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虎曹挺》 第一章 大仇未报,岂敢言死。 东汉,建安三年十二月,徐州,凛冽刺骨的寒风如同刀子刮在这群丧家之犬的身上,晶莹剔透的白色飘荡在荒野中,东边的云层依然是乌压压的一片,白门楼的一声狼吼响彻云霄,他们的狼王……死了! 白色的雪花大片大片的落下,一双猿臂伸出,少年的身上多了一件纯白色的披风。 一双好看黑色的眸子却布满了血丝,少年望向下坯城的方向,拳头紧攥着,滴滴的红色液体在雪层上显眼刺目。 处于变声期的他,用公鸭般刺耳的嘶吼道:我没死!我没死!可我的亲人又死光了!这是为什么?为什么? 六百匹良驹,三百名骑兵,罕见的一人双马配置。他们同样望向那个方向,是意料之中的沉默。凶名赫赫却无比低落的并州狼骑,没有注意到少年的那个又字。 少年昏昏沉沉的脑袋中,两个人的记忆开始打乱重组。 也是在这样的一个季节,幸福来敲门孤儿院,一个叫挺的八岁男孩,拥有了他自己的姓氏——曹。爸爸,妈妈,曹挺,真是一个令人艳羡的幸福家庭。 那是一个寂静的夜,厨房里传来叮铃啷当的声音,他的父亲倒在血泊中。 嘭,法官的小锤子落下。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三,入室行窃,意外杀人,证据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李三系初犯,主动向警方自首,且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依法比照给予减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做出判决如下:被告人李三犯入室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罚款二十万人民币(敲锥)。 一身漆黑,在父亲下葬的那一刻,他被母亲紧紧搂住,他的眼死死的盯着那个戴着手铐的男人,记住他!记住他! 十五年后,阳城,一名叫曹挺华裔的青年回来了,今天是那个叫李三的男人出狱。 竞技反曲弓,68英寸弓,一箭穿喉,十五年如一日的练习,这是必然的结果。 “凡为刺客,皆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也。” 对着那个年轻的警察,他再次提起那把没有弓箭的杀器,他清晰的感觉到子弹穿过他的胸膛。 十年前郁郁而终的母亲,抚摸他的脸颊,叫他阿挺,爸,妈,我们可以团聚了,曹挺嘴角含笑,倒地。 “你瞎吗?没看到他没有箭?” 在大胡子警察的怒吼中,抢救室刺眼的灯光中,他再次睁眼,他还活着,仍旧叫曹挺,幸好已不是那个悲惨的世界。 ………… 不过没他想像的的那般发展。 徐州大族曹氏嫡长子,他的父亲叫曹宏,或者说是曹豹,三年前就死在了一个黑脸大汉的矛下。 他的姐姐曹氏,嫁与了一个叫吕布的武将,对就是他的姐夫,就在刚才,连同他的谋主陈宫,死忠高顺,被北方的那个叫曹操的枭雄用一尺白绫送上了西天。 “少主,我们该走了!” 如果说这三百并州狼骑中还有主心骨的话,那就是他了——曹性。 《三国志·吕布传》裴注引《英雄记》:布谓性曰:“卿健儿也!”善养视之。创愈,使安抚萌故营,领其众。 “何处去?”曹挺问道 这是一个问题,天下之大竟无并州狼骑的去处吗?这可真是一个讽刺。 “少主,尽快离开此地吧!”曹性心里有说不出的无奈,可他却不能叹气,皆因将为兵胆。 “曹将军,临走时,我阿姐对你说了什么?”曹挺反问道。 “这!” 曹性有些迟疑不定。 “说” 曹挺很的语气很平缓,却带给曹性莫大的压力。 “主母说了!不要报仇,隐姓埋名,活下去!少主还年轻,活到大仇都离世,活到曹家子嗣绵延的那一刻,少主就算是赢了。” 曹挺平静的表现,让曹性很意外,他本以为这个作为主公继承者的少年,会被仇恨冲昏头脑,杀回去报仇,然后自己出面打昏他,带他离开。 “曹性,你忠于谁?我的阿 姐?还是姐夫?亦或者是忠于你自己?” 沉默良久。 曹性单膝跪地:“末将曹性,愿为少主赴汤蹈火。” 呼,曹挺长出了一口气,报仇的长弓到手了,曹挺双手扶起曹性,该走了! 走!曹挺一马当先,骑术相当不错,皆因两世都对马匹有研究,一个记忆是那个身躯魁梧的男人用马鞭来教导自己马术,另一个记忆是在环境优美的马场中。 雪下的更大了,所有的痕迹被大雪掩埋,即使是带辎重的战马的蹄印。不管有没有追兵,他们追不上了,这支并州狼骑中最强的精锐依然在加快速度,离徐州越远,他们活下来的机率就越高。 重生法则第一条:活下去,哪怕卑贱如狗,依然要厚着脸皮活下去! 高烧退了,曹挺把捂在脑门上的冰块丢到了雪地中,物理降温,还是挺管用的,这具身体很好,记忆中武艺也应该不错,可能是因为吕布没有子嗣的原因,三年间,竭尽心力培育他,可能是没能经受住亲人尽皆逝去的打击,被风寒突袭,在这个年代,这种病,这种环境下,活,可能是个奢侈品。 于是他来了。 若是他没有代替这个少年,曹挺,吕布的小舅子,可能根本不会存在吧! 而曹性这个被吕布评价为健儿的将军,应该会随着吕布的死而隐姓埋名,终老一生。 饥饿的狼群准备猎食,它们成群的在荒废的小村外游荡,却不敢踏入,村口的栅栏前,十几具狼尸直挺挺的躺在那里,已经冻的僵硬。 曹性的手笔,前世身为射箭爱好者的曹挺瞪大了眼,还是小看了古人,百步穿狼,个个一击必杀,素有铜头铁尾豆腐腰的狼,脑门被插了一个透心凉。 看着士兵们欢欣鼓舞的模样,曹挺知道了曹性的用意。 夜幕降临,曹挺掏出一块丝绸做成的地图,是时候想想去哪了。 第二章 逃亡之路 嘎吱嘎吱,人牵着马走在雪地上,月很圆,光打在雪地上,为他们提供了方便,昼伏夜出,可日行三百余里,吕布曾统帅的并州狼骑所乘马匹,尽为上等的战马。作为并州狼骑的精锐,他们的坐骑是西凉铁骑的专属马种——山丹马。 东西汉年间,定远侯之子班勇,曾在张掖屯军,建立马场,蓄养山丹马,准备彻底征服西域。可惜后来为人所害,西征计划不了了之。 晚上赶路,半夜的大雪就会把他们的踪迹都抹除,三天三夜,他们已经走到了徐州与青州的接攘。 “停!” 曹挺单臂举起,令行禁止,连人带马没有半分响动发出。 “我们到哪了?” “曹性小心翼翼的从怀中掏出一张地图,用丝绸制成的雪白地图,被烧焦的干柴画了黑漆漆一道,黑色的尽头是他们的目的地。 曹性很心疼,但是他明白,现在着实不是时候,命是最重要的,其他的都要靠边站。 “少主,我们到袁绍的地盘了!要不要派人接触,好歹袁绍和主公也曾是盟友!” “曹性!你要记住,从我们离开下胚城的那一刻起,就没有并州狼骑了,你也不再是吕布麾下的健将,想要我们命的人太多了,自然也包括所谓的盟友” 没办法,吕布,曹挺的姐夫,这盘棋下的太烂了,可以说环滁皆敌。 “少主,我明白了!那我们该怎么做?” “青州,袁绍长子袁谭的地盘,,为人刚勇好杀,但用人不当、到处掳掠、赏罚不公而大失民心,这一点可以利用,让青州乱起来,我们的机会就来了!”曹挺自言自语道。 夜黑风高,眼前的这座小城是他们补充军备的好地方。 “曹性,看你的了。”曹挺望着眼前的土胚城墙说道。 “少主的意思是?” “还有什么意思,难不成你让我去敲城门?” 夜色撩人,不过曹挺却没什么兴致,他关心的是,此城中的粮仓丰满与否,一人两马,能带的粮草很多,但是消耗也极快,为将者,未雨绸缪是必要!他正在逐渐适应,他要为这三百条人命负责。 乌云将圆月压在身下,雪迹斑斑驳驳,乘着夜色登城。 曹性,连同二十名兵勇,走到城下,曹性一双虎目微睁,表演时间到了。 双箭搭在弦上,嗖的一声,破风而出,与此同时,二十根绳索套在了城垛上,城垛上两名县兵应声而倒。 以箭为号,箭发人动,二十名兵勇如同猿猴一般,迅速攀上了城墙。 “你们二人去打开城门,其他人和我去县宰府。”意料之外的轻松,除了县城上这两个守夜的兵士,再无一人。 轻易拿下这座城池,曹挺悬着的心放下那么一点点,有心情来嘲讽别人了。 济南国辖下,历城,县衙。 “见一叶而知秋,窥一斑而知全豹。可见官渡之战,袁绍败于曹操之手绝非偶然。”曹挺坐在县宰的位置上呢喃道。 堂下的二十几位被死捆绑的死死的县中兵勇,还在呼呼大睡,据曹性报告,发现他们时他们在饮酒作乐,十分闹腾,一个人给了一闷棍。 曹挺摩挲着手中的那支长箭,可以肯定这就是前世杀李三的那一支,从知道自己穿越伊始,他就没有睡过一次好觉,每次休息时左手握着一支箭,只要有人靠近,他绝对会毫不犹豫的刺出。 要是杀了自己人怎么办,这个不用他想,他最大仇敌之一的曹孟德早就替他想好了。 “县宰在哪?” 站在曹挺左侧的曹性挥了挥手。 “带上来。” 他昔日耀武扬威的主座上,一个俊郎的少年,盘膝而坐。 “生或死!选一个吧!” 历城县宰有些懵,直到一把雪亮的刀架在他的脖子上。 他的双腿一软,打着哆嗦跪在了地上,吓的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那就是死喽!”曹挺把玩着手中的羽箭,百无聊赖的说道。曹性手下的兵勇很是配合,刀锋轻轻的迫近县宰那满是油腻的脖子上。 咚!咚!咚!县宰的脑袋狠狠的磕在实心的木板上,鲜血顺着他的肥肉流到了地面,也许他是这么认为的,一切花言巧语都不如实际行动来的真实。 看来这位县宰不擅言辞,并且是一个软骨头,还很怕死,这很好!对于曹挺一行人,最怕的就是麻烦,怕死就好,只有你怕,才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来人!把我们的县宰大人扶起来!赐座!” “不敢不敢!” “有何不敢?我等有事相求,还需要县宰多多出力才是!”曹挺单手虚扶,宛如邻家少年,显的无比真诚。 “三百人份十日的干粮,麻烦大人了!” “好说!好说!小人这就下去准备!”历城县宰擦了擦头上的汗血混合物,点头哈腰道。 仰望着天空飘落的雪花,曹挺手伸出来,接住落下的雪花,对站在一旁的曹性说道:“见过我们的人有多少?” “我等夜间入城,城中百姓虽被惊醒,皆以山匪袭城,躲在家中,无人敢出。只有县宰府的一干人和一众醉酒兵士见过我等!” “休整过后,但凡见过我们的人一个不留!” “是!少主!保证处理的干干净净!”曹性呵呵笑道。 这就是东汉末年,一个随时都可能朝不保夕的年代,二十多条人命就在他们二人平淡的对话中决定了生死。 杀人!对于曹性这样一个武将来说,简直是比吃饭喝水还来的容易些,十五六岁的年纪就凭着一手射术杀出重围,入了郝萌部下,建安元年六月,萌在袁术的怂恿下谋反吕布,被高顺击退。回营时曹性与郝萌交战,杀死郝萌,并将首级交给吕布,从此奠定了吕布帐下八健将之一的名头,他读书不多,却也知晓什么叫一将功成万骨枯。 杀人对于曹挺来说自然也没什么现代人的心理障碍,毕竟前世的他手刃了自己的仇人,虽说就和平时射靶一样,同样是命中目标。但是那种杀人的感觉他是绝对不会忘记。 “传令下去!县衙大门紧闭,分出二十人看守那些准备食物的人,剩下的兄弟吃饱喝足好好休息,明夜出发!” 狼群该回家了! 第三章 恶人论 彤云密布,太阳在这个时候愈发的害羞,悄悄的露着半个脑袋,曹挺半眯上眼,头顶上的大树,老鸟都死光了,清静了不少。 夕阳西下 断肠人在天涯 “叫什么?” “曹建……曹建。”男人战战兢兢的回答道。 果然是个草包,不过却正是曹挺需要的人,就像已经变成一堆排泄物的暴徒说的一样,曹氏分族,好多的人,不能都杀,选中的都死了,所以这个他要用。 “日后,你来当曹氏分族之主!该做什么你心里要有谱!” “是!是!” 曹建没有勇气抬头,就像他的兄长说的那样,他是个窝囊废,但他不傻,他听的懂,他身旁的恶魔不会杀他,对于他来说,只要他能活,让他做什么都行。 “退下吧!” “是!是!” 曹挺眼睁睁的看着眼前这个比他大十几岁的男人慢慢的爬离他的视线,他突然明白,原来特权只是权力的分支。 “权力!果真是个好东西!” “公子!曹将军的部下离开了,那些贪心的东西却没有胆量一博的废物们都给我们留下了,怎么处理!” “为我曹家积德,首恶已除!饶了吧!” 黎的嘴角抽了抽,一脸的不信,自从公子在灵堂上晕倒后,就和变了一个人一样,要论心狠手辣,自己从十二岁杀主家满门,可看着他这幅大人大量的模样还是全身起鸡皮疙瘩。 “这种叛主恶徒,留他…………?”似是想起了自己是杀主出身,黎欲言又止。 “黎!你知不知道龙这种生物!” 黎的头突然低了下来,对于一个带有异族血统的人,他对汉族的正统有着本能的敬畏。 曹挺自顾自的说道:“真正的恶人就像是龙一样的本领,龙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所以你是抓不住的!” 黎摇了摇头,表示听不懂。 第四章 暗刺 时间如同白驹过隙,转眼三个月就过去了,这段时间里,曹挺实在是过的很充实,少年的身体的恢复力很让他满意,两个月,他把自己规划的营食谱吃了个遍,一个月用来剑技锻体,读书养神,彻底恢复了记忆中温润如玉的君子模样。 同一时间,徐州城外的一座荒庙,相貌丑陋的怪物传说已经传的有模有样,人心惶惶不可终日,陶谦命都尉张闿探访,数日后,怪物的传说消失,张闿的身边却多出一个头带恶鬼面具的亲卫。 此事暂且按下不表。 话说曹挺在府中,自觉学识不能增长,想要出外游学的欲望越来越强烈,早在暗中准备车马行李,准备悄悄的离开徐州。 三件事,第一:护卫可以少,但必须要是百战之兵。第二:马车,需要特殊打造的马车以防暗矢,毕竟世道不太平,多一层保障总是好的。第三件事自然就是钱财,不可带太多,但同样不能少了,毕竟有句话说的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曹府的银库当中自然是没有五铢钱这种东西的,曹挺虽处世不深,可两世为人没吃过猪肉自然也见过猪跑,低调才是王道,财露于表,自然是灾祸不断,金银虽是必带的,但是在一些小城小镇,五铢钱这种比较普遍的货币更好一些。 次日,春雨绵绵不绝,十五骑护着一辆马车出了徐州城,一路上,不少在耕种的农人用羡慕的目光注视着这辆世家公子出外游学的马车。 “看什么看!”老子一把拍在儿子的脑袋上。 “好好种田,多打点粮食,来年娶一房媳妇,多生几个娃,多种田,多打粮,说不准我老王家将来也能出一个读书人…………” 太平盛世,就连一个普通的农家也有资格去去谈希望,希望不断,才会有新晋的豪族,世家,这就是为什宁为太平人,不为乱世犬的原因。 “公子!我们去哪?”黎的脸上满是兴奋的神色,至从从那个樊笼里挣脱后,他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曹挺身边一步。 “不急!先出了徐州城再说。”曹挺着一身青衣,竖着两个发髻,活脱脱的一个伴读书童的模样,至于马车里面那一个,自然就是真正的书童了。 就这漫无目的的行了两日,就到了徐州牧冶下的琅邪国,琅邪国,东汉建武十七年,光武帝封子刘京为琅琊王,琅琊郡改为琅琊国,建都于莒,随后,琅琊国移都开阳,领十三县,琅邪王乃刘熙。 琅邪王刘熙,乃光武帝孙,是一位经学大家,亦是一位贤王,琅邪一脉刘氏宗族,皆学刘熙安心冶学,故而琅邪一地,是一处隐居的上佳之所,有很多名士大贤来此隐居,曹挺这也算误打误撞了。 曹挺毕竟是少年身,一时兴起与书童换了衣服,一路坐在车辕一侧,欣赏起了这大好河山,有道是车马未动,粮草先行,曹挺老早就派人往琅邪国都莒县,准备酒食。 “哎!这酒馆有意思,勿忘酒馆,勿忘,有意思。,有意思!”酒馆的众位食客望向那车辕左侧的小童,但见这小童生的唇红齿白,身着伴读书童的服饰,却有一股子浓浓的书卷气,痴迷的盯着酒馆上的匾额看个不停。 众人暗中揣测,这应是那以为学术大家来琅邪隐居,又或是那一位世家的公子来此游学,想到此处,他们的心底还隐隐有些自豪。 “嘻嘻!客官果真是好见识,这字仍是先帝时官至太尉,位列三公之一曹巨高,曹老先生初次光临小店时写下的,在这莒城仍是独一份。”得意洋洋的店小二翘起大拇指滔滔不绝的说道。 “好了,快快准备客房,酒食,我家公子累了需要休息,至于你这酒馆的辉煌历史,改日再提也罢!” 哈!哈!众位酒客哄堂大笑,大概这样的情况也不是第一次了。 “是!是!客官请随我来!”这酒馆店小二能言善道,吐字清晰,又在众人的调笑下不失对士人的敬畏,可见这勿忘酒馆,这琅邪是大有名堂的。 “公子!醒醒!到地方了!”青衣小书童将头探入马车内,低声唤道。 众人果然如此的表情。 从车马上下来一个少年公子,身着玄色长袍,腰悬青玉,也是一副好相貌,可是这酒肆中的一名青年却摇了摇头,他本以为这小书童都如此不凡,这世家公子又该是何等惊才艳艳之辈,可一观之下,却大失所望,遂在这世家公子入店休息后,掷了酒杯离去。 “好一个乘兴而来,败兴而归。”青年摇了摇头,仰天大笑出门去。 “哎!曹子疾今日不是酒瘾犯了,想要大醉一场吗,怎的如此就离去了?”又一中年文士疑惑道。 “莫理他!子疾乃是理性主义者,兴起而来,兴尽而归,来!来!我们喝!我们喝!” 琅邪曹府 凉亭内,一须发皆白的富态老者跪坐于软垫之上,右手书册,左手持一盏香茗,依然自得。 青年入府之时,还带着一丝败兴的情绪。 “子疾!今日不是会友吗?为何会的如此之早!” “父亲!”中年男人弯腰拱手道。 “说说看!怎么回事?” “父亲!今日那酒肆之中来了一个车队,一个少年似乎看出了父亲初入琅邪时,在那酒肆中题的勿忘二字的深意!” “这不是很好吗?我大汉俊杰何其多也?”老者很是欣慰的摸了摸胡子。 “可是偏偏那钟灵玉秀之才仍是一小小书童,那世家公子却是酒囊饭袋一个!苍天何其不公?”中年男子义愤填膺。 “噢!竟有此事?” 老者一时愕然,叹了一口气,明日前去一观如何? “那自然是好极了,凭父亲的名望,从那世家公子要一人想必不是难事,恩!让他来和我一起读书想必是极好的!”青年顿时兴起。 老者笑了笑,人到中年又得一子,自是疼爱有加,可惜这孩子真像他兄长所说,成了一个书呆子。 忽忘酒肆 曹挺一时闲来无事,听了那仰天大笑出门去的说法,好奇心顿时一起,一壶老酒,套出此人身世。 曹德,字子疾,其父是先帝时三公之一的曹嵩,自幼熟读诗书,深得曹嵩喜爱,其母是曹嵩小妾,早逝。少时,被兄长曹操称为书呆子。熟读《孝经》《孔子》《诗经》,乃是琅邪之地有名的才子。 第五章 同是天涯沦落人 一丝春风,从窗户的一侧打了进来,一个小人儿,慢悠悠的从床上爬了起来,成纪打了一个激灵,锦衣玉食,这是他从来都没有经历过的生活,公子给的! 勿忘酒肆的后院,十五个壮实的大汉,赤身裸背,练刀的,打拳的,举石碾的,个个都在打熬身体,要不是曹挺提前就打点过,这群大汉大清早的呼喝声,就足以引起众怒了。 一个手捧书册的青衣小厮却是与这群粗莽大汉的行径格格不入。 “公子,你为何总是要扮做书童!” 曹挺故作高深 “你不懂!不懂!” 那?公子?我们何时启程? 曹挺:“随兴而发!” 少时,日出于东方,橘黄色的光芒愈演愈烈,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告诉他今日不能走,曹挺笑了笑,或许是第六感,又或许是迟来的金手指,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多待一日,自无不可。 不过这么好的时光,留在酒肆中未免太过于可惜,曹挺的想法一提,就得到了黎的双手赞同,踏青。 引的三五人,曹挺一行人沿琅邪莒城城郊而行,正是一年春好处,绝色烟柳满王都,如今阿纪学起自己来是有模有样的,曹挺一路上东奔西跑好不快活。 且说那曹巨高为了幼子曹德心头不快,亦引的三五家仆,向勿亡酒肆而来,却得知曹挺踏郊而行,好在曹崇今日也有兴致,遂赶了马车与曹德同去。 行至莒城城郊三四里地,有小溪流水,几座为游学踏青之人修建的亭子,远远望去,有三五人生起了篝火,取水煮茶。 “前方的朋友,我家主人邀茶一盏,不知可否?” “长者请入,我家公子有有请。” 曹德似是看到了什么让他兴奋的事,先是在动作猝然快了三分,一副急不可耐的模样。 曹崇抬头一望,这应该就是我儿所说的珠玉。曹挺将老者和青年引入凉亭,当即用沸水冲茶,顿时一股清香四溢。 “果真是好茶,老夫还未曾见过有如公子这喝茶的手法。”曹崇对这位在儿子口中极为不堪的公子,瞬时高看了几分。 为什么么说,茶,在东汉时期是高端消费,亦有着演化成一种文化的趋势,曹崇自问品茶三十余年,也不曾入此道,他断定这少年烹茶的手法有开一派先河的风范。 “长者喜欢便好!”成纪紧记公子所过的话,话越多越容易被察觉。 “不知公子,是何族弟子,说不准家中长辈与老夫有过一面之缘。” 成纪心底一慌,公子乃是偷偷出来,不能说与外人,乱说一气,可骗人总归是不好的,若是被人识破,凭白丢了公子的面子,这该如何是好? 老者眉头一皱,似乎是看除了什么端倪,笑道:“公子,若是有难处,不说也罢!” 曹德心道:什么世家公子,端是一个藏头露尾的小人!” “长者,我家公子已经说了!” “噢!” “我家公子的意思是,同时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曹崇一愣,仔细寻味,反倒是曹德,一副抓耳挠腮的模样,既然叫书呆子,那自然就会有一个书呆子的样子,酷爱做学问,尤其钟情诗歌,家中的那一册诗经,硬是被他摸得十分光滑,此时,见猎心喜,没有嚷嚷着找刻刀,竹简,已是殊为不易。 曹德一时狂喜,悄悄用手揪其父,双眼中是对曹挺赤裸裸的欣赏。 话说,曹嵩虽做过当朝太尉,可他的出身并不好,为人诟病。如今更是避祸此,不想多生事端,于是对幼子的小动作置之不理。 更何况,以他的眼光,如何能看不出这二人谁主谁仆,也就只有自己这个傻儿子还被蒙在鼓里了。 明人不说暗话,曹挺又如何看不出,这老者不是一般的人物,恐怕早已知晓自己的小把戏,骗旁人也就罢了,这等老狐狸,还是打开天窗说亮话的好。 曹挺收起嬉笑的模样,十分庄重的拱手作。 ”不知长者尊姓大名?” “免贵姓曹,单名一个嵩字。“ “原来是曹公当面,小子有礼了。” ”好说好说”曹嵩摸着胡须欣慰的笑道。 聪明人之间,自然有他们的谈话方式,就比如曹嵩只谈风月,对曹挺的来历则闭口不谈。 ”听我儿曹德之言,似乎小友对老朽题于酒肆上的勿忘二字,颇有见解,可否说与老朽。” 曹挺,坐直了身子,以示庄重。 “勿忘于莒,《吕氏春秋·直谏》:“使公毋忘出奔于莒也。” 齐桓公、管仲、鲍叔、宁戚相与饮。酒酣,桓公谓鲍叔曰:“何不起为寿?“鲍叔奉杯而进曰:“使公毋忘出奔在於莒也,使管仲毋忘束缚而在於鲁也,使宁戚毋忘其饭牛而居於车下。“桓公避席再拜曰:“寡人与大夫能皆毋忘夫子之言,则齐国之社稷幸於不殆矣!“当此时也,桓公可与言极言矣。可与言极言,故可与为霸。 ”不忘本矣,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曹嵩双手微颤,面于北方,虎目含泪。 “忏愧忏愧!当不得小友如此,当不得~~~” ”小友所治之经可是吕氏春秋。”曹嵩恢复过来后,饶有兴趣的和曹挺闲聊了起来。 “小子所学乃是六韬,此事只是恰逢其会,让曹公失望了。” ”无事!无事!六韬好啊!当今天下正是多事之秋,我大汉三百年的基业 忽的!曹嵩长叹一声,沉默不语。 曹挺心道:此身数十年闭门造车,且天资聪颖,竟然生生的背下数类经史,自己虽白白得了他这一身的学识,可也是一知半解,这位曹公虽不通六韬,但同样学识渊博,自己如能从师于他,必然能受益良多。既然有了想法,曹挺就准在这琅邪留下,改日登门拜访。 嵩挺二人,一个视其为自家晚辈,自认为达者为师,向其执弟子礼,一时间,两人畅所欲言,不觉一时艳阳横空。 ” 第六章 小巷的笑声 话说,曹崇与他这小友谈古论今,甚是快慰,待到熟识之后,便毫无顾忌,时而开怀大笑,时而垂头丧气,活脱脱的一个老顽童。 曹崇乃是大腹便便之体,此时久立于地,被曹挺时而蹦出的惊人之语吸引,不觉有甚。直到日上天穹,凉亭不起作用,不到一会儿,就满头大汗,体力不支。 “小友!你我相谈甚欢!不如到老夫府上做客如何?” “固所愿,不敢辞尔” 两人相视而笑。 徐州城。 表面依旧是那么平静,就是裨将军曹豹最近的脾气高涨。想来是曹挺高看了自己,他不明白慌言总会有被揭穿的一天,一个慌言就要用一万个慌言去圆。 溧阳侯,安东将军,徐州牧府。 张闿泯灭谣言于萌芽之中,因功受到陶谦奖励。 徐州城的夜 打更者,提着一个破锣满大街的乱绕,突然从巷道口窜出一个黑影,这个上了年纪的更夫就好像什么也没看到一样,拉着长长的声调——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在徐州城中,老刘头已经做了三十年的更夫,在这一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只在他们内部一代又一代的传承。 更夫,是一个特殊的职业,他们工作的时间在夜间,在他们的传承中,从远古时代开始,夜就是人类销声匿迹的开始,因为他们知道,夜——从来就不是人的天下。 当一个年老的更夫退休的时候,他会这样对他的接替者这样说 “无论看到什么,你也必须要当是什么也没有发生,无论看到什么!” 老刘头在做更夫之前,还是小刘头,三十年打更的每个夜里,他都会想起师傅总是叮嘱他的那句话。 今夜就是他更夫生涯中的最后一次打更,他的儿子小小刘头会接替他,一想起这事老刘头就有止不住的笑意,他一度认为更夫是一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在私下里,也不知道请那县衙的小吏吃了多少回酒,还封了一个大红包。 起风了! “真他娘的奇了怪了!这都快要到夏天了,不就是一阵风,咋还凉嗖嗖的!” 铛!铛!铛!天干物燥!小心火烛赖! 边走边喊,一时没注意,就走到了一条悠长的小道,小道两旁的屋子,早已没有人住,可这条小道却是到另一边的近道。 “怎么突然间怎么冷!”老刘头裹紧了身上单薄的衣服,加快了步伐。 一条不长不短的小路今日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直都没能看到尽头。 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巷道中响起。 “老头子,天冷了!来加件衣服吧!” 老婆子!老刘头的身体微抖,心头一热准备回过头去,铛!手中的家伙什儿,一不小心撞到了一起,他的脑海里猛的一空,老婆子啊!老婆子不是去年冬天就走了吗? 一想起这么一回事,他低下头,憋着一口气往前走,心里不停的默念着师傅告诉他的话,没事没事!什么也没看到,什没也没看到! “爹!你看你!站在这都多长时间了,我都说了你身体不好!今夜我替你来着,你还不愿意!” 小小刘头,老刘头看着眼前的这个小子,简直和自己年轻的时候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这样一来他又想到了老婆子。 “快走!快走!谁让你来的!快给老子滚!”老刘头冲着前方的空气怒吼! 他忘记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他的儿子小小刘头,今天晚上带着媳妇回了他老泰山家,根本就不可能回来! 嘻嘻!为什么要走呢!多累啊!跟我来吧!什么时候把我玩哭了,什么事候放你走! 次日凌晨,老刘头干扁的尸体被发现在他一直想赶到的那条大街上。 就这样,笑笑生和镇魂街的传说就在徐州城中传了开来。 传说,笑笑生是镇魂街的守门人,它总是在笑,被它选中的人必须一直陪它玩,直到它被玩哭为止,只要他没有哭,他就会不停的找下一个。 溧阳侯,安东将军,徐州牧府。 “荒谬!简直滑天下之大稽!在我大汉冶下,怎么可能会存在什么狗屁笑笑生,镇魂街!哼!曹豹何在!给我把那个什么狗屁镇魂街拆掉!”陶谦怒道。 ”主公不可!” 曹豹直接驳回了陶谦的命令。 “怎么?我徐州第一大将也会畏惧这些混淆视听的小鬼小怪吗?”陶谦讽刺道。 “主公慎言,末将跟随主公从黄巾之乱的尸山血海中杀出,何来畏惧二字。末将以为,拆街之举,只是一时之计,落人口实,引起恐慌。” 陶谦毕竟是一州之主,只是一时被气昏了,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话实在不妥,下意识的补救。 ”恩,将军之话有理。将军可有对策?“ 此事易也!需一队正,一队精兵驻守事发之地,谣言便会不攻自破! “张闿何在?” ………… 琅邪国 曹府 一连几日来,这一老一少话题不断,至于曹德,整日抱着一首诗迷迷糊糊,到处都能听到他的朗诵声。 《早春呈曹公》 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 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王都。 “世叔!这世上可有鬼神否”曹挺一脸迷惑的问道。 曹崇的面色一紧。 “贤侄话出何处?” “世叔!小侄通读六韬,自问倒背入流,也有一些个人的浅见,太公兵法自是举世无双,可人力终有尽时…………? “贤侄!所谓人力有穷尽,不过是庸人自扰,以你的年纪研究这些,终究是早了些” 曹挺一脸的迷惑,随即说道:“这些日来,小侄在世叔这里受益良多,可懂的越多就越发的迷惑,请世叔收我为徒,教我如何?” “痴儿!你既叫世叔,我就拿你当子侄来看,你我虽有师徒之实,却无师徒之缘,你的缘份在那!”曹嵩指着南方说道。 “还请世叔指点!”曹挺俯身。 曹崇眯着眼睛,扶起曹挺。 “听闻,汉氏宗亲刘表在荆州大兴教化,大儒名隐数不胜数!” “荆州?” “对!就是荆州”曹崇认真道。 第七章 兵车行 “既然如此,辞了世叔,去鹿门矣!” “此去荆州,路途遥远,贤侄凡事当以性命为先,遇事切不可鲁莽,这一册吕氏春秋内含注解,乃老夫多年心血,望好生研读!” 曹祟引少子曹德出郭相送,望着曹挺一行车马消失在茫茫的平原上。 …… 话说曹挺一行车骑于荒野无人之地行了三日,约行了三百多公里,仍然是一望无际,每日以干粮充饥。 一个精瘦大汉骑一匹棕黄色骏马,从反方向急奔而来。 赤发碧眼的少年,一个翻身,从大马身上跳了下去,向着那个精瘦大汉迎去。 “钟叔!怎么样?有什么发现?”少年殷勤的为大汉递上牛皮水袋。 钟姓大汉接过水袋,并未与黎多言,将马匹直径交给了旁边的兄弟,大步流星的向马车处走去。 三日来,曹挺除了解决生理问题,从未下过马车一步,手里拿着一册竹简,翻来覆去的看个不停,似有所得,却又不能得,这种感觉当真是恶心的很。 “公子!公子!” “钟山的声音,他不是请命外出探路吗?怎么回的如此之快。 曹挺手执竹册,把头伸出马车问道:“钟叔,怎么回事?” “公子,前方五十余里,是一大片竹林,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竹林之后应该是一个镇子。” “那不是很好吗?钟叔为何会忧心忡忡?” “公子,我的建议绕道而行。”钟山一脸凝重。 钟山以及另外十四名骑手,现在都是曹挺族中家将,在徐州,钟山也曾是名动一时的人物,不过却不是什么好名,先帝在时,在各地招兵戍边,十六岁的钟山成为了一名斥候,在职十余年他没有碰到过一次胡人,当然也未立功。 与他一批被招走的年轻人,只有他全须全脚的回来了。 男儿戍守边关,斩尽胡虏,血染沙场,这是徐州百姓想看到的,而他的家人,他的老父亲,他的妻子,欣喜若狂,本来必死的人突然活着回来了! “运气,臭狗屎一般的运气。”当初的黎应该是这么对自己说的。 那个时候的曹挺正在初步研究六韬,这个人我要了,曹挺这么说!黎出面,他要了五百五铢钱,因为他的儿子刚好到了服劳役的年龄。 然后 自称是曹府家将中第一好汉的的黎被他一个照面放倒在地,那一天,临行的那一天,他抬起头这样对曹挺说:“公子,在没有城镇的地方,凡事由我做主如何?” 曹挺愣了一下,微微颔首。 ………… 曹挺返身入了车厢,出来时已是一身短袍,袖中藏了短刺,腰间悬了利刃,在钟山的搀扶下,下了马车。 “黎!把大伙儿全叫过来!” 十余人以曹挺为中心,环成一圈。 “钟叔!可以说了!” 钟山从怀中缓缓掏出一张羊皮地图,纯手工制的地图,是他们一路行来的路线图。 钟山指着地图前面的一大片空白说道,:“这儿是一片相当大的竹林,快马!一柱香!我还是没有看到尽头,一般来说快马过林怎会没有惊鸟,可这里没有,甚至连虫鸣都没有!就像是没有乌鸦叫声的墓地,林中的猎人小屋,我发现了这个。” 钟山从怀中又抽出了一张粗糙的地图,地图的材料看不出,但在场的人除了曹挺的书童成纪,都是见过血的人物,怎么会闻不出不出那地图上斑驳的黑色是大片的血迹,血迹斑斑覆盖之地正好有竹林之地,后面一个微不可察小角落写着三字——远山镇。 钟山正准备进一步阐述,却被曹挺突然打断。 “阿纪!去!到马车上把那个细木桶取下来!” “是!公子!”成纪快速跑向马车。 曹挺看向成纪的背影笑了笑,示意钟山可以继续了。 钟山深深的看了自家公子一眼说道:“小屋,十具尸骨,刀剑,皆有猛兽啃食之迹,四寸厚的木门应该是被一击打破,我虽没有赶到竹林的尽头,可也感到了那种压抑的气息。” “钟山,你怕不是被胡人吓破了胆吧。不过几头野兽而已。。”手里提着一张硬弓的独眼男子嘲讽道。 “独眼龙!你怎知你口中的野兽是不是山兽,你那只眼怎么瞎的,你不会这么快就忘了吧!”钟山毫不示弱。 “你!”独眼男子一时间无话可说,可曹挺从他的那一只眼中看出了浓浓的忌惮,还有恐惧。 忌惮是针对钟山,而恐惧这种情绪就是钟山口中的山兽带给他的了。 “好!就这么决定了!改道!钟叔接下来的事就都交给你了!” “是!公子”众人齐口答道。 曹挺强压下心中的好奇,他明白这会儿不是该问的时候。 钟山打头,一行人调转方向,迅速与那片诡异的竹林拉开了距离。 五个时辰后,太阳在西边慢悠悠的晃荡着,挥散着这一天,最后的余热。 天黑的很快!篝火迅速被升起,钟山把马匹褪下,马车放在他们的正面,他们的后背是一处天然的凸起的土堆。 营地的呼噜声渐渐响起,钟山指定了一对同胞兄弟守夜,一个叫候七,一个叫候八,都是一等一的好弓手,在夜里,他们的耳朵就是明亮的眼珠子。 “钟叔!”曹挺小声叫道。 “你们先去睡!过会儿我去叫你们!”钟山打发走了二人。 “公子!怎么还没睡!” “有事想不明白,睡不着。” “公子是读书人,想的自然比我们这些泥腿子多。” “钟叔,我想向你请教个题” “在下惶恐,公子请问?在下自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不知钟叔口中山兽乃是何物,为何会令李二那般惊惧。 “山兽!山兽!” 钟山一顿,那张布满皱纹的脸上,满是狰狞,他似乎是陷入了什么可怕的回忆里。” 橘黄色的火光照在他的脸上,曹挺的手搭在钟山的胳膊上使劲的摇晃。 “钟叔!钟叔!” 钟山把一双粗糙的大手伸向抖动的火舌,用颤巍巍的声音的声音说道:“这可是一个很长的故事啊!” 第八章 故事才刚刚开始 西汉元狩二年,汉武帝派骠骑大将军霍去病远征河西,击败匈奴,开辟了河西四郡(即武威、酒泉、张掖、敦煌)。元封五年,分天下为十三州,各置一刺史,史称“十三部刺史”。 并州部,为古九州之一。相传禹治洪水,划分域内为九州,并州为其一。 但故事发生东汉。 东汉,建宁元年,汉灵帝刘宏正月即位,光和一年,帝诏各州,招兵戍守边疆。 徐州, 一个叫钟大的年青人刚刚成婚,老父年迈,他身披戎装,在新婚之后的第二天,毅然决然的踏向前往并州从军的道路。 ………… 并州位于北地,北地苦寒,将士们经常射猎,打柴为乐。 经年之后 雁门郡,广武。 那一年的冬季,仿佛格外的冷。 驻守在广武县的汉军,每日都要出猎,昨夜突降大雪,人一出营帐,小半条腿都会没在雪中。 ……… “钟大,走啊!看这天气!是老天爷可怜咱们这群县兵苦哈哈,给咱们加餐来了。!”一个姓胡的胖子在营帐外大喊。 正主还未发言,便从营帐内跳出数人,大喊着同去!同去! “滚!滚!滚!你们伍长还未说话,能轮到你们这群兔崽子,”这胡姓胖子一,对着这些个人挤眉弄眼的。 “胡八一,滚进来!又想给老子下套,小心老子拨了你的皮取暖。”听着声音,如同钟鼓轰鸣,可谁又能想的到,这钟伍长是一个年不过双十的白皮小青年。 “唉!唉!咱老胡这身皮子,可不就是为你钟大爷准备的,只要你同意咱们加餐,我这青白之躯也白给了你如何?”胖子耍贱道。 肥胖的身子掀开帐子,挤了进来,只见一男子弓着腰,手臂上下挪动。 “嘿!老钟又在擦你那个大宝贝了!来快给我看看!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呐!” 胖子眼疾手快,一把夺过了男子手中的东西。 一把弓,这弓也知是用什么木材做成,通身全黑色,左侧刻了一个古篆:軍,常放在身边有提神醒脑之效。这弓乃是五石强弓,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钟大只有这么大的力气,用他的人越强这弓就越强。 与此弓配的还有两支箭,不过这箭却从未发过。 此弓此箭可谓异宝 胡胖将弓夺走,钟大却置之不理,只因这胖子拉不动,也就是过过眼瘾和嘴瘾。 ………… “走吧!” “老钟你答应了” “还我弓来。” 大雪过后,雪地之上到处都是动物的脚印,只要按图索骥,今天晚上就可以大碗吃肉了。 几个时辰过后,他们收获颇丰,却突然发现走的远了一些,这雪地中的肉食者可不止他们这一种。 “胖子!该回了!” “还早!还早!” 钟大抓着胡八一的后脑,狠狠的来了一下,“走的时候你跟我说什么来着,一切都听我的!” “哎!哎!大爷!我错了还不行吗?你看这些个东西,咱们这些个大肚汉虽是够吃了,可总要给街坊邻居们分一些,他们平时待咱可不薄。” 钟大沉默了一会儿,握着弓站到了一旁。 ………… 胡八一!老胡别打了!有狼!有狼! “哪!哪呢?看胖爷我一刀一个,劈的他们叫爷爷!” “走!去看看!” 两人沿着山坡,慢慢爬了上去。 “你奶奶个腿的!好大的场面,这白狼王是把一雁门附近的所有狼群都带过来了吗? 在钟大他们所在的坡下,几百头狼群将三人围困在中央,遍地的狼尸,包围圈最里面的狼都是骨瘦如柴,外围十几头巨狼护着一个白色的身影,不停的仰天长啸。 “好生狡猾的畜生,这是在用计,估计等他们的体力耗尽,就死定了。”钟大感叹道。 “老钟,咱们快走吧!这三个人哪够这狼群分的,他们死了,这狼群就该奔着咱兄弟两个来了!” “再看看!”钟大摸着手中的弓说道。 也不知是艺高人胆大还是傻子 只见,三人之中,被护在身后的胖子突然暴起,手提大刀,悍勇无比,几乎是一刀一个,将这狼王吓的生生往后退了好远。 “嘿!此人还不错!当有我老胡的三分的本事,老胡!要不救他一救!” “哼!说的轻巧!你去试试,别怪兄弟我不给你收尸!” “呸!呸!呸!多不吉利!兄弟我不就是这么顺口一提吗?” 钟大握紧弓,从背后拔出了一支加重版的铁箭,从雪地上一个纵身,滑了出去。 “哎!……”事实证明,胡胖子的嘴仍旧没有钟大的箭快。 只听轰的一声,白狼王被死死的钉在了树干上,瞬间断了气,狼群一哄而散。 “怎么样!没事吧!” “多谢壮士救命之恩,壮士神射!”身着雕裘大衣的肥胖男子看着被活活钉死在树干上的狼王,长呼了一口气,差一点!差一点就把命交代在这小小的广武了。 ………… 钟大发达了,胡胖子也走了狗屎运,出去打个猎都能救到大人物。 “哎!老钟听说没你救的那人居然是个大人物,这把干的值啊!” “什么大人物?” 董卓,董仲颖啊!你没听说过吗?在陇西郡,当时匈奴人经常骚扰边境,劫掠百姓,凉州,董卓那时官至从事,领兵大破匈奴人,斩获千计。 还有,还有,去年鲜卑人入塞,与叛乱的羌人联合,叛乱的羌人进犯三辅,军司马董卓、尹端大破之,斩其首领,俘虏万余人。 胡胖子对董卓的事迹如数家珍 “听说董将军,极有武艺,力大无双,擅长佩戴两副箭囊,骑马飞驰时左右射击,匈奴人望风而逃。大丈夫当如是也!” 钟大听了董卓的事迹,顿时肃然起敬,从军数年,他见惯了胡人对汉人百姓烧杀抢掠,这等威镇边疆的将军,自是值的敬佩。 忽的从营帐外传来一声:“好一个大丈夫当如是也,杀外族之事,董卓愧领,不过这将军二字可担不起,如今董仲颖只是一小小的校尉而已。” 一黑胖大汉进入营帐,两个胖子,空间顿时小了起来! 第九章 罗刹 ……… 男儿从军,若不能征战沙场,护我汉族百姓,当是是种遗憾。 一年 至此,广武之地,少了一个伍长,并州乃至凉州的匈奴人部落,都流传着一个打柴者的传说,匈奴是一个善于学习的民族,他们喜欢把别人的拿过来,然后彻底变成自己的,显然他们不知道,这里的柴就是指他们。 传说终究是不可全信的,但是他同样有可信的部分。 董卓凭借着自己多年来,斩杀外族的威望,迅速拉起了一支不大不小的骑兵,钟大就是这支骑兵营里一个毫不起眼的斥候,他的事迹我们随后再谈,现在我们来说另一件事。 雁门郡外,一个小型匈奴部落,凌晨,太阳还没有露出他的发际线,这支小部落就已经是人声鼎沸,到处都充斥着牛羊的叫声,男人们还在睡,匈奴妇女大声呵斥着身边的恶犬。为部落的男人,准备食物。 值得一提的是,匈奴妇女身旁的恶犬,体型庞大,面相丑陋,看起来极为凶猛。 萨达姆——一个可敬的匈奴老者,游走在荒原上昆仑山神的使者,他是一个萨满游医,他崇尚自然,奉昆仑山神为主,荒野中随处可见的杂草,就是他用来冶疗顽疾的良药。 十天前,萨达姆,刚刚从一个大部落脱身而去,部落的首领竭力挽留他,并且允诺他成为部落唯一的大萨满,他还是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他属于昆仑山神的子民。 没有那个匈奴人敢违背神的意志,强迫神的使者。 他立志,走遍大荒的每个角落,等死了以后,就可以回归神的怀抱。 匈奴人从来不会用地图标明部落的位置,他们认为这样会把死神的使者召唤而来,萨达姆就是这样,一边收集他的良药,一边寻找新的部落。 即使在夜间他也在前行,他的体力似乎无穷无尽,凌晨时分,起了大雾。 须臾, 每到这个时候,萨达姆就会向着东方的的正对面——西方,五体投地。 这个老萨满始终固执的认为,太阳从东方升起,从西山落下,人活着的时候像太阳,人死如灯灭,如太阳西落。 他相信西方的昆仑山神会给他带来好运。 太阳散发着他的神力,将老萨满眼前的迷雾驱散,一个小部落的轮廓出现在萨达姆的眼前。 “昆仑山神! ”老萨满再次五体投地,感谢神的帮助,在他认为昆仑山神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神,所有的神都是为他服务的。 铛!铛!铜铃的声音在荒野中响起,这个时候就该出来人迎接他了,萨达姆弓着腰,继续挥动手中的铜铃。 然而并没有什么人出现。 老萨满表示很不开心,现在的年轻人,对神灵竟然如此不敬,他迈着小步,缓缓的向小部落的营地走去。 死寂 血腥味 浓郁的血腥味随着风,飘到了老萨满的鼻孔。 杀戮!男人和孩子在沉睡中死去,女人在劳作中死去,她们都是赤身裸体。牛,羊,马,犬,这个地方再也找不到任何一个活着的生命。 不是敌人!是兽,萨达姆翻看着所有人致命的伤口,撕咬,那锋利的齿,几乎贯穿了人的脖子。 不是为了掠食,单纯的杀戮,它甚至是在欣赏女人的躯体。 这种东西!老萨满陷入了沉思。 罗刹! 只为杀戮而生的淫邪恶鬼,传说它全身漆黑,庞大无比,距离它最近的一次出现,是西汉的永始元年,混乱的开始,在新朝,一个短命的王朝。 大汉的天下又要乱了。 老萨满急着起身,他急着赶向下一个部落,向他们传递这个危险的讯息。 几个月后,这个消息在匈奴的每个部落里都传了开来,男人们再也不敢日日大醉,凌晨!醉酒之人在凌晨睡的最熟,死的也最快。 最可怕的永远不是传说中的恶魔,而是人心,匈奴的金色王帐中,匈奴单于问卜于大萨满,大萨满曰“黑色!黑色的夜将笼罩我们的宿敌大汉,我匈奴的机会来了!” 黑色的兽皮披风,裹的严严实实的的脸部露出了一双眼,这是怎样的一双眼!残忍!而又绝情!它说:“死亡即将来临!” “为了祖先的荣耀!出军!”匈奴单于举起手中的弯刀,大吼道。 “这是一个幸运的时代,也是一个不幸得时代。”雁门的校尉董卓总是这样对他的士兵说。 这是一场偷袭 杀!董卓刀还未至,嗖的一声,暴射鲜血如同鲜花一般灿烂,眼前的匈奴百夫长,一头下扎在了地上。 董卓回头哈哈大笑:钟大!你又抢我的人头,你可不能再升了,再升你的官,我董仲卿就无官可做了!” 钟大,走到那个死的不能再死的百夫长前,伸手拔出箭矢,仔细擦拭。 “将军早晚裂土封侯!到时候也封我和老钟一个将军当当!”胡胖子割下那匈奴百夫长的头颅,撒上石灰,顺便拍了董卓一记马屁。 “胡八一说的好!跟着我老董,保证你们个个当将军!兄弟们说是不是!哈!哈!哈!”董卓横刀立马,捧腹大笑。 三百骑,毫发无损,钟大用敬佩的目光看向董卓,冲锋的时机简直完美,身先士卒,悍勇!虽说对方骑兵不多,但己方的伤亡几乎为零! “将军!前方百里,发现一个小型匈奴部落!”斥候回报! “将军?” “还能如何?屠了它!”董卓残忍的笑道,外族!死有余辜! “屠!屠!” 上马 “军司马钟大听令!你与胡八一在此处打扫战场!其余人随我来!” “是!将军!”钟大的脸上露出了感激的神色。 自从随了董卓,虽也是杀人如麻,但是他有三不杀!妇人不杀!老人不杀!幼童不杀!一方面是从军时日尚短!下不了手,一方面他的‘弓’,不让他杀! 老钟走了!将军该处理干净了,我们该去与将军会合了! 上马,疾行! 浓雾! “嘿!真是奇了怪了!怎么突然起这么大的雾!”胡胖子抱怨道。 “老胡!下马!有情况!” 钟大手中的弓,火热,他的心跳突然加速! 第十章 预言 雾,大雾笼罩了整个天地!数米之内不见人影,不远处的部落,却毫无声息,胡八一有些慌了,你让他去砍人,他提起刀就上,可人生来就会对未知的东西感到恐惧,这雾确实太邪乎了点! “跟紧我!走!” 钟大从箭篼中一连抽出三支箭矢,搭在弓上,对于他来说,看不见不代表听不见,支起那双招风耳,向部落的方向缓缓前进。 等等! “妈的!惨叫声!快走!”钟大猛唾了一口唾沫。 奇怪的是,一进部落,雾气好像都识消失一般。“好!好!雾气都散了。”胖子拍手称快。 “好个屁!是你瞎了,还是老子瞎了,你往外面看!是雾气把这部落给围了,里面根本什么没有!快!去找将军和兄弟们!这地方邪乎的很!我们要尽快离开!” 胡胖子吸了一口凉气,头皮发麻,这特码是什么鬼地方! “老……钟!老……钟!你往那边看!”胡胖子结结巴巴的说道。 钟大顺着胡八一手指的方向瞅去,这到底是个什么鬼玩意儿? 只见这东西,有一马多高!全身漆黑,头生两角,拉着一条大尾巴,两只小眼睛冒着嗜血的红光,尤其是那嘴里的一口钢牙,几乎都排列到了脑门上。 这怪东西时而低下头似乎是在咬什么东西,钟大往前爬了爬,顿时傻了眼! 三百多,连人带马,就像是鬼上身一般,浑浑噩噩,被那怪物一口叼住脖子,也毫无知觉。 手里的弓愈发的滚烫,钟大扔下三支普通的箭,提起一支重箭,拉满了五石强弓,轰的一声,朝那怪物的脑袋射去! 只听砰的一声,那怪物的红色眼珠里突然显出红色的丝线,那些红线缠绕在众人的身上,一根根的断掉。 吼! 那怪物暴喝一声。向着清醒的人扑来,董卓刚睁开双眼,见此怪物向他扑来,提刀便砍,一条粗壮的黑色尾翼一瞬将扫飞。 那怪物似乎不急的下杀手,生生的将几十人的耳朵咬下,戏耍众人。 “不要与这怪物硬拼,走!”钟大一把拖起董卓。 “老钟!出不去了!出不去了,这鬼地方就像一个之迷宫。”胡胖子的人影看不见一个,可他的声音就仿佛在众人的耳边,如同刀子插在众人的心口上。 求生无望!与这怪物拼了,都是杀场出来的好汉,虽然都敬畏鬼神,但也不至于腿软到,拿不动刀的地步。 “回来!你们杀不死它!” 钟大话音未落,几人己被分尸,红红绿绿的内脏落了一地。 钟大双眼一红,大吼道:“胖子!我放你娘的臭狗屁,是谁走不出去的,你给老子滚出来!” “呵!呵!呵!你们走不掉的!走不掉的!”这声音十分刺耳,却不是胖子的。 钟大看向董卓,他不断咳血!看来已是命不久矣! “钟大!你快走吧!胡八一这小子估计遇害了,这些兄弟!我就交给你了!” 钟大轻轻放下董卓,解下随身携带的木盒,打开,三支普通的箭,实在要说有什么不同的地方,那就是箭矢之尾刻着一个古篆——軍。 双箭在弦,从打开这盒子,似乎就不是他在控制这手中的杀器了!突然感觉到身上的力气在流失,然后是——生命力,他的那乌黑的头发瞬间白了一大片。 他的意识突然开始模糊,这一刻他想起了他的老父亲,想起了他离开家的那一幕。 “我儿,此去并州,不求立功,为父只盼你能活着回来!这一弓三箭乃已传了六代,为父希望你能回来把他交给你的儿子。” 年青人跪下拜别老父! “我儿切记,三箭随身携带!不入死境,切不可动用!切记!切记!”老人的双手抚过年轻人的头顶。 “爹!我可能回不去了!”两行清泪自眼中流下。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 两支箭矢化作流星,飞向黑色怪物的双眼,一身怒嚎,轰然倒下。一股黑气自怪物身体飞出,串向离他最近的一具肥胖尸体。 “将军,将军!”钟大吐出一口鲜血,昏厥了过去。 苟活下来的士兵,从四周拥向那怪物的尸身,企图带回邀功请赏。 一个肥胖的身影从地上缓缓爬了起来,擦干嘴角的鲜血,提起身边的大刀,杀了过去! ………… 暴虐的红色双眼,看了看满地的残肢,满意的笑了。 三天后,雁门郡,广武令董卓因贪功冒进,葬送三百同袍姓命,被罢免所有官职。 秃鹫在空中游荡,地下的野狗在啃食腐烂的躯体! “到底,发生了什么?”看着满地同袍的残肢,他歇斯底里的吼道。 钟大扭断了一条欲啃食他身体的野狗脖子,黄昏下,一个苍老的背影,时而举起一条胳膊,时而举起一条大腿。 “咦!不是这个!型号有点对不上!恩!可能是这个!” ………… 当啷!当啷!铜铃声起! 老萨满苍凉的声音在荒野中响起。 “时有罗刹!百年一出,性暴虐,好杀戮,喜淫邪,不灭不死!罗刹入世,天下大乱!生灵涂炭。” 天下大乱!生灵涂炭! 这老萨满走到哪里,便将这话带到哪里,一年两年,他再也不用他的良药给人冶病了,匈奴人的部落里,他已经是个疯子了。 因为他最初的罗刹传言,匈奴金帐下达了错误的指令,疯狂的向汉土出击,他们损失了大量的战士,而这些烂帐,金帐的单于和大萨满统统算在了算在了他的头上。 异教徒,他背叛了昆仑山神。 他应该被烧死! 小山般的柴火被堆了起来,萨达姆被捆在木桩上,他的眼神呆滞,嘴里不停的嘟囔着什么!早已不复当年那个神之使者的睿智神采。 “烧死!烧死!” 匈奴人的眼光中流露着疯狂。 萨达姆的声音似乎大了些,这声音好似来自远古,凄凉!寥廓! 人族快要灭亡,无论是汉!还是匈奴!亦或者鲜卑,大食!北方的冬天,一年会比一年来的早,战争!战争! 罪恶的根源!都会死的!都会死的! 哈!哈!哈! 第十一章 结束了吗 夜深露重,火苗愈来愈小,有些湿的木柴,被钟山投入火中,冒出阵阵的浓烟,过了一小会儿,火势正劲,发出了了霹雳啪啦的暴鸣声。 曹挺与钟山二人,相得益彰,一个听的津津有味,一个讲的也很是投入。 ”公子!怎么样!这故事如何?中听否!?钟山一改之前的阴霾表情,乐呵呵的笑道。 曹挺的眉头有些拧巴,雁门,广武,董卓,萨满,预言,这还算是故事吗?钟大,钟山,他也是戍边而归,这算是回忆吗?可是也不对呀,最起码年龄就对不上。 罗刹,真是有这样的东西,死人可以复活,还可以大杀四方,若是假的,钟叔这说书的本事还真是不错,日后读书累了,这是个消遣的好方式。 若是真的,这个还真是有点麻烦!本来以为需要防备的只是山贼之属,可突然搞这么一出,曹挺这心里还真是突突的,实是在没什么安全感。 也许是钟叔编出来的,希望我能听他的建议,曹挺这样安慰自己。 钟山还没有反应过来,曹挺就狠狠的朝自己的脸上抽了一巴掌。 自欺欺人。 山兽,还有山兽,当钟山在李二面前提到山兽这两个字时,他眼中的恐惧不似作伪,那是从内心深处,从曾经的回忆中流露出的恐惧! 钟山,曹挺表示从来就没有小看过这个人,但仍然小看了他。 东汉,一些记忆告诉他,他对未来有些了解,可他还是小看了这个时代,而小看的代价,他不敢想。 钟山对曹挺的各种神态都看在眼里,疑惑,惊惧!自制!冷静!当然也包括那响亮的一巴掌,可是他偏偏无动于衷。 曹挺摸了摸滚烫的脸颊,提出了一个让钟山惊讶的问题。 “钟叔,那名叫胡八一的胖子怎么样了!” 钟山很好的掩饰了内心的波动,可还是瞒不过曹挺的这双眼睛。 “我也不知道!一个故事而已!公子可不要对号入座,尤其是那些人名,如果恰逢有公子认识的话!也不要胡乱猜想了,要不然公子晚上睡不着又该怪罪小人了。”钟山打着哈哈说道。 曹挺本欲再问。 “夜深了,公子快去睡吧!明日我们还要赶路!” “钟叔,您老这是在岔开话题,我明明问的是山兽,可你却给我讲这么一个倒人胃口的故事!”曹挺故作生气之态。 钟山陪笑:“公子!这是我的错,不过这时间确实太晚了些,公子若是想听,日后讲给你听如何?” 一言为定 双掌相击。 “嘿! ”钟山一脚出踹向打着呼噜的兄弟二人。 “两个憨货!在这种地方都敢睡的这么死!日后怕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快!给老子滚去守夜去!” 曹挺是怀揣长剑入睡的,尽管钟山的话说的模棱两可,但这种事情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这一夜,很是漫长。 曹挺多次睡着!又多次被恶梦惊醒! 可恶!曹挺咒骂道。 一个纵身,从地上跳了起来,从包裹中取出一册竹简,缓缓的走到了火堆旁边。 钟山睁开眼,看了一眼,走合上了。 候七,候八两兄弟,看见了火光下的人形倒影,两人对视一眼,手掌渐渐摸向了放在身侧的兵刃。 曹挺往过一走!刺啦的一声,两兄弟的剑同时出鞘,钟山等人听到了这细微的声音,一个接连一个蹦了起来。 “候七!怎么回事!为何拔剑!”钟山喝到。 “钟叔!无事!可能是我起夜的声音惊到他们了”! 候氏兄弟一脸的紧张,环视周围。 ………… “无事!都回去睡吧!可能是他们兄弟二人太过紧张了。” 候七欲言,却被钟山一个冷酷的眼神顶了回去。 火光下 钟山,候氏兄弟,曹挺,黎。 曹挺看着二人紧绷的模样,心有不忍。 “说吧!看见!或者说,听见什么了!”可能是被钟山强大的镇定所影响。 候八看了候七一眼,缓缓说道:“我们听到了脚步声,还看到了一很奇怪的影子,那个影子……” “不是都说了!是我过来了吗?”曹挺有些不耐烦的说道。 “公子!”候七幽幽的看了曹挺一眼。 “从你,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到你取出竹简走到这里的每一个动作都在我兄弟二人的耳中,可我兄长所说的脚步声,和影子那绝不是你的!” “况且!公子!你的头上长角了吗?” “会不会,是你们看错了!” “公子!”候七摇了摇头。 “我兄弟二人之所以能活到现在,全凭脑袋上的这对招子,和招风耳,我若是听错了,看错了,就把脑袋割给公子!”候八笃定的说道。 “钟叔!到底是怎么回事!”曹挺六神无主,看向钟山。 钟山沉思了一会儿说道:“公子!他们两兄弟的本事,我还是信的过的!那竹林果然诡异的很,看来!我们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盯上了!” 若是在曹府之时,钟山说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定会让曹挺骂个狗血喷头,可如今,他身上发生的事都没有办法解释,再加上,这一路行来,他不断印证所学,确实,有很多东西他还不明白。 譬如:山兽,鬼神之说。 钟山掏出怀中的沙漏 “现在大概是三更天,我就不睡了,和候氏兄弟守夜,也有个互相照应!” “你们?”钟山望向曹挺和黎。 曹挺摇了摇头 “我回去也睡不着!不如留在这儿,看会儿兵书。”曹挺强压下内心的不安,扬了扬手中竹简。 自从,钟山从竹林里回来没有搭理他!黎再度变回了那个冷冰冰的模样。 “公子在哪,黎就在哪! 黎 他表示自己绝对不是闹矛盾的小孩,之所以热情,是为了有机会接触到他! 黎不敢肯定,离开的那个钟山,和眼前这一个绝是不是同一人,又或者说!是不是人!他为什么不让公子接近竹林。 他绝对不会让任何东西伤到公子,他冷冷的看了钟山一眼,这样对自己说。 一夜无语 第十二章 躲不掉的 新书,求收藏。 次日凌晨,在钟山的强烈要求下,他们快马加鞭向远离竹林的地方的驶去。 这一趟路绕的,距离踏上荆州的日程生生往后推了十日,没有办法,曹挺只好抱着竹简一遍又一遍的看,自行揣摩其中的微言大意。 曹挺时而感叹:求学之路何其难也!他有车有马,亦要费如此之力,也不知那些个出门游学的寒门学子有多少倒在求学的路上。 又行了几日,这一路上倒也未发生什么怪事!让曹挺紧促的小心脏安稳了不少。前些年,每日通读的六韬,实在是没什么长进,书读百遍,其意自现,可己身又何止读了百遍。 说来也怪!这一路行来,每日都在赶路,可以学习的时间寥寥可数,可是偏偏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忽然福灵心至,对六韬其中的一小篇兵法记录,有了即将融汇贯通的感觉。 那种感觉简直令人欲罢不能,之前便有过这种感觉,不过这一次,似乎离他更近了一些。 那一层薄薄的隔阂,似乎只要他一伸手就能捅破,可是这种事情,他的手偏偏帮不上什么忙。 虎韬之军用篇 他又一次展开了竹简,他打算用最笨的办法解决那一层隔阂。 水滴石穿! “公子!” 是候七的声音 马车停了。 “怎么不走了!”曹挺疑惑的问道。 待他下了马车,抬起头来,那是一片绿色的林海,风起,竹叶沙沙的抖动,若是喜竹的文人至此肯定会说出,做出这样的诗篇。 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人瘦尚可肥,士俗不可医。 在场的也就只有曹挺,腹中诗书,心中有大雅,可这个时候!他实在是雅不起来。 “公子!应该是巧合吧!”候八干笑道。 只见钟山一脸铁青之色,喝到,掉头,走!此时他就是主心骨,众人唯唯诺诺,候七抢先一步,牵着拉车的马,掉头! “等等!”曹挺对着候七说道。 “公子!你说过在外边,一切都要听我的!”钟山有些气急。 “钟山,你放肆!不过区区一个家将!公子做什么决定,还需要跟你商量!”李二跳了出来,这钟山曾当着公子的面让他出丑,此时不落井下石,更待何时。 “公子!”黎往上提了提剑,站在曹挺的身旁。 “钟叔!这种事情!若是真的!躲!能躲的掉吗?”曹挺突然一改之前的温润模样,变的冷酷起来。 众人一呆,突然反应过来,这小爷是杀过人,见过血的,他们在这个年纪,在做什么,玩泥巴!他是曹氏之主,他们都和曹家签了死契,生死曹家人,死是曹家鬼,而那些不把他当主的人,已经都变了鬼。 这少年可不是什么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给他一把剑,他同样杀的了人。 钟山心有不甘,却也是无话可说,违逆!曹挺可以当场杀了他,一直以来,他都以为曹挺产生了对他决策能力的依赖性。 如今才发现他错了,错的很离谱! 车马跨入,林中鸟惊,虫鸣鸟啼兽唳,不绝于缕,众人着实松了一口气。 “他奶奶的!吃了这么多天干粮,嘴里都淡出个鸟来了。”李二摸着弓,嚷嚷道。 他这话之前说还行,不过在此时,一时无人附合,冷了场。曹挺的形象在他们眼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谁知道他会不会迁怒于这憨货! “公子!李二这憨货也是为公子着想,请公子原谅他出言不逊。”众人附和,说话这人是一面白无须之人,姓魏名二,沙场征伐,刀剑无眼,保住了命,却丢了命根子。 这李二粗人一个,不似那钟山粗中有细。这憨货更加不会说话,可是这货极会做人,这些人中,求情的人,就占了总数的二分之一。 “去吧!今天中午就在这里扎营,吃饱喝足,抓紧赶路,魏二!你与他同去。快去快回!注意安全!” 李二这夯货毫无掩饰脸上的喜色,大叫道:“多谢公子!多谢公子!” 魏二同谢,可曹挺知道这魏二的谢与李二不同。 话说这魏谢二人,入了这林,就好那飞鱼入水,惬意的紧,他二人本是同乡,山野猎人出身,眼是论山林中的经验,在这队人中,还真是谁都不服,可偏偏公子却极为信任那个故作清高的窝囊废,如今,虽这竹林中的猎物注定不会太多,但是这机会虽小,他们若是好好表现,未必不能在公子面前出露上一脸。 茂密的竹林往往会阻挡大量阳光,造成除了单一种类的竹子,其它种类的植物都很难生长.所以在竹林中没有充足的食物来源,大部分鸟类自然就很少出现在竹林中,运气好的话!可能会! 话到嘴边!一只灰色锦鸡从林中钻出,他们并未急着动手,根据这二人多年来的经验,这灰色锦鸡是母的,必定会有一颜色艳丽的锦鸡相随,过了一会儿,一只体格较大的锦鸡尾随而出。 果不其然!两人对视一笑,同时举起了弓箭,双箭齐飞,这锦鸡被射中后一阵扑腾!各自掉入竹林密布之地。 “走!”李二呼了魏二,向锦鸡的方向跑了过去。 “这怎么就找不着了!我明明看见射中来着!”李二冲着魏二抱怨道。 虽说那只灰色锦鸡的个头,比魏二手里这只的个头小了将近一倍,可蚊子再小也是肉,更何况,那么多张嘴。 其实,李二在看到这两只鸡的时候,就打好了小算盘,公子乃士人,身份高贵,自然要独享一只,剩下与他较好的兄弟们分享一只。 然后再随便打点东西,分给公子的小书童和那个叫黎的少年。 明眼人都看的出来,那个叫黎的少年才是公子的心腹。 李二不禁要为自己的安排叫好时,突如起来的横祸,鸡没了,气的他直骂娘! 魏二本来的性子和李二一样火爆,可自从没了那玩意,变的阴冷和细致起来。 他走向一根被碰掉大量竹叶的苦竹前,可能是那只锦鸡临死前的挣扎。 突然,他伸出双指夹起一根雪白的毛发。 “老李!快过来!” 第十三章 兽 新书,求收藏。 “老魏?怎么了!” 魏二笑了笑说道:“是狐!而且是一只罕见的白狐!” 李二突然有些激动,对!对!隔着两里地,我都能闻见它身上的那股子腥骚味! 魏二撇了撇嘴暗道:那是我的! 二人都是山野猎手,须知猎手的绝活可不只只是弓箭,真正的老猎人经验丰富,他们的眼花了,双臂再也拉不动弓箭,山林的动物都是有固定的走动路线,陷井,高明老猎手做下的陷井,就算你走到身边也发现不了。 “老魏!怎么样!猎了这狐献给公子,比什么十几只野味都强!”李二怂恿道。 魏二看着周围的环境,摇了摇头说道:“不好猎!野兽的范畴里,属这东西生性多疑!白狐!更是此类中的智者,水准稍微差一点的猎手,想要猎它,一不小心就被它带到沟里。 “有没有办法!” “办法是有!我要你家传的那件西!” “什么!魏老二,你说实话!你打老子这件东西的主意有多长时间了,从你爷那一辈就打着我家这件东西的主意!说!你是不是!因为这才跟老子做兄弟的!”李二一脸我看错人的表情。 “李二!别他娘的唧唧歪歪的!老子这还不是在帮你吗?守着那玩意你能过一辈子呀!你想想!公子日后学成归来!回徐州当了大官,你又成了他的亲信,那可是衣锦还乡!你想想!好好想想!” 怂恿和利诱,又何止差了一个档次,话说我魏二用这招的时候,你李二还在用尿和泥巴玩呢! “你确定!用了那玩意!就抓的住,要是抓不住那岂不是赔大了!”李二有些意动了,他本来就不在乎他老爹那一套,什么祖传之物,不能拿来卖钱,早年间,若是把这玩意卖给那些豪门的纨绔公子,爹和娘也许就不用饿死,留下我和妹妹孤苦伶仃。 …… “李二你到底还是不是个男人,不如把胯下那玩意割了吧!” 魏二再了解不过李二了,这货的脾气,你越说好话他越不听,你骂他两句,比劝十句都顶用,这就是传说中的驴脾气。 李二之前那话不过为了给自己找借口拒绝,就他俩的交情,他绝不会不会坑自己,光着屁股,从小玩到大!而且就是为了救他!魏二才………… “丫丫个呸的!老子怕个甚,还怕那老东西从坟头钻出骂我不成,来!来!给你!跟你说啊!东西是给你了,你要是干不成这事!你!你!”李二小心翼翼的从怀里掏出一个木制的小盒子,说了半天,也没说出你什么来着! 魏二笑了笑,也从怀中掏出一个木盒子 “不会成不了!有这两件东西在,抓不住一个小小的白狐,你我的祖先的棺材板都该压不住了!”魏二心情大好。 第一个盒子,像是一块烧焦的木头,像刚从灰烬中捡出来了的一样,说句不好听的,丢到地上估计都没人去捡! 第二个盒子,紫红色的木材,上面有一种神秘的纹录,看这卖相就不会差到哪里去! “哎!老魏!东西都给你了!取出来看看吧!这么多年,我把他当成媳妇一样,日日夜夜搂着它睡觉,可连它的模样都没见过。” “你要打的开,估计我我魏家老祖就该揭棺材板了。”魏二嘴上说着话,手上不停。 缠满了灰色亚麻布的双手,迅速舞东,戳,点,按,无所不用其极,盒子最后发出一声轻微的响东,就像一朵花开是的样子,从内到外,绽放了开来。 一个黄色的纸袋,里面似乎是粉末。 魏二小心翼翼的倒出一点点,撒在了那只颜色艳丽的锦鸡上。 “这!这他娘的不就是下药吗?那狐狸的鼻子,隔八里,都能问道你这药味,瞧这给你能的!”李二没好气的说道。 “你可真是个憨货!自家的东西都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你闻闻,这有个屁个味道!” “嘿!你说这话,我还就不乐意了!我那死鬼老头,和你倒是没少说,到了我这?只要敢问,就是一顿暴打,我严重怀疑,我不是他亲儿子,你是!” “好了好了,李叔不告诉你是为你好,要不然你以为我爹做的那灰盒子是为谁做的!” “我不就是!舔了点吗?”李二的声音已经弱到微不可查。 魏二一条一条撕下手上的亚麻布,露出一双白净的手,从军十余年,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手上竟然没有一个老茧。 一样的手法,不一样的速度,就是以李二的眼力,也就只能看到一个个残影,紫红色的木盒瞬间变幻了形态,变成了青铜色的蜈蚣,对!蜈蚣!没错!是蜈蚣! 李二一时没憋住,惊叫! 没错,是一只蜈蚣,但是它却是一只机关蜈蚣,它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天龙。 魏二提起锦鸡,那只蜈蚣迅速从锦鸡的嘴中窜入,过了一小会儿,只见那锦鸡扑腾一下跳了起来,向竹林中跑去。 李二张大了一张嘴,他从来都不知道他兄弟居然有这样的本事,居然能控制死物! “发什么愣快追呀!衣绵还乡还要不要了!” “哦!哦!来了!来了!”李二一瞬间把所有的疑惑甩了个一干二净,他的兄弟会害他吗?答案是不会。 李二和魏二两人爬在坡上的竹林,看着那只锦鸡就像是真活了一样,居然在找虫吃! “我说老魏!你不厚道啊!当年咋俩从军的时候你把这拿出来,随便控制具尸体,大杀四方,这会儿,你我都该是将军了!” 魏二冷哼道:“你想的倒美!天龙只能暂时控制小型的躯体,而且有时间限制。” “切!原以为是个大杀器,搞了半天,就是个玩意!” “你懂个屁!这是我曾祖父,祖父研究了三代才弄出他的第一种形态,还是残次的壮态,我都想像不到天龙的全盛时期有多变态。” “哪有如何?还不是个残次品” 魏二让李二的一句话,差点气的吐出一口老血。 “不要说话!安静的等,要不然你的小狐狸就该跑掉了。” 第十四章 白狐 新书,求收藏。 微风拂过,沙沙的竹叶声,容易让人产生慵懒的睡意。 李二打了一个哈欠。 “老魏!天龙的使用时间快到了!连根狐狸毛都没看见,你这招不灵啊!” “急不得!这白狐狸狡猾的很,想要消除它的戒心,就得用水磨的功夫。” “来了!” 只见竹林一角,一颗白色的脑袋忽的探出,又伸了进去! 李二一急,欲要起身!却被魏二死死的按在地上,动弹不得。 就在这一刻 一个白色的影子,瞬间扑向了锦鸡!一口咬在了锦鸡的脖子上,似乎有点感觉不对!居然不挣扎,而且这脖子咬起来没什么口感。 狐狸歪着脑袋,有猫腻! 李二和魏二,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天龙回来了 “妥了!”魏二大喊一声! 李二一脚踹开魏二,一个箭步冲了出去。 ………… 只见一只皮毛雪白的狐狸,晃晃悠悠的在原地打转。 “可以回了!” “回个屁!浪费老子一只锦鸡,就抓住这么个小东西,浑身上下还没二两肉,公子要它何用。 “你这憨货!肉多了又如何!又不是用来吃的!” “肉少,皮子就少!这么点东西公子来能干啥?做个毛围脖也不够,再说了,你给老子解释解释,这玩意为什么他娘的还有两个黑眼圈。”魏二捏着手里的小东西,忿忿不平。 话说,当李二提到肉,皮子的时候,他手里的小东西的小蹄子一蹬一蹬! 李二瞪大了一双眼,有小的肯定就有大的,一想到这,他的心里一美。 “想都别想!天龙倒是还能用,可药不多了,你家老头子还没留下配方,我得好好研究一下,可不能全浪费在狐狸的身上。” ………… 竹林,营地。 一众人眼巴巴的等着,虽说李二那货话说的粗了点,可实实在在说在了众人的心坎里,以前在曹府时,虽然也不是家将,好歹也能好搞顿肉吃,如今天天干粮。 从不远处的地方传来了脚步声,候氏二兄弟献宝似的叫了出来。 近了,近了! 看着两手空空的李二,众人顿时感到此人极不靠谱,又转眼望向魏二,突然眼热了起来,还是老魏靠谱呀,本欲一个箭步冲上去,转身就抽了一巴掌,娘的!就那么一只小鸡崽子,能轮到自己,真是被被馋虫勾了脑。 …… 直到李二从怀中掏出一个,毛绒绒的小东西,众人面面相觑,这是个什么玩意儿? 说它是是只白狐,可它眼睛上的那两个黑眼圈是个啥! 成纪这小书童满眼的小星星,恨不得意一把从李二的手里夺过这小狐狸,可是看见李二那独眼凶狠的模样,缩了缩手。 “公子!”李二双手递给曹挺。 曹挺笑了笑心想道:“这李二是怎么想的,难不成真把我当了小孩子,还给我抓个小宠物玩?” 曹挺把小狐狸抓在手里,恩!软乎乎的,还伸出小舌头舔了舔他的手,晕乎乎的,似是喝醉的模样,也不知这李魏二人用什么办法抓住了。 上天有好生之德,这么小的东西,用来做什么都不够个儿,可是当他看到李二和魏二看向他的眼神时,他突然意识到,作为一个上位者,他不能寒了部下的心,无论对他有没有用,这都是他们的心意。 “做不错!挺可爱的小玩意,行途无聊,有这么个小东西,逗弄一下,也挺有意思的!魏叔!李叔有心了。” 嘿!嘿!嘿!嘿! 李二摸着头傻笑。 魏二不说话 “阿纪,以后他归你养了!” “是公子!”成纪像是一个得到了糖果的孩子。 公子还需要这个,魏二手拿着一个铁环,拉着一根乌青的细线,另一头则是一个更精巧的铁环,锁在在小狐狸的后腿上。 曹挺对狐狸不感兴趣,反倒是对这环锁相当的感兴趣,反复推敲,也没研究出这锁的钥匙孔,这个时代这个时代的锁这么神奇,没有孔,怎么开。 魏二一眼看出了曹挺的意思,走上前去解释道,公子这只是一个小把戏,魏二轻轻的戳了几下,一个方形的钥匙孔弹了出来。 “机关术!”曹挺惊讶道。 “公子说笑了!机关是机关,不敢称术!” 曹挺眼睛一亮,想不到自己的家将中居然还有这等人物。 “兼爱?霸道?” “公子说笑了,区区微末小技怎敢?” 曹挺不信,这个时代,稍微是先代传下来的东西都扫蔽自珍,没人会给你露底。 机关啊!好东西!远的不说,就是朝中的一个大儒写过这么一本著作,机缘巧合之下落到自己手中,也曾拜读过。 《论衡·儒增》 “夫刻木为鸢以象鸢形,安能飞而不集乎?既能飞翔,安能至於三日?如审有机关,一飞遂翔,不可复下,则当言遂飞,不当言三日。” 也许没有传说中那么夸张,不过曹挺很喜欢这小玩意。 午后,长路漫漫,继续行进。 “公子,我总觉的有东西跟着我们,要不然我们把那只小狐狸放了吧!小时候听老人说过!狐狸这种东西,最有灵性!千年雷击不死者,还能化成人形!” “老东西!你说什么?这小狐狸是我哥俩抓给公子的,你这意思是我兄弟二人,谋害公子了!”李二就是看不惯钟山这货,总是在公子和众人面前给他难看。 “公子请放心!我们兄弟定会拼命保护公子!”李二急着表忠心。 曹挺摸着手心里的小狐狸,说也奇怪!这小东西,醒了以后,居然没有半分惊惧,反而甚是温顺,故此,成纪这小童一路上的笑就没断过。 “钟叔!你看这小狐狸多乖,可见它是愿意跟着咱们的,还有!钟叔!你的故事一向讲的不错!不过,不该讲的就不要乱讲了。”曹挺冷冷的说道。 一时间,钟山的方向也就只站着他一个人了,所有人都明白惹怒了公子,是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的。 “继续赶路!天黑之前定要走出这片竹林” 马车继续行进中。 第十五章 狐死必首丘 新书,求收藏。 马蹄踢踏,车轮了久滚滚。 幽暗的竹林就在身后,匍匐在那里,张着一张血盆大口。 一双绿油油的眼睛,若隐若现。 前方没有小镇,也没有远山镇,更没有荒山古刹,尽管他们仍然要露宿荒野,可是很安心。 事实证明钟山的逢林莫入,也没有那么玄乎! 夜也是那么的平静,曹挺也没有再多想,睡的很好。 唯一奇怪的一点,大早上的有人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有人垂着个脑袋嘟囔。 “黎!他们怎么回事?” “公子!好像是他们有人拾到了金子!” 这荒山野岭的,哪来的金子!曹挺猛的想起自己从山野杂赋中看到的一篇小记。 说是山野之间,成精的兽类,绝不能无故害人,据说讲的还是佛家那一套因果论,若是害了人身上就有了业力债,无论逃到哪里都会被天雷击顶。 既然说的成了精怪,自然是具有了智慧,它们想出了这么一个办法,当他们物色到了目标,会把人类经常喜欢的金灿灿的东西,悄悄放在他的面前,人若是拿了,交易便形成,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害了此人。 …………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若真是无主之物,拾了倒也无妨。”曹挺笑道。 “可他们不懂规矩!身为曹府家将,连命都是公子,他们拾到了金子都不给公子报备,还能指望他们将来能为公子做些什么?”黎的话音未落,李二和魏二两人推推搡搡的走了过来。 “你说!你说!”李二推着魏二,扭扭捏捏的说道。 “公子!这是这憨货大大早在外面的草地上拾到的,李二说了,既然我们的命都是公子的,自然一切都是公子的!公子给的我们不敢辞,公子不给的我们自然也不敢要。”魏二从怀中掏出一块成色十足的金子。 曹挺拿在手里掂量了一下,扔给了李二。 “你看,你看,我就说公子不会要这玩意,那话咋说来着,公子那个竹简里有金山有美女!”李二高兴的快要把嘴都咧开了。 “瞧你那点出息!”魏二冷哼道。 这事情有猫腻,先不说自己想到的那些鬼神妖魔之谈,此地又何处来的金子,若是金矿,曹挺歪着头想了想,不太可能!这种成色的金块,绝对是经过处理的。 “魏叔!以你看这是这么回事?” 本来遇到这种古怪的事情,曹挺都是找钟山商量的,可是最近这钟山甚是古怪,恰好曹挺又发现一个有故事的人。 “公子!这事我不好说!李二曾带我到拾金之地,地上的痕迹都被破坏了,唯一发现的就只有这个!” 魏二的手里夹着一根毛发,这毛发是黑色的。 “头发?” “绝对不是!” “兽!狐狸!” 魏二摇了摇头 “公子,恕我孤陋寡闻,我魏和魏二做了十几年的猎手,别说见过,听都没有听过有黑狐之说!况且公子的那只小狐是白……”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来。 “阿纪!把狐狸抱来!”曹挺冲着不远处的马车喊到。 “阿纪!阿纪!” “不好!” 三人快速冲向马车,只见那马昏昏欲睡,马车上窜出一个黑色的影子。 …… “阿纪揉了揉眼睛,公子我怎么睡着了!哎!小狐狸呢!小狐狸呢!”阿纪叫道。 魏二的子母联环锁被破了,而阿纪也并没有少什么身零件,只是小狐狸的锁消失了,线断掉了,似是被利刃割断。 只有魏二默默无语,他没有说,那细线乃是他祖上传下仅剩的几根天罗丝,寻常兵刃根本割不断,最起码也得上古十大名剑那样的神兵才弄的断。 哎呦!这狐狸还挺有良心,知道公子是读书人,还留了竹简与公子!” 曹挺接过了李二递过来的黄色布袋,大概看了几眼,果然是几册竹简,只是不知道是什么书。 “让他们收拾收拾快走!我们离开这儿!” “是!公子!” “等等!李叔!从今天开始你就是这支护卫队的队长了,好好干!”曹挺鼓励道。 “公子!”李二迟疑道 “还有什么事!” “公子!无事!无事!”魏二搂住了李二的肩膀,把他拖了去。 ………… “李二!你记住!你的就是我的,没必要分那么清,更何况我一残缺之人如何服众!” “知道。”李二握紧了拳头。 山哥晕倒了!山哥晕倒了! 场面似乎有些乱了。 “人扔到马车上,走!”曹挺看向身后瞳孔收缩。 曹挺将黄色的布袋插在怀中,从马车上,一个纵身,跃到了钟山的那匹黄膘马上。 车马揭起了滚滚黄土,向未知的方向奔腾而去。 一个荒凉的小镇,出现在他们原来呆过的地方,小镇上炊烟袅袅,还似有人外他们的耳边低语,炊饼!卖炊饼了! 一人大呼:“贼起”,夫起大呼,妇亦起大呼。 众小儿齐哭。 俄而百千人大呼,百千儿哭,百千犬吠。 中间力拉崩倒之声,火爆声,呼呼风声,百千齐作;又夹百千求救声。 只见头抹一染黄巾之人,状入恶鬼,不管妇女老幼,举刀便杀。 就是在李二方才拾金子的方向,一个幼儿的骸骨趴在那里!满脸模糊的血迹,眼睛猛的睁开,冲着众人一笑。 忽然大风一起,群画毕绝。 抬头视之,一片荒芜,无林,无镇,一片杂草丛生的平原而已。 “什么东西!硌得慌!”李二叫道 怀中金块已然变成一节手骨,手骨落地,豁然化作了黄色的泥土。 众人一阵惊慌失措,一块块尸骨被扔出,曹挺细数了一下,大约有二三十块,啧!啧!这要是金子,也算得上是一笔横财了。 突然间,他想到了什么,急忙拿出怀中黄布包,打开一看,仍是竹简,只是颜色有些不大对劲,原本的灰白色已经成了晶莹剔透的青绿色,曹挺再度揣入怀中。 看着大家人心惶惶的模样,穷尽脑中的典故,野史,想要缓和一下这种压抑的气氛! 第十六章 太公望 新书,求收藏。 “公子!这是什么东西,要是我们刚才不离开的话,会不会死在那里!”李二咽了一口唾沫,说话的声音有些颤抖。” 众人都望向曹挺,唏嘘不已,若不是曹挺催促他们离开,想必后果很严重。 “公子!”魏二叫道。 曹挺迷糊了一会儿,从他的脑中冒出这么一段文字。 逾时,楼渐低,可见其顶;又渐如常楼;又渐如高舍;倏忽如拳如豆,遂不可见。又闻有早行者,见山上人烟市肆,与世无别,故又名”鬼市“云。———《山市》(蒲松龄) “无事!此乃海市蜃楼,是一种幻境。我也只是看过关于他的记载,未曾有见过,今天可真是大饱眼福”曹挺故作轻松。 “公子!公子!山哥醒了!可是……” “可是什么!磨磨唧唧的!” “公子!他失忆了!” “哦!去看看!” ………… “钟叔!钟叔!” 钟山一副大病初愈的模样,但目光炯炯。 “公子!”钟山叫道 曹挺一副气极的模样,候七慌了,嘴里也不知道嘟囔些什么。 “公子!我确实是失忆了,只不过是从探路之后的记忆,全都没有了!” 钟山又恢复了木纳的样子,完全没有之前那么健谈。 “罗刹!胡八一!董卓!这些你都没有记忆了吗?”曹挺试探道 钟山突然脸色变的铁青,挣扎着站了起来,他的身世被揭发了,其实他就是一个逃兵,因为无法面对当年的事。前些年,他听说的董卓的事迹,他当了大官。 钟山想当着他的面问清楚,为什么兄弟们都死了,只有他好端端的活着,可是他不敢,在他昏厥之前,董卓已经重伤垂死,他亲眼看到一道黑气窜到了他的体内,那还是不是董卓他不敢肯定。 后来董卓入朝,出任司空,废掉少帝,立献帝,把持朝政。随后,董卓杀董太后,自任太尉、相国,带剑上殿,不可一世。纵容部下奸淫抢劫,使洛阳陷入混乱中,官吏、民众生活于恐怖中。 东汉民间广泛流传着一首民谣:“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卜,不得生。”其中“千里草”、“十日卜”合起来是董卓的名字,“何青青”、“不得生。 这样的董卓可不是将军,将军可是一个精忠报国的好人呐,钟山虎目含泪。 “公子!你既已经知道,我就没什么好说的了!”钟山一副任君宰割的模样。 ………… 钟山的命运因为董卓而改变了,据曹挺所知,在不久之后,诸侯群起伐董,董卓也死在了一个武力冠绝天下的人物手中,看来这里面大有文章。曹挺低着头思索。 与自己无关,也没打算到讨董连盟做些什么,毕竟这东汉的水是越来越深了,模糊记忆中,荆州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处于绝对的和平之中,目标是没错的,缺的就是时间了。 没有出乎钟山的预料,公子没有怪罪他的意思,如果他真的知道了所有的事情,那应该就知道将军!将军!是身不由己啊! 钟山突然抓住了一丝希望,他认为这个少年可以救下他的将军,跟着他,死也不离开他,总有一天,公子肯定会救将军的本事,不知是怎么回事!脑袋里有一个幽幽的声音这样告诉他。 还有八一,他的生死兄弟,他的命大的很,肯定不会死,肯定不会!总有一天,我们兄弟与将军还能回到那片他们秣马厉兵的土地上。 可惜!曹挺没有告诉他,将来的某一天,洛阳会被夷为平地,董卓就是罪魁祸首,所以无论如何,他的死都是注定的,不死不足以平民愤。 ………… 不过这些,都与现在的曹挺没什么关系,他还是一个少年。 活在当下,这是他的做法。 队伍依然在行进,这一次很是顺利,他们经过的地方的大多数地方都是有城有镇,曹挺是一个很开明的家主,应大家的要求,在小城中购买大量干粮的同时,还买了腊肉,曹挺画了草图,让铁匠打了铁锅这东西。 由于曹挺的要求,要抓紧赶路,毕竟之前的绕道花费了太多的时间,所以他们夜夜都是在荒野之地露营,不过不同的是,篝火上多了一乌漆抹黑大锅,大锅中在沸腾,肉的味道在飘散。 不过这种作法也会招来野兽,李二表示毫无压力可言,偶尔来几只狼,也被李二给剥皮抽筋,给马夫做了一块毛垫子。 马车里,只有曹挺一人,阿纪已经被他打发了出去,一盏晕黄的油灯被吊起在马车的顶盖上,曹挺小心翼翼的从怀中掏出一个黄色的布袋,从布袋中取出六捆竹简,与其说是竹简倒不如说是玉简,只见那竹简是青绿的玉色。 可一股淡淡的竹子味道,证明了它的身份,这竹简也不知是放了多长时间,竟然可以不腐,天下间果然有此神奇的事物,曹挺暗道一声:“果然是坐井观天了,无论是在徐州还是上一世,都不可能有这种保存的手段。 这袋子也是宝。 打开了竹简,他的嘴张了老大,这是周朝的主体文字——金文,这是他前世主攻的几种古代文字体系之一,可饶是如此,这竹简上记载的东西,他也看的头昏脑涨,能看明白的不多,但也看懂了这东西的来历。 几乎每一捆的竹简上的右下角都可以看见太公望三个字。 太公望,这是姜子牙的别称。 姜太公 历代典籍都公认他的历史地位,儒、法、兵、纵横诸家皆追他为本家人物,被尊为“百家宗师” 而姜太公也同样是黄老道家的本家家宗师。 《六韬》又称《太公六韬》、《太公兵法》也就是曹挺主攻的兵法,可它也仅仅是中国古代先秦时期著名的黄老道家典籍《太公》的兵法部分。 而《太公》一册,早随着周朝的灭亡消失,传说,这本书是里藏着姜太公保周八百年天下的秘密。 微风从车窗吹入,灯火明灭不定。 灯下的曹挺的双眼通红,此世立身之资有了。 第十七章 踏足襄阳 高大的城门,排着长队的百姓。 士人的特权,刘表给予的特权,曹挺一行被城门小吏迎了进去。 曹挺也早已换上了玄色的长袍,腰间佩了玉珏,一幅世家公子的模样。 望着襄阳城高大的城墙,曹挺唏嘘不已,不管怎么说,刘表冶下的荆州还是到了。 南阳、南郡、江夏、零陵、桂阳、武陵、长沙。从南阳、南郡分出一部分县,设置襄阳、章陵二郡,荆州共辖九郡,襄阳为冶所,这就是后世称“荆襄九郡”的来历。 襄阳相比徐州城,繁华程度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倒是北方中原地区一直都是人口繁多的地区,人口基数大,但是徐州也是黄巾之乱爆发的核心地带之一,在陶谦冶下能恢复生机已是难能可贵了。 曹挺现在的主要想法是安定下来,找一个住处,然后尽快踏上他的学海无涯小舟。 对于城门小吏蔡环来说,今天又是一个好日子,对于他来说这个地方可是个肥差。 剥削老百姓! 不存在的! 那一群苦哈哈能有多少钱,再说了,荆州牧刘表冶下,律法虽不苛刻,但是让蔡家人抓住他做这种事,败坏蔡家名声,少不得打断腿逐出蔡氏旁系。 蔡氏旁系,这个名头在荆州可是相当的好用。 他的主顾大都是慕名而来的学子,荆州的学术氛围很好,东汉刘秀(枣阳人)称帝,襄阳成为政治高地,享有更多的政治、经济、文化资源为人才孕育提供了土壤,而东汉剧烈的土地兼并使得襄阳地区士家大族迭出,在这个个北方连年征战的时代里,荆州简直算的上是文人的天堂。 蔡环是一个极为势力的小人,来往荆州的学子数不胜数,寒门弟子,豪门世家子,在他的眼里自然会有不同的待遇。 曹挺就是他最喜欢的那一种。 “不知公子,在这襄阳中可有熟人,看公子的风度定然是冲着这荆襄一带的大才而来,据我所知,襄阳一地的大才是相当的多,不知公子想住在何处,我可以帮公子参谋一下。 曹挺看了一眼小吏,他并没有像那种清高的世家弟子既要鄙视这赚外快的小吏,还要用人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方式,这是他的思维方式。 刘表对前来求学的学子还有来隐居的士人可谓是相当的优待,在襄阳的购房政策中只有他们能享受到老刘的善意,尽管大部分士人不缺这点钱,这这份礼贤下士的态度实在是沁人心脾。 蔡环见惯了来自各州各郡的世家子,有谁能抵挡这襄阳繁华之地的各种诱惑,求学是假,捞名望享受才是真。 “那好!我说一下我的要求,我要一个庄子,那那种设设齐全,最好在不远处的地方有那种隐居的大贤。” 蔡环一懵,头一次见这种要求的,他有点为难,庄子倒是好找,可这最好一项有点难办,隐居的大贤!这襄阳隐居的大贤是不少,可也不是他这种小吏能接触的层面。 “只要我满意,钱不是问题!”曹挺补充道。 “公子!这!恕小人不敢欺瞒,公子这最后一个要求,真不是以小人的能力能办得到的!”蔡环有些为难,他没有那个能力赚这笔钱,做生意若是没有诚信,那就是死路一条,他读书不多,但这是他这么多年来待在这个岗位上总结的心得。 曹挺有些意外,现在连一个小吏都这么有职业操守吗?事实上,蔡环在不久之后就会为自己这个英明的决定喝彩。 找不到名师!这还不容易,曹挺决定一改先辈程门立雪的作风,他要搞点大事情,让那些大贤主动找上门来,教育他这根即将长歪的好苗子。 “那把最后一个要求去掉,你做不做得到。” “公子!没问题,请公子先到驿站歇息片刻,我马上就给公子答复。”蔡环惊喜的看向曹挺,以往遇到这种不合其心意的世家公子,不指着他鼻子,用那种不沾一个脏字的话臭骂一通,他已经很满意了,可头一回遇到这种主动降低要求的。 你怎样对人,人就怎样对你,这话细讲起来是有些小瑕疵,毕竟农夫与蛇,东郭先生,并不是凭空捏造,所有的故事,传说,流言,都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上。 蔡环是个小人,可这个世道谁又不是小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平时的蔡环很用心,现在的蔡环极为用心,蔡环的上一个顾客,他在驿站待了一天,而曹挺只需等片刻。 ………… 漂亮的庄园,一点不甚满意,那就是庄园后面大片的竹林,现在他们一行人对竹林这种东西,有一种头皮发麻的感觉。 ………… 襄阳,新野之地。 头戴羽巾的两位年青人久坐,论天下大势。 “元直你且看这檄文。各诸侯联合讨董,据说那渤海太守袁绍还给刘表来了信。” “历观载籍,暴逆不臣,贪残酷烈,於卓为甚。幕府奋长戟百万,胡骑千群,中黄育获之士,良弓劲弩之势。州郡当各整戎马,陈兵待发,以挽将倾,并匡社稷,以立贤名,於是乎著。如律令!” 只见那不甚喜欢说话的青年男子慷慨激昂的朗诵着这檄文的最后一段。 “元直以你看如何?” “董?诸侯?刘。”这男子惜字如金。 另一名青年摇了摇手中的扇子,元直!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董卓命数早定,你看着这寰宇诸星,那颗有他,分明是鸠占鹊巢,屠戮我大汉百姓,乱我大汉社稷。 “孔明!你既说了!命数早定,为何又来问我。” “是啊!是啊!只怪我心有不甘,元直你亦是一样,有何必来揭我的老底!” 两人相视而笑。 “你可算出平定乱世之主在何方?” 孔明摇了摇头。 天机被那妖孽搞的一踏糊涂,大汉之乱即在眼下,我等只能蛰伏于此,以待名主,真的好不甘心。 那被叫做元直的青年轻笑一声。 “莫找借口,明明是你本事不到家,还说什么天机混乱,羞也不羞。” 孔明喊道,走!走!你若不信,去寻老师做证。 “速行!”青年道。 第十八章 妖气启梦 钱,曹挺表示不缺,他想要学习六韬必须得找一个真正的兵法大家,如今又要多学一门金文,据他所知,这种四百多年前的字体,研究的人不会太多。 但凡是愿意研究此种字体的人,就是愿意做大学问的人,大都是居于荒野间的大贤,脾气差,不愿意在人情世故上浪费时间。 这庄园不算太过偏僻,时常会有游人路过。 但是他可没打算在襄阳购置田产,曹挺望着脚下的土地,苦笑道:“这不是捆绑销售吗?” 不过也无所谓了,荆襄之地最少也有十年太平可享。 …… 襄阳之地,销金窟,喜欢他的有钱人,把它叫做地狱,这里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不喜欢的人把它叫做天堂,天堂的门槛太高,而他们的兜里的银子太少。 赌局 一个专为荆襄文士设立的赌局,在一日之后在荆襄之地传了开来,据说是蔡氏的一个小人物开了头准备小赚一笔,结果被那位夫人看上了,在这座城中她说二没人敢说一,刘表也不成。 并没有那种吆喝声,买定离手,这赌局相当的文雅,彩头一万金,预测诸侯讨董的结果,这赌局赌的是这荆襄文士对天下大势的判断。 曹挺的算盘打错了,他错在没有预料到蔡氏竟然有这没品的人物,古人诚不欺我,“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不过结果也没坏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借蔡环之手开设这个赌局的时候,他就后悔了,这荆襄一地人物何其多也,若是此事传播开来,他想静心求学的初衷就变了。 低调!低调才是王道,他这样对自己说。 ………… 三天后,起初由曹挺提出的一个小赌局已经演变成整个荆襄文士的盛会,俨然与汝南的月旦评有的一拼,搞的太大了,若是有心人要查,说不得就会通过蔡环找到自己。 曹挺做了决定,整日躲在他那个小庄园中研究六韬,大有死磕到底的意思。 “公子!有人来访!” 曹挺仍然拿着一册虎韬的竹简,坐在庭院的摇椅晒着太阳细细品味。” “公子!这是我家主人给公子的谢礼,我家主人说了,谢公子的好主意,这种事以后多多益善,我家主人还说她不敢亏待聪明人。”不管是马车还是物品盒上,都有刘府的特殊标记,全襄阳的人都看的见这车驶入了我的庄院,这女人是故意的! 这女官笑吟吟的看着眼前这个气急败坏的少年郎,她在想该怎么和夫人回报呢! 曹挺放在卧室六卷竹简,却发出了若隐若现的青光,好像是见了老熟人一般,不过这一幕曹挺是不曾看见的。 他面前这个笑语嫣然的女子让他有一种熟悉的感觉,这种感觉并不是好的一面,好像是宿世的仇怨,曹挺忍出想要拔出剑,一剑砍死这女子的冲动,将其送出门外。 这不是他的感觉,是那竹简的,那竹简似乎对这女子的气息特别的敏感,曹挺突然有些惊悚,原本看起来太平无事的荆州,原来也不同寻常,不行,六韬与金文,速度要加快了! 襄阳,镇南将军、荆州牧府。 内宅 “夫人,那小子把所有的东西都收下了,看来也不过是俗人一个!也不知道何日才找的到老祖宗说的那人?” 那女官言语轻佻,完全不像是一个女婢的样子。 只见那粉红色的幔帐之中躺着一个绝世的尤物,身穿一身黑色劲装,勾勒出姣好的身材,尤其是那双眼睛,勾人心魄,说不出来的魅惑。 “收下便好!我们需要成事便少不了人族之中的这等智者。” 听这女子言下之意,此女竟不是人族之属,这实在是有些耸人听闻了,堂堂的镇南将军的后宅女主,竟然不是人族。 ………… 紧张,压力,这个世界!他还是三国吗?曹挺在心底呐喊。 “公子!你没事吧!”成纪担忧的看着自家公子。 曹挺挥了挥手说道:“无事!就是有些累了,你先下去吧!” 他慢吞吞的走进书房,打开层层包裹取出神秘竹简,这竹简吞吐这青绿色的光芒,在曹挺伸手去接触的那一瞬间,这竹简化作一道绿色的光,恍若流星划破天际,曹挺站在了流星上,俯瞰天地。 启梦 那是一个怎样的时代,妖魔化作人形,王命臣挖心取乐,人与人竟相而食。 渭水之畔,人族军队,举大旗伐妖魔王朝,妖魔天生神通,力大无穷,人族不敌,一老者身骑瑞兽,手执兵刃,口中轻念真言,战车,重甲,铁驽,云车。 又一老者,手指翻飞,无数青铜傀儡,兽形,人形,飞天遁地无所不能。 一年轻人,双眼翻出红白之色,大手一挥,雾起,云来,雪至。 ………… 曹挺极欲看清这些人的面貌,瞪大一双眼去瞅,突然一只冒着青光的黑色巨虎向他猛扑过来,一时间头疼欲裂。 襄阳,水镜庄 名为庞德公,司马徽,黄承彦三位老者心有所感,却不知何事,如坐针毡。 “封公!到底是何事?” 一老者鹤发童颜,双目微睁,不肯言语。 突然间,水镜庄上迎来二人。 “孔明,元直,你二人来的刚好!你看你们这老师!”一肥胖老者眯着眼睛说道。 “诸位老师!我此来本欲请封师测算天机!可在刚才来的路上,却发现一件大事!” 封公玖看着孔明,示意他继续往下说。 孔明叹气道:“我与元直平日里探查天机,论天下大势,自以为匡扶汉室非我等不可,自从那鸠占鹊巢之事发生,天机一度混乱不清,可就在刚才我竟然清晰的感觉到了人族即将面临大难!” “还请封师解惑!” 孔明所叫封师,是一名叫做封公玖的异人,他不修文道,专修术道,明天地之变,晓阴阳之差,术道难修,西汉初至今,这天地间的真正称的上术士之人,也不过就是那几个,他就是其一,封公玖好为人师,曾传予孔明天地玄术。 封公玖幽幽的说道:天地大乱,你等只需要按部就班,应命者自会前来。 第十九章 远古日记(一) 回溯重游。 人族初生,妖魔(此处妖魔乃远古兽类,人力难敌,故称妖魔)尽以人族为食。 “阿丑!阿丑!吃呀!吃呀!等熬过了春天,夏天,秋天,我们的日子就能好过些了!”一个满脸涂满色彩的女人,使劲的往曹挺的嘴里塞东西。 细小的胳膊,小小的脑袋,这也就是个七八岁的模样,又穿了!这是他唯一能想到的。 曹挺一时之间还没有反应过来,一块土疙瘩一样的东西就被这个粗鲁的女人塞到了他的嘴里,是的,这个粗鲁的女人就是他的妈姆! 阿丑,这是他的名字。 突然他的胳膊火辣辣的疼,满脸的苍白之色,满头大汗,女人着急起来,一把抱住曹挺一个劲的猛拍。 “咳!咳!之前吃到肚子里的所有东西都吐了出来,当然!也包括之前的那一块土疙瘩。 ………… “丑!丑!”一个扎着辫子的小孩,把黑色的小手在曹挺的眼前挥了挥。 曹挺忍不住吐槽道:“你才丑!你全家都丑!” 他能说的出这话,只是因为他不知道这个孩子是他的血脉至亲之一,这个时代里,有一个可以当儿子的兄弟也不奇怪。 曹挺慢慢的从山洞的一侧爬了起来,借着山涧的小缝隙,瞅了一眼之前火辣辣的胳膊,那上面刻着两个灰色的字体是——軍用。 看了一眼胳膊上的字,他顿时松了一口气,还以为又穿了,原来是那几册竹简搞的鬼,軍用乃是太公六韬中虎韬的其中一篇。 而且曹挺对这一篇特别熟悉,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他死在这里,那个东汉时代的他会不会死! 没有人可以告诉他答案,就像没人会管他会不会走出洞穴,他的妈姆很忙,她要指挥数十个男人去寻找曹挺手中这种可以食用的土疙瘩。 曹挺发誓!他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所以决定宁愿饿死,也不能被咽死。 反正都是死,还不如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死法。曹挺这样对他的兄弟阿怪,阿怪的嘴里流淌着哈喇子,歪着脑袋。 他不会表达,可他的动作是在说:你他码说的好像好有道理哦! 事实证明,总有为了吃的不怕死的吃货,一个丑一个怪,倒是挺搭的。 等冬天了,日子就好过了,曹挺对这种想法很不赞同,冬天!先不说能不能找到吃的东西,你以为所有的妖魔都会冬眠吗?如果遇到冬眠的或者是冬眠中饿醒的,一打照面,这妖魔可就红眼了。 你想啊!这种情况,找不到食物,不是它饿死就是吃了你,要是你是它你会怎么选择。 曹挺总觉得自己现在是真能睡叨叨,也不知道阿怪听不听得懂,这话他好像是对自己说的。 在曹挺的诱惑下,阿怪刻服了恐惧,走出了他从出生以来就未曾走出去过的山洞。 山洞的出口,被大人们用山洞里挖出的石头泥土,堵的死死的!唯有最上面露出一个狗洞大小的窟窿,可能是用来通风的,不过曹挺觉得他们应该没有这种智商,应该是够不着了。 怎么出去呢? 曹挺的眼一尖,发现了角落里生长着几根高大的青黑色巨篙,这玩意不能吃!吃了会拉肚子,吃的越多拉得越多,就因为这玩意,还吃死了人。 曹挺走到巨蒿之前,使劲的拔,没想到这东西韧性这么好,而且根还扎的这么深,他用了老半天时间老半天时间才拔起一根。 然后就陷入了不断拔草的循环之中,偶尔路过的小孩看到他们撅着屁股,露出鄙夷的笑。 剩下的时间里就是曹挺在指挥阿怪拔草了,他盘膝坐在地上,时不时的望手上唾一口唾沫,声旁的黑蒿也愈来愈少,直到他的手里出现了一根不长不短的黑色草绳。 曹挺没有注意到,当草绳完成的那一刻,他胳膊上字体的颜色好像深了几分,也不知道是被黑色的巨蒿染的。 “阿怪!好了!不要拔了,我们可以出去了!” 黑色的草绳上拴上一根粗木棍,曹挺瞅准一个空档,死命的投了过去。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 ………… 事实证明,曹挺真的想多了。 曹挺推着阿怪的屁股使力,可这货就是上不去,得了,明天再想办法,今天就回去挨饿吧! 阿怪一听到挨饿这两个字,身体猛的向上蹿,连,曹挺都看的迷糊,这货是飞上去的吧! 不管了!我也该上了,曹挺假装撸起了胳膊上的袖子,话说他也就穿着一天兽皮小短裤。 这具身体的协调力不错,力气在小孩子中也算是大力了,曹挺有些好奇,每天吃那种土疙瘩,是如何长成这样的。 “跳啊!你他妈姆的跳啊!”曹挺冲着抱着他大腿的阿怪一通乱骂。 “我妈姆也是你妈姆。”阿怪弱弱的说道。 阿怪虽然听不懂阿丑的意思,但听他的语气就不是什么好话。 “滚你妈姆的!”曹挺一脚踹向阿怪。 阿怪一个轱辘滚了下去,临掉时,隐约抓住一块兽皮。 “老子的裤子!”曹挺吼道。 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疼!曹挺摸了摸身下,并没有什么东西垫着,底子不错!这样子才有生存的本钱。 人比人确实能比死人,阿怪这货已经趴在山洞之前的坡上满眼冒小星星了。 “怎么样!出来是没错的吧!”曹挺得意洋洋的说道。 阿怪则是一个劲傻乎乎的点头。 人是杂食的,无论是在什么环境下就没有他们不敢吃的东西,就是有口味之分。 口味重的人只好去吃那种土疙瘩,而口味轻一点的,就可以像曹挺一样,躺在一颗大树的枝丫吃果子了。 一种很丑的鸟类被他赶走了,树上被啄过的果子里有虫,很新鲜,无毒,能吃。 阿怪在树下大声的吼叫,他上不了树,你把嘴里叼的那个东西给我扔下来,大概是怎么个意思,曹挺看着阿怪的口型翻译。 于是善良的曹挺开始摇晃大树的枝丫,拳头大的果子就像冰雹砸在阿怪的头上。 阿怪一边疼的哇哇乱叫,一边不停冲进冰雹果雨中拾果子。 躺在树上吃了个半饱的曹挺在在想,蛮荒之地,文明未启,来的方式,猜测是竹简搞的鬼,回去的方式,未知。 曹挺双腿夹住大树的枝干,扯下一根尖锐的树枝在大树上划道:荒野纪事,第一天,吃上了果子,味道不差。 就这些了,曹挺顺着树干窜了下去,天快黑了,回去了,明天依旧是美好的一天。 第二十章 走出洞穴(二) 新书,求收藏。 这些天,洞穴中的那些人发现了一个奇怪的问题,丑怪她家的那两个小崽子竟然长高了个子,脸上居然有红润之色,变胖了吗?好像是这样。 嗨!听说了没!丑怪家的那两个小崽子竟然敢在这种时间里偷偷跑出外面,而且还出去了好多次,可看他们的样子也没什么大碍,反而像是识得了好处的那种样子。 嗨!听说了没!丑怪家的那两个小崽子,跑到外面,吃了天神给的东西。 嗨!………… 在山顶洞人的部落中,这样的一个流言以各种不同的版本,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传遍了洞里的各个通道中。 这一天,曹挺正在睡觉,打磨身体?练习武艺?不存在的,这个年纪的他!给了他武器也干不了啥!再说了一根木棍也能算的上是武器。 一双蒲扇大手,捏着曹挺,把他提到了一个幽暗的洞穴里,同被捉来的倒霉蛋还有阿怪! 满头白发,脸上涂满了白色的纹面,好一个老巫婆,曹挺满怀恶意的想道。 所有的山顶洞部族人都对她异常的尊敬,管她叫老妈姆。 那双布满皱纹的双手摸在曹挺的脸上,然后那双浑浊的双眼看向曹挺身上的兽皮小短裤,那双粗糙的大手再次伸了过来,曹挺死死的拽着裤子不松手,可紧接着屁股上就挨了一把掌,打他的正是他的妈姆丑怪。 一条黑色的草绳,握在老妈姆的手中,接下来轮到阿怪了,他嚎叫!哭吼!颇有一种宁死不从的骨气。 “好样的兄弟!对就这样,挣扎!抵抗!”曹挺依然紧拽裤子,但没有忘记鼓励兄弟。 然后妈姆举起了巴掌,阿怪瞬间消停了。 老妈姆摸向阿怪,没什么收获,摇了摇头,表示很失望。 那天夜里,很神圣也很庄严,乌漆麻黑的一片,他们嘴里叽里咕噜的不知在祷告什么,曹挺和阿怪被围在中央,老妈姆不停得用这种奇怪的手势在他的面前晃悠,曹挺很累了,他很想睡觉。 第二天,他大概能从部族人眼中看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那个东西叫敬畏!他想他也许明白了,昨天那应该是某一种仪式,让他们兄弟在部族的地位提高了。 睡醒了,就吃。然而他的绳子被没收了,曹挺一脚踢起阿怪,走!吃东西去! 黑色草绳还给了他,三名壮年的山顶洞男人跟随着他们,这是山顶洞老妈姆的信号,她说:“你们可以出去,但外面很危险,需要人保护。” 绳子出乎意料的结实,不过那个狗洞却变大了好多。 曹挺决定今天换个口味,吃了那么多果子,也该整点肉了,可在过了一会儿以后,他就发现要想实现这个目标,还有待研究。 山顶洞族,顾名思义,他们的洞穴在山顶,山下寥寥几棵有果子的树,都让阿怪吃光了。 所以想要找到食物他们需要到更远一点的地方,远离山顶意味着危险,来自四面八方的危险,死亡很快就会降临。 山下的森林,是真正的狩猎场,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如果按照这个等级来看,人类现在应该处于食物链的最低端。 低端到什么程度,赤手空拳和张牙舞爪,傻子也知道是那个能赢。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曹挺在忙,而阿怪和,暂且就叫做大傻,二傻,三傻吧!他们也在忙,不过是瞎忙。 山顶洞部落原始的程度简直刷新了曹挺的三观,他们不会用石头做工具,挖土他们是徒手的,曹挺在想,如果不是自己的到来,这个部族会不会退化成土拔鼠。 石头这座山上有很多,但附合曹挺要求的很少,断口,也不能叫石头,他要的东西要有片状,他要很薄,薄就代表着锋利,锋利懂吗?曹挺的手中拿着一块尖状的椭圆形石,用力戳在草绳上,效果很不理想。 听懂了吗?看着在自己眼前消失的四人,曹挺表示很忧心。 黑色的刀片状石头,阿怪指着一出断崖的方向说道:那边有好多。 把草绳放在石头上,锋利的那一边对准草绳切了下去,出乎意料锋利,绳子下灰色的岩石也被刮了一道白痕!而黑石却连个口子都没崩,这种好东西居然有好多,开局很顺利啊! 曹挺表示很无语,断崖处一片焦黑的地方,有一棵古木,看不出来是结果子的还是没结果子的,因为已经被雷劈的一片漆黑,枪打出头鸟,怪什么!怪你长得太高!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断崖处黑了一大片,至今寸草不生。阿怪找到的黑石就是断崖上的碎屑。 而他嘴里的好多,也就是数十块,像曹挺手里这样的还没几块。 绳子,木棍,黑石,最原始的武器,其貌不扬,姑且就叫做黑石斧,曹挺把黑石斧递给了三傻中个头最大的二傻。 “对!对!双手!用力劈。” 二傻举起黑石斧死命的往大树上劈去,咔嚓的一声,斧卡在了树干上,二傻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大树的三分之一被砍了个通透,他被他自己的力量征服了。 大傻和二傻死命的从树上往出拔黑石斧,三傻也跳了起来,好东西,谁都想要,于是他们打了起来。 阿怪趁着他们开打,悄悄的走到树干旁。 曹挺现在没有时间教育他们,从黑石斧成形的那一刻开始,他的手臂就像烧一样滚烫,軍用二字透着青灰色的光,他用手触摸,却感觉一片冰凉。 这一次他看清了,那两个字的颜色加重了,虽然很淡,淡到微不可查,可曹挺给予它太多的关注,以至于它只要发生一点点变化,曹挺就有所发觉。 回去的路,终于还是找到了! 现在有两个疑问,一是到底是字的颜色全部变浓后才回去,还是…… 二:是造器,还是改变山顶洞族的进化进程,改变了字体得颜色。 这玩意应该是相当于充能,也不知道是不是非得充满才能回得去。 得做个实验,曹挺舔一下嘴唇,看向争夺黑石斧的三人,他突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第二十一章 火种(三) 新书,求收藏。 三把黑石战斧,分配好了。 阿怪一脸幽怨的看向曹挺,黑石是他先发现的,可凭什么全给可他们。 他大概是这么个意思。 为了照顾自己人的感受,曹挺只好用剩下的废料,给阿怪做了一个黑石矛,而自己的手里只有一根快要用完的草绳。 出发! 一人多高的青绿色不知名植物,曹挺用手揪了几下,发现并不符合做草绳的要求。之前并没有发现,要到达山脚下的森林,要穿过这这种杂草丛生之地。 曹挺催促他们跟紧自己,他不断回想在到荆州路上,李二和魏二两人,时不时给自己普及一些荒野中的常识,他清楚的记得,李二曾经说过你处于什么样的环境,能决定你到底是猎手还是猎物。 他们在草丛中发出的声音会被很多把他们视为猎物的东西盯上,所以他们无时无刻不处于危险之中。 ………… 终于出来了!曹挺望着身后的草从,他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事实证明妈姆的说法是错误的,阿怪和三傻抱着一堆和之前山洞口一样的果子,硬啃,五颜六色的果子也有很多,但是山洞中青黑色长蒿吃死人的记忆还在。 在荒野中,你的眼睛往往会欺骗你,所以你要学会用自己的耳朵。魏二如是说。 可是这超过自己几米高的庞然大物,隔老远就望得见,它们走动的时候整个大地都在颤抖,曹挺心想我还是选择相信自己的眼睛。 三傻如临大敌,哆哆嗦嗦的连手里的黑石斧也拿不稳了,反观阿怪手挺黑石矛,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曹挺深感所托非人。 “勇气可嘉,脑容量太少。”曹挺只能这么说。 “滚你妈姆的!就乃是小身板,还不够塞牙缝。”曹挺上去朝阿怪的屁股上就是一脚,就算值得鼓励,小破孩也不能惯,要不然他提着根绣花针去戳妖魔的脚丫子,会变成肉泥。 “快跑啊!上树!上树!”曹挺冲着一怪三傻喊道。 三傻也不知道是不是练过,爬起树来那叫一个溜,就连曹挺也自愧不如。 “总算是安全了!”曹挺嘘了一口气。 “哎!怎么还有一个没上来!这货不会爬树!”曹挺急眼了。 一根草绳迅速垂了下去,好像还是不够,1曹挺一咬牙,伸手向兽皮小短裤伸去,一根私藏的腰带,打结! “唔!这货!居然!特码这么重!曹挺只好把草绳拴在树干上,一段段的往上拉!重点是这货就像个死人一样,连挪都不会挪一下曹挺低着头向下一探,一颗灰色的圆脑袋伸在阿怪的屁股下边,呼出来的气呼撒呼撒的吹在他光溜溜的屁股上。 曹挺脑海一空 “完了!他这小兄弟算是壮烈了!” 可是那灰色的怪物低下头嗅了嗅,好像是闻到了什么难闻的气味,然后打了一个喷嚏,就这么一下把阿怪冲上了树干。 只见那怪物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将巨木上的叶子,果子,枝丫,吞了下去。 “还好是个吃素的!” 不对啊!一个吃素的都能长怎么大?那吃肉的呢? 如曹挺所见,这个时代人类还真是处于食物链的最底端,如果真的要帮这里的人族走上进化的道路,那了有的玩了,估计等目标完成了,东汉的那个他也该化成灰了。 不管了走一步看一步,反正老子不管那条命都来的太容易可点,一个睡了一觉,一个碰了一册竹简。 任重而道远。 曹挺记下了这灰色怪物的模样,四足,脖够长,脑袋也够大,重点是肉很多!等他们有了这个能力,话说是有什么东西是人类不敢吃的。 日常巡查 在曹挺的野望里,这无边无际的远古森林,早晚有一天,成为他们的专属猎场。 只能说曹挺还没有见识到这个世界的恐怖,他们只是位于这个森林的边缘。山顶洞族曾经是一个强大的部族,而他们只是那些逃亡者的后代,他们头顶的那片大山曾陨落过强大的存在,所以他们的周围并没有什么太过强悍的肉食生物。 但是他们遵从祖先的意志,只有在寒冷临大地,他们才能走出山洞。 起风了!天要变了!树枝抽打在曹挺的脸上阵阵作痛,滚滚的黑云从天边涌来,他们不能呆在这里了。 “走!”曹挺收起草绳,从树上爬了下去。 阿怪有些鄙视的看向曹挺,一个纵身跳了下去,他看着曹挺的表情就好像是在说:看到没!我不会爬!可是会跳!” 这是属于蛮荒的雨季,它可以只下几分钟,也可以下个几天不会停歇。 曹挺他们运气很好,在暴雨来临前,他们找到了可以躲避的地方,否则在瞬间就会被暴雨后形成的激流带走,同时他们的运气又很不好,他们躲雨的地方是有主的,可能被暗流阻拦,没能及时回来。 看着堆堆兽骨,或许还有人骨,巢穴,小兽的眼睛上还有一层薄薄的蓝膜,嘴角还带着一丝血迹。 曹挺的心底一片哇凉,母兽要是回来,他们五个估计会被撕成渣,怎么办!出去是死!留下来还是死! 陷井,对陷井!可是去哪找东西伪装?曹挺看到堆成兽骨一样的巢,兽和人其实是相通的,当发现重要的东西不见时,就会方寸大乱,第一时间扑到那件东西原来在的地方。 说干就干,把巢拆了,制造陷阱。 需要把小兽挪开,只见这小兽也不知几个月大,就如同一个几岁般的孩子大小,全身雪白,煞是好看。 “来!过来搭把手!”二傻一个人抱起小兽,这小兽就像是死了一样动也动。 “扔在旁边!过来帮忙!” 只听扑通的一声,小兽被扔在了山洞的一个角落,就是怎么一下,小兽呜咽了起来,曹挺抬头瞅了一眼。 “皮还挺厚!居然没什么事!” 三傻的执行力相当的强,兽骨当铲,兽颅当筐,一堆堆的黑土,被抛入山洞外的洪流中。 这时,曹挺靠在巢穴的入口,反而希望这暴雨不要停,突然他看到一道闪电,他慌忙捂住耳朵。 霹雳啪啦!一道天雷击向森林深处,不过一小会儿,大火蔓延了整个森林。 望着洪涛万里,大火燎原的场景,他突然心生感叹,大自然的力量! 突然他抬起了头!有些兴奋!火!是火!对啊!火啊! 诡异的笑容在巢穴中响起,小兽的身体抖了抖,似乎感应到了不好的事情。 第二十二章 先知 后觉 陷井做好了,三傻挖了很深很深,深到曹挺动用了他的后备隐藏腰带,才把他们一个的拉了上来。 曹挺对自己的陷阱伪装很满意,基本上恢复了巢穴原来的样子,唯一不同的是巢中的小兽被曹挺丢到了一个隐蔽的小角落里,并且用兽皮堵住了嘴。 这个陷井最好用不上,因为从小兽的体型来看,它的成年状态,曹挺能在脑海中勾勒出一个轮廓。 两天后,雨停了!可洪流仍然在,尽管小了很多!人是过不去的,可难不住山顶洞人口中的妖魔。 没想过殊死一搏,曹挺只能寄希望于陷井,希望它可以给他们腾出逃跑的时间。 等待!无休止的等待,直到他们都饥肠辘辘,洪涛散去,如果这个时候巢穴的主人回来,他们就死定了,千算万算没有算到他们会被饿的双腿发软,几双眼睛幽幽的盯着角落里的小兽。 “走!别打它的主意!要是小兽死了,母兽会发狂的! ………… 一片漆黑的森林,冒着阵阵的浓烟。 肉的味道,而且还是熟的,扒开焦黑的灰尘,一具庞大的妖魔身体被大火烤的外焦里嫩,吃!这是他现在唯一能想到的。 曹挺心满意足的打了一个饱嗝!向冒着浓烟的焦木看去! 火种! 曹挺一把扯下阿怪身上披着的兽皮,包裹住一段没有燃尽的木块。 阿怪正在吃东西!只要是曹挺放在嘴里的,就没有阿怪不敢吃的,他们吃过肉,那是在冬天,那种快要老死的妖魔,饿死在山顶洞人狩猎场内。 好吃!他从来都没有吃过的好东西,他要带回去,带回去给妈姆! ………… “肉!好吃的肉!山下!有很多!”阿怪手心攥着一块黑乎乎的东西。 老妈姆是首先接过东西的人!她用没有牙齿的嘴嚼着剥下焦黑的一小块,然后用疯狂的眼神看向曹挺。 曹挺的双手捧过兽皮包裹的火种,他从老人浑浊的眼中看出,她见过火!也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老妈姆用手轻轻的揭开烧焦的兽皮,轻轻的**着火种,满布皱纹的双手发出滋滋的烫伤声。 火种被收藏在山洞最安全的地方,老妈姆亲自看护。 第二天的夜晚,山顶洞人的地下城中心,橘黄色的火光在燃烧,打在每一个山顶洞人涂满纹面的脸上。 苍凉的声音在地下回荡。 “火种已然回归,山顶洞人的先知已经重新降临,我们走出山洞的日子快到了!” 曹挺的脸上被画着一种与他人大不相同的纹面,老妈姆把一窜天蓝色的项链挂在他的脖子上,他!成了先知! ………… 恬淡幽静的小庄园,距离曹挺成为一个原始部落先知的时间,过去还不到一柱香。 曹挺挽起胳膊上的衣服,那个青中透着黑的軍用二字刻在他得胳膊上,如果不是这两个字,和他身体里那股微小又奇怪的力量,他大概会把那个当成一个荒诞的梦。 他可以肯定,是身旁这六册,不应该说是五册竹简,因为那一册已经彻底消失了,消失在曹挺的身体里。 奇怪的力量在体内涌动,曹挺不知道这股力量意味着什么,可是他知道,那个世界能给他带来好处,而那种好处是曹挺能在这个怪诞三国强大起来的关键。 下一次!会是什么时候!曹挺甚至有些期待那个蛮荒的世界。 日常 太阳居中,吃饭的时间似乎到了,可曹挺并未有一丝要吃饭的意思。 “出去走走!” “是!公子!” 一身再也普通不过的衣服,黎和曹挺两人出庄而行,从来到这荆州的第一天起,曹挺就在暗地里探访荆州的兵法大家,可惜至今也末有收获。 一主一仆就这么漫无目的的在乡间行走,从身后来了一个骑驴的老者,口中吟唱,手中挥舞,好不惬意。 早听说荆州隐士大儒数不胜数,今日倒是一出门就遇到一位,或许可以从他的口中得到点什么有用的东西。 “老者从何处去” “来处来,去处去。” 曹挺顿呆滞,不知该如何答话。 “公子可是游学而来!” “老者可有指教” “前日,中原诸侯齐聚虎牢关下剑指董贼,我荆襄大才齐聚一堂,论天下大势,如此良机,公子可自去!” 曹挺微微一笑,“所谓荆襄大才,不过酒囊饭袋耳,明白人早已知晓,诸侯会胜,董卓却不会败!不过是为名而已。” 老者亦笑。 “公子年幼,却敢小觑荆襄大才,当真是好胆魄!此乃老夫名刺,既然公子不愿听那荆襄大才,可持名刺,来听我乡野庸人之言。” 曹挺接过竹片儿,上书乡野庸老,新野之地,水镜庄。 曹挺的眼神一亮,此趟出来的可值了,自己可能即将进入荆襄真正的学士圈。 当曹挺沾沾自喜时,却不知诸侯会盟讨董,已生变故。 话说,联军先锋孙坚大破董军,盟主袁绍挺兵直攻虎牢。 却被一文士,三万西凉兵马杀的大败,偃旗息鼓,退兵十里。 水境庄中 此人姓李名儒,字文优,生于西凉莽荒之地,善驱使瘟疫之源,自行募军数万,经数年之功,炼得一支毒军,若只是如此倒也不无办法,偏偏这李儒的毒计无双,将这毒军指挥的如臂使指,端是犀利无比。 “难不成真应了那小童之言。”黄承彦一个人神神叨叨的。 “承彦,你如何变的如同封公一般!”话说三分自留七分。 庞德公一脸的不满。 “三日之后,自见分晓!来来来!我们继续说这毒士李儒!”这黄姓老者笑道。 “你乃阵法大家,你若藏拙,我等还有什么好说的!”旁边一个慈眉善目的老者帮腔道。 “此人,此阵,此军,毒则毒矣!却不能对联军一击至死,方知军阵的核心在兵,兵毒则阵毒,兵烈则阵烈,无论是阵还是军,这天下间能破他的人大有人在,只不过只要此人犹在,董贼想败也是不易的!” 黄承彦皱着眉头说道。 董贼不死,天下大乱!董贼若死,天下亦大乱,封公啊!封公啊!你去得何其早也? 庞德公大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