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封厨神》 第一章 逍遥食居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 偌大的长安城,一片莺歌燕舞,春意盎然,官道上人来人往,小贩摆摊叫卖,才子佳人眉目传情,商贾侠士行色匆匆,端的是繁荣昌盛。 碧水湖面波光粼粼,宛如一面明镜,倒映出随风摇曳的翠绿柳枝,拱桥上三三两两的白衫才子轻摇折扇,吟诗作对,好不自在。 江山如此多娇,楚逍本该欣赏唯美的春景,但他心头有事,根本提不起半点兴致。 楚逍睁着一双漆黑深邃的明眸,双手拄着下巴,看人来人往,时不时微微叹息一声。 还有两天时间,如果完不成系统交给他的第一个任务,那他这个逍遥食居,就没开下去的必要了。 偶尔有几个行人侧目看向坐在店门口的楚逍,颇觉怪异。 身着粗制麻衣,剑眉星目,五官颇为俊逸,但那一头利落干净的短发,显得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人家都是将一头长发抛于脑后,或束发带冠,或用绒绳捆扎,唯独只有楚逍,留着一头标新立异的短发。 是的,楚逍是一个穿越者。 一觉睡去,楚逍便从地球来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当时还以为是梦境,直到前几天,他才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 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厨神养成系统”,说是可以助他成为当今世上绝无仅有的厨神,是真是假,并不知道。 穿越至今,过去八天,今天是第九天。 系统让楚逍在十天内迎来第一位食客,眼看还有不到两天时间,只能干着急。 迎来第一位食客,谈何容易! 楚逍苦笑一声,扭头看向挂在墙壁上的木板菜单,上面用规整毛笔字写着:一份饅頭一兩銀子,一份兩個。 对,只有馒头,别无其他。 “热乎乎的大馒头嘞,三文钱一个,五文钱俩。” 听外面担扁担沿途叫卖的小贩扯起嗓子吼,楚逍只能无奈地摇摇头。 但凡是个脑子好使的人,都不会花一两银子在他这里买两个馒头,虽然馒头非常好吃,外面那些烂大街的馒头无法与之比拟,但没人愿意买啊。 楚逍相信,只要有人能一尝这馒头,绝对不会觉得这一两银子花的冤,只可惜...... 开店营业以来,人倒不少,但都被天价馒头吓跑,即使人家不差钱,也不愿花一两银子买俩馒头。 这不,又来一人,探头探脑看见墙上挂着的菜单,像是看傻子一般看了楚逍一眼,便离开了。 半天过去,又是无一人买他店里的馒头。 合上门板,楚逍上了二楼,二楼是他休息和练功的地方。 逍遥食居只有两层,不大,一层只够摆放六张餐桌,在这酒楼客栈林立的繁华长安城,充其量是个小店。 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来到设有木桩人的练功房,楚逍开始每天的任务,五指并拢,戳盒中铁砂三千下,戳一厘米厚的木板一千下,双手交替进行。 手指戳痛戳无力了,就用系统给的药膏一涂抹,稍作休息,便继续进行。 楚逍无暇感叹药膏的神奇,深呼一口气,五指紧靠在一起,望着面前固定住的两块木板。 用力一戳! 直接戳穿一厘米厚的木板。 楚逍脸庞上浮现出一抹笑容,第九天,终于达到了这种地步。 他首次听到系统的要求,是懵逼的,戳穿一厘米厚的木板,别开玩笑了,直到接受这样的魔鬼训练,才逐渐相信。 毕竟这样的魔鬼训练,不是常人能够做到的,要不是那神奇的药膏,双手早就废了。 【恭喜宿主力量达标,木桩人训练开始。】 机械音刚落,四周的木桩人迅速行动,朝楚逍拥来。 楚逍左闪右避,前俯后仰,辗转腾挪,那些木桩人根本碰不到楚逍的身体。 能够做到如今地步,完全就是前八天伤痛换来的,不想受痛,唯有全力躲避木桩人的攻击。 一炷香后,木桩人全部停下动作,楚逍双手按着膝盖,喘着粗气,额头布满汗珠。 【恭喜宿主身体灵活程度达标,系统将传授给宿主独门功夫,传功倒计时开始,三,二,一。】 楚逍还没反应过来,一道灵光便从虚无中涌现出来,直接冲进他的脑袋。 那一瞬间,似要撑爆他的脑袋。 扛过转瞬之痛后,楚逍在识海中清晰地看见,一个小人站在砧板前,双手带起残影,手腕柔若无骨,无比灵活而又快速地......戳面团! 什么鬼? 所谓的独门功夫就是戳面团? 楚逍像是一只泄了气的皮球,瞬时焉下来。 【传功结束,系统介绍:此功名为戳面功,使用者需双手有力且灵活,宿主现已初步达标,用此功戳面,能使蒸出来的面制品松软可口,能使煮出来的面制品更加筋道......】 系统说了一大堆,一句话概括,就是用戳面功戳出来的面非一般面可比。 本以为能借此成为江湖中的武林高手,结果却只学到了戳面功。 带着郁闷,楚逍回房睡觉去了。 一夜时间,转瞬即逝。 翌日清晨,楚逍起床洗漱一番,下楼走到厨房,倒出适量面粉,添些糖水和面。 和面过程中加上老酵母和蛋清,将其揉成表面光亮的面团后,刚想盖上白布置于盆中发酵,系统却发话了。 【面团差劲,未将面粉彻底糅合在一起,松松散散会严重影响口感,宿主需用戳面功将其融为一体。】 楚逍看着光洁的面团,甚是不解,之前做馒头就用这种面团,口感并不差啊。 不过尝试一下这戳面功也未尝不可,看究竟有没有系统描述得那么神奇。 楚逍呼出一口气,五指并拢,凝视面团,脑海里想起戳面功的演示过程。 下一瞬,双手犹如落雨般噼里啪啦地打在面团上,双手交错进行,每戳出一下,面团就深陷一分。 经过长达十分钟的戳面,面粉彻底黏连在一起,初步达到系统的要求,可是面团被戳得乱糟糟,又将其揉成圆滑的椭圆,摸起来润泽光滑。 不论是外观还是内在,较之以往,都有质的提升。 戳面功,果真名不虚传! 盖上白布,将面团置于盆中发酵。 做完这些,楚逍这才开始每天的厨艺练习。 所谓厨艺练习,无非就是切菜,颠勺,拉面等一系列与烧菜做饭有关的东西。 食材皆为系统提供,不担心不够用。 外面渐渐喧闹起来,楚逍走出厨房将门板打开,开始一天三个时辰的营业,今天是系统限时的最后一天,必须迎来第一位食客。 楚逍走出去呼吸新鲜空气,这里的空气要比地球好很多。 虽说身在长安城,但当今并不是历史上人所熟知的朝代,而是文武并济的华朝,史料并无相关记载。 楚逍不是文科生,对历史不感兴趣,只要知道这里是古代就行了,言行举止贴近古人作风即可。 外面飘香四溢,小贩沿途叫卖小吃,不远处的沉仙阁,更是浓郁香气的源头。 沉仙阁作为长安城一等一的酒楼,食客络绎不绝,能把沉仙阁的门槛踏平。 据说沉仙阁里的菜肴能让仙人沉醉,故以此命名。 楚逍艳羡地瞅着沉仙阁,要是他能有这么多食客,那该多好啊! 鼻尖微微耸动,但闻其香,就沉浸其中。 【请宿主不要羡慕别家的生意,作为未来的厨神,总有一天,宿主的逍遥食居能够超越沉仙阁。】 系统给楚逍猛灌了一口心灵鸡汤。 楚逍回头一看匾额上四个泼墨大字“逍遙食居”,再看看店里只写有馒头的菜单,说不出的心酸。 回到店里,楚逍搬出一条长凳坐在店门一侧,发愣。 不久,一个身穿绫罗绸缎,腰间系有美玉的公子哥踱步走来,身边还跟着一个俏佳人。 公子哥举目环顾,店虽小,但干净整洁,说是一尘不染也不为过,墙面挂有几幅山水画,像是大家之作,花花绿绿的盆栽分布四角,散发淡淡花香,沁人心脾。 单论环境,足以媲美沉仙阁的贵宾区。 在他心中感慨时,忽然看见墙壁上挂着的菜单,眉头倏地皱起,折扇遥指菜单,瞅向楚逍,疑惑道:“老板,可是笔误?” 第二章 美味的馒头 “老板,可是笔误?” 楚逍摇头。 公子哥立马就想爆粗口,奈何旁有佳人,只能含怒说道:“俩馒头一两银子,你怎么不去抢银号呢?” 一两银子差不多是一户寻常人家半年的收入,当他傻啊。 “吃不起就走。”楚逍懒得废话,最讨厌这种表面装作土豪,实则抠门要死的货色。 吃不起? 他林辰是知县之子,会吃不起俩馒头?要不是佳人不愿去沉仙阁,又岂会误打误撞来这芝麻大的小店吃饭? 瞧得佳人那略带玩味的目光,林辰面子上挂不住,便道:“给我来两份馒头。” 闻言,女子掩嘴一笑,刹那笑颜,美煞旁人。 俩人挑一个靠墙的位置坐下,檀木桌椅夹杂着淡淡清香,桌上空无一物,连一壶白开水都没有。 林辰伸出手指划过餐桌,不沾一丝灰尘,毫不油腻,环境着实令他满意,就是这里只有馒头,还十分之贵,这就让他有点不爽。 楚逍走进厨房,将面粉撒在砧板上,揭开白布,取出盆中发酵好的面团,加少量面粉又用戳面功戳了几分钟,后揉搓成长条,再将其均匀切成小块。 然后他坐在土灶前,用火镰手法笨拙地生起火,扔几根干柴进去,火势逐渐变旺。 往锅里添水,水烧开后,把面团保持间距地放入用竹子编织而成的蒸笼,大功告成。 林辰刚想进厨房问老板有没有水,结果看见厨房上面写有八个字:厨房重地,闲人勿进! 不就是一个破厨房吗?还不让本公子进,真是反了他了。 林辰刚想闯进去一探究竟,结果老板走了出来,只好打消心思,毕竟他只想喝水。 “有没有水?” “没有。”楚逍干脆回答。 “敢情你这破店里只有馒头?” 楚逍不做表示,坐下来眺望湖上拱桥,看古人如何享受生活。 林辰很不爽,一家小店的老板居然敢用这种态度对他,吃了熊心豹子胆? 而且这一幕幕都被佳人看在眼里,他哪有半点面子可言。 “你可知我是谁?”林辰走到楚逍面前,俯视道。 “不知。”楚逍头都不抬,冷言冷语。 林辰动气,声音提高些许,趾高气昂地道:“你这无知小儿且听好,我是知县之子林辰。” “哦。” 楚逍淡淡的一声“哦”,令林辰动了真火,躯体都是有些微微颤抖,他双手握拳,捏得骨节啪啪作响。 一介草民,居然不把他这个知县之子的身份放在眼里,到底是谁给他的勇气?必须给点教训,不然这厮就无法无天了。 那女子见状,立马出声:“林公子莫要动气,我们是来吃饭的。” 女子的声音像一捧甘冽的清泉,浇灭林辰的心头火。 “警告你,最好别惹我,不然你会为你的所作所为而后悔。” 言罢,林辰回到座位,百般挑起话题,想要与那女子攀谈,而那女子只是随便应付着,漫不经心。 “好香!”女子耸动琼鼻,发出感叹。 林辰狠狠地吸了一口,同样嗅到从厨房飘出来的香气。 楚逍回到厨房,将上层蒸笼揭开,滚滚热气升腾。 拨开云雾,看见里面白白净净的馒头,取出一根筷子按了按,异常柔软,就像软面包。 戳面功,着实不凡! 取出四个馒头放进竹盘,然后扣上蒸笼保温,馒头要趁热吃,才有口感。 楚逍抽出两双竹筷,将馒头端了出去。 刚走出厨房,便有两对如狼似虎的眼神紧紧盯着他,确切说,是盯着他手中的馒头。 将馒头放在餐桌上,楚逍坐在一旁,闻着飘香,他都饿了。 拳头大小的馒头冒着热气,表皮光滑细腻,让人极有食欲。 “这是馒头发出来的香气?” 女子觉得不可思议,在她心目中,馒头只不过是味道平淡的充饥之食,还从未见过哪家店能把馒头做得如此之香。 “不就是一个馒头嘛,能有多香?”林辰压制住体内蠢蠢欲动的馋虫,强忍着不动筷。 女子拿起竹筷,夹起一个馒头,微启红唇轻轻咬上一口,然后目露享受地咀嚼起来,麦香弥漫在唇齿间,其中还夹杂甘冽清甜的甜味,以及一丝竹子的清香。 松软可口,毫不干涩。 嚼烂的馒头顺着玉颈滑下,紧接着就咬下第二口,吃得津津有味。 林辰目瞪口呆地盯着面前女子,仿佛不认识后者一般。 他与其在一起吃过不少次饭,在沉仙阁就吃过不下三次,但他还是头一次见其表现出如此沉醉享受的表情。 不就是一个馒头嘛,至于么? 抱着这个想法,林辰夹起馒头咬下一口。 顿时,脸上的不屑转化为浓浓的享受,这真是馒头吗?为何如此美味? 与这馒头相比,那些糕点馅饼都是垃圾好么? 咕隆! 一口咽下,林辰开启狂吃模式,也不在乎老板心目中的想法,品尝美食,才是当前的重中之重。 俩人谁都不理谁,自顾自地吃着,完全沉浸在馒头的美味之中。 楚逍侧目一看,嘴角微微一翘,别拿外面那些馒头与他做出来的馒头相比,因为二者间没有丝毫可比性。 他这馒头可不一般,所用到的面粉、清水、鸡蛋、蔗糖,都是顶级食材,找遍全天下,这些也是稀缺之物。 还用到了独门功夫—戳面功! 而竹蒸笼、竹盘、竹筷所用的竹子,选自生长在大山溪流旁的金镶玉竹,所选皆为清脆嫩竹,不仅能极大保留竹的清香,还很坚韧。 楚逍自然没本事搞到这么好的东西,这些都是系统提供,他只需要用这些东西做出美食即可,在食材方面,他可以当甩手掌柜。 四个馒头,林辰一人吃了仨,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唇,才记起对面还坐着一人,刚才完全沉浸在馒头的香味之中,不能自拔,这才忽视了对方。 他尴尬地挠挠后脑勺,赔礼道:“唐小姐,失礼了。” “无妨,不过这馒头确实很好吃,还很松软。”女子唇角微扬,轻声道。 林辰点点头,这家蒸出来的馒头确实征服了他的胃,最奇特的是,吃完馒头不觉口干,根本不需要喝水滋润。 他还想吃,唐小姐也想吃,那就再买两份,不够再买,反正不缺钱花。 “老板,再来两份馒头。” 楚逍望着他,缓缓道:“每人每餐只可点一份馒头,二位已经点了两份,不可多点。” 第三章 任务完成 “每人每餐只可点一份馒头,二位已经点了两份,不可多点。” 楚逍的话语落在林辰耳中,就是个笑话。 林辰不怒反笑,不肯多买么?很简单,用钱砸到你卖为止,为满足自己的食欲,亦为博得美人芳心,花再多钱又何妨? “我出双倍价钱。” 楚逍摇了摇头。 林辰心里一阵惊异,不都说生意人以利益为主吗?难道老板不为利所动?不对,利益在生意人心里始终排在第一位,肯定是银子不够多。 “三倍。” 楚逍不予回应。 “四倍。” “五倍。” ...... 林辰红了眼,手中折扇猛地一敲桌子,大声喝道:“十倍。” 就不信花十两银子还买不到俩馒头。 楚逍仍不作任何表示。 “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林辰眼角一抽,他依仗老爹的权势嚣张跋扈惯了,何时这样憋屈过。 唐小姐赶紧出言劝解。 楚逍的面目却是看不出喜怒,对于林辰的咄咄相逼,只是淡言道:“这是本店的规矩,不可更改,客官要是想吃,请下次再来。” 呦呵,这是在向他下逐客令? 他林辰就不吃这套,反而坐下来悠哉地靠在椅背上。 楚逍也不搭理,望向门外,欣赏春色。 顷刻,唐小姐觉得此行实属无赖之举,便留下二两银子,先行告辞。 林辰见状,立马追了上去,走时还不忘狠狠瞥楚逍一眼。 楚逍不以为意,收拾干净餐桌,收起二两银子,终是露出一丝微笑,十天内终于有了第一个食客,虽然结局不是皆大欢喜,但贵在任务完成。 【任务完成,奖励“红嘴绿鹦哥制法”。】 红嘴绿鹦哥,不就是菠菜么,算是菠菜的美称。 下一瞬,一道灵光涌进楚逍脑海,那是最纯粹的制法,细到每一丝每一毫,平时做菜容易忽视的细节,皆有体现。 【触发新任务:从明天开始,三天售出十份红嘴绿鹦哥。】 压力山大,十天才迎来第一位食客,而现在三天要售出十份红嘴绿鹦哥,也就是说三天里要有十位食客在他这里点红嘴绿鹦哥,这又谈何容易。 算了,先不想这么多。 撸起衣袖,进厨房打开橱柜,其中一层放有鲜嫩欲滴的菠菜,上面还有几颗晶莹剔透的露珠。 这明显就是刚采摘下来的菠菜啊。 【不错,此赤根菜摘自气候湿润的偏远深山,于沃土栽培,接受数场春雨洗礼,清晨时分待雨露未干之时采摘下来,保持鲜活状态,极大保留其中的水分。】 果然,系统提供的蔬菜都不是易得之物。 楚逍取出几颗菠菜,择洗干净,过程中还得小心,不能太用力,免得破坏组织,导致水分流失。 而后把菠菜焯一下,迅速捞起,沥干水分置于碟子中。 这种菠菜体型不大,不用切段,切段必然会流失水分,使得口感降低。 最后撒上盐巴,花椒粉等佐料,倒一点醋,最后将辣椒油浇上去,用竹筷拌匀。 就是没有味精和生抽等现代调味品,不过调料的作用就是调出美味来,即使没有,也能通过其他佐料相互配合,达到不差的效果。 根据楚逍仅有的一点历史知识,知道辣椒是在明末才从美洲传入,那现在这个华朝肯定是明朝以后,但这无从考证。 香气窜动,萦绕在楚逍鼻尖,他无心多想,端着凉拌菠菜,哦不,是红嘴绿鹦哥,拿了俩馒头走出厨房,放在餐桌上吃了起来。 馒头飘着麦香,菠菜飘着香辣气味,结合起来,楚逍差点流出口水。 青花瓷盘中的红嘴绿鹦哥油光锃亮,绿中几点红,分外惹眼。 咬一口馒头,松软细腻,比他之前做的馒头好吃太多,口感的改观,归功于神奇的戳面功。 夹一颗菠菜喂进嘴里,浓郁的香气宛如一颗炸弹爆炸开来,充斥在唇齿间。 菠菜清爽可口,刚咬下去的一瞬间,汁液四溅,带有一丝甘甜,细细咀嚼,香辣无比,夹杂一丝醋酸开胃,令人食欲大增。 再咬一口馒头,麦香混杂着香辣味,像是烈火中忽来一阵风,使得火势愈发旺盛。 其中有辣、有酸、有甜,结合在一起形成无与伦比的香味,飘香四溢。 “什么东西,好香呀。” 一个出落得亭亭玉立的小姑娘凑着小翘鼻走进逍遥食居。 一进来,便看见正在大快朵颐的楚逍,再一看餐桌上的菜肴,馒头和赤根菜? 她顿时傻眼,这么浓郁的香气是由馒头和赤根菜发出的?她是不相信的。 凑拢一闻,她呆了,真的是馒头和赤根菜。 她舔着红润小嘴,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馒头和赤根菜,像一匹饿狼紧盯着大肥羊。 咕隆! 楚逍吞下一口,抬眼看着小脸距他只有一寸的小姑娘。 小姑娘十五六岁,身穿紫色丝绸衣衫,衬得一张粉脸如蜜桃一般,漾着笑意的眉眼虽还带着稚气,却已是如画般的模样。 小姑娘一直盯着吃食,直接无视了他,他只好无奈道:“小姑娘,想吃啊?” 小姑娘闻声才抬起头,看见楚逍那张俊逸的面庞,可怜兮兮地点了点头。 “喏,看那里。”楚逍指向墙上挂着的菜单。 小姑娘顺着楚逍指的方向看去,瞬间哭丧着一张粉脸。 “老板,你欺负人。”小姑娘委屈地快要哭出来。 楚逍醉了,他怎么她了,好端端的怎么就快哭了? “你没钱?”楚逍试探着问道。 小姑娘嘟着嘴道:“出门忘拿钱了。” “那你先回去拿钱吧。” 话音未落,小姑娘一双大眼睛泪光闪闪,甚至有一颗泪珠顺着脸颊滑下。 哎呀,这算怎么回事,这要是让外人看见了,还说他堂堂一个七尺男儿欺负小姑娘呢。 “哎哎,你先别哭。” 小姑娘闻言,眨巴眨巴大眼睛,抹去泪痕,欣喜道:“老板,你同意让我吃白食了?” 楚逍无语,这小妮子转变也太快了吧,刚才还委屈得要死,现在就眉开眼笑?而且吃白食还说得这么理直气壮? 真是厉害! “我这里不是善堂,想要吃饭,就得掏钱。”楚逍铁了心,看小妮子的穿着,家境应该很富裕,不至于穷到连饭都吃不起。 “可是我没钱呀,不过本小姐可以给你打下手。” 第四章 沈玉 “可是我没钱呀,不过本小姐可以给你打下手。”小姑娘拍拍未发育完全的胸脯,扬起雪白下巴,得意道。 楚逍扫了一眼,就你这小胳膊小腿,能干什么?帮倒忙还差不多。 “不行。”他一口否决。 晶莹泪珠在小姑娘眼眶里打转,两行清泪缓缓流淌而下。 “哎哎哎,还真哭了。”楚逍手足无措,对待这种说哭就哭、说笑就笑的小女孩,他是没一丁点办法。 “呜呜呜......” 然而,小姑娘并没停止,反而哭出了声。 “你再哭就别想吃了。”楚逍注意到外面投来几道鄙夷的目光,赶紧说道。 小姑娘不再流泪,微微抽泣,大眼睛泛着泪光,可怜巴巴地看着他,哽咽道:“那,那我不哭了,你,你让我吃东西好不好?” 楚逍眼角一抽,真拿这小妮子没办法,不过,自然不能让这小妮子吃白食,必须得让她做点什么。 做点什么呢? 楚逍摸着下巴,眼珠溜溜一转,道:“你会添柴烧火吗?” “必须会呀。”小姑娘脱口而出,目露异彩。 “那这样,今天你就给我添柴烧火,关门时你就可以走了。” 小姑娘乖巧地点点头,看着餐桌上的馒头和赤根菜,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楚逍摇头笑道:“跟我过来。” 小姑娘跟着楚逍进入厨房,好奇地环顾四周。 厨房虽小,但厨具齐全,四周墙壁白得发亮,而且收拾得很干净,整洁程度仅比外面次一点,还没有刺鼻油烟味,她还是头次见厨房能保持得如此整洁。 土灶共有三个,大小各不同,一个土灶上放着一口大锅,锅上放着竹蒸笼,另外两个都闲置着。 “喂,坐那添柴烧火。”楚逍指着一个闲置土灶。 小姑娘最烦别人喂喂地叫她,她双手叉腰,鼓起腮帮子道:“本小姐有名字,姓沈名玉。” 这小妮子,刚才还委屈得不行,现在得到楚逍的同意,立马就改变姿态,摆出一幅大小姐姿态,像极了任性的大家闺秀。 不过楚逍懒得和小孩子家家计较,微微颔首表示他听见了。 沈玉坐在灶门前,麻溜地用火镰引燃一捆稻草,然后塞进灶内,再扔几根干柴进去,架空起来,令空气流通,使得火势旺盛。 大家闺秀会烧火,而且火镰用得比他还溜,这倒是颠覆了楚逍对大家闺秀的认知。 楚逍往锅内添水煮着,取出菠菜择干净,再将菠菜扔进沸水中焯一下,最后置于碟中,加佐料拌匀,香气笼罩在厨房,进而弥漫整个小店。 楚逍拿俩馒头,取一对竹筷,端着红嘴绿鹦哥走出厨房,沈玉追随着飘香,也走了出去。 坐在檀木椅上,楚逍将竹筷递给对面的沈玉。 沈玉咧嘴一笑,露出两排整齐的白牙,高兴道:“谢谢老板。” 说完就不顾形象地大吃起来,完全沉浸其中。 楚逍瞧得沈玉那副狂吃海塞的滑稽模样,只是淡然一笑,而后吃他剩下的美食。 楚逍吃完后,将挂在墙壁上的菜单取下,取出毛笔沾点墨汁,挥毫写道:紅嘴綠鸚哥,三兩銀子一份。 字体颇为俊秀,顿笔凝体,勾勒成锋,楚逍在穿越前练的一手好书法,在这个世界派上了用场。 红嘴绿鹦哥售价三两银子,说是天价菠菜也不为过,但菜肴价格都由系统规定,楚逍只能照做。 挂上菜单,沈玉吃光了所有美食,碟子干净得像是被舔过,她吧唧吧唧嘴,意犹未尽。 “好好吃。”沈玉摸着发胀的小腹,面露享受地道。 “你可以回家了。”楚逍看向她,语气平淡。 沈玉立马急了,跺着小脚,急忙道:“我不嘛,我要留在这。” 美食征服了她的胃,留在这里肯定有更多好吃的。 “你信不信我把你拎出去。” 楚逍横眉一瞪,沈玉却不害怕,只是埋下头,啜泣道:“我和父母走散了,现在无家可归,你能不能收留我?” 楚逍本想的是小姑娘独自外出,家人会担心着急,所以才会狠心驱逐,却没想到小姑娘和家人走散了,这很难办。 看沈玉那副伤心模样,似有真情流露,不像是装出来的,心一软,稍作迟疑,才道:“行吧,你暂时留在这儿。” 楚逍觉得沈玉火烧得挺好,火候把握得也挺不错,让她留下来当帮工未尝不可。 沈玉明眸闪烁,那抹伤心随着楚逍的这句话飘散。 “不过,我只管你吃饭睡觉,平时你得给我打下手,先说好,没有工钱。”楚逍淡然道。 管她吃饭就得花掉几两银子,沉仙阁的杂工一天下来都挣不下半两银子,这待遇算是非常优厚的了。 沈玉使劲点了点头,露出灿烂笑容。 “爷今个高兴,有什么好酒好菜,全给爷端上来。” 一个穿金戴银的胖家伙闯进来,脸上印有几道鲜红的唇印,定是刚结束一场逍遥快活的战斗。 楚逍指着菜单。 胖子顺着指尖瞅去,小声念道:“一份馒头一两银子,一份两个,红嘴绿鹦哥,三两银子一份。” 他指指楚逍,又指指自己,摇头晃脑地道:“到底是你傻还是我傻?” 玛德智障! 楚逍懒得理会,傻逼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忽然,胖子抽了抽塌鼻子,问道:“这什么味?” “就是馒头和赤根菜呀。”沈玉说完,情不自禁地舔舔嘴唇,细细回味。 “好水灵的小妞。” 胖子循声看去,是一个粉脸漾着迷人笑意的小姑娘,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可真是漂亮。 “小姑娘能否与我一同回去,保你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胖子一对色眯眯的眼睛放着精光,毫不掩饰。 “你这死胖子满口胡言,可知我爹爹是谁?”沈玉嗔怒道。 “不知,还请明示。” 胖子一听,有些心虚,毕竟长安城卧虎藏龙,要是招惹到官家和武林中人,那可就不妙了。 “你且听好,我爹爹是此地的知县大人。” “哈哈哈......”胖子听后,笑得前胸贴后背。 “你笑甚?”沈玉细眉微蹙。 “知县大人膝下无女,还想骗我?”戳穿谎言,胖子愈加肆无忌惮,目光如游龙般在沈玉娇躯上游荡。 看沈玉说不出话来,他又道:“小美人,怎么样?与我一同回家,保准把你喂得白白胖胖。” 楚逍听不下去了,这胖子把他当空气?况且这里是他的地盘,何时轮到别人撒野? “她是我的帮工,想带她走,经我允许了吗?” 第五章 这年头流行用元宝砸人? “她是我的帮工,想带她走,经我允许了吗?” 楚逍的语气淡如白水,说出来却有种淡淡的霸气,充斥整个小店。 沈玉没想到老板会为她挺身而出,心里暖洋洋的,第一次在外面体验到被人庇护的感觉。 胖子转动拇指上的玉戒指,捧腹大笑起来,“帮工罢了,在本财主眼里,还没有用钱解决不了的事。” 咣咣咣! 胖子扔出一锭金闪闪的元宝,在餐桌上打着滚,然后眯眼笑道:“这是五两金子。” 意思很明显,拿钱买人。 楚逍看着金元宝,不为所动,冷冷道:“来这吃饭我欢迎,要是做其他事,还是请回吧。” 笑话,五两金子就想打动他?未免太瞧不起他楚逍了吧,要是把逍遥食居的名声打出去,别说区区五两金,就算是五十两,亦是唾手可得。 胖子冷笑一声,又扔出一锭金元宝,慵懒开口:“十两。” 楚逍不作任何表示。 “二十两。” “三十两。” ...... 渐渐的,餐桌上金灿灿的一片,全是金元宝,堆积起来,煞是晃眼。 饶是坚定如楚逍,都有点眼馋。 沈玉看着一堆金元宝,心里发慌,小手揉捏着衣角,犹如霜打的茄子一般。 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要是这老板真为财而把她交出去,那她就要落入那死胖子的魔爪中,忍受何种欺凌,都不敢去想。 她有开溜的想法,但不大的店门硬是被那个死胖子堵住,根本没机会逃脱。 “一百两。”胖子脸红脖子粗,将钱袋里最后一锭金元宝扔了出去。 沈玉心惊肉跳,偷看楚逍,却发现后者无动于衷,这才稍稍松了口气。 看着堆积如山的金元宝,楚逍非常无语,这年头流行用元宝砸人? 一百两金子,的确不是一个小数目,不过楚逍的面庞上并没有出现喜色,古井无波。 胖子气甚,即便加价到一百两,老板依旧不为所动,这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一百两金子,多少人穷其一生都赚不到,这老板凭什么不心动,难道他是视金钱如粪土的高雅圣人? 呸!怎么可能? 如若他视金钱如粪土,又岂会俩馒头卖一两银子,红嘴绿鹦哥卖三两银子?这般天价食物,不如抢银号来得实际。 胖子火上心头,怒目圆瞪,拍桌吼道:“你到底要怎样?” “这句话应该我问你才对。”楚逍平静道,“还是那句话,吃饭我欢迎,做其他事,就请回吧。” 沈玉听后,提到嗓子眼的心完全放了下来。 看向楚逍,目光中流露出深深的敬佩之情,老板能不为金钱所动,大大出乎她的意料,这老板和外面那些妖艳贱货不一样,值得她另眼相看。 又狠狠瞥了胖子一眼,心里想道:哼,要是让老爹知道你欺负他的宝贝女儿,非得把你皮剥了扔去喂狼。 “你别自恃清高,看得爷恶心,你看看你定的那价位,明摆着坑人。” 经过一番折腾,胖子对沈玉的欲望渐渐消去,不过他还是看不惯老板的这幅嘴脸,装清高,明坑人,之所以不肯让出小妞,就是想占为己有。 “坑人?我坑谁了?”楚逍问道。 胖子无言以对,肉脸一哆嗦,道:“俩馒头一两银子,不是坑人是什么?” “这里的馒头对得起这个价位,吃不起就别吃。”沈玉不愿再看那死胖子,只是开口说道。 呦呵,被小妞当面鄙视了,这还了得?他张大财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 “给爷来一份馒头,还有那红嘴绿鹦哥,也给爷来一份。” 说完,胖子坐下来,将桌上的金元宝尽数收起。 檀木椅都有点装不下他那肥大的屁股,远远看去,像是一座肉山。 楚逍和沈玉进了厨房,沈玉添柴烧火,楚逍做菜。 很快,浓郁的香味从厨房飘出来。 咕咕! 张大财肥大的肚子叫唤起来,被香气勾起了馋虫,刚才去翠烟楼只顾得享受美人的一流服侍,都没吃些糕点瓜果充饥,都快饿瘦了。 沈玉端着馒头,楚逍端着红嘴绿鹦哥走出来。 红嘴绿鹦哥盛放在青花瓷碟中,碟子置于檀木餐桌上,显得高大上。 这些桌椅餐具,皆由系统提供,据说都是当今世上最好的东西,堪比御用。 菠菜颗颗分明,颗颗完整,绿中一点红,唤作红嘴绿鹦哥,倒是名副其实。 张大财迫不及待地抄起筷子,饥肠辘辘的他,顾不得什么难吃好吃,只管往嘴里塞。 越吃越快,筷子不停,将一张嘴撑得老大。 又抄起筷子往碟子里一戳。 嗯? 没了? “再给爷上两份馒头,两份红嘴绿鹦哥。” 沈玉目瞪口呆,这货吃得忒快,若不是看他吃得满脸享受,都要以为他是不是没尝出味道,直接吞了下去。 “每人每样菜品只可点一次。”楚逍淡淡道。 沈玉疑惑地看向楚逍,小店还有这规矩?她还不知道呢。 “你这是哪门子规矩?”张大财将最后一口馒头塞进嘴里,边吃边说。 “逍遥食居的规矩。” “呵呵,爷出三倍价钱。”张大财呵呵一笑,在金钱面前,所谓的规矩,就是一层薄纱,一捅就破。 开口就加价三倍,果真财大气粗。 不过,之前那知县之子林辰加价到十倍都未曾多吃一份美食,这胖子,亦不能多食。 楚逍眼皮一抬,望着春风得意的张大财,淡然道:“别来这套,之前有人试过了,就算你加再多的钱也不行。” 张大财闻言,面色一僵,先前还认为楚逍是装清高,没想到后者还真不为利所动,倒是他看走眼了。 “好一个规矩,今个爷吃得开心,就守你这个规矩。” 言罢,他留下四两碎银,挥挥袖袍,大摇大摆地离开了。 “老板好厉害。”沈玉调皮地对楚逍说道。 楚逍嘴角一扬,只是微微一笑。 而后他合上门板,最后一缕光线被门板遮挡,店内有些昏暗。 沈玉心惊肉跳,不自觉地后退,一直退到墙壁才停止。 她望着楚逍的背影,紧张地问道:“你,你要干什么?” 楚逍扭头一看,才发现小姑娘紧靠在墙壁上,畏畏缩缩,一时觉得好笑。 他一个正人君子能干什么?难不成还会欺凌未成年? 第六章 痛并快乐着 楚逍瞧得沈玉一脸恐慌,似笑非笑道:“关门休息。” 说罢,上了二楼,沈玉眉头一皱,跟了上去。 “你就在这间房休息。”楚逍指着一个房间。 沈玉轻轻“哦”一声,推门进去。 楚逍这才安心走向练功房。 随手关上房门,打眼一看,木桩人数量变多了。 【宿主虽掌握了独门功夫——戳面功,但训练不可断,且难度增加。】 【即日起,宿主需每日戳盒中铁砂五千下,戳三厘米厚的木板两千下,双手交替进行,然后进行半个时辰的木桩人训练。】 看着多了近乎一倍的木桩人,楚逍背后直冒汗,以后又要被木桩人血虐了。 【鉴于逍遥食居现已走上正轨,给予宿主查看信息面板的功能,操作方法为:心念一动。】 心念一动?是不是想想就行了? 抱着试试的态度,楚逍在心里默念:查看信息面板。 【 目标:助宿主成为举世无双的厨神 宿主:楚逍 年龄:二十 道具:无 看家本领:戳面功(小成) 系统等级:一(完成任务即可获得升级所需经验值) 武力境界:皮肉境(一层)(当今世上,武境分三,一练皮肉,二练筋骨,三练内功) 内力修为:无 综合评定:初学乍练 】 武力境界? 内力修为? “厨师还需要这些东西?”楚逍一脸懵逼。 【宿主以后烹饪绝味菜肴,必会用到内力,而想拥有内力,就必须达到武力第三重境界—内功境。】 楚逍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烧菜要用内力,听起来好厉害的样子,不过这武力境界怎么提升呢?他又不打架,一天就烧菜做饭,难不成还会自动提升? 【武力境界自然不可能自动提升,宿主每天的木桩人训练,不就是在锻炼皮肉吗?】 楚逍微微震惊,系统竟知他心中所想,但很快就释然了,毕竟系统虚无缥缈,且和他绑定在一起,说系统存在脑中也不夸大。 同时,系统这番话,让他恍然。 对啊,天天被木桩人殴打,他的这一身皮肉被锤炼得坚硬无比,怪不得他莫名其妙就达到三重境界之一的皮肉境。 那么,下一目标就是筋骨境,然后就是内功境,到那时便可接触到内力,就可以用内力烹饪菜肴了。 寻常菜肴都这么美味,用内力烹饪出来的美食,岂不是能让人飘飘欲仙? 想想还有点小激动。 收敛心神,楚逍开始练双手力道,戳铁砂五千下,戳三厘米厚的木板两千下,双手交替进行。 若手指戳痛戳伤,便拿起药膏涂抹,顷刻见效。 三厘米厚木板的强度远超一厘米厚木板,他能戳穿后者,前者却纹丝不动。 这是个循序渐进的活儿,急不得。 ...... 某府邸。 两女坐于香闺中,相谈甚欢。 “姐姐,我发现一家小店,那里的饭菜很好吃呢。”一女子含笑说道。 “哦?都有什么菜肴?”另一女子略感惊奇地问。 她看妹妹从小长到大,对其甚是了解,沉仙阁的饭菜妹妹都没这样夸赞过。 “馒头和赤根菜。” “馒头?赤根菜?”她摸了摸妹妹额头,不烫啊,莫非中邪了? “哎呀,姐姐,我没病,我说的是真的,那馒头松软可口,赤根菜香辣宜人。”说着说着,她情不自禁地舔了舔嘴唇。 看妹妹这样子,说不定真好吃,于是,她道:“快到下午饭点了,那妹妹引我前去?” “没问题。”妹妹露齿一笑。 于是,二女走出府邸。 “这不是去往沉仙阁的路线吗?”姐姐问。 “是啊,就在前面。” 说话间,二女来到店门外,却看见店门紧闭。 “哎呀,这么早就关门了,下次吃饭得早点来呢。”妹妹遗憾道。 姐姐微抬下巴,嘴里小声念道:“逍遥食居。” “妹妹,我为何没听过这家小店?”女子柳眉微蹙。 长安城知名的吃饭场所,不论大小,她都有所耳闻,能让妹妹觉得菜肴好吃,定能满足多数人的嘴巴,名声自然在外。 “我之前也不知,这家小店的生意并不好,但饭菜很好吃。” “妹妹说这话不是自相矛盾么?若是好吃,生意怎会不好?” “或许是......因为菜肴很贵。” “有多贵?”女子问道,能让妹妹觉得贵,必是真贵。 “俩馒头一两银子,一碟赤根菜三两银子。” 女子听后,面色稍稍一变,这比沉仙阁多数菜肴都贵,完全就是狮子大开口,怪不得生意惨淡,寻常人家哪里吃得起。 “姐姐,没事啦,能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不亏。”她轻摇着姐姐的胳膊。 “好吧,那我们先回府,明日再来。” ...... 练完手上功夫,楚逍稍作休息,而后木桩人即刻行动起来。 约莫二十个木桩人齐刷刷地朝他拥来,楚逍看这阵势都有点虚。 凭他身体现在的灵活程度,坚持半个时辰不让这些木桩人打中,无异于天方夜谭。 楚逍在一堆木桩人中穿梭闪躲,坚持十息未被打中。 接下来,就有木桩人的攻击落在他身上。 随时间推移,楚逍体力渐渐不支,越来越多的攻击落在他身上,到最后,楚逍已完全丧失躲闪能力,被木桩人围殴。 半个时辰过去,楚逍如一滩烂泥般瘫倒在地。 待体力恢复些许,楚逍扶着木桩人站起身,缓缓脱去麻衣麻裤,只留一条亵裤。 肤色呈健康的小麦色,肌肉线条柔美有致。 美中不足的是,身体各处青一块紫一块,皆是淤青。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楚逍朝窗外瞅去,似有一道娇小的身影仓皇逃离。 楚逍无奈地摇了摇头。 房间一角置有温水木桶,上方弥漫热气,散发药香。 楚逍坐进去,轻轻呻吟一声,实在太舒服了,感觉每个毛孔都在欢呼雀跃,贪婪吸收药效。 如果说木桩人训练是地狱,那这药浴,就是比天堂还要美好的地方。 他现在,痛并快乐着。 药浴结束,楚逍擦干身体,再没了疼痛感,淤青淡化,睡一觉起来就会彻底消失。 一夜无梦。 第七章 再来一份 楚逍早早起床,洗漱完毕,开始厨艺练习。 然后蒸了些馒头用于今日售卖,同时把昨日未售出的馒头加热,当作早点。 隔夜馒头不能再卖给食客,因为口感会大打折扣,卖出去只会损小店名声。 不久,蒸笼上热气飘散,带着香气四处乱窜。 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响起,沈玉走下来,挺挺小翘鼻,轻轻嗅着,加快步伐走进厨房,刚看见楚逍表现得还有点不自然。 而后很自觉地跑去添柴烧火。 楚逍取些菠菜出来放入滚水里焯一下,分成两碟拌好,从蒸笼里夹出四个馒头,端于餐桌开吃。 吃完饭,楚逍打开门板,开始新一天的营业,即日起,要在三天内售出十份红嘴绿鹦哥,压力山大。 楚逍本以为要等半天才会有客人来,结果却出人意料。 “老板,给爷来四份馒头,四份红嘴绿鹦哥。” 楚逍一瞅,这不是那座肉山吗?就是那个对沈玉有想法的胖子,名唤张大财。 除了他,后面还跟着三个人,俩胖子,一瘦子,四人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披金戴银,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多金似的。 “稍等。” 楚逍去厨房准备菜肴,心里甚是喜悦,这样一来,四份红嘴绿鹦哥就售出了。 四人围桌而坐,新来三人打量周围环境,目光皆是落在菜单上。 “张老板,为何不去沉仙阁,要来这种啥都没有的小店?”瘦子不解地问。 “哈哈,何老板,一会你就知道为何了。”张大财转了转玉戒指,笑道。 “张老板还卖起关子了,不过这店虽小,但环境优雅,不比沉仙阁差,就看菜肴能不能满足我的胃了,嘿嘿。”一个胖子摸了摸肚皮,嘿嘿笑道。 “金老板怕是要失望了,这里的菜肴再好吃,能有沉仙阁的醉仙鸡好吃?”何老板嗤笑道。 “哎,你还别说,真有沉仙阁的醉仙鸡好吃。”张大财深以为然地说道。 “哦?就凭馒头和赤根菜?” 张大财不再言语,只给何老板一个你懂的眼神。 何老板显然还是不信,觉得有些口渴,便大声道:“有水吗?” “没有。” 厨房中传来一声,令何老板气不打一处来,另外两人也对这小店老板没了什么好感。 “你们就没发现菜肴很贵吗?”还没说过话的胖子冷不丁地冒出来这么一句。 “都是当大老板的人了,还在乎这点碎银?莫不是你家里那只母老虎要吃人吧?” 张大财的回答令众人啼笑皆非。 那胖子面子上挂不住,一拍桌子,鼻孔朝天道:“笑话,我会怕那臭婆娘?这顿饭我请大家吃。” “那就多谢程老板了。”张大财拱手笑道。 香气飘来,四人的鼻子不约而同地动了动。 随即,楚逍和沈玉将馒头和赤根菜尽数端来。 望着一桌子的白馒头和青翠欲滴的赤根菜,四人食欲大开。 就连之前表露嘲讽的何老板,都眼泛精光。 赤根菜表面覆上一层油光,不失翠绿美感,他深吸一口香气,口水差点流出来,赤根菜居然可以做得这么香。 四人动筷开吃,一手拿馒头,一手夹菜。 “何老板,比起沉仙阁的醉仙鸡,这菜如何?”张大财边吃边问。 何老板吃得很开心,随口道:“什么醉仙鸡,还没这馒头好吃。” “哈哈哈......” 张大财大笑,敢质疑他推荐的小店,就是挑战他这个资深吃货的权威,嘴上说不信,咱就用事实说话。 整个小店弥漫着馒头的小麦香和赤根菜的酸辣香,甚至一些从小店路过的行人都被吸引,只不过进来问下价格就又走了。 四人齐刷刷地放下竹筷,似有默契地齐声道:“再来一份。” 刚说完,张大财忽然记起小店规矩,又对另三人说道:“这老板定了个很傻的规矩,就是每样菜品每人只可点一份,不可多点。” “这什么破规矩?”何老板再没了刚才那副不屑的作态,不让他再吃一份,就是跟他过不去。 “就是,这算哪门子规矩啊。”金老板肉脸一晃,深表不满。 “老板,再给我们各来一份,钱不是问题。”程老板被美食俘虏,将家里那只母老虎忘得一干二净。 “不行,各位要是还想吃,那就下次再来。”楚逍语气平淡,却有种强硬的意味。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你这人就不知变通吗?”何老板不满地敲了两下餐桌,盯着楚逍。 “还是那句话,我不再复述。”楚逍面无表情,态度强硬。 鼻嗅香气,却不能食,这对吃货来说,无疑是痛苦的。 “你信不信我有一百种方法可以让你这店开不下去?” 何老板哪里受过这种气,去沉仙阁吃饭,人家都是毕恭毕敬,生怕令他不满,这小子倒好,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 楚逍不予回复,觉得这话听着很耳熟,很快就想起大名鼎鼎的叶良辰,看来不管在何世,都有这种逗逼人物。 张大财看形势不对,赶忙出言劝解:“何老板,别动气,我们下次再来,晚上请你去翠烟楼快活快活,据说今天方小姐露面。” “那可是好事。” 何老板眼眸放光,翠烟楼的花魁居然肯露面,这可是难得的机会,以前去翠烟楼,只是但闻其声,未见其人。 一层面纱,将那张绝美容颜遮掩七分,但仅是显露出三分,就美艳得不可方物,随便一个眼神,就迷得众人神魂颠倒。 且传闻方小姐是处子之身,素来卖艺不卖身,不由得让他心生幻想。 “并且,方小姐会选一位幸运佳宾私交。”张大财补充道。 “可是真的?”何老板立马兽血沸腾。 方小姐素来只会当众弹奏几曲,从未有人能得到她的青睐,更别说进入房中秉烛夜谈了,那是从未有过的事。 “岂能有假?”张大财反问。 消息一出,其余二人也参与进来,谈论方小姐的姿色与琴技,根本停不下来,重点还是谈论那唯一的名额,都希望自己能成为幸运佳宾。 沈玉听得似懂非懂,感觉很有趣。 楚逍在一旁听得很清楚,他们口中谈论的方小姐,不过就是一个青楼花魁,说是卖艺不卖身,但身处烟花之地,又岂能洁身自好? 一个青楼女子的私交名额罢了,你们争破头去抢吧,我还是安心做我的菜。 【触发临时任务:宿主,请用你的厨艺征服翠烟楼中的所有人,借此将逍遥食居的名声打出去。】 第八章 唐家姐妹 【触发临时任务:宿主,请用你的厨艺征服翠烟楼中的所有人,借此将逍遥食居的名声打出去。】 系统的机械音在楚逍脑海里回响许久。 这是让他去青楼? 开玩笑,那种烟花之地,谁爱去谁去,他可不想去。 但人终归是有猎奇心,青楼里是怎样的一番风月,从未亲眼见过,出去长长见识也未尝不可。 再者说,有任务就有奖励,此行不亏。 最终,接受了临时任务。 回神看向食客,看见四人正准备起身离去。 程老板强装不心痛地取出十六两银子放于桌上,做好接受家中母老虎盘问的准备。 三个胖子齐步走,楚逍感觉地面都在微微颤动,特别是张大财,肥臀摇摆,一身肥肉乱颤,割下来估计能炼几大锅油。 待他们走后,沈玉眨着水灵灵的大眼睛,好奇问道:“翠烟楼是不是很好玩啊?” 沈玉还小,面对这样天真无邪的小姑娘,楚逍自然不能实话实说。 于是,他极为认真地道:“不好玩,里面全是吃人的凶兽,恐怖非常。” 沈玉将手指放在唇间,眼眸划过一丝惧色,听老板这样说,还真有点怕呢。 不过这仍然无法阻挡她那一颗好奇的心。 “翠烟楼里面都有什么凶兽呀?” “那些凶兽长什么样子呀?” “是不是和山上的大虫一样啊?” ...... 一个个问题犹如连环炮弹,朝楚逍砸去。 楚逍则是三言两语应付了事,他哪有闲工夫胡扯。 沈玉蓦然闭眼耸动小琼鼻,面露陶醉。 楚逍乍一看,还以为她是被美食的香气所吸引,平心静气闻了闻,似是淡雅的花香,由远及近传来。 卖盆栽的花贩? 花香欲甚,马上到逍遥食居门口,楚逍投目而去,但闻花香,就能判断出花贩所卖之花乃是精品,买几盆未尝不可。 结果却让楚逍大跌眼镜。 这哪里是卖盆栽的花贩,分明就是两个美人。 二女缓缓踱步而来,容貌有六七分相像,樱唇杏目,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端的是闭月羞花之貌。 一女一袭白裙胜雪,柔亮长发高高盘起,插有一根金簪,额前不留发一丝碎发,看起来英气逼人。 另一女身穿淡黄锦衣,三千青丝抛于脑后,柔顺地垂在腰际,小脚蹬着一双绣花鞋。 唐小姐? 楚逍认出了那位长发及腰的女子,就是上次和知县之子林辰一起吃饭的姑娘。 “好美。”沈玉痴痴望着二女。 楚逍深表认同,小姑娘都被迷住了,何况他一个大男人,就是不知这异香从何而来,或是二女随身携带香囊吧。 二女都是敢于露额头的真美女,天然无修饰,只画有淡妆,比现代那些粉底几厘米厚的“美女”强上千倍万倍。 二女端坐,谈吐文雅,举止端庄。 白裙女子美眸四顾,神色毫无波动,取出手绢朝桌面轻轻一抹,看了看手绢,发现其上没有一点油渍。 唐小姐轻笑道:“姐姐,环境还不错吧?” 白裙女子螓首轻点,对小店环境表示认可。 怪不得长得如此相像,原来姐妹俩,楚逍如是想。 “老板,来两份馒头和红嘴绿鹦哥。”唐小姐轻声道。 “稍等。” 楚逍拍醒被二女美得呆滞的沈玉,一同走向厨房。 沈玉分别给两灶添柴烧火,楚逍做红嘴绿鹦哥,分工明确。 突然,一个胖乎乎的男孩跑进店里,嬉皮笑脸地道:“大姐二姐。” “小川,你怎么来了?”白裙女子柳眉微蹙。 “哼,你和二姐出来吃饭都不带我,幸好本少爷聪明,悄悄跟来了。”唐小川一屁股坐在她旁边。 “小川,你恁地不让人省心,外面繁乱,就不能好好地待在家里吗?”唐大小姐指责道。 “家里不好玩,老先生满口的之乎者也,我都快烦死了。”唐小川嘟着嘴,甚是郁闷。 “我们这样做,还不是想让你将来考取功名,你为何就不懂呢?”唐大小姐苦口婆心。 唐小川摆了摆手,无所谓道:“什么功名,我才不要。” 唐大小姐无可奈何,只能微微叹息一声,她拿她这个弟弟是没任何办法。 “你这小淘气鬼,就知道气姐姐。”唐二小姐刮了一下弟弟的鼻子,轻笑道。 “什么嘛,我就是在家里待得太闷,才出来透透气。”唐小川委屈道,胖乎乎的圆脸皱起。 忽然,他使劲嗅了嗅,“什么东西,好香啊。” 楚逍放好佐料,用竹筷拌菠菜,香辣味立马扩散开来。 旋即,他将拌好的两份菠菜端出去。 沈玉端着俩竹盘的馒头跟在楚逍后面,小脸洋溢笑容,似乎很满足现状。 楚逍看着唐小川,不知这男孩从何而来,不过看样子,应该和唐家两位小姐很熟。 将馒头和红嘴绿鹦哥摆于餐桌之上,楚逍和沈玉便退开了。 唐小川看着馒头和赤根菜,小嘴一撅,大嚷道:“老板,你这上的都是什么菜啊,是不是还有好吃的菜没上?” “小川,你先看看菜单再说话。”唐二小姐指了指墙上挂着的菜单。 唐小川扭头一看,小嘴撅得更厉害了,“怎么啥都没有?为何不去沉仙阁吃醉仙鸡呢?” “你先尝尝。”唐二小姐递给他一双竹筷。 唐小川接过竹筷,凑近鼻子闻了闻,香味和刚才同出一辙,顿时眼眸一亮,抓起一个馒头,夹起一颗赤根菜就往嘴里塞。 吧唧!吧唧! 咀嚼几下,他眼睛睁得老大,再也不说话,只管往嘴里塞着美食,生怕被别人抢了去。 唐二小姐瞧得弟弟吃得这么没形象,不由得掩嘴一笑。 她递给姐姐一双竹筷,轻声道:“姐姐尝一下吧,很好吃的。” 说完,她便开动起来,吃得面露享受。 唐大小姐本不信这里的菜肴能有沉仙阁里的菜肴美味,但闻着馋人的香气,看自己弟弟妹妹吃得这么开心,渐渐相信了。 于是,她夹起一颗翠绿的赤根菜,轻咬一口,汁液四溅。 经过焯水的赤根菜居然这么鲜嫩多汁,简直不可思议! 随即,香辣和酸甜,宛如一颗香气炸弹在唇齿间爆炸,余波不断冲击味蕾,她不由得深深地沉浸其中。 这味道,仅此一口,便终生难忘。 第九章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楚逍在一旁静静看着,心里蛮有成就感。 在这陌生的大华朝,唯一的乐趣,就是看食客被自己所做的美食征服,表露出千奇百怪的吃态和十分的满足感。 沈玉亦是如此,不知从何时起,也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自己享用美食固然开心,但看别人吃得有滋有味,还有点小得意,毕竟食客吃的美食,都由她烧火加热,成品菜肴中,亦有她的一份力。 很快,两份馒头和两份红嘴绿鹦哥被三人消灭得一干二净,连渣都不剩。 “老板,再各来五份。”唐小川说道,虽然菜大都让他吃了,但他感觉这些还不够塞牙缝。 “每人每样菜品只可点一次,你们还能再点一份馒头和红嘴绿鹦哥。”楚逍淡淡说道。 “为甚?”唐小川苦着脸问道,这对贪吃的他而言,绝对是一个噩耗。 “这是人家的规矩。”唐二小姐平淡说道。 她早就见识到了这老板的厉害,林辰表明自己知县之子的身份,而且出那么多银子,都无法再多吃一份美食,她也不再存有任何幻想。 说是厉害,倒不如说是古怪,她还从未见过将金钱拒之门外,还不畏强权的老板,而且后者视规矩如铁律,是个有趣的人儿。 “规矩?” 唐大小姐满脸问号,在一家芝麻大的小店吃饭,居然还有这种可笑的规矩,去沉仙阁吃饭,她没给酒楼定规矩就算不错了。 “对的,本店确有这样的规矩。”楚逍语气不咸不淡。 “好吧,那就再各来一份。”唐大小姐从进店到现在,首次认真地看向楚逍,后者特立独行的行事风格,让她产生了好奇。 剑眉星目,皮肤呈现小麦色,身躯挺拔,无一不体现出男子气概,就是那一头清爽干练的短发,看着有点别扭。 楚逍毫不避讳地与其目光相接,盯人他可不惧,这女子的眼睛煞是好看,纯天然的双眼皮,长长的睫毛,一对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 唐大小姐赶紧移开目光,心跳都是有些加快,鲜有男子能与她对视这么久,那些风流才子和富贾,大多不敢正视她,更别说目光交接。 区区一个厨子,或是小店老板,到底有何底气与她对视? 当真有点看不透此人。 瞧得唐大小姐避开目光,楚逍嘴角微微一扬,叫上沈玉去厨房准备菜肴。 “姐姐,你也不知此人来历么?”唐二小姐小声问道,她猜测老板有大来头,否则老板哪来的胆子敢不把知县之子林辰放在眼里。 唐大小姐稍作迟疑,微微摇头,“此人我不曾听过,也不曾见过,这小店应该才开不久,刚才打量了老板一番,看样子来历不小。” 楚逍将馒头和红嘴绿鹦哥端出来,唐小川很自觉地拿走一个馒头,姐妹俩则是将另一个馒头分成两半。 三对竹筷夹向同一碟红嘴绿鹦哥,品尝着最后一份美食,比细嚼慢咽还要细,仿佛这就是天下最美味的菜肴。 林辰摇着折扇,迈着八字步踏进店来,瞧见一桌三人,不由得大吃一惊。 “呦,这不是唐大小姐,唐二小姐,还有小川少爷么?” 小店里弥漫各种香气,麦香菜香,盆栽花香,还有独特异香,俨然像一个飘香小屋。 林辰身后俩跟班一脸猪头样,口水直流,哪有半点形象可言。 不过林辰本人也好不到哪去,含着一嘴口水,自从上次来这吃过之后,再吃其他食物都难以下咽,专门去沉仙阁吃醉仙鸡,感觉也就一般般。 鉴于其父身份,二女只能标准化地笑道:“林公子。” 听两位绝世佳人招呼自己,林公子心头一喜,大大方方地与其坐在一桌,俩跟班站在他身后,看见平时见不着的美丽佳人,盯得双眼发直。 唐小川厌烦地看林辰一眼,然后埋头继续吃着美食。 “老板,馒头和红嘴绿鹦哥各来三份。”林辰这次做好了万全准备,他此行专门带俩下人,就是为了多要两份菜肴。 楚逍扫过一眼,平静地道:“不要卖弄小聪明,你虽带二人,但只能算作一人。” 林辰摇动折扇,强装冷静,僵脸挤出一丝微笑,“老板,来者皆是客,你这样做未免有些不公正吧?” 姐妹俩饶有兴致地看向楚逍,林辰给老板找茬,喜闻乐见。 沈玉眨着大眼睛,看看楚逍,又看看林辰,完全看不懂。 楚逍一愣。 呦呵,这小子智商上线了,这不就是变相说他瞧不起下人么? 不过想让他在佳人面前表露窘态?那是不可能滴。 楚逍微微沉吟,而后风轻云淡地说道:“人生而平等,为何你就要高人一等呢?” 静! 绝对的静! 楚逍的回答,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且更为巧妙。 潜台词就是,林辰有何德何能,凭什么生来就高人一等,凭什么下人站着他坐着,无非就是讽刺他只是倚仗其父的权势,没啥真本事。 二女都听出了楚逍的言外之意,不由得心生佩服,这老板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厨子,少说读过几年圣贤书。 林辰不是蠢人,自然也能听得出来,但此刻他无言以对,只能含怒于心,气得脸庞微微发红,身体微微颤抖。 本想着让老板难堪,却没想到让自己陷入窘境。 为了缓解气氛,唐大小姐轻笑道:“老板厨艺堪称一流,但不知老板尊姓大名,可告知否?” “姓楚,单名一个逍字。” 穿越后第一次被人夸,还是被美女夸,楚逍难免有点得意。 “原来是楚老板,小女子唐芊灵,这厢有礼了。”唐大小姐微微欠身。 “小女子唐芊语,见过楚老板。”二小姐也是微微欠身。 这是怎么了? 楚逍搞不清状况,唐家姐妹怎会主动介绍自己与他认识? 或许,是被他刚才那个精妙绝伦的回答所折服。 沈玉一脸搞怪样,见样学样,她望着楚逍,微微欠身,“小女子沈玉,见过楚老板。” 楚逍无语,面无表情,他不知该用什么表情来表现此刻的心情。 林辰正在气头上,现在看唐家姐妹与楚逍相互认识,愈发生气,对此,他只能借美食消火。 “一份就一份,麻利点。” ...... 第十章 翠烟楼 唐家三人告辞,带走异香,只留林辰一人借美食消火。 哦不,还有俩痛苦的跟班,只能看着自家少爷吃美食,嘴馋得不行,不停吞口水。 一股脑解决完美食,一丁点都不剩,林辰狠狠瞪了楚逍一眼,留下碎银便气鼓鼓地走了。 今天一天就售出了八份红嘴绿鹦哥,还差两份任务就可以完成,想着即将到来的任务奖励,还有点小激动。 【翠烟楼即将开门营业,请宿主尽快学会乌梅汤的制法,以此征服众人。】 经系统一提醒,楚逍才记得晚上还要去翠烟楼,那种烟花之地,他本不想去,但凭任务奖励,就值得他去一游,顺便长长见识。 合上门板,结束一天的营业。 “走,去做乌梅汤。”楚逍走进厨房。 沈玉一听,高兴得差点蹦起来。 楚逍感觉脑袋被轰了一下,旋即识海里便出现乌梅汤的制法,每个步骤像是被放大一般,清晰明了,严谨到对每样食材的把控,过程行云流水,毫不晦涩。 学习完后,楚逍跃跃欲试。 打开橱柜,里面有制乌梅汤的所有食材,皆为系统提供。 乌梅乌黑发亮,大小几乎一致,不用系统介绍就知道是顶尖货。 先将乌梅、洛神花、豆蔻、甘草浸泡一刻钟。 “沈玉,添柴烧火,要大火。” “噢。”沈玉应了一声,麻溜地跑到灶门前烧火。 楚逍将泡好的食材连水一起倒进锅内,又添了几大勺水才盖上锅盖。 火势很大,不久一锅汤就烧开了,蒸汽鼓动锅盖,沿着缝隙钻出来。 “小火慢煮半个时辰。” “好的。”沈玉将几根燃得正旺的干柴夹出来,放在另一个灶里,火势瞬间小了许多。 楚逍看锅盖恢复了平静,蒸汽减少大半,在心里点了点头,这小妮子手脚挺麻利,省去他不少事。 白捡一个烧火工,就管她一天两顿饭,不亏。 半个时辰过去,厨房里弥漫酸味,却不冲鼻,由此可见此乌梅不是俗品。 揭开锅盖,将乌黑清淡的乌梅汤舀进一个木桶里,放进些许蔗糖和蜂蜜,酸气被遮盖许多,蜂蜜带有淡淡的植物清香,淡雅入心脾。 缓缓搅动乌梅汤,让蜂蜜和蔗糖彻底融入其中,中和乌梅的酸味。 热气一个劲地往外冒,经过一段时间地搅动,乌梅汤不再那么烫,温度适中。 楚逍刚想叫沈玉来品尝一下,结果偏头就看见那小妮子双手捧着一个瓷碗,正笑盈盈地望着自己。 他无奈摇摇头,舀出一勺乌梅汤倒进碗里。 沈玉凑近琼鼻闻了闻,身体微微颤了一下,一张粉脸笑得如蜜一般甜。 接着她就慢条斯理地喝了起来,乌梅汤宛若一条细细涓流,顺着喉头流淌至全身,让每一个细胞都尝到酸酸甜甜的滋味。 楚逍也喝了一口,仅是一口,就让他将之前喝过的所有汤汁饮品归为下品,只因这乌梅汤实在太好喝,堪比琼浆玉液。 “沈玉,端上去喝,我要清理一下厨房。”楚逍又给沈玉舀了一碗乌梅汤,打发她走。 沈玉笑容更甚,端着乌梅汤就上楼去。 支走沈玉,楚逍麻利地将木桶里的乌梅汤转移到一个个小瓶里。 木桶下方有个小口,乌梅汤沿小口通道流出来,所以很快,一桶乌梅汤就成了二十瓶乌梅汤,瓶口用橡胶塞紧紧堵住。 【宿主,一瓶乌梅汤售价二两银子。】 楚逍差点一跟头栽下去,一瓶乌梅汤估摸就一百毫升,居然要二两银子,岂止是贵,简直贵的要死。 不过这酸酸甜甜的味道,确是人间少有。 找出一条扁担,将乌梅汤整齐地放进去,挑起扁担就出发了。 楚逍担着扁担,行走在官道上,寻人问路。 “冒昧打扰,请问翠烟楼在哪?” “直走一里路,然后右拐。” 那人说完后觉得挺奇怪,一个穷担货郎打听这干什么。 翠烟楼被各种彩灯装饰得花花绿绿,来客纷至沓来,老鸨和姑娘们热情招待,生意火爆至极。 官方准可的妓院就是不一样,搞得如此热闹。 走到门前,楚逍稍作犹豫,而后硬着头皮进去。 “哎哎哎,你做甚?”嘴角有一颗大痣的老鸨伸手拦住了他。 一个穷担货郎跑这来干什么?真是好笑。 “我来送酒水。”楚逍面露微笑道。 “这儿不需要酒水,一边去。”老鸨一脸厌烦。 楚逍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实在不行就只能拿银子办事。 见一人来,老鸨赶忙堆起笑容招呼道:“呦,今个是什么风把林公子吹来了。” “听闻今日方小姐露面,本公子自然不能错过喽。” 林辰注意到被拦在门外的楚逍,旋即出言嘲讽:“呦,被拦在外面了吧?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德行,翠烟楼岂是你这种粗鄙之人来的地方。” 说完便摇着折扇哼着小曲进去了。 狗眼看人低,楚逍下着定义。 紧接着,又见一个穿金戴银的胖子来,老鸨谄媚招呼:“哎呀,张老板,您来了,快请进。” “哎呦,程老板,何老板,金老板,你们也来了,快请进,外面风大。” 一行四人,正是张大财他们。 张大财看见了被拦在外面的担货郎,颇觉面熟,然后倏地想起来,对楚逍笑道:“楚老板怎会在此?” 老鸨见大财主张大财称呼担货郎为楚老板,一时搞不清状况。 一个小小的担货郎,穿的还是破布麻衣,怎会是当老板的货色? 楚逍心喜,看样子,张大财他们应该是翠烟楼的财神爷,借此机会应该能进去。 “噢,张老板,我熬了些乌梅汤,想着大家尽兴的同时,可以解渴化乏。”说着,楚逍打开盖子,里面整齐摆放着小瓶,一阵暗香涌动。 张大财眼前一亮,伸手拿出一瓶乌梅汤,打开瓶塞,顿时,酸甜气息扑鼻而来,距离稍近的人都被吸引,纷纷聚拢过来。 “好,真是太好了,美人相伴,再有如此汤汁搭配,简直赛过活神仙啊,哈哈哈......”张大财堵住瓶口,放了回去。 老鸨见状,知道这乌梅汤对客人的吸引力很大,放这个担货郎进去,定能吸引更多来客。 况且这个担货郎身份不明,万一得罪贵人,那得损失多少白花花的银子啊,到时候哭都没地哭去。 于是,她赔笑道:“原来是楚老板,刚才多有冒犯,您大人有大量,不要计较。” 楚逍在心里冷哼一声,这老鸨见风使舵,恶心至极。 看来不管在哪个时代,身份和金钱都是最为重要的,尤其是在封建的古代社会。 再不看老鸨一眼,楚逍挑着扁担和张大财他们一同进去了。 第十一章 花魁方楚菡 一进去,就有姑娘拥来,当然,都是拥向张大财四人。 楚逍好奇环顾四周,原来和电视上演得相差无几。 到处都是欢声笑语,每个男人身旁都依偎着一两个姿色不错的女子。 这些风尘女子使劲给客人灌酒,任由一双手乱摸,客人觉得舒服了,就会有小钱打赏。 待人喝得半醒半醉,小妞就会搀扶客人上楼去做不可描述之事。 花天酒地,纸醉金迷。 楚逍不向往这种生活,还是安心做个厨子比较好。 林辰瞧楚逍像个乡巴佬似的探头探脑,摸身旁女子两处柔软后出言嘲讽:“你这粗鄙之人何故来此?莫不是要当众出丑吧,哈哈哈......” 身旁小妞也跟着呵呵笑着。 楚逍不生气,把扁担放在脚下,而后声音雄浑地说道:“各位雅兴甚浓,我本无意打扰,不过要是有舌尖享受,或许会更加惬意。” 说着,打开一个瓶塞,酸酸甜甜的气味逐渐扩散。 距离稍近的几人鼻尖耸动,立马松开搂抱柔软腰肢的双手,起身走向楚逍,皆是想要一尝这乌梅汤。 “一瓶乌梅汤二两银子,一共二十瓶,售完即止。” 闻言,有人停下脚步,说道:“小哥是在开玩笑吧?” “没开玩笑,一瓶二两,售完即止。” 多人冷哼一声,回到座位继续享受温香软玉,大街上一大瓶乌梅汤才几枚铜钱,当他们人傻钱多啊? 林辰见状,哈哈大笑一声,“这位仁兄怕是穷疯了吧?香儿,去服侍那位仁兄,让他也体验一下富贵生活。” 那女子嫌弃地瞅了楚逍一眼,后者穿着破布麻衣,看都懒得看。 她们这些风尘女子服侍人不看脸,就看银子,谁银子多就跟谁。 不过既然林公子要求,那就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 于是,唤作香儿的女子扭着腰肢朝楚逍走去。 老远闻到一股胭脂水粉的味道,楚逍厌烦至极,在香儿距他还有一步之遥时,便在众目睽睽之下怒道:“滚。” 吓得香儿赶紧回到林辰怀中,结果林辰一把推开香儿,目光喷火,盯着楚逍,恨不得将其千刀万剐。 张大财刚想过去买乌梅汤喝,结果被这阵势吓了一跳,所有人的目光像一把利刃刮在楚逍身上。 无疑,楚逍此时成了众矢之的。 能在翠烟楼消费的,大多都是富贾权贵,要么有钱,要么有权,而楚逍呢,什么都没有,却敢当众骂人,骂的是香儿,打的却是林辰的脸。 知县之子这个身份放在哪都好使,在场许多人巴结都来不及,岂会惹恼对方。 “你这厮,雅兴全让你给搅了。”林辰指着楚逍鼻子骂道。 “黄毛小子不知天高地厚,林公子莫要动气。” “就是林兄,跟这种俗人动气,犯不着。” “这种人轰出去算了,省得影响我们。” “对,轰出去。” “赶紧滚。” ...... 楚逍彻底看清了这些人的嘴脸,都喜欢巴结权贵,还是不要脸的那种,局势对自己渐渐不利起来。 厢房里,一女子听清了来龙去脉,倒是对这“粗鄙之人”产生了点兴趣。 旋即,一阵悦耳的琴声打破了这紧张的氛围。 所有人,目光皆是从楚逍身上移到了二楼高台上,并将依偎在怀中的胭脂水粉推开。 那里端坐一红裙女子,薄纱掩面,轻拨琴弦。 楚逍也望向了高台,女子长发披肩,虽是薄纱掩面,却也遮掩不住那绝美的容颜,仅是一双犹如狐媚的双眼,就足以迷倒千千万万的男性。 楚逍惊艳于女子的美,却不迷醉,因为再美也只不过是个烟花女子,说是卖艺不卖身,有谁知道呢?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能够坚守本心的人,万里挑一。 琴声止,空灵的声音传下:“小女子方楚菡这厢有礼了。” 紧接着,各方人士都拱手而道,生怕别人不认识他。 “在下方辰,见过方小姐。” “在下吕后炎,见过方小姐。” ...... 楚逍眼睛一眨,浑身不自在,本想喝瓶乌梅汤压压惊,但一想到只有二十瓶,而且一瓶二两银子,就舍不得。 “感谢各位捧场,小女子何德何能,就随性唱一曲献给大家吧。” 场下一阵高呼,热血沸腾。 楚逍无语,不就是献唱一曲嘛,有这么激动吗?不过还好,花魁方小姐的突然出现,倒是替他解了围。 高台上,方楚菡明眸半阖,眼中波光潋滟如花著露,端的是明珠风华,有摄魂夺魄之姿。 朱唇微启,随着琵琶悠扬之曲,缓缓而歌,声初如山涧清泉,流珠碎玉。 此时不再是单调的琴声,而是琵琶声混杂人声。 琵琶声脆,人声清澈。 不得不说,方楚菡的歌喉的确不错,犹如莺啼雁鸣,又有才艺加身,容貌倾城,怪不得能俘获这么多男人的心。 一曲下来,在座拍案叫绝。 “方小姐歌声如此美妙,不如我们以此做做诗词如何?” 在林辰的建议下,肚子里稍微有点笔墨的,就开始绞尽脑汁想了,只为博得美人芳心,哪怕只是一笑,也是极好的。 “琵琶声绝曲悠扬,佳人唱来感怀伤。” 林辰读过几年书,脑筋转得很快,很快,一句诗就随心念出来了。 “林公子好文采。”方楚菡脆声夸道。 得到方小姐的夸赞,林辰自鸣得意,扬起下巴,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许多人连声赞叹,一是拍马屁,二是真心觉得自愧不如。 “我心我思我念,她弹她唱她仙。” 紧接着,又一句诗念了出来。 那人锦衣玉饰,面如冠玉,脸上长挂微笑,正是刚才紧跟林辰其后自报姓名的吕后炎。 此句一出,赞叹声不亚之前,这吕后炎,也不是平常人。 紧接着,越来越多的人挤出来一句勉强能说得出口的诗词,却远没有林辰和吕后炎这两句来得好,来得妙。 楚逍眼珠溜溜一转,或许这是个售出乌梅汤的好机会。 于是,他清了清嗓子,踱步而道:“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 “冰泉冷涩弦凝绝,凝绝不通声暂歇。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 语调时而平静缓和,时而激昂顿挫,听得众人瞠目结舌,不愿相信如此有韵律的诗句竟是出自一个穷担货郎之口。 第十二章 公子,请留步 楚逍抱有侥幸的心理,毕竟他所说的诗,乃是摘自唐朝大诗人白居易的《琵琶行》,虽然语境很符合,但如若这是华朝本就有的,那就会闹出大笑话。 不过看周围这群人吃惊的模样,就知道成功了。 林辰久久不能平复心情,区区几分钟,他只能想出一句诗,且没什么意境,这穷小子究竟是何人,怎能做出如此规整而又朗朗上口的诗句? 这个疑问,同样存在于在场所有人的心中,凭什么?凭什么一个穷担货郎会是这般惊才绝艳?难不成文曲星下凡附体了? 几句诗似是触动了方楚菡的心尖,情绪微泛波澜,微启红唇:“这几句诗堪称佳句,敢问公子贵姓?” “公子不敢当,我只是一个厨子,楚字为姓。” 话音未落,楚逍心想引起注意的目的达到,又道:“不过,方小姐技艺虽高超,但嗓音仍有不足,若有若无地夹杂一点涩感,从而影响整体。” “大胆,方小姐的嗓音如此之美,岂是你这种不识大雅之人听得懂的?” 仍有不识相的贵公子傻傻出头,瞎逞能。 不仅楚逍反感,就连方楚菡,都觉得这种人无聊,无非就是想让她多看一眼。 “你行你上啊?”楚逍慵懒道。 一句话,憋得那位贵公子屁都蹦不出来一个。 “还请楚公子指点一二。”方楚菡掩嘴轻笑,越发觉得此人有趣,素来,来人无不是对她进行百般夸赞,耳朵都能听出茧子来。 楚逍摸着下巴,想着怎样回答才能使人信服。 方楚菡还以为楚逍不愿说,便道:“只要公子指出解决办法,我可答应公子任意一个要求。” 毕竟她卖艺不卖身,就靠嗓子吃饭,给嗓子润色,比什么都来得实际。 此语一出,场下哗然。 任意一个要求,那种事都可以? 众人盯着楚逍,眼神锐利如刀,要是眼神可以杀人,后者起码死了一百次。 他们都达成共识,要是这小子敢提出那种非分要求,不介意当场结果了他,方小姐岂能让这种俗人染指。 楚逍摸着下巴想如何回答,根本没在意方雨涵的话语,更别说周围人那杀人的目光了。 良久。 “指点算不上,但我知道方小姐平时不太爱喝水,这就是因,而果,便会导致方小姐的嗓音具有涩感。” 楚逍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他哪里知道,玩的全是文字游戏,“太”这个字本来就不确定,糊弄人最好不过。 “那如何解决呢?”方楚菡问。 “身为一个厨子,自对吃喝方面自有研究,我这乌梅汤,便是生津润喉的良品。” 这不是胡扯,乌梅汤本就有生津润喉的效用,楚逍亲自品尝过,喝下去的刹那,感觉嗓子里的污秽,全被冲刷干净,口腔清新宜人。 “你少瞎扯了,乌梅汤我又不是没喝过,除了解渴还能干嘛?” “我是厨子还是你是厨子?” 又一人被楚逍噎得无话可说。 一个侍女走下来,遵从方小姐的意思,准备取一瓶乌梅汤拿上去。 “诶,慢着,一瓶二两银子。”楚逍可不是善人,管你是谁,想喝乌梅汤,可以,拿钱! 话刚说完,就有人抢着付这二两银子。 一群狼! 楚逍无语,最终还是方楚菡让侍女给了二两银子,其他人的银子概不接受。 这倒让楚逍刮目。 所有人都盯着方楚菡,要喝乌梅汤,自然要掀起面纱,可一睹花魁之芳容。 方楚菡先是闻了一下,旋即眼眸放光,并没有掀起面纱,而是直接将其取下来,那一张神秘的面容终是暴露出来。 她说过今晚要以真容示人,不能言而无信,得罪诸位客人,可不是明智之举。 众人目不转睛地盯着方楚菡,以前从未露过面的花魁,今天终于取下面纱,将那一张精致绝美的俏脸显露出来。 一张白皙水嫩的瓜子脸,琼鼻高挺,红唇撩人,每一个部位,都是上天给予的恩赐。 红唇碰上瓶口,喝下一小口,酸酸甜甜的滋味立马充斥口腔,顺着喉头,流至全身,冲刷污秽,感觉飘飘然。 方楚菡的秀眉自然而然地舒展开来,喉咙说不出的舒服,想要再奏一曲,随之而唱。 “楚公子的乌梅汤果真神奇,既好喝,又能润嗓,实属佳品。”方楚菡发自内心地含笑说道。 连方小姐都觉得不错,那肯定很不错,很快,剩下十九瓶乌梅汤被一抢而空,楚逍怀里多了一大堆银子。 张大财拖着肥胖的身体刚赶过来,发现乌梅汤没了,顿时耷拉着脸,不悦。 “张老板莫气,以后常去我小店坐坐,乌梅汤自有。”楚逍瞧得张大财像小孩子一样,吃不到东西就不开心,觉得好笑。 张大财闻着酸酸甜甜的气味,看周围人尽情喝着就受不了,赶紧找一处气味淡的地方坐下,欣赏方楚菡的姿容。 这等美人带不回家,只能多看几眼,但越看越挠人,总是想入非非,搞得都有生理反应了。 邪火猛然冲上心头,张大财实在忍不了,只好带着一个姿色还算不错的小妞去行不可描述之事。 “对了,小店名为逍遥食居,就在沉仙阁那条官道上,店门对面就是拱桥,各位要是有空就去坐坐,可以享受一番味觉盛宴。” 言罢,得到系统任务完成的提示,楚逍松了口气,该回去了,这地方不能多呆,乱人心性。 “敢和沉仙阁抢生意,有种!”有人竖起了大拇指,沉仙阁可是口碑极好的大酒楼,这小子把店开在沉仙阁不远处,有勇气,值得一赞。 也有人哭笑不得,这特么是青楼,这小子不分场合地宣传自家小店,闹哪样? 楚逍可不管这些,此行前来就是为了完成任务,任务既已完成,就该撤了。 就在他挑起扁担准备走的时候,一道如银铃般悦耳的声音呼唤而来。 “楚公子,请留步。” 是那花魁方楚菡。 “何事?”楚逍问道,对于这花魁,他不厌不喜,当作过客就好。 “刚才小女子说过,答应公子一个要求。” 众人挠心抓肺,这傻子记不得就算了,你花魁方小姐怎么还提醒他呢? “要求?”楚逍一头雾水,仔细想想,好像刚才方小姐确实说过些什么。 既然如此,那不如借此再给小店造点势吧,客源多,银子才会多,银子多,才能让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家伙闭嘴。 “烦请方小姐明日去我店里吃饭。” 让方小姐嘴上拉客,倒不如让这个移动的强力磁石往店里一坐,定能吸引大批人前来,只要他们在店里吃过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这个要求令众人松了口气,还好这臭小子明点事理,不提无理要求,省得他们动拳脚。 方楚菡螓首轻点,表示同意。 就在楚逍挑起扁担准备再次离去的时候,又听见一声呼唤。 第十三章 厨神菜刀 “公子。” 又怎么了? 楚逍无奈,想走就这么难? 这花魁该不会是看上他了吧?可怕! 方楚菡眼神犹如狐媚,摄人心魄,楚逍都不敢多看,生怕丢了魂。 “烦请公子上楼一叙。” 咚! 似有一记重锤砸在楚逍心头。 花魁小姐,这可不是开玩笑,这么多如狼似虎的人守在这里,就为你的私交名额,你把这么宝贵的名额给我,我可承受不起。 如果说刚才众人的眼神是刀刃,现在直接化成了万千利刺,扎在楚逍的胸口,痛彻心扉。 特别是林辰,捏得骨节啪啪作响,简直想要把他碎尸万段,哪里都有他,与唐家姐妹吃饭,有他掺和,来翠烟楼玩乐,也有他掺和,不是在跟他作对是什么? 众人想不明白,为什么花魁会选择一个穷厨子,却冷落他们这些富贾权贵,对楚逍,他们是既嫉妒,又憎恶。 一个穷厨子,何德何能可以受到方小姐的邀请,他们有哪点比不上这个穷厨子? 这个臭厨子无非就是发挥超常,当众卖弄了一下风骚罢了。 无奈又愤恨的心情在众人心上流转,久之不散。 又幻想这臭厨子会如何与方小姐秉烛夜谈,越想越气,越想越希望受到邀请的人是自己,而不是这个凭空冒出来的臭厨子。 如果不是这个臭厨子,可能受邀的就是自己,与方小姐共处一室的就是自己,与方小姐发展感情的就是自己。 许多人如野马脱缰般地意淫着。 对于花魁方楚菡的盛情相邀,楚逍却淡淡回道:“方小姐,我另有他事,先行告辞。” 说完,挑着扁担离去,只留下愕然的众人和失神的花魁。 出了翠烟楼,楚逍如释重负,跟这些人打交道真是累,一不小心就成了众矢之的。 灰蒙蒙的天,渐晚。 回到逍遥食居,楚逍直接上了二楼,却没找见沈玉。 这妮子跑哪去了? 应该回家了吧,十五六岁的姑娘肯定想家想父母,不会在陌生地方待太久,楚逍如是想。 【临时任务完成,奖励“蛋炒饭制法”,系统升级,奖励厨神套装之一——厨神菜刀。】 【 目标:助宿主成为举世无双的厨神。 宿主:楚逍 年龄:二十 道具:厨神菜刀 看家本领:戳面功(小成) 系统等级:二(完成任务即可获得升级所需经验值) 武力境界:皮肉境(二层) 内力修为:无 综合评定:初窥门径 】 接受完蛋炒饭制法,脑袋胀鼓鼓的,不过看着识海中的成品蛋炒饭就有干劲。 下楼去,未点蜡烛,厨房却异常明亮,快步走去,只见砧板上放着一把明晃晃的菜刀。 刀刃锋芒毕露,看得人心惊胆战,怕是削铁如泥,刀柄宛若一件经过精雕细琢的艺术品,纹理细致璀璨,熠熠生辉,巧夺天工。 仔细瞧去,刀柄上雕刻的图案皆是动植物,上至九天,下至深渊,每一样都栩栩如生。 特别是那只飞龙,翱翔九天之上,龙眼处,镶有一枚玉眼,说不出的威严霸气,与其对视,恍有十万大山压在身上,喘不过气来。 这就是厨神......菜刀? 菜刀加之于身,有点可笑,不过这的的确确是菜刀,如果刀刃长点,宽度缩短点,说是神兵利器也不为过。 拿起菜刀,只觉得其有百斤重,若不是达到了皮肉境,恐怕这厨神菜刀要压箱底。 这一刻,忽然觉得之前被木桩人殴打是一种幸福。 放下菜刀,打开橱柜,里面准备了做蛋炒饭所需的食材。 打开米袋,抓起一把,颗粒饱满,色泽洁白,形似珍珠,应该是珍珠米。 【此米是宁夏粳米,亦称珍珠米,经过精挑细选,皆是圆润饱满之米粒,是为贡米,有粘度低,硬度高的特点,是做蛋炒饭的不二选择。】 贡米?不就是给皇帝吃的喽? 厉害了,我的系统! 拿起一枚鸡蛋,鸡蛋没什么特殊的,正如系统所述,是为最优质的土鸡蛋。 除去这些,就剩下一些配料。 系统提供的方法,要求做蛋炒饭的米为隔夜米,隔夜米的好处有很多,硬度高,粘度低,口感好。 于是,下米入锅,生火烧煮。 不管它,来到练功房,又开始戳铁砂,躲木桩人。 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在练什么高深莫测的武功,实则只为戳面功服务,多则练一身结实的皮肉和筋骨,尽快达到内功境,这样就可以用内力烹食。 目前他是三重境界第一重皮肉境,下一境界便是筋骨境,第三重即可达到内功境。 路漫漫其修远兮。 遭受一番非人的暴打之后,楚逍浑身酸疼,淤青散布。 无力地脱去外衣,浸入木桶,享受药浴抚慰...... 翌日,天蒙蒙亮。 楚逍刚起床就听见店门外喧闹异常,走进仔细一听,才知道都是来吃饭的。 用屁股想都知道,这些人是为了与花魁方楚菡共进餐,所以提前候着,免得到时候位置被别人占了去。 皇上不急太监急。 楚逍有严格的时间观念,时间不到,不营业,这同样是系统的规定。 来到厨房,蒸馒头,煮乌梅汤,任凭门外嘈杂。 三口锅占了两口,剩下一口小锅刚好可以用来炒饭。 拿起厨神菜刀,取一根细葱切成均匀葱花,切不快,只因菜刀太重,未完全适应,刀刃锋利异常,毫不用力,就轻轻放下,葱就断了。 打两颗鸡蛋,搅拌均匀,置于一旁。 烧红锅底,添油烧辣。 这油的量,得严格把控,多了油腻,少了粘锅。 楚逍严格执行系统的定量要求:油覆锅底,往上一毫。 而后倒入适量隔夜米快速翻炒,待得米粒散开,再浇上蛋液,以更快的速度翻炒,每一粒米都裹上蛋液,是为最佳。 要不是戳面功练习出惊人的手速,他还真无法做到让每一粒米都裹上蛋液。 只见洁白的米粒,渐渐被蛋液覆盖,翻炒中,变得金黄璀璨,犹如黄金包裹。 撒上盐巴、胡椒末,继续翻炒。 快起锅时,撒入葱花,再翻炒一小会,起锅! 门外喧闹声愈来愈大,恐怕香气已经窜了出去,勾起了那些人肚里的馋虫。 看着瓷碗中金黄的米粒,只是看,就让人食欲大增。 立刻取一勺子,慢条斯理地品尝起来。 入口蛋香甚浓,葱香辅之,咀嚼一下,米粒似有弹性,阻碍牙齿闭合,稍一用力,米香冲破蛋液囚牢,怒放而开,仿佛置身午后稻田,吐纳芬芳。 连吃几口,不油不腻,不咸不淡,味道宜人,嚼劲十足。 吃完后,楚逍满足地打了个饱嗝,这才信步走去,将门板一块块移开。 一群人骂骂咧咧地闯进来,瞬间挤满整个小店,有些人找不到位置就干脆站着。 巴掌大的地方,硬是被塞得满满的。 生意一直稀松平常的逍遥食居,今天借花魁的东风达到爆满,估计还有被蛋炒饭香味吸引而来的路人。 这些生面孔,大多昨晚于翠烟楼见过一面,都是些不差钱的主。 多人询问刚才那是什么美味,要求上一份。 楚逍伸手示意不要急,取下菜单,提笔写道:烏梅湯,二兩銀子一瓶。 另提一行:蛋炒飯,五兩銀子一份。 第十四章 金灿灿的蛋炒饭 众人无不呆滞,乌梅汤的价格昨晚都见识过了,没什么,但一碗蛋炒饭要五两银子?家里婆娘都会做蛋炒饭好吧? “老板,你这蛋炒饭是金子做的?卖这么贵?” “就是,五两银子,亏你要的起这个价。” “又不是天材地宝,本少爷不吃了。” ...... 有人抱怨,有人拂袖而去,有人考虑要不要点些便宜的食物占住座位。 楚逍不理会,只是将菜单挂上墙壁,立于一旁。 贡米你们平时都吃不到,有价无市,五两银子算便宜你们了,一个个打扮得人模狗样,连这点钱都花不起,还想把妹?把猪婆去吧! 一群鼠目寸光的家伙,楚逍都懒得招待。 而后,有人点了一份馒头,有人点了一份红嘴绿鹦哥,更多的人依旧不动作。 占着茅坑不拉屎? 话糙理不粗,既想坐候美人,又想一毛不拔,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 “吃饭的留下,不吃饭的请回。”楚逍淡淡说道。 就在这时,几个胖子硬是从后面挤进来。 打眼一瞧,正是张大财他们,三胖子一瘦子,四人好像形影不离,不管干嘛都一起。 瞅一眼菜单,眼睛一亮,开始点菜。 “乌梅汤,蛋炒饭,还有那个红嘴绿鹦,给爷各来一份。” “来份蛋炒饭和乌梅汤。” ...... 四人分别点了菜,程老板是个妻管严,只点了一份馒头和乌梅汤。 就喜欢这种食客,楚逍将一桌子没点任何菜的人轰走,安排张大财四人坐下。 其他人像看傻子一样看着张大财四人,认为是人傻钱多。 “看什么看?爷脸上有花啊?一群穷鬼,吃不起赶紧走,碍爷的眼。” 张大财吹胡子瞪眼地看向四周,楚逍颇觉好笑。 经他这么一说,古人又都好面子,以为在说自己,便陆续有人点菜。 楚逍走进厨房,又是舀煮好的乌梅汤,又是取出蒸好的馒头,还得烧火炒饭,忙得不可开交,恨不得分出三头六臂来。 要是沈玉在,就没这么忙了。 陆续将菜端上去,香味逐渐充盈整个小店。 金黄色的蛋炒饭! 张大财四人像是看见奇珍异宝,眼睛瞪得老大。 闻一下,感觉舌尖和胃都在跳跃欢呼。 “金黄色的米?”瘦子何老板指着蛋炒饭。 这何老板最初还觉得这里比不上沉仙阁,现在却是连沉仙阁都不愿去,认准这里,成为常客。 “蛋液包裹米粒,自然是金黄色。”楚逍说完,进厨房准备其他菜肴。 “这蛋炒饭如何?”程老板看三位好友吃得津津有味,香味又扑鼻而来,忍不住问道。 “那还用说?”张大财咀嚼中说出一句难以听清楚的话。 何老板竖起一个大拇指,继续狂吃海塞。 一切尽在不言中。 那些没点蛋炒饭的食客看得眼睛发直,金灿灿的蛋炒饭,从未见过诶! 程老板摸摸干瘪的钱袋,心里纠结万分。 终于,经过一番艰苦卓绝的思想斗争,打败了家中那只母老虎,狠下心来要了一份蛋炒饭。 要完之后,又百般焦虑,心想回去该如何交代,记得上次请张大财他们吃了一顿,回去后那只母老虎像审犯人似的审问他。 唉,可悲。 但当他吃到蛋炒饭的时候,什么狗屁臭婆娘,什么狮子母老虎,全抛之脑后,只是一心享用美食。 不知何时,那林辰来了,紧接着吕后炎也来了,就是未见花魁方楚菡的身影。 楚逍心想,就算方楚菡不守信,也无关痛痒,目的已达到,造势已完成,只需事后躺着数钱。 今天一天带给他的收益,是往常的十倍以上,赚大发了。 而这些食客大部分都能转化为回头客,所以不愁以后没人来。 看着六张餐桌坐满人,全部沉浸在美食的海洋,楚逍觉得蛮有成就感,人生该当如此。 ...... 沉仙阁。 “老板,我打听到了,不知那破店的老板用了何种手段,能邀请到翠烟楼的花魁,今天那些贵人听闻花魁要去那破店吃饭,才跟风去的。”一小厮汇报着。 太师椅上,身着锦袍的中年男人捋着鼠须,冷哼一声:“就说那破店哪来那么多客人,原来是借了方小姐的东风,无妨,折腾这一天,就消停了。” “可那些人吃得好像很满足。” 中年男人端起茶盏抿一口,气定神闲地道:“不打紧,我沉仙阁立足长安城如此之久,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换来的,就那小店,新开不久,再折腾,也只会是毛毛雨,翻不起什么浪花来。” 小厮听后,赶紧溜须拍马:“老板说的是,那破店再折腾,也无法影响我们这座庞然大物。” ...... “方小姐怎么还不来啊?”有人等不住了。 “罢了罢了,在一起吃饭又不能抱得美人归,各位好生等候,小弟先行告辞。” 时至午时,人走的差不多了,只留下几个对自己特别有信心,亦或是对钱袋有信心的几个人。 林辰、吕后炎、张大财,还有一个不知名人士。 林辰和吕后炎二人似有矛盾,各不相干,抬头一见,林辰没什么好脸色,吕后炎却时常挂着笑脸。 不久,一个丫鬟打扮的稚嫩姑娘跑进来想打包带走食物。 楚逍直言拒绝,打包带走的食物肯定会影响口感,温度什么的都会受到影响,直接影响到小店的声誉,宁可少卖,都不滥卖。 姑娘只好带着不满,跑回去了。 不知是哪家大户,吃饭还要丫鬟带,娇生惯养可不好。 张大财看稀奇,头次见到食肆不允许打包带走食物,送上门来的生意都往外推,这老板当真稀奇古怪,让人捉摸不透。 林辰见怪不怪,打心底认为这老板脑子缺根筋,昨晚居然当众拒绝了方小姐的邀请,拒绝了无数男人梦寐以求的东西,这不是脑袋缺根筋是什么? 当时方小姐当众难堪,莫名其妙就成别人不要的剩饭,而其他男人全成抢着吃剩饭的了。 最可气的是,剩饭他都没吃着,让那吕后炎抢了去。 楚逍不知道这些,也不关注这些,就希望食客越来越多,生意越来越好。 蓦然,一女立于门前,一袭红裙垂地,长发披肩,一双眼睛犹如狐媚般迷人,让人移不开眼。 第十五章 花魁登门 不必多说,此女正是翠烟楼花魁方楚菡,身边还跟了个侍女。 那么多男人一大早来此,只为候她。 现在人来了,人却走得差不多了,不过还有人尾随其后,在方楚菡踏入店门后,紧跟进来。 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在方楚菡身上,只因那双犹如狐媚的眼睛,太具魅惑力了。 几个男人热情招呼她与自己共坐一桌。 但方楚菡只是礼貌性地微微一笑,选一张空桌坐下。 紧跟其后的那几个人都不敢与其共坐一桌,识相地坐在别处,只要能这样看着,就够了。 以前他们哪能如此近距离地欣赏,都是仰望高台,可望不可及。 楚逍觉得奇怪,这花魁怎么谁面子都不给,林辰是知县的儿子,吕后炎的身份应该也不寻常,不怕得罪人? 怕是来头不小,不对,来头不小会去青楼当花魁?好玩?这姿容随便找个大富大贵的显赫人家,生活过得不比在青楼差吧? “楚公子,来一瓶乌梅汤。” 莺啼般的悦耳声把楚逍的思绪打断。 这种场合叫他楚公子?咋听咋别扭。 不过楚逍懒得计较这些,看向那几个尾随之人:“你们几个吃什么?” 别想蒙混过关,想看美人,想与美人共餐,就得出点血。 那几人面露苦色,看来必须得要点什么,就算再贵,也得受着,不能在方小姐面前丢了面子,要是再被轰出去,美女欣赏不成,还没脸见人。 每人索性点了一两样便宜的菜肴。 目的达成,楚逍走进厨房。 馒头和乌梅汤都是成品,再拌两碟红嘴绿鹦哥,大功告成。 林辰和吕后炎当然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促进感情交流的机会。 问东问西,东扯西扯。 对于此,方楚菡回答得游刃有余,能做上花魁,没两把刷子肯定不行,在乌梅汤的滋润下,越觉得此女的声音好听,像小鸟啼鸣。 张大财和另外几人插不上嘴,索性不说话,就静静吃饭,静静看着方楚菡。 方楚菡一直好奇什么东西这么香,却没问,实在忍不住,才道:“楚公子,什么菜肴这么香?” “什么都香,菜单上的菜肴,都是香气的源头。”这不是自卖自夸,小店充斥的香味本就是各种菜肴散发出来的。 林辰暗骂臭不要脸。 “呵......公子真会说笑。”方楚菡掩嘴轻笑道。 “要不要尝尝?” “还是不了,这些菜肴要么太油腻,要么太辣,馒头又没味道。” 原来担心这些啊,那就放心了,你的银子,赚定了。 看样子,方楚菡注重嗓子的保养,不吃油腻和辛辣,但他做的菜肴还真就不辣,更不油腻。 “方小姐不必担心,红嘴绿鹦哥和蛋炒饭不油腻,也不辣,我去做,你若不满,便不收钱,而这馒头,不是无味,而是美味。” 林辰再度暗骂。 放下此话,不等方楚菡回复,再进厨房,楚逍就对自己做的菜肴有信心,任你是谁,吃了我做的菜,都得服。 方楚菡眨着眼睛,似乎没回过神来,不过她已打定主意,只吃一口,不多吃,免得伤了嗓子。 端来部分菜肴,方楚菡闻着飘香,就觉得不吃完是一大损失。 不过为了嗓子,还是忍忍吧。 夹一颗赤根菜,酸辣不辛,也不刺喉,好像没那么恐怖,唇齿间弥漫的浓烈香味让她情不自禁地夹起第二颗赤根菜。 咬一口馒头,松软可口,麦香纵横,青竹飘香,确定这是馒头? 楚逍炒好蛋炒饭端上来。 看着一碗金灿灿的蛋炒饭,颗粒饱满分明,一粒粒都是单独个体,楚菡觉得不可思议。 舀一勺金米放进嘴里,蛋香浓郁,混杂葱香,咬下去,米香爆发开来,如沐春风,清香甘冽。 连吃几口,根本不觉油腻,神奇的蛋炒饭! 看美女吃饭,何尝不是一种享受呢? 张大财看得目不转睛,感觉比自己吃还要香。 那勾人的小嘴,那起伏的香腮,那滑动的玉颈,无一不充满致命诱惑。 衣冠楚楚的林辰和吕后炎也好不到哪里去,剩下几人更别提,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身边侍女捂着嘴巴,难以置信,首次见小姐吃这么多以前从不吃的食物,视嗓子为命的小姐今天是怎么了? 侍女又担心又惊奇。 “楚老板的手艺算是一绝,想必方小姐也是被这美味征服了吧?”吕后炎看方楚菡吃得这么开心,瞅准时机挑起话题。 楚逍本人表示无奈,这些公子哥找不到聊天话题,还得从他身上开刀。 方楚菡一听,才知表现不妥,放下勺子,拿起手绢轻点樱唇,笑道:“楚公子的厨艺堪称一流,蛋炒饭毫不油腻,赤根菜并无辛辣,馒头更是出奇得好吃,好久没这么畅快地吃过饭了。” 最后一句发自肺腑,为了保持声音甜美、形象端庄、举止得体,她对自己要求很多,付出了很多。 别人只看到她是青楼花魁,一名微不足道的风尘女子,又何尝体会到她背后的辛酸。 林辰看这状况,接话说道:“是啊,厨艺好是一方面,方小姐生得貌美,才使得这饭菜更加美味。” 这脸皮得有多厚? 楚逍听得鸡皮疙瘩掉一地,都说现代男孩为了追求女孩,脸皮一个比一个厚,现在看来,还要逊色于古代公子哥。 方楚菡掩嘴一笑,轻声道:“林公子谬赞了,小女子哪里受得起这般话。” “受得,受得,方小姐觉得好吃,以后常来便是。”林辰继续不害臊地说着。 这店你开的啊?别以为在这吃顿饭就成了东道主,楚逍越来越不待见这人,话多不实,全是些花言巧语。 “只怕楚公子不悦。”方楚菡瞄了楚逍一眼,含有深意。 楚逍一愣,莫不是还对昨晚的事心存芥蒂? 昨晚之事,纯属无心之举,只怪她想太多,他并没有看轻青楼女子的意思,只是对私交不感兴趣。 再者说,哪里不能私交呢?非要当着众多饿狼的面进一间房秉烛夜谈?万一有心狠手辣之人心存报复,还得处处提防,多累啊! 楚逍风轻云淡地道:“方小姐喜欢小店的菜肴,是对我厨艺的认可,哪有不悦之理?再者说,有方小姐这种多才多艺的食客,我应该深感荣幸才对。” 这样,算是表明自己无轻视之意了吧? 第十六章 听说你要摘星星? 方楚菡闻言,轻笑道:“楚公子说的哪里话,能吃上如此美味的佳肴,是小女子的口福。” “方小姐喜欢就好。”楚逍说道,文绉绉地说话还真是累。 “对了,能否再要一瓶乌梅汤?”方楚菡看着空瓶子,乌梅汤酸甜适宜,令人无法抗拒。 张大财耳朵一偏,看这老板作何回答,以前死活不肯多卖一份,花魁魅力十足,就不信你能忍心拒绝,只要破了这个规矩,以后再不愁填不饱肚子。 林辰却不在意,结局已经注定,老板绝不可能破了这个规矩,唐家姐妹的姿色比起花魁方小姐不遑多让,仍然没有享受到特殊待遇。 花魁的请求并不过分,奈何店有规矩,小店卖的吃的喝的,每餐只可点一次。 楚逍只能按规矩办事:“对不起,菜单所写,每餐只可点一次。” 张大财深叹一口气,打算彻底落了空,本想着借花魁破规矩,结果这老板墨守成规,丝毫不知变通,那可是长安城数一数二的美人啊,就这样被你一句话拒绝了? 林辰喝一口乌梅汤,享受酸甜滋味的同时,懒洋洋地瞟楚逍一眼。 吕后炎不明所以,巴掌大的小店还有这种可笑的规矩? “老板,你看这样,乌梅汤二两银子,我出二十两,可否换一瓶?” 说着,吕后炎掏出银子摆在桌上,笑看楚逍,不信你不心动。 方楚菡伸手连连道:“吕公子不可,既然楚公子有规矩,遵守便是。” “哎,无妨,就算你要天上的星星,我也能给你摘下来。”吕后炎用折扇指了指天,王霸之气扩散。 林辰和张大财皆是摇头,准备看一场好戏,这办法试了不知多少次,你以为钱多就能让古怪的老板破了规矩? 要是可以,那还愁什么,吃什么都可以狼吞虎咽,哪用得着细嚼慢咽细细品味。 张大财愤恨地舀一勺蛋炒饭,嘴巴吧唧吧唧,彻底嚼烂米粒后,才舍得吞下。 楚逍醉了,本以为这吕后炎的德行要比林辰强,结果都是同样的货色,脸皮一个比一个厚,欲与城墙试比厚。 还想摘星星?可笑至极! 一个个都爱逞能,以为兜里有俩钱就是大爷,谁都得听你使唤,告诉你,这一套,在逍遥食居,行不通! 归根结底就是两个字:“不行。” 被直言拒绝,吕后炎那张小白脸啊,火辣辣的疼,方才扬言说天上的星星都能给方小姐摘下来,结果呢?却是连区区一瓶乌梅汤都得不到手,脸往哪搁? 吕后炎收起长挂于脸的微笑,余光扫向方楚菡,后者肯定听得一清二楚,只不过假装没听懂在装吃饭罢了,还不是为了给他留点面子。 这不行,必须得把场子找回来,区区一个厨子,不应该对客官言听计从吗?客官说什么,你只管点头就好,居然敢当众给他难堪。 无非就是银子不够多,行,我再加。 就在他手抓向钱袋的时候,张大财不想让他在方小姐面前把人全丢光,便好言相劝道:“吕公子,这行不通,楚老板不会为了钱而坏了规矩,要是可以,我又何必守着不多的几样菜,慢慢品尝呢?” 林辰看吕后炎脸色难看至极,心里格外舒畅,这脑子缺根筋的老板倒是替他出了口恶气。 犹如五雷轰顶,吕后炎再没了刚才的傲气,王霸之气尽数消散。 一言不发,留下饭钱,灰溜溜转身离去,都没脸再看方小姐一眼。 而后,方楚菡离去,花魁都走了,那几个男人也都走了,一时间,小店再度变得冷清。 还是冷清点好啊。 【“三天售出十份红嘴绿鹦哥”任务完成,奖励“疾影刀工训练法”,开启阶段任务:一个月内营业额达一千两银子。】 一道灵光闪现入脑,那是疾影刀工的训练方法,看识海中小人灵活舞动菜刀,在空中花式切菜,挽起刀花,带起残影。 接受完毕,楚逍晃了晃脑袋,后面的阶段任务有点难,一个月一千两银子,平均每天就得有三十四两的收入,压力山大。 若今天没借花魁的东风,怕是完不成,如今多了这么多食客,想来不出意外可以顺利完成。 没清净多久,便闻异香,不出意外是唐家姐妹,保不齐还有那位小少爷。 果不其然,就是这三人。 大家闺秀携带的香囊必是佳品,如花香般清新,又如体香般迷醉,再闻也不会厌烦。 唐芊灵大小姐依旧一袭白裙裹身,长发盘起,插有金簪,额前白净不留一丝碎发,干练精明。 唐芊语二小姐换一身百褶紫裙,长发及腰,双眸忽眨,灵动传神,说不出的机灵乖巧。 二女比于那花魁方楚菡,倒是毫不逊色。 “哼,小红来打包带走,你却不让,是何意?非得让本少爷亲自来?”圆脸胖少爷上前一步,双手叉腰,气鼓鼓地对楚逍说道。 小红? 应该就是之前那个丫鬟了。 “小川,不得无礼。”唐芊灵瞪了唐小川一眼,后者便乖乖退后了。 三人坐下,看向菜单,发现多了两样,馋虫立马猖狂起来,可是看这价格,一碗蛋炒饭居然要五两银子,不免有些心疼。 不过来都来了,总不能带着遗憾回去。 于是,三人都点了一份蛋炒饭和乌梅汤,唐小川这个小吃货还要了一份红嘴绿鹦哥。 好在家业雄厚,平民老百姓,哪吃得起这么贵的菜肴。 楚逍进厨房炒饭,隔夜饭所剩不多,差不多还有五份的量,晚上一定要多煮些米饭。 一次下三份的量,打六颗鸡蛋,这翻炒可是个技术活,手上没把力气,还真翻不动。 楚逍已达皮肉境,力量自然超乎常人,所以没什么难度。 很快,三份蛋炒饭出锅。 但闻香气,唐家三人就快要抓狂了,什么食物,这么香! 端上三碗金黄的蛋炒饭,几点绿点衬,热气浮于其表。 色,香俱全,就差味了。 舀一勺,放进嘴里,刹那间感知尽失,独留味觉,遨游在蛋香的海洋,咬破米粒,米香似春风拂来,与蛋香合二为一,在唇齿间翻江倒海。 端出红嘴绿鹦哥,楚逍看三人勺子不停,一口接一口地吃,心满意足。 古代的吃货不比现代少,在物产匮乏的时代,能吃上美食,那便是幸福。 第十七章 一言不合就动手 “我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施舍点剩饭剩菜给我这个糟老头子吧。” 只听店外传来一阵颇具沧桑感的苍老声音。 楚逍心想是叫花子上门要饭了,索性去厨房拿了俩馒头出来,反正馒头剩得多。 一脏兮兮的老头靠在墙边,头发胡子花白,想必入了花甲之年。 一件破布衣衫打满补丁,坦着胸,能看见凸骨,像张弱不禁风的纸,似乎随时都有可能随春风而去。 老头看着俩馒头,不嚷嚷了,深深看了楚逍一眼,然后接过来就吃。 这些都被唐家姐妹看在眼里,目露赞赏。 这年头叫花子不好混,哪有人肯施舍食物给他们,平民百姓在温饱线上挣扎,富人哪管他们的死活,冻死饿死也不关其事。 “楚老板善行善为,实令小女子佩服。”唐二小姐唐芊语认真说道。 楚逍的无意之举,却是打动了二女,他觉得没什么,不就是给叫花子俩馒头吃吗?这有什么值得佩服的。 或许古今观念不同吧。 “小事,不足挂齿。”楚逍说道。 说话间,一名持剑男子立于门前左右四顾,而后迈步进来环顾四周,排除危险,这才安心坐下,剑放于桌。 经常看外面的侠士骑着马行色匆匆,却不见侠士来他店里吃饭,颇觉奇怪,这是头一次。 不过看这位侠士的样子,应该是出于警惕吧,莫非侠士吃饭睡觉前都要花上几天时间来排查附近危险?不至于吧。 “上壶好酒,再来几碟下酒菜。”男子说道。 “没有酒,也没有下酒菜,只有菜单上的那些。”楚逍指着菜单。 男子皱眉看去,面色微微一变,“你这要啥没啥,开的哪门子店?” “就那些,你点菜吧。”楚逍没心思回答这种无聊的问题,开的哪门子店要你管? “你这厮端的什么态度?”男子眉毛一横。 这尼玛是移动的汽油桶吧?一点就炸? 况且他也没说得罪人的话啊,岂有此理。 “我不觉得我态度有什么问题。”虽然对方是侠士,但也不能输了气势,况且这是在长安城,不是在穷乡僻壤,有王法伺候。 不信他敢大白天拔剑伤人。 唐家三人本来吃得好好的,被这么一弄,也是没了心情,只希望矛盾不要激化,惹出祸端对双方都不好。 男子气急,拿起剑就往楚逍身上劈,剑未出鞘。 尼玛,真敢动手。 楚逍身体不由自主地躲闪。 男子横劈、下砍、左划、右斩,看起来难以躲闪,却始终没一击碰到楚逍。 “再动手,我就叫巡捕过来。”唐芊灵大小姐看形势不对,起身喝道,女强人气势油然而生。 闻言,那男子不再动作,恶狠狠瞪了楚逍一眼,便离开了。 这人真特么有病,没招他没惹他,就动起手来,身上有几处伤都记着,有时间慢慢算。 缓过来,楚逍原地活动了一下,却惊奇地发现没一丝一毫的疼痛,回想起来,才发现刚才根本没攻击落在自己身上。 奇了怪了,我没学过位移技能啊,更没学过什么躲闪武功啊。 躲闪? 木桩人? 似乎找到了此次的最大功臣,就是系统安排的木桩人训练,再次觉得这木桩人训练有百利而无一害,既可以提升武力境界,达到内功境后,便可用内力烹食,又可练习躲闪技巧。 一石二鸟! 收敛心神,楚逍感谢唐芊灵刚才出言帮助,不然那移动汽油桶见打不中人,动真格拔剑耍一套宇宙无敌剑法怎么办? “今天怎么突然来个侠士?”楚逍心生疑惑,只在官道上见这些侠士骑马奔腾而过,却从未来他这里吃饭。 “我也是道听途说,近几日于华山举行一年一度的群雄论武,但凡有点武功的人都去凑热闹,更别说那些有真本事的江湖侠士了。”唐芊灵语气舒缓地道。 “原来如此。” 楚逍恍然,怪不得这些天只见侠士骑马奔腾,原来是去赶着参加集体活动啊。 那等论武结束,岂不是天天都有武林中人来他店里吃饭?脾气该不会都很火爆吧?要是都像汽油桶那样,给他一百条命都不够用。 想想都觉得悲剧,在古代开个饭馆容易么? 察觉到楚逍脸色不好,唐芊灵还以为他在为刚才那事发愁,便一脸轻松地道:“楚老板不用担心那厮打击报复,官府每天都会派捕快巡逻,他不敢肆意妄为。” “多谢唐小姐关心。” 楚逍稍一愣神,他本没想这些,听唐芊灵这样一说,还真是,万一那个移动汽油桶打击报复怎么办?巡捕靠得住吗? 受电视剧影响,巡捕在他心中都是些吃干饭的货色,哪里会是武林中人的对手。 武林中人一出场,什么捕快大将,统统一招秒杀,还谈什么保护百姓,自己小命都难保。 以后睡觉得多留点心眼,不敢死睡,不然就睡死了。 对,就得这样。 唐家人吃完饭离去,看天色该关门了,结果翠烟楼老鸨满脸堆笑过来了。 楚逍纳闷,你不守着翠烟楼,跑我这来作甚? 看老鸨那张脸,真丑,笑着更丑,特别是嘴角那颗大黑痣,简直了...... “哎呦,楚老板,许久不见,可好?”老鸨谄媚笑道。 许久不见......明明昨天才见过好不?睁眼说瞎话。 “很好。”楚逍面无表情,他是没好脸色给这狗眼看人低的老鸨。 “嘻嘻嘻......” 忽然听见一阵熟悉的笑声,楚逍移动身子,看见藏在老鸨身后的沈玉。 “沈玉?” “这小姑娘昨日跟着你来到翠烟楼,和姑娘们玩的很开心,就留宿了一晚。”老鸨好像有点心虚,说话底气都不足,拉客的时候没见这样。 楚逍表示怀疑,沈玉去翠烟楼,玩?当他是三岁小孩子? 依你这见钱眼开的性子,没把沈玉卖了就大发慈悲了,还亲自送来,信了你的邪。 楚逍懒得追究,只要人回来就好,免得她家人担心。 带沈玉回到店里,楚逍问她,结果她也是说玩了一晚就回来了。 咚咚咚! 沈玉蹦蹦跳跳上了二楼。 莫非老鸨本性纯良?不忍伤害小姑娘? 这可能吗? 算了不想了,关门休息,走到门前却发现老头还在。 “你怎么还不走?”楚逍问道。 “还饿。” 老头的声音沧桑依旧,似是经历了无数场大风大浪。 楚逍二话不说,拿出四个馒头给他,反正剩馒头自己得解决掉,不能次日再卖给食客。 又看老头一把年纪却无人照料,于是关心道:“天色不早了,去找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吧。” 说完,合上门板上了二楼,戳铁砂,还有木桩人训练...... 第十八章 略有小成 一大早,楚逍手持厨神菜刀,在厨房切各种蔬菜,硬的软的、长的短的、规则的不规则的...... 抹一把汗,调出信息面板。 【 目标:助宿主成为举世无双的厨神。 宿主:楚逍 年龄:二十 道具:厨神菜刀 看家本领:戳面功(小成)、疾影刀工(未成) 系统等级:二(完成任务即可获得升级所需经验值) 武力境界:皮肉境(三层) 内力修为:无 综合评定:初窥门径 】 还是未成...... 切了这么久,还是没达到系统的初步要求,自信有点崩溃。 这比戳面功难得多得多。 算了,这事急不得,以后慢慢练着,开门营业才是正事,一个月要收入一千两银子,不敢松懈。 叫上沈玉吃完饭,楚逍打开门板,却发现那个叫花子老头蹲在一侧。 怎么又来了? 这叫花子是把他的善良当作吃饭的工具么? “喂,你怎么又来了?” “唉,糟老头子我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哪有人肯给我一口饭吃,也只有小兄弟心地善良,给我馒头吃,糟老头子半身入土,吊着命就好。”老头唉声叹气,说不尽的苦楚。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楚逍知道古代社会是啥样,心生同情,不忍驱逐,只好转身拿出俩热乎乎的馒头给他。 老头拿着馒头很自觉地往侧挪,为的是不影响小店的生意。 张大财四人照旧赶早,点菜吃饭,平均每人要花七八两银子,只怪那程老板,家有严妻,花钱不敢大手大脚,从而拉低了平均值。 就这四人,一天就能带给他三十两银子左右的收入。 理想状态下,只要这四人天天来他这吃饭,月入一千两就是小意思,奈何这些都是大商人,休息一段时间,就得四处奔波。 唐家姐妹和唐家少爷几乎天天来,再也吃不惯家中主厨做的饭菜。 林辰同样如此,专门挑唐家姐妹吃饭的点来,装作偶遇借机交谈,但唐家姐妹一直对他冷冰冰,久而久之,觉得自讨没趣就不再按点来。 他本人对楚逍怀恨在心,可是嘴不听他使唤,肚子一叫必来逍遥食居,曾去沉仙阁吃饭,吃什么都觉得索然无味。 这些不充钱的主,都给楚逍带来一笔不菲的收入。 花魁方楚菡也是常客,诸多追求者随之而来,都是些挥金如土的富家公子。 而那叫花子,每天就在逍遥食居旁边坐着,每到饭点楚逍就会送吃的过去,不限于馒头,有时候乌梅汤煮多了,也会送去,一天收入多的时候还会送碗蛋炒饭给他吃。 至于吕后炎,自从那次脸丢光,就再没见过。 沈玉每天和楚逍一起做菜、吃饭,关系好得像是兄妹,也越来越有默契,不用楚逍说,她就知道自己当下该做什么。 日子过得很平淡,却很充实。 清晨练疾影刀工和戳面功,白天招待食客,晚上与铁砂木桩人作斗争。 闲来观赏春景和月色,安逸自如。 就这样,大半个月过去...... “成了!”楚逍忍不住笑起来。 【 目标:助宿主成为举世无双的厨神。 宿主:楚逍 年龄:二十 道具:厨神菜刀 看家本领:戳面功(大成)、疾影刀工(小成) 系统等级:二(完成任务即可获得升级所需经验值) 武力境界:皮肉境(五层) 内力修为:无 综合评定:略有小成 】 看着疾影刀工小成字眼,楚逍说不出的兴奋,双手磨出硬茧,努力终没白费。 系统给予略有小成的评定,倒也受得起。 大半个月以来每天用两个时辰练习刀工,对厨神菜刀的运用愈加熟练。 重达百斤的厨神菜刀对现在的楚逍来说,就是玩物,随手一抛,菜刀于空中打几个转,再度落在手中,耍杂技一般。 不过他现在还没达到凌空切菜的地步,只能在砧板上快速且均匀地切好每一样菜,隐约间能看到虚幻残影。 “哇,大哥好厉害。”沈玉在一旁尖叫。 由于日渐熟悉,沈玉直接改口管楚逍叫大哥,楚逍对此没异议,小姑娘爱叫什么就让她叫去吧,又不会少块肉。 疾影刀工小成,戳面功也愈发熟练,以前只是小成,现在已达大成,必会有质的改变。 每次戳下去的力度、速度、分寸,都掌握得很好,再不像以前那样胡乱戳面,把面戳得一团糟。 美食吃多了会腻,但楚逍打破了这一常规,只因越做越好吃,疾影刀工和戳面功立下了汗马功劳。 所以,食客不见减少,反而愈加增多,六张桌子的小店,渐渐不能满足。 等到阶段任务完成,这些天的收入或能派上大用场。 开门! 依旧给叫花子拿些充饥之食,这已经成了楚逍的习惯。 耳朵一动,听见不远处有大动静。 循声望去,只见官府的人拉着一辆囚车朝东驶去,囚车两侧的官差整齐划一地迈步前行,皆配有腰刀。 不少人出来看热闹,凡此动静,必是犯了杀头的罪行。 楚逍本不想凑热闹,但囚车驶来,无意扫了一眼囚犯,怎么好像在哪见过? 囚犯身穿囚衣,披头散发,双目无神,一幅生无可恋的惨淡模样。 楚逍挠了挠头,猛地想起。 这货不就是那个持剑侠士么?就是那个脾气暴躁的移动汽油桶,一点就炸的家伙。 “这厮犯了何罪?”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问道。 “好像是因为一时冲动,失手杀了一个茶肆老板。” “私下有恩怨?” “有个狗屁恩怨,只因茶肆老板唠叨了几句,这狗娘养的就拔剑相向。” “脑子有病吧?” “谁知道呢。” ...... 倾耳一听,才知道这厮杀了人。 什么脑子有病,就是脾气太暴,这种人必须趁早处理,免得祸害更多人。 同时为那个茶肆老板默哀三分钟,同为吃喝店的老板,遇到这样的客人,算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囚犯看见楚逍,黯淡的双眼忽地一亮,有气无力地对官差说道:“差爷,帮我去问那小子要个......馒头吧,断头饭不好吃。” 试问身在断头台,哪还有心情吃饭,不过是走过场硬塞两口进嘴罢了。 第十九章 尝此美味,此生不悔 那官差挺好说话,心想将死之人,能满足就尽量满足吧。 于是走去,扯着嗓门说道:“喂,小子,那死囚问你要馒头吃。 正在默哀的楚逍差点被这声震得一屁股坐下去,尼玛当我是聋子?还是生怕别人听不见? 一伙看热闹的人全部将视线移向他,眼神千奇百怪,搞得他和这囚犯有瓜葛似的。 这货却也奇怪,怎么想来吃馒头? “小兄弟,上次......是我不对,为此我......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断头饭不好吃,且让我临死前尝一下......世间最贵的馒头吧。” 囚犯嘴唇干裂发颤,吃力地发出声,勉强将这一通话说完。 说话气力虽小,但硬是将吃奶的劲使出,声音倒还洪亮,一些吃瓜群众听得一清二楚。 世间最贵的馒头? 一个个都开始打量这个素昧平生的短发小子,及其头上的招牌。 逍遥食居。 没听说过啊? 周围一阵低语...... 楚逍心想人都快要死了,要求也不过分,就要个馒头,那就给他吧? 给他吧! 转身进厨房拿出一个馒头,递给官差,官差又递给囚犯。 一个白白净净的馒头,却有无穷吸引力,汇聚所有人的目光。 卖相是不错,但到底有多贵? 一个个都产生了强烈好奇心。 囚犯拿着馒头,手不住颤抖,双眼似有泪光闪烁。 囚车继续行进,行至中途,一句揭斯底里的呼喊,响彻云霄。 “尝此美味,此生不悔。” 这句话包含感情万千,却也包含百般无奈。 楚逍回到店里,一群人蜂拥而至。 “喂喂喂,你们作甚?”楚逍心情有些烦躁。 “刚才听那死囚说你这有世间最贵的馒头,当真?” “是否最贵我尚且不知,墙壁上挂有菜单,你们自己看。”楚逍不耐烦地道。 众人举目四顾,看到菜单时,惊讶得嘴都合不拢。 “俩馒头一两银子,厉害!” “确实最贵,那死囚说得没错。” “老板,你卖这么贵,哪有人肯来吃?” ...... 部分人走了,还有些人对馒头愈加好奇,其中有穷苦贫民,也有富裕子弟。 楚逍懒得回答这些无聊透顶的问题,有没有人来吃,与你何干?咸吃萝卜淡操心! 见这老板态度冷淡,一些自讨没趣的贫民也就走了,剩下的就是些口袋里有钱,却狠不下心来吃的人。 沈玉那小妮子从厨房钻出来,手里拿着一个馒头,吃得那叫一个享受,吃完还不忘砸吧砸吧嘴。 “老板,来俩馒头。”一个家中不富裕,却嘴馋的家伙取出一贯钱。 银子见多了的楚逍,见到铜钱还很稀奇。 因为以前来的都是些富人,一出手就是黄金白银,而底层大众的主要流动货币还是天圆地方的铜钱。 楚逍虽不是文科生,但一贯钱相当于一两银的常识还是懂的。 紧接着,有人闻着香气忍不住也买了俩馒头。 随之,更多人参与进来,大多只点馒头,既充饥,又美味,其他东西太贵不考虑。 楚逍收着钱,心里好受些,看来不论何时,从众心理都会占据人的内心,看见那么多人下手,自己不买总觉得难受。 人渐渐散去,只留一人。 那人年纪轻轻,目光如炬,剑眉似要划破天际,着一袭白衣,脚踏云履,举止儒雅。 若不是有一柄外观不凡的长剑傍身,必会认为他是一个白面书生。 白衣剑客的形象,大抵如此。 吃完美食,白衣剑客不禁出声赞叹:“这些美味佳肴堪比御膳,老板好厨艺。” “那是自然,我大哥的厨艺可是一绝。”沈玉双手抱胸,一脸得意,老板厨艺棒,她能跟着沾光。 楚逍不禁疑惑,御膳那可是皇帝专享,这人莫非是个嘴炮? 白衣剑客忽觉方才话有不对,赶紧补充道:“我的意思是老板的厨艺极好,估计御厨都做不出如此好吃的饭菜。” 楚逍这才释然。 白衣剑客话不多说,留下碎银便持剑离去,风度翩翩。 此人,不凡! 十有八九是个武林高手。 不久,唐家人过来吃饭,楚逍却很奇怪,以前都是先闻异香,才见其人,难道姐妹俩今日忘带香囊了? 最后才发现只来了两人,唐芊语和唐小川,唐大小姐没来。 “唐大小姐为何没有与你们一同前来?” 唐家人几乎天天来他这吃饭,闲聊不少,所以彼此很熟悉,问候关心的话,有必要说一句。 “有劳楚老板挂怀,姐姐出门谈生意,近几日都不会在家。”唐芊语含笑说道。 “哦,原来如此。” 楚逍挺佩服唐芊灵大小姐,这女子挺不容易,不仅要操持偌大家业,还要外出谈生意,大忙人一个。 奈何其父母先后因病去世,家里就唐小川一个男丁,小屁孩一个根本不懂事,唐大小姐只好一人挑起重担。 实乃巾帼不让须眉啊! 不一会,程老板来了,点一碗蛋炒饭慢慢品尝。 张大财四个好基友,就程老板这个妻管严在家蹲着,其他人都奔波在外。 说实话,有点想念。 不过在外多赚些钱也好,这样才能更好地在逍遥食居消费。 临近傍晚,刚给叫花子老头送完饭,就有三个人骑马奔来,看见“逍遥食居”几个字,为首的刀疤脸说道:“下马。” 三人凶神恶煞,各带武器,看样子来者不善。 恰巧路过几个巡捕,楚逍呼喊,却装作没看见。 “吃人饭不干人事的狗东西。”楚逍啐了一口。 旁边叫花子老头慵懒抬起眼皮,淡淡扫了一眼,意欲起身,却又眯起了眼。 三人蛮横冲进店里,不管三七二十一,见东西就砸。 沈玉躲进厨房。 【警报!警报!逍遥食居遭受破坏。】 【触发紧急任务:驱逐来犯者!】 驱逐来犯者? 我要是会武功,还用得着你说?上去就是一顿胖揍。 眼看檀木桌椅被一一砸坏,楚逍怒火中烧,再也忍不住。 不管了,拼了! 抓住一个往死里打,这是穿越前被小混混盯上的打架方法。 一味忍耐,只会让小混混变本加厉,只有不要命地把其中一个往死里打,小混混以后才不敢再找麻烦。 第二十章 一剑西来 赤手空拳不行,人家手上都有家伙。 正琢磨拿什么当家伙的时候,一剑西来! 剑光忽闪,下一瞬,三人皆是无比惊恐地望着来人。 楚逍还没看清怎么回事,只见那三个恶霸都是单手捂住胳膊,不断有血往外渗出,而他身旁站着的,正是之前那位白衣剑客,剑未出鞘,似乎刚才他并没有任何动作。 白衣剑客冷眼一扫,“还不滚?是等我废了你们吗?” 那三人惊惧未散,吓得屁滚尿流,连滚带爬地跑了。 叫花子老头望着狼狈不堪的三人,伸出手指,傻呵呵地数道:“一、二、三,三只小臭虫,有趣,有趣。” 沈玉听外面没了动静才跑出来,立马双手叉腰,气不过地道:“哼,一群坏蛋,我爹爹要是在,非把你们打得磕头叫姑奶奶。” “多谢少侠出手相助。”楚逍致以谢意。 “小事,但不知他们为何要砸店?”白衣剑客问道。 “多半是打击报复。”楚逍心里已经有了初步的想法,他无意得罪过的只有二人,一是林辰,二是吕后炎,方才巡捕视而不见,多半是受了命令。 “官差不管?” “要是管,刚才又岂会视而不见?”楚逍越想越来气。 “果然如此。”白衣剑客剑眉一横。 “什么?”楚逍一脸问号。 白衣剑客眉头舒展,洒脱一笑,微微拱手:“没什么,多谢老板告知,我还有事,先行告辞。” 言罢,翩然离去。 楚逍摸不着头脑,这白衣剑客折回就是为了帮他解围?这不现实,肯定因有事折回碰巧撞见,但又为何无缘无故地谢他呢? 算了,不去想了,想多头疼,古人的思维真是难以捉摸。 白衣剑客走过,叫花子望其所持之剑,眼眸一亮,嘴里碎碎念。 楚逍合上门板,店内一片狼藉,仅剩一套檀木桌椅完好,其余都无法再用,还得重新购置,要想弄几套一模一样的,得出大血。 这些可都是系统弄来的东西,可不是烂大街的货色,少则千两白银,多则上万。 楚逍心累,不甘心把辛苦多半个月赚下来的钱交代在这上面。 【驱逐来犯者成功,桌椅毁坏严重,作为奖励,系统将会在无人时自动修复桌椅,请宿主不必担心。】 脑海中响起这番话,楚逍大喜过望,还是系统好。 “对了,沈玉,你爹是谁啊?听你口气,好像你爹很厉害。”楚逍心生好奇。 沈玉顿了一会,才道:“我爹爹当然厉害了,野猪见了我爹都得跑。” 噗! 楚逍刚喝一口乌梅汤,立马喷了出来,这小妮子说话太逗,正正经经和她说话,结果回答得如此可笑,是不缺幽默细胞。 来到练功房,训练难度逐日增大,木板越来越厚,戳铁砂的次数越来越多,木桩人的数量也越来越多。 随之增加的,是他的武力境界,现在已达皮肉境五层,九层过后,方达筋骨境。 翌日。 楚逍下楼第一件事就是看看桌椅是否完好。 正如系统所说,无人时,桌椅会自动修复完全,夜里就已经修复好了,伸手一摸,还是光滑如丝的触感。 放心下来,去厨房程序化地蒸馒头、煮乌梅汤,而后练戳面功和疾影刀工。 “呀!桌椅怎么全好了?”沈玉惊讶,往檀木椅上一坐,舒舒服服地靠着。 “我晚上修好的。”这是善意的谎言。 “噢,这样啊。”沈玉天真地相信,一张粉脸红扑扑,煞是可爱。 做完日常,开门迎客,第一个客人就是蹲门外的叫花子。 没多久林辰来了。 林辰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点菜吃饭,依旧板着脸,只有吃美食的时候,才会面露享受,跟往常没什么两样。 昨日之事不是他而为?是那吕后炎?还是说林辰故意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正想着,却来了几位官差。 为首一人看向楚逍,问道:“你是这家店的老板?” 楚逍点头。 那官差郑重其事地说道:“经多人举报此间食肆乱设价格,经查实,确实如此,限你三日内搬离,三日后官府派人查封此处。” 说完,带人走了。 沈玉一脸不开心,冲离去的官差挥挥小拳头。 楚逍脑袋成了空白,万万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出。 封店?开什么国际玩笑? 经多人举报?傻子才会信,谁闲着没事往官府跑?况且华朝律法有没有这一条律尚且未知,岂能说封就封? 无非就是玩的公报私仇的把戏,这下林辰该无话可说了吧? 结果林辰无辜地看向楚逍:“这可真不是我干的,我可没那么大权力,就算我爹有权利,也不会任我妄为,再说了,我天天来你这吃饭,会闲的没事封你店玩?” 楚逍狐疑,又问:“这些官差可是你爹的手下?” “是我爹的手下没错,但肯定不是我爹的意思。”林辰知道他爹的为人,虽算不上清正廉明,但绝不会做此等损人不利己的事。 “哈哈哈,你这臭小子,知道与本公子作对的下场了吧?” 只见一人轻摇折扇,挂着笑脸,悠哉坐下。 吕后炎! “吕公子,我何尝与你作对?”楚逍努力保持平静,不能被怒火冲了脑子。 听他这么一问,吕后炎立马来气,拍桌吼道:“若不是你当日让我丢尽颜面,说不定方小姐现在就是我的人了。” 原来是为了女人,为了一个青楼女子,真特么长了见识。 楚逍勉强扯起嘴冷笑道:“就你这德行,怕是没女人会看上你。” “是吗?无所谓,以后有的是机会,倒是你,要么滚出长安,要么留在长安继续当你的老板,你开一家,我封一家便是。” “你......”楚逍捏着桌角,盯着这只笑面虎,眉头紧锁。 事已至此,他还真没别的选择,这贱人是个官二代,握权在手,而他,一介草民,认不得什么官员,活脱脱的孤家寡人一个。 “吕后炎,原来是你那狗爹威胁我爹办事。”林辰终于弄明白了。 “林兄,此言差矣,家父和令尊常于饭桌谈笑,何来威胁之有?哈哈......”吕后炎看林辰越气不过,就越开心。 吕后炎又瞅向楚逍,右腿一撇,撩起衣袍下摆,玩味笑道:“臭小子,要是你从我胯下爬过去,兴许我一高兴就会饶了你,权当你之前说过的话是放屁。” “呵呵,要我爬过去你才肯饶了我,是吗?”楚逍讪笑道。 “那得看你的表现了。”吕后炎依旧挂着笑脸,高昂起头,仿佛他此刻就是天地间的主宰,万物皆要臣服于他。 而后,楚逍森然一笑,不摆花架子,扎扎实实地一脚踢出。 第二十一章 那一脚的风情 这一刻,出奇的静! 林辰表情瞬间凝固,眼睛瞪得宛如铜铃。 沈玉则是挥挥粉拳,愤怒的小眼神能把吕后炎灭杀掉。 下一瞬,风雨骤来,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尖叫响彻云霄。 吕后炎捂着下面,蹲在地上埋着头,眼睛已然挤出了几颗眼泪,再没了刚才那股威风劲。 这瞬间,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不是滋味,酸的、辣的、咸的,皆有感受,岂是一个“痛”字了得。 回过神来的林辰立马失声道:“你,你居然敢踢他那里?完了,完了,这下可不是封店那么简单了。” 吕后炎的老爹是何许人也,长安知府,正五品,掌管长安军政大权,那可是跺跺脚,整个长安就要抖三抖的存在。 而他的父亲呢,只是管辖一片区域的知县,充其量是个正七品,官大一品压死人,更别说官高两级了。 一个没有关系后台的厨子,竟然敢踢长安知府儿子的命根子,要是吕后炎出了什么差错,封店是小,性命是大,随便给你安一个罪名,你就怪怪等死吧。 最要命的是,吕舒一把年纪,就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若是绝了后,非把你往死里弄,落在他手中,或许死都是一种解脱。 林辰此时竟忍不住同情起楚逍来,后者此番教训吕后炎,其实他心里蛮爽快的。 捂了半天,吕后炎突然红着眼对楚逍龇牙咧嘴地说道:“你,你给我等着。” 说完便弯着身子摇摇晃晃地走开了。 “好心提醒你一句,吕后炎的狗爹可不是什么善茬,你好自为之。”林辰随即离去,已经想到楚逍会落得何种下场,倒是可惜了一手厨艺。 楚逍不后悔刚才的所作所为,这种满嘴喷粪的败类就应该给点教训,不然还真无法无天了,别人忍气吞声,不代表他楚逍也要如此。 辱人者人恒辱之! 不过那一脚的力度,似乎重了点。 “大哥,怎么办?”沈玉无助地望着楚逍,替他担心起来,傻子都看得出这吕后炎背后有人。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放下此话,楚逍再不想此事,莫要因一个败类而坏了自己的心情。 依旧待客,依旧做菜,权当此事没发生过。 一白衣男子立于县衙外,瞅着“正大光明”四个泼墨大字,微微摇头。 “来此作甚?”看门衙役堵住门横刀问道。 “申冤。” “呈子给我。”衙役伸出手。 “替百姓申冤,要何呈子?” “大胆,县衙门口,岂容你胡言。”看门衙役拔刀相向,替百姓申冤,不就是变相说官府无能吗? 男子再不言语,长剑一指,那衙役便倒飞出去,夺门而入,无人敢拦。 “禀大人,外面有一白衣男子横冲直撞,直奔公堂而来,说是替百姓申冤。” 先前那名衙役跪倒在地,汇报情况。 “来人如此大胆,竟不知天高地厚,快去请严宽严捕头拿下此人。”知县品一口茶,不慌不忙地下着命令。 “是。”衙役转身离去,请出严捕头。 “严捕头,就是他。”衙役指着白衣男子。 严宽看着亲手带出来的捕快一个个躺在地上,叫唤连天,不禁发出轻咦。 手下再不济,也达到了皮肉境五六层,可这男子剑未出鞘,便不费吹灰之力地打倒他们,来人不简单! “何人敢闯县衙?”严宽打量此人,一身轻便白衣,眉宇间凌厉如刃,器宇轩昂,表里都透着不凡。 “我为申冤而来,何尝闯过县衙,只是这些人不懂规矩,我教教罢了。”白衣男子轻言轻语。 “规矩岂用你教?”严宽一怒,拔剑而去。 白衣男子不动作,只等剑来。 严宽眉心一锁,只觉奇怪,难道此人不懂先发制人的道理? 下一瞬,白衣男子长剑转手一挡,一掌拍出,“出剑太慢,气力尚轻。” 严宽见一击未果,本想躲闪,但那一掌虚幻缥缈,恍若隔绝空间,已然与他的胸膛接触。 嘭! 一掌击飞严宽严捕头。 从始至终,白衣男子都未拔剑。 严宽躺在地上,一阵闷哼,胸膛苦闷难以舒畅,看向白衣男子的眼神中有着浓浓的忌惮。 身为那一掌的承受者,他很清楚,白衣男子并未使出全力,倘若使出全力,他便会被一掌击毙! 后者的实力,实乃深不可测,远不是他们这些喽啰可以抵挡的。 众衙役骇然,特别是那些捕快,个个看白衣男子就跟看鬼一样,自己最崇敬的严捕头,武力超群的严捕头,居然被一掌击倒。 天崩了! 地裂了! 整个天地都昏暗了! “快去请你们的知县大人,我有冤要诉。” 白衣男子缓步走进公堂,看着头上一块匾,讥笑一声。 那块匾上赫然写着:清正廉明! 不久,林辰大摇大摆地进来,看见眼前一幕,直接傻眼。 遍地躺的都是人,就连一向最尊敬的严捕头,都坐在地上。 “严叔,发生何事?”林辰快步走去,扶起严宽。 “有人闯县衙,大人应该赶去公堂了。” 林辰闻言,三步并作两步,急匆匆地走进公堂。 眼前的一幕,他是如何也不敢相信。 公堂之上,坐着的不是自己的父亲,而是一个陌生的白衣男子,自己的父亲,竟然跪伏在地。 这一刹那,他仿佛明白了什么。 “辰儿,还不赶紧跪下。”林卫勉扯着林辰的衣角。 “我只跪天地父母。”林辰大袖一甩。 “大胆。”林卫勉面色赤红,对其怒声喝道。 “无妨,但我问之事,你二人必须如实回答。”白衣男子不以为意。 “卑职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林卫勉说道。 “很好,我且问你,你身为知县,可对得起这四个字?”白衣男子指了指头上的匾额。 林卫勉语塞。 “问心有愧?” “无愧,卑职素来恪尽职守,未尝失职。” “恪尽职守?你可曾记得陈氏和王氏。” 听到陈氏和王氏,林卫勉不禁冷汗直冒,俩女都是遭吕后炎毒手,**不成狠下杀手。 死者家人前来申冤,鉴于其父身份,他只能帮忙压下来。 “还有,当今圣上拨的公款数额,为何与这账本有出入?” 一本小册映入眼帘,林卫勉已然将心提到了嗓子眼。 “还有,我亲眼所见,巡捕对百姓不管不顾,哪怕有恶人逞凶砸店,都视而不见。” “你还有何话说!”白衣男子一拍惊堂木,惊得鸟雀作飞散状。 第二十二章 尚方剑 “方小姐真会说笑。” 经过大半个月的交流,楚逍发现这花魁倒是与那些粉头不一样,有自己的思想,文化素养高,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当真是个才女。 只是这般才女,为何去做花魁,有点捉摸不透。 吃完饭,花魁离去,店里又只剩楚逍和沈玉。 “大哥,你说明天官府会不会派人来查封我们的店啊?”沈玉眨着大眼睛问道。 “管他呢。” 随着时间推移,楚逍表面轻松,心里其实挺不安,封店在所难免,就怕那一脚结束了吕后炎的男儿生涯,他会吃不了兜着走,正如林辰所言,吕后炎的狗爹,不是善茬。 他没关系,更没靠山,依靠的只有自己。 抛开烦恼,见一人来,楚逍迎道:“少侠来了。” 他是知恩图报之人,对于帮助过自己的人颇有好感,自己给不了别人什么,争取把饭菜做香点。 白衣剑客轻点头,随即坐下点一份蛋炒饭,乌梅汤和红嘴绿鹦哥。 很快端上菜肴,白衣剑客难得吃得开心,觉得这等厨艺卓越的大厨有必要认识一下。 “在下展剑臣,有幸尝到大厨做的菜,以后这张嘴啊,怕是闲不下了,哈哈。” “原来是展兄,在下楚逍,幸会幸会,不过我可称不得什么大厨。”楚逍学样说道。 “称得!称得!” “小女子沈玉,见过展大哥。”沈玉忽然冒出,一对闪亮的眸子停留在那柄制艺精细的长剑上。 “这小姑娘生得清秀,倒与楚兄有几分相像,可是令妹?” 还未等楚逍开口,沈玉接话道:“是啊,我是他最疼爱的妹妹。” 楚逍无语,索性不言语,这妮子调皮任性,他是管不住的。 “展大哥,我能摸摸这剑吗?”沈玉觉得这剑和她以前所见都不一样,剑鞘纹理是那样美轮美奂,整体看去,又给人以无形压力。 “既是楚兄的妹妹,我又岂能拒之?”展剑臣爽朗一笑,将剑移向桌边,任由沈玉观之、抚之。 楚逍暗自点头,此人不拘小节,实乃大才。 “这碗蛋炒饭,色、香、味俱全,粒粒米又有蛋液包裹,宛若黄金饭,妙哉。”展剑臣吃完一口,看这碗饭犹如一碗黄金,不禁感叹。 此人还真有先见之明,以蛋液包裹的米饭又称黄金饭,这是穿越前才有的称呼。 “展兄有先见,此蛋炒饭,又称黄金饭。”楚逍这话虽有拍马屁的嫌疑,但有这般武功高强之人罩着,岂不是更好? “哦?那倒是有趣。” “除了这碗蛋炒饭,还有这乌梅汤......” “还有这红嘴绿鹦哥......” ...... 楚逍算是明白,这位武功高强的剑客,也是一位资深吃货,对吃这一方面情有独钟,而且还有自己的一番独到见解。 “大胆鼠辈,竟敢伤我儿,来人啊,给我拿下。” 正聊得火热,忽然一声语气冰寒的声音幽幽传来,紧接着,八个官差拔刀围住楚逍他们。 楚逍知道麻烦来了,朝门口看去,一人上着大袖官服,下着白绫袜黑皮履,挺着罗汉肚,怒气滔天,一对浊目往外喷着火。 这身打扮,除了长安知府还有谁,就差一顶官帽了。 在其旁边,吕后炎看见楚逍,下意识夹紧双腿,浑身直哆嗦,气不过来,脸上再没了以往常挂的笑容。 路人看这么大阵势,都停在官道上看热闹。 “呦,这不是知府大人吗?” “知府大人来这干嘛?” “唉,看这阵仗,怕又有人遭殃了。” ...... 能惹得知府大人带人登门拜访,是个人都知道有人要倒霉了。 八个官差将三人围住,沈玉看着寒光忽闪的刀刃,有些害怕,躲在楚逍身后。 “展兄,此事与你无关,你先行离开吧,我想他们不会拦你。”楚逍可不想牵连别人。 展剑臣却没想走的意思,而是放下竹筷,旁若无人地道:“是谁这么不长眼,打扰本人的雅兴啊?” 楚逍一惊,展兄这是何故?说出这话,想走也走不了了,难不成是想用拳头说话?他不自觉地瞅向桌上的长剑。 这可不是上策,万一落得谋害大臣的罪名,就算你有以一敌百的本事,也逃不掉啊。 “哼,好大的口气,我倒要看看是哪个不长眼的东西。” 官差让开一条道,知府吕舒挺着罗汉肚走来,打量二人。 “是我说的,我就是你要找的人,楚逍。”楚逍对吕舒说完,又看向展剑臣,“展兄啊,今日小店提前关门,你先走吧,改日再好好招待展兄,以赔不是。” 展剑臣一愣,深深看了楚逍一眼,眼底深处划过一丝敬佩,都到这时候了,还不忘替他开脱,替他把失言之罪扛下来,这厨子够义气,值得叫一声楚兄。 “好,很好,来人,给我绑了。”吕舒大手一挥。 “且慢,你,就是长安知府吕舒吕大人吧?”展剑臣眼神似带玩味地看着吕舒,这厮不请自来,倒省得他登门拜访。 吕舒看向展剑臣,泛起疑惑,“正是本官,你是何人?与这这鼠辈称兄道弟,难不成是一丘之貉?” “一丘之貉,这词用的好。”展剑臣笑着击两下掌,话锋一转:“但不知你和林卫勉林知县是不是一丘之貉呢?” 吕舒瞧得这白衣男子丝毫不惧,又当众说出这样明了的话,心头一虚。 “你到底是何人?”吕舒伸手指着展剑臣,沉声问道。 “爹,跟他费什么话,一块绑了就是。”吕后炎嚷嚷着,心里已经做好回去折磨楚逍的打算,必让其生不如死,痛不欲生。 啪! 见官差跃跃欲试,吕舒拿起长剑往桌上一拍,剑眉一竖,“你敢!” 长剑本来被人挡住,现在被吕舒这么大张旗鼓地拿出来,才引起了吕舒的注意。 吕舒定睛一看,心头猛地一震,当即“噗通”一声,跪倒在地。 官差不明所以,见知府大人都跪下了,也只能跟着跪下。 噗通! 噗通! 噗通! ...... 八个官差统统跪下,店外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皆是一幅傻子模样。 林辰一脸懵逼,“爹,你在作甚?” “你这逆子,见尚方剑如见圣上,还不速速跪下。” 林辰一听,心脏猛地一跳,陡升不安,又打量展剑臣一眼,年纪尚轻,何来尚方剑?纯属造假唬人吧? 第二十三章 展剑臣,斩奸臣! “你这厮,尚方剑都敢造假,吃了熊心豹子胆?”林辰无所畏惧地对展剑臣说道。 吕舒一听,真想过去扇几个嘴巴让他清醒清醒,敢说皇上造假,不要小命了吗? “逆子,休得胡言,当你爹老眼昏花了吗?” 他当了这么多年知府,岂会认不得尚方剑,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倒不知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当众质疑圣上。”展剑臣眼中寒光一闪,令得林辰腿一软,跪了下来。 闻言,吕舒差点昏死过去,为了保全儿子,赶紧觍着脸对展剑臣说道:“展大人,逆子还小,不懂事,您大人有大量,切莫计较。” 年纪轻轻却持有尚方剑,当今世上不过一人,那便是展剑臣。 展剑臣自幼习武,十七岁考取武状元,同年当兵上疆场,杀敌无数,二十岁当上大将军,统帅三军,平复无数场外乱。 待社稷稳定,他心向自由,便辞官于四海游玩,因其战功显赫,当今圣上赐其尚方剑,赐字剑臣。 展剑臣,意为斩奸臣! 允他在外发现有官为乱时,行尚方剑之权利: 上斩昏君,下斩谗臣! 传言,展剑臣从京城到长安一路,斩杀不下二十人,罢职不下五十人,给当地留下了一个好名声。 一袭白衣,一柄宝剑,杀尽贪官污吏,还我光明安定。 其地位早已稳固,与京城许多大官都有交集,任何官员见他都得礼让三分,区区正五品,根本不会放在眼里。 虽是杨柳随风摇曳之际,但吕舒此时汗如雨下,万一展剑臣将他之前的种种罪行都查出来,那他老命难保,还会牵连子嗣。 此时最懵逼不过楚逍。 尚方剑? 原来电视剧里演得不是假的,还真有这玩意。 楚逍多瞅了尚方剑几眼,纹理平滑细致,似有游龙戏凤,气势盎然,不愧是皇室出品。 由此可见,展剑臣不单是一个武功高强的剑客,隐藏身份更加恐怖,回想起他曾拿御膳与自己做的菜肴相比,就不是无的放矢了。 回到眼前,呈现的一幕滑稽非常,刚才还威风得不得了的知府大人,及其儿子和手下,一个个都跟狗似的趴在地上,大气都不敢喘。 倒也痛快,这些人仗着权势作威作福惯了,不吃点苦头永远不会记住错误。 “一五一十地交代出你做了何事,如若与林卫勉说的不差,我便会从轻处置,如若有差,我不知道自己脑袋一昏,会做出什么大家都不愿看见的事。”展剑臣俯视而下,不怒自威。 放在现代,说不定展兄会成为一位心理专家,楚逍如是想,这话他听了都怕,更别说吕舒这只困兽了。 果不其然,在展剑臣生理和心理的双重压迫下,吕舒老老实实地交代出自己的罪行,楚逍听了都想杀他,丧尽天良的事干得实在太多。 但最终只是免去了知府职务。 店外汇聚了不少食客,瞧见如此夸张的一幕,一脸的不可思议,七嘴八舌议论着。 “有趣,有趣。”叫花子老头嘻嘻哈哈。 “姐姐,你今天一回来就看了场大戏啊。” “少说话。”唐芊灵瞪了妹妹一眼,越觉得楚老板来历不小。 “楚老板是何许人也?连知府大人都给跪下了。”一个半老徐娘对身旁的胖子说道。 胖子正是程老板,张大财的基友,那个妻管严。 程老板来吃饭却发现这场匪夷所思的好戏,于是叫来家中母老虎李花颜一起看热闹。 “我哪知道,以前一直以为是个厨子,现在看来来头不小,怕是上头有人。”程老板说道。 “你这死胖子,给人家贡献了那么多银子,结果连人家的底细都不知道,能作甚?”李花颜没好气地道。 ...... “还不滚,待这干嘛?”展剑臣轰走他们。 吕舒知道这次彻底栽了,儿子命根子没了不说,官也丢了,最可气的是毁了儿子一生的人就在眼前,他却什么都不能做。 这臭小子和展剑臣称兄道弟,关系非同一般,惹他就等于惹了展剑臣,而且自己儿子杀了人,展剑臣网开一面没定死罪就已经仁至义尽了,可不敢再生事端。 只能忍了。 吕舒带人遮面离去,无脸再见世人。 吕后炎更气,命根子白没了? 后半辈子再也碰不了女人无疑成为他的心头箭矢,痛彻心扉。 本已经想好该如何折磨楚逍,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自己老爹都无可奈何,他又能如何呢? 只能愤然离去,人群中看见身着一袭红裙的美艳女子,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不是滋味。 为了一个女人,一个青楼女子,丢了后半辈子的幸福,自己又是何苦? 匆匆离去,多看一眼,心就更痛一分。 “多谢展兄。”楚逍抱拳,万般感谢汇成一句。 展剑臣此番可谓是救了他的性命,又救了逍遥食居,虽说大恩不言谢,但除了道声谢还能如何? 至于其隐藏身份,他不愿知道,也不想知道,知道多了,有时候会引火上身。 “小事,吕舒不请自来,省得我去找他,但不知你是怎么惹上他的?” “大哥把那老头的儿子踢了一脚。”沈玉早就忍不住想说话了,公事办完,总算可以让小嘴出来透透风了。 “踢了一脚?那为何吕舒火气那么大,好像楚兄与他结下了不共戴天之仇。”展剑臣茫然。 沈玉脸颊划过一抹绯红。 楚逍尴尬一笑:“踢的下面。” “下面?” 瞧得楚逍那尴尬的面色,展剑臣会意一笑。 展剑臣临走前认真说道:“楚兄,切不可在外人面前提及我的身份,如若问起,就说我是浪迹天涯的剑客,名为展钰。” “一定。”楚逍点头。 “还有你,可爱的小姑娘,一定要记住。”展剑臣揉了揉沈玉的头。 待展剑臣离去,食客们才敢踏足小店。 一个个进来后都打探那白衣剑客的身份,楚逍就照展剑臣给他说的那样回答,至于信不信,就由他们去了。 只有唐家姐妹和方楚菡点菜吃饭,不多言。 应付完各式各样的问题,楚逍坐下来长舒一口气,看着食客们吃饭。 首次看见唐家姐妹和花魁方楚菡赶在一起吃饭,只因今天这出好戏吧。 仔细瞅瞅,三人有沉鱼落雁之容,又有闭月羞花之貌,颜值不分上下。 但唐芊灵大小姐给人以成熟稳重,唐芊语二小姐给人以灵动俏皮,至于方楚菡,拥有百媚之姿,双眼犹如狐媚,摄人心魄。 第二十四章 蒸蒸日上 此事过去,一切恢复平静。 长安知府吕舒因贪污受贿被罢职,很快就有新官接任,知县林卫勉本身无错,仅是受知府胁迫,所以只是罚他自掏腰包施粮给百姓,为其三日,并免除不尽职责的官差职务。 此事轰动整个长安,毕竟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贪官被罢职,又有知县施粮,百姓齐声叫好。 长安城的景象日渐好转,百姓大都过得安居乐业,而逍遥食居的名声,因为此事,彻底在长安城传开了。 “你们听说没,贪官吕狗在一家名为逍遥食居的食肆被当场罢职。” “知道为何狗知府会栽跟头吗?就因为他惹了逍遥食居的老板。” “跟你们说,逍遥食居的老板来头可不小,不可冒犯,小心引火上身。” ...... 一传十,十传百,谣言泛滥。 本来与楚逍无关的一件事,硬是被强行扯上关系,搞得楚逍一天焦头烂额,总有地方豪绅和小官小吏来给他送礼、拍马屁。 还有些土豪专门请书法大家为他书写锦旗,只为讨他欢心。 楚逍的态度很明显,吃饭欢迎,送礼什么的就请回吧。 一些人知道自己是自讨没趣,就不再来了,但依旧有人天天来,借着吃饭的幌子,对他百般诱惑,总以为得了他可以得天下似的。 “楚老板有这般厨艺,当属天下第一,只是在这小店里,屈了大才,不妨去鸳鸯湖边,我为老板修筑一套酒楼出来。” 这不,一个地方豪绅坦率直言,就是想拉楚逍去他那块地,毕竟距离近了好接触,搞好关系说不定能在生意场上混得如鱼得水。 “门前碧水清清,拱桥弯弯,又有杨柳依依,安生得很。”楚逍婉拒。 “老板好文采,出口成诗,妙哉,妙哉。” 楚逍听这些溜须拍马的话近乎麻木,所以并没有什么反应,只是干笑。 之所以能随口说出这样一句颇有诗意的话,那是因为总能听见外面那些才子立于拱桥大声作诗,想用才气勾搭小姑娘,耳濡目染下,渐渐也能随口说出几句诗意满满的话。 好在这些豪绅吃过店里的美食,大都吃不惯其他酒楼食肆的菜品,所以食客留存率还是蛮高的。 现在的逍遥食居,蒸蒸日上,俨然有上次借花魁东风的火爆趋势,虽离不开谣言的助力,但贵在菜品美味,俘获了多数人的胃。 一天下来,少说有一百两银子的收入。 不过人越多,抱怨越多,抱怨菜样少,且没有酒喝。 楚逍没办法,系统没奖励新菜品的制法,他就做不出与所卖菜品同级的美食,自己随便炒两个菜,估计吃惯美食的自己都难以下咽,更别说嘴巴早已被惯坏的食客了。 至于酒,就看哪次任务完成,系统肯奖励美酒酿法,他是没任何办法,乌梅汤将就喝吧。 一个月过去,到了阶段任务提交的时候,任务只要求营业额达一千两,但实际收入已达到恐怖的三千两,就连楚逍本人,在数钱的时候,小心脏都有点受不了。 看着眼前白花花的银子、黄灿灿的金子、圆滚滚的铜钱,楚逍如何都想不到自己也有数钱数到手抽筋的时候。 要知道在穿越前,他只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面临严峻的就业问题,谁能想到在一个为就业烦恼的不眠夜里稀里糊涂穿越到古代了。 【阶段任务完成,奖励“撒尿牛丸制法”和“玉瓶美酒制法”。】 听到任务奖励,楚逍有点小激动,一个月来的汗水没有白撒,换来一样菜品和美酒的制法,又能吸引大批食客。 楚逍端坐,闭眼接受系统的灌输,认真学习撒尿牛丸和玉瓶美酒的制法。 灌输完毕,楚逍着手制作撒尿牛丸,相对于美酒,他更乐于做可以现做现吃的东西,毕竟在识海清晰看到成品撒尿牛丸,竟有种吃手指的冲动。 看着那鲜美的汤汁流入口腔,啊!那是一种多么美好的享受。 不废话,打开橱柜,说是橱柜,倒不如叫作魔法柜,因为每次有新菜品问世,橱柜里就会多出新菜品所需的食材,源源不断,自动补充。 有厨神养成系统和这样神奇的东西,何愁赚不到钱呢?又何愁无法在长安城扎根立足呢? 橱柜里有新鲜的牛柳和虾仁,还有现成的皮冻,以及一系列配料。 牛柳是牛的脊柱周围最靠近脊柱的那一束精肉,虽是精肉,但不承担受力和牵引的责任,所以这一束肉特别嫩,用来做撒尿牛丸最合适不过。 打一颗鸡蛋,搅成均匀蛋液,切一颗葱、一块姜。 紧接着,楚逍手持厨神菜刀,眼神变得锐利如鹰,气势陡升,仿佛此刻,他就是掌控世间美味的厨神。 咚咚咚...... 迅速将牛柳切成细末,放入大理石罐中,添些许葱姜和五香粉,倒少量清水,用石锤慢慢将其捣成肉泥,与配料糅杂在一起。 这种大理石工具形似蒜臼,却要高大上一些。 待牛柳完完全全被捣成肉泥后,将其倒出。 再把虾仁和皮冻拌在一起。 这时候,准备工作就绪,是时候表演真正的技术了! 洗手! 洗手还得用系统专门提供的皂角液洗,必须彻底洗净。 说实话,首次用纯天然皂角液洗手还觉得挺新奇,就是没有泡沫,不过挺舒服。 达到系统的干净指标后,擦干,干正事。 舀一勺肉泥放于手心,用勺子撇出一个浅坑,首次做还有点生疏,费了点时间才弄出一个不算圆的浅坑,然后把混杂在一起的虾仁和皮冻放进浅坑里。 最后一步,用勺子慢慢地把周围的肉泥往上拢,得把虾仁和皮冻完全包裹才行。 这是个细活,不能着急。 用勺子一点点地把肉泥拢上去,费了番功夫,倒是成功了,看起来不圆,甚至有点变形。 先把第一个牛丸放在一边,开始做第二个、第三个...... 做出十个牛丸后,烧水! 生牛丸可撒不了尿...... 水烧开后,把生牛丸一个一个地放进去,盖上锅盖,静观其变! 待蒸汽从缝中窜出,楚逍打开锅盖,没了锅盖的封印,香气喷薄开来,宛若一条条会飞的小蛇,在空中游动,遇空就钻。 第二十五章 撒尿牛丸与速溶美酒 牛丸在滚烫汤汁上欢快跳跃,一个个都褪去血红的外衣,露出了黄里透红的可爱外表。 “大哥偷偷做东西吃,居然不叫我,哼,不理你了。”本来在二楼休息的沈玉被香气唤醒,蹦蹦跳跳地下来。 “唉,本来这些美味我一人吃不完,看来现在只能硬撑着吃完了。”楚逍故作悲天悯人。 沈玉一听,摇着楚逍的胳膊,嗲声嗲气地道:“大哥,我错了,这是什么东西,看起来好好吃。” “撒尿牛丸。”楚逍用筷子夹了夹,偏硬,还差点火候。 “为什么要叫撒......尿,牛丸?”沈玉含糊问道,看着锅里的肉丸,五官纠结在一起,搞不懂为何要叫这种不雅的名字。 “因为它叫撒尿牛丸。” 楚逍往锅里撒了点盐巴,起锅! 用汤勺尽数舀起,一碗五个,混有喷香汤汁,再撒上丁点香菜。 沈玉很自觉地伸出双手,粉脸笑开花,名字虽不雅,但闻起来好香。 “小心烫。”楚逍给她,自己将剩下五个牛丸舀起。 还没等楚逍下口,就听见“啊”的一声,只见沈玉哭丧着粉脸,呼呼地吸气,一个牛丸被咬了一大口,正有滚烫的汤汁从中流出。 牛丸里的汤汁,是由皮冻经高温加热,融化而来。 “都说了小心烫。”楚逍无奈,舀起一个撒尿牛丸,慢慢咬下去,汤汁四溅,轻吹几口,继续吃,可不像沈玉那样恨不得将其一口吞下。 口感爽脆,弹性十足,牛肉筋道,虾仁鲜嫩,且不腥,溅出的鲜美汤汁和着牛肉虾仁,绽放出撒尿牛丸最美味的时刻。 嘴巴一开一合,咀嚼的同时,还能感受汤汁带来的滚滚浓香。 这牛肉十分筋道,故弹性十足,而虾仁更是入口即化,鲜嫩香软,还带有丝丝甜味。 【所选牛肉,皆取自生活在内蒙古大草原的纯正肉牛,这些牛每日都要进行体质训练,且听各式吹拉弹唱,以使心情愉悦,待得壮年肉质鲜嫩筋道时,宰杀供给。】 【所选虾仁,皆取自北极深海中的北极虾,肉质鲜嫩可口,带有丝丝甜味,且腥味较好处理。】 楚逍听得一愣一愣的,系统提供的食材,没有一样是易得之物,在古代,居然能吃到生存在天寒地冻环境中的北极虾。 而这牛,亦不寻常,生活在广袤无垠的大草原,每日锻炼身体、听着小曲,肉质怎能不好? 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对牛弹琴。 再吃一个撒尿牛丸,楚逍是带着无比幸福的心情,每天都有好吃好喝的,多么惬意啊! 沈玉继续吃着,有了刚才的教训,一改之前不咬一大口不罢休的风范,小口小口地细细品味。 吃完后,沈玉满脸洋溢着幸福,粉脸挂着满足,上楼睡觉去了。 楚逍精神十足,这撒尿牛丸学会做了,可这玉壶美酒,还没开工呢。 打开橱柜,只多出来十几块结晶状物体,方方正正的。 用这东西怎么酿酒? 楚逍不懂酿酒,却也听说过,步骤挺多,耗时较长,这玩意儿如何用? 【将其置于泉水中,完全融化后,均匀搅拌即可,正常比例是一桶水加一块,欲要酒烈,适当多加。】 咦!这么神奇。 楚逍像是捡了宝一样高兴,有了这东西,省去了酿酒的繁琐步骤,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打开一个从未用过的木桶,倒入清冽泉水,这泉水也是由系统提供,据说取自深山老林里的甘冽清泉,水质甘甜,纯净无污染。 放入一块结晶,入水即化,搅动一会,便是有着酒香窜动,越搅动,酒香越浓郁。 待得酒香完全释放出来,楚逍舀起一勺,倒进嘴里。 啧! 入口清凉,带有丝丝甘甜,入喉,后劲起,稍有点辣。 感觉置身于一眼清泉,浑身毛孔大开,清凉而又舒适,忽来一阵热风,又感浑身燥热,这一冷一热,倒是爽快至极。 酒劲不大,像是浓缩后的醪糟,怪不得古人可以做到千杯不醉,原来喝的酒并不醉人。 楚逍将木桶里的美酒倒入一个个白玉壶中。 玉壶美酒,名副其实! 做完这些,楚逍上二楼继续与木桩人作斗争。 店外,伸手不见五指,官道上已无行人,叫花子鼻尖耸动,顺着酒香,来到店门口...... 咯咯咯! 翌日,鸡刚起鸣,楚逍就起床进厨房练疾影刀工和戳面功。 别人都是闻鸡起舞,他是闻鸡下厨。 “大哥,你每天起这么早干嘛呀?” 咣咣咣的切菜声在厨房回荡,把沈玉吵了起来。 “叫醒你烧火。” 听楚逍这样说,沈玉倍感无语,为了吃好吃的,只好自觉地坐在土灶前生火。 楚逍停下手头,把馒头蒸上,乌梅汤煮上,一会开门营业只管往出拿就好。 过程中却意外发现桌子上少了一个玉壶,也就是少了一瓶酒,明明是十瓶啊?难道记错了? 可能真的是记错了吧,不然窃贼入室行窃,会放着扎眼的厨神菜刀不要,去偷一瓶酒?显然不现实,虽然玉壶也很值钱,但哪里比得上厨神菜刀。 没多去想,待到营业时间,楚逍取下菜单,写道:撒尿牛丸,五兩銀子一份。 另提一行:玉壶美酒,三兩銀子一瓶。 与速溶咖啡很像的速溶美酒,居然要卖三两银子,简直大赚。 一个玉壶只能装二百毫升左右的酒,虽然一百毫升的乌梅汤要二两银子,比酒贵,但乌梅汤还要煮,花时间是肯定的,而美酒只用搅一搅就行。 重新挂上菜单,打开门板,开始新一天的工作。 照例给叫花子送几个馒头,拿一碗乌梅汤。 叫花子老头连连道谢。 现在几乎每天都有食客早早在外等候,因为来迟点就没座位了。 楚逍为此很懊恼,地方本来就小,增添餐桌会很拥挤,想雇人修筑一套酒楼,但系统等级不够,没有权限如此做,这就哗了狗。 只好先将这小店开下去,努力提升系统等级,从而解除权限。 至于行或不行,只有到了那一步才知道。 第二十六章 一个撒尿牛丸引起的骚乱 沉仙阁。 “老板,最近逍遥食居的生意火爆异常啊!”一名游荡于各家酒楼食肆的小厮照常汇报情况。 “长安城闹出这么大的事,我不是瞎子聋子,能不知道?况且我们这一日不如一日,食客都被逍遥食居拉过去,难道这么明显我都看不出来?”坐在太师椅上的中年男人面色有点不大好。 “是是是,小人多嘴,该打。”小厮扇自己一个嘴巴。 “这逍遥食居的老板可不是软柿子,不是谁都能捏得了的。”中年男人捋着鼠须,双眼眯起,这些天听了不少传闻,都说逍遥食居老板上头有人,他还不敢轻举妄动。 “老板,要不我去请一些打手,给那老板一点教训。”小厮在一旁出谋划策。 “你是不是脑子搭错筋了?打那老板一顿,对我们有什么好处?食客能回来吗?万一被查出来是我们干的,我还能安安稳稳地坐在这吗?”中年男人在小厮头上狠狠敲了一下。 “老板说的是,那要不我去找一些亡命之徒,直接结果了他?” 中年男人闻言,又敲了小厮脑袋一下,气得鼠须一颤:“我要你何用?就只会打打杀杀?想办法不过脑子的?” 小厮再不多言。 “下去吧。”中年男人大袖一甩,眼眸划过一道不易察觉的寒光。 ...... “老板,你店里生意这么好,为何不收一套酒楼呢?这样该能赚更多钱吧?”一个站着啃馒头吃的食客十分不解。 六张桌子挤得满满的,还有和他一样站着吃的,或者蹲在门口吃的,那沉仙阁从未见得有如此火爆。 “小店好管理,店大了,操的心就多了,不适合我这种懒散惯了的人。”楚逍摸着良心说道,心中却是无奈。 “唉,这不知道要损失多少白花花的银子。”那人感叹,因为他又看见一人在店外瞅了一眼,叹声离去,只怪店里再容不下一人。 “老板,这撒尿牛丸,名字何来啊?”一人吃撒尿牛丸吃得开心,想不通如此美食为何会起这样一个不雅之名。 “你没发现你咬下一口汤汁四溅吗?”楚逍用最容易理解的方式回答。 撒尿牛丸其实古代就有,不过只存在于南方,长安城自是没有的,所以食客们听见撒尿牛丸这个粗俗的名字,都觉得新奇。 那人停筷想了想,想明白了,只觉得胃里一阵翻涌。 “这撒尿牛丸固然好吃,就是太贵了,一碗才五个,就要五两银子,这一个撒尿牛丸,就值一两银子啊。”一人舀起一个牛丸,发起感叹,钱袋越来越瘪,肚子越来越大。 一时激动,手不住一抖,一个牛丸滚落在地,弹了一下才安静下来。 最后一个美味的撒尿牛丸! 就这样没了? 一两银子! 就这样没了? 他的心情是非常操蛋的,如果这里没人,他肯定不介意捡起来用水冲一下再吃,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做不到啊。 如此有失身份而又丢脸的事,没人愿意去做。 一个牛丸,就静静地躺在那,没人管。 吧唧! 来人没注意脚下,直接踩爆了牛丸,汤汁四溅,溅的到处都是,还溅到了个别倒霉的食客身上。 顿时炸了锅。 “走路不看脚下啊?” “我这金纹锦袍才买不久,赔钱。” “真是的,这衣服没法穿了,你赔给我。” 三个倒霉的食客吵吵嚷嚷,要求来人赔偿,其中就有张大财的好友程老板。 “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能者,来取。”一个披着黑袍的中年人一字一顿地说道,找到唯一一处空位坐下。 是个耍无赖的浪荡侠士。 被“尿”攻击的三人对来者下着定义。 “你还真别在我面前装,告诉你,惹毛了刘爷我......” 没等他说完,刀尖就距离他脖颈只有一寸,稍一用劲,就会夺去他的生命,吓得他再不敢说话,另外二人也不再言语。 那位黑袍中年人收回短刀,把提来的酒坛放在桌上,要了一份蛋炒饭。 “对不起,本店不能外带酒水,我可以允许不让你把它扔出去,但你不能在此喝。”楚逍走到那人跟前,正言道。 “上次来,你说店里没酒水,我便不与你计较,这次来,我自带酒水,你不允许?哈哈......”只见那人刀再出鞘,架在楚逍脖子上,戏谑道:“现在,你可允许?” 一些食客见状况不对,三下五除二吃完美食,留下银子,赶紧走掉,免遭池鱼之殃。 还有些人一边吃着美食,一边看戏。 像这种套路,他们见得多了,大都是唬唬人,还没有几人敢在长安城杀人,杀了人,只要被逮住,就会被判以凌迟死刑,受尽千刀万剐而死。 凌迟远没有一刀来得痛快,目的就是让杀人犯受尽折磨而死,所以鲜有人敢在城内杀人。 “大坏蛋,放了我大哥。”沈玉在一旁叫喊。 黑袍中年人瞪了她一眼,她顿时焉了,不知所措。 楚逍面色不改,淡淡道:“上次没有,但这次有了,在我有酒水的情况下,你还外带别家的酒水,是不是影响我的生意?” 那人一听,收回短刀,哈哈笑道:“都说生意人精明,嘴皮子溜,现在看来还真是如此,你说的有理,我便不开这坛酒,但若是你提供的酒水令我不满,你该作何表示?” 其实他一进店就闻见了浓郁的酒香,但手里有一坛美酒,就没询问,有些酒闻着是香,但味道不见得有多好。 “若是客官不满,那客官以后尽管来吃来喝,我不收一文钱便是。”楚逍对玉壶美酒,可是有十足的信心,想吃白食,哪有那么容易? “哈哈哈,爽快。” “不过,要是客官喝得满意,又该如何?”楚逍问道,他可不是傻子,允诺别人,别人也要担风险才行。 “你想如何?” “赔钱给那三......二位客官。”楚逍一看,刚才自称刘爷的那位客官早吓跑了,只剩下两位。 真没出息! 一位女食客本来不抱希望,听老板这样一说,又燃起了希望,能给赔偿最好,不给赔偿也无所谓,因为她刚才就已经死心了。 与她不同,程老板却是信心满满,一杯酒下肚,早已料到楚老板必胜无疑。 此酒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啊! 黑袍中年人一口答应。 楚逍嘴角微扬,刚准备去拿玉壶美酒,结果一位热心肠的食客叫来了三个巡捕。 “何人大庭广众行凶啊?”其中一个巡捕虎躯一震,巡视四周。 “哦,没事,刚才演戏给客官看呢。” 那位热心肠的食客一脸懵逼,演戏给客官看? “以后莫要无事寻官,虽然林大人吩咐我们要做到有求必应,但也不能戏耍我们,就这样,我们走。” 待巡捕走后,楚逍拿出一壶酒、一只玉杯,递到桌上。 黑袍中年人看着,单是这白玉壶和白玉杯,就造价不菲,就是不知道里面装的酒水如何。 他对自己带来的那一坛酒还是很有信心的,因为卖这酒的酒肆口碑极好,味道极佳,不信没有这店里的酒水好喝。 第二十七章 下水救人 众目睽睽之下,黑袍中年人倒出一杯酒,未饮,凑拢鼻子一闻,但闻其香,就觉得醇香无比,此时此刻,他心里竟是有些没底。 头往后一仰,饮尽一杯,他砸吧砸吧嘴,又倒一杯饮下,神色陶醉,紧接着,一杯又一杯,喝到最后,一壶美酒,点滴不剩。 “如何?”楚逍明知故问,不出所料,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入口醇香甘甜,饮下忽如烈火,好酒!” “既是如此,那客官履行承诺吧。”楚逍对程老板使着眼色。 程老板瞧见,干咳一下,说道:“我这金纹锦袍,价值十两白银。” 那黑袍中年人二话不说,扔出一锭银子,程老板伸手接住,十两不差。 另一女子也成功索取赔偿。 两人对楚逍连连道谢,楚逍手一摆,进了厨房。 炒好蛋炒饭,给那黑袍中年人端来,却发现那人走了,桌上摆有足额银两。 怎么走了呢?楚逍想不通。 此时林辰来了,凑起鼻子嗅了嗅,酒香甚浓,看向菜单,才发现多了个玉壶美酒和撒尿牛丸。 这撒尿牛丸是什么东西?菜名为何如此不堪? “来一份蛋炒饭、一壶美酒、一份红嘴绿鹦哥,老板,这撒尿牛丸是什么东西?”林辰甚是不解,菜名起如此恶心,就不怕影响人食欲吗? 经过罢官风波,林辰对楚逍再不敢有半点小觑,倒是客客气气,一贯嚣张跋扈的态度,有所放低,而且这老板踢坏了吕后炎的命根子,他可是舒心得很。 “那就是撒尿牛丸。”楚逍指着另一位食客面前的美食,一碗浓汤,里面有几个胀鼓鼓的肉丸子。 林辰看别人吃着,感觉很好吃的样子,于是也要了一份。 撒尿牛丸端上来,林辰盯了半天,用勺子拨了几下,感觉和尿没什么关联,这才舀起一个牛丸,张嘴就是一口。 滚烫的汤汁溅出,他赶紧张嘴呼着气,对这撒尿牛丸升起几分惧意,吹了好半天,才敢下第二口。 虽然烫,但非常非常好吃,特别是汤汁溅出的那一刻,好爽! 食客吃得不亦说乎,楚逍却很纳闷,为何系统不发布任务了? 【阶段任务完成后的一段时间,系统要全方位地考察宿主的综合素质能力,在这段时间里,宿主可以稍作缓解,营业时间不作硬性要求,宿主可自行安排,但训练不可松懈,依旧要努力提升厨艺,现有菜品不少,宿主还需勤加练习,待得时机成熟,系统自会发布新任务。】 系统的声音在脑海响起。 好吧。 本想着多多完成任务提升系统等级,解除更多权限,却没想到系统让他休息一段时间。 这样也好,忙了一个多月,该放松一下了,挑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出去逛逛做几身衣服也是不错的。 楚逍低头看自己一身脏兮兮的破布麻衣,笑着摇了摇头,就这一身衣服,压根没得换。 不知是老天跟他作对还是怎的,一连几日,都是阴雨绵绵,未见晴空。 望着顺着屋檐滴落的雨水,楚逍微叹一声。 都说春雨贵如油,但他并不喜欢,系统好不容易给他放次假,结果还是只能待在店里,出去不得。 下雨天,路上行人少了许多,来店里吃饭的人也少了许多。 有人撑着油纸伞行走在路上,有人披着蓑衣、带着斗笠,骑马奔腾,马蹄子踏在积水上,泥水飞溅,也有人驾着马车,拉一车货物,往目的地驶去。 还有一个人站在拱桥上鬼哭狼嚎,任由雨水拍打在身上,不知发了什么疯。 “大哥,那人在干嘛呀?”沈玉与楚逍一同站在门口,都望见了这可笑的一幕。 “兴许受了什么刺激。”楚逍想当然地答道,看那人衣冠楚楚,不像是疯子。 “楚老板是不知,那人叫晏余,是个穷举人,在我们这一带出了名,寒窗苦读十余载,只为一朝成凤凰,结果一连考了两次都没考上,此番进京赶考再次名落孙山,遭受的打击之大可以想象,又有人冷嘲热讽,估计快要疯了。”某食客说道。 “还不是他野心大,能考上举人,便可以当个小吏,非要挤破头去考状元,状元又岂是那么好考的?三年一大考,他考了三次,结果连探花都没考上,还妄想考状元,未免太高估自己水平了。”另一食客对晏余的固执感到可笑。 “怪不得一幅生无可恋的模样。”楚逍恍然。 三次进京赶考,没有超强的毅力和决心还真做不到,相比于举国上下参与进来的科举考试,高考就显得小儿科了。 可是为何苦读十余载,连考了三次,花了九年时间,还是没考上呢?生不逢时? 想不明白,按理说付出与回报是成正比的啊! 噗通! 楚逍思绪飘扬时,突然听见落水声,往碧水湖一看,只见名为晏余的男子在水里扑腾,拍起的水花越来越小。 那些食客闻声,都端着碗往门口走。 居然跳了! 这是有多想不开,年纪尚轻,又不是只有科举这一条路可以走,随便找个粗活干不也挺好吗?自命不凡不见得是什么好事。 楚逍二话不说,脱掉麻衣,就往出跑。 噗通! 又一声脆响。 逍遥食居的人都看呆了,老板是不是傻,还要不要命了?万一被那人拽下去怎么办? 一股冰到骨子里的寒意瞬间遍布全身,身体冷得直发抖。 游到那人身边,那人还在挣扎,看见有人来救他,立马抓住这根救命稻草,拼命拉扯。 楚逍感觉自己被巨石拖住,他往上游,那人往下拉。 当时那个恨啊,特么要不是达到皮肉境,气劲超过常人,非得被那人害死。 折腾了半天,楚逍一手穿过那人的上半身,抓住右臂,费劲气力仰泳回到岸边。 真特么累! 普通人没有好的水性和体力,还真不敢轻易下水救人,因为被拉下水的可能性为百分之七八十,楚逍深有体会。 个别热心的食客撑着油纸伞来到湖边,给楚逍搭手,按压那人胸部,喷出几口水,拖回店里。 楚逍穿上衣服,笼一堆火,坐在旁边烘烤,身体还一直在发抖。 “老板可真是活菩萨啊!”食客竖起大拇指。 “人心善良,才会做出如此美味的佳肴。” ...... 面对食客的赞扬,楚逍只是打着哆嗦微笑示意。 “我不能死,不能死,明年,明年科举考试我......我还要去。”晏余恢复意识,磕磕绊绊地说着。 第二十八章 千金大小姐 食客纷纷投以鄙视的眼神,想考状元还发疯?不想死还跳湖玩? 楚逍用脸帕擦着湿漉漉的头发,头发长长,他懒得收拾,顺其自然就好,反正古人都留着长发,到时候用绒绳扎住就好。 听晏余还不死心,还要参加科举,楚逍只能用一句现代用烂的话鼓励道:“坚持就是胜利。” 然后去厨房端来一碗热乎乎的乌梅汤给他,又把火盆推过去,让他暖暖身子。 “老板,这乌梅汤多钱?”晏余接过乌梅汤,在身上乱摸着,在找铜钱。 “一小瓶二两银子,这一碗起码四两银子,你这穷举人哪里买得起。”食客大多有钱,就爱嘲讽穷人。 “老板,这......”晏余端着乌梅汤,感觉沉甸甸的,自己身无分文,读书人大都抱有无功不受禄的思想,所以一时不知该如何。 “喝吧,你若是觉得受之有愧,等你来年考上状元,接我去京城长长见识就好。”楚逍开着玩笑。 “老板今生怕是没机会了。” “是啊,这穷举人考了三次,连探花都没考上,何谈状元。” “异想天开,状元岂是随随便便一个人就能考上的?” ...... 食客都不看好。 “哎,此言差矣,我看他眉宇之间颇有文气,生得一幅状元之相,前三次或因气运不济才使得名落孙山,来年再考,一跃龙门,指日可待。” 楚逍哪里会看什么面相,就是给这位举人打打气,让他心生希望,别又做出傻事。 晏余一时百感交集,千言万语埋在心底,只能拱手道:“小生谨记。” 而后,痛饮这一碗热乎乎的乌梅汤,酸甜入嘴,暖到心里。 “晏余啊,老板是个善人,肯冒险下水救你,若不是他,或许你就淹死在水里了。” “老板的救命之恩,小生自不会忘记,待小生金榜题名时,定当涌泉相报。”晏余正言道,态度认真。 楚逍摆摆手,“涌泉相报就不必了,只要你记住曾有一个人在你最无助的时候,递给你一碗乌梅汤即可。” 晏余再拱手,离去后下定决心,来年的状元郎,必是自己。 “小姐,下雨天干嘛非要去沉仙阁吃饭?”一个丫鬟给身旁小姐撑着油纸伞,淋得半边身体湿透了,止不住地哆嗦。 这位金枝玉叶的大小姐是宇王府的千金,名叫余婉晴,骄纵蛮横,无理取闹,在外游玩三个月才打道回府。 “本小姐要去哪,要你一个丫鬟管?”余婉晴对丫鬟呵斥道,忽然闻到一阵浓郁的菜香,“诶,好香,哪里飘出来的气味?” 丫鬟撅着嘴,表示不满,这傲娇小姐自从回府就没安生过,先是把府里闹了个鸡犬不宁,不知道今天中了什么邪,下雨天跑出来去沉仙阁吃饭,当小姐的丫鬟可真不容易。 余婉晴往逍遥食居一瞅,居然看见一个叫花子蹲在屋檐下吃饭,香气竟然就是从叫花子的碗中飘出来的,简直不能忍,往上一瞅,逍遥食居? “小兰,这食肆什么时候开的?”在她印象中,不曾记得这里有食肆。 “个把月前。”小兰回道。 “走,我们去看看。”余婉晴提步走着。 “不去沉仙阁了?”小兰只能紧跟着,可不敢让雨水落到小姐的身上,不然又得一顿呵斥,惨点连饭都没得吃。 “费什么话。” 余婉晴走到门口,看见脏兮兮的叫花子,一脸嫌弃,狠狠瞪了一眼:“你这臭叫花子,离我远点。” 待她走过,叫花子小声念叨:“黄毛丫头脾气还挺大。” 走进店里,香气愈甚。 食客打量来者,这女子生得貌美如花,身姿傲然,似是在哪里见过。 “张员外,许久不见,近来可好?”余婉晴恰好看见一个男人瞅她,立马想起是何人。 “呀,是婉晴啊,外出游玩可开心?”那人装作很开心的样子。 “自然开心,不过看见张员外更开心。” “哈哈,小嘴还是甜哪,我还有事,就先走了。”张员外装作很急的样子,说完就匆匆忙忙地撤了。 其余男性食客则是盯着余婉晴看,这精致的小脸蛋,这汹涌的双峰,简直完美!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余婉晴气呼呼地说道。 被这样一说,那些人不再明目张胆地看,埋头吃饭,时不时地瞅两眼。 “老板,有什么好吃好喝的都给本小姐端上来。”余婉晴咋咋呼呼,压根没有大家闺秀应有的言行举止。 “都在菜单上,你要什么自己点吧。”楚逍觉得这女子有点女汉子属性,这在古代还真不多见,最起码这是他第一次见。 “让你把好吃好喝的都端上来,废什么话啊,害怕我没钱吃饭?” 啪的一声,一锭银子出现在餐桌上。 楚逍笑笑不说话。 噗! 一些食客差点把嘴里的饭喷出来。 我的大小姐诶,这可不是在寻常小食肆吃饭,你以为十两银子就能够?太天真了。 丫鬟小兰戳了戳小姐。 “干嘛?”余婉晴扭头瞥了小兰一眼。 小兰一指,余婉晴顺着指向看见墙上的菜单,顿时面露窘态,脸颊掠过一抹绯红。 而后大大方方地笑道:“哦,刚才本小姐拿错了。” 收回银子,掏出一锭金子。 脸颊却是烫得不行,哪里有过这般窘境。 同时又觉奇怪,如此小的食肆,菜肴居然如此之贵,彻底颠覆了她的认知。 楚逍这才走进厨房,沈玉跟在后面还在偷笑,刚才那一幕实在太搞笑了。 不久,楚逍端出馒头和红嘴绿鹦哥,沈玉端出乌梅汤和玉壶美酒。 又进厨房,准备红嘴绿鹦哥,蛋炒饭和撒尿牛丸。 再出来时,这位大小姐哪有半点淑女模样,吃得那叫一个惊天地泣鬼神,把其他食客都看呆了。 哦不,她本就不是淑女,压根不在淑女范畴内。 身后站着的丫鬟都是一脸惊讶,从来没见小姐这样疯狂地吃东西,香腮撑得鼓鼓的,虽然小姐在府里吃东西也没个好形象,不过与现在相比,那是好太多。 看着刚端来的金灿灿的蛋炒饭,余婉晴一手揽过来,抄起勺子就狂吃。 第二十九章 真想绑我? 余婉晴边吃边喝,根本不顾别人的眼光,毫无形象可言。 丫鬟小兰站在一旁都脸红,别人家的小姐都是努力保持自己淑女的形象,自家小姐为何如此不堪,公共场合就不能稍微注意点吗? 但她只敢想,不敢说,生怕小姐动气对她当众呵斥。 不一会儿,红嘴绿鹦哥和撒尿牛丸一块端上来,一张檀木桌差不多占了一半。 余婉晴看着鲜嫩翠绿的赤根菜,夹起一颗就往嘴里塞,好香,又有辣乎乎的感觉,真的好好吃。 看着碗里热汤上漂浮着几个圆鼓鼓的肉丸,舀起一个,张嘴就是一口。 啊! 一声尖叫,显然被烫着了,楚逍挺无语,吃饭吃这么急干嘛?又没人和你抢。 余婉晴赶紧倒一杯清凉的美酒,喝下去,感觉才好点。 这次,不敢再大大咧咧地吃这烫丸子了,反复吹气,才敢下口。 吧唧!吧唧! 吃得一脸幸福,嘴巴上油光闪闪,筷子不停,简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吃货。 楚逍有点呆,还是第一次见女孩子这么能吃,这可是店里所有的菜品啊,都被你一人吃光了。 最不可思议的是,这么能吃的千金大小姐,身材却保持得很好。 小腹平平,长腿纤纤,俏脸也没肉,是张如画中仙子般的瓜子脸,嘴角一颗美人痣,犹如画龙点睛之笔,灵动传神。 就是这样的一个大美人,却是如此不注重形象,还特别能吃。 食客都惊了,这么多美食居然被她一个人吃完了,好可怕呀! 享用完后,余婉晴拿出手帕擦净嘴巴,结束这场味觉盛宴。 靠在檀木椅上略作休息后,余婉晴看向楚逍:“老板,你的厨艺本小姐很欣赏,所以,我正式招你为王府的厨子,不对,是本小姐的专用厨子,只给本小姐一人做饭。” 此语一出,众人皆惊。 能进王府,那可是平民百姓求之不得的事情啊,只要能巴结好王爷的任何一个亲信,那前途无量啊,最起码一辈子吃喝不愁,不用在外担惊受怕。 呵呵哒。 作为当事人的楚逍,只想用这三个字来表示现在的心情,自己当老板不好?非要去王府当下人?贱得慌? 这妮子年纪不大,口气还挺大,没经他同意就招他为王府的厨子,还私人专厨?美得你! 要是好言相劝请他前去,他或许会考虑待一两天,看看王府里是怎样的一番景象,但用命令的口吻,抱歉,恕不奉陪。 “我的厨艺不只你一人欣赏,大家都很欣赏,所以,我还是留在这里给大家烧菜做饭比较好。”楚逍淡淡道。 食客纷纷投来赞许的目光,直言拒绝去王府发展,可以,有骨气! 余婉晴看这老板有一身傲骨,便又下着保证:“你且放心,在我手下当厨,不会有人对你吆五喝六,就算有,也仅限于我,而且你还有固定的工钱拿,本小姐吃得开心了,还会给你发赏钱。” 这番话可是诚意满满啊,听得食客都想去余小姐手下当差了,既可以每天与美人相见,又有人庇护,还有工钱和赏钱拿,何乐而不为呢?只奈何自己没有老板这一手好厨艺。 楚逍听后,觉得这妮子条件开得还不错,没有下人的低贱待遇,又有人罩,还有钱拿。 但是还是比不上现在的生活,每天做做菜、洗洗碗、收收钱,过得安然自在,何必去王府听这吃货小姐差遣呢? “我要是去王府,常来我这里吃饭的客官怎么办?不能为了你一人而抛弃大家,你说对不对?小姐若是喜欢吃,常来便是。”楚逍伸手看一眼感动得涕泗横流的食客,又对余婉晴缓缓说道。 这才是好厨子、好老板啊,对客人不抛弃、不放弃,有此老板,此生无憾啊! 谁知那余婉晴蛮不讲理,拍桌嗔怒道:“哼,本小姐给你面子你不要,休怪我翻脸无情了。” 小兰一听,知道小姐生气了,赶紧躲到一旁。 “你要怎样?”楚逍满不在乎,就一个小丫头片子,能把他一个大男人怎样?难不成还能把他绑了去? 突然,余婉晴不知从哪抽出一条长鞭,对着他抽来。 我去! 楚逍愕然,尼玛还真想绑我? 身子一侧,躲过一鞭,楚逍赶紧跑到店外,要打就在外面打,别把桌椅抽坏了。 沈玉坐在一旁吃着馒头,听这响动,立马跳了起来:“坏女人,坏女人!” 食客纷纷起身站在门口,看这一场大战。 “我说你这个刁蛮小姐,怎么还出手伤人呢?以后有哪个男人敢要你?”楚逍有点生气,说话有点随便了。 “本小姐有没有人要,要你个臭厨子管?”似是触动逆鳞,余婉晴下手更狠了。 楚逍则是把余婉晴当成木桩人,左闪右避,辗转腾挪,显得游刃有余。 余婉晴见半天打不中人,愈发生气,扬起长鞭就是一顿猛抽。 奈何外面雨大,没过多久,两人身上都湿透了。 余婉晴长发凌乱,衣服紧贴住娇躯,酥胸傲然,前凸后翘的身材暴露无遗,雪肤若隐若现,有春光乍泄之势。 看得一些男人眼睛都合不拢,浮想联翩。 楚逍也是无语,我一个大男人就算了,你一个女孩子家家能否不要打打杀杀,注意点形象好吗?都快被人看光了。 这放在开放的现代没什么,可现在是古代啊,女子大都保守,能不能矜持一点、淑女一点? 余婉晴现在哪有心思想那些,满脑子都在想如何能把这臭老板绑了,换言之,满脑子都是骚操作。 叫花子蹲在屋檐下,看一眼黑压压的天,又看一眼雨中激战的二人,虽然嘴上不说什么,但那副看傻子的表情已经深深出卖了他。 “我说你有完没完,你都快被看光了你知道吗?”楚逍实在不想跟他耗下去了,只好使出杀手锏。 余婉晴听见“看光了”三个字,怔了一下,旋即停止挥鞭,瞅瞅自己,脸红得和猴屁股似的,二话不说就往店里跑,躲过那些臭男人色眯眯的目光,直上二楼。 还以为这位刁蛮任性的千金大小姐真不在乎自己被看光呢...... 楚逍歇了口气,回到店里笼起一盆火端上二楼。 第三十章 见多识广 不出意外,这脾气暴躁的大小姐应该待在自己的房间,因为上楼就是。 果不其然,走到门口,便看见这妮子用汗巾擦头发,娇躯冻得打冷颤。 眼前一幕春光无限,长发滴水,湿衣裹住娇躯,衬得线条无比优美。 这妮子脾气是暴了点,不过容貌和身材还是非常棒的,怪不得那么能吃都不胖,原来喜欢打打杀杀。 “你这登徒子来这干嘛?”余婉晴瞪着眼睛娇斥道,随手扯来布衾挡住娇躯。 “这是我的内室,我为何不能来?”楚逍故意坏笑,端着火盆走过去。 “你想干什么?”余婉晴摸上长鞭,时刻准备着,要是这登徒子敢做什么恶事,她绝对不放过。 “送火让你取暖。”楚逍放下火盆便离开了,只剩呆滞的余婉晴。 走到楼下,一切恢复正常。 “楚老板,她爹可是宇王,你可不敢对她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啊。”有食客善意提醒。 “是啊,虽然那妮子生得貌美,但老板一定不要被欲望冲昏头脑。” “对对对,老板可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楚逍觉得好笑,说得好像那妮子会任他宰割似的。 就算那漂亮妮子想嫁给他,天天让他那个,他还要认真思量一番呢,脾气那么暴,娶回家还不得把家里掀个底朝天。 本以为没人说了,结果有一个脑子不好使的食客傻傻笑道:“楚老板,这么快就办完了?” “不会吧老板,都办完了?” 办你妈妈个大西瓜! 都是些什么旷世奇葩,楚逍懒得搭理。 再说了,再快也没你们快,说不定你们这些人见到美女,还没进去就完了。 忽然闻到一股异香,楚逍知道常客来了,却没想到下雨天还来他这里吃饭,有点小感动。 “楚老板,多雨时节,店里生意还如此之好啊!”唐芊灵看店里食客挺多,不由得笑道。 “还行吧。”楚逍谦虚而言,其实这还没往常的三分之一,平常那可是天天爆满,都没地方坐。 一个个食客看见俩美女,又都愣住了,与其认识的食客热情地打着招呼,此处坐着的大多都是富贾,而唐家就在经商,所以或多或少打过交道。 唐芊灵大小姐颇具礼节,但凡打招呼的,都会以微笑示意。 唐二小姐同样如此,只有唐小川,看着那些男人,就跟看仇人一样,只有对待楚逍的时候,才会肉脸堆笑。 “楚大哥,不介意多点吧,嘿嘿。”以前叫他臭老板,现在改口叫大哥,完全就是为了多吃一点蛋炒饭。 “可有新菜品哦。”楚逍诱人消费。 唐小川一听,立马投目看去,表情极为怪异。 “大姐二姐,你们看新菜品的名字。”唐小川说道。 唐芊语望去,柳眉微蹙,觉得好生奇怪,菜品怎能起的如此不雅?这不像是楚老板一贯的风格啊! 倒是唐芊灵大小姐见多识广,轻笑道:“撒尿牛丸,这道菜盛行于南方,细则江南一带,我曾去过那里,尝过这道菜,很有特色,也很好吃。” 楚逍暗自赞叹,总算有个识货的人,还以为长安城没人知道撒尿牛丸这道菜呢。 “但是此道菜的配方从未流传到北方,楚老板是如何得知的呢?”唐芊灵泛起疑惑。 南北方吃的东西差异较大,而撒尿牛丸的配方只有南方的一家酒楼拥有,正因别处没有任何一家会做地道的撒尿牛丸,那家酒楼才会异常火爆。 老板被唐芊灵当众质疑,食客表示各种怀疑,不可告人的交易、杀人偷方、窃取配方,什么狗血的原因都想到了。 楚逍稍作迟疑,才缓缓道:“哦,我也曾去过南方,尝过撒尿牛丸,回到长安,惦念那味道,就尝试着自己做,没想到做出来还挺好吃,虽与正宗撒尿牛丸略有不同,但味道不差。” 听楚逍这样说,食客这才放心下来,还好这老板不是人面兽心的家伙,唐芊灵顿时面露喜色,能在长安吃到许久未曾尝过的撒尿牛丸,是种久违的幸福。 听二人一唱一和,唐小川早就馋得流口水,唐芊语也有点等不及,都想见识一下这撒尿......牛丸,到底是何种美食。 菜名,真的不雅...... 楚逍带着沈玉走进厨房,做着美食,唐家人每次来,都要点许多吃的喝的,唐小川占了大头。 沈玉照例添柴烧火。 楚逍先用皂角液洗净手,捣烂牛柳,倒出肉泥,舀出一勺放在手心,用勺子撇开一个浅坑,放入虾仁和皮冻,再拢上去,形成一个球。 手法愈发熟练,做牛丸的速度愈来愈快,以前一分钟勉强做一个,现在一分钟能做十个,大大提高了效率。 做好三份牛丸,一一放入滚水中,添点盐巴,待得牛丸变色漂浮起来,在水面跳跃,便煮好了。 捞出锅,放点切碎的香菜,撒尿牛丸,大功告成,现在可以撒尿了! 端出去,放在唐家三人面前,楚逍又返回厨房炒蛋炒饭。 沈玉拿出一壶美酒,一瓶乌梅汤。 唐大小姐不允许唐小川小小年纪喝酒,所以唐小川只能喝乌梅汤,为此,唐小川还有点不高兴,平时什么都听姐姐的,就是这嘴,管不住。 唐小川舀起一个撒尿牛丸就往嘴里塞。 唐芊灵赶紧拍了一下唐小川的胳膊,撒尿牛丸掉进碗里。 “大姐,你干嘛呀?”唐小川的圆脸挤成了一团,不开心。 “不想把嘴烫伤就慢慢吃。”唐芊灵说完,舀起一个撒尿牛丸,红唇微启,轻轻吹拂,然后咬下一小口,感受汤汁缓缓流出,浓郁的香气爆发,瞬间涵盖口鼻。 细细咀嚼,牛肉筋道,富有弹性,虾仁鲜嫩,入口即化,带有丝丝甜味,拌着皮冻化成的汤汁,回味无穷。 咬一小口,撒尿牛丸受挤压小,所以汤汁不会瞬间冲出来,要是咬下一大口,滚烫汤汁瞬间溅出,嘴巴极有可能烫出泡,这就是撒尿牛丸的由来,汤汁溅出,就像撒尿。 唐芊语和唐小川也学作唐芊灵的模样,有滋有味地开吃起来。 越吃越香,唐芊灵已然忘却所有,完全沉浸在享受美食的过程中。 直到吃完整整一碗撒尿牛丸,唐芊灵才怀着激动的情绪对楚逍说道:“楚老板的厨艺登峰造极,这道菜,比我曾在南方吃的还要美味。” 单是这牛肉和虾肉,就相差十万八千里,直接影响成品菜肴的口感,而且楚老板对火候的掌控非常到位,煮出来的撒尿牛丸刚刚好,不老不嫩,不会出现牛肉嚼不动或者不筋道的情况。 第三十一章 生米煮成熟饭? 这就对了,原创不一定是最好的,在原创的基础上加以润色,方可达到巅峰。 楚逍笑道:“唐大小姐喜欢吃就好。” 吃完撒尿牛丸,唐芊灵倒一杯美酒,小抿一口,入口清凉甘甜,入喉微辣,竟是比府里酿制多年的美酒都要好喝。 唐芊语同样倒一杯细细品尝。 啧! 香醇甘甜,越品越香。 唐小川看大姐二姐喝得如此陶醉,本想偷偷倒一杯尝尝,结果只有两只玉杯,两个姐姐一人用了一只,只好打消念头。 奈何越看越想,直接拿起玉壶,欲往嘴里倒。 “小川,放下。”唐芊灵注意到,当即娇声呵斥。 唐小川瘪嘴,一脸不开心,在大姐那道能杀人的目光下,他只能放下玉壶,闷闷不乐地喝着乌梅汤。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直到吃完饭,唐小川心里都对那玉壶美酒念念不忘。 这时,余婉晴从二楼走下来,一头如瀑长发还有点凌乱潮湿,只怪头发太长太密,一身衣服倒是彻底烘干,再看不到如雪的肌肤。 唐芊灵抬头一看,一脸惊愕,宇王府的千金怎么会在楚逍这里?不是说外出游玩了吗?而且一头云鬓为何呈散乱状?莫不是这俩人一见钟情,已经生米煮成熟饭了? 越想越觉得事态严重,然后古怪地看看楚逍,却发现后者跟没事人一样。 这可是宇王最疼爱的小女儿,素来娇惯,要是让宇王知道自己的小女儿跟一个穷厨子在一起,怕是会让楚逍彻底在世上消失,这可不是单纯丢人的事情,而是关乎大华皇室的脸面。 “芊灵姐,芊语妹妹,小川,我可想死你们了。”余婉晴看见唐家人,热情地打着招呼,跑过去挨个熊抱。 这刁蛮任性的妮子居然和唐家人如此亲密,那为何没学到唐家姐妹知书达理的优点呢?楚逍搞不明白。 “婉晴妹妹,你不是外出游玩去了吗?为何会在这里?”唐芊灵问道。 “想你们就回来了呀。”余婉晴笑盈盈地说道。 “就你会说。”唐芊语笑道。 “婉晴姐,你去的那些地方都有什么好吃的呀?”唐小川砸吧着嘴。 “好吃的可多了,有金椒凤爪、剁椒鱼、百味豆腐......”说到吃,余婉晴立马打开话匣子,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唐小川则是问这是什么味道,那是什么味道,听到余婉晴绘声绘色的描述,都快流出口水了。 吃货见吃货,美食说不停。 食客则是享受味觉盛宴的同时,享受视觉盛宴,长安五大美人,此处聚集三位,可不多见,必须把美色尽收眼底,否则愧对此行。 三位美人各有特点,平时都不出门,自从多了这个逍遥食居,唐家姐妹就时常前来用餐,五大美人之一的青楼花魁方楚菡也经常来。 而这宇王府的千金,今日更是破天荒地出现在他们眼前,方才还朦朦胧胧地瞅见千金之躯,要知道以往想看一眼都是极难的。 能有此眼福,全靠这逍遥食居。 没有逍遥食居,哪能如此近距离地见到长安五大美人中的四位,至于还有一位,便是长安第一才女,经常在外游山玩水,喜琴棋书画、爱吟诗作赋。 “对了,婉晴妹妹,你何故从二楼下来?”余婉晴担心地问道,万一真如她所想,楚逍可就危险了。 闻言,余婉晴狠狠瞥了楚逍一眼,俏脸微红,嗔怒道:“还不是因为他。” 担心的事情果然发生了,唐芊灵觉得事情已然无法掌控,从余婉晴喷火的眼神和脸颊上的一抹红晕,就可以看出楚逍对她做了什么。 这事可千万不能让宇王知道,否则楚逍就是死路一条。 “楚老板,你如何能对婉晴妹妹这样做?”唐芊灵有点生气,毕竟一个清白之躯,就这样毁了,同为女儿身的她知道清白对一个未出阁的女子有多么重要,甚至比生命还要重要。 “还不是因为她强迫于我。” 楚逍毫不畏惧,这事本来就是这个刁蛮小姐有错在先,非要让他去王府当什么破厨子,还大打出手。 要不是这刁蛮丫头先动手,又岂会出去打架,不出去打架,又岂会被雨淋湿,不被雨淋湿,又岂会被别人看光光。 此语一出,唐家姐妹皆惊! 强迫? 余婉晴还有这种嗜好?不可能啊,如此冰清玉洁的小姑娘,怎么会? 二女同时把目光汇聚到余婉晴身上,看她作何回答,应该不会是真的。 “哼,就算是本小姐强迫于你,那你也应该乖乖地服从于我,我要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现在如此,以后也会如此。”余婉晴双手叉腰,高傲地看着楚逍。 居然是这样的回答......看来楚逍说的是真的了。 余婉晴的形象在二女心中瞬间跌落千丈,竟然从她说出这种野蛮的话,还要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现在如此,以后也会如此...... 莫不是养成了习惯,在府上对下人发号施令惯了,做那种事也要对别人发号施令,不服从还不行? 这种可能性最大。 天呐!这三个月来,余婉晴到底经历了什么? 唐小川听不懂,也想不懂,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趁他们不注意,抱起玉壶,壶嘴对口,拍了几滴出来,味道真不错! 食客就跟看戏一样,看几位精彩的表演,戏角还是长安三大美人,这般豪华阵容,可从来没有过。 “凭什么我要听你的?你是我什么人啊?” 楚逍听余婉晴这样说就来气,小丫头片子大小姐当惯了,还真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可不是所有人都是你家的下人,有空学学琴棋书画,陶冶一下情操,把这蛮横无理的毛病改了最好。 “哎,楚老板此言差矣,事情既是如此,那就从了她吧。” 唐芊灵算是明白了,从余婉晴那句“现在如此,以后也要如此”就知道她铁了心要跟楚老板过日子,而楚老板现在只剩下两条路,要么入赘王府,要么死路一条。 而入赘王府,也有极大的风险,万一宇王不接受,结果同样是死。 这其中的厉害关系,待得日后需给楚老板细细讲来,很有可能他现在还不知道余婉晴的真实身份。 所谓不知者不罪,楚老板并没有做错什么,男欢女爱,本就正常,只是有些着急了。 第三十二章 存钱 听素来通情达理的唐芊灵这样说,楚逍怀疑这个大小姐是假的。 让他从了那刁蛮丫头?绝不可能,宁死不屈! “就是,芊灵姐就是通情达理。”余婉晴挽着唐芊灵的胳膊,娇声道。 “好啦好啦,容楚老板好好想想,现在去我府上玩吧。”唐芊灵对余婉晴说道。 “好啊好啊。” ...... 望着几人漫步雨中的背影,楚逍心情复杂,这还是以前那个知书达理、善解人意的唐家大小姐吗?现在变得不讲道理,只向着自己人说话...... “楚老板好艳福,长安五大美人中的四个,都与你关系不浅啊。”食客调侃道。 “呵呵。”楚逍说出现代最欠揍的两个字,当然,这在古代没那么多的意思,就是单纯的笑声。 女人心,不好猜啊! 傍晚,春雨骤停,夜空繁星点缀,无垠浩瀚,明天是个好天气。 照例去练功房训练,享受完药浴后就去睡了。 夜冷风寒,柳条随风摇曳,似是湖边倩影,百家烛灭,静得能听见呼啸的风声。 夜半,店外一道弱不禁风的黑影跃上房顶,揭开瓦片,跳了下去,足落无声,似一根羽毛落地。 似是对店里布局很了解,蹑手蹑脚地钻进厨房,拿起一壶美酒就往外走,结果遇见了另一人,那人以黑布遮面,只能看见一对鼠眼。 “你是何人?”鼠眼男子吓了一跳。 “我倒想问你是何人。”声音苍老而又沧桑。 鼠眼男子知道想要执行任务,就必须解决掉眼前这个老头,于是当机立断,拔出腰间匕首就往对方脖子上抹,想要一击致命。 “小兔崽子敢在老夫面前动刀?”小声说着,手腕柔若无骨,宛如一条灵蛇,缠上鼠眼男子的右手,而后轻轻一折。 啊! 鼠眼男子痛呼一声。 “嘘!小声点。” 又一掌拍出,那鼠眼男子踉跄几步才得以站稳,一手捂住胸口,对这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老头忌惮无比。 鼠眼男子知道此次行动失败,身形一窜,便跃上了房顶,一溜烟跑了。 老头拿着玉壶美酒,同样一跃,消失在夜色中。 翌日,楚逍又发现玉壶美酒少了一壶,连续几天都是如此,他现在敢肯定不是自己记错,而是真的有贼入室行窃! 不能任由窃贼猖獗,必须想个对应之策。 这还真不好办,自己没有机关暗器,更没高科技产品,想要抓住窃贼并非易事。 做个能制造出响动的小机关? 不行,就算机关能惊醒自己,等自己下楼赶过去,窃贼早跑了,而且就算能赶上,打不打得过人家,还是个未知数,再把小命弄丢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算了,先出去逛一圈,说不定能遇到卖机关暗器的小贩。 楚逍稍稍整理一下仪容,把额前几缕碎发撩到一侧,铜镜上看去,算得上一表人才,只是这身行头太掉价,穿了一个多月的破布麻衣早已看不清原本的颜色。 想着先把店里藏着的金银铜钱存到银号,毕竟安全,窃贼现在偷美酒,万一下次偷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该如何是好? 对,就该如此。 把装金银铜钱的箱子搬出来,足足一大箱子,重约二百斤。 楚逍把沈玉一个人晾在店里,自己抱着箱子,问路来到距离最近的宝财银号。 今日风和日丽,万里无语,阳光撒在身上暖洋洋的。 还没进去,门口两个身材魁梧的人就把他挡在外面。 “哎,你这是你能来的地方?”一个傻大黑粗看楚逍的穿着打扮,哪是什么有钱人,顶多算是个高配版的乞丐,能来银号存钱的,都应该是大富大贵之人才对。 “别人能来,我为何不能来?”楚逍反问,此时刚好有一个人进去。 “人家是富贵之人,有钱可存,有钱可取,你呢?”傻大黑粗哂笑道。 多说无益,事实才是最好的证明,楚逍一手拖住箱底,一手打开盖子。 白花花的一片,还有金闪闪的金子! 看得俩人眼睛发直。 “现在呢?”楚逍笑问。 “您是爷,您快请。”傻大黑粗俯身做出请的姿势,跟条哈巴狗似的,看见骨头,尾巴摇得比谁都欢。 楚逍合上盖子,大大方方地走进去。 “是取钱还是存钱啊?”柜台前一个穿着黑褂子的中年男子问道。 “存钱。” 银号老板叫了几个人把钱点清,金子和铜钱换算成银子,共计三千四百一十三两银子,确实没错。 “一年保管费五两银子。”老板说道。 “没问题,能随用随取吧?”楚逍爽快地说道,五两银子对平民老百姓来说是天价,但对他来说,就是一碗蛋炒饭的事。 “自然可以。”老板在一张纸上写下存钱数额,盖上印章,递给楚逍。 楚逍接过来,看稀奇,从没见过这玩意,纸上最上面一行写着“宝财银号”,下面竖起写着存钱数额,然后盖上一个红印章,印有四个字,同样是宝财银号。 “凭证拿好,取钱只认凭证,丢了莫要找我。”老板提醒道。 “知晓了。”楚逍取五两银子出来,交上一年保管费,然后收好凭证,这张不起眼的纸值三千多两银子,可不敢弄丢了。 刚转身准备离去,就看几匹马飞奔而来。 “吁......” 一共五人,下马后气势汹汹地走进银号,门口那俩傻大黑粗就是摆设,还没开打就败退了。 抢银号的?我去,怎么什么都让我给赶上了?楚逍无奈至极。 “给爷取五千两白银,爷便留你性命。”土匪头子无视掉楚逍,提着刀,对银号老板大声说道。 “这可是在长安城,你们这帮土匪王八蛋胆敢光天化日之下抢劫?还有没有王法了?” 银号老板并不害怕,指着土匪头子骂道,一年以来都风平浪静,今日居然碰到了土匪,敢不把朝廷律法当回事,岂有此理。 土匪头子被骂怔了,旋即把刀架他脖子上,骂道:“敢骂老子王八蛋?找死!” 银号老板这才开始害怕,脖子往后缩了一下,大气都不敢出,然而大刀还是离他很近,土匪头子动了真火。 “诶,五千两是吧?等着,我取给你们,你先把刀放下,没有他的钥匙,你们也取不出来。”为了不闹出人命,楚逍只能拖延点时间。 第三十三章 当捕快? 土匪头子还真信了,移开大刀,银号老板赶紧借机走开。 银号门口被堵住,逃是逃不掉的,只能拖延时间,希望有路人看见,寻求巡捕的帮助。 “老板,你把钥匙给我,我给他们取钱。”楚逍使着眼色。 银号老板也很配合,在腰间摸出一把钥匙。 楚逍接过,无暇感慨钥匙很大,拿起钥匙挥了挥,笑着对土匪头子说道:“我现在进去取银子,你们等着。” 言罢,进了里间,里面整整齐齐摆满了大木箱,每个木箱都上有铜锁,楚逍就在里面瞎晃荡,结果屁股后面跟来一个土匪,死死盯着他,眼都不移。 “你小子别耍什么花招,老大可在外面,要是出了差错,外面那老小子可就没命了。” “知道了,没看我正在拖箱子吗?”楚逍装作很吃力地拉箱子,然而箱子不动丝毫。 “就你这小胳膊小腿,能作甚?起开!”土匪等不及,只好轻亲自上阵。 楚逍站在一旁,在那土匪刚弯下腰准备拖箱子的时候,楚逍挥起胳膊就朝他脖子上来了一下,用尽气力。 电视剧都是这么演的,不知真假,希望能昏厥吧。 只见那土匪身子一软,倒了下去。 诶,昏过去了,还真有效。 楚逍找出几条麻绳,把土匪手脚捆住,免得一会醒来生事。 “老五怎么还没出来?老三,你去看看。”土匪头子下着命令。 土匪老三傻乎乎地往里间走去,刚踏进门,就感觉脖子遭受重击,紧接着身子瘫软,没了知觉。 楚逍一把抱住,拖到一边,可不敢弄出声响。 就这智商还当土匪?而且一个个都是战五渣,不堪一击。 照这样下去,逐个击破都不成问题。 捆住又一个土匪,楚逍继续守在门口,猜想下一次谁会来?是那个高个子?还是小矮子?还是土匪头子? 正想着,突然听见外面传来一阵冷兵碰撞的声音,这是和官府的人交上火了? 楚逍探头探脑,果不其然,一个穿着捕快服的国字脸男子手持一柄长剑,把银号老板护在身后,对面有三个土匪。 怎么只有一个捕快? 以一敌三? 要不要出去帮忙? 看见闪烁寒光的刀剑,楚逍打消了帮忙的念头,这可是真家伙,自己连三脚猫的功夫都没有,去也是帮倒忙。 索性漏出脑袋,观看战局,说不定能搞个突袭。 “告诉你,惹毛了匪爷我,我灭你全家。”土匪头子怕了,说话底气都不足,胳膊抖个不停。 虽然他们是三打一,但面对捕快,还是有点胆怯,毕竟捕快都受过专业训练,而他们这些浪荡山野的土匪,就会点三脚猫功夫,欺软怕硬。 “灭我全家?” 捕快冷哼一声,下一瞬,身形一动,剑芒一闪,剑尖便出现在土匪头子的喉咙处,丝丝鲜血渗出,稍一用劲,即可夺命。 卧槽,高手啊! 都没看清楚,一剑就刺过去了,还以为捕快都是吃干饭的,没想如此厉害。 眼前的一幕,使得楚逍改变了对捕快的看法。 “爷,爷,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小儿,你大人不记小人过,饶了我吧!”土匪头子扔掉大刀,身体不敢动弹,吓得两腿发软。 另外两个土匪见状,猛吞一口唾沫,都把武器扔了,下跪求饶。 这位捕快随身抽出几条绳子,把三人手脚捆住。 这时,楚逍才站出来。 “谁?” 出于警惕,捕快用余光一扫,一剑刺来。 剑尖闪烁锋芒,楚逍体会到了刚才土匪头子是什么感觉,大气都不敢出。 银号老板赶紧站出来说道:“哎,严捕头快把剑放下,这位小兄弟可帮了我大忙。” 闻言,严捕头收剑于鞘,对楚逍抱拳致歉:“小兄弟,方才是在下失礼了。” 楚逍摆了摆手,表示无碍。 怪不得这个国字脸如此厉害,原来是个捕头。 忽然想起里间还有俩人,楚逍说道:“对了,里面还有俩土匪,严捕头一并带回县衙吧!” 走进里间,俩人已经醒了,直接一手一个,把两人拎了出来。 严捕头看楚逍气劲挺大,看穿着又像是穷苦人家,便心起招揽之意:“小兄弟,有没有兴趣当捕快啊?” 当捕快? 楚逍真没想到严捕头会邀请他当捕快,如果他没正事,还真想试试,维护治安,捉拿罪犯,应该很刺激。 不过他现在有了逍遥食居,分身乏术,不可能再去当捕快,所以只能婉言拒绝:“感谢严捕头有心栽培,但我另有打算,所以不能去当捕快。” “好吧,如果你想当捕快,可以随时来县衙找我,来时只需报出我名字,严宽。” 严捕头略感惋惜,这种苗子可不多见,约莫二十岁,却力大如牛,想必达到了皮肉境六七层,只要好好栽培,日后必成大器! “好的。”楚逍点头。 严捕头带土匪走后,楚逍把钥匙还给银号老板,也离开了宝财银号。 回逍遥食居,还没走到,就遥遥看见店门外站满了人,隐约能听见个别人的说话声。 “楚老板,今天怎么不开门啊?” “我饿啊,楚老板,别家的菜肴我现在都吃不惯,你赶紧开门吧。” “这老板真是的,还给自己放假,有没有把我们这些食客放在心上?” ...... 好不容易天晴了,就休息一天,想去做身新衣服,容易吗我? 楚逍无奈,又不敢过去,一旦过去,必然会被唾沫星子淹死。 不要质疑吃货在不能吃上美食的情况下会爆发出怎样的战斗力,吃货的愤怒可是很恐怖的! 本想着把银号凭证放在店里,现在看来还是算了吧,就带在身上。 就是不知道沈玉这丫头在店里干什么,不出意外应该是在喝美酒、吃剩馒头。 突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楚逍扭头一看,没好气地道:“好啊沈玉,又跟踪我。” “嘻嘻,什么叫跟踪,走着走着就碰见大哥你了。”沈玉笑得人畜无害。 “你还想玩失踪?”楚逍想起上次沈玉失踪几天,结果被翠烟楼老鸨送回来,越发觉得奇怪。 这小妮子,到底是什么身份? “才不呢,我今天就跟你走,我身上又没钱,还想让你给我买好吃的呢。”沈玉乐呵呵地道。 真坦率...... 楚逍一头黑线,带着沈玉,向热闹的街市走去。 第三十四章 世态炎凉 沉仙阁。 老板搓着鼠须,品着香茶,惬意至极。 咣咣! “进来。”老板放下茶盏。 “侄儿办事不力,暗杀没能成功。”风尘仆仆的鼠眼男子自责道。 “坐下说。” 待鼠眼男子坐下,老板面露疑惑:“侄儿出手,都未能解决掉?” 侄儿张贤可是筋骨境的高手,长安城达到筋骨境的高手不过百十人,连他都是未能杀掉逍遥食居的老板?这其中会有什么猫腻? “有人暗中保护,那人武功远在我之上,如果侄儿感觉没错,那人应该达到了内功境。” 张贤记忆犹新,那一折和一掌,打得他毫无还手之力,甚至现在都还能感受到手腕和胸口上的痛感。 “内功境!”老板震惊。 找遍整个长安城,达到内功境的不超过一手之数,究竟是何人在暗中保护? 看来逍遥食居的老板大有身份,内功境的高手都甘愿暗中保护他,必是有大背景,惹他不得! 老板越想越怕,但不能任由逍遥食居发展下去,不然沉仙阁将再无立足之地,以后只能把功夫下在菜肴上,或是动点小心思。 总而言之,此人,决不能动! ...... 来到街市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在店里待久了,出来活动一下还真不错。 天空湛蓝,绿水悠悠,小草青青,就连空气,都是那么的清新自然。 “糖葫芦嘞,又酸又甜的糖葫芦嘞!”小贩沿途叫卖。 “大哥,我要吃。”沈玉眼巴巴地看着楚逍。 “来串糖葫芦。”楚逍走去问卖糖葫芦的要了一串。 “好嘞,两文钱。” 楚逍摸出五文钱,直接给那小贩,接过一双枯手递来的糖葫芦,又递给沈玉。 通货膨胀的现代靠卖糖葫芦都赚不了几个钱,更别说古代了,小贩起早贪黑地赚俩钱不容易,能多给俩钱就多给点吧。 “诶,年轻人,你多给了三文钱。”当小贩呼唤时,楚逍已经消失在了人海中。 “大哥,我要吃。”沈玉又看见路边有做飨糖的。 所谓飨糖,其实就是现代的糖画,用黏糊糊的糖画出各种人神鸟兽,深受小孩子的喜爱,原来这门小吃技艺,传承如此之久啊! 同样,飨糖并不贵,一文钱一个,楚逍同样掏出五文钱给那小贩。 沈玉拿着孙悟空身披金甲圣衣造型的糖画,伸出粉色的小舌头舔着。 “公子,施舍点吧。”有一妇人怀里抱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沿街乞讨。 衣不蔽体,瘦骨嶙峋。 “臭要饭的,滚开。” 乞丐母子并没挡路,一个公子哥却上去踢了一脚,还碎了一口唾沫。 楚逍不忍,走去扔下五两碎银便离去,有这五两银子,应该足够母子二人一年的口粮。 人群中有一人瞧见这一幕,眼底却是划过一抹厉色...... “谢谢,谢谢......” 楚逍只听见身后道谢不断,却没看见那妇人给他下跪磕头...... 走了一路,楚逍对长安城的了解更深了一步。 长安城固然繁华,但穷人遍地都是,吃不起饭的人到处都有,而富人,大都不管穷人死活,看一眼都觉得脏了自己的眼。 如今这世道,世态炎凉,人情淡薄,冷暖自知。 “大哥,我要吃。” “大哥,我要吃。” ...... 一路上,沈玉看见什么就要吃什么,楚逍只管付钱。 楚逍深深体会到花钱如流水是何种感觉,还好花的都是铜钱,楚逍并不心疼,还会多付几枚铜钱给小贩,这不是施舍,而是切身感受到这些小贩的不易,顶多算是打赏。 也许小贩多了这区区几文钱,就可以少挨几顿饿。 继续往前,看见一家布庄,走进去,里面布料齐全,颜色还算多。 “请问客官要些什么?”老板笑着问道。 “噢,给我做两身衣服,再给这小丫头做两身。”楚逍笑道。 “那客官先选布料吧,待会给你量尺寸。”老板说道。 楚逍选了一黑一白两种上好绸料,黑白搭配,还是很不错的。 沈玉则是挑了些花花绿绿的光鲜布料。 “给我做成普通的衣服裤子,不要衣袍。”楚逍可穿不惯衣袍,走路别扭。 量完围度后,老板说明日来取,交了一两银子的定金,便离开了。 出去又买了两双云履,这才往回走。 “大哥,我要看这个。”沈玉在人堆里挤着。 楚逍走过去垫脚一看,原来是耍杂技的,胸口碎大石、吞刀、吐火...... 看客围了一圈,沈玉看不到,却又想看,楚逍只好把她抱起来。 唉!这小妮子真难伺候。 “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啊!”杂耍负责人端着一个盘子在四周转悠。 楚逍丢了几枚铜钱进去。 看完杂耍,沈玉又跑到一间房里听人说书,楚逍只好跟去。 “话说,三年前那大败敌军凯旋而归,引得全京城闺秀啊、婢女啊、小丫头啊、甚至是夫人们激动到彻夜难眠的——百战王,众人啊,无不知晓他归来时那英姿勃勃的样子,却鲜少有人知道他这回京之路走的是波折不断......” 台上身穿黑色长褂,手摇折扇,滔滔不绝地说着,语气时而低沉婉转,时而慷慨激扬,听得台下一众人拍手叫好。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说书人说完,便有人出钱打赏。 楚逍都听进去了,想知道这百战王后来到底有没有中圈套、有没有杀出重围、有没有与那京城第一美女在一起...... 当他回过神来,偏头一看,沈玉不见了! 没来得及打赏,拔腿就走。 走到外面,行人依旧很多,熙熙攘攘,哪里瞅得见娇小的沈玉。 蓦然,一支飞镖从肩头擦过,戳中一侧的木板,上面带有一张纸。 个别路人看到这支飞镖,惊慌失措,拔腿就跑。 一些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也跟着跑,却不知为何要跑。 楚逍取下一看:欲要救人,待太陽落至山腰處,攜白銀一千兩來驚石客棧換,過時不候! 第三十五章 江湖神算 楚逍抬头望了望天,太阳刚有下落趋势,距离落至山腰处,还有一段时间。 要不要报官?让官府的人来解决此事。 不行,万一绑匪急了眼,撕票怎么办? 还是先回逍遥食居,实在不行就只能拿钱赎人了,唉! 怀揣心事,楚逍忐忑地走在回去的路上。 “诶,这位公子,可是有何烦心事?” 楚逍循声看去,说好听点是个江湖神算,说难听点就是个江湖骗子,专骗古代这些不懂科学,封建迷信的老百姓。 懒得搭理,继续前行。 “公子且留步,近来可是有丢财失人之祸端?” 听到这,楚逍刚迈出去的右脚,顿时僵住。 美酒失窃不就是丢财吗?沈玉被绑架不就是失人吗?丢财失人,好像说得一点都没错,自幼相信科学的他,都不能不信。 立马折回,坐在算命先生的对面。 “老先生,方才你说我有丢财失人之祸端,是什么意思啊?”楚逍问道。 “公子应该比老朽更清楚才是。”算命先生抚着长须,慢吞吞地道。 “那我该如何化解呢?”楚逍又问。 “莫急,让老朽给你算上一算。”算命先生掐指一算,推演天命。 结果这一掐就是好半天,楚逍心想算卦都不用龟甲和铜钱?殊不知掐指算命才是奇门遁甲、阴阳五行里所追捧的最高境界。 约莫一刻钟过去,还没结束。 楚逍觉得自己被电视剧里的情节骗了,原来掐指一算要这么长时间。 又过了一两分钟,算命先生才停下手头动作。 “公子不必担心,凡遇凶事,必会逢凶化吉。”算命先生缓缓说道,始终没正视楚逍。 “多谢老先生,请问多钱?”楚逍说话的同时,又觉奇怪,怎么这老先生都不正眼看人? “三文钱。” 楚逍取出五文钱,放于桌上,那老先生摸了半天,才摸到铜钱。 原来是个盲人,怪不得。 楚逍站起身,刚走出几步。 “对了,你家的酒很好喝、很烈,一定要准备充足。” 算命先生冷不丁说出这样一句没头没尾的话,让楚逍摸不着头脑。 这算命先生去他那里喝过酒?不可能啊,从没见过,而且玉壶美酒并不烈啊。 应该是记差了。 不再多想,走到逍遥食居门口,此时店外就只有叫花子蹲着,其余人定是等不住,都散了。 进店,把新买的两双云履放在一边,给叫花子取出几个冷馒头,没煮乌梅汤,只好拿出一壶美酒。 叫花子立马乐得合不拢嘴,一边吃馒头,一边喝着美酒,今天算是没有白等。 回到店里,楚逍身心疲惫,靠在檀木椅上,感觉浑身都舒坦了。 倒一杯美酒,清澈如镜,毫不浑浊,轻轻耸动鼻尖,酒香浓郁。 喝一口。 口干舌燥的感觉瞬间消散,取而代之的是舒畅清爽,像是被蒙蒙细雨笼罩,浑身透着清凉。 他本不爱喝酒,却也爱上了这玉壶美酒,一杯又一杯喝下肚,嚼着馒头。 一壶喝完,楚逍竟是感觉自己有点飘,头有点晕,以前从不喝酒,酒量确实不咋地。 酒? 晕? 借着一股半朦胧的意识,楚逍好像明白那位算命老先生说的是什么意思了。 老先生曾说:你家的酒很好喝、很烈,一定要准备充足。 酒好喝,说明人人都爱喝,绑匪也不例外,很烈指的是玉壶美酒可以根据那种结晶状物体放得多少来决定酒的烈性,正如系统所说:欲要酒烈,适当多加。 准备充足就是说要好好准备,考虑周全,不敢打马虎眼,因为绑匪不是傻子。 有道是天机不可泄露,老先生用这种含蓄的方式表达,就不算是泄露天机了。 此时此刻,楚逍打心底佩服那位算命老先生,称得上是一代神算! 再进厨房,取一壶美酒,往里面放了一块结晶,一桶水只需放一块结晶便可成为美酒,而现在一壶就放一块,酒劲肯定大增。 稳妥起见,又往里放了一块,这东西入水即溶,楚逍取一根竹筷缓缓搅动。 搅动均匀后,又拿两块结晶装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 直接来到宝财银号,用凭证取出一千两白银,老板收回凭证,又拿出一张纸,重新书写金额,重新盖印章。 借了一个箱子,把银子全部装在里面,用胳膊夹住,向惊石客栈赶去。 楚逍一手拿着酒,一手夹着箱子,走起路来像只笨企鹅。 边问路,边赶路,终于,在太阳落至山腰处,赶到了惊石客栈。 只见二楼立有一人,一个彪形大汉,正笑眯眯的望着自己。 “上来吧,饭菜已备好。” 声音粗犷至极,喉咙似被风沙打磨。 楚逍上了二楼,被引进一件客房。 “沈玉。”一眼就看见被绑在床上的沈玉,嘴还被白布堵住。 沈玉看见楚逍来,唧唧哼哼半天,不知在说什么。 “东西呢?”彪形大汉关上门,问道。 楚逍把玉壶美酒放在桌上,打开箱盖,白花花的银子整齐摆放着。 楚逍东看西瞅,发现只有这货一个人,居然没同党,真是奇怪。 若是真的只有一人,那他独自应该就能解决掉,不用靠酒醉人。 不过看绑匪这身结实的肌肉,心里还是有些没底,万一是个高手,那计划就会彻底泡汤,不如先智取,智取不成再强攻。 “一看你就是明事理之人,快请坐,咱哥俩吃点小菜、喝点小酒。”彪形大汉坐下,招呼着。 呸!谁跟你这种绑匪是哥俩,真特么不害臊。 待他坐下来,绑匪给他倒了一杯酒,自己喝下一杯,开始夹菜吃。 尼玛还玩鸿门宴? 楚逍搞不懂这绑匪想做甚。 看着一桌子菜,根本没有半点食欲,且不用尝,就闻这刺鼻的油烟味,胃里就一阵翻涌,再看菜的卖相,好不好看且不论,把菜炒焦,算是怎么回事? 玛德自己随随便便拌个菠菜都比这好吃千倍万倍,就这一桌子垃圾菜,那绑匪吃得还津津有味。 再说这酒,闻一下,没有一点酒的醇香,淡如白水。 楚逍直接把这一杯酒泼出去。 “怎么,这酒不好?”彪形大汉沉着脸问道。 “我不是刻意针对谁,我只想说,这酒,真特么垃圾。” 第三十六章 偷酒贼是个高手 说完,楚逍倒上一杯自己带来的玉壶美酒。 闻一下,精神抖擞,再闻一下,神采激昂。 本来那彪形大汉还很生气,现在闻到这醇厚的酒香,神情立马陶醉。 喝惯垃圾酒的他,初次闻到玉壶美酒的醇香,充满着致命诱惑,就像是欲火焚身,面前却躺着一个一丝不挂的大美人,想要如何,不言而喻。 可是,彪形大汉并未因此丧失理智。 万一酒里有毒呢?那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所以,他要看看,这小子,敢不敢当着他的面喝下这杯酒。 楚逍自是知晓绑匪心中所想,当即饮尽一杯,却未下肚,只是故意滑动一下喉结。 彪形大汉看后,确认无毒之后,立马倒下一杯玉壶美酒,一饮而尽。 不出五秒。 彪形大汉指着楚逍,面露狰狞:“你在酒里......下毒,呃......” 啪! 趴在了饭桌了,不省人事。 什么毒不毒的,就是酒劲大些罢了。 楚逍将憋在口中的酒吐出来,却还是感觉头有点晕,定是结晶放太多,酒劲大得已让常人无法接受。 不久留,给沈玉松开,立刻开溜。 结果,他刚出来,就看见过道两边全是绑匪同伙,个个手里都提拿着家伙。 就说怎么可能只有一个人,玛德,这可怎么办? 这是个黑店吧! “沈玉,紧跟我,冲过去。” 楚逍把箱子挡在胸前,一路直撞,也不知是自己劲大还是咋的,沿途的绑匪都被撞得身形不稳,有几个差点被撞飞到一楼去。 直接撞下一楼,没了阻碍,楚逍拉着沈玉就往外跑,绑匪紧随其后。 “这狗日的是牲口变的吧?抱个箱子,带一小姑娘还跑那么快?”只见目标离他越来越远,这绑匪干脆不追了。 其余绑匪也都停下,喘着粗气。 见后面没了动静,楚逍才停下来,前面就是官道,相信那些绑匪不敢追来。 “大哥,你好厉害。”沈玉满脸崇拜。 楚逍洒脱一笑,没想到自己居然成功地把绑匪甩掉了,而且不累,真是不可思议。 夜幕降临。 把银子存到宝财银号后,回到逍遥食居。 炒两份蛋炒饭,补充体能。 楚逍身体不累,心很累,靠在檀木椅上就不想动弹。 出门一趟真是凶险,以后尽量待在店里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不过没看到卖机关暗器的小贩,楚逍不知该如何防范偷酒贼。 索性进行完日常训练后,蹲在厨房里,坐在土灶前打着盹,半睡半醒,有动静就能听见,把厨神菜刀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以备不时之需。 夜半,房顶上有动静,楚逍有所察觉,却不动作,守株待兔。 几片瓦片被揭开,一道单薄的黑影轻盈落地,没有发出丝毫声音。 高手! 绝对的高手! 起码轻功了得,不然不会达到落地无声的境界。 楚逍屏住呼吸,看那黑影准备做甚。 那道黑影对店里的布局了如指掌,落地后,没有片刻犹豫,转身就往厨房里走,看见放置砧板的桌子上摆着整整齐齐的玉壶美酒,随手拿走一壶,就欲离开。 楚逍立马握住厨神菜刀,冲过去,他倒是要看看,究竟是何人如此大胆,敢夜夜来偷酒,还有没有王法了? 他本以为自己速度很快,却没想到那人速度更快,那人步伐虚幻,踏地一跃,就上了房顶,走之前居然还把瓦片给盖上了。 挑衅! 妥妥的挑衅! 虽是赤裸裸的挑衅,但楚逍无可奈何,只好放下菜刀,上二楼睡觉去了。 今晚并没白蹲,起码知道偷酒贼是个高手,是他无法战胜的高手。 只能以后想办法了。 还好这玉壶美酒没有成本,都是由系统提供,不然就亏死了。 【玉壶美酒频频失窃,严重影响正常的售卖规则,触发临时任务,三日内,彻底杜绝此事发生,否则,再不提供玉壶及缩酒结晶。】 嗡! 脑袋嗡鸣声不止,楚逍近乎崩溃,三日内彻底杜绝此事发生,这是要玩死他吗? 对方可是个实打实的高手,而自己只是个力气大点的厨子,如何对抗? 今夜注定彻夜难眠...... 翌日,照常营业。 楚逍双眼挂着黑眼圈,有点无精打采,吃了点美食才好些。 花魁方楚菡喝下一口乌梅汤,然后关心地问道:“公子今日看起来为何没精神?昨夜没休息好?” “有劳方小姐挂怀,昨夜是睡得有些晚了。”楚逍笑道。 “公子日日操劳,平日里可要早些休息,免得伤了身体,要是身子坏了,我以后可吃什么,喝什么呀?这张嘴啊,可都被惯坏了。”说到最后,方楚菡掩嘴轻笑。 “啊,一定注意。”面对方楚菡的体深切关怀,楚逍有点不知所措。 方小姐对一个厨子嘘寒问暖,挠得人心痒痒,什么时候方小姐能对自己如此关心多好?哪怕少活一年,都值得啊! 数道羡慕嫉妒的目光汇聚而来。 楚逍倒是表现自如,这种目光他受够了,也许刚开始会难为情,不过现在,体内已经形成抗体,不再受其影响。 “楚兄,展某不请自来,是否唐突?” 只见门口站有一人,正是白衣剑客展剑臣,又名展钰。 “展大哥,你来啦。”沈玉先是高兴得蹦了起来。 展剑臣笑着揉了揉沈玉的脑袋。 “展兄肯来,那是给我面子,有什么唐突不唐突的。”楚逍招呼他坐下,“展兄前段时间去哪了?” “处理了一些琐事,心里对楚兄这一手好厨艺惦念至极,所以今天就赶来了,哈哈。”展剑臣爽朗笑道。 “那展兄作何打算?” “浪荡在外挺累,长安城倒是一处不错的安居之地,所以我决定定居在此,这样天天都能尝到楚兄做的菜,大有口福啊!” “挺好。”楚逍笑道。 呀,这条大腿不抱白不抱,看以后谁敢在逍遥食居放肆,逼急了就请出这张王牌。 持有尚方剑的人,定是对朝廷做过大贡献,正五品的官说罢就罢,这条大腿,非常粗! “敢问公子尊姓大名?”方楚菡觉得这白衣剑客器宇轩昂,决非等闲之辈,结实一下很有必要。 “公子算不上,在下只是一个浪荡江湖的剑客,姓展名钰。” 第三十七章 这酸爽,才够味! 个别食客见过这白衣剑客,正是罢免知府官职的那个神秘人,又好奇地看了几眼,觉得此人并没有什么官架子,看起来平易近人。 “小女子方楚菡,有幸见过展少侠。”方楚菡嫣然一笑。 这一笑简直迷得那些食客不要不要的,展剑臣看见这摄人心魄的一笑,心里都有点晃荡,这女子可不简单,起码能把男人吃得透透的。 “有幸见过方姑娘。”展剑臣回以一笑。 “楚兄,可有酒?” 他是好酒之人,店里醇香满满,必有美酒。 “自然。”楚逍刚说完,沈玉就拿了一壶美酒出来。 “请展兄品尝一下我这玉壶美酒。”楚逍伸手示意。 展剑臣不急,先是把这白玉壶和白玉杯仔仔细细看了个遍。 “白璧无瑕,晶莹剔透,实乃好玉,这种玉做成的器皿最适合盛酒,既不会影响酒的味道,又不会影响细腻柔滑的触感。” 倒下一杯,白酒清清,一口痛饮,入口清甜甘冽,实乃上品美酒,堪比琼浆玉液。 “好酒!”展剑臣又倒下一杯。 “原来你这崽子在这里,让得老子一番好找。” 来了一群不速之客,其中一人背上还背着一个人,那人正是绑架沈玉的彪形大汉,脑袋一甩一甩的,看起来半死不活。 敢上门找茬?这帮绑匪怕是没这个胆子,店门口可是巡捕时常巡逻的官道,他们敢和官府叫板?坚决不可能,那来做什么? “喂,这里是吃饭的地方,你们想做甚?”楚逍堵在门口。 “老子还想问你呢,说,你给我们老大下得什么毒?睡了一晚都没醒,不说就要了你的小命。”绑匪凶相毕露,却不敢拔刀,怕运气不好被巡捕撞见逮了去。 下毒? 食客一听,下意识地看向餐桌上的饭菜,隐隐觉得不安,目光纷纷汇聚在楚逍身上。 “楚公子,这是什么情况?”方楚菡柳眉微蹙,在她印象中,楚逍只是个文采斐然、厨艺高超的厨子,不可能会犯事啊。 “哦,没事没事,你们吃你们的,这人只是喝醉酒没醒罢了。”楚逍尴尬笑笑,招呼食客继续。 虽然尴尬,但心里却很想笑,缩酒结晶是个好东西,多放几块进去就能让人醉得不省人事。 食客却不再食,纷纷表示怀疑,喝醉酒过了一晚都醒不过来?喝得到底是酒还是毒? “喝醉酒?你哄三岁小孩呢?这都第二天了,结果还是这样。”那人把老大放下来,平铺在地。 啪!啪!啪! 撸起衣袖,狠狠扇了老大几耳光,脸上渐渐浮起鲜红的巴掌印。 楚逍看了都疼,沈玉看得倒吸冷气,甚至摸了摸自己的粉脸。 玛德平时这是有多恨自己老大,趁老大不省人事就用巴掌招呼,而且用尽气力。 结果彪形大汉没有半点反应,要不是还有呼吸心跳,跟死人没两样。 “看到了吧?说,到底给我们老大下了什么毒?交出解药一切好商量。” 食客见状,纷纷震惊,只有方楚菡和展剑臣沉得住气,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他们相信楚逍不会做出这种伤人害命之事。 “你们老大真的只是喝醉了,你们等着,我去煮醒酒的汤汁。”楚逍忽然想到乌梅汤有解酒之效,只要把乌梅放多点,不放蔗糖和蜂蜜,那酸爽,估计能把死人酸醒。 “放你娘的狗臭屁,我们给老大灌了多少醒酒汤,屁用没有。”绑匪唾沫星子乱飞。 “嘴巴放干净点,不然别想让我救你们老大。” 楚逍脸一沉,偶尔说几句脏话权当你们这群没素质的匪徒是在放屁,但骂人不骂妈,敢骂我妈,就让你们老大再睡几天,死了也别怪我。 “小子,我看你是活腻了。”那人拔刀威胁。 展剑臣瞬间出剑,抵回那人的大刀,微微摇头,“动刀动枪可不好。” “这里没你的事,滚一边去。” “大言不惭。”展剑臣反手一巴掌过去。 那人本想躲闪,却发现根本躲不开,直接被一巴掌抽飞,凌空转了几圈,才摔在地上,哎呦哎呦地叫唤个不停。 剩下的绑匪纷纷警惕地看着展剑臣,却不敢动手,从那一巴掌,就足以看出此人的武功远在他们之上。 “这一巴掌,教你在与别人说话的时候要客客气气,别满嘴喷粪。”展剑臣横眉淡言。 楚逍心里那个爽啊,这种人就该给点教训,不然永远不会长记性。 挨打的那人爬起来,畏畏缩缩,不敢再看展剑臣,而是看向楚逍:“好,你赶紧去煮醒酒汤,只要能让老大醒过来就行。” “诶,等等,一码归一码,之前你们绑架了沈玉,这笔帐,我还没跟你们算呢。”楚逍忽然想到这点。 “就是,你们绑我,怎么算?”沈玉撅着嘴,挥动小粉拳。 “这......”那人犯了难。 “不知道如何补偿?我倒有个公正的补偿方案,你们老大之前问我要一千两白银,我也不多要,你们同样给我拿一千两白银过来,我就救你们老大。” 那人气甚,却十分畏惧展剑臣,不敢骂人,更不敢出手,只能继续谈条件:“老大若是醒不过来又当如何?” “一命偿一命。”楚逍从容说道。 此语一出,众人皆惊,不要命了? “大哥?你说得什么胡话?”沈玉紧张地问道。 “楚公子,切不可冲动。”方楚菡替他担心。 “你们不必担心,他真的只是喝醉酒,没事。”楚逍微微一笑。 真的只是喝醉酒吗?方楚菡不太相信。 展剑臣却是坐在一旁,继续品着美酒,似是对楚逍有着绝对的信心。 “好,一言既出,驷马难追。”那个绑匪爽快地答应。 “沈玉,烧火。” 叫上沈玉,来到厨房,楚逍按照煮乌梅汤的工序煮出一碗强酸版乌梅汤。 闻一下,提神醒脑,这酸爽,才够味! 厨房外许多食客受不了这冲天的酸味,留下碎银就走了,还有些想看戏的食客只好捏住鼻子强忍着。 绑匪差点没被酸晕,不过为了老大,只能挺住。 方楚菡拿出手帕捂住鼻子,展剑臣却跟没事人一样,品着美酒。 楚逍端出乌黑的一碗乌梅汤,沈玉一脸难受,紧紧捏住小翘鼻。 就连楚逍本人,都受不了这刺鼻的酸味。 不信这一碗强酸版乌梅汤醒不了酒。 把这一碗乌梅汤递给一个绑匪,让其给他们老大灌下。 那绑匪接过乌梅汤,一脸便秘样,左手撑开老大的嘴巴,右手端着碗,把乌梅汤灌进去。 第三十八章 啪啪啪! 刚灌下去一口,那彪形大汉立马喷了出来。【零↑九△小↓說△網】 “给老子灌的什么?想酸死老子吗?” 彪形大汉摇摇晃晃地爬起来,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疼,一摸,更疼。 “老大,你醒啦。” “老大。” “老大。” 绑匪们一看老大醒来,赶紧伸手搀扶。 食客一看,才继续吃饭,原来此人真的只是喝醉酒,就说如此善良的老板怎会给别人下毒,唉,随意猜疑老板,真是不该! “谁他娘的敢打老子脸?一边去,老子不用你们扶。”彪形大汉胳膊一抡,怒目圆睁,目光扫视一圈,看见楚逍和沈玉,立马炸了。 “好啊你小子,老子好心好意请你吃饭,你特么居然给老子下毒。” “要是我给你下毒,你现在还能安安稳稳地站在这里?”楚逍冷冷道。 彪形大汉摸了摸后脑勺。 对啊,要是下毒,他现在还能安安稳稳地站在这里?显然不能。 “好,这事我且不与你计较,刚才是谁打老子脸的,站出来!”彪形大汉目光游荡在每个人身上。 一个绑匪走过去,嘴巴打着哆嗦:“老,老大,是......是我。” “承认就好。【零↑九△小↓說△網】”彪形大汉露出两排大黄牙,嘿嘿笑道。 然后右手一巴掌过去。 啪! 嘹亮的一声,回荡在逍遥食居,久之不散。 那人脸上瞬间出现一道鲜红的巴掌印,叫苦不迭,方才爽了一时,现在还得还回来,早知道就不爽那几下了。 “老大,他方才打了你三巴掌,那声音叫一个清脆,啪啪啪。”另一个绑匪给彪形大汉汇报。 “好啊,趁老子不省人事,报复老子是吧?三个巴掌抽得爽不爽?”彪形大汉虎目一瞪,问那人。 那人哪敢回话,埋下头,不敢看自己老大。 啪!啪!啪! 紧接着就是三声响彻云霄的巴掌声,抽得那人东南西北都摸不着。 我冤啊,我只抽了三巴掌啊,老大你抽了我四巴掌,多抽了一下啊。 那个绑匪欲哭无泪,只能在心里抱怨。 等绑匪把家务事处理完成,楚逍才站出来沉声道:“你是他们的老大,那你小弟答应的事,你是不是应该照做啊?” “他们答应什么了?”彪形大汉问道。 “给我拿白银千两。” “什么?”彪形大汉浓眉一竖,一把捏住楚逍的衣领。 “劝你最好放开,不然我就去叫官府的人来主持公道了,你之前绑了沈玉,怎么着也得在牢里蹲个三五年吧?自己好好掂量掂量。”楚逍目光一凝。 彪形大汉一听,心虚,赶紧放开楚逍,耍起无赖:“想要一千两白银?没有!” “没有?没有的话,那这牢,你们坐定了。”楚逍说话铿锵有力,自信满满。 “哦?就凭你?”彪形大汉浓眉一挑,戏谑笑道。 “看外面。”楚逍把目光投向官道。 彪形大汉扭头一看,顿时冷汗直冒,正有几个巡捕盯着这里,还以为他们这些人是来找事的。 “只要我喊一声,把你们的罪行报上去,人证物证俱在,你们的结果,可想而知。”楚逍冷笑。 “可是我们真没有那么多银子,你看可不可以少点?”彪形大汉认怂,跟官府对着干,那就是找死。 “老大,我们不是一共收了几百两的保护费吗?加上那次敲了某人一笔,一千两白银肯定有啊。”一个绑匪摸着脑袋,觉得老大记错了,傻乎乎地说道。 彪形大汉扬起巴掌,准备抽上去,却忍住了,再打无济于事,谁让他收了这种傻头傻脑的小弟呢?只怪自己当初招兵买马时,只要有人来就收,什么歪瓜裂枣都招了进来。 楚逍偷笑,这小子将来有前途啊,如此实诚,做官的话,肯定是个清官。 方楚菡都用手帕掩面,咯咯轻笑。 “噢,那大概是我记错了,你等着,我们回去取。”彪形大汉装疯卖傻。 “哎,他们能走,你,不能走。”楚逍对彪形大汉说道,当他傻?你们都跑了,银子找谁要去? “他们不知道银子放在哪,所以我得跟去。”彪形大汉说道。 “我知道啊,不就在老大床底下的小密室里吗?”又是刚才那个绑匪愣头愣脑地说道。 噗! 食客都忍不住喷出一口饭来,这小子有趣,自己人都卖。 彪形大汉气得差点吐血,这还是自己人?为何感觉出了个叛徒。 楚逍笑看彪形大汉,看他作何回答。 “噢,原来这小子知道啊,那这样,他们留在这,我自个去取。”彪形大汉装作不清楚的样子。 就欲转身离开。 “哎,不行,若是你私吞白银离开,不管你这些小弟,怎么办?”楚逍伸手拦住。 “就是老大,你可不能为了白银抛弃我们啊。” “老大,我可是你带出的第一批小弟啊。” “对啊,老大,你不能就这样走了。” ...... 小弟们把他们老大围住,不让老大离开。 楚逍只想说:干得漂亮! 有这帮小弟在,何愁赚不到钱呢?哈哈! 彪形大汉此刻开始怀疑人生了,莫非这一帮子小弟都是叛徒?有这么把自己老大当贼防的吗? 本想逃走,但自己带出来的这帮小弟把他围得水泄不通,根本出不去,难道就只有把千两白银拱手让人吗? 似乎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外面有巡捕盯着,一旦拔刀反抗,必会被巡捕逮住,这臭小子要是再把他们之前绑架小姑娘的罪行捅出去,那他们这一帮子人真要做几年铁牢,吃几年牢饭。 “好,老子留在这里,你们快去快回,可别忘了老子。”彪形大汉只能妥协。 “哎,我跟你去,其他人统统留在这里。”楚逍处事谨慎,万一绑匪不管他们老大了怎么办?所以,他必须跟着去。 而且绑匪不能去多了,万一联合起来把他灭了,卷财逃跑,也不是没有可能,所以,只有他跟着这个傻头傻脑的绑匪一块去,才能万无一失。 “沈玉,好好招待客官,上好酒水就行。” “没问题,大哥。” “展兄,就劳烦你看住这些人。”楚逍对展剑臣抱拳。 “楚兄尽管去,这里有我,无碍。”展剑臣气定神闲地道。 有展剑臣这句霸气内敛的话,楚逍放下十万个心,带着那个傻头傻脑的绑匪,目标直指惊石客栈。 第三十九章 小酒鬼 来到惊石客栈,还没走上二楼,就有留在客栈看家的绑匪同伙跑出来围住楚逍。【零↑九△小↓說△網】 “滚开,老大被扣了,我带他来拿银子,不然我们都得吃牢饭。” 呦,看起来傻头傻脑的,没想到这会比谁都机灵,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那些绑匪一听要吃牢饭,赶紧让开一条道,不敢再有动作。 被带进老大房间,那个绑匪钻到床底下,捣鼓半天,搬出一个大箱子,用老大给他的钥匙打开。 一眼瞅去,里面有金银元宝,唯独没有铜钱,估计是因为铜钱不好收拾,所以全换成了金银。 那绑匪一锭一锭地数着,每个元宝大小一致,所以重量一致,很快,就数出了一千两白银。 家底厚啊! 楚逍看剩下的银锭金锭合起来约莫还有二千两白银。 抱着箱子,楚逍说道:“行了,你就不用跟来了,一会你老大就回来了。” “不,我要跟着,万一你诬陷我没给你银子,被老大怀疑成叛徒怎么办?” “好好好,你跟着。” 楚逍走出客栈,那个绑匪就紧跟在后面。 途中,楚逍顺便把布庄把自己和沈玉的两身衣服取走。 回到逍遥食居,那绑匪对彪形大汉说道:“老大,任务完成,千两白银已经给他了。【零↑九△小↓說△網】” 彪形大汉看着那一箱子白银,心都在滴血,这可都是拿命换来的啊! 可是他做不了什么,只能气冲冲地离去。 楚逍把衣服和箱子放到厨房里再出来。 “楚兄,这酒当真好喝,再取一壶可好?”展剑臣喝得正开心,却发现玉壶空了。 “呃......这个,本店有规矩,菜单上的东西,每次只能点一份,真是抱歉。”楚逍有点难为情,毕竟展剑臣帮过他多次忙。 “额,这样啊,那就取一瓶乌梅汤吧。” “好嘞。” “老板,来份蛋炒饭和红嘴绿鹦哥,然后再来一壶美酒。” “老板,我要个撒尿牛丸和乌梅汤。” “老板,菜单上的各来一份。” ...... 出去没半个时辰,就候了这么多人。 楚逍进厨房麻溜地准备菜肴,忙得不可开交,要不是有沈玉帮忙烧火、递酒水,他真要忙得飞起,与太阳肩并肩了。 忙了好半天,终于把所有人的菜肴做好,楚逍坐一旁休息,背上细汗蒙蒙。 沈玉弄了张大花脸,脸上沾了不少黑灰。 店里香味甚浓,每个食客都在专心品尝美食,两耳不闻窗外事。 展剑臣和方楚菡接连离去。 还没休息好,又来一人,楚逍一看就头疼,正是那个任性刁蛮、脾气暴躁、能吃能喝的千金大小姐余婉晴。 美女不管在哪都是瞩目的焦点,所以余婉晴一来,就吸引了男性食客的目光。 “照例给本小姐每样来一份。”余婉晴无视掉周围目光,这种情况她已经见怪不怪了,谁让自己生得美丽动人、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呢? 楚逍滚去厨房,又给这大小姐准备美食。 刚端出一碗蛋炒饭,余婉晴就像饿狼扑食,抄起勺子往嘴里塞,吃相难看。 吃得噎住,就喝一口乌梅汤。 不仅楚逍,就连食客都看得头炸,这么美腻的姑娘,注重点仪态不好吗? 平时难得见上一面,见一面就知道宇王的闺女吃相如此难看,要让宇王知道女儿在外落得一个吃相难看的名声,估计以后得把她关在府上,哪都不许去。 余婉晴只有在吃撒尿牛丸的时候,才会慢下来,因为她已经见识过撒尿牛丸的威力,所以不敢大口猛吃,只敢边吹边小口吃。 “楚大哥,我要一壶美酒。”一道稚嫩的声音响起。 唐小川? 怎么这个小吃货一个人跑过来了,没和唐家姐妹一块过来? 哦...... 楚逍知道了,肯定是这个小吃货想喝酒,但唐家姐妹不允许他一个小孩子喝酒,所以才偷跑出来。 “小川,你姐姐不是不让你喝酒吗?”楚逍逗着问道。 “哎呀,楚大哥,我有钱,快给我取一壶。”唐小川掏出仅有的三两碎银,平时姐姐很少给他零花钱,这点钱他攒了好久,才够一壶美酒的钱。 “小川。”余婉晴看见唐小川,声音尖锐。 “婉晴姐,你也在啊,哈哈哈......”唐小川哈哈大笑,笑完却差点哭出来。 这什么情况啊,今天俩姐姐出门买东西,自己好不容易偷跑出来,偏偏遇见婉晴姐,要是婉晴姐给他俩姐姐打小报告,那他可就死翘翘了,少说一个月出不了门。 “婉晴姐,你能不能不要告诉我两位姐姐啊?”唐小川哀求,只能在余婉晴身上下功夫,只希望不要透露出去。 “哈,姐姐我吃得开心,帮你瞒着好了。”余婉晴笑道,继续吃摆满半桌的美食。 “谢谢婉晴姐。”唐小川一下子就乐了,这下就安全了。 “楚大哥。”唐小川挑挑淡淡的眉毛,阴阳怪气。 楚逍无奈地摇摇头,进厨房拿了壶美酒出来。 唐小川看见玉壶美酒,两眼发直,感觉倒一杯,一口干,甘冽清爽,感觉整具身体都被春雨洗礼。 “好喝。” 唐小川十分满足,以前姐姐管得太严,他根本没机会喝道酒,其实机会有是有,但那些酒他尝一小口就不想再喝了,这酒可不同,喝完还想喝,根本得不到满足。 “哎哎哎,你慢点。”楚逍在一旁看得搞笑,一个小屁孩喝酒跟喝水一样,名副其实的小酒鬼。 可那唐小川根本不听,像是吃了炫迈,根本停不下来,一杯喝完,再倒一杯继续。 很快,玉壶美酒就被唐小川一人喝完了。 “好......喝......” 此时的唐小川,一张圆脸涨得通红,吐字不清,喉咙呜呜呜地不知在说什么。 醉了? 楚逍无语,小屁孩就是小屁孩,非要喝酒,一壶酒下肚,他都有点晕,跟别说唐小川了。 忽然闻到一阵异香。 坏了! 楚逍觉得事情不妙,唐家姐妹可千万不要赖他,来者是客,客官要吃什么喝什么,他只能照做,即便客官是个小屁孩。 “唐!小!川!”唐芊语在门口看见唐小川喝得酩酊大醉,尖声刺耳。 第四十章 说客 二女立于门前,正是唐家姐妹,脸色都不太好,薄怒于表。【零↑九△小↓說△網】 唐小川没见了踪影,急得府中家丁四处找寻,二女回到府上发现这情况,二话不说就赶到逍遥食居,现在看见醉醺醺的唐小川,果然没猜错。 唐小川已喝得神志不清,根本没听见二姐的怒言,拿着玉杯舔着残留的酒水,唐芊语立马炸了,急步走来拧着唐小川的耳朵,担起了姐姐教育弟弟的职责。 “哎呦喂。” 唐小川疼得痛呼,摇了摇小脑袋,才看见面前有着三道人影,而且这三道人影长得一模一样,仔细一瞧,才发现是二姐。 立马放下酒杯,承认错误,道:“二姐,我错了,我错了。” 唐芊语这才松开,脸上怒色却不减丝毫,显然是被唐小川气着了。 楚逍看见这一幕,倒是觉得不至于,不就是小孩子家家喝点酒吗?该不至于动这么大气吧。 只因古人观念不同,在古代,小孩子是坚决不能饮酒的,特别是在大户人家,这种观念愈加根深蒂固,觉得这就是不可违逆的规矩,甚至在一些小户人家,妇人家都不能沾酒,更别说小娃娃了。 “哎,芊语妹妹,可别动气,伤了身子可不好。”余婉晴瞧得唐芊语气不过,赶紧出言劝说。 “楚老板,你如何能给小川上酒?”一言不发的唐芊灵大小姐轻言道,绝美容颜看不出喜怒,语气亦是平平淡淡。 楚逍尴尬笑笑,道:“呃......这个嘛,这个确实怪我。” 他没什么可说的,确实是他给唐小川上的酒,不过他又没做伤天害理之事,承认又如何?唐大小姐又不是老虎,还能把他吃了不成? 听他这样回答,唐芊灵倒是不知该如何接话了,总不可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责怪楚老板吧,再者说,楚老板是个生意人,哪会将生意拒之门外,倒是自己不由分说地质问楚老板,有些失态了。 “楚老板,方才一时生气说的那话,还望不要多心。”唐芊灵微笑道。 楚逍手一摆,表示无所谓。 唐家姐妹与余婉晴同坐一桌,要了几份小菜,唐小川则是趴在桌上呼呼大睡起来。 日落西山,店里基本没什么人,只有唐家人和余婉晴在此。 其实这个时候应该关门休息了,只不过有食客没走,总不能逐客吧。 “楚老板,我想我们之间得好好谈谈了。”唐芊灵神色肃穆,再没以往的轻松淡笑。 楚逍一脸懵逼,搞得如此严肃是要谈什么大事?而且我们之间有什么好谈的吗? “谈什么?”楚逍眉头一皱,甚是不解。 “谈你和婉晴妹妹。” “我和她/他之间有什么好谈的?” 这句话几乎同时从楚逍和余婉晴口中说出,同样带着浓浓的不屑。 “你是鹦鹉啊?学我说话?”余婉晴瞪着楚逍,嗔怒道,心脏却是砰砰直跳。 “诶,我说你这小妞讲不讲理,明明是我先说的好吧?要学也是你学我。”对于这蛮不讲理的小妞,楚逍万不能表现颓势,一旦表现出软弱的一面,这小妞必会变本加厉。 “哼,敢顶嘴,你找抽啊?”说着,余婉晴就要抽出随身携带的长鞭。 这让唐家姐妹哭笑不得,这俩还真是一对欢喜冤家,无时无刻不是针尖对麦芒,唯有在余婉晴吃饭的时候,方可消停一阵子。 “好男不跟女斗,我且不和你斤斤计较。”楚逍现在却是不怕,从那次雨中战斗后,他知道这小妞奈何不了他,独自一人想绑他回府,那是不现实的。 “你......”余婉晴直接抽出鞭子,一对美目犹如锁魂般的盯着楚逍。 “哎,婉晴姐,有话好好说,别动不动就打人。” 唐芊语赶忙拉住余婉晴的胳膊,可别让路人看笑话,堂堂宇王府千金,整天打打杀杀的,成何体统。 其实后者什么都好,人长得漂亮,为人大方善良,平时见到流浪街头的乞丐,都会给予施舍,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脾气太暴躁,动不动就想用拳头解决问题。 “要不是芊语妹妹拦我,本小姐定然把你抽成猪头。”余婉晴收回长鞭,狠狠瞥了楚逍一眼。 楚逍再懒得多言,就会耍嘴上功夫,上次不知道是谁春光外泄。 “好了,下来说正题吧。”唐芊灵笑着摇了摇头,这俩在一起生活,估计会把家里掀个底朝天。 不过好像也就楚逍敢和婉晴妹妹叫板了,其他男人对她的美色定有企图,只是她手里那条长鞭,不知抽退了多少风流才子,甚至一些自诩不凡的文武双全的公子,都是败在了那条长鞭下。 而那些真正有本领的,婉晴妹妹却是看不上,要么嫌人粗俗,要么嫌人长得不好看,要么就是嫌人有这样或者那样的怪癖,总之,她总能找出各种原因,来拒绝那些心有爱慕之意的少爷公子。 偏偏那些少爷公子没有任何办法,只因婉晴妹妹是宇王府的千金,皆是不敢强行为之,万一惹恼了宇王,那就没命享受与美人共枕的幸福时光了,王的怒火可是恐怖异常,轻则取人性命,重则满门抄斩。 楚逍竖起了耳朵,他倒是想听听,唐芊灵大小姐所说的正题到底是什么。 其实余婉晴也是不明,难道芊灵姐愿意替她说话,招楚逍入王府当厨? “楚老板,我知道人都有自尊,但此事关系重大,你切莫任性为之。”唐芊灵语重心长地说道,细长的柳眉弯弯如月,却满含忧虑。 这是要劝他入王府当厨? 楚逍算是明白了,原来所说的正事就是这,唐大小姐此次是充当一个说客的角色,是出于好心,因为此事一旦落到余婉晴父亲——宇王的耳朵里,那他定然没实力反抗,只能乖乖地入府当厨。 不过这依然不能让楚逍坐以待毙,管你王府有多厉害,难不成你还能强行拉我入府不成?天子犯法尚且与庶民同罪,何况只是一个王爷。 虽然这话听起来不切实际,但宇王想要强行为之,的确要三思而后行。 真要走到那一步,他也不是没有对应之策,展剑臣定然不会置他于不顾,最多再欠道人情,以后有机会还了便是。 在尚方剑面前,看他宇王如何胡来! 第四十一章 入赘? “唐大小姐,我可不像某人那样任性,但这事恕我不能同意。”楚逍心平气和地说道。 万一撕破脸皮,最多就是再欠展剑臣一道人情,总之,想让他一个逍遥自在的人受制于王府,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余婉晴自然听出了某人指的是她,当即站起来拍桌说道:“你说谁呢?” 楚逍眼皮一抬,懒懒道:“没说你。” 他现在对这王府千金可是没有半点好感,如若不是她无理取闹,非要让他去王府当厨,事情也不会如此。 被唐芊语拉住,余婉晴傲娇地“哼”了一声,旋即坐下来。 “我想楚老板还不知晓其中的利害关系。”唐芊灵面色凝重,她不想因为此事而闹得双方不愉快,只能给楚老板讲清其中到底牵扯怎样的关系。 楚逍纳闷,不就是不去王府当厨吗?用得着搞这么严肃吗?还厉害关系?至于么? 最严重的后果就是余婉晴那刁蛮丫头给他爹诉苦,动用武力强行把他绑进王府,除此之外,貌似没有比这更严重的后果了,但看唐芊灵一脸凝重,楚逍越觉得奇怪。 “利害关系?我想除了把我绑进王府,就没更严重的后果了吧?”楚逍无所谓地道。 “有。”唐芊灵面色不改,而后忧心忡忡地道:“你可能会死。” 余婉晴听后,手中的玉杯滑落在餐桌上,一脸不解地看着严肃认真的唐芊灵,芊灵姐没病吧?说什么胡话? 楚逍顿了顿,才道:“事情怕是没有唐小姐想的那么严重吧?” 不去王府当厨就得死?这或许是他穿越来听过最好笑的笑话,虽然他对华朝不甚了解,但华朝是个严格遵守朝廷律法的朝代,就算是王爷想要在城内杀人,也要掂量掂量。 王爷这种级别的存在固然不会因此舍命,但也不会屁事没有,犯了法,必然会和县衙打交道,而打通关系,就得花费不小的代价。 而当今县衙由林卫勉掌管,犯过事的他,想必没胆子再犯事,宇王能不能说服他,还是个未知数。 所以,杀人在楚逍看来,只是一种威胁人的手段,仅此而已。 “芊灵姐,我想你是搞错了吧?他不去王府当厨怎么会死?”余婉晴一脸懵逼。 “去不去王府当厨,这只是个小事,但那事,却是关系到楚老板的生命。”唐芊灵缓缓道,以为合伙瞒她,她就看不出来那天发生了何种事吗? 湿漉漉的长发散乱地披在肩上,从二楼下来,不说都知道二人干了些什么。 那事? “那事是何事?”楚逍想不到他和余婉晴之间还发生了何事,难道雨中战斗被雨淋湿后被别人差点看光,这就要他命吗?该不会吧? 余婉晴同样不知道唐芊灵所说的那事是何事,耳朵一倾,仔细捕捉声音。 “你们别瞒我了,你们做了何事,我都知道。”唐芊灵见二人明知故问,脸上浮现出一抹羞怒。 “唐大小姐知道,但我真不知道,还请明示。”楚逍问道。 “婉晴妹妹,你说吧。”唐芊灵看向余婉晴,这种事,她真不知该如何说出口。 突如其来的一幕,让余婉晴不知所措。 她满脸疑问,这玩的是哪一出?就算芊灵姐想要套路楚老板,也应该提前给她打个招呼吧。 “芊灵姐,你就别卖关子了,大不了我不让他去王府当厨了。”余婉晴也是累了,再折腾下去,感觉整个人都废了。 “唉,看来你俩还真是想将此事隐瞒到底。”唐芊灵微叹一声,其中夹杂着无奈。 “也罢,我就不干涉你俩了,但纸终究保不住火,我劝楚老板还是尽早入赘王府,免得惹上杀身之祸。”唐芊灵语重心长。 不但余婉晴惊了,连楚逍都惊了。 两双眼睛愣愣地盯着唐芊灵,这倒让唐芊灵觉得奇怪,难道她说得有错吗?为何用这种惊讶的眼神盯着她。 如果楚老板不入赘王府,待得宇王知道,楚老板当然会有性命危险,一点都没错啊! 楚逍听到“入赘”二字,当场怔住,当厨和入赘有什么关系?根本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码事啊,这个唐大小姐一定是假的,对,没错,是假的! 余婉晴回过神,却是不由自主地表现出小女儿姿态,满脸羞红,宇王就她一个女儿,入赘王府,不就是要让她和这好色的臭老板喜结连理吗? 这不可能! 虽然心里排斥,但她脸上的羞红依旧不减,小心脏犹如小鹿乱撞。 唐芊灵瞧得余婉晴俏脸红得跟天边晚霞似的,对她之前的判断加以肯定,余婉晴素来不会表现出如此娇羞的模样,定是触碰到了后者的真实情感。 “唐大小姐,入赘是何故啊?为何我不去王府当厨就要入赘?”楚逍必须得把这事搞清楚,不然夜里觉都睡不安稳。 “楚老板心里应该清楚。”唐芊灵可说不出口那种事。 “我一点都不清楚。”楚逍脱口而出。 唐芊灵微微沉吟,缓缓道:“这样说吧,你既然已经做了对不起婉晴妹妹的事,那你就应该对她负责,凭你的身份地位,只有入赘王府,方可保全你的性命。” “对不起她的事?恕我不能理解。”楚逍望着余婉晴,百思不得其解。 “那日,婉晴妹妹从二楼下来,长发散乱,衣衫都有点不整,你们之间......” 还没等唐芊灵说完,楚逍就忍不住笑了起来,余婉晴也是哭笑不得。 这下,他俩都听明白了。 “唐大小姐,我想你是误会了,我怎么可能和她那个。”楚逍一脸嫌弃地看着余婉晴,他压根都没往这方面想,都说女人想得多,看来真是如此。 “喂,你这是什么表情?本小姐就那么讨人厌吗?”余婉晴秀眉一竖,嗔怒道。 楚逍坚定地点了点头,讨人厌都是在夸你。 “我抽你。”余婉晴刚拿出长鞭,就被一旁的唐芊语拦住。 这下该唐芊灵懵逼了。 “那日到底是怎么回事?”唐芊灵急切问道。 待楚逍将来龙去脉讲清楚,唐芊灵才俏脸一红,分外不好意思,原来自始至终都是她多想了...... 第四十二章 与偷酒贼讲道理 事情彻底明了,唐芊灵大小姐时不时地表露羞态,这在以往,可是非常罕见的,因为唐大小姐无论遇到何事都能淡然处之。 面容如花般娇艳,却总是带着一丝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 这种冷冰冰的态度在楚逍和她渐渐熟悉后才有所好转。 余婉晴不再吵吵着让楚逍去王府当厨,因为事已至此,她明白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老板是不会屈服于任何人,哪怕是宇王的宝贝女儿。 待他们走后,楚逍和上门板,深深地呼出一口气,余婉晴总算不再强求他去王府当厨了,这样一来,也就不用寻求展剑臣的帮助,不会再多欠人情了。 走进厨房,发现沈玉那丫头坐在灶火门前,竟然趴在腿上睡着了。 不过,确实累了! 今日可谓是忙了整整一天,没有休息过,先是去惊石客栈去银两,让沈玉独自一人招呼食客,回来时又忙着给等了许久的食客烧菜做饭,沈玉一直在烧火,却是没半点怨言,始终给予楚逍最大的帮助。 皮肉境的他都感觉身体有点疲惫,更别说沈玉那丫头了。 楚逍看见沈玉脸上挂着疲惫的笑容,鼻子有些发酸,把沈玉抱到二楼房间,缓缓放在床上,轻手轻脚地盖上衾被。 粉脸上沾着些许黑灰,楚逍随手拿出一旁的汗巾擦干净,笑着地看了一眼,这才离开。 来到厨房,楚逍想到系统下发的临时任务,要在三天内彻底杜绝偷酒现象,如今已过了一天,三天期限迫在眉睫。 深深的无力感充斥在身体各处,恍若自己身在大山的山脚下,越发渺小,根本提不起斗志来。 偷酒贼的身手已经见识过了,根本不是现在的他可以与之对抗的,那种巨大的差距,令得楚逍无法反抗,好像对方动一动手指,他就有可能永远地从这个世界消失。 不过,任由偷酒贼猖狂的话,那系统将不会再提供缩酒结晶,也就是再也无法制出玉壶美酒。 其中的利益,可是非常可观,不能随随便便就放弃。 比利益还要严重的是如何保留食客,食客已经品尝过玉壶美酒的滋味,如若以后没有玉壶美酒,那食客肯定会大批流失,造成的损失,就连楚逍,都不愿去想。 这种后果并不算特别严重,而最严重的就是逍遥食居的声誉。 在现代,只要任何一家公司或者一家店的声誉受损,那么,就离关门大吉不远了,古代同行之间的竞争,恐怕和现代相差无几,而这种情况,无疑会让楚逍身败名裂。 苦心经营一个多月的逍遥食居,亦会因此彻底从长安城除名。 凡此种种,楚逍都不愿接受,因为后果往往比想象中的还要严重,而想要避免这种后果,那就只有完成系统的临时任务,即杜绝偷酒现象的发生。 而想要杜绝偷酒现象的发生,那就免不了要和偷酒贼打交道,动武肯定不行,因为他根本打不过偷酒贼,偷酒贼的武功之高,可能连严捕头都奈何不得,更别说官府的虾兵蟹将了。 所以此事上报官府并不是明智之举。 既是如此,怕是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与偷酒贼讲道理! 只要偷酒贼不再偷酒,自然可以杜绝偷酒现象,系统的任务就能完成。 一念于此,楚逍不再多想,他打定主意今晚要与偷酒贼面对面地好好谈一谈了。 他并不担心偷酒贼会对他出手,如果偷酒贼想要他的命,那他现在就不可能站在这里,偷酒贼的目的只是玉壶美酒罢了,连扎眼的厨神菜刀都不顺走,由此可见,偷酒贼只是一个武功高强的酒鬼,仅此而已。 而这,正是楚逍的突破点! 去练功房训练完日常,享受药浴的洗礼,而如何与那偷酒贼讲道理,楚逍心里已经有了打算。 成功与否,就在今夜。 月黑风高,被夜幕笼罩的长安城一如既往的寂静。 只是在一家食肆附近,有着一道黑影掠过。 在这种高速的急掠下,寒风都被超越,鼓动得褴褛衣袍猎猎作响。 楚逍躲在土灶后面,耳朵尖尖地竖起,房顶上,有动静了! 探出头。 一道暖暖的月光照射下来,紧接着,一道单薄得好像能被风刮走的人影悄然跃下,依旧落地无声。 要不是亲眼所见,楚逍绝对不会发现有人跃进了逍遥食居,因为偷酒贼实在太安静了,安静得连一点点的声音都没有,仿佛连自身的气息,都完全屏蔽,让人连丝毫气息都感觉不到。 这道身影看似瘦弱,轻飘飘得一撞就倒,但楚逍却不敢有丝毫大意,因为他清楚,这具瘦弱的身躯里,到底蕴含着怎样的速度和力量。 那是真正的高手! 偷酒贼进了厨房,却发现摆有厨具的桌子上没有玉壶美酒,略作踌躇,四处瞅了瞅,发现确实没有玉壶美酒,就欲离去。 这时,楚逍站了起来,言语客气地道:“阁下且慢。” 偷酒贼却是不理会,朝外走去。 “阁下想要玉壶美酒,我这有的是,何必做这种偷鸡摸狗之事呢?”楚逍身形一偏,在后面,整整齐齐摆放着几十壶美酒。 偷酒贼朝那一看,那白得发亮的玉壶,在漆黑夜里,显得格外明亮诱人。 楚逍见鱼上钩,取下一壶美酒,倒了一杯,那浓烈到极致的醇厚酒香,立马扩散开来,楚逍本人,都是忍受不了,只因那酒,太香! 偷酒贼用黑布遮住面容,楚逍却能看见其鼻子轻微耸动了一下,紧接着整具紧绷的身体都放松下来。 闻到酒香,使人不由自主地放松,但凡是好酒之人,当下只会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敞开肚皮痛饮。 不过,情况不同,偷酒贼只能压下心中那强烈的嗜酒欲望。 “我并非在意这些酒,而是不想让这些酒被明目张胆地偷去,因为这样做无疑在挑战我的底线。” 楚逍眼神锐利地盯着偷酒贼,气势不减,继续说道:“爱酒无错,但你不能做出偷酒这种为人所不齿的行为,我做出保证,这儿的酒,你可以随便喝,作为补偿,你只需答应我一个要求。” 偷酒贼狐疑不定,盯了楚逍良久,才点下头。 第四十三章 一事相求 这偷酒贼挺讲道理的嘛! 楚逍见偷酒贼点下了头,又缓缓开口:“既是如此,那你以后想来喝酒,找我便是,我便不收你一文钱。” 系统只是杜绝偷酒现象,既然偷酒贼答应他不再偷酒,那就没什么问题,况且,酒不是白喝的,偷酒贼要答应他的一个要求,只是这个要求,现在还没想好,以后再说吧。 拿两壶美酒,向偷酒贼走去。 走到其身旁,楚逍努力想要看清对方的脸庞,却如何也看不清,对方蒙着脸,而且此处一片漆黑,没有半点光亮。 只是离得近了,越发现此人的单薄,恍若一具披着人皮的枯骨。 把酒递给偷酒贼。 偷酒贼接过,却站在原地,不肯就此离去。 楚逍一怔,发问:“你怎么不走?” 刚问完,楚逍就猜出偷酒贼为何不走了,紧接着说道:“这一个要求我还没想好,等我想好了告诉你。” 下一瞬,偷酒贼如一抹残影,转瞬离开逍遥食居,而那一道朦胧的月光,渐渐地被那一块瓦片阻挡...... 翌日,楚逍在厨房忙碌,练习疾影刀工和戳面功后,看见脚下从绑匪手里得来的一千两银子,心里有着想法冒出。 这些银子都是绑匪从百姓手中所得,实属不义之财,自己并不缺这一千两白银,而那些贫苦百姓却在水深火热的环境下生存,连吃饭都成问题,想起那日的乞丐母子,楚逍鼻尖都微微发酸。 既然取之于民,那就用之于民吧! 一念到此,楚逍抱着箱子去宝财银号将其全部换成了铜钱,因为箱子里的银锭基本都在十两以上,不好分配,再者说,直接给穷人一个银锭,都能将其吓傻,因为穷人付出一生的努力,有可能都赚不到十两银子。 回来时,多了一个箱子,铜钱太占地方了。 满满的两箱子,全是铜钱,天圆地方,是流动于底层劳苦大众的货币,每一枚铜钱都经风雨冲刷,铜臭味扑鼻。 透过这些铜钱,楚逍仿佛看见了贫苦百姓的劳动缩影,每一滴汗水、每一滴泪水、每一滴血水,都夹杂其中。 味道实在难闻,楚逍合上了箱盖。 “大哥,你整这么多铜钱干嘛呀?”沈玉在楼梯上揉着睡眼,懒洋洋地道。 “发给穷人。”楚逍微笑道。 “啊?这么多都要给别人吗?”沈玉惊道,她从未见过如此大方的人,自掏腰包给穷人发钱,这是从未有过的事。 就连地方豪绅与大户人家都不曾如此大方,顶多给百姓施粥,发钱这种事,真的从未有过。 楚逍点了点头,那个世界他为生活奔波,知道生存的艰难,养活自己都是个难题,更别说对别人伸以援手了,既然上天安排他来这个世界,那么,就要体现自己的价值。 沈玉不再多说,大哥赚的钱,与她无关,怎么用是大哥的事,她只要听话就好。 她原地转了一圈,裙摆画出一个优美的圈,笑吟吟地道:“好看么?” 一条碎花褶裙,将她衬得如花骨朵般娇嫩欲滴,惹人疼爱。 楚逍笑着点了点头,这小妮子是个美人胚子,长成后会是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女。 反观自己,换上了黑白衣裤,穿上云履,一头不短不长的黑发散乱的在头上,眉宇间气势不凡,倒也算得上俊男一枚。 古人都喜欢束发结扎,整齐柔顺,所以才会显得他头发散乱,实则不然,这种发型颇具凌乱美,不拘限制,自由生长,一根根头发粗黑质硬,直指天际。 黑白色非常百搭,又是最具神秘色彩的颜色,简单的衣裤被他穿出来,更显开朗沉稳,又不是英俊帅气。 较之以前,楚逍可谓是改头换面,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发生了巨大改观,都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确实如此。 “大哥这身挺俊呢。”朦胧睡眼明亮起来的沈玉,看见黑白于一身的楚逍,犯起了花痴。 楚逍只是淡淡一笑。 “唐大小姐,唐二小姐,今日来得这么早啊?”楚逍热情地打着招呼,这还真是令人惊讶,唐家姐妹一向不赶早,今天是怎么了。 伴随唐家姐妹而来的,还有那一股再闻也不会厌倦的异香,反而能让人平静下来。 “楚老板,早啊!”姐妹俩笑着打着招呼,眼睛不由自主地锁在楚逍身上,仿佛后者身上有某种魔力,能吸引住她俩。 从另一个角度瞧,才发现老板换了身行头,普通的黑白衣服,却能穿出如此惊艳的效果,归根到底,还是底子好。 待得二女坐下,楚逍带着一丝愧疚,问道:“怎么不见小川?” “小川啊,他在府上待着呢,姐姐罚他一个月不许出门。”唐芊语幸灾乐祸地回道。 “呃,原来是这样。”楚逍尴尬地笑了笑。 怪不得唐大小姐能把府里府外的事打理地如此井井有条,通过对唐小川管得如此严厉,就可以看出此女很有手腕。 “来两份蛋炒饭吧,麻烦了。”唐芊语说道。 “不麻烦。” 不一会儿,两碗金灿灿的蛋炒饭出锅,香气直窜鼻孔。 “慢用。”楚逍将两碗蛋炒饭放下,坐在一旁,愣愣地望着早晨的碧波湖。 “楚老板,小女子有一事相求。”还未动勺的唐芊灵忽然看向楚逍,那凌乱的头发、神秘的黑白两色,却让她在一瞬间心神荡漾。 楚逍回过神,偏头道:“但说无妨。” 心里却很奇怪,唐家在长安城算是大户,他一个只会烧菜做饭的小厨子能帮什么忙? 楚逍偏头的刹那,目光交接,似有一道电光闪过,唐芊灵身体微微一颤,蓦然失神。 见唐芊灵半天不说话,双目略显空洞,楚逍皱起了眉头,这是在干嘛? “喂,姐姐。”唐芊语见姐姐发愣,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 唐芊灵猛然眨了眨眼睛,视线飘忽不定,轻声道:“噢,抱歉,刚才走神了。” 略作踌躇,又道:“楚老板,我想请你明日去我府上做一桌菜。” 飘忽不定的视线再次锁定上楚逍,那张俊逸的脸庞,唐芊灵万分期待地等待楚逍的回答,这个回答,对她而言,亦或是对唐家而言,都至关重要。 第四十四章 帮这个忙 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唐芊灵轻信一人买了大批不合季节的布料,导致堆积成灾,但这不足以对唐家家业造成威胁,关键在于布料要是堆积时间太久就会发霉,这一笔损失虽不至于让唐家濒临破产,却也要伤筋动骨。 而眼下有一人要听闻此事,决定伸以援手,帮唐家解决掉大批布料,定于明日于唐家进行生意交谈,唐芊灵定然要出大力留住那人。 听闻那人好吃喝,经常流连于各大酒楼之间,所以,她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楚逍,府上厨子的厨艺虽不差,但和楚逍比起来,那就差了十万八千里,完全无法放在一起比较。 只要让那人吃得开心,生意谈拢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 唐芊灵灼灼的目光紧盯着楚逍,楚逍还是第一次见唐芊灵大小姐如此急切,又是如此期盼。 可是,他只会做菜单上的那些东西啊,这些菜品肯定凑不出一桌子菜。 唐芊灵似是想到什么,又急切开口:“只要楚老板同意,逍遥食居一天收入多少,我便出它的二倍价钱。” 看来唐芊灵真是有迫不得已的急事,不然也不会放出这样的话,逍遥食居一天的收入起码有百两银子,而它的二倍,就是二百两。 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在穷人眼里,这是比天还大的数字,在富人眼里,这是自己的一块皮肉,不能随意割舍。 “万分抱歉,我能力有限,做不出一桌子菜,唐大小姐也看到了,菜单上就那么几个菜。”楚逍无奈摊手,表示无能为力。 “菜不在多,而在于精。” 唐芊灵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让楚逍无力反驳,事实确实如此,做一桌子垃圾菜,远远没有一碗蛋炒饭来得实际。 楚逍想了想,明天应该还在系统规定的休息期内,没有营业时间的限制,帮唐大小姐一个忙,未尝不可,再说了,唐家姐妹是这里的常客,于情于理,自己都应该帮这个忙,否则就太不地道了。 不过,他首先得知道去唐府做菜的目的是什么,难道就是简单地去做菜,没有任何目的? 不!他不相信。 花这么大代价,定是关系到切身利益。 “帮忙,可以,不过,我得知道让我去唐府做菜出于何故。”楚逍坚决不做不清不楚之事,要他帮忙,就得让他知道其中的缘由。 唐芊灵闻言,毫不隐瞒,讲出了自己买了大批不合季节的布料,卖不出去的困难处境。 楚逍听后,连连点头,做生意就得担风险,高收益的背后,往往都承担着亏本的风险,甚至破产。 商场如战场,这句话不是凭空而来。 “既是如此,那这忙,我帮了。”楚逍铿锵有力地说道,让人听了安心。 唐芊灵悬着的心,彻底放下,有了这个杀手锏,相信这桩生意能够谈成。 “但不知楚老板一日收入有多少?” 唐芊灵随身带着银号凭证,为了安住楚老板的心,她决定先把钱尽数付清,一方面是为了让楚老板看到她的诚意,另一方面则是为了不让楚老板反悔。 要是错过了这桩生意,绝对不会再有人肯买下数量如此庞大的布料,这样一来,肯定会让她面临崩溃的境地,巨大的损失,就连家大业大的唐家,都承受不起。 所以,她等于把赌注,全部放在了楚逍身上,成或不成,楚逍虽不是决定性因素,却占了非常大的比重。 她是生意人,所以她非常清楚个人情绪对谈生意会产生多么大的影响,很可能一方心情好,生意很轻松就能谈下来,但也有可能一方心情差,哪怕你费劲口舌,生意都不可能谈成。 楚老板的厨艺,堪称一绝,就连吃惯山珍海味的她,在初次吃到一个馒头、一颗赤根菜的时候,都压不下体内的馋虫,觉得这才是人间美味,吃过一次,便终生难忘。 所以,那人,必然也会被美食征服,故而心情大好,生意谈成的几率,大大增加。 “呃,一日的收入啊,这我还真没专门统计过。”楚逍摸着下巴,望天,而后淡然道:“保守估计的话,应该有一百两银子。” 这话要是从别人口中说出来,估计会被认为是想钱想疯了,但这话却是从逍遥食居的老板口中说出,那就具有一定的真实性。 要问为什么,因为这里的俩馒头都卖一两银子。 唐芊灵表现得很淡定,似是能够接受这个数字,但唐芊语就不同了,瞪圆了眼睛,表示难以置信。 一日收入一百两银子,还是保守估计,这是多可怕的一个数字,比多数奔波在外的生意人赚得都多,而楚老板却只是一家小食肆的主人。 逍遥食居,放在偌大的长安城,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吃饭地方,达官显贵都不会注意,但它的收入却要比名声在外的沉仙阁还要高,这是多么恐怖的事实。 在唐芊语深深的震撼中,唐芊灵取出银号凭证,对楚逍笑道:“楚老板抽空把二百两银子转到你的名下,或者直接取出。” “那就多谢唐大小姐了。” 楚逍一手接过,没有矫情,他腾出一天时间专门去唐府做菜,这些银子,赚得理所应当。 “真是麻烦楚老板了。”唐芊灵盈盈一笑,拿起勺子,舀一勺犹如被黄金包裹的米饭放进嘴里,这香味,好像比以前更浓郁了! 路人渐多,楚逍觉得时候到了,便把俩箱子移到店门外,准备发钱。 不过自己分身乏术,源源不断有食客前来,沈玉还要烧火,同样抽不出身。 正愁不知怎么办的时候,唐家姐妹刚吃完蛋炒饭,准备离去。 “不知二位小姐急着回去吗?”楚逍问道。 “不急,楚老板是有事吗?”唐芊灵问。 “二位小姐能帮我发钱给贫苦百姓吗?我抽不开身。” 二女先是一怔,被楚逍的行为震撼,富人施粥都很少见,而一个厨子,居然发钱给百姓。 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这一刻,唐家姐妹觉得自惭形秽,唐家家大业大,也仅仅只是和其他富人一样施粥给百姓,并没有真正的把贫民放在心上,而一个厨子,却有这种觉悟,亏自己还是书香门第。 第四十五章 发钱 “小姐真是好人呐!”一位佝偻老者伸出布满老茧的手掌,接过唐芊灵递来的一贯铜钱,手掌颤抖不已,分外感激。 “老人家,这钱可不是我发的,是这家食肆的老板慷慨解囊。”唐芊灵目含笑意。 “噢,谢谢,谢谢。”佝偻老者双手合十,对着逍遥食居拜了下去。 “大娘,你拿好了。”唐芊语将一贯铜钱递给对面的老妇人,心里很开心,原来帮助穷人是这样一件令人开心的事啊。 “谢谢啊!” ...... 逍遥食居门口,两位美人给穷人发钱,倒是一道令人瞩目的风景。 而始作俑者楚逍却在店里跑来跑去,忙得要死,根本无暇顾及外面发钱的情况,不过凭二女的聪明才智,应该能应付过来,不会被某些人蒙混过关。 “楚兄,外面发钱的两位小姐是谁啊?”展剑臣问道。 这种行动实在令人惊叹,如今战乱纷争不断,底层大众能否吃上一口热乎饭都成问题,而富人只顾自己,从不管穷人的死活,导致时常会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活活饿死。 “噢,那两位是大户唐家的小姐。”楚逍一边上菜,一边笑着回答。 “喔。”展剑臣若有所思地应了一声,他来长安城不久,对长安不甚了解,仅是认识几个重要官员,别的就都什么都不知道了。 “楚老板,唐家二位小姐在外面做甚啊?” 一道熟悉的声音响起,楚逍一瞅,顿时泛起笑容:“张老板,好久不见。” 那座肉山,便是在外做生意归来的张大财,对张大财,他并不厌恶,虽然刚开始那种色胆包天的脾性很让他不爽,但接触一段时间后,觉得此人还算不错,重情重义,只是有点色。 “呃,好久不见。”张大财拱了拱手,挑所剩无几的位置坐下。 点完菜,目光一扫,很快锁定上一位美人,两眼发直。 张大财见过的美人数不胜数,一般的美人倒不至于让他这样,只因此人是长安五大美人之一的方楚菡,虽是青楼女子,却是秀色可餐,力压群芳。 最为关键的是,方楚菡还是冰清玉洁之身,不然又岂能成为长安五大美人之一,这种头衔,不是浪荡女子能得来的。 楚逍无奈地笑笑,这货还是如此,看见美女就两眼发直,对于刚才的问题,既然张大财忘了,那他就不回答了,免得破坏了张大财的兴致。 看见进来一人,楚逍顿时头发发炸,要说众多食客中他最不待见谁,毫无疑问,就是眼前之人,长安五大美人之一、宇王的宝贝女儿、宇王府的千金大小姐余婉晴。 刁蛮任性,蛮横无理,脾气臭得要死,动不动就出手打人,可以说,除了拥有美丽姿容,简直一无是处。 要是余婉晴知道楚逍心中所想,绝对会立马抽出长鞭,对其大打出手。 宇王的女儿余婉晴,可是出了名的泼辣刁蛮,一般人都不敢招惹,甚至还有人刻意避让。 可是在张大财眼里,这些坏性格的标签全部不存在,只要人长得好看就行,同样,他自然认识此人,宇王的女儿,又是长安五大美人之一,名声在外,只是有一个多月没见了。 不过,他却难得不去打招呼,只是偶尔偷瞄一眼,余婉晴的暴脾气他再清楚不过。 清晰记得在去年时候,一个人只因多看了她几眼,就被抽得血痕累累,躺在床上养了半月的伤。 较之以往,现在的余婉晴,收敛了很多,最起码不会不由分说就大打出手。 店里许多食客的目光就在方楚菡和余婉晴身上来回游动,早就听闻长安五大美人中的四个常来逍遥食居用餐,经过这些天的蹲店验证,确实如此。 要不是唐家姐妹在店外看不见,那店里就会汇聚四个美人,那是何等的眼福! 余婉晴坐下,望着楚逍,却是带着幽怨的眼神,仿佛还在记恨他没有去王府当厨。 “老规矩,还有,芊灵姐和芊语妹妹在外面做甚啊?”余婉晴收回眼神,淡淡的声音传开。 “给穷人发钱。”楚逍说完,转身进了厨房,所谓的“老规矩”,就是菜单上的所有菜品各来一份。 余婉晴怔了一下,发钱? “芊灵姐,你们在干嘛啊?”她走过去问道。 “装好了。”唐芊灵把一贯钱递给一位乞丐男孩,然后偏头嫣然一笑:“给穷人发钱啊!” “谢谢姐姐。”乞丐男孩脏兮兮的脸上露出了明媚如阳光的笑容。 望着笑得如此灿烂的乞丐男孩,余婉晴顿时哑然,她对这种行为没任何概念,平时无忧无虑,什么都不管,只要自己吃好喝好,一切就好。 看见排着两条如龙盘旋的长队,余婉晴有些犯傻。 那些穷人,平时她都懒得看一眼,如此汇聚起来,才发现原来有这么穷人。 穷人也分三六九等,一些好点的,穿着打满补丁的粗布衣衫,而一些惨淡,甚至沦为乞丐的,那就可怜了,骨瘦如柴、衣不蔽体,一看就知道平时吃不上饭,所以才饿成这样的。 甚至还有一些遭到毒打的乞丐,身上血迹斑斑,却没钱去医馆处理,只能忍受痛楚,从那种对生活再次充满希望的眼神可以看出,这小小的一贯钱,对他来说,却是活下去的勇气。 想想自己,过着挥金如土的奢侈生活,被老爹视为掌上明珠,捧着怕摔了,含着怕化了,即便如此,她还时常抱怨老天不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余婉晴笑了,傻傻地笑了...... “芊灵姐,让我发吧。” 唐芊灵看见余婉晴坚定的眼神,刹那间神色恍惚,仿佛不认识后者一般。 “很脏的。”唐芊灵伸出双手,原本白皙如雪,现在却沾满了污渍。 “没事。”余婉晴却不在乎,目光依旧坚定。 随后,唐芊灵笑了笑,让开了位置,余婉晴走去,用洁白的玉手拿起一贯贯铜钱,不知疲惫地递给一个又一个的穷人,听见穷人发自内心的道谢,余婉晴的眼眶,渐渐湿润了! 楚逍端来菜,却发现余婉晴不见了,往门外瞅去,看见一道本不该站在那的窈窕身影。 这妮子,好像成长了不少呢! 第四十六章 捣乱 见箱子里的铜钱所剩不多,楚逍就没去打扰,或许余婉晴这小妞能借这次机会体会到贫民的困境,继而改变自身,不再依仗自己是宇王府的千金而胡作非为。 但事情却没想象得那样顺利,因为人多了,难免会有人浑水摸鱼,甚至耍无赖。 “你领过了。”唐芊语盯着眼前的男子,后者明明在婉晴姐那领过了。 楚逍望去,这男子看起来并不像是穷得连饭都吃不起的人,穿得人模人样,就是往脸上抹了几把灰,右额上纹有一朵粉花,格外邪异。 “没有啊。”那男子摊手。 “做人要自觉,我们发钱给穷人,看你这样,可不像是穷人。”站在一旁的唐芊灵刚才见过此人,先是在婉晴妹妹那里领钱,后又在芊语那里领,简直没一点素养。 “诶,小妞,你说我领过了,可有证据?”那男子见状,竟是挑逗起唐芊语来,还耍起了无赖,引起许多排队中贫民的骂声。 “无耻。”唐芊语气得直跺脚,却没半点办法。 “讨打。” 余婉晴性子本就烈,见芊语妹妹被欺负,直接抽出腰间的长鞭,对着那人抽去,现场顿时陷入了一片混乱。 食客纷纷停筷,聚集在店门口,想要看发生了何时。 那人眼疾手快,一把抓住长鞭,嘴角扯起一抹弧度,冷冷一笑。 余婉晴怎么用劲都拉不回来,顿时僵持住,她没想到对方是个练家子,论力气,她还不及对方。 “呦,小妞脾气挺暴,不过我喜欢。”那人贱笑,用力往怀里一拉,眼睛盯着不该看的地方。 余婉晴脚下力道不足,身形一晃,直接被拉了过去,她根本来不及反应,当机立断松开长鞭,却仍刹不住脚步,眼看就要扑向那人的怀里。 她想要改变方向,却根本不行,只能直线扑向那人,只好埋下头,不想看见那张恶心的嘴脸。 食客无不惊讶,一些路人,都被这突然发生的一幕吸引过去。 这位小姐是谁? 定睛一看,顿时色变,这不是宇王府的千金吗?谁人如此大胆敢欺负宇王的宝贝女儿?活腻歪了! “这小子是谁?竟敢如此大胆!” “敢调戏宇王的宝贝女儿,不要命了吗?” “呀!温香软玉抱满怀,感觉应该很美妙吧,这可是长安五大美人之一啊。” ...... 如果那人真敢吃余婉晴的豆腐,宇王必会勃然大怒,结果可想而知。 在这个封建保守的年代,所有人都要遵守“男女授受不亲”这条礼俗,任何时候都要发乎于情,止乎于礼。 流光瞬息间,一道身影如闪电般急掠而出,一手揽住余婉晴的柔软腰肢,及时阻止那种现象的发生。 许多人都没看清,待得那道身影稳住身形时,才发现是逍遥食居的老板,顿时松了口气。 那人眼看美人入怀的计划泡汤,顿时火冒三丈,对楚逍怒吼:“你是何人?敢坏本人的好事。” 啪! 清脆的一声,盖住了纷杂的议论声。 所有人的目光汇聚在楚逍那里,无不呆滞,只见余婉晴满脸羞红,而对面楚逍的脸上,却是留下了一道鲜红的巴掌印。 这一巴掌,可真没留情,让人看了都觉得自己脸疼。 楚逍此刻是懵逼的,有点怀疑人生,他又次被电视剧的套路骗了,英雄救美的情况下,美人不是应该会娇羞道谢吗?更有甚者会以身相许吗? 现在这是什么情况?自己无缘无故挨了一巴掌? 唐芊语捂住了嘴,唐芊灵呆呆地望着,展剑臣刚走出来就看见这一幕,不知所措。 众人都以为楚逍被那一巴掌扇懵了,站那一动不动,也不说话。 余婉晴扇完那一巴掌,独自面对咄咄相逼的男子,觉得自己刚才做错了,不该扇那一巴掌的,只不过她这是第一次被男人揽住腰肢,还是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所以一时情急,才会...... “得,那一贯钱我不要了,我只要你。”那人见楚逍愣在那里,便与其擦肩而过,满脸淫笑地走向余婉晴,毫不忌惮,在此处,他还没看见能威胁到他的人。 没了长鞭防身,余婉晴连连后退,一对清澈明亮的眸子流露出丝丝害怕,此人的武功在他之上,甚至一般的巡捕都奈何不得,而且此人好像并不惧怕她的背景。 展剑臣站在一旁,握紧了剑柄,真要到那个时候,他不介意出手相助,虽然他不认识这位小姐,但这位小姐不辞辛劳给贫民发钱,那就得到了他的认可。 唐芊灵紧张异常,手心都捏出了汗,此时去叫官府的人,显然来不及,只求有巡捕来此,或有能人异士相助,她现在算是明白了,此人领钱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在于余婉晴。 “对余小姐心存幻想,我看你是不想活了。”一男子手持长枪,挡在余婉晴身前,气势凛然。 一枪刺去,那人却不躲闪,在枪头快要接触胸膛的时候,手如鹰爪般探出,一把锁住枪杆,用力往后一拉,持枪男子便狠狠地摔在地上,短时间内爬不起来。 这般雷霆手段,彻底劝退其他本来想出头的人,他们都没想到此人如此厉害,从这般气劲来看,恐怕已达皮肉境圆满,快要触及筋骨境了。 而大多数习武之人,也就是皮肉境三四层的样子,厉害点的六七层,这般实力便可去县衙当捕快了。 此等差距,实在悬殊! 他们根本没有勇气出头逞英雄,英雄救美得有这个实力才行。 “英雄救美,你还没这个本事。”男子往地上碎了一口,双眼淫光涌现,不紧不慢地走向余婉晴,仿佛后者就是待宰的羊羔。 事实确实如此,余婉晴真是被吓惨了,双腿发软。 对方的脸庞犹如鬼脸一般,深深地印在她的脑海中,从小到大,在父亲的庇护下,她从未如此怕过,而这次,她深深体会到惧怕是何种感受,那是源于心底的畏惧,无力感涌上心头,提不起半点气力。 余婉晴后退途中,脚后跟触碰到台阶,双腿一软,直接坐了下去,望着眼前男子,浓浓的惧色,表露在那一张绝美的脸庞上。 “嘻嘻嘻,跟花爷我走,保你夜夜笙歌。”那人淫笑,思绪早已飘到了床榻之上...... 第四十七章 采花大盗花常在 花爷?花常在? 那不就是被官府通缉的采花大盗吗? 此人逍遥法外三四载,没被抓住,这些年来,几乎每隔几日就会有妙龄女子失踪,没想到,今日居然敢在光天化日下对宇王的女儿下手,胆儿真肥! 众人在听到那人自称花爷后,皆愕然,不自觉地退后几步,传闻此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要是干扰到他,那他不介意取人性命。 无奈之下,唐芊灵只好伸手挡在了余婉晴身前,拖一点时间也好。 “要不是我精力有限,我还真想把你也带回去,嘿嘿嘿。” 花常在咧嘴一笑,充满淫邪的眼神望向唐芊灵,后者的娇躯情不自禁地微微发颤,这种眼神,实在太可怕了! “尔等聚众在此所谓何事?”一名巡捕大步赶来,叉腰喝道,后面还跟着两个巡捕。 “这厮光天化日之下强掳民女。”见三位巡捕来到,一名男子来了底气,便指着花常在对巡捕说道。 唐芊灵松了口气,不过那道充满**的眼神却始终浮现在脑海里,挥之不去。 “哦?他所言可属实?”巡捕戒备地望着花常在,然后望向其他人。 而其他人则是不约而同地点点头。 巡捕立马拔出腰刀,舞起一个刀花,架势摆得挺端正。 三名巡捕呈包夹之势围住花常在,刀尖指向后者。 “劝你最好束手就擒,否则刀剑无眼......” 那位巡捕话还未说完,只见花常在嘴角掀起一丝危险的弧度,原地转了一个圈,袖袍一挥,便是看见无数形似尘埃的紫色颗粒从袖袍中飞散而出。 三位巡捕接触到这诡异紫色粉尘,整个身子都瘫软下去,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众人面色骇然,没想到花常在还有如此阴招,很明显,那紫色粉尘有古怪,一招击倒三名巡捕,虽是下三滥手段,但终归奏效。 “这是......迷蝶花粉!”有见多识广的人惊声道。 花常在的这招可谓是屡试不爽,专门用来迷倒女子,然后强行掳走,用来偷袭防范不周的捕快,也是异常有效。 唐芊灵面色再次难看起来,三个巡捕就这样被打败了? 花常在淫笑,踏着步子走向唐芊灵,阴阳怪气地道:“花爷没时间陪你们玩了,既然你这小妞如此不知好歹,那我一便一并将你带走吧,唉,这几天有的忙了。” “不过,掳走长安两大美人,那也值了,有道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啊!哈哈哈......” 花常在放声大笑,眼里淫光闪烁,平日里这些绝色美人都待在府中,而府中常有棘手的护院,所以不好下手,却没想到今日却在一家小食肆门口遇见了四位,奈何他只有两只胳膊,如若他有三头六臂,定然要把这四位美人都掳走,那等艳福...... 啧!单是想想都热血澎湃呢。 闻言,唐芊灵忍不住颤抖起来,面对花常在,她竟是没一点反抗的勇气,甚至连逃跑,都是不能! “一切都结束了。”华道常探出形似的鹰爪的手掌,一把抓向唐芊灵,另一只手,则是探向后面的余婉晴。 就在众人以为一切都要结束的时候,一道身影突然冲向花常在,呈一掌拍出之姿。 眼尖之人却发现这不是掌击,而是五指并拢,用指尖戳向花常在的后背,带起了一连串虚幻的残影。 这是何种招式?怎么从来没见过? 啊! 一声痛呼,花常在面露狰狞,直觉后背骨缝中有着烈火焚烧,钻心的痛感使他清晰地了解到出手之人的狠辣。 扭头一看,他又惊疑不定。 这不是刚才那个被那小妞一巴掌扇懵的小子吗?怎么会是他? 这小子为什么出手如此迅捷,甚至连他,都是未曾察觉到,当他察觉到的时候,那五指戳击,已然落在了他的脊背上。 除了花常在,其余人也都面露异色,逍遥食居的老板居然这么厉害,真是深藏不露啊! 就连展剑臣,眼底都是划过了一丝惊色,看来不用他出手了。 唐芊灵和余婉晴目光跳过花常在,落在其身后的男子,同样,一抹难以置信的神色浮现在因受惊而发白的脸庞。 楚老板?! 她们始终没想到,最后出手相救的竟然是逍遥食居的老板,一个厨子? 余婉晴为刚才的行为自责不已,楚逍冒险救她,她却扇了人家一巴掌,真是不该! “有意思,就是不知道接下来,你能不能接下我一招。”花常在冷静下来,方才是他疏于防范,才被眼前这臭小子偷袭,现在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楚逍眼神狠厉地盯着花常在,心里特别没底,刚才那一击,不过是侥幸命中罢了。 他根本不会半点武学招式,刚才那一击,仅是把后者当成了面团,运用戳面功戳了下去,却没想到异常奏效,从后者刚刚瞬间表现出的痛苦神色就可以看出。 不过,刚才他那是攻其不备,现在花常在与他面对面交锋,下一击命中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怎么,怕了?”花常在看出楚逍表现紧张,便想用言语击溃他的心理防线,旋即邪异一笑:“不过没事,一切,都结束了。” 只见花常在探出手掌,抓向楚逍的脖颈,出手迅如闪电,楚逍根本来不及躲闪。 众人心牵楚逍,花常在这一击根本就是杀招,毫不留手,这下惨了! 距离战局最近的唐芊灵和余婉晴甚至闭上了眼睛。 展剑臣的尚方剑已经露出了一寸锋芒...... 唰! 就在那鹰爪般的手掌快要抓上楚逍的脖颈时,从人群外飞来一物,砸向了那只手,阻挡攻势,并且将那只手砸得血肉模糊。 花常在反应极快,另一只手迅速探出,可是天外又飞来一物,同样将他另一只手砸烂。 机会! 楚逍双臂伸直,五指合拢,对着花常在的胸膛戳去,在他眼中,后者就是一块死面团,他的目的,就是要用尽气力将其戳松戳烂! 啪啪! 啪啪! 啪啪! ...... 一连串暴风骤雨般的攻击落在花常在的胸膛上,花常在却没半点抵抗的能力,连连后退,被逼退至一颗粗壮柳树。 然而楚逍的攻击并未因此停止,当花常在的后背抵上树干时,他才能感受到戳面时带来的力感。 花常在犹如见鬼般看着楚逍,一脸不可思议。 啊! 到最后,他一口鲜血喷出,胸膛轻微凹陷,倒了下去。 第四十八章 逼退花常在 嘶! 全场倒吸一口冷气,这逍遥食居的老板,果然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竟然把逍遥法外三四载的采花大盗花常在打得吐血倒地,这是何等恐怖的实力! 倒在地上的花常在却是假装昏死过去,只是为了让眼前这小子停手,不如此的话,他真不知道这臭小子能打到什么时候去,到时候说不定真会身受重伤。 等众人疏忽时,花常在起身逃走,速度之快,让人惊叹! 楚逍没心思去追,也追不上,双手颤抖不已,胸膛比面团硬多了,如此攻击几十次,双臂都被抽干了力气。 埋下头喘气,却看见地上的碎片,有种很熟悉的感觉,这是...... 装酒的玉壶! 刚才是谁在暗中助他? 他知道如果不是暗中相助之人扔出了两个玉壶,他很有可能命丧当场。 目光扫视,最终停留在展剑臣身上,这些人当中,有这种实力的人怕是只有这位尚方剑的持有者,但展剑臣的注意力却在别处,好像方才并不是他出手,那又会是谁呢? 双臂止不住地颤抖,楚逍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下,擦过余婉晴,缓缓走进逍遥食居。 谁知一只冰凉的玉手在不经意间抓住了他微微颤抖的手掌,楚逍侧目一看,把手缩回,风轻云淡地笑了笑:“不用怕,没事了。” 随即进了逍遥食居,沈玉贴心地端来一盆温水,让楚逍擦洗。 食客纷纷进店继续吃剩下的美食,而一些看客,在没了看店之后,则是散开,议论声却不止。 逍遥食居的老板再被冠以神秘高手的称谓。 但只有楚逍自己知道,如果不是那两个玉壶,他保准会丢掉小命,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都是枉然。 休息的时候,楚逍还在一直想到底是谁帮了他却不留名,连报恩的机会都不给他。 “咳咳,小老板,我来取酒。” 这时,一道沧桑的声音打断的他的思绪。 听这沧桑得仿佛饱经风雨冲刷的嗓音,楚逍不抬头都知道是谁,除了那叫花子老头,谁还能有这种似被风沙打磨的独特嗓音。 不过,这是什么情况?叫花子来取什么酒,每天给他吃喝,还惯出毛病了? 就在楚逍疑惑时,忽然一道瘦如枯骨般的黑影闪过脑海,难道...... 叫花子老头是偷酒贼?! 楚逍看着眼前这道同样瘦弱的身影,瞳孔骤然一缩。 “有人让我来你这取酒,不用花钱,老头子我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就来了,那人说了事成之后给我赏钱。”叫花子说道。 “臭要饭的,快滚出去,影响本少吃饭。”一位食客见脏兮兮的乞丐进店,忍不住骂道。 楚逍却是给了一个狠厉的眼神,他发钱为了什么,不就是帮助穷人乞丐吗?现在当着他的面呵斥年迈乞丐,真是连一点眼色都不长。 那位少爷碰见那道眼神,不敢言语,继续埋下头吃饭,这老板的手段方才他已经亲眼见识过了,他可惹不起。 走进厨房,取了一壶美酒给叫花子,对于叫花子的言语,楚逍选择暂时相信,似是想起什么,又对叫花子说道:“替我谢谢那人。” 叫花子觉得摸不着头脑,只是连连说道:“老头子我一定转达,没想到不花钱还真能拿走一壶美酒,这下就有小钱花了,哈哈。” 待得沧桑声音消散,楚逍更加肯定了心中的想法,绝对没错! 方才出手相助的神秘人肯定是偷酒贼,偷酒贼前段时间天天都要偷走一壶美酒,手头肯定积攒了不少玉壶,当时情况紧急,随手能从别处扔出两个玉壶的人,除了偷酒贼还会有谁? 之所以扔玉壶而不是石头,一来此地是铺有青砖的官道,地上很难找到石头,二来玉壶碎裂会造成更大的杀伤力。 “楚老板,方才多亏有你,我和婉晴妹妹才逃过一难,真的很感谢。” 一道空谷莺啼般的清脆声音响起,将楚逍拉回了现实,只见唐芊灵微微欠身,感激之色流转于美眸间。 “唐大小姐说得哪里话,我一个大男人,能眼睁睁地看你们弱女子受欺负吗?”楚逍不以为意,认为这是理所当然,要不是被余婉晴那个暴脾气扇得有点懵圈,他早就出手了。 唐芊灵闻言,俏脸飞过一丝红晕,却很快调整过来,微笑道:“那我们就先回府了,明日我会来叫你。” 楚逍笑着点点头。 “谁是弱女子,哼,要不是刚才一时失误,那登徒子早就被本小姐制服了。”余婉晴双臂抱胸,扬起雪白下巴,眼神下瞄,仿若是高高在上的女皇。 楚逍无语,这尼玛刚才吓得动都不动不了,现在却有张狂起来,真是一朵旷世奇葩! “不知道方才谁吓得拉住我的手。”楚逍完全没把她当女孩子看,而是当作一个女汉子。 此话一出,余婉晴立马没了气势,脸色泛红,如同天边虚幻而美丽的晚霞。 楚逍偷笑,不信治不了你,论脸皮厚度,古代女子可远远不及在现代生活过的自己。 食客纷纷看热闹,更有甚者开起了玩笑:“方才不觉得,现在楚老板和余小姐站在一起,真是郎才女貌呢!” “是啊!是啊!郎才女貌,哈哈哈......” “啧,啧,确实如此。” ...... 余婉晴美眸喷火,挨个瞅向那些说话轻浮之人,那些人瞬间收起笑脸,不再多言,趁她心情不错开个玩笑尚可,现在再开玩笑,那就是找抽了! 傍晚,送走最后一位食客,楚逍拿着唐大小姐给他的银号凭证,去宝财银号取了二百两银子回来。 回到逍遥食居,直接去练功房开始戳铁砂。 当他戳下去的一瞬间,手臂发酸无力,隐隐还有痛感,必然是因为白天与那花常在打斗,双臂用力过度,导致现在胳膊使不上劲。 索性不戳铁砂,直接进行木桩人训练,在达到系统要求后,浸入木桶中,享受药浴的洗礼,洗去一天的疲乏...... 第四十九章 前往唐府 沉仙阁。 留有鼠须的中年男子气得身体颤抖,连茶盏都端不起来。 身为拥有长安城一等一酒楼的老板,却不复荣光,现在更是连一家小食肆都压制不了,这些时日酒楼安静得就跟无人区一般,连以往常来的食客,都不见了踪影。 而最近又听闻逍遥食居的老板还是一个深藏不露的神秘高手,这让他抓破脑袋都想不出有什么应对之策,夜里有内功境高手保护,自身还是一个只身逼退采花大盗花常在的强大存在。 伤脑筋! 照这样下去,沉仙阁迟早得毁在他手中...... “楚老板,可准备妥当了?” 一大早,唐芊灵就来到了逍遥食居,却被严丝合缝的门板阻挡在外。 楚逍停下手头事,随手拿起汗巾往额头上抹了一把,好像达到瓶颈期了,这疾影刀工任他怎么练,都未有明显的增进。 走出去一块块移开门板,便看见绽放娇艳笑容的唐芊灵。 依旧一袭白裙,不沾丝毫灰尘,在柳树、拱桥、湖水的衬托下,犹如一位不落凡尘的仙女。 “嗯,唐大小姐先进来坐会,我去准备食材。”楚逍做出一个“请”的手势。 “不用了,我府上基本什么食材都有,哪用劳烦楚老板亲自准备食材。”唐芊灵笑道。 楚逍摇摇头道:“自己准备食材才会有手感,有手感才能做出美味的饭菜。” 这胡编乱造的理由连他自己都不信,奈何系统提供的食材都是精品中的精品,如若用普通的食材,做出来的饭菜肯定会大打折扣。 “这样啊,那好吧。”唐芊灵进店候着。 走进厨房,楚逍把橱柜里的食材洗劫一空,装在麻袋里,鸡蛋这些不能磕碰的东西另找一个布袋装起,瞅向砧板,顺便把厨神菜刀用布条包裹,一并拿走了。 用惯重重达百斤的厨神菜刀,再用其他菜刀,无疑会影响切菜的速度和感觉,所以顺便带上吧。 唐芊灵看见走出厨房的楚逍,忍不住掩嘴一笑:“楚老板是准备逃荒啊?” 楚逍尴尬笑笑,准备妥当准没错,虽然现在这形象却是差了点,左手提着一个大麻袋,右手提着一个小布袋,真是像极了逃荒避难之人。 “大哥,你干什么去呀?”沈玉从二楼下来。 “噢,我出去办点事,你乖乖待在店里,别乱跑,饿了就吃蒸好的馒头,渴了就喝乌梅汤。”楚逍嘱咐道,他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变得如此婆婆妈妈,可能完全把沈玉当作亲妹妹看待了吧! “不嘛,我要和大哥一块去。”沈玉跑过来摇着楚逍手臂,撒娇道。 楚逍早应该知道会是如此,就应该早点做准备,现在好了,沈玉这妮子肯定要跟去。 “楚老板,既然她想去,就让她去好了。”唐芊灵说道。 楚逍顿了顿,只好说道:“好吧,但是沈玉,你去了之后一定不要乱跑,乖乖听话。” 沈玉乖巧地点了点头,但这在楚逍看来,就是来应付他的,前者什么样的性格他再清楚不过,就爱到处乱跑,调皮捣蛋。 “那我们走吧。”唐芊灵率先走出,在前面领路。 早晨的空气总是那样清新,翠绿的柳条焕发勃勃生机,绿水清澈悠扬,远处的高山被氤氲笼罩,仙气飘飘。 走在青砖铺成的官道上,没有漫天尘土飞扬,更没有汽车鸣笛喧闹,静谧舒心,使人享受其中。 官道两旁,楼阁林立,雕梁画栋,陆续有人家和商贾打开大门,迎接新的一日。 “这里的环境要比过去好得多啊。”楚逍低喃道。 “楚老板说什么?”唐芊灵扭头笑道。 “呃,我是说长安城的春景很美丽。” “嗯,确实如此,景色足以媲美京城的山水灵植。”唐芊灵望向远处的青山。 楚逍暗自点头,金陵在江南一带,而江南,自古就是风景胜地。 “还是长安更美。”沈玉在一旁蹦蹦跳跳地说着。 一路上,三人有说有笑,忘记了时间,所以很快,便来到了一座府邸。 抬头一看,匾额上赫然写着两个泼墨大字:唐府。 门口站着两名家丁,看见唐芊灵,立马俯身道:“大小姐。” 唐芊灵点了点头,伸手示意:“楚老板请。” 两名家丁立马泛起疑惑,这小子提着大包小包,怎么看都不像是贵客,为何能受到大小姐贵宾级的招待? 身为下人的准则就是少说话,多做事,所以,他们只能将疑惑埋在心底。 楚逍怪不好意思,不过唐大小姐如此客气,那他只能先一步进去,一进门,便看见左侧的一座假山,假山足有两人高,水里的鱼儿欢快游动,无忧无虑。 他时常幻想自己能成为一条鱼儿,不是在鱼塘里,而是在小溪里自由自在地游动,不被凡事所恼。 远处一名女子走来,笑靥如花,轻声道:“姐姐,楚老板来了吗?” 唐芊灵指着假山,笑道:“在假山后面呢。” 唐芊语跑过去,看见楚逍和沈玉在逗鱼儿玩,笑道:“楚老板,沈玉小妹妹。” 互相问候过后,楚逍和沈玉被领进一间客房。 屋内暗香涌动,闻一闻,心旷神怡,置有一张红木桌,几个圆凳,床榻打眼一看,就觉得很舒服,木质地面一尘不染,经常有人打扫。 陈设简单整洁,却给人一种享受。 一缕缕光束透过木窗,照射在屋内,坐在这里晒太阳肯定安逸。 现在没什么事,楚逍索性坐在阳光能照见的地方,眯眼小憩一会,浑身上下都充满阳光的气息。 沈玉待着无聊,在府上四处乱窜。 “喂,你是哪家的丫头?”一名家丁看见陌生的面庞,问道。 “是唐大小姐让我来玩的。”沈玉不傻,知道用唐芊灵来说事。 “这样啊,那你别乱跑,在这附近玩就好了。”说完,家丁就去忙别的事了。 沈玉只管点头,却往别处跑去。 看见一处装饰漂亮的凉亭,她眼前一亮,快步走了过去。 第五十章 唐府主厨徐礼 凉亭周围群芳争艳,一条小溪缓缓流过。 凉亭里有一石桌,桌上放有一套青瓷茶具。 沈玉被茶壶上描绘的奇山异水所吸引,便是拿起来端详一番,结果一个不小心。 砰! 落在地上碎了! 这时,附近一名家丁听见这声脆响,大步流星地赶来,一眼看见满脸无辜的沈玉。 “你是谁?敢打碎大小姐最喜欢的一套茶具,我看你如何交代!” 家丁气得哆嗦,这一片区域由他看管,现在被一个陌生人打碎了大小姐最喜欢的茶具,扣工钱是小,就害怕把他逐出唐府。 要知道,唐府的一名家丁,多少平民百姓都羡慕不来,可不是随便一个阿猫阿狗都可以成为唐府家丁的,那得通过种种考核,一旦正式成为唐府的一名家丁,赚来的工钱可以养活一大家子人。 所以,他要尽可能地挽回损失。 “凶什么凶,不就是一套破茶具嘛,我赔给你。”沈玉有点委屈,却没办法,因为确实是她有错在先。 “笑话,这套茶具你赔得起吗?” 沈玉哪有钱,傻傻地站在那。 “我没钱,但我大哥有钱。”事已至此,只能让她大哥楚逍来解决此事了。 “带我去找你大哥。”家丁沉声说道。 跟着沈玉,来到客房。 此时楚逍还在沐浴阳光,压根不知道发生了何事。 家丁止步,望着面前的客房,心里惊异不定,这里素来是招待贵宾的客房,难道这小姑娘的大哥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这可就难办了。 万一得罪了大人物,那他同样吃不了兜着走,进退两难啊! 这时门打开了,楚逍走出来伸了个懒腰,才看见沈玉和旁边的家丁。 “怎么了?”楚逍问道。 家丁不敢开口,倒是沈玉主动承认了错误。 楚逍并没责怪沈玉,知错就改就好,旋即对家丁笑道:“这样啊,真是对不起了,那这位仁兄,你看需要多钱?” 家丁觉得此人好说话,胆子便放大起来:“五十两银子。” 就在楚逍掏出钱袋的时候,一道声音传来:“楚老板,你先去厨房适应一下环境吧。” 走近看见家丁,疑惑道:“徐四,你怎么在这?” 徐四赶紧对唐芊语俯身道:“二小姐,这小姑娘打坏了凉亭里的茶壶。” “噢,小事一桩,不打紧,楚老板,我带你去厨房。”唐芊语根本不在乎,笑着说道。 “二小姐,那一套茶具不是大小姐最喜欢的吗?”徐四茫然。 “楚老板可是贵宾,关系重大,一套茶具不值一提。”唐芊语柳眉微蹙,与唐家家业比起来,再贵的茶具都只是摆设而已。 徐四哑然。 可楚逍却是取出五十两银子给了徐四,既然打碎了别人家的东西,那就得赔偿,不然总觉得亏欠什么。 徐四一愣,下意识地接过银子。 “楚老板......” 还未待唐芊语说完,楚逍摆了摆手:“既然沈玉犯了错,那我就得补偿,况且只是五十两银子,没什么。” 唐芊语也不再多说什么,看向徐四:“帮楚老板把东西拿到厨房去。” 徐四连连点头,这样一来,大小姐下次问起,也好有个交代。 徐四拖着一大麻袋的食材,另一手拿着布袋,举步维艰,楚逍淡淡笑道:“还是我来吧。” 唐芊语气鼓鼓地道:“养你们何用,连这点东西都拿不上。” 徐四一边将东西给楚逍,一边在心里抱怨,这些东西加起来少说有二百多斤,他这小身板怎么受得起。 可是一看楚逍,一手提一个,分外轻松,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此人力大如牛啊。 跟着唐芊语,楚逍和沈玉来到厨房,里面还有人在忙活。 “二小姐,最后一道菜马上就好,请稍等。”主厨恭敬地说道,同时瞅了一眼楚逍,不屑地道:“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楚大厨?” 闻言,其他打下手的人都盯着楚逍,上上下下打量着。 这个名字在唐府传得沸沸扬扬,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特别是他们这帮在厨房干活的人。 这个月大小姐和二小姐都不在府上,而是经常在外面一家名为“逍遥食居”的小食肆用餐,甚至连小少爷,都是一个劲地往外跑,仿佛被堪比山珍海味的美食吸引着。 发生这种事,对他们的工钱虽没影响,还是照常发放,但他们总觉得自己的位置受到了威胁,一旦主厨更换,那他们这些打下手的,肯定都要被替换掉,这是残酷而现实的。 主厨更是觉得自己的权威受到了挑衅,此人到底有何种厨艺,居然可以把大小姐和二小姐迷得整天不在府上用餐,要知道,他原来可是在沉仙阁当过副厨,厨艺那是没得说,甚至在个别菜肴的造诣上,还要超越沉仙阁的主厨。 但是今日招待关乎重大的贵宾,大小姐却要请外人来协助,根本无视掉了他,他心里又怎会好受,凭什么愿意相信外人,都不相信自家的厨子。 此人,到底有何实力? 锐利的眼神在楚逍身上游动,想要把后者看穿。 楚逍淡淡一笑:“我叫楚逍。” 主厨回以一笑:“我叫徐礼,早就听闻大厨厨艺非凡,可否赐教一番?” 下手纷纷擦亮眼睛,主厨亲自向那小子挑战,吐气的时候到了! 徐礼的厨艺,他们都是亲眼所见,一旦离开唐府,各大酒楼绝对会抢着要,要不是唐府先前对他有恩,加上待遇优厚,他也不会留在这里受这种窝囊气。 “我厨艺不精,岂敢和徐主厨较量。”楚逍谦虚道。 “我相信大小姐的眼光不会差,既然你今日受邀过来,那我就得替大小姐把好这一关,给重要的贵宾做菜,可不是什么人都能上的。”徐礼不肯退步,他今日必须要找到大小姐如此信任外人的理由,不然他心不甘。 唐芊语知道徐礼不肯就此收手,后者属于心高气傲的那种类型,现在被冷落,心里自然不好受,只有用实力说话,才能让后者信服。 “楚老板,既然徐主厨执意如此,那你们就较量一番吧,反正时间还早。”唐芊语对楚逍说道,虽然结果已经注定,但她有必要安住徐礼的心。 楚逍稍作犹豫,说道:“那好吧,比什么?” ...... 第五十一章 牛刀小试 “时间紧张,就比刀工吧!”徐礼说道,面对楚逍,他脸上轻松,心里却很没底。 后者能有这么大名头,甚至在长安城都闹得沸沸扬扬,肯定有其独到之处,所以选择了自己最擅长的刀工,论刀工,沉仙阁的主厨都无法与之比拟。 下手闻言,心里都是松了口气,还好徐主厨选择了最擅长的刀工,没有被怨气冲昏头脑,这样一来,胜算就更大了,是时候杀杀这小子的威风了。 “可以。”楚逍面无表情,心里却是乐开了花,比刀工,徐主厨无疑是在关公面前耍大刀,不自量力,他可会疾影刀工,虽然只是小成,但足够了。 砧板上刚好放有两条刮掉鳞片的鲤鱼,徐礼望向楚逍:“就用这两条鲤鱼吧,看谁切得快、切得好、切得薄。” 下手这次觉得他们一向尊敬的徐主厨很是老奸巨猾,刀工本来就是后者的拿手本事,而切鱼片,更是娴熟,看来这一次,徐主厨是下定决心要好好灭灭楚逍的气焰。 徐礼递给楚逍一把菜刀,楚逍却摆了摆手,笑道:“我有。” 从布包里取出被布条包裹的厨神菜刀,一圈圈取下布条,里面的菜刀顿时展现在众人眼里,能从刀身上看见自己的模样,而那刀柄,更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上面刻有各种飞禽走兽,上至九天,下至深渊,而两颗玉眼,更是画龙点睛之笔,将两条飞龙的威严完完全全地展现出来,乍一看,隐隐会被龙威所震慑。 徐礼觉得此刀不凡,却没多说什么,因为菜刀再好,没娴熟的刀工,一切都是白搭,况且这次较量的规则都是由他定,要是再不允许楚逍使用此刀,那就显得他太没自信了,况且二小姐在此,不能丢了面子。 瞧得众人呆滞的目光,楚逍走到一块砧板前,将一条鱼拿过来,做好准备。 虽然在逍遥食居还没切过鱼片,但在那个世界,为了省点钱,经常在家里自己做饭吃,所以切鱼片什么的,难不倒他。 “二小姐,麻烦你数三声,三声过后,我们便开始。”徐礼对唐芊语笑道。 唐芊语微微颔首,红唇微启:“三!二!一!” 话音刚落,两人迅速拿起菜刀,刀刃对着鲤鱼的背部划进去,顺着排骨划下去,一整条鱼,顿时分成两半。 速度竟奇妙地保持一致,徐礼余光扫了一眼,神情凝重了一分,看来果然有点本事,用刀娴熟程度丝毫不弱于他,不过,到此为止了,切鱼片,他敢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而后,顺着鲤鱼的纹路,斜刀切片。 楚逍不慌不忙地一刀又一刀地切着,看似毫不费力,却付诸极大体力,厨神菜刀重达百斤,切鱼片是个技术活,要瞅准时机,一刀切下去,这样切出来的鱼片才会平滑完整。 加上好久没切过鱼片,动作还有点生涩,速度根本快不起来。 隐约间,动作之间微妙地带起虚幻残影,似乎有点感觉了。 徐礼余光一扫,瞧得楚逍那慢吞吞的动作,心里不忍讥讽起来,后者也就这点本事,切鱼片还是自己强上一线。 手下深呼一口气,刚开始还觉得徐主厨和这小子半斤八两,现在看来,已经分出胜负了,徐主厨已经开始切另半块鱼,而那小子,却还在第一块鱼上磨蹭。 徐礼时不时地用余光扫一眼,越觉轻松,这下胜券在握了。 楚逍心无旁骛,目光始终汇聚在鱼身上,一刀又一刀,手感逐渐达到巅峰。 既然手感来了,那就全力运用疾影刀工吧。 疾影刀工详细介绍了各种食材的切法,切鱼片自不例外,前面之所以放慢速度,只是为了达到一种玄妙的契合度,毕竟切鱼片是个细活,必须循序渐进,如若一开始就全力运用疾影刀工,只会造成动作间不协调,导致鱼片切得不成形状。 速度陡然加快,这一转变,令得所有人一惊。 “怎么突然变快了?” “完蛋了,快要追上徐主厨了。” “这速度......“一个打下手的吞了口唾沫,震惊得所不出话来。 徐礼本来还挺悠哉,听见下手如此说,视线一扫,顿时骇然,这速度未免太快了吧,只见双手交错,刀影纷飞,一块块鱼片便从鱼身脱落,行云流水,根本没有半点停顿。 这巨大的转变,令他大惊失色,连忙加快速度,要是楚逍后来居上,那他这张脸就没处搁了。 啪! 菜刀接触砧板。 听见这一声,徐礼心里咯噔一下,不可思议地偏头一看,果然,楚逍已经切完了...... 徐礼不甘地切出最后一刀,将最后一片鱼肉分成两小片,同样完成了,终归是慢了一步。 徐礼心有不甘,虽然楚逍先他一步完成,但切出的鱼片不见得比他好。 凑拢一看,满脸骇然,再也说不出来。 每一片鱼肉都完好无损,而且薄如蝉翼,透过鱼片,甚至能看清鱼片后面的事物,大小更是惊人的相同,重叠起来,竟是没有一丝多余。 反观自己切出的鱼片。 一片的厚度就抵人家三片的厚度,而且大小不同,甚至在后面,由于慌了神,导致鱼片切得不完整,缺一块少一块,根本就不算是一片合格的鱼片。 他输了,彻底的输了! 徐礼的下手凑拢一看,二者间的差距很明显。 难以置信,却又不得不信,他们一向尊崇的徐主厨,居然输了,而且还是在最得意的刀工上输了,这不知道会对其造成怎样的打击。 徐礼垂头丧气,结果显而易见,不用他再多说什么,折腾半天,结果是搬砖头砸了自己的脚,自讨苦吃。 “徐主厨不必如此,我只是在刀工上略胜于你,但在其他方面,不见得会比徐主厨厉害。”楚逍出言劝慰。 徐礼微微沉吟,而后豁然开朗,俯身拱手道:“年纪轻轻却有如此刀工,是在下眼拙了,大小姐的眼光没错,是我的对,不该找你麻烦。” 楚逍赶忙扶起,轻言道:“你是唐府的主厨,对我这个外人进行考验理所应当,全然是为了唐府。” 徐礼见楚逍给他台阶下,便笑道:“哪里哪里,一会招待贵宾有需要徐礼的,吩咐就是。” ...... 第五十二章 受邀共餐 楚逍和沈玉受大小姐之邀一起进餐。 在膳厅里,一张紫檀木圆桌上摆满了丰盛的菜品,荤素均匀。 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水里游的,土里栽的,应有尽有。 徐礼主厨是没资格与主人共同进餐的,古代等级森严,大户人家规矩繁多,定然不能乱了规矩,不过徐礼和他那些下手一起吃饭,伙食也很好,不会亏了自己。 楚逍受邀其实是没想到的,唐家在长安城是大户,却对他一个市井平民以礼相待,这在外人看来,绝不会相信,多少大户请唐家二位小姐吃饭,都没能成功,现在却邀请一个小厨子与其共餐,实在难以想象。 徐礼也万万没想到,大小姐会以如此低姿态对待楚逍,完全就是把后者当成贵宾来招待,他不能理解,不就是厨艺超凡吗?竟会有这种优厚待遇,实在想不明白。 下手和下人无不羡慕,府里两位小姐的姿色那可算得上国色天香,不然也不会拥有长安五大美人的头衔,能与两位小姐一起进餐,那是他们都不敢想的,平日里对两位小姐都是保持敬畏的态度,不敢越级,连对视,都是不能。 而这小子却能与两位小姐共餐,这是何等的幸运啊! 一个小厨子,竟有被大小姐如此重视的资格,这是羡慕不来的。 不过转念一想,这个小厨子有不弱于徐主厨的高超厨艺,相貌还挺清秀,与其相比,下人们都觉自惭形秽。 看着一桌子菜,楚逍却是没什么食欲,菜样丰富,卖相也能看得过去,就是闻着气味,就觉得索然无味。 可是肚子确实有点饿了,一大早就没吃东西,索性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鱼片吃了起来,这些菜里面,可能也就这鱼片能好吃一点,因为鱼片是他切的,本来想要秀一手操作,徐礼却要执意下厨。 鱼片很薄,鲜嫩入口即化,鱼的浓香夹杂配料的香味齐齐扩散开来,这徐礼的手艺还不错! 继续夹起一片,吃到最后,一丝丝腥气升起。 再夹起一片,吃到一半,就想吐了,腥味太重,彻底影响的味道,看来徐主厨在做鱼这方面还差点火候,不过这手艺估计在外面任何一家酒楼都能算得上是佳肴了。 只要腥味去除,绝对算得上顶尖菜肴。 放下筷子,楚逍的目光在餐桌上打着转,实在找不到什么好吃的了。 抬眼一看,发现两位小姐和沈玉都是如此,动几筷子就再也不动了,看着一大桌子菜,不知道吃什么好,这绝不是因为菜品多的缘故,而是找不到什么美味佳肴。 站在一旁的下人很奇怪,这种现象已经持续好几天了,但凡两位小姐在府里用餐,必然会剩九成菜品,甚至一些菜品原封不动。 今日亦是如此,殊不知自家小姐少爷的口味已经被楚逍养刁了。 还好徐主厨不在,否则会被气得吐血吧,自己忙活半天做出一桌子菜结果自家小姐还吃不下去,全赏了给下人。 “小川怎么不来吃饭?”楚逍觉得现在这气氛贼尴尬,有必要化解一下。 古人讲究食不语,但现在没吃饭聊聊天也没什么,相信两位小姐也很尴尬。 “小川说吃不惯府上的饭菜,所以这些天都不来吃饭。”唐芊语告知。 “那饿了呢?” “饿了就吃点水果糕点垫垫肚子,实在饿的不行肯定会去找徐主厨的。”唐芊语轻笑道。 楚逍想笑,但忍住了,这种场合笑只会被人当成傻子,不过这两个当姐姐的还真是厉害,把唐小川一个人关在府上,两人却跑去他那吃饭,小川估计气得够呛。 “怪不得婉晴姐想用武力胁迫你去王府当厨,现在我可是有切身感受啊。” 唐芊语看着一桌子菜,感慨道,她真心想让楚逍留在府上,哪怕后者整日只做一顿饭,其余时间随他干什么都可以。 但这无是她的一厢情愿,婉晴姐都那样了,楚逍都不肯去,而且唐府可不比王府有前途,在王府谋份工,那是多少人都求之不来的。 “是啊,吃过楚老板做的菜,这些菜还真有些吃不惯了。唐芊灵对灵动美眸望着楚逍。 旁边的下人一听,这才恍然,原来是因为吃惯了这个小厨子做的饭菜,不过他们还是有点不能理解,徐主厨做的饭菜他们吃过,对他们来说,那可是山珍海味啊,来唐府之前,根本吃不到。 可两位小姐现在居然连五分之一都吃不下,可以想象眼前这个年纪轻轻的小厨子究竟有多高的厨艺,恐怕比那沉仙阁的主厨还要略胜一筹。 毕竟两位小姐以前常在沉仙阁吃饭,在府上吃饭的时候,依旧吃得津津有味,并没有因为沉仙阁主厨手艺的高超而觉得自家主厨做的菜难吃。 自逍遥食居开张,两位小姐在府上吃饭的时候越来越少,要不是有事忙,恨不得一天出去两三次,这在以前,可是从未有过的,也只是眼前这个小厨子,有这样的本事,能用美食令得两位小姐不着家。 这个小厨子,真是不简单! “呵呵,大小姐、二小姐言重了,我哪里有这般本事。”楚逍自谦道。 低调做人才是王道,太张扬有时候会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楚老板厨艺之高超,大家可是有目共睹,不然婉晴妹妹也不会想要绑你去王府吧!”唐芊灵唇角微扬,笑道。 “余小姐啊,脾气真是有点暴躁,还有点蛮不讲理,唉。”想起那妮子,楚逍就头疼,她是一个除了美貌,一无是处的千金小姐。 “婉晴妹妹要是听见你这番话,估计又要生气了。”唐芊灵笑道。 “没事,反正她现在不在,再说了,我也是实话实说不是?”楚逍无所畏惧。 “你说谁不在?” 这道声音一响起,楚逍下意识地站起身做出自我防卫,双手挡在胸前。 只见一道倩影快步踏来,凶恶的眼神盯着楚逍,像只母老虎一般。 两位小姐噗嗤一笑,背后说人坏话被抓现行了吧! 第五十三章 宴席 最终只是嚷吵几句,余婉晴再不懂事,也不可能在别人家大打出手、自损面子。 为了不与其争吵,楚逍索性待在厨房里,与徐礼攀谈起来,徐礼现在的态度与之前相比,可谓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态度恭敬得如同见了长辈一般。 不过在厨艺方面,楚逍的确可以算作他的长辈。 “原来配料还可以这样混调在一起,改天一定要试试。”徐礼挠着头笑道,像一个虚心求教的学生。 忽然,唐芊语出现在厨房门口,笑道:“楚老板,准备拿手好菜吧。” 楚逍点了点头。 “我需要做什么?”徐礼问道。 “不麻烦徐主厨了,我一个人就行,沈玉。”楚逍看向沈玉,后者非常默契地生火。 徐礼略感尴尬,没想到自己被无视了,但他不能强行插一手,只好待在旁边看着,希望能从中学到些经验。 楚逍回想了一下逍遥食居菜单上的菜品,今天这桌宴席,就要把其中的所有菜品做出来。 馒头、红嘴绿鹦哥、蛋炒饭、撒尿牛丸、乌梅汤、玉壶美酒。 将索亚菜品在脑海中罗列出来,好像就这些,没别的了,这些菜不够看啊,别说一桌子了,连半桌子都占不满。 想起唐芊灵那天说的话:菜不在多,而在于精。 只能这样自我安慰了,到底行不行,只能实践出真知。 一念到此,楚逍打开麻袋,将里面的食材全部取出,一样一样摆放好。 食材一亮相,徐礼眼睛都在放光,这米、这鸡蛋、这赤根菜...... 都不是凡品啊! 徐礼毕竟是厨子,食材见得多了,自然会生成一套自己对食材好坏的判断法则,单从第一眼来看,这些食材绝对都是优质佳品,甚至比唐府厨房里的菜都要好。 走进一瞧,米粒饱满、鸡蛋圆润、赤根菜翠嫩欲滴...... 每一样都犹如天成,仿佛是大自然的产物,不落凡尘。 徐礼现在才恍然,怪不得楚逍非要自己带一麻袋食材,原来所带食材都是最好的东西啊,就是不知道这些货源出自于哪里,要是用这些食材烧菜做饭,味道肯定会更上一层楼。 强压住心中震动,徐礼开始观赏楚逍的艺术。 楚逍双手灵活交错,戳击在面团上,没戳一下,面团就凹陷一分,甚至还能看见两只手掌彼此交错产生的虚幻残影。 徐礼揉了揉眼,还以为自己看花眼了。 将面团揉好,楚逍用白布盖上,置于一旁发酵,开始制作其他菜品。 刀影纷飞,刀柄上的龙眼若隐若现,时不时地散发出无上的威严,令得徐礼眼睛产生刺痛感。 这些都是楚逍的拿手好菜,所以对菜刀的运用更加娴熟,比切鱼片还要快上一分,甚至还表现出一种唯美的艺术感,切菜能切到这份上也是绝了。 徐礼现在特别后悔当时为什么要对楚逍提出切磋刀工,即便他自己对刀工有很大的自信,但在楚逍面前,也只不过是小儿科罢了,人家根本都没用尽全力,只为给他留点脸,不至于把脸全丢光。 做好菜,由于下手刚才都被徐礼派遣出去,所以没有人来端菜。 徐礼虽然十分不情愿,但找不到下手,只好亲自端菜上桌。 一样样菜品端上桌,两位小姐始终微笑着,但那贵客神色却是有点怪,面色阴晴不定。 准备帮你唐家这么大的忙,就给我吃这个? 馒头?赤根菜? 站在一旁的下人也是一脸懵逼,这些东西看起来远没有徐主厨做的菜好啊! 馒头只是充饥之食,没什么味道,还很噎人,赤根菜在大户饭桌上很少见,因为并不是什么好菜。 楚逍却始终卖力做着菜,他对自己很有信心,但凡吃过自己亲手做的菜,到目前为止,还无一人说不好吃,就算有,那也是昧着良心说的。 他不担心这些菜征服不了所谓贵客的胃。 随着所有菜品端上桌,不见再有菜端上来时,唐芊灵笑道:“王老板,菜要趁热吃,免得凉了。” 王守贵无法相信,也无法理解,就这么点菜,当他是来讨饭吃的? 可当一缕香气飘入鼻腔时,心中的郁闷顿时烟消云散,拿起勺子舀了一颗撒尿牛丸,这里面,就这个菜引起了他的好奇,除此之外,就是面前这碗金灿灿的东西。 这碗金灿灿的东西也不知道是什么,像是蛋黄做成的米饭。 “这个慢点吃,里面有汤汁,非常烫的。”唐芊灵自己不动筷,而是始终看着王守贵,对她而言,这些菜随时都能吃,而最重要就是要让后者吃得开心,这样生意谈成的几率才会增加。 她可不想看见王守贵还没吃就把嘴巴烫出泡来,那样就完了,生意肯定会谈砸。 因为情绪和心情,是谈生意成与否的次要所在,主要所在便是自身利益。 而对王守贵而言,购进这批不合时节的布料,却可以发给名下布庄,赚得钱财,只是这些钱财对他而言,只是毛毛雨罢了,要不是唐芊灵找上他,他根本不会看上这桩生意。 换言之,这顿饭,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决定性的因素。 唐芊语同样看着王守贵,就连徐主厨,都不愿回到厨房,而是和下人站在一旁,眼睛不眨地盯着王守贵。 刚才楚逍做菜的流程,徐礼全部在眼里过了一遍,那种娴熟的厨艺和配料混合搭配起到的增香作用,以及对配料用量的斟酌,都让他觉得自己与其的差距不是十天半月可以弥补的,那是绝对的实力差距! 甚至在厨房待着的时候,自身馋虫都被香气勾了起来,徐礼本人都觉得诧异,要知道,他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无论说明菜,都无法引起他的注意,更别说勾起馋虫了,那是这些年来从未有过的事。 作为厨子,能被菜肴吸引,那说明这菜肴绝对是不可多得的美食! 王守贵咬下一小口,汤汁缓缓流出,牛肉虾仁混杂着汤汁,葱香辅之,逐渐将其中的美味扩散开来...... 第五十四章 武林盟主 结局正如楚逍所想,没人能够不被他所做的美食吸引,他的任务已经圆满完成,至于成或不成,那就与他没关系了。 送走贵客,唐芊灵非要留他和沈玉在府上玩耍,直到傍晚。 回到逍遥食居,楚逍照例进行每天的训练。 休息时,心神沉入识海,调开许久未曾查看的个人信息。 【 目标:助宿主成为举世无双的厨神。 宿主:楚逍 年龄:二十 道具:厨神菜刀 看家本领:戳面功(大成)、疾影刀工(大成) 系统等级:二(完成任务即可获得升级所需经验值) 武力境界:皮肉境(八层) 内力修为:无 综合评定:驾轻就熟 】 怪不得觉得刀工运用越发娴熟,原来是达到大成了啊。 【开启下一个阶段任务:回头客达一万人。】 这阶段任务,不好完成啊。 抛开杂念,舒舒服服睡上一觉...... “你们听说没,自上次华山之巅的群雄会武结束,赵虹天挑战沈盟主不成,一直在修炼那传说中的虹日十三式,据说已经把最后一式练成了。” “沈盟主?莫不是当今的武林盟主?” “是啊,上次群雄会武,赵虹天天真地认为自己能够战胜沈盟主,结果只是徒增笑柄罢了,要不是沈盟主不愿滥杀人,又岂能容他嚣张到现在?” “可那赵虹天是谁啊?” “......” “就是那自诩枪王的武林高手啊,虽然为人桀骜不驯,但那枪法的确是出神入化,虹日十三式,最后一式究竟有何等威力,真是让人拭目以待啊!” ...... 一大早,食客就喋喋不休,一直在谈论那沈盟主和赵虹天,楚逍也差不多听明白了,赵虹天要于今日在长安城生死擂前一决雌雄,争夺那武林盟主之位。 这对于武林中人来说,的确是一件大事,但这对楚逍来说,却是大把银子进账的好时机,因为今日来观战的人肯定很多,而那生死擂,距离逍遥食居不远,楚逍曾看见过,却没去过。 官府设下此擂的目的很简单,避免不必要的纷争,所有深仇大恨,都可在此擂上解决,不受制约,前提是双方都得同意。 此时,进来一个黑袍人,气势非凡,目光睥睨,找一处位置坐下,淡淡却不失霸气的声音传开:“店家,上好酒。” 当此人出现时,有些食客傻傻地愣住,此人不是无名小卒,正是当今武林盟主沈焕。 都没想到此人会这么快出现在这里,都有点大惊失色,这可是跺跺脚,整个武林都要颤抖的存在,甚至只要他想,朝廷都会因此受到波及。 现在朝廷和武林相处和谐,彼此执行自己的一套规章制度,井水不犯河水。 可这种和谐,完全都是由向往和平的沈焕盟主和一代明君华武皇帝换来的,两人都是当之无愧的伟大领袖,不会为自己的一己私欲而发动战争。 “玉儿,往哪跑啊?”沈焕目不斜视,却能注意到沈玉在往厨房跑,感知力超凡。 楚逍拿一壶美酒出来,一脸茫然,这人认识沈玉? 沈玉极不情愿地走到沈焕面前,咯咯笑道:“老爹,你怎么来了?” 此话一出,部分食客惊了,原来一直以来给他们端菜上酒的不是别人,而是武林盟主之女啊! 楚逍却面露轻松,却又流露淡淡不舍,沈玉父亲来了,那沈玉也就该走了,虽然不舍,但终归要分离。 “哼,要是我不来,我看你是不打算回家了。”沈焕大袖一摆,有点气恼。 沈玉拉住沈焕的胳膊,撒娇道:“怎么会,再过一段时间我自然会回去。” 听到女儿还想留在外面,脸色转黑,生气地道:“在外面还没玩够?” 沈玉揉捏衣角,默不作声。 此时楚逍站出来说道:“原来你就是沈玉的父亲啊,恕我直言,你这父亲当得可真不怎么样,女儿在外面浪荡近两个月,几次遇险,险些丧命,现在找到女儿了,却是这般态度,你考虑过沈玉的感受吗?” 一番话结束,食客就跟见了鬼一样,楚老板胆子也太大了吧,对面坐着的可是当今武林盟主,连一点面子都不给吗? 食客所想的一幕在接下来出现了。 沈焕横眉看向楚逍:“你是何人,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大呼小叫?” “资格?我照顾你女儿一个多月,还没说话的资格?”楚逍同样很气,这当爹的不负责任,还摆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真是活久见。 食客见状,表现得静悄悄,楚老板真有魄力,敢和沈盟主顶嘴,这场戏一定不能错过。 这句话噎得沈焕不知该说什么好,好久没人敢如此与他说话了,但这小子说得确实没错,他只好压住心中怒火,一把拉住沈玉,就欲离去。 “老爹,你放开我。”沈玉挣扎,却毫无作用。 楚逍快步踏去,挡住去路:“站住!” “你想撕破脸皮吗?”沈焕沉声道。 “点了酒,没付钱就想走?还有,沈玉不情愿回去,你这样强行为之,有点过分吧。” 沈焕扔下一两银子,说道:“银子给你,也不用你找,还有,这是我的家务事,用不着你个外人来管。” 噗嗤! 食客想笑,却又不敢笑,只能强行憋住,不用找了?沈盟主未免也太看得起自己这一两银子的分量吧! “一两银子怕是不够。”楚逍玩味笑道。 “不要得寸进尺。”沈焕怒道。 楚逍不废话,直接指向菜单,沈焕看去,老脸立马青一阵,白一阵,眼神中喷涌着无穷火焰。 “岂有此理。”沈焕大手一张,拍向楚逍。 这一掌看起来简单,却气劲超凡,竟是有着内力汇聚,只要被拍上,一般人绝对会身受重伤。 即便汇聚内力细微,但沈焕可是武林盟主啊,这一掌绝对不可小觑! 可这时,一个叫花子摇摇晃晃地撞了过来,直接撞开楚逍,沈盟主来不及收手,一掌拍在了叫花子身上。 就在众人以为那叫花子要被一掌拍飞的时候,令人惊讶的一幕出现了...... 第五十五章 御封厨神 从叫花子出现的那一刻,武林盟主沈焕就跟换了个人似的,心平气和地与楚逍交流,而且允许沈玉继续留在逍遥食居。 三年后。 逍遥食居的名气越来越大,名声再不限于长安,而是名扬整个大华朝。 那个看似弱不禁风的叫花子天天守在逍遥食居,为楚逍解决惹麻烦的人,而他的身份,在某一天揭晓了,他不是乞丐,而是武林盟主沈焕的师傅洪似海。 掌控最强剑式,第一个领悟到剑意的强者! 而第二个,便是那年轻有为的展剑臣! 这二人绝对是当今武林武力的巅峰,却经常去逍遥食居用餐,与楚逍谈笑风生。 要说为什么,只因菜肴越来越多,味道越来越好。 菜单上的菜肴随岁月增加是一方面,而楚逍的疾影刀工和戳面功皆以圆满,而自身,更是达到了内功境,能够借助内力做出顶级美食。 借此,逍遥食居由一家小店终是发展成为长安最大的酒楼,同样也是最好的酒楼,征服无数官僚侠士、千金小姐的胃,既让人爱,又让人恨! 自那次华武皇帝微服私访长安时,听闻逍遥食居的名头,便以大户老爷的身份去吃了一顿,然而那一顿,让当今圣上念念不忘,在长安城待了数日,日日都要去逍遥食居。 结果却有人知道了其身份,暗地里刺杀,由于武林第一人洪似海的存在,没能成功,而皇帝身份借此揭开,华武皇帝索性不再隐瞒,并且发出让楚逍进皇宫当御厨的邀请。 来自于皇帝的邀请,这是无数人都求之不得的,然而楚逍却表示只想当一个小厨子,永远在长安城,一直到终老。 华武皇帝见楚逍意志坚定,便不在强求,回宫后,特邀楚逍进京,为满朝文武做菜。 而楚逍的厨艺,在此时达到巅峰,满朝文武皆满口称赞,皇帝同样欢心。 不久后下发诏书。 【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庖人楚逍尝百姓疾苦,品百姓欢愉,遂以食材为基、灵气为引,烹世间之美味,行天下之一绝,特封为当世厨神,奉神像以供万民拜之。 钦此! 华武二十二年正月初九日 】 之所以选择正月初九,是因为正月初九乃是天公的诞辰,而皇帝自认为是三界最大,就算是神位,也要由他册封。 世上第一位厨神,由此诞生! 岁月流逝,改朝换代,唯一不变的,便是那座神像,自供奉一来,便香火不断,因为他是当世厨神,掌管厨房百味,亦有不愁吃喝之意。 苍老的容颜被岁月这把刀雕刻出无数道皱纹,再没力气握住厨神菜刀,楚逍坐在残阳映照下的孤峰上,花白的半长发随风飘扬,执笔写下《逍遥食谱》的最后一笔...... 其中记录了所有菜肴的做法,传给子嗣,流传千古...... “这就是你祖父的故事。”中年人给一个听得津津有味的孩子说道。 “原来祖父是厨神啊,真厉害!”小孩一脸崇拜。 “楚老板,来一碗蛋炒饭。” “稍等。”楚铭伸手揉了揉孩子的头。 小孩充满向往,重重地点了点头,对此深信不疑。 或许,某一天,这个孩子,真能继承厨神之名,而且还能使它焕发更加耀眼夺目的光彩! 酒楼匾额上“逍遥食居”四个字,在午后阳光的照耀下,愈发惹眼。 逍遥食居,与世长存。 厨神之名,永不磨灭。 锅里舞风云,碗里动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