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古代极品女神医》 【rn书评团】点评 反穿越题材被写得如此新颖趣味还是少见。文笔细腻柔和,情感丰富温婉。从一千年前的大宋朝穿越到现代的神农架女神医,在作者博学多才又古香古色下独特的看待古今差异。细节描写尤为突出,日常用品生活常识的刻画将虚幻与现实巧妙的结合。看《爱上古代极品女神医》就像走进一个熟悉又怅然的迷宫,在作者全心投入的文字里逐渐找回自己。期待三个极品男人的粉墨登场,在古代的传统观念下神医女被追的无路可逃。。。。。。。。。。。。 楔子(一)在神农架采药的医女 神农架为神农尝百草之所,为神州大地品种最全的绿色药库。 神农架云雾蒸腾,气象森严,时时可以看到形状各殊,颜色各别,香气各异的树木悬垂于水流之上,丛集于岩石之间,珍稀药材更是俯手可拾。 这块宝地本应游人如织,但因其高耸入云,古木参天,瘴气满地,加上野人神出鬼没,入神农架者,大都有去无归,所以神农架变得人迹罕至。 但在那天下午,却有一名白衣少女爬上山来。 少女大约十八岁,长发披肩,全身都散发出大自然的气息,颀长优雅的身材,犹如一株迎风婆娑的美丽白杨,目光精灵古怪,黑长的眼睫毛,遮着幽深如潭的双眸,仿佛凝聚着一层浓重的晓雾。肤光似雪,长相清秀绝伦,在夕阳下令人莫敢逼视。 她是名医女,背负一个药篓,篓里放满极为珍惜的药草,因爬山过久,少女的脸色胀得通红,额头渗出点点汗珠,原本干净的衣服变得肮脏不堪,她整整爬了一天,气喘吁吁,疲惫至极地坐在一块石头上歇息。 少女欢天喜地地看着面前的一切,这里的药草可真多啊,马桑花、旋覆花、杓兰、芍药、火棘花、桔梗花、党参花,何首乌,灵芝,满地的野草莓长得非常茂盛。相信,在这里一定可以找到救弟弟重症的灵芝。 感觉有点饿,好在山上有的是野果:山楂果、五味子、石枣、火漆果、红枝子、四棱果。离她不远的地方,就有一棵棵野柿树上挂满了灯笼样的柿子,少女爬树摘下几个柿子,甜滋滋地吃起来。 她一边吃一边看着四周,成群的金丝猴在翻着卷皮的红桦上向山下张望着,忽然一只漂亮的金丝猴跳到悬崖边对着少女,好像挤眉弄眼的样子,那模样怪有趣的,少女不由笑起来,目不转睛地看着猴子,猴子跳啊跳,忽然失踪,好像摔下悬崖,少女吃了一惊,连忙走到悬崖边。 她眼前一亮,那只金丝猴还立在一块岩石上蹦蹦跳跳,少女惊喜万分的是,金丝猴站着的那块石头不远处,竟然长着一棵硕大的灵芝,天啊,少女还不曾见过这么大的灵芝,依她的目光,这株灵芝少说也有五百年。最让她开心的是,那株灵芝离山顶还不太远,她可以采到。 弟弟有救了,弟弟有救了,少女内心欣喜若狂。 少女眼望四周,野葡萄与凌宵花交织在树下,附着树干,攀缓枝梢,又从栎木窜到棣树上,然后投身于蜀葵之上,形成了千千万万的洞窍,穹顶和回廊,这些蔓藤游走于树木之间,架起了一座座花桥。 少女笑了,这不就是绳子吗? 一条白蛇从草丛中穿过,少女饶有兴趣地看着它,她是学医的,长年累月上山采药,见的小兽小蛇多了,所以并不怕蛇虫,何况那条小白蛇体型优美,没有毒性,她更不担心。好奇怪,神农架的所有动物都是白色,白蛇,白鹿,白熊、白喜鹊、白猴、白獐、白麂、白乌鸦、白黄鼠狼。这地方实在神奇! 为防蛇虫,少女早在入神农架之时,便往自己的全身各处涂上药水,普通的蛇虫根本无法难倒她,这次也是,她走到蔓藤间,拿着一把匕首,开始去切蔓藤,用来编织成绳子。 用蔓藤编好长长的绳子之后,已近黄昏,少女把藤绳牢牢地系在崖边的一块石头上,试其牢固程度后,少女开始顺着蔓藤往下滑。 楔子(二)失足落崖 别看少女年轻,胆子大得很。她天生爱医,五岁就随父亲上山采药,自父亲逝世后,这么多年来每次都是少女独自采药,十五岁时得拜世外高僧为徒,两年后师父圆寂,她走出深山,开始行医,因无钱开药铺,只能像师父那样云游四海,穿州过县,如今已是方圆几百里颇有名气的医生了,这次她为了救得怪病的弟弟,敢独自前往人迹罕至的神农架,便可知其勇气。 藤绳颇长,爬了一会,少女气喘吁吁的,就在此时她听到有个熟悉的声音在喊:“清儿,清儿,你在哪里,清儿……” 夕阳下,一位青年飘上山头,此人大约二十五六岁,背负长剑,一袭青衣,长身玉立,俊美非凡,眉宇之间有种凌人的气势。 凌若风凌大哥来啦!他真的来找她啦! 上个月他们初遇之时,她是位女扮男装的翩翩美少年,他是位武功绝顶的剑客,两人初次见面,便一见如故,相交甚欢,结拜为兄弟,她待他就像亲大哥一样,谁知自从他知道她是女儿身之后,对她的眼光就有点怪哦,很不一般,让她看得有点心慌。几天后她得知弟弟得了重病,好难过。那夜想跟凌大哥告别,却发现凌大哥和青楼名妓月娘在花前月下对酌吟诗,月娘对凌大哥那温情脉脉的双眼,就是傻瓜也知道月娘对凌大哥有意,良辰美景,佳人在旁,含情脉脉,只怕凌大哥没有喝酒,也自醉倒了,她怎好意思过去跟凌大哥说她弟弟的病情,打扰他们雅兴?于是给凌大哥修书一封,匆匆赶回家,看过弟弟病况后前往神农架采药,没想到凌大哥随即赶来。他来,她就偏不理他,谁叫他在她弟弟生病时跟名妓饮酒作乐,把她这个小妹撇在一边,她要惩罚他对她的忽视,看他为她着急,也蛮不错嘛,嘻嘻! 一思至此,少女抿着嘴唇偷偷地笑了,她没有出声,继续往下滑,再过一会她就可以采到灵芝草。 忽然间狂风吹来,风力之大,令人震惊。神农架的天气真怪,一天都阳光明媚,在她爬到山腰这个节骨眼,竟然刮这么大的风,少女不敢动,只想等风过后再滑,可风越来越大,少女在半山处摇摇晃晃,她拼命地抓着藤绳,以免掉下山去。她晃晃荡荡的吊在半空,心儿好像要跳到喉咙,难道她就要死了吗?不,她不想死,她还那么年轻,她还有个得了重病的弟弟要救啊,她怎么可以死?凌若风已经来了,他武功这么好,一定可以救她的,她不想死啊。她开始喊起来: “救命啊,救命啊,凌大哥,我就在这里,你快来救我。” “清儿,清儿……”凌若风听到她的声音,迅速地回应着,当他询声而至,看到少女的现状时,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只见悬在半空的少女,紧紧地抓住蔓藤,在狂风怒吼下,身子摇摆得就好像一块风中的黄叶子。她的情况危险至极,稍有不慎,就会摔个粉身碎骨。 楔子(三)问世间情是何物?(修改) 凌若风的心提到了喉咙口,饶是他一向镇静,此刻也紧张得脸色发白:“清儿,你小心,不要动,我这就来救你……” 还没等凌若风说完,又是一阵狂风,喀嚓一声,藤断了,少女“啊”的叫了一声,掉下万丈悬崖。 “清儿!清儿!”凌若风纵身跃下山崖。 他的速度快极,如流星,如闪电。只一刹那间,他的右手已探出,猛地抓住那段蔓藤的断口。左手抓住山崖的一个石角。因这一堕之势猛烈异常,但听得喀喇一响,竟又掉了下去,他长身伸手,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又抓住了一块更加凸出的石角。 由于用力过猛,他的手被石角划伤,血流出来,一滴,一滴。 但他仍然紧紧地抓住石角。 若不能抓紧,他与清儿都必将摔得粉身碎骨。 他本想右手一甩,将少女的身子向崖顶甩将过去。之后自己再攀援上山,以他的武功,是可以做得到的。岂知狂风越刮越猛,野马脱缰似地狂吼着,无情地抽打着这亿万年的森林腹地,面对着狂风的叫嚣,森林愤怒了,反击的声音排天倒海,在严峻的大自然中,他的身体连自控都成了问题,更遑论将把少女甩到崖顶? 两人悬在半山腰,那藤绳像荡秋千般摇来晃去,随时都可以断裂,两人都危险到了极点。 在这种危急时刻,凌若风就算武功再高,也无法与愤怒得发狂的大自然对抗,只有松手放脱少女,他才有可能保得了自己性命。但他怎忍心放下少女?她是他今生最爱的女人啊! “凌大哥,你不用救我了,你自己上去吧!”少女忽然在下面喊道。 “不,清儿,我绝不会放手。”凌若风吼道。 “凌大哥,我知道你对我好!”少女眼泪流出来:“可我不能让你为我失去性命,我先走一步了,你要保重啊!” 少女忽然松开了那双抓住藤绳的手。 她知道,凌大哥若不放手的话,两人都必死无疑。 可凌大哥不肯放手,那只有她放手了。 这样或可保得凌大哥一条性命。 凌大哥愿为她舍生忘死,她也愿为他好好地活着而选择放弃自己的生命。 狂风中,她的下堕之势奇疾,凌若风就算有通天之力,也无法救少女的性命了。 “清儿……清儿……”整个悬崖,整个天空都传来凌若风悲惨的呼声。 他竟然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最爱的清儿掉下悬崖! 清儿,清儿,我的清儿,难道就这样走了吗?他长到二十六岁,他不知道拥有多少女人,只有清儿,只有美丽倔强、精灵古怪的清儿,才是唯一让他动心的女孩。这不,他得知她为了治弟弟的怪病,独自到神农架采药,立即辞别红颜知己月娘,马不停蹄地赶来,可还没等他向她表白他的爱,她就这样去了?不!不!不!他不信,他不信…… 可这是真的,真的,他的清儿已经掉入万丈悬崖。 “清儿……清儿……”凌若风泪水狂溅。 清儿在他今生唯一动心的女人,除了她,他无法再爱上别的女人了! 而今她死了,他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还有什么意思? 狂风中,凌若风也松开了抓住石角的左手。 他颀长的身躯向下急坠,在黑色的旋风中,两人身形愈来愈小…… 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世上有痴心女,同样也有痴心男! 情到深处,已无惧生死了! 第一章 月光下的海滩 沈梅清悠悠醒来。 刚开始眼前漆黑一片,眼皮重得睁不开眼睛,耳边依稀还听到流水的声音,莫非她听到了地府奈何桥下的水声?还是她命大,在那么高的山上摔下来,居然没死? 她真的没死呵!沈梅清用尽力气,终于睁开眼睛。 水流的声音越来越响,沈梅清看到面前的一切的,她惊得呆了。 月光下,她一个人静静地躺在银白色的海滩上,她刚才听到的水声,不是神农架的流水声,而海涛的声音。海浪涌上来,轻轻地吻着她的足祼,又悄悄地退下去。 这是怎么回事?她不是从神农架的山崖上摔下来吗?据她所知,神农架里是没有海的,只有湖,所以就算她从悬崖顶摔下来大难不死,她最多也只能摔到湖边,怎么会摔到海边呢?还有,她摔下来时,正值黄昏,而现在月光满地,分明已经是深夜,她昏迷了这么久? 这是做梦吧?沈梅清用手揉揉太阳穴,想使自己的神智清醒下来。 不是做梦,她真的到了海边了。抬望眼便可看到面前一望无际的大海,一轮明月在海上轻轻地漾着。四处明亮透彻。空气跟神农架一样清新,不同的是在这里看不到一棵树木。 还有奇怪的是,她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身体居然毫发无损,太不可思议。以她学医多年的角度来看,这完全是奇迹。 她还活着,凌大哥呢? 凌大哥不在身边,想必他已经顺利地爬上山去,没有性命之忧了。 知道凌大哥安然无恙,她放下心来。 沈梅清缓缓地从沙滩上站起来,她还不相信面前的一切,为了查看自己的身体状况,她在海边练起了师父生前教给她的一套健身拳法。她学医,武功当然稀松平常,跟武功绝顶的剑客凌若风凌大哥没得比,但必须的防身术还是会的,因为她采药时要有足够的体力,同时也是为了活络筋骨,防身健体。 练完后,身体没有半点异兆,她又想,她从神农架掉在海边,这么奇怪的事情居然发生在她身上,那她现在究竟在哪儿?是不是在东海附近?应该马上探明自己现在的地点,弟弟的怪病没治好,救人如救火,那颗灵芝应该还在神农架,她要马上重回神农架采灵芝。 她摸了摸衣服,苦笑一声,袋中只有一两白银,可现在她处于莫明其妙的海边,连自己在哪儿都不知道。 除了银子之外,还有一包用于治病的金针,至于她今天下午辛辛苦苦采的药草,早就不知吹到哪儿去了。 因为学医,沈梅清不像别的同龄少女那样足不出户,曾走了不少地方。知道神农架是在内陆,离海边还很远很远。现在靠这点碎银能从海边赶到神农架吗?幸好金针还在,在路上她可以用针炙疗法给人治病,唉,要是有一匹马就好了。就算没有马,她也要想方设法回到神农架。 怪异事情年年有,今天怪事特别多,不过既来之,则安之了。定下心后,沈梅清才发现自己何等狼狈,因为坠崖,原本绾好的发鬟凌乱不堪,她只能解下来,任由长长的乌发如瀑布般飘洒于肩后,直达腰际,没有梳子,沈梅清用手指静静地梳理。 梳理完后,沈梅清开始欣赏着四周的风光。要知道,她以前可是在山里长大的,根本没有看过大海呵。 如今是夏季,海边一点都不冷,海风轻轻地吹,海浪轻轻地摇,月光下的海洋美丽动人。沈梅清的鞋在掉下悬崖时丢了,只能赤足踏在浪中,与浪花嘻戏,海浪温柔地轻抚着她雪白的天足,海上升明月,四周光明澄澈,人在其中,更有飘飘欲仙之感。 海睡着了,四周静悄悄,沈梅清一边欣赏美丽的海景,一边在沙滩上悄无声息地走着。她感到惬意之极。 衣服有点脏,她眼观四方,海边悄无人迹,只有明月高悬当空,海浪轻轻摇晃,何不在此沐浴?反正也无人知晓。 沈梅清正欲解衣在海边淋浴,忽然间,她竖起耳朵:好奇怪的声音! 有人在喘息,呻吟,好像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天?是不是有人身受重伤,现躺在海边的沙滩上痛苦地呻吟,需要别人的救助? 天下医者父母心,沈梅清立即循声而去。 月光下,银白色的沙滩上,两个奇装异服并且头发短得离奇的男人,竟然在亲嘴…… 第二章 邪魅浪子 断袖之癖? “啊!”沈梅清呆若木鸡地看着面前的一切,刹那间,她心如战鼓般狂跳不止,一股火从她的脸上燃烧到耳际,忍不住惊呼出声。 在寂静的海边,一点声息都听得一清二楚,何况沈梅清因为过度惊讶, “啊”声更显得清脆响耳了。 两个正如痴如醉亲吻的男人倏地分开嘴唇,将目光射向她。 沈梅清脸刷的红了,直红到耳际,她看错了,不是两个男人,而是一男一女,穿着白衣服的男人是不折不扣的男人,女人也是个如假包换的女人,因为哪个男人会有如此雪白的肌肤,只是……只是那个女人棕红色的头发怎么那么短,竟然短得耳际,让人误会她是个男人,女人耳垂下还有晃着两个金光灿灿的大耳环,沈梅清真怀疑这么大的耳环会不会把她的耳朵给撕裂。 跟沈梅清一样,这一男一女也目瞪口呆地看着沈梅清,好像她是个怪物,女人看着沈梅清的目光充满着惊讶,也有着不易觉察的淡淡妒忌,而那个白衣男人更是眼睛直直地盯着沈梅清,正好与沈梅清射向他们的目光撞个正着: 这张脸竟然是沈梅清十八年所看到的最好看的一张脸,比凌若风还要俊美,它是上天精心雕琢的杰作。拥有这张脸孔的男人大约有二十七八岁,浓而黑的眉毛,明亮有神的双眼,坚毅强硬的下巴微微抬起,在月光下灿然生光,竟如同雕塑一般,但雕塑是冷冰冰的,而激情下的他却是个真正的男人,激情下的他俊脸绯红,更充满着无法形容的魅力。 看着手足无措的沈梅清,男人只愣一会,竟然不顾身边的女人,向沈梅清绽开一抹带着诱惑性质的动人心魄的邪魅微笑。 沈梅清脸色羞红一片,这个男人和女人在亲吻,被她撞上了,竟然没有一点羞怯之心,反而朝她笑,还笑得这么充满魅惑力,分明是想引诱她嘛,看来他是个地地道道的花花公子。 她最讨厌花花公子,狠狠地瞪他一眼,沈梅清旋即转身离开他们,发足狂奔。 男人竟然在后面喊:“小妹,别走。” “不要脸。”听到他的喊声,沈梅清忍不住脱口而出。 那个男人脸皮比城墙还要厚,居然还敢在后面朗声大笑:“哈哈哈,良辰美景,男欢女爱,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怎么会不要脸呢?小妹妹,你过来,让我来教你怎么做个女人吧?” 第三章 风流总裁谢逸风 “你这个不要脸的坏蛋,我才不用你教呢?” 沈梅清脸色胀得通红,这个无行浪子太过放肆,刚才明明亲着个女人,竟还敢对她出言轻薄,她真想回头蹿他一脚,当然现在不行,他衣冠不整?身边还有个女人。她可不想在这个场合和男人打架。 她跑得更快了,月光下的沙滩上留下她的一串串脚印。。 见沈梅清狂奔而去,男人忽然间对女人兴趣索然,他马上离开女人,大跨步走到岩石边整理衣服,速度快极,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女人见他双眼也目不转睛地沈梅清远去的背影,嘴角还露出若有若无的笑意,不由醋意勃发。哪个女人看他的表情,都会知道他对那个穿着古装的长发美丽女生感兴趣,现在急着穿衣服,想必也是为了去追她。因为那个小女生,他竟然把“性”致勃勃地她晾在一边,实在太过份,但她不敢发作,这个男人她得罪不起,要知道她多么不容易才成为谢氏首席总裁的现任女友,怎能因为一个莫明其妙出现的小女生坏了自己的锦绣前程呢?她还要当国际名模呢? 她走到男人身边,伸出绵软白藕般的玉臂绕住男人的腰身,嗲声嗲气地说:“逸风……” 她有着红润鲜美的嘴唇,有着一具火辣辣的美妙身材,而那对美丽的巨乳,更是她征服男人的利器,谢逸风不就是因为拥有这些,才把她当成现任女友吗? 谁知谢逸风竟然推开她的身体:“刘娜,天色已晚,你应该回去了。” 刘娜嘟着红润的小嘴:“逸风,我们一块回去。” “我有事。”谢逸风急着离开她:“你先回去!” 一股火气从小腹往上升腾,刘娜咬着嘴唇:“现在半夜三更的,你为了一个得神经病的小女生,就把我丢在海边?” “什么?你说她得神经病?” 谢逸风眼光射向刘娜,声音蓦地变得异常冰冷。 刘娜愣了,其实她也不知道刚才那个小女生是不是得神经病,但看到谢逸风为了小女生急着要离开她,愤怒使她失去了理智,她要抹黑那个突如其来的少女,从而巩固自己岌岌可危的现任女友地位: “当然是神经病了,你说有哪个正常的女孩子会穿上那种稀奇古怪的衣服,会半夜三更一个人出现在海滩上?她不是神经病,这世上还有谁是神经病呢?” “刘娜,你看清楚一点,她穿的是汉服。”谢逸风眼光射向刘娜,俊美的脸变得更为冷漠,丝毫没有刚才欢爱时的热度,他迅速地从身上掏出一张空白支票,抽出自己随身带的钢笔,写上一行数字,将支票递给她,冷冷地说:“这是十万,你可以走了。” “什么,我们才相处三天,你为了一个小女生,就把我打发走?”刘娜瞪大眼睛,声音都发抖了。她知道谢逸风风流异常,换女人如换衣服,但他通常是一个月换一次的,现在仅仅为了一个刚见面的穿汉服的小女生,三天就把她这个大美女给撤了,真是破了他以往的所有记录。 “陪我三天,你就有十万,还不够?是不是嫌少?” 谢逸风声音更加冷漠,淡淡的语言带着不易觉察的轻蔑态度。 第四章 海边小仙女 看到谢逸风冷漠的神情,刘娜知道她已经没有半点希望留在他的身边了,谢逸风的冷酷无情与他的俊美风流一样闻名全国,他一旦制定目标,就会不顾一切地执行到底,在这世上还没有一个人可以左右他的思想。现在,这个突然出现的穿汉服的小姑娘已经成为他的下一个追逐的目标。因为这个少女太过奇特,太过美丽,竟让一向风流的谢逸风破不及待地离开她。她刘娜何其不幸,还以为在海边跟谢逸风欢爱更加浪漫,会让他记住她,没想到竟然蹦出一个穿汉服的小女生,很快取代了她谢逸风现任女友的地位。 刘娜悻悻地接过支票。当她接过支票的那一刻,谢逸风已经转头而去。头也不回地朝沈梅清先前走的地方狂奔。 真的是狂奔,他要找到那个小女生,这个小女生是他二十八年来第一个动心的女子,刘娜居然敢说她得了神经病,还去阻拦他去找人,被他甩掉完全是活该。 初次见到沈梅清的那一刻,谢逸风还以为自己在做梦。 月光下,一位穿着古装的小女生朝他奔过来,她赤着天足沿着沙滩朝他奔过来,银色的沙难上留下她串串浅浅的脚印。海风中她长发飘飘,衣袂飘飘,容光如雪,恍若天仙,看到他和刘娜欢爱后她蓦地停住脚步,白玉般的脸上飞上一抹红云,水汪汪眼睛古怪精灵,忽闪忽闪的,充满着好奇,同时又似乎有些害怕,在月光下闪着梦幻般的光泽。 仙女耶?精灵耶?这是谢逸风初次看到沈梅清的第一个念头。 当看到她精灵古怪的乌黑双眸时,他竟然心跳如鼓,以前他从来不会如此,从来不会。就算他那时跟刘娜在海边激情欢爱,也只是身体上爆热而已,他的心还是冷的,冷得像冰。 女人如衣,即穿即换,他不会为任何女人驻足,这是谢逸风的爱情观 这世上的女人,无非只是玩玩而已,当不得真的。就像刘娜,就像他生命中出现的其她来来去去的女人。 可现在,那个海滩上的小女生竟然让他有了心动的感觉。这个美丽的小仙女,这个可爱的小精灵,她的年龄看上去才十七八岁,应该是位高中女生,为何会那么古怪,竟然穿着古代人的衣服独自走在沙滩上?她是位汉服爱好者?还是像刘娜所言,她的脑子有问题?应该不是后者,因为她的双眼如此的明亮,看到他在欢爱时脸色嫣红如霞,她走时还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她肯定知道他刚才在诱惑她,那么她应该是位汉服爱好者了,一个小女生,白天不好意思穿着汉服出门,就在夜深人静的晚上,偷偷溜出家门,于月光如水的夜晚穿上美丽的汉服,在海边静静地舒展着自己美丽的青春。 少女情怀总是诗,多么美丽的情怀! 一个有着如此美丽双眸如此美丽情怀的小女生,怎么可能是精神病患者呢?那个刘娜真是信口开河。 其实,不管她是什么样的女人,就算她是神经病患者,她,已经被他看上了。 被他看上的女人,没有一个能够逃出他的手掌心。 好在沙滩上还留着她的足迹,他可以找到她。 谁知跟了一阵,沙滩上的脚印消失了,是海浪把小女生的脚印给轻轻地抹掉,还是小女生爬上海边的岩石? 虽然她不见了,只要她在这个城市中,他就一定可以找到她。 谢逸风笑了!但只笑了一会,他就蹙起眉头。 他应该尽快找到她。这个美丽少女未免太大胆,竟然敢一个人在深夜的海边散步。如果她遇到危险怎么办? 第五章 千里马?千里车? 沈梅清爬上海边岩石,奔向不远处的林荫小道,心里一直怦怦地跳个不停。 气死人,刚才那个男人绯红的俊脸与完美的裸体一直在她面前晃。她拼命地摇摇脑袋,要把脑中那个男人摇到九霄云外。 这两个男女是什么人?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伤。”可他们竟然头发剪得这么短,尤其是那个女人,还留着寸头。她第一次看到那个女人时,竟然以为她是男人,一个女人不是尼姑,留着这么短的头发,简直是不可思议。 梅清虽然没有走遍天下,但自师父去世后,年仅十七岁的她女扮男装,独自出外行医大半年,也曾行游数个州县,跟长期在闺阁之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有所不同,可说是见识较广,在她出外行医大半年中,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古怪的男女,更何况这么古怪的男女,还在海边给她上演一起“周公之礼”。难怪她印象深刻。 师父是云游四海的得道医僧,他收沈梅清为关门弟子时,已然七十岁,他天性随和,年轻时又曾走遍天下,阅历之广,非常人所及,可说是学究天人,师父曾跟沈梅清说,异族民风开化,与中土地区大有区别。那么,她刚才看的那两个男女敢在海边欢爱,头发又剪得这么短,他们应该不是中土人士?他们是哪个异族中人? 不会吧?她竟然从神农架摔到蛮夷之乡? 沈梅清马上替自己定位——濒临海边的蛮夷之乡。 不知道这个地方离神农架远不远?她现在只有一两碎银,仅能供她一天吃宿,如果此地离神农架太远,就算她一路行医,也不能短时间回到神农架采回灵芝。弟弟的病那么严重,救人如救火啊。梅清心急如焚,巴不得快点走出林荫小道,看看外面有什么路,从而探明自己的具体位置。 走着走着,沈梅清越来越觉得不对。 她一向走着坑坑洼洼的泥路,只有富贵人家的家里地板才是平的,而现在她随便走的林荫小道,地板也这么平,树木还有规律地立于大路两边,如同排队一样整齐,最奇的是,每隔一处就有个照明物,说它是蜡烛吧,蜡烛会闪,它不会闪。说它是灯笼吧,灯笼哪有这么小的?而且灯笼并不透明,发的光也没有那么亮。这么亮的小东西叫什么名字,是不是也叫灯? 此时,沈梅清听到一阵奇怪的鸣叫声,好像是喇叭声,忽然一束光线射过来,沈梅清回头,面前是她以前从未见过的铁皮怪物,应该是由两个银灰色的铁皮盒子与四个轮子组合而成,最奇的是,这个怪物的壳里面是空的,还坐着两个人。 沈梅清惊得呆了,以为自己眼花看错东西,她又瞪大眼睛,差点被怪物撞倒,好在避凶趋吉的是人的天性,她就算惊诧万分,见怪物冲来,朝她拼命地响笛,在生死关头还是懂得躲开的,她连忙闪在林荫边,那怪物“呼”的一声,从她身边疾驰而过,速度之快,只怕千里马自叹弗如。她目送怪物绝尘而去,出了一身冷汗。 莫非,这个怪物就是此处的“千里马”?不!不!不!应该是“千里车”,因为梅清在乡下见过牛车,独轮木车,它们都是有轮子的,而且全都慢悠悠地走着,只有马车快一点,当然,就算再快,跟面前的怪物比起,那是小巫见大巫了,最奇的是这个怪物没有骏马或者健牛健骡健驴拖着便自己会跑,还跑得飞快。 第六章 异域男女?异域风光? 终于看到人,从林荫中走出一对年轻的情侣,走在沈梅清的前面。沈梅清睁大眼睛,天啊,他们穿得太古怪了,梅清以前见的男人,都是长袍加身,乌黑长发绾成发髻,可现在面前的男人穿着白衣黑裤,头发倒是很长,却是胡乱披着的,而且颜色黄红相间,也不知是天生的还是另有原因?更让梅清感到吃惊的是,那个头发同样红颜六色的女孩子,上半身衣服短得离奇,还露出一抹小白蛮腰,穿的裙子更短,只达臀部,她就穿着那么一点衣服,跟着一个头发五颜六色的男人,迈着修长的美腿袅袅地走着,男人搂着女人的细腰,时时低头跟她说些什么,女人笑得花枝乱颤。过一会,两人又转到林荫道,沈梅清隐隐看到他们在树下亲吻,她面红耳赤,生怕他们回头后发现她,慌忙躲在林子中。 这两个奇装异服的男女旁若无人的亲吻,根本没有注意到别人。 天啊,这个异域的民风未免太开放,她长年在中土深山生活,天真未凿,心儿如水一般澄澈明净,对世间的男女之情可说是一无所知,只是十七岁之后出外行医云游大半年,方对大千世界略知一二,中土闺阁女子大都笑不露齿,低头顺目,见到男人垂下头,全身除了脸部看得到之外,身体其它各部分都包得严严实实。别说良家女子如此,就连妓女在不接客时,也不会穿得这么开放的。比如凌大哥的红颜知己月娘,穿着就蛮“传统”呵! 难怪,她刚才会看到两个男女在海边“**”,原来是民风如此“豪放”! 此时,路边又一辆“千里车”,不过这辆车开得非常慢,躲在林中的沈梅清隐隐看到车里坐着一个男人,很像刚才在海滩上跟女人在行“周公之礼”的男子,没错,真的是他,那张邪魅的俊脸充满着迷人的魅力,当然,他现在没有赤裸着身子,而是穿着一套笔挺的衣服,这衣服也古里古怪,竟然不是长袍。 沈梅清一向对花花公子缺乏好感,避之不及,她躲在林中,谢逸风没有发现她,绝尘而过。 待他开车走后,沈梅清从林荫中走出来,好不奇怪:他怎么一个人开车?那个和他行“周公之礼”的女人呢?他不会把女人一个人甩在海滩边吧?这男人好坏,竟忍心把女人丢在海边,不理他! 走出人迹较少的海边林荫小道,面前的世界更让梅清大开眼界:在林荫掩映下到处都是方方正正的楼房,像一个个方格子,风格单调,远远不如她故乡的楼房美观。不过这里的楼比较奇特,竟然看不到一个瓦片,而且很高,不少楼房有七八层,而在她的家乡能看到三层楼,便是奇迹了。比如那座“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的千古名楼灌雀楼,不也只有三层吗? 让沈梅清惊诧的是,这些方格子突出的地方,都用铁栅栏团团围住,若不是在突出之地看到一盆盆花花草草,还有掠在上面的花花绿绿的衣服,她会认为这是牢房。 人在这个方格子里面呆着,会不会好闷? 第七章 陌生世界 由于夜深人静,海滨来往的人极少,即使有人出现,也是呆在怪物的壳里面,从梅清身边疾驰而过,沈梅清还没遇到像她这样走路的人。最奇的是,来了三辆“怪物”,几乎每个怪物壳中的人看到她时,都会放慢车子端详着她,幸好,这三辆“千里车”都是男女搭配,没有过来打扰她。 她今天下午只在神农架的山上吃了几个柿子,现在月悬高空,应该有三更吧。她肚子饿得咕咕叫,怀中还有一两碎银,应该马上找家客栈才行,但在这个莫明其妙的地方,她竟然看不到一家客栈。 也不知走了多久,人渐渐多起来,几乎所有的人都用好奇的目光盯着沈梅清。对她指指点点,天啊,怎么半夜三更出现一个穿着古代衣服的长发美女?这位白衣少女还没穿鞋,赤着雪白的天足走路呢? 沈梅清开始有点莫明其妙,只一会就明了,路人的穿着跟她完全不同。女孩有人穿长裤,有人穿短裙,只有她长裙飘飘,摇曳生姿,她看她们古怪,他们只怕更觉得她古怪。在这个陌生世界中,她成为异类。 由于他们的目光过于古怪,一向胆大的她心如鹿跳,手心沁汗,一时竟不敢上前问话。 前面有群人围在某个灯火通明的地方,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什么。 有对年轻恋人先从人群中退出来。 “《剑神》的结局太惨了,我已经看过两次,这次实在不忍心再看下去了。”女孩说。 男孩柔声说:“那我们回家吧。” 这对恋人跟梅清刚才在海边与林荫小道中看到的两对比起来,正常多了,男人蓝衣黑裤,面色黎黑,头发短而黑,不会红颜六色,少女乌黑的头发扎成马尾巴,走路时头发一甩一甩的。沈梅清看着少女清秀的脸,心想,这个女孩应该好说话吧! 他们正在说话,忽然看到沈梅清朝他们走来,竟好像看到鬼一样呆住了。 沈梅清看到他们一脸惊诧,鼓起勇气朝那个女子走去,问道:“姐姐,你知道附近有客栈吗?” “客栈?”马尾女子更是张口结舌地看着她,幸好她刚刚看武侠电影,立即回过神来:“你……你说的是不是宾馆、旅社?” “宾馆?旅社?都是住人的地方吗?” “是住人的,你再往前走大约一百米,就有一家宾馆,不过那里的收费很贵。”马尾少女眼睛里写满问号,天啊,这个古里古怪的女子不会连宾馆做什么都不知道吧? “对,就是……宾馆,谢谢你们,谢谢!” 谢天谢地,附近有客栈,她不用露宿街头,至于宾馆住宿贵,她有一两碎银,应该可以住上一夜吧。 第八章 剑客博杀?人心不古! 这对恋人说完后立即走了。既然已经探得住处,沈梅清也不想理会那群人,那里实在太吵了,说话的声音响得出奇。天啊,他们还吵起来,有人在打架,不会吧?怎么打架的声音也是惊天动地的,她在家乡看人打架,从来不会吵成这样子的,可现在连打架“呼呼呼”的声音都听得一清二楚。最让她气愤的是,那里打得这么久,可还有一群人在无动于衷地旁观。 她饿得要命,不想多管闲事,正想疾步前去宾馆,忽然间,她听到马儿“得得得”的声音。马儿声音之后就是刀剑的声音,这种声音在寂静的夜里分外响耳。 那里打得更凶了,连刀剑这些凶器“呼呼”的声音都一清二楚地传入她的耳际。沈梅清再也无法做到无动于衷,她疾步前往人群走去。 只见大门上面写着:海滨商场。大门左侧贴了几张大海报,画面有热气腾腾让人垂涎三尺的面条,有装在透明大瓶的精美花生食用油,还有一个男人手拿着一个小罐子仰头猛喝,这个世界的画家能力实在超凡,竟然画得如此逼真,跟现实一模一样,只可惜过于写实,缺乏画卷特有的韵味。里面灯火通明,架子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小包装袋,盒子、罐子什么的,五颜六色,造型美观。 海滨商场门前搭着一个台,台子下面有一群人围着,这些人的发式跟沈梅清刚才看到的少年夫妇差不多,男的短发,穿着则是差不多,短衫长裤,短衫短裤,比较起男子的单调衣着服饰,女人的头发有长有短,穿着稀奇古怪,有人穿裤子有人穿裙子还有人穿着其它莫明其妙无以描述的服饰,总之,什么服装样式都有。 台子上面有块巨大的幕布,幕布里面居然有一男一女,那位男人立在月光下,一袭白衣,俊美非凡,而女人立在他的对面,长发飘飘,美若天仙。 幕布里的男女的装扮竟跟她家乡的男人差不了多远,神奇,确实神奇!这张大幕布是画吗?怎么画里的人会动,长得又跟真人一般高大?应该不是画,而是真人在打架。 两个人在漆黑的夜里开始杀起来,一人一剑,杀得天昏地暗,日夜无光。他们在对剑的同时,还飞上楼层,在青瓦上如同飞鸟般舞蹈,这种绝妙的轻功,只怕武林三大剑客之一的凌若风也无法达到这种境界,让沈梅清叹为观止。 沈梅清疑惑万分:今晚怎么这么古怪?台上有她的“老乡”在击剑博命?台下围着一群穿着奇形怪状的短发男人,台上的男人打得这么凶,台下的人居然还袖手旁观。没有一人劝架?这里的人真是太坏了,人心不古啊! 正在疑惑之时,沈梅清发现台下有不少人的眼睛不再对着台上的男女,而是将目光对准她,男人的眼中充满着惊艳,而女人的眼中则充满着惊诧。 这么多人看着自己,沈梅清感到如芒刺身,她再也待不下去了,正想转身离去,就在此时,她停住脚步,因为她生平第一次看到杀人场面: 第九章 美丽疯子? 台上的女人把长剑刺进长发男人的胸膛。男人血流如注,染红了白衣,他缓缓地倒下去,倒下去,在临死前他一直看着女人,那双黑眸澄澈无比,目光深情如海,脸上还露出一抹淡淡的微笑,就如同春花般灿烂。把沈梅清看得痴了,她从来没有见到一个男人会笑得如此动人,如此凄美,心中有一根弦在静夜中弹起了悲伤的曲子。她的眼睛湿润了,她难过,男人身边的女人更是泫然欲滴,女人头发飘扬,目光也痴痴地看着面前的男人,白玉般的脸庞上,大颗大颗的眼泪掉下来,她忽然拿起一把剑,往自己的腹部刺去…… “啊——”沈梅清叫起来,他们竟然双双死去,不,这怎么可以?怎么可以? 而台下的一群人,依然无动于衷地看着,没有一个人跳到台上去看那两位被剑刺中的情人。 有人死了,台下这些人还无动于衷地站在旁边,任由那个他们血流而死,太过份,真的太过份了,这里的人怎么这么冷血?血往上涌,沈梅清忍不住跑在台上,朝着台下的人嘶哑着声音说:“快点救人,他们人都快死了,你们还不救他们?” 台下的人开始面面相觑,只一会,他们爆发出惊天动地的笑声,好像她说这些话是天底下最好笑的事情。 “哈哈哈……这个女孩是疯子。” “我看这女孩九成九是冷云飞的粉丝,被他迷得晕头转向,哈哈哈,不会她想当杨丽娟第二吧?” “杨丽娟,疯女人,我看小女生比杨丽娟迷得还要厉害……” “冷云飞以前是全国武术冠军,现在是天皇巨星,长得又帅又酷,都把女人都迷死了,这个小女生长得比杨丽娟漂亮,冷云飞知道有小女生这么崇拜他,不知道会怎样?” “这两天他就在本城,哈哈哈,我看很快就会这个小女生的新闻。” “什么冷云飞,我根本就不知道他是谁?你们太没良心了,一群冷血动物,你们不理他,我理他,只要他还有一线生机,我就要救他。”沈梅清听到台下乱七八糟的声音,愤怒地说。 “哈哈哈,她还想救冷云飞呢,疯子,真是疯子!比杨丽娟还疯得厉害!” “太可惜了,这么美丽的女孩是个疯子!” “还穿着古装呢,不会是从精神病院中跑出来吧?” 幸灾乐祸的,惋惜叹息的声音此起彼伏。黑暗的角落有三个男人直直地盯着台上白衣飘飘的沈梅清,目现淫欲的光芒,他们互相对视一下:这位疯女孩深更半夜从精神病院跑出来,正好给我们……现在大家还没散场,等人走光了,再动手不迟,哈哈哈…… 气死我了,我想救人,你们竟然说我是疯子,这里的人全都疯了,疯了,一点爱心都没有,把沈梅清气得一佛出世,二佛生烟。 她伸手就欲去抱那个被剑刺中的男人,却扑了个空,她根本就没有碰到人,而好像碰到一块软绵绵的布一样的东西,确实是布,她碰到的居然是布片。 她目瞪口呆地看着面前的镜头切换,那个血流如注的男人忽然不见了,她听到了一首哀婉的歌声从幕布那边传出来,她还看到面前的幕布上不住地滚动着字迹,写着导演,编剧,主演什么的,有些字她认得出,有些字她却认不出来,比如在在匆匆一瞥中,她看到主演叫做“冷云飞”,而不是“冷雲飛” 这个冷云飞,就是刚才幕布上被刺死的男剑客? 第十章 孤独男人 难道她刚才看到的东西都是不真的,而是演戏?对,家乡不也有皮影戏吗?可是,皮影戏一看就知是假的,她今晚看到的人,跟现实中的人几乎一模一样呵。 沈梅清愣愣地站在台上,脑中一片空白,就在此时,台下林荫间出现一位身材颀长的男子,这个男人头发很短,默默地看着台上的她,因为他站的地方有灯,她可以看到他的颀长健美的身影,只是男子双眼带着黑色的玻璃片,她看不清他的脸庞。 虽然她初次见到这个男人,却有奇怪的感觉在沈梅清心头漫延,因为陌生男人修长的身体有种孤独的气息迸发,这种孤独强烈感染到她,让她心生凄测:她从神农架的山顶掉在莫名其妙的海边,身边没有一个认识的人,所见所闻全都是不可思议的怪事,甚至还被人说是疯子,已经够孤独够可怜了,没想到在茫茫人海中,还有比她还有孤独的人。 陌生男人很快就知道她在看着他,忽然摘下黑色的玻璃片,露出了一张略显苍白的脸庞,这张脸俊美非凡,长眉入鬓,只是有点冷漠,让人看了心生寒意。 他朝她点点头,微微一笑。笑得如同鲜花怒放,仅仅一笑,便把他刚才的那种冷冽的寒意一扫而光。 但沈梅清看到他时,她的血却几乎凝固了,这个男人,不就是刚刚被女剑客杀死的男剑客吗?不就是那个主演冷云飞吗?怎么他又在台下了?难道他是从幕布中飞下来?可是就算飞,他也应该是长头发啊,怎么头发变得这么短? 沈梅清几乎要疯掉,她今晚怎么啦,怎么会遇到一连串稀奇古怪的事情?真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呵。 那个林荫下的男人见她在台上发愣,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又是微笑,带上黑色的玻璃片,缓缓向她走来。 就在他即将走过来之时,忽然间传来一阵喊声: “晓青,晓青,我的晓青……” 不远处忽然奔出一位中年妇女,大约四十岁,脸孔白净,年轻时应该是位美女,但现在眉头微蹙,脸上带着泪痕,她一边喊着“晓青”一边扑上台前,抱住沈梅清,泪流满面:“晓青,你果然到海边了,我终于找到你,跟我回家吧,晓青……” “小清?!”天啊,又冒出一个莫明其妙的女人,更怪的是这女人还知道她叫小清?(沈梅清在家乡,母亲与师父都叫她清儿,但也有长辈叫她小清),今晚发生太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把沈梅清的头脑震得昏头转向,都分不出南北了,她像傻瓜一样站在台上,任由中年妇女抱住,过一会,她才低声问着面前的中年妇女: “大娘,请问您是谁?” 第十一章 你女儿是个神经病 中年妇女瞪大眼睛,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晓青,我是你妈妈啊,你不会连我都不认得了吗?” “妈妈?”沈梅清一脸迷惘:“可我……的娘亲早就死了啊。” 是啊,她的娘亲在她十三岁时与世长辞。 “晓青……我的晓青,我真是你妈啊!”嘶心裂肺的哭声从中年妇女的胸腔里狂迸而出:“你现在还在生妈的气?还希望我快点死?你就那么恨我吗?我……知道,我和你爸那天不应该骂你……更不应该打你,可是……可是我们这样做也是为你好,晓青……你不能再这样迷恋下去……你为了那个男人,都说不想活了,你失踪七天,我和你爸发疯一样地找你……我找你这么久,都找到海边来了,你以前最喜欢在海边……” 沈梅清顿时明了,这位大娘的女儿失踪七天,可能她长得非常像那个女孩,所以大娘才会认错人。 “大娘,我想你可能认错人了。”沈梅清说:“我真的不认得你!” “我认错人?不,天底下怎么可能有这么相像的人?”中年妇女脸色惨白,后退一步,她好像想到什么,又猛地走过来摸沈梅清的额头,几乎神经质地说:“晓青……你,你是不是生病了,发烧了?” “我……”沈梅清下意识的摸摸自己的额头,今晚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太古怪,就像做梦一样不真实,她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精神有问题。 她不会真的在做梦吧? 中年妇女见沈梅清一脸迷惘地摸着额头,更是心痛如割:“晓青,你失踪七天,这七天你在哪里?你怎么一个人半夜三更在这里啊?你怎么穿这种古里古怪的衣服,你穿的那套校服呢?你新买的凉鞋呢?天啊,你……你不会出事吧?”瞪大眼睛,内心深处的痛苦几乎把她压垮,女儿不认她,衣服穿得古里古怪,连鞋子都丢了,光着脚板走路,女儿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难道,难道女儿被男人……?她不敢想下去了。 虽然电影已经结束,但现在播放的“节目”比电影还要精彩,路边旁观者全都没有散去,听到中年妇女悲怆的叙述,大部分自以为是的人“明白”了:原来这位美丽的白衣少女被母亲责备后离家出走,她失踪七天后,忽然一身古装赤着双脚出现在众人面前,还说出那些让人哄堂大笑的怪话。大家不用大脑思考就会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极有可能在这七天受得巨大的伤害,神经都失常了,怪不得她刚才会做出这种夷人所思之事。 果然一位中年男人走到中年妇女面前,叹气说:“大婶,我看你女儿真的不认识你。”他指着沈梅清的脑袋说:“她这里有问题。” 旁人附和道:“是啊,你女儿是个神经病。” 第十二章 母女相认 “我脑子有问题?我是神经病?你们这样污蔑我有什么用心?太过份了,真是太过份了。”沈梅清原为山野女子,性格天真,不染尘埃,她的师父又是得道高僧,她长年受熏陶,又一心学医,本不易生气的,此时也气得杏眼圆睁,怒气勃发。 中年妇女更是激动万分:“谁说我女儿脑子有问题?她还是个高中生,她回回考试都第一名,这么聪明的孩子,你们竟敢当面说她是神经病,你们还想让她活吗?” 一股暖意涌上沈梅清的心头,她被人无缘无故称为疯子,正气得半死,现在终于有人说她不是疯子,她对中年妇女的亲切感油然而生。 “大婶,我和你女儿素不相识,如果不是有真凭实据,怎么敢说她脑子有问题?你看你女儿穿着是什么衣服?你知道你女儿刚才做什么吗?我们在商场门前看露天电影《剑神》,快要大结局时,你女儿穿着一身古装走过来,看到冷云飞被杀,哦,不是冷云飞本人,是冷云飞主演的剑神被杀。她竟然跳到台上去,像疯子一样嚷着有人被杀了,要我们去救他,还骂我们这些观众是冷血动物呢。” 中年妇女双眼发直,声音颤抖:“你说的都是真的,真的吗?” “哪还有假?全场的人都可以作证。” 中年人同情地说:“谁不知道冷云飞是天皇巨星?可你女儿……我劝你还是把她送到精神病院治疗,比较妥当,她可能受了很大的刺激,脑子出问题了。” 沈梅清七窍生烟,气得浑身乱颤:“你们动不动就说我疯子,我看你们才是疯子。” 中年男人“啧啧“两声,不去理她,径自走下台去。 沈梅清气得七窍生烟,正想追去跟那中年人理论,可看到台下众人的表情,她怔住了。他们要么在台下窃窃私语,要么用同情的目光看着她们,看来在所有人眼中,她才是不正常的怪物,是个神经病。 她冷静下来,看来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确实有很多事情是她难以想象无法理解的。比如刚才那叫“电影”的玩艺儿,便是她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她小时候在老家的乡下看过社戏,可社戏敲锣打鼓,生旦净末一上台,就知是演戏,而她刚才看到的影像,与真人无异,完全超乎她的想象之外,而她也确实在台上嚷着要救人,把戏中人当成现实中的人看待,难怪别人会认为她是疯子,既然如此,她又何必与那中年男人计较呢? 此时耳边听到中年妇女嘶心裂肺的哭声: “老天,你怎么这么折磨我啊!孩子爸爸病倒了,现在躺在床上,要是我的晓青再有个三长二短,我可咋办啊?咋办啊!”见中年妇女一脸痛楚,沈梅清不由得抱着大娘颤抖的身子,刹那间一股温暖的感觉涌上沈梅清的心头,她轻声说:“娘,我没事,我现在不是好好地站在你面前吗,你不用担心我。” “你没事就好,”中年妇女喃喃地说,只一会,她又睁大眼睛说:“晓青,你怎么叫我娘?你真的没事?” 沈梅清看到中年妇女一脸的痛苦,顿时明白:原来在这个世界大家都叫母亲做“妈妈”,而不是“娘”。 那她以后就叫大娘为“妈妈”好了,既来之则安之,入乡随俗嘛! 第十三章 假装失忆 她目光温柔地看着中年妇女,声音带着喜悦:“妈妈,我记起来啦,我是小清,我就是小清。” “晓青,你真的记起来?记起来了?”中年妇女张开双臂,紧紧地抱着她的身子,激动得失声痛哭。 沈梅清也紧紧抱着她,看着面前泪流满面的中年妇女,眼睛不由湿润起来,她的亲娘整整死了五年,她有多久没有依靠过母亲温暖的怀抱?现在终于有个“娘亲”拥抱着她,她怎能不倍加珍惜?在这个世界中,她终于有一个妈妈了,她好高兴,何况大娘好可怜, 看她刚才那伤心欲绝的样子,她肯定很爱女儿。现在大娘的女儿失踪了,丈夫得重病,她内心的痛苦可想而知,反正她沈梅清现在也无路可去,就当大娘的女儿又如何?说不定她还会替大娘的丈夫治好病呢?她这就跟大娘回家,待在大娘家,给大娘的丈夫治病,等大娘的亲生女儿回家,她再走也不迟。再说,她在这个人生地不熟并且稀奇古怪的地方,也好累好累,她好想有个家呀。 众人见她们母女相认,纷纷散去,沈梅清无意往刚才的林荫一瞥,发现那个跟“剑客”冷云飞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消失无踪。 沈梅清迷茫地想:刚才冷云飞真的来过吗?是她在做梦吧? 今晚发生太多稀奇古怪的事情,就算她做梦,也是不足为奇的。 月光满地,中年妇女牵着她的手走着。 忽然后面又传来响笛声,一辆“千里车”呼啸而过,沈梅清看着那怪物发呆,这怪物好邪门,跑得这么快! “晓青,你想搭的士回家?”中年妇女误会了她的意思:“我知道家里离这儿很远,可现在快十二点钟,公车已经停了,海边偏僻,来往的都是私家车,很少的士司机会来这里做生意。” “妈,什么叫的士?”沈梅清听得满头雾水,脱口而出。 “什么?晓青,你连的士都不知道?你刚才也不认得我,你……发烧了?”中年妇女惊得目瞪口呆,她又去摸沈梅清的额头。 “哦……我没发烧,最近发生好多好多的事,把我头脑都弄糊涂了,所以才会说出那些话。”沈梅清尴尬万分:“其实,我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现在就好像做梦一样。” “晓青,你说你在做梦?你究竟发生什么事情?你真的什么都忘了?”中年妇女声音沙哑起来,紧张之极,心里绞成一团。 “妈,我确实什么都忘了,我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记不起来。” 沈梅清说。看面前的中年妇女一脸担忧,她心里好生过意不去,可她只能假装失忆,要不她怎么解释刚才不认识母亲的尴尬?怎么解释她不懂得“的士”?——听中年妇女的口气,“的士”应该是人尽皆知的东西。 听到女儿失忆,中年妇女悲痛欲绝,眼泪刷刷地流着,又去摸沈梅清的头:“晓青,你……真的什么都忘了?你记不起你爸爸,你妈妈,连你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是的。妈,你快告诉我,我叫什么名字?”沈梅清难为情地说。她不想说谎,可她现在能怎样。 第十四章 地痞流氓 “我可怜的孩子,你叫庄晓青呀,你爸叫庄德明,我是你妈周玉华。”周玉华迸出了哭声,她看了看女儿,忽然问道:“那你还记得刘明扬吗?”说到后面那句话,她的声音竟然在发抖。 “不记得。妈,以前的事我全都忘了,我真的什么都记不起来。”沈梅清难为情地说,看到周玉华眼中闪着泪花,她马上又安慰她:“妈,你别担心我,虽然我忘了以前的事情,可我现在很好哇,头一点都不痛,身体也很棒。” 周玉华柔声说:“晓青,你都忘了?那就别想,什么都别想。我们回家吧!” “好啊。”沈梅清高兴地说。她刚才走了半天,累得半死。现在能回家,太美了。她开心之极,却见周玉华满脸忧色,她忽然想到一事,问道:“妈妈,你刚才说……老爹……生病了?” “是啊,他已经躺了好几天,一直没去医院。相信你爸看到你回来,病一定会好大半。我们快点回家” 周玉华说。 “好的,妈妈。”沈梅清说。 月光满地,两个人在林荫道上快步走着。 “妈,我什么都忘了,你能告诉我,我们现在在哪个城市吗?”沈梅清忽然问道。声音有些颤抖。 “在s市啊,现在没车,我们要走好久才能回到家。”幸好周玉华一晚上都在听沈梅清的奇言怪语,对她提出这个问题已经不似刚开始那么吃惊,她见怪不怪了。 s市?天啊,她知道首府东京(今开封),苏州,杭州,湖州,怎么从来没有听过有这个城市,那她如今在这个一无所知的s市,能不能回到神农架采摘灵芝给弟弟治病?如果不能,弟弟岂不是没救了?沈梅清手心沁出冷汗。 “妈妈,你听过神农架吗?”沈梅清又问, “神农架?”周玉华面露窘色:“好像……好像听过。” “神农架离s市远吗?” 沈梅清的声音有点迫不及待。这是她最关心的问题,今晚一直到现在她都不知道神农架在何处? 周玉华脸色微红:“晓青,我……不大晓得。你也知道,妈妈连初中都没毕业,读的书少才会在酒店当洗碗阿姨。你都高中毕业了,平时又那么喜欢看书,你懂的东西,应该比妈妈多才对啊。” “高中毕业?”沈梅清的声音有点迷惘。高中毕业是什么学历?是童生?还是秀才? 见沈梅清一脸迷惘,周玉华忽然想起一事,颤声问道:“晓青,你……你不会连自己读的课本知识都忘光了吧?” “怎么会呢?”沈梅清连忙否认。心里却感到莫名的恐慌: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中,她以前读的书有用吗?为何她一路上看到的汉字的笔划都那么少,结构那么简单,看字时她连猜带想,才会知道含义。比如“冷云飞“三字,就跟她以前写的“冷雲飛”不一样,显得简单明了,所幸读音是一样的。如果她连字都不会写,也不会开药方,那她在这里岂不是成为废物了? 一阵刺耳的噪音,打破了深夜的宁静,公路上飞来了三辆摩托车,放肆、狂野,雪白的车灯耀武扬威地扫射着路旁的紫荆花树,像是把它切断似的。 蓦地,一道车灯射向周玉华与沈梅清,两个人都处在那白亮的光线中,她们已无处藏身。周玉华一向胆小,吓得全身发抖,沈梅清猛地回头,当她看到两辆从未见过的“两轮”怪物时,顿时惊得呆了,这是什么东西?跑得这么快,速度不会比“千里车”慢,她的心怦怦乱跳,似乎要跳出喉咙口,手心上满是冷汗。 摩托车上坐着三个男人,年龄都在二十二三岁左右,中间一位是位光头,相貌狞恶。另外两个长得相当高大,也是一脸横肉,沈梅清记起来,光头刚才就在人群中,跟大家一起骂她“神经病”。 他们停车,迅速跳下来,吹着响亮的口哨,淫猥的目光一直盯着沈梅清不放: “小妹妹,跟妈妈走夜路呵!” “要不要我们陪你们回家呢?” 沈梅清目光如剪水,冷冷地盯着三人:“你们为什么挡我们的路?滚开!”她武功不高,自认远远不如凌若风,但对付这三个地痞流氓,还是有把握的。不过现在最让她惧怕的不是面前这三个人,而是他们骑的那辆“怪物”,天知道这东西除了搭客,还有什么用处?会不会喷出火焰来伤人?所以她一边盯着三人,一边小心翼翼地看着那三辆摩托车。 “滚开?!哈哈哈,你居然敢叫我滚开!大胆,够大胆!”光头好像听到天底下最好笑的事情一样哈哈大笑起来:“我就喜欢这么大胆的小娘们,哈哈哈……来来来,今晚我们一起打边炉吧!” 他们侵近,像一堵墙似地堵在她们面前。 “打边炉?!”沈梅清虽然不知道打边炉是什么意思,但看三人满脸的淫色,不用问她也知道是什么意思了。这三个无耻的淫贼竟想打她的主意。 第十五章 幕布剑客冷云飞 “淫贼,滚开。”沈梅清气得脸色通红,马上就想出手教训他们,耳边却听到周玉华嘶心裂肺的哭声: “你们想干什么?不要啊,求你们不要伤我的女儿,求你们不要伤我的女儿。”周玉华本来吓得全身瘫软,心似打鼓般地剧烈跳动,但现在她是母亲,她怎能在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最爱的女儿被伤害,无论如何她也要救她。她挡在沈梅清面前,像母鸡护住小鸡一样保护着自己的女儿。 “光头”看到一心护着女儿身体摇摇欲坠的周玉华,又是哈哈大笑:“怕什么,我们只是和你的女儿打边炉而已,明天就把女儿还给你,哈哈哈……”说完,像恶虎一样扑向沈梅清。 “不要,不要……”周玉华脸色惨白如纸。她忽然推开沈梅清,一边转身去撞光头,一边凄厉的声音传过来:“晓青,快跑,快跑!” “妈妈……”刹那间,一股暖流涌上沈梅清的心头,她的眼睛湿润,喊妈妈的声音也哽咽了。周玉华明明怕得要命,为了女儿还敢去拼命,有母亲就是不一样,从今以后,就算周玉华不是她沈梅清的亲娘,她都会把她当成亲娘看待的。 周玉华不顾一切地跟“光头”撕打,由于她在拼命,光头一时竟奈何不了她,另外两人见沈梅清没跑,立即朝他包抄过来。 沈梅清冷冷一笑,先教训面前两个家伙再说。 还没等她出手,忽然传来冷冷的声音:“住手。” 声音冷沁入骨,让人心生寒意。 “我偏不住手,你想怎样?”那个包抄沈梅清的流氓还没说完这句话,就有位黑影奔过来,将手一扬,“啪!”没等他回过神来,脸上已经狠狠地挨了一巴掌,火辣辣地痛,他看着面前的男人,像傻瓜一样愣住:“冷云飞,你是……你是冷云飞?” “冷云飞?!”沈梅清猛然抬头,这才发现有辆银白色的“千里车”无声地停在路边,那位眼前带着两个黑色玻璃片的黑衣男子静静地立于月光之下,正默默地注视着她,他身材颀长,俊美非凡,一双幽深的眼睛如同两泓潭水,有股致命的吸引力。 他正是刚才她在“幕布”(电影)与在林荫下看的那个男子——冷云飞。 就像他在“幕布”中出现一样,他冷冷地站在众人面前,只是“幕布”中的他是长发,白衣。而现在的他短发,黑衣,身体瘦削,整个人散发出孤独的气息。 冷云飞!他真的是冷云飞。 原来她刚才不是在做梦,现实上确实有冷云飞这个人。 “啊……”黑夜中传来周玉华凄惨的叫声, 为了保护女儿,她刚才不顾性命地扑向光头,可她一介弱女子,怎能对付光头这种剽型大汉呢?一阵撕打之后,“光头”把她压在地上,摸着她的脸,哈哈大笑:“你这娘们,都四十岁了,皮肤还这么光滑,哈哈哈,今晚就你们母女陪我们三个吧,哈哈哈……” “无耻!”听到这些话,周玉华几欲昏倒。 第十六章 大胆淫贼 “快放开我娘亲,你这个无耻的淫贼,快放我开我娘亲。”沈梅清奔过去,一拳朝“光头”击去,正中他的腰身,力气大极。 别看沈梅清表面上弱不禁风,对付三四个泼皮无赖,还是绰绰有余的。 “光头”啊的叫起来,痛得眦牙裂齿。 “妈的,谁敢打我!”他蓦地回头,反手一拳,就向沈梅清击去。 还没击中沈梅清,面前飞来一道黑影,他的手立即被抓住手腕,那人手劲大极,“光头”痛入心彻,当看到墨镜下的那张俊美无俦的脸时,他心冷了半截:“冷云飞!” 连光头老大都说他是冷云飞,那肯定没错。妈的,快点逃,谁不知道冷云飞不单是电影界的天皇巨星,还是亚洲的散打冠军,他拍电影从来不用替身,武功没有半点花俏,完全货真价实。此人除了武功高,相貌之俊美,也是世所罕匹,但他为人极为理智冷漠,从未与任何女星传过绯闻,以致于有人传言他是“玻璃”。当然他越冷傲,就越让女性痴迷,加上他的武功又让男人佩服,所以“冷云飞”男女通杀,男女粉丝遍及亚洲。 两个流氓对视一眼,再也不管“光头”老大,猛地跨上摩托车,“突突突”,绝尘而去。 “淫贼,你连我妈都不放过,打死你,打死你!打死你这个混蛋。看你以后还敢不敢欺凌良家妇女!”沈梅清见“光头”倒在地上喘气,想到刚才他竟然周玉华都不放过,想对周玉华欲行非礼,一股火气猛地往上升腾,扑过去,对准“光头”拳打脚踢。 沈梅清十五岁遇到师父,除了学医之外,还练过两年防身健体的武功,虽然武功稀松平常,跟家乡的武林高手凌若风和现在的冷云飞没得比,但比起普通的同龄女孩来,却是强得太多。所以她表面上看起来弱不禁风,打起人来,力气可是不小。 因冷云飞就在旁边冷眼旁观, “光头”不敢还手,被打得不住哀嚎。其实就算沈梅清打得再痛,也不如面前的冷云飞让他害怕,两个手下都溜之大吉,只剩下他一人面对冷云飞与这个打人的野丫头,这可如何是好? 周玉华几乎不可置信地盯着在月光下拳打脚踢的沈梅清:乖巧的女儿发起火来,原来也会这么凶! 冷云飞也怔怔地看着沈梅清,嘴角浮起一抹淡淡的笑意:这个少女是他的粉丝吗?如果不是,为何今晚会做出那种夷人所思的事情——她居然要去救电影中被杀的“他”,还被人认为是神经病。如果是,为何现在见到他居然没有缠上来签名,反而当着他的面,对一个男人拳打脚踢,没有半点斯文相,好一个野蛮女友,有趣,真有趣! 如果冷云飞的熟人看到他在笑,可能会大吃一惊,因为除了演戏或者为了宣传新片的需要之外,现实中的冷云飞几乎从来没有笑过。 打得累了,沈梅清停止“以暴制暴”,对着瘫在地上不住喘气的的“光头”喝道:“你这个大胆无耻的淫贼,竟敢在街头强抢民妇民女,我们要把你抓到衙门去治罪。” 沈梅清的语言如此“古老”,根本不像是当代女孩子口气,“光头”感到莫明其妙,但她的话他还听得懂的,见冷云飞在旁冷冷地站着,他吓了一身冷汗,一迭声说:“不要,求你不要。” 第十七章 罚不当罪 “不行,非得抓你坐牢不可,你这个淫贼,刚才连我娘亲……我妈妈都不肯放过,可知你平时做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情,不把你抓到官府里治罪,你以后岂不是会伤害更多的良家女子?”沈梅清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显得分外清脆。 “不要送我去派出所啊”光头哀求道:“我已经去过一次,再也不想去了。再说,你现在就算想抓我去派出所,他们也下班了。” “派出所?”沈梅清喃喃地说,“什么是派出所?”这句话差点脱口而出,幸好她以前有过教训,脑子也转得快,马上想到:“派出所”很可能就是 “家乡”的衙门。 奇哉怪哉,在这个世界中,什么都变了。娘亲叫做妈妈,衙门成为派出所,客栈变成宾馆,幕布中的“剑神”化身为现实中的翩翩美男子。 “你既然不想去……派出所,那你以后还敢不敢半路调戏良家女子?” “不敢了,以后再也不敢了。” “你以后若再敢强抢民女民妇,被我碰到了,我可不会再放过你了,一定把你扭送官府治罪。” 冷云飞站在旁边,嘴角的那抹笑容越来越深了:这个女孩是个古装剧戏迷?想当明星,弄得走火入魔了?所以在这个时候大过戏瘾? 周玉华也莫明其妙:她说话的口气怎么一点都不像是晓青,晓青一向柔弱,胆子极小,若在以往,遇到这个情况早就吓得全身发抖了,怎么还敢跟光头说出那些话呢? 莫非,这个女孩不是她的女儿庄晓青?可为何长得这么像? 对了,晓青的左臂上有颗红痣,不知道这个女孩有没有。 “光头”更是满头雾水:谁不知道他是这一带的收取保护费的地头蛇,这个女子年纪轻轻,看样子只是个高中女生,怎么如此大胆?却见冷云飞一直在旁负手旁观,似笑非笑。他吓了一身冷汗,莫非冷云飞就是这个女孩的靠山,应该是的。冷云飞能在短短三年红遍亚洲,成为天皇巨星,很多人都说他有极深的后台背景,甚至有人猜测他的是黑社会老大的红人?其实,就算他没有黑社会撑腰,以他的一流的武功,也让别人闻风丧胆,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地痞,怎敢去招惹冷云飞?一思至此,“光头”一迭声说:“我不敢了,真的不敢了。” 沈梅清脸色稍霁,师父常说:出家人慈悲为怀,何苦伤人性命?累人坐牢?既然他不敢了,又这么可怜,就放他一马吧。她走到周玉华面前,说道:“妈,这个淫贼刚才对你无礼,可恶之极,你打算怎样处置他?我想……既然他已经知错,我们……就不用把他扭送官府,哦扭送到派出所去吧?” 周玉华一向怕事,如果真的要扭送“光头”去派出所,她还怕“光头”出来报复呢,听了女儿的话,马上说:“好的,好的,我不想再看到他,让他快点走吧。” 沈梅清走过去对光头道:“妈妈叫你走,你还不快滚。” “光头”如临大赦,连忙跨上摩托车,“突突突”,摩托车绝尘而去。 哇,这个“两轮车”的速度蛮快嘛!不比“千里车”慢。 待“光头”走远后,沈梅清回头,却见月光下,一身黑衣的冷云飞一直负手默默地看着她,那双黑眸就似深潭,把她吸入其中,想到自己刚才殴打男人的野蛮行径被他一一看在眼中,她脸色微红,走到冷云飞面前,声音清脆地说: “冷大侠的救命之恩,梅……哦,小清今生莫齿难念,请受小清一拜。” 沈梅清朝冷云飞微微万福。 第十八章 你发烧了? “你叫我冷大侠?”冷云飞吃了一惊,她居然叫他“冷大侠”?不像是粉丝所为,他随即明了,她一身汉服,应为古装戏迷,刚才就在大过戏瘾,现在碰到他,想引起他的注意力,故意和他对台词?既然如此,他却之不恭了:“你叫小清?敢问小清芳龄几何” “是的。”沈梅清微微一笑:“我叫……庄晓青。今年十八岁。”她本想说出自己的真名,却见周玉华就在旁边,只能称自己为庄晓青。见冷云飞嘴角里噙着一抹微笑,那笑容迷人之极,如同冬日暖阳,可以把人的心融化。她忽然又想起他刚才在幕布上的那抹临死前的凄美微笑,当时她看到他的这个笑容,竟然落泪了。面现在他却笑得如此温暖,根本没有第一次见到他的冷漠,对他的亲近感油然而生,她不由问道: “冷大侠,小清有一事不明,大侠可否替我解惑?” “何事?你说。”这个小女生越来越有趣了,哈哈哈。 “冷大侠武功超群,小清佩服万分,只是冷大侠,你真的可以从地面一下子跃上楼顶?”沈梅清如水的双眸充满着问号,这个疑惑她刚开始看“幕布”时就有了,那房顶好高呵,世上真的有轻功这么好的人?就连武林三大剑客之一的凌若风,只怕都不能这样从地面直接“飞”到楼顶。 “你说呢?”冷云飞似笑非笑地看着沈梅清,若非亲眼所见,他不敢相信世上竟有这么古怪的女孩?会问出如此古怪的问题。她得了精神妄想症? 月光下,他的笑容淡淡的,就像陈酒一样让人痴迷。尤其他的那双黑眸,更有着无形的吸引力,沈梅清看得痴了,心儿怦怦地跳着,直跳到了胸膛口,脸上热得发烫。她想:我怎么啦,我明明没生病,怎会烧得这么厉害?为了掩饰表情,她迅速说: “冷大侠,如果你能跃上房顶,那你的轻功太厉害了,我看这世上没人比得上你。你是不是很小就开始练武?能告诉我你的师父是哪位高人吗?” “你问得太多了。”冷云飞脸上的笑容蓦地消失得干干净净,脸色变得像纸一样惨白,充满着极度的愤恨与压抑的痛楚,好像有段梦魇般的回忆在一点一点地撕裂他的心。他定了定神,又恢复了刚才那种冷漠如冰的表情。 周玉华见冷云飞刚才还在微笑,一眨眼功夫就脸色剧变,连忙走到沈梅清面前,颤声说:“晓青,你发烧了?”她走到沈梅清面前摸她的额头,惊叫起来:“天啊,你真的发烧了?” “发烧,不会啊,我很好的。”沈梅清见周玉华摸自己的额头,还以为她发现她心中的秘密,不由得垂下头。与此同时,她又好不奇怪:妈妈怎么说我发烧?不会我刚才又说错话吧? 第十九章 冷大明星冷大侠 可是她没错啊,她亲眼目睹“幕布”中的冷云飞从地板上跃到房顶,心里好奇得要命,问一下又有何奇怪?为何他们要这种怪异的眼光看着她?好像她得神经病一样,心里藏着个问号没有得到答案好让人难受,在家乡时,打破沙锅问到底是她的作风,以前她学医时,遇到不懂的事情就会思考,思考之后还是不懂,那一定会问师父喽。可现在她能问谁?刚才很简单的一个问话,周玉华便以为她在发烧,冷云飞也用冷漠的目光看着她。 哦,她明白冷云飞为何生气了,冷云飞的师父应该是位真正的世外高人,曾嘱咐徒弟不能泄露其身份。而她居然去问他的师尊?让他为难,所以他气得脸色发白,可她仅仅问问而已,他何至于气到这种程度呢?这男人未免太小气吧? 她走过去,一迭声地说: “冷大侠,小清错了,小清该死,小清不该问这么多的。冷大侠,你大人大量,就原谅小清我吧?” 明明在道歉,为何听起来一点都不像是道歉的声音?倒像是小女孩在赌气。 周玉华一脸忧色,晓青今晚怎么啦,净问些稀奇古怪的话,把人家大明星都得罪了,她慌忙对冷云飞说:“我女儿……她最近身体不是很好,头脑发烧,所以尽说些稀奇古怪的话,你是大明星,看她还是个孩子的份上,不要见怪。” 大明星?周玉华说冷云飞是大明星?难道他在现实中就像天上明星一样璀璨?沈梅清抬头望着天空,偌大的天空,只有一月一星,那轮终古常新的明月,静静地斜倚长空,灿烂的星星隔着月亮一段距离,像情人一样静静地凝眸着,在冷幽的天际闪着美丽温柔的光茫。 冷云飞想走,却见沈梅清抬头凝望着天空,一脸的迷惘。心里的愤怒火焰忽然奇迹般的消失,代之而来的是无以名状的伤感。耳边又传来周玉华的道歉声,他不欲多说,淡淡道:“没什么。” 又是淡淡地看了一眼沈梅清后,转身欲走, 沈梅清抬头,蓦地碰上他的双眼,他的双眼为何如此忧伤?她刚才的问话真的伤害了他吗?难道是他师父对他不好?还是…… 见冷云飞要走,她奔到她身边,声音诚挚地说:“冷大侠,对不起,刚才我不应该问你那些话,我不是有意的,真的不是。” 冷云飞心念一动,这小女生又在玩什么花样?从他看到她的第一眼起,她便奇装怪服,奇言怪语,这样做是为了引起他的注意力吗?如果真的如此,那她的目的达到了,她确实引起了他强烈的注意力,他长到二十七岁,还第一次见到如此古怪的女孩子,可她那双黑眸为何如此澄澈明亮,根本不像有心机的样子。 他微微一笑:“晓青,真的没什么,你想多了。” 小清?第一次听他叫她小清,心里居然如此欢喜,沈梅清脸上嫣红一片,见他就要离开,不,她不想他走,她猛地拉住他的衣袖,急切地说道: “冷大侠,别走!” 第二十章 不可置信 “有什么事吗?”他回头,却见沈梅青一身白裙,俏生生地站在月光下,原本白玉般的脸庞泛起了一抹嫣红,如同雪中红梅,美丽之极。他竟然怦然跳动,手心发热。 他愣住了,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他不是……? 沈梅清脸色更红,她只是见他要走,急着留他而已,并无他事,好在她脑子转得快,立即声音清脆地说: “刚才我们好危险,幸好冷大侠出手相救,你既然已经救了我们母女,为何不好事做到底,送我们回家呢?你看现在天这么黑,好不怕人,你若是走了,要是再遇到坏人,我们可怎么办?” 冷云飞心想,他们即将到城区,如果被狗仔队发现他开车载着两个女人,只怕明天又是铺天盖地的新闻了。但将她们母女弃于此地,却是于心不忍,于情于理之处,更是不该,于是他温言道:“晓青,你们住在哪儿?” “我们……”沈梅清张口结舌,她怎知周玉华住在何处? “我们就住在新安古城,如果你不方便的话,我们可以走路回家。”周玉华见沈梅清呐呐说不出口,急忙应答,心里疑惑更深:她什么都忘了?可她刚才的言行举止跟我家晓青一点不像呵,她真的是我的女儿晓青吗? “刚好顺路,我送你们回去!”冷云飞微笑着说。 “冷大明星,太谢谢你了”周玉华说。 “谢谢冷大侠,谢谢冷大侠!”沈梅清更是笑得如同春花绽放,美丽之极。 冷云飞的心又是一跳,眼睛定定地看着她,声音低沉:“晓青,希望你以后不要叫我冷大侠。” “那我叫你什么?”沈梅清奇道。 “你说呢?”他脸上是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 “你今年几岁啦?”沈梅清忽然又问。 这问题再正常不过了,可为何冷云飞脸色有些古怪?她莫明其妙地看着他。 “二十七岁。” 看来她不是我的影迷,要不怎么可能会不知道我有几岁?冷云飞想。 “你比我大九岁,我以后叫你冷大哥好不好?”沈梅清说到这儿,声音充满着欢喜,她有个凌大哥,现在又找个冷大哥啦,真好,希望这个冷大哥对她能像凌大哥待她那么好。 “好的。”冷云飞淡然一笑。 “冷大哥,你知道神农架在哪里吗?”沈梅清忽然问。这是她最关心的问题。弟弟得了怪病,需要她救命,救人如救火,可她现在连自己在哪儿都不清楚。刚才她问过周玉华,周玉华说好像有神农架,现在她再问冷云飞加以证实,冷云飞懂的应该比周玉华要多吧?“在湖北。” 冷云飞的回答让沈梅清惴惴不安的心有所安定,谢天谢地,在这个世界存在着神农架,她又问:“那它离s市远吗?” “有几千里路程。” 几千里?沈梅清不可置信地眨眨眼睛,她今天下午从神农架的山崖摔下来,果然是摔到了几千里外的s市海滩。这万万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竟然真的发生在她的生活中。 第二十一章 梦萦神农架 “怎么?你想去神农架玩?”冷云飞见她神情迷惘,微笑着说。 “是呵,我好想去神农架。”沈梅清说:“神农架的杜鹃花开得好美好美,只怕整个神洲大陆的杜鹃花都集中在那里了,有秀雅杜鹃、毛肋杜鹃、粉红杜鹃、红晕杜鹃、映山红,药材遍地都是,有马桑花、旋覆花、杓兰、芍药、火棘花、桔梗花、党参花,何首乌,灵芝……更神奇的是,那里的动物全都是白色的,白蛇,白鹿,白虎,白狮……那里的柿子又大又甜,金丝猴在栎树上蹦蹦跳跳……听说还有红毛野人,可惜我从来没见过。” 一谈到神农架,沈梅清就神采飞扬,脸上闪着动人的光彩,虽然冷云飞疑惑万分,看她的灿烂笑容,依然痴了。 周玉华莫明其妙地看着她:晓青怎么对神农架这么熟悉,莫非她失踪的七天,就是去神农架旅游?这怎么可能? 冷云飞问:“你去过神农架?” “去过,今天就去过。”沈梅清蓦地闭嘴,冷云飞与周玉华都用惊诧万分的目光看着她。她在说些什么?她刚才明明问冷云飞神农架在何处,离s市远不远,现在居然滔滔不绝地说起神农架的风光来了,这岂不是自相矛盾吗?再说下去,只怕他们全都认为她是神经病,她难为情地垂下头,低声说:“是在……梦中去过。今天我梦见神农架了。” 是啊,她一定是在做梦,她都不知道现在是不是也在梦中。 冷云飞没有说话,只是眼睛直直地盯着她,好像在说:晓青,你在说谎。至于你为何要撒谎,我就不知道理由了。 “晓青,我相信你是在做梦。”周玉华颤声说:“晓青,你老早就想去神农架?所以做梦都梦到了。” “是的,就是这样。”沈梅清脸红过耳:“我……真的、真的好想去神农架,所以……” 冷云飞忽然笑了,笑得非常迷人:“晓青,我还没去神农架,以后有空的话,我开车载你去那里玩,如何?”这个女孩子跟他滔滔不绝地谈到神农架,是不是拐弯抹角想让他带她去呢?既然如此,他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太好,真的太好了!”沈梅清高兴得几乎跳起来。 看到沈梅清灿烂的笑容,冷云飞身体微微发热。 简直难以置信,这是他吗?他居然对……对这个女孩感兴趣了。 “已经很晚了,我载你们回去吧?”冷云飞忽然说。他迅速离开梅清,走到沈梅清眼中的“千里车”面前。 沈梅清目光古怪地盯着面前这辆四轮千里车,前面的玻璃光洁透明;下边缘镶嵌的两个圆形灯很可爱。整个车型流畅优美,只是里面的空间未免太狭小了? 冷云飞打开车门,朝两个女子说道:“进去吧!” 但面前的两个母女都在发呆。 周玉华呆呆地看着轿车:这辆轿车豪华气派,她,一位普通的妇女,因缘际会,竟然可以与大明星同车。所有的一切就好像做梦一样,这是真的吗? 沈梅清更是忐忑不安地看着面前这个“怪物”,感到迷惑。钻到怪物的肚子里,她会不会憋得好难受? 她们都迟迟不敢进去。 第二十二章 神奇的歌声 冷云飞见她们都不敢进去,尤其沈梅清怯怯的表情更让他感到不解,这个胆大包天的少女怎么突然间变得胆小如鼠?他把手伸向她,在两人双手相碰之时,沈梅清脸红过耳,她这是怎么啦,以前和凌大哥也碰过手,都不会脸红。 他牵着她的手,把她拉入车内后座。周玉华见此,也道谢一声,钻入车中。 帮沈梅清和周玉华系好安全带后。冷云飞坐在前座。 车玻璃本是开着的,外面清风拂面,谁知玻璃忽然自动往上升,坐在后座的沈梅清又吓了一跳:她没关玻璃啊,它怎么会自动关闭?其间是不是有机关?现在车子密不透风,没有一丝缝隙,跟关在监牢中有何区别?刹那间,一种无法言状的压抑感觉笼罩在令人窒息的气氛之中。 冷云飞坐在她的前面,看到他宽厚的肩膀,沈梅清心里一暖,初入轿车的窒息感觉有所减轻。 冷大哥刚才肯出手相救,现在应该不会害她,只是关在这个密不透风的小空间内,她快要闷死了。 “好闷!”她脱口而出。 沈梅清只见他的手指按某个黑键,顿时,清凉的自然风迎面而来,跟小时候的她独自在山林中感受到的清风一样,让她精神一爽,刚才的压抑感有所减轻。 好神奇呵,他的手指有神奇的力量,可以呼风唤雨? 车子启动,沈梅清忽然感觉到下面在飞一样地移动,窗外的风景迅速往后退,最后竟然恍若云烟。她曾骑过一次千里马,但现在那速度比千里马还要快,沈梅清开头还好奇地看着玻璃窗外飞一样掠过的山水,但看一会,她就头晕目眩。靠在周玉华身上。 冷云飞又按黑键,一个红点蓦地闪起。 沈梅清“啊”的一声,紧张地看着面前的闪烁的红点,这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 咦,怎么里面会传来歌声?好神奇!这是什么宝物?沈梅清双眼露出好奇的光茫,虽然她想象力丰富,面前的一切也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有位女子深情的歌声从那里徐徐响起,行云流水,恍若天籁之音。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 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 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 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 竟然是李煜的《相见欢》,李煜谱写的词在沈梅清的“家乡”唱遍大江南北。凡饮井水处,必有《相见欢》,现在她又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听到家乡的歌,不过这次唱的歌曲音调跟家乡的《相见欢》略有不同。 唱歌的女子声音之甜美,是沈梅清生平之所仅见,其本色天然,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琢,诉泣两依,一咏三叹,回环递升,舒展自如,沈梅清一动不动地倾听着那里传来的乐曲,心儿被那深情婉转的旋律牵引着,伤感如氲氤的水总汽在心底慢慢地蔓延开来……她不由得泪眼迷矇。 一曲终了,余音袅袅,让人徘徊流连,低回不已。 “是哪位姐姐在唱歌?唱得这么好听!”沈梅清一脸崇拜。 “邓丽君。” 第二十三章 晕车呕吐 “邓丽君,她的歌声好甜好美,人也一定长得好美,要是我现在能看到这位大姐姐,那有多好!” 沈梅清声音清脆之极,就像是露珠滚在荷叶上。 “邓丽君已经死了很多年。”冷云飞说,他越来越好奇:听她的语气,好像初次听到邓丽君这个人名。 “不会吧?她死了?她死了还会唱歌?她是不是成为仙女?”她睁大眼睛。太神奇了,莫非她是仙女,歌声太美,就算死了,还可以长留人间? “晓青,你怎么啦?这是邓丽君的唱碟。你……”周玉华也不可置信地看着沈梅清:女儿自从失忆之后,性格大变,由怯弱的高中女生,变成了一位精灵古怪,胆大包天的女孩,可她大部分时候就像初生婴儿一样,什么都不知道,看到什么东西都要问“为什么?”这是她的女儿吗?她不会连吃饭读书写字都不懂吧?天啊,如果她真的不懂得使用筷子,不会吃饭,她这个母亲该怎么办? 冷云飞更是愣住,真的服了后面的女孩,连如此“白痴”的话都说得出来?这么美丽的女孩子,不成真是位神经病患者?或者是白痴?可那么澄澈乌黑的双眸,那么精灵古怪的表情,那么清脆悦耳的声音,她怎么可能是神经病?她不会像孙悟空那样,从石头里直接蹦出来吧? “是的,她是仙女。”冷云飞嘴角是一弯动人的微笑,他又低低地说一句:“你也是仙女,小仙女。”后面的话说得非常低,没人听见。 当然,如果有人听见,可能会惊讶得眼睛都突出来:这是从不近女色被人传言是同性恋者的天皇巨星冷云飞说的话? 《相见欢》一曲终了,又是一曲,还是那个有着美妙歌喉的大姐姐在唱歌: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得怎么样,人生是否要珍惜?……” 好美丽歌声,好深情的歌词,沈梅清又悄悄地看着前面坐着的冷云飞,心想:冷大哥,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 沈梅清不再说话,她静静地看着那个古怪的黑盒子,声带一圈圈地画着唱片,甜美的歌声从那边传来,她好像投入另外一个时空,在那个不为她所知的时空中,一位寂寞美丽的大姐姐在歌唱,而她无法看到大姐姐的脸,只知道她的歌声非常美丽,非常动听。 但大姐只唱了两首歌,就变成另外一个男人在唱,确切地说,不是在唱,而是在说歌词,好像在念经,声音含糊不清,根本不知所云。 沈梅清听得昏昏欲睡,刚才听邓丽君的歌,她不觉得胸闷腹胀,现在邓丽君甜美的声音不再响彻车内,消失的压抑感又笼罩在心头。她闷得喘不过气来,抬头看玻璃窗外,古怪,外面怎么到处都是灯。可下面移动得厉害,人轻飘飘的,身体好像在不由自主地跟着“千里车”在旋转,这是她以前从来没有过的经历,她的胸口越来越憋得慌,肚中好像翻江倒海,头晕得受不了,一种恶心的感觉强烈地笼罩着她,使她难受到极点。她脸色苍白,花容失色,又一次靠在周玉华的肩头。 “冷大哥,快开门,我要出去……”她再也忍受不住了,急呼开门,声音低弱得可怜,她晕车了,难受得不得,可身上没有一个药片,她无法自救。窗户关得那么紧,她用手推着玻璃窗,根本打不开,这是冷大哥的千里车,她不能在里面吐,只能叫冷云飞开门。 第二十四章 无言关怀 冷云飞迅速停住车子,可沈梅清现在就像个初生婴儿,根本不懂得开车门,周玉华只能自己动手,还没等她打开车门,“哇”的一声,沈梅清已经狂吐,吐得车座满地都是,周玉华的衣服也沾着她呕吐的秽物。一股难闻的酸味充斥整座轿车。 车门打开,清新空气扑面而来,沈梅清狂奔而出,在一棵小树面前又是狂呕,几乎将在神农架吃的水果全都吐出来。须知沈梅清以前如同一朵山谷中的百合花,在清风明月中自由自在地成长,长大后出外行医,偶尔骑马,可以自由地呼吸空气,偶尔坐马车坐轿子,也不会那么快,现在突然坐在让她心怀恐惧的“怪物”腹中,而这怪物又驶得飞快,她大呕特呕是在所难免了。 周玉华急忙下车,抚着沈梅清的肩头:“晓青,你晕车了?” “是的”沈梅清无力地说。 周玉华迷惑:奇怪,晓青以前从来不会晕车。 梅清呕吐之后,胸间憋闷一扫而光,腹部也不再翻江倒海,她顿感神清气爽。 此时她看到冷云飞下车,朝她们走过来。 周玉华见冷云飞微微蹙眉,神情变幻莫测,心里打个咯噔:听说很多明星都喜欢耍大牌发脾气,现在晓青竟然在大明星的爱车里呕吐,他肯定气得要命,他会不会责怪她?一思至此,她朝冷云飞不住地道歉: “我女儿晕车了,对不起,冷大明星,真的对不起。” 冷云飞声音有点冷:“她已经吐了,你说对不起也没用。” “你不会怪她吧?”周玉华担忧地问,见冷云飞没有说话,笔直地朝女儿走去,她越来越慌:“求你不要责备我女儿,她晕车,不是有意这样做的,我会把车子打扫干净,我这就去收拾。” “你放心,我不会责备你女儿。”冷云飞声音依然淡淡的,没看周玉华,只是走到沈梅清面前,递给她一张纸巾。 原来这个大明星没有一点架子,为人不错,真的不错!周玉华感动得几乎想要流泪。她以前很少看电影,偶尔看,看的也是家庭生活片,对武侠电影不感兴趣,从没看过冷云飞的影片,根本不了解冷云飞,但从今夜开始,她一定要四处替冷云飞发展观众群,成为冷云飞最忠实的影迷。 接过冷云飞递来的纸巾,一股暖流涌上沈梅清的心间,她又一次脸红过耳,低声说:“冷大哥,谢谢你。” “太客气了,既然你称我为冷大哥,做这点事也是应当的。”冷云飞淡淡的语气中透露出一丝连他都感到诧异的关怀。 他今晚怎么啦,竟然一而再,再而三地为这个女孩心动?就在他发怔的一刹那,不远处有个黑影一闪,按下快门。 第二十五章 开车追狗仔 真是千载难逢的机遇,自冷云飞出名之后,一向以冷面冷心而闻名于娱乐圈,从未与女星或者娱乐圈外的人传出绯闻,以致于不少人怀疑他是同性恋者。而他,只是位入道才一年,被人称为“狗仔”的普通娱乐记者,在没有半点预兆的情况下,今晚竟然撞上了狗屎运,拍到冷云飞与娱乐圈外美丽女生相处的照片。这个女生还奔下车来狂吐。冷云飞对她的态度极为关怀,那个女生不会是怀孕吧。如果她怀了冷云飞的孩子,那可真是爆炸性的新闻。冷云飞是功夫巨星,名震亚洲,在媒体的集体轰炸之下,单凭这条娱乐新闻,他就可以赚上六位数,这下可发大财了。黑影在暗处得意地偷笑起来。 他的如意算盘打得太早了。 怎么面前会有一道白光?这怪光会不会摄人灵魂?沈梅清 “啊”的叫起来,紧张地躲在冷云飞背后。 冷云飞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只见不远处停着一辆白色的面包车,附近有个男人穿着普通的休闲服,带着鸭舌帽和墨镜站在路边一棵树下,手里还拿着相机,冷云飞的俊脸立即如罩寒霜,冷哼一声:“又是狗仔!” “狗仔?”沈梅清四处张望,如今已是深更半夜,公路上看不到一只狗,她好不奇怪:“冷大哥,哪里有小狗仔啊?” “狗仔不是狗,是人!”冷云飞耐着性子说。 “是人?不会吧?是人怎么愿意当狗?还被人叫做狗仔呢?”沈梅清奇道。 这个晓青妹妹,真是太可爱了,他先前还以为她在过戏瘾,现在才知道,她确实什么都不懂,对这个世界可说是一无所知。若在以前,听她说这句话,冷云飞只怕会笑出声来,但现在他哪有心情笑,更无暇跟沈梅清解释。他匆匆丢下一句:“狗仔是什么人,你以后就会知道,我走了。” 说完疾步朝那个男人追去,男人见冷云飞面色铁青地追来,吓了一跳,扭头就跑,钻入车中,一溜烟跑了。 绝对不能让狗仔留下他与晓青的照片,绝对不能让晓青成为报上的风云人物,晓青既然叫他为“冷大哥”,那她就是他的“妹妹”,他有权利有义务保护她。他不想让她成为人尽皆知的女人,更不想让她因他而在娱乐圈扬名立万,因为她长得实在太美丽,如果上了报纸,极有可能会被导演看中,以她的资质,稍加调教,完全有可能当上一线女明星。可谁不知道娱乐圈是个大染缸,在那个污浊的世界中,她还能够保存她现在的纯真吗? 如今他已将周玉华母女送到市区,此处离新安古城不是很远。市区的治安很好,处处设有保安亭,无须担心再有歹徒骚扰她们母女了。 冷云飞旋即回身上车,把正在收拾车子的周玉华叫下车子,不顾里面还有着秽物,立即开足马力,朝面包车追去。 他这次一定要把狗仔的面包车给逼停,消灭狗仔的所有“证据”,如果狗仔胆大包天,敢公布庄晓青的资料,必要时他还会采取极端手段。 沈梅清站在树下,怔怔地看着冷云飞开车绝尘而去。 周玉华朝她走来,沈梅清难过地问道:“冷大哥怎么突然走了?是不是我在车里呕吐,他生我的气?再也不理我了?” 沈梅清说着话,眼中却看着周玉华,想从她那里得到相反的答案。 因为她心里有另外一个声音:如果他真的讨厌我在他的车上呕吐,那他刚才就不会递纸巾给我,也不会对我这么关心! 可惜,周玉华是个普通的家庭妇女,因为家境贫寒,生活压力大,极少看电影,对娱乐新闻可说是一无所知,压根儿就不知道娱乐圈狗仔们最喜欢拍摄报道明星花边新闻,为了获取资料,他们会去偷看艺人今晚在家做什么吃的,喝什么牌子的饮料,甚至还会去问他刚付过钱的服务员,明星在用什么型号的安全套。如果他们能够抢拍到明星的精采镜头,更是意味着滚滚而来的财源。更不知道媒体拥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巨大力量,一旦有明星的花边新闻,为了提高收视率,就会大加炒作,弄得天下皆知。既然如此,她当然就不知道冷云飞刚才急着追赶狗仔的车子的原因了,所以她的答案只能让沈梅清失望: “晓青,人家是大明星,一部车便要几百万,你把他的车子弄脏,他当然生气,他能不骂你,已经算是大度了。”周玉华想到刚才冷云飞上车时面色铁青,必是沈梅清的呕吐让他极为生气,不由得轻轻地叹气。 “晓青,你现在好点吗?” “好了,我只是晕车,吐了就好。” “那你可以走路吗?再走两步我们就到家了。” “我没事,可以走路。我们回家吧。”沈梅清有点怅然地说。倒不是因为要走路,而是—— 冷大哥生气了!没说一句话就消失在她的面前! 第二十六章 光怪陆离的世界 正当冷云飞与狗仔在深夜的公路上演着“飙车大赛”时,沈梅清发现自己置身于做梦也无法想象的光怪陆离的世界中: 月如钩,渐渐西斜,那现在肯定是深夜了,在她的“家乡”,现在已是悄无人声,万物俱寂,偶尔才可见到点点灯光,在黑暗的夜里发光,可面前灯光如海,有些灯光奇形怪状,竟然可以组成一个个汉字,在一些写着“酒吧”“宾馆”的门口,还时时见到人群来来往往,好像不知道现在已经三更半夜一样。无数摩天高楼直插云霄,简直是夷人所思,不可思议,在她的“家乡”,从来没有见到这么高的楼,谪仙李白诗曰:“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现在的高楼早就不止百尺了,只怕谪仙重回人间,看到这个情景,都会瞠目结舌。当初见那几十层的高楼时,沈梅清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些楼房比家乡的山还要高吗?在这么高的楼层中说话,是否可以惊动谪仙?站在最上面,是不是可以摘到天空的星辰?(当然她知道是摘不到的,因为天空永远都那么高远。) 公路笔直地通往远方,最奇的是,有些公路上面还有一道弯弯曲曲的公路,如同彩虹高悬(注:是立交桥)。原本让沈梅清大感惊讶的“千里车”,现在到处都是。它们流水般地畅通无阻地在公路行驶着。 前面红灯闪烁,面前有一条斑马线,没有车子行驶,沈梅清想走到对面去,忽然从斜角处转来一辆车,周玉华“啊”的叫起来,幸好夜深人静车辆不多,沈梅清又走得不远,身手也快,迅速地退回来了,看着呼啸而过的车子,她吓得出了一身冷汗。 红灯闪闪,过一会,面前的绿灯亮了,冥冥中就好像有人指挥一样,两辆原本驶着的车子忽然间停下来,排成一列,静静地让周玉华与沈梅清走过去。 沈梅清眼界大开,这个世界,好像挺文明的呵! 第二十七章 跟妈妈回家 见沈梅清面现忧色,周玉华内心在叹息:可怜的晓青,她真的什么都忘了。连红绿灯都分不清楚,怪不得她会那么难过? 知道沈梅清失忆后成为什么都不懂的初生婴儿,周玉华小心翼翼地牵着女儿的手,生怕她走失后,连过马路都可能被车撞倒,刚才沈梅清闯红灯就让她出了一声冷汗。走着走着,前面又是红灯,车子川流不息地驶过。周玉华拉着沈梅清的手站在路口。有了刚才那次教训,沈梅清自然一直跟在周玉华身边了。 走过人行道,再穿过一条小路,这条路两旁的商店林立,有些打着餐馆的门前还灯火辉煌,有不少人坐在椅子上吃喝,沈梅清肚子饿得咕咕叫,她正想掏出碎银去买东西时,忽然间想到一个问题:她怀中是有一两碎银,但在这个奇怪的世界中还可以使用吗? 如果不能使用,她可成为彻底的穷光蛋了。沈梅清无奈地想。继续随着周玉华往前走。 周玉华带着她走到一座牌楼面前,上面写着“新安故城”,字迹腐朽,牌楼古老,像极了一个生病的老人。沈梅清好奇地看着这古老的牌楼,这牌楼看上去有几百年,跟外面宽敞的公路完全是两个世界,可这牌楼为何那么像她的“家乡”,莫非周玉华领她回家?沈梅清心头发热。 她好像真的回到故乡。不是,她的家乡在苏南的一个依山傍水的小山村中,而现在迎面而来的城楼,却写着“岭南重镇”?天啊,没想到她从神农架来到了岭南。 穿过城楼,走了一阵子,沈梅清又看到一座旧得不像话的建筑,写着:广州府新安县衙。沈梅清看到这个县衙,有种时光错乱的感觉:怎么这里又有县衙了?今晚歹徒“光头”不是明明说县衙变成派出所吗? 她忍不住问周玉华:“妈,这里怎么跟外面不一样?” 周玉华说:“哦,听说……听说这是明朝时代的古城,离现在有几百年了。” “明朝?”沈梅清迷惘地想:明朝,从来没听过。 她是个爱读书的人,师父更是学究天人,对历史人物历史大事如数家珍。但师父从未跟她谈到明朝。 她忍不住又问周玉华明朝是什么时代,但周玉华对历史知之甚少,根本谈不出所以然来。她只有作罢,将一切疑惑埋在心中。 月光下,周玉华领着她穿街走巷,那狭窄的小巷,周围破旧的房屋,跟外面的形象完全不搭调。但沈梅清倍感亲切,因为她好像回到了家乡。当然她知道她没回家,而是到了陌生的岭南。只是岭南发达得不像话,比中原比江南都要繁华千倍。简直夷人所思。岭南,不就是大奸臣宋之问贬居的地方吗?他还写下《度大庾岭》这首千古名诗。岭南,在中原人江南人眼中,一向都是瘴疠满地的百越之乡,何以现在会发达到那种程度?如果真的那么发达,韩愈怎会写:“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呢? 周玉华带着沈梅清在一幢楼下停下来。 这幢楼有七层,大部分窗口漆黑一片,有些楼阁还点着温暖的灯光。 跟着周玉华,沈梅清爬着一级级的楼梯,爬到七楼的一道铁门前,周玉华取出钥匙,拧开了铁门。 一屋温暖的灯光。 里面是两房一厅,厅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大厅中有位中年男人坐在轮椅上,脸上充满着沧桑之色,看到周玉华与沈梅清,眼前一亮,声音颤抖: “我等你们一夜,你们终于回来了。玉华,你在哪儿找到晓青的?” “德明,我是海滨商场附近找到她的,晓青一向爱海,我实在没办法,就到海边去找她。”周玉华热泪盈眶。 这位坐在轮椅上的男人,不问可知,他就是庄晓青的爸爸庄德明。 “海滨商场,离这里很远。”庄德明眼睛转向沈梅清:晓青,你肯回家就好,你还怪爸爸那天骂你吗?” “不,我不会怪你。”沈梅清走到庄德明面前,见他满脸病容,心里一酸:原来爸爸病得这么严重,妈妈的日子过得这么苦。 如果她无法回到“家乡”,她一定想办法治好庄德明的病,就为了善良的周玉华妈妈,她也要做到这点。 “咕咕咕”沈梅清的肚子又唱起了空城计,她为难地看着庄德明与周玉华,脸上羞红。 周玉华抹干眼泪,道:“你看我都高兴得忘了晓青很久没吃饭,我这就煮给她吃。德明,你是不是也饿了?” “我不饿。” 第二十八章 神奇的房子 周玉华柔声说:“德明,你晚上六点多吃饭,现在已经快一点了,你应该饿了,吃一点吧。”转头对沈梅清说:“晓青,现在很晚,商场关门了,厨房里没有肉没有菜,我给你们煮个荷包蛋挂面汤,好吗?” “好啊,我最喜欢吃面。”沈梅清高兴地说:“我自己会煮面条,妈妈你今晚走了这么久,也累了,在这里休息一会吧。” 周玉华微笑着颔首:晓青越来越懂事了! 沈梅清随周玉华走到厨房。 厨房没有开灯,黑漆漆的,沈梅清见周玉华按了一个贴在墙上突出的按扭,立即像闪电那样闪了几下,却没有半点雷声,窗外星光满天,不像有下雨的征兆,沈梅清吓了一跳,没等她回过神来,厨房内已是一片明亮。墙上挂着的那条长管在熠熠发光。她走过去好奇地看着那个按扭,自己用手按了一下,厨房漆黑一片。她再按一下,灯马上亮起来。 沈梅清睁大眼睛,太神奇了,不用蜡烛,也不用自己点灯,只须按一下按扭,灯自动就会亮,还亮得出奇,整个房间都照得清清楚楚。 周玉华见沈梅清一脸好奇地将厨房中的按扭按来按去,房间一暗一明,心里暗暗叹口气:晓青失忆得太厉害了,明明十八岁,却跟初生的婴儿一样,连最起码的常识都不懂。 厨房较小,却没有给人以凌乱之感,因为周玉华勤快,碗柜整洁、各种必须的厨房用具及各种配料均各得其所。 没有意料中的炉灶,更没有柴薪烟灰,台面还放着沈梅清从未见过的无可名状的东西,呈长方形,上面有两个黑黑的大圆孔,应该是用来放锅炉吧?台面下本是空的,里面放着一个长圆型罐子,这罐子是用来做什么的,沈梅清想。 沈梅清呆呆地看着面前的一切,她根本不知道怎么用这些“怪物”,更惶论煎荷包蛋与煮面条。 见沈梅清在发呆,周玉华马上知道沈梅清又“忘了”如何煮面条。 她拧开煤气罐,“嗒”地打开炉,顿时,炉上点起了绿莹莹的火焰。她在一个炉上放个铁锅,用来煮面条。 “炉火纯青”,看到绿色的炉火,沈梅清忽然想到这个成语,她以前用柴薪烧饭,灶中火通常是橙红色的,基本上看不到绿色的火焰。 用“纯青”的炉火煮的面条,应该挺好吃吧?沈梅青垂涎三尺。 当热气腾腾的荷包煎蛋与黄灿灿的让人食指大动的清汤面条端上桌时,沈梅清更觉得肚子饿得腹部贴背脊。 “爹爹,妈妈,我们一块吃面条。”沈梅清说。 “不用了,我们都吃过晚饭,没有吃夜宵的习惯。”庄德明说。 “我好饿呵,那我先吃了。”沈梅清不客气地拿起筷子,猛地吃起来。妈妈的厨艺真不错,真的太好吃了。 看到沈梅清熟练地用筷子夹着面条,周玉华欣慰地笑了:还好,晓青没有忘记如何使用筷子。 第二十九章 感情深厚 吃完面条,沈梅清抹了抹嘴,高兴地朝周玉华说:“妈,我好饱呵,你煮的面条太好吃了。” 看到女儿笑得那么灿烂,周玉华与庄德明又是相视一笑! 虽然晓青失忆后忘记了一切,有时说话做事跟三岁小孩无异,但她的性格无疑变得开朗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忧郁胆小,比如,面对着大名鼎鼎的明星冷云飞,她毫不惧色地跟他聊天,还敢叫他冷大哥,人也变得越来越勇敢,居然敢对歹徒“光头”拳打脚踢,还叫他滚。最让周玉华放心开心的是,晓青彻底地忘记刘明扬,只要她忘了刘明扬,就可以重新生活,这何尝不是一种收获呢? “以后妈妈天天都会煮给你吃。”周玉华声音慈祥。 “妈妈你真好。”沈梅清看着周玉华,忽然间想到自己的亲生母亲程素娘,不由眼圈有点发红:“我好久没吃娘亲煮的饭菜了。” “我知道,我知道。”周玉华声音哽咽:“晓青,这七天你在外面一定受了很多苦。现在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呵。你看你的白裙都弄脏了,妈现在给你烧水,你等一下去洗澡。” 看到沈梅清身上的古装服饰,周玉华心里纠结:女儿怎么会光着脚穿着这种衣服走在深夜的街上?她在这七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是不是又遇到歹徒?不,如果女儿真的遭遇不幸,她不想知道女儿在这七天中发生什么事情,女儿现在失忆了,不再想着自杀,不是更好吗? “好啊,我正想要洗澡呢?”沈梅清双眼发亮。 除了大厅外,还有一大一小两个房间,周玉华领着沈梅清走到小房间,像在厨房那样打开光管。 映入沈梅清眼帘的是个收拾得整洁的屋子,右侧一个小床,没有蚊帐,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正眼处即为一张小桌,放着几本书,一面镜子及其它小物件。最吸引沈梅清目光的却是那个小木框,木框中天空澄蓝无比,粉红色的荷花或者迎风绽放,或者呈现粉红的花蕾,荷叶碧绿清圆,似乎可以闻到荷花的清香,荷塘边有位身材苗条的少女怯生生地站着。 这个少女无疑就是庄晓青了,怪不得周玉华会认错人,庄晓青跟她长得一模一样。所差的只是她现在穿着白色长裙,而庄晓青穿着一件天蓝色的连衣裙。 里面镶的是工笔画吗?可是哪有画画得这么逼真的。 沈梅青迅速走到镜框面前,怔怔地看着面前的少女,这位少女似有一种无形的引力,把她吸引到其中,使她有想要拥抱面前少女的冲动。倒不是因为庄晓青长得像她,而是庄晓青有着一双黑葡萄般忧郁的双眸,简直跟她的二妹妹沈梅吟一模一样。一看就知道庄晓青是个忧伤的少女。为何她年纪青青,就有一双如此忧伤的双眸呢?难道……难道她有和她二妹一样的人生? 妹妹,我的好妹妹,她想到她的二妹沈梅吟,刹那间,沈梅清热泪盈眶。 在极短的时间内,沈梅清就把自己当成庄晓青的大姐,视她为妹妹。 因为,庄晓青那双忧郁的黑眸,让她想起她可怜的二妹! 沈梅清是家乡是长姐,有一弟一妹。她的相貌是极美,但比她小一岁的二妹沈梅吟长得比沈梅清还要美,安静温柔,尤如姣花照水,我见犹怜,只是她的命运过于坎坷,小小年纪即历尽人生艰辛,让沈梅清一想到她,就纠结不已,黯然神伤。 好想回家,家里有她可怜的二妹,还有得了怪病的三弟,纵然周玉华待她如同亲生女儿,她又怎么有心情在这种陌生的地方呆下去呢? 第三十章 她真的是晓青? 见沈梅清看着庄晓青的相片发呆,周玉华轻轻地叹气:“晓青,你记得这张照片吗?” “照片?”沈梅清一脸迷惘,什么是照片?忽然她恍然大悟似地指着镜框中的画画:“这就是照片?” “对啊,这是照片,是你朋友给你照的。”果然晓青全都忘了,连照片都不知道。周玉华不知道应该笑还是哭,她拿出一套内衣内裤,对沈梅清柔声说: “晓青,你的衣服这么脏,快点去洗澡。” 沈梅清接过周玉华递过来的衣服,这里的衣服跟她家乡也不一样,家乡的女子所穿服饰有袄、襦、衫、背子、半臂、裙子、裤等服装样式。以裙装穿着为主,但也有长裤。瘦长、窄袖、交领,别具中原特色,下穿各式的长裙,颜色淡雅。襦和袄是基本相似的衣着,形式比较短小,下身配裙子。但此处衣服简单流畅,没有那么复杂。 她看着面前的粉红色的文胸发呆?这是抹胸吗?家乡的抹胸多用棉制品,穿着后“上可覆乳下可遮肚”,整个胸腹全被掩住,用纽扣或带子系结。而面前这个只能紧贴ru房,却无法遮住肚子,穿上去岂不是羞死人?沈梅清脸上一抹飞红。 走到浴室,沈梅清又用好奇的目光看着周玉华操作热水器:只拧一下长柄龙头,那个贴在墙上的铁皮“怪物”便蓦地燃起了火焰,没多久,在沈梅清目瞪口呆中,热水流出来了。 周玉华担心沈梅清不会用,让她试着操作一次。 “妈,我想洗发,这里有洗发的茶仔油吗?”沈梅清不好意思地说,在“家乡”都是用茶仔榨出油来洗发的,所以问有没有茶仔油。 她今天登上神农架,头发脏乱,好想洗澡。以前她在家乡,有山有水,想洗澡洗发,除时都可以洗, 但现在不同,现在她处于一个狭小的浴室中,不可能自己想洗就洗了。。 “没有茶仔油,只有飘柔。”周玉华指着墙头上的一个木架子,架子上面摆着几个瓶子,写着滋采沐浴露,飘柔洗发水什么的。 “你头发是很脏,不过现在已经好晚了,你的头发这么长,我看半夜都不能干,用吹风机又会影响到别人,你明天再洗吧。这是沐浴露,用来洗澡的。” “好的”。沈梅清拿过那瓶沐浴露,想要拧开,竟然拧了几下都拧不出来,她的脸色胀得通红,看着周玉华,眼睛一闪一闪。 “只要轻轻一按就好了。”果然周玉华往那瓶子顶部一按,就有白色的粘状物品流出来,她喃喃地说:“唉,晓青,你真的什么都忘了。” “妈,我……”沈梅清垂下头,心想,要不要告诉她,我不是你的亲生女儿,我只是从一个陌生的地方来的女孩,所以我什么都不懂?可是,这个时候告诉她,她会不会难过?会不会说我是骗子?甚至一气之下把我赶出家门呢?如果她把我赶出家门,我一个人流浪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应该怎么办?不,不会的,周玉华是个善良的女人,就算她知道我不是她的女儿,她也不会这么做。 周玉华迷惘地看着她:从来没有听说过人会失忆到这种程度,不单失去了全部记忆,还失去全部操作能力,连最简单的事情都做不了,莫非她不是我的女儿?只是一位跟女儿相像的女孩子? 如果这么可爱的女孩子不是我的女儿,我该怎么做? 唉,就算她不是我女儿,看她今晚的言行举止,也是位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的女子,我又怎忍心让她离开?如果她在外面迷路走失,或者被人欺负,我岂不是沦为有罪之人? 第三十一章 一切都是谜 在小小的浴室中,沈梅清脱光衣服开始洗澡,浴室一片氤氲,她望着面前濛濛水气,飘飘欲仙,如在梦中。 洗澡后,沈梅清小心翼翼地穿上粉红色的文胸,初次使用,弄了好一会才戴上去,文胸颇为贴身,比穿抹胸要舒服多了。 之后穿上庄晓青那套简单明了的粉红色的内衣内裤,也满舒爽的。 洗完澡后,沈梅清看到架子上有个袋子,上面写着“洗衣粉”,这次她学乖了,没有问人,而是马上倒出白色的粉末,随手洗了自己的衣服,再把自己常用的用来针炙的金针一根根洗干净,擦好包起来放在口袋里,然后走出浴室。来到阳台晾衣服。 走入厅子时,周玉华看着她的目光慈祥,柔声说:“晓青,现在已经二点多,你累了一天,快点睡觉吧。” 沈梅清又好奇起来:周玉华刚才说两点钟,等于几更?还有这里没有更漏没有人半夜打更,他们怎么知道时间呢? 打破沙锅问到底是沈梅清的特色,问:“妈,你怎么知道现在有二点多了。” “晓青,墙上有时钟呀。”对沈梅清的“白痴语言”,周玉华已经见怪不怪,庄德明却初次耳闻,莫明其妙地看着沈梅清。 “滴嗒滴嗒……”好像回答她的问题一样,在寂静的夜里,沈梅清听到了时间的声音,她循声而去,只见墙头挂着一个圆盘,边缘上刻着一到十二的数字。里面还有像天平秤一样的小竖条,上面有两根针,短的指向“2”,长的指向“3”。(注:阿拉伯数字是从十三世纪传入中国的,沈梅清是宋朝中人,本应不识阿拉伯数字,此为小说家言,就让她认识啦!) 时钟,就是家乡的更漏,只不过比更漏要简单好看。 见庄德明一脸惊诧,沈梅清连忙打个哈欠,说:“爹爹,妈妈,我好困呵,我这就去睡。你们也快点睡。”沈梅清迅速走到小房间,一时没想到自己语言的不太“正常”,通常爹跟娘相配,爸跟妈相配,极少人会叫爹爹妈妈的。 庄德明待沈梅清走入房间后,周玉华也扶着庄德明回屋,庄德明低声说:“玉华,你有没有发现晓青变了。” “是的,她变成另外一个人,她跟我说她失忆,忘了自己叫什么名字,我是她妈,她连我都认不出来。”周玉华声音悲喜交加,她低声说:“德明,千万不要跟她谈到刘明扬,她完全忘了这个人。” “好的。我巴不得晓青忘了刘明扬这个无情无义的混蛋。”庄德明眼中闪过愤怒的火焰,脸上却带着无以名状的痛苦。 刘明扬,你把我家晓青害得好惨! 第三十二章 明星 沈梅清躺在床上,毫无睡意,脑中如同一个万花筒,在不停地转。 谁会想到,她竟然由神农架掉到现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人生的际遇,真是难以言说。 今天发生的事情精采纷呈,每件事情都让她眼界大开,惊诧不已。虽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但她今天遇到的人与事,所见到种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早已经超出了她的想象之外。若回到家乡,她将自己的所见所闻说出来,只怕没人会信。 她现在置身于一个陌生的地方,这地方跟她的“家乡”完全不同,简单明了,方便快捷,几乎所有的事情都出乎沈梅清的想象力:“千里车”一日千里;熊熊纯青的炉火燃起,煮饭炒菜煮面条不用愁,不用烧火便有热水流出来;大姐姐邓丽君明明死去多年,世间还处处听到她的优美歌声;大哥哥冷云飞可以在“幕布”中成为天下皆知的大侠。若非亲眼所见,她实不敢相信世上还有如此神奇的地方。 可好是好,终究不是她的故乡,她好想好想回家!弟弟得了重病,就算凌大哥能够理解,在她坠崖之后帮她采了灵芝,快马回鞭回到沈庄救她的弟弟,可凌大哥不是医生,还是不能完全救好弟弟的顽疾呀。 但她极有可能回不去了?如果真的回不去,那得重病的弟弟怎么办?二妹性格柔弱,她一个人如何支撑这个家,沈梅清心里绞成一团。 她爬起来,走到窗前,静静地欣赏窗外的夜空和夜空下的城市:一轮冰盘般的素月恬静地倚在那深邃的苍穹中,倾泻着淡淡的光芒,对面阳台的玉兰花盛开了,一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随风飘来,路灯星星点点,偶尔有一两辆车子飞驰而过,打破了夜的岑静…… 一切都变了,只有天下那轮明月未变,时圆时缺,依然照耀千古。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望相似。 哦,不单明月,还有星星呢?深蓝的天空中有一颗星星,与明月温柔相望。 沈梅清望着明月附近的那颗星星,冷云飞俊美的脸庞迅速掠过心头,他温柔亲切的声音响过耳际,她脸孔发烧,心里怦怦地跳着: 明星,冷云飞不就是天上那颗最耀眼的明星吗? 而在现实中,他也被周玉华称为大明星。 大明星?在这个世界中,大明星意味着什么? 第三十三章 城市清晨(一) 沈梅清醒来时,天色蒙蒙,天边犹有几颗星星,但外面人声,扫地声及各种嘈杂的声音传入耳际。 在“家乡”,她习惯早睡早起,昨晚虽然睡得很晚,但第二天到这个时候,她就会自动醒来。 头发痒极,她马上起床,奔往浴室。 周玉华正在厨房煮早餐,随口道:“晓青,这么早就起来了。” 以前晓青也是很早起床的,只是她起床刷牙洗脸后又闷在屋里读书。 沈梅清脱口而出说:“我习惯这么早起床的。”见周玉华微露诧异,心想:她为何眼睛古怪?难道晓青妹妹一向晚起?她连忙转换话题,笑着说:“妈,我头发好脏,痒得受不了,想去洗发。” “那你快点洗吧。”周玉华欣慰地看着女儿。女儿一大早起来,神采飞扬,让她感到好高兴。 这次沈梅清没有再询问,而是熟悉地打开热水器烧热水,拧开飘柔洗发露,开始洗长发了。 洗发后,沈梅清全身舒畅,她走回房间,推开窗子,一股清新润湿的空气迎面而来。天色尚早,云彩呈灰白色,晨曦从天边升起,透亮明澈,温馨柔和,对面阳台的素雅的玉兰花在晨风中摇曳生姿。 沈梅清欣喜地看着面前的一切。 周玉华悄悄走在她的门前,见她独自站在窗前,苗条可爱的躯体显得有点孤独,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心里一紧:莫非晓青又记得以前的事情了?疾步走在她面前,但见一抹霞光照在沈梅清的脸上,她的脸泛出淡淡的一层嫣红,眼睛更加澄澈明亮,美丽不可方物。知道她心情极好,顿时放心了。 “妈,你怎么啦?”沈梅清眼中透露出关怀,周玉华刚才的忧郁双眸她一一看着眼里,为何妈妈看她的眼神会如此的忧伤,她究竟藏着什么心事?难道晓青妹妹…… 周玉华柔声说:“晓青,没什么。妈过一会就要上班,早餐已经准备好,你先去刷牙洗脸,等下我们吃饭。” “好的。妈,你在哪儿上班?”沈梅清问。 “我在帝华酒店当洗碗阿姨。”周玉华说:“今天上白班,过一会就要走了。” “妈,我跟你一起去。” “你去那里干嘛?”周玉华诧异地扬扬眉头,晓青性格极为内向,足不出户,从来不会主动提出要跟她出门的。 “我想看看妈妈上班的地方?不行吗?”沈梅清调皮地眨眨眼巴。她闲着没事,对这个陌生的世界又充满着好奇之心,便缠着周玉华一块出门。 “好啊,我带你去。”周玉华笑着说。 沈梅清走到洗手间,拿着周玉华递给她的牙刷,沈梅清是女子,天性爱美,又是学医,对牙齿美白一向重视,曾用柳枝,槐枝,桑枝煎水熬膏,入姜汁,细辛等等做药膏擦牙,再以植毛牙刷刷之,但用这么先进的牙刷刷牙,却是生平第一次。由于不得其法,用力过猛,没刷几下,生硬的牙刷很快就把牙床弄破了,满嘴冒着血沫子,周玉华吃了一惊,说:“你怎么啦。”沈梅清说:“没事,以前从来没有用过这种牙刷……”见周玉华一脸诧异,沈梅清脸红了,慌忙说:“哦,我是说我刷得太用力了。”她喝了一口缸子里的清水,漱了漱口,把牙膏沫子吐在地上,又喝了一口水漱起来,之后继续刷。 第三十四章 城市清晨(二) 刷牙洗脸吃完早餐后,沈梅清披着湿湿的长发,穿着昨晚周玉华给她的粉红色的睡衣睡裤,就想随周玉华出门。 周玉华见她想穿着睡衣出门,惊讶到了极点。她跑到屋里,翻出一件天蓝色的连衣裙,叫沈梅清穿上。 沈梅清红着脸穿上连衣裙,她与庄晓青的身高一样,连衣裙非常合身。站在小圆镜前,望着镜子穿着“奇装异服”亭亭玉立的自己,不太相信地眨眨眼睛,乌黑的眼睛一闪一闪。 穿街走巷,终于来到大道中,天色尚早,东方的鱼肚白刚刚泛红,但s市已经人头攒动,车水马龙,店铺鳞次栉比,街上的商贩和店主们开门忙碌起来,沈梅清随周玉华走过“同仁堂”s市分店,她好奇地张望着,从大门口,可以看到里面窗明几净,架上摆满五颜六色的小盒子, “同仁堂是不是药铺?”沈梅清问道, “是的,你爸常在这里买药。”周玉华看着晓青:“你晕车,我们进去买晕车宁吧。” “好啊。”沈梅清脸上发光,因为学医,她对药店情有独钟。她随周玉华走入同仁堂,里面的药名她全都知道:白茅根、杭莲、杜仲、车前子、天麻、夏枯草、冬虫夏草等等,只是精美的包装让她大开眼界,真新奇,连药铺都跟家乡的药铺没有半点相似之处。 周玉华指着前面:“那里就是中山公园,晓青,你那张照片就在这里照的。” “我以后要在这里照相。”沈梅清兴奋得双眼发光,昨晚她看到庄晓青的照片,真的好美,要是她能照一张照片,带回家给妹妹与弟弟看,那有多好。 公园门口,她看到老人们正在潇洒自如地做着晨运。他们有的舞剑,有的练太极,有的做健身操。 看来这里的人蛮有生活情趣呵,沈梅清感到心旷神怡。 周玉华带她到车站前,沈梅清看到长方形的车子(大巴)缓缓开过来,周玉华告诉她这是公交车。之后几辆公交车来往穿梭,每来一辆车,站台上的人就蜂拥而上。 “好多人等车哇。”沈梅清惊叹。 周玉华说:“现在是上班的高峰期,每天都那么多人,晓青,你晕车,不用陪我挤公交车了。” “不,”沈梅清倔强地说:“我晕车,更要学会挤车,要不以后每次搭车都晕车,我该怎么办?难道连门都不出吗?” 知难而退,一向不是她沈梅清的作风。 第三十五章 帝华酒店 “晓青,你越来越勇敢了。”周玉华慈祥地抚摸着沈梅清的头发:晓青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 又有一辆车子驶过。众人一拥而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周玉华与沈梅清才挤上车子。她们挤上之后,还有不少人往上涌,司机说,大家往里靠一点,往里走一点。车内的人越靠越近,最后大家挤得好像沙丁鱼一样,沈梅清站在中间,连扶手都抓不到,幸好人多,大家肩碰着肩,没有扶手,她也可以保持平衡。 塞满人后,公交车这时象刚塞饱的大肚汉,打着“饱嗝”开始缓缓前进。车厢内的人们都跟着它摇摆的节奏迎合着,满脸铺着凝固的疲惫。沈梅清听到报站的声音,好在她昨晚已经在车上听过音乐,不再感到惊奇万状了。 外面空气清新,但在车内人挤人,憋闷之极,沈梅清腹内又开始翻江倒海,幸好她吃了晕车宁,幸好才乘三站就下车,她才不会在车内呕吐。 原来妈妈每天上班这么辛苦! 同在s市生活,冷云飞与妈妈的人生,完全是两重天。冷云飞有自己的爱车,妈妈却每天挤着公交车上班。 到站,下车走几百米后,沈梅清立即感到神情气爽,腹内的闷气一扫而光。 终于随周玉华来到酒店门口,沈梅清看着“高耸入云”的帝华酒店,惊得呆了。这么高的楼房,怕不下有三四十层,里面可以住多少人? 周玉华是酒店员工,须从酒店员工通道进去。她递给沈梅清十块钱与二个搭车的硬币。要她顺原路回家。接过钱,沈梅清有点发愣:果然,这里的交子(注:在宋朝,纸币称为交子)与钱币跟“家乡”的毫不相同,那她袋中的一两银子,在这里能够使用吗? 周玉华对沈梅清千叮咛万嘱咐的,说走路要小心,红灯停绿灯行,现在须按原路回家,不能乱闯,千万要记住“新安古城”与“帝华酒店”两个站名,免得走失,沈梅清看到有点婆婆妈妈的周玉华,在好笑之余又深为感动,她一一应是,周玉华这才放心地走入酒店员工通道。 在门童的“欢迎光临”声中,沈梅清从正门独自走入帝华酒店。 满厅的金壁辉煌,四壁镶金雕玉的油框仕女人物画在射灯的光晕中星星点点,一根又一根鎏上金粉的大圆柱子,上面雕梁画栋,中间在圆柱上是一条条三指宽的竖格条,造型精致、流畅,头顶上的宫廷吊灯一盏盏散发出梦幻光彩…… 柜台边,站着两位身材高挑的美丽少女,朝来往的人群绽开甜美的笑容。 第三十六章 独自逛皇宫 沈梅清睁大迷惘的双眼,她是不是到了皇宫?应该不是吧?在她的“家乡”,皇宫哪有那么容易进入的。那她是不是在梦游? 前面是位形态优雅的美丽女子,大约二十岁,她提着白色的袋子匆匆走着,沈梅清见她走在左右两扇门前,忽然停住,用纤纤玉指按着墙上一个按扭,墙壁顿时红光闪起,写着一个“1”。 右边那扇紧闭的铁门开了,女子走进去。铁门立即合拢。 红光迅速闪动,由“1”一直往上升,最后在“16”停下来。之后又次第往下跳,跳到“1”。 紧闭的铁门自动打开:从门内走来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奶奶。 “啊!”沈梅清惊得目瞪口呆,张大嘴巴,低呼出声:天啊,这扇铁门里面究竟藏着什么奥秘?竟能让处于花样年华的大姑娘在几分钟内,变成老态龙钟的老奶奶? 太可怕了!以后千万不要入这个门,要不她沈梅清也会在短短几分钟内变成五六十岁,她才十八岁,她可不想成为老太婆。 正眼处即为楼梯,帝华酒店真是不一般,连楼梯扶手也极具豪华之能事。沈梅清开始爬上楼梯——好不容易才到这个皇宫一样的酒店,没人赶她,她才不想那么快离开呢。 她一袭天蓝色连衣裙,尚未全干的长发如同瀑布飘洒,白皙如玉的肌肤似乎吹弹可破,盈盈如水的眼睛闪着精灵古怪的光茫,举手投足之间显示着无以伦比的古典的气质。其容光绝代,令人莫可逼视,所以虽然她的裙子有些旧,穿的凉鞋好像很便宜,令不少人都诧异地看着她,却无一人前来询问,只是心里在想:这个少女是什么人?如果她是穷人的女儿,怎么会那么大胆,一个人出现在在这个只有上流社会人物出没的五星级酒店中?如果她是有钱人的千金,为何穿的衣服如此破旧? 沈梅清在别人惊异或者惊艳的目光中,旁若无人地一级级地爬着楼梯,边走边欣赏,就这样悠哉悠哉地爬到七楼,每至一个楼层,沈梅清都会迎面看到墙上最当眼的地方挂着一个金光灿灿的小牌,上面写着部门,她从中知道该楼层的功能:高贵典雅的餐饮场所,布局完美的宴会及会议厅健身房,以及其它她奢华的配套服务。整个酒店融豪华气派与幽静自然于一体,将雍容华丽与优雅高贵凝聚于此,营造出王者般尊贵的超凡气质。 这是皇家酒店,里面住的人都是皇家人吗?沈梅清好奇地想。 几乎每上一层楼,她都可以看到左右两扇紧闭的小铁门,她好不奇怪:这种可以让少女变成老妇的神奇铁门,怎么每层楼都有呢? 爬到八楼,已经到客房部了,她微微喘气,白皙的脸上泛上一抹嫣红,闪着动人的光泽,如同雪中红梅,清丽脱俗。八楼的两个迎宾小姐,好奇地看着面前这位少女气喘吁吁地爬上楼梯,又看看面前的电梯,心里很奇怪她为何不搭电梯。当然她们不会说出来,出于职业习惯,朝沈梅清声音清脆地说:“欢迎光临。” “谢谢!”沈梅清脸色更红,她爬上八层楼,不知听了多少次欢迎光临,这个酒店的礼仪做得真不错。 八楼客房部左右两开,有两条走廊,都铺着红色的地毯,显得富丽堂皇。 她有点疲惫,心想,已经到了客房部,上面的楼层应该是一模一样,没必要再观赏,何不回家呢?爬了八层楼,听了九次光迎光临,都觉得不好意思了。 不过既然来到客房部,好歹也到走廊观光这里豪华房子吧? 她踏着红色的地毯,笔直地朝左边走廊走去。 走廊两侧都是一间间房子,上面写着门牌号。门都关着的,她根本看不到里面的情景。 她回头,心想自己怎么这无聊。 此时,不远处刚好有扇门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人。 第三十七章 又逢花花公子 略带邪魅的脸庞俊美无俦,深邃如海的黑眸放出电光,勾人魂魄,挺拔匀称的健美身材让人爱慕,整个人在举手投足之间,都散发出贵族般的慵懒气质,顿时引来了无数的眼球。 是他。这家伙居然是昨晚那位在海边跟女人行“周公之礼”之时,还敢对她出言挑逗的邪魅浪子。 他一点都没变,那张俊美的不像样的脸孔依然吸引天下女人的目光,不同的是他昨晚一丝不挂,今天穿着一身笔挺的银灰色衣服。 男人也看到她,眼睛蓦地发光,乌黑的双眸更加明亮, 他昨晚开车回帝华酒店下榻,曾经失眠半夜,正想着在茫茫人海中,如何寻觅那位海边赤足向他奔来的小仙女?结果第二天早上赶到公司开会时,就看到她一个人怯生生地站在站在八楼走廊中,长发如瀑,白玉般的脸上泛着桃红,双眸精灵古怪,顾盼神飞。老天真是太眷顾他了,哈哈哈! 他迅速朝沈梅清走来,站在她的面前, “小妹妹,我们又见面了,看来我们真是有缘。” 说这话时,他的嘴角上露出一抹动人心魄的邪魅微笑。 他的自己的笑容一向自信,可惜,面对他的“少女杀手”笑容,这位海边小仙女根本不领情,非但没有被他迷住,而且神情有点不对哦。 “是你?”沈梅清说:“谁是你小妹?我才不会跟你这种花花公子有缘。” 真是冤家路窄,从昨晚到现在才多长时间,居然又碰到这位花花公子。好讨厌! 沈梅清内心哀叹:这个世界未免太小了吧? 沈梅清当然不知道这位让她讨厌万分的男人,就是谢氏集团的首席总裁谢逸风,更不知道,英俊多金的谢逸风几乎可以说是所有未婚女子心目中的金龟婿。 其实就算她知道,也无法影响她对他恶劣的第一印象。 “花花公子?哈哈,在你眼中我是个花花公子?”谢逸风忍不住笑出声来,太有趣,这位小女生好大胆,竟敢当面叫他花花公子,虽然“花花公子”称呼历史极为悠久,但在现实中他还是第一次听见有人这样叫他,感到新奇无比——下属都叫他谢总,爷爷与朋友叫他逸风,只有这位从海边忽然出现的女孩,敢这样大胆和他说话。 “当然。你是个地地道道的花花公子。”沈梅清说,声音甚是清脆,如同露珠在荷叶上滚来滚去。 这家伙昨晚跟女人在海边寻欢作乐,不久开着私家车子离开,又住这么好的酒店,如果说他不是倚仗父母过着花天酒地生活的公子哥儿,她才不信呢? “我要回家了,你玩你的吧!”不想理这个花花公子,沈梅清旋即转身,头也不回地朝走廊外走去——本来她兴致勃勃地参观酒店,不知为何,遇到他之后,顿时对这座皇宫般豪华的酒店兴趣索然,一心只想离开这个男人。 谢逸风忽然见她转身,大出意外。以往女人见到她,用尽办法接近他,在他面前晃来晃去,期待能引他的注意力,没想到面前这个小女生看到他掉头就走。 迅速奔在她的面前,堵住她。 第三十八章 镜子 “你想干什么?”沈梅清瞪着面前的谢逸风:“别挡我的路。” 谢逸风越靠越近,声音充满磁性带着诱惑:“小妹妹,其实我不想挡你的路,只是,我把你当成朋友看待,你却对我有很大的意见,说我是地地道道的花花公子,对此我深感遗憾。如今我们在酒店中,走廊外就有两个美女在看着我们,你刚才说的话,相信她们全都听到耳边,你何不到我的房间里坐坐,尽情地发表看法,让我有所改进呢?” 他朝她一笑,非常迷人。 沈梅清朝走廊边看去,果然,刚才两位跟她说“欢迎光临”的少女在悄悄地看着他们。她刚才说的话颇为大声,极有可能被她们听见,她脸色一红。虽然她非常讨厌面前这个男人,但在公众场合说人的不是,却是第一次。奇怪,她在公共场合当面说他是花花公子,他怎么不会生气呢? “好,去你的房间。”沈梅清爽快地说。 她还怕他不成?须知她沈梅清可不是吃素长大的,五岁就随父亲到深山,父亲逝后她长期独自入山采药,从十六岁开始跟师父正式学医,师父学究天人,不单会医术,对琴棋书画武术都无一不精,无一不晓。所以她除了精通医术之外,还懂一点武功,懂一点诗词,懂一点音律,当然,除了医术之外,其它学的全都是皮毛。与师父在一起时,她大部分时间用来学医,武功稀松平常,根本无法跟凌大哥冷大哥相比,但对付面前这位寻欢作乐的公子哥儿,应该是绰绰有余的,如果他敢在房间像昨晚的“光头”那样对她无礼,看她不把他打得趴下? 何况,她以前还没见过这么贵的酒店客房,到里面看看又何妨。 沈梅清随谢逸风到客房时,她好奇地打量着:房间内又分为两室一厅,厅中有各种各样她以前从未见过的东西:那个摆在最当中的黑色的大方块,里面镶着片类似玻璃般发光的又薄又大的黑盒子(电视)是什么?书桌上还摆着一个黑长方盒子,体积较小,薄薄地立着,前面的屏幕发着光茫(液晶电脑),沈梅清很奇怪,只一个房间,为何放两个发光的黑长方体呢?还有衣柜前的那个穿衣镜,是种质地很特殊的镜面,光滑可鉴。让梅清怀疑它是一块采自雪山的寒冰打磨成的平面。比起家乡的“铜镜”,这个长方形大镜子实在太先进了。 当沈梅清站在穿衣镜前,惊得呆了,面前的少女就是她吗?那面稳经过研磨的清澈镜面里,有位跟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少女, 她是那么的美丽,让人看了赏心悦目,她有着一张姣好的面孔与一具匀称的身材,穿着天蓝色的连衣裙,怯怯地站着,犹如一株迎风婆娑的绿柳,或是开满紫色花朵的丁香,它静止不动,就好像一幅可以立起来的天生画面,没有感觉也不说不道,她问什么呢?那有知觉,能说会道,简洁地反映心灵的镜子——眼睛中,她第一次在镜子中看到自己的全部身材。 第三十九章 美丽的房子 镜子中出现一个男人,就站在她的后面,颀长的身材好像一棵挺拔的白杨树,俊美的脸孔棱角分明,他的目光一直随着她,没有离开。浪子就是浪子,看人的目光就跟平常男人不一样,如此野性,如此张扬,毫不掩饰地表达出他的内心深处对美丽女人强烈的欲望,她忽然间想到他昨晚一丝不挂地骑在女人身上,那尊完美的躯体就像一尊雕塑,不由得脸色一红。随即垂下头,她怎么会想到男人的裸体,羞羞羞! 哇,小女生脸红了,谢逸风心里一荡,他的眼神更加迷人,嘴唇微微启动,声音温柔之极: “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几岁了。” 从昨天一直到现在,他还不知道她的姓名呢? “我叫沈梅清,今年十八岁。”刚出口,她就后悔了,脸泛红晕,在家乡,女儿家的姓名是不能随便说给陌生人听的,现在她竟然对这个讨厌的男人脱口而出。都是他的错,他怎能说话这么温柔? 镜中的男女似有一种脉脉的温情气息在流荡。 “沈梅清。”他低低重复着她的名字,好像回味什么似的,微微一笑,说:“我叫谢逸风,二十八岁,很高兴能遇见你。” 他有点愣住了,刚才自己说话语气,怎么像个十八岁的少年? 沈梅清轻咬嘴唇,说:“谢逸风,我可不想遇见你。” 第一次听到女孩子直呼他的全名,谢逸风的嘴角还是那抹动人心魄的微笑:“清儿,相信你以后就不会这么想了,你会以认识我为荣。” “以你为荣?好自大的男人!” 还有,昨晚他们第一次见面,今天他才刚刚知道她的姓名,他竟敢叫她清儿,亲热之极,沈梅清瞪他一眼:“清儿是你叫的吗?” 她不想再在镜子中与他“成双成对”,坐在米黄色的沙发上。哇,好软好舒服,就像坐在一片波浪上,沙发上有一个圆枕,中间镶嵌着一朵用紫色绸子编织的花朵,沈梅清抱着圆枕,望着面前的一切,好像就在做梦。 这间房宽敞明亮,落地窗半开着,水红色窗帘绸子布流光溢彩,那张没有蚊帐的床大得离奇,可以睡上四个人。墙上是那种深绿色底子,五彩花草的立绒墙纸。家具呈乳白色,上面运用了很多装饰花纹的雕刻。清新淡雅的茶几上放着一盆文竹。整个房间看上去就象是一个专门用来培育花木的温室苗圃。 “这房子真不错,你昨晚住在这里?”她清脆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响起。 “是的。”这是他在帝华酒店的长期客房。 “住一夜需要多少钱?”沈梅清随口问道。昨晚她想去住宿,只有一两银子,不知道能不能在酒店中住上一夜。 “不用钱。”谢逸风微微一笑,笑容充满着自信,帝华酒店就是谢氏集团的名下酒店,作为集团总裁,住自己的酒店哪里用钱?清儿听到这句话,不知有何反应? 第四十章 你爹当官吗? “不用钱?”沈梅清乌黑的眼睛一闪一闪的,充满着惊奇:“天啊,住这么贵的酒店,你都可以赊账?你爹当官吗?” 沈梅清有一次去苏州府,曾亲眼目睹一位公子哥儿,吃饭后大笔一挥就走人。她听旁人议论说,此人是苏州府尹的四公子。 “我爹?”清儿说话还真古老,竟称爸爸做爹。双眼露出一丝痛楚,一丝怀念,谢逸风的声音变得很轻:“我爹早就死了。” 他十一岁时,父母乘飞机出国旅游,飞机失事,父母双双死亡。 原来这个花花公子也有眷恋亲人的一面,让沈梅清颇感意外。她低声道:“对不起,我不该问你这些。” “没什么,都过去了。”他好像说得轻描淡写,一眨眼间又恢复了原来嘻皮笑脸的表情,目光熠熠地盯着沈梅清。 沈梅清被他看得满身不自在,身子就好像有一条小虫在爬,痒痒的受不了。 “谢逸风,我有事。想回家,后会……无期。”她欠欠身,正想告辞。 谢逸风心里一沉,这个小女生居然一而再,再而三地想离开他,在她心目中,难道他没有半点魅力?没等她说告辞,他马上说: “对了,清儿,你刚才的话还没说完呢,我很好奇,除了花花公子之外,你对我还有别的看法吗?” “你不单是位不折不扣的花花公子,还是位自私自利,无情无义的薄情汉。” 沈梅清脱口而出,声音极为清脆,如同露珠在荷叶上滚来滚去。 “哦?我在你眼中印象这么差?何以见得呢?”他的涵养真好,还负着手微笑地看着她。 “你昨晚和那个女人在海边……海边……”说到这儿沈梅清脑中迅速闪过昨晚他一丝不挂地骑在女人身上的情景,燥热蓦地从脸上一直曼延到耳际,她垂下头,一时说出话来。 眼见沈梅清白玉般的脸上忽地一抹嫣红,目光盈盈,好像滴出水一样。谢逸风那颗心在胸膛里狂跳不已:小仙女害羞了,她羞涩的容颜让他如此心动。这么美丽的少女,实在是他生平之所仅见,而且这个少女还是朵带刺的玫瑰花呢?哈哈哈,喜欢,他喜欢,真的喜欢! 她害羞,他就偏要逗她,他猛地一拍脑袋: “小妹,你瞧我这记性?我都忘了昨晚的事?你能告诉我昨晚发生什么吗?我在海边究竟和女人怎么啦?你说我无情无义,又有什么证明呢?” 眼见这个不要脸的男人越靠越近,看着她的眼神越来越迷人,充满磁性的声音越来越温柔,身上的气息越来越强烈地影响到她,沈梅清慌忙闪开,和他保持一定距离,她咬着嘴唇说: “你昨晚和女人在海边……?你……你占有……她后,竟然自己开车走了,把她孤伶伶地甩在沙滩上,人家一个大姑娘家,都把……身子给你了,你这样对她,不是无情无义是什么?如果……如果她回家时遇到采花淫贼,她……她还有脸活下去吗?你好忍心。这样对待你的女人,太自私了!” 第四十一章 夫人?小妾?姘头? 谢逸风目光变幻莫测,沈梅清竟然站在刘娜的立场上看问题,还说出“人家一个大姑娘家,都把……身子给你了”,颇出他的意料,看来这个女生思想极度传统,很讲情义,既然她把他视为无情无义的花花公子,他便应该解释,否则他根本无法接近她。 他柔声说:“清儿,你不用担心刘娜,她不会有事的。海边有个宾馆,离那儿不远,她会很快到宾馆住宿。再说昨晚我那么早离开她,也是因为你呵。” “因为我?”沈梅清惊讶地看着他:“我昨晚才跟你初次见面。” “是的,初次见面,但我对你一见如故。”谢逸风靠近,高大的身躯笼罩住她娇小的身体:“你一个女孩子走在海滩上,我担心你会出事。所以急着离开她。” “谢谢。”内心有股暖流涌上沈梅清的心头,但她随即想到昨晚那个短发女人:“谢逸风,对于你而言,昨晚的我只是个陌生的女子,你……为了我,把……你的女人甩在海边,太不应该了。” “我以前不会这么做的。”谢逸风苦笑。 以前他自认是大众情人,分手之后都会给女人一大笔钱,绝对不会做出昨晚那种事情,但在昨晚,他竟然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为了追求心目的仙女,把还没有穿上衣服的刘娜甩在海滩边,没想到反而给沈梅情抓到把柄,把他定位为:无情无义的花花公子。 “以前不会这么做?对了,那个短发女人是你什么人?” “你说她会是我的什么人?”谢逸风依然带着一抹高深莫测的微笑:她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 “我敢肯定她不是你的夫人。”沈梅清一口气往下说道:“那个女人不是你的小妾,就是你偷来的姘头。”说到后面,她脸都红了。 不错,二十八岁的男人,在“家乡”早就娶妻生子了,像谢逸风这种长相俊美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花花公子,家里肯定妻妾成群,但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带自己的小妾或者姘头在海边风流一下,也是不足为奇的。 “夫人?小妾?姘头?”谢逸风揉了揉太阳穴,几乎怀疑自己的耳朵出问题:这个小女生居然说出这么多稀奇古怪的话,她是脑袋有问题,还是故意装疯卖傻?如果是前者,为何她目光如何澄澈,如果是后者,她这样做有何目的? 难道她真的是从另外一个世界走来的女子?比如古代,这怎么可能? 他可是美国哈佛大学的毕业生,相信科学,对那些乱力神怪时空穿越一向嗤之以鼻,纯粹抱着玩笑态度。而且,在古代,女人大都低眉顺目,遵循三从四德,有像沈梅清思想这么独立的女性吗?她刚才还在斥责他是花花公子呢? 那她是小精灵,小仙女了? 第四十二章 无端取消会议 谢逸风走在沈梅清面前,似笑非笑:“我尚未娶妻,谈何夫人妾室?还有,我谢逸风根本不用偷,就有女人自动送上门。” “依你说,她是自动送上门来的?她是妓女?”沈梅清好奇地说。 谢逸风嘿嘿笑了一下,没有再说下去。他不想继续这个话题,这种事谈得越多,她对他的印象就越差。还是不谈为妙。 沈梅清嘟着粉嫩的小嘴:他不理她,她更不想理他。参观完房子她就走人。 谢逸风见她舒服地坐在沙发上,一直抱着那个圆枕,精灵古怪的双眸好奇地看着房子,活脱脱就像一位尚未长大的女孩子。心里微微一动:清儿十八岁,对男女之事一无所知,今后我可要慢慢调教她了。 他不由贼贼一笑,她莫明其妙地看着他:“你干嘛笑成这样子?” 他没有说话,只是笑。 此时,房间内忽然响起旋律优美的乐曲,其音色清澈、醇朗、透亮。表情自然、含蓄而又十分丰富。充满着浓郁的诗意,这是沈梅清从未听过的乐器所奏,不是二胡,不是弦琴,不是古筝,不是笛子,不是箫。那它是什么呢? 最奇的是,这声音竟然是从谢逸风的身上飘出来的 “天哪!你的身体也能奏出音乐?”沈梅清睁大眼睛,惊呼出声。 谢逸风见她眼睛圆睁,满脸好奇,强忍着想要狂笑的冲动。 音乐还在响,谢逸风从袋中掏出手机,按下通话键,将手机放到耳边: 是公司总秘书刘明扬打来的:“总裁,你好,你还在路上吗?” 今天九点半有一场重要企划会议召开。如今九点二十六分,谢逸风还没到公司,难怪刘明扬会着急,打电话提醒。 刘明扬不单工作效率快,能力超强,办事也极为细心,当公司总秘书三年,从未出过纰漏,谢逸风对他很器重。 “不在路上。”谢逸风一边说一边目光转向沈梅清:“明扬,通知大家,今天会议取消。” “总裁,你刚才说取消会议?”刘明扬在电话那边的声音明显带着犹豫,今天的会议极为重要,那可是八亿的大项目,谢总说取消就取消了?他不会听错吧? “是的,我今天有事,会议马上取消。”谢逸风的声音斩钉截铁,没有商量的余地。 “好的。”刘明扬有些发怔,还没等他听到总裁挂电话,手机那边便传来一个清脆异常的女声: “谢逸风,你在跟谁说话?” 原来沈梅清见谢逸风耳朵捂着银灰色的小长方块在自言自语,不由好奇地走近询问,隐隐听到手机那边的男声。 刘明扬听谢逸风挂了手机之后,才怔怔地放下电话,他完全呆了: 谁不知道,谢逸风不单是大众情人,更是位工作狂,他将工作与私生活分得非常清楚,在他工作之时,没有任何女人可以影响到他。 以往他开会从来没有迟到过,更何况是取消。 可今天他居然无缘无故地取消一个如此重要的会议…… 总裁那边有个女人的声音,这女人的年纪应该不大,因为她的声音极为清脆,说话就好像大珠小珠落玉盘,让人印象深刻。根本不是总裁新欢刘娜的声音。难道在短短时间内,总裁又找了一位女友?让人惊奇的是,这个女人敢直呼总裁的姓名。 这个女人是何方神圣?竟能让总裁取消如此重要的会议? 刘明扬的好奇心像野草一样蔓延。 第四十三章 教你用手机 “谢逸风,你在跟谁说话?” 面对着沈梅清写满问号的黑眸,说:“跟我的秘书说话。” “你的秘书?”看来这家伙还真不一般,她的“家乡”有秘书郎,那可是很大的官儿,专掌图书收藏及抄写事务。没想到谢逸风也养有秘书,只是这房间明明明只有她和谢逸风两人,秘书郎在哪儿?沈梅清四处张望,眼睛滴溜溜地转: “他在哪儿?我怎么没看到他呢?” “他在总部。”天,这个少女是不是天生弱智?不可能,她若是白痴,刚才她说话不会那么有条理。 “他在总部可以和你对话?这玩艺儿是顺风耳吗?”沈梅清指着谢逸风手中银灰色的手机,一脸惊异。 对,只有千里眼,顺风耳才有此神通。 谢逸风挑了挑眉,强忍着想要爆笑的冲动:“顺风耳?它叫手机,至于它的功能嘛,那可比顺风耳要强得多了,” “是了,刚才它还在弹奏音乐。”沈梅清忽然怯怯地说:“我可以看看你的手机吗?” “当然可以”谢逸风将手机递过去:“这是最新的款式,功能相当完善,你会不会用它?”其实根本不用问,看这小丫头的表情,分明就是第一次见到手机。世上竟然有这么闭塞的女人!若不是亲眼所见,他还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不会哇,你教我用好不好?”果然沈梅清说,她接过手机,这款手机呈银灰色,格式新颖,看起来非常简洁美观,高贵典雅。 “好啊。我来教你。佳人有请,哪敢不从?”谢逸风又是贼贼一笑,坐在沙发上,跟沈梅清靠得很近。 一股陌生的男性气息扑面而来,沈梅清的身体居然有点热,她立即移动位置,稍微躲开他,他好像无知无觉地又向她靠近,指着手机说:“这是手机的键盘……” 沈梅清见他坦然的表情,脸上又是一红,心想:我想多了。这家伙涵养好得很,我刚才骂他都没生气,现在应该不会对我怎样。 谢逸风坐在她旁边,脸带微笑,向沈梅清一一介绍手机的功能。 自从他接管谢氏集团后,很久没有这么轻松地坐在沙发上跟女孩子聊天了。 外面阳光明媚,澄蓝如洗的天空如同大海般温柔宽广,屋内窗帘飘飘,光明澄澈,风度翩翩的男人和美丽纯情的少女坐在沙发,似友非友,对着一款手机,脸带微笑,言语晏晏。 倘若秘书刘明扬到此,只怕会惊得眼睛都突出来,这是谢大总裁吗?他取消今天事关几亿的重要会议,仅仅是为了给小女生介绍手机功能? 虽然初次看到神奇的手机,什么都不懂,但沈梅清天资聪颖,悟性极高,过目不忘,在谢逸风教导下,很快就会使用这个手机。 这款手机功能之完善,是沈梅清无法想象的,若非她亲眼所见,无法相信世间竟然有如此神奇的东西,它可以用小笔写字发短信,可以听旋律优美的音乐,可以和几千里外的人对话和面对面的聊天(视频聊天),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将人的影相定格在画面中(照相),还可以看到大千世界人生百态(上网)…… 第四十四章 照片中的阳光女孩 当介绍到照相功能时,谢逸风柔声说:“清儿,我给你照相吧?” 沈梅清开心地说:“照相?晓青妹妹就照过相,画面好漂亮呵,我也要照一张。以后拿回家给弟弟妹妹看,他们一定很高兴的。” 看到她脸上那抹灿烂无比的笑容,谢逸风的心猛地一跳。他迅速举起手机,对准沈梅清,摄下这张如花笑靥。 手机中沈梅清的顾盼飞扬,笑靥如花,谢逸风呆呆地看着,没想到自己随手照的相片,竟然如此美丽。 当然,原人比照片还要美丽。 谢逸风没有带数码相机的习惯,幸好这款手机功能极好,照相的质量不比数码相机差,否则他会后悔得死掉。 “相片照好了,清儿。” “太好了。我看看。”沈梅清已经跳到他的身边,喜孜孜地看着手机中的自己:天,她刚才的笑容竟然真的定格在画面中,而且,还笑得满好看满灿烂的,比起忧郁的晓青妹妹,别有一种阳光气质。嘻嘻。 “这张相片能不能弄出来?如果可以的话,记住留给我一张呵。” “当然可以,清儿,我以后会给你照很多相片的。”谢逸风笑着说。 “谢谢哦,你真好!”听到这句话,刹那间,眼前的少女眼睛放光,神彩飞扬,谢逸风心儿剧烈跳动,竟然忘记继续照相,从昨晚到今天,他有多少次为这个小女生心动了。 “清儿,你用什么香水?” 身边一股淡淡的清香拂面而来,他脱口而出。 “香水?没听说过。”沈梅清忽然恍然大悟似地说:“我昨晚在家洗澡用沐浴露,那淋浴露有股兰花的味道,它是不是香水呢?” “沐浴露不是香水。”谢逸风忍住笑,小女生如同石中璞玉,天真未凿,几乎每说一句话,都让他吃惊不已,他双眼定定地看着面前的沈海清: 皮肤白里透红,如同凝脂,娇嫩无比,似乎吹弹得破,乌黑的长发如同瀑布般飘洒,乌黑美丽的双眸顾盼神飞,其神采已经无法用言语形容。 这就是沈梅清,没有洒香水,没有化妆,素面朝天,天生丽质,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琢,清丽脱俗,比他以前所有的女人都要让他心动。 跟这位小女生坐在一起对他而言简直是种煎熬,她什么都不懂,而他却是个激情洋溢的大男人,现在他“贪婪”地呼吸着她天然的体香,眼睛直直地盯着她鲜美欲滴的红唇,好想过去猛“吃”一口,但他目前还不想做出这种行为,她刚才对他有天大的意见,把他视为无情无义的花花公子,他可不想把她吓跑。 在他思考如何才能一亲芳泽之时,耳边又听到小仙女的声音: “逸风,你的手机能借给我玩玩吗?” “好呀。” “谢谢。”沈梅清的脸上好像绽开一朵花。他看着她脸上灿烂的光芒,痴了。 可惜这个小仙女根本不领情,对他闪着电光的桃花眼视若无睹,她全神贯注地玩手机,“这里有邓丽君姐姐唱的《相见欢》。我昨晚听过这首歌,真好听。” 沈梅清开始倾听手机里面邓丽君的的歌曲,把谢逸风晾在一边。 第四十五章 皇帝都没有这种享受 谢逸风不由暗暗叹气:他这位女人眼中的大众情人,怎么在小女生面前就没撤了呢?只怕在小女生眼中,他的个人魅力还远远不如她掌中的手机呢?他现在有点后悔自己刚才那么详细地介绍手机功能。 很奇怪,第一次遇到这种女子,居然对他举手投足显示的魅力视而不见。 他本想告诉他,用dvd机听歌更妙,但又怕沈梅清又缠着问他dvd是什么?只怕他又要花一翻唇舌来介绍了。 只是不能让她一个人在玩,她玩手机他在干什么?他又不能接近她,难道他在房间发呆?谢逸风趁她玩手机时,打开电脑。发了一个邮件,安排今天下午的事务。然后点开音乐网站,清儿刚才在听歌,看样子她是个喜欢音乐的少女。 此时,沈梅清忽然站起来,清澈如水的眼睛滴溜溜地看着房子,好像在寻找什么,旋即目现失望之色,她咬着嘴唇,似乎有什么事委决难下,谢逸风不由问道:“你怎么啦,清儿。” 沈梅清看了他一眼,脸色竟然红了,见她羞红的小脸,谢逸风心里一荡:小仙女对我有意思?哈哈! 沈梅清朝他怯怯地说:“你……你这里有……解手的地方吗?” 解手?这句古老的语言让谢逸风一愣,只一会他很快就明白了,小女生想去洗手间,笑着说:“有的有的,我带你去。” 谢逸风带沈梅清走到洗手间后,正想退开,却见她睁着迷惘的大眼睛:“谢逸风,你是不是走错路了?这……这是茅房吗?” 是啊,天底下哪有这么干净的茅房呵,没有半点臭味,一尘不染,整个房间精致、高雅、美观、大方。可惜,愣是看不到供人拉撒的地方。压根儿就不是茅房嘛! 昨晚沈梅清在周玉华窄小的洗手间洗澡,初次见马桶,惊奇不已,世上竟有这么神奇的东西,但周玉华家里厕所马桶是蹲着的,她还可以接受,今天连蹲着的马桶都看不到。 “当然是了。”茅房?这个小女生是从最原始的乡下出来的?把厕所说成茅房?谢逸风揭开抽水马桶的盖子,含笑着说:“嗳,就在这里。” 沈梅清走近一看,马桶没有半点异味,里面还蓄有一点水,明晃晃地漾着,清澈见底,谢逸风见她眼睛一闪一闪的,知道她不懂,他按按上面的按扭,“哗哗哗……”马桶里的水流出来。 “太神奇了,这是什么东西?”沈梅清指着抽水马桶,惊讶得张大嘴巴。 “抽水马桶。”谢逸风忍俊不禁,他还没有见过这么闭塞的女孩子。 沈梅清见他笑吟吟地看着自己,脸上一红,在这个世界中,她就像只井底之蛙,什么都不懂。她忽然跺脚说道: “谢逸风,你还不出去,人家都急死了。” “好,我出去,我这就出去!”谢逸风扑哧一笑,他本不想笑的,但眼前的小女生,让他实在控制不了自己。 待谢逸风走后,沈梅清坐在马桶上,望着面前的一切,怀疑自己在做梦。 想想她“家乡”的“茅房”,何等简陋,它通常是在住宅房的旁边或另外的空地里挖一个坑,再在大坑的上面放两块结实的木板子,或者青石条子,人蹲在上面方便就行了,去时蚊虫飞舞,下面满是黄白之物,污水横流,臭不可闻,还时时担心掉在粪坑里。 如今这个“茅房”,干净得连异味都没闻到。还有马桶,太神奇了。 沈梅清解手冲水洗手后,走出厕所,来到外面的洗手间,又拧开水龙头洗手,洗足,把自己一上午的沾上手足的灰尘洗得干干净净, 然后站在金边镶框的大镜子面前打量着自己那张俏丽的小脸,怎么?镜子上还围着一条淡紫色的沙巾,嗨!洗手间还那么浪漫。只怕“家乡”的皇帝都没有这么高级的享受!她从神农架摔下来,竟然摔到这种好地方,满不错嘛。她不由朝着镜子扮个鬼脸,哇,镜子的自己挤眉弄眼,好不滑稽,嘻嘻! 第四十六章 音乐满屋 走出来后,见谢逸风懒懒地坐在沙发上,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沈梅清的脸上又是一红。假装什么都不懂地去观看着挂在墙壁上的油画,画里旋转的裙子,戴着休闲帽的太太、仕女,还有马车,那就是异域的风情吗? 怎么这画面就像一曲热情扬溢的音乐? 优美的音乐旋律在流淌,弥漫着房间的每个角落。 好浪漫!好有诗意呵!看来这个谢逸风也是满有情调的男人! 他面前的小几上还放着一盘紫红色的葡萄,奇了,这葡萄是从哪里来的? 音乐不是从手机,而是从那个大黑盒子中发出来的。沈梅清走过来,她对着自己生平第一次看到的会发光的“怪物”,没有像以前那样说“这是什么东西”,而是如痴如醉地倾听着网上传来的乐曲…… 沈梅清的师父天纵奇才,对音律也颇有研究,她在闲暇之时,爱听师父弹曲,此时如闻天籁,她不知不觉陶醉于音乐之中,享受音乐带来的安逸,有如昨晚那样,在温柔美丽的沙滩上悄悄行走,心里澄澈光明,全身轻得就像一根羽毛,在清风明月的海边飘游…… 他递给她一串葡萄,她接过,沉迷于音乐世界的她向他微微一笑,笑容极美,让他痴了。 一曲终了,她犹自痴痴回味,过一会才问:“谢逸风,这支曲子真好听!叫什么名字?是什么乐器所奏?”她师父是神仙般的人物,对音律颇为精通,会吹萧弹琴,作词谱曲,所以她对音乐略懂皮毛。但从网上飘来的的音乐,竟是她从未听过的乐器所奏,可惜师父已经去世,要不可以问问他。他肯定知道。 “它叫《蓝色的爱情》,由钢琴演奏。”他微微一笑,见她一脸好奇之色,没等她询问,他便马上在网上找了一架钢琴的照片说:“清儿,这就是钢琴。” 沈梅清第一次看到电脑屏幕中黑色的大钢琴,乌黑的双眸闪着兴奋的光茫:“好大,跟五弦琴一点都不像,要是我能坐下来弹一下,那有多好。” “清儿,你喜欢钢琴?我给你买一台。” “我才不要你买的钢琴呢,你不是我的亲人,我也没对你有什么帮助,无功不受禄。”沈梅清脱口而出。她实际上并非一个不谙世事之人,她五岁随父亲上山采药,父母逝世后,作为长姐,她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家庭责任,生活压力极重,比同龄的女孩要独立自主得多了。不过她天生乐观,性格又坚忍不拔,能够苦中作乐,在别人眼中就显得单纯了。何况她初来这个让她感到新奇不已的世界,生活在充满惊奇、赞叹且目不暇接的梦幻世界里。所以在谢逸风眼中就像三岁小女孩子一样单纯。 谢逸风黯然:这个小女生怎么就跟别的女人不一样呢?他以前有位女友是歌手,他曾送给她一副昂贵的吉它,那个女人高兴得双眼发光,现在沈梅清竟然直言快语地说无功不受禄。看来她打定主意不当他女朋友了。 见他神情有点黯然,沈梅清愧疚之心油然而生:人家好心好意想送她钢琴,她居然一口拒绝。不过没办法,这钢琴应该很贵。她和他萍水相逢,泛泛之交,怎么可以随便接受他的东西?何况,这家伙好像对她“不怀好意”,她对他缺乏好感,更加不能这样做。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呀。 第四十七章 你会是神医? 不去想这件事了,她看看电脑中那架大钢琴,忍不住摸了一下电脑屏幕,惊讶万分地说:“这……这是不是大手机啊?” “哈哈哈,不是大手机,它叫电脑。”谢逸风不由莞尔,将电脑称为大手机,应为沈梅清独创。 “电脑?不会吧?电也有脑子?比起人脑来,谁更发达?” 谢逸风几乎喷饭,小女生的音乐感知能力如此强,应该不是白痴,但她的奇言怪语跟三岁小孩子无异,看来他又要当她老师,他微笑地说: “当然人脑比电脑发达,人就是用来控制电脑的。”如果电脑反来控制人类,那还了得?不是天下大乱吗? 这小女生的问题真多,只怕《十万个为什么》都不能完全解答她的疑问,没想到他堂堂大总裁,竟将自己的大好时光“浪费”在给小女生“传道解惑授业”中,须知他的时间是用秒计算的,在与沈梅清相处的半天中,他可能会少赚几百万,当然他一点都不生气,相反感到怡然自乐。 沈梅清是人间极品,跟她比起来,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亿又算得了什么。 “好神奇的电脑呵,我第一次看到这么神奇的东西。对了,今天你手机中放的音乐是用钢琴弹的吧?它叫什么名字?是谁弹的呢?在电脑中可以放出来吗?” 她初次听这支曲子时,还以为是谢逸风身体自动发出来的声音呢。 她岂能不好奇得要死? “《秋日的私语》,由钢琴大师理查德•;克莱德曼演奏。” 沈梅清偷偷吐舌头:“这么长的名字,他应该不是中土人士?” 中土人士?清儿说话又是古色生香。 谢逸风莞尔一笑:“你是不是还想问理查德是何方人氏?为什么名字跟我们不一样,对不对?” 沈梅清绽开甜美的笑容:“谢逸风,你越来越了解我,知道我要问什么” “呵呵,清儿,只怕现在连三岁小孩子懂的都比你多。”谢逸风似笑非笑。 沈梅清嘟着粉嫩小嘴:“三岁小孩子?谢逸风,你太小瞧我了,就算我不懂得用手机和电脑,没听说过钢琴与提琴,不知道理查德,也不意味着我什么都不懂啊。”她朝他做个鬼脸:“在家乡,还有人称我是神医呢?你若是贵体有恙,前来找我,包你药到病除。” “神医?你会是神医?”谢逸风似笑非笑地看着她,这么调皮可爱的女孩会是个严谨的医生? “当然啦,你不信就算了。看你这副健壮如牛的身板,一时半了生不了病,我可不敢指望赚你的钱了。再说我也不希望这么多人生病,大家健健康康的,不是蛮好吗? 对了,理查德是哪里人,你还没回答呢?” “他是法国人,世界著名钢琴家。你想听吗?我找《秋日的私语》给你听听。” 他点开电脑中的《秋日的私语》: 优美的旋律牵引着沈梅清着心灵,她又静下来。 第四十八章 音乐为媒凤求凰 宛若纤尘、轻扬的钢琴声带走她心中所有世俗的纷扰,虽然有种淡淡的忧伤萦绕其中,但,心,静了,她站在厅心,就像一棵立在原野上小树,对着阳光与清风微笑,静静感受音乐里的那份安静的美丽。 谢逸风在旁边静静地欣赏着她优美生动的表情,见她时而面带淡淡的微笑,时而泪光点点,这小女生音乐感知能力超强。他若非亲眼所见,无法想象面前这位安安静静倾听音乐的女子,就是刚才那位叽叽喳喳说个没完没了的活泼可爱的小女生? 静如处子,动如脱兔。这就是他的清儿呵! 又一曲终了,谢逸风充满磁性的声音在沈梅清温柔地响起: “清儿,《秋日的私语》,我最喜欢这支曲子,在一个秋日的傍晚,踏着飘落满地的枫叶,我牵着你的小手,踏着秋的足迹行走在在秋的季节,与红叶、碧水、蓝天一同享受阳光,在欣赏大自然的同时,我把你的一举一动轻轻地刻在心里,不愿底头看斑驳的落叶,希望它慢点慢点再慢点,放慢与我分离的脚步。当秋风带走落叶时,随风扬起只有下一次期待!让我们的心灵也像画中的行云流水,温柔的流淌于大自然之间!” 他说的正是这支曲子的内在神韵,跟沈梅清刚才幻想的几乎一模一样,他的声音温柔得好像可以把人溶化。 沈梅清痴痴地坐在沙发上,嘴角里泛起一丝淡淡的微笑:多么美丽的秋天,她和心上人漫步在山道上,那时天并不很蓝,带着一丝淡淡的白味儿。初秋的阳光温暖而明亮。漫山的红叶是一首最美的歌。一幅最富诗意的画。红叶飘啊飘,轻轻地飘在她的发梢上,落在他的肩头上。片片落叶翩然入怀,像纷飞的火蝴蝶。在阳光下幻化出如诗如梦的光茫。 只是,这位心上人面目好模糊呵,他是谁? 谢逸风轻轻地坐到她的身边,轻抚她乌黑亮丽的长发,轻轻地吻着,她的头发好长好美,他沉迷不已。 不知不觉中,他的嘴唇向她凑近,天哪,对她鲜美的红唇,他神往已久了。 感觉到他越来越急促的呼吸声,沈梅清猛地清醒,迅速站起来:“谢逸风,你想干什么?” 他炙热的双眼把她吓了一跳,她不由移动位置,和他保持一米距离:这个纵情声色的登徒子,竟敢利用音乐来引诱她,好大胆,现在他该不会还想对她欲行非礼吧?他敢?看她不把他一脚给蹿了。 虽然他刚才对她不错,但无法改变她对他的恶劣印象——这个男人是个无情无义的花花公子。 见她一脸戒备之色,谢逸风苦笑不已,柔声说:“清儿,不要这样瞪着我。我对你没有恶意。” 他声音温柔,态度诚恳,沈梅清心里稍安,心想她刚才可能多心了,这个风流浪子一上午都待她温柔可亲,在鉴赏音乐中更显示出他的艺术才能,表现可圈可点,若不是昨晚亲眼目睹他的另一面,单凭上午的行为,她会把他视为最好的朋友。 第四十九章 倾听李煜的霓裳羽衣曲 谢逸风看她脸色转霁,知她已经回复原状,嘴角又是一抹苦涩的微笑,他对女人百发百中的温柔招术,对这个女生怎么一点都不灵呢? 此时他的耳边又响起她清脆的声音: “谢逸风,你刚才放了两支曲子,电脑里是不是可以放很多歌曲?” “是的,你想听什么歌,在电脑中都可以找到。” “谢逸风,我想听《霓裳羽衣曲》?能不能放给我听,那曲子旋律优美,不比《秋日的私语》差。”沈梅清忽然说。 “什么,你……你听过《霓裳羽衣曲》?那乐谱不是早就失传吗?”谢逸风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声音颤抖,这个少女为何方神圣,竟然听过失传千年的名曲《霓裳羽衣曲》? (注:《霓裳》原为唐明皇所作,随着唐王朝的衰落崩溃,该曲“寂不传矣”。南唐后主李煜偶得残谱,曾与大周后修订,使之变得更加优美动听,现已失传。) “失传?哦,我明白了,你说的是唐明皇谱的曲子《霓裳羽衣曲》?那支曲我也没听过,我说的是由李重光(李煜)叔叔重新修订的《霓裳羽衣曲》。电脑里面没有吗?”沈梅清的声音带着深深的遗憾。 “没有。你叫李煜做李叔叔?” 谢逸风瞪大眼睛,好像她是个鬼一样,她竟然称死去一千多年的李煜做叔叔?她究竟是什么人? “对,我叫他李叔叔,虽然我从来没有见过重光叔叔,但我很早就知道他,其实他的年龄可以当我的爷爷。但他是师父生前唯一的知音,我就大着胆子叫他叔叔了。” 见谢逸风一脸震惊的表情,沈梅清娇嗔地说:“你这样看着我干什么?李叔叔虽然贵为皇帝,也并不意味着平民百姓就无缘接近他呵,他为人很好的,而且才华横溢,跟师父有得一比。他比我师父小一岁。如果还活着,现在应该有七十二岁了。我师父本是闲云野鹤般的神仙人物,素来不喜与皇室及官府中人打交道,唯独对李叔叔例外,对他非常佩服,曾入宫中与他吟诗作对。他第一次入唐宫时,李叔叔和大周后正在改编《霓裳羽衣曲》,师父亲耳倾听他们夫妇合奏此曲,他精通音律,很快就会自己弹了。后来李叔叔向太祖皇帝投降,封违命候,师父第二次到李叔叔家,劝他出家为僧,摆脱红尘是是非非,就像他那样云游四海,逍遥自在。但李叔叔眷恋世间情爱,难舍红颜知己小周后,师父只能作罢。四年后李叔叔去世,师父曾有几次在静夜中弹起《霓裳羽衣曲》,怀念故友,长吁短叹,说世上再无知音。他跟我说过,李叔叔虽然治国不行,却为人宽厚,乃为性情中人,同时更是位千古罕见的才子,写的词意境深远,凄凉悲壮,语言清新,富有艺术感染力,当世无人可及,只怕后代人也难以超越。又说太宗皇帝雄才大略,为何就不能容下一个小小的违命候呢?” “你刚才说你师父曾与李煜吟诗作对?还亲耳倾听李煜和周蛾皇同奏《霓裳羽衣曲》?”若非亲耳所闻,谢逸风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出问题。面前的小仙女,是得了精神癔想症?把自己当成一个古人了?还是……她的的确确是位古人? 第五十章 我是大宋百姓 “是啊,有问题吗?”沈梅清莫明其妙地看着谢逸风,他的表情怎么那么奇怪,好像她是个神经病? 他声音明显柔和:“没问题,你师父对李煜的评价很中肯。看来他确实像你说的那样,是位神仙般的人物,能不能告诉我你师父的尊姓大名?” 既然她说话古典,他也顺她的语气了。 “师父法号空明。” 谢逸风脑中迅速掠过古代名僧姓名谱,并无“空明”,他微微一笑:听小仙女的口气,对师父崇拜得很。空明既然敢视李煜为生平唯一知己,应该学究天人才是,其名却未能流传后世,这个空明,若不是狂妄自大之徒,就是一位淡泊名利闲云野鹤般的世外高僧。 “既然李煜是你师父的知音,你知道他去世多少年吗?”他饶有兴趣地问。 “李叔叔逝去三十年了。” 谢逸风目光蓦地一亮,身体微微发抖,世上最怪异的事情让他碰到了:李煜被宋太宗用牵机药毒死之时,好像只有42岁,距今已有一千多年,这个小丫头竟然说他才逝去三十年。天,他真的遇到古人,一位从宋朝穿越而来的美丽少女。 谢逸风读书时对历史颇感兴趣,曾经深入研究三国志,以三国精华来管理企业。对宋史也颇为熟悉,只是具体的年代,他还是不太明了。 因沈梅清刚才怕他“非礼”,离他一米左右,现在没对着电脑屏幕,谢逸风迅速搜索网络,哇,这个小丫头竟是宋真宗年代的人,对了,宋真宗时代发生一件历史大事,还是继续试探吧: “清儿,你知道寇准吗?” “我当然知道他了,寇大人正直不阿,英名远扬,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我相信就算辽国人,都会知道他的名字,更何况我是地地道道的大宋百姓?” 沈梅清乌黑的双眸瞪他一下:“你是不是认为我是位乡村野丫头,孤陋寡闻,连寇大人都不知道?” “哈哈哈,是你告诉我你是乡村野丫头的,我可没说呵!”看到沈梅清因为生气而粉红的小脸,谢逸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有趣,逗这个小丫头真有趣:“好,既然你知道寇准,那告诉我寇准究竟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他故意用吊儿琅当的语气说话。 “你想考我也不要考这么简单的问题呀?”沈梅清不满地嘟着小嘴:“四年前,辽狗大举侵宋,满朝上下都劝真宗皇帝迁都避战,唯独寇大人力主抗战,他督促皇帝渡河亲征,登上澶州北城门楼以示督战,才打退辽狗的。那时诸军皆呼万岁,声闻数十里,气势不知道有多么恢宏。” 四年前?他又迅速查一下网络,哈哈哈,澶渊之盟是在1004年签订,她竟然说在四年前?那么她是1008年的人物了。今天是2008年7月9号,原来这个小女生是从一千年前穿到现代的古人。他可真是捡个宝了。 第五十一章 清儿的身世 谢逸风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清儿,你说得这么生动,是不是去过澶州城,亲眼目睹宋真宗御驾亲征?” 沈梅清脸上一红,垂下头来,抿了抿嘴唇:“我没去澶州城,那时我才十四岁,还在家乡的小山村中。这些都是我师父告诉我的,师父曾跟我说,论文才,他最佩服李煜,论胆识,他最佩服寇准。” “家乡的小山村?清儿,你是哪里人?你怎么认识你的师父的?”谢逸风迫不及待地问。 “我在江南一个山清水秀的乡村长大的。爹是大夫,娘是绣娘。我十岁那年家乡发大水,爹爹和小妹被水冲走,娘也因此落下病根,每到天气潮湿的时候就全身酸痛,我十五岁时,娘得了痨病,病得很重。”说到这儿,沈梅清泪光点点:“我到山上采药,想救娘亲,遇到师父,他那时七十岁了,慈眉善目,白须飘飘,他走到我面前,和我谈论草药后,他说我和他有师徒之缘。之后他随我回家,看到娘亲的病势,他叹息着说娘亲已经病入膏肓,最多只能活半个月,事实也证明如此。娘亲去世后,师父便将我收为关门子弟,师父学究天人,琴棋书画医术武术无一不精,无一不晓,我能学到他的百分之一,就心满意足了。” 沈梅清说完后有些呆了,她怎么跟谢逸风谈那么多话?是因为他温柔的眼神一直目不转睛地在看着她,似有一种无形的吸引力,鼓励着她继续说下去? “清儿,你受苦了。”谢逸风痴痴地看着沈梅清:没想到这个活泼可爱的小仙女,还有这么伤心的童年?他好想抱住她,好好地疼她。 他微笑着朝她走去,想要拥抱她,却见她后退,他不由叹气:小仙女昨晚亲眼目睹他和别的女人……,对他的印象不佳,此事不宜操之过急。 “清儿,你既然在家乡学医,怎么……怎么会到这里来呢?”这是他最好奇的地方。 沈梅清目现迷惘:“我也不知道啊,好像做梦一样,我明明是在神农架采药,一不小心失足落崖,怎么昨晚醒来时,发现自己在海边呢?这么奇怪的事情都让我碰到了,还让我看到……看到你和那个女人……”说到这儿沈梅清脸色又是嫣红一片。 谢逸风心里一荡,小仙女脸红了,真美!她肯定又在想象他与别的女人“运动”,能让她记住他骄人的裸体也不错,意味着她以后不会忘记他,呵呵。 “清儿,你怎么朝我跑过来呢?”这也是他最感到奇怪的地方,他与女人在寂静的海边尽情欢爱,肆无忌惮地呻吟,换成的别的正常人,早就走远了,她反而朝他们奔过来,而且跑得那么急,好像有人赶似的。 “你们叫得……那么大声,我以为有人受了重伤,需要人救治,所以跑过去看,谁知道……谁知道……”她咬着嘴唇,说不下去了,脸色羞成一块红布。 谢逸风心头蓦地一热,原来小仙女根本就不知道他和女人在“房事”,她只是为了治病救人,才跑得那么急的。 多么善良的女孩! 第五十二章 愿意呵护你一生 谢逸风从来不缺女人,自从十七岁的初恋夭折之后,他再也没有真正地爱上一个女人,他对女人只有性,只有交易,当他以为他失去爱的能力时,天上掉下清妹妹,让他一见到她就心跳如鼓,真正感觉到爱情的气息。 精灵古怪,善良可爱的清儿是人间极品,是值得他呵护一生的女人。他何其幸运,会遇到这位举世无双的小仙女!小精灵! 他一定要把她追到手,爱她,宠她!让她每天都绽开这么幸福快乐的笑容! 见他痴痴地看着她,沈梅清脸色更是羞红,说:“谢逸风,你问这么多干什么?你是不是不相信我的话?” “我相信你。” 谢逸风的声音坚定。 他已确信,沈梅清是位从神农架穿越而来的宋朝女子。 以前如果有人跟他谈到穿越,他肯定会不置可否地耸耸肩,认为这是小女生的天马行空的幻想,笑笑而言其它。但他现在相信沈梅清说的全都是真的。几年前他曾去过神农架,知道神农架是中国最神秘的地方,那里野人出没,所有的动物皆“白化”,至今有许多神秘的谜团,连科学家都无法解释,所以沈梅清从神农架中由古代穿越到现代,虽然荒谬之极,没有半点科学根据,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细思起来也是有些可能的。何况: 昨晚,在月光下的海滩,他亲眼目睹她穿着古装赤着双足朝他奔过来。 今天遇到她,她从未见过抽水马桶,不懂得操作手机与电脑,不知道钢琴名曲,却知道寇准,听过《霓裳羽衣曲》,还说她师父与李煜是知音。 她说话古里古怪,古色生香,明显不是当代少女的口气。 看来她真的是古代中人,那他捡到千古奇珍了,他长到二十八岁,可说是拥有每种类型的女人,唯独没有拥有过古代女人,哈哈哈。 从小仙女的表情中可以看出来,她还不知道自己已经穿越千年,他不想立即告诉她如今是什么年代,让清儿用惊奇的目光看着这个世界,一路向他问为什么?岂不更妙? “谢逸风,谢谢你。我昨晚一直都不敢说出来,怕别人认为我是神经病。”对谢逸风的信任,沈梅清有些感动,同时更感到意外:她怎么会对谢逸风和盘而托自己的身世,她不是很讨厌他吗? 也许因为谢逸风是唯一用关心的语气问起她身世的男人,她从昨晚到现在,所见所闻,无不稀奇古怪,夷人所思,她满腹疑惑,早就想找人倾诉了。就算没有谢逸风,只怕她也会找一个无人的角落自言自语,将所有的一切说出来。谢逸风只不过是碰巧而已。她想。“你肯告诉我,证明你相信我。我高兴都来不及了,怎会认为你得神经病?”谢逸风角那抹原本玩笑不恭的微笑变得温柔可亲:“清儿,我和你说一上午的话了,你一直称呼我谢逸风,你能不能去掉那个谢字,叫我逸风。” 他的声音极为真诚。 “好的,叫你逸风。”沈梅清爽快地说。 谢逸风忽然正色说:“清儿,你今天跟我说的话,千万不要和别人说。” 第五十三章 想给古代弟弟打手机 “为什么?”沈梅清不解地说:“你……怕别人认为我……我是神经病。” “有可能哦。”谢逸风微微一笑:“我相信你,是因为我了解你,可别人不一定如此,他们会认为你在胡言乱语,认为你是神经病……唉,总之你的身世,越少人知道,对你越好,明白吗?” 其实还不止刚才那个原因:一旦张扬出去,让别人知道沈梅清是从宋朝来的人,势必把她当成怪物看待,当怪物倒还罢了,日子久了别人也就忘了。倘若遇到别有用心的恶毒者,将她的身世公众于世,被媒体知晓,大张旗鼓的宣传,将她视为异类,清儿还能过上安生的日子吗?最可怕的是,如果她被极端的科学狂人抓去研究所“研究”,或者沦为黑道的“奇货可居”,那清儿的一生都毁了。 从他与清儿的交谈中,可以看出这个女孩天真未凿,性格直爽,心地善良,没有半点防人之心,如果她又将她从神农架穿越而来的事情告诉别人,其后果令他担忧不已。所以他特的提醒她。 “好的,我不说。”沈梅清说。心想:我才不想被人当成疯子呢。唉,这个世界太陌生了,如果能回家那有多好。 一想到家,她的目光黯淡下来:“我好想回家,我弟弟得了怪病,如果没有及时治疗,只怕活不到一年。我已经知道药方,只等着配好药救弟弟,可我却在这种莫明其妙的地方,连回家的路都不知道在哪里,唉……。”她忽然抬头: “谢……哦,逸风,你的手机这么神奇,可以和几千里外的人通话,那它……它能不能让我和弟弟妹妹通话呢?” “这……不行。”谢逸风愣住,当代人和千年前的古人用手机通话,简直是天大的玩笑,可他不能直言,只好说:“你……弟弟没有手机,怎么通话?” “是了,我的弟弟妹妹都没手机。等我找到回家的路,如果有钱的话,顺便买个手机给弟弟妹妹,这样我们姐弟就算没有在一起,也可以通话了。” 她急着要回去?如果她真的回到古代,她还能回来吗?她是这个世界独一无二的小精灵,她是他的,他绝对不能失去她,她怎么可以回去?谢逸风吓了一跳,随即笑自己杞人忧天,他担心什么?他的小仙女已经回不去了。 “手机的事慢慢来。不用着急。”他怕她继续问下去,走到冰箱前,打开冰箱说:“清儿,谈了半天,口渴了吧?你想喝点什么吗?” 沈梅清的目光转向冰箱,里面不单有新鲜欲滴的萄葡与西瓜。还放了这么多密封的小罐子,透明的小瓶子中装满各种颜色的液体,橙的黑的白的,也有酒,比如金威啤酒,青岛啤酒什么的,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从沙发跳起来,走到冰箱面前,连珠炮般地说: “现在是夏天,里面怎么有冰呢?是不是天太热了,用来镇凉的?这里有好多瓶子呢,粒粒橙,椰子汁,都是用水果压榨而成的吗?王老吉、菊花茶还是凉茶呢,咦,这瓶百事可乐是什么?” 第五十四章 你想要毒死我? 她拿起一瓶“百事可乐”易拉罐,摇了摇里面的液体,满眼都是惊奇。 “百事可乐是饮料,你没喝过?”谢逸风见她拿着一瓶百事,满脸好奇,心里暗笑不已。 “我没喝过,好喝吗?”沈梅清说。 “还行,你试了就知道。”谢逸风饶有兴趣地看着她,嘴角的那抹微笑更深了。果然是古代的女孩,连百事可乐都没喝过。 “是这样开的吧?”沈梅清小心翼翼地看着面前的拉环。 “是的,要不要我帮你开?” “不用,我自己会。”沈梅清脸色微红,她猛地拉起百事可乐易拉罐的拉环,环拉开了,“哧”的一声,一股白沫泛出来,有些白沫喷到她的脸上,沈梅清“啊”的叫起来,她惊恐万分,好像扔掉烫手芋头一样, “啪”的一声,那瓶百事可乐掉在地上,黑色的液体流了满地,还泛着泡沫。 地上竟然有白沫,不会是毒药吧,谢逸风跟她刚见面,就想要毒害她? 她开始拼命地咳,想要把白沫吐出来,指着地上泛着白沫的百事可乐,浑身颤抖:“谢逸风,这是怎么回事?我跟你无冤无仇,就算我刚才当面骂你是花花公子,你也没必要这么狠,想要毒死我吧?” “哈哈哈,哈哈哈……”谢逸风见她杏眼圆睁,一副怒不可遏的样子,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爆笑冲动,笑得前仰后合。 好个无情无义的谢逸风,竟然在哈哈大笑。 “我都快要死了,你还在笑,你……”沈梅清指着他,气得全身发抖,脸色胀得通红,眼中泛出水花,好像要哭的样子。 “谁说你快要死了。那饮料……”谢逸风见沈梅清泪眼盈盈,大为不忍,走过去柔声相劝。 “从来没有见到像你这么狠毒的人……我打死你,打死你”,没等谢逸风说完,沈梅清狠狠地瞪他一眼,对准他的腹部就是一脚。 谢逸风没有想到沈梅清真的会动手,一时未及躲闪,竟然被击中腹部,他“哎哟”一声,捂住肚子:妈的,小女生力气还挺大的,这么野蛮的女孩! 他其实应该庆幸沈梅清内力极浅,武功稀松平常,要不在她盛怒之下,一脚蹿过来,他就算不死,也会丢了半条命。 “你敢打我?”谢逸风怒气勃发,长到这么大从没被女人打过,而且她还出手这么重,他立即出手反击。 没想到这个花花公子还真有两下子,等闲二三人无法近身的她,竟被他抓住手腕,她想甩开他的手,他如同铁钳一样抓住她,她一时竟然挣脱不得。 “你想干什么?”她气得脸色通红,就要张口大呼,谢逸风猛地用手封住她的嘴。此时,她嘴角没有完全吐出来的 “百事可乐”剩余白沫,竟被他逼到喉咙。 沈梅清忽然间呆若木鸡,根本未加反抗,浑然没有刚才的疯狂。见她平静下来,他的手放开她的嘴巴。 “不对啊……”沈梅清迸出一句话:“这不是毒药。” 原来沈梅清的舌尖上还留着一点“百事可乐”,嘴角甜丝丝的,感觉好爽。 以她学医多年的经验,这根本就不是毒药,而是种非常好喝的饮料。 看来她真的打错人了,刚才她踢得那么重,他应该很痛吧? 第五十五章 无赖总裁 她刚进门就想,如果他敢对她非礼,她就一脚把他蹿了,没想到他还没对她非礼,她就先动“脚”了。 “当然不是毒药,沈梅清,我现在就喝给你看。” 他从冰箱中取出一瓶百事可乐,“哧”地打开拉环,泡沫喷出来,他仰头一饮而尽。 她呆呆地看着他:“对不起,我不应该打你的,我……从来没有喝过百事可乐,以为,以为你刚才要毒死我,我真的不是有意的。” 沈梅清在家乡是长姐,自然有长姐的风范,加上她深受师父的熏陶,平时颇为讲理,虽说因为年龄关系,偶尔会任性,但性格直爽的她,一旦认为她做错事的话,就不会死不认错。 看沈梅清那无辜的表情,谢逸风心里一动:她既然是古代人,自然不懂得喝百事,以为是毒药,有何奇怪,心中的怒火刹那间烟消云散。 “那你刚才为什么又知道不是毒药?” “我略懂歧黄之术,嘴巴一舔,就知道它不是毒药。” “歧黄之术?” 清儿说话果然古老,明明是学医的,偏偏说成歧黄之术。 哈哈哈,他的小仙女还是个医生呢。 谢逸风开心之极,却眉头紧蹙,捂住肚子,“哎哟”“哎哟”地叫起来。 果然沈梅清跑到他面前,目光焦虑:“你很痛吗?” “好痛,你出手太重了。”他“哎哟”声音越来越响。 “对不起,我不该踢你的,让我看看。”她泫然欲滴,纤纤手指按在他的腕上,为他号脉。 号脉姿势极为熟练,没有半点生疏,想是平时常常如此,谢逸风此时完全明了:清儿果然是学医的。 号脉之后,她看着他,乌黑的双眸闪过一丝不解:“谢逸风,你的腹部没事,我倒发现你的心脏有些问题,跳得太厉害了。” “怎么会没事?我肚子都痛死了。”谢逸风一边喊痛一边说:“清儿,我好心好意请你喝饮料,你却飞来一脚,把我踢得这么重,你现在该怎么补偿我?” “我……”沈梅清垂下头,不知如何是好? 她刚才踢人确实不应该,现在她无话可说。 “你让我亲一下就不痛了。”谢逸风贼贼地笑起来。任何人看到他这副笑容,都知道他“不怀好意。” 不过,如果让谢逸风的属下看到,只怕会吃惊得说不出话来:面前这个在小女生面前耍赖的男人,就是他们威严的谢大总裁? “不行,男女授受不亲,”沈梅清脱口而出,脸上胀得通红:“再说我从来没听说过亲嘴也可以治胃痛的,你想占我……” 第五十六章 偷走你的初吻 还没等她说完“便宜”两字,谢逸风在不容抗拒的情况下搂住她的纤腰,火热的红唇整个覆盖住她粉嫩娇弱的小嘴,侵略的铁臂圈住她娇小的身子,他吻得那么用力,侵略的唇舌肆意无忌,强烈的男性气息扑面而来,沈梅清睁大眼睛,不由得全身颤抖,天啊,她怎么抖得这么厉害?好像不反对他的吻,身体竟然不由自主地靠紧他,但只陶醉一会,随即怒气爆发,这个花花公子竟然敢轻薄于她,她开始在他的怀中拼命挣扎,用粉拳去捶打他的肩头…… 他根本不理会她的挣扎,从昨晚到现在,他对她鲜艳欲滴的红唇垂涎三尺,早就想采撷这颗鲜美的果实了,现在终于逮到一个机会,他焉能错过? 她的嘴唇在发抖,这分明是她的初吻,如此生涩,如此让他沉迷,他眼睛更加明亮,吻得更加炙热,深入,也不知吻了多久,他才放下她,明亮的双眼温柔地看着她,嘴角又是那抹动人的笑意,却见她胸脯微微起伏,脸色胀得通红,双眼迸发出愤怒的光茫,她扑过去又要打她,他刚刚领教过她的腿功,只能苦笑着闪过身子,耳边已听她的怒气冲冲的声音: “你这个花花公子,光天化日之下竟敢调戏民女。” 好古老的语言,谢逸风忍不住郎声笑道:“你这个小精灵,光天下化日之下竟敢殴打他人。” “就算我殴打你,你也不应该这样对我。”沈梅清咬着嘴唇,眼中闪着泪花:“再说我是无意的,刚才你却是有意轻薄,你又不是我的夫君,凭什么这样对我?” 她的初吻,竟然被花花公子掠夺,以后她如何面对她的夫君? 看着她眼中的泪花,谢逸风完全怔住,看来她是真的生气了。 他眼睛定定地看着她,声音充满磁性:“清儿,我现在不是你的夫君,并不意味着我将来不是你的夫君。” “可我不想你成为我的夫君。”沈梅清脱口而出。 她最讨厌花花公子,这个家伙就是位如假包换的花花公子,刚才教她玩手机,听音乐,原来是有目的的,好可恶的男人。 谢逸风脸色一沉,别的女人巴不得能得到他的重视,巴不得能与他激情亲吻,巴不得能够成为谢家女主人,何以这个小女生例外?对他如此反感? “你是不是心里有人?” 他低沉的声音蓦地响起。 心里有人?沈梅清蓦地闪过冷云飞那张略显苍白的俊脸,不由脸上一红,昨晚就是在思念冷云飞中入梦的,莫非她对他一见钟情?出于害羞心理,她垂下头,却口是心非地说:“没有啦……哪会有。” 第五十七章 不爱花花公子 她拙劣的表演如何能够逃过谢逸风犀利的目光,他侵近,高大的身躯整个罩住了她,刹那间,他成为一头孤傲发狂的狮子,充满王者气势的凌人气息强烈迸发,那鸷猛的目光很快就感染到她,她第一次感觉到这位慵懒随和的花花公子也有另一面,她惊讶地抬起头,下腭已经被他抬起,他双眼逼视着她,薄薄的嘴唇吐出三个字: “他是谁?” “他是谁?”沈梅清愣住了,但只愣一会,更深的怒气使她抬起头狠狠地盯他:“谢逸风,就算我有心上人,又关你什么事?你是我什么人?你管得着我吗?” 好一朵带刺的玫瑰花,他喜欢,越来越喜欢。这个美丽的小精灵已经强烈地引起他的征服欲望。就算她心里有人,他有信心得到她的爱情,以他的能力和魅力,还怕征服不了她吗? “我是第一个吻你的男人。就凭这个,我也有权管你。”谢逸风开始负起手来,神清气闲地看着她,嘴角又开始带着那抹动人心魄的微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伤。既然我亲了你的香唇,你便是我的人了,从一而终,你家乡的女人不都是这样吗?” 在沈梅清年代极为遥远的“家乡”,女人最重视贞操。虽说他还没得到她的身体,但已经吻了她,相信一定在她的内心留下深刻的印象。 “从一而终也不是这样子的。你非礼我,还想要我对你从一而终?简直不可理喻。”沈梅清气得脸色更红:“我打了你,你轻薄我,我们两清,手机还给你,我再也不想看到你。” 昨晚他身下明明明骑着一个女人,还敢对初次见面的她出言挑逗。而且没多久她就看到他独自开车走了,将那个可怜的女人甩在海边沙滩上,一点情分都没有。今天又来轻薄她。 但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这句话对谢逸风是最适合不过了,当然,她不会做他的“新人”! 不会做这个风流无情的花花公子的“新人”,绝对不会! 只因她最讨厌那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花花公子! 她最疼爱的二妹沈梅吟,去年被无恶不作的花花公子强暴,被迫嫁给他,可恨那个无耻的花花公子占有二妹后,一点都不珍惜美丽温柔善良的二妹,对她百般折磨,让她过着以泪洗面的日子。 每次想到二妹,她就黯然神伤。只恨自己能力微薄,无法将二妹救出苦海。 如今她跑到这个莫明其妙的陌生世界,见到的第一个男人就是花花公子,已经倒霉透顶了。这个讨厌的家伙还敢来招惹她,若不是刚才踢他一脚,她真想再踢一次。 她把手机扔向谢逸风,头也不回的朝门前奔去。 “慢着”,他飞奔在她面前,堵住她的去路:“你想去哪里?” “回家。” “回家?”谢逸风吃惊地问:“你回哪里?”她的家不是在古代的一个小山村吗?还有,她昨晚睡在哪里?怎么无缘无故会从海边跑到酒店呢? “我回哪里你管得着吗?不要堵我的路。” 第五十八章 休想让我做你的女人 “你是我的女人,除了我,现在还有谁能管你?”他微笑,一点都不动怒。 “我是你的女人?”沈梅清瞪大水灵灵的双眼,气得胸脯起伏不已:“谢逸风,你在光天化日之下骚扰良家女子,我还没去衙门告你呢,你竟敢大言不惭地说我是你的女人?” “清儿,你一定会是我的女人。”谢逸风靠近她,脸上露出魅惑的微笑,声音却坚定无比:“因为你已经被我谢逸风看中了。” 被他看中的女人,没有一个可逃出他的手心。 其实,除了沈梅清,他以前还没有真正“看中”一个女子,因为不用他“看中”,女人就会倒贴上来。他是位叱咤风云的总裁,面对他俊美出众的相貌、出类拔萃的才干,几乎没有一个女人能够逃得出他温柔的爱情陷阱。 清儿,这朵带刺的玫瑰花,焉能例外? 沈梅清两条柳眉纠成一团,自己刚才白白被他夺走初吻,她还没跟他算帐,现在这个不要脸的男人又对她死缠烂打,气死她了,看来花花公子在任何时代都是同一种德性,没有丝毫变化,她指着谢逸风的鼻子,气冲冲地说: “谢逸风,你这个无情无义的花花公子,要我做你的女人——休想!” 见她那张因为愤怒而粉红的小脸,谢逸风眼中闪过一丝愕然,看来这个冰清玉洁的小仙女对他确实缺乏好感。呵呵,她越难征服,就越勾起他的兴趣,她越愤怒,他就越安静,他静静地站在她面前:“我倒要试试看。我可爱的清儿最后会不会做我的女人?” “你不用试,根本没有半点可能性。我对你这种薄情寡义的花花公子毫无兴趣。” 说罢沈梅清夺门而逃,谢逸风高大的身躯堵着不放。 “快点放我走,要不我对我对你不客气了?” “哦,我很想知道你怎样对我不客气法?”那个男人竟然还在笑。 “你——”沈梅清气得双眼喷火,飞身便是一腿,可恨,那家伙早有准备,她一脚踢空。 非但一脚踢空,那只脚还被他的右手抓住了,谢逸风带着笑谑的语气说: “清儿,你家乡的女孩子温柔如水,你怎么就那么野蛮呢?女孩子应该斯文一点,这样才能讨好男人。不要动不动就去踢人呵,你这种野蛮女友,看来只有我谢逸风才消受得起,你家乡的男人早就被你吓跑了吧?呵呵!” 清儿是练过武功的古代女子,刚才那飞来一脚,让他领教了她的功夫,幸好清儿一心学医,武术不精,幸好他练过三年贻拳道,要不还真的制服不了这个小刺猬。 第五十九章 亲吻你的美足 “快放开我,你这个花花公子,快放开我的脚。”沈梅清喊道。 “不放。除非你愿意当我的女人,我才放。” 他笑吟吟地说。 “谢逸风,你这是痴心妄想,我不……不会当你的女人!”这家伙竟然敢威胁她,气死人了。何况终生大事,岂能草率?谢逸风虽然长相俊美出尘,但轻薄无行,她沈梅清生平最恨花花公子,焉能将终身托附给这种男人? 她开始拼命挣扎,奈何力有不逮,雪白的右足被他抓得更紧。她气得浑身乱颤。原本白里透红的脸嫣红一片。 谢逸风眼睛明亮地看着她脸上的红霞,好美!清儿生气起来更美!因为她挣扎得厉害,他右手紧紧抓住沈梅清的右足,见她凉鞋露出来的脚趾的趾甲都作淡红色,像五片小小花瓣。蓦地想起昨晚月光下的沙滩上,她赤着双足向他奔来,他目光更加炽热: “清儿,昨晚你没穿鞋就奔在沙滩上,今天从哪儿找来一双凉鞋呢?我帮你把鞋脱了吧。” “不要脱我的鞋,求你了……”沈梅清声音在发颤。水凌凌的双眼泛起了泪花,她从小到大何曾被男人如此轻薄过?这个花花公子刚才亲她的嘴唇,现在又要脱她的鞋,他究竟想对她怎样。 谢逸风见她眼中水花流转,泪水即将夺眶而出,知她心里又羞又怒,柔声说:“清儿,不用担心,我只是想看看你的脚而已。”温柔地解下她的凉鞋,他用左手轻轻地搓着她的右足,心情惬意之极:“清儿,你的脚好美。” 清儿刚刚在洗手间洗脚,所以小脚未沾尘埃,雪白晶莹的天足,如玉之润,如缎之柔,谢逸风目夺神移,忍不住俯下头亲吻她的脚裸。嘴唇亲吻之处,淡淡的处子清香扑面而来,让他心神一荡,他嘴角噙着的那抹微笑愈加动人心魄。 亲吻冰清玉洁的古代女子的美足。只怕在整个世界,也只他一个男人有此殊荣。 谢逸风心神俱醉。他的生命中有过那么多的女人,但他从来没有这样如痴如醉地亲吻着女人的美足,也从来没有对女子如此动心过,以前从来没有。 若能拥有这样一位古代绝色女子,他今生无憾! 沈梅清见他温润的嘴唇吻着自己的脚踝,羞得满脸通红,不知何故,她竟然身体发热,那种麻麻痒痒的奇异感觉,令她有种飘飘欲仙之感,好像……好像不反感他的亲吻,但内心根深蒂固的羞耻感让她不久就清醒过来,她一个清清白白的女子,竟然被花花公子如此调戏,她……恨他轻薄无礼,心中更加恼火,猛力一挣,也许因为亲吻她的谢逸风过于痴迷,她终于逃脱他的“魔掌”,出于惯性,她跄跄踉踉地退在在墙上,微微喘气,脸上热得发烫,眼泪却不争气地流下来。 第六十章 总裁轻薄古代女 没想到,他的眼泪又招来这个花花太岁的“轻薄”,谢逸风双眼看着她脸上成串的泪珠,心跳如同急骤的鼓点,侵近,没等沈梅清挣扎,他已经圈住她的纤腰,把她按在墙上,乌黑的双眼温柔地注视着她,轻声说:“别哭,清儿。你哭我会心疼的。”他用唇温柔地亲吻她脸上的泪珠,再次覆盖住她鲜美的红唇。他吻得非常温柔,似乎在安慰她惶惑不安的心灵。较之第一次侵略性的吻,这次他吻得别有一番销魂的滋味。 沈梅清在他怀中挣扎,以前从来没有一个男人敢对她如此轻薄,如此放肆,她好恼火……可是,可是这个男人的亲吻怎么那么让她……全身发热,渐渐地,渐渐地,她沉迷其中,几乎忘怀一切,她……她几乎就要圈住他的腰,接受他的亲吻,幸好理性思想又控制了她,她怎能如此下贱,屈服于这个花花公子的诱惑之中,她又开始拼命挣扎,用粉拳捶打他的肩头…… 她越是挣扎,他就吻得越深入,他要征服这个女人,一定得征服她,他在她唇内与她舌尖飞舞,极尽挑逗之能事,正当她被他吻得喘不过气来,几乎无法呼吸时,他猛地停住亲吻,眼睛直直盯着她,口里喘着粗气,天哪,刚才他吻得太久了,身子烫得好像要爆炸,下面的那个已经直直顶着裤子,他几乎就要对她…… 若换成以往,他早就把女人抱上床了,可现在不行,真的不行…… 他,英俊多金,年轻有为,是所有女子眼中的金龟婿,他从来不缺女人,晚上只要一招手,就有成排的女子等着他去“宠幸”。 只是,太容易得手的女子,未免让人感到无味得紧! 在他怀疑世上已经没有值得他征服的女子时,终于出现一位纯洁且烈性的古代女子,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他焉能错过? 清儿不是普通的女人,跟他以前所有的庸脂俗粉不同,她是人间极品,他一辈子只能遇到一位,他不能那么快就占有她,不能让她失去天真可爱的笑靥,她的性格好像有点刚烈,现在又没有爱上她,他如果强行占有她的身体,他不能确定她会不会羞愤交加后自抹脖子,如果真的如此,他会一辈子活在后悔之中,所以他要慢慢地征服她,一步步地体验征服她的快感,如能得到她的心,自然就会水到渠成,尽情地享受鱼水之欢,那时候,相信他会比现在占有她要快活百倍,也自豪百倍。 一思至此,他含笑看着面前的沈梅清,这个小刺猬又一次被他“轻薄”了,不知现在会有什么动作? 第六十一章 喷涌而出的情欲 果然沈梅清又羞又怒,高耸的胸脯起伏不已,扬手就想给他一巴掌。谢逸风早有准备,一把抓住她的手,把手一抄,又一次把她搂在怀中,搂得那么紧,如同铁箍把她锢住,她在他怀中拼命地挣扎,嘴里喊道:“谢逸风,你这个混蛋,快放开我,快点放开我,救命啊,救命啊……” 天,小仙女居然连救命都喊出声来,他长到这么大,还没有被女人这么“拒绝”过。谢逸风有种大笑的冲动,但他没笑,反而不可抑制地呻吟一声,怀抱着她柔软的娇躯的他,身体越来越燥热,他艰难地抑住身体的燥动,压低声音道:“清儿,你不用喊,这里的墙壁是隔音的,你喊一百声救命都没用。” 她不信,这墙壁薄薄的,怎能隔音?“救命,救命……”她又喊了两声,果然没人回应,她失望地垂下头,心里哀叹:没想到自己跑到狼窝去了。 抬头,又看到他眼中的那团火,她声音颤抖: “谢逸风,你……想怎样?……你怎么可以这样轻薄我?” “这不是轻薄,男女之间若是动情,自然而然就会如此亲热。”谢逸风眼睛炙热地看着她:“清儿,你年纪还小,以后你就会慢慢明白的。” “可是……可是我没……没对你动情。你……你这个花花公子,纯粹是强人所难。”沈梅清咬着嘴唇说。 “不是强人所难”,他充满磁性的声音低低地在她的耳边萦绕:“清儿,这是情不自禁。” 充满魔力的乌黑双眸定定地看着她,温柔的得好像可以把人溶化。 面对着炙热的双眼,沈梅清不由后退一步,这个男人眼睛似乎有焚烧一切的力量,让她害怕,但她退一步,他就侵近一点,她的身子被他紧紧抱着,转身不得,谢逸风那股男性的气味扑面而来,强烈影响着她的神经,她的身体竟不由自主发抖起来,不行,这种男人太可怕,太有魅力,他是位地地道道的猎手,她现在就是他手中的猎物,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失足落入他的陷阱,被他占有后,像二妹那样过着生不如死的不幸生活,她要快点离开他,快点,她又开始拼命挣扎。 “清儿,别动,再动,我可控制不了自己。到时我会真的把你抱上床。”他低声嘶吼,天,他的那里已经坚挺到了极点。她还敢在他怀中挣扎?这个小精灵,她一点都不懂得男人的身体反应? 果然她吓了一跳,像木头一样呆住了,见她直直地立在墙边,好像很害怕地样子,谢逸风柔声说:“清儿,别怕,我今天只想亲亲你,不会对你怎样的。” 她没有出声,只是狠狠地盯着他,眼中好像喷出火来。 他好像没看到她愤怒的目光似的,眼睛依然直直地盯着她看着她嫣红的秀脸与起伏不定的胸脯,他发现自己越来越难控制身体上的情欲,只好放开她的身体,双臂把她圈在自己的手臂势力范围内。 第六十二章 不是威胁,是情不自禁 “清儿,做我的女人。” “不!”她马上回答,那种表情不是欲拒还迎,清儿根本不懂得欲拒还迎。 “清儿,我不是要你现在就当我的女人,我给你三个月的时间考虑” “不用三个月考虑,我……我今生都不会当你的女人。”她声音极为肯定。 她说话倒是挺满的,好像斩钉截铁,可惜,她面对的是他谢逸风。 “如果你不答应,你今天休想离开这间房子。”谢逸风声音沙哑地说。他的内心在哀叹,天哪,他快要受不了了,他从来没有想到,压抑自我会如此难受。 “堂堂一个大男人,竟靠胁迫手段来威胁女人就范,你……不觉得自己很无耻吗?”沈梅清颤声说。 “清儿,这不是威胁,更不是无耻,这是……情不自禁!”他嘴角噙着那抹动人的微笑。 又说同样的话,难道他真的“情不自禁”?可是他昨晚在月光下的海滩,他不也对那个短发女人“情不自禁”吗?这个可恶的花花公子是匹种马,只怕对天下的美丽女子都会“情不自禁”。 “清儿,做我的女人。” 耳边又响起他这句话,她几乎就要脱口而出“不”,但硬生生吞下去了。 他这么强大,她现在是他刀下的鱼肉,无法对付他,如果得罪了他,他兽性大发,施暴于她,在这个房间她根本就无可抵御,那时她该怎么办?如今她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马上逃走,而不是继续呆在这个房间和他无谓地斗气。 “好的。”她压抑狂喷而出的怒火,故意低声下气地说道:“我答应你。但不是现在,你说过给我三个月时间,那你在这三个月可不能对我……对我非礼,不能侮辱我的清白,知道吗?” 谢逸风微微一笑:“我只能承诺,在这三个月中,我不会在你不愿意的情况下占有你清白之躯,其它的我可不敢承诺。” 用三个月的时间追求一个女孩,对于他而言,时间太长了,不过,值。 沈梅清气得咬牙切齿,心里不知骂这个讨厌的花花公子多少回了。但处于目前的处境,她只能避其锋茫,垂头不语。表示默认。 “你同意了?”俊美明亮的脸带着明显的笑意。 “同意”,她几乎是咬着牙说的:“现在你可以放我走了吧?” 暂且答应他的要求,出了这扇门,她马上消失于人海之中,今生再也不见这个讨厌的花花公子。到时别说三个月,三天都不怕。 谢逸风哪会不明白她心里想什么,负手一笑:“既然你已经同意做我的女人,就应该陪在我的身边,我的家就是你的家,你怎能走呢?” “你……”沈梅清声音颤抖,羞愤交加的泪水夺眶而出:“你太过份了,我……就算答应了你,也不意味着我……我不能自由行动。” 谢逸风张开双臂,亲吻她脸上的泪珠:“清儿,别哭,你哭我会心疼的。不用怕失去自由,做我的女人你不会感到无聊,我会带你去很多地方玩,让你每天都开开心心地生活” 又一次被他拥入怀中,感到在他的怀中很温暖,特有的男性气息让她感到舒心,她竟然没有力气挣扎。 谢逸风可谓是极品猎手,在这世上只怕没有女人能够逃出他温柔的“追捕”,沈梅清才是十八岁的少女,就算她再理智,也渐渐沉迷其中。可是……昨晚他还一丝不挂的骑在一个短发女人身上呢,今天就对她搂搂抱抱,这种男人她能相信吗?不,她不相信!绝不相信,她的二妹就是被花花公子所害,她焉能重蹈覆辙? 第六十三章 攻心为上,攻身最下 沈梅清又在他怀中剧烈地挣扎,胸前的两只雪白的小兔子在蹦蹦跳跳,长发飘在他的身上,淡淡的处子体香扑面而来,一切一切,都强烈地扰乱他的神经,他全身的血液都朝那紧绷的部位涌去,他难耐地呻吟一声。这个小女人快要让他爆炸了,他嘶吼一声,猛地把她横抱起来,力道之大让她吃惊不已,天啊,他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狂喷而出的欲望…… 沈梅清瞪大眼睛看着他炙热的双眼,颤声说道 “你想干什么?谢逸风,你想干什么?你这个花花公子……你如果敢对我非礼,我……会杀了你。” 见她一脸惊惧,全身发抖,谢逸风蓦地清醒:他就算再想要她,也不能在这个时候强行占有她。 征服女人以攻心为上,攻身最下。靠强行掠夺身体来攻下女人的堡垒虽然也是一种手段,但骄傲如他,根本不屑为之。 何况他的清儿是人间独一无二的极品女子,身体已经成人,但爱情心理年龄还很小,需要他慢慢调教,慢慢征服,在征服过程中体验前所未有的快感。以前的女人太容易得手,让他兴趣索然,现在好不容易出现一位让他全心全意想要征服的女人,这种一生只有一次的机会他焉能错过? 如果过早地采摘这朵鲜花,他会后悔终生。 只因他喜欢天天看着她快乐美丽的笑靥,而不是对他充满仇恨的双眸。 他把她放在床上,刚才抱她的时候力道大极,放她在床上时却惊人的温柔。 谢逸风从来没有对一个女人如此怜惜。以前从来没有! 在她的额头上轻轻一吻,温柔地说:“清儿,别怕,你是我心中的小仙女,我不会在你不愿意的情况下占有你的,你先在这儿躺着,我去一下洗手间。记住千万别乱跑。” 说罢他狂奔到浴室,没办法,他只能自己解决喷涌而出的生理欲望,在即将关浴室的门时,他想起一事,猛地出来,掏出钥匙将大门反锁:这下小仙女就算想逃也逃不了。 沈梅清愣愣地看着谢逸风奔到洗手间:原来他想解手。 哈哈,她可以逃跑了,她迅速地跳下床,发足狂奔,想要夺门而出,逃开这个花花公子的“魔掌”。 怪了,这门在里面都可以反锁?她根本打不开。气死人,这家伙早就有防备。 她转身回到厅中,拉开水红色的窗帘,推开窗户,心想可以越窗而出。 谁知,当她把头探到窗外时,头忽然晕起来:正眼处的楼层如同利箭一样直插长空。往下望,地面上人多如蚁,密密麻麻地…… 天啊,她从来没有站在这么高的地方张望,现在不要说逃跑,单单往下望,就晕头转向了。 只能重新坐在沙发上,既来之,则安之,这个花花公子刚才说不会伤害她,应该为实话,她暂时是安全的,何必急着逃跑呢? 有点渴,她到冰箱里面拿出一瓶百事,拉开拉环,“哧”的一声,泡沫喷出来,她像谢逸风那样仰头一饮,哇,味道还挺爽的呵。 想到刚才自己竟然误会谢逸风想要毒害自己,朝他踢了一脚,她的脸色不由得羞红一片。 第六十四章 你让我饿了 细思起来:今天谢逸风对她还满不错的,他教她使用手机,和她一起听音乐,用温柔的双眸鼓励着她,像一位大哥哥一样倾听她的往事,请她喝百事可乐,她踢他一脚,他也没有怪她。不,他趁这个机会轻薄于她,他说他是“情不自禁”。他“情不自禁”的吻让她心跳加速,脸色生晕。他刚才突然把她抱在床上,又突然间迅速离开,好奇怪,在这个时候他怎么会解手? 当谢逸风心满意足地从浴室中出来时,却见沈梅清坐在沙发上怔怔出神,脸色晕红如霞。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 小仙女又脸红了,她想什么?在想男人吗?想他?还是想别的男人? “清儿。” 蓦地听到谢逸风的声音,沈梅清竟似吓了一跳地站起来,吃惊地看着谢逸风,脸色更红了。 这个讨厌的花花公子,对她百般轻薄,她应该对他恨得咬牙切齿,为何……为何恨不起来?刚才居然……还在回味着他的激情之吻? 她定定神后,说道:“你的头发怎么湿湿的?你刚才在洗澡?” “是啊,清儿,我是因为你才去洗澡呵。”他笑吟吟地说。 刚才他在浴间一边淋着温热的花洒想念着他的小仙女,一边**,呵呵,自他十七岁和大学师姐上床,失去处男之身后,这么多年来从未缺过女人,今天是第一次背着女人在浴室里**。小仙女让他一次次破例。 “因为我?”她一脸莫明其妙:“你觉得身体脏,想要洗澡,关我什么事?” “你刚才让我饿了,知道吗?” 谢逸风贼贼一笑。 “饿了?”沈梅清更感诧异:“你饿了就去吃饭,为何要洗澡?再说这件事跟我有什么关系?” “哈哈哈……”谢逸风忍不住哈哈大笑,他长到这么大,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屡屡开怀大笑! 能这样逗着古代小仙女,有趣,真有趣! 这男人怎么啦,她说话很正常啊,他居然哈哈大笑。真是莫明其妙,不理他。沈梅清嘟着小嘴。 谢逸风见她鼓起小嘴,心里又是一荡:清儿对男女之事一无所知,她的心灵与身体都需要他慢慢开发,呵呵,他以后的日子会过得相当精采的。 他看了看墙上的钟,说道:“清儿,你饿了吗?我们到下面的餐厅吃午饭吧?” “不,我不去。”周玉华妈妈就在帝华酒店的餐厅洗碗,她怎能在这里吃饭? “我想回家。妈妈叫我马上回家的。” “你妈妈?”谢逸风大吃一惊:“你刚才不是说你妈妈去世了吗?” “我娘是去世了,不过昨晚……我认了一个妈妈,她对我很好的。” “你认了一个妈妈?你昨晚就住在她家?” 从昨晚到今天才多长时间,这么快就认了妈妈,令人难以置信。 不过,沈梅清的出现本来就是件夷人所思的事情,所以任何发生在她身上不可理喻之事,他都可以理解。 “是啊。” 第六十五章 我不进去,我不进去! “你妈妈的家在哪里?” “不告诉你。”不能告诉谢逸风,这家伙对她居心叵测,如果告诉他,她还逃得了吗? “清儿,就算你不告诉我,我也会很快知道你住在哪儿的。”谢逸风似笑非笑地说。 沈梅清心里一惊:这家伙那么神通广大?她不信。 此时,谢逸风已经牵着她的手,说道:“清儿,我们出去吃饭。你如果不喜欢在这里,我们到别处去。” 牵着她的雪白的柔胰,谢逸风的神情自然之极,沈梅清却脸色羞红,她怎能跟这个讨厌的花花公子牵手?男女授受不亲,她缩手,他牵得更紧,充满魔力的目光温柔盯着她羞红的小脸,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深了。 古代的美女就是不一样,动不动就脸红,喜欢,他好喜欢。 谢逸风掏出钥匙开门,沈梅清生气地在旁边看着:刚才如果不是他锁住门,她早就逃了。现在倒好,逃不掉了。 只是心里有个声音在问她:沈梅清,你真的讨厌谢逸风,真的那么想逃吗? 好像不是呵! 沈梅清的脸更加红了,却恨恨地瞪谢逸风一眼,又一次用力地甩他的手。 虽然她挑衅的目光瞪着她,他却笑而不言,以静制动。只是手牵得更紧了。 他宠溺的目光如此温暖,她垂下头,没有再挣扎,小手任他牵着出门。 让他牵着就牵着,她的嘴唇,她的足踝都被这个轻薄男人亲吻过了,现在牵着手又算得了什么,反正又不会少一块肉,沈梅清自我安慰说。 当八楼的两位客房迎宾员看到谢逸风与沈梅清牵着手走出房间时,都目光惊奇地朝对方看一眼:就是谢总吗? 帝华酒店是谢氏集团的名下酒店,风流的谢逸风不知带了多少女人到他的专用套房过夜,但每次出来,都是他在前女人在后,从来没有跟女人牵着手出门。这位小女生是第一个,更奇的是,小女生还嘟着小嘴,好像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 小女生是何方神圣,能让一向花心的总裁主动牵她的手出门?还朝她露出这么宠溺的笑容? 要是他能将这么宠溺的笑容对着她,她只怕会快乐得死掉,好羡慕这个穿着蓝裙的女生哟! 当然,两位迎宾员想归想,嘴巴可不会说出来,她们朝谢逸风绽开最甜美的笑容:谢总好! 谢逸风微笑着颔首。 原来这个讨厌的花花公子是谢总,“总”是什么意思?应该是很大的职位吧?沈梅清几乎就要脱口而出,只是旁边有两个服务员,她不好意思问。 此时谢逸风牵着她的手走到电梯门口,点着按扭。 “逸风,你点这个干什么?”沈梅清看到他点按扭,颤声说。 “我们下楼呀!” “这里有楼梯,我们直接走下去不就得了吗?” 谢逸风微笑着正欲解释,刚好两扇紧闭的铁门徐徐打开。他牵着沈梅清进去,沈梅清看着面前的开启的门,原本白里透红的的脸色蓦地苍白如纸,露出极度紧张之色,她就好像见到鬼似的,几乎狂喊着: “我不进去,我不进去!” 第六十六章 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她亲眼看到一个大姑娘进入这扇神奇的铁门之后,变成老太婆走出来,她怎么敢进去?她才十八岁耶,大好年华。 谢逸风见沈梅清紧张得全身发抖,不由愕然,这女孩胆大包天,何以现在会这么害怕搭电梯,脸色会如此苍白?立即想到她是第一次搭电梯,看到两扇门忽然开启,过度紧张也在情理之中,释然,他一边按着按扭,使电梯门不致于关上,一边柔声说: “清儿,你以前没有搭过电梯?现在试试看,挺有趣的。” “不,我不试,我不试,我不想变成老太婆,不想,你快放开我,放开我。” 这个女孩怎么啦?连电梯都不敢搭?还说会变成老太婆,是不是脑子有问题。但见眼前这位少女因为过于恐惧而全身发抖的滑稽样子。两个站着的迎宾员忍不住扑哧一笑,谢逸风更是莞尔:八成是小仙女看到电梯中出现少女变成老太婆的奇事,她才会如此恐惧。 “怎么会变成老太婆,你看我都敢进去,没事,真的没事。” “不,我不去。”沈梅清死命挣扎,也许是因为过于恐惧,力气凭空大了几倍,居然被沈梅清挣脱出谢逸风的手,她朝楼下狂奔而去。 “清儿,别跑。”谢逸风苦笑着放弃电梯,也朝楼下奔去。 八楼的两个迎宾员看着谢逸风朝沈梅清追去,面面相觑。 这是堂堂风流总裁谢逸风吗,以前只有女人主动倒贴他的份,现在他竟这样追着少女跑?看来这个少女的魅力还真的不一般呵。 沈梅清一口气狂奔到六楼,忽然间停住脚步,诧异地看着面前的一幕: 两位与她年纪相当的少女站在那两扇神秘的铁门前,铁门徐徐打开,她们走进去。铁门又合拢。 这两个女孩怎么敢进去?她们不怕变老? 此时谢逸风走到她身边,牵着她的手:“清儿,这是电梯,你看那两个女孩都敢进去,你不会变成老太婆的。来,我们一块进去。大约一分钟就到楼下了。” “真的没问题?”沈梅清仍然犹豫不决。 “当然是真的了。”谢逸风笑吟吟地说:“我和你去乘电梯,如果会变老,我愿意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这个男人就喜欢耍嘴皮子,对她说话温情脉脉,就像一个大情圣,听起来特别窝心。不能窝心,不能轻易地上当。应该时刻提醒自己:谢逸风是个无情无义的花心汗,昨晚他把他的女人甩在海滩,今天就对她上下其手,一位典型的轻薄儿,绝对不是她可以托附终生的良人,绝对不可信任。应该像躲避瘟疫一样躲着他。 不过,她从未搭乘电梯,倒也不妨一试。 只是,她敢一个人乘电梯吗?她不敢,好,暂且让他进去,他怂恿她,她就拉他一起变老。 沈梅清坚强地昂起头,做出生平最大胆的决定,这个决定是以她有可能会“变老”为代价的,她咬着牙说:“好,我……我们进去。” 谢逸风开怀一笑:她终于说我们进去了。 第六十七章 第一次搭电梯 谢逸风牵着沈梅清的手走入电梯。 当铁门缓缓关闭,沈梅表感到铺着地毯的地板猛地一沉,她心儿砰砰乱跳,手心出汗。面对着狭小的空间,她有种被囚禁的感觉,好像将到刑场的囚犯,她憋闷到了极点,恐惧到了极点,闭上眼睛,紧紧地攫住谢逸风的手,不敢有丝毫动弹,生怕自己一动,就会沦为鸡皮鹤发的老人。 理解她内心的恐惧,谢逸风张开双臂,温柔地搂住她的身躯。她心里想推开他,孤独的身体却不由自主地靠近他,他的怀抱好温暖,他男性的气息好让她沉醉,奇迹般地安抚着她原本惶恐不安,孤独无依的心灵。奇怪,她不是很讨厌这个男人吗?怎么现在这么自然地和他拥抱? “清儿,到了。出来吧。”耳边传来谢逸风的声音。 “不,我怕……”沈梅清颤声说,她紧闭双眼,神经紧张得绷似满弓的弦线,全身麻痹。生怕一睁开眼睛,就看到自己衰老的容颜。 “呵呵,清儿,别害怕,没事的,你没变老,你现在不知道有多美!” 谢逸风莞尔一笑,铁门已经开启,他牵着她的手走出来。 谢逸风温柔的磁性嗓音如同春风拂柳般安抚着她的心灵,沈梅清睁开眼睛,眼睛一亮,谢逸风在她面前挺拔地站着,他的头发依然乌黑,脸庞依然俊美、双眸依然明亮,嘴角的那抹微笑依然充满迷人的魅力,他跟刚才一模一样,没有变老。她摸摸自己的脸,皮肤光滑细腻,头发乌黑发亮,哪里像个鸡皮鹤发的老太婆?真的耶,她没变老,她高兴得几乎跳起来。 之后她不可置信地眨眨眼睛,眼前就是帝华酒店的一楼大厅。 她刚才明明在六楼的,这么快就到一楼了?哇,这就是电梯的效用啊! 走出电梯后,沈梅清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顿时感到神情气爽,她好奇地四周张望,兴奋之情言溢于表。 这个世界太神奇了,什么事情都出乎她的意料之外,想到刚才她吓得花容失色,不由好笑。 可恨的谢逸风,一直用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着她,让她羞得抬不起头来。 哈哈哈,小女生又害羞了,谢逸风心里一荡,牵着她的小手握得更紧:“清儿,我们去吃饭。” “不,不跟你一块吃,我自己会吃饭。”沈梅清犹自倔强不已。 “我知道附近有一家中餐厅很正宗,我们到那儿吃。”他好像没听到她说话一样,微微笑着。在全酒店人诧异羡慕的目光下,硬拉着沈梅清出门。 就这样,沈梅清身不由己地随他走出大门。 第六十八章 陌路情人擦肩而过 走出酒店大门,沈梅清不可置信地看着面前的人流,天哪,这个世界怎么这么多人? 谢逸风牵着沈梅清的手朝车库的方向走去,此时,迎面而来一个美丽高挑的女子,头发极短,两个大耳环在阳光下明晃晃地发着光,一袭丝质的低胸礼服包裹着她凹凸有致的身材。 谢逸风脸色微变。 刘娜,她居然是昨晚在海边跟他欢爱的模特刘娜。她怎么刚好这个时候出现在他们面前?须知沈梅清是多么讨厌无情无义的薄情汉,他连哄带拖,好不容易才把沈梅清带出酒店,这女子无巧不巧的就来了。 刘娜眼神掠过沈梅清,一脸的嫉恨表情。 沈梅清也看到刘娜,呆立当场:昨晚,她亲眼目睹谢逸风和刘娜在海边欢爱。现在就在酒店门前看到她,想必她是来找谢逸风吧? 刘娜确实是来找谢逸风,她才跟谢逸风三天,就被他甩了,她不甘心,真的不甘心,她想看看谢逸风有没有追到那个穿汉服的女孩子,她知道谢逸风极少回家,大部分时间都是带女友在酒店中度过,比如她前晚就跟谢逸风在帝华酒店的套房中风流一夜,所以过来看看,果然,谢逸风和沈梅清手牵着手走出酒店大门——好厉害,他这么快就把小女生给搞定了。 刘娜躲避不及,只能站立,眼睛看着谢逸风,想从他那儿看出什么来,她失望了,在这个男人眼中她看不到一点情意,只有满脸的不快,昨晚他已经拿十万块钱卖断了他们之间的交易,他现在有了新欢,根本不需要她,她站在他们面前不知道有多么让他讨厌,自己也不知道有多么难堪,但刘娜毕竟是现代摩登女性,拿得起放得下,她咬了咬嘴唇,抬高下巴,装出什么都没看到一样,从他们身边擦肩而过。 在谢逸风冷漠无情的目光下,刘娜头也不回地离去。 刘娜就真的可以做到那么洒脱地离去吗? 沈梅清脸色苍白地看着刘娜瘦长的背影缓缓消失在人海中,她为刘娜感到深深的悲哀:昨晚刘娜还和谢逸风在海边激情欢爱,今天两人就成为陌路人。 这种摩登的现代爱情对于沈梅清而言,简直是难以想象的。 她又想起她可怜的二妹沈梅吟,梅吟明明心有所属,却因失去清白而不得不嫁给花花公子做第六房小妾,那个可恶的男人一点都不重视二妹,把她收房之后没多久,又找个新欢。把二妹撇在一边。谢逸风不也一样吗?她现在是他的“新欢”,所以他对她特别温柔,一旦他另有目标,就会像抛弃刘娜一样无情地抛弃她,她怎能忍受这个? 像谢逸风这种花花公子,绝对不是她可以接近的,趁着现在她还没爱上他,一定得想方设法离开他。 谢逸风关心地注意到沈梅清脸上浮现的忧郁与若有所思的表情,清儿的心事他岂会不知?现在好了,刘娜出现,更是坐实了他无情无义的恶名。 第六十九章 可爱的北宋女孩 很奇怪,沈梅清是位古典的纯洁少女,她那个时代的有钱男人通常都是妻妾成群,女子也大都以夫为纲,怎么会出现像她这种思想独立的女子?对他的风流行径会如此反感? 他现在不想解释什么,他知道无论说什么都不会改变沈梅清对他的恶劣印象,他唯有把她的手抓得更紧更牢,生怕小仙女趁他不注意,就一溜烟逃走了。 谢逸风不大了解沈梅清的过去,对北宋初期的社会风气也知之其少。不明白沈梅清为何会形成这种性格,不足为奇。 喜欢研究历史的人都知道,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强盛的朝代,可能与唐初皇帝有一半胡人血统有关,众所周知,胡人极为剽悍,没有汉人那么多礼仪,那么多约束,李世民的父亲唐高祖李渊的江山就是他打下来的,继位以后,对外开疆辟土,对内广纳良言,在位有良臣铮臣魏征,名相房玄龄、杜如晦,武将长孙无忌、尉迟敬德、程咬金等名垂青史的大臣,创下了“贞观之治”这个政治清明的世界,李世民无愧为中国历史罕见的一代明君,不过这种人在感情上肯定是过于强悍过于霸道,根本无视任何传统道德,故而唐初皇帝的感情世界就是一部乱伦史,唐太宗李世民杀兄娶嫂(相传,历史上著名的高阳公主就是李世民和他的大嫂所生),唐高宗李治娶父亲才人武媚娘为后(武媚娘即武则天,原为李世民的小老婆,列为才人),唐玄宗李隆基纳儿媳杨玉环为贵妃(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杨贵妃原为寿王妃,而寿王就是李隆基的儿子),加上武则天是中国五千年历史中唯一一位女皇,她在位之时必为提高女性地位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所以唐代社会风气最为开放,女子“性”福指数极高,唐朝贵族女子穿的衣服都是坦胸的,唐朝某些豪放女的开放程度,不逊于当代那些专搞一夜情的摩登女性。 到了北宋,宋太祖有感唐朝女子过于豪放,对以夫为纲的思想观念产生巨大冲击,威胁男性的统治地位,大力提倡贞操思想,方对社会女子有所约束,比如女子“缠足”就是始于北宋,北宋最著名的词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缠足不单显示了大男子主义的畸形审美观,也是约束妇女出外行走的有力证据——因其足已经畸形,走路不是很快,就少出门了,但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所以北宋初期的普通百姓还是比较自由的,女子出外行走成为常事。 至于婚姻上是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 其实就算在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也只限于富贵人家,普通老百姓多处于谋生温饱阶段,除非极个别的突出者,真正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的百姓并不太多,何况,沈梅清出生于深山,未受到太多的世俗影响,她的父母极为恩爱,父亲逝世后五年,母亲就因思念过度,染病身亡。所以她一直崇尚像父母那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对一夫一妻多妾制嗤之以鼻。她十五岁时遇到师父,师父是得道高僧,闲云野鹤般的神仙人物,晚年收沈梅清为关门弟子,见她聪慧可爱,精灵古怪,心情大悦,加之沈梅清天性纯真质朴,师父对她的人品非常放心,待她就像爷爷对亲孙女一样可亲,有时一老一少在山间玩耍,年过七十的师父或者嘻皮笑脸,或者哈哈大笑,跟老顽童无异,在这种情况下,沈梅清像山间的小树那样自由自在地健康地成长,所以沈梅清虽是宋朝人,却从未缠足,心灵更没有受到束缚,不像那个时代的女子束手束脚,低眉顺目。 沈梅清的人生比较平稳,让她痛心的是她的二妹,二妹为了这个家,嫁给花花公子为妾,偏偏花花公子又对二妹不好,所以沈梅清对花花公子印象恶劣到了极点,讨厌到了极点。 (注:古代的婚姻制度并非三妻六妾制,而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比如皇帝只有一个皇后,这个皇后就是正妻,即使贵妃长得千娇百媚,深受皇帝宠爱,即使贵妃的家族权势熏天,权倾朝野,充其量也只是皇帝的小老婆。皇帝想废后,扶妃为后,极为困难。几千年来的中国皇帝多得不可计数,能够真正废后的皇帝屈指可数。皇帝如此,大臣与百姓自也一样了,一般而言,古代的正妻逝世或被休,丈夫会另娶名门淑女,基本上不会从小妾中选择一人成为妻。妾想扶正为妻,比当代的副教授想升为正教授难上十倍、比现代的小三想转正为妻子难上百倍,无它,古代社会风气使然。即使生性旷达为人豪迈如大文豪苏东坡,也做不到将妾扶正为妻,举个简单例子,苏东坡有位患难与共的爱妾王朝云,朝云美丽聪明,兰心蕙质,如解语花,从十二岁就跟随东坡,常伴左右,深得东坡宠爱,在他最困难的时候,朝云一直陪伴在他身边,情深似海,但朝云终生为妾。东坡的第一位爱妻王弗去世后三年,娶王弗的堂妹王闰之为妻。王闰之去世后,东坡再未娶妻,不久他又一次遭贬,一直辗转到广东,钱财散尽,侍妾遣的遣走的走,唯有朝云,不离不弃,直至死去。朝云如此尽心服侍东坡,与他生死相依,可谓情深义重。何况王闰之已经去世,苏家无主母,照理说她应该转正为妻了,可她终其一生都是位侍妾。由此可知古代 “妻”的地位之高,远非“妾”能比拟的。不比当代,妻不如妾,小三想转正,以“爱情”的名义就可把“正妻”打倒,正妻如果没有婚前财产公证,没有夫妻的合法财产证明,离婚时可能一无所有的走开。呵呵,这些话与主题毫无关系,只是一时兴起在网上发表意见而已,如果不感兴趣,这章可跳过不看。o(n_n)o) 第七十章 花花公子,后会无期! 沈梅清坐在谢逸风的车子后座,身上系着谢逸风刚才给她的系的安全带,面对着谢逸风宽厚的肩膀与颀长的背影,她微微闭上眼睛,不去看他。 车内没人说话。只有优美的旋律在流淌。。 自从刘娜出现之后,沈梅清不再叽叽喳喳地问个没完没了,她先是一声不响地跟着谢逸风上轿车,之后静静地倾听音乐,表面上很安静,心里却在想如何逃出谢逸风的掌握。 她本来不想上车的,是被谢逸风拉上车。在上车前,她曾想过当街大嚷说他在逼迫她,但她脸皮薄,谢逸风今天又对她不错,刚才在电梯中的他的怀抱好温暖,这种事情她做不出来。何况谢逸风长得俊美非凡,满身名牌,脸上的笑容尤其迷人,看她的目光深情如海,只怕她当街大嚷也没人信她,她只有乖乖地跟他上车。 反正日子长得很,要逃还不容易? 车子开得非常慢,没多久停下来,谢逸风眉头微蹙:又是塞车。 沈梅清看看前面与后面的看不到头的汽车,再看看不远处的人行道,心里大乐:天助我也,逃跑的机会来了,嘻嘻。 她偷偷去拉车门,咦,怎么打不开? 她脸上露出一丝痛楚之色,抚着肚子,叫道:“我晕车……肚子好痛, 昨晚她初次搭车,曾经晕车,在地上大呕特呕,这次却不是晕车,车内放着她喜欢听的音乐,她又吃了晕车宁,根本就没事,但没事可以假装有事呀,嘻嘻! 果然谢逸风相信了,他迅速开了车窗,同时递给她一个话梅,说道:“清儿,吃个话梅,话梅可以止晕。”——难怪他相信,古代女子第一次搭车,不晕车才怪。 “话梅?”从来没听过话梅,不知话梅是什么玩艺儿,但想必应该跟止晕有关,不吃。沈梅清没有接过话梅,继续捂着肚子喘气道:“谢逸风,我受不了,我要吐了……快开……车门……” 她再一次试探,忽然打开车门。刚才可能操作失误,才打不开。 昨晚她不会开车门,曾看周玉华怎么开,今天立即依样葫芦画瓢,果然,车门开了。哈哈哈。 因为现在处于公路中,谢逸风只能坐在车上,她没有呕吐,而是朝对面的马路奔去。 谢逸风大惊:“清儿,你想干什么?快回来,” 沈梅清朝他做个鬼脸,拉长声音道:“谢逸风,对不起,我走啦。后会无期。” 谢逸风低吼:“清儿,快回来。现在有很多车。你又不懂得交通规则,危险。” 沈梅清根本没搭理他,她迅速狂奔。非常凑巧,那边的绿灯亮了,对面的车子停下,排成一排,她成功地走到人行道中。 谢逸风咬咬牙,跳下车子去追沈梅清,却见前面的车子开始慢慢推进,他若是停车,势必会影响后面的车子的速度。 但他不管了,一定得追回这个逃跑的小精灵,把她抓到车中。 沈梅清不是一般的女子,她是位从宋朝穿越而来的女子,在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亲人,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她身份的线索,当代高科技手段根本对她没用,如果她走丢了,茫茫人海,他如何寻觅她? 第七十一章 一梦醒来已是2008年 可惜他还是来迟一步,沈梅清已经奔到对面的人行道中。而他却被川流不息的车子挡住道路。根本过不了。 他眼睁睁地看着沈梅清在自己的视线中消失。 由于他离开车子,道路堵塞,此时后面的车子主人大为不满,鸣笛。 谢逸风只能回到车中,还是呈半塞车状态,他心情烦躁地等着车子一步步地推进。 终于不塞车了,谢逸风开车朝沈梅清逃走的方向奔去。 只是茫茫人海,芳踪全无,伊人何在? 这个小精灵,昨晚她逃走还情有可源,今天她居然敢在他眼皮底下溜走,她以为逃走了他就找不到她吗?以后找到她之后,看他如何收拾她。不把她整得服服帖帖的他就不姓谢。 谢逸风嘴角露出一丝高深莫测的微笑。 笑了一会,他的眉头又皱起来:清儿现在身无分文,怎么在这个社会生活?她又长得这么美丽,一旦……那真是不堪设想。 一定要找到她,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她! 沈梅清站在步行街上,好奇地望着面前的一切。 她昨晚与今早出门时,路上行人较少,而今到处都是人,人头攒动,人山人海,三五成群结伴而行的人,勾肩搭背连在一起的人,快步行走孤独的人。穿着清凉露着肚脐的人,这些人有着白皙光鲜的脸,疲惫的脸,精心打扮的脸,丑陋的脸,阳光灿烂的脸,晦暗的脸。穿得也奇形怪状,各种各样的服饰都有,精彩纷呈。无法想象,这个新奇的陌生世界怎么会有这么多人? 咦,前面高高悬挂状似电脑的黑色大长方体怎么又在播放大电影,不,跟昨晚看的电影不大相同,它反反复复地播着同一个场面:赈灾场面,在这个巨大的屏幕之中,沈梅清看到了有史以来最凄惨的场面,她看到了成千上万倒塌的房子,看到哭泣的人群,也看到最感人的场面,看到了穿着草绿衣服男人(解放军)奋战于震中第一线解救灾民的情景,看到了一位慈祥和蔼的老人含着眼泪向着无数群众招手,看到众相捐款的镜头,看到了妇女儿童眼中的泪花,看到那黑夜中点燃的一盏盏形成心字形的烛光…… 沈梅清不由得热泪盈眶。 与此同时,她记住了那个举世震惊的日子: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 2008年,这是什么年代?她明明记得自己所处的年代是:真宗皇帝大中祥符元年(即公元1008年) (注:中国古代是以帝王的年号来纪年的,还有就是天干地支,但是西方是以耶稣的诞辰作为公元元年来计年的,公元前公元后的,身为宋朝人的沈梅清对此自然一无所知)。 虽然不知道年代,从昨晚到今天经历那么多事,沈梅清也明白她现在处于一个跟自己以前截然不同的世界中。她十岁时,江南发生大水灾,饿俘千里,民不聊生,当时若非皇帝所派的钦差大臣是最为刚正的寇准寇大人亲自安抚灾民,只怕会激起民变。而今,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中,发生一起举世震惊的大地震,死亡与失踪人士已有八万余人,同样也有位官员在第一时间内亲临震区,但他不是寇准或者其它官员,而是位慈祥和蔼的老人。相信在这个世界中,老人应该是位高权重、人尽皆知的名官,可她竟然对他如此陌生。 第七十二章 冷云飞赈灾 她从神农架采药,摔下悬崖,竟然摔到陌生的2008年,所有一切都出乎她的想象力。 沈梅清按了按额头,怀疑自己在做梦。 做梦的人也会肚子饿吗?她现在就饿得咕咕叫了。 在一家写着“肯德基”的巨大橱窗上,可以看到烧得金黄灿烂的炸鸡腿炸薯条,让她垂涎三尺,店里人满为患,坐着的人还未吃完有后继者立在身旁等候。 哈哈哈,前面有一家快餐店,她疾奔而至,小店外面写着快餐一份六元,她摸了摸自己袋中周玉华给她十二块钱与一两白银,还好还好,可以吃饭。不知那一两白银是否有用? 快餐店并不大,里面用木板分成几个小阁,每阁都放一张长桌,两排长凳,凳子只能坐两人,现在正值下班,人满为患,幸好沈梅清进去时,刚刚有人吃完饭走了。 她坐在位子上,桌子上放着一张菜单,有位女孩过来问她要点什么,她点了一份六元快餐,之后好奇地看着面前架子上的电视。哇,这个黑箱子一样的东西,里面竟然有人在走动。 幸好从昨晚到现在,她已经见识了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对这个黑箱子般的东西播放出人像,不会大惊小怪了。 此时,电视画面上播放着赈灾场面,有对母子在唱歌,歌声好悲伤: 孩子,快抓紧妈妈的手 去天堂的路太黑了 妈妈怕你碰了头 快抓紧妈妈的手 让妈妈陪你走…… 不知不觉中,沈梅清泪流满面。 一曲终了,电视开始播放广告。 饭来了。沈梅清埋头吃饭,忽然她眼睛直直看着电视: 冷云飞,她在电视里面看到冷云飞。 冷云飞竟在地震灾区现场慰问灾民。 这是一组跟地震有关娱乐新闻,介绍了一系列赈灾明星,有位短发女子拿着话筒向大家介绍,说大明星冷云飞于五月十六号亲临灾区看望灾民,送去十二万瓶茶饮料和价值一百万元的食品的赈灾物资,并捐款五百万帮灾民重建家园。当然除了冷云飞之外,还有别的明星亲临现场,或者捐款捐物,沈梅清没有去记,她只是痴痴地看着电视中的冷云飞。 冷大哥瘦了,想必灾区生活极苦,他原本俊美的脸上略显憔悴之色,眼睛布满血丝。 不知不觉中,沈梅清的眼睛再次湿润。 冷大哥,昨夜他仗义出手相救,今天,又在电视中见他亲临灾区赈灾。 这就是冷云飞,她的好大哥。 冷大哥,好样的。清儿佩服你,崇拜你,更……喜欢你! 沈梅清心里热乎乎的。 她的脑中忽然掠过另一张与冷云飞不分轩轾的俊美脸庞:谢逸风。 这个花花公子在汶川大地震后干什么?他有没有捐款?他有没有像冷大哥那样亲临灾区?谢逸风会不会捐款沈梅清不敢打包票,他好像不是个小气的男人,但她觉得他应该不会去地震现场进行赈灾活动,他这么花心,也许那时正跟某个女人在床上翻云覆雨呢。 第七十三章 什么,宋朝距今已有一千多年? 谢逸风,怎能跟她的冷大哥比较,完全是两种境界的人! 她的初吻竟然被这种男人夺走,讨厌! 如果今天是冷大哥吻她…… 沈梅清的脸又红了。 吃完饭,沈梅清走出快餐店, 前面大型商场门前广场,人一层一层围得水泄不通,这个知名商场联合红十字会,正在进行赈灾捐款活动。沈梅清看着那个红色的捐款箱,摸了摸口袋。她只有六块钱。扣去搭车的两块,就是四块钱。何况她现在位置不明,她又是初来乍到,能不能找到“新安古城”的站名,都是未知数,如果搭错车,那四块钱就是回家的救命钱了。 唉,她叹口气,就算她想捐款,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她眼前一亮,就在不远处,有家首饰店。玻璃柜台内摆满各种黄金制品。沈梅清摸了摸袋中的一两碎银,心里大乐,既然黄金在这个世界可以使用,那么她的一两银子也可以换成钱,只要换到钱,就可以捐款了。 她走进去,哇,里面好多金银翡翠,金耳环金项链金手镯金元宝金光闪闪,翡翠戒指翡翠手镯翡翠十二生肖吊坠晶莹剔透。黄金每克二百一十五元,一对翡翠手镯标价高达一万二千元。 她对微笑的柜台小姐问道:“你好,请问宋朝的一两白银能换多少钱。” 此处为异域,民风与宋朝毫不相同,所以她加上“宋朝”二字。 柜台小姐一愣,脸色微红,说:“这个……我不是很清楚,大约是一百多块钱吧?” “不是。”她旁边一位中年男子说:“金银玉器越古老越值钱。这位小妹说的宋朝年代久远,宋朝的一两白银,现在值三百元。对了,小妹,你有宋朝的白银?”中年男子微笑地看着面前的美丽的少女。 像沈梅清这种美丽的女子,会让任何人都眼前一亮的,所以他乐意效劳。 “是的,我只有一两白银。”沈梅清本来很开心的,哈哈,她有三百元了,但她很快想到一件事,紧张地说:“叔叔,你刚才说宋朝年代久远,那……那它离现在究竟有多少年?” “从宋太祖开国到现在,约有一千多年历史。” “什么,一千多年?你说的是真的?”沈梅清脑中一片空白,她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她从神农架的山崖上掉下来,竟然掉到一千年后的海滩上? “当然是真的。”中年男子道:“小妹妹,历史书上写得一清二楚,你可以去翻书。”如今的女孩子,喜欢吃喝玩乐,对历史感兴趣的不多,不知道宋朝距现代多少年,不足为奇,真的不足为奇。呵呵。“不……不……”沈梅清脸色变得惨白如纸,她按了按额头,面对着这做梦也想不到的巨大冲击,除了说“不”,她已经没有别的语言。 刹那间,沈梅清的脑袋痛得厉害,好像要裂开似的,她捂住头,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下狂奔出门。 第七十四章 泪流满面的大宋少女 沈梅清呆呆地站在步行街上,迷惘地看着面前的人流。 她不相信,她到现在都不敢相信自己会从大宋朝跨越到一千年后,可事实就摆在眼前。 这个世界与她以前的世界毫不相同,电影,电视,电脑,电灯,手机,抽水马桶,所有的东西都那么方便快捷,她“家乡”哪里有这么方便? 她从神农架采药,失足落崖,竟然掉到一千年后的沙滩上,世界上最荒谬的事情真的发生在她的身上。 她刚才还兴高采烈地走在阳光的大街上,用好奇的目光观察着四周的人群,现在她的心灵走到另一面,面对着人来人往,欢声笑语,她却好像置身于荒漠之中,周围没有一点人声,没有一点安慰,只有她一个人,面对着无穷无尽荒凉,无穷无尽的寂寞! 可笑,她从昨晚到现在都在挂念着生病的弟弟,一直想去神农架采药,现在不行了,她无缘无故来到一千年后,就算她有办法救弟弟,又有什么办法回到一千年前? 在一千年前那个世界,弟弟得了怪病,即使凌若风大哥帮她采回灵芝,如果没有神奇的针炙术,没有合适的药方,各种药材又搭配不当,弟弟仍然可能死掉。除了她,还有谁能够救弟弟?还有谁? 弟弟在等死,她这个长姐,明明有办法救他,却束手无策。 如今是在一千年后,她的所有亲人都不在了,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中,她找不到一个与她同时代的人,她孤独得就像荒野中的一棵老树,身边所有的树都消失无踪,只有她这棵孤独的老树,面对一千年的清风明月。 整个世界,只有她一个人,一个人! 沈梅清泪流满面。 孤独,可怕的孤独,虽然她前见古人,后见来者,却比“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还要孤独! 谁能理解她的孤独?她好想扑在一个人的怀中痛痛快快地哭一场,可她能找谁?沈梅清脑中忽然掠过一个颀长优雅的躯体:谢逸风!谢逸风是唯一知道她从一千年前来的人物,但他当时没有告诉她这个事实,他只叮嘱她不要将这件事告诉给别人,他为何要这样做?他是为了不让她伤心,还是别有用心? 现在她离开谢逸风,一个人孤独地走在大街上,不顾路人诧异的目光,泪水狂洒。 哭了不知多久,沈梅清抬起头来,朝着灿烂的阳光,努力给自己一个微笑: 沈梅清,既然来到这个新世界,就要好好地生活,你有手有脚有脑子还懂医术,还怕在这里混不下饭吃吗? 你的同时代人,永远也不会了解一千年后是什么样子的,你有这个机会,不应该庆幸吗? 她想笑,但她根本笑不出来,一想到生命垂危的弟弟与婚姻不幸的妹妹,她就如同针刺一般。 在一千年前,她有弟妹,在一千年后,她有家吗? 有吗?周玉华给她一个家,但并不真正属于她,这个家是属于那个叫“庄晓青”女孩的家。她只不过是冒名窃取别人的“家”而已。 庄晓青已经失踪八天,如果晓青妹妹处于极度危险之中,天天都在盼望父母出现,可她母亲又以为找回女儿,不再用心找庄晓青,那庄晓青该怎么办?是啊,她冒认别人的女儿,置周玉华真正的女儿于何地? 如今庄晓青生死未卜,她沈梅清怎能为了自己,自私地去当别人的女儿? 她不能这么做,就算她穷困潦倒,身无分文,也应该告诉周玉华这个现实:她并不是庄晓青。 第七十五章 晓青懂得中医? 沈梅清走到车站,找到“新安古城”的站名,搭车回家。 下车后,又经过那道写着“新安古城”牌坊,踩着青石小巷,缓缓地走着,四周缺乏秩序,人声嘈杂,处处可听到小贩的叫卖声。但她感到很亲切,因为这里有点像她一千年前的“家乡”。 很奇怪,在一千年后繁华的城市,还留着一个如此古老的地方,听周玉华说这是明朝的建筑,明朝,应该是宋朝以后的朝代吧? 爬上楼梯,走到周玉华的家门口,沈梅清敲门。周玉华现在还在帝华酒店上班,庄德明却在家里。 没人回应,再敲,还是如此。 沈梅清失望地回头,当她想要离开时,门内传来庄德明的喘息声:“谁啊?” “是我”沈梅清迟疑了一会道:“我是清儿。” 过了好一会,门才打开,当沈梅清走进屋时,只见:庄德明捂着肝部,脸色腊黄,汗珠滚滚而下。怪不得刚才他没开门,原来他已经痛得走不动了。 “晓青……”庄德明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爹,你病了。”沈梅清声音哽咽,她奔到庄德明的面前。出于当医生的惯性,她马上去抓他的手腕。 庄德明道:“晓青……你……在干什么?” “不要动,我在号脉。”沈梅清道。 庄德明虽然痛极,汗出如浆,也惊得呆了,号脉?晓青几时懂得中医?这是他的女儿吗?他想挣扎,只是不知何故,女儿的澄澈的眼神让他定下心来,他没有再动。 号完脉,沈梅清脸色凝重:庄德明的病,比她想象中还要严重。 “爹,我去拿金针。”幸好她还有一包金针,可以进行针炙疗法。 “金针?”庄德明瞪大眼睛:这个时候她不急着送他到医院,还去想什么“金针”? “是啊,我想用针帮你治病。” “晓青,别想什么金针,家里……没药了,快……送爸爸到医院。”庄德明吃力地说,以为她神经有问题。 “医院在哪儿?”沈梅清急道:“我这就送你去。”说真心话,面对庄德明如此严重的病势,在没有药物的情况下,她对自己的针炙疗法没有多大把握,若是暂时稳住他的病情倒也罢了,若是治不好,她以后怎么面对周玉华? 所以把他送到医院更为妥当,一千年后的医术应该突飞猛进吧? 庄德明内心叹息不已:玉华说女儿什么忘了,就如同婴儿一般,果然是真的,她不单忘了自己的姓名,也忘了最起码的生活习惯,比如昨晚她就去闯红灯,现在她又连医院在哪儿都不知道,他怎么放心让晓青送他到医院,如果他半路痛得晕死过去,没有指明方向,晓青只怕连医院的门都找不到。他重重地喘气:“要不……等你妈回来,我……刚才打电话给她,她……她就要回来了。” 只是他能等周玉华回来吗?肝部痛如刀绞,痛得好像要把他生生撕裂。 眼见庄德明豆大的汗珠流下来,脸部因剧痛而变形。沈梅清心里缩成一团。庄德明的病势如此严重,若不及时治疗,只怕还没等周玉华回来,他的命都可能没了。 她身为医生,怎能眼睁睁地看着病人受苦? 更何况病人是玉华妈妈的丈夫! 第七十六章 你从海边领回一位女神医 她奔到室内,从抽屉中取出金针——昨晚她洗澡后,曾用水一根根地洗好金针,再把那包金针细心地包好,现放在抽屉的木盒子中。 沈梅清奔回大厅,对痛得打滚的庄德明道:“我给你治病?” “晓青,你别说笑了,你从来没有学医,怎会治病?”庄德明睁大眼睛。 “我就是一个医生。”面对着庄德明不可置信的目光,沈梅清忽然声音坚定地说:“庄伯伯,我真的是医生,我曾经救了不少人,你要相信我,玉华妈妈对我这么好,我不会害你的。现在根本就没药,就让我用金针来治你的病,好吗?你的病不能拖下去了,真的不能了。再拖下去我怕……” 说到这儿,沈梅清声音哽咽,眼眶含着泪花。 “玉华妈妈?你叫你妈做玉华妈妈?” “是的,庄伯伯,我……不是你的亲生女儿,我很小就……学医了。我的亲爹和师父,都是医生。”沈梅清垂下头:“对不起……我不应该骗你和玉华妈妈。” 沈梅清澄澈双眼中的泪花,奇迹般的安抚了庄德明原本狂躁的心:看来这个女孩确实不是晓青,那她昨晚为何要承认她是晓青呢?他该相信她吗?也许应该相信她,有着一双如此澄澈明亮眼睛的女孩,怎会害人?她又凭什么害他?他只不过是个普通的百姓。何况他现在痛得无法忍受,再也不能拖下去了,再拖下去,只怕没等周玉华回来他就会痛得挂掉。 “好吧,你试试看。”庄德明疲惫地说。 沈梅清扶庄德明入房,让他平躺在床上,然后准备好消毒的棉球,将金针炙热之后,对准庄德明的穴道,稳稳地扎下去…… 周玉华请假后急匆匆地搭着计程车回家,当她走入房间时,眼前的情景把她吓得目瞪口呆。 只见庄德明赤着上半身,下半身只穿一条内裤,就这样直挺挺地躺在床上,身体竟然扎了几根针,也许因为丈夫疼痛难忍,他的额头上渗出汗水(其实是庄德明太紧张才汗水涔涔),此时沈梅清手里还拿着一根针,又想往庄德明刺下。 “晓青,你想干什么?就算你再恨他,他也是你爸爸啊!”周玉华泪流满面,她因为过于紧张,声音都尖锐起来。 周玉华朝沈梅清扑过去。 沈梅清手一颤,手中的金针差点失去方向,幸好她长期扎针,手法奇准,又练过两年武功,定力较高,这根针没有扎错位置。 刚扎下去,她就被周玉华推倒在地上。 庄德明低声道:“玉华,别动,她在用金针给我治病。” “给你治病?”周玉华吃惊道:“晓青也会治病?” “她……她不是晓青,她是医生。”庄德明努力地朝周玉华绽开安慰性的微笑:“玉华,你从外面领来一个好女孩,她医术相当高明,刚才我痛得半死……现在好多了。” 听到这句话,沈梅清眼睛发亮,甜甜一笑,庄德明的病势实在太严重,她虽然自认医术不错,依然不敢抱太大的期待,现在被他这么一说,顿时信心备增。 她不是我女儿?那她是谁?周玉华没有问话,她知道这个时候不适合问话。她只有静静地站在房间中,呆呆地看着面前的一切: 第七十七章 金针渡穴 正值午间,外面阳光灿烂,天空澄蓝如洗,丝丝白云如羽毛轻卷,屋内光明澄澈,温馨异常,一位穿着天蓝色裙子酷似女儿的美丽少女坐在床边给丈夫治病,只见她白皙的脸蛋美丽无比,额头泛着淡淡的汗光,拿起一根根发亮的金针,朝着庄德明的身体稳稳地扎下。这个女孩昨晚什么都不懂,粉嫩的小嘴问个没完没了,就像三岁小女孩一样可爱,现在给丈夫治病时却好像变成另外一个人,乌黑的双眸专注无比,持针的小手未有一丝颤抖。手势熟练,扎针又稳又准。 神奇的女孩,她究竟是什么人? 给庄德明扎了二十四根针后,沈梅清见他病势渐渐得到控制,终于停下来,擦擦额头上沁出的微汗,长长地舒一口气。 初次给一千年后的重症病人治病,还真的有点紧张呵。 此时周玉华走到庄德明身边,柔声问:“德明,感觉好点吗?” “好多了。”庄德明感激地朝沈梅清道:“小姑娘,你的针炙疗法太高明了,我看你可以当医院的一级医生。” 是啊,他生病三年,因为家贫而不敢长期住院,除非痛得无法忍受才会去医院,而医生给他开药方,医疗效果像沈梅清这么好的,还从来没有过。 庄德明认可自己的医术,沈梅清很开心,可见到庄德明满脸病容,她又深为难过:“庄伯伯,我刚才看你的病状,你患病应该有三年?怎么不去医院治疗呢?这病拖得太久可不行。会对生命有危险。” “现在的医疗费用这么贵,我们又没有医疗保险,怎么敢去住院?” 说完后庄德明长叹一口气:这年头医疗费用水涨船高,穷人哪有钱治病啊?能拖就拖,实在不能拖才跑去医院,但那时可能就无药可医了,只能等死。 沈梅清听后凄然,她的娘亲,不是因为家贫而不敢找大夫治病,病情加重,无药可医,最后得痨病咯血而死吗?没想到庄德明也差不多一样。 看来在任何年代,穷人的生命都无法得到保障。一千年前如此,一千年后还是如此。 只恨她那时医术太差,对娘亲的病束手无策。若是师父早一年出现,也许娘亲就可以活下来。可惜像师父这样有医德的得道高僧并不多。 自从她学医出道后,她就发誓要像师父那样当一名有医德的大夫,所以她为穷人治病时,收的诊金极少。当然为有钱人治病,她就不会如此,该收的就收,绝不能短半分。 “庄伯伯,既然医院收费那高,你就不要去医院了。”沈梅清道:“如果你相信我的医术,让我给你治病,好吗?”“当然好了。”庄德明激动万分:“你的医术这么高明,我相信你。” 周玉华奔到沈梅清身边,颤声说:“你说的都是真的?” 沈梅清微微一笑:“当然是真的,大娘,你昨晚对我这么好,庄伯伯是你丈夫,我一定会帮他治病。庄伯伯的病势严重,我今天虽然控制住他的病情,实际上他还需要长久治疗,今早我们去同仁堂买晕车宁时,发现那里的药物品种繁多,相当齐全,只要你有钱买药,庄伯伯治病的药源不缺。” 第七十八章 终于有妈妈了 说到这儿,她神情有些凝重:“玉华妈妈,我只能说我会尽力而为,至于能不能治好庄伯伯的病,我不敢打包票。” “我知道,我知道。”周玉华眼中泛着泪花:“你肯给德明治病就好。谢谢你,真的谢谢你。”没想到,她从海滨商场电影台上领来的小姑娘,竟然是个医生,老天有眼,老天有眼啊! “不用谢。大娘,如果不是你把我领回家,我都成为露宿街头的流浪儿了。”沈梅清看着周玉华,脸色忽然一红,不好意思地垂下头:“昨晚我骗你说我是你女儿,你会不会怪我?” “我感谢你都来不及,怎么会怪你呢?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你的家乡在哪儿?怎么……怎么会到这里?”确实,昨晚沈梅清的言行举止太古怪了。 “我叫沈梅清。”沈梅清迟疑着说:“我……以前住在深山,这次是第一次来到s市,什么都不懂,很多地方都需要你们夫妇教导。” 还是不要把自己穿越之事告诉给周玉华听,免得他们吓倒。 “会的,会的,只要我们知道的事,全都会告诉你。”周玉华相信沈梅清说的是实话,从昨晚到现在,沈梅清对现实生活的一无所知表露无遗,难道她父母从来没有教她,她不由问道:“你……说你住在深山里,那你家里还有什么人?” “我家里的人都不在这个世界了。”说完这句话,沈梅清声音哽咽,是啊,她本来有弟弟妹妹的,现在无缘无故来到一千年后,家里人只怕连坟墓都消失无踪了。 “家里的人全都没了?清儿,如果你不介意我家穷,可否愿意做我的女儿?”周玉华道。昨晚沈梅清叫她妈妈,证明这个神奇的女孩肯当她的女儿,她这个要求应该不过份。 “我愿意当你的女儿。”沈梅清眼中含着泪花,朝周玉华道:“妈妈。” “梅清。”周玉华张开双臂,把沈梅清抱在怀中。 看着面前这张酷似女儿的脸,周玉华又想起女儿,泪水滚滚而下。这女孩不是她的女儿庄晓青,那真正的晓青在哪里? “晓青妹妹已经失踪八天,我们以后去一起找她吧?”沈梅清好像了解周玉华心思一样,说出这句话。 “梅清,我的好女儿!”周玉华感动地看着沈梅清。 过了一小时,沈梅清把扎在庄德明身上二十四金针一一拔出来,小心翼翼地洗好包好,放在木盒中。 昨晚她很晚才睡,今天又这么早起床,她感到有点困,便躺在床上休息,没多久就睡着了。睡得很踏实。 她突然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身边没有一个亲人,彷徨无助得好像荒原中的一只受伤的小白兔,感到特别绝望,当她发现自己有能力医治庄德明的病时,心里顿时轻松起来。 在这个世界上她已经找到自己的人生位置。 她并不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没用的女孩。她还可以悬壶救人呀! 第七十九章 初入人世 自此一个月,沈梅清住在庄家,她曾与周玉华四处寻找庄晓青,但庄晓青消失于茫茫人海之中,音讯全无,周玉华伤心欲绝,沈梅清充当起女儿的角色,安慰这个母亲。 在邻居眼中沈梅清是庄晓青失踪多年的孪生姐姐,周玉华和人介绍也是这么说的。至于一位姓沈一位姓庄,一般人都不会管这么多事,所以他们认为沈梅清叫庄梅清。 其实大部分没有询问周玉华女儿的都市人,以为沈梅清就是庄晓青。 沈梅清依照庄德明的病况进行针对性治疗,除了必要的针炙法之外,她还自己开药方到附近的同仁堂买药,之后自己掌握火候温火炖药。 除了给庄德明治病之外,沈梅清利用这段时间,学会日常生活操作方式,认真学习现代知识,熟悉当代社会,试图融入这个世界中,成为当代人。由于她那天在帝华酒店亲眼目睹电脑上网的神奇,想把那一两白银换成三百块钱后,去电脑班培训,但不知往何处兑换,便走到那家告诉她宋朝距今千年的首饰店询问,刚好那个经理也在,见到一位美少女来换钱,二话不说就掏出三百元,兑换沈梅清的白银。其实宋朝的一两白银没有什么收藏价值,但中年人看在沈梅清是美少女的份上,心甘情愿地掏出钱,把那两白银当成宝物一样珍藏。 拿了三百元,沈梅清欣喜若狂,很快到附近的一家电脑培训班学习电脑。虽然她对电脑一无所知,也不懂得简体字与拼音,但她天资聪颖,而且好学多思,很快就学会了打字,上网。 网上的世界让她眼界大开。她最先查自己以前是处于什么年代,距今多少年,首饰店的那个中年人说的话是不是对的?这是她最关心的事情,当她在网上得知她确实已经穿越千年时,呆呆地坐在电脑椅前,几乎失去意识。 过了良久,她才回过神来。唉,既来之,则安之了。 她慢慢恢复理智,喜欢当医生的她在网上搜索医学内容时,古今中外浩澣如海的医学书籍让她目不暇接,惊叹不已,不过当她浏览这些书籍内容时,发现里面理论过多,实际操作太少,没有超越师父教她的水平,她约略看看,便抛之一边。好在她后来搜到一本叫做《本草纲目》的医书,此书为明朝李时珍所作,让她爱不释手,为此她还跑到书店去找书,因书价太贵而作罢。当然,她对中草药极为熟悉,倒也不感到遗憾。 半个月后她在网上娱乐头条中看到冷云飞的新闻,记者详细介绍冷云飞在四川赈灾的过程,沈梅清看得热泪盈眶,只恨自己身无分文,无法对灾民有所帮助。 冷云飞是大明星,要了解他极容易,沈梅清很快就从网上知道冷云飞的部分历史。曾有记者以简约的笔法介绍过冷云飞的人生: 第八十章 天皇巨星冷云飞(修改) 冷云飞,出生于日本,自幼父母双亡,二十岁回国,他武功极高,只是为人低调,多年来一直默默无闻。在二十六岁时,一个极其偶然的机会,他救了香港知名武侠导演杜峰一命,杜峰见他武功高强,长相俊美,与他即将拍摄的电影中男主角的气质几乎一模一样,他慧眼识英才,力排重议,让冷云飞在《剑神》饰演男主角,杜峰目光果然了得,将从未拍过电影的冷云飞打造成才,去年《剑神》横空出世,冷云飞所饰演的主角感动全国人,《剑神》不单在国内引起全民观影狂潮,还在纳飞国际电影节获奖,冷云飞被评为最佳男主角奖,成为捧回金椰树奖杯的中国第一人,自此他成为举世皆知的大明星。 最近冷云飞在网上人气极高,他甚至被网友评为感动中国的十大侯选人之一,有位网友就列出三大理由: 一、冷云飞是第一批到达灾区的明星志愿者,那时灾区满目疮痍,极有可能发生瘟疫,冷云飞身体力行,让人感动。 二、冷云飞出生日本,二十岁才回中国,完全可以加入日本籍,可他一直保留中国国籍,没有像某些明星,刚刚出名就抛弃中国国籍,成为外国公民。 三、冷云飞身材颀长,长相俊美,演艺极佳,去年在纳飞国际电影节评为最佳男主角奖,是捧回金椰树奖杯的中国第一人,却为人低调,从未与女星或者圈外人士传过绯闻,在大陆,香港,台湾,日本都享有极高的人气。 沈梅清痴痴地看着网上冷云飞那张俊美的脸,在为冷云飞欢喜与自豪的同时,一种无以名状的怅然之感油然而生:没想到,冷大哥这么出名! 记得那晚她初来这个世间,就被人骂脑子有问题,当时还有人提到了杨丽娟,让她莫明其妙,既然网络如此方便,何不查查杨丽娟是什么人,一查之下,方知杨丽娟也是个风云人物,她是甘肃省一位长相平凡的少女,十六岁暗恋一位叫刘德华的口啤极好的天皇巨星,自此迷恋上刘德华,天天魂不守舍,从十六岁一直到二十八岁,没有读书,没有工作,靠老爹养活,为了见刘德华,杨家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最后杨老爹还为此而自杀。那时在网上铺天盖地的都是对杨丽娟的责备,斥骂,嘲讽,说她脑子有问题,也不看看自己长得怎么丑样,还敢去缠着人家天皇巨星,又害得老爹自杀,简直不孝之极,当然也有同情杨丽娟的网友,说她用情专一,值得同情,不过极少。 明星,她以前不知道明星是什么意思,现在才知道明星高高在上,万人嘱目。普通百姓只可当他的追随者,喜欢他,就花钱看他的表演,去给他捧场,送花,但不能真正地爱上他,因为迷到极处,不单会成为杨丽娟第二,还可能会自杀。 冷大哥是当红大明星,喜欢他的人遍及亚洲,她沈梅清只是普通的小百姓,以后她叫他一声大哥,恐怕都很难了。 冷大哥是天上的那颗灿烂的明星,就让她默默地喜欢他,仰视他吧! 能这样默默地喜欢一个男人,何尝不也是一种幸福? 第八十一章 在同仁堂当店员 半个月后,电脑培训结束。庄家一贫如洗,沈梅清当然不好意思眼睁睁地看着周玉华一个人支撑这个家,所以当她学会打字后,开始找工作。 她艺高人胆大,竟跑去当地的中医院自荐,当然无功而返。之后又跑了好几个地方,都是如此,自此沈梅清知道在这个崇尚学历的年代,没有半张文凭的她,几乎寸步难行。 刚好同仁堂一位柜台店员辞职,沈梅清大大方方地去柜台询问冯经理是否要招收新的店员,那位年近四十的经理含笑看着她,没有半点犹豫就同意她上班。 为了给庄德明治病,沈梅清时常往药店跑,不单柜台店员对她很熟悉,连同仁堂的冯经理都记住这位少女的美丽容颜。 虽说药店是企业,重视经营而不太重视医术,与医院性质大为不同,但作为驰名中外的百年药店同仁堂分店的经理,没有名牌医科大学药学系的毕业证书,也确实不敢应聘这个职位,而今却有一位只有十七八岁的少女常常拿着药方到药店买药,有一次她还与他侃侃而谈,这个少女对中医药学比他还要熟悉,不能不让他刮目相看。 如今这个美丽的少女竟来应聘小小的柜台店员,他求之不得,焉能不答应? 沈梅清也很开心,她对这个世界的金钱没有多大的概念,心想只要能有工作就好。何况在同仁堂中,她可以每天接触自己熟悉的药品,不由得心花怒放。 自此s市同仁堂分店柜台边出现一位十八岁少女,每天朝着来往的客人绽开甜美的笑容。因她长相美丽,笑容甜美,有时还会给前来买药的客人诊治病情,同仁堂这家分店的生意越来越好。 沈梅清上班后,请求经理将药品批发价卖给庄德明治病,经理本来就欣赏她,见她如此孝顺,更加喜欢,欣然同意。 自此,贫困交加的庄德明又省了一大笔钱。 周玉华得知这件事后,眼睛湿润,沈梅清住在她贫寒如洗的家中给庄德明治病,不收分文。本来只有买药费用,如今连药费都减了不少,她何其幸运,竟在海边领来一位如此善良的女孩! “再见,阿姨。”沈梅清站在柜台边,脸上带着甜美的笑容,对着离开的中年妇女道。 冯经理愉快地看着面前的一幕,自从沈梅清到同仁堂上班之后,每天都开开心心地上班下班,因她长相美丽动人,笑容甜美可爱,有时她还会给前来买药的顾客看病,大家经过口耳相传,天天都有人来买药,这里的生意明显比以前要好得多。 经过一星期的观察,冯经理越来越觉得沈梅清不是普通女子,她不单服务周到,有时还会主动给前来买药的患者开药方,开的药方简单实用,效果彰显,让冯经理大为折服,他知道,像她这种女子,在中医院做主治医生都绰绰有余,当店员实是大材小用,不过话又说回来,她年纪轻轻,没有医学文凭,如果不是同仁堂,又有谁知道沈梅清不单是药店店员,还是位医生呢?这么看来,他还是伯乐呢,呵呵。冯经理心情特别舒畅。 转眼间到了中午,冯经理有事出去,沈梅清与同事小瑶一块吃午餐。 小瑶与沈梅清同岁,高中毕业,和沈梅清一样,她也是位爱说爱笑的美丽女孩,两人很快就成为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第八十二章 愿意被谢总裁吃干抹净 此时小瑶的眼睛无意间瞄向冯经理刚才放在桌上的报纸,忽然“啊”的一声,拿起报纸道:“梅清,你看,今天有人在报纸上用一版的页面来找人呢?” “唔……”沈梅清口里还含着饭,含糊地说。 “哇,这个奔跑的女孩怎么穿着汉服,在月光下就像仙子一样,好漂亮呵!只可惜看不清脸。”小瑶惊叹不已,面露羡慕之色:“我以后也要穿汉服,走在大路上一定很美。” “在月光下穿汉服的女孩?”沈梅清大吃一惊:不会是她吧? 还没等她探过头去看报纸,小瑶又惊呼一声:“梅清,快来看,谢逸风找人呢!是谢逸风耶!” “谢逸风……”沈梅清连忙靠近小瑶面前一起看报纸。 这一看让她惊得呆了。 整张报纸只有一幅画与一行字: 月光下有位少女奔跑在沙滩上,她长发飘飘,衣袂飘飘,恍若天仙。 虽然画面只是显示她的侧影,沈梅清都一眼可以断定,这个女孩就是她。 这幅素描画得极为传神,将她的神采风度全都画出来了,这是谢逸风画的吗?他会为她绘画? 报纸右角简简单单地写着一行字:海边小仙女,你在哪里? 这几个字写得龙飞凤舞,颇有气势,不知道是不是谢逸风亲手书写。如果是他写的,看来这家伙的书法挺不赖。 沈梅清愣愣地看着面前的报纸,一股暖意涌上心头,她做梦也想不到,谢逸风这个花花公子会如此浪漫多情,居然买了整个报纸版面来寻找他,他真的出得了大手笔呵! 只可惜他找的人是她沈梅清,她知道这个花花公子的禀性,才不会因为感动而自投罗网呢。 “这个穿汉服的女孩好幸福呵,让谢逸风用整个报纸版面来找她,我如果是她,会高兴得死掉。”小瑶激动万分,几乎手舞足蹈了。 “你高兴得死掉?”沈梅清见小瑶一脸花痴样,好心地提醒她:“听说谢逸风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你不会被他吃干抹净就是好事啦。” 小瑶是个言情小说迷,有时冯经理不在店中,药店又没人买药时,她就会偷偷地看言情小说,她还借给沈梅清几本言情小说,都是写总裁啊,穿越啊,皇帝皇后,王爷王妃什么的,沈梅清下班后回到家里闲着没事做便去看小说,第一次看这类书,倒也看得津津有味,昨晚她刚好在一本言情小说的简介中看到 ‘吃干抹净’这个她以前压根儿也不想到的词语,所以会脱口而出。 小瑶脸泛桃花:“吃干抹净?别的男人肯定不行啦,可是被谢逸风吃干抹静,我愿意呀。” “你愿意?”沈梅清刚吃完饭,正在喝茶,蓦地听到小瑶这句话,瞪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扑噗一笑,茶水都喷出来,幸好她迅速转头,没有喷到小瑶身上。 天,这年头的少女真大胆,公开说愿意被英俊多金的总裁非礼轻薄。 怪不得那晚她会在海边亲眼目睹谢逸风跟女人行周公之礼。 第八十三章 两位极品男人 “是啊,我愿意。”小瑶笑道:“梅清,你好怪哟,这有什么好笑的呢!谢逸风长得帅,又这么有钱,只要是女人都会喜欢他的。” “你那么喜欢他,那就办法嫁给他吧!”沈梅清擦擦嘴,单手托着腮,好整以暇地瞧着她一脸激动的表情。 “我是想嫁给他,”小瑶有点懊悔地道:“只可惜他曾对外宣言,他不想结婚”她忽然眼睛一亮:“不过当他情妇也不错嘛。” 见沈梅清咯咯地笑,小瑶娇嗔道: “梅清,你以为做谢逸风的情妇很容易?你知道现在有多少女人想当他的情妇吗?他可是谢氏集团的总裁耶,今年才二十八岁,身高一米八六,至于长相嘛,今年我在电视中看到他,那真是帅呆了,我还没看过这么帅的男人。” “谢逸风上过电视?”奇怪,谢逸风又不是明星,怎么会上电视?是不是有人采访他? 小瑶朝沈梅清很不淑女地翻了翻白眼:“梅清,我发现你懂得好少呵,连谢逸风上电视都不知道,这次汶川大地震,谢氏集团捐款一千万,后来又追加一千万,电视记者都采访他了,你想想,这么年轻,这么有钱,长得这么帅又这么有爱心的企业家,哪个女人会不喜欢呵,我相信全中国的女人都喜欢他。” 谢逸风捐款二千万?沈梅清呆了。 其实,她对谢逸风捐款根本不感到奇怪,他不像是个小气的男人,她只是不喜欢他对待女人的态度,那晚他在她面前上一堂生动的生理课,之后就把那个和他发生关系的女人撇在海边,第二天还敢死皮赖脸地缠着她,这种男人太花心,不要也罢。 见沈梅清在发呆,小瑶道:“梅清,你听了我的话,是不是也对谢逸风心动啦?我想你应该没看到他真人,所以对他没感觉,那晚我在电视中看到他,不知道有多迷人,许多大明星都被他比下去了。” 如果她知道面前的这位沈梅清就是谢逸风要找的女人,只怕会马上脱口而出:哇噻,你太厉害了!连谢逸风这种有钱又长得这么帅的男人都爱上你,梅清,你还呆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点去找他? “大明星?”沈梅清忍不住问道:“冷大……明星冷云飞会比不上谢逸风吗?”她脸色微红,她差点称冷云飞做冷大哥了。 “冷云飞?”小瑶眼睛发光:“他当然可以和谢逸风有得一比啦,我最喜欢的明星就是冷云飞,他长得好帅,他在《剑神》中的扮相可以迷倒天下女人,他人又这么好,这次地震他是第一批亲临震区的明星,当时我听到这个消息后不知道有多感动。这两个男人都是人间的极品男人,都是万人迷,你说有哪个女人会不喜欢他们?对了,梅清,你对谢逸风爱理不理的,却主动和我谈到冷云飞,你也是冷云飞的粉丝?喜欢冷云飞?” 喜欢言情小说的小瑶动不动就把“极品”挂在口中。 “我……”沈梅清脸色微红。 小瑶扑噗一笑:“梅清,我发现你很容易害羞,喜欢冷云飞就主动说出来,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冷云飞的粉丝遍及整个亚洲,如果个个都像你这样,心里喜欢,嘴巴却不说出来,他还有人气吗?对了,我前两天在qq上听人说,一星期后冷云飞在时代广场进行义演,我们一块到时代广场看冷云飞,好不好?” “当然好啦。”沈梅清喜形于色。 之后两个少女嘻嘻哈哈地计划着七天后去时代广场看冷云飞时,要做什么准备。比如穿什么衣服,搭哪路公车之类的。 第八十四章 无钱交房租 晚上,沈梅清在房中怔怔出神,三天后她就要去看冷云飞了,万众嘱目的他能在人潮中看到她吗?还愿意当她的冷大哥吗?其实她知道很难的,那么多人喜欢冷云飞,场面肯定很热闹,他怎么可能在人海中发现她?所有的一切也许全都只是她的一厢情愿。唉,想这么多作甚,只要他能看到他,她就心满意足了。 周玉华没上晚班,在客厅中做手工活,庄德明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好像睡着了。 此时外面传来敲门声。 周玉华去开门。 房东又来讨房租。一星期前他来讨过房租,周玉华那时不够钱,请求他暂缓几天,这不,他又来了。 周玉华垂着头:“真的不好意思,我……我的钱还是不够。你能不能再给我几天时间?” “以前每次都是你最晚交房租。”房东悻悻地说:“现在又没钱,你究竟要拖到几时?如果你真的没钱,干脆搬出去算了。” 周玉华声音无比的凄楚:“对不起,我不是有意这样子的,我……本来已经凑齐房租了,可……两天前我老公又发病,我把那些钱都用来买药了,你行行好,能不能稍缓几天?等我发工资的时候再给你钱?” “你几时发工资?”也许周玉华的声音过于伤感,房东声音稍霁。 “再过五天就发。求求你了。”周玉华哀求道:“这次是真的,你也知道我是几时发工资的。” “好,五天后我再来找你,那时你可不能拖了。再拖我只能让你们全都搬走。”房东下了最后通牒。 周玉华紧张地说:“你放心,五天后我一定交房租。” 房东在临走前他又加一句话:“顺便跟你说一下,下个月房租上涨10%。” “什么?”周玉华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为什么又涨了?” “房价高了房租就涨了呗。” 待房东走后,周玉华呆呆地坐在房中,脸色苍白,疲惫不堪。 “妈,你怎么啦?”沈梅清关心地问。 “没……没什么事。”周玉华想要假装轻松,但沈梅清从她紧蹙的眉头中看出她言不由衷,她脑间迅速掠过一个想法: “你是不是五天后也……没钱交房租?” “是啊!”周玉华再也按纳不住内心的痛楚,成串的眼泪流下来:“我……早就把工资给预支了大半,我哪有钱交房租呢?” “不要难过,会有办法的。”沈梅清安慰她道:“我明天去药店预支工资,虽然钱不多,相信可以付上房租的。” “谢谢你,梅清,你刚上班就去预支工资,这样很不好的,再说你也不容易,来这里这么久,连件新衣服都没有,一直穿着晓青的衣服,你发工资后应该买一件像样的衣服。”周玉华抬头看到沈梅清关切的脸,心里一阵温暖,这个女孩虽非她的亲生女儿,却待她像亲生母亲一样,她已经欠梅清够多了,怎能还去跟她要钱?她心里暗下决心,明天就去血站卖血。因此她强打精神说:“梅清,你放心,我会有办法的。” 见沈梅清还待说话,周玉华忽然站起来,说道:“快八点,我就要上班了!” “妈!”沈梅清看到周玉华苍白异常的脸,心里沉重之极。 “梅清,我走了。”周玉华匆匆走出家门:“我今晚上夜班,要在宿舍中睡觉,你先睡吧!” “好的” 待周玉华走后,沈梅清无意看了庄德明一眼,她惊呆了,庄德明虽然双眼紧闭,可脸上明显有两道泪痕。想必刚才她和周玉华的谈话,他都听见了,他心里难过到了极点,却无能为力,又不敢让妻子知道他听到她们的谈话,只能默默地流泪。 有时,无声的流泪比嘶心裂肺的嚎啕大哭更让人心碎。 第八十五章 钟点女工 沈梅清呆呆地站着,在不知不觉中,她也泪流满面。 她以前也是穷人家的女儿,深知个中滋味。 如今,周玉华的窘境沈梅清全都看在眼中。 周玉华只是位酒店的洗碗女工,工资微薄,家中有位重病的丈夫,光治病就花掉所有积蓄,确实没钱。为了赚钱,周玉华除了酒店这份工外,她还兼了两份职,都是给富人打扫卫生的钟点工,若有一丝闲暇,想必也用来寻找女儿,故而周玉华每天忙得团团转,在家的时候少得可怜。 这个月房租都成问题,下个月房租又涨,她可怎么办啊? 这个世界真奇怪,房价房租都贵得离奇,梅清听小瑶说,市中心的房价每平米二万三千多元,天啊,这么贵!她二年的工资全部加起来,不吃不喝都买不到一平米的地板,在这儿穷人不要说买房,只怕连租房都租不起来,比如她当药店店员,月工资还未一千,发工资后全部用来交房租,也没有半点剩余,若不是住在周玉华家,她现在只怕要睡大街了。 家乡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家乡亲人个个盼她回去,她多么想回家,就连做梦都在想,可是她回不去了,她只能呆在这个寸土黄金的地方。每当夜深人静想起此事,都不由自主地泪水长流。 既来之,则安之,周玉华视她如亲生女儿,她何必想那么多呢?须知想了也没用,只会徒增伤悲。 周玉华生活如此困难,沈梅清很想帮她渡过这个难关,可在这个世界,她以前所学的医术几乎无用武之地,因为她没钱开诊所,当代人又根本不相信江湖游医,就算有人因没钱而想找民间医生,见她这般年轻,又没有医科大学的文凭,也不敢过来求诊,所以她不能像以前那样穿州过县行医为生了。 她上次用白银兑换的三百块现金用来学习电脑,在药店上班未满一月,还没发工资,她现在也囊空如洗呵。 黄昏时候,沈梅清站在一幢三层别墅面前,按了按门铃。 在沈梅清的头顶,惨淡的太阳正挣扎着想穿透雾蒙蒙的天空,天气热极了,闷得叫人透不过气。她擦了擦额上沁出的汗珠, 有点紧张地看着紧闭的大门:她迟到半个多小时,不知里面的主人会不会训斥她? 今天沈梅清下班后回家,见周玉华站在楼梯口,一只手扶着楼梯,另一只手按着额头,脸色惨白如纸,连嘴唇都有点发白,沈梅清大惊,急跨楼梯扶着她上楼入屋,给她把脉,心里稍安,周玉华并没有病,只是身体太虚弱了,她为何会虚弱如厮,经沈梅清一再追问,周玉华方告诉梅清,为了赚钱养家,她这一年来一直到血站卖血,今天下午便去卖了,刚回家,所以身体极为虚弱。 还没休息多久,周玉华又想要出门,原来她黄昏有个钟点工,她要给那里的主人打扫房间,现在时间就快要到了,她不能再拖下去,应该马上出发,免得丢了这份工,周玉华身体这样差还想去做钟点工,沈梅清怎能坐视不理,她对周玉华说:妈,你在家好好休息,我去那儿做工。周玉华本不允的,说沈梅清不识路,去那儿还须找路,只怕要迟到,那个刘小姐脾气很不好,她可能会骂梅清,周玉华担心沈梅清受不了,她又说她熟门熟路,就算现在出发,也可准时到达。沈梅清说不用担心,她既然要做好这份工,就会把握好尺寸的,只要刘小姐不太过份,她一切都可以忍受。经梅清一再要求,周玉华才同意沈梅清帮她打好这份钟点工,说出该处地址。 周玉华没说错,沈梅清初到此地,她为了找路,果然迟到了。 按门铃,门很快就开了,快得出乎沈梅清的意料,好像主人就在门的那面,马上要出门一样。 第八十六章 冤家路窄 面前是位一身盛装的艳治美女: v型露背高级黑色洋装裹在高挑的身躯之中,棕红色的短发根根竖立,眼影描成紫红色,耳环明晃晃地荡着。指甲寇丹涂得血一般红。 “龙一,你来了……” 女人本来满脸春色,眼波荡漾,但一见到沈梅清,立即脸罩寒霜,好像变了一个人。 沈梅清也僵立在场,暗叫倒霉。 居然是她! 原来这里的女主人是刘娜。 沈梅清来到这个世界见的第一个女人,就是刘娜,刘娜那时正和谢逸风在海边如痴如醉地缠绵,因为天上飞来一个沈梅清,把刘娜的美梦打破,刘娜对她的恨是可想而知了。 果然刘娜眉头一竖,尖声道:“原来是你!你来这儿干什么?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你究竟是什么目的?”还没等沈梅清说话,一连串咄咄逼人的问话就扑面而来,她的眉宇之间充满恨意,同时眼睛透露出戒备之色:她已经被谢逸风给甩了,这个小女生居然还敢找上门来,她是想挑衅她这个失败者吗?真是太过份了。 其实沈梅清的心情比她好不了多少,面前的情景让她尴尬万分,唉,既然来了,就得面对这种情况,周玉华生活这么艰难,她怎么可以因为胆怯而将这份工给弄丢呢?于是沈梅清脸上露出一抹微笑: “刘小姐,你想得太多了,我是周玉华的女儿,她生病了,今天我来替换她。” “原来你就是那个钟点女工的女儿啊!” 刘娜的精致的妆容立即现出轻蔑之色,她不屑地看了一眼沈梅清满身寒酸的衣服:在地滩花上二十几元就可以买到的t恤和一件看样子已经买了二年的并且洗得发白的牛仔裤。 “没错。”沈梅清淡然地说,见刘娜一脸的鄙夷,几乎就要脱口而出,我妈是钟点女工又怎样,她是凭双手清白赚钱,而你呢?你靠什么?你还不是靠你这副身体这张脸蛋?不过她马上想,何苦跟刘娜计较,各人的生活方式不同,谁也强求不得,再说这个世界不比她的家乡,那里的女孩极度重视名节,但这里的女子好像更重视金钱,名节对她们而言不值一文。时跨千年,人心不古,她若是和刘娜谈清白赚钱,只怕会被她笑死,还是不提也罢。 “我就是这幢楼的女主人。” 刘娜撇撇嘴唇:“你怎么还这么穷?被谢逸风甩了?他没有给你钱?” 他想给我钱,我还不要呢。沈梅清心里想,但在这个时候她可不想去刺激刘娜,丢了周玉华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听周玉华说,刘娜脾气虽然坏,出手倒是挺大方,对周玉华补贴家用很有帮助,再说她和刘娜以前根本就没有过节,她只是误打误撞坏了谢逸风与刘娜的好事而已,刘娜对她有怨气也是可能理解,于是她温言道: “刘小姐,请你不要误会。我和谢逸风没有你想象的那种关系。” 第八十七章 故意刁难 “哼!”刘娜不信地冷哼一声,脸罩寒霜,沈梅清的话深深地刺痛了她的心灵,她想到那天上午谢逸风挽着沈梅清的手,双眼温柔地注视着梅清,一脸宠溺地微笑,而对她视而不见,把她当成隐形人,她又记起前些日子谢逸风曾用整版的报纸去找沈梅清,这件事曾经轰动一时,就算从不看报纸的她,也从别人口中得知此事。 刘娜眯着眼看着面前的沈梅清,她虽然穿得相当普通,因其天生丽质,竟然无须化妆,素面示人,也让人眼前一亮,将浓妆艳抹的她给比下去。 看来谢逸风对这个女孩这次是动真格的了。 见刘娜脸色大变,沈梅清不明所以,她实在不想在这件事上再和刘娜纠缠,于是说:“刘小姐,你今天需要钟点工吗?” 如果刘娜不需要,她马上走人。 刘娜看了看表,没有直接答话,表情有点复杂。 她当然想把沈梅清叫进屋中,狠狠地折磨她一顿,以泄心中的那口恶气,只是雾岛会不会来呢? 她又看看表,雾岛已经迟到快两个小时,他不会来了。她岂能为了一个不会来的男人,失去教训梅清的机会?须知这种机会以后很可能不会再有了,于是她冷冷地点点头: “进来。” 沈梅清见她脸色阴晴不定,心知不妙,她随即又想:我怕她干什么?她能把我吃了不成? “去,把窗户擦干净。”刘娜用命令的口吻说。 “好的,刘小姐。” “你这人怎么这么笨手笨脚,这里还有尘灰?快把它擦干净!” “已经没灰尘了啊?” “我说有就有,你的眼睛有问题啊。” “是,我再去擦” “去洗马桶。” “好” “怎么马桶还有异味,你鼻子闻不到吗?” “我再洗一遍。” “马桶水要洗得可以喝下去的程度,知道吗?” “知道了。” “这张桌子放在这边看上去不舒服,给我搬到那边去。” “好。” “你把它放错了,要那边,再推过去。” 沈梅清刚搬好桌子,刘娜的声音又响起: “把我放在三楼的化妆盒拿过来,记住,是蓝色的,不是绿色的。” “好的,我马上去拿”。蹬蹬蹬,是沈梅清跑着上楼的声音。 “你的耳朵聋了吗?我跟你说是蓝色的?我是叫你拿绿色的,你把蓝色的拿来干什么?” “你刚才明明说是蓝色的啊!”沈梅清瞪着无辜的眼睛。“我说绿色就是绿色,你自己没听清楚,还敢跟我狡辩?还不快点上去拿。”刘娜跺着脚。 …… 三个多小时过去了,刘娜开着空调,翘着二郎腿,坐在软绵绵的真皮沙发椅上一边看电视一边做美容一边指挥沈梅清做着做那,她为了折腾沈梅清,把沈梅清当成摇控器的键盘,毫无规律可言地乱点,叫沈梅清一会儿跑三楼,一会儿在二楼,一会儿又在一楼间,没有一刻停下来的时间,像佗螺一样转个不停。 做钟点工本来就是个累活,何况刘娜有意刁难? 第八十八章 嘲笑 不过沈梅清没有因此而愤怒不已,她不是出生于富贵人家,从小便是做家务的能手,来到这个世界,为了融合其中,也常常帮着周玉华做家务,这次做钟点工,她更加体会到了周玉华工作的不易,既然周玉华都可以做到,她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沈梅清并非养在深闺不谙世事的少女,世间的艰难,非人的磨砺,她早在童年时代就已经深深地体会到了。 她曾经质问上天不公,她曾经夜间辗转反侧泪流满面,后来她遇到师父,师父是得道高僧,在师父的教导下,她渐渐成熟。她不再愤世嫉俗,不再痛苦绝望,终于像师父那样,学会笑对人生。因为她深深的知道,面对艰难困苦的人生,坐困愁城根本无法解决问题,只有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学会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才能使自己日子过得更好。 刘娜今晚是有点过份,但沈梅清可以理解,情人当着自己的面,去调戏另外一个女人,还因为那个女人把自己给甩了,换成谁都受不了。 终于,沈梅清站在大厅中,望着打扫得一干二净、变得宽敞明亮的大厅,脸上露出天真可爱的笑容。 她抹抹额上微沁的汗珠。 因为今晚在三层楼中跑来跑去的,实在太过忙碌,虽说厅里开了空调,她还是额头微汗,脸色微红。 她抬头看钟,天啊,已经晚上十点二十分,十一点半就没有公交车可搭了。她囊中羞涩,可不想搭计程车。 “给我倒杯轩尼诗xo。” “好的”沈梅清说,她见刘娜懒懒地坐在沙发,问道:“这么晚了,我可以回家吗?” 刘娜也看表,脸色变幻莫测,过一会才说:“把酒给我后你就可以回家了。” “好呵。”沈梅清开心地看着刘娜那张面无表情的脸,刘娜终于肯放她走了。今晚她这样折腾她,心中的怨气想必减了不少吧? 她走到厅中的酒架前,天,酒架中摆了这么多酒,品种繁多,有的中文有的是字母,她都不知道哪瓶是什么轩尼诗xo。 “酒在哪儿?”她看得眼都花了,不好意思的问。 “在酒架的第三排。”刘娜的语气明显带着不耐烦。 “是……是哪瓶?”第三排中放了四瓶洋酒,一色英文,沈梅清脸更红了。她压根儿就不懂得英语。她来这个世界还未满一个月,哪有时间去学习英文呀。 “天哪!你连洋酒都不知道?” 刘娜怪叫:“你是不是连初中都没读啊!” “我……我……”沈梅清大窘,她那个时代的民间女孩读书的极少,她在“故乡”不单医术高明,还会吟诗,赏画,吹箫,算得上是位才女,没想到来到这个世界,她不会写简体字,对英语也一无所知,差不多成为文盲。 刘娜一脸鄙夷:“土包子,连英文都不懂。” 沈梅清面红过耳,她一向心高气傲,又求学若渴,被刘娜这么一刺激,顿时下定了要学习英语的决心。 “从左数起第三瓶,还不快拿来。”刘娜一脸得色地看着沈梅清的窘状。 沈梅清默默地拿出那瓶轩尼诗xo递给刘娜。 “你不会拿酒杯吗?这么一大瓶我怎么喝?” 酒架上有好几种杯子,她随手拿了一个白瓷酒杯递给刘娜,她想,刘娜是位女子,喝酒不是很多,这次应该没错吧? 第八十九章 女人的嫉妒心 “笨蛋,我要的是洋酒杯。你拿白酒杯给我干什么?还没有见过这么傻的女人。”刘娜更加嚣张。 “哪个是洋酒杯?”沈梅清怏怏不乐地说。她以前从来没有被人这么讥讽,可偏偏无法反驳,她心里郁闷到了极点。 刘娜见沈梅清闷闷不乐地站在厅上,越发得意:“我忘了,你这个乡巴佬是不知道哪个是洋酒杯的,想必长到这么大还没见过洋酒杯吧?哈哈哈,就是透明玻璃的杯子。还不去拿。” “这里有好几种玻璃杯子。你要哪个?”确实,酒架上的杯子太多了,仅玻璃杯子就有六七种。沈梅清确实不知道哪种是洋酒杯。 “就是这个。”刘娜指着一个酒杯:“给我倒酒。” 哈哈,这个土包子肯定不会倒酒,她就要看她出洋相,然后狠狠地嘲笑她一顿,以出心中恶气。 沈梅清将酒杯放在桌上,倒了满满一杯酒,耳边又传来刘娜的嘲笑声: “有这么倒洋酒的吗?你倒这么满干嘛?你这么笨手笨脚,怪不得才和谢逸风过一夜就被他甩了。” “我真的没陪谢逸风的过夜。那天早上在宾馆中只是碰巧遇到而已,之后我们再也没见过面。”沈梅清好烦,若不是为了周玉华,她才不想呆在这儿跟刘娜解释呢。 “哼,骗人也不会打草稿,你说这话谁信啊?那天上午你不是陪他从酒店中出来吗?你陪他过夜,他一分钱没给你?哈哈哈,我只和他三天,他就给我一百万。” 刘娜纯粹是在自己脸上贴金,将谢逸风给她的十万块钱说成一百万。 沈梅清眉头微颦:这个姓谢的出手还真大方。 想到谢逸风对女人挥金如土,而周玉华妈妈连房租都交不了,沈梅清垂下头,不由黯然。她抬头,却见刘娜一脸得意的笑容,她忽然一字一顿地说: “刘小姐,再次和你声明,我没有和谢逸风过夜。” 刘娜本来乐不可支,一心想看沈梅清的笑话,猛地看到沈梅清凛冽的眼神,一时被镇住,但她是何等人,岂能就此罢休: “哈哈哈,你装什么清高啊? 那晚你半夜三更出现在海边,究竟想干什么?你明明知道我和谢逸风在亲热,还故意过来搅场,你不觉得自己很过份吗?你把自己装扮成为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让他感到新鲜,你成功了,你成功地引起了他的注意力,让他觉得你与众不同,你很厉害?我承认你很厉害,还有,第二天中午我就在酒店门前看到你们两人走出来,你还敢说你和谢逸风没过夜?”刘娜本想打哈哈,但她越说越愤怒,讲到最后几乎是咬牙切齿了,恶毒的话如弦射出:“你不要说你不拜金,实际你比我还要爱钱,你也不要说你什么都不懂,你比我还要懂得去诱惑男人。我和谢逸风认识一个多月才跟他同居,而你只一天就陪他上床,biao子就是biao子,不要当biao子还去立贞洁牌坊。” 第九十章 守宫砂 “biao子?!你才是biao子!你以为天下的女人都像你这样拜金?为了钱动不动就和男人发生关系。”沈梅清怒气勃发,她为了保护周玉华这份工作,一直在忍受刘娜的无理刁难,但刘娜现在如此污辱她的人格,她终于无法控制自我,猛地孚起袖子,激动地说:“这就是我的守宫砂,你现在还有什么话可说?” 沈梅清的雪白的粉臂果然上有一个殷红如血的圆点。 刘娜瞪大眼睛: “守宫砂”,很遥远的名词,好像只在极少数的古装电视剧中可以看到,她有点傻了,很快她就回过神来,笑得花枝乱颤: “这样的红点谁不会点啊,还守宫砂呢?赶明儿我也去美容院点一个,我就是冰清玉洁的天仙啦,哈哈哈……” 见刘娜疯狂的笑声,沈梅清蓦地清醒过来,在这个世界,女子根本就没有守宫砂,她和刘娜说守宫砂干什么?刘娜不会相信的,说了也是白说,都十一点十五分了,她要马上回家,她开始平定自己的情绪,说道:“刘小姐,我已经把酒端给你了,我可以回家吧?” 周玉华跟她说过,钟点工要当天付当天的工资,如果不是为了拿到应得的报酬,她早就一走了之。 “想回家?”刘娜冷冷地说:“我的酒还没倒好呢。你倒好给我,我马上让你回家。” “好的,刘小姐,你说要倒多少才合适?”刚才被刘娜嘲笑,沈梅清不好随便倒酒。 “谅你这个乡巴佬也不懂,倒洋酒须倒三分。”刘娜见沈梅清一点都不生气,反而向她请教,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一时说话平和起来。 沈梅清低下头又开始倒酒。 刘娜盘着脚,洋洋自得地看着沈梅清在灯光下倒着洋酒,但见沈梅清侧着身子,乌黑的长发如同瀑布般地飘洒,一个多月前的那个屈辱之夜又闪电般地掠过刘娜脑间:在那个美丽的月夜,她正和谢逸风如痴如醉地缠绵,沈梅清忽然狂奔而至,白衣飘飘,长发飘飘,自此谢逸风的目光就不再停留在她的身上…… 心里好像被钉了一针,刘娜再也没有半点兴奋之心了。 所以当沈梅清递给她一杯洋酒时,她的手故意一撞,沈梅清没有准备,“啪”的一声,洋酒杯掉在地上,还有部分洋酒溅在刘娜的黑裙上。 “啪!”刘娜甩手就给沈梅清一巴掌: “怎么搞的,这点小事都做不好,把我的衣服都弄脏了。” “你知道我这套洋装要多少钱吗?你做钟点工,做上一年,都买不到这套衣服。” 沈梅清毫不提防,竟被扇中,她的脸辣辣地痛,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她岂是一个被人欺负的女孩,她脸色胀得通红,就要发作—— “你可以走了。”一个冷冽的男声蓦地响起。 沈梅清回头,但见大厅门口站着一个高大的灰衣男子,戴着一顶帽子,帽沿压得很低,她看不清他的脸孔。 身板如标枪般挺直,整个人透露出的那种冷绝肃杀的气息,让人不敢接近。 这个男人几时出现?她怎么一点都没有觉察? 第九十一章 带面具的男人 就在沈梅清万分惊讶之时,刘娜已经扑到这个男子身上,伸出玉藕般的长臂,搂住他的身子,娇滴滴地说: “龙一,你回来啦!怎么不通知我一声,让我去接你啊!” “我买了一套新衣服,很漂亮的,可那个笨手笨脚的钟点工把她弄脏了,你要让她赔呀!” 沈梅清目瞪口呆地看着刘娜的身子蛇一样地缠上那个叫龙一的男子,天,这个刘娜刚才还口口声声说着谢逸风,满脸妒忌之色,一眨眼的工夫就扑在另一个男人的怀抱。 今天够倒霉了,遇到刘娜被她百般刁难不说,她的男人又回来了,刘娜恶人先告状,那个男人若是不分青红皂白把她教训一顿,她岂不是冤大了?不,决不允许,于是沈梅清辩解说:“我没弄脏她的裙子,是她自己故意打翻杯子的。” “滚。”龙一喝了一声。 这个男人色迷心窍,一心维护刘娜,对人这般粗鲁,沈梅清气得七窍生烟:“你怎么这么不讲理,她有意坑害我,你还护着她?” “不关你的事,走开。”龙一说。 主人已下逐客令,她也不想当电灯泡,沈梅清正待悄悄离去,走到门口又停住脚步:刘娜还没给她钱呢,她从黄昏一直忙碌到深夜,累得腰酸背痛,怎么可以两手空空地回家? 刘娜扑在龙一身上,好像扑在一副刚硬的铁板,她感觉不到龙一的一点热气,不由花容失色:虽说相处两年她至今没看到龙一的真面目,虽说龙一以前对她不冷不热不像个情人,但当她主动时他从来不会如此冷漠,在床上对她的身体也是相当迷恋,是不是他刚才听到她的话了?她偷瞥龙一,隔着一张薄薄的面具,她根本看不出他是内心愤怒若狂还是平静如水,她心里一颤,难道刚才他说的“滚”字是针对她的?不,不会的,她又瞥向沈梅清,这个女孩怎么还没走,她急忙对沈梅清说: “你还不回家?龙一都叫你走了。” 沈梅清正待说你还没给我钱呢,龙一已经冷冷地说: “刘娜,我说的人不是她,是你,你可以走了。” 刘娜呆住:“你……你说什么,你叫我走?” 龙一推开刘娜,离她一米以外:“是的,你马上给我离开。” 满室的灯光照亮了龙一的面孔,不,不是面孔,是个银色的面具,在光管下发出冷幽幽的光茫,显得诡异之极,让人倒吸一口凉气。 沈梅清惊呆了,她睁大好奇的双眼:天哪,都什么年代了!龙一怎么还带着面具?他是不是长相奇丑,不敢以真面目示人? “为什么?为什么要赶我走,我刘娜做错了什么呀!”刘娜嘶声道。 “我已经来大半个小时。”龙一只说一句,但这一句,已让在场的人明白一切。 他来大半个小时了,那么,刚才刘娜和沈梅清的对话,他全都听到耳中,他肯定知道刘娜和谢逸风非同寻常的关系。 “你……你全都听到了?”刘娜嘴唇颤动,心里还抱着一丝希望:千万别让他知道她和谢逸风之间的关系。 “是。你另攀高枝,和人同居三天就得一百万,还留在这里干什么?滚!” 语气平淡,连说“滚”字都不起一丝波动,丝毫听不出他的愤怒,却冷绝。 刘娜心里往下沉,往下沉,以她以往对龙一的了解,知道龙一这次不会给她任何机会,可她还是要挣扎,还是要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她扑过去,再一次抱住龙一的身体: 第九十二章 这个男人有点冷 “龙一,我……我不是有意的,真的不是有意的,你这大半年来没有半点消息,我还以为你……” “你以为我死了?!”龙一冷淡的语气中听不到他的半点心情。他双手又是狠狠一推,把缠上他的刘娜推到墙角。 “不,不是的。”刘娜声音沙哑异常:“我天天想着你,可你总是不回来,我的心好苦好苦!我每晚都喝得大醉,我以为你不要我了,这次你说你要来,你知道我有多高兴吗?我特地请钟点工来打扫房间,我从一点钟一直等到现在……那个谢逸风……我从来都没有爱上他……我只是太想当名模了,他又捧红那么多明星,所以我……” “够了!你说得越多,我就越恶心,马上给我滚!”龙一低喝一声打断刘娜的话。 刘娜眼泪流出来:“龙一,我知道你恨我,我不应该,我知道错了,我和谢逸风早就分手了,这一个多月我就没有和他有半点联系呀。看在我们……相处一年的份上,你……你原谅我,好吗?” 刘娜哭得梨花带雨一般,状极可怜,若不是刚才沈梅清亲身体验到她的咄咄逼人,蛮不讲理及其嫉妒心,她会替刘娜掬一把同情之泪。 与此同时她有点惊异:看样子刘娜挺喜欢龙一的,为何还要背着他跟谢逸风在一起呢?就为了当名模?这个世界真是太奇怪了,为了出名而不择手段、出卖自己的人比比皆是。 “现在我从一数到三,你再不滚的话,休怪我对你不客气。”冷酷无情的声音从龙一薄薄地嘴唇中吐出来,没有半点回旋的余地: “一、二……” 声音缓慢、平板,却冷绝,冷得像冰,冷得让置身其中的人全身发抖。 如果声音可以杀人的话,这种声音无疑就是了。 果然,在龙一缓慢地念着一二时,刘娜面现恐惧之色,脸色惨白如纸,全身颤抖得如同风中的黄叶。她没等龙一念到“三”字,忽然尖叫一声,朝着大门狂奔而去。 沈梅清惊讶不已:刘娜好像很爱龙一,又好像非常害怕龙一。 刘娜的性格如此张扬,不像是个胆小怕事之人,她就算是因为谢逸风背叛了龙一,也没必要害怕到这种程度,可看刘娜刚才的表情,好像龙一是杀人恶鬼一样,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刘娜走后,大厅顿时寂静下来,沈梅清可以听到时钟嘀嘀嗒嗒的声音。 龙一冷冷地立在大厅中,犀利的目光转向沈梅清,他虽然没有说话,沈梅清已经感觉到他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弦外之音:你怎么还不走? 刘娜已被龙一赶走,她还没付她钟点工的工资呢?这套别墅是龙一的,她把他的别墅打扫得这么干净,应该可以向他讨工资吧? 不过龙一刚刚经历女人的背叛,他表面上若无其事,其实完全有可能在压抑的愤怒之中,这个时候向他讨钱未免不合时宜。 只是若不讨钱,她以后就再也讨不到,她岂不是白忙活几个小时?虽然面前这个男人冷若冰霜,拒人于千里之外,她还是应该争取一下,和他聊天,尽量讨好他,希望他能给她钱。 第九十三章 雾岛龙一 “龙先生,你好。” 沈梅清朝龙一盈盈一笑。 “我不姓龙。”龙一冷冷地说。 沈梅清大窘:“不好意思,我叫错了,那你贵姓?” “雾岛。” “雾岛!”沈梅清不由喃喃自语:“好奇怪的姓,这是复姓吗?” 她以前听过东方、西门、欧阳、慕容这些复姓,雾岛还是第一次听到。 “不是中国的复姓,我来自日本。”龙一语气微带不耐:这个女钟点工虽然长相清丽可人,看上去像是知性女子,却是个徒有其表的半文盲。 枕梅清脸刷的红了,老天,她又出了个洋相。 这也难怪,沈梅清才来这个世界一个月左右,她天天忙碌不堪,基本上不看电视剧,她唯一好朋友小瑶又不是日剧迷,喜欢看韩剧,故而从未向沈梅清传播日本明星的大名,沈梅清哪里知道日本人的姓名知识? 别说沈梅清不知道,即使她师父空明禅师复生,也是一无所知。 须知在宋朝,日本的普通百姓都是有名无姓的,只有贵族才有姓,而且这种姓也与中国的姓不同,它代表的贵族的身份地位职务等,类似爵位。 直到明治八年,规定了“凡国民,必须起姓”。这才轰轰烈烈地兴起了全国取姓热潮。而1875年之前绝大多数人是没有姓的。可以说,日本人有姓不过只才一百多年的事。 面对沈梅清羞红的俏脸,雾岛龙一心念一动:这个钟点女工是个标准的美人儿!正思间,刚好沈梅清又问: “雾岛先生,这幢别墅是你的吗?”凭着雾岛龙一可以把刘娜赶走,沈梅清就知道这幢楼的主人是谁,但她还是要从龙一口中得到明确的答复。 “是的。” 雾岛龙一目光再次射向沈梅清,无复刚才冰冷。 小美女深更半夜不回家,主动过来跟他搭讪不已,笑得这般甜美,还问姓问房,不能不让人浮想翩翩。 既然你有意投怀送抱,我当然却之不恭。 我是位生理正常的男人,不是中国那位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今晚我很寂寞,也有点失意,你想给我一个激情之夜,我怎能辜负? 沈梅清哪知她作为一个年仅十八岁的美丽少女,深更半夜出现在陌生的单身男人前有多危险?哪知眼前的冷酷男人已经打起她的主意?她曾经在遥远的“家乡”把三个调戏她的壮汉打得趴下,认为男人都不过尔尔(当然谢逸风是例外,但谢逸风并没有做出更出格的事,何况她也不相信自己总是遇到武术高手),她对自己的武功太过自信,所以压根儿就没想过这个问题,她只是想要回属于自己的那笔钱。 她抬头看看钟,哇,十五分钟后就是十一点半了,她要尽快向雾岛龙一讨钱,免得误了本晚最后一趟公交车。于是她突然如同珠子般地快速倒出一段话来: “雾岛先生,我是刘小姐叫来的钟点女工,为了打扫你的别墅,我从黄昏五点半一直工作到晚上十一点,现在刘小姐走了,你作为男主人,能不能付这笔工资?” 她怕龙一不给她钱,在“你的别墅”中加重了语气。 不想雾岛龙一回答得相当干脆: “我可以给你钱。只是地上的玻璃你还没打扫呢。” 他一身挺拔地站在沈梅清面前,目光熠熠,指着地板上的玻璃碎片。 “好的,我马上去扫,谢谢你,雾岛先生,你真是好人。”沈梅清兴奋地脸上如同绽开一朵鲜花,她转身飞奔去拿扫把。 我是个好人?!雾岛龙一望着面前明媚的笑靥,愣在当场,脸色复杂,他缓缓走到酒架,倒了一杯蓝带马爹利,坐在沙发静静地喝起来。 沈梅清很快拿来扫把,当她即将踏到厅中时,忽然眼前一花,她呆立当场,一阵恍惚,心跳加剧: 冷大哥,她怎么看到冷大哥?! 第九十四章 喝的是寂寞 沈梅清不可置信地擦擦眼睛,哦,她看错了,不是冷大哥,是雾岛龙一,但见他独自坐在沙发默默地喝酒,双眼写满寂寞。 他喝的不是酒,而是寂寞!深入骨髓的寂寞! 也许龙一的身材和冷云飞极为相像,也许他喝酒时的双眼过于寂寞,跟冷云飞独自站在树下的寂寞表情几乎一模一样,让沈梅清一时产生错觉。 整整一个多月了,沈梅清几乎每夜都在思念冷云飞中度过,明知道她和他是不可能的,可她还是想他,想他默默地站在树下寂寞地看着她,想他朝她绽开的那抹醉人的微笑,想着他在呕吐时递给她的一包纸巾…… 思念过度,故而产生错觉,居然把日本人雾岛龙一看成了冷云飞。 不敢多想,沈梅清拿着洗刷用具连忙奔过去,将地上的玻璃打扫得干干净净。 在沈梅清拖地时,雾岛龙一双眼一直奇怪地盯着她。 一切收拾好,沈梅清站在雾岛龙一面前,正与雾岛龙一的双眼对个正着,他的眼神如此专注,有点复杂,她心里一颤,脸刷地红了,这种寂寞的眼神怎么这么熟悉?天,她疯了,她怎么总是把雾岛龙一当成冷云飞,他们分明是两个人。 只是,天底下怎么可能有如此相像的眼睛?难道面具中的脸孔真的是冷云飞。不可能,她不相信。 沈梅清飞红的俏脸被雾岛一一看在眼中,他更加玩味地看着她。 沈梅清定了定神,微笑着说:“雾岛先生,我已经把房子打扫好。夜色已深,我想我应该回家了。” 她的言下之意就是你应该付钱给我了,相信雾岛龙一能够明白她的话。 “好。”雾岛龙一从怀中掏出一叠钱,随手抽出几张“大人头”:“给。” 这个男人好像不大爱说话,惜字如金。 “八百块!”沈梅清不可置信地看着面前的八张钱:“雾岛先生,你是不是拿错了?” 不可能,须知她在药店中累死累活地干上一个月,工资未及一千,现在做钟点工五个半小时,就有八百块钱,这赚钱也太容易了吧? “没错。”雾岛龙一说:“你把我的房子整理得相当干净,我很满意。” “这……”沈梅清呆立当场,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 “怎么,你不想要?”雾岛龙一双眼盯着她。 要,当然要了,她怕什么?单看这幢楼的装修,就知道雾岛龙一有的是钱,八百元钱对于他而言是九牛一毛,而玉华妈妈连房租都交不了,靠卖血凑钱,这八百元正好解了玉华妈妈的燃眉之急,她当然要收。她太好运了,第一次当钟点工,就碰到了一个对钱没有多少概念的富家子。希望以后也这么好运。 今天她还以为自己很倒霉,遇到刘娜这个对头,被她百般刁难,没想到雾岛龙一出现,时来运转,看来真是应了那句名言:祸兮,福之所倚! “谢谢你,雾岛先生。”沈梅清微笑着接过八百元。 她正想跟雾岛龙一说再见,雾岛龙一却开口:“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几岁了。” “我叫沈梅清,今年十八岁。” 这个雾岛龙一真怪,先前还冷冰冰的,怎么说话突然变得这么温柔起来?还询问她的姓名年龄? 就差五分钟便是十一点半,沈梅清急着要走,可雾岛刚刚给她八百元钱,她不好意思立即走人。 第九十五章 给你介绍工作 “你工作多久了?”他看着她满身的朴素,这女孩确实太穷了。 工作多久?有一年多了,她十七岁就开始独自行医,只是在这个世界,她只工作一个月,沈梅清苦笑:“我工作一个月,以前是学医的,现在在药店上班,今天是第一次当钟点工。” “当钟点工很辛苦吧?” 雾岛龙一低沉的充满磁性嗓音传入她的耳际:“我给你介绍一份比这轻松百倍的工作,如何?” “太好了,你是不是想给我介绍一份钟点工?”沈梅清喜形于色,雾岛龙一相当有钱,他的朋友也应是有钱人,就算当钟点工,肯定收入不匪。 “也算是钟点工吧!”雾岛龙一的声音更加温柔:“你每月只须上班二三天,休息二十几天,月收入两万元。” “这么好的工作?!”沈梅清惊呼。她随即垂下头:“雾岛先生,你别开玩笑了,这么好的工作轮不到我的。” 是啊,她来到这个世界,发现这么没有文凭几乎寸步难行,这么好的工作,想必是那种高科技人才才能胜任的,她对当代科学一无所知,怎能做好呢? “我既然敢介绍,当然就轮得上你,你同意吗?”雾岛龙一目光熠熠地盯着沈梅清。 面前的沈梅清清丽不可方物,让人莫可逼视,乃为绝色佳人,岂是刘娜那种庸脂俗粉所能比的。 他很想拥有这个佳人,真的很想。 尤其在这个寂寞无比的夜晚,尤其在这个前情人背叛他的夜晚,他更需要女人的慰藉,更加需要沉浸于温柔的怀抱中不可自拔。 “当然同意啦!”沈梅清兴奋地说:“雾岛先生,告诉我,你究竟想介绍什么工作给我呢?” 雾岛龙一双眼透露出一丝意外:她是真的不知道还是假装不知道? “你今晚就可以上班!” 他已经说得够露骨的暗示得够明显了。相信她应该明白。 无论在日本还是在中国,由于世风的日下和网络的普及,关于男女的那些事儿,相当部分的十八岁少女,已经懂得很多很多。 “今晚上班?”沈梅清当然不知道雾岛龙一心里想什么,还在喜滋滋地说:“能不能明天?我还没准备好呢!” “就今晚。在这里也可以准备。”雾岛龙一去搭沈梅清的香肩,他已经无法控制自己了。 “你想干什么?” 隔着冰冷的面具,沈梅清蓦地看到雾岛龙一眼中的火焰,大吃一惊,奋力一推,想把他推倒。 雾岛龙一是什么人,岂是那么容易被推倒的?他的手顺势一抄,反把沈梅清搂在怀中,在她耳边温柔低语:“别那么大力,你刚才不是已经同意做我的女人吗?” “同意做你的女人?”沈梅清先有点懵,只一会便恍然大悟:“不,我不同意,你刚才只说介绍工作给我,没说要我做你的女人!” 沈梅清现在才明白雾岛龙一的意思:原来他所说的工作,就是当他的女人呵。怪不得他刚才出手那么大方,一下子就给他八百元,原来居心叵测。 她太傻太单纯了,居然以为雾岛龙一是位对钱没有概念的富家子,居然相信这个刚见面的陌生男人会给她介绍工作。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天下天真无知的女子应引以为戒! 第九十六章 你真的不愿意 “你现在知道了?只要你愿意,这里的所有一切都是你的。你不要怕,今晚我会好好待你的。” 他确实有点可鄙,他自我嘲笑一下: 用钱买女人,雾岛龙一,你已经沦落到了这种地步。 可身体由下而上的热浪,已经让他无暇去再去自省。 无法想象,透过冰冷的银灰色面具,他的声音会如此温柔?但这种温柔却给沈梅清带来恐慌,因为她知道这种温柔意味着什么: “不,我不需要,雾岛先生,不要乱来,不要乱来!” 沈梅清在他怀中用力地挺直身子,她压抑住内心的惊慌,双眼直射龙一,说:“请你一定要多一些理智。” “不,这本就是你自己要的,我知道你要。”他低吼,他的身体已经寂寞了太久太久,如今温香软玉在怀,他怎能放手? 此时,天空一闪,轰隆隆的,雷声响了一下,可没多久,又恢复原状,还是密不透风的灰色。空气比以往加倍闷。天空比以往加倍黑。 室内有空调,原本不能感觉到外面的热浪。但他热极,比在暴日之下行走还要热,腹中有一股热气直扑而上,他喘着气,搂紧她的腰,俯下嘴唇想去亲吻她。 她迅速转头,但他的速度更快,他板过她的头,嘴唇吻向她的…… 吻向她的眼睛,而非嘴唇。 他从来不吻女人的嘴唇。 沈梅清脑袋“轰”的一声,乌黑水灵的双眸瞪大,脑间曾有刹那间的空白,转瞬她即明白她的处境:她又被男人轻薄,气死了,她怒气冲冲想去推他,被他抱得更紧。见她反抗,他蹙蹙眉头,但在情热如火之际,他无法顾及其它,滚烫的手已滑入了她温暖的胸膛,用力抓住了她…… 这可恶的家伙竟敢如此污辱她?惊慌、恐惧、羞侮、愤怒,一下子全都涌出。沈梅清反手用力猛掴雾岛龙一的脸。 雾岛龙一眼明手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她的手腕。 他勃然变色: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如此拒绝他,以前从来没有。 “你敢打我?这是你愿意的。” 他嘶吼着说。他紧紧捏住她的柔夷,她痛极, “不,我不愿意。你放开我,放开我!……”沈梅清声音嘶哑。她的人跃起,朝雾岛龙一蹬一脚,这次又落空。她反而被他抱得更紧。 这个男人太可怕了,武功比她想象的要高得多。 她的手足都已经被制住,她已经无法可想了,为了摆脱他的非礼,她采用最原始的手段,张开小嘴去咬他的手,想必是她的反抗激起了他的好奇心,他这次居然没有躲闪,左手被咬中,牙齿深深地印入他的肉中,一丝血痕沁出来,他吃痛不已,可怪的是,他的脸上却露出一丝快色,好像被她咬中,是件非常快活的事情,这个小刺猬,越来越引起他的兴趣了,他沁着血丝的手依然紧紧攫住她的小手,不过他另一只轻薄她胸部的手已经松开。 沈梅清泪如泉涌,她发现自己陷入了何等可怕的境地:须知她是练过武功的,虽然没有内功,仅是强身健体,无法跟凌若风相比,但等闲三四个壮汉,她还是有能力把他们打得趴下。 没想到,雾岛龙一和谢逸风一样,也是位深藏不露的武术高手,她根本没有力气去摆脱他。现在对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如今已近深夜十二点钟,她一个弱女子,如何对付一个想要施暴的大男人? 她只能用尽力气挣扎,可他的力气大极,在她渐渐无力的挣扎中,眼泪大颗大颗从脸上滚下来。 见沈梅清满脸泪痕,雾岛龙一身体也在颤栗,他虽然很想要她,但他以前从来做过强迫女人干那种事情,所有的都是你情我愿,他双眼直直瞪着她:“你真的不愿意?” 第九十七章 雾岛龙一的隐疾 “不愿意!”沈梅清迅速从怀中拿出八百块钱,颤着手递给雾岛龙一:“还你。” “你想干什么?”他好像吃了一惊:“你为何还钱给我?” 沈梅清的嘴角颤抖着: “雾岛先生,我知道我不应该收你八百块钱,让你误会,可我不是有意占你的便宜,妈妈连房租都交不了,若没有钱,我们下个月就要流落街头。 我刚才以为你真的想要给我介绍工作,我的确很需要钱,所以没有考虑就答应了,要是早知道你的意图,我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你现在若敢强迫我,我唯有一死而已。” 声音斩钉截铁,没有半点犹豫。 雾岛龙一双眼死死地盯着她,她凛冽的双眼,向他坚决地表明自己的态度:她所言非虚,如果他真的动武,她会自杀。 他满腔的情欲蓦地冰冷,他松开沈梅清的身子。 他虽然不是暗室不欺的正人君子,他的职业虽然不容于世,但他还没有沦为强奸犯。 实际上,他生平最恨的就是强奸犯,他恨不得把这种人杀光。 可他刚才差点成为强奸犯。强奸一位纯洁可爱的少女。 他竟然想要做出那种事情,他对得住逝去的母亲吗?他紧攫拳头,忽然对自己感到说不出的憎恶。这种可怕的强烈的憎恶感几乎逼得他发疯。 “沈姑娘,钱我已经拿出去,就绝对不会再收回来,你走吧!” 他咬着牙说,迅速转过头,退开一米的距离,不去看沈梅清。 沈梅清狂奔出厅。 此时,窗外猛地电光一闪,“轰”,雷声轰隆隆从远到近,惊天动地吼起来,那种声势着实吓人。就连楼下的汽车都惊吓般地鸣叫起来。“呼——呼——呼”。 大雨倾盆而下,雨点砸向大地,在闪电中像钢针一样发亮! 雾岛龙一忽然“啊”的一声,凄厉之极,就像一只孤独的野兽在荒原中嚎叫。 也许他的嚎叫过于凄厉,沈梅清忍不住回头: 她看到雾岛龙一倒在地上。 灯光下,他目光蓦地迷惘而散乱,黄豆般的冷汗一颗颗地沁出来,他双手按着脑袋,宛如头上有个紧箍咒,一下子把他箍紧,一下子又迸裂下来,把他疼得死去活来,体内又仿佛有一股可怕的内量,把五脏六腑抓紧,要揪出口腔来似的。 又发作了,这种可怕的头痛症,已经整整折磨了他十五年,每当雷雨交加之夜,每当他觉得再也无法忍耐时,这种病就会突然地发作,直到痛晕为止,但在某个时候他会突然醒转,莫明其妙地出现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又成为一个健康的正常人,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 他曾经找过名医治疗,但无济于事,因为经过现代科学医术检测,他的头颅没有任何问题,没有长瘤,也没有什么损伤。名医找不到病因,他们只能治标,却无法治本。 他患的是心病,他知道,心结如果无法解开,他会一直疼痛到死。 他也曾经去找过心理医生,还是无济于事,因为他无法在医生面前说出自己隐藏在内心深处最可怕的噩梦,他更无法在医生面前说出自己从事的职业。 他宁愿死,也不能说。 第九十八章 你还不快滚 他从不在雷雨之夜去接执行任务,那个时候,他通常缩在黑暗的房中按着头部,冷汗涔涔,像失去双亲的孤独孩子一样无助。 这次他来找刘娜,是因为他已经把自己逼得很紧了,他需要放松。 有的时候,也许因为女人的怀抱很温暖,他真的得到了暂时的放松,在雷雨之夜,那种可怕的疾病居然没有如约而至,让他平平安安地度过一夜,让他如释重负。 今天天气极热,他知道今晚很可能会下雨,但他以前即使和刘娜上床,也从来没有在她身边超过一小时,他会很快离开她。然后一个人呆在黑暗的房中,像死人一样躺在床上。 他没有想到会在刘娜家遇到沈梅清,把时间拖延;他更没有想到,这次会没有半点征兆,发作得比往更加迅猛,在一分钟之前他还好端端的,才一分钟时间,那种可怕的疾病就气势汹汹地向他扑来。 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严重。 沈梅清本想冲入雨中,以最快的速度离开雾岛龙一,但她没想到,他的声音会如此凄惨,让她忍不住回头,就在这一瞥中,她看到了自己不曾想象到的一切。 她是个医生,一眼就看出,雾岛龙一病了,病得很重很重。 沈梅清停住脚步,她知道面前这个男人极度危险,很可能会伤害她,可要让她面对他生病却视而不见地转身回家,她又做不到。 她犹豫起来: 她要不要进去看看这个男人的病势如何? 这个男人刚才差点强奸了她,她恨他入骨,这时若进去,岂不是羊入虎口? 但她很快想:雾岛龙一虽然刚才意图对她非礼,在最后却放开了她,证明他并非坏得无可救药。 她又何必担心东郭先生与狼的故事会重演?只要他肯放她第一次,他就一定不会再伤害她…… 最重要是,她是个医生,她无法做到见死不救。 沈梅清转回厅中。 雾岛龙一马上感觉到沈梅清的进来,但他没有像以前那样反应迅速。 这对于以前的他而言,是不可想象的,对于现在的他,完全可以理解。 因为他正在忍受着世上最痛苦的煎熬,最可怕的折磨。 沈梅清走近雾岛龙一,吃惊地看着面前的男人: 他抱着脑袋倒在地上,全身缩成一团,冷汗涔涔,目光迷惘而散乱,就像是一匹即将疯狂的野兽。 他无复刚才的冰冷,霸道,他沦为一个无助的孩子。 雾岛龙一瞪着沈梅清,他嘶哑着声音:“你怎么还不走?” “雾岛先生,你病了。”沈梅清同情地说。 “我病了也与你无关,你还不快滚?” 他从不愿被人看到他这种病发作的时候,他宁可死,宁可入地狱,也不愿被人看到。 可这次居然被沈梅清看到了,他真想杀了她。 雾岛龙一咬着牙,嘶吼着,挣扎着,他想站起来,但四肢却仿佛被一双看不见的巨手拧绞着,刚站起,又倒下。 这个孤独的男人怎么会如此倔强? 第九十九章 久违的爱 沈梅清轻轻叹息一声,走过去扶住他,柔声道:“雾岛先生,你病了,我不会在这个时候离开你的,希望你不要拒人于千里之外,不要这么折磨自己。” 她的声音很温柔,就像春天那缕温柔的清风,轻抚着人的脸庞;她的眼睛充满着怜惜,就像是坐在摇篮前的慈母,轻轻地摇着自己的孩子。 孤独无助的雾岛龙一,已激发了她与生俱来的母性。 雾岛龙一的眼睛有点发酸。 他也有母亲,她是这个世界最爱他的女人,也是他的最爱,哪怕她已经不在人世,依然活在他的心中。 他居然想要流泪,他居然在这个只认识一小时的女孩面前流泪,不能,绝对不能如此怯弱,这不是以前的他,他要赶她走,他忽然朝沈梅清吼: “你不该来,你就不怕我伤害你吗?现在半夜三更,你如果被我强奸了,就算喊破喉咙也没人来救你。” 沈梅清心里一凛,面前这个男人确实相当危险,如果他兽性大发,她真的没办法对付他。 她是否应该离开?但……他的眼神如此凄楚,让她蓦地定下心来,她柔声道:“如果你想这样做,刚才就会做出那种事情。可你没有,我相信你这次也一定不会伤害我。” “哈哈,你对我了解又有多少?怎么能确定我不会伤害你?你难道不知道,像我这种人,根本就不该活在这世上?” 呼声中充满了绝望的悲哀。 就像荒原中那匹失去母亲而悲号的野狼。 沈梅清心中又是一阵刺痛,她忍不住抱起了他,将他抱在怀里,柔声道:“你用不着难过,你很快就会好的……” 她没说完这句话,因为她的眼泪已流了下来。 在那一刻,她忘了他刚才差点伤害了她,忘了她曾经多么讨厌他。 雾岛龙一呆住:她在流泪,她为他这种男人流泪吗? 这张带泪的脸是多么的美丽,多么的可爱,几乎就像是他的母亲。 他七岁时曾经大病一场,差点死去,那时他冷热交加,胡话连天,母亲不眠不休地守在他身边,流着眼泪,在他耳畔唱着那些古老的童谣。 歌声是多么的温柔,多么的动听! 这已是许久许久以前的事了,久远得连他自己都已几乎忘记…… 但在这一刹那,那种遥远的记忆忽然闪电般地掠过心头。 就是因为面前这位女孩。 这位美丽少女,为何让他深深地感觉到那种久违的似已经忘却的爱? 他的心本来坚如岩石,但此刻,也不知怎地,竟连心底最深处都震动了起来!宛如一湖静水,忽然起了无数涟漪。 他从来也未想到,自己竟也会有这种感情。他以为他早已沦为杀人的利器,不再有普通人的情感。 如今,面对着面前的美丽的泪脸,无论他曾经多么坚强,多么骄傲,甚至曾经是多么残忍,在这种时候也已被深深打动。 他强忍的泪水流下来,这是他十五年来第一次在别人面前流泪,以前就算他要哭,也只是一个人黑暗的角落默默地流泪。 沈梅清呆了:雾岛龙一会哭! 她这时才感觉到他就在她的怀中,她的脸刷地红了,刚才出于内心深处强烈的同情心,她居然主动去抱他,抱一个一小时前还陌生的男人,抱一个曾经差点伤害她的男人,这对于以前的她而言,完全是不可想象的,可现在却如此自然,没有半点忸捏之感。 男女有别,她不应该和这个身份不明的男人如此亲近,她想放开他,却于心不忍。 第一00章 极度危险 在沈梅清的怀抱中,雾岛龙一也曾想过离开她温暖的怀抱,免得自己陷入温柔乡中不可自拔,可他却做不到。 因为从他十二岁开始,从来也没有感觉到女人的怀抱,不单会是如此温暖,而且还可以让他彻底地放松,让他甚至连性的欲望都消失了。 在以往,他只为了性,才与女人在一起。 没有性,他连女人的手都不想沾,更惶论眷恋在女人的怀中? 在以住,如果处于生病状况,他是绝对不允许陌生人靠近的,因为这个时候他的身体与心灵都最为脆弱,若被人知道他的弱点,仇人会轻而易举地消灭他。 就像一匹受了重伤的野狼,由于缺乏自保的力量,就会更加警惕,通常都会躲在自家的洞穴中不出门,直到养好伤为止。 但现在他只想呆在她的怀中,哪怕他对她一无所知,他还是不想离开。 沈梅清怜惜地看着雾岛龙一,他现在还在她的怀中抱着头,皱着眉,含着泪,流着冷汗,忍受着疼痛的折磨。看样子,这个顽疾已经折磨他很多年了。 当病魔气势汹汹而来时,无论是弱女,还是铁汉,所感觉到的疼痛都是一样的。沈梅清当然对此了解甚深。所以她知道雾岛龙一在承受着什么样的痛苦。 希望她能够帮到他。 面对着他的泪眼,她伸出纤纤柔荑,抓住他的右手腕,想替他把脉。 处于放松状态的雾岛龙一卒不提防,竟然被她抓住手腕。他脸色突变! 这是只杀人的右手,现在已在别人的掌握之中。 雾岛龙一瞳孔开始收缩:这个美少女竟是来杀他的! 怪不得她刚才对他那么好,原来早就有动机! 他刚才差点强奸了她,她怎么可能会对他心存好意? 她刚才反抗的力气如此之大,证明她是练过武功的女子,等闲三四个男人近不得身,一个贫穷的女钟点工怎么可能会去练武?而且还练得不差?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他母亲,他不相信还有别的女人会是天使。 杀人武器千千万万,身为杀手,为了杀人,你可以用高科技武器,也可以用最原始的利器,更可以利用人类的情感达到目的,所以假装同情也是一种武器,一种极温柔也极可怕的武器。 杀手面目也是千千万万,在杀手的世界中,有多少外表美丽的女子,有多少相貌俊美的男子,实际上是杀人不眨眼的魔鬼。 比如他就是其中的一位,沈梅清以为他长得丑才带上面具,谁能够想象,面具中的他那张脸是多么的俊美,他可以魅惑天下女人。 所以,一个外表清纯美丽的少女,很可能也是杀人狂。 在这个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黑暗世界,他只能先下手为强。 所有的想法电光石火般闪现,但立即在雾岛龙一脑中定型。 因此,就在沈梅清突然替雾岛龙一把脉的同时,出于对潜在危险过于警醒的职业惯性,他的左手立即掏出手枪,他的随身手枪。 很少人知道,他左手也能用枪,使得不比右手差。 这是支德国造的无声手枪,杀人于无声之中。 手枪表面上擦得锃亮,好像是刚买的,实际它已经染了几十个人的鲜血。 雾岛龙一本就是百发百中的神枪手,何况沈梅清近在咫尺? 只要他一扣板机,沈梅清马上香消玉殒。 沈梅清怎能知道,她不经意的一个动作,会让雾岛龙一对她起了杀心,她已经命悬一线。 第一0一章 出乎意料 “你想干什么?” 雾岛龙一的声音忽然变得像根寒针,冷得刺人。 “雾岛先生,我在替你看病呀。”沈梅清随口说道,也许因为雾岛龙一的声音过于冰冷,她抬头,蓦地看到一管黑洞洞的枪口对准她。 感觉到屋内的杀气,她无缘无故打了个寒颤!抓着雾岛龙一的手也松开了。 也许是因为太冷吧?! 外面下大雨,这室内空调温度怎么还调得那么低?她想。 好奇地看着那支黑色的手枪,她眨眨乌黑明亮的双眸,脱口而出:“你手里拿的是什么东西?看上去怪吓人的!” 沈梅清的确不知道枪,她长到这么大,还没见过枪! 她来这个世界只有一个多月,周玉华一贫如洗,家里没有电视机,她平时极少看电视,至今没看过一出警匪剧,而枪在中国又是禁用品,在市场上是看不到的,她怎知枪是什么样子? 如果她知道这是杀人利器,突见此物,她可能会惊慌失措,即使强自镇定,也有可能脸露惧色,但她压根儿不知,所以表情没有半点慌乱,只是深深的好奇。 雾岛龙一没有说话。他原本冰冷的目光也变得迷惑起来: 这个女孩的回答实在太出乎他的意料!她真的不知道枪?现代是资讯社会,中国改革开放已有三十年,即使在农村长大的女孩,也会在电视中看到枪,她怎么可能不知道枪呢?如果她是假装不知的话,那她太会演戏了!只是她这种假装对她有何用处呢?她在拖延时间麻痹他?还有,她真的想替他看病? 换成以往,在他生重病之时感觉到危险,或者感觉到疑惑,他会毫不犹豫地朝敌人开枪,可现在他…… “雾岛先生,我从来没有看过这东西,你能借给我看看吗?” 沈梅清清脆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这个女孩胆大包天,她居然靠近他想拿他手中的枪,压根儿就不知道她已经到了生死的边缘。 雾岛龙一手一缩,声音嘶哑:“不行。这是男人才爱用的东西,你女孩子用不着。” 他没有扣板机,相反把枪小心地藏起来。 面对着这张天真的笑靥,澄澈的双眸,他的杀心渐渐地消失,他发现自己根本无法下手。 不管她是不是杀手,他都没有半点杀心了。 他又想:她要杀他,今晚本来有两个绝好的机会,比如在床上和他缠绵之时突然杀死他,又比如在他最头痛之时猛地一枪,她都没有使用,她怎会杀他? 他居然怀疑一个如此天真可爱的少女!居然还对她拔枪相向! 幸好没开枪,也没吓着她,要不他可能会后悔终生。 沈梅清根本就不知道她短短的两句话,就使她由生到死,又由死到生地走了一遭,她还嘟着小嘴:“雾岛先生,我没有想过要用你的东西,只不过想看一看嘛,你连让我看都不肯,真小气。” 雾岛龙一嘴角抽动一下,他想笑,又笑不出来,眼神有点狼狈,有点滑稽,就像是个大男人对着镜子做鬼脸,突然被人发现的尴尬眼神。 第一0二章 给你看病 “你真不爱说话。”沈梅清刚说完这句话,忽然“咦”的一声:“雾岛先生,你不头疼了?” 雾岛龙一愣住,他抚了抚头部:怪哉,他的头真的不痛了。 以前从来不会如此,每次都痛上一个小时左右,痛得他死去活来,痛到极处,真想撞墙而亡。好几次他还痛晕过去。 今晚因为这个可爱的女孩,在一喜一惊一怒一乍中,他的头痛症奇迹般地消失了。 “不疼了。”他目光深深地看着她。 沈梅清双眼充满好奇,她忽然很认真地说:“把手伸出来给我瞧瞧。” “你想干什么?”同样一句话,他刚才说得冰冷如针尖,这次温柔异常。 他对她产生好奇心。她刚才突然抓住他的手腕,差点把命都送掉,现在她又要他伸出手,这个小女生真的一点都不知道他有多危险? “我想给你看病。”沈梅清见他面现不信之色,娇嗔道:“你不相信我会医术吗?我五岁就随爸爸到山上采药了,已经学了十多年医学。以前我在家乡时,有个人得头痛症三年了,都被我治好。” 她要毛遂自荐:这位雾岛龙一相当有钱,如果同意让她治病,她就有一笔收入,玉华妈妈的生活就不会那么苦了。她焉能错过这个机会? 他没有说话,只是双眼定定地看着她。 沈梅清心里一阵难过:“唉,你连手都不敢让我碰一下。就算你认为我年纪小,不相信我会治病,又何必小看人到这种地步呢?” “不是,我没有小看你,我只想问问,你为何要替我治病?”他好像在问傻话,却是他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想法。 “你的问话真奇怪,我是医生,见到病人自然想给他治病。”沈梅清回答后,见雾岛龙一脸色怪怪的,又道:“你要我说真心话对吗?我和我妈现在好穷,你那么有钱,那么大方,如果我治好你的病,你肯定会给我不少钱,我就不愁没钱交房租了。” “好,我给你看看!”雾岛龙一缓缓地伸出自己的手。 他内心深深地知道,他把这只手伸出去,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他已经将自己的生命都交给她了。 伸出手,并不是认可她的医术,其实他还不相信年纪轻轻的她会高明到哪儿去(他认为她现在自信满满可能是因为不知道天高地厚),而是相信她这个人,相信她一定不会利用他、伤害他。 沈梅清搭搭雾岛龙一的手腕,不再说话,大厅变得很安静。 过了一会,她放开他的手,面现迷惘之色:“奇怪,雾岛先生,你的身体各方面都很好,根本就没病啊!” “我确实没病!”雾岛龙一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这个小丫头看起来确实有一手,他在大医院用现代医疗器械诊断,也是身体没半点问题。她仅仅搭脉,就看出来了,更可贵的是她没有像某些庸医那样骗人,随便开些药方来赚钱。 “那你刚才怎么会痛成这样子?”她好奇之极。 “我也不知道。”他冷冷地说。 其实他是知道的,但他不会说出来,他今生都不会说出来。 第一0三章 心病难医 “如果一直这样痛下去,你该怎么办呢?”她难过地看着他的银灰色面具,说:“我想,你得的是心病。” “你怎么看出来?”他心里一震。 “就凭你连自己的真实面目都不敢示人,我就看出来你得的是心病,你一定有很重的心事,却没有疏通的渠道。心中郁结难忍,久而久之,便造成头痛了。” “哦?”他不动声色地说:“如果我真的得了心病,你觉得应该如何医治呢?” 他第一次在别人面前承认他得了心病。凭着沈梅清的一举一动,他知道她只是天真的少女,是可以信任的。 只是她身上还有好多的谜团让他难以解释,他对这个小丫头越来越好奇了,很想知道她会说些什么来。 沈梅清心有所思,一口气说出大段话来:“可能是你的精神压力太大。听说有钱的人都压力大,你应该放松,听听轻快的音乐,做做有意义的事情,让自己的心灵充实,这样就会心情舒畅,如果我有你这么多钱,我肯定不会带个这么难看的面具,将自己和世界给隔离起来,就象只负重的蜗牛,那样活着有多累!我会背着行囊,一个人去游山玩水,看看精彩的世界,听听大自然的声音,那种生活多好!相信你若是这样做,你也一定会快乐起来的!” 雾岛龙一蓦地抬头,紧紧盯着沈梅清,没想到这个丫头小小年纪,就能说出这么一番大道理,由此可知她绝对不是个简单的女孩,可为何她刚才好像什么都不知道,不懂英文,不知道洋酒杯,连枪都没见过,无知到了白痴的地步? 她究竟是什么人? 他的沉默让沈梅清有点儿不好意思,她急急忙忙地道:“你别认为我乱说,我说的话是有根据的。师父曾和我谈过李叔叔,李叔叔是个大才子,他所写的诗词流传千古,他的身体也不好,师父说叔叔以前身体很好的,自从亡国……”天啊!她忘了如今已经是一千年后,她和人谈到李煜,谈到亡国,谁会信呢?她见雾岛龙一沉默不语,好像漠不关心的样子,于是加快语调: “那年李叔叔受得很大的打击,心头郁结成疾,自此常常头痛,心疼,师父虽然医术高明,也对他束手无策。唯有希望他能放宽心怀,放弃一切,云游四海,坦坦荡荡,或可得救。可他无法离开他最爱的妻子,不能做到像师父那样无牵无挂,只能局囿在自己的世界中,心中之悲苦,无法用言语形容,写的词更是字字血泪,就算千年之后的人看了他的词,都会感觉到他内心的悲伤。由此可知,心病难医呀!” “你说的李叔叔是谁?”他不谈心病,避左右而言其它。 心里在冷笑,这位李叔叔写的诗词还流传千古呢?也不知道是哪个狂妄自大的文人,竟敢这般自我吹捧。而沈梅清竟对此深信不疑,可见她的单纯。 不过她说的心病难医这句话,他却是认同的。 对于心病,他了解得比任何人都多。沈梅清所说的,他也全都知道,只是无法实施。 父亲生前嗜书如命,他也遗传到父亲对书的热爱,这么多年来,他不知道看了多少跟心理学精神学医学有关的书籍。但看得再多,他也无助地发现,这些书本对他的心理顽疾一点用处都没有。 只要他没有忘记那些噩梦,没有改变他的生活方式,他会永远痛下去,一直到死。 第一0四章 送你回家 “李叔叔?”沈梅清张口结舌,她怎能跟雾岛龙一说李叔叔就是南唐后主李煜呢:“他……是我师父最佩服的人。” “哦?”雾岛龙一的声音没有半点感情:“那你师父是什么人呢?” “我师父是位得道高僧,已经去世好多年了。” 这个小女生的人生挺神奇的,师父是得道高僧,叔叔是千古词人,自己却是个什么事都不懂的女钟点工,她说话有时极为明理,极为聪明,有时却让人如坠五里雾中,或者一听就知是谎言,她是不是也有病啊?!雾岛龙一心里暗笑不已。 雾岛龙一好像不太相信她的话,认为她在吹牛,她又何必说这么多呢?唉!无意间看看墙上的表,沈梅清忽然跳起来:“天啊,已经十二点半了,我要回家了,雾岛先生。” “外面下着大雨,你现在就想回去?”他的双眼带着一丝不易觉察的关怀。 “是啊,我要马上回家,要不妈妈会担心的。雾岛先生,你能不能借把伞给我?”沈梅清着急地说。 雾岛龙一眼睛怔怔地看着窗外的倾盆大雨,一种莫名的怅惘之情油然而生。他好像在思考着什么,过一会,转头,双眼深深地对着沈梅清,缓缓说道: “我开车送你回家!” “这……怎么可以,太麻烦你了。”沈梅清不好意思地说。 “你是因为我才这么晚回家的,我送你也是应当的。” 他说得很慢很慢,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 在这种雷电交加大雨倾盆的夜晚,他以前是绝对不会出门的,因为他不知道他的病会几时到来,有多严重。所以就算没有发病,他也会龟缩在家中,睁着眼睛等天明。 可在今晚,他无法做到无动于衷地看着沈梅清独自消失在风雨如晦的深夜,她的出现让他如此的温暖,让他心中那根久未弹奏的琴弦,在静夜中弹起了动听的小曲,他怎能忍心让她独自离开? 外面下着飘泼大雨。 雾岛龙一让沈梅清站在门口,他去开车。 天空如墨,雨声利箭般嗖嗖地飞着,街上两边的树木被吹得东倒西歪。 忽然,在模糊的路灯下,沈梅清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步履蹒跚地走过来,她撑着一把大黑伞,由于风力极大,伞面反过来,她伸出手,把伞又转过去,逆风而行的她,走得摇摇晃晃,举步维艰。 第一0五章 妈妈来接我 玉华妈妈,是玉华妈妈。 “妈妈,妈妈!你怎么来了?”沈梅清激动地喊起来,她奔出门,奔到周玉华的伞下,却见周玉华脸上挂满水珠,衣服都快全湿了。 “你这么晚还没回家,妈妈没有你的消息,好担心,就搭今晚最后一趟公交车来找你了。”周玉华也激动地看着面前的沈梅清。 玉华妈妈因为担心她,竟然在这个雷电交加狂风呼啸大雨倾盆的夜晚走出家门接她。 须知她不是周玉华亲生女儿呵! 不,她们就是母女,她们是真正的母女! “妈妈!”沈梅清忍不住扑在周玉华的怀中,眼眶湿润了。 “小清,你怎么这么晚还没回家呢?”周玉华慈祥关切的声音带着一点责备。 “刘小姐一直叫我打扫卫生,不肯让我走,就把时间推迟了。” “刘小姐刁难你了?”周玉华愧疚地说。她算是这里固定的钟点工,也受过刘娜的气,对她的脾气略有了解,知道她不是个宽厚的女主人。 不过当钟点工弄到这么晚才回家,对于周玉华却是从未出现之事。 “是的,不过妈妈你不用担心,刘小姐不是这幢楼的主人,它的真正主人是雾岛先生。”沈梅清开心地说:“妈妈,雾岛先生还给我八百块钱呢,这个月的房租我们不用愁了。” “这个……雾岛先生为什么给你这么多钱?”周玉华颤声道,梅清今晚这么迟才回家,不会是……? 还有,这幢楼的主人不是刘娜吗?怎么凭空出现一个男主人?她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个男人。 “哦,雾岛先生生病了,我为他看病,他就……给我钱。”沈梅清不好意思地垂下头,她知道事实不完全如此。 “好呀,你的医术这么好,肯定能帮到他。”周玉华对她的解释深信无疑,她欣慰地抚着沈梅清的长发,柔声道:“小清,你真是个好孩子。” 一辆车徐徐地停在她们不远处,雾岛龙一独自坐在车上,静静地看着面前在雨中相拥的母女,由于经历过长期惨绝人寰的魔鬼训练,他的耳朵机警异常,即使大雨倾盆,他也可以清楚地听到她们的谈话…… 依稀中,他好像回到多年前的那个夜晚,那年他九岁,是个非常贪玩的调皮男孩,有一次他去同学家玩,同学的父母都不在,他们一起打游戏,打得天昏地暗,玩累后两人趴在桌上睡着了,一直到清晨才醒来,他的父母亲整夜都在寻他,黎晨时候,在回家的途中他遇见母亲,母亲猛地把他抱在怀中,喃喃地呼唤着他的小名,泪水如珍珠般滴落……很久远很久远的往事,那时候他还不觉得什么,多年以后,他才明白,能够拥有这种人生是多么的幸福! 只因他今生都可能不再拥有这种人生了! 他原本冷漠的双眼现出痛楚之色,闭上眼睛,两滴泪水滑下来。 他又哭了,在同一个晚上,他居然连哭两次。 为什么?为什么在这个原本让他痛苦得要自杀的雨夜,会让一而再,再而三地想起那些他从来不敢回忆的温馨往事? 是什么样的感情,让他如此感动,如此忧伤,又是如此地心痛? “雾岛先生。”他睁开眼睛,看到一张美丽的脸,灯光下,她甜美的笑容就像是一朵鲜妍的花: “我妈妈来接我,你不用开车送我回家了。谢谢你啦。” 雾岛龙一本欲说我接你们母女回家吧!但一想到周玉华看到他带着面具,心中可能会有些猜想,便作罢,他可不想让太多人知道他。 静静地看着她,他忽然迸出一句话:“你还会再来吗?” 灯光下,他的目光如星。 沈梅清一愣:这种目光,怎么让她有似曾相识之感?怎么那么像……? 甩甩长发,似将内心深处的某种想法抛于风中,沈梅清朝他挥挥手: “雾岛先生,我以后可能不会来了,你多保重。再见。” 她清脆的声音如同露珠在荷叶上滚动。 在大雨中她迅速转身而去,奔到周玉华伞下。 在温暖的路灯下,在迷蒙的水雾中,雾岛龙一目送着两母女在同一把伞下,相拥着慢慢走远。 待见她们走远后,他马上驱车跟着她们。 第一0六章 亲吻你的秀发 不是想跟踪,而是他放不下她,他要知道她和她母亲这一路是否平安。 远远地,他看见她们母女在路上拦车,不久有辆计程车来了。 他看着她们上车,计程车一路平稳地行驶,他又看着她们下车,付钱,然后母女同伞,走着路冒雨回家。 沈梅清居住的地方是这个城市的低租区,地点偏僻,巷子极窄,他无法开车,只能找个地方泊车,然后又跟上去,好在他是个行动相当迅速的人,加上路面坑坑洼洼,积水甚多,她们母女在大雨中走得很慢,压根儿不知道有人跟踪,他没有跟丢她们。 他一直看着她们回到那个简陋的家,一直看到楼上那盏灯亮了,才缓缓转回身,缓缓地走到泊车处,然后开车回家。 回到家,他回到那个空旷无比的家。只见地上遗有几茎秀发,是她先前挣扎时落下来的,他捡了起来,痴痴吻着,颠倒不已。他的手臂上有一排齿痕,那是她刚才为了反抗他而咬的。他又举起手吻着自己的手臂,温柔而缠绵,就好像在亲吻着她温暖光滑的肌肤。 以他的身手,本是绝不可能被她咬中的,可说来很奇怪,在她张开樱桃小口狠命咬他时,他丝毫没想过要躲闪。当她咬中他,他看到自己皮肤上沁出的血丝时,竟然有一丝快感。 也许在潜意识时,他就是希望能够在自己的身上留下她的印记。 他知道经过今晚,他不再是以前的他了, 因为在这个世上,他已经有了他爱的女人! 他愿意为她付出一切的女人! 雾岛龙一走到自己的卧室中。里面有一面大镜子。 镜子前,他一身灰衣,包裹出完美的挺拔身材,全身散发着一种与世隔绝的独特的冷漠与孤独。 他缓缓摘下自己银灰色的面具。 如果沈梅清看到这张脸,肯定会大吃一惊。 这张脸由于长期处于黑暗之中,少见阳光,脸色有点苍白。 但,它真的极为俊美,五官无处不谐调,它可以魅惑天下女人。 雾岛龙一的职业充满着黑暗,血腥与恐惧。 在日本有个黑泽堂,里面有一批经过惨无人道的魔鬼训练的杀手。 这批杀手大都是孤儿,他们有的父母双亡,有的因父母离异而被弃,有的被人贩子所骗而与亲生父母生离死别,有的连自己的父母是谁都不知道。他们都是在童年时代便被黑泽堂的堂主收养,他们都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孤岛中,进行最可怕最没人性的魔鬼训练。 中国苗族在古代有种剧毒虫王,为了培养虫王,苗人会将几百条毒虫放入盅里,任它们自相残杀,最后存活下来的那条虫就是最可怕的剧毒之王。 黑泽堂也是采取这种最可怕最灭绝人性的方法来培训杀手。 雾岛龙一就是在这种方式培训出来的杀手之王。 第一0七章 因妒杀人(修改) 那年雾岛龙一十七岁。虽然一直接受最严格的魔鬼般的训练,但他还没有真正杀过一个人。 他那时还是一个爱看书的忧郁少年。他还有一个好朋友芥川英明。 黑泽堂一共有五十三个孤儿,他就只有一个朋友。 他们之所以会成为好朋友,是因为他们都有一个好母亲,都在他们的童年时代倾尽了无穷的母爱,他们也都深深地爱着自己的母亲。 芥川英明的父亲早逝,由母亲独力抚养至十三岁,那年他得了空手道北海道少年组冠军,在乘舟去东京参加全日本少年组空手道比赛时,被劫到岛上,自此他与母亲再无音讯。 芥川英明的母亲可能还活着,他常说他出道以后要去找他的母亲。 某个晚上,一场惨绝人寰的杀人训练在没有半点征兆的情况下猝然发生。 那夜,这批同住在集体宿舍还未满二十岁的青少年,正在睡梦之中,突然被叫醒,集合在一个空旷的大房子中,首领说他们今晚必须杀死同屋的一个人。 这意味着在同一个房间中,有一半的人会死去。 灭绝人性的屠杀开始,屋内惨叫连天,血流满地。 只半个小时,四十个男孩只剩下二十个,其它的都成为死尸。 当雾岛龙一看到满地的死尸之时,他忽然想要吐,他在众人的目光中狂奔而出,跑到厕所中狂吐。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杀的居然是他的同门。 他不想杀他,可他不得不杀,因为那个人先向他偷袭。 就在首领刚说完要杀一个人时,那人就在背后拿着短剑偷袭他的背部。他可以说是全场第一个动手的人。 他出手快、准、狠,不顾性命,完全要置龙一于死地。 他蓄谋已久,只等着这致命一击,只是他没想到,龙一的武功比他想象的还要高得多。 龙一当时蓦地感到背后一阵冷风,他抄起随身短剑,猛地向背后挡去。然后迅速转身面对这个偷袭者。 偷袭者是他的同室人,一位十八岁的英俊少年,当时他的脸孔扭曲,双眼喷火,好像与龙一有不共戴天之仇。 短剑交锋,强者胜。 他武功不如龙一,死在龙一的剑下。 临死前他瞪着双眼,一脸的痛苦,一脸的不甘,一脸的愤恨。 他临死前说一句话,龙一至死不忘: “江涵星,为什么她爱的人是你,而不是我?” 这就是他想要杀龙一的真正理由: 在这个孤独的岛屿,本有五十三个孤儿,其中有十二个是女孩,其中有两个女孩长得特别美丽。 岛上有令,男女在出岛之前不得谈恋爱,若被发觉,严惩不怠。 只是,哪个少年不英俊,哪个少女不怀春? 半年前,岛中一双十八岁的同龄少男少女发生一起爱情悲剧,他们是在孤儿院中长到十二岁后才被劫到岛上进行杀人魔鬼训练的孤儿,他们本就青梅竹马,而今又长期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孤岛中日日相处,自然而然地相爱了,在某个激情洋溢的夜晚他们偷吃禁果,不久少女怀孕,他们知道岛规严厉,心里很害怕,便想私奔逃出岛去过上平凡的夫妻生活,在出逃之前被发现。双双带到首领面前。 首领给他们两条路: 两个人都得死; 若不想死,就必须杀死他(她)的心上人。 两个情人牵着手静静凝眸,泪眼迷濛。 第一0八章 自相残杀 他们相爱极深,怎么忍心杀死自己的情人,于是双双殉情自杀。 他们自杀之后,毫无人性的首领竟把他们的尸体扔到狼狗群中,任由他们的尸体被撕成碎片。 这件事自然给岛中的少男少女带来深远而可怕的影响。他们都感到极度的恐惧不安,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前途在何方。 好在首领也曾说过,他们如果能够通过最严厉的考核,平安出岛,在岛外他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不会再干涉他们的私生活。 自此岛上曾经有过朦胧爱恋的少男少女,硬生生地把自己的感情扼杀于萌芽之中,不敢再涉情爱半步,他们更加拼命地练武,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够快点出岛,能够过着比较自由的生活。 只是,青春时代的爱情如果能够这么容易控制,那它就不是青春之爱了! 他们都还是未满二十岁的少男少女,纵然杀人训练如此残忍无情,但青春的爱情却不因残酷训练与严厉的岛规稍有减弱。 这个想杀龙一的少年肯定爱上岛中一个女孩,而女孩则爱上龙一。 这也难怪,龙一的的确确是岛内最出色的男孩。 他的武功最高,他的相貌最俊,他的神情最忧郁,他举手投足都可以让女人为之痴狂。岛内十一个女孩中,相信有绝大部分女孩喜欢他。 只是过于残忍无情的岛规,过于冷酷密集的训练,还有龙一对女孩的冷漠,让这些女孩不敢向龙一有丝毫的表示。 也许那个少年口中的“她”就是其中一位爱上龙一却不敢向他表示的女孩。 龙一至今都不知道这个“她”是谁,他也不想知道,很可能这个“她”已经死于当年的屠杀之中了。 但这个龙一根本就不知道的“她”,却是少年的最爱。 最爱的女孩爱的是别的男孩,那个少年妒忌得发狂,他在孤岛中接受的教育又是如此的灭绝人性,所以他除了杀龙一之外,不会有别的任何解决单相思的办法,只怕他在夜深人静之时也常常辗转反侧,计划着如何杀掉龙一。 他不敢杀,因为一来龙一的武功太高,二来他若是未经允许擅自杀人,必将受到岛规最严厉的惩罚。 岛中养了一群德国狼狗,别人养的狼狗只吃肉,这里的狼狗还吃人。 他若是擅自杀了龙一,只怕会被首领丢到狼狗群中,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他怎敢轻举妄动? 只是越受压制,内心的妒火就越烧烧旺,所以当首领一声令下,他第一个动手偷袭杀人。 他拼尽全力,快如闪电,因为他知道,一击不中,他必死无疑。 可他还是挑错时间杀人,若是平时,他在龙一没有半点提防的情况下,背后给他一剑,以他刚才的击剑速度,有八成把握可以杀掉龙一, 可这次首领刚刚说有一半人会死去,龙一起了警惕之心。 所以他偷袭失败,死于龙一的剑下。 这个最先偷袭龙一的少年是因妒杀人,那么其他的人呢? 前一天他们还是同门,他们还在同张桌子吃饭,才一天功夫就刀刃相见,血沫横飞,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他们之间其实没有半点仇恨,他们只是想活着。 想要活就必须杀死朝夕相处的同门,多么残忍多么可怕的现实。 第一0九章 少年杀神 三天后更加残忍更加灭绝人性的杀人训练开始,首领发话:二十个人只能活一个。 为了公平起见,靠抽签决定生死。 规则如下:1号与2号生死相博,活着的人要去挑战来者3号与4号,厮杀之后活下来的要接受5号到8号计四人的挑战,最后一次是要面对9号到20号计十二人的围攻,如此循环下去,呈几何数杀人。 这意味着抽签的号数越先,死亡的机会越大,越后则越小。 芥川英明抽到第1号,而雾岛龙一抽到15号。 如此说来,雾岛龙一的生还机会远远大于芥川英明。 芥川英明在抽到第1号时就知自己必死无疑,他对雾岛龙一说,涵星,如果你能活着出去,可以帮我找到我的母亲并且给她一笔钱养老吗? “可以。”雾岛龙一点头,之后不再说话。 当首领说谁是1号,芥川英明正想说是我时,龙一已经沉声说:“是我” 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过芥川英明手中的那张纸,向众人举起来。 刹那间,芥川英明惊呆了。 “英明,我不知道你母亲的长相和姓名,我怕找不到她。”这是事后龙一和他说的话。 这当然是个原因,另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芥川英明心知肚明。 龙一不忍心让他死。所以他抢了自己的1号。 英明知道,龙一的武功在众杀手中名列第一,可在这种生死决战中,即使龙一武功第一,要在这么多经过严格训练的杀手群围攻下,他活着出去的机会还是微乎其微。 何况,就算龙一杀出血路,最后是不是还要和英明决一死战? 因为,英明的武功也相当高。他未入此岛时,便是北海道空手道少年组的冠军,而今他又变成龙一的第15号,活的机会远远大于1号的龙一。 英明若不死,意味着龙一要死? 反之亦然。 但事已至此,英明还能说什么呢? 那夜,那个最可怕的噩梦之夜,雾岛龙一开始了自己人生中最为凶险最为残忍最为可怕的生死搏杀。 在那间封闭铁屋子中,惨呼声此起彼伏,还有剑砍在血肉上的声音,还有骨头碎裂的声音…… 那夜,雾岛龙一杀人最多,二十个男孩,有大半是他杀死的。 因为他的武功最高,同门都希望他先死。 只有他死了,他们活的机会才会更大。 所以从3号4号开始,都是联合起来进攻他,欲置他于死地。结果无一例外地死在龙一的剑下。 最后一共来了十二个人,除了芥川英明和他站在一处之外,其它的人同样也在心照不宣的情况下,联合起来围攻他,极欲杀之而后快。 他们向他们扑来,个个如狼似虎,个个杀气腾腾,就像一群发狂的野兽。 雾岛龙一更是疯狂如兽,他那时已经杀了七个人,早就杀红了眼。 他狂吼一声,剑如闪电般刺出。 剑光飞出,鲜血也已溅出。 他已看不见别的,只能看得见血。 他仿佛已回到五年前,那个可怕的雷雨之夜,那个改变他一生命运的悲惨夜晚…… 那夜,几个穿着黑衣的刺客向他父亲扑来,跟现在如出一辙。 那夜,一群灭绝人性的刺客要他父亲死。 今夜,一群朝夕相处五年的同门要他死。 他们既然都这么想要他的命,他也要他们的命 没有选择!已不必选择! 杀!杀!杀! 那一晚,他沦为真正的杀神,一尊最可怕的杀神。 闪电般的剑光,匹练般地飞舞。 血花像烟火一般,在他面前散开。 周围一个个人在他的剑中倒下,倒下。 血光满天,血溅满衣,杀到最后,连他的眼睛都是红的。 这群人本是同门,现在为了活着,个个拼得你死我活,个个杀红了眼,就像一匹匹嗜血的野兽。 自相残杀本是人类最大的劣根性,而在此灭绝人性的自相残杀中,这种劣根性更是暴露无遗。 第一一0章 噩梦之夜 这是雾岛龙一人生中第二场噩梦,它的惨烈程度决不逊于第一场噩梦。多年以后他就曾在恶梦中回到当年,梦见自己躺在一地的尸体之中。 但他知道这不是梦,这是真真实实出现在他的生命中的事情。 那夜,满屋都是鲜血在流淌,流入地板隙缝里,流到他的脚下,染红了他的脚。 他的右手,左胁,大腿都被刺中,满身都是血,当然大部分是别人溅的血。 他已经杀了太多的人,他已经筋疲力尽。 芥川英明倒在他的身边,喘着气,没有说话,不知道他的伤有多重。 此时一个杀手忽然从死尸堆中站起来。 这个杀手是14号,加入这场战争不是很久。 他狞笑着,向这两个已经杀得力竭的重伤者走来。 他只有小伤,现在要想杀两个筋疲力尽的人,应是举手之劳。 杀手的剑先指向雾岛龙一的胸膛,因为龙一最先加入这场可怕的猎杀中,他全身都是血,右手与胁部被刺中,受伤极重。 雾岛龙一只有等死。 此时,躺着一动不动的芥川英明忽然在地上扯住那个杀手的脚。 雾岛龙一利用这一瞬间的机会,他的左手忽然抓住地上的一把利刃。 刀光一闪,刺中那个杀手的胸膛。 14号杀手双眼凸出,他做梦也想不到,龙一的左手也这么厉害。 现在,只剩下两个人了,那就是雾岛龙一与芥川英明。 他们两人刚才还在并肩作战,还在生死与共,难道一转眼间他们就要成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仇人? 在这场灭绝人性的屠杀中,若不是他们两人同心协力共抗敌人,就算雾岛龙一武功再高,也有可能在众人围攻之下被杀得力竭而死。正因为他们同心,而别人都只顾自己的性命,他们最后才能活下来。 朋友同心,其利断金。 他们已经成为真正的朋友,他们怎么忍心对朋友下手? 雾岛龙一最后活下来,而芥川英明呢? 芥川英明也活下来了。 首领在最后关头改变了主意,同时留下他们两个。 加上在女杀手群中杀出一条血路的女杀手王藤原丛美,他们一共三人。 本来有五十三个孤儿,最后只剩下三个。 三个最可怕的杀手:雾岛龙一,藤原丛美,芥川英明! 在离岛前夕,首领在大厅里给他们三人举办一次送行宴会。 他们以前曾参加过宴会,每次都是人头济济。 只有这次最少,因为其他的三十八位同门全都死了,死在他们三人手下。 龙一知道,在三人之中,又数他杀人最多。 没有杀人之前,他做梦也没有想过他最先杀的人不是仇人,而是他的同门。 他本不想杀他们,可他没有选择的余地。 因为他们若不死,他就必须死。 他还不想死,他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只能杀他们。 尽管这是迫不得已,可内心深处的痛楚,却开始弥漫开来,无边无止。 因为这与他以前的教育完全背悖,完全剥离。 雾岛龙一的童年非常幸福。 他曾经有个温暖的家,他的父母对他倾出无尽的爱,让他接受最好的教育,教他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从他懂事开始,他便开始追求完美,他也有资格追求完美,因为他本就是万中挑一的人才。 他那时酷爱文学,最爱俄国文学,无它,就是因为俄国文学够纯粹,在那些大文豪的笔下,他总能感觉到一种悲悯的情怀。 他那时对自己的未来有很多设想,想过当文学家,当科学家,当旅行者,当志愿者,但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沦为一名屠杀同门的职业杀手。 可以说,在他十二岁之前,他的人生教育只有一个字,那就是:爱。 第一一一章 无可选择的人生(修改) 可现在他做了什么?他几乎杀光了他的同门。 他的行为和一只吃人的野兽没有什么区别? 在几乎杀光同门的那一刻,他原本伤痕累累的心被用刀硬生生地砍成两截,分成两半。 痛,真的痛,心痛得在滴血,一滴,一滴…… 肉眼却看不见。 这时,首领给他们敬酒,雾岛龙一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酒很香冽,可他饮下去,却苦如黄莲。 酒入愁肠,酒更苦。 可是,现在只有酒才能消解他内心的痛楚。 他又喝一杯。 突然他感觉一阵天旋地转,跌在沙发上,他四肢无力,全身软绵绵的,使不出半点劲来。 被人下了迷药了?可他神情异常清醒,没有半点昏迷的迹像。 与此同时,芥川英明与藤原丛美也软软倒在椅子上,眼中充满着困惑与些微的恐惧。 灯光下,首领斟酒独饮,面上露出一抹神秘的微笑。 他们很快就明白,首领在酒里下药了。 她为什么要下药?是不是还想控制他们? 首领拍拍手,从门外走进两女一男。 他们长得都很漂亮,眉宇之间有一种撩人的风情。 “今晚,我是让你们尽情享受的。这三个人是本城最红的舞女与牛郎,他们会让你们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快乐。” 这是首领和他们说的话。 “不行。”雾岛龙一朝首领吼道。 他是个骄傲的孩子,他有很强的洁癖,他才十七岁,还是个处男,在这之前,他连女孩的手都没摸过,他不想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人尽可夫的妓女。 这并不意味着他不懂男女情爱,他是个早熟的孩子,他很早就幻想过xing爱,幻想有一天会爱上一个美丽纯洁的女人,幻想和她水乳jiao融的快乐,但他从来没有想过他的第一次会给一个妓女。 而今却…… 几乎在同时,有人和他说类似的话:“不,我不愿意。” 说话的人是藤原丛美。 她虽然双手沾满血腥,并不证明她是个性生活随便的女人。 何况她还是个未经人事的女孩子,当然比男孩更反感这种事情。 她先投以雾岛龙一凄楚的目光,之后才转向首领。 她的嘴唇在发抖,声音充满哀求:“岛主,求你放开我吧,我不想和这个牛郎……真的不想!” “你没有选择。”首领冷冷地说:“你们一直是个孩子,现在,我要你们成为真正的男人,真正的女人,因为有些事只有真正的男人和真正的女人才能做。” “这个男人的能力很高,他会让你学到很多很多,比起那些没经验的男生,你会明白什么才真正的快乐,以后说不定你还会感激我呢。哈哈哈……” 首领忽然神经质地哈哈大笑起来。这与以前冷酷理智的她有点不相称。 那个的牛郎闻言,立即心领神会,他满脸春色地朝藤原丛美走去,丛美紧张得皮肤在颤抖,她忽然朝牛郎嘶吼:“你再敢走一步,我就杀了你。” 此时此刻,她目现杀光,已无复先前的可怜,她变成了真正的女罗刹。 她虽然才十七岁,虽然外表看到上去柔弱可怜,可她在那场惨绝人寰的屠杀中,她却是唯一活下来的女幸存者,由此可知她的武功有多高! 也许她的杀气过于可怕,牛郎吓得脸色刹白,止步不前。 首领嘴角噙着一抹冷笑,她缓缓地说:“藤原丛美,如果你今晚无法成为一个真正的女人,最好一辈子呆在这个孤岛中不出来。” 她说得很慢很慢,但那种无形的威慑力量,可以让人全身发抖。 藤原丛美全身也在战栗,她知道呆在孤岛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她不单可能会孤独终生,还可能会死于非命。 她这么拼命地练武,她几乎杀光了她的女同门,还不是为了有一天能够离开这个灭绝人性的鬼地方?还不是为了他!那个她日思夜想的男人! 可现在…… 她又一次目光泫然地朝龙一望去,发现龙一也和她一样,一脸的愤恨,一脸的不甘。她朝芥川英明望去,发现他也在看她,双眼透露出深深的无奈。 芥川英明生性随和,他无所谓“失身”,反正他知道,他出道后也会去找女人的,迟早会失去处男之身,现在只不过是提前而已。 可他了解龙一,他知道龙一真的不愿意,龙一那么追求完美,他甚至有洁癖,怎甘心将他的第一次给妓女? 对于藤原丛美,因为岛中的男女是隔离训练的,他了解不深,不知她是什么样的女人,现在看来,她对“失身”也反感到了极点,只怕比龙一还要厉害。 见她泪水泫然,显得那么的无助,那么的绝望,他忽然对她产生了无以名状的怜惜之情,可他现在全身软绵无力,他也是无能为力的。 他只能无奈地看着她。 藤原丛美绝望地垂下头,晶莹的泪花从她白玉般的脸庞流下来。 首领声音有所缓和:“你现在也许会难过,但以后你就会知道,要想成为一个真正优秀的职业杀手,今夜是你必须上的一课,它可以改变你的人生。” 首领没有说错,这夜确实改变了他们的人生。 第一一二章 杀手之王黑泽狼(修改) 大灯灭了,小灯却开着,一屋暧昧的光。 一个女人朝雾岛龙一风情万种款款走来,龙一冷冷地看着她。 她大约三十来岁,应是妓中大姐大,长得非常美,长身玉立,满头秀发漆黑,一张瓜子脸雪白如玉,有种醉人的风姿和气质,和大多数骚头弄姿的妓女不同。 她并不是那种令人一见销魂的美女,但一举一动间都充满了一种成熟女人的神韵。 但雾岛龙一对她说不出的讨厌。 再讨厌,他也没办法拒绝,他更不想拒绝。 他知道只要经历这一夜,他就不会再去追求完美,也不会再去为谁守身了。 “今夜,我让你变成一个真正的男人。” 女人朝他甜甜笑着,昏暗的灯光下,她目光流转,眉眼之间尽见风情, 她是欢场中人,当然懂得如何去讨好男人,如何换起男人内心深处的欲望,如何让男人迷恋她的身体,从而销魂忘返。 何况雾岛龙一还只是个未经人事的倔强少年,她更知道怎么对付他。 何况雾岛龙一长得实在太俊美,美得让她都不由得心动,所以她的感情有那么一刻也是真的,并不是为了钱或者为了别的什么。 那一夜,厅中春色无边。 那一夜,在暧昧灯光下: 两个男孩变成两个男人。 一个女孩变成一个女人。 那一夜,藤原丛美在昏暗的灯光下流泪。 她有个魂牵梦绕的心上人,他是那么的优秀,那么的完美,她这么拼命地练武,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够向他表白,希望能与他一生牵手,相亲相爱,可是现在…… 她以后将如何去面对他,如何面对? 那一夜,雾岛龙一自始自终紧抿着嘴唇。 哪怕怀中的女人用尽方法去挑逗他,他都坚决不肯张开自己的嘴唇去吻她,或者接受她的吻。 他的双手沾满了血腥,他的身体无复纯洁,但至少他内心深处对爱情最纯洁的向往,依然存在。 他唯一能坚守的,就是给他最爱的女人一个初吻。 如果这个女人永不出现在他的生命中,他宁愿一辈子不吻女人的嘴唇。 第二天,曙光照进楼内大厅。 那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都走了。只有他们三个人。 他们谁也没说话,谁也没看谁,就目不斜视地走出大厅。 三人乘舟离开孤岛,在船上,基本上处于无话状态,谁也没有提昨晚的事情。 之后十年,他们偶尔相聚时,也从未提过那晚的事情。但他们都知道,他们会一辈子记得那个晚上。 那个既风流暧昧又忧伤痛楚的夜晚! 那晚以后,黑道中出现了三个杀人王。 他们杀人如麻,让人闻风丧胆,就连国际警察也对他们束手无策。 他们在外都姓黑泽,以动物为名。他们分别是: 黑泽狼,黑泽狐,黑泽豹! 雾岛龙一就是黑泽堂的头号杀手黑泽狼。 他就是全日本真正的杀手之王。 雾岛龙一从事这种职业已经整整十年,十年中他杀人近百,每次都成功逃脱,如同武侠小说中的绝世高手般来无踪去无影,至今都没人看到他的庐山真面目,多年前就已是全日本乃至全世界警方最为头疼的头号通缉犯,也是黑道仇人恨之入骨极欲除之后快的对手。 在那个黑暗的杀手世界中,他就是一匹嗜杀的狼:嗜血,凶残,冷酷,无情。 只是,再凶残的狼也有休息的时候。 女人的怀抱就是他休息的一种方式。 没有经历过他那种人生的人,永远也无法想象他的压力有多重。就像一根紧绷的弦,随时都可能断掉,在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黑暗世界中,他不敢以自己的真实面目示人,连睡觉都充满警惕。 他必须如此,否则,死的人就是他。 第一一三章 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所以每完成一单生意,他都会到纸醉金迷的场所狂欢,让自己的身体全面放松。 只是就算在那种场所,他还是步步惊心,做不到彻底的放纵自我—— 因为,他拥有一张极其英俊的脸,一张让世人看了一遍便深深记住的脸。这张脸无论在哪儿,都如此地引人注目。 在闭塞的古代,这张脸能让他在女人间如鱼得水,可在信息发达的世界,它很容易招来他的仇人,将他置之于死地,他又不想整容,所以他不得不带上面具。 当然,面具一样引人注目,所以他常常在夜深人静之时,乔装成普通的中年男人,悄悄出发到某个暧昧场所,发泄完毕后马上离开。 他有时甚至憎恨自己的脸,它若是长相普通,也许在工作之余,他还可以活得更加自在,起码去找女人发泄时无须怕被发觉。 可惜,他无法改变自己的脸,也不想改,他对这张父母所赐的脸还是相当珍惜的。 也许,当他洗手不干之时,这张脸会给他更多挑选的机会,最后给他带来一个温暖的家:家里有个美丽的女人,有一个或者几个漂亮的孩子,而他是这个家独一无二的男主人。 他知道像他这种人,不应该奢望拥有一个家,可还是奢望。 越得不到,就越想要,这是人的共性。 在他的童年时代,曾经有个非常温暖的家,家里有位儒雅俊美的父亲,有位美丽贤惠的母亲,他们非常恩爱,他是他们的心肝宝贝。 他曾经拥有一切,他曾经多么幸福,他曾经是世界上最快乐最单纯的孩子,只是后来,在那个悲惨的雨夜,他失去了一切。 所以每当雷电交加的夜晚,他就会头痛,痛得如同针扎…… 也许,因为他有一个温柔善良的母亲,他从来都不为钱去杀女人,即使迫不得已杀之,也是在那个女人威胁他生命的时候;也许他父亲是位用情专一的男子,他也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好色之徒。他一直都想要拥有一个固定的女人,一位像他妈妈那样温柔体贴的女人,让他可以全面放松。只是没有,一直没有,其实真正的原因是他不敢相信女人,他在女人面前设立重重障碍,穿上冰冷的壳,拒人于千里之外,就算有女人爱上他,最终也会被他赶走或者吓跑。 他只能去买。 拿钱买女人,他原本不屑,可还是不得不为之。 这种活法当然很无奈,可还得这样活着。 每年他都有一段时间呆在中国。因为他有一半的中国血统,他在文化心理更加认同中国。 他在中国s市花高价买了一幢楼,由于楼太空,一年后他出钱买了刘娜,当然,表面上两人是情人关系,但他从来没有把刘娜当成是情人,她只是他买来的。他甚至还没有吻过她的红唇。 他从不吻女人的嘴唇。他的吻只愿意给他爱的女人,只是这个女人还没出现。 刘娜和他表面同居一年,实际上两人相处的日子没有十天。每次都是他匆匆地来找她,发泄之后他留了一笔钱后匆匆地离开。 只有一次,他留下了,因为那夜实在太冷,而女人的身体又太温暖。 刘娜半夜醒来,见他在身边,以为他已经熟睡,想偷偷地揭开他的面具。 第一一四章 爱,可以温暖人心 还没摸到他的脸,她的手已被他抓住。 刘娜哪里知道,他已经有十年无法安心地熟睡。就算是枕边人,稍有声响,他也会马上警醒。 “你想干什么?”他黑色的犀眸闪烁着冷冽的光茫,像雪亮的刀茫般刺人。 冷,刘娜机灵灵地打个寒颤,即使在黑暗中,她无法看清他的脸,依然可以感觉到他的双眸发射的光芒是多么的可怕。 这是一双冷幽、灵动、残忍的光眸。 这种光茫可以射透人心,就像是暗夜中的那匹嗜人而食的野狼。 也许就是因为那晚他眼中的杀气过于可怕,让刘娜至今记忆犹新,所以他这次成功地把刘娜吓跑。 “我……我想看看你的脸。”刘娜当时颤着声说。 “你没有必要知道我的长相。”他冷冷地说。 那夜很冷,冷得刺骨,他起床,穿衣,转身向门外走去,刘娜扑过来抱住他,在漆黑的夜中流着泪:“龙一,你别走,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偷看你的脸了。” 漆黑的夜中,她紧紧抱着他,她的魔鬼身材凹凸有致,她充满弹性的肌肤光滑温暖,她刚才就用这副性感的躯体温暖过他,让他紧绷的神经得到暂时的放松。 但他没有丝毫眷恋! 他推开她紧贴的身体,继续向门外走去。 他头也不回地离去。耳畔中还听到刘娜的哭声。 他的身体经历过无数的女子,但没有一个是他真正想要的。刘娜当然也不是。 他不相信她们,他的警惕心太强。他更不爱她们,他与她们若没有生理上的需要,就是互相利用。 其实,他今晚本来不想找刘娜的,最终还是忍不住来,就是为了满足一下男人的那种需要。 也许还有一个原因,刘娜那晚的哭泣声实在太凄婉,让他冷酷的心稍微柔软。 他知道刘娜想揭开他的面具并没有错,女人的好奇心本就可以杀死一头猫。 他来之时,正是刘娜在“修理”沈梅清的时候。 他无动于衷地站在角落处看着刘娜刁难那个可怜的女钟点工,刘娜一向蛮不讲理,类似事件以前就曾发生,只是性质没有这次严重。 他不喜欢刘娜这种行为,但从不阻止。 他不比刘娜好多少,其实他的所作所为,要比刘娜可怕百倍。 他的心早就沦为一片广矞无边的荒原,冷硬,干涸。 小女工长相极为清秀,可惜什么都不懂,不知洋酒,不识英文,这让他有点惊异,这个女孩是不是小学都没毕业?她未免太无知吧? 他没想到刘娜是因为妒忌才去整小女工的,就在刘娜亲口说她曾被谢逸风包养三天之时,他脸一沉,就想要现身,此时,一件完全出乎他意料的事情发生了:小女工居然孚起袖子,激动地说她有守宫砂。 灯光下,沈梅清洁白似玉的粉臂上,近腋处果然有一颗绿豆大小的红点。 刘娜一口咬定沈梅清的守宫砂是假的,他则相信沈梅清说的话是真的。 雾岛龙一与谢逸风从未谋面,却早在报纸上久仰他的大名,知道他是上流社会的一位长相俊秀的花花公子,换女人如换衣服。当然,谢逸风比那些只会吃老子的花花公子要强得多,就算再讨厌他的人,也不敢质疑他的经商天才。 这个小女工居然可以抵制谢逸风的诱惑,看来她真的不是一般的女孩。 可她的的确确什么也不懂呀! 谜,这个小女工是个谜! 不久刘娜被他赶走,面前有位绝色佳人,他不想再入暧昧场所来发泄情欲。 他又产生了买的冲动,就像买刘娜一样! 当然他也有好奇心,他想看看,这个女孩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结果证明沈梅清说的全都是真的!她宁愿守着一个贫穷至极的家,也不愿被富人包养。 原以为她识字无多,土头土脑,可经过交流,发现她冰雪聪明,一点即通。 如此女子,就是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女孩呵! 最让他感动的,还是在他头痛如绞之时,她不计前嫌地抱住他…… 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可以做到这样子,以前他从未遇见。 以前他从不需要女人的同情,他认为这是软弱的表现,但当他面对沈梅清真正的同情心之时,却发现他根本无法拒绝。 因为这种同情,是人类几个最崇高伟大的情操中的一种,它丝毫不带高高在上的怜悯,它是真正的怜惜,真正的爱,而爱是可以温暖人心的。 题外话:杀手与情人 首先声明的是,我所说的杀手,是武侠小说中的杀手,跟现实中的杀手毫无关系,如果能让现实中的杀手产生共鸣,我将不胜欣喜!如果他们认为我是在胡说八道,请一笑置之。 杀手有爱情吗?现实中的我不知道,但武侠小说中的杀手的爱情,我却可以约略分析一下。 先分析杀手。 杀手无情亦痴情,无情是因为他们从事“非人”职业,为了钱可以视别人生命如草芥,没有丝毫同情心。痴情是不少杀手会是一个极为忠诚的丈夫或极为痴心的情人,因为杀手的爱情通常是以生命为代价的。武侠小说便解释说只要他们有了情,没有了“杀心”,便可能被敌人杀死,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所以杀手的爱情比一般人的爱情更加强烈更加真诚,一旦爱上了,完全可以用“惊天地泣鬼神”来形容。 杀手纵欲却不风流,因为朝不夕保,谁也不会知道自己能否活得到看到明天的太阳,所以他们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心态,一有机会便到处狂欢,纵情声色,肆无忌惮。但他们一点都不风流,“风流”是那些侠客名士或名门弟子显示自己“品味”的专用词,试想,一天到晚在刀口中讨生活,心态比任何人都敏感紧张的杀手,又怎么有心情去风流呢? 再分析一下杀手的情人。 杀手分为男杀手与女杀手。先谈女杀手。 身为女杀手,无论多么的残忍无情,对爱情天生的渴望都让她有柔情的一面,因为她毕竟还是一个女人,有女人特性。而女人天生是情感的“高级动物”,可以为情而生,为情而恨,甚至是为情而死,女杀手也是女人,自然不能例外。那么女杀手会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呢?我想,这位男人可能是无恶不作的魔王,也可能是善良坚强的男人,但最主要的一点不会变:那就是一定要比她强!(不完全是武功上的强,更多是指精神力量的强。一个男人就算没有武功,如果他强大的内在可以让女杀手折服,她照样会爱上他。)让她可以全心全意地爱或刻骨铭心地恨。 而男杀手呢?其情感需求比女杀手更加复杂,也更加理智。 那么,男杀手的情人应该是什么样子呢? 首先,这位女子不能太美,可以想象,杀手一天到晚过着在刀口舔血的动荡生活,比一般的人更加警醒,性格也更加多疑,他们不会轻易相信人。但他们也有自己的情感需求,(当然那些视杀人为生平第一乐趣的天生杀人狂除外,因为这类人已经不能称为正常人,而只能称为有偏执狂倾 向的半精神病患者),对宁静生活比一般人都向往,而宁静的生活,则意味着有位贤惠的让他安心的妻。如果他的妻子太美的话,杀手在外“工作”怎能够安心?因为环境原因而使性格更加多疑的他,时时怕妻子红杏出墙,为此而痛苦不堪!而且一个人沦为杀手,所作所为与社会的正常道德情感相悖,只要他还有一点人性的话,通常都会为自己的行径而感到愧疚,即使表面暂时没有,在潜意识中也有这种心态,这更让他们不敢接近那些美丽的女孩,他怕自己配不上她,又怕自己的行为伤害她,终日患得患失的心理非杀手所愿,所以他们都会找平凡的女子甚至极丑的女子为妻。 其次,这位女子应该比较善良。也与杀手的心理有关,一个男人沦为杀手,双手沾满了无辜者的鲜血,他们的心灵世界无疑是非常黑暗的,但即使再黑暗的心灵,出于人性对光明的渴望,也希望能有一缕阳光能够照亮他们的心,就像一位黑暗囚笼中的人,渴望有一天能够走出黑暗天,迎接阳光一样,但在现实中他们是不可能做出这类事的,所以他们便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是位真诚善良的女子,可以填补他们内心的这个巨大空缺。 现实中也不乏这类例子,沉默寡言的男人通常都希望有位活泼开朗的伴侣,而美丽可爱的少女则对深沉儒雅的男子情有独钟,人性中的“同性排斥,异性相吸”(我说的这个“性”是“性格”之意,而非“性别”)想必就是这个样子吧?这也是男杀手不会爱上女杀手的原因:他们都太熟悉杀手游戏规则了,彼此之间已毫无秘密可言,加上一天到晚都躲在杀人的黑暗角落,不能容于光天化日之下,感觉自己已经够“黑”了,怎么还可能会爱上跟他一样“黑”的女人? 再次,杀手亦为人,应有人性,而他从事的职业却使他们没有人性,当一个人在某些方面有所欠缺时,势必在另一方面加倍“补偿”,既然杀手对别人灭绝人性,那他本性应有的“善良”(应该说是人性,我不相信世界上有绝对的十恶不赦的坏蛋),又将在何处体现?只能在某位他喜欢的女人体现了,这位女子可以是母亲,也可以是情人。而母亲离他太远,在情人体现则比较合理。《七种武器》中有位杀手,他的情人是位脸孔极度扭曲的双目失明的女子,他却视她为天仙,爱逾生命,就是出于这种原因。 所以有时我甚至想:如果不怕危险的话,当当杀手的情人倒是蛮不错的事! 当然这只是“叶公好龙”式的美丽绮想——如果真的遇到杀手,不是吓得半死就是被他“灭”了,谈何浪漫 ? 其实,当一个人沦为杀手时,就谈不上拥有真正的爱情,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获得纯洁爱情或者纯洁爱人的权利!他们只能找一位跟自己有相似职业的人组成“杀手”之家。即使他们有幸找到心上人,为了妻儿的安全,也只能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 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因为这篇小说出现了杀手,岁月姐姐便将前几年写的文贴上去,希望读者能够喜欢。) 第一一五章 不是追星族,却爱冷云飞 三天后,下班前小瑶眼泪汪汪地说,她奶奶去世,她今晚就要请假回老家奔丧,不能陪她去看冷云飞。 沈梅清安慰小瑶后,第二天独自前往时代广场看冷云飞义演。 本来她不想在小瑶伤心欲绝的时候去看冷云飞,只是,之前两人为了确定时间,曾在网上搜索,从中得知一个意外的消息,冷云飞参加这次义演后就要离开s市回到香港。 怎么,冷大哥就要走了?那么快?沈梅清怅然之情油然而生。 既然冷大哥要回香港了,她自然要去看他。 因赈灾义演,不用买贵得吓人的门票,沈梅清下班后马上搭公车前往。 原以为明星荟萃,可以大饱眼福,其实不然,她赶到时路上戒严,明星身边保镖成群,观众不能坐车,只能步行,进入义演广场后,里面人山人海,围得水泄不通,大家摩肩接踵,因不能站在凳子上,所以后面赶来的人只能看到前面的一堵人墙,根本看不到明星,还好,有个巨大的屏幕可以显示表演情况。 没多久,冷云飞出现在屏幕中,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衬衫中镶一条藏青色的领带,西裤熨得笔挺。颀长的身材优雅迷人。脸孔棱角分明,他静静地看着场中的人群,目光深邃如潭,薄薄的嘴角弯出两道好看的弧线。脸上现出一丝无可描摹的淡淡忧伤,整个人就像一幅画,在灯光中幻化中迷人的油彩。 在见到冷云飞的瞬间,沈梅清的心徒得一颤,一股暖流涌遍全身,她顿觉每一根神经,每一个细胞都被生物电激活起来。她脸刷的红了,心儿砰砰跳个不停,脸上热得发烫。 她呆呆地看着屏幕中的冷云飞,他在上面说着跟赈灾有关的什么话,她一个字都没听下去,她的神情飘忽了,好像又回到她初到这个世界的那个晚上,她站在台上,想要救电影中重伤欲死的“他”,而他站在台下不远处的那棵树下,乌黑的双眸静静地看着她,他那时显得如此孤独忧伤,让她心疼,不过只一会,他就朝她笑起来,笑得好迷人,像醇酒一样醉人。想到她被“光头”三人围攻时,他忽然出现,一拳就把“光头”打倒,想到她晕车呕吐时他递给她的一张纸巾,所有的一切都深深地烙印在她的脑海中,而现在这个男人又出现在她面前,英俊异常,光茫四射,站在台上讲话,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冷云飞,冷大哥,冷云飞,冷大哥,你知道清儿就在台下看着你吗?清儿知道跟你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可清儿喜欢你,真的好喜欢你! 不单是她痴迷如醉,其它所有的人都一样,尤其是女生更是激动万分,脸上都带着一种莫名的潮红和兴奋,双眼充满着爱慕,不时传来一阵阵疯狂的尖叫声,不知道有多少女孩仰着头,跳起来想一睹冷云飞的风采,沈梅清附近就有两个女孩拼命往前挤,手里举着一个牌子,上面贴着冷云飞的大海照,她们眼中含着热泪,喊道:“冷云飞,我爱你!冷云飞,我爱你!” 第一一六章 你为什么不理我? 两个女孩的声音淹没在汹涌的人潮中,因为整个场面都沸腾了,摄影头,照相机闪不停,大家齐声喊着冷云飞的名字,激动万分,场面之热烈,出乎人想象力,若非这是赈灾义演,需要保持理智,只怕那些女孩子早就疯狂地上台献花了。 沈梅清偷偷瞧着那两个女生,暗自佩服:她自认已经够大胆,可让她在公开场合说自己喜欢谁爱谁,只怕打死她也做不到,这两个女孩竟然在公开场合喊自己爱着冷云飞。 冷大哥,不愧是天皇巨星,不愧是万人迷。 此时场上卷起一股捐款热潮。 冷云飞走下台,又有别的明星上台说话,但沈梅清再也无心看下去了,她的眼中只有冷云飞,她这次就是为了冷云飞而来的,她悄悄地离开这个地方。 沈梅清没有搭公车,一个人静静地走在大街上。 走出广场已经好久,她依然脸红如潮,心神欲醉。 同样拥有一张俊美非凡的脸,面对着花花公子谢逸风,她能躲多远就躲多远,面对着冷云飞,她却巴不得能够天天看到他。 这次在屏幕中看到冷云飞,她的心竟然跳得如此厉害。 她喜欢上冷云飞了?好像是真的,可恶的谢逸风曾问她是否有心上人,她心里闪过的男人就是冷云飞。 冷大哥,我好喜欢你,我希望你能绽开幸福的笑容,能够快乐地生活! 此时,一辆轿车在她身边掠过,车上的男人无意间朝窗外望去,沈梅清愣了,车中那个带墨镜的男人,好像就是冷云飞! 那男人的眼光刚好与她的双眼碰个正着,也愣了,他果然是冷云飞,因为没有别的男人有他这种迷人的魅力,他看到她了,她知道他看到她了,而且也知道他还记着她。她忍不住奔过去,追着车子跑,喊道:“冷大哥,冷大哥。” 冷云飞的车子没有停,从她身边疾驰而过,绝尘而去。 沈梅清呆呆站在路边,冷大哥明明看到她,却不搭理她,连她跟他打招呼他都不回应,从她身边立即消失,她那夜在他车上呕吐,他就那么讨厌她吗? 他是天皇巨星,她是平民百姓,他们的距离就如同天与地的距离,她还能指望什么?难道她真的希望他会成为她的冷大哥?做梦而已。 虽然这么想,沈梅清眼泪却不争气地流下来。 她以前从来不知情为何物,无忧无虑,所以在花花公子谢逸风面前“张牙舞爪”,在雾岛龙一面前“无畏无惧”,可现在面对着开车疾驰而过对她爱理不理的冷云飞,她难受得哭了。 沈梅清走下公交车,无力地朝新安古城走去。 夜风微凉,她一个人毫无感觉地走着,冷云飞今晚的冷漠让她好伤心。 走到新安古城的古牌坊前,她停住脚步,几乎做梦一样看着面前的车子。 银色的轿车呈现着造型优美,在星光下闪着梦幻般的光泽。 这不是冷云飞的车吗?他那晚就用这辆车载着她回家,因为追狗仔而半路离开,沈梅清生平第一次搭车,又是冷云飞开车,所以她对这辆车印象特别深刻——奇怪,他刚才是开别的车子。 冷云飞果然在车内,依然带着墨镜,不过没有穿着今晚的那套得体的西服,而是穿着一套普通的黑色休闲服。 第一一七章 成名的代价 跟上次一样,他和他的车又一次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她的视线中,瘦削的身躯隐没在浓浓的夜色中,俊美的脸色略微苍白,他整个人就好像一个孤独的影子。 为什么有着如日如天事业的他,还会时时会在她面前透露出一种寂寞的气息?迸发出如此孤独的光茫?而且让她一眼就看出他的这种光茫? 他没有下车,甚至没有探出头来,只是在车内朝她招手。 沈梅清咬咬嘴唇,冷大哥今晚对她好冷漠,她跟他打招呼,他居然不理她,她好生气,本想不过去,可身不由己,她还是走过去,冷云飞打开车门道:“晓青,上车吧!” 声音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好像沈梅清一定会上车一样。 这个美丽女孩对他的痴迷,冷云飞一眼就看出来。他堂堂一个大明星,会在新安古城等她,相信她一定会感动得流泪。 可他错了,沈梅清跟他的任何粉丝都不同。 “不进,刚才我叫你,你为什么不应我?”沈梅清倔强地说。 “我刚才看到你,也听到你在叫我,”冷云飞语气变得温柔起来:“可那里那么多人,我怎能停车?我不想让记者缠着我们不放,知道吗?这不,我甩开记者,就来新安古城找你。我已经等你半个小时了。” “冷大哥,你在等我?你说的都是真的?”沈梅清双眼迸发出兴奋的光茫。 “当然是真的。”冷云飞微微一笑:“上车吧。” 沈梅清钻上车子,坐在后座。她看着面前开车的冷云飞,他的背影好迷人。 “系好安全带。”冷云飞说。 记得她第一次上车时,他就替她系好安全带,这次他又提醒她。 “我这就系。”听到冷云飞体贴关心的话,沈梅清心里一暖。她在车上坐稳,看着他的背影,想起一事,不由问道:“冷大哥,那天……你为何突然开车离开呢?是不是因为我在你在车上呕吐,你生气了。” “不是,你晕车,我怎么会生气?狗仔偷拍我们的照片,我当然要追回来。” “狗仔?”沈梅清不太明白,她初来人世,虽然这一个多月在网上与现实中看到一些新鲜事物,但日子太短,怎么可能对这个世界了解清楚,有些名词还是不熟悉的。比如“狗仔”。 “狗仔就是娱乐记者,他们最喜欢写明星的花边新闻,专门靠写这类稿件来赚钱。”冷云飞解释道。 “哦,我明白了。”沈梅清恍然大悟:“冷大哥,你是大明星,狗仔为了赚钱偷拍照片,如果你不追回来,是不是明天他就会用这张照片写你的花边新闻?让天下人都知道你那晚跟我在一起?” “是啊,晓青,你真聪明。”冷云飞道。 “冷大哥,”沈梅清同情地说:“我发现你好不自由,天天这样被人盯着,连吃饭睡觉都怕有人打扰,没有半点隐si,冷大哥,你会不会烦死?” 当明星虽然风光,只是这样被人盯着,太不自在。 “是的,挺烦。” 这就是成名的代价,你想要当明星,就要付出没有个人隐si的代价。 狗仔对你感兴趣,证明你的名声响,人气高。有些明星怕别人忘记他,没有新闻,都想利用绯闻来提高名气呢? 第一一八章 古今灾民 沈梅清道:“我要是你也会烦死,我喜欢自由自在地生活,最讨厌被人一天到晚盯着,那种感觉就好像冥冥中有双眼睛在时时注视着你,让人无法呼吸,对了,冷大哥,网上说你是第一批到四川灾区的明星,那里灾情是不是很严重?” “很严重。”冷云飞声音略显低沉:“没有亲自去过灾区的人,无法想象那种情况的,那里成为一片废墟,无数条生命被埋于一堆堆的石块和砖瓦中,曾经山清水秀的地方,霎那间变成了人间炼狱,满目疮痍,短短几分钟,几万人离开了我们。我去时,满眼都是废墟和人们没有太多表情的脸,到处是部队,到处可见穿着消毒服的人,我也要带上好几层的口罩,那时物资奇缺,几个官兵一天同喝一瓶矿泉水是常事,看到地震灾民,我就后悔自己带的东西太少,那里太缺生活必需品了……” 沈梅清感动地说:“冷大哥,你真好。我当过灾民,能够体会到面对天灾时的那种无助与绝望。更能够体会到看到官府中人前来救济时的激动心情。” “你当过灾民?” “是的。”沈梅清伤感地说:“小时候我家乡发大水,洪水快要浸到房顶,我们一家人站在屋顶上,眼睁睁地看着洪水一直往上漫,往上漫,那种感觉是无法描述的。我爹和小妹就是被洪水冲走的……”说到这儿,沈梅清的声音哽咽了。 晓青说的那次大水灾,肯定是九八年的那次百年一遇的大洪灾。 不知不觉中,冷云飞停下车子。 “晓青,你受苦了。”他怜惜地说,声音温柔似水,沈梅清内心一片温暖,她脱口而出: “冷大哥,你以后不要叫我晓青好不好?” “为什么?” “我不叫庄晓青,我的真名叫沈梅清。” “沈梅清?你那晚为何不肯说出真名?”冷云飞声音蓦地变得冷漠之极,握着车盘的手微微发抖:他以为她天真未凿,心清如水,没有想到她一开始就骗他。连真名都不肯说出来。 “冷大哥,你也知道那晚的情况,那晚我第一次来s市,人生地不熟,刚好碰到玉华妈妈,她的女儿庄晓青失踪七天,晓青跟我长得一模一样,她……她以为我就是庄晓青,所以……所以我……”沈梅清不好意思地垂下头。 “所以你就说你是她的女儿庄晓青?”冷云飞依然冷冷地说。 “是的,可我……可我第二天就告诉玉华妈妈,我不是她的亲生女儿了。我现在就住在玉华妈妈家里,这些日子一直在寻找晓青妹妹。”沈梅清听到冷云飞的声音如此冷漠,不由着急地说:“冷大哥,我不是想骗你,真的不是想骗你的。” “我知道。”冷云飞在车前窗看着沈梅清一脸的焦急,眼中微微泛出泪花,心里一软:“你……你怎么会一个人半夜三更出现在海边呢?” 确实太奇怪了,她一个少女穿着一身汉服,孤零零地走在海边。 第一一九章 我来自宋朝 “我……”沈梅清迟疑起来:她能跟冷大哥说出真相吗?说了他会相信吗?会不会认为她是骗子?还有谢逸风曾跟她说过,她的身世越少人知道,对她越好。 冷云飞在车前窗看到沈梅清脸上的犹豫之色,心里更冷。 他本来满腔热情地在新安古城等她,没想到看上去心直口快的她,一开始就跟他说她不叫庄晓青,现在又说话吞吞吐吐。好像很不情愿回答他的问题。她的行为就好像一盆冰水淋在他的头上,让他心冷如冰。 她究竟藏着什么秘密? 轿车里气氛顿时凝重起来。 冷大哥生气了,冷大哥为人这么好,我怎能瞒他?就算他认为我是疯子,我也要说出来,要不他会不高兴的。沈梅清出声了,说话有点颤抖: “冷大哥,我……想跟你说件事情,希望你听后不要认为我是疯子。” “什么事?”冷云飞的声音淡淡的:“我怎么会无缘无故说你是疯子?” “你刚才问我为什么一个人在海边,因为……因为我不是这个年代的人。”沈梅清一口气说下去:“我是宋朝人。” “什么,你是宋朝人?”冷云飞大吃一惊,他不可置信地按了按额头。 “是的,我真的是宋朝人,那晚遇到你时,我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所以……所以什么都不懂。冷大哥,你……你相信我吗?” 希望冷大哥不要认为她是个疯子。不要呵。 “我相信你!”不知什么时候,冷云飞已经来到后座,坐在她的身边,痴痴地看着她。 是的,他相信她,那晚她什么都不懂,一张小嘴问个不停,对这个世界可说是一无所知,说话又那么古老,当代的女孩会这样子吗? 他本来对沈梅清的表现莫明其妙,现在沈梅清说她是宋朝人,所有的疑问迎刃而解。而不去想:从科学的角度上看,这种事情根本不可能发生。 科学与艺术虽有共通之处,但人人皆知,科学理性,艺术感性。 冷云飞是个当红明星,一位别人眼中的表演艺术家,若非情感丰富细腻,怎能做到生动传神地表演人物形象? 艺术家大都比较浪漫,所以他相信沈梅清。 “你真的相信我?”沈梅清听到他肯定的语气,反而不自信了。 “当然,我第一次遇见你时,你穿着美丽的白裙,一个人站在月光下的海滩边看大海,那时我就觉得你不是普通的女孩子。只是从来没想到……你会是宋朝来的女孩。” “你第一次是在海边看到我?你……你不是在海滨商场的那棵树下看到我的吗?”沈梅清愣愣地看着他,她分明记得那夜她想救电影中的“剑神”,引起台下的观众哄堂大笑,就在那时她看到站在树下的冷云飞。 “不是,我第一次看到你时,你站在海滩上,我站在海边的礁石上远远地看着你。礁石离海滩还有一段距离。” 清儿,你穿着那件古装白裙,真的好美好美,就好像仙子下凡。 冷云飞心里想着,不过嘴巴没有说出来。 第一二0章 我们去看海吧 听到冷云飞说这几句话,沈梅清心头一热,她感到特别高兴:原来最先看到她的人是冷云飞,而不是谢逸风。她娇嗔道:“冷大哥,你既然那么早就看到我,怎么不跟我说一声呢?” “清儿,你没问,我怎会说?”冷云飞嘴角含着微笑:“既然你不喜欢我叫你晓青,我以后就叫你清儿好吗?” “好的。”天哪,冷云飞对她的称呼怎么跟凌若风、谢逸风一模一样,也叫她清儿。 不过听起来满窝心的,她喜欢冷云飞叫她清儿。 “清儿,今晚夜色不错,我们出去兜兜风吧,怎样?”冷云飞说话的语气非常温柔,轿车中他的目光如星。 “好的。”沈梅清开心地说:“冷大哥,你说去哪儿?” 虽然今晚与冷大哥是第二次相见,但她对冷云飞非常信任,所以就算现在夜色已深,她依然毫不犹豫地答允他的要求,丝毫没有想到孤男寡女出外可能会发生什么事情。当然,如果谢逸风邀请她,她会马上拒绝,生怕他对自己轻薄。 “清儿,我们去海边吧。” “太好了,我喜欢海,那晚我在海边看月出,真的好美,我们就去海边,” 耳边是沈梅清银铃般的笑声,眼前是她的如花笑靥,冷云飞心头一暖,忽然牵着她的小手,沈梅清脸色又是一红,没有挣扎,而是默认地让他牵着。 在这个时候,沈梅清压根就没有想到 “男女授受不亲”的古训。她只知道,能与冷大哥在一起,她好开心,好幸福。 少女情怀总是诗,面对自己心仪的男子,试问有哪个少女可以抵挡心上人的迷人魅力?会去想什么男女授受不亲? 她不知道冷云飞内心更是涌起狂潮,心里那根情感之弦在静夜里颤抖。 冷云飞对大海有着独特的感情。 他常常独自驱车到海边,一个人站在礁石上、或者站在沙滩上,静静地凝眸着面前温柔宽广的海洋,就像在痴痴地凝眸着一位温柔美丽的少女。 那夜他也如此,独自站在海边一块大礁石上,眺望大海。 月光下,大海温柔地睡着了,海滩一片银白,美丽得不似人间。 忽然间,一位长发女孩出现在他的视线中。 他到现在都无法想象他第一次看到沈梅清的感觉: 第一二一章 衣袂飘飘 明月当空,烟波浩渺,一位穿着汉服的白衣少女静静地站在海滩上,痴痴看着海洋,她长发飘飘,白裙飘飘,月光照在她的身上,好像蒙上一层淡淡的白纱,她整个人就如同画上一般,又似乎是梦中的仙女,美丽得惊人。 她在海边舞起来,步法轻灵,腰旋体转,身上的白色衣裙的裙裾被风吹起,飘飘悠悠,月光下如同嫦娥仙子翩翩起舞,清影摇曳;又似一只白鹤展翅,凌空翱翔,姿势之优美,让他目夺神移,心动不已。 练完武术,她赤着天足悄无声息地走着,踏在海中与浪花嘻戏。那时月波一漾一漾的,似乎随着她的人儿流着,好像要流入他的心中,他的梦里。 那时他以为他在做梦?世上竟有这么美丽的女孩,他所接触的银屏玉女在她面前都黯然失色。 她忽然间狂奔到一块海边礁石附近,又忽然间转头狂奔,他见她跑,也随着她的路线移动,可惜他在礁石上,赶不上她,她最后消失在他的视线中。 那时他再也无心站在礁石上,马上离开那地方,寻找这个小仙女。 终于找到她,这个女孩竟然想拯救电影中他所饰演的“剑神”,引起大家哈哈大笑。 当她在台上看到他,投以惊愕的目光时,他竟然有现身的冲动,他竟然想在这个公共场合去见这个小仙女。 幸好周玉华出现让他恢复理智,他作为明星,不能在这个场合中见沈梅清。 她们母女走后,他一直慢慢地跟着她们,暗中保护着她,直到她们被“光头”骚扰,他才出现。 后来他追着狗仔狂跑,终于将狗仔的车子逼停,追回所有证据。让沈梅清过上安静的生活。当晚他失眠了,闭上眼睛就是沈梅清美丽的笑靥,乌黑的长发,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他知道她在新安古城,古城离这里并不远,他用最大的意志控制自己不去找她。因为他知道他与她是两个世界中的人,他不能够给她带来幸福。所以他第二天匆匆回到香港,因汶川地震是百年一遇的大灾害,他的所有片约都停了。原本排得满满的工作全都延后,便在香港那座大得离奇的空虚豪宅中休息近一个月,难得的清静的时光,他的心情却从来没有平静下来:那位小仙女的一嗔一笑无时无刻地萦绕于心间。连他自己都惊诧了,他……怎么会对这个小女生感兴趣? 如此过了一个月,他心烦意躁,又悄悄回到s市,刚好国家红十字会联合娱乐界明星举行义演,他既然在本市,自然是隆重邀请的重量级人物。当他看到她孤零零地走在大路上,看到她碰到他时双眼迸发出的兴奋光芒,听到她清脆地叫他“冷大哥”并且追着车子狂跑时,他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狂涌而来的澎湃激情。他当时就想立即停车,但那边离广场不远,还有一大群记者,他怎能这个时候停车,让记者拍到现成的新闻照片? 所以他控制住自己的感情,不久甩开记者,把保镖叫走,重新换一辆车子,自己开车来到新安古城。 现在他终于如愿见到心目中的小仙女,小仙女还跟他说她是宋朝人,更让他神魂颠倒。 他居然可以跟一位古代美女亲密牵手,心里之快活,实在是难以形容。 第一二二章 何处春江不月明? 冷云飞载着沈梅清去海边。 他本想带沈梅清去吃夜宵,因他是天皇巨星,相貌实在太出众,无时无刻都在提防着娱乐记者的追踪,s市中又有不少人知道他的长相,所以不敢公开露面,他悄悄地把车子停在宾馆的停车场中,与沈梅清双双走出宾馆看海。 冷云飞带沈梅清走在礁石上,望着面前的大海。 夜色深沉,在那无穷的黑暗里的穹窿形的天宇中,一轮皎洁的明月静静倒映在海心上,海上的月光摇动了一下,好像天空掉下去的样子,海波一圈圈地荡漾开来,映在海波里的月光也随之一摇一摇地动了几动。 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不月明,又是一个美丽的月夜。 月光下,两人并立站在礁石上,海风很大,沈梅清长发飞舞,部分发梢轻轻飘在冷云飞的脸上,冷云飞心头一荡。而沈梅清更是兴奋不已,能与冷大哥在一起,她的心儿好像是晴天丽日的海边那片白帆,在欢快地飘啊飘啊。 “清儿,那晚我就站在这里看你。” 沈梅清举目远眺,果然在巨石上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那片银白色的海滩。 想到自己初到这个世界中的一举一动,都被冷云飞一一看在眼里,沈梅清脸上一红,她那时还想在海边脱衣沐浴呢,幸好没有,要不被冷云飞看到她一丝不挂的样子,她还有脸见他吗?她不由得大羞。 “冷大哥,你那时看到什么?”沈梅清好奇地问道。 冷云飞嘴角漾起一丝温柔地笑意:“我看到一位白衣少女在海边练武,之后她光着脚板悄悄走在银白色的沙滩上,她的长发飞舞,时而与海浪嘻戏,里面在沙滩上留下自己的一串串脚印,她忽然奔跑起来,奔到一块海边礁石边时,又忽然间往回跑,跑得很急,好像有人在追她一样。” 他的目光如星,温柔的声音带着磁性。 冷云飞不愧是电影明星,长期淫浸于台词当中,说话都充满诗情画意,让人听后心跳如鼓,沈梅清垂下头,脸色嫣红,过一会她抬起头,低声道:“你还看到什么吗?” 他不会也看到谢逸风跟女人在海滩温柔缠绵吧? “我还看到一对男女分别从礁石那边跑出来。”他似笑非笑地说:“清儿,你在礁石那边看到什么了?” “我什么都没看到,真的,什么都没看到。”沈梅清口是心非的说,声音低得出奇,她脸红过耳。 冷云飞笑而不言,他是成年男人,不用猜都知道沈梅清看到什么,那对男女在海边尽情缠绵,这个天真的小仙女竟然跑过去坏人家的好事,怪不得她忽然回头,跑得那么快,怕被吓倒吧?只是那个男人跑得那么急又是为何?是不是他好事被破坏,迁怒于清儿?完全有可能。 看着站在海滩中的似笑非笑的冷云飞,谢逸风那张带着邪魅微笑的俊美的脸庞蓦地在沈梅清脑间闪过。 第一二三章 太阳与星星 谢逸风是太阳,光茫四射,俊美非凡,表面随和慵懒,实际霸道凌人,他的怀抱曾让她感到温暖,但他自身散发出来的炙热光芒让她害怕,他的放肆无礼让她避而远之,他的花心孟浪更让她讨厌。 冷云飞是明星,不,他是天上那颗孤独的寒星,全身迸发出一种清冷的光茫,在深蓝的夜空中静静地闪烁着,略显清冷的孤独,也许高高在上,却让她心疼,好想去接近他,温暖他,呵护他,关心他。 很奇怪,冷云飞明明是个强者,他拥有一张俊美绝伦的脸庞,他拥有如日中天的演艺事业,他跟谢逸风一样,都是让天下女人宠爱的天之骄子,为何两人的气质毫不相同? 更奇怪的是,她为何总喜欢将这两个男人做比较?她不是很讨厌谢逸风吗? 沈梅清摇了摇头发,把谢逸风这个可恶的男人抛之于脑后,冷大哥就在她身边,她怎能想别的男人? 知道沈梅清发窘,冷云飞微微一笑:“清儿,我们到海滩走走吧?” “好的。” 夏天的海边一点都不冷,风中传来海水略带咸味的潮气,海浪发出温柔的声音,海浪轻轻地涌上来,又温柔地退下去。冷云飞与沈梅清牵着手在沙滩上散步,都没有说话,沈梅清喜欢大自然,她把凉鞋脱了,摇曳着裙摆赤着天足在沙滩上轻松自在地行走。冷云飞的视线时不时地被足下的两点白皙给吸引,她的脚真美,雪白剔透、小巧秀气。让他心跳如鼓,真想跪下来亲吻她的美足。 冷云飞深深地吸一口气:他居然会对小女生动心,难以置信。 十年,整整十年,他终于发现自己恢复男儿的真性情。 但他还是不敢对她有所表示,他要明确自己的感情是怎么回事。 四周静悄悄的,只有两人心房不规则的心跳声。 沈梅清忽然停住脚步,怔怔地望着面前的海滩: 一个月前,她在神农架坠崖,醒来时就发现自己躺在此处,现在又重回原地,所有一切好像做梦一样。 “清儿,我最初就是在这儿看到你的。”冷云飞悠悠地说:“那时你穿着白色的汉服在沙滩上练武。你的武功真不错!” “真的?”沈梅清兴奋地说,只一会她就垂下头:“冷大哥,我的武功跟你比起来,差远了。” “你是女孩子嘛,武功不必那么高,只要能够健身就好。呵呵。”冷云飞亲昵地拍拍沈梅清肩膀。 “冷大哥,你武功这么高,现在除了我们没有别的人,不用怕有狗仔,你能不能表演一套功夫,让清儿大开眼界?”沈梅清歪着头看着他,眼睛一闪一闪的。 “好。”冷云飞微笑。 冷云飞凝神站立,屏息静气,大约只有一分钟,他开始表演: 第一二四章 眼中心里只有你 月光下,沙滩上,但见冷云飞掌随步发,劲力完整,缓慢时,恰似行云流水,连绵不断;疾步时,快如飞梭,捷如飞乌,宛若太空中一颗明星在翻飞穿行。醒号发声时,如同江海奔腾,惊涛拍岸。 夜色朦胧,黑暗神秘的天空显示着无限神秘的壮丽,银白色的沙滩淡淡地泛着白光,沈梅清痴痴地欣赏着冷云飞的武艺,她的眼睛只有冷云飞在月光下的矫健身躯,她的心随着冷云飞的游走翻转而颤抖,热情地跳动着。在那一刻他掌握了她的全部往事,全部感情,全部灵魂,四周没有一样东西来妨碍她——既没有星,没有风,也没有海涛的声音…… 一套拳术练完,冷云飞俊美非凡的脸庞在月光下灿然发光,令人心醉。他呼吸停匀,就像一棵树那样稳稳地立在沈梅清面前。却见沈梅清在静夜中痴痴地看着他,乌黑如同点漆的双眸温柔似水,似有一种引力把他吸引其中,无法自拔。他心里一荡。 就这样,两人在静夜中默默相视,此时无声胜有声。 过了一会,沈梅清才回过神来,感觉到自己的失态,她银铃般的声音回荡在寂静的海边: “冷大哥,你的武功太棒了,清儿好佩服呵!” 月光下看到她绽开的甜美笑靥,冷云飞又是微笑,目光如明星般璀璨,在这美丽的夏夜,面对着自己动心的美丽女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放松。 沈梅清如痴如醉地看着他俊美脸上的那抹温暖的笑容,又一次痴了。 两人站在金黄色的沙滩上,静静地欣赏着面前的海景: 天上一轮明月,海中一轮明月,大海沐着银白色的月光下睡着了,海面反映出羽毛般飘逸透明的织绵,那些云片一动不动,而且隐隐地露出金色的花纹。海上离岸边很远的那片辽阔的地方,朦胧地现出轮船的影子。尖桅杆直指着天空。杆顶上点着五颜六色的灯,月亮在海上轻轻地漾着,月光映着灯光,它们在柔和、漆黑的海面上美丽的颤抖。 两人一动不动地站在沙滩上,呼吸着海上略带咸味的空气,心头就好像有一朵鲜妍芬芳的花朵在开放。 不知站了多久,两人才转头,慢慢地在沙滩上静静地走着。 “冷大哥,海边真美,我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最先看到的就是海,我以前没有看过海,感觉到好新奇。”沈梅清说:“冷大哥,你喜欢海吗?” “我喜欢海。”冷云飞有点落寞地说:“我就是海边出生的。” “是了,网上说你出生于日本横滨,横滨离这里远吗?”星光下,她的双眼好奇地看着他,就像两颗最灿烂的星星。 “呵呵,不算远,搭飞机半天就到。” “网上说你是福建厦门人,厦门也是临海的,怪不得你那么喜欢海。” “网上?清儿,你在网上了解我?”他说。 “是呵。”沈梅清脸色微红:“我很少时间上网,每次上网……都会查询你的资料。所以我……觉得我还是有点了解你的。” “清儿,你在网上了解我多少?”冷云飞含笑说。 第一二五章 完美男人 “冷大哥,网上有你的简介,说你出生于日本,自幼父母双亡,二十岁回国,二十六岁时,香港知名武侠导演杜峰慧眼识英才,让你在他新拍的电影《剑神》中饰演主角,你并非电影学院出身,演戏时极为刻苦认真,去年你凭着《剑神》的出色表演,获得纳飞国际电影节金椰树奖中的最佳男主角奖。自此奠定了影帝的地位。你在网上人气极高,最近,网友把你评为感动中国的十大候选人之一。”沈梅清侃侃而谈,她喜欢冷云飞,对他的一举一动都很关心,所以现在说话就像自来水一样流畅。 冷云飞的身体微微发热,他感觉到幸福的气息。沈梅清竟然一口气说出他的人生,这对于一个宋朝来的少女,是何等难得之事,看来她真的对他动心了。一时之间,他竟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 “冷大哥,你为何不说话?”沈梅清澄澈的目光带着一丝失望:“我……我是不是说得太多?” “没有。清儿,你才来这个世界一个多月,就对我这么了解,我很感动。我平时忙着拍戏,很少上网,不太了解网友对我评价,今天从你这儿听到网友对我评价不错,竟把我评为感动中国十大候选人之一,呵呵,我有点意外。当然,也挺兴奋的。”冷云飞伸出右手,主动牵着她的白嫩的小手。 “是啊,网友对你的评价可高了,说你是位完美的中国男人。”沈梅清幸福地牵着冷云飞的手:“冷大哥,今夜能与你在一起在海边散步,我好高兴。” “我也一样。清儿。”冷云飞目光原本柔情似水,忽然好像想到什么似地,嘴角有过刹那的抽搐,牵着她的手忽然放开,他沙哑着声音道:“清儿,除了你刚才说的那些,你还在网上了解我别的事情吗?” “没有呀。网上关于你的生平介绍,只是寥寥几句话,一笔带过。重点是写你如何演戏,如何在四川赈灾。”沈梅清叹气:“冷大哥,其实我不是很了解你。比如你的人生就只知大概而已,冷大哥,他们说你是父母双亡的孤儿,你……你在这个世上真的没有别的亲人吗?” “没有了。”冷云飞嗓音低沉,透露出无尽的沧桑。 “冷大哥,你不要难过,在这个世上你还有好多朋友。他们都很关心你。”沈梅清声音哽咽,怪不得她第一眼看到他时,就感觉到他全身散发出的孤独气息,原来冷云飞也是个可怜的孤儿。 “清儿,你相信吗?在这世上我的朋友很少很少,真正关心我的人也很少很少。”他深深地看着沈梅清,双眼露出一抹无以名状的忧伤。 天,他怎么会在这个才见过两面的小女生面前倾吐自己的心声?他以前从来不会如此的。这么多年来,他见惯向老板导演明星搔头弄姿的女人,见惯为了往上爬而工于心计的女人,见惯表面纯情美丽内地里yin荡不堪的女人,他感到很累很累,现在终于看到一张纯洁的笑靥,多年来无奈而压抑的感觉在她的面前刹那间消融,她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放松,在她关心的询问之下,他不由自主地她面前坦露心胸。 第一二六章 冷云飞与雾岛龙一 “不会的,只要你愿意,很多人都想成为你朋友的。”沈梅清说道,看到他忧伤的眼眸,她很想安慰她,让他开心,她想到今晚的赈灾晚会: “冷大哥,我今晚去看你们明星赈灾晚会,我发现全场的明星最受欢迎的人就是你了,有这么多女孩追随你、喜欢你。你出现时那些女孩子不知道有多疯狂。有两位女孩还当着大家的面说喜欢你呢。”说到这儿,她的脸一红,因为她想到她当时不知道有多佩服那两个女孩——她们敢在公众场合说出她不敢说的话:“冷云飞,我喜欢你!” 冷云飞轻轻摇头,嘴角中依然带着一抹苦笑,眼神透露出深深的寂寞。 冷云飞寂寞的眼神让沈梅清看得好难过,看来粉丝的疯狂追求并不能让他开心。 他就这样站在她的身边,人好像很近很近,又似很远很远,全身深深的孤独强烈迸发,让人心生凄然。 月光下的海滩,他的身影长长地拖在地上,他整个人就像那个孤独的影子。 看着沙滩上的影子,沈梅清的脑海中闪电般的掠过一个身影:雾岛龙一。 她那晚提着扫把走进大厅时,雾岛龙一正在独自饮酒,他的眼神跟现在的冷云飞一模一样。 也是孤独,深入骨髓的孤独。 他们的气质与眼神真是惊人的相似。 还有身材,他们的身材也是一模一样的:一样的挺拔,一样的完美。 沈梅清突然闪过一个极其荒唐的念头:冷大哥如果带上面具,会不会跟雾岛龙一一模一样? 难道冷大哥就是雾岛龙一? 这怎么可能?那晚她初次见龙一时,龙一看她的表情,根本就不像是相识的,完全把她当成陌生人。 何况,即算雾岛龙一是冷云飞,那冷大哥有什么必要带上那种面具?他是天皇巨星,他长着一张可以魅惑天下女人的脸,他拥有如日前途,他何必怕别人知道他的真面目呢? 也许,雾岛龙一会带面具,就是因为他丑得不敢见人。 是的,他们压根儿就是两个人,就像她和庄晓青一样。 她虽然从未见过庄晓青本人,但看过她的照片,她们真像一个模子铸出来的。 可她们根本就不是双胞胎,毫无血缘关系。 所以世上有两个长得特别相像的人,也是不足为奇的,她何必想那么多呢? 不过那个念头仍然固执地在她脑海中盘旋。 因为,雾岛龙一与冷云飞的眼神真的很相似,太相似了 而她和晓青在气质与眼神上,会不会也如冷云飞与雾岛龙一那么相似? 不一定吧? 她看过庄晓青的照片,晓青那时怯怯地站在荷花塘边,显得那么的忧郁,不怎么像她,倒是跟她二妹沈梅吟很像。 不过她想,单凭一张照片,是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的,只有看到本人才会知道。也许晓青妹妹刚好在照相的时候有心事,所以才会那么的忧郁,她怎能凭一面就断定她和晓青不是同一种气质的女子呢? 此时沈梅清忽发奇想:如果这次穿越到现代的不是她,而是她的二妹沈梅吟,而梅吟又如雾岛龙一那样带上面具,那她这个亲姐姐,会不会把梅吟与晓青两人搞混了? 有可能。 梅吟与晓青的相貌略有区别,但那苗条的身材与忧郁的眼神几乎一模一样。 所以世上气质与相貌都相似的人也是有的。 何况她还没见过龙一庐山真面目呢?也许当雾岛龙一揭开面具时,她会发现,他和冷云飞的长相毫无共通之处,她就不会胡思乱想了。 冷云飞见她在发怔,柔声问道:“清儿,你在想什么?” 第一二七章 我喜欢你 “冷大哥,我前几天遇到一个人,发现他跟你好像呵。”沈梅清说道。 与其百般猜测,不如问个明白,如果冷云飞真的是雾岛龙一,那他会有什么的反应? “很像?怎么像法?”他果然很感兴趣。 “他的身材他的眼神都很像你,可以说是一模一样,不过我没见过他的相貌。他当时带着面具。”说完之后,沈梅清忍不住又去看冷云飞的眼睛,刚好他也在看她,月光下,他的乌黑双眸深邃如海。 “你根本就没看过他的相貌,为什么单凭身材与眼神,就觉得他很像我呢?”冷云飞沉默了一阵子,方才缓缓地说。 在冷云飞怔询目光的注视下,沈梅清心里怦怦地跳着,手心微微出汗: “是啊,我也奇怪,我怎么会有那种感觉?” “那种感觉?你对他有什么感觉?”他的征询有点意味深长。 “没有什么感觉呀,可能是……可能是因为他的眼神太像你了。” 其实这不是她的真实想法: 可能是因为她太想冷云飞了,才会产生幻觉。 她的脸又红了。 月光下,她原本白玉般的脸庞羞红一片,更显娇美动人。 冷云飞心头剧烈地跳动起来:清儿娇羞起来,真是迷煞人。 “那你对我有什么感觉呢?” 冷云飞说得很慢很慢,原本忧伤的双眸忽然变得灼热异常,好像有股汹涌澎湃的激情之潮在胸口激荡不已。 “我……我……?”她喃喃地说,这么简单的问题,她居然无法回答。 冷云飞身形忽然侵近,就要靠近她的身躯。 他强烈的男性气息扑面而来,沈梅清紧张到了极点,心跳得更加厉害,她的脸烫得好像滚开水一样热,身体却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这个时候她本来应该逃得远远的,可她双足为何无法移动? “清儿,你喜欢我吗?”冷云飞忽然低声问,他的目光如星,温柔似水。 刚才沈梅清娇羞的俏脸,还有她身体上的种种反应,都让他产生绮想:她对他动心了,她会说那个男人像他,证明她一直在想念着他。 “我……”沈梅清头垂得更低,脸更红,心跳如同擂鼓,她羞得说不出话来。在 “家乡”,哪有女孩敢当面对男孩说她喜欢他? 但一会她抬起头,勇敢地朝冷云飞点头,说:“冷大哥,我喜欢你。” 冷云飞的双眸更加璀璨,他向她伸出手去,当他就要握住她的柔夷时,突然好像定住一样,只一眨眼功夫,他的手又缩回去。 “如果,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这个人,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样美好,你……你还会喜欢我吗?”冷云飞艰难地说出这几句话,他紧紧盯着沈梅清,呼吸都有点急促了,想必这是他迫切想要知道的事情。 “当然会了,不管你曾经是什么人,你都是我心目中最好的冷大哥。”沈梅清温柔而坚定地说。 “清儿。”冷云飞激动之极,他张开双臂,把沈梅清结结实实地抱在怀里。 他的怀抱好温暖,她好喜欢,将头埋在他的胸前,倾听他剧烈的心跳声。 第一二八章 在这个世界你不孤独 不知不觉中,冷云飞的红唇在沈梅清光洁的额头上轻轻一吻。 虽然只是在她的额头上如同蜻蜓点水般掠过,沈梅清却心如鹿跳,如痴如醉,同时对他更为放心,看来冷云飞不单是光芒四射的明星,还是位暗室不欺的君子,较之大胆放肆纵情声色的谢逸风,冷云飞让她感到安全、幸福与温暖。她喜欢这种感觉,珍惜这种感觉,她从小到大梦幻中的夫君就是冷云飞这种温文尔雅,重情重义,有着一双略显忧郁的乌黑双眸、既疼爱她又让她疼爱的男人,现在终于碰到了,她年轻的心灵不由自主地被冷云飞吸引,无法自拔。 沈梅清是从宋朝穿越千年的少女,虽然只有十八岁,但不是当代女孩的她,跟某些九十后的女生没有半点共通之处,对英俊多金的“坏男人”兴趣缺缺,她崇尚的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古典爱情,根本就没有“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的心态,所以张狂霸道的谢逸风让她恐惧,温文尔雅的冷云飞让她安心。 两人静静地拥抱着,不知过了多久,两人才松开怀抱。 “你的出现是一种奇迹,清儿,你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冷云飞询问,他一晚都奇怪,沈梅清明明是宋朝人,怎么会跑到现代呢? “三弟得了怪病,那天我在神农架攀着绳子到崖下采灵芝,爬到半山忽然刮大风,藤绳断了,我从半山掉下来,我以为自己会摔死,没想到掉到一千年后的海边,现在我都感到奇怪呢?”沈梅清声音充满迷惘。 “你那么可爱,老天不忍心让你死,让你来到这个新世界,过上新的人生。还让我遇见你。”冷云飞怜惜地说。 “也许吧?可是我三弟该怎么办呢?如果没有那个独门制作的药方,他活不到一年。我好不容易才找到药方,只差一支灵芝就可以配齐,我本来可以救活弟弟的,却……”沈梅清伤感地说。 “清儿,我理解你的心情,但你也是没办法,你尽力了。现在你不是宋朝人,而是一名当代女子,你已经回不去了。就在这个世界好好地活下去吧!” “冷大哥,我知道我应该好好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可我还是难受呵,三弟病得那么重,二妹又受了那么多的苦……我舍不得她们……在这个世界我没有一个亲人,好孤独,真的好孤独……” 不知不觉中,沈梅清的泪水夺眶而出。 她在那个世界有太多的牵挂,她做梦都想着回去,可她怎么回?如果没有冷云飞,她不想呆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真的不想呵! 小瑶借了几本穿越小说给她看,大部分是从现代穿越到古代的,那些穿越的女主角都呆在古代,根本回不了现代。好,小说是虚构的,那现实的世界呢?谢逸风曾教她上网,后来她在网上看了一些关于黑洞的知识,她想她那次可能就是卷入宇宙黑洞中,才因缘凑巧来到一千年后的当代,可这种穿越时空之事,实非人力所能为,更多的靠天工,靠机遇。她又不是神仙,无法自由自在地进行时空穿梭,怎能想留就留,想走就走呢?她已经回不去了。 “清儿,别难过,在这个世界你不孤独,你还有冷大哥我呢?” 第一二九章 把你的悲伤释放出来 月光下,冷云飞见沈梅清成串成串的泪水流下来,不由大感怜惜,张开双臂,又把沈梅清紧紧地搂在怀中,温柔的手掌轻抚着她的背,充满性感的红唇轻吻着她的长发,不断地轻语着:“清儿,哭出来吧!把你的悲伤释放出来,就不会那么难受了,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 沈梅清在冷云飞怀中无法自抑地啜泣,全身紧绷地颤动着。她一直都很乐观,绝对不是悲观者,但她所经历的事情实在太过离奇,让她无法承受。自从她知道她身世之后,在这一个多月中没有一个可以倾诉的人,她在药店柜台边上班,表面看上去开开心心,在客人面前绽开甜美的笑容,实际每到夜深人静之时,一想到二妹婚姻不幸,三弟生命垂危,而她身为大姐却对此无能为力,她就心如刀绞。再想到自己在这个世界孤独无依,连一个亲人都没有,连一个同时代的人都找不到,她更觉得恐惧,那种绝望的感觉攫取了她,她就像是堕入了无底洞,在不停地往下沉,往下沉,而今在冷云飞温柔安定的声调中,沈梅清终于找到了依靠,一个月来的绝望、痛苦,全都一涌而上冲击着她,她的情绪决了堤,在冷云飞温暖坚定的怀抱中,她尽情地哭泣。 冷云飞紧紧地搂着沈梅清,她每一声抽噎都牵动他的心弦,他的喉咙干涩、眼睛湿润,他的心为她绞痛,第一次看到她时,那时她不知道自己是从千年前来的女孩,乌黑的双眸一脸的好奇,明媚灿烂的笑靥让他心动,而今她知道她不是当代人,内心的无助与绝望让她在他怀中流泪不止,更让他疼惜。在那一刻他脑海中闪起以前从未想过的念头:和清儿结婚。他要一辈子守护她、珍爱她,替她阻挡一切的伤害,绝不让她再经历这样的痛苦…… 只是他能做到这点吗?真的能做到吗?他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不知哭了多久,沈梅清渐渐放开心怀,她擦干眼泪,努力给冷云飞一个微笑,道:“冷大哥,你说得对,我哭了就不那么难受。” “清儿,”冷云飞怅然地说:“我刚才说要陪你,可我明天就要离开s市了。” “你明天就要离开,你……去拍戏吗?”月光下,她温柔如水的眸光痴痴地看着他,刚刚知道他们彼此都深爱着对方,就要分开,好不舍呵。 “是的,我明天就到香港拍戏。”冷云飞依依不舍地说。 “你这次演的是什么角色?”沈梅清轻轻问道:“还是古装剧吗?” “现代的,演一名杀手。”冷云飞回答。 “杀手?”沈梅清扬起头来好奇地道:“冷大哥,你这次是演反角?”“你为什么会这么想?”冷云飞问道。 “杀手为了钱可以随意杀人,没有半点人性,人人得而诛之,岂不是反角吗?”沈梅清天真地说。 第一三0章 极地孤狼 “也许你说的是对的。杀手确实人人得而诛之,不应该有好下场。”冷云飞微笑道:“不过,人性是很复杂的,很多事情不像你想像中的那样。我看过小说,里面的人物形像饱满,性格也比较复杂,那个杀手并不能单纯以好人或者坏人来评价。” “你说得真好。”沈梅清一脸崇拜地看着冷云飞,她想到一件事,问道:“冷大哥,这部电影叫什么名字?” “《极地孤狼》,是由同名小说改编而成的。”冷云飞淡然一笑。 “是谁写的小说?那位作家是不是很出名?” “作家叫海瞳,不出名,他只写一部小说,那就是《极地孤狼》,小说写得非常好,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时,深为震撼,刚好杜导想拍一部反映当代边缘人物内心挣扎的电影,我就将小说介绍给杜导,杜导看后马上拍板,说要拍这部电影,由我来主演。现在老板已经注入资金,演员也选好了,很快就开机。” “太好了,冷大哥,原来小说是你介绍给杜导演的,你既然喜欢这部小说,相信你一定可以演好那个杀手角色。”沈梅清美丽的水瞳闪着兴奋的光茫:“你有这本小说吗,我也要看。” 以前她在“故乡”是个地道的书迷,唐代传奇故事几乎被她看光了。比如《李娃传》、《莺莺传》、《红线》、《聂隐娘》、《柳氏传》、《谢小娥传》、《虬髯客传》、《昆仑奴传》什么的。这次她来到这个世界一个多月,所看的只有小瑶介绍的三本穿越言情小说,她想看别的类型的小说,怎奈小瑶除了言情小说,对其它类型的作品根本就不感兴趣,无从介绍,她只得罢了。 现在一听有新书,又是冷大哥演的剧本,她开心极了,不由自主想到借书了。 “当然有了。”冷云飞微笑道:“因为要拍电影,这部小说现在很畅销,在普通书店都可以买到,不过内地都是简体字版,我留有繁体字版的,放在香港,到香港后我寄给你。” “冷大哥,你对我真好。”沈梅清心头一热,冷大哥好细心,知道她来自宋朝,看简体字小说连猜带想,比较吃力,所以将繁体字版的小说寄给她。 好幸福,她忍不住痴痴地看着他。 “清儿——”冷云飞见她黑眸柔情似水,心头又是一荡。 感觉到冷云飞目光又渐渐灼热,沈梅清蓦地回过神来,她刚才怎么像花痴一样对冷云飞深情凝眸,好羞,她慌忙转移话题:“冷大哥,你几时才能回来呢?” “大约二三个月后就能回来见你。” “这么久呀。”沈梅清脱口而出,刚说完这句话,她又脸红了,说这种话是什么意思嘛? “是的,太久了。”冷云飞的声音带着深深的眷恋与不舍。 唉,他今晚刚刚与清儿深情拥抱,明天就要离开s市,这一走就要二三个月,让清儿孤独地在这个城市生活,让他好挂心。 第一三一章 海边热吻 说到这儿,他面现忧色:“清儿,你从宋朝来到这个世界,这一个多月你是怎么生活的呢?那晚你被一个中年女人带回家,可你不是她的女儿,她对你好吗?” “冷大哥,你去吧。”沈梅清柔声道:“你不用担心我,玉华妈妈对我很好,我在这里等你回来。” “清儿,你真好。”冷云飞幸福无比。 “冷大哥,我舍不得离开你。“她脸色微红,依偎在他怀中。 没想到沈梅清身为古代女子,也会有这种真情告白,冷云飞紧紧地抱住她,道:“清儿,你是我的小仙女,我更舍不得离开你呵!” 四周太安静了,哔卜—哔卜,他们几乎可以听到鱼儿的唼喋声。梅清就依偎在冷云飞的怀中,在月光下一动不动,她在那朦胧的月光下,显得奇异地温暖、安静而美妙,红润的小嘴在月光下如同一朵鲜艳欲滴的玫瑰花,让他有采撷的冲动,他再也控制不了狂涌而来的感情,紧搂她的纤腰,低下头吻向她的红唇。 没有半点准备,沈梅清的红唇便整个被覆盖,她开头还有种模糊的想法,怎么冷大哥也跟谢逸风与雾岛龙一一样,动不动就对女人亲热?难道这个世界的男人都那么热情?可当她面对冷云飞俊美如同雕塑的脸庞与明星一样璀灿的双眸时,她便什么都忘了,她贴在他的身上,尽情地享受着这无穷无尽的热吻,他们完全沉醉在这热烈,生气勃勃的热吻之中,直觉得一股暖流传遍全身,将她淹没,直到浑身每一根神经纤维都能感知到他的吻。在激情的震撼下,她的身体不停地颤动着,直到浑身上下如同散了架似的瘫软下来,理智的光茫也泯灭了,接着是一片欲望的黑暗和难以言喻的满足。 这是八月初的海边,表面湿冷的空气充满着滋滋的气息,八月是个万物滋荣万物疯长的季节,八月的夜晚是万物蠢蠢欲动的jiao配之夜,而今夜月光如此之美,又面对着心爱的女人,闻到她的幽幽少女香气,又感到她身子微颤,海边吹来,她的长发飘飘,发稍粘在他的脸上,痒痒的,冷云飞不觉心魂俱醉,兴奋若狂,血管在沸腾,他喘着粗气,整个人热得几乎要爆炸了,他开始解沈梅清衬衫中的扭扣…… 沈梅清她低呼一声,身子紧张得发硬,她的嘴巴低声说,冷大哥,不要,双手无力地挡在胸前,但冷云飞胀满的情欲,短时间内哪里控制得住?他吻得更加深入了,情热如火,强行去解她衣带。 在他炙热的激情之吻之下,沈梅清身子渐渐发热,她几乎就要回应他,此时脑间迅速闪过谢逸风和刘娜在海边缠绵的情景,她怎么可以重蹈刘娜的后尘,在海滩边与冷大哥欢爱,她不由得全身发抖,猛地推开冷云飞的身子,道:“冷大哥,不要,不要!” 冷云飞正在激情之中,忽然被沈梅清推开,他全身燥热,前从未跟女人说过的话如弦射出:“清儿,我爱你,今晚你就依我好吗?” 第一三二章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 是的,他快要爆炸了,他以前从来没有对女人产生过激情,从来没有。就连那些光采照人的女明星在他面前搔头弄姿,他都可以做到心如止水,现在他……他居然重新燃起对女人的兴趣,只有清儿才能如此触动他的神经,只有清儿才能做到让他心跳如鼓,只有她呀……现在他整个身体都想要她,要她! 却见月光下,沈梅清眼中的泪水如同断线般的珠子掉下来:“冷大哥,现在不行,我们尚未成婚,怎么可以……可以行夫妻之礼呢?” 冷云飞脑间蓦地清醒,天,他在情热如火的时候忘了沈梅清并不是当代女子,宋朝女子大都视贞操如生命,跟当代那些搞一夜情的女子毫不相同,他……刚才唐突佳人,跟浪荡子有何区别,这下可糟了,他给清儿留下极为恶劣的印象。还有他刚才的身体反应怎么会如此厉害?他以前从来都不会这样子的,连他自己都难以置信。 冷云飞垂下头,微微喘气,声音沙哑地说:“对不起,清儿,我一时控制不了自己。以后我不会在你不自愿的情况下,做出这种事情。” 沈梅清怔怔地看着冷云飞,她一时之间不知说什么好,场面静下来。 想不到外表冷酷的冷大哥,一旦“疯狂”起来,身体上的反应和谢逸风没有两样,难道……难道男人都是如此吗? 她忽然想到谢逸风曾跟她说过“情不自禁”,男女之间两情相悦,耳鬓厮磨,就会情不自禁地做出亲热的动作,现在……现在冷大哥也是情不自禁吧? “清儿,你……你不能原谅我?”冷云飞见她不言不语,紧张地说。 “怎么会呢?”沈梅清垂下头,抿了抿衣角,说:“冷大哥,我……不怪你,我知道你……你这是情不自禁。” “是的。情不自禁。”想不到清儿也会说出这种话来,冷云飞强自抑住身体喷涌而出的欲望,声音略显沙哑,道:“清儿,我冷云飞不是位不负责任的浪子,这么多年来,除了演戏的需要,我在现实中和那些女人保持距离,根本就不想去招惹她们,刚才……刚才会这么疯狂,连我都感意外,清儿,你是我二十七年来唯一动心的女子,我情不自禁地想要你了,真的是情不自禁,你相信我说的话吗?” 冷云飞双眸如星,声音深情似海,沈梅清心儿砰砰地跳,脸上生晕,她柔声说:“冷大哥,网上说你不近女色,从未与娱乐圈女明星传过绯闻。你又对地震灾民这么好,是第一批赶到灾区赈灾的天皇巨星,我相信你重情重义,至情至性。绝对不是那种风流放荡、薄情寡义的男人。” “清儿,你能理解我,我很高兴。”冷云飞忍不住张开双臂,抱住她的娇躯:“我对娱乐圈的女人不感兴趣,那些女人怎能跟你比?你是位小仙女,她们……”冷云飞没有继续说下去,何必跟沈梅清谈娱乐圈的是是非非?他轻抚她的长发,说出一句让沈梅清终生都难忘的话: “弱水三千,我冷云飞只取一瓢饮,这一瓢水就是你,我的清儿!” 第一三三章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刹那间,沈梅清激动得全身颤抖,一股甜丝丝的热流从头到脚贯注了她的全身。从未有过的幸福感觉像潮水一样涌向她: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冷大哥,我和你一样。” “清儿……”冷云飞想不到沈梅清这位古代女子,竟也会说出这种话来,他动情了,把她抱得更紧。 两人只见过两面,今晚就不犹豫地说出“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因为他们彼此相信对方,都认定对方是位值得自己爱上一生的人。 冷云飞俯下头又去深深地吻向她的红唇。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月亮慢慢地升在半空,四周光明澄澈,海水温柔地涌上沙滩,又哗啦啦地退下去,但在海边如痴如醉地亲吻着的这对有情人,好像什么都没听到,也什么都感觉不到了,只有对方无穷无尽的热吻…… 冷云飞忽然推开她,在沈梅清愕然的目光中,他奔到海中…… “冷大哥,你怎么啦?”沈梅清也朝冷云飞奔去。 “清儿,我没事,你别靠近我,我情不自禁了!”冷云飞忽然朝沈梅清一笑,笑得就像一个孩子,极为灿烂。他足踏海浪中,捧起一掬海水洗脸。他要用冰冷的海水来浇熄自己熊熊燃烧,几欲狂喷而出的生理欲望之火。 “情不自禁?!”沈梅清停住脚步,脸色羞红一片。那个可恶的谢逸风调教成功,小瑶又是地地道道的网虫,这半个多月她曾陪小瑶到网吧上了几次网,网上世界包罗万象,无奇不有,甚至有人将“性”也拿出来堂而冠之的讨论,现在的她已经不是大半个月前的什么事都不懂的小女生,她明白“情不自禁”是什么意思。 在冰冷海水的刺激之下,冷云飞身体惭惭恢复正常,他奔回海滩,牵着她的手,微微一笑:“清儿,我明天去拍戏,只要一拍完就会回来见你,你要等我!” 清儿长相这么美丽,性格这么可爱,冷云飞担心他不在的日子中,有其它出色男人追求她,虽然他自认魅力无穷,但他相信敢追求沈梅清的男人,绝对不是泛泛之辈。 “冷大哥,你别担心我,我会一直等你的。”沈梅清声音坚定。美丽的月光下,她见冷云飞如同雕塑般的健美身材,不由身体微热,经过刚才一役,她不好意思再在海边待了,垂着头,抿着衣服道:“冷大哥,现在已经很晚了,我们回家吧,好吗?” “好的,我这就送你回家。”冷云飞忽然间从衣袋中拿出一个手机道:“清儿,这是手机,你会用吗?” 这年头几乎人人都有手机,虽说清儿是古代人,但来这个世界已经有一个多月,应该知道手机吧? “会的。”可恶的谢逸风曾教过她用手机。 “你现在没有手机吧?我这个手机给你。” 冷云飞将手机递给沈梅清:“我本来想给你一个小巧可爱的女用手机,但现在已经是深夜,手机店关门了,我在s市又不方便露面,买不了,到香港我再给你买个新手机。” 在朦胧的月光下,冷云飞手中的银灰色手机造型美观,闪着梦幻般的光泽。 “冷大哥,你……你为何给我手机?其实我不是很需要手机。”沈梅清没有接手机,只是怔怔地看着冷云飞道,她从小到大都没有习惯接受别人的东西。可是这个男人是冷大哥耶,她如果拒绝了他,他会不会难受。所以她说话比较婉转。 “清儿,你怎么会不需要手机?我们一别就是两个多月,我想你的时候就可以和你通话。”冷云飞柔声道。 他刚刚爱上一个美丽的少女,正激情澎湃之时,却又迫不得已分开,他无法想象没有她的日子该怎么过,可沈梅清现在囊空如洗,根本没有能力买手机,如果没有手机联系,他如何度过那些漫漫长夜? “冷大哥,你真好。”沈梅清接过手机,激动地扑在他的怀中:“你到香港后记得要天天打电话给我呀。” 她在药店上班时,药店同事小瑶有个手机,听她说手机相当便宜,几百块钱就可以买到。所以手机不算是个贵重的东西,就算冷云飞不是送给她,是卖给她的,相信她也有能力偿还,所以她心安理得地接受他送给她的手机。 她根本没有想到,冷云飞是什么人,他能用上几百块钱的普通手机吗?这手机近万元,功能跟谢逸风的那个手机没有多大区别。 “会的,我当然会。你是我的小仙女呵!”冷云飞见她接受手机,长长舒口气,伸出长臂,又把她紧紧抱在怀中。 就这样两人不知拥抱了多久,冷云飞才松开手。 月光下,两人牵着手双双离开沙滩。 (第一部完) 作者附: 小说写到这儿,可能有些读者会迷糊:究竟谁是男一号? 这也难怪,在第一部中,对于谢逸风,冷云飞与雾岛龙一的描述,我几乎是平均用墨,没有特别地突出某位男子,所以难免有人会产生这种疑问。 但第二部开始,男主会逐渐凸显出来。 岁月写了几部小说,虽然没有一部在网上火起来,但在网上的总体评价都还可以,部分读者也说过,我的小说后面的情节写得要比前面的好。 呵呵,大家不知道有没有看过我发在都市言情小说的《那年寂寞星空》与《我在街头捡了一位绝色男妓》(第二部小说因有一点点h,被自动隐藏了,郁闷啊,这是岁月写得最用心并且自认写得最好的小说。),《那年寂寞星空》刚开始发表时,几乎没有一个人来欣赏,但发完之后,我收到了大量的评论。《我在街头捡了一位绝色男妓》开头也是点击平平,乏人问津,甚至有读者说他根本不知道我开头写的是什么(《男妓》的开篇是写噩梦与男主角自杀前的心理状态。有些读者看不懂。)后来越来越多人喜欢。我相信,只要能够认真地看过全文的人,都会明白我为了写小说,付出多大的心血,我可以为了一个情节,一句台词,反复地想了一个晚上,虽然明知没有几个人会来欣赏这部作品,还是如此。 所以希望网友们能够耐心一点,能够鼓励一下岁月,也许你们之后就可以看到精彩的情节了。 谢谢大家。 第一三四章 酒吧魅影 香港,飘香一夜酒吧,凌晨二点半。 飘香一夜是上流社会gay(男同性恋者)猎艳的最佳也最隐敝的神秘酒吧,里面有一批姿容秀美的男妓,可供那些表面上家有美妻爱子实则满腹欲火无处发泄的gay尽情发泄。 此时,四十八岁的亿万富翁郑万三正和酒吧最红的男妓飘香王子jace滚在床上,表演着最原始最激烈的a片激情剧。 极少人知道郑万三是位gay,因为在公众场所,他有妻有女,风度翩翩,没有任何绯闻,是不少女人心目中的金龟婿。 极少人知道郑万三是飘香一夜的常客。他在此一掷千金,几乎将飘香一夜最出色的男妓一网打尽。 近来他极为痴迷酒吧新来的飘香王子jace,每隔两天便会来一次,若不是为了在独生爱女面前维持慈父形象,他只怕夜夜会来。 和jace在一起,正是郑万三最放松的时刻。 无须保镖成群,无须坐在防弹车上,无须处处怕人暗算。 因为知道郑万三有断袖之癖的人少得屈指可数,他就算有仇人,也不会找到这里来。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半点提防,他有六个保镖,全都有一流的身手。 当然,在飘香一夜猎艳,无须那么多保镖,两个足矣。 如今就有两个武功最高的保镖守在门外,相信他定能平安无虞。 何况酒吧相当隐敝,保安措施也极好,门外处处有摄相头,一有陌生人靠近,马上知晓,要不,怎能吸引亚洲的亿万富翁前来挥霍? 所以郑万三一点都不担心,他可以安心地享受jace的身体。 可世事难料,就在他与jace尽情缠绵之时,一个鬼魅般的高大身影飘过来。 本来有两个保镖守在门外,但在魅影飘来之时,门外只有一个保镖守着,另一个保镖去洗手间如厕。 本来酒吧还有摄相头,但保镖一时没有注意到,摄相头不知在何时,已被黑布蒙住。 看来魅影是有备而来,为此蓄谋已久。 立在门外的保镖发现魅影时,正想出声,魅影忽然拔枪,闪电般地射出子弹…… 没有惊天动地的枪击声,因为是无声手枪。 保镖中弹,连哼都没哼一声便倒地死掉。 不是他武功太差,而是那人的身手太快,快得可怕,就像鬼魅一般。 保镖临死前瞪大眼睛,他从来没有见过拔枪速度如此快的男人! 魅影以最快的速度越过保镖的尸体,拧开房门。 房内的大床中,两个一丝不挂的男人正在激烈交缠,流汗,呻吟。 黑洞洞的枪口对准正在缠绵的郑万三的裸背。 房间响出一声如同丝帛撕裂的声音。 无声手枪冒着烟。 郑万三闷哼一声,在没有半点预兆地情况下一枪毙命。 牡丹花下死,作鬼也风流。郑万三就这样风流地走了。向阎王爷报道时,想必他也会摸不着头脑,外面不是有保镖吗?他怎么这么容易就走了?是谁杀了他?。 血花喷出,喷到同样赤裸的男妓jace身上,他”啊”尖叫着跳起来,像躲氲疫一样躲着还有温度的尸体。 只一会他便呆立不动,原本邪魅的桃花眼闪着迷乱恐惧的光,直直地盯着面前的杀手—— 一位带着银色面具的灰衣男人! 隔着面具,jace看不到他的脸,能够看到的是他的眼睛: 一双深沉如神秘子夜的眸子,隐约闪烁着一道如寒冰般冷冽的光芒。 那是双狼一样的眼睛:凶残、可怕,摄人心魄。 jace打了个寒颤,脸色白得像个死人,冷汗滚滚而下。 他感觉到死亡的气息。 第一三五章 微澜的潭 果然,灰衣男人黑洞洞的枪口对准jace。 jace睁大惊恐的眼睛。 也许人到了极度惊恐的时候,反而不知道呼救。jace的表情就接近于此,秀美的脸变得僵硬而呆滞,颤抖的嘴唇连喊都不会喊一下。 这种可怕的场面决不是年轻的他可以承受的。 jace今年才十九岁,在风月场所工作不到半年,他确实非常年轻。 灯光下,柔和的线条勾勒出jace那张令人屏息的美丽容貌,比女子还要精致,挺直的鼻梁,性感丰满的红唇,光洁细腻的肌肤和那因为激情而半湿的头发,还有那没有被衣服掩盖的流畅的曲线身材…… 此时此刻,他一丝不挂地侧躺在床上,身上有一抹血迹,就像一尊最完美的人体雕塑。 他的旁边却是一具死尸,何等诡异凄美惨烈的画面! jace长得不像是男人,如果他披着长发,化上浅妆,绝对会被人认为是绝色女子,他的相貌可以吸引天下的男人与女人。所以他在飘香一夜没多久便成为这里的头牌,无数亿万富翁愿为他一掷千金,郑万三只不过是其中一位而已。 但他的绝色容颜在生死关头对他好像没有半点用处。 只须灰衣男子一扣板机,jace立马归西。 不知为何,他没有马上杀人,只是凝视着他,好像只有半分钟,但对jace而言,这半分钟比一年还要长…… 没有那种人生经历的人,谁也无法想象等死的滋味是什么样子的。 jace的嘴唇抖得像寒风中的叶子,原本迷人的双眼渐渐地蓄满了泪水。 灰衣男人的双眼完全定住:这个小男妓的眼睛怎么那么像她? 就在一星期前,他差点非礼了她,当时的她也是面现惊恐,全身颤抖,美丽的双眼蓄满了泪水,像极现在的jace。 刹那间,沈梅清那张美丽的脸与面前的jace重叠起来…… 他发现他再也无法杀jace了。 只是,若不杀jace,jace必然会被警察盘问,jace亲自见过他,必然会说出他的某些特征。香港如弹丸之地,他将到何处躲藏? 但如今面对着酷似沈梅清双眼的jace,他又怎能下手? 罢了,他已毫无杀气,为何要杀人?放了jace吧。就算以后他将面临着极其危险的处境,相信以他的能力,也可转危为安。他还怕香港警察不成? 灰衣男人的枪垂下来,双眼中的杀气渐渐地消失,渐渐地,渐渐地,双眼居然现出了温柔之色,就像一泓秋水里深藏的波澜微微泛动。 感觉到他杀气的消失,jace松了一口气,绷紧着的肌肉逐渐放松,俊美的脸上露出一丝迷惘,想必他也不明白灰衣男人为何会放过他? 蓦地,他好像想通了…… 想必灰衣男人也是gay,和别的男人一样,爱上他了! 心中闪过一丝得意,忍不住抬头,正好碰上灰衣男人的眼神,他那么执著地凝视着他,眼睛就像秋天那泓微澜的潭,深沉,幽静,温柔,有种无法形容的迷人魅力,和别的任何来找他上床的男人都不同,吸引着jace无法转开眼睛,心里怦怦乱跳。 不知不觉中,jace脸上似有一条温暖的小虫慢慢蠕动,居然出现了潮红。 jace略显羞涩的脸庞,让灰衣男人回过神来,他蓦地转身而去。 他现在已经没有半点杀心,应该尽快离开此处。 “你为什么不杀我?”见他欲走,jace居然脱口而出。 刚说出来,jace便捂住嘴巴,他怎么啦,问出这种傻话?杀人氲神就要走了,他逃过一劫,应该欢欣鼓舞才对,可现在居然主动和他叙话,一旦他反悔了,他该怎么办? 他真的疯了! 第一三六章 爱上陌生人 灰衣男人回头,诧异地扬扬眉毛,随即淡然一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说了一句jace做梦也想不到的话: “你很单纯,这个职业不适合你,还是离开飘香一夜吧!” 充满磁性的声音竟带着些微的关切,令jace心中一暖。 只一眨眼工夫,他就消失在jace的面前。 jace恍若一尊雕塑般立在床头,他痴了,在细细咀嚼着他的话。 他是男妓耶,为了钱,他一天到晚和男人滚在床上,灰衣男子居然说他“单纯”,他从哪里看出他单纯了? 也许他真是单纯的,因为他还保持着对美丽爱情的向往…… 很奇怪,世上竟有这种男人,先前还像一匹嗜杀的野狼,一转眼间就温柔如水,深沉如夜色的眸子让他不由自主地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面具中的脸庞会是什么样子呢? 他的身材高大匀称,他的目光深邃如海,虽然jace没有与他有过身体上的触摸,也可以想象他的肌肤充满弹性,他应该是个美男子吧? 他的枪法这么准,肯定是个职业杀手,那他的人生是不是很危险? 不知不觉中,jace竟然牵挂起那位差点杀了他的陌生的男人,一种无以名状的情愫渐渐萦绕着他年轻的心灵。 jace并不是天生的gay,读书时他还爱上班里的某位女生,但在飘香一夜当男妓,除了让他赚不少钱之外,也因长期与男人发生关系,让他原本正常的性向被彻底扭曲,变成了一个真正的gay。 以前他曾经感到遗憾:现在他对女人没有半点兴趣,再也无法爱上女人了,只怕一生都不会再拥有爱情、拥有婚姻、拥有属于自己的孩子。 但现在不一样,他心甘情愿地当gay,因为他发现他爱上了一个陌生而危险的男人。 他相信这个男人也爱他,要不他看他的眼神怎么会这么温柔,怎么会主动放了他?也许他以后还会来找他,如果真的如此,他愿意交出自己的身体,和他在床上尽情地缠绵,像情人那样双宿双栖。 jace是男妓,他的“爱情”就是“xing爱”,因为这是他能给他心上人的最好礼物。 半年来,jace由一个对性一无所知的青涩少年变成了一位xing爱高手,他相信他也一定能给情人完美的夜晚。 想象着和灰衣男人谈恋爱,jace心跳加剧,他感到异乎寻常的幸福。 此时,一阵浓重的血腥味扑入他鼻间。 原来郑万三的血越流越多,雪白的床单被血浸湿,就像一朵盛开的诡异鲜艳的血花。 jace无比厌恶地看着面前这具毫无体温的尸体。 这个老男人在一刻钟前还生龙活虎,一刻钟后,他就沦为死尸。 感觉想要吐,迅速离开这张充满血腥味的床,jace以最快的速度穿上衣服。 穿完后无意间又盯了一下尸体,jace全身开始发抖,直到此刻他才真正觉得后怕,如果灰衣男子没有放他一马,现在他的尸体应该躺在郑万三的身边。 他和郑万三没有半点感情可言,只是为了钱才和这个年龄可以当他父亲的男人滚在一起,若是这样一丝不挂地和郑万三死在一块,他不甘心,真的不甘心! 在飘香一夜半年,他接客无数,赚到了父母一辈子都无法赚到的钱,他完全有钱去读大学,完全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他为何还要呆在这里?为何还要和那些老男人滚在床上?在被他们虐待的同时,还有可能因为他们与别人的仇恨而无辜被杀! 最重要的是,他今晚倾心的他也不想他在这里当男妓,要不他怎么会说让他离开飘香一夜呢? 第一三七章 美少年林少阳 就在那晚,jace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感到强烈的憎恶,想到他这半年来和无数男人发生关系,他忽然想要呕吐。 他要离开飘香一夜,一定要离开这个鬼地方。 只是他怎么离开?半年前,他出于天真无知,竟和飘香一夜酒吧签了三年合同,合同规定他若敢中途离开,将面临天价赔偿。而今他只上班近半年,还有二年半的时间,想到以后将有那么多的日子他都要与不可计数的男人滚在床上,忍受着他们的种种怪癖,jace就不寒而栗。二年半后,就算他没得艾滋没得其它任何性病,被男人玩残的他还会拥有真挚炽热的爱情吗? jace头皮发麻,实在不敢想下去了。 正在这时,走廊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听到脚步声,jace忽又想到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明天他很可能会被警察叫去盘问,他应该怎么回答?怎样做才能保护他的“他”? 就在外面的人即将冲入房间时,强忍着对死尸的极大的厌恶与不适,强忍着对血腥味道的呕吐感觉,jace迅速脱光衣服,躺在床上,与郑万三的尸体相距极近。 他“晕倒”了。 两分钟前,郑万三的另一个保镖从厕所中出来,见到一个短须中年男人施施然地登上电梯,他不在意地走着,他进入走廊,猛地看到同伴直挺挺地躺在地上,心里一惊,拉响酒吧的警铃后,提着枪蹑手蹑脚走过去,房门倒锁,他敲门,没有反应,不久,酒吧的成群保安赶到,他们叫服务生用钥匙开门,面前的一切让他们惊得目瞪口呆。 他们看到了他们以前从未见过的香艳刺激而又悲惨凄厉的场面。 jace第二天在警局接受盘问时,他没有说出任何关于灰衣男人的信息,他只说他当时吓昏了,什么都不知道。警察相信他的话,还说他好运,若不是昏倒,只怕他的命都没了。jace苦笑,他确实差点丢了性命。 他甚至很奇怪,为什么在那么短的时间内,他会爱上一个差点杀了他的男人?还为了他和死尸躺在一起,为了他对警察撒谎? 这件事给jace的人生带来巨大的影响,因郑万三在飘香一夜酒吧被杀,不再有富豪敢来酒吧寻欢作乐,酒吧门可罗雀,不久警察也因酒吧组织卖淫把它给封了。jace因卖淫罪在警局关了一段日子后保释出来,他终于获得真正的自由,再也无须为还有二年半的合同期限而忧心忡忡。 但在新学期开学他去香港那所最著名的大学g大报道时,却被学校开除了,原因他自然很清楚:亿万富豪郑万三赤条条地死在一个男妓身边,这个男妓就是他,这可是天大的丑闻,是他就读学校的最大耻辱,学校焉能留这种学生在本校读书? 那天阳光明媚,他安静地站在将他拒之门外的大学门口,不知不觉泪水无声地飘落。 谁能够了解,他去年为了考上g大付出多大的努力?当他接到g大的通知书时,又是何等的兴奋?可他在这所大学只读了一年,便被迫退学了。 当男妓,这是人生巨大的污点,在信息发达的现代社会,他非但无缘g大,也无缘国内任何一所大学。 自此男妓jace不再出现,这个世界只存在一位十九岁的略显忧郁的美少年林少阳。 第一三八章 疲惫的心 凌晨三点半,雾岛龙一坐在一套单身公寓的沙发上,双眼静静地看着桌上的一瓶酒。 银灰色的面具已经卸下,露出他那张俊美而略显苍白的脸。 拿起酒瓶,殷红的洋酒缓缓流入那透明的洋酒杯。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酒呈红色,就像血。他在喝血? 他没有喝血,但他的行为与喝血无异,杀人,不就是在喝人血吗? 透明的空杯,是否就像今后的日子,将是一副失去鲜血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 他当然不是行尸走肉,他是一个杀手,一个从未失败的杀手。 十年来,他杀人近百,一个小时之前杀那二人,只是他杀人生涯中的一个小插曲,只是他生命长河中一个小波澜,他绝不会为此而心惊肉跳。 作为一个顶尖的杀手,若没有最好的心理素质,他绝不可能在这行干得长久。 因为在杀人之时,心稍软弱,拔枪速度稍慢,他就会被人所杀。 喝完杯中酒,雾岛龙一没有再倒酒,而是缓缓躺在沙发上,微微闭上眼睛。 他感到疲倦,不是肉体上的疲倦,而是心灵上的。 真的疲倦。 每次杀人之后,他都有这种疲倦感,最近感觉尤甚。 以前他还可以去找女人发泄,最近连找女人的欲望都没有了。 他累了,真的累了。 累得居然想要一个家了,一个小而温暖的家。 此时,他的脑间闪过一张明媚的笑靥。 他多想现在就能看到那张青春美丽的脸,多想倾听她银铃般的笑声,多想看看她那双如水般澄澈的双眸,多想把她拥在怀中,不是为了侵犯,而是为了汲取她的温暖。 多想好好地爱她,疼她,吻她…… 他会放过小男妓jace,就是因为她。 也因为jace,他不得不躲在小公寓中,短时间内不敢随便出门。他相信jace会向警察透露他的部分信息,从明天开始,外面肯定会搜查得很紧。 也许他应该退出这个圈子,不再玩这种危险的游戏。 也许他应该找到她,告诉她他是多么喜欢她,告诉她他愿意为她付出一切。 但他不能,他不能给她带来幸福安稳的生活。他只能给她带来恐慌与不安。 因为他担心有朝一日他的仇人会知道她,让她原本平静安宁的人生变得可怕悲惨。 还有,他的突如其来的头痛症…… 他已经没有退路了。 有一种职业是没有退路的,何况他杀了那么多人,已近一百。 在这个信息化的世界,他无论走到何处,都无法逃避冥冥中那双眼睛。 何况他有一张万众瞩目的脸,这张脸和某位天皇巨星如此相像。他更难逃。 他只能一直这样干下去,干到他有一天被别人杀死为止,或者干到有一天他因为极度厌倦而自杀为止。 虽然已经是凌晨,但雾岛龙一没有丝毫睡意,每次杀人之后他都如此。 房间极静,静得连表的滴滴嗒嗒的声音都听得一清二楚。 寂寞,寂寞到了极点,寂寞得让他几乎无法忍受钟表的滴嗒声。 一向好静的他抓起丢在沙发上的遥控,点开公寓的电视机。 无它,只为了给寂静的房子增加人的声音,哪怕这种声音也不是真实的。 电视节目不是无聊的肥皂连续剧,就是拍得不怎么样的午夜电影。 浏览了十几个台,没有一个他想看的电视节目。 郁闷! 再点一个台,电视屏幕里的那个女人笑得如花痴般,双眼眨得频率都让人汗颜。 正欲转台,龙一忽听到两个熟悉的名词:冷云飞、极地孤狼。 第一三九章 职业杀手与天皇巨星 冷云飞出场,他穿套黑色的西装,朝大家露出迷人沉稳的笑容。 雾岛龙一的眼睛定住, 他一边倾听冷云飞的开机仪式感言,一边目光熠熠地盯着冷云飞。 他已经不止一次这样盯着冷云飞了。也不止一次在报上知道他的消息。 报上说冷云飞是偶像派明星与实力派明星集为一身,报上还说冷云飞是真正的武术高手。 去年雾岛龙一将冷云飞的《剑神》看过三次,他甚至将冷云飞的武打动作放慢,想看看里面有多少特技的成分。 他看不出什么破绽,看来冷云飞确为真正武功高手。 他以前从不追星,也早过了追星的年龄,本应不会为明星着迷,但他不能不注意冷云飞。 世上竟有与他如此相像的人,世上竟有人和他有那么相似的童年,如果没有亲眼目睹,他真的不敢相信。 不过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这种事情也是可能发生的。 狄更斯的代表作《双城记》中就有两个长得一模一样却没有半点血缘关系的男人,他们都爱上同一个女人露西。最后,那个叫做卡顿的男人还为了救他心上人露西的丈夫,自动走向断头台。 仿佛窥探到他的注视,冷云飞忽然目光对着镜头,犀利地锁住他,深邃无底。 抓着摇控的手竟然攫紧,心儿砰砰狂跳。 雾岛龙一本来不是那么容易激动的人,可今晚他真的激动,甚至可以说是幸福。 因为这是《极地孤狼》开机仪式—— 开机仪式在上午九点就举行了。他看的是重播的娱乐新闻, 谁会知道,他,雾岛龙一,一个杀手,会是《极地孤狼》的作者海瞳? 去年的一个深夜,在半睡半醒之间,他在电脑中打下了“极地孤狼”四个字。 本只写些心理片断以供自己欣赏,不想一写就不可收拾。 三万字的中篇小说,他在一个星期内写完。 多年前他便是位书迷,即使当上了杀手,他依然爱书成痴。 写作对他而言并非难事,只不过他以前从来不写。 因为写作也是件泄露自己秘密的方式,而他却不容于天日,只能在黑暗中生存。 但这次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他非但写完了《极地孤狼》,还寄出去投稿。 也许他想看看自己有没有文学才能吧? 他想过,即使发表,他也不会留下自己的地址。 他并不在乎那点稿费,他写作只是为了爱好。 果然发表了,当他第一次在那家著名的文学报刊中看到自己的处女作时,感到甜丝丝的。 这与第一次杀人后呕吐的感觉毫不相同。 本以为事情到此为止: 出名作家尚且不能保证作品的畅销,何况他藉藉无名?何况他写的不是长篇小说? 何况中国每年出版的小说极多,又有多少小说淹没于书海中,最终无人问津? 他想《极地孤狼》也是如此,最终退出书市,乏人知晓。 但他没有想到,有人会欣赏他的小说,将小说改编成剧本拍电影。主演还是影帝冷云飞。 如果他曾经想过将小说搬上银幕最终将由谁扮演男主角的话,他第一个想到的演员就是冷云飞。 在这个世界,也只有冷云飞才能形神兼备地扮演他笔下的男主角。 没想到真的是冷云飞当主角。 看来老天还是厚待他的。 雾岛龙一笑了,笑得很灿烂,这是他自十二岁以来,第一次笑得这么开心! 第二天,香港两条有关“职业杀手”的新闻轰动全港,既而轰动全国: 娱乐头条:《极地孤狼》开机仪式在港举行,影帝冷云飞领衔主演职业杀手。 社会头条:亿万富豪遭人暗杀,凶手疑为职业杀手。(因郑万三死得甚不体面,为死者讳,报上将郑万三改为郑某。) 岁月附:相信看这篇小说的读者大部分是学生,岁月向学生网友们推荐一部世界名著——狄更斯的《双城记》,它是岁月最爱的几部小说之一。多年前,岁月第一次欣赏这部小说,看到结尾时,曾伏在桌上流泪,久久不能自持。 如果你看了这部长篇,就会懂得什么才是世间真正的大爱(并非单指爱情,还包括亲情友情等等),什么才是最伟大最无私最纯洁的爱情。 当然,除了小说情节之外,让我印象深刻还有文字,尤其是里面的黑色幽默。 第一四0章 只想天天见到你 夜深人静,梅清的窗外就是隔壁的阳台,那里有一盆玉兰花绽放,沁人心脾。 手机震动起来,沈梅清看着机上的号码,脸上现出红晕,是冷云飞的电话。 她悄悄走到阳台,如水的月光下,冷云飞充满磁性的声音从电话那边传来,两人开始喁喁细语,说着只有情人才说的那些话,那些没有多大意义,却让情人脸红心跳的语言。 夜色更深,沈梅清听了一个多小时的电话,手机壳都捂热了,此时,冷云飞又柔声说道:“清儿,我很想现在就能看到你,到香港来吧,这样的话,我拍戏回家,就可以天天看到你了。” “大哥,我知道你想我,我也好想你。”一股热潮涌上沈梅清的俏脸,她微微一笑,续道:“可是现在不行,爸爸的病还没好,我每隔三天就要给他进行一次针炙疗法。妈妈还没找到晓青妹妹,这个时候我如果走了,他们会很难过的。“ 实际上她还有一种心思不敢说出来,她怕和冷云飞住在一起时会把持不住,没有结婚就和他行夫妻之礼。冷云飞现在的事业正值如日中天之际,他能和她结婚吗?听说很多男明星明明有女朋友,甚至有的明星连孩子都生了,但为了维持偶像形象,都不愿意结婚。 “等你爸爸病好了你才会来?那我岂不是要等很久?“冷云飞深情嗓音传过耳际。 “也不用很久,爸爸的病已经大有起色。再说,你拍完戏后,不也可以来这里看我吗?“沈梅清说。 “好吧。“冷云飞的声音带着一点孤寂,一点无奈。 沈梅清感觉到他的孤独,迅速把话转到别处,两人又喁喁细语起来。 自从那晚他们从海边离开后,冷云飞到香港拍戏,他每晚都会给沈梅清打电话,温柔体贴的声音让沈梅清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 好幸福好幸福,感觉就想要飞,飞啊飞,飞到冷云飞的身边,痴痴地看着他,两人拥抱在一起,两人的嘴唇吻在一起…… 沈梅清从来没有感到如此幸福! 有人欢喜有人忧。 周玉华躺在床上,睁大眼睛,德明两年前当建筑工人时摔伤,瘫痪在家,所赔偿的费用根本无法支付天价药费,祸不单行,一年前他又得肝病,本应该在医院治病的,可他只上一次医院,才住几天就回家了,不敢再上医院,她担心丈夫的健康,曾经劝他住院,他执意不肯,因为高额的医药费是他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确实如此,自德明生病后,除了她的微薄工资,再无其它收入,每月交房租都成了问题,哪有钱治病呢?该借的人都借了,现在没有一个可以借钱的人了,她那时夜夜落泪,为丈夫的病情担忧不已。 幸好在海边找来一位跟女儿长得一模一样的少女,这位少女竟然会神奇的金针渡穴术,经过她一个多月的治疗,德明的病大有起色,而且由于梅清在药店上班,医药费也大减,周玉华不由感谢上苍给她带来梅清这个美丽的少女,是啊,生活实在太苦了,若无梅清,面对重病的丈夫,牵挂失踪的女儿,背负累累债务,她真的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熬得下去。 第一四一章 两份快递 不过现在虽然有梅清,她的日子依然过得相当紧巴,前几天房东催房租,若不是她去血站卖血,沈梅清又拿出钱来,她只怕连房租费都凑不齐。也许,她应该搬家,找套更小的房子才可以撑下去,只是现在晓青失踪了,如果她有一天回到新安古城找爸爸妈妈,却发现父母已经搬走了,周玉华和庄晓青都没钱买手机,晓青又到何处找父母呢?所以在晓青没回来之前,是万万不能搬家的,现在再想想,何处可以借钱,实在没办法,就去血站卖血了。 沈梅清就在不远处的阳台,周玉华虽然听不见梅清在说什么,也猜出一二,梅清现在天天神采飞扬,脸上时常现出异样的红晕,眼睛亮得出奇,有位男士每天都给她打电话,一打就是一个多小时,不问可知,梅清她谈恋爱了,而且可能还谈个有钱的男朋友,要不,她怎么会突然有部手机呢?那手机一看就知价值不菲。 梅清才来这儿一个多月,就谈恋爱了,和她的女儿庄晓青一样,那个一直打电话给梅清的男人从未出现过,周玉华有些担忧:梅清她这么单纯,对这个世界可说是一无所知,她会不会也像她的亲生女儿庄晓青一样,因为种种原因最终被男人甩了呢? 想到女儿晓青,周玉华心如刀绞,泪流满面。可怜的晓青,你现在在哪儿呢?你可知道,妈妈一直在想念你呵。 黄昏时候,沈梅清走回家,刚在家坐定,门铃声就响起来。 沈梅清打开门,面前是个陌生的男子,他背着邮袋,应是邮政速递员,他问道:“请问庄晓青和沈梅清在吗?” “我是沈梅清。” “这是你的快递。请签收。”男子递给她一个包裹与一张单据。 包裹?咦,谁会给她寄包裹呢?她来这个世界才一个多月呀! 那个人还知道她叫沈梅清?须知在这幢楼中,极少数人知道她不是庄晓青,而是沈梅清。 沈梅清好奇地接过包裹,邮单上明明白白地写着“庄晓青转沈梅清”收。那字刚劲有力,力透纸背,龙飞凤舞,显示出寄件者高超的书法修养。 第二份是寄给庄晓青的快递,邮政人员说这是高考录取通知书,非常重要,须得庄晓青本人带着身份证亲自签收,沈梅清不能代签。 庄晓青不在,幸好周玉华上白班已经回家,她拿出户口本,以直系亲属的身份签收了这份邮单。 沈梅清撕开寄给自己的包裹,看到里面的东西,刹那间,她脸红如潮,幸福的感觉如同潮水般地涌向她的心房。 是冷云飞给她寄包裹呀,他除了给她寄繁体字版的《极地孤狼》之外,还寄给她一套裙子一件t恤一条牛仔裤与两双鞋。 她兴冲冲地想入房间试衣,却见周玉华捧着另一份寄给庄晓青的快递,脸色悲喜交加。 “妈妈,你怎么啦?”沈梅清好奇地问。 “晓青的高考录取通知单寄来了,她考上q大啊!” 周玉华嘴唇颤抖:“这孩子考得这么好,怎么从来不跟我说?我还以为她考砸了。” “q大?”沈梅清虽说第一次看到高考录取通知单,也不知q大之名,但从周玉华的表情中可知,q大应是相当有名的学校。 “q大在北京,是全国最著名的大学了,晓青如果在家,看到这份通知书,会高兴得哭的。可她在哪儿呢?她现在是不是还活着?” 周玉华泪水刷刷地流着。 第一四二章 送你一套裙(修改) “妈妈,别担心,晓青妹妹还活着的,一定还活着。”沈梅清安慰周玉华,可她自己一点底都没有。 “她还活着?”周玉华喃喃地说:“她失踪一个多月了,怎么还不回来?她究竟……发生什么事呢?”说到后面,周玉华声音哽咽,几不成声。 “妈妈,你放心,我们一定可以找到她的。”沈梅清抱住周玉华颤抖不已的身体,眼泪湿润了。 母女俩相拥痛哭。 良久,沈梅清见周玉华的情绪稍为稳定下来,才敢进屋试衣。 沈梅清穿上裙子,合身之极,就好像专门为她订做一样。 整套裙装透露出一种轻盈的妩媚气息,让人感受到发自心底的柔软舒适,其甜美浪漫风情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也许是名演员吧?冷云飞对女性的服装,目光确实有独到之处。 沈梅清本来就长相极美,现在再穿上这套裙子,越发的清纯美丽可爱,走在街上,只怕会有百分之百的回头率了。 这是冷云飞专门为沈梅清订做的裙子。那天沈梅清去时代广场看冷云飞,穿的是庄晓青的牛仔裤与t恤,是地道的地摊货,冷云飞一眼就看出沈梅清的贫穷,他当时没说什么,但去香港拍戏,偶有闲暇,便替沈梅清物色适合她风格的衣服。 男人一旦爱上了一个女人,是什么都愿意为她做的。 沈梅清在小镜面前旋转起来,在镜中,她看到了一个无比幸福的美丽少女,一个可爱的小公主。 沈梅清甜甜地笑了,她笑得好灿烂!好幸福! 看着一脸幸福的沈梅清,周玉华一边想念自己的女儿庄晓青,一边又暗暗为沈梅清担心: 这个给沈梅清寄邮件的神秘男人究竟是谁?为什么到现在还不露面?他这么有钱,怎么会看上一个贫家女?他会不会也像刘明扬那样伤害她可爱的女儿? 周玉华不敢想下去了。 清晨,谢逸风醒来,床单凌乱不堪,身边躺着一位一丝不挂的陌生女人。 他昨天下午从神农架回来,当晚便去酒吧喝酒,喝得迷迷糊糊的,有位女人走过来,感觉挺年轻,白皙纤长手指夹着一个洋酒杯,殷红的洋酒在他面前晃啊晃,闪着梦幻般诱惑光茫,他双眼迷茫地朝女人微笑,女人愣住,似被他笑容征服。他朝她伸出手去,女人很快过来跟他同桌饮酒,他好像跟她说小仙女,小精灵什么的,女人笑得更甜了,没多久她就倒在他的怀中。 酒吧里附近有宾馆,他们不知怎么就跑到宾馆的包间里,之后滚在一起。 一夜疯狂。 宿酒醒来,他头痛欲裂,身边躺着一位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人。这个女人还在睡梦中。 空虚,绝对的空虚。 不知为何,每次一夜情之后,他都感到前所未有的空虚。跟搞一夜情时的亢奋心情毫不相同。 第一四三章 何处觅佳人 谢逸风不知道在酒吧跟多少女人发生过一夜情,但每次都是在头脑清醒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发生的,一夜完事后潇洒地走开,只有昨晚他是在喝醉的情况下与女人发生关系。 他以前从来没有醉得这么厉害,从来没有。 都是那个宋代小精灵害的,她在他眼皮底下溜走,到现在已经失踪一个多月,在这一个多月中,他天天都在想念她,用尽所有的办法寻找她,他请了五家征信社追查沈梅清的行踪,可在茫茫人海中,要寻找如同石头蹦出来的女人,谈何容易?侦信社曾经到新安古城找人,那时沈梅清到电脑培训班培训,除了庄德明夫妇,大家都以为沈梅清就是庄晓青。新安古城附近没有一个人知道沈梅清是谁,侦信社的人只能怏怏离去,到别的地方寻找。 在谢逸风眼中,沈梅清好像在这个世界消失一样,杳无音讯。 那一夜他独自喝酒,在白纸上不停地画着她,有月光下向他奔来的飘飘若仙的她,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她,有精灵可爱,笑语嫣然的她,有似喜似嗔的她,画了一张又一画,画的都是沈梅清的肖像,种种神情,种种体态,一一描绘在纸上。 当他画完之后,对着十几张画,不由得痴了,连他自己都想不到,他这位别人眼中的头号花心男人,竟然也有如此痴情的一面。 为了找到小仙女,他不久前甚至还买了本市报纸的一个版面,整版寻觅她。如此大手笔地寻觅女人,在本市是条轰动一时新闻,但那个小精灵依然没有出现。也不知道她没有看到这则新闻,还是她压根儿就不想见他。 沈梅清不肯出现,让谢逸风深受打击:原来小仙女真的讨厌他! 他从来没有在女人面前碰了这么大的一个钉子,以前从来没有。虽然他可以理解沈梅清为何会对他爱理不理,还是倍感神伤。 他发誓,就算她跑到天涯海角,他也要找到她。 只是这种事情说来容易,做起来可难了。 从没有找人找得如此头痛,沈梅清是一千年前穿越到现代的少女,身世一片空白,没有人知道她父母是谁,何年出生,在何处读书,身份证是什么,她未在这世上留下任何线索,所有高科技手段对她没有半点用处。如果是位普通的少女,相信他可以在一天内找到她,可是…… 在这一千八百多万人的大城市中,要寻找一个没有半点资料的女子,无异于大海捞针啊! 她还在这个城市?或者离开此处到别的城市?她上次跟他说要去神农架采灵芝,她不会为了回到古代给弟弟治病,傻到又去神农架跳崖吧?一想到这个他就不寒而栗,他上个星期甚至跑到神农架去找她,当然无功而返。 从神农架回来后当晚,他就在酒吧中喝酒,生平第一次在酒吧中醉倒,又在迷迷糊糊中和女人有了一夜狂欢。 他披好衣服,揉揉太阳穴,到洗手间刷牙洗脸,神智完全清醒后,他走回来。蓦地,他眼睛直直地盯着床单上的一抹殷红的血迹: 难以想象,昨晚这位在一小时内就和他上床的女人竟然是chu女。他拼命地回忆起昨晚的情景,终于记起来,女人曾经“啊”地叫起来,全身痛得颤抖……可惜他醉得迷迷糊糊,体验不深,完事后就睡着。 第一四四章 两位男人 他微蹙眉头,对自己无意间犯下的“罪行”有点不安,他真的没有想到她会是个chu女,如果知道她是第一次,他不会跟她发生一ye情,只是这个女人长相美丽,应该不缺男人,何以会到酒吧买醉,而且这么轻易地shi身给男人呢? 在这个人心不古,情欲横流的年代,美丽的chu女是稀缺的资源,他不由对这个睡梦中陌生女人多看一眼,她大约二十一二岁,长相漂亮,身材很好,想必是一名初出茅庐的大学毕业生。 美则美矣,可总觉得缺点什么? 对,她缺少的是清儿自然而然散发出来的灵气,相信灵气逼人的清儿就算在睡梦中,也是可爱的。 虽然和他上床的女人是昨夜还是chu女,他对她没有多大愧疚之心,一ye情都是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发生的,这个女人跟那些以前和他搞一ye情的女人没有多大不同。 一ye情?想必清儿连听都没听过这个名词吧?就算听了,一定是排斥不已,想起清儿那天在他怀中拼命挣扎让他后来跑到洗手间zi慰的往事,他就心头一热:这个小刺猬,一点都不懂得男人的sheng理反应。如果她能像昨晚这个女人那样顺从他就好了。不过,如果她真的那么顺从他,他还会如此重视她吗? 清儿,我一定要找到你,就算翻遍s市的每个角落,都要找到你。 找到她后,他要全心全意地征服她,之后在床上调教她,让既精灵古怪又传统保守的她变成一位激情澎湃的女人,就像昨晚那个和他搞一ye情的女人那样激情难抑,哈哈哈…… 他拿出空白支票,掏出钢笔填个极为可观的数字,放在犹自安睡的女人的身边做为初夜补偿,之后走出房间到宾馆收银处结帐。 走出宾馆时才六点多钟,天色尚早,他开车前往公司。 当车子经过酒吧时,谢逸风有点愕然地停下车子,他的秘书刘明扬从酒吧中走出来。他头发微乱,神情略显忧郁。 刘明扬也是位让女人眼前一亮的美男子,他身材颀长,长相清俊,全身散发着浓浓的书卷味。性格温文尔雅,从未见他滥交女友,私生活无不检点之处,就像邻家男子一样让女人感到亲近,和俊美邪气、风liu浪dang的谢逸风相比,刘明扬无疑更让女人放心,别有一种魅力,绝对是女子心目中合适的丈夫人选。因谢逸风曾公开说他不会与公司女职员有任何亲密关系,所以公司的不少思嫁女白领都把目光投向斯文俊秀的刘明扬。 不过刘明扬从未跟公司美女有过任何交集。 刘明扬正想拦计程车,却见谢逸风在他面前停下车子,招手道:“明扬。上车。” “总裁。”刘明扬微愣,没想到大清早会遇见总裁,他钻入谢逸风的车子。 淡淡的香水味从刘明扬身上飘过来,一闻就知道是法国名牌香水香奈儿,女人专用品,谢逸风嘴角现出一抹微笑。没想到刘明扬也到酒吧泡女人。 “明扬,昨晚你去往事酒吧喝酒了?” “是的。”看到谢逸风似笑非笑的双眸,刘明扬哪会不明白总裁已经明辩秋毫,不由微窘。 第一四五章 寻寻觅觅 其实在这个肉yu横流的都市,跑到酒吧喝酒或者搞一ye情的男女白领比比皆是,刘明扬根本无须窘迫,只是他还是发窘,他是个追求完美的男人,长到二十六岁还是个chu男,身边追他的女人极多,但他一个都看不上,他一直都是对女人采取避而远之的态度,所以他的生活极为正常,上班工作,下班看书,听音乐,上网,锻炼身体,他只在最近一个月才往酒吧跑的,无它,只是麻醉自己而已。 “我也在酒吧,怎么没看到你?” “我二点钟才去酒吧的,那时你可能走了。” 深更半夜还跑到酒吧喝酒,这可不是刘明扬的作风呵,看来刘明扬也和他一样,是个有心事的男人,看着略显憔悴的刘明扬,谢逸风顿时有同病相怜之感。 刘明扬昨夜去往事酒吧喝酒,也和谢逸风那样搞一ye情,只是他没有喝醉。今早也和谢逸风一样,早早就出来。 刘明扬微微苦笑,没想到情yu的力量如此之大,他以前没有跟女人发生亲密关系,可以忍受没有女人的生活,现在居然不能忍受了。 一个月前他离开她后,当晚就到酒吧喝酒,喝得醉成一团泥,结果和谢逸风今早一样,他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女人的怀中。 有过第一次,自然而然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他竟在一个月内和不同女人发生了三次一ye情。 看来他没有xing洁癖,他相当正常,从他一个月内搞三次一ye情就可以看出来。 一切都是因为那个少女。那位让他失去chu男之身的少女! 那位天使般美丽、却像谜一样的少女! 他知道他爱她,她是最让他动心的女子,可他还是无法接受她。 所以他去拼命的喝酒,还搞一ye情?是内心的不甘?还是想要麻醉自己? 可真的能醉吗?麻醉不了的。 为什么他晚上一闭上眼睛,还在想着她? 谢逸风和刘明扬一块到公司。 谢逸风走到自己的办公室,打开电脑,沈梅清那张灿烂甜美的笑容又出现在他面前。 他痴痴地看着这张灿烂无比的笑靥。 从来没有这么思念过一个女孩,记得那天他下午去上班时,马上把照片拷到电脑中作为桌面背景,现在只要他打开电脑,就可以看到她甜美的笑容。他也常常打开手机,凝视着沈梅清那张如同阳光般灿烂的笑靥。昨天他甚至把沈梅清的手机照片弄到镜框中,摆在自己的办公桌前。 笑容依旧灿烂,伊人又在何方? 他发现他再也无法忍受下去了,他一定要找到她,找到她! 可是现在手头上的工作一大堆,他已经为那个少女相思太久了,连工作进程都有所搁浅。 他按了对讲机:“明扬,你来一趟。” 刘明扬推开玻璃门,走入总裁办公室,但见谢逸风独自坐在转椅上,神情有些憔悴,总裁最近表面上一切如旧,每天上班下班,其实细心的刘明扬在一个月前就发现总裁的变化,在这个月中没有一个女人来找他。十天前他竟然买下了报纸的整个版面来寻觅一位穿着汉服的少女,上个星期他又无缘无故跑到神农架,若是平时去神农架旅游那是毫不奇怪,可现在谢氏建筑集团将参与国家博物馆的竞标投资,这次竞争对手极为厉害,是德国一家举世闻名的建筑公司,以往,竞争对手越厉害,谢逸风的斗志就越猛,可现在这个关键时候,谢逸风不去筹谋策划,反而跑去神农架旅游,太让人意外了。看来总裁这次是真的陷进去,也不知道是何方美女让总裁如此动心。 (最近岁月写了七篇“我现在的写作心情”发在网上,主要是评价当前网络言情小说的,网友们只须点击本网站中“岁月一笑”,即可看到文章,请大家欣赏。谢谢!) 第一四六章 保卫爱情 “谢总,有什么事吗?”刘明扬在谢逸风面前站定,他早已成竹在胸,相信谢总问他任何跟公司有关的事情,他都可以对答如流。 “明扬,从今天开始我们要全力参与博物馆竞标,你有什么建议吗?” “谢总,我的建议全都在里面。”刘明扬递给谢逸风一份详尽的报告。 谢逸风接过报告,约略扫了一眼,满意地点点头。 这是刘明扬最优秀之处,也是谢逸风最欣赏刘明扬的地方,他不单工作负责,考虑周详,而且目光敏锐,未雨绸缪。 在递交报告的同时,微微侧身的刘明扬看到了谢逸风办公桌上的那幅照片。 照片中有一位十七八岁的美少女,她站在米白色的沙发附近,穿着天蓝色的裙子,脸上的笑容灿烂无比。 刘明扬脑中“轰”的一声,在极短的时间内几乎失去意识,他身体微微发抖。 庄晓青,原来谢总的心上人就是庄晓青。 “明扬——”谢逸风叫他时,刘明扬竟没有半点反应。 “你怎么啦?”谢逸风诧异地看着失态的刘明扬,这位跟随他三年的秘书,办事一向沉稳干练,何以现在突然呆若木鸡,一副失神落魄的样子。 “她就是你一直在找的那个女孩吗?”刘明扬强自镇定,指着照片说。 “是的。她叫沈梅清,一个挺可爱的女孩子。” 说到这儿,谢逸风犀利的目光转向刘明扬,道:“你认识她?” 刘明扬面对沈梅清的照片,竟会失态如厮?莫非他不单认识沈梅清,还与她关系非浅? “不,我不认识沈梅清。”刘明扬定定神,恢复理性。 他确实不认识沈梅清,他认识的女子叫庄晓青。 “你不认识她?那为何刚才会走神?”谢逸风目光熠熠地盯着他。 “可能是昨晚我熬夜了。”刘明扬勉强一笑。 刘明扬也知道这种借口极为勉强,无法让谢逸风释疑,但在现在这种状况,他不能告诉谢逸风,照片中的女孩与庄晓青长得一模一样。 谢逸风的目光在刘明扬的面前逡巡,他知道刘明扬心中一定藏有秘密,只是他不肯说出来,他也不好追问,于是他朝刘明扬挥了一下手道: “你出去吧。” 刘明扬走出谢逸风办公室,心里沉重得好像放着一个大磨盘: 他眼前出现去年初秋第一次见到庄晓青的情景:星期天下午,阳光灿烂,他挂着新买的相机走到秋湖公园里散步,在凉亭中看到一位穿着蓝裙子十七八岁美丽少女,独自坐在亭子中痴痴地看着池里荷花,她忧郁的表情让他怦然心动,夕阳下的荷花池娇媚无比,但满池的荷花在亭亭玉立的少女面前,都似乎黯然失色。他激动不已,拿起相机,朝着少女就按个快门…… 沈梅清十八岁,庄晓青也是十八岁,从未听过庄晓青说她有孪生姐妹,那沈梅清为何跟庄晓青长得那么像,为何会穿着庄晓青穿过的蓝裙子,难道沈梅清就是庄晓青? 如果沈梅清就是庄晓青,他该怎么办?为了前途,将爱人拱手让给谢总?还是为了爱情,跟谢总去争夺爱人? 他能保卫爱情吗?谢逸风是个极为坚韧的男人,只要他想得到的东西,没有一样得不到。因为他会用尽手段去追求。谢总最近的所作所为跟陷入情网的男人无异,从他用整版报纸来寻人和到神农架找人等行动,就可以看出谢总这次陷得很深,要谢总放弃跟庄晓青长得一模一样的沈梅清,他知道是绝无可能之事。 刘明扬几乎喘不过气来。 第一四七章 如释重负 黄昏时候,沈梅清从药店出来,走向回家的路。 走到“新安古城“,古老的城墙下呆呆地站着一个男人,有夕阳下就像一个漂亮的剪影,沈梅清毫不在意地从男人身边走过。 “晓青。”男人忽然出声,声音微微颤抖。 晓青怎么啦?看到他站在城墙下,居然毫不在意走过,好像根本就不认得他。更奇怪的是她双眸神采飞扬,精灵古怪,丝毫没有庄晓青的忧郁。 晓青?这个男人怎么知道晓青妹妹?沈梅清蓦然回头,但见面前的男人大约二十五六岁,白衬衫,黑西裤,身材略显消瘦,相貌清俊,温文尔雅,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看着她呆若木鸡,眼神复杂之极。 刘明扬朝她疾步走来:“晓青,你……最近好吗?” 她会回头,她很可能是晓青,世上哪有这么像的人,何况她穿的那件天蓝色的裙子,跟他第一次看到她时穿的裙子一模一样。 沈梅清展颜微笑:“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庄晓青。” “不是晓青?那你是谁?”面前这个女孩不会就是沈梅清吧? “我叫沈梅清。庄晓青是我的妹妹。”沈梅清大大方方地说。 “沈梅清!”刘明扬眼中一亮。 果然这个女孩就是总裁心仪的女子,刘明扬心头卸下了一个沉重的负担,心里顿时变得轻松起来:沈梅清与庄晓青不是同一个人,他再也无须担心总裁会跟他抢女朋友。 其实一看就应该知道嘛,两个女孩的气质完全不同。 总裁找了一个多月的女孩,他只花一天时间就找到了。这下总裁不用再花时间找人。他直接告诉总裁沈梅清住在何处就行了。 “你是庄晓青的孪生姐姐?” 刘明扬好奇地问,从未听过庄晓青有孪生姐妹,哦,想必这个女孩刚出生时就被迫与父母分离,现在被父母找回来,所以不同姓。 沈梅清微笑,没有正面回答。让他认为她是庄晓青妹妹的孪生姐姐,也未尝不可,她看到刘明扬一副如释重负的表情,不由道: “你叫什么名字?是晓青的朋友吗?你找她有什么事?” “我叫刘明扬。是……晓青的朋友。” 刘明扬看着跟晓青长得一模一样的沈梅清,百感交集,刹那间,庄晓青的娇俏的身影在他眼前不停地晃动,他不由得问道:“晓青最近好吗?” “晓青妹妹已经失踪一个多月了。”沈梅清黯然道:“我和妈妈一直在找她。” “什么?晓青失踪一个多月了?”刘明扬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颤声道:“你……你还记得她在哪天失踪吗?” “她已经失踪四十一天了。”没错,沈梅清初来这个世界时,晓青已经失踪七天,现在又过了一个多月。 刘明扬呆立当场,嘴角微微抽搐:“晓青失踪这么久了,她……?” “你是她的好朋友,如果你看到晓青,告诉我们一声好不好,我们现在不知道有多担心她。”沈梅清虽然不明白刘明扬与庄晓青的关系,但看到他面现痛楚,双目无神,也猜出两人的关系不一般。 她忽然间记起一件事,她初来这个世界时,周玉华曾经问她记得刘明扬吗?那时周玉华的表情好像有点紧张。还有谢逸风的秘书也叫明扬,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 第一四八章 撕心裂肺 “好的,如果我找到晓青,一定会告诉你。” 刘明扬不想在沈梅清面前失态,尽管他内心的如同刀割般的痛楚,直到这一刻他才知道他那么爱那个忧郁的小女生。也许,就是因为他太爱她,他才会那么在意她的过去,才会痛苦地离去,才会晚晚泡酒吧。 爱,有时是一把双刃剑。 那一夜,他认为她伤害她,现在看来他把她伤得更深,要不她怎么会离家出走呢? 因为心结难解,他竟然长达一个月没来找她,今天如果不是因为沈梅清,他可能会一直没来找晓青。 自私吧?他刘明扬原来也是位这么自私的男人。 晓青,你在哪里?你在哪里啊?!你不会已经……离开人世吧?一想到这个可能性极大,刘明扬就心如刀绞。 见刘明扬神情憔悴,沈梅清同情之心油然而生,忍不住安慰他:“刘明扬,你不要难过,我相信我们能够找到晓青妹妹。” “刘明扬,原来你就是刘明扬?你站在这里干什么?”一个熟悉的声音从沈梅清背后传来。沈梅清转头,但见周玉华站在面前,双目圆睁,怒气冲冲地看着刘明扬。 “妈——”沈梅清愕然,妈妈平时性格温和,说话温言细语的,从不对人疾言厉色,今天怎么会如此失态。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伯母,我……” 刘明扬脸色苍白如纸。没想到会在这儿碰到周玉华。 “我女儿失踪一个多月了,都是你这个天杀的男人害的。”周玉华指着刘明扬骂道:“刘明扬,你还有脸来找我女儿?” 若非现在处于古城之下,她几乎就要扑过去撕打刘明扬。 刘明扬站在夕阳下,呆若木鸡。 “晓青,你究竟到哪儿去了,怎么还不回家?如果你有三长两短,妈妈可怎么活呀?”周玉华喃喃自语,泪如泉涌。 周玉华嘶心裂肺的哭声,像利箭一样插在刘明扬的胸口,使他痛不可抑,几乎失去知觉,只有一个念头在脑间反复盘旋:晓青,如果你发生意外,我刘明扬将一辈子不能原谅自己。 “对不起,庄伯母。”刘明扬低下头:“我不是有意的,我今天才知道晓青失踪了。我……我这就去找她,我一定要找到她……” 他忽然转身,在周玉华与沈梅清的视线中狂奔而去。 沈梅清怔怔地看着刘明扬离去,转头,又见周玉华泪流满面,身子颤抖得如同风中黄叶,几乎难以自持,她连忙走过去扶住周玉华,悲伤地说:“妈,你别哭了……” “晓青她已经失踪一个多月了,这么久我们都找不到她,她现在可咋样?都是刘明扬害的。”周玉华眼泪刷刷地流着,喃喃地说:“其实,其实我和德明也有错,我们……我们不应该这样骂她。她会不会活不下去了?” “不会的,妈,别担心,我们一定可以找到晓青妹妹的。”沈梅清柔声安慰,虽然她说这句话时也是一点底都没有。 沈梅清扶着周玉华穿街走巷,慢慢地走回家中,一路上周玉华不停地抹眼泪。 当天晚上,沈梅清从抽泣的周玉华断断续续的叙述与庄晓青的日记中,知道了庄家的人生故事: 上架感言 《爱上古代极品女神医》明天要上架了。 作品是部反穿小说。虽说穿越小说是当今网络小说中最为热门的题材之一,但仅限于正穿与架空,反穿小说却是冷文,在这冷文当中,又以男主反穿居多,女主反穿极少。我曾经翻阅都市言情小说的“反穿时空”目录表几十页,只看到两篇女主反穿的小说,岁月的《爱上古代极品女神医》就是其中之一。 岁月自幼酷爱古典文学,对古代历史比较了解,知道封建社会等级森严,皇宫更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红颜未老恩先断,斜倚熏笼到天明”、“白头宫女在,闲话说玄宗”、“侯门一入深如海,从此萧郎是路人”的悲剧几千年来周而复始地在皇宫王府侯府中上演着,一位女人想要出头实是难如登天,岁月又对那些皇帝王爷的风流艳史、宫廷内部的阴谋诡计与女人之间的争风吃醋不感兴趣,对侠客才情有独钟,所以岁月无法写宫斗的穿越小说,只能写反穿。为了小说细节的需要,为了塑造沈梅清这位古代女孩形象,为了能够写出一部真正的古人穿越现代,而不是现代人穿着古装闯现代的反穿作品,岁月查阅了北宋初年大量的人文历史资料,虽然明知道这些资料对于小说的整个构架可能无足轻重,岁月还是一丝不苟地查询,仅仅是怕人挑刺。 只要写作的人都知道,写文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轻松,现在的读者阅读水平越来越高,写手写文不单要有一定的文采,不单要重视情节的首尾呼应与人物性格的塑造,还要期待章章有亮点,这样才能吸引人读下去。所以,有时读者只须一两分钟就可以阅读完毕的一两千字,写手却要花上二三个小时才能写完,如果这部作品不是热门,写作时缺乏动力,写手写得更不轻松。女主反穿小说便是冷门作品,读者不多,写作时非常寂寞,岁月好几次都想放弃不写了,中间我也确实因为写作遇到瓶颈状态和其它原因而停止更新长达一年,但在这一年当中,岁月将这篇小说原来的构架进行整体修改后,发现它还有写作价值,于是岁月重新产生写作冲动,便在一年后再次发文。 更文之后,因为少人鼓励,岁月依然不自信,本来打算写完第一部就不发文,但岁月又不想让自己构思的精彩情节付诸东流(这篇小说经过一年的构思,情节相当完整,已在我脑海中形成一部完整的电影,我现在只须将脑中的“电影”用键盘敲出来而已。)便在小说第一部即将完结之时申请签约。那时发在网上的字数大约有十五万字了,因为字数过多,才签约没多久,编辑便和岁月说要上架,o(n_n)o 这也是岁月意想不到的。 上架之后,岁月会全心全意地写作,力求写出好的作品来。(其实,不管有无上架,不管读者是不是喜欢,我都会将这部小说认认真真地写完,小说就像是岁月的孩子,就算这个孩子长得不太漂亮,不太讨人喜欢,做妈妈还是会全心全意地爱着这个孩子,试问世上又有哪个妈妈不疼自己的孩子呢?) 现在说说我的写作特点: 一、岁月写小说时特别重视心理描写与情景描写。这种写作方式可能不大适合网络,可能会影响情节发展,不喜欢这种写作风格的读者慎入。 二、岁月写文比较认真,喜欢边写边修改,如果你细看的话,你可以发现我前面的不少情节又改了,因为认真,你甚至在文中看不到错别字。所以我绝对做不到同时写两篇文。但加v之后,无法修改前文,可能会出现错字错句了。当然,我会尽量避免这种事情发生。(如果有漏网之鱼,那也是无可奈何之事。o(n_n)o)。) 二、我的小说比较慢热,以前写了三部小说,开头都乏人问津,越写到后面越多人欣赏,越来越多人评论,还不乏长评,希望这篇也会如此,因为这部小说的开头全是铺垫性文字,中间的情节也略平(无奈,就在中间时段上架了,这个时候的情节真的不太“波澜起伏”,可能极少人会欣赏。郁闷。本想狠心把它割舍,又与全局有关,不能轻易抛弃。),我将精彩的情节都压在后面,高潮基本都是在后面爆发。所以这部作品应该不会让网友们失望吧?(o(n_n)o岁月不太自信。) 网友们,如果你喜欢我的写作风格,请你给予我鼓励;如果你不喜欢,选择离开,岁月也完全可以理解。只要你曾经收藏曾经推荐过这篇小说,只要你曾经支持过我,鼓励过我,或者曾经在评论区中留下只言片语,不管你最终是留下阅读还是选择离开,岁月都会对你深怀感激。 现在说说小说简介: 被一个男人爱是幸福!被两个男人爱是麻烦!被三个男人爱是天大的麻烦!被四个男人爱,老天,她要逃了,可天大地大,她无处可逃。 他说: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这一瓢水就是你,我的清儿。 他说:我爱你,就是因为你是清儿,你是我心中独一无二的清儿。 他说:爱上一个人只须一分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清儿,如果你不爱我的话,我相信,我要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忘记你。 他在生死关头抓住即将坠崖的她,大声吼道:不,清儿,我绝不会放手! 世间有真爱,她的生命得以延续,她的人生得以完美,只是,面对着他们的如海深情,她将如何选择? 关于《爱上古代极品女神医》后半部分的看点,主要有: 一、谢逸风的穷追猛打,深情无悔,最终是否能够获得佳人之心? 二、冷云飞与雾岛龙一长得一模一样,他们有着必要联系还是没有半点关系?爱上同一个女孩的他们,将如何面对自己内心深处的惨烈博杀? 三、当凌若风为了至爱从千年之前殉情穿越而来,文武双全俊美儒雅的他与沈梅清拥有同一种记忆,同一个秘密,他是沈梅清在这个世界唯一的同时代人,他的出现将对沈梅清的现代人生带来多大的冲击? 四、当邪魅总裁pk天皇巨星,当现代杀手pk古代剑客,谁胜?谁负?女主角最终将情归何处?花落何方? 关于入v以后的更新问题,岁月第一天会更新一万多字,之后保证每天每次最少更新二千多字,时间为中午十二点,若有爆发,晚上八点会再更一次。如果有其它特殊情况,岁月会提前和大家说明的。关于入v以后的价格问题,岁月定的是4个阅读币1000字,其实也不贵,因为小说的公众章节已有十七万字,后面的文字大家可以想象,相信几块钱就可以看完这本书了,下面是充值的方法。 首先是网上银行,比较便宜,其实办银行卡的时候开通一下就好了,经常看书的读者们使用最好,步骤是:登陆都市言情小说——支付中心——我要充值——网上银行——填写充值数额(起充30元,1:100)——下一步——确认——选择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行——进行网上银行支付操作 其次是支付宝和财付通,只要在拍拍和淘宝上买过东东的朋友相信都会使用,需要说明的是,都市言情小说的支付宝业务是即时到帐业务,需要大家先付钱才能获得阅读币的。如果实在觉得网上交易不安全呢,也可以到银行汇款,汇款之后登记就好了,一般几个小时之内就有阅读币的。 以上四种方式虽然麻烦,但是比较实惠,都是1元购买100个阅读币的,建议经常在都市言情小说上看书的亲们这样充值。岁月也是为大家着想,这样算来,看完这本书不过几元,比亲们买一本书便宜多了。 手机充值卡(注意:不是手机话费充值哟),只要买平常亲们充值话费的中国移动神州行充值卡(序列号17位)或者联通全国通用充值卡(序列号15位)就行了,之后选择手机充值卡(1)或者手机充值卡(2)充值就行了,一般在移动或者联通的营业厅就可以买到卡的。这种方式是1元买85个阅读币,也不算太贵。亲们注意了,联通的充值卡,只要右下方有一个全国通用的标志,就可以在都市言情小说进行充值了,亲们一定要牢记这个特征哟 另外提醒一下大家,无论那种卡最好把卡里的钱全都充到都市言情小说上,因为如果不一次充完剩下的钱也不能继续在其他地方使用的(尤其是手机充值卡),而且如果选择错了相应的面额(比如买了50元的手机充值卡,充值30元,在输入序列号和密码旁边选择了手机充值卡面值30元)一张卡也就作废了,剩下的钱也就不能用了,所以大家最好是充值多少钱就买多少钱的充值卡,这样比较安全也不会给亲们带来什么麻烦。 如果大家实在不想出门,固定电话和手机也可以充值的,固定电话充值要这样做:登陆都市言情小说——我要充值——电话充值——在网页下方找到中国地图——点击所在省份——得到应当拨打的声讯电话——拨打电话——获得v币号码和密码——用纸和笔记录v币号码和密码——选择v币数额(起充5元,1:50)——下一步——确认————输入网页上方v币号码、v币密码——确定 最方便的充值方式要属以下这种,手机短信充值,发一个短信就行:登陆都市言情小说——支付中心——我要充值——手机短信充值——填写手机号码——下一步——确认——确认支付——收到短信——回复短信——收到扣费短信——购买完成(必须为30元,1:40) 如果大家对充值还有疑问,可以直接点击支付中心找在线客服(8:00~21:30),如果实在找不到也可以去交流中心看一下类似问题的解决方法,都市言情小说的客服会耐心为大家解答问题的。 另外,最近都市言情小说华丽丽地推出了手机都市言情小说站,那是灰常方便,亲们只要有能用gprs的手机就能看书了,亲们无必要牢记网址哟:m。readnovel 有的读者可能要说了,我去其他网站看免费的还不用这么麻烦的充值呢,其实岁月也理解,尤其是一些学生用户,也确实拿不出这些费用,但是在这里我要好心地提醒大家一下,大家觉得那些人真的那么好心让大家看免费的么?其实有很多读者私下和岁月说,当时因为不小心去了这些网站,电脑中了木马,有的甚至不得不重新安装系统。相比之下,都市言情小说只是收大家几元钱而已,其实学生朋友们少买几个红钻,少吃一点冷饮就可以了,何必弄得自己的电脑大修呢?想想岁月这样不分昼夜,辛苦地为亲们更新,不过是拿一点点补贴家用的钱而已,而大家却增加了一份好心情,所以还请大家支持一下岁月吧,再次谢谢我亲爱的亲们。 后记 关于人格分裂及其它 这是一篇写人格分裂者的小说,小说的男一号是个三重人格分裂者。 岁月“百度”一下“人格分裂”:人格分裂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两种或多种非常不同的人格。此类患者行为的差异无法以常人在不同场合,不同角色的不同行为来解释,好像是完全不同的人,每个人格有其个别的姓名,记忆,特质及行为方式。通常原来的人格并不知晓另一个人格的存在,而新出现的人格则对原来的人格有相当的了解。 这是一篇披上“反穿”外衣,赋于“言情”血肉,佩上“玄幻”饰品,却有着“武侠”灵魂的小说——小说上部主打唯美“言情”,下部主打古代“武侠”与现代言情相揉和,最后又出现“玄幻”,所以岁月也不能确定它的分类,这篇小说有点像大杂烩。 这是一篇岁月花了两年时间用来构思写作最终却“仆街”至底乏人问津岁月只能独自站在舞台中凄凉舞蹈的小说——虽然岁月费尽心血却几乎颗粒无收,虽然岁月常常因为缺乏鼓励而陷入写作瓶颈状态有时一星期都写不到一千字全靠存稿支撑,虽然岁月好几次想要把这篇小说直接“太监”掉或者虎头蛇尾草草结文,但岁月最终没有这么做,因为岁月写这篇小说,是圆自己的武侠梦,从来没有指望能够靠它赚多少钱。(岁月看的武侠小说远远多于言情小说。对武侠小说的喜欢程度也远远高于言情小说,很早就想写一部完整的武侠小说了。) 这是一篇结构有点松散男主人公出现得很晚并且有“伪男一号”的小说——伪男一号就是谢逸风,说真心话,岁月刚开始是想把谢逸风当成男一号的,因为写了《男妓》之后,岁月不想再触碰沉重题材,而是想写一部轻松的言情小说,写一位反穿女子与花心总裁的爱情故事,就是童话中的灰姑娘与王子的爱情,可是岁月的年龄写不出这种青春文学,写到后来,实在是没办法写下去了,所以半路搁浅,一年后重新动笔,岁月几乎将原来的情节全部推翻,重新确定一个男主角。不过出于对谢逸风的钟爱,我还是没有彻底“抛弃”谢逸风,后面又写了他的不少文字,却与主题没有多大关系,结果谢逸风变得可有可无,成为全书中最大的“花瓶”,结构也因此变得松散起来。 这是一篇想要创新却还是未能完全创新的小说——岁月写文,一向写自己喜欢的文,喜欢写外部环境对人物内心的影响,喜欢写人与命运之间的斗争,喜欢写边缘人物在善与恶的中进行的内心挣扎,就是不大会追潮流。当穿越小说成为滥觞之时,岁月却写反穿;当皇帝王爷王子总裁黑道老大流行网络时,岁月却写人格分裂者,当人人都去写“yy”小说时,岁月却未能真正地做到完全脱离现实地虚构人物。 这是一篇寓意很深的小说,它告诉读者: 一个人一生中最大的敌人就是你自己,你就算能击败天下人,也不一定可以击败你自己。 当你能够击败你内心那个邪恶的自我时,你必能在涅盘中浴火重生。 这是一篇让岁月凄凉长叹的小说。 罢了,就此停笔。 谢谢一路追文的网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