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猫》 一 我是一只猫,不过直到今天也没有名字。 我一直弄不清楚自己的出生地,在我的印象中,那个地方似乎非常阴暗、潮湿。我曾发出喵喵的叫声,在那儿,人这种怪物第一次出现在我的面前。那是一个“读书人”[1],也是我第一次见到的人,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在所有人类当中,最恶毒粗鲁的就是这类人。据说,他们经常抓我们煮来吃。不过,当时尚不懂事的我对恐惧还没什么概念。我被他放在手心里突然举了起来,那种晃晃悠悠的感觉是我唯一的记忆。 等我在他的掌心上冷静下来后,他的面孔就出现在了我面前。这大概是我出生以来第一次和传说中的人类碰面。迄今为止,在我的记忆中依旧深深印刻着当时的想法,那就是:“人这个东西真是奇怪!”抛开其他的不论,单看他那张脸,原本应该长着绒毛的地方竟然像个烧水的圆铜壶那样光秃秃的。在往后的日子里,我也遇到过很多猫,但是长残到这种程度的还真没有。在他的脸孔中央,还有一个黑洞高高突起,时常有烟雾从里面喷出,把我熏得够呛。后来我才明白,那东西就是人类抽的烟。 有那么一会儿,我就很舒服地坐在读书人的掌心里,可是,我很快就开始觉得头发昏、眼发花,就连胸口也难受起来。我弄不清到底是谁在转动,是我?还是读书人?当时我的脑袋里只有一个想法——这条命怕是要交待在这儿了。最后,当响起咚的一声时,我的眼前就开始发晕。这就是我记忆中的全部画面,至于之后发生了什么,任凭我如何努力,都想不起来了。 后来,我渐渐恢复了神志,但此时已经没有了读书人的踪影。原本,我有很多同胞姐妹,但是现在它们的身影全都不见了,即便是我最亲近的母亲也不知道去哪儿了。而且与我之前待的地方相比,我现在所处的地方截然不同。这个地方异常明亮,以至于让我的眼睛都很难睁开。我感到十分疑惑,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后来,我尝试着爬行,但我的动作很慢,因为从我的身上传来阵阵疼痛。这时,我才明白,是人类将我从生活的稻草窝里丢进了矮竹丛。 为了从矮竹丛中爬出来,我花费了很大气力。待我爬出来之后,面前出现一个很大的池塘。我在池塘边坐下,心里思索着自己该怎么办才好,一时间完全不知所措。但没过多久,我就突然想到一个主意,倘若那个读书人再次听见我的哭声,是否还会来接我呢?于是,我尝试着“喵喵”叫了几声,但并没有成功把那个读书人吸引过来。没过多久,阵阵凉风从池塘上掠过,天色也越来越暗,我的肚子饿得瘪瘪的,甚至都无法发出哭声了。迫不得已,我做出一个决定,要去找一个有食物的地方。于是,我从池塘左边绕过去,但由于身上的疼痛,所以我爬得并不快。我不停地向前爬,可谓竭尽全力,终于爬到了一个地方,我看到那里有人烟。如果能去那里面,我觉得自己会得救的。幸好在这户人家的竹篱笆上有个破洞,我通过破洞爬了进去。对我来说,这个破洞出现得是如此合适,如果没有它,我很可能在路边就饿死了,所以说缘分真是个奇妙的东西。想来这就是所谓的“今世的树荫,前世的缘分”吧。 即便到了今天,当我想去拜访我的邻居,也就是花猫小姐时,依旧会经过篱笆上的这个破洞。这都是后话了,现在还是回来说我爬进的院落吧。钻进去之后,我并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此时天色已黑,我又饿又冷,老天竟也来凑热闹,下起雨来。我再也无法忍受了,哪怕只是一会儿。于是,迫不得已,我爬向一个地方,那里看上去既亮堂又温暖。如果现在回想一下就可以知道,我当时已经爬进了这户人家的屋子。算上那个读书人,这应该是我第二次见到人。最开始,我遇到的是阿三,她是一个女仆。与之前那个读书人相比,阿三更加凶恶。当我的身影一落入她的眼帘,她立刻抓住我的脖颈把我朝外扔去,几乎没有任何犹豫。我觉得自己这次死定了,只能紧紧闭上了眼睛,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上天。 幸好老天保佑,我被丢到地上也没事。尽管如此,但是那又冷又饿的感觉更让我无法忍受,于是趁着阿三注意力分散时,我再次爬进了厨房。不过没过多久,又被第二次扔了出来。就这样,我爬进去四五次,也被扔出来四五次。对于那时的阿三,我非常憎恶。这种憎恶直到最近才消除,因为她的秋刀鱼被我偷吃了,总算是大仇得报。阿三再次把我拎了起来,打算扔向外面,但幸运的是,正在此时,这家的主人出现了。他询问道:“出了什么事?吵死了。”阿三一边拎着我一边答道:“还不是这只烦人的小野猫,它总是钻进厨房,我已经把它扔出去好几次了。”主人的鼻子下面有些黑毛,此时他正拿手捻着它们。与此同时,他把我从头到脚端详一遍,然后说道:“那就别扔了,让它在家里待着吧。”说完这些,主人就向卧室走去,他显然并不是一个十分愿意说话的人。阿三把我扔在厨房里,看起来十分不情愿。但是不管怎么说,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栖身的地方——家。 我很少见到主人,据说,他是一名老师。每天他从学校回来后,除了钻进书房,你几乎无法在别处看见他的身影。在家人的眼中,他是一个勤勉好学之人。而且就他本人而言,摆出的架势也很足,让人一看就知道他是搞学问的。但实际上,事实并非如此。很多时候,我都会轻手轻脚地对他的书房进行窥视,结果发现这个在家人眼中勤勉好学的人,经常趴在书桌上睡大觉,而且打开的书籍上还能看到他的口水。 主人缺少弹性的淡黄色皮肤使他看起来有些病态,这和他消化不好有很大的关系。尽管如此,这并没有影响他的食欲,他每次都能吃下很多东西,把肚子撑圆之后就吃胃药。在此之后,他会把书打开,但只读了两三页,他就开始犯困,没过多久便会趴在书上继续流口水。这几乎成了他的课业,每天都在不断地重复发生。我虽然是一只猫,但依然常常会想:“老师真是个舒服的行当。我要是人的话也当老师,我们猫也能胜任这种只须睡觉就能干好的工作。”不过在我家主人的嘴里,老师可是最辛苦的工作,他常常会向那些来访的客人抱怨这些。 我刚到这个家时,每个人都不喜欢我,只有我的主人除外。没有人愿意理我,他们总是粗鲁地猛推我。无论我走到哪儿,都是如此。直到今天,我也没有名字,从这里你就能看出我有多么不被关注了。因为是主人收留了我,迫不得已,我只能尽量地待在他身边。主人每天早上都要读报,每当此时,我就在他的膝盖上坐着。有时,我也会在他的后背上趴着,此时他多半在睡午觉。其实,我之所以这样做不过是出于无奈,因为除了主人,没人愿意理我,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对主人就很喜欢。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有了越来越丰富的经验。每天早上,我会在装热饭的小木桶上趴着。如果天气晴朗,中午时我会在走廊上躺着。到了晚上,就在“被炉[2]”上睡觉。不过这还不是最令人满意的,如果我可以在夜里钻进孩子们的被窝,和她们一起睡觉,那才是最舒适的。这家里有两个孩子,是一对姐妹,姐姐五岁,妹妹比姐姐小两岁。她们单独住在一个房间里。每天夜里,我常会想尽办法挤进她们中间,在那里找个地方容身。不过不是时时都有好运的,我的灾祸会因为某个孩子醒来而降临。如果她们醒来,即便是大晚上,也会大声哭喊:“猫!猫来了!”特别是那个脾气最坏的妹妹。这样一来就会吵醒我的主人,这个患有神经性胃痛的家伙就会从隔壁跑过来,然后我的屁股就会遭殃,很可能会被他用尺子痛打一顿,就像前几天那样。 人类都是一些肆意妄为的家伙,这是我和人类同居之后,根据对他们的认真观察而得出的结论。那两个小女孩尤其是这样,虽然我经常和她们同睡一个被窝,但不得不承认,她们经常胡作非为。她们常常在高兴时肆意胡闹,例如倒拎着我,或者将纸袋套在我的脑袋上。除此之外,我还可能被扔出去或者被塞在炉灶里。而我根本不能反击,否则就会遭到他们一家人的追捕和祸害。有一次,女主人暴跳如雷,原因很简单,只因我将爪子在席子上略微磨了一下,我进入客厅的权利就被剥夺了。我卧在厨房的冰冷地板上,冻得全身战栗,但依然无法打动他们。 白娘子住在街的对面,我对这只母猫十分佩服。每次见面,它都会对我说:“世界上最残忍冷漠的就是人类。”不久前,白娘子生下了四只小猫,每只都很漂亮可爱。但是让人想不到的是,这些漂亮的小家伙出生的第三天就被主人带到了后院,然后全都被扔进了水池,无一存活。白娘子将这件事告诉了我,它悲伤得泪流满面。它对我说:“我们必须和人类开战,彻底铲除他们。只有这样,猫族的母爱才有可能实现,幸福美满的生活才有可能会降临到我们头上。”我认为,她说得很对。 除此之外,邻居的杂毛君也曾对我说过:“知道什么是所有权吗?人类根本没有这个概念。”它的语气听起来颇为气愤。在我们猫族中,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任何食物的食用权都归最先找到它的那个人,沙丁鱼的鱼头也好,鲻鱼的肠子也罢,都是如此。对于不遵守这个规定的人,大家有权以武力解决。不过在人类眼中,这种观念显然是不存在的。对于那些可口的美食,哪怕是我们先找到的,最后也肯定会落入他们的手中。他们的力气非常大,所以即便按照道理来说,那些东西应当归我们所有,他们也会依仗自己的力气抢走,而且之后还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白娘子和杂毛君的主人分别是军人和律师,而我的主人则是老师。所以,在对待这种事情上,与它们二位相比,我要更加乐观。只要每天都能凑合过下去,我就很满足了。即便他们是人类,要想一直蓬勃发展下去,这也是不可能的,属于“猫族好运”的时代总会到来,就让我们耐心等待吧! 说到肆意妄为,我想起主人的一个故事,他就曾因这种肆意妄为吃过亏。原本与其他人家相比,我家主人的本领逊色得多。然而即便如此,也没妨碍他在各个方面都掺和掺和。有时,他自己写短诗投稿给《杜鹃》杂志;有时,他也写“新诗”投稿给《明星》杂志;有时,他还写英文,不过其中有很多错误;除此之外,他还学过“谣曲[3]”和一阵子小提琴。不过无论哪样,他最后也没弄出什么成果来。可是,即便胃病总是跟着他,但在做这些事时,他却异常认真。邻居们曾给他取过一个外号——“厕所先生”,就是因为他总在厕所里唱“谣曲”。但是他却毫不在意,甚至还大唱“我是武将平忠盛[4]”来作答。于是每次他一唱,大家就边笑边说:“快听,平忠盛又来了!”对于主人的想法,我完全搞不清楚。 又一次,那天正好是我来他家的一个月,也是主人领薪水的日子,那天他回来时很急切,同时还带回一个大包。我很好奇那包里装的是什么,结果发现里面装的是画笔、水彩颜料和华特曼纸[5]。原来,他的爱好又换了,打算从短诗和“谣曲”换成绘画。他也确实这样做了。从第二天开始他就在书房里专心绘画,甚至把每天的午觉时间都花在了上面。至于他画出的是什么,却没人看得明白。他画得确实比较拙劣,连他自己都有这种感觉。一位朋友有一天来拜访他,此人似乎是研究美学的。他们进行了这样一段对话—— 主人叹息道:“想画好太难了。看别人画时,你还没有这种感觉,好像是件很容易的事。但是自己拿起画笔,你就知道它到底有多难画了。”从这句感叹中我们可以看出,在为人处世上,我的主人还是颇诚恳坦率的。他那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的朋友看着他答道:“要想一开始就画好,这是不可能的。抛开别的不说,你这样整天待在屋子里,作画时全凭想象,要能画好才奇怪了。安德利亚·特耳·撒尔德是位意大利画家,他曾说过:‘如果想从事绘画,要先从描绘大自然开始。大自然中,一切都是一幅美妙的图画。天上的星星、地上的月光、空中的飞禽、林中的猛兽、池塘中的金鱼、枯木上的乌鸦,皆可入画。’如果你真的想在绘画上有所成就,为什么不先从写生开始呢?” 我的主人满脸敬佩地答道:“真的吗?这话真是安德利亚·特耳·撒尔德说的吗?我真是孤陋寡闻。不过这话确实很有道理。”听见主人的话,那位戴着金丝边眼镜的朋友露出了笑意,但是眼里却蕴藏着一丝嘲讽。 第二天中午,我习惯地去走廊上睡午觉。主人竟打破常规,从书房里走了出来。他在我的身后不停地忙碌着。为了看看他究竟在做什么,我微微睁开了眼睛。哦,原来他正在对安德利亚·特耳·撒尔德加以效仿,看起来颇为专注。主人的行为让我忍不住发笑,看来被朋友嘲讽后,我成了他的第一个写生模特。此时,睡饱的我很想打个哈欠,不过考虑到主人现在的情景,我若一动岂不是辜负了他?毕竟他能这么认真作画实属难得。 于是,我竭尽所能地让自己保持静止。此时,在他的笔下,我的轮廓已经出来了,他正在给我的头部上色。我必须承认,我并不是一只漂亮的猫。与其他猫相比,我没有一方面是突出的,身材也好,毛色也罢,或者是脸上的五官,都是如此。虽然我并不漂亮,可主人画出来的“我”也太奇怪了吧。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毛色,没有一点儿相像之处。我的毛色是淡灰中带着一点儿黄,和波斯猫很像,而且身上还有黑黑的花纹。可是,主人给“我”上的色简直无法形容,那是很多颜料的混合色,既不是灰的,也不是黄的,既不是黑的,也不是褐的。 更奇妙的是,在这幅画中,我的眼睛竟然消失不见了。当然,我也能理解“我”为什么没有眼睛,毕竟他画的是我睡觉时的样子。不过,我根本无法正确判断,这到底是一只睡觉的猫,还是一只瞎猫,因为我找不到任何像眼睛的地方。所以,我想:“就算你对安德利亚·特耳·撒尔德加以效仿也没有什么用,你这种画法是不会有什么长进的,这是肯定的事。”不过,我还是很佩服他那种认真的精神。在我原本的设想中,我会尽量保持静止,可是很早的时候,我就想尿尿了。所以我身上的肌肉一直处于紧张的状态,十分难受,况且我现在已经无法忍受了。于是,我打了一个哈欠,一面向前使劲伸展着自己的两腿,一面向下用力地低头。要知道我这也是迫不得已的行为,毕竟我也不想辜负我的主人。 不过事情既然已经这样了,那我也就没必要再保持不动了,横竖我已经破坏了主人的计划,何不趁此机会去趟房后,把我的小便问题解决一下。看着我离开,主人果然大吼起来,他的叫骂声从客厅里传来:“浑蛋,你这个家伙!”声音听起来既气愤又沮丧。“浑蛋”是我家主人在骂人时用得最多的词儿。不过,这也是他的一个短处,因为这是他唯一知道的骂人的话,所以他愿意骂就让他去骂吧。亏我还为他忍耐了这么长的时间,除了一直用“浑蛋”来骂我外,他完全不能体谅我,真是一点儿都不通情达理。假如我趴在他背上的时候,他能对我好一点儿,面对这种谩骂,或许我还可以稍加忍耐,但是他从来没有温柔地对我。现在我只是上个厕所,他就骂我是个“浑蛋”,这未免欺人太甚。人类就是这样,总是妄自尊大,自以为了不起。将来是否会有一种比人类更强大的东西出现呢?如果没有的话,那我很难想象,得不到惩罚的人类会嚣张到什么程度。 如果人类只有这种程度的肆意妄为,忍一忍也就过去了。但是将这些与我听说的人类做的坏事一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那些事比我经历的事要悲惨多啦。 在我家房后有一个茶园,大约十坪[6]左右。尽管它很小,却给人一种舒服温暖的感觉。当我被那对调皮的姐妹闹得无法午睡,或者我闲来无事,或者我吃得太多想要消食的时候,我就会来这里放松精神。在十月风和日丽的一天,吃过午饭后,我睡了一个舒服的午觉, 醒来后就去了茶园,想活动一下身体。那时正值小阳春时节,我嗅到茶园茶树的树根散发出一股特殊的气味,我顺着气味一路嗅到了茶园西侧杉树篱笆墙下。这时一只大黑猫落入我的眼里,它正趴在枯菊丛上睡大觉。即使面对着我的靠近,它也无动于衷,依然发出响亮的鼾声。因此我无法断定,它是毫不介意我靠近,还是压根儿就没看见我。它的胆识让我惊讶,因为它竟然跑到别人家睡觉,而且还是这样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这是一只黑猫,身上除了黑色,再也没有任何其他颜色,所以它的皮毛看起来非常柔软。此时正午刚过,在耀眼的阳光的照射下,它的皮毛仿佛变成了火焰。虽然这种火焰用眼睛看不到,但是这并不影响它的魅力。它的个头非常魁梧,差不多是我的两倍大,简直堪称猫族的国王。我站在它面前聚精会神地看着它,产生的惊讶和赞叹让我把所有东西都忘了。此时温暖的风轻轻地吹过,杉树篱笆上细小的梧桐树枝在风中伸展,偶尔还有两三片梧桐叶慢慢飘落到残败的菊丛中。突然,这位大王睁开了双眼,它那圆圆的眼睛闪闪发亮,即便是与人类最宝贝的琥珀相比,也毫不逊色。即使到了今天,这双美丽的眼睛依旧烙印在我的记忆中。虽然醒来后的黑猫并没有移动,但是我那小小的额头却能感觉到来自它眼眸深处的锐利的目光。 “你是个什么玩意儿?”它毫无礼貌地问我。尽管它堪比猫王,但这话语却显得十分粗鲁。然而,那声音深处蕴藏的力量依然使我恐慌,即便是一只凶恶的狗,在这力量面前也得俯首称臣。所以我觉得自己不表现得客气一些,可能就有麻烦,于是我镇静地答道:“我是一只还没有名字的猫。”要知道,为了保持这种镇定,我几乎竭尽了全力。但即便如此,我的心跳依旧十分厉害。“哎呀,我都要吐了,你这样的也敢说自己是猫!你家在哪儿?”它说,语气中充满蔑视,一副目空一切的样子。我回答说:“这儿就是我家,我的主人是位老师。”“哦,我就猜到是这么回事,怪不得你会这样。看你瘦的,哪里有一点儿肉。”它答道。看看它那狂妄自大的态度、盛气凌人的语气,还真和猫王的地位相匹配。 这只猫应该不是来自清白人家,这从它那粗俗的言谈中就能看出来。但是它的日子肯定过得不错,应该有很多美味的食物供它享用,你看它那肥硕的体格,就再明白不过了。“你呢?你是谁家的?”我好奇地问道。“咱吗?咱叫阿黑,我的主人是人力车夫。”它答道,语气听起来颇为骄傲。要知道,在这一带,人力车夫家养的那只充满野性的阿黑可是太有名了。无论在哪里,这只猫都表现得十分粗鲁,且好勇斗狠,这和它来自车夫家不无关系。因此,它也就没什么朋友,因为大家对它都唯恐避之不及。知道它就是阿黑的时候,我心里很不是味儿,同时还有些看不起它。我很想知道它到底有多无知,于是决定验证一下,也便有了下面一段对话。 “你觉得车夫和老师,谁更胜一筹呢?”我问。 “那还用说吗?更厉害的肯定是车夫。看你家主人瘦的,哪里有肉。”阿黑回答。 “你这么魁梧,不愧是来自车夫家的啊。你在车夫家生活,一定天天都是美味佳肴吧?”我问。 “你少胡说八道!在食物方面,我从没犯过愁,无论去哪儿都一样。你也想试试,就跟在我后面。我敢保证,一个月就叫你胖得变了样。你整天光在茶园里转悠有什么意思?”阿黑说。 “以后再说这事吧。不过在住房方面,与车夫家相比,老师家应该更宽敞吧?”我说。 “你是傻子吗?再大的房子也当不了饭啊!”阿黑答道,然后,不停地抖动着自己尖利的耳朵离开了。显然,它因为我的话生气了,这从它离开时粗鲁的表现就能看出来。这就是我和阿黑的第一次相识。不过,从那以后,我们就常常遇见,也就慢慢地变成了亲密的朋友。 阿黑是车夫家的猫,它从不愧对这个身份。每次和我相见,它都夸夸其谈,吹嘘自己。其实,我也是从阿黑口中才知道了人类所做的那些缺德事。 在温暖的茶园里,我和阿黑在躺着闲聊,这已经成了我们的习惯。它常讲一些事来吹嘘自己。一天,它又把那些事讲了一遍,就好像它们才刚刚发生一样。后来,它冲我责问道:“你这小东西,以前捉过老鼠吗?捉了几只?”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与阿黑相比,要更加聪明,对此我很有自信。不过在力气和胆大方面,阿黑要比我强得多,对此我也有自知之明。然而即便如此,面对阿黑的问题,我依然觉得很不好意思。但是,事实是不能掩盖的,所以我老实地答道:“实际上,很早以前,捉老鼠就是我的梦想,但是直到今天,我也没捉到过一只。”阿黑大笑起来,笑得它的长胡子都跟着乱颤。 其实,阿黑并不是很聪明,这可能跟它总是自我吹嘘有很大的关系。所以要想控制它并不是什么难事,只要你在它自我吹嘘时,喉咙里不断发出咕噜声,尽量表示钦佩恭敬就可以了——这是我跟阿黑相处后发现的对付它的窍门儿,百试百灵。因此,如果场合上的形势对自己不利,最妥当的做法就是不要强行辩解。所以为了跳过这钟尴尬,我想还是吹捧它一番,将话题转到它身上。于是,我假装恭敬地对它说:“阿黑,你既年轻又强壮,一定有很多老鼠命丧你的口中吧?”听完我的问话,它果然如我所料,顺着这话自豪地答道:“那是当然,不过也不算多,也就四五十只吧。如果让我对付一两百只老鼠,倒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可是比较难对付的是黄鼠狼,我就曾和它打过架,那次可真倒霉。” 听见此话,我故作惊奇地问道:“哦,我还真不知道呢。”阿黑将大眼睛眨了眨,接着讲道:“那是去年年底的事,因为家里正在大扫除,所以我家主人拿了一袋石灰放在了房廊的地板下。但是谁也没有想到,竟从里面蹦出来一只黄鼠狼,它被惊得四处乱跑。”听到这里,我赞叹道:“喔!”阿黑接着讲:“与老鼠相比,这只黄鼠狼其实也大不了多少。所以,我有信心捉到它。就这样,在我的追击下,它被我一直追到了泥沟那儿。”“你可真厉害,干得漂亮!”我为它大声叫好。“但现在,我只要一见到黄鼠狼就想吐,你知道为啥不?就在我差点儿捉到它时,它使出了最后一招,放了一个巨臭无比的屁。哎呀!真是要熏死个人啊。”阿黑讲到这儿,又举起前爪擦了几遍鼻头,就好像黄鼠狼放的臭气还没散尽一样。 虽然我也觉得挺不舒服,但为了鼓励它,还是坚持说道:“在捉老鼠方面,你的名气一定不小,只要是你盯上的老鼠,那就必死无疑了。你这样光亮肥硕,肯定也是因为吃多了老鼠的关系吧?”按照我原本的猜测,这些话应该能让阿黑很高兴,不过事实却截然相反。它长叹一声,说道:“我真不愿意提起这事,虽然我很努力地捉老鼠,但谁也想不到——哎!在这世界上,最蛮横无理的就是人类了。我辛苦捉来的老鼠都被他们抢去交到警察局去了——一只老鼠会得到五分钱的奖励。但这些警察他们哪里知道谁是真正的功臣呢?因为我的关系,我的主人已经挣到一块五了,但是他也没有因此做过一顿好饭好菜来答谢我。你听我说,人类都是强盗,只不过表面装得很正派罢了。”显而易见,这事让阿黑很生气,这从它身上竖起的毛就能看出来。虽然阿黑看起来很无知,但是在这一方面,它还是十分明白的。 看着阿黑毛发倒竖的样子,我有些害怕,所以应付了它几句后,我就回家了。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想捉老鼠了,就算是跟着阿黑去找老鼠以外的美食,给它当小兵,我也不愿意干了。与到处去找美食相比,还是躺着更舒服啊。可见,我因为在老师家里生活,连老师的那种习性都沾染上了。也许哪天我一不小心,也会得了胃病呢。说到老师,我就想起了他近来沉迷的绘画。在这方面,他确实没什么天赋,最近他似乎也意识到了这点。所以,在十二月一日的日记上,他这样写道: 我在今天的聚会上认识了某某,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据说,此人曾经很喜欢拈花惹草。一见之下,果不其然,他确实是一副常常嫖娼的样子。不过这种品性还是给他带来了一些好处,例如有很多女人受他吸引。因此,用天性放浪来描述他,将他的这种放浪视为迫不得已的行为,似乎更加合适。而且让人艳羡的是,据说,他娶了一个艺妓做老婆。只有那些没有本事放浪的人,才会用放浪来描述别人,事实大抵如此。也有一些人自认为是放浪家,但事实上,在这些人中,有一些连放浪的资格都没有。 他们宁愿付出很大的代价,也要硬充放浪家,而且这也并非逼不得已的选择。可以很确切地说,这些人和我画的水彩画没什么两样,最后不会得到任何成果。但是即便这样,他们依然觉得自己是嫖娼内行。如果只是去酒馆喝点儿酒,或者去玩乐的场所逛一逛,就能以嫖娼内行自居的话,那么按照这个道理,我以水彩画家自居也是完全可以的。与那些自认为是嫖娼内行的蠢货相比,那些连嫖娼规矩都不懂的乡下人反倒更加崇高。就好像在绘画这方面,我能想到的最好方法就是不画。 对于这种“嫖娼内行”的论调,我并不太赞成。而且,羡慕别人的老婆是艺妓这种事也实在愚蠢,主人身为人师根本不该有这种想法。但是,对于他自己的绘画,他倒是给出了极正确的评价。可见,他还是能正确评估自己的能力的。不过尽管如此,他却很难摒弃那种骄傲的心理。两天后,也就是十二月四日,他在日记里这样写道: 就在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确信自己在绘画方面没什么希望了。于是,那幅画好的画被我丢在了一旁。可是,我后来发现,有人用一个非常好看的镜框将它装裱了起来,还将它高高挂起。虽然我不知道这是谁做的,但装进镜框的画却变得好看了,我花费了很长时间来欣赏它,越看越觉得它十分有趣。可是天亮了,我醒了,我回到了现实中,在日光的照耀下,那幅画的粗陋立刻又原形毕露了。 由此可见,主人即便是在睡梦中,对于绘画依旧十分沉迷。这样一来,要想让水彩画家成为他口中的那种“内行”,自然是不可能的了。 就在主人做梦后的第二天,那位美学家又来拜访主人了,就是戴金丝边眼镜的那位,他已经有些日子没露面了。他刚一坐下就询问主人:“你的绘画有何进展了?”主人答道:“我正听从你的劝告努力写生呢。这确实是一个好方法,以前忽略的那些形体以及色彩的细微变化,都通过这种方法体现出来了。可见,在绘画方面,西洋之所以能取得今天的成绩,就是因为在很早以前他们就已经开始提倡写生了。安德利亚·特耳·撒尔德真是当之无愧。”主人将安德利亚·特耳·撒尔德一通夸奖赞誉。听见主人的回答,美学家在挠头的同时不禁大笑起来:“哈哈,跟你说实话吧,兄弟,你让我骗了。”“骗了?你骗我什么了?”主人十分茫然,完全不知道自己被耍了。“就是你一直称赞的那个安德利亚·特耳·撒尔德啊!这个人根本不存在,完全是我瞎编的,但我没想到你竟然相信了。太可笑了——”美学家说道,看起来颇为骄傲。那时,我正在走廊前,所以听到了这番对话。于是,我情不自禁地开始考虑:“回头主人写日记时会如何记录此事呢?” 这位美学家总是喜欢胡编乱造一些人和事来耍人玩儿,并且乐此不疲。至于安德利亚·特耳·撒尔德这件事会给主人造成什么影响,则完全不在他的考虑之内了。他又沾沾自喜地接着说:“我很喜欢跟人开玩笑,很多人都会信以为真。在这些玩笑中,蕴藏着诙谐的美感,这是多么有趣啊!我还曾和一个学生开过玩笑,就在不久之前,我告诉他德华·吉本曾经得到过尼古拉斯·尼克尔贝[7]的劝告:‘在写《法国革命史》时,不要用法文。’结果在出版这部作品时,他改用了英文。这只是我随口乱说的,但我没想到的是,这个学生具有超强的记忆力,他将这件事在一次日本文学的演讲会上重复了一遍,而且说得郑重其事。你说这多有意思啊!而且,台下的一百多人就那么支棱着耳朵听着,简直逗死了。还有一件事也挺有趣,就发生在前几天的一次聚会上,来参加的都是文学家们。期间,哈里森的历史小说《塞奥法诺》被人提了起来,我立即评论道:‘在历史小说中,它可是很杰出的。有一段描写的是女主人公的死,写得尤其好,让人有恐怖阴森之感。’我的对面坐着一位先生,号称万事通。听见我的评论,他立即附和道:‘对,对,关于那段情节,作者写得十分高明。’听了他的话我就知道,原来他和我一样也没看过这部小说。” 美学家的话显然让患有神经性胃病的主人惊讶极了,主人好奇地问道:“还能这样吗?如果对方是那本书的读者呢,你这样瞎说不会倒霉吗?”在主人看来,似乎骗人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更重要的是骗完人怎么收场。“被发现了也没什么,只要说和另一部小说的情节弄混了就可以了。”美学家答道,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说完还笑了起来。这位美学家虽然戴着一副金丝边的眼镜,显得文质彬彬,但在德行方面,他却和车夫家的阿黑差不多。主人一边吸着日升牌香烟吐着烟圈,一边做出一副“我可不敢做这种事”的表情。美学家的眼神中同样在传递一种信息,那就是“你的绘画之所以没什么希望,正是因为你没有这种勇气”。 美学家接着说:“言归正传,绘画确实很难,这是事实,并不是开玩笑。据说,列奥纳多·迪·皮耶罗·达·芬奇[8]的弟子曾得到他的吩咐,要描绘教堂墙壁上的水渍。如果上厕所时,你真的能认真观察渗水的墙壁,就会发现这确实是一幅漂亮的图案,完全是浑然天成的。你也可以在这方面注意一下,画出一幅有意思的画来也不是什么难事。”“这又是你瞎编的吧?”主人怀疑地问道。“当然不是,这就是达·芬奇说过的话,多精辟啊,也只有他能说出来。”主人半信半疑地附和道:“确实如此,这确实是一句精辟的话。”不过事实上,到目前为止,在厕所里写生确实是他还没做过的事。 还接着来说车夫家的阿黑。后来,阿黑瘸了,原本光滑的皮毛也开始灰败。至于它那双比琥珀还要好看的眼睛,现在除了眼脂,什么都没了。它的精神和身体都开始日渐低迷,这让我尤为注意。我和它在茶园见面,询问它的状况,它告诉我,它再也不能像从前一样承受黄鼠狼的臭屁和鱼铺老板的扁担了。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它。 在赤松林间,装点着两三层的红叶,它们慢慢飘落,就好像那些离去的梦一般。红白山茶花也几乎全部枯萎了,花瓣散落在主人家厕所前面的洗手盆的周围。冬日的阳光照射在朝南的前廊上,虽然它有三间[9]半长,但阳光还是很快就西斜了。几乎每天,寒冷的北风都在呼啸而过,我的午睡时间在这段时期仿佛变短了。 每天主人都去学校,回来后就钻进书房。他依旧会对来访的客人抱怨“不愿意再做老师了”。他也不再吃胃药,觉得那对病情没什么效果。至于绘画,更是早就放弃了。与他相比,让人佩服的反倒是孩子们。她们每天都去幼儿园,风雨无阻。她们放学回来后,有时会唱唱歌或玩玩球,有时还会拽住我的尾巴,让我头朝下地悬在半空中。 我的体重一直没什么变化,这可能跟我不吃好吃的有关。我有健全又健康的身体,没有像阿黑那样变成瘸子,对此我很满足,只想着就这样凑合地生活下去。我已经做出了决定,再也不提捉老鼠的事。至于女仆阿三,她依然让我憎恶。我的名字也依旧毫无踪迹。欲望是个没完没了的东西,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做一只没名字的猫,在老师家里生活一辈子,就这样度过一生。 二 我在新年之后有了些名声,不管这名声是大是少,对一只猫来说,都是一件痛快并值得庆贺的事。 主人在元旦这天的早上收到了一张彩色的明信片,是他的一位朋友寄来的新年贺卡。此人是位画家,他用彩笔把这张明信片画得上红下绿,中间又画了一只蹲着的动物。主人在书房里仔细地看了一遍这张明信片,最后赞叹道:“色彩真好!”但他看了一遍还嫌不够,又里里外外看了好几遍。有时,他将身子扭扭;有时,他又把胳膊伸长,就好像老人让占卜人帮忙看自己的来世前生一样;有时,他又把卡片拿到眼前,对着窗户看个不停。此时,我正在他的膝盖上坐着,所以很希望他停止这些动作,否则他这样晃来晃去,我很可能会掉下去。后来,他的动作终于慢了下来。这时,我听见他喃喃自语:“这画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啊?”可见,主人虽然对卡片上的色彩十分赞叹,但是根本不知道明信片上画的是什么动物,所以他才会花费这么长的时间和精力一直在研究。 我心里也不禁疑惑起来:“弄不明白?有那么难吗?”于是我将快要睡着的眼睛半睁开看了一眼,天,这画的不就是我吗?虽然这位画家未必像主人那样自认为是安德利亚·特耳·撒尔德,但却是位当之无愧的画家。无论是形体,还是色彩,他都画得非常准确。无论谁来看,都能发现这是一只猫。从这幅优秀的画像上,能很容易就认出是我来,只要稍微有一点儿欣赏力,也不会把它当作别的猫。这件事如此显而易见,但主人却费尽脑筋也看不出来,看来,人类也有很悲惨的一面。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我很想告诉主人,这幅画上画的就是我。哪怕他根本就认不出来是我呢,至少也应该让他知道,那是一只猫。可是上苍并没有将这样的幸运赐予人类,所以对于我们猫族的语言,人这种动物完全听不懂。因此,虽然很可惜,但除了置之不理外,我也没什么好办法了。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人类总是喜欢说“猫!猫”的,而且评价我们时总是带着蔑视的语气,这可真是个恶习。对于自己的无知,那些自以为是的老师毫无意识。在他们之中,也许常会有牛马来自人类的残渣,猫又来自牛马粪便的这种想法。不过在其他人眼中,这种想法完全不合理。我们是猫没错,但是即便如此,要想简单随意地把我们制造出来也是不可能的。也许很多人会觉得所有的猫都差不多是一个样儿,无论是哪只猫,其本身并没有什么特点。然而事实上,猫的社会也非常复杂,只要你进去看一眼,就会了解。人类常说“多少个人就有多少个样子”,在我们猫身上,这句话同样适用。无论是眼神,还是鼻子的形状,甚或是毛色、步态等,每只猫都是不同的。没有哪两只猫是一模一样的,胡须的松紧也好,耳朵的竖立也罢,甚至是尾巴耷拉的程度,都是不一样的。无论是样子的好赖,还是个人的爱好,甚或是生活的放浪态度,每只猫的差别都极大,根本无法数清。 人类真是可怜。因为虽然我们的差别显而易见,但是对于那些只懂得仰望天空、眼睛向上看的人类而言,连区分我们的相貌都无法做到,更别说了解我们的性格了。正如一句老话所说的那样,“物以类聚”,所以,能认识卖瓜人和猫的只有他们的同类,只有猫才能了解自己同类。人类在不断进步,然而在这一点上,他们却始终无法做到。至于我的主人,他本就缺乏同情心,爱是建立在相互了解之上的,他连这一点都不懂,谁又能去期望他会了解我们呢?他是个脾气古怪的人,就像牡蛎,除了每天在书房缩着外,对于外界,他从不愿进行探索。但可笑的是,他却总是摆出一副博学广知的面孔,好像自己有多远大的眼光和多高明的见识一样。然而,事实却截然相反,就像现在,他的面前明明是我的画像,他不但看不出来,还非要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例如:“这可能是一头北极熊的画像,和俄国的战争已经进入第二年了。”从他这些莫名其妙的话语中,哪里能看出来一点儿远大的眼光和高明的见识呢? 没过多久,女仆将第二张贺年卡也送来了。此时,我在主人的膝头上趴着,正在闭眼思考这些事。在这张贺年卡上,印着一排外国猫,大概有四五只。它们的形态各不相同,拿笔的、翻书的、正在学习的,还有一只离开座位在桌角边跳着舞,跳的是西洋的“蹦跳舞”。在贺卡的上端有浓重的字迹,那是用日本墨汁写就的:“我是一只猫。”除此之外,还有一首短诗,就位于贺卡的右侧,内容是:“看看书,跳跳舞,猫儿闹春好彩头。”这张卡片来自主人以前的学生,里面的意思可谓一目了然。但是我的主人却完全不解其意,他歪着头打量这张贺卡,喃喃自语:“今年是猫年吗?真是奇怪。”显而易见,对于我的声名远扬,他毫无所觉。 后来,女仆又送来一张卡片,这已经是第三张了。除了“祝贺新年”,这张卡上并没有画。不过在这个标题旁边有这样一行字:“敬请代我向您府上的那只猫问好。”这张贺卡上面的意思已经明显得不能再明显了,就算我的主人再如何迂腐固执,此时也明白了其中的意思。我听见了他哼了一声,然后用一种和过去截然不同的眼神瞅了我一眼,在这眼神中,我似乎能察觉到几分敬意。我觉得主人现在确实有理由重视我了,因为正是我的关系,以前一直不大被人认可的主人才会忽然这么有面子。 在格子门上有个小铃铛,此时铃铛恰好声音清脆地响了起来,我觉得应该是来了客人。一般情况下是由女仆去门口迎接那些到访的客人,但是如果来的是梅公,我也会出去迎接,谁让他是鱼铺的伙计呢?不过除了他之外,我是不会去迎其他任何人的,所以即便听见门铃声,我依旧若无其事地在主人膝头上趴着。不过主人此时却总是向门口张望,看起来很惶恐,就好像来的是高利贷的追债者一样。对于那些新年来访的客人,主人似乎并不愿意招待,陪他们宴饮也不是主人喜欢的事。不得不说,一个人能这么狭隘,也挺让人“佩服”的。如果早一点儿躲到外面去,自然就不用应付那些来客了不是,可是,主人并不敢这样做。因此,他那藏在硬壳中犹如牡蛎般的本性,更是暴露无遗。 没过多久,女仆过来禀告:“是寒月先生来了。”此人是主人以前的学生,据说大学毕业后,在事业上似乎比主人还要有成绩。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他经常来主人家拜访,而且总是在拜访时说一些不知道真假的话,例如什么他招女人喜欢之类的。有时他也会将社会上那些有意思的趣闻讲一讲,或者胡编乱造一些故事,这些故事要么比较诡异骇人,要么就是些风流艳事。等什么时候说够了,他就会离开。主人是那种非常迂腐固执的人,可寒月先生偏偏要把这些故事说给这样的人听,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而且更好笑的是,在他说话时,我那犹如牡蛎的主人还会逗笑取乐地时常插两句嘴。 来访的客人一边摆弄着自己礼服大褂上的丝绦,一边对主人说道:“好久不见,从去年年底开始,我就非常忙碌。由于一直没机会来这一片,所以尽管很想来看您,但也一直未能成行。”听完这些莫名其妙的话,主人问道:“哦,那你都往哪一片去了呢?”他的态度看起来颇为严肃郑重。而且在说这话时,主人还将自己礼服大褂上的袖口拉了拉。主人的这件礼服大褂是黑棉布缝制的,里面穿的是件粗绸袍子。由于他这件大褂很短,所以在大褂下摆的左右两处各露出了里面穿的半寸长的袍子。此时,寒月笑着说道:“呵呵,那可是个不一样的地方。”这时,我发现今天来拜访的这位客人掉了一颗门牙。于是,主人转了话题问道:“呀,你的门牙这是怎么了?”“哦,没什么,我在一个地方吃香菇时弄的。”“什么?怎么弄的?”“吃香菇时弄的,我一咬香菇头儿,门牙就突然崩断了。”主人接着说道:“咬个香菇牙就断了?你这都比得上老人家了。这可以写成短诗,不过可就谈不成恋爱了。”主人一边说话,一边用手拍了拍我的脑袋。 寒月先生将目光移到我身上,夸赞道:“哟,就是它吧?这猫真够胖的,就算与车夫家的大黑猫相比,它也一点儿都不差呢,真好。”听见他的夸赞,主人敲了敲我的脑袋,语气颇为骄傲地说道:“是不错,最近又没少长呢。”在主人的敲击下,我的脑袋都被敲疼了,不过我还是很高兴能听见这么多赞美我的话。很快,话题又被寒月先生扯了回来:“又弄了一个演奏会,就在前夜。”“在什么地方?”主人问。“地址吗?您最好还是别问了。不过演奏会挺有趣的,有三把小提琴,还有钢琴伴奏。三个小提琴演奏者有我和两个女人,我站在中间演奏。就算我小提琴拉得没那么好,但有三把小提琴在那儿,总是差不到哪儿去的。而且就我自己来看,我觉得我们拉得不错。”“呀,两个女的是谁啊?”主人问道,语气里颇为羡慕。 实际上,对于女性,主人还是很多情的,尽管一般情况下,他都会装出一副顺其自然的姿态。他曾读过一部西洋小说,在这部小说中,有一个几乎对所有女性都一见倾心的人物。在这部小说里曾这样写道:“如果要数一数的话,你就会发现,他对大街上走过的十分之七的女人都产生过倾慕之意。”显而易见,这句话饱含嘲讽之意。可是,主人却十分欣赏这一点,甚至认为这才是“真理”。可见,主人俗心极重。不过让我这只猫费解的是,这样一个人却又能生活得如同牡蛎一般,真是奇怪。大家对此的猜测也不一致,有的认为这是因为他曾失恋或者患有胃病的关系,也有的认为这是因为他既胆小又不富裕的关系。不过反正他又不是什么关于明治历史的著名人物,所以,任何猜测都无足轻重。 不过,事实上,他现在确实是在探问那些和寒月先生有接触的女人,而且语气颇为羡慕。寒月先生拿起筷子将一片下酒的鱼糕夹了起来,他看起来兴致不错。在他用门牙将半块鱼糕咬下来时,我非常为他担心,生怕他的牙齿再次被咬断。不过,显然这次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然后,他不动声色地答道:“您不认识这两个女人的,她们都是大家小姐,不劳您费心了。”听见他的回答,主人长长地“哦”了一声,直接省掉了下边的“原来如此”。与此同时,他又陷入了沉思。差不多该结束了,我想寒月先生大概就是这样想的,所以他向主人提出建议:“如果您不忙,一起去外面逛逛吧。因为攻下了旅顺,所以今天街上很热闹,而且天气也不错。”听见这话,主人的表情好像在说:“我只对那两个女人的身份感兴趣,至于攻没攻下旅顺,和我有什么关系。”不过经过一阵思考,主人最后还是同意和寒月先生一起出去。 决定好后,他穿着那件棉布礼服和粗绸袍子就站了起来。据说,这件袍子是他死去的哥哥留给他的纪念品,虽然是用那种非常耐用的结城绸制作而成,但毕竟他已经穿了二十年了,所以,由于磨损,很多地方都已经变得非常薄,甚至在阳光的照射下,衣服里面打补丁的针脚都能看得一清二楚。在对衣服的选择上,无论是正月还是腊月,无论是家居服还是外出服,主人根本没什么顾忌。只要一说外出,他就双手一摆,说走就走。至于他这是因为没有其他换洗衣服,还是因为懒得换,我就无法确定了。但是不管怎么说,我都可以确定,这和失恋没什么关系。 至于寒月先生吃剩下的半片鱼糕,在他们走后自然落到了我的嘴里,我完全没有客气。在这些日子里,我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让我不再是一只普通的猫啦。杉浦要助曾描写过一种猫,在格雷[10]的短诗中也曾描写过一只偷金鱼的猫,我觉得自己此时已经完全获得了做这两种猫的资格。在我眼里,车夫家的阿黑已经一无是处了。所以,人们再也不会因为我吃掉了一片鱼糕而去斥责我什么。事实上,趁别人不注意的间隙将食物偷吃掉,不是只有我们猫才会做这样的事。我家女仆阿三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经常趁女主人不在的空当儿吃掉点心,而且无论是事前还是事后,她都不会招呼一声。除了阿三外,孩子们也做过类似的事。虽然在女主人口中,这些孩子的家教都是极好的。 此事大概发生在四五天前,早上醒来的孩子们面对着面地坐在饭桌上,此时主人们还未起床。每天,主人会将面包蘸着白糖吃,孩子们也会跟着吃一点儿。那天,装糖的罐子恰好放在桌子上,盛糖的勺子也在。一般情况下,大人们会将糖分给姐妹俩,但今天显然大人们不在。于是,姐姐用勺子舀了一勺糖放在自己的碟子里,妹妹有样学样,也舀来一勺糖放在碟子里。然后两人的眼睛睁得圆圆的,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过多久,姐姐又舀了一勺糖加在碟子里,见此情景,不甘示弱的妹妹也在碟子里又加了一勺糖,使自己的糖能和姐姐的同样多。就这样,两个人一勺一勺轮流着把所有糖都舀完了,她们碟子里的糖堆得像小山一样高,糖罐里则空空如也。这时,主人一边揉着没睡醒的眼睛,一边从卧室走了出来。为了把两个孩子舀出的糖原样装回罐子里,他可是花了很大力气。见到这样的情景,我心里不禁这样想:“也许与我们猫族相比,人类对公平的观念要更好一些,这种观念是他们从对自己有利的角度引申出来的。但是,他们显然没有我们聪明,因为我觉得最好的做法应该是,在糖还没有堆成小山之前,直接把那些糖吃掉。”可惜的是,她们听不懂我的话。因此,坐在饭桶上的我只能遗憾地看着这幕闹剧在我眼前上演。 主人同寒月先生一起出去散步,至于他们去了哪儿,我就不得而知了。主人回来时已是深夜,第二天早上九点多他才出来吃早餐。按照以往的习惯,我依旧在饭桶上待着,主人则正在我面前默默地吃煮年糕。他一连吃了六七块,虽然这些年糕片确实很小,但他吃得也实在不少。最后,当他宣布吃完了时,碗里还剩了一片。实际上,他不允许别人碗里有剩饭,但是轮到他自己时,他作为一家之主,就对碗里那些剩下的泡得稀烂的年糕毫不在意了。 女主人从壁橱里拿出来胃药放在桌子上。主人说道:“我不吃这药,一点儿用都没有。” “你怎么能……还是吃了吧。据说,这个药对消化淀粉食物很管用。”女主人不停地劝告他。 主人是个很固执的人,此时这毛病又犯了,他说:“不吃就是不吃,跟对淀粉有没有用没关系。” 女主人自言自语道:“你这个人啊,对什么都坚持不下来。” “这个药确实没用,和我坚不坚持没关系。” “前几天你不还说好使吗?那阵儿你天天都吃。” 主人答道:“此一时,彼一时。” “你要是这个样子,那有用的药也没用了,怎么能一段时间吃,一段时间又不吃了呢?与别的病相比,胃病不一样,你要想好,就必须耐心吃药。”说完这些话,女主人回头看向了女仆阿三。 此时,女仆阿三正端着方盆在一旁等候。接收到女主人的眼神,阿三毫不犹豫地附和道:“是啊,老爷,太太说得对。要想确定这到底是不是好药,你得再吃几顿啊!” “我都说了不吃了,管它是不是好药呢,你们这些头发长见识短的女人赶紧闭嘴吧。” 女主人反驳道:“不管怎么说,我们都是女人。”说完她似乎想强行让主人喝药,就将胃药朝主人推了过去。主人却什么话也不再说,站起身来去了书房。女主人和女仆阿三两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笑出了声来。 此时,我并没有跟着主人进书房,因为如果我这样做,肯定会倒霉。所以,我穿过院子悄悄来到了书房前的走廊上。然后,利用纸窗的空隙,偷偷观察书房里的主人。此时,主人正在看一本书,作者是爱比克泰德[11]。倘若在看这本书时,他也能像平常那样读懂,这当然令人佩服,但是没过多久,这本书就被他丢在了书桌上,而且扔书的动作显得颇为凶狠。事实上,对于他这一举动,我早有预料。在此之后,他把日记本拿了出来,在上面写道: 与寒月一起出去散步,去了根津、上野、池之端和神田那一片。艺妓们在池之端的酒馆前玩拍羽毛毽的游戏,她们穿着春装,底襟上绣着彩色的花,非常漂亮。不过可惜的是,她们的模样却像我家猫一样难看。 如果只是为了说她们长得难看,那也不必用我来说明啊。如果我能去“乐多美容店”把脸刮一刮,我相信,自己与人类相比,不见得会差到哪儿去。人类总是这样狂妄自负,真是讨厌。主人的日记还没完结,他接着写道: 我们还遇到了另一个艺妓,是在保丹药房的拐角处。这位艺妓无论是身材还是长相都称得上漂亮。她穿着一件很合体的衣服,颜色是淡紫色的,这件衣服衬得她整个人更加高雅美丽。她一笑就会露出洁白牙齿,我听见她说:“阿源哥,我昨晚实在是太忙了啦……”她的声音十分喑哑,堪比乌鸦的叫声。所以,就算她的身材非常有魅力,但在这喑哑的嗓音却让她的美好形象大打折扣。至于她说的阿源哥,我都不屑于再回头去看了。于是,我摆着两个手,直接去了御成路。不过我搞不懂的是,为何寒月看起来有点儿精神恍惚呢? 在这个世界上,最难理解的就是人的心理了。就像我家主人此刻的心情,我完全搞不明白。也许现在他很生气,也许有些浮躁,又或者他在那些古代哲人遗留下的著作中,努力地寻找着安慰。我也猜不透他究竟想干什么,是想对社会进行讥讽呢,还是想在凡尘隐迹不露?是对一些无意义的事发泄脾气呢,还是置身事外?在这方面,我们猫要简单得多。我们会根据自己的意愿真实做出反应,想吃饭睡觉,就吃饭睡觉;想生气大哭,就尽情地生气大哭。在我们猫的眼中,写日记是件毫无意义的事,所以我们才不会写日记。而且,我们也没有必要去记录,做这种事的肯定都是那种口不对心的人。因为他们不敢公然地向社会展露真实的自己,所以只能找个阴暗的地方尽情发泄。我们猫则完全没必要这么做,因为通过我们平时的各种举动和行为,我们的真实面目已经直接地被表现出来了,完全没那么麻烦,这就是我们最真实的日记。与其花费时间去写日记,还不如在廊上睡一觉来得惬意。主人的日记接着写道: 晚饭选择了一家位于神田的饭店。今天早上,我的胃口异常地好,这可能是因为我昨晚喝了几杯“正宗”牌酒的关系。我已经很久没喝过这种酒了,昨晚喝了两三杯。由此可见,每天晚上喝点儿酒,对一个患胃病的人很有效果。不管怎么说,我都不会再吃胃药了,谁说都一样,横竖它也没什么作用。 在日记中,主人就好像在和自己怄气一样,竭尽全力地对胃药进行攻击。日记里似乎依然能感受到他今早的怒火,也许,这就是人类写日记的根本原因。 几天之前,有人告诉我,想要治好胃病,就不要吃早饭了。我在早上时试了试,饿了两三天,结果除了肚子饿得直叫外,没有得到一点儿好处。还有人说咸菜才是患胃病的根本原因,所以要想使胃病痊愈,只要不吃咸菜就可以了。这种方法我也试过了。自那之后的一个星期的时间里,我没有吃过一点儿咸菜,但依旧没什么用处。所以最近我又开始吃了。我又向那人求教,他又说:“按摩腹部才是唯一的疗法。而且,除了‘皆川式’的古老疗法,其他的疗法都不行。普通的胃病只要按摩一两次就会彻底治愈。这种按摩法甚至还曾受到安井息轩[12]的喜爱。另外,经常接受这种疗法的还有坂本龙马[13]那样的英雄。”听了他的话,我迫不及待地去上根岸按摩了一次。但是他们先说,要想痊愈,就得按摩骨节;接着又说,要想去除病根儿,就得翻转一下内脏的位置。按摩完后,我整个人就像得了瞌睡病一样绵软无力,这种按摩的残酷可见一斑。只这一次我就已经受教了,所以从那之后,我都没有再去过。 还有人说不能吃固体食物,于是,一整天的时间,我就只靠牛奶度日。结果弄得自己跟发了大水一样,肚子里咕噜噜地叫,晚上根本睡不着。也有人说:“你可以试试呼吸时用横膈膜,这样可以锻炼内脏,慢慢恢复胃的功能。”我也略微尝试了一下这个办法,最后弄得肚子不舒服,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我会在想起来时很认真地去做,但是用不了多久,也就五六分钟,我就又忘了。倘若我使劲儿去记,那除了横膈膜,心里就什么都想不了了,读书和写字也无法完成。 我的这种情况落入迷亭的眼中,还遭到了这位美学家的耻笑,他说:“你一个大男人做横膈膜运动干吗?又不是要生孩子,赶紧拉倒吧。”所以这几天我就再也没做过。还有一位先生告诉我,可以多吃些荞麦面试试,情况可能会好转。于是,我就开始不停地吃面,打卤面和热汤面轮流着来,结果除了一直拉肚子,依然没有任何效果。总而言之,这一年来,我想方设法地治疗我的胃病,但无论哪种方法,最后都毫无作用。唯一比较管用的反倒是昨晚的那三杯“正宗”牌酒。所以,自此以后,我打算接着喝酒,每晚都要喝两三杯。 晚上喝酒嘛,我看这种方法也不会持久的。主人的心总是在变化,就像我们猫的眼睛一样。无论做什么,他这人都很难长久地坚持下去。显而易见,在日记里,他对自己的胃病也十分担心。但滑稽的是,表面上,他依然打肿脸充胖子。几天前,有位朋友来拜访他,那是位学者。从另一个角度,他对此事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他说:“正是因为祖先和自身的罪孽才造成了病症,一切疾病都是如此。”这位朋友在这方面很有研究,他也很有想法,所以能有条不紊地阐述自己的观点,且条理十分清楚。不过可惜的是,要想反驳这种观点,无论是知识,还是头脑,我的主人都不具备。 然而即便如此,他还是想方设法地进行了辩解,一方面是因为他本身就是胃病患者,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顾及自身颜面。于是,他问:“这倒是一个稀奇的观点,但你知道吗?得胃病的还有卡莱尔[14]呢。”这种说法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其背后的潜台词似乎在说:“我得胃病还挺荣耀的,你看,卡莱尔不也得胃病了吗?”不过,这位朋友只说了一句话,就让主人成功地闭上了嘴巴。他说:“卡莱尔是胃病患者,但即使这样,也不代表患胃病的都是卡莱尔啊!”虽然主人是个虚荣心很重的人,但实际上,他还是希望可以治愈自己的胃病的。所以,他才会滑稽地在日记中写出那样的话:“打算接着喝酒,每晚都要喝两三杯。”因为昨晚他和寒月先生一起喝了“正宗”牌酒,所以今天早上他才敢吃那么多年糕。说到年糕,我的馋虫似乎也被勾起来了。 车夫家的阿黑可以长途出征到胡同口的鱼铺那儿,我显然是做不到的。新路里教授二弦琴的女师傅家有只花猫小姐,它条件优越,这和我也很不一样。所以,尽管我也是一只猫,但大部分东西我都吃,并不挑食。无论是孩子们掉落下来的面包渣,还是地上的点心馅儿,我都吃。我甚至还吃过咸萝卜,虽然只有小小的两片,但也算是个经验。不过它对我来说可不太好吃。想来也奇怪得很,不想吃的时候什么也不吃,但一旦吃起来,几乎所有东西都能当作食物。挑食是种很奢侈的习惯,对于我这种生活在老师家中的猫来说,是不会这样肆意妄为的。 从主人的嘴里,我知道了一位非常讲究的人,他是一位法国的小说家,叫巴尔扎克。不过,他这种讲究针对的并非饮食,而是文章,谁让他是个小说家呢。有一天,巴尔扎克想给小说中的人物起个名字,可到最后也没有想到满意的,恰巧有位朋友来做客。两个人一起出去散步,在散步的时候,巴尔扎克依然心心念念地想取个好名字,不过他的这种心思并不为他的朋友所知。于是,到了大街上,除了紧盯着各种店铺的招牌外,巴尔扎克什么都没干。 他的脚步在没有找到令他满意的名字之前没有丝毫停顿,他的朋友也就莫名其妙地跟着他。他们就这样走了一整天,把整个巴黎都走遍了。当他们往回走时,在很偶然的情况下,巴尔扎克看到了一块“马卡尔斯”的招牌,那是一家裁缝店。他高兴极了,一边拍手一边叫道:“太好了,太好了,就是它了。真是个好名字啊,马卡尔斯,在前面再加个大写的‘z’,那就是‘z.marcus’,再没有比这更好的名字了。如果是自己编的,那也没什么意思,就算再好也可能有装腔作势的嫌疑。这下好了,总算找到合适的名字了。”他的朋友不仅疲惫,而且还很疑惑,不过巴尔扎克除了自己高兴,也顾不上其他了。 花费了一整天的时间,将整个巴黎都走了个遍,只是为了给小说人物取个名字,这也太费事了,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当然,如此程度的讲究并不是什么坏事,可是对我的主人来说,他就像一个牡蛎一样,这样的讲究,他是做不到的。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境况和遭遇吧,才使我毫无挑食的毛病,而且在我看来,能吃就行。现在,我想吃年糕的意愿和饮食方面的讲究也没什么关系。我的想法很简单,在能吃到的时候,无论是什么,都要赶快下嘴。因此,主人早上剩下的那块年糕就浮现在了我的脑海里,我决定去厨房转转,它可能还在那里。 我今早上见过那块年糕,它现在与早上相比,颜色没有任何变化,也仍旧粘在碗底。说实话,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品尝过年糕的滋味。看起来,它似乎味道不错,但同时又给人一种吓人的感觉。在年糕上面有些菜叶,我用前腿把它们聚拢在一起。此时,年糕表面的一层粘到了我的爪子上,感觉很黏稠,并且散发着一种香味,就和把锅里的饭盛到饭桶里时的味道差不多。我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吃。我望了望周围,很幸运地发现没有任何人。此时,阿三正在外面拍羽毛毽,从客厅里传来了孩子们唱儿歌的声音:“兔哥哥,说什么。”再也没有比现在更适合偷吃的机会了,如果错过了,我再想尝尝年糕的滋味,还得等整整一年呢——只有下一个新年才有可能实现。 虽然我是一只猫,但在这转瞬间,我也领悟到了一个真理。那就是即便是本不想做的事,但是在可贵的机会面前,动物们还是愿意冒险去试一试,所有动物皆是如此。事实上,我对吃年糕的欲望并没有那么大。而且,我的恐惧感随着对碗底年糕的观察也越来越大,所以不吃的念头也就越来越强。此时,有任何的脚步声传来,都会让我毫不犹豫地放弃年糕。而且,年糕会彻底从我的记忆中消失,就算到了明年的这个时候,我也不会再想起来。但事实上,没有任何人来,即便我犹豫了这么久,依然没有出现一个人。这时我产生了一种错觉,似乎有人在催我:“快吃啊!快吃啊!”我伸着脑袋看向碗里,与此同时,还希望赶紧来个人。然而,事实并不如我所愿。可见,这块年糕注定是我的口中之物了。 于是,我似乎在碗底上倾注了自己全身的重量,用大张着的嘴巴猛地咬住了那块年糕。按理来说,我用的力道不小,大部分东西都应该被咬断了,所以我觉得是时候把牙齿松开了,可让我没想到的是,我根本松不开牙齿,这让我惊讶极了。于是,我打算再给它一口,务必凶恶地将它咬断。可事实上,我的嘴巴已经完全不能动弹了。这年糕竟是如此奇怪的东西,但当我察觉到这一点时已经晚了。我就像那些掉进沼泽地的人一样,急切地想将腿拔出来,可越是这样,就陷得越深。现在我想狠狠地咬断它,但越是这样,我的嘴巴和牙齿越是无力动弹。实际上,我确实有咬住东西的感觉,但是这种咬住很单纯,并不代表我有解决它的办法。此时的情景套用一句话正合适,这句话是美学家迷亭对我主人的评价,他说:“你这个人啊,遇事不干脆。”我觉得这块年糕也不是个干脆的东西,就像我的主人一样。我想方设法地咬断它,但都无济于事,而且这种情况似乎会一直持续下去,就像永远都不会结束一般。此时我非常烦恼,但我却又领悟到了第二条真理,那就是动物对能否适应一种食物都会有预先的感知。尽管我已经领悟到了两个真理,可是我并没有因此感到高兴,因为我的嘴巴依然被年糕粘着呢。同时,我那一起被粘住的牙齿也很痛,似乎要被拔掉了一般。 阿三快回来了,所以我必须将年糕尽快咬断,而且我也听不见孩子们的歌声了,用不了多久,她们也会跑来厨房。极为焦躁的我尝试着将尾巴来回摆动,但是并没什么作用。耳朵也被我竖起、放下个不停,但是依然毫无效果。后来,我停止了这两种无聊的行为,因为我已经意识到,我的尾巴和耳朵与年糕毫不相关,我之前的瞎折腾纯属徒劳。 也许我可以借助前腿弄掉年糕——我能想出这个办法实在太不容易了——于是,我先把右腿抬了起来,尝试着在嘴巴周围擦拭。但要想弄断年糕,只通过这一番擦拭当然是不可能的。于是,我又把左腿也抬了起来,在嘴巴周围急切地画着圆圈,就跟念咒语似的。不过要想使奇怪的年糕掉下来,这种动作也还不够。对我来说,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耐心,于是我轮流使唤着自己的两条腿,不停地擦拭着嘴巴周围。不过可惜的是,这并没有发挥太大作用,年糕依旧紧紧地粘在我的牙齿上。我越来越生气和焦躁,最后竟然仅靠两条后腿站立,两条前腿一起派上了用场。这可真是奇怪的景象,仿佛这一刻,我已经不是猫了。 不过在如此紧急的关头,我已经顾不得自己是不是猫了。不管怎样,我一定要弄断这奇怪的年糕。我不管不顾地竭力抓着自己的脸。我的两条前腿不停地活动着,以至于我都无法保持平衡了,总有要摔倒的趋势。于是,为了保持重心,我就用两条后腿不停地跳动,让我自己都很佩服自己的这一站立本事。就在这时,我领悟到了第三个真理,那就是在危险面前,你能得到上苍的庇佑,做到一些平时做不到的事。 在上苍的庇佑下,我竭尽全力地和年糕战斗着。可是就在此时,从里屋传来了脚步声,好像正有人向厨房走来。因此,我在厨房里跳动得更欢实了,因为我可不想让自己这狼狈的一幕落入别人眼中。脚步声渐渐走近,越来越清晰,啊!孩子们发现了我,看来上苍对我的庇佑并不那么充足啊。见此情景,孩子们大喊道:“哟!哟!猫在偷吃年糕,还跳起舞来了!”这喊声最先传入了阿三的耳朵,她扔掉羽毛毽和木头拍子,一边嘟囔道:“真是的!”一边向厨房跑来。主人的妻子穿着绉纱制成的新年礼服也来了厨房,阿三对她抱怨道:“你看看,这只猫,多讨厌啊!”此时,从书房出来的主人也骂道:“这个家伙,真是浑蛋。”孩子们则“逗死了,逗死了”地大喊着。后来,大家不约而同地大笑起来。 当时,我既气愤又羞愧,可又一点儿办法都没有,而且还要不停地跳来跳去。好不容易大家快不笑了,那个小姐姐又说道:“看看这只猫,都成什么样子了。快看啊,妈妈。”这下可好,这个讨厌的小孩儿一句话就扭转了乾坤,大家的笑声又响了起来。 我在以前见过不少关于人类同情心匮乏的事,但是,像此次这么让我感到憎恶的还没有呢。上苍的庇佑最后彻底消失了,我的前腿落回了地面,甚至开始翻白眼了。可以说,再也没有什么比这种丑陋的面目更让我感到羞愧的了。不过主人还没有那么硬的心肠,要眼睁睁地看着我憋死,所以他对阿三吩咐道:“帮它拿掉年糕吧。”阿三看向女主人的眼神似乎在表示:“让它再跳一会儿吧,这不是挺有意思的吗?”不过好在女主人并没有支持阿三,她默认了主人的命令。虽然在她眼中,我跳舞确实挺有趣的,但是眼睁睁地看我憋死,这也不是她的意愿。 主人接着对阿三说:“快点儿吧,再不弄掉它就没命了。”听见主人的话,阿三突然醒过神儿来,就好像她之前是梦里享受盛宴呢。于是,她过来抓住年糕,使劲地向下一拽。虽然我也知道自己的情况和寒月先生有很大区别,但我当时还是为我的几颗门牙捏了把冷汗,很担心它们被拽断了。我的牙齿原本被年糕紧紧地粘住,所以阿三那么狠劲儿地一拽,我想没人受得了,这已经不是单纯的疼痛问题了。根据这段亲身经历,我领悟到了第四个真理,那就是,只有经受过痛苦,你才能得到安宁快乐。后来,当我睁开眼时,屋里已经没人了,大家走了。 可以说,我那次真是上演了一出令人发笑的闹剧,从哪以后,在面对女仆阿三时,我总是觉得不好意思。为了从这件让人一想起就沮丧的事情中脱离出来,我打算去拜访一下花猫小姐,它就住在小胡同教二弦琴的女师傅家。花猫小姐在这一片很有名,因为它长得非常漂亮。我虽然是一只猫,但对男女之情,多少还是懂一点儿的。当我因为主人阴暗的脸色或者阿三对我的凶恶态度而心情不好时,我常常去拜访这位异性朋友。在我们的彼此交谈中,心情就会不知不觉地好起来,而且,还会仿若重生般地忘掉之前的烦恼和苦闷。这么看来,女人确实有非常强大的影响力。 为了确定花猫小姐是否在家,我透过杉树篱笆的缝隙向院子里来回张望,结果在廊子里发现了它的身影。此时它正端庄地坐在那里,脖子上还戴着过年的新项圈。它的脊背所呈现的弧度十分优美,简直无与伦比。它那卷曲的尾巴、弯曲的腿,还有不时耸动一下的耳朵,都有着让我无法描述之美。尤其是它仪态万千地坐在阳光下,即便很是端庄娴静,可它那堪比天鹅绒的美丽皮毛反射着春天的阳光,没有风也在轻轻地颤动。这一切都让我看得很入迷,半晌我才清醒过来。我一边挥动前爪,一边和它打招呼。 “哦,原来是您啊,先生。”花猫小姐说,同时它走下廊子,红项圈上的铃铛随着它的走动发出清脆的声响。我正暗叹声音之美妙时,花猫小姐已经来到了我面前,它向左摇晃了下尾巴对我说道:“新年快乐啊,先生。” 它这是在向我行礼呢。在我们猫族,都是这么行礼的——先直直地竖起尾巴,再向左摇一摇。在这条胡同里,只有花猫小姐才会以“先生”来称呼我。在之前,我已经说过,我没有名字,但是因为我在老师家生活,只有花毛小姐敬重我,尊称我为“先生”。我很喜欢这个称呼,它让我心情愉快。所以,我总是答应得很爽快。 听见它的问候,我连忙答道:“是啊,你也新年快乐!你可真漂亮,妆化得很不错。” 花猫小姐故意将铃铛晃动出声音,同时,对我说:“好看吧?这是去年年底的时候,师傅给我买的。” “这是我从出生到现在见到过的最漂亮的铃铛,而且声音也很悦耳。” “您说得太夸张了,不过是个人人都有的东西。”它一边说,一边又晃了晃铃铛,然后说道,“真的很好听对不对?我特别喜欢它。”说着它又将铃铛晃了晃。 想想自己的情况,我不得不在心里默默地羡慕它:“从这铃铛上就能看出来,你家师傅一定很喜欢你的吧?” 花猫小姐回答:“您说对了,她简直把我当成了自己的女儿。”它一边说一边笑,真是单纯得可爱。 人们总觉得只有他们自己会笑,其他动物都不会笑。其实呢,我们猫也会笑。当我们笑的时候,鼻孔会变成三角形,喉咙也会颤动地发出咕噜噜的声音。当然,人类是无法明白这种笑法的。 我接着询问了它家主人是干什么的,不过在说到“主人”这个词时,花猫小姐觉得很奇怪,不过它还是回答:“她啊,她就是个女师傅,教二弦琴的。” “你说的我知道,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我是说她过去是干什么的,应该是那种很厉害的人吧?” “哦,您说对了,是这样的。”花猫小姐答道。 “小松公主天天等君来啊……”那位女师傅在纸窗边弹起了二弦琴。 “好听吧?”花猫小姐骄傲地问道。 “确实很动听,不过她唱的内容我却听不太懂。”我说道。 “唱的内容吗?是什么来着,反正这曲子很招师傅喜爱。今年她都62岁了,可身体还很硬朗。” 她当然身体很好了,否则她是不可能活到62岁的。但短时间内我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回答,只好傻呵呵地“哦”了一声。 花猫小姐接着说:“总是听她说,她以前确实是个身份高贵的人。” “哦?那她过去到底是做什么的?” “据说天璋院[15]有个助理,他妹妹的婆婆的侄儿有个女儿,就是我家师傅。” “什么啊?乱七八糟的。” “就是天璋院有个助理,他妹妹的婆家……” “哦,原来如此!等等,是天璋院妹妹的助理……” “呀,不对,是天璋院助理的妹妹……” “哦,我知道了,是天璋院的……” “对,对,没错。” “助理嫁到了……” “又错了,是他妹妹的婆婆……” “哦,对对,是他妹妹的婆婆的……” “是她婆婆的侄子的女儿,明白了吗?” “哦,是她婆婆侄子的女儿。” “对喽,可算明白了。” “这还是太复杂了,能不能说得简单点儿,她和天璋院是什么关系?”我问道。 “愁死人了,您怎么那么笨呢?刚才已经说了,是天璋院助理的妹妹的婆婆的侄子的女儿。” “这我已经知道了,但是不能……” “您不是已经知道了吗,还有什么可问的啊?” “哦,对。”迫不得已之下,我只得低头了。我们猫有时候也不得不说一些口不对心的谎话。 突然,纸窗内的二弦琴声消失了,接着传来女师傅的声音:“回来吃饭了,花猫!”听见这声招呼,花猫小姐高兴极了。它说:“看,师傅叫我回去吃饭呢,我是否可以走了?”虽然它在征询我的意见,但是我知道自己的反对也没什么用处。然后,花猫小姐说了句:“下次再玩儿吧!”就离开了。随着它的走动,它脖子上的铃铛也在摇晃。不过它刚走到院子里又转身回来了,它满是担心地问我:“您怎么了?脸色那么差。”难道我要把自己因为偷吃年糕而不得不在厨房到处跳舞的糗事告诉它?哦,不,我可说不出来。于是,我答道:“不用担心,我没事的。我因为一直在思考一件事,结果弄得有点儿头疼,所以就来找你聊聊天,缓解一下。”“哦,是这样啊,那回头见,您保重。”花猫小姐说道,它看起来似乎还不太舍得走。 这之前因为年糕事件,我一直心情低迷,可现在,我彻底恢复了好精神和好心情。于是,我高高兴兴地回家了,但我在半路上遇到了车夫家的阿黑。因为我企图从茶园穿过去,所以不得不走那条铺满了没有完全融化的冰霜的路。结果我刚从建仁寺的断墙那儿走出去,就在残菊丛中看见了阿黑的身影,它正弓着脊背打哈欠。以前,一见到阿黑,我就会感到害怕,但是最近这段时间我已经没有那种感觉了。不过,我依然没打算和它说话,企图忽略它,直接回家。因为在我看来,和它说话也是件很麻烦的事。不过阿黑可不会这样认为,一旦你给了它一种被轻视的感觉,它就会不依不饶。所以,它对我说道:“哟,你这个家伙还真喜欢装腔作势!名字都没有一个,真是没教养的野种!你那副骄傲的嘴脸真让人恶心,当自己生活在老师家就了不起吗?”虽然我已经有些名气了,但显然阿黑不知道这些。由于这家伙实在无知,所以我也就打消了和它解释的念头,决定敷衍它两句后就赶紧离开。 “哦,是阿黑啊,新年快乐!看看你的精气神,一如既往地好啊!”我边说边向它行礼,朝左摇了摇尾巴。不过阿黑并没有向我还礼,反而凶巴巴地说:“有什么可快乐的,谁像你似的,长了个方块脑袋,天天快乐。你这个小东西,当心点儿吧。” 事实上,我并不太理解他说的“方块脑袋”是什么意思,但估计不是好话。于是我问:“方块脑袋?是什么意思?” “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骂你你都听不懂,脑袋进水了吧?” “脑袋进水了”这句话似乎也很有意思,但是我依然不能理解,它比“方块脑袋”更难理解。原本我想为以后积累些经验,所以打算把这个词问清楚,不过想想也知道,从阿黑那儿我是得不到明确答案的。因此,我和阿黑陷入了尴尬,谁都没有说话,只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的。 这时,突然传来了阿黑女主人的一声喊叫:“天呀,我的大马哈鱼呢?就放在柜子上来着呀!肯定又是让那个招人恨的黑毛畜生给吃了,它只要回来就别想有好了。”此时正值初春之际,周围的环境平静安宁,可是阿黑女主人这一通肆无忌惮的大喊,一下子就让这一切的美好从从天上掉到了地下,彻底俗气起来。 对于女主人的喊叫,阿黑却是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神色间颇为骄傲。阿黑抬了抬方下颌,意思是:怎么样,听见了吧?我到此时才发现阿黑的脚下果然有条大马哈鱼骨头,这种鱼每片差不多值两分三厘钱。此时,它躺在阿黑的脚下,沾满了泥土。我不由自主地赞扬道:“你还是这么厉害呀!”之前那种尴尬的场景早被我抛在脑后了。 但要想让阿黑消气,只靠这一两句奉承话肯定不行。它说:“有什么厉害的,不就是吃点儿大马哈鱼吗?你这个家伙,少瞧不起人,你当咱是别人吗,咱可是车夫家的阿黑!哼!”说着阿黑使劲儿地把右前腿举到了肩头,就像人类挽袖子一样。 “你是阿黑啊,这谁不知道啊,怎么能是别人呢?”我说道。 “那你刚才那话是什么意思,你既然知道是咱阿黑,刚才为什么还怀疑我的厉害呢?”阿黑挑衅似的冲我说道。倘若我现在不是猫而是人的话,估计它一定会抓住我前胸的衣服不断地来回拉扯我。我觉得有些危险,只好略微后退。 这时,阿黑的女主人的声音再次传来,只听她大声地嚷嚷道:“西川老板,嘿,西川老板,听见了吗?给我送一斤牛肉来,快点儿,要嫩的啊!”周围原本十分寂静,可是这买牛肉的声音一响,这寂静立即就被打破了。 “哟嘿,一年啊,她也就买一次牛肉。但为了向街坊四邻炫耀,每次她都大声嚷嚷,这个老女人,不好管教呢。”阿黑说道,语气里饱含讥讽。说话的同时,它已经站了起来,向外使劲儿地伸展自己的四条腿。 我什么也没说,事实上,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在阿黑眼中,这斤牛肉似乎已经注定是它的口中食了,它说道:“虽然一斤少了点儿,但也只能先对付一下了。只要她敢买来,那就归我了。” 为了让它赶紧走,我连忙附和道:“是啊,这可真是一顿大餐,不错啊!” “你多的哪门子嘴,烦人,管好你自己吧!”它一边说,一边将后腿猛地一蹬,结果我被它蹬了满脸的泥。被吓到的我赶紧将身上的泥抖掉,此时飞快地跑过篱笆墙的阿黑早已不见了踪影。我想西川家的牛肉这回怕是要遭殃了。 此时的家里,与平常相比,气氛很不一样,整个客厅都显得很温暖。即便是主人,笑得也很欢畅。我一回到家就感觉出来了这些,并为此感到奇怪。我从敞开的廊子上的拉门那儿进去,来到主人跟前时才发现,原来家里来了客人,而且看起来很陌生。此人的打扮一看就是那种很正派的“读书人”,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棉布外衣上有家徽,穿着的裙裤产自小仓。在主人的面前有个小火盆,我往旁边一看就发现了一个香烟盒和一张名片。香烟盒上有用春庆漆法画的漆画,名片上则写着“向您介绍越智东风君,水岛寒月敬上”。由此可见,此人是寒月先生的朋友,名叫越智东风。至于此人和主人在说什么,我还不太清楚,因为毕竟我进来时,他们已经聊了半天了。不过他们的谈话似乎在围绕着美学家迷亭君进行,此人我在上文已经提到过。 “他说他有一个主意,非常有意思,很希望我能参加。”客人说道,声音听起来不慌不忙,有条有理。 主人将茶斟入碗里,然后推向客人,答道:“是吗?他想做什么?让你和他一起去西餐馆吃午餐是什么意思?” “我也不知道啊,谁知道他想干吗?不过是他先提出来的,应该挺好玩儿的,所以我就……” “你就怎么样,真去了?”主人问道。 “哎,谁知道会那样呢,真是想不到。” 主人拍了拍我的头,看起来颇为自得,但我还是被拍疼了。我觉得主人可能是想起之前被耍的那次了,就是安德利亚·特耳·撒尔德那次。于是他说道:“八成又是他和你闹着玩儿的,这样的事啊,他经常干。” “他询问我的意见,说吃点儿新鲜的怎么样?”客人说道。 “哦,什么新鲜的,你们吃了什么?”主人问。 “最开始时,他一边看菜单一边向我介绍,各种菜都介绍了个遍。” “哦,此时你们还没点菜呢?后来又怎么了?”主人问道。 “是的,还没点呢。后来他想了想,对服务生说:‘只有这些吗,真不应该来这儿吃。’服务生很不平,反驳道:‘烤鸭肉和牛排都不错,您要不要试试?’但迷亭先生说:‘这些菜都太普通了,我们来这儿可不是为了吃这些俗气的东西。’后来服务生就不说话了,他并不能理解所谓的‘俗气’。” 听了这话,主人附和道:“看看,我猜对了吧。” “后来,迷亭先生转过头来又和我说:‘法国和英国才不会这样呢,在那里,天明调和万时调[16]都很常吃。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来西餐馆吗?就是因为日本所有的地方都差不多……’听听他说的话,我想知道,他真的去过外国吗?” “迷亭吗?怎么可能?不过如果他真想去的话,他倒是有这个财力和时间。我估计他就是逗你玩儿呢,故意把以后想去的地方当成已经去过的了。”主人一边说一边笑了起来,也许他确实觉得这段话很有趣,而且希望自己也可以逗笑客人。不过可惜的是,在客人眼里,这段话似乎没那么好笑。 “哦,是这样啊。当时迷亭先生说得煞有介事的,所以我几乎当真了。他还跟我讲了什么蛞蝓汤、炖青蛙之类的,就好像他亲眼见过似的。” “瞎扯嘛,他本来就很擅长这个,估计是学了别人的话吧。” “嗯,说得有理,应该就是这样。”客人说道,表情似乎颇为愤懑,看着花瓶里水仙花的眼睛都直了。 “弄这么一出,这就是迷亭的主意?”主人追问道,看来他对事情的始末很感兴趣。 “唉,不是的,这只是个开头,后面的才是好戏。” “哦?”主人的声音里满含好奇。 “他后来和我说:‘估计在这儿是吃不到蛞蝓汤和炖青蛙了,咱们就凑合一下,吃点儿橡面坊[17]吧。’对他的提议,我也表示了赞成,不过那时我完全是一种漫不经心的状态。” “古怪,橡面坊?真有意思。”主人说道。 “我也是这么感觉的,古怪得紧。不过我还是当真了,谁让迷亭先生说得那么煞有介事呢?”对于自己的粗心大意,客人十分不好意思,在主人面前似乎觉得十分抱歉。不过对于这份歉意,主人并没有什么表示,他不甚在意地催促客人继续说。 “后来,迷亭先生就吩咐服务生说:‘两份橡面坊,谢谢。’这话让服务生很疑惑,他追问道:‘是要炸牛肉丸子吗?’迷亭先生答道:‘我说的是橡面坊,不是什么炸牛肉丸子。’他的语气听起来再正常不过了。” “真有吗?橡面坊?”主人接着问道。 “我怎么知道呢?虽然我当时感觉不太对,但是我已经对迷亭先生的话信以为真了,甚至还帮他呢,我也一个劲儿地向服务员强调:‘要的是橡面坊,橡面坊。’哎,谁让迷亭先生能那么若无其事地说出来,而且对西洋的东西十分熟悉,说他出过国,我是绝对不会怀疑的。” “哦,服务生呢?他说啥了?” “如果现在再回头看,那服务生也挺有意思的。他想了想,然后对我们说:‘很抱歉,先生们。今天十分不凑巧,橡面坊没有了。不过我们可以为你们做两份炸牛肉丸,二位需要吗?’听见这话,迷亭先生的表情颇为惋惜。然后他给了服务生一些小费,大概有两毛钱,说:‘真是可惜,看样子白跑一趟,我们就想吃橡面坊,你们想想办法吧。’服务生答道:‘那好吧,请允许我去和厨师商议一下。’说完就离开了。” “可见,这橡面坊的魅力不小啊,他今天还非吃不可了。”主人玩笑道。 “后来,服务生出来说:‘如果您真想吃这道菜,就必须花费很长时间等待。因为没有成品,只能现做。’听见此话,迷亭先生从容地答道:‘没事,反正大过年的,又没什么事可做,等就等吧。’他一边说还一边把放在衣服口袋里的雪茄拿了出来,放在嘴里吸了起来。我能怎么办呢?为了打发时间,只好开始读《日本新闻》。于是,服务生又去了后面,可能接着商议对策去了。” “真是不嫌麻烦呀!”主人一边说一边往前面凑去,那劲头和读战地讯息差不多。 “没过多久,服务生又出来说:‘实在抱歉,我们无法为二位提供橡面坊。因为已经没有食材了,而且在龟屋和横滨的十五号外国商店也没买到。真是抱歉啊!’听见此话,迷亭先生故作可惜地说:‘看来我们注定白跑一趟了,特意赶来却吃不成,真是的……’迷亭先生不停地重复着这句话,与此同时,他的目光还看向了我。不好意思保持沉默的我只好也说着‘真是的,真是的’附和他。” 主人也肯定道;“是啊!”至于他在肯定什么,我真是搞不明白。 “服务生的样子也挺可惜,还对我们说:‘我们会尽快补齐食材,望您下次再来。’于是,迷亭先生又问:‘食材吗,都有什么啊?’听见这个问题,服务生除了干笑外,并没回答。迷亭先生又说:‘估计是用日本派的俳人[18]做的吧?’听见这话,那服务生连忙附和:‘对的,您说得对。不过很抱歉,横滨已经是最近的地方了,但是依然没有买到。’” “哈哈哈哈,这就是可笑的地方了,逗死了。”主人大笑着说。可以说,这是主人笑得最厉害的一次,他全身包括膝盖都笑得直抖,我都已经快坐不稳了。不过他的笑声还在持续,完全顾不上我了。他为什么会觉得这么好笑呢?估计是因为他很高兴有人和他一样被迷亭耍了吧,上次安德利亚·特耳·撒尔德的事,他还记着呢。 “我们离开餐厅后,迷亭先生对我说:‘有趣吧,橡面坊,呵呵,多可笑啊。’在我对他表达了自己的敬佩之意后,我们就分开了。不过我可不太好受,毕竟这顿‘午餐’我什么都没吃到。”客人说道。 这时,主人的同情心可算复苏了,他说:“可不是吗?你也不容易。”我完全赞同这点。到这里,两人的话就告一段落了,他们也听见了我喉咙里的咕噜声。 茶水已经冷掉了,东风先生却毫不在意地一口喝了个干净。然后,他对主人说道:“我今天来的目的,是想拜托您一件事。”他的语气听起来颇为正式。听见此话,主人也立马认真起来,开口询问他是何事。 东风先生接着说道:“我对文学、绘画很感兴趣,也许您有所耳闻……” “非常不错。”主人夸赞道,语气里饱含鼓励之意。 “还有一些人也和我有同样的爱好,所以,从前段时间开始,为了在这方面继续研究,我们每个月都会以诵读会的名义聚会一次。在去年年底我们举办了第一次。” “哦,听起来你们的诵读会就是用某种节奏对一些诗歌文章进行朗读,对吧?但我想知道你们到底是怎样弄的?” “最开始时,我们只是对一些古作进行朗读。后来,慢慢地,我们看上了同人作品。” “哦,古作吗?白居易的《琵琶行》那种?” “不是那种。” “芜村[19]的《春风马堤曲》那种?” “哦,也不是。” “那是什么?” “不久之前,我们弄的是近松的殉情剧。” “近松吗?写《净琉璃》的那个?”听见主人的话,我简直要为他的愚蠢叹气。都说了是写作者近松,那还能是别人吗?难道在世界上,你还能找到第二个近松吗?不过对于我的想法,主人当然毫不知情。所以,他还在摸着我的脑袋,动作十分亲近。明明是白眼,却会被当作在传递深情,犯这种错误的人实在太多。所以,主人的这种误解也就没什么奇怪的了。因此,对于他的抚摩,我依旧毫无愧疚地继续享受着。 “是那个近松。”东风先生答道,与此同时,还偷偷观察了一下主人的表情。 “哦,那在诵读时,你们怎么弄的?是一个人?还是分成各种角色?” “分成各种角色,每个人都担任一个。而且在此之前,我们已经弄过一次了。在诵读时,我们有时还会有些手势和动作,目的就是为了充分体验这个角色,将他的性格尽可能表现出来。对每个人物,都要感同身受。在对话方面,将那个时代的人物再次呈现出来,这就是我们的目的。无论是哪个角色,小姐也好,徒弟也罢,我们都要尽可能形象地体现出来。” “这简直就和演戏差不多。” “是的,除了没有服装和道具,和演戏没什么区别。” “你们之前弄的成功了吗?希望你别介意我这么问。”主人问道。 “那是我们第一次弄,应该算得上圆满了。”客人答道。 “殉情戏吗,哦,这你刚才说了。那具体讲了什么?” “为了去吉原[20],嫖客坐了船老大的船,演的就是这一场。”客人答道。 “哦,那场戏嘛,这可不太好演呢!”显而易见,主人对此有些疑问。可见,作为老师,他还是当之无愧的。他抽着“日升”牌的香烟,鼻孔中喷出的烟雾从他的耳旁掠过,直飘到了脸颊后面。 “也没有那么难的,左右不过那几个人物,嫖客、船老大、妓女、老鸨、跟妈、龟公。”这位东风先生似乎并不太在意这些。不过当“妓女”这个词传入主人耳中时,他皱起了眉。但是他似乎并不能彻底理解这些“老鸨”“龟公”“跟妈”的专业用语。于是,他疑惑地问道:“‘跟妈’就是妓院的丫鬟吗?” “我也不太确定,但是我觉得,‘跟妈’和‘老鸨’可能是指酒馆的佣人和妓院管事的。”对于“跟妈”和“老鸨”这样的角色,这位东风先生显然并不十分了解,可是,他之前不是说要通过诵读,将剧中人物充分表现出来吗? “哦,原来‘跟妈’和‘老鸨’一个是酒馆的,一个是妓院的。那‘龟公’呢?是人吗?男的女的?或许是指一个地方?”主人说道。 “应该是指男人。”客人答。 “哦,那是干什么的呢?” “哦,回头我再研究研究,现在我还不知道哩。” 我心里嘲讽道:“只有这种程度就想对台词,他们弄出来的东西一定很滑稽吧。”不过主人的样子却很庄重认真,因为我一抬头就看出来了。 “除了你,还有谁参加诵读?”主人接着问道。 “什么样的人都有。长着胡子的k君扮演妓女,他是个法学士,他用娇柔的语气表演女人,别提多可笑了。而且妓女还另有一段动作,得表演肚子疼的样子……” “哦,肚子疼?诵读时就得表演吗?”主人问道,语气听起来有些担心。 “嗯,必须表演,重要的是那时的表情。”东风先生答道,一直以来,他的姿态都仿佛是一个艺术家。 “肚子疼得还行吗?”主人问道。这句话虽然很短,但不得不承认,十分精妙。 不过东风先生的回答也没差到哪里去,他说:“第一次疼得不咋地。” “哦,那你呢,你扮演的是什么角色?” “船老大,我演的是船老大。” “哟,你竟演船老大。”主人的口气似乎在说:“你都能当船老大,那想必我当龟公也没什么问题了。”然后,他又接着说:“我估计你那船老大当得不怎么样吧?” 这话可谓十分直白,不过好在东风先生并没为此生气。他的语调一直很平缓,此时依旧没有任何变化。他答道:“确实如此,我们上次的聚会本来很有意思,但最后就是因为船老大,所以才没有圆满结尾。大约有四五个女学生就住在我们聚会的隔壁。她们也不知道从哪儿得了消息,打听到有诵读会,于是就在窗户外面偷听。当时,我正捏着嗓子扮演船老大,正兴冲冲地往下读呢,而且心里颇为自得,因为之前读得一点儿问题也没有。可谁知……那几个女生之前一直在憋着笑,后来可能因为我的表情太夸张,她们的笑声再也忍不住了。只听哈哈哈的一阵,吓了我一大跳。当时我都要羞愧死了,不仅如此,诵读也再无法进行下去了,被迫结束。” 原来,这就是东风先生口中所谓的已经圆满结束的第一次诵读会,真不知道,倘若这都算圆满,那得什么样子的才算是不圆满呢?真是笑死人了。我的喉咙再次发出了咕噜噜的声音,这完全是情不自禁的行为。主人继续摸着我的头,而且态度更加亲密。这可真是值得庆幸的事,虽然我在耻笑别人,但依然得到了主人的爱抚。不过,与此同时,我也有种惊惧的感觉。 “这可真是大大的不幸。”此时还处于正月,主人竟然毫无顾忌地说出这样的话,实在是不吉利。 “下一次吧,我打算竭尽全力弄得更好些。也是因为这个目的,今天才会来到您府上拜访,希望您也可以加入我们,助我们一臂之力。”客人说道。 对任何事情,主人的态度都很消极,所以一听东风先生的要求,他下意识地就想拒绝。于是,他说道:“肚子疼的那种表演嘛,我可不擅长。” “那种嘛,当然不敢劳烦先生大驾,您可以看一下我们赞助者的名册……”说话的同时,东风先生在一个紫绸的包裹中掏出了一本名册,然后打开并放到主人面前,接着说道,“您把名字和图章签到上面就可以了。” 我看到名册上有很多人的名字,都是现在比较有名的学者和文学博士。“哟,做个赞助者吗?这倒挺合适的。但是,义务呢?赞助者得尽什么义务?”我的主人并不完全放心,他和牡蛎一个样,十分害怕出头。 “你将名字签上就代表了你支持我们,至于义务,也没什么事是必须做的。”客人解释道。 “哦,原来如此,那就算我一个吧。”不需要尽义务,主人立即变得轻松了。“我什么都可以签,只要不用尽义务,连造反的投名状都不例外。”主人的神情似乎表示的就是这种意思。而且事实上,主人之所以会这么爽快地就答应了,也是因为他从没遇到过这样的事,可以把自己的名字和很多著名学者并列,这当然无比荣耀。“麻烦你,稍等一下。”主人说完就去书房里拿印章了。可是此刻我还卧在他的膝头呢,结果他一站起来,我就突然掉到了地上。点心盘里放着蛋糕,主人离开后,东方先生迅速地拿了一块吃了起来,结果噎到了,蛋糕在他嘴里咀嚼了半天才被咽下去。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今早的事,就是吃年糕的那件事。他在主人拿来印章时已经彻底消灭了那块蛋糕,而且少了一块蛋糕这种事也没有引起主人的注意。实际上,倘若主人真的发现了,那他肯定会第一个怀疑是我干的。 主人在送走东风先生后回了书房,结果在桌子上发现一封迷亭先生寄来的信。 信的开头写着:“恭贺新年,祝万事如意……”这让主人十分意外,因为在此之前,迷亭先生从没有写过一封如此郑重的信。他的信从来都是很滑稽的,例如最近寄来的那封,上面的开头语是这样的:“别后生活平静无波,既无新欢,也未收到他人情信,敬请勿念。”所以,今年这封信才会让主人如此意外,因为它实在是太正常了。 信中接着写道:“本想亲自去府上恭贺,但值此不可多得的新春之际,我不像兄长您那么消极,我打算积极筹备迎接,故而非常繁忙,无暇分身,万望海涵……” “这倒是真的,现在这家伙肯定正没完没了地各处玩乐呢。”主人认同迷亭所说。 再往下:“昨日得半天空闲,打算与东风先生一起品尝美味橡面坊,不料制作此美食的食材没了,十分不幸。白跑一趟,实在遗憾万分。” 看到这儿,主人笑了起来,心想:“又玩儿那一套!” “明天要参加某位男爵举办的纸牌会,后天要参加美学协会举办的新年盛宴,大后天还有个为鸟部教授准备的欢迎会,再往后……” 主人的耐心有限。“话真多!”说完,他就把这段跳过去了。下面接着写道:“我最近忙于出席上述各类宴会,除此之外,还有谣曲会、俳句会、短歌会、新诗会等。实在无暇分身,迫不得已之下,只得以书信代替亲至,对兄长聊表新春祝福,望您能够体谅海涵。”主人对着信自言自语道:“你亲至又如何,根本不需要。” “如蒙不弃,您肯屈尊光临寒舍,久别重逢,我必盛情款待。虽然家中没有山珍海味,但至少可用橡面坊来招待您……” 又是“橡面坊”,迷亭先生还没完没了了,主人有些生气地说道:“胡说八道。” “不过可惜的是,由于最近制作橡面坊的食材不足,所以无法得偿心愿。因此,改用孔雀舌来款待您这位贵客……” 读到这儿,主人似乎有了点儿兴趣,他自言自语道:“难道还要跟我开两个玩笑吗?” “一只孔雀的舌头只有小手指一半的大小,这兄长是知道的。但您食量素来很大,为了让您能饱食……” “真是瞎说!”主人说道,态度冷淡。 “因此,必须捕获很多孔雀,少说也得二三十只。在动物园或浅草花园中,我们可偶尔看到孔雀之身影,然而尽管如此,其却从未出现在家禽店中。对此,我颇为苦恼……” 看到这里,主人自言自语道:“真是活该,自找苦吃!”哪里有半分感谢的样子。 “以前,罗马鼎盛时期曾经很流行这种孔雀舌宴。在我眼中,此举动确实豪华奢侈。因此在我的一生中,对此可谓羡慕已久,望兄长体谅……” “这根本是在胡说八道,体谅什么!”主人说道,语气淡漠。 “甚至整个欧洲都曾风行过这种孔雀之宴,但凡是盛大的宴会,此佳肴必然位列席上,此事大概发生在十六七世纪。在肯尼沃斯,莱斯特伯爵[21]就曾用孔雀舌来宴请伊丽莎白女王。在画作《宴饮图》上,桌子上也摆着孔雀舌,这幅画是著名画家伦勃朗[22]的大作……” “研究孔雀宴的历史吗?你既然有这个时间,看来也没那么忙嘛。”主人想,似乎对迷亭先生十分不满。 “不管怎么说,如果我以后还像近期一样,频繁宴饮,用不了多久,肯定会像兄长您那样患上胃病的。” “什么话,什么叫‘像兄长您那样’?提我的胃病干吗?真是讨厌!”主人自言自语道。 “每天,罗马人要举办两三次宴会,这种说法来自历史学家。所以,即便此人之前肠胃十分健康,但长此以往也会变得消化不良,就像兄长……” “哼,又是什么‘像兄长您那样’吧?真是气人!” “不过,他们经过对奢侈和卫生的研究,想出个两全之法,既能饱尝美食,又能保持肠胃健康……” “哦,什么好方法呢?”主人的好奇心一下被勾了起来。 “吃完饭后,他们会沐浴更衣。沐浴之后,为了使肠胃放空,他们会使用一些方法呕吐出之前吃下的所有美食。放空肠胃后,他们就接着宴饮,再次饱尝美味珍馐。吃完之后,再重复一次上述步骤。这样一来,既可饱尝美食,又可保持肠胃健康。我认为这确实是个事半功倍的好方法……” 果然不错,主人的表情十分羡慕。 “众所周知,二十世纪的今天,交通和宴会都日渐频繁。更何况,现在正值战争年代,对俄国的战争正处于第二年。因此,我认为已经是时候研究这种沐浴更衣后再呕吐的方法了。因为,我们身为胜利国的公民,肯定会对罗马人加以效仿。否则,我非常担忧,用不了多久,我堂堂大日本国的公民都将成为胃病患者,就像兄长那样……” “这个家伙,真是烦人,又是什么‘像兄长那样’。”主人腹诽。 “我们这些人颇为了解西方的情况。如果值此之时,能对西方古代历史进行细致研究,从而使那些已被遗忘的古方重见天日,将其应用于明治社会,那么必然能有效防止未来的忧患。此乃大功一件。一直以来,我们有幸得享安逸,正可借此机会回报此番恩德……” 对于上面这些莫名其妙的话,主人似乎不能全然理解,所以他的脑袋略微歪向了一旁。 “不过可惜的是,虽然我近期抱着这种目的,对维本、门森、史密斯各家的著作进行了研究,但并没有找到有效线索。做一件事时,在没成功之前,我是不会轻易放弃的,这一点兄长应该知道。所以,虽然可惜,但是我依然坚信,呕吐古方最后必为我所得,也许就在不远的将来。希望兄长不要着急,如果能够找到,我必立即双手奉上。所以,我只有等到发现此古方后,再以橡面坊和孔雀舌来款待兄长了。这样一来,无论是对我,还是对患有胃病的兄长,都将很有大益处。纸短情长,书不尽言。” “哎呀,又被这家伙耍了。他写得这么煞有介事,你不当真都不行,不知不觉中就读完了。迷亭真是太无聊了,新年也开这种玩笑。”看完信后的主人笑着说道。 在此之后的四五天里,一直都没发生什么事。水仙花插在白色瓷盆中,已经日渐凋零,不过瓶中的绿萼梅却是另一番景象,已经裹着花苞快要开放了。每天只是看着这些,渐感无趣的我只好去拜访花猫小姐。不过可惜的是,去了两三次都无缘得见。头次去我以为它不在家,但第二次去的时候,我才知道它生病了。这是我从在纸拉门里的女师傅和女仆的对话中偷听到的。在厕所前面有个洗手盆,旁边放着一盆叶兰,当时我就是躲在那里听到的。 先开口的是拉二弦琴的女师傅,她问:“花猫怎么样了,吃饭了吗?” 女仆答道:“没有,从早上到现在,一点儿东西都没吃。俺把它移到暖床上去了,这样能让它暖和点儿。”瞧瞧这待遇,简直和人差不多了。我心里十分羡慕,这哪是我能比的啊?但是,我又为喜爱的花猫小姐感到高兴,它竟然能受如此优待。 “不吃饭,它怎么会有力气呢?真是愁人。” “是啊,您看俺这样的,也不敢饿着哩,要不哪有力气干活啊。”女仆说道。从这种语气中似乎可以看出,在女仆眼中,猫是比她更尊贵的存在。事实上,她在这个家里可能真的没有猫重要。 “你带它去看医生了吗?”女师傅询问道。 “去了,去了。别提了,那个大夫可滑稽了。俺抱着花猫,刚一进他的诊所,他还以为是俺病了呢,非要给俺诊脉。俺连忙说:‘不对,不对,是它病了,不是俺。’俺一边说一边让他看花猫。结果他看着坐在俺膝上的花猫笑着说:‘哟,我可看不了它的病,再说它自己很快就会好的,你别操心了。’您看看,他说的是什么话?于是,俺生气地说道:‘不看拉倒,在俺们家,这只猫可宝贝着呢。’说完,俺抱着花猫就回来了。” “怎么这样呢?”女师傅说道,语气十分不满。在我家,确实很难听到女师傅说话的这种腔调。我真是敬佩极了,她的语气如此文雅,肯定和她是天璋院的什么人有很大关系。 “它喉咙里好像有动静,嘶哑着呢。”女师傅接着说道。 “这还不是和它的感冒有关系吗?您想想,这一感冒,嗓子能舒服吗?无一例外地都得咳嗽。”女仆连忙答道。她的语气十分恭敬,毕竟她的主人可是天璋院的什么人。 “最近有种病,好像叫什么肺结核,你听说了吗?”女师傅问道。 “听说了,大家都得小心点儿,现在出现的病都可新鲜了,什么肺结核、鼠疫之类的。”女仆答道。 “可不是吗,你自己也小心点儿吧。在旧幕[23]府时期,哪儿有这些新鲜玩意儿,可见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您说得对,太太。”对于女主人的关心,女仆颇为感动。 “咱家的猫也不常出去乱跑,怎么会感冒呢?真是奇怪。” “俺估计和它最近交的一个朋友有关系吧,那可是个坏家伙。”女仆说道,语气颇为自得,就好像她讲的是国家机密一样。 “坏家伙?”女师傅问道,语气中饱含疑惑。 “可不是吗,是一只十分脏乱的公猫,就是前面胡同老师家里的那只。” “哦,就是那个人吗?每次洗脸都会发出声音,那声音就跟被掐住了脖子的大鹅发出的似的。” “对,对,就是那个。那声音就跟鹅脖子被掐住了似的。”女仆答道。 这个形容可真奇妙,被掐住了脖子的大鹅所发出的声音。我的主人有个十分古怪的习惯。每天早上,当他洗漱时,常用牙刷捅自己的喉咙发出咔咔的怪声,一点儿都不顾及会不会影响别人。这种声音有时会更大一些,此时多半也是他不高兴的时候。不过就算他心情好,这种咔咔的怪声也不会停止。所以说,他每天都会发出这种怪声,迄今为止,从没间断。无论心情好坏都是如此。主人的妻子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有这个怪毛病的,只是说这个毛病在搬来这儿之前还不存在呢。这种毛病确实不太好克服,他如此坚定地执行下去,这又是为何呢?对我们猫来说,真是个未解之谜。抛开这些不论,我觉得,以“脏乱的猫”来形容我,这可真是一句过分的话。为了尽量听清她们的话,我把耳朵立了起来。 “他为什么发那种怪声呢,我猜那可能是种咒语。对于普通的规矩,男仆、用人们都是懂的,就算是维新前武士的用人,也是如此。可是,那样洗漱的人,即便是在武士们住的公馆街也没见过。”女师傅说道。 “嘿,太太,您知道得真多。”女仆赞扬道。在对主子的话表示赞扬时,女仆总会先说个“嘿”,其实这完全没有必要,但她依旧如此。 “那只猫肯定是个坏猫,看看它主人的那个样。所以如果它还敢再来,你不要饶了它。”女师傅吩咐道。 “肯定会的,俺得为花猫报仇。估计就是因为那只坏猫,它这次才会得病的。”女仆答道。 我这是招谁惹谁了,真是冤枉死了。看来,以后我是不能再动不动就来拜访花猫小姐了。后来我就回了家,依然没能见到花猫小姐。 回到家后,我在书房里发现了主人的身影,此时他正拿着笔冥思苦想地低声自语。想想二弦琴女师傅对他的评价,不知道他知道后会怎么生气呢。不过俗话说得好,“耳不听为净”,所以,他依然当自己是伟大的诗人,在那儿喃喃自语地沉思着。没过多久,迷亭君来拜访,要知道不久之前他还嚷嚷着忙于应酬不能亲至,只能以贺卡来恭贺新年呢。 “你在干吗?写新诗吗?拿个有意思的给我看看。”迷亭对主人说道。 “哦,我这儿有篇文章挺有趣的。我想把它翻译出来,正在这儿寻思呢。”主人答道。 “有篇文章?作者是谁?”迷亭问道,语气颇为疑惑。 “我也不知道。” “哦,原来是无名氏的,不过也不要小看了这些无名氏的作品,还是有一些不错的。文章出自哪里?”迷亭问道。 “英语课本第二册。”主人答道,语气听起来颇为镇定。 “英语课本第二册?什么意思?” “这篇不错的文章就出自英语课本第二册。”主人答道。 “啊!你可真想得出来。这可是个好机会,我上次说的孔雀舌的仇你还记着呢,这是想以此报复吗?” “胡说八道什么,我才不像你似的喜欢乱开玩笑。”主人从容地答道,手里捻着自己的胡子。 “据说,曾经有人向赖山阳[24]询问最近是否有好文章,结果山阳先生给那人看了一封信,那是马夫写给他的一封讨债信。他还对那人说:‘在近期的文章中,这算是非常好的了。’由此可见,你还挺有审美能力的。现在,你读读这篇文章,我来看看。”迷亭先生说道,语气听起来就像是一位老审美家。 于是,主人开始朗读起来,那声音就好像是禅师在诵读大灯国师[25]的《遗训》。他读道:“巨人引力。” “什么东西?你说的巨人引力是什么东西?”迷亭问道。 “是标题,这篇文章的标题。”主人解释道。 “哦,原来是这样。可那是什么意思呢?这个标题真奇怪。” “应该是说有一个巨人,他以‘引力’为名。”主人说。 “你这种说法真是太牵强了,不过勉强还算说得通,而且这只是个标题,你还是快用你那有趣的声音读正文吧。” “读是可以,但是在这过程中,你不能打断我。”主人事先叮嘱道,然后接着读了起来: 科特透过窗户向外看去,那里有一群孩子在玩耍,玩儿的是接球游戏。他们将球抛向空中,那球越飞越高,但很快就又掉了下来。他们就这样玩着,每次都把球抛得很高,但尽管如此,球还是会很快掉下来,没有一次例外。“如果能一直往上飞多好,为何一定会掉下来呢?”科特问道,语气颇为疑惑。他的母亲为他解释道:“这是因为地下有个强壮有力的巨人,他叫引力。所有东西都会被他拉住,去往他的方向。在他的拉扯下,房屋才没有飞走,而是安稳地停在地面上。如果他不拉着,孩子们就到空中去了。因为巨人引力的召唤,那些枯萎的叶子才会落到地面上。他大喊着:‘来这儿,来这儿。’所以你的书本才会掉到地上。抛向空中的球为何会掉下来呢,当然也是因为巨人引力的召唤。” “完了?”迷亭问道。 “嗯,完了,这可真是一篇好文章。”主人说道。 “我可真佩服你,橡面坊的事你还记着呢,你在这儿等着报复我呢?” “我没有想报复你,在我眼里,这篇文章非常好,所以我才想翻译过来。你不同意我的话吗?”主人一边问道,一边打量金丝边眼镜后面迷亭的神色。 “这次我算认栽了,还真是被你耍了。我可没想到你还有这种本事,真是让我佩服。”迷亭说道,好像在自己嘲笑自己。 不过,对于他的意思,主人显然一脸迷茫:“佩服我做什么,我可没这种想法。我之所以要把这篇文章翻译出来,不过是单纯地认为它有意思罢了。” “确实有趣,只有你才做得出来。真是不错,我是比不上你的。” “你说的哪里话,什么比得上比不上的?最近,我不太画画了,所以才想研究研究文章。” “我实在太佩服你的本领了,这是你那种既模糊又无色彩的水彩画完全不能比拟的。”迷亭说道。 “哦,真的吗?你的夸奖真是使我信心大增啊!”主人说道。不过我觉得,两人的想法似乎完全不同。 这时,寒月先生也恰巧前来拜访。他一边跨进门,一边说着:“上次失礼了。”“哟,是寒月先生啊,真是好久不见了。现在我正在拜读一篇好文章,十分有趣,甚至驱散了上次橡面坊的阴影。”迷亭先生说道,这句话听起来莫名其妙的。 “哦,原来如此。”寒月先生的回答同样莫名其妙。 在这三个人中,兴致不高的似乎只有主人。他对寒月先生说道:“越智东风前几日来了,就是你介绍的那个人。” “哦,真的吗?他可是个很老实的人。不过尽管如此,他也是个奇怪的人。其实,为了避免给您添麻烦,我原本是不想把他介绍给您的,但捺不住他非要如此,因此……”寒月先生说道。 “哦,其实也没什么事。”主人道。 “他来这儿没和您说些事吗,就是和他名字有关的?” “没有啊,他没说这类事。” “哦?您都不知道,他总愿意把自己的名字解释给首次见面的人听,不管到哪儿都是这样。这也算是他的毛病吧。”寒月先生说道。 “呵,这是怎么一回事?”迷亭先生问,他总是对新鲜事特别感兴趣。 “他的名字里有个东风,所以常怕人在说这个词时使用汉字音来读……” “哦,这样啊,还真奇怪。”迷亭先生一边说道,一边拿出了一些烟丝,那些烟丝就装在他那皮质的烟荷包里,荷包上还有泥金花纹。 寒月先生接着说道:“‘要用ochikochi来读我的名字,而不是ochitofu。’他总这样说。” “笑死人了。”迷亭先生一边抽着“云井”牌的烟丝,一边说道。 “这是因为他醉心于文学,所以才会这样。倘若读成kochi,他的名字就和成语‘远近’同音。因为和姓一结合,他的名字就会被读成ochikochi。而且更令他骄傲的是,这是四个非常有韵律的音节。因此,他常有抱怨,认为这个‘东风’倘若用汉字音读,那就白白牺牲了他的一番良苦用心。” 听完这些,迷亭先生说道:“这确实挺有特点,有意思。”显而易见,迷亭先生对此事的兴趣越来越大。“云井”牌香烟的烟雾被他吸进了肚子,现在他又企图用鼻孔喷出它们,可惜不幸的是,在途中这些烟雾迷了路,结果在他喉咙的地方呛住了。所以,迷亭先生咳嗽了起来,但手里的烟杆也没放下。 “他是前几日来的,说他举办了个诵读会,他在里面扮演船老大,结果遭到了女生的嘲笑。”主人笑着说道。 “真是有意思,你们说是不是?”迷亭先生答道,同时将烟袋在膝盖上敲敲。我原本离他很近,但此时却有了一种危险的感觉。于是,赶紧向远处走了几步。只听他接着说道:“前几日,我请他吃橡面坊时,他也跟我提过这个诵读会。据说,等到第二次时,他们想请一些著名文人与会。他还邀请我去参加哩,我问:‘这次弄什么?还是近松的作品吗?’结果他说:‘不是的,是个叫《金色夜叉》[26]的新剧。’我接着询问他扮演谁,他告诉我‘我演宫子姑娘’。想想就可笑,东风先生扮演宫子姑娘。哪怕只是为了恭喜他,我也得到场啊!” “是挺可笑的。”寒月先生虚伪地附和道。 “那又怎么样,和迷亭先生相比,这个人可是截然不同,他是个非常踏实诚恳的人啊!”主人说道。他这话纯粹是出于一种报复,谁让他想到了之前的几件事呢,先是安德利亚·特耳·撒尔德,然后又是橡面坊和孔雀舌。 不过对迷亭先生来说,这话似乎并不值得在意,他说:“我就是‘行德镇砧板’[27]的那种人。” “说得没错。”主人附和道。事实上,对于这句“行德镇砧板”,主人并不太理解。不过他还是很了解该怎样蒙混过关,谁让他当了那么多年的老师。所以在此时的交际中,他不禁用上了自己教课时的招数。 不过寒月先生倒十分坦率,他直接问道:“‘行德镇砧板’是什么意思?” 在壁龛前有盆水仙花,主人看着它说道:“去年年底我去洗澡,半路上买了这花,回来就插上了。没想到竟能放这么长时间,不错吧?”通过这个办法,主人转移了“行德镇砧板”的话题。“去年年底吗?你一说让我想起一件事来,也蛮奇怪的。”迷亭一边说一边用手指尖拨弄烟袋杆,使它快速地转了起来,就像表演杂技的艺人一样。听见这话,主人似乎松了一口气,终于将“行德镇砧板”的问题转移了。“和我们说说,你遇见什么奇怪的事了?”主人问道。 于是,迷亭先生接着讲道:“有一天我收到了这位东风先生的信,那时大概是十二月二十七日。信上写着‘我欲过府拜访,望您在府上相候,赐教文学上之高论’。于是到了日子,从早上开始,我就在家里恭候他的大驾,但却一直没见到人影。吃完午餐后,我就在火炉前读了一会儿波利·贝恩的幽默读物。这时我又收到了一封信,是我母亲寄来的。母亲毕竟老了,在心里还把我当小孩儿似的叮嘱了一番。说什么天气寒冷,晚上不要出门;什么只有在生完炉子屋里暖和时才能洗冷水澡,否则会感冒之类的。真可谓是千叮咛万嘱咐。不过我明白母亲的疼爱之情,如果换作别人,哪里会管你的死活。虽然一直以来,对于任何事,我都不甚在意,但此时母亲的叮嘱依然让我十分感动。我以前每天都是悠闲度日,但是因为这份感动,我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了,我必须让母亲有生之年为我骄傲。所以,为了扬名,我打算创作一部宏大的巨作,好使迷亭先生的名号能彰显于明治文坛,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母亲有个这样优秀的儿子。 “下面的信上又写道:‘你是个太幸运的人了,在如此忙碌的新年之际,你只管悠闲地在家玩耍,不需要像那些年轻人一样,辛苦地在与俄国的战斗中为国效力。’母亲认为我整日闲玩儿,但事实并非如此。之后的信上列举了一份名单,那上面都是我小学时代的朋友,他们都在这次战争中牺牲或负伤了。名单上一个个的名字映入我眼帘,不禁让我觉得人生了无生趣。在信的结尾处,我母亲是这样写的:‘我老了,今年还能勉强吃吃恭贺新年的年糕汤,以后怕是再也吃不了了。’看到这话,我不禁担心起母亲来,心里也沉甸甸的。因此,我十分盼望东风先生的到来,但他一直迟迟不到。 “吃过晚饭后,我给母亲写了十二三行的回信。我并没有母亲那样的本领,能写出一封六尺长的信来。所以希望她可以原谅我每次回信只有十几行。这时我的肠胃突然难受起来,这或许是因为我从早到晚都没活动的关系。于是,我决定出去散步,顺便把信寄出去。如果不巧,东风先生偏赶此时到来,那就勉强让他先等一会儿吧。按照以往的习惯,我通常都是去富士见町的那个方向,但是今天我却去了堤坝三号街那面,这完全是一种随意的行为。那天晚上是个阴天,从护城河的对岸刮来一阵阵风,非常寒冷。这时从外河堤下穿过了从神乐坂方向驶来的一列火车,发出轰隆轰隆的声音,使整个环境都染上了一层凄清之色。此时我的脑海中掠过很多东西,一年就要结束了、战争、牺牲、老去、不断变换的人世等,就好像走马灯一样掠过我的脑海。我常听人说,某某上吊死了,此时我忽然产生了一种想法,他们为什么想死呢?是不是就是因为受了这种环境的蛊惑?我抬起头来,看着河堤,结果发现自己来到了那棵松树下面,要知道这完全是我毫无意识的行为。” “那棵松树,哪棵?”此时,我的主人插嘴问道。 “还能是哪棵,那棵‘吊颈松’呗。”迷亭先生答道,与此同时,还将脖子缩了一下。 “‘吊颈松’?那不是国府台那边的吗?”寒月先生提出了疑问,真可谓节外生枝。 “‘吊颈松’是在堤坝三号街这儿的,‘吊钟松’才在国府台那儿。知道这个名字的由来吗?据说,任何人到了这棵树下都想上吊,这个传说从古老的年代就已经开始流传了。堤上的松树并不少,差不多有好几十棵呢,但只要是上吊的,准是这棵树没错。每一年,这片都会吊死两三个人,而且都只在那棵树上上吊。我发现,在那棵树上有个树枝是横着长的,正好伸向路旁。我当时就想,不能让这根树枝空置着,因为它真是挺漂亮的,如果有个人能吊在上面,那才不浪费了它的美丽。可是当时周围一个人都没有,我心想怎么就这么巧呢,难道要让我自己吊上去吗?哦,不行,不行,这么做太危险了,我还想留着自己的命呢。 “但我转念又想,在古希腊的宴会上,为了增加娱乐性,希腊人也常表演上吊。首先,他们会将吊在半空中的绳子结好一个圈;然后让人站到平台上,再把脖子伸进去;最后,平台会被旁边的人踢倒;与此同时,脖子伸进圈里的人会立即将绳结解开,然后平安地跳回地面上。一想到这种方法,我的恐惧感都消失了,我也打算试试。于是,我伸出手去,将树枝向下拉了拉,树枝顺从地弯曲下来,不但位置合适,而且形成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姿态。此时我的心里非常激动,因为我都能想象自己吊在上面的情景了——脖子挂在树枝上,整个身体轻微地颤动。我太想立即让这个想法成为现实了,不过我突然想到,东风先生还要来拜访我呢。如果我吊在了树上,那不是让他白等了吗?我不能这样亏欠他。于是,迫不得已之下,我决定先去会见东风先生,之后再回来上吊。就这样,我转身回家了。” “这就平安无事了?”主人问道。 “不错,不错,挺有意思的。”寒月先生说道,脸上还笑嘻嘻的。 “没有,回到家的我只看到了一张卡片,并没有见到东风先生。卡片上写道:‘实在不巧,因为今天有事脱不开身,请容许我改日登门拜访。’看完卡片,我终于放下了东风先生拜访之事,真可谓再没什么挂念的了。于是,我穿好木屐,高兴地跑回了松树旁,打算实施我原来的计划,不料结果……”说到这儿,迷亭先生忽然收了声,然后看了看主人和寒月先生,一副若无其事的表情。 “结果怎么了?”主人问道,声音有些急切。对于故事接下来的走向,他还是很关注的。 “好戏开始了。”寒月一边说道,一边玩着礼服大褂胸前的穗子。 “重新回到松树那儿后,我发现在我之前已经有人在那儿吊死了。想起来可真可惜,就晚了一步。不过现在再看,当时是死神控制了我。按照詹姆斯[28]的观点来说,这是在一种因果关系的基础上,我潜意识中的冥界和生活着的现实世界发生了感应。这件事不可谓不奇怪啊!”迷亭说,表情依旧那么若无其事。 听完这些话,除了因大口吃点心嘴里发出的咕噜声外,主人没有再说话。但他心里明白,自己又被捉弄了。笑嘻嘻的寒月先生则低着头拨弄着火盆中的炭,然后十分平静地说道:“这种事情确实奇怪,真是让人难以相信。然而,尽管如此,我还是相信的,因为我近期也遇到一件和你说的这件类似的事。” “哦,是吗,你也要吊死在树上?”迷亭问道。 “那倒不是,不过让人觉得奇怪的是,这事也发生在去年年底,和你说的那件事发生在同一时间,日期、时辰都一模一样。” “有意思!”迷亭一边说一边吃起了点心。 寒月接着说道:“我在向岛有个朋友,那天我带了一把小提琴去他家参加年末聚会兼合奏会。这次宴会非常热闹,参加宴会的小姐和太太有十五六个。很快所有东西都准备齐全了,这在近期内可谓是十分难得的。大家在晚餐和合奏结束后开始闲聊,不过我已经打算向主人告别,因为当时已经很晚了。这时,有人来到我身边,这是一位博士的太太,她对我说:‘某某小姐病了,这事你知道吗?’事实上,两三天前我还见过那位小姐,当时她似乎非常健康。所以,对于这位太太的话,我非常惊讶。于是,我仔细询问了情况。据说这位小姐在我们见面的那天夜里,突然发起烧来,甚至还胡言乱语起来。不过让人奇怪的是,她的胡言乱语中常提到我的名字。” 主人和迷亭先生都在洗耳恭听,谁都没有说话。就连那些俗气的话,例如什么“真有趣”之类的,迷亭先生也没有说。 “后来医生来了,但依然无法确定病症。而这位不幸的小姐已经因高烧陷入了昏迷。倘若连安眠药都无效的话,情况将十分危险。我心里因为这话升起来一种很烦躁的感觉,这沉重的心情就好像在梦中被魇住了一样。仿佛,周围的空气也凝固了,而我则被紧紧地包在其中。这件事占据了我的整个脑海,回家的路上也非常难过。某某小姐是如此健康美丽,想不到……” “抱歉,打断一下。这位某某小姐已经被你提到两次了,你方便把她的名字告诉我们吗?你也是这么想的吧?”迷亭先生一边看着主人一边问道。 “是的。”主人答道,声音听起来很模糊。 “我觉得这不合适,因为我不希望给她本人造成什么困扰。”寒月先生答道。 “这样所有东西都会很模糊,你是想这样讲吗?”迷亭先生问道。 “在讲述这件事时,我绝对是郑重认真的,请别质疑我的态度。总而言之,每次想到这位小姐得了那样的病,我似乎就丢失了所有的活力,丧失了所有的精神,就好像是落叶飞花的感觉。我跌跌撞撞地向前走着,最后来到了吾妻桥。我靠着桥栏杆,看着脚下默默流动的河水,它们漆黑一片,完全分不清是涨潮还是退潮。一辆人力车从花川户那边跑来,通过桥上,最后变成了一个越来越远的小亮点,到了啤酒广告牌那儿,它就彻底消失了。我继续低头看着河水,这时,我听到有人从遥远的上游在呼唤我的名字。 “当时已经很晚了,所以我心里非常奇怪,不知道谁在呼唤我。于是,我认真地看向黑漆漆的水面,结果一无所获。后来我打算回家,因为这种呼唤声被我归结为一种心理作用。可是没想到,那呼唤着我名字的声音在我走了两三步后又从远处传来,听起来十分微弱。我停下脚步地仔细聆听,结果再一次传来了呼唤我的声音,这已经是第三次了,我扶着栏杆,腿都吓软了。我听出来了,这就是那位小姐的声音,它要么来自远方,要么来自河底。于是,情不自禁地,我回应:‘这儿呢,我在这儿。’水面原本十分安静,结果我震惊地发现我的声音在上面有了回响,这可能是因为我的声音太大了的关系。我环顾四周,结果惊讶地发现所有东西都不见了,人啊、狗啊,甚至月亮,都没了踪影。 “我觉得自己那时似乎陷入了黑暗之中,周围茫茫一片,只有那个呼唤我的声音是目标,让我想朝那儿跑去。那位小姐似乎在请求我的帮助,那声音悲切婉转,把我的耳膜都穿透了。于是,我回应道‘我来了’,然后将半个身体探出了桥栏杆,我觉得自己听见的呼唤声正来自这黑漆漆的河水底下。我心里十分高兴,想着就是这河水底下。于是,我爬到栏杆上望着河水,打算等她再叫我时就跳下去。那悲惨的声音很快再次传来了,非常细微却又连绵不断。于是我确定了自己的想法,它就在河底下,所以我猛地向上一跳,接着就迅速地掉了下去,就好像是一个没有一丝牵绊的小石子。” “跳下去了?”主人一边问一边眨着眼睛。 “真是出人意料,结果竟是这样吗?”迷亭一边摸了一下自己的鼻子,一边说道。 “我跳下去的时候十分不清醒,一时间也根本没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等我清醒过来时,除了觉得有些冷外,并没有什么其他感觉,既没有被水弄湿,也没有呛水。我心里非常奇怪,因为我认为自己确实跳到了河里。可是情况显然不对,于是,我连忙望向周围。你猜怎么着?原来方向被我弄反了,我这一跳,最后落在了桥中间,根本没掉到水里。就这样,因为方向问题,我最后也没能找到呼唤我的那个地方,这对我来说,真是可惜!”寒月先生一边笑嘻嘻地说着,一边继续摆弄着自己胸前的穗子。对他来说,这种装饰物似乎是个累赘。 “哈哈哈,真是有趣。和我说的事太像了,真是奇妙。可见,这个故事被当作詹姆斯教授的材料也没什么问题,倘若将其写成文章,并以‘人体感应’为标题,恐怕整个文坛都会震惊的。不过那位小姐的病最后怎么样了?”迷亭先生问道,他似乎还想知道最后结果。 “应该已经恢复健康了,两三天前,我去她家贺年时还看见她在门口和女仆玩羽毛毽子呢。” 在此之前,主人似乎一直在冥思苦想,此时他忽然说道:“我也有个故事。”看看他那劲头,一点儿也不愿屈居人后。 “你也有故事?真的?”迷亭问道,主人这样的人也会有一些奇异的遭遇?他显然不那么认为。 “我的事也发生在去年年底。”主人说道。 “这么巧,都发生在去年年底啊,真有意思。”寒月先生一边说一边笑,有一小块点心渣粘在他那缺失了一块的门牙上。 “也是同样的时间吗?同一天、同一个时辰?”迷亭揶揄道。 “不是同样的日子,这件事发生在二十号左右。那天我妻子对我说:‘我想听摄津大掾[29]的戏剧,你陪我去吧,就当是给我的新年礼物。’对我来说,这当然不是什么难事。可是当我询问她今天表演的是什么曲目时,她把报纸找出来,看完告诉我说:‘今天演的是《鳗谷》。’于是我说:‘明天吧,我不喜欢《鳗谷》。’所以那天没能去成。第二天,看完报纸的妻子对我说:‘今天可以去了吧,今天演的是《堀川》。’我说:‘还是算了吧,以三弦为主的《堀川》空有热闹,没什么意思。’听完我的话,妻子就走了,但样子看起来颇不高兴。第三天时,她又来问我:‘今天演的是我非常喜欢的《三十三间堂》,就算你不喜欢,也一起去吧,只当是为了陪我。’ “就这样,我们的最后一次谈判开始了。我说:‘其实去听听也不是不行,毕竟你那么喜欢。可是据说,摄津大掾就要告别歌坛了,所以才想在最后献上几首熟悉的曲目,你喜欢的这个就是其中之一。可以想见,会有多少人去听。所以你这样盲目,哪里能找到好位置呢?按照一般手续,要想得到好位置,我们应该先联络一下观剧茶馆。否则不就是没按规矩办事吗?那多不好。所以今天还是别去了吧。’我妻子听见我这么说,几乎就要哭出来了。她呜呜咽咽地说:‘这类手续如此费事,我一个普通的女人哪里懂得。可是,还是有很多去听的人根本没有这么麻烦啊,例如大原家的老太太、铃木家的君代都是这样的。不过是去听个曲子,就算你是老师,也没必要这么费事吧?你也欺人太甚了。’听见她这样说,我只得妥协:‘好,好,你说去咱就去,晚饭后,我们一起坐电车去,就算买不到票也没关系。’” “这话终于让我妻子又恢复了心情,她高兴地说道:‘要去就赶紧的,在四点之前,我们一定得赶到。’‘为什么,四点之后怎么了?’我疑惑地问道。于是,妻子解释说:‘四点之前到可以占个座位,否则就很难进去了。’她知道的这一切都来自铃木家的君代。‘那是不是四点钟以后再去就晚了?’我问道。我妻子回答说:‘当然了,四点以后就没必要去了。’然后奇怪的事就发生了,忽然间,全身都颤抖起来……” “谁颤抖了?您的妻子?”寒月先生问道。 “不是,是我,我妻子非常健康。我觉得身体就像个气球,突然就泄气了。接着满天金星就在我眼前乱晃,身体也动不了了。” “可见这病症来得突然啊!”迷亭解释道。 “太糟糕了!在这一年中,难得我妻子提出了这样的要求,我是由衷地想满足她啊。平时她是多么辛苦,又要容忍我的斥责和冷落,又要照顾孩子和家计。而且就算她每天操持家务,我也从没给过她任何报酬。所以今天她提出要求,我满心欢喜地想满足她,而且当时我不但有空闲,身上恰好也有足够的金钱——大概有四五块钱。可是,尽管我如此想满足她的要求,但是此刻我却全身颤抖,漫天金星乱晃。对此刻的我来说,就算是想去门口穿鞋也十分困难,更别说出门坐电车了。我心里十分愧对妻子,但越是这样想,身上的症状就越厉害,不但身上寒冷,两眼也昏暗起来。 “我寻思着,只要快点儿请医生来看看,再吃些药,也许四点钟以前就能走,也就耽误不了什么了。于是,商量完后,我让妻子快去请甘木医生来。可倒霉的是,医生昨晚正巧值班,并不在家。不过捎来消息说:‘只要回来,立即来府上拜访,预计是下午两点左右。’哦,倒霉透了!要想保证在四点前能恢复健康,此时我就应该喝下杏仁水。但是,对走霉运的人来说,可谓事事不顺。按我原本的计划,此次妻子应该会非常高兴,而且我自己的心情也会大好。可是,突然间,这个计划就不能实施了。妻子问道:‘还去得了吗?’语气颇为怨愤。我赶紧说:‘没事的,你放心,我的病在四点以前一定会好,一定可以赶去。你快去打扮自己吧,洗洗脸、换换衣服,然后再等着我。’我嘴上这样说着,但实际上心里十分不踏实。身上和双眼越来越寒冷、昏暗,这个女人如此小心眼儿,如果我在四点之前不能恢复,没有遵守承诺,谁知道她会干什么。 “情况越来越不好了,我要怎么办啊?为了以防万一,不让她在意外来临时太过惊慌,我打算将‘盛极必衰,生久必灭’的道理讲给她。作为一个丈夫,我对她有这样的义务。于是,我将她叫到了书房,对她说:‘在西方,有这样一句话:世事难料,福祸无常。虽然你是个女人,但这个道理也应该懂吧。’一听这话,妻子一下子就发起了脾气,她生气地说道:‘谁懂这些横行文啊,我根本不会英语,你明知这一点还用英语来戏弄我,你是故意的吧?在这个世界上,你是最冷漠无情的人了,你怎么不去娶一个被你教会的已经毕业的女学生做妻子啊?’就这样,我的良苦用心刚开始就结束了。 “我为什么会说英语呢?你们应该明白,这完全是因为我对她的深情,没有一点儿故意嘲弄她的意思。倘若事实真像我妻子想的那样,那我就太不堪了。而且因为身上的寒冷和颤抖,我早就处于一种眩晕中了,头脑也不甚清楚。再加上,我急切地想将‘盛极则衰,生久必灭’的道理讲给她,所以一不小心就忽略了她不会英语的事。因此,我会说英语完全是一种无意的行为。不过,不管怎么说,都是因为我考虑不周才造成了这样的误会。我的身体状况也因这个误会更加不好了。而我的妻子已经按我的吩咐打扮妥当,她已经化好妆,穿上从衣柜里拿出的衣服,似乎随时都可以出门。我心里非常焦急,一心期盼甘木医生能快点儿到。看完表,我知道还有一个小时就四点了,这时,妻子将头探进书房说道:‘到点了,该走了。’ “也许夸赞自己的妻子并不是合适的事,但我还是想说,此时我的妻子非常美丽,这种感觉我之前从没有过。她穿着黑绉绸礼服,在它的映衬下,她用香皂洗过的皮肤非常洁白光滑。她的脸上闪着若有若无的光芒,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香皂洗过的关系,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要去听摄津大掾的关系。为了使她得偿所愿,不管怎么样,我都得陪她去。我一边吸烟,一边做出了陪她去的决定。恰巧此时,我一心盼望的甘木医生来了。我向他讲述了自己的情况,他为我诊了脉,检查了我的舌头,还在我的前胸后背和头顶上敲打抚摩了一番。除此之外,他还翻看了我的眼皮,然后花费了很长时间思考。我询问道:‘我怎么样?很危险吧?’甘木医生答道:‘没什么,不是很严重。’语气颇为从容。此时我的妻子也问道:‘那可以出门吗?应该不耽误吧?’妻子的话让医生又沉思起来,最后他说:‘得看看你丈夫的感觉,只要他……’我立即接口说:‘我的感觉吗?非常不好!’医生接着说道:‘不管怎么说,我给你先开些药水吧,你分成几次服用。’‘好的,我病得很严重吧?’‘没有,你放心吧,不是什么大病,放松些。’说完话后,医生就离开了。 “此时离四点只剩半个小时。为了跟着医生去取药,妻子把女仆派去了,并在临走前吩咐她快去快回。女仆回来时还有十五分钟就到四点了,本来我并没有什么大感觉,谁知就在这时,忽然间我就非常想呕吐。药水被妻子倒在碗里,然后递到了我面前。正在我想喝掉它时,突然胃里就发出了打嗝儿声,迫不得已,我只能放下药碗。见此情景,妻子急切地说道:‘快点儿喝了吧。’ “于情于理,我都应该很快喝下药水,和妻子立即出发。可是,每次我把药碗拿到嘴边,都会发出打嗝儿声,让我喝不下去药。这种情况一直反复进行,让我总是拿起碗来又放下,后来大钟敲响了四下,已经四点了,我知道不能再拖延了。于是,我再次端起药碗来,可就在这时发生了怪事,当四点的钟声刚传来,我呕吐的病症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将药水一饮而尽,又过了十分钟,我身上寒冷和双眼昏暗的感觉也都突然消失了,可见,作为一名著名医生,甘木大夫还是当之无愧的。在此之前,因为自己的病,我觉得连站立都是问题。可是转眼间,我就高兴地发现自己痊愈了。” “然后呢?你和太太去观看戏剧了吗?”迷亭先生问道,似乎还没弄清是怎么回事。 “那时我妻子认为四点已过,已经无法再买到票了,所以只好放弃。不过事实上,我还是很想去的。若是甘木医生能早来一刻钟,我的妻子也能得偿心愿了。不过可惜的是,虽然只是一刻钟,但到底还是错过了。即便现在再回头看,我还是认为这是一件很奇妙的事。”讲完这些,主人的义务似乎总算完成了。或许在他眼中,只有这样,他的颜面在迷亭和寒月先生面前才能得以保存吧。 “确实很可惜啊!”寒月一边笑一边说道,嘴里那缺失一块的大门牙又露了出来。 “你真是个体贴的丈夫,对你妻子来说,她可真是太幸运了。”装糊涂的迷亭先生说道,他显然是故意的。女主人假装咳嗽的声音这时也从纸拉门的后面传了过来。 我听了这三个人的故事后却没有太大感觉。滑稽吗?不幸吗?我都没什么感触,我觉得这也许就是人类唯一用来消磨时间的本领吧。他们总是将那些无聊乏味的事利用自己的嘴巴夸夸其谈一番。我的主人是一个性格孤僻、肆意妄为的人,这一点我很早就知道了。不过,在我眼中他并不那么好理解,这或许是因为他总是沉默寡言。也正因为这一点,使我对他有些畏惧之情。虽然如此,但我听了他那些话后,我忽然有些轻视他了。安静地听那两个人的话不好吗?他为何不能保持沉默,偏偏要去瞎编一些极其无聊的故事,这种不甘示弱有何好处呢?爱比克泰德的《语录》就是这样教导他的吗?总而言之,无论是主人,还是迷亭先生,抑或寒月先生,他们都是生活在和平年代的安逸之人。他们就像藤蔓上的丝瓜,在风中飘摇着。也许在他们眼中,自己已经超凡脱俗,但事实上,他们依然沉溺在凡俗中,被俗世的情感包围着。即便是在平常的谈话中也会偶尔流露出自己的争强之态、好胜之心。平日里,他们唾弃一些凡尘俗子,但事实上,如果他们继续如此,和那些人又有什么区别呢?所以,在我们猫的眼中,他们十分可悲。只有在一点上,他们多少算是有些可取之处,那就是与那些半吊子讨人厌的老一套相比,他们的言行举止要稍好一些。 后来,我决定去拜访花猫小姐,因为他们的谈话已经不能勾起我的兴趣了。于是,我去了那位教授二弦琴的女师傅家里。新年已经过去十天了,这不足十坪的庭院虽然已除掉了门松和注连绳,但依然显得生机勃勃。高高的蓝天一望无垠,耀眼的春光照耀着大地,即便是与被元旦的晨光笼罩着时相比,此时庭院的景象也更胜一筹。廊上摆放着一个坐垫,空无一人。从那紧闭的拉门上,我觉得女师傅应该是去澡堂洗澡了。对我来说,我并不在意女师傅是否在家,我真正关心的只有花猫小姐,希望它的身体已经痊愈。家里似乎真的没有人,因为周围十分安静。于是我迈着沾着泥土的四条腿,爬到廊子里舒服地躺在了坐垫上。慢慢地,困意向我袭来,我不禁打起了瞌睡,暂时遗忘了花猫小姐的事。这时突然有人声从拉门里传来:“做好了吗?真是辛苦你了!”——这是女师傅的声音,看来她在家。 “做好了,我到了那儿,佛师店的师傅刚刚做好,等着急了吧?”这是女仆的声音。 “来,让我看看,这可真好看。这下好了,花猫升天有望了。这种金漆怎么样?不会掉吧?” “您和我担心的一样,不过我问过了,他说这种高级材料比人的牌位都要更耐用。而且‘猫誉女居士’的‘誉’被改动了笔画,他说这个用行书写更漂亮。” “不错,这很不错,把它放到佛龛里,快点儿!香也点上吧!” “花猫小姐怎么了?”我从垫子上站起来,有了一种不好的感觉。这时传来女师傅敲木鱼和念经的声音:“猫誉女居士,阿弥陀佛,阿弥陀佛。”然后她对女仆说:“你也为花猫来祈祈福、念念经吧。”女仆敲起木鱼,念起经:“猫誉女居士,阿弥陀佛,阿弥陀佛。”突然,我的心跳骤然加快,就像一只木雕的猫那样直直地站在垫子上,眼睛也无法转动了。 “唉,真可惜,最开始时,不过是一点儿小感冒。”女仆说道。 “也许还能救回来,要是当时甘木医生能给开点儿药就好了。”女师傅说道。 “可不,就赖他,他太不在意花猫了。” “也不能这么说,谁能保证别人活多久呢?不要说人坏话。”女师傅说道。可见,花猫小姐的病已经请甘木医生看过了。 “就怨胡同口老师家的那只野猫,如果不是它总勾搭花猫出去,花猫也就不会感冒了。”女师傅接着说道。 “对,就赖那只野猫,是它害死了花猫。”女仆附和道。 虽然我很想出去辩解一番,但现在显然不是时候,我必须集中精神耐心地继续去听。她们时断时续的交谈声不停地传来。 “花猫那么漂亮,可这么早就死了。那只野猫那么丑,却依然好好活着。真是世事难料啊!”女师傅说道。 “可不是吗?就算打着灯笼也再找不出第二位像花猫这么漂亮的猫了。”女仆说道。 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在女仆眼中,猫和人是同一种族的,都能用“第二位”而非“第二只”来称呼。所以,她的脸会和猫族长得十分相像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 “如果可以的话,应该用那只野猫代替咱们花猫,它才该死呢……”女师傅说道。 “对啊,如果能那样的话,可真是如愿以偿了啊!就让那只野猫去死吧。” 她们是“如愿以偿”了,可是对我来说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我并不了解死亡,所以也没什么感触,既不喜欢也不厌恶,因为我毕竟没有经历过。但在前几天,发生的一件事让我感到颇为后怕。那天因为天气冷,为了取暖,我钻进了消火桶,女仆阿三不知道这件事,所以她把盖子盖在了上面,结果我差点儿被憋死。就像白猫姑娘所说的,只要再憋一会儿,我很可能就会丧命。我当然不反对自己代替花猫小姐去死,但是如果死之前非要遭受那样难受的过程,那还是算了吧。 “花猫虽然是只猫,但我不但请来了和尚给它诵经,而且还给它起好了法号,我能做的都已经做了,所以没什么可内疚的了。”女师傅说道。 “是啊,它在这世上走了一遭,也没什么可惜的了。不过那个和尚的经念得太短了,算是不足之处吧。” “我也是这样觉得的,我问他为什么经文这么短啊,你猜他怎么说?他说:‘在所有经文中,这一段最有效。而且它只是一只猫,只这一段经文就够送它升天的了。’” “他还真能狡辩,要是那只野猫……”这个女仆实在是欺人太甚,虽然我之前曾多次提到自己没有名字,但她总是以“野猫”来称呼我,未免太过分了,“给它念段有效的经文都没什么用吧,谁让它背着那么深重的罪孽呢?升天,它肯定不行。是这样吧,太太?” 她们之后一直以“野猫”来称呼我,大概说了有几百遍。她们的谈话一直没完,但我已经忍无可忍了,所以离开垫子,跳下了长廊。这时我打了个寒战,身上所有的毛发突然竖了起来。自此以后,我再未踏足过教二弦琴的女师傅家所在的那一片了。现在,我估计这位女师傅应该也正接受和尚的超度呢,这和尚想必是月桂院的,那经文估计也极不认真。 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我最近也变成了一只懒猫,就和我的主人差不多。我再也不想出门了,对我来说,生活好像没有了任何意义。每天主人都缩在书房里,有人说这是失恋的原因。这个说法现在看来也许颇有道理。 更有甚者,女仆阿三有一段时间想把我赶出去,这可能和我从没捉过老鼠有很大关系。不过主人深知我不是一只普通的猫,所以我依然在这个家里悠闲地生活。我十分感激主人的恩典,与此同时,我也佩服他有赏识才俊的眼光。阿三常常欺凌我,但我依然毫不在意,因为我明白她根本无法认识到我的出色。用不了多久,我的肖像画就会被左甚五郎[30]雕刻在楼门柱子上。还有日本的斯坦朗[31],他也会在画布上描绘我的长相,并为此感到高兴。等到那时,那些睁眼瞎的人一定会羞愧死,因为他们会意识到自己曾经的举动多么愚蠢。 三 我感到有些寂寞了,一方面是因为花猫小姐的离世,一方面是因为我不愿与阿黑交往。不过幸运的是,在人类之中,我找到了知己。因此,这种寂寞之感也就减少了。不久之前,主人收到一封信,信中希望可以寄去我的照片。我还收到过冈山的名产——吉倍糯米团子,而且这是专门寄给我的。我是一只猫,可是随着人类的同情,我已经淡忘了这种身份。我觉得自己离人类越来越近,离当一只猫反而越来越远。 以前,我曾有一种想法,想将猫族聚集起来,然后与两条腿的人类决战。但是最近这段时间,这种想法已经消失了。不仅如此,更有甚者,我觉得自己已经进化了,前途充满希望,似乎已经算得上人类的一分子了。至于那些同类,我并无蔑视之意。只是形势所迫,愿在一性情相投之处,寻一安身之所罢了。不过,请不要错误地以为我已经背叛、变节了。只有那些刻薄、古板、狭隘的人,才会这样字斟句酌地辱骂他人,他们穷困也是活该。对我来说,猫的习性已经日渐消失,所以花猫小姐和阿黑的事,我也应该不甚在意。反而对人类的言谈举止,我应该站在同等的高度加以评论,这才是理所当然之事。 不过可惜的是,即便我有如此见识,但在主人眼中,我依然只是一只普通的猫。那些吉倍糯米团子原本是寄给我的,但却被他公然吃掉了,连声招呼都没有。至于照片,他似乎也没打算帮我邮寄。这是抱怨吗?算是吧!不过这也是迫不得已的事,因为主人和我的见解显然不同,他是他,我是我。对于那些不再联系的别的猫,我很难再对它们的举止进行描绘,因为在我看来,我和人已经没什么区别了。所以,我还是尽责地给大家说说迷亭和寒月几位先生的事吧,希望大家可以谅解。 星期天,天气很好,主人从书房出来慢慢地走到我身旁,将笔墨纸砚摆好,然后在席子上趴下,嘴里念念有词,不知道在说什么。在写稿之前,他大概想以这种古怪的声音作为开端吧。我特意观察着主人,结果发现没多久他就写下了三个大字“香一炷[32]”,笔墨颇为浓重。他这是要写什么?诗?俳句?我颇感奇怪。我觉得,这三个字对主人来说太过风雅。此时主人已经换行重新开始写,不再理会之前的那行。我看见他下笔写道:“很早以前,我就打算写天然居士的故事了。”写到这里,他又停笔了。主人拿着笔,歪着脑袋,似乎在沉思什么。估计他是不知道该如何往下写,我看着正嘬着笔尖的主人,结果发现墨水把他的嘴唇都染黑了。 紧接着他又画了一个圆圈和两个黑点,两个黑点位于圆圈中间,似乎是眼睛。然后在圆圈的正中间,他又画了一个鼻子和嘴巴,那个鼻子非常扁。至于嘴,不过是很长的一横。一张脸就这样画了出来,但是他的文章或诗句大概是写不出来了。后来,可能觉得这样做不太好,就又用墨水另起一行继续写。也许在他眼中,只要另起一行就能写出诗句、文章、语录之类的吧。在此之后,他用白话体顺畅地写下了一行字:“天然居士这个人愿意探索空间、诵读《论语》、吃烤红薯和流鼻涕。”天啊!这可真是个长句子,丝毫不简练。然后,主人一边诵读一边大笑起来,这和他平时的状态完全不同,但他没有任何顾忌:“哈哈哈,逗死了!”接着他的声音转小,喃喃自语道,“把‘流鼻涕’去掉吧,这话太过分了。”于是,在这几个字上,他竖着画了一条线,紧接着又嫌不够似的,一气画了八条竖线,甚至连旁边的字都给划掉了,但他显然毫不在意。唉,如果他是想去掉这几个字,横着画一条线不就可以了吗? 但就算把这几个字划掉了,他似乎依旧不知道该怎么往下写。于是,他把笔扔下,开始捻起胡子来,而且看起来颇为用力,似乎在说:“从捻胡须的动作中,我一定能想到一篇好文章,你们就等着瞧吧。”这时,他的妻子从客厅里走了出来,女主人猛地坐在主人的面前,然后说:“有件事。”主人冷淡地回应:“哦,说吧!”他的声音听起来非常沉闷,就好像是在水里敲锣鼓一样。对于主人的回答,他妻子似乎并不满意,继续说道:“我跟你说,有件事。”“你倒是说啊!”此时主人的耐心似乎已经被耗尽了,同时他还将拇指和食指伸进鼻孔,将一根鼻毛突然拔了下来。 他妻子接着说:“是这个月的钱,应该不够用了。” “怎么会呢?我已经付过医生药钱了,也还清了书店上个月的账单。按道理来说,应该绰绰有余啊!”主人答道,态度并不是很在意。与此同时,他还欣赏起自己拔下来的鼻毛,仿佛在欣赏什么奇特的景致。 “谁让你只吃面包和果酱呢,米饭你又不吃。” “果酱吗,吃了多少?” “八罐,这还只是这个月的呢。”主人的妻子答道。 “那么多?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了,不是还有孩子们吗?她们不是也跟着你一起吃吗?” “哦,不过那也没什么啊,不过是五六块钱的事。”主人答道。然后,将那一根鼻毛放到了纸上,依旧毫不在意的样子。奇怪的是,这根鼻毛在纸上还能保持站立的形态,就像一根针一样,这可能是因为在它们的根部有一些肉的关系。这个发现让主人大感惊异,他向这根鼻毛吹气,结果发现它依然直立不动。主人一边感叹着它的顽固,一边使劲继续吹。 “除了果酱,还有一些必须要买的东西也得花钱啊。”鼓着腮帮子的主人妻子说道,语气听起来颇为愤懑。 “哦,或许你说得对。”主人漫不经心地答道。他再次将手伸进鼻孔拔下了几根鼻毛,这些鼻毛什么颜色的都有,黑的、红的,甚至还有一根白的。这可把主人吓了一跳,他仔细地研究它们,颇为聚精会神,最后更是用手指夹起来拿到了妻子面前。感到不满的女主人推回了主人的手,然后说道:“讨厌!”“哎呀,你快看看,这是根白色的鼻毛!”主人说道,心情似乎十分复杂。按照原本的计划,主人妻子还想和他谈一些正事呢,可是现在,她已经被主人逗笑了,最后只得颇感无奈地去了客厅。可见,关于家庭经济的问题,她已经意识到和主人商量不出什么来了。至于主人,他的天然居士还没下文呢。 女主人离开后,主人似乎安心了,看来利用鼻毛也是个好方法。于是,他一边拔着鼻毛,一边思考写作,可是他越着急就越写不出来。他喃喃自语道:“‘吃烤红薯’也划掉吧,有点儿多余。”于是,他又划掉了这几个字。“‘香一炷’也去掉吧,太突然。”然后,没有一丝犹豫,这三个字也被去掉了。最后就只剩下这样一句话:“天然居士这个人愿意探索空间、诵读《论语》。”不过在主人看来,这句话似乎太简单了:“算了,写文章太费事,墓志铭还好写一些,就写这个吧。”说完,他就像个笨拙的文人一样,大笔一挥,像画兰草似的在草纸上画了两笔,他费尽心力写出的文章就这样被画掉了,一个字都没剩下。接着,他在纸的背面写下了另一句话,完全不知所谓:“天然居士,呜呼!在空间中生,在空间中探索,在空间中死去,空也,间也,哀哉!” 正在这时,迷亭先生又像往常一样来拜访了。没有打一声招呼,他就进了屋,也许在他眼中,别人家和自己家没什么区别,所以也无须客气。连坐都没坐下,他就问:“做什么呢,又在研究‘巨人引力’?” “没有,‘巨人引力’也不能总研究啊。我现在改写墓志铭了,天然居士的。”主人答道,语气颇为奇妙。 “天然居士?是法号吗?就是偶然童子的那种?”迷亭就像平时那样信口胡说道。 “偶然童子?还有这种法号?”主人疑惑地问。 “不是,这是我猜想的,这种法号应该也存在吧。” “哦,是吗?不过我并不认识‘偶然童子’,但你却知道这个‘天然居士’。”主人说道。 “是吗?那到底是谁呢,竟然以‘天然居士’为法号?” “就是那个大学一毕业就进入大学院的曾吕琦,他致力于对空间论的研究。不过可惜的是,因为腹膜炎,他最后死了,这可能是他太过努力的关系。他还是我的好友呢,你可别小看他。” “哦,我当然没有什么疑议,是你的朋友又有什么关系呢?不过他不是曾吕琦吗?最后怎么变成天然居士了呢?” “天然居士吗?是我给他起的法号,那些普通和尚的法号太粗俗了。”在主人眼中,“天然居士”这个法号显然十分雅致,也让他颇感得意。 “哦,这样啊,那你写的墓志铭呢?让我欣赏一下吧。”迷亭先生一边笑一边说道。于是,主人的稿纸被他拿起念道:“我看看,哦,‘天然居士,呜呼!在空间中生,在空间中探索,在空间中死去,空也,间也,哀哉!’嗯,是个好墓志铭,映衬了‘天然居士’这个法号。不错。” 听见这样的夸赞,主人十分高兴:“怎么样,不差吧?” “这个墓志铭应该刻在腌萝卜用的大石头上,然后再把它放到寺庙后头,就像个举重的石墩一样。这样一来,岂不是更雅致了?而且对天然居士也颇为有利,他肯定能飞升天界。”迷亭先生揶揄道。 “这个主意不错,我也是这样想的。”主人答道,而且态度异常认真,然后他又说道,“先让这只猫陪陪你吧,真不好意思,我得出去一下。”说完,主人就离开了,迷亭先生甚至还没来得及回答。 让我来陪伴迷亭先生?哦,这命令显然出乎我的意料。但不管怎么说,冷落人家总是不好的。于是,为了表示亲近之意,我朝着迷亭先生喵喵叫了几声,并且爬上了他的膝盖。“哟,变胖了!”迷亭先生一边说,一边抓着我的脖子把我拎在半空中。“这猫应该没法儿捉老鼠,看看它那两条后腿,是耷拉着的。”说着,他又和隔壁的女主人搭上话来,他问道:“太太,我说得对吗,这只猫捉不了老鼠吧?”看样子,他并不满足于只有我陪伴他。女主人的回答从纸门后传来:“捉老鼠?别提了,我只知道它会吃年糕跳舞。”虽然我被拎在半空中,但我听见女主人的话后依然十分羞愧。真是出乎我的意料,在这种时候,女主人竟会揭我的短。不过显而易见,迷亭先生还不打算放过我,我依然在半空中吊着,他接着问道:“看看这只猫,说它会跳舞谁能不信呢?太太!你可得好好看看这只猫的长相,以前通俗读物中有个怪猫,我看这只猫就跟那只很像啊。”迷亭先生信口开河地和女主人搭着话。此时女主人正在做针线活儿,为了招待客人,她只好颇不甘愿地放下了手中的活儿。 女主人将重新倒好的茶端给迷亭先生,然后说道:“他应该快回来了,让你等这么长时间,实在不好意思。” “嘿,他干什么去了?” “我也拿不准,八成是去医生那儿了,不过也不确定。他这个人啊,出门前从不打招呼。” “甘木医生那儿?碰上他这样的病人,甘木医生也够不幸的。”听见这样的话,女主人不知该怎样回答,只好勉强“嗯”了一声。不过对此,迷亭先生毫不在意,他接着说道:“他近期好些了吗?我是指他的胃病。” “我也说不清楚,时好时坏吧。无论甘木医生给他看多少次,我估计他也好不了了,你看看他总是吃果酱的那个样子就知道了。”女主人向迷亭先生抱怨道,看样子她对自己的丈夫十分不满。 “他简直像个孩子,竟然那么爱吃果酱。” “可不是吗,除了果酱,最近他还使劲儿地吃起了萝卜泥,说它能治胃病。” “真有意思。”迷亭先生赞叹道。 “因为报纸上说萝卜里有糖化酵母。”女主人说道。 “这么回事啊,他也真不容易,竟能想出这样的办法。是想用萝卜中和果酱吗?可真逗,哈哈哈……”对于女主人的抱怨,迷亭先生竟然高兴地大笑起来。 女主人接着说道:“就是这几天的事,他还拉上孩子们一起吃。” “果酱吗?一起吃?”迷亭问道。 “那是什么果酱啊,是萝卜泥,意外吧?他说:‘快过来,孩子们,爸爸这儿有好东西。’他能哄一次孩子,这多难得啊,可是谁知道,他竟瞎胡闹。就在前两天,我们家老二还被他抱上了衣柜……” “哦,他又耍了什么花样啊?”在迷亭先生眼中,似乎任何事都可理解为“花样”。 “哪里有什么花样,他只是让孩子像个疯丫头似的往下跳,想想也知道,我家孩子才三四岁,哪里做得了这样的事啊!” “这么回事啊,那这花样可不咋地。不过他这个心还是好的,不是坏人。” “如果他真是什么坏人,我也不可能和他生活这么久。”女主人说道,不过她的怒火似乎越来越大了。 “呵,你生这么大气做什么,完全没必要嘛。你们的日子过得还是挺好的,多么幸福啊。而且他这个人确实能够老实地过日子,既不愿意到外面瞎逛,对穿着也没什么讲究。”迷亭先生说了一番大道理,语气颇为高兴,这和他平时的为人截然不同。 “您又知道什么呢?事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女主人说道。 “哦,他干了什么没让你知道吗?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迷亭答道,这话听起来莫名其妙的。 “唉!除了买书,他倒也没别的爱好。可是买回来的书,有的他根本就不看。而且他也不量力而行,只要一去丸善书店,他就毫无顾忌地大买特买。等到了月末,他又跟没事人似的。更倒霉的是又像去年年末一样,他拖欠了人家好几个月的书钱。” “哦,这也不算什么大事吧?毕竟是书,他想买多少就买多少呗。而且如果有追债的,你以‘马上还’为借口也很容易打发啊!” “说是这么说,但总有要还的一天啊!”女主人说道,语气颇为气愤。 “这也不是没办法,你让他别在书上花那么多钱不就行了?” “如果真像你说的这么容易就好了,他从不听我的话。最近他还说我呢,说什么‘书籍是宝贵的,你怎么就不懂呢?作为一个学者的太太,你真是太不合格了。我给你讲一个古罗马的故事吧,也好开导开导你’。” “故事?真有意思,他讲了什么?”迷亭先生的兴趣被勾了起来。也许他的动力正是自己的好奇心,而非对女主人的同情。 “他说,在古代的罗马,有一个国王叫‘樽金’……” “樽金?这可真是个奇怪的名字。” “据说,这个国王已经是第七代了,外国人的名字太麻烦了,我可记不住。” “樽金国王七世,真有意思!接着讲吧,这个国王后来怎么样了?” “你也在嘲笑我吗?那岂不是让我更羞愧?你可真讨厌,倘若你知道的话,最好告诉我吧。”女主人没完没了地纠缠着迷亭先生。 “嘲笑你?我怎么会呢?我可是个心地善良的好人,我只是觉得你说的‘樽金国王七世’怪有意思的,仅此而已。嗯,现在想来,你说的‘樽金国王七世’可能是指塔昆·哲·布罗德吧,不过我也不敢确定。可无论他是谁,都不用在意,我关心的是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你接着讲吧。” “哦,接下来是说有一个女人拿了九本书,她去国王面前推销这些书。” “哦,原来如此。” “国王询问了书的价钱,结果发现十分昂贵。于是,国王开始砍价,希望以低价成交,结果这个女人就把三本书扔进火里烧了。” “啊,可惜了!” “据说,在那三本书中,写着其他书没有的预言。” “嘿!” “就这样,九本书只剩下了六本,于是国王觉得,既然书少了,那价钱自然也就要降低了。但是女人却说这六本书的价钱和原来的一样。国王认为她非常过分,于是这个女人又烧掉了三本书。就这样,九本书最后只剩下了三本,但无论数量怎样变化,书的价钱依然一分都没少。而此时,国王也不敢再砍价了,生怕女人连这最后的三本书也都烧掉了,于是,只好用原来的高价买下了最后三本书。讲完这个故事,我丈夫说:‘看看,书籍是多么可贵,这下你明白了吧?’虽然他一直这样说,可实际上,我依然不明白有哪里可贵的。”女主人发表了一下自己的看法,并希望在迷亭先生那儿得到解答。 一直以来,迷亭先生都可谓能言善辩,可此时,他似乎不知该怎样回答。于是,他开始从袖子里拿出手绢逗起我来。过了一会儿,他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大声说道:“为什么在别人眼中,苦沙弥先生能被称为学者呢?就是因为他用很多书本充实了自己的头脑。太太,苦沙弥先生的文章最近还刊登在一个文学杂志上了呢。” “真的吗?”女主人问道,态度十分认真,毕竟事关自己的丈夫,她还是十分关心的,“那上面怎么说的?” “那上面对苦沙弥先生的文章进行了评论,说他简直是挥洒自如,不过评论只有两三行而已。” 听见这话,女主人非常高兴,她继续笑着问:“这就完了?” “哦,还有下文,说什么‘初现锋芒,乍然无迹,去而久久不返’。” 听到这样的话,女主人露出一副很茫然的表情,她问道:“这话是在夸奖他吗?”语气不是十分肯定。 “嗯,应该是的。”迷亭先生不动声色地答道,同时又开始逗弄我,在我眼前晃悠着手绢。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了,对生计来说,书籍就是本钱啊。不过尽管如此,他也太奇怪了。” 迷亭心想,这圈子又绕到另一边了,于是他答道:“谁让他是做学问的呢?奇怪一点儿也没什么,很正常。”他这是在顺从女主人的话,还是在替男主人辩解呢?我无法确定。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个回答都十分巧妙,尽管他的态度若即若离的。 “就拿前几天的事情来说。他从学校回来,因为马上要去别的地方,他觉得换衣服太麻烦,竟然连外套都没脱就坐在书桌旁开始吃饭,还把碟子放在了熏笼上。我当时就在他旁边坐着,他那个样子真是好笑……” “这就是他与众不同的地方吧,和现代的那种‘验明首级’差不多。这种与众不同正是他的特色,也是他之所以是苦沙弥的原因。”迷亭替主人辩解道,不过听起来颇为勉强。 “与众不同吗?我们女人哪儿懂得这些,我只知道他那个样子真是不像话。”女主人答道。 “不管怎么说,和落入庸俗相比,还是与众不同更好一些。”一直站在主人这边的迷亭先生说道。 听见这样的说法,女主人似乎十分愤懑。她问道:“你们这些总是说什么‘庸俗’的人,我倒想问问,到底什么是‘庸俗’呢?” “‘庸俗’吗?这个还真不太好解释……” “如果你们自己都说不清楚,那还老提什么‘庸俗’呢?”女主人穷追猛打地问,她这问题完全是从女人的角度出发的。 “不是说我们不明白,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说罢了。” “所谓的‘庸俗’大概指的都是那些你们不喜欢的事吧。”女主人毫不留情地将真相揭穿。在这种形势下,迷亭先生不得不将“庸俗”解释一番:“‘庸俗’可能是指这样的人,一见到漂亮女子,就必定郁郁寡欢,相思成疾;或者一见到晴朗的天气,就必定在隅田川畔郊游,喝酒嬉戏。苦沙弥太太,这些人就落了‘庸俗’。” 对于迷亭先生的话,女主人并不甚懂,所以回答得也颇为模糊:“是这样的人啊,还真有呀。不过我还是弄不懂这些乱事。”迫不得已之下,女主人只好放弃了追问。 迷亭先生接着说:“我给你举个例子,拿泷泽马琴[33]来说,如果将梅约·潘登尼斯的头安在他的身体上,再花一两年时间用欧洲的空气泡一泡,这就行了。” “这样就变成‘庸俗’了?”女主人问道。 迷亭先生笑了笑,并没有作答,他接着说:“其实还有个简单的方法可以弄出‘庸俗’,例如将白木屋的老板放在一个中学生身上,然后用二除一下,这也是个标准的‘庸俗’。” 听见这样的话,女主人把头歪向了一边,依旧是一副疑惑不解的样子:“哦,那样吗?” 不知什么时候,主人已经回来,他一边说着:“你还没走啊?”一边坐在了迷亭先生身边。 “怎么说话呢,不是你让我等着你,说你一会儿就回来吗?”迷亭先生说道。 “看吧,他这个人啊,就这样。”女主人对迷亭附和道。 迷亭接着对主人苦沙弥说:“你刚刚出去的时候,你的事我都听说了。” “女人真是讨厌,总这样乱嚼舌根。人最好都能像这只猫一样保持沉默。”主人说道。 “听说,你还把萝卜泥给孩子吃。”迷亭说道。 主人笑着答道:“嗯,是有这么回事。不过你别看她是孩子,可是非常机灵的。我从那以后只要问她:‘哪里辣啊,宝贝?’她就会把舌头伸出来,十分好笑。” “你太过分了,这样逗弄孩子和逗弄小狗有什么差别。”迷亭先生说道,然后他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接着说道,“哦,差点儿忘了,寒月先生快到了吧?” 他的话让主人疑惑不解:“寒月先生吗?他也要来?” “是的,我已经用明信片通知他,让他下午一点之前来你家拜访。”迷亭先生说道。 “你这家伙竟然做这样的事,难道都不用和我提前打个招呼吗?再说,他来这儿有何事吗?” “没事,而且这是他自己的意思,也不全是我的意思。据说,这家伙在物理学会上有个演讲,他为了提前练习一下,就想先让我听一听。所以我就说:‘不错啊,苦沙弥也会是个好听众。’于是,我就把他叫到你这个大闲人的家里来了,这种安排多好啊!你听听他的演讲又不会妨碍什么。” 对于迷亭先生的自作主张,主人似乎颇为愤懑:“我哪儿听得懂物理学的演讲啊!” “寒月的演讲非常标新立异,题目是‘吊颈力学’。看看这标题,和那些乏味的磁化喷嘴类问题相比,多么与众不同啊!所以很有必要听一听。” “我可和你不一样,你是应该好好听一听,谁让你有上吊的经验呢?至于我……” “这也不代表你不能听啊,在去听戏剧时,你不也犯过病吗?”迷亭先生揶揄道。 女主人抿起双唇,笑着扫了眼主人,然后就回到了隔壁。主人抚摩着我的脑袋,沉默不语。我要想得到他的爱抚,大概也只有这时候能如愿吧。 没过多久,寒月先生果然应约前来。他穿了一身非常漂亮的礼服。干净的白色衬衫领高高地立着,两相映衬下,更加凸显了他的男性魅力。我想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今晚的演讲。他用一副若无其事的神情打招呼道:“不好意思,来晚了。” “快儿开始吧,我们两个等半天了,是吧,苦沙弥?”迷亭先生望着主人问道。 “嗯。”主人敷衍了一声。 然而,寒月先生却十分从容,他说:“给我斟杯茶吧。” “哟,你这弄得还挺像那么回事,接下来是不是还得给你鼓掌啊?”迷亭先生最先起哄道。 之后,寒月先生从礼服的内口袋里掏出了演讲稿,然后从容不迫地说了一句:“请大家在我练习时多多指教。”接着,演讲就开始了:“在盎格鲁-撒克逊民族中一直是用绞刑处决犯人。倘若再往上追溯,上吊的方式主要应用于自杀。据说,在犹太人中,处死犯人时一般是用石头砸死。在《旧约全书》中对‘吊’一词的解释是吊起犯人,让野兽或者食肉鸟类啄食。希罗多德[34]说,犹太人在离开埃及前,颇为忌讳在夜间暴露尸骸。埃及人斩杀犯人后,会将犯人的尸体钉在十字架上,在夜晚展示给众人看。至于波斯人……” “你似乎越说越离题了,这好像和上吊没什么关系了。这样行吗,寒月?”迷亭先生插嘴道。 “别着急,马上就进入主题了……至于波斯人,他们使用磔刑处决犯人。不过无法弄明白的是,他们将犯人钉上刑柱以前,犯人是活着的,还是已经被处死了。” “弄不明白就弄不明白吧,好像没什么关系。”感觉无聊的主人已经打起了哈欠。 “我可能还要讲很多话,但看起来,两位似乎没有耐心了……” “要想好听一点儿,你应该把‘似乎没耐心’改成‘或许没耐心了’,这样改怎么样,苦沙弥?”正挑剔字眼儿的迷亭先生说道。 “差不多,没啥区别。”主人答道,态度颇为冷淡。 “不说废话了,下面听我娓娓进入正题。” “演讲时的词句要尽量文雅,只有说书的才用‘娓娓’这种词呢。”迷亭先生再次插嘴道。 “那应该用什么词替换掉不文雅的‘娓娓’呢?”寒月先生反问,语气听起来颇不高兴。 “你快点儿接着讲吧,别理迷亭,谁知道他在听演讲还是在瞎捣乱?”想快点儿进入主题的主人说道。 迷亭先生毫无顾忌地接着说道:“惆怅久,恰似娓娓道来庭中柳。[35]怎么样,这首俳句?”可见,迷亭先生又在那儿信口开河了。 被逗笑的寒月先生接着讲道:“在《奥德赛记》[36]第二十二卷,珀涅罗珀[37]的十二个婢女就是被忒勒玛科斯[38]绞死的。根据我的调查,这一次是真正动用绞刑处死了犯人。为了避免有人说我炫耀,所以我原本打算用希腊语诵读原文的计划也就作废了。但如果您想弄明白,只须自己去读读第460行到第473行。” “我觉得最好去掉要用希腊语诵读的那段,你怎么看,苦沙弥?希腊语啊,好像你真的会似的。” “我也是这么想的,如果用了,就有炫耀自己的嫌疑。如果不用,反倒能凸显出教养来。”主人竟然同意迷亭的看法,不过或许是因为他们都不会希腊文,所以才这样。 “这样的话,我今晚就去掉这几句话。我要继续讲了,请听:倘若站在今天的角度看,可以用两种方法来执行绞刑。一种就像忒勒玛科斯那样,在柱子上拴好绳子的一头,当然,这要依赖尤迈俄斯[39]和费罗迪奥斯[40]的帮助;然后,在绳子中间系好很多个圈,每个圈里都塞进一个女人的脑袋;最后,使劲拉另一头的绳子把人都吊起来。” “是不是就像西方洗衣店晾衬衫那样,把女人们并排吊起来?”迷亭问道。 “嗯,不错。另一种办法的第一步和上一种一样,都是先在柱子上拴好绳子的一头,在半空中挂好绳子的另一头;然后,在那根吊得很高的绳子上,用很多短绳结成圆圈;最后,让站在台子上的女人把脖子伸进圈里,行刑时再撤掉台子。这就是第二种办法。” “哦,商店门前常挂着一排圆形小灯笼,第二种上吊的情形就是这样的,没错吧?”迷亭再次插嘴问道。 “我不敢确定,因为我没见过你说的那种圆形小灯笼。如果这种店面装饰真的存在的话,我估计样子差不多。不过我要说的是,以力学为基础,这第一种方法是不能成立的。” “这样吗?倒是有些意思。”迷亭说道。 “嗯,确实有意思。”主人也立即附和道。 “如果我们假设,吊起这些女人的距离是同等的,同时在最靠近地面的两个女人间,拴着她们头的绳子是平行的,将绳子与地平线产生的夹角用a1、a2……a6来表示,再将绳子各部分承受的力用t1、t2、t3来表示。如果设绳子最低部分的承受力是t7=x,婢女们的体重则是w,这样一来,两位可还明白?” 主人和迷亭面面相觑,然后说道:“基本上明白。”不过这个“基本上”未必适用于别人,这只是他们两人随意拟定出来的尺度。于是,寒月先生接着说道:“因此,我们可以根据多角形平均性的理论列出12个公式,如t1cosa1=t2cosa2……t2cosa2=t3cosa3……” “这公式也太多了。”主人打断寒月先生说道,语气毫不留情面。 “事实上,这次演讲的核心正是这些公式。”寒月先生答道,态度颇为不舍。 “哦,这样的核心啊,我们以后再听吧。”看来迷亭先生也是敬谢不敏。 “可是,倘若彻底删掉这个公式,那我为力学研究付出的辛苦也就白费了……”寒月先生答道。 “还是删掉吧,这一点没什么可怀疑的。”主人说道,丝毫没有在意。 “既然如此,就按你们说的办,勉强删掉吧。” “这太好了。”迷亭先生一边说一边鼓起掌来,可是这个地方真的适合鼓掌吗? “让我们把目光再聚焦到英国。在《贝奥武夫》[41]中,出现了‘galga’,意为‘绞首架’。因此我认为,绞刑也起源于那个时代,这几乎是可以肯定的。布莱克斯通[42]认为,如果因为绳子的关系,导致接受绞刑的人没有处死,则按道理来说,应对他再处一次绞刑。但在《农夫皮尔斯》[43]中,却非常奇怪地出现了一句这样的话,即没有人应该承受两次绞刑,即便是罪人。我无法确定到底哪个才是正确的说法。但是在现实中,这样的例子确有其事。比如在1786年,罪犯费兹·哲拉罗德被处以绞刑。然而不知因为什么,第一次绞刑没有成功,绳子在他跳下台子时断了。于是,又进行了第二次,但依然失败,因为过长的绳子使他的双脚着地了。直到第三次,他才被成功地处死,而且这还有赖于凑热闹的那些人的帮助。” 当听到这种地方时,迷亭先生一下子精神起来,他赞叹道:“有意思!” “确实是,简直是个‘老不死’。”同样兴奋起来的主人也揶揄道。 “还有一件事也很有意思,”寒月先生接着说,“据医生的测量,与平时相比,吊死之人的身形会更长,大约能长出一寸,这话十分可信。” “苦沙弥,这个方法倒是新鲜,你看如何?要不去试试?如果真的能长一寸,你就和普通人差不多了。”迷亭对主人说道。 没想到的是,主人竟信以为真,他颇为郑重地问道:“拉长一寸?身体还能起死回生吗,寒月先生?” “这怎么可能?事实上,用这种方法身体会被拉长是因为脊椎骨断了,并非真的长高了。” “哦,这样啊,那就没必要了。”看来,主人彻底放弃了这个念头。 按照之前的准备,寒月先生还打算对吊死的生理作用进行论述,因此演讲稿还有很长的下文。不过还没等讲完,寒月先生就告辞了。一方面是因为在演讲过程中,迷亭先生总是插科打诨;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主人总打哈欠,丝毫不在意寒月先生的感受。至于那天晚上寒月先生的演讲究竟如何,我就不得而知了,因为他演讲的地方毕竟离我很远。 在此之后,平安无事地过了两三天。迷亭先生在某天下午两点左右再次悄然而至,就像偶然童子一般。刚一坐下,他就对主人问道:“你听说越智东风的高轮事件了吗?”他的神态颇为急切,旅顺被攻陷的号外也不过如此。 “没有啊,我近期没见过他。”主人答道,语气和平时差不多,有气无力的。 “我原本很忙的,但还是特地抽空来跟你说说东风先生丢脸的事情。” “你这个人啊,就是没个正经,又来这里胡说八道。”主人说道。 “哈哈,除了好开个玩笑外,我哪里没个正经了?这可和我的名誉密切相关,你可得分清楚了。” “有啥差别吗?”主人毫不在意地说道,简直和天然居士一个模样。 “据说,上周东风先生去了高轮的泉岳寺。按理来说,天气这么冷,还有比在家里待着更好的事吗?所以此时去什么泉岳寺,不就像首次来东京的土包子了吗?”迷亭先生急切地讲起了越智东风的糗事。 “那是东风先生自己的事,和你有什么关系啊?” “这确实和我没什么关系。可是在那个寺里有个展览会,就是那个‘烈士义务保管会’。” “没听说过。”主人答道。 “真让人想不到,你竟然没听说过,所以你一再替东风先生辩护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你也太丢脸了,身为东京人,竟连泉岳寺都没去过。”迷亭先生说道。 “那又怎么样?这对我当老师没什么影响。”主人说道,和天然居士真是越来越像了。 “暂且不管别的,我们先说东风先生。在那个展览室参观时,他遇到了一对来自德国的夫妻。据说最开始时,这对夫妻是用日语和东风说话的。可没想到,这家伙为了炫耀一下,说了几句德语。虽然他确实炫耀了,可也成了此后事情的祸根。” “哦,后来呢?”主人好奇地问道,看来他还是没能摆脱迷亭先生的陷阱。 “后来,有个大高源吾[44]的描金漆印盒被德国人看中了,他询问东风能否出售。当时,东风用流利的德语答道:‘这当然不能出售,要知道日本人都是君子,非常正直廉洁。’不得不说,这回答十分高明。于是,在德国人眼中,东风无疑成了个好翻译,德国人的问题也就接踵而来了。” “都是什么问题?”主人问道。 “哎呀,如果他都能听懂,这当然不是什么问题,可问题是他并不能全部听懂。那德国人不但说得快,问题也多。对于他的问题,除了偶尔的一两句,东风根本就听不懂,那听懂的一两句也是跟什么消防钩子、锤子有关。东风这下子可愁坏了,因为他哪会翻译啊,他在学德语时根本没学过这些词。” 主人是个外语老师,现在想想自己的身份,他对东风当时的处境颇为理解和同情。 迷亭接着说道:“更倒霉的是,旁边聚集了很多看热闹的人,且越聚越多,最后一圈圈地围住了东风和德国夫妇。这家伙刚开始还十分骄傲呢,但是现在已经完全不知所措了,只能涨红了脸在那儿说不出话来。” “结果呢,最后怎么样了?”主人问道。 “据说,最后已经无法忍受的东风只好快速地离开了那个是非之地,不过在临走之前,他还没忘了用日语说了声‘撒伊诺拉’。后来我问他,‘撒伊诺拉’是否是他的家乡话,否则不是应该说成‘沙扬娜拉’的吗?结果他告诉我,这是和德语相协调的结果,毕竟对方是外国人嘛。我也真是佩服这家伙,都到那么困窘的地步了,竟然还不忘了和德语协调一下。” “其实,无论是‘撒伊诺拉’还是‘沙扬娜拉’,这倒没什么关系,最主要的是那个外国人的反应。” “哈哈哈,可不是吗?那个外国人已经呆住了,只能一头雾水地站在原地。可真是笑死人了。” “与这种可笑相比,我觉得为了这么点儿事,你还专程来拜访我,这不是更可笑吗?”主人一边说一边往火盆里磕着烟灰。 在外边的格子门上有个电铃,此时忽然发出了骇人的响声。与此同时,一个女人尖利的叫声也随之传来:“有人在家吗?”主人和迷亭先生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地保持了沉默。 “竟有女人前来拜访,真是奇怪。”我心想。这个差不多刚过四十的女人穿着双重绉绸的盛装,从铺席上走了进来。她的前额已经变秃,但从发根上却梳起了一些头发,像道堤坝一样高高地直指蓝天,至少有半个脸那么长。她斜吊着眼角,形成了两条左右对立的直线,使整个眼睛看起来犹如挖开的峭壁。她的双眼非常细长,犹如两条直线,即便是与鲸鱼的眼睛相比,她的双眼也似乎还要细长一些。不过她脸上似乎安着一个别人的鼻子,这难道是她偷来的吗?那实在是太大了。因此,她这异常大的鼻子总是给人一种不协调之感,就好像在十几米见方的小院里放了一个招魂社的石灯笼。而且这是一个鹰钩鼻子,前半部分使劲地往高处抬,但是到了中间位置,似乎已经意识到抬得太高了,所以失去了原来的劲头,突然谦虚地向下垂去,对下面的嘴唇进行窥探。在和这个女人说话时,你会有一种感觉,说话的似乎是她的鼻子而不是嘴,这是因为这鼻子实在太有特色了。我已经决定,为了表达我的敬意,在此之后,就用“鼻子太太”来称呼她。 由于是初次见面,几人自然一番寒暄。后来,鼻子太太打量了一下主人的客厅,虽然态度颇为冷淡,但还是夸赞道:“很漂亮的房子!”“胡说八道。”主人心里想道,然后开始不停地吞云吐雾。这时迷亭先生抬头看向了天花板,然后问道:“苦沙弥,你看看那片有意思的纹理,是漏水形成的,还是木板原有的?”显而易见,迷亭先生在引逗主人说话。 “有什么可说的,自然是漏水形成的呗。”主人答道。 “哦,这样啊,不过真的挺好看。”迷亭若无其事地说道。 这可真是两个无礼的人,似乎不懂外交礼节,这让鼻子太太十分愤懑。于是,三人沉默地相对而坐,这种静谧维持了好一会儿。不过最后还是被鼻子太太打破了。她开口说道:“这次来贵府拜访,我想向您打听点儿事。” “哦,这样啊。”主人敷衍道,态度颇为冷淡。 面对这样的情景,鼻子太太觉得形势有点儿不好,于是连忙说道:“我就住在对面拐角的公馆里,离贵府很近的,也许你听说过。” “哦,就是那座大洋房吗?上面挂着‘金田’的牌子的,还有仓库的那个?”对于金田的洋房和仓库,主人难得知道一些,不过即便如此,对于金田夫人,他依然没什么尊重之意。 “我丈夫的公司现在很忙,要不按理说应该是他亲自来和你商量这些事的……”鼻子太太嘴上虽然这么说着,但眼睛里传达出的意思是“这一招应该有点儿用了吧”。不过可惜的是,面对这个第一次见面的女人,主人不但丝毫没被打动,反而带了些不满。这可能是因为刚才这个女人的语气实在是太狂妄自大了。 鼻子太太接着说道:“我丈夫是好几家公司的总经理。差不多有两三家吧,都是他的,这一点想必不用我说,你也很清楚吧?”虽然嘴上这样说着,但她眼里的意思却是“这回你该消停了吧”。 不过事实上,如果是一些教授啊博士之类的,我家主人会充满敬佩之情。但如果只是实业家,他并没多少钦佩之意。因为在他眼中,与实业家相比,中学老师显然更厉害。就算并非如此,他也绝不会去接受什么实业家或大商人的恩惠,他那顽固的性格就已经决定了这一点。对一个人来说,只要他不想再接受其他人的恩惠,无论此人再如何有钱、有权,那也都和他没什么关系了。因此,主人可以说完全不了解除了学者界以外的任何圈子的事情,实业界尤为如此,无论是那里的人员,还是那里的工作职责,他都不太了解,而且就算有所了解,又能指望他有多少敬意呢。 可是对鼻子太太而言,也许她做梦也不会想到,在世界另一边的阳光下竟会生活着这样古怪的人。她以前和很多人都有过接触,几乎每个人在得知她是金田太太后都对她分外热情。“金田太太”几个字,无论在聚会上,还是在任何人面前,即便这些人拥有高贵的身份,都依然十分有效。而且现在在她面前的不过是一个穷教书的,思想固执守旧,所以她很自然地认为,只要说出自己生活在对面拐角的洋房里,必然能镇住对方,甚至连职业这块招牌都没必要亮。 “你认识吗,这个叫金田的?”主人向迷亭问道,语气颇不在意。 “当然,怎么能不认识呢?这位近期才出席过游园会的金田先生和我伯父是朋友。”迷亭答道,态度颇为正式。 “哦,这样啊,谁是你伯父?”主人问。 “是牧山男爵。”迷亭答道,态度更加郑重。穿着大岛粗绢长袍、外面套着一件从外国早些时候传进来的印花布礼服外褂的迷亭先生就那么坐着,看起来若无其事。 听见迷亭的回答,主人原本还打算说些什么,可是这时鼻子太太已经转过身子打量起了迷亭,并说道:“哟,您看我真是眼拙,一点儿都没看出来,您竟是牧山老爷的亲戚。要知道牧山老爷可是非常照顾我丈夫的,我可真是失礼。”鼻子太太一边用非常客气的语气说道,一边冲迷亭行了个大礼。 “您说的是哪里话,不用如此客气,呵呵……”迷亭带着笑意答道。而看着两人的主人则是一脸惊异。 鼻子太太接着说:“我从我丈夫口中知道牧山老爷也为我女儿的亲事费了不少心呢。” “哦,这样啊。”听见鼻子太太的话,觉得自己有些莽撞的迷亭的声音里有了一丝不安。 “本来啊,想和我家结亲家的人真是不少,可是我们是什么身份的人家啊,当然不能随随便便就找个人了。”鼻子太太说道。 “嗯,您说得对。”迷亭附和道,心里安定下来。 然后,鼻子太太又对主人说道:“我今天来府上拜访,想打听的事也和这有关。听说水岛寒月常来拜访你,这个人怎么样啊?”鼻子太太对主人说话的态度明显比较蛮横。 “你为何探听寒月先生呢?”主人问道,语气也好不到哪儿去。 这时迷亭的机灵劲儿就显现出来了,他连忙解释道:“探听寒月先生的德行肯定是为了她女儿的亲事。” 鼻子太太也接口道:“你最好能说说。” “哦,是说你女儿要和寒月结婚了吗?”主人问道。 “才不是那么回事,求亲的人很多,我女儿可不是非要和他结婚的。”鼻子太太立即反驳道。 “那你还探听寒月干什么,这根本没什么必要。”主人也立即反击道。 “让你说你就说呗,有必要隐瞒吗?”鼻子太太问道,看那架势似乎想要吵架。 被两人夹在中间的迷亭先生此时拿着的银管烟袋,似乎成了他的指挥扇,他心里大喊道:“快打啊,分个高低。” “照你这么说,是寒月的主意喽,难道他是非你女儿不娶吗?”这话说得可谓从正面给了鼻子太太一击。 “那倒也不是,他没这么说过。” “难道只是你自己认为他想要和你女儿结婚?”由此可见,主人心里十分明白,在面对这种妇女时,唯一的态度就是强硬。 “他虽然还没有直接表明,但他应该会非常愿意娶我女儿的。”鼻子太太说道。在这几乎快输了的紧急关头,她终于勉强维持住了镇静。 “那这么说寒月还是喜欢你女儿的了,有什么证明吗?”主人接着问道,同时挺了挺胸,那意思是说:“你倒是拿出证据来啊!” “嗯,差不多就是那么回事吧。”鼻子太太说道,看来主人做了一次无用功。 迷亭就像一个相扑裁判一样,坐在一旁颇有兴致地欣赏着这场争斗。不过他的好奇心还是被鼻子太太刚才的那句话勾了起来,于是他放下烟袋凑上前来问道:“这可是件有趣的事,你女儿收到寒月的情书了?新年之际,这个谈资可不错啊。”迷亭先生看起来十分高兴,不过似乎只有他一人有这种好心情。 “二位不都知道了吗?情书是没有的,不过与情书相比,那事恐怕更厉害。”鼻子太太嘲讽道。 “我们知道?迷亭你知道吗?”主人向迷亭先生问道,迷惑的样子像被狐狸附体了。 “我哪儿知道啊,不是你应该知道吗?”迷亭答道,样子蠢笨,在这种不该谦虚的地方,他却偏偏谦虚了起来。 “二位都知道,这是肯定的。”鼻子太太又说,语气颇为骄傲。 “嘿!”对于这个女人,主人和迷亭先生几乎是同一时间一起敬佩起来。 “我给你们提个醒吧,可能你们不记得了。”鼻子太太说道,“去年年底举办过一场宴会,就在向岛的阿部先生的府上。那天晚上,寒月先生不但去了,而且在他回家的路上还发生了一件事,这事就发生在吾妻桥上。为了避免使他丢脸,详细的情况我就不赘述了。但是不管怎么说,在我眼里,这都算得上铁证了。二位,怎么样?”鼻子太太坐在那里,戴着钻戒的手平放在膝头,显得颇为自傲。她的大鼻子此时更是异常突出。无论是主人还是迷亭,似乎此时都没被她放在眼里。 不管对什么事,迷亭先生都甚少惊讶,可是此时他竟因这突如其来的消息震惊了,像个突然发烧的疟疾病人一样呆坐不动,这种反应维持了好一会儿。就连迷亭先生都这样了,更别说主人了。不过,当他们清醒过来时却又觉得好笑,并且不由得一起大声笑了出来。不过这种情景显然不在鼻子太太的意料之中,在她眼中,这种时候这二人的大笑声可谓非常失礼,所以她瞪着他们,模样颇为凶狠。 最先张嘴的是迷亭先生,他问道:“这个真是奇妙,没想到那就是你的女儿啊。苦沙弥,咱们就老实交代吧,这位太太说得没错,对于那位小姐,寒月确实有喜爱之情。”除了用鼻子哼了一声外,主人并没有过多的言语。 “对啊,你们就该老实交代,哪里还瞒得住呢,对吧?”鼻子太太说道,又恢复了自鸣得意的样子。 “这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为了给你参考,大家就把寒月的事都抖搂出来吧,所有和他有关的事都没必要隐瞒了。苦沙弥,你身为主人,要努力解决问题,不要只是笑,那有什么用呢?无论怎么隐瞒,秘密这种吓人的东西还是会泄露的。不过金田太太竟然能知道这个秘密,还真是出人意料,这太奇怪了。”迷亭先生说道。 “我这人啊,做事很有把握的。”鼻子太太说道,一副很得意的表情。 “你可太有把握了,你的消息究竟来自哪儿呢?”迷亭问道。 “是人力车夫的老婆告诉我的,她家就在这房后头。” “车夫家?是养了只大黑猫的那家吗?”主人问道。 “对,就是他家。我很早就嘱咐过她要注意关于寒月先生的事。每当寒月来这儿拜访,他说了什么都会通过车夫老婆的嘴传到我耳朵里。” “太过分了。”主人说道,声音都提高了。 “除了寒月先生的话,我对你们的话可没兴趣,也管不着。” “那个人力车夫的老婆真是招人厌,不管传的是谁的话,都改变不了这点。”气愤的主人说道,不过生气的似乎只有他一人。 “但是你总管不着人家去哪儿站着吧,就算站在你家墙根儿底下,那也是人家的自由,对吧?再说,如果你把声音放低,或者找个更大的房子住,那别人自然就听不见你说话了。而且除了人力车夫老婆,我从新胡同教二弦琴的女师傅家还听到了许多事。”鼻子太太说道,没有一丝羞愧。 “很多事情?也都和寒月有关吗?”主人问道。 “不全是,还有一些其他的。”鼻子太太说道,语气听起来颇为吓人。 我想,这次主人要认输了吧,没承想他竟然说:“那个女师傅平常像个人似的,整日装清高,骨子里却浑蛋极了。” “你这话说得可不对,你骂女人是浑蛋,恐怕不合适吧。”从鼻子太太说话的语气中就能显露出来她究竟是个怎样的人,我觉得她似乎是专门来吵架的。不过迷亭先生此时却十分镇定从容,对于两人的争吵,只像一个旁观者一样颇有兴致地观赏着。你瞧他摆出的那副好不在意的架势,就好像有两只鸡正在厮打,铁拐李仙人却不动声色地观赏着。 在吵架上,主人到底无法匹敌鼻子太太,这一点他自己也意识到了。于是,迫不得已,他沉默了一会儿。后来,似乎忽然想起了什么,他说道:“一直以来,你都说寒月先生喜欢你女儿,但是,这和我们听到的却有出入。对吧,迷亭?”他向迷亭求助地说道。 “嗯,确实如此。在寒月的叙述中,最开始时是你女儿先患了病,好像说过什么梦话。”迷亭先生说道。 “不可能,哪儿有这事。”鼻子太太直白地说道。 “这话确实是寒月说的,这消息好像来自某博士夫人。” “那是我故意安排的,那位博士夫人是受我之托,目的就是为了对寒月先生进行试探。”鼻子太太说道。 “知道了你的目的,这位夫人就同意了?”主人问道。 “确实没费什么劲儿,不过我拿了很多东西送给她,也不算让她白帮忙。” “哦,这样说来,在你回去之前,必然要彻底弄清寒月的事喽?”迷亭问道,语气颇为不满,这在平时真是少有的事,看来他也有些生气了。不过,接着他又对主人说道:“告诉她吧,苦沙弥,反正这对咱们来说又没什么。只要是事实,又不会妨碍到寒月先生的事,我和苦沙弥,无论是谁都可以告诉你,金田太太。所以,你就一点一点地问吧,不过最好按照顺序来问。” 于是,感到满意的鼻子太太开始询问,态度也转变了,从刚才的蛮横恢复了客气。她问道:“寒月先生是理学士吧,这是我听说的,那他具体是何专业的呢?” “在大学院里研究地球磁气的。”主人答道,语气颇为郑重。 不过鼻子太太显然不太理解主人所说的话,她“嘿”的一声,露出一脸惊讶。不过,她还是接着问道:“如果只研究那个的话,他能成为博士吗?” “你是什么意思,如果他不是博士的话,你就不让他和你女儿结婚了?”主人问道,语气有些不悦。 “那是当然,如果不是博士,普通的理学士还不一抓一大把。”鼻子太太答道,没有一点儿顾忌。 主人脸上憎恶的神色越加严重,他看向同样露出不悦的迷亭先生。迷亭说道:“还是说其他的吧,至于这个,谁能保证他当不当得上博士呢?” “那他近期都在干什么呢?还在研究那个什么地球……吗?”鼻子太太接着问道。 “他最近在研究吊颈力学,前两天有个物理学会,他还做了演讲呢。”主人脱口而出。 “哎哟,什么东西啊,怎么还扯上吊颈了,真是讨厌。他这个人也太奇怪了,要想当上博士,恐怕搞这个什么吊颈不行吧?” “这谁能说得准,只要不是他本人上吊,研究这个,当不当得上博士也是个未知数。” “真的吗?”鼻子太太一边问一边观察主人的神色。不过对于力学,鼻子太太一无所知,所以心里依旧十分疑惑。她之所以要观察主人的神色,无非是想判断他是否说谎了。因为这只是一点儿小事,如果她非得让主人解释明白,那不就太伤面子了吗?不过主人的神色似乎也好看不到哪儿去。 “除了这些,他还研究了什么?”鼻子太太又问。 主人说:“前些日子他还发表了一篇有关栎树的果实——橡子的论文,名字叫‘论橡子的坚固性以及天体的运转’。” 鼻子太太接着问道:“在大学里,也会研究橡子什么的吗?” “我并不是内行,所以我也不太了解这些,不过应该是有研究价值的吧,要不然寒月也就不会去搞这个。”一旁的迷亭先生插话道,似乎是故意揶揄她。 不过鼻子太太似乎已经察觉到自己无法彻底弄懂这些学问上的问题,所以也就放弃了,转而从另一个方面开始询问:“我还想求证一件事,听说他在过年时因为吃香菇将两颗门牙崩断了,这事是真的吗?” 在迷亭看来,回答这类问题可是他的强项,他的兴致一下子就被勾了起来,他答道:“确有其事,点心还粘在他的断牙那儿呢。” “不是能用牙签弄掉吗?怎么不去做呢?这个人也太不自律了。” “我下次见到他会给他提个醒。不过他的牙齿应该很不好,要不怎么吃个香菇就能崩断牙呢?”主人说道,然后把头转向迷亭先生,问道,“我说得对吧,迷亭?他有一口坏牙。” “嗯,确实如此,不过也挺可爱的。但更有意思的是,直到今天,他也没镶牙。那里简直成了点心窝,这种景观可不常见。”迷亭答道,他那爱开玩笑的性格又回来了。 “他给贵府寄过什么书信吗?我想看看。”鼻子太太问道,这显然是个新问题。 “寄过很多明信片来。”接着,主人就从书房中拿出很多明信片,大约有三四十张,然后说道,“看看吧。” “用不了这么多,两三张就够了。”鼻子太太说道。 “我来帮你挑选几张嘛。”迷亭先生一边挑选出其中的一张,一边说,“看,这个有意思。” 鼻子太太也感叹道:“手可真巧啊,竟然还画了东西。”不过待她仔细一看,立马嚷道,“这画的什么?那么多东西不画,怎么非得画山狸?真是讨厌。不过到底是画得不错的,要不然人家也认不出来是山狸。”说完,鼻子太太又换上了一副钦佩的表情。 “上面还有字呢,你读读。”主人笑着说道。 “山狸在旧历除夕夜举办宴会,歌舞不休,唱曰:‘来啊!除夕晚上没人游山哟!嘿哟呵!蹦嚓嚓!’”鼻子太太读完后不悦道,“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逗人玩儿呢吗?” 迷亭又挑选出一张说:“看看这个仙女,没准儿你会喜欢。”我留心一看,原来画的是仙女穿着羽衣弹琵琶。 “仙女呀,可惜鼻子小了些。”鼻子太太说道。 “很正常啊,一般人都这样。抛开鼻子不说,这上面也有字,你读读。”迷亭说道。 “在遥远的古代,一位天文学家在一天夜里站在高台上观察星星时,他发现空中出现了一位仙女。她是如此美丽,并且在演奏乐曲,那悦耳的声音似乎不属于尘世,这位学者沉迷其中,连刺骨的寒冷都遗忘了。第二天早上,晶莹剔透的雪花覆盖住了天文学者的尸体。有个喜欢说谎的老头儿说这个故事是真的。”念完这些字的鼻子太太说道:“真是不知所谓。他虽然是个理学士,但也应该读一读《文学集》之类的书,这对他有好处。” 在她的贬低下,寒月先生似乎已经一无是处。迷亭先生又挑选了第三张给她,半开玩笑地说道:“看看这张怎么样?”在这张明信片上有艘印刷上去的帆船。卡片的下面则和其他明信片一样,写着一些字。鼻子太太读道:“昨晚,一个妙龄少女在码头,面对着岩滩上的海鸥和醒来的海鸟低声哭泣。她悲泣着,自己的爹娘啊,出海打鱼,一起葬身在无情的海底。”太太读完后接着说:“看看,这可真是个风流人物,写出这么好的作品真让人钦佩。” “风流人物?你真这样认为吗?”迷亭问道。 “当然啦,写得这么好,就算用三弦琴弹唱也是应该的。”鼻子太太夸赞道。 “确实适合用三弦琴唱,这张你也看看吧。”迷亭继续把挑选出的明信片递给鼻子太太。 “我看得已经够多了,放那儿吧。总之,我已经明白了,寒月先生是个很文雅的人。”鼻子太太说道,态度颇为满意。可见,她的调查已经结束了,不过最后,她还是提出了一个听起来颇为自私的要求:“很抱歉给你们添麻烦,但我还是希望在面对寒月先生时,你们不要透露任何消息。”可见,她虽然想彻底弄清楚寒月先生的情况,但并不代表也想让寒月先生同样了解自己。主人和迷亭先生一起“嗯”了一声,但态度颇为冷淡。鼻子太太接着说道:“我会送一些礼物过来,聊表感谢。”说完,她就离开了。 主人和迷亭将鼻子太太送走后,刚一回来就异口同声道:“这女人是个什么玩意儿。”这话完全是两人情不自禁说出来的。正在隔壁屋的女主人也被逗笑了,笑声传到这边,迷亭高声问道:“苦沙弥太太,你快看看,现在知道什么是‘庸俗’了吧?这不就是最好的诠释吗。能够如此粗俗也实在难得,所以愿意笑就笑吧!” “看看她那个模样,可真是入不了我的眼。”主人说道,语气颇为凶狠,似乎很是愤懑。 “多神气啊,脸上长着那么一个大鼻子。”迷亭立即附和道。 “对,对,那可是个鹰钩鼻子。” “你看看她的腰,竟是水蛇腰,再搭配那么一个鼻子,哟,真是奇观啊!”迷亭一边大笑一边说。 “看看那副模样,肯定克夫。”似乎还在生气的主人说道。 “十九世纪没卖出去,二十世纪又剩下了,说的不就是她那样的吗?”迷亭先生的话总是这么稀奇古怪。 这时,主人的妻子从内室出来警告他们道:“小心车夫老婆,你们这样说人家坏话,回头又被告密了。” “去吧,去吧,这没准儿还能帮帮那个女人呢。”迷亭说道。 “你们也欺人太甚了,怎么能总是嘲笑一个妇人的鼻子呢?这也不是她的意愿。你们这样太无礼了。”为了金田太太的鼻子,或许也可以说是间接为了自己的模样,女主人努力辩解道。 “怎么欺人太甚了,那就是蠢货,算不上个妇人。是这样吧,迷亭?”主人说道。 “可能吧!不过她还使劲儿地抓了你几下呢,可见虽然蠢,但还是很彪悍的。” “在她眼里,老师是什么样的呢?真不知道她怎么想的。”主人说道。 “我估计在她眼里,你和房后的车夫没什么差别。只有当上了博士,才能得到她的尊重,这是唯一的办法。你怎么不去当博士呢?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对吧,苦沙弥太太?”迷亭说完看向女主人,脸上带着笑意。 “当博士?他才没那个能耐呢。”女主人说道。对于主人,她似乎十分没信心。 “小看我吗?用不了多久,没准儿我就当上了。以前有个叫苏格拉底[45]的,他写出不朽的著作时已经94岁了。还有索福克勒斯[46],他快100岁时写出的文章震惊了世界。就连西摩尼得斯[47]写出著名诗篇时,也80岁了。而我……” “你这个人,整天闹胃病,还想那么长寿?真是胡说八道。”看来对于主人的寿命,女主人早已心中有数。 “谁在胡说了?不信问甘木医生去!为什么连个女人都能小看我?就是因为你给我穿这种满身褶皱的黑棉布外褂,还有那些满是补丁的破长袍。你去给我找衣服去,就像迷亭这样的,我明天开始就要穿这种衣服。” “找衣服?像那么好的衣服,你哪儿有啊?为什么在对待迷亭先生时,金田太太那么客气,这可和衣服没什么关系,这都是因为迷亭先生有个好伯父。”女主人已经用非常高明的方法推掉了自己的责任。 听妻子提到“伯父”,忽然想到什么的主人向迷亭问道:“你有个伯父?我还是头一次听你说呢,这事是真的?” 对于主人的问题,迷亭先生似乎十分期待,他答道:“嗯,我的伯父固执着呢,从十九世纪开始他就一直活着,到了二十世纪还没死呢。”迷亭先生说完,眼睛看向了主人和他的妻子。 “您总是这样说些稀奇古怪的话。您伯父在哪儿住啊?”女主人笑着问道。 “静冈。他不仅一直活到现在,更让人赞叹的是,他头上一直有个顶髻。我曾劝过他‘戴个帽子多好啊’!结果他说:‘我从不戴帽子,我活这么多年从没因为怕冷做这样的事。’那语气别提多骄傲了。有时,我说:‘天这么冷,您多睡会儿吧。’他就说:‘对人来说,超过四个小时的睡眠是很奢侈的,四个小时就已经足够了。’天还没亮,他就会起床,然后骄傲地说:‘我曾经花费很长时间去锻炼,就是为了缩短睡眠时间,使它只保持四个小时。年轻的时候,我也非常困。不过近期,我终于可以自由控制了,对我来说,这是最大的喜事。’但在我眼里,这和他的锻炼没什么关系,因为他已经67岁了,睡眠少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不过在他自己眼中,这一切都是他自律的功劳。而且除此之外,他出门时一定会带件东西,是一把铁扇。” “哦?铁扇?干什么的?”主人问道。 “用处吗?我也不清楚。但是只要出门,他一定带上。估计在他眼里,这铁扇是拐杖的代替物吧。不过后来发生了一件很奇怪的事。”迷亭向女主人搭讪道,他是故意这样做的。 “奇怪的事?什么事啊?”女主人问道,一副与己无关的样子。 “今年春天,我收到了他的一封信。他在信中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希望我可以寄给他一顶礼帽和一套礼服。看着这封信,我一时摸不着头脑,就写信询问了一下。在回信中,伯父说二十三号静冈要举办一个胜利会,让我务必在那之前寄过去,他要在那天穿上。他老人家是这样吩咐我的:帽子大小差不多就行,西装就去大丸和服装店定做,尺寸你就自己估计吧。你说这话有意思吧?” “大丸?那儿也能定做西装吗?以前可没听说过。”主人问道。 “不是的,他应该是指白木屋,显然是他弄错了。”迷亭答道。 “尺寸还让你自己估计,这行得通吗?” “这下知道他为什么是伯父了吧?” “你打算如何做呢?” “我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照他说的办,定做一套寄给他,尺寸自己估计着来。” “你这家伙胆子真大,这事也能乱弄?那最后如何了?合适吗?”主人问道。 “反正糊弄过去了。牧山男爵那天真的很难得地穿了礼服。当然,他还拿着那把铁扇子。这事是我从地方报纸上看到的。”迷亭先生答道。 “那把铁扇看样子一直都没离开过他。” “确实如此,等到他离世时,我也打算把这把铁扇作为他的陪葬品陪葬。” “无论如何,结局总是好的,对他老人家来说,礼服和帽子总算是合适了。”主人说道。 “我原本也是这样想的,不管如何,事情总算圆满解决了。可惜现实并非如此。没过多久,我就收到了他寄来的包裹,我原本以为这是他在表达谢意,可谁知,里面却是那顶礼帽和一封信。信上写道:‘谢谢你为我买来这顶帽子,让你费心了。但是我希望你可以去帽子铺再把帽子改小一下,因为这顶帽子略微大了一些。所需费用我已经随信奉上,里面有张邮政汇票。’” “真是个固执的老家伙。”主人说道,而且表情看起来十分满足。也许是因为他终于发现,在这个世界上竟然有人比他更顽固。于是,他接着问道:“后来呢?” “后来吗?被逼无奈之下,只能我自己戴这顶帽子了。” “是这顶吗?”主人问道,笑嘻嘻的。 “他是男爵吗?”女主人也问道,语气满是好奇。 “谁?”迷亭问。 “你伯父,总带着铁扇的那个。”主人说道。 “哦,不是的。他年轻时曾对文庙上的朱子学沉迷一时,现在是个汉学家。这也就是为什么直到今天他脑袋上依然有个顶髻的原因。你看看现在,已经有电灯照明了,但他还是那样,你也无可奈何。”迷亭先生一边说一边在自己的下巴上抚摩着。 “难道我记错了吗?在此之前,你和那位太太说的不是牧山男爵吗?”只有在这个问题上,女主人是绝对支持丈夫的。她附和道:“确实是这样的,我在卧室都听到你这样说了。” “真是如此吗?那太可笑了,哈哈哈……”迷亭先生大笑着,没有丝毫羞愧地说道,“那是我瞎扯的,如果我的伯父是男爵,那我当个局长之类的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吗?”对于自己的胡说八道,迷亭十分心安理得。 “我就说嘛,很早之前我就有了奇怪的感觉。”主人说道,看他的神情,似乎既觉得有意思,又为迷亭担心。 “你可真是的,这话被你说得像真事一样,你吹牛的本领真是不一般。”女主人说道,语气颇为敬佩。 “那又怎么样呢,那个妇女不是比我更能吹牛吗?”迷亭说道。 “就算如此,与那位太太相比,你也毫不逊色。”女主人说道。 “但是,苦沙弥太太,你要知道我们还是有所不同的。我的吹牛很单纯,但那女人的德行却有问题,她的吹牛可是居心不良,用心险恶。我这不过是突发奇想的诙谐乐趣,她那却是不怀好意的花招。如果将两者相提并论,那喜剧之神势必会悲伤哭泣,因为他失去了杰出的人才。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谁知道呢?”耷拉下眼皮的主人说道。 “没什么差别啦。”女主人也附和道。 在此之前,对面的那条胡同我从未踏足过。所以,我也从没见过那位于胡同拐角处的金田家的洋房,因此也不了解它到底有多气派。不仅如此,就连它的名字,我今天也是首次听说。像实业家这种话题,在主人家是绝对听不到的,因此对这个方面,被主人喂养的我同样毫不关心。可是由于鼻子太太的拜访,我无意中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因此对于她女儿的模样姿态以及她家的权力荣华,我会生出无限遐想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所以,即便我只是一只猫,但想悠闲地躺在廊上睡觉也是万万做不到的了。 除此之外,我对寒月先生也充满了同情。那位博士夫人和人力车夫的老婆都被对方收买了,教二弦琴的那位“天璋院”甚至也包含其中,以至于就算是折断门牙这种事也被对方打听到了,而且此事没有让任何人发觉。相比之下,寒月先生就太没用了,尽管他是理学士,并且已经毕业,但他似乎只会傻呵呵地摆弄自己褂子上的丝穗。那个女人的脸上长了一个那么大气的鼻子,要想接近她,没点儿本事怎么行?对于这样的事,主人十分冷漠,所以寒月先生也不指望他能提供帮助,而且主人也没什么钱。至于迷亭先生,他在钱财上虽然并不困窘,但是他那性格却着实没谱,所以指望他的帮助显然也不太现实。可见这位用“吊颈力学”来演讲的先生实在可怜,所以为表公平,我只好主动出击,为他去敌营打探一番。我是一只猫没错,可是别忘了,我这只猫可是生活在学者家里,更何况在读不懂爱比克泰德的书时,这位学者还会生气地把书摔在桌子上。所以与那些笨猫、蠢猫相比,我要了不起得多。 侠义之情充斥着我的全身,所以我甘愿为寒月先生去冒险。虽然,这种做法并非是为了回报寒月先生的恩惠,但也绝不是意气用事。这种举动无疑很伟大,是将“讲公平,爱中庸”的天意变成了现实。虽然这种说法夸张了一些,但确是事实。在未经当事人许可的情况下,金田太太就能到处宣扬吾妻桥事件;为了得到消息,她还收买走狗藏身在别人家的墙根儿下,并在得到消息后,到处炫耀似的宣传;为了给国家的栋梁之材添麻烦,她竟能收买那么多人,包括人力车夫、马夫、流氓、无赖、做零活的老太太、接生婆、巫婆、按摩师和傻子。既然如此,我这只猫也能下定决心去冒险。 今天天气不错,这可真是件好事。不过对我来说,还是不大适应这种冰雪消融的天气,但是只要能让我完成自己的冒险,就算是要放弃生命,我也在所不惜。我沾着湿泥的脚底在廊上留下了很多印记,一朵朵的形似梅花。对于此事,我毫不在意,但是对阿三来说,这可是个大麻烦。我已经下定决心,打算立即出发,甚至连明天都等不了了。因此,我从厨房里跑了出来,开始为出发做准备。 然而我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虽然作为一只猫,我已经拥有了最高级的进化,而且即便是与中学三年级的学生相比,我发达的头脑也毫不逊色。可是我喉咙的构造依然属于一只猫。这也就注定了,自始至终我都无法口吐人语,这是唯一不幸的事。因此,即便我成功地潜入了金田公馆,并对里面的情形进行了充分的察看,但在面对寒月先生或我的主人和迷亭先生时,我依然无法把这消息成功地传递出去。这就好比一颗钻石不幸地被埋在了土中,因此也就无法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了。虽然这些消息得来颇为不易,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却成了废物,完全无法发挥作用。因此,我在厨房的门口徘徊了很长时间,最终又打消了这个愚蠢的决定。 原本我对这件事充满了期盼,所以这样半途放弃总让我心有不甘,就好像在焦急盼望下雨的时候,乌云却不幸地飘向了别处。更何况我们这边还属于占理的一方,因此我应该去大干一场的,哪怕这种牺牲是徒劳的,但为了正义和公理,就算没有结果我也应该去做。身为男子汉,就应承担这样的责任,具有这样的侠义。所以,即便我身为一只猫,也理应如此。不过是花费点儿气力和弄脏点儿皮毛,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无论是寒月、迷亭先生,还是我家主人,他们都可以口若悬河地互通消息,但身为一只猫的我显然不具备这种本领。但是若论起如何悄无声息地潜入别人家,与他们相比,身为一只猫的我可要强得多。对我来说,这是非常高兴的事,因为我可以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事。虽然为了探明金田公馆的情况,我需要独自战斗,但是与一无所知的其他人相比,这终究是件让人高兴的事。竟然有人能够探听到她家的事,只要金田夫人能明白这点,我就已经非常欣慰了。所以就算不能向外传递消息,我也没什么可惜的了。因此,在这些愉悦心情的刺激下,我不得不将这个重任承担起来,再次下定决心要亲自潜入金田公馆。 在我的观察下,对面胡同的情形和刚才所闻果然一致。在胡同拐角,果然骄傲地屹立着一座大洋房。与这座洋房相比,我想这家主人傲慢的程度恐怕也与之不相上下。进门后,我发现这座建筑物给人一种很威严的感觉,二层的楼房盘踞在那里,看起来似乎很吓人。除此之外,这个建筑物的结构却没有任何特点。我觉得这大概就是迷亭先生所说的“庸俗”吧。进入正门后,我向右走去,然后从花园中穿过到了厨房门口。与主人家的厨房相比,这个厨房要大得多,差不多能有十倍,而且厨具光亮,摆得也颇为整齐。前几日,《日本新闻》曾对大隈伯[48]的厨房进行过详细报道。即便与大隈伯的厨房相比,金田家的厨房可能也毫不逊色。我想这样的厨房可以堪称标准了。我继续前行,在里面看到了车夫的妻子。这是一间没铺地板的泥房,大约十二尺见方,此时她正在这里和厨娘及人力车夫说话。这对我来说是一种很危险的情况,我慌忙地藏身在水桶后面,紧接着我听见厨娘说:“咱们老爷的大名,难道那个老师没听说过吗?” “肯定是知道的,如果在这一带还有不知道金田公馆的,那和瞎子有啥区别?”听声音,这是人力车夫说的。 “也不一定呢,那个老师的心思只在书本上,是个奇怪的人。如果他知道老爷的大名,哪怕只是听说过一点儿,也应该有些畏惧的。可是对任何事他都不大关心,就连自己孩子的年龄他都不大清楚。”车夫妻子说道。 “这个人可真是顽固、桀骜不驯。正常人听到金田家的大名早就老实了。不过也没事,要不咱们大家合起伙来给他个教训,怎么样?”车夫说道。 “这倒是个好办法。要知道他说的那些话着实不好听。例如侮辱咱们太太的鼻子,说是异常巨大。还侮辱咱们太太的模样,说是一点儿都不协调。可是他也不看看他自己,他那副模样和陶瓷的山狸简直没啥区别。更让人厌恶的是,他一点儿也认不清现实,看着自己那难看的样子还觉得挺顺眼。”车夫妻子说道。 “除了那副难看模样,他拿着澡巾去澡堂的样子也骄傲着呢。他实在是太自以为是了,好像别人都比不上他似的。”厨娘说道。可见即便是女仆,对主人也是很轻视的。 “咱们一起去他家的墙根儿下,然后说他坏话,你们看这个主意怎么样?”车夫提议道。 “不错,不错,这样一来,他肯定就消停了。”车夫妻子附和道。 “不过可不能让他看见咱们,这个之前太太已经嘱咐了。所以我们要用声音打扰他,尽量气到他让他无法看书。”车夫说道。 “我明白。”车夫妻子说。她的意思是说,她完全有能力完成这项工作,不就是一些坏话吗,她擅长着呢。 主人怕是要遭殃了,这些人是针对他来的,我一边这样想着,一边从这三个家伙旁边溜进了里面。 猫可以凭借自己的四条腿悄无声息地去任何地方,就像没有腿一样。所以在我眼中,什么庸俗的公馆、标准的厨房、车夫妻子、用人、厨娘、小姐、婢女、鼻子太太及其丈夫,都是浮云。我可以随意地去任何地方,也可以随意听到任何话,然后将舌头、尾巴伸伸摇摇,再捋一捋胡须,就圆满归去了。 说起这个本领,在日本我可谓第一高手。我甚至都对自己的血统有所怀疑,觉得那常常出现在草双纸故事中的猫精的血统是不是被我继承了呢?据说,在蛤蟆的额头上藏着一颗夜明珠,而身为猫的我也有祖传的灵药,它就藏在我的尾巴上。也因为这服药,那些神明、佛教、欲望、变化等都不被我放在眼里。不仅如此,就算是对全天下的人类,我也十分蔑视。我在金田家的廊子里来回走动着,但没有发出过一点儿声响。因此,我愈发敬佩起自己的本领来。 我觉得我之所以能这样,都有赖于我平日里对自己尾巴的珍视。在我眼中,它是如此了不起。所以为了让这种好运得以长久保持,我决定大肆膜拜一下自己的尾巴。于是,我想向自己的尾巴拜上三拜,但是当我低下头时却总也无法确定方向。为了看清尾巴,我将身体转了过去,可谁知,尾巴也随之一转。为了追上它,我又将脑袋拧了过去,可是我们中间的距离并没有任何改变,它依然在我的前方。由此可见,虽然这尾巴只有三寸,但却囊括了大千世界的灵物。所以要想应对它,我是绝对办不到的。最后我只好放弃追逐它,因为追赶了七次半的我已经十分疲惫。我有些眩晕,以至于对周围的环境都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了。最后我只好置之不理,反正我知道自己是在廊子上。 这时,鼻子太太的声音突然从拉门中传来。于是,我停下脚步,确定这就是自己苦苦寻觅的地方。我向一旁抖动着自己的两只耳朵,然后屏住呼吸静静地听着。 “他竟敢如此傲慢,不就是一个破老师吗?”鼻子太太说道,这种尖锐的声音是她所特有的。 “确实太傲慢了,要给他点儿教训,咱们老家的人也有和他一个学校的。”金田先生说道。 “谁在那个学校?”鼻子太太问道。 “津木姚助和福堤细罗,教训这家伙的事就交给他们吧。”这些奇怪的名字真让人惊讶,也不知道金田先生的老家究竟在哪儿。他接着说道:“那家伙是教什么的?英语吗?” “好像是教什么英语课本的,这是车夫妻子说的。” “不管怎么说,这个老师都不咋地,浑蛋。”要知道金田先生可是位富豪,所以听见他说“浑蛋”,真是让我敬佩至极。他接着说道:“我之前遇见津木姚助时,他就跟我说过:‘我们学校有个老师,古怪得很。学生向他询问番茶的英语说法,结果他竟弄出个saragetea,这个笑柄在老师中间广为流传。而且无奈的是,因为这个人,其他老师也很丢脸。’我估计姚助说的就是那家伙。” “百分之百是,能说出那种话的只有那家伙了,看看他那留着一撮胡子的模样就知道了。”鼻子太太说道。 “这个家伙,真是混账。”这是什么道理,难道留着胡子就是混账?那我们猫类岂不是无一幸免了吗? “除了他,还有一个胡说八道的家伙,好像叫什么迷亭,也可能是酩酊。这家伙竟然说牧山男爵是他的伯父,他是不是疯了?光看看他那副模样,我就不信这话,他的伯父是男爵,真是胡说八道。” “你也是的,那些家伙一点儿正经都没有,他们的话你也信吗?” “照你这么说,还是我的错了?你是没看到他们那副傲慢样子。”鼻子太太说道,她的怒火似乎还没发泄干净。不过我发现他们一点儿都没提到寒月先生,不得不说,这真是个奇怪的现象。他们是不是在我来之前已经评论过寒月先生了呢?还是因为他们已经认定了他是不合格的,所以也就不再评论他了?是这样吗?我不敢确定。不过尽管我有些担心,但是也没有其他办法。后来,在这儿已经待了一会儿的我去了廊子对面的客厅,因为那里传来的铃声似乎预示着出了什么事,所以我赶紧去凑热闹了。 到了那里,我发现一个女人在说话,声音颇大,而且很像鼻子太太。我猜这位就是鼻子太太的女儿。正是这家伙,害得寒月先生差点儿投河自尽。至于她的容貌,因为纸拉门的阻隔,我无法看清,这着实可惜。在她脸上,是否也长着一个硕大的鼻子呢?我无法确定。或许她长的是比较普通的蒜头鼻,不过从说话的语调和粗鲁的喘息声中,我能判断出来,她的鼻子绝不是蒜头鼻。我想她可能正在使用传说中的电话,因为除了这个女人的大声喧哗外,对面的人却没有动静。 “大和吗?我要预订鹑的三号,明天去。听见了吗?喂,没听见?我说我要预订鹑的三号,真是烦人。什么?没法儿预订?……你是和我闹着玩儿的吧?为什么无法预订?你这个玩笑可真好笑。你是谁啊?昌吉?……哦,怪不得你说订不了,快找你们女老板过来……什么?你说你能办所有事?什么东西……我可是金田家的,你晓得吗?什么?你知道?你可真是个浑蛋。你知道我是金田小姐,什么?承蒙惠顾,谢谢?有什么可谢的,你竟然还笑,你是傻子吗?我说的事能办吗?……你再和我瞎扯,我就挂电话了。听见了吗?知道我是谁吧,你最好老实点儿……喂?怎么不说话了?说话啊……”电话那边似乎没了声音,估计是那个昌吉挂断了。生气的金田小姐摇晃着电话,模样看起来颇为凶狠,以至于吓得她脚边的小狗都叫了起来。此时,我万分小心地跳下廊子钻到了地板下。 走廊上的脚步声恰好于此时传来,接着是拉动纸拉门的声音。我使劲地倾听着,想确定来的人是谁。 “先生、太太叫您呢,小姐。”哦,原来是婢女来了。 “我不去。”金田小姐说道。看样子婢女吃了颗枪子儿。 “先生、太太说找小姐有事。” “说不去就不去,真烦人。”——婢女再次被回绝了。 “好像是和寒月先生有关。”聪明的婢女说道,想以此化解小姐的怒气。 “我才不管什么寒月、冷月呢,他那个蠢样子让人看着就烦。”不得不说,寒月先生真是十分悲惨,就这么在私下里被小姐射了一枪。 “嘿,你的头发怎么绾起来了,啥时候绾的?”小姐说道,这话十分突然。 “今天绾的。”婢女简短地答道,似乎放松了下来。 “你一个婢女也挺了不起啊!”从另一个角度,小姐再次把枪对准了婢女,“哟,这还是新和服衬领,你哪儿弄的?” “小姐忘了?这是您以前赏给我的。我一直当宝贝放在箱子里,因为它太好看了。现在换上是因为以前那个太脏了。” “我给你的?什么时候的事?” “就是这个正月您去白木屋的那次,您说染着相扑角力图案的深茶绿色太素净了,您戴着不合适,所以就赏给了我。这条和服衬领就是这么来的。” “气死人了,倒是很适合你对吧?” “哪有小姐说得那么好。” “我在夸你吗?我是在生气呢。” “啊?” “这东西这么合适,你收下时怎么不说一声呢?” “啊?” “难道我戴会比你戴更差劲儿吗?既然你能戴,我也肯定能戴。” “哦,对的,它肯定也适合小姐戴。” “既然你知道,给你时怎么没见你说一声呢?你可真不是个好东西,不但不说话,现在还这么正大光明地戴出来。”金田小姐不停地训斥着婢女。当我正在努力听着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时,忽然从对面客厅里传来了金田先生的声音,他喊道:“富子,过来!”迫不得已之下,金田小姐只好答道:“就来。”接着她就出来了,后面还跟着那条小狗。这条狗的体型比我略大一些,眼睛和嘴巴似乎都挤到了中间。后来,我就穿过厨房跑到了街上,当然,我还像之前一样悄无声息。之后,我匆忙地回到了主人家。就这样,我成功地完成了这次探险。 金田公馆是个十分漂亮的地方,我从那儿回到了主人脏乱的家里,这使我像从阳光明媚的山顶突然就掉到了一个漆黑的山洞里。不过,在探险的过程中,因为当时我的心思都倾注在其他事上,所以我并没有去关注公馆里的装饰以及隔断和纸拉门的样式。可是,当我回到自己的住处时,对于那座“庸俗”的洋房却一下子留恋了起来,因为我生活的地方实在是太恶劣了。由此可见,与老师相比,更厉害的还是实业家。对于这种想法,我颇觉奇怪,所以按照以往的习惯,我求教于自己的尾巴,结果它也同意了我的观点。后来,我回到客厅,惊讶地发现迷亭先生居然还在。火盆里,像蜂窝煤似的立着很多烟屁股。迷亭先生盘膝坐在那里,好像正在说什么。而且连寒月先生也在,我并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来的。我家主人躺在那里看着棚顶上的水渍,将自己的胳膊当作枕头,看起来颇为专注。这又是一幅生活在太平盛世的隐逸之士的欢聚图。 “现在,你总该说说那位梦里呼喊你名字的小姐了吧?之前她的名字你还跟我们保密呢,现在可以说了吧,寒月先生。”迷亭说道,语气颇为嘲讽。 “我之前不说不是为了避免给对方带来麻烦吗?如果只是我自己的私事的话,我当然可以告诉你。” “看样子,你是打算继续保密喽!”迷亭说道。 “我已经跟那位博士太太保证过了。”寒月答道。 “保证过?就是答应保密了呗?” “确实如此。”寒月先生答道。同时又像以前一样,摆弄着自己外褂上的紫色丝穗,这种丝穗很少作为商品出售。 “这丝穗怎么这个颜色,有点儿落伍了呢。”横躺着的主人说道。对于金田家的事,他似乎没什么兴趣。 “苦沙弥说得对,要想让这种丝穗和衣服显得搭配,你得穿上后开衩的短外褂,上面还得有金字塔形葵纹家徽。除此之外,头盔也得戴上。毕竟这丝穗不是日俄战争时候的东西。据说,这种丝穗还被织田信长[49]在他入赘到别人家当女婿的时候拿来梳过茶荃发。”迷亭先生总是说这种很长的句子。 “事实上,这丝穗正是老爷子征讨长州藩时用的。”寒月先生答道,语气颇为郑重。 “你为什么不把它捐给博物馆呢?这样多好。要知道你可是著名的水岛寒月,不但研究吊颈力学,还是理学士。把自己打扮成落伍的旗本武士,这也太不像话了。”迷亭说道。 “按照你的话,扔了它也不是不行,但是也有人说这丝穗很适合我。” “听听这话,肯定是外行说的。”主人说道,同时把身体翻了一面。 “哦,你们应该不认识说这话的人。”寒月先生说道。 “究竟是谁?不认识也没关系,你就说说吧。”主人问道。 “哦,是位女士。”寒月答道。 “哈哈哈,你可真有意思。我猜就是那个女人吧,从隅田川的水底叫你名字的那个。要不你就再跳一次河,记得穿上这身外褂。”迷亭插嘴道。 “从水底下呼唤我吗?她已经不这样干了。现在,她的声音来自西北方,那个世界清净极了。” “清净极了?不见得吧。那个吓人的鼻子就够人受的。”迷亭说道。 “你说的是谁?”寒月问道,模样颇为好奇。 “刚才来了个女人,可把我和苦沙弥吓了一跳,就是对面胡同的那个。是这样吧?苦沙弥。” “嗯。”主人一边躺着一边喝茶。 “究竟是谁呀,你说的鼻子?”寒月问道。 “就是你那位女士的母亲大人。”迷亭说道。 “什么?”寒月大叫道。 “刚才有人来打听你,自称是什么金田太太。”主人说道,语气颇为严肃。趁着这个机会,我也想看看寒月先生会是什么表情。我以为他会惊讶或者高兴,也可能会害羞,但没想到的是,对于此事,他毫不在意。 “是她啊?她是来向你们求助的?希望我娶她女儿?”寒月先生问道,语气一如既往地沉稳。与此同时,那个紫色的丝穗又被他摆弄起来。 “哪是那么回事啊,不过这位母亲大人的鼻子真是够大的……”迷亭先生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主人打断了,他说:“迷亭,就为了这个鼻子,我刚才想了一首短诗。” 此时,隔壁的女主人不由自主地笑了,笑声传了过来。 “你还有这心情?短诗?写好了吗?”迷亭问道。 “‘脸上办鼻会’,这是第一句,我也只想出了几句而已。” “后面还有吗?”迷亭问道,语气颇为急切。 “第二句是‘美酒敬此鼻’。” “然后呢?” “没了,只想出这两句。” “真有趣!”寒月先生说道,脸上带着笑容。 “‘一双鼻孔深’,这句怎么样?”立即想出了一句的迷亭先生接道。 “再下一句就接‘鼻毛深难见’吧,怎么样?”寒月先生也加入其中。 就这样,三个人你一句我一句地在那儿接短诗。这时,有四五个人的吵闹声从紧挨着墙根儿的地方传来。只听他们喊道:“陶瓷脸的老山狸,陶瓷脸的老山狸。”被吓了一大跳的主人和迷亭先生连忙看向篱笆外。紧接着,一阵大笑声传了过来,再接着就是脚步声,听起来似乎跑远了。 “什么意思?陶瓷脸的老山狸?”感到十分奇怪的迷亭问主人。 “我也不知道。”主人说。 “他们也不容易,竟能想出这样的词。”寒月先生说。 突然间,不知想到了什么的迷亭先生站了起来,他说:“从美学角度,我对这种鼻子进行了研究。所以,在此,我想陈述一些自己的看法,请二位勉为其难地听一听。”听听那语调,简直和演讲差不多。对于这种突兀的提议,主人还没反应过来,所以只顾盯着迷亭,并没有发表什么言论。而寒月先生则低声表示愿意倾耳细听。 迷亭先生接着说道:“尽管我已经从多个方面进行了研究,但我还有没有弄清楚鼻子的起源。最先让我疑惑的是,为什么鼻子要若无其事地盘踞在脸部中间,而且呈突起状。要知道,如果它只是作为一个实用工具存在,那有两个鼻孔就足以应对了。而且众所周知,从眼睛往下,鼻子突起得的越厉害,这又是为何呢?”迷亭一边说一边摸着自己的鼻子作为证明。 “你的鼻子怎么了,也不算太高啊!”主人说道,语气十分不留情。 “不管怎么说,它也不是塌陷的啊。不过我还是要先提醒一下二位,如果只是单纯地将鼻子看作两个并列的小孔,那就容易产生错误的想法。接下来我要说的是,根据我的推断,鼻子之所以如此凸起都有赖于一个小动作,那就是擤鼻涕。它之所以会高耸,都有赖于我们一天天、一年年地重复这个动作。” “这个想法虽然算不上高明,但却是事实。”主人插嘴评论道。 “我们总在擤鼻涕时将鼻子揪一下,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可以说,这个动作刺激了鼻子的局部,随着这种刺激的不断累积,这一部位自然会凸起来。这一部位的表皮和肉也会日渐坚硬,最后肉会变成骨头,也就形成了我们现在的鼻子。我说的这一切都是根据进化论的伟大准则而得来的。” “肉变成了骨头?哪儿有你说得这么容易。”寒月先生反驳道,看来他这个理学士还是当之无愧的。 迷亭若无其事地接着讲道:“你确实有理由怀疑,但是最能说明问题的永远是事实,你不得不承认这里就是骨头。肉变成骨头后,因为鼻涕的存在,擤鼻涕的动作依旧会继续。所以,慢慢地就磨平了鼻骨的两侧,最后就只剩下中间的突起,又细又高。这就是日积月累的力量,多么吓人啊。就这样,坚硬高耸的鼻梁形成了,就好像佛头自闪光,日子久了,香臭就混在一起,难以分别了一样。” “你那肉肉的鼻梁又是怎么回事?”主人问道。 “我们不讨论这个,因为我身为演讲人,如果刻意去讲它,不是有袒护自己的嫌疑了吗。而我向二位介绍的那位金田太太的鼻子,那不过是天下最发达、最硕大的鼻子罢了,但也可谓难得一见的景象。” “嘿!”寒月君嘲讽道。 迷亭先生接着说道:“虽然这种达到极限的景象难得一见,但也着实让人害怕,不敢接近。它那鼻梁未免太高了。从构造上来看,无论是古时的苏格拉底,还是哥尔德斯密斯[50],甚或是萨克雷[51]的鼻子,都有些缺陷。但是正因如此,它们才招人喜爱。我想这就是‘鼻子者,以高、奇为贵’的道理吧。而且从审美上来看,我认为自己的鼻子不高不低,正合适,正对了俗语所说的‘与糯米团相比,鼻子尚且不如’。” 听见迷亭的话,主人笑了起来,寒月和迷亭自己也是如此。 迷亭接着说道:“先不说别的,且说之前……” “听听你这话,语气简直和说书人差不多了,还‘且说之前’,这听起来太粗俗了吧,所以你还是别说了。”寒月先生报复性地说道,看来对于前天演讲的事,他还耿耿于怀。 “如果是这样,那我重新开始说。嗯……我们现在说的问题是关于鼻子和脸庞的搭配问题。倘若只从鼻子来看,在这个世界上,无论与何处相比,金田太太的鼻子都非常突出。如果在鞍马山上开个展览会,这个鼻子必定能一举夺魁。然而遗憾的是,与眼睛、嘴以及其他五官相比,这个鼻子实在是太突出了,它们之前显然没有经过沟通,就好比将尤利乌斯·恺撒[52]的鼻子安在了苦沙弥家的猫的脑袋上。如果单看鼻子,恺撒的鼻子也是非常厉害的。可猫的额头却非常小,如果用剪子剪下恺撒厉害的鼻子再安上去,那显然是非常不合适的。就犹如将一尊奈良大佛安置在了一个棋盘上,可以说,再没有比这更不协调的了。在我眼中,势必会降低它的审美价值。 “与恺撒的鼻子相比,金田太太的鼻子毫不逊色,都是同样的高耸英气。如果是这样,我们就得看一看鼻子周围的脸庞了。与苦沙弥家丑陋的猫相比,她的脸庞更加好看一些,但是却非常大,而且事实上,她的眉毛和眼睛并不出色。前者长得犹如癫痫发作一样,后者不但细小,而且还斜吊着。所以,这就不禁让人感叹,虽然有一个好鼻子,但却没长一张好面孔。”说到这里,迷亭先暂停了一下。而此时恰好有喊声从后院传来:“这群家伙,真是死脑筋,一个鼻子还没完没了了。” “是车夫妻子的声音。”主人对迷亭说道。 于是,迷亭又继续说道:“作为一个演讲者,我真是倍感荣幸,居然在后院出现了一个旁听者,而且还是女性,这真是让人意外。更难得的是,我的演讲原本乏味无聊,但是这位女性动人的音调却为它增添了一点儿娇柔的韵味。为了不辜负那些来此的太太、小姐的深情,我原本应该讲得更简单一些。但是在下面的叙述中,我们要说的问题可能事关力学,女性们可能不容易听懂,但是也请她们拿出一点儿耐心,尽力听下去。” “力学”两个字一传入寒月先生耳中,他不禁笑了起来。 “在这里,我想证明这种鼻子已经违背了蔡辛[53]的黄金分割律,与这个脸孔是绝对无法协调的。为了向各位更加严谨地证明此事,我打算运用力学公式。首先,我们将鼻子的高度设为h;然后,由于鼻子与面孔平面有个交叉,我们假设这个交叉角度为x;最后,再将鼻子的重量以w代替。这样一来,结果就很明显了,对吧,各位?” “对什么对啊!”主人说道。 迷亭先生又转过去问寒月:“你觉得呢?” “我也不知道。”寒月答道。 “哟,苦沙弥不明白倒很正常,身为理学士的你怎么也不懂呢?这可没办法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就不管什么公式不公式的了,我只把结论说一下吧。”迷亭说道。 “你还有结论?”主人问道,语气颇为惊奇。 “当然了,作为一个演讲,怎么可能没有结论呢?否则,这和饭后无咖啡、西餐无水果有什么差别呢?所以,对于我接下来的结论,望二位倾耳细听。如果上述公式以菲尔绍[54]、威斯曼学说为参照的话,我们不能否认鼻子是先天形体的遗传这一点。与此同时,还有一种心态也随这种先天形体而产生,虽然也有一种学说,认为其为后天之物,并非来自遗传,但在某种程度上,这种结果依旧是必然,这一点我们无法否认。因此我们可以推断,这个人竟然有这样一个鼻子,与她的脸孔毫不协调,那么根据遗传的特性,她孩子的鼻子也会有所异常。对寒月来说,你还尚处青年,所以对于金田小姐鼻子结构异常这件事,你也许并不认同。但是这种遗传有非常长的潜伏期,所以说不上哪天,这种异常因素就会在气候骤变时突然发作了,也许不过是一眨眼,她的鼻子就会发生膨胀,最后变得和她母亲的鼻子一个样。因此我私人认为,为确保安全,最好不要与这样的人结婚。我认为对于这一点,无论是苦沙弥,甚或是那只躺着的猫,都会支持。” 此时,终于坐起来的主人附和道:“你说得对,那种人的女儿千万不能娶,你可千万不能和她结婚啊,寒月。”主人的语气颇为严肃。而且在这一点上,我也“喵”了几声以示支持。 “听见二位的高论,我当然可以不和她结婚,但怕就怕对方会因此一病不起,那可就是我的大罪了。”寒月说道,语气依旧十分平缓。 “哈哈哈,这可成风流债了。”迷亭大笑着说道。 “这倒不可能,那种人的女儿能好到哪里去,那家伙如此嚣张,第一次来我家就想给我难堪。”主人说道,语气十分严肃,看来怒火还没有发泄干净。 这时,三四个人的讥讽声从篱笆外传来。 “真是个顽固的家伙,简直是个木头,太狂妄自大了。”一人说道。 “他是嫉妒。”另一人说道。 “无论怎么说,还不是只在家里说别人的短处,真是可悲。”第三人说道,与前两人相比,声音更大一些。 “烦不烦人啊,在墙根儿底下干什么呢,在这儿瞎吵吵。”来到廊下的主人大声斥责道。 “听听这英语,野人茶,野人茶,这英语多棒啊!”篱笆外的几人一起嘲笑道。 气极了的主人拿起手杖跑上了街,迷亭先生大喊道:“真有意思,快打一架吧。”同时还拍起手来。寒月先生笑呵呵地摆弄着礼服上的丝穗。我则从篱笆上的缺口跑了出去,到街上去追主人,结果发现他拄着手杖像被鬼迷惑了一样,傻站在胡同当中,因为周围没有任何人。 四 还像往常那样,我又悄无声息地潜入了金田公馆。“像往常那样”不过是说明我已经去过这里很多次了,所以也就无须再解释了。在好奇心这方面,猫和人类没什么不同,在第一次之后,总会想来第二次、第三次。我虽然是以一只猫的样子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但我也希望各位读者能够承认,我也具备好奇心。 “习惯”就是那些至少重复了三次的行为。对我来说,这种行为也会慢慢进化,最后会在生活中必不可少,和人类也没什么差别。为何我要如此频繁地潜入金田公馆呢?我希望各位读者不要对此产生疑问。如果非要问的话,我想说这就相当于人的烟瘾。对人类来说,烟既不能产生饱腹感,又不能当作良药补充血液,那为何还要用嘴吸烟呢?不仅如此,这些烟随后还会从鼻孔喷出来。如果人类都不能摒弃这种习惯,那也请对我频繁出入金田公馆的习惯保持沉默吧。 “悄无声息”似乎并不是个好词,因为它总让人想起小偷、奸夫之类的人。虽然对金田公馆来说,我属于不请自来,但是我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偷鲣鱼,更不是为了和那条小狗约会。这条小狗的五官都挤在了脸孔中间,就好像中风了一样。当然,我这种行为也说不上是去侦探。在我眼里,这个世界上最下贱的行业就是密探和放高利贷。对于一只猫来说,侠义之心原是不该有的东西,但事实上,我却是抱着这副心肠为寒月先生去金田公馆查探的。不过这种事只那一次,自那以后,这种愧对猫良心的下流行为,我就再也不干了。既然如此,像“悄无声息”这种不实之词,我为何还要用呢?实际上,针对这一点,我有个问题,而且十分有意义。 在我眼里,之所以会有天空、大地,就是为了笼罩和承载万物。不管怎么说,这一事实大家都必须承认。那人类到底花费了多少心力去创造这天空和大地呢?事实上,这和他们的心力没有一点儿关系。因此,这种并非由他们创造的东西,他们总不能收入自己囊中吧?即便他们真这么做了,当别的生物在其中生活时,他们也不能制止吧?显然,他们没有任何理由这样做。这大地一望无垠,自以为是的人类却想通过筑墙立碑将其划分,这一块归你,那一块归我。这是不是代表天空也得这样划分呢?这一条天是你的,那一条天是我的。如果可以将分成块的土地所有权按每坪多少钱来加以买卖,那将我们的空气也分为一个个立方尺来售卖显然也没什么不可以。然而事实上,我们并没有那么对待空气和蓝天,所以随意划分售卖土地也应是不合理的。我奉行的观点就是这样,遵循的守则也是如此,所以我可以随意地出入任何地方。当然,如果是我不想去的地方,我也不会去。但只要这个地方我想去,那它的位置就根本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我随时都可以去那儿悠闲地逛逛。 我原本无须对金田这种人留情,但不幸的是,对我们猫来说,在对暴力的使用上,是无法与人类相媲美的。更何况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强权就是公理”的说法,所以身为一只猫,不管在这方面我占据了多大的道理,依然无法将我的想法付之行动。如果非要如此,那就将面临一些危险,就犹如车夫家的阿黑会面临鱼铺老板的扁担一样。如果你占据公理,但对方却拥有权力,通常只有两种选择:其一,你老实地屈从于对方,将自己的公理摒弃;其二,为了贯彻自己的公理,对对方加以欺瞒,使自己不用面对权力。对我来说,更愿意选择第二种。因为我有随意去各处的公理,所以我可以频繁地出入金田公馆,但为了避免面临扁担的危险,我只能选择悄无声息的方式。 当然,去的次数越多,我对金田家的情况就越了解。当然,这种结果并非我刻意为之。即便我没有特意去关注,有些事情还是会很自然地呈现在我眼前;即便我没有特意去知晓,有些事情还是会很自然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例如每次洗脸时,鼻子太太都会非常细致地擦拭自己的鼻子;例如安倍川年糕是金田小姐钟爱的食物,她每次总是吃很多。又例如金田先生有个不同于太太、女儿的鼻子,他的鼻子是扁平的。除此之外,他的脸也好不到哪儿去,同样也是扁平的。更有甚者,他现在已经四十岁了,但是看着这副面孔,你会怀疑是否他小时候打架的报应一直延续到了今天。他那副扁平的面孔肯定是他在打架时,被其他顽童抓住脖子按在墙上压扁的。对这种面孔来说,稳固亲和有余,但变化不足。就算他再怎么气愤,这张大饼脸也没什么变化。每当吃生鱼片时,这位金田先生就会非常高兴,会把他的光头拍得啪啪作响。除了有一张扁平的脸外,他还有个低矮的身材。因此,高帽子和高齿木屐是他常用的装备。在他家车夫眼中,这点着实好笑。后来他家的“读书人”也从车夫口中知道了这件事,不过“读书人”的敬佩之情却只针对车夫。因为他没想到车夫还有这么敏锐的观察力,这着实惊人。我知道的事太多了,不胜枚举。 首先,从厨房旁边的院子穿过;然后躲在假山后面,并确认纸拉门关着;最后,等到周围寂静无声时,不慌不忙地去廊子上。这就是我最近一段时间的行动路线。当然,有时我也会从池塘旁绕向东面,此时多半是因为人声喧哗或者有人会从客厅里看到我,这对我来说,无疑是危险的。到了东面后,我会从厕所旁边钻到廊下,我所做的一切都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当然,我原本无须畏惧或躲藏,因为我毕竟是只好猫,可是人类这种动物并不讲道理。所以有时万一遇上了,对我来说,这不幸的事只能自己承担。如果这个世界上都是熊坂长范[55]那种盗贼,那就算这个人再如何高尚,他的态度也会和我差不多吧。 作为显赫的实业家,金田先生倒不会像熊坂长范那样拿着五尺三寸长的大刀挥舞,这一点我倒比较放心。不过据说他有一个毛病,那就是不将人当人,这消息是我从其他地方听来的。因此,我认为在他眼里,既然人已经不是人了,那我们猫恐怕也不是猫了。可见,在出入他府上时,无论这只猫有多高尚,都必须小心谨慎。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之所以会觉得这样的行为有意思,和这种过分的小心谨慎有很大关系。也许正是因为这是一场冒险,所以我才会频繁地出入金田公馆。这个道理我以后会认真仔细地报告给诸位听。 为了确定今天的情况,我像往常一样,将下巴贴在假山的草地上望向前方。此时正值三月,十五叠[56]大的客厅的纸拉门大敞四开,沐浴在晚春和煦的春光里。此时,金田夫妇不知道和谁正在客厅里聊天,那应该是一位客人。倒霉的是,我的脑门儿已经被金田太太正对这面的鼻子“盯”上了,通过池塘的正面,我都能感受到它的“目光”。从出生到现在,对我来说,还是头一次被鼻子“盯”上。至于金田先生,因为他正面向客人侧坐着,所以除了他扁平的半张脸,我无法看清他的全貌。而且,我也无法看清他的鼻子,只看到了他的胡须,那胡须黑的、白的掺杂在一起,乱糟糟的。可以肯定的是,在胡须上面有两个孔洞,这是非常容易就能得到的结论。这不禁使我想到:“这张脸这样扁平,就算是春风,吹起来估计也会很容易。” 在交谈的三人中,长得最平平无奇的就属那位客人了。他的脸毫无特点,根本不值得多费口舌。虽然这种平凡似乎也没什么,但如果已经达到了一个极致,人们对这种“登平凡之堂,入平庸之室[57]”的人还是充满同情的。我心里疑惑:“不知这家伙究竟是什么人,生在如此圣明的明治时代,但长相却这般平平无奇。”要想解答这些问题,我必须像以前一样钻到走廊的地板下去倾听他们的对话。 “……为了探听些情况,我太太特意跑了趟他家。”金田先生说道,语气一如既往地沉稳。与他的面孔相比,他的话同样是如此平庸模糊。虽然沉稳,但却无法让人觉得郑重。 “水岛先生确实是他的学生……这是个好主意……好,好……”这位客人一直不断地重复着这个“好”字。 “但是什么头绪都没问出来。”金田先生说道。 “苦沙弥就是这么个人,永远抓不住重点。这可真是难为您了,遇到事时,他总是含糊其辞,这从我和他住在一个公寓里时就知道了。”客人对鼻子太太说道。 “倒不是难为的问题,关键是我已经这么大岁数了,去别人家,还受到如此无礼对待,这还是头一遭,想想就可气。”鼻子太太说道,语气十分粗鲁,看样子她很生气。 “无礼吗?他说什么了?他那顽固的性格老早就形成了,要想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您看看他的教学就知道了。古板地照着英语课本教学,这么多年都没有任何改变。”客人若有若无地附和着鼻子太太。 “无论我太太提什么样的问题,他都针锋相对,真是气死人了。”金田先生说道。 “这确实很不好。但是那些搞学问的人,哪怕只是懂一点儿,都很容易得狂妄自大的毛病。更何况他还没钱,所以就更狂妄了。在这个世界上,这种狂妄无知的人真的存在。对于自己的无能,他们不敢面对,却对那些有钱人大肆斥责,就好些人家骗了他的钱财一样。哈哈哈,多奇怪啊!”客人得意地说道。 “这太荒谬了,只有那种不会处世又自以为是的家伙才会变成他那个样子。所以我打算给他个教训,这件事我已经命人去做了。”金田先生说道。 “嗯,对他来说,得个教训也不是什么坏事,他没准儿还能老实点儿。”对于金田先生的想法,客人表示支持,虽然他还不知是怎样个教训法。 “这个人太固执了,这一点铃木先生你肯定是知道的。去了学校后,看见福堤和津木,他连声招呼都不打。我寻思,他这回可算是消停了。但没想到的是,他最近竟又拿着手杖追赶了我家那个年纪小的‘读书人’。想想吧,这个男人都三十多岁了,竟然还做这种事,就像一个毫无顾忌的疯子一样。”鼻子太太说道。 “他竟做出这样的糊涂事?为什么呢?”虽然客人饱经世故,但对于这点却一无所知,所以感到奇怪也在所难免。 “听说好像是在他面前路过时说了几句话,他就拿着手杖跑出来追人家了,而且连鞋都没穿。我家‘读书人’还只是个孩子,就算说错了话也情有可原啊。可他呢,不但是个长着胡子的老爷们儿,而且还是个老师。”鼻子太太答道。 “您说得对,他到底是个老师,不该做这样的事。”客人说道。 “他哪里配称为老师呀。”金田先生也附和道。可见,三人一致认为,身为老师就应该老实地承担一切辱骂,就像木雕和泥塑一样,在任何辱骂面前,也只能老实地待着。 “除了他,还有一个爱瞎扯的迷亭先生,我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人,古怪得很,整天胡说八道。”鼻子太太说。 “迷亭吗?您遇见了?看来他和以前也没啥区别,依然整天瞎扯。您是在哪儿遇见他的?苦沙弥家吗?太太,和这种人交往,您可得小心。学生时期,我们曾搭伙过。不过我们经常吵架,因为他实在太爱拿人开玩笑了。” “任谁遇见这种人都会生气。也不是说绝对不可以撒谎,为了面子上好看或者出于敷衍,说些善意的谎言也不是什么大事。可是他那个家伙,有事没事都愿意瞎扯一番,这太不像话了。你说他这么胡说八道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呢?他就那么理所当然地随意扯谎。”鼻子太太依旧怒火滔天地说道。 “他那人就像您说的,实在不像话,他撒谎的目的也很简单,就是为了开个玩笑。”客人说道。 “为了打听寒月先生的消息,我特意正式登门拜访,结果可倒好,事情没打探清楚不说,还生了一肚子气。但是,铃木先生,情理咱还是要顾的,毕竟是咱向人家打探事,所以给些回礼也是应该的。于是,之后我就让车夫给他家送去一打啤酒。结果他竟然让车夫把东西拿回去,还说什么无功不受禄。车夫就说:‘这是给您的回报,收下吧。’结果他说的那话别提多气人了,他竟然说:‘果酱嘛,我倒是每天都吃,但就是没喝过啤酒这种苦水。’说完就离开了,简直无礼至极,不成体统。”鼻子太太说道。 “这做法确实太气人了。”客人衷心地附和道。 “不瞒你说,今天请你过来也是为了这事。原本,只要私下教训一下那个顽固的家伙就行了,可是没想到,这里面倒出了点儿麻烦事。”金田先生一边说道,一边像吃生鱼片那样将自己的光头拍得啪啪响。实际上,躲在地板底下的我无法看清他到底拍没拍自己的头,但是最近这段时间,我已经很熟悉这种拍脑袋的声音了,就好像让尼姑听是否是敲木鱼的声音,尼姑能一下就听出来一样。对于任何足够清晰的声音,我都能立马确定它的来源,就算是身在地板下也毫不受影响。所以,我可以很确定,这就是拍打光头的声音。金田先生接着说道:“所以,想劳驾你帮帮忙……” “这当然没问题,任何我能办到的事,您都尽管吩咐。要不是您的帮助,我这次怎么可能调回东京工作呢?”客人答道,语气十分干脆。看样子,金田先生也曾照拂这位客人,这从他们的谈话中就能了解到。可见,事情朝着越来越有趣的方向发展了。我今天来这里纯粹是因为天气不错的关系,纯属偶然。可我竟得到这么一个有趣的消息,就像春分时节我去庙里烧香,结果庙中主持竟拿牡丹饼来待客,这种意外怎能不让人欣喜呢?金田先生要客人帮什么忙?我藏在地板下,继续倾耳细听。 “苦沙弥这个人,真是古怪。我们没想到的是他竟然暗示寒月先生不要娶我们家的女儿。他是这个意思吧,夫人?你说这不是乱出主意吗?” “他说的是‘那种人的女儿千万不能娶,傻子才会和她结婚呢。寒月,你可不能这么干’。这话说得多明白,哪儿还是暗示啊!” “这话既粗俗又过分,真是那家伙说的?”金田先生问道。 “我都是从车夫妻子的嘴里听来的,应该就是这样。”鼻子太太答道。 “你听到了吧,铃木先生?这事怕是颇费周折。”金田先生说道。 “真是太过分了,这种事和其他事不一样,怎能容外人置喙?苦沙弥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啊,为何又会如此呢?”客人说道。 “咱们先不说在学生时代,你就和苦沙弥住在一块。单看过去,你们的关系也比较亲近,因此我才想请你帮个忙,去拜访拜访他。如果这些利害关系他能明白,那是再好不过的了。也许是因为什么事使他颇为气愤,但即便如此,原因也多半在他自己身上。如果他能识时务,我不但不会再给他添堵,而且还会照拂他一二。但如果他依然冥顽不灵,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要知道,他这样固执到底,最后还是他自己遭殃。” “对,您说得对。他那毫无益处的固执最后会把自己害了的,所以和他好好聊聊还是很有必要的。”客人答道。 “至于我女儿,其实也不愁嫁,要知道我女儿有很多求亲者,水岛寒月也不是唯一的人选。不过根据我探听来的结果,无论在人品上,还是在学问上,此人似乎都还可以。所以,如果他能努力在近期当上博士,把我女儿嫁给他也没什么不可以。我说的这些话,你可以稍微透露一点儿。” “这办法不错,我立即去办,他听见这样的好事,肯定会努力奋进。” “其实,我觉得这也不像寒月先生的处事风格。苦沙弥是他的老师,而对于这个老师的话,寒月先生似乎颇有点儿言听计从的意思,这事可不太好。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我也不一定非让水岛寒月娶我女儿。所以,无论苦沙弥会给这门亲事增加多大的阻力,对我们来说,都是没什么关系的。” “确实如此,可惜的是寒月先生,他太不幸了。”鼻子太太附和道。 “水岛寒月?这个人我倒不认识。但是不管怎么说,他都没理由不同意这门婚事,要知道对他来说,能和贵府结亲,那可是天大的好事。”客人说道。 “这话说得对,而且寒月先生其实是非常乐意在娶我女儿的,就怪苦沙弥和迷亭这些人从中作梗。”鼻子太太说道。 “这就不对了,但凡受过一点儿教育,也不应当做这样的事。我现在就去劝劝苦沙弥。”客人说道。 “实在感谢你能帮这个忙。除此之外,苦沙弥也算得上最了解寒月先生的人了。所以,也希望你顺便帮我们再打听一下他的情况,例如他本人脾气如何、才学怎样。我夫人前些日子虽然也去了,但却没探听出什么情况,最后还闹成了那样。” “我现在就去拜访他,您不用担心,今天正好周六,他此时应该在家。他家在哪儿?” “你从这儿出去,向右拐到头,然后再左拐,走上一百米就到了,那块有面快倒了的黑板墙。”鼻子太太说道。 “看样子离得不是很远,这可省劲儿了。这也很好找,只要看门上的名牌就可以了。等我回去时就顺便去他家拜访一下。”客人说道。 “别指着那名牌,时有时无的。我估计那名牌是用米粒粘上去的,要不怎么一下雨就掉了呢?搞不好天好时还得重贴一张。所以,还是别指望这个了。钉个木头牌子多好,省得这样麻烦。要不说他这人古怪呢,谁看得透啊?”鼻子太太说道。 “这样啊,还真是出人意料。那我就找那块要倒的黑板墙,这总行了吧?” “你肯定能找到的,这条街上的房子再没有比他家更脏更乱的了。而且我还有个更好的主意,如果你实在找不到,就看看谁家房上长草了,那儿肯定是他家。”鼻子太太说。 “哈哈哈,这房子倒是特别。”客人说。 他们这些谈话都一丝不落地被我听到了,我觉得已经差不多了,所以打算先回家去。毕竟铃木先生就要去拜访主人了,我觉得自己有必要回去迎接他。于是,我在走廊的地板下前行,从厕所西边绕向假山后面,回到大路上。然后,快跑几步,迅速地回到了房顶长草的家里。 我泰然自若地回到了走廊上。走廊上铺着一条白色毛毯,主人正趴在上面晒太阳。阳光总是这样温暖明亮,不仅如此,它还十分公正。无论是这种房顶长草的简陋之家,还是金田先生家那种奢华的洋房,都在它的沐浴之下。但在这种春天明媚的气息中,主人身下的毛毯却显得十分不协调,这可真让人很可惜。这条毛毯买来已经有十二三年,所以虽然当时它出厂、售卖时都标示的是白色毛毯,它也确实是作为白色毛毯被主人买回来的,但此时它的颜色已经有了改变,从白色变成了深灰色。也许有一天,这种深灰色还会变成黑色,这不是不可能的。而且因为无数次的磨损,这条毯子的经纬线早已模糊不清。甚至,已经算不上是一条真正的毛毯了。或者以毯子来称呼它更贴切一些,因为哪里还有“毛”呢?也许在主人眼里,这毯子一年、两年、五年、十年都挺过来了,那么用一辈子也应该不是什么问题——他总是这样自以为是。 可见,这条毯子颇有些历史了,那么此时主人正趴在上面做什么呢?事实上,他不过是在发呆而已。两只胳膊撑着下巴,右手夹着香烟,仅此而已。当然,至于他脑袋里的所思所想,就没人能了解了。也许在这满是头屑的脑袋里,宇宙的真理正在急速运行,不过单从表面上是如何也看不出来的。 香烟越烧越短,离烟蒂越来越近。烟灰已经有一寸长了,突然,烟灰掉在了毯子上。不过主人完全没有在意,他正凝视着香烟的烟雾飞去的方向。在春天的微风里,这些烟雾飘浮不定,形成的烟圈飘向了主人的妻子刚刚洗过的长发。哎呀,我竟忘了描述她,真是该死。 也许在一些人眼中,女主人此时的动作十分不像样,因为她正用屁股对着自己的丈夫。但其实这并没什么关系,像不像话还不是人们一张嘴的事?对于这件事,无论是主人,还是女主人,他们显然都不甚在意。主人撑着下巴,对着的方向就是妻子的屁股,而女主人也若无其事地坐着,屁股就对着主人的脸。既然双方都不甚在意,也就说不上什么像话不像话的了。这对夫妻婚后不到一年就超然物外了,他们的夫妻关系也再不受繁文缛节的束缚。正把屁股对着主人的女主人不知在想什么,她的黑发如同一片绿云,有一尺多长。趁着此时明媚的阳光,她用海藻和生鸡蛋把头发洗了洗。接着,她又将洗过的头发理顺,披散在了背后,看起来有点儿出尘的意味。最后,她就开始坐在那儿缝制孩子们的坎肩,一句话也没有说。 走廊上放着女主人拿出来的毛呢坐垫和针线盒,她如此老实地坐在主人面前,还用屁股对着他,当然,也有可能是主人故意把脸对着女主人的屁股的。但是不管怎么说,女主人做这一切都是为了吹干自己的头发。她的头发十分蓬松,主人刚才喷出的烟雾正在其中飘荡。这些烟雾如同游丝,就这样飘浮不定,这景象真是出人意料。主人正全身心地注视着,可是按照烟雾的性质,它必然是要向上飘的,绝不会静止不动。所以,为了注视这种烟雾和头发缠绕的奇景,主人的视线必须不断变换。最开始时,主人的视线是落在女主人的腰上,然后随着脊柱向上观察,从女主人的肩头、脖子,一直到她的头顶。 不过当主人注视妻子的头顶时,他突然惊讶地发现,在这个要与他白头偕老的女人头上有一个秃疮,大大的,圆圆的。在明媚阳光的照耀下,这块秃疮甚至十分闪亮。这个发现不可谓不大,而且十分奇怪,这完全超出了主人的预料。在阳光的刺激下,他的眼睛原本是半眯着的,此时却因为惊讶一下睁大了。尽管周围光线非常强烈,但主人依然注视着那块秃疮,甚至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在传家佛龛上有个传承了好几代的灯盏,这个灯盏就是主人看到那个秃疮时第一个想到的东西。主人一家信奉的是真宗,按照惯例,这个教派总是会在佛龛上花费大量钱财,有时甚至会超出自身的承受能力。主人依旧记得,在小时候,家里有一座供奉在仓房里、贴着厚实金箔的佛龛。佛龛上有个铜质的灯盏,就算是在白天,这灯盏里暗淡的光亮也不会熄灭。一个灯盏在昏暗的环境下中发出闪亮的光芒,主人小时候曾千次万次地看到这种景象。此时看着妻子头上的那块秃疮,他一下子就想起了那种景象。 不过一分钟都不到,他脑海中对灯盏的印象就消失了。然后,他不禁又想起了另一个事物,那就是观音堂的鸽子。虽然从表面上看来,这东西与他妻子的秃疮毫无联系,但事实上,在主人的脑海中,两者的关系十分紧密。这也是他儿时的记忆。在浅草有个观音堂,主人每次去那儿都会花两枚文久永宝钱买碟豆子喂鸽子。这碟子是由土红色的黏土烧成的,无论颜色和大小都和他妻子的秃疮极其相似。 主人不禁发出感叹:“真是太像了!” “什么东西?”女主人问道,脑袋都没转一下。 “你还问我什么,不就是你头上的那块秃疮,你知道你有这块秃疮吗?” “知道。”女主人答道,手上依旧忙着她的针线活,而且语气十分淡然,似乎被人发现了也没什么。 “你什么时候长了这东西?结婚前?还是结婚后?”主人问道,他心想:“莫不是自己被骗了,这秃疮怕是结婚前就有了。” “我也不知道,反正也没什么关系,秃就秃了吧。”女主人说道,她倒是对什么事都很淡然。 “还秃就秃了吧,你对自己的头一点儿都不在意吗?”主人问道,语气颇为不满。 “这是我自己的头啊,为什么一定要在意?”女主人答道,然后举起右手摸了头上的秃疮一会儿,看来她其实还是有些担心的。她接着说道:“怎么又大了呢?还大了这么多,真出乎我预料。”看来,她此时才觉得,就她这个岁数来说,这个秃疮未免大了点儿。接着,她又自我辩解道:“哪个女人都一样,谁让我们要把这地方揪起来梳高髻呢?” “如果你脑袋上的秃疮一直这样发展下去,估计都用不上四十岁,你就会彻底变成秃头。你还是快去请甘木医生看一看。显而易见,这是病,没准儿还有传染性呢。”主人一边说,一边不停地摸自己的脑袋。 “还是管好你自己吧,你的鼻子里不是也有白鼻毛吗?你的白鼻毛都不传染,又凭什么说我的秃疮传染呢?”女主人生气地说道。 “别人是看不见我鼻子里的白毛的,所以也没什么关系。可是你的秃疮可不一样,那是长在头顶的,更何况你还是个女人,这和残疾有什么分别?丑死了。” “残疾?你怎么能这么说呢?如果我是残疾,那你何苦娶我,这可是你心甘情愿的。” “我不是被你骗了吗?我今天才知道了真相。你这么厉害,怎么不在结婚前就把脑袋给我检查检查呢?” “你简直不可理喻,你看看谁家姑娘结婚前是先检查脑袋的,全天下也没有这样的事。” “我尚且还能忍受你的秃疮,可你看看自己的身材,与别人相比,又矮又丑。” “我就这么矮,你和我结婚时不就知道了吗?这可是显而易见的事。” “我倒是知道你矮,但我之所以和你结婚,不是寻思你以后还能长吗?” “你在开什么玩笑,二十岁的人还能长个儿,真是笑死人了。”女主人扔掉手里的针线活,转身看向主人,摆出一副没完没了的架势,等着主人的回答。 “二十岁长个儿也不是不可能啊,我寻思着,结完婚,多让你吃些有营养的东西,长点儿个儿应该也不是什么难事。”主人答道,这理由实在奇怪,偏偏他还说得煞有介事。这时门口的电铃突然响了起来,声音颇大。同时传来了“家里有人吗”的叫门声。看样子,在屋顶长草的标识下,铃木先生终于找上门来了。 此时,女主人抱起坎肩和针线盒,然后急忙地回到了内室。看来和丈夫吵架的事,只能暂时告一段落了。至于主人,他将灰色的毛毯收拾起来扔回了书房。没过多久,女仆拿来了拜访的名帖,主人一看之下颇为吃惊,然后吩咐道:“请客人来这儿。”说完他就先去了厕所,手里的名帖都没放下。这让我实在搞不清楚,突然间,他怎么就跑到厕所去了呢?而且,他还带着铃木滕十郎的名帖,这就更让我迷糊了。但是不管怎么说,那张名帖怕是要倒霉了,竟被主人带进了臭气熏天的厕所。 在壁龛前,女仆摆好了印花布的坐垫,请客人坐下后就离开了。因此,室内除了铃木先生外空无一人。于是,他便打量起周围的环境,他发现了一幅挂在壁龛里的木庵的画——《花开万国春》,但显然是赝品。除此之外,还有一只插着几只樱花的青花瓷瓶,应该是京都烧制的,看起来也并不值钱。打量了一圈后,他无意中看向了女仆给他摆好的坐垫,结果却发现上面坐了一只猫。他并不知道这只猫是什么时候来的,此刻它坐在垫子上,看起来神气十足。显而易见,这只猫就是声名远播的我。转瞬间,铃木先生的心里就起了一丝变化。因为这个坐垫是特意为他准备的,可是此时一只猫却比他先坐了上去,而且看起来那么神气,这就形成了第一个破坏他心理平衡的因素。 假如在铃木先生坐上去之前,这个坐垫一直闲置着,那么也许在主人没说“请坐”之前,铃木先生可能会一直忍耐着坐在冷硬的地席上,但这却能表达出他的谦逊。所以,在他眼中,这个坐垫就是他早晚都会坐上去的地方。然而现在,这个坐垫却被一只猫大摇大摆地占据了。如果是人,尚可原谅,但却是一只猫,这就太不像话了。因此可以说,他心中的不悦正在成倍地增长,这就形成了第二个破坏他心理平衡的因素。不仅如此,与之前的种种相比,更让他生气的是这只猫的神态。它一副骄傲神气的样子,没有丝毫愧疚之色。这个坐垫原本就不属于它,此时却被它抢先占了,它还眨着自己那不讨喜的眼睛打量铃木先生,似乎在说:“你这个家伙是谁啊?”就这样,第三个破坏他心理平衡的因素也出来了。 因为我的关系,铃木先生大感不悦,按理说,他大可以将我从坐垫上揪起来。但他并没有这样做,只是注视着我,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他为什么不动手呢?要知道他可是个人,难道还怕了我们猫不成?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他应该尽快惩治我才对,但他为何没这样做呢?看来他可能是这样想的,作为人,他必须顾全自己的颜面,维护自己的尊严。如果只从武力上来说,我甚至都斗不过一个三尺的小孩儿。可如果从颜面上来说,虽然他铃木滕十郎是金田先生的左膀右臂,但在面对我这个镇守在这二尺见方王座上的猫大人时,也是无能为力。因为虽然室内只有他自己,但他依然没有那个脸去和一只猫抢座位,这事关身为人类的尊严。只要是个男人,谁也不能将一只猫当敌人。如果非得去和它争个长短,这不是徒增笑柄吗?因此,尽管此时的局面十分难堪,他也只能选择忍受,不去做那有损自己尊严的事。同时,也正因为这种情势是他不得不忍受的,所以对于猫,他的厌恶之意越来越强。他的脸上十分愤懑,并且带着这种脸色看着我,让我觉得十分好笑。不过表面上,我依然泰然自若地坐着,硬生生地将这种笑意憋了回去。 主人整理好衣服从厕所出来时,我和铃木先生正在这儿表演着哑剧。他进屋后说了一声“嘿”就坐了下去,而原本被他握在手里的名帖已经不见了踪影,估计在臭气熏天的厕所里,铃木滕十郎的名字已经被判了无期徒刑。“这倒霉的名帖哟!”我心里正这样想着,没想到就在这时,主人突然抓住了我的脖子,然后我就被扔到了走廊上。同时,主人的嘴上还骂着:“可恶的家伙。” “快请坐吧!你回东京了?什么时候的事?难得你能来一次。”在主人的劝说下,铃木先生坐了下去。不过在此之前,他将坐垫翻了一面。 “我也是刚回东京,现在在总公司工作,没能告知你实在是因为抽不开身。” “真不错,自从你去了外地,这还是咱们第一次见呢,真是挺长时间了。” “确实如此,大概有十年未见了。不过在这十年里,我回东京的次数也不少,可是因为有很多事要处理,所以一直未能前来拜访,希望你别介意。与你当老师相比,在公司上班的我要忙多了。” “十年了,你也有了很大变化。”主人一边说,一边端详着对面打扮得很好看的铃木先生。他竟是苦沙弥的老朋友,从他身上还真看不出这一点。他梳着利索的分头,穿着斜纹呢西装,那应该是英国制造的。除此之外,他还系着好看的领带,手上戴着闪亮的金表链。 “真金的?”主人问道,这个问题显然有些无礼。 “18k金的。与以前相比,你老了不少。有几个孩子了?一个?”铃木先生说道,脸上笑眯眯的。 “不对。” “两个?” “也不对。” “三个?这么多吗?” “对了,就是三个。也许以后还会再添,这都是没准儿的事。” “你和以前没什么变化,说起话来还是那个调儿,对什么都不在乎。你家老大应该不小了吧,今年多大了?” “可能是六岁,也可能是七岁,我也不大清楚。” “哈哈哈,真不错,你一个当老师的,真是悠闲啊。我可真羡慕。” “那你是没当过,如果你试试,肯定很快就烦了,估计连三天都用不上。” “真的?在我眼里,老师是个既高尚又清闲的工作。想学什么就学什么,这听起来就很不错。再就是当个实业家,这也挺好,不过我这样的是没戏了。而且,要当就得当那种处于上层的,因为下层的那些没多大意思,还得各处去阿谀奉承或者参加一些乏味的聚会。” “实业家吗?这职业我可不喜欢,我还是学生时就这样觉得了。他们能做任何事,只要能挣钱就行。按老话说,他们就是‘素町人[58]’,无利不起早。”主人对实业家大发议论。 “也不能一棍子都打死。有些地方是不甚高尚,但要想干这行,就得下定‘人为财死’的决心。钱可不是那么好挣的。针对挣钱的问题,在一位实业家的家中,我曾听过这样的话。他说要想挣钱,就必须绝情、绝义、绝廉耻,此为‘三绝’。你听听这话,有趣吧?哈哈哈……”铃木先生说道,脸上神色颇为自得。 “这话是谁说的?他是笨蛋吗?” “哪里是什么笨蛋,人家聪明着呢。这个人在实业界颇有名气,他就住在你家前边胡同,你不知道吗?” “他?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那个金田先生?”主人说道,语气颇为轻视。 “你当真了?那不过是人家的一句玩笑,意思是说,要想挣大钱,就得那样做。如果你太较真,那就没意思了。” “把这‘三绝’视为玩笑倒没什么,可是你看看他夫人的那个鼻子,哎哟,真不知道是个什么玩意儿。你去过他家?那见过那个鼻子吗?” “金田太太?这个人蛮会应酬的。” “什么啊!我是说她的鼻子,那个大鼻子。就是针对这个鼻子,我前几日还作了个俳句呢。” “俳句?什么东西?” “俳句你都不懂?你也太无知了。” “对于文学,我可谓一窍不通,这和我平时太忙有很大关系。而且就算在以前,我也不大擅长附庸风雅。” “查理曼[59]的鼻子,你知道吗?”主人问道。 “不知道,我哪儿有那个闲心啊!” “那你知道威灵顿[60]有个外号叫‘鼻子’吗?这是他部下给他起的。” “你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没完没了地‘鼻子,鼻子’呢?无论它是什么形状,圆的也好,尖的也罢,有什么关系呢?” “当然有关系,帕斯卡尔[61],你知道吗?” “你为什么总问我知不知道呢?我来这里可不是为了让你考验我。帕斯卡尔又是怎么一回事?” “他说过一句话……” “哪句?” “女王克娄巴特拉的鼻子如果能够变短,哪怕只是一点儿,这个世界都将产生非常大的变化。” “那又如何?” “因此,鼻子是不能轻视的。” “哦,我知道了,以后再不会看不起鼻子了。我们先不说这件事了吧,我今天拜访你是因为有点儿事想请教。我想问,你的学生叫什么水岛,嗯,水岛什么来着,我给忘了。他常来拜访你吗?”铃木先生问道。 “水岛寒月。” “对,就是寒月,水岛寒月。我今天来你这儿就是想打听他的事。” “又和结婚有关?” “差不多就是这事,今天,我拜访金田……” “鼻子太太前几天来过了。” “哦,这我知道,金田太太已经告诉我了。她说为了打听消息,曾经来拜访过你。不过最后倒是没打听出来什么,因为恰巧遇到了爱胡说八道的迷亭先生。” “这能怪得了谁呢,就怪她自己的那个鼻子。” “对你,她是没有怪罪的。但是因为上次迷亭先生在场,所以有些不方便,她就没有深入打听。所以这次请我帮忙,希望我可以再来问问。在此之前,这样的事我还真没干过。不过这次,在男女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我觉得从中牵个线也是好事。因此,就来叨扰了。” “劳您大驾。”主人答道,语气颇为冷淡。不过他的心里却因为“男女双方”这句话毫无理由地一动,那种感觉就好像在炎热的夏夜,袖口里忽然钻进了一丝凉风。我家主人天生就是个固执的人,交际并非他所长,但是即便如此,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在对待那种冷漠无情的文明产物时,他却截然不同。每次遇到事,他总是冲动生气,心中不平,这就是明证。对于鼻子太太,他十分不满,所以前几天才会和她吵起来,但这并不代表他也讨厌鼻子太太的女儿。至于金田先生,他实业家的身份已经注定了他不得主人喜欢,但这同样和他的女儿没什么关系。 总而言之,对于金田小姐,主人并没有什么好恶之情。不过对主人来说,他和寒月先生的关系则十分亲密,寒月先生不仅是主人的学生,甚至称为弟弟也不过分。如果这男女双方真像铃木说得那样互相倾慕,那么间接阻拦则不是君子所为。主人觉得自己也算是君子之列的人。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两人是否真的互相倾慕呢?只要弄清楚这件事,他的态度才能改变。 “嫁给寒月?那小姐真是这样想的吗?最重要的就是这位小姐的想法,金田、鼻子什么的倒是次要。”主人问道。 “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说,嗯……应该是这样想的吧。”铃木先生答道,听起来颇为含糊。按照他原本的计划,只要帮金田先生打听一下水岛寒月的情况就可以了。至于金田小姐的意愿,他并没有弄明白。所以就算铃木先生平时经于世故,面对主人的问题,一时间也有些尴尬。 “你这话可说的不明白,什么就‘应该是这样’?”无论任何事,主人总是善于给其正面一击。 “怨我,怨我,是我没说明白。在那方面,金田小姐确实有这种意思。例如她经常说寒月先生的坏话,这是金田太太告诉我的。” “金田小姐?” “对。” “她说寒月的坏话?那真是太不像话了。而且,这不也说明她对寒月没什么意思吗?” “也不能这么说。在这个世界上,什么奇怪的事没有?面对自己倾慕之人时,也有人会刻意说对方坏话。” “还有这样的糊涂虫?”对于这番对人情世故洞察入微的事,主人竟然没有任何感受。 “在这个世界上,无奈这种糊涂虫还不少呢。在金田太太眼中,她女儿必定是倾慕寒月先生的,否则也不会常以什么迷糊的冬瓜头这类坏话来说他了。” 这种解释无疑非常不可思议,这让主人惊讶不止。他甚至睁大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铃木先生,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此时铃木先生似有所感:“但看看他那个样子,这事情怕是要糟了。”于是,他连忙转移话题,向主人能懂的那方面靠拢。 “事实其实很明显,苦沙弥,你只要想想就知道了。金田小姐不禁长得漂亮,家里还有钱,想和她结婚的人可多得是。可你再看看寒月先生,虽然也还好,但是在身份,嗯,更确切地说是在财产上,到底是配不上人家的。而且事实证明,金田小姐对于寒月先生确实有倾慕之情,否则她父母又怎么会特意请我代为打探呢?这可以说是为自己的女儿费尽了心力。”为了劝服主人,铃木先生真是讲了好一番大的道理。而且此时,他大概也不必太担心了,因为主人似乎已经有所松动。不过他觉得,假如只是在这种地方兜圈子的话,主人可能会来个出其不意。所以,为了尽早完成自己的任务,他决定一鼓作气。 “这件事的情况就像我所说的那样,对于金钱财产,对方并不甚在意。但人家也说,希望寒月能有个资格,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能有个头衔,例如博士之类的,这样就可以答应让他和金田小姐成婚。嗯,你也别误会,也不是说非得这样才能成亲。前几天因为爱瞎扯的迷亭先生在场,所以金田太太也没能说什么。当然,这都怨迷亭,和你没关系。甚至在金田太太眼中,你是个好人,非常耿直。而且金田家认为,在面对外界时,一个当上了博士的寒月先生总是能让大家脸上有光的。你觉得如何?水岛寒月最近有可能当上博士吗?他的博士论文有戏吗?当然,对金田先生来说,无论他是什么头衔,博士也好,学士也罢,都是没什么关系的。可是对外界来说,总是要麻烦一些,还是博士比较光彩。” 对方似乎确实有理由要求寒月当上博士,铃木先生的话很有说服力。既然有理,那按照对方的要求做也就没什么了。可见,主人的鼻子已经被铃木先生牵住了,是生是死,只能任由人家发落。由此可见,主人诚如他们所言,不但天真,而且耿直。 “如果是这样,下次我会劝寒月写博士论文的。但是不管怎么说,我必须先确认一下,他是否真的想和金田小姐成婚。” “你要确认一下?我觉得为了避免让事情变糟,你最好别直接去问。应该在平常的聊天中私下试探他,这是最简单的方法。” “私下试探?” “对,就是这种方法。不过这么说也不合适,因为就算你不故意为之,在平时的聊天中了解一些情况也很容易。” “那是你吧,我可做不来。我一定得直接问清楚了。” “做不到也不需勉强,但我认为像迷亭先生那样捣乱可是不对的,不能总是从中阻拦,胡说八道。不管怎么说,在这种事情上,不劝人家也没什么,但到底应该由当事人自己拿主意。所以,等下次寒月先生来拜访时,千万不要从中作梗。当然,这是指迷亭先生,和你没关系。任何事只要经过了他的嘴,最后都不会有个好结果。”就这样,迷亭代替了主人,被铃木先生大说了一通。不过俗话说“说谁谁到”,迷亭先生此时就像春风一样从后面悄然而至。 “看来今天是有贵客临门了,与平日相比,这桌子上的点心都高级了。可见,以后得隔个十年才好来苦沙弥家拜访一趟。否则像我这种常客,哪里还引得起主人的重视呢?”迷亭一边说着,一边将从藤村食品店买的羊羹塞入嘴中。铃木先生坐在那里,样子颇不自然。主人也只是看着,脸上笑眯眯的。至于迷亭先生,嘴里忙个不停。我当时在走廊里看到的这一幕,心里想,这一转眼的景象都称得上是哑剧了。这出哑剧就和佛家的无语问答一样,都是单纯地传递心中的感应。这个景象虽然很快就消失了,但依然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你不在外漂泊了?我还以为你打算这样一辈子呢。谁承想,转着转着,你就又回来了。看样子人还是得多活几天,没准儿什么时候就会被意外的好运砸中了。”迷亭对待铃木先生的态度与对待主人没什么区别,同样的毫不客气。虽然两人以前是一起吃饭的老朋友,但中间毕竟间隔了十年,有些陌生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可是在迷亭身上,这种陌生的味道是绝对不会存在的。也许他是真厉害,也可能只是个傻子,真是让人无法确认。 “我应该还没你说的那么不幸。”铃木先生答道,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同时他摆弄起了自己的金表链,似乎有些神经过敏,看来他并不是真的从容。 “嘿,你坐过电车吗?”突然,主人向铃木先生问了个奇怪的问题。 “今天我来这里拜访应该不是为了让大家讥讽我。虽然我漂泊异地,但不可能……‘市铁’六十股股票的所有人就是我,别把我看轻了。” “你确实够厉害的。如果我的股票没有被虫子蛀掉,应该能有八百八十八又零半股。可惜除了半股,剩下的都被虫子毁了。如果你能回来得早一些,我就可以把那时还没有被虫子蛀坏的十股送给你,可惜你回来得太晚了。” “你真是一如既往地喜欢瞎扯。不过抛开玩笑不说,每年,那种股票都在上涨。如果你真有的话,那就赚了。” “对,只要能持有一千年,就算是半股也能赚出三间仓房来呢。在这方面,我们二人都是现在社会的天才,脑袋是绝对好使的。但是苦沙弥在这方面就不行了,他在股票面前,估计除了大萝卜的兄弟们,就再也想不到别的了。”迷亭一边说,一边看着主人,同时又拿起了一块羊羹。迷亭的好食欲显然也影响了主人,他也开始去点心盘里拿点心。 “股票嘛,我倒不太在意。我心里想的是,希望曾吕琦能坐坐电车,一次也好。”主人说道,同时惆怅地看着羊羹上他他自己咬出来的牙印。 “曾吕琦?让他坐电车?那除了去品川,估计他也去不了别的地方了。与之相比,他还是更适合做他的天然居士,并且在离世后,被人刻在腌菜用的石头上。”迷亭说道。 “曾吕琦死了,这可真是一件憾事,要知道他可有个很聪明的头脑,真可惜呀!”铃木先生说道。 “他确实有个聪明的头脑。不过在做饭时,这个头脑就罢工了。每回该他做饭时,我总是去外面凑合着吃碗荞麦面,回回都是这样。”迷亭接着说道。 “你说得对,我也吃不下他做的饭,不但煳锅还不熟。而且,菜也好不到哪儿去,总是吃生豆腐,那根本就没法儿吃。”这些被尘封在记忆中的不满虽然已经过去十年了,但此时又被铃木先生唤醒了。 “那时,苦沙弥和曾吕琦就很要好。每天晚上,两人常去外面喝小豆粥。结果报应却来得这样快,现在苦沙弥终于成了个胃病患者。不过按理说,先离世的应该是苦沙弥先生才对,谁让与曾吕琦相比,他喝的小豆粥更多呢?”迷亭说道。 “你这是什么道理?抛开我的小豆粥不论,你那时又好到哪里去?每天晚上,你总是拿着竹剑去后面坟地乱打墓碑,还美其名曰是运动。结果怎么样?被和尚捉住教训了一顿。”不甘示弱的主人也开始揭迷亭的短儿。 “哈哈哈,确有其事。我还记得那和尚好像说过不能拍打死者头部,否则他会睡不着的。不过,同这位铃木大将相比,我那时可就不够瞧了。我拍打时用的不过是竹剑,可这家伙却能在角力时掀倒石塔。而且不止一个,大小一共三个。”迷亭说道。 “可不是吗?而且把那和尚惹生气了,这可真是个麻烦事。我不扶起来都不行,我原想雇几个大力士来,结果他非得让我自己扶,说什么遵循我佛旨意,为自己赎罪。”铃木说道。 “看看你当时的打扮,真是丑死了。身上裹着粗棉布衬衫,下身裹一个兜裆布,在下过雨的水洼里吭吭唧唧地使劲抬石塔。” “你还记得你那时候干啥了不?竟然在若无其事地画我,简直是太可恶了。一般情况下,我很少生气,可那时我却认为你太无礼了。那时你说了什么还记得吗?我可是不会忘的。” “我哪里还记得住,这都过了十几年啦。但是,我倒还记得那石塔上所刻着的字,是什么‘桂泉苑黄鹤居士,永安五年正月’。那可真是一座古朴雅致的石塔。那石塔是哥特式风格的,与美学原理有着完美的融合。我搬家的时候甚至想把它偷出来。”迷亭先生说起了自己的美学,显然有些跑题了。 “别的先不管,就说说你当时所说的话。我记得你是这么说的:‘我要通过画画的方式把世界上所有有趣的事都记录下来,好为我以后的美学事业做参考。你根本就不应该和我提什么私人感情,什么同情、怜悯,这些都没意义,因为我将所有心力都倾注在了学问上。’在当时的我看来,你说得那么轻松,实在是太无情了,所以我用污泥遍布的手撕烂了你的图画本。”铃木先生说道。 “就是从那次摧残开始,我原本前途无量的绘画才能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因为你断送了我的前途,我甚至对你心怀怨恨。”迷亭说道。 “你还怨恨我,真是胡说八道,我怨恨你还差不多。”铃木说道。 “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迷亭才开始喜欢胡扯的。”吃完羊羹的主人也加入到了两人的话题中,他接着说道,“说到诺言,迷亭就从没有实践过。而且总是在别人斥责他时找各种借口,就是不认错。例如,他曾在寺庙的百日红绽放时做出承诺,说自己要赶在花儿枯萎之前写出一本大作,叫什么‘美学概述’?即便是当时,我也深表怀疑,于是说:‘你能写出来就怪了。’但迷亭却说:‘你不能这么草率地就否决我,事实上,我有非常坚毅的心志。如果你不相信的话,我们可以赌一下。’于是我们真的打了个赌,赌注好像是去神田的西餐馆请客。虽然在我眼里,他是绝对写不出来的,但是由于我没钱请客,所以心里不免还是有点儿担心。不过这家伙也没辜负我的希望,果然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二十天后他依然一个字都没有写出来。后来,所有的百日红都枯萎了,写作这事也早被他抛诸脑后了。于是,我开始要求他履行赌注,但是他根本不理我这茬儿,就好像没有这回事一样。” “他又找各种借口了吧?他一定会这么干的。”铃木先生插嘴道。 “可不是吗?这家伙的脸皮厚着呢。他说:‘我是绝不会请你的。虽然在其他方面,我并没什么突出之处,但是在意志上,与各位相比,我是绝不会甘居人后的。’看这话说得多固执。”主人说道。 “真是这样吗?而且一个字都没写?”迷亭自己也疑惑起来。 “我难道还骗你不成?你原话是这样的:‘在意志方面,与其他人相比,我绝不逊色。但是在记忆力方面,我就比别人差得多了。这真可惜。因此可以说,我是以很强的意志力来向你承诺会写出《美学概述》的,不过遗憾的是,由于我这糟糕的记忆力,这事在向你承诺完的第二天就被我遗忘了。所以,我根本没必要请你吃西餐,因为这诺言没有履行的罪责不在于意志力,而在于记忆力。’听听你说的话,真是够蛮横的了。” “这倒确实是迷亭的风格,真有意思。”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使铃木先生觉得如此有趣。不过从中不难看出,他这人还真是聪明,要知道刚才迷亭先生还未来时,他说话可不是这种语气。 “有意思吗?我可不这么觉得。”似乎还在生气的主人说道。 “这事是挺抱歉的,不过我不是也正在想办法补偿吗?要不然怎么会到处去寻找孔雀舌呢,花费大量的钱财不说,还得到处去大肆宣扬。所以,你就不要生气了,耐心地等着吧。不过说到写书,今天我给你们带来了一个消息,确实是件稀罕事儿。” “你的话可不能信,哪次你来不是这样说的,你的稀罕事儿也太多了。”主人说道。 “我这次可一点儿没瞎说,这可是一件真正的稀罕事儿。寒月先生已经在草拟博士论文了,这事你们知道吗?他这个人啊,很有自己的想法,所以我没想到,他也会花费力气去写什么博士论文。可见,他也是贪慕虚荣的,你说好不好笑?那个鼻子太太没准儿此时正做着美梦呢,正梦见寒月马上就要当上橡子博士了,所以最好去把这个消息告诉她。” 迷亭提起了寒月先生,铃木一听这事就暗自给主人使眼色,意思是:“寒月的事可不能透露出去。”不过他这眼色并没引起主人的关注。在之前主人和铃木先生的谈话中,对于铃木的劝说,他心里除了对金田小姐的同情外,就再也没别的了。可是此时,听迷亭又提起了鼻子太太,那次吵架的事就再次浮现在了他的脑海中。这事固然可笑,但那鼻子太太也着实可恶。可是不管怎么说,寒月先生开始写博士论文到底是件好事。这个消息确实像迷亭说的那样是个稀罕事儿,而且这个稀罕事儿还是个让人高兴的好消息。寒月如果能当上博士,这真是一件大好事,至于他是否会和金田小姐成婚,反倒无足轻重了。就像是如果一个雕刻得很差劲如主人这样的的木像,那就算扔在雕刻店的角落里让虫蛀也没什么紧要的。可是寒月先生不同,他是件精细雕刻的艺术品,所以如果能够早日穿上金装面世,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写论文?他真这么干了?”主人问道,对于铃木的眼神,完全没有任何回应。 “我说的话就那么不可信吗?这当然是真的,不过我不大肯定他的论文题目,可能是‘橡子’,也可能是‘吊颈力学’。但是不管怎么说,只要是他写的,震一震那个鼻子太太还是不成问题的。”迷亭答道。 迷亭总是以“鼻子太太”来称呼金田夫人,每当此时,铃木先生的神色就有些忐忑。不过对于这一点,迷亭显然不会放在心上。他已经自顾自地说道:“自上次后我对鼻子的研究就没有停止过。在《项狄传》[62]一书中,我最近又发现了一段和鼻子有关的论述。如果斯特恩能看到金田太太的鼻子,一定会给他很大灵感。不过遗憾的是,这事无法实现了,否则金田太太的鼻子一定会流芳万世的,这样埋没了着实可惜啊。我决定等她下次来时给她素描,以便于在美学上让自己有个参考。”迷亭又开始夸夸其谈。 “不过据说那位小姐很想和寒月先生成婚呢。”铃木先生刚才说的话,又被主人复述了一遍。在这期间,铃木不停地给主人使眼色,意思是“这会把事情弄糟的”。不过不管他怎么弄,都没引起主人的注意,主人此时就像个不导电的绝缘体似的。 “真是没想到,那种人的女儿也知道倾慕,这可真奇妙。不过就算是倾慕之情,估计也不会厉害到哪儿去,这倾慕可能还赶不上鼻尖儿大呢。”迷亭说道。 “不管这倾慕之情有多大,最重要的是寒月的意愿,只要他愿意和她结婚,这就行了。”主人说道。 “真奇怪,今天你的话怎么和前几日截然相反了呢,你不是持反对态度的吗?怎么今天反倒松口了呢?还说什么只要寒月愿意就行。”迷亭说道。 “也不是松口了,我不会松的,但是……”主人说道。 “你这表现可不对劲儿。不过铃木,你也算是末流的实业家之一。因此为供参考,我得向你进献一言。就说金田先生那种人,他的女儿也想高攀水岛寒月吗?要知道寒月可是有才之士,所以这种婚姻太不对等了,简直就是将一副破马鞍挂在了一匹骏马上。对于这种事,我们当然不能保持沉默,这是一个朋友应尽的义务。你是个实业家,但是你也必须承认这一点。”迷亭说道。 “真不错,你还是这样能说。真是厉害,和十年前相比,你的能耐一点儿也没退步。”铃木先生说道,他这明显是企图用转移话题的方式把这事糊弄过去。 “我很厉害?这你倒说对了。不过我的博学多才可不止这一点,我还可以给你举个例子。例如我知道古代的希腊人对体育非常重视,无论是哪种竞技,他们都会准备厚重的奖赏,想方设法地给予奖励。但是只有在学问方面,他们没有设立任何奖赏,这着实是个令人既奇怪又疑惑的问题。直到今天也没找到答案。” “确实是够古怪的了。”铃木先生附和道。 “不过就在两三天前,这个答案却在我研究美学的过程中发现了。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对此事疑惑不解,但是最近却让我恍然大悟,就好像油漆桶突然被打破了一样。这感觉真是让我激动万分。”在说这番话时,迷亭先生总是使用这些过分夸张的词句。虽然一直以来,交际应酬都是铃木先生的强项,但此时听见迷亭先生的话,他也不禁觉得难以应对。至于主人,他的表情好像在说:“又开始胡说八道了。”然后就沉默地低着头用象牙筷子敲打果盘边缘。 迷亭接着解释道:“我们的疑惑一直沉沦在黑暗的悬崖底,可是现在却被人解救出来了,你知道是谁解答了这一矛盾的问题吗?就是被称为人类文化史上首位学者的亚里士多德,他既是逍遥派始祖,又是希腊哲学家。你真应该好好听听,别再敲那盘子了。对希腊人来说,在竞技中,与他们表演的技艺相比,他们得到的赏赐要更加珍贵。所以,这种赏赐才有其奖励和表彰的作用。那在学问方面又该怎么样呢?如果想在这方面给予奖赏,那这东西必然要比学问更珍贵。可是在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东西的珍贵程度能跟学问相媲美呢?这种东西当然不存在。可是如果给予的奖赏是不匹配的,那学问的尊严就被损害了。所以,他们企图将整箱的金箔堆砌起来,形成一个奥林匹克山,以及倾尽克利萨斯的钱财,尽量去匹配学问应得的奖赏。可是不管怎样做,学问的珍贵都是无可匹敌的,任何财富都不行。最后他们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只能放弃这种想法,什么奖赏都没有。可见,在学问面前,任何金银钱财都要逊色得多,这你能理解吧? “因此,可以说面对眼前之事时,这个道理同样适用。所以,金田先生又算个什么玩意儿呢,不过是张长着鼻子、眼睛的钞票罢了。或者更准确一点儿说,就是一张会动的票子。至于他的女儿,再厉害又能怎样,顶多是一张会动的支票罢了。可是我们再来看看寒月,他从最高学府以第一的名次毕业,这是多大的荣耀啊。不仅如此,就算在毕业后,他也依然勤勉好学。在他的礼服外褂上有个丝穗,那是他祖上经历过长州藩战争的标志。他没日没夜地刻苦钻研,对橡子的安稳性问题做出贡献。除此之外,他并没有就此满足,在最近还计划发表一篇论文,这篇论文甚至有可能连开尔文[63]都不能与之匹敌。虽然,他曾在吾妻桥上投河未遂,但对于一个热血青年来说,这种冲动的行为也并没什么值得奇怪的,对他的学者身份,并不能构成太大影响。如果要用迷亭特有的风格对寒月进行评价,我会说他是个移动的图书馆,是一颗用学问制造而成的28厘米大炸弹。一旦时机成熟,这颗炸弹就会在学术界掀起轩然大波。不信你可以拭目以待,这颗炸弹早晚会炸的……”迷亭说到这儿就停了,似乎他有一瞬间忘了身为迷亭常用的形容词了。看来,这腔论调可能会没个精彩的结局,不过他马上又接着说道:“那些会动的支票早晚会化为尘土,就算再多也是如此。所以我才认为,这样的女人绝对配不上寒月先生。我绝不会支持这种做法,就好像在万兽之中,将一头贪婪的猪匹配了给最聪明的大象。苦沙弥,你觉得是这个道理不?”对于他这一番言论,主人并没有发表任何意见,依旧在自顾自地敲着果盘。 至于铃木先生,似乎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不过最后他还是不得不答道:“这也是说不准的事。”在此之前,他已经说了很多迷亭的坏话,而主人又是个对什么都不甚在意的人。所以如果他此时再说些什么话,主人不定会揭他什么老底呢。因此为了避免再生事端,将迷亭的话模糊地敷衍过去,这就是最好的办法了。铃木先生这个人可谓十分机智。他非常明白在现代这个社会对于一些不必要的争端能避则避。只有在封建时代,才会产生那种毫无意义的争端。实践才是人活一世的目的,逞口舌之利没有任何好处。如果事情能如愿以偿地顺利进行,那就达到目的了。如果在这过程中,还不需要什么辛苦劳动和吵闹争斗,那就再好不过了。毕业之后,铃木先生正是依靠这种想法,才取得了成功,才戴上了金表,才帮助金田夫妇来说服苦沙弥。可是出人意料的是,眼看此事就要成功之际,迷亭却突然闯了进来。这家伙十分肆意妄为,常常打破常规,他的心理活动显然有异于常人。因此面对他弄出来的这种场面,一时间,铃木先生有些不知所措。是明治绅士发明了上述那种想法,而铃木滕十郎先生则是这种想法忠实的实践者。可是现在,也是铃木滕十郎先生,在面对这种想法时,感到左右为难。 “你之所以能若无其事地说‘这也说不准’,是因为对于现实的情况,你根本不了解。就说这么几个字,你是在故作清高吗?如果你能亲眼看见当时的情况,就是前几日鼻子太太来拜访时的情况,就算你再推崇实业家,你也肯定忍受不了。那次,你和鼻子太太争吵了,对吧,苦沙弥?”迷亭先生说道。 “不过在她眼里,印象更糟的好像是你。” “哈哈哈,你倒挺自信。不过可能也正因为这样,所以在被学生和其他老师讥讽为savagetee后,你还能若无其事地继续去教书吧。我实在对你敬佩至极,虽然在我眼里,单就意志方面,我不输于任何人。可是若论起脸皮的厚度,我是绝对赶不上你的。” “不就是被学生、老师们当作背后谈资吗?这也没什么。圣伯夫[64]是个评论家,可谓独一无二了。可是当他在巴黎大学讲课时,依然不招学生喜爱。甚至在每次外出时,他还要将匕首藏于怀中,以便应对那些突如其来的攻击。布伦迪埃[65]在巴黎大学抨击左拉[66]时……” “人家都是大学老师,你也是吗?你撑死是个中学老师,还是专教英语课本的。为了给自己辩解,你还把那些著名的文学评论家们搬出来了,这就好像小鱼拿自己和大鲸鱼相比,这不更让人家笑话你吗?” “住口,你知道什么,无论是圣伯夫,还是我,我们的身份都是学者。” “你这说法倒是高明。不过你还是别学他那样把匕首藏在怀里了,这可不是儿戏。不过藏一把小刀还是可以的,谁让你只是个教英语的中学老师呢,和人家那藏匕首的大学老师是不能比的。不过到底是把刀,危险性还是有的,所以你应该去庙会上买把玩具枪。这个方法着实不错,肯定受人青睐。对吧,铃木?” 经过迷亭这一打岔,话题可算是不再围绕着金田家的事了,放心下来的铃木先生说道:“和以前相比,真是没什么变化。都过十年了,能和各位再这样闲扯一通真是舒服。这次重逢似乎让我走出了狭隘的胡同,突然就来到了辽阔的原野上。和我们那些人说话时,哪敢有丝毫大意呢,必须得处处小心,既紧张又辛苦,真是烦人啊。像刚才那种谈话真不错,既轻松又悠闲。和学生时代的老朋友们聊天真不错,一点儿约束都没有。而且今天还恰巧碰上了迷亭,真是意外之喜。不过恕我还有些事,不能再奉陪了。”铃木先生说道。 “我和你一起走吧,我还得去‘表演矫风会’呢,就在日本桥那儿。”迷亭说道。 “这机会可难得,咱俩正好一起走走。”铃木先生附和道。 两人说完就一起离开了。 五 如果将一天二十四小时的事一丝不漏地记述下来,然后再一字不差地读出来,恐怕没有二十四个小时也是完不成的。 我非常支持“写生文[67]”,不过对我们猫来说,这种本领是我们不具备的。我必须坦诚在这一点。因此,尽管在白天时我主人有很多值得记录的奇怪举止,但是我却很遗憾地不能全部呈现给读者们,因为我既没有那样的耐心,也没有那样的能力。不过这种遗憾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我虽然是一只猫,但对我来说,休息同样是必不可少的。凛冽的寒风在铃木和迷亭先生离开后就停下了,周围十分安静,犹如雪花轻轻飘落的夜晚。像往常那样,主人又钻进了自己的书房。两个稍微大一些的女孩儿正在六叠大的房间里睡觉。还有一个孩子棉子今年还不到三岁,此时正在朝南的房间里,躺在女主人身边吃奶。时光转眼就到了三月,春日的太阳已经西沉,街上响起的木屐声都传到了客厅里。从附近的公寓的里断断续续传来明笛声,不断冲击着我的耳膜。外面夜色迷蒙,女主人将他们晚饭吃的煮鱼糕汤装在鲍鱼壳里分给我吃,被我吃了个一干二净。既然已经吃饱了,那么也到该休息的时候了。 我听说这世界上有一种很有趣的现象,叫恋爱的猫叫春。据说每到早春的夜晚,我们这些猫就会在胡同里游荡,焦躁不安。但事实上,在我身上这种现象并不存在。在这个宇宙间,爱情是它的活力。世间万物都为了爱情而沉醉,天神朱庇特也好,地里的鸣叫的蚯蚓、蝼蛄也罢,任何生物都不能例外。所以,我们当然也不能免俗,少不得要春心萌动,生出些什么风流念头来,尽管可能会因此招惹来些许烦恼。就拿我自己来说,我对花猫小姐那也是曾怀着一腔爱慕之情。虽然金田先生坚持三绝主义,但是他的女儿,也就是那位喜食安倍川年糕的富子小姐,据说对寒月先生也曾倍加倾慕。所以,我又有什么理由去轻视那些在春日珍贵的夜晚里不睡觉而到处寻找爱情的公猫、母猫们呢?不过虽然这很吸引我,但我自己却没有什么想法,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就眼下的状况来看,只要能够睡觉,我就已经很高兴了。我是如此困倦,不能恋爱也是理所当然之事。我迈着从容的脚步,来到孩子们被子的边沿,躺下就睡着了,心里颇为欢喜。 等我醒来时,发现主人不知何时已经从书房来了卧室。我看见他钻进了铺在女主人旁边的自己的被窝里。每次睡觉时,主人都会从书房中拿本外文书来,这是他的毛病。然而他却很少能读过两页,有时更是连翻都不翻,直接放在枕头边就进入了梦乡。可见这书真是没必要拿来,左右结果都是那样。因为这事,他还被女主人嘲笑过,可他依然不愿听从女主人的意见,不再拿书过来,这似乎也正是主人的独特之处。 他依旧每天晚上都把书拿到卧室来,丝毫不嫌麻烦,甚至一次拿来三四本的情况也不是没有。就在前几天,他还把《韦氏大辞典》抱了过来。在我的理解中,主人可能是得病了,就是那种如果不把书放在枕边就难以入眠的病。就好像那些爱摆排场的人,要想入睡就必须听见松涛声一样,而且这松涛声必须是龙纹堂精制的铁釜发出来的。可见,书对主人来说不过就是印刷的安眠药,这东西的作用是催眠,而非阅读。 我很好奇主人今晚又拿了什么书过来,结果发现是一本小红册子,看起来很薄,在遮住主人嘴上胡须的地方半开着。主人似乎已经读了五六行,这可真不容易啊。我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判断,是因为他的左手大拇指还夹着书。这本书的并排处放着主人那块镀镍怀表,在这个温暖的春夜里,上面散发的寒意很不协调。 吃奶的孩子早已被女主人推开,此时她正鼾声如雷,嘴还大张着,脑袋也没有枕到枕头上,而孩子则在离她一尺远的地方。在我眼中,张着嘴睡觉的人可以说是最难看的了。在我们猫族的一生中绝不会做这样难看的事。嘴和鼻子这两个器官,前者是为了说话,后者是为了呼吸。不过越往北去,人们用嘴说话的时候就越少,懒惰的人们甚至在说话时用鼻子哼哼唧唧的。虽然这有些不像话,但与之相比,更不像话的则是关闭鼻子用嘴来呼吸。这种情况很容易出现危险,例如遇上天花板上的老鼠屎,如果掉进张着的嘴里怎么办,更别说其他事了。 与她们的父母相比,孩子们睡觉时的姿态也好不到哪儿去。她们睡得很沉,但姿势实在是难看。珺子是姐姐,她的右手此时正放在妹妹的耳朵上,似乎在显示身为姐姐的威严。橙子是妹妹,她的腿正放在姐姐的肚子上,似乎在进行报复。与最初睡觉时的姿势相比,她们都翻转了一个九十度。而且虽然这种姿势非常别扭,但她们依然睡得很沉,并没什么不满意的地方,不得不说,这还真是奇妙。 春日夜晚的灯火果然与众不同。这幅光景单纯自然,却又不甚风雅,幽静的灯光似乎在劝诫人们:如此良辰美景,自当珍惜。我不知此时是何时,只得环顾安静的四周。然后,我听见了女主人的鼾声、远处女仆的磨牙声,还有钟表的嘀嗒声。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我记得那个女仆总是否认自己睡觉磨牙,任凭别人怎么说,她也不会说句改正或抱歉的话,只是固执地坚称:“磨牙?我可不记得有这回事,从我出生到现在,我对这事没有一点儿印象。”其实,她不记得也很正常,因为这本领毕竟是属于她梦里的。但是即便不记得,事实也依旧是事实,她不承认也不行。在这个世界上就是有这样的人,就算做了坏事也不会主动承认,偏把自己往好人堆里放。不过这种人倒也活得轻松快乐,因为在他们眼中,自己并没什么罪过。然而即便他们如此自以为是,但给别人造成的伤害却是不能否认的。与这个女仆相比,这类的绅士、淑女大概没什么不同。 已经是深夜了,厨房的隔雨板不知道被谁敲了两下,会是谁呢?在这大晚上的,真是奇怪。我想估计是老鼠,如果真是这样,那你就尽情捣乱吧,反正我已经下定了决心,绝对不会去捉老鼠。不过后来老鼠的可能性却被我否决了,因为紧接着又传来了两声敲门声。我可不认为老鼠能有这么高的警惕性。事实上,主人家的老鼠才不会这样客气,对这群家伙来说,惊扰主人的美梦似乎就是它们的任务,它们就像主人教的那些学生一样,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总是想方设法地给主人捣乱。如果是老鼠,绝不会这样小心谨慎,就像前几天有只十分放肆的老鼠,它不但闯入了主人的卧室,还把主人低矮的鼻头给咬了,而且最后还得以全身而退。 实际上,来的是个人。而且我肯定,这个人既不是迷亭先生,也不是铃木先生。因为他们绝不会在这样的深夜里连招呼都不打一个地就闯入别人家。应该是小偷吧,我对他们可是久仰大名,而且在很早以前我就想结识他们了。这个小偷的脚上有很多泥,此时正朝着厨房走来。不过在迈了两步后,他打算迈第三步的时候,一下子发出了“扑通”一声,估计是被厨房的活动地板绊倒了。原本十分寂静的夜晚,现在一下子就被打乱了。我觉得背上的毛都倒立了起来,就好像用鞋刷子倒着梳了一遍似的。在此之后,脚步声就消失了,而且好一会儿都没再响起来。我眨眼一看,女主人并没醒来,依然张着嘴大睡着。至于主人,这声响同样没有惊醒他的美梦,他的拇指上还夹着那本红色的书。没过多久,厨房传来一点儿动静,应该是火柴划着的声音,大概是为了更清楚地看清整个房间。由此可见,在夜里这个小偷的视力是没法儿和我们猫媲美的。 此时,我则好奇这个小偷会选择哪条路线,是从厨房直接去餐厅?还是向左穿过门厅去书房?隔扇被打开后,从前廊那边传来了小偷的脚步声。可见,他去了书房。接着四周又归于寂静。此时,我突然意识到,我必须叫醒主人两口子。不过这件事并不好做,因为我并没有合适的方法叫醒他们。我的脑袋就像个水车一样飞速地运转着,可是依旧没什么好想法。 我想的第一个办法是将被角咬住,然后依靠抖动来叫醒他们,可惜几次的事实证明,这个方法无效。我想的第二个办法是用我的凉鼻子去触碰主人的脸颊。可我没想到的是,我凑上去时,主人正好在梦里伸胳膊。这下好了,我的鼻头被他狠狠打了一下,差点儿没疼死我。要知道对我们猫来说,鼻子受到伤害可是能致命的。迫不得已,我又希望可以用叫声唤醒他,但我的喉咙似乎被什么东西噎住了,不知怎么回事,就是叫不出声来。后来,我竭尽全力总算弄出了一点儿动静,但主人依然没醒。而且更出乎我意料的是,从走廊里传来的小偷的脚步声似乎越来越近。我想:“完了,他来了。”于是无奈之下,我只能躲在隔扇和柳条箱之间向外窥探。 到了卧室的隔扇前,小偷似乎忽然停住了脚步。我静静地观察着,连大气都不敢喘,心里猜测着他接下来会做什么。发生这件事之后,我曾想过:“在捉老鼠时,如果我能有这样的气势,那可是真是不错。”我的双眼集中了所有的注意力,透过这两只眼睛,我觉得自己的灵魂都要飞出来了。所以对于这个小偷,我真应该表示感谢,因为这种茅塞顿开的机会可是千载难逢。后来我发现隔扇的第三个窗户中间突然变了颜色,就好像被雨浸湿了一样。一种粉红色从窗纸上透了过来,然后越来越浓,最后从破掉的窗纸上伸进来一条红红的舌头。不过,很快舌头就消失了,取代它的是一个亮闪闪的东西,看起来非常吓人。这显然是小偷的眼睛。尽管我藏在了柳条箱后,但我仍觉得那眼神似乎落在了我的身上,对屋里其他东西倒不甚关注。虽然,被他注视的时间很短,可能连一分钟都不到,但我却觉得自己的寿命都短了,我再也无法忍受这种让自己少活十年的感觉了。于是,我企图从柳条箱后离开,可就在这时,那个小偷悄悄地推开了卧室的隔扇,出现在了我面前。 我已经等候这个小偷很久了,趁此机会,我应该按正常叙述的顺序,向各位介绍一下这位不速之客。不过在此之前,为了给各位提供参考,我想先说说我自己的一点儿粗陋的见解。据说,古代的神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基督教的神尤为如此,这种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印象甚至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的今天。不过对那些世俗之人而言,有时候,这种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和什么也不知、什么也不会也没什么差别。当然,这种解释似乎对,又似乎不对。但是不管怎么说,能说明白这种道理的,我还是头一个,可谓空前绝后。因此,我的虚荣心此时得到了极大满足。身为一只猫,我确实很厉害,这并非自夸之语。所以在这里,我必须说明一下,为何不能轻视我们猫,希望各位傲慢的人类能够听进去。 据说,是神创造了宇宙万物。根据《圣经》记载,人当然也不例外。事实上,关于人,即便是人类自身,再加上数千年的观察,依然感到难以置信和玄而又玄。与此同时,对神明的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更倾向于相信。虽然,愚蠢的人到处都是,可想要找到两个模样完全相同的人,也是不可能的。每个人都有五官,没有例外,甚至这些五官的大小差别也不大。这也就是说,是用同一种材料制造了人类,然而最后创造出的人却没有一个一模一样的。 虽然这材料如此简单,但没想到的是竟能创造出那么多不同的模样。这就是造物主的本领,你不佩服都不行。既然能够创造出这么多不同的面容,那他一定是具备极其丰富和独特的创造力。为了画出不同的容貌,就算一代画家耗费毕生精力,能画出的也有限,十二三种也就差不多了。可见,上帝创造人的技艺的确卓绝,令人佩服。这种技艺十分高深,在人类社会中也无缘目睹,因此可以说,这真的是名副其实的无所不能。在这一点上,人类似乎极其崇拜神。当然,这种崇拜在人类的角度来看是无可厚非的。 然而对猫来说,对同一事实的解释却是不同的,因此也恰好证明了神的无能。就算这种无能不完全,但是在我们猫的眼中,与人类相比,神的能力可能还稍有逊色。据说,有多少人,神就创造了多少面容。然而我们无法确定的是,在当初造人时,神就已经想好了要造出很多不同的面容了吗?又或者,按他原本的计划,是打算把所有人都造成一个样子的,张三也好,李四也罢,原本都应该长得一模一样。可是在这个过程中,也许他总是失手,造一个,失败一个。最后是否就导致了这种所有人都不同的情况呢?因此我们可以这样想:人类的面容可能是神创造成功的结果,也可能是神创造失败的结果。所以,无论说神是无所不能,还是说他无能,都可以。人实际上很可悲,因为他们的双眼处于同一平面,左右的东西很难全部看清,所以只能认识事物的片面也是在所难免的。 但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个事实就简单了。原本在人类的生活中,这事实一直都存在,但在神的威压下,当事者却难以看清。在创造上,不断寻求变化固然不简单,但如果想一直保持不变,同样很难。例如,要求拉斐尔画两幅圣母像,并且要一模一样,或者要求他画两幅玛丽亚,但要完全不同。显而易见,无论是哪种,对拉斐尔来说都不是易事。也不对,或许更难一些的应该是前一个要求,画两幅一模一样的圣母像。要求弘法大师再写“空海”二字,而且必须和昨天写的笔法一模一样,这显然比要求他换一种字体来写要更加困难。在使用各族语言时,人类完全是在模仿,然后一代代地传承下去。人们学习实用的语言,可能是从他们母亲那里,也可能是乳母那里,或者是其他人那里。但不管怎么说,他们都只是在单纯地模仿,不断地重复,并没有其他想法。不过在经历了十年二十年后,在发音上,这些语音可能已经出现了变化,这只能说明他们不具备彻底的模仿力。让人没想到的是,彻底的模仿是极度困难的。所以在创造人类时,如果神能把所有人都造得一模一样,无论是张三,还是李四,都分毫不差,那才是真正的无所不能。可是再看看今天,阳光下的面孔千变万化,什么样子的都有,让人眼花缭乱,这反而证明了神的无能。 为何要啰里啰唆地说这些呢?原因我已经不记得了。不过这种毛病人也常犯,说着说着话就跑题了。因此请各位读者见谅,我只是只猫,犯这样的错误实在没什么可奇怪的。回到我当时的处境,我看见卧室的隔扇被小偷打开,然后门口就突然出现了他的身影。同时,上述的那些想法就出现在了我的脑袋里。为何会这样想呢?如果你这样问我,我就必须再想一想,好给你个理由。 在对人类的创造上,神是伟大还是无能呢?对此,我一直深表怀疑。可是,当那个小偷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时,看着他那副面孔的“特点”,我就再没什么可怀疑的了。事实上,这个“特点”是指这个小偷的面容很像一个人,就是颇为俊美的水岛寒月。至于像到什么程度呢?可以说是一模一样。我并没有很多做小偷的知己,但这并不妨碍我平时对他们粗鲁的行为进行想象,也不妨碍我在脑子里幻想他们未来的样子。在我的想象中,他们应该有对小眼睛,要像铜钱一样圆溜溜的。而且他们应该没有头发,是个秃子。然而与我想象中的形象相比,现实中的小偷截然不同,看样子真是不能随意瞎想。这个小偷看起来既俊美又洒脱,眉毛修长,身材高挑,皮肤略黑。就连岁数也应该和寒月先生差不多,二十六七岁的样子。我再也不能说神无能了,因为我没想到他竟如此厉害,能创造出两个面容如此相像的人。 由于两个人太过相似,这令我无比惊讶。我甚至怀疑这深夜突然出现的不速之客是不是就是寒月本人,也许他突然发起神经来,才会做这样的事。可事实上,两人还是有微小差别的,那就是在这个小偷的鼻子下面,并没有像寒月先生那样长着一小撮胡须。我也是因此才敢断定,他并非寒月先生。寒月先生十分俊美,可谓玉树临风,是由神精心创造出来的。所以,要想吸引那被迷亭称为“移动支票”的富子小姐也不是什么难事。可是,与寒月先生相比,在对富子小姐的吸引力上,这个小偷也并不逊色。如果说是寒月先生俊美的相貌吸引了富子小姐的话,那么按道理来说,这个小偷必然也能吸引她的目光。 抛开道理不说,只从逻辑上来说,也不太合乎逻辑。像富子小姐那种既聪明又伶俐的女子,这点儿小事在别人告诉她之前,她就会知道了。可见,如果用这个小偷代替寒月先生,让他和富子小姐成婚,富子小姐肯定也会将自己的爱全部倾注在他身上,从而过上美满的生活。如果因为迷亭先生的劝说,寒月先生成功被打动了,那么这段美好的姻缘怕是就要毁了。可是,因为这个小偷的出现,这就不再是问题。因此,我也无须再为富子小姐担心,好像最美好的结局就出现在我眼前。对富子小姐来说,只要这个小偷存在,她想获得幸福的婚姻生活就不再是什么难事。 后来,我发现小偷的胳膊底下好像夹着什么东西,放眼细看,原来是条旧毛毯,就是之前主人扔进书房的那条。他穿着一件格子布的半截褂,腰上还系着一条蓝灰色博多带。膝盖下的小腿露了出来,白白的。主人从刚才开始就在做梦,这梦可能和拇指被那本红书夹住有关。不过让人没想到的是,当小偷抬腿向席铺上迈过去时,做梦的主人突然一边翻了个身,一边喊了声“寒月”,而且声音颇大。这可把小偷吓坏了,以至于毛毯都掉了。刚才迈出的腿也被他立即收了回去。从纸门上倒映的身影可以看出来,他整个人都在轻微地颤抖。 主人发出了一些声音,哼哼唧唧的,那本红皮书也被他忽然扔到了一边。接着他开始挠起自己伸出去的那只黑胳膊,发出咔咔的声音,就好像是一个癣病患者。在这之后,他又恢复了安静,脑袋从枕头上滑下来,但依旧处于沉睡之中。可见,那句“寒月”不过是他说的梦话。在走廊里,小偷一边仔细窥探卧室的情况,一边安静地蛰伏着。此时他终于确定主人夫妇依旧睡得很沉,所以他再次将一条腿迈向了地席。不过这次,主人呼唤寒月的声音没再响起,于是,他的另一条腿也很快迈了出去。这间卧室有六叠,里面摆放着一盏春灯,在明亮的灯光照射下,小偷的影子被映射出了两个浓浓的影子。从柳条箱这边开始,不仅覆盖住我的脑袋,最后半边墙壁都被这黑影遮盖住了。我扭过头去,发现在距天花板三分之一的地方,小偷模糊的影子正在来回摇晃。虽然这个小偷很英俊,但他的影子可并非如此,那怪异的形状反而像个怪物,而且长了个大头。女主人也还在沉睡之中,小偷俯下身子看着她,嘴角多了一丝莫名其妙的笑意。这笑意可把我吓了一跳,因为与寒月先生相比,他的这丝笑容竟然也毫无二致。 有一个长方形的木箱就放在女主人的枕头旁,这木箱是用钉子钉成的,大约有一尺五寸。这箱子里装着的是多多良三坪送的山药,是他前些日子回老家肥前国唐津城带回的土特产。实际上,有谁会把山药放在枕头旁呢?这事可不是谁都能做出来的。不过对女主人来说,这可不是什么大事。什么东西该放在哪儿,这些事她完全不懂,就比如她还用针线盒装过烹饪用的白糖。所以,枕头边上放山药又有什么奇怪的呢?就算是腌的咸菜,她也不会在意是否放在了卧室里。然而对那个小偷来说,他可没有什么未卜先知的本事,所以女主人的行事风格,他当然也就无法了解。在他眼中,这个箱子就放在女主人枕头旁,看起来颇为正式,里面装得自然是珍贵之物。而且一抬之下,箱子的分量颇重,更令他满意。于是,他自然不会放过这个装着山药的箱子。想到这里,我不禁觉得可笑。不过我只能将笑声憋在心里,生怕一不小心,给自己带来危险。 没过多久,那山药箱子就被小偷用毯子小心翼翼地包了起来。然后,他开始四处寻找绳子,企图将这个包裹捆起来。后来,他看到了一条绉纱衣带,那是主人睡着之前解下来的。小偷就是用这条衣带捆好了箱子,并将它背在了背上,虽然动作看起来很轻松,但那份粗鲁估计是得不到女人的夸奖了。在此之后,他在主人的棉纺短裤中塞进了两件孩子们的背心,两腿裤腿因此鼓得滚圆,就好像一只吞食了蛤蟆的青花蛇。或许也不对,更准确一点儿来说,那粗俗的样子就像是即将临产的青花蛇。大家也可以做做这样的事,以便于证明我所言非虚。 这条棉纺短裤被小偷缠在了自己的脖子上,接下来他又会做什么呢?我密切关注着他。只见他将主人的纺绸大褂平铺开,似乎变成了一个包袱皮。然后,他将一些东西直接堆放在了上面,这些东西包括女主人的衣带、主人的内外衣以及一些其他零散的衣物。看看他的熟练和仔细,真是让我钦佩。 在此之后,他找来一些女主人用来绑衣带的长布条和衣服丝绦类的东西绑在了一起,然后系好包袱,拎在了手里。为了确认是否还有什么值得偷的东西,他又向四周看了看。最后发现在主人的脑袋上方有一盒朝日牌香烟。于是,他把香烟也装进了自己的衣袖里,并用煤油灯点上了一支。他深深地吸了一口烟,看起来味道十足。随口喷出烟雾,这些烟雾在乳白色的灯罩周围环绕,在它们尚未彻底消散,小偷就已经离开了。他踩在走廊上的脚步声越来越远,最后直至完全消失。至于主人夫妇,他们依旧处于睡梦中,可见,人类是个非常粗心的物种。 当然,对我来说,休息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我的身体可扛不住这么不停地唠唠叨叨。于是,我安心地睡了过去。等我醒来时,听见从厨房门口传来了动静,那是主人夫妇和警察在交谈着什么。 “照你们说的,小偷去了是从这儿进的卧室?在睡梦中的你们真的一点儿都没发现?” “嗯。”主人答道,语气颇有些不好意思。 “哦,那具体是几点钟被偷的呢?”警察问道。对主人夫妇来说,他们显然无法回答此问题。如果他们知道具体时间,那小偷就不会成功了。不过这个道理他们显然不懂,所以两人还在苦苦思索答案。 “具体几点呢?”主人说道。 “几点?”女主人也正在苦苦思考。似乎在她眼中,只要肯想一想,那个具体的时间就一定会知道。然后,她向主人问道,“昨晚,你睡觉时几点钟了?” “你睡着之后我才睡的。”主人说道。 “确实如此。”女主人说。 “那咱们是几点醒的呢?”主人问道。 “七点半吧,差不多就是那时候。”女主人答道。 “那小偷应该是几点来的呢?”主人问道。 “应该是晚上。”女主人答道。 “这不是废话吗?我是问确切的时间。” “要想知道准确时间,那可得好好想一想。”女主人答道。 可见,在女主人眼中这事似乎还得接着想下去。实际上,警察的询问不过是个形式,小偷到底几点来的,这个问题实在无关紧要。其实主人随便说个时间敷衍一下就行了,警察要的也不过是这样。可是,面对这个问题,主人夫妇根本没有理解这点,所以警察的耐心都被他们耗尽了。于是,警察接着说道:“这么看来,是不知道具体的被盗时间吗?” “的确如此。”主人答道,语气一如既往。 “在这种情况下得写一份书面报告:‘明治三十八年某月某日,闭门睡觉后,小偷撬开某某窗,偷入某某室,盗走某某东西。以上属实,特此申诉。’题头不用写了,但一定得标明了是‘申诉’,别写成‘报告’。” “只要是被偷了,就都得写上呗,一件也不能落?”主人问道。 “嗯,都得写上。你可以做张表,标明被偷了几件衣服,每件值多少钱。我就不进去看了,反正小偷已经偷走了东西,进不进去查看也都无所谓了。”说完这话,警察就走了,看起来就好像没有这件事一样。 警察走后,主人拿着笔墨,招呼妻子去了客厅。然后对妻子说:“你快说说,都哪些东西丢了,我来写这个被盗的申诉状。”听听那语气,如同吵架一般。 听见主人的话,女主人猛地坐了下来,腰上正系着一根幸免于难的细带子:“听听你那口气,横什么横,还‘你说说’,我才不说呢,烦人。” “你看看你那系的是什么东西,就没个正经带子吗?这样的打扮简直像个跑码头的妓女,成何体统?”主人说道。 “我这不是没办法吗,小偷把带子都偷走了。你要是不想让我像个妓女,你倒是再给我买一条啊!” “带子也偷?这个家伙,简直穷凶极恶。那我们就先从带子写起吧,你先说说被偷的都有什么带子。” “哪有那么多带子啊,不过一条,就是那个面上是黑缎子,里子是绉绸的。” “哦,写上一条黑缎面绉绸里双层带子,这个多少钱?” “六元吧,差不多这样。” “天!这么贵?下次买条一块五的就行。”主人说道。 “一块五的带子?上哪儿找这么便宜的。你这个人可真是自私,光顾着自己,从不管自己妻子是否穿得寒酸。” “别说这些没用的了,小偷还偷什么了?” “还有外褂,绢织的。这衣服可值得纪念,是何叶家婶娘死时留下的。虽然是绢织的,但是比现在的绢织好多了。” “我不管它好不好的,你先说说它的价值吧。” “大概得十五元。” “十五元?你哪儿配穿这么贵的外褂啊!”主人说道。 “要你管,也没花你的钱。”女主人答道。 “还有吗?” “一双袜子,黑布的。” “你的?” “是你的,大约值两毛五吧。” “哦,还有吗?”主人继续问道。 “一箱山药。”女主人答道。 “竟然连山药也不放过?他要这东西做什么?煮着吃?还是做‘山药汁’?” “你自己问小偷去吧,我上哪儿知道去。” “价值多少?” “这我也不知道。” “十二元五角?这么写差不多吧?” “这世上有这么贵的山药?真是胡闹。就算是唐津城那面的山药,也不值这个价钱吧?” “山药的价格吗?你刚才不是说你不知道吗?” “我确实不知道,但你写的那价钱也太不靠谱了,十二元五角,哪有这么贵的。” “听听你那话,简直自相矛盾,一面说自己不知道,一面又说十二元五角太贵。看看你,简直和奥坦丁·巴劳罗卡斯一个样。” “谁?” “奥坦丁·巴劳罗卡斯。”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奥坦丁·巴劳罗卡斯是怎么回事?” “你快接着说吧,管它什么意思干吗!” “说什么说,你还是先把奥坦丁·巴劳罗卡斯给我说明白了吧。” “没意思,什么意思也没有。” “你就是故意的。我不懂英语,这你是知道的,可你还偏偏用英语来寒碜我。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就这样看不起我吗?” “你快接着说吧,别再这样没完没了的。你还想不想找回被偷的东西了,赶紧把申诉状写出来才是正经。” “奥坦丁·巴劳罗卡斯到底是什么意思?你现在必须告诉我。至于诉状,反正也没什么用。” “没意思,什么意思也没有,我刚才不是已经说了吗?你这个女人,真是烦人。” “照你这么说,也没什么东西被偷了。” “你愿意怎么说就怎么说吧,真是个固执的家伙。申诉状我也懒得写了。” “本来也不是我让你写的,这事原本就该归你,小偷偷了什么,我才不说呢。” “就这样吧。”主人一边说一边猛地站了起来,然后像往常一样,钻进了书房。至于女主人,她回到卧室里,坐在了针线盒前面。之后的十几分钟里,两人都一样,一直坐那儿看着隔扇,眼睛都直了。 不过让人没想到的是,这时,多多良三坪开门走了进来。被偷的山药正是他送的。此时,他的模样看起来颇为精神。此人曾做过主人家的“读书人”,不过现在已经从法政大学毕业。至于现在,他正于某公司的矿产部就职,和铃木滕十郎一样,都是未来的实业家,不过他的辈分要比铃木先生小。一直以来,多多良先生和主人家的关系都非常亲近,这和他之前做过这家的“读书人”有很大关系。所以,来主人家拜访是常有的事,而且如果赶上周日,他会待上一天再回去。 穿着西服裤的多多良先生支着一条腿在女主人面前坐了下来,用带着唐津城那带口音的话说道:“今天可真是个好天呀,太太。” “是你来了呀。”女主人说道。 “先生呢?出去了?” “没有,在书房。” “这样一个周末,多么难得啊!可得劝劝先生,老这么努力身体可吃不消。对吧,太太?” “你去劝他吧,我的话,他才不听呢。” “你说的倒也对,可……”话说到一半,多多良先生在屋子周围环视了一圈才接着说道,“孩子们呢?出去了?”他刚说完这句,珺子和橙子两个小孩儿就从隔壁屋里跑了过来。 “你带寿司了吗?多多良先生。”姐姐珺子问道。显然,她还没忘上次多多良先生许下的承诺。所以一看到他,她就立即跑来询问。 “我忘了,下次吧,你这记性可真好。”多多良先生一边说一边挠着脑袋。 “那可不行。”珺子说。 “那可不行。”妹妹也学着姐姐说道。听见这话,女主人脸上有了些笑意,刚才和丈夫生的气似乎也消了一些。 “虽然我没带寿司来,但你们没吃我之前拿来的山药吗?”多多良先生问道,“难道还没吃吗?快让你妈妈给你们煮。与东京山药相比,这关西的山药可好吃多了。”对于家乡的土特产,多多良先生颇感骄傲。 听见多多良先生的话,女主人这才想起来要致谢,她连忙说:“真是谢谢你的山药了,多多良先生。” “吃了吗?是不是不错?那山药都挺长的,为了避免把它们弄折,我特意做了个木箱,还塞得又满又紧。” “真是不好意思,你的一番好意怕是要辜负了。因为昨天晚上小偷把这箱山药偷走了。” “小偷偷了?这是个什么家伙?他是太笨了?还是真喜欢山药啊?”多多良先生感叹道。 “妈妈,昨天晚上家里来小偷了?”姐姐珺子问道。 “嗯。”女主人答道,一副不痛不痒的样子。 “来小偷了?他长什么样?”这种奇怪的问题是妹妹问的,女主人也不知该如何回答。最后只得敷衍道:“进来的时候嘛,样子可骇人了。”说完这句话,女主人看向了多多良先生。 “是像多多良先生这样骇人吗?”姐姐追问道,全然没有顾忌坐在一旁的多多良先生。 “瞎说什么,没礼貌的孩子。”女主人呵斥道。 “哈哈哈,这可真不幸,我真长了副骇人的样子吗?”多多良先生一边说一边挠着自己的头。在他的后脑勺有块秃疮,直径有一寸那么大。他得这个病已经有一个月了,虽然大夫已经看过,但是也没什么好转。 姐姐珺子最先发现了这块秃疮,她说道:“看看,多多良先生的头上也有个地方秃了,和妈妈一样,真亮啊。” “赶紧闭嘴,话怎么那么多呢?”女主人说道。 “昨晚上的小偷脑袋也亮吗,妈妈?”妹妹问道。 听见这话,女主人和多多良先生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在这些聒噪的孩子们面前,大人们要想清净地聊天是不可能的。所以,为了赶走孩子们,女主人说道:“好了,你们别问了,快去玩儿吧,去院子里,一会儿我拿点心给你们。” 孩子们离开后,女主人接着问道:“你的头怎么了,多多良?” “是癣,要想好可不容易。怎么,这毛病太太也有?” “胡说八道,我才没长癣呢。我确实也有一块秃了点儿,不过那是因为我梳发髻时拽的。” “是细菌导致的,所有秃疮都是这么个道理。” “什么细菌,我这才不是呢。” “太太,你不要不承认。” “说了不是就不是,和细菌有什么关系?不过我问你,在英语里,秃头怎么说?” “秃头嘛,英语是‘保尔德’。” “不对,不对,还有个名字,比这更长。” “你要想知道可以去问问先生啊。” “他要肯说我也就不用问你了。” “除了‘保尔德’,我也不知道其他的啊。你说的更长的是哪个?” “好像是奥坦丁·巴劳罗卡斯,我猜‘奥坦丁’和‘巴劳罗卡斯’分别代表的就是‘秃’和‘头’的意思。” “或许吧。一会儿我去先生的书房看看,估计《韦氏大字典》上能有。今天天气真是不错,先生干吗老是待在书房呢,真是奇怪。太太,你可得多劝劝他,最好去室外看看樱花,这总比他待在书房好,对他的胃病也更有益处。” “我们女人的话,他哪里肯听啊?还是你去劝他吧,陪他去外面逛逛。” “这段时间他还吃果酱吗?” “吃啊,和以前没什么差别。” “先生前几天还抱怨呢,说什么‘我妻子总是为我担心,说我吃了太多果酱。但我估计她搞错了,我根本没吃多少’。我也这么想的,估计您和孩子们也没少吃吧?” “你这说的是什么话,多多良,你可真烦人。” “看起来,我说对了,你肯定是一起吃了。” “你从哪儿看出来的?脸上吗?” “当然不是,不过你真的没吃吗?一点儿都没有?” “确实吃了,反正是自己家的东西,吃一点儿就吃一点儿呗。” “哈哈哈,被我猜中了吧?不过说到被盗,那确实挺不幸的。除了山药,还有别的东西被偷了吗?” “当然有了,如果只是偷了山药,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还有平时穿的衣服也被偷了。” “您又要借钱了吧?真是不幸。可惜的是您家养的是条猫,要是养条大点儿的狗就好了。猫有什么用呢,喂了也是白喂,它捉老鼠吗?” “捉什么老鼠,一只都没见着。这猫脸皮厚着呢,根本就是浪费粮食。” “这哪儿行啊,要么把它扔了,或者我拿走煮了吃也行。” “猫你也吃?”女主人问道。 “嗯,味道不错呢。” “你可真厉害,猫都敢吃。” 很早以前我就听说过,在下等“读书人”中,确实有些野蛮人敢吃猫。不过这些野蛮人中也包含多多良先生,这是我没想到的。因为在平时,多多良先生还是很照顾我的。更何况,他现在已经是一名正式的法学士了,虽然刚刚毕业,但已经就职于六景公司,再也不是以前的“读书人”了。所以对我来说,他此时的话真是吓了我一大跳。“寒月二世”已经证实了“逢人先防贼”这句格言的正确性,现在多多良先生又证明了“逢人先防他吃猫”,这可真是出乎我的预料。但是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得感谢他,要不然这样的真理我上哪儿去领会呢?只要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就会有越来越多的道理被我领会,虽然对我来说,这是件好事,但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危险也同样越来越多,因此我必须愈加地小心翼翼。正因为领会了越来越多的道理,所以我只能以奸诈或无耻来伪装自己,给自己的内在穿上一层保护服。估计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随着年纪的增大,老人中的很多人才会非常精明。对我这种猫来说,在没有变老之前,在多多良先生的“猫美食”中,和洋葱之类的一起升天也不是什么坏事。我在角落里蹲着,仔细想着这事,越想越骇然。这时,之前和妻子吵架、生气地钻进书房中的主人也从容地来到了卧室。显然,多多良先生的说话声传入了他的耳朵里。 看见主人的多多良先生立即向他开了一枪:“听说小偷光顾你家了,你这个人啊,真是够笨的。” “那个小偷才笨呢,竟然来我家偷东西。”在主人眼里,自己当然是个聪明人。 “最好的当然是像多多良这种了,除了身上的东西,再没什么值得小偷惦记的了。”女主人也给主人帮腔,这和她以往的表现真是大相径庭。 “不管怎么说,最不像样的就是这只猫了。既不会捉老鼠,也不能在小偷进来时示警,养它纯粹就是浪费粮食,真不知道它有什么用。把它给我吧,先生?” “倒也不是不能给你,关键是你要怎么对付它呢?” “不过是当食物煮来吃掉。” 突然听见这样的话,除了用鼻子发出一声冷笑外,主人并没有其他表示。而让我感到十分庆幸的是,多多良先生也没有继续要求,且并没有表明一定要吃我。然后话题就被主人转移了,只听他说道:“猫的事先扔在一边,小偷偷了我的衣服,我现在冷着呢。”他的语气听起来颇为沮丧。事实上,他感到冷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因为就在昨天,他还是用两件棉衣裹身呢。可看看今天,他身上除了一件夹袍,就只剩下一件棉毛衫了,而且还是个短袖。再加上从早上到现在,他除了坐着,没有运动一分钟,本就不足的血液此时都供给肠胃,哪儿还有多余的血液供应得上手脚呢? “先生,您不考虑当个实业家吗?总这么当老师也不是办法啊,就像现在,小偷偶尔光顾就让你没衣服穿了,这怎么行呢?” “这样的话你还是咽回肚子里吧,你的先生你还不了解吗?实业家那可是他最厌恶的人了。”女主人插话道。不过在她眼中,主人要是能当个实业家,她还是非常高兴的。 “从您毕业到现在,已经过去几年了,先生?” “有九年了吧。”女主人一边替主人答道,一边看了主人一眼。至于主人,对这答案既没肯定也没否定。 “九年了,这个时间不算短。可您看看您的薪酬,和以前没什么区别。就算是在学问方面,也没得到多大认可,真可谓‘君平独寂寞[68]’。”这诗句是多多良先生中学时学的,此时终于派上了用场,他一面对主人说道,一面还故意将声音拉长。对于这些,女主人一窍不通,所以也没开口。 “当个老师,这事并非我所喜。不过相比之下,当个实业家更让我憎恶。”主人答道,似乎正在思考究竟什么才是自己喜欢的。 “看看,哪儿有他不憎恶的东西呢?”女主人说道。 “估计只有太太能得先生喜欢了。”多多良先生玩笑道,这显然不符合他的身份。 “太太吗?我对她的憎恶之情恐怕还要更大些。”主人直白地答道。 听见这话,女主人将脸偏向了一边,看起来不甚在意。不过她很快又转过头来,扫了主人一眼后说道:“估计你都不愿意活着。”这话说的似乎在故意报复主人。 “这确实没什么值得高兴的。”主人答道,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女主人对此也无可奈何了。 “要想保证身体健康,先生,您应该多出去走走。而且当实业家也蛮好的,轻松地就能挣大钱。” “这话不过是说说而已,你也是实业家,你挣的大钱呢?”女主人讥讽道。 “太太,我在公司就职不过才是去年的事。但与先生相比,我还是有点儿积蓄的。” “哦,你有多少积蓄?”女主人问道,语气颇为认真。 “差不多五十元。” “你每个月有多少薪酬?”女主人接着问道。 “薪酬吗?每月三十元。而且我每个月都会将五元存在公司。这样一来,越存越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拿来应急。太太,你买了外濠线市营电车公司的股票了吗?这股票会涨的,三四个月后,差不多能涨一倍。只要花点儿钱,赚个两三倍不是难事。” “我们刚遭了小偷,现在这样艰难,哪儿像还有钱的样子。”女主人说道。 “要不我怎么说得当实业家呢。当初,先生如果学法律就好了。这样一来,毕业后就能进入公司或银行,到了现在,每月估计能挣三四百元了。真是遗憾啊!工学士铃木滕十郎您认识吧,先生?” “认识,昨天他来拜访过。” “哦,这样啊。我前几天在一次宴会上也见过他。他听到先生的名字后说:‘哦,苦沙弥吗?你在他家当过“读书人”啊。当年,在小石川区的一家寺庙里,我和苦沙弥一起搭伙生活过一段时间。如果你见到他,代我问好。用不了多久,我就会去拜访他。’” “他调回东京了,应该是近期的事。”主人说道。 “确实如此。他调回东京不过是最近的事,之前他一直在九州的煤矿上工作。他处事十分灵活,就算是面对我这样的人,交谈时他也和对待朋友没什么区别。他每个月有多少薪酬,你知道吗,先生?” “我上哪儿知道去。” “每月薪酬二百五十元月呢,除此之外,每年还有两次分红,分别是七月十五日和年底。所有的加起来,最后差不多有四五百。先生,您看,他那样的人都能挣这么多钱。您说您傻不傻,光指着教英语,这都十年了,还是一身寒衣。” “是够傻的了。”主人虽然平时超然物外,但是在钱财方面,与其他人相比,他也没什么区别。或许不能这样说,应该说和其他人相比,他对钱财的需求更加迫切,因为他本身就没钱。此时的多多良先生已经宣扬了半天当实业家的益处,所以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于是,他转向女主人,问道:“有个叫水岛寒月的人,听说他常来拜访先生,是吗,太太?” “寒月吗?他总来。” “这个人怎么样?” “听说,学问不错。” “那长相呢?是个美男子吗?” “长相啊,和你没啥区别。” “哦,这样啊,和我相仿吗?”面对女主人的揶揄,多多良先生回答得颇为正经。 “你知道寒月?从哪儿知道的?”主人问道。 “前几天有人托我帮个忙,打听打听这个人。寒月这个人怎么样,值得让我帮这个忙吗?”还没等主人的回答,多多良就已经摆出了一副架势,看起来似乎自认为寒月完全无法与他相比。 “和你相比,寒月要好得多。”主人答道,丝毫不留情面。 “真的吗?比我好?”多多良三坪发挥自己的特色,一不笑,二不气。他接着问道,“他近期怎么样?有望当上博士吗?” “好像在写博士论文呢,这都是我听说的。” “写博士论文?那有什么用啊。我还以为是个聪明人呢,看来也够傻的。” “听听三坪的话,还是那么所见非凡啊!”女主人笑着说道。 “有人说,只要当上了博士,某人的女儿就嫁给他。难道就为了娶人家的女儿,才去当什么博士吗?真是够傻的。我告诉他,把女儿嫁给我,都比嫁给那种人强。” “他?谁啊?”主人问道。 “就是请我帮忙的人,希望我帮他打听寒月。” “铃木吗?” “不是,是个大富豪。铃木那种人,还不配请我帮忙。” “如果当着铃木先生的面,你也敢这么说吗?怕是不行吧。你也就在我这儿逞逞威风,这就是所谓的‘家门口的能耐’。”女主人说道。 “您这话说得不错,如果不想倒霉,当然不能当他的面说了。”多多良先生说道。 “咱们出去走走吧,多多良。”只穿着单薄夹袍的主人忽然提议道,这种提议可真是难得,要知道在此之前,可以说从未有过。估计他是太冷了,所以才想出去走走,这样运动一下,总会暖和一些的。至于多多良先生,也没什么可犹豫的。 “好啊,去上野公园吗?或者去芋坂,那里有糯米团子可吃。你吃过吗,先生?口感不错,不但软糯,价格也便宜,太太也该去吃吃。而且除此之外,还有酒水供应。”多多良先生又像往常一样随口胡扯了几句。此时,主人戴着帽子已经走向了门口。 到了此时,我也该休息了。至于主人和多多良先生之后的行动,我已没有私下查探的必要。而且事实上,我也没有那个胆量跟在他们身后。所以关于他们在上野公园的所作所为,以及究竟去芋坂吃了多少糯米团子,我就不得而知了。所以,这一切也就不再细说,现在,我必须去休息了。 对世间万物来说,睡觉是正当的权利,是它们向上天请求而来的。这世上的人类蠢蠢欲动,同时又肩负着生存繁衍的义务。因此,对他们来说,要想完成义务,睡觉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上帝真的存在,并认为“你们生来是为了劳动,而不是睡眠”,那么我就会以“你说得对,我生来是为了劳动,但我睡觉同样是为了劳动”来反驳他。 主人是个很顽固的人,就好像是个会发牢骚的机器一般,可是即便如此,除了周日,他依然会为自己安排时间睡觉。而我虽然是一只猫,但却多愁善感,并将心力花费在各种事情上。所以与主人相比,我自然需要更多的时间睡觉。不过对于刚才多多良先生的话,我心里还是有些别扭,谁让在他眼中我竟是个只会睡觉的废物呢?总之,那些只关注表面的凡夫俗子,因为只在乎五官刺激,所以他们在评价他人时,除了外表不会注意别的。这一点最不好办。在他们眼中,似乎只有那些光着膀子汗流浃背的人才算得上是劳动者。 但是据说,达摩祖师静心打坐直到双腿溃烂,甚至毫不介意石缝中长出的常春藤堵住了自己的口鼻。但是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认为他是睡着了或是死了。因为他的大脑依旧在不停地运转,依旧在思索着大道,“廓然无圣[69]”的玄妙禅机。据说在儒家,静坐的功夫也是存在的,但也并非是身居陋室悠闲地修炼和跪坐的本事,而是进行思考与感悟。可是在一些凡夫俗子眼中,对这种智慧大能却多有腹诽,以废物、饭桶之类的辱骂加诸其身。只因从外表来看,其平静安详的模样就像是昏沉装死的俗人。这些凡夫俗子在视力上都有所欠缺,因为他们只看表面,对事物的内在却视而不见。在这种人中,首当其冲的就要属刚才的多多良先生。所以,在他眼中,我这种猫成了废渣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不过让我没想到的是,对于多多良先生这种浅薄的见解,想要把我做成“猫美食”的意见,主人竟然也没有稍加阻拦。亏得他还读过一些书,多少明白些事理。 然而,如果退一步来看,他们也确实有理由这样轻视我。因为从很早以前就开始流传一种说法,叫“高妙的声音入不了凡俗的耳朵”“曲调高深,知音难得”。这些人的眼睛永远流于表面,对别人的内在却毫不关注。如果硬要他们去瞻仰自己灵魂的光辉,这显然是无法完成的事,就和硬要和尚梳头、要金枪鱼演讲、要电车脱轨、要主人辞职,以及要多多良先生不思钱财没什么区别。然而,我们虽然身为猫,但依然是社会动物的一员,所以就算再怎样自命清高,在某种程度上依然要和这个社会协调。所以,对于不能正视我们的人,主人也好,女主人也罢,或者是女仆和多多良先生,除了表示惋惜外,我们也无计可施。 可是,如果因为他们的愚蠢,真的不管不顾地要将我的皮肉剥开,再把我的皮卖给三弦琴的店铺,把我的肉作为多多良的美食,那事情可就严重了。因为,我的身体可是个宝贝,谁让我是只奉天命来到世间,以头脑来筹谋,冠绝古今的猫呢。俗话说得好,“家有千金的人不在屋檐下停留”,所以如果我总是超迈绝伦,只会让自己不停地陷入危险中,不但危及自身,也深拂天意。即使是猛虎,被关入动物园后,也只能与猪狗为邻;即使是鸿雁,落入家禽店老板的手里,也只能和鸡鸭一样任人宰割。所以,既然已经和这些凡夫俗子待在一起,我也只能将自身的格调降低,做一只普通的猫。既然是一只普通的猫,捉老鼠就是理所当然之事。所以,我终于下定决心,要和老鼠展开战斗了。 日本和俄罗斯前一段时间发生了战争,作为一只日本猫,我当然心向日本。更有甚者,我还曾妄想,组成一只猫兵旅队,用我们的爪子去和俄国兵战斗。看看我是多么勇敢凶猛,所以对我来说,区区几只老鼠,在我心有战意的情况下,自然是小事一桩。古时有位著名的禅师,有人问他:“要想彻底了悟,需得怎样?”那位禅师答道:“看过猫盯老鼠吗?就是那样。”意思是说,必须像猫盯着老鼠一样,全神贯注。虽然俗话说“女子无才便是德”,但却没有谚语说,“猫不捉鼠便是德”。所以,不管我如何贤德,老鼠还是要捉的。在此之前,我一直没捉过老鼠,之所以会这样,不过是因为我没有这方面的意愿罢了。 犹如昨天,春日西沉。花朵被微风吹落,像雪花一样,通过厨房隔扇的破洞,吹进屋里落在水桶上。在厨房幽暗的灯光下,水桶上漂浮着白白一片的花瓣。这时,我已经下定决心,为了震慑全家,今晚,我就要立一大功。于是,我先对战斗地形进行了查探。如果用叠数计算,这狭窄的战线不过四叠半大。其中一叠较大,洗菜池和用于菜店伙计立脚的泥地各占一半。除此之外,还有个和简陋厨房不相称的豪华炉灶,上面有个闪闪发光的赤铜壶。我吃饭的地方就在炉灶后面——它与木板墙有个两尺空隙,我吃饭用的鲍鱼壳就放在那儿。 除此之外,距客厅六尺的地方,还有装着各种盆碗碟罐的橱柜。厨房本就不大,这样一来,就更小了。橱柜紧挨着一个和它一样高的横架着的壁橱。壁橱下面有只捣钵,仰躺着的捣钵里有个小桶,我正对着它的桶底。在墙上挂着的捣槌和萝卜礤板旁边,还立着一只灭火。房椽已经变得乌黑,在交叉之处,有一根吊钩垂了下来,上面挂着一个篮子。一阵风吹过,这篮子就从容不迫地摆动起来。我刚来到这个家时,这个挂在半空中的篮子让我着实费解。后来我才弄明白原因,原来这篮子是故意吊起来的,就是为了避免让我们猫够到。可见,人类真是长了个坏心眼儿,对此我是深有体会。 接着,我就要为战争做准备了。首先得确定在何处与老鼠战斗,最合适的莫过于老鼠常常出没之地。虽然地形于我有利,可是要想展开一场战争,我不能只是摆好架势,傻乎乎地在原地死等。所以,我必须对老鼠出没之地加以研究。为了确定它出没的地点,我站在厨房正中,像个东乡大将那样环顾周围。此时周围空无一人,女仆阿三洗澡去了,孩子们在睡觉。在芋坂吃完糯米团子后,回到家的主人就钻进了书房。至于女主人,她可能在打瞌睡,也可能在做有关山药的梦,不过这都是我的猜测,具体情形我不得而知。除了偶尔从门前经过的人力车,周围十分安静。在我眼中,自己俨然成了猫中的东乡大将,因为周围的气氛在我的壮志雄心、厨房的景象和四周寂静的映衬下,无不给人以悲壮之感。置身于这种情境中,虽觉悲壮,但又有份隐秘的愉悦。但我能感觉到,实际上,还有一大隐忧深藏在这份愉悦的背后。 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和老鼠展开战斗。所以,无论几只老鼠,我都能勇敢面对。可是为了便宜行事,我还是应将老鼠出没的地点弄清。通过秘密观察,我得到一些资料,将它们整合后,我发现老鼠出没的道路一共有三条。在面对下水道里的老鼠时,为了切断它们的后路,我应该藏身于灭火器后面。因为它们通常选取的路径是,顺着瓦管,经过洗菜池,然后到达炉灶后面。有时,它们也会从地沟里的那个石灰孔钻出来,这个石灰孔的主要作用是排洗澡水。然后,它们会从洗澡间绕过去,在厨房里突然出现。面对这种情景,我应该在锅盖上驻守,以便于能够快速跳下,在它们经过我时一鼓作气捉住它们。后来,我又在周围查探了一下,结果又发现一个老鼠洞的入口。那是一个被咬破的洞,呈半月形,就位于壁橱门的右下角。经过我鼻子的证实,那上面确实沾染着老鼠的味道。倘若它们选了这条路,那我就应该藏身于柱子后面,然后等它们走过时,在侧面实施突袭。 后来,我又抬头看了看棚顶,担心它们会从天而降。在煤烟的熏染下,棚顶已是漆黑一片,再加上幽暗的煤油灯一照,那上面就好像是个倒过来的地狱。如果我想上去,只依靠自己的能力是万万不行的。所以,在我眼中,这方面的警报完全可以解除,因为这地方那么高,我不信那些老鼠还真能从天而降。不过即便如此,我依旧不太放心,生怕自己会陷入三面受敌的境地。我自信就算闭着眼睛,对付一小队老鼠也没什么问题。可如果来两队呢,我觉得自己只要想点儿办法,应该也能轻易解决。可如果来三队呢,就算我天生是捕鼠能手,恐怕到时也无能为力。然而尽管如此,我也绝不会求助于车夫家的阿黑,否则我的面子往哪儿放呢?我冥思苦想解决之道,最后也无济于事,只能自我安慰这种事不会发生,这也是最好的办法。 当人们毫无办法时,总爱这样想“不会发生这种事的”。现实社会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昨天刚刚成亲,也许今天新娘就会死去,这种危险不是不存在,可高唱什么天长地久的新郎却不会为此担心。虽然此事值得担心,但人们更清楚,这种担心完全无济于事。所以,虽然我没有证据证明,这种三面受敌的情况不会发生,但是对我来说,在目前的情况下,假设不会发生这种事有利于我放宽自己的心。无论是何种生物,心安都是必要的,我当然也不例外。因此,在我眼中,已经认定这种三面受敌的情况不会发生了。 然而我的担心依然没有彻底消除。这又是为何呢?经过一番冥思苦想,我终于发现,原来我在担心应该选择哪个作战计划。因为在这三个计划中,我根本无法确定哪个才是最好的。无论是壁橱那儿,还是洗澡间,甚或是洗菜池,我都已经想好了应对之策。可是即便如此,就算我想破脑袋,依然无法确定它们来时会选择哪条路径。据说,东乡大将也曾遭遇过类似的窘境,因为他无法确定俄国波罗的海舰队的是从对马海峡通过,还是会选择津轻海峡或宗谷海峡。所以,在面对如此窘境时,我的左右为难也就不难理解了。我当时处于和东乡大将一样的窘境,不仅如此,在思考解决之策时,我也想破了脑袋,这也和东乡大将没什么区别。 此时,为了思考应对之策,我的大脑正在高速运转。可没想到,女仆阿三的脸却突然出现在有很多破洞仅剩半截的纸门后。此时正值夜间,光线非常昏暗,所以阿三的其他部位,例如手和脚啊,很难看清。因此最先映入我眼帘的就是她那张脸,看起来非常艳丽。虽然平常阿三的脸也很红,但此时却红得更厉害了。大概是因为昨夜的教训,她从澡堂回来,就已经拴好了厨房的门。这时,主人的呼喊声也从书房传了过来:“我的手杖呢,放到我枕头边去。”其实,我根本无法理解,他为何要将手杖摆放在自己的枕头旁。他应该不会也要来个什么横笛悲歌吧,就像那位易水壮士荆轲一样。昨晚,把山药放在了枕头旁。今天,把手杖放在了枕头旁。那明天会放什么呢? 因为还没到深夜,短时间内老鼠还不会出现。我打算先休息一下,好为即将来临的大战做准备。为了四季通风,客厅门楣那儿挖来了个一尺宽的洞,以便代替厨房没有的气窗。一阵微风吹过,枝头已经凋谢的一片片樱花花瓣飞了进来,惊醒了我。睁开双眼的我此时才发现,不知不觉间那模糊的月色已经照进了屋里。在它的照射下,那块可以开启的地板上映着炉灶的影子,黑乎乎的一片。难道我睡过头了?不大放心的我赶紧倾耳细听,将屋里的景象窥探了一番。还好,除了挂钟的嘀嗒声,屋里一如既往地寂静。快到时间了,老鼠们要出来了,它们会选择哪条路径呢? 忽然,有吱吱的声音从壁橱里传了出来,就好像踩着碟子的边缘正在吃什么东西。我藏身在破洞旁边,静静地等待着,觉得它们可能从这儿出来。不过按眼下的情形,它们似乎没那么容易出来。后来,碟子的声音消失了,但又响起了另一种声音,听起来颇为沉闷,它们似乎爬上了大碗。它们就在我的对面,中间不过隔了个厨门,似乎就在我鼻子的不远处,至多不过三寸距离。从它们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中可以判断出来,虽然它们时常靠近破洞口,但它们很快又会离开。隔着一层厨门,它们在里面肆意妄为,直到现在,也没有一只肯露出脑袋。在破洞的出口处,我尽量保持镇定等待着,但心里已经十分焦急。女仆阿三就是个傻子,竟然紧闭厨门,哪怕只是留出一小条缝隙,能让我挤进去,正在碗碟上举办宴会的老鼠们估计就要遭殃了。 我吃饭用的鲍鱼壳就在炉灶的暗影处,此时它忽然发出了“咕咚”一声。“敌人在那儿出现了。”我心里浮现出这样的想法。于是,我放轻手脚,向前方走去,果真在打水桶的空隙处看见一条老鼠尾巴,不过转眼间,这尾巴就消失在了洗菜池的下边。没过多久,从洗澡间传来“咚”的一声,应该是漱口杯砸到了铜盆上的声音。“看来后面也出现敌人了。”我这样想着,将身体转了过去。只见一只老鼠蹬掉了牙粉袋,企图钻到地板下面去。这家伙竟长达半尺,我紧随其后扑了上去,心想一定得捉住它。不过可惜的是,这家伙很快就跑没了影子。可见,与我的想象相比,捉老鼠这事没有那么简单。也说不定是我天生就没有这种本事,捉不到老鼠。 我简直被它们耍得团团转,我去洗澡间,它们就去壁橱;我去壁橱,它们就去洗菜池后面;我在厨房中间站着,它们就开始折腾,三个方面都有响声。这可真是一群卑鄙小人,使出一些好手段,也许是故意这样耍着我玩儿呢,像我这样的君子到底不是它们的对手。我在各处来回奔走,差不多有十五六次,不过可惜的是,到了最后,精疲力竭的我依然徒劳无功。东乡大将有勇有谋,但是在面对这种小人时,恐怕也无计可施。我的胆量、壮志雄心,甚至是高尚的意志,在最开始时十分充盈,可是随着我不停地来回奔走,愈发疲惫的我只能原地不动地坐在了厨房中间,我感觉自己真是愚蠢至极。 我已没有力气再动,但我依然没放松警惕,死死地盯住周围的这些小人,以防它们敢肆无忌惮地瞎胡闹。原本,在面对这些敌人时,我还有一种展开战斗的荣耀感,但没想到的是,这竟都是些卑鄙小人。所以,对此时的我来说,除了憎恶外,那种荣耀感已经消失得一干二净了。随之消失的还有我身上的劲头,所以,此时我只剩下了茫然消沉的感觉。消沉之后,我又心起蔑视之意:“左右你们干不出什么大事来,随你们折腾吧。”这样想着,我愈发困倦了。就这样,我的思想发生了很大转变,最后在困意的袭击下,竟真的进入了梦乡。由此可见,即便是在面对敌人时,依然需要休息。 从那冲着檐下横开的气窗中,再次吹进来很多花瓣,我也随着凉风的吹打而惊醒。这时,突然从壁橱里蹿出来一个家伙,那速度犹如利箭一般。我想要避开,但显然已经来不及了,我的左耳一下子就被它咬住了。在此之后,我身后也出现了一个黑影,拽着我的尾巴打起了秋千。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我本能地往上一跳,想要甩掉尾巴上的累赘,但这个动作显然没什么作用。但咬住我耳朵的那个家伙耷拉了下来,可见它已无法保持平衡。而且凑巧的是,它那像条胶皮管子的柔软尾巴此时正好掉进了我嘴里。 真乃天赐良机,我已下定决心,绝不放过这该死的家伙。于是,我将这条尾巴死死地咬住,然后开始左右摇摆自己的脑袋。这样一来,在我的摇晃下,它的身体撞到了贴着旧报纸墙上,然后在反弹之下,又落在了地板上。不过此时,我的嘴里还叼着它的尾巴呢。它想要起身,我哪儿能给它这个机会,直接就扑了过去。不过可惜的是,它就在我的鼻子尖前面,像个突然被踢中的皮球一样猛地蹿了出去,跃上吊板缩腿站着。我在地板上,它在吊板上,就这样面面相觑,中间隔着五尺的距离,朦胧的月光照耀下来,犹如一条带子,在空中铺开着。我企图跳到吊板上,于是前腿用力,猛地一跃,用前腿抓住了吊板边缘。至于后腿,则在半空耷拉着。而我的尾巴上还吊着刚才的那个黑影,它依旧没撒嘴。可见,此时我已陷入了十分危险的境地。 为了抓到吊板的更深处,我将前腿调换了一下。然而,我越是这样,前腿越是向外滑,这都要赖我尾巴上的那个家伙,它增加了我的重量。所以,眼看着我就要掉下来了。在这愈发危险的情况下,我的前腿挠着吊板,发出了“咔咔”的声响。“这下完了。”我心想。后来,我和吊板的连接处只剩下一只右前腿,因为在和左腿调换时,由于没抓住,左前腿也落在了半空中。就这样,我的身体吊在了半空中,在自身体重和尾巴上那家伙重量的作用下,不停地摇晃起来。而吊板上的那家伙之前一直紧盯着我,但没有采取什么行动,此时却猛地跳了起来,撞向了我的脑门。这下好了,我的爪子再没什么可抓的了。就这样,在月光的照映下,我们三个一起向地板上掉去。在这过程中,吊板下一层放着的捣钵、里面的小桶以及果酱的空瓶,都被我们带动,最后一起掉了下去,就连最下层的灭火器也没能幸免于难。就这样,各种瓶罐和我们一起掉下,落在水缸和地板上。此时正值夜深人静之际,这些东西发出的响声可谓惊天动地,就连正在使劲挣扎的我也吓了一大跳。 接着,从卧室里传来主人的一声大叫:“有贼!”然后他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他的两只手里分别拿着手杖和煤油灯,虽然双眼看起来还没睡醒,但却散发着不同寻常的光芒,这完全不符合他的身份。我在自己用于吃饭的鲍鱼壳旁蹲着,看起来非常老实。至于那两个坏家伙,已经钻进壁橱藏了起来。十分茫然的主人显然失去了目标,不过他还是大声问道:“怎么回事?谁啊?弄出这么大动静。”声音听起来颇为恼怒。 西沉的月光在此时照射进来,变成了一条细长的光带,闪着银白色的光芒。 六 我是一只猫,但也忍受不了如此炎热的夏天。听说有个英国人基德尼·史密斯因为无法忍受夏天的炎热,说为了让骨头凉快一下,应该去掉自己的皮肉。事实上,就算没有骨头也行,只要能让我脱掉自己这身浅灰色带条纹的皮毛,洗一洗或者送到当铺去,都是不错的主意。 在人类的眼里,一年到头,我们猫的表情似乎都是一成不变的。而且过的日子也是既简单又朴素,因为一年四季,我们都不换身衣服。但其实,对于严寒酷暑,我们猫同样有所感觉。所以,我偶尔也会想要洗个澡。可是,对我们猫来说,洗澡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因为我们的皮毛太厚实,想让它快速晾干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所以,迫不得已,就算出了一身汗,我们也只能忍着。从我出生到现在,我还没去过公共浴池,一次都没有。我偶尔也会想要找把扇子来给自己扇扇风,不过可惜的是,这种想法根本无法实现,因为我的爪子根本抓不住扇子。相比之下,人类却过着十分优越的生活。有些东西原本应该生吃,但为了满足口腹之欲,人类却想尽了一切办法,煮着吃、炸着吃、蘸着酱料吃等,就算十分费事也毫不在乎。 同样如此的还有穿衣,对我们猫来说,只要有一件衣服就够了,穿一辈子都不是问题。可是我们显然不能这样要求人类,对这些天生就有许多残缺的物种来说,他们根本做不到。不过即便如此,我觉得他们也没必要非得将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裹在身上啊。而且这种请羊搭救、受蚕照拂,还要受棉田之恩的奢侈行为,不恰恰证明了他们的无能吗?在衣食方面,我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可是让人更愤懑的是,在一些无关紧要的方面,他们也这样做,即便这些方面和生存没多大关系。 就以头发为例,我们完全不用理会这种本应自然生长的东西,这种放任无疑是最省事的方法。而且对人类本身而言,这也有益处。然而,他们却非要将其修剪成各种形状,并常为这些坏主意而扬扬自得。还有一些人,自称是什么“和尚”,任何时候都顶着一个光秃秃的脑袋招摇过市。如果天气炎热,他们就在秃头上撑把伞;如果天气寒冷,他们就在秃头上包个手巾。真是搞不明白,既然要展示自己光秃秃的脑袋,那又何苦这样费事呢。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叫梳子的锯齿形工具,这东西实在看不出有什么意义。利用这种工具,人们将头发从中间分开,看起来十分臭美。如果不这样分,就三七开,非得在天灵盖上人为地划分两区。在这些人中,有的分完头发后的样子十分难看。这是因为他们恰好从脑袋上的旋儿分过,结果导致头发就像个破芭蕉叶似的向后竖着。脑袋原本是圆形,还有些人非要将头顶推平,将两边修剪得笔直,结果就在脑袋外面围了个方形框架,看起来和花匠修剪过的篱笆没啥区别。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其他修剪方法,什么五分剪的大平头、一分或三分的小平头等。我估计以后剪向脑袋里面也不是不可能的,没准儿还会发明出什么负一分或负三分的小平头,这剪法够稀罕的。归根到底,在这种事情上,人类可谓想尽了办法,他们究竟要做什么?至今我也没搞明白。 而且人类还非常浪费,明明有四条腿,却只有两条派上了用场。在走路时,他们只用两条腿,剩下的另外两条则在身体两侧耷拉着,就如同两条当作礼物的鳕鱼干。为什么不四条腿一起上阵呢?那样岂不是更稳固?由此可见,与猫相比,人类要更加闲适,才会想出这些事情打发时间。可是每当相聚时,这些悠闲的人却总是没完没了地抱怨自己很忙,甚至这种忙碌的感觉还会反映在他们的脸上,这可真是个天大的笑话。看看他们的样子吧,又蹦又跳,那么焦急,我真担心他们哪天会忙死。而且如果我恰好出现在他们眼前,有些人就会说:“看看这只猫,多悠闲啊!如果我要能像它那样,可是再好不过了。” 真是搞不明白,难道你们那又蹦又跳的忙碌样子是别人逼出来的吗?在你们眼中,我是如此悠闲,既然如此,你们大可以同样如此啊。然而事实上,你们自找麻烦,几乎无法应对,却又嘴里高喊着“苦啊!苦啊”!这就好比升起一堆火,自己又大喊着“太热了,太热了”。为什么我们猫到了今天还能如此悠闲,就是因为我们不会像人类那样,把时间和精力花费在思考二十种剪发方法上。要知道,只有具备了一些修炼的本事,才有可能像我们这样悠闲。例如在这样的夏天,至少应该像我一样始终穿着一身毛衣。不过话说回来,在这样炎热的夏天穿着这样一件厚实的毛衣,我也同样非常热。 按理说,此时我应该像往常那样去睡午觉,不过天气这么热,让我毫无睡意。“干些什么好呢?观察一下人类社会吧,我已经很久没这样做了。他们那种胡说八道、为了名利奔波劳碌的样子,我得再去会会。”不过可惜的是,在这一点上,主人简直和我们猫一样。和我们相比,他的午睡时间也少不到哪儿去。学校放暑假后尤为如此,他几乎整日无所事事,没有一点儿兴奋之处,无论我如何观察他,结果都是如此。如果迷亭先生此刻能来,我觉得短时间内主人可能会从猫性中恢复过来,患胃病的身体多少会有些反应。所以,对于迷亭先生的到来,我可谓是翘首以盼。这时,有哗哗的水声从洗澡间传来,似乎有人在冲澡。与此同时,那人还不断地对另一人说话:“嗯,很好。”“可算舒服些了。”“还要一桶。”这声音传遍了整个屋子。估计是迷亭来了,因为除了他,再没有别人能这样无礼地在主人家胡乱喊叫了。 “太好了,真的来了。看样子今天这半天要好过了。”我心想。迷亭先生一边擦着汗,一边把手缩回袖子里,他像往常一样大步走向了客厅。“苦沙弥在家吗,夫人?”迷亭打着招呼,顺带将帽子扔在了地席上。女主人原本正躺在在客厅隔壁的屋子里睡觉。突然传来这震耳欲聋的声音,一下子惊醒了她。她努力睁开还没睡醒的眼睛,来客厅见到了正坐在那里扇扇子的迷亭先生。此时迷亭穿着一身产自萨摩的细麻布的大褂。 “哦,是您来啦!真是想不到。”鼻子上还带着汗水的女主人说道,同时行了一礼,神色间颇有些尴尬。 “我也是刚刚才到。这天气热得真让人受不了,要不是刚才让阿三给我在洗澡间冲了些凉水,我也不会像现在这么有精神头了。” “您的精神确实不错,这两天太热了,就算什么都不做,汗也直往外冒。”女主人说道,鼻子上的汗珠还在那儿挂着。 “你过奖了,原本我也没这么怕热,可今天真是非比寻常的热,简直让人四肢乏力。” “就说我吧,平时吧,我也没有睡午觉的习惯。可您看看今天,竟然也……”女主人说道。 “也睡着了吗?这倒也没什么,如果中午和晚上都能睡得着,那就最好了。”迷亭先生还是像往常一样,对待任何事似乎都不上心,接着他又嫌不够似的继续说道,“我是不睡午觉的,这和我的体质有关系。我倒挺羡慕苦沙弥,每次我来,他都在那儿呼呼大睡。患胃病的人是很难忍受这种炎热天气的,对吧?就算是那些强壮的人,在这样的热天里也难免头重脚轻。但是不管怎么说,脑袋既然长在那儿,把它揪掉也不现实啊,对吧?”迷亭先生竟然犯起了难,不知该怎样处置自己的脑袋,真是不容易。“估计你连坐着都难吧,夫人?因为除了脑袋,你头上还有一个看起来也挺重的发髻呢,估计你不想躺下都不行。” “您这张嘴啊,真是刻薄。”女主人一边说一边动手弄起自己的发髻来。显然,她认为睡过午觉后,自己的发髻可能歪了,迷亭正是借着那话来笑话她呢。 对于此事,迷亭毫不在意。他接着又讲了一件事,听起来颇为离奇。他说:“昨天,我在屋顶上试着摊了个鸡蛋。有意思吧,夫人?” “真的?您怎么做的?”女主人问道。 “我发现屋顶实在太热了,心想正好利用一下,于是就将黄油抹在瓦片上,然后拿了个鸡蛋摊上去。” “哟,您可真是……”一听到这样离奇的事,女主人也情不自禁地发出了感叹。 “不过可惜的是,要想让它快点儿熟也是不行的,因为阳光还没有那个能力。所以,我就回到屋里继续读报纸去了。后来,因为有客人到访,我就忘了此事。直到今天早上,我突然想起来才去屋顶上看看,按我原本的预想,此时鸡蛋应该已经熟了,结果……” “结果怎样?熟了?”女主人问道。 “结果全都流没了,根本不关熟没熟的事。” “可惜,真可惜。”女主人感叹道,眉毛都皱在了一起,形成了个八字。 “这天气啊,真是奇怪。前几天大暑的时候还凉快着呢,谁承想从前天开始又热起来了。”迷亭说道。 “嗯,确实如此。就是从前天开始,这天气又出人意料地热起来了。前几天很挺凉快呢,只穿单衣都有些冷。”女主人附和道。 “今年这天气是倒着来的,就好像横着走的螃蟹,说是‘违反常理’也不过分吧?” “您这话何解?我不太明白。” “不明白就不明白吧,反正这天气就像赫拉克勒斯[70]的牛一样反常,倒着回到了最热的时候。”得意忘形的迷亭先生又开始胡扯起来。 他说的话,女主人依旧弄不明白。不过她也只是含糊地“嗯”了一声,没有再搭话。显而易见,刚才那句“违反常理”已经给了她教训。 女主人竟然用沉默面对自己的胡扯,迷亭哪儿能就此甘心呢?于是,他追问道:“你知道赫拉克勒斯的牛吗,夫人?” “我上哪儿知道去?”女主人答道。 “既然你不知道,我就给你说说吧。” “嗯。”女主人敷衍道,她毕竟要照顾对方的颜面,所以也不好说“不用了”。 “赫拉克勒斯是古代人,他总是牵着牛。”迷亭讲道。 “哦,那个赫拉克勒斯是放牛的吗?” “那倒不是,实际上,他既不是放牛人,也不是什么伊吕波牛肉店的老板。要知道在那时的希腊根本就没有牛肉店这种东西。” “哦,这事儿还是希腊的?您真应该早点儿告诉我。”可见,对于希腊这个国名,女主人还是知道的。 “可我刚才不是已经提到赫拉克勒斯了吗?” “赫拉克斯斯?他就是希腊的吗?” “嗯,此人是个英雄,希腊英雄。”迷亭说道。 “难怪我不知道,那后来呢?他怎么了?”女主人问道。 “他就像夫人一样在睡大觉。” “你这家伙,真是的。” “再后来,在他睡觉时,迎来了伏尔甘之子。” “伏尔甘?谁呀?” “这个人是打铁的,他的儿子是来偷牛的。不过在他偷走牛时,他是拉着牛尾巴让牛倒着走的。这样一来,牛留下的就都是朝前的蹄印了。所以,醒来的赫拉克勒斯到处去找牛,结果都一无所获。作为一个铁匠的儿子,他竟然能想出这么好的办法,着实不容易。”随着故事的开展,迷亭先生更兴奋了,至于天气的话题,早被他抛诸脑后了。 后来,他又开始催促,希望主人快点儿从午睡中起来。他问道:“苦沙弥呢?还没醒吗?虽然在中国人那儿,睡午觉是个高雅的行为,但如果像苦沙弥这样,可就变得庸俗了,怎么也不应该天天都是如此吧?这和每天昏死一阵有什么区别?你快去把他唤醒吧,夫人。” “可不,他就是这样不像话。而且我觉得这也不利于他的身体健康,要知道他可是吃完饭就躺下了。”深有同感的女主人一边说话,一边站了起来。 对于女主人的话,迷亭依旧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并且自顾自地说道:“吃饭吗?说起这事,我也还没吃呢。” “哟,你看我还真没想到这点,谁让现在还不是饭点呢。这样吧,我给您弄个茶泡饭怎么样?我们家也没啥好吃的来招待您。”女主人说道。 “用不着。” “也对,在我们这里估计也不会有您爱吃的。”女主人答道,语气听起来颇为不满。 听见这话,迷亭先生知道女主人误会了,赶紧说道:“我是说不用麻烦你给我做什么茶泡饭、白水泡饭的了。因为在来这儿的路上,我已经订好了一份饭菜,一会儿送来时,我就在你这儿享用了。”听听这话,普通人可绝对说不出口。 “哟!”女主人说道。这一声里似乎包含了很多意思,既有惊讶又有愤懑,同时又带着点儿喜悦,毕竟不用再麻烦她准备饭菜了。 在这个家里,像迷亭先生这样的吵闹可以说从未有过,所以正在午睡的主人到底还是被惊醒了。他走出书房,迈着摇晃的步子,一边打哈欠一边说道:“你看看你,总是这么吵闹,把我从舒服的午睡中吵醒了。”语气听起来颇为不满。 “呀,你可算是醒了。虽然我不是有意惊扰你的美梦,但这也不见得是坏事嘛。快来,坐下。”听听这番话,迷亭先生还真是不拿自己当外人。 坐下的主人没有搭腔,主人拿出一只装在木烟盒里的朝日牌的香烟吸了起来。不经意间,他的目光落在了对面的角落,那里扔着迷亭的帽子,他问道:“那是你的新帽子?” 听见这话,迷亭赶紧将帽子拿了起来,向面前的主人及其妻子问道:“这可是顶好帽子,对吧?” “确实好看,不仅编得很细,而且柔软度也够。”女主人一边说一边伸手摸着帽子。 “不仅如此,你还可以随心所欲地改变它呢,方便极了,夫人。”迷亭先生说道,然后一拳狠狠地打在了这顶巴拿马草帽上,草帽果然像他说的那样凹进去一个坑,大小和他的拳头差不多。 “有趣。”女主人话音刚落,迷亭又在草帽里面打了一拳。这样一来,草帽又像个锅底一样鼓了起来。接着他又抓住两边的帽檐,用力压扁了它。草帽就这样变得平平的,简直和被擀面杖碾过的面团差不多。然后,迷亭先生又从草帽的一侧把草帽卷了起来,就像卷一张席子那样。“看看,这就成了。”迷亭一边说一边把卷好的帽子收入了怀中。 “哟,太神奇了。”女主人感叹道,仿佛眼前是归天斋正一表演的魔术一样。 扬扬得意的迷亭也开始装模作样起来,好像自己就是个魔术师一般。他原本是从右边将帽子放进怀里的,此时却故意从左边袖口拿出了帽子,然后又把帽子恢复原样,并说道:“看看,还是好好的。”说着将帽子放在食指上转了起来。原本到了此时,表演也算是圆满结束了,但让人没想到的是,迷亭先生又把帽子扔向了后方,并且猛地坐在了上面。 “哟,可别弄坏了。”主人颇为担心地说道。 与主人相比,他妻子的担心更甚:“您还是别瞎弄了,挺好的一顶帽子,弄坏了多可惜啊!” 身为帽子的主人,迷亭却十分自得,他答道:“不管怎么弄,它都不会坏的,你说奇怪不奇怪?”他一边说着,一边将帽子从屁股底下拿出来戴在了头上,帽子果然立即恢复了原样,十分神奇。 “这帽子可真不赖,竟然这么结实,真是出人意料。”女主人惊叹之情愈浓。 “这帽子就这样,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依旧戴着那顶帽子的迷亭答道。 “这帽子真不错,你也买一顶吧。”隔了一会儿,女主人向主人建议道。 “苦沙弥不是有顶草帽吗?好像也挺好的吧。”迷亭插嘴道。 “有倒是有,不过前几天被孩子们踩坏了。” “太可惜了。” “所以我才劝他买一顶您这样的帽子啊,不但好看,而且还结实。”女主人不停地劝告主人也买一顶,但事实上,她对于这种巴拿马草帽的价格一无所知。 后来,迷亭从右边袖子里又掏出了一个红色小盒子,里面装着一把剪刀。他将剪刀展现在女主人面前,然后说道:“夫人,帽子的事就先放在一边吧,你来看看这个。这可是把非常方便的剪刀,用途多达十四种哩。” 多亏迷亭拿出这把剪刀吸引了女主人的注意力,否则她还会无休无止地劝主人买帽子。可见,主人之所以能从这场灾难中幸免于难,全都有赖于女人天生就具备的好奇心。不管怎么说,主人都算是幸运的,这也许可以说是有赖于迷亭的机智,但更多的是出于一种侥幸。 “十四种用途?都有什么呢?”女主人问道。 听见这样的问题,迷亭一下子得意起来,事实上,他正等着女主人上钩呢。“你可听好了,我现在就向你详述一下它的每项功能。首先,你看这个月牙形的缺口。如果把雪茄插进去,立即就能被剪断。你再看看底部,那个小装置是剪铁丝用的。而且它还能充当三角板,只要平放在纸上就行了。剪刀的背面还有能够充当尺子的纹路。除此之外,这个地方还有用来磨指甲的锉齿。你再看看上面,仔细看,还有一个可以插进螺丝帽充当螺丝刀的工具。而且它还能轻易撬开木盒盖,哪怕是钉子钉上的也没问题。只要使劲儿插进去,再用点儿力就可以了。还有这个刀尖,当锥子是再好不过了,写错字的地方都可以挖掉。而且把剪刀打开,还能用来裁纸。这地方还有个小球,夫人,你看见了吗?只有苍蝇眼睛大小,这就是最后一个用途,有意思着呢。看不见吗?你往前凑凑。” “您又在耍我玩儿呢吧,我才不去看呢。”女主人说道。 “我就这么没信誉吗?真是遗憾。你就往前凑凑吧,上一次当又能怎么样呢?你真不看吗?还是看看吧。”迷亭一边说,一边把剪刀递给了女主人。 女主人颇为迟疑地接过剪刀,然后找到迷亭说的那个圆球,由于它只有苍蝇眼睛大小,女主人还是把眼睛凑了上去。 “有什么发现?”迷亭问道。 “就是黑咕隆咚的。”女主人答道。 “你向窗户那边动动,剪刀别放平,对,对,就这样,有什么发现?”迷亭问道。 “哟,我看见一张照片。天,怎么放进去的?这也太小了。”女主人赞叹道。 “要不怎么说它有意思呢。”迷亭答道,一副扬扬得意的样子。 就这样,女主人和迷亭你一句我一句地说个没完,原本一直保持沉默的主人也变得急切起来:“嘿,我也要看,你快点儿。”虽然主人已经发话了,但女主人却置若罔闻,依旧用眼睛使劲儿看着剪刀:“是个美女,什么都没穿,这东西真不错。” “嘿,我都说了我也要看,你快点儿。”主人催促道。 “哎呀,你着什么急。看看这及腰长发,真不错。还有这脑袋,微微抬着,这可真是个大美女,虽然高了点儿。” “你还没看完吗?我都说了我要看,你快点儿给我,别没完没了的。”主人接着催促道,语气听起来颇为气愤。 “哎呀,让你久等了,你可劲儿看吧。”女主人说道,把剪刀给了主人。 这时,女仆阿三端着两笼荞麦面从厨房走来,说道:“这是客人订的餐,送来了。” “我要在这让她享用我订的饭菜了,虽然有点儿不像话,但还请夫人您见谅。”迷亭一边说着,一边行了个礼,模样颇为恭敬。不过他到底是真心的,还是在闹着玩儿,这就没人知道了。 “请用。”不知该如何回答的女主人含糊地敷衍道。然后,眼睁睁地看着迷亭开始大吃大喝。 这时,主人也好不容易从那裸体美女的照片上移开了目光,他说道:“天气这么热你还吃荞麦面,不利于身体健康啊!” “没事,身体哪儿那么容易就坏了啊,反正这东西对我胃口。”迷亭说着就将笼屉打开了,然后,又将很多芥末放在荞麦面的调料里搅动,嘴里说道,“这荞麦面是新擀出来的,棒极了。我可不喜欢那种陈的,软绵绵的就像没骨气的人一样,让人厌恶。” “你这家伙,芥末放得太多了,也不怕辣到。”主人提醒道,语气颇为担心。 “荞麦面就得蘸着调料和芥末吃,这种面条估计不对你的口味吧?” “热汤面才是我的最爱。”主人回答。 “马夫们才吃热汤面呢,连荞麦面的滋味都不知道,那可真是不幸。”迷亭说。与此同时,他尽可能多地夹住荞麦面,然后挑了二寸多高。“在食用荞麦面上,方法很多。夫人你知道吗?有一些新手,刚刚吃荞麦面时,常常蘸很多调料,而且都是大嚼特嚼。这样一来,面条原本的味道就被掩盖了。在吃荞麦面时,应该像这样,将所有面条都挑起来……”迷亭一边说一边将筷子抬了起来,然后停在一尺多高的地方,面条整齐地挂在上面,非常长。迷亭先生原本以为已经挑起了所有面条,但没想到的是,大约有十二三根的面条的下端还缠绕在笼屉底部。迷亭接着面向女主人说道:“夫人,这可真是个长家伙,对吧?” “确实够长。”女主人答道,语气满含敬佩之意。 迷亭继续说:“接着就要蘸调料了,这面条这么长,只用三分之一蘸料就行。然后为了保持面条的原味,千万不要嚼。要想够味,就必须直接把它吞下去,从喉咙一下子就滑进了胃里,那滋味真带劲。”迷亭一边说一边用筷子挑起面条,挑得高高的,直到笼屉上再没面条才停止。装调料的碗就在他的左边,他将筷子移过去,在碗的上方慢慢地将筷子放低。就这样,面条的下端落进碗里,并蘸上了调料。同时,碗里的调料也随着越来越多的面条落进去而变得越来越高,这完全符合阿基米德原理。不过可惜的,碗里的调料原本就很满,差不多离碗边只有两公分距离。所以,虽然只有四分之一的面条落进了碗里,里面的调料却几乎要和碗边持平了。接着很长一段时间里,迷亭的筷子都不敢再动一下,就停在离碗半尺高的地方。他自然是不敢再动,否则哪怕只是再落下一点儿,调料都会流到外面去。 此时,迷亭似乎有些拿不定主意。不过没多久,他就凑上前去快速地吞掉了荞麦面。我们只听到哧溜一声,看到他喉咙动了两下,面条就无影无踪了。然后在迷亭的眼角上,我们还发现了一些东西,似乎是两滴眼泪沿着脸颊淌了下来。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如此,也许是因为芥末太辣了,也许是因为一下子吞了那么多面条。 “你竟然一下子都吞进去了,真不容易,让人敬佩。”主人感叹道。 “这吃面条的本事,确实够厉害。”女主人也附和道。 对于他们的赞扬,迷亭并没立即作答。他将筷子方下,又在自己胸口敲了一敲,然后才说:“夫人,对于一个擅长吃荞麦面的人来说,吃完一笼面条只需三口半,最多不超过四口,否则就是个生手。”说着他拿出手绢,将嘴擦干净后松了一口气。 这时,风尘仆仆的寒月先生正巧登门拜访。天气这么热,可他戴着冬天才戴的帽子,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哟,看看谁来了,这不是美男子吗?真是抱歉,我这饭还没吃完呢。”迷亭先生说道。然后,将剩下的一笼荞麦面在这么多人面前一扫而光,脸上毫无羞愧之意。两笼面条就这样被他吃了个一干二净,不过他这回的吃法与之前不同,也没有再像刚才那样出丑,再来个手绢擦嘴、中途歇气儿什么的。 “你的博士论文怎么样了,寒月?脱稿了吗?”主人问道。 “赶紧交上去吧,估计金田小姐已经急不可耐了。”迷亭也插嘴道。 “为了让她安心,我也想快点儿写啊,否则我的罪过就大了。不过这事要是那么简单就好了,事实上,我得花很大心力去研究呢。”寒月先生说道,还像以前那样,一副虚伪敷衍的样子,而且偏要把这玩笑说得郑重其事。 “可不,这可不是简单的事,光听‘鼻子’的话是不行的。不过,那个‘鼻子’确实值得别人仰视。”迷亭也以寒月先生那种玩笑似的语气说道。 “你的论文什么题目?”几人中唯一比较严肃的主人问道。 “题目吗?是《紫外线对于青蛙眼球电动作用的影响》。”寒月答道。 “寒月先生真是名副其实,竟能想出这么有趣的题目。‘青蛙眼球’,有意思!虽然还没脱稿,但我们是不是应该先和金田家说说这个题目,这主意怎么样,苦沙弥?”迷亭揶揄道。 对于迷亭的胡扯,主人并不理会,他接着向寒月问道:“这个研究不好做吧?” “确实如此,这个课题可不简单。就说青蛙眼球吧,它是种光学球面体,构造很复杂。所以我得做各种实验来研究。要想实验,我还必须得先造出一个圆玻璃球。” “玻璃球?这也不难办啊,玻璃店里不是有的是吗?”主人说。 “那不成,不成。”寒月说道,同时将胸挺了挺,“其实,圆、直线之类的不过是几何学上的概念。要知道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真正符合几何定义完美的圆和直线的。” “既然这东西都不存在,那你还弄个什么劲儿啊?”迷亭说道。 “我想先制造出一个差不多的球,以便用来实验。因此自打前几天开始,我就着手在做了。”寒月说道。 “结果怎么样?成功了?”主人问道。显然,在他眼中,这不是什么难事。 “弄不出来的。”寒月先生说道,但紧接着又发现这话有悖于之前的话,于是解释道,“不是那么容易的。要一点一点地去磨,这边半径长了我就磨这边,那边半径长了我就磨那边,最后总算弄出来一个,别提多费劲儿了。可惜啊,总体上还是没那么圆。于是,我又接着磨,磨来磨去,圆是够圆了,但大小又不够了。最开始时,大小犹如个苹果,后来磨成了草莓,最后竟然变成黄豆大小。唉,可就算只有这么大,圆度还是不够。就这样,从今年正月开始我就没闲着,已经磨了六个玻璃球,但没一个成功的。”寒月先生说个没完,也不知真假。 “在哪儿磨的?”主人问道。 “学校的实验室里。除了中午吃饭的时间,我从早上一直磨到晚上,这可是件费劲儿的事。” “哦,怪不得呢,你最近总是嚷着忙,原来都是因为这个玻璃球的关系啊,怪不得周日都见不到你的踪迹。” “可不就是这样吗?我一天到晚没有闲着的时候,所有时间都耗费在磨玻璃球上了。”寒月先生说道。 一旁的迷亭先生也说:“你这正应了那句戏文‘磨球博士混进来了’。但是不管怎么说,那个鼻子太太看到你这么努力,估计会感动的吧。这倒使我想起一事,前几天我有事去图书馆,在门口正好遇到了老梅先生。要知道他已经毕业了,竟然还来图书馆,真是难得。于是,我连忙说道:‘像你这么努力,实在难得。’谁知这位仁兄做了一个怪脸后说道:‘我才不是来这儿用功的呢,不过是来借个厕所。刚才经过门口,正好想小便。’听见他的话,我俩都笑了起来。可以说,与你相比,老梅先生正好是个反面例子。这么有意思的事写进《新撰蒙求》[71]里也不过分啊!” “你总这么没完没了地磨也不是办法,到底何时才能成功呢?”主人向寒月先生问道,语气颇为认真。 “看样子差不多得十年。”寒月答。可见,与主人相比,他的沉稳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要十年?你还是快一点儿吧,早磨完早完事。”主人说道。 “十年都是快的了,如果情况不好,二十年也是有可能的。”寒月答道。 “这情况可不妙,要想当上博士,怕不是那么容易的。”迷亭插嘴说道。 “我也知道,可是,要想完成这个重要的实验,就得成功地磨好这个玻璃球。我也希望对方能够早日安心呀!”过了一会儿,寒月又得意地继续说道,“不过,金田家那边也了解这个情况。几天前,我已经告诉他们我在磨球了。所以,各位也请安心。” 刚才三人的谈话都落入了女主人的耳中,虽然她听得不大明白,但并不妨碍她提出疑问。她说道:“听说上个月,为了避暑,金田一家全都去大矶海岸了,对吧?” 显然,寒月先生无法应对女主人的问题,于是装疯卖傻地答道:“奇怪,还有这回事?” 迷亭先生总能见缝插针,无论是话题中断的时候,还是羞于启齿的时候,他都能抓住机会插科打诨。他说道:“这可真逗,你前几天竟能见到上个月去了大矶海岸的人,真神奇。这就是因为相思太甚而产生的神交吧?这现象倒也常见。冷不丁一听,似乎和梦话差不多。不过就算如此,与现实相比,这梦的真实性恐怕更甚。我想夫人之所以会感到奇怪,可能是因为在嫁给苦沙弥之前,并没有经历过彼此相思的过程,对于恋爱的滋味一无所知的关系吧。” “嘿,你真是小瞧人,说的这是什么话,有什么凭据吗?”女主人打断迷亭的话说道,语气颇为不满。 “谈恋爱吗?好像你体验过一样。”一旁的主人也附和起自己的妻子,对迷亭嘲讽道。 “唉,我可有不少风流史呢。但是不管怎么说,都已经是旧闻了。所以你们没有印象也很正常,对吧?事实上,我之所以这么大年纪还保持单身,都是因为失恋的关系。”说完这话,迷亭向四周扫了一眼,众人的表情都落入了他眼里。 “哈哈哈,可真逗。”最先笑出声的是女主人,主人也附和道:“真能胡说八道。”说完把脸转向了窗外。 接这话茬的只有寒月先生,他笑眯眯地说道:“来,把你这些旧闻说说,给我们这些晚辈长长见识。” “我的那次恋爱啊,可神秘了。如果小泉八云[72]先生能够听到,一定会叹为观止的。不过可惜,这事我至今无人可诉,因为小泉先生已经离世了。但是看在大家如此热情的面子上,和你们说说倒也无妨。但是既然你们想听,那就不能半途而废,非得听我讲完不可。”迷亭先生这样嘱咐道,然后正式开始讲道,“我想想,这是多久前的事来着?几年前?……哦,姑且算作十五六年前吧,要不太费事了。” “胡说八道。”主人说道,鼻子里发出哼的一声。 “您这记性,可真是不咋地。”女主人也讽刺道。 看来,迷亭先生的嘱咐只入了寒月先生的耳朵里,唯有一声不吭的他似乎急切地想知道故事接下来的走向。 “某年冬天,差不多就是这季节。我从越后国登上蛸壶岭,中间经过了蒲原郡笋谷,接下来打算去会津……” “看看你走的这些地方,真是古怪。”主人打断道。 “多有意思啊,你别打岔,好好听着。”不喜主人打岔的女主人说。 迷亭继续讲道:“当时天已经黑下来了,岭上除了一间茶馆什么都没有。那时我饱受饥饿和口渴的折磨,再加上迷路,所以,只好去敲茶馆的门,并在门外大声说出了自己当时的处境,希望可以在那儿借宿一夜。还好对方十分通融,对我的处境表示理解,并大方地请我进屋。可是,当那个拿着蜡烛的人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一下子就哆嗦了起来。也是从那时开始,我了解了恋爱的魔力,真是妙不可言!” “一个漂亮的小姐哪里会居住在深山里呢?真是胡说八道。”女主人插嘴道。 “那姑娘梳着非常典雅的高髻。无论她是在深山,还是在海边,我真希望你能有幸一睹她的芳容,夫人。” “嘿!”对于迷亭的胡说八道,女主人简直无言以对。 “请让我接着讲吧。进了屋子后,我和这位小姐以及她的父母在一个房间的地炉旁围坐一圈。这房间差不多有八叠大,地炉就在房子中间。对方询问我是否饥饿,我简直是迫不及待地说道:‘无论是什么,请赶紧给我点儿东西填填肚子吧。’于是,那位小姐的父亲吩咐道:‘煮炖蛇饭吧,难得有客人临门。’接下来大家要仔细听了,我要说说我是怎么失恋的了。” “我们听得够认真了,迷亭先生。不过当时不是冬天吗?而且还是在越后国,蛇这种东西怕是不多见吧?”寒月疑问道。 “这故事颇具诗意,所以尽管你的话有道理,但也不能太顽固了。镜太郎[73]的小说里还过,雪里能爬出螃蟹呢。”迷亭说道。 “是这么个理儿。”寒月先生说道,又开始洗耳恭听了。 “我总是专门吃一些奇怪的东西,例如蚂蚱、蚰蜒、蟾蜍等,我基本上已经吃到不想再吃了,我这点在当时还挺出名。不过我还真没吃过蛇饭,对我来说,这东西还挺稀奇。所以,听见老爷子的话,我连忙答道:‘真不错,谢谢您了。’于是接下来,老爷子拿出一口锅,放进去了一些米,又搁在地炉上煮了起来。在那口锅的锅盖上有很多孔,差不多有十个,大的小的都有,古怪得紧。而且透过这些孔,不停地冒出一些水蒸气。当时我想:‘这些乡下人真不容易,竟然有这心思,不佩服他们都不行。’突然,老爷子站起来离开了,至于去了哪里,我不甚清楚。不过没过多久,他就回到了地炉旁,手里还抱着一个大大的铁笼子。他将铁笼子放在地炉边,我看到里面有很多蛇,都可长了,一条条地缠绕在一起。” “别说了,恶心死了。”女主人说道,眉毛都皱了起来,成了一个“八”字。 “这段必须得说,要不你们就不明白我是怎么失恋的了。然后,老爷子一手将锅盖拿起来,一手将几条蛇抓起来扔进了锅里,接着又把锅盖盖上了。对于任何事,我都不甚在乎,然而此时此刻,我也觉得有些毛骨悚然。” “太吓人了,还是别说了。”愈发害怕的女主人说道。 听见这样的话,迷亭得意的神色愈浓。他接着说道:“忍忍吧,马上就要失恋了。后来没过多久,大约连一分钟都不到,锅盖的孔里一下子伸出了一个蛇头。这可把我吓了一大跳,我心想,脑袋出来了,真厉害。然后很快的,蛇头接二连三地从锅盖上的孔中伸了出来。最后,这些蛇头围满了整个锅盖。” “这些蛇干吗伸出脑袋呢?”主人问道。 “这些蛇当然想爬到外面去,因为锅里已经热得不行了。后来又等了一会儿,老爷子说道:‘往外拽吧,时候差不多了。’然后,答应了一声的老太太和小姐就开始抓着蛇头往外拽。就这样,蛇头拖着长长的蛇骨被拽了出来,而蛇肉则留在了锅里。” “‘没骨头’的蛇,也可以这样说吧。”寒月说道,脸上笑眯眯的。 “确实是‘没骨头’的蛇,看看这办法,真是巧妙。接着锅盖就被打开了,然后又花费了一些时间,将米饭和蛇肉用勺子搅拌在了一起。在此之后就告诉我可以开饭了。” “你吃了?”主人问道,语气颇为冷淡。 “太恶心了,一会儿连饭都吃不下去了,快别问了。”女主人一边说一边撇了撇嘴。 “有机会你一定要尝尝,夫人,你这么说纯粹是因为你不敢吃这蛇饭。那味道,别提多美味了。哪怕一辈子只吃一次,也算不枉此生了。” “吃这种东西?我才不干呢,恶心死了。”女主人说。 迷亭接着讲道:“吃饱喝足后,浑身暖和的我满足地欣赏着那位小姐美丽的容颜。后来,他们说:‘快去歇息吧。’我也没有客气,因为这一路实在太累了。于是,也顾不上该有的礼貌,躺下便睡着了。这一睡直到第二天早上才醒。” “然后呢?”急于知道下文的女主人催促道。 “然后?然后第二天早上醒来,我就失恋了。” “您做什么了?很无礼吗?”女主人接着问道。 “事实上,我没做任何事。早上醒来后,我拿出香烟来吸,同时眼睛不经意地望向了窗户外面。结果看到一个光头正在露天洗手池那儿洗脸呢。” “谁啊?是那老爷子?还是老太太?”主人问道。 “当时,我也没看清,不知道是谁。所以,我花费了点儿时间就在那儿等着,终于等到那人把脸转了过来,结果着实吓了我一大跳,你猜那是谁?竟然就是那位小姐,亏得昨天晚上我还那么爱慕她呢。” “那小姐不是梳着高髻吗?这话你刚才可说过的。”主人质疑道。 “昨晚确实是梳着非常漂亮的高髻,但是今天早上,那个光头也确实是她。” “开什么玩笑。”主人说道,同时像以往那样抬头看向了屋顶。 “确实够古怪的,我当时也这么想的。所以,我心里很是震惊,继续从远处小心地打量她。然后发现她洗完脸后,随意地拿起一顶放在石头上的假发戴在了头上。接着,她就进屋了,似乎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看到这里,我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但是无论如何,我终究是失恋了,这让我非常遗憾。” “竟有这种失恋,这么儿戏。寒月,你可得把迷亭的话听到心里去。要向他好好学习,以他为榜样,就算失恋也能这样兴高采烈的。”主人对着寒月先生评论了一番。 “如果那小姐不是个光头就好了,迷亭先生恐怕会更加兴高采烈。因为这样一来,迷亭先生就可以把她娶到东京来。但是不管怎么说,这小姐到底是个光头,真是太遗憾了。不过我好奇的是,那位小姐还如此年轻,为何会成为光头呢?”寒月先生说道。 “这事我也琢磨过,估计是因为吃了太多蛇饭。要知道,蛇饭可是种上火的东西。” “那您岂不是很幸运,同样吃了蛇饭,您却没什么问题。”女主人说道。 “我是没变成光头,可是从那时开始,眼睛就不大好了,成了近视。”迷亭一边说,一边摘下金丝眼镜用手帕擦了起来。 隔了一会儿,主人似乎突然想起什么,问道:“你刚才说这事颇为神秘,我怎么没觉得呢?”他的语气颇为认真。 “最神秘的是那假发的来历,我琢磨了很久也没搞清楚。是买的?还是捡的?”迷亭一边说,一边将眼镜重新戴了回去。 “简直和听了段相声差不多。”女主人评论道。 我原本以为,这一通胡说八道后,迷亭先生应该已经无话可讲了。但事实上,这家伙一刻消停的时候都没有。似乎他的天性就是如此,除非用东西堵上他的嘴。接着,他对寒月先生说了一段类似忠告的话:“对我来说,那次失恋的经历确实很痛苦。不过转念一想,如果当时我没小心观察,反而迎娶了她,那岂不是要一辈子对着一个光头?想想都后怕。结婚这种事,在紧要关头常有一些隐秘的毛病暴露出来。所以寒月,你最好还是安心磨自己的玻璃球吧。千万别来个什么朝思暮想、神魂颠倒,那纯粹是自寻烦恼。” 对于这番话,寒月一副无法接受的表情,事实上,他是故意装成这样的。他说道:“安心地磨我的玻璃球吗?我也想这样。可无奈的是,对方不答应啊!” “也对,你这情况不比那位为了小便才进图书馆的老梅先生,对方总是不会放过你的。不像他,可笑死了。” “老梅先生发生什么事了?”主人的兴趣被勾了起来。 “这事也没什么,这家伙在静冈的一个旅馆住过一夜,这旅馆好像叫什么东西馆,里面有个女店员。就是这么一夜,谁承想这家伙当晚就跟这位女店员求婚了。对于任何事,我都不甚在乎,但是与这家伙相比,我可真是小巫见大巫。不过,他能向那位小姐求婚也没什么可奇怪的。因为这位夏子小姐不但负责照顾老梅的房间,而且长得也很漂亮。” “这还没什么可奇怪的?和你那岭上的事儿相比,这事简直没什么差别。”主人颇为认真地说道。 “确实没什么差别,事实上,我和老梅先生都是一样的人。不过他虽然向夏子小姐求婚了,但不等对方回答,他就忽然冒出个想法,想吃西瓜了。” “什么?”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变化,主人显然还没反应过来。不仅是他,就连女主人和寒月先生也是歪着脑袋感觉莫名其妙的。但迷亭可不管那么多,自顾自地接着说道:“夏子小姐被老梅叫来,询问静冈是否有西瓜。夏子小姐答道:‘有的,虽然静冈不大,这东西还是有的。’接着她就端来了一个盘子,里面堆着很多切好的西瓜。就这样,老梅一边等夏子的回答,一边将所有西瓜都吃进了肚里。不过,没过多久,他就开始肚子疼了,此时夏子依然没给出什么答复。所以,老梅只得哼哼唧唧地忍着。后来,夏子小姐又被他叫了过来,因为他肚子一直在疼。他询问对方静冈是否有医生,夏子小姐答道:‘有的,虽然静冈不大,医生还是有的。’于是,她又为老梅请来了一位医生。这医生的名字十分有趣,好像叫什么‘天地玄黄’这类的。总之,好像是从《千字文》里找来的。老梅在第二天早上就痊愈了,然后心里十分愉快的他也要离开旅馆了。在走之前,夏子小姐又被他叫到了跟前,询问她是否答应他昨天的求婚。然后夏子答道:‘虽然静冈不大,但西瓜和医生还是有的。不过即便如此,只过了一晚上就答应别人求婚的,还真是没见过。’她笑着说完就离开了,之后老梅再也没见过她。就这样,老梅先生和我一样也失恋了。而且除了去小便,他也从不去什么图书馆。仔细想想,这就是所谓的红颜祸水吧。” “这话倒是真的。”主人罕见地搭话道,“前些日子我看了缪塞[74]的剧本,书中人物引用罗马人的诗句说道:‘与羽毛相比,更轻的是尘土;与尘土相比,更轻的是风;与风相比,更轻的是女人;而与女人相比,再没有更轻的了。’听听这话,多么形象啊!再没有比女人更差劲儿的了。” 主人在这方面大放厥词,另一面的女主人却不认同他的论调。她说道:“听听你那话,轻浮的女人差劲儿,可是与之相比,蠢笨的男人又好到哪里去呢?”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蠢笨?”主人问道。 “就是你那样蠢笨的,这有什么好解释的。” “我蠢笨?你从哪儿看出来的?” “这是事实,你还要否认吗?”主人两口子吵了起来,也不知到底有什么可吵的。 一旁的迷亭洗耳恭听,兴致颇浓。然后,他说道:“看看,这就是夫妻关系的真实反映,就像你们一样,满面怒气地大声争吵。如果是以前那种老式夫妇,估计一点乐趣都没有。”这话说得模棱两可。是赞扬?还是贬低?谁知道呢?其实,说完这话就差不多了,但他却没有适可而止,而是接着解释道:“在过去妻子敢顶撞丈夫?她们可没这个胆量。不过我可不喜欢这样,因为那简直就等于娶了个哑巴。最好的还是像夫人这样的,敢说丈夫蠢笨这种话。如果找了个只会顺从的妻子,那多无趣啊,还是偶尔能吵吵嘴的比较好。不要像我母亲那样,只会在我父亲面前顺从地说什么‘遵命’或‘是’之类的。而且更可怜的是,虽然他们已经一起生活了二十年,但从没一起出去过,只有去寺庙给祖先扫墓时例外。不过这倒也有些好处,祖先墓碑上的法号倒是被我母亲背了个滚瓜烂熟。在以前甚至还不允许男女交往。我小时候是绝对不会发生寒月先生这种事的,不但能和心上人一起奏乐,还能来个什么神交和梦里相会之类的。” “这确实可悲。”寒月说道,同时行了个礼。 “确实可悲。而且与现在的女人相比,那时女人的举止并没有高雅到哪儿去。与现在那些德行放浪的女学生相比,过去的女人似乎还要更厉害些。” “真的?”女主人问道,语气颇为郑重。 “当然是真的,证据在那儿摆着,我可不敢胡说八道。苦沙弥你还记得不?以前不常拿女孩儿来买卖吗?就放在篮子里用扁担挑着,和卖冬瓜没啥区别。那时候咱们也不大,差不多五六岁吧。对吧?”迷亭向主人问道。 “我可不记得这种事。”主任答道,语气颇为冷淡。 “静冈确实有这样的事,至于你老家那边,我倒不敢肯定。”迷亭说道。 “真是想不到……”女主人低声嘟囔道。 “真的?”寒月先生也发出了疑问,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 “我可没说假话。我小时候,也就六岁那样吧,和父亲一起去散步时就曾遇见过,我父亲还曾打听过价格。当时,我们从油街去往通街时,听见街对面有人在吆喝‘卖女孩,卖女孩’。我们是在二道街的街口的一家绸布店的门口遇上这个人的。那家绸布店的店名好像叫什么伊施源。在静冈,这可是家有名的大店,光店面就有十间。那店面装饰得很漂亮,直到现在还有呢。申兵卫是此店的经理,他整天坐在在桌子前面,那脸耷拉的就好像刚死了亲娘一样。他旁边还有个伙计,叫阿初,也就二十四五岁的样子。阿初好像是云照大师的信徒,又黑又瘦,好像长时间只吃素面一样。除此之外,在阿初旁边还有个学徒阿长。这家伙岁数不大,但整天满面愁苦,就好像昨天遇上了火灾似的。在阿长旁边的是……” “你还要不要讲卖孩子的事了,这绸布店的事还没完没了了。”主人打断道。 “哦,对,卖孩子的事,我要讲的是这个。不过这家伊施源的绸布店还是有很多故事的,而且十分有趣。但是现在,我们还是先说卖孩子的事吧。至于其他的,先抛开不论。”迷亭说道。 “卖孩子的事也先抛开不论了吧。”主人说。 “那可不行。这事可不是说不讲就不讲的,要知道为了对比今天的女人和明治初年前后那些女人的区别,这事可是很值得参考的。言归正传,那人贩子看见正经过伊施源门前的我和我父亲后,开口说道:‘这位爷,买个女儿孩吧,这些剩下的我算您便宜点儿。’他一边说一边将扁担放下,擦起汗来。他身前身后各有一只篮子,里面各装了一个差不多两岁的小女孩儿。我父亲答道:‘便宜点儿吗?这我倒可以想想。这是最后两个了?还有其他的吗?’那人说道:‘没有了,只有最后两个,您挑一挑吧。其他的都卖完了,真是不好意思。’说完双手抱着其中一个送到我父亲面前,那模样简直和卖冬瓜没什么区别。我父亲则敲了敲女孩儿的脑袋,发出咚咚的声音,然后说道:‘声音不错。’” “在此之后,两人就开始讲价钱。等价钱谈妥了后,我父亲问道:‘买一个倒也没什么,但质量不会有问题吧?’那人贩子连忙保证:‘没问题的,绝对没问题。这是前面篮子里的,一直在我的眼皮子底下,肯定不会有问题。至于后面的那个,我倒不好保证,因为毕竟我后面没长眼睛。所以,如果您想要的话,那个还可以再便宜一些。’直到现在,我依然没忘记当时的谈话。虽然那时还很小,但我却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对于女人这种东西,必须时时小心谨慎。这种贩卖女孩而的行为不可谓不野蛮,不过好在此时已经是明治三十八年,这种事再也不会发生了。像那种说法,什么因为后面没眼睛,所以无法保证后面女孩儿的质量,也再不会出现了。所以,我认为在德行上,现在的女人真是进步颇大,这都有赖于西方文明。你怎么看,寒月先生?” 回答问题之前,寒月先咳嗽了一声,听起来颇为郑重其事。然后说道:“最近在很多场合里都能看见女孩儿们在自我推销,例如放学回家的路上或者什么演奏会、慈善会、游乐会上。她们似乎在说:‘哦,您买了我吧,快买了我吧!’因此再也不需要像以前那样搞些下流手段了,非得雇一些不会卖菜的人喊什么‘卖女孩了,卖女孩了’。其实,出现这种状况再正常不过,因为人有了更好的独立性。面对这种状况,岁数大的人多加指责,但事实上,这完全是庸人自扰。要知道,这完全是文明发展的大势所趋。这种现象在我看来是件好事。而且在质量方面,也没什么可担心的。所以无须说那种蠢话,什么在买的时候敲敲脑袋,问质量如何。当今社会如此复杂,如果做什么事都要那么麻烦,那可就永无尽期了。估计到了五六十岁都无法婚配呢。”寒月先生故意用沉稳的声音这般道来。作为二十世纪的青年,他可谓当之无愧,这番论调与当代的潮流十分相符。此时,他正抽着敷岛牌的香烟,说完后就将一口烟雾喷向了迷亭先生。 要想让迷亭先生退缩,仅靠这一口烟雾显然不够。他开口说道:“就像你说的那样,现在的这些小姐夫人们着实让人钦佩。就算在骨头里,她们都有一股很强的自尊心,因此想让她们屈从于男人,这是绝不可能的事。我家附近有所女校,就拿那里的学生为例吧,真是厉害得紧。知道单杠吧,她们竟然还能练那东西,而且穿的是男人穿的那种窄袖衣服。真是厉害!通过楼上的窗户我能将她们做体操的情景收入眼底,每当此时,古时希腊妇女的形象就会浮现在我心头。” “嘿,希腊又来了。”主人毫不客气地说道,嘴角的笑容颇为讥讽。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啊,但凡给人美感的基本上根源都在希腊。对一个美学家来说,谁也不能把他和希腊分开。当我欣赏那些女学生做体操时尤为如此。当我看到她们黑黑的皮肤时,埃古诺黛丝的故事就会浮现在我的脑海中。”迷亭说道。 “听听,又出来个名字,一如既往地奇怪。”寒月说道,脸上带着笑意。 “我十分佩服埃古诺黛丝,这个女人厉害着呢。对于当时的女人,雅典法律有诸多束缚,例如产婆不能由女子胜任。埃古诺黛丝也有这种束手束脚的感觉。” “什么?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的是女人,那名字是个女人的。这个女人在头脑中反复思量,认为法律束缚女人当产婆真是太讨厌了,一点儿自由都没有。所以,她下定决心,自己要成为产婆。于是,在接下来的三天里,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她都在想方设法地成为产婆。直到第三天早上,邻居的孩子出生了,当她听见婴儿的哭声时,终于想到了办法。于是,她立即剪掉自己的长发,以男装的打扮去赫罗菲拉斯的课上听讲。听完这堂课后,她的信心大增,之后果然当起了产婆。而且幸运的是,她当时的生意可好了,夫人。到处都有要出生的婴儿,东一家,西一家,埃古诺黛丝接生了很多婴儿,因此挣了很多钱。不过,这世上的事谁也说不准,福祸相倚。最后,她的秘密终究是暴露了。所以,她将面临非常严重的惩罚,罪名就是违背了公家的法律。” “听听这故事,都能和评书相媲美了。”女主人赞叹道。 “好听吧?不过让人没想到的是,后来她被无罪释放了。因为雅典妇女联名请愿,当时的长官不得不释放了她。而且这事最后的结果非常好,就是自此以后,政府不得不发出告示承认,女子当产婆是合法行为。”迷亭说道。 “您可真值得敬佩,竟然知道这么多事。”女主人说。 “确实如此,除了我自己的蠢事,我真的可谓无所不知。不过就算是我自己的蠢事,我多少也是知道一点儿的。” “哈哈哈,您就是这样,总爱说些有意思的话。”女主人一边说一边大笑起来。 这时,外面玻璃门的铃铛发出了和刚装上时一样的响声。“哟,有客人来了。”女主人说道,然后回到了自己的卧室里。我很好奇是谁从客厅那里进来了,哦,原来是越智东风先生,这家伙也算是众所周知了。 常有一些古怪人物出没于主人家,此时再加上越智东风,虽说不算全都到齐了,但也够数了。对于无聊的我来说,这足以提供安慰了,我不能再无理地提出更过分的要求了。倘若我是被其他人家收养,那命运可能更加不幸,因为在这一生中我可能遇不到这些人中的任何一个。所以,对我来说,能够生活于苦沙弥家,在其身侧早晚侍奉,真是一件大大的幸事。像迷亭、寒月以及东风先生这样的豪杰,即便找遍整个东京也十分难得,更妄论我的主人苦沙弥先生了。可是现在,就算我趴在那儿,他们的言谈举止也会落入我的眼里,这对我来说,真是天大的幸事。天气如此炎热,我却愉快地度过了半天,连身上的毛皮太厚的烦恼都抛到脑后了,这都有赖于这几位先生。所以,对于他们,我充满谢意。此时,各位豪杰已经齐聚一堂,我心里琢磨着好戏就要来了。于是,偷偷地在客厅壁橱后面藏好,打算好好欣赏这场表演。 “真是抱歉,这么久才来看您。”东风先生一边说一边行礼。看着他的脑袋,头发一如既往地油光锃亮。如果只看这点,他似乎和唱小戏的戏子没啥区别。他下面穿着一条白色小仓布的裙裤,看起来好像硬硬的。如果只看这点,他又像是剑客神木援剑吉的徒弟。因此,在东风先生身上,只有肩膀到腰的上半部分像是个普通人。 “快过来,坐这儿吧。天气这么热,你竟然来了,真是不容易。”迷亭先生招呼道,好像这里是他的家一样。 “好久不见了,先生。”东风对迷亭说道。 “是啊,上次见面还是在诵读会上呢,好像是今年春天的事了吧?哦,对了,那个诵读会你们还在弄吗?怎么样?还行吗?后来你又扮演宫子小姐了吗?那次你看到我给你鼓掌了吗?弄得很好呢。”迷亭说道。 “最后都弄完了,这都有赖于您的捧场,使我信心大增。” “还会接着弄吗?下次什么时候?”主人问道。 “估计得九月份了,打算弄次更盛大的。七八月份就算了,要休息一下。您有什么好主意吗,先生?”东风说道。 “哦。”主人敷衍道,颇为漫不经心。 “把我的作品也表演一下吧,东风先生。”寒月先生搭话道。 “您的作品肯定差不了,是什么样的?” “是个剧本。”寒月说道,语气颇大。果然,一下子就镇住了在座的所有人,他们情不自禁地向寒月望去。 “剧本吗?喜剧还是悲剧?您可够厉害的。”东风接着问道。 “最近一段时间,对旧剧和新剧有颇多争论,所以,我写了一出俳剧,也算是标新立异吧。和喜剧、悲剧都不一样。”寒月先生若无其事地说道。 “俳剧?什么样的?”东风问道。 “所谓的俳剧就是具有俳句乐趣的戏剧。”寒月解释道。 听见这样的回答,无论是主人,还是迷亭先生,都有些不知所谓。于是,他们保持沉默,静待下文。 “那这俳剧有何新意呢?”东风先生接着问道。 “这是一出独幕剧,因为是以俳剧的乐趣为基础的,所以不宜过长或者过于激烈。” “原来如此。”东风先生说道。 “我先说说布景吧,也不宜复杂,将一棵大柳树立在舞台中间就可以了。不过在柳树右侧要伸出一根粗壮的枝丫,上面还要有一只乌鸦。” “那只乌鸦会待在那儿不动吗?但愿如此吧。”主人喃喃自语道,看来对于此剧,颇不放心。 “其实,这是件很简单的事,找段绳子,将乌鸦的两条腿绑在树枝上,这就可以了。除此之外,还要有一个澡盆,就放在树下。里面还要有个正在沐浴的美女。” “这似乎和颓废派差不多,不过这美女谁演呢,这事得先搞清楚。”迷亭疑问道。 “这也不是什么难事,美术学院的模特就行。” “警察局能同意这么做吗?”不太放心的主人问道。 “没事的,不卖票就可以。而且如果只是这么点儿事就如此费劲,那估计美术学院也就没法儿进行裸体绘画了。” “还是不一样的,人家那是为了画画,你这却是为了给人看。”迷亭说道。 “有什么不一样,无论是画画,还是演戏,不都属于艺术范畴吗?如果大家都像各位这样想,那日本文明还怎么发展?”寒月说道,颇为义正词严。 “这些争论先放一放,接下来要做什么?”东风先生急切地问道。对于此剧下文似乎十分关心,可见,他真打算将其搬到舞台上。 “然后,穿着羽纱外褂、矮腰皮鞋的俳人高斌虚子拿着司的克[75]从侧面通道登场,头上还要戴顶白灯芯草的帽子说。身上的长袍要掖起来,长袍得是萨摩条纹布的。虽然,这身打扮和陆军部的御用商人差不多,但鉴于他俳人的身份,所以在走动时,要尽量保持稳重。并且要让人觉得,他在走动的同时,心里还在构思俳句。就这样,他一边构思俳句,一边从侧面通道走上舞台。然后来到柳树前,在那里他看到一个正在沐浴的裸体美女,肤若凝脂。接着,心中惊讶的他又在伸出来的枝丫上发现了一只乌鸦,美女沐浴的场景也落入了正低头凝视的乌鸦眼中。此情此景带给虚子先生很大感触,浓浓的诗意喷薄而出。值得注意的是,镜头在此处要停留一段时间,五十秒钟就差不多了。然后,一首俳句自他嘴里流出:‘入眼美人浴,枝头乌鸦呆立。’吟诵完就可以打板子落幕了。这出剧怎么样?够有创意了吧?与扮演宫子小姐相比,你应该更适合扮演虚子先生。” “总觉得不够过瘾,应该更复杂些,如果能带些人情味,那就再好不过了。”不大满意的东风先生认真说道。 迷亭先生在刚才一直竖着耳朵倾听,不过他这种沉默的状态显然不会维持太久。他说道:“这个俳剧可真是的,情节也太少了。据说,在上田敏[76]先生眼中,俳句乐趣、滑稽剧什么的都是很消极的东西,是靡靡之音。上田先生真是名副其实,听听这话,多么恳切啊!所以,你也应该明白,如果真把你这种东西搬到舞台上,那除了让金田先生嘲讽外,还能有什么呢?抛开别的不论,就说你这出戏应该怎么算?喜剧?还是闹剧?不管怎么说,总之是过于消极,太莫名其妙了。也许这样说有些失礼,但我还是想对寒月你说,也许在实验室磨玻璃球才更适合你。而像俳剧这种靡靡之音,你就算写得再多,哪怕有一两百篇,也是没用的。” “在我眼里,这可是积极的东西,我没觉得它哪里消极了。”寒月说道,语气十分愤懑。事实上,无论是消极还是积极,着实没什么大不了的。但现在寒月却为此展开了辩论,他接着说道:“就先说说虚子先生吧,在我眼中,他的表现十分积极。这从他做出那样的俳句‘入眼美人浴,枝头乌鸦呆立’,以此来表达美女让乌鸦都沉醉了上就能看出来。” “哦,你这想法倒是稀罕,我得好好听听。”迷亭说道。 “我在大学里学习,然后成了一名理学士,如果站在这个角度,说美女让乌鸦都沉醉了,那显然违背情理,对吧?” “嗯,确实如此。”迷亭答道。 “可是,如果将这种有违情理的事信口说出,态度散漫一些,听起来似乎就没有那种感觉了。”寒月说道。 “真的?”主人说道,语气满含怀疑。 寒月并没理会主人的疑问,他接着说道:“如果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那就很容易理解为何会觉得它有违情理了。事实上,这种沉醉和乌鸦自己没有一点儿关系,这只是主人公的一种感觉而已。正是因为这个美女让他沉醉,所以,他才会觉得乌鸦也是如此。实际上,就乌鸦本身而言,它并不一定有这种感情。一个美丽的女子在虚子先生面前沐浴,在这种刺激下,他心生沉醉也很正常。然后带着这种沉醉的感情,他又望向了树枝上的乌鸦,恰巧乌鸦也在低头俯视,所以他自然会误以为乌鸦和他一样沉醉。但事实上,这不过是一种错觉。然而,这正是文学,而且十分积极。将自己的感受放大,并且在不知不觉间,很自然地将乌鸦也纳入其中,这当然是很积极的了。对吗,先生,你满意这个说法吗?” “这说法倒真是高明,让人佩服,估计就连高斌虚子也会被震惊。不过虽然你说得很积极,但是在实际上表演时,谁敢保证观众也这么想呢?只怕在他们眼中,这东西还是消极的吧。东风,是这样吧?”迷亭说道。 “确实如此,在我眼里,确实消极了些。”东风答道,语气颇为严肃。 “最近一段时间,东风,你又什么好作品吗?”主人问道,他显然在转移话题。 “没有,没什么值得先生鉴赏的。不过最近我打算出本诗集。而更巧的是,今天原稿就在我身上,所以请您过过目吧。”东风答道。然后他从怀里拿出一个紫色的包袱,接着从里面拿出一本大概有五六十张稿纸厚的原稿,然后将已经装订的原稿送到了主人跟前。 “我来欣赏欣赏。”主人装模作样地说道。然后打开扉页,上面有两行字: 你那纤纤的身影,独立于世人。 ——献给富子小姐! 很长时间里主人都沉默地凝视着扉页,脸上的神色颇为古怪。 “新体诗吗?什么内容?”迷亭一边说一边把脑袋凑了过去,打算一探究竟。 “东风,你这是献词啊!献给富子小姐,你倒挺有勇气的,厉害!”迷亭夸赞道。 “富子小姐?她是真实存在的吗,东风?”主人十分疑惑地问道。 “是的,上次的诵读会她也参加了,和迷亭先生一样,也受到了热情地款待。而且,她家就在附近。按我原本的计划,是想请她看看这诗集的。可是没想到的是,当我到她家时才得知,为了避暑,她上个月已经去大矶了,家里没人。”东风说道,语气颇为正经。 “现在都是什么时代了,二十世纪。苦沙弥,你还是把自己那古怪的表情收起来吧,接着诵读才是正经。不过这献词的手法可不大高明啊,东风先生。‘纤纤’可是个文言词,你知道它的意思吗?”迷亭说道。 “我觉得它应该是‘细弱’或‘娇美’的意思。” “嗯,这个解释倒也说得通。不过它本来的意思却是‘在危险面前,一碰就碎’。所以如果我是作者,这个词就不会用了。”迷亭说道。 “哦,那应该怎么写能让诗意更浓?” “如果我是作者,我会写成‘你那细弱的身影,独立于世人,献给富子小姐的鼻子之下’。差别虽只在‘鼻子之下’四个字,但却是截然不同的效果。”迷亭说道。 对于迷亭的揶揄,东风显然并没有领会。不过他依然“嗯”了一声表示明白,这纯粹是出于一种礼貌。 保持沉默的主人翻到下一页,接着读道: 芳香飘散,散发着懒懒的倦意, 你的灵魂在此吗?相思缠绕成烟云。 哦,我置身在这凄苦的尘世中, 终于得偿所愿,这一吻啊,如此甘甜! “看来我是欣赏不来这诗的。”主人叹息道,然后把原稿递给迷亭。 “是够有新意的,不过好像过头了。”迷亭说道,然后把稿子又递给了寒月。 “就是,就是。”寒月一边说一边把稿子还给了东风。 “与十年前的新诗相比,现在的诗歌有了很大进步。所以,先生,您自然就欣赏不来了。要想读懂现在的诗歌,就不能躺在床上或在车站候车时读。虽然我是此诗的作者,但很多时候,也无法解答别人的疑问。对诗人来说,写作时仅有的倚靠就是自己的灵感,这也是他们唯一需要负责的地方。只有那些专家们才会去弄什么注释、解析,我们是不做这样的事了。我的朋友送籍前几天写了个短篇,题目叫‘一晚’。文章中究竟要表达什么,所有人都看不出来,就是那么模糊朦胧。也有人针对此事去询问过作者,但他却并不理会,只说:‘这种事可不归我管。’在我眼里,对诗人来说,这正是他们的特点。” “他是诗人?或许吧,不过这倒是个怪人。”主人说道。 “蠢才!”只是一句话,迷亭就彻底否定了这个叫送籍的人。 “在我的朋友中,送籍确实算是孤僻的,和谁都不大来往。但是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希望各位能有耐心地来看看我的诗。而且在诗中,我苦心孤诣地用‘凄苦的尘世’和‘甘甜的吻’做了强烈对比,这一点希望大家特别关注一下。”还没尽兴的东风说道。 “确实够苦心孤诣的,这点倒看得分明。”寒月说。 “确实够高明的,用‘凄苦’和‘甘甜’来作对比。这文体的味道倒是十足,纯粹是东风自己独特的技巧,着实让我钦佩至极。”面对这种实诚人时,迷亭总爱这样不停地开玩笑。 突然,主人不知想起什么,他起身钻进了书房。不过他很快就出来了,手里拿着一张毛边纸,接着对东风先生说道:“你的作品刚才已经欣赏过了,现在请各位指教一下我写的短文吧。”他的态度颇为认真。 “我已经听过三遍你那篇‘天然居士墓志铭’了。”迷亭说道。 “你闭嘴吧。请大家好好听听这篇文章,虽然对我来说,这篇文章不是最好的,但还是希望可以给大家助助兴。”主人说道。 “寒月,你也顺便听听。”迷亭说道。 “说什么顺便啊,我已经在洗耳恭听了。不过长不长啊?”寒月问道。 “不长,字数加起来也就六十多。”主人答道,然后开始诵读起自己的大作来:“‘大和魂!’一个日本人喊道,然后一声咳嗽,像个肺病患者一样。” “够响亮!”寒月夸赞道。 “‘大和魂!’报贩子喊道。‘大和魂!’小偷喊道。大和魂一跃,飞到海洋那头。在英国做大和魂的演说,在德国做大和魂的戏剧。” “与‘天然居士墓志铭’相比,这篇可好多了。”迷亭说道,同时挺起了胸膛。 “‘大和魂’在东乡大将的身体中,‘大和魂’在鱼铺老板小银的身体中,‘大和魂’在投机者、欺诈犯、杀人者的身体中!” “加上我吧,大和魂也在我的身体中,先生。”寒月说道。 “如果你问什么是‘大和魂’,他会回答说:‘大和魂就是大和魂。’但是,你会在他刚刚走出百米之外听到他的一声咳嗽。” “听听这句,真是高明。这文采,快听听下句。”迷亭说道。 “大和魂是名副其实的‘魂’,既不是三角形的,也不是四边形的,所以它才如此变化不定。” “确实够有趣的,不过先生,‘大和魂’用得太多了吧?”东风说道。 “确实如此。”迷亭自然也附和道。 “没有一个人见过它,它却出现在每个人的嘴里。没有一个人遇见过它,它却传入每个人的耳中。大和魂,估计和天狗差不多吧!” 以一种缥缈的语气,主人终于完成了他的诵读。这篇文章确实够高明,可惜的是,太短了。而且对于其中的主题,大家都不甚清楚。所以三人以为还有下文,都在那儿安静地等着。结果好一会儿,主人再没说什么。 “这就完了?”寒月最后问道。 “完了。”主人答道,这话说得未免太轻松了。 对于这篇大作,迷亭却一反常态没有胡说八道,而是等了一会儿才开口说道:“这篇短文嘛,你也出个册子吧,也写上献给谁,怎么样?” “献给你如何?”主人随口说道。 “我可不行,你高抬我了。”迷亭答道,然后用剪刀修起自己的指甲来。在此之前,他曾在女主人面前炫耀过这把剪刀。 “金田小姐,你认识吗,东风?”寒月问道。 “当然。今年春天,她来参加了我们的诵读会。从那以后,我们的交往就变多了。这位小姐总是能带给我感动,每次都是如此。在这段时间里,写诗也好,作和歌也罢,我总是兴致颇浓。正是因为和她的交往,使我产生了很多灵感,所以在诗集中才会有那么多爱情诗。因此,对这位小姐,我充满谢意。所以趁此机会,我才想把这诗集献给她。据说古时候就是这样,要想写出好诗,诗人肯定会有个红颜知己。” “是吗?”寒月说道,脸上笑眯眯的。 这些人总是喜欢这样瞎扯,虽然他们现在难得齐聚一堂,但是这种瞎扯总有结束的时候。而且对于这种毫无新意的对谈,我也没义务总是洗耳恭听。所以,我不打算奉陪了,想去院子里捉螳螂。 太阳已经快要下山了,余晖透过梧桐树浓密的叶子间隙洒下稀疏的影子。树干上的秋蝉大声嘶鸣着,今夜似乎会有一场风雨。 七 最近,我开始运动了。“一只猫而已,竟然还运动上了。”也许有些人会这样指责我。他们显然十分愚笨,所以在这里,我得表明自己的想法。看看这些指责我的家伙,就算到了此时,在他们眼中,除了吃睡,对运动依旧一无所知。还有一些人十分幸运,被冠以贵人之名。但是在他们眼中,同样只知道袖手闲坐,就算屁股烂了也不肯从坐垫上起来。似乎身为老爷,只有这样才能彰显自己的高贵。在生活中,他们总是这样扬扬自得。 后来,开始有了一些无聊的提议,什么喝牛奶、冷水浴、跳海、夏天游览山中美景等开始从西方传入日本,甚至在最近开始盛行成风。即使与鼠疫、痨病、神经衰弱这些流行病相比,这些运动的热度也毫不逊色。到现在,我才不过一岁,所以并不清楚人们最开始患这些运动“疾病”的情景。而且,可以肯定,这种轻浮的风气中绝没有我的身影。不过与人类相比,猫的一岁相当于十岁。虽然在寿命上,猫还不及人类的一半,但即使寿命很短,但猫的头脑却发育得十分成熟。因此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猫与人的寿命显然不能同等看待。 就说才一岁零几个月的我吧,现在竟然能有这么高明的论调,这不就是明证吗?再看主人虚岁已经三岁的小女儿,智力发育得别提多愚钝了,她唯一知晓的事只有吃奶、尿床和哭闹。与疾恶如仇的我相比,她可谓极其幼稚。因此,我能去认真考虑什么运动、冷水浴、户外游览之类的事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如果在人们心中,此事如此怪异,那肯定是因为与我们猫相比,他们少了两条腿的关系。自古以来,人类就十分蠢笨。所以直到近期他们才明白运动的意义,并对其进行大肆吹捧。例如对海水浴的好处夸夸其谈,没完没了,就好像这是一项新发明,有多么伟大一样。其实,我一出生就已经知晓这些事了。 我们先来看看,为何海水有利于身体健康呢?要想明白此点其实很简单,只要去趟海边就可以了。大海是如此辽阔,虽然我们无法得知里面究竟有多少鱼,但是我们却亲眼见过它们欢快地来回游动,而且鱼会生病去看大夫吗?显然没有。鱼儿生病还能游动吗?这点我不甚清楚。不过我知道,如果死了,它是一定会浮上来的。所以,可以用“浮上来”来表示鱼儿的死亡。同理,也可以用“摔下来”来表示鸟的离世,用“升天”来表示人的亡故。有些人从印度洋上横渡而过,你可以去向他们求教,是否见过死鱼。不管是谁,给你的答案一定是否定的。因为哪怕在海上往返再多次,谁也不会看见哪条鱼停止呼吸在海面上漂浮起来。或许说“呼吸”并不准确,“吞吐”显然更合适。 大海是如此浩瀚,浪涛滚滚,就算我们搭乘蒸汽船去寻找,哪怕一刻不停,也不会发现哪条鱼浮上来。由此可见,鱼是一种生命力非常强悍的动物。也许人们会很好奇,它们为何会如此呢?道理显而易见,与它们一直沐浴在海水里有很大关系。海水对鱼来说有如此明显的益处,那么海水对人类来说,益处自然也不会差。在1750年,理查德·拉塞尔博士登了一则广告,内容十分夸张,说什么就算你百病缠身,只要去布赖顿海水浴场中泡一泡,就能全都消除。当然,这话说得太迟了,所以想笑就笑吧。 我是一只猫,虽是如此,但是遇到合适的机会,猫去镰仓海滨也不是不可能。当然,这计划目前还不能成功,不管什么事,时机都是很重要的。对今天的猫来说,想要去海水里泡一泡还不行,因为时机显然还未成熟,就好像明治维新前的一些日本人一样,他们还没来得及体验海水的益处就已经亡故了。今天的猫还不能肆意妄为地跳进海里,至少在那些被扔到荒郊野外的猫不能顺利找到回家的路线之前,还不行。现在,对我们猫来说,想洗个海水浴是不可能的,除非我们已经进化到拥有足够的力量来抵抗那汹涌的波涛了,或者也可以说,人们已经开始用“猫浮上来了”来代替“猫死了”。 所以,还是以后再说海水浴的事吧。不过我还是决定先展开运动。对身处二十世纪的人们来说,要想有个好名声就不能不运动,否则就和名声不好的贫民差不多。如果不运动,在别人眼中,人家不会认为是你不想,反而会认为你是生活困窘,没有时间运动。那些喜好运动的人在过去被嘲讽为奴才,天生就喜欢去干些为武士家跑腿的勾当。可是在现在的社会,卑贱的反而是那些不运动的人。随着时间和社会现状的改变,人们的观点也像我的眼睛一样,在不断变化。不过我眼睛的变化只有大小两种,而人们观点的变化却会天差地别。不过这也没什么要紧的,因为事物本来就有两面和两端。 虽然是同一事物,但往往会有正反两种变化,这无疑证明了人类的圆滑世故。人之所以十分可喜,正是因为他们能够将“方寸”变成“寸方”,正反完全颠倒。如果在观看景点“天之桥立”时换一个角度,从两腿之间倒看,那自然是另一番风景了。如果莎士比亚这么久以来总是一成不变,那能不无聊吗?而文艺界之所以能够不断发展,正是因为偶尔会有人换个角度去看《哈姆雷特》认为它也就是一般。所以,虽然人们从过去总指责运动变成现在对运动忽生喜爱之情,更有甚者,就算是各位太太,在街上走动时也拿着球拍,但也实在没什么可值得大惊小怪的。所以,也不要嘲笑我们猫,认为我们竟不自量力地想搞运动,这就最好不过了。当然,人们也可能对我想搞何种运动产生疑问,那下面我就来说说吧。 对我们猫来说,无法使用任何工具,这可谓十分悲惨,各位想必也知道这点。所以,我们自然不会用什么球、球棒之类的。而且就算我们会用,我们也没有钱来买。因此,鉴于以上两点,我所从事的运动必须与工具无关,并且不需要花费金钱。说到这里,一些人或许认为我应该选择慢走,或者叼片金枪鱼快跑也不错。然而对我来说,这种只用四条腿跑动的运动太乏味了。在地球引力的作用下,在地面上来回跑动,这太简单了。“运动”一词就有圣洁的光辉,我不能玷污它。所以决不能像主人那样不过是表面做做样子。 当然,如果在一些生死攸关的关头,做一些像“叼着金枪鱼快跑”“寻觅大马哈鱼”的运动也不是不行。事实上,这种普通的运动还是很有趣味性的。可是,要想保持这种运动的趣味性,在这种场合下,猎物的激励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这种激励,那我就得做点儿别的运动了,最好是一些技巧性的。于是,我为此展开了各种探索。例如从厨房的遮阳板往屋顶上跳、用四条腿站立在屋脊梅花形瓦片上或者跑过晾衣服的竹竿。尤其是最后一种,要想成功着实不易,因为竹竿上十分光滑,我的爪子根本抓不住。 除此之外,我还会冷不丁地从背后扑向孩子们,这项运动倒十分有趣。不过可惜的是,每个月只能这样做两三次,否则就要遭殃了。至于把纸袋套在脑袋上,这种运动除了痛苦,着实没什么乐趣。而且要想进行这项运动还必须借助外力,让别人和我配合,否则只凭我自己是没办法的。有时我还会用爪子在书皮上挠着玩儿,不过这种运动必须背着主人,否则我就得被打一顿。而且虽然这么运动时,爪子的灵活得到了锻炼,但是对身上的肌肉来说,却毫无益处。上面说的这些都是一些老式运动,而有些非常有意思的属于新式运动。例如捉螳螂与捉老鼠相比,这个运动固然是小了一些,不过安全性也高了一些。这个运动最适合在夏季中期到秋季初期那段时间进行。 那又如何捕捉呢?首先,我要找到一只螳螂,这东西院子里就有,而且天气好时还能很轻易地找到很多。然后,我要快速地跑到螳螂跟前,那速度即使与一阵风相比,也不遑多让。这时,面对来犯的强敌,螳螂会将两只前脚高举摆好架势,它那两只脚简直和镰刀差不多。螳螂这种东西,胆子着实不小。如果没有摸清对方底细,它是绝不会放弃抵抗的,实在有趣极了。它那前脚高高举着,我抬起右腿一拂,就算没用多大力气,它那柔软的脑袋也会立即无力地歪向一旁。那副呆愣愣的样子,别提多有趣了。接着,我会跳到它的背后,轻挠它的翅膀。虽然一般情况下,它的翅膀都会整齐地叠着,但是此时却会散开,里面轻薄的里衣就会露出来,呈浅紫色,和美吉野纸差不多。 虽然是炎热的夏天,但螳螂依然穿了两层衣服,真是不嫌费事,它的爱美也可见一斑。螳螂的脖子很长,这时就会向后边扭去,或者将身子直接转过来。不过大多数时候,它都会保持静止,然后把头高高地抬起来,似乎是在向我宣战呢。如果它这样做了,那也就意味着我的运动要结束了。等一会儿后,我会再用爪子弄弄它。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只识时务的螳螂,此时就会狼狈而逃。当然,拼死进行抵抗的也不是没有,这种螳螂一般都十分野蛮,没有素质。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我就会对着它进攻的方向扬一掌。通常情况下,它会被扬得很远,足有两三尺。这时,一些老实的螳螂就会拼命向后退,我的同情心也会油然而起。于是,我就会围着院子里的树跑上几圈,就像飞翔的小鸟一样。不过当我跑完两三圈回来时,这家伙依旧跑得不远,估计连五六寸都不到。 对于我的力量,它已经一清二楚了,所以现在它除了逃跑,一点儿反抗之心都没有了。不过面对我的追击,绝望之际的螳螂偶尔也会做最后一击,它会将自己的双翅抖动开。它的双翅又细又长,和它的脖子差不多。不过据说这东西并不能飞翔,只是个装饰品,一点儿实用价值都没有,就和人们只是对各种语言,什么英语、法语、德语只是略懂的情况差不多。由此可见,虽然利用这种无用的东西,它企图做最后一击,但事实上,对我来说,这毫无威胁。表面来看,它是在做最后抵抗,但实际上,它不过拖着翅膀是在地面上爬行。我的同情心因为它的凄惨情况再次升起,不过我只能将其置之不理,以便于更好的运动。接着,我会突然来到它的面前,而螳螂向前爬行的动作却依旧在持续,这都是因为惯性。 然后,我会打向它的鼻子,此时它除了张开双翅一动不动地躺着,再也做不了什么了。我用前腿将它按住,隔了一会儿又放开,然后隔一会儿再又按住。我对它的这种攻击简直堪比诸葛亮的七擒孟获了。这种攻击差不多会持续半个小时左右,最后通过仔细观察,我发现它已经动不了了。然后我就会用嘴叼起它,并且甩一甩后再放下,这下子它躺在地上又不动了。于是,我又抬起脚来将它推一推,并且趁它想一跃而起的时候再次按住它。如果我玩腻了,这只螳螂最后的结局就是被我吃掉。而且作为食物,这东西的味道并不好,营养也少得可怜,这还真是让人意外。在此,我特意将此事告知于那些没吃过螳螂的人。 我不但捉过螳螂,蝉也捉过。蝉这种东西,各种各样,不过一般情况下,我还是将它们都统称为蝉。在所有蝉中,可以分为什么油蝉、寒蝉、鸣鸣蝉,就和可以分为什么顽童、穷鬼、唠叨货的人类差不多。在这三类蝉中,最烦人的要属油蝉,它总是不停地叫唤。同样讨人厌的还有鸣鸣蝉,它十分野蛮。最有意思的要属只在夏天末期出现的寒蝉,捉它可是件好玩儿的事。当它开始嘶鸣时,往往已经袭来了秋风,人们的皮肤在秋风的吹拂下,感到阵阵寒意。这时,寒蝉就会将尾翼晃晃,开始没完没了地嘶鸣。这种嘶鸣是它的天职,除此之外,我认为它还有义务地供我捕捉。 在秋天初期,捉寒蝉的运动就是我最大的乐趣。在此之前,我必须向各位表明,要知道如果想让这些蝉生活在地上,那是不可能的,要不然它也就不叫蝉了。而且一旦摔到地上,很多蚂蚁就会过来包围它,我要捉的可绝不是这种。在高大的树枝上,寒蝉发出“吱——知了——”的叫声,只有这种才是我的目标。在此我想向各位求教一个问题,希望那些有文化的人能帮我解答。那就是蝉的叫声到底是什么?是“吱——知了——”?还是“了知——吱——”?我认为,在对蝉的研究中,这种分歧会关系重大。人类在研究方面,显然比猫更加优秀。而且在这方面,人类更是异常骄傲。所以就算不能将答案脱口而出,在此之后,也请大家能好好思虑。 不过对我来说,这声音倒是无所谓的,因为我的目的不过是捉它。只有跟着这声音,趁着它费力嘶鸣的机会,爬上树的我才能将其一举擒获。虽然这个运动表面上并不难,但实际上却着实费力。在我眼中,与其他动物相比,我在地面上的行走能力并不差,因为我有四条腿。至少与两条腿的人类相比,四条腿的我要更胜一筹,这从数学方面就能看出来。可是在爬树这方面,比我厉害的却大有人在。例如猴子,它们天生就具备爬树的本领。如果抛开它们不论,作为它们远亲的人类同样不可小觑。按常理来说,爬树这种举动简直是肆意妄为,完全不符合引力原则。因此在我眼中,不会爬树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如果想要捉蝉,不会爬树却是个大麻烦。不过幸运的是,虽然有些费劲,但我好歹还能爬上去,这都有赖于我的一个利器,那就是我的爪子。不过此事终究是不容易的,即使那些旁观者不会这么认为。 更糟糕的是,这还不是唯一的问题。要知道,蝉和螳螂有很大区别,它是一种会飞的昆虫。因此,如果它飞走,那我就太倒霉了,爬不爬树也就没什么意思了。除此之外,我还可能面临另一种危险,那就是被蝉尿一身。这种事时有发生,我的眼睛常常成为它的目标,然后一泡尿就滋了过来。最好的办法当然是躲开,但如果没躲开,那你也只能自认倒霉了。为何在飞走时蝉还要撒泡尿呢?这种生理变化到底是源于何种心理?是因为悲伤太甚吗?还是为了更好地逃脱,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呢?倘若是最后一种,那简直就堪比会放墨的乌贼、带毒刺的刺鱼以及略懂拉丁语的主人。在对蝉的研究上,这问题显然必不可少,甚至足以充当博士论文的题目。当然,前提是要有充分的研究。 抛开这些闲话不论,让我们说回主题。在青桐树上,你会发现很多蝉集结于此。虽然“集结”这个词略显诙谐,但与之相比,“集合”又显得太刻板了。据说,在汉语中,以梧桐树来称呼青桐树。这种树长着十分密集的叶子,这些大小犹如团扇的叶子密集到把树干都遮住了。这对捉蝉的运动来说十分不方便。也许正是针对我这种情况,才会有“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谚语。迫不得已之下,我只能走向声音传来的地方。树干分为两个枝丫的地方大约离地面有六尺高,这也是我常常休息和侦察寒蝉所在的地方。当我向此处爬行时,树叶总是会沙沙作响,这是避免不了的。因此,就会惊走一些脾气急躁的蝉。更糟糕的是,一旦惊走了一只,其他蝉就会有样学样,陆续地都飞走了。单就此点来说,与人类相比,蝉的蠢笨并不差到哪儿去。所以,很多时候,当我爬到树杈上时,尽管花费了我很大的力气,却不得不面对一片静寂的情景。有一次,我爬到树上后,不管怎么将自己的耳朵转动,也没有发现任何蝉的踪迹。 后来,我打算先休息休息,因为重新再来是件很费劲的事。于是,为了等待新机会,我在树杈那儿趴了下来。可是,很快疲倦就侵袭了我,让我在毫无察觉的情况渐渐进入了梦乡。而且不幸的是,后来我一下子惊醒过来,结果直接从树杈上掉了下来,“扑通”一声砸在院里铺着石子的小路上。显而易见,我那次的捉蝉计划并没有成功。不过倒也无须在意,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只要我爬到了树上,捉一两只蝉还是没什么问题的。但可惜的是,在树上时,我就得将捉到的蝉叼在嘴里,这就导致当我回到地面将它吐出来时,基本上,它已经没有什么生机了。这着实扫兴,因为对于我的摆布、逗弄,它一点儿反应都没有了。 不过即使这样,捉蝉的乐趣还是很大的。主要在于当向它靠近时,悄无声息的我会寻找一个机会,冷不丁利用自己的前腿按住它。树上的蝉通常会使劲地将自己的尾巴不停伸缩,我要找的机会就是这种伸缩之间的空当儿。蝉的翅膀又薄又透,被我按住后,除了发出悲鸣外,这翅膀也会向周围不停地快速抖动。这种奇异的景象正是蝉带给我们的,十分美丽,简直让人叹为观止。这种表演充满了一种艺术气息,每次将寒蝉按住时,我都会请它为我表演一番。不过当我看腻了时,它的结果也无外乎被我狼吞虎咽地吃掉,对此我是不会手下留情的。更有甚者,即便已经被我吞进了嘴里,它的这种艺术表演也不会停下。 在捉蝉运动之外,我还会进行一种“滑松”运动。如果单从表面意思来看,大家也许会认为这是种从松树上往下滑的运动。其实,这是一种爬树运动。不过与捉蝉运动相比,两者的目的却是迥然不同的。前者爬树的目的是为了捉蝉,后者则纯粹是为了爬树而爬树。在四季常青的松树身上,总是凹凸不平、疙瘩丛生,这也就使它给人一种垂垂老矣的感觉。相传,这是源右卫门为了款待在最明寺出家的北条时赖,毫不顾惜地将自己珍贵的盆景老松给烧掉的缘故。不过正因如此,对我来说却成了一大便利,因为我的爪子很容易就能抓牢它的树干。因此,每当我找到这种容易让我上手的树干时,我就飞快地跑上去再跑下来。 不仅如此,在跑下来时,我可以选择两种方式:其一,脑袋朝下倒着爬向地面;其二,保持跑上去时的姿势,尾巴朝下,倒着退回地面上。在这里,我倒想问问各位,在你们眼中,最难的是哪一种呢?人类的思想向来没什么深度,所以他们肯定会认为第二种更难。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很多人都知晓,从“鹎越”山路的悬崖峭壁上下来时,源义经[77]采用的就是第一种方法。所以,他们就会想当然的认为,从树上下来时,我采用的也肯定是这种方法。在你们眼中,猫就这样没用吗?猫的爪子是向哪个方向长的,你们知道吗?事实上,猫爪都是向后长的,呈现一种弯曲的样子。所以,它能像消防钩那样将东西钩住,并且能把东西拉过来。不过如果要让它将东西推出去,那作用就大打折扣了。打个比方,如果我现在正快速地爬到树上,要想在树梢上保持很长时间停留,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为我是地上的动物,这种做法显然违背了自然法则。因此,对我来说,长时间地待在树梢上,最后的结果肯定是掉下来。直接从树上掉下来,这显然不符合我的预想。所以为了缓解这自然法则的作用,我必须想一些方法。这也就是我之所以要快速爬下来的原因。 在一般人眼中,爬下来和掉下来应是两回事,区别很大。但事实上,与想象中的情况相比,这种区别并没有那么大。要想将“掉下来”变成“爬下来”,只需放慢前者的速度就可以了。同理,要想将“爬下来”变成“掉下来”,只需将前者速度加快。所以,实际上,“爬下来”和“掉下来”的区别不过只是一个字的事罢了。当然,对我来说,从松树上掉下来肯定非我所愿,所以为了将“掉下来”变成“爬下来”,我会将速度放慢。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利用一些方法,以便于缓和掉下来的速度。猫的爪子是向后长的,这一点之前我已经和诸位说过了。所以,要想让自己“爬下来”而不是“掉下来”,我就得脑袋朝上用爪子抓住树干退下来。因为只有这样,我那向后长的爪子才能抓紧树干,抵抗身体向下落的那股力量。这个道理显而易见。那如果要反过来呢,像源义经爬下悬崖时那样头朝下来个“滑松”,那会怎么样呢?事实上,如果这样,除了刺溜地滑下来外,爪子的作用可以说完全发挥不出来,也就意味着自身的体重将没有一点支撑。所以,按照原本的计划,自己会“爬下来”,但事实上,最后往往直接会变成“掉下来”。由此可见,爬“鹎越”悬崖的方法并没那么容易。在所有猫中,似乎只有我自己还掌握着这种本领。我之所以用“滑松”来称呼这项运动,原因正在于此。 我最后要说的运动是“绕墙”。主人家有个用竹篱笆围成的长方形的院子。其中一面篱笆与走廊平行,与左右只有两丈四尺的篱笆相比,这面篱笆也是最长的,大约有五六丈。有时我会爬到这面篱笆顶上去,然后绕着走一圈,并且保证自己掉不下来,这就是我口中的“绕墙”运动。虽然很多时候,这项运动都不能成功,但成功后的乐趣却是很大的。而且在篱笆相隔不远的地方竖着一根木桩,这对我来说无疑是大大的便利,让我可以稍作休息。今天,我的运气不错,从早上开始到中午,我已经非常高明地完成了三次。而且,其中的乐趣也随着愈加高明的技巧而增长,所以我还要再做一遍。 在第四次的过程中,邻居屋顶上飞来的几只乌鸦吸引了我的目光,此时我才完成了二分之一。它们整齐地落在我的前方,离我也就五六尺远。这些家伙,来的时候招呼都不打一个,目的似乎就是为了给别人的运动造成阻碍。更何况,这还是一些没有户口的家伙,不知从哪儿来的,竟然就这样大咧咧地在别人家的地盘上停着,简直太不像话了。思及此点,我冲着它们叫道:“嘿,离远点儿,我过去了。”其中一只站得最靠前的乌鸦笑嘻嘻地看着我。第二只和第三只也没闲着,前者使劲看着主人家的院子,后者估计是来之前吃了什么,正站在篱笆上颇为使劲地擦嘴。在接下来的三分钟里,我一直在篱笆上站着,以便于它们能有充足的时间考虑怎样回答我。 乌鸦有个绰号,叫“勘左卫门”。虽然我花了很长时间等待,但是它们却没什么反应。飞走了?没有。回答?也没有。由此可见,这个绰号还真是名副其实。迫不得已之下,我只好朝前方走去,但速度并不快。最前面的那只勘左卫门这时突然扇动了下翅膀。“哟,害怕了?要跑吗?看来我还是很有威严的。”我心里这样想到。可事实证明,我不过是自作多情,它只是换换姿势,把原本冲着右边的脑袋转向了左边。 浑蛋!这要是在地上,它恐怕难逃我的手掌心。可是现在,我正在进行“绕墙”运动,这本来就是件很难的事。所以,如果和这家伙争斗,我此时恐怕真没有那份精力。不过虽然这么说,但是让我耐心地等着它们自己离开,我也是做不到的。第一,我的腿不足以支撑这种无聊的等待,它会越来越无力;第二,这些家伙之所以能站在这儿,是因为它们有翅膀,所以,对它们来说,只要它们愿意,一直待在这儿也不是什么问题;第三,今天这种“绕墙”运动我已经完成三次了,所以无论它们出不出现,我都已经十分疲惫了。更何况与走钢丝相比,我这项运动怕是还要更难一些。所以哪怕没有任何阻碍,我也不能保证自己就能完成这项运动。更何况此时,我还要面对这么大的阻碍——三个浑身漆黑的家伙,这实在让我左右为难。迫不得已之下,将这项运动终止,从墙上下来,似乎成了我唯一的选择。我想就这么办吧,省得麻烦。而且与我相比,它们的人数本来就多,气势上就先占了优势。更何况这些第一次出现在这片儿的家伙似乎并非善茬,这从它们那尖利的嘴上就能看出来,简直和神明赐给“天狗”之子的那怪嘴一个样。 对此时的我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撤退。否则一旦状况越来越严重,我再一不小心掉下去,只怕会更加丢脸。但没想到的是,那个把脑袋转向左边的家伙竟趁我思考的时候骂了一声“傻子”。紧接着第二只乌鸦又冒出一声“傻子”。而最后的那只甚至连叫了两声“傻子!傻子”!虽然一直以来,我都是只温和的猫,但是此时面对如此景象,我再也不能手下留情了。现在是在我的地盘上,竟然遭到它们如此辱骂,对我的名声来说,这无疑是种屈辱。当然,也许说名声并不太准确,毕竟直到今天,我依旧是只没名没姓的猫。然而即便如此,对我的颜面来说,这同样是种损害。退缩?我决不能那样做。虽然与我相比,它们人数更多,但在我眼中,不过是一盘散沙,而且它们没准儿只是一群懦弱之辈。我已经下定决心前进,无论怎样都不会退缩。于是,我速度并不快地走向前去。可是看看这些乌鸦,竟然在彼此交谈,完全没把我放在眼里。因此,我的怒气愈发高涨。 倘若这竹篱能更宽些,哪怕只有五六寸也好,它们决不会如此轻松惬意。然而现实的情况是,尽管我已经怒火滔天,但也只能一点一点地朝前移。这段路可是花费了我好大力气,但我和最前面那只乌鸦的距离越来越短,差不多只有五六寸了。原本我打算再接再厉,结果没想到那三个家伙这时忽然拍动翅膀飞了起来,就好像之前已经商议好了一样,飞到了离墙一二尺的地方。因为它们的扇动,我的脸被一阵风吹过,大惊之下我猛地向旁边栽去,毫无意外地“扑通”一声掉到了地上。 我心想,这下完了,然后抬起脑袋看向了上方的墙头。结果发现,那三个家伙依旧站在原地向下看着我,尖利的嘴巴向前伸着。这些家伙,当真是胆大包天。我瞪着它们,尽管模样颇为凶狠,但依然没什么用。然后,我又将腰拱起来,用大声的号叫来表达我的愤怒,但效果似乎更加不如人意。对于我的怒吼,它们毫无反应,就好像那些精妙的象征诗,普通人也理解不了一样。不过这种现象其实也没什么可奇怪的,只要仔细想想就能明白。我之前显然犯了个错误,那就是将它们视为了和我是同一个物种。面对我的怒吼,真正的猫当然无法忍受。可是要知道,事实上,我的对手是几只乌鸦,这着实可惜。乌鸦就乌鸦吧,事实如此,我也只能无奈地接受这个事实了。这种无奈就好像实业家想将我的主人制伏,好像西行法师[78]收到了源赖朝将军送的银制猫,也好像西乡隆盛[79]先生的铜像被乌鸦浇了一坨粪。 一直以来,我处事都十分灵活。所以,既然此时情况已经于我不利,我仍是回到了廊子上,动作干脆利落。晚餐时间已经到了,对我来说,虽然需要运动,但也不宜做太多。不知因为什么,我的身体似乎快散架子瘫倒下去了。而且此时正值初秋,在运动中,我身上的皮毛似乎吸收了太阳的余热,此时浑身都热了起来,就好像要烧起来一样。脊背上也非常痒痒,这是因为原本应该掉到地上的汗水像层油脂一样都粘到了毛根上。除了这种出汗发痒外,还有一种痒是因为被跳蚤咬了。不过二者的差别很明显,想要区分十分容易。如果这发痒的地方容易够到,我原本可以用嘴或者腿去咬一咬、抓一抓。然而不幸的是,这次,如果只依靠自己的力量,我是无法解决的。因为感到痒痒的地方恰巧在脊背上,正是中间那纵向的一片。针对此种情况,要想让自己不再难受,睡个好觉,只能有两个办法——要么去使劲蹭蹭其他人,要么使劲蹭蹭松树枝干。 实际上,最蠢笨的就是人类,只要我喵喵地叫几声就能搞定。表面看来,我们之所以发出这种叫声是因为人类的抚摩。但事实上,站在我们猫的立场来看,那声音不过是在表达我们被摸的不满罢了。总而言之,人类都是些蠢货。很多时候,当我们喵喵叫着靠近他们膝头时,他们就会认为我们在表达爱意,这根本是大错特错。而且每当这时,对于我们的作为,他们不但听之任之,甚至还会摸摸我们的脑袋以示抚慰。不过可惜的是,最近这段时间,我的皮毛里长了一种寄生虫,叫跳蚤。所以人们不愿意再让我靠近,总会拎着我的脖子将我扔出去。可见,我已经无法引起人们的关注了,原因正是这些微小且无关紧要的小跳蚤。这不正说明了人类的反复无常吗?不过是一些跳蚤,顶多一千只,他们竟然就这样无情地翻脸了,真是想不到。 据说,在人类的世界中,普遍遵循着这样的爱之法则,即爱他人的前提是要保证条件对自己有利。因为人们突然间在对我的态度上发生了很大转变。因此,当我身上发痒时,唯一可以依靠的只有自己。于是,为了解痒,我只能依靠松树,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办法。思及此处,我就离开廊子,打算去松树上蹭蹭。不过转念一想,如果我这样做了,虽说暂时止了痒,但只怕失去的更多。为何我会这样说呢?那是因为在松树上长满了富有黏性的松脂。这是种非常固执的东西,只要粘到身上,要想让它们掉落是极其困难的。就算是打雷闪电,或者波罗的海舰队全军覆没,也无济于事。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问题也非常难缠。那就是这种东西扩张得很快。最开始时,也许只有五根毛被粘,但是用不了多久就会扩张到十根,紧接着就会变成三十根。等你发现时,往往为时已晚。我虽是一只猫,但生性淡泊,简直和爱好茶道的人差不多。所以,我十分厌恶这种黏稠、顽固、歹毒和难缠的东西。我连面对长相俊美的猫时都可以做到无动于衷这松脂就更不在话下了。当被北风吹来时,人力车夫家的阿黑双眼就会流出眼脂,这松脂就和那东西差不多。我穿着浅灰色的皮毛大衣,此时竟然被这种东西祸害成这个样子,真是欺人太甚!倘若它能站在我的角度将心比心,自然就会明白我为何口出此言。不过对它来说,我的话显然毫无作用。只要我敢把脊背往松树上蹭,它必然会把我身上弄得黏黏糊糊。由此可见,这根本就是个不通情理的蠢货,如果我非要去和它商讨出个结果,不但会让我的颜面尽失,而且还会牵连我的皮毛。所以,我只能任凭身上发痒,毫无办法。 显然这两种解痒的办法都行不通了,所以此时我有些不知所措。要想以后能安稳地生活,保证身体健康,我必须马上找到止痒的方法。正当我抬着后腿想主意时,有件事一下子浮现在了我的脑海中。很多时候,我的主人都会带着毛巾和香皂出门,然后当他回来时就会面色红润。这中间虽然只经过了三四十分钟,但是与之前相比,他的气色就好多了。主人既丑又穷,可即便对于这样的人,洗澡也能发挥如此神奇的功效。与之相比,这种方法只怕对我的效果更好。原本,我没必要通过洗澡让自己变成风流小子,因为我已经够俊朗了。但是现在,如果我不这样做,没准儿就会生病早夭,这对世人来说,损失就太大了。 所以,一番探听之下我得知主人平时去的地方就是公共浴池,这地方是人们故意建造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消磨时光。不管怎么说,既然它的建造者是人,那就不能对它有太大期待。不过即便如此,我还是要去试试的,谁让我已经陷入这种困境了呢?当然,如果一试之下,没有任何效果,自然就没有下次了。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问题,那澡堂是人类专门为自己修建的,像我这种异类能被允许进入其中吗?我转念一想,就连主人那种人都能进去,而且举止颇为从容不迫,那我为何不可呢?不过虽然这么说,但为了维护我的名誉,避免碰钉子,最好的办法,是我先去试探一番。下定决心后,我从容镇定地就奔着澡堂去了。 经过胡同,拐向左边。在那里,你会看见一个和竹竿差不多高的十东西。上面还有烟冒出,看起来颜色很浅。公共澡堂到了,我找到它的后门,然后悄无声息地溜进里面去。也许有人会说,只有胆小的人才会如此,或者说,只有无能的人才会如此。其实,不过是一些人因为嫉妒而发出的抱怨罢了,这些人一般只能通过正门进去。很多时候,聪明人要搞奇袭利用的都是后门,这种做法古已有之,不信你去看看《绅士育成记》,第二卷第一章第五页上就有例子。除此之外,这本书上还写过:“在绅士的遗书中提到过,后门乃修身明德之门也。”这话就写在书中的下一页上。我虽是一只猫,但却生于二十世纪,所以当然具备这样的教育。因此,最好还是不要小看我。 说回正题,话说我溜进去之后,在里面看到很多松木。它们已经被劈成了大概长约八寸的木柴,被堆成了一座小山。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煤同样堆在一起,像个大土堆。或许有人不禁会发问,为何用小山来形容柴堆,却用土堆来形容煤呢?事实上,我只是单纯地想将它们区别开来,并没有其他意思。人类真是可怜,以米为食,以鸡鸭为食,还以家畜和各种东西为食,没想到所有东西都吃遍了,竟落得个吃煤的下场,惨啊! 我继续前行,然后看见一个敞开的门,大约有六尺宽。屋里空荡荡的,没有一点儿声响。不过这时却有人声从对面的屋里传来。由此我推断到,人声鼎沸的那片必是澡堂无疑。在柴堆和煤堆中间有条小道,我从此处穿过并拐向左边,然后接着前行。结果发现,在右侧的玻璃窗那边,有一些像金字塔那样堆成三角形的圆形小桶。我对每个小桶都抱以深刻的同情,因为本是圆形的它们竟被迫堆成了三角形。在小桶的南边有段长约五六尺的隔板,它的设置似乎是专门为了欢迎我而准备的。因为它与地面的距离不过一米,对我来说,要想跳上去,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太棒了!”我欢呼道,然后一跃而起,紧接着我的眼前就出现了所谓的浴池。在这个世界上,最有意思也最让人高兴的事是什么?无非是将从不知滋味的东西吃入嘴中,将从没见过的风景尽收眼底。每个星期,我家主人会来浴池三次,每次大约三四十分钟。如果各位也能像我主人这样,那就太好了。不过如果您从没见过浴池,就像我一样,那就请您务必去看一看,千万不要错过,就算不给父母养老送终都没关系。这景象真可谓壮观,就算在这偌大的世界上,也可谓难得一见。 究竟哪里壮观呢?即便是我,也有些羞于启齿。透过这个玻璃窗,我看见很多犹如台湾土著般浑身赤裸的人挤在一起,这些吵吵嚷嚷的人简直堪比二十世纪的亚当。纵观人类的服装史,算了,这事还是由托伊菲尔斯德雷克先生来说吧,我在这儿就不赘言了。总之,对人类来说,衣服是必需的。在十八世纪前后,英国有处温泉,名叫帕司。伯·南希曾为此处制定严厉的规定,即无论男女,在浴室里,从肩到腿的任何一处都不能暴露出来。 六十年前,英国某城市还曾有过一所美术学院。因为学院的性质,裸体画和裸体雕塑自然必不可少。所以,在学院各处陈列着很多买来的裸体模型。一般情况下,这倒没什么大碍,难就难在举行建校典礼时,因为那时势必要请很多名门闺秀到场。当时,在这些小姐、夫人眼中,人这种动物不能像猴子似的只有一层皮,人必须要有衣服。不穿衣服的人就和没鼻子的大象、没学生的学校、没勇气的军人一样,丧失了自己的本性。而丧失本性的人应该被称为野兽,已经不是人了。当然,学院里不过是些裸体模型。但是即便如此,对这些小姐、夫人来说,如果与这些整天和兽类打交道的人交往了,对她们的名声而言,无疑是种侮辱。因此,她们以“恕不出席”拒之。虽然在学院老师眼中,这些女人简直不可理喻。不过无奈的是,不管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女人这种东西都具备一种装饰作用。虽然她们既不会舂米劳作,又不会当兵打仗,但是对建校典礼来说,这种装饰品却不可或缺。思及此处,迫不得已,他们只好用布庄买来的三十五匹黑布给这些裸体模型穿上衣服,避免它们落得个被当作兽类的下场。更有甚者,就连这些模型的头部也裹上了黑布,唯恐那些女人怪罪。这样一来,典礼总算得以圆满举行。由此可见,对人类来说,衣服可谓十分重要。 近期,有些先生对裸体画、裸体之事大加支持,这显然是不对的。这从一点上就能看出来,例如从我出生到现在,我从来没有见过一只裸体的猫。裸体画来自希腊、罗马,它之所以能够流行和文艺复兴有一定关系,是受了那种淫乱风气的鼓动。对希腊和罗马人来说,他们对裸体已经司空见惯了。所以,在他们眼中,裸体和风纪之间没有丝毫关系。然而无论是在寒冷的北欧,还是在日本,甚至是英德,要想不被冻死,衣服可谓是必需品。因为畏惧死亡,所以人们要穿衣服。当这种行为普及到所有人身上,对人来说,穿衣服就成了必不可少的行为。一旦穿上衣服,再面对那些裸体之人时,就会视他们为野兽,而非人了。因此,也就可以理解,为何在欧洲人眼中,那些裸体画、裸体像会被视为野兽。北欧人尤为如此。甚至即便与猫相比,这种野兽恐怕还稍有不如。很美?那也没什么,不过是“很美的野兽”罢了。如此说来,或许有人会质疑我是否见过西方女人的礼服?我不过是只猫,自然没见过。不过这并不代表我没听说过,据说她们所谓的礼服不但袒露着胸口,还裸露着手臂香肩,简直不成体统!她们的衣服在十四世纪以前还和普通人一样,并没那么可笑。可是为何现在她们的衣服竟会像戏子那样下流呢?这个理由太长,所以在这里,我不想多加赘述。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如此罢了。 我们先将她们的衣服史抛开不论,话说虽然在晚上她们穿得如此下流,还得意扬扬。但是在白天,她们还是会将全身都包裹严实的。甚至即便是一个脚趾,如果被别人看到,对她们来说也是奇耻大辱。由此可见,她们心里的人味并没有完全泯灭。至于那礼服,不过是一群傻子商量出来的结果,自欺欺人罢了。如果对于我的说法,某人心怀质疑,大可以白天也去街上走走,将胸口和手臂都露出来看看。即便是支持裸体的人,也可以这样试试。如果在他们眼中,真的由衷以裸体为美,怎么不让自己的女儿光着身子呢?或者自己也可以去上野公园裸奔一下。为何不这样去做呢?难道是做不到吗?显然不是,而是因为没有西方人为先例吧。实际上,此时不就有人穿着下流的礼服在帝国饭店出入吗?而且颇为骄傲自满。这又是为何呢?其实答案很简单,不过是因为西方人已经开创了先例罢了。在他们眼中,西方人无疑是出色的,所以即便生硬、愚蠢,也非要去模仿个没完,否则就不舒服。别人比你高,你就得低头;别人比你强,你就得认输;别人比你厉害,你就得屈服;如此卑躬屈膝,实在愚蠢至极。当然,如果这种愚蠢是不得已而为之,或许值得理解。但是,也请不要太高看了日本人。而且这情景也同样适用于学问方面,不过在此就不多加赘述了,毕竟和衣服没什么关系。 如是,对人类而言,衣服可谓极其重要。它的重要性甚至可以与人类自身相媲美,因此人总是会质疑,衣服和人到底哪个更重要?纵观人类历史,似乎将其称为衣服的历史更为合适,反倒不能称其为血肉的历史了。所以,一旦某人赤身裸体,在他人眼中反而更像是妖怪,离人倒相去甚远了。当然,妖怪这个称呼也不是不能摒弃的,只要所有人类都愿意做妖怪就可以了。不过如果这样,人类自身就将面临很大苦恼。人类在远古时候由大自然创造而来,相互之间地位平等,然后又一起被放到了这世上。因此,所有人生下来时都是赤身裸体的,没有例外。 如果人类能对这种平等安之若素,那估计无论生活多久,他们都会是如此赤身裸体的。可是,其中一人却说道:“如果所有人都一个样,赤裸裸的,那我为何又要浪费精力了?这努力不就毫无意义了吗?我必须想个办法,让自己突显于众人之中,让他们知道我是谁。所以,为了能让其他人大吃一惊,我得在身上穿点儿什么。”于是,经过十年的不断研究,短裤诞生了。然后此人穿着它到处去炫耀说:“看看,我现在和你们不一样了吧?”今天的人力车夫就是此人的后代。也许有人会觉得,竟然花费了十年时间才发明出一条短裤,这也太没用了吧?实际上,这种说法十分愚妄。因为此人的立足点是今天,回头看时难免陷入愚昧的境地。如果从当时的角度来看,称其为最伟大的发明也毫不过分。笛卡儿发现了“我思故我在”的真理,这难道不是连三岁孩子都知道的事吗?但据说,他同样花费了十年才明白。无论探索什么事,都必须花费一番大力气。所以,一个车夫竟能发明出短裤,虽然花费了十年时间,但已实属难得。 当然,短裤一经发明问世,车夫难免耀武扬威起来。于是又出现一个人,对于车夫们穿着短裤耀武扬威的行径,他十分气愤。所以,通过六年的研究,大褂诞生了。虽然这东西看起来穿不穿都无所谓,但到底是压制住了短裤的嚣张气焰。大褂的黄金时代开启了。这个发明人正是菜店掌柜、药店掌柜、布庄掌柜等人的祖先。在短裤和大褂之后,裙裤时代紧随而至。这也是一位妖怪发明出来的,他曾愤怒地大喊道:“大褂有什么了不起!”这个人的后代就是那些旧武士和现在的大官们。就这样,妖怪们接二连三的独树一帜,最后那种模仿燕尾的奇装异服终于诞生了。 然而,这种东西究竟是怎么来的呢?是随随便便、胡扯瞎闹、漫不经心弄出来的吗?显然不是。这不过是很多好胜之人野心勃勃弄出的新花样,目的就是为了超越他人,突显自己的与众不同罢了。从这种现象上,我们可以发现一大事实,那就是人类对于平等饱含憎恶,就好像自然也不喜真空一样。至于今天,正是因为对这种平等的憎恶,所以人们才穿上各种服装,以彰显自己的地位。对人类而言,衣服现在已经成了其自身的一部分。如果想将这部分舍弃,并回归原始那种赤裸的平等,估计只有那种狂妄之人才能做到。不过就算成了此种人,要想回到过去,那也是不可能的了。在文明人眼中,只有那些妖怪才会想回到过去。这个世界上有亿万人,如果大家都成了妖怪,那不就平等了吗?既然这样,就让所有人都退回到妖怪的世界中不就行了吗?事实上,就算如此,依然行不通。因为,就算所有人都变回了妖怪,但第二天,妖怪之间的竞争又会上演。虽然此时,他们的竞争手段已经不是穿衣服了,但对他们来说,依然可以利用妖怪的本色来竞争。虽然不能再穿衣服,所有人都是赤身裸体的,但是在其他方面,总还是会弄出些与众不同来。由此可见,还是不脱衣服为妙。 可是,现在我面前的这群人却全都是赤身裸体的,什么短裤、大褂、裙裤,都没了踪影。他们就这样一丝不挂地暴露在他人的目光中,将自己的丑陋之态表露无遗,甚至还在夸夸其谈,脸上毫无顾忌之色。这就是我之前所说的极为壮观的景象。对我自身来说,此时倍感荣幸,因为竟然有幸将这些人的情况向那些文明人描述一番。 我应该从哪儿开始说呢?这浴池里十分混乱。这些妖怪们的行径乱得很,为了能够井然有序地加以阐述,我必须要花费大量精力。我先从浴池着手吧,姑且算它是浴池吧,事实上,这很难说得清。它有九尺长三尺宽,被分为了两部分。一边是所谓的药汤,一边是普通洗澡水。前者呈现出一种乳白色,但却像掺了石灰似的那样混浊,而且还油亮亮的不通透。其实,这水像要臭了似的也没什么可奇怪的,因为一番探听之下我才知道,一份药汤竟要用一周之久,下周才会换新的。至于后者,也好不到哪儿去。虽说是普通水,但也称不上清澈,那颜色就和消防水桶里存的雨水被搅动起来时差不多。 接下来我要说说那些妖怪。要想对他们加以描述,可不是那么简单的。有两个看起来岁数不大的人站在那个和消防水桶差不多的浴池里。他们站在那儿正将水撩向自己的肚皮,哗啦哗啦的水声不绝于耳,当真是好福气。若论肤色,这两人简直不分伯仲,都是同样黑。我心里想着:“这两个家伙,长得倒挺壮实。”没过多久,其中一个对另一说:“我这块是怎么了,阿金?总有些疼。”与此同时,他正拿着毛巾擦拭着自己的前胸。 “那块吗?是胃啊。这你可得注意点儿,严重了是会有生命危险的。”阿金说道,语气颇为热情。 “不对,是左边。”那人边指着左肺部的位置边说道。 “就是胃没错的,左边胃,右边肺。”阿金答道。 “是这样吗?我还以为胃在这边呢。”那人边说边在自己的腰上点了点。 “不对,那是小肠。”阿金说道。 这时,一个青年突然跳进了水里,发出“咕咚”一声,这个长着小胡子的家伙看起来大约二十五六岁。原本他跳进来也没什么,可是他全身都是香皂沫,除此之外还有泥垢。所以这一跳之下,这些东西立即在水面上扩散开来,形成了一层油光光的污垢,呈一种青灰色。然后,两个脑袋从他旁边露了出来。其中一个光秃秃的,是个老头儿。他冲一位留着板寸的小伙搭讪道:“人老了,腿脚都不灵便了,和年轻人可比不了。不过要说到这洗澡水,我还是希望能热些的,否则不过瘾啊!” “您身体看着不错了,老爷子,而且看起来很有精神头。”青年答道。 “哪有什么精神啊,幸好没什么病。人啊,活到一百二十岁也不是不可能的,但千万别干坏事。” “这么多年?能活到吗?” “肯定能活到一百二十岁。在明治维新前,牛入区有个直参武士,名叫屈渊。据说他有个仆从,此人活到一百三十岁呢。” “嘿!活得真够久的。” “可不是吗?活得真够久的,以至于他连自己的岁数都忘了。据说,他在一百岁以前还清楚自己的年龄,但是之后就忘得精光了。我们相识时,他已经一百三十岁了,不过那时他还活着呢。至于后来如何,我就不得而知了。没准儿啊,现在也没死。”说完老头儿就离开了浴池。至于刚才那个长着小胡子的年轻人,他正独自在那儿笑嘻嘻地弄着香皂沫,使那像云母片一样的香皂沫覆盖住了身旁的水面。 然后,又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妖怪跳进了浴池。之所以说他与众不同是因为他背上文着花纹,似乎是岩见重太郎[80]挥刀斩蟒蛇的故事。不过那条蟒蛇却不见踪影,应该是尚未文完,这着实可惜。因此,在这位“岩见重太郎”的身上,多少能看出点儿失望的味道来。他跳进浴池后嚷道:“妈的,这水真热啊!” 另一个随后跳下的人也附和道:“这水……能凉些就好了……”此人的面目显得有些狰狞,可见这洗澡水确实太烫。一见到那位文着重太郎的人,他立马招呼道:“您也来了,老师傅。” “嗯,是你呀。”那位“重太郎”接着问道,“最近,阿闵怎么样了?” “他呀,活跃着呢。” “他倒不是总这样……” “那倒是,不过这可不是个忠厚的家伙。哦……这么说吧,反正他不大招大家待见,也不知是何原因,而且也不得大家信任。对一个手艺人来说,这可不是好事。” “为何大家都不喜欢他,其实这也好理解,谁让阿闵总是一副骄傲自得的样子呢,一点儿都不懂得谦逊有礼,所以大家不信任他也很正常。” “这倒是实话。仗着自己的手艺,这家伙总是自以为是。可这有什么好处呢,最后还不是自己遭殃。” “白银町上的老人儿没剩下几个了,到了现在,也就只有桶铺的元老爷、砖瓦店的掌柜,还有您,能称得上师傅喽。我是这儿的本地人,生于此长于此。至于阿闵那家伙是从哪儿来的,就不得而知了。” “可不是吗?不过他竟然能做到那地步,倒也实属难得了。” “唉,反正是不招人待见,也不知是何原因,或许是因为他不合群吧。”就这样,两人的话题一直围绕着这个阿闵,那坏话说个不停。 这边浴池的洗澡水就像消防桶一样混浊,对它的描述就到此为止吧,接着让我们把目光转向另一边的药汤。这药汤呈乳白色,有很多人挤在里面。表面看来是在浴池水里挤了很多人,但事实上,更像是在人堆里加了一些水。而且这个池子有进无出,大家看起来都悠闲得很。此时,我也深刻理解了为何此处的水会这么脏,一是因为不经常更换,二是因为泡的人实在太多了。我对浴池里的人再次认真观察了一遍,终于找到了我的主人,他在各种拥挤下正蹲在池子的左上角那儿。因为洗澡水很热,所以他的脸上红彤彤的。我心里十分同情他,真希望有人能腾个空儿让他出来。不过看起来大家似乎并不愿意接受我的意见,而主人似乎也不领情,依旧浑身通红地待在原地。这种事其实做起来很难。那既然身上都烫红了,为何他还不愿出来呢?估计是怕浪费了那洗澡钱吧,足有二毛五分呢。虽然我是一只猫,但对主人的忠心却天地可表。所以身在窗沿上的我不免为他担心,怕一直不肯出来的他会在里面晕倒。主人旁边的一个泡澡者这时开口了,他的全身都泡在水里,他说:“这水太热了,瞧瞧这后背,简直像被针扎一样。”似乎想以此来获得大家的支持。 不过,有人却没能让他如愿,那人得意扬扬地回道:“哪儿热了?这水冷热正合适。要想让这药浴发挥作用,就得这样。与这儿相比,我在老家用的水更热,至少比这热一倍。” “这药浴到底有何用啊?能治啥病?”有人问道,这家伙的脑袋上顶着一条叠好的浴巾。 “啥病都治,厉害着呢,作用也大。”一个脸长得像黄瓜一样消瘦的人说道。如果像他说的那样,这药浴的效果那么大,那为何他没有变壮实呢?真是奇怪。 紧接着,又一个貌似啥事都懂的人接茬儿道:“这药疗效最好时是在换好药水后的第三、第四天,所以今天来泡正合适。”一望之下,我发现这人长得颇为肥硕。 “那能不能喝呢?这样有效果吗?”一个声音突然插入,听起来颇为娇弱,但看不清长相。紧接着另一人答道:“要想喝的话,得等它凉了。睡觉前喝上一杯就不用起夜了,喝点儿试试也行。”这人同样看不清长相。 说到这里,我们再把目光从浴池挪到大厅。嘿!这人可真不少,一大群亚当。有的蹲着,有的坐着,姿势各异。都在搓洗自己的身体,有的搓这儿,有的搓那儿。其中有两位亚当吓了我一跳,一位躺在水泥地上仰望高处的天窗,另一个更加悠闲,正趴在地上看向水沟。除此之外,还有一对貌似是师徒的和尚,小和尚正在代行搓澡工的职务,给自己面向墙壁蹲着的师傅敲打肩头。当然,正式的搓澡工也有,他正拎着一个圆桶将热水浇到客人肩上。而且虽然室内温度颇高,他却还穿着坎肩,据我估计,可能是他感冒了的关系。他还拿着一块粗绒布,就夹在他右脚的大拇指中,估计是用来给客人搓泥的。 旁边还有一个年轻人,自己就占了三个水桶,正不断劝说周围的人用他的香皂。一个劲儿地说:“这是我的香皂,请用!请用!”然后就开始夸夸其谈起来,至于说的什么我倾耳细听,原来是:“枪本是外国的东西,后来才传过来的,对吧?在古代,战斗的工具主要是大刀。外国人之所以要造枪,不过是因为他们胆小罢了。这个外国是哪儿呢?反正不是中国。在和唐内,也就是清和源氏的时代,这东西还没有呢。据说,源义从虾夷去往满洲时,身边就跟着一个虾夷人,而且此人颇有学识。后来,源义经之子对大明国实施攻打,不敌的大明派出使者求见三代将军,并提出要求,希望可以借兵三千。然而没想到的是,三代将军扣留了使者。至于这个使者姓甚名谁,他一时想不起来了。反正在接下来的两年里,这个使者一直被拘禁着。后来在长崎,一个窑姐嫁给了他。这个窑姐给他生了个孩子,这孩子就是和唐内。等此子长大后妄图回到大明,结果发现国贼已将大明覆灭……” 什么乱七八糟的,我丝毫没听懂。 在这人的身后还有个人,此人看起来也就二十五六岁,脸色晦暗。此时除了将热水不停地撩向大腿根部外,他并没有说什么。他看起来十分不好受,好像那里有疮。在他旁边有个貌似是这一带“读书人”的家伙,不过十七八岁,正在粗鲁地大声说着什么。在“读书人”旁边还有个背对着我的家伙,他脊柱骨节节突起,就像将一根竹节杖插入了一具僵尸体内。在他脊柱两侧,摆着四个像“十六子棋”棋子一样的圆点,排列得非常整齐。不仅如此,这些“棋子儿”还有些腐烂,甚至流出了脓水来。如果我继续这样写下去,那就有太多东西要写了。我现在连其十分之一都还没写到。突然,一个光头出现在进门处,他大概七十多岁,穿着淡黄布衣服。此人出现后,他对着这些赤裸的妖怪行了个礼,模样颇为恭敬。然后说道:“实在感谢诸位在这么冷的天还来光临,大家慢慢洗,不要着急。要想暖和一点儿,就在药浴里多泡几遍。洗澡水一定要够热,知道了吗,掌柜的?”他一张嘴就是这么一大通,浴池的掌柜的立马回答:“知道了。” “这老爷子真会做生意,这么客气。”刚才提及和唐内的那人夸赞道。 这个老头儿突然而至,古怪得很,着实吓了我一大跳。因此,我决定略过其他的不提,先把所有心思放到这老头儿身上。最初,有个刚从浴池里出来的四岁左右的小孩儿落入了这老头儿的眼睛里,老爷子将手招一招,说道:“这边来,小家伙!”但没想到,小孩儿一下被他吓哭了起来,似乎很害怕。他这一哭,把老头儿也吓了一跳,连忙说道:“别哭,别哭,怎么了?怕我?哎,这是咋回事?”说完,老头儿话锋一转,对孩子父亲说道:“哟!源老板啊!今天可不暖和。昨晚,近江店进小偷了,不过是个蠢货。你都想不到,他竟然在角门上掏了个四方的窟窿。后来人跑了,但却啥也没偷成,估计正好让警察或巡夜的给撞见了。真是笑死人了。”这老家伙对小偷好一番讥讽,然后又转向另一人说道:“真冷啊今天,你这年轻人怕冷吗?”实际上,觉得冷的似乎只有他一个人。 一时间,我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老头儿身上了,结果不但忘了其他妖怪,也没顾得上在浴池一角烫得浑身通红的主人。这时,在搓澡和冲洗挨着的地方突然传来一声大叫。定睛一看,我发现这声音正是主人发出来的。这叫声不但大,而且沙哑得难以听清,虽然我不是第一次听到,但因为今天是在这样的地方,所还是吓了我一大跳。我瞬间就判断出来主人为何如此生气,肯定是因为长时间待在热水里,结果导致了上火。他又为何如此大喊大叫呢?如果只是因为这种病态,这当然值得理解。但事实并非如此,他的头脑可没有随着上升的肝火而变得昏聩,其实只要我将他之所以大吵大嚷的理由讲明,大家也就明白了。实际上,他正在和人发生争吵,对方是一个自负的“读书人”。主人大叫道:“往后面去,别把水弄到我的小桶里。” 看待事情的眼光不同,事情的样子自然不同。所以针对主人大声吵嚷的原因,不一定非得是因为上火的关系。没准儿在一万人中,终究会出现一个像高山彦九郎[81]那样的人,对山贼加以大声斥责,而此时的苦沙弥之所以要弄这么一出,很可能怀揣的是同样的目的。结果是否也会和预想的一样呢?那可不好说,毕竟在对方眼中,自己可不是什么山贼。转过头的读书人答道:“我原本就在这儿。”语气听起来颇为诚恳。这回答十分平常,潜台词就是在说:“这地是我先占的,我才不会顺你心意离开呢。”而且,无论是他的语气,还是态度,实在和山贼相去甚远。虽然主人有些上火,但是他按理也该明白这一点。可是,他之所以会发火,其实和读书人占位置没多大关系。真正的原因是在这之前,这两个年轻人毫不沉稳,光顾着得意扬扬地在那儿自吹自擂,这才把主人的火气给勾了上来。所以,虽然对方已经老实地表明位置是自己的,但主人依旧呵斥道:“浑蛋,你是怎么回事,把脏水往别人桶里弄?”就算是我,面对这两个年轻人时心里也早有不满。所以,听见主人的话,我不禁大呼道:“痛快!”不过虽然如此,在我眼中,他的行为依旧有欠考虑,因为他毕竟是老师。 主人是一个很顽固死板的人,这个性格可不讨喜。他身上都是棱角,简直和烧过的煤块差不多,而且又臭又硬。据说,在古代,汉尼拔[82]率军越过阿尔卑斯山时,路被一块巨大的岩石堵住了。于是,汉尼拔将醋淋到岩石上,并听过火烤让岩石变软,然后用锯子将岩石据开,最终他们顺利通过。我觉得主人在药汤里已经泡了那么久,但对他的固执病症显然没什么效果,看来唯一的方法就是用醋浇、用火烧了,否则主人这病是不会好的,即便再来几百个这样的读书人,历经数十年,结果都是一样的。 这些泡在浴池里或站在水龙头下的人都是赤裸裸的,那些文明人必穿的衣服已经被他们脱去,可以说这就是一大群妖怪。所以,用普通规则来要求他们显然是行不通的,他们自然可以肆意妄为。例如,让左肺变成胃、让和唐内变成清和源氏、让阿闵不值得信任。可是,如果离开浴池,回到穿衣处,他们就从妖怪变回了人。因为,他们回到了尘世,回到了所有人都生活的地方,并再次穿上了衣服,变回了文明人。所以,他们之后的举止必须符合人的标准。 此时,主人正站在位于洗澡和更衣室的交界处的门槛上。也就是说,他就要回到现实社会了,那个世界和和气气、圆滑世故。可在如此重要的时刻,他的固执又发作了。由此可见,就他而言,这固执的病已经成为根深蒂固的顽疾了。既然以“病”称之,那要想治愈自然绝非易事。依我来看,只有一个办法能让此病痊愈,那就是让校长将主人辞退。主人是如此固执的人,一旦被辞退,除了在街头浪迹而死外,怕是不会再有其他结果。换言之,对主人来说,将其辞退也就代表着他会死。而主人又是非常怕死的,虽然偶尔会得些小病,但都跟死亡相去甚远。所以如果拿“得了这种病,你会死的”来吓唬他,他肯定会吓成一摊烂泥。这样一来,我觉得主人这病也就痊愈了。如果这样都不行,那就再没什么办法了。 然而对我来说,就算主人是个糊涂虫,是个固执的重症患者,但主人终究是主人。我是一只猫,然而对于主人的命运,我还是十分关注的,毕竟就连诗人都曾说过:“一饭之德必偿。”[83]此时,对主人的担忧占据了我整个脑海,以至于没有及时观察浴池中的景象。这时,突然有辱骂声从药汤那边传来,听起来很杂乱。我心里纳闷儿那儿又怎么了?于是转头看去,结果发现有很多妖怪挤在出水口那儿,到处都是大腿,有的有毛,有的没毛,这些大腿挤挤挨挨,连个空隙都没有了。此时正值初秋时分,夜幕正要降临,这些乱挤成一团的妖怪身影并不清晰,因为在冲澡室的天花板上有大量的水蒸气在聚集。我的两只耳朵不时听见“热啊,热啊”的叫唤声,整个脑袋都被周围混乱的声音包围了。整个浴室内回荡着巨大的声响,有的声音尖利,有的低沉,有的粗鲁。所有声音都掺杂在了一起,难以用语言形容,我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既嘈杂又混乱。很长时间里,我都立在原地,愣愣地出神儿。在此之后,这嘈杂的声音越来越大,最后似乎到了极点,在互相推搡的人群中,突然站起来一个高大的男人。与其他人相比,这人要高出很多,足有三寸之多。他扬起那长满胡子的赤色脸庞,或许也可以说,是在胡子里长出了一张脸来。然后大声喊道:“火小点儿,火小点儿!热过头了,热过头了!”听听那声音,跟破锣一样,再加上那副面孔,一下子使他突显于众人面前。浴室原本很嘈杂,但不过转瞬间,似乎就只剩下了他一个人。“超人”,尼采[84]所说的“超人”必定是这个样子。在魔鬼中,他是王者;在妖怪中,他是领袖。我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接着一声“知道了”从浴室后方传来。这可把我吓了一跳,连忙看向声音来处,只见一人正往炉灶里使劲填一大堆煤。此人正是那个穿着坎肩的搓澡工,至于其他的,因为光线昏暗,看不大清。不过煤被扔进炉子里后,发出了很大的噼啪声,突然映红了搓澡工的半张脸。与此同时,在昏暗的灯光中,炉子后面的砖墙也闪了一下亮光,就好像要烧起来了一样。这感觉并不好,让我心惊,于是连忙跳下窗子跑回了家。我一边往家走一边在想:这些人将短裤、大褂、裙裤都脱了个干净,赤裸裸的似乎已经平等了。但实际上,即便如此,依然有一个赤裸裸的英雄脱颖而出。可见,真正的平等多么难以实现,即便大家都脱光了,同样不行。 回到家里,一片太平盛世。刚洗完澡的主人正在吃晚饭,脸上红红彤彤、亮闪闪的。然后,他的目光落在爬到廊上的我身上,说道:“看看这个猫,真是个懒家伙,这都几点了,也不知上哪儿野去了。”我看向餐桌,虽然家里不富裕,但桌面上光菜就有三四样。除此之外,还有一条我不认识的烤鱼,大概是昨天从台场捞的。鱼这种动物是非常健壮的,极少生病,这事我之前就提过。可是就算如此,最终也逃脱不开死亡的命运,不过像这样又煎又烤的,再健壮也受不了啊。相比之下,更幸运的反而是那些有病的,多少能多活一会儿。我一边这样想一边若无其事地坐在了餐桌旁,心里盘算着待会儿找个空当儿偷吃一点儿。要想吃上美味的鱼,必然要像我这样,懂得装样子。主人只动了一两口鱼,从他的表情来看,似乎对味道不大满意,之后就把筷子放下了。女主人则坐在他的对面,眼睛盯着他不断开合的嘴巴,手中的筷子不时无声地动一下。 “嘿,帮我打下猫头。”主人突然对妻子要求道。 “打它干吗?”女主人反问道,一脸的疑惑。 “让你打你就打呗。” “这样打吗?”女主人一边用手拍了下我的脑袋,一边问道。至于我,则一点儿让她疼痛感都没有。 “没叫啊。”主人说道。 “确实没叫。”女主人答道。 “再来一下。” “无论几次,结果还能有什么区别吗?”女主人又用手打了我一下,我依然没啥感觉,所以还是没叫。不过我很好奇他们为何如此呢?这样打我有什么用意?对于他们的意思,就算是深谙谋算的我也不甚明了。要想解决此事,我必须先弄明白主人的目的。可是除了一个劲儿地叫妻子打我外,他什么表示都没有,反而让我和女主人觉得好生为难。打了两次,主人似乎都不太满意,耐心似乎也所剩无几,终于嚷道:“你快打它,让它叫。” “让它叫?你要干什么?”女主人问道,神情颇为厌烦。接着,又打了我一下。现在我已经明白了主人的意图,事情就好办了。要想让主人称心如意,我只要叫一声就可以了。我之所以厌恶主人,正是因为他这种蠢笨。如果他打我的目的是为了听我叫,只要早点儿说明就好了,何苦打我这么多次。他要是早早说明了,我在第一次时就会叫,也就不至于还挨几次打了。既然他的目的是让我“叫”,那就没必要发出“打”的命令。“叫”是我的事,“打”是对方的事。他最初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我叫,但却只下达了“打”的命令,认为这样,我的叫声自会传来。可是要知道,这“叫”是由我做主的事,所以这想法简直太蛮横了。可以说,对别人的人格毫无尊重之意,简直太不把我们猫当回事儿了。主人是如此固执骄傲,竟然做出如此无礼的事,真是出人意料。如果这事是金田先生干出来的,那倒还说得过去。在他眼中,我家主人简直是犹如蛇蝎一般的存在,让人厌恶得很。 不过事实上,主人并非那种小人,他之所以下达这样的命令,并非是出于极度的奸诈。那他为何会有这样的想法呢?我觉得是因为他在智力上存在着很大的不足。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类似肚子吃饱就会胀、手被划了就会流血、人被杀就会死去的判断,完全是因为他的头脑过于简单。因此,他有我被打就会叫的想法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但其实,这想法完全不合逻辑。因为按这个道理来说,那岂不是只要掉进河里,肯定被淹死;只要吃虾,肯定拉肚子;只要读书,肯定能成为成功人士。如此“肯定”下来,估计会让一些人尴尬不已。而且就算对我来说,认为只要挨打,自己肯定叫唤,也会让我很为难。如果把我当成敲敲就响的护国寺的钟,那我就枉为猫了。我在心里这样腹诽着主人,然后连忙叫了一声:“喵——” “叫是叫了,这是感叹词?还是副词?你知道吗?”主人这时向妻子发问道。 对于主人的问题,女主人并没理会。事实上,即便在我眼中,提出如此古怪问题的主人也一定是刚才洗澡洗糊涂了。在周围邻居中,主人是出了名的古怪。更有甚者,在一些人眼中,他简直就是个精神病患者。不过对主人来说,他却具有很强的自信,他反驳道:“有精神病的是这世上的人,可不是我。”周围的人以“乱叫的疯狗”来称呼主人,主人则反驳道:“那他们岂不是‘笨猪’,这样才公平嘛。”可见,在主人心里,对公平是真的很维护,真是无奈。现在,他又对妻子提出了如此古怪的问题,不过既然他已经是那样的人了,所以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但在其他人眼中,大概只有精神病患者才会问这样的问题吧。所以,面对他的问题,女主人一下就愣住了,什么都没说。就算是我,同样无言以对。 “嘿!”主人突然对妻子叫道。 “嗯?”受到惊吓的女主人疑问道。 “这个‘嗯?’又是什么呢?感叹词?副词?你来说说是哪种?”主人说道。 “哪种?愿意哪种就是哪种吧,真是无聊。”女主人答道。 “无聊?这可是个大问题,现代的语言家都在为此竭尽全力呢。” “不过是一声猫叫,这也是大问题?无聊死了。再说,那猫叫是猫叫,日语是日语,也不一样啊。”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啊,这种研究叫对比。” 面对主人的胡说八道,聪明的女主人并不想浪费唇舌,于是只是敷衍道:“这样啊!”然后接着问道,“那你分辨出来了吗,是哪种词?” “要想分辨明白,哪有那么简单,这问题重要着呢。”主人说道,同时嘴也没闲着,那烤鱼被他吃了不少,就连旁边的猪肉、芋头,他也没放过。 “是猪肉?”主人问道。 “嗯,猪肉。” 听见肯定的回答,主人以极蔑视的口气“哼”了一声,然后喝了一口酒后又把杯子递到女主人面前说道:“再来一杯。” “看看你的脸,红彤彤的,今天喝得不少了。”女主人说道。 “还要接着喝!这世上最长的字,你知道吗?” “什么字?外文吗?” “对。” “我上哪儿知道去。你还是快点吃饭吧,别再喝酒了。”女主人劝告道。 “喝。我教教你吧,那个最长的字。” “行,但教完你可得好好吃饭。” “archaiomelesidonophrunicherata.”主人说道,果然好长。 “什么东西啊,你瞎说的吧?”女主人质疑道。 “是希腊语,谁瞎说了。” “那你用日语说说是什么意思?” “虽然我会拼,但意思倒不懂。反正如果继续写,写到半尺多长都行。” 对大多数人来说,只有醉酒后才会瞎说。可是主人说这种话时,脑袋还是很清醒的,这情景也算罕见了。今天晚上,主人已经喝了四盅,这和他平时才喝两盅的作风可不相符。平时喝两盅时,他的脸就会变红。现在可好,四盅下肚,他满面通红,简直和个大红萝卜差不多。而且从他的神态上来看,似乎并不好受。不过即使这样,他依然在那儿嚷嚷着还要喝。 “你看看你,还是别喝了,不好受了吧?”已经有些生气的女主人说道。 “不好受也要喝,从此以后,我要练练酒量,大町桂月就劝过我‘要多喝些’!” “大町桂月?什么人?”虽然桂月十分出名,但是在女主人面前,他也毫无价值。 “在当今社会,最著名的批评家就要算桂月了。这话既然是他说的,可见,喝酒是有益处的。” “简直是胡说八道!不管什么桂月还是梅月的,都已经不好受了,他还劝你喝?真能管闲事。”女主人生气地说道。 “除了喝酒,他还给过我很多劝告呢,像什么交际啦、出去拈花惹草啦,还有旅行什么的。” “这就是著名的批评家?简直岂有此理。你都结婚了,竟然还劝你去外面拈花惹草,太气人了。” “拈花惹草怎么了?就算没他的劝告,我也正有这想法,不过是因为没钱罢了。” “你都这么大了,竟然还想去外面拈花惹草,真让人无法忍受。可见,你没钱就对了。” “如果你不愿忍受,我自然就不去了。不过你也得多关心关心自己的丈夫,晚饭时多做点好菜。” “我已经尽力了,再没比这更好的了。” “既然你这么说,那等我有钱了就去外面拈花惹草。今晚就这样吧,不喝了。”主人说完把饭碗递给妻子盛饭。今天晚上,好像有三碗茶水泡饭都进了他一人的肚子。 除此之外,我那晚的饭食也颇为丰富,除了一个咸鱼头,还有三片猪肉。 八 主人家的院子是用竹篱笆围成的,这在我描述“绕墙”运动时曾经提到过。不过希望大家明白,若以为在这竹篱外面,有什么紧挨着主人家的邻居,那就大错特错了。虽然房租很便宜,但是你也不要指望苦沙弥会愿意和什么朋友做邻居,建立亲密的关系,只隔着一道墙往来。否则苦沙弥就不是苦沙弥了。在竹墙外面有块空地,大约三四丈宽。空地的尽头有一些扁柏,约有五六棵,看起来非常茂盛。主人家的走廊正对着一片树林,十分繁茂。不禁让人觉得,主人是位隐士,与无名的猫相伴,安然度日。透过扁柏的枝头,你可以看见一座公寓的屋顶,那是“群鹤馆”。可见,与我所说的相比,扁柏的枝头要稀疏一些。 表面听来,这个公寓有个雅致的名字,但事实上,这所公寓廉价得很。不过要想知道都是些什么人住在这个公寓里,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这么个廉价公寓竟然也可以以“群鹤馆”为名,那用“卧龙岗”来称呼主人的居所也就理所当然了。横竖名字是可以随便取的,越是唬人越好,反正也不用纳税。这块四五丈宽的空地沿着竹篱笆向东西两方延伸,在七八丈远的地方拐向北面,形成一个直角,卧龙岗就被其围了起来。正是这北面,后来成了祸乱的源头。原本,屋子北面都是空地,一片一片地连在一起,从两面将主人家的房子包围了起来。就算是在我眼中,这大片空地也够愁人的了,更不要说卧龙岗的主人。乍看起来,南面还是不错的,毕竟长着扁柏呢。至于北面,倒也长着些梧桐树,约有七八棵。这些梧桐的树干很粗,估计直径差不多有一尺。如果是在木材店的老板眼中,这些肯定是值钱的好东西。不过遗憾的是,就算知道这些树值钱,只是个房客的主人也不能做什么。因此,我十分同情他。 有根梧桐树枝曾被学校的杂役前几天砍走了,结果下次来时,这家伙就穿了双用桐木做的木屐。即便无人和他搭话,他还是自顾自地吹嘘道:“看看这木屐,材料就是那根树枝。”这个家伙,真是奸诈。无论是对我来说,还是对主人一家来说,这些梧桐树都带不来一点儿好处。古语有云“怀璧其罪”,这里的情况差不多,虽然守着值钱的梧桐树,但依然过得困窘,这就是所谓的“捧着金碗要饭吃”。不过愚蠢的倒不是我和主人,而是川兵卫,他是主人的房东。除了收租,对于梧桐树“快来砍我!快来砍我”的呼唤,房东毫不理会。我和川兵卫素无仇怨,所以对他的坏话就说到这儿吧。下面回到正题上,我要给大家说件有意思的事,听完这事,各位就明白为何说北面是祸乱的源头了。可是,这事出我的嘴,入你的耳,万不可让主人知道。 这块没有墙的空地十分不方便,这也是它最大的弊端。因此,吹来的大风随意乱刮,将东西吹得满地乱跑。而且无论是何人都可以任意从这片空地上穿过,无须+禀告任何人。只是说它“自由”,似乎尚且不够。实际上,要想明了事情的起因,必须追溯它的源头。只有明了它的因由,医生才能正确施药。所以,请诸位听我从主人刚搬来时娓娓道来。如果是在夏天,风在这块空地上吹过,既凉爽又舒服。至于他人可以随便来去,这倒也没什么关系,主人只是个教书先生,家里没什么钱,也就不怕被偷。所以,对主人家来说,根本不需要什么墙、篱笆、梅花桩、鹿角桩。不过在我眼里,这恐怕得取决于空地对面是些什么东西,是什么人?或是什么动物?所以,要先对对面那些君子们的品格进行查证,才能解答这个问题。现在就以“君子”来称呼他们,未免太莽撞了,毕竟还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人还是动物。不过基本上,这么称呼是不会错的。因为在现代社会中,即便是那些小偷,也可以称为梁上君子。不过与这些梁上君子相比,现在我们所说的肯定截然不同,至少他们不会将警察给招惹来。可是在数量上,他们却着实不少,简直不可胜数。 其实,对面是一所私立中学,名叫“落云馆”,一共有八百君子。为了对这些厉害的君子加以培养,这所学校每月收取一定学费,大概是两元钱。如果仅从学校名上来看,在很多人眼中,这里的学生恐怕都是些风度翩翩的君子。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这就像群鹤馆飞出真白鹤,卧龙岗没有猫一样不可信。在学者或老师中,尚且有像苦沙弥这样的疯癫之人,这点大家想必已经十分清楚,那自然也应该明白,在落云馆中,并非所有人都风度翩翩。至于那些对此表示怀疑之人,大可在主人家里待上三天体验体验。 像上文叙述的那样,在主人刚搬来这里时,那些落云馆的学生常来这块没有围墙的空地上。并且像车夫家的大黑猫一样,在那片桐树林里随心所欲地做些什么,可能是聊天,也可能是吃带来的饭,还可能是在矮竹丛中来回滚动。然后,就会有很多垃圾被留下来,例如什么竹叶、旧报纸,这都是用来包饭的,还有什么破鞋、破木屐。反正一般情况下,那些破烂东西都被扔在了这儿。无论对于何事,主人都不大在乎,所以根本没有理会此事,更别提抗议了。他为何会这样呢?是因为根本不知道?还是因为知道了也不想管呢?我无法确定。只是这些君子在学校待得越久,接受的教育越多,其行为反倒离君子越来越远了。 自北向南,他们一点点地开始对这块地方进行侵吞。或许我不应该用“侵吞”这个词,毕竟有失这些君子的体面。不过除此之外,再没有哪个词比它更合适了。他们从桐树林又扩张到了柏树林,就好像那些牧民一样,追逐着水草的脚步。主人家的客厅正对着柏树林,因此按理来说,能这样做的那些君子必定胆子很大。不过没过多久,也就一两天,他们的胆量竟然更上了一层楼。不但离客厅正面越来越近,甚至还在对面大声高歌。可见,教育真是具有骇人的影响力。我已经想不起来他们唱的是什么歌了,只记得那歌十分喜庆、通俗,和那种31个音组成的和歌截然不同。这可把我家主人吓了一大跳,不仅如此,就连我都不禁侧耳细听,折服于他们的艺术。不过要知道,有时“折服”和“讨厌”并不是全然对立的,想必诸位能够了解。所以此时,两者恰好混合在了一起,真是出人意料。直到今天,此事还让我觉得十分可惜,估计主人也深有同感。 后来,迫不得已之下,跑出书房的主人对他们大喊道:“快点儿滚出去,离这儿远点儿,这不是你们的地盘。”就这样,他们被主人赶了两三回。不过只是这点儿小事,这些具备“良好教养”的君子当然不会屈从。赶一回又来一回,回来就大声说话或唱歌,而且那歌也都是十分吵闹的那种。与大部分人相比,说话时,这些君子也别具一格。什么“你这小子”“你妈的”不离嘴。据说,在维新前,这种话是专属于武士的仆人、随从、搓澡工们的。可是到了如今的二十世纪,这种话反倒成了那些受教育的君子们的语言,而且是唯一的语言。在一些人眼中,这种现象就和今天受欢迎的运动差不多,要知道在过去,对于运动,大部分人都抱着轻视之心。 主人再次跑出书房抓住了一个人,这是个最擅长使用那种语言的君子。主人对他斥责道:“你为何闯入我的地盘?”听见这问话,那些什么“你这小子”“你妈的”的“高雅”语言立即被这位君子抛到了脑后,他的回答颇为下流,竟然说什么把这当成学校的植物园了。于是,他在所难免地挨了主人一顿训斥,然后就被主人放走了。这个“放走”听起来有些滑稽,简直和小孩儿放走玩够了的乌龟差不多。实际上,主人生拉硬拽着人家的袖子,给人讲了好一通大道理。按他原本的预期,经过这次教训,这些人肯定会长点儿记性。然而事实上,现实完全不符合他的预期,其实这种情况从女娲氏时期就屡见不鲜。这也就意味着,主人的说教完全失败了。从那以后,他们开始变本加厉,情况愈加不妙,教育的影响愈加明显。有时他们会经过院子北边,有时甚至会穿过院子前门,或者故意将前门推开弄出响声,给主人造成误解,以为有客来访。结果没想到却听到从桐树林那边传来的一串嘲弄的笑声。面对此种情景,我家主人也知道根本无法应对。于是,他钻进书房写了一封信,收信人是落云馆的校长。在信里,主人的态度十分谦恭,并且恳请校长,对他们的学生稍加约束。后来这位校长回了一封信给他,态度十分认真。并且在信里表示希望主人再忍耐几天,等过几天在那建堵墙,问题就解决了。果然,没过多久,在主人家和落云馆中间,两三名工人花费半天时间就建了一道四方格的竹篱笆,大约高三尺。对此,主人欣喜不已,认为终于不会再有什么问题了。然而实际上,只依靠这么简单的措施就想改变那些君子的行动,不得不说,主人真够愚蠢的。 也许,最有意思的活动就是耍弄人了,我虽然是一只猫,但为了取乐,也常常会耍弄家里的小姐们玩儿。因此,对落云馆的那些君子来说,以耍弄愚蠢的主人为乐,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而且相较之下,估计只有被耍弄的人才会不满意这种行为吧。要想满足这种耍弄人的心理,必须具备两个必要因素:其一,被耍的人决不能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其二,在数量和力量上,耍弄人的必须比被耍的要厉害得多。主人前几天去了动物园,回来后曾多次提起一件事,并不断表达自己的敬佩之情。倾耳细听,原来是他看见一只狗和一头骆驼争吵。据说,那条狗不断地在骆驼周围来回跑动,像一阵猛烈的风一样,并且在跑动的同时还大声吠叫。至于骆驼,却鼓着驼峰若无其事地站在那里,连动都没有动一下。那只狗狂叫也好,来回折腾也罢,骆驼就是一副泰然自若的样子。最后,那只狗也只能无趣地偃旗息鼓。主人还对那头骆驼进行了讥讽,认为这种动物非常迟钝。实际上,就耍弄人这件事来说,这个例子再合适不过了。就算对方对耍弄人十分擅长,但你只要像骆驼一样泰然自若,对方肯定会无功而返。同样会无功而返的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在力量上,被耍弄人比耍弄人的要厉害得多。如果是这样,一旦你对它起耍弄之意,必定会被撕成碎片,自然就没法儿耍弄了。所以综上所述,要想让耍弄人成为一件愉快的事,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能实现,那就是虽然被耍弄人被你激怒了,但他对你却无能为力的时候。 为何说这是件愉快的事呢?原因有很多。首先可以打发无聊的时间。在无聊的时候,人们闲得发慌,甚至会为此去数自己的胡子。据说,因为无聊,为了打发日子,有些监狱里的犯人每天都在墙上画三角形,画完一个又一个,循环往复。可见,在这世上,对人们来说,最难以忍受的就是无聊。如果想要活得愉悦,必然要有什么事对人们进行刺激,使他们兴奋起来。事实上,耍弄人的实质就是一种娱乐,能够刺激人们。而所谓的真正刺激,必然会引起对方的怒火、急躁或尴尬。所以在古代,只有两种人嗜好用耍弄人来取乐。一种是那类极为悠闲的笨王爷,这种人对他人的感受从不会顾惜。还有一种就是那类头脑单纯、精力过剩的年轻人,除了整天找乐子之外,他们几乎无事可做。 当然,也有些最简单的方法可以用来证明自己优势,例如什么杀人、故意伤人、诬陷人,都是不错的选择。使用这些手段后必然能够证明自己的优势,但这些手段的直接目的却是杀人、故意伤人和诬陷人。所以,如果既想证明自己的优势又不想害人,最好的选择无疑是耍弄对方。要想证明自己厉害,多少要给对方造成些伤害,否则就没有说服力。倘若只是想象而不敢让其变成现实,尽管内心不想要冒险,但乐趣一定会大打折扣。人是一种充满自信的动物。即便在无法自信时,也会自欺欺人。因此,为了证明自己可信可靠,总是想依仗自己的力量来压迫他人。而且,越是那种蛮横自卑的蠢货,想要这样做的欲望就越强,恨不得不放过一个机会。就好像那些擅长柔道的人,在面对他人时,总是想将对方摔倒,道理是一样的。总会看见一些在柔道上不入流的人在街上转悠,之所以他们会这样,就是因为这些人在企图寻找不如自己的人,哪怕一个也好,以便于证明自己的能力。就算是门外汉,他们也无所谓,只要能被他们摔倒就可以了。另外还有很多其他原因,说来话长,在此就不赘述了。如果诸位还想知道,大可以来我家求教,随时奉陪,但要记得带盒松鱼干。 综上所述,推而论之,在我眼里,除了山上的猴子,最适合被耍弄的人就是学校里的老师。我在这里将学校的老师和山上的猴子等而论之,似乎对老师有点儿不太尊敬。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让他们如此相像呢。山上的猴子如果被抓到,人们就会拿锁链锁住它,就算它再如何挣扎愤怒,也无法对人类造成伤害,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而对老师来说,他的薪水就相当于锁住猴子的锁链,所以就算你再如何耍弄他,他也不会为了报仇去辞职,所以这样形容是没什么关系的。所以,主人虽然没有就职于落云馆,但他到底是老师,也就最适合被耍弄了。而且他这个人十分规矩,所以这事简直轻而易举。而落云馆那些年轻的学生十分清楚,要想证明自己的厉害,以耍弄人的方式证明再合适不过了。这种要求也很正常,再加上他们受过的教育,所以他们完全有权利这样做。他们的头脑和身体是那么活跃,如果不用来捉弄人,那就太可惜了。他们总是在十分钟的休息时间里无所事事,再加上上述原因,自然要以耍弄人为乐。至于主人,则是他们耍弄的主要对象。这事无论在谁看来都是无可厚非的。因此生气的主人自然是愚蠢和没眼色的。接下来我就向诸位叙述一番,看看主人是怎样被落云馆学生耍弄的,再看看主人是怎样没眼色的。 想必大家对方格篱笆都有所了解,这是一种墙,很通风,也很容易建造。通过那些方格,我完全可以自由进出,所以对我来说,建不建这道墙都是无所谓的。不过对落云馆的校长来说,之所以要请工匠建这种方格篱笆,当然不是为了我这只猫,而是为了他们学校教出来的那些君子。这种想法十分合理,因为对人来说,无论这种方格篱笆建得多么透气,都是不可能钻过去的。这些只有四寸大小的格子是用竹子编造的,要想让人从中通过,就算中国魔术师张世尊在此,估计也是不大可能的。所以如果是人面对这篱笆,它身为墙的作用自然能得到发挥。怪不得在看到这面墙时,主人会如此欣喜地大叫:“太好了,这样问题就解决了。”不过主人的理论却有个很大的漏洞。首先,在主人的设想中,以为这面墙是不可翻越的。然后,他又从这点出发,认为既然有了可以区分界限的墙,就算它十分鄙陋,这里的学生也不可能再越界过来,自己也就可以放心了。就算这种想法不成立,还有人企图闯过来,主人觉得这不大可能。因为他认为,就算这年轻人再如何瘦弱,要想钻过那墙上的格子,也是不可能的。不得不说,他的这种判断十分草率。当然,那些人只要不是我们猫类,自然不能从格子钻过来,就算他们有此企图,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可是,如果是从篱笆上面翻过来呢?这不过是小事一桩,甚至可以当作一项运动来做。 果然,墙虽然建好了,可是第二天,那些学生却一如既往地还是从北面翻了过来。不过这次他们并没有跑得太远,主人家客厅的正面也就幸免于难了,这和以前有明显区别。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如果遭到追击,他们需要一点儿时间逃跑。所以,他们将逃跑所需的时间事先计算好,然后,他们的活动只局限于那些不会被捉到的安全的地方。这样一来,因为主人总是在东边屋子待着,自然就看不到他们的所作所为了。要想对他们在北边空地上的举动有所了解,只有两个办法:其一,通过侧门,向相反方向直走,然后拐个弯,自然能将对方的一举一动一目了然;其二,跑到厕所去,通过厕所窗户向外看,也能将对方的动作尽收眼底。不过如果选择第二种方法,虽然可以清楚地看见对方的所作所为,但除了隔着窗户大声斥责外,并没有办法追击他们。那如果选择第一种方法呢?主人的脚步声就会被对方听见,这样一来,他们就有时间再翻回自己的领地了。这简直和偷猎船公然开往海狗歇息地没什么区别。 为了监视他们一直待在厕所里?主人当然不会如此。那一听到响动,就从侧门跑出去?主人也不愿意。如果真想抓住他们,除非主人将老师的工作辞掉,然后一门心思只干这事。这样看来,主人处于被动之中。如果是在书房里,那就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如果是在厕所里,那就只见其人又无可奈何。于是,洞悉了主人情况的敌人开始这样做:如果发现主人是在书房里,他们就故意大喊大叫,并说些坏话,以便使主人迷惑,分不清是哪儿发出的声音。乍听之下,很难分辨出是来自墙内还是墙外。一旦主人出来了,他们就立即逃走或翻到墙外去,完全不理主人。如果敌人发现主人去了厕所——厕所这个词显然不大文明,但从刚才开始,我就反复提及,希望诸位理解,这并非我本意。对我来说,这并非什么荣耀的事,反而十分丢人。我完全是逼于无奈,要不然就不能很好地叙述此次战争了——就故意跑到桐树林那儿,将自己的身影暴露在主人面前。如果主人生气地在厕所里发出大声地斥责,就连周围邻居都会被吓一跳,但这些君子却也不会惊慌,他们会十分镇定地返回自己的地盘。 对主人来说,这些学生的做法让他十分为难。当他看到敌人入侵时,就拿起手杖跑出去,可面对的却往往是已经空无一人的院子。当他确认院子里没人时,通过厕所的窗户又总能发现一两个入侵者。主人就这样被不停地来回折腾,一会儿去后院,一会儿去厕所,一会儿又从厕所跑到后院。这种情况可能就是所谓的“马不停蹄”吧!更有甚者,我已经分不清主人的主要工作到底是老师,还是应对战争了,而且主人的怒火也终于达到了顶点。于是,他便弄出了以下风波。 大多数风波往往都是因为上火引起的。所谓“上火”,如同表面意思,就是火往上升。无论是盖伦还是帕森斯[85],甚或是固执的扁鹊,恐怕都会同意此点。至于上升到何种程度,却是不好说的。到底是怎样上升的,也很难解答。还有在上升的究竟是什么,也很有争论。按照欧洲旧说法认为,在人的身体里,循环运行的有四种液体。这四种液体一是怒液,二是钝液,三是忧液,四是血液。怒液上升就会生气,钝液上升就会反应迟钝,忧液上升就会心情忧虑,血液上升就会令人壮实。不过后来,前三者随着人类知识的发展消失了。现在,在人类身体里循环运行的只剩下了以前的血液了。因此,我认为,如果说谁上火了,肯定和他的血液脱不了干系。而且对每个人来说,血液的多少是有定数的。不过因为性格等关系,多少会有些误差。但从大体上来看,每个人拥有的血液差不多都在五升半左右。所以可以想象,这五升半的血液一旦集中到一个部位,这部位必然异常活跃,缺血的其他部位则会变冷。这就好像警察局被烧时,你在街上无法发现一个警察时一样,因为他们全都集中到警察局去了。这在医学里就可叫作“警察上火”。 要想将这种上火的症状医治好,只要让血液重新回到其他部位就可以了。所以,必须先降火。至于降火的方法,那是十分多的。例如我家主人的父亲,老爷子生前常在头上放块湿毛巾,并将放入被炉里的双脚烤热。这种方法正符合了《伤寒论》中的理论,正所谓“头冷脚热正是益寿祛病的表现”。所以,要想长寿,最好每日都在脑袋上敷块冷毛巾。倘若不喜此法,和尚们的方法也可一试。据说,很多四处游荡没有住所的和尚都会躺在树下的石头上休息。所谓的“宿于树下石上”正是如此。他们之所以会这样做,并非是为了苦行,而是为了降火去热。这种巧妙的方法来自禅宗六祖,是他在舂米时想出来的。在石头上坐着,臀部自然会感觉冰凉,火气自然就降下去了,诸位大可一试。这是一种不容怀疑的自然规律。不过虽然降火的方法有很多,但让人上火的方法至今却鲜见,着实可惜。 在普通人眼中,上火无疑会损害身体。不过,凡事总有例外。例如上火对某些职业的人来说,就是十分重要的,否则他们就会一事无成。在这些人中,诗人是最需要上火的。不上火的诗人简直就和没有煤的轮船差不多,他们会日渐沦落为一事无成的平常人,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再也没什么作为。另外,所谓的上火也可以叫作发疯。不过说人家不发疯就不能养活自己,显然不大好听。所以,所有诗人就给这上火起个了玄妙的名字,叫“灵感”。之所以要这样叫,就是为了蒙蔽社会。然而事实上,其本质依旧是上火。这种上火在柏拉图口中叫“神圣的发疯”,但这不过是一种吹嘘罢了。就算它再怎么神圣,依旧是为人所不睬的发疯。所以还是称它为“灵感”吧,就像新发明出来的药一样。对诗人们来说,这或许更好些。不过不能忘了,实际上,它依旧是上火,就好像实际上是山药做成了鱼糕、一寸八分的朽木雕成了观音像、乌鸦肉做成了鸭肉面、马肉做成了牛肉锅一样。 如果从表面来看,所谓的上火只是暂时的发疯。因为是暂时的,所以不需去巢鸭精神病院生活。不过要想让自己暂时上火,这可是件难事。你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一个长久发疯的人,但却很难找到一个只有在拿笔对着稿纸时才发疯的人。就算是无所不能的神明,也很难创造出这样的人,哪怕一个都不行。既然如此,我们能依靠的就只有自己了。因此,从古到今,学者们为了寻找上火或降火的方法可谓费尽心力。 有人根据“食用涩柿子会导致便秘,一便秘,火气自然就上去了”的理论判断,只要每天吃十二个涩柿子,灵感自然就来了。与此同时,还有人认为,要想上火,就得在热水中喝点儿酒。于是,他就跳进了浴缸里,手里还拿着热好的酒壶。而且此人还认为,在这个方法不管用时,可以将葡萄酒倒进澡盆里烧开,然后跳进去,这样准保管用。不过可惜的是,因为没钱,此人还没有试验这个办法就死了。为了激发灵感,还有一种人想对古人加以效仿。依据是一种“要想得到和某人相似的心态,只需对此人的举止神态加以模仿”的理论。例如对喝醉酒者那种啰唆的样子加以模仿,不知不觉间,人就会变得像真喝多了一样。又例如倘若能坚持一炷香的时间来坐禅,慢慢地就会觉得自己好像真变成了和尚一样。有些著名诗人已经有了“灵感”,所以,要想上火,只要对这些人加以模仿就可以了。我知道,在构思文章时,雨果[86]会在快艇上躺下。可见,要想上火,只要躺在船上仰望天空就可以了。据说,在写小说时,史蒂文森[87]是肚皮朝下趴在床上的。所以要想上火,只要写作时趴在床上就可以了。不同的人想出的方法也不同,虽然什么样的都有,但是真正成功的还没见着。可见,要想主动使人上火,就眼下的形势是很难实现的。不得不说,这十分可惜,但也无可奈何。但我相信,随着人文的发展,灵感的激发有一天可能会变得很容易,我由衷地希望这一天尽早到来。 我就上火这一点说得已经够多了,所以现在言归正传。在大事发生之前常常会发生些小事,任何大事都是如此。不过从古到今,很多史学家都有个毛病,那就是只记述大事,反而将小事忽略了。我家主人之所以会弄出大事来,都是因为每遇到一件小事,他的火气就更厉害一些。因此,要想弄清主人的火气是如何升高的,我就必须按照事情的发展,一点点道来。如果弄得不清楚,主人没准儿会遭到世人的蔑视,认为他上火并不属实,只是虚有其表。上火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怎么也值得人们夸赞一声“厉害”吧?否则,岂不令人沮丧?我下面要说的不管大事小事,都未必是能为主人增光的。既然如此,至少在上火这方面,要证明主人是名副其实的,是比别人厉害的。因为在其他方面,主人没什么可值得向他人炫耀的。如果在上火方面,我也不吹捧他一番,那就没什么值得写的了。 聚集在落云馆中的敌人近来发明了一种达姆弹。每堂课间有十分钟休息,每当此时,他们就会用炮火轰击北边的空地。有时放学后,他们也会如此。一般情况下,他们把这种达姆弹称之为球,此炮弹的发射装置颇大,样子和厨房里用来捣东西的棒子有些相像。他们总是冲着主人家的领地随意发射。不过虽称它为炮弹,但要想用它击中整天待在书房里的主人,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它的发射点毕竟有些远,是在落云馆的运动场那儿。所以,这点大可放心。不过实际上,对方即使知道发射点太远,但这依旧是个很好的战略。据说,海军曾在旅顺战争中立下大功,他们使用的正是一种间接的射击。由此可见,虽然那些球打到了空地上,但也未必就不会奏效。更何况,所有敌军在打出一球后总是会发出“哟”的一声大喊,很有威慑力。因为这样的惊吓,主人手脚里的血液不停倒流,这些血液在他恼怒到顶点时自然上升。可见,敌人采用了一种非常高明的手段。 据说,古希腊有个作家,名叫伊索克拉底斯。他的脑袋和大部分学者、作家一个样,都是光秃秃的。为何会如此呢?显而易见,这些头发因为营养不良,已经丧失了生长的活力。一般情况下,学者和作家的脑袋都是光秃秃的,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经常用脑,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大部分都生活困窘。所以,身为作家的伊索克拉底斯是个秃头,这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他的脑袋光秃秃得像金橘一样闪亮。他的脑袋不是时而秃时而不秃,而是一直都是光秃秃的。有一天,这家伙又顶着他那光秃秃的脑袋走在大街上,烈日的阳光照在他的头顶,使他的脑袋从远处看来也亮闪闪的。然而,这时却出现了差池。正所谓“枪打出头鸟”,他的脑袋那么亮,被人当成目标也很正常。这时正好有只老鹰飞到了伊索克拉底斯的头顶上,定睛细瞧,还有它的爪子上还抓着一只刚被逮住的乌龟。如果是作为食物,乌龟、甲鱼肯定是极美味的。不过麻烦的是,它们从希腊时期开始身上就有一层硬壳。因此,就算再美味也没用,要想品尝它们是很困难的。有一道名菜,是将带皮的大虾直接烘烤。不过直到今天,也没见过将带壳的乌龟直接做成菜的,更别提当时了。因此,就算老鹰的经验丰富,要想将这带壳的乌龟处理好,同样十分困难。 这时,老鹰从很远的地方就看见地面上有个亮闪闪的东西。老鹰不禁想:“好机会!把乌龟砸到这个亮晶晶的东西上,说不定乌龟壳就碎了。这样,我就可以下去大快朵颐了!”于是,这只老鹰就瞄准这位作家的脑袋,直接将乌龟从高处扔了下去。不过遗憾的是,与这位作家的脑袋相比,乌龟壳可要硬得多。于是,被击碎的反而是作家的脑袋。就这样,著名的伊索克拉底斯死了,真是可怜!抛开这些不论,这只老鹰的想法却颇值得玩味。它为何会将乌龟扔到作家的脑袋上呢?是故意而为之,还是真将其当作光滑的石头了呢?落云馆的敌人是否可以和这只老鹰相比呢?这个问题的答案要因上个问题的答案而异。 与伊索克拉底斯的脑袋相比,主人的脑袋没有那么亮。至于那些十分有名望的学者们的脑袋,主人更是无法与其相提并论。主人的书房虽然只有六叠大,但好歹他也整天待在里面,而且在他面前总是放着一些颇为高深的书籍。因此,还是应该把他和那些学者、作家算作一类,这就说明他并非没有变成秃子的资格。所以,即便现在,他还没变成秃子,但我相信,这种命运在不久之后必然会落到他的头上。从这方面来看,落云馆的学生们在发射达姆弹时竟能对准这个头,可见这种战略极为符合时宜。倘若能够连续两星期,他们都采用这种战略,那么因为气恼和害怕,我家主人的脑袋必然会营养不良,从而也变成光秃秃,就像金橘、茶壶和铜锅那样。如果能再持续两星期,那么就算是金橘、茶壶和铜锅,恐怕也会被打烂、击穿、撞裂。这种结果显而易见,恐怕只有这位苦沙弥先生会看不清,甚至还想跟敌人一决雌雄,并为此想尽一切办法。 像往常一样,有天下午我又跑到走廊上,然后睡了个午觉。结果在睡梦中我变成了只老虎,并且对主人下达命令,让他把鸡肉拿来。主人答应得十分痛快,并且立即去执行,看起来诚惶诚恐。 这时,迷亭到访,我对他说:“你去雁锅店给我买份大雁去。” “要想让大雁更美味,吃的时候得配上酱菜和咸饼。”迷亭像往常那样胡扯道。 为了吓唬他,我故意张口发出“哼”的一声。转瞬间,他的脸就白了,连忙说道:“这可如何是好?山下的雁锅店已经打烊了。” “既然如此,你去西川店买点儿牛里脊回来凑合吃吧,一片就够了。你最好快点儿,要不然就等着成为我的腹中餐吧。”我说道。听见这话,迷亭拉起长袍,赶紧跑向了外面。 那时,整个走廊都被我那突然变大的身躯占满了。正在我等着迷亭的当儿,就被整个房子突然发出的巨大声响给惊醒了,真是可惜了那块来之不易的牛肉。之前在睡梦中,主人在我面前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可这时,他似乎已经成了另一个人。他突然从厕所蹿出来,猛地踹了我一脚,正好踢到我的肚子上,这着实把我吓了一大跳。紧接着,他穿上家常木屐从旁门那儿飞快地跑向了落云馆那边。刚才睡梦中我还是老虎,此时却变回了猫,仔细想来,我觉得既好笑又羞愧。不过很快,这个美梦就被我抛诸脑后了。一方面是因为主人那骇人的气势,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踹向我肚子那脚着实不轻。一阵阵疼痛袭来,我一边忍受一边想:“主人既然亲临,怕是要有好戏上演了。”于是,我紧紧追随主人的脚步,来到了后门。 紧接着,主人的一声大喊传来:“抓贼!”然后我看见方格的篱笆上有个年轻人正在跳向外面。这个年轻人大概十八九岁,看起来颇为壮实,头上还戴着学生帽。“哎呀!来不及了。”我心想。然后看见那年轻人竭尽全力地朝前奔去。主人之前的一声“抓贼”似乎颇为见效,他也意识到了这点。于是,又一叠声地喊道:“抓贼!抓贼!”并向前追去。不过要想追上敌人,主人必须跳过篱笆。可这样一来,主人自己也就有了小偷的嫌疑,因为他已经侵入了对方的领地。不过就主人的表现来看,他似乎一心想要抓到小偷,就算自己成了小偷也顾不得了。这和之前提过的主人上火有很大关系。于是,他朝着墙根一路猛追,没有任何要撤退的意思。后来终于到了关键时刻,只要再进前一步,他就能将那贼抓住了。然而这时,对面敌人突然派出了一位大将,此人长着一绺小胡子,样子颇为从容镇定。他们中间隔着一道篱笆,他与主人似乎在说着什么。倾耳细听,我才发现他们在争辩。 胡子先生说:“那是我们学校的学生。” 主人立马质问道:“学生?学生怎么会私闯民宅呢?” 胡子先生解释道:“他是有原因的,因为皮球跑到你家院子里去了。” 主人说道:“既然如此,那为何进去前不招呼一声呢?” 胡子先生连忙说:“今后我们会注意的。” 主人说道:“那就这样吧。” 按我原本的预想,这种争辩的场面应该颇为激烈。结果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而且采用的是一种散文式的和平方式,真是出人意料。虽然在来的时候,主人看起来气势汹汹,可是到了高潮部分,他竟然像从梦里的老虎变回现实中猫的我一样,总是这样草草了结。此事就是我说的小风波,将此事讲完,我就要按顺序对大乱加以叙述了。 在客厅里,主人正趴着思索着什么。我猜他是在想在面对敌人时应该如何防御。落云馆的操场上十分安静,我估计是都在上课的关系。不过还是有个声音非常清楚地传了过来,那是学校里某间教室正在教授伦理课。这悦耳的声音吐字十分清晰,倾耳细听,正是那位胡子先生在讲课。要知道在昨天,这位大将可代表过敌人跟主人展开过争辩。“……所以,公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这个世界上,一切国家都要讲公德,就我留过洋的亲身体验来看,法国也好,英国、德国也罢,都不例外。而且无论何人,哪怕是最下等的人,对公德同样十分重视。然而对我们日本来说,在这点上,与外国相比,远远不如,这着实可悲。在各位眼中,有人也许会认为公德是新近从外国传来的。但事实上,这种想法错得离谱。古人有言:‘夫子之道,一以贯之,忠恕而已矣。’说白了,现在的‘公德’就是来源于其中的‘恕’。身为人,我有时也会想放声高歌之类的,但是,如果邻居在我读书时也如此的话,必然会打扰到我。所以,虽然为了使心里愉悦,我有心放声吟诵《唐诗选集》,但当无法忍受噪声的邻居在家时,我会控制我自己,否则就会产生羞愧之情。因此也奉劝各位,一定要遵守公德,千万别做那些会妨碍他人的事……” 这番话一丝不落地都进了正倾耳细听的主人耳朵里,当最后一句结束时,主人不禁呵呵一笑。我在这里要略微解释一下“呵呵一笑”的意思。在一位讽刺家眼中,这笑很可能表达的是一种讥讽。不过苦沙弥这个人,品格并没那么坏。或许与说他不是个坏人相比,说他头脑简单似乎更加合适。至于他为何会笑,其实纯粹是出于一种愉悦的心情。幸好伦理学老师对学生进行了这样一番深刻的教导,从今以后,达姆弹对主人就再也不会有威胁了。如此一来,他在一段时间里也就没了变成秃头的危机。而且就算短时间内,上火的病症不能痊愈,但是总会彻底恢复的,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他之所以会呵呵一笑,正是因为断定了自己以后的处境,既不用再在脑袋上顶个湿毛巾,也不用再把双脚伸进被炉里,更不需再担心夜里睡在树下石头上。虽然现在已经是二十世纪,但是在主人眼里,“欠债还钱”依然是天经地义的事。所以,对于刚才那位伦理老师的话,他自然会诚心聆听。 不过这位老师的话没过多久就突然停止了,似乎该下课了。同时,别的教室也结束了授课。紧接着,从刚才还紧闭着的教室中一下子冲出了八百雄兵,他们又叫又闹地飞快跑出了教室。那种气势简直堪比将一个一尺多的大马蜂窝给捅掉了。他们大喊着,嘴里发出叽里咕噜的声音。然后从教室各处跳了出来,窗户、拉门、角门,只要是能出去的地方,都有他们的身影。一场大乱就要开始了。 我们先来说说这群马蜂的阵势。在一些人眼中,这种战争根本就没有什么阵势,但这说法显然是错的。沙河、奉天、旅顺无疑是普通人提到战争时最先想到的地方,就好像战争不会发生在别的地方一样。至于说到爱好史诗的野蛮人,就只能想到拖着赫克托耳尸体的阿喀琉斯[88]在特洛伊城墙绕行三周,或者在长坂坡,燕人张飞将丈八长矛横起,将曹操百万大军喝退的事。如果只是联想,当然随个人心意,但如果只狭隘地认为这就是全部的战争了,那就错了。像这种野蛮的战争,大概只发生在上古愚昧时期。而今天已是太平盛世,那种野蛮行为绝无可能神奇地出现在日本帝国中心。事实上,没什么动乱会超出烧毁警察岗亭这种程度,因此大可以放心。所以,在整个东京,卧龙岗主人苦沙弥先生和落云馆八百雄兵的战争足可算得上是大战了。在对“鄢陵之战[89]”进行描写时,左式最先叙述的就是敌人的阵势。从古至今,善于记叙的作家没有不使用这一笔法的,已为惯例。所以,我要先对马蜂们的阵势加以描写,这就再正常不过了。 那马蜂们的阵势到底如何呢?有一队呈纵向排列地站在方格篱笆的外侧。这些人的任务似乎是想对主人加以引诱,迫使其进入战斗圈。敌人们吵闹不休:“他有投降的可能吗?”“不可能,不可能。”“坏了,坏了。”“他不出来。”“没法儿弄吗?”“能弄,能弄。”“大家一块喊两声。”“嗷!嗷!”“汪!汪!汪!”接着喊声一齐传来。炮队则占据在纵队右边的操场上,布好的阵地也颇为有利。有位大将手持大棒子,脸朝着卧龙岗已经摆好了架势。还有个人隔着三四丈站在他对面。另一个人站在巨棒大将的身后站着,同样脸朝卧龙岗。也就是说,这些炮手是呈一条直线面对面站着的队列。不过据说这并非是为了战斗,而且在练习垒球。对于垒球,我可是一窍不通,堪比文盲。不过我听说这游戏是从美国传来的,到现在,这项运动已经成为我国中等以上学校里最受欢迎的运动项目。美国这个国家,总是能弄出些稀罕事来,所以把球当作炮弹用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大概它是出于好意才将这种骚扰邻里的游戏传到日本吧。或许这项运动在美国确实为一项竞技,不过它既然能对邻里造成妨碍,那充当炮弹也就没什么不可能的,不过是用法不同罢了。因为说法的不同,事物本来就是变化不定的。例如有人表面说是做慈善,但却行欺诈之实;有人表面说是灵感,但事实却是上火。所以,表面说是打垒球,但事实上却是想发动战争,这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在他人嘴里,这或许是普通的垒球。不过在我的叙述中,这垒球却是在特殊场合用来发动炮击战的必要武器。 接下来,我要对达姆弹的发射方法进行叙述了。首先,炮队排成直线一队;然后,达姆弹被其中一人握于右手,并向拿着大棒子的人扔去;最后,离手的炮弹快速地飞向前方,对面的人则要手持大棒全力将它击回。外人很难确定这达姆弹是由什么制作的,这东西像石头弹一样硬,而且很圆,是用皮革紧紧包住并缝制而成的。当然,最后也有没击中的时候,此时炮弹就会飞向远处。不过多数时候还是能被击回来的,炮弹与大棒接触时会发出“砰”的一声巨响。对患有神经性胃病的主人来说,这种厉害的炮弹很具威胁性,他的脑袋可扛不住。所以说,炮手们的工作做到这儿也就足够了。 不过在炮手附近却如云霞一般围着很多人,有的是围观者,有的是援军。他们总是在木棒击中炮弹时大喊大叫并大声鼓掌,嘴里有时还高喊着“好!好”或者“打中没”“中了”“害不害怕”“服不服”之类的话。如果只是这样,那也没什么,可是他们为了达到攻击目的,每三颗被击回的炮弹至少会有一颗奔着卧龙岗的院子而去。虽然最近这段时间这种达姆弹制造得非常普遍,但价格依旧不便宜。所以,即便是参战的炮手,要想无限地得到炮弹也是不可能的。因此,基本上每个炮队只有一两个炮弹。每射一次就浪费一枚,这样绝对不行,所以,为了将掉落的炮弹捡回来,他们专门成立了一个小队来做此事。如果炮弹落在了好地方,那捡回来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事。但如果炮弹落在了草地或别人的院子里,要想捡回来就不是那么容易了。所以,通常情况下,他们会把炮弹打向那些容易捡的地方,以便节省力气。可与之相比,此时的情况却截然相反。他们的目的已经发生了转变,从游戏变成了战争。因此,那些炮弹大部分都打进了主人的院子里,当然,这是炮手们故意为之的。要想捡回落进院子里的炮弹,他们自然得进院子里来。那如何进院子呢?翻过篱笆当然是最简单的方法。可是,他们如果在篱笆那儿不停地叫嚷着,主人便只有两条路可选要么大发脾气,要么妥协投降。这样一番折腾下来,主人的脑袋除了越来越秃,怕是没别的结局了。 刚才敌人又打了一炮,达姆弹非常准确地越过篱笆打在了第二道竹篱上,发出的声音着实不小,而且连桐树的叶子也被打掉了不少。在牛顿的第一运动定律中,表明了“除非有外力施加,否则物体的运动速度不会改变”。如果只依照这个定律,那么在达姆弹运动时,主人的脑袋恐怕就要糟糕了,下场会和伊索克拉底斯的脑袋一样。不过万幸的是,在表明第一定律后,牛顿又表明了第二定律,即物体加速度的大小与受到的外力成正比,而且这变化发生在直线运动的方向。虽然定律的意思不太好理解,但可以看出来,正是因为牛顿的关系,那穿过篱笆撞破纸拉门的达姆弹才没有将主人的脑袋敲碎。 之后等了一会儿,院子里果然进来了人。说话声中夹杂着棒子敲打竹丛的声音传来:“在这儿?”“左边一点儿。”每次,为了捡回达姆弹而翻进主人院子里的敌人都会发出很大声响。他们之所以这么做当然是为了达到戏弄主人的目的,如果来去时都悄无声息,那不就没有意义了吗?虽然达姆弹很不便宜,但是与之相比,更重要的是完成这个目的。实际上,如果他们肯悄无声息地去捡回炮弹,这是完全能够办到的。因为尽管离得较远,但是对于炮弹的落脚点,他们还是能知道的,只要听听打中竹篱的声音就一清二楚了。按莱布尼茨[90]所说,“空间是一种秩序,能够完成同在现象”。所以,无论什么时候,一二三四出现时的顺序都是相同的。要想找到泥鳅,那就去柳树下;要想发现蝙蝠,那就应该在于月光下寻找;但如果找球就去墙根儿处,显然不太合适。不过那些常把球打进别人院子的家伙对这种空间排列已经习惯,所以他们眼里,球的位置自然一目了然。那他们为何还如此嘈杂呢?这不过是他们的一种策略,对主人的一种挑衅。 主人的抵抗一直很消极,但是既已到了如此境地,他不应战也不行了。之前,当学校伦理课的声音传来时,客厅里的主人洗耳恭听并心情愉悦。可是此时,他一下子就冲到了院子里,并将一名同学一把抓住了。这种战绩对主人来说确实很厉害,可当他低头向下看时才发现这不过是个少年,十四五岁的年纪。与满脸胡子的主人相比,称这少年为敌人可太勉强了。不过对主人来说,似乎已经很满足了,他态度强硬,直接将不愿认错的敌人拉到了走廊上。我在这里要将敌人的计策描述一番,这是很有必要的。 自从昨天在面对敌人时,主人展露出那样的气势,使敌人可以确定,今天他肯定也会亲临。如果他今天抓住的是一个大孩子,那事情就严重了。所以,为了保证安全,他们今天派来捡球的都是小孩子,刚上一二年纪的样子。而且,就算这些小孩子被主人抓住了也不会影响学校的名声,主人顶天就是啰里啰唆地讲番大道理罢了。从另一方面来看,主人若跟这些小孩子计较,则有失大人风范,反而折辱了自己的名声。就这样,敌人谋划了好一切,当然,对一般人来说,这计谋十分合乎情理。不过可惜的是,他们却忘了一点,那就是主人可和那些一般人不同。既然他昨天都已经亲自出马了,无疑表明他并没有那种常识。既然已经上火,原本一般的人也变得不一般了,原有的常识也都被忽略了。如果能意识到这一点,无论是谁,妇女也好,孩童也罢,甚或是拉车的、驱马的,都不会再以上火来自夸。 在上火方面,主人是个行家,即便面对的是不值一提的小孩子,他竟也会将其掳做战争的人质。显而易见,这个人质是值得同情的。他不过是大孩子命令来捡球的小兵,结果却恰好被敌人堵截,而且偏偏这位敌人还是上火的行家,没有常识的大将。于是,他甚至没时间翻墙,就倒霉地被强压在了廊下。见此情景,敌人再也忍不住了,他们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战友受辱。于是,他们积极地翻过方格篱笆,穿过旁门,十二个人一起闯进院子里,在主人面前依次排开。在这些人中,穿着白衬衫的占了大部分,而且袖子都挽了起来。有的还把两条胳膊交叉在一起,有的则敷衍似的在背上披了块棉绒布,棉绒布经过多次浆洗已经褪了色。不过也不是全都这样,有个人穿着很时髦,穿着一件白帆布质地、上面有黑边、胸前花样外文也是黑色的外衣。不过仔细一看,无论是哪个,看起来都十分勇猛,似乎能一个打十个。此时他们已摆好架势,似乎在说:“我等乃新来此地者,原是丹波国矮竹山上之人。”这些人无论哪个,都是一身壮实的肌肉,我觉得与在学校上学相比,让他们去当渔夫或船长似乎对国家的贡献更大。他们此时的架势像是来隔壁救火的,所有人都光着一双腿,短裤高高卷起,简直像约好的一样。他们在主人面前站成一排,与主人对峙,双方谁都没有说话。时间慢慢流逝,双方互瞪的眼中杀气越来越浓。 “你们是干什么的?都是贼吗?”主人质问道,语气十分凶猛。他的鼻翼十分厉害地抖动着,那架势似乎是槽牙咬响了炮仗,怒火从鼻孔中喷射而出。在越后地方有种狮子舞,狮子的鼻子十分吓人,其制作大概就是以人发怒时的鼻子为模型的,否则肯定做不成如此样子。 听见主人的质问,一人答道:“我们都是来自落云馆的学生,不是什么贼。” “骗人!落云馆的学生哪里会这样,招呼都不打就私闯民宅。”主人说道。 “不信可以看看我们的帽子,上面有校徽。”另一人说道。 “如果你们说的是真的,为何擅自闯入我家?恐怕那校徽也是假的吧。” “球飞进来了,就掉在你家院子里。”一人答道。 “它怎么会掉进来呢?”主人接着问。 “反正就掉进来了。”有人答道。 “蛮横的家伙。”主人说。 “我们以后会小心,望您海涵。”一人说道。 “这就算完事了?我不知道你们这些来历不明的是什么人,就这样擅自闯进了我家院子,这么简单就想走?”主人说道。 “我们确实是学生,就在落云馆读书。” “学生?落云馆?几年级的?”主人问道。 “三年级。”大家异口同声地答道。 “确实如此吗?”主人又问。 “确实如此。”大家再次一起答道。 “嘿,来个人!”主人突然转头冲着屋里喊道。 “来喽!”纸门拉开,埼玉县出生的女仆阿三探出头来应道。 “去落云馆叫个人来。”主人吩咐道。 “叫人?叫谁?”阿三问道。 “随便,来一个就行。”主人答道。 “哦。”女仆答道。不过因为院子的这番景象太过惊奇,再加上不明白为何这样做,以及事情的古怪走向,所以颇感为难的阿三只是一个劲儿笑,并没有立马行动。按照主人原本的预期,凭借着自己上火的本事,即将有一场大战要上演了。结果没想到的是,在听见自己的命令后,理应支持自己的仆人却没有立即行动,在对待此事时,反而态度随便,脸上还笑嘻嘻的。主人的火气愈发大了。 “不是告诉你了吗?随便叫谁来。无论是教导主任还是干事,甚或是校长,谁来都行。”主人气愤地说道。 “叫校长来……”看来,女仆知道的只有校长。 “之前就已经说过了,无论是教导主任还是干事,甚或校长,谁来都行,你听不明白我说的话吗?”主人质问道,怒火更加地盛了。 “谁都行?要是都不在,杂役行吗?”阿三问道。 “瞎扯!叫啥都不懂的杂役干什么。”主人大喝道。 “哦。”女仆敷衍了一声就出发了,看来她已经明白,事情到了此刻再没有转圜的余地了。不过对于自己为何要去,她还是一无所知。她是否会找来个学校打杂的工人呢?说实话,我对她颇不放心。不过没想到的是,这时,正门那儿恰好进来一个人,正是那教伦理的老师。他在座位上坐下,样子颇为镇定。主人立即用类似古戏文《忠臣藏》那样的语气与他谈论道:“方才,此等宵小私闯民宅,诚如所言,真乃贵校之学生乎?”在说这后半句话时,主人略带讥讽之意。 不过即使面对这样的话,这位伦理老师依旧泰然自若,将在院子里排成一排的雄兵挨个儿看了个遍,然后转头对主人答道:“确实都是我们学校的学生。我之前已经告诫过他们,不要做这样的事,成何体统。你们自己说说,为何翻进别人家院子里呢?” 身为学生,对老师到底是敬畏的,所以面对此问题,谁都没有说话。只是像遭遇风雪的羊群般在院子角落里缩成一团,看起来颇为老实,没有任何人有什么出格的行为。 “如果只是球掉进我家院子里,这也很正常,毕竟我们家离你们学校很近,这是难免的。但是……太失礼了。如果只是翻个墙捡球,我也不会介意,但你们不该吵吵嚷嚷地打扰人呀。”主人说道。 “这话没错。虽然我也常告诫他们,不过这也没办法,谁让他们人数多呢……嘿,你们都听见了吗?以后千万注意。要想捡回掉进来的球,一定要先打招呼,再从正门进来,记住了吗?这学校不小,好多事都要人操心,无奈得很啊。不过运动对教育来说又是必须的,就算我想加以禁止,也是不可能的。但允许他们运动又会打扰您,真是抱歉,望您谅解。不过以后我一定告诫他们,要想捡球,打好招呼从正门进来。”伦理老师说道。 “既然您是一位如此讲道理的人,那一切都好说。球掉进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只要打好招呼再从正门进来就行了。既然如此,您就把这些学生带走吧。实在抱歉得很,还劳您跑一趟。”主人又像往常一样,和对方客气一下,草草结束了谈话。 然后,在伦理老师的带领下,这些来自丹波国矮竹山的雄兵们就回了落云馆,而且走的是正门。就这样,我所说的大乱就先到此为止。或许有人会嘲讽道:“这就是大乱?太不像回事儿了。”那就随他便好了,爱怎么嘲笑就怎么嘲笑吧。最多不过是,对这种人而言,这不是什么大乱而已。而且我描写的这大乱针对的是我家主人,和其他人则毫无关系。如果有人嘲讽道这是“虎头蛇尾”“草草收场”,那我就会提醒他们,一定要记住,我家主人的特点正是如此。如果有人说主人是个糊涂虫,竟然和十四五岁的小孩计较,我这个和主人一样的糊涂虫倒是支持的。所以在评论我家主人时,大町桂月才会说“他有些孩子气”。 从之前到现在,我已经一次叙述了小风波和大乱。接下来我要说的是,作为此事的结尾,这次大乱的一些后续影响。或许在一些读者眼中,我叙述的事都是胡编乱造的,但事实上,我是一只非常踏实的猫。无论是我说的一个字,还是一句话,都蕴含着巨大的哲理。不仅如此,如果将它们连起来读,还会发现它们开头和结尾既连贯又互为映衬。就算最初读它时不能聚精会神,认为其琐碎唠叨,但这种想法在读第二遍时就会得到改变,将其视为极其重要的劝诫,只有得道高僧才能将它讲出来。所以,原本你漫不经心的态度也会转变,绝不会像以前那样躺着或伸着腿一目十行草草看完。据说,每次读韩愈的文章时,柳宗元都会用蔷薇花泡的水先净手。所以,你们万莫敷衍了事,不要只借别人的书看一番便罢了,要自己掏钱来买我的书读。我接下来要讲的是大乱的后续影响,虽说是后续影响,但如果你因此就认为其乏味而放弃的话,只怕是要追悔莫及的。所以,还望您接着往下看。 我在大乱的第二天突然想去散散步,于是跑上了街。结果发现,金田老爷和铃木先生正在对面胡同拐角处聊天。两人是正好遇上的,铃木先生来金田家拜访,恰好金田先生出门了,于是他正要离开,哪承想,在回去的路上,铃木先生正好遇到正坐着车回家的金田先生。最近一段时间对我来说,金田公馆已经没什么稀奇的了。所以,去的也少了。因此乍见金田先生,我的心情还是不错的。而且我与铃木先生也已久未谋面,这次就从侧面再让我一睹尊颜吧。于是,下定决心的我迈着从容的步子来到了二位身旁。当然,关于他们谈话的内容,此时我已是听得一清二楚。如果你要说我偷听,那可就太冤枉了,谁让他们正在说话呢,被我听见也是没办法的事。金田先生可是个“好人”,为了了解主人动向,他甚至派遣了探子。所以,秉持着公平的原则,在倾听他们谈话时,我倒还比较放心,认为他还不至于因此生气。如果生气了,那就说明他愿承认此原则。不管怎么说,这两位的谈话都落进了我的耳朵里。不过我希望大家明白的是,这话之所以会落入我的耳中,并非是因为我的意愿,而是它自己非要钻进来的。 “我适才去贵府拜访了,恰巧能与您在这儿偶遇,真是高兴。”铃木先生一个劲儿地低头行礼,看起来颇为恭敬。 “哦,是吗?确实够巧的,事实上,前段时间我就想见你来着。”金田先生说道。 “确实够巧的,您有何吩咐?”铃木问道。 “哦,也不是什么大事。这事本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要想办成,还真就只能靠你了。”金田说道。 “您尽管开口,我一定竭尽所能。” “嗯,这事……”金田正在思考着什么。 “如果不好开口,那您什么时候方便?我再来一次就是了。”铃木说道。 “也没什么,就是有点儿小事,既然你愿意帮忙,那就拜托了。”金田先生说道。 “您尽管开口,不用客气。”铃木答道,语气一如既往地恭敬。 “说到底,还是和你过去那个古怪的朋友有关,他叫什么?哦,好像是苦沙弥吧?”金田说道。 “对,是叫苦沙弥,他怎么了?” “其实也没怎么,可是我这心啊,自打上次以后,就一直不大高兴。” “您说的没错,这都怪苦沙弥太自负了。这个人一点儿都不识时务,对自己的社会地位完全不自知。”铃木附和道。 “这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听听那些狂妄之语,什么‘不为钱财折腰’,什么‘实业家有什么好的’。他既然如此不服气,所以我想给他点儿颜色瞧瞧。因此这段时间,我已经对他稍加整治了一番。但他这个家伙,真是固执得要死,出人意料啊!”金田先生说道。 “这个家伙,真是不识时务,一点儿不晓得利害。脸都被打肿了,竟然还逞强。他这个人啊,脾气就这样,怪得很。又太固执,根本不顾自己的利益。要想驯服他,还真不是容易的事。” “哈哈哈,确实不容易。我想的办法可不少,最后为了教训教训他,我还找了一帮中学生。”金田说道。 “那有效果吗?这主意可不错。”铃木问道。 “那个家伙,估计这回要出丑了,应该很快就会讨饶的。”金田说道,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 “这可不错,他虽然自负,但只有他一个人,总会抵挡不了的。”铃木说道。 “可不是嘛,就他一个人能干得了什么?我只使了这点儿小手段,估计他都应付不了。所以,我想请你帮个忙,去看看他此时如何了?”金田先生说道。 “这事不难,我立马就去探明情况,然后告诉您。这个家伙,那么固执,估计此刻连精神头都没了,想想就好笑,可不能错过这好看时刻。”铃木说道。 “那好,我等着你回来。”金田先生说道。 “好的,我去去就来。”铃木说道。 真是没想到,这事竟是个大阴谋。可见,实业家确实有很大的势力。主人原本就十分瘦,犹如黑炭一般,此刻为了使他上火,为了让他变成秃子,令苍蝇都站不住脚,为了让他的脑袋落得跟伊索克拉底斯一样的结局,实业家竟有如此大的力量来策划这一切。地球的运转围绕着地轴,他的运转依靠的是何种力量呢?我并不知道。不过我却知道,整个社会的运转依靠的确实是金钱。而在所有人中,唯有实业家最懂得金钱的力量,并且能对它的威力加以利用。正是因为实业家的关系,太阳才能每天正常的东升西落。在以前,因为被收养于不懂事的穷人家,所以对于实业家的好处,我竟一无所知,真是太马虎了。如果从这点来看,就算主人是个十分固执的人,这次估计也该有所觉悟了吧。如果他依然固执,誓死将自己的那一套坚持到底,那必然会面临很大危险。对主人来说,即便是最珍贵的生命,恐怕都不能得到保障了。见到铃木先生后,他会说什么呢?只有见到两人会谈的情况,我才能知道主人究竟有多醒悟。于是,我一刻也不耽搁,赶在铃木先生之前回到了家里。我是一只猫,但即便如此,依然为主人的命运担心不已。 铃木先生精于世故,今天与金田先生见面时的情景,他没有一丝泄露。他看上去颇为高兴,但说的话却都无关痛痒。 “你不舒服吗?怎么气色不好呢?”铃木先生问道。 “那倒也没有。”主人答道。 “你可得当心点儿,脸色苍白啊。现在天气不大好,你夜里睡得如何?安稳吗?”铃木又问道,一副颇为关切的神情。 “哦。”除了这个字,主人再没说什么。 “你有心事吗?但凡用得上我的地方,千万别客气。” “心事?什么心事?”主人反问道。 “没有吗?那当然更好了。我的意思是,万一你有心事,千万别藏着,对身体健康可不利。人活一世,图的就是个高兴,这才不亏本嘛。你看着就不太高兴,是吗?”铃木问道。 “高兴也有个度,过度就不是好事了。笑过了头,也有丧命的可能。”主人说道。 “这是开的什么玩笑,常言道‘福从笑门来’。”铃木说道。 “古希腊有个哲学家,叫库利希帕斯,你听说过吗?没有吧?”主人问道。 “确实没有,不过和他有什么关系呢?” “他之所以丧命就是因为笑过了头。”主人说道。 “呵呵,倒有些古怪。不过说到底,这都是陈芝麻烂谷子了。”铃木说道。 “你可别这么说,无论是古时候,还是现在,都没什么差别。毛驴在银碗里吃无花果,这一幕落入了他的眼里,结果他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没完没了,直到最后笑死了。真是出人意料。”主人说道。 “哈哈哈,大笑倒没什么,但也不能没完没了啊。要想保持心里愉悦,差不多就行了。”铃木说道。 这边,铃木正在探讨主人近况,那边的正门此时却“哗啦”一声被推开了。我还以为有客人到访了呢,其实不是。 “球掉进来了,我去捡回来,可以吗?” “去吧。”厨房里的阿三答道,然后那学生就向着房后走去。 见此情景,铃木冲主人问道:“这是怎么了?”他的面色颇为古怪。 “是屋后的学生,他的球掉进了我家院子。”主人答道。 “学生?有学生住在你家屋后?” “不是,那学生是落云馆的,那儿可是个学校。” “哦,原来如此,不过这也太吵了吧?”铃木假意问道。 “吵?哪有这么简单,我现在想看书都难。我要是文部大员就下令关了这学校。” “哈哈哈,你这火气可够大的了,究竟是为何事生气啊?”虽然已经知晓其中原因,但铃木还是故意问道。 “什么何事?我总是在生气,这一整天都没有消停的时候。”主人说道。 “那你为何不搬家呢?这样生气可不好。”铃木建议道。 “你是在瞎扯吗?我可不想搬什么家。”主人说道。 “那光生气也不行啊,又不能解决问题。不过是些孩子,你不理不就完了。” “你做得到,我可做不到。他们老师昨天被我找了来,好是一番谈判。”主人答道。 “结果如何?他们道歉了?有意思。”铃木说道。 听见这问题,主人敷衍地“嗯”了一声。 正门这时再次被拉开,“球掉进你家了,抱歉,我想捡回来,可以吗”的声音再次传来。 “嘿!第二个了,还是捡球的。”铃木说道。 “嗯,他们之前已经允诺,进来时会走正门。”主人说道,看起来颇为无奈。 “哦,我说怎么总来人呢,如果是这样,那就没什么奇怪的了,总算搞清了。”铃木说道。 “搞清什么?”主人问道。 “哦,没什么,我是说搞清了他们的目的是捡球。”铃木说道,语气颇为慌乱,但总算掩饰了过去。 “这是今天的第十六次了。”主人说道。 “那你不嫌烦吗?有没有什么办法阻止他们?”铃木问道。 “能有什么办法,他们非得要来,谁能阻止?”主人说道,颇为无奈。 “既然如此,那就没办法了。你这个人就是太固执,改改不就好了。要想在这社会上生存,带那么多棱角可不行,会受教训的。如果这东西浑圆,无论想让它去哪儿,那都是轻而易举的。可如果这东西有棱角,那可就难办多了。不仅如此,每次在滚动中,这些棱角都会被磨平一些,这可是要遭罪的。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们,还有很多人呢。所以,不可能每个人都是按自己意愿活着的。说明白些,那就是不要和有钱人作对,否则是没有好果子吃的。而且那样对神经的刺激也更厉害,到时候身体垮掉也没人说你好。可在对方那面,人家只要张张嘴,朝下面吩咐一声,事情就轻而易举地办了。你就独自一人,怎么和人家那么多人抗衡呢?当然,你要固执也不是不行。不过你一旦如此,不仅对自己研究学问造成阻碍,而且还影响每日工作。自己最后遍体鳞伤,没有一点儿好处。”铃木说道。 这时,又有一个人进来说道:“球又掉进来了,抱歉,我要去屋后捡回来,可以吗?” “嘿,没完没了了。”铃木说道,脸上笑嘻嘻的。 “无礼至极。”主人生气地叫道,脸都涨红了。 在铃木先生眼中,此次探访的目的基本已经完成,所以他说了句:“我要告辞了,下次有时间,可以去我那儿玩儿玩儿。”然后就离开了。 紧接着,甘木先生踩着铃木离开的脚步进了屋。哪怕自古代开始,也很难看见那种爱上火的专家。所以,当自己开始有异样感觉时,通常情况下,上火的最高峰已经被翻越过去了。昨天发生了大乱时,主人的火气是最旺盛的。虽然谈判最终草草收场,但无论怎么说,事情总算勉强解决了。当晚主人来到书房,并反复思索起来,发觉事情有些蹊跷。这蹊跷是哪方的呢?落云馆?自己?这倒是说不清楚。但是不管怎么说,这蹊跷是肯定存在的。与此同时,他也意识到,比邻中学的自己竟然整日上火,这也有蹊跷。既然确定有蹊跷,那必然要想法去解决,可想来想去,依然无计可施。既然已经意识到了此点,他就决定给自己找个熟人看看,甘木医生再合适不过了。我们先不说主人到底是不是真明白,单说他能意识到自己总上火有蹊跷,这就已经非常厉害了。我们必须得承认,这种想法很奇特。甘木医生一如既往地稳重,他笑着问道:“什么地方难受?感觉如何?”医生就是这样,总是将“什么地方难受”这种话挂在嘴边。如果不说这句话,我也就没胆儿信任那个医生了。 “我感觉很不好,医生。”主人说道。 “哪里不好?不会吧?”甘木医生问道。 “医生,您开的药有效果吗?”主人问道。 面对这样的问题,甘木医生十分惊讶。不过他毕竟年事已高,而且性格温和,倒也没有什么不快表现出来。只是答道:“当然有效。”语气听起来十分沉稳。 “那为何无论我怎么吃药,我的胃病也不见好呢?”主人问道。 “这不可能。” “真的不可能吗?这么说来,无论如何,都还是会好一点儿的,对吧?”针对自己的胃病,主人向甘木先生问道。 “要想一下子就好,那也是不可能的,得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与原来相比,现在就要好得多。”甘木答道。 “哦,原来如此。”主人答道,但似乎并没有全然相信。 “又上火了吗?” “这是肯定的,就连在梦里,火气也大着呢。”主人说道。 “做做运动吧,有好处。”甘木医生劝告道。 “做运动?那火气更大了。”主人质疑道。 面对主人,甘木医生似乎也束手无策了。“我给你看看,好吧?”甘木先生说完就给主人检查起来。可是,主人在检查还没完时就高声问道:“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医生。和催眠有关的,书里认为催眠可以治疗很多疾病,例如喜欢偷东西什么的。是这样吗?” “嗯,是有这样治病的。”医生答道。 “那现在呢?也有这么治病的吗?”主人追问道。 “嗯。” “催眠术到底怎么弄?很费劲吗?” “没什么费劲的,我做的次数也不少。” “你也会做,医生?”主人问道。 “嗯,你要试试吗?也让我给你催眠一下?按理说,谁做都行。只要你同意,给你做一次也没什么。”甘木医生答道。 “有意思,那就给我来一次吧。从很早开始,我就有这想法了。不过不会一直睡下去,醒不过来了吧?那就糟了。”主人说道。 “不会出现这种问题的,开始吧。”医生说道。 主人和医生商议之后,没过多久,就决定接受催眠。我心里兴奋得要命,因为这种事真是前所未见。于是,我在客厅一角瞪大双眼,小心翼翼地看着。首先,医生催眠了主人的双眼。他开始不停地对主人的双眼进行抚摩,从上面摸到下面,如此反复。此时,主人的双眼已经紧闭,但尽管如此,甘木医生的动作依旧没停,还是那个动作,连方向都没变。甘木医生等了一会儿后向主人问道:“像这样,对眼睑进行不停地抚摩,眼皮就会慢慢变沉,对吧?” “确实如此,真的变沉了。”主人答道。 “这沉重愈发厉害了,对吗?”甘木医生的手没停,依旧从眼睑上方摸向眼睑下方。这次主人没有回答,估计应该也是这么觉得的。就这样,在接下来的三四分钟里,这个动作一直在持续着。甘木医生最终说道:“嘿,眼睛睁不开喽!”主人成了瞎子,真是值得同情。 “睁不开了?真的假的?”主人问道。 “当然是真的,睁不开了。”甘木医生答道。 听见这样的回答,紧闭着双眼的主人一句话也没说,我也以为他这瞎子是当定了呢。没承想又等了一阵儿,甘木医生说道:“如果不相信,你可以试着把眼睛睁开,不过睁不开是肯定的了。” “哦,真的?”主人话音刚落,双眼就突然睁开了,和平时没有任何区别,然后主人笑眯眯地说道,“不好使啊!” “确实不好使。”甘木医生也笑了起来,然后就离开了。这场催眠术就这样失败了。 主人家接着又迎来一位客人,竟然有这么多客人来访,实属难得。要知道主人并不擅长交际,所以竟然能来这么多客人,真是出人意料。但不管怎么说,到底是来客人了,而且这位客人并不常来。我很有必要用几句话来说说他,之所以这样说和他是不是常客倒没多大关系,而是因为,在我描述大乱的后续事宜中,此人占据了颇重的地位。至于此人的名字,我并不知晓。我只知道他看起来差不多四十多岁,脸很长,还长着山羊胡子。在我眼中,美学家是迷亭,哲学家就是此人了。为何这样说呢?并非因为他那夸夸其谈的样子和迷亭差不多,而是因为他和主人交谈时的神态就是给我这样的感觉,感觉他就应该是哲学家。而且,他和主人的谈话十分随便,似乎以前也是同学。 “说起迷亭,那可是个不靠谱的家伙,简直和漂在池塘上的金鱼麸差不多。听说,他前几天和朋友路过一位贵族门前,他根本不认识人家,竟然非要硬拉着朋友进去讨杯茶。”客人说道。 “然后呢?”主人问道。 “然后?这我倒不知道。不管怎么说,这家伙都够古怪的,似乎天生就是如此。而且在思想上,他也确实和金鱼麸一样,没什么东西。你说铃木?他来拜访了?嘿,那可是个难缠的家伙,不过倒是精于世故,所以他能有金表链子也很正常。可是话说回来,这家伙还是不行的,太轻浮,不稳重。虽然他嘴上总是念叨着世故些、世故些,但实际上,他都不懂世故的意思。如果用金鱼麸来比喻迷亭,那就可以用稻草绑起来的魔芋豆腐来比喻铃木,除了啰里啰唆地耍滑头外,什么都不知道。” 这些古怪的比喻惹得主人大笑起来,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像这样大笑的样子似乎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出现在主人身上了。他接着问道:“那又该拿什么来比喻你呢?” “我?该如何比喻我这种人呢?应该用深埋土下长得很长的野生山药吧。” “你可真让人羡慕,总是这么悠闲愉悦。”主人说道。 “过奖了,与普通人相比,我也没什么差别,有什么可让人羡慕的呢。不过我也不羡慕他人,这倒是可喜可贺。”客人说道。 “最近,你钱财上宽裕吗?”主人问道。 “也就那个样子吧,算是比较拮据,但也勉强够用,倒还能填饱肚子。”客人答道,语气既不显疏远但也并不亲近。 “我的心情也不怎么样,总是上火,都快忍受不了了。对一切都充满抱怨。”主人说道。 “抱怨抱怨也不错,将它们都抒发出来,一时间,心情自然就好了。在这个世上,什么样的人都有,就算你想让他们变成和你一样的人,那也是不可能的。就说筷子吧,你要想吃东西,还不是得和别人一样用这玩意儿。但最方便的要属面包了,无论怎么切都可以,完全随你自己的意愿。如果是一个好裁缝,技术不错,做出的衣服自然穿着合适。反之,如果是个差些的裁缝,技术不行,做出的衣服自然就很勉强。不过社会这个东西,有意思着呢,多穿穿,这件高明的衣服自然就适应了你的体型。如果你的父母厉害,从一出生开始,他就能适应这个社会,这固然好。不过如果你没这么幸运,那只能有两条路可走:要么不肯与社会妥协,别扭地活着;要么默默忍受,直到与这个社会融合。”客人说道,哲学家的样子暴露无遗。 “与社会融合吗?我这样的人恐怕永远也做不到。所以这心里啊,总是七上八下的。”主人说道。 “如果这衣服不合适,但你还非要穿,那最后会有何结果?不过是将衣服撑破罢了。然后,灾祸就降临了,争吵、自杀之类的都有可能发生。不过你倒还是没问题的,最多也就无聊一些,像自杀、争吵这类的事,大概是不会发生在你身上的。”客人对主人安慰道。 “争吵吗?这事基本上天天都有,你是不知道罢了。就算没有人和你吵,但只要火气上来了,和争吵也就一个样了。”主人说道。 “呵呵,你这是跟自己置气呢,有意思。不过这倒也没什么关系,自己吵吵,次数多点儿也没事。”客人说道。 “说是这么说,可我自己却难以忍受。” “既然如此,那不吵不就得了。” “告诉你也无妨,我的心根本就不听从我的调遣,我也没办法啊。”主人说道。 “你竟然有这么大的抱怨,到底所为何事啊?”客人问道。 于是,主人将落云馆的事讲给了哲学家听。除此之外,还说了一些对其他人的抱怨话,这些人通常都入不了主人的眼。哲学家安静地听着,中间并没有插言,直到听完,他才对主人说了如下这番话:“那些人既然入不了你的眼,那你又何须在意他们的言语呢?左右都不是什么大事。再说那些中学生,和他们生气就更没必要了。什么?你说他们是故意的?就是为了妨碍你?但不管怎么说,无论你做什么,去谈判也好,争吵也罢,结果不还和以前一样吗?该妨碍你的依旧妨碍你。我觉得与西方人相比,在这点上,古代的日本人要更厉害一些。最近,有一种说法很流行,说什么无论做任何事,西方人都十分积极。事实上,在这点上,存在很大的弊端。我们就先拿所谓的积极为例,这根本就是个没完没了的事,就算永远积极下去,要想达到满意或完美的境地,这也是不可能的。就例如对面有棵遮挡了日光的柏树,如何解决?当然是砍了它。然后呢?日光又被前面的公寓挡住了,怎么办?再拆了它。接着后面的房子又是个麻烦,还要拆吗?这样下去,岂不是没完没了?在做事时,西方人就是这个样子。无论是拿破仑还是亚历山大,对于已得的胜利,都不肯心满意足。因为看不过别人,所以争吵。又因为对方蛮横,所以去法院打官司。官司胜了你就满足了?依旧不会。即便到死,你想要的满足都不会实现,反而总是烦躁不安。代议政治取代寡头政治是因为后者不好,那如果前者也不好了,又要用什么稀罕玩意儿来取代呢?因为大河挡道,所以架起桥梁;因为大山阻路,所以挖通隧道;因为走路麻烦,所以修建铁路。这样下去,何时是个头,又哪里来的满足呢。 “不过对人来说,到底在多大的程度上能积极地将自己的意愿变为现实呢?西方文明或许真是积极向前的,不过要知道,它的创造者正是那些一生都无法满足的人。至于日本文明,要想得到满足,并不应该指着对外部世界加以改变。与西方相比,它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日本文明发展的前提是一种不能从根本上动摇周围环境的假设。就拿父母和儿女的关系来说,西方人为了需求安定,已将这种关系改变。但在日本人心中,就算父母与儿女不睦,但这种关系却是牢不可破的。在寻找让人心安的方式时,也必须是在维持这种关系的前提下。无论是夫妻关系,还是君臣关系,甚或是武士和町人的关系,都是这样。更有甚者,对待大自然时,同样如此。如果去相邻地域的路被山挡住了,那么要思考的并非是如何挖通隧道,而是其他能使自己不去相邻地域也能愉快生活的方法。或者更准确一点儿来说,就是要养成一种心态,即便不能翻越大山,但同样感到满足。所以,无论是佛家还是儒家,你可以发现,他们都抓住了这个根本问题。 “就算你很厉害,但在这个世上,要想事事如意,那也是不可能的。无论是让太阳重升,还是让河水倒流,你都做不到。对你来说,唯一能做的就是锻炼自己的心,让它挣脱一切束缚。因此,就算是面对讨厌的落云馆学生,你依然能够泰然自若;面对那些狡猾之徒,你完全能够置之不理;面对那些无礼之人,依然能够满不在乎地骂一声‘浑蛋’,就可以了。据说过去,有个和尚在要被砍杀前说了一句话,‘电光影里斩春风’,可谓十分精妙。之所以能说出如此精妙的话,想必是对心的锻炼消极到了顶点的关系。当然,这话里的深刻寓意我这种人还不能完全了解。但是不管怎么说,都不应该认为西方的积极主义就是唯一的好主张。以你为例,如果你在处世时一味主张积极主义,无论如何,面对学生们的妨害,你不依然是束手无策吗?当然,如果你的权力大到足以关闭那所学校,或者对方做得太过分,使你有足够的理由去报案,那就得另当别论了。但如果事实并非如此,你要想获胜,只一味地实行积极主义,显然是行不通的。在钱财和人数方面,你并不占优势,但如果你奉行积极主义,这两个问题是必然要应对的。到那时,你就不得不卑微地跪在有钱人面前,受那些人数众多的学生摆布。你为何总是如此抱怨呢?归根到底都是因为,你既没钱又没人,但在争吵时,竟然妄图采用积极的策略。我说的这些,你明白了吗?” 面对这样的问话,一直在洗耳恭听的主人并没什么表示,既不肯定也不否定。主人在客人离开后就钻进了书房沉思,书都抛在了一旁。铃木先生对主人的劝告是,在面对有钱人和人数众多的势力时,要懂得低头妥协;甘木医生对主人的劝告是,要用催眠术将神经麻痹;最后这位不常见的客人则说,要想心里安定平和,就必须奉行消极主义。究竟听从哪个劝告呢?这是主人自己的事。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如果一直像以前那样,是绝对不行的。很流行,说什么无论做任何事,西方人都十分积极。事实上,在这点上,存在很大的弊端。我们就先拿所谓的积极为例,这根本就是个没完没了的事,就算永远积极下去,要想达到满意或完美的境地,这也是不可能的。就例如对面有棵遮挡了日光的柏树,如何解决?当然是砍了它。然后呢?日光又被前面的公寓挡住了,怎么办?再拆了它。接着后面的房子又是个麻烦,还要拆吗?这样下去,岂不是没完没了?在做事时,西方人就是这个样子。无论是拿破仑还是亚历山大,对于已得的胜利,都不肯心满意足。因为看不过别人,所以争吵。又因为对方蛮横,所以去法院打官司。官司胜了你就满足了?依旧不会。即便到死,你想要的满足都不会实现,反而总是烦躁不安。代议政治取代寡头政治是因为后者不好,那如果前者也不好了,又要用什么稀罕玩意儿来取代呢?因为大河挡道,所以架起桥梁;因为大山阻路,所以挖通隧道;因为走路麻烦,所以修建铁路。这样下去,何时是个头,又哪里来的满足呢。 “不过对人来说,到底在多大的程度上能积极地将自己的意愿变为现实呢?西方文明或许真是积极向前的,不过要知道,它的创造者正是那些一生都无法满足的人。至于日本文明,要想得到满足,并不应该指着对外部世界加以改变。与西方相比,它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日本文明发展的前提是一种不能从根本上动摇周围环境的假设。就拿父母和儿女的关系来说,西方人为了需求安定,已将这种关系改变。但在日本人心中,就算父母与儿女不睦,但这种关系却是牢不可破的。在寻找让人心安的方式时,也必须是在维持这种关系的前提下。无论是夫妻关系,还是君臣关系,甚或是武士和町人的关系,都是这样。更有甚者,对待大自然时,同样如此。如果去相邻地域的路被山挡住了,那么要思考的并非是如何挖通隧道,而是其他能使自己不去相邻地域也能愉快生活的方法。或者更准确一点儿来说,就是要养成一种心态,即便不能翻越大山,但同样感到满足。所以,无论是佛家还是儒家,你可以发现,他们都抓住了这个根本问题。 “就算你很厉害,但在这个世上,要想事事如意,那也是不可能的。无论是让太阳重升,还是让河水倒流,你都做不到。对你来说,唯一能做的就是锻炼自己的心,让它挣脱一切束缚。因此,就算是面对讨厌的落云馆学生,你依然能够泰然自若;面对那些狡猾之徒,你完全能够置之不理;面对那些无礼之人,依然能够满不在乎地骂一声‘浑蛋’,就可以了。据说过去,有个和尚在要被砍杀前说了一句话,‘电光影里斩春风’,可谓十分精妙。之所以能说出如此精妙的话,想必是对心的锻炼消极到了顶点的关系。当然,这话里的深刻寓意我这种人还不能完全了解。但是不管怎么说,都不应该认为西方的积极主义就是唯一的好主张。以你为例,如果你在处世时一味主张积极主义,无论如何,面对学生们的妨害,你不依然是束手无策吗?当然,如果你的权力大到足以关闭那所学校,或者对方做得太过分,使你有足够的理由去报案,那就得另当别论了。但如果事实并非如此,你要想获胜,只一味地实行积极主义,显然是行不通的。在钱财和人数方面,你并不占优势,但如果你奉行积极主义,这两个问题是必然要应对的。到那时,你就不得不卑微地跪在有钱人面前,受那些人数众多的学生摆布。你为何总是如此抱怨呢?归根到底都是因为,你既没钱又没人,但在争吵时,竟然妄图采用积极的策略。我说的这些,你明白了吗?” 面对这样的问话,一直在洗耳恭听的主人并没什么表示,既不肯定也不否定。主人在客人离开后就钻进了书房沉思,书都抛在了一旁。铃木先生对主人的劝告是,在面对有钱人和人数众多的势力时,要懂得低头妥协;甘木医生对主人的劝告是,要用催眠术将神经麻痹;最后这位不常见的客人则说,要想心里安定平和,就必须奉行消极主义。究竟听从哪个劝告呢?这是主人自己的事。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如果一直像以前那样,是绝对不行的。 九 主人的脸上有麻子,据说,这种脸在明治维新之前十分盛行。不过到了今天,日英同盟已经成功缔结,这种脸就有点儿落伍了。与人口增长相比,这种麻子脸的衰落成反比。所以,用不了多久,在这世上恐怕就再也找不出麻子脸了。这结论十分准确和高明,是以医学统计为基础计算出来的,就算我是一只猫,也不能多加质疑。在现在的这个地球上,还有多少麻子脸在生存呢?这是无法确定的。不过对我来说,我敢肯定的是,在和我有交往的猫中,没有一个有这种麻子脸。至于我认识的人类,我家主人就是唯一的一个。所以,我颇为同情他。 面对主人的脸庞时,我每次都会想:“看看这张脸吧,真是难看。想必他前世一定罪恶滔天,否则怎么会在二十世纪的今天,顶着这样一张脸四处生活呢,而且还没有丝毫羞愧之情。”对这种麻子脸来说,如果是在古代,逞逞威风倒也不是不可能。可是到了现在,遵照命令,麻子已经撤退到了双臂上,可是主人的麻子却依然固执地驻守在他的鼻子和脸颊上。这值得骄傲吗?当然不,反而对麻子本身的颜面有所损害。如果可行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将其立即除去。事实上,就麻子本身而言,待在脸上,想必它也觉得不稳固吧?在今天,麻子们的势力越来衰弱了,所以说不定它们还有其他想法。譬如企图依靠强硬地固守此脸孔,带领其他麻子们再攀高峰。倘若果真如此,那在面对这些麻子时,我们一定要加倍小心。可以将它说成一个坑洞集合体,抗击世上俗流却存在了千万年。也可以将它比喻为生命中的坑洼不平,令人敬佩。唯一欠缺的是,这些东西看起来怪脏的。 当主人还是个孩子时,在牛込区的山府街上有个中医,叫浅田宗伯。据说,每次出门去给病人看病时,这个老家伙总是乘坐轿子,一路晃荡而来。不过可惜的是,这轿子在他去世后就被其养子变成了人力车。所以,等到其养子死的那天,到了下一代,原本的葛根汤说不定就会被继承家业的子孙变成氨基匹林。在东京的大街上,坐着轿子一路晃荡而来,在宗伯老生活的那个时代,这已经够不成体统的了。敢于这样无所顾忌自行其是的人可不多,除了固执的死人、装上汽车的猪猡,大概就只有宗伯老这么一位了。 与宗伯老的轿子相比,在不成体统这点上,主人的麻子脸倒是毫不逊色。即便是从旁边扫一眼,你也会对他充满同情。不过就固执程度来说,与那位老中医相比,主人也并不逊色。所以,才会像如今这般,青天白日地就敢顶着那少见的麻子脸大摇大摆地去学校教英语,而且没有一天例外。 他就这样站在讲台上,脸上镌刻着上个世纪的遗迹。他不仅给同学们讲课,还给他们以沉重的教诲。像“猴子有手脚”这种话他很少重复,但如果讲“麻子对脸面的影响”这种关键问题,他显然能做出最明确的诠释。甚至都不需要他开口,同学们就已经能知道答案了。如果没有像主人这类的老师,要想研究这个问题,对那些同学们来说,就必须花费像我们依靠木乃伊去探索古埃及人那样的气力,去图书馆或博物馆调研。可见在无形中,主人的麻子脸竟还立了大功,真是出人意料。 不过主人的脸上之所以长满痘疮,当然不是为了立大功。面对这些麻子时,千万不要轻视。实际上,按原本的计划,这痘是要长在手臂上的,但不知是出于何种原因,最后竟弄得满脸都是。那时,主人还很小,除了嚷着“痒痒!痒痒”外,对俊美之类的词还没什么意识。所以,他使劲抓挠父母给的这张脸,将其祸害得够呛,就犹如火山爆发时的熔岩在上面流过一样。“我在没得痘疮之前可好看了,粉嫩的小孩儿可爱极了。”这是主人时常对妻子说的话。更有甚者,他还炫耀说:“我长得白白净净的,家人抱我去浅草观音堂那儿烧香,路过的外国人都忍不住回头看我。”不过他这话却半点儿证据都没有,着实遗憾。 这张麻子脸能用来教诲人,能立下大功,但是它到底脏得很。所以,自懂事以来,为了消除这些难看的家伙,犯愁的主人可谓想尽了一切办法。不过可惜的是,这跟宗伯老的轿子可没法儿比,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它的去留。所以,哪怕到了今天,在主人的脸上,这些麻子依旧能看得一清二楚。而且据说,对于这个“一清二楚”,主人十分记挂。所以走在街上的他总要数一数,像这样的麻子脸今天碰上了几个。这些麻子脸长在谁身上,男的女的?是在哪儿碰上的?小川街的商场还是上野公园?这些事都被主人认真地记录在日记里。在他眼中,和麻子有关的知识,与其他人相比,他肯定了解得最多。对此,他深信不疑。前几天主人家来了一个客人,是主人的朋友,刚留洋回国。主人向他问道:“在西方,这样的麻子脸也有吗?”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那朋友将脑袋一歪,好半天都没吱声,似乎在思索,最后才说道,“这种人不常见。” “虽然不常见,但并不代表没有,是吧?”主人问道,语气颇为严肃。 “有是有,但要么是乞讨者,要么是拾垃圾者。总之,在有文化的人中,没有这样的。”朋友答道,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如果是这样,和日本相比,倒是有些差别。”主人说道。 对于那些落云馆的学生,主人已经听从了哲学家的劝告,不再抱怨了。从那以后,每天他都待在书房不停思索。看来,对于哲学家的忠告,他可能是打算遵从了,通过静坐,在消极主义中锻炼自己的精神。但主人这个人原本心胸就不够宽广,所以这样天天阴郁地坐着,估计下场不会太好。在我眼中,与其这样,还不如让他当掉自己的书,然后找个艺妓去学吹喇叭呢。不过对于我的忠告,那么乖张的主人才不会听从呢,所以随他的便吧。自此以后,我都离他远远的,就这样过了五六天。如果从那天开始算,今天已经是第七天了。佛家有云:很多打坐的人会在第七天时明悟。那我家主人又会如何呢?无论是生还是死,总得有个头吧?我心里不免惦记。于是,我迈着从容的脚步,从走廊上来到了书房门口,预备查看一下屋里的动静。 主人的书房坐北朝南,里面有六张席子大小。书房里有一张大大的矮脚桌,摆在日照充足的地方。要想知道它到底有多大,一个“大大的”怕是不够。实际上,它有六尺长、三尺八寸宽,与书房整体相比,高矮也正合适。不仅如此,这个东西还很不简单呢,它并不是现成品,而是和附近的家具店定做的。不但能当桌子,还能当床。为何要定做了一张这样的桌子呢?能当床用,难道是要在上面睡觉吗?主人为何会这么想呢?我无法解答这些问题,因为我没有向主人求教过。也许主人之所以弄来这么一个大家伙,不过是因为偶然间的一个念头罢了。他到底是出于什么奇怪想法才弄来这种东西呢?将桌子和床两种毫无关系的东西硬拼凑到了一块,这种想法在精神病患者的身上倒是常见。要说这个东西,确实够有特色,不过可惜的是,实用性不强。我曾亲眼看见,主人就曾躺在这桌子上睡午觉,结果一个翻身就掉到走廊上去了。自此以后,这东西就只被用来当成桌子用,主人再也没用它来睡过觉。 桌前放着一个绸纱做成的坐垫,看起来很轻薄。不过上面有三个孔洞,是被香烟烫的,里面露出了黑了吧唧的棉花。我家主人此时正坐在这个薄垫上,背对着我。灰色的腰带系在主人腰上,绕了两圈,带子的两头耷拉下来,一直垂到主人的脚上。这带子最近还被我摆弄过,并且我的脑袋还为此被打了一下。可见,这条带子是不能随便靠近的。主人竟然还在思索?我心里颇为疑惑。俗话不是说了吗?“这人要是笨啊,思索也没用。”我探头看向主人身后的桌子,上面放着一件亮闪闪的东西。我的眼睛情不自禁地眨了两三次。这真是个古怪的东西,竟然还能发光,我紧紧地盯着它,连眨眼都顾不上了。后来我终于发现,原来是桌子上那不断晃动的镜子发出的亮光。 镜子?主人摆弄它干吗?按道理来说,镜子不是应该放在洗漱间的吗?今天早上,我在在洗漱间见过这面镜子。为何要强调“这面”呢?因为在主人家,“这面”就是唯一的镜子。主人每天洗完脸都要对着这面镜子梳头发。或许有人会质疑道:“主人这种人也梳头发?”实际上,对于其他事,主人倒不甚在意,可单单十分重视自己的头发。能够被这家收养,对我来说,十分幸运。自从到了这儿以后,直到今天,就算天气再热,主人也没理过平头。他的头发总是留得稍长一些,大约有二寸。在梳头时,他会在左边把头发分成两份,那样子别提多认真了。不仅如此,他还会把右边的头发往回梳,看起来颇为服帖。不知道这种举动是否也意味着他就快得神经病了。 这种分发十分有架势,但和这张桌子却不大相配。不过无论对谁来说,这都是无所谓的小事,所以也就没人说什么,他自己也扬扬自得。先抛开他这种时尚的分发不谈,实际上,他把头发留那么长也是有原因的。据说,他除了脸上有麻子外,在早些时候,头皮上也开始出现麻子了。所以,如果他像其他人那样理个平头或半寸短发,那从他的头顶上看去,就会有几十个麻子暴露无遗。这些痕迹如此深刻,是用抚摩根本无法消除的。这就好像在空旷的原野上,突然浮现了一个个流萤,虽然有些风雅之姿,但肯定会让人厌恶。如果想把这些东西遮盖住,最好的办法无疑是将头发留长无疑,这样也就掩盖住了自己的缺陷。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让脸上也长一些毛发,以便于将脸上的麻子也遮盖住。所以,对主人来说,将自然长出的头发剪短,实在没必要花那个钱。而且他也不想向人家宣布:“看看我的脑袋,上面患过痘疮。”因此,主人才会将头发留长。因为头发长,所以就得梳分头;因为梳分头,所以就得照镜子;因为需要照镜子,所以才把镜子放在洗漱间。而且实际上,在我们家,确实只有一面镜子。 可见,这面唯一的镜子原本是应该放在洗漱间的。可是现在,我却在主人的书房理发现了它。那它是怎么出现在这儿的呢?显而易见,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镜子灵魂出窍,自己飞来的,另一种是主人拿来的。如果是第二种,那原因是什么呢?难道对他那消极主义的锻炼来说,这镜子还是必不可少的工具吗? 据说,在之前,有位学者去某高僧那儿拜访。彼时,这高僧正在磨瓦片,上身没有穿衣服。于是,学者询问他在干什么。高僧答曰:“看到这瓦片没?我要使劲把它磨成一面镜子。”听见这样的回答,学者吓了一跳,立马说道:“你是高僧,这点不假,但要把瓦片磨成镜子也是不可能的。”“哈哈哈……”高僧大笑着说道,“此言不假,那就算了吧。不过与我想将瓦片磨成镜子相比,那读罢万卷书也不懂我佛门至理的人,应该是一个意思吧!” 主人正在高兴地摆弄那面从洗漱间拿来的镜子,他为何会这样做呢?估计也是受上面故事的影响吧?我偷偷地观察着主人的举动,没有发出一点儿声响,心里觉得也许要发生一些出乎意料的事了。主人完全没有察觉我的举动,只是紧紧盯着那面镜子,看起来聚精会神。要说镜子这种东西,其实挺吓人的。据说,深夜时候,在大屋子里,只有那些胆子非常大的人才敢点着蜡烛自个儿面对镜子。就拿我来说吧,当我第一次照镜子时差点儿没吓死,那种恐惧的感觉在我围着屋子跑了三圈后才平息。而且那次是孩子们硬逼着我做的,她们把镜子直接拿到了我面前。现在是青天白日,但是像主人这样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那也是够吓人的了。就算通常情况下,哪怕只看一两眼,那张脸也让人心里厌恶。 主人隔了一会儿后,喃喃自语道:“这样子……是不太好看。”真是不容易,对于自己的丑陋,他竟然承认了。虽然他说的话是事实,但他的神态却像个疯子。如果他再更深一步面对自己的丑陋,估计就该感到畏惧了。对一个人来说,只有彻底地意识到自己是个可怕的坏人,此人才能称得上是久经风雨,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得到解脱。既然如此,主人本应再进一步说道:“嘿!真吓人。”但不管怎样,他都不肯说,只能以一句“这样子是不太好看”来敷衍了事。后来,他还鼓起了两腮,也不知道究竟想干什么。接着又用手拍打着鼓起的两腮,大概打了两三下,似乎是一种魔法,但不知道是哪种。 这时,我突然有一种感觉,好像有谁的脸长得和主人类似。是谁呢?哦,想起来了,是女仆阿三。在这里,我也就顺便说说阿三的脸,那张脸真是圆咕隆咚的。最近,主人家曾收到过一件礼物,那是一个外形是河豚样子的灯笼,是人家从穴守稻荷神社买来的。阿三的两腮与那胀得圆圆的河豚相比,简直是一模一样的。而且因为太圆了,所以阿三的两只眼睛都给挤没了。不过对河豚来说,它一直是按照圆形胀大的。可是对阿三来说,她的头骨本来就有很多棱角,再加上她的脸越胀越大,结果就把自己弄成了一座六角钟,而且还是水肿的。如果这话传到阿三耳朵里,只怕她会气死吧。接下来言归正传,还是把话题扯回我主人的身上吧。他利用吸气将自己的两腮鼓得浑圆。与此同时,还像之前提到过的那样,用双手不停地拍打着。然后喃喃自语道:“要想看不见麻子,就得像这样,绷紧脸皮。” 主人这回又把脸转了过去,让那半边暴露在阳光下的脸对着镜子。然后,他似乎有所发现地说:“这么一来,太明显了。如果正面冲着阳光,倒显得平滑些,奇怪。”镜子被主人拿在右手里,此时,他将右臂前伸,尽量让镜子离得远些。然后好半天没有说话,只是在不停地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接着好像一下子明白了什么似的,说道:“离得远些就看不大清了,反倒不能离得太近。脸上是这样,其他事也是这样。”在此之后,他突然将镜子横拿,让眼睛、脑门儿、眉毛都挤向中间的鼻子。我看了一下,这张脸可真是难看。“这招不行。”说着,他就停止了这个举动,看来他自己也意识到了。然后他又自言自语道:“这张脸也太凶恶了,怎么会这样呢?”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接着他又把手收回眼前,让镜子停在眼前,离眼睛只有三寸。他伸出右手食指,在自己的鼻翼上摸了一下。桌子上放着吸墨纸,他将自己摸过鼻翼的手指在上面狠擦了一下,抹掉了鼻子上擦下来的油。于是,纸上立即留下了一些痕迹,圆圆的。 这个主人啊,花招还真多。接着他转过那个手指头,又在自己的下眼皮上使劲扒了一下,这个“鬼脸”被主人做得十分利落。他到底在干什么呢?是在对自己的麻子脸进行研究?还是在和镜子玩瞪眼比赛?真是让人弄不明白。可见,主人这家伙,性情不定,要不然也不会在我观察他的这段时间里想出这么多花招。或许不仅如此,如果从好的角度做一些答非所问的说明,也可以说主人之所以要对着镜子做出各种动作,很可能是一种用来明心开悟的方法。实际上,人类所做的研究都在于研究自我。口中的天地、山川也好,日月、星辰也罢,说到底,其背后的实质依旧是自我。罔顾自己,反而对其他事物进行研究,无论对谁来说,要想做到都是极其不易的。 一个能够超越自己的人,他的自我在超越的瞬间也就丧失了。而且研究自我这种事,执行者只能是自己,别人代替不得,就算双方都怀有这种强烈的愿望,同样不行。所以,自古以来,英雄之所以能成为英雄,凭借的都是自己的力量。如果他人能够代替自己了解自我,那岂不是说我们也可以借用他人的嘴来判断牛肉是否鲜嫩?那些所谓的“早知学,晚闻道”“窗前灯下彻夜读书”都只是一种便利手段,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认识自我。要想找到自我,如果依靠他人的高论和辩论的道理,或者是浩如烟海的书本,都是不行的。就算有,也不过是自我的阴魂罢了。当然,有些时候,与什么都没有相比,即便是阴魂,也要更好一些。要想抓住本体,偶尔追逐虚无的阴魂,也未必不是种可行的方法。一般情况下,大多数的阴魂与本体都是如影随形的。主人对镜子的摆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很合情理的。起码与那些机械地硬搬爱比克泰德学说的假学者相比,主人要好得多。 镜子这种工具,很容易造成孤芳自赏,但是与此同时,却又是一个消毒机,能够消除骄傲自大。如果在面对镜子时,心中是一些虚浮不实的想法,它自然成了最能鼓动那些蠢货的工具。自命不凡害人害己的例子从古到今数不胜数,其中大部分都和镜子脱不了干系。因此,镜子最早的制造者估计也要心怀愧疚,就好像法国大革命时,因为猎奇,一位医生创造了杀头机,很多罪恶因此而产生一样。不过当感到自我憎恶或颓废时,最好的办法同样是照镜子。因为一旦站在镜子面前,美丑自然就一目了然。这样一来,人们就会觉察到一个事实,那就是我长成这样竟也能活到现在,并且在面对其他人时,还能理直气壮地宣称自己是人。在人的生命中,最该感到高兴的就应是觉察到这点时。在这世间,最难能可贵的就是承认自己的愚蠢。在面对这种有自知之明的人时,所有自命清高的人都应仰视。如果有一个这样自命清高的人对我十分轻视,站在我的立场来看,表面上他自高自大,但实际上这正表明了他的低头认输。当然,主人并没有那么机灵,不可能照个镜子就有自知之明。但是尽管如此,好歹通过照镜子,他能够承认自己是个麻子的事实。能对自己丑恶的面目加以认识,势必有利于进一步认清卑劣的自我。主人这家伙,还真是不错,之所以会这样也许和哲学家的批评有很大关系。 我心里这样寻思着,与此同时,对主人的观察也没停下。当然,主人对此丝毫没有察觉,他在扒完眼皮后自语道:“慢性结膜炎吗?有点儿充血。”此时眼睑已经颇红,他说完后,可能是因为发痒,所以又狠命揉了几下。这样一来,原本就红的眼睑根本无法忍受,估计用不了多久,他那像腌鲷鱼一样的眼珠就会腐烂得仅剩两个孔洞。没过多久,他又把眼睛睁开,再次伸到镜子前去照了照。细看之下,果然和我预想得差不多,双眼无神,简直和北方冬天阴郁的天空有得一比。当然,他的眼睛平时同样不是特别有神儿。他的双眼非常混浊,甚至连黑白眼珠都无法分清,当然,这种说法略有夸大。他的眼神儿就和他那总是漫不经心的精神差不多,总是在眼眶中模糊不清地浮动着。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的呢?有人说是因为胎毒,还有人说是因为痘疮。据说,当主人还是个孩子时,试过一些偏方,例如吃了很多柳树上的毛毛虫和山蛤蟆。母亲担忧儿子,可以说为他竭尽全力地想办法。可直到今天,与刚出生时相比,主人的脑袋依旧没什么差别,依然是个糊涂虫。在我眼里,他之所以会这样跟胎毒和痘疮可没什么关系。主人的头脑昏暗不明,当它达到一个极致时,在形体上自然会有所呈现,所以他的眼睛才会如此模糊不清。不过他的母亲显然不了解这点,所以才会为他浪费了那么多的心力。必须有火,才会有烟飘起,同样,正是因为他头脑蠢笨,所以眼睛才会如此不清晰。由此可见,眼睛是他心灵的一种表现。他的心就和天宝铜钱一个样,中间带个窟窿,所以他那大大的眼睛也是如此,没那么好用。 他这会儿捻起了胡子来。他的胡子原本就参差不齐,每一根的生长似乎都各成一体。长着这种杂乱无章的胡子,真是悲惨。就算是在盛行个人主义的时代,对胡子的主人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事。关于这点,主人已经有所意识。所以最近一段时间,他对胡子大加修整,希望每一根都能得到统一安排。当然,主人的努力也没有白费,最近,他的胡子总算整齐划一了。以至于他可以自豪地宣称自己是在“留”胡子,而非“长”胡子了。在对待事物时,发乎真心,则效果愈加显著,所受鼓励也愈大。自己的胡须有大好前途,主人已经意识到了这点,所以只要一得空闲,也不管是白天晚上,就会对自己的胡子修整一番。他企图将胡子留成向上翘的那种形状,就像德国君主那样。所以,对于毛孔的朝向,他全然不顾,无论是横着长的,还是竖着长的,他都一把抓住使劲儿向上拽。这样一来,对胡子来说,难免有些不知所措,就算是作为胡子主人的苦沙弥偶尔也会感到非常疼痛。可是,最重要的就是修整。胡子愿意也好,不愿意也罢,横竖都得被一把抓住,使劲往上拽的。也许在局外人眼中,这种爱好真是古怪。可是对主人来说,这事却是天经地义的。就好像那些非要与学生的本性相违背的教育家一样,非得夸夸其谈什么“瞧我的能耐”。所以,也就没什么理由去责备他了。 主人对胡子大加修整,兴致颇高。厨房的阿三顶着那个六棱形的脑袋这时跑进了书房,伸着红彤彤的手,对主人说道:“您的信。”主人这时朝书房门口扭过头去,并保持着原有的左手持镜右手拽着胡子的姿势。于是,他那非得要弄成两撇“八”字的胡子,末梢还在向上翘着,正好落入阿三眼里。结果送完信回到厨房的阿三立即靠着锅盖大笑起来,想停都停不下来。对此,主人依旧一副无所谓的态度,然后从容地将镜子放下,把送来的信拿了起来。第一封铅印的信写得颇为正式,拆开来看,主人才发现它的寄信人是一位贵族。内容如下: 向阅信人致敬,望您身体健康。现在的太平盛世都有赖于日俄战争接连胜利的功劳。现在,我国大部分的勇士都已在“万岁”声中凯旋。国民欢呼雀跃自不必说。忆之前宣战时,我国忠勇的战士长期驻守在远隔万里的他乡,忍受严寒酷暑,积极争战,并将所有心力和忠诚都奉献给了我们的国家。对此,我们必将铭感五内,时刻不忘。因为在本月末,各位将士就将凯旋。所以,在下月二十五日,本会将代我区所有市民为本区一千多名出征的各级将士举办一场庆祝会,并对将士家属进行抚慰。所以,热烈欢迎各军属参加,以便聊表感谢之情。望各位能够大力支持,使庆典得以圆满举行,对本会来说,此乃无上光荣。为此,特望各位能积极踊跃捐款,在此万分感谢。敬启。 主人读完信后又装回了信封里,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他对这种捐款的事可是兴致缺缺。前几日为了帮助农业受灾的东北地区,主人曾捐了点儿钱,可能是两元,也可能是三元。自那以后,但凡见到外人,他就会大声嚷嚷,他被人敲诈了一笔捐款。按理说,捐款都是主动给人家的,绝不存在敲诈一说。这种说法显然不合适,又不是碰上了盗匪,何来敲诈一说呢?然而,在主人眼中,这和被敲诈了没什么区别。所以,就算这次的名目是为了欢迎军人,发起人是位贵族,但如果只想通过一封信就让主人拿钱,那根本是不可能的。当然,如果能使用一些强硬的手段,那事情又是另一种结果了。在主人眼中,与其先欢迎军人倒不如先欢迎他,然后再欢迎其他人倒也没什么。此时他早晚还在为生计奔波,所以,只能让这些贵族老爷为欢迎仪式操心了。接着,他将第二封信拿了起来,结果惊讶地发现同样是铅印的。内容如下: 敬启,正值寒秋,恭祝贵府兴隆。我校之事一如阁下所知,从前年开始,受到两三位野心家之干扰。一时间,困难重重。然而尽管如此,暗中以为之所以会这样,都是因为鄙人无德的关系。所以,应以此事为教训。后来,刻苦自励、发愤图强,终于凭借自己之力找到了一条新路,以便于能够获得足够的经费来建设理想中的新校舍。此路就是鄙人新出版了一本书,名为“西方缝纫秘法要领特刊”。在这本书中,鄙人多年研究的成果都蕴含其中,并且以工艺学原理为基础,乃我费尽心力写得。现在,希望一般家庭都能积极购买,除了成本费用外,鄙人只收很少的利润。这样一来,既能弘扬缝纫技术,又能为我校建立新校舍略尽绵力。鄙人原本深感惶恐,但依然希望诸位或能为家中女仆踊跃购买此书,也算是帮助我校新建校舍。望诸位大力支持,三叩九拜。 日本女子缝纫最高等学府 校长缝填针作 看完信后,主人随手将其揉成一个团扔进了垃圾篓中,态度颇为淡漠。可见,这位针作先生当真不幸,就算是诚心叩请、刻苦自勉,依然毫无效果。接着,主人又将看起来颇为新颖奇特地第三封信拿了起来。这封信的信封颇为醒目,上面印着像卖糖果招牌一样的红白格子。在这信奉正中写着几个大字:“珍野苦沙弥先生谨启。”是隶书,看起来墨色颇重。信里的内容和鱼铺老板娘有关系吗?这可说不准。但是不管怎么说,光从外表来看,这信封倒是够鲜艳的了。至于内容,如下: 如果由我掌管天地,西江水就已经被我一口饮尽了;如果由天地来掌管我,那我不过是一粒尘埃罢了。也许有人要探究我和天地的关系……第一个吃海参的人胆量无疑是值得佩服的,第一个吃河豚的人勇气无疑是值得敬重的。所以,就算将吃海参者和食河豚者比作亲鸾[91]和大日莲[92]转世,也丝毫不过分。至于只知道吃用醋腌制的干葫芦的苦沙弥先生,难道也想凭此而成为天下名士吗?这我倒是没有见过。 为了荣华富贵,即便是亲密的朋友,也会出卖你。即便是父母,也有自己的私心。还有那些你爱的人,也有一天会将你舍弃。无论是荣华富贵,还是功名利禄,都有消散的一天。就算是你头脑中私藏的学识,也有一天会腐朽霉烂,到了那时,你还有什么可倚仗的呢?在这个天地间,你要倚仗什么呢?难道是神明吗?要知道,所谓的神明,不过是深陷苦痛的人们随意捏造出的泥偶罢了。而所谓的人,不过是一具臭皮囊罢了,是由那些排出的屎尿堆砌而成的。没有足够的倚仗,却又心安理得,呜呼!这不过是那些正摇摇晃晃走向坟墓的醉鬼的胡言乱语罢了。如果油烧光了,灯自然就灭了。如果前世的善恶因缘都消弭了,那又会留下什么呢?苦沙弥先生,您慢坐,且进清茶一杯。 如果不将其他人视为人,那就没什么可畏惧的了。可是,在面对这种不将我视为我的社会时,那些不将他人视为人的家伙又会感到愤怒,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对那些荣耀显贵之人来说,在他们眼中,他人自不必视为人。可是,如果他人也不将他们视为人的话,他们就会勃然变色。可见,这可真是一群浑蛋,随你变不变色吧。 如果在我眼中,不将他人视为人,或者在他人眼中,不将我视为我,那些好打抱不平的人就会突然爆发一般地降临。这种爆发式的活动就是所谓的革命。革命是由那些打抱不平的人掀起的吗?当然不是。事实上,之所以会产生所谓的革命,不过是那些荣耀显贵之人故意为之的。 朝鲜有很多人参,先生为何不用呢? 天道公正再次拜启于巢鸭 与上一封信中有九拜的针作先生相比,这位来信者可要蛮横得多,这从他免了七拜只有个“再次拜启”上就能看得出来。毕竟不是来募捐的,这也正常。不过即便这样,要想读懂这封信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我认为如果把这封信投递给杂志社,无论是哪家,恐怕都会将其弃之不用。再加上主人的头脑一项不大灵光,所以,我想主人一定会将此信随便撕掉丢弃。然而事实截然相反,主人竟将这封信反复读了好几遍。或许在他眼中,信里的内容满含深意。所以,他已经下定决心,非把它钻研出来不可。 要知道在这天地间,有太多的东西都是我们所不了解的。所以,无论何事,你都可以对其信口雌黄一番。因此,无论这信有多么难懂,如果你非要解读它,倒也不是什么难事。人类的愚蠢或聪明是显而易见的,根本无须浪费唇舌去解释。不仅如此,就连“人是猪、狗”这样的命题,要想解释,也不是什么难题。无论你是说山是矮的,还是说宇宙是小的,这都不是什么问题。或者你说乌鸦白,小野小町丑,苦沙弥是君子,也没什么说不通的。所以,即便这封信艰深难懂,但如果你硬要解读它,总能弄点儿意思出来。面对那些不懂的英文,主人尚且还会生拉硬扯地说明其意思。所以,在面对这封艰深难懂的信时,主人想要解读的欲望恐怕会更加强烈。 曾有学生向主人提问:“在天气糟糕时,也要以goodmorning问好,这是为何呢?”为了搞清这个问题,主人竟花费了七天来思考。还有人问,在日语中,怎么称呼“clumbus”这个英文名。为了解答这个问题,主人不分昼夜地整整研究了三天。所以,无论是只吃用醋腌制的干葫芦的天下名士,还是食用朝鲜人参掀起革命,对主人这种人来说,要想解释清楚,显然不是什么难事。利用那种解释goodmorning的方法,在过了一段时间后,主人似乎终于将那些艰深的字句弄懂了。他不停地发出赞赏,说道:“这信写得可真深刻,在哲理方面,来信者肯定颇多研究。这信里的见识真是高深啊!”在这番话里,主人的愚蠢可谓彰显无遗。不过如果从相反的方向来看,有些地方似乎也没错。对主人来说,任何看不懂的事都是值得赞赏的,这几乎成了他的一种习惯。当然,除了主人,有这种习惯的人恐怕还有很多。因为,在很多人眼里,那些难以弄懂的东西里必然饱含深意,神秘得很,所以很容易将其视为什么神圣之所在。因此,在面对那些不懂之事时,为了抬高自己,那些凡夫俗子总是装作很精通的样子。而那些学者却正好相反,有些事原本浅显易懂,但经他们一解释,反而弄不清了。 例如那些众所周知的大学教授,他们的话总是让人听不懂,但却往往具有很高的名望。那些总是讲得浅显易懂的人却正好相反,只有很低的名望。再例如这封信,正是因为里面忽而出现什么“海参”,忽而出现什么“排出的屎尿”这些不知所云的东西,所以主人才会如此赞赏。由此可见,正是因为根本弄不懂,所以主人才会如此赞赏这封信。这就和道家、儒家、佛家分别赞赏《道德经》《易经》《临济录》是一个道理。可是,又不甘心完全看不懂,所以就瞎扯一些解释,好像自己懂了一样。从古代开始,这种不懂装懂对某事大加赞赏的行为就是一件快事。然后,主人卷好了这封用隶书写成的信,并将其放在了桌子上,态度显得颇为恭敬。之后将双手交叉伸进袖子里,开始沉思。 门前的招呼声恰好于此时传进屋子里:“家里有人吗?有人吗?”虽然听起来这声音和迷亭先生的差不多,但是这种来拜访时打招呼的举动显然不符合迷亭先生的行事风格。这声音早早地就传入了书房里主人的耳朵中,但他依旧保持原样沉思着。或许在他眼中,这种到门口迎客的事可不归他管。因此,就算他在书房里,也从不应答。女仆阿三出门买香皂去了,女主人尚在茅房里。这样一来,除了我,再没有能开门迎客的了。不过我也懒得紧,想让我去开门也是没可能的。于是,从换鞋处,客人直接跳上台阶开门走了进来,一副大摇大摆的样子。无论是主人还是客人,都够奇怪的了。从客厅的拉门那儿传来多次开合的声音,可见,客人先去了客厅。接着书房里出现了迷亭的身影,果真是他。 “嘿!来客人了,你这家伙在做什么呢?真能胡闹。”迷亭说道。 “是你呀!”主人说。 “你在家怎么不答话呢?还说什么‘是你呀’,我还以为家里没人呢。” “哦,我在思考呢。” “就算是在思考,也总能说句‘请进’吧。”迷亭说道。 “那倒没什么问题。”主人回答。 “你还真是一如既往,无论遇到何事,都能如此岿然不动。” “前些日子,我倒真是开始修身养性了。” “修身养性就不能开口应客了?这事可够稀奇的了。对客人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你总这么岿然不动,那可受不了。我今天还给你带来了另一位客人,你快出去看看吧,厉害着呢。”迷亭说道,颇有催促之意。 “客人?谁啊?”主人问道。 “甭管是谁,你快出去就对了,他一定要来见见你。”迷亭答道。 “你究竟把谁带来了?”主人接着问道,依然没什么行动。 “你快去吧,管他是谁,快点儿。”迷亭说道。 像往常一样,主人依旧交叉着双手站在原地,心里想:“估计又是耍我玩呢。”然后,他就迈开脚步经过走廊来到了客厅,看起来颇为散漫。接着他就看见一位老人坐在客厅里,正对着六尺的壁龛,坐姿颇为端正。主人情不自禁地就将两手放了下来,然后在彩纸糊的隔扇旁边猛地坐下了。这样一来,主人要想和老人打招呼可就不太方便了,因为他们朝向了同一个方向,都是面西而坐。而且对于礼节,过去的老人是非常讲究的。 于是,那位老人对主人说道:“哦,请到那边坐。”同时把手指向了壁龛。如果是在两三年前,对主人来说,随便坐在客厅哪里都可以。可是后来有人告诉他,壁龛那儿原是王侯派来的使者的专座,是贵宾座席演变而来的。于是自那以后,对主人来说,壁龛那儿就成了禁区,他绝不会坐到那儿去。更何况,他与面前这位看起来颇为固执的老人是第一次见面,招呼都没来得及打一个,更谈不上谁坐在上座了。所以,主人只好弯身行礼,重复说道:“还是您来这边坐吧,有请!” “您太客气了,为了方便和您说话,还是您来这边坐吧。”老人说道。 “不敢,不敢……哦……还是您来这边坐吧。”主人嘴里不断客气着。 “哪里,哪里……您这样客气实在让我不好意思,还请就座,不要客气了。”老人说道。 “嗯……这可不合适,我……我……还是您请吧。”主人嘴里模糊地说道,涨得满脸通红。可见,对他来说,修身养性的作用着实不大。至于迷亭先生,他正在隔扇的后面站着,看着眼前的情景,脸上带着笑容。当他觉得差不多时就从后面推了一把主人说道:“哎哟,你快坐到前面去吧,我还想坐下呢。”说完就向前边挤去。迫不得已之下,主人只能向前边迈了几小步。 “苦沙弥,这位是我伯父,就是住在静冈县我常向你提起的那位。伯父,这位就是苦沙弥。”迷亭说道。 “初次见面,请多关照。据说,迷亭时常来叨扰您。所以,很早之前,我就想来向您讨教了。今天正好途经贵府,所以特来向您叨扰,并表达谢意。”老人说道,语气干脆利落,是那种老式打招呼的方式。最开始时,面对这种老派作风,交际面窄又不善言辞的主人显得很不适应,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之后,老人这一通流利的招呼又迎面扑来,使得什么朝鲜人参、红白相间像糖纸似的信封,都被主人抛到了脑后,只余下一句不知所措模模糊糊的回答。 “我……我也是……请多关照……按理说……应该我去拜访您……”说完后,主人将头微微抬起,结果发现老人依旧低着脑袋。于是,匆忙间,他又把头低下,额头和铺席紧紧贴在了一起,看起来颇为惶恐。 礼差不多行够了,老人将脑袋抬起来说道:“原来很长时间里,我也在德川将军的脚下生活,就住在这边王侯的公馆里。不过后来江户幕府崩溃,所以我就移居静冈了。从那以后,基本上再没回来过。结果没想到,现在重回故地,连方向都分不清了。好在有迷亭陪着,要不然想办成事,估计会很难的。时代已经沧桑巨变,就连传承了三百年的德川将军府最后的结果也……” “明治时代也挺好的,伯父。您不能光念着江户时代的好啊,那时候可没有红十字会,对吧?”迷亭耗尽耐心地插嘴说道。 “这话说得倒没错,红十字会在那时确实不存在。而且明治时代确实圣明,否则我也不可能见到亲王。多亏了我活得够久,否则也不能像今天这样恭听亲王的仙音了,那得多遗憾啊!”老人说道。 “对您老人家来说,在这么长时间以后,还能来东京逛逛,也就没什么可遗憾的了。苦沙弥,这次我静冈的伯父之所以会来东京,都是因为此次红十字会召开的大会。今天,我和他去逛了上野公园,现在才刚刚回来。所以,他此时身上穿的大礼服正是我给他定做的那套,就是在白木店定做的那个。”迷亭说道,意在故意提醒主人。 听了迷亭的话,主人细看之下,果然发现老人身上套着一件颇大的礼服,看起来颇不合适。看看袖子,太长了;再看领口,大敞四开的;还有后背和腋下,前者塌了下去,后者又吊了起来。可见,这套衣服确实不大合体。不过即便如此,能不合体到如此地步也着实不易。更有甚者,他的白衬衫和白衬领根本没合在一起,如果你看向中间就会发现,他抬头时总是会露出他的喉结。更何况你根本分不清他的黑色领结是系在哪儿的,也许是衬衫上,也可能是衬领上。与礼服相比,更为奇特的是他脑袋上留着的那个髽髻,整个都是白色的,奇特得紧。除此之外,还有他那把著名的铁扇子,此时正在他的膝盖旁放着,看起来颇为老实。这时,主人也恢复了镇定。于是,他开始观察起老人的衣着,将修身养性的本事发挥得淋漓尽致,他也因此吓了一大跳。要知道在以前,对于迷亭的话,主人还是很怀疑的。可是通过此次见面他才发现,迷亭之前说得还算轻的呢。倘若他的麻子能够作为素材,用于历史研究的话,与之相比,这位老人的髽髻和铁扇恐怕更值得研究。对于铁扇的来历,主人似乎非常好奇,可是他又不能光针对这点提问,这太没礼貌了。于是,为了避免尴尬,他随便地问道:“去了公园?那里人肯定不少吧?” “确实如此,有很多人,而且都一个劲儿地盯着我看。与以前相比,现代人的好奇心倒是越来越重了。”老人说道。 “这话说得对,以前人们的好奇心可没这么强。”主人附和道。这话可能只是主人脑袋中随便冒出来的,倒不是他故作行家。 “看见我这把‘砍盔’了吧,大家都在看它。”老人说道。 “这把铁扇?不轻吧?”主人问道。 “苦沙弥,你自己拿起来试试,着实不轻。伯父,您快让他试试。”迷亭说道,神情颇为急切。 “劳驾。”老人说着拿起沉重的铁扇递给了主人。主人将铁扇拿到手里,态度颇为恭敬,看起来就像参拜东京黑谷神社的人接过莲生和尚[93]用过的宝刀一样。然后,他说道:“确实不轻。”就把铁扇还了回去。 “事实上,这个东西和铁扇是两码事,这是‘砍盔’,并不是大家说的‘铁扇’。”老人说道。 “哦,原来是这样啊,那它有何作用呢?”主人问道。 “它的作用是对敌人的头盔进行砍杀,并趁敌人眩晕时杀死他。据说,这种用法开始于大楠公[94]时期。”老人说道。 “大楠公?这是他的旧物吗?伯父?”迷亭问道。 “那倒不是,我也不知道谁曾用过它。不过它在建武时期估计就被造出来了。”老人说道。 “或许吧。不过对寒月先生来说,这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今天回来时,因为正好顺路,我们就去拜访了大学理学院,并在寒月先生的带领下,对物理实验室进行了参观。不过没想到的是,实验室很多仪器有磁力,结果因为铁‘砍盔’的关系,全都失灵了。这下可遭殃了。”迷亭说道。 “那种情况绝不可能发生,它是建武时期的产品,那时的铁质非常好,所以那种事儿根本没可能发生,没什么好担心的。”老人说道。 “就算铁质好也没什么用,寒月是不会撒谎的。”迷亭说道。 “寒月?就是之前你说磨玻璃球的那个吗?年纪轻轻的,怎么不干点儿正经事呢?竟搞这些乱七八糟的。”老人说道。 “这您就不懂了吧,不管怎么说,那也是科学研究嘛。只要成功磨好了玻璃球,成为一名厉害的学者就指日可待了。” “照你这么说,岂不人人都能当厉害的学者,反正只要磨个玻璃球就可以了。就算是我,或者做玻璃器皿的老板,估计也没什么问题。在汉人的土地上,干这行的人身份卑微,被称为‘玉匠’。”老人说道。与此同时,似乎为了获得主人的支持,眼睛向他看去。 “确实如此。”主人附和道,态度十分谦恭。 “在当代的社会中,形而下学的学问横行于世,乍看之下,似乎挺好的。但事实上,一旦陷入危急,一点儿作用都发挥不出来。与之相比,以前可截然不同。那时武士们的工作常有性命之忧,所以对修心非常重视,以便于能够从容镇定地面对危局。这个道理,估计您应该也明了吧?与之相比,那些什么磨玻璃球、拧铁丝了,都是小儿科。”老人对主人说道。 “确实如此。”主人附和道,依旧是一副谦恭的模样。 “修心?是指舍弃磨球,交叉着双手在那打坐吗,伯父?”迷亭问道。 “照你这么说,那就完了。想要修心,可不是那么容易的。无论是孟子说的‘求其放心而已矣’,还是邵康节说的‘心要放二’,甚或是佛门高僧中峰说的‘绝不后退’,都不是那么容易领会的。” “不管怎么说,我是领会不了,究竟要做什么呢?”迷亭又问。 “《不动智神妙录》你看过吗?就是泽庵宗彭禅师的那个。”老人反问道。 “不仅没看过,甚至都没听说过。”迷亭答道。 “心,应该专注于何处呢?如果专注于敌人的身体举动,就会被敌人身体举动所掠;如果专注于敌人的武器,就会被敌人的武器所掠;如果专注于一定杀敌的念头上,就会被一定杀敌的执念所掠,就不能沉溺于一定杀敌的执念中;如果专注于自身之长剑,就会被自身之长剑所掠;如果专注于不想死于敌手的念头中,就会被不想死于敌手的执念所掠;如果专注于与他人交际上,就会被与他人交际所掠。由此可见,心不能专注于任何一处。”老人说道。 “您竟然还能流利地背下来,真是不容易。这段话这么长,您竟然还能记得住,伯父,您倒是有个好记性。你懂了吗,苦沙弥?”迷亭问道。 “确实如此。”像之前几次一样,主人再次这样答道。 “没错吧?心,应该专注于何处呢?如果专注于敌人的身体举动,就会被敌人身体举动所掠;如果专注于敌人的武器……”望着苦沙弥的老人再次说道。 “老早之前,苦沙弥就明白这道理了,伯父。最近,他正在书房里修身养性呢,日日如此。他已经够‘修心’的了,要不然也不能来了客人都不应答一声。”迷亭说道。 “这可不容易,你应该多向苦沙弥先生学习啊,迷亭。”老人说道。 “呵呵,做这种事吗?我可没工夫。伯父,您虽然一身清闲,但也不能认为所有人都跟您一样呀。”迷亭说道。 “难道你很忙吗?我看未必吧。”老人说道。 “虽然我好像很清闲,但有时还是很忙的。”迷亭辩解道。 “你呀,无论遇到什么事,总是出错,所以很有修身养性的必要。还有你刚才说的那话,我根本没听说过,人家都是说什么平时很忙,偶尔才有点儿清闲。是这么回事吧,苦沙弥先生?”老人问道。 “嗯……嗯……好像是吧。”主人含糊地答道。 “哈哈哈,我可受不了您这么教训。伯父,我们去吃东京的鳗鱼吧,如何?做电车去竹叶亭饭店,很近的。怎么样,伯父?我请客。”迷亭问道。 “这倒是个好主意,不过可惜的是,我今天已经约了赛原先生,所以去不了了。”老人说道。 “是杉原先生那个老家伙吗?他身体还好吧?”迷亭问道。 “听听你的读音,就没有准确的时候。这里要读成赛原,不能读杉原。这是人家的姓,读错了是很没礼貌的。你以后要小心一点儿。”老人叮嘱道。 “不过那杉原两个字不是显而易见吗?”迷亭说道。 “如果是写,就写成杉原,但是读的时候,赛原才是正确读法。”老人说道。 “可真是古怪。”迷亭嘟囔道。 “这种读法古已有之,很正常。按照这种读法,在日本,蚯蚓和蛤蟆还分别被叫作‘看不见’和‘望天儿’呢。” “嘿,这里面的学问还挺大,真是出人意料。”迷亭说道。 “之所以要叫蛤蟆‘望天儿’是因为它一旦被杀死就会肚皮冲着天。只有土包子才会将汉字写的杉原读作杉原,你可不要犯这种错误,太丢脸了。”老人说道。 “哦,这样说来,一会儿您要去拜访赛原?这下可麻烦了。”迷亭说道。 “我自己去也行,你不用非得陪着我,没什么麻烦的。”老人说道。 “自己去?能行吗?”迷亭问道,语气颇不放心。 “给我找辆人力车,我自己坐车不就可以了,如果步行,那倒是有可能会迷路。”老人说道。 听见这样的吩咐,主人马上招来女仆阿三,然后命令她去人力车夫家雇辆车来。之后,为了告别,老人又说了一段很长的话,然后将大帽子戴在有髽髻的脑袋上就离开了。至于迷亭,他倒是没有走。 “这就是你伯父?”主人问道。 “可不是嘛,这就是我伯父。”迷亭答道。 “这样啊。”依旧在垫子上坐着的主人将两手交叉地伸进袖子里,再次冥想起来。 “哈哈哈,有意思吧?对我来说,有这样一位伯父,可是件光荣的事。看看他那一套,甭管去哪儿都一样。吓人吧?”迷亭问道,语气颇为高兴,显然很满意能吓到主人。 “也没什么吓人的。”主人答道。 “你倒是有副好胆量,遇上这老家伙竟然还能保持镇定,这可不容易。” “不过你这伯父有些地方看起来似乎颇不简单,例如对修身养性的提倡,我倒是很佩服的。”主人说道。 “佩服?估计你离六十岁也不远了吧。到了那时,你就会像我伯父一样落伍喽。所以,你可得小心点儿,如果真成了那样可就糟糕了。”迷亭说道。 “你这个人,除了担心落伍还知道什么?但是要知道,在不同的时间和条件下,落伍也许反倒没什么不好的。就说当今的学问吧,一味地向前,仿佛没有尽头,不知满足似的。不过,如果提到我们消极的东方学问,倒是有很多值得研究的地方,因为它本身对修心就是非常支持的。”主人说了好大一通,这些看法是他前段时间从哲学家那儿听来的。 “听听你这话,还真是厉害,你简直能和八木独仙君相媲美了。”迷亭说道。 迷亭突然提到独仙君,让主人吃了一惊。因为实际上,前几天,来卧龙岗规劝主人的那位哲学家正是独仙君。而现在,主人正是照搬独仙君的话,装模作样地发表了这一通看法。现在,迷亭突然提起独仙君的名字,这让原以为他不知内情的主人怎么能不吃惊呢?显而易见,这对私下照搬别人见解的主人是个不小的打击。 “你对独仙君的见解有了解吗?”主人问道。 “有什么可了解的,在学校里,十年前那家伙就着那么一套,现在还是没什么变化。”迷亭答道。 “正是因为它不那么容易改变,所以才更可信,真理都是这样的。”主人说道。 “嘿,独仙君那套之所以混得下去,正是因为有人信服他。你就看看他的姓吧,八木,真是古怪得紧。还有他那胡子,和山羊胡有什么区别?而且从住在学校宿舍开始,他那胡子就没变过样。除此之外,他那独仙的名字也够奇怪的了。他以前去我那儿住的时候,总是将他那套消极的修身养性的理论挂在嘴边。那些论调都快被他说烂了,没完没了的。于是,我就说:‘差不多了,快睡觉吧。’结果没承想,他却全无顾忌地答道:‘我还不想睡觉。’然后仍然在那儿夸夸其谈,真是让我受不了。迫不得已我只好说:‘你不想睡,我还想睡呢,所以,你还是快睡吧。’最后好歹是让他老实去睡觉了。不过如果这事儿就这么结束倒好了,可惜的是,没想到这家伙的鼻子当晚被老鼠给咬了。这下好了,大半夜的,他就折腾开了。可见,他嘴上虽然说得超然,但实际上,对死亡还是很畏惧的。他可是被吓坏了,一个劲儿地埋怨我说:‘你快出个主意啊,如果让老鼠的细菌扩散到全身,那我就完了。’他这么一折腾,弄得我也不知所措。最后迫不得已,我只好去厨房找几个饭粒抹在纸片上敷衍过去了。” “敷衍过去了?你怎么弄的?”主人问道。 “我告诉他那是膏药,是德国大夫刚发明进口来的。被毒蛇咬了的印度人就贴这东西,立马就好了。所以,只要你用用,就什么问题都不会有了。”迷亭答道。 “可见,你从那时就很擅长和人开玩笑了,对吧?”主人说道。 “独仙君这个家伙就是老实,他竟然相信了,然后就安心地睡着了。不过他第二天醒来时的样子可够有意思的,他那山羊胡子都粘到膏药下边去了,看起来跟白线似的,笑死人了。”迷亭一边说一边笑了起来。 “不过,他从那以后倒是进步不小。”主人说道。 “最近这段时间,你见过他?”迷亭问道,语气颇为疑惑。 “嗯,一周以前,他来拜访过我,和我聊了很久才离开。”主人说道。 “哦,这就对了,难怪你说的那些话和他那套消极理论一个样。”迷亭说道。 “其实,对于他的那套论调,我还是很敬佩的。所以现在,我正努力为修身养性做准备呢。”主人说道。 “你肯努力自然是好的,至于他的话,我劝你还是别太相信了,否则会吃亏的。无论是谁,人家说的话你都相信,这个毛病可不好。而且虽然听起来,独仙君是那么说的,但事实上,他在关键时刻和大家也没什么区别。九年前的大地震,你还记得吧?那次可只有独仙一个人受了伤,是从宿舍楼上跳下来弄的。”迷亭说道。 “他自己对那件事不是自有一番解释吗?”主人说道。 “确实如此,不过照他那么说,这还是件值得骄傲的事呢。他说:‘禅机是玄妙的,往往发生在一瞬间,其反应的速度十分快,甚至让人敬畏。当地震来临时,其他人马上惊慌失措。只有我,因为平时修身的功夫发挥了功效,所以才当机立断地跳下了楼。这可真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啊。’虽然腿瘸了,但他却高兴得紧。可见,这个家伙真是死要面子。在我眼里,最不可信的就是那些整天谈论什么佛啊、禅啊,故弄玄虚的人了。”迷亭说道。 “真是如此吗?”主人感叹道,看起来有些沮丧。 “前几天他来你这儿,是不是又乱七八糟地说了一堆啊,就是和尚们常说的那种话?”迷亭问道。 “确实如此,他还告诉我一句诗呢,是什么‘电光影里斩春风’。”主人答道。 “又是这句,从十年前开始,他就总是拿这句话来唬人,简直让人笑掉大牙。整个宿舍就没有不知道无觉禅师这句话的。而且这家伙着急时,还常常把话说错,好好的一个‘电光影里斩春风’就被他误说成了‘春风影里斩电光’,笑死人了!如果你下次再见到他,他又提起这句话,你可以试着全力反驳他。这样一来,他肯定会急躁起来,到时候又该把话说错了。”迷亭说道。 “你这家伙,就是爱开玩笑。对独仙君来说,遇上你可不是什么好事。”主人说道。 “我爱开玩笑?这可说不准。什么禅师、悟道的,最烦人了。在我家周围有座寺庙,叫南藏院。庙里有个已经不问世事的老和尚,八十多岁了。最近打雷下暴雨,劈死了庙里的一棵松树,正好在老和尚住的那个院子里。可是听说,那个老和尚却十分镇定自若。后来我一打听才知道,这老家伙原本就是个聋子,听不见一点儿声音。所以,他能保持镇定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实际上,就是那么回事。如果独仙君只是自己悟道,那就随他去吧。可讨厌的是,他还总鼓动别人。就说最近的事,因为他,都疯了两个人了。”迷亭说道。 “谁疯了?” “还能有谁,理野陶然呗。他受独仙君蛊惑沉迷于禅学,于是去镰仓的寺庙学禅时就疯掉了。那里有个铁路口,正好在圆觉寺的前边。这个人就跑到铁路上去修禅,还扬言说有了禅法,他连迎面驶来的火车都能抵挡。不过好在火车停下的及时,要不他早没命了。后来,他又说自己的身体刀枪不进、水火不侵。然后就跳进了庙里的莲花池中胡闹,冒出了一串水泡,咕噜咕噜的。” “结果呢?他给淹死了?”主人问道。 “那倒没有,他被一个路过的和尚给救了。不过后来,他回东京后就得了腹膜炎,最后还是死了。之所以会得腹膜炎,是因为他在寺庙里时每天的饭菜就是大麦饭和咸菜。所以,虽然表面看来,是腹膜炎害死了他,但不管怎么说,独仙君还是有责任的。” “可见,太过认真虽然有好处,但也有弊端啊。”主人感叹道,脸上的表情有些惊恐。 “这话没错。而且不只是他,在咱们的同学中,还有一人也被独仙君祸害了。”迷亭说道。 “还有一人?谁啊?这也太不安全了。”主人问道。 “就是立町老梅那家伙呗,独仙君也蛊惑了他。他也总是说些不知所云的鬼话,什么鳗鱼会升天之类的。不过没想到的是,最后倒是成真了。” “成真?什么成真了?”主人问道。 “鳗鱼升天,猪变仙人呗。”迷亭答道。 “什么意思?”主人又问。 “八木以独仙自称,那立町老梅就以豚仙自称呗。他这个人,原本就贪吃,现在再加上修禅,能不糟糕吗?我们最开始也没怎么留意,不过现在回想起来,他那时说的话根本就是在胡扯。来我家拜访时,他说什么:‘那棵树上飞来炸肉排了,对吧?’还说:‘我故乡的鱼糕正坐在木板上游泳呢。’听听这些话,可不就是胡扯吗?如果只是一味胡扯,倒也没什么,可没承想,他后来竟然非要拉着我去河沟,要在那里挖什么栗子团。我简直不堪其扰。不过没过多久,也就两三天吧,他那豚仙倒成真了,直接给关进了巢鸭的精神病院。一头猪原本是没有成为疯子的资格的,可他之所以会变成这样,都是因为受了独仙君的蛊惑。所以可见,千万不能轻视了独仙君的本领。”迷亭说道。 “哦,他现在还在精神病院待着吗?”主人问道。 “当然,而且不仅如此,他还十分狂妄,总是说些故弄玄虚的话。他原本叫立町老梅,可是最近,他又看不上这个名字了,非要改叫什么天道公正,自以为代表了天道。你可真应该去瞧瞧,简直疯得不得了。”迷亭说道。 “天道公正?”主人说道,脸上十分疑惑。 “对,就是天道公正。虽然他是个疯子,但这名字倒是有点儿意思。而且,偶尔写的时候,他还会用孔平来代替。这个家伙,千万不能小看喽。在他眼中,世人皆醉,他还打算挽救他们呢。所以,他总是给别人胡乱写信,我也收到不少,至少有四五封吧。而且那些特别长的信还得补交邮费,我都干过两次这样的事了。”迷亭说道。 “照你这么说,我收到的信应该也是他写的。”主人说道。 “你也收到了?有意思。信封是什么颜色?红色吗?”迷亭问道。 “中间确实是红色,还有白色的边,与一般信封相比,很是与众不同。” “那信封可不简单,据说,他特意托人从中国买来的。白色代表天道、地道,中间的红色则代表世人。这是代表他的规劝之意。” “真是出人意料,一个信封而已,竟然还有这么多意思。”主人说道。 “虽然他是个疯子,但倒是挺讲究的。不仅如此,他是个疯子,但却一如既往地贪吃。他的信里总会有些内容和吃有关系,古怪着呢。你受到的那封信里有吗?吃的东西?”迷亭问道。 “确实有,提到了海参。”主人答道。 “这倒没什么奇怪的,海参很对他的胃口。除此之外呢?” “还有河豚和朝鲜人参。” “河豚和朝鲜人参?这么搭配,味道肯定不错。我估计他的意思是,如果河豚中毒了,可以吃朝鲜人参吧。” “好像不是那么回事。” “管他是怎么回事呢,不管怎么说,他也是个疯子,这都是胡扯的。还写了别的吗?” “嗯,还说什么‘苦沙弥先生,您慢坐,且进清茶一杯’。” “哈哈哈,这可不像话了。估计在他眼里,这样就能打击打击你吧,让你什么话也说不出。这本事可够厉害的,真该为他叫个好。”迷亭说着说着,不禁大笑起来。 在此之前,主人曾包含敬意地看了好几遍那封信。没承想,现在发现那竟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疯子写的,白白浪费了他开始时的诚挚和苦心。所以,他不禁十分恼怒。另一方面,他又不好意思起来。因为他竟然花费了很大功夫去思考一个疯子写的信的意思。自己竟然对一个疯子的信敬佩有加,所以最后他对自己的精神都开始怀疑起来。在这种心态的影响下,他不免又生气又羞愧又担心。他怀揣着这种复杂的心情呆坐在那里,看起来颇为惶恐无措。 这时,最外面的格子门被人使劲儿拉开了。有两声很沉闷的响声从换鞋处传来,似乎是皮靴落在地上的声音。某人的招呼声也跟着传来:“有人吗?有人吗?”要想让主人站起来可不容易,迷亭反而是个闲不住的人。于是,抢在女仆迎客之前,他已经开口说道:“进来吧!”然后就快步迎向了门口。迷亭来主人家时十分失礼,总是不打招呼径自跑到里屋去。不过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也是有好处的。因为他进门口就能帮主人迎客,像个“读书人”一样。可是不管怎么说,这到底是于理不合的,苦沙弥先生身为主人,在有客人来拜访时,竟然一动不动地坐在客厅里,反而让身为客人的迷亭去门口迎客。就算迷亭再如何地肆意妄为,这事也是不合适的。一般人大概会跟着迷亭一起去门口看看,但苦沙弥可不会这样做,要不然他也就不是苦沙弥了。他依然一动不动地坐在垫子上,看起来颇为泰然自若。不过虽然表面看来,这种泰然和平时的坦然没什么区别,但事实上,其本质是截然不同的。 迷亭跑到门口去,似乎在和来客交谈。接着他的声音就传进了里屋:“嘿!要想解决问题,你这个主人还是赶紧出来吧,真得麻烦你了。”于是,迫不得已,主人只好叉着手走了出去,那模样别提多从容了。来到门口后,他看见迷亭正摆着一个不大像话的姿势,半蹲着与来人交谈,还有一张名片被他握在手里。在这张名片上写着:籍田虎藏,警察局刑事警官。与此同时,还有一个个头很高的男人与这位虎藏先生并排站着,看起来二十五六岁的样子,身上的衣服是唐栈布质地的,看起来颇为英俊。这男人站在那儿一句话也没说,和主人一样,也将双手交叉伸进了袖子里,看起来颇为奇怪。定睛一看,这男人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又认真看了看,结果发现这不就是那个小偷吗?正是那个前段时间半夜来偷走主人山药的家伙。“这可不得了,这大白天的,他竟然从正门闯进来了。”我心想。 “嘿!前几天的那个小偷落网了,正是这位刑警抓的。他这次前来是希望你能去趟警察局。”迷亭说道。 直到此时,主人才算明白警察为何会来他家。于是,他将头低下行了个大礼,不过对着的却是那个小偷。估计主人将小偷和警察搞混了,因为与警察相比,这小偷反而长得更英俊一些。这样一来,那小偷可是吓了一大跳,不过他也没说什么,依旧叉着手泰然自若地站着,毕竟声称自己是小偷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当然,他不想叉着手也不行,因为他的手腕上还戴着手铐呢。一般情况下,面对这种景象,大部分人都能一目了然。可是与那些人相比,我家主人却与众不同。他有个毛病,就是对于警察和当官的,十分畏惧。在他眼中,当官的具有十分骇人的威势。当然,实际上,他心里也十分清楚,这些警察不过是人民的卫士,是人民花钱雇来的。然而他虽然清楚,但在现实中依然会变得十分恭顺。在以前,主人的父亲做过里长,不过管辖的地方不大。在面对上司时,总是一味地叩头,一生都是如此。显而易见,主人也继承了这种习性。真是可悲至极。 在那位警察眼中,此时的情景颇为滑稽。于是,他笑着说道:“明天请来趟日本堤警察分局,最好赶在上午九点之前。对了,都有什么东西被偷了?” “什么东西被偷了……”主人说了半句就没了动静,可见那些被偷的东西早都被他抛到脑后去了。唯一记得的只有一箱山药,那是多多良三坪先生送来的。其实,在他眼中,只是一箱山药被偷了,实在算不得什么大事。不过既然已经说了半句,那这话总得说下去。否则就会像相声里叫“与太郎”的那个傻子一样,丢了面子。如果被偷的是其他人,自己不知道被偷了什么倒还说得通。可是现在被偷的是自己家,如果也说不知道,那就太丢脸了。思及此处,他终于下定决心地说道:“被偷的东西有……一箱山药。” 这时,那个小偷似乎也觉得十分好笑,只好将脑袋低下,用衣领挡住了自己的下半边脸。 “山药?看来你和它感情很深啊!”迷亭说道,同时大笑起来。 不过那位警察却颇为严肃,他说道:“好像没有找回来山药,不过其他东西基本上都找回来了。嗯,你去看看就清楚了。而且去时还要带图章,因为认领东西时得写份证明。浅草警察局下属的日本堤分局,上午九点之前赶到,千万别忘了。那就这样吧,我告辞了。”说完这一大通,警察就离开了,身后跟着那个小偷。甚至连门都没关,因为后面的小偷戴着手铐,要想关门几乎是不可能的。主人虽然对警察颇为畏惧,但此时也生气地鼓起了腮帮子,然后使劲地拉上了门,发出“砰”的一声。 “哈哈哈,面对警察时,你倒是挺尊敬的。如果你平时也这样,恭恭敬敬的,那倒是个好人了。不过可惜的是,你这恭敬只针对警察。”迷亭揶揄道。 “这也是应该的,毕竟人家特地来一趟,就为了通知我。”主人辩解道。 “应该的?这本来就是他的职责,你只要正常接待就可以了。”迷亭说道。 “这职责可不一般啊!”为了保住面子,主人还在辩解着。 “确实不一般,与普通职责相比,这些探子的职责更卑劣,更让人厌恶。” “听听你说的这话,是要吃亏的。” “哈哈哈,不说那些警察了。面对警察时,你恭恭敬敬的,这倒也正常。可是面对小偷时,你怎么也那么恭敬呢?这倒吓了我一大跳。”迷亭说道。 “谁对小偷恭敬了?”主人问道。 “除了你,还有谁啊?” “我对小偷恭敬?这不可能。” “没恭敬?那你还向他行礼?” “我何时向他行礼了?”主人问道,一脸疑惑的样子。 “就是刚才啊,你对着小偷行了个大礼。”迷亭说道。 “你在胡扯什么,那明明是警察。” “你没看见他穿的衣服吗?警察才不会那样穿呢。” “那身衣服本来就该是警察穿的。”主人反驳道,他的固执可见一斑。 “固执的家伙。” “你也一样。” “警察去别人家会像他那样吗,光叉个手站着,一动不动?” “叉着手怎么了?警察就不能那样做吗?” “嘿,听听你这口气,反正你是认定了,真是麻烦。那家伙在你行礼时也没动啊,这你总看到了吧?”迷亭又问。 “那又如何?这也不能说明他不是警察啊!” “你这个家伙,真是自信,反正你认定了,我再说什么也没用了。”迷亭说道。 “当然没用。你又没亲眼见过小偷闯进来,不过是嘴上说说罢了。这一切都是你自己的主观臆断,你却一口咬定,太不全面了。”主人说道。 迷亭听见这话后没有再说话,这跟他平时的态度截然不同。显然,在他眼中,主人已经没法儿救了。如果从迷亭的角度来看,他觉得我家主人因为越来越固执也越来越贬值。如果从主人的角度来看,他越是坚持己见,就越是比迷亭越厉害。这种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在这世上着实不少。在本主儿眼中,越固执就越接近胜利。可是他的人格却会因此大打折扣。不过奇怪的是,在这些人自己看来,他们已经保全了自己的面子,即便到死,他们都会这样认为。可是他们就算做梦,也绝对想不到的是,事后,在别人眼中,他们已经不值得再重视和理睬。短时间内,他们确实得到了快乐,不过据说,这只是一种“猪猡的快乐”。 “别的先放到一边,就说明天,你去不去?”迷亭继续问道。 “怎么可能不去?我八点就出发,九点前肯定能到。”主人答道。 “那学校呢?如何是好?” “课不上了呗,学校有什么可担心的……”主人说道,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听听你的口气,真是厉害。不上行吗?” “这有什么不行的。我们学校的工资按月计算,所以不会扣工资,没什么可担心的。”主人坦白地说道。说他狡诈吧,也说得通。说他天真吧,倒也不是不行。 “哦,你当然可以去,不过你知道怎么走吗?”迷亭又问。 “我上哪儿知道去。为了保证万无一失,我可以坐人力车。”主人说道,有些不满。 “与静冈的伯父相比,你对东京的了解也真差不到哪儿去,我真是佩服至极。” “随你佩服。”对于迷亭的讥讽,主人一副置之不理的样子。 “哈哈哈,你了解日本堤分局吗?它在吉原,那个地方可不一般。”迷亭说道。 “什么?” “我说在吉原。” “吉原?就是有妓院的那个?”主人问道。 “就是那个,除了它,东京就找不出第二个吉原了。现在如何?还去吗?”迷亭又揶揄起主人来。 一听见吉原,主人心里不免犹豫起来。不过最后,他还是下定决心地说道:“肯定要去,随它是什么吉原还是妓院。”在这种不该坚持的地方,主人又坚持起来。这就是所谓的蠢货,常常在这种地方一意孤行。 “你真去?那倒有趣。也好,去瞧瞧吧!”迷亭说道。 警察引起的风波至此就先暂时结束了。迷亭一直待到黄昏时分,中间又胡说八道了一堆。然后说了句:“得早点儿回去了,否则伯父会发火的。”就离开了。 主人在迷亭离开后着急忙慌地吃了晚饭,然后再次钻进书房,将双手交叉伸进袖子里,接着沉思起来:“原本,我十分敬佩八木独仙,还想效仿他呢。可是听了迷亭的话,似乎不值得效仿了。而且他的那套论调确实有悖常理,像迷亭说的那样是疯癫之语。更何况最危险的是,他还有两个崇拜者都是疯子。如果我被他蛊惑了,很可能也会这样。那个天道公正就是立町老梅,亏得在文章上,我还挺敬佩他,以为他是个高明的大人物呢。原来,他就是个住在巢鸭精神病院货真价实的疯子啊。虽然迷亭爱胡扯,说的话往往夸大其词。但他说立町老梅在精神病院自称天道代表,声名远播,这应该不是撒谎。我也效仿那套,可能也会有那个趋势呢。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既然对于疯子的论调,我都能十分赞叹,或者说对他的文章,感同身受,这是不是说明,我也离疯子不远了呢?就算我还没有完全变成他们那样,离他们还有一墙之隔。但长此以往,没准儿哪天这堵墙就没了,我就和他们一样了。这可了不得!细细想来,我的脑袋最近确实不太正常,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单说它奇怪可能都不够了,还得加上荒诞。先不说这一瓢脑浆的化学变化,只看那意志转成的行动和言辞。只要仔细查看,最近确实有很多地方十分失当。虽然舌上甘泉、腋下清风不好弄,但也不能齿下恶臭、筋骨疯癫吧,那就太糟糕了。真是越想越瘆人,没准儿自己现在就是个疯子。好在我还未对他人造成伤害,也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所以才能继续待在这儿做一名东京市民。要不然,早被其他居民赶走了。相比之下,那些消极积极的问题都是小事了,我得去查查脉搏,这才是头等大事。不过脉搏似乎很正常,那脑袋热吗?好像也没有。不管怎么说,还是担心啊!” 主人转念又想:“或许是我的方法错了,怎么总拿自己和疯子比呢?一味地寻找相似之处,自然觉得自己越来越像疯子。之所以会得到这样的结论,肯定是因为我非得把自己往疯子身上扯的关系。如果我把自己往正常人那方面想,结果自然相反。既然如此,我就先把周围的人当作第一标准吧。最先想想迷亭的那位伯父,穿着身大礼服。哦,这是把心放哪儿了?这标准可不怎么样,连普通人都算不上。那如果是寒月呢?整天带着盒饭去上班,只知道磨玻璃球。这可不行,不能看他。还有谁呢?迷亭怎么样?那家伙简直和个积极的疯子差不多,就爱胡乱开些玩笑。再之后是谁呢?金田太太?她也是个名副其实的疯子,看看那副心肠,太毒辣了,完全有违常理。还有金田先生,我和他素未谋面,不过即便如此,看他对金田太太恭敬顺从、举案齐眉的样子,此人也肯定不一般。不一般就是疯子的另一种说法,可见,他和疯子也是一路货色。接着还有谁呢?还有……还有落云馆的诸位。虽然看起来年纪不大,不过却都是浮躁轻率的能手。这样看来,一个个的都和疯子差不多嘛,我倒也没什么可担心的了。如果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也许就是由疯子们组成的,一群疯子围在一起,彼此斗争、彼此残杀、彼此吵闹。所谓的社会就是被疯子组成的一团,然后一会儿裂开,一会儿扩大,一会儿扩大,一会儿又裂开,就和细胞差不多,每天都是如此。而之所以会有精神病院,很可能是因为有些人与众不同,通情达理、分得清是非,所以才会被关入精神病院,免得他们给社会造成阻碍。如果真是这样,岂不是疯子在精神病院外面折腾,正常人反倒被关进了精神病院里面?如果只是一个人,无论如何,在人们眼中,他就是个疯子。可如果是一大群人,拥有力量后,没准儿反倒成了正常人。在大疯子的带领下,小疯子们迫于金钱和权力的威势,肆意妄为。但是在人们眼中,大疯子反倒成了个厉害人物。这种例子不胜枚举,我实在想不清楚为何会这样。” 那天晚上,在清冷的灯火下,我家主人心里想的就是这些事。我在此向大家叙述出来,绝无半点儿假话。通过这些话,显而易见主人头脑之愚蠢。他留着和德皇威廉二世一样的八字胡,但即便如此,却是个糊涂鬼,连疯子和正常人都分不清。不仅如此,他能利用自己的理性提出这样的问题实属难得,然而没想到的是,结论尚未出来,他竟半途放弃了。主人这家伙,思考力严重匮乏,无论对于任何事,都是如此。他的结论变化无常、缥缈难寻,就好像他用鼻子喷出的朝日牌香烟的烟雾一样。千万不要忘记,在大发议论时,这是他唯一的特色。 我是一只猫,仅此而已,可我却如此详细地叙述了主人的心中所想,这不免惹人怀疑。我究竟是如何做到的呢?实际上,对我们猫来说,这不过是小事一桩。因为我会读心术。如果您好奇我是何时学会的,那我劝您还是不要问了,因为您完全没有知道的必要。不管怎么说,这就是我的一项本事。有时我爬到人们身上,睡在他们的膝头。此时,我会将自己柔软的皮毛和人类的肚子紧挨在一起。这样一来,他腹中所思就会通过一段电流映射到我的心里,十分清楚明白。 就说前几天吧,主人摸着我的脑袋,看起来十分亲密。可是突然间,有一个十分可怕的念头出现在了他的心里。他想:“应该剥下这只猫的皮,做成一个暖和的皮坎肩,那就太棒了!”他这个想法一出现,我立刻察觉到了,简直快被吓死了,身上的冷汗层出不穷。我之所以能得知主人心中所想,并将其叙述给诸位,这种幸运和光荣都有赖于这项本领。不过主人的想法到“我实在想不清楚为何会这样”后就告一段落了,接着他就发出了鼾声。明天起来后,今天沉思到哪儿了,他肯定早都忘了。如果以后他还想思考疯子的问题,那必然得再重新开始。所以,那时他会怎么想,是否还会再来一次“想不清楚为何会这样”,那就很难确定了。不过有一点,我倒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无论他想了多少次,采用了什么方法,最后得出的结论肯定还是“弄不清楚究竟是什么”。当。虽然舌上甘泉、腋下清风不好弄,但也不能齿下恶臭、筋骨疯癫吧,那就太糟糕了。真是越想越瘆人,没准儿自己现在就是个疯子。好在我还未对他人造成伤害,也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所以才能继续待在这儿做一名东京市民。要不然,早被其他居民赶走了。相比之下,那些消极积极的问题都是小事了,我得去查查脉搏,这才是头等大事。不过脉搏似乎很正常,那脑袋热吗?好像也没有。不管怎么说,还是担心啊!” 主人转念又想:“或许是我的方法错了,怎么总拿自己和疯子比呢?一味地寻找相似之处,自然觉得自己越来越像疯子。之所以会得到这样的结论,肯定是因为我非得把自己往疯子身上扯的关系。如果我把自己往正常人那方面想,结果自然相反。既然如此,我就先把周围的人当作第一标准吧。最先想想迷亭的那位伯父,穿着身大礼服。哦,这是把心放哪儿了?这标准可不怎么样,连普通人都算不上。那如果是寒月呢?整天带着盒饭去上班,只知道磨玻璃球。这可不行,不能看他。还有谁呢?迷亭怎么样?那家伙简直和个积极的疯子差不多,就爱胡乱开些玩笑。再之后是谁呢?金田太太?她也是个名副其实的疯子,看看那副心肠,太毒辣了,完全有违常理。还有金田先生,我和他素未谋面,不过即便如此,看他对金田太太恭敬顺从、举案齐眉的样子,此人也肯定不一般。不一般就是疯子的另一种说法,可见,他和疯子也是一路货色。接着还有谁呢?还有……还有落云馆的诸位。虽然看起来年纪不大,不过却都是浮躁轻率的能手。这样看来,一个个的都和疯子差不多嘛,我倒也没什么可担心的了。如果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也许就是由疯子们组成的,一群疯子围在一起,彼此斗争、彼此残杀、彼此吵闹。所谓的社会就是被疯子组成的一团,然后一会儿裂开,一会儿扩大,一会儿扩大,一会儿又裂开,就和细胞差不多,每天都是如此。而之所以会有精神病院,很可能是因为有些人与众不同,通情达理、分得清是非,所以才会被关入精神病院,免得他们给社会造成阻碍。如果真是这样,岂不是疯子在精神病院外面折腾,正常人反倒被关进了精神病院里面?如果只是一个人,无论如何,在人们眼中,他就是个疯子。可如果是一大群人,拥有力量后,没准儿反倒成了正常人。在大疯子的带领下,小疯子们迫于金钱和权力的威势,肆意妄为。但是在人们眼中,大疯子反倒成了个厉害人物。这种例子不胜枚举,我实在想不清楚为何会这样。” 那天晚上,在清冷的灯火下,我家主人心里想的就是这些事。我在此向大家叙述出来,绝无半点儿假话。通过这些话,显而易见主人头脑之愚蠢。他留着和德皇威廉二世一样的八字胡,但即便如此,却是个糊涂鬼,连疯子和正常人都分不清。不仅如此,他能利用自己的理性提出这样的问题实属难得,然而没想到的是,结论尚未出来,他竟半途放弃了。主人这家伙,思考力严重匮乏,无论对于任何事,都是如此。他的结论变化无常、缥缈难寻,就好像他用鼻子喷出的朝日牌香烟的烟雾一样。千万不要忘记,在大发议论时,这是他唯一的特色。 我是一只猫,仅此而已,可我却如此详细地叙述了主人的心中所想,这不免惹人怀疑。我究竟是如何做到的呢?实际上,对我们猫来说,这不过是小事一桩。因为我会读心术。如果您好奇我是何时学会的,那我劝您还是不要问了,因为您完全没有知道的必要。不管怎么说,这就是我的一项本事。有时我爬到人们身上,睡在他们的膝头。此时,我会将自己柔软的皮毛和人类的肚子紧挨在一起。这样一来,他腹中所思就会通过一段电流映射到我的心里,十分清楚明白。 就说前几天吧,主人摸着我的脑袋,看起来十分亲密。可是突然间,有一个十分可怕的念头出现在了他的心里。他想:“应该剥下这只猫的皮,做成一个暖和的皮坎肩,那就太棒了!”他这个想法一出现,我立刻察觉到了,简直快被吓死了,身上的冷汗层出不穷。我之所以能得知主人心中所想,并将其叙述给诸位,这种幸运和光荣都有赖于这项本领。不过主人的想法到“我实在想不清楚为何会这样”后就告一段落了,接着他就发出了鼾声。明天起来后,今天沉思到哪儿了,他肯定早都忘了。如果以后他还想思考疯子的问题,那必然得再重新开始。所以,那时他会怎么想,是否还会再来一次“想不清楚为何会这样”,那就很难确定了。不过有一点,我倒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无论他想了多少次,采用了什么方法,最后得出的结论肯定还是“弄不清楚究竟是什么”。 十 “快起床,都七点了。”隔着纸隔扇,主人的妻子向他喊道。 然而,背对着她的主人并没有答话,至于他到底有没有醒,我就不知道了。反正对我家主人来说,不答话已经是他的痼疾。如果被逼得急了,到了必须开口的境地,他就会“哦”一声。就算这声“哦”,想让他说出口,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对一个人来说,倘若连话都懒得说,那或许在别的方面,他会有其他乐趣。可主人却是唯一的例外,从没有女人爱慕他。就算是他的妻子,应该和他共度一生的人,对他似乎都不甚尊重,更何况其他人呢?这是显而易见的,准没错。就算是父母亲人,对他也置之不理,那些没有血缘关系的妓女对他毫无爱慕之情也就很正常了。即便是他妻子,对他也不太有好感,更何况这世上的普通女子呢,自然更不喜欢他。显而易见,在异性中,主人并没什么吸引力。原本我没必要将此事抖搂出来,但没想到的是,主人心中对此事却另有想法。他非得说是因为恰巧处于凶年的关系,所以他的妻子才对他没什么好感。正因为这种想法,给他带来了很多烦忧。我之所以要将此事告诉诸位,完全是为了帮他认清自己,这都是因为我有一副热心肠。 快到警察指定的时间了,虽然女主人不断提醒他,但他依然没什么反应。即便是“哦”的一声,他都没有发出来。显而易见,这是主人的错误,和女主人没关系。在明白了这点后,女主人就拿着扫帚和掸子走向了书房,脸上一副“你迟到了可和我没关系”的样子。接着,有敲敲打打的声音从书房传来,也就意味着每天走个过场似的清扫工作又开始了。为何清扫呢?是为了运动,还是为了玩耍呢?不管为了什么,这都不是我的职责,所以我对这无关自身的事也就没必要理会了。但我不得不说,她采用的根本是一种毫无价值的清扫方式。因为她清扫的目的似乎就是为了完成清扫的任务。这种清扫极为简单,只要用扫帚和掸子在拉门和地席上划拉一遍就行了。至于打扫的原因和最后的效果,那可和她没什么关系。 这样一来,干净的地方每天都干净,脏的地方也每天都脏,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灰尘反而越积越厚,永远都是如此。从以前那个“告朔饩羊”[95]的故事中我们可以得知,与不清扫相比,多少清扫一下总是好一些的。不过这打扫可不是为了我家主人,但尽管如此,我家女主人依然坚持每天都做,从不畏惧什么辛劳。正是因为此点,她才如此了不起。对女主人来说,对房间的清扫只是她多年养成的习惯。这种习惯已经成了一种固定的模式,使她和清扫的关系密不可分。不过即便如此,这种清扫却未见丝毫实际的功效,和女主人尚未出生时以及扫帚和掸子尚未发明出来的过往没什么区别。由此看来,与形式逻辑学中命题和词语的关系相比,女主人和清扫的关系也没什么区别。反正都是紧紧地绑在一起了,至于内容,那就无所谓了。 不像主人那样,我一贯起得很早。此时,我腹中饥肠辘辘,都快忍受不了了。对我们猫来说,要想在家里人用餐之前吃上饭,那几乎是不可能的。我的饭碗是个鲍鱼壳,不久之后,那里面就会装上饭菜,又热乎又美味。只要想到这点,我就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这大概就是我们猫肤浅的地方吧。这事明明还无法实现,但心中却赋予了急切的希望,此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头脑中想象一番这样的景象,使自己的身体保持镇定。然而事实上,要想做到此事,绝不是那么容易的。我总想去试一试,看看我心里的期望与实际情况相比是否有所出入。即使尝试不会成功,我也一定坚持到底。 于是,实在受不了的我钻进了厨房里。首先,我先检查了下自己的饭碗,它就放在炉灶后面,我想看看那里是否有我的饭。昨晚,这鲍鱼壳里的饭被我吃了个精光。此时,秋日的阳光从气窗上照射进来,依然无比干净的鲍鱼壳亮闪闪的,和我预想中的一样。米饭已经煮好了,女仆阿三正将它往饭桶里盛。在炉灶的火上有口锅,里面盛着汤菜,阿三又去搅拌了几下。菜汤沸腾起来溢出了锅边,又在炉火的炙烤下,蒸发后在锅边留下了一条条的道子,就好像上面沾了好几条极薄的美吉野纸。饭和菜都好了,为何我不先给自己盛点儿呢?我觉得完全可以这么做。这种时候根本没必要搞什么谦逊,我为何不催催我的早饭呢?就算不能立即吃到嘴,反正也没什么损失。 在这个家里,我就是个白吃饭的,不过即便如此,和其他人相比,我的饥饿感可半点儿不少。于是这样一想,我就冲着阿三叫了几声:“喵喵!”既是撒娇又是诉苦。不过对阿三来说,这一招显然不好使,她理都没理我。我早就知道了,她天生就是这样一个固执、不懂情理的人。要想博得她的怜悯,我必须好好叫,这就看我的本事如何了。于是,我改变策略,改变原本“喵喵”的叫声,发出既悲切又惨烈的“呜呜”声。这种声音足够让人断肠的了,即便是我自己也是这样觉得的。不过可惜的是,阿三依旧对我置之不理。或许这个女人的耳朵根本听不见声音,不过她既然能当女仆,耳朵应该还是好用的。所以我想,她可能只是听不见猫叫声。据说,在这世上,有些人是色盲。他们觉得自己的眼睛很正常,不过在大夫眼中,他们却是残疾人。所以,据我估计,阿三可能也是残疾人,不过她得的是声盲。 然而即便如此,却丝毫没有影响她的强横。无论我晚上有多想去尿尿,她都不会给我开门。有时,她也会放我出去,但却不准我再回屋。就算是夏夜的露水,也会损害身体,秋天的风霜那就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了。整个晚上,我都站在屋檐下,等着太阳升起来。一般人根本无法想象其中的辛酸。她前几天再次把我拒之门外,结果我差点儿丧生在野狗嘴里。幸好有个放东西的屋顶救了我,我拼命爬上去,整夜都在那儿战栗。之所以会造成这些恶劣的结果,都是因为阿三的蛮横。无论你如何恳求,她这种人都不会稍加理睬。不过此时,我还是要试着求求她的,就好像平时我们“饿极了才求神”“穷极了才没志气”“爱极了才写情书”是一个道理。于是,我再次叫了起来,发出了更复杂的“呜呜”声,以便于她能察觉到我。我自认为,即便是与贝多芬的交响乐相比,我这叫声也不输分毫。不过对阿三来说,依旧毫无用处。 屋里有个地窖,是用来储藏东西的。突然,阿三蹲了下去,将地窖上的板子拿了起来。然后,从里面拿出一条硬木炭,大约长四寸。接着,她将木炭在炉角上敲成了三段。黑漆漆的炭粉飞得到处都是,甚至连菜汤都没能幸免。对这种事,阿三向来无所谓。于是,通过锅底下,她将三段木炭塞进了炉子里。我的交响乐看来是没人欣赏了。于是,迫不得已,我只能经过洗澡间回到了客厅。我还看见了正在洗脸的三个女孩儿,搞得洗澡间闹哄哄的。 想让她们认真洗脸几乎是不可能的,更别提化妆了。因为两个姐姐也不过刚上幼儿园,最小的妹妹甚至连路都没走利索呢,只能跟在姐姐后面乱转。最小的妹妹从铁桶里拿起一块抹布,然后不停地在脸上擦过来又擦过去。抹布擦脸?这可不是什么舒服的事。不过就算是地震时,这个小家伙还会高喊“好万(玩),好万(玩)”呢。所以,能做出这种事也就很正常了。如果从另一方面来看,即便是与八木独仙君相比,这个小家伙的高超脱俗或许还要更高一筹呢。长姐毕竟是长姐,当之无愧。见此情景,她赶紧放下刷牙杯说道:“那是抹布啊,小家伙!”说完就将抹布抢走了。不过对于她的话,自以为是的小家伙显然不想听从,她一边说着“不要,呼呼”,一边抢回了抹布。至于这个“呼呼”,估计没有一个人能弄明白是何意思、是何语种。不过在生气的时候,这小家伙常说这种话。此时,针对这块抹布,长姐和小家伙展开了争夺战,结果妹妹的脚还有膝盖都被抹布上滴落的水弄湿了。 妹妹穿了一件“元禄”,何为“元禄”呢?通过一番打听我才知道,原来就是染着花样的衣服。 “小家伙快放手,元禄都湿了。”长姐说道,也不知是从哪儿学的。这位什么都知道的姐姐常冒出些古怪的词,不过即便如此,最后她还是没有分清“元禄[96]”和“双六”棋牌游戏。 我通过“元禄”想到些事,在此顺便说说。很多时候,这孩子都会说错话,偶尔说出的话又好笑又可气。在发生火灾时,她说什么“飞上天的‘蘑菇头’”。在她嘴里,去御茶水女子学校学习也变味了,成了“去御茶‘汤’女子学校学习”。至于惠比须和“厨房”,那更是分不清。她有次还说什么“‘稻草店’的孩子?我才不是呢”,后来才发现,实际上,她想说的是“‘胡同里’的孩子?我才不是呢”。每当她说错话时,主人总要大笑一场。不过当他在学校给学生们讲英语时,恐怕会犯更可笑的错误吧。而且他的态度必定还十分认真呢。 小家伙倒是从不用这个词来自称,在她自己嘴里,她是“小丫头”。当她意识到元禄湿了不禁大哭起来,同时嘴里还叫道:“元鲁西(湿)!”湿了的元禄凉冰冰的,小孩儿哪里受得了,于是,从厨房赶过来的阿三连忙给她擦衣服,同时还把她手里的抹布拿走了。二小姐橙子在这场混乱中较为镇静。从架子上掉下来一个瓶子,里面装着香粉,此时橙子正背着身给自己化妆呢。她先把手指伸进瓶子里,然后将香粉拿出来使劲儿地抹在自己的鼻子上。于是,在一个竖着的白道子的衬托下,她的鼻子更加突出了。接着,她又将沾着白粉的手指在脸上擦来擦去。于是,她的两边脸上立即出现了两大块东西,白花花的一片。当阿三进来时,橙子的妆也快画好了,结果没想到,被来给小家伙擦衣服的阿三直接抹掉了。因此,橙子的神情颇为不快。 我在一边站着,将这出闹剧尽收眼底。后来为了确认主人是否已经起床了,我又从洗澡间去了卧室。不过进了卧室后,主人的脑袋我倒是没见着,只看见一只脚,又大又肥,正从被子下边露了出来。竟然像个缩头乌龟一样把脑袋钻进了被子里,估计是因为不想让人打扰他睡觉吧。这时,女主人的清扫也告一段落了,她再次跑到隔扇那儿叫道:“快起来啊!”手里还拿着扫帚和掸子。过了一会儿,除了发现主人把头缩得更深了,依旧没什么声响传来。于是,她从隔扇那儿往里走了几步,再次喊道:“快起来!”手里的扫帚也同时敲响铺席,发出砰砰的声音。然后,再次等着主人答话。事实上,很早的时候,主人就醒了。并且将脑袋和身体缩进被子里也是他故意而为之,为的就是防止妻子打他。或许在他眼里,只要自己不露头,妻子就拿他没办法了吧。这样一来,他还能多躺一会儿。不过可惜的是,女主人没那么容易对付。他在第一次听见妻子召唤时还是很放心的,因为通过声音可以判断,站在门口的妻子还离他很远,至少六尺。所以这次,扫帚敲打铺席的声音一下子吓了他一跳,因为那声音只有三尺远了。不仅如此,在音量上也好,在距离上也罢,妻子这第二声“快起来吧”大了很多。即便他缩在被子里,也感觉到了。所以,他只好敷衍地“哦”了一声,算是答应了,毕竟要想再拖延一阵,已经是不可能了。 “快起来吧,再不起九点之前就到不了了。”女主人说道。 “早都知道了,这就起。”在被子里的主人答道,声音有些模糊。这景象倒也奇特。 不过即便如此,女主人心里却十分明白,只要她一放弃,主人肯定不会起。所以,她决不能落入这个陷阱。于是,她再次催促道:“快起来!快点儿!” 不管是谁,在答应后还会被催促,没完没了地“快起!快起”,不生气才怪。向来肆意妄为的主人尤为如此。所以,他将被子猛地掀开,瞪着两个大眼睛喊道:“有完没完?我不是已经答应了吗?” “光嘴上答应有什么用,你倒是快起啊!”女主人说道。 “没用?怎么可能?什么时候没用了?”主人质问道。 “次次如此。”不肯服软的女主人说道。 “简直是胡扯!” “谁胡扯谁知道。”女主人说完,在主人的枕头旁,猛地杵下了手里的扫帚。那个样子,别提多气派了。 这时,一阵哭声从房后传了过来。细听之下,原来是来自人力车夫家的八子。在车夫老婆的威逼下,八子总是在我家主人生气时大哭。八子总是在我家主人生气时被车夫老婆弄哭,估计这样一来,从金田家,车夫老婆会得到一笔很丰厚的赏赐。不过八子可就惨了。有这样一个母亲,怎么可能有好儿子呢,只能整天没完没了地哭。如果主人能意识到这件事,不再随便生气,估计八子就能够活得久一点儿了。车夫老婆干这种糊涂事固然是受金田先生唆使,不过这样的糊涂事,只怕只有比天道公正还糊涂的人才会干吧?如果她只让八子在主人生气时哭,那倒也没什么,毕竟对孩子来说,主人也不是时时生气。可是因为金田先生的雇用,周围的一些无赖总会冲着主人家大叫什么“狸子精!今户烧造的狸子精”。每当此时,为了配合气氛,八子也总会大哭起来。主人生气了吗?有时这个问题还不确定呢,八子的哭声就已经传了过来。这就是无谓的先下手为强吧,反正主人总会生气的。就这样,主人和八子的关系完全混乱了,也不知道究竟是谁气谁。所以,很容易就可以耍耍主人,只要骂骂八子也就等于打了主人的脸了。 据说,在古代的西方,倘若本该接受死刑的犯人逃到了外国,并且无法捉拿归案。在执行火刑时,就会用一个假人代替他。由此可见,在耍弄主人的这些人中,肯定有个家伙对西方典故颇为了解,并且为他们出谋划策。主人向来没什么主意,所以不管是谁,落云馆的学生也好,八子的母亲也罢,他都无法应对。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人也是主人无法应对的。或许在这一片,根本就找不出来苦沙弥能应对的人。不过还是把这些留作后话吧,毕竟这和现在无关。 从早上开始,听见八子哭声的主人就怒气冲天。他撇开被子,猛地坐了起来,再也顾不上什么修身养性、八木独仙了。与此同时,他还抬起双手,在自己的头皮上一阵乱挠,发出哗哗的声音,差点儿把头皮挠下一层来。他的头屑原本就积了一个月,这下好了,他这么一挠,全都飞了出来,落在脖子和睡衣领上。那情景,真是让人叹为观止。他的胡子怎么样了?我仔细看过去,不免大吃一惊。主人的胡子哪里还有什么形状,整个都是乱七八糟的。主人的怒火貌似也影响了他的胡子,为了不愧对主人,这胡子当然不能无动于衷。所以,每根胡子似乎都燃起了怒火,向着四周怒气勃发地伸展着。那景象,没看见真是可惜了。这些胡子昨天在主人照镜子时,还像德皇陛下的胡子那样排列得很整齐呢,不过睡了一觉之后,它们的本来面目就恢复了,再次回到了自己原有的位置。这就和主人的那套修身养性差不多,明明前一晚还在搞呢,可是第二天一早,他那执拗的本性立即就恢复了。主人的脾气那么暴躁,胡子又这么固执,竟然直到今天主人也没被开除出老师队伍,真是难得。思及此处,我才意识到这日本着实不小。所以在这个社会上,像金田先生及其爪牙那样的家伙,才能作为人行走于世。既然他们都能作为人行走于世,那主人自然会认为自己也没有被开除的可能。如果有必要,这种事完全可以写封信去咨询下巢鸭精神病院的天道公正先生,这个道理自然会明了。 主人这时正用眼睛狠命地瞪着对面的壁橱,昨天我已经描写过他的眼睛了,太古式的,模糊不清。六尺高的壁橱分上下两层,每层都有拉门,而且是两个。被子的底部紧挨着下层的壁橱,如果主人坐起来,那地方正好阻挡了他的视线。拉门上有的纸画着花纹,但不少地方都已经破损了。主人盯着那里,看见那些裱糊的衬纸像肚子里的器官一样公然露了出来。这些“器官”各式各样,有油印的,也有手写的。贴的方式也不同,正的、反的都有。这些“器官”上的内容引起了主人的注意,他想看个清楚。虽然现在他的注意力都落在这些破纸上了,可是就在不久之前,他的怒火还很强烈呢,想把车夫老婆抓住按在树干上去蹭她的嘴脸。这种转变真是让人难以理解。然而实际上,主人明显是个脾气暴躁的人,这种事发生得多了,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就好像一个孩子正在大哭,可是你给他一块糕点后,他就会由哭转笑,都是一回事儿。 以前,主人曾在某寺院寄宿,有五六个尼姑和他比邻而居,中间只有一层纸隔扇隔着。就算是在那些坏女人中,尼姑这种女人也是最恶毒的。主人的脾气似乎都被她们摸透了,据说,她们总是将自己做饭的锅一敲,同时还怪里怪气地唱道:“看看那乌鸦,刚才还在大哭,可现在却在大笑了。”据主人所说,正是从那时开始,他对尼姑再没一点儿好感。之所以会这样,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尼姑们的恶毒。不过另一方面却是因为她们揭露了主人的本性,就是主人情绪变化不定。与普通人相比,在喜怒哀乐方面,主人的表现要更为强烈。不过从另一点来看,任何情绪又都坚持得不长久。说好听些,他是心思灵活,没有执念。但如果是用平常话来说,他就是个心浮气躁的小孩儿,被宠坏了,只有在家里充好汉的能耐。既然如此,这个被宠坏的小孩前一秒钟还生气地坐起来要打仗,后一秒钟就变心钻研起壁橱拉门上的破纸来,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 最先映入他眼帘的倒贴着的伊藤博文[97],上边隐者的日期是明治十一年九月二十八。由此可见,早从那时开始,这位后来就任韩国总督的家伙就十分拥护政府政策。这段时期,这位仁兄有何作为呢?主人对此十分好奇。虽然有些地方已经很模糊,但主人还是进行了仔细地辨认,最后终于了解,他之所以看起来那么得意,是因为此时正担任着大藏卿呢。大藏卿毕竟是大藏卿,就算被倒贴着也丝毫没有损害。主人又把目光移向左侧,结果发现大藏卿正侧躺在那儿睡午睡呢。其实,这也很正常,毕竟谁也受不了总那么倒立啊。再下边有些大字,是木版印刷的,除了“尔等”二字,其余的就看不见了。虽然主人对下文很好奇,但无奈被别的纸挡住了。再下边则是“快些”二字,就这么两个字,根本无从推测下文,主人的好奇心自然也就无法得到满足。倘若主人是个探子,隶属于警察局,那就算这东西是别人家的,估计他也会强硬地撕开看看。但凡是探子,都没素质得很,总是不择手段,以便于求得真相。要想对付这种人,绝不是那么容易的。如果他们讲礼貌一些还好说,但如果事与愿违,不让他们了解事实就是最好的方法。据说,普通百姓也会受他们诬陷,用的都是些莫须有的罪名。这些人本来就靠老百姓纳的税养着,现在却诬陷他们的衣食父母,这种行为和疯子有什么区别?主人的眼睛又转向了中间,看到那里有几个字在翻跟头,写的是“大分县”。大分县翻跟头其实也没什么可奇怪的,伊藤博文不还在那儿倒立着呢吗?看到这里,主人似乎想打个哈欠,将双手攥拳伸向了天花板。主人的哈欠声真是不一般,犹如鲸鱼远远的叫声。主人打完哈欠,开始穿衣服,动作慢吞吞的。接着又奔着洗澡间去洁面了。 见此,差不多已经丧失耐心的女主人立即将被褥叠好,再次像以往那样开始清扫。至于主人洗脸,还是那套老办法,像这么多年的每一天那样,再次在洗漱的时候发出了咔咔的声音。这事我在之前曾经提到过。接着他将头发分好,肩膀上搭着条毛巾就来到客厅在大火炉旁坐了下去,神态颇为从容。各位听我说道大火炉,肯定会以为它是橡木制的,上面还带着鱼鳞状的纹理。也可能会认为它的外面裹着一层铜,有四只脚支在地上。或许除此之外,火炉旁还坐着一位美丽的夫人,头发刚刚洗完,一条腿支在那里。与此同时,她还拿着长长的烟袋管敲着火炉紫檀的边缘,发出咚咚的声响。这种景象着实风流。不过可惜的是,苦沙弥家的火炉可没那么好,它的外表颇为古老,不是内行人,根本看不出它的材质。一般情况下,为了突现火炉的价值,都会把它擦得非常光亮。不过主人家这个不知道是何材质的火炉却从未被擦拭过,整个火炉看起来黑漆漆的,它可能是橡木的,也可能是樱木或桐木的,谁知道呢。 这东西是怎么来的?买的?不对,主人家根本没花钱。送的?也不对,谁能拿火炉送礼啊。难道是偷的?同样说不清楚。其实是这么回事,在主人过去的亲戚中,有位老人去世了。在那之后,他家的空屋曾被主人照看过一段时间。后来,结了婚的主人有了自己的家,在搬家时,这个火炉就被他当作自己的东西一起搬了过来。真是迷糊!而且这种做法也着实不光彩。不过想想就能知道,虽然这做法不光彩,但在这世上,经常会发生这样的事。例如每天都在支配别人财物的那些银行家,这些财物在他们手里来回流动,最后就进了他们自己的腰包。还有那些官员,他们的职责本来应该是为人民服务,就和那些受某人委托做事的人一样,目的就是为了方便办事。可是,在他们利用委托而来的权力办事时,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就会误以为这些权力是他们自己的,也不再允许人民干预。在社会上,这类人着实不少,既然如此,只是通过火炉事件,我们自然也不能把主人当作小偷。如果非说我家主人是小偷,那岂不是这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小偷了? 在火炉旁边,主人对着饭桌坐了下去。其他三面则坐着三个孩子:“小丫头”,不久之前,她刚用抹布洗完脸;珺子,总将“御茶水”说成“御茶汤”;橙子,她的手之前刚在香粉瓶里转了一圈。就这样,一家人的早餐时间开始了。首先,主人打量了一遍三个孩子,哪个都不偏不倚。珺子长个了椭圆形的脸,简直和南蛮铁刀的护手一个样;身为妹妹的橙子和姐姐有些相像,看起来就像个用琉球漆刷成的红色的大盘子;最小的妹妹更是独树一帜,脸长长的。而且更为奇特的是,她的脸并不像世界上大多数长脸那样上下拉长,而是左右拉长的。在这个世界上,潮流总是变化不定,但是无论如何,这种左右拉长的脸型也是不可能成为潮流的。在主人心里,对这几个孩子颇为感慨:“不管怎么说,她们总会慢慢长大的。”其实,用“慢慢”这个词着实不太准确,她们简直就和寺院里的竹笋一样,转眼间,就长成了嫩竹。每一次,主人都会发出感慨:“长大了!”与此同时,在这感慨中又会夹杂着些担心,就好像有人从身后紧追而来一样。主人是个糊涂鬼,但即便如此,倒还有些常识,知道自己的三个女儿总是要嫁人的。所以,他也很清楚,以自己的本事,要想把三个女儿都嫁出去可不容易。因此,即便这些孩子都是自己的,他依然觉得肩上的担子颇重。既然如此,那当时为何还非得生下她们呢?不过,人就是这样。其实,他们很容易概括,准确来说,所谓人,就是一些用没必要的事自寻烦恼的家伙。 虽然她们的父亲在为她们未来的处境不知所措,但孩子毕竟是孩子,厉害着呢,她们可想不到这点。所以,她们依然颇为愉快地在吃早饭。不过那个今年已经三岁的小丫头可不大好弄,好在这并没有难住女主人。她专门准备了一套碗筷,都很小巧,正适合三岁孩子使用。不过这小家伙可不领情,非得把姐姐们那些她用起来很不顺手的碗筷夺过来。放眼这个社会,很多想要扬名立万的无能之人,总是想要当个官,即便自己的才能远远不及,也在所不惜。看来,在孩童时期,他们这种性格就已经有苗头了。如果想要通过教育和感化来矫正,那根本是痴心妄想,因为这毕竟已经由来已久,而且根深蒂固。 小丫头与她的姐姐紧挨着,并且霸占了姐姐的那副大碗筷,同时还在那儿瞎折腾。其实她折腾也是逼于无奈,谁让她非得将姐姐的碗筷据为己有呢?用起来当然不顺手。两根筷子被她放在一起,用手抓着使劲杵到了装着八分满米饭的碗底。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菜汤淋在米饭上。所以,她这么使劲一杵,原本还勉强能保持稳定的饭碗突然一受力,立即成三十度角向旁边倒了下去。与此同时,菜汤也飞得到处都是,就连小家伙的胸口也没能幸免于难。不过对小丫头来说,这不过是小事一桩,她这个暴君才不会认输呢。于是,她再次发力,将碗底的筷子向上挑,嘴巴也同时凑了上去,尽力将挑上来的米饭送进嘴里。不过还有一部分米饭却是漏网之鱼,它们沾着黄色的菜汤到处乱飞,在小丫头的鼻子、脸颊和下巴上落了户。除此之外,铺席上也掉了一些。不过对小丫头来说,这可不是她该思考的事。可见,这着实是种蛮横的用餐之法。在此,我对金田先生和世上的权贵们奉劝一句,如果在对待他人时,诸位使用的方法和小丫头使用碗筷时的一样,则必然只会有很少的米饭飞进诸位嘴里。而且它们之所以能进入各位手中,不过是误打误撞,绝非必然。在此,我对诸位致以迫切的希望,望你们能够好好考虑,这样很不符合你们“处事圆滑的外交家”这一称谓。 小丫头抢了姐姐珺子的碗筷,所以,从刚才开始,珺子就只能用妹妹的那副小碗筷,看起来非常不合适。这东西就算盛得再满,三两口也就解决了,毕竟是太小了。所以,迫不得已,珺子只能不断地盛饭,一碗又一碗,此时已经有五碗饭进了她的肚子。接着饭桶的盖子又被她掀开了,她拿着饭勺在那儿犹豫了一会儿,似乎不太确定是否要再来一碗。不过没过多久,她就决定再盛一碗。她拿起饭勺在没糊的地方用力一挖,看起来是件非常简单的事,不过当她试图将勺里的饭倒进碗里时,那些多余的米饭就全都掉到了铺席上,一大块一大块的。可是面对此种情景,珺子并不慌乱,那些掉在铺席上的米饭很快又被她拾了起来,她做得非常认真。为何要拾起来呢?我有些疑惑。不过很快我就知道了答案,只见她将那些拾起来的米饭又放回了饭桶里。哎呀,真是脏死了。 正在瞎折腾的小丫头再次将筷子向上一挑,此情景正好落入刚盛完饭的珺子眼中。她这个姐姐倒是当之无愧,妹妹的脸上都快能开小卖店了,她当然不能不管。于是,她立即叫道:“天啊!你这小家伙可真厉害,米饭全黏到你脸上去了。”说完就帮妹妹擦起脸来。妹妹黏在鼻子上的饭粒最先被她拿了下来,按理说,这种饭粒总该扔了吧,然而没想到的是,她竟若无其事地吃了,这可把我吓了一跳。接着,她又把妹妹脸颊上那几乎成堆了的饭粒拿了下来,看那数量差不多有二十粒。这些饭粒同样进了姐姐的嘴巴,这下总算是全部消灭了妹妹脸上的饭粒。橙子之前正在那儿吃咸菜,看起来颇为老实。这时,在刚端上来的菜汤中,她突然舀出了几块小白薯送进了嘴里。最烫嘴的就属这种刚从菜汤中舀出的白薯了,这点想必各位都知道。那种热度,就算是那些粗心的大人,也会因为无法忍受而大叫起来。所以,相比之下,毫不熟悉白薯的橙子只会更加悲惨。果然,“啊”的一声,白薯立即被橙子吐了出来“啪”的一声掉在了饭桌上。这些白薯大约有两三块,不知怎么回事,突然向着小丫头滚了过去,最后在小丫头能够到的地方停住了。很早之前,小丫头对白薯就十分喜爱。所以此时,看着眼前自己喜欢的白薯,她还哪有放过的道理?于是,筷子也不要了,直接用手将白薯都塞进了嘴里,一下子就吃了个一干二净。 这些闹剧一直被主人看在眼里,不过除了专心地在那儿吃饭,他什么也没说。此时,已经喝完了汤的他正在用牙签剔牙。由此可见,在孩子的教育上,主人采用的是绝不干预的方针。估计就算未来,这三个女儿成了什么褐式部、灰式部,和男人一起私奔了,身为父亲的主人也照吃不误,不会有丝毫担心。这就是所谓的“无为”吧?可是,放眼当今社会,那些“有为”的人作为也很有限,要么玩儿什么欺诈,要么暗地里先发制人,要么狐假虎威地吓唬人,要么使点儿手段害人。甚至一些年轻人,虽然还在读书,但也跟随着这些人的脚步。虽自称为绅士,却干着让人鄙夷的事,脸上还扬扬自得,认为如果不这样,在这个社会上就混不下去了。虽然不得不承认,这些“有为”的人是真的“有为”,但这种本事简直和无赖没什么区别。我是一只猫,并且生于日本,所以对这个国家多少有些爱护之情。因此,无论何时面对这些“有为”之人,我都想打他们一顿。这样的人越多,这个国家就会越衰落。对学校来说,竟教育出这样的学生,简直是耻辱。对国家来说,它的子民都是这样的人,同样是耻辱。不过虽然是耻辱,在这个社会上,这种人却随处可见。这到底是为何?我十分迷惑。可见,虽然我是一只猫,但是即便与我相比,那些日本人的气魄却还尚且不如,让人难免沮丧。与这种无赖式的“有为”之人相比,我的主人要高尚得多。要想证明这点并不难,看看他那没气魄、懦弱、固执、无能的样子就知道了。 这顿早餐主人虽然什么都没做,但好歹算顺利地吃完了。在此之后,穿好西装的主人就坐车去了日本堤分局。走出家门后,主人冲着车夫问道:“日本堤在哪儿?你知道吗?”车夫但笑不语,主人忙又说了一句:“这个日本堤附近有个吉原妓院街。”真是可笑。就这样,主人从正门坐上车子离开了,他这个样子还真是难得。然后像往常一样,吃完早饭的女主人开始催促孩子们上学,她说:“快点儿,该上学了,一会儿迟到了。” 然而,孩子们看起来非常从容,并没有任何动作,她们说道:“今天不用上学。” “不用上学?胡说什么,快点儿走。”女主人斥责道。 “确实不用上学,昨天老师说的。”长姐不顾妈妈的斥责再次说道。 这时,女主人也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了,将壁橱里的日历拿出来一看,果然发现上面用红字标注着今天是节庆。不过主人似乎并不知道这点,所以还写了请假条,专门给学校送去了。女主人也是个糊涂虫,二话没说就把信扔进了邮箱里。至于迷亭,他也没有提到这点,不过不知他是故意的,还是也不知道的关系。因为这个新情况,有些惊讶的女主人只好对孩子们吩咐道:“既然这样,那你们就在家玩儿吧,老实点儿。”说完就像平时那样,拿出针线盒开始做起活儿来。 在此之后的三十分钟里,家中并没发生什么特别值得叙述的事,颇为平静。不过后来,有客来访,是个女学生,大约十七八岁的样子,看起来颇为奇怪。她脚上穿着双皮鞋,不过因为磨损,鞋跟都歪了。下身则穿着条紫色的裙裤,蓬松的头发像算盘珠一样。她从后门直接走了进来,连招呼都没打一个。这位岁数不大的姑娘是主人的侄女,名叫雪江,名字十分好听。据说,她就读于女校,偶尔会在星期天来叔叔家拜访。很多时候,她都会和主人争辩一番,然后才离开。与她那好听的名字相比,她的长相可要逊色得多,根本是张大众脸,在街上一两百米处随便就能找到一个这种长相的。 她迈着大步,嘴里嚷着:“婶婶好!”就直接闯进客厅在针线盒旁坐了下去。 “啊?这么早就来了……”女主人说道。 “我从家里出来时才八点半,我寻思今天是节庆,应该早点儿来拜见您。”雪江小姐说道。 “哦,这样啊。有事吗?”女主人问道。 “能有什么事,只是来看看您,毕竟很长时间没来过了,一会儿就走。” “一会儿就走?那可不行,在这儿多玩会儿吧。你叔叔出门去了,一会儿就回来。” “叔叔出门了?真是难得。” “可不是,而且他今天是去警察局了,那可不是个一般的地方,古怪吧?” “这是为何啊?”雪江小姐问道。 “我听说,是因为今年春天的那个小偷被抓住了。” “是让叔叔去辨认吗?这可够烦人的。” “那倒不是,他去的目的是认领被偷的东西。昨天,警察特地来让他去认领回来的。” “原来如此。如果不是这样,想让叔叔出门怕是不可能的了,对吧?一般情况下,他这时还没醒呢。” “你叔叔就是个大懒虫,这点儿都声名远播了。每次叫他起床,他都得生会儿气。他之前吩咐我,今早七点叫他起来。到了时间,我自当遵命去叫他,可谁知道,他把脑袋往被子里一缩,死活不出声。我怕他迟到,又叫了他一次,结果他就躲在被子里含糊地答应了一声。我可治不了他。”看来,对于早上的事,女主人依旧耿耿于怀。 “他是不是精神衰弱啊,要不怎么老睡觉呢?”雪江问道。 “什么?”对于“精神衰弱”这种词儿,女主人似乎不大明白。 “他的脾气真是暴躁,总是生气。他这样的人竟然也能当老师,真是不容易。”雪江驴唇不对马嘴地答道。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我听说在学校,他可规矩了。”女主人说。 “哦,原来只是‘家门口的能耐’,那就更不成体统了。” “这话怎么说?” “怎么说?反正就是家门口的能耐。您细想一下,不就是这样吗?” “除了发脾气,他还总跟人对着干。你让他往西,他就非往东;你让他往东,他又非往西,就没见过他那么顽固的人。” “看看这脾性,简直和牛差不多。在叔叔眼里,这可能是件有意思的事吧。如果想让他帮你办事,反着说就行了。最近,我想要买雨伞,希望他买给我。我就故意说不想要,结果他说:‘不要?不可能吧?’然后立即给我买了。”雪江小姐说道。 “哟,这个办法好,以后我也这样。” “对,就得这样,要不就吃亏了。” “最近,有保险公司的向他推销保险。人家花了一个小时来给他讲买保险的种种好处,可谁知,他死活不买。这个家虽然孩子不少,有三个呢,但存款可不多。如果他能买点儿保险,我心里也踏实些。可是,你叔叔才不管这些呢,从不为我想想。”女主人抱怨道。 “可不是嘛,万一出点儿意外,还不担心死。”雪江说道,语气颇为成熟,完全不符合她的年纪。 “不过,这两人的对话倒是可笑。你叔叔颇为固执,一个劲儿地说:‘我承认投保的有必要,要不保险公司早破产了。不过,就我来说,还不必投保,毕竟我还活着呢。’” “这话真是出自叔叔之口?” “当然是出自他口了。然后,那个卖保险的说:‘虽然你还活着,不买保险也没什么。不过,这能活多久可是谁也不敢保证的。虽然表面看来,人能活很久,然而事实上,生命是很脆弱的。没准儿哪天就会出现什么意外。’听了这话,你叔叔就反驳道:‘这都无妨,反正我已经决定不死了。’你听听这话,真是蛮不讲理。” “他决定不死了,这有什么用呢,该死还得死啊。我还决定考个好成绩呢,不及格不还是不及格嘛。” “那卖保险的也是这意思,他说:‘如果每个人能决定自己活多久,那岂不是所有人都长命百岁了吗?’” “这话说得很有道理。” “有道理吧?不过你叔叔可不承认。非得说什么‘我就是活得久,发誓不死’。” “这话说得真古怪。” “可不是吗?再也没有比这更古怪的了。他还说:‘如果我有钱,宁愿存在银行里,也不买保险。’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他银行里存钱了?”雪江小姐问道。 “存什么钱?在他眼里,只要自己死了,以后的事他可管不着了。” “叔叔怎么这样呢?真是让人不放心。估计没有哪个常来拜访的人会像叔叔那样吧?” “可不是吗?再没有人和他一样了,他可是独一无二的。” “你可以委托铃木先生那样的人劝劝叔叔,这方法不错。铃木先生那类人,比较沉稳。无论做什么事,都得心应手。” “在我们家,你不知道吧?可是不太欢迎铃木先生的。” “真是的,什么事都和别人截然相反。那位呢?让他帮帮忙不也行吗?就是那个比较成熟的……” “谁啊?八木先生?” “对,对,就是他。” “这个八木先生,你叔叔原本还挺佩服的。不过昨天,迷亭先生来拜访,在他嘴里八木先生可不是个好人。所以,你叔叔可能不会像你说的那样听他的劝了。” “八木先生是个很稳重的人,这是没错的。最近,他还在我们学校发表了演讲呢。” “你说的是八木先生?” “当然啦。” “他教你们?也是你们学校的老师?” “那倒不是,他是在召开贤德妇女会时被专门请来演讲的。” “哦,这样啊。他讲得好吗?” “倒称不上多好,不过他那个样子倒挺让人敬佩的。脸那么长,胡子也长,简直和神仙差不多。” “他都讲了些什么啊?”女主人刚问完,原本在竹篱笆那儿玩儿的三个孩子就一起跑了进来,大概是听见了雪江在客厅说话的声音。 “哎呀,雪江姐姐,你来啦!”年纪稍大的两个孩子喊道,听起来颇为高兴。 女主人将手里的活儿放到角落里说道:“别瞎喊了,好好在那儿坐着。你们雪江姐姐正在说事,有意思着呢。” “说事?啥事啊?讲故事吗?我最愿意听了。”珺子说道。 “讲故事?是‘咔嚓咔嚓山’的故事吗?”橙子问道。 “小丫头也要讲故事。”从两个姐姐中间挤进来的小妹妹说道。不过,她说的意思并不是要听故事,而是她也要讲故事。 “哎哟!讲故事?小丫头又来了。”一个姐姐说道。 “先听雪江姐姐讲,一会儿你再讲,听话。”女主人哄着小丫头说道。 不过,小丫头可不管那么多,她叫道:“不嘛!呼呼!”听起来颇为生气。 “没事,没事,先让小丫头讲吧。是什么故事呢?”选择让步的雪江问道。 “我要讲小海(孩儿)小海(孩儿)你去南(哪儿)。” “快接着讲,真有意思。” “偶(我)去地吕(里)锅(割)麦。” “看看这小家伙,懂得真多,了不得。” “你挨(来)肿(总)捣乱。” “哎呀,是‘来’,不是‘挨’。”珺子说道。 像往常那样,小丫头又是“呼呼”一声,直接吓退了姐姐。不过因为姐姐的打岔,她再也说不出来下文了。 “这就完了,小丫头?”雪江问道。 “小丫头以后别学放屁,扑哧扑哧。” “你从哪儿学来的这些,真难听。” “女仆哪(那儿)。” “这个阿三,真是的,教的都是什么啊。”女主人说道,一脸苦笑,然后继续说道,“这回你讲完了,该听雪江姐姐讲了,好好听着。”这小家伙就像个暴君,平时调皮得很。不过此时,她似乎也同意先暂时不吭声。 于是,雪江小姐接着讲道:“八木先生是这样说的,据说,以前在某个十字路口的中间曾有一座石头地藏菩萨。那个地方非常繁华,整天车水马龙的。所以,这座石像不免碍事了些。于是,周围的人想把这石像往街边挪挪,就在一起商量办法。” “这事是真的假的?”女主人问道。 “谁知道呢,在这点上,八木先生可没给出确切的答案。就这样,人们花了很长时间来商议。在这条街道上,有个人力气非常大,他说道:‘让我来吧,一定把它挪开。’然后就跑到十字路口那儿光着上半身挪起石像来。不过虽然他身上汗如雨下,但石像却纹丝未动。” “不愧是地藏菩萨的石像。”女主人说道。 “可不是吗?那个人精疲力竭地回到家,然后就躺下了。街上的人再次开始商议,这次又有一人说道:‘看我的。’此人是这条街上有名的机灵鬼。然后,他拿着装满糕点的点心盒来到地藏菩萨面前,一边拿着糕点在菩萨面前乱晃,一边说道:‘快到这边来。’在他眼里,估计认为就算是地藏菩萨,也无法抗拒美食的诱惑吧。所以,想用这些美味的糕点引他上钩。不过那石像最后还是没动。眼见此招不灵,那个机灵鬼又换了个方法。他拿出一个装满酒的葫芦,另一手拿出个酒杯。然后又开始用酒来引诱地藏菩萨,嘴里说着:‘快过来,这酒可好喝了,难道你不想喝吗?’就这样,他足足逗弄了菩萨三个小时,但石像还是在原地。” “地藏菩萨不饿吗,雪江姐姐?”珺子问道。 “糕点啊,我也想要。”橙子说道。 “这两种方法都不好使,眼见于此,那个机灵鬼又造出了一些假钱。然后又用这些假钱来引诱地藏菩萨,嘴里说:‘你肯定是想要钱吧,那就快过来。’然而无论他怎么折腾,地藏菩萨依旧纹丝未动,真是个固执的家伙。” “这话说得没错,简直和你叔叔一个样。”女主人感叹道。 “对,对,确实很像叔叔。据说,最后这个机灵鬼无计可施,只能放弃了。在此之后,又来了一人,此人颇爱说大话。他嚷道:‘大家别担心,看我的吧。’他就这样做了保证,似乎这并不是什么难事。” “那这个人的结果如何?” “可笑死了,最开始时,他找了一身警服穿上,然后又粘上了假胡子,跑到地藏菩萨面前说:‘快走,快走!再不走有你好果子吃。我可是警察,你必须听我的。’就这样,他不停地威胁地藏菩萨。不过就算冒充警察,在现代社会里,恐怕也没多少威慑力吧?” “确实如此,那地藏菩萨动了吗?”女主人问道。 “他像叔叔那么固执,怎么可能动。”雪江说道。 “不过在面对警察时,你叔叔倒是很恭敬。” “叔叔怕警察?真的?如果是真的,叔叔也就没什么可怕的了。不过地藏菩萨倒是不畏惧警察,依旧纹丝未动。这下子,那个爱说大话的人勃然大怒,直接脱掉警服扔掉假胡子,换了一身有钱人的衣服。听说,他的长相就和当今的岩琦男爵[98]差不多,想想就怪可笑的。” “岩琦男爵?他长什么样啊?”珺子问道。 “就是长了个大脸盘。然后,他就开始围着地藏菩萨转圈,只是在那儿来回走动,也不说话,嘴里还叼着根雪茄烟。” “这是怎么回事?”珺子又问。 “他是想用烟把地藏菩萨熏走。” “听听这个话,真够有意思的,简直和相声差不多。那最后结果如何?走了吗?”女主人问道。 “当然没有,也不看看他的对手是谁,那可是地藏菩萨的石像。如果只是这些小伎俩,那也就算了。后来他更过分,竟然乔装成王爷,想把地藏菩萨吓走。” “王爷?那时候有吗?” “谁知道,反正都是八木先生说的。他说那人真的乔装成王爷了,虽然无礼,但还是做了。这样一个爱说大话的人,竟然假扮王爷,简直是大不敬。” “他扮的是哪位王爷啊?”女主人问道。 “我也不知道,反正是扮了。不管哪位,大不敬是肯定的了。” “这话没错。”女主人附和道。 “不过就算是扮成这样,地藏菩萨依旧没动。黔驴技穷的吹牛大王只得认输,说道:‘这个地藏菩萨太厉害,我是没办法了。’” “就该这样。” “可不是嘛!按道理来说,就是给他判刑也不为过。不过街上的那些人还是不甘心认输,再次商议起来。可惜这次再没人能想出办法,一时间都不知所措起来。” “这就结束了?” “没有,后来他们雇来一些人围着地藏菩萨吵闹,想逼他离开。这些人都是地痞流氓,分成早一班晚一班,不停地吵闹。” “这可太麻烦了。”女主人叹息道。 “不过就算这样,那个固执的地藏菩萨依旧没有动。”雪江小姐接着说道。 “然后呢?”珺子问道,看起来颇为急切。 “然后时间一长,大家就受不了这种吵闹。不过那些地痞流氓每天依旧照去不误,而且还很高兴,毕竟他们每天是有薪水的。” “薪水?这是什么东西,雪江姐姐?” “薪水就是钱。” “哦,那他们要钱干吗?” “要钱……哈哈哈,橙子可真烦人。反正从那以后,他们每天都去吵闹,没有停止的时候。街上当时有个傻子,叫傻竹子。平时人们都不理睬他,他也啥都不懂。不过这一番折腾倒是被这傻子看在眼里了,他突然说道:‘有什么可折腾的?竟然连个地藏菩萨都弄不走,还说什么很多年都不行?真是可悲啊!’” “这个人虽然傻,倒是挺厉害的。” “确实如此,这个傻子很是厉害。他的话传入大家耳中,大家同意让他尝试一下,反正也不吃亏。试试就试试,反正也没指望他能成功。于是,他们和傻子一说,傻子立马答应了。他先让大家不要闹腾,并且赶走了那些天天吵闹的地痞流氓。然后,孤身一人,飘飘然地来到了地藏菩萨面前。” “飘飘然?他和傻竹子什么关系?朋友吗?雪江姐姐。”在这种紧要关头,珺子突然问了个奇怪的问题。结果女主人和雪江都哄堂大笑起来。 “不是朋友关系。” “哦,那是什么关系?” “飘飘然是……怎么说呢,哎呀,这可不好说。” “飘飘然就是不好说?” “不是那么回事,飘飘然就是……” “嗯?”对雪江的回答,珺子万分期待。 “这么跟你说吧,多多良三坪先生,你认识吧?” “嗯,认识。他给我们家送过山药。” “多多良先生那样的人就是飘飘然。” “多多良就是飘飘然?” “嗯,就是那个意思。后来傻竹子将双手交叉伸进袖子里,来到地藏菩萨面前说道:‘菩萨,街上的人希望你换个地方,你往街边动动。’结果没想到,听了他的话,那菩萨竟答道:‘原来如此,你们早点说就好了。’说完就动了起来,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这个地藏菩萨,真够奇怪的。”女主人感慨道。 “虽然故事讲完了,不过演讲才刚刚开始。” “还没完事?” “没有。八木先生接着说道:‘今天这个盛会是属于妇女们的,我之所以先个大家讲一个这样的故事,也是有原因的。虽然有些无礼,但我还是想说,在做事时,很多妇女总是采用绕远的方法,而不从正面应对。这是妇女们的弊病。当然,因为一些不良文明的传播,有些明治时代的男子也和妇女差不多。所以,这样一来,很多精力和劳动都被浪费掉了。偏偏在这些人眼中,这反倒成了种正确的方法,甚至很多人认为,身为绅士,就该如此。然而事实上,他们不过是些畸形儿,被文明的发展束缚住了。在这一点上,我们没必要再浪费唇舌。不过刚才那个古代故事,希望各位妇女能够牢记。一旦到了紧要时刻,在处事时,希望各位能够直面问题,就像傻竹子那样。如果每个人都能这样做,人与人之间必然会减少很多纷争。夫妻之间也好,婆媳之间也罢,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纷争能被省掉。对一个人来说,心眼儿越多越不幸,会给你源源不断地招来祸事。所以与男子相比,大多数妇女平均看来都要更悲惨,这都是因为心眼儿太多的关系。所以,还是请各位都向傻竹子学习吧!’八木先生的演讲到此就结束了。” “嘿,雪江小姐也想像傻竹子一样吗?” “我可不想,当傻竹子有什么好?金田家的富子小姐听到这些话,她可是大为光火,气得直喊什么‘太无礼了。’” “富子小姐?就是对面胡同那家的吗?” “对啊,这位小姐可摩登了。”雪江说道。 “她跟你是一个学校的?”女主人问道。 “那倒不是。她是来妇女会旁听的,那身摩登的打扮真让人吃惊。” “长得如何?听说很好看。” “与她那自大的本事相比,长得很普通。不过就算是普通人,像她那样化一下妆,估计也难看不到哪儿去吧。” “这样说来,只要你能像她似的那样化化妆,岂不是要比她好看多了?”女主人说道。 “呀!我哪儿有您说的那么好?不过她太装模作样了,虽然家里有钱,但也……” “装模作样倒也没什么,反正家里有钱,怎么做都是好的。”女主人说道。 “这话倒是没错。不过在我眼里,她才应该向傻竹子学习学习呢,太目中无人了。最近,好像有个新体诗人送了她一本诗集,她正拿这事儿到处炫耀呢。” “新体诗人?估计是东风先生吧。”女主人接茬儿说道。 “是他呀?真是没事闲的。” “可是东风先生很热忱,在他眼里,这种事很正常。”女主人说道。 “正是因为这种人的存在,所以才遭殃呢。除此之外,还有件事也很有意思。她最近竟然收到了一封情书,不知道写信人是谁。” “谁能做那种事呢?真是烦人。” “是谁不确定。”雪江小姐说道。 “署名呢?没有吗?”女主人追问道。 “有倒是有,不过是第一次听说。而且那可是封长信,有六尺之长。信里说的话也颇为古怪,什么我像信徒崇拜神明那样爱你,什么我非常骄傲地成为你祭坛上被宰杀的羊羔,无上荣耀。还有什么丘比特的箭插在我三角形的心脏上,用吹筒就能百分百地射中……” “信里就是这么写的?”女主人问道,语气饱含怀疑。 “可不是嘛,是我三个朋友亲眼所见的。”雪江说道。 “她这个人,竟把这种东西也拿出来炫耀,真是的。她还想和寒月先生结婚呢,这么一闹腾,那还了得。”女主人说道。 “她才不在乎,反倒为此扬扬自得。等寒月先生再来拜访叔叔,您就把这事和他说说,估计他还被蒙在鼓里呢。”雪江小姐说道。 “估计他是不知道,他每天光顾着去学校,把精力都放在磨玻璃球上了。”女主人说道。 “寒月先生真的要和金田小姐结婚,那也太悲惨了。” “有什么悲惨的?这可是好事,娶一个那么有钱的夫人,以后是能当靠山的。” “又是钱,婶婶,您总把钱挂在嘴边可不太好。和钱相比,爱情不应该更重要吗?这是结为夫妻的前提。” “真是这样吗?那你呢,雪江小姐,以后想和谁结婚呢?” “现在,这还是没准儿的事呢。”针对结婚的事,雪江小姐和她的婶婶激烈地争执着。一旁的珺子虽然不解其意,但一直在听,此时突然说道:“我也想结婚。”珺子的这个愿望还真让人吓了一大跳。虽然雪江小姐年轻靓丽,值得怜悯,此时也不免呆住了。女主人倒是若无其事地笑着问道:“哦,你想嫁到哪儿去啊?” “嫁到招魂社去,我就是这么想的。不过我不喜欢经过水道桥,正犯愁呢。”长女珺子答道。 这个回答如此有趣,完全让人想不到,所以无话可说的女主人和雪江小姐都笑了起来。这时,二小姐橙子向姐姐说道:“招魂社?你也喜欢那儿吗,姐姐?我也想嫁到那儿去。这样吧,咱俩一起,怎么样?什么?你不想?那就是算了。反正只要找个人力车,我自己也能去。”橙子说道。 “小丫头也去。”这下好了,姐妹三个都嫁到招魂社去了。如果这愿望真能实现的话,对我家主人来说,这无疑是件好事,他可就轻松喽。 这时,从门前传来了车轮声,阿三的招呼声“老爷回来了”也跟着传来。看来,是去日本堤警察局的主人回来了。车夫将一个大包裹递给阿三,主人则直接来到了客厅,神态颇为从容。“哟!你在这儿啊!”他向雪江招呼道。与此同时,将手里的东西扔在了那个著名的地炉旁边。光看外表,那东西似乎跟酒壶差不多。不过它似乎是件瓷器——迫不得已只能暂且这样称呼——样子颇为奇怪,并非真的酒壶或花瓶。 “这个酒壶倒是奇怪,哪儿来的?警察局?”那个奇怪的瓷器倒在铺席上,雪江小姐一边扶起它,一边向着叔叔问道。 “样子如何?漂亮吧?”主人问道,看起来颇为自得。 “这还漂亮?没看出来,您拿个油壶回来干什么?”雪江说道。 “油壶?你在那儿胡说什么,真是一点儿都不懂欣赏,讨厌。”主人说道,语气冷冰冰的。 “那到底是什么啊?” “是个花瓶。” “这也是花瓶?这么小的口,这么大的肚子。” “这才是它有趣的地方。像这种高雅的东西,你就和你婶婶一样,根本不会欣赏。真是烦人。”他一边说一边将“油壶”拿起来冲着拉门那儿有阳光的地方,开始仔细地欣赏。 “你说得对,我不懂欣赏高雅的东西。可是无论怎么说,我也不会从警察局带个油壶回来。对吧,婶婶?”雪江小姐向女主人问道,一副不肯认输的样子。 不过可惜的是,女主人正在急切地检查主人带回来的东西,根本没空理她。只听她冲着主人嚷道:“哟!真是想不到,也不能小看这些小偷,竟然把东西都拆洗过了。嘿,你过来瞧啊!” 对于妻子的呼唤,主人毫不理睬。他的心思全在那个“油壶”上,正接着对雪江小姐说呢:“这‘油壶’可不是从警察局拿回来。我在那儿等着时,没意思得紧,所以就跑出去散步了。这‘油壶’就是在我散步的时候弄来的,这可是个好宝贝,你欣赏不了也正常。” “好宝贝?太夸张了。您散步时去哪儿了,叔叔?” “还能去哪儿?就在日本堤那块。我还去参观了一下吉原妓院街,那地方倒是够繁华。铁制的大门,你见过吗?估计没有吧?” “那种地方有什么好看的,只有那些下贱的女人才会待在吉原那儿,我可不想和她们有什么瓜葛。身为老师的您竟然也去那种地方,太吓人了。对吧,婶婶?婶婶?” “啊?好像不对数啊,所有东西都在这儿了吗?”女主人问道。 “除了那箱山药。让我九点之前赶到,却足足耽误了我两个小时,真是不像话。所以我说,日本的警察最不成体统了。” “日本警察不成体统?叔叔,那你还去吉原散步呢,岂不是更不成体统?如果这事儿传到外面,你会被开除的。对吧,婶婶?”雪江小姐一个劲儿地想让女主人和她站在同一战线。 “对,对,没错。嘿,这带子好像也不对啊,怎么少了半面呢?” “就这样吧,不就是半面带子嘛。我这半天时间都浪费了,整整三个小时,就在那儿干等。”换好和服的主人看着火炉坐下,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只管拿着那个“油壶”赏玩。那些认领回来的衣服也被女主人扔进了壁橱里,看来,她是彻底失望了。 “快看看那个‘油壶‘吧,婶婶。那么脏,竟还是件好宝贝呢。”雪江小姐还在争取女主人的支持。 “哪买的?吉原?嘿——”女主人怪里怪气地说道。 “嘿什么?你啥都不懂。”主人反驳道。 “这种小壶随处都有,还用你特地去吉原买吗?”女主人说道。 “就是哪儿也买不着,这东西可不常见。” “看看叔叔,真像地藏菩萨。” “这种放肆的话也是你一个女孩儿该说的?最近真是不像话,这些女学生的嘴是越来越恶毒了。你真应该看看《女大学生》,对你有好处。” “卖保险的你厌恶,女学生你也厌恶,那最厌恶的是哪个呢,叔叔?”雪江问道,故意想要激怒主人。 “保险是有用的,我讨厌它做什么。如果从长远来考虑,无论是谁,恐怕都会买份保险。至于女学生,那倒是没什么用的东西。”主人答道。 “没用就没用吧,虽然保险有用,但也没见您买啊!” “下个月吧,下个月我就买。” “你肯定?”雪江问道。 “当然。” “还是别了,如果你有买保险的钱,还不如用来买些别的呢。对吧,婶婶?” 女主人脸上笑眯眯的,但主人却严肃地说道:“你这样的人当然可以胡说,估计你会觉得自己活个一两百岁都没问题吧?不过如果你能高瞻远瞩些,自然就明白买保险的必要性了。无论如何,下个月,我肯定买。” “你要真这么决定了,那也没什么可说的了。您前几天还给我买了把雨伞,早知道就用那个钱买保险好了。我都推辞那么多遍了,您却非得买给我。” “你拿着确实没用吗?”主人问道。 “可不是吗?我拿着雨伞有什么用。”雪江小姐答道。 “既然如此,你拿回来给珺子用吧,她正好想要呢。你今天带来了吗?” “哎呀!这说得是什么话,太欺负人了。不是给我买的吗?怎么现在又让我拿回来呢?” “这有什么过分的,是你说拿着没用,我才让你给珺子的。” “我是说没用,那你也不能要回去啊,太欺负人了。” “你这孩子,在那胡说八道什么。谁欺负你了?是你说拿着没用,我才让你拿回来的。” “但是……” “但是什么?” “但是……就是太欺负人了。”雪江小姐再次说道。 “听听你这话,真是胡扯,还没完没了了?”主人问道。 “您不也一样没完没了吗?” “我这不是被你逼的吗,刚才一个劲儿说拿着没用的是你吧?” “确实是我,但是就算我这么说了,你让我拿回来我也不高兴。” “竟然这么蛮不讲理,还固执,真让人惊讶。你在学校都学了些什么啊?逻辑学没教吗?” “随你怎么说吧,反正我就是没学。竟然让别人把东西拿回来,就算不是亲戚,也没有这么干的啊,简直太无情了。您真该跟傻竹子好好学学。” “有什么可学的?” “学学诚实坦率。” “你这家伙,这么愚蠢。不仅如此,还固执,否则你在学校也不会留级了。” “留级怎么了,学费又不用你掏。” 说到这里,心中情绪无法抒发的雪江小姐不禁掉下一滴泪来,正好落在她紫色的裙裤上。主人愣愣地看着雪江低下的脸庞,似乎不知道这泪是怎么产生的一样。这时,女仆阿三从厨房那儿走了过来。她的手红红的,平放在门槛外边说道:“有客人来拜访您。” “谁啊?”主人问道。 “从学校来的学生。”阿三一边回答,一边斜眼看向了流着泪的雪江小姐。然后主人就迈开步子去了客厅。我悄无声息地跟在主人后面,来到了走廊那边。我之所以要这样做,一是为了得到更丰富的素材,二是为了研究人类。要想在研究人类上取得成果,那就必须抓住风波来临时的机会。一般情况下,无论什么时候,俗人就是俗人。所以,我平时所能接触到的都是一些毫无新意的俗人俗事。可是,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在一种神秘力量的推动下,这种庸俗就会突然演变成一些其他事物。而这些事物往往都是新鲜的、奇怪的、玄妙的、特殊的。总而言之,对我们猫来说,此时往往会发生很多扩展我们眼界的事件。雪江小姐的眼泪就是其中之一。 雪江小姐的心理是如此玄妙,难以捉摸,可是这种感觉在她和女主人闲聊时却没有。不过当主人带着那个“油壶”回来,并将它扔在铺席上时,雪江小姐那玄妙、天然生成的美丽姿容却一下子发挥了出来,就好像一条死龙突然被注入了空气一样。要想让这种姿容展现出来并不是那么容易,不过这世上所有的女人却都拥有它。或许也不能这样说,应该说一天二十四小时,你随时可能见到它。不过那时的它可能不会像现在这样,展现得那么明显、露骨。我之所以能目睹这么多好戏,都有赖于我那特别固执的主人。好在这个奇怪的家伙喜欢抚摩我们的皮毛。只要在主人身后跟着,在任何地方都能够看到一场好戏。主人不仅收养了我,还让我短暂的一生有了如此丰富的经历,我对他真是饱含感激。那这次是谁来拜访了呢? 细看之下,我发现这是个学生,和雪江小姐差不多,也是十八九岁的样子。在这张脸庞中间长着个蒜头鼻子,脑袋上的头发很利落,短得甚至能看见头皮。他坐在客厅的一角,看起来颇为郑重。虽然总的来看,他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地方,但他却有个非常大的脑袋。头发那么利落,脑袋还这么大,那如果他也梳个分头,就像主人那样,岂不是更大了?在主人眼里,他一直认为长着这么个大脑袋的人一般都没什么学问。或许他说得没错,可是冷不丁看上去,他到底是一表人才,就像拿破仑一样。他身上的衣服和普通学生的没什么两样,是件条纹布做成的短袖夹袍,至于这条纹布究竟是哪种?萨摩条纹布?久留米条纹布?或者伊豫条纹布?这就看不出来了。而且他里面好像根本没穿衬衫,也没见内衣。虽然在一些人嘴里,只穿夹袍和不穿鞋的行为是种洒脱之态,但这个年轻人给人的感觉却没那么好,似乎根本撑不起来这身打扮。更何况在铺席上还留着三处他的脚拇指印记,简直和上次小偷来拜访时一个样。之所以会这样,都是因为他不穿鞋的关系。他在第四处脚印那儿坐着,看起来颇为老实和不自在。如果是那种要对别人致谢的人这样规矩地坐着,倒也很自然。可是,如果由他这种只穿夹袍、头发利落的人来做,那就不自然得很了。原本像他这种人,就算在路上巧遇老师,恐怕都不会敬礼,并以此为荣。如果让他像普通人那样坐上半个小时,对他来说,那更是折磨。可是现在,他非得装模作样地坐在那儿,就好像自己是个绅士或贤者一样。对他来说,这当然是种折磨,可在别人眼里,这却着实好笑。在平时,他肯定是那种在学校闹事的人,可是现在却努力约束自己坐着。思及此处,我不免对他心生同情,但同时又觉得滑稽。 主人与他对坐,目光相交。虽然在平时,主人有些蠢笨,但是现在,多少还是有些威势的。估计因为这点,主人也正扬扬自得呢。俗话说:“尘土积得多了,自然会形成山。”虽然在平时,这些学生十分渺小,但一旦将他们聚集起来,那也是不可小觑的力量,什么抗议游行、罢课运动也都是能搞出来的。这就很像那些没胆量的人,喝完酒后,胆量自然变大了一样。所以,那些仗着人多瞎折腾的家伙不过是因为陷入精神错乱、脑袋糊涂的境地罢了。要不然与其说那位穿条纹布夹袍的年轻人是老实拘谨地坐着,还不如说他是默默地畏缩在隔扇跟前。就算这个老师再如何衰老陈腐,但名义上,他终究是老师,所以学生也就不敢耍什么花招,表现出无礼之态。 “请垫上这个吧!”主人一边说一边把坐垫推了过去。 “是。”这位头发极短的学生答道,听起来颇为不自在,但却没有任何动作。那纱布坐垫就在他眼前摆着,这家伙却一动不动,难道在等着坐垫说“快坐我,快坐我”吗?这当然不可能。所以,一时间,情况颇为滑稽。这坐垫是女主人从商场买回来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让人观赏,而是用来坐的。如果这坐垫不能发挥自身的价值,对坐垫自己来说,这当然会损害它的声誉。不仅如此,就连主人的面子也会受损,因为毕竟是他劝人家坐到坐垫上去的。不过除了使劲瞅着那坐垫,这秃小子依旧没什么动作,根本没顾惜主人的面子问题。他是不喜欢坐垫吗?当然不是。实际上,除了参加祖父的葬礼,他还从没坐过坐垫呢。所以,他的两腿已经跪麻了,在那儿抱怨呢。可是,他依然不愿坐到坐垫上去。坐垫在那扔着,就算主人已经开口请他坐上去,他依然无动于衷。这个家伙,真能添乱。为何不把此时的谦逊放在需要的地方呢?例如所有人聚集在一起时、上课时或者寄住在公寓时,那样岂不是更好?不该谦逊时他倒客客气气,应该谦逊时反而瞎折腾,这个头发极短的小子,真不是个好东西。 这时,身后的隔扇突然被人推开了,原来是雪江小姐来了。她将一杯茶水放到了客人面前,看起来颇为恭敬。如果是在平时,为了讽刺主人,这秃小子一定会来一句:“savagetea来啦!”可是现在,他自己都如坐针毡,再加上一位年轻姑娘给他敬茶,用的还是小笠原流那种特殊的手势——这是雪江小姐新在学校学来的——所以,这个秃小子的惶恐更甚了。敬完茶的雪江小姐关上隔扇回到了隔壁,然后就笑出了声。可见,与这位同龄的秃小子相比,这个年龄的女孩要更加大气,真是厉害!更何况就在刚才,因为一时的气愤,这位雪江小姐还流过一滴泪呢。所以此时,她这一笑出声就更吸引人的目光了。 在雪江小姐离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双方都保持着沉默。后来,还是主人先开了口,估计他觉得自己作为老师,应该如此。所以他张嘴问道:“你的名字?” “古井……” “古井?这是全名吗?” “全名是古井吾右卫门。” “哦,是古井吾右卫门啊,这名字倒是不短,还带点儿古韵,和现在的名字可不一样。你上四年级?” “不。” “三年级?” “也不对,我是二年级的学生。” “哦,二年级,甲班、乙班?” “乙班。” “哦,乙班啊,那岂不是我的学生?我可是乙班的班主任。”主人说道,情绪略有些激动。事实上,从入学那天开始,主人就已经注意到这个脑袋大的学生了,对他印象颇深。不仅如此,甚至就是在梦里,主人和这个大脑袋也多次见面。不过,无论对于何事,主人都不甚上心。所以,没想到这么一个古典的名字代表的竟然就是这个大脑袋,所以,也就没想起来他是二年级乙班的学生。因此,当他听到这个自己梦过的大脑袋竟然是自己的学生时,不免大吃一惊,然后了悟地想:“怪不得会这样。”不过虽然这小子有个古典的名字,还是主人的学生,但他为何来这儿拜访呢?这点倒让主人疑惑起来。在学校里,主人的名声并不好,所以学生们根本没在节庆时来拜访过他。所以,这位古井吾右卫门先生也算是古往今来的头一个了,真是难得。不过因为不知道他的来意,主人依旧有些不安,毕竟没有哪个学生会闲着没事来他这个严肃的老师家玩儿。难道他是来规劝老师辞职的?看着也不像。如果真是那样,他的态度应该会十分傲慢。那是来商讨私事的?也不太可能。主人在那儿左思右想,对他的来意依旧一脸茫然。不过这个吾右卫门似乎自己也不知道来这儿是干吗的,这从他的样子上就能看出来。被逼无奈的主人只好坦白地问道:“你是来这玩儿的吗?” “不是。” “那是有事?” “对,有事。” “什么事?和学校有关?” “嗯,我想跟您说……” “哦,说什么?请讲。” 主人的问话反而让对方又沉默了下去,这位吾右卫门再次把脑袋低了下去。原本,这位初二的吾右卫门是十分能说会道的,在整个乙班都十分出名,即便他的智力没有与口舌成正比,但也没什么妨碍的。前几天,用哥伦布是何意思逼得主人哑口无言的,正是此人。可是现在,原本出了名口齿伶俐的这位先生,自打来到主人家,就说不出话来了,似乎成了一个说话结巴的大家小姐。如果只是因为谦逊,何至于如此,这其中定有什么其他缘由。颇感诧异的主人继续说道:“有话就快说吧,这样你也好受点儿。” “这话,这话不好说……” “不好说?”主人一边说一边察看了下对方的脸色。不过他并没有看出来什么,因为对方的脑袋依旧低垂着。迫不得已,主人只好换了一种比较沉稳的语气说道:“不碍事,你尽管说吧,我绝不会外传的。” “真的不碍事吗?”犹豫不定的吾右卫门再次问道。 “不碍事。”主人当机立断地答道。 “那好,我说。”吾右卫门先生突然将脑袋抬了起来,不过目光似乎依然不敢落在主人身上。主人鼓起两腮,嘴里吐出一口香烟,向一边扭过头去。 “实际上……这事麻烦了。” “到底是何事?” “何事?我之所以来这儿就是因为此事很麻烦。” “所以我才问你究竟是何事啊!” “原本,我是不同意的。可是架不住滨田一直求我,‘借一下嘛,借一下嘛’,所以才……” “滨田是谁?滨田平助?” “没错。” “他管你借什么?房钱吗?” “不是,他不是借房钱。” “那是借什么?” “他想借我的名字用用。” “借名字?他要干什么?” “寄情书。” “寄什么?” “所以我说不借,但可以帮他寄信。” “什么乱七八糟的,到底是谁做了什么?” “我说寄情书。” “给谁寄情书?” “我说不出口。” “是说你给某个女人寄了一封情书吗?” “不是,不是我寄的。” “那是滨田寄的?” “也不是他。” “那到底是谁寄的?” “不知道。” “看看,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照你这么说,就是谁都没有寄了吗?” “不过借用了我的名字。” “借用你的名字?你好好说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理顺了再说。这情书是寄给谁的?” “是寄给一个叫金田的女人的,她家就在对面的胡同口。” “金田?那个实业家吗?” “对。” “那为何借用你的名字呢?” “金田家的小姐既傲慢又摩登,所以才寄情书给她。滨田说情书得署名,我就让他用自己的名字,可他说:‘我的名字不好,用你的吧,古井吾右卫门,这才是好名字。’所以,就借用了我的名字。” “哦,原来如此。那你和那位金田小姐熟识吗?” “不熟识,我都不认识她,她长什么样我都不知道。” “真是不像话。你都不知道她长什么样,为何还要给她寄情书呢?你心里想的是什么啊?” “大家就是想耍弄她一下,谁让她平时那么目中无人的。” “越来越不像话了,这么说,那信上署的是你的名字?” “确实如此,不过内容是滨田写的,署名是我的,信则是由远藤连夜扔到她家的。” “哦,看来这事是你们三个一起干的。” “没错。不过后来我就后悔了,怕被学校知道了开除,那就完了。所以,我担心得好几天都没睡着觉,晕头转向的。” “看看,竟然闯了这么大一个祸。你是怎么署名的?文明中学二年级学生古井吾右卫门吗?” “不是这样的,学校名字没写。” “那还好,如果还写上学校名字了,那就糟糕了,这会损害学校名声的。” “我会被开除吗?” “保不准。” “老师,我父亲脾气很暴躁,母亲又不是亲生的,如果被开除了,那我就完了。真的会开除吗?” “谁让你们竟瞎闯祸的。” “原本我是不同意的,但后来也不知怎么了,到底是干了。不开除行不行?”吾右卫门哀求道,眼泪都快下来了。女主人和雪江小姐则在隔扇那头一个劲儿地笑,主人嘴里则不停地念叨着那句“保不准啊”,真是滑稽的一幕。 也许有人会质疑,为何我觉得这幕滑稽呢?事实上,确实有理由这样问。无论是谁,动物也好,人类也罢,都应有自知之明。在这一生中,这事十分重要。只有那些有自知之明的人才能得到猫的尊重。那时,我也就会停笔,不再写这些取笑的话了。可是,对人类来说,做到自知之明是十分困难的,就像他们也不知道自己的鼻子究竟有多高一样。所以在面对我们猫时,他们才会如此轻视,并提出这种质疑。表面看来,人类自高自大,但事实上,又很愚蠢。亏他们以“万物灵长”自居,却连这点儿小事都不明白。甚至还一副嗤之以鼻的样子,怎能不让人觉得滑稽呢?人们头上顶着“万物灵长”的光环,却还一个劲儿地问:“我的鼻子呢?我的鼻子呢?”既然如此,他们是否应该把这个万物灵长的光环卸下来呢?然而事实很抱歉,他们宁死都不愿意这样做。面对如此明显的矛盾,他们竟也能无动于衷,不得不说,真是太天真了。与此同时,因为这种天真,他们也就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愚蠢。 此时在我的眼里,并非只是因为这些外部事件互相冲突,并且这冲突的波纹又向着其他地方伸展,所以吾右卫门先生、主人、女主人和雪江小姐才会显得如此滑稽,而是因为人们的内心在这种冲突的影响下呈现出了截然不同的面貌。先以主人为例。在面对此事件时,他并不甚在乎。什么父亲脾气暴躁,母亲不是亲生的,说白了跟他都没有什么关系?要想以此来感动他,那是不可能的。吾右卫门会不会被开除,他才不在乎,他在乎的只是自己会不会被辞退。学校里有将近一千名的学生,如果所有人都退学了,那老师自然就没饭吃了。可是如果只是吾右卫门一个人,不管他命运如何变幻,对主人的衣食都不会造成任何影响。关系本就不亲近,要想让他升起怜悯之心也就更难。按常理来说,人们自然不会为了一个毫无关系的人担心流泪。人这种动物,既没有那么多同情心,也很难体谅别人。但好歹是生活在这世上的,所以偶尔为了交际,也会做些怜悯流泪的表情,不过如此。而做这种表情的目的不过是为了骗人,是种虚假的表演。但说实话,这种表演也是很耗力气的。这种擅长虚假表演的人往往被称为“具有强烈艺术心的人”,十分受人尊重。所以,在所有人中,最不可靠的就是这些受人尊重的人。要想明了此点,你大可亲自去看看。 与之相比,我家主人是个蠢笨的人,因此自然不受人尊重。所以,对于自己的无情,他才可以十分坦然地暴露出来。要不然,他也不会没完没了地对着吾右卫门说什么“保不准”了。虽然主人很无情,但希望诸位不要因此就憎恶他,因为他这样的人毕竟还是好人。人天生就无情,但只有那种真正诚恳的人,才会将这点毫无掩饰地暴露出来。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诸位希望人们能从无情变得有情,那就太高估他们了。在当今的社会上,就连诚恳的人都很罕见了。如果再有过高要求,那就只能找些故事中的人物来比邻了,例如什么泷泽马琴小说中的志乃、小文吾之流,以及《八犬传》中的那些侠士们。要不然,想要实现这些高要求,是根本不可能的。和主人有关的事就先说到这儿,接下来再说说客厅里的那两位女士。 与主人的无情相比,这两位女士有很大进步。从她们总是在大笑中就能看出来,她们已经身处滑稽之境。对吾右卫门先生来说,情书事件是件很糟糕的事。可是在这两位女士眼中,这事却成了菩萨带来的好消息,十分难得,并且为此没有任何理由地笑个不停。如果硬要对她们的心态进行分析,那就是在面对陷入危难的吾右卫门先生时,她们感到十分自得。各位可以试着去问问她们:“你会不会因为别人陷入危局而发笑呢?”恐怕她们会说,只有糊涂鬼才会这么问。就算不是糊涂鬼,那也是对她们女性品格的一种污蔑。或许这真的是污蔑了她们,可是她们也确实会拿别人陷入危局的事寻开心。既然如此,这岂不是相当于强调说:“虽然我现在所做的事辱没了自己的品格,但你要想因此斥责我,那绝对不行。”她们的行为表明的正是这种意思。这和那种“我偷东西,但你们不能因此说我不道德”的论调简直没什么区别。倘若你们那么说,那就是污蔑我,将肮脏的灰土扔到了我的脸上。女人就是这样聪明,她们的想法就没有不符合道理的。既然生成了人类,就算被别人踏于足下、被人打骂、被人无视,心里也要泰然自若。不仅如此,就算被人唾弃、被人污蔑、被人奚落,也要坚定承受,并且心甘情愿。要想和那些聪明的女人打交道,不具备这样的心态和想法是不行的。 吾右卫门这次做了些出格的事,闯了很大的祸。可是,虽然他自己正为此寝食难安,但在他眼中,那些在身后嘲笑的人依旧是无礼的。他之所以会有这种感觉,还是因为他太年轻了。如果他斥责对方无礼,并为此生气,那对方就会说他没有气度。倘若不想承受这样的指责,那就只能规矩些。 最后,我再来说说这个吾右卫门。此时,这家伙正是“不安”的代名词。那些不安充斥在他的大脑袋中,都快把他的脑袋撑破了,就好像那些功名利禄装满了拿破仑的大脑袋一样。这种不安通过神经传导给面部,使他的蒜头鼻无意识地不停翕动着。他最近几天一直手足无措,就好像将一个大铅球吞进了肚子里,使肚子不得不怀揣着一个大疙瘩一样。极为苦恼的他无法从别人那里得到帮助,于是,突然想起了自己的班主任老师,也许可以去求助他。虽然一直以来,他对班主任都没有多少好感,但此时不得不登门拜访,并摆出哀求之态。至于自己平时的那些所作所为,例如什么耍弄班主任,煽动其他人难为老师等,早都被他抛到脑后去了。或许在他眼中,他既然是主人的学生,主人自然不能对他置之不理,就算平时他总是耍弄刁难他,那也没什么关系。不得不说,这个想法太天真了。主人之所以会成为班主任,完全是迫不得已的,那是校长的命令,不能违背,和他自己的心意没有丝毫关系。所以,这个称呼就好像是迷亭伯父的大礼帽一样,除了好听,没什么实质意义。 如果在办事时,只靠一个称呼就能成功,那雪江小姐早利用自己好听的名称相亲成功了。在做事时,吾右卫门自己一味地肆意妄为,而且还认定别人也得帮助他。可见他是因为假象,太高看人类了。估计,他也绝没想到,竟会有人嘲笑自己。这次,吾右卫门先生来拜访主人,肯定会受益匪浅,明白一个有关人类的真理。懂得这个真理后的他才能成为真正的人。面对别人的不安,他会变得无情,并且也会肆意嘲笑那些陷入危局的其他人。长此以往,这世上就会到处都是这样的人,像吾右卫门一样,像金田先生及其夫人那样。我由衷地希望吾右卫门先生快点儿了悟,尽早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如果不这样,就算再怎么不安和后悔,再怎么想要改过自新,要想成为金田先生那样成功的人,也是不可能的了。更有甚者,在不久之后,他可能还会被人类社会驱逐,到没有人类居住的地方去生活。这样一来,被文明中学开除的事,他倒是再也顾不上了。 我越想越有趣,但不料,这时,有人一下子推开了格子门,接着就有半个脑袋从门口露了出来。 “先生!”来人喊道。 此时,面对吾右卫门的主人还在不停念叨着那句“保不准”,一句“先生”冷不丁地从门口那儿传来,他赶紧向那边探了探头,结果发现寒月的半个脑袋正从门后面露出来。 “嘿,快起来吧!”主人说道,但并没有起身的意思。 “家里来人了?”寒月问道,依旧就是露出半个脑袋的姿势。 “没事,你进来吧。”主人答道。 “我请您散步来了。”寒月说道。 “上哪儿散步去?赤坂?我才不去那儿呢。上次硬被你拉去,走得腿都直了。”主人说道。 “去走走吧,很久没出去了,今天没事。”寒月劝道。 “究竟上哪儿去啊?嘿,你还是快进来吧。”主人说道。 “去上野,那里能听到老虎叫。”依旧露着半个脑袋的寒月答道。 “无聊,嘿,你还是先进屋吧。”主人再次说道。 估计寒月先生也意识到了,要想商量出了结果来,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他终是将鞋脱掉,慢慢地走进了屋来。他下身是条屁股那儿打着补丁的灰裤子,平时他也经常穿。据寒月自己说,裤子之所以打补丁,是因为他近期正在学骑自行车,屁股那儿经常磨损的关系。并非是因为这裤子穿得太久或者他的屁股太大了。进屋后的寒月自然看见了在屋里坐着的年轻人,并且还向对方轻声问了个好,然后才坐在靠近走廊的地方。不过估计就算做梦,寒月也绝不会想到,这个年轻人前不久正好给他那别人眼中的未婚妻寄了封情书。 “老虎叫有什么可听的?”主人说道。 “这话没错,现在这个点是不合适。如果此时出去,咱们就先去别处转转,等晚上十一点左右再去上野。”寒月说道。 “嗯?”寒月的话让主人十分疑惑。 “如果到了那个点,公园里有那么多古木,肯定很瘆人,对吧?”寒月说道。 “应该是这样,与白天相比,肯定要阴森些。”主人说道。 “如果是这样,咱们就去那些没有人烟的地方转转,最好树林再茂盛些。这样一来,无意中,我们就会有一种隐于深山、远离尘世的感觉。”寒月说道。 “就算有那种感觉又如何?”主人问道。 “我们在那种感觉中等一会儿,老虎的叫声就会突然传来。”寒月说道。 “老虎听你的?你让它叫它就叫?” “肯定能叫。就算是在白天的理学院,都能听见那种叫声。更何况是晚上呢,周围又那么阴森恐怖,鬼魂扑鼻,岂不更……” “鬼魂扑鼻?什么意思?”主人问道。 “我就是形容那种恐怖的气氛。”寒月答道。 “哦,这样啊。我还是头一次听说呢,然后呢?” “然后老虎就会大吼起来,那气势,连上野的老杉树的树叶都能震落喽。太壮观了!” “确实壮观。” “如何?一起去吧?冒冒险。估计会很好玩儿的。我觉得只有夜里的老虎叫才能算得上老虎叫,其他时候的听了也白听。” “这可保不准。”对于寒月先生的提议,主人依旧像面对吾右卫门的恳求那样态度冷淡。 吾右卫门先生一直在听寒月的提议,面露羡慕之色。此时,主人那句“保不准”再次传入他耳中,一下子使他想起了自己的困境。于是,向主人问道:“我心里实在不安,老师,您有什么办法吗?” 听见这话,寒月先生面带惊讶地望着这个大脑袋青年。突然有了某些想法的我也转身离开了,打算去卧室逛逛。 女主人在卧室里笑个不停,同时将粗茶倒入茶杯中,那些茶杯都是京都产的便宜货。接着,她又把茶杯放到铝制的托盘中,对雪江小姐说道:“麻烦你替我把茶端过去吧,雪江小姐。” “我才不去呢。”雪江小姐答道。 “怎么不去了呢?”颇感讶异的女主人将笑容都收敛了。 “不去就是不去。”雪江小姐转瞬就换了一张脸,装作泰然自若的样子,似乎被旁边的那本《读卖新闻》吸引住了目光。 女主人再次恳请道:“真是奇怪,这是给寒月先生的,没关系。” “我就是不想去。”雪江小姐的眼睛依旧停留在《读卖新闻》上。不过事实上,哪怕是一个字,此时她恐怕都看不下去。如果现在揭穿她,估计她又会掉眼泪了。 “不好意思了?这有什么?”女主人一边笑着,一边将茶放到了《读卖新闻》上。显而易见,她是故意这样做的。 “哎呀,您可真是的。”雪江小姐一边说,一边想把报纸抽离茶盘。结果没想到,茶盘也被报纸带翻了,里面的茶水流到了铺席上。 “你看你!”女主人说道。 “哎呀,糟了。”雪江小姐说完就跑向了厨房,应该是找抹布去了。看到这出闹剧,使我心情大悦。 对于隔壁的事,寒月先生当然一无所知。他依旧在客厅坐着说话,竟是一些古怪的言论。 “这栅栏重新裱糊了,先生?谁干的?” “是女人们干的,不错吧?”主人答道。 “确实不错,好手艺。常来您家拜访的那位小姑娘也参与了吧?” “没错,她也参与了。还夸口说什么栅栏被她裱糊得这么漂亮,她就有资格出嫁了。” “嗯,说得对。”寒月一边说一边仔细看着栅栏,接着又说道,“这边虽然很规整,但右边那儿却起了褶,应该是纸多出来了。” “从右边开始的,那时候手艺还没练出来呢。”主人说道。 “哦,怪不得。看看这一片,都成了超越曲线了,普通的函数要想表现出来,可是不容易。”寒月说起了专业术语,他这个理学家倒是当之无愧。 “没错。”主人答道,语气颇为应付。 此时,吾右卫门也想明白了,就算这样一直恳求,想必也是没什么用的。所以,他突然将大脑袋低到铺席上行了一礼,虽然什么都没说,但辞别之意十分明显。于是,主人问道:“要告辞了吗?”然后,吾右卫门就穿着他那萨摩木屐默默地离开了。真是可怜!如果就这样对他置之不理,没准儿他会跳下华岩瀑布自尽的,同时还会留下一首什么《岩头吟》。追根究底,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事,都是因为金田小姐的摩登和傲慢。所以,如果死后的吾右卫门先生能够变成厉鬼,大可以找金田小姐报仇去。如果这世上少了几个这样的女人,对男人们来说,不会有丝毫影响的。寒月先生也可以另娶别人,说不定会更好。 “那是谁啊?您的学生吗,先生?”寒月问道。 “嗯。” “看看那脑袋,真是够大的。学业不错吧?”寒月又问。 “学业吗?倒是没多好。虽然总提问,但问题都很古怪。前几天,他让我翻译columbus,令我十分难堪。” “脑袋那么大,提些古怪的问题也是自然。那您是怎么回答的呢,先生?” “唔,我就是随便翻译了下。”主人敷衍地答道。 “翻译了?您可真厉害。” “都是小孩儿,如果你不翻译出来,你在他们中的威信就没了。”主人说道。 “先生这样简直和政治家差不多。不过他刚才怎么无精打采的,也不像总给您出难题的样子啊。”寒月说道。 “他今天可是闯祸了,笨蛋家伙。” “闯祸?闯了什么祸啊?怪不得看起来那么惨呢。” “哎,竟干蠢事,竟然给金田小姐寄情书。” “哦?你说的是那个大脑袋?真是看不出来,现在的学生们真是不能小瞧。”寒月说道。 “你对此也有些担心吧?” “这倒没什么,我一点儿也不担心。不过我没想到,那个大脑袋也会写情书。” “他就是开个玩笑。在他眼里,金田小姐太摩登、太傲慢,所以打算耍耍她。于是,三人一起……” “三个人?金田小姐收到的情书是三个人一起写的?这事可真是奇怪,简直和三个人一起吃一份西餐差不多了。” “不过他们一人负责一样,一人写,一人送,还有一人署名。信上写的就是刚才那家伙的名字。这个家伙最不是东西,他甚至都没见过金田小姐。看看,这么糊涂的事,他竟然也做得出来。” “这可算是最近的新鲜事儿了,真是了不得。那个大脑袋竟然给女人写情书,真有意思!” “可不就闯祸了吗?” “没关系的,反正对方是金田。” “你不是没准儿还会和这位小姐结婚的吗?” “你也说了是没准儿的事,所以有什么关系呢?像金田小姐那种人,是不会有什么事的。” “虽然没什么事,但……” “就算我们以后会结婚,那也没关系。” “如果是那样,倒是不错。这事发生后,刚才来的那个学生十分不安,每当想起此事,心里就十分惶恐。所以,才会来求助于我。” “哦,原来如此,难怪他刚才那么没精神。没关系的。在金田小姐眼里,没准儿这还是好事呢,不一定在哪儿炫耀呢。” “可能吧。” “反正这大脑袋是个可怜人,虽然做了错事,但也不至于让他这么不安,这不是折磨人吗?虽然他长了个大脑袋,但模样不丑,那总是翕动的鼻子还挺招人喜欢。” “你倒和迷亭一个样了,竟在那儿瞎扯。” “不是,这是现代的思想潮流。先生,您太严肃了,什么事都往深刻里说。” “可这干的就是蠢事,按常理来说,有谁会给一个没见过面的人送情书呢?而且还是为了耍弄人家。” “一般情况下,耍弄人都是违反常理的。您帮帮他吧,全当给自己积德。你瞧他那样子,去跳华岩瀑布也不是没可能。” “不会吧?” “您还是替他想想办法吧。他这不过是闹着玩儿,和那些岁数大、明事理的家伙可不一样。那些人只会若无其事地瞎折腾。如果这种开点儿玩笑的小孩儿都被开除了,那为了保证公平,那些瞎折腾的人岂不是该被社会驱逐?” “说得有理。” “那您到底去不去上野?还想听老虎叫呢。” “老虎?” “可不就是老虎吗,您快和我一起听听去吧。对了,忘了告诉您。最近这几天,我可能要回趟老家。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能陪您散步了。所以,我今天才来请您一起出去转转。” “这样吗?回老家干吗?有什么事吗?” “嗯,确实有点儿事。咱快走吧,先别管事儿不事儿的了。” “哦,那走吧。” “快走,今天咱们到上野正好赶上吃晚饭的时间,我请您。”因为寒月不停地催促,终于说动主人就和他一起出门了。女主人和雪江小姐还留在家里,此时终于可以肆无忌惮地大笑了。 十一 相对而坐的独仙和迷亭先生正打算下围棋,棋盘就摆在壁龛前面。 “谁输了谁请客,白玩可不行。知道吗?”迷亭对独仙说道。 “原本是挺高雅的事,这样一弄岂不庸俗了?一和输赢牵扯上就无趣了,哪儿还能够专心下棋。要想理解棋中滋味,必须想‘云无心以出岫’那样心无旁骛,不要理会什么输赢。”独仙君一边说道,一边像往常那样将自己的山羊胡子捋了捋。 “又来这一套,要知道和你这种神仙之人对弈是颇费精力的。因为你这个人啊,与《列仙传》里的人物相比,也毫不逊色。”迷亭揶揄道。 “不过是在弹无弦琴。”独仙说道,语气颇为自得。 “那无线电报呢?你是否也要拍啊?”迷亭说道。 “快下棋吧,说那么多废话干吗?” “你用白子?” “无所谓,黑的白的都行。” “看看,你这仙人还真是当之无愧,根本不在乎这些。你用白子我自然就用黑子喽,好了,你随便下子吧,哪儿都可以。”迷亭说道。 “按规矩来说,黑子先下。” “既然如此,那按规矩从这儿下吧,我也好让着你些。” “从这儿下?哪有这种规矩。” “没有又怎么了,全当我的新发明了。” 我不过是一只猫,自然没有那么多的见闻。所以直到近期,我才知道棋盘这种东西。愈是思及,我愈觉得这真是个奇怪的东西。将一块方形木板割裂成很多小方块,看起来十分拥挤,然后还将一些黑色、白色的石子摆在上面,乱糟糟地晃花了我的眼睛。接着就开始吵吵嚷嚷地争论什么胜负、输赢。这棋盘也就一尺见方,我的爪子一挠就能让它满盘凌乱。俗话说:“结为草庐,解为荒原。”正是这么个道理。所以说,这个游戏啊,当真是白费力气。与之相比,倒不如袖手旁观,似乎要更加悠闲。 除此之外,最开始时,走了三四十招的棋子摆得尚算协调,可是等到了关键时刻,哎哟,真是不能看了,黑子、白子全都挤在了一起,颇为紧密,真是悲惨。而且看起来,它们离掉下棋盘也不远了,所以只好拼命地嚷嚷着:“太挤了!太挤了!”然而尽管如此,想让对方让出位置也是不可能的。虽然互相拥挤,但它们也毫无办法,只能遵循命令在那儿保持不动。想让先生命令自己退去?它们并没有这种权力。是人类发明了这种围棋,所以从棋盘上,我们也能看出人类的喜好。然而对那些棋子来说,它们却只能无奈地一动不动,如果从这点上来看,人类狭隘的品性可见一斑。如果可以从棋子上揣度人类的品性,我们就必须承认,除了不管怎样都不肯向前迈进的两条腿外,人类还喜欢将自己的地方用小刀切割零碎。世界原本很宽广,却被他们变小了。总而言之,人类这种动物,总喜欢这样自寻烦恼。 无论遇到什么事,迷亭先生都能从容不迫。至于独仙君,此人颇有禅机。这个旧棋盘原本扔在壁橱里,今天却被他二人翻了出来,实属难得。这场热得让人喘不过气的游戏就开始了,至于他们心中的想法,谁知道呢。从最初开始,他们二人的下法就十分胡闹,这样两个人竟能碰到一起,真是不容易。在棋盘上,白子和黑子胡乱摆放着,根本没什么规律。不过可惜的是,棋盘只有有限的空间,当越来越多的棋子摆满了横竖上的各处时,棋局最后只能陷入僵局。就算他们再如何从容,、再如何有禅机,这种局面也是不能避免的。 “把子儿放在那儿?迷亭,你怎么能这么做呢?你这棋下的,真是毫无章法。”独仙说道。 “在出家人那儿,这种下法也许不行。但是在我眼里,这下法可属于本因坊式,只能这样喽。”迷亭说道。 “那你可就要死了,如果把子儿放那儿的话。” “‘臣死且不避,何况彘肩乎?’我这样再来一下就差不多了。” “你可真行,竟来这一下。那为了提防你,我就下这儿吧。‘熏风自南来,殿角生微凉[99]。’” “哟,你可真是厉害,竟来了这么一招。按我原本的预想,你估计不会下这儿的。那我再下这儿,你没办法了吧?‘八幡钟,快撞吧!’”迷亭说道。 “没办法了?是有点儿费事,不过看我的,这就截断你。‘一剑倚天寒[100]。’”独仙说道。 “哟,这可坏了!让我悔步棋吧,这个地方被你截断我可就完了,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你在这种地方下子儿根本就不行,之前我就已经警告过你了。”独仙说道。 “抱歉,抱歉,不就是一个子儿的事吗?拿掉这个白子吧,拜托了。”迷亭说道。 “那个子儿也拿?” “还有旁边的那个呢,也拿掉吧。” “你这家伙,真是厚脸皮。” “你看到那个子儿了?——你这话可见外了,咱俩多熟啊。快把它拿掉吧!‘慢点儿、慢点儿,在这生死关头,英雄出场了。’”迷亭说道。 “我可管不着那么多。”独仙说道。 “不管怎么说,你快让一步吧。” “又悔棋,这都第六次了。” “你这家伙,记性倒好。没准儿等一会儿,我悔棋更厉害呢,所以你还是快点儿让一步吧。你呀,真是顽固的家伙。原本我觉得你已经能超然物外了呢,毕竟坐禅了嘛。”迷亭说道。 “我要想赢,就必须截断你这个子儿……”独仙说道。 “最开始时你不是已经说了吗,对输赢不在乎的。” “我确实不在乎,不过要是你赢了,同样非我所想。” “听听这道理,领悟得可真不错,和你那套‘春风影里斩电光’简直差不多啦。” “是‘电光影里’,哪有什么‘春风影里’啊,你这家伙,弄反了。” “哈哈哈,你这脑袋还挺清楚,我寻思这个时候你大概该犯错了。算了,不悔就不悔吧,谁让你不同意呢。” “你还是认了吧,事关生死,变化不定。” 然后迷亭先生一声“阿门”,在某处下了一子儿,此处完全是个无足轻重的地方,棋子落在棋盘上发出啪的一声。 迷亭和独仙先生在壁龛前争论输赢,而寒月和东方先生并排坐在客厅门口。旁边还坐着主人,主人脸色看起来蜡黄。除此之外,还有三条光溜溜的干松鱼摆在寒月先生前边的铺席上,上面很罕见地没有包上礼品纸。这三条干松鱼是从寒月先生怀里拿出来的,当寒月将它们拿出来时,上面甚至还带着些许热度。主人和东风先生的目光一起落在了上面,看起来颇为好奇。而寒月紧接着说道:“我回老家去了,在那待了四五天。回来后又忙得不可开交,各种琐事和需要去的地方都不少,所以来您这儿拜访的事就拖后了。” “没事,拖后就拖后吧,不着急。”主人说道。语气和往常一样,十分冷淡。 “话虽这么说,但为了安心,我还是得早点给您送来土特产的。”寒月说道。 “哦,这干松鱼就是吗?” “嗯,在我老家,这特产很有名的。” “有名?东京也有这样的东西吧。”主人一边说一边将最大的那条拿了起来,凑到鼻子前面闻一闻。 “要想知道干松鱼的好赖,靠鼻子闻是不行的。” “为什么有名呢?是因为大吗?” “您要想知道就亲口尝一尝吧。” “早晚要吃的,不过看看这条的脑袋,似乎少了一块。”主人说道。 “我之所以说要早点儿给你送来以便安心,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寒月说道。 “怎么了?” “怎么了?这是老鼠干的好事。” “哟,那可不能随便吃了,要不然会得鼠疫的,很危险。” “只有那一点儿,应该没什么危险。” “老鼠干的,在哪儿干的?”主人问道。 “船上。” “船上?不可能吧?” “我把它和提琴放一起了,用一个袋子装着,那是我唯一能找到装它的地方。可谁能想到上船的当晚,老鼠就把它咬了呢?而且除此之外,更糟糕的是,提琴的琴身也被咬了。估计老鼠把它也当成了干松鱼。”寒月解释道。 “这只老鼠,还真是马大哈。它为什么会如此粗心呢?真奇怪,是因为在船上生活的关系吗?”目光仍落在干松鱼身上的主人说道,这话听起来莫名其妙的。 “这和在哪儿生活应该没什么关系吧,这些老鼠估计在哪儿都是一样马大哈的。所以,就算我成功地把干松鱼带回了家,估计依然有被老鼠咬的可能。所以为了能够安心睡觉,晚上的时候,我就把鱼放在了被窝里。” “太脏了吧?”主人说道。 “确实如此,所以您要先洗洗才能吃。” “要想洗干净,估计得颇费一番功夫呢。” “如果这样的话,那就浸在碱水里使劲擦擦,这样应该就没问题了。” “那提琴呢?晚上也会放进被窝了的吗?”主人问道。 “这事可做不到,因为那可是个大个子……”寒月先生话还没说完就被对面的迷亭先生给打断了,他搭茬儿道:“什么?把提琴放到被窝里?真是够文雅的了。如果从这点上来看,即使与俳句‘春日迟暮,犹抱琵琶沉几许,意阑珊’相比,这文雅的劲头都要高明得多。要想超越古人,这明治的秀才就得拥提琴而眠。‘夜色沉沉,睡拥小提琴。’听听,我写的,不错吧?这种事也能写进新体诗里吗,东风?” “这样突然写进去估计是不行的,毕竟它和俳句还是有差别的。不过如果真能写出来,那必定十分高明,能够触及灵魂。”东风答道,语气颇为认真。 “这样吗?触及灵魂,我以为只有烧麻秆才能做这样的事呢。原来新体诗也有这个作用啊。”迷亭冲着东风先生揶揄道,至于下棋的事,早被他抛到脑后了。 “光顾着在这胡说八道,估计你那棋是赢不了了吧。”主人向迷亭警告道。 “这倒不用担心,输赢全凭我的意思,反正对方已经再不能动什么手脚了,就和那瓮中之鳖一样。”迷亭答道,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该你了,下子儿啊,我可等半天了。”独仙说道,语气颇为愤懑。 “哦,你下完了啊。”迷亭说道。 “看看这片白子,被我斜着连上了。” “哟,这招可了不得。你这样斜着连上白子,我不就离输不远了吗?嗯,这边怎么样呢,天色已晚,我怕是没什么好办法了。要不这样吧,你再随便下个子儿吧,下哪儿都可以,我再让你一下。”迷亭说道。 “这棋还能这样下?满世界也找不到这样的玩法啊。”独仙说道。 “既然这样的话,那我就下子儿吧。这个角怎么样?拐上它一下?寒月,你再买把好琴吧。估计之前那把之所以会被老鼠咬,可能就是因为它太便宜了,在老鼠那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需不需要我帮忙啊?意大利有三百年前的老琴,我帮你弄一把吧?” “那可真是多谢了,而且您也顺便先帮我付下款吧,感谢之至。”寒月说道。 “老琴?那种旧东西还值得买?”对提琴一窍不通的主人向迷亭责问道。 面对这样的责问,迷亭怎么可能退缩呢,他可不是这样的人。于是,他答道:“在你眼里,估计老琴和老人差不多吧。其实越老的提琴反而越好,你没看见那金田先生吗?像他那种老人不也走运呢吗?嘿,独仙你想好了吗,下子儿啊。‘秋日短哟!’我说的这可和庆政的台词不一样。”迷亭说道。 “你这个家伙,真是急躁,真不愿意和你下棋,让人家思考一会儿都不行。那就下这儿吧,当作‘眼’吧,要不也没什么好招了。”独仙说道。 “哎哟,你到底是活了,可惜啊,可惜。按我原本的预想,这一招你是不会下的,所以我才和你们瞎扯一番,浪费了那么多精力。结果没想到啊,这好处到底让你占了。”迷亭说。 “理所当然的,你那根本就是在胡下,正经下棋哪有你那样的。”独仙说道。 “‘本因坊式’‘金田式’‘当代绅士式’,我是属于这一类。苦沙弥,你看看独仙,他倒真稳得住,去镰仓吃过老腌咸菜的人就是不一样。我可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棋下得一般,不过胆量嘛,倒真是够大。”迷亭说道。 “所以,你这胆量不大的人当以独仙为榜样,好好学学。”背对着迷亭的主人答道。听见这话,迷亭调皮地伸了一下红红的舌头。 至于独仙君,倒是没多大反应,好像之前那话和他没关系一样。“该你了,快下吧。”他只管一味地催促迷亭。 这时,东风向寒月问道:“你学提琴是啥时候的事啊?据说,这东西可不好学,我也想试试看。” “怎么说呢,如果只是那种普通的程度,这倒不难。想学就能学会,谁都一样。” “我觉得吧,拉提琴和诗歌同属于艺术。所以我认为,对喜好诗歌的人来说,在音乐方面,应该也能很快地融会贯通。是这么回事吧,寒月?” “应该差不多,只要你肯学,学好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寒月答道。 “那你呢?你是啥时开始学的啊?” “高中时候开始的。我学提琴的经历和您说过吗,先生?”转过身来的寒月向主人问道。 “没说过。”主人答道。 “为什么高中时候就开始了呢,是老师教的吗?”东风问道。 “我是自学成才,跟老师可没什么关系。”寒月答道。 “天才啊!”东风夸赞道。 “哪里看出来是天才了?就因为自学吗?那可不一定。”寒月说道,语气听起来似乎不大高兴。估计只有寒月会这样,被人夸为天才还闷闷不乐。 “不要在这上面多费唇舌了,你还是和我说说是如何自学的吧,让我参考参考。”东风说。 “这倒不是不能说,我说说行吗,先生?”寒月向主人问道。 “说吧。”主人答道。 “现在的街上经常有这样的年轻人,拎着提琴盒经过。不过在我高中的时候,几乎没什么人弄这些西洋音乐。我们那个几乎可以称为农村学校的高中尤为如此。就是那种有麻布里子的草鞋,都没有学生穿,可见大家多么俭朴。所以在学校里,要想找一个会拉提琴的,根本不可能。”寒月说道。 “咱俩就下到这儿吧,独仙。你看看那边,似乎在说什么,好像挺有意思的。”迷亭说道。 “没下满呢,还差两三处。”独仙说。 “这有什么要紧,那你就随便下吧。” “听听你这话,我要按你说的那样做就太不好了。” “你到底是不是禅学家,这么较真儿?如果这样,那咱们就赶紧解决吧,干脆利落些。寒月,你说的是那所学生们都光脚上课的高中吗?还蛮有意思的。”迷亭说道。 “哪儿有这回事啊。”寒月答道。 “我听说,做军队式的体操时,学生们都光着脚,因为那些向右转的命令,最后脚底板都磨厚了。”迷亭说道。 “你听谁说的,哪儿有那么严重?” “管他谁说的,反正我听说,所有人都像夏澄那样,在腰间拴一个大大的饭团当午餐。据说,每个饭团里都有个已经腌咸了的酸梅干,然后中午就大口吃下去。哦,或者说‘啃下去’更合适一些。据说对每个人来说,最大的快乐就是最后啃到那块酸梅干。所以最开始时,几乎是拼尽全力去啃外面的饭团,这层饭团可是一点儿咸淡味都没有啊。看看这劲头,得多大啊。独仙,这倒和你的心意很相符啊。”迷亭说道。 “这种风气确实不错,既俭朴又健康。”深有同感的独仙君说道。 迷亭继续讲道:“不错的事可不止这一件。据说在那种地方,你想磕烟灰都找不到地方,因为根本就没有烟灰缸。我有一个朋友,他去那儿工作。然后他想买个烟灰缸,就是那种‘吐月峰’牌的,结果根本没买到。不仅如此,就连其他牌的也没有,甚至根本就没有烟灰缸这种东西。我这朋友奇怪极了,于是就向其他人询问缘由,结果人家告诉他:‘烟灰缸这种东西根本不用买,你去后山竹林砍一个就行了。’那态度,就好像这根本不是什么事一样。估计这也是你说的俭朴健康的功劳吧,独仙?” “这些闲话先放到一边吧,你看看这里,还差一个子儿呢。”独仙说道。 “那就再下一个子儿呗,可以结束了吧?寒月,你的故事真让我惊讶,我不得不佩服你,在那种地方,竟然还能自学提琴,真是厉害。简直是‘惸茕独而不群兮’,这话是《楚辞》上的。这么说来,用‘明治时期的屈原’来称呼你,也不过分啊。”迷亭对寒月说道。 “屈原吗?我可不愿意当他。”寒月说道。 “那维特呢?本世纪的维特,怎么样?什么?还得把子儿拿下了数数?你这个家伙,真是较真儿。我认输了,还是别费那劲了。”迷亭说道。 “要想知道输赢,还是得数的。”独仙说。 “你愿意数就数吧,反正我是不管了。我可不想对不起祖宗,所以得赶紧去听听天才维特学提琴的趣事了。那你就自己数吧,抱歉得紧。”说完这话,迷亭就从座位上站起来凑到了寒月跟前。至于独仙君,则在那里白子、黑子地数着,嘴里还不停地嘟嘟囔囔地计算着。 寒月接着讲道:“这种地方已然这样了,再加上一些同学非常保守,他们都是从我老家来的。所以只要某人稍微有些缺陷,他们就会以这在其他县城的同学面前丢脸为理由,搞什么处罚,别提多严厉了,而且这种事时常发生。烦死人了。” “你们老家来的学生还真是不讲理。而且他们穿的都是那种藏青单色的裙装,为什么这么穿呢?是认为这样好看吗?他们的皮肤还很黑,这都是因为常年受海风吹拂的关系吧?这对男的倒没什么紧要,要是女的可就难办喽。”迷亭说道。因为他的加入,原本的话题早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女的也一样,都很黑。”寒月答道。 “这样啊,那她们还嫁的出去吗?”迷亭说道。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啊,整个县里都一样,没有白的。” “这就是命啊,苦沙弥,是这样吧?”迷亭对主人说道。 这时,主人长叹了一声,然后说道:“在我眼里,与白的相比,黑的反倒更好些。否则岂不整天光顾着照镜子孤芳自赏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女人这种东西,最难管了。” “整个县里都黑,那对他们来说,这事是不是挺值得骄傲的呢?”东风质疑道,这个问题的理由似乎十分充分。 “不管怎么说,女人这种东西,真是没什么用。”主人说道。 “听听你这话,小心惹你夫人生气。”迷亭说道,脸上笑嘻嘻的。 “不会的。” “哦,这样吗,是不是出门了?”聪明的迷亭问道。 “嗯,出门了,孩子也带走了。” “我说怎么这么安静呢,去哪儿了?” “我可不知道,她出门才不会告诉我呢,一直以来她都是这样。” “那什么时候回来呢?这也是她自己随意决定的吗?” “确实如此,看看你这种单身的家伙,多好啊。” 对于主人的话,东风先生似乎不大赞同,这从他的表情上就能看出来。而寒月先生在一旁笑了起来,不过没有发出太大的声响。 “你这么想是因为你结婚了,估计每个已经结婚的人都是这么想的。独仙君,你怎么样?也讨厌老婆吗?”迷亭说道。 “等一会儿啊,我听不见你说什么。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只有四十六目啊,我还以为有不少地方空着呢。按我原本的预想,应该多赢你一些的,可是摆开一看,才十八目之差。对了,你刚才说什么来着,迷亭?” “我说,你也讨厌你夫人吗?” “哈哈哈,这倒没有,我和我夫人很相爱的。” “独仙君真是名副其实,我这样问倒显得失礼了。”迷亭说道。 “像独仙君这样的例子可不少,他不过是其中一个罢了。”寒月说道,似乎是想为世上所有的老婆辩解。 “对于寒月先生的说法,我也是很赞同的。在我眼里,人要是想进入绝高境界只有两条路,要么搞艺术,要么谈恋爱。夫妻之间的爱恋显然占有一席之地,所以为了得到这种幸福,不管怎样,人都是应该结婚的。如果不这样做,简直是违背天理。”东风先生说道,语气颇为严肃。说完这些,他又冲着迷亭转过身去,然后问道:“您怎么看呢,先生?” “听听你这想法,还真是高明。那种绝高的境界估计我这种人是到不了了。” “只要结婚就更到不了了。”主人也附和道,嘴巴都咧开了。 “对我们这些未婚青年来说,要想了解人生的意义,就必须通过和艺术的接触来开通一条积极向上的道路。所以我才会有这样的打算,学学拉提琴。刚才,我就正和寒月先生交流学习经验呢。”东风说道。 听见这话,迷亭终于转移了话题,他说道:“对,对,刚才天才维特正在讲自己学琴的故事呢,我不会再打岔了,快接着说吧。” “借用学提琴来开通一条积极向上的道路,这方法可行不通。要想通过这种游戏来了解宇宙真理,显然是做不到的。只有具备了悬崖勒马、浪子回头的气魄,才可能真正了解其中奥义。”独仙君煞有介事地说道,听起来非常玄妙。 他当然可以对东风先生进行这种玄妙的教育,然而东风先生却没有表现出一丝感动的意思,因为他实在是对禅学一窍不通,所以他答道:“或许你说的没错,不过在我眼里,不管怎么说,都是不应该抛弃艺术的,因为它代表了人们对最高理想的渴望。” 听见这话,寒月先生连忙说道:“照你这么说,我还说说我学提琴的事吧,你应该也是想听的。在此之前,对于我高中生活的环境,大家已经有所了解了。所以我要想在那种情况下学提琴,绝不是件简单的事。最先需要解决的就是买琴的问题,这事可不是那么好办的,迷亭先生,对吧?” 听见这话,正等着他发问的迷亭迫不及待地答道:“这话说得没错,那种地方哪能买到琴呢,连带麻布里子的草鞋都没有。” “这倒不是。其实,也不是买不到,而是不能买,虽然我已经攒够钱了。” “这又是何原因呢?”迷亭问道。 “那个地方总共就那么大点儿,只要我买了琴,用不了多久,大家就都知道了。这样一来,在他们眼中,我就成了个嚣张的家伙,受到处罚是免不了的了。” “其实,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要知道迫害天才的事从很早之前就有了。”东风先生说道,语气颇为同情。 “天才,天才,你还没完没了了,可别这么叫我。我每天都去散步,每次都会路过琴店门口,然后我就想:‘我要是能拉一拉多好了,真想把它抱在怀里,那滋味一定美极了。’这种想法几乎每时每刻都占据在我的脑海中,我实在是太渴望拥有一把琴了。”寒月说道。 “有这种想法再正常不过了。”迷亭评论道。 “你已经对那种东西入迷了,怎么会这样呢?”主人说道,似乎对这种情况完全想不明白。 “天才到底是天才。”东风夸赞道,语气十分敬佩。 独仙君则在捋着自己的胡子,一副超然物外的表现。 “也许诸位会发出这种疑问,在那种地方竟然能买到琴。事实上,只要好好想想,你就不会觉得有什么奇怪的了。因为还有一所女子学校也坐落在那个地方,要知道每次上音乐课时,女学生们是要用提琴的,所以自然有卖提琴的。至于店里的那些东西,其实也只能勉为其难地称为提琴吧,因为实在不是什么好琴。而且也不过才两三把,就在店里头堆着,一点儿也不显眼。每次散步经过这店铺时,这些提琴总是会发出一些声响,可能是因为风吹,也可能是因为被粗心的伙计碰到了。但是不管怎么说,这声音一入我的耳朵,我的魂似乎都被勾走了,心似乎都碎了。” “一遇提琴就神魂颠倒?你这当代的维特真是当之无愧。我知道很多精神病的症状,有遇水就犯病的,有遇人就发疯的,你这也差不多了。看来,这事还挺危险。”迷亭揶揄道。 “您这说法不对,只有天才才会这样,要想成为真正的艺术家,这种敏锐的感觉是必不可少的。”东风说道,敬佩之情愈浓。 寒月继续说道:“可能真和神经病差不多了吧。但是不管怎么说,那时听到的声音真是美妙。虽然我到今天已经拉过很多遍提琴了,但是那种悦耳的声音却再没听到过。我真是不知该如何形容它,在它面前,语言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什么声音呢?是铿铿锵锵吗?”独仙这时插话道,这种艰深的字句也只有他会用,不过他的话并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 寒月接着说道:“每天,我都会经过那家店铺,这样的声音一共听到过三次。我在第三次时终于下定决心,无论是同乡的嘲笑,还是其他同学的蔑视,甚或是严厉的惩罚,哪怕被打得遍体鳞伤,甚至被学校退学,我都已经顾不得了。无论如何,我都要买一把琴。” “竟能如此入迷,只有天才能做到啊。这种情感如此强烈,我也十分羡慕,并且想要拥有。所以这一年里,我一直在为之努力。不过可惜的是,总也不成功。在听音乐会时,我已经全身心地投入了,可是无论如何,想要达到这种情感高度也是不可能的。”东风说道,神情颇为艳羡。 “这样就挺好的,那种强烈的情感不要也罢。虽然现在我能和大家说说这事,并且十分泰然自若,但是你们都不能想象那时我的表现,简直是痛不欲生。后来,我终于买了一把琴,真是什么都顾不得了,先生。” “到底买了?怎么弄的?”主人问道。 “因为第二天是天长节,那天同乡的学生都不在,他们都去温泉了,并且打算在那儿过夜。我谎称生病,躺在宿舍里,课也没去上。我躺在那里,满脑袋想的都是今晚要将那把提琴买回来。要知道,很早之前,我就已经相中了那把提琴。” “谎称有病?课都没上?”迷亭惊讶地问道。 “确实如此。” “你这家伙,真是够厉害的,名副其实的天才啊。”迷亭也不禁赞叹道。 “我从被子里探出头来,结果发现时候尚早,这真让我泄气。所以,我只能无奈地继续蒙头睡觉。可惜等了半天也睡不着,只好再次把脑袋探了出来。纸隔扇门有六尺,秋日的阳光照在上面晃晕了我的眼睛。这太阳如火一般,让我的怒气也升腾起来。在秋风中,纸门上那些狭长的影子来回摆动,耀眼得很。” “那些狭长的影子是什么东西啊?”迷亭问道。 “那是屋檐下挂的涩柿子,皮已经被剥掉了。”寒月说道。 “然后呢?接下来怎么了?”迷亭问道。 “迫不得已,我只好爬出被窝去门外的走廊上,摘下一个晒好的柿子吃掉了。” “味道怎么样?”主人急切地问道,简直和个馋嘴的孩子差不多。 “味道不错,在东京,要想吃到那种味道可不大容易。”寒月答道。 “先把柿子放到一边吧,然后呢?”东风先生问道,语气颇为急切。 “然后我就又回到了被窝里,闭着眼睛向神明祈祷,希望夜晚快快降临。我等啊等,当感觉天差不多黑了时再次探出头查看,结果发生眼前的景象并没什么改变。纸隔扇门上的阳光依旧十分耀眼,狭长的影子依旧在上面摆动,然而我却感觉已经等了四个小时了。” “这些都说过了。”迷亭说道。 “这事可不止一次,很多次。然后我又离开被窝来到廊上,吃完一个柿子后再次回到了被窝,接着向神明祈祷夜晚快快降临。” “说来说去都一样嘛。”迷亭说道。 “先生,您先别着急,且听我娓娓道来。接着我在被窝里又等了半天,差不多又过了三四个小时,我寻思这回应该到晚上了。于是探头一看,在秋日的照耀下,纸拉门依旧映射着耀眼的光芒,狭长的样子依旧在上面摆动。” “这不都是同一件事吗?还没完没了了?”迷亭说道。 “然后我打开纸拉门来到走廊上又吃了一个柿子。” “又是柿子,估计你是吃不完了。”迷亭抱怨道。 “我也急啊!”寒月说。 “与你相比,只怕听众更急。”迷亭反驳道。 “到底还让不让我说了,迷亭先生,你这么着急真是愁人。”寒月说道。 “听众也觉得愁人呢。”东风说道,似乎也有些不耐烦了。 “既然如此,我就把这段简略说一下吧。总之,我就这样反复出来吃柿子,然后再回去,最后终于吃光了屋檐下的柿子。”寒月说道。 “可算吃光了,这回怎么样了?到晚上了吧?”迷亭问道。 “哎呀,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当最后一个柿子进了我的肚子后,我觉得总该到晚上了吧,结果探头一看,六尺纸拉门上的阳光依旧耀眼得很。” “天,有完没完了,我可不想听了。”迷亭大叫道。 “我自己的耐心也快被耗尽了。”寒月说道。 一直以来,对于任何事,迷亭先生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然而此时,他的耐心似乎也到极限了。他说道:“你究竟还去不去买琴了,什么时候才能到晚上啊?我要是有那么大的耐心,那还有什么事能不成功呢?照你这么讲下去,就算到了明早,估计那纸拉门依旧被秋日照得耀眼呢。” 在所有人中,唯一能够保持镇定的只有独仙君。似乎这秋天的太阳无论照到何时,明天也好,后天也罢,都跟他没什么关系。 寒月像往常一样,依旧从容地继续说道:“当然要去买,至于何时去,按我原本的计划,是要等到夜幕降临后。不过无论哪次,只要我探出头来,天上就依然高高地挂着太阳,真丧气。虽然大家此时都十分焦急,但是那时,我心里的痛苦只怕有过之而无不及。将最后一个柿子吃完后,我看着高挂在天空中的太阳,眼泪都落下来了。渴望越浓烈,沮丧也就越大,所以东风先生,我就情不自禁地掉下眼泪来了。” “艺术家本来就该如此,多愁善感。我很同情你当时的处境,不过你还是接着说故事吧,我很想听听下文。”东风先生说道。这话听起来似乎很严肃,但又着实可笑,足见他是个实诚人。 “把故事讲完?我也希望可以这样做。可是无奈的是,这夜晚就是不来。” “作为听众,我可受不了这夜晚总不来,所以还是别说了。”主人说道。 “可是下面就是最精彩的部分了,不说岂不可惜?”寒月说道。 “那要讲也行,我也愿意听,但还是让夜晚快点儿来吧。”主人说道。 “这可真是个不合理的要求,不过也没办法了。既然您已经这样说了,那还是让夜晚快点儿来吧。”寒月说道。 “看看,这不就解决了吗,皆大欢喜。”独仙君说道,语气颇为严肃,结果把大家都给逗笑了。 “夜晚总算降临了,我好不容易安心地长舒了口气。那时我正住在马鞍村,于是赶紧起身。我天生喜静,这事各位都知道。所以虽然市里交通便利,但我却没住在那儿,反而带着简陋的行李暂住在一户农民家里,那是一个不算富裕的村庄,人烟罕见。” “这是什么话,人烟罕见,是夸张吗?”主人斥责道。 “‘简陋的行李’也不合适,要听起来更有意思,不如直接说带着四叠半铺席,连壁龛都没有,这倒是实话。”迷亭提议道。 “住在那种地方怎么上学呢?每天得走几里路呢吧,够远的了。”独仙也说道,语气依旧十分认真。 “哪有那么远,也就四五百米,学校原本就建在这个村里。” “哦,原来是这样啊。这么说来,大部分学生住的都离学校不远吧?”独仙不依不饶地继续问道。 “确实如此,学生们寄住在农民家里,差不多一户住一两个吧。”寒月说道。 “如果是这样的话,人烟罕见可就说不通了。”独仙君对寒月先生当头一击。 “在没有学校的情况下,人烟确实不多。我那天晚上穿了件土布做的棉袍。外面则是一件制服外套,上面还带着铜扣子。为了避免被人认出来,我故意拉高了外套上的领子。当时那个季节,柿子树的叶子正在凋零,不停地往下落。我就踩着这些树叶,从我寄宿的地方出发,一直走到了南乡街道上。每一步脚下都会发出沙沙的声音,让我的心都揪起来了,总觉得身后有人跟着我。我转过头来,看到一片黑乎乎的林子,就是东岭寺的那片林子。当时的天色十分昏暗,它在那里就像片漆黑的影子一般。这个位于更辛山脚下的东岭寺是松坪家的家庙,这座古刹十分幽静,而且离我的住处很近,大概只有百米。树林的上空是漫天星光,银河横跨在天空中,起点是长濑川,终点似乎是夏威夷那边,反正是冲着那边去了——” “太离奇了吧,还向着夏威夷去了?”迷亭说道。 “不管怎么说,最后,我终于经过南乡街道到了市里,而且中间还要经过鹰台街。再从古城街、仙石街经过,后面那个要拐一下,到食代街旁边,依次穿过长街的一段、二段、三段。然后走过尾张街、名古屋街、鲸矛街、波钵街……” “这街也太多了,还是省略了吧。最后你到底买没买提琴?”主人问道,耐心似乎已经耗尽了。 “这离买乐器的店铺还很远呢,那家叫‘金善’的店铺老板是金子善兵卫。” “不管离得远还是近,总之你就快点买吧!”主人说道。 “那就按您的吩咐来吧,反正最后我来到了‘金善’,往里看去,在煤油灯的照射下,屋里十分明亮。” 对于寒月的话,迷亭先生早有提防。所以,听见这话的他立马说道:“又亮了?这种明亮你不会也要说好几遍吧,那可受不了。” “没有,您不必担心,这次就一遍。透过灯影,我看到了那把心仪的提琴。秋夜的灯光并不耀眼,琴身的细腰圆润处在微光的照耀下反射着瑟瑟寒光。琴弦紧紧地绷直,我看见其中一两个地方散发白色的光芒。” “听听这描写,真不错。”东风先生夸赞道。 “看着这把琴,想到它即将归我所有了,我就开始两腿颤抖,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 这时,独仙君突然嗤笑了一声,声音来自他的鼻孔,十分轻微。 “于是,我连忙跑进店里,这完全是一种情不自禁的行为。然后我从口袋的前辈里拿出了两张五元的钱。” “买了?”主人问道。 “我确实想买,可也不能急躁。要知道这可不是开玩笑,万一暴露了就糟了。我思来想起,在最关键的时候一下子改变了主意。” “改主意?那就是不买了,这是为什么呢?不就是一把琴吗,这么半天,你在耍人玩儿呢?”主人说道。 “那倒不是,再说也不是我不想买,而是不能买。” “这话怎么说?” “因为那时夜晚刚降临,街道上来回经过的人依旧不少。”寒月解释道。 “你这个人,真是古怪。街道上有很多人怎么了?就算再多也和你没关系啊!”主人说道,语气颇为愤懑。 “要是些普通人当然没关系了,哪怕有一两千,我也不在乎。可是现在,我们学校的学生也在,他们正撸着袖子拿着手杖来回走动呢。所以这提琴哪里还买的了啊。那里面有一伙学生,以什么‘渣滓党’自称,最让他们感到骄傲的就是,在班级考试中名次倒数。虽然在其他方面,这些人并不擅长,可是单单在柔道上,他们却造诣颇深。所以我如果莽撞行事,将那提琴买来,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到底会受到他们怎样的处罚,我也很难想象。虽然那提琴让我入迷,但终究是这条命更重要一些。虽然不能够拉提琴了,但我好歹能继续活着,总比因为买提琴被活活打死的好。” “看来,你是没买成了?”主人问道。 “没有,我买了。” “哎呀,你这个人可真是的,这么不痛快。到底是买还是不买,不能早点儿决定好吗?” “呵呵,这世事无常,岂能都按我们的意愿改变?”寒月说道,神态颇为镇静,然后点上一支朝日牌的香烟开始吸起来。 在主人眼里,寒月的叙述方法显然太过磨叽。于是,他突然站起来,钻进了书房里。没过多久,他又出来了,手里还拿了本看起来很旧的外文书。接着他转过身去,趴在席子上开始阅读。至于独仙君,他已经回到了壁龛前,开始自己跟自己下起棋来。谁也不知他何时回去的。正是由于不停地拖拉,故事原本的听众不断减少,最后只剩下了东风和迷亭先生。前者对艺术的追求十分执着,后者则十分热衷于听故事,就算再长也不会厌烦。 吸了一口香烟的寒月先生将烟雾吐向空中,就好像在自己家一样。然后又开始接着说,而且速度依旧没变快。他说道:“你知道我那时的想法吗?东风?那时我想‘在刚入夜的时候是绝对不能买的’。不过从另一方面来看,金善到了深夜怕是要关门了。所以我选定了这样一个时间,就是在学校学生散完步回去之后和金善关门之前的这个空当儿。这时去买大概是万无一失的,否则我的计划很难成功。然而要想搞清楚这个时间,并不是件很容易的事。” “确实如此,要想估算好这个时间不是那么容易的。”东风先生附和道。 “在我心里,晚上十点这个时间很合适。不过在十点之前的这段时间我总得干点什么啊?那干什么呢?回家?不行,这太麻烦了。去朋友那儿?也不行,心里不安。迫不得已,我决定去市里散散步,将这段不短的时间消磨掉。然而我没想到的是,那天晚上和平时完全不一样,平时散步两三个小时一眨眼就过去了,可是那天却非同寻常的慢。也是在那时,我对‘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个词有了深切的体会。”寒月先生说道,还故意面对迷亭先生摆出一副急迫的样子。 “‘久等妹不来,心里急如火’这话古人就说过,而且等人者总比被等者更难受。那提琴在店里堆着,估计也等着你来呢。可你看看你自己,光知道在那儿无措地徘徊,简直像个毫无目的的探子。抛开急切的心情不论,和那无家可归的颓废之犬似乎没什么区别。事实上,最值得怜悯的就是那种没了主人的狗了。”迷亭说道。 “你这话可不合适,哪儿能把我比作狗呢?在我所做的事中,可没什么能和狗比的。”寒月说道。 “对于你的遭遇,我深表同情。你说的这故事简直能媲美艺术家的传记了。你不必和迷亭先生计较,他不过是在闹着玩儿。还是接着往下说吧。”东风先生对寒月安慰道。 “然后,我依次走过了徒街、百骑街、银庄街、鹰匠街。在鹰匠街的县衙前,我将枯柳的数目数了个遍。然后在医院旁边,又查了查有多少窗户亮着灯。除此之外,在染坊桥那儿,我还吸了两支烟。做完这些,我看了看表,结果……” “结果怎样?十点了?”迷亭问道。 “没有,还不到。于是,我又从染坊桥上下来沿河向东走去。结果遇上三个瞎子,他们是干按摩的。接着从远处就传来了没完没了的狗叫声,先生!” 听见这召唤,迷亭立即接口道:“听听,这简直和戏剧差不多了,漫漫长夜,寂静的河畔,远处传来狗叫声。那你该是什么角色呢?逃亡的武士吗?” “寒月先生怎么了,做了什么坏事吗?”东风问道。 “别着急嘛,坏事就要开场了。”迷亭代替寒月先生答道。 “不过是想买把琴,这也能算是坏事吗?这也太不幸了。如果这么一说,那音乐学校算怎么回事呢?里面的学生岂不都成了罪人?”东风说道。 听见这话,迷亭立即接茬儿道:“什么叫罪人?就是你做了其他人不认可的事,就算这是好事也不行。所以说,在这世上,最难预防的就是罪人问题了。耶稣为何会成为罪人?不就是因为他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那寒月为何会成为罪人呢?不就是因为这位俊男想在那儿买把琴吗?” “按您这种说法,我当一回罪人倒也没什么。事实上,对于是不是罪人,我倒是无所谓的。不过让我厌烦的是,十点怎么还没到呢?”寒月说道,脸上带着微笑。 “要想解决这个事,也没什么难的。看看那些街名,你就再数一遍呗。实在不行,不还有那‘秋天耀眼的太阳’呢吗?如果还不行,那么些涩柿子又可以派上用场了。总而言之,无论你在十点之前讲什么,我们都会一直听下去的。”迷亭说道。 听见这话,寒月不禁笑了起来,然后说道:“我的话都让你说了,那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所以,咱们就一步直接跨到十点吧。就这样,按照原本的计划,我在晚上十点的时候再次来到了金善门前。当时正值秋天,夜晚还比较寒冷。在白天,身为主要街道的银庄街十分热闹,但是到了此时,除了对面让人觉得凄清的木屐声偶尔传来外,已经看不见什么行人了。金善的大门已经关闭,但为了让人们出人,还有一个小门未关。我将小门打开走了进去,心里悚然,似乎后面有狗跟着一样。” 这时,主人突然撇开那边老旧的书,向这边看来,然后问道:“买了吗?” “快了,就要买了。”东风先生代答道。 “还没买?这可真是个长故事。”主人喃喃自语道。说完又把头低下,继续看起自己的书来。而独仙君依旧在默默地摆弄着围棋,棋盘的大部分都已经被黑子、白子填满了。 “我闯进屋子里直接说道:‘快把提琴拿来!’我甚至都没来得及摘掉头巾。四五个伙计,还有学徒原本正围着火炉坐着,似乎在聊天,听见我的话,他们惊吓之余一起向我看来。此时,我将右手抬起来,使劲地向前拽了拽头巾,然后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快把提琴拿来。’接着离我最近的一个学徒瞪了我一眼,眼神颇为凶恶。但最后到底答应了一声,虽然听起来有些勉强。然后他就站起来把店头的提琴拿了下来,一共有三四把。接着我就向他询问价钱,他告诉我是五元两角……” “这么便宜?怕不是玩具吧?”迷亭说道。 寒月继续说道:“我又问:‘其他的呢,价钱也一样吗?’学徒答道:‘嗯,无论哪把,都十分结实,质量有保证。’于是,我从钱包里掏出钱,是一张五元的纸币以及一个两角的银角子。在此之前,我已经准备好了一个大包袱皮,现在就用它包裹住了那把琴。而这一切都是在店里那些人的眼皮子底下完成的。虽然他们一直盯着我,不过我倒不用担心,因为我的脸大部分都隐藏在了头巾里,所以他们是看不清我的。然而即便如此,我依然十分着急,如果能快点儿回到街上就好了。我将提琴包好,然后藏在了外套里面,这番动作颇费了我一些功夫。然后我举步离开了那家店,而且还被老板带头喊的‘谢谢惠顾’吓了一大跳。不过不管怎么说,最后我总算安全地回到了街上。而且更幸运的是,此时街上罕见行人。不过在几百米外还是有几个的,大约两三个,而且更糟的是,他们正一边吟诗一边朝我的方向走来。在寂静街道上,离得很远都能听到那吟诗声。我心想:‘糟糕了。’然后拐过金善的转角,向西沿着护城河,跑到了药王街上。接又从桦树村穿过,到了更辛山的脚下,最后好不容易回到了住处。到家一看,时间已经是下半夜一点五十了。” “看看你这一晚上,似乎所有的时间都花费在走路上了。”东风先生说道,语气颇为同情。 “这个故事就像下‘旅行双六棋’那么长,终于完事了。”长舒了一口气的迷亭说道。 “这才哪儿到哪人啊,不过是序幕罢了,下面的才有意思呢。”寒月说道。 “还有下文?你可真厉害。要是比耐心,估计你能战胜大多数人。”迷亭说道。 “先不要说什么耐心的事,我还得接着说呢,否则就相当于把佛造好了,但是却没开光一样。”寒月说道。 “如你所愿,接着说吧,反正我们会一直听着的。”迷亭说完转向主人说道,“苦沙弥,已经买完提琴了,你要不要也来接着听啊?” “买完了吗?那下面是什么?卖琴吗?那也没什么可听的。”主人说道。 “卖琴?还没到那时候呢。”寒月说道。 “如果这样,岂不更不值得一听了?”主人说道。 “这就没什么意思了,反正只有东风一个听众,真扫兴。既然这样,我就简单说说得了。”寒月说道。 “这么有意思的故事还是得慢慢来,哪儿能简单说说就得了呢?”东风说道。 “为了买这把琴,我真是没少花费精力。但是现在既然已经买完了,那又该把它放哪儿呢?这事也不是那么好解决的。要是放在我住的地方,那是很容易被人发现的,因为我那里常有人来拜访。那如果埋起来呢?挖来挖去的,太麻烦了。”寒月说道。 “天花板呢?藏那儿不行吗?”东风脱口问道。 “天花板?哪有这种地方,那可是农户家。” “那你究竟藏哪儿了?这事还真不好解决。” “你猜。” “这可不好猜,装隔雨板的橱子里?” “错了。” “壁橱里?上面裹床被子。” “又错了。” 就这样,针对提琴藏在哪儿的问题,东风和寒月先生在这儿反复问答。与此同时,主人和迷亭先生也没闲着。 “看这里,什么意思?”主人向迷亭问道,手指着书。 “哪里?”迷亭问道。 “这儿,这两行。”主人答道,手指着书中某处。 “哦,quid……什么意思,这不是拉丁语吗?” “是拉丁语,这我知道,但我问的是它的意思。” “不知道意思?你不是会拉丁语吗?你平时可都是这么说的。”意识到危险的迷亭赶紧将祸水东引。 “你说的没错,那它的意思呢?”主人问道,看起来颇为顽固。 “你不是懂吗?怎么又来问我?太霸道了吧?” “说那么多废话干吗?快点儿帮我翻译过来,用英语。” “听听你这语气,‘快点儿翻译过来’。难道在你眼里,我就是你的小兵吗?” “快译吧,当小兵也不错啊。” “这拉丁语还是先放到一边吧,还是听寒月的故事要紧,现在这时候怕是关键呢。那把提琴能否被发现,就看现在这一刻了,真是千钧一发,就像要过安宅关卡一样。寒月,后来又发生了什么呀?”迷亭就这样把话题转移到了提琴上,那神态别提多积极了。主人则被他毫不留情地扔到了一旁。 至于寒月先生,自得之色愈浓,接着说道:“我从家里离开时,为了给我践行,祖母送了我一个纪念品,一个竹编的箱子,那好像是她的陪嫁。虽然现在很旧了,但我还是把琴藏在了里面。” “这倒是名副其实的古董,不过用来藏提琴嘛,倒显得不大协调。”迷亭说道。 “确实如此,不大协调。”东风先生也附和道。 “之前是谁说要放在天花板上的?那样就协调了吗?”寒月反驳道。 “其实,你也无须担心。虽然不协调,但是对创作俳句却有一用。‘寂寞清秋冷,提琴藏箱中’,听听这俳句,怎么样,二位?”迷亭说道。 “看来今天迷亭先生很有作俳句的兴趣啊!”东风说道。 “我肚子里的俳句多着呢,随时随地都能做出来,岂止是今天。在俳句方面,就算是离世的正冈子规[101],对于我的俳句水平也不得不惊叹。”迷亭先生又开始吹起了牛皮。 “正冈子规?您认识他?”老实的东风直白地问道。 “我上哪儿认识他去,不过即便如此,我们之前却通过无线电报神交多时了。”迷亭先生答道。他显然是在胡说八道,以至于除了保持沉默,东风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寒月脸上带着笑容又继续讲道:“不管怎么说,到底是藏好了。然而尽管如此,要想拿出来也不是件简单的事。如果只是单纯的欣赏还好办,只要趁着没人的时候就可以了。可是难就难在,提琴是用来拉的,光欣赏显然不行。而且更糟糕的是,我南面的邻居就是一位‘渣滓党’的头目,我们之间就一道篱笆之隔。” “确实够糟糕的。”东风说道,语气饱含同情。 “是很糟糕。这种事也不是没有先例,像那位小督,她就是因为这种事才暴露的。如果是偷吃东西或造假币,这倒好办一些。但是音乐这个东西,要想不被人发现可不是那么容易的。”迷亭也玩笑道。 “只有不发出声音才不会暴露,但是……”东风话没说完就被迷亭先生打断了。他说道:“先听我说,虽然你说只有不发出声音才不会暴露,但是有的事之所以暴露和声音倒没什么关系。以前,在小石川的一座寺庙里,我们过着搭伙的日子。其中一位姓铃木的被我们叫作阿滕,他十分喜欢炒菜时用的甜酒。所以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他就偷偷买了一瓶甜酒来喝,而且是装在一个啤酒瓶里。有天阿滕出外散步去了,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苦沙弥拿起啤酒瓶偷喝了一口,结果……” “明明是你偷喝了铃木的甜酒,怎么能赖到我头上呢?”主人的声音突然传来。 “你这家伙,真不让人放心。我还以为你在看书呢,所以寻思着说说你也没什么关系。结果没想到的是,你正听着呢。你这家伙,这就是所谓的‘眼看四面八方,耳听周围各处’吧。不过你说的倒也是事实,我确实也偷喝了,不过你却是最先暴露的。二位可知,苦沙弥原本是不会喝酒的。但那时他喝的可真不少,谁让他把那当作甜酒了呢。结果你猜怎么着?喝完酒的苦沙弥样子可吓人了,根本让人不敢直视,完全成了一个大红萝卜……” “你连拉丁语都不懂,还在这瞎说什么,快闭嘴吧。”主人呵斥道。 “哈哈哈,就这样,回来的铃木摇动了下酒瓶,结果发现被人偷喝得只剩小半瓶了。正当他四处查找凶手时,在角落坐着的苦沙弥活像个用红土捏成的泥偶。你们二位说说,逗不逗?” 听完这事,三个人不禁一起大笑。就算是在看书的主人,嘴里也不禁发出了笑声。唯一例外的只有已经趴在棋盘上睡着了的独仙君,看来他已经玩儿累了。 兴致颇高的迷亭接着说道:“这样的事还有一件,虽然没发声,但也一样暴露了。以前,我去姥子温泉时,同住的是个老爷子。据说,他是位退休的老板,他的布庄就开在东京。不过对我来说,虽然和他同处一室,但不管他是哪儿的老板,绸缎店也好,布庄也罢,都是无关紧要的事。然而,后来发生了一件事,十分糟糕。姥子温泉坐落在群山之中,周围只有它孤零零地一家。所以除了泡温泉和吃饭外,在那里干什么都十分困难。我想这一点大家是都知道的。然而不幸的是,到了温泉后的第三天,我就抽光了所有的烟,这可麻烦了。我平时原本没有很大的烟瘾,可是现在烟没了,反而愈发得想抽。而那位老爷子确实气人,他来这儿时竟然提前准备了很多香烟,有满满一包袱。他坐在那儿将慢慢拿出的香烟叼进嘴里,吱吱地吸了起来,似乎在说:‘想不想也吸吸?’如果他光是在那儿吸也就罢了,后来,他竟然还变着花样吐起烟圈来。横着吐、竖着吐,还像黄粱一梦似的躺在枕头上倒着吐,鼻孔里有时也会冒出烟来,真是过分。那情景,别提多‘碍嘴’了。” “‘碍嘴’?这是啥意思?”东风问道。 “这不是吸烟吗,衣服、家具啥的叫碍眼,这不就得叫碍嘴吗?”迷亭解释道。 “既然这样,直接要点不就结了,哪用得着这么难受啊?”东风说道。 “身为一个爷们儿,我怎么能向他低头呢?” “爷们儿怎么了,就不能要了吗?” “反正我没去要,或许也是能要到的。” “那这问题是怎么解决的?” “要不行,但可以偷啊!” “哎呀!” “那老爷子要去洗澡,拎着手巾走了。此时不偷,更待何时?于是,我拿起他的香烟,然后就开始吞云吐雾。我心里原本还在感叹真爽啊!纸拉门这时却一下子被拉开了。我被吓了一大跳,连忙转头看,结果发现开门的正是香烟的主人。” “他不是洗澡去了吗?”东风问道。 “谁说不是呢,他怎么就又跑回来了呢?原来他是把钱包落下了。真是看不起人,难道我还会偷他的钱包不成?” “你连香烟都偷,偷钱包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寒月说道。 “哈哈哈,这倒是个有眼力的老头儿。他打开门发现自己的钱包倒没被偷,不过整个屋子里都是烟雾,已经两天没吸过烟的我正在那儿吞云吐雾呢。我偷香烟的事一下子就暴露了,怪不得都说坏事传播地更快,这话倒是真的。” “然后呢?老爷子说啥了?”寒月问道。 “他倒是没说啥,毕竟岁数大了,德行还是有的。他只是拿来白纸包了一些烟,大概有五六十根,然后递给我说:‘虽然这不是什么好烟,但承蒙你看得起,吸吸看吧。’说完就又往浴池去了。” “这就是所谓的‘江户风格’的做法吧?”东风说道。 “谁知道呢?也许是‘江户风格’,也有可能是‘布庄风格’。反正我们彼此在那以后就坦然相对了,相处得颇为愉快,我在那儿待了两周才返回。”迷亭说道。 “您这两周就一直吸老爷子的烟吗?”东风问道。 “确实如此。” “说完提琴的事了?”主人问道,他合上书本坐了起来。 “没呢,您来听听吧,正好要到高潮部分了。独仙君也来听听吧,嘿,别睡了,这对身体可不好。把他叫醒吧。” “独仙,独仙,快醒醒。听故事了,有意思着呢。你这样睡,你夫人怎么放心啊,对身体可不好。”迷亭说道。 “嗯?”醒来的独仙模糊地答道。从抬起的脑袋上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嘴角有一道口水十分闪亮,像被蜗牛爬过一样,从他的山羊胡上淌了下来:“我困极了,不过这一觉睡得不错。‘山上白云,似我沉眠。’” “快清醒清醒吧,你睡得好,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迷亭说道。 “你们要说什么趣闻?我清醒了。”独仙说道。 “接下来要说的还是提琴的事,说到哪儿了,苦沙弥?”迷亭问道。 “我也不知道啊。”主人答道。 “说到拉提琴了,独仙,你快到这边来听听。”迷亭向独仙君说道。 “这提琴的事还没讲完?难办啊。” “你有什么难办的,你是弹无弦素琴的。真正难办的是寒月,他那提琴一拉起来,隔壁邻居立马就会发现的。”迷亭说道。 “这样吗?拉琴不让邻居听到的方法,寒月,你不会吗?”独仙问道。 “当然不会,不过我倒想向会的人请教一番。”寒月答道。 “看看‘露地白牛[102]’就知道了,哪儿还用请教人啊。”独仙说道,听起来有些莫名其妙。而且事实上,寒月也确实没有理会,只当他脑袋还不清醒,在那胡说呢。 于是,寒月接着往下讲:“后来,我费尽心思终于有了一个主意。第二天虽然是天长节,但我在家待了一整天。把竹箱的盖子开了又关,关了又开,就这样,在焦虑中等到了晚上。当夜幕降临,竹箱底下传来了蟋蟀的叫声后,我终于横下心来取出了提琴和琴弓。” “可算拿出来了。”东风说道,看起来颇为高兴。 “为了不暴露,千万别随便拉。”迷亭提醒道。 “我最先拿起琴弓检查了一下,弓尖到弓把的所有地方都没遗漏。”寒月说道。 “看看你这架势,简直和个愚蠢的刀匠差不多。”迷亭揶揄道。 “这上面可寄托着我的灵魂,在我眼里,自己仿佛是一位武士。在夜晚朦胧的灯光中,从剑鞘里一下子抽出了一把宝剑,它是那么锋利,上面有莫名的感情流动。所以,拿着琴弓的我情不自禁地颤抖了起来。”听完这话,除了一脸无奈的独仙君外,每人表现各异。东风夸赞道:“名副其实的天才啊。”迷亭立即接茬儿道:“活像个抽风的人。”主人则催促道:“快点儿拉吧。” 寒月继续讲道:“琴弓没有任何问题,这真是幸运。接着我又花费了五分钟的时间在油灯前检查提琴,无论是正面还是发面,我都没放过。在这里,我提醒大家注意,竹箱下有只蟋蟀,它的叫声一直没停过。” “快点儿拉琴吧,这事我们注意了。”迷亭说道。 “还没拉呢。不过幸运的是,提琴也没有任何问题,我的心终于放回了肚子里。于是,我突然站起来……” “站起来干什么?”迷亭问道。 “您还让不让我讲了,如果还想听的话,希望您不要再像这样不停地打岔了。”寒月说道。 “嘿,大家快闭嘴,嘘——”迷亭说道。 “只有你在说话。”主人反驳道。 “哦,这样啊,实在抱歉,请讲吧。”迷亭说道。 于是,寒月接着讲道:“我穿好草鞋带着提琴,然后奔着屋外就去了。不过且慢……” “看看,被我猜中了吧,中间果然又停下了。”迷亭说道。 “我还是讲给东风一个人听吧,像各位这样总是打岔,真是可惜。东风,我刚走不远就又折返了,然后在头上披了一块红毯子。这毯子是我离开家乡时买的,花费了三块五。接着又把屋里的油灯吹灭了,这样一来,周围就陷入了漆黑的一片。结果我发现,我的草鞋找不到了。” “草鞋?哪儿去了?”迷亭问道。 “听我接着说。我后来找到了草鞋,不过着实费了一番功夫。然后离开家门,在漫天星光的照映下,头顶红毯怀抱提琴踩着满地树叶向左边走去。我一直走,一直走,爬过一个缓坡到了更辛山的脚下。这时,我听见了东岭寺的钟声,它穿过我头顶的毯子和我的耳膜,直达我的脑海。你知道那时的时间吗,东风?” “不知道。”东风答道。 “是晚上九点。在这凄清的秋夜里,除了我,周围再没别的人。而我的目的地是大平,这中间要走过这八百米的山路。原本我是一个没什么胆量的人,如果是在平时,我绝对不会有这样的勇气。然而,只要我们能将全部心思都放到一件事上,那么所有的恐惧就会消失,很神奇。所以那时,我的脑海里再也没出现过害怕的念头,唯一的念头就是拉琴,真是古怪极了。大平位于更辛山南侧,这块平地视野非常开阔,只要天气晴朗,通过赤松林的空隙,整个城市的街道都一览无余。而且此地的面积也不小,足有一百坪。当中有一块巨大的岩石,差不多有八叠大小。鹈沼池在它的北侧,池旁有棵大樟树,差不多有三人合抱那么粗。此处已是深山,所以池子边除了一间小房,再没别的什么,这小房原是用来采樟脑的。因此,就算是在白天,这个地方也让人害怕。 “不过幸运的是,在演习时,工兵们已经开辟了道路。所以,我很容易就爬上来了,然后拿着毯子来到岩石那儿铺好坐了下来。在寒冷的夜晚爬到这座山上,对我来说,这是前所未有的体验。坐在岩石边,我的整个身心都沉浸在周围清冷的氛围中。唯有那种瘆人的感觉让人不安,但只要能够克服它,余下的就都是冷冽的清净之气。在接下来的二十分钟里,我就那样安静地坐着,整个人似乎都呆住了。我感觉自己正生活在一个水晶的宫殿里,至于为何会有这种感觉,那就不得而知了。在这水晶的宫殿里,只有我一人生活于此,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对,还包括我的心和魂,都已经变得清净透明,就好像是用石花胶制成的一样。我已经辨别不出到底是自己生活在这水晶的宫殿里?还是这水晶的宫殿生活在我的身体里?” “听听这故事,越来越神奇了。”迷亭揶揄道,但表情颇为认真。 “这个境界真不错,有意思。”独仙君说道,语气里满含艳羡。 寒月接着说道:“虽然我对拉提琴的事情有独钟,但如果能够一直保持这种境界,估计我就会一整晚都一动不动地坐在岩石那儿,拉琴的事恐怕都要抛诸脑后了。” “这地方怎么会这样呢?难道有狐狸精不成?”东风问道。 对于东风的问题,寒月并没有理会,他继续讲道:“我就这样沉浸在一种超然物外的境界中,连自己都忘记了。然而,身后的鹈沼池那儿却突然传来了一点儿声响,‘啊’的一声拖得老长。” “又发生了什么?”迷亭说道。 “这声音远远地引起了回声,突然,我觉得它缠绕着一股冷风飘过了山上树木的树梢,我也终于恢复了清醒……” “我的心啊,可算是放下了。”迷亭一边说一边摸了摸自己的胸口。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独仙君说道,同时冲着寒月挤眉弄眼。不过可惜的是,对于他的意思,寒月丝毫未觉。 他接着讲道:“我恢复清醒后看向四周,整个更辛山安静得掉个雨点都能听到。我心里觉得奇怪,不知道刚才的声音是什么东西发出的。是人吗?应该不是,因为人的声音没有那么尖利;是鸟吗?也不是,因为鸟的声音没有那么大;是猴子吗?好像也不对,因为这片根本就没有猴子。那到底是什么呢?我越想越疑惑。于是,各种想法纷来沓至,吵吵嚷嚷地在我脑袋中翻腾起来,那种疯狂简直和满都人民在欢迎康诺特[103]殿下时一样。没过多久,我身上的毛孔突然都张开了,就好像将烧酒一下子喷到了汗毛遍布的小腿上,一下子丧失了所有的勇敢、气魄、智慧和镇静。在左边的肋骨下方,心脏跳起了捏鼻舞。两条腿也颤抖起来,就好像风筝上的响笛一样。我的心再也承受不住了,我猛地把毯子蒙在脑袋上,抱着小提琴跳下岩石,从八百米的山路上一口气跑回了家,然后钻进了被窝里。东风,直到今天,像那样骇人的经历我也再没遇到过。” “后来呢?”东风问道。 “后来?没有后来了,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寒月答道。 “那小提琴呢?后来也没拉过吗?” “就算我想,也不敢拉啊,我都快被那‘啊’的一声吓死了。如果是你遇到这种事,只怕反应和我差不多。” “你这结尾可不咋地。”迷亭说道。 “这就是事实,不咋地就不咋地吧。各位觉得如何?”寒月环视众人得意地问道。 “哈哈哈,够厉害的了。你肯定是煞费了一番苦心,才能编出这么长的故事。我还以为在东方君子国,硬汉桑德拉·维罗尼已经出场了呢,所以我从始至终洗耳恭听着。”迷亭说道,还以为众人会向他询问维罗尼的故事,但事实上,根本没人理会,这显然出乎他的预料。于是,迫不得已他只好自顾自地讲道,“与你怀抱小提琴爬更辛山相比,在月下森林弹竖琴唱意大利歌的桑德拉·维罗尼也差不多。不过遗憾的是,在最关键的时候,你和他却出现了天壤之别。惊动他的是月里的嫦娥,多崇高。再看看你,惊动你的却是池里的狐狸精,太可笑了。这差别可真大。” “对我来说,没什么遗憾的。”寒月说道,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知道你为什么会被吓跑吗?因为去山上拉琴这件事太洋气了,做不得啊。”主人评论道。 “真遗憾,明明是好人,非得去招惹那魔鬼的巢穴。”独仙君长叹一声,说道。寒月似乎从没听懂过独仙君的话,不只是他,貌似所有人都有这种感觉。 隔了一段时间后,迷亭先生话锋一转说道:“先抛开这些不谈,最近这段时间,寒月,你的玻璃球还磨吗?” “没有,已经停止了,不过是暂时的,因为我近期回过一趟老家。说实话,我已经有放弃的打算了,因为我已经腻烦这件事了。”寒月答道。 “不过你要想当博士,磨球是必做的啊。”主人说道,眉头都皱了起来。 “一个博士罢了,当不当都无所谓。”寒月说道,语气颇为轻松,真是出人意料。 “如果这样,婚期不就得拖后了吗?对双方来说,这可不是什么好事。”主人说道。 “婚期?谁的婚期?” “你的呀。” “我的?和谁呀?” “当然是金田小姐。”主人说道。 “啊?”寒月叫道。 “啊什么啊,这不是已经征得你的同意了吗?” “我什么时候同意了?显然是他们在瞎说。” “这可太不成体统了。那事你不也知道吗,迷亭?”主人说道。 “什么事?是鼻子太太那件吗?那事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不只我们,恐怕全世界都知道了。抛开别的不论,就连《万朝报》都向我打探过,想知道何时才能荣幸地刊登二位新人的照片。他们迫切地想知道准确的婚期,来我这儿打探过很多次了。东风在三四个月前就已经写好了一首长诗,叫‘鸳鸯歌’,早早等着了。为何这篇伟大的杰作到现在都没面世呢?就是因为在等着寒月啊,希望他能早早当上博士。为此,东风还很着急呢,是吧,东风?”迷亭说道。 “着急倒也称不上,不过我已经打算发表这篇作品了,里面可谓饱含同情。”东风答道。 “所以,寒月,你这球得快点儿磨啊,要知道你能否当上博士可是影响着很多方面的。”迷亭说道。 “呵呵,当不上博士也没关系,实在抱歉得很,让各位担心了。”寒月说道。 “这话怎么说?”迷亭问道。 “因为我已经有明媒正娶的妻子了。”寒月答道。 “哟!你可够厉害了。何时结的婚啊?怎么连个动静都没有呢?在这方面,千万要小心谨慎。你听见了吗,苦沙弥?寒月已经结婚了。”迷亭说道。 “是一个月前结的,所以虽然有妻子,倒还没有孩子。否则就奇怪了。”寒月解释道。 “何时结的?在什么地方?”主人问道,那语气简直和法官差不多。 “何时吗?就是这次回老家的时候。已经提前准备好了所有东西,只要我一回去,婚礼就能马上举行。今天我给您带来的干松鱼就是结婚的贺礼,亲戚送的。”寒月答道。 “真是抠门,三条干松鱼就充当了贺礼。” “虽然我只给您带了三条,但贺礼不只这些,有很多呢。” “这么说来,你妻子和你是同乡喽,长得如何?也很黑吗?” “很黑,不过这样一来,和我才般配嘛!” “既然这样,你打算如何应对金田那方面呢?” “没什么打算。” “按理说,这可不太好。对吧,迷亭?”主人问道。 “这倒也没什么,反正她还可以嫁给其他人嘛。再说夫妻这东西,就犹如在黑暗中摸索,谁也不能勉强两个人非得在一起,那纯属徒劳,所以也无所谓谁能遇到谁。不过做《鸳鸯歌》的东风君就要可怜喽。”迷亭说道。 “《鸳鸯歌》吗?按现实情况改编一下就行,改成祝贺寒月先生的。至于金田家那方面,我另写一首祝贺就可以了。”东风说道。 “你这诗人真是当之无愧,知道变通,不顽固。”迷亭说道。 “你婉拒金田家的美意了吗?”主人问道,可见对于金田家方面,还是不大放心。 “没有,根本没有婉拒的必要。一方面,是因为我从没向他请求过,希望他把女儿嫁给我;另一方面,我也从没表达过那样的意愿,希望迎娶他的女儿。求婚之事更是无中生有,所以我完全不必说什么,保持沉默就好。就算是现在,恐怕那十几二十个的探子还在盯着呢,企图偷听我们谈话的内容。”寒月说道。 一听到“探子”,主人的表情立马变得十分憎恶,然后说道:“那就都闭嘴吧。”不过说了这话的主人似乎仍不满意,在他眼里,“探子”问题的性质十分严重,于是,他接着说道,“趁人不备,偷人钱包,此乃小偷。偷偷摸摸,听人想法,此乃探子。悄无声息,开门入室偷东西,此乃窃贼。故作无知,诱人失言窥人心思,此乃探子。插刀入床,强行恐吓,此乃强盗。恶语相向,威逼恫吓,迫人屈服,此乃探子。由此可见,探子、小偷、窃贼、强盗,乃同一类人,同样卑鄙无耻。对待这种人,决不能姑息养奸,否则只会助长他们的气焰。” “这倒无所谓,哪怕这些探子有一两千个之多,我也不在乎。要知道,我可是水岛寒月,一个磨玻璃球的著名理学士。”寒月答道。 “听听这话,真是厉害!瞧瞧你这精神头,真是名副其实的新婚理学士。苦沙弥,如果按你那么说,探子、小偷、窃贼、强盗是同一类人。那它们背后的主使者,例如金田家,又该和哪些家伙归于一类呢?”迷亭问道。 “应该是熊坂长范那一类吧。”主人答道。 “熊坂长范吗?这倒有几分道理。‘原是一个长范,转瞬成了两个,脑袋搬家喽。’这是《谣曲》里唱的吧?至于对面胡同的那家伙,还真是当之无愧的‘长范’,放贷起家,真正是黑心贪婪之人。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反倒活得长哩。所以,一旦被他记恨,只怕一辈子都别想好了。你要自己当心啊,寒月。”迷亭说道。 “这也没什么,戏里不是唱了吗?‘哎呀呀!你这野蛮嚣张的小贼早已了解俺的本事,还敢前来,难道是不要命了吗?’如果他敢来,我一定不会轻易放过他。”寒月说道,并引用了一段宝生流的能乐,看起来十分从容镇定。 “说到探子,在二十世纪的人身上,这种倾向似乎普遍存在。原因为何呢?”这种超然物外的问题自然是思想异于常人的独仙君提的。 “估计是因为物价太高了吧。”寒月答道。 “或许是因为对艺术的乐趣缺乏了解吧。”东风答道。 “是因为长了文明角的人类开始像金米糖那样凹凸不平的缘故吧。”迷亭说道。 而针对这个问题,主人的论调则要玄妙得多。他说道:“我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据我所知,是因为现在人类具有太强的自觉意识了,所以才会有做探子的趋势。不过和独仙君说的那些什么立地成佛、自己融于天地之类的禅机相比,我说的这种自觉意识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苦沙弥,你说的可够深奥的。不过既然你在这里巧舌如簧地说些大道理,那我也不能落后。一定得将我对现代文明的不满在你之后一吐为快,还望您见谅。”迷亭说道。 “随你怎么说,难不成你还真有什么要说的?”主人说道。 “我确实有话可说,这恐怕出乎你的意料了吧。?以你为例吧。前几日,在你眼里,那些警察还如神明一样值得尊敬呢。可是到了今天,你又将探子和小偷、窃贼归于了一类。你这家伙,简直是自相矛盾嘛。而我的想法却从始至终都没有改变过,哪怕在我尚未出生之前,也是这么想的。”迷亭说道。 “警察和探子不能混为一谈,前几日和今日也不能混为一谈。只有那些头脑不发达的人,才会固守自己的想法,‘不求上进’的你就是这样的例子。”主人反驳道。 “这话倒是厉害,如果探子能只有口出直言,倒也算是有可爱之处。”迷亭说道。 “你说谁是探子?我吗?”主人问道。 “我可没这样说,我是夸你呢,说你是个直爽的人。有什么可吵的,还是先说说你的高论吧,我们洗耳恭听。” 于是,主人接着说道:“在我们自己和他人之间有一条利益的鸿沟,而且非常分明。何谓现代人的自觉意识呢?就是说对这条鸿沟给予了过度的关注。文明在不断地发展,人们的自觉意识也日益变得敏锐。所以最后导致的结果是,哪怕是平常的细微举动,人们都无法遵循自然的意识了。史蒂文森曾受个叫亨利的人批评。在亨利眼中,史蒂文森就是个时刻不忘自己的人,这从他每次经过镜子前都会照一下的行为中就能够看出。事实上,对于当前的社会倾向,这种批评也同样适用。无论是梦里还是梦外,时刻不忘自己。无论在任何地方,这个我都占据着自己的身心。所以,这就使人言行举止矫揉造作,尝尽人世痛苦而不得自由。这种整日不安的心情和男女二人相亲时的心情差不多。所谓的从容镇定都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不过是书上苍白的文字罢了。 “就这一点而言,现代人都有了探子化、窃贼化的趋向。所谓的探子必然有强烈的自觉意识,这一点在他们所从事的营生——掩人耳目,只顾自己利益——上有着鲜明的体现。至于窃贼,他们的自觉意识同样强烈,因为他们总是在担心自己暴露。对现代人来说,无论是梦里还是梦外,他们每时每刻都在为自己的利益筹谋。所以不知不觉间,即便是与探子、窃贼相比,自觉意识也毫不逊色了。现代人如何?不过是每时每刻都处于一种战战兢兢中,偷偷地盘算。这种行为会持续他们一生,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有不会停歇。这就是文明发展带来的弊端,再没有比这更愚蠢的了。” 听完主人的高论,绝不会放过这种问题的独仙君说道:“这个解释很好,有意思,我十分赞同苦沙弥的说法。针对人类的教育,过去和现在截然不同。前者让我们忘了自己,后者让我们时刻牢记自己。对一个人来说,如果每时每刻都牢记自己,自然每时每刻都处于焦躁的境地,无法从容。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良药无疑是忘掉自我。还有颂扬这种境界的句子,如‘三更月下入无何[104]’。就算是对他人表达友好,现代人也缺乏自然的流露。以英国人为例,他们在夸耀别人nice时,事实上,同样具有强烈的自觉意识。据说,去印度游玩的英国国王与印度王族一同进餐,那位王族在想吃马铃薯时,直接按本国习俗用手抓到了自己的餐盘里,完全忘了面前的英国国王,结果羞愧难当。至于那位国王,也直接将马铃薯用手指若无其事地拿了起来,放到了自己的盘子里。” “这就是英国绅士吧?”寒月问道。 主人也连忙接茬儿道:“在英国兵营里,一位下士官受到很多连队士官的宴请。在宴会结束后,为了让客人洗手,有人送上一个玻璃盆,里面装着干净的水。不过对于这种宴会,这位下士官却十分陌生,所以他直接端起盆喝干净了里面的水。迫不得已之下,正对下士官表达祝愿的士兵队长只得有样学样,也直接喝掉了洗手盆里的水。其他士官也是如此,一边端着洗手盆,一边对下士官说好话。” 迷亭先生从来不是个能保持沉默的人,听了这个故事他也说道:“还有一个事,也怪有意思的。话说卡莱尔首次去拜见女王时,他并不大了解宫廷礼仪。所以见到女王后,他突然问道:‘行吗?’就猛地坐在了椅子上。女王身后跟随着有很多仆从和婢女,此时都被他逗笑了,但又得强忍着。然后,转过头的女王挥手示意,让所有仆从和婢女都落座了。这样一来,卡莱尔的颜面才得以保存,这种体贴实属难得。” “事实上,就算那些仆从和婢女没有落座,卡莱尔那样的人也不会在乎的。”寒月简单地评论道。 “体贴他人的自觉意识固然很好,”独仙君说道,“不过这到底是件费力又不讨好的事,因为它的前提终究还是自觉意识。在大多数人眼中,杀机已经随着文明的发展而消失了,人们之间也有了越来越稳固的交往。然而事实上,这种想法错得离谱。在这么强烈的自觉意识的作用下,想要稳固的人际关系几乎是不可能的。虽然表面看来,似乎风平浪静。可事实上,无论对任何一方来说,都是十分痛苦的。就好像在比赛中的相扑力士,双方之所以不动是因为被对方揪住了,道理是一样的。在外人眼中,这种关系似乎很平静,但事实上,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在私底下,他们花费了多少力气角斗。” 独仙说到这儿就被迷亭抢过了话茬儿,他说道:“例如打架,在过去,打架是十分纯粹的事,就是用暴力来打压对方。可是现在的打架呢?因为自觉意识的增强,反而更高明了。培根说过:‘要想战胜自然就必须借自然之力。’现在的这种打架竟和此理十分相符,着实怪异,简直就和认为可以借敌之力灭敌的柔道差不多。” “也很像水力发电,认为可以借水之力制造电能,却不违背水自然之力。”寒月刚说到这儿,话茬儿又被独仙君接了过去。他接着说道:“因此,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裕,无论是忧愁还是喜悦,也都要承受相应的束缚。才子亡在哪儿?自然是才华上;智者毁于哪儿?自然是智慧上。对于那些脾气暴躁的人,例如苦沙弥这样的,只要对他的暴躁加以利用,他自然会暴怒地掉入敌人的陷阱。” “说得太对了!”迷亭一边说一边鼓起掌来。 “我是那么容易上当的人吗?也不一定吧。”主人说道,嘴角带着苦笑。听见这话,众人不禁都大笑起来。 “那如果是金田那样的人呢?他会亡在哪儿呢?”主人突然问道。 听见这话,迷亭迫不及待地答道:“估计会亡于他自己的罪孽上吧。至于他的夫人和仆从,前者必定亡于鼻子,后者恐怕要亡于探子上。” “那金田小姐呢?”主人追问道。 “这我倒不大敢确定,因为毕竟没有见过她。总而言之,除了恋爱,她可能亡于任何事上,例如吃、穿、玩乐之类的。当然,也有可能亡于街头,就像卒塔婆小町一样。”迷亭答道。 东风先生曾给金田小姐写过献诗,此时果然抗议道:“这么说太不像话了。” “因此,‘无所执着而生成清净之心’这句话就显得十分可贵了,对人们来说,要想摆脱烦恼,恐怕只有到达那种境界吧。”独仙君说道,他的话语似乎只有自己能够理解。 “你还是先老实些吧,这样夸夸其谈没什么用。像你这种人,很可能会毁于电光影里。”迷亭冲着独仙君揶揄道。 “不管怎么说,如果文明是冲着这种方向日益发展,那我活着也就没什么意思了。”主人说道。 “想死吗?请便,无须顾忌。”迷亭说道,可谓一针见血。 在这种无理的问题上,主人也是异乎寻常地顽固,他答道:“死吗?我更不情愿。” 寒月这时张嘴说道:“任何人在出生之前都没经过深刻的思考,可是所有人在死亡来临的时候都会难受。”这是一句格言,听起来颇为冷漠。 “听听这个理,很像是借钱还钱嘛。借钱时,谁都没想过什么。可是到了还钱的时候,所有人都难受。”迷亭不失时机地搭茬儿道。 “对那些光顾借钱不思还钱的人来说,他们是幸福的,同样幸福的还有那些对死亡毫不担心的人。”这话听起来超然物外,自然是独仙说的。 “既然如此,那是否意味着,厚颜无耻的人反而更悟道呢?”迷亭说道。 “确实如此,禅语中所说的‘铁牛面者铁牛心,牛铁面者牛铁心’就是此意。”独仙说道。 “在这方面,你不就是个典型吗?”迷亭说道。 “也不能这么说。不管是谁,对死亡都常常心怀不安。自打神经衰弱这种病出现以后,人们就总是如此。”独仙说道。 “这倒是实话,如果说是神经衰弱时代之后的人,无论如何,这都是不可信的。”迷亭说道。 至于主人,趁着独仙和迷亭吵嘴的时候,将自己对文明的控诉说给了东风和寒月听。“不还欠的钱?该如何解决这问题呢?”主人说道。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哪儿算什么问题啊?”寒月说道。 “急什么,这不是在探讨吗?你先好好听着。无论是如何欠钱不还,还是怎样才能长生不死,这都是问题。事实上,这种问题很早之前就出现了。就比如炼金术,没有任何一样成功的。所以不管怎样,人也都是要死的,此事众所周知。”主人说道。 “即便在还没有炼金术的时候,人们就已经明白了自己注定死亡的道理。”寒月说道。 “探讨嘛,你别打岔,好好听着。当人们明白自己注定死亡的命运后,第二个问题也随之产生了。”主人说道。 “哦?”寒月疑问道。 “第二个问题就是,既然无论如何,人们最后都得死,那最好的死亡方法是什么呢?因此,伴随着这第二个问题,自杀俱乐部应运而生了。”主人说道。 “原来如此。”寒月感叹道。 主人接着说道:“死亡,必定是痛苦的。但是与之相比,更痛苦的是死不成。对神经衰弱的人来说,与死亡相比,活着更加痛苦。所以从开始到最后,他们都对死亡十分积极。这种积极并非因为怕死,而是因为他们在选择更好的死法。不过,对普通人来说,因为智力有限,所以通常情况下,都是在听天由命的时候被社会谋杀了,十分悲惨。然而有一种人却是例外,他们十分特别。对他们来说,被这个社会切割谋杀并非他们所愿。所以,他们会积极地研究探讨各种死法,最后提出一个高明的主意。因此在以后,世界上会有越来越多的自杀者。不仅如此,这些自杀者死亡的方式也必定十分独特。” “呵呵,这样看来,社会岂不愈加混乱了?”寒月说道。 “这种混乱是必然的,在阿瑟·琼斯[105]的剧本中,有一位哲学家就十分支持自杀。”主人说道。 “那他是自杀死的?”寒月问道。 “他不是自杀的,说起来这也是件挺遗憾的事。不过大家在往后的一千年里还是会实施自杀的,这是可以肯定的事。如果再过一万年,人们提到死亡时,在他们的脑海中,自杀肯定是第一个出现的。”主人说道。 “这可真够厉害的。”寒月感叹道。 “这种情况必然会来到。而且到了那时,经过各种研究,自杀已经成了一门专业学科。在落云馆那种学校中,自杀学慢慢地就会取代伦理学而存在。”主人说道。 “我对这种课的兴趣倒是很大,实在有趣。您听见苦沙弥先生的这番见解了吗,迷亭先生?”寒月问道。 “听见了。落云馆教伦理的老师到那时就会说:‘公德是种落后的风气,各位不要再固守它了。作为世界青年,自杀才是你们的第一义务。因为我们不能将自己不愿做的事强加于别人,所以,大可以向前推动自杀发展,或许也可以发展成他杀。像苦沙弥那种人尤为如此,他就住在学校前边,生活困窘。所以对他来说,死亡反倒是种解脱。因此,快去杀了他吧,这是各位的义务。当然,现在不比过去,是个开放的时代。所以在杀害他时,除了折磨这种高明的技术外,那些刀枪、飞镖之类的落后东西就不要用了。对他本人来说,这是好事。对你们来说,这也是光荣。’” “听听这课程,如果真要讲,倒是蛮有趣的。”寒月说道。 “还有更有趣的呢。在当今社会,对警察来说,第一要务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可是到了那时,警察就会拿着棍棒将全世界的人民都打死,就像那些打狗人一样。”迷亭说道。 “这是为何啊?”寒月疑惑道。 “为何?因为在现代社会,人们对生命十分珍视,所以警察才会行保护之事。可是到了那时,对人民来说,活着就是受罪,所以为了帮他们解脱,善良的警察当然会打死他们。当然,需要警察动手的往往只是一小部分,这部分人要么是懦弱的胆小鬼,要么是缺乏自杀能力的傻子,要么就是残疾人。至于其他那些较为聪明的家伙,大部分都已经选择了自杀。如果这个人想要被打死,他只需写张纸条贴在门口,上面写到:‘本府有个男人或女人,希望被打死。’这样一来,既方便又简单。等到了适当的时候,警察就会巡逻到此,然后按照纸条上的要求,满足主人的愿望。至于尸体如何处理,警察自会找车来收拾。除此之外,还有趣事呢……” “先生真厉害,似乎有着无穷无尽的玩笑。”东风说道,语气满含敬意。 捻着山羊胡的独仙君此时也从容地插言道:“你把这趣事当成玩笑也行,当成预言也不错。有些人不能看透真理,所以总是轻易迷惑在表面的现象中。那些幻想如同泡沫般易碎,但却常被他们当作恒久的现实。所以,他人说的奇闻,哪怕只带了一点儿古怪的色彩,在他们眼中,也会被视为玩笑。” “这就是所谓的‘平凡人哪里知道英雄的志向’吧?”寒月说道,语气饱含敬佩之情。 听见这话,独仙君的神色仿佛在说‘确实如此’。然后他继续说道:“古西班牙有个地方,名叫科尔多瓦……” “这个地方如今还在吗?”寒月插嘴道。 “可能还在吧。它现在怎么样了我们先抛开不论,就说那时候,这个地方有个习俗。就是那里的女人们会在寺院敲响晚钟时去河里游泳,所有人家都是如此……” “冬天也不例外?”寒月问道。 “这一点倒不敢确定。归根结底,就是所有女人都去河里游泳,而且根本没有老少尊卑之分。至于男人们,只能远眺,任何人都不能参加。从远处看到的景象很模糊,就是很多雪白的裸体在苍茫的暮色中、在暗沉的波浪里晃动。” 这裸体二字一入耳,东风的兴趣也被勾了起来,他连忙凑上前去说道:“那地方是哪儿?这么诗意的景象都可以作新体诗了。” “还能是哪儿,科尔多瓦呗。对那里的年轻男人来说,他们既不能和女人们一起游泳,也不能清楚地看到女人们的身姿。所以,他们心里十分愤懑,因此决定开个玩笑……” 一听到开玩笑,迷亭马上兴致勃勃地问道:“有什么好点子?” 独仙接着讲道:“他们改变了寺院撞钟的时间,钟声提前了一小时,这一点只要买通撞钟人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于是,当钟声提前响起时,那些浅薄的女人都匆忙地往河边跑去,穿着短短的里衣和裤衩就纷纷跳进了河里。一时间,“扑通”“扑通”的声音不绝于耳。可是奇怪的是,那时天还没黑呢,这和平日的情形可截然不同。” “又是‘在秋日的照耀下’?”寒月揶揄道。 “而且在桥上聚集了很多男人,他们看着河里的女人们,河里的女人们也看到了桥上的男人们,结果只能害羞得满脸通红,但又无计可施。”独仙说道。 “然后呢?”东风问道。 “然后?然后就总结出了一点,那就是人们必须小心谨慎,不能让眼前的习俗蒙蔽住,否则就会将根本原理遗忘。” “这可真是个好故事,能让人从中受益。我也有个故事,同样是被眼前习俗蒙蔽住了。我之前读过一本杂志,上面有篇小说,写的是一个骗子。假如我在这里开了一家商铺,是卖书画古董的。很多著名画家的字画挂在铺里,除此之外,可能还有一些以前名匠留下的古董。因为都是些上等货,这些东西的价格都不便宜。然后有一位客人光临,他好奇地询问一幅元信画的价格,我告诉他是六百元。他说:‘太贵了,虽然我很想要,但可惜没有那么多钱。唉,罢了。’” 听到这儿,主人像往常一样,用散文式的语气问道:“这话是客人说的?你能肯定?” “就算是客人说的吧,反正是小说,不要计较这些了。”迷亭接着讲道,“然后我对客人说:‘如果您真想要,那就拿走吧,钱是小事。’客人犹豫地说道:‘这多不合适啊。’‘这事容易解决,我可以让您按月付款,每月付一点儿就可以了,全当交个朋友。每月十元如何?您不用客气,或者每月五元也行。’于是,按照我的提议,经过反复磋商,我和这位客人最后商订:狩野元信[106]的这幅画他可以买走,成交价钱是六百元,在此之后,他以每月十元的价格分期付款。” “听听这故事,像是英国时报出版的《百科全书》上的。”寒月说道。 “还是有区别的。我这故事是假的,英国时报上的故事都是真的。接着我就要讲到高明的骗术了,请大家倾耳细听。要想付清六百元,寒月,按照每月十元来算,需要多少年呢?”迷亭问道。 “我算算,嗯,要五年吧。”寒月答道。 “确实是五年。独仙君,在你眼里,这五年的时间长吗?”迷亭又问道。 “一瞬千年,千年一瞬,既可以说它长,也可以说它短。”独仙君答道。 “什么意思?求道曲吗?这种求道曲连常识都没有,对吧?五年之内每月付十元,也就是说只要付六十次,这幅画的钱就还清了。可是如果每个月都做同样的事,重复六十次,这种习惯是相当可怕的。因为在此之后,哪怕是到了第六十一次、六十二次、六十三次,你依然会像往常一样,想要接着付十元。重复的次数越多,即便到了日子,你也依然会继续付下去。表面看来,人很聪明。但事实上却有个很大的缺点,那就是容易被习惯所支配。利用这种缺点,我就可以每月轻松地占十元钱的便宜。” “哈哈哈,这么健忘?不会吧?”寒月一边大笑一边说道。 “为什么不会,这种事很有可能发生。我就有过类似的经历。那是在付学校的贷款时,因为没有每个月都计算一下,所以最后要不是他们主动告诉我已经还清了,我依然还会付款的。”主人将自己的糗事公之于众,就好像主人公不是他一样。 “苦沙弥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可见此事非虚。所以,刚才将我说的文明未来记当作笑谈的,肯定就是那种将六十次款付一辈子的人。寒月和东风这样的年轻人尤为如此,因为你们没有什么社会经验,所以一定要记住我的话,以免被骗。”迷亭说道。 “确实要记住先生的话,只付六十次款,然后就还清了。”寒月说道。 “这故事对你有好处,虽然表面看来这像是笑谈。例如刚才苦沙弥和迷亭对你的劝告,认为你私下和人结婚的事十分失当。如果他们现在对你说:‘去给金田先生赔个礼吧’你会听从吗?”独仙对寒月说道。 “赔礼?还是算了吧,我可没兴趣去做这样的事。不过如果这事由他们来做,那就是另一种说法了。”寒月说道。 “那如果这赔礼是警察要求你去做的呢?你又当如何?”独仙君追问道。 “我同样不会做。” “那如果是官员、贵族之类的呢,你怎么办?” “那我就更不会做了。” 听见这样的回答,独仙说道:“你们听听,与过去的人相比,现代人真是截然不同。在以前,如果上层想做什么事,只要下达命令就可以了,没有办不成的。可是再看现在,就算上层有命令,有些事依旧办不到。现代的社会是什么样的?就是无论你是谁,都不可能过分地威逼他人的人格。无论是贵族,还是上司,都是如此。如果要往厉害里说,那就是在现代的这个社会,对方权力越大,被压迫方的气愤和反抗就会越严重。所以,与过去相比,现代社会是个新时代,因为就算是上层的命令,要想做到也没有那么容易了。如果从前人的角度看现代社会,有些事如果放在以前,根本是难以想象的,但是在当今社会却都变得合理了。世事变迁真是神奇!在此之前,迷亭提到的文明未来记固然可以当作笑谈,但是如果参照未来的发展倾向,其中的很多东西还是很有研究价值的。” 听见这话,迷亭接茬儿道:“能有如此知己着实不容易。因此不管怎样,我都得继续说说这个文明未来记。正如独仙所说,在当今的社会上,只有那些落伍的老顽固才会妄图以官家的权威压人,或者自恃有两三百跟竹枪,就想肆意妄为,这就好像坐轿子的人妄图和火车争个快慢。或者也可以说,这种老顽固就是罪魁,就是放贷的长范。所以在面对这种人时,静观其变就可以了。不过这些都只是小问题,而我的未来记的社会现象却事关整个人类的命运。如果对当今文明趋势加以观察,再加上我自己的深思熟虑,我觉得,在未来的社会,人们已经不可能在结婚了。希望这种说法没有吓到各位,下面我就来详细阐述一下这样说的原因。当今社会的发展是围绕着个性的,这在之前已经提过。在过去,家长代表一家,郡守代表一郡,诸侯代表一国。所以,其他成员可以说没有任何人格,而且就算有也无法被承认,只有那些代表者除外。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情况一下子发生了巨大转变。个性成为人人强调的东西,似乎每个人身上都有如此表现,那就是‘你’‘我’异常分明。如果在路途中,两个人相遇,他们会想‘同样为人,我并不比你差’,内心的争斗也就由此上演了。而当他们各奔一方时,每个人的个性都得到了更大的提升。然而事实上,个性普遍地增强也就意味着个性普遍地减弱。在预防他人迫害自己这方面,人们的个性的确增强了。但是与过去相比,在不得随意侵犯别人这方面,人们的个性又显然减弱了。 “如果单就个人而言,当然是希望自己的个性越来越强,没有人愿意让自己的个性减弱。因此,一方面,他们坚守‘不许他人动我一根汗毛’的原则;另一方面,他们又企图‘动动别人的汗毛,哪怕一根也好’,使原本就在减弱的方面愈发严重。人们之间的空间就这样愈发狭隘,只要活着,就难以自在。人们总是竭尽全力地自我扩充膨胀,甚至都快到了极限炸开了,所以不得不生活在永恒的痛苦中。所以,他们企图通过将个体之间分开来缓解痛苦。对这种人来说,只能自食恶果,所以在这种痛苦中,家庭成员分居制就是他们想到的首个解决方案。 “有时间,你可以去看看日本的那些山沟,所有家庭成员都挤在一个屋子里。在这些人中,你完全找不到什么值得强调的个性。就算有个性,也并不突出。所以就这样,大家一起生活。但是对文明人来说,无论是谁,哪怕是父母子女,为了不吃亏,也要尽量压制对方。所以,分居制是必然的,以便于保证双方安全。相比之下,欧洲的文明要更加发达,所以对这一制度的实行要比日本更早。当然,父母子女同住一屋的情况也不是没有,但不常见。而且即便如此,儿子也得支付利息才能从父亲那儿借钱,甚至有可能还要交房租,看起来和外人没什么区别。其实,这种风气非常不错,它之所以能够形成,是因为对于儿子的个性,父母给予了足够的认可和尊重。日本以后也会形成这种风气,不过是早晚的问题。 “亲属越走越远,父母子女也分开居住。在此之前,个性一直被压抑,此时却可以一直发展下去。更有甚者,随着个性的发展,相应受到的尊重同样会不断扩展。因此,要想舒心就必然得分居。可是到了今天,父母子女已然分开了,只余下夫妻二人还在一起,所以目标自然会对准他们。在现代人眼中,总是误认为在一起生活就是夫妻,简直错得离谱。只有具备了合得来的个性,两个人才能真正地一起生活。这种问题在过去根本没什么,总是说什么虽然是两个身体,但心是一个。也就是,夫妻二人完全可以被当作一个人。所以才有了一些野蛮的说法,例如什么‘生则同衾,死则同穴’,什么死了也是一路货色。 “然而到了今天,这种情况就行不通了。那是因为,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他们的个性都非常分明,难以融合。要想让现在的妻子按照丈夫命令行事,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在女校里,穿着灯笼裤的她们已经将自己的个性锻炼得十分牢靠,在结婚时也是梳着西洋发髻的。所以,如果在做事时,一个妻子只会顺从自己的丈夫,那与其说她是妻子,还不如说她是木偶呢。对一个妻子来说,她越是贤惠,个性发展得就越是强烈,而且随着这种发展,和自己的丈夫也就愈加地合不来。这样一来,造成的结果自然是夫妻双方矛盾增多。所以,所谓的贤惠妻子自然会整天与丈夫闹矛盾。虽然这事原本无须过度指责,但是,夫妻双方的痛苦程度往往随着娶妻的贤惠程度而增加。夫妻之间有一条分隔线,非常分明,如同油和水一般。如果这条分隔线能找到平衡,并且相对稳定,那情况尚算不错。可是如果双方企图凌驾于另一人之上,随意摆布对方,那这座家庭的大厦就要如同地震般的倾覆了。这样一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就会意识到,无论对哪一方来说,夫妻同居都不是件好事……” 听到这里,寒月不禁疑问道:“照你这么说,情况太让人不安了,难道夫妻非分开不可吗?” “必然是要分开的,世界上所有的夫妻都不例外。以前的夫妻都是同床共枕,但是在未来的社会中,会认为这种人反倒没有夫妻资格。”迷亭说道,语气颇为轻快。 在这种关键时刻,寒月脱口说道:“看来,我就是没有资格的那类人了。”这无疑暴露了他的爱妻之情。 迷亭则接着讲道:“对我们来说,幸运的是生在了明治时代。就拿我为例吧,我现在过的就是单身生活。这都是因为,作为文明未来记的作者,与当前的形势相比,我头脑中对未来的预见还要更远一步。有人说,我之所以会这样是失恋的原因,这完全是胡扯。这些人往往目光短浅,看到的有限,真是值得同情。抛开这些不论,我还是接着说说未来记吧。 “按照我的预想,会有一个人在那时突然降临到这个世界上。他是一个哲学家,还会提出一种前所未有的主张,即人是具备个性的动物。如果将个性消灭,那人类必将走向灭亡。所以,必须竭尽全力保持并发展人类的个性,哪怕付出任何代价也在所不惜,以便于实现人类的意义。有些婚姻并非出于双方自愿,之所以会发生完全是拘泥于陋习的结果,这种不正之风完全违背了人类的自然趋势。在以前那种愚昧时期,没有强调个性,如果这种事发生在那时另当别论。但是当今社会的文明已经高度发达,如果还碍于陋习而发生这种事,并且不以为耻,那就太荒谬了。在当今世界,文明已经发展到了顶峰,两个个性要想超越一般亲密关系而结合在一起,这是不可能的。这种原因显而易见,可是尽管如此,依然会有一些没受过教育的年轻人,偶尔因为恶劣感情的刺激而擅自结婚。这种行为完全违背了德行伦理。在面对这种不正之风时,我们必须竭尽全力地去抵抗,以求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人性、文明和青年男女……” 听到此处,东风猛地将大腿一拍,然后坚定地说道:“对于您的高论,先生,我坚决反对。在我眼里,爱和美是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我们之所以能感觉完美的幸福完全是它们的功劳。同样是因为它们,我们才能拥有高尚的情操、神圣的品格和纯净的同情心。所以,无论我们生于何时,处于何地,都必须牢记爱和美。而在现实世界中,这两种东西则分别体现为夫妻关系和音乐、诗歌。所以,在我眼中,只要这个地球上的人类不灭绝,夫妻和艺术就永远常在。” 迷亭反驳道:“如果还能存在自然是好事,然而在当今的哲学家口中,它们早晚是要走向消亡的,所以除了认命,还能有什么办法呢?就连你说的艺术,最后的结果也不会有什么差别,它和夫妻关系的命运是一样的。个性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个性自由吧?个性自由就相当于个体分明吧?至于艺术,又有什么可能存在呢?艺术为何会繁荣?是因为在个性上,艺术家和欣赏者存在共同点。你肯定想成为一名写新体诗的诗人,可是不管这个愿望多么强烈,如果所有人都对你的诗毫无兴趣,那么除了孤芳自赏外,你还能怎么做呢?就算你写出再多的《鸳鸯歌》来,同样无济于事。不过幸运的是,你生在明治时代的天空之下,所以你的诗还是受世人欢迎的……” “这太夸张了,读我诗的还没有那么多。”东风说道。 迷亭接着说道:“倘若现在的读者都不多,那到了哲学家主张非婚论的未来,文明已经高度发达,恐怕就再也没人读你的诗了,一个都没有。当然,他们不读你的诗并非是和你这个人有什么关系,而是因为那时的人都拥有自己的个性,所以唯一能引起他们的兴趣的也只有他们自己写的诗。这种趋势在当代的英国已经十分明显。在现代的英国小说家中,例如梅瑞狄斯[107]、乔伊斯[108],在他们的作品中,个性得到了最鲜明地体现。所以,很少有人对他们的作品感兴趣,其实这也很正常。因为只有富有同样个性的人,才能在这些作品中找到共鸣,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趋势不断发展,等到提倡非婚论的时候,艺术还有可能存在吗?我说的没错吧?一旦到了那种时候,彼此完全无法理解对方的作品,我们之间又有什么艺术可谈呢?” “或许你说的没错,但是我的直觉却让我不敢苟同。”东风说道。 “从直觉上,你不敢认同我的说法,而我的这些说法也不过是来源于自己感觉。”迷亭说道。 这次轮到独仙君说话了,他说:“无论是直觉还是感觉,可以肯定的是,对人们来说,生活随着个性自由的增强而越来越不舒心。尼采为何会提出超人哲学?完全是因为无法排遣这种束缚感。如果猛地一看,很可能会将这种不满错认为他的理想。他生活在十九世纪,那时个性正处于发展中,所以即便是面对着自己的邻居,他也不敢安心入眠。所以,在这种束缚下,这家伙才开始不满地胡说八道起来。他写的东西看似痛快,但事实上,却值得怜悯。在我眼中,那并不是奋勇向前的声音,这声音反而代表了一种愤懑憎恨。其实,这事也很正常。因为在古时候,只有出现一个厉害人物,他的旗下必然会聚拢很多人,那是一种令人愉悦的感觉。既然这种快事已是事实,那又何必将它付诸笔尖呢,像尼采那样写在书本上完全没有必要。 “所以,虽然都是写超人性格,但无论是荷马,还是十五世纪的英国民谣,在感觉上,都是截然不同的,写得十分乐观快活。这是因为,这种快活就是现实中的体会,写在纸上自然不会有什么苦涩。可是到了尼采那时,这点却做不到了。因为一个英雄人物都没有,而且就算有,也不会得到人们的认同。在古代,孔子只有一个,所以他的话自然有威信。可是到了现在,有好几个孔子,甚至世人都是孔子也不是没可能。所以,即便你大声嚷嚷自己是孔子,威信也荡然无存了。因为威信不存在自然生出愤懑,因为愤懑自然要诉诸笔尖。 “我们不想要束缚,所以得到了解脱。可是得到了解脱之后,又再次感到束缚。所以,我们不知所措。可见,虽然乍看之下,西方文明似乎十分好,但事实并非如此。东方却正好与之相反,从古代开始,东方就重视精神修养,这是条正确的路。个性发展的结果如何?神经衰弱成了大家的通病。当大家正手足无措时,‘王者之民,荡荡焉’这句话的价值就突显出来了,也就明白了决不能轻视‘无为而治’这句话。不过可惜的是,还是明白得太晚了,就好像知道不能痛饮时,已经酒精中毒了一样。” 此时,寒月评论道:“诸位说了这么多厌世之语,但不知为何,我却没有丝毫感动,这是为什么呢?真是奇怪。” “估计是你刚结婚的关系吧。”迷亭答道。 主人这时也突然说了这样一番话:“虽然结婚了,但也不要就此认为女人是好东西,否则就错得离谱了。我给大家读段文章吧,蛮有意思的,以供诸位参考。请各位倾耳细听。”说完这话,他拿起了一本书,就是最开始时,他从书房里拿出的那本,然后说道:“别看这本书很旧了,但也正是从那时开始,在一些人眼中,女人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了。” “厉害!这书是啥时的?”寒月问道。 “是十六世纪的,作者叫托马斯·南希。”主人答道。 “十六世纪?天啊,难道从那时起,人们就开始侮辱我妻子了吗?太让人震惊了。”寒月说道。 “在这本书中,女人的各种毛病都有所体现,估计你妻子也不能幸免于难,你可要好好听一听。” “我是要听的,太幸运了。” “书中最先阐述的是自古以来,各位先世贤人的女性观。你们都在听着吗?”主人问道。 “都在听,虽然我是单身,但也洗耳恭听呢。”迷亭答道。 于是,主人接着读道:“亚里士多德认为,不管什么样的女人,都是祸患。因此,在娶妻时,宜小不宜大。因为与大祸患相比,小祸患的损害更小些……” “寒月,你妻子是大祸患还是小祸患啊?”迷亭问道。 “估计大祸患吧。”寒月答道。 “哈哈哈,这本书不错,够有趣。往下读吧,快点儿。”迷亭说道。 于是,主人继续读道:“也许有人要问,世上最大的奇迹为何?贤能之士以‘贞洁之妇’答之……” “贤能之士?谁啊?”寒月问道。 “不知道,书中没表明。”主人答道。 “不管是谁,肯定是在女人那儿受过伤。”迷亭说道。 “其次是第欧根尼[109],有人问最好的娶妻年纪为何?第欧根尼以‘青年不宜娶,尚早;老年不宜娶,太晚’答之。” “估计在思考这个问题时,这家伙是喝醉了吧。”迷亭说道。 “毕达哥拉斯[110]则说,在这个世界上,唯水、火、女人可惧之。” “听听这些希腊哲学家的话,真是出人意料,竟然这样不切合实际。”独仙君插嘴道,“在我眼中,在这世界上,没有任何可怕之物。遇火不着,遇水不沉……”说着说着,独仙君就说不下去了。 迷亭连忙充当救兵,说道:“遇色不迷。” 主人接着读道:“在苏格拉底眼中,这个世界上最难的事就是管教女人。德摩斯梯尼[111]则认为,如果想让敌人困苦,最好的办法就是送他女人。如果这样,估计敌人就再不能奋起了,只能整日陷于家庭纠纷中。而在塞内加[112]眼中,世界的两大灾难,一指女人,一指无知。玛卡斯[113]和厄洛斯[114]则认为,女人就像船舶一样难以操控。还有普洛托斯[115],他说正是为了掩盖自身恶劣的品质,所以女人爱好用绫罗绸缎来打扮自己。在瓦勒里乌斯[116]写给女友的信中提到,这世上的所有事,没有女人干不出来的,愿你不会变成此类,还望天可怜见。还说,何谓女人,自然是善良的敌人、难以避免的痛苦、天然的诱惑、甜蜜的剧毒。虽说只有无德之人才会抛弃女人,但如果不这样做,相比之下,需承受的痛苦想必更多……” “我可不想再听了,先生,这么多侮辱我妻子的话足够了。”寒月说道。 “再听听吧,也就还有四五页。”主人说道。 “依我之见,是时候结束了,再读下去估计您太太就该回来了。”迷亭玩笑道。 在迷亭说话这当儿,女主人呼唤女仆的声音“清子!清子”从饭厅那边传来。迷亭连忙说道:“你太太在家呢,这下可完了。” “无所谓。”主人一边说,一边笑了起来。 “您回来了,苦沙弥太太?什么时候的事啊?”迷亭冲着饭厅喊道,然而并没有得到回答。迷亭没有气馁,再接再厉地问道,“刚才的话您听到了吗,苦沙弥太太?”依旧没有答话。他又喊,“您可别误会,刚才那话是十六世纪的南希说的,和您丈夫可没关系。”这时,从远处终于传来了回音,女主人答道:“无所谓。” 这时,寒月不禁大笑起来。迷亭也大笑道:“对我来说,也是无所谓的,哈哈哈……实在抱歉。” 就在这时,有人一下子拉开了正门,但除了沉闷的脚步声,并没有传来招呼声。接着,客厅的纸拉门也被拉开了,然后多多良三坪先生的脸就出现在了门口。与往日相比,多多良先生今天的着装截然不同,不但穿着雪白的衬衫,连礼服都是新的。在他的右手上,拎着四瓶啤酒,用绳子捆在一起,看起来颇为沉重。他将啤酒放在了干松鱼的旁边,然后就直接坐下了,一句招呼都没有。而且他的坐姿也不端正,反而将腿伸出斜支在那儿,看起来颇为气派。 “最近怎么样,先生?胃病可好些?不要整天待在屋里,对身体不好。”多多良用九州话问道。 “我没什么感觉。”主人答道。 “先生,您的脸色不佳啊,原本就很黄了。最近这段时间,钓鱼是个不错的选择。去品川那边,然后再租条船。上一周,我就钓去了。”多多良说道。 “哦,钓着了吗?”主人问道。 “没有。” “那你还去?啥也钓不着也有趣吗?”主人问道。 “这对培养我的豪迈之气有好处。诸位也去钓过鱼吗?有什么感想?这可是个有趣的事。试想一下,在茫茫的大海上,划着一艘小船四处飘摇,好玩儿着呢。”无论是谁,多多良先生都能主动搭讪。 “如果是在一个小海里,然后划艘大船,这我倒是想试试。”迷亭答道。 “钓鱼嘛,还是得钓上点儿什么才好玩儿,鲸鱼或人鱼都不错。”寒月答道。 “这种东西上哪儿钓去?你们这些文学家哟,连点儿常识都没有。”多多良说道。 “文学家吗?我可不是。” “哦?那你是什么?对我这种实业家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常识了。最近一段时间,我的常识愈加多了,先生。估计是在工作的地方熏陶的吧。”多多良说道。 “哦,多了什么?”主人问道。 “就说说这香烟吧。要想保住颜面,那种朝日牌、敷岛牌什么的,就是您吸的那种,是不能抽的。”多多良一边说一边拿出一根烟抽了起来,那是一种埃及烟,上面还带着金纸烟嘴。 “你这样炫耀,钱够用吗?”主人问道。 “虽然不够用,但是有办法解决。一吸这种烟,在他人眼中,我的信誉就会得到很大提升。” “与寒月相比,你这信誉来得可真容易。不像他,还得费劲儿地磨玻璃球。寒月,这可真是一种轻松信誉,对吧?”迷亭冲寒月问道。 还没等寒月回答,多多良就连忙说道:“寒月?寒月先生就是您啊?您当上博士了吗?如果没有,那就我当吧!” “你也要当博士?”寒月问道。 “那倒不是。我指的是给金田家当女婿。说起来,这事实在抱歉。不过我也是没办法,对方一再请求,我只好却之不恭了。但是不管怎么说,我心里还是觉得很对不起寒月先生的。”多多良说道。 “没什么关系。”寒月答道。 “不错,你要有这个想法,那就随便娶吧。”主人说道,语意模糊。 这时,不甘寂寞的迷亭又开始胡扯了,他说:“这可是件好事,值得祝贺。所以说嘛,无论家里的小姐什么样,千万别发愁,早晚能嫁出去的。这不就按我之前的话来了吗,竟有这样一位厉害的绅士当女婿。这回你的新体诗可有的写了,东风,速速动笔吧。” “哟,这就是东风先生啊!您打算为我的婚礼写点儿什么啊?到时候,我就印好发给各处,送到《太阳》杂志社去也没问题。”多多良说道。 “当然可以写,何时用?”东风说道。 “何时都行,您有写好的吗?那样也行。到时候,我请您喝香槟以做报答。香槟,您喝过吗?味道不错。等到结婚时,我打算请个乐队,先生。到时候,将东风先生的作品谱上曲,然后演奏出来,这主意如何?” “你自己看着办吧。”主人答道,语气颇为冷淡。 “这谱曲的事您能做吗,先生?”多多良问。 “瞎说什么。”主人答。 “谁懂音乐啊,诸位?”多多良问。 “在选婿上,寒月已经落榜了,但是尽管如此,在拉提琴上,他可是个高手。你快求求他,心诚点儿,要想让他答应,估计只喝香槟是不行的。”迷亭说。 “您放心,我是不会给您喝那种难喝的香槟的,就是那种只有四五块钱。我给您喝的绝对是好的,您就答应了吧。”多多良说道。 “我当然愿意效劳,而且就算只有两角一瓶的香槟或者什么报酬都没有,我也是愿意帮你谱曲的。”寒月答道。 “哪儿能让你白作呢,报酬还是要有的。如果你不喜欢香槟的话,那就给你这种报酬吧,你看如何?”多多良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些东西放在铺席上。那是一些少女的照片,都是十八九岁的年纪,有的是半身像,有的是全身像,有的站着,有的坐着,有的穿裙裤,有的穿正装,还有的梳着高田髻,这些照片一共有七八张。然后,多多良接着说道,“这些人都可以用来当作结婚对象。先生,您可以从中选择两位,然后为寒月和东风先生牵线,这也算是给他们的回报了。”他一边说还一边拿着一张向寒月问道,“这个怎么样,寒月先生?你喜欢吗?” “看着不错,麻烦您费心。”寒月答道。 “那这个呢?怎么样?”多多良又换了一张问道。 “也不错,劳您费心。” “那你相中哪个了?” “都不错,哪个都可以。” “哟,你这个人还挺风流。这可是个博士的侄女,先生。”多多良说道。 “哦,这样啊。”主人答道,听起来颇为漫不经心。 “这个只有十七岁的少女不但岁数小,而且还有个好脾气。如果选择了她,光陪嫁就有上千元呢。还有这个,她父亲可是县知事。”多多良在那儿自顾自地说道。 “我能不能把这些都娶了呢?”寒月玩笑道。 “都娶了?难道你主张一夫多妻制吗?你这心也太大了。”多多良说道。 “一夫多妻制吗?我倒没这想法。不过我倒是主张食肉。”寒月说道。 “看看这些东西,你还是赶紧收起来吧,别在那儿胡说八道了。”主人呵斥道,语气颇为不满。 听见这话,多多良追问道:“这么说,对这些少女,所有人都不敢兴趣吗?”他一边说,一边将这些照片收起来重新装进了口袋里。 “这些啤酒呢?干什么的?”主人又问道。 “那是我给您带的礼物,您来一杯吧。是为了提前庆祝,这可是我特意从路口酒馆买来的。”多多良说道。 主人拍手招来女仆,让她打开瓶盖,然后和在座各位一人一杯。除主人外,还有迷亭、寒月、独仙和东风先生,他们共同对多多良先生的婚事表示祝贺。多多良接着说道:“我希望在座的各位都能去参加我的结婚典礼,到时请你们务必赏光。”神色看起来颇为兴奋。 “还是算了吧。”主人连忙答道。 “先生这是为何?在我的一生中,这可是件大事,按情理来说,先生哪有不出席的道理呢?”多多良说道。 “这和情理没什么违背,反正我不去。”主人答道。 “先生为何如此呢?是因为没有合适的衣服吗?裙裤、外褂还是有的吧?您真应该多去和人接触,先生。到时候,我还可以将一些著名人物介绍给您。”多多良说道。 “算了吧,我不感兴趣。”主人答道。 “就算是看在您的胃病上,也应该去,这是有好处的。” “好不好处的,无所谓。” “您既然如此坚持,那也只能从命了。”多多良说完又向迷亭问道,“您呢,先生?能来赏光吗?” “我吗?我肯定会去的,没什么能阻拦我。如果有可能,当你们的媒人也可以,这可是我的荣幸。正好,我想起一首俳句‘香槟九度喜春宵’——什么?已经有媒人了,铃木滕十郎?哦,是他啊,这倒不出我所料。虽然可惜,但也只能这样了。总不能两个媒人吧,那就多了。不过你放心,无论如何,我都会去的。”迷亭说道。 “那您呢?来吗?”多多良又向独仙君问道。 “我吗?‘一竿风月半生闲,垂钓白苹红蓼间。’”独仙答道。 “什么意思,是选自唐诗吗?”多多良问道。 “什么意思吗?我也不知道。”独仙答道。 “这就没办法了,那寒月你呢,就冲着以前的那段关系,你也得赏光吧?” “我当然会去,否则不就没机会听乐队演奏我的曲子了吗?我可不想留下这样的憾事。”寒月答道。 “就是这么个理,那你呢,东风先生?” “容我想想,”东风想了一会儿答道,“我自然也要去,但我想将我的新诗诵读于你们夫妻二人的面前。” “太好了,在我的一生中,还是头一次觉得这么好呢,所以我得再来一杯。”多多良一边说一边自顾自地喝起了自己带来的啤酒,最后整个脸都变得红彤彤的。 此时正值秋季,白日渐短,太阳已经要落山了。火炉上扔着很多烟蒂,形成了一堆,里面的炉火也已经熄灭。虽然在此之前,大家还在从容不迫地闲聊,但是到了此刻,这种谈兴也已经渐渐消弭。最先开口的是独仙君,他站起来说道:“我要告辞啦,天色已晚。”其他人也陆续开始附和着告辞,然后就一起离开了。就这样,突然间,客厅就冷清了下来,就好像戏班子散场时的情景。吃完晚餐的主人又钻进了书房,女主人拢了拢自己的衣服领子,开始缝她那件夹袄。这件夹袄她平时常穿,经过多次浆洗,此时已经有些褪色。至于孩子们,现在已经进入了梦乡。女仆也没闲着,跑去了澡堂。 无论对任何事物,这些人似乎都满不在乎,但这不过是表面现象。事实上,只要将他们的心灵打开,各种悲哀凄凉的声音就会喷涌而出。就说独仙君,表面看来,他似乎已经超然物外。但事实上,他的两腿就没从地面上离开过。还有迷亭先生,看起来万事都无所谓,但他的世界也并非画中之景那么美好。还有寒月,他已经放弃了和玻璃球的对抗。对他来说,最妥当的做法就是将老家的妻子接到身边,但是如果这种生活长久地维持下去,他必将感到厌倦,这是在所难免的。至于东风先生,虽然他现在总是给女人写些献诗,但是再过个十年八年,这种事的弊端就该显露了。还有多多良先生,至于他会成为什么样的人,那可不好说。但愿他能成为那种人,一辈子都能请人喝香槟,并为此扬扬自得。铃木先生估计会继续在生活中奔波,虽然这会让他疲惫不堪,但是与止步不前相比,到底要好一些。 在这个世界上,身为一只猫的我已经生活两年了。在我的脑海中常有这样的想法,估计以后不会再有我这样的猫了,如此地见多识广。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在不久之前,一只叫莫尔的猫突然声名远扬,与它素不相识的我着实被吓了一跳。此后,在我的探听下才发现,原来这家伙已经死了一百多年了。不过也难为这个家伙,竟然为了吓唬我,特意从遥远的冥界以幽灵之身穿越过来,估计也可能是为了满足自己一时的好奇心吧。在去面见自己的母亲时,这只猫叼了一条鱼做礼物。谁知路才走了一半,它肚里的馋虫就被勾出来了,于是这条鱼就进了它的肚子。这只猫如此不孝,可是在才华上,即使与人类相比,它也毫不逊色。甚至就连他的主人,也会被它偶尔的诗作震惊。在一个世纪之前,竟然就出现了如此有才华的猫,那像我这种一无是处的家伙,更应该早点儿辞别世人回到虚无之乡去,这样反倒要好些。 主人终究会死的,不过是早晚的事。金田先生虽然现在还活着,但也和死人没啥区别,因为他的心早已被私欲占满了。秋天的树叶已经没剩下多少了,对于万物来说,无论如何,最后终将走向死亡。就算活着,用处也不一定大,与之相比,更聪明些的做法还不如早早死去。按刚才诸位先生的说法,对人类来说,自杀将是他们最终的命运。这个世界诸多束缚,如果不多加小心,恐怕我们猫也会投生到这个世界上,那就太可怕了。我心里也没来由地沉痛起来,于是为了使自己打起精神来,我也要去厨房尝尝多多良带来的啤酒。 在秋风的吹动下,厨房的门并没关严,不知不觉中,厨房的煤油灯已经被门缝进来的风吹灭了。月亮静静地高挂在天空中,透过窗子,在屋里留下细长的影子。三只杯子放在茶盘里,其中两只里还留有液体,差不多有半杯,颜色和茶水没啥区别。这些杯子都是玻璃的,所以就算里面装着开水,依然会让人觉得冰冷。更何况现在正值秋夜,周围十分冷清。这些液体放在灭火器的旁边,在凄清月色的照耀下,在喝到嘴里之前,那种冰凉的感觉就已经让人打起了退堂鼓。不过无论何事,只有经历过了才有发言权。例如喝过这种东西的多多良先生,他的整张脸都红彤彤的,呼出的气热腾腾的。我是一只猫,然而尽管如此,保不齐我喝完这种东西就会变得高兴呢,这都是没准儿的事。 既然生命最终都将走向死亡,与死后在坟墓里无奈地后悔相比,我情愿在活着时勇于尝试任何事。因此,我不停地给自己打气:“勇敢点儿,喝吧。”于是,我将舌头使劲地伸向杯子里,然后舔了几下,发出吧嗒吧嗒的声音。结果那感觉把我吓了一大跳,舌头上传来刺痛的感觉,就好像被针尖扎了一样。这种东西显然不适合我们猫类,臊气烘烘的,人类竟然能喝得下去,也不知发了什么疯。无论如何,猫是受不了啤酒这种东西的。在第一次喝时,因为感觉难喝,我就打算缩回自己的舌头。然而我转念又想:“人们常说,好药必定苦涩。所以在生病时总是喝一些东西,看起来很奇怪,喝得他们的眉头都皱起来了。”所以我一直不敢确定,是因为吃药,所以病才好的呢?还是因为病好了,所以才吃药呢?对于这个问题,现在就是寻找答案最好的时机。 如果除了一些苦涩,喝下去不会产生什么后果,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但如果喝完之后真能高兴起来,就像多多良先生那样飘飘忽忽的,那就成了前所未有的新发现,大可以对附近的其他猫倾囊相授。到底会发生什么呢?只有天知道。所以我只好强迫自己继续喝,然后把命运交给了上天。于是,我就这样把舌头伸进杯里,闭着眼睛继续喝,之所以要闭上眼睛,是因为在双眼睁开的状态下,我是万万不想喝的。我强迫着自己,终于将那半杯啤酒一扫而光。然后我就感觉不同寻常起来,非常奇怪。最开始是,我的舌头非常难受,就好像被火烧了一样。嘴里也如此,似乎受到了外部的压迫。可是在喝完几口后,慢慢地,一种舒服的感觉油然而生,当第一杯见底时,我整个人都轻松起来。于是,我又转向第二杯,心里觉得再喝点儿也没什么。于是,没过多久,第二杯也见底了。更有甚者,就连茶盘上洒落的那些,我都没放过,全都舔进了自己的肚子里。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一直呆呆地立在原地,以便于对自己喝酒后的身体状况有个了解。随着时间的流逝,身体的温暖程度不断升高。眼睛也蒙眬起来,睁一半闭一半。耳朵也热起来,好像发烧一样。我甚至想大声地唱歌跳舞,就是那种“猫蹦蹦”舞。此时,什么主人、迷亭、独仙啊,都不被我放在眼里,真想让他们滚蛋。还有金田老爷,我真想给他挠个满脸花。至于金田太太,她那大鼻子也保不住,非得被我咬掉一块不可。我有好多事想做,最后我站了起来,整个身形都飘飘忽忽的,然后歪歪倒倒地向外面走去。我心里觉得有趣,打算去外面对月亮问个好,我实在太高兴了。 据我估计,我现在的感觉就是所谓的飘飘然吧。我的四条腿似乎都站不稳了,我踱着歪歪扭扭的步子,似乎是在散步,但又不像。与此同时,我十分想睡觉,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甚至分不清自己的状态,到底是在睡觉还是在走路?在我的感觉里,我的眼睛是睁开的,但是不知为何,眼皮却颇为沉重。事情已经到了这个样子,我也就没什么可顾忌的了,不管前面是什么,刀山也好,火海也罢,我都要一往无前。我浑身绵软,将腿伸向前方,结果“咕咚”一声,我猛地一惊,心想这下完了。不过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当时的头脑依旧让我没办法再理清了。 当我逐渐清醒时,发觉自己正在水上漂浮着。手足无措的我连忙用手脚胡乱抓弄,结果除了水,周围什么都没有。而且因为一番抓弄,直接使自己向着水底沉去。迫不得已,我只好将两条后腿翘起,然后用前腿去拨弄水,这时,水声哗哗的响起,我好歹把脑袋露出了水面。我想知道自己身处何地,连忙环顾四周,结果发现自己正在水缸里。在夏天来临之前,这水缸里养着一种水草,叫水葵。不过这些水草在夏天来临后就被乌鸦吃了个一干二净,而且这水缸也成了乌鸦们的洗澡池。缸里的水随着乌鸦洗澡次数的增多而减少,当减少到一定程度后,乌鸦们就会放弃此地。原本我还寻思,最近看不到乌鸦来洗澡,哪儿承想现在却轮到了我自己替乌鸦在这儿洗起澡来了。 我的腿根本够不到水缸边缘,因为这中间的距离差不多有十几厘米。就算往上跳,同样没什么作用。但如果我什么都不做,那除了沉入水底,就没有其他结局了。我不停地挣扎,连缸壁也被我挠得嘎嘎作响。虽然碰到缸壁也会有些爬上来的感觉,但是用不了多久,我又会跌落到水里,再次发出“咕咚”一声。掉到水里后,喘不上气的感觉十分难受,迫不得已,我只好接着挠缸壁。没过多久,我的身体就越来越疲惫,心里也越来越焦虑,腿脚也越来越缓慢。甚至到了最后,即便是我自己,也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了。是为了要跌进水里,所以我才去挠缸壁的吗?还是说我之所以挠缸壁就是为了跌进水里呢? 我当时的情况可谓十分痛苦,心里不禁想道:“正是因为我想离开这个水缸,所以才会如此痛苦。可是虽然我的愿望很迫切,但事实上,要想爬出去是根本不可能的。就算我不会沉入水里,浮在水面上的我将前腿竭尽全力向前伸,也不过才十公分长,离十五厘米高的缸沿还差得远呢。既然如此,我所有的焦虑和挣扎就都是无济于事的。哪怕再过一百年,任凭我如何挣扎,要想逃出去也是不可能的。我现在之所以如此痛苦,正是因为我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可真是自寻烦恼,没劲儿透了,只有傻子才会这样自找苦吃。” “随它去吧,不要管了,放弃挠什么缸壁吧。”我心里这样想着,四条腿、脑袋和尾巴也就随之放弃了挣扎。慢慢地,一种舒服的感觉袭来。痛苦吗?高兴吗?我分不清。这是在水里?还是在主人的客厅?我同样分不清。不管了,随便在哪儿吧,一切都无所谓了。除了舒服,我再也没别的感觉了。不,不对,慢慢地,连舒服的感觉都没有了。我似乎进入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那里安宁、静好,就算天地化为飞灰也和我没关系了。 我要死了,只有死亡时才能如此安宁。谢谢啊!谢谢啊!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注释 [1]指以帮忙照料家务作为回报,在别人家吃饭的书童,同时还要上学。 [2]日本特有的生活用品,常用于冬季来温暖下半身。 [3]日本古典歌舞剧“能”的台本,简称谣。能是在日本中世纪的室町时代,在猿乐的基础上进行改革、提高而创作出的综合性舞台艺术。大部分题材取自文史典籍,也有一些来自社会现实。 [4]平忠盛(1096—1153):日本平安时代末期武士。 [5]华特曼纸:一种高级绘画纸,洁白厚实,多用于画水彩画,系英国肯特郡的华特曼公司制造,故称华特曼纸。 [6]1坪约合3.3平方米。 [7]《尼古拉斯·尼克尔贝》是狄更斯的一部长篇小说,主要讲述尼古拉斯·尼克尔贝的生平和事迹。 [8]达·芬奇(1452—1519):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天才科学家、发明家、画家。 [9]间:日语用量词,战国时代初期一间等于1.6米,后为1.8米。 [10]托马斯·格雷(1716—1771):英国18世纪重要抒情诗人。其代表作有《墓园挽歌》《爱猫之死》等。 [11]爱比克泰德(约55—约135):古罗马哲学家。主张遵从自然过一种自制的生活,他的思想对后来的哲学与宗教都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12]安井息轩(1798—1876):日本宫崎郡清武町人,江户时期儒学集大成者。最开始时在昌平坂学堂学习,后来就学于松崎慊堂,接着在昌平坂学堂担任教官之职。 [13]坂本龙马:维新志士、思想家、活动家,处于日本明治维新时代。 [14]卡莱尔(1795—1881):苏格兰评论家、讽刺作家、历史学家。在维多利亚时代,其作品就有很大影响力。主要作品有《法国革命》(3卷)、《论历史上的英雄、英雄崇拜和英雄业绩》、《普鲁士腓特烈大帝史》(6卷)。 [15]天璋院(1835—1883):名笃子,生活在江户时代后期至明治时期,江户幕府第13代将军德川家定的正室。 [16]并不是什么食物,而是指两种诗歌的风格,迷亭在此使用这两个词汇是为了逗弄服务生。 [17]一位诗人的笔名,其日语发音和西餐中的炸土豆牛肉饼相像,这又是迷亭逗弄服务生的手段。 [18]咏诵日本俳句的诗人,在这里也是在逗弄服务生。 [19]芜村:江户时代中期的俳谐师、画家。其画与池大雅比肩,精汉诗。著有俳谐句文集《新花摘》、长诗《春风马堤曲》等。 [20]吉原:日本有名的妓院街。 [21]莱斯特伯爵: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的宠臣,也是十六世纪英国及西欧重要的政治人物。 [22]伦勃朗:欧洲17世纪最伟大的画家之一,也是荷兰历史上最伟大的画家。 [23]旧幕:指明治维新之前的江户幕府时期。 [24]赖山阳(1780—1832):江户末期有名的历史学家、汉文学家。 [25]大灯国师:即宗峰妙超(1282—1337),日本临济宗僧。 [26]《金色夜叉》:日本明治时期小说家尾崎红叶的作品。 [27]这里是圆滑世故之意。行德镇位于日本千叶县,盛产蛤蜊。 [28]威廉·詹姆斯(1842—1910):美国心理学家和哲学家,美国心理学会的创始人之一。 [29]摄津大掾应指竹本摄津大掾,为净琉璃代表人物。净琉璃是日本的一种传统戏剧。 [30]左甚五郎:16世纪后半叶日本江户时代传说中的神奇建筑雕刻家。 [31]斯坦朗(1859—1923):法国画家。 [32]来自司空图的诗句,全诗为:“灾曜偏临许国人,雨中衰菊病中身。清香一炷知师意,应为昭陵惜老臣。”司空图为晚唐诗人。 [33]泷泽马琴(1767—1848):又名曲亭马琴,是日本最著名的小说家之一,代表作为《南总里见八犬传》。 [34]希罗多德(约前484—前425):古希腊作家。 [35]原句“惆怅久,恰似归来时刻庭中柳”。出自江户中期俳人大岛。 [36]《奥德赛记》:一译为《奥德修纪》。古希腊史诗,相传为荷马所作,主要取材于希腊英雄奥德修斯在特洛伊战争后的一段奇异经历,并穿插许多神话和传说。 [37]珀涅罗珀:奥德修斯的妻子。 [38]忒勒玛科斯:希腊神话中奥德修斯和珀涅罗珀的儿子。 [39]尤迈俄斯:奥德修斯的仆人。 [40]费罗迪奥斯:奥德修斯的仆人。 [41]《贝奥武夫》:一译《贝奥武甫》,讲述了斯堪的纳维亚的英雄贝奥武夫的英勇事迹,完成于公元八世纪左右,与法国的《罗兰之歌》、德国的《尼伯龙根之歌》并称为欧洲文学的三大英雄史诗。 [42]布莱克斯通(1723—1780):英国法学家、法官。 [43]《农夫皮尔斯》:英国诗人威廉·兰格伦所著的长诗。 [44]大高源吾(1672—1703):江户前期的武士。 [45]苏格拉底(前469—前399):古希腊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 [46]索福克勒斯(前496—前406):古希腊剧作家,古希腊悲剧的代表人物之一,和埃斯库罗斯、欧里庇得斯并称古希腊三大悲剧诗人。 [47]西摩尼得斯(前556—前468):是古希腊最有名的抒情诗人之一。 [48]大隈伯:此处可能是指大隈重信。大隈重信(1835—1924),明治时期政治家、财政改革家。 [49]织田信长(1534—1582):日本战国时期名将、政治家。 [50]哥尔德斯密斯(1730—1774):英国诗人、剧作家、小说家。 [51]威廉·梅克比斯·萨克雷(1811—1863):英国作家,其代表作品是《名利场》。 [52]尤利乌斯·恺撒(公元前100—公元前44):即恺撒大帝,罗马共和国(今地中海沿岸等地区)末期杰出的军事统帅、政治家。 [53]蔡辛(1810—1876):德国数学家。 [54]鲁道夫·菲尔绍(1821—1902):德国医生、人类学家、公共卫生活动家、病理学家、史前生物学家和政治家。 [55]熊坂长范:日本平安末期传说中的盗贼。 [56]在日本,是用铺几块(叠)榻榻米来计算房间面积的。 [57]“子曰,由也升堂矣,未入于室也。”出自《论语·先进篇》。意思是虽然子路有很高的学问,但还没到家。此处这句话是对原文的套用,但句意是反的。 [58]素町人:对商人的一种蔑称。 [59]查理曼:(742—814),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国王。 [60]威灵顿(1769—1852),原名阿瑟·韦尔斯利,英国著名将领和军事家,英国第21位首相。 [61]帕斯卡尔(1623—1662):法国数学家、物理学家、哲学家、散文家。 [62]《项狄传》全名为《绅士特里斯舛·项狄的生平与见解》,是18世纪英国文学大师劳伦斯·斯特恩的代表作之一。 [63]开尔文(1824—1907):英国著名物理学家、发明家。 [64]圣伯夫(1804—1869):法国文学评论家。 [65]布伦迪埃(1849—1906):法国评论家。 [66]左拉(1840—1902):法国作家,代表作为《萌芽》。 [67]以写生画的手法,对大自然、人生进行如实描述。最先是由作家正冈子规提出来的。 [68]选自南朝宋文学家鲍照的《咏史·五都矝财雄》,原诗为:“五都矝财雄,三川养声利。百金不市死,明经有高位。京城十二衢,飞甍各鳞次。仕子彯华缨,游客竦轻辔。明星晨未晞,轩盖已云至。宾御纷飒沓,鞍马光照地。寒暑在一时,繁华及春媚。君平独寂寞,身世两相弃。” [69]达摩祖师与梁武帝所作之问答,意为此大悟之境界无凡圣之区别,既不舍凡,亦不求圣,谓之曰廓然无圣。 [70]赫拉克勒斯:又名海格力斯,希腊神话中大的英雄,宙斯与阿尔克墨涅之子。 [71]《蒙求》为唐朝李翰编著的史书,《新撰蒙求》为后人做。 [72]小泉八云(1850—1904):原名拉夫卡迪奥·赫恩,旅居日本的英国人,现代怪谈文学的鼻祖。 [73]镜太郎(1873—1939):日本小说家,代表作《夜间巡警》《外科室》。 [74]缪塞(1810—1857):法国浪漫主义作家。 [75]英文“stick”的音译,手杖的意思。 [76]上田敏(1874—1916):日本诗人、评论家。 [77]源义经(1159—1189):日本传奇英雄,日本平安时代末期的名将。 [78]西行法师(1118—1190):日本僧人,俗名佐藤义。长于和歌,他被认为是和歌史上可与歌圣柿本人麻吕匹敌的歌人,对后世产生巨大影响。 [79]西乡隆盛(1828—1877):日本江户时代末期(幕末)活跃的政治家,和木户孝允(桂小五郎)、大久保利通并称维新三杰。 [80]岩见重太郎(?—1615):日本战国时代的武将。 [81]高山彦九郎(1747—1793):日本江户时代后期著名政治学者,与林子平、蒲生君平并称“宽政三奇人”。 [82]汉尼拔(前247—前183):北非古国迦太基名将、军事家。 [83]一饭之德必偿:出自《史记·范雎蔡泽列传》:“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现比喻微小的恩德。 [84]尼采(1844—1900):德国著名哲学家、西方现代哲学的开创者,同时也是卓越的诗人和散文家,现代最伟大的思想家和哲学家之一。 [85]帕森斯(1854—1931):英国发明家。 [86]雨果(1802—1885):法国作家,19世纪前期积极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家。 [87]史蒂文森(1850—1894):英国著名小说家、诗人。 [88]阿喀琉斯: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的一个英雄。 [89]鄢陵之战:春秋战国经典战役之一,是晋国和楚国为争夺中原霸权而展开的战役。 [90]莱布尼茨(1646—1716):德国哲学家、数学家,被誉为十七世纪的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法学、伦理学诸多方向都留下了著作。 [91]亲鸾(1173—1263):日本佛教净土真宗初祖。 [92]大日莲(1222—1282):日本佛教日莲宗创始人。 [93]莲生和尚:即为熊谷直实(1141—1208),日本镰仓初期的武将,出家后法号莲生。 [94]楠木正成(1294—1336):镰仓幕府末期到南北朝时期著名武将。 [95]出自《论语》,意为敷衍了事。 [96]元禄是日本的年号之一,位于贞享和宝永之间,此时的天皇为东山天皇,幕府将军是德川纲吉。此处是指流行于那一时期的服饰。 [97]伊藤博文(1841—1909),日本近代政治家。 [98]岩琦男爵:即岩崎弥太郎(1835—1885):日本三菱集团创始人。 [99]《唐诗纪事》四十卷中记载:唐文章吟“人皆苦炎热,我爱夏日长”。柳公权则以“熏风自南来,殿角生微凉”来续接。 [100]日本一位将军在出征前问来自中国的明极楚俊禅师:“在生死攸关时该当如何?”禅师答:“两头俱截断,一剑倚天寒。”意思是说:抛开生死、胜败,只让手中长剑威然于天地间。 [101]正冈子规(1867—1902):日本歌人、俳人。 [102]佛门术语。露地指门外的空地,寓意平安之所。白牛指清净之牛。露地白牛是指没有丝毫烦恼污垢的清净境地。 [103]康诺特(1850—1942):英国军官、政治家。 [104]出自释广闻的褙语录,原诗为“路不赍粮笑复歌,三更月下入无何。太平谁整闲戈甲,王库初无如是刀”。 [105]阿瑟·琼斯(1851—1929):英国戏剧家。 [106]狩野元信(1476—1559):日本室町后期画家,代表作《大德寺大仙院客殿袄绘》《妙心寺灵云院旧方丈袄绘》等。 [107]梅瑞狄斯(1828—1909):英国作家。 [108]乔伊斯(1882—1941):爱尔兰作家、诗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后现代文学的奠基者之一,其作品及“意识流”思想对世界文坛影响巨大。 [109]第欧根尼(约前412—约前323):古希腊哲学家。 [110]毕达哥拉斯(约前580—约前500):希腊哲学家、数学家和音乐理论家。 [111]德摩斯梯尼(前384—前322):古雅典雄辩家、民主派政治家。 [112]塞内加(约前4—65):古罗马时代著名斯多亚学派哲学家。 [113]玛卡斯:希腊神话中的军事领袖。 [114]厄洛斯:希腊神话中的爱神。 [115]普洛托斯:希腊神话中的海中先知。 [116]瓦勒里乌斯:活跃于公元20年前后,罗马历史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