般紧密,互相缠绕交织,不露一丝缝隙。困在里边的他无论双手双脚,还是穿着盔甲的身体,乃至嘴巴、鼻子、眼睛、耳朵,全被它遮掩的严严实实。 正在溃逃的敌人,也注意到这边情况,惊讶的停滞不动。 即使正在追剿逃兵的龙人,也相继回头,查看后方的动静。 整个战场,在这一刻寂静的只有风在吹。 所有的人都在朝着李维望,像是等待着什么,只是善意或恶意的区别。 下一刻,他们目光的焦点,这个突然出现的人形大茧猛地四分五裂。被巨力震碎的藤蔓四下崩飞,里边的人依然毫发无伤。 龙力的暖流遍布全身,李维一脸的若无其事。 他估计刚才的那一招,即使用来对付一头大象,也能生生捏死。那种全身上下,一同传来巨大压力的感觉,确实是一种让人窒息的恐怖。 但很可惜,他不是一头大象,而是巨龙。 对拥有最顶级物理力量的他使用这种招数,可实在是关公面前耍大刀,不自量力。 脱困的第一刻,李维突然做了一个挥拳朝下的动作,但他带着铁丝拳套的拳头,却在离地一公分的地方猛地停滞住。 手臂上的盔甲,这一刻朝下窜出了一片细若发丝的金属线。无论手腕、手背,还是两边的手侧,全都有丝线窜出。跃出拳头后,这一大蓬黑如墨炭的金属线,相继窜入地下。两三秒后,才一动不动。 李维大喝一声,猛地拽起这只手臂。 地面顿时裂开,一片尘土飞扬后,一个巨大的东西被他用龙力生生拉了出来。 这是一个竹节虫般的人形物体。 它细长干瘦的四肢和躯体,像是枯柴一般,生满了黝黑斑驳的树皮状物质,譬如手肘之类的关节处,还夹带绿芽。甚至它脸上的五官,都像是用树枝、木瘤拼接成的。或者这么说,这压根就是一丛枯树长成了人形。 看着这个摔在地上,被金属线牢牢束缚住的“枯树妖”,李维的脸上满是得意。 早在一开始,他听对面的人说到“黑龙女王朵丽丝”时,就已经隐隐预料它们会在战场上出现了。 这些密林树妖和那些名不见经传的丑鸟人可不一样,它们是这位黑龙女王手下的得力干将,唯二成规模的魔法部队之一。在各种涉及朵丽丝这条肥龙的小说里,可是经常登台的常客。拜其所赐,李维对它们也算是某种程度的了若指掌。 多看点书,也是挺有好处的吗。李维很是高兴的想着。 这个被他生拽上来的密林树妖,可没放弃抵抗,还在不断扭动挣扎。虽然全身上下都被细密的金属线捆缚起来,但它三公尺高的身躯还是有一把力气的。只是那身体晃动的越厉害,金属丝就捆的越紧,个别地方已经勒进它体外厚实的树皮中,切割出一道道细痕来。 一块大石,突然带着呼呼风声,由上而下朝李维这边飞来。 李维察觉到声响,回头转身的刹那,就猛地一出拳。 “轰”的一声,拳套上带着凸刺的金属板与这块磨盘大的飞石相撞,让它在一瞬间四分五裂。 崩碎一地的的裂石,有不少都砸在他身边的密林树妖上。 簇拥在李维身边的人类士兵,也相继朝飞石来临的地方望去。 抛来这块石头的地方,可不是前方的战场,而是后边陡峭高耸的崖壁。远远朝那里看,只见有许多绿色的人影沿着光滑的岩壁,猛地朝下降落,一连有几十个。 浑身缠满藤蔓的密林树妖们,原本细长的身躯,已经严重臃肿变形。已经不再像竹节虫,而是一头头圈养的肥猪。但即使体重骇人,它们的行动却依然灵敏的吓人。 粗厚的藤蔓在密林树妖体外伸缩,每次生满绿芽的细长触角挨到山岩时,都会立刻生长出一片爬山虎般的吸盘状根须来。在它们的支撑下,这群密林树妖快速滑落。偶尔有几个家伙,还驱使身上的藤蔓猛地抓起附近的山岩,朝李维他们这边投掷而来。 李维不由想起之前穿越峡谷的那片石头雨。 看了看一侧,快要迈出麦田,扑倒村庄里的安格斯等人,他心想着阻挡任务从这一刻才刚刚开始。 然后,李维一下收回手臂上的金属丝。 被他从地下揪出来的树妖刚身上一轻,感觉身体恢复自由时,李维已经直接用脚踩裂了它的手肘、膝盖,废了它的四肢。 在密林树妖的哀嚎声,李维再是一甩胳膊,那片金属丝再度喷出,卷起了地上的一堆乱石。 并且自动变幻形状。 当他甩动起这只胳膊后,它们已经化生为一个巨大的,类似投石索的东西。 金属丝这时交织成一张孔眼细密的网兜,里边装着数百公斤的碎石。 李维手背牵着一条数米长线,他手掌中抓着另一根。这两根线,分别是连接着网兜的两端。 不断晃动这个装满东西的金属网兜。 让它们带着呼啸的风声,在自己头顶斜飞了好几圈。 然后,李维猛地一用龙力,登时放开手里握着的那条线。 网兜里的碎石,在这一刻带着骇人的速度,集体朝那飞洒而去。 一阵噼里啪啦后。 还在落地的的密林树妖,已经掉下一半的人手。 李维抛掷出的一片碎石雨,不是在撞击中碎成碎末,就是有直接嵌进了岩壁里。最大的那一块,不过西瓜般的体积,却生生砸出一圈直径六七米的裂纹来。 这一发攻击后,他身边的士兵终于想起手上的“冒火棍”,登时一片枪声四起。 至于前方的龙人,都不用李维催促,相继放弃追杀了逃兵,朝后赶来。一方面是碍于李维的淫威,另一方面是为了那麦酒的美味。 而惨遭它们蹂躏的敌人,直接丢盔弃甲,一个个没了命的朝后跑。原本它们的意义,也只是当当炮灰,耗费敌人的精力。现在正主来了,哪有不伺机撤退的道理? 在一片冰爆弹碎裂的冰片雨中,朝下来袭的密林树妖们才隐隐感觉这一次的对手很不一般。 它们很快就知道,此刻它们迈进了地狱里! (今天只有这么多,感觉看这书的人也不是很多的样子,推荐票都那么少……) 第九章:对峙 西维斯紧紧抱着水桶,仿佛它是自己整个生命。 他不断朝前跑着,木桶的水颠簸摇动,每每飞溅出来,撒上了他的衣衫。 西维斯上身那件亚麻衬衣,已经被浸的透透的,整个贴在他肌肉分明的胸膛上。 不同于胸前的冰凉,他那双眼睛却是火热一片。 不远处火光微露,滚滚浓烟直朝天去的那处建有土墙的院落,倒映在他浅蓝色的瞳孔中,格外触目惊心。 但这段路却越发难走。 原本几十步就能迈过的草地,对于现在的西维斯而言,却等若一场苦行。 一只秃鹰尾羽制作的燧石羽箭,插在他左边的大腿,那膝盖稍微朝上一点的位置,深深扎进肉里,鲜血从带着毛刺的细竹箭杆不断滴下,顺着他的大腿朝下流淌。 西维斯后背还插在一只同样的羽箭,创口更深,连带着周边的衣服都染成一片触目的殷红色。 但即使如此,这个男人还是仅仅抱着木桶,一瘸一拐的奋力朝前挪去。 他眼里只有前方那冒火的院落。 “救命啊,咳咳,救命啊,爸爸。爸爸,救我啊……” 西维斯的一张脸由于不断失血,已经苍白如纸。但每当听到这个声音,他就仿佛被注入了一股力量。 有一个人等他。 是一个叫他爸爸的女孩! 大约过了二十多秒,这位英勇的父亲终于跌跌撞撞的推开了自家的院门。 他看向前方火光一片的木屋。 滚滚的浓烟,夹杂着飞溅而出的火星,从那微开的大门和两边窗户分出数股冒了出来。 西维斯的心一样火烧火燎。 “救命,爸爸,咳咳咳……” 好在这个声音还断断续续的传出来。 西维斯紧抱着木桶,依然跌跌撞撞的朝前挪动。 迈过大门后,他终于舍得看下桶里的水。刚才因为太过紧张急迫,他甚至连插在腿里的羽箭,都没来得及拔下,就去一边打水,准备救他的女儿。 “我这就来救你了,孩子……” 一边喃喃着这样的话,一边奋力的朝前跑。 他狼狈的身体穿过三具恶豺人的尸体,这些活似豺狗的家伙,有一个手里还紧紧拽着一张紫衫木制作的长弓。西维斯的腿和后背,就是它射伤的。但当它瞄准这位父亲的胸膛,准备射出第三只羽箭时,一柄脱手而出的砍柴斧之已扎进它的额头。 迈过这个恶豺人后,西维斯已经站立不稳了。 他感觉手里的木桶是那样的沉重。 同时,他的眼睛也逐渐模糊,再朝木屋看去时。晃晃悠悠的他,居然看到前方有三个一模一样的屋子,还互相重叠在一起。 再是一眨眼,已经变成了四个。 西维斯努力晃了晃脑袋。 他大喝一声,奋力抬起手里的木桶,让里边的水从他头顶倒下,淋遍他全身上下。 借着冷水的刺激,西维斯努力朝前迈动两条腿,想一瘸一拐的走过这最后的距离,“等着我,孩子,你爸爸就来了,等着我……” 终于他离房门已经近在咫尺,只有五六步的距离,他就可以推开它,去救他的女儿了。 然而,就在这一刻,西维斯的耳朵却听到轰隆一声。 随即又有一声类似兽吼的大叫传到他的耳朵里。 出于防范危机的本能,这个大汉下意识循声望去,马上面无人色。 一个五公尺高的高大野魔,正猛地撞开它前方只起到它胸膛的土墙。 暂且眼睛恢复清明的西维斯,很确定一件事,那就是它正在对自己狞笑,那张丑恶的,犹如蝙蝠一般的脸是那样的狰狞可怕。 又有轰隆的声音传来,这头身披破烂皮甲的野魔已经撞开土墙,大步走进了院落里。 它离西维斯只有十数公尺。 这个距离,只是它五六步的功夫。 绝望。 这一种可怕的情绪,现在弥漫在西维斯的心里。 哪怕就是身体健全的时候,他也未必能打过这么强壮巨大的怪物。更可况是现在,他连站都站不稳的这个时候。 刚这么想着,西维斯的身体就开始晃晃悠悠,眼睛更是一片片重重叠叠的虚影,而且眼皮越来越重。闭上了,仿佛就再也睁不开了。 “爸——爸,咳咳咳……” 然而,再听到这个声音,西维斯陡然站直身体。他怒吼一声为自己打气,就头也不回的冲向前去,准备到那浓烟遍布的屋子里救他的女儿。 但这位英勇的父亲,刚迈开两步,就被地上一块凸起的石头绊了一跤,然后整个身子都摔倒了。 扎在他左边大腿上的箭,一下刺的更深,陡然传来的剧痛让西维斯忍不住哀嚎一声。 这一刻的他已经精疲力竭了。 但哪怕意识快要恍惚,他还是想要挣扎着朝那冒火的木屋靠的更近一点,如同一只翅膀残损,却依然执着扑向火焰的飞蛾。 野魔已经迈到西维斯的身旁,正要抬脚踩下去的时候,突然它听到身后响起了轰隆声。然后,它那狞笑的表情就永远残留在它丑陋的,遍布脓疱的脸上,那双瞪大的眼睛尤带着些许的不可思议。 这个魁梧异常的怪物,它背后靠近脊椎的部位,此刻已爆出了一个脸盆大小的血窟窿,上边还残留着许多锋利的碎冰块。 艾尔还抬着手里的魔法枪。 他身下的鹰马已经朝前迈开步子,在这头野魔倒下的一刻,一下赶到了西维斯的身边。随即,用头朝野魔身体左侧猛撞。 最终,野魔的巨大的身躯偏离了原来的轨迹。 它最后朝着冒火的土屋倒下,“砰”的一声,头颅磕在高高的门槛上。 西维斯安然无恙。 艾尔赶忙解开腿上的机关扣锁,从鹰马上一跃而下。 正要俯下身,查看这个男人情况时,他突然对方口中说出那一个虚弱到极点的声音,“屋——屋里有人,快去——快去救她……” 刚好在这时,又隐约有一个声音响起。 “爸——爸,咳咳咳咳,救……” ********** 一脸黑灰的艾尔,骑乘着鹰马在天空翱翔。 他特意坐在鞍座的后边。 被他救下这对父女,正被他用绳子半松不紧的捆在前边。 西维斯的左腿以及后背两处箭伤被他简单处理了,不仅箭只被拔下来,还打好了止血的绑带。 小心翼翼保持着鹰马的平衡,艾尔朝下底下那人群密集处降落。 还未落地时,他就朝前大喊:“安格斯统领,我这里又找到两个幸存者,好像是一对父女。” 安格斯一下抬起头,看着从天而降的艾尔,脸上露出了一个迷人的微笑。 随即,这个“样貌平平”,却很有些气度不凡的戎装男子,也张嘴朝前大喊:“罗格村的朋友们,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我们是马克西米连大人的手下,昨天晚上骑乘鹰马来过你们这里。按照约定,今天早上准备换一些水和食物……” 他在喊话的时候,前方突然响起一片喧嚣声。 原本正因安格斯他们到来而一时寂静的战场,突然又热闹起来。 这片地方正是罗格镇的中心。 不同于其他地方烟火四起,它还未遭受蹂躏。 一片高达十余米,由成堆的巨石垒成的围墙,防卫着这片四四方方的区域。石墙之内,是一片足有一公顷的土地。惟独正中是一片高台,其余地方全是郁郁葱葱的草地。高台呈现规整的金字塔形,现在它逐级而上的台阶满是一堆堆男女老少的人影。 高台最高处的方形石地,比四周围墙还要高出五六公尺,正有十几架配重投石车安置其上,边口都是垒成堆的粗大卵石。 站在最后这片地方,两边都是投石车的一个胡须花白的老人,看着安格斯他们的到来,脸上又惊又喜,简直像是老年得子一样。 不同于他这么含蓄,簇拥在高台四周的村民,渐渐地已经一片热烈的讨论起来。 “援兵来了……” “是昨天晚上,突然造访的那支队伍吗……” “没错啊,是他们。当时,他们的那位头领来到镇子时,我听他们讲过有一百多人呢……” “好像叫马克西米连,听说都不是迦兰人,而是来自离这很远的地方……” “我们有救了……” 这一众人等的视线焦点,一半在骑着鹰马朝下滑落的艾尔身上。尤其和西维斯父女相熟的人,甚至都隐约判断出他们的身份。 剩下的另一半,自然对准自报来历的安格斯。 相比之下,集中在围墙的东侧,正准备攻击那边大门的异族大军却有些雅雀无声。显然,很不愿意见到这群不速之客的到来。 报完身份后,安格斯又朝后望去,他对人群后边吩咐道:“赶快救治镇民,待会儿可能就没有时间了。” 这时,这位乔装打扮的骑士先生正处在人群的前边。 他身后是站成圆弧的队伍。 十数个龙人处在圆弧的最外之后,是两排共二十多个手持魔风枪的人类士兵。 他们共同拱卫着圆弧里边的那些人。 大约有二十多个罗格镇村民,或站或躺的被他们包围这。在这些受伤的村民的身边,是帮他们包扎伤口的人类士兵,以及施放血愈术的龙人们。 尤其是后者,格外的引人关注。 在他人惊讶的目光中,这帮体高足有两公尺,背插巨斧,满身盔甲的大汉,正做着救死扶伤的神圣工作。 一片片血红色的雾气,从他们强壮的身体涌了出来。并在刻意操控下,交织成怪蟒状,钻入他们身边奄奄一息的村民身体里。 最后躺在地上的西维斯父女,被五六道血气入体后,相继恢复了意识。 “格尼薇儿,我亲爱的格尼薇儿,你没事啊……” 第十章:流星 西维斯刚说完这句话,一边的女孩已经一头扎进他的怀抱里。 刚才在豺人来袭时,她听西维斯的话,躲在床底下。没想到屋里却着火了,很快就点燃她身边的一切。等她反应过来,火势已经蔓延一片,完全阻断了她逃离的路。于是,她只有大喊自己的父亲救救她。 格丽薇儿秀丽异常的脸上,现在已全是黑灰,她那一头美丽的长发也被烧去了一大半。 环抱着西维斯的脖颈,这个女孩只是哭泣着呢喃,“爸爸,爸爸……” 西维斯一向十分僵硬的脸,这一刻却是冰雪消融。这个强壮的男人,不断对周围人感谢道:“谢谢你们救了我的女儿,谢谢你们……” 很快,他也哽咽了。 眼睛像坏了的水管,止不住地朝下滴泪。 看着西维斯这感激涕零的样子,原本正哀嚎“失血”的几个龙人脸色稍微好看了些。 这种受人感激,被人尊敬的感觉,的确是十分舒畅的。 虽然它建立的前提,是自己受到强迫。 所以,它们也只是脸色好看了一些。 因为比起被这帮它们压根看不起的人不断感谢,还是自身受到的残酷剥削更让龙人们在意。 由于这件事,这里有不少人可对前方的安格斯颇有微词。 要知道,它们原本只是来打仗的。却没想到这位人类统领一到村子里,就发扬了互帮互助的友爱精神,一边带着队伍不断前进,另一边却派人四处搜寻伤者。这也就算了,但救人就救人吧,却偏偏命令它们出手,这实在是让龙人感到心累。偏偏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它们还不能拒绝。 正是对峙的时候,这片土地的天空上突然响起了轰隆的爆炸声。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那碧蓝色的苍穹,突然有一片橘红色的火焰冒出,由微微一点四下蔓延,很快化为一片绚烂的火云,遮盖了好一片的天空。 当它再度收缩时,突然有两个黑点从天空落下,越变越大。 有一个直接坠落在围墙里边,那高台旁的一侧。 只见是一个烧成黑炭的有翼巨兽,从那轮廓依稀能看出它应该是一头狮鹫。只可惜,它此刻已经整个都被烧熟了,隔得老远都能闻到一股焦糊的肉味。 狮鹫的陨落,让围墙里边处在高台旁的人如丧考妣。 因为安格斯等人的到来,稍微涌起的一点好心情,全被这个噩耗抵消了。不少原本泛起希望的人,这一刻眼珠子只有目然了。 这两头狮鹫可是他们村子里的守护者。 不同于他们的沮丧,围墙东面正在攻打城门的异族们却是热火朝天,使劲的欢呼雀跃。 在它们的期待下,下一刻天空上那赤红色的一点快速降落,很快便出现围墙东侧的上空。 这时,底边众人才看清楚这个不速之客的样貌。 赫然是一人一兽。 人是一个样貌极为古怪,穿着一身巫师长袍的人。 他好似枯树成精,身体极为瘦长,竟能有三公尺高。面上的五官仿若用树瘤、枝桠、绿芽拼接而成,一双伸出长袖的手,简直就是五根长长的,生出指节的干枯树枝。 相比之下,倒是他站在脚下的兽,显得神骏非常。 这是一条银白色的翼蛇,蜿蜒的蛇躯,绽放出美丽的金属光泽。而那与身等长的纯白羽翼,从两肋处延伸出来,微微颤动着。半像是龙的蛇头一派威严,尤其它那蓝宝石般的眼眸,更额外给它添加了一份神秘的魅力。 克里夫居高临下,看着底边的诸多异族居然还没攻陷大门,打到围墙里边,不由的恼火起来。他手指着下边这帮豺人、野魔、地精,直接大骂:“你们这帮废物,居然还没有把他们俘虏起来。” 正当这时,他却望见另一边的安格斯等人,不由大笑:“原来是多了一帮搅局者。虽然不知道你们是怎么突破后边,到这里来的,但既然来了,就别想走了。和这帮不识趣的村民,一起尝尝我的火焰魔法。” 他说话的声音十分干哑。 由于说的十分大声,外加这里此刻的安静,这些话立刻传遍了在场每一个人的耳朵。 一边的豺人、地精、野魔,当即又是大呼大叫。 安格斯他们却如临大敌。 克里夫的出场,实在是不同凡响,让他们不由压力大增。 这显然是来了一个高手。 然而下一刻,出人意料的事情就发生了。在场所有盯着克里夫的人,当即看到他胯下的那头十几公尺长,足有缸瓮粗细的神骏翼蛇,被一道流星击中了。 一道由下朝上的流星! 它从翼蛇硕大的头颅底部射入,巨兽仿若钢铁般坚硬的大块蛇鳞完全没有起到任何的防御作用。 然后流星直穿而出,射向更远的天际。 哀嚎一声后,一头原本大放光彩的魔兽陡然从空中跌落,碧蓝色的竖瞳陡然失去了一切光彩。 正关注它的安格斯等人张大了嘴巴。 高墙里边,原本瑟瑟发抖的村民们同样张大了嘴巴。 处在翼蛇底下阴影中的异族,在张大嘴巴的同时,更一个个把眼睛瞪圆了。 惟独站在翼蛇身上,做出一副“一切尽在掌握中”模样的克里夫没有反应过来。等他发觉翼蛇的不正常时,他也“唉”的叫一声,把嘴巴张的大大,不过他却是直骂道:“你这头畜生,干什么呢?还像过去那样桀骜不驯,小心你爷爷我的辫子” 可惜,他身下的巨兽并没像往常一样给予他回复。 失去了生命,这条翼蛇只有径直朝下跌落。 大约过了两三秒后,这头离地原本足有四五十公尺的巨兽,已经轰隆一声落在地上,震荡起一片尘埃。 除却因为翼蛇跌落,一下乱成一团的异族们,其余两方人马还是不肯相信自己的眼睛,实在是变化来的太过突如其来。 正是这个时候。 已经带队穿过麦田,走到村落边缘的李维,很是满意的点了一下头。 不由看了看右手的盔甲。 刚才这边伸出的金属丝,如他心意的变出一条结实异常,足以承受他全部龙力的投石索,终于让他大展身手了一次。 有谁知道,刚才那一道绚烂无比的流星,真身只不过是一颗随处可见的鹅卵石呢? 第十一章:缘由(一) “快点走,磨蹭什么,没看到最慢的就是你……” 鲍伯酋长听到这句话,忍不住掉头一望。 这一刻,它恨不得跳起来,狠狠赏后边这个人类一个巴掌。 没看到你鲍伯大爷的身材吗? 你居然拿我和那帮傻大个比,是何居心? 眼睛是不是瞎了,我特么还没他们膝盖高? …… 然而这堆要脱口而出的千言万语,全被那黑森森的枪口堵回去了。 鲍伯无奈的回头。 体重不过六公斤,只有婴儿大小的它,看着两边那十几个足有三四公尺高的密林巨妖,那是有口气憋在心里。 它很想对后边的人吼一句话——你们这特么是种族歧视! 然而,纵然有千般辛苦,万般无奈,此刻的它还是只能迈开那小短腿,使劲的朝前小跑着。 鲍伯一点也不后悔那个忍辱偷生的决定。 素来光棍的它明白一件事,那就是有舍才能有得。既然自己选择在关键时刻贪生怕死,那就只能活着遭罪。谁让它那一刻,抛弃了它的秃鹰伙伴,没有一起慷慨赴死呢。 在鲍伯酋长不断努力前进时,它所在的这支队伍已经迈过村庄的边缘,前进到那诸方云集的中心区域了。 李维收拾完这帮埋伏在后的密林树妖后,就立刻带人押着俘虏朝前突进,准备和安格斯他们汇合。 在他狙击翼蛇的时候,他们已经离那不远。 最后,一阵轰隆的倒塌声中,一座原本快要倒塌的三层石楼,被龙人们直接推到,变成一堆乱石。命令前边这一排俘虏走上石堆,李维自己也迈了上去。 目前身份为马克西米连统领的他,于此刻正式登场了。 当李维这个身高一公尺九十公分的壮汉,出现在所有人眼里时,离翼蛇被流星射落才不过十多分钟。 这段时间,三方云集的这片区域,依然在紧张的对峙着。但所有人都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试图弄明白刚才的突变究竟是怎么回事。 然后这一片静寂中,就响起这阵重物倒塌的隆隆声。 自然而然,所有的人都循声朝李维这边望来了。 除了西边的安格斯等人是喜之外,罗格村的村民与另一边的异族大军都是惊。只不过一个惊的原因,是不知这伙人是敌是友,另一个却是苦恼着又来了一波大敌。 处在翼蛇尸体边,正无比惋惜的用那枯树枝一般的手指抚摸这头巨兽鳞片的克拉夫,这时那对眼睛瞪圆了。 只因为他看到李维前边那一排被其俘虏的密林树妖。 同属于这个种族的他,可十分明白这帮同胞的底细。拥有控制魔藤能力的它们,可有着一项非比寻常的本事,那就是钻地。借由魔藤的挖掘挪动,密林巨妖可以在土壤穿梭。这一刻,整个大地可就都成了它们保护自己的盾牌。这项不得了的本领常常让它们面临强敌时,也有逃出生天的机会。 但现在,他看到了什么。 望着这帮被铁棍顶在后边,不是断腿,就是缺手的家伙,克拉夫的脸色也是一正。 这位出身密林巨妖的奇异巫师,猛地站了起来,一下用它枯树般的手指直指俘虏后边的李维。 很明显,这个处在人群中间的家伙就是这帮人的头目。 “你竟然俘虏了我的族人,还对它们做了那样的事……” 他的话还未说完,李维已经用嘲讽的语气反驳道,“本统领不仅敢俘虏它们,还敢弄死你的坐骑呢。明明白白告诉你,你的这条翼蛇就是我杀的。”说话的时候,一只拳头大的金毛土拨鼠突然出现在李维的肩头。 看着前方这排被魔风枪顶着的密林树妖,小吱的头那是高高昂起。 这可是它的杰作。 肚皮触地,就能感受周边数百公尺脚步声的它,对付这帮钻在地下的混蛋那是轻而易举。听地的功夫,可是它的拿手好戏。 走在李维后边的罗里兵团长,也是高高昂起头,显然这里头也有它的一份功劳。 李维的这一番话,可把克拉夫气的半死。 “原来刚才偷袭的人是你。你这个混蛋,胆子可真大!” 这位足有三公尺高的巫师大人,一阵咬牙切齿,它头顶由绿芽组成的怪异头发陡然竖的笔直。 “我的胆子一向就不小。”对这个天生一顶“绿帽子”的家伙,李维是深表同情。 克拉夫怒极反笑,“好,好,好,我就让你见识见识我的火焰魔法。你这个混蛋,为我的罗斯陪葬吧。蠢货,恐怕你还不知道你刚才犯了多大一个错误。如果你用那一招偷袭的是我,恐怕你还有活命的机会。哈哈,没想到你居然拿罗斯下手。如果我没猜错,刚才那就是你压箱底的本事吧?” “那不过是我随手扔的石头……”李维被他的自言自语逗乐了。 “你说什么?” “我说,那不过是我扔的石头……” “不可能,你别想骗我,我估计你现在应该怕的要死吧。”克拉夫这时候突然抬起一只手,只见他朝上张开的五指中间,突然腾起一蓬橘红色的绚丽火焰。这时,他瘦长的脸上依然荡漾着“一切尽在掌握中”的迷之微笑,“你太大言不惭了,所以连谎都撒不好。” “那我就让你看看我的本事。” 李维早在他这句话开始时,已经命令手边的盔甲化作钢丝,随意卷了一块路边的卵石,然后就将其变出一道投石索来。 像刚才一样,他将这拳头大的石头在头顶旋了几圈后,猛地用龙力一甩。 下一刻,一道绚丽的流星沿着地面划过。 一闪而逝的它,朝克拉夫的左边脸颊划过。 离的最近时,还不到两公分。 因为石子摩擦空气发出的高温,克拉夫枯树般的脸被划出一道焦黑的长痕。 随即,这颗卵石“砰”的一声,斜斜射入这位巫师后方的地面,深深撞出一个窟窿来。 这一个时刻,在场所有的人都看到了它那灿烂的轨迹。 短暂的惊愕后,一个靠近那边的豺人看脚边那被流星撞出的洞,黑森森的,似乎深不见底。于是,它好奇的用手里的燧石长枪,朝里一戳。 枪尖整个没入后,长长的枪杆也没了好长一截。 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 这边众人看着一边站在石堆上的李维,嘴巴都张大地合不拢。与之同时,他们全都感受自己的膝盖有点乱,连带着那双腿都在打飘。 只因想着待会儿,它们可能要和这么一个可怕的人为敌。 当然,这里最为惊讶的人,自然是当事者克拉夫巫师。 他用细长的手指摸了摸一边的脸颊,看了看上边的漆黑的炭黑,一口唾沫艰难的咽下。另一边抬起的手,那腾起老高的火焰也是陡然熄灭。 克拉夫看到很清楚,刚才李维的确没使用魔法。 换句话说,这纯粹是对方依靠一身怪力使出的招式。 这意味着什么,他懂。 传奇这两个字眼,闪现在克拉夫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见自己震慑住了这群人,李维很是蔑视地盯着克拉夫看,“你不是要让我瞧瞧你的火焰魔法吗?使出来瞧瞧啊。” 火焰魔法最终还是没有使出来。 取而代之的,是克拉夫那硬是挤出笑容的一张脸,“有话好说,动刀动枪多不好啊……” 第十二章:缘由(二) “……你们人类有一句谚语说的很对,‘口中千言,可抵万军’。至少在动手之前,大家可以先坐下来谈谈。” 这番话,克拉夫那叫说的一个委曲求全。 但他不知道,他那张瘦长的脸憋笑起来的样子,就像是去厕所时,屁股犯了痔疮。 “但刚才是谁说要让我看看火焰魔法的?”李维却穷追不舍。 “我说过这话吗?”克拉夫厚着脸皮向周围人询问,一脸的“我什么都不知道”。他身边的那群地精、野魔、豺人,或是努力憋着笑,或是忍不住的摇头叹息。但无论是谁,都不得不承认这位巫师大人见风使舵的本事确实炉火纯青。 只是忒无耻了一点。 但这却出了差错。 克拉夫的话由于是对李维说的,他们两人又相隔很远,所以这句“我说过这话吗”刻意说的很是大声。 自然而然,它也传到了别人的耳朵里。 尤其是一侧的围墙里边,由于目睹李维惊艳的表演,正全身心关注事情进展的村民们。看到克拉夫这张堪比城墙厚的脸,深为其害的他们那是群情激愤。 “你好意思说出那句话……” “瘦高个,我可记得你之前说来了就别走了……” “说出的话,也能这么不认账……” “无耻,下流,你这个嘴里吞了牛头人大粪的混蛋……” “马克西米连大人,你可别听他的,他之前可嚣张了……” …… 很快,连一边安格斯等人也被带动了情绪。 他们救助好的那些村民,同样对着克拉夫一通乱骂。 其中,差点家破人亡,女儿被活活烧死的西维斯,那怒骂的时候,脸上青筋直露,像一条条扭动的蚯蚓,显然是愤怒至极。 这一亩三尺地,现在已经骂声连绵,以至沸反盈天了。 他们的不给面子,让克拉夫很是下不来台。 这位出身密林巨妖的巫师,那一张由树瘤、绿芽拼接出的木头脸整个都扭曲了。 李维环顾四周,发现自己这方的人居然和一边的村民同仇敌忾,眼睛微微瞪大。 他在来之前,可还担心这里的人怀疑他们图谋不轨,到时候不知该怎么办呢。却没想到,这份担心居然是多余的。 等他瞄到安格斯那边时,突然看到他们这支队伍后边的那些村民。 原来原因是这个啊。 李维不由暗暗给安格斯竖起大拇指。 居然想出用救助村民,来表明立场,这脑袋瓜真是够活的,不愧是他看中的人。 安格斯也发现李维在看他。 他也发声了,“马克西米连统领,刚才这位密林巨妖先生的确对我们说了‘既然来了,就别走’这样的话。同样,他也很想让我们见识见识他的火焰魔法。” 这位骑士的话,于此刻起到了一锤定音的效果。 一大群人都说“讲得对”。 李维自然不能忽视这群情激愤,他故意脸色一正,看向一边的克拉夫,然后摆出“你请”的姿势,“既然大家都这么说了,你还是使出火焰魔法,让我好好见识……” “请别这么说……” 克拉夫哪里敢接这话。 “这说出的话,不能不认账啊。”李维那叫一个步步紧逼。 “事情不是这样子的……” 正要手忙脚乱的解释起来,突然克拉夫发现有人扯了扯他底下的袍子,刚不耐烦的看过去,准备怒斥一声。他却看到底下这个獐头鼠目的凶鼠人,一副“我有话要告诉你”的样子。看它这幅认真的姿态,克拉夫鬼使神差的屈起双腿,居然真的让这个一脸猥琐的家伙在自己耳边说出悄悄话来。 至于为什么要屈膝收腿,那纯粹是因为他足有三公尺高。鼠人的头,都只挨到他的大腿根啊。 克拉夫如此屈尊降贵,是因为他想到自己平素在这帮人中素有威望,它们可没人敢拿自己开涮。既然敢在这个重要关口这么做,那就说明它一定有重要的事要对自己说。谨慎甚微的他,对这种事十分敏感。 于是,当着众人的面出现了这么诡异的一幕。 离奇的是,在李维他们眼珠子都快瞪出来时,克拉夫周围的异族们却习以为常,显然见怪不怪。 在它们朴素的世界观里,这群巫师老爷有这种怪癖完全是应该的。 最后,果然没有让克拉夫失望。 他抬起身子的时候,和蔼地对脚边的这个穿破烂皮甲的凶鼠人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阿诺,巫师大人,我的名字叫阿诺。”鼠人抬起头,那一双瞪圆的眼睛在希冀什么。 “很好,以后你就是我的学徒了,阿诺。”克拉夫对下边的鼠人阿诺笑了一下,然后转头对等在一边,准备看热闹的李维讲:“我听手下人道,似乎您的名字叫马克西米连,您和您的这些人是偶尔路过这里,并非是听到他们的救援才来的。” 克拉夫用枯枝似的手,指着另一边身处在围墙里的罗格村村民。 “是又怎么样?”李维浑不在意。 但他们两人的对话,却让这里安静许多,围墙里边的村民在那窃窃私语。 躲在安格斯他们身后的西维斯等人,也一时张皇起来。 克拉夫像是抓住了什么,“我还听说您和您率领的这支——这支强悍的部队,甚至都不是迦兰人?” “我们是罗克宾人。” 李维说出了准备已久的答案。 这个时候,所有的人类士兵全都高举手上的魔风枪,然后对着天空放了一波空枪。 不得不说,虽然他们是一帮冒牌货,但此刻还是表现的似模似样。 至少听到这“嘣嘣”一片的枪声,克拉夫那张木头脸,简直是枯木逢春,“原来是大名鼎鼎的罗克宾火枪手。” “你认得就好。但我们来自哪里,和你即将表演的火焰魔法似乎没什么关系吧?”李维还是一脸的不怀好意。 “怎么没关系呢。如果是这样,那这场仗我们就不用打了。”克拉夫脸上,又浮现出那“一切尽在掌握中”的迷之微笑。 “你说不打就不打吗?”李维同样笑了起来。 “统领大人,这是因为我们没有打的理由。”克拉夫一本正经的解释,“如果您是他们的援军,那这事也许不会这么容易解决。但问题是,您只是一个路过这里的人啊,何必牵扯进这里边的恩怨。”他特意加重口气。 而隐隐约约听到克拉夫的话,一边的罗格村村民又叫骂开了。 只不过克拉夫一句反驳,却让他们哑口无言。 “马克西米连统领有权知道我们之间的纠葛。你们反驳我,难道是不想告诉他真相,纯粹想把他当刀使。” 这句诛心之言,虽然刺耳之极,但却有莫名的杀伤力。 “这里边是有什么事吗?”连李维也有些被他说动了,他可讨厌被人无端利用。 他看村民那叫雅雀无声,也捉摸出了一些东西。 不过,在心里冒出疑惑的同时,他再看向底下的克拉夫一伙,一股嫌弃和厌恶还是不加掩饰的浮现在他的脸上。 这帮样貌狰狞,穿着原始的家伙,单纯在外表上,那真是比强盗还强盗,强盗到了骨子里。李维简直都怀疑它们除了杀人放火,还会不会干其他的事。 于是,这位马克西米连统领又反口道;“虽然不知道这里究竟有什么,但我怎么感觉你就是坏人?” “您为什么这么讲?” “我能说,是因为你们长得丑吗?”李维补充了一句,“不仅丑,而且凶,是又凶又丑,既丑又凶。” 他的话伤透了在场很多人的心。 “好了,好了,不讲这个了,既然里边有故事,那你讲来听听吧。”李维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在我的故乡,人犯在处决前,还是会给自我解释的机会的。” 这话虽然不悦耳,但总算让克拉夫松了一口气。 “马克西米连统领,这事并不复杂。简单一点说,就是他们拿了我寄存在这里的东西,等我来讨要时,他们却不给……” 这话一出口,又是一片喧闹盈天。 罗格村的村民对着克拉夫又是你一言,我一语的叫骂起来,像菜市场开张一样热闹。 李维却示意对面的村民暂且安静,他追问道:“他们拿了你什么东西?你又怎么证明它和你有关?” “我的祖师班克罗夫特的遗产,他们这帮农民可资格继承。作为祖师唯一在世的弟子,我师父格文·灰烬大人才是真正的继承者。我这次来,正是来为他讨回这样东西的。另外补充一句,祖师大人可没有任何子裔遗留于世。” “你说什么?” 李维的那双眼睛一下瞪圆了,只因为他听到了“格文·灰烬”这个名字。 第十三章:太熟练了(二更) 克拉夫却没回答李维的问题。 这一刻,他那双琥珀一般的眼睛敏锐的觉察出李维脸上的异常。 “看来您似乎知道我的师父?” 李维知道被他看破,灵机一动,开始胡诌起来:“本统领虽然是第一次来到南迦兰,但对这里也算颇有耳闻。你的师父格文巫师的大名,又远远不止在此地传播,怎么可能不知道,我还不是那么孤陋寡闻的人。” 听他这么讲,克拉夫反而疑心去了大半。 被李维这么一蒙蔽,他当真以为李维这帮人纯粹是过路的。 而一想到自己的好事,差点就被他们搅黄了,这位巫师大人就在哀叹自己这坑爹的霉运。 “既然您知道,那我就不用特意介绍了。不过比较我的师父,班克罗夫特祖师倒是声名不显,您可能不太清楚。但如我所言,这位祖师大人的确有一样东西遗留在这里,我可以以我格文师父的名讳向您起誓。” 这话一说完,克拉夫真的举手向天。 李维也不回应,而是偏过头,看向正对面的罗格村村民,大声问询道:“究竟是不是他说的这样?他口中的那位班克罗夫特先生,真的在你们这里遗留了什么东西吗?” 他说完后,围墙里边窃窃私语的更加厉害了。 但讨论归讨论,愣是半响没给一个确切答案。 倒是隔了一会儿,他的左边,处在安格斯他们身边的西维斯张口回答:“的确有这么回事,希娅阿姨的师父的确有一位东西遗留在村子里。但不是他说的那样,希娅阿姨也是班克罗夫特巫师的弟子,她也有对它的继承权……” 这个壮汉还未说完,克拉夫已经一口打断他,“你说的的确不错,但希娅那个女人可是已经死了。现在祖师大人唯一在世的弟子,只有我格文师父一个人。这种情况下,你们还要强占那样宝贝,可有点说不过去。” “话也不是这么讲的,如果你的祖师已经明确将它交给那位希娅女士。那作为她的继承者,这里的村民自然也是它的主人。”李维帮着村民反驳起来,“不管你们的规矩是什么,但我们罗克宾人就是这样。而和他们相比,你们做的可有些过分了,这位不知名的先生。” “您可以叫我克拉夫,马克西米连统领。”克拉夫还以为李维真叫马克西米连呢,这时已经熟络的叫上了,“关于您讲的这件事,您可以自己去问问他们。看看班克罗夫特祖师是将那样宝贝交给希娅那个女人,还是只不过托她保管。” 李维再度看向另一侧的西维斯,对着这个勇于发言的壮汉道,“这位先生,您可以给我一个回答吗。听您刚才称呼那位女士为阿姨,看起来您应该和她很熟悉。而相较这位克拉夫先生,我更愿意相信你。您的一句,抵过他十句。”言语中的偏袒,已经表现的赤裸裸。 然而,让李维大跌眼镜的事情却一下发生了。 “没错,希娅阿姨的师父的确是将它托给她保管,而并不是交给她。我听到她说过不止一遍,的确是这么回事。”西维斯愣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实话实说。 他这话一讲,不仅他身边的格尼薇儿惊讶地抬起头,疑惑地喊了一声“爸爸”。在场知道实情的罗格村村民,更是无不讶然,全都盯着他看,一双双眼睛都瞪圆了。 李维叹了一口气。 他算是被对方的耿直打动了。 猪队友,带不动啊。 这么一讲,不明摆着给了对方借机生事的借口。 果不其然,克拉夫一听到西维斯的回答,得意的大笑起来,他居然理直气壮地讲,“听到没有,马克西米连统领?班克罗夫特祖师有东西寄放在这里是真,我的师父格文·灰烬大人是他的继承人是真,我来拿,他们不给也是真……” “但你来这边杀人放火,也是真。”李维当即打断他。 他看到克拉夫说话时,罗格村的村民居然一言不发,也是激起了愤慨之心。直觉告诉他,这个巧言令色的混蛋只不过在强词夺理。 李维补充着道:“我只是好奇你是怎么样一个讨要法,是不是连招呼都不打,就直接把人家村子烧了,还滥杀无辜?” “您可误会我了,我看上去是做那种事情的人吗?”克拉夫面露微笑,摆出一副君子坦荡荡的样子。 但从这家伙的那张瘦长的脸上,李维只读出了“厚颜无耻”这四个字。 原本李维感觉自己的脸皮已经够厚了,没想到在这个犄角旮旯里,还能遇到第二个远胜于他的。 “我很遗憾的说一句,就你和你身边那帮人的打扮,我很肯定你就是。”李维也是不客气,他打人就打脸的攻击道:“‘让你见识见识我的火焰魔法’,到处嚷嚷这种话,明摆着杀人放火这种事做多了。不然,不可能这么熟练。” 这话一说,很多人都笑了。 一片笑声中,脸皮简直赛过城墙的克拉夫依然毫无羞愧之色,而“一切尽在掌握中”的迷之微笑却越发浓郁,“您对我的误解,我不做解释。但在这件事上,我问心无愧。因为我的确先前让人通知过这边,想要和平的讨回这样东西。您可以问问,他们是怎么处理我的信使的。” 克拉夫直接看向对面人群后边的西维斯,一字一句道:“你-可-要-说-出真-相!” 这下没等李维询问,西维斯已经全部交代了。 “他讲的不错。之前,他的确派过人来,不过那是一个又臭又脏的地精!它来到我们村子附近时,直接被我们抓住了。然后它的确一直嚷嚷着那些话,说什么‘我是来取那样东西’、‘班克罗夫特寄放在你们这里的’、‘是奉了别人命令’。但村长认为它是骗子,所以让人解决了它……” “依我看,你们杀它,主要是不想走漏风声吧。别和我说,你们压根没打过那宝贝的主意。”克拉夫反驳的一针见血。 西维斯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羞愧的低下了头。 城墙里边的村民同样全部沉默。 “我想讲到这里,谁是谁非,已经一目了然了。”借着大胜之势,克拉夫最后对李维讲,“马克西米连统领,您要帮的这帮人手上也不干净啊。我希望您做出正确的选择。这样的话,作为当事人,我的师父格文·灰烬大人也会很满意的。”末了,还不忘威胁一句。 李维还能说什么呢。 只有暗暗对这个王八蛋竖起一个大拇指。 来别人家里杀人放火,居然还能让受害者感觉是他们理亏,这手段简直不得了。 李维很肯定,罗格村这里的村民是钻进了圈套里。 用那个地精,这个叫克拉夫的家伙设了一个简单的局。只要这里的村民一时贪心,做掉那个地精的话,这货就算师出有名了。仿佛是受了委屈,才来这边报复的。毕竟他已经提前报信了,结果作为信使的人却给杀了。两军交战,不斩来使,这可是谁都知道的道理。 但李维并不认为,这事村民做的有多错。 宝贝谁都爱,更何况还是和自己这么有关联的。 出于对格文·灰烬的了解,李维那对他所谓的继承权嗤之以鼻。 李维可不是孤陋寡闻的人,早知道他和他师父闹掰了。和他不一样,他的师父,这位班克罗夫特巫师似乎是个很正直的人,双方价值观都不一样。 而在罗兰世界,人类杀一个闯进村落附近的地精,是一件有过错的事吗? 答案显然是不啊。 这个世界,可不是那么温情脉脉的。 对于大多数人类而言,弄死一个地精、蜥蜴人这种异族强盗,估计和踩死一颗草没有区别。 在这件事上,这些村民们只是蠢而已。 没有及时发现那个地精背后的圈套,结果连带着自己栽了进去,连本该属于自己的道德高地都失了一大半。 李维最后也肯定了一件事。 眼前这个叫克拉夫的枯树精,确是坏的流脓的那种人,不愧是格文·灰烬的徒弟。 连杀人放火这么简单粗暴的事,都讲究师出有名,玩的这么有技术含量,那得做过多少这种伤天害理的事啊。 第十四章:学习行为——人得以成为高等智慧生物的原因(一) “克拉夫先生,我虽不认为自己有多聪明,但并不是能被这种事蒙蔽的。”李维直接把话挑开了,“他们擅自杀死你的信使的确不对。但你派遣这个卑微的地精过来,恐怕也是别有所图。” “统领大人,不管我目的是什么,但他们图财害命就是不对。”克拉夫也知道李维的意思,立刻淡化缺点,强化自己的道德优势,“如果这帮村民能够平等对待他人,不存在歧视和偏见,结果会很是不同。也许在你们人类眼里,我们这些奇形怪状的异族命贱如草。但我们却不这样看待自己的同胞。” 他声调陡然升高,“我们也有感情,我们也有尊严。他们可以对一个无辜者施以毒手,我们自然也可以为它声张正义。” 这个密林巨妖巫师,此刻是一脸的冠冕堂皇。 他近前的这些野魔、地精、豺人也是纷纷叫好,大体也许是心有所感。这种受到歧视的苦痛,一般人不懂。 克拉夫在这一刻,真心感觉自己有够机智,居然事先准备了这么一招。对天起誓,他原先这么干,只不过是想减少一些麻烦。毕竟师出有名一些,为此寻衅生事的家伙也会相应减少。却没想到,它此刻成了自己的一根救命稻草,果然小心使得万年船。 正当他在自我陶醉,跟前异族大拍马屁,一旁众多村民更加无地自容的这个时候,李维突然出口的一句话,却让他无话可答。 “你的这番话确实发人深省,但且容我问一句。”李维同样加重口气,“你知道那个地精的姓名吗?能不能请你现在将它说出来,如果不知道,就照直了说,别随意瞎编一个。既然这个地精都担任了传令者这么重要的任务,想必一定被你十分看重吧?” 万没想到他会这么问,克拉夫刚要厚脸反驳,李维再度出口,截断他要说的话,“好了,这件事多说无益。我们还是讲点更加现实的事。在这里,我十分明白的告诉你一句,克拉夫先生。无论怎样,我都不会看着这些村民惨死你的手里。但对你们的恩怨,我却实在没有了解的兴趣。综合这些考虑,我想做一个调停人。” “调停人?”张嘴预言的克拉夫,一下被这三个字吸引,“您这是什么意思。” 李维却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掉过头,看向正对面的围墙里边的村民,他大声讲道:“罗格村的朋友们,像我刚才所说,我打算做你们与这位克拉夫先生之间的调停人。请你们认真思考我接下来的建议。通过你们和这位克拉夫先生的陈述,我个人认为,这事的关键点,也就是班克罗夫特先生的遗物,的确应该交给这位克拉夫先生,再由他送给他的师父格文巫师……” 话一说到这里,围墙里边一片如丧考妣的哭喊声。 罗格村的村民们开始悲泣自己的命运,或是哀叹贪心害人,或是痛骂克拉夫的无耻,更多的人则是感慨人情凉薄。他们与李维素无纠葛,所以都不是很责怪李维见死不救。但一想到自己悲剧一般的命运,就不由哀从心来。 李维的左边一侧。 躲在安格斯等人的后边,格尼薇儿拽住了自己父亲的手臂,娇弱的身子在不断颤抖。受到气氛的感染,这个女孩很努力的不让自己哭出来。 相比之下,被她依为依靠的西维斯倒一脸坦然。 “……但是,这里有个但是。” 李维看他们这幅哭哭啼啼的样子,那是一脸黑线。他话才刚说一半,却没想到这帮人的玻璃心已经碎了一地。 “这个但是,就是我认为这位克拉夫先生做事实在没有底线。无论如何,将你们的村子毁坏成这个样子,实在是有点过分。更别提,他还各种滥杀无辜。即使你们也有过错,这些作为也都是突破底线了。所以,我调停的方案是你们将那样遗物交给克拉夫先生,但他必须退兵,并且做出允诺,表示自己不会再因为这事,来找你们的麻烦。也就是从达成约定的那一刻起,这件事就算划上句号。” 他特地补充一句,“不过,即使你们不接受这个调停方案,我也会暂且保护你们的安全。但我本人和克拉夫先生并没有什么恩怨,所以也不会与他为敌。只是十分友好的请他退兵,然后在你们的援军到来前,我会短暂留驻村子一段时间。如果你们需要朝外传递消息,那我也可以帮你们。但请你们原谅,我和我的兄弟们有事在身,确实不能在这边久留。之后发生什么,那可不是我的事了。” 李维说完后,这才看向右侧的克拉夫,“感觉我这个建议怎么样?” 仔细权益了一会儿,克拉夫只有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倒也不是不能接受。只要我确定祖师大人的遗物是真的,那我可以不和他们计较。并且,向统领大人您保证,以后不再为此找他们的麻烦。只要这帮不开眼的家伙别再惹上我。” 他给出答案后,李维再度朝前环视,“克拉夫先生已经接受了我的调停方案。不知道罗格村的诸位朋友,你们的打算是什么?” 回答李维的依然只是一片窃窃私语。 围墙里边,正集聚在高台四周的村民,似乎对此分歧很大,一时拿不定主意。 和刚才一样,倒是另一边的西维斯有些看不过去,第一个发言:“大家还想什么呢?难道还想被那个东西拖累?别忘了希娅阿姨临死前对我们的嘱咐。她说它背后隐藏的秘密也许很有价值,但它的存在本身却更像是一个灾难。希娅阿姨已经为它牺牲了两条腿,她的师父也为她生死不明,而大家再看看我们现在的样子。够了,真的够了,像这种宝贝还是交给别人享受吧……” ********** 围墙的大门,最后还是被打开了。 村民们出来时,还带出了一件十分沉重的东西。 赫然是一口硕大的圆口宽腹缸。 它能有两人多高,缸口直径在三公尺以上,看上去能容三四个人在里边洗澡。 但这口缸除了大之外,却是平平无奇。 不仅制作极为粗糙,而且表面也没有任何花纹装饰,质地也很是普通。似乎只是巨大一些,其余就和一般的水缸没有任何区别。 由于太过沉重,大缸还是用车拉出来。 和正常人一样,一看到这帮村民运出来的居然是这么一个东西,和李维一起待在大门口的克拉夫脸色就是一变,“你们是不是在耍我?” 李维看着这口大缸,也有些好奇起来。 其实不仅是他们,此刻围在门口的人大多不明所以,怀疑缸的身份。甚至连罗格村的大部分村民,都是一脸的莫名其妙。 人群中有一个男孩好奇向周围的大人问,“这不是是用来向神祈祷时,用来点燃圣火的那口缸吗,我还朝里边吐过痰呢?” 这一片窃窃私语,在西维斯猛地分开前边众人,然后当众拎锤砸向大缸的那一刻,得到总结。 在一声金石相击的“嗡”声中,大缸四分五裂。 里边潜藏的东西,也在这一刻,终于得见天日了。 这一刻,待在人群最前一排,李维的那双眼睛瞪得圆圆的。 他看到这口大缸那四裂的瓦片中,居然潜藏着一些闪闪发光的东西,似乎是一些特别的金属片。 忍不住好奇,李维蹲下了身子,拿起一大块瓦片,仔细瞧了起来。他沿着边口动手,硬生生将这足有七八公分厚的瓦片小心捏碎。里边的东西,很快拨开云雾见青天,果然是一片书页大小的金属片。 它通体呈现一种深沉的银白色,有浓重的金属光泽。其光滑的表面上,刻有一些线条纤细简洁的图像和文字,由于漆黑的颜色,显得更加分明。正方两面都有内容,但一面主要以图像为主,另外一面多半是文字。 掂了掂金属片的重量,李维发现它虽薄如蝉翼,实际却分量不轻。 看了看李维拿在手上的东西,一旁的克拉夫也把眼睛瞪圆了。身高足有三公尺的他,也当即蹲下身来,开始翻找地上的瓦片。 可惜,他人虽高大,却没有李维的力气。找到埋有金属片的瓦块后,还要朝地上砸,才能一睹里边的真容。 将一片拿到手后,这位巫师大人那是一脸的兴奋,忍不住出口道:“没错,没错,这的确是坎库斯金页。果然是祖师大人的遗物……” 听到克拉夫的认可,还拿着大锤的西维斯也出了声,“这就是希娅阿姨遗留的东西。听她讲,这些金页上隐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只有拥有大智慧的人才能参透它隐藏的东西。它可以解答‘人之所以人’、‘巫师为什么诞生出来’等很多很多的问题……” 这个面色冷峻的男人,此刻却是一脸的莫名其妙。 由于自身知识水平的限制,他甚至都不太了解自己说的话。但出于讲解的需要,他还是将希娅的原话复述一些出来。 对于西维斯来说,这些金属片只是不明觉厉的东西。 和他一样,罗格村的村民也都是这种看法。 “这么说的话,希娅那个女人也没有将它们参透。祖师大人把这些交给她,实在是瞎了眼。果然,格文师父才是最适合它们的人。”克拉夫也不嫌硌得慌,将坎库斯金页握的紧紧,整个人异常的兴奋。 和他一起遵在地上的李维,这个时候却目瞪口呆。 “这不是真的吧?” 抱着疑问,他再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 确认无误后,李维只感觉成千上万的草泥马在自己的脑海呼啸而过。 而他手上的这张金属片记载着什么呢? 只是一则貌似平常的事。 大意是一艘载着地精奴隶的船只,由于被海上的风浪击毁,漂泊到一个巨大的无人岛屿。 而在几百年后,这座岛屿被人发现时,地精的部落已经遍及岛屿的每一个角落,从温暖的海滨森林到寒冷的雪山峭壁。 相比之下,和它们一起坐船漂泊到岛上的老鼠,却只在一些近岸的温暖森林中出现。 再度盯着它看了一眼,李维不顾反对,一把抢过了克拉夫手上的金属片。 然后,他脸色的疑惑更重了。 这页金属片,同样记述着一件事,似乎也是一则航海的经历。 大体是一个漂泊孤岛的人,在岛上由于寂寞收养了一只猴子。 在他的教导下,这只猴子学会了用石头砸开贝壳。后来,这个人被他的同伴救走了。在离开之前,他放走了那只猴子。而等他一年后,再度走上这个岛屿,忽然发现岛上的猴子全都学会了这种能力。 看到这里,李维再度喃喃着那几个字——“人之所以为人”。 “不会真是我想的那样吧?”他一脸的惊愕莫名。 如果没有想错的话,李维感觉他似乎发现了这些金属片上的秘密。 对别人来说,这也许只是两则趣事,但对懂得动物行为学的他来讲,它们可有着十分特别的意味。 第十五章:学习行为——人得以成为高等智慧生物的原因(二) 人为何为人? 人和其他动物有何不同? 最通常的答案,一般是“工具的发明”、“火焰的使用”、“语言的出现”,导致人类与其他生物区分,独自成为高等智慧生物。 但这些回答虽然简单易懂,但它们却败在太过粗略上。 导致很容易产生这样的联想。 既然火焰是决定因素,那是不是某种生命进化出了这一能力,它就可以取代人类的位置? 说到制作、使用工具的话,猩猩、猕猴、乌鸦它们也都会啊,为什么独独我们要与众不同? 语言的话,听说虎鲸挺发达…… 想到最后,就很容易有这么的念头——我们人类把自己看的这么高,是不是太过无耻了? 但从动物行为学的角度出发,李维个人感觉这份对自我的疑惑纯粹是瞎想。 将自个自诩为高等智慧生物,压根不是人类狂妄,而是真一个能打都没有。 哪怕对其他生物,说一句“我不是不是针对谁,在场各位都是辣鸡”,也算不上多过分。 因为人类本来就是如此不同。 火啊、语言啊、工具啊,这些答案其实是失败在“知其然,而不能知其所以然”这一点上。 只笼统的讲述了火啊,语言啊,工具啊是我们区别其他生物的标志,却没有解释“人类发明工具的原因”、“又为什么能够运用火”、“何以出现了这么复杂的语言”。 它背后涉及的东西,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学习行为。 这里所讲的学习,是动物借助个体生活经历和经验,使自身行为发生适应性变化的过程。一般来说,动物在特定刺激场合下发生了变化,与过去有所不同,就可以认为是一种学习。 它和本能这个概念相对应。 后者比较好理解,可以将其定义为一些天生就有的行为趋势。本能是通过无数代的自然选择进化出现的,烙印在生物的基因里。 用句流行的话讲,这就是一个后天,一个先天。 蜘蛛的织网能力,就是天然懂得的。 蜜蜂生来就有寻找花朵收集蜂蜜的行为趋势,它们另一项天赋技能,是自己用蜂蜡编织出蜂房。这些蜂房呈正六边形,大小完全一样,即使用严格的几何学眼光审视都无可挑剔。 于此类似,织巢鸟编织巨大鸟巢的能力,也一样不用学习,生来就懂。依托一些简单的固定行为型,这些小鸟光像机器一样运动,编造出令人叹为观止的造物。 凡此种种,都可以说是这些生物的本能,这是无数代的自然选择留给它们的遗产。 和先天的本能不同,后天的学习能力,却依靠生物个体自己的努力。它们需要在发育过程中,一步步积累经验。 比如狮子,它发育到六个月,才能捕食一些小型的动物,两年后才能彻底长大。对于它们而言,只有在这段漫长的时间不断学习模拟成兽的各种动作和捕食行为,才能掌握相应的狩猎本领。 对于众多寿命很长,脑容量很高的生物来讲,学习行为是十分重要的。它们通过这一能力,可迅猛提高自己对于环境的适应能力。 如第二张金属片说的那样,通过对人类的学习,岛屿上的猴子懂得了用石头砸贝壳的技能,这对它们而言,可相当于多了一种全新的食物来源。从而让它们在这个岛屿的生存能力提高了几个量级。 人类在本能上的表现,也许并不比其他动物要高上多少。但在学习行为这一点上,却甩开了其他动物一大截。 因为在学习能力上,人类进化到了全新的维度。 但即使认可了这两张金属片的联系,李维还是心存侥幸。 在这种心理的作用下,他又翻找地上的瓦片,终于发现了隐藏其中的最后一张金属片。 不顾他人的目光,李维迫不及待的将这片金属片整理出来。然后,瞪大了眼睛朝上看去,想发现一些不同来。 大约十数秒后,李维整个身子都在颤抖。 如果只是一张,那可以用巧合解释。 两张都有关联,万里出一的偶然,并非没有可能啊。 但到了这第三张,居然还和它有关,再说它们讲的不是这件事,李维自个都感觉这是睁眼说瞎话。 没有错,这一刻他无比肯定,这三张金属片所讲的内容确实是他想的那样。 因为这一页,居然连经典条件反射都出来了。 大体来说,这张金属片依然是一则航海趣闻。 里边的内容是两件事。 第一件是某艘海船上托运一只珍贵鹦鸟的经历。 这只鸟被饲养在一个巨大的笼子里,和其他珍惜货物一起放在一处保卫森严的船舱中。它由专人负责饲养,但由于防范的需要,饲养人员只能每天一次给它运送特定的食物和水。并在运送之前,还得由守卫者为其打开舱门前厚重的链锁。等到这只鹦鸟上岸,卖给一个贵妇后,它很长时间都有一个很独特的行为——每当听到类似锁链的声音,都会自动飞到笼中取食的地方。 和它相对应的第二件,则是一个养花的经历。 上边说了一种出生沙漠地带的花。每到傍晚,这种夜球花会闭合花叶,缩成一个圆球。而一到白天,受到被阳光照射,则会自动盛开。这个习性恒定不变,哪怕是天气温和的地方,它也会自动如此。 有趣的是,将它放在屋子里,即使没到晚上,只是为它遮上黑连,让它周围变暗,夜球花也会合叶变成一个花球。晚上处在一片灯火辉煌中,它依然会灿烂的盛开。 于是,有人依照上边的事,对它做了一个试验。 那就是每次给夜球话周围遮上黑帘时,先对它摇一下铃铛。试验了十几天后,再拿着铃铛对摇铃,看它会不会像那只鸟一样。结果这个试验一连做了几年,直到这株夜球花生命完结了,也没让它学习听到铃铛的声音就闭合花叶。 上边都说得这么清楚明白了,还很特别的给出一个对比,李维感觉自己再不看出问题,他就是真是一个傻子。 这什么鹦鸟闻声吃食,基本是就是虐狗狂魔巴布罗夫的——狗与唾液的实验的翻版,标准到他简直怀疑自己的眼睛,经典条件反射可是学习行为一个相当重要的组成部分。 这一理论的出现,可是在生物学、心理学掀开了一场革命般的运动。 第十六章:经典条件反射 对后世影响广泛的的经典条件反射,它的出现,伴随着一串令无数爱狗人士痛苦哀嚎的现实。 如果你对科学史有些了解的话,那就会知道著名的“爱猫人士”薛定谔,最多只有杀猫的动机。而与狗打了一辈子交道的巴普洛夫同志,却是真真正正的虐狗狂魔。 巴大爷最出名的经典条件反射理论,其实是他的偶然所得。 他家里那一尊诺贝尔奖,是表彰他对于消化生理学的研究,尤其是对唾液腺、胃腺、肠腺等的研究。这一连串研究中,有一个很出名的假饲实验。而它的实验方法,恐怕令许多爱护小动物的人难以接受。 在实验开始后,巴普洛夫同志对要实验的狗狗动了手术。 先对食道动一刀,接上一根管子。 再对胃子动一刀,再接上一根管子。 等它们缝合完毕后,把狗狗饿得饥肠辘辘之后,巴大爷端盘肉给狗狗吃。 结果,可想而知。 因为这条狗的食道都切开了,肉顺着那根管子流出来…… 离奇的是,当狗狗徒劳无功的吃了几分钟后,它胃上接着的那根管子流下了大量的胃液。 之后,巴大爷切断了这条狗的迷走神经。 虽然之后的实验里,狗狗还在大口吃肉,但却不再分泌胃液了。 这个大名鼎鼎的“假饲”实验,证明了当食物未进入胃中,胃子依然会因为迷走神经的控制,分泌胃液。 经典条件反射,则是他在唾液腺时偶然发现的。 巴大爷的研究方法,依然是颇具匠心的同时,充满了简单粗暴的风格,其中包括但不仅包括对实验用狗的鳃帮子动上一刀,然后接上一根管子…… 可别以为这“插管动刀子”是没什么技术含量的事。据小道消息称,它也是很大的开创意义。这种对健康的活体动物做慢性实验的方式,可以长期观测动物的生理过程。和当时流行的对麻醉后动物活体解剖相比,明显进步许多。 结果,巴大爷就在研究种有了特别的发现,有时不喂食,狗依然会流唾液。 如果是一般人,估计会得过且过,但巴大爷可是科学家,立刻重视了这一个意外。然后,开启了经典条件反射的研究。 他在每次喂食前,都会给实验的狗狗一些信号(市面对此流传了许多版本,有人说是灯光,有人说是摇铃,不过这不重要)。然后,当狗狗适应了这一现象后。他不喂食,光是给出信号,看狗的反应会怎么样。 结果,看到这个信号,狗狗也会自动分泌唾液。 伴随实验的继续,唾液的分泌量会增加,狗对信号的反应时间会缩短。 在反复多次研究后,经典条件反射理论因运而生了。 经典条件反射涉及两个概念。一个是无条件刺激(us),一个是有条件刺激(cs)。 以狗的唾液实验为例子,这里的无条件刺激(us)自然就是食物。狗狗在吃东西,分泌唾液,这是自然而然的生理现象,烙印在自己基因里。食物这一种刺激,对于狗分泌唾液,自然是无条件的。所以称之为无条件刺激。 第二种有条件刺激(cs),就是灯光、铃声这些信号。正常情况下,狗狗可不会对这些不能吃的玩意分泌唾液。为了让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起到效果,必须要动用一些手段。所以,它才是叫有条件刺激。 这两种刺激,要想产生联系,发生一次经典条件反射,必须要有一些要求。 那就是有条件刺激(灯光、铃声),必须要先给狗狗,然后利用无条件刺激(食物),使它们之间产生些许联系。如果顺序相反,那就毫无意义了。之间还存在最佳反应时间,实验表明大约是0.5秒左右。 经典条件反射存在消退过程,如果长期只要信号(灯光、铃声),却不给食物,狗狗也会逐渐失去反射能力。 之后还会发生泛化和分化。 条件反射的泛化是指,对类似于有条件刺激的相关刺激,也会发生反应。 比如训练狗的时候,使用的是铃声。然而当狗建立经典条件反射之后,它可能不仅对这种铃声发生反应,对于和铃声相似的声音、响动,也在起反应。 有一句老话,对此有着形象的解释。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里说的就是条件反射的泛化。 在蛇和苦痛建立条件反射之后,人不仅害怕蛇,连对和蛇相似的井绳都瑟瑟发抖。 至于条件反射的分化,则与泛化相反。 还拿上边这个例子来讲,当人因为受到的苦痛害怕蛇之后,突然对井绳也十分小心,这就是泛化。但当他突然觉悟过来,察觉自己害怕一根绳子什么的,实在太傻了。毕竟,绳子和蛇完全风马牛不相及,不可能跳起来咬自己一下。渐渐的,对绳子的畏惧心理消失了,但他依然害怕蛇,这就是条件反射的分化。 巴大爷的这一套理论,价值是不可估量了。 除了生物学的贡献外,对于心理学几乎可说是开天辟地。这一学科,一个极其重要的学派——行为主义学派就奉他为祖师。 甚至可以这么讲,巴大爷靠这套理论ntr了弗洛伊德同志在心理学的地位。 如果你对现在的心理学有一定了解的话,就会知道弗洛伊德这一位最是鼎鼎有名的心理学家,已经由先驱变为先烈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他那一大套理论,基本全被否定了,只留下了一两个还在发挥余热。哪怕他自主开创的精神分析一派,也远离了他的构架。而即使精神分析学派,现在也快奄奄一息。 现在的心理学家谈到弗洛伊德,有一些甚至嗤之以鼻。在他们看来,这位压根是一位神棍,因为他那一套不是科学,因为完全不具备可证伪性。(关于科学的定义,包括可证伪性这一些,后边几章会具体介绍。) 即使格外突出弗洛伊德的历史地位,在谈到心理学祖师爷这个问题时,巴大爷也压他一头。 最诡异的是,巴大爷本身并不认为是自己是心理学家,他甚至厌恶被人称自己是心理学家。 即使,他本人是对心理学贡献最大的数人之一。 因为,作为科学家的巴大爷压根看不起当时那套虚头巴脑的心理学。 第十七章:整和 (修改了第十五章的一些内容,把三张金属片,变成四张金属片,^_^。?) 带着震惊和疑惑,李维看向手里的第四张金属片。由于有了之前的铺垫,这一次他倒从容许多。 结果也不出他的意料。 这上边的主题也一样和动物的学习行为有关。 最诡异的是,特么的还是一则航海经历。 李维也真奇了怪了,难道这些古代巫师是想当海贼王吗,怎么偏偏和大海杠上了? 这一则海外趣事,是记叙着一个小岛王国怪异的祭祀习俗。 上边讲由于这片小岛密林丛生,凶兽遍布,岛民在其中辛苦讨生活,有一个最重要的事,就是记住方位,辨别方向。 他们必须熟记密林中的路线,并且掌握各地的食物、危险等等一系列信息。毕竟生活的地方,是一个对路痴十分不友好的环境。 也正是出于对良好方向感的追求,这座岛屿的人养成了一种特别的祭祀习惯。 平素他们酷爱饲养一种特别的岛屿豚鼠。 这些可爱的小家伙,除却作为肉食储备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使命,那就是成为自家神明下凡的媒介。 但一般的岛屿豚鼠,可不具备这种资格,必须还是训练之后的豚鼠才能有这样的荣幸。而这部分被钦定的小家伙,一般是同类中生长的最为健康活泼的。它们被挑选出来后,会被关在用泥土堆成的,只有一个出口,和一个入口的迷宫里。每次豚鼠们从入口进去,再从出口出来,都会等到丰美的食物。 每一年,他们都会训练这么一批迷宫豚鼠来。 然后在训练一段时间后,会对它们召开一张比赛,看哪一只豚鼠最快突破迷宫。而这个优胜者,会得到所有岛民的尊敬,他们将它视神赐之鼠供奉起来,喂给它最好的食物和水,把它养的肥肥胖胖的。 再找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一刀宰了…… 岛民们认为这只老鼠拥有自家天神的力量,喝了它的血,就永远不会迷路。 对于如此标准的迷宫实验,李维还能说些什么呢。 他只感觉写金属片的人生活经历确实有够丰富,碰上了这么一串稀奇古怪的事。 这最后一张金属片上边所讲的内容,毫无疑问正是操作条件反射。 虽然没有巴普洛夫同志的经典条件反射那么出名,但操作条件反射的地位却是与其同等。 它们俩由于名字都带着“条件反射”,六个字中重合了四个字,对于生物不是太好的同学有些不太友好,时常弄不清哪个是哪个。但详细了解了它们的区别后,还是比较容易分清楚的。 经典条件反射是一个腼腆的哥哥,它的产生具有被动性。 想想虐狗狂魔巴普洛夫同志,那花样虐狗的方式吧。 和在狗狗腮帮子“动刀,插管子”这一系列强迫行为相似,经典条件反射一样不考虑当事者的意愿,纯粹是被动的接受一切。狗狗建立对铃声、灯光的反射,可是完全被架起来,鳃帮子被挨了一刀,身体不能动的情况下。但当这个过程不断重复,它还是产生了条件反射。 而它的兄弟操作条件反射,却具有主动性,是一个“攻”向明显的弟弟。 像上边的迷宫实验,豚鼠们虽然放入迷宫是被迫的,但它们探索迷宫,可是完全的自主行为。 而它们获得的食物,就是之后的奖惩机制。 通过食物作为报酬,豚鼠们不断加强自己的学习行为,更快更好熟悉了迷宫的地形。 其实还有更简单一点的例子,那就是问题箱。 如果将一只猫咪困在一个问题箱里,出于渴求自由的动机,这位猫主子一定会四处冲撞,想找到箱子的出口。 如果在这时,它偶然踩到了箱里的机关,比如一块踏板。并且碰了这块踏板后,问题箱的门突然打开了,猫主子还得以获得自由。之后,如果它再被困在问题箱里,恐怕一看到踏板,就能暗呼“愚蠢的人类”,一猫爪按下,从洞口的箱门扬长而去了。 它的原理,是让动物依靠无条件刺激(“猫主子对自己被拘束起来的抗拒”、“豚鼠对于食物的渴望”),必须做一件事后(“踩下踏板”、“走出迷宫”),然后才能得到报酬(“得到自由”、“大吃一顿”)。 另外,将最后的报酬换成惩罚,一样有类似的效果哦。 操作条件反射,可以训练动物完成各种复杂的行为,它就是马戏团驯兽的原理。 通过食物一类的奖励,外加一些鞭子的惩罚,动物会慢慢学习并掌握一些特别的技能,包括但不仅包括顶球、吹笛、跑火圈、弹钢琴。 另外,你是不是感觉这什么操作条件反射挺眼熟的,怎么那么像小时候那些经历呢? 比如“考试成绩有所进步,老爸带去吃大餐”、“有一门课不及格,被扒开裤子,来一出男女混合双打”。事实上,它的确就是操作条件反射。 说来很残酷,通过奖励或惩罚,来强化你的学习行为,其实质和训狗并没多大区别…… 另外,在操作条件反射中,奖励似乎要比惩罚更有效果哦。通过惩罚,被迫养成的“好习惯”消退的度要比奖励来的快。这个事实,应该让许多奉行“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人深思。 将这一片也看完后,李维调整了这些金属片的次序。 他后边看到的条件反射二兄弟放在前边,第二张猴子砸贝壳的放在稍后一点的位置,至于第一张那地精和老鼠的,则是最末。 这其实也是他当初接触动物学习行为的一个学习顺序,它们意味着不同的学习行为。 经典条件反射和操作条件反射,是他最先接触的东西。虽然原理并不一样,但动物在自然环境下的学习行为,其实时常是它们两个一起生,并以操作条件反射为主。 除却这这两种,还有习惯化、试错学习、潜在学习、模仿学习、玩耍学习、印记学习、学习集、顿悟学习。 现在第三张猴子砸贝壳的金属片,其中可能就涉及经典条件反射、模仿学习、印记学习。而最后一张地精与老鼠的区别,其中涉及了更重要的东西。 那就是文化现象。 这是由模仿学习和印记学习混杂出来的东西。 李维感觉它正是解释“人之所以为人”、“人与动物有何不同”的关键。 (放心吧,不会把这些东西一次全讲,只挑几个重要的来说说,^_^。) 第十八章:族群文化——人类的第二份遗产 生物除了基因之外,其实还有第二种将信息传承方式,那就是文化行为,或者也可以称为习俗行为。 没错,许多动物也和人类一样有习俗哦。 拿猕猴为例,生活不同地方的猕猴,可有着很不相同的取食习惯,即使它们生活的环境很是相似。 有些地方的猕猴,会用手来挖掘植物的根茎。 另一些则完全不会这么做,即使它们生活的地方一样有许多同种植物。然而,它们却仿佛睁眼瞎,就是视而不见。 换成互相伤害的模式,估计那些取食根茎的猕猴眼里,另一些对其置若罔闻的同类和智障没有区别。虽然对方对它们也可能怀有歧视,反过来嘲讽一句“你们居然挖土,实在太1o了”。 可不仅是取食习惯,许多鸟类甚至都展出了“方言”现象。 比如不同的白冠雀族群,哪怕相隔几千米,也有可能出现不同的地方语。虽然在我们人类眼里,它们鸣叫并没有什么区别,不就是叽叽喳喳一大堆吗。实际上,来自不同地方的白冠雀互相交流时,却很有可能是这样。 “兄逮,妮刻起来狠岸生。” “宁虽生妈,哦振妈厅不动。” …… (一个是上海话,一个广东话,猜猜看是什么?) 它们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自身具有的两种学习方式。 一种是模仿学习。 就像这个名字,它说的就是动物观察其他个体的行为,以改善自己行为的学习方式。有一个很经典的成语,“沐猴而冠”。 猴子模仿人类带帽子,这就是模仿学习。 很多动物,常常是先观察别人怎么做,然后自己再怎么做。 不过,模仿学习一般主要生在同种动物之间。而群体动物,要比非群体动物更具有这个倾向。 另外一种是印记学习。 说的是幼小动物特有的一种学习能力。 在动物生命的早期,常常有一段时间对周围环境非常敏感。我们对此最后熟悉的一个事实,是刚出壳的小鸡,会跟着第一眼看到的物体走,甚至出现把人当父母的现象 事实上,这就是印记学习。 它对动物一生的影响非常大,因为在自然环境下,相应动物的双亲会在特定的育雏地点与子代生活在一起。通过印记高峰学习期,子代可以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学习记忆许多对它们来说最为重要的东西。 许多鸟类对于鸣叫的掌握,就和学习敏感期分不开关系。 如果不能在生命的前几周,听到自己族群的叫声,恐怕它一辈子就再也学不会了。而对它们繁殖求偶,甚至生存而言,鸣叫能力都是非常重要的。 狗狗也有这种现象。 在印记敏感高峰期的时候,只要和人类短期接触,足以让狗认为人类是它们社会的一员,而愿意长期相处以建立亲密的伙伴关系。我们常常听人说“这狗太大,养不熟了”,其实是有一些道理的。 除却这一些,印记学习甚至还深刻影响许多动物的求偶观。 在一些实验里,对人产生印记的鸟,育成熟后甚至常常对人求偶。有种叫班马雀的鸟,会凭借幼小时留下的印记,不仅会向人类的手求偶,甚至还试图和这只手交配…… 所以,如果你在大街上遇到一只弓虽——女干你某一部位的鸟,千万不要意外,指不定是哪个动物实验室溜出来的。 模仿学习和印记学习这两种学习方式,完全不同于其他的学习行为。 无论是条件反射二兄弟,还是习惯化、试错学习、潜在学习,乃至于相对高等的顿悟学习都和它们有所不同。 因为它们只是单一个体提高自己的方式。 而模仿学习和印记学习,却可以是一个族群提高自己的方式。 如果是虎、豹这种只有育雏行为的动物,它的优势并没凸显多少。但对群体动物而言,由这两种学习行为融合出的文化传承,却是一个新的起点。 正如李维手上那第三张金属片一样。 当岛屿中,有那么一只猴子懂得了石头砸贝壳的技能。通过模仿它的行为,整个族群都学习了这一技能。而这个猴群中的子一代,或者可以通过印记,或者可以通过模仿,将会继续传承着它。只要海贝依然存在,它们就等于多了一种食物来源。这对它们自身的生存而言,可是一个巨大的提高。 千万别小看这一个突破,事实上它甚至可能塑造出一个全新的物种。 海獭这种毛多的萌物,能够进化出来,很有可能就和它们懂得使用石头作工具这一个行为有关。 它们是进入大海的水獭族群。 相较其他海洋哺乳动物,海獭进入海洋的时间是最晚的。 迟到的后果,是海里的大部分食物都被其他生物开利用了,留给它们的只有一些残羹剩饭。 甚至可能连残羹剩饭都没有,只能喝西北风。 因为刚刚进入海洋时,海獭宝宝们一定有漫长的适应期。这段时间,身体还未特化的它们,完全竞争不过那些先来者,比如同为海洋哺乳动物的海狗、海狮、海豹们。 但掌握了“石头砸东西”的工具后,聪明的海獭们却开了另一片天地。 它们的主食,主要是贝类、鲍鱼、海胆、螃蟹,这一些全都是壳很硬,很少有其他动物猎食的刺头儿。 由于缺乏他人的竞争,海獭才可以滋润的生活在大海里。 这就是文化的特殊意义。 如果一种生物要想像海獭一样以贝类这些壳硬的为食物,它一定要生漫长的进化。经过数百万年的世代突变,才有一定可能展出开壳的器官。 但记忆在种群中的另一份遗产——族群文化,却大大缩短了这一过程。 生活在拥有相应习俗传承的族群中,通过模仿、印记其他个体的行为,就可以轻易掌握自家族群里世代相传的诸多本领。 而拥有文化传承的生物中,还另外有了一项特殊本领。 那就是自家族群中那些异常优秀的个体,可以通过基因以外的方式,将自己的聪明才智遗传给后来者。 它们的明创造,可以通过烙印在群体中的文化代代延续。并且,通过和基因经历一样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后,不断存优去劣。 人类和其他动物最大的不同,李维认为正是在“族群文化”这一条路走的太久。以至于当我们跑到中途时,其他动物才刚刚起步。 如果没有“族群文化”的传承,语言可能根本不会产生。 只有建立文化传承后,动物们才会需要更先进的信号系统,用以记述更多的信息,而不再满足“张嘴龇牙吼两声”的低级方式。 制作工具的能力,也差不多如此。 也只有在文化传承这一前提条件下,人类的工具制作、使用能力才能不断丰富完善,而且不断诞生出更多的种类。到了人类这一物种正式产生后,其他动物已经无法与人类相比了。 当然,“族群文化”的展和基因的进化,也是相互匹配的。 由四肢攀走,变为双腿直立,这无疑是基因的进化。但空着的双手加强了工具制作的能力,族群文化传承的优势也被大大提高了。 火焰的使用,在早期时,存在保存自然火种的阶段。 这种采取自然火种,保存在洞穴,并让它持续燃烧的复杂行为,需要整个族群的协助。相较于基因,恐怕还是族群文化挥着更大的作用。但火焰加热的熟食,比生食更易消化,从而为人类的基因进化提供了土壤,脑容量的增加正与它有关。 但人类族群文化的持续展,在一连经历了“双手直立”、“语言出现”、“火焰使用”、“弓箭、长矛远距离抛射工具”、“文字出现,包括相应明,比如纸的诞生”、“金属冶炼”、“科学思想”、“互联网”等数个阶段后,已经越了基因进化的意义。 当我们自己能编辑基因的时候。 再谈谈原始的自然选择,你不感觉很1o吗。几百万年才整出一个优良性状,这种方式简直落伍…… 如果说基因是人类继承的第一份遗产,它来自于数十亿年的自然演化。那族群文化,就是我们领的第二份遗产,年代尚轻,但增值度异常迅猛。 如果你是世纪之初,凭借远见,卖掉自家房子,购买腾讯原始股的普通上班族,恐怕就能理解一点人类的处境。 可能这十数年,你的工资收入和平常人没有多大区别。 但那暴涨的股价和分红,已经足够让你跻身亿万富翁了。因为当年只值一块钱的原始股,现在已经翻了十六万倍! 跻身土豪的你,回头看看那帮每月多领五百都能高兴一塌糊涂的家伙,自然很有优越感。这也许就是人类与其他动物最大的不同了。 第十九章:又一个隐秘 单单只看这四张金属片的内容,李维认为书写它们的人一定有这一方面的倾向。? ? 虽然,这些人未必知道的比他多。 但这样一来,问题就出现了。 难不成几千年前这个魔法世界就已经展出生物学的萌芽吗? 咽了口唾沫后,李维只感觉自己的脑子很乱,想要静静。 但很可惜,他这可怜的需求注定得不到满足。 因为有一片诡异的目光正牢牢锁定着他。 李维很快现周围这一大片盯着他看的,或是诧异,或是害怕,或是恍然,或是疑虑的眼睛,环顾四周一下,登时满头大汗。 他现在才现自己已处于众目睽睽中。 尤其扫视到一边同样和他蹲下的克拉夫巫师,李维一脸的黑线,他只想对这位说一句“你哥哥我又不是那种喜欢杀人夺宝的人,你用得着这么害怕吗”。 克拉夫的确吓的不轻。 从他那瞪圆的,布满血丝的眼睛就能看出。 望见李维之前沉迷的样子,一向黑心,几乎把“杀人夺宝”当成本职工作的他,这时很有“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嫌疑。 其实不仅他这么想,围着这边的许多人都这么想。 甚至有部分龙人都在准备摸斧头动刀子了,它们朴素的价值观倒和克拉夫差不多,那是一看到好东西就两眼放绿光。 龙人们魁梧的身形,还有那铁甲罩身的形象,让大门口这边很有风雨欲来的感觉。有些人群外围的人,已经有着脚底抹油的心理准备了。 李维自然也现了它们的蠢蠢欲动。 但这个时候,他只想对它们吼一句,“一个个都给我消停点,你哥哥我又不是强盗”。 当然,和抓紧这帮家伙的道德建设相比,还是先把目前这一关度过去,才是真正的当务之急。 李维的额角在微微冒汗。 这被所有人盯着的感觉,确实不太好过啊。 手上的金属片越烫手了。 因为刚才的越格举动,李维觉自己走在了钢丝上,稍不留心这苦心经营的形象就要一遭全毁。 大约两三秒后。 他这一位明面上的“马克西米连统领”才故作深思起来,说话前特意叹了一口气,“这世界有太多奥秘了,唯有智者才能看透这些迷云,我却不是一个拥有这种福分的人。”说罢,他就把这四张金属片递给一边的克拉夫,还十分珍重地道:“希望格文巫师的运气比我好。” 这句话一说,在场的大多数人终于歇了一口气。 原来你只是好奇这个秘密,没打算对它下手啊。众人心想道。 克拉夫将金属片一把接过后,还安慰了一把,“统领大人不必沮丧,秘密之所以是秘密,就是因为它们从不轻易揭露真相。参透不出这些金属片奥秘的人,可不仅是您。我的那位祖师生前也是一位让人惊叹的天才,但他穷尽一生,还是没能现这些坎库斯金页隐藏着什么。”当然在安慰后,他却满脸欠抽似的骄傲,“这个星空下能解开它真相的人,恐怕也只有我的那位师父了。” 这位十分特别的密林巨妖,现在一脸的“我上头有人”。 对这货的二世祖倾向,李维有些不屑的撇撇嘴。他很想告诉这位一句,“这特喵的也就是看几眼的事,你敬爱的公爵大人我早就解开真相了。只是怕伤害你的自尊心,才没告诉你的。” 当然,表面上李维还保持着客气,很是言不由衷地讲:“但愿如此,格文巫师确实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脸皮比李维还厚上好几倍的克拉夫,对这句恭维照单全收,更加目中无人了。 在克拉夫的世界观里,夸他师父和夸他也只有那么一丁点的区别。 总算保住了自己形象的李维,这下站起身来,对着周围大声讲道,“克拉夫巫师已经接受了罗格村所保存的遗物。换句话说,从这一刻起,这件事就算结束了。事后,如果有人再拿它生事,那就是不给我这个调解人的面子,可别怪我不客气……” ******** 等目送这帮人走出峡谷后,李维还没缓过劲来。 他感觉自己现在比跑完马拉松还累。 可不是身体累,而是心累。 原本见到这怪物攻城,李维的小小目的只是逞一下英雄,帮助这里的村民解决一波小怪。没想到这运气来了挡也挡不住,居然碰到一伙“上头有人”的关系户。好在这次带的人不孬,一番三下五除二,总算料理掉这帮麻烦。 但没成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双方争抢的遗物,居然是这么一个东西,这却让李维措手不及。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那四张金属片。 远远看着前边的峡谷,李维身体就这么干杵着,像一根木头。 从后边吹来的风拂过他的面庞,萦绕着他背后那深色的罩袍,久久不息。 正当李维在风中凌乱的时候,却有一个人拍拍他的肩头。 “马克西米连大人,我有一件事要告诉你。” 李维回头一望,现正是安格斯。 而且,不知什么时候,这一片地方居然只剩下他们两个。离他们最近的人,现在也相隔十几米远,仿佛被特意支开了。 “怎么回事?”李维也小声问了起来。 “刚才听这里的村民讲,这什么金属片藏着‘人类之所以为人’的那堆秘密,我突然想到帕克湾那里的事。”安格斯小声说完,还朝四周探头探脑,生怕接下来的这番话被别人听到,“据说那里能够建立起来,也是因为一个什么秘密?” 李维的耳朵颤动了一下。 “好像是‘人类为什么成为世界之王’?”安格斯一脸的诡异莫名,“听说帕克湾那边之所以建立城市,除了这片地方本身地势优越。另一个原因,好像是一帮巫师打算以它为根据地,探索这个神明也不知道的秘密。但他们探究的东西太过可怕,所以迎来了神罚,导致帕克湾成为一片荒地。” 李维的眼睛一下瞪圆了。 第二十章:文化基因(一) “你真的确定吗?” “真的确定!”安格斯斩钉截铁地讲,“对我说这话的人叫贝克,他出身于冬龙城的魔斧家族,几年前还是剑与玫瑰的一个头领。? 这人口风很紧,而且身份不一般,所以当时听到他的话,我才暗暗记在了心里。之前没说,是暂且遗忘了这一回事。受到这里人的提醒,突然全部记起来了。” “既然他口风紧,那为什么他还要向你透露这些东西?”李维疑惑起来。 他看着安格斯现在平平凡凡的一张脸,突然想起这位心腹爱将原先是位帅哥来着,登时眼神暧昧起来。 跟李维混也有一段时间了,安格斯哪能不明白他的花花肠子。 “您可别瞎想。贝克这人虽然口风紧,但却有一个问题,就是一喝就醉,醉了就犯浑。他犯浑的时候,除了耍酒疯外,还喜欢对别人絮絮叨叨。我上边讲的这些,就是他当时酒醉时说的话。半年多前,我跟你去灰岩镇时,听说贝克就因为这个走了背运。”这位乔装打扮后的骑士大人那是一脸的黑线,“可没您想的那么龌龊。” 李维讨了个没趣后,也不再多言,而是专心思考这番话来。脸色经过了一阵变化,他突然叹了一口气。 “想什么呢,统领大人?”安格斯看着他这样子,有些好奇的问道。 李维抬起头,半开玩笑地对他说:“如果我告诉你,我不仅解开了那几张金属片上的秘密,还似乎将你说那个一并解决了,你信不信?” 说话的时候,因为心里的震撼太大,他的语气有些有气无力。 然而出乎李维的意料,安格斯脱口而出,“信,怎么不信!” 回答是那样的斩钉截铁,没有一丝犹豫。 正当李维以为是自己耳朵出了问题,安格斯却拍了拍他的肩膀,一脸的赞赏,“统领大人,您开玩笑的本事最近见涨啊。”然后,他就掉过头去,走向前边,“快点走吧,罗格村的人还等着我们呢。” 看着他的后脑勺,李维一脸淡淡的哀伤。 “可惜,这是真的,我真的全知道了……” 这句话,他最终还是没有开口。 ************ 帆船内。 李维的舱室中。 “……你确定,它们真的这么说?”李维看向面前的小如婴儿的鲍伯,脸上的神色十分凝重,“你们村落里的祭祀,真的将我们人类称为持经者?” 他放在面前樱桃木方桌上的拳头,这时捏的紧紧。 处在李维的对面,方桌另一端的丑鸟人鲍伯这时被他吓得浑身颤抖,它好似渡鸦的头羽毛都陡直起来。 “没——没错,统——统领大人,它们的确是这么喊的。每次,我们出去劫——劫掠时,它们举行祭奠,向伟大的火鸟之神菲尼克斯祈祷时,都会讲——讲那些话,什么‘愿您的怒火向那些持经者倾斜’这些——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鲍伯结结巴巴的解释起来,然后就是连连摆手,开始一本正经地瞎扯淡,“不过,我可没有和它们一起瞎胡闹。您请相信我,我是一个热爱和平的鸟人。之前做的那些事,都是迫不得已……” 然而,无论它说什么,这时候都没有用了。 不是因为李维识破了它的伪装,而是这一位压根无视它的话,一下沉浸在自我的世界里。 没有错! 真的没有错! 李维现在敢肯定,自己摸到了真相! 也就是说,除却现了那些金属片的秘密,他还弄明白了这个魔法世界“人类为何为王”这一个问题。 其实,之前听安格斯讲起它时,李维已经隐隐知道了答案。只是那一刻,他还不能确定。但现在询问了这么多“人”,他算是明白那个猜测是真的。 这个名为罗兰的魔法世界,人类能够脱颖而出,成为星空下的最强一族,其原因是他们是这片星空下第一个掌握文字的智慧种族! “持经者”这三个字,正是许久之前,其他种族对人类的一个普遍称呼。 虽然由于时间太过久远,它甚至被人类自己淡忘。但还是有许多异族保存了这一段来自远古的讯息,依然会在一些场合将它展现。 哪怕它们自己都不太清楚这三个字是什么意思。 而持经者是什么意思呢? 为何它会成为人类的另一个名字? 因为在很久很久之前,人类是唯一一个制作书的种族。他们使用树皮、泥板、布帛制作的经书,来指导自己的言行举止。 这一点区别其他所有的种族。 也正是这个醒目的特征,“持经者”这三字才成为人类的代称。 这些东西,其实是原先那位李维少爷看的闲书里的知识。因为出现的太过频繁,所以一被想起,现在李维就现了它们的奥秘。 然后顺着之前那“族群文化”的路子,他直接解决了这个问题。 原先,李维通过那些金属片,思考“人之所以为人”时,也在得到答案后一度郁闷过。他现“族群文化”这个观点,似乎只对地球上的人类有效。但拿到这个世界,却显然有些问题。 这个问题是什么呢? 那就是这个名为罗兰的魔法世界,压根不止人类这一个智慧种族。 光是他知道的类人智慧种族,就要那么一大片。 什么精灵、矮人、巨人、恶豺人、凶鼠人、蜥蜴人、人马、半羊人、野魔…… 那么问题就来了。 如果族群文化是这个问题的最终答案,那么这些同样拥有智慧的生物又该作何解释? 然后,安格斯的话就传到了他的耳朵里。 那一刻,李维登时明白金属片的真实含义。 “人之所以为人”,在一些语境中,完全可以表示另一些意思。 它的原意,很有可能是这一种句式——“我李维之所以是李维,是因为我李维足够了不起。” 从这个角度,加上之前的一系列探索,金属片里的内容可以理解为“我们之所以成为了这么了不起的人,正是因为我们懂得学习。” 这样,甚至可以将另一个问题一并解决。 “巫师是如何诞生的?” ——“人类学习万物的途中,被创造出来的!” 而在懂得文字之后,李维算是明白人类为何拥有最强的学习能力。又为何独独只有人类,展出了咒语魔法,以至于产生了巫师。 只因为在文字的加成下,人类的文化基因相较于其他种族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文字相对语言的进步,是它承载信息的能力大幅提高,并大大降低了出错率。 只有语言的情况下,要想互相间传递信息,也只能口耳相传。但“你传我,我传他”这种做法,传的久了就有可能出现“失真”现象。毕竟,每个人都会在传递过程中对信息不加留意的编辑,添上些自己的理解。动上十几次手脚,估计就翻天覆地了。 还有一点,在没有文字的情况下,信息只能储存在一个个大脑中,变为了一种名为记忆的东西。但问题是,记忆原本并不可靠。 所以,文字才有这么大的优势。 如果说语言的出现相当于南方古猿进化为直立人,那文字的产生,就等于现代智人走出非洲了。 族群文化经过文字的加成,可想而知得到了多么巨大的提高。 而族群文化作为智慧生物除基因血脉外的另一份遗产,如果它得到大大的提升,对于相应族群的提升自然也一目了然。 至少,在这个优异种族一大堆的魔法世界,天生魔法天赋为零的人类要想战胜其他种族,也只有这个解释才合情合理。 第二十一章:文化基因(二) 在地球上,若是谈论个体武力,人类其实并不是一种太过弱势的动物。? 之所以大多数人有着“人类是个弱鸡”的映像,那是推己及人的错觉。毕竟,我们文明已久,早已不再过着游猎采摘的原始人生活。缺乏锻炼,外加失去了和各类猛兽亲密接触的机会,自然看起来像温室里的朵朵娇花。但人类若是一旦野化,那可是相当恐怖的,吃遍天下的贝爷就是明显的例子。 这还算不错的硬件,导致我们一点出了火焰和投掷武器(如弓箭、投矛)的科技树后,已经开始大杀特杀。 即使是近万年前的石器时代,人类就已奠定了6地之王的地位,没有任何大型动物能对我们的生存繁衍照成威胁。之后,展出了文明,更是只能自己和自己玩了。要说能对我们照成威慑的其他物种,恐怕只剩下恶心的微生物还有那些寄生虫。 但罗兰世界却不一样。 这里可有着魔法这么诡异的东西,动植物都是乎想象的可怕。 其中突出的代表就是龙,不谈那些年老成精,已经育出智慧的古龙,光是最不入流那些龙兽,就足够啐只有冷兵器水平的人类一脸。 因为一头最低等的龙裔,都不会害怕靠人力射的投矛、羽箭,拿床弩那种大东西来才勉强入点眼。 至于用火烧,确定这不是开玩笑? 人家自己就会喷火啊! 到了灼这种中等水平的龙裔兽,那已经是普通人类完完全全应付不了的存在。但这一水平的战力,估计只能称为高端,离顶尖还有一段距离。在李维设定的武力的六个维度里,它才在第四维度。 哪怕仅仅拿智慧生物来作对比,人类的本钱也是很薄的。 在这个魔法世界,近百种智慧生物中,人类的先天优势恐怕得排在五十名以后。罗兰世界,光谈血脉基因。最顶尖的当属一些种类的巨人。他们不仅**强横,还有各类天赋魔法。即使比拼生育能力,有一部分巨人都不虚人类。 并且,还有重要的一点是他们并不笨。 从来没有任何有关“巨人蠢笨”的消息,在智力这一层面上,他们至少不比人类差。 这比人类强,还和人类一样能生,甚至都不比人类笨,为什么他们不是世界之王,而人类却成功加冕呢? 也只有他们“文化基因不行”这一个解释了。 如果说族群文化,指代的东西是指相应族群储存的,能被其中个体熟悉并掌握的除基因以外的信息。 代代相传的习俗,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还有种植、畜牧各种技艺,甚至宗教和语言文字,以及这个族群口耳相传的各种历史、传说与故事,都可说是文化基因。 优秀的文化基因,意味着比低等的文化基因承载着更多的有效信息。 而这个概念最为重要的硬件,大概就是语言、文字,还有与之配套的纸、笔等明,互联网也在这个范围内。 至于它的软件,则应该就是各类宗教、习俗、传统和人文风气。比如科学、实用主义、尊师重道等等,都可说它的一部分。举个例子的话,儒家文化圈重视教育这个传统,就是软件类型的文化基因。 从这种观点来看,人类作为这个世界第一个懂得文字的种族,文化基因无疑是最为优良的。 在同等数量的情况下,人类凭借文字,每一代积累的有用信息都远比其他种族要多,自然可以弥补力量、天赋魔法这些先天条件的不足。 巫师的诞生,看来也是证明这一点的论据。 毕竟,咒语魔法涉及的那一套东西,并非是人类独有的天赋。相反,它是所有智慧种族都能学会的。只是由于被人类垄断,看起来才那么特别。 而先现咒语魔法的,甚至都不是人类。 咒语魔法是标准的外来物! 这种情况下,为什么只有人类点出了这一科技树?文字诞生,导致人类的文化基因跃升一个层级,这一定是其中的主要因素! 但想通这一点后,李维就纳闷起来。 从那些金属片来看,他明显感觉这个世界的人至少已经有了一些生物学的意识。 如果制作它们的人,真是从他这个角度切入的,那他们的认知水平,估计和大航海后期,第一次工业革命前期的欧洲人相当。可以这么讲,孕育新时代的土壤已经产生,就等着达尔文这些大牛生根芽了。 只是,李维对这世界的了解可完全不是这样。 他所在的这个时代,明显就是中世纪,即使说不上黑暗落后,但连文艺复兴的水平都未必达得到。 这个矛盾,让李维一阵皱眉。 想着那四张金属片上,居然全都是航海趣事,他就感觉它们的来历不简单。 如果它们记载的材料并不是金属片,而是一两张黄的旧纸,上边是用鹅毛笔书写的英文,李维简直认为它们是穿越来的。 和他一样,从几百年前那个喧嚣的大航海时代穿越到这个世界。 但上边的罗兰文字,却让他很是疑惑。 突然,李维眼睛一亮,他嘴里一下喃喃着“坎库斯金页”这几个字。 这还是从那个古怪的克拉夫巫师口中得来的,当时李维没留意。现在想起来,他却感到有那么一股玄妙。 因为从过去的记忆中,李维隐约知道这玩意似乎是四千多年前,坎库斯帝国黄金时代流行的一样东西。 那时候的人,喜欢用一些珍稀金属制作书页,用以记述一些重要的信息。这么做,也许是书的传承文化对于他们的影响。毕竟,这个世界的人类还有着“持经者”的称呼,书籍对他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它如果当真来自四千多年前,那似乎就说的通了。 因为从那个时代遗留的许多古迹和相应的书籍来看,它的确是一个空前伟大的时代。不仅,整个罗兰大6都纳入了人类帝国的统治,还一度向开疆拓土。现在所有已知的海外疆域,基本都是那时的遗存。 李维现在还记得公爵府邸那些精致到了极点的坎库斯造物,的确极尽工巧。现在这个时代的工匠,估计完全创造不出来这些精品。 用句简单的话讲——当时的文明远远比现在先进啊。 这朝海外开疆拓土的背景,也像极了地球的大航海时代。 如果那时的人也有了“科学思想”的萌芽,的确有可能如这些金属片揭示的那样! 但这么一来,岂不是说这数千年来,人类不仅文明倒退,连认知水平都大举开历史倒车了? 李维闻到了阴谋的味道! 第二十二章:前所未见(一) 凯瑟琳站在淡白色的花边窗帘前。 她的体外笼罩了一层朦胧的光。 蛋壳形的光弧模拟着周围的颜色,让她穿着白裙的身体化为一条变色龙,融合在窗户的背景色中。 这一刻,“隐光术”将她变成一个小透明。倘若正面朝她这边看来,恐怕连她的一点影子都现不了。 凯瑟琳现在并不在李维的城堡中。在“自己的家里”,可没隐身的必要。 说来有点可怜,虽然灰石城堡名义还是李维的地产,但实际早已被她鸠占鹊巢。在魔法的控制下,这座偌大城堡的一砖一瓦都得接受她的指挥。控制力达到了这种程度,还能对她的女主人身份说些什么呢。 不在城堡,那她现在在什么地方? 答案是灰岩镇另一处神秘的所在。 这里是小镇最西侧的一座尖塔,它整个镶嵌在环绕小镇的围墙中。里侧是青葱麦地,外边就是一片灰面包树组成的疏林。 它正是小镇最高的建筑,比一边的城墙还要高上不少,尖细如针的塔尖离地五十公尺不止。 而为什么说这儿神秘呢? 因为住着这儿的人,是小镇唯一的巫师。 半年多以前,跟随李维来到这处乡下地方的,除了席骑士安格斯,其实还有一个人,那就是这位始终黑袍罩身的查得巫师。 但他可没受到李维的邀请,而是得到了帝国官方的委派。 经过半年多的相处后,查得巫师已经成为了灰岩镇最为神秘的人。 因为他除却一开始的惊艳露相,就始终生活在尖塔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除了服务他的几个仆从,几乎不和任何人接触,即使是李维。 距离产生的不仅是美,还有各种误解和相互疏离。 正是查得宅的一心一意,外加他诡异的长相,导致各种流言蜚语都投到他的身上。 一开始人们依照看脸的传统,只是认为他可能图谋不轨。伴随恐惧日益加深,现在已经到了无论那家小孩天黑没回来,或者村头母猪怀上野猪的崽,都喜欢拉上他牵扯一番的程度。当然,这些瞎扯淡最后也都只变成了瞎扯淡。只是经过一番番洗练,灰岩镇的镇民们形成了对查得的大概印象,神秘、可怕、阴森,还有就是猜测——“虽然我不知道他在弄什么,但他一定在试图搞事”。 事实上,他们全都误解他了。 关注查得足有一个月的凯瑟琳,十分认定这位巫师只不过一直窝在屋里看书而已。 一向看人很准的她认为像查得这类的人,可以用一个很贴切的形容词一言概之——书呆子。 凯瑟琳现在正处在这位书呆子的书房。 事实上,查得离她的所在之地只有不到五公尺远! 这个瘦高的男子,身着万载不变的黑袍,头戴一顶长长的尖角帽,像往常一样淹没在书堆里。 他坐在一张宽大的红漆厚背椅上,面前是一张足有两公尺长的樱桃木方桌。 以他为中心,他的前方,还有左右两侧,有三堆累积的很高的书。即使左边最低的一堆,也起到他的眉梢。 不仅是身前,查得后边的那一个十公尺长,三公尺高的大书橱,里边那一个个方格也全是书,大大小小能有几千册。 但身处于这样的环境里,查得却不感到窒息。相反,却像是一条鱼儿回到了久违的水中,各种酣畅淋漓。 看着他读书时专注的样子,凯瑟琳在期待着什么。 此刻窗外正是月明星稀。 清凉的晚风,从玻璃间的缝隙透了过来,窗帘微微起伏。 窗户内,正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的场景,实在是让人不由惊疑什么。 只不过,当目光投射到查得的脸上,你就会知道这不过是瞎想。 查得是一个很出众的人。 一般人的脸长也就在二十公分左右,他却足足多出一倍半,三十公分不止,仿若驴马一般。连带着五官都仿佛被拉长扭曲,像是一张十分离奇的抽象画,还是十分现实主义的那一种。这幅尊荣别说是凯瑟琳,就连为李维做牛排的厨子大叔,他家那个足有九十公斤重的胖闺女都得是一脸嫌弃啊。 凯瑟琳感兴趣的原因,是一个小小的金属塑像。 它被查得牢牢抓在手里,哪怕读书时都不曾放下分毫,显然对他十分重要。 这尊银白色的塑像刻画的,是一个身着丝绸长袍,头戴王冠的美丽精灵。 她面容高贵,含笑的嘴角仿若轻蔑一切。 无论是她头顶上的冠冕,还是她身上的衣服,乃至于她凹凸有致的身躯,全都装饰以瑰丽异常的网状纹。即使她美丽异常的面庞也是一样,浅浅的网纹,让她仿佛戴上了一层面纱。在这些细小网格的网点上,镶嵌着各种细碎的宝石、水晶。纯白的灯光照在上边,一片瑰丽晶莹。 这刚好被人一握的小小塑像,可是别有乾坤。 在凯瑟琳的眼里,它闪耀着诡异莫名的元素彩光,在纯白、明黄、赤红、淡紫、墨黑中随意变化。 作为召唤法师,她十分清楚这种元素彩光的来历——神力。也就是说,被查得握在手里的是一尊神像。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即使只有十五公分,但能激射出这种元素彩光,还是证明了它的身份。 让凯瑟琳感到意外的,不是“被这个猥琐男拿在手里的东西,居然是一尊女神像”,而是神像上刻画的这位女神,她居然压根不知道她的来历。 这可触碰到了她敏感的神经。 虽然刚复活不久,但这段时间,凯瑟琳可没忘记勤修自己的手艺。毕竟,现在不比过去,她能依靠的只有自己的力量。 作为一个主修召唤系的巫师,这位迦兰公主修炼的自然是“与神打交道”的本事。 复活的第二天,她就已经通过通幽术,与所有中等神力以上的神明,都建立了简单的链接。 精灵神系,作为她最喜欢的一个神系,自然也不例外——出于爱美的天性,公主殿下对颜值高的神明是很中意的。 所以,凯瑟琳很肯定,现在被查得抓在手里的这位“胸很大”的女神,绝对是一位新人。至少在三天之前,精灵神系里并没有这位的存在。 而这尊诡异的女神像,也正是她赶到这儿的原因。 在监控查得的元素兽提醒尖塔里有诡异的元素波动后,凯瑟琳在第一时间来到了这儿。 通过对查得一系列观察,公主殿下可知道这个书呆子还是一个间谍,一个安插在灰岩镇这边,时刻监视李维动向的间谍。 正当凯瑟琳看的津津有味时,查得突然放下手里的书,他长长的马脸这一刻满是沮丧、愤怒和不甘。 迟疑了一会儿,只见他将手里的女神像放在面前的桌子上,第二次念动咒语。 伴随诡异的音节一个个吐出,镶嵌在女神像上的那些宝石颗粒开始相继光。神像在这一刻,显得尤为庄重美丽。 待在一边的凯瑟琳,一双浅蓝色的美丽眼睛微微张大。 她觉察出查得正在使用通幽术。 不由的看向镶嵌在金属女神像上的那些细碎的宝石、水晶,凯瑟琳完全没想到它们居然是充当共振介质的魔化物。 这给她的感觉,仿若是牛角长在马头上,那叫一个不可思议。 凯瑟琳可知道,和五千年前一样,现在的神明对于巫师还是一样抵触。而动咒语魔法,所必须的魔化物,正是巫师最重要的标志,将这些东西镶嵌在神像上,简直不啻于在打对方的脸。 下一刻,她也从随身的小袋里掏出一些水晶尘洒向四周,微微念动着咒语。 隐光术除了隐身外,还有息声的能力,只有声音不是太大,它可以自动屏蔽掉,不让人察觉。 当凯瑟琳再睁开眼睛时,透过查得面前的女神像,她看到不一样的光景。 这一刻,她只见自己像一个浮空的幽灵,置身在一片黑暗的虚空中,周围浮现着许多高大的身影。 有的人身狮头,有的蛇尾虎躯,有的背生双翼…… 当她远远飞离这一边后,凯瑟琳又望见这些身影处在一株巨大的橡木上,像是一颗颗挂在树梢、茎干上的果实。这株橡木高大无朋,在这片黑暗的虚空中,它仿若是整个世界。 动通幽术的第一刻,都会目睹这样的场景。 凯瑟琳驱动此刻半透明的身躯,挨近到神木周围,开始仔细寻找着什么。 她很快在树木根部的地方,现同样活似幽灵的查得巫师。 “这是万丝巢域,蜘蛛魔龙居然消亡了……” 第二十三章:前所未见(二) 在通幽术的世界,罗兰的众神是以另一幅面目出现的。? 这片只有精神体才能进入的昏暗虚空中,欧若弥亚神木遮天蔽地。即使是那些高达十数公尺的虚影,对于它来说,也不过渺小如蚁。 远远朝它看来,神木无与伦比的伞盖上,结出了两个像果般的硕大光团。一个纯白无暇,一个明黄璀璨。数十位天神的虚像,浮动在它们四周,若隐若现,仿若夏日夜空中闪烁的点点萤火。 地神则集聚在欧若弥亚犹如擎天巨柱般的茎干上。 他们栖居的奔放之野、无尽之泽、琥珀梦境,犹如蜿蜒树干上的枝桠。同时对应他们的虚影,浮动在这三处光短枝的周围。 虽然地神的身影无比庞然,但对于所栖的枝桠,却只不过是一些不起眼的黑点。而这三处长达数百公尺的枝桠世界,对比欧若弥亚神木,却同样不止一提。神木粗糙的,布满裂纹的茎干,其腰围就在近千公尺左右,由高到低更是高达十几公里,真真正正犹如一座山岳! 至于魔神的居所,则是神木那盘根错节,犹如蛛网般的根系里。 三十六处深渊魔境,犹如依附其上的点点根瘤。 它们只有数百公尺宽,对比四下蔓延的粗壮树根,简直细小似砂砾。这三十六处地方,比天神的“橡果”,地神的“枝桠”都小上许多。尽管数量确实不少,但如果不是它们能够大放光华,恐怕得直接淹没在一片重重叠叠的黑影中。 而这三十六个光团中,每一个中间都有一尊栩栩如生的魔神巨像,大小体貌倒是和天神、地神别无二样。只是天神更显高贵,地神是一派沧桑,轮到这些魔神就变为恐怖、狰狞、邪异了。 长着马脸的查得巫师,正蹲伏在其中一处。 有一根淡白色的光线,一端连接着他半透明的身体,另一端则通向面前出亮光的浅紫色光团里。 闪电般跃飞到近处,凯瑟琳望见与他相连的这个根瘤光团形态十分奇异。 它像是一团线球。 由无数根半透明的丝线纠结在一起,重重叠叠,一层又一层的累积起来。 在这个线团中,一个美丽的精灵女神凸显出来。 她像是这里的内核,出比周围还要强烈的亮光。所以透过那一圈圈半透明的浅紫色丝线,可以一眼望见她巨大的身影。 只见这位女神头戴水晶王冠,面目和那尊塑像一般无二,只是更显诱惑。 和塑像有所不同的是,女神显出的神相,并非身披丝绸长袍。 她不着片缕,一圈类似蚕茧状的丝壳将她包裹其内,凹凸有致的玲珑身躯与其中若隐若现。从查得身上延伸出的丝线,正连接在她体外的丝壳上。 依照光团犹如线球般的外表,凯瑟琳认出这里指代的正是第三十二魔镜万丝巢域。 但不同三天前,她动通幽术的那一刻。 栖息在这里的神,已经不再是那条长着八条长足的双翼巨龙,而变成了她眼前这位美丽诱惑的精灵女神。 环绕着这里四下飞舞,凯瑟琳突然现了一件诡异的事。 那就是她眼前这尊栖居在光团里的女神,她体外的丝壳除了有线与查得相连外,居然还另外延伸出许多股。 细微一望,她已现了数十股延伸至不同方向的线。 而这些淡紫色光线连接的另一个端点,则似乎是其他的神明。 凯瑟琳的身影一闪而逝。 通幽术的世界,身形移动原本就可以疾如闪电。 之后的短短一会儿,这位公主殿下已经现了不少熟人。 黑暗皇帝拉蒙,邪能大君厄尔,青铜之王拜恩,幽风将军拉西莫…… 当她遵照丝线,再度朝上飞去,愕然现居然还有一部分连接到神木的茎干上,这里可是地神的地盘。 凯瑟琳先望见的是蝎神刻托。除此之外,黯月神灵之母安德利亚,精灵战争之神克瑞斯,幽暗之王拉奥孔,这些鼎鼎有名的地神也在其列。 这种异象,却是凯瑟琳前所未见的,她甚至都未曾听闻过。 究竟怎么回事,这位新晋的女神为什么会和这么多扯上联系? 他们相连的这些丝线,又是怎么回事? 还在疑惑的时候,凯瑟琳突然感到周围的虚空陡然出现一阵轻微震荡。她想也不想的直接切断了寄神术,从查得的精神世界退了回来。 同一时刻,神木根须的那个角落,魔茧之女菲亚突然转头朝凯瑟琳离去时的位置望去,现那里一无所有后,她微微自嘲的笑了笑。 然后,只见她温柔望着眼前的查得巫师。 身在网中里的蜘蛛,在露出毒牙的时候,常常也用这种眼神盯住步入陷阱的猎物! “还好,差点就被现了……” 感觉身体恢复后,凯瑟琳微微喘了一口气。 正当这时,一边的查得突然也张开双眼,同样恢复了意识。 然后,当着凯瑟琳的面,他一下举起自己干瘦的手。 一会儿后,这只露出袖子的手猛地电芒缭绕。“噗嗤”一声,一道闪电从这激射而出,撞击到方桌前的地面。 看着查得的变化,凯瑟琳的瞳孔陡然变大许多。 “这难道是强电之触?!”她喃喃起来。 凯瑟琳淡蓝色的双瞳,此刻突然颜色加深,犹如大海般深邃。透过自己的天赋能力,她很快现了查得身上的异常。 先,他身上与女神像的连接根本没有切断。 而他体内的魔力震荡不休,其共振的强度远远出了通幽术的层次。 另外,还有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刚才她压根没看到他挥撒共振物,也并没有念动咒语。仿佛他此刻使用的能力,是他的天赋本能。但这根本不可能,强电之触是邪能大君厄尔最常使用的独门魔法,只有他的子裔抑或他的信徒才有相应的使用资格。但这位可怕的魔神极为厌恶人类,从未听说他的子裔有人类的存在,邪能教会也素来和人类世界基本无缘。 凯瑟琳的眼睛眯了起来。 她很快联想起之前的那番场景,尤其是那些互相串联的丝线。 当目光再次移到方桌上的金属女神像时,凯瑟琳突然明白了一切。 这恍然大悟的一刻,这位悄立一旁的公主殿下一阵心神失守,她一会儿皱起双眉,一会儿又露齿而笑,震惊、疑惑、喜悦通通表现在她的脸上。 凯瑟琳明白,也许从这一刻起,巫师的世界就要风起云涌。 因为如果她没猜错的话,一个全新的魔法时代即将滚滚到来! 第二十四章:前所未见(三) (刚才章节布错误,有一部分没上去,导致只有一千多字,现在已经补齐……) 作出这个认定,凯瑟琳自觉是很艰难的。≈ 今天她的所见所闻,已经乎她的想象。即使是她这种见惯了大场面,都死过一次的人,都难免感到一团乱麻。各种各样的思绪交相串杂,让她脑仁疼。 凯瑟琳已经好久都没有这样的感觉了。 正当这时,她一旁的查得巫师也不安稳了。泄去了强电之触的魔法,他开始歇斯底里的大笑,状若疯癫。 出于激动的心情,他一下捧起桌上的女神像,不断的用嘴亲着。那张极度兴奋的马脸,现在已经完全忘乎所以,看着简直都有些狰狞。大大泄了一通后,只见他又认真的将沾了他口水的女神像放回桌上,又开始重复的试验起来。一时半刻,查得干瘦的右手突然腾起一蓬幽蓝色的诡异火焰。 这一刹那,整个房间的温度都飞下降许多。 凯瑟琳的背后,那被淡白色窗帘遮挡的玻璃窗户,快凝结了一层细密水珠。不出一会儿,又遇冷结出片片霜花。 目睹他的这一变化,凯瑟琳再也淡定不能。 如果说之前的强电之触可能只是她的误解,那现在的湛蓝之焰,那是彻底掐灭了她心里最后一丝侥幸。 这位公主殿下一片深邃的眼睛,盯着查得胸口与女神像相连的那根淡紫色的丝线。一时间神游天外,回到那久远的过去。 凯瑟琳永远都不会忘记自己与魔法结缘的那一天。 当时,她才七岁。 在她那位尊贵的父亲安排下,她与自己的启蒙老师相遇了,地点是那片永存于她记忆的花园里。 她们第一次见面时,她的这位女师父就给她上演了神奇的一课。 一堆放置在龙角边的宝石粉末,在她的喊声微微颤抖,出奇异的绚丽光华,一会儿绿意森森,一会儿火红耀人。当她正惊奇于这一变化时,她的奥萝拉师父却在这一基础上,轻轻念动着一句又一句诡异的咒语。虽然她并不懂它们是什么意思,却莫名感觉它们蕴含着强大的力量。 然后这一蓬红宝石尘当着她的面四下飞舞,还闪亮的好像夜空里的星星。 咒语念动完毕后,在她的瞠目结舌中,她的背后居然凭空生出了一双洁白的羽翼。并且,当她一个念头闪过,这对羽翼居然真的挥动起来,还带着她在花园的天空四下飞翔。 从那一刻起,成为一个巫师的理想就埋藏在她的心里了。 凯瑟琳同时也永远忘不了她的师父对她说的话。 “……巫师,是唯一用眼仰望自己头顶星空的人。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能做出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和那些能够天然使用魔法的精灵、巨人不同,我们的起点其实很低。小公主,你恐怕不知道,你刚才用喊声触动这些宝石粉末的这个事实,既是我们迈上这条路时所得到的唯一一份礼物。” 现在,她脑海里闪动着这些回忆,也正由于这最后一句话。 巫师的最初起点,的确是“声音触动魔力共振物”这一个小小的事实。 将钻石尘、黑曜石粉,抑或是一些破碎的红宝石颗粒,置放在一些天然具有魔力的物品周围,比如龙角或不死鸟的飞羽。只要时间一长,它们就有一种古怪的特性,那就是可以和声音共振,并进而触动空间中的元素力量。 当它再结合体内魔力的涌动,将张嘴吐出的话晋升为言咒后,就诞生出了咒语魔法。 巫师正是玩弄这一份技艺的人。 也正是由于这个小小的现,魔法的大门才向人类正式敞开。 到现在为止,人类的巫师通过不断探索和模拟,已经展出十几系截然不同的魔法。对于这一种神奇力量的掌握,甚至越了。面对那一大长串,足有成百上千种截然不同的魔法,又有多少人会想到它最初的起点竟只是这么简单。 其实正像这个事实所揭示的一样,魔法的重大突破,往往都在一些不起眼的突变上。镜像系的魔法,正是由于镜像术的揭秘。而通幽术这一个简单魔法的掌握,让魔法的世界凭空多出一个全新的魔法谱系——召唤系魔法。 作为一个优秀的巫师,凯瑟琳对于这些知识是聊熟于心的。也正由于这一点,她才从刚才的这一幕幕,窥探出了魔法世界即将风云变化的这一事实。 绝对没有错,真的有人迈出了那一步! 将主宰这个世界的连接起来,将他们的力量收为己用! 而最让她意外的是,做出这一点突破的人,还极有可能是她的同行。 从精灵女神身上那些丝线,凯瑟琳明白他创造出这一切的起点,正是基于召唤系魔法。 利用一位神明,作为与其他神明的连接点,将力量汇聚起来。待需要力量的人动通幽术后,只需要向这位处于连接中心的神明提出申请,既可拥有其他神明的力量。 简单一点说,就是在各大神明中,安排一位“中间商”。 她的任务,一边是连接其他神明,汇聚他们的力量。另一边则是连接需要这些魔法力量的“蝼蚁”们,使他们省却了原来的那些繁琐。 这绝对只有对召唤系魔法有着透彻掌握的人,才能明出来。 和其他谱系的魔法不一样,召唤系几乎纯是通幽术的不同运用。事实上,通幽术的本质也只是为人和神明提供一条渠道。真正挥作用的,其实在于你能否用打动你想要连接的神明,让这些伟大的存在愿意向你分享他们的力量。这里边最通常的手段,就是等价交换。毕竟,即使是永生不死的也与俗世有些诸多牵连,只要能提供给他们心仪的东西,就有可能得到他们相应的帮助。 但每一位神明,无论天神、地神抑或是魔神,都有着截然不同的个性。从他们感兴趣的东西,到对他们所用的敬词都完全不一样。久而久之,这才诞生了召唤系魔法。说来可笑的是,这一个魔法谱系与其划分在魔法中,不如归类于做生意更为妥当一点。 第二十五章:前所未见(四) 但谁让人家腕大呢? 虽然都是交易,但身份地位摆在这儿,单列一门魔法也是理所应当。反正魔法这回事,使得出来才是最关键的。 不过,腕大的人,一般脾气也大。放在这群身上,更是显而易见。作为一群拥有无尽生命,可以轻易移山倒海的恐怖存在,和他们交易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虽然通幽术可以和他们连接,但如果不做出一些事先准备,比如弄场祭祀什么的,他们可不会搭理你。“亿万富豪”的电话,可不是一个房奴打工仔可以随便打的。 召唤系魔法的难点也正是如此。 和这么一群鼻孔朝天的家伙交易,即使人家给出的是良心价,那也不是一般人付得起的。 正因如此,凯瑟琳现在才疑惑不解。 其实在刚接触召唤系魔法时,她也有过类似的念头。比如将这群神明的力量转换为一种正式的商品,然后公开出售什么的。但她很快就现,这不过是小女孩的痴心妄想而已。无论如何,神明都不会这样自轻自贱的。他们只会高高俯视着凡间,即使给予自己的力量,那也是施舍,而不是服务。虽然大多数与神交易的巫师自认为他们和众神是平等的存在,但这实际上不过是一厢情愿。 而现在,她没有做到的事,却另外有人做到了,而且做的比她设想的更好。 连接数十位神明,让他们的力量组成一个可以共享的网络,这可比她的魔法商店还要更进一步。 如果这个魔法网络,可以持续拓展,以至于囊括进所有的神明。那对于魔法而言,恐怕都不亚于咒语魔法的出现了。 只是不知道使用它的代价又是什么? 凯瑟琳最着迷的恰恰是这一点。 猜测出它的原理后,她很快明白了这里的关键所在。如果这片魔法网络的根基,是通幽术和召唤系魔法,其中不可不提的就是代价。 她想知道这位精灵女神付出了什么,才能让数十位神明向她贡献自己的力量? 她还想知道使用这片网络,又要向这位“承上启下”的女神付出什么,需不需要得到其他神明的认可? 还有,这其中的入场资格又是什么? …… 由于这些问题,她的目光盯上了不远处的查得巫师。 可怜这个刚得到宝物的男人,还不知此时此刻正有一个可怕的女人守在他的身边。 只能说一无所知的人,在他无知的那一刻是最幸福的。 查得舒服的倚在宽达的椅背上,当湛蓝之焰的力量泄去,他更是欣喜若狂,这时候那双眼睛已经全被眼前的这尊女神像占据,露出深深的迷恋。 只是别人倾慕人家的美貌,他却渴求着她的力量。 又是一把抓起它,狠狠啄了几口。 “宝贝啊宝贝,你放心,我一定找出你的来历。只要现这里边的真相,我就可以离开这里了,哈哈哈,看谁以后还敢小看我……” 然后,下一刻他却听到一个如夜莺般的美妙女声。 “只可惜让你失望了……” 这句话,查得才听到第三个字,他就已经失去了意识。 在那一刹那间,一股寒气从他的背后的脊骨处四下延伸,他的头颈、四肢,以及胸前,相继被一层厚实的寒冰覆盖。一个眨眼间,这个还坐在椅子上的黑袍客已经化为了一座淡蓝色的冰雕。 解决了查得之后,凯瑟琳才撤去防护,直接走了出来。 来到查得近前时,她就要伸手将同样被冰封住的女神像拿下。但一想到,这个猥琐的男人之前抱着它又亲又啃,当即眉头一皱。 得洗洗再用。凯瑟琳艰难地做出了决定。 只见她又挥撒了一些钻石尘,并特意念动了一段咒语,一条波光粼粼的,足有碗口粗细,三四公尺长的水龙被她召唤出来。 下一刻,它即刻朝查得的手里窜去,将女神像叼了出来,并融了进去。 这尊还沾着查得哈喇子的白银女神像,于是在水龙化为的这团水中四下飞舞,只因有无数强劲的水流在冲刷着它。 当这个魔法散去时,被清理干净的神像直接落到凯瑟琳的手中。 看着这位精灵女神美丽的面容,又望了望面前这个被冰封住的男子丑陋的一张脸,这位有些洁癖的公主殿下临走前撂下一句话。 “男人真恶心……” ********** “我听说,昨天晚上,又有人试图逃跑,林地里可现了不少脚印……” 李维喊话时,正站在龙人面前。 他的一双眼睛利如鹰隼,挨个朝面前这群身披盔甲,正改装成人类的傻大个看去。 可惜,只看到了一片躲躲闪闪的目光。 然而,他这句话还未说完时,就遭到了反驳。 “公爵老爷——哦,不,是统领大人。统领大人,我们冤枉啊。您可别误会我们,这脚印谁都可以留下,可不一定是我们的……” 正在队列前边的钱宁当即反驳起来。 这个身高足有两公尺的大汉,说话时垂头顿足,就差在他脸上刻上“忠臣”两个大字。 钱宁的四周,立刻响起了一阵应和声,龙人们此刻都是同仇敌忾。 但他们这一腔热情却立刻被浇灭了。 将这群家伙包围在中间的数十个人类士兵,同时对天鸣枪,彻底消灭了他们起哄架秧子的念头。 李维同时冷笑。 他这位明面上的马克西米连统领,抬了抬自己的脚,“你说的不错,的确脚印谁都可以留。但这么大的脚印,除了你们,还有哪个踩的出来?拜托,谁会有你们这么大的脚底板。反驳的时候,都不看看你自己的身高吗?!” 这句话一说出来,不少龙人都当即低头。然后,他们又一起摇头,叹息着自己为什么长着一双大脚,连留下的脚印都这么特别。 “好了,闲话我也不多讲了,这次将你们召集过来,就是为了讨论你们这些人未来的出路。罗格村的事已经解决了,接下来,我们就要去冬龙城。那里是什么地方,恐怕不需要我多讲,你们自己明白。”李维轻蔑地望着他们,“恐怕我说这话时,你们一个个都在窃喜吧。既然如此,我给你们一个得到自由的机会……” 第二十六章:谈心(一) 李维峰回路转的一句话,让龙人们的眼珠子蹦了一地。??? 原本反驳他的钱宁,在片刻的惊愕后,脸色一片深沉。它第一时刻就感到这里有猫腻,相比于这么温情脉脉,这家伙还是希望李维大雷霆,挨个抽它们几鞭子才好。 在钱宁旁边,密切关注事情进展,准备随时大露风头的班,这下也是一脸懵。它完全弄不懂李维这些话的思路,现在正杵在那小心盘算。 至于它们后边一排,原本老神在上,一脸“我正看热闹”的克拉克,那是一脸的坏笑。它可不相信李维会那么好心,就这么把它们放了。敢说这话,里边一定有猫腻。但不管内情是什么,克拉克都是一脸云淡风轻。只因昨天晚上,由于偷喝了不少麦酒,它压根没搀和逃跑的事。 …… 这群家伙的各怀鬼胎,让这片临河的柳林寂静一片,只余呼呼的风声激荡在所有人的耳朵里。 “怎么了,一个个都不相信我的话。”李维再度扫视过去,顾盼之间满是不言而喻的奚落嘲弄,“可我说的是真的。在这边,我真的给你们一个得到自由的机会,只要你们能在这里打—败—我!” 这句话说到中途,龙人们还算听的有兴致。但最后一句一出来,立刻个个失笑不语。李维的话,在这群家伙眼里基本是无稽之谈。 看着面前一身黑色盔甲,身高体阔的李维,它们满脑子都是“老大,别开玩笑了”这样的想法。有些龙人看看四周,望见周边那矮它们几个头的人类士兵手里拿着的那些会冒火的“铁管”,更感讽刺。 在它们看来,光是这些已经够它们吃一壶了,还打什么打。 “我说的挑战,是我一个人对战你们。可不是派出灼,挨个赏你们几爪子。”仿佛是看出了它们的想法,李维补充着说起来,他指着四周的人类士兵,“当然,在你们挑战我的时候,他们也绝不会趁机对你们下黑手!” 这两句话一出,龙人们更加沉默了。 有一些聪明的,开始认真盘算李维这么做,又打了什么坏心思。 至于那些相对较蠢的,这个时候已经摸着背后的斧柄,那叫一个蠢蠢欲动。望着周围这帮人高马大的兄弟,它们一下感觉李维也不是那么可怕了。当然,这帮带给它们安全感的兄弟是怎么想的,它们是完全不知道的。 “怎么了,一个个都缩在那,准备学乌龟吗?”李维看到它们依然一片沉默,继续挑衅起来,“你们可有五十一个人,怎么和我单打独斗都不敢?你们难道只会趁着天黑逃跑,到了这敞亮的白天,就全成瞎子瘸子了。” 被他的话一激,一小部分相对较蠢的龙人喘气声越大了,那对琥珀般的眼睛这时瞪得圆圆的。 虽然此刻这里的大多数人,依然认为这场架打不起来。但这里的气氛,还是被渲染的有些凝重。 李维最后又为它添上一把火。 “安格斯,待会儿它们要是动手,你记住千万阻止别人来打扰我们。既然说了,要给它们一个机会,那我就给它们一个机会。现在你带着所有的魔枪手退后,把地方让出来!” 瞥过头看过一边的安格斯,李维再次转头,直面跟前的龙人,声音陡然大了起来,“来啊,你们这群傻大个,既然这么想要自由的话,那就在这里把我干翻!”声声大喊如同平地惊雷,震得龙人们耳朵一懵。 一股劲风陡然也在树林里窜起,飕飕的刮在它们的脸上。龙人的盔甲,被风激出一片叮当声,李维粗短的梢也在风中飘荡。当满地的落叶一起随风乱舞时,安格斯抬起一只手,所有手持魔风枪的人类士兵全都一起退后,整齐的脚步声成了这里最好的伴奏。 当他们退后到一定距离,并在安格斯下令“收枪,列队”,龙人们的心思也受到了极大的挑拨。 风依旧在乱舞,片片枯叶击撞在它们森严的盔甲上。望着左侧一边已经收束起来,现在离它们足有三四十远的人类部队,即使是那些不打算动手的,都难免燃起了些许**的火焰。 这股妖火,在它们眼神触到李维的一刻,简直像是触到干柴上,劈啪作响。 感受到这股森然的气氛,李维却还在挑衅,他对近在眼前的龙人们竖起中指,“你们怎么还不上……” 这下,他还未说完,一声嘹亮之极的吼声已经回响在树林中,震的周边的鸟儿一起朝天飞离,如一片乱雨。 它来自队伍后侧,一个块头尤其大的龙人咧开的一张嘴。 布鲁克身高二公尺的魁梧身躯,这时像是一条绷紧的弹簧,它全身的肌肉全都调动起来,粗大的青筋露在他人化的脸上。吼完一声后,它又吼了第二声,这一下附近的空气都被它震荡出一片涟漪。轰然炸开的声音,当真犹如一条巨龙在嘶嚎! 这个人高马大的家伙拔出背后的斧子,猛地甩过肩膀,就要一下扔去。 布鲁克身边的其他龙人,全都瞪圆了眼睛,朝它这位猛士望来。 连被它大吼着打断话的李维,都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它。望着它掷斧的动作,一下警觉起来——龙人巨大的块头,还是有些威慑力的。 “正等着你呢。”看着布鲁克,李维跃跃欲试。 然而,一声响亮的巴掌声,强行扭断了这事的进程。 动手的人是克拉克,看着身后的布鲁克就要出手,它那叫一个腿脚如风,眼疾手快。三两步就越过人群,直接来到这个傻大个的身边,这一抬手就是啪啪两巴掌,扇的正要扔斧而出的布鲁克两眼金星。 “你这个蠢货,吼什么吼!” 在李维惊讶但稍微失望的眼神里,克拉克还一把夺过布鲁克的手里的斧子,它狠狠踹了对方肚子一脚,将其踢倒在地上。 “他就是那么一说,你怎么还当真了,我日你个蜥蜴人屁股……” “别打了,大哥,俺知道错了……” 被克拉克这么一搅合,整个树林的气氛又是一片祥和。 最前边的班和钱宁受到提醒,当即你一言,我一语。 “统领大人息怒,我们怎么敢和您动手……” “布鲁克它脑子蠢,您可不要在意……” 但它们话是这么一说,实际个顶个的口是心非。 李维却眯起眼睛。 原本他还以为这群家伙如它们外表一样直接,没想到整出这么一出幺蛾子。望着后头正殴打布鲁克的克拉克,他叹息一口气,这群家伙果然还是有些脑筋的。不过,由于原本就预料到这种事,他也不甚在意。 按照原本的计划,继续往下走。 “你们知道就好,真要动起手来,你们就能知道我的厉害了……” 话还未说完,李维猛地朝一边挥出一拳。 这猛烈的一拳直接打在空气中,却响起巨大的轰隆声。 离李维五公尺远的一棵足要两三人合围的柳树应声而倒,它粗壮的茎干上陡然爆裂一片,木屑纷飞间,整个拦腰而断! 第二十七章:谈心(二) 刺耳的吱呀声里,一片纷纷扬扬。高达十几公尺的柳树倒地的一刻,荡起一大片的尘埃。被风一卷,尘沙漫天。龙人听到它倒地的轰隆声,一个个都把眼珠子瞪圆了,很是不可思议的朝李维望去。 离得最近的钱宁和班,那嘴巴咧开就像大叫的河马,半响都合不拢。 至于它们后边,正在殴打布鲁克的克拉克,也已停住了它即将落下的碗大拳头。克拉克现在正低头弯腰,屁股高高撅起,仿佛正在蹲坑。而它周围的其他龙人,都像木头一样干杵着。 李维冷哼一声。 原本他还想刺激这帮家伙,让它们围攻自己,以便好好教训它们一顿。没想到这帮肌肉达的混蛋还是有些脑子的,骂成那样都不动手。为了立威,他只有像这样破坏一些花花草草了。 吹了吹自己的拳头,李维很有些大材小用的感觉。 借助魔铠里封入的那一部分鼓风蜥的蜥皮,他算是懂得了除却龙力以外的第二种魔法。这种压缩空气,并控制其定点爆炸的能力,一结合他传奇级别的恐怖魔力,产生了可怕的化学作用。全力运作,他能一次释放堪比数百公斤航弹爆炸的力量,运用恐怖的爆炸和冲击波伤人。虽然释放范围,仅限于周身十数公尺。但这一招,一结合他那骇人的龙力,足够让他在近战上罕有敌手,问鼎整个罗兰! 可惜自打弄懂这一招,李维还从没有在人身上用过呢,只是不断拿一些草木石头来试手。 看着这帮临阵退缩的家伙,他是深感悲凉。 可怜哥这一身澎拜的魔力啊。李维默默想着。 “我只能说你们很聪明,如果你们敢来挑战我,恐怕结果不比这棵树好上多少。”一拳立威后,李维也撕开了伪装,“敢让你们挑战我,我怎么会没有底牌,可怜你们有些人就是想不到。” 这话一落,所有的龙人都不由而同朝地上的布鲁克望去。 一众人等对这个被人打成熊猫眼,现在正趴在地上的家伙深表同情。只不过有些人的同情里,更多是奚落,它们看向布鲁克的眼神像是“关爱智障儿童”。另一小部分却是庆幸,无论是被克拉克揍,还是被李维一拳轰飞,全都是它们不愿意的。而可亲可爱的布鲁克同志,却是替它们承受了这一切啊。 “既然已经坦白了,我也不妨告诉你们。”李维张狂地笑了起来,“你们这帮家伙想要自由,那不过是痴心妄想,本公爵——哦,不,本统领大人可不会放过你们!” 他说的是如此直白,龙人只有摇头叹息。 像克拉克、班、钱宁这些,虽然早就知道李维的“小肚鸡肠”,自己没有那么容易脱身,此刻也是感到心口堵着一块大石。没有哪个犯罪分子,听到自己被判刑会感到欣喜异常的。 “但是你们得不到你们想要的自由,却不代表你们不能获得另一种自由。”李维又扣了扣鼻子。 说话时,他挨个看向龙人的脸。 “你们也说说看,在我这里生活的怎么样?和你们住着的那破窝棚相比,是好还是坏?” 龙人们此刻面面相觑,完全不知道他想要说什么。 李维的嘴像连珠炮一样。 “这一顿三餐,回回都是大鱼大肉,你们过去的伙食有这么好吗?” “每两天,就分给你们每人半桶麦酒。这份待遇,你们过去的那个死鬼酋长有过吗?” “还有你们睡着的玻璃珠,这玩意在你们那边价值不低吧?” “我们这边的房子,可不仅仅只是不漏雨而已。” …… 龙人听他这么讲,全都若有所思起来。 在这一刻,它们突然感觉李维说的很有道理。 柳林里的风吹在它们的脸上,它们还是第一次感觉这么清凉。 “凭心而论,你们说说看,你们现在的生活很差吗?至少比过去,那是一天一地吧。我甚至敢断言,即使你们当上酋长,都未必有现在这份待遇。”末了,李维开始最后的循循善诱,“更别提你们哪怕逃出去,都再也当不上酋长了……” 李维说到这边,原本还打算再说下去。但突然之间,听到他的这句话,所有的龙人在一瞬间全都得了“红眼病”! 它们瞪得浑圆的眼睛布满血丝,粗大的青筋在它们人化的面孔四下蔓延,活像一条条粗大的蚯蚓。 在加重的喘息声中,它们的脸上已出现了鳞片般的纹路。 同时,龙人们的嘴无不朝前凸起,化为尖尖的吻部,嘴里的板牙也变得尖如弯钩。后脑边还有两个角状的凸起,越来越明显。甚至它们的双手双脚,都缓缓变为匕般的利爪,一条龙尾就要从裤子突出来…… 被这五十一个逐渐龙化的家伙盯上,李维一脸的莫名其妙。 李维望着它们赤红一片的琥珀眼睛,感觉这帮混蛋像是一群看到鲜肉的鬣狗,简直要把他活撕了。 不由的冷笑两声,他镇定自若地喊道:“你们这帮家伙想干什么!”说到最后,口气已经十分严厉。 看着他同样冰冷的眼神,不少龙人才从惊怒中苏醒,克拉克最先,其后是班、钱宁等人。 这个时候,似乎觉察到这边动静,安格斯等人也朝天放了一波空枪。听到“宾”、“宾”、“宾”的枪声,剩下的龙人才全都苏醒了。有趣的是,当它们恢复意识的一刻,那失控的龙化也同时消失了。 李维瞪大眼睛,朝这帮家伙看去,他现刚才它们每一个都失控了。 没错,就是每一个,这五十一个龙人没有一个不在那一瞬间情绪暴怒,丧失理智的。这让李维感觉很奇怪。眼睛一眯,他把它深深记在心里。 “你们以为我只是说说而已。事实上,你们的确以及没可能当上酋长了。”李维用冰冷的口气讲了起来,他看向龙人的眼神如同一只翱翔天空的雄鹰在蔑视地上拖拉蚂蚱尸体的蚂蚁,“为什么这么说呢?你们不妨看看我现在的样子。我一个那样身份的人,现在都要这样隐姓埋名,更别提你们了。还有你们也不想想,你们的家乡落日沼泽成了什么样子?哪里还有一个空余的蜥蜴人部落,等着你们当酋长吗?” 第二十八章:谈心(三) “……现在和过去已经不同了!” 对于这些话,大半的龙人是茫然的,仿佛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只有稍小一部分龙人若有所思。??? 觉它们安稳下来,李维更加不客气。 “你们这些猴急的表现,让我感觉你们很蠢。”李维开始指指点点,“现在,外边的一切都已经翻天覆地了,连我这个龙骑士都只能这样隐藏自己,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跑这里来当佣兵。和我相比,你们又是什么呢?一堆臭狗屎!你们可别以为你们很厉害。现在这里到处都是高手,凭你们的本事又能弄出什么动静?可不要太不自量力了,你们这帮蠢蛋……” 还要再骂下去的时候,突然有人打断了他。 “统领大人,您说的是真的吗?”站直身体的克拉克,直接问出了最关心的问题,“我们不能当酋长……” 它这话一说,所有的龙人突然全都集中看向李维,眼里的急迫不言而喻。 李维的眼睛再次眯起来。 “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他环顾四周,故作不耐烦地回复道,“动动你自己的脑子想一想,现在到了什么时候?你们的家乡,那偌大的落日沼泽都已经被统一了,听说还建立了什么王国。而整个南迦兰这边,还有第二片属于你们蜥蜴人的地盘吗?”李维进一步嘲笑起来,“哪怕是你们这些漏网之鱼,恐怕也早已经料理的差不多了。我相信,和你们部落的遭遇一样,其他那些从落日沼泽逃出来的蜥蜴人,即使不是埋骨异地,也只能成为奴隶,一个个被关在笼子,准备待价而沽。” 这番话一出,龙人们无不如丧考妣,满脸的悲痛之色。 但李维却有一种奇异的感觉。 他看这群傻大个的样子,似乎压根不是在悲痛自己族群的遭遇,而仅仅只是对自己不能成为蜥蜴人酋长这一事实耿耿于怀。 所以,李维决定再加点料。 “想要当酋长,总要有你们的部族吧。如果一个人能当酋长的话,那你们现在就可以封自己是酋长了,可那又有什么意思?”李维哈哈大笑,他指着自己,“所以,要想当你们的酋长,要么从我们这些人手里解救你们的同伴,要么你们就得离开南迦兰。总不能回去落日沼泽吧,你们蜥蜴人的性子,你们最了解?” 他最后一次环看四周,“而那两条路,就简单了吗?前面的,那可意味着你们要与我们为敌。呵呵,呵呵呵,不是我看不起你们,而是你们真没有这个能耐。灰岩镇你们也都见识过,对于你们这帮住窝棚的家伙来讲,够大,够恢弘了吧?但它在这里,只是最不起眼的一个地方!连灰岩镇都解决不了的话,更别提其他了。至于离开南迦兰,你们真有这个胆量的话,完全可以试试。但照我看来,基本一辈子缩在沼泽里,只是近几个月才出来透透风的你们,恐怕到时候,连朝什么方向的路走都得疑惑半天。这个世界可是很大的,完全不是你们这帮乡巴佬可以想象的!” 李维突然像想起了什么,又开始轻蔑的笑了起来。 “可别讲,再去找那个黯月精灵。实话和你们说吧,她压根就是把你们当刀使。当你们还有点利用价值的时候,可能还会得到她的礼遇什么的。但你们现在这个情况,那就别做梦了。恐怕你们投奔她,还不如留在我这边?都是给人当牛做马,给她做和给我做,又有什么区别?” 将这最后一段话说完,李维静站一旁,等待着它们的反应。 说句实在话,这帮龙人的表现让他感觉十分讶然。它们对于酋长的执念,简直不正常,仿佛刻在了基因里,被完全固化了。这种异常,可不是智慧生命应该有的。但考虑到这帮人原本就离人类有一段距离,李维也是捉摸不定。但他本能的感觉,这似乎是一件挺重要的事情。 这里的猫腻,留着以后慢慢查探吧。李维扣了扣鼻子,默默想到。 当龙人们你看我,我看你,小心议论好半天后,李维才再次声,“所以,在这里,我才提出你们可以获得第二种自由。” 他的话,再次吸引了所有龙人的注意。 “统领大人,你究竟是什么意思。”克拉克这时已经站在前排,它抢在班和钱宁之前说了起来,“如果只是戏耍我们的话,那您可以完全不必开口了。如果您想看到我们的丑态,我们可以直接表现给您看。反正用自己的滑稽取悦一个强者,又不是丢人的事。”它显示出了非一般的伶牙俐齿。 李维却朝它笑了笑。 “当然不是。你先听我讲,我说的第二种自由,是指在我限制之下的自由。”他轻飘飘的将这句话讲出来,仿佛毫不在意。 龙人们自然而然的炸开了锅。 然后,李维十分笃定地道:“我直接明说,反正你们当中不少人都是聪明的很。作为毁灭你们部落的人,本统领从一开始就不认为能获得你们的忠诚。但现在我很缺人手,所以才把你们拉过来充数。对于我来说,你们只要别表现的太懈怠,以及别在一些事上从中作梗,就足够满足我的需求了。我对你们的限制,也就只有这么一两点。除了这一些外,你们和普通人没有两样。该吃肉吃肉,该喝酒喝酒,我对其他人给出的待遇,你们基本都有。而你们跟着我,也是有好处的。最大的一个好处,就是可以扩大你们那狭窄的眼界,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大。明白这一些,对你们以后的逃跑计划,恐怕也有不少好处。所以我才说,我给你们的第二种自由,是在我限制之下的自由。另外说一句,我另一个身份,你们也都了解。我的野心,就是将它变得名副其实。作为第一批跟随我的人,你们还是很有优势的。如果我真的实现了这个目标,让你们每一个人都当上酋长都有可能。” 顿了一下,李维又笑着讲了起来,“所以,你们想要出卖我的时候,可要瞪大眼睛。看看其他想要利用你们的人,给出的待遇比我低,还是比我高。虽然我劝你们别做背叛我的事,即使做了,也别被我现,本统领可不是一个心胸开阔的人……” 第二十九章:初临冬龙 “统领大人,您刚才的做的事可能毫无作用。”从柳林回来时,安格斯一把拽住李维的胳膊,小心说着悄悄话。“想要收复它们的话,可没有那么简单。这群混蛋没一个是甘于人下的,反叛作乱对它们而言,基本和喝口水没区别。现在承诺这些,不代表以后不会违反,蜥蜴人的字典里可没有诚信这两个字……” 然而,李维随口的一句话,却把他噎住了。 “难道我们人类的字典里就有吗?” 安格斯眼睛顿时瞪圆了。 “您的意思是……”他突然不说了,像明白了什么。 “就像之前说的,我压根没想收复它们,拉它们过来,纯粹是缺人手。我对它们的要求,就是应付过这一阵就行。刚才话已经说到那份上了,它们要是再不识相,那可真别怪我了。”李维嗤笑起来,“既然明白了那一招,制作一支龙人军团对我而言,不过是件轻而易举的事。” “这可是五十一个龙人!”安格斯有些不可思议。 “这算的了什么?”李维抬起头来,似乎在回忆往昔,“想当年,我们家还是正经公爵时,别说几十个龙人,光是出行时拉车的就有一百多个巨人,还得是山岭巨人……” “您确定那不是地精,或者鼠人什么的。”安格斯也是见过世面的,一口揭穿了李维乱吹的牛皮,“即使您说的不错,但现在您的家族不是落魄了吗?” 李维眯着眼睛看着他,他感觉这话忒难听。“落魄只是暂时的,在我的领导下,它会很快走向复兴。到时候,我出去时,别说一百个巨人,少说也得有一千个前头开道。不然,都对不起我大公爵的身份!” 安格斯登时无语,“您这排场,比帝国皇帝还威风啊。”他感觉天空上有一千头牛在飞,全是李维吹上去的。 “要的,就是比它威风,我是那种甘于人下的人吗?”李维却继续接过这个话题,还恬不知耻的拍打胸脯,摆出一副“舍我其谁”的姿态,“就那傻老头对我家做的事情,我还真不用给他面子,埃多皇帝了不起啊……” “打住,打住。总之,统领大人,如果您的计划只是让它们暂时充当门面,这倒是可行的。虽然这帮家伙自视甚高,骄傲得头都翘到天上去了,但真蠢的没有几个。听了你的那些话,暂时还是能消停一会儿的。”安格斯赶忙拉回原来的话题,他对李维这随口扯话的毛病,那是深恶痛绝,“但我还是感觉,就这么把它们放弃了有些可惜。另外,统领大人,它们出身的那个蜥蜴人部落透着一股诡异。您的那套方法,放在它们这儿行,用在其他蜥蜴人身上说不定一下就不管用了。” “这倒说的是。”李维在安格斯讶然的目光中点了点头,“这个东西,倒是需要本大人仔细研究。但对付这帮家伙,我可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如果你想收复它们的话,大可以试试。如果能成功的话,它们就归你管了。” 安格斯脸上的惊讶更加浓重了。 “您——您这也太大方了,这可是五十一个龙人,您真打算把它们的指挥权交给我……”对于李维的慷慨,安格斯心里微微有些感动。 然而,他刚刚诞生的那么一点好感,全都在下一刻烟消云散了。 “不就是五十一个龙人吗,我都对你说了,未来光是给我拉车开道的,就得起码是一千个巨人。”李维脸上浮现出神秘的笑容,仿佛那飞黄腾达的日子就在眼前,“没有那个富翁会去和乞丐抢钱的。” 安格斯无奈的闭上了眼。 “您做梦,也别在白天做啊……” ************ 站在甲板的顶端,李维俯视前方。 帆船前端的龙头撞角,正挨在他的身子底下。这一刻,它不断撕裂着迎面而来的风。特意装着青铜龙头上的孔哨,出一阵又一阵尖锐的龙吟声。由它开始,帆船宽达的船体,正在三面白帆的带领下,航行在近百公尺宽的冬龙河上,一片片雪白的水花从它两边溅起,变为道道朝前泛起的涟漪。 屹立于这船头上,李维遥望两边连绵成亩的麦地,心情也舒畅不少。 没想到这异世界也有这千里青纱的场景。李维默默想到。 只是可怜肚子没有丁点墨水,不然他都想作诗一,赞美赞美这一片大好河山了。 安格斯正待在他的身后,开始为他讲解起来,“统领大人,从这条河继续朝下航行,就到了冬龙城那边了。而那里到处都是码头,水路十分达,甚至有马不如船的说法。也正是靠着便捷的航运,冬龙城才能有二十万的人口。那里的粮食,还有香料、棉布,都得靠船运过来。同时,城里的玻璃、工艺品也都是靠水运互相通行。” “原来是这样。”李维点点头。落后的中世纪,也只有这种交通异常方便的地方,才能诞生出十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他又问道,“那冬龙城内部势力又是怎么样?” “您问到点子上了,这里可是我要对您说的重点。”安格斯咳嗽两声,润了润嗓子,“如您所见,冬龙城是南迦兰最大的一座城市。而这里的情况也是最复杂的。” “大体而言,它可以分为两股不同的势力。” “第一股自然是冬龙伯爵为的这一派本土贵族。” “您恐怕不知道,冬龙城周边的贵族,多半都离开了自己的封地,将家安在城里了。他们主要是看上了这里的繁华,不愿意回去过那种苦日子。城里所需的粮食布料,许多都来自于他们的领地。由于这些原因,冬龙伯爵也不敢怠慢他们。另外,冬龙城当初建立时,还有两个家族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也都得到帝国的认可,获得了两个男爵爵位。由这些人主持的上议会,算是冬龙城最重要的一股势力。” “还有一股就是商会。 “南迦兰的魔兽贸易,可是扬名整个帝国,加上这里同时也是魔毛呢绒的主产地。所以,有大量的商人、商会盘踞在冬龙城中。就像您知道的,这些家伙多半都极有背景。有一些,即使是冬龙伯爵都得小心应付的。佣兵协会里,他们也有不少人。” 听到这里,李维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听你说的这些,我怎么感觉那什么冬龙伯爵,就是一受气的小媳妇,这边要照顾,那边要奉承,真是忒可怜了……” 第三十章:帕里岛 对于李维下的这个“可怜”的评定,安格斯无奈的摇了摇头。? “一个传承数百年的封地贵族,有二三十万人向他缴税,名下的资产包括数十座庄园,七八个商会,在通行整个埃多的呢绒贸易中占得头筹,近四成的魔毛呢绒通过他第一次转手,麾下光披甲的私兵就有近万人。这也叫可怜的话,我也想这样可怜。”但在反驳之后,这位骑士先生也作出了肯定,“不过,冬龙伯爵理应拥有的权力,的确不止这么一点。如果,他是以一般贵族的要求来衡量自己的,还真有点可怜。因为明明是自己的地盘,却有一大堆事不是他能做主的。” “安格斯,我记得你见过他。听你讲,他只有四十多岁,却有一半的头都白了,我估计就是抑郁的。”李维毫不客气的偷笑起来。 安格斯听到这话,也加入了“在别人背后说坏话”的队伍。 “还真有点可能。统领大人,您是不知道他那脸色凝重的。我和他见的几次面,每一次他的鼻根后边都是这样。”安格斯当即紧锁眉头,只见他鼻子上端,两条眉毛中间的部分重叠出“川”字型的皱纹。 “这是屁股后边长了痔疮!”李维捧腹大笑,这家伙很不客气的臆测起来,“看他愁眉紧锁的,是不是老婆外边有人……” 这句刚落,李维突然看见前方的河道出现了一座颇高的石山。离得越近,他看的越清晰,这座山岛就像一头凶猛的拦路虎,让整条冬龙河都因为它分开两半,变为两条狭窄许多的岔流。 顺流而下,当帆船离那只有数百公尺时,李维依稀望见了岛屿底端有石砌的码头。有很多船只,正停泊在那边。远远望去,活像一群像刚下水的小鸭子。码头上,一片熙熙攘攘,不少蚂蚁一般大小的人在那来来回回。再近一些,当他透过河上朦胧的薄雾,将这陡立的山岛彻底望清时,才真的感觉它的确不小。 “已经到岸了吗?”李维指着前边,询问安格斯。 “离冬龙城的主城还有一段距离,不过这座帕里岛也的确属于冬龙城的一部分。”安格斯对着前方河道中的这座一片青葱的石山指指点点,“帕里岛是冬龙城的边境,这里没什么好说的,只是风景不错。统领大人,您看它顶上那座石山,它那边有一间山顶旅店。由于地势很高,又处在河道中间,视野开阔。每到拂晓黄昏,都有不少的人来这观景。” 听他一提,李维左右看看,现前边确实是个观景的好去处。 毕竟,这座河中小岛挨在城边,一方面离一片繁华的城市只有一步之遥,另一方面又可以看到城外迷人的田园风光,说句得天独厚一点也不过分。 李维又抬头望了望天,觉现在已经过了日中,再有两三个小时可能就到黄昏了。 “那好,我们上去看看。”李维伸了个懒腰,“既然来这里一趟,怎么也得享受一下。”还未到一边的安格斯做出反应,他已经对后边命令道,“到山岛那边直接靠岸,我和你们的安格斯统领要上去看看。” 听到他替自己做决定,安格斯只有叹一口气,这种情况下他也不好驳李维面子。 一时半刻后,他们乘坐的这艘巨大的三桅帆船,已经靠在小岛上的码头上。龙帆船停靠在延伸出来的栈桥时,巨大的体积让两边的船只相形见绌。它怪异的造型,也吸引来许多人的目光。许多人望见它船头那一个巨大的青铜龙,还有雕刻在船身上那些闪闪亮的鳞纹,都在猜测这艘船的身份。 李维等人走上栈桥的一刻,更是让人惊叹。 不过,不是惊讶于他们的财大气粗,而是震惊在他们身上散出的那一股惊人煞气。在外人眼里,这群将头剃成板寸,浑身铁甲森森的家伙,怎么看怎么都不像正经的观光客,倒是很有强盗打家劫舍的风采。我的天,这里边怎么有这么多如此强壮的人,你看看他们有多高。毫无疑问,李维队伍中那些身高体壮的龙人再一次成为了焦点。 在罗兰世界,过两公尺高的智慧生物有大把,但突破这个高度的人类可就凤毛麟角了。平常出现一个,就已经算是新闻,更别提现在出现了一大片。 在李维的刻意吩咐下,这帮外形彪悍无比的家伙还全都不苟言笑。于是,披着散落的阳光,它们脸色凝重的朝前走了过来,那身上的盔甲与插在背后的斧头闪烁着让人脖子一寒的冷光。 凶徒! 这是一帮不折不扣的凶徒! 李维和安格斯在十数个这样的龙人的簇拥下,沿着栈桥走到了岸边。一路上虽然被围观,以至于身边都围出了一大片人群,但由于他们的外观实在彪悍,导致走到哪里,都有人为他们空出道来。直到来到前方那宽大的石阶底部,都没有受到一丝障碍。 李维故作镇定,表面上他一直在直视前方,仿佛他的性格和他外形一样冷酷。实际上,他那双眼睛总是时不时左右乱瞥,望见两边人群对他那又是惊讶,又是好奇,又是害怕的样子,忍不住想大笑几声。回想起自己初来南迦兰时,那股丧家犬的颓废劲,此刻他总算是找回了一点属于帝国公爵的面子和尊严,虽然还远远不够。 带着这股得意,他更加昂阔步的走上台阶,可怜他一边的安格斯,还有那十数个龙人全都成了他此刻的陪衬。 一时半会,李维已沿着环山的台阶,走到山顶的平台。 他这时眺望远方,果然看到一片迷人的景色。只见石山之前,沿着河道不远处就是一片沿河的街道巷舍。入眼所见,全都是欧式的那种石头堆砌的房屋街道,有许多陡峭尖塔分布其中,一大片一大片雪白的鸟儿在上空飞舞。夹杂在街道之间条条细河,有许多风格别致的小船穿梭其中,有些载人,有些载货,隐隐都能听到那里传来的吆喝呼喊声。 眨巴眨巴眼睛,李维有一种恍然如梦的感觉。 他现这里特别像电视里出现的水城威尼斯,只可惜他却不在地球上,而是来到了这个诡异的魔法世界。 第三十一章:冲突(一) 收起这些莫名其妙的心思,李维把目光集中到一边的旅店里。 他现这座石砌的高大建筑,外形颇为奇异,大概的轮廓居然是半月形,整个将山顶的这片平地包了一圈。从山阶上来的人,等同于投入它的怀抱里。旅店虽只有一层,但它那凸起的屋檐离地却起码有十几公尺,大片大片结着蓝色斑点小花的藤蔓附着在呈方格排列的墙壁上,看上去既气派,又生意盎然。 小地方还挺别致的。李维满意的点点头。 他再环看一周,就和一边有些不情愿的安格斯阔步走了进去。 山顶旅店面向台阶这个宽大的弧面,有不少供人出入的大门,他们走进去的是离台阶最近的一扇。似乎建造时,就考虑各种非人智慧种族的情况,大门设计的又高又大,足足有三公尺宽,五六公尺高,就是巨人、野魔也能轻松进入。 李维走进来的一刻,看到这里的布局很像前世的餐厅,只是要空旷许多。偌大一片地方,只摆放了十来张橡木制的大圆桌。似乎还未到繁忙的时候,现在倒没有多少人,只看见东边靠角落里的地方济济一堂。那边似乎是一帮佣兵,人人带甲。当李维他们走进来时,这里的人也好奇的盯着他们望。 善意回了一个眼神,李维和安格斯径直朝西边去了。既然要在这里看日落,自然得占一个好地方。 当李维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他却感到头上一重,似乎有什么东西压着。没一会儿,他桌前就闪现出一个拳头大的毛绒小东西,赫然是只金毛土拨鼠。 小吱闻到了食物的香味,从李维的盔甲内袋中钻了出来。落到这边桌上时,它直立起小小的身子,对着李维挥了两下小爪子。 明白它的意思后,李维无奈的摇了摇头。 自从这只黄金地鼠成为他的魔宠,他现这小东西居然比他还懒,不是吃,就是睡,现在毛茸茸的小身子比刚见面时硬是痴肥了一圈。 “好了,好了,这就给你弄。”李维赶快吩咐走到桌前的旅店仆从,让他们准备小东西最爱吃的牛排。他可知道,要是晚一点的话,这小混蛋要撒起泼来,指不定能闹出点什么。 处理完了小吱的事,李维望向四周,他对还站在周围,依然一脸肃穆的龙人讲,“还愣着干什么,都坐下吧,这里地方大。” 这倒让一边的安格斯高看了他一眼,心想着收买人心的事,你干的还不赖吗。他却不知道,这是李维在地球时养成的观念作祟。虽然很享受贵族待遇,但李维心中还是更认可人人平等这个观念。 李维的一番好意,让这帮乔装打扮的龙人迟钝了半响。平常老挨打,突然看到一个好脸色,当然反应不过来。 等李维又骂骂咧咧的训了好几句后,它们才相继推开椅子,一通坐在圆桌边。但龙人们可不敢多靠近李维,特意将他周围的位置空了下来。这坐下时,它们健硕的屁股压得身下的椅子一阵嘎吱作响。 之后气氛沉闷了一会儿,还是安格斯打破了僵局,介绍了一通冬龙城的情况,好歹也弄得和气融融。 一番你言我语中,有一个问题出现了。 “统领,为什么你说这佣兵协会不归这儿的老大管?”政治意识还停留在部落阶段的克拉克显然很不明白人类世界的诡异,“我们那边可不是这样的。”刚说完话,它就迫不及待一口喝干了杯里的麦酒。 “那是你不懂,因为佣兵协会另外有人管。”安格斯刚要详细说明,但一想到周围这圈龙人的乡巴佬身份,只好换了一种更加易懂的说法,“它就好像是一个部落,派了一些人到了另一个部落里。虽然所在的地方还是人家的地盘,但原来老家的命令,还是得一样听的。” 克拉克和一旁的班微微点头,似乎弄明白了什么,“您是说这个冬龙城就是佣兵们移居的地方,但他们另有所属,来自另一个什么城市。” “你们这个说法也不能说错。”安格斯有些费力的讲解起来,“佣兵协会是荒野之神潘设立的,它的管辖也是潘神教会负责。冬龙城比起这位地神的势力,那是老鼠挨到巨龙边上,不值一提。当然,由于佣兵协会的特殊性,任何国家都不会允许一个这样的组织彻底团结起来,所以各地方的领主对它拥有一定干预能力。另外,佣兵可不是全都来自潘神教会。” “敢情它们又没关系啊。”原本听懂一些克拉克,又泛起迷糊来。一旁的班,同样一肚子的不理解。 至于其他的龙人,则完全没有它们的警觉性,这时正全心全意的胡吃海塞。 和这帮趣味低级的家伙不同,李维却端起一杯酒,默默看着一边的窗外,这时快要临近黄昏,西方的苍穹已经一片霞红。 然而,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却在这时响起。 “这边的客人,能不能请你们换一个桌?” 李维耳朵一抖,他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回头一瞥间却真的看到刚才端酒上菜的那个仆从走到桌子的一边。 这个满头金的青年,身后还跟着一个穿着丝绸衣服的人。后边这人的长相吗,毫无特点,看起来就是一个平常到不能再平常的,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但他却有着出众的气质,从他不正眼看人的眼睛,到那轻蔑的嘴角,还有抬头挺胸的有些过分的站姿,李维敏锐的觉察出他狗腿子的身份。 这一句话,也登时打断了这里的欢快气氛。正和安格斯说话的龙人们,一个个闭嘴不语,全都看向面前的不之客。 它们这帮武装到了牙齿的恶徒,一齐朝人望来时,那带来的压迫感可想而知。所以,刚刚开口的青年已经吓得满头大汗,黄豆粒大的汗珠从他的额头一滴接一滴的落下。他挥起手来,赶忙辩解道,“这不是我的意思,是我后边……” 还未说完,这个满脸紧张的倒霉蛋已经被人推到一边,他后边的突尼斯用一种蛮横的口气对李维他们讲,“诸位,请你们换一个地方,这里被乔纳森少爷看中了。少爷他有几个重要客人要招待,我……” “这关我什么事?”李维随口回了一句。 他感觉自己眼皮直跳,此刻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比如“恶少欺人”、“装逼打脸”。李维就纳闷起来,我就吃个饭,怎么也惹上人啦?尤其环顾一圈后,他既是伤心,又是痛恨,因为他周围全是一帮五大三粗的肌肉兄贵,真没一个祸水红颜啊。 第三十二章:冲突(二) 李维附体的这位,只是个光杆大公爵。半年前抄家灭族时,那真真是连内裤都被扒掉了。天杀的埃多皇帝最后放“他”走时,也只是给点钱打发打发。原公爵府邸的人,那是一个都不让带走。偏偏这位亚瑟少爷还脾气古怪,一点也不好女色。等到李维穿越的这几个月,不是做实验,就是啃书拓展阅历,还要练习龙力,整顿军备,那是一丁点空余时间都没有。 换句话说,他这位获得帝国官方认证的大公爵,新晋的传奇高手外加双龙御主,身边别说什么红颜知己了,连个捏腰锤腿的小丫鬟都没有。 混到出去闯荡时,身边都只能跟着一堆肌肉兄贵,李维对此只有默哀。 带着单身狗的愤怒,他越发看这个没事找事的家伙不爽。说起话来,那是一点都不客气,“哪来回哪去,别在这碍本统领的眼!” 但是,他面前这位是一个“你横,我比你更横”的家伙,听到李维发了话,鼻孔朝天的突尼斯轻蔑的朝他笑了起来,“看起来,你就是他们的首领了。我劝你还是长点眼睛,不是什么人都是你能得罪的。不相信的话,出去打听打听,图兰家族的乔纳森少爷是怎么样的一位人物,是你这种莽夫能比……” 话还未说完,这位已经被人一把拉住领子,硬生生提拎起来,双脚很快离了地。 动手的人是克拉克,早在这位放话到“劝你长点眼睛”时,李维已经对他使了个眼色。结果,这个足有二公尺三的大汉推开椅子,一把拎住了突尼斯。 脚不着地后,突尼斯仿佛呼吸也困难起来,他也不看拎住他的克拉克,而是发了疯似得对坐在一边的李维大喊,“你疯了,敢对我动手!你们算什么东西,小心乔纳森少爷……” 但他的大吼大叫,李维只当是一堆杂音。 “克拉克,我平常是怎么教育你的。‘要懂得抓住问题的核心’,这句话你忘了吗?所以说对付一个嘴臭的人,把他拎起来是没有用的,你得赏他一个巴掌!”李维装作训斥的样子看着克拉克,末了还补充一句,“下手轻点。” 话一毕,刚被克拉克放回地上的突尼斯已经被“啪”的一声,扇了一个巴掌。由于凶猛的力道,这位职业为狗腿子的家伙直接被扇在地上。眼冒金星的同时,他还猛地吐出一口血痰。 捂住自己火辣辣的左边嘴巴,突尼斯看着血痰中那三颗沾着血污的牙齿,双眼冒火。“你们下手这么狠,我这就告诉乔纳森少爷,让他来收拾你们!”但他在放狠话的同时,却不断挣扎着后退,最后是连滚带爬的离开了旅店。 被他狠狠盯了一眼的克拉克,那是一脸的莫名其妙——它刚才是真手下留情了,以它的力气,巴掌粗的坚实木头都能一掌拍断。 不同于它的懵懂,还坐在圆桌边的李维却捂住了脸。 这剧情怎么越来越接近装逼打脸了? 可他来这边,真的只想看看风景而已,结果麻烦还踏马的自己找上门了。 然而,这一刻他的身体却在颤抖着。猛地寂静下来的的旅店,下一刻回荡起李维不可抑制的笑声。 片刻的检讨之后,李维却有一种神清气爽的感觉,他发觉这装逼打脸的滋味还真不赖。 和克拉克、李维都不同,同坐在圆桌边,挨在李维一旁的安格斯却满面忧愁。看着一边笑不可仰的李维,这位骑士先生就差把“你就不能消停点”说出口了。但到了这一步,他也只能硬生生的把话憋回去,毕竟已经于事无补了。唉,局势发展的太快,压根让人反应不过来啊。 同样有这种感觉的,还有旅店里的其他人。由于已经时近黄昏,现在这里已经人来人往,十几张桌子只空了两三张。原本旅店还是人声鼎沸,这一刻却针落可闻,寂静的让人心惊。刚才这一连串的事情,确实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乔纳森少爷”、“图兰家族”这两个字眼,对于这里的许多人都是如雷贯耳。所以,刚才那一巴掌显得格外震撼人心。 望着处在风暴中心的李维等人,他们那是翘首以盼,谁都知道一出大戏已经就此上演了。 这一点,已经收敛了笑声的李维自然也清楚。 他逗弄着桌上已经啃了第三块牛排的小吱,此刻那是出奇的淡定,“大家快点吃吧,可能再过一会儿就没有吃的机会了。” 龙人们听到这话,一个都没说话,直接低下头去,用手里的刀叉和不断开合的嘴回应着李维。 等它们吃到了五成饱的时候,另一位正主才姗姗来迟。 “连这都要我出面,你说你能干什么事?”乔纳森·图兰刚迈进大门,就对后边弯腰捂脸的突尼斯训斥起来。 这位面容英俊,举止投足间都是一派贵气的青年,有着浅棕色的头发,一身丝绸制的衣物十分华丽。光看外表倒是不凡,只是他整个人流露出的气质却十分轻浮。用最简单的话来讲,就是有点“绣花枕头”。 听到他的训斥,突尼斯赶忙应和道:“是,是,您教训的是,乔纳森少爷。”他原本挺得笔直的腰杆,这时却整个弯了下来,那张人五人六的脸也满是讨好之色。只可惜缺了三颗牙的他,一说话就是满嘴漏风。左边脸上那红的发紫的巴掌印,更让他此刻的形象格外不堪。带着切齿的痛恨,突尼斯一下盯着将他破了相的李维,“但您一定要为我报仇啊,少爷。他们这么打我,分明是没把你放在眼里。” 乔纳森却连看都不看他,这一进门,他就发现了李维。三两步走到那像木圆桌的前边,他脸色阴沉的可怕。 “就是你让人把突尼斯打成这样的……” 还要再说下去的时候,龙人们的一阵嬉闹却压过他的声音。 “班,你这个混蛋别把羊排抢光了!” “滚,克拉克,你这个混蛋刚才把我的麦酒都喝了。” “钱宁,你无耻,连我餐盘的东西都拿。” …… 看着它们若无其事的样子,乔纳森少爷顿时停住嘴,一张俊脸扭曲不定。在冬龙城,他还是第一次被人这么无视。 第三十三章:冲突(三) 紧接着,让乔纳森少爷更加接受不了的事发生了。 端着酒杯的李维朝他一瞥后,张嘴就讲:“是你老子我。”然后当着他的面,一口将杯里的东西一饮而尽,轻蔑的态度表露无遗。 这一刻,乔纳森气的七窍生烟,他感觉自己被人狠狠打了一个巴掌。 但看到李维那一脸横肉的模样,他也知道这货绝不是个善茬。尤其当这位少爷的目光瞥到另一边还在吃闹的龙人,这股感觉越发浓郁了。 四公尺高的野魔常见,三公尺长的狼人压根不算稀奇,但这二公尺的人类绝对是凤毛麟角。平常出现一两个就够吸引眼球了,但这里居然出现这么多,实在是让他有点摸不准。 乔纳森眼睛一眯。 李维绝不算脸熟的长相,以及这帮鹤立鸡群的大汉,都让他感觉很眼生。粗粗想了想,乔纳森明白他们绝不是冬龙城的常客。这一点,让他为难——随便开罪一帮别有不凡的陌生人,可不是一件明智的事。 “少爷,你看看他们嚣张的样子,分明不把你放在眼里……”他身后的突尼斯这时却开口了,但还要再说什么的时候,却被一口打断。 “我让你说话了吗,这里轮到你开口?”乔纳森狠狠盯了突尼斯一眼,立刻让他这位忠心耿耿的手下自打耳光,一边求饶,一边认错。等到闭上嘴时,突尼斯摸了摸自己留着巴掌印的左脸,那心里真不是个滋味。 “各位朋友似乎不是冬龙城这边的人。”乔纳森表现的不卑不亢,“请告知你们的身份,今天这里似乎发生了一些误会。” 听到他这话,李维的脸色那是更不善了。 李维一眼就看出这个公子哥,表面谦逊下掩藏的那份鼻孔朝天,“在让别人说出身份时,是不是先把自己的名字报上。” “你不认识我。”乔纳森听到李维的话,顿时笑了起来。 李维同样轻蔑的翘起一边的嘴角,“你是一个很重要的人?我非得认识你。” “我是说你挺孤陋寡闻的,居然连我都不认识。”乔纳森毫不客气,“请你到街上打听打听,我乔纳森·图兰是什么人。”这一刻,他撕破了伪装,露出本来鼻孔朝天的派头,“看来,这位朋友你是第一次来冬龙城,所以才这么一无所知。这样的话,你对我的冒犯,我暂且忽略了。但我劝你一句,既然到了自己陌生的地方,那就应该多留点小心,别到处得罪人。小心你得罪的,是你压根惹不起的。” 这话说完后,这位派头十足的少爷脸上的自傲与轻蔑已经不加掩饰了。 而这一刻,旅店里的人都感受到他们两人之间那股火药味。 龙人们已经停下了“进食”的脚步。开始默默关注事情进展,准备随时抽刀子干丫挺的。 和它们不同,安格斯一脸颓丧。原本他还想缓和一下局势,但就像刚才一样,事情发展的太快,完全超过了他的调和范围。 站在乔纳森背后,弯腰低头的突尼斯却是窃喜,他可一直等着这一幕。 在这短暂安静的下一刻,乔纳森少爷居高临下地讲:“我已经说出自己的名字,现在该你了,这位陌生的,脾气很冲的朋友。” 李维却笑了。 此时此刻,旅店里的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射到他的身上。处在这众目睽睽之下,他这位初临冬龙的陌生人镇定的回答起来。 “在我回答你这个问题之前,请你先告诉我你妈妈的名字。”李维很认真地讲,“说不定,这个问题,你可以直接去问她,你没发觉我和你有点像吗?” 他回答比较委婉,导致乔纳森脑子转了一会儿才明白它的意思。 但一明白过来后,只见这个一身贵气,穿着打扮很是不凡的俊俏青年人瞪圆了一双眼睛,当他咬牙切齿时,整个人都气的直接颤抖起来。 一连喊了三个好后,乔纳森指着李维,一字一句道,“不-管-你-是-什-么-人,我-都-要-你-在-这-里-寸-步-难-行!” 撂下这句狠话,他当即转身,带着突尼斯扬长而去。 其实,以他的脾气,这个时候一般都是直接动手的。但没办法,李维人多势众,还都不是好惹的样子,他身边又没带多少人。所以,这位少爷才决定把事情押后处理,来一次潇洒的转身。 李维却对着他的背影竖了一个大大的中指,大笑着喊道,“我等着你。” 整个旅店这一刻炸开了锅,许多人一边看着李维,一边看着离开旅店的乔纳森少爷,这一刻他们很有风雨欲来的感觉。 这特么简直好戏连台。 安格斯却捶起桌子,看着一边惹事后,还云淡风轻的李维,他那一双瞪圆的眼睛简直快要冒出火。 一同坐在圆桌边上的龙人全都不开口了。 相较于刚才,还是现在这一个时刻,更让它们感觉惊心动魄。 李维又不傻,自然也觉察到这股诡异的沉默。 望着一边快要火山爆发的安格斯,他无奈的耸了耸肩,低声解释,“没办法,看到这家伙拽的那样,我就气的不打一处来。结果没怎么想,就这么开口了。”虽然没明着说,但那认错的意思还是表达的很明显的。 安格斯只好叹一口气,他反倒安慰起李维,“其实统领您也做的也不错,既然这次是求名,那一定是要弄出点动静的。虽然这次动静闹的——闹的有-点-大,但还没到控制不住的地步。” 看到这位心腹爱将这么通情达理,李维反倒纳了闷。 “您是不是想问我为什么想开了?”似乎察觉出李维脸上的疑惑,安格斯主动开口。 不用多说,李维当即点头。 “我能说这是你逼的吗?”安格斯哀痛着补充道,“既然事情都不可挽回了,也只能向前看了。” 与此同时,圆桌的另一边,一脸疑惑的布鲁克偷偷向身边的克拉克询问,“刚才,统领那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别人问他名字,他却要求知道对方的妈,说‘他妈会告诉他’的,还有他们长的压根不像啊?” 克拉克当即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那句话,简单一点讲,其实是这么个意思。”它偷偷的对布鲁克道:“——傻儿子,我干过你—妈……” 第三十四章:说来就来(一) 罗克宾帆船。 李维手扶栏杆,抬起头看着头顶墨染过的天空,发现西边的地平线还留有一点残红。 这时正是皎月方来,暮烟四起,冬龙河宽阔的河面上灯影灼灼。岸边的万家灯火,伴随着河道上点着灯的船只,共同交织出一片梦幻般的光景。 龙头帆船的甲板上挤满了人。 戎装在身的人类和龙人,此刻不分彼此,喧闹嘈杂的挤在一块,争相目睹这里的繁华。这帮乡下来的家伙,此刻真心被晃花了眼。 “班,你快看那边,好高的屋子,顶上还着火了。” “喂,那是圣火教会的祈祷台。” “那么宽的街道,能有多少人一起走啊?” “我去,那拉车的是地行龙吧,真魁梧!” “没看错,没看错,真的是狮鹫!” “这船比我们的都大,统领大人,要不要把它抢过来?” “瞎说什么呢,要抢也要抢那最大的。” “我说你们几个消停点,我们是当佣兵,不是当强盗!” …… 听到后边这菜市场开张的场景,李维拐过头去,询问一直跟在后边的安格斯,“那位乔纳森少爷的身份,你知道多少?” “您终于舍得问这个问题了吗?”安格斯翻了个白眼,说着风凉话,“我还以为您已经完全把它忘了呢。刚才在帕里岛看黄昏的时候,您可是那边玩的最尽兴的人。” 李维只有尴尬的笑了笑。 他也知道这事是自己不好,所以当即避重就轻,“当时是当时,现在是现在。喝酒吃肉的时候,想那么多干嘛,但要拿起刀子对敌可不能含糊,你说对不对?” “对,对,对,您说的都对。”明白李维歪理一堆,安格斯也不想在这边多纠缠,对后边张罗抢劫的龙人喝止一声后,他态度也稍稍认真起来,“冬龙城这里,我也有一段时间没来了。而我之前的情况,您也明白,那些顶层的人物至多只是耳闻而已。所以,刚才您和他闹起来的时候,才没有注意。现在想起来,这位口气很横的少爷应该就是图兰家族的乔纳森爵士,确实是个来头不小的人物。他父亲图兰男爵……” “喂喂,能不能别讲那么详细,简单一点就好了。”李维打断了他,露出一脸不耐烦的表情,“我最讨厌听人报家谱那一套。” “简单一点说,这个拽的不成样子,说让您在这边寸步难行的家伙,是冬龙伯爵的嫡亲外甥。他出身的图兰家族,正是当初与巴德家族一起建立冬龙城的元勋。而且他有一个十分了不起的爷爷,经过这位多年的励精图治,他的家族已经是这边最大的魔兽商人,势力一度齐平巴德家族。甚至有传言说,现在城主大人即位的原因,正是由于两者联姻。”虽然已经竭力压缩,但安格斯还是洋洋洒洒的说出一大片。事后,这位骑士先生狠狠瞪了李维一眼,“您应该明白了吧,他的确有说到做到的能力。” “果然来头不小,怪不到到处讲不认识他,就是孤陋寡闻。”李维脸色一滞,像是在思考什么。 发现这点的安格斯,幸灾乐祸地道:“您难道也明白自己错了,知道随便得罪人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听到这话的李维,却诧异的盯着他望,呵呵笑了起来,“你想什么呢,我是兴奋。因为对这种人装逼打脸才有意思——哦,我的意思是说,只有这种身份的人,才够资格当我功成名就的垫脚石。” “您——您还真有底气。”听到李维说出这么狂妄的话,安格斯尴尬的笑了起来,“我能问一下,您的底气从何而来吗?” 李维也不答话,而是伸手指了指后边甲板上的人。 安格斯看着他的动作,也是若有所思。他自然也明白这帮现在开“菜市场”的土包子的潜质,但在一个文明世界,光靠武力可注定是不能长久的。适应这里,更重要的是熟悉这里的秩序和规则。 他正想着的时候,李维又补充了一句话,“反正混不下去,我们干脆假扮强盗大肆抢劫一番。安格斯,你不是说我现在这样子活像活像传说的中的阿里巴巴大盗吗,不如我们就做一次强盗,干这没本钱的买卖算了。” 李维说这话时,那表情之丰富,言语之生动,让安格斯一时看花了眼。他感觉自己面前这位压根不是一个身份尊贵的帝国公爵,而是一个有浓重犯罪倾向的危险分子。 一脸的黑线后,安格斯越发有种自己走上贼船的错觉。 正当这时,岸上的一处码头,突然有人朝他们挥舞红布。 “你们看,那是什么?” “这不是罗格村的那谁吗?” “是他们来接我们了。” …… 一阵骚乱过后,龙头帆船当即朝那里驶去,当他们离那岸边只有三四十米时,果然发现是熟悉的人。 但看到他们动向之后,只见这伙靠在粗柳边的人不再挥舞红布,而是悄悄拿起身后的笼子,放飞一只黑色的渡鸦。 渡鸦漆黑的羽毛,完美的融入到夜色中。 等到它飞临到帆船上时,李维这边还有好多人茫然无知。 依照罗格村告诉他的方法,安格斯朝天空挥了三次手,让渡鸦落下,他果然望见渡鸦腿上绑着布条。 解开后,看了几眼,安格斯突然对后边喊道,“不要靠岸,我们继续朝前走。” 这个命令让帆船上的人很是惊奇。 但考虑到渡鸦的事情,大家也都没有多说什么,直接照办了。在离岸二十多公尺的地方,这艘巨大而怪异的龙头帆船一个转弯,继续沿着河道朝前。而似乎对他们不管不问,柳树边上的人又开始挥舞红布,帆船一侧的有一艘停泊的小船像说好了一样,替代李维他们驶向这边。 “这下事情麻烦了。”将手里的布条递给李维,安格斯一脸凝重地道,“没想到这位乔纳森少爷速度这么快。” 李维看过后,同样是一脸心惊。 “靠,这帮家伙居然打听的这么清楚。拜托,这才三四个小时……” “现在您相信他的确能说到做到吧,看来还真是寸步难行了?”安格斯又瞪了李维一眼。 李维却再次大笑,“不怕他不来。我倒要看看,是我这条过境的巨龙横,还是他这头守在自己地盘的狮鹫强。” 第三十五章:说来就来(二) 最后,李维他们与罗格村人的会面,是在一处僻静的地方。 这是城郊一片树林,挨在冬龙河的一边。 而李维和安格斯带人走到岸上时,龙头帆船还在继续朝前走。不用多说,这也是布条上的内容,目的自然是为了小心。 前来迎接他们的人是西维斯。 这个魁梧的大汉带着纯白的头巾,按照埃多的习俗,这是服丧的意思。他身边的其他人,也全都是这个装扮。虽然脸上的神情已经恢复常态,但看起来他们还沉浸在灾难的余韵里。 看到这十来个人的样子,李维也很是感慨。 他现在所在的这个世界,的确蛮残酷的,灾难随时随地都有可能降临在自己的头上。刚穿越那会儿,如果不是发生了一点小意外,恐怕他也早就惨遭厄运,在巨兽破城时,被一脚踩的稀巴烂啦。 和李维他们汇合后,围上来的西维斯才喘了一口气,他照例说出了李维此刻的化名,“马克西米连统领,终于遇见你了。刚才得知那个消息时,我们简直吃惊的不像样子。” “到底是怎么回事?”李维望着周围飒飒作响的树木,开始询问起来。小吱在下一刻又压李维的肩头上,然后一闪而逝,开始了自己侦查的任务。李维拿出那根从渡鸦腿上取下的布条,“他们到底干什么了,值得你们这么紧张?” “不是我们紧张,而是事情真就这么严重。”西维斯说话时,还特地探出头,朝一边幽深的河道上望。 “您是不是和图兰家族有仇?”刚问出这话,西维斯又感觉这是李维的隐秘,自己不方便多说,于是赶紧换了个话题,“总之,不管怎么样,他们已经对您下手了。现在冬龙城已经闹得风风雨雨,因为图兰家族的乔纳森少爷放话说,和你们接触,就是对他们图兰家族的挑衅。所以,我们才换了这么个方法来见您。” 一听这话,李维啧啧称奇。 “那小白脸也太小肚鸡肠了,居然为这事,就闹得满城风雨。” 正当这时,他身后的安格斯也询问起来,“那他们对我们的情况,又有多了解?西维斯先生,我们也不瞒你,在到达冬龙城之前,我们只和沿途的几个村镇有过联系,但在你们那儿却待了一段时间。说不定,可能连累你们……” 还要再说下去的时候,西维斯却立刻打断他的话,“安格斯统领,您这是说的什么话。我们罗格村可不是见利忘义的人,你们对我们的恩情如高山一般沉重,我们绝不会做出任何背叛的事!”他脸色一正,当即阐明了立场。 这话说完后,他身后的众人纷纷点头称是。 然后,西维斯才补充着说,“您问的这个问题,我倒是了解一些。不瞒您和马克西米连统领,他们的确来找过我们。当即接待图兰家族那些哨探的人,就是我和吉米。明白他们的意思,我们也没多说什么,对于你们赶走那个树妖的事情更是只字未提。唯一说出的一件事,是你们要在这里成立佣兵团。即使是这一点,也是附和他们的说法。似乎在我们之前,他们就已经知道你们的这一动向……” 李维和安格斯听到这里,不由得对望了一眼。 发现他们的这一动作,西维斯一下小声起来,“难道说这对你们照成困扰了……” 安格斯赶忙否定,“您可别多想,西维斯先生。对于成立佣兵团这一点,我们这一路一直都没隐瞒。哪怕你们不说出来,他们也早晚会知道。” “这就好,这就好。”听到安格斯的话,西维斯感到一些安慰,“总之,我们来这边,就是为了告诉你们一定得多加小心。图兰家族,可不是能轻易得罪的,那位乔纳森少爷更是一个心胸狭隘的人……” “‘但凡得罪他的,没一个有好下场’。您是不是想说这句话?”听到这里,李维却忍不住抢白,他脸上满是笑意。 这个云淡风轻,若无其事的笑容,却让被抢话的西维斯一惊。 “马克西米连统领,您可别小看他们。只要来过冬龙城的人,谁都知道图兰家族的可怕。虽然您也非一般的有本事,但到了这边,还是小心为妙。” “放心吧,我自有打算。”李维摆摆手,示意他不必激动。 安格斯眯了他一眼,看到他一脸的镇定自若,不由翻了个白眼。“你这样,能让人放心吗?”当然,这句话他没有说出来。再度看向西维斯,“也就是说,这位乔纳森少爷已经知道我们成立佣兵团的计划。西维斯先生,我能问一句,他们是什么时候来找你们的?” “大约三个小时前。”西维斯直接给出了答案。 安格斯当即点头。 他把李维拉向一边,刻意的离开人群,开始小声交谈起来。 “统领大人,看来这事不妙。他们说不定会在佣兵协会设下一些绊子,我们到时候可能得有一堆麻烦。” “怕什么,大不了我们拍拍屁股走人。”李维倒是光棍,“又不是只有这里有佣兵协会。按照你之前的计划,我们的第一步是成名,这样才好和那些佣兵团交流。但如果只是这样的话,我们可不必在这边死守。” 在理智的分析后,他又感性的说出下一句话,“当然,在走之前,我们得做回强盗。第一个下手的,就是这什么图兰家族,绝不能让这帮混蛋好过!” 安格斯原本对他的分析还挺赞赏,但李维接下来的言辞,却让他有些无语。这位骑士先生加重口气,“统领大人,请千万记住你的身份!” 然后,他否决了这个计划,“我们也并不是非要离开,这里未必没有转机。” 李维听到这话,很是讶然的看着安格斯。 这货忽然想起自己这位心腹爱将,之前做过很长时间的佣兵。换句话说,在这件事上,他可能是真正的老司机。 “怎么讲?”李维迫不及待地问了起来。 “还记得我之前对您介绍过,佣兵协会的背后是潘神教会吗?”安格斯眼里闪烁着经验与智慧,“和这个庞然大物比起来,他冬龙城就是一颗西瓜旁的芝麻,不值一提。所以说,哪怕图兰家族在这边的势力再强,佣兵协会还是有一些独立性。我们完全可以利用这一点,大做文章。” 说到这里的时候,安格斯挨到李维的耳朵旁,娓娓道来。 一会儿后,李维抑制不住兴奋,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线。 “好,就这么办……” 第三十六章:搞事(一)一更 再过了一个多小时,李维和安格斯随着晚风来到冬龙城繁华的内城。 由于河道的限制,在佣兵协会之前,他们还走了好长一段路。伴随过往众人讶然的眼神,李维他们踩着方石铺就的网格状街道上,一路朝前直走。两边繁华的街景,让这支队伍中的许多人目不暇接。 冬龙城的这片街道,很奢侈的使用许多魔法灯盏。一颗颗拳头大的水晶球,被七八公尺高的桅杆悬于杆顶,发出一大片温和的白光。街道两边,每隔五六公尺,就有这么一盏特别街灯出现,把这里渲染的亮如白昼。让这个落后的世界,罕见的出现了不夜城的奇景。 而虽已入夜,但此刻街道上的车马行人,依然川流不息,有时人头攒动间,一片摩肩接踵,人群密集的犹如大海里的沙丁鱼群。 相较于这里的繁华如昼,更让龙人和灰岩镇小兵惊讶的,还是这边建筑出奇的高大。有时出现的那数十层高的尖塔,让他们一阵眼晕,只以为出现了幻觉。 在它们的啧啧称奇下,李维却嘴角一翘。 出身在地球上的都市,他对这里的建筑并不怎么吃惊,只认为是别有风情。在这一前提下,他看着身后的众人,嘴里蠕动着三个字——土包子。 在安格斯的指引下,他们拐过几条街,才走到佣兵协会附近。 刚走出街口的一刻,一座无比巍峨的石像骤然耸立在他的眼前。 即使是李维,在看到石像高达五十公尺的庞然身躯后,也是颇有骇然。虽然记忆中,比这还高大的石像,他也不是没有见过。但这么一个庞然大物,猛地出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还是能称得上一句魔幻。 这尊骤然出现的石像,身份是地神潘。 和罗兰大多数神明一样,这位赫赫有名的地神外貌也是半人半兽。潘的身躯是一个强壮的男子,但他的头颅和下肢却如山羊,生着蜷曲的兽毛。衣着更是诡异,只见他首先批了一件古希腊式的垂地长袍,但在外围却如野蛮人一般系上斑斓的豹皮,一条细长的蛇尾从下摆里翘出。 但他整体给人的形象,却是一派沧桑,完全不同于魔神的狰狞。 潘的胡须垂落到腰际,哪怕生满蜷曲的短毛,那副山羊一般的面孔还是能看出道道犹如深壑的皱纹。他的一双眼睛,经过匠人的一双妙手,刻画的惟妙惟肖,给人的感觉犹如山间深潭,古老、幽深而又不可测探。 这尊巨大的神像背后,是一座古罗马斗兽场般的圆柱形建筑,它就是佣兵协会。 李维朝着这尊潘神神像望了几眼,也不知是不是错觉,他总感觉石像在对自己眨眼。不断告诫自己这是眼花后,他微微摇了摇头,然后就带着后边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分开人群,冲向了佣兵协会。 迈过建筑前长长的台阶,李维一行三十人最后来到一扇巨大的青铜门扉前。 这里足有十五公尺高,纵宽在八公尺以上,即使是一条巨龙恐怕也能将就着从这里出入。门后是一个足有五六亩地的巨大圆形房间。它布局很奇异,在房间中间设置了不少像餐馆一方的桌椅,而东西南北四角却各有一个高台。相较于街道的繁华,房间里边的人倒是不多,但还是能有几百人。大多和李维他们一样,都身披盔甲,手持武器。 和帕里岛相同,李维他们就像一块吸铁石,持续不断吸引了一片又一片的目光。 龙人们普遍二公尺高的魁梧身躯,依然是引发关注的重要原因之一。只能说这帮家伙,哪怕化为人形,依然这么引人瞩目。 但别人吃惊望着它们,它们也一样吃惊的看着周围的一切。 来到这里后,以克拉克、钱宁、班为首的龙人,更惊讶的睁不开眼睛。它们看到脚底下的大理石面犹如镜子一般平滑,朝下一望,竟然能清晰望见自己的倒影。这种奇观,让龙人惊呼人类技艺之高超,能力之非凡,生活之腐朽。对于自个部落酋长都只能住瓦片房的它们而言,这番景象无疑带来了深深的心理创伤。 李维和安格斯带着这帮大开眼戒的乡巴佬,直接走到对面的一个高台。 纯色大理石铸就的高台,高约五公尺,正有一个赤着双脚,打扮和外边神像一般无二的男人坐在上边。 这个背后橡木椅子,面前是樱桃木方桌的男子,留着一头金色的短发,长得很秀气。 “向伟大的荒野与商业之神致以敬意。”按照安格斯教的礼节,李维双手于胸前交叉,左手放在右肩上,右手放于左肩上,然后深鞠一躬。“我是一个远方来的无名之人,在此询问尊敬的神之仆,能否给予我们行走于荒野,探索前途的权利。” 李维同时看到守在高台下的那对哼哈二将,那是非一般的粗糙。 这是两头五公尺高的巨魔,它们魁梧的身躯披上一层流光溢彩的铁甲,一双昏黄如琥珀的眼睛流露出的煞气,足够吓退几公里外的不法之徒。 手里拿着羽毛笔的吉尔,听到李维的话,这才抬起头,将目光从桌上的书上移开。居高临下的望着李维,他故作镇定地道,“请问这位尊贵的客人,您出行于荒野,需要的是何种权利?” 李维抬起头望着这个文质彬彬的家伙,有些别扭的讲,“与同伴盾剑相接。”这就是成立佣兵团的意思。 这几句文绉绉的话,让李维很不爽。 他实在是不明白,为什么客户群是一帮五大三粗的抠脚大汉,这特么佣兵协会却还要设计这种简直不是人话的台词。 如此坑爹的客服,就不怕收到反对意见吗? 然后,在李维的期许下,吉尔明确提出了拒绝,“对不起,这位远道而来的客人,您的要求不被我们认可。” 他显得一本正经。 李维眼睛溜过一抹亮光,故意吹胡子瞪眼,表情很严肃,“我能知道原因吗?” “因为最近神似乎有意维护荒野的秩序,并不想让太多人以盾剑交接的方式扰乱它。”吉尔打起了太极拳。 这时,李维笑了,他身后的安格斯也笑了。因为吉尔的说辞,和他们当初设想的一模一样。 看到他们笑,虽然不知什么原因,龙人们也一并附和的笑了起来。但它们连成一片的笑声,在此刻安静的大厅里却尤为刺耳。 龙人眼里冒出的邪气,让它们对面的这两个野魔如临大敌,情况顿时就紧张起来。 吉尔看到李维他们脸上诡异的笑容,还以为他们想要动手,顿时吓得面无人色。这一刻,他不断哀叹自己倒霉。 大厅里的其他人,也全都站了起来,并有朝这边围拢的趋势。 “你想干什么,别忘了,这里是潘神神光的笼罩之地,伟大的佣兵协会……”吉尔哆嗦着说了这些话。 处在众目睽睽之下,李维高高拿起,轻轻放下,他对吉尔竖了一根中指后,一下转身离开。 临走前,还大笑着撂下一句话。 “原来你们佣兵协会也是一帮软脚虾。” 在出门的一刻,没人发现他身下有一个东西留在房间内。当高台上的吉尔,推开椅子,从后边的台阶上下来时,这个透明的东西还跟着他的身后,和他一起走上另一处朝上的石阶。 一会儿后,一帮穿着长袍围着豹皮的老人,从顶上的台阶下来后,剩下那三座高台的少年也都随之走下。 这些人聚集在一块,你一言,我一语。 “我还以为他会闹上一场呢。” “说我们是软脚虾,他自己难道不是?” “你说我们帮了图兰家族的忙,会不会有……” “想什么呢,有好处,也轮不到你……” …… 然后,在一旁少年的侍应中,他们各自走上高台,坐在原来的椅子上。 再过半个小时,正当这帮老人昏昏欲睡时,门口又来了一帮人。为首的正是伪装成人类的蜥蜴人罗里,他身边是艾尔。 这帮家伙,全都李维船上很少露面的人,这时出现还各自打扮了一番。 罗里的额头刻上一道粗大的疤纹,整个破了相。 艾尔变成了一个大胡子,这还是从马屁股后边取的,为此他还被踹了一脚,现在胸口还疼。 这十来个家伙,一到李维之前的位置,直接嚷嚷着讲,“老头,我们要当佣兵,你给帮忙弄一下。” 他们的粗俗,让高台上的老者一阵皱眉。 “得按规定来。”然后,他就对一边的少年讲,“吉尔,你下去教教他们……” “用得着这么麻烦吗?”罗里又不耐烦的嚷嚷起来。 “得了吧,我也不想。”老者在惯例的唠叨后,又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面孔,“这是神的旨意,我们只是依律做事,你们懂不懂吗?再嚷嚷,请你们出去吧,我人老,还想耳朵清净点。” “好,好,好,我们答应你了。”话一说完,罗里就和一边的大胡子艾尔相视一笑。 等一时半刻,他们走了之后,高台上的老人望着他们的背影,咕哝了一句,“一帮土包子……” 然后,他的眼睛就瞪圆了。 事实上,此刻所有关注这边事情的人,眼睛都瞪圆了。 因为这帮土包子又折返回来,只是这次它们跟在李维的后边。 “诸位,想不到我又来了吧。” 李维走进门口,就是一阵哈哈大笑,他手里提着一张用灯草纸做底,以龙血墨水书写的契约。 现在,他脸上的神情,用四个简单的字就能形容,那就是“我要搞事”。(未完待续。) 第三十七章:搞事(二) 提领着佣兵契约,李维带人往门口一堵。 他远远看向对面高台的老人,声色俱厉,“请诸位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刚才告诉我不行,转眼之后就成了这样。你们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是想把我当傻子耍吗?” 一片吱呀响声中,乔装打扮的人类士兵纷纷从盔甲上抽出了魔风枪,将黑森森的枪口怼向四周。 “我告诉你,我们罗克宾人可不是好惹的!” 李维这句话刚一落下,就是“砰”的一声枪响。 伴随他身后的一个枪口冒出白雾,他们前方不远处的一盏水晶吊灯猛地摔在地上,砸的一片噼里啪啦。 这个动作仿佛是最有力的宣言。 总之,大厅里的所有人全都惊悚的站了起来。望着堵在门口的这帮人,他们一个个眼睛里全是不可思议。 “他们在干什么?” “不会吧,这是在闹事?” “你们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吗,胆子这么大?” “绝对没错,不久之前,图兰家族的二少爷说了要对付他们。” …… 一片窃窃私语里,高台附近的人简直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他们不敢相信李维居然真敢搞事。 “难道这家伙不知道佣兵协会是什么地方吗?”、“这里也是能胡来的吗?”、“这家伙胆子太大了吧?”各种纷至沓来的想法出现在他们的脑海。 但有一点,这边所有的人是统一的,那就是他们明白李维真不是个软脚虾。 “那边的佣兵朋友们,今天这事和你们无关,希望你们别轻易搅合进来。”李维带着后边这帮狞笑不止的家伙走向前去时,他还不忘对一边看戏的人喊话。一脚踩在水晶灯的晶莹残骸上,他靴底的钢板压得这些水晶玻璃一片吱呀作响,“我这次来,只是向讨回一个公道。实不相瞒,我马克西米连还是第一次来到冬龙城,事先和这里所有的人都绝无仇怨。但这帮家伙欺人太甚,这众目睽睽之下,居然这样戏耍我,真当我是好消遣的吗?” 李维指向四边的高台,说得义正言辞。 正当这时,他却感到头上一重,然后这股感觉到了左边的肩膀。朝那一看,正是一个毛茸茸的金毛土拨鼠。 只有拳头大的小吱显形的一刻,嘴边细长的胡须全都竖了起来,小尾巴一翘一翘的,显然很是得意。 看到李维朝它望来,它挥了挥小爪子。 转过头来,李维已经抑制不住笑声,他朝西边朝上的台阶望去,一脸的不坏好意。 这个时候,守在四边高台边上的八头野魔,已经晃晃悠悠的朝门口围了过来。它们披在身上的钢铁板甲,这一刻发出一片土黄色的光晕,笼罩着这些庞然大物的身体。李维眼睛一眯,就认出这些大个子身上的盔甲自带“抵御元素伤害”的魔法。 野魔物理力量的强悍,是人所共知的。但它们庞大的身体,却是元素力量的荒漠,是天然的魔法白痴。穿戴上这身可以抵御魔法侵袭的厚甲,算是大大弥补了它们的缺点,让它们的优势可以完全发挥。 但对付这来袭的八个大家伙,李维可没动手的打算。 他身后的班、钱宁、克拉克、布鲁克等龙人,一下从队伍里分离出来,正好也是八个。 八个龙人,各自守在一边的方向,显然是想要一挑一。 它们二公尺高的魁梧身躯,此刻让大厅的人一阵侧目。聚集在李维左侧一边的佣兵们,有不少都为它们的挺身而出鼓起掌来。 面对这龙人的挑衅,野魔轰隆隆大步踏进。 这八个野魔,外罩铁甲的身躯能有五公尺高。哪怕魁梧的龙人们,也只起到它们的大腿跟,距离到它们水桶一般粗的腰还隔了两个头。数吨重的身躯,让它们每朝前踏一步,就是一声惊碎人心的闷响。 毫不客气的说,龙人对比它们,那就是大白菜边上的豆芽。 但此时此刻,这帮豆芽却敢站出来,和它们一对一,光是这份震撼,已经足够让人为它们喝彩了。 然而,当它们双方相撞在一起时,所有人都明白了它们是虽小而精悍,犹如一把铁锥。相比之下,野魔们大而无当,沦为了被它们钻透的大团棉花。 面对这些不起眼的龙人,野魔们使用的方法异常的简单。正像大人对付四五岁熊孩子一样,它们提脚便踹。足有水盆粗的大腿,带着呼呼的风声,朝龙人们袭来。 但龙人们可不是被它们教训的小孩子。 借着比野魔快上几倍的速度,它们直接避过这些凶狠的飞踹。然后不约而同的抱住了这些罩着铁甲的粗腿,下一刻它们又一起使用统一的一招——过肩摔! 在龙力魔法的加持下,它们的气力比野魔还大。于是,就是八声轰隆巨响。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这帮人高马大的家伙,硬生生把比自己大上几个量级的对手,摔在了地上。 胜负之分,只在一瞬之间。 八个过肩摔,就干掉了八个野魔! 龙人们不可思议的表演,为它们赢得一片喝彩。 “干的好,有本事!” “好厉害,真是勇士啊。” “这帮人真了不起。” 和佣兵们的鼓掌不同,守在高台边上的人却脸白如纸,他们瞪得浑圆的眼睛里,现在布满了血丝。 “把这些大家伙手脚都给我扭掉。”下达了这个命令后,李维阔步走向前去。 一片骨骼碎裂的吱呀声中,他们的队伍继续缓缓朝前。 然而,超乎众人意料的事,这帮人并没有攻击四边高台的人,而是直接迈上了西边朝上的台阶。 既然要闹事,就一定把它闹大。这是之前安格斯对他说的话。李维对此是无比赞同。 所以,这一刻,他正打算这么做。 在他的带领下,这一帮五六十个人,径直朝着第二层去了。 大约五分钟后,一个黑色的人影,直接从楼顶的台阶摔下。这是一个穿着黑色紧身衣,脸上还蒙着黑布的人。这种打扮,一看就知道是刺客、盗贼一类的人。 这个男子摔在楼底下的大厅里时,顶上的台阶发出了一连串杀猪似的嚎叫。 “你们在干什么,居然敢这么对我……” 李维缓步朝下。 他是第一个上去,也是第一个下来的。 只是有所不同的是,他这次下来的时候,手上还多举了一个人。 处在他一边肩头的小吱,兴奋的跳来跳去,扭动出一片土拨鼠舞,毫无疑问这正是它的功劳。 “你这个蠢材,居然敢这么对我,小心我叔叔……” 埃布尔手脚都被反绑到身后,这时像是一个布做的包袱。李维的手,托在他的腰部,将他整个人托举着。 当李维走下台阶时,所有的人都看到他举着的埃布尔。 对于这个一脸贵气的年轻男子,这里所有的人也都明白他的身份。所以,这一刻,佣兵协会的大厅落了一地的眼珠子。 就这么明晃晃的举着佣兵协会的负责人,从他负责的佣兵协会,当着一众佣兵的面前走过,李维那叫一个跋扈。但直到他们走到门口的时候,还是无人敢拦。 凝望他们的背影,这里所有的人都是一脸的“活久见”。 “你们把他接着。”李维走出大门的时候,把托举的埃布尔扔给后边的班,“把这家伙的衣服给我撕掉,只留条内裤。” 一阵裂帛声过来,李维带着一边脸色复杂的安格斯,堂而皇之的沿着阶梯朝下。 “走啊,兄弟们,我们接下来带着他游街啦,还记得那些话是什么吗?”李维故意大声的喊了起来。 “知道。” “那喊几句给我听听。” “我们罗克宾人勇猛如虎,从来不惧强敌。我们罗克宾人强悍如龙,素来以硬碰硬。和我们做朋友的人,我们把他当朋友。和我们是死敌的人,一枪爆了他头。”在气氛的带动下,龙人和手持魔风枪灰岩镇小兵开始哼唱起大段的歌谣来。 于是,他们举着浑身光溜溜的埃布尔,一直沿着街道朝前。 带着所有人的目光。 李维时不时发出一阵大笑。 他现在就等着那位乔纳森少爷来劫人。 反正占理,他是来一个,打一个,来两个,打一双。如果这个小白脸敢亲自来,他一定把“他”揍成猪头。 要是没来的话,那更好。 明天之后,全冬龙城的人都知道他乔纳森少爷是一种极有名的动物——缩头乌龟。 “在猪头和乌龟中选一个吧,哈哈……”(未完待续。) 第三十七章: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 当安格斯推开舱门时,李维还沉浸在胜利的余韵中。 “想不到,他还是做了乌龟。”李维笑着露出一口白牙,他身边坐着许多人。当着周围人的面,一肚子坏心肠的他来了段即兴表演。学着乔纳森的口气,李维捏着嗓子喊,“我要让你寸-步-难-行!” 不用多说,他周围的其他人都被逗乐了。 尤其那一天,同样坐在桌上的一众人等,更是笑声连成一片。像克拉克就笑的浑身打颤,虽然这位魁梧的龙人当即收敛神情——它想着自己和李维的关系还没亲近到同仇敌忾的份上。和它不同,克制力稍弱一些的班,却是一边笑,一边咳嗽。刚才李维说话时,它正喝了一口麦酒,结果就这么堵住了喉咙里。受到这影响,班折腾的眼泪都快出来了。 这时,安格斯的推门,毫无疑问起到了特殊效果。 这一大帮子围在一起的人,纷纷朝着他望来,一个个都是一脸希冀。 “怎么样了,我亲爱的安格斯统领?”李维迫不及待地喊,“现在外边闹得怎么样了,是不是整个冬龙城都知道了?” 搬着条凳坐在他身边的人,也是一同附和。 看到这帮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安格斯是一脸的黑线。原本他想出昨天那招,只是打算应急救场的。却没想到这帮不安分的家伙,居然真玩的这么尽兴。 你们给我消停点啊。这位骑士先生脸露青筋,默默攥紧了拳头。 但安格斯随即叹了一口气,他知道这帮家伙是不会认识到自己错误的。这一刻,安格斯感觉自己早晚得英年早衰,纯粹是给愁的。没办法,和眼前这帮胆大包天的混蛋在一起,他只能担惊受怕了。目光重点投向了李维,别人是癣疥之疾的话,他的这位上司可是心腹大患。 当然,正事要紧。 “有一个好消息,还有一个坏消息,你们想听哪一个?”安格斯面无表情地讲。 这一句时常可以在生活中听到的话,此刻却有非凡的杀伤力。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全都不明所以。 惟独李维想出察觉了什么。 于是,在安格斯讶然的目光中,他说出了一句关键的话,“难道是出了什么问题?” 你不傻啊。 虽然很厌恶李维的各种不负责任,但安格斯越发越感觉这家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而他这样做的目的吗,安格斯感觉纯粹是因为他懒。跟随现在的李维也有了一段时间,安格斯是越发了解他这位上司。这个不负责任的混蛋,似乎就喜欢把自己的事情推给别人(尤其是自己)去做,让他倒落个清闲。 “可以这么说。统领大人,事情的发展的确和我们一开始的打算有些不同。”还是正事要紧,安格斯认真的点了点头。 这一下,屋里已经完全没有了刚才的欢快气氛。 李维这位甩手掌柜,也是眉毛紧锁,“这就是你要说的那个坏消息。”他看到安格斯点了点头,在这位骑士即将开口时,突然打断道:“还是先讲那个好的吧,让我们先高兴高兴。” 舱室里的人,又一通朝安格斯看去。 “好消息就是我们昨晚的行动,的确已经传的沸沸扬扬了。”安格斯出于李维的要求,只有照办,“现在整个冬龙城,已经没什么人把图兰家族的宣言当回事了。不得不说,您想的这个‘撕衣服,抬去游街’的计划,确实威力非凡。” “还有其他的吗?”李维当即笑的合不拢嘴。 “看到佣兵协会负责人都成那样了,他图兰家族却像个闷葫芦,完全没动手的样子,其他人自然也不敢得罪我们。现在谣言四起,我感觉里边最靠谱的,似乎是一开始那位乔纳森少爷发出宣言时,并没得到图兰家族的认可的这一个。正因为是这样,导致他在这事上很被动。结果到了出事的时候,即使有心救援,也完全不敢在家族里声张,毕竟他爷爷可是名声在外。”安格斯作为旁观者,也忍不住摇了摇头,“结果现在更糟,事情闹到这个地步,想瞒都瞒不住了。他还因此套上了背信弃义这种坏名声,以后这位少爷说的话,可信度可得大打折扣了。” “这么讲的话,岂不是说他回家后,得挨自己老爷子的板子。”李维幸灾乐祸,“估计他白嫩嫩的屁股可得遭殃了。” 舱内又是一派欢乐的气息。 却不管他们这些念头,安格斯也现身说法,“我今天去采购物资时,别人对我是又惊又怕。像卖给我麦酒的那家伙,我一到店里,他主动来招待我。表面让我到别家,实际却塞给我一个纸条,让我和他偷偷交易。出了钱拿货的时候,他还多送了我十桶麦酒,说是感谢我给他面子,还恳求我千万别声张。”最后,他遗憾的叹了口气,“看来,我们在别人眼里,已经是一等一的滚刀肉了。” 听到这里,他前边这些人已经笑成一片。 等到这边声音渐渐消了下去,李维才接着道,“现在,你能说那个坏消息了,大家都开心够了。” “坏消息就是,您因此彻底得罪了图兰家族和佣兵协会。”安格斯眼神很严肃的盯了他一眼。 对这个批评意味很浓的眼神,李维只当没看到,扣了扣自己的鼻子。 “图兰家族先暂且不提。佣兵协会对于您的做法,可是相当的有意见。虽然这事他们一定是理亏的,那把柄还攥在我们手里。现在闹得沸沸扬扬,他们不敢在这事多说什么。”安格斯继续道,“不管怎么说,佣兵协会的背后是荒野之神潘的教会。作为神职人员,他们还是要点脸的。面对这种丑闻,也只有打碎牙往肚子里咽。但他们还是有一定能量……” “这个坏消息只是这样吗?”李维忍不住打断。 “不!”安格斯直接摇了摇头,“这个坏消息是他们给我们下了一个挑战。那位被您扒了裤子的埃布尔,今天早上在佣兵协会发布了一个命令,先是说了一大通道歉的话,都是一些不该被人欺骗的废话,然后就是对我们的处置。他的意思是,我们不是想当佣兵吗,手里还有一份佣兵团的缔结契约,他对这些都完全认可。但按照正经的规章制度,它为我们下发一个试炼,让我们用它来证明自己的能力。” “就是这个。”李维听到这,一脸的纳闷,“我听你讲,成立佣兵团需要完成的试炼,至多只是个d级任务啊。它对应的难度,不是很低吗?听你讲,我们这边随便出个人都能独自完成。难道他们为了报复我们,连这点脸都不要了……” “没错,它这次给我们的,就是一个d级任务。”安格斯却苦笑起来,“但却是一个搁浅了三百年的d级任务,它的实际难度说是最高的s级也不遑多让。” “这是怎么回事?”李维皱眉起来。 “您还是没有多少实际经历,所以不了解这里的曲折。”安格斯作为一个过来人,此刻心有感触的讲了起来,“佣兵协会的任务等级,沿用了坎库斯的旧有历法,将难度设置为s、a、b、c、d、e这六个等级,还为每个等级都量身定制的一套评判体系。这确实是很合理的,但问题它的执行是靠人的,这就难免出现各种误差。” “但这误差也太厉害了。”李维猛地吐槽起来,“s的玩意,整成了d,佣兵协会那帮家伙太废物了吧。这坑爹的业务能力,我要是他们的头头,非得被他们气死。” “您说的不错,有时误差就会这么大。”安格斯继续讲了起来,“听说,就因为这些失误,荒野之神为此下凡不止一次。有一次气急了,甚至直接发动地崩,将一个佣兵协会整个沉到地下,还额外连累了好几千人。” 被他这句抢白,李维也弄得没脾气了,“那这里又是怎么一回事?” “只能说我们太倒霉了,这种事也能遇上。”安格斯一样翻了个白眼,“事情的起因,是这边靠近莽苍山脉的一座村庄,鹿角村。它是冬龙城最北边的一块辖地,前身是一帮猎人为了进山猎取魔兽,建立的一个小据点。三百年前,那边的村民遇到地精的骚扰,报信的人从水路来到冬龙城,在佣兵协会里发布了这个‘消灭鹿角村周边怪物’的任务。当时,佣兵协会的人将它评为d级。但它发布的第二天,事情就出现了诡异的转折。” 安格斯叹了口气,“冬龙城接到消息。原来出现在那儿的怪物,压根不是地精,而是一条名为扎莫西的古龙。那帮骚扰鹿角村的地精,其实只是在龙袭中被赶出老家的倒霉蛋。于是,这个被搁浅了三百年的d级任务出炉了。” 说到这里,他也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 “在任务发布的第二天,鹿角村的所有人都已经被冬龙城的狮鹫编队接过来了,那里被整个废弃掉。连村子都不复存在,这个驱除周边怪物的任务自然毫无意义,就这样被长期搁置,最后被人遗忘。而三百年一晃而过,扎莫西也因旧病复发死去了,但它遗留在那边的龙裔却余毒未清。里边甚至产生一个全新的飞龙种——蝎尾飞龙,甚至传奇魔兽也显露过身影……”(未完待续。) 第三十九章:不可能的任务(二) 对于龙这种生物,李维一直有种很纠结的心态。 他对它的第一个认知,是这玩意好厉害,幸亏哥家里有两头,虽然一头得了嗜睡症,怎么叫都不醒,另一头身体倒好,却不能轻易拿出来用。但自从有了它们,他是身体倍棒,吃嘛嘛香,没事还能化身绿巨人呢。 而第二个认知,就是这玩意太不科学,到底怎么进化出来的。 从一个学过生物学的地球人角度,李维感觉罗兰世界的龙简直就是一个bug。喷火吐烟会魔法什么的,这种细节他也不计较。但它这日天日地日空气的繁殖能力,却让李维深感此物深不可测。 任何一个对生物学有些了解的人,都知道一个物种区别另一个物种,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生殖隔离。这玩意说的简单点,那就是哪怕人日了狗,也不可能真生出狗杂种,被狗日了也一样。虽然也有一堆特殊例子,比如骡子、狮虎兽,但人家父母关系近,虽不同种,但同科同属啊,而且后代还大多不具备生育能力。 而轮到这个世界的龙,族群障碍什么的,对它来说已经不是问题了。李维甚至还听闻,有些昆虫都有龙的血脉。界门纲目科属种,这别说跨种,连不同纲的它都照样“日”出后代。 事实上,李维在得到龙的确切资料时,就一直感觉这货与其说是高等生物,倒更像一种病毒。恐怖的繁殖能力,还在其次,关键是它不靠日,别种动物接触龙血、龙角一类的东西都能可能感染上这什么龙之血脉。听起来,和病毒的传播方式也太像了。当然,即使是病毒,它也是良性病毒。 李维按理说就已经被感染了,但这多出了的一身龙力,可是他保命的本钱。 而此刻此刻,正因为对于龙的了解,李维的心里才“隔”一声,眉头不由紧缩起来。 “都出现一个飞龙种”这句话是照成这一切的原因。 要知道,感染龙病毒容易,延续这份基因却难。 因为只有顶级的龙才拥有日出世界的能力。 而什么龙才能称得上顶级呢? 先迈过传奇这个门槛再说吧。 和这些实力高强的同类相比,低等的龙兽要想繁育后代就挺麻烦的。它一般还得遵循生物学,和亲缘关系近的才能成功结合。但一般来说,感染上龙的病毒后,它们都会越变越大,直到雄伟的身体成为一道天堑。这情况像极了藏獒和吉娃娃,即使它们在生物学上,都属于狼的亚种,相互间也拥有繁殖能力,但想要圈圈叉叉,那基本痴人说梦。龙兽的情况,大多也是这样。它们虽然五花八门,但更多只是昙花一现。只有极个别的情况,碰到门当户对的,才能彼此日出未来,日出明天。 罗兰世界,将具有龙的血脉的物种,统称为龙裔。但只有极少数龙裔才能形成稳定的物种,发育出自己的族群。而这些凤毛麟角的龙之家族,被称为亚龙。任何一个亚龙族群的产生,都是极小概率的事。 明明是小概率却能成功,往往意味着它背后样本多,重复次数频繁啊。 如果鹿角村的情况真是这样,是三百年前一头古龙改变的一切。可想而知,这里的龙病毒泛滥到何等地步,才能撞大运的日出了一种全新的飞龙。 偏偏这时间不长也不短,龙类的寿命似乎都挺长,突破高等魔兽的门槛,基本都能活几百年以上。 从这些情况来看,他要想完成这个任务,那可意味着和大把的顶级魔兽为敌。别人屠龙,是单挑一个,他却得整一大家子,和一个生物圈为敌,难度可想而知。更别提,这里边还有传奇魔兽。 作为一个伪传奇,李维对这两个字眼的重量可清楚的很。 难度确实大啊,怪不到说是有s级。佣兵协会的s级任务,往往可都是不可能完成的那种。没想到,他在这边就撞大运的碰到了一个,还是一个伪装成d级的极品。 “我就不明白了,既然看我们不爽,他直接走后门直接赶走我们不就行了,非得这么玩。”李维发起牢骚,“玩的这么有技术含量,他这是想干什么。” 站在门口的安格斯,却无奈的摆了摆手,“我们闹事前抓住了他的把柄。换句话讲,是他先违反佣兵协会的规定,我们才对他下手的,正义在我们这一边。所以他现在才走正规程序,光明正大的提出一个难题。” “这不是‘做了荡妇,还要全世界说她贞洁’,弄这种虚头巴脑的,干什么呢?”李维显然还是不太理解这里的逻辑。 “那是您不懂名誉尊严对这些人的意义。”安格斯无可奈何,“也正由于这一点,我才建议您那么做,只要道理在我们这,他们就不敢下手太黑。对这些人来说,脸面第一。” “我都扒了他裤子,带他去游街了,他还有脸吗?” “正是这样,他才更加丢不起。到了这个关头,对他来说即使恨不得把我们干掉,但只有通过这种光明正大的方式,才能明着维护他的脸面。”安格斯补充道,“他这么做,还有一个原因是忌惮您,知道他可能打不过我们,才这么玩阴的。” 李维只能哭笑不得。 作为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享受先进道德教育的大好青年,他还是不太能懂这种的世界观。 敢情钻规则的空子,就不是打击报复了? 但考虑到这是一个文化水平只有中世纪的世界,他也只有暂且压下这种想法。 “这么讲的话,我要想成立佣兵团,只有去接这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李维问道。 “话倒不是这么说,还是有转机的。”安格斯明确给出了反驳,然后兴致勃勃的给出了自己的意见,“只要我们服软,他们说不定也会退一步。对这里的佣兵协会来说,他们对我们这么做,也是维护自己的尊严,告诉我们这帮外来的人他们才是主人。如果不这么做,他们很难在这边立足,因为别人都看不起他们。我们向他们道歉的话,一样能为他们达成这个目标。” “也就是说,现在服软的话,等于给了他们面子。”李维也觉悟起来,“向其他人表示,他们还是有一定能量约束我们的,这刚弯下腰杆又能挺起来了。” “是这个意思。”安格斯满怀欣慰,“统领大人,您终于开窍了。这么说的话,您愿意这个条件。其实,这么做对我们也没损失什么。昨天晚上大闹一场,已经展示我们的肌肉,告诉别人我们不是好惹的。现在这么做,也说不上有多屈辱。事实上,一开始我就抱着这个想法,用武力来求和……” 李维却突然打断了他。 “不,我拒绝!” “您说什么?”安格斯以为自己耳朵出了问题。 “我是说,这个任务我接下了。”李维斩钉截铁的讲。 他这一刻,是意气奋发。 如果是其他的挑战,李维说不定也会同意安格斯的做法。但如果是征服魔兽,那他可没有办法不把它拿下。 作为一个技术宅,李维有着自己的尊严。 经过了这几个月的洗礼,他越发相信自己一定可以通过行为动物学征服这个世界。 用知识抓捕魔兽,利用它们的能力扩张势力玩“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种田流,可是他一直坚定的前进方向。 “一切就从这开始吧……”(未完待续。) 第四十章:夜会 到了这天晚上,李维的船舱里来了一个人。 当时,李维正躺在床上。 不过和白日有所不同,这时候他身上的魔铠不再显露板甲的外形,而是变成一层人类肌肤的模样,紧贴在李维赤条条的身躯上。 在恶趣味的驱使下,他将这层可变化外形的奇异铠甲转化成一层棱角分明的肌肉,还让它变出的“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的大片纹身。这花花绿绿的,配上他这一脸横肉,越发凸显他凶恶的形象。 原来穿着盔甲的李维,最多只是有点生人勿近。而现在却已变成活脱脱的凶徒,只是眉头一皱,就有种“我要杀人放火”的煞气。 于是,一听到窗户外有劲风呼啸,一脸滚刀肉模样的李维登时掀开被子,在床上坐了起来。他盯着发出响声的地方。这时,屋里还未熄灯,李维能看见窗户背后的栓木在不断抖动。随即嘭的一声,这扇雾蒙蒙的玻璃窗陡然洞开,大风卷起一片片残叶倒灌进来。与此同时,一道黑黝黝的,足有酒桶粗细的诡异雾气,一并从中钻出。 五六秒的时间后,聚而不散的黑气已经全部钻进窗户里,凝聚在舱室中央。它很快由虚凝实,化成了人形。 “李维先生,您别害怕,是我。”一个犹如黄鹂般清脆的美妙声音在空荡荡的舱室里响起。 凯瑟琳解开头上的罩帽,盘起的秀发顿时落了下来,如瀑布般铺洒开。 穿着一身黑色罩袍,浑身裹的严严实实的她,迈着优雅的步子,走到一侧的窗前,重新将它关上。 李维看她做的静悄悄的,像极了正要幽会情人的少女。此刻,这孤男寡女同处一室,暧昧的气氛也是渐渐被渲染起来。 但他心里却是一丁点旖旎的念头都没有。 不是说凯瑟琳不美,也不是说他由于长期和一帮肌肉兄贵处在一起,打开了一扇通向新世界的大门。而是作为一个很实用主义的男人,李维对看得起,却吃不着的东西,一向都敬而远之。明白了他和凯瑟琳各种实力与情商的差距后,李维很理智的选择了战略装怂。 当然,眼前的苟且,只是为了更加光辉的明天,李维可等着自己有一朝能翻身农奴把歌唱。 李维看着这位关窗的公主殿下,好奇的问道,“您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他硬邦邦的声音,犹如铁石相击,听着就十分硬气。再配上他一脸凶脸,普通的问话,也被扭曲了意思。 凯瑟琳回头看着他,却是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李维现在还没穿“衣服”,他露在空气里的道道纹身,和那一身发达的有些腱子肉,让他一脸的“笑面虎”模样。现在的他,和那个文弱的少爷一比,有种很独特的反差。这让知道李维底细的凯瑟琳,笑的露出一口白牙。 “李维先生,您还是变回原样吧,我实在有点接受不了——接受不了你现在的样子。”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后,她走到离床前五公尺远的樱桃木方桌边,推开了一张松木制的红漆椅子。 凯瑟琳随即从底下的罩袍里,拿出一样东西,正是那尊诡异的女神雕像,“这次我来找你,是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她伸出手,纤纤玉指直指捧在手里的银色雕像,“您现在在外行走,可千万小心有这样东西的人。他们在对战的时候,可能会做出一些超乎您想象的事情。” 李维对她翻了个白眼,却恢复原样,肌肉化的魔铠又变成原来那副森然的甲铠。“这是个什么玩意?”听到凯瑟琳的话,他向她手里的魔像瞥去 “蛛丝透明装,雕刻技术真是一流啊。不愧是个精灵,小模样长得挺俊。”再盯着雕像看一会儿,李维对那汹涌澎湃的胸脯映像尤为深刻。而女神雕像半遮半掩的诱人姿态,更是让他提出了大胆的假设,“难不成拿着这个手办——哦,不,是塑像的人,是那种很危险的变态吗,不仅对女人感兴趣,还对男人有意思。”李维突然顿了一下,就自己反驳起自己来,“不对啊,审美观这么明显,他显然直的厉害,和我一样只爱大胸长腿的妹子。” 凯瑟琳一脸的黑线。 听到李维这番自我矛盾的话,她在第一时刻就明白这家伙误会了。 “这是一尊神像!”凯瑟琳很严肃的为李维讲解起来,“确切的说,她所代表的是新晋的深渊魔神——茧之魔女菲亚。这位女神在十日前消灭了蛛之魔龙,成为了万丝巢域的新主人。” 凭借对于男人的了解,这位公主殿下明白李维此刻一定满脑子污秽不堪。 李维的眼睛一下瞪的浑圆。 “你说十天前,这妹子干掉了一个魔神,自己上位了?”神陨这种事,几百年都发生不了一次,没想到他现在居然碰到了。 目光再度朝这尊女神像望去,这次他看的格外仔细。 “我听说神像一般有着一些特殊的能力,可充当神明的眼睛和耳朵。”李维迫切的向老司机凯瑟琳问了一个问题,“公主殿下,你说看着这神像,脑子有些特别的想法,她会不会察觉到。” 为了防止她听不懂,李维又特意补充了一句,“不知者不罪啊,我之前还不知道她是一位女神。而且她穿的这样子,简直是在勾引人,我刚才即使渎神了,也是不由自主……” “你不要再说了,我懂。”凯瑟琳一脸黑线的朝他摆了摆手,打断了他,“没你想的那么邪,除非是神明特意关注,不然神像在一边情况下,就是很寻常的物件。另外,当你是这个神明的信徒时,对方才能窥探你的思想。” “你这么一说,那我就放心了。”李维登时喘了一口气,感觉堵在心里的那块石头落下了。 他再看向凯瑟琳手里的雕像时,目光那是火辣辣的,“啧啧,这女神的品味挺特殊的,玩透明装也就算了,还加上蛛网,这品味了不得!” 李维高高竖着大拇指。 看着他这全身心投入的模样,凯瑟琳嘴巴轻轻蠕动起来,那嘴形分明是说“男人真恶心。” “好了,好了,李维先生,我们赶快说正事吧。我这次来找你,是为了将它的秘密告诉你的。”凯瑟琳开始长篇大论起来,中间不管李维询问什么,她都很耐心的指点起来,最后总结道,“总之,您遇到手持它的人,一定得小心!” “能使用这么多神明的力量,这玩意却是了不得。”李维看着雕像,一脸的不可思议,“但公主殿下,您真能确定它只能提供魔力构型,而不是像您那样直接召唤魔神的力量,让他们为您发射魔法?” “我很肯定。”凯瑟琳一口应道,“茧的力量,就是提供一种渠道,但具体的魔力共振还是由巫师自己控制的。” 她突然顿了一下,然后又接着道,“也许不止是巫师,所有身具魔力的人都能使用它。甚至由于它的特殊性,即使最了解魔法的巫师都没有多少优势。” 李维听到这里,眼睛却亮了,“我倒感觉这东西挺适合我的。”(未完待续。) 第四十章:何为科学(一) 对现在的李维而言,这能力确实挺适合他的。 空有一身强大魔力,但由于根基太浅,导致用处寥寥,可一直是困扰李维的一大心病。 “我也感觉挺适合你的,只是它的使用方法,我目前还不了解。”凯瑟琳遗憾的摇了摇头。 看着李维眼睛眯了起来,一脸的“我不相信”,她只有尴尬的笑了笑,低头望着手里的女神塑像,“它到了我手里,也有好几天的时间了。但无论我怎么使用通幽术,这位女神都不与我连接。后来,我又询问了其他神明,从他们透出来的只言片语,我隐约明白目前这位茧之魔女似乎只中意她的信徒,或者对她要实行的计划有帮助的人。其余的凡人,哪怕给出的价码再高,也都只能得到她嗤笑的冷眼。” “哪有开门不做生意的道理?”对召唤魔法有一定了解的李维,登时感到一头乱麻。 他看着面前这位亭亭玉立的公主殿下,左眼是“我怀疑我”,右眼是“我不相信你的话”。李维可记得这一位有背叛的前科。 但没等他再说什么,凯瑟琳直接反驳起来。 这位公主殿下忍不住发笑,“‘召唤魔法,等于和神做生意’,这只是对它的粗浅认知。事实上,从神明的角度来讲,它只不过是给予我们这些凡人一个给他们效力的机会。这些永生不死的存在,很难用世俗的眼光去衡量,我们给予给他们的利益,他们并不十分在意。所以,你说的这话并不对。” 她又做了一个比喻。 “你不妨这么理解,这叫店大欺客。” 由于说的有理有据,李维也不由微微点头,犹疑的神色总算消去了一些。 看到李维脸色有所缓和,凯瑟琳“乘胜追击”,“而且,既然是做生意,等价交换之类的事就不能不考虑。针对你的情况,她的要价绝对不低。我怕倒时候,你未必付得起。李维先生,你现在的情况可并不富裕。” 听到李维翻了个白眼。 李维心道,你不如直接说我穷。但李维自己也明白,他现在处于事业开创期,手里这点余钱还是打劫冬龙城的,也不好多说什么。“那公主殿下,除了通幽术,还有其他途径吗?” “或者可以试着成为这名神明的信徒。”凯瑟琳说完后,开玩笑讲,“只要你能变成精灵。李维先生,精灵的孤芳自赏,您应该了解吧?更可况,这位女神似乎还是一位黯月精灵,她们对其他种族的歧视可是出了名的。” 李维只有叹息。虽然和凯瑟琳之间还存在信任危机,但他明白,这事已经不太可能了。 果然,哪怕到了这个世界,也没天下掉馅饼的好事。李维默默想道。 “这事暂且不提,我倒是有一件事,想要请公主殿下你帮忙。”李维换了一个话题,“我这次来冬龙城,遇到了一些小小的阻碍。用最简单的话讲,就是想要在这边扎下根,就必须要去完成一件事。” 然后,他就讲最近与佣兵协会的纠葛简单说了出去,还重点介绍了那之后的任务。 “……公主殿下,不知道您能否帮我一把。我现在需要几张契约,像是神圣启蒙之光的那种。” 虽然向人借钱有些不好意思,但李维还是硬着头讲了出来。 他眼巴巴看着面前的人。 “如果非这样不可的话,我可以帮助你。弄几张契约并不需要花费太多,不过是小事。”凯瑟琳没有辜负他的期望,一口答应下来,但嗅觉灵敏的她,此刻眼睛微微眯紧,“李维先生,您似乎对魔兽的事情一向比较热心。” 刚才李维说到鹿角村时,凯瑟琳发现这货整个人都变了模样,那叫一个意气飞扬。不由的回想起之前黄金地鼠的事,当时李维的熠熠生光可留给了她很深的印象。 凯瑟琳别有深意的开起玩笑来,“李维先生,我有种直觉,您在这事上一定有秘密。” “那是您喜欢瞎想。”李维立刻打起哈哈,“我这样的人能有什么秘密?之所以中意这个,只是个人的兴趣爱好。” 看着大胆提出假设的凯瑟琳,李维是连吞了好几口唾沫。他感觉这个死了几千年的女人,那双眼睛简直是把利刃。而哪怕对她的背叛耿耿于怀,他也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有够精明。 如果这是套路文的世界,那该多好,说不定现在她已经自己滚床单了,哪里用得着这么勾心斗角。李维暗暗可惜。 “那这事,您是答应了。”赶忙转移话题。 “都说了,小事一桩。”凯瑟琳一口应下,“您如果在这扎下根来,对我们的事情帮助很大。至少建立情报网,不再是空想了。如果不是南迦兰太小,以至于扎西莫这些魔神并不怎么关注它,我都想帮你的忙。” 这些话说完后,她又好心补充了一句,“但李维先生,我劝您还是量力而为。从您的话里,我感觉那边可不是个安全的地方。” “具体怎么样,我要亲自去看一下。”李维说话时,挺不以为然,“我一直坚信‘听别人的说一千句话,都不如自己去看一眼’。那边究竟如何,还是我亲自去验证一番。” 凯瑟琳却再度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弄得李维一脸的莫名其妙,不知她为什么发笑。 “公主殿下,您不是得了什么病吧?” 收敛了笑声的凯瑟琳,登时就因他这句话弄得一脸的不愉快。看着好心望着她的李维,凯瑟琳眉头深皱,越发感觉这货离一位彬彬有礼的绅士差了十万八千里。 但害怕李维误会加深,这位公主殿下还是赶忙解释,“只是想到了一些可笑的事。李维先生,您刚才讲‘听别人的说一千句话,都不如自己去看一眼’,我很同意。告诉您一件事,我们当时的巫师,曾自诩为‘用自己眼睛去看夜空的人’。” 她特意顿了一下,言语之中透露出浓浓的自傲,“我成为巫师的第一天,在我师父的吩咐下,去数启明星与北晨星之间有多少颗星星。我第一次去数时,数出来的数字是七百三十二颗。后来,几天晚上之后,我确定最后的答案是七百三十五。但和这个数字不同,大地女神的神庙里,那里有一句著名的谚语,明确告诉我们它们之间一共有一千三百颗……” 听到这里,李维的眼睛一下瞪圆了。 第四十二章:何为科学(二) 发现李维的一脸惊悚,凯瑟琳自顾自解释起来,“李维先生,你是不是好奇为什么区别这么大?事实上,我当初也很奇怪。但后来,听我师父讲,在大地女神的教会里,十三是个很有趣的数字。他们认为这个世界一共有十三种金属,大地上一共有十三个国家,地上共有十三种作物,人们还饲养了十三种不同的牲畜。所以,夜晚的星空中,那最为明亮的两颗明星,它们之间也一定相隔了一千三百颗星星。” 然而她这话一说出来,李维眼睛瞪得更圆了,而且布满了血丝。 只因为他听过这番话的另一个版本,一个来自地球的版本。 李维看到的一本书曾经介绍,在十六七世纪的欧洲,当科学先驱伽利略同志,通过长期的天文观察,宣称木星周围环绕卫星时,当时有一个著名的大学者跳出来,表示这是不可能的。 但这一位拿出的证据是人的脑袋上有七个窗口,两鼻孔两耳朵两眼睛和那一张嘴,所以天空对应的一定是七个行星。其他作为例证的,还有什么七种金属,上帝创造世界只用了七天。如果擅自加上一个,这个认知系统就会崩溃巴巴拉拉的。他还讲卫星什么,用肉眼根本无法察别,也就是说它对地球根本没有影响,既然没有用处,也就不存在。 总之,李维当初听到这话时,立马感觉这家伙难道是个智障。 这他妈也是大学者,小学生都比他有逻辑,好不好? 后来听这本书的解释才知道,人们当时获得知识的途径,主要就是那些经典。 少年,你想变得聪明吗?这里有本祖传的圣经,拿回家好好读读,一个字一个字把它弄懂,它里边拥有了全世界的智慧哦? 像伽利略同志利用望远镜,好好观察世界,甚至导致自己眼睛坏了的实诚人,反倒是异类。 所以,当时出现让人哭笑不得的一幕。这位用这“神秘之七”反驳伽利略木星研究的同志,居然受到不少赞赏和欢迎。 至于我们为什么感觉这货思维奇葩,那是历史的洪流滚滚前进,实证主义已经不再那么小众了。 而让李维吃惊的也是这一点,他很肯定凯瑟琳现在说的话就是“实证主义”。 用眼睛去观察世界,要想知道两颗星星相隔多少,那就一颗接一颗的数过去,这就是实证主义。 而那个什么大地女神教会,单纯用数字联想和思考,武断的判定天上就踏马有一千三百颗星星,这是利用经典外加纯粹思考,它是科学时代之前,那些文化人最为流行的一种思维模式。 但听到这里,李维就纳了闷。 木星周围有卫星,之所以难以察觉,主要是人的肉眼具有局限性。伽利略同志能够发现这点,主要是因为技术手段上有了进步,当时人类已经发明了望远镜。但这个世界怎么也犯一样的错误,数星星多简单的事,一二三四五就行了…… 然而,他转念一想,不由一锤脑袋。 这世界和地球真不一样,文盲太多啊。如果会写自己名字都是一个坎的话,那数学训练这高大上的东西一定与平民无缘。一个从小没被九九乘法表折磨,数数字还要掰手指的人,能完整数完几十颗星星都算庆幸了。人双手双脚加起来,也是二十个指头啊。 没文化的亏,是你想不吃,就不吃的吗? 能够经受教育,这一关估计就得刷下这个魔法世界百分之八九十的人。至少剩下那些能够经受教育的贵族老爷,估计也没几个有闲情逸致,在大晚上啥事不干,光趴那去数星星。七百多颗呢,这要一一数过去,还不能出错,没几个小时压根完不成。正常情况下,估计真的只有缺心眼的人才这么干。 李维看着自个面前这个缺心眼,大晚上不睡觉,专门去星星的公主殿下,那是万分的诧异。 之前在罗格村,他通过坎库斯金页发现这世界可能有大阴谋,没想到这还真就有了实例。 “公主殿下,您确定您那个时代巫师都喜欢这么做?”李维紧张地问了起来。 他却不知道,他这诡异的反应,也让凯瑟琳眼睛一眯。 “我那个时代的巫师,都是这么干的。至少我所接触过的巫师,他们在教育弟子的时候,第一件事也都是那么做。”虽然不知道李维的变化是由于什么,凯瑟琳还是很负责的给出了解释,“当时,大地女神的教会影响力还是非常大的。我们需要通过它,来给后来的巫师上一课,就是发现世界只能用自己的眼睛。” 她说到这儿,不由叹了一口气,“没想到现在物是人非,这五千年后的巫师,似乎并不喜欢像我们这么做。连大地女神,这位地母的继承者,都一并消亡了。” “难道说你们那时候就异于常人吗?”李维追问道。 害怕这个问题说的不清楚,他进一步解释,“当时的其他人是不是和你们不一样。他们并不了解实践出真知,遇到问题,就去求神问魔,一点也不喜欢自己去努力。即使那些有点脑子的人,也大半喜欢闭门读书,从来不用自己的眼睛去发现世界。沉迷在那些先人的智慧,玩纯粹思考的那一套?” 他问的很详细,所以凯瑟琳立刻就听懂了。 “你说的不错。”凯瑟琳很奇怪的望着李维,为这个家伙能有这番见识感到吃惊,“但这不怪他们。他们的疑惑,通过求取神明,或去读取经典,完全能够解决。但我们巫师不一样,我们的疑问,只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想要通过咒语发动魔法,是很复杂的一件事。即使有了师傅的传授,也需自己仔细观察各个魔法的节奏。但我们也有了额外的恩赐,当这些神秘莫测的魔法在我们面前不断揭开面纱时,我们渐渐发现它并没有那么奥秘难懂。” 凯瑟琳语气渐渐加重,“由于这件事,我们之中的许多巫师一度认为即使是神明,也和魔法一样,是可以被探究的。这个世界的其他秘密,多半也是这样。” 听到这边,李维一拍大腿。 虽然凯瑟琳的话,他还是大半不太明白,但核心思想却领悟到了。 没有错,这个世界至少在五千年前的确发育了科学的种子,这颗种子还进一步生根发芽,摸索到了实证主义。 和地球上,最先产生这颗种子的古希腊文明一样。 在数千年前的希腊城邦,那些伟大的哲人们也和这个世界的巫师一样,认为这个世界是可以被探究和验证的。 他们遗留的伟大思想,最后到了文艺复兴时代,在欧洲诸国生根发芽,发育出了科学这一人类最为伟大的文化基因。 第四十三章:何为科学(三) 科学诞生前夜的欧洲,是一个人心浮动的世界。 黑死病的可怕,让人们越发理性。在认识到放血、熏烟,乃至于一直不洗澡,没事就去杀犹太人,都不能阻止这个恶魔的肆意蔓延,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思考宗教的意义。另一方面,受到十字军战争的影响,欧洲人的视野一下开阔。之后,罗马帝国的正统继承者——东罗马拜占庭帝国的衰落,奥斯曼土耳其的崛起,以及大航海时代的到来,更让他们徘徊不定。 毕竟,相较于旧大陆的其他文明,这时候的欧洲并没太大优势。尤其不同思想的传播和碰撞,让欧洲主流的基督教文化感到既有危机,又有机遇。 李维甚至听说过一种说法。 大意讲在科学的萌芽阶段,基督教对这一新兴事物基本没有多少打压。教会对当时主要人物,诸如哥白尼,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至于被烧死的布鲁诺,更是一个天大的误解,因为这货并不是科学家,而是一个崇尚日神的邪教徒。而基督教会为什么这么做呢,因为他们需要证明神的伟大。 当时的欧洲和同一时期的明帝国、奥斯曼土耳其相比,是既不富裕,也不强大。想开拓这边市场,只有想法子从文化上压过。不这样的话,上帝的荣光该如何播散呢?于是科学的这套认识世界的方法,在这种思潮下,被教会一眼瞄上。早期的科学家,甚至很多都是神职人员。 对于这个看法,李维认为是的确有可能的。 了解了“科学是什么”后,其实这个互相矛盾的事情很好解释。 科学是什么? 这是一种人类认知世界,感悟世界的方法。 但它相较于其他的方法,有几个鲜明的特征。 第一是它需要用你实事求是,用自己的眼睛去看,耳朵去听,而不是人云亦云,或者有什么问题想不通了,直接求神拜佛。这就是实证主义。 但纯粹单一的实证主义还不行。 你要每天起床后,事无巨细的记录下所有情况,一直到晚上睡觉闭眼,这样也能得到一大堆事实,也的的确确实证主义了。但它没办法帮助你很好认识这个世界,也很难产生什么科学知识。 科学的观察,是有一定程序和结构的。 它往往是由理论驱动,需要结合数学等一堆已经验证的知识,甚至还需要一些器材的辅佐,比如望远镜、显微镜,因为人的感官毕竟有局限。因此,第一个特征全部内容是“系统的实证主义”。 它要求你不仅用眼睛去看,还要你懂得看的方法,看的步骤,用什么东西辅助你去看。 但看的人只是一两个的话,即使看的再讲究,也容易出问题。 在此基础上,科学又演化出了第二个特征,这就是公共的,可检验的知识。 那些只有一个人能掌握的玩意,压根不是科学。因为无法证明这些玩意是真的,还是只是某个人的白日做梦,痴心妄想。 科学对于这一点,采用了可重复性的方法论。 它要求一项发现要想被认可为科学,那它至少得被其他人用同样的方法重新发现。也就是说,光你一个人看到这新玩意不行,其他人用你的方法也得一样看到。如果不这样的话,那怎么能证明这新玩意是真的,还是你眼花手抖照成的失误。 当“重复性”的成就完成,它就完成公共性的任务。因为从这以后,这个新发现意味着可以被后来人掌握、了解,并在此基础批判、思索,以至不断进步。科学也因为这一点,可以持续提高,不断成长。后来人可以在前人的基础朝前探索,直到自己也变成科学大山上一块可供人攀登的岩石。 由此,有一个特别的制度,这就是同行评审。 也就是说,你有什么新的发现,可以交给同科的科学团体审核。这些团体,一般是科学期刊。 这也是鉴别伪科学和真科学的最重要的途径。 那些瞎整的民科和蛊惑人的伪科学,都是直接通过媒体发布自己的所谓成就,因为一般人并没有能够识别他们的能力。没办法,现在科学的知识体系已经十分庞大,任何人都做不了全才,这无疑给了他们可趁之机。也正因为这样,同行评审,成了保护我们普的吃瓜群众最重要的门槛。 所以,见过那些宣称自己的发现太过重要,以至遭到科学迫害吧啦吧啦的人,建议直接报警,这货在传播伪科学。 从这两样特征,你就可以看出科学的特征——严谨。 事实上,科学确实可以说是人类目前以来最为严谨的一门学问。 甚至为了追求严谨和正确,科学还做出第三件事——只研究实证性的,可被检验、证伪的问题。 科学研究的问题,永远是简单,明确具体,能得出确切答案的。 “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死亡的真相是什么”、“人性是本善还是本恶”这一类问题,直接被排除在科学的研究范围内了。 而科学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呢? “西红柿出于24小时强光中,会对生长照成什么影响”、“苹果在胃里的消化过程”这些就是科学要研究问题。 因为它们是可以得出答案的。 而科学为了解答它们,采取的步骤也很强迫症。 它一般是在事前提出预测,然后在实验过程中,看看这个预测准不准确。这也是科学家区别神棍的一个方面。神棍往往是事后诸葛亮,出现什么幺蛾子,都能用那套理论给你解释圆了。但让他对未来做出预测,往往一下焉了。科学家不同,人家玩的就是这一套。 也正是什么事都讲究这么个可证伪性,这得出的结论才靠谱。 在知晓了这些后,李维就一直感觉科学是人类发明的最靠谱的东西。虽然它有局限性,但也不是什么阿喵阿狗能够威胁的。 相信一开始的基督教会,面对科学这套严谨到了一定程度的东西,估计也会相信它能证明自家主有多伟大。所以,才出现了那么多诡异的场景,最出名的是牛顿晚期相信神了。事实上,那个时代所有的科学家都信神。因为当时的科学才在起步阶段,积累的稳妥知识并没有达到否定宗教的程度。 但到了达尔文时代,科学和宗教的关系已经改变许久,渐渐水火不容。达尔文通过植物学、古生物学等一堆互相关联的确切证据,从事实上否定了圣经的相关记述。 圣经可明确提到了,上帝创造鸟类在第五日,创造昆虫在第六日,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复杂的鸟类,可绝不会比简单的昆虫先出现。 而爱因斯坦的时代,这两个已经泾渭分明。虽然有许多傻瓜蛋,造谣这位大神也信基督。但事实上,人家早在自传上表示自己完全不相信任何人格化的神。 至于二十一世纪,从美国国家科学院的调查显示,科学家信仰宗教的比例已经低到可以忽略不计了。 事实上,伴随教育的普及,知识的传播,宗教的地位早就科学ntr了。在专门统计数据,已经展示了一个明显趋势——国家越富裕,人民的无神论就越多。虽然其中有两个怪胎,中修和美帝。(虽然gdp在六七十名,但本朝的无神论比例基本和德国这一类最富国家是一个区间。而美帝无愧发达国家之耻,顶替了中国本该有的位置。) 其实,哪怕到了现在,科学也没解决神的问题。 这玩意毕竟不是简单的,可被检验的问题,它在科学的研究范围以外。 现在的科学,只是表示目前地球上所有的宗教,对于“神”这个目前无法证伪的概念理解错了而已。但如果神是真的存在,那么科学才是真正播散它荣光的宗教。 要知道,由于公共性的特征,科学是持续朝前发展的。越来越多不可解释问题,已经被相继拖入科学的领域。比如爱情这个复杂的概念,现在涉及其中的几十个心理和思维的玄迷,已经升级了可被研究的问题了。 虽然在成长的过程中,科学也在不断否定自己。但一旦被纳入科学的领域,其余学问就完全没有插足空间。可以这么讲,哪怕是某某科学知识最后是错的,但它也绝对是当时最接近真相的一种。 有那么一个段子,讲科学攀登到山顶时,却发现哲学已经在等它多时。 然而实际情况,却是科学的大军漫山遍野而来,逐渐逼近未知的山顶,当它最后踏足这里时,其他任何玩意都将再无立足之地。 (还是大量科普了,但没办法,这个概念太重要。偶一直感觉,天朝教育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只讲我们要相信科学,却从未解释为什么要相信科学。这个概念划入中考重点,高考重点,都是完全应该的。但事实上,别说中学生,高中生,很多大学生都似乎不太了解。。。。。) 并非太监,说一说心路历程 对不起了,大家。 隔这么久才有消息。 最初我是打算大年初二恢复更新,没想到工作上出了点事情,一直忙活到三天前。 当然,除了这件事,还有原因大家也了解,那就是这本书目前的不理想。 在了解那些事情后,我莫名其妙的有了逃避心理。每次手摸到键盘,就是心乱如麻。 不是因为成绩,而是因为书的水平。 在被编辑指点后,我越来越感觉自己犯的错误有多么巨大。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对它期望过高,总想着让它表达这个,表达那个,却浑然不顾自己的水平。 到现在才明白,无论是创造一个全新的世界,还是结合科学知识编剧情节,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盲目的胡来一气,只能连最基本的故事都没讲好。 简单一点说,这本书的题材操作难度是十分,但我作为新人,只有六分的水平。作为一个蹩脚的厨师,给我再好的材料,我目前也只能弄得一团糟。 两次重写,到后来都不满意,就是因为这个。 为此郁闷了好久,这也是我迟迟不肯更新的原因。 因为我是真想写些什么,而不仅仅用它来骗钱。 为它付出了那么多,真的不希望它这么渣下去。 但笔力的提升不是那么容易的,它需要不断练习。只是这本书,我并不想让它变成练习的材料,毕竟付出的心血太多,还有寄托在它身上,希望它能表达出来的那些东西,这些都让我难以写下去。 我也明白了,哪怕我第二次重写,也一样在面临现在的处境。 最近在朋友的推荐下,我读了一本名为<稀缺:我们是如何陷入贫穷和忙碌的>的书,一下懂了不少。尤其是取舍这一点,因此现在才有胆量写下这段话。 我决定,还是暂且把这本书暂停,先去努力写一个合格的爽文,讲完一段不枯燥的故事开始,慢慢提升自己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