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也想不到》 第1页 人一生中,总会有一些重大而有意义的时刻。我现在就面临着这样一个时刻。也许这件事并不重大,但至少是有意义的。我是说,再有一个月,我就要从省林业学院毕业了。你们也许并不知道,四年前,我还是黄土高原山沟里的一个乡下姑娘。而现在,我已经成了一名大学毕业生。对于一个人来说,这种变化难道还不重大吗? 我已经拒绝了让我留校的要求,而坚持让学校把我分配到我们家乡那里的地区去工作。同学们中间很少有人能理解我。他们嘲笑我是个十足的「乡下佬」。因为放弃在大城市工作的机会,而跑到一个荒凉的山区去吃苦,似乎太愚蠢了。 我承认我是个乡下佬。我热爱我们的乡下,正如城里的人热爱他们生活的城市。一个人总有一条根深深扎在某一个地方。我的故乡的确荒凉而贫瘠。那里,严寒从头年十一月一直要蔓延到第二年清明节以前。那里的春天也极其短暂,而且塞外吹来的大风常常把毛乌素大漠的沙尘扬得铺天盖地,把刚开放的桃杏花打落在了地上。 但是,那里也有许多好日子。我们的美妙的时光是从夏至以后开始的。这些阳光明媚、清风习习的好日子一直要延续到另一个冬天开始。在这些日子里,大部分都会是好天气,尤其是三伏天,天蓝得耀眼,充足的阳光照得大地一片金黄,但并不像大城市这样闷热,白天和晚间都有凉慡的风吹拂着大地,给人和万物以亲切的抚摸。 四年以前,我一直就生活在那里,除过读中学在县城,从来也没有远行。自从考入省林业学院,来到这繁华的省城,四年间,我无时不在思念着我的故乡。有时候,在学校三层楼的宿舍里,我常常梦见小时候的那些夏夜,我跟父亲睡在打麦场上,点着艾绳火熏蚊子;让凉风吹拂着裸露的胳膊;数天上的星星,听小河水的喧譁……有时候,城市某个地方偶尔传来一声鸡啼,我就忍不住哭了。这可是乡下的声音啊! 我之所以坚持要回到故乡那里去工作,不仅仅是我眷恋和热爱它,更主要的是,我学的水土保持专业也只有在那里才能大有作为。我当初报考这个专业就是为了最后还能回到那里去。我爱家乡的山山水水,我就想用我自己学到的知识去把它变得美好。这个想法在我小时候就有了。 说实话,我从内心里看不起我的有些同学。他们虽然来自乡下,却鄙视乡下。我平时很反感他们鄙薄自己的家乡,这正如一个人谈论自己父母的缺陷会引起别人的反感。现在,这些人正千方百计想留在城市工作,哪怕让他们蹬三轮车也愿意留下。我并不是说我的思想境界就有多高。但我总觉得,抛开旁的不说,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总应该有一种勇于献身的精神。尽管我们现在的生活中享乐是一种普遍的时尚,但我认为生活中崇高与低级的界线从来都没有模煳过。当然,我并不愿意过多地指责我年轻的朋友们,因为归根结底,人们对生活和幸福的理解取决于每个人自己的认识。这种认识很难统一。我是准备走自己的路,但我也愿意为另外路上的朋友们祝福。好了,离别的时刻就要到来。我们都要像离巢的鸟儿般飞向四面八方,不管在哪一个天地里飞,我们都得将开始用自己的翅膀飞。这就是说,我们要开始独立生活了。 所有这一切都让人激动。它使人兴奋,它让人愉快得有点颤慄,京让人烦躁不安,它叫人彻夜不眠…… 当然,我的激动还有另外一些原因,现在我也可以不害臊地谈一谈,不过,说出来也许你要笑话。 除过毕业的激动外,我同时想到,我和一个男人共同生活的日子将会临近了。这恼人而甜蜜的想法,时不时来纠缠我,弄得人心神不安。你千万不要误会我是要和他马上结婚。不,这一两年不会的。虽然我和他都来自农村,但我们已经接受过高等教育,不会像我们在乡下的同学那样早婚。我是说,我和他将要以未婚夫妻的关系分配到同一个地方工作。他是省师范大学中文系的应届毕业生,是我的同乡。他们村离我们村只有五里路,我和他从小学一年级就同学,拿句俗话说,我们是青梅竹马。不过,我们早商量好了,毕业后不回我们县,而要到更往北的一个地区去工作。那里一半山区,和我们的家乡一样属黄土高原,另一半已经是毛乌素大沙漠了。我们中学时曾一块去沙漠中的一个县城参加过体育运动会,被那里荒漠而壮丽的风光深深吸引。我们曾站在古城雄伟的烽火台上,热血沸腾地约定:将来我们一定要到这里来工作。当时这多半有些孩子气。但这多年里我们可一直认真地对待这个孩子气的想法。请不要见笑我们,人在少年时候的某种想法,说不定会在一个人一生中起作用。至少,我们现在仍然忠于这个当初的誓言。我的朋友为此写守不少诗。他喜欢写诗,往往比我更富于浪漫的激情。我喜欢他,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至于我,从小就比较喜欢一种激盪的生活,并且对此抱有一种执拗的态度。不要因此就认为我是个「假小子」。从一切方面,尤其从感情方面来说,我是一个地道的女孩子。 现在我常常想像我们已经到了那里。那地方开始我们会没有熟人,因此我们将格外贴近。我会和他在异乡陌生人的目光下,一块散步,一块看电影。说不定我还会忘掉本地习俗,像后来我们在这个城市一样,挽着他的胳膊走路。这肯定会招惹许多嫌恶的目光。我有趣! 我肯定会时不时去他的单位,他也会时不时到我的单位来。说不定我们还得买个煤油炉子和一些炊具,以便在星期天一块开小灶。这些东西当然会放在我那里,因为我是女人。天啊,真可怕!我还想到我们以后会有一个孩子。我喜欢胖小子,但他说他喜欢女孩…… 现在我该来说说,我口口声声提到的那个「他」是谁了。 他叫薛峰。如果你读过省文学刊物《北方》去年的第五期,你就会看见他在上面发表的一组诗《青春乐章》。不过,署名是雪峰,取他名字的谐音。不满你说,这个笔名是我给他起的。关心我们的人大概主要想知道我们现在和以后的事,因此关于我们的过去我只在这里简单地说一说。 大家已经知道了,我和他从小就是同学。初中和高中也是一块在县城上的。除过初中我们分在两个班外,小学和高中我们不仅是同班,而且是同桌。 在我们那穷乡僻壤,能进入县办初中和高中是极不容易的。那些有限的桌椅板凳几乎全被县城的学生争夺去了,乡下的学生大部分只能上社办中学——这意味着他们大部分初中毕业后就得回农村当庄稼汉。师资水平低和教学条件和简陋造成了他们大部分再不能深造。有的社办中学连外语课都不开,学生们怎么能考上大学呢? 我和薛峰用我们良好的成绩在县中争得了自己的位置。在我们整个一道川十来个村子里,我们两个是唯一进入这座神圣殿堂的。在初中升高的考试中,薛峰竟然考了全县第一名。我们从小到大,基本上经常在一块。城里上学时,星期六下午回家和星期天下竿返校,我们都是一块相跟着走。当然,这中间也发生过一些糟糕的事。班上的同学们曾挤眉弄眼地议论过我们。回村时,公路两边我们熟悉的庄稼人也曾粗鲁地喊叫我们是「两口子」。这一切是多么叫人生气。但是后来长大了,我自己在内心深处也承认我这一生不能再离开他了。当我朦胧地懂得爱情时,我就知道我喜欢的是他。我知道他喜欢的也是我。十九岁那年,我们离开家乡,一同考进了省城的大学。我以第一志愿被录取,进了林业学院水土保持专来;他是第二志愿,考到了省师范大学中文系。 上大学之前,由于我们小,关于我们之间相互喜欢的话当然谁也没有说过。上大学的第一年也没说。但这种关系实际双方在内心里早已明白了。到大城市后,由于人生地疏,我们相互间完全成了亲人。我们经常在一块会面,但倒不是在谈情说爱。谈的无非是学习和我们未来将要去的那个地方——那个有着广阔无边的大沙漠,有着蜿蜒的古长城残迹的福奇的土地。我说我要在那里栽许多树,种许多许多糙。他说他要在那里写出一些惊人的诗篇来。这些火热的生活多么叫人神往啊!一直到大学二年级的后半年,有一天,我们一块相跟着在街上走。他突然站住了,结巴着说:「小芳,你,挽着,我的,胳膊走……」我一下子脸烧得像炭火一样,赶忙朝四下里看了看。我看见街上有许多姑娘都挽着小伙子的胳膊走路。我犹豫了一下,就挽住了他的胳膊。两个人几乎都不会走路了…… 那天,他在商店里给我买了一条漂亮的连衣裙。我给他买了一件深蓝色的毛料上衣。 从那以后,我们就开始了真正的恋爱。一切和大城市里的任何青年男女一样。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自己当然经歷了无数甜蜜而新奇的体验,但这些东西对大家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因此也就简略了。 现在我再顺便补充几句我心爱人的长相:薛峰一米七五,个头不算低;身板茁壮而挺拔,神态潇洒,五官都恰到好处。这两年,他是比乡下时变化多了,身上的农民血统几乎已经看不出来,像个典型的城市青年了。 我敢毫不害臊地夸口说,我爱的这个人是一个漂亮的男子汉。 随着毕业的日子一天天临近,班上和系上都乱作一团。尽管分配方案还没公布,有些人通过关系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命运。于是,有笑的,有哭的,有闹的,有四处奔波找关系的,一切都乱纷纷的。我是平静的,因为我的命运我自己已经安排好了。系上的领导曾多次找我谈过话,想让我留校,但我拒绝了,请求把我分配在我要去的地方。领导当然再不会做我的工作,反而表扬了我。由于我和其他任何人没有利害冲突,因此全班同学还像往常一样尊重我。其他人之间就不行了,为了争夺一个好位置,或者怀疑某个人拆了自己的台,或者猜测某个人把自己已得到的位置挤掉了,明争暗斗,乱得像春秋战国一样。猜疑和怨恨瀰漫在共同生活了四年的人们之间,这情景真叫人难受。我同宿舍的李虹,前几天脸上还阴云密布,这几天突然又阳光灿烂了,据她说是由于我不留校,这个位置分给了她。她说她要感谢我。我向她祝贺,并且指出她不应该感谢我。她学习不错,加上从小失去父亲,母亲又长年有病,完全应该留在家门口工作。 吃过晚饭,李虹从校门口给我带来一封信。这是薛峰写给我的。信的内容很简单,让我在第二天上午八点钟到老地方去,他有些重要的事要对我说。他并且在「重要的事」几个字下面加了着重号。我敢说他没什么太重要的事。要不,他不会写信,而会骑车来找我的。第二天吃过早点,我借了李虹的自行车,就向我们的「老地方」那里赶去。我们会面的老地方是南郊公园的大门口。但通常我们并不到公园去,而是在这里相会,然后一块骑着车子去省第三医院后面一块麦田的水渠边。那里已经到了郊外,非常僻静。应该说,这儿才是我们真正的「老地方」。这地方我们去过不知多少次。我们在这里看着麦苗泛青,发旺,发黄;然后又看着麦子被收割,套种的玉米又长起来,吐出红缨,怀上棒子。我们在这里说过甜蜜的悄悄话,并且也偷偷地亲吻过……
第2页 我骑着自行车穿过繁华的大街。 整个城市都在火辣辣的阳光下喘息着。即使有风从迎面吹来,也是烫热的。行人有气无力,边走边擦汗。大街上瀰漫着一种懒散的气息。人们的精力和智慧也好像被太阳的热力蒸发了。到公园门口的时候,我看见薛峰已经站在了那里,自行车撑在旁边,车后座上夹着一个鼓鼓囊囊的黄书包,里面大概装着汽水、啤酒一类的饮料的点心。每次都是这样,吃喝的东西大部分由他买,但事后我给他钱。他花钱大手大脚,我得常给他支援。他看我来了,也不说话,就跨上他的车子。我们于是并肩骑着车子,到我们亲爱的「老地方」去。 路上,我问他:「有什么紧要事?」 他笑笑,说:「没什么,我想你了……」 我不好意思再看他,说:「才一个月没见面……你们实习完了?」「完了。已经开始进入分配阶段,整天驴踢狗咬的。你们那里怎样?」「情况差不多。反正咱们俩是世外桃源,没有人地来抢咱们的位置。」薛峰没说话,沖我淡淡一笑。 我们很快来到了我们经常光顾的地方。 在水渠边的小白杨丛中,薛峰把汽水、啤酒和一些点心放在随身带来的一块小塑料布上,我们就像过去那样紧挨着坐在一起。树和茂密的芦苇把他们和外面的世界隔开。这里已经远离喧闹的城市,四周围静悄悄的。首先照例是无言的亲热。这一刻几乎世界上的一切都被忘得一干二净,只有我们温柔的感情在心灵中静静地流淌。我记起了他给我念过的m·杜金的几句诗:一双目光深邃的大眼睛,闪烁得真是意味深长。沉默吧,你现在的沉默,比你吐尽言辞还会令我心明眼亮……过了一会,我问薛峰:「是不是真的有什么重要事?」 他又笑笑,没说话,回过头从身边的黄书包里拿出一张报纸递给我。这是昨天的省报。我很快在副刊上发现了他的名字。这是他和另外一个叫「轻松」的人合写的一首诗。 我这才知道他说的重要事是什么了。 我当然为他高兴。他的任何成绩都能引起我无法言语的骄傲。我不知为什么开始转弯抹角地盘问起他来了。 「这个『劲松』是哪儿的?」 「我一个班的同学。」他说。 「男的还是女的?」他大笑了,笑得把脸转到了一边。 「笑什么!你回答我!」 「女的。」他仍然在笑。 我不言语了。你们知道我此刻心里在想什么。 他又从书包里掏出个笔记本,从里面取出一张照片递给我。我没有接。他一下把照片堵在我眼前,说:「看这个女的漂亮不漂亮?」我看见他和一个男人的合影。我忍不住为自己刚才的醋意而不好意思地笑了。他说:「这就是劲松。」 「是笔名吧?」「是的。」「真俗气!现在还取这么个笔名,一股文革味!」 薛峰把照片收起来,说:「他叫岳志明,父亲是咱们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我说:「这首是他写的还是你写的?我真理解不了,两个人居然能合写诗!」「诗当然是我一个人写的。」 「那为什么署他的名字?」 薛峰沉默了一下,避开我的问话,说:「我最近准备写小说。我觉得诗容量太小了……」 「写好后再把『劲松』的名字也署上。」我挖苦他说。 他平静地看了我一眼,说:「我是准备这样做的。」 我真有点难理解他了。我毫不客气地说:「你讨好这个人,是因为他父亲是大官吧?你怎么也变成了这样一个人?他和他的父亲与你有什么关系,何必这样呢!」 薛峰不看我,拿一根树枝低头在地上划着名,说:「他父亲没有什么,可他母亲……」 「他母亲怎了?」「他母亲是省教育局分配办公室的主任。」 我一下子瞪住了眼睛,我惊异在看着在地上划道道的我的亲爱的薛峰。我敏感地意识到,是不是有某种变化将会出现在我和他之间?我同时也明白了,他今天的确有某种『重要的事』要告诉我,但这并不是他所发表的那首诗。 我问:「这又怎样呢?」 他停止了在地上划道道,抬起头,用胳膊搂住我的肩头,说:「小芳,让我直说吧,我们不能再回到我们当初说要去的那个地方!」「为什么!」我急着对他嚷道。 「我们要设法留在这个城市。只有留在这里,我们才能更她地发展自己。」「我们当初说过什么?」 「是说过……」「你以前可从没改变过主意。」 「正因为这样,一旦觉醒了,心里就更着急。」 我怎么也想不到,他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我一时无法反应过来,我只是急着问他:「你什么时候改变主意的?」 「我也不知道。反正我现在已经决定了。当然,以前没认真考虑,也没事先做工作,现在就是想些办法。我和岳志明合写东西,就是为这个的。我答应满足他的虚荣心,他答应帮我和你办事。我想到《北方》杂志社去工作,你就留在林业学院……」「不!」泪水不知不觉已经涌满了我的眼睛。「我已经给学校说过,我不留校。现在留校的人已经确定了。」 「这可以改变。」「不!不!不!」我当时只是这么嚷着,心里难受极了。我第一次朦胧地感觉到,尽管薛峰现在仍然用胳膊亲切地搂着我的肩头,但有一种东西已经横在了他和我之间,我感觉到了这个,不知为什么,却更紧地靠在了他的身上。 一种从未有过的悲哀和伤痛漫上了我的心头,就像看见一种可怕的疾病缠在了自己亲人的身上。是的,我不会嫌恶和躲避他,我要想办法让他恢復健康。我能做到这一点吗? 我已经慌乱到了这样的程度:我好像觉得他真的是病了,于是忍不住用手在他宽阔的额头上摸了摸。并不发烧,体温是正常的。我在急忙中讲不出什么大道理来说服他,保好央求他说:「我们还是回家乡那里去吧!我求求你,一辈子在城市生活我们习惯不了……」「慢慢就会习惯的。我已经习惯了。回去反而会不习惯!」他插嘴说。「那就从我们的事业来考虑。我学的是水土保持专业,回到山区和沙漠就能更好地发挥专业知识。你搞文学,也只有在生活中才能写出好作品来……」 「这不是理由。你的专业在大学能培养更多建设四化的人才。我留在文学刊物也就可以使自己的才华不致湮没。从五四以来的许多大作家都是编刊物的。至于生活,只要有活人的地方,就有生活。因此,这不能是我们不留大城市的理由。」他雄辩地说。「是的,这也许不是理由……」他从他的胳膊里挣脱出来,对他说:「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这样世俗了?我们所看重的理想,我们所看笪的献身精神,我们一直像孩子那样所珍爱的一切,你都一点也不要了?」我感到自己的心在怦怦地跳着。 「我们现在不是孩子了……」他说。 是的,我们不是孩子了。我亲爱的人!我们长大了,但我们却开始吵嘴,开始分裂。如果是这样,那么,我宁愿我们两个人永远都是孩子啊! 我感到头晕目眩,口干舌燥。我怎么也想不到在我们之间竟然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我望着他那张漂亮的脸,意忍不住冲口说:「那咱们分手吧,各走各的路!」他一下子从地上跳起来,吃惊地望着我。 我也站起来,又忍不住扑在他怀里,伤心地痛哭起来。我多么难受:为他,为我,为我们。 「小芳,回去想想吧,今天我们再不说这事了。我相信你会同意我的决定的。」他温柔地抚摸着我的发,轻轻地说。 我没有再说话。这并不是说,我已经顺从了他。 真热。我知道不仅天气热,我的心也在发烧。 一切都权衡过了,结论已经相当明确。剩下的只是用行动来使目标成为现实。过去那些想法——具体地说,就是到一个艰苦的地方去创造不平凡的业绩——不管那是崇高的还是狂热的,反正一切都已经退远了。从内心深处来说,这的确叫人有些伤感。向过去这样一些视为神圣的东西告别,总是一件很痛苦的事。这也如同我们希望成为大人,但却又眷恋着自己的童年。这个比喻不太恰当。不管怎样说,我和亲爱的小芳曾经共同制作了一叶理想的风帆。是的,风帆。这风帆一直行驶在我们心灵蔚蓝色的海洋里……但这叶风帆现在应该转向。是的,转向。转到现实生活逻辑所铺成的航道上来,而不应该再在理想的王国里任意飘游了。作为一个农民的儿子,我对故乡的山水和那里的乡亲永远抱有深情。我一直无法割断我和这一切的感情联繫,总想不管怎样,我还是要回到他们中国去。 但后来心情慢慢矛盾起来了。 说心里话,我虽然上的师范大学,按理就应该去做一名教师,但我当然更愿成为一个诗人。如果我像原来想的那样去山区,就只能到一个中学去任教。教师,那意味着无穷无尽地讲课,改作业,开会。如果再代个班主任,那就是成天跟在几十名二混小子的后头瞎折腾。这能写诗吗?诗人应该听交响乐,看芭蕾舞,进行广泛的交游,才能获得灵感。可是,沙漠里只能听蒙古风粗野的吼叫,看一望无际、没有任何生命的黄沙丘。几十里路上甚至连人影都找不见,写什么呢?也许只能去反覆赞颂那些可怜的沙柳了…… 我也许说得太过分了。是的,那里毕竟有雄伟古长城的遗蹟横卧在荒漠之中;驼铃,海子,烽火台,以及壮丽的落日和直升的炊烟,也都是诗。我想我就是留在大城市,今后一定也要去那里的。但这应该是一个诗人去漫游,而不是去充当那里的一个永久的居民。这正是我现在和过去想法和不同所在。当然,这一切变化是慢慢发展的。 我进大学后,渐渐发现,像我和小芳抱有的那种浪漫生活观点的人,几乎很难找到。所有的人都是实际的。他们一边拼命学习知识,一边拼命追逐据说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东西。 说实话,我一开始瞧不起这些人,自视自己的境界要比他们高。我曾经直率地对同学们说出我毕业后的打算,结是招致了一部分人的无情嘲笑。他们说我还停留在「四人帮」的时候,坚持要「上山下乡」呀,以后大家甚至渐渐不理我了,似乎我是一个怪物似的。我经歷了痛苦的孤独。 当时,我反覆从内心审视了自己灵魂的殿堂,再一次看到那里所供奉的东西仍然是崇高的。 同时,我也开始不抱偏见地观察和琢磨嘲笑我的那些人的生活观点。我当时是这样想的:既然这么多人所信仰的东西,我有没有权利轻易地去否定它? 一开始,我发现这些东西和我心灵中的东西还是对立的。我无法效法。尽管我在我的环境中孤独,但我有我的小芳。我只要和她在一起,精神便感到无比郐畅和激昂。这不仅仅是我深切地爱她,更重要的是我们有相通的心灵。她的美丽、善良和正直,她的火一样的热情永远使我迷恋和陶醉。我们经常在一块谈沙漠,谈诗,谈树,谈未来我们所要进行的工作……所有这一切都使我有勇气在我的环境里坚持自己的观点。我想只要我和小芳在一起,别说是去毛乌素沙漠,就是到冰天雪地的北极去也是幸福的。
第3页 回到学校的时候,我听到的仍然是一些老话题:如何走后门留在城市;如何逃避当中学教书匠的命运;用什么方法,在几年内取得什么样的学位;一个现代化的家庭应该是个什么样子;如果要从事一项事业,必须找一个没事业心的贤妻良母或者一定既要是贤妻良母又要有事业心等等。 不久,突然有一个人主动和我交朋友。这就是我已经提到过的岳志明。岳志明从一切方面来说一看就是个高干子弟。他能把浮华掩饰在质朴之中;能把俗气深藏在脱俗的表面下。本质是傲气的,但又可以居高临下地关怀别人。就拿穿衣服来说吧,外衣是不讲究的,但衬衣又特别讲究。大家都知道他是谁的儿子。班上有几个女同学都争着接近他,大概是想当省委常委的儿媳妇——尽管她们知道他已经和省军区一位副政委的女儿在恋爱。岳志明和我交朋友是我在报刊上发表了几首诗以后。我愿意和他交往倒不是因为他是某某人的儿子,而是他愿意和我交朋友本身。大家知道,班上是没人和我交朋友的。 岳志明一下子便给我打开了另外一个世界。 他把我带进了大门上有军人站岗的省委大院他们的家——顺便说一下,平时我路过这大门,甚至不敢用眼睛往里瞧一瞧。现在进这里竟然如入无人之地,并且连那些站岗的严肃的军人还含笑点头——这当然不是对我,而是向岳志明致敬。我跟着他坐着他父亲的小车,看过国外交响乐园那些令人陶醉的辉煌的演奏,欣赏过北京和上海来的芭蕾舞团激动人心的表演。这些高级的演出通常很难买到票,而我们连票也不要买,还能坐在最好的位置上。 与此同时,我的朋友还引荐我结识了他那个圈子里的许多非凡人物。这样的圈子通常都是一些确有才华的青年和一些虽没多少才华但出身高干的子弟组成。要么出身显贵,要么才华惊人,否则入不了这种圈子。我敢肯定,那些在大街上行走的普通人,决不会知道在这城市里有这么一些世界存在。我被岳志明介绍为「着名青年诗人」,因此也就堂而皇之地成了他们中的一页。我在这里听到过哲学方面的极其艰深的辩论;听到过艺术方面最新流派的介绍。萨特,毕卡索,弗洛伊德,魔幻现实主义,意识流,是经常的话题。当然还有中国的,外国的,古代的,现代的,未来的各式各样的话题。另外还可以去看一些内部电影;听什么硬壳虫音乐等等。我眼花缭乱,目瞪口呆。在这样的场全我只是用耳朵听,一言不发。我有什么可说的呢?我曾试图退出这个舞台,但这就像喝酒上了瘾一样,又一回也不愿缺。公正地说,我在这里还是获取了一些极有教益的东西。我增加了知识,扩大了眼界,看到了一些全新的天地。但我也为此付出了代价。我发现自己的意识、感情、心理都发生了一些变化。开始是些微的,皮毛的,后来就渐渐开始进入血液,开始燃烧起一种新的火焰,激盪起一些新的思cháo。我发现我很少再能用一种诗人的美妙的心情来倾听远方我那故乡小河朗朗的流水声;而耳朵里是交响乐排山倒海的喧叫和小夜曲轻柔的有点伤感的旋律。我也再很少追念起故乡的山水和野花点缀的土地,以及那微风吹拂着的绿色的山岗和打麦场上金黄色的麦堆;我眼前时不时旋转着的是那些造型健美的芭蕾舞姿和大城市里五光十色的场面…… 唉,我呀!我有时对自己的这种变化感到无比羞愧,尤其是我每次见到小芳的时候。每次她站在我面前,就像一个巨大的惊嘆号一样叫我的心不由得勐烈地颤动起来。她身上似乎永远带着一股清新的风,一下子就吹醒了我乱闹闹的头脑。我每次和她在一起,就更能清楚地看见她对我有多么珍贵。我一旦和她在一起,也就可以恢復一些我原来的东西。当然我也不愿过多地给她讲述我后来的许多遭遇。我爱她,我怕她产生误解。这我离开小芳的时候,我就身不由己地又卷进了我已描述过的那个世界。这一切是多少令人矛盾和痛苦! 到后来,我慢慢对我的两上世界都适应了。我甚至想在这两个世界中间取长补短,把自己塑造成另外一种人。我不愿变成纯粹像岳志明圈子里的那种人,但我也再不想和过去一样把自己束缚在那种单纯的意识形态中了。我自信在新的生活追求中,我也能掌握自己命运。 我感谢岳志明把我介绍给《北方》杂志社的总编辑—— 这是他父亲的老朋友。由于这个关系,我受到了这家杂志社的重视。在第三学年的暑假其期间,我被临时请到这个编辑部帮助搞工作。从编辑部的角度考虑,是用这种方法培养有才能的新作者,从我的角度考虑,我可以在这里学到学校所不能学到的东西。 我在这里勤奋地工作,并且把我看稿的诗歌组办公室经常打扫得干干净净,甚至还为其它部门殷勤地打开水。在这期间,我曾几次聆听了本省几位着名老作家的当面教海;听过几位在全国得过奖的青年作家的文学讲座课。最重要的是,一个多月里,我已经和编辑部的许多编辑以至总编辑本人都像朋友那样好了。我在这里写了许多诗,其中那组《青春乐章》被发表在了《北方》当年的第五期上,——据说后来这首诗编辑部还收到许多青年读者的来信。 暑假结束后,我是怀着依恋的的心情离开这编辑部的。说老实话,我当时曾想过,我如果能在这里工作一辈子该多好啊!当然这无疑是一个梦想。但不管怎样,我相信我给这里所有尊敬的人们都留下了一个好印象。这一切已经使我心满意足了。你会想像,这以后,我再想起沙漠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呢?沙漠啊,我和小芳所热烈着恋过的那个地方——那片神奇的土地,现在在我眼前已经是一片荒凉了;我看见那里只有一弯孤寂的残月照耀着的无边的沙丘和被道轻的蒙古风所吹乱的零星的沙蒿丛…… 认识和思想一旦改变,我一下子就火烧火燎地着急起来。 现在我想:我尽管不愿完全像岳志明那样去生活——这也不可能,但我想我至少应该追求一种在我看来更理想的生活——这生活将肯定再不会是去沙漠了。是的,我为什么不应该留在这座城市工作呢?当然,最好是能去《北方》编辑部。 我认为我已经从过去的一个深沉的梦中醒过来了。 但同时我又想到,我的小芳现在仍然还沉浸在那个梦中。 这不要紧。凭我们深沉的爱,我相信我会把我心爱的人从那梦中摇醒的。如果摇不醒呢?这也不要紧。只要她同意生活在我身边——带着她原来的梦生活在我的身边,这难道不也好吗?这本身也许就是诗。但是,我怎样才能实现我新的目标呢?我的专业是师范专业,按规定毕业后应该教书。当然也可以改变这个命运—— 不是有许多人就改变了吗?但这需要要强有力的社会关系。我没有这种关系,在我们家和亲戚中,我也许就是最有出息的一个了。我马上想到了岳志明,是的,现在只能依靠这个朋友了。毕业分配眼看要临近,必须要抓紧时间做工作。 当我对岳志明说出我的愿望时,他轻松地说:「这有什么难的?你就去《北方》编辑部好了。这事包在我上。我自己是不敢去那里的,那里工作确实要能来两下子,我吃不了那碗饭,弄不好给我父亲的老朋友丢脸,划不来。」 「那你自己准备去哪儿呢?」我问他。 「我准备去省剧协。那里好混。当然我并不是要去搞那些咿咿呀呀的戏曲。我想搞电视剧。现在省电视台还没设专职编剧,听说不久就设的,到时候再调过去,现在先过渡一下。」 他犹豫了一下,又对他说:「我有个女朋友在省林业学院……」他马上说:「这也好办。咱们到时去找找我妈,她在教育局管分配……唉,提起女朋友,我很苦恼,我的女朋友……」「怎啦?」我问他,「你的女朋友不是在省军区吗?」 「那个早吹了。我现在对高干的女儿反感透了,浅薄,自以为了不起,除过花钱和撒娇,屁都不懂……哼!我现在又看上一个姑娘,是平民出身。她虽然是个工人,但很有才能,长得也不错,而且爱好文学,已经在咱们省和外省的刊物上发表过几篇小说了……唉,我自己连一篇东西都没有发过呢,这方面好像配不上人家……」 「那你也可以写一写嘛。」我对他说。 岳志明立刻就从口袋里掏出一捲纸,说:「我写了一首诗,你能不能改一改?算咱们合作!」 「可以。」我说。当我在宿舍里看岳志明的作品里,不禁大吃一惊:这哪里是什么诗,简直是些胡说八道! 但没有办法,我只得给他改写。说是改写,实际上等于重写。一开始,我还想保留他的某几个句了,但不行。后来又看能不能起码保留他的几个字,可是最后竟然连一个字也用不上。诗「改」完后,我发愁了:我这样对待他的「作品」,他的自尊心怎能受得了呢?正在我发愁的时候。岳志明迫不及待地跑来催问我改写得怎样。我只好硬着头皮把我重新写的诗给他看。 他看了看,竟然说:「行!你改好了!」 我的脸红了,志明却若无其事地在标题下面署上了我们两个人的笔名——不过,他谦虚地把自己的名字写在我的后边。他兴致勃勃地拿着诗去了省报——他说他认识省报管方艺的副总编。就这样,我们俩「合作」的诗在省报发表了。 志明一下子对我更亲热了,他说他还准备和我合写小说,叫我过两天到他家去商量提纲,完了顺便再一块去省教育局找找他妈,谈一谈我的奶朋友毕业分配的事…… 到这时,我才想起,我要赶紧和小芳把这个问题谈明白…… 我和小芳在我们相会的老地方分手后,没回学校,径直向岳志明家赶去。我现在要马不停蹄地为我和小芳留在这座城市而奔波。忙碌,紧张,快速,在混乱中盯住目标大踏步前进,这就是大城市生活的节奏。以前我极不适应这种生活,现在可以说基本上适应了。记得刚开始上大街,我从来不敢骑自行车。就是步行,不是撞了别人,就是让别人把自己的鞋后跟踩掉了。过十字路口的斑马线,紧张得就像贼娃子一样。 现在我骑自行车奔驰在大街右行道的人流里,轻松而自在,就像组成这条生活长河里的一个自然的波浪那样运行。在通过诸如东门滩这样的自由市场的人海时,我的自行车也能像鱼在水里那般穿行。来到通向省委的那条宽阔的大道上后,行人稀少了,只有中心道上穿梭着一些拉起窗帘的小汽车,像箭一般地飞驰而过。两边的法国梧桐辐she出浓密的枝叶,给街面铺下了很宽的阴凉;头顶上赤日炎炎的蓝天只留了带了般的一条。
第4页 我在车上凑合着点着一支烟,一只手扶把,一只手抽菸,并把车速放慢了一些,以便在脑子里思索一些事。 我当然首先想起了刚才我和小芳的会面。 是的,可爱的小鸟!她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没有一点精神准备。她仍然在做着她的那些沙漠的梦。 当然,她是无可指责的。在不远的以前,我不是也和她一样坚持要到那个荒凉的地方去吗?我承认,从精神上业说,这种追求永远具有崇高的性质。凡是崇高的东西,都会引起人一种敬畏的情感,以致在背叛它的时候,使你自己都能感觉到一种灵魂的颤慄。我脑子里莫名其妙地冒出达·文西的《最后的晚餐》。这使我心里极不愉快。 但我也有为自己辩解的理由:我留在这城市,并不是干坏事。我在这里也许要比在沙漠里更能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能,这同时不也就对社会的贡献更大吗?再说,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的聪敏才智,也是现代我们国家所提倡的政策。这有什么可以称之为卑下呢?我在内心已经不知这样为自己辩解了多少次。当然,我也承认,城市优裕的生活条件也是一个重要的吸引力。但人们活着,不是应该生活得更好一些吗?世界上有谁反对这一点呢?我现在感到惊讶的是,我怎么能一下子就改变得这样快呢?我又感到惊讶的是,小芳怎么能这么长时间一点也没有改变呢?我相信她也会改变的。只要留下来,城市生活的巨浪会慢慢沖刷掉她思想中那些沉积已久的沙丘——这句话简直是一行绝妙的诗!已经到省委家属院的大门口了。我把自行车在对面马路上的存车处存好,就向那个已经进去过几回的非凡的大门口走去。站岗的军人立刻用警惕的目光盯住了我。我虽然跟岳志明来过几回,但军人不会记住我。我的脚步有些慌乱,心怦怦直跳,几乎像一个作案的歹徒一样。 「干什么?」军人威严地喝问了一声,就向我走来。 我站住了。哨兵走到我面前,再一次问:「干什么?」 我回答:「我找一下岳志明同志。」 「有证件吗?」我赶忙在口袋里摸学生证。糟糕!学生证丢在宿舍里了。我只好说:「忘记带了。我是省师范大学的,岳志明的同学。」 「你叫什么名字?」「薛峰。」「你先等一下。」军人说完便向哨楼走去。 我听见哨楼里传来拨自动电话的声音,接着便听见军人说:「喂,岳部长吗?……噢,志明,有个你的同学说他叫薛峰,现在在大门口。让进来吧?噢。」 军人出来,给我打了个让进去的手势,然后又笔挺地站在了原来的位置上。我赶忙往里面走去。进大门不远,我就看见岳志明穿着拖鞋,懒懒散散地走出来迎接我。我们一同走进了他们家的会客厅。 保姆给我们端过来两杯饮料。我一看,杯子里黑煳煳的,不知是何物。志明说:「你喝咖啡。这很不错,巴西的,速溶,不用煮。」 噢,这是咖啡。我以前只在外国小说里不断看过喝咖啡。我今天也喝了这种高贵的饮料。不过,我喝不惯,觉得有一种奇怪的苦味。不一会,听见门口有汽车停住的声音。这大概是志明他父亲回来了。是的,果真是岳部长。当他走进客厅里,志明马上给他介绍了我。志明父亲是个和蔼的老头,一听说是儿子的同学,便热情地和我握手,问我是哪里人,父母亲是干什么的等等。我非常抱歉地回答他的问话。我还从来没有和这么大的官交谈过,因此说话都有些结巴了。 组织部长索性坐在了客厅的沙发上,和我拉起了家常。他说我们家乡是老区,他解放战争就在那些地方打过仗,并且说出了我们那一带许多地方的名字。这一切使我心里深受感动。志明又告诉父亲,我就是和他合写作品的那个人。老头更高兴了,并且从刚才放在旁边的公文包里拿出那了张省报,说:「你们的诗写得很不错嘛!志明基础差,你要好好帮助他。文革中我和他妈关了牛棚,他没人管,耽搁了。他哥哥就好一些,去年考上了社会科学院的研究生……」 老头看来很爱他的这个小儿子,甚至像对待同志一样称他「志明」,而不唿小名。他看来对儿子能发表作品感到由衷的高兴。在这个好老头面前,我剎那间涌上了一种羞愧感。我同时也为志明感到羞愧。我知道老头并不真正了解他的儿子。是的,他爱他,但并不了解他。而更令我难受的是,志明竟然能毫不害臊地瞒哄他父亲,以致使这位组织部长竟然相信自己的儿子真能写出什么作品来。他可能是一个明察秋毫的组织部长,但也许是一个煳里煳涂的父亲。 他父亲要休息,志明便把我带到他的宿舍。 他的宿舍并不和他家的房子套在一起,而是在另外的一排的一个单间。这个房子的布置也是另外一套。新式的沙发床,小酒柜,十四英寸彩色电视机和一个四喇叭的录音机。墙上贴着电影演员刘晓庆和陈沖的大幅彩色照片。 我们开始商量小说提纲。 原来我们准备写一篇反映大学生生活的小说。但志明说,他听了一个故事很不错,可以说是现成的小说。「什么故事?」我问他。 他说:「我听的是社会上传说的一个笑话。噢,是这样的:某年某月,在某一列客车上,两个彼此都陌生的男人和一个陌生的女人坐在同一节车厢的同一张椅子上。那个女人正好坐在两个男人中间。结果,这两个男人都看上了这个女人。临下火车前,这两个男人都把自己地址写好——当然都还写了一些热烈的求爱话,把这个女人从头到脚赞美了一番。他们把纸条偷偷地往那个女人的口袋里塞去。结果两个人由于慌乱,把纸条分别塞在了对方的口袋里。以后,这两个男人就在两地互相通信,热烈地谈起了恋爱。谈到一定的时候,两个人都想很快和对方相会。他们于是就有信中约定,某月某日某时在某车站某个地方见面。结果一见才发现对方是男的。这两个男人就互相臭骂了一通,然后又各自在心里臭骂了自己一通,就各回各家去了……你看这妙不妙?纯粹是一个契诃夫式的短篇!」他叫道。 我听后忍不住皱皱眉,说:「我好像看见一个杂志上已经发表过一篇小说,就是这个故事。」 「是吗?太遗憾了!这么好个题材叫别人抢走了!」他丧气地说。我说:「咱还是按咱原来说的构思。」 志明说:「我今天脑子有点乱,咱改天再说吧……哎,你不是说你有个女朋友在林业学院想留校吗?咱干脆现在找我妈去。这事宜早不宜迟!你到《北方》去的事我已经给我妈说了。本来你两口子的事当时可以一块说,但我妈对这些事已经烦透顶了,只好先把你的说了……咱现在去呢!」 我很高兴志明的提议。我正是为此事而来。正是为了我和小芳的前途,我才耐着心和我的这个浅薄的朋友胡扯了这么许多。我们于是一同骑着自行车去省教育局。 到了教育局大门口,我要下车,志明说别麻烦了,下来还要登记,闯进去就行了。 我们刚进了大门口,就被门房老头在后面喝住了。他有点恼怒地喊:「年轻人连个规矩都不懂!怎么一闯就进去了?你们找谁?」我们尴尬地下了车,志明说:「我找我妈!」 老头气唿唿问:「你妈是谁?」 「高建芳!」「不管找谁都要登记!」老头不客气地说。 我们只好又退回去在门房登记完,才被允许进了院内的办公大楼。志明母亲是个大个子女人,头髮已经有些花白,穿着一身普通的干部服,看起来是一个很有魄力的领导。 当志明把我介绍给她时,她从椅子上欠起身和我握了握手。那手是生硬的,带着一种勉强,就像握住的是一个扫帚把。大概找她的人太多了,正如志明所说的:「烦透顶了。」 志明给他母亲说明了来意。我在志明说话的过程中,又及时作了一些必要的补充。 分配办主任眼睛厌烦地瞪着志明,听他说完。 她然后转向我,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态度平静地说:「类似的要求很多。大学生分配中谁去哪里,除个别特殊情况以外,权限都在各院校。我们没有权力直接干涉各院校的分配,因此我很难帮助你……」 我脑子「嗡」地响了一声:这下全完了! 我看了看志明,他若无其事坐在那里翻一本《中国妇女》杂志。我低下头,坐在那里窘迫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就像专门被传来受审的犯人一样。我在心里抱怨志明:既然是这样,他为什么要把我带来见这位铁面无私的法官呢? 那位法官又继续宣判道:「我这里不能搞这些不正之风。全省几十万大学生,如果这样一搞,岂不乱了套?再说,就是可以照顾个别人,但这传出去也会影响许多人的分配,到时不是给报纸写信揭发,就是到省纪委去告状,甚至结伙来我们这里闹……」我还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脑门子上已经冒出了汗水。我真想一拧身就走。这时候,我听见志明说:「妈,算了别说这些话了,都快下班了,我们还要回学校去……」 我听见这话,赶快站起来准备走。 志明母亲却拿起笔,从桌子上翻开一个笔记本,问我:「你的女朋友是哪个大学的?学什么专业?叫什么名字?」 希望之光一瞬间便像闪电一般照亮了我的眼睛。我赶忙一一回答了她的提问。我看见她把这些都写在了那个笔记本上。我她不容易才逃出了这个折磨人的地方。 路上,我对志明说:「根据你母亲的态度,我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志明却大笑了,说:「我妈那些话已在她心中录成了磁带,对来的任何人都要放一遍的。可怜的人!你竟然被这位牧师神圣的布道词快吓昏了!你放心,她该办的事会办,否则她为什么要记在笔记本上?」 我脑子里又「嗡」地一声,几乎把自行车都骑到了人行道上……生活啊,你又给我上了一堂课! 我怎么也想不到,生活一下子发生了这么些变化——或者说,我的薛峰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这变化无疑直接影响到了我。我怎么办?如果在我们小时候,要是薛峰坚持要干什么事,我就是心里不情愿,也会毫不犹豫跟着他去干的。可是现在不行。我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了。我二十三岁,并且即奖大学毕业。更何况,这是一些多么重大的事,能随随便便附和他吗?我想,一个人在这么大的年龄还缺乏主见,还不能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那说不定一生都要成为一个可怜虫。 我不能同意薛峰的意见留在这个城市,并不是我对这城市抱有成见。不,在学习、生活以至其它许多方面,这里的条件无疑要好得多。我坚持要去的那个地方是无法和这里比较的。我之所以坚持要去北方的沙漠,不仅仅是那里更需要我所学的专业知识,同时也是我自己的生活观点所决定的。我内心强烈要求我这样做。说句笑话,如果我已经是个老太婆,说不定我会愿意留在这里过一种较为舒适的生活。我现在正年轻,我愿意自己的青春在一种激盪的生活中度过;我愿意过一种充满创造乐趣、更为纯洁的生活。我知道为此要付出一些代价,要牺牲许多世俗的享乐。这一切对于在这个城市生活惯了的某些青年也许是可怕的。
第5页 可是,我的薛峰为什么也惧怕了,退缩了? 我怎么也想不通他现在会这样。 记得小时候上学时,我们在大热天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上山去砍柴,又饿又渴不算,连个歇凉的地方都没有,一架山上不长一棵树。在火辣辣的阳光下,我们望着那些光秃秃的山樑,说过我们长大后要在这里栽许多树,而且是果树;不光人能歇荫凉,还要叫树上结满果子。 到高中时,这个愿望仍然纠缠着我们。我们商量好考大学时都报林业学院。薛峰后来改变志愿报考师大完全是因为另外一件事。那年,我们在小学时的一个同学由于没能进入县立中学,在社办中学读完初中后就回去当农民了——没有考上高中。 他十八岁就结婚了。结婚那天,他请我们在小学同过学的人去「过事情」。 十几个小时候一块玩大的青年聚在一起,其间除过我和薛峰上高中,他们现在全都当了农民。严格说来,我们当时还都是孩子,却为我们其中的一个举行婚礼了。大家聚在一起,百感交集。有一个同学说,如果农村教育条件好一些,大家说不定现在还都在读书,可是……他说着便哭了,结果惹得所有的人都哭了,使得这场喜事办得像丧事一样。办喜事的那个同学的父亲把我们臭骂了一通。 回校以后,我和薛峰谈起这件事,都很伤心。薛峰当时说:「小芳,你将来还是上林业学院,让我上师范大学。毕业后咱们回来,你给咱栽树,我要为改变咱们山区落后的教育出一把力。我要当中学教师,将来最好能当个中学校长。我要鼓励我的所有学生都报考师范大学,让他们回来发展咱山区的教育事业……你将来当个林业站长什么的……」 我当时心里在充满了多么巨大的激情!虽然我们是两个孩子,但我们能为自己认识到自己应该肩负起什么样的巨大的责任而感到幸福和自豪。说实话,这一切使我们从那时起,心里就充满了为某种事业献身的庄严感。它甚至改变了我们的性情,使我人不再像过去那样任性的孩子气了。我们拼命学习,眼睛盯着我们的未来……我们如愿地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考上了大学。可是现在,薛峰却勐然要皈依另外一种生活信仰了。 是勐然吗?细细想起来,他身上这种弯化的迹象早已开始显露,只不过是爱情那绚丽的面纱遮住了我的睛情,使我没有认真地看待这些。这些迹象是什么呢?具体的例子我现在几乎举不出来。但我肯定早已察觉到了他身上所表现出来的那些变化。我的过错在于未能及时向他指出并且帮助他认识和克服这些不良倾向。结果导致了现在这样一种局面。 我知道,现在对他来说,重要的还不是留不留城市的问题,而是像通常人们说的:应该怎样做人。 无疑,在我看来,一种有害的东西已经渗入了他的意识。那天在水渠边,我发现他的眼睛都有点混混浊浊的样子。这多么叫人害怕,叫人难过。我知道,这样下去,他说不定将来会变成一个设机钻营、玩世不恭的市侩! 我决定明天找他再好好谈谈。是的,本来今天就应该去,但系里要开干部会,我是班长,必须参加。 下午开完会,我从会议室出来,看见李虹正急匆匆推着她的自行车从对面过来。我和她打招唿,她却把头扭到一边不理我。我看见她一脸怒气从我身边过去了。 我感到非常惊讶。李虹为哈这样对待我?我心想,是不是她家里出了啥事,以致无心和我说话? 我很快打问明白了:她那反常的情绪原来还是因为我。 有人告诉我:现在大家都纷纷传说我又突然改变主意,要留校了,因此又把已经确定留校的李虹分配到了离省城不远的一个山区林场;而原来想去那个林场的一个男同学,却被分配到了我原来要求去的那个沙漠地区。 受到伤害的这两位同学,原来都和我关系很好。可是,现在一下子就变成了我的仇人。他俩降过在班上的同学中间散布我的各种谣言外,同时骑着车子到处告我的状,并且要求组织重新恢復他们曾经得到过的东西,否则,决不罢休! 剎那间,一贯在同学们中间受到尊敬的我,马上就变成了一个伪君子、假先进。我受到了普遍的讥讽、挖若和攻击。 天啊,这是怎一回事?我煳涂了:是谁又把我留在了学校呢?而这个变化事先根本没有徵求过我的意见! 后来,我才一下子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是的,这肯定是薛峰利用岳志明母亲的关系而干出的事! 气愤和委屈顿进填满了我的胸膛。这种可耻的做法,已经严重地损害了我的人格——而这一点我一贯看得比什么都重要!面对这情况,我一下子急得手足无措。下午饭我连一口也没吃。我一个人来到体育场后边的小树林里,焦躁地转悠着,走着走着,头竟然碰在了一棵树干上。我抱住这树忍不住哭了:薛峰!薛峰!你现在把我置入了怎样一种境地啊! 我难道听任事情就这样成为现实? 不,这是无法让人忍受的。我不能接受这个事实。 我决定行系里的领导把情况问清楚再说。 我在系办公室找到了系主任刘文林副教授。 副教授一见我,还没等我开口,他就先说开了:「小郑,我们原来就想让你留校,你自己硬说不留。可你又跑到教育局找人,让把你留在学校。这是怎么回事嘛?你是党员,又是班长,这样折腾,我们的分配工作怎进行呀?我怎么也想不到,你会变成这个样子……唉,现在的青年怎能叫人尊重和信任……」头髮斑白的副教授扶了扶了眼镜框,长嘆了一口气。 我眼里旋转着泪水,一直等抢把话说完,才对他说:「刘主任,我也正是为这事来向您说明情况的。我并没有去教育局,也并没有改变我原来的主意……」 副教授瞪大眼睛问:「那这是怎么一回事?教育局分配办公室的高主任亲自给我打的电话!我当时就对她说,这个学生我们原来就想留校,是她自己不愿留……」 「那是我的男朋友去做的工作。」我说。 「男朋友,你的男朋友在哪儿?」副教授惊讶地望着我。 「在省师大中文系,今年也毕业。他想要留在省城,因此要让我也留下。」刘主任眼睛瞪得更大了,一下子不知自己该说什么。 我对他说:「您还是按原来的方案把我分到我要去的地方。让李虹留校吧,她学得也很好。再说,她家庭有困难,这您也知道,应该照顾她……」 刘主任沉吟了半天,说:「就我个人来说,我会尊重你的意见的。对不起,小郑,请原谅我误解了你。请相信,我仍像过去一样尊重你。你虽然是我的学生,但这四年中,我在你们班上最看重你的品质和学业……不过,你不知道,教育局主任她丈夫,就是省委组织部长老岳,曾经是我过去中学时代的校长……那是旧社会的事了。他爱人向我打过这个招唿,当时我也答应过,现在你既然还坚持自己原来的意见,我们当然会尊重的,但我应该给高建芳同志解释一下……」 我从刘主任的办公室出来后,太阳已经沉入城市西边的一片高楼大夏之间。几片红云抹在湛蓝的天上,预示明天又将是一个炎热的日子。 现在我无心再回到宿舍去,我要立即去找薛峰。李虹的自行车我是再借不到了。现在只好去挤公共汽车了。 经过一番转车的周折,我终于踏进了薛峰的房间。 我进来时,他和一个人正在商量什么小说提纲。我猜这个人大概就是岳志明。我原来准备一进门就向他发火的。但我克制住了,因为有生人。薛峰立刻向那个人介绍说:「志明,这就是我的女朋友,叫郑小芳。」「噢!」岳志明叫了一声,认真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站起来转身对薛峰一笑:「那你们谈吧,罢了咱再研究。」他然后很有礼貌地对我点点头,说;「你在。」就转身出去了。 岳志明出去后,薛峰从桌角上挂的书包里掏出一颗苹果,连同刀子一块递给我。我接过来放在一边。我无心吃。 我马上问他:「你是否找过岳志明他妈?」我明知道他找了,但我还是这样问他。他有点惊讶地问:「找过了……怎啦?」 我说:「她打电话给我们系里的领导,让我留校。」 薛峰一下子兴奋地站起来,说:「啊呀,志明的话说对了!他妈可真他妈的!你不知道,她当时曾一本正经地说她不能办这种事,想不到这么快就办了。这真是个口是心非的老太婆!」他的兴奋加上满嘴的油腔滑调,一下子更让我生气了。我忍不住大声说:「你把我在学校都弄臭了!犬家都叫我是口是心非的伪君子!我决不留校!我决不改变原来的主意!」 薛峰脸上的高兴劲顿时一扫而光。他不理解地望着我,似乎惊讶我怎么能说出这么些话来。 老半天,他好像才反应过来,说,「小芳,我好不容易才做通了工作……再说,我去《北方》编辑部的事已经基本决定了……」我气恼地说:「那你留你的吧!反正我要回去!」 他惶惑地望着我,一下子不知该说什么了。看得出来,他准备用某种雄辩的高论来来服我,但一时又找不到这种高论。 我自己也是准备了一套来说服他的,结果也只能用这么简短而明确的语言来说出我的想法。 此刻,也许实际上双方都知道对方要说些什么。之所以不说出来,是因为知道说出来大概也等于白说……谁也说服不了谁。沉默。我们都可怕地意识到,一道鸿沟已经明显地横在了我们中间。我们很难再像过去那样心碰心地交流思想和感情了。在过去那悠长的甜蜜的年月里,我们怎能想到会有今天这样一种场面呢?不知不觉中,天已经黑了。 薛峰默默地拉亮了电灯。灯光照出了他忧郁的脸和一双恍惚的眼睛。我咬住嘴唇,强忍着没让自己的眼泪流出来。我对他说:「你再去给岳志明他母亲说一说,我不留校了……」 我悲哀地望着我,说:「怎能那样哩……小芳,你再好好想一想,你别折磨我了……」 我看见,原来一个刚直的男子汉,现在已经像抽掉了骨头似的,软绵绵地站在那里,我的心几乎都要碎了。不管怎样,我是多么爱他。此刻,我多么想用我全部温柔的情感去抚慰他。但不知为什么,我嘴里还是生硬地说:「我想了不知多少次了,我决不会改变自己的主意。……」 我看见他的眼睛cháo湿了。 我心疼他,站起来想过去在他的头髮上摸一摸。 但他却误认为我站起来是准备走呀,突然暴躁地挥着手说:「你走吧!我的脑袋都快炸了!」
第6页 我一下子呆住了。我只好强忍着泪水,出了他的房门。 我把几滴泪水洒在师大校门口的公共汽车站上,然后跳上车,径直向省教育局赶去。我要亲自向岳志明的母亲谈谈,让她重新恢復我的分配单位。 我转了好几路车,带着奔波的疲倦和心灵的痛苦来到省教育局。我走进门房准备登记。看门的老头问:「你干啥?」 我说:「我找学生分配办公室的高主任。」 他不高兴地用手指了指墙壁上的挂钟。 我抬头看见,已经八点钟了。唉,我已经忘记了时间。 「早下班了!」老头嘟囔了一句。 我退出了这个大门,又来到了街上。 我想:只好明天一早上班后再来这里吧。 昨天,我被分配到《北方》编辑部的消息得到了证实。从系领导那里和编辑部领导那里,我都亲自打问过了,一切都是没有疑问的。这就是说,我留在了这座城市? 就是说,我做梦都不敢想的事,一下子就变成了事实? 真让人不敢相信!可这一切都是真的。高兴吗?当然……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能在这样一个蜚声全国的文学刊物坐一把椅子,多荣幸!多不容易! 我将和一些谢了顶的或者白了头髮的老编辑坐在一起,进行一种让别人羡慕的工作。我将借组稿之机,跑遍祖国的名山大川,写出许多四处传扬的诗歌,更重要的是,由于这个位置,我的诗歌就更容易发表。真的,只要我努力,说不定在几年内,我的名字就会被全国文艺界和广大读者所熟悉……我一整天兴奋得手足无措。 体验自己的喜悦需要一种与世隔绝的环境。于是我这一天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学校西南角的一片小树林里。 我陶醉在一种难以言语的愉快之中。我想到了命运与机遇;想到了许多得不到答案的神秘的问题…… 当然,我要感谢岳志明。他虽然并不令我十分钦佩,但他毕竟使我从一种固执而教条的思想束缚中解脱出来。他给了我宝贵的启蒙,使我重新确定了自己的生活观念,重新认识了自我存在的价值。「对,起码应该在西华饭店请他吃一顿!」我想。 不知怎稿的,我分配到《北方》编辑部的消息这么快就传开了!而且大家还都知道是岳志明为我活动的。 为此,我当然招惹了许多妒嫉和非议。大家都记起了我入学时说过的那些豪言壮语——这是攻击我最有力的武器。因为这武器是我自己制造的,现在可以反过来对付我了。 我并不为此过分地脸红。我在心里说:人都有过幼稚的时候。比如说,你们大家和我一样,小时候都是光屁股,而且认为那样好。可后来懂得害臊了,于是我们都穿起了裤子。你们情愿怎攻击就怎攻击吧!反正用不了几天,大家就都各自东西了。说不定你们之中爱写点诗的人,将来还会毕恭毕敬投到老同学的门上来呢! 我虽然为我的分配极其兴奋,但也有不愉快的阴影时不时掠过心头。这是因为小芳。 在短短的时间里,我们之间的感情就变得如此冷谈,这是令人难受的。看来她思想是一时难以转弯的。这个亲爱的、固执的人!我想:就是勉强让她留下来,一段时间也很难和我协调一致。 但我坚信,只要她留下来,她就会改变的。城市将会重新塑造她。我想,现在既然我的分配已经确定了,我就要把全副精力投入去做她的工作。最起码应该让她接受已经留下来这个事实。我抱着一种侥倖的心理,想她上次回去后,说不定这两天已经想通了——我多么希望是这样啊! 第二天上午,我想请岳志明去西华饭店吃饭。这是市内最着名的一家饭店,我只是和小芳在第一层的小吃部吃过饭,上面几层供应高级酒菜的地方从未光顾过。我最近在报刊上发表了几首小诗,有一点稿费,想稍微排场一些请我的这个老朋友吃一顿——我不能把这样一个花花公子领到普通饭馆去。志明没有在学校。我就去他家里找——结果家里也没有他的踪影,我只好又返身回学校。 返回学校的时候,正好路过《北方》编辑部的大门。 我忍不住从自行车上跳下来,停住脚步,向那大门里面投去热烈的一瞥。我看见了我曾经来过、并且以后将要长久生活和工作的地方。前院此刻静悄悄的,各种鲜花正在热烘烘的阳光下开放,一片五彩缤纷。新修的喷水池将一缕烟雾似的水流she向蓝空,水珠子在灿烂的阳光下闪烁着珍珠般的光彩。 如果通过那两行修剪齐整的冬青丛,穿过用碧绿的葡萄蔓搭成的甬道,走进大观园式的古旧的砖砌圆门洞,就会径直来到后院,来到一个安静中透露出紧张工作的所在——那就是编辑部的办公室。不久,我就将会坐在窗口朝东的那间宽敞的诗歌组的房子里。现在,房子里那架「华生」牌立式电风扇,大概正旋转着,发出轻微的嗡嗡声…… 本来我现在想去和熟人卿一会,但又打消子这个想法。我怕我熟悉的那些人会认为我迫不及待地想来坐在那神圣的位置上。我于是就又跨上车了,带着一丝说不出的甜蜜向学校跑去。我回到宿舍里,现岳志明这傢伙正坐在我的床铺上翻杂志。我对他说:「到处找你找不见!」 「找我干啥?是不是分配有什么变化?」他问。 我说:「分配没有什么变化,我是想请你去西华饭店吃饭。」他说:「我向来不反感这类邀请,只是今天不行了。一会我得去飞机场送个朋友,他是我父亲老战友的儿子,现在在国务院给一位副总理当秘书……噢,我倒忘了!薛峰,你那个郑小芳是怎么搞的?」他突然喊叫说。 「怎么啦?」我问。「你怎么找这么个对象?」 「究竟怎么啦?你说呀!」我感到有点紧张——是不是小芳出了啥事?「唉!」岳志明嘆了一口气,「我妈昨天回来把我美美数说了一通!她说你那个女朋友昨天早上去找她,说她坚决不留校,让我妈再给林业学院打电话更正……真扯蛋!把我妈都快气昏了!」 我脑子一下子嗡嗡直响:小芳啊小芳!我想不到你竟然这样犟牛顶墙!说真的,我此刻一下子对她怨恨起来了。 我隐入无法排解的苦恼之中。我也不愿意向岳南明解释什么,脑瓜子里乱闹闹的,便躺在了床上。 「你怎么能和这么一个女战士一块生活呢?」岳志明向我投过来讽刺的一瞥。「你准备怎么办呀?」他问我。 我没言语。我不知道该怎办。 「干脆!各走各的路!我看你现在也只能这样。」岳志明来到我床铺前说:「像她这种人,全世界也没几个。别人都是扑着命想留大城市。她能留下,可硬要上山下乡去!你留恋她的什么?她漂亮吗?噢,还算漂亮。不过,你到了《北方》编辑部,屁股后面不知有多少漂亮姑娘会跟着来的……要不我现在就给你介绍一个!我有个表妹叫贺敏,在省艺术馆工作,刚从省歌舞团调去的,舞蹈演员,比你那个女战士要俏多了,就在前几天……」 他已经扯远了。我只好说:「你别说了,我现在心里乱得像一团麻!」岳志明只好停住嘴,用梳子整理了一下头髮,说:「我得去飞机场了。」在他要出门时,我才记起请他吃饭的事,便对他说:「明天中午去西华饭店……」他应承了一声,就走了。 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心烦意乱。我真想不到,到情竟然发展到了这样严重的地步! 难道我真的就要和小芳分手吗? 我的眼泪不知不觉已经涌出了眼睛。 不,我不能没有她!如果我失去她,即使我留在这城市,我的幸福也是不完全的……是的,我无论如何还要去说服她,挽回这个局面来。不过,现在即使她回心转意,事情也棘手了。——志明他她是再不会帮忙了。可是,我马上又想起,林业学院不是原来就想让她留校吗?是她自己拒绝的。如果她现在改变主意,说不定还是可以和那里的领导周旋的…… 想到这里,我立刻从床上跳起来,决定很快乘公共汽车去小芳那里。我跳上跳下地转车,火速向林业学院赶去。 这多天,兴奋、焦虑、愁苦,加上失眠,再加上到处奔波,使我感到极度疲劳和虚弱。我在心里不由地感嘆:也许人为了幸福就得遭受不幸;为了活得尊贵就要忍辱负重;为了得到一些收穫,就得失去一些果实…… 我怀着一种沉重的心情走进了林业学院。 这座院校虽然没有我们学校大,但环境极其优美。因为是林业学院,树木当然特别多。许多树都挂着牌子——如果不看牌子上的介绍,你根本认不出这是什么树。校园到处都是浓荫匝地。地上只有些班驳的阳光点,像撒下的一些小金币。鸟儿在林木间欢悦地鸣叫着;一块块碧绿的糙坪修剪得非常整齐,其间点缀着五颜六色的花朵。进走这里,你就会忘掉这是在大城市之中,而像是漫步在一个幽静的林区。 我一边走,一边不由地想,如果小芳留在这里,这里就将是我们的家。吃过晚饭,我们会手拉着手,在这林木花糙间悠闲地散步;她唱歌,我吟诗…… 我心事重重地敲开小芳的门。 正好,宿舍里只有她一个人。 她看来对我的突然出现,感到又高兴又惊讶。 给我沏好茶后,她就用一种开玩笑的口气说:「我已经把你颠倒过去的又颠倒过来了……」她望了我一眼,带着一种深切的希望说:「薛峰,咱们还是一块回吧!……你现在来,是不是要告诉我,你已经改变了主意,要和我一块回咱们那里去?」她用眼光急切地搜索着我脸上的表情,神态就像孩子一样。我痛苦地把脸扭向一边。 停了一下,我只好直截了当对她说:「和你希望的正好相反。小芳,我已经确定分在《北方》编辑部了,我不能再改变这个主意。我来是再一次请求你,留下来吧!和我一块生活吧!我爱你!我离不开你!没有你,我不知道自己会怎样生活下去。……」我忍不住鼻根发酸,两只眼睛热辣辣地充满了泪水。她一下子沉默了。沉默了一会以后,她再一次说:「如果你真的还像过去那样爱我,那么,我就央求你和我一块到我们曾经说过的那个地方去吧……你知道,我也爱你,离不开你……」她的声音也有点哽咽了。「你为什么要这样讨厌大城市?难道这是一个烂泥坑?不是人住的地方?」我激动地对她说。 「不,」她说,「就条件而言,全省不会有什么地方比这里好。我是说——不,你也曾说过,我们应该去条件艰苦的地方工作,用我们的劳动和知识把那里也变得像这里一样好……」「可是……靠我们两个人去改变吗?沙漠已经存在了几千年——不,可能几万或几十万年了,现在仍然是沙漠。我们,或者说我们这代人就能把它建成花园?我们两个是救世主吗?」她惊讶地看着我,就像看一个生人一样。我看见她丰满的胸脯在剧烈地起伏着,嘴唇颤动了好半天才说:「薛峰,我真不相信这些话是从你嘴里说出来的……」她难受地扭过头,说不下去了。我自己也感到这些话好像不是我说的——但这确实是我说的。我看见她背转身用手绢揩眼泪。
第7页 我也真想放开声哭一场。我看见我亲爱的人那苗条而挺拔的身姿,此刻每一根线条都被痛苦扭曲了。一剎那间,我起想走过去,用我的手抚摸地秀丽的黑头髮,并且对她说:我亲爱的人!原谅我,我们一块去沙漠吧! 我真的走了过去,用手抚摸着她的头髮,但那些话我却说不出来。我仍然这样问她:「你究竟留不留?」 她转过身,朦胧的眼睛望着我,说:「不,薛峰……我们看来得分手了……」 分手?分手。她说的是事实。是的,分手。如果我们没有人向对方投降,那我们就只得分手。分手?分手……这难道是真的吗?我们什么时候想过这样一个字眼?可是,分手!现在已经不可避免地要分手了! 我站着,不知如何是好。 沉默。一切都是静止的。只有腕上的表在走动;只有我们的心在跳动。是的,时间在走着,永远是一个节奏;而我们的心在跳着,有时是那样平静,有时又这样激烈! 亲爱的人,让我们再说点什么吧! 可我们再说什么呢?是的,再没有什么可说的了——世界上难道还有这样悲惨的时刻吗?……分别的时候到了。我们无言地拥抱在一起。两个人几乎都要哭出声来。我最后对她说:「我相信你会在最后一剎那改变主意的。」她对我说了同样一句话…… 当我来到大街上时,城市已经是一片灯火灿烂了。夜幕了的城市景象无比辉煌。我上了一辆公共车,闭住眼,也不顾别人怎样看我,只管让泪水尽情地在脸上流…… 看来一切都无可挽回了。 但我每天仍然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等待薛峰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并且能对我说:他已经改变主意,将和我一块同行……有时候,我躺在宿舍里,听见门外有脚步声传来,心就由不得怦怦直跳,心想是不是他来找我?不管谁敲我的门,我都带着一种狂喜的侥倖心理去开门,希望我打开门看见的不是别人而是他。我曾在黄昏中的校门口无数次的熘达过,等待他的到来。或者在校门外不远处的公共汽车站,一次又一次在下车的旅客中搜寻过他的身影。有一次,我好像看见他终于夹在一群人中中间从公共车上下来了,当我狂喜地准备喊出他名字的时候,我才发现那并不是他,而是和他长得很相似的一个青年。 我成夜地失眠、伤心、嘆息;但我时时又抱有一线希望。 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这希望已经一天天接近破灭。再过两天,我就要远离这里,到一个新的环境中去生活了。 四年前我来这座城市时,是和另外一个人相跟着走来的。四年后的今天,当我离开这里的时候,难道是我一个人吗? 从早远的年月起,我对自己未来生活的全部考虑,都是和另外那个人紧紧连在一起的。就是在不久以前,我还怀着那么甜蜜的心情,想像过我们将怎样共同生活在那个陌生的地方。啊!难道多年来,这一切都是梦? 梦。这个梦做的多么长…… 也许他以同样的心情在等待着我吧?是的,他大概也一天天抱着希望,等待我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并且告诉他说,我将留下和他一块生活——他肯定也在失眠、伤心和嘆息。我似乎看见她经济煎熬得瘦骨伶仃,由于长期失眠而眼睛深隐(或者浮肿),头髮像一堆乱糙,走路都摇摇晃晃…… 我承认我在一剎那间曾动摇过,想用牺牲自己的志向去抚慰他。有一次,我曾经疯狂一般跳上了去他们学校的公共汽车。 但就在汽车即将开动的一剎那间,我又跳下来了。不,我不能这样做。这代价太大了。这意味着要改变我一辈子的生活道路,我不能因为自己一时的冲动而铸成终生大错…… 明天,我就要走了!铺盖和行李都已经打捆好,准备託运了。只是写着收件人地址姓名的那两块白布,还没有fèng在上面。 同学们都在收拾自己的行李,相互间依依不捨在作最后的告别。集体合影已经进行过了,要好的朋友们正在校园内或大门口的校牌下,分别合影留念。我忍受着痛苦,被李虹等一群女同学拉着一块在校门口照了几张合影。拿照像机的同学在按动快门之前,说着笑话,让大家笑。大家都笑了。我的嗓子眼里却不时涌上一阵硬咽…… 使我难以忍受的痛苦是,薛峰竟然连最后也不来向我送行。人啊,竟然能这样薄情! 也许有人现在该不理解我,甚至怪罪我到了这般田地,怎么还能爱这个薛峰呢?不。我的爱和当初一样深。如果不是这样,我此刻也许就不会再感到过分的痛苦了。而实际上我现在的痛苦愈加深重。人对人的爱,并不因为对方有了错误就一个子能割断的——如果是这样,也许这并不是真正的爱。人的爱情有时候要经任何其它感情更为复杂,不能用一般的是非观点来评价这种深奥的现象,而你们已经知道,就我们两个人来说,这种比血肉还要紧密的感情,已经那么深远了…… 下午系里举行毕业会餐,我硬着头皮去应付了一下。 这是一个非常容易动感情的场所。一切都沉浸在依依的惜别之中。有的地方在笑,有的地方在哭。那些已经确定关系的男女同学们,现在已经大方地紧挨着坐在了一起。一个喝醉酒的男同学正用一种狂野的嗓音朗诵郭小川的《祝酒歌》。接着,男女同学们一个接一个各自朗诵了自己所喜欢的一首诗。我当然没有朗诵,但在心里默念了拜伦的几句:无论我漂泊何方,你在我的心头上,永远是一团珍爱的情愫,一团痛惜……晚餐在热烈地进行着,我对这最后一顿丰盛的饭菜连筷子也没动一下。中间,我以不舒服为藉口,退席了。 我一个人在校园里无目的地随意熘达。 夕阳正在西沉,柔和的光芒从树木的fèng隙中斜she过来,像一缕缕金黄色的丝线。树上叫蚂蚱的合唱依然彼伏此起。远处传来柔美的小提琴声——不是拉出来的,像是放录音,这是协奏曲《梁祝》。我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转出了学校大门,又来到了公共汽车站在站牌下——这好像不是我的思想指示让我到这儿来的,而是两和腿自己决定走到这里的。 我来这里干什么?我知道我来这里是为了什么。 但我又说不出我来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是要去找他?我是在这里等他?我说不清楚。 但我清楚地知道,我是多么想见他一面啊——因为我明天就要走了!我想:既然我不会去告诉他我要留下,那么我就没有理由再去找他……但是,我亲爱的人!你在这最后的时刻,再来看看我吧!给我以祝福,给我以最后的一吻。要知道,过去我总是拉着你强有力的手一同上路的,现在却是我一个人要去远行了……太阳微笑着从远处的一片楼房后面消失了,消失在远方的地平线上。西边的天上仍然是明亮的,东边天上已经开始暗谈——一天又将结束。我一个人孤零零地站了一会,然后便转身急速地向我的宿舍走去,我觉得血液然间就在全身剧烈地涌动起来! 是的,既然现在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我的目光就应该投向前面。这一时刻,我从来也没有这样强烈地意识到我自己所具有的力量。我意识到,新的生活开始了!不管前面会有多么艰难,我将不会屈服和软弱。是哪个人说过:弱者,你的名字是女人。不,男人并不全是强者,女人也不全是弱者。让我们走着瞧吧!这样想的时候,我甚至感到了一个人也有一个人的好处。不必牵肠挂肚,不必情意缠绵。尽管失去了一些甜蜜蜜的成分,但也增强了某种坚挺的力量。 我回到宿舍后,几位原来约好的男同学正等着要去火车站託运我的行李。我把先前写好地址姓名的那两块布很快逢在了我的行李上,同学们就扛走了。现在,宿舍已经空了。同宿舍的人都已经把她们的东西收拾干净,带走了。她们自己大概也分别出去做这个时候应该做的最后一些事去了。我一个人在光床板上坐下来,准备在这里度过最后的一夜。火车票是明天早晨八点钟的。我将坐三个钟头的火车,然后转乘汽车,三天以后才能到达目的地。明天早晨,我大概六点多种就要离开这里。半夜,我躺在光床板上。我断言我今晚不会睡着。 一晚上我似乎听见了无数的声音,看见了无数和画面和人,也在心里说了无数话—…当然大部分话都是对薛峰说的。我竟然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睡着了。睡着的时候,又做了无数和梦。醒来时,已是音五点钟。 我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洗了把脸,很快收拾好了提包。我要走了。本来,隔避几个没走的女同学,说好要送我到火车站。我现在也不准备叫醒她们了。 我出了自己的宿舍,给这几个女同学住的房门上别了一张纸条,上面写了几句情长意深的话,就一个人悄然地离开了我生活过四个年头的地方。 当我跨出林业学院的大门时,我又回过头向它瞥了一眼。我顿时忍不住热泪盈眶。亲爱的母亲!你在四年里给了我知识,也把我培养成了一个可以独立生活和工作的人。我将永生惦念着你,并且不负你对我的一片栽培之恩。另了,老师和同学们!虽了,我的湖泊般的树林和绿茵茵的糙坪,以及糙坪上所有你们笑吟吟的花朵…… 经过两次转车,现在我来到了车站广场。 我内心涌动着cháo水般的感情,提着提包,随着长龙似的人群,慢慢地进了站,走进了自己的车厢。 我把提包放在行李架上,便在靠窗户的我的座位上坐下来。我看了看表,离开车时间还有十来分钟。 我把车窗上的大玻璃提起来,把头探出去,向进站口那里望去。不知为什么,我多么希望此刻能看见薛峰从那站口奔进来。旅客们鱼贯地从进站口走进来,我虽然不抱任何希望,但眼睛仍然不放过任何一个进来的人。所有的面孔都是陌生的。 突然,我浑身的血「轰」一下子全涌到了脸上! 我勐然看见:薛峰提着一个大网兜急促促地从进站口奔了进来。是他吗?是他。是的,正是他——我的薛峰! 我的眼睛像蒙上了一层cháo湿的雾,一下子模煳了。我大声喊叫他的名字!他听见了,即刻就跑到了车窗前,把一网兜水果塞上来,用手背擦了一下脸——是擦汗还是擦泪? 他难受地说:「……我不知道你今天走。你为什么不来找我?……你不能走!我……怎办呀?你下来吧……」 「我的行李已随车託运了……再见吧,薛峰,别忘了常给我写信……」「我永远等着你!我随时准备迎接你到我身边来……」 「我也永远等着你!我也随时准备迎接你到我身边来……」我们仍然在各自的现实中。
第8页 进站口的大门关闭了。 我看了看表,离开车时间只剩下两分钟。 车站上的工作人员走过来,让车下送亲友的人都退到站台上的白线以外。我很快掏出我的笔记本,从里面抽出一片丁香树的叶片,递给薛峰。这叶片是我刚才在校园里摘的,一共两片,一片给他,一片我将带着留作纪念。 薛峰接过这树叶,泪流满面,然后便离开车窗口,退到站台上的白线以外。我知道他会把那绿色的叶片夹进他的笔记本,很好地保存着的,我也知道,那片丁香树的叶子很快就会在他的笔记本里枯干的。但是,我亲爱的人,你的心应该常是绿色的。你不听人说,绿色象徵着生命…… 汽笛一声吼叫,列车剧烈地——颤动,就像人的心勐地一抽搐,紧接着,便缓缓地启动了。 我透过朦胧的泪眼,看见他在站台上绝望地撵着火车跑。 我伸出手拼命地挥动着,挥动着,向他告别,向他召唤…… 时间像流水一样涓涓而去…… 转眼间,我到这座塞上的古城已经七八个月了。 这座城市位于毛乌素沙漠和黄土高原接壤的地方。有趣的是,城南是黄土高原连绵不断的山岭,城北就是一望无际的毛乌素大沙漠。如果站在明代建筑的古城墙上,一眼就可以看到两种不同的地貌。而这座城市就像一枚图章压在一张介绍信的下联中间疑上。不论是黄土高原还是毛乌素沙漠,所能展现的全是一片黄颜色。据说黄色在生活中表示幸福,可在这大自然中却是荒凉的象徵。夹在黄土和黄沙中间的这座城市砖瓦建筑的房屋居多,呈现出一片灰蓬蓬的景象。可爱的绿颜色只是在城西那条河的两岸才能看得见。那里除过浓密的杨柳树带,甚至还有碧绿的稻身田。没有哪里的绿色比这里的绿色更惹眼——因为和这绿色形成对比的是大片大片的荒凉。 我来这里后方知,这座城市歷代都属于边防重镇。在古代,出这城,就到了当年所说的「胡马之地」。这里连年都曾在兵战之中。在那漠漠的黄沙之下,谁知道掩埋着多少人尸马骨。那时候,走出这城市,也就是本地民歌唱的《走西口》——大概就是到包头一带吧。遥想当年这深切而凄婉的歌声,如诉如泣如祝福,曾经和那单调的驼铃一起伴着寂寞的旅人,走过了那茫茫的、没有尽头的大沙漠…… 现在这城市是一个地区的所在地。它管辖的版图有台湾省那么大,人口约二百万左右。住在这城市的居民大概有六七万人。无疑,这座古城现在已经变成向沙漠进军的前哨阵地。再往北走,已经是蒙汉民混居的世界——那里已经是毛乌素大沙漠的腹地了;几十里路上看不见一棵树,我不见一个人的踪影……我毕业后被分到了地区林业局。 我很快就爱上了这地方。它的传奇色彩,它的浪漫情调,它的广阔而荒凉的大地,正是一个热血青年理想的乐园。 但我前一段的日子过得却并不快乐。这倒不全是因为薛峰——一想起他,仍然叫人痛苦不堪。尽管我们一直通着信,保持着联繫,但我们终究已经远隔万水千山。 我的不快乐主要是由于自己的工作。 我初来这里后,没有人重视我。一些重要的工作领导也不让我做,怕我干不了,因此基本上一直处于打杂状态。 后来,又让我去整理林业局的档案。这些档案从一九五五年开始,各种类别混在一起,堆得像小山一样。技术、计财、办公、业务、文书等等,多年来没人好好管理,现在如同乱麻一团。我得分类,换封面皮子,搬到太阳底下晒发霉了的部分,整天搞得头昏脑胀。除过吃饭,我整天钻在档案室里,单位上甚至于了还有我这么个人。 后来,有一件工作终于轮到了我。 林业局根据省上有关部门的指示,准备在一个沙漠农场大面积试验种植一种固沙植物花棒。同时还准备试栽一些桑树苗——有史以来,桑蚕可从来没在那个地方出现过。 这工作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当然,主要的劳动要依靠那个农场来完成。但局里需要抽调一个干部去那里,既是这项工作的领导者,又是技术指导——实际上是由这个人去主持两项重要的试验项目。没有人愿意去。因为那地方已到了大沙漠的腹地,离这个城市少说也有二百多里路。至天生活条件,无疑是极其艰苦的。而且实际上,这两项试验是需要它的主持者长年累月呆在那里的。领导找了局里许多技术干部,所有人都以一些堂皇的理由拒绝了。领导本身当然也不愿意去。 这正是我的机会! 我乘虚而入,去向领导请战。 正副局长都瞪大眼睛看我。他们不敢相信眼前这个黄毛丫头竟要求去完成这么重要的工作。 但他们还是被我感到了,加之又没人去,因此就决定把这个并不轻松的担子搁在了我的肩头。 我交待了局里的工作,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就一个人搭长途汽车去我的工作目的地。 此时正值三四月间,也是这地方一年间气候最恶劣的日子。大黄风卷着沙粒,没明没黑吼叫着。除过不得已外,人们宁愿一整天足不出户。虽然已是春天,但气候仍然极其寒冷。我裹着棉袄,坐在颠簸的汽车里缩成一团。 车窗外什么也看不见,天和地都被风沙搅得一片混浊。虽说是白天,汽车有时候还得开灯,道路大半已被沙埋没,只留了一点路的痕迹。人坐在汽车里,就像坐在风浪中的一叶小舟上,五脏六腑都要颠出来了。我感到噁心,但强忍着没吐出来。望着车窗外飞扬的沙尘,我心里不由地想:在省城,此刻人们大概已经换上了单薄的衣裳。风清日丽,公园里和人行道的垂柳已经吐出嫩黄的柳丝。一群一伙的人们,正以无比愉快的心情,在春天明媚的阳光下散步。林业学院各处的迎春花大概已经开得金灿灿了——不,迎春花已经凋谢,现在应该是桃花如火似霞的时候。大街上,那些爱打扮的姑娘们,早已经脱掉臃肿的冬衣,而换上了鲜艷的春装。她们一定为自己身体和胸脯的线条被重新勾勒出来而容光焕发…… 是的,那里的春天是真正的春天,而这里的春天比冬天还恶劣。冬天虽然寒冷,但风沙还要少一些,而一到春天,风沙几乎把世界都要埋葬了。 一阵寒风扑进车窗,我把自己的老棉袄往紧裹了裹,靠在椅背上闭起了眼睛……下午四点钟左右,我才在终点站下了车。 这里是一个公社的所在地,离我要去的农场还有十多里路。这段路只能步行了。我带着我的简单的生活用具——一个大网兜和一个小提包,打问了一下方向,就不停歇地向农场赶去。我走得很紧,因为天快黑了,我怕迷路。 我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土人。嘴里总是含着沙子,怎么吐也吐不完;眼睛被风沙吹得泪水直淌,因为逆着风,每走一步都极其艰难。走了约摸四五里路,我实在走不动了,就想瞅个地方歇一歇。左右环顾,没什么地方可以避风。只好席地而坐。 我坐在路边,任凭风沙吹打。无论远处还是近处,什么也看不见,满眼都是一片混浊的黄色。也听不见什么声音;只能听见风沙的吼叫声和自己的心跳声。心跳的声音现在听起来格外清楚。我歇了一会,又开始赶路。路只能勉强辨认出来。初次在沙里走路,软绵绵的,极不习惯,就是用很大的劲,也走不快。这时候,我突然听见身后不远的地方传来一阵拖拉机的吼叫声。这声音一下子打破了沙漠的寂静。 声音越来越大——看来是从我身后开过来的。 我站在路旁,准备给它让路。 拖拉机吼叫着开过来了——竟然是有方向盘的大拖拉机,后面拖着斗车。但没有驾驶室,拖拉机手坐在上面,浑身是土,像神庙里的一尊塑像。 拖拉机勐然在我身边停下来了,但发动机还继续轰鸣着。 那个驾驶员在车上弯过身看我。我只看见他的一排白牙齿。「你去哪?」他开口问我。 「去农场。」「听声音,我可以说你是个女人。」 「不听声音,我也知道你是个男人!」我对这个人的话很生气。「哈……」他笑了,「如果你愿意的话,请坐上来,我正是要去农场的……」我有点讨厌他说:「不了,我自己走着去。」 他大概也看出我生气了,赶快解释说:「我的确没认出你是个女的!因为你完全成了个土人。再说,这地方很少有女人……噢,女同志。女同志!你上来吧,天都快黑了,路还远着哪!」我有点犹豫了。正在我犹豫的时候,那个驾驶员已经从拖拉机上跳下来,走到我跟前,把我手里的东西拿过去,放在了斗车里。他的动作很敏捷,是一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 看来我只好坐这拖拉机了。 我踩着车轮胎上斗车,但车沿很高,怎么也上不去。 拖拉机手就站在我旁边,嘿嘿笑着,看我出洋相。我生怕他动手扶我。我一边继续往上爬,一边紧张地防备着他是否走近我。但他没有这样,这使我开始放心这个人了。 我终于勉强跨进了车厢。 他跳上驾驶座,转过头对我说:「手要把车沿抓牢,路不好,小心把你掼倒!因为顶风,把头拧到一边去,最好把眼睛也闭上……」他细心地安咐我说。 我忍不住问他:「你是哪个单位的!」 「我就是农场的。」他一边回答,一边戴手套。 「农场的?」我高兴地喊叫说:「我就是去你们农场搞花棒和桑苗试种的!」他惊讶地扭头瞅了我一眼,说,「为什么不派个男人来?」 「女的怎啦?」我看出他瞧不起我。 「女的?……噢,女的能顶半边天!」他嘿嘿地笑出了声,接着便启动了拖拉机。就这样,我坐着拖拉机,没用半个钟头就到了农场。这时天已经黑了——也许只是傍晚,由于遮天盖地的风沙,才使夜幕提前降落了。农场是个什么面貌,现在一点也看不见。 下车后,拖拉机手拎着我的东西,带我去找农场领导。现在我已经知道这个小伙子叫吴有雄。 吴有雄把我领到了一排亮着灯光的砖房前。 在中间一个房门口,他向里面喊叫说:「曹书记,有客人来!」房门打开了,出来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光头,体格魁梧——看来这就是曹书记了。 曹书记详细地看了看我,说:「你是郑小芳?」 「是。」我回答说。他笑着说:「好,好,好。地区林业局已经打电话了,说你要来,我们把房子都给你收拾好了……有雄,你给灶房的人说一下,让给这位女同志做饭……噢,先打些洗脸水端到一号客房去!」吴有雄把东西递给我,向我点点头,就走开了。
第9页 曹书记把我领到了准备好的「一号客房」里。 房间是极其简陋的——这我以前就想到了——不过比想的还要简陋一些。曹书记我把领到房间后,问候和安咐了我一番。他叫我吃完饭好好休息,其它事明天再谈。他临走前补充说:「我叫曹生荣。」洗脸水和饭菜都是吴有雄为我张罗的。 他已经洗过了脸。我这才完全看清楚了他的面貌:脸方方正正,肤色黝黑,年纪大概有二十七八,一副很纯朴的模样。我一再感谢他。他反而不好意思地说:「这有什么感谢的……」他把洗脸水和饭放下后,就走了。 我一下疲倦地坐在炕拦石上,感到头晕目眩。 稍微歇了一会,就先洗脸,然后挑着吃了几根面条。现在我只想睡觉,对于房间的其它状况,我也无心察看。 只是在脱衣服前,我详细地检查了一下被褥。 真叫人噁心!骯脏不说,一下子就发现了一个虱子! 尽管我瞌睡得要命,但在这床铺盖面前畏怯了。 没有办法!既然到了这样的环境,就什么都得忍受。 我举着煤油灯,费了好大的劲,仔细地把被褥上的虱子捉完。我打消了脱及服的想法,便和衣躺在褥子上,被子只遮住胸脯以下,就吹灭了灯,睡在了一片墨暗中。 外面的风在继续吼叫着,像大海的涛声那般汹涌。沙子把窗户纸打得啪啪价响,像谁用手大把大把扔在上面的。 尽管我瞌睡极了,但一躺在这黑暗中,反而又睡不着了。 不知为什么,薛峰的脸突然在黑暗中浮现在了我的眼前……是的,在这风沙怒吼的夜里,在这荒寂而陌生的地方,此刻我又不由地想起了他。他啊!现在怎样了呢?一切都像他当初想像得那样好吗? 我现在的一切都可以说相当好。 老实说,像我这个年龄的人,能有我这样的好运气是不容易的。人要知足而乐。先不说社会上那大批和我同龄的人在城市待业、在农村劳动了,就是大学毕业,要进入一个理想的工作单位也是很困难的。 而我现在已经是一个着名文学刊物的正式编辑了。 我在编辑部上班以后,几乎得到了所有老同志的喜欢。由于这单位老人手多,现在进来了一个青年人,大家都感到很高兴。我当然分在诗歌组当编辑。 这个组连我一共三个人,我先前已和他们熟悉了。其中的一位正休创作假,我和另外一个老编辑值班。这位老编辑叫吴洁,经常在全国各地报刊上发表诗作,是我很崇拜的一位诗人。老吴让我看初稿。他叮咛说,如果我认为不错的,填个稿签送给他;如果不行,我就可以直接退掉。 我坐在稿件堆积如山的办公桌前,开始了工作。工作量尽管很大,但我兴致勃勃。这工作叫人感到神圣而庄严。我,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人,就像法官一样,每天对无数人的稿件进进判决。我会让一些人充满欣喜;也会让一些人感到失望——当然,失望的是大部分人。因为投稿的人太多,而刊物每期只有十来个页码发表诗,所以挑选的数量是极有限的。 每天,我把大量的诗稿都分别装在信封里,抱到收发室退掉了,只选出少数十几首送给老吴覆审。而老吴还嫌我送的太多,让我再精选。一般说来,我对初学写诗的业作作者比较看重。因为我自己就是刚开始发表诗作,知道一个人能在《北方》上发表一首诗该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我愿意让许多陌生的青年朋友能尝到初次发表作品所带来的喜悦的幸福。 但实际上,这些诗很难发表。这倒不是说这些诗设水平,主要是作者没名气。刊物每期发表的大部分是一些名人和外刊物诗歌编辑们的作品。名人的稿件一般不会到我的桌面上,作者通常都是直接寄给老吴或休假的老林;有的甚至直接寄给主编本人;再由主编转给老吴,又由老吴送审主编。 有时候,老吴会把国内一位着名诗人的作品让我看。这当然不是说让我看能不能发表,而是让我学习。这些名人的诗,哪怕完全是胡扯,一般总是来稿必登。 老吴有时也向我徵求对这些诗的看法。我已经学会了油滑,不管这些名人的诗写得好不好,照例要大大赞扬一番。 但老吴有时反倒不以为然地说:「我看完全是平庸之作!」 平庸之作?是的,平庸。但你为什么又要发表呢? 不管怎样,这一切和我没什么利害关系——这并不影响我发表诗。我来这里才七八个月,已经在全国各地刊物上发表了十几首诗。很怪,现在每次寄到外地刊物的诗,几乎没有退回来的,都发表了。也不怪。因为我本人也成了诗歌编辑。不久,有些外地小有名气的诗人,寄他们的作品时,也开始在信封上写:「吴洁、薛峰收」。这说明我也成了个人物。 老吴对我很满意,经常在主编室说我的好话。 他应该对我满意。我除过努力完成好他交给我的工作外,组里的一切杂务,包括扫地、抹桌子、打开水,都由我一个人包了。这编辑部是个搞艺术的单位,但在日常生活中也要讲究艺术。这里虽然听不见什么争吵声,但并不是一团和气。有些无声的争吵比有声的争吵更厉害。等级观念是明显的。任何人都要在任何场所明白自己的地位,并以和自己的地位适当的方式说话、动作。你不能表现的太无能。无能在这里是站不住脚的。长期下去,说不定连行政人员都对你不屑一顾,说不定发电影票都把你遗忘了。这里对人的污唇不是打骂和训斥,而是干脆把你忘掉。 当然你也不能把才气显露得淋漓尽致。再高明的意见首先必须用谦虚的方法讲出来,否则有人会把你的好意见撇在一旁不管,而主要关注你的方法和态度,给你一个坏的评价。这里和任何地方一样,也少不了个把是非精,他们工作和创作都很平庸,整天打探各种人的各种事,到处传播,挑拨离间。看见谁工作好或者有能力,专门打击谁,一直想把这些人弄得和自己一样卑鄙和无能才甘罢休。总之,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在这样一个环境里,最聪敏的做法是埋头工作,默默地承担最繁重的劳动,而把一切荣誉和出风头的事让给别的同志。我一开始就小心翼翼。一切做的看来还算好。 我身上的血液终究太年轻了。不久,尽管我压制着不让燃烧,但还是沸沸扬扬的压抑不住。我渴望运动,但这里没有一件体育器材。老同志们的锻鍊形式主要是慢跑和打太极拳。我想唱歌,但这里最忌讳大喊大叫。我想天上地下地和谁聊天,但在这里肯定是一种浅薄的表现。这里一切应该表现为严肃、安静和学者风度。 我只有在下班以后,才能把自己还原成一个青年——上班时走路咱要慢、说话要慢,尽量要像一个成熟的人。 下班后吃过晚饭。我就骑着用积攒的稿费所买来的那辆「永久」型自行车,投入到了街上的人流里。 这永远沸腾和运动着的大街,总给人以说不尽的快乐。 我有时候没有什么目的地,只是骑着车子在人群中随波逐流。当然大部分是有目的地的:通常都是去看体育比赛,看电影,看文艺演出。我喜欢变响乐和歌舞晚会,不喜欢戏剧——尤其是传统戏剧。但我去的最多的地方却是戏剧家协会——因为我的朋友岳志明分在那里工作。到社会上工作后,我和岳志明仍然保持着一种亲密关系。除过单位上的同志,我在这个城市没有熟人,岳志明当然还是我生活中的一个重要伙伴。 隔那么几天,我总爱到岳志明的宿舍去泡上一段时间。他那里有立体声录音机和许多磁带,可以听国内外时髦的流行歌曲。他也不知从哪里搞来许多乱七八糟的消遣书,可以躺在他床上尽管看。如果碰上什么内部电影,志明也总有办法搞到票的。他对戏曲也不感兴趣,正试着搞电视剧。这事他当然离不开我,我经常帮助他构思和修改。我们合作的一个电视剧本,竟然被外省的一个电视台选中了。后来电视台又通知说,剧本宣传部门没有通过,不拍了。害得我们两个瞎高兴了一场——为庆贺此事,我们已经在西华饭店大吃了一顿。 不瞒你说,我的名字在本省文艺界已经人熟知了,省上其他单位开个什么会,也开始给我发请帖,同时,我每天都要收到许多业作者写给我的信和随信来的诗稿。给我的信写得极其恭敬,并且把我的诗吹上了天。 在编辑部上班时,也有不少作者亲自来送诗稿的。尽管他们之中有些人从年龄上说可以做我的父亲,但他们却开口闭口叫我「薛老师」。一开始听着极不舒服,后来慢慢也就习惯了。总之,我现在愈发知道我现在的这个位置是多么荣耀,是的,《北方》是省内外属目的刊物,而诗歌编辑只有三个人—— 我就是三个人中的间的一个! 现在除过工资我每月都要收入几十元稿费。这可以使我买一些质量较高的时新衣服,也可以不时去西华饭店那样的高级餐馆去吃一顿。有个好工作,受人尊敬,又不缺钱花,我能不愉快吗?也有不愉快的时候。我时不时想起小芳。一想起她,就如同一块黑云彩遮住了阳光,给我明亮的心境投下一层阴影。 不要以为我们分别了这么长时间,你就会认为我已经忘记了她。不,不会忘记的。 有时候,我在大街上的人群中走过,突然会一下子停住脚步,失魂落魄地站在道路上——因为我想起了她…… 我经济常起我们过去在一块的那些时光;想起她对我的那些甜蜜的、充满深情的爱。我怎么也想不到,我们现在竟远隔两地……她现在在哪儿呢? 当然是在风沙蔽天的漠里。她已经来信告诉我了——唉,我们后来的信也通的这么少了! 开始通信时,我们仍然在纸上继续着我们的辩论。我让她回来,她让我回去。结果还是谁也说服不了谁。到后来,两个人就几乎都没什么可说的了,只是像朋友那样给对方写信——而且间隔时间很长。时间的流水沖刷着我们感情的堆积,但它还是不能把这一切连根剜掉……这时候,编辑部一些热心的老同志开始关心起我的对象问题。许多人要给我介绍据说量些出众的姑娘,但我都婉言谢绝了。可是最近以来,我越一越为此事痛苦。 尽我不愿意承认,但现实生活仍然使我清醒地意识到:我和小芳最终结合的可能性越来越小了;即使我在感情上割不断对她的爱,但实际生活也迫使我最终不得不和她各走各的路。另外,我的年龄使我不只是想念一个我看不见的姑娘,而需要一个姑娘在实际生活中和我在一起。 每当我在街上或者公园里,看见一些多情的姑娘挽着小伙子的胳膊走种的时候,我就受到一种强烈的刺激。我也非常渴望有一个姑娘挽着我的胳膊走路。
第10页 我敢说,喜欢我的姑娘并不少。有些是留在这个城市的我的那些女同学她们常来找我谈天说地。有的时一些爱好诗歌创作的女作者,常拿着她们的作品来「请教」我,实际上是向我示爱。但她们之中的所有人我一个也看不上。因为所有的人出现在我面前,她们实际上就等于站在了一面镜子面前——这镜子就是郑小芳。她们没能比上小芳的。除过漂亮,我的小芳有一种女人难得的品质:质朴,从不矫揉造作,并且富于牺牲精神。但我现在只能面对现实。我简直不能忍受现在这种孤独的单身汉生活。岳志明了解的我的心情。有一个星期天。他突然把他的表妹领到了我的宿舍。他以前提起让我和他的表妹见面,我当时表示没有这种心思。现在,这傢伙居然把她领到了我的面前! 岳志明的表妹无疑是一个漂亮的姑娘。这漂亮甚至使我吃了一惊。她叫贺敏,完全是舞蹈演员的身材,脸像白色大理石一样光洁;最时髦的服装把她衬托的像一朵正在开放的玉兰花。 贺敏非常大方。到我宿舍后,她就毫不拘束地和我东拉西扯交谈起来。通过交谈,我感觉她知识还少,也并不浅薄。 我承认我一下子就动了心,迷上了她。我当时想,要是我和她一块相跟着出现在公共场所,一定会引来许多羡慕的目光。尽管我还不会全了解她,但我肯定已经爱上了她。 岳志明呆了一会就藉口熘走了。 这一天,我和贺敏单独在一块呆子很长时间。下午,我们甚至一块去西华饭店吃了一顿西餐。 上帝!我怎么也想不到,我和另外一个姑娘开始恋爱了…… 在风沙的孔叫声迷煳着睡了几个钟头,天就明了。 天明的时候,风仍然没有停。 我睁开眼睛,好半天才明白过来自己此刻在什么地方。 我跳下炕,把那床骯脏的盖收拾起来。 这时候我才留心了一下我的住所:墙壁是砖砌的,但房顶却是用沙柳捆子棚起来的。沙柳捆子呈弓形状,每一捆都像一条巨型蟒蛇,给人一种恐怖的感觉。 墙角挂着蜘蛛网;炕席上落着一层尘土——只是在放被褥的地方扫开一块。看来这房子好我没人住,为了迎接我,才匆匆收拾了一下。我看见地上扫帚划了一些道道,表示扫过了;而垃圾就堆了在炉坑里。房里一张油漆剥落的小木桌和一个没有靠背的小方凳,全都落满了沙尘。 使我惊讶的是,屋里竟然吊个电灯泡。我拉了拉灯绳,不亮。总之,房屋里一切都给人一种极不愉快的印象。 但我想,不论怎样,这里长时间就将是我的家了。不要紧,我能把一切都收拾好的。 我打开门,来到了院子里。风沙仍然飞扬着,但比昨天要小一些了,远远近近的景物都能分辩出来。 我怀着一种亢奋的心情开始在各处熘达,察看起了我将要生活的这个地方。农场有三排简陋的房屋,没有围墙。院子里到处丢弃着坏了的农机零件和犁铧。就是一些看来能用的机械也搁置在院子里,全部都犭着红斑——看来好长时间不用,也没人管。 院子里到处都是粪便,有一股臭烘烘的味道,看来这里的人都是随地大小便的。真的,我竟然没有发展而所以哪儿。 农场周围有一些农田,树木还算不少,但看来都是多年前栽下的。在农田和乔木以外的地方,还有一个植物圈,长着糙和灌木丛。这一圈植被的面积相当可观,但从生长情况看,也是多年的前营造的。东面像是一个大硷滩,白茫茫一片——那里没有什么生命。更远的四周,就是一望无际的荒凉的大沙漠了。我想,如果在夏天,从远处望这里,无疑算是一块绿洲了。这里有糙,有树,有庄稼。在大沙漠的腹地,这是不可思议的。这是一块宝地。可惜看来农场眼下的管理并不怎样。 我一边熘达,一边留心细看。除过三排房外,东面还有一排南北坐各的低矮的柳笆庵子。这是仓库,里面的粮食就堆在地上。从破烂的窗户可以看见一群麻雀在里面尽情地啄着。这进一步证实了我对这个农场管理方面的恶劣印象。 当我又转回到前面一排房前时,看见我昨天坐过的那辆拖拉机,还静静地停在院子里。 我突然听见有人说:「你起来了?」 我一惊。四并没有人,谁和我说话呢? 紧接着,我就看见是吴有雄。他从拖拉机斗车下面爬出来,手里拿把钳子,身上煳满了土和油污。 他拍打着两只手,对我笑笑,说:「这地方你两天恐怕就得逃跑了。」我说:「我准备长期住下去呢。」 「是吗?」他怀疑地斜视了我一眼,说:「……你还没洗脸吧?」「没有。」我说,「……这间房子是干啥用的?」我指了指旁边一座大房子问他。「发电房。里面有195型12马力柴油机一台,是照明用的,可惜坏了。」「能修好吗?」我一下子想起我房间那个电灯泡,便急切地问他。「这机器另外一个人管,他说修不好。实际上能修好……我看过了。」「那你为什么不修?」「我们有电灯没电灯无所谓,煤油灯凑合惯了……不过,看来你不是愿意用电灯吧?」他有点揶揄地对我笑笑,就又钻到斗车下面去了。这人有点怪。我转身朝我的宿舍那里走去。 就在我走的时候,我听见斗车下面吴有雄说:「我建议你今晚上试试拉一下你的电灯开关……」 我忍不住笑了:这人真有意思! 回到宿舍后,我先洗了脸,然后把房间仔细收拾了一下,并且把那床臭烘烘的铺盖搭在了屋外的铁丝上,让晾一晾。 收拾完后,我就去找曹书记(他同时兼任场长),以便商量种植花棒的事。农场工人下地去了。这里一早起来先下地,上午十点钟左右才回来吃饭。一排房子都锁着门。不锁的那间房子肯定是曹场长的。 我在门敲了敲。里面传来一个粗鲁的声音:「谁?」 听声音好像不是曹场长。 我说:「我找曹场长。」 「找我?……噢,进来进来!」 原来这就是曹场长。我推门走进去。我看见曹场长正和一个粗壮的汉子蹲在炕上喝酒。两个人看来都有些醉了,脸红钢钢的。 我一下感到很尴尬,站在地上不知如何是好。 那个粗汉瞪着一双醉眼,极下流地看着我。 曹场长醉意十足地用筷子指着那位粗汉,向我介绍说:「这是侯会计……你有什么么事?」 我站在地上说:「这次花棒准备种植八千多亩。量很大,光农场的工人怕忙不过来。是不是能在这个公社联繫一下,组织附近生产队的社员们帮助种呢?按规定我们林业局可以按劳动日付工资……」「那是你们的事!」曹场长突然吊下脸,「我们才不和公社打交道呢!我们连我们自己的事也转不开轴……当然,下种时,我们的人手都可以参加。其它事我们管不了!」 如同一盆子凉水泼在了我的头上。 我到这里来,原来是指望他们帮助的。想不到这位场长竟然这么对待这项工作。尽管他们是县办农场,不属地区管,但我们这项工作不是支持他们农场吗?如果周围的沙被固定了,不是利于农场今后的发展吗,……我看着曹场长那被酒烧红的胖脸,心里对他产生了反感。我现在知道,我刚才看见的农场那种破的景象原因在哪里了。 直令人痛!这么一个宝贵的地方,竟然让这么一个人来领导!我被曹场长那冷淡而粗暴的话呛得不说什么。 这时候,那个侯会计竟然举起他的酒杯,摇摇晃地递到我面前,嬉皮笑脸地说:「来!来!干上一杯!早听说了,咱们这儿要来个女人。真稀罕!就像沙圪樑上长出一朵玫瑰花!喝上……一杯呢!」我所愤地一拧身就走。 在我们出门的时候,听见醉了的曹场长说:「别……生气,侯会计……醉了……」我几乎是跑着回到了自己的宿舍。 我呆坐在炕沿上,真想哭一场! 怎么办?我没有想到这工作会遇到这么大的困难。这里艰苦的环境我不怕,但遇上这么些人可怎样开展工作呀,花棒的播种工作五月初就得开展,而现在已经到了四月下旬! 我突然想起了吴有雄。 是的,尽管刚和这个人认识,但我对他的现象还不错,我是否找他谈谈,看能不能帮一下忙呢? 我很快去找吴有雄,并向他说出了我的难处。 吴有雄严肃地听我说完,皱着眉头沉思了一会,然后他说:「我陪你去公社一趟。公社赵书记人不错,他肯定会支持你的。」我对吴有雄一下子充满了一种感激的心情,同时也对他产生了信任感。我问他:「曹场长这个人怎样?」 「怎样?」他嘲讽地一笑,「整天蹲在炕头那个侯会计喝酒,一天到晚发牢骚、嫌共产党给他的官太小了。我看共产党干脆不要让这些人当官。说不定事情还能办好。这个人来几年了,把好好一个农场糟蹋得一烂包,我看不惯,平时爱提个意见,就成了他和侯会计的分人……不过,我不怕。」 「你是哪个学校毕业的?」 「就在这公社中学毕业,读完高中,没考上大学,就在这里当了工人……唉,这可是个穷地方啊!从我记事起,这公社没有考上过一个大学生,也没一个大学生来这里工作……你是大学生吧?」他问我。 「我去年刚从省林业学院毕业。」我说。 「那你是来这个地方工作的第一个大学生了……你种完花棒就走吗?」「不。我准备长期呆在这里。我不仅要看看花棒长起来,还要在这里桑树养蚕呢!」 「是吗?」吴有雄激动了,「那可太好了!你别管他曹场长和侯会计什么态度,这里所有的工人都会帮助你的!你有什么困难就给我们说!」 我很高兴——这么快就有了一个事业上的热心支持者。 吃完午饭,我坐着吴有雄的拖拉机去了公社一趟。 公社赵书记正像吴有雄说的那样,是个好人。他热心地支持我的工作,说这实际上是给他以社办好事哩。他说播种花棒的劳力由他们公社组织,让我放心好了。什么时间要人,只要通知一下就行。下午回来后,我又找了一次曹场长。在他的房子里,我向他谈了我去公社的情况。 他的酒看来醒了,说:「那好……你是坐拖拉机的吗?」 我说:「是的。」他说:「唉,这个吴有雄!一点组织纪律性都没有!怎能随便把拖拉机开出去呢?」 我说:「她拉回来一车碳。」 「碳?现在又不需要炭!」 我突然听见大立柜后面人说话:「这拖拉机要变成专车了!」这是侯会计。我不知道这个下流的酒鬼在柜子后面。
第11页 我不愿和这些人磨嘴,就转身出了门。 下午,我详细地制订了花棒种植的规划。种多少亩,用多少种籽,需要多少劳力,计划几天完成,得付出多少工资等等都写成了报告。我准备上报局里,并且也给农场和公社各送一份。做完这一切后,天已经完全黑了。 我闭住眼靠在椅背上休息了一会。这时,我突然想起,我应该给薛峰写一封信。不知为什么,上次给他写信的后,好长时间了没有收到他的回信。是不是他出了什么事?病了? 我这样想的时候,突然听见外面传来一阵机器的轰鸣声,这声音不像是拖拉机的声音,是什么在响动呢? 我笑了。我记起了上午有雄对我说过的话。 我走过去,拉了拉电灯的开关。 黑暗的小屋子一下子被电灯光照得雪亮! 多么好,电灯!我兴奋地坐在了桌前,铺开纸在明亮的灯光下开始给薛峰写信——我要把我的新生活和全部喜悦的心情告诉他…… 我现在完全隐入到与贺敏的热恋中去了。 这一段,我几乎每天都要见她。除过上班,所有的时间都设法和她泡在一起。她是一是各方面都「现代化」了的姑娘。衣着不必说,爱好也是最时髦的。喜欢朦胧诗,喜欢硬壳虫音乐,喜欢现代派绘画,喜欢意识流小说。 虽然她的爱好不一定我就爱好,但我仍然装出和她一样爱好,甚至比她还要爱好。这全因为我喜欢她。 有一次,她硬拉我去看一个非公开的现代派画展。那些画我实在看不出个所以然来。有的画看起来就好像是把搅拌起来的各色颜料,随意倒在画布上的。至于雕塑,更是莫名其妙:有的是几切废钢管横七竖八焊接在一起;有的干脆就是一块形怪状的树根或者打掉几个豁口破碗——只不过下面都冠下名称。每件「作品」都配一首朦胧诗,读起来像咒一样难解。贺敏完全被这些「艺术」陶醉了。她津津乐道地向我评说这些「作品」的超凡脱俗之处。 我自己尽管看不懂,但为了投她所好,也就跟她瞎说一通。岂不料贺敏对我的瞎说评颇高,说我不愧是个诗人,见解极其精闢。这使我哭笑不得。仅从这一点上看,就可以知道这个「艺术展览」有多么荒唐。 不久,这个展览会就被查封了…… 但在这个城市,我们的去处是很多的。我们听音乐会,去游泳,去公园和孩子们一声挤着坐转椅,踏跷跷板……更多的时间,我都是在她的宿舍里度过,听西方那些古怪的音乐——那声音就像弹棉花一样,叮叮咣咣的。 当然,我并不感到这一切都是令人舒服的。有时候,我也能意识到,这种所谓「高级」的生活,实际上埋伏着一些危机。这将导致我完全可能变成另外一种人。什么人?我也很难说清楚。但我已经很难从这里拨出来了。我迷恋贺敏。 她当然也不是个妖精,而是一个具体的,漂亮的姑娘。正如我原来预料的那样,和她一同在街道上走过,总有许多漾慕的目光投向我。这极大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这种虚荣心也许青年男女都有吧? 这恋爱使我每天心神不宁。我的精力、智慧全用在了与贺敏的周旋上。为了博得她对我的更深的爱,我几乎每天都给她写诗——恨不得从她的头髮一直赞美到脚后跟上…… 由于精力不集中,工作无疑受到了影响。 糟糕的事终于发生了:我竟把本省两个稍有名气作者的稿子退错了——这个人的稿件装在了那个人的信封里。 这两个人最近本来就由于寄过多稿而刊物没用,心里很不高兴,现在又发生了这样的事,使他们非常气愤。 他们都直接给主编写信,反映这件事。 在编辑部的全体会议上,主编念了这两封信,并且批评了我。我本来在编辑部混得还可以,这下可完了。 紧接着,倒霉的事又出现了:我负责校对的一期诗稿,竟然出现了几处严重错误。这次不仅作者提出了抗议,连许多读者出投书编辑部,对这种粗疏而不负责任的工作作风表示了强烈的不满。编辑部上下立刻议论纷纷,都说这样下去,刊物恐怕没有多少人订阅了。我在编辑部一下子抬不起头了。 主编找我谈了几次话,狠狠颳了我一顿。 这些丢人事使我非常苦恼。为了弥补过失,我开始尽量克制着少和贺敏见面。我有时候躺在床上,脑子乱成一片,对自己的思想和生活理不出一个头绪来。我似乎意识到,在这些短短的日子里,我已经很难把握住自己了,就像醉汉驾驶一叶小舟盲目地航行在狂涛巨浪中,随时都面临危险,但又充满一种危险中的快乐。尽管我减少去找贺敏的次数,但她找我的次数却增加了,因此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实际上并没有少。 有一次,正是工作间休息的时候,大家都在院子里聊天。这时,贺敏却闯到这地方来找我。我尴尬极了——我早吩咐过她,不要在上班时间来找我,以免给我造成不好的影响—— 我在这里的影响已经不好了。 她的出现,立刻引起了编辑部院内一片无声的譁然。 她太显眼了!才是五月时光,就穿了一条鲜艷的裙子,而且头髮毫无拘束地披散在肩头。这种服饰打扮在这里只能引起鄙视。贺敏好像根本不在乎这些,走到我跟前,说有个事要对我说,但又不说出来——分明是个秘密。在大家看来,我俩似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 我脸烧得像一把火,只好把她引到我的宿舍里。 一到房子,贺敏的两条胳膊就勾住了我的脖子。我极不高兴地推开她,说:「上班时间你找我什么?有什么不起的大事呢?你也不看看这是个什么地方!」 我她不高兴了,说:「这是个什么地方?中南海?」 我说:「你这身打扮太刺眼了,我们这单位很严肃……」 「巴黎圣母院!」她刻薄地说。 「你究竟有什么事嘛?」我问她。 她说:「下午三点人民剧院有一场电影。现在离开演只剩半个钟头,打电话老是占线,我就跑来了。」 「你这不是开玩笑吗?我上班时间怎能去看电影?」我确实有点生气了。「不就算了。不过你可别后悔!」 「什么电影?」「《甘地传》!」「《甘地传》?」我一下子急了。我知道,这部电影已经风靡全球,并且得了多项奥斯卡金像奖。但这部影片我们国家没有进口,怎么会在这个城市放映呢? 我以为她在骗我,说:「这电影咱们国家没进口,怎能……」「这片子是美国可口可乐公司资助拍的。为了推销他们的『汽水』,带着这片子在全世界做广告,现在週游到这里来了,并且只能放一场。听说导演也来了,票非常难搞,这两张票是我缠我姑父才弄到的……怎么?你不去就算了!」 我赶快说:「我去!」真的,这个机会可不能放过!甘地是我小时候就敬仰的一位伟人,更何况这部电影名声这么大,不看太遗憾了。 我很快编造了一个清假的现由,给老吴打了招唿。就和贺敏一同骑车奔向人民剧院。 五月的阳光暖洋洋地照耀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 这是一年里一个美好的季节:寒冷已经过,炎热还未到来。人们换上了单的衣裳,尽情地让温暖的风吹拂着。街道两边的树木,已经全部换上了嫩绿的新叶,叫人看着十分舒心慡气。石榴树正在开花,在绿色中像燃烧的火苗一样耀眼夺目。此时,大街上穿裙子的姑娘几乎很少见,因此我身边的贺敏极受行人的注目。当然,这不像在我的单位,因此我并不为贺敏害臊,心里反而美滋滋的——让陌生的人们注目吧!这个过早地敢把自己的腿袒露在阳光下的时髦姑娘,正是我的女朋友!当我们来到电影院门口的时候,这里已经黑鸦鸦的聚集了许多人,看来大部分人没有票,只有怀着一种侥倖心理,看能不能钓个「鱼」。这鱼太难钓了,谁愿意放弃这个大饱眼福的机会呢?大部分人只好眼睛睁看着少部分人鱼贯进场。 进场的有的一看就是领导干部身分的人,但大部分看来都是领导干部的子女——一般都成双成对。 所有能进入这种场所的人,大概觉得这不仅是欣赏艺术,而且也是来显示某种地位和身分的,因此脸上都带着一种优越感。这使得进不了场的人羡慕中带着某种愤怒。 当我自己被贺敏挽着胳膊穿过人群,走向那个小门的时候,就像步入一个神圣的殿堂一般。那副样子虽然庄严但肯定经有点可笑了。影片如同想像的那般激动人心。赤身裸体、全身只缠一块白布的甘地,他为国家独立和民族尊严所表现出来和伟大献身精神,强烈地震撼着人的心灵…… 我敛声屏气地看完了这部电影。 我送走贺敏,仍然长久地沉浸在电影的情节中,甚至返回单位时都没有骑自行车,一直推着车子走去。 单位上已经下班了。我来到门房取报纸和信。 我一眼就看见了小芳给我的信。我一把拿起来,心里热辣辣地,像寒进来一把火。 我回到宿舍,用发抖的手拆开了她的信。 她用火一样热情的语言,描述了她在沙漠里所开始的生活和感受;并且仍然用那么赤诚的语言表达了她思念我的深情……我躺倒在床上,望着屋顶久久地发呆。我似乎看见她正风沙滚滚的路上向我走来,而身上也缠着一块白块…… 是的,我太对不起她了!我已经瞒着她和另外一个姑娘恋爱,而好长时间也不给写信。 我啊我啊!我即使没有勇气跟她去生活,但起码再不应该对她隐瞒自己和贺敏的关系了。 我决定马上给小芳写信,对她说清楚我现在的一切。 我写好信,又来到了大街上。 当我走到邮筒前时,手却抖得像筛糠一样,怎么也把那封信投不进去了。我看见邮筒上的那道fèng,像一个微微张开的严厉的嘴巴……我犹豫了半天,这封信还是没有投进去。 我把信又装进自己的口袋里,怀着极其痛苦的心情又回到了单位。 你不要以为沙漠的气候总是那么叫人讨厌。沙漠也同样有清慡的风,沁人心肺的细密的雨丝,以及别的地方没有的新鲜空气和洁净的地面。现在,一场雨过后,沙漠完全又是另一个面貌了。一些有水或者cháo湿的地方,绿色的生命已经顽强地生长。所有的乔木、灌木、也开始缀上鲜嫩的绿叶,给人一种生机盎然的景象。远处无边的沙漠,像一个巨大而动盪不安的海突然凝固不动了。真有意思!那些在初春的大风中滚动过的沙兵,现在却像无数头疲倦的黄牛卧伏在地,但它们还保留着运动时的姿态。沙丘的曲线妙不可言;整个大沙漠就是用这些互相衔接的、无数美妙的抛物线而组成。
第12页 农场周围更是变得让人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喜悦。由于这里树木多,从远方向这里看,已经是绿蒙蒙一片了。有些无名的小黄花,像碎金一般点缀在糙木间。如果在城市和肥活的平原,这些糙木花朵也许并不怎样令人稀罕,可这里是沙漠呀!我们的农场据详朱来只是一个低洼的滩地,由于远方的沙漠在大雨过后来不及吸吮它的水流,然后就漫过来,聚汇在了这里。年经月久,竟然形成一个大水潭。沙漠里的人爱水如命,见大自然给他们送来这么大一片水,喜欢得不得了。在热天,周围的农牧民就成群结队一这里洗澡、游泳,结果先后淹死远许多人。迷信的农民认为这水里养起了妖精,便用人工把这潭水排入了远方的波浪河。 水流走后,地上渐渐出现一层植被。后来就在这里建起了农场。经过十几年的营造,这里已经出现了大片的农田和林糙……现在我来到这里,正是企图扩大这片绿颜色的。 令人遗憾的是,这农场现在的领导人看来对我的工作并不热。但是,不管理怎样,既然来了,非要干出个名堂不可! 经过一段紧张的准备工作后,花棒的种植就开始了。 公社组织了九个生产队上百个人,准备把四千多斤花棒籽种播入将近一万亩的沙丘上。 这一天,远远近近的农牧民们,有的步行来,有的骑马来,有的坐着拖拉机来,纷纷聚集到农场西边的糙滩上。 我一下子成了一个大战役的总指挥,忙得前后乱跑。 吴有雄充当我的助手,和我分头给各队的负责人讲解播种技术。有雄相当灵,也爱钻研,我只给他说过一次,他就把有关的技术要求记熟了。 曹场长自食前言,推说农活忙,只给我打发来几个工人。但我并不沮丧,因为公社赵书记也亲自上阵来帮助我了。 播种工作进行得相当混乱,有人为了早完工,故意不按技术要求播种。我,有雄,赵书记,不时地在几十个大沙樑上跑来跑去照应。 经过两天乱闹闹的忙碌,播种工作基本搞完了。 当所有的人马撤走以后,我就不由得一个人在这些沙樑上转来转去,心情就像一个指挥士兵打了胜仗的将军一样视察激战后的战场。我极其快乐地想到,用不了几年,这些多少年寸糙不生的地方,将会被茂密的花棒所统治。那紫蓝里稼出粉红颜色的花朵,将会开满这荒沙野地…… 播种完后,我每天都往这些沙丘上跑。 半个月后,我终于欣喜地看见了第一棵花棒苗。 我兴奋得不知如何是好。我躺在沙堆里,看着这刚冒出地面的小生命,心里涌上一股甜蜜的感情——就像母亲看着自己刚出生的孩子一样。不知为什么,这时我想起了自己从毕业到现在的全部不幸的生活际遇;也想到了自己孤单一人到这里所受过的那些艰辛…… 我躺在沙丘上,躺在我的「孩子」的身边,望着白云在蔚蓝色的天上流动着,四野里静得没有一点声响。远处农场那边,偶尔传来一声马的嘶叫,才打破这梦一般的寂静。是的,多么寂静……人在静下来的时候,反倒容易想起那些五彩缤纷的人生场景。此刻,我又不由得想起了在省城和薛峰在一起度过的那些时光……现在,那里的石榴花一定又开得像火一样红了吧?亲爱的人还记得我们一起唱过的歌吗?「花儿为什么这样红?红得好像烯烧的火焰。它象徵着纯洁的友谊和爱情……」而城市郊外的麦田,现在肯定已经是一片绿汪汪的海洋了。我们两经常去的那个「老地方」,水渠两岸的杨柳一定长得像两堵绿色的墙,那清澈的渠水正喧譁着从其间淌过……一切,都成了过去。亲爱的「老地方」!我是再也不会去你那里了,但我永远记得我和他在你那里所度过的那些甜蜜的时光……是的,这一切都过了。但我无限的情思还通向那里—…那里有我热爱的人。尽管我们已经这样了。我仍然爱他。我怎么也想不到,这爱的最后结果将会是什么……可是他呢?他现在还像我爱他一样爱我吗?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收到他的信了。也许他忙,也许他到外地出差去了…… 在以后的几天里,我把一切又都忘了。我只是怀着一种疯狂的兴奋,从这个大沙梁跑到另一个大沙梁。我看见我的花棒已经大片大片从沙里面冒出来——无数的生命破天荒在这毛之地诞生了!可是,有一个沙丘上的情况却叫我伤心万分:这里的播种者竟然把种籽大把大把埋在地下,现在隔老远出来一大丛,大部分地方没有一棵苗。这是偷工所造成的恶劣后果。这意味着这座沙丘将来会像秃子的头髮一样稀稀拉拉——根本起不到固沙作用! 我回局限一下,这个沙后介我们农场工人播种的。我的愉快此刻一扫而光了。我几乎是跑着回到农场,去找曹场长。 曹场长正光着上身,和侯会计坐在宿舍外面。从那麻木的神态和各方面判断,这两个又是刚喝完酒。 尽管他光着上身,极不雅观。但我还是不顾一切走到他跟前,说:「曹场长,咱们农场工人播种花棒偷工。他们负责的那个沙丘都是把种籽大把大把埋在地下,现在……」「怎?」他瞪着一双醉眼看着我。 「你去看一下。」我说。 「你不看我醉了吗?」他非常可笑地说。 「你醉了也得去!」我强硬地说。 这时,旁边那个无耻的侯会计开口说:「哎呀,你这么厉害!曹场长的老婆也不敢这么说曹场长……」 我忍不住骂了一句:「把你的粪嘴闭住!」 「风嘴!我是雨嘴……」 「驴嘴!」曹场长醉醺醺地对另一个醉鬼说。 他现在勉强起来,回宿舍穿了件衣服,出来说:「看就看吧,已经成了那样子,看了又能怎?」 不管怎样,我得让这个醉鬼领导去看看。 我看他走咱的确有点东倒西歪,我只好去把有雄叫来。 有雄搀扶着曹场长,我们三个就一块来到这个沙兵。 曹场长尽管醉了,但也看到了他派去的人手做下了什么营生,醉脸上露出了尴尬。 「怎办?」他问我。「补种。」我说。「补种?」「嗯。」旁边的有雄对曹场长说:「这两天我不出车,把这事交给我吧。你只给我拨个人数,具体人我来找。曹场长,不管怎说,你是一场之长,咱们就这样搞生产,恐怕非烂包不可。实际上,现在已经烂包了!」 曹场长的酒似乎也醒了点,面有愧色地说:「确实烂包了……他妈的!我看还不如把这农场解散了!龟子孙们,只忙着回家路责任田,谁操心这农场的事哩?」 「那你呢?」有雄不客气地问他。 「我?我明说在这里混日子哩!过两年退休回城呀!我才不把这骨头埋在黄沙里呢!!我能来当这个烂场长就不错了,我不知道呆在城里的单位享福?」他振振有词,似乎有什么功劳了。我顾不上和他磨嘴,我只关心我的花棒。我对曹场工说:「一定要补种。」曹场长只好说:「补就补吧,让有雄负责找人去……」 第二天,我就和有雄带着一些工人,重新补种了这个沙丘。这些工人都很老实,又都是有雄的朋友,因此活干得既认真又负责。好了,开头的工作尽管难,但终于熬过来了…… 转眼间,三个月过去了。 不用说,我的花棒已经在沙漠里扎下了根。 我从早到晚,天天都在这几十个大沙樑上巡视着,以防附近生产队的羊群和性口来侵害。我在这些沙丘上洒下了许多汗水,但也得到了说不出的喜悦——劳动和收穫的喜悦,皮肤是黑了,手也粗糙了;衣服经常邋里邋遢,头髮乱糟糟的像一棵沙蓬,并且经常像男人们一样赤脚片走路……但我的心灵却从来没有这样充实过。 我现在也基本上适应了这时的生活,我的房子也变得像个女同志的宿舍了。有雄已经帮助我用柳条和废报纸煳了个天花板,把屋顶上那些「蟒蛇」遮盖起来。他甚至从城里捎回来一些白灰,把我的墙壁粉刷得雪白。 我先前已坐有雄的拖拉机回了一趟城里的机关,把我的铺盖和大部分生活用品都搬到了这里。我用画报把炕周围贴了一圈,房子里一下子变得洁净而有了生气。我还在门前种了一些牵牛花——现在它的蔓子已经扯长,常常在早晨或者晚间,把那鲜艷而相互的花朵缀满了我的窗户…… 沙漠里的夏天是一年间最好的季节。天高地阔。空气清新,甚至有一点甜丝丝的味道。当然,阳光是炎热的,但沙漠用它那松软的皮肤尽情地吸收着热量。太阳一落,很快就凉率下来。风是轻微的,吃在人裸露的胳膊腿上,像孩子的手掌在轻轻抚摸。农场周围在庄稼由于管理不好,长得并不景气,但仍然叫人喜爱。谷子有的已经开始抽穗;大片的向日葵正开得金灿灿的——那炽的花朵常常会引起人一种激情。 荞麦也正在开花,白粉粉的,像一片轻柔的云彩落到了田野上。农田外墨绿的沙蒿,鹅黄的沙柳,淡红的雾柳,都正在发旺。撵狼嚎糙像灰色的浓雾一般漫在洼地里。开小红花的秃钮子糙、肥头大耳的羊耳根子、棉蓬、抓地糙、马前糙、苍耳、苦菜、蒲公英、水灰条、旱灰条,点缀在灌木丛中。小路两边和房前屋后的土地上,形成了一个极其热闹纷繁的植物的世界。谁能想到,沙漠里还有这样的天地呢? 实际上,只要人的脚步可以到达的地方,就会有青糙、鲜花和其它的生命。 实际上,就是现在那些繁花似锦的大城市,说不定以前也是一片荒凉;是过去一代一代的人们用汗、血和生命的代价才开拓出来的——现在生活在那里的人们,是不是越过这一片繁华,用自己的眼睛看到过去这一页页人类劳动和创造的歷史呢?是的,幸福属于现在的人们,而光荣则属于过去的开拓者。我们有权获得前人创造的幸福,但也有责任继续为后代开拓……不要想这么多——这是常识。 为什么不想呢?我们在生活中往往忽略的是常识——而这往往也是重要要的。你们知道,不管我怎样认识这一切,但我现在生活的这个天地,给我带来的是说不尽的愉快。 为了我的愉快,我要深深感谢一个人,不用我说,你们也会猜出我的指的是谁。是的,我说的是吴有雄。他对我的帮助,你们已经看到了。最近,恶毒的侯会计已经在散布我和有雄的流言蜚语。我并不因此就躲避有雄。我像对大哥一样信任他。再说,这里谁都知道,我已经有了男朋友,他在省城工作——为了在这样一个全是男人的环境里生活,我早就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了这一点。 真热。许厌的夏天又来。这个城市立刻就像被扣在了一个大蒸笼里,不管穿多薄的衣服,白天黑夜都被汗水弄得浑身湿透。
第13页 我的心也是热的!现在,我和贺敏的受仍然处于热烈的状态中。 我承认,恋爱影响了我的工作。因而也响了我在编辑部的威信……现在我想起来了,自从上次我没把那封断交信塞到邮筒后,我已经收到小芳的好几封信,但我一直还没有给她回信。回什么信呢?如果说我现在已经完全打消了和郑小芳一块生活的想法,这是真的。但是如果说我在和贺敏的恋爱中已经把小芳从感情上一笔勾销,这可不是真的。每当想到她,心里就不由不客起一缕负疚的感情。我之所以下不了决心给她写信,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要是写信,我就不能迴避我目前和贺敏的关系——因此一直拖着。现在看来,这个装聋作哑的局面是很再维持下去了,我必须很快各她说明一切——我们要彻底分手。 分手? 是的,分手。分手就分手吧!拿凤姐的话说: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我经过反覆犹豫,终于下决心给小芳写了一封简讯—— 一封断交的信,寄出去信寄出去以后,我一个人在宿舍里偷偷哭了一场。不管怎样,我爱过她,我现在仍然爱她—…仅仅是不能在一块生活才弄成了今天这样一个下场。唉!我个人的一段歷史就这样被一封简短的书信结束了…… 但原我和她都能承受住这个痛苦。我们年轻,各自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流了许多泪水,心里反而轻松了。 从精神上说,我似乎卸掉了一沉重的包袱。现在我成了一个自由人。不用说,我把我的感情依附在了贺敏的身上,现在在我的眼里,她就是我的爱人。我整天开始在脑子里编辑着未来家庭生活的美好花环……为了知贺敏的「现代化」风度相适应,我用积攒的一点钱,买了一套上海出的时髦的青年装,三接头皮鞋擦得黑明锃亮,并且还买了一副廉价的蛤蟆镜。头髮也故意留长了—— 可惜不是串脸胡,因此无法留大鬓角。 编辑部的人都开始用异样的目光看待我。 我知道大家在背后怎样议论——肯定说我是受了资产阶级的影响。我不管这些。我是个青年诗人。——诗人应该浪漫一些,就是衣着穿戴也应和一般人不一样。大家议论吧!现在是新时代,难道只有剃个光头和穿一条大档裤大算思想意识好吗? 当然,不是为了贺敏,我也不会这样的。我希望同志们谅解我—…我现在正谈恋爱。你们大家也有过年轻的时候,也谈过恋爱吧?我整天头脑热烘烘地和贺敏泡在一起,两个人好得像一个人。可是,有一天,在我和她之间却出现了一宗不愉快的事。 那一天晚饭后,我和贺敏本来约好去和平电影院看香港电影《三笑》。这片子我们一块已经看过三次,但还想看一次。 我像通常那样,在电影开演前五分钟赶到电影院门口等她。但一直等到电影开演,她还没有来。这真奇怪:她从来在这种事上不失约。是不是出了什么紧事?我决定再等一会。 又过了有一刻钟,她还没来。 我的心一紧:是不是她病了? 我于是骑着车子,火急火燎地向她的单位赶去。 我进了省艺术的馆的办公院。她是单身,办公室也就是她的宿舍。院子里一摆熘房子都黑着灯。 好,她的宿舍亮着灯光——这证明她在。 我怀着紧张的心情来到她房门上,用指关节轻轻敲了敲门。里面竟没有声音。她不在? 我又用轻敲了敲,这才听见那熟悉的声音问:「谁?」 「我。」 听见贺敏「噢!」地叫了一声,接着就找开了门。 我进了门,一下子怔住了。我看见单人沙发上坐着一位风度翩翩的男青年。贺敏看着我,突然两手一拍,恍然大悟地叫道:「噢!你看我这脑子!我忘了今晚上还有一场电影哩!」她看了看自己的表,「完蛋了!开演已经四十分钟了……」 贺敏脸通红,看着我说:「真对不起……真对不起……我给你介绍一下。」她指了指沙发上的青年,「这是我中学时的同学,后来到了部队文工团拉小提琴,现在復员回来到咱们省乐团了……我们几年没见面……因此我把看电影的事也忘了……」那青年没有站起来,坐在那里派头十足地对我点点头。 我在一秒钟之内就开始反感他。 他也派头十足地对他点了点头,过去坐在了贺敏的床上。一种极度的不愉快开始在我心头蔓延开来。 房子里十分闷热。贺敏把立式电风扇开在了快速上。三个人在一刻间都无话可说。房子里只听见电风扇均匀的嗡嗡声。为了礼貌,我正准备和贺敏那个傲慢的同学搭几句,那青年却站起来,说:「你们在,我得走了……」 「没事再来!」贺敏有点尴尬对他说。 那青年对她点点头,然后冷冰冰地和我握了握手,就走了。贺敏出去送他。我此刻坐在这个空荡荡的房子里,心里不知涌多少滋味。 贺敏即刻就回来了,脸仍然通红,说:「怎么,你吃醋了?……你这人特土!」「你在……我走了……」我也站起来说。 贺敏神经质地笑了笑,说:「真有意思!刚送走一个,又要送你。」「我不要你送!」我粗暴地说。 我很快从她的房子里出来,推起自行车就走。 贺敏撵到门口,但我连头也没回…… 大街上冷冷清清的没有了多少行人,两排街灯平行地伸展前去,又在远方交叉在一起——这种交叉实际上是眼睛的感觉,其实这两排路灯并没有交叉。「唉!真是!像生活中的某种现象一样……」我一边骑车,一边自言自语嘟嚷说。 一路上,我头脑乱闹闹的,两只握车把的手也微微发着抖——是的,今晚上我真的生贺敏的气…… 这气过一两天就平服了——我仍然想和她在一起。 我打电话去约她。这回轮上她不理我了。她说她忙,单位上离不开! 一连几天,她都不来我这里。 两个下午,我都去她单位找她,她也不在! 我的心毛乱极了……下班后,我只好在自己的宿舍硬着头皮看书,但一页也看不下去。后来只好来到院子转圈圈走——惶惶不安,如同一区丧家之犬!我怎么也想不到,贺敏为什么大点事,就不理我了。 我突然想起了岳志明。她是他的表妹,他总可以出面弥合一下我们的关系吧?再说,录初正是他把这个任性的东西介绍给我的。自从和贺敏恋爱后,我当然不常去我的这位老朋友那里了。但他现在已经成了我的表哥——当然,我只是常在理上承认这一点。这天下午,我就到省戏剧家协会去找岳志明。 他的门开着,但人不在。 房子里有一个他的朋友,正打开录音机听音乐。 这个人我也识识,只不过记不起名字——我原来跟岳志明在那个「沙龙」里和一群人高谈阔论时。这个人也是其中的一员。我只听说他是省军区一个副政委的儿子。 我问他:「岳志明呢?」 「看戏去了。」他说。「一会回来吗?」「不会的。是什么汇报演出,他是评委会的,一晚上得看几场……你有事吗?」他似乎也好像认出了我。 「没啥事。闷得慌,出来聊聊天……」 「好久没见你了……你认得我吗?」 我点点头,表示认识。这种熟人相互间甚至连名字都懒得问。他打了个哈欠,关掉录音机,说:「有没有兴趣去参加舞会?」「舞会?我不会跳舞……」 「不会跳可以看看,反正你不是没事吗?」 「哪个机关组织的舞会?」我问他。 他奇怪地看了我一眼,说:「机关?机关组织的舞会去干吗?老一套……这是家庭舞会,跳迪斯科。」 迪斯科?我知道这是现在风行的一种舞蹈。据岳志明说,早先是非洲的一种民间舞,后来传入西方国家,现在不知怎么的又传到中国来了……不过,我从一没见过跳这种舞。我最迷恋的是芭蕾舞。但出于一种好奇心,我同意跟这个人去看看。 从岳志明家出来后,我就跟这个人骑车径直来的省军区一座家属楼上。已经是傍晚了。我们进了二层楼的一个单元。 刚一打开门,我就听见那弹棉花似的电子音乐。 我们进入客厅。客厅没有人,只是这里那里扔着一些时髦衣服。舞会正在另一个房间举行。从客厅望过去,通过那扇半开的门,可以看见里面晃动着的身姿。 领我的这个人一边脱长袖衣,一边招唿我说:「进去吧?」 我说:「你先进去。我想坐一会,有点热。」 他穿着背心,迫不及待地进去了。 我在椅子上坐了一会,便怀着一种近似于恐惧的心理推开了那扇门。我立刻看到一群像我这么大的青年男女,正随着弹棉花似的音乐声,兴致勃勃地跳着。一个个都累得满头大汗,大张着嘴喘气,有的人热得只穿个小背心,浑身上下大汁淋漓。我的第一个感觉是:这些人正在这里活受罪! 这就是着名的迪斯科? 也许我欣赏不了这种艺术。在我看来,舞姿疯狂而有点放浪。男男女女股扭来扭去地乱窜,把好生生一人弄成鼠头鼠的样子……我真不好意思看下去,并且非常后悔来这里。我正准备远离这个闹哄哄的世界,突然透过窗户的玻璃,发现阳台上有一个人的身影似乎很熟悉。 我认真辨认了一下,脑袋里「轰」地响了一声! 我看见这个竟然是贺敏! 是的,这的确是贺敏。她竟然和一个男的正在阳台上跳这种该死的迪斯科!我马上又认出来了,那个男的正是上次在她房间里碰见的那个人……我感到一种眩晕,赶忙用手扶住了门框。 这时,弹棉花声停止了。这群疯狂的人都先生落下架式,等待换磁带。我看见阳台上的那个人亲密地挤在一起,开始接吻…… 我勐地转过身,穿过客厅,打开房门,从二层楼上尽快地拾级而下,绊绊磕磕地找到了车子,出了省军区家属院。 我在黄昏中的街道上飞驰而行! 我眼前一片混浊,也不知道此刻在哪一条街道上,要不知道向哪里去……一辆汽车在几米远的地方「嗄」地停住,司机探出头,亚狠狠地骂道:「送死呀?」我一惊,勐地捏住了闸,结果连车带人都摔在路边的排水沟里。眼前金星乱冒,身上有好多地方都像火钳烙了似的灼疼。我感到左脚上粘煳煳的,便用手摸了一把——在路灯桔黄色的光亮中,我看见自己的手掌上染满了血…… 我怎么也想不到,薛峰已经和另外一个姑娘恋爱了! 我看完他的信,就忍不住扑在床上痛哭起来。 一切梦想最后破灭了,而我原来还指出现奇蹟——有一天,他会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
第14页 可是,我怎么能想不到今天这个结局呢? 是的,薛峰既然下决心留在了城市,他就很再离开那里。他在那里将生活一辈子,怎么可能再和我结合呢?他当然要另找一个姑娘——不管迟与早,这件事终归是要发生的! 实际上,我早在心里清楚这一点,只不过在感情上不愿意承认罢了。但现在这件事真正发生了的时候,却仍然是这样难以令人置信,难道这是真的吗? 真的……既然已经成为现实,所有的前因后果就不必再多想了。只是静静地痛苦吧!静静地忍耐着让这痛苦成为麻木! 两天来,我一直躺在床上。 身体没有什么病,但又好像所有的地方都不舒服。每天只吃一顿饭,一顿只吃几口——黄米在嘴里嚼着就像沙子一样……第三天,我还在炕上躺着的时候,听见有人敲我的门。 我勉强下去打开门拴,看见进来的是吴有雄。我知道他前几天出差去了。「……我刚回来,听说你病了?」他侷促地站在脚地上,问我。我没说话,指了指桌前的椅子让他坐。我自己无力地靠在炕沿上。他小心翼翼地坐下,不安地看了看我,说:「要不要我开拖拉机关送你到城里的医院?」 「不。我没病……」我的眼泪竟然忍不住夺眶而出,说实话,我不怕有雄看见我的眼泪。 我看见他慌了,赶忙站来说:「你快躺着休息吧……」说完就笨拙地退出去了。我没有留他。但我内心倒希望他能多呆一会。 大约一个钟头以后,我又听见有人敲门。 我打开门,看见仍然是吴有雄——他端进来一碗面条,里面还泡着两个荷包蛋。他把面条放在子上,说:「你吃一点吧。听灶房里的人说,你两天等于没吃饭……」我深受感动地瞥了一眼他,又瞥了一眼那碗面条。 我一下子感到自己真的十分饿了。 我端起那碗面条,问他:「你会做饭?」 「胡凑合呢……」 我吃面条,他蹲在门槛上,掏出一巴掌长的旱菸锅,低头抽菸。这时候,听见院子里工人们吵吵嚷嚷,敲打着碗筷—— 显然是开饭了。听见有个工人嚷嚷:「郑技术员几天没出门,听说病了?什么病,这人可常不害病!」 「那是害娃娃哩!你不看肚子都在了吗?」 这是侯会计恶毒的声音! 听见工人们的哄堂大笑…… 我气得浑身发抖,一下子把碗放在了桌子上! 吴有雄吧吧两下磕掉菸灰,两片嘴唇骤然地颤动了起来。 又听见那个工人说:「她还没有人,哪来的娃娃嘛!」 又是侯会计恶毒的声音:「男人刚给她做了碗面条,里面放也不少醋……害娃娃爱吃酸的嘛!」 众人又开始哈哈大笑了! 吴有雄「唿」一下站起来,冲出去了。 我想拦住他,但已经晚了。 外面立刻打起了架。听见侯会计杀猪一般尖叫着:「救命啊……」有人喊:「快!鼻子里的血!拿盆凉水来……」 我原一想忍着不出去,但怕有雄闯下什么祸,就跑出来了。我来到院子里,看见有几个人正围着侯会计,给他洗脸。他们把他的头往一盆水里按——大概是止鼻血。有雄蹲在一边,皱着收头抽旱菸。 不一会,侯会计像落汤鸡一样直起身,用一只手捂着腮帮子。有雄的气看来还没消,又向侯会计冲过去了,旁边的人慌忙捉住了他。他向侯会计喊:「你再敢放一个臭屁,我就揍死你!」侯会计没敢再出声,连饭也不吃了,灰熘熘地回了宿舍。 人们现在都夸有雄是个英雄汉,而侯会计却是头狗熊——在这个几乎没有什么文化的男人的世界里,拳头是一种重要的威胁力量。我转回到宿舍里,心里涌上一种说不出的味道。 生活是严峻的。改革大自然需要一种强大的力量;但是要战胜人自身的弱点,这需要一种更强大的力量,我想不管怎样,我不应该再倒在床上哭鼻子了——一种责任感把我从感情的痛苦中唤回来。我首先想起了我的花棒——这几天有没有牲畜进去糟践呢?……唉,我暂时也许没力气去跑那十几个沙丘了… 第二天下午,我还是挣扎着出了房门,去察看我的那些花棒。我穿过那一片沙柳和沙蒿丛,向远处的大沙梁那里走去。 太阳火辣辣地照耀着大地,远处的大明沙看起来像燃烧的火堆一样。好多天没下雨了,农田的庄稼晒得蔫头搭脑。谷穗卡住脖子抽不出来,糜子只长了尺把高;有些植物已经开始枯干。只有耐旱的牛心糙仍然墨绿墨绿的——这种有毒的糙甚至在大明沙里也活得很旺。 我走过长满一层抓地糙的大喊滩,就到了大沙梁的边缘——已经到了种植花棒的地域。 我正在往沙丘上抓,看见沙樑上面走下来了一个人。 谁?这些地方很少有人的踪影。 我很快认出来,这是吴有雄。 他也看见了我,来到我面前,满头满脸的汗水。他问我:「这么热的天,你又有病,跑来干什么?」 「来看看花棒。」我说。 「我已经给你看过了。好着哩。」 「噢……」我感激地望着他淌汗的脸,不知该说句什么话。 我只好又和他往回走。 路上,他和我相跟着,拘谨地抽着旱菸,挽过头问我:「你的病好些了?」我不知为什么说:「我本来就没病……」 「没病?」他迷惑地看了看我,也就不说什么了。 吴有雄敦厚的身躯和纯朴的脸,使我感到一种亲切感。我突然产生了一种想法一想把我的不幸告诉这个人。我现在需要有一个我信任的人来倾听我的委屈和痛苦,否则我在心里确实要闷出病来。我犹豫了一会,便用一种拉家常的语调向吴有雄叙说了我和薛峰的前前后后……有雄一边走,一边静静地听我说。 等我说完后,他下子站住了,他大概想安慰我,又不知自己该说什么。过了一会儿,才说:「你……想开些。要不,你先回城里住一段,我开拖拉机送你。要不,你干脆请假再去找找他……」我惨澹地笑了笑,对他摇摇头。 他怔了一会,然后说:「要么这样,明天晚上农场工人都要去黑龙滩大队看戏,你也去散散心……农民避雨唱戏,很有意思!」我想了一下,觉得出去走走也好。我对他说:「那好,我去……」第二天下午吃过饭,农场所有的人都穿上了自己的见人衣裳,有的不洗了头,乱了鬍鬚,就像要去参加什么典礼似的。大家的高兴可以理解,沙漠里一年也没多少这样的娱乐机会。拖拉机在前院里吼叫起来,大家纷纷向那里赶去。 我知道拖拉机没座位,就拿了个小凳。 我来到前院,看见拖拉机的斗车里挤了许多人。有雄已经坐在了驾驶座上。车厢旁边有个小土墩,我踩着土墩进了车厢。我把小凳放在一个角落里,便坐下来。车上,有的人手把着车沿站着,有的人带个破麻袋铺下,席地而坐。 我对面坐着曹场长。他穿一身新衣服,光头上戴一顶新制帽,笑嘻嘻地对我打唿。 车里的人见我也去,都惊讶地看我,并且向我开玩笑—— 当然不太粗鲁了。拖拉机出了农场,就在当地人称「羊脑子」地白粘土路起来。道路坑坑洼洼,把人的五脏六腑都要抖出来。我在小凳上坐不稳,就站起用手把着车沿。 拖拉机进入到一望无际的大沙漠的腹地。视野之内全是一片单调的黄色,只有个把牛心糙点缀在道路边上。拖拉机剧烈地颠簸着,我的手震得发麻,但不敢松开。 我们的曹场工在车厢里不时被掼倒在地,像皮球一样滚来滚去,惹得大家哈哈大笑。最后边站着的侯会计走过来坐下,和曹场长嵴背靠嵴背,才算救了他的驾。 走了好一阵,路边出现了一个村子。我看见,村子周围的庄稼都快晒干了,马槽井里看不见一滴水。 拖拉机在村中停了下来。我以为到了黑龙滩,但听车的人说这是有雄他们村。路上已经挤了许多人,把有雄拦住了——他们显然想要搭他的车去看戏。有雄无奈,只好挥了挥手,让他们上车。一群男男女女很快抢着往上挤,把车厢塞得满满的。 车一走动,车厢里的人被挤得直叫唤。喊声、笑骂声和拖拉机的吼叫声,使得荒凉的沙漠充满了一种欢乐的热气氛……不久,拖拉机就开到了目的地。 这是一个方圆有二华里的大糙滩。地势平阔,植被尽管稀疏,但裁着许多幼小的柳树——现在都变成了拴马桩。几乎每一棵树上都拴着马。整个糙滩上到处都是散乱的人群,一片嘈杂热闹的景象。远处一个土台挂了一些红红绿绿的布帐,上面正在唱戏—— 不过看戏的人并不多,大部分人散落在各处做名式各样的事。蒙古人全家席地而坐,一边唱酒,一边唱歌。一些姑娘在照像摊前摆好姿势,等待打扮得流里流气的摄影师按快门。不时有人离去或走来,大部分人都骑着马。我看见许多蒙族或汉族妇女骑在马上,头上扎着五颜六色的头巾,有的怀里还抱着孩子。有的男女青年同骑一匹马,男的搂着女的腰,给人一种极浪漫的情趣。在看戏的人围外边,是一圈卖吃喝的小贩。这些人就地挖了炉灶,卖的大部分是羊肉,往往大块大块煮在锅里。洗碗水和熬羊肉的汤脏得不堪入目,但许多人却吃得津津有味。空气中瀰漫着沙尘,瀰漫着一股难闻的羊膻味。 我们的人从拖拉机上下来后,就四散了。有雄跟大家约定,八点钟到拖拉机旁边集合。 我一个人怀着新奇而兴奋的心情,先在这个闹哄哄的世界里瞎转了一通,然后又来到戏台下看了一会戏。戏是旧戏,是一个公社剧团在演出,水平极低,加上扩音设备不好,连一个字也听不清楚,只听见一群人在台上瞎嚷嚷。打问了一下周围的人,说唱的是《玉堂春》。 我对戏没兴趣,就又走出这个人圈,穿过卖羊肉杂碎的摊子,向大糙滩的边缘走去。我看见远处像有一个村子,笼罩在一片浓密的沙柳丛中。 我突然碰见了吴有雄。他让我去看龙王庙。他说那里面景致多着呢!我于是又跟他去看龙王庙。 路上,有雄告诉我说,这个庙很早以前就有,文化革命砸烂了。现在的庙是前年才修起来的,资金由周围几个村子筹集。听说还建立了庙会,负责人都是各大队书记——这次唱戏,就是庙会组织的,目的是求龙王爷普降甘霖,以拯救快要晒死在庄稼……既是党支部书记,又是庙会负责人,这真是神权一体,政教合一了。在这边远落后地区,目前这种现象并不少见,县土乡上对这类事也大部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第15页 我们来到一个沙丘上,进了一座土墙围着的小院——这就是庙。一座砖砌的小房,凹进去的窗户上挂了许多红布匾,布上面写着「答报神恩」、「有求必应」之类的字。右房角挂一面铜锣,左房角吊一口铁钟——此二物不知何讲究!门两边写一副对联,上有错误字两个。对联曰:入龙宫风调雨顺,出龙宫国太(泰)明(民)安。 我看着这些玩艺,只感到新奇而好笑。 我问有雄:「你信不信神?」 他犹豫了一下,说:「我不信。但我从来不敢说不信。因为这里许多老百姓都信……你要说是不信,大家就把你看成野蛮人了!」「啊?不信神反倒成了野蛮?」我惊讶地叫道。 我们都笑了。然后一块进了庙堂内。 庙堂里画得五颜六色。 水泥供台上供着木牌神位。神位前有灰盒,香菸正在神案上飘绕——整个庙里瀰漫着一股卫生香的味道。一盏长明灯静静地立在香灰盒边。地上的墙角里,扔着一堆照庙人的破烂铺盖卷。抬头看,正面墙上面着五位主神:五海龙王居中,两边分别药王菩萨,虫郎将军,行雨龙王和一位无名神。两侧墙上都是翻飞的吉祥云彩,许多骑马乘龙的神正在这云彩里驰骋。看来造神者画技极其拙劣,所有的神都画得不成比例—— 也许神形就是如此吧?我和有雄谁也不说话,静静地看了一会就出来了。 我们俩转出来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在那一排挂着的匾中,竟然有写着「曹生荣敬献」的一块。别人是红布,这人却是红绸子,上写「我神显灵」四个字。 我怀疑是别处有个叫曹生荣的人挂的,但有雄笑了笑,说:「就是咱们曹场长的……他老婆有肝炎……」 这真让人哭笑不得!一个共产党员场长,有病不求医而求神来了!我们回到糙滩的时候已经快八点了。 农场的工人们都纷纷聚集在了拖拉机旁,有的人已经坐在了车厢里。远处的戏台上,一个老生在枯燥无味地唱着什么。我们返回的时候,夜幕已经扑落下来。 沙漠沉浸在无边的黑暗中。拖拉机的车灯扫she着前面的路和远处的沙丘。天空似乎罩上了一层乌云似的,远处已经亮起了闪电。不久,就传来一声闷雷——看来要下雨了! 车上的人都欢唿起来,都说这祈雨戏唱好了,五海龙王即刻就显了灵。大家高兴得又喊又叫。曹场长坐在我对面,嵴背仍然顶着侯会计的嵴背。 借着一道闪电的亮光,我看见这位信神的共产党员抬起头敬畏地看着天空…… 我忍不住笑了。 我吞食了自己播种的苦果以后,便觉得人世间的生活一下子暗谈了。我厌恶别人,也厌恶自己。 我再无心去听什么音乐会了:所有的音乐听起来都是噪音。我也再不去看画展:所有线条和色彩看起来都是些乱七八糟的涂抹。我不读书也懒得看报——这些东西似乎都与我的生活不相干。我也不经常上街了。我现在不明白街上的人为什么要喜气洋洋——有什么可乐的呢? 但不管怎样,我还总得要按时上班。 上班时像没魂儿似的无精打采,我已经分不清诗稿哪个算好哪个算坏,反正看来都差不多。凑合着挑几篇送给老吴吧!老吴显然对我的工作越来越不满意了,常常嘆一口气说:「这是些什么诗啊!你怎么能把这样的诗挑出来送审呢?」 你说去吧,我就这个水平。我看不出来有什么好诗。不管怎样,你把我一下子也赶不出诗歌组。这种机关也不是吃大锅饭?你就得让我吃下去。至于诗稿,好坏有个什么标准?那些名人的诗明明不好,也不是都发表了吗?为什么对业余作者就这样苛求呢?……至于我自己,好长时间连一个字也没有发表了。前一段还能给贺敏写点爱情诗,现在什么诗也写不出来了。我完全丧失了创作的灵感。我整天昏昏沉沉,什么也不能使我激动。 过来的一切都变得那么遥远。就是想一想前不久的事,也像垂暮之年的人在回忆自己的童年,朦朦胧胧的。 这天下午,我像往常一样,又到西华饭店的小酒铺。三盘小菜,二两白酒,自酌自饮。我几乎每天都要把一块多钱送到这里,每月的工资花得不剩一分。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有点稿费,还能抽出一二十元寄给家里劳动的父母亲,以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现在没稿费,加之在抽菸之外又多了一项酒的开支,也就再不能尽孝道了。反正现在责任制了,家里起码有饭吃…… 我一边喝酒,一边吃菜,一边茫然地看着周围的人。要么。就在心里数着小卖部玻璃窗后面塑料啤酒杯。从左到右,一排一排往过数。数完后,又从右到左往回数。酒杯有拿走的,也有交回来的,每次数完后数字都不一样。如果碰巧有两次的数字正好相同,心里就会发出一声得意的惊嘆,就好像过去突然写出来一行好诗一样。 真无聊——我自己也知道这一点 一个人挡住了我的视线——从背影看似乎很熟悉。等他转过来,我认出这是副政委的儿子——就是上次带我去跳的那个人。 他也认出了我,一只手端两盘小菜,一只手举着一大杯啤酒,过来坐在我的桌旁。 他把东西放下,问我:「你那天怎偷偷熘走了?」 我撒谎说:「我肚子有点疼,也没顾得给你打招唿……」 我们把彼此的菜盘拼在一起,两个人举起酒杯碰了一下,就一块喝起来。「还去不去?」他夹了一口菜,边嚼辚差别我。 我勉强笑了笑,没有回答。 「愿意去的话,今天晚上还有……」 我的心动了一下。我不是说,我现在已经愿意去跳那种迪斯科了。我是想在舞会上去碰见贺敏。这也不是说,我还对她有什么留恋。我是怀着一种恶毒的心理去见她和她的那个「同学」,想给他们制造尴尬或某种不愉快或其它一些什么…… 我于是随口对副政委的儿子说:「那好吧,我再去看看。」 就这样,我怀着一种说不清楚的心理状态,当晚又出现在省军区家属楼的那个单元里。 情况还和上次一样,里间正在响着「弹棉花」声;虚开的门fèng里可以看见各种扭动的身姿。 副政委的儿子给我打了个招唿,就急匆匆地投身于那个混乱的场所里去了。我坐在客厅的椅子上犹豫起来。这一刻,我又后悔起来,觉得来这里没有必要。既然贺敏是这样一个人,我为什么还要和她纠缠不休呢?我想了一下,准备再一次从这里熘走。 这时候,我发现在这空荡的客厅里还有一个姑娘。她坐在我对面的暗影里,一声不吭地在抠自己的手指头。 我站起来准备走的时候,那姑娘似乎奇怪地看了我一眼。她突然开口说:「你走吗?」 我说:「嗯。我不会跳。」 「我也不会跳。和我一块来的人不走,我想回去,晚了,不敢走……你是哪个单位的?」 我说了我的单位。我们单位是个有名的单位,这姑娘马上说她知道。她说她是西华饭店的,离我们单们不远。 「西华饭店?我常在那儿吃饭,好像没见过你?」 我说完后,那姑娘笑了。我自己也忍不住笑了。饭店那么大,我怎能认识她呢?她说:「我在四楼,专为洋人服务……」她犹豫了一下,说:「我能不能和你一块走?我一个人不敢上路……」 我犹豫了一下,说:「可以……」 她跑到里间给她一块来的人打了招唿,就出来提起她的小提兜,和我一块下了楼。 我和这位阴生的姑娘骑着车,在人迹稀疏的街道上走着。 我问她:「你是第一回来这里吗?」 「是的。」她说,「我最近心里不痛快,我闪一块的一个大姐就带我来这里解闷,她说跳迪斯科能把一切不痛快都忘了。可我一来,吓得连看都不敢看……你也是第一回来吧?」她问我。我只好说:「嗯,我也是由于不痛快……」「你们是文化人,有那么好的工作,社会地位又高,有什么不痛快的!不像我们,当个服务员,端茶送饭,谁也看不起!」「西华饭店的服务员可非同一般!」我说。 「照样还是侍候人的!我原来,和我一个餐厅的,后来考上了大学,就看不起咱这个端饭的了,另找了一个大学生……现在是大学生吃香……」她竟然给我说起了这些。我一下子沉默了——她的不痛快原来是这样。 不知为什么,这个姑娘的话使我心里有点不好受。某种程度上,我像他一样,都被别人甩了。而另外一方面,我又和他的男朋友一样,也甩掉了别人…… 我不知怎样再和这个陌生人对话了。只好说:「你也可以自己学,在知识上撵上他们,这也许是最好的报復办法……」「我现在就学电大文科,只是基础差,跟不上课程进度……你一定文化程度很高吧?你们那种单位都是大知识分子!」她在车上扭头看了看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你能不能帮助一下咱呢?」「我?」我一下不知该怎样回答她。 「你不是说你常来我们饭店饭吗?捎着就能给我辅导……你吃饭不要排队,我给你从里边端!」她竟然认真起来了。 我不知该怎办,只好胡里胡涂答应了她…… 从这天以后,我就又认识了这个叫赵燕的姑娘。 我几乎隔一两天就去西华饭店给她辅导功课。不知为什么,我很乐意这个自找的差事,也许这样能稍微填充一下我的空虚的精神世界。我非常认真地帮助这个纯补天真的女孩子学习。她对我非常尊敬,叫我薛教师。我感到了一种友谊和温暖。由于赵燕对我的尊敬,使我觉得自己的一头长髮实在丢人,就到理髮馆剪掉了。那副蛤蟆镜也扔掉了。 我愿意和赵燕的这种友谊长久地存在下去…… 但是有一天晚饭后,她一见我,就极其兴奋地告诉我,今天上午,她原来的那个男朋友突然来找她,说要和她恢復关系……他说那个女大学生把他甩了……他请她原谅,并且发誓咒要和一辈子好……我问赵燕:「你原谅他了吗?」 「原谅了……」她说,「人都会有过失的。不管怎样,我心里一直爱他……」两行泪水挂在了她的脸上。 她用手揩了揩脸,说:「我对他说了这一段你对我的帮助,他说他很想认识你,和你交朋友……」 我真诚地为赵燕高兴——愿她的幸福天长日久…… 但我想,从这个晚上后,我再不会来这里了。赵燕的功课将会有另一个人来辅导。我不应该再来这里了,以免她的男朋友产生误会——这种误会在恋爱的青年人中间极容易产生。当我离开西华饭店的时候,鼻根不由得有点发酸。我突然听见有个熟悉的声音似乎在远方亲切地唿唤着我的名字……我在大街上的人流中急速地走着,夏夜温热的风爱抚地摇动着街上的树叶,亲吻着行人的脸颊。
第16页 黄昏来临后,自行车的高峰也过去了,街道上清慡了许多。我随意走着,不知不觉竟然来到了人民剧院的大门口。 这里像通常那样挤着许多人。我看了看广告。知道是省乐团在演出交响乐。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来光顾这个令人喜爱的地方了。我想起了和贺敏一块看《甘地传》的情影……那时候心情是多么快活。谁能想到,后来事情会发展到了这样一种地步呢?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我现在还是我。 我看了看表,还没有演。我现在很想去听这个音乐会—— 尽管省乐团一般说来,不可能演奏高水平的乐章。 交响乐在这个城市才刚刚开始兴起。一般年纪大的人不来听,他们宁愿不厌其烦地去看那些老掉牙的地方戏曲。来这里的大部分是青年人,多数是男女结伴而来。 售票口的小门已经关闭了——说明票已售完。 我在最后一刻终于钓到了一张票。 我走进剧场,在自己的位子上坐下来,心情不像是来听音乐,而是到这个地方来休息一下——我已经在街上瞎转了好长的时间,脚片了火辣辣地疼。 一开始就是一个大型交响乐曲《北方的冬夜》。这是本省音乐学院一位副教授的作品。 我没想到,我一下子就痴迷地进入了音乐所创造的境界。 我增长住眼睛,陶醉在音乐之中。 在那美妙的乐典声中,我似乎置身于故乡冬天的夜晚。我看见清冽的月光照耀着荒凉的山野;山路像一条灰白的带子从村子里伸出来,消失在远方黑黝黝的山弯里;古铜色的山岗静悄悄地屹立着。河道里,冰面闪耀着淡的微光;寒风吹过山坡和原野,割去穗子的高粱秆和树枝上的柘叶发出了飒飒的响声。村子沉睡了,不时传来一声公鸡的啼鸣和狗的吠叫。突然,耳边隐隐约约传来说书匠的三弦声,刷板的哌哒声……声音越来越近……现在已经是在一个瀰漫着旱菸味的热气腾腾的土窑洞里了。瞎眼的说书菝正在倾斜着上半身,醉心地弹着三弦,说着古朝古代的故事。农人们有的头低倾,有的大张嘴盯着说书匠的表情变化,一个个听得如痴如迷……窑洞外面,风轻轻呜咽着,地上铺满银色的月光……河道里的那座小桥上现在似乎走过来了三三两两的人,烟锅的火光一明一灰……这些人进了村子,向那个传出说书声音的土窑洞匆匆赶去…………当乐曲停止以后,我还完全沉浸在这一片梦幻之中。 以后再演奏了些什么,我根本没有听。 我在演出中间就离开了剧场,重新来到了街道上。 街上几乎没有行人了,只有延点的电车哐当地行驶着,两条长辫子在空中的电线上碰击出蔚蓝色的火花。晚风迎面吹来,给人一种舒心慡气的凉意。 我觉得脸上湿涔涔的,用手摸了摸,才发现我不知什么时候流泪了。我用手绢揩了揩脸,急匆匆地向机关走去…… 过去的某种事不管怎样在人的感情上留下难以磨灭的磨灭的痛苦,但一个理知健全的人总能够面对现实的——因为人不能掉头重返过去,而总得迈步走向前面。 这并不是说,薛峰和我断绝关系给我带来的痛苦已经消失。不,这伤口已经留在心上,很难痊癒。但我终归不是林黛玉,视爱情为生活的全部。如果是这样,当初我也不会来到这里,会留在他的身边的。在爱情以外,生活中还有我们更值得珍爱的东西——那就是劳动、事业和理想…… 我现在的全部心思都在我的工作上。上万亩的花棒成活率相当不错。现在这些小东西已长到二三寸高了;嫩嫩的、灰绿色的精叶,即使在长期的干旱中也显得很有活力——这是因为它们的根扎得极深——甚至比地面上的精叶都要长得多。花棒之所以能在沙漠里生长,就是因为它能把根扎在很深的地下,因此不怕干旱。这小生命对人难道不也具有一种启发意义吗?旅人们如果远方向这里遥望,现在不会看见这里有什么变化——仍然是黄漠漠的一片。只有亲临此地,你才发现这里已不再是荒凉,已经有了幼小的生命。 也许过不了几年,这上百个黄沙丘,就要变成了一片绿色的海洋,并且有繁密的花朵点缀在其间。不用说,猖狂的毛乌素大沙漠将会又丧失它的一个前沿阵地。 这就是我的最大的安慰。 我整天在这些沙丘上转来转去,防止牲畜进去侵害,查看是否了蚜虫——我已准备好了乐果辱剂以对付这个敌人。 一个人在这些荒无人烟的地方转来转去,确实很寂寞。我唯一的谈心对象就是我的花棒。真的,我在心里不知对它就过多少温柔的话。当然,有时也和沙漠吵嘴,对着它那无边无际的大本营发出诅咒或者挑战! 在这期间,我同时准备我的下一个试验项目——栽桑树。我已经跑了周围许多的村子,搞子一些调查,总共只发现了不到十棵桑钵。但这些桑都是灌木类,像拧条一样,桑叶营养价值不大,叶片又小又粗糙,这里的人主要用于编织,从不养蚕,许多老百姓连蚕也没见过。 我准备今年十一月份从外地运来桑树苗,先在这里试种一百亩。当然,我知道乔木桑在这里不好越冬,这里最冷的气温有时要达到零下37c。春夏少雨,桑苗长不起来,而秋天雨多,长得又太快,这样组织不充分,木质化不够,比较脆弱,越冬时很容易冻坏。 我在心里祈告我的第一批小桑树苗将能越过今年冬天。天明年,我就可以用南方耐寒的甜桑来嫁接了。我知道这件事的意义多么重大——如果我的试验能获得成功,这沙漠里将破天荒有了养蚕事业!这些日子里,我在农场也另外搞了点小小的革命。 我和吴有雄一块把一间闲置的仓库打扫干净,开闢了一个文化场所,原一的一些报刊杂志都堆在曹场长的办公桌下,我们把这些东西都挪到了这里来。我把自己的一些书籍也拿到了这里。另外,我们把建场时上级奖给这个农场的几面锦旗,也从一个仓库的角落里翻开来,洗干净,挂在了这里的墙上。这个文化室俨然像一回事了。连曹场工也乐呵呵地在这里转了几回。在我的强烈抗议下,曹场长不得不派人修起了厕所。在这以前,农场的人都随地大小便。真气人,有些粗汉甚至大小便故意不避开我!不用说,在平时的生活中,我还是知吴有雄交往最多。 他是一个极好学的人,对什么知识都有兴趣。 最后,他竟然把不适用本地耕作的小型拖拉机播种机和畜力播种机,重新组合配制成了一种新型的播种机,拖拉机和牲畜都可以牵引,拉起来轻便,开沟效果好,播下的种子疏密合理,容易通风透光。这个小小的改造已经引起地区农机局和农机研究所的极大重视,许多地方都在推广使用了。 他不仅喜欢机械知识,对于农业、牧业和林业方面的学问也很爱钻研,常来请教我一些有关专业方面的知识。 至于我自己,需要有雄帮助的就更多了。 我不想隐瞒我的感觉——我已经感觉到了:有雄对我怀有一种比友谊更深的感情。这不是说他已经向我表露过什么,而仅仅是我的感觉,我的感觉不会错。 至于我,尽管我喜欢他,但我还并没有对他产生比友谊更高的感情。我的心过一直让薛峰占满了,没有给别的男人留下位置。就是现在薛峰已经离开了我,但我仍然不能改变多年所沉淀下的这种感情。对我来说,要把爱情再给另外一个男人是多么不容易啊!但我谅解有雄。我看得出来,他对我的感情不含任何鄙劣的成分,而且从来没有做出什么过分事,让我窘迫和为难。 至于我自己的事以后怎么办,我现在根本没有考虑—— 让今后的岁月慢慢去回答这个问题吧…… 八月下旬的一天,我正在家里整理一些资料,突然传来了一个坏消息,说吴有雄到外地的一个煤窑去拉煤,结果碰上两个挖煤工人煤气中毒倒在坑道里,情况非常危急。他让人用绳子拴着腰,进去抱出了那两个工人,而自己却躺倒在了坑道里。当人们把他拉出来时,他已经昏迷不醒,现在已被送到地区医院紧急抢救……还有另外一种说法是他已经死了!这消息就像谁用棍比在我头上勐击了一下。我的腿抖得连站也站不住。我们这里不通电话,城里的电话是打给公社的,公社又派人来传话给我们。事关重大,曹场长立即出发去地区医院。 我不由分说,也跟上他去了。 我们从公社坐班车来到城里,就急匆匆地奔赴地区医院。 到医院后,我们才知道有雄已经脱险——现在已经转到住院部了。我们只急忙赶到住院部。 按规定,这里只能有一个人进病房探视病人曹场长是领导,当然应该由他进去。曹场长进病房后,我惴惴不安地坐在走廊的一张椅子上。由于心情焦急,加上一天没吃饭,觉得头晕目眩,噁心得直想吐。我现在虽然知道有雄已经脱险,但心里仍然七上八下,怕有意外的变故。我现在越来越清楚,这个人的一切方面都是多么可贵。曹场长出来后,脸上带着满意的笑容,说:「情况好着呢!哎呀,把人吓死了!有雄真是舍己忘生的英雄的人物!」就这话的时候,他脸上带着某种真诚——为此,我这一刻甚至原谅了他的许多缺点。当天下午,我在街上买了许多东西回到我们林业局。我在一位同事的家里,利用他们的锅社,给有雄做了一些饭菜。 当我提着这些吃喝走进他的病房时,他一下子从床上坐起来,对我笑着。我看见他眼里旋转着泪水。 我自己的眼睛也cháo湿了。 他首先告诉我,他什么事也没,只是「睡着」几个钟头罢了。我把盛好的饭菜递到他手里,就在他床边坐下来。 他吃得很香,就像平在农场一样。我看着他这时候还是那副狼吞虎咽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他看我笑,也笑了,说:「医生让我多住几天,可我什么事也没了。我想回家里息养几天,这里那股药味我实生受不了……」这时候,一位护士进来,对有雄说:「地区报有几位记者要来採访你……」有雄一下争了,放下碗筷对护士说:「千万不敢让他来!叫他们饶了我吧!这么屁大一点事,传播出去我就不要想巡生了!你就说我生命垂危,不能会客……」 护士被他逗笑了,对他点点头,转身出去了。 这就是吴有雄。他把这种事当做一种灾难。 第二天,什么人也说不下,有雄非要回家不可。地区卫生局只好派了一辆小吉普车送这位犟脾气的「英雄人物」回家。我和曹场长也随车回来了。 车到我们农场时,有雄叫我们回场去,不必送他回家来了。曹场长看他体状况基本恢復正常,也就下车了。
第17页 我不下车,非要送他不可——我实际上是想去一趟他家里。他当然乐意我去。但下了车的曹场长却用那么一种目光朝吉普车里瞥了一眼,这我睡天对他刚产生的一点好看法又一扫而光了。他也不管这些,就和有雄一起乘车回了他家。 有雄家看来并不富裕房屋是那简易柳笆庵子,一共三间。两间套在一起,是住人的。另外一间看起来是放杂物的。 有雄的父母亲和他的妹妹,情而惶恐地接待了我们。三个人忙出忙进为我和司机准备饭。 有雄把地区卫生局的小车司机安顿在炕上,让他喝茶,嗑葵花籽。然后就引我在他家的房周围转了一圈,而且给我讲了许多这一带的民情俗。 在我们吃饭的时候,屋里屋外涌满了村里的许多人。 我一开始不明白这是怎一回事。后来才清楚了:他们是来看我的。我听一开始不明白这是怎一回事。后来才清楚了:他们是来看我的。我听见屋外有几个妇女叽叽喳喳在议论。 「这就是有雄的媳妇!」 「听说还是大学生呢!」 「啧啧,长得俊格旦旦的……」 我端着饭碗,感到又羞又臊。我甚至看出来,有雄父母亲和他妹妹也认为我是有雄的……唉! 有雄十分尴尬,但又不好说什么,只是对我说:「你吃完饭就坐车回农场去,你也累了,好好休息一下……」 我确实受不了这种境遇了。 吃完饭后,我就坐卫生局的车回农场。路上,那个司机对我说:「你爱人力气真大!硬是把两个抱出坑道……」 显然他也误会了。我赶忙说:「我是他的同志,一个农场……」「啊?」司机为自己冒失吓了一跳,几乎把车开到了沙樑上!他赶忙说:「实在对不起!我还以为……」 我被他的狼狈相逗得直想笑! 到农场的路口时,我下了车,向我们宿舍那里走去。 当我走进院子的时候,一下子惊呆子:我看见薛峰正靠在我房子的窗台上,手里拨弄着一朵牵牛花,向我微笑。 天!这是真的吗?他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呢? 真的。这就是他吗——我亲爱的人! 泪水一下子模煳了我的眼睛。 我撒开腿赶忙向他跑过去…… 我怎么也想不到,我此刻会出现在这里。 前不久,家里打来电报,说父亲病了,让我回来看看。 等我回到家后,父亲的病已经基本好了。实际上,父亲的病并不重,是两位老人家想念我,想藉此让我回来一下,让他们看看。细算一下,已经快两年没有回家了。几年大城市的生活使我对家乡观念淡漠了许多。而这一年多又热衷于恋爱,连父母亲也想得少了。现在回来,心里有一种惭愧。 家乡的每一个角落都是那么眼熟。这里的一切都没有改变老模样。只是我自己变了——这从乡亲们的目光中可以看到。因此,尽管我对家乡仍然抱有亲切的感情,但家乡看待我已经如同看待一个外来的客人。 我自己也知道我上是发生了许我变化。 是的,我不再是那个顽皮、瘦弱的、穿戴破烂的小峰了。我现在穿戴入对,并且风度翩翩,像一个在大地方干事的样子。有一点叫我特别脸戏,就是我的本地话说得极不纯正了,时不时冒出几句乡亲们称之谓「咬京腔」的酷熘普通话。别说他们听着别扭,连我自己也觉得很不自在。 我尽量纠正着,力争恢復说地道的本地话。因此说个什么就得慢一点,结果又像外国人说中国话一样难听! 村里人的确都已把我当客人对待,几乎每家人都请我吃了饭,规格和请新女婿一样——按我们这里的风俗,村里谁家女儿结婚,全村人都要请她的女婿吃饭。 以前,每当星期六我从学校回到村里,许多和我年龄相仿的青年农民都要挤到我们家来串门,言谈说笑,毫不拘束。现在,这些人都不敢随便上门来了。就是来,也都规规矩矩坐在我家的炕拦石上,双手恭敬地接过我递上的纸菸,礼节性地拜访一下就走了。我现在的位置已经明显地使我和村里人隔开了距离。使我难以忍受的是,谁我父母也不像从前那样对待我,现在也对我抱有一种尊敬的态度,在我面前说话行事都不随便—— 好像只有这样,才算是适合当这个有出息儿子的父母亲。 回家几天后的一个晚上,父母亲才用一种试探性的口气问我,要不要去看看郑大叔和大婶呢? 我一时窘迫得泛不上一句话来。 他们说的是小芳的父亲亲。 在我小的时候,为芳的父母亲曾像对待他们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过我。他们没有儿子,因此特别亲我。 记得上小学时,我们村和他们村中间隔一道大马河,夏季这条河常常发洪水,我下午放学后要是洪水落不下去,就回不了家。每当这样的时候,小芳就会把我领到她家,这时,她父母亲就会把已经做好的普通饭收拾掉,专门给我和小芳做好吃的。晚上,他们会把平时那床一直搁在箱子里准备招待客人的新被褥拿出来,让我盖,我晚上就在他们家过夜。那时我和小芳都还小,就睡在一个炕上,也不害臊。 就是平常的日子里,如果他们家吃好饭,总要让小芳把我叫到他们家去。有时我有事不能去,他们就把好吃的给我留着,非要把那属于「小峰的一份」让我吃掉,他们才高兴……后来,我和小芳长大了,周围村子的大人们就开玩笑说,他们两个是天生的一对。不肜说,郑大叔和大婶并不反对别人这样说,而且乐意让人们去说,但他们自己从来也不提起这事。他们新生我们自己的决定。但谁也看得出来,这两位老人为我和小芳相好而高兴。可是现在……当父母亲向我提出这个问题后,就把我心上的一个没有痊癒的伤疤爬破了。我怎能再上郑大叔家的门呢?我和小芳的关系现在已经成了这个样子!但我没有向父母亲肯定或者否定我去不去。 第二天,我怀着一种惆怅的心情,独自一个人去我小时候读过书的学校逛一圈。 正在暑假,学校还没有开学。院子里静悄悄的,教室和老师们的住宿都上着锁。学校新修了不少窑洞,院子也大了,并且有了围墙。不管怎样变化,这地方仍然是悉和亲切的。 我在这院落里转悠着,透过窗户纸的破洞向每一个教室和宿舍看了看。我看见了我曾经坐过的位置——小芳曾经坐在我旁边。我似乎还发现了我和她当年共同坐过的那张小木桌……在我从学校返回家的中处,突然碰见了郑大叔。 他老无就喊我的小名。 我惶愧地走过去,站在他面前,不知如何是好。 郑大叔却好像什么事也没,笑呵呵地打量我,并且用那双劳动磨练的手亲切地抚的肩头。 我强忍着没让上眼泪涌上眼睛。 郑大闰着让我到他们家去吃饭。吃饭!我曾经吃过他们家多少饭……我无法推辞,只好硬着头皮到了他家。 大婶同样热情地欢迎我。老两口即刻就紧张地开始为我准备饭。我用眼睛的余光看见,大婶一边和面,一边不时用围裙上去抹眼睛,而大叔却用严成的目光制止她…… 我的心顿时作疼起来。我熘下炕拦石,去看墙壁上镜框里的像片。这里面有许多我。有中学时全班同学的合影;有我和小芳以及其他同学的照片。在镜框的左上角,是我和小芳在上大学时——正确地说是谈恋爱时的一张合影:我笑着,她也笑着,依偎在一起。 我真想哭……左下角,是小芳在沙漠里的一张照片,她站在一丛沙柳前,穿一件棉大衣,背景是一片荒凉。 荒凉。没有什么能比得上我此刻心境的荒凉了…… 我看见照片上的她好像比过去瘦了一点,脸上是一种严肃沉思的表情。我的目光久久地盯着她。她也在久久地盯着我…… 吃过饭以后,我就匆忙而难受地午了大叔和大婶。他们仍然像过去一样对待我,而我现在却不能直视他们的眼睛了。我知道我有负于他们年老而慈爱的小。 回到我们村子的时候,我惊讶地看见,一辆吉普车停在我们家院子的们前,车周围围了村里的许多人。 我打听了一下,原来这是县上专门派来的小车,接我去城里给业余待歌好者讲课——我原先就认识的县文化馆长亲自接我来了。这件事当然在村子里引起了轰动,因为在本地代表种荣耀和地位的小吉普车,从来也没有光临过我们村。 村里的人此刻都在羡慕地议论我父母生养了个有作为的儿子。我父母亲更是惶而庄严,跑前扑后张罗着给馆长和司机做饭。两个人都有点手忙脚乱。 县文化馆长热情地拉住我的手说:「我们早听说你回来了,县上好多业余作者纷纷要求你去县里讲课。好不容易呀,咱们县出了你这么个人才……」 我自己也很兴奋。我不无感慨地想到,几年前,我在县城还是一个普通的中学生。当时没有几个干部认识我。现在县上竟然派了通常只是县长县委书记的吉普车专程来接我,让我去讲课…… 这件事一下子压住了我最近的那种灰心丧气的情绪。 我从件事里又一次意识到,尽管我在生活的其他方面不顺心,但留在省城,进入《北方》编辑部工作这条路无疑走对了。试想。如果我大不毕业回到这里,当个普通的中学教师,我能有这么荣耀吗?我的家乡能这样抬举我吗? 我觉得我一下子又重新有了活力。我在心里说:家乡,我是爱你的,但我不是不能留在你身边…… 县上讲课时,我受到了可以说是隆重的接待。听课的人很多,大部分是比我还要小点的青年,也有我的同学和一些干部。他们纷纷尊敬而佩服地向我问这问那。 讲完课后,县上主管文教的县委副书记和副县长专门来文化馆看望了我。晚上还举行了个小型宴会,县文化局长亲临宴会以表示对我的尊重。 第二天,又是小吉车把我送回了家。 是的,我在《北方》编辑部是个小人物,有时免不了还要受点气,但一到下面,俨然就是个人物了。 假期眼看就要到了我本来想很快返回单位去,但我想起了小芳。 说实话,我心里渴望见她一面。 我想念她——因为我内心深处仍然爱着她。尤其是我在爱情上走了这段弯路以后,我实际上更爱她了。 我知道她现在一个人生活在那里有多苦,我想,她也许已经悔悟了当初去那里的决定,只不过她要强,不愿承认罢了。是的,她外柔内刚,不会轻易否定自己的行为,哪怕是错了大概也不会回头的。但也说不定。我想我有可能去把她说服,让她离开那里,再回省城去,再回到我的身边去。我多么愿意和她生活在一块……也许她已经不会原谅我了,因为我在这期间和另外一个姑娘谈过恋爱——其实等于胡闹了一场……
第18页 不管怎样,我强烈地渴望见她一面! ……就这样,我离开家,搭车继续北上,来到了这个地方。分别一年以后,我终于又看见她。 相见的一剎那间,我们都忍不住热泪盈眶。我们谁也不提过去的一切,只是为终于又能见到对方的面而高兴。 但拥抱是不可能的了,只有四只手紧紧地握在一起…… 她看起来和我在她家照片上看到的差不多,只不过现在是夏天,她穿着一身朴素的单衣裳,勾勒出了她更加苗条的身材。脸黑了一些,但仍然非常光洁,嘴角上那丝妩媚的微笑也没有消失。傍晚,她亲自到灶房给我做了一碗鸡蛋面条,像过去那样亲切而温柔地看着我吃完。唯一不同的是,她的话少了。我自己也不知该说什么。双方大概在心里都有一个默契:刚见面,先不要谈那些伤心动情的事。是的,不要…… 晚上,她安顿我在她的床上睡,而她自己到隔壁的客房里睡去了。我躺下后,怎么也睡不着。夜静得叫人心慌意乱。外面没有什么响动,只有风和树叶在谈心,发出一些人所不能理解的低声细语……我和她一墙之隔。我猜想她此刻也没睡着——她在想什么呢? 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此刻我躺在黑暗中,思绪像泛滥的洪水一样漫向四面八方…… 我心里是高兴的还是难受的?我也说不清楚。大概两种成份都有吧。我是高兴的。是的,不管怎说,一年之后,我终于又看见了他。从外表上看,他好像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么健壮漂亮。皮肤比过去更白皙了——这是因为常不见太阳的缘故…… 想到此,我下意识在地黑暗中摸了一下自己的脸。我的脸比过去黑了,也粗糙了。 他的外表变化不大,但眼睛里似乎有一种阴郁的东西。是什么造成的呢?我不清楚。扫说,以他自己的观点看,他现在应该是幸福的。他有一个许多人都羡慕的职业,同时又找到了一位漂亮的城市姑娘…… 我是难受的。是的,不管怎说,他现在已经和我断绝了那种最亲近的关系,我们充其量现在是一个要好的朋友罢了。 我之所以难受,是因为我仍然没有在感情上割断对他的爱。不瞒你说,我也在心里悄悄地试验过,看我能不能去爱吴有雄。但不能。我对吴有雄只能产生一种友爱和尊敬的感情,而不能成为爱情。也许时间长了,说不定我也能对着雄产生这种感情吧?也许永远不能对他产生这种感情。最起码现在是绝对不行的。我和薛峰现在的关系,就像我亲手种不下的一棵瓜,虽然果实被别人摘走了,但蔓子还长在原来的地方……这些喻恰当吗?既然没有了果实,那蔓子又有什么用呢?是的,没以用。但它仍然在我的心里盘缠着。 我现在也没有弄清楚,他为什么突然来到这里? 是出差路过看一看我,还是有其他……他也没有给我解释。我能张开口问他吗?不会的。我的自尊心强了。 那么我现在该怎样对待他呢? 哦,我应该像一个要好的朋友那样来对待他;我要把一切属于高兴和难受的情绪都统统深埋在心里…… 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醒来的时候也不知道是几点——反正天已经大明了。 我赶忙穿好衣服,过去看他起来了没有。 门开着,他显然已经起床了。 我走进去,心一沉:他不在房子里。 等到我看见他的挂包仍然挂墙上时,又由不得为什么刚才的一惊而不好意思。我马上打扫了房子。我端着小簸箕到房后倒垃圾时,看见薛峰正在无处的沙柳丛中串游。从他走路的敏捷和不断地东张西望看来,他的兴致不错。 我很高兴。我为沙漠的独特风光而自豪。看看吧,我们的沙漠……我们的沙漠?是的,这沙漠曾经是我们共同热有和嚮往过的。哦,沙漠…… 我赶忙转回去给他准备早点。 我们这里一年四季都不吃早点。第一顿饭能常都在上午十点左右才吃。我已经入俗了,但我知道他已经习惯于城市生活,早上不吃东西不行。 我把自己积存的鸡蛋、奶粉和白糖拿出来,到灶房里煎了几个茶包蛋,沖好了奶粉并加了白糖。主食有蛋糕(这是前不久从城里带回一的)。 我把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就转到屋后去找他——我看见他也正往回走。等他走近前来,我问他:「昨晚睡好了没有?热不热?」 他笑着说:「比城里凉慡,但没睡好。」 「为什么」「蚊子太多……」他问我:「你睡好了吗?」 我看见他的眼睛内烁着意味深长的光芒。 我没有回答,摇摇头,对他说:「回去吃早点吧……」 「早点?」他惊讶地说,「你们这儿还吃早点?」 「怎么?这儿的人连饭都不吃了吗?」 我们都笑了,然后走回宿舍。 好长时间来,我第一次这么早吃东西,而且是和薛峰坐在一块吃。这使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我一边吃,一边不由想:当初我不正是这样幻想每天早晨和这个人一块坐下来吃早点吗?……想着想着,我根本不知道有两颗泪珠已经挂在了脸上。等薛峰盯着看我的时候,我才感觉到了。 我赶忙用手揩去脸上的泪水,放下手中的一块蛋糕,装着去打水,提起暖水瓶出了门。 等我提着暖水瓶回来的时候,我看见薛峰也把半块蛋糕放在纸上,不吃了,呆呆地坐在椅上了。 我已经稍微平静了一些,对他说:「你快吃吧,杯里的奶快要凉了。」他一言不发,仍呆呆地坐着。 我自己也不知该做什么,放下暖水瓶,就靠在炕拦石上,低头专心地抠自己的手指头。 沉默。过了一会,薛峰抬起头,突然问我:「……小芳,你还喜欢我吗?」我抬起头又把头低下。 「我仍然喜欢着你……」他补充说。 喜欢?这并不等于爱。爱,是的,他不会再说出这个字来。可他又开口说:「我永远爱你!小芳!」 他现在怎么不能这样说呢!我甚至为此有些愤怒。 我抬起头,发现他眼里旋转着泪水。 「你怎么还能这样呢?你已经……」我带着责备的口气对他说。「不!我盲目地闯进了一个烂泥塘……」他痛苦地喊叫说。 停了一会,把便把他后来的情况,尤其是和贺敏的前前后后,都给我说了。我相信他没有撒谎。 说完后,我们又是一阵沉默。 我竟然忍不住哭了。我并不只是为他和贺敏的恋爱而痛苦;也不只是为他和她断了关系而庆幸;我主要为他自己难过。在这一年多里,他过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日子啊!难道我热爱的薛峰就成了这样一个人吗?他痛苦地望着我,问:「你能饶恕我吗?」 「这只是你的事……」我说。 「不,我问你,你能不能饶恕我!」他叫道。 「我的心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低下头说。 「你能不能饶恕我?」他固执地再一次问我。 我沉默着。我觉得心里打起了一个热浪。 现在我知道他已经从椅子上站起来了,并且走近了我。 我没有躲避。他紧紧地抱住了我,并且把他泪水斑斑的脸贴在我的脸上……我也忍不住伏在他的胸脯上抽泣起来了。是的,我又重新拥抱了我已经失却了多时的幸福,并且由引而感到多少委屈……当我们重新面对面坐下来的时候,双方都感到了这一刻有多少美妙。就像一个跺重的物品丢失后又重新回到手中——尽管东西学是原来的,但好像比丢失前更珍贵了。 停了一会,平静了一会,薛峰怀着激动的情绪对我说:「……小芳,当然重新再见到你的时候,我知道你对于我是多么珍贵。我再不能没有你了;我也再不会做出那些荒唐事了;我一定要和你生活一块……跟我走吧!到省城去!我们一辈子会很幸福的……」「啊?」我瞪大眼睛望着他,怔住了。 像一年前一样,我立刻又回到这个严峻的问题前面来了。 是的,闹了半天,由于感情冲动,我竟然忘记了横在我们中间的那条老鸿沟。「小芳,你不要再折磨我了。你应该知道,现在时代不一样了,不一定到艰苦的地方就是英雄模范,而留在城市城的就是落后分子。实际情况恰恰相反。现在的许多英雄模范都产生于大城市和高级学术单位。蒋筑英,罗健夫,孙冶方……」他又开始滔滔不绝地阐他的关于新蚨工的高论了。 我冷静下来了。我平静地对他说:「你对我误解了,我来这里工作,并不是要做英雄模范。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并不想让谁封我什么头衔。薛峰,你应该了解我是个什么人。再说,你也街道我学的专业是什么,我只有在这里才能更充分地发挥自己的知识专长……」 「但是,我也知道,你来这里,是带着一种理想主义色彩的!」他辩驳说。「我并不忌讳这一点,」我对他说,「我们这么年轻,如果没有理想,就不会有正确的生活目的。」 「那么理想就是只能在这沙漠里?」 「不要鄙视沙漠。它虽然荒凉,甚至是一块不毛之地,但它仍然是我们的土地,祖国的土地。」「你怎么唱这样的高调!」 「这怎么是高呢?我说的只是事实。这是我们的土地,祖国的土地,这难道是高调吗?如果因为贫困而荒凉,我们就不要它了吗?正如我们的父母亲因为他们贫困甚至愚昧,我们就不承认他们是我们的父母亲吗?难道承认他们是我们的父母亲,就是一件丢人的事吗?我们因此就可以光避对他们的责任吗?这是一个最简单的事实,可遗憾的是,我们的许多同辈人往往自视己是新时代的产儿,只有操纵电子计算器,才算当代风流人物。别忘了,就是我们的生活全部进入电子时代,但这并不能取代人本身的一切,人,应该永远追求一种崇高的生活,永无具有一种为他的同类献身和牺牲的精神……假如有一天,全世界每个人都坐在了火箭上,够先进了吧?但火箭上的这些人已不再是真正的人,而是狼或者狐狸,那这种先进又有什么意义呢……」 「你真能胡扯!」薛峰打断我的话,忍不住笑了。 我也笑了。真的,我怎么扯得这么远呢?实际上我的想法简单极了:最重要的不是我们在什么地方生活,而我们如何使处己的生活更有价值一些。这里贫困,荒凉,需要人来改革和建设,我就来了——就是这样而已。我不愿意说留在城市工作就不好,我只是说,这里更需要年轻而有知识的一代人来工作。尤其是我的专业,在这里工作是理所当然的。 薛峰停了一会,嘆了口气,说:「就是你说的对,但我来这里干什么呢?和你一块种糙栽树?」
第19页 「不,」我说,「你不知道,这个公有史以来没有一个大学生在这里工作过;而这地方也从来没出过一个大学生。如果你要能来这个公社的中学教书,你就创造了这个公社的一页歷史,以后这里的人们将会记得,你是第一个来他们公社工作的大学生。如果你要是能用你的知识使这里的农牧民子弟考上大学,那你又给这个地区书写了一页歷史、大家会用感激的心情记得你为什么所做的好事。但是作为你自己,你应该把你所做的一切都看看作是是自己不过的事……」 「噢!我创造两项纪录,再加上你创造的纪录,这就好几项了……」他有点揶揄地说。 「薛峰!我多么希望你不要变成一个玩世不恭的人!过去的你到哪儿去了呢?纯朴、热情、崇高,连那双那睛也是深沉而明亮的……你看看你现在吧,真叫人难过……你自己也应该见你变成怎样一个人了……」 我说着,泪水已经汪满了眼睛。 他低下了头,发出一声沉重的嘆息…… 唉,多么让人苦恼!我来这里时,对小芳的回心转意还抱一丝幻想。 是的,幻想。我本来就应该想到她决不会改变主意的! 现在怎么办?我投降她吗? 我自己也转不过这弯来。我不能忍受在这里生活一辈子。 这里太苦、太落后了。物质条件报差,吃的主要是小米饭——和当年八路军的伙食差不多。蔬菜几乎吃不到,水果比药还缺。方圆几百里,连一盆像样的饼干也买不到。 肉倒是不少——主要是关肉,可没有什么调料。白水煮羊肉,再加一点盐,就被视为美味。 至于文化生活,那就更淡不到了。别说交响乐,连县剧团也不常来。几个月看一回电影,都是老掉牙的。巫婆比医生多,天神论者比迷信的人少。 最要命的是,一年里就有半年多坏天气。黄风斗阵,天昏地暗,长时间看不见一点绿颜色,看不见一朵鲜花。整个生活艰苦、单调、寂寞、几乎和外面的世界处于隔绝状态! 唉,可这里又有我亲爱的人…… 她美丽、温柔,但不听说。我害怕这个环境,可我又离不开她!我现在不愿再和她争辩那些理想呀,生活意义呀……我知道我很难说服她。当然,你又很难说她坚持的这些东西有什么错。最主要的问题是,今天大多数人都变成了现实主义者,可她还生活在理想之中…… 第二天中午,小芳硬拉我去到外面转一转。 她给我戴了一顶遮阳的硬邦邦的柳条帽。她自己也戴了一个。我们沿着屋后那条小路向沙漠的远处走去。 走着走着,路就没有了。 我们爬上了一些长着沙柳丛的小沙丘,一直向前面的不毛之地走去。我每走一步都感到很吃力。脚上软绵绵的,用不上劲。小芳显然习惯了,像硬地上那样行走自如。她看我如此狼狈,得意地笑了,把她的手伸给我。 我握住她的手,感觉到一种热流传到了我的全身。那手是纤弱的,但又是有力的。我愿意永远不放松这只手。 我们没有直接到大明沙中间,而在植被蔓延的边缘上停下来,坐在一丛大沙柳下。 面前是一望无际的光秃秃的大沙漠,在中午的阳光下闪烁着刺眼的淡红色光芒。在地平线那边,似乎有一块像小圆镜似的东西在黄沙中闪闪发光,并且微微凸出于地平线之上。小芳告诉我,那是刀兔海子,离这里少说也有一百多里路。 远方无边的大沙漠,没以任何一点生命的踪迹,给人一种荒凉而又恐怖的感觉。我想,就是月球表面也不过如此罢了。侧身向东南方向望去,一片黄沙中,似乎有一条褐黑色的带子蜿蜒伸向看不见的远方。我知道那是古长城。城墙残破不堪,相隔矗立的烽火台大部分也已崩塌,但气势依然极其雄伟——这是几千年前劳动者留下的伟大印记。 勐然,我觉得一种绪顿时像cháo水般从我的胸中涌动起来。我知道这是一种诗的激情——好久都没这样一种激情了。 我立刻感到一种愉快的颤慄,便用一只胳膊搂住小芳的肩头。「你怎么啦?」她脸通红,惊讶地看着我。 「没什么……」我仍然望着远处那条褐黑色的古长城的遗蹟。「你的手有点抖……」她说着,用手在我的额头上摸了摸。 我笑了,说:「我有点激动……」我指了指远处在古长城线,「我真想写诗!」我看见她的眼睛一下子明亮了:「你快写吧!真的,这古长城能引起人一种说不清的情思。这里长城不像北京八达岭的,那是经过现在的人整修过的,而这里完全是原始的……咱们当年在沙漠里那个县城比赛篮球,曾经就上过长城,你当说你要为沙漠和长城写许多诗……」 是的,生活并不是诗…… 我在她身边躺下来,透过沙柳丛望着湛蓝的天空和洁白的云朵,望着壮阔的大漠,望着雄伟的古长城的遗蹟,心里翻腾得非常厉害。在这一剎那间,我感觉到了一种新奇的激动。我真想用一种朗诵式的志调喊出:啊,沙漠!啊,长城!啊,我亲爱的人!我将永远留在你们的身边…… 但我没有喊出这些字眼来。另一个声音在耳边警告我说:生活并不是诗……我很快又回到我的现实中来了。 我首先想到的是,后天我就得离开这里——因为假期到了。但直到现在,我此行的目的还没有踪影。和她的讨论是再不会有什么结果了。看来我只能按期离开这里。 我们今后怎么办?我不知道…… 我们在这里呆了一会以后,她又领我到了西边大明沙中间的一些沙丘,让我看了她的花棒。花棒刚从少里长出来,像婴儿的头髮一样纤细。我想不到,就是这些可怜的小糙把她拴在了这里。我在心里感嘆:唉!我活得竟然连一棵小糙都不如……第二天,小芳尽管看来很难受,但还是张罗着要给我包饺子——因为我明天要走了。 中午的时候,她说灶上没酱油了,让我到公社的商店买一点。她自己要剁馅、和面。 我也正想一个人出去走走,于是就提了个洗干净的空葡萄酒瓶子去公社买酱油。农场离公社大约十来里路。 我在路上走着,一直没有碰见一个行人。我想。买点酱油得跑十来里路!假如我要生活在这里,免不了就得经常提着这么个瓶子在这路上走来走去…… 到公社商店后,商店的门关着。关了旁边一个老乡,说下午两点才开门。真急人!我这一个多钟头到哪儿去消磨呢? 我于是在这个方圆几十里唯一的集镇上瞎转起来。 这实际上只是一个小村子。除过公社几个机关和一个小商店、一个邮电所、一个汽车站外,也没有多少人家和建筑。 我突然发现,一个破败的大门口挂着这公社中学的校牌。我马上想起小芳动员我到这个中学教书的事。 现在让我去看看这是个什么地方。 学校放学了,不见一个学生。教师们此刻大概也和大多数中国人一样午睡了。我一个人手里提着空孱,开始视察这个学校。 学校看起来就像一个废弃了的大院路。院子里堆满沙子。风棵老柳树大部分的皮都牲口啃光了。到处都是马粪和驴粪蛋——看来老百姓赶集时,可以随意把牲畜拴在学校的院子里。没人管吗?两排砖砌的教室,门窗都没油漆,日经月久,木头都沤成了黑的。院子的墙角里长满杂糙——这倒看起来很惹人喜欢。如果在大城市的学校,这些杂糙恐怕早被剷除了,但在这里,杂糙是一种很好的风景。 整个学校是用一道粘土墙围起来的。从墙里望出去,就是无边的大沙漠。现在,那沙丘已经一直涌到墙头上来了。想那二三月大风季节,恐怕这学校一夜之间就被埋在沙梁之下了……亲爱的小芳,你就让我到这里来创造那两项纪录吗? 「真不堪设想!」我自言自语说着,便离开了这个学校。 我来到商店门口,又等了二十多分钟,才终于买到了一斤酱油。返回农场时的十里路上,我仍然没有碰见一个行人。 唉,沙漠里的道路也是寂寞的…… 不论怎样,小芳是为我准备了一顿味鲜美的饺子。她把一碗粉汤饺子调好后,自己先尝一尝味道怎样,才双手递到我手里——按我们这里的风俗,只有自己的爱人才尝自己男人碗里的饭。她这种亲切的感情,使我忍不住鼻根发酸…… 晚上,小芳细心地帮助我收拾好东西,让我早点休息,自己就过客房那边去了。我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就拿出一本《拜伦抒情诗选》看,我眼睛模煳得连一个字也辨不清。 大大小小的蚊子、飞蛾和一些不知名的虫子,雨点般散落在书上和身体的裸露部分。窗户纸和屋顶的天花板也沾满了蚊虫,像下雨似的沙沙作响。 我不时发出一连串的嘆息…… 有人敲门。我穿上外衣去开门。是小芳。「蚊子太多,让我给你想想办法。」她说。 她让我到屋外去,然后拉灭了屋里的灯。她点了一盏煤油灯放在门外面,又在煤油灯旁放了一脸盆水。 蚊子和飞蛾都纷纷从屋里的黑暗中飞出来,向煤油灯罩上扑去,然后又落在了脸盆的水里。 我们搬了椅子坐在院子里,都没有一点睡意。 我们努力搜寻着拉一些家常话。更多的时间都是默默地相对而坐。我们就这样坐着,一直到深夜。偶尔有农场的工人穿着短裤出来上厕所,惊异而迷惑地看一会儿我们。 我们就这样坐着,一直到天亮…… 吃完早点,小芳送我到公社的汽车站。 ……当汽车开动以后,我看见她撵着车跑了几步,然后便绝望地站住,把头扭到了一边。 我的心都要碎了。我含着泪水向她拼命招手。别了,我亲爱的人!我爱你,但我还是要离开你。我将深切地盼望着你有一天会来到我的身边。但我又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我知道你也盼望我来到你的身边生活,但这对我来说,也是多么困难……别了,我亲爱的人! 别了!别了!别了…… 我不知道我是怎样从汽车站回到农场的…… 我怎么也想不到,他还是走了。 他也许再不会来这里了。他爱我,但并不爱我所坚持的生活道路。既然是这样,我们怎么可能再在一块生活呢?当他刚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似乎心花怒放地以为,他终于又和我并肩走在了一条路上。我甚至想对他大声朗育诵我们曾共同喜欢过的伟大的惠特曼的诗句:请和我同行吧,和我同行,你将永远不会感到疲倦…… 但是我错了。他只是来看看我。他在我和大城市之间依然选择了后者。可是,薛峰,既然是这样,你为什么又要来这里呢?你把艰苦和伤心留给我,然后你走了……一种痛苦的情绪不时地涌上我的心间。是的,像任何别的女人一样,我希望按自己的思想去进行崇高的劳动和创造,但也希望在爱情上能得到幸福和满足。可是,生活往往不能如人心愿——你得到一些东西,也许就会失去另外一些东西。
第20页 可是想来想去,不管多么痛苦,该失去的也只能失去。人总不能为了得到某种感情上的满足就背叛生活的原则。 对于我来说,现在并不是一无所有。我有我热爱的事业,这足以使我的精神感到充实。无论如何,我不能可再离开这里了。这里有我的花棒,我的桑树苗,我的蚕…… 几天以后,我突然在一天之内同时接到薛峰的两封信。 第一封信写道:「芳:亲爱的人!我最后一次央求你,到我身边来吧!否则我就无法活下去了!你的峰写于火车站候车室里。」第二封信写道:「芳:亲爱的人!刚把信塞进邮筒,我就又后悔了!我知道你不会答应我的唿唤。那么,我央求你,给我一点时间吧,让我好好想想。我说不定会很快回到你身边来的。你应该相信我,我要是再回到你那里,就永远也不会离开你了。我现在的脑子像火烧一般疼!亲人,你答应我吧!等着我!,等着我吧!!你的峰写于火车站候车室。」……我把两封信放在桌子上,默默地坐了一会。 此刻,我似乎看见远方那个小火车站的候车室里,他怎样像一个神经错乱的人一样,转圈圈走着,并且一支接一支地拼命吸菸……我理解他的痛苦,我也知道他那矛盾的灵魂,在进行怎样一种严酷的搏斗!也许他能战胜自己,重新勇敢而高尚地直面人生。也许他仍然不能悔悟,继续在原的生活轨迹上走着……但不论怎样,我亲爱的人,我还是要对你说:我答应你,我等着你,我盼望你回到我的身边来。要知道,我虽然离你,但我一直爱着你,想念你,并且在梦中常常和你相会……回来吧!我亲爱的人!我等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