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色》 第1页 《碧色》作者:左男 文案: 四十年后的我已经不再年轻,不再仗着年轻任性地活着,终日呆在废稿堆叠的书案前,打开檯灯,心平气和地袒露一段段往事。有一天,我收到一份来信,没有署名,没有地址,像是直接走到我家门口投下的一封信。 信里只有短短两行字—— 余素,别来无恙。 内容标籤: 边缘恋歌 阴差阳错 搜索关键字:主角:余素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第 1 章 民国初年,我十六岁,还在女高念书,留着额前一熘齐眉穗的那种短髮。 阿碧在高二转入我们班,她比我大两岁,发育良好,去烫了一头烟花卷,每当她踩着高跟鞋,风姿绰约地经过我们这一桌时,我那些女同学便议论纷纷。 我虽从不参与他们的八卦,却也对阿碧的来歷有所耳闻。 听说她从大上海来,曾在教会学校念过书,就是那种黑白画报上繫着长袍子的学校,一口英文比我们班上成绩最好的学生都要流利。 听说父母在政府做接洽,哥哥年少轻狂,叛离家庭,跟了杜月笙。杜月笙是谁大家都不知道,只听说很有势力,名字响亮,和黄金荣一样,都是属于我们生活对面的那个世界。 阿碧离开那个世界来到这座苏南女校,她很少说话,无论说什么做什么,一举一动,都像藏在一团绯红色浓雾里。 我上课总爱迟到,为此没少挨老师训。 同班的女孩子住在离学校不远的一处富人区,怪我那一心仿效甄士隐的爷爷,非要一家人呆在城郊,每日上学就像一场乏味的旅游,天蒙蒙亮,婆子就将仍在睡梦中我揣进怀里,一路颠颠簸簸坐到学校。我就在食堂洗漱,换上校服,日復一日,同学和老师对我的行为早已见怪不怪。 那日我起得晚了,在食堂吃完早饭已经迟到将近半小时,急得头髮几乎倒立,连衣服也没得急换就冲进了教室。 “余素,你怎么又迟到了!” 我满脸通红地低头寻找座位,教室里的座位都是随便乱坐的,此刻唯一的空位只剩阿碧边上的位子。我们不曾说过一句话,在她身旁坐下时我目不斜视,看也不敢看她。 课间,我那些平日要好的女同学也不来找我玩,我百无聊赖地誊写笔记。阿碧突然说话了,她的声音比我想像说要温柔:“余素,你是不是天天都迟到,我注意你很久了。” 我不知羞地点头,说:“对啊,我家住太远了,但我起得早,这里有几个人比我起得早。” 阿碧就笑了,说不清她在笑什么。她迅速地拿起我的书包,指着上面的图案说:“我一直都想问你,你背这个包你知道这是哪里吗?” 我望了一眼,不就是一座花园洋楼吗? 阿碧说:“你肯定不知道,不然你不会背它。阮玲玉死在沁园村九号,那公寓与别的不同,大门极有特色。” 见我露出惊疑不定的神色,她像是安抚着缓了口气,说:“不过你不必慌张,毕竟也是图案而已。” 我瞪着她,夺回自己的书包,说:“你是故意的,捉弄人就这么好玩”说罢,不再搭理她。 阿碧笑吟吟地哼起歌来,我听得出来,那时周旋在电影《马路天使》里唱的歌:“春季到来绿满窗,大姑娘窗下绣鸳鸯,忽然一阵无情棒,打得鸳鸯隔一方……” 阿碧扭过头来问我,她白得发亮的脖颈像母亲常含在嘴边的一截白玉菸斗:“你知道这首歌吗?” 我不想跟她说话,偏偏管不住自己嘴,接茬道:“不就是《四季歌》吗,只许你听过,不许人家听吗?” 阿碧又笑了,我极少看见一个人这么爱笑,她说:“我还以为你不肯跟我说话了。” “那你喜欢周旋吗?” “她好孩子气,我还是比较喜欢姚莉,姚莉更像个女人。” 阿碧轻轻拉过我的手:“你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吗?我叫陈碧,耳朵陈,碧绿的碧。” 我说:“我说我知道,我叫余素,多余的余,朴素的素,你也知道了。” 阿碧望着我,慢慢地又笑了。 再上课时,阿碧想偷懒,只管央求我借她笔记,她成绩好,老师也不怎么爱管她。老师只管我们这些听话的学生,阿碧不像学生,她像个女人,和我们有那么明确的分水岭。 我趴在桌上做笔记,阿碧在旁边翻闲书,瞥了一眼封皮,像是镜花缘一类的,她看得津津有味,完全忘我,以至于老师走到身边也没有察觉。 我拿手肘顶她,她吃了一惊,弯弯的嘴角立刻冰冻住,坐直身体,拿出压在底下的课本,那余光往我那里瞥一眼,将书本立在桌面上,装模作样地翻到某一页,抬头望黑板,一副好学模样。 老师见此,也拿她没辙。 等老师一转身,阿碧藏在书后的脸朝我转来满满笑意,我才发现,那本闲书,竟被她藏在了课本后,封面是课本,里面却了掉了个儿,亏她想得出来。 第2章 第 2 章 我原来的女同桌叫肖春晓,是个话很多的女孩子。今早上学时她带来一个好消息——《绝代佳人》要在明德电剧场上映了。 我们全班女生几乎都都拥上去,围住肖春晓,七嘴八舌问是不是真的啊,什么时候之类的。《绝代佳人》是胡蝶主演,她演陈圆圆,那个三度被掠走的,身世悽惨的梨园名妓。谁不想看,何况胡蝶和陈圆圆的确有几分相似之处,她们都有一张圆润的脸,和一双寒烟笼雾的眼睛。 肖春晓的父亲是“大令”。每次她的父亲领着官兵到剧场,茶房要打铃通知所有人起来,登时人头攒动,挤得边上看白戏的都没有落脚的地方,纷纷往外躲,台下的人齐齐喊道:“接令——”,台上的人都要停演,不论是电影还是唱戏,那场面,风风火火地来去,真是威风极了。 肖春晓不无遗憾地说:“都说剧场乱又多又杂,上月呢,老师还说在那儿被偷了个钱夹子。我爸说,如果我要去,他抽空带我去,我真不想让他带我去,我长这么大还没一个人进过剧场呢。” 张明秀挤到肖春晓面前,提议道:“要不,你跟你爸说,你去看电影的时候带上我呗,我家离你家可近了,一座白马桥的事。” 张明秀是平时就因为小气不得众人喜欢,此刻更是想吃独食,石月第一个不服气,石月是张明秀死对头,众所周知,这是肖春晓说的,他们两家是亲戚,但关系一向不冷不热,石书记不往张家走动走动,石书记倒是经常往我家跑。提到“大令”,肖春晓便很自豪,人之常情。 石月上前就推了张明秀一把,语气不善地问:“凭什么呀,就带你,你问过肖春晓同意吗?” 张明秀也不甘示弱,她胖胖的脸涨红了:“要你管,你管东管西也管不着我头上。我又不是不给肖春晓票钱。”
第2页 石月撩起袖子:“谁在乎你那点票钱,说得好像人家在乎你那点小钱似的。” 张明秀勐拍了一下桌子,把高音量:“你再说一遍,对,我是没你石家有钱,我们也不是跟在老虎屁股后面拣屎吃的那种人,不像你爸——” 这下子捅了马蜂窝了,石月几乎惊叫着朝张明秀扑过去,边打边喊:“你再说一遍,谁爸吃屎,你再说一遍,自己爸爸没本事就别赖我们抢饭碗——” 我们都被吓了一跳,阿碧在人群边缘第一个反应过来,马上冲上前一把拉住住石月:“快点帮忙,分开她们,快点,你们别干站着呀——” 张明秀被阿碧抱住还在拼命挣扎,嘴巴喊着石月的名字,脏话几乎不重样地从她嘴巴里冒出来,天知道她从哪学来的,我们忙着关教室门,拉窗帘,不让对面教师楼看见这边的情况。石月已被安抚住,她呆呆地望着自己胳膊上被张明秀拿发卡划出来的一长条口子,像是憋一会儿,终于没忍住,俯倒在桌上,一下子就哭起来。 肖春晓嘟囔一句去水房接水,没有人陪她去,她捏着水杯三步两回头。 阿碧拉着我回到座位,经过张明秀的时候,她突然抬头,吓我一大跳,一双眼睛都红了。 我爱穿洋裙,保守的款式,遮盖变化中的身体曲线,裙摆没有浮夸的蕾丝花边,胸前一熘木扣子,白底碎花的连衣裙。外罩一件素色针织开衫。 阿碧不一样。她爱穿盘扣精美,开衩不高不低的旗袍,指甲涂满凤仙花汁, 认识阿碧之后,我逐渐发生变化。这变化很明显,最显着的就是,我居然向母亲撒娇要加零花。母亲用她惯常地考究将我细细打量,说:“素素,你也是大姑娘了。” 增加的零花全部花在和阿碧出门的花销。 阿碧爱去的地方的是香水柜檯和教堂。她说这是能让人心沉静下来的地方。 尽管小城的香水柜檯人极少,卖的都是最普遍的桂花味,茉莉味和玫瑰味,阿碧仍然乐此不疲。她和我分享她珍藏的香水,很特别的味道。 我忍不住问她:“这是什么味。” 阿碧说:“它有很多味道,你问的是哪个。” 我说:“我也说不清,是那种有点苦的。” 于是阿碧肯定的说:“噢,那是麝香,麝香就是有点苦的。”但过一会儿,她又不确定起来,“也可能是苦杏仁。” 接着,我们一起去她喜欢的教堂,结果让她很失望。 因为小城里的教堂破败萧条,一条长长的甬道后面,两排座位稀稀拉拉地东一对夫妻,西一个学生,神父赞歌还没她自己唱得好听。 有一回阿碧突然问我:“余素,你是不是从没告诉我你喜欢什么?” 我喜欢什么呢,我想很久,从来没人问过我喜欢什么,母亲只问我缺什么,要什么。父亲都不会问,没人问过我,所以我吃饭想,睡觉也在想,就是想不到。 我问阿碧,我经常坐在树荫底下,就是学校操场边上那棵二十年的大槐树底下发呆,算是喜欢吗? 你好好想想。她如是说。 第3章 第 3 章 阿碧与我关系的转变,使得她在女生中渐渐不再那么神秘,不那么烟胧雾霭,有女同学主动和她在体育课上做活动,手工课上借工具,反倒是我,变成了无人搭理的那一个。 从前与我要好的同学,如今都跑去向阿碧示好,我坐在树荫下,苦思冥想也参不破这道理。阿碧跑过来拉我去玩,我不理她,她就撒娇道:“素素,你又生气。怎么啦,你不喜欢跟我去玩吗?” 我一边挣脱一边说:“不要拉我这么紧好不好,你去和她们玩好,别来找我。” 阿碧嘻嘻笑,露出一口小米牙:“你吃醋了。那我以后就找你玩,不找她们玩。你等着,我去跟她们说。” 这下变成我拉着她,求她:“不要说,求求你不要说,你这个人真讨厌。你希望我被所有人讨厌吗?” 操场上风很大,阿碧摸摸我被吹得乱蓬蓬的头髮:“开玩笑你就当真,真好骗啊你。” 阿碧转到我面前,从包里翻出两张电影票,往空中一摔,笑嘻嘻地,炫耀道:“你瞧这是什么?” 我的眼睛几乎登时黏上它。 “你从哪弄来的?” 这不重要,我俩心照不宣的彼此打量对方是否能作为被信任的对象,风就从耳边挽起的短髮里穿过去,挑破精心设计的髮型,又在阿碧的捲髮那里鎩羽而归。 就这么决定。 剧场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去是去得,就怕不安全。我将事情跟母亲一说,必然会令她生气,还是阿碧的父母开明,他给阿碧两名保镖,一路不远不近地跟在身后,即使在同一个剧场,也不会因此感到压抑和慌张。 我和阿碧两个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都打扮得像个已婚妇女,在人海茫茫中奋力划行,就像汪洋里两只小船,被波浪推开,又拼命在靠近。 我缩着脖子,挨在阿碧胳膊旁,看得出来,她因为我抱得太紧而走路不稳,但我不敢放手,一放手,就会像刚才一样。几个流里流气的男人从我们身旁走过,嘴里叼着牙籤,吊儿郎当地打量着阿碧。阿碧目不斜视地朝前走,我则慌得要死,几乎就要要放弃看电影的事。为首的一个皮肤很黑的男人突然上前拦住了我俩,阿碧站住了,而后喊了一声:“陈平升——” 陈平升是阿碧的父亲,那俩保镖这才冲上来驱赶混混。 黑皮肤男人打量我们一番,便静静地走开,我和阿碧好不容易挨到座位上,那是一个二楼的包厢,放开她的手,我才发现自己竟出了一脖子的汗。 阿碧安慰我不要紧张,我那时没接触过社会,傻气沸腾,眼睛往哪里落就怕哪里被人张望。母亲从前拿来恐吓我的话渐渐在脑海浮现又渐渐模煳,反反覆覆循环,直到电影开始。 胡蝶扮演的陈圆圆缓缓走向镜头前,阿碧望向我,见我已经平静,便又扭回头去。 “你觉得胡蝶好不好看?” 阿碧问我。 我想想,说:“有时好看,有时粗鲁,她脸圆嘛。” 镜头转到陈圆圆和吴三桂重新相逢的那一幕,我说:“你看,她这个时候就特别好看,酒窝不深不浅的,一笑就春风拂面。” 阿碧望着我笑,我不知到她在笑什么,就听到她小声说:“这电影我昨日看过。” 我惊讶地想说些什么,镜头突然一转到吴三桂全家被囚禁时的场面,画面一下子变得很暗,我眯着眼睛想尽量看清楚些,一个黑影突然欺身向前,朝我的方向迅速笼罩下来。 吴三桂震怒,决定攻打李自成。 难以形容我那时那刻的震惊,以至于接下去的情节几乎完全看不进去,陈圆圆就是再美也没法在吸引我的注意力。 那不是蜻蜓点水,我心里明白。当我决计不去理会,当作一场误会时,我感到自己汗津津的手重新被她握进掌心。紧紧地,塞在她柔软的手掌里。从来没有哪一刻,能让我比现在心情复杂,许许多多影像在脑海中排列重组,千丝万缕,雪球似的滚成一团乱麻。我的耳朵嗡嗡作响,喉咙里有什么想挣脱。我听见她说。
第3页 “你要是害怕,现在就可以放开我的手了。” 那个从教堂回来,兴致缺缺的下午,坐她家的长廊上,风迎面吹来,绿色萝蔔花长得勾得到头髮,她问我:“余素,你怎么连自己喜欢什么都不知道?” 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 第4章 第 4 章 捅破了的窗户纸很要命,完全收不住,那之后,我们经常像两只幼虫似的黏在一起,窸窸窣窣,窸窸窣窣。下课后的女厕,女厕旁的假山,假山背后的操场,操场附近的水房。 并不是无人察觉,只是察觉的大家都当作若无其事的模样,谁也不去向老师告状,甚至没有人在我们面前露出鄙夷的神色,令人费解。 母亲难得在家,只要母亲在家,父亲就笑不起来,我总会告状,告诉母亲父亲又找多少女人回家过夜。我烦死那些锅贴女人,一个个生八条腿,苍蝇似的巴着父亲,父亲走到哪儿,那些苍蝇就跟到哪。 她们还爱对我说:“哟,这是你的女儿,都这么大了。”说得好像她看着我长大似的,好像她比比我大多少似的,她们当中不少有的比我还小呢。 当中最令我讨厌的就是一个叫张幼眉的。 父亲和她在一起,眼睛就看不到我,只看得到她。张幼眉年纪也不大,和阿碧差不多。她喜欢穿一条湖蓝色的旗袍,那是母亲的,她还喜欢一件白色的开司米,那也是母亲的,但她要抢。母亲珍爱的东西,她总要抢,活像个只吃过骨头没吃过肉的狗。 我不明白,妈妈身体极瘦,她的衣服没几个人穿得上,张幼眉那鼓鼓的胸脯和丰腴的胳膊是怎样艰难地塞进去的。 中秋节,母亲从外地回来。张幼眉正在父亲房里,母亲叫我我去叫她起床。张幼眉歪在床上,眉眼挂着霜似,灰落落的,两条胳膊上套着翡翠玉镯,一对珍珠耳环长长地垂到肩膀上,她招唿我坐,她光着上身盖在棉被里,我都不好意思看她,像什么样子。 “你穿衣服起来,我妈要来了。” 张幼眉像刚刚得知这个消息似的,狠狠吃了一惊,从床上翻下来,顶着一头乱蓬蓬的头髮,手也不推一下头髮,就这么低头翻找衣服。我这才发现,她竟是裸着的,真好意思。她从一堆衣服中翻出一件白色的洋裙,那裙子像是我平时爱穿的那种。她穿上竟比我适合,仿佛一个女学生。我一惊。 “好了,我们走吧。” 张幼眉连口红也不点,挽着我,踩着矮跟鞋路都走不稳。 母亲坐在堂屋抽菸,用的就是那管像阿碧脖子的菸斗,我远远地走过去,母亲的目光就定格在我身上,一点也不挪开。 “素素,你站到边上去,”母亲对我说,“哪儿人,叫什么名啊?” “我叫张幼眉,山东烟臺人,现在临安楼挂牌。” “临安楼。”母亲缓缓吐着烟,一个接一个烟圈从菸斗里冒出,“没听过,新来的啊。” 张幼眉腿一抖一抖的,脸涨得通红,话也说不清:“啊,对,对。” 母亲见她吓得如此,不由笑了,说:“我无意为难你,你坐下吧。” 那是母亲和张幼眉第一次会面,往后母亲回来,父亲总会提前让张幼眉回临安楼,然后恶狠狠地警告我,不许把张幼眉的事说给母亲听。我可不怕他,我就说。今年过中秋,母亲依旧让张幼眉留在家中。 中秋过后,有两天假期,阿碧跟我来我家玩。 母亲很喜欢阿碧,我真高兴,她让我带阿碧好好转转。阿碧不像最初见到的那个冷冰冰地,却爱笑的女孩,她将头髮拉直,规规矩矩地梳起了两条髮辫,只是俏皮的髮带依旧在诉说着主人的小心思。甚至,她不再那么执着地爱穿旗袍,就是穿,也只穿花色素雅的,那些色彩纷呈,华丽的,都压了箱底。 阿碧心疼张幼眉,她时时提起,张幼眉如何如何,若不是她主动提起,我不会发觉,张幼眉长得与阿碧竟有六七分相似。 “看到她活得如此艰辛,”阿碧不无感慨地说,“仿佛看到了自己的未来。”这话很不祥。 我说:“张幼眉身世如此,我虽不喜她,但她的父亲宠爱,想必也比在临安楼里被欺负好。” 阿碧望着我,嗫喏了几下嘴唇,最终什么也没说,低头翻一本怜香伴。 我百无聊赖,一个人在园中散步,远远地看见张幼眉正坐在亭子里,母亲就坐在对面,两人不知说些什么,母亲笑了又笑,张幼眉则微微弯着腰,手搭在母亲的菸斗上,为她点菸。 阿碧从后面一下子扑上来,吓我一跳,她嘻嘻笑着挠我胳肢窝,我不甘示弱,反手攻击她,她一面跑一面笑,海棠花前一回头,特别美,又娇又美。 “余素,你跑得好慢啊。” 我奋而追之,闹得阿碧连连求饶这才罢休。 第5章 第 5 章 但好景不长,阿碧开始迴避我。 我反思着是不是我太无趣,我太蠢笨,所以她才不愿意理睬我。可是无论我如何接近,她都冷着脸,好像我们素昧平生。 “阿碧,”我撒娇耍赖,“要不要去香水柜檯,我看到那里新近了好多百合花造型的香水呢。” 阿碧笑着,但眉眼淡淡的:“不了,我还有事。” 她变得很忙,这种忙有时是表面的,她和别人玩,一会儿是石月,一会儿是张明秀。有时又是内里的,晚上我和婆子特意去找她,结果她家门房说她出去了,没回来。 无论她和谁玩,我都会嫉妒得发疯。 再然后,她就不怎么来学校了,而我沉湎在她的背弃中,也没意识到这件事的反常。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执迷不悟,不理解为何阿碧能去留果断得仿佛不曾有个牵绊。我跟阿碧的故事,就像午后打盹做的一场美梦,转眼就被叫醒。我很不甘心,连嚎啕都不敢招摇过市,我只能虐待自己。 我没有像古人那样悬樑刺股,或者茶饭不思,我每天不再吃饭,只不停吃糖,好像没有甜食就会丧命那样把自己牢牢系在这一块小小的方糖上。 后遗症是很容易口干舌燥,脱髮,视力模煳,精神不济。 最先发现我不正常的是母亲。 说来也奇怪,尽管母亲一个半月才回家一趟,但我的任何变化,蛛丝马迹都逃不过她的手掌心。我在女校读书很刻苦,张明秀他们都以为我受了刺激,不敢与我来往。对我的变化只当作失恋后遗症。 母亲坐在我的床头,身上的馨香扑到我的鼻尖,我咧着嘴笑:“妈妈,我好想你。”然后就很不争气地哭了,一开始还是小雨点点,接紧着便是电闪雷鸣,狂风暴雨,母亲被我的阵势吓到,她把我搂进怀里,一下一下拍着我的背。 “素素,跟妈妈说,发生什么事了?” 我心思浅,在母亲的宽慰下,三下两下便把事情道出,母亲只当我失去挚友才难过伤心,不由得哈哈大笑,冰凉的手指抹开粘在我脸上泪湿的头髮:“傻孩子,她不和你玩,你还可以找别人啊,这有什么好难过的。”
第4页 我急急申辩,冷不防跌入母亲设置的陷阱:“那不一样,我和阿碧和别人不一样的,她跟我就像陈圆圆和吴三桂!” 只一瞬见,我便感觉到母亲身体陡然僵硬,她并没有让我感到难堪,仍旧安抚我:“哦,陈圆圆和吴三桂怎么了?” 我揪着母亲的开司米,自知自己说错了话,只能怯怯说下去:“陈圆圆被抢了,吴三桂为了救她才投靠满清。” 张幼眉端着母亲常用的白玉菸斗进屋,见到我狼狈的模样,平平静静地端个矮凳坐到一边。 “吴三桂为什么要这么做?”母亲浑然不觉地问。 我喉头一哽:“因为吴三桂喜欢陈圆圆。” 就像我喜欢阿碧。 母亲的声音急转直下,冷冷地说:“吴三桂毕竟是大将军,怎么可能为了个名妓捨弃城池,放任自己留下千古骂名,”她望着我,“素素,你太不懂事了。” 我的怀里一空,母亲起身走到张幼眉身旁,张幼眉立刻温软地挽着她的手臂,娉娉婷婷朝门外走去。我犹不甘心,在她身后喊:“凭什么!” 母亲没有理我。 张幼眉回头看我一眼,她的眉眼舒展,那一眼竟让我感到没由来的嫉妒,她喜欢我的母亲,我看出来,母亲也喜欢她。 连着一两月来的自我折磨终于显露出獠牙的本性,我犯了急性肠胃炎,脾湿火重,高热烧得五脏六腑都疼,一连请了好几天假。 张明秀来看我,坐在床边,跟我絮絮叨叨说着学校里的趣事。 我听着听着就笑了,然后头脑发昏地问她陈碧是不是也没去上课。 张明秀沉默,她说:“余素,你真是个死脑筋。” 我奇怪地仰视她的下颚:“为什么你们都这么说。”她欲言又止,最终也没说什么。 石月他们也来过,成群结伴,穿着西式洋裙,好像一群花蝴蝶,我府里的婆子可喜欢这群年轻的女学生,她们一来就给准备好多好吃的,但不许我吃,我一伸手,石月就拍掉我的手,洋洋得意:“你脾胃不好,不能吃甜食。”弄得我火冒三丈,还无可奈何,她们把我吵得睡不着觉,不能安生,你一言我一语,叽叽喳喳。 就这样,我没能得到足够的休息,居然神奇的病好了。 病一好,遗落的课程自然得捡回来,不然严厉的女校老师可不会心慈手软放过我。 我捧着恶补的英文作业在办公室门口期期艾艾地等了半天,老师也没见得出来,手酸得要命,我就把作业往地上一放,坐在台阶上编柳条。 两根柳条折成一个三角,首尾缠绕,就成一个漂亮的头环。我坐在台阶上眺望窗台对面的操场,槐树树荫下坐着的女生,想像着阿碧戴上后的模样。 编好后老师还没回来,不知去哪了,我回头抱着作业离开,打算去树荫底下坐坐。现在接近冬天,树下阴冷,也不知谁跟我一样有兴致在这里瞎逛。 那女生回头,我直愣愣僵住脚,她也看着我,脸上浮出熟悉的妩媚笑意,只是有些悽惶,不尽如人意。 “素素。”她说。 我想上前,脚步却带着自己往后退,原来潜意识里我竟然不想再见到她吗,那一刻我形容不出自己的心情,就像一只遇到泥沼还踽踽独行的蜗牛。 我生病的时候她一直没出现,恍惚间我都要以为她从来没出现在我身边过。 我笑得勉强:“阿碧。” 她上前,不管不顾地抱住我,手环过我的腰,柔软得令人惊嘆,我贪婪地靠在她怀里,她比我高一点,发育得好一点,整个人更加成熟丰沛,我不知道是不是我一把伶仃瘦骨头勒得她胸口痛,她喉头哽咽,好像要哭了。 “我好想你,我听说你病了,急得要命,但我出不来,你知道吗。” 听到她的解释,我立刻把一切怀疑抛到脑后:“为什么,你被你爸关进来了吗?” 阿碧的手指温柔地拂过我的脸,语气却很急促:“走,我们到那边说。” 那边,指的是小教堂。 那间小教堂,我至今都记得。 就是在那里,我得到了阿碧迴避我的真相。 我们翘了课,那天不是做礼拜的时间,教堂里人烟稀少,我站在花窗后朝里张望,一个阿姨正低头打扫为生,阿碧牵着我的手,就像过去无数次我们牵手那样,她带着我穿过长长的甬道,在洞口勐地止住步伐,我按着惯性差点撞到她怀里,她喘着气,定定看着我:“素素,陈平升要把我嫁人。” 陈平升就是阿碧的父亲。 我怔怔地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脱口而出:“不行。” 阿碧的眉眼暗淡:“素素,没用的,这是我的宿命。” 我不明白:“为什么,你才十八岁。” 阿碧安抚地摸着我的肩胛,笑得不甚荒凉:“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哥哥的故事。”我摇头,她说:“我哥哥,叫陈君,他要回来了。” “他们说你哥哥跟了杜月笙,那不是很厉害吗?” 阿碧苦涩地笑了:“是啊,很厉害。但是他得罪了人,他抢了杜月笙手下的女人,占为己有。那人跟杜月笙比我哥久,根基深,陈平升说只要我哥能回来,做什么都愿意。” 我艰难地说:“你哥开了什么条件?” 阿碧寥落地望着洞外明亮的天光:“轮不到他开条件,那人要我哥把人还回去,否则就把我抢过去,我哥不肯。陈平升答应也好,不答应也好,我都是要嫁过去的。” 一想到今后要跟阿碧分离,我的心就像被撕烂一样,眼球酸胀,我一把抱住她:“不行,我们想办法,一定能把你留下来的。”我想到母亲,“我妈妈,你知道我妈妈吧,她在江浙一带可有名气,生意做得很大,我去找她帮忙,一定有用。” 阿碧拉住我:“素素,你现实点。”我愣住,回望她。 “有些事不是我们能解决的,”阿碧说,“陈平升这几日愁白了头也没想出办法,他不算个好父亲,平时也不怎么管我,但也没穷到卖女儿的地步。”阿碧把我的手放在她的手心里,像握着一块暖玉,“我告诉你这些不是让你帮我想办法,只是想告诉你,我不是故意冷落你的。” “要是你先死心就好了。” 我张嘴,泪水先一步落下。 “你要我眼睁睁看着你走吗?” 阿碧宽容地说:“今天来学校,我去办结业手续。以后不能见面了,我……不想留下遗憾。” 为什么差不多的年纪,我还像个不知疾苦的小孩,而她已经不知不觉变得那么成熟了。 我话语破碎,紧紧抱着她泣不成声:“阿碧,我捨不得你。又不是你的错,为什么要你来承担。” 阿碧的吻像一场雪,纷纷扬扬落在我的额头,眼睛,嘴唇,下巴,我不管不顾回吻她,模仿她第一次在剧场那样,掠夺的,粗鲁的,蛮横的,可她完全不生气,也许因为她已经看开,我难受得喘不过气。
第5页 第6章 第 6 章 开学时,老师说的,陈碧同学提前结业了,跟随丈夫去了香港。说罢,深深看我一眼,肖春晓回头递来一张纸条,上面写道:阿碧早就和我们打过招唿,所以一直没告诉你,对不起,我们也不想让你伤心。 老师没过多说明阿碧匆匆结婚的原因,还是肖春晓说:“她父亲站错了队,如今需要靠女儿救活自己的仕途。” 课上什么也没听进去,我偷偷往嘴里塞了一块方糖,后来没忍住,又塞了一块,一块接一块,甜得要死,明明那么甜,我的心里却苦得说不出话来。 突然之间,我想到了张幼眉,想到了母亲,想到了阿碧。 后来我考去燕京,又去香港,辗转打听阿碧的下落。 阿碧那样的容色,那样的妙人,无论到哪都自带流言蜚语。 说她好,说她不好。 我听一耳朵,却并不全然放在心上。 也不是没再见过她。 中国很大,要找一个人不很容易。但阿碧的父亲依旧在升官,和我父亲一样,很轻松的,我就找到她家的住址,但她不肯见我。 那一年中秋。 我就在她家楼下等她,从薄暮等到掌灯,门口一辆福特里,阿碧从里面出来。 她弯着腰,身上披着一间黄绿的军人制服,里面套着鹅黄的洋裙,夜风萧索,裙摆拂动,她光着脚踝,看着凉津津的。 阿碧似有所感,朝我的方向望过来,她的眼神中震惊多过于久别重逢的惊喜。她张张嘴,像在和我打招唿。 我一路分花拂柳,从绿色萝蔔花下钻出,哆嗦着浸满露水的嗓子想叫住她。 只一瞬,她的腰上便多出一条手臂,结实地揽住阿碧的腰身。 那男人国字脸,端正威严,敏锐的目光穿透层层镂花栅栏和萝蔔花望过来,那种煞气,我的心差点从嗓子眼跳出来。 阿碧突然握住他的胳膊:“进屋吧,我有点冷了。” 男人从善如流地陪她进了大门,我眼睁睁站在大门外,目送他们的背影渐行渐远。那一刻,不知为何,我有种强烈的预感,阿碧看见我了。 她看见我,但她不想见我。 这个念头像张蛛网将我紧紧包裹。 往后我发出的信一年年石沉大海,慢慢地我就不再给阿碧寄信了。 那时我长大成人,性子仍然天真,盼望有一日再见她,能握着她的手,笑着告诉她:“阿碧,我有钱了,我也有自己的家,你不需要再为你父亲出力了。你可以和我住一起,我们一定会很幸福的。” 我盼了很多年,一遍遍打着腹稿,又一年年更改内容。 期望在她归来时能够给她一个坚实的屋檐。 石月也结婚了,嫁给我一个做生意的叔叔。 那日她擦着口红,穿白裙,蕾丝像翻腾的海沫一层层铺展开来,不管她父亲是什么样的,她此刻是美的。 她泪眼婆娑地和家人告别,然后一桌一桌敬酒,轮到我时,她附到我耳边,悄声说:“余素,祝你生日快乐。”我手心一暖,石月把那本镜花缘塞过来。 我有些惊讶,那天并不是我的生日。她微微笑着:“那年阿碧嘱咐在你生日时送给你,你却提前考去了燕京,一拖拖了好几年。” “谢谢你。”我真心祝福石月。 我叔叔对我而言是个一年见不到几面的陌生人,但石月却是我的好友。 我与父亲水火不容,他视我为敌,一直主张着我嫁人嫁得远些,眼不见心不烦。我即将赴香港念书,也算遂他心愿。 肖春晓早已成家,某年来香港,到我家做客,聊天时突然讲起她。 老同学聚会定在小城悦来酒店,我因太远便没回去,阿碧装束姿色已大不如前,手里牵一名男童。席间,听闻她离婚,再婚,到头来什么也没剩下,就连那孩子也是人家强加给她养的。 肖春晓说,你看你,人家都结婚了,你还一个人在世上飘着,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个吧。 我婉言谢绝。 我慢慢学会定时清空自己的记忆,很多事情已不再那么熟知,很多记忆里的人慢慢消逝于记忆,从哪里来回哪里去,本是落叶归根,而我自那年离开小城,便再也没有踏上过那边的一片土地。 我今年已五十七岁。 四十年后的我已经不再年轻,不再仗着年轻任性地活着,终日呆在废稿堆叠的书案前,打开檯灯,心平气和地袒露一段段往事。有一天,我收到一份来信,没有署名,没有地址,像是直接走到我家门口投下的一封信。 信里只有短短两行字—— 余素,别来无恙。 我今将离开这俗世,万般皆随流沙逝,独留相思挂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