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o之论女配的错误打开方式》 通知 接下来说一个对你们来说可能不怎么重要的通知。 时隔差不多一个月,本噜算是成功归来了,辞掉了学生会副主席的位子,把我的好闺蜜推了上去,然后安安分分的捞了一个部长的位子坐坐。 本噜本身就有先天的疾病,每月都要定时去医院检查,开学初刚接任学生会副主席这个职位,事情忙得很,曾经有一度一个星期都没有吃上过一顿热饭,我老师心疼我,毕竟她知道我的身体状况,于是建议我推掉工作,然后我认真的考虑了一下,把我闺蜜丢了出去…… 虽说部长的位置也有很多事情要做,但是总比副主席要好,大概过了这个月的中旬,我就有时间更新了。 但是…… 当初是想写黑暗文的,结果莫名其妙的写成了这样,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说了,于是决定跟那八个收藏了我文的读者说声对不起,之后我决定把文章从头到尾的修改一遍,故事风格按照我的喜好来,没有大虐,多偏向于逗比温馨,不过小虐还是要有的。 想了想直接改文太麻烦,于是我决定把前面的都删了,有些部分不会改变,女主名字还是叫顾念之,男主暂时还没定下来。 对不起。 -——————噜朽啦啦。 一、 冷风呼呼的吹啊,雪花哗哗的飘啊,顾念的心此刻是拔凉拔凉的啊…… 我顾念,二十一世纪的好公民,此刻正身处阴间,然而就在昨天,算命的还跟她说她能活到八十岁…… “啊啊啊啊啊!!”抱着奈何桥边的石柱,顾念死都不愿意过桥。 “那个啥……” 恰好被白无常勾魂的时候顾念在做饭,瞪了瞪眼,她气势汹汹的举起手中的菜刀,“小鬼!我告诉你,我才不管你的法力有多深!老娘说了很多遍了我叫顾念不叫顾念芝!早特么说了你勾错魂了,我才不要投胎,我要还魂,我还有事情没有做呢!”我还没有跟他说我最想说的话,怎么可以就这么死了…… 这下轮到白无常尖叫了,“啊啊啊啊啊啊!姑奶奶你息怒,咱们阎王已经在过来的路上了!” 说曹操曹操到,大概是听到了白无常撕心裂肺的尖叫,一抹白色的身影飞快的奔了过来,“本小王在这!谁叫我!?” 顾念眼见着眼前这抹白影刹不住车,一头撞在她怀里,然后她不受控制的往后倒去,头狠狠的撞在了奈何桥边的三生石上,视线模糊前,顾念死死的盯着怀中唇红齿白的男生,把他的相貌牢牢地记在了脑海里,“小子,我记住你了!”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小阎王丝毫没有察觉出自己闯了祸,起身呆头呆脑的看了眼白无常,“大白你咋了?” “天啦噜!”白无常撕心裂肺的说道,一张脸白了又白,“我滴个娘啊,小阎王你造你做了什么吗……你现在不仅批错了魂,还把这个魂给撞晕了,更重要的是……这个魂很彪悍,她随身带了菜刀……” “…………”小阎王的脸色同样白了又白,“大黑你要救我。” 黑无常很没义气的耸肩,表示无能为力,天知道他刚刚都经历了些什么,总之他不要再惹上这个姑奶奶了。 “…………呜哇,怎么办?” 某路过的小鬼好心出建议,“阎王您生来唇红齿白,长得玉树临风无人能敌,不若************看来也只能这样了。” 于是乎………… 顾念一睁眼,就看见了某只在她面前摆着各式诱人姿势并且抛媚眼,距离神经病只差一丢丢,“……你在干啥?” 某小阎王泄气的撇嘴,“本小王在诱惑你,没有看见吗。” 不说还好,一说她就来气,一把掀了盖在身上的被子,她凶神恶煞的掐住小阎王的脖子,“我诱你妹妹!我要还魂,你这么做特么是犯法的!” “放手、放手啦!”小阎王两眼含着豆大的泪花,“本小王知错了!我刚刚去查了生死簿,你的寿命应有八十六,那天是因为停电了太黑,所以我才会批错魂,但是你看啊,我们地府也是挺好的啊,不然你留下做差呗,你看白无常这个职位如何,关键是你的皮肤……” “我做你爹爹!” 小阎王睁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怯怯地看着她,“我……我爹爹已经上天了,你要不要换一个做……” 顾念深吸一口气,心知跟这个小阎王不是同一个时代的,没有办法正常的聊天,“我没有别的要求,就是给我还魂,就算只有一天也好。”给自己一天的时间,好把想做的事都做了,这样也好没有遗憾的离开。 “可是……你的魂魄下来已经超过一天了,身体里面早就没有了阳气,根本就没有办法让你还阳……啊!有了。”小阎王苦恼的挠了挠头,忽然从衣袖里掏出一本小册子打开,一瞬间的光芒让她不适的闭了闭眼,再睁眼,一圈凌乱的文字漂浮在自己周围。 “这是什么?”顾念好奇的伸手,想要触碰一下,谁知道其中一个光圈忽的飘到了她的手上,“?” 小阎王看着光圈,伸出食指点了点,一行文字显现出来: 顾念之,十九岁,a市安南大学大二学生。 “跟我就差了一个字啊……这是干什么用的?” 面对顾念,小阎王笑了笑,“这是生死簿中选出来的、今天要勾了的魂,你不是说你要还魂吗,我从里面选出了一个最符合你魂魄的躯体,如果你有什么想做的,用以前的那个身体肯定是不可能的了,但是我可以让你还魂到这个身体里,但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你在哪里得不到认可,三个月后,魂魄会自动脱离身体回到地府。” “…………”顾念盯着他,破天荒的伸手摸摸他的额头,“小屁孩,知道你是对我好,我听你的。” 或许对别人来说是荒唐的,但是对于顾念说,只不过是换了一副躯体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不过——从现在起,顾念将代替顾念之活着,这一次,谁也不能主宰她的命运。 “boss,你损失了三年寿命。” “……恩。” “为什么?” “只是不想看到她跟我一样,再经历一次我经历过的。” ————————————————————————————-———————————————— 【或许这对你来说并不算什么,但是沈牧言,我希望你清楚,你的无所谓,对我来说——就是一个世界,所以别把自己想的太了不起,这样只会让我看不起你。】 【华灼,你有没有……真的爱过我?】 【……曾经,但是现在我爱不起了,你把我最重要的东西给毁了,我……】 “停停停停停!” 木错,那个毫不留情打断了一场话剧的人就是me——顾念之。 面对用一种看神经病一样的眼神看着自己的男女主角,顾念之拿出了河东狮吼的勇气,“看什么看!说好的深情不舍呢?说好的痛苦难言呢?你们俩特么在玩过家家呢?我好好的一个剧本就给你们演成这样了,是不是非得看着我输了,然后在学园祭上参加cosy才好?!” 闻言,方才还一表人才的“男猪脚”一把扯下头上的假发,披散而下的棕色长发恰到好处的点缀了她秀美的脸庞,刻意压低的嗓音此刻也恢复了原样,“顾念之你丫作死呢!谁叫你要跟他们打赌的,现在话剧演不好了又要说我们,再说输了就输了,你好好地穿一次裙子会死啊?” 真的是【哔——】了狗了,当初也不知道是谁哄着骗着把她拉去酒吧喝酒,醉了之后又正好碰上了他们,喝醉酒的她脑抽的跟他们打赌,明天就是学园祭了,最后一个剧情始终过不去,自己又不能上台,难不成真的要输了然后穿上裙子吗、但是……她答应过那个人,不会在别人面前穿裙子的啊…… “年糕听我说。”李智恩拍了拍陷入回忆的她,姣好的脸上溢出一抹微笑,“自从你一个月前从医院回来,我就发现你变了,我不知道是谁让你变成这样,但是……既然你选择回来,那就证明你放下过去了,为什么不能忘记那些约定,好好地活着,不为别人,只为自己。” 她…………真的可以摆脱吗? 可是,这么深刻的爱过他,怎么可能忘怀呢? 破天荒的,想起了小阎王,那一天,她清楚地看到了在送她还阳的时候,小阎王嘴角流出来的红色液体…… 顾念之,你到底有什么地方值得这么多人为你担心,他想要的认可,一定不是这样的啊…… 忽的,她低头看看手里的剧本,猛地一扬手,看白色的纸张缓缓落下,听着耳边稀稀落落的风声,她笑了笑,“恩恩,水晶,我们走吧,输了就输了。” 这一刻,决定活出不一样的自己,她要让他看到,没有了他,自己照样能过得好好的,不过是一个约定,背叛了就背叛了,毕竟当初先打破约定的人,是他啊。 ——————未完待续。 二、 感觉一股清奇的凉风从大腿根一路往上蔓延…… 顾念之一行不太自然的扯了扯裙子,然后又扯了扯紧紧包裹住一张脸的口罩,尴尬的站在校门口。 是的,你没有看错,由于自己昨天的一时冲动,导致如今她们三人都要在冬日的冷风中穿着短裙——迎客。 “水晶,你现在后悔了吗?” “曾经有一次完美的机会摆在我眼前,我没有去珍惜,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把你那个话剧给排好啊啊啊啊!” “活该。”顾念之白她一眼,“早跟你说过了朴灿烈这个不嫌事多的家伙肯定不会这么轻易就放过我们,我昨天是脑抽了才会上你俩的当放弃这个梗。” 郑秀晶惨兮兮的又扯了扯裙摆,“我怎么知道他会这么狠啊……” 李智恩慢条斯理的撩高裙摆,在里面贴了两张暖宝宝,“话说金钟仁怎么没有救你啊?” 羡慕的盯着李智恩的长裙,“我家开开昨天不小心睡着了,错过了救我的时机……话说嘟嘟对你真的好好啊……” “废话,我嘟(我哥)对谁都这么好。” 同时送上两枚大白眼,“那我怎么没见他救我啊……” 顾念之无语凝噎,都暻秀身为她亲生老哥,虽然两个人一个随了母姓一个随了父姓,但自从那个人加入了社团之后,都暻秀似乎把兄妹情都抛在了最后,一心奔着兄弟过去了,说起来要不是那个人,自己也不会跟他们打赌吧…… 手机叮铃铃的响了起来,她看都没看就接了,“喂?” “宝贝啊,麻麻在你学校门口了,你现在在哪儿啊?” 忘了说,作为一年一度的学园祭,学校只有在这几天才会毫无保留的对外开放,除了能在学院里吃到各色小吃和玩到各种游戏之外,还能买到各专业学生亲手制作的作品,并且在学园祭的最后一天,学校会举办一场晚会,可以算得上是a市最引人瞩目的一场学园祭了呢。 而作为一个一个月只能见到女儿一次的苦逼母亲,顾念之的麻麻乘这次机会过来见见女儿,顺便提早物色一名女婿,当然这件事情顾念之本人是不知道的。 顾念之看了看马路对面的樟树下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母亲,无奈的笑了笑,“老妈,你这么鬼鬼祟祟的会被保安抓走的啦,你现在先进校门联系老哥,他会过来接你的,我这边还有事,只能麻烦你自己先逛一逛了。” “没问题没问题。”顾妈妈狂猛点头,刚好女儿不在,自己才能毫无顾忌的找女婿啊…… 朴灿烈缺心眼归缺心眼,到底身后还有三个男人虎视眈眈的看着他,虽然知道其中一个和三个女孩都没有过往,但就冲着顾念之那完全和某人一样的性格,而且虽然他没有说,但毕竟也是真真实实经历过的,临近中午就好声好气的把三个女孩给接到了咖啡屋里。 一进门,感受到了迎面扑来的暖气,顾念之飞扑而上,一把掐住朴灿烈的脖子死命摇晃,“啊啊啊啊啊!!!朴灿烈你丫给老娘等着,居然让老娘在冷风中吹了三个小时!” 朴灿烈皱眉,正想把女孩素白的小手从脖子上拿下来,眼角的余光却瞥见女孩懂得通红的鼻尖和胳膊,不由的软了嗓音,“好了,别生气了,是我的错。” 顾念之怔愣,下一秒如同见了鬼一般跳开两米远,两只小胳膊死命的在空中画圈,“雾草朴灿烈你是不是吃错药了?居然这么轻声细语的对我说话、不对不对,妈咪妈咪哄!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妖怪!快把朴灿烈给我吐出来!” 朴灿烈犹如看智障一般的看着女孩,麻痹确定这货不是猴子请来的逗比吗? 都暻秀则一脸无奈的挡住了脸,妈,你是怎么把这个逗比给生出来的? “鹿晗,快出来把你家逗比牵回去!” 也不知是谁喊了这么一句,屋里的气氛顿时冷清了下来,顾念之僵着嘴角放下胳膊,冷笑着披上早上穿来的外套,“我和鹿晗没有关系,也希望你们不要再把我和他牵扯在一起,毕竟人家现在的正牌女友还在你们社里,到时候出事了又要怪在我身上。” “好了好了。”似乎是看出了气氛的凝滞,金俊勉开始出来调节,“好了,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说这么多也没用。下午学园祭正式开始了,我们可是要在这三天里床下最高纪录的社团呢,现在分配一下工作,珉锡、钟大在吧台内制作咖啡,暻秀和艺兴就去做糕点……” “我去拉客吧。”顾念之淡淡开口,指了指身上的衣服,“反正都已经穿了,也不差那一时半会。” 手腕忽然被一抹温热附上,顾念之顺着那只手向上看去,不经意间看见了鹿晗略带怒气的眼眸,她忽然嘲讽的笑了笑,曾几何时,这双眼眸对着自己的时候,只会露出如小鹿一般温柔的眼神,现在居然连一丝温柔都不带了吗…… “丫头,你非得这么作践自己吗?” 轻轻地拂下他的手,就像作别最后一丝牵挂一般缓慢,心犹如被刀割了一般,却也依旧要笑着,“对,我就是爱作践自己,但这又关你什么事呢?我早就说了我不是那什么顾念,我是顾念之,只是一字之差,确有天然之别,拜托你不要再认错了,我只是我自己,不是任何人的替代品。” 鹿晗啊,你这样只会让她更加离不开你,这不该啊…… 她是顾念之,不再是你记忆中的那个顾念了,两个不同的人,即使你早就发现了不对,但为什么就不能当做不知道呢…… 作践?至始至终作践的只有你自己啊,活在昨天的记忆里,固执的把别人当做替代品,但你的眼神告诉我,你已经成了一个没有感情的木偶,只能卑微的祈求过去不要抛弃你,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从这段回忆里挣脱出来,活出真正的自己? 是不是……她当初的选择就是错误的…… ————————未完待续 醉荫花雕 一、 “张艺兴!” 怒吼声破空而来,楼上的夫妇听了,无奈的摇摇头,又来了,自从这个女孩搬来了二十一楼后,每天不吼一声都觉得对不起自己一样,亏得每天被她说的人脾气好还能忍得住,不过啊,他们当年不也像这样,活像一对欢喜冤家,才能走到一块吗? 某羊尚未反应过来,各种懵懂,“……啊?” 秋天恨恨咬牙,恨不得把窗帘扯下来将他一圈一圈包裹起来,她当初就是脑抽了,才会答应搬到这家伙的地方,三天两头在她面前各种诱惑,万一自己一个没把持住把他吃了,还不被那群脑残粉给打打死! 再次恨恨的瞪了他一眼,秋天转头回房间,砰的一声甩上门。 住在隔壁的初晓不知何时探了个脑袋进来,月牙眼微微一眯,呲着一口白牙,“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张艺兴拢好领口,淡淡的看了眼她挥舞着的小拳头,忽然勾唇一笑,“我觉得,你的道路比我还长。”说着转身上了楼。 初晓只觉一道惊雷劈了她的心,恨恨的对着他的背影张牙舞爪一番,想到病房里的某个人,眼神忽然一暗。 他出事了,自己却是最后一个知道的,如果不是艺兴哥告诉自己,或许自己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明明自己为了他,放弃了这么多,却从来都换不来他的一次回眸,一抹浅笑。 人都说没有什么是努力不来的,艺兴哥好歹爱上的是感情空白的秋天,而她,努力的结果,不过是差点搭上命,闭上眼前的最后一幕是他淡然一瞥,对着电话说,月月,没事,我现在就过去,离开的背影,竟是让她想哭。 然而泪早已流干了,怎么哭的出来。 二、 初晓再一次去了医院,拿着手中的紫玫瑰,忐忑的站在门口,不经意间,却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声。 “晗,明天就能出院了吧?” “嗯,没有告诉她吧?” “当然,你吩咐的,我怎么敢说。” 她闭上眼,嘴角轻轻扬起,又是,最后一个知道的呢…… “不过,你什么时候和初晓退婚,我看穆荨月好像有点等不住了。” “很快,很快就好了。”他要的,向来是两厢情愿,婚姻不过是绑住自己的枷锁,他还没有让初晓试过一次恋爱的感觉,怎么就能结了婚。 扬起的笑越来越大,初晓闭上眼,原来,他竟是要连两人之间唯一的牵连,都要推掉,也是,他这么爱穆荨月,怎么会让自己成为他的新娘。 叶初晓啊,爱如一道蝉丝,爱到正浓时,怎么也断不了,没有爱的时候,就没有蝉丝,断都不用断,自没有牵连。 门把轻轻一响,初晓看着眼前足以迷倒一大片少女的容颜,递上手中的紫玫瑰,“艺兴哥,我就不进去了,你们慢慢聊。” “初晓。”张艺兴拉住她的手,心里隐隐觉得,如果今天不把她留住,接下来会发生的事,不仅会让自己后悔一辈子,也会让身后的人后悔一辈子,“你还是自己拿进去吧,他在里面。” 初晓笑了笑,一点一点抽出自己的手,“不了。” 决然离去的背影,竟是让才迈步到门口的鹿晗,发慌。 三、 “叶初晓?三十分钟,十里城东柏暮仓库,我等你。” 初晓抬头看了看天,不过堪堪入冬,天色阴沉沉的,应该快要下雪了,手机显示还在通话中,她笑,笑的撕心裂肺,“我过去,带着东西,你们马上放了她,如果我的手机显示,在我到达之前她还没有安全回家,我直接毁了东西。” 那是一个很薄很薄的牛皮纸袋,里面的资料和东西,却足以让一座城市因此毁灭。 她抖了抖手,放了几张白纸进去,慢悠悠的向目的地走去。 临近仓库,手机响起一声脆响,初晓又拿出手机,拨了号码,“人。” “shit!”不远处轻轻传来一声,男人看着她手上的打火机,火苗一点点往上窜,似乎一个不小心就会吞噬那个牛皮袋,“让他们都撤,不准留下,另外,我怎么知道这个牛皮袋是不是真的。” 她笑,随意的抽出一张纸,正是几份资料中最不重要的封面,不用多说,她相信这可以证明一切。 “很好。”男人满意的笑了,,丝毫没有怀疑内容,只见他拍了拍手,周围瞬间多了几个人,随着人数的增加,初晓的手也越发接近牛皮袋,就等对方一动手,自己就立马毁了东西。 “晓晓!” 叶初晓低咒一声,猛的摔爆了打火机,“王、八、蛋!叶峰你特么说了放了秋天的!”叶家上上下下百来年历史,唯独出了叶峰这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叶峰表示自己也很无辜,他的确是放了人的,不过这样也好,如今人在物在,他就不信,即使叶初晓有再好的身手,还能一心二用不成。 “打。” 随着低低的一声下令,叶初晓知道,自己注定躲不过这一劫了。 四、 但是,你不仁,就不能怪她不义,资料只有一份,所有人都想拿到这份资料,但是所有人也都知道,为了防止资料落如不法分子手里进行发挥弄破坏,资料的字,遇水则化。 随着牛皮袋被缓缓的浸透,初晓透过细碎的刘海,似乎能够看到叶峰那狰狞的面孔,以及破空而来的子弹。 几乎是下意识一般,她搂着秋天一个转身翻越将她护在身下,子弹穿透皮肉传来一声闷响,鲜血在秋天雪白的毛衣上渲染出一朵血花,红的刺眼。 “晦气!走!”叶峰回首,带着一帮兄弟离开。 “秋天。”初晓依然扬着笑,似乎什么事都不会惊扰她一般,“我知道,你是鹿晗的妹妹。” 秋天瞪大双眼,颤抖着手,不敢去碰她。 初晓笑着撩起裤脚,莹白的小腿上有一道长长的伤口,手术线还没有拆除,胸口的疼痛让她手不由自主的颤抖,她却五指成爪,一点一点挑开手术线,狰狞的伤口暴露在冰冷的空气下,有些刺骨的疼。 秋天不自然的颤抖着,贝齿紧咬下唇,想伸手拨开她自残的手指,却不敢。 “别怕。”她安慰道,微微拨开一点血肉,露出一张被浸红了的纸,初晓拿出那张纸,轻轻放在秋天手中,“把它给艺兴哥……现在就去,不用担心我……会有人过来救我的……快点去……” 早在拿到资料的时候,她就知道叶峰不会善罢甘休,索性资料并不多,已经被瑞秋浓缩成了精华,初晓干脆自己手抄了一份遇水不化的,随身藏着,然后那张原份资料,早已随风成灰。 冬日的第一场雪姗姗来迟,秋天慌忙离去的背影,成了叶初晓这个冬天看到的最后一眼。 五、 又一年的秋天,叶落了。 他推了工作,瞒着助理到了南山,那儿有一片墓地,却稀稀零零的只有几块墓碑,很容易就能让他找到自己想找的。 没有照片,没有题字,独留一株凋谢了的紫玫瑰留在那儿,还有一小壶清酒。 鹿晗把手中的紫玫瑰放下,却没有抚去那一株焉了的,而是静静地看着那坛子清酒。 叶初晓的祖父不是高官,不是名人,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人家,简简单单的在市里开了一家酒馆,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 叶老爷子却是一个酒痴,卖了十几年的酒,认识了许多人,其中不乏能人贤士,心情好的时候,可以拿出上好的酒送人,性情不好的时候,也可以关门谢客,不管对方的身份地位如何。 叶老爷子也是个怀旧的,他那一年路过叶家酒馆,却见叶老爷子拿着烟槽子,抚了抚院中唯一一颗桃花树。 他说,埋了二十二年的酒啊,终于快开封了,老头子我战战兢兢二十多年了,生怕这一坛子酒成了花雕,眼见着过不了多久,小丫头片子就要嫁出去了,酒也就要成女儿红了,老婆子啊,老头子我终于能放心去见你了。 这个年头,哪还有人信这些旧习俗,说出去,约莫还要让人嗤之以鼻。 然而这一坛子埋了二十二年的酒,终是成了花雕,叶家酒馆也至此闭门,再不卖酒。 他只闻,叶初晓走的那一年,叶老爷子和叶家几个儿子孙子,亲手砸了酿了十余年的全部的酒,独留下这一坛子花雕,送到这儿。 古有一人,养儿养女十余载,少时埋酒桃花下,终是醉荫成花雕,见不得酒成女儿红,却见得了女儿红,如今说的,不过是叶老爷子现下的模样。 这一下,鹿晗也是知道了,何谓另一种别样的——女、儿、红。 六、 “我就知道你在这儿。”秋天气喘吁吁的攀着膝盖,看了看眼前算得上十几块墓碑中唯一一座奇葩的墓碑,扯了扯嘴角,“哎我说老哥啊,你那一副死样子做给谁看啊?” 知道事情始末的秋天,要不是知道有些事情不能说,她真的很想掐住某人的脖子,对天咆哮,鹿晗啊鹿晗!你看看你现在这个死样子! 鹿晗扯了扯唇角,轻飘飘的吐出一个字,“……滚。” “哟哟哟。”秋天嘲讽一笑,双手略一环胸,不经意间摸到了口袋里的凸起,“我家晓晓在的时候,不见你去珍惜人家,现在人走了,你疯了,找人找不到,当初想给她立块墓碑才发现自己从始至终都没有人家的一张照片,现在后悔了有个毛用啊!” 阿西,果真不能放这个祸害单独出门。 张艺兴绕过拐弯处,就听到了最后一句话,看了看鹿晗已经隐隐有些泛白指尖,脸上闪过一抹不忍。 他是谁,是和鹿晗相交了许多年的好友,他懂得鹿晗做的一切,所以才会不遗余力的帮着他一起瞒着所有人。 只差一点,只差一步,迈出那一步了,他就能彻彻底底的摆脱一切,就能毫不保留的将自己最真实的、最想要给她的一面展现出来了,然而那一步终是没有落下。 但是现在的他,根本没有办法去解释一切。 “……回家吧。”回家了,才能暂时忘掉一切。 “嗯?”鹿晗这才有了一点反应,淡淡的抬了抬眼眸,“你让我回家?在哪里?怎么回?你告诉我啊。” “在这,鹿晗。” 回首间,刹那芳华,一株冒着牙儿的苗静静地立在墓碑旁边,呼吸的雨露,含吐芬芳。 ————————醉荫花雕(鹿晗短篇)暂时完结,其余未完待续。 候鸟 一、 【仅一篇,祭奠我们对那些人永不可能的爱情,比起张扬的爱情,我更愿意等在故事的原地,做一只不愿迁徙的候鸟,至少,我还能一开始就看到爱情的背影,而不是充满荆棘绝望的正面。】 曾经有一只候鸟,绝望而孤独的站在沼泽林,身披荆棘,不愿迁徙。 人说一日之计在于晨,阳光是洗去污秽最好的解药,然而,她讨厌阳光。 讨厌阳光下落下的阴影,讨厌阳光下动人的话语,讨厌……即将要在阳光下离去的那个人。 就像是一手泡沫,她刚想抚去,却发现根本不用动手,泡沫自己就会消失。 “拂晓,出门啦。” 拂晓回首,拉上窗帘,“好。” 叶默等在楼下,素白的双手攀着车把,抬了抬头,刺眼的阳光让她微微眯眼,不经意间却看到了窗帘下一闪而过的,布满血丝的手。 叶默猛然间一顿,眼皮跳了跳。 “怎么了?”蹦跳着拉着拂晓过来的夏天一顿,看到了她的异样,顺着视线落在拂晓戴着一只手套的右手,“拂晓,这种天气你还带手套,不热吗?摘下来吧,我帮你。”说着就要伸手。 “夏天。”叶默忙着制止她,“你又不是不知道拂晓,她天生体寒,再说了,现在已经是晚秋了,天气忽冷忽热的,你还是让她戴着吧。” 拂晓感激的看了她一眼,转身去扶自行车,微微瑟缩了一下右手。 三人骑车离去的背影,映着地面的影子,落在队伍最后的叶默眼中,莫名觉得,一秋悲凉。 二、 首尔的学校,一向和中国不一样。 习惯了中国九月开学,好不容易熟悉了首尔的三月开学,就这么一眨眼,就要毕业了。 拂晓嘲讽一笑,也是,她本来就是插班生,短短的三个学期,能够以一个知心好友的身份,和他打成一片,已经算是奇迹了。 “拂晓,留个签名吧。”吴世勋抱着一本笔记本,轻笑着伸手。 拂晓想到自己的右手,微微一顿,还是接过笔,“好啊,毕业快乐。”一笔一划的,用中文写下了自己的名字,陌拂晓。 “你也是。” 看着他收了笔去和别人交流,拂晓摇摇头,被身后的衣服吸引了视线。 那是一件中式旗袍,引用了起源最早的双排扣,不同的是,双排扣的样式被很好的做成了一朵花的样子,盘绕在胸口加上点缀在周围稀稀零零的落叶和花瓣,很难让人相信这仅仅是一颗扣子。 作为中国艺术学院的交换生,拂晓当仁不让的接下了毕业晚会开场舞的重任,为了方便动作,旗袍从束腰的地方开始扩大,一反古典旗袍样式,融入了西方元素,把原先开叉的一边铺上了一层漏网纱边,又从另一边由短至长裁剪成斜边,最底层是一圈细细的流苏,既包含了西方的立体美,又不失古典美。 负责人远远的在舞台后面喊着,“拂晓,准备好了吗?要化妆喽。” “好。” 拂晓抿了抿唇,看满目阳光在水波里耀耀生辉。 三、 那是一株来自彼岸的曼珠沙华,盛开的花儿静静包裹住了她细瘦的腰身。 一举一动都揉合着危险的迷人,莹白指尖微微一撇,原木叠扇唰的展开,她微扬着额头,脸上挂上一抹醉人的笑。 那是独属于中国的文化,是经过五千年的陶冶才能融入骨髓的典雅,一颦一笑都如帝王蝶般姿艳绽放,一步一舞都淬了万般柔情,一眉一眸都含了满目星光,璀璨生辉。 一舞结束,她弯腰谢幕,不紧不慢的回了更衣室,放在桌面的手机响起了铃声,她接起,“喂,您好,这里是陌拂晓。” “陌小姐,少爷他快不行了,医生说必须在一周之内换合适的心脏。” 陌拂晓想到了那个阳光下如玉的少年,微微点头,“好,你安排时间吧。” “那多谢您了。”电话那头的人似乎万分感激,一阵吵杂过后,换了另外一个人,这声音,陌拂晓很熟悉。 “陌小姐,很感谢你愿意救我孙子,稍后我将把一千万的支票送到你父母哪儿,你可以放心,如果手术失败了,我也不会收回支票的。” 陌拂晓微微一顿,精致的脸蛋上扬起一抹微笑,“老爷子,举手之劳而已,支票就不用了,您只要别告诉他就好了。” “…………好的,明天下午两点,我会安排国外专家进行手术,希望到时候陌小姐别忘了来。” 听着耳边传来的忙音,拂晓伸手抚上心口,感受到手心强有力的跳动,她闭上眼,笑着。 吴世勋,撕心裂肺也好,肝肠寸断也好,至少我的心还能代替我对你的爱,继续跳动着。 四、 “爷爷。”临近手术室,吴世勋突然开了口,一身病号服并没有消减他的气质,反而增添了一种若有若无的疏离,只见他晶亮的眸子看着旁边的老者,“您是怎么说服那个女孩的。” 老者拄着拐杖的手顿了顿,笑,“等你出来,我就告诉你。” 十二个小时,不过是弹指一挥间,看着要为她缝合伤口的美国专家,“mr.biack,i''mok,pleasehelpmetotakecareofhim,thankyou。” “beasty。”布莱克显然认识拂晓,“but,youknow……” “i''mok,believeme,heneedyou,ionlybelieveyou,iknowyouwilldoyourbest。”拂晓看着他,一字一顿道。 布莱克细细看着她,不经意间看到了那缀满星光的眼中一闪而过的坚定,轻轻点头出了门。 这边过了麻醉的吴世勋,缓过神来的第一句就是,她呢? 他记得,闭上眼前的最后一幕,就是那张微垂着包裹着白色绷带的手,还有,一闪而逝的,苍白苦笑…… 她手上浅蓝色的星空手链,还是自己送给她的,那里面,还有他亲手刻下的maw 陌拂晓和……吴世勋。 五、 夜静的渗人。 那个女孩,她……走了 就像一片落叶,悄无声息,等到他觉得时机成熟了,想要摘下精致裱框的时候,才发现,那片落叶已经,落地与泥相伴了…… 他记得她转来的第一天,站在他面前,一双蕴满星辰的眸子,璀璨生辉,笑着对他说你好啊,我是陌拂晓。 他记得她拉着他想要去参加学院归学游,却在看到他满脸的不情愿时,毫不犹豫的撕了机票,递给他另一张机票,说,回家吧。 他记得她在实验室的时候,哪怕被另一个女生抢走了本该属于她的位置,也依旧笑着说没关系,当那个女生实验出错后,面对满目的惊慌,第一个扑上来替他挡开横飞的碎片的,也是她。 他记得太多太多,等自己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在他记忆力最常出现的背影,竟然是她。 心湖的波动,敌不过世事无常。 果真如母亲说的一样,每当自己想要去珍惜一样东西的时候,时光总会用各种理由把他(她)叫走…… 让他换了这个心脏又怎样,不过是苟延残喘罢了。 六、 “吴世勋?” 吴世勋淡漠回头,先前略微冷漠的脸庞换上惊讶,“陌……拂晓?!” 陌暖月微微一笑,然后摇头,“我是陌暖月,拂晓的双胞胎阿姊。” 陌暖月,是踏着一天的尾巴堪堪出生的,而陌拂晓出生,晚了陌暖月将近六个小时,那个时候还是夏日,阳光早早的透过窗帘溜进来,而她,迎着第二天微醺的朝阳,来到了这个世上。 这也是为什么,陌家两姐妹明明是双胞胎,却差了一天的生日,当初吴世勋问起来的时候,只是以为是大了几岁的姐姐。 陌拂晓两姐妹的出生,让陌家三代大老爷们红了眼,在两姐妹还是个胚胎的时候,陌家三代十余个大老爷们都做好了又是男孩的准备,谁曾想,陌家老爷子小儿子的媳妇如此争气,竟一举得俩。 作为陌家三代大老爷们中的唯二两朵花,上至陌家老爷子,下至陌家第三代的几个哥哥,都是将两个女娃娃捧在手心里哄着护着的。 陌老爷子身为军区首长,第一时间就想到了符合一家三代军人气质的霸气名字,两个女娃娃总不能像儿子孙子一样取什么霸气威武的名字,但一时间取惯了男孩的名字,陌老爷子的脑袋一下子短路了。 陌家老三的儿子当时正被语文老师荼毒,,合着母亲和几个婶婶一商量,板子一拍,既然姊妹花中大的在月夜出生,就叫暖月,而小的,就叫拂晓。 陌家几个大老爷们头一次感谢那些个文绉绉的语文老师。 于是迎着暖阳出生的陌拂晓,有了她的第一个,也是让自己一生也忘不了的名字。 陌家两姐妹顺风顺水的上了高中,作为学校的交换生,陌暖月选择了就近知名高校的服装设计专业,而陌拂晓,决定交换出国。 陌家三代瞬间慌了,从小到大都在他们呵护下度过的陌拂晓,离开了他们会不会吃不饱穿不暖?会不会被坏人欺负? 各种想法盘踞在十余人的脑中挥之不去,于是陌家三代开启了死皮赖脸模式,陌老爷子更是不要脸的在地上死命打滚哭嚎。 然而死皮赖脸面子节操都甩了一地的结果,也不过是让陌拂晓出国的地点从英国改成了韩国,充其量就是离中国近了点而已。 陌家三代正准备再接再厉的时候,陌拂晓淡淡甩来一个眼神,说,爷爷,爸爸,还有叔叔婶婶哥哥,你们要是再缠着我,我就不改了。 这下吓得陌家三代人两天没敢再提这件事。 陌拂晓最终还是去了韩国,不过十七岁的她,注定要像陌暖月一样,陷入万劫不复。 她可以为了一个男孩,去尝试做自己最不喜欢做的事,她想法设法学会所有可以添加巧克力的东西,只因为那个男孩喜欢巧克力;她可以花一天的时间去做娃娃,即便手指千穿百孔,也依旧笑着将丑丑的娃娃送到男孩手上;她可以……明知道自己的右手不能再受创伤,依旧一笔一划为男孩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她喜欢男孩笑着叫她拂晓的样子,因此明知道一切都不可能,却依然飞蛾扑火的在男孩的每一本课本后,都夹上一片写了字的书签,因为她知道,早已被预定出道的男孩,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没日没夜的练习中,不可能翻到那一页。 “给。” 吴世勋接过那封信,心微微一沉,“这是什么?” 陌暖月却不回答他,也不管跟在自己身后的少年,临出门前,她忽然转头,与陌拂晓九分相似的脸上忽然扬起一抹凄凉的笑,“我妹妹,小了我六个小时,是陌家这一辈最小的孩子,自然也就拥有了最多的疼爱,我却从没有嫉妒过她,有时候,我甚至希望把我的那一份也送给她。我们所有人都爱她,因为在这个被世俗污染的世界,只有她这么一张白纸,她学会了去爱人,学会了付出,却学不会收获。” 当一个人爱你成疾的时候,如果不能接受,就不要给予她若即若离的希望。 七、 那一年陌拂晓十六岁,早在转学的第一天,一眼望见了阳光下陌上人如玉的吴世勋,看见他眼中伪装的冷漠疏离,就知道自己放不下了。 他冷漠疏离,她便热情洋溢,他不想去归学游,她便送他回家,他险些受伤,她便替他挡,他需要心脏,她……便跟他换。 索性,他和她的心脏百分百的匹配。 阿姊,你说我一生孤独又何妨,最起码,我没有像你一样,陷入火坑万劫不复。 最多是,撕心裂肺,仅此而已…… ←_←←_←←_←←_←←_←←_← 吴世勋亲启: 阿姊说,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一首自己亲自谱写的曲子,我想,我的曲子,大概叫——离央。 离央离央,不离不央,只是陌路,仅此而已。 我谱离央,赠与你,愿你不忘世上曾有一人,叫拂晓。 阿姊说,我最与人不同的,大概是我的执着 我不是暖阳,没有温暖人心的力量,我不是和风,吹不净你心中的疏离,我不是海湾,容不下万千鱼儿,我能容下的,只有你一尾鱼儿。 我愿万劫不复,愿你与世独清,恨也罢,念也罢,左右不过被世人一场笑话。 我是雨,注定不能和晴相知相遇,见,也不见。 陌拂晓。 那是一封明显刚写不久的信,娟秀的字体中透着一种无形的张狂,却是吴世勋熟悉不已的字体。 一阵风扬起,吹走了那张纸,也吹走了他一直以来伪装的坚强,湿漉漉的液体滴落,他低头一看,却发现自己不知何时红了眼,流了泪,失了心。 她叫拂晓,他心中挥之不去的心疾,也是心悸。 “陌拂晓。” “你说你是风,注定不能与晴相逢。” “那我就做追随风的候鸟好了。” ———————候鸟【吴世勋短篇】完结,其他未完待续。 疯人愿 【我本来是想写一篇欢乐的,但结果发现我驾驭不了这种文章,于是写着写着莫名就写悲了,原谅我,我真的尽力了。】 她喜酒。 她喜欢品尝每一杯酒里独一无二的味道,即便那是同一种牌子同样年份的酒,她依然能够尝出不同之处来。 但她却不嗜酒。 这一天她跑到叶家老爷子的小酒馆里买酒,却被告知酒馆里的酒早已毁于一旦,叶家酒馆不再卖酒。 平常摆满了酒罐子的地窖里,传来一阵阵浓郁的酒香,各种酒香混合在一起,味道浓的让夏晓皱了皱眉。 “抱歉,叶老爷子既然不卖酒了,我就不打扰了,告辞。” 夏晓鞠了一躬,刚转过身就被叶老爷子塞了一个紫砂小壶。 叶老爷子浑浊的眼中透着一股悲凉,只听他缓缓道,“女娃娃在老爷子这儿买了不少酒了,老爷子没有什么可以感谢的,如今叶家酒馆要关张了,这一小壶酒就算老爷子送你的,请回吧。” 她刚想张口问问叶老爷子,这壶酒的名字,却见叶老爷子坐在屋内的老式摇椅上一字一顿唱着,沧桑凄凉的嗓音似乎随时都会乘风而去。 “叶家小女叶初晓,生于清秋拂晓时,老爷子少时埋酒下,桃花树上桃李红,桃花树下初晓红,老爷子见不得女儿红,却意外见得了女儿红……” 夏晓不再说话,踏着一地余晖走出酒馆,她掀了掀被风吹起的衣角,对铃铃作响的手机不管不问。 手里的紫砂壶凉的渗人,她知道,这是花雕。 二、 作为一个大牌老板的首席秘书兼私人厨师,夏晓的存在还是挺重要的。 她有一个口味刁钻的老板,姓朴名灿烈,今年二十有六,吃不到合适的东西就各种撒泼赖皮,有时候甚至会离家出走。 例如……… “夏秘书我要吃乳酪贝奇卷。” “不做,没空。” 此事以某朴离家出走三天为结尾。 再例如……… “夏秘书晚上吃什么?香煎鹅肝?蜜汁牛里脊?还是八色烤肉饭?” “蛋包饭。” 此事以某朴绝食两天最后进了医院为结尾。 “朴大少,”夏晓皱眉看着沙发上瘫成一坨的朴灿烈,“我说你又是发什么疯。” 她不过是半天没有回家,朴灿烈家偌大的客厅里就多了一架钢琴,纯白的琴身在灯光下闪着盈润的光芒,让她忽然有一种想砸了它的冲动。 “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 朴灿烈半边脸埋在阴影中,夏晓莫名觉得有些……怪异。 “我在外面,听不到。” 朴灿烈忽然笑出声来,站起身走到她面前,修长的手指拨开她额前的碎发,“晓晓,给我弹一曲吧。” 夏晓却忽然冷了脸,抚开他的手,转身就走。 “忘不了吗……” 她忽然转身,笑着开口,“朴大少,夏晓曾经被一个人狠狠伤过,然而伤我更深的是你,我不是忘不了,只是你没资格。” “等什么时候你有资格了,我夏晓,甘愿做你一辈子的琴者。” 朴灿烈沉默良久,张了张嘴。 夏念晓,你不过是改了名字,却抛不掉念想。 三、 朴灿烈一个星期没有回家,夏晓每次去公司上班,再也没有三番两次被他叫到办公室了。 ve再一次昂着头从她面前经过,手里拿着那份她花了十多天心血做成的文件,“总裁说了,文件驳回,这个案子之后都由我负责。” “嗯。” ve见她没有反应,恨恨的看她一眼,踩着恨天高正准备走,却被她叫住。 “ve,”夏晓掀了掀眼眸,手中的事不停,“我和他过拉钩,他就此给了我一个承诺。我们彼此的事,是你再努力十年二十年都没办法代替的,我不和你抢,不代表我不在意,只是我觉得你还没有那个能力。” 继而将手里的文件甩在ve身上,瞥了眼不远处的监控,“我要真想抢,你什么都不是,如果真的是他说不用我负责的,你让他自己过来跟我说,如果不是,就重新拿进去给他看,敢耍花样,我分分钟能让你无立足之地。” “你!” 夏晓却淡淡的看她一眼,“beasty,我这有份文件,你和ve一块去交了吧。” beasty应了一声,拿起文件,“ve姐,走吧。” 透过百叶窗帘,夏晓似乎能看见朴灿烈生气的把文件扔到ve身上的影子。 她缓缓勾唇,恨吗?那就不要原谅她吧。 她不过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而已,多一个恨不多,少一个,也不少。 四、 眼前彻头彻尾的一片漆黑。 夏晓动了动被麻绳紧紧捆绑住的手,哪儿已经有点没知觉了,她听着耳边稀稀落落的谈话声,忽然勾起了唇角。 朴灿烈把中途空降抢了本该属于ve的秘书长位置的自己介绍给别人的时候,大概只解释了一下自己空降的原因,以至于ve敢这样对她。 ve大概不知道,在接手这个职位之前,她,曾经接到过上级给她的任务,在亚马逊森林潜伏了三年。 是的,她是一名特种兵,也是一支国家秘密特种军队“王牌”的队长,不过那是曾经。 手腕翻转间轻巧的挣脱束缚,夏晓摘掉眼罩,拍了拍身上根本就不存在的灰尘,在两人惊愕的眼神中巧笑嫣然的撩起ve的一束头发。 “很好看,不是吗?”酒红色的长发在阳光下耀耀生辉,夏晓纤细带着茧子的手拂过ve的脸,引起一片战栗,“我有没有对你说过,不要试图惹怒我?” ve强装镇定,眼神却不安的四处乱瞟,“夏念晓,你不敢的。” 夏晓手忽然一顿,蕴满星辰的眼中忽然扬起一抹红色。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夏念晓都是她被挖掉的一块肉,处于心脏位置的那一块肉。 那是一块,她至今回想起来,仍然会忍不住失控的肉。 她忘不了她改名的那一天早上,她最重要的那个人手染绚丽的红色,莹蓝色的眼眸再不复以往的温柔,经特种兵基地高级教官及福尔德、雷森两位上将的决定,以及国家开国李元帅的批准,夏念晓,至此从国家特种兵部队“王牌”中除名,队长交由周荣晓担任。 呵呵……不过是一湾血水一只手而已,权当自己还他的一条命。 五、 左手手腕致命的疼。 她却没有知觉一般猛然伸手握紧ve细瘦的脖颈,笑得明媚,“你猜,在我做秘书这一行之前,我的手干过什么?” ve不傻,她跟了朴灿烈这么久,看着朴灿烈金盆洗手,即便现在他的周身围绕着一股优雅的气息,,却依旧改不了朴灿烈骨子里的那股狠劲。 她看过陪伴朴灿烈度过一生的手枪,那是一把很小巧精致的左轮手枪,银色的非常漂亮,却不知道沾染了多少鲜血。 她也看过朴灿烈握过手枪的手,那双手很修长,骨节分明,她曾幻想过有一天他会握着自己的手,发誓再也不碰手枪,然后笑着拥抱自己。 但是她却不能忽略,他虎口处密密麻麻的老茧。 夏晓的手在她脸上引起一片战栗,身后响起朴灿烈低沉磁性的嗓音,“……晓晓,放了她。” ve忽然松了一口气,她就知道,握着朴灿烈命脉的她,绝不会被轻易放弃。 夏晓却没有听他的话,反而依旧执着于她的脸颊,“当一个人经历了很多很多却无法倾诉时,那个人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朴灿烈的心却是狠狠一疼。 说到底,夏晓才是从头至尾最无错的人,有错的,一直是自己。 他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他让夏晓离开了最爱的地方,成了一个陌生城市的过路人,他逼着夏晓放弃了她最爱的职业。 她的职业,曾经是她的命啊…… 许多人都说他应该进疯人院,朴灿烈却从不反驳,他确实该进疯人院,因为他脑海里有一个疯人愿。 六、 或许早就想到了ve不会这么容易就善罢甘休,所以当她拿出小巧的黑色手枪时,黑黝的枪口对着自己的胸口,夏晓并没有惊讶。 手臂不受控制的抬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诡异的夺过了手枪,感觉到她微微颤抖的手时,夏晓已经下意识的扣动了扳手。 手枪的消音效果很好,或许又是朴灿烈黑色的衬衫遮蔽效果很好,夏晓至始至终都看不见那一片红。 ve红着眼揽过朴灿烈,“哥!” 夏晓静静地站在原地,她感受不到痛,因为她的心早已撕心裂肺。 或许没有想到朴灿烈会扑上来替ve挡子弹,直到那一片血红在地上渲染出一朵花的时候,夏晓才发现,原来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早已放不下他。 放不下他刚起床说肚子饿时迷糊的眼神;放不下他吃不到好吃的而嘟嘟囔囔的软糯语气;放不下他生病时那种让人心疼的脆弱……… 她放不下的有很多很多,才发现其实她早就已经愿意为他弹一辈子的琴了,只是她放不下她的身子而已…… 她低着头,细碎的刘海挡住她的眸子,“朴灿烈。” 她知道他听不到,但她还是想说。 “我为你弹一曲《肖邦的眼泪》好不好?” 七、 这里有一家疯人院,它很奇怪,只有一个病人。 这个病人有一个疯人愿,她一直说想要为一个叫chanyeol的人弹《肖邦的眼泪》。 那天蒲公英满天飞,琴房里传出一阵阵悦耳的琴声,然后戛然而止。 一张白纸随风飘扬,黑字白底在空中划过优雅的弧度。 dearc: 我喜欢紫色,却不喜欢紫罗兰,因为它的英文和暴力的英文很像。 我曾经在小的时候用厚厚的牛津字典砸你的头,因为我觉得那样聪明的你就会变得和我一样普通,这样就不会再有人注意到你。 你大概不知道我的英文名字,它和你只差了一个字母。 我曾自欺欺人的用恋情遮掩我对你的感情,却发现不过是小丑把戏,我其实很想做你一辈子的琴者,只是我放不下我的尊严。 我以为时间还很长,我还可以用十年、二十年的时间放下我自以为是的尊严,却没想到你已经等了我二十四年,无法再等下去了。 我其实从不后悔我身体里流走的血,因为我用它来偿还那个人对我的知遇之恩。 现在,我也将用我的一生,来偿还你对我的等待之恩。 夏晓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