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梭玄幻世界》 第一章 遇到酒托了! 遇到酒托了吧! 李优仲心里暗骂一声,叫你自己动机不纯,叫你想占女孩子的便宜,叫你以为自己会走桃花运,这下好了,上当了吧?! 李优仲,性别男,爱好女,性格逗逼,年龄25岁,某网络公司小职员,月薪税后五千。没房没车没女友,没身高没颜值没口才,普普通通屌丝一枚。像大多数来魔都追梦的年轻人一样,卑微又固执的活着。 工资一个月5000多,扣除房租和日常开销,每个月能攒1000块就算顶天了,如果不是年底还有小两万的年终奖,他甚至连过年回家都回不去。 人贵有自知之明,就这样普普通通庸庸碌碌也就算了,偏偏他还有两个根深蒂固的思维。一个是极度自信,莫欺少年穷,老子总有一天会出人头地,如果全世界都怀疑我不行那就是全世界都错了诸如此类的信念深深扎根他的脑海,这也是为什么他三年时间一事无成仍苦苦支撑下去的理由。 第二个是同情心泛滥,这一点更可怕。善良是一种可贵的品质,但是如果善良到从小到大一直被骗,明明知道对方是博同情就是控制不住自己,那就是有病了,可没办法,他就是管不住自己。 比如此时此刻此地此景,他又一次遇到骗子了,虽然这次是一个女骗子,虽然他一开始是有点动机不纯,可结果就是这样,他又一次上当了。 起因是有过一面之缘的学妹围脖私信他,说要找他商量一下年末校友会的事情。漂亮妹纸主动相约,而且还是同一个学校的,他自然就没有了防备之心,心里头甚至还产生了一丝丝莫名的期待。哥们走了二十多年背运,今天会不会是时来运转,走桃花运了呢? 见面之后,妹纸长相还不错,他心里暗暗淫-笑,对后面要发生的事情更是充满了期待。妹纸不着痕迹的领他进了一家陌生的咖啡店,找位置坐下之后,妹纸拿起菜单,随手点了两个果盘两杯咖啡。服务员优雅的递过小票,李优仲低头一看,心里面马上吓了一跳。 雾草,这什么破玩意儿,就这么点东西要500多? 好吧,请妹纸吃个饭,500多也可以接受,大不了等下开房找一家便宜点的快捷宾馆。他心里暗自安慰自己,然后肉痛的掏出银行卡,在妹纸笑眯眯的凝视下,在服务员期待的目光里,颤颤巍巍的递出去了。 接下来两个人就是侃大山,其实主要是妹纸在诉苦,他在倾听。妹纸说自己有多么的不容易,一个小姑娘,独自一人来魔都闯荡,摸爬滚打一路跌跌撞撞到现在。被老板欺负,被同事排挤,被房东撵,被小黑司机吓,被理发店坑,被美容店宰,总之所有悲惨的事情都被她遇到了。说到动情处,妹纸甚至潸然泪下,要多感人有多感人。 自然而言的,妹纸说到了想喝酒,李优仲心里一叹,那就喝吧。 等妹纸点了两瓶看不出来什么档次只有200多毫升的红酒,服务员递过来860元小票的时候,李优仲的脸开始抽搐了。这时候他还没意识到上套了,心里面只是狠狠痛骂了一顿店家的黑心。就他妈这么点酒,敢要860,你们怎么不直接抢钱呢? 看着对面的妹纸梨花带雨,一副需要借酒消愁的样子,他只能咬咬牙,刷卡! 再然后妹纸开始劝他喝酒,两人是越喝越快。很快酒瓶见底,妹纸说自己没喝过瘾,要接着喝。李优仲这才反应过来,这他妈是遇到酒托了?! 李优仲伸手一拦,阻止了妹纸的继续点单,开始直勾勾的盯着妹纸。 别装了,我已经看穿你了,你个酒托女,臭表要脸的! 妹纸看事情败落,结束谈话,不再伪装,就这么若无其事的跟李优仲对视,仿佛刚才的悲惨遭遇说的是别人,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就是酒托怎么了,你他喵的能把我怎么样? 李优仲心思电转,报警?闹事?威胁让她把钱吐出来?揍她一顿?拿酒泼她一脸?他心里面拿不定主意,眼睛无意中扫过妹纸脸上残存的泪痕,不由一软。 哎,罢了罢了,谁叫自己动机不纯,想占妹纸便宜,漂亮姑娘哪那么容易被约出来!而且妹纸肯定是身不由己,不然谁会出来当酒托。退一万步讲,妹纸是凭自己本事挣的钱,他没管住自己上套了,怨不得别人,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吧。 “你牛!”李优仲对妹纸比了个大拇指,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妹纸心里面正思考着对策,没想到李优仲是这样的反应,心里面错愕了一下,等李优仲的身影消失,一个人坐在位置上怅然若失起来。 那么问题来了,李优仲现在就剩下500多块了,这才5号,离发工资还有25天,后面就算每天吃泡面都不够啊。 他掏出一根烟点燃,准备走回自己的出租屋,一方面能省一块是一块,一方面惩罚自己的精-虫上脑,白白损失了1400百大洋。 两个多小时后,他终于回到小区门口。像往常一样,在门口乞讨的老奶奶习惯性的拿起茶缸对他举了举。 他每次都会给老奶奶五块钱,三年来他已经给了她不下五千块。 “不好意思,阿婆,今天我已经没有钱给你了,这个月我也得吃土了。” 老奶奶仿佛没有听见,张开有些龟裂的嘴巴,咧开笑了,“给我钱,给我钱,给我钱。” 李优仲有点恼怒,不由加大了摆手的力度,“阿婆,不是跟你说了吗,我没钱了,今天我-给-不-了-你。” “项链,你还有项链,银的,卖掉,可以换钱。”阿婆盯着他脖子上的项链,理所应当的帮他出主意。 李优仲有点愤怒了,这件项链还是他18岁的时候老妈送他的生日礼物,一直戴到现在,“阿婆,我跟你说,这件项链我不卖,就算是饿死,我也不会卖。” “我不管,你给钱,给钱,给钱。”阿婆没有放过他,一副你不给钱就别想从这里过去的无赖样子。 草,太不像话了,这家伙给你惯的,真把老子当提款机了?! 李优仲一阵咆哮,“闫桂英,你他妈别欺人太甚,我还就告诉你,今天我一毛钱都不会给你!” 突然被李优仲叫出名字,阿婆有点吃惊,不再开始装傻,“啊,小伙子,你,你认识我啊?” 李优仲缓缓说道,“闫桂英,上次你碰瓷碰到了焦副局长家的车子,被警察局带走教育了半天。你家人没人愿意去领你,还是我看你可怜,把你从公安局领回来的。” “噢噢噢,好吧,我想起来了,原来是你啊。”阿婆脸上露出一丝回忆的神色,看李优仲的神色居然也亲近了很多,“小伙子,你这是怎么了?现在才月初,你不是到月底才会没钱吗?” 李博一脸上大囧,合着连乞丐都看穿自己了,他深呼吸了一口,突然有了倾述的欲望,眼前的阿婆也变得不讨厌了,“呵呵,今天遇到酒托,被骗了。” 阿婆想了一下,脸上慢慢露出活该如此的神色,似乎看破了李优仲被骗的原因,她没有揭破,继续赤果果的折磨李优仲,似乎要把他彻底玩坏:“那也是这个月啊,你以前呢,总有点积蓄吧。我看你挺老实的,不抽不喝不嫖不赌的,应该能攒不少钱啊。” “我捐掉了。”李优仲轻描淡写的说道。 “捐掉了?”阿婆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神情,“我怎么觉得你是缺心眼呢?我跟你说,就我这样的,一天收入也有四百多,好的时候过千没问题。你真的觉得,这世界上会有人要靠捐款才可以活下去?” 李优仲耸耸肩,无奈道:“我也知道可能是骗人的,但是没办法,我的心里过意不去,万一要是真的呢?如果我被骗了,只是损失一点钱而已,如果没被骗,那我也算是救人了。” 李博一开始掐指头数数,“一个是要上大学无力交学费的大学生,一个是给老爸治病的大孝子,一个是地震后想要重建家园顶梁柱。” 阿婆像看白痴一样的看了李优仲很长时间,发现他是真心做这些事儿的,做出了她这辈子最正确的总结,“我知道了,你这不是善良,你这是病,得治!” “哦?”李博一来了兴趣,“我这是什么病?” “傻子啊!” “.......” “阿婆,我知道你历经沧桑阅历丰富,您说,我这傻子病还有的治吗?”李优仲开始跟阿婆口花花。 阿婆难得正经起来,“有,我还真知道,有个人可以治疗这种病。” 这下轮到李优仲惊讶了,追问道,“谁?谁能治?” 阿婆神秘一笑,眉毛一抖,哈哈笑道:“阎王爷啊,你重新投胎,再换个性格,下辈子也许不会这样了!” “......” 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这老太婆就是一个老泼妇! 不过被阿婆调-戏一番,李优仲的心情居然好了一些,他回到自己的出租屋,脸也不洗牙也不刷衣服也不脱,蹬掉鞋子躺在了床上。 两只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天花板上中间的灯,视线跟随着灯边飞来飞去的小虫,他不由的开始扪心自问,“我真的是个傻子吗?” 第二章 王姐的腊肠要上天! 好在第二天是周末,李优仲睡到中午才起床。得,这下好了,还他么省了一顿早饭钱! 肚子啊肚子,你都不能消停会,不知道咱现在得勒紧裤腰带过活吗?李优仲一边吐槽着自己一边在狭小的出租屋翻箱倒柜,四处找寻可以充饥的东西。 幸好这不是月底,家里面还有一些存货,宅男嘛,泡面火腿必然要准备一些的。李优仲穿着个大裤衩,用热得快烧了一壶热水,给自己准备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火腿泡面,并且打算今天就吃一顿饭了。 “小李在家伐?”房东王姐在外面敲了敲门。 王姐是李优仲在上海认识的为数不多的好人之一。三十多岁,刀子嘴豆腐心,看似雷厉风行,实则善良心软。一头齐耳短发,身材还没有变形,正处在巅峰的尾巴上。王姐本人在一家公司担任人事主管职务,三年来从来没涨过李优仲的房租,还隔三差五的端点水果或者晚饭给他吃。 “王姐,我在呢,你等一下啊,我马上给你开门。”李优仲用手搓了搓脸,让自己看起来尽量精神点,套上一件外套,给王姐打开了门。 “得,今天怎么又吃泡面啊?跟你说了多少次了,泡面没什么营养,以后尽量少吃这东西。那啥,你姐夫出差回来了,给我从那边捎过来不少土特产,腊肠!我自己也吃不了那么多,给你带过来一点尝尝。” 王姐素面冲天,上半身随便穿了一件宽松的家居t恤,下面是紧身的打底裤,浑身散发的熟-女味道。 李优仲赶紧收回目光,心里面对自己鄙视不已,这是亲姐,怎么能有污污的想法呢? “哎哎,还是王姐好,还惦记我这种小赤佬。这辈子关心我的女人,除了我妈也就您了。” 王姐白了李优仲一眼,没好气道:“少跟我耍贫嘴了,有这点时间,你还不如把自己的狗窝收拾的干净一点,就你这样的,怎么找女朋友呢?” 王姐随手替他整理了一下桌子,继续絮叨道:“哎,我也懒的说你了,一会我打算出去买点菜,晚上给你姐夫好好做一顿。对了,你要是有空,就一起过来吃点吧,也省的自己老是吃泡面。” 李优仲心里一阵感动,他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言不由衷的拒绝道:“不不不,那哪好意思啊。再说,你跟姐夫这么长时间没见面了,我去当电灯炮多不合适,我是那么没眼力价的人嘛?” 王姐似乎没想到这个,她絮絮叨叨的又说了李优仲几句,比如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比如总宅在家里怎么能找到女朋友,比如当着房东的命却操着当妈的心等,直到李优仲举手投降保证吃完之后好好打扫一下房子才款款离开。 等王姐离开后,李优仲心里面暗暗发誓,以后发达了一定要报答她。可这个念头才闪了他又泄气了。 人王姐本地人,家里面有车有房,工作体面,家庭和睦,生活美满,哪里有他帮忙的地方! 哎?也不是! 李优仲突然想起来,有次他生病躺在家里不想去医院硬熬着,王姐以为他没在家,和姐夫在家里难得放肆了一次。王姐正处于三十如虎四十如狼的年纪,姐夫各方面都好,就那方面似乎有点力不从心,王姐可是埋怨了不少。 啪,李优仲给了自己一个耳光,今天这是怎么了,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还胡思乱想这些干什么? 李优仲叹了一口气,把王姐拿过来的腊肠切一些放在了泡面里,等到泡的差不多了,拿起叉子吃了起来。 吸吸溜溜几大口之后,泡面就吃的差不多了。眼看着就剩下几片腊肠和几根泡面,李优仲准备把汤一口不剩的喝掉,希望可以顶饿顶的久一点。 他看了一下手里已经没用的叉子,对着垃圾桶比划了几下,做出了一个投篮的动作。 走你! “雾草,什么鬼!!!!”李优仲屁股底下的凳子突然消失了,家里一切东西也都消失了,眼前出现了一片茂密的原始森林! 到处都是参天巨树,这些树木宽的吓人,几个人合围都抱不住,脚下荆条荆棘密布,郁郁葱葱。空气清新无污染,呼吸一口跟吐纳真气似得。 只是在树枝上喳喳叫的那只鸟儿有一米多高了吧? 那边草丛里密密麻麻爬来爬去的四十公分的小虫子又是怎么回事? 一人多高的大白菜和拳头大小的蜜蜂又他妈是什么情况? 李优仲瞬间懵逼了,他不知道是自己变小了,还是世界变大了。自己是穿越了,还是穿越了,还是自己穿越了? “哎呦,雾草!”因为一直保持坐的姿势,李优仲没有注意,等到回过神来,屁股底下失去了支撑,一下子摔了个狗吃屎。手里面的泡面甩了出去,几片腊肠更是甩的远远的。 “什么情况!什么情况!什么情况!” 李优仲控制不住自己的恐慌,只能歇斯底里的大叫着,他是个纯粹的唯物主义者,二十多年来一直信仰共-产主义,是最坚定的无神论支持者。 可眼前的情景实在超出了他的认知,尤其让他惊恐的是,树上的那只鸟人似乎发现了他,眼神凌厉的看着他。 李优仲瞬间发毛了,他看懂了巨鸟的眼神,那绝对是看食物的眼神,他开始害怕了,妈呀,难道要成为一只鸟的食物? 巨鸟高嘶一声,张开双翅朝李优仲俯冲了过来! 巨鸟尖锐的喙离李优仲越来越近,他已经吓傻了,心里面想要拼命逃离,可两条腿却不听使唤。 雾草,要死了! 得亏他命不该绝,巨鸟翅膀掀起的风救了他一命,这股风好死不死的居然把他扇倒了!李优仲在地上翻了个滚,两条腿瞬间恢复了知觉,他妈呀叫了一声,死命的抱头逃串,根本顾不上回头看。 不对啊,人怎么能跑过鸟呢?我是不是该s型跑? 李优仲使出了吃奶的劲儿跑着s曲道,他发誓现在就是博尔特也不是对手,不过他心里的惶恐丝毫没有减小,整个人越来越绝望,知道自己会死不可怕,等死的来临最可怕,也许下一秒就会被啄掉一块肉了吧? 后面突然传来巨鸟一声短促的鸣叫声,这声音里充满了惧意和绝望,再然后就是悉悉索索吞咽食物的声音。 李优仲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想要活命,必须冷静,冷静,再冷静!他决定不跑了,转身回头看了一下。 雾草,雾草,雾草! 刚刚还威风凛凛的巨鸟现在已经成了食物。只见一条水桶粗的蟒蛇咬住了巨鸟,正在努力的吞咽,巨鸟的身体已经有一半进入到了蟒蛇的口中。 李优仲再次定睛一看,头皮一下子炸了。这他么是蟒蛇没错,他还是看过狂蟒之灾的,只是,一条蛇身上长两个蛇头又是什么鬼? 说话间蟒蛇已经将巨鸟像小鸡子一样吞进了肚子,可一只鸟明显没有填饱它的肚子。蟒蛇转过头,两颗头四只眼直勾勾的盯着李优仲,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双头蛇滑动身体,一下蹿出了五米,眼看着再有两三下就会蹿到李优仲跟前。 李优仲已经被吓的麻木了,他无意识的囔囔道:“老子不玩了,我要回家......” 唰的一声,李优仲的身影瞬间消失。 双头蛇扑了个空,庞大的身体没刹住车,朝前面滑行了十多米才停了下来。两个蛇头互相对望了一眼,似乎再询问对方是怎么回事,煮熟的食物怎么突然消失了? 两个蛇头似乎争吵了一会,这才慢悠悠的朝森林深处滑去。 一阵尖锐的破风声传来,似乎有东西飞过。这东西速度快如闪电,连空气都被斩开了。双头蛇明显惧意大增,着急的扭动着躯体,企图用身体的其他部位保护自己的七寸,然而来不及了。 一个类似地球扩大版s型的回旋镖飞过,恩,对,地球型号扩大十倍就行,回旋镖快速精准的接连掠过双头蛇的七寸,砰砰两声,两颗蛇头掉在了地上,震起了不少尘土。 回旋镖不知道什么材质,通体漆黑,散发着点点寒芒,一看就不是凡品。不过投掷回旋镖的人同样实力惊人,能从三十米开外扔过来干净利落的切掉蛇头,地球上最厉害的特种兵也做不到。 两个身影迅速靠了上来,只见他们脸上画着粗犷的图腾,穿着简陋的兽皮,脖子上戴着夸张的牙齿项链。每个人都两米来高,身上的肌肉跟小山包似得,眼睛里闪着锐利的光芒,整两个人型凶兽。 “哈哈,麦叔,你的回旋镖越来越厉害了,更难得的是,一镖两头!如果只是切掉一颗头,这畜生还不好对付了。” 年青的那个拍手称赞,并且快步去将回旋镖捡了回来,恭恭敬敬的交给麦。 被称作麦叔的中年人脸上的得意一闪而过,笑着摇着头道:“不行了,不行了,不比年青那会了。倒是阿占你,别怪麦叔说你,你就是太贪玩,你的天赋比麦叔高多了,你要是勤加练习的话,超过麦叔是早晚的事儿。” 阿占傻头傻脑的挠了挠后脑勺,也笑道:“知道了,麦叔,我会努力的。” 麦开始擦拭自己的回旋镖,阿占突然洗了洗鼻子,疑惑的问道:“麦叔,你闻到了吗,什么味这么香啊?” “你这么一说,倒还真是,这股味以前从来没闻到过。”两人开始四处寻找,片刻之后终于找到了李优仲甩出去的泡面。 麦叔突然激动了起来,整个人都语无伦次,“阿占,我们可能捡到宝了,你看看这个碗,上面有画,还有字!就算是巫最宝贵的碗跟着比起来都是云泥之别。咱们要为部落立大功了,这个碗带回去,说不定可以换个大宝贝!” 阿占同样激动起来了,兴奋道:“那还等什么,麦叔咱快回去啊!” “嗯,咱得保护好,不能被其他人抢走了。”麦一脸严肃的道。 阿占马上警觉了起来,两人就这么藏着一个泡面碗,小心翼翼的回去了,连猎杀的双头蛇都顾不上了。 第三章 要不过去搞点肉?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咱们回过来再说李优仲。 刷的一声,李优仲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出租屋,他足足发呆了半个小时才回过神来,感觉整个人像一夜七次郎一样,被掏空了。 “妈呀,我这是,这是出现幻觉了吧?”他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饿昏头,以至于出现了明显的精神幻觉。 “啊,我的屁股上是什么?”他突然觉得屁股上沾了点东西,随手一抓,一根硕大的羽毛出现在眼前。 这,这不是那个巨鸟的羽毛吗?! 李优仲死死盯着这根绝对不是地球鸟类拥有的硕大羽毛,浑身冷汗直流,感觉自己的灵魂已经出窍了。 “我草,鬼呀!”李优仲像扔烫手山芋一样将羽毛大力丢掉,然后像疯了一样冲出门直奔王姐的房间。 “王姐,开开门,开开门,我有急事找你!” “来了,来了,别敲了,死小子,别敲了!我跟你讲,我现在正在秒杀一款口红,你最好真有事,如果让我发现你的事儿并不急,看我怎么收拾你!!”屋里传来王姐不耐烦的回应。 等到王姐打开门,李优仲开始疯狂的讲述,着急的说不清楚就加上双手比划:“王姐,你相信穿越吗?我跟你说,我刚才穿越到一个异界了,哪里的鸟儿都有一人多高,蟒蛇有六七米长,而且,这条蛇有两个头,我刚才差点葬身蛇腹........” “停,停,停!”王姐阻止了李优仲,用一副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李优仲。她刚想要发火,可看到李优仲满头的细汗,突然间心软了,“你这倒霉孩子,肯定是没吃饭出现幻觉了吧?姐猜一下,昨晚是不是又熬夜玩游戏了?我跟你说,缺乏足够睡眠再加上没吃早饭,就会出现幻觉。所以,听姐的,赶紧吃点东西,睡一觉就好了,别胡思乱想,恩,对,就这样。” 李优仲着急的不得了,手舞足蹈的表达不出来,“不是啊王姐,你听我说,我没出现幻觉,我是认真的。而且我,我有证据的!我带回了那只巨鸟的一根羽毛,这羽毛有半米多长!咱们地球可没这么长的羽毛,是真的,王姐,我没骗你!” 王姐叹了一口气,无奈道:“好好好,你没说谎,那我问你,羽毛呢?” “在我屋里啊,我马上拿给你,王姐,我,我可能真是穿越到异界了。” “好了!”王姐随手拿起一个面包给了李优仲,用眼神表现出强烈的别再来烦我的意思,“听姐话,先吃了这个再说。你的事先停一停,姐买完这个口红还要出去接你姐夫,你也知道,你姐夫对这种乱七八糟的事很感兴趣,等他回来你找他聊。” “不是王姐,你听我说啊,我......” 这下王姐彻底不耐烦了,她反手将李优仲推出房门,关上门任凭李优仲再怎么敲也不开门。 无奈李优仲只能先回去,等他回到屋里冷静了一会,突然开始反思起来,也许王姐说的对,自己可能是真的出现幻觉了? 不过也不对,明明有羽毛啊。 对了,羽毛呢?李优仲四处看了看,发现羽毛居然找不到了,这更加加重了他的怀疑,难道真的是自己太饿以至于晕了头? 李优仲一边啃着王姐给的面包一边开始展开分析,然后越发觉得自己不是产生幻觉而是真的穿越了。主要是那个世界的感觉太真实了,无论是逃离巨鸟之喙还是两头蛇看他的恐怖眼神,都深深烙在他的脑海里。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穿越发生了,按照小说里的说法,应该有个什么穿梭门或者系统,或者什么特殊的指令才对,总不会莫名其妙的穿越吧?难道我说个走你,就穿到异界了,这也太儿戏了吧?” 话音未落,李优仲的身影嗖的一声消失了。 “握草,原来指令真的是走你啊!”等李优仲发现自己又出现在刚才森林的那个地方,突然反应过来了穿越指令。不过还没等他来得及惊慌,双头蛇巨大的尸体就出现在他跟前。 “哎呦喂,我了个去,这蛇居然被杀了。”李优仲看着不远处的蛇尸,心里面一阵毛骨茸然,看来这里很危险啊,刚才还这么厉害的双头蛇现在就剩下尸体了,被土著给宰杀了! “不过我还得先弄清楚回去的指令,这样即使发生危险了,我也可以马上回去。让我想想,既然走你的指令是来,那回去的指令莫非是回家?” 再一次嗖的一声,李优仲回到了家。 “好吧,原来回来的指令是回家。”李优仲长舒了一口气,然后他又试了几次。发现自己果然可以随意穿梭两界,而且也不一定非得说出走你和回家这两个指令,只要心里面想着也可以实现穿梭。 “走你!” “回来!” 李优仲像个孩子拿到新玩具一样不断的来回穿梭,玩了一会突然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哈,我这是要发啊!” 他这是遇到金手指了! 平常闲暇时李优仲看过不少两界穿梭题材的小说,想想那些小说的主角们在异界混的风声水起,建立自己的大帝国,坐拥巨额财富,身边后宫无数。最不济的也可以倒卖物资,成为最富有的二道贩子,他的口水情不自禁的流了下来。 “莫欺少年穷,莫欺少年穷啊,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我李优仲一定有出人头地的一天,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我这么善良,老天爷一定不会亏待我的,好人一声平安,好人会有好报,老天爷我爱你,我没病,我有福!” 李优仲在屋子里兴奋蹦跶,双头蛇的尸体从他脑海里一闪而过。 他的心神一动,哎呦,我的这个世界,似乎危险了一点点啊! 再想想一米多高的巨鸟,拳头大小的蜜蜂,一尺多长的蜈蚣,尤其是双头蛇被切掉头的平整伤口,李优仲突然意识到那个世界是灰常危险滴。就他这种废宅体质,过去就是个死,绝对的食物链最底层! 想了一会,李优仲又开始安慰自己,每个人都不可能随随便便成功,有付出才有回报,太简单了哥还不习惯呢,这货就是乐观。 他躺在床上,畅想自己言出法随,压制异界万千土著,建立强大帝国的场景,痴痴的笑了起来。 想着想着,肚子一阵咕噜咕噜乱叫。 靠,老子好饿啊! 这也难怪,从早上到现在,他就吃了一碗泡面,在异界为了躲避巨鸟和双头蛇,还使出了吃奶的劲儿逃跑,消耗了大量力气,现在放松下来铁定浑身无力。 要是能有点肉吃吃就好了! 肉?!哎,肉啊! 李优仲突然想起来,隔壁那边可是有蛇肉可以吃的哇! 老话说的好,蛇肉就是龙肉,大补啊,而且据说是嘎嘣脆鸡肉味,广-东那边的同胞最喜欢吃了! 过去弄点蛇肉尝尝,长这么大,还没吃过蛇肉呢! 这个念头一产生,就无可抑制的膨胀了起来,仿佛有只小猫一直在心里挠一样,弄得李优仲痒的不得了! 管他呢,上天入地吃饭最大,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今天这蛇肉,哥们吃定了! 李优仲一跃而起,跑到厨房找到一把剔骨刀,思考了片刻又顺手加上一把陶瓷刀和一个黑色塑料袋,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李优仲深吸了一口气,走你! 刷的一声,李优仲又来到那片森林,他四处观望,确定周围没什么危险,才小心翼翼的走到蛇身跟前。 看着硕大的蛇身,李优仲一脚踹了上去,“你不是挺能的,你不是想吃我?嘿嘿,风水轮流转,这下轮到老子吃你了!”也就因为蛇死了,李优仲才敢装装逼,这货浑然忘记了当初自己狼狈逃串的情形。 李优仲围着大蛇转了好几圈,用剔骨刀比划了半天,终于选中蛇头附近的地方准备下刀。他本来打算砍一段蛇尾巴回去,可打量了半天无从下手,也就蛇头这边因为被切开了比较好下刀,而且这地方肉质看起来很鲜美嘛。 噗噗朝手心吐了两口吐沫,李优仲操起剔骨刀,奋力朝蛇身砍去。 噗的一声闷响,剔骨刀嵌在蛇身上拔不出来了。 “草,这么难搞!” 来之前李优仲有预料过这种情况,可蛇身的硬度和结实程度还是大大超过了他的想象。 “直到今天咱才知道屠夫的不容易,老祖宗发明庖丁解牛这个成语确实不是无的放矢,切肉还真是一项技术活啊。” 李优仲一边摇摇头,一边拿出陶瓷刀,顺着剔骨刀的旁边拉了起立。 好在王姐这把陶瓷刀无愧德-国造威名,切肉还是很锋利的。李优仲两刀并用,上下翻飞,用了足足十几分钟才切下来大约十斤左右的蛇肉。 他擦了擦汗,整理了一下刀,将蛇肉放进黑塑料袋里,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差不多了,这肉应该够吃一阵子了。 回去! 回到厨房之后,李优仲又犯难了,蛇肉应该怎么吃啊? 李优仲一拍脑袋:“草,我纠结个毛线啊,填饱肚子才是第一位的,逼急了就是生吃都可以!再说,这有什么难的,就当鸡肉好了,怎么炖鸡就怎么炖蛇。” 李优仲说干就干,迅速切下来一斤左右的蛇肉,剥皮切块,开火加水入锅。配上四块香菇,少许萝卜块,放入生姜枸杞葱段,盖上锅盖,炖! 也罢,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剩下的这些肉也可以让王姐尝尝,只是这肉块也太大了点,可能会吓着王姐。李优仲索性一做到底,他趁着手还没洗,将剩下的蛇肉全部都剥皮,切块,然后满满的装了一盆,最后满意的放进了冰箱里。 就等蛇肉出锅了! 第四章 一言不合就开车! 半个小时后,香味慢慢溢出来了。 李优仲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在厨房来回不停的走来走去,边走边忍不住的抽吸鼻子闻几下,啧啧,这味道闻起来真是非常美味啊。 平常炖个鸡炖个排骨,也就有点淡淡的肉香味,可今天这味道不一般! 不仅肉香浓烈,还带有一股令人舒爽无比的香甜味,单单是闻几下,就好像修真人士吸了天地灵气似得,整个身体所有毛孔都张开了许多。 靠靠靠,这味道也香了,还要不要人活啊! 李优仲一拍大腿,管他呢,就算现在锅里是毒药,就凭这味道也值了,开吃! 他拿出大碗,先迫不及待的捞了几块肉,又把汤盛满,着急火燎的端到外面,迫不及待的夹起一块肉不停的吹气,等到肉凉到嘴巴可以忍受的温度,一把塞到嘴里。 哇欧欧! 太他妈美味了! 李优仲一直以为中华小当家里面那些角色吃到好东西就开始发光,整个身体都释放光芒的情节非常中二,可是今天他必须说,编剧们没有夸张,这种美味的感觉原来是真实的,确实有这么好吃! 甚至可以说,好吃到爆啊! 一口之后,李优仲火力全开,犹如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胡吃海塞的狼吞虎咽起来。 吃完肉之后开始喝汤,李优仲的味蕾又一次受到了冲击,他的词汇量不多,只能不停的赞叹,真他么太美味了,人间难得几回闻啊。 二十分钟后,李优仲摸着滚圆的肚皮,斜躺在小床上满足的打了好几个饱嗝。娘的,怪不得现在人们都喜欢自称吃货,要是每天能吃到这种美味,别说吃货,就是饭桶老子也愿意当啊。 李优仲百无聊赖的胡思乱想着,突然感觉牙齿缝里好像塞了一些肉,他忍不住伸出小拇指抠了一下。 咦?不对啊,怎么手上湿答答的? 唉?怎么回事,身体咋还越来越热了? “靠,这肉也他么有劲了吧,我都被冲的流鼻血了!”话音未落,两股热流犹如长江之水一样从他鼻孔里流淌下来。 李优仲赶紧抽出两张纸,胡乱揉成团塞住,慌慌张张的往洗手间跑去。 “阿嚏,阿嚏…..” 李优仲不停的捧水浇鼻子,可鼻血还是止不住,他只好在盥洗盆上不住的擤鼻子,心里面开始一阵后怕。 这样下去是要死的节奏啊,应该算失血过多吧?这年头虽然听说过各种死法,但流鼻血流死,肯定是蝎子拉屎,独一份了!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上面鼻子流血不止,下边裤子底下的小仲仲也开始蠢蠢欲动,昂首挺立起来。 李优仲这才知道异界蛇肉的厉害,常言道,蛇性-淫,如果只是吃一点点也就算了,自己倒好,一口气干掉好几碗,光肉都吃了不下半斤!这就好比阳痿老汉拿伟哥当饭吃,不顶到流鼻血,下面一柱擎天才怪! 李优仲无可奈何,只好继续洗着鼻子,等到鼻血稍微有点减弱,直到可以用纸团堵住的时候,他才顶着高耸帐篷回了房,躺着床上挺尸,以图症状可以自然缓解。 良久,大门突然打开,王姐和姐夫杨哥腻歪的搂着进来了,两个人虽然结婚四五年了,但感情一直很好,而且现在还没要小孩,两个人黏糊着呢。这次杨哥出差,两个人有大半个月没见面,俗话说,小别胜新婚,况且王姐身材又这么好,杨哥当然猴急的很。 说话间,杨哥一脚把门踢上,捧着王姐的头就啃了起来。 王姐也比较情动,热烈的回应着。俩人啃了一会,好在王姐还比较有理智,强行挣脱杨哥的怀抱,娇羞一声道:“等等,小李还在家呢?” 这时候谁能停的下来啊,杨哥作势欲扑,奸-笑道:“那有什么,小李也是成年人,都知道怎么回事,咱们不用管他。” 王姐还是有点放不开,瞄了杨哥一眼拒绝道:“那也不行,听话,你刚出差回来,饭都还没吃,总得先吃点东西。” “谁知道你提前回来了,我都没来得及给你做饭,要不你等我一会,我现在就给你做饭,保证半小时做好。” “可我只想吃你下面啊!”杨哥猥-琐一笑,又拍了王姐屁股一下,“我这不是着急见你嘛,所以马不停蹄的赶了回来。还别说,叫你一打岔,我还真有点饿了。” 王姐娇呼一声:“德行!”然后摇曳生姿的走进了厨房。 王姐忽然咦了一声,扭过头道:“嘿老公,你有没有闻到一股肉香味啊?这味道真香,闻起来很是特别啊。” 杨哥吸溜了一下鼻子,道:“真的是啊,嗯,我想想,肯定是小李!这小子不知道煮了什么肉,这么香。” 杨哥心里一动,道:“唉,我有个主意,要不你也别做饭了,干脆我把这肉汤喝了算了。我刚出差回来,吃的不多,随便对付点就行,你也可以省点事儿。” 王姐犹豫了一下,道:“这样不好吧?这毕竟是人家小李做的,咱不问就吃,是不是不太妥当?” 杨哥满不在乎道:“这有什么啊,你没看这么一大锅肉呢,这小子肯定吃的差不多了。我就喝点汤,我看他是懒的刷锅才放这里的,反正不吃也是倒掉。” 王姐想了片刻,点了点头,道“对,反正也不是外人,那我盛给你。” 等到杨哥拿着勺子喝了一口汤后,他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唉,老婆,还别说,小李这小子真有办法,这肉不知道是什么野味,单单说这汤就非常美味,鲜爽润滑,非常美味。你等会,我再尝尝这肉。” “嗯!这肉就更好吃了,咬起来似乎有骨头,但骨头又非常软,像是骨肉相连,但这骨头似乎又太小,好像就长在肉里一样,肉跟骨交融在一起,嚼劲十足又没有骨头刺感,口感和味道一流,真不知道这小子从哪里弄这好东西。” 王姐惊呆了,瞥了杨哥一眼道:“老公,真的假的?不就一晚剩肉汤吗,看你说的跟五星酒店的美味佳肴一样,真有那么好吃吗?” 杨哥急了,马上接口道:“怎么,你不信啊,那你来吃一口!”说吧不等王姐反对,拿着勺子舀了一勺送到王姐嘴边。 王姐咽下之后,仔细回味了一下,然后两只眼直放光芒:“哇,老公,你说得对!这到底是什么啊,真的好好吃!” 两人不再客气,呼呼啦啦的把锅里剩下的小半锅都吃完了,边吃边讨论到底是什么野味,这么好吃。 吃完后杨哥放在碗筷,突然觉得小腹一股热气升起,王姐也有点热,随手把外套脱了。杨哥眼光灼灼的盯着王姐胸-前伟岸的白兔,突然朝王姐吹了一口气。 “老婆,俗话说,女人如同好车,在我心里,你是最好的车啊。所以现在我非常想开车,让我开你吧!” 王姐吐气如兰,白了杨哥一眼,“想开好车可以啊,就是不知道你的驾驶技术行不行,邮箱里油够不够用。我这款好车,得满满一油箱才开的好。” 话都到这份了,谁还受得了? 杨哥大吼一声,一把冲过去抱起王姐,王姐娇笑一声,娴熟的抱着杨哥的脖子,两个人还没走到卧室门口,嘴就又啃在了一起。 李优仲正躺在床上念佛经,企图控制着小仲仲,谁知刚有点起色,隔壁王姐高亢的声音遥遥传来。李优仲面色一变,胯下的小仲仲又要雄起。 “靠,不带这样的,这是要弄死我啊!”李优仲惨叫一声,感受着高高耸起的小仲仲欲哭无泪。 “没事没事,也就三五分钟的事儿,杨哥我还是知道的,不煎熬,不煎熬。”他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李优仲念佛经无效,他只好起身,上网搜一下马克-思主义理论,强迫自己看了下去,期待马爷爷能让自己平静下来。 小二十分钟后,王姐的声音不小反大,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李优仲心里面一阵纳闷,杨哥今天是怎么了,看着势头,难道真的把伟哥当饭吃了? 李优仲无奈之下,只好找了两团棉花塞住耳朵,又给手机下载了一整本的马克-思,弓着身子把自己蜷成一大坨翔的形状,强迫自己平静下去,他翻来覆去的折腾了大半夜,这才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这应该是他睡得最难熬的觉之一。 恭喜杨哥王姐啦,多年的顽疾,哎,好啦!单机好辛苦,如果觉得好看,求广而告之,求推荐票,最好有大老爷给个打赏~ 第五章 男人的心思我懂的! 第二天一大早,李优仲精神抖擞的起床了。也许是蛇肉已经被消化了,现在他不仅精神饱满,整个人都感觉有点脱胎换骨的感觉。更令他惊喜的是,经过这一番折腾,小仲仲似乎来了个二次发育,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总感觉大了一号,嘿嘿嘿,这变化还真是叫人兴奋呢。 李优仲走出卧室,就看见王姐像只发-春了的猫一样唱着歌在厨房叽叽喳喳的煮着早餐,整个人由内而外都散发出老娘已经被喂饱,老娘很满足的气息。 而杨哥就惨多了,那么大的个子跟蔫了一样,整个人像只草坏了的老泰迪一样窝在沙发里,无精打采的玩着手机,还时不时的揉一揉老腰。 李优仲不由抿嘴偷笑,杨哥啊杨哥,您老人家昨天可是发威了,现在报应来了吧。所以还是那句话,开车虽好,可也不能长时间开哟。 “杨哥早,王姐早!”他熟练的朝着两人打着招呼,还跟杨哥对视一眼,脸上表现出贱兮兮的一切我都明白了的表情。 “小李早啊!”王姐脸色一红,从厨房端出来早餐,亲昵的招呼李优仲过来坐下,“今天我做了早饭,也给你做了一份,快点过来吃吧。” 李优仲搓了搓手,一边拉开凳子一边笑呵呵的说道,“啊哈,还有我的份啊,那哪好意思呢!”说罢毫不客气的一屁股坐了下去。 杨哥哭笑不得,“你个臭小子,看把你能的,快点吃吧,等会都凉了!” 看着李优仲狼吞虎咽一般的吃着早餐,王姐先是白了李优仲一眼,然后关切说道:“得,这就是你的不好意思啊?哎我说,你吃慢点!又不是不够吃,小心噎着!” 李优仲使劲把嘴里的馒头咽下去,不着痕迹的拍着马屁:“其实我也没办法,主要是王姐做饭太好吃了,那就跟吃了炫迈一样,根本停不下来!哎,我就知道,这世界对我最好的,除了我妈,也就王姐您了!” 恩?这话听起来怎么这么别扭啊,至少杨哥在旁边有点懵逼。 李优仲看了一眼愣住的杨哥,马上补充道,“恩,当然了,还有杨哥,杨哥对我也好。” 杨哥不由摇了摇头,笑着道:“知道你嘴甜!好了,赶紧吃吧,你个小滑头!” 俗话说的好,人只要自信了,那整个人都会变得不一样,甚至会发光哦。李优仲现在就是这个状态,以前的他绝对不会这么跟杨哥说话,自从有了金手指,他现在跟昨天那个在家门口被老乞丐婆欺辱的小瘪三简直有云泥之别! 三个人愉快的吃完早饭,王姐端起碗筷到厨房收拾去了。李优仲眉头一扬,故意看了厨房一眼,做了个男人都懂的表情,然后用只有两个人可以听到的声音对杨哥说道:“哥,昨晚你可真牛啊,简直是老夫聊发少年狂啊!” 杨哥老脸一红,不过男人在这方面从来都不容置疑,他干咳一声,掩饰道:“去,你个小屁孩懂什么,我这叫宝刀不老!” 李优仲心中不由吐槽,得,您这词比我那词也高明不了多少好不啦? 杨哥同样小心翼翼的向厨房方向张望了一下,抚住李优仲的肩膀,压低声音神神秘秘道:“嘿,说真的,我问你一件事啊,你,你说我们家对你怎么样?” 李优仲马上拍着胸-脯,正色道:“杨哥,你们对我那没的说啊,毫不夸张的说,你跟王姐就是我的亲哥亲姐!” “哎不对?杨哥,咱不用这么客套,有什么事你就说,我一定全力以赴!” 杨哥没有马上开口,而是看着李优仲猥琐一笑,看的李优仲直冒冷汗,生怕杨哥提出什么非分之想。 杨哥似乎有些说不出口,扭捏了几下,才不好意思的开口道:“行,好小子,我就知道你是个厚道人,没有白疼你。那啥,杨哥还真有一事儿,我问一下,昨晚你煮的是什么肉,现在还有没有了?能不能多搞一些?” 搜得斯奈,原来你是看中这些肉了啊。 李优仲突然明白过来,昨天杨哥王姐肯定是吃了自己留下的剩蛇肉,昨晚战况才如此之激烈。 他想了片刻发现不知道从何说起,总不能说是自己穿越异界弄回来的蛇肉,只好随口胡编道:“杨哥你问的这个啊。这是我蒙/古那边的同学给我邮寄过来的野驴肉,还有不少在冰箱里放着呢。既然杨哥你喜欢吃,那我就都送给你们了!我一个人其实也就是尝尝鲜,我不爱吃这玩意。” 杨哥恍然大悟道:“噢,我就说嘛,原来是野驴肉,难怪这么好吃!” 知道冰箱里还有许多,杨哥心里面大喜,他本想全部收下,又不好意思无功受禄,马上假意推辞道:“哎可别!我也不用那么多,昨天我跟你王姐都吃了点,我就是觉得这东西做汤还是挺补的。你也知道,你王姐身体一直不太好,我想着多给她补补身子。” 嘿,给王姐补补身子?是给你补补肾吧,李优仲心中暗自吐槽。 杨哥是个生意人,心里面念头一转,马上想出一个主意,正色道:“这样吧,我出1000块钱,这肉我给你买了。小李你也别不要,我知道最近你手头比较紧,先拿去应应急,我跟你说,千万不要跟我太见外。” 要是搁以前,李优仲绝对不会要这1000块钱,且不说王姐对他关照有佳,他的自尊心也绝不允许他接受这种近似于施舍的馈赠。但是现在他有了金手指,可以随意穿梭异界,钱对他来说根本不是事儿。而且眼下他也想买点东西,为再次探险异界的准备。 李优仲随口说道:“行啊,那我就收下了。对了杨哥,说起来我还真有个事想求你一下。但哥你千万别以为我是借机要好处,我不是那种人。” 杨哥拍了李优仲胳膊一下,假意生气道:“说什么呢,你是什么人我还不了解吗?有什么事儿你说吧,能帮杨哥一定帮你。” “是这样的,哥,你能不能先借我一万块钱?我最近有点周转不灵,但是吧,我又有急用。不过杨哥放心,这钱我就借一个月,一个月之后我一定如数奉还。” 杨哥爽快一笑道:“就这啊,我当多大点儿事儿!把卡号给我,我马上给你转钱。你也别说一个月还,等你什么时候有了就什么时候还,不用着急。” 看着手机上显示的11000存款,李优仲满足的回屋打开电脑,上网开始搜野外生存的必备物资,列了洋洋洒洒几百字的一个表格,然后兴冲冲的出门了,他一秒都不想等了,他要马上出发,争取早点从那边搞来更好的东西。 李优仲刚刚在贴/吧已经确定好了一家军品店,而且下面有吧友爆料,这家店的老板能搞到真正的好东西,如果钱足够,甚至可以搞到枪!理论上讲,李优仲最希望带的探险装备就是枪,要是能带着一把枪去那边,那多安全! 进门之后,李优仲见没人出来打招呼,他也不着急,开始踱着四方步四处观看。嚯,还别说,这家店的老板绝对不是一般人。君不见墙上挂着一把半米长的开山刀嘛,而且并没有刀鞘,整把刀透出一股寒冷的气息,一看就见过血。 转了有十几分钟,还没人出来招呼,李优仲渐渐扫完店里摆出去的绝大多数货品,开始开口问道:“嘿,老板,老板!有没有人啊,有生意上门了。” 老板并没有出来,只是从屋里传来一阵低沉的声音,“本店因为人手不够,没什么店员。所以客人看中什么就自己挑,价格我都标好了。对了,我这里不讲价,你挑中之后,把钱放在桌子上就行了。” 哟,真拽啊,这老板要不是见过大世面要不就是不差钱,没见过这么做生意的,直接让把货款钱放在桌子上,还不允许讨价还价! 李优仲朝门里喊道:“诶,老板!再怎么说,你得出来介绍一下啊?还有啊,我跟你讲,我这笔生意很大的,要在你这里买很多东西的。如果你这里装备比较齐全,我会全部都买的。” 听李优仲这么说,里面老板嘀咕了一声真麻烦,这才亦步亦趋的挪了出来。 李优仲定睛细看,老板是个光头,一条腿有点行动不便。四十多岁的样子,身材挺拔,气质阴郁,一看就当过兵,还是服兵役很久的那种。 老板很有个性,就算走出来也没抬头,两只手里在下面捣鼓着什么,顺手挠了挠脑袋道:“小兄弟想买点什么,我可以给你提点建议。” “最厚但必须又是最轻便的迷彩服一套,一双军靴,一顶帽子,一把打野刀,一个指南针,一条电棍,一个gps定位仪,一个水壶,一个电子蚊香……” 老板似乎来了一点兴趣,抬头瞥了李优仲一眼,问道:“小兄弟你买这些东西干什么?多句嘴,你要买的这些东西都不太好弄,打野刀和电棍都是管制用品,你最好可以说出具体用途,我这里也好做下记录。” 呵呵,难道我会告诉你,我要去探索异界吗? 李优仲心里面得意了一下,嘴上却不忘解释道:“老板你不知道,我是做网络主播的,这次想搞一次野外探险直播。我在在网上搜了很久,都说您这里的东西最专业,质量也最好。所以我直接就上你这来了,其他店我是一家都没去!” “有眼力价,不错!”老板停下来手里的活,算是正式的看了李优仲一眼,斟酌了几下,开口道:“这样吧,我这里有一套专业的野外探险装备吧,本来是给我自己准备的。暂时我也用不着,卖给你了。” 李优仲心里大喜,马上接口道:“好呀,好呀,我要了!你马上拿出来叫我开开眼!” 第六章 有了现钱好办事! 老板转身进去,慢吞吞的拖出一个大箱子,打开盖子后傲然道:“小兄弟,这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是我精心挑选的,专业且质量上乘,功能还非常强大。看一下这手套,靴子,还有外套,毫不夸张的说,就算最精锐的特种兵都未必有我这套装备。对了,还有这种兵工铲,纯金属德国造,绝对超值……”老板的语气太坚决了,即使完全不懂的人,都会被老板的自信折服,赞叹一声果然专业! “好了好了,老板,足够了,你不用再介绍了。嗯,这样吧,你说个价,这我全要了。”既然现在有钱了,李优仲也难得大方一回。 老板轻描淡写道:“小兄弟,我看你也挺顺眼的,零头我就不说了,就给你个成本价,8000你拿走!我再给你个优惠,嗬,这老板怎么一说到价格,气质瞬间就变样了?说好的厚道彪悍退伍老兵,你的人设怎么说崩就崩啊! 尽管肉痛不已,李优仲仍然不动声色,假意洒脱的回复道:“还可以,价格挺公道的,不算太贵。对了,咱这里可以刷卡吗?” 老板马上接口道:“可以啊,威信支付鸨都行。” …… 有没有搞错,您店面这么复古,老板您自己看上去可是四十多岁,高科技玩的很溜啊,确定不是扮猪吃虎吗? 等李优仲离开之后,光头老板眼里闪出一丝狡黠的目光,轻蔑的自言自语道:“煞笔,一看就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纨绔子,不宰你这种人宰谁。哈哈,今天又大赚一笔,可以早点关门回家了!” 李优仲也有自己的打算,别忘了他是想从这老板这里搞到枪的,俗话说的好,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舍不得媳妇套不着流氓,到他这就是舍不得钱套不着枪。所以今天他也乐的当一回冤大头,叫老板狠狠赚一笔。 更重要的是,他的钱也不是胡花的。这箱装备虽然价格虚高,但有一点老板没说错,绝对专业,质量优良,还是整套的,比他四处踅摸好多了。 回到家后,因为货还没到,他有点无聊,打开电脑,搜索了一些野外生存指南,点了份外卖开始等待。好在老板的效率还是挺高的,他外卖还没有吃完,那边已经有小伙子把箱子送过来了。 将还有一半的外卖扔到垃圾桶(这搁以前绝对不敢想),李优仲兴冲冲的抱过来箱子,急急忙忙的打开。 先把迷彩外套上,然后换上裤子靴子,系好皮带,李优仲迫不及待的来到镜子跟前,自命不凡的凹起造型来。 看着镜子里一身迷彩装英姿勃发的身影,李优仲瞬间有点愣神,镜子里的帅哥是谁?好像是我哎?这也太帅了吧?呵呵,如果说帅是一种罪过,那我简直就是罪恶滔天啊。 李优仲自顾自怜的摆了十几分钟造型,这才意犹未尽的带上指南针,装好gps,别好具备电棒功能的手电筒,跨好打野刀,深呼了几口气。他虽然自恋,但也知道正事要紧,以后能不能发达,就看这次了。 对了,还有一样东西也要带,大白兔奶糖!他可是看了不少抗日神剧,太君来到一个村子,对村民的小孩表示友好的方式都是发糖果。这招到了异界,他可以学着用一下,土著大概应该或许喜欢吃奶糖吧,毕竟这可是他小时候的最爱! 走你! 刷的一声,李优仲再一次出现在那片森林里,他寻找起双头蛇的尸体来,上次没来得及,他才弄了一点肉回去,这次他打算再给杨哥弄点,毕竟,人家的钱不能白拿。 谁知道他找了半天,发现硕大的巨蛇居然消失了,连一根毛都看不到。他又找了很久才找到巨蛇尸体的位置。那里蛇尸的痕迹还在,就是尸体没有了,旁边多了许多密密麻麻的巴掌大小的爪子印。看来是被什么不知名的生物吃完了,连骨头都没有剩下。 我的亲娘啊,这才一晚上啊。李优仲瞬间打了个冷颤,心里面的得意和自满荡然无存,开始告诫自己这种现代人的优越感得收起来,得夹着尾巴做人。这个世界绝对不是自己熟知的世界,有许多未知的存在,整个环境危机四伏,他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才对。 那么接下来,首先他要做的是要找到这个世界的人类,只有交流才能充分了解这个世界。根据双头蛇的死亡来看,这个世界一定是有土著的,而且土著的武力值还很强大,社会体系很可能还属于冷兵器时代。 李优仲心里默默给自己打气,加油,你可以的,你一定行的! “哎,卧槽,我怎么这么笨呢!”李优仲脑海中灵光一闪,然后狠狠的拍了一下大腿。双头蛇既然是被人杀死的,那一定有脚印啊,只要跟着脚印,不就能找到土著了吗?! 说干就干,好在间隔时间比较短,这里人烟又不多,应该很少有人来过,李优仲花了几分钟,顺利找到一溜脚印。 只是,这脚印,也为未免太大了些啊! 看着自己的44号大脚,李优仲情不自禁的朝地上的脚印印了上去。仔细一看,他骇然大惊,尼玛,这还是人类的脚印吗,足足比自己大出五六公分!以脚观人,这人起码得有两米? 李优仲不由一阵害怕,心里面开始打退堂鼓,危险的世界,彪悍的土著,未知的探索,还要继续吗? 草,管他呢,大不了随时回去,反正心念一动就可以回去,总不会遇到什么危险,连一秒钟反应的时间都没有吧? 事实证明,他这番小心翼翼完全正确,就在刚才,不知道从哪里突出闪出一头一尺来长类似于蜥蜴的怪兽,舌头急速朝他卷来,瞬间卷住了他的脚踝! “我的天呢,回去!” 好在他及时回来,否则肯定凶多吉少。现在虽然脚踝倒不是很疼,可这怪物的舌头不知道是什么做的,唾液中肯定含有腐蚀剂,他的靴子被腐蚀了。上面被舌头卷过的地方有一道明显的勒痕,再缠一会肯定勒进去! “尼玛,尼玛,太危险了,太危险了!”李优仲在屋子里不停的跺着脚,缓解内心的紧张和害怕。 足足等了半个小时,李优仲估摸着那头怪物已经走远了,这才再次踏上探索异界的路途。经过刚才的小插曲,他现在更加谨慎了,一有风吹草动就马上回去。短短的三公里,他竟然回去了二十多次。 “不好!”他好像踢倒了一个东西,尔后一大群拇指大小的野蜜蜂嗡嗡嗡的飞了出来。靠,有没有搞错,哪种蜜蜂会把蜂巢造在草丛里?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的蜜蜂! “回去!” 开玩笑,杀人蜂电影他还是看过的,更何况他见到的蜜蜂可比电影里的个头大多了。忽然之间他想到了刘诗诗主演的成名作,忍不住心里吐槽,马尔泰若曦,你那小儿科的遭遇也配叫步步惊心,哥哥才是真正的步步惊心,不对,一步惊十心! 如果没有穿梭两界的能力,遇到刚才的情况,他应该找 时间总在人们不经意之间悄然溜走,转眼之间,他已经在这里摸索了两个多小时了。虽然一路惊险万分,但也可以说是有惊无险。现在的李优仲丝毫不觉得累,心里头充满着探索异界的热情,尽管看情形离他走出丛林的时候还遥遥无期,但那又怎么样? 哥哥是在探索一个世界啊,他的心里充满了自豪感! 第七章 我擦遇到活人啦! “嗷嗷!”远处传来一阵野兽痛苦的嗷叫声,其间还夹杂着乌拉乌拉的人类声,听起来有点像在激烈的搏斗。李优仲一个机灵,脑子本能的选择逃跑,瞬间回到了家里。 “不对啊,我干嘛回来?我的目的就是找人,现在人出来了,我应该上去看看啊!我的胆子什么时候这么小了?要抓住机会才对!”李优仲现在一边鼓励自己一边看不起自己,现在他完全体会到当初苻坚草木皆兵的感觉。 走你! 李优仲再次回到了刚才的地方,他蹑手蹑脚的走过去,躲在一颗大树后面,小心翼翼的探头出去观察。 只看了一眼李优仲差点喊出声来,要不是他及时捂住自己的嘴巴,铁定就叫出来了。只见前面一块空地上,一头刚才袭击过他的怪物在横冲直撞。不过袭击他的怪物才半米来长,一看就是个幼崽。现在这只怪物是成熟怪,足有三米长! 这怪物到底是什么玩意啊?反正李优仲肯定地球上没有。怪物看起来像一种灭绝的变种恐龙,有点像壁虎,又有点像蜥蜴,皮肤还是红色的! 怪物的四肢强健有力,后蹄踢起的草屑四处飞舞,像一头愤怒的公牛一样四处乱撞。这些并不算什么,单单是这些并不会让李优仲骇然,主要是一个两米来高的大汉像牛仔一样骑在怪兽身上,双腿死死夹住,单手箍住怪兽的脖子,另一只手握成砂锅大的拳头,重重的砸着怪物的头。 “嗷!”怪兽被打之后,痛苦的发出类似于狮吼和狼嚎结合体一样的声音,更加拼命的挣扎,而怪兽背上的大汉并没有受多大影响,反而击打的更快了。 这幅画面太惊人了,像极了李优仲以前在电视上看到过的西班牙骑牛比赛,只不过眼前的猎人比地球上的牛仔强大多了。 噗噗噗的闷响声传来,李优仲甚至感觉自己听到了怪兽骨头砸开的声音。他不禁一阵骇然,这得有多大力量了!他发现自己刚才的想法完全错误,这根本不是牛仔骑牛,这他么是武松打虎,还是升级版的那种! 怪兽和大汉搏斗的同时,边上还有一个人。这个人年龄稍大,看起来一点都不着急,一副整暇以待的样子。嘴里面还叽里呱啦的说着什么,似乎在指导大汉。 两人身上都穿着简单的兽皮,脖子上套着巨大的兽牙项链,高耸的肌肉堆积的跟小山似得,充满着爆炸性的力量。地上挨打的怪兽跟他们比起来,他们才是真正的怪兽,恩,人形的。 为了便于区分,李优仲标记了一下。怪兽背上的大汉就叫小黑吧,盖因他实在是太黑了,旁边的大叔就叫大个吧,他看起来比小黑更高一些。 说话间场上形势突变。俗话说得好,狗急跳墙,困兽犹斗,小黑拳拳到肉,眼瞅着就要把怪兽打死了,那怪兽为了逃命,必然要进行最后的挣扎,它嗷嗷叫了几声,声音响彻云霄,它开始拼命了! 只见怪兽奋起余力,四蹄齐飞,胡七八扭,挣扎翻腾,一副不把背上的人甩下来不罢休的气势。好几次它撞到旁边碗口粗细的小树,那树被它一撞,就跟小葱小菜一样被瞬间撞折! 李优仲这才发现自己还是低估了怪兽的力量,这他么跟坦克有什么区别?由此可见,怪兽背上的小黑是更加的可怕! 也许是经验不足,也可能是占据了上风有点大意,也许是胜券在握不用拼命,小黑一个不慎,居然被怪兽一个简单的翻身给掀下身去了! 怪兽也没想到这么简单,但它的反应是一等的快,找准一个突破口,使出吃奶的力气,像猎豹一样的跑开了。 卧槽,回去,回去! 李优仲在旁边惊慌失措,好死不死的,怪兽逃跑的方向居然奔向他! 小黑落地之后非常懊恼,使劲的拍了一下双手。大个应该是小黑的长辈,他拍了拍小黑的肩膀安慰了一下,然后像变魔术一样从背后拿出一个s型的回旋镖来。不过这个回旋镖也太大了点,看起来更像两扇电风扇的扇叶固定在一起。 只见大个一个健步跨出去,巨大的爆发力令他的速度快到了极致,用一个词形容就是快若闪电! 李优仲眼睁睁的看着大个用一个简单粗暴又极具美感的动作将回旋镖投出。 下一秒钟,李优仲看到快要逃出的怪兽在自己面前轰然倒塌,头上赫然插着大个的回旋镖。 “嘶,嘶,嘶!”怪兽发出痛苦的吼叫,然后不甘心的死去。殷红的血液顺着回旋镖开始往下流,迅速浸湿了李优仲所在的树后。看着半米多长从怪兽的头顶整个没入的回旋镖,李优仲终于没有忍住,张嘴大叫了起来。 “我的妈呀!” 大个和小黑面色一变,几个跨步就到李优仲跟前。 卧槽,我这是药丸啊! 大个面色不善,不知道何时已经拔出回旋镖,将镖尖直勾勾的对准了李优仲,小黑也绕到了李优仲的身后,堵住了他的去路,两个人目光犀利,眼中的杀气状若实质,盯着李优仲一言不发。 李优仲差点吓尿了,内心一阵狂喊,草草草,怎么办,怎么办,要不要瞬间回去?要不要瞬间回去?要不要瞬间回去? 可是如果回去的话,万一下次再见到他们要怎么解释,难保他们不一直守株待兔等在这里啊,毕竟一个大活人在眼前瞬间消失也太诡异了。可是如果不回去的话,会不会像那只怪兽一样马上被干掉?就他这两把刷子,在大个和小黑面前就是一盘菜,人家想怎么拿捏就怎么拿捏。 李优仲心思电转,还是决定不消失,毕竟他可以随时回去,这是他最大的底牌,他不想这么快就暴露出去。而且他心里隐约有个倚仗,再怎么危险也快不过他的思维。退一步讲,要是真的瞬间被秒杀,他也就认命了,只能说明他命该如此,没有主角命! 李优仲拼命控制脸部的肌肉,努力挤出一个比哭都难看的笑脸,眼睛也开始发力,尽量让自己的目光更加柔和,然后缓缓的伸出双手摆了几下,示意自己手里没有武器,再然后慢慢把双手举过头顶,做了一个国际上公认的投降姿势。现在他只能希望这个投降姿势在异界也是这个意思。 看着李优仲的动作,大个和小黑似乎明白了他的意图,在确定李优仲对他俩不会造成什么危害的同时,两个人开始交流。 “麦叔,这怎么回事啊,这是个什么东西,是人吗?怎么这么矮?” “阿占,这次咱们真是大意了,大意了啊。居然被人接近到如此之近的地步,要是他想伤害我们,那我们可就真危险了。” “恩,想想确实很危险啊,幸好他没有偷袭咱们。对了麦叔,咱们怎么处理他,要不要干掉他?” “先别慌,看看情况再说。” 李优仲紧张兮兮的保持着投降的姿势,浑然不知道对方在商讨要不要干掉他。一股冷汗从他额头上开始往下流,他又不敢擦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而且,大个和小黑的谈话他一点都听不懂,他们的语言听起来有点像一种古语言,他依稀记得在上大学的时候似乎听到过同样的语言。他心中一阵焦急,语言不通就无法交流,这样下去形势只会越来越差。 顺便吐槽一句,说话就说话吧,干嘛这么大声呢?在他的认知里,大个和小黑的交流就跟打雷一样响。 等到两人说话的间隙,他挤出一个微笑,小心翼翼的试探道:“hello大家好,那个,那个,你们听得懂我讲话吗?” 大个和小黑一愣,没想到眼前这个玩意儿突然开口说话了。同样的他们也听不懂李优仲说什么。 李优仲看他们没有反应,只好换了另一种语言,用蹩脚的英语说道:“doyouspeakenglish?” 说完之后李优仲恨不得扇自己几个耳光,这他么都到了异界了,还问人家懂不懂英语,这不是找抽吗? “麦叔,这货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啊,这是哪里的语言?” “我也听不懂,不过听起来倒是挺好听的,有点像上等人的话。我看这人我们还是先别杀,他看起来有点像那个世家子弟。如果我们杀了他,可能给部落引来祸端。” “那我先把他头上的东西弄掉,看看他长得怎么样。” “恩,动手轻点。” 小黑,不,现在要叫阿占了,原来这两个人就是杀死双头蛇的那两个,今天他们又在这里猎杀螈兽,也就是李优仲之前遇到过那种怪兽,没想到又一次碰到了李优仲。 阿占走过去,一一把按住李优仲的脑袋。 李优仲开始发慌,我艹,我艹,这是要干嘛,这是要干嘛,扭掉我的脖子吗? 就在李优仲强忍着要回去的时候,阿占已经找到李优仲头盔的带子,一拉给拽断了,然后粗暴的把他的头盔给薅了下来。 “我去,疼,疼,疼,你要摘我帽子就说啊,我可以自己来,自己来的啊……”当然他不知道,对方已经足够温柔了。 李优仲心里更加确定对方是蛮荒文明,否则哪有这么粗鲁的!再说想摘他的头盔可以说嘛,就算语言不通也可以比划的啊。这货到现在一点都没有我为鱼肉,人为刀俎的自觉。 等到李优仲的头盔被摘下,露出一张现代人的面庞时,麦跟阿占都愣住了。 “麦叔,我感觉我们好像闯祸了,这人一看就是世家子弟,你看他的脸,比咱们部落最水灵的姑娘还白嫩,一看就是养尊处优,没受过什么罪。” “恩,不过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咱们先给他带会部落再说。” 第八章 不就是大白兔吗?! 看着阿占又要动手,李优仲连忙阻止了他,双手乱挥又不敢做太大的动作,嘴里面着急喊道:“嗨,嗨,你等一下,等一下!你要做什么你先说,我可以自己来,我自己来!” 慌乱之中李优仲兜里的大白兔奶糖掉了出来,他灵机一动,马上捡起来一颗,先示意自己没有攻击性,然后当着麦和阿占的面,撕开糖纸放进了嘴里。 李优仲急忙用舌头搅动了几下,等嘴里稍微有点甜味的时候,他把糖水合着唾液咽进肚子,然后竭力做出一副沉醉其中好吃的无法自拔的样子。 李优仲再拿出一颗大白兔,小心翼翼的伸手递给阿占,他看得出来阿占年龄比较小,应该会喜欢吃,不,一定要喜欢吃啊,要知道异界可没有大白兔! 李优仲也不管阿占听不听得懂,只顾自己这边谄媚道:“奶糖,大白兔牌子的噢,超好吃的,你试一颗,尝尝,尝尝!”如果有镜子的话,李优仲肯定会恶心自己,现在的他活脱一个诱骗小红帽的大灰狼,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阿占将信将疑的没有接,而是看着麦,出门在外,他一向听麦叔的。 阿占道:“麦叔,他这是在示好啊,我要不要吃一下?应该没什么问题吧,他都已经先吃了。” 麦叔摇了摇头,道:“我看还是别吃了,外面的人很狡猾的,谁知道会不会是毒药?也许他自己先吃了解药呢?” 看着李优仲一副陶醉的欲死欲仙的表情,阿占不由咽了一口唾沫,忍不住回了一句,“麦叔,他不会这么奸诈吧?况且我们一直盯着他,没看到他吃其他东西,而且,这东西看起来真的很好吃的样子~” 看着阿占竭力忍耐的样子,麦叔也有点犹豫,思考了片刻道:“行,那就咱们就等一会,看他吃不吃解药,如果他不吃,那就是没事。” 麦和阿占像两个金刚一样分列李优仲左右两边,直勾勾的盯着李优仲吃糖。李优仲没有办法,他现在有点骑虎难下,虽说小时候大白兔奶糖确实是他的最爱,但要吃完一整颗又不能嚼还要全程装作一副好好吃的样子,他脸部的肌肉还是有点受不了。 李优仲终于将一整颗化完,他将两只手从自己胸前擞了两圈,脸上做出陶醉的神色,示意自己很开心,然后将糖递给阿占,满脸期待的看着他。 阿占又看了一眼麦,然后学着李优仲的样子撕开糖纸,犹豫了片刻,还是没忍住诱惑,慢慢的放进了嘴里。 阿占的唾液明显比李优仲丰富,他的嘴巴只是动了几下就把奶糖化开。然后一股前所未有的甜味通过阿占的舌尖味蕾直冲脑海,他瞬间高-潮了。 嗯,嗯,嗯,怎么形容呢,阿占觉得自己要升天了,他从来没有吃过如此好吃的东西,这玩意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丹药? 阿占的眼泪流了下来,他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手足舞蹈起来的喊了起来:“麦叔,麦叔,真的是太好吃了,太好吃了!我敢肯定这东西比部落里任何东西都好吃,这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实在是太好吃了!” 麦叔懵逼了,他现在有点怀疑他们是不是中套了,因为阿占的样子看起来太像是中毒了。 李优仲同样也懵逼了,他觉得阿占的表现有点过了,不就是一颗大白兔吗,就算你以前没吃过,也不至于这个样子吗? 说好的部落猛男人设呢?别忘了刚才你可是骑在螈兽身上几拳就把它给打成重伤了啊!现在这又是什么,没吃过糖的脑残吗? 麦叔看不下去了,开始在旁边训斥阿占,“阿占,冷静,冷静!以前我怎么教你的,万事都要冷静!” 阿占依然没有从兴奋的状态里出来,他拿出另一个大白兔,着急火燎的塞到麦的手里,好像献宝一样的说道:“麦叔,我没说谎,你尝尝,你尝尝!” 麦看阿占这个样子,心里一发狠,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要真是毒药,他们爷俩索性今天就交代在这里了。 麦狠狠的看了一眼李优仲,里面的威胁意味不言自明,就算老子有事,也能瞬间弄死你。麦几下撕开糖纸,然后毅然放进了自己嘴巴里。 等到麦感受到大白兔的滋味后,麦也忍不住了! 这一瞬间,麦完全体会到了阿占的感觉,他开始理解阿占的举动。不,这还远远不够,麦觉得自己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必须跟着阿占一起手足舞蹈才能表达内心的兴奋! “阿占,你说的对!这个果然,的确,太好吃了,我们部落里确实没什么其他的东西可以比得上,真是美味!” 李优仲再次懵逼,大叔,这样的话您的人设崩的更厉害,说好的稳重大气领导力爆棚意志力惊人呢? 现在已经不止是眼睛跌了一地,而是眼睛已经碎的体无完肤了! 等到麦和阿占完全消化完大白兔带来的冲击,两个野蛮人开始商量接下来的打算,当然还是麦说阿占听。 麦捏了捏下巴下面短小精悍的胡须,眼睛中发射出智慧的光芒:“阿占,我们还是把他带回村子,我估计他应该是哪家出来历练的少爷,也只有他们这种人才会随身携带这种神物,虽然这个少爷也确实弱了一些。” 阿占表示同意,道:“麦叔说的对,看他穿的衣服,他带的东西,他的脸色,他的皮肤,一看就是个大少爷,就是这个大少爷太怂了点。” 麦解释道:“这一点你就不懂了,他们这种人并不会炼体,炼体都是我们这种粗人并且没什么功法的人练的,他们一般都是修炼神道。但是神道没有小成的阶段很弱,跟普通人没多大区别。不过有一点你说的对,这个小少爷的胆子确实小了点。” 麦又沉吟片刻,道:“好,就这么决定了,带他回村子。最不济也可以结个善缘,说不定以后村子的崛起,就靠他了。” 阿占点了点头,“我听麦叔的。” 麦看了一眼李优仲,吩咐道:“你去带着他走吧,天也不早了,咱们赶紧回去,看他这种走法,回到村子估计天都黑了。噢对了还有,注意下,动作小点。” 阿占回想起脱李优仲头盔的情形,招牌的挠了挠头,傻傻一笑道,“嗯,我知道了,麦叔。” 阿占转过头对着李优仲,当然语言还是不通的,不过这次因为麦的吩咐加上阿占对李优仲重视,轮到阿占对李优仲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手嘴并用的比划着要背着他走。 李优仲的心落地了,看来大白兔的效果显著,完美化解了两个野蛮人的敌意,看来什么时候糖衣炮弹都有用啊。然后他瞬间做了决定,打算跟过去看看,探索这个世界原本就是他目的。 阿占走过来,抱歉的双手合十朝着李优仲摆了摆,然后像提小鸡仔似的一抓把他提起,夹在腋下,开始大步流星地跟麦一起丛林外走去。 “靠,宁愿死,宁愿死,宁愿死啊!” 李优仲心里一阵悲鸣,早知道是这种走法,他打死也不让阿占靠近。虽然不用自己走路,不用担心路上出来的小动物,而且走路速度大增跟飞一样,但阿占的腋下实在是太臭了! 要说具体味道,怎么说呢,就是一股臭鸡蛋混合榴莲再加几十年不洗澡的腥臭味!跟这个味儿比起来,大幂幂的脚臭简直比香奈儿的香水还香! 李优仲一边强忍恶心一边诅咒着阿占,然后咬牙苦苦支持。他现在开始知道,就算有了金手指也不是那么容易就逆天改命,走上人生巅峰的,没有什么可以随随便便成功,想要得到什么回报,就必须得有相应的付出。 麦和阿占倒是走的极快,遇到沟壑的地方两人都会大步迈过,依照他们的身体素质,一步距离就跟国际三级跳远比赛似的,不说六七米,四五米总归是有的。而且他们是轻车熟路,遇到什么小动作,顺手就干掉了。 这一路走了小四十分钟,李优仲也是心大,被人夹着飞天遁地的,一路上太颠簸了。那感觉就跟在现代坐小黑车一样,他又不能反抗,走着走着居然在颠簸之中睡着了,睡着了,睡着了...... 等到李优仲被放到了地上,他才揉了揉眼睛四处观望。等到仔细看完全貌之后,他又一次被刷新了三观。 李优仲以前去过金陵,对金陵巍峨壮观的古城墙很是欣赏,可金陵的古城墙跟眼前的一比,那简直跟过家家建立的小房子差不多。 只见一个全部有大小相等大石块围成的一个十几米高围墙的村落出现在他眼前,他目测这些石块每块都应该有几千斤,这个时代肯定没有混凝土和切割机,真不知他们是怎么把这些天然石块磨成大小均等的方块的! 围墙中间的大门却是木头做的,组成大门的每个木头的直径都有半米宽,粗犷气派。大门旁边分列两颗巨大的兽类头骨,每颗都有三米多高,也不知道是那种生物遭了劫。 透过木门往里看,大大小小的房子星罗棋布,当然这些房子也都是石屋。除了屋子之外,村子还有零散的菜地和动物饲养地,一条十几米宽的河在村子旁边顺流而下,整个村子一副欣欣向荣的景象。 求推荐票,求打赏~~ 第九章 蛮荒部落大揭秘 到了这里之后,麦和阿占明显放松了不少,只见阿占对着里面嘿嘿哈哈的不知道说了什么,一会的功夫,就从里面涌现出一大群人来。 李优仲开始麻木,他原本以为麦和阿占的身材已经够魁梧了,但是出来的人群之中竟然能有几个比阿占的身材更加高大。阿占跟他们比起来就好像奥尼尔跟姚明比起来一样。他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小矮人进入了巨人国,事实上人群中有几个明显是小孩的都比他高一头! 他现在愈发肯定,他来到了蛮荒时代。也只有这个时代的人类,才会长的这么像凶兽,嗯,还都是人形的。 一群人围着李优仲不断的指指点点,搞得他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好在被人当作动物围观的时间并不长,一声咳嗽之后,人群之中自动让出一条道路,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太婆走了过来。 老太婆走路颤颤巍巍的,一副一阵风都能吹倒的样子。从表面上看不出她多大年龄但肯定很老。满脸的褶子,双目看似无神,但眼睛里很有东西,李优仲无意中跟她对视一眼,发现自己差点陷入一种短暂的昏迷状态,马上已开目光了。她带着三根羽毛做成的奇怪帽子,大拇指上还带了一个硕大的戒指,脖子上带了许多奇形怪状的骨饰。嗯,整个人打扮类似印第安人的巫师,一看身份就不一般。 李优仲心中一动,莫非他来到了母系氏族?也只有母系氏族才会女人当家。 老太婆对着李优仲叽里咕噜的说了一番话,声调阴阳顿挫但却相当的好听,有一种怪异又很和谐的韵味,李优仲猜测这老太婆在这里应该是负责传承语言的,很可能是部落的领袖! 可是问题来了,就算老太婆说的再好听,奈何李优仲根本听不懂啊。但是不回话明显不是明智之举,他只好连比带划,表情夸张的表明自己的来历。 “老婆婆你好,我是在森林之中迷路了,然后就结识了你们这里的两个猛男,他们把我带过来了,我保证我是没有恶意的……” 老太婆明显愣了一下,李优仲听不懂她说什么,反过来她也听不懂李优仲说什么。她只好转过头,对着麦和阿占问话。麦还是很有逻辑的,开始复述事情的经过,其中重点强调李优仲身上带了世界上最好吃的美味佳肴这一点。 李优仲没猜错,这老太婆正是这个部落的巫,负责传承和教育。在麦和巫说话的间隙,李优仲开始打量周围围观的吃瓜群众。这一看不打紧,他差点把眼睛给瞪出来。 这里的男人穿着都很粗犷,上半身斜裹一块大大的兽皮,腰里系着一条不知道用什么植物纤维织成的宽腰带,下半身差不多都是赤裸的。 女人的穿着上半身大同小异,只不过下半身多了一件跟男人腰带一样材质做成的粗布裙。部分女人比较开放,上半身完全光着,只用齐腰的茂密长发盖住胸前两托硕大的凶器。不知道谁说了一个笑话,有个女人笑的前后摇晃,胸前的凶器也跟着摇摆,直接把李优仲给晃晕了。 这一瞬间李优仲只想说,对不起,我也不想这样的,可是我晕奶! 有一点还要说一下,这个部落有点像神话故事里的修罗族,男人大多丑陋,女人却异常美丽。所以也难怪李优仲会晕了,试想一下,这么多漂亮的妹纸几乎赤-身裸-体围在他跟前,他怎么可能不晕。 这会儿麦已经把情况说的很清楚了,巫想了片刻,打算接受麦的建议,好好招待一下李优仲,以便以后结个善缘。 巫吩咐了几句,阿占高兴的喊了一声,看来他对李优仲的大白兔印象非常深刻,这下李优仲能留下,他心里是最高兴的(李优仲的大白兔?总感觉那里不对的样子)。 既然巫都吩咐了,他自动带入到引路者的角色。看着李优仲的窘态,阿占走过去哈哈大笑,一掌拍在李优仲的肩膀上,然后对着他挤眉弄眼,一副你好色,但是我很懂你的猥琐表情。 “嗬!”这一掌差点没把李优仲给拍死,他眼泪瞬间流下来了,脸也因为疼痛难忍开始变得扭曲。意识到自己的力量使大了,阿占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对着李优仲咧嘴抱歉一笑。 这时候巫催促了几句,阿占本来是想再次把李优仲夹在腋下的,这下他也不好意思了,直接将李优仲举起,放在自己的肩膀上,快步跟着巫走了。 周围的人也想跟过去,巫锐利的目光一扫而过,大家都作鸟兽散了。这个目光恰好无意中被李优仲看到了,他心里开始一阵胆寒。这老太太哪是双目无神,分明是目光如炬,如有实质! 坐在阿占的肩头,他们很快就到了巫的房子。李优仲定睛一看,巫的房子果然是部落里最豪华的,最起码装修不错。房子整体的风格也不完全是石器时代,反倒类似于水浒里面的聚义厅。 屋子旁边各有两列长长的条几,下面是用树墩子做成的凳子,上面还贴心的扑了一些蒲草做成的垫子。正对着大门的是一张类似于龙椅的石头椅子。石椅的造型看起来是精心雕刻的,上面还铺了一张不知道什么猛兽的整张兽皮,兽头应该做过特殊处理,栩栩如生的盯着门口,彰显出无可匹敌的霸道气息。 巫做出了请的手势,李优仲有点明白了,这是要招待我啊。欸,还别说,这个点也真的有点饿了。他扫了几眼,然后走到巫下首的一个条几,用眼神询问是否可以坐在这里。 得到巫肯定的答复后,李优仲慢慢的蹲下去,坐在旁边的凳子上,他当然不敢坐满,只是做了半拉屁股,挺胸抬头的目不斜视。 巫不着痕迹的点了点头,心里面想着,果然是世家子弟,吃饭的礼数很足。她自己走过去,大马金刀的坐在了上首的石椅上。 几个看似佣人的妇女开始忙前忙后,不一会的功夫,李优仲的条几上已经放了三大件可以称之为饭的东西。包括一大盆不知名的水果菜蔬,一大盘不知名的看起来不知道烤熟没烤熟的烤肉,一大件黑漆漆的类似于小型瓦缸的陶器皿,里面装满了绿色的液体! 巫在上面威严的说了几句话,屋子里陆陆续续又进来几个人,从气场上看每个人都很有气势,应该在部落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李优仲不由暗自苦笑,还真是看得起我,这宴会的规格挺高啊! 等到人都差不多了,巫一声令下,开吃。下面的瞬间欢脱起来,虽然每个人身份都不低,但巫准备的食材也不是那么容易就吃到的。 刚开始大家还自重身份,吃的比较文雅,直到一个大汉感觉自己吃的不太过瘾,索性抓起一大块烤肉塞进嘴里,嚼了几口迅速咽下,甚至还不忘拿起旁边的瓦缸灌了自己几口。 一股浓烈的酒香瞬间充斥其间,李优仲这才发现原来瓦缸里面的绿色液体居然是酒! 靠,有他么绿色的酒吗? 看着旁边的人狼吞虎咽,李优仲心里感到的不是开心而是煎熬。要知道按照他以前的性格,他可是最喜欢跟同事一起吃饭。俗话说的好,抢着吃饭才够香。可如果周围是一群野蛮人在大口大口的吃着半生不熟的烤肉,甚至烤肉上依稀还能残存的血渍。 “呕......” 李优仲感觉胃里一阵翻腾,似乎有什么东西想要强行冲出来,好在他及时忍住了。不然如果他这个时候吐出来,保不准这群吃嗨了的野蛮人会把他当成肉给烤着吃了。 巫的注意力一直集中在李优仲身上。看着李优仲眉头紧锁,手捂口鼻,一副想吐又不敢吐的样子。巫的眉头一皱,心里面暗自嘀咕,看来这人的身份是世家子弟应该八九不离十了,吃不下这种粗枝大叶的家宴。 巫招手叫过来一个人,指了指李优仲那边,随口说了几句。 不一会的功夫,一个少女款款走到李优仲跟前。这少女估计还有点身份,从衣着上就看出来了。这女的上半身裹了一个抹胸,下半身穿了一个虎皮裙子,虽然依然很清凉,但至少该遮的地方都遮住了。 少女对李优仲抿嘴一笑,李优仲差点看呆了。如何判定一个女人是不是绝世美颜各有各的标准,但从这个少女出现的一瞬间,李优仲的脑海里就出现了这四个字,倾国倾城。 且不说这个少女精致的五官,只看她那被蛮荒锻炼出来的魔鬼身材,以及这副完美躯体下没有被红尘污染的清澈灵魂,就比李优仲见过的任何一个女明星都要漂亮。硬要李优仲找个明星类比的话,就是身材更棒更健康的巅峰李若彤。 少女挨着李优仲坐下,从腰间拿出一把小刀,细心的将李优仲面前的大块烤肉切割成小块,一一放进一个小号陶碗里。等肉全部切好之后,少女又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双筷子(当然也是大号的),一只手夹起一块肉,一只手放在下面保护,缓缓的凑到李优仲的嘴边。 卧槽!这他么是老子人生第一次被美女伺候着吃肉,难怪有钱人都喜欢找美女陪吃饭,这种感觉,真是要上天啊! 李优仲下意识的张嘴,等肉进入嘴巴里以后,他机械的咀嚼了几下,然后咽下肚去。少女看他吃完,又给他倒了一大杯酒(请参考扎啤酒杯的大小),再一次送到了他嘴边。 李优仲现在还是恍惚的,他甚至不知道刚才吃下的肉是什么味道,现在他的魂儿全部都在眼前的美女身上。 咕咚咕咚喝了两大口,李优仲扑通一声摔倒在地上,在自己晕倒的前一个瞬间,李优仲不忘整了整头发,扭头对少女一笑,做出自己这辈子最帅的表情,傻傻一笑道:“呵呵,真是好酒!” 第十章 要送我个大美女? 看着一头倒掉的李优仲,一圈人都懵逼了,好好的怎么突然就昏过去了?一旁伺候的少女手足无措,着急上火的解释道:“我,不管我的事儿,他自己晕倒的.......” 好在巫比较淡定,吩咐众人道:“都别慌,先把他抬到我这边来。” 巫掰开李优仲的眼皮看了看他的眼珠,又搭在他的脉搏上感受了片刻,不慌不忙的说道:“他没事,他身体太弱了,这酒对他来说是大补,他的身体一时之间承受不住,出于自我保护晕过去了,不妨事。” 众人哄然大笑,纷纷鄙视李优仲的弱渣体质。巫本来主要是邀请李优仲的,现在看正主都倒下去了,他也没了兴致,对旁边的少女道:“心如,你照顾一下他。” 巫又看了一眼周围那群饥肠辘辘一副意犹未尽的部落猛男,心里头没由来一阵烦躁:“看你们像什么样子,就这点出息。吃吃吃,就知道吃,吃完都赶快滚蛋。” 众人噤若寒蝉,巫拄着拐杖骂骂咧咧回里屋去了,等到巫的背影消失,众人一哄而上,瞬间将食物瓜分了。 迷迷糊糊之中,李优仲感觉有两团软肉在不停的压着他的胸膛,额头也在被不停的擦拭,虽然他的意识还不太清醒,但这种感觉实在太舒服了,好想这种感受可以持续久一点。 李优仲还是醒了,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无与伦比的美女的脸,而且这个美女还在不停的给他擦汗。李优仲的眼光随之往下移,看到了两团让他血脉贲张的事物。作为一个血气方刚的从来没碰过女人的年轻人,他的鼻血马上喷出来了。 这下他彻底清醒了,没错,他现在还在蛮荒部落,并不是在梦里! 心如吓了一跳,本来眼看着李优仲醒来,她的心刚刚放到肚子里,谁知道下一瞬间李优仲貌似更严重了。她慌忙起身找东西想要堵住李优仲的鼻子,胸前抖动的更厉害了。 李优仲急忙坐起身来,一边堵住鼻子一边阻止道:“别别别,你别动,你别动,你只要不动,我就好了。” 心如着急的都快哭出来了,但是她看懂了李优仲的比划,只好无奈的退到了一边。 还是老办法,李优仲开始平心静气的默背马克思主义,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按住了自己骚-动的小内心,哎,这样下去不行啊,最近火气可是有点大! 哎,不对啊,我这是睡了多久,是时候回去了啊! 李优仲突然想到这个问题,要不然怎么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呢?一开始他确实是带着探索世界的目的来的,但他可没想过要在这里呆上个几天,虽然现实世界里也没几个人人关心他,不还有王姐嘛!况且,他也已经达到了探索的目的,是时候回家了。 一旦回家这个念头想起,李优仲就抑制不住想家的冲动。可眼前还有个大美女,总不能当着人家的面消失,而且就算走也得给这里的人打个招呼,一遍下一次的到来。 李优仲开始对少女打手势,他才比划了几番,就累出来一头汗。也不是两人的交流有问题,主要是少女比划的幅度稍微大了点。嗯,没错,就是这样,所以他的老毛病又犯了,晕奶!这毛病一出,他哪能集中精神! 两人又比划了一番,李优仲在痛苦的快乐之中,终于将自我介绍做完,告诉对方自己叫优仲,并且鼓励对方勇敢叫出自己的名字。 少女像刚学会说汉语的歪果仁一样,不太自信的试着道:“你,有种?” 我有种?总感觉哪里不对! 李优仲摆摆手,接着比划:“不不不,我不是有种,我是优仲!” 有他么说自己没种的吗?更感觉哪里不对了! 少女只好再来一次,“你,有种?” “nonono,我,优仲!” “你,有种!” “.......” “好吧,好吧,随便你了,我就叫有种好了......”李优仲放弃了纠正少女发音的想法,开启下一个阶段的话题,手指嘴说的配合问道:“那么现在轮到你了,你叫什么名字?” 经过这段时间的各自比划,少女对李优仲的比划明白了七七八八,她很大方的告诉李优仲自己的名字,“我,心如!” 噗,心如,我还容嬷嬷嘞! 不过还别说,心如的语言天赋是真高,发自己名字的音口齿清晰,字正腔圆,丝毫没有刚才发错有种的音的情况,不信你听听: “我,心如!” 又跟心如比划了一会儿,李优仲叫小姑娘去请巫,他要告辞了。很快巫、麦还有阿占都到了李优仲屋里,心如开始充当翻译。 李优仲表示已经叨扰很久了,甚为挂念家里,打算回去了。巫的意思是能多住就多住一段日子,我们部落是非常好客的,有什么要求可以尽管提。 李优仲只能继续比划,废了老半天的劲儿,才征的巫的同意。 巫又指了指心如,做出了一个送的手势,叽里咕噜的说了几句。心如在一旁脸马上红了,扭扭捏捏的不好意思比划。 李优仲看了个七七八八,心里头一阵狂热:“这他么什么意思,要将心如送给我的节奏吗?不得不说,巫还是真大方,难道我二十多年单身魔法师的身份要在这里解除了?” 李优仲开始比划,不行不行,至少现在不行,自己要回去了,不方便带上心如。开玩笑,他可没到精虫上脑的地步,他对这个部落还不太熟悉,带着一个人万一秘密暴露了呢? 心如的脸色开始有点发白,不过她很好的掩饰了。等到又比划了一阵,巫终于确定李优仲去意已决,回头吩咐人去拿点东西,作为整个部落的礼物,心如主动接下来这个任务。 没一会的功夫,心如提着一个包袱和一个小型瓦缸过来了,李优仲也不再推辞,如果太客气了,就真的有点过了。他又客套里几下,拎着东西准备出发。 李优仲突然感到一道杀人的目光传来,他用余光看了一下,原来是阿占目光灼灼的看着他的衣兜,一副忍不住要上来抢的样子。 坏了坏了,来而不往非礼也,人家都送礼物了,自己得有回礼啊! 李优仲微笑着将自己兜里的大白兔全部都掏出来,先拿出一把塞到了心如的手里,算是属于对心如个人的馈赠,然后将剩下的推到了巫的跟前。比划的意思是小小敬意,请您收下,以后再来的时候,我一定会带更好的东西。 阿占的目光开始变得狂喜,激动的打算过来抱一下李优仲。开玩笑,这不是要命吗!李优仲以前所未有的严厉目光制止了阿占,做出了疼痛难忍的扭曲表情。阿占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只能挠着头嘿嘿傻笑。 又巴巴了几句,李优仲终于从这里离开了。出了部落之后,他也没管什么,藏到一个大树后面,心里头一个念头升起,回家! 没一会麦出现在巫面前,不好意思的说道:“巫,我跟丢了,一开始他很好跟,可到了丛林深处,一个眨眼的功夫就找不到了.......” 巫叹了一口气,摆了摆手不再说话,麦知趣的离去。巫心头暗想,这人的身份真不一般,能在麦的眼皮底下溜走,看来也隐藏了不少实力。也不知道这人对部落到底是敌是友。欸,要是他能要了心如该多好,说不定以后部落的腾飞就靠他了....... 李优仲回到自己的狗窝以后,一屁股躺在床上,衣服和鞋子都不顾的脱,钻进被窝里舒服的总结这段经历的得失。 想到独立打螈兽的阿占,深藏不露的巫,绝世美女心如,彪悍的蛮荒部落,尼玛的这一切都跟做梦一样,太他么不真实了!尽管他很确定这一切都是他才刚刚经历过的,可还是太难以置信了! 躺了一会还是很兴奋,睡不着,李优仲索性起床脱掉衣服,准备洗个澡,顺便跟自己的五姑娘见个面。说实际的,这几天自己的火气够大的,尽管每次都有外界的刺激,可也是时候见一见五姑娘了。 李优仲穿上浴衣,走到卫生间,先将水龙头打开,打算趁着热水还没出来的时候,做一点羞羞的事情。李优仲刚开始解开浴袍,手还没伸下去,外面的手机铃声开始响了。 操,谁他么这么没眼色!不管了,先释放了要紧! 李优仲继续伸出手去,可还没碰到小优仲,手机铃声再一次响起,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操,真他娘的晦气! 李优仲只有走出去,拿起手机一看,原来是公司的同事张金柱,这也是公司为数不多的和他关系还行的同事,毕竟大家都是毫不起眼的最底层,自然要抱团取暖。 李优仲恶狠狠道:“死金柱,最好你能给我个完美解释,不然看我不弄死你!” 谁知道对方的声音比他还大:“死有种的,这两天你去哪里了?不想干了吧!我跟你说,二逼华山刚才下了最后通牒,说下午之前你还不到公司就卷铺盖滚蛋,还威胁我们都不能通知你,我这是躲在厕所给你打的电话,你到底有什么事儿,赶紧来公司啊!不说了,我挂了,兄弟能帮你的就到这了,你准备准备,一定要来啊,大不了就挨顿骂......” 李优仲心里先升起一阵暖意,看来自己的人生也并不是全都失败,最少也交了几个好兄弟,接下来嘴角开始冷笑,我的华山哥啊,我忍你可是好久了,这次新账旧账一起算! 第十一章 对不起了我的华山哥 杜华山,李优仲的直系领导,年龄不大,能力一般,能做到管理层完全是运气好,在公司创立之初就投入到大领导麾下,在排排座分果果是个人都会分配点什么的原则之下混了一个小领导,并且一做就是三年。 按道理说,华山就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领导,大家都是打工的,但华山哥也不要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出来工作,什么事儿差不多就可以了,大家面子上过得去,糊弄糊弄皆大欢喜就行,毕竟大家拿多少钱就做多少事儿嘛! 但是华山哥的脑回路异于常人,他的工作思维和工作方式及其奇葩。首先,他对仅有的三个下属一个都不信任,其次他没有给下属建立良好的工作次序,李优仲算是老员工,后面两个比他晚来一两年。一般的领导都会对老员工给予一定程度的权力和信任,以旧带新,以便于工作的开展。可华山哥偏不,华山哥居然是以养蛊的原则来对待三个下属! 也就是要让三个下属斗来斗去,他自己私下里极力蛊惑两人新人干掉李优仲,以便于好好享受拥有决定权带来的快-感。拜托,就是一个小小的网络公司,又不是什么国企事业单位,哪怕是销售部门需要内部竞争的也行啊。团队就四个人,整天搞的这么乌烟瘴气干嘛!看看其他团队老大为下属着想,下属报之以桃,组内其乐融融的场景,李优仲不止一次想要申请换组,但每次都因为胆小怕事人微言轻而不了了之。 再说说华山哥的说话方式,他的说话方式完全没有过脑子。且不说他整天上网,随便看了点东西就开始吹逼,嘴里出来的词汇都是几千亿的体量,反过头来又会因为买菜贵了几毛钱在公众群里面公开抱怨,这种自我打脸的事儿干的不计其数。虽然吹牛这个能力在现在职场中确实是很重要的一项技能,但要是把牛吹爆了,还不如干脆不吹呢。 华山哥的其他雷事举不胜数,每个人在工作中都会遇到各种奇葩的上司,但能奇葩到杜华山这种地步,也是蝎子拉屎独一份了。 李优仲在家里给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随手打了一辆车,怀着跟他耍耍的戏谑心情,上班去了。好巧不巧的,居然在公司门口下车的时候,刚好遇到吃过午饭走路回来的杜华山。 杜华山停止了步伐,眼神阴沉的站在那里,等待着李优仲的上前打招呼。在他的思维里,旷工两天倒没什么,关键是没有跟他说,这种错误在他眼里就是弥天大罪,毫无组织性纪律性,丝毫不把他这个领导放在眼里。况且看这厮居然舒舒服服的从车里下来,自己却要走路回公司,这他么是什么世道?! 想象中的卑躬屈膝唯唯诺诺并没有出现,对面的李优仲也并没有假装看不见他而亏溜溜的上楼,杜华山就这么看着李优仲一步步走向自己,尔后随手到了一个招呼,再平常不过:“hello,华山,吃过午饭在这里晒太阳呢?对了,那啥,我这两天有点事儿,没来上班。不好意思啊,也没跟你提前打招呼。好了,你先晒着,我还有点事儿,先上去了。” 不给杜华山反应的时间,李优仲转身上楼,瞬间消失,他心里面那叫一个爽快,对不起了我的华山哥,今天咱就是来让你吃瘪的! 看着李优仲的背影一步步消失,杜华山的肺都要气炸了,尼玛小子你欺人太甚,以为先发制人就可以打发我了?不给点颜色看看,你都不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 杜华山平复了一下心情,告诫自己要克制,不能气急败坏,叫其他人看了笑话,要是连自己的下属都收拾不了,以后还怎么在公司混! 李优仲哼着不知名的小曲,优哉游哉的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先给自己倒了一杯水,然后坐在椅子上打开电脑,找到虎扑篮球网,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隔壁的张金柱蹬了一下地面,依着惯性滑行过来,压低声音说道:“阿仲,你怎么一点都不着急,我电话里不是跟你说的很清楚了吗?华山哥现在正在气头上,你赶紧服个软,去跟他道个歉,这事儿也就结了。” 李优仲笑着拍了拍张金柱的肩膀,毫不在意的说道:“兄弟,谢啦,真高兴到现在你还愿意跟我说话。但是我跟你说,道歉,我是绝对不会去的。你不知道我卑微的活了小半辈子,最近突然有点想明白了。我的人生不应该是这样子的,我打算换个活法,不再让自己受到任何委屈。” 张金柱睁大了眼,一副烂泥糊不上墙的便秘表情,“阿仲,你疯了?!现在找工作多不容易你不知道?什么叫不让自己受委屈?我跟你说,人生在世,就是来受罪的!什么叫男人,男人就是受难的人。你听我的话,赶紧去跟华山哥道歉。我再给你在旁边说几句好话,这事儿就这么过去。” 李优仲摇了摇头,道:“金柱,别再劝我了,我不会去的,而且我很确定自己在做什么。” 看着李优仲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张金柱突然灵机一动,把声音再降了十分贝:“咋的啦阿仲,是不是找到新下家了?” 李优仲微微一笑,为了宽下小伙伴的心,道:“也可以这么理解吧,反正如果干的高兴,我就再待一段时间。要是杜华山敢为难我,今天我就跟他翻脸!” 张金柱还想再说什么,李优仲桌子上的电话铃声响起。他对张金柱嘘了一声,拿起电话。 “阿仲,来我办公室一趟。” 是杜华山。 李优仲又拍了拍张金柱的肩头,对着他灿烂一笑,道:“好兄弟,不用担心我了。现在华山叫我过去一下,我去跟他聊聊。等我回来请你喝酒。” 过去敲了敲门,里面传来杜华山威严的声音:“进来。” 进门,伸了个懒腰,李优仲随意道:“华山,你找我?有什么事儿?” 杜华山被压制的怒气差点破宫,这厮也太猖狂了吧! 他再次强行压住自己的脾气,沉声道:“阿仲,你到公司几年了?” 李优仲道:“差不多快四年了。” 杜华山做出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是啊,都四年了。阿仲你有没有想过,都四年了,你怎么还是一个小员工,将来有什么打算?难道当一辈子的小职员?” 李优仲不轻不淡的回了一句:“我觉得还好啊。” “还好?”杜华山提高了音调:“你这是在混日子,你这样下去迟早被公司开除!咱们公司就是像你这样不思进取的人太多了,才一直没有起色!你知不知道一年有多少毕业生?一年又有多少人失业?这体量都是百万量计的!在这种百万计体量的环境中.......” 又来这套,能不能搞点新名词! 李优仲突然扑哧一声笑了。 杜华山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之后强压怒火道:“李优仲,你笑什么?” 当一个人叫你全名的时候,表明这个人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 李优仲丝毫不在意,反而觉得有点好笑,他斜着头看着杜华山道:“华山,其实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你,什么是体量?你整天几百亿几千亿的体量,这体量到底是啥玩意?” “体量就是......”杜华山刚要解释,突然勃然大怒道:“我是在跟你说体量的事情吗?你别给我扯乱七八糟的转移话题。我就问你一句话,这两天去哪里了?有没有把公司纪律放在眼里,有没有把我放在眼里?” 最后一句才是重点好吗? 李优仲先吐槽了一句,然后淡淡说道:“公司我当然放在眼里了,很感谢公司给我机会,让我在刚来魔都时有个工作可以挣口饭吃。但是你嘛,我为什么要把你放在眼里?你一不是妹纸,二给我发工资的又不是你,我为什么要把你放在眼里?” 杜华山震惊了,一瞬间连说话都开始结巴:“你,你,你说什么?” 李优仲一字一句道:“我说,你有什么资格让我把你放在眼里,你有一点做领导的样子吗?你有做一点领导该做的事情吗?一个屁大点的小官,整天拿着鸡毛当零件,以为桌子上放一本卡耐基《人性的弱点》就是成功人士了?” 杜华山的脖子都气红了,事实上他是喜欢装逼,但并不擅长撕逼,马上陷入李优仲的语言陷阱,跟着李优仲的节奏走了:“我怎么没做领导的事情了?” 话还没说完,李优仲直接抢断道:“哈哈哈,你还好意思说?你看你每天都在研究帝王之术!你说你是不是脑残?说出去也不怕被人笑话,还帝王之术,啧啧。” 杜华山的终于反应过来这个劲儿了,“你管我每天做什么事,在这里,我是领导,你是下属,你就应该听我的。这个组就是因为我才没有垮掉!” “呵呵,因为你?”李优仲像是听了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我倒是觉得,如果没有你,这个组才能起死回生。正是因为你在,才成为整个公司的笑柄!” ps:为所有骂过傻逼领导的小伙伴走一个!另外,求点推荐票,么么哒。 第十二章 汹涌澎湃的女博士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杜华山终于失去了理智,他开始破口大骂道:“李优仲,李优仲,你有种,你有种啊!现在我就给人事部打电话,你被开除了!” 李优仲轻蔑一笑,鄙视道:“哈哈哈,开除我?你省省吧!且不说你没有权力开除我,就算你有,我就问你一句话,你敢吗?杜华山你想清楚,在这个组到底是我重要还是你重要。如果没有你,组内工作还可以继续进行。要是没有我,整个组都会乱套你信不信?就你招聘的那两个新人,除了内斗还会什么?你敢承受这后果吗?不是我小瞧你,你打一电话试试?” 杜华山脸色变换不定,有一点李优仲确实说的没错,组内业绩确实依靠李优仲,短时之间他承受不住这个损失。但今天不教训教训这小子,这口气实在咽不下。他开始心里急速默默评估开掉李优仲的得失。 还没等杜华山开口,李优仲继续说道:“心里头别盘算了,就你的那点小心思我还不明白?功劳都是你的,苦劳都是我的,出风头的事你去,到实事的时候我上。我已经忍你四年了,早就受够了。说实话杜华山,不用你打电话,现在我正式通知你,我要辞职!” “杜华山啊杜华山,你的那点破事我都懒得说了。大肆报销占公司便宜,吹牛不上税泄露公司机密,做私活损害公司利益,无论哪一条都够你喝一壶了。但是我给你面子,这些我都不会说出去。我辞职了,你记得给我的辞职单上老老实实的签字。临走我奉劝你一句,好好反省自己,同样都是领导,做人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这样下去,你迟早自己作死自己!” 这一番话说完,李优仲觉得四年的郁结之气释放的差不多了,他毫不理会一旁捂住胸口喘着大气的杜华山,潇洒转身离开了。 杜华山现在彻底懵逼了,他的战斗力其实没这么弱。主要一来李优仲打了他一个绰手不及,他完全没有准备,二来他在公司确实做的不太地道,无论同级别的还是比他级别低的,都跟他不太对付。实际上他就是一个无能的纸老虎,所以这个哑巴亏他吃定了。 杜华山感觉自己要爆炸了,他拿起桌上的水杯就要砸到地上,扔的瞬间发现这个杯子价格还比较昂贵。杜华山你随即放了下来,换了一个普通的玻璃杯子,使出吃奶的劲儿摔在了地上,嘴里面大骂了一句:“气死我了,气死我了!李优仲,我日你个仙人板板,你欺人太甚,欺人太甚!” 李优仲没回自己的位置,直接下楼离开公司,打个车回家了。至于他为什么没有将杜华山的事儿完全抖落出来,他也有自己的考虑。做人留一线,日后好想见。杜华山虽然有各种各样的不是,但实际上他也并不是什么十恶不赦之人。最重要的是,这又不是一本脑残的装逼打脸小白文,犯不着做的这么绝。 回到家之后,李优仲顿时有点点百无聊赖,无事一身轻的感觉,还真是不太习惯呢!他暗自吐槽自己一句,你他娘的就是一个抖m,贱人仲! 既然闲来无事,李优仲准备整理一下心如带给他的礼物。那个瓦缸他知道里面装的是酒,劲儿很大,但对人体绝对有好处,应该说地球最好的补品都不一定比得上。包袱里的东西他还没打开看过。李优仲先将酒从瓦缸转移到另一个更好的瓶子里面,盖上盖,小心翼翼的放在了柜子深处。这可是好东西,千万不能弄丢了。 接着李优仲打开包袱一看,心里面有点失望。他还以为包袱里是什么好东西,比如金条珍珠什么的,没想到里面居然是几朵根上还带着泥土,保护的非常小心,似草非草似药非药的植物。他本来想随手扔掉,但环顾一周自己的狗窝,突然觉得增加点绿色植物也不错。 李优仲跑到外面的超市,买了几个花盆回来将这些植物一一种下,然后放在了窗台上,用鼻子闻了一下,还挺香,不错不错,有点植物心情就是好。 尔后的几天,李优仲结结实实的过了吃了睡,睡了吃,生活美如猪的日子,还别说,什么都不干的感觉,还真是舒服。期间王姐也有问他为什么不上班,被他几句放大假给打发了。王姐看他心态确实比较轻松,不像自暴自弃,也就没再怎么过问。 这一日李优仲正在家里面挺尸,突然听到了邦邦邦的敲门声。 “来了,来了,谁呀这是,大清早的敲门,你稍等一下啊!” 李优仲穿着睡衣拖鞋走过去打开门,然后差一点说不出话来了。 一个看起来二十七八左右的知性美女笑盈盈的站在门口,这位美女留着齐耳短发,带着一副小巧的金丝眼镜,上半身穿着一件修身板直黑白条纹外套,里面是贴身白色t恤,下半身穿着一件黑色七分裙,脖子上围着一条丝巾,脚上蹬着一双黑色高跟鞋。 最重要的是,这美女胸-部巨大,大到看起来甚至有点违和,看起来一副兜不住的样子。大-胸的女人有很多,但拥有超人一等的胸-围,又腰细腿长那就是欺负人了。当然胸-大身材好的女人也不是没有,但这位美女颜值偏偏也非常高,更气人的是,气质居然同样也那么好,举手投足之间散发出优雅雍容的气场。总的来说,这美女整个人就是一上帝的宠儿,造物者的荣光。 李优仲不是没见过美女,异界的心如就是一等一的美女,可心如的气质太单纯了,眼前的美女一看精神力量就非常强大。好看的躯体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独一无二。这也是为什么在李优仲眼里,眼前的美女比异界的心如要好看百倍的原因。 李优仲突然有点局促不安,这是他拥有金手指后第一次感觉到自惭形秽,他觉着自己应该进去换一身衣服,洗个澡,刮刮胡子,理理发型,再出来跟美女说话。 李优仲的耳朵开始有点发红了,他结结巴巴的问道:“你好,请问,你有什么事儿吗?” 知性美女露齿一笑,这笑容把李优仲完全融化了,“你好,我叫宋甜儿,很高兴认识你。我就住在你们楼下,算起来我们还是邻居呢。我是魔都震旦大学的博士。噢,你可别误会,我说出职业并不是想表现什么,主要我的专业是研究植物学尤其是濒危物种的发现和保护。” “今天我在家闻到了一股奇特的香味,很像我研究的一种濒临灭绝的兰花。我找了一下才发现这香味是从你们家里传出来的,我就顺着味上来了。所以我有一个冒昧的请求,我可以进来看看是什么植物吗?” 我的天呢,女博士!欸?对了,这女博士叫什么来着?宋甜儿?!噢!果然是造物主的荣光,连名字都这么迷人。 初见的惊艳渐渐减弱,李优仲勉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心里面开始回想自己家里有什么植物,值得这样一位惊才绝艳的女博士上门求证。 欸,不会是自己从异界带回来的那些似草非草似药非药的植物吧? 操,没错,就是这些植物!也就只有这些植物才会让宋甜儿上门,不然他李优仲住在这里好几年了,宋甜儿可是一次门都没登过! 李优仲变身阿占,挠了挠头道:“宋博士您好,我,我叫李优仲,您叫我小仲就可以了。您不知道,我们家尤其我老爸,对于有知识的人从来都是敬仰有加的,我自己也非常钦佩有知识的人。您不知道,我见到您都有点激动,现在不知道该怎么说话了都。那,您先进屋,您先进屋喝点水,等下我领您四处转转,看看我们家有没有您要找的植物。” 宋甜儿摆了摆手,亲切道:“哈,你也别您您的叫着,听着有点别扭。我比你也大不了几岁,再说我这个女博士也挺唬人的。其实职业不分高低贵贱,博士跟清洁工本质上都是工作,你不用这么在意。再说本来就是我来叨扰,我自己感觉挺冒昧的!” 嘿,不愧是博士,情商就是高,这话听起来就是舒服! 李优仲偷偷咽了一口吐沫,试探道:“那行那行,要不,我叫你甜儿姐?就像你说的,咱们算得上邻居了,俗话说得好,这远亲还不如近邻呢。现在的都市生活太冷血了,人人都躲在钢筋混凝土建成的密闭空间里,完全没有交流,我一直都觉得这是整个人类的退步。” 呸,你丫什么时候有这种觉悟了?! 李优仲心里面一边吐槽自己,一边暗自得意,哥们真是太有急智了。他在称呼上甚至也耍了一个小手段,叫宋姐就太见外了,叫甜儿姐,在称呼上至少天然就亲近了一步。 宋甜儿不由打量了李优仲一眼,说实话她的确没想到李优仲能说出这样一番话,看来这小子有点内涵。 进门之后,宋甜儿再次问道:“小仲,你们家里有没有鞋套,或者我需不需要换双鞋?” 李优仲同样再次暗赞,甜儿姐素质就是高,而且心思细致,处处为他人着想。他同事以前也来过这里,比如张金柱,这厮从来都没有换鞋这概念,整个一屌-丝!所以每次张金柱走之后,王姐都会打扫一下卫生,为这个可没少数落过李优仲。 李优仲急忙阻止道:“不用,不用,都不用,没事的。嗯,甜儿姐你也别见外,跟在自己家里一样啦。” 第十三章 我想跟你谈个事儿 李优仲把宋甜儿领到客厅,狗腿子一样说道:“甜儿姐,你先坐一会,我给你倒杯水去。” 宋甜儿笑着道:“好的,谢谢小仲。” 李优仲给宋甜儿倒了一杯水,然后顺势坐在沙发旁边,趁着宋甜儿不注意,用眼睛余光偷瞄人家。宋甜儿倒是大大方方,一边喝水一边跟他闲聊了几句。女博士的知识面丰富,而且很是善于交流,话题和尺度把握的那叫一个到位。 李优仲心里直呼厉害,当然他赞的不是人家宋甜儿的情商,而是大-胸。这时候他心里头浮现出两个词,爽心悦目,秀色可餐!古人诚不欺我,将这些词语发明出来的人,一定有实际经历! 李优仲觉得差不多了,站起身来道:“甜儿姐,我先跟你说一声,这房子是我租的,所以主卧咱们不能进去,主卧是人家房东睡觉的地方。不过你放心,家里的植物大多放在阳台和客厅。客厅的你都见过了,阳台的你还没见。噢对了,我前几天也买了几盆,随手放在屋里的窗台上了,你也可以看看。” “嗯,甜儿姐,要不这样,你先去阳台看看,我回房间收拾收拾。主要是我房间里太乱了,我都不好意思叫你进去。嗯,还有,要是这两个地方都没有你想找的植物,我就打电话给房东,问问咱们可不可以进她屋子里看看。” 宋甜儿莞尔一笑,道:“哈,要收拾房间啊,你说的是‘宅男’的房间吧?我懂我懂!你快去吧,我在外面看一会,等下好去参观你的卧室。” 李优仲老脸一红,居然害羞了:“咳,甜儿姐你就别开我玩笑了,不好意思啊!” “快去吧你!” 李优仲像旋风一样转身,逃也似的回到自己的屋子,以生平最快的速度将屋子收好,比如整理一下随处乱放的卫生纸和臭袜子什么的。期间不忘打开窗户,喷了点空气净化剂,然后用手迅速的扇动了几下以便于净化剂迅速挥发。整理好之后,他又快速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整理了一下发型,平复了几下起伏的胸口,这才过去打开门。 李优仲尽量用平和的语气道:“甜儿姐,你等了很长时间吧,阳台的植物都看完了?找到你想找的植物了吗?” 宋甜儿看李优仲强忍呼吸的样子,明显整理过的发型,突然想要捉弄一下他,故意道:“哟,你这手速挺快的,还真是单身宅男手速快,这点时间就把屋子收拾好了!” 看着李优仲的窘态,宋甜儿接着说道:“哈,不开玩笑了。恩,阳台上的植物我都看过了,你家房东还是挺有品味的,有机会可以介绍我们认识认识。不过我还没找到香味的来源,看来我想找的,不在阳台上。” 被评价单身宅男手速快,李优仲再次老脸一红,今天脸红的次数堪比小学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了,他只能尴尬一笑,道:“甜儿姐,你又取笑我!” 宋甜儿也笑道:“好好好,我不笑你了。咳,那么现在,我可以进你的房间吗?” 李优仲看宋甜儿是真有亲和力,对人诚恳不做作,幽默风趣有知识,心里对她的评价又提升了一个等级。李优仲也不再扭捏,做了一个潇洒的邀请姿势,道:“甜儿姐,这边请。” 宋甜儿款款进入李优仲的房间,四顾扫了一圈夸赞道:“嗯,不错,不错,比我想象中的要干净整洁不少,看来刚才的准备没白做......” “噢,天呢!” 宋甜儿一眼看到了窗台上的植物,整个人不顾形象的飞奔了上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执念,对于宋甜儿来讲,濒临灭绝的植物就是她的执念。每当遇到一种稀有的植物的消息时,她就会失去理智,更何况在李优仲这里,她遇到的植物不仅是真实的,还是最珍贵的那种。 宋甜儿像吃货遇到了美味佳肴,宅男遇到了****神,游戏玩家遇到了极品装备,就这么一头扎进了李优仲的窗台。她一会低头用鼻子细嗅花香,一会用手指轻轻摩挲植物的叶子,一会拿喷壶给植物小心翼翼的浇水,一会摆弄一下花盆里的泥土。等干完这些之后,她开始闭目沉浸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整个人浑然忘我,激动之处甚至还攥紧小拳头跺了几脚! 宋甜儿太激动了,可以说她的前半生一直都致力于濒危植物的发现和保护,可多年来成果并不显著。大多时候她遇到的所谓珍稀植物都是很普通的,或者等她得到消息赶过去研究时,这种植物已经灭绝。没想到今天在自己的楼上,竟然见到了梦寐以求的珍惜物种! “ohmygod!ohmygod!我的天,我的天呢!” “这是最珍贵的兰光,最珍贵的兰花啊,ohmygod,ohmygod!” “我研究了十年都没见过这种兰花,这太珍贵了,太珍贵了,啊!啊!啊!” “我的天呢,我的天呢!哈哈,哈哈,我找到了,我找到了,我找到了,哈哈!” 看着状若疯癫的宋甜儿,李优仲的眼镜掉了一地。他实在难以理解,就这几颗普通的植物能让一个堂堂大博士激动成这样。所以说女博士都不正常,一点也没说错。 当然,这并不妨碍他死死盯着宋甜儿的绝美躯体大饱眼福。这女博士淡定时是一种恬静知性之美,疯狂时则是另一种狂野原始之美,说白了其实就是女人天生的身体之美。宋甜儿的身材太火爆了,尤其是她处于动态之中,比如晃动那两坨硕大的东东,简直了! 宋甜儿还处于激动之中,突然发现身边还站着一个人。现在她急于想要找人分享自己的喜悦,不管三七二十一扑上来一把搂住李优仲,朝他脸上迅速亲了一口,拉着李优仲转圈来。 “哈哈,哈哈,我太高兴,我太高兴啊,啊,啊,啊!” 这一瞬间宋甜儿的爆发力发挥到极致,李优仲发现自己竟然抵不过她的力气,只好随着她一起转圈,在转圈的过程中,他低头又看了一眼,宋甜儿胸-部的起伏若隐若现,尼玛这是要要我的命啊! “啊,啊,啊,甜儿姐,你慢点,你慢点......” 同一时间,楼上房间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忧心忡忡的对着自己的妈妈道:“妈妈,妈妈,楼下叔叔又在打阿姨了,我好几次晚上都听到了,阿姨每次都是这么叫的。她叫的多惨啊,叔叔一定打的她很疼。妈妈,爸爸是不是也这样打你啊?有天晚上你也是这么叫的......” 这位妈妈瞬间变了脸色,她强行忍住恼怒的心情,俯下身子对小女孩道:“宝宝,事情不是你想的这样,有时候人太开心了就会大叫着发泄。爸爸要带你去迪士尼,你是不是也想喊几声?宝宝我跟你说,这只是大人表达开心的一种方式,不是叔叔打阿姨,更不是爸爸打妈妈。爸爸很爱妈妈的,爸爸不会打妈妈的,当然楼下的叔叔也不会打阿姨的......” 等这位妈妈哄好了小女孩,她打开电视调大音量,确定小女孩不会再听到楼下的声音,这才气冲冲的下楼,重重的敲了几下李优仲的门,怒气腾腾道:“干嘛呢?干嘛呢?大白天在家发什么浪,有钱出去开房啊!一对狗男女,不知廉耻!” 屋里的宋甜儿这才清醒了过来,发现自己还拉着李优仲,赶紧松开了。她低头一看,无意中发现李优仲裤子哪里帐篷高耸,饶是她涵养高深,也不由脸色一红。再然后她发现自己因为太兴奋,身体走光不少,急忙转身整理自己的衣服。 这时候如果有个地缝,李优仲一定会马上钻进去。他根本不知道开口说什么,更重要的是,这时候小仲仲并没有变小,他也不好意思坐下,这样表现的更明显,但是站着似乎也不太合适,真是站也不是,坐也不是! 屋外骂街的妈妈骂完了,这才不依不挠的上楼离开了。 宋甜儿李优仲目光相对,都感觉尴尬无比。宋甜儿毕竟是博士,很快整理好衣服和心情,她看着李优仲,扑哧一笑道:“这事儿你不能说出去,如果有第二个人知道,我会杀人的哦。” 也许是找到了理想中的物品心情喜悦,又或许是刚才跟李优仲的身体有不少接触,宋甜儿自己都没发现,现在她跟李优仲说话,亲近了许多。以前顶多算泛泛之交,现在开始有点我们拥有一个共同小秘密的意思了。 宋甜儿决定继续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笑盈盈道:“小仲啊,没想到你年纪这么小,坏事儿倒是没少干!” 李优仲强忍低头看小仲仲的冲动,心里面一阵狂喊:“你这是在说我身体起反应吗?拜托,大姐,就您那魔鬼身材,碰谁谁都得反应啊,更何况我还是个血气方刚的单身宅男!” 看宋甜儿难得开这么有尺度的玩笑,李优仲知道她是在想办法缓解刚才的尴尬,这时候如果顺着她的话题开车,那肯定会降低自己在她心目中的评价。李优仲嘿嘿一笑,先坐下来掩盖住某处的尴尬,再不著痕迹的转移话题,“甜儿姐,你这是发现什么了,这么激动?” 第十四章 逗弄淡定女博士! 一说到这个问题,宋甜儿马上眉飞色舞,尽管她竭力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但还是难掩激动之意:“小仲,这几盆植物是世界少有的珍稀物种,我跟你讲,这是兰花!而且是最珍贵的那种!” “不是吧甜儿姐,我又不是没见过兰花,这根本就不像啊!”开什么玩笑,这玩意在异界应该很常见,就算不常见也肯定可以大批量储存,不然心如也不会随手拿出来送人,就这玩意能有多珍稀:“甜儿姐,你说的是真的吗?我看怎么那么玄乎呢?” 宋甜儿被质疑,眉头微皱,随即舒展开来,笑道:“小仲,也难怪你不知道,不过这就是兰光,你看着不像,是因为这是出现返祖特征的兰花。现在的兰花当然不是这个样子,但距今20万年前的原始社会,兰花就是这个样子。我在帝都的国家植物研究院,看过这种兰花的化石,还原之后就是现在这个样子。” 这下李优仲是真信了,当然不是因为什么返祖遗传学,帝都研究院,而是宋甜儿推算的时间-原始社会,他穿越的异界就是原始社会! 李优仲同样兴奋起来,原来自己错怪心如了,本以为她随便拿了点花花草草糊弄自己,没想到竟然这么珍贵。他咽了一口吐沫,问道:“甜儿姐,什么是返祖特征啊?” 宋甜儿耐心解释道:“根据遗传学,无论动物还是植物,都会遗传一定程度的祖先特征。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所有物种都得不断进化来适应这个不断变化的环境。同样因为环境的不断变化,以前适应环境的一些特征现在不适应就会消失掉,然后进化出适应当前环境的新特征。但是有些基因太强大了,一些新物种有很小的几率会出现返祖特征,当然像这里的几乎跟原始兰花一模一样的,就更是生物学上的奇迹了。” 李优仲接口道:“噢噢噢,我以前看新闻报道,忘了是哪个国家了,说是出现了一个毛孩,浑身长毛,而且脸长的超像猴子,是不是就是这种情况?” 宋甜儿赞许一声,道:“你很聪明,会举一反三。没错,这是动物学上的返祖特征。” 李优仲来了兴趣,接着问道:“我看这花也就这样,很普通,为什么那么名贵啊?” 宋甜儿解释道:“我们先说大方面,每一个物种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动物植物消失了。你知道每消失一个物种,我们的子孙后代就看不到了。环境恶化太恶劣了,很难说以后未来的人们会不会认为蓝天白云真的存在。” “而且,所有的动物植物加起来组成了整个地球的生物链。消失的物种对生物链都是一种损害,简单的说,消失的物种对居住环境的损害太大,不排除环境会越来越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可能,所以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身。” “当然,这都是大的形而上方面。单单说兰花本身,它首先具备极高的观赏价值,很多收藏家都喜欢收藏兰花,兰花也是画家常见的素材之一,再次兰花具备强大的药用价值,很多珍贵的药品都需要兰花作为基本材料.......” 宋甜儿滔滔不绝,一口气不间断的给李优仲普及了20多分钟的生态理论课,李优仲真是叹为观止。要说小时候他并不喜欢上课,可如果每个老师像宋甜儿一样,说不准他也可以考个什么清华北大试试。 李优仲突然心中一动,提高音调道:“甜儿姐,照你这么说,这些兰花是不是很值钱?我看国外的一些拍卖新闻,一株兰花拍出几百万,是不是真的?” 宋甜儿一愣,面色有点不太高兴,道:“小仲,我刚才给你说的不清楚吗?这些兰花是国家保护的濒危物种,你怎么可以拿钱财来衡量?” 看着宋甜儿有点生气,李优仲突然想逗逗她。今天从宋甜儿一进门他就被她压制,还被她逗了好几回,现在有机会回应一下,他岂能错过!况且,能让一个云淡风轻的女博士表现出失态的样子,想想就觉得很兴奋噢。 李优仲故意紧皱眉头,装出一副难为情的样子:“甜儿姐,你也看出来了,我现在还是租房子住,我就是一个平常的打工仔,我很差钱的,我连生存都是个问题。现在有了这么个机会,我其实跟买了彩票中了五百万没什么区别,我,我没有理由不去兑奖吧?你说的对,这些兰花是濒危物种,可毕竟也是我花钱买的,它们属于我对不对?” 宋甜儿的脸色开始变差,她平复了一下心情道:“对不起小仲,我不该把我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强加在你身上。你说的对,每个人的经济条件都不一样,生存才是第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植物是你买的,你就有最终处置权,不过,不过我还是希望你可以处理的更好一些......” 李优仲故意忽视宋甜儿的话中话,像是询问宋甜儿又像是自言自语叨逼叨:“现在还不知道怎么联系拍卖会呢?也不知道网上会不会有拍卖你的联系方式。欸,到底是国内拍卖还是国外拍卖?国内比较熟悉,但是国外价格肯定更高.......” 看着宋甜儿的脸色越来越差,几次想要打断李优仲又忍住,想要愤然离开又不舍得的矛盾样子,李优仲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这下宋甜儿的涵养再高,也有点忍不住了,她微微嘲讽道:“怎么,你笑什么?在想着如何花你的‘彩票’钱?” “哪能呢?”李优仲突然开口道:“甜儿姐,我想了一会,我觉得吧,我的人生完全可以靠自己来奋斗,不需要发这样的横财。这些兰花的价值既然这么高,所以我决定,上交给国家!”这玩意他根本不在意,没有了就去找心如拿,大不了到时候多买一些大白兔过去。 “呵,上交国家行,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我管不着。啊,等等,你说什么?” 宋甜儿一下子站了起来,美目圆睁,眼睛中瞬间射出强烈的光彩:“小仲你再说一遍!你刚才是不是说上交国家?小仲,你到底什么意思?” 李优仲顺势拽住宋甜儿的手腕,按住她的肩膀将她推回沙发上,酝酿出一个若无其事又能够让人看出来极度不舍的表情,假装洒脱道:“甜儿姐,我是逗你玩呢!我李优仲虽然穷,但还分得清轻重缓急。再说,甜儿姐都说了这么多,我能拖后腿吗?我说了上交国家,就一定会上交国家。当然了,在我眼里,你这个国家学校的女博士就代表国家。所以我决定把这些兰花都给你!” 宋甜儿真的有点说不出话来了,她开始看不懂李优仲了,这番话太震惊了,震惊到她都没注意被李优仲揩油了。可以看的出来,李优仲确实缺钱,是一个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可在她跟他交谈的过程中,除了刚开始因为性别的原因有点窘迫之外,她丝毫感受不到他的自卑和谦逊,反而给她一种这人很自信,什么事儿都难不住的感觉。 现在李优仲居然决定把兰花交给她,就更让她迷茫了。要知道这可不是几万几十万,如果真的用钱来计算,最少也得是上千万级别的。这人眼都不眨的就给了自己,到底是傻啊,还是真的视金钱如粪土? 宋甜儿眼睛有些湿润,声音也有点哽咽,“小仲,你的意思是,这些兰花要交给我处理?” 李优仲爽朗一笑道:“如果你愿意的话。” “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 诶,这厮又设置语言陷阱占人家便宜了。 宋甜儿彻底平复,终于回复云淡风轻的状态,虽然还是跟李优仲闲聊,但两人之间现在的距离跟进门的时候可是有天壤之别,李优仲给她的惊喜太大了,她开始觉得这个年轻人的未来一定会非常光明的。 “欸,对了小仲,我还没问你,这些兰花你是从哪里买的,如果能找到它们生长的地方,也许还可以发现其他品种的兰花也不一定。” 肯定找不到咯,在异界呢! 李优仲假意回想了片刻,道:“甜儿姐,我看你就别想这个事儿了。我是从一个花农的流动小摊上十块钱一株买的。我估摸着,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哪个荒郊野外采的。且不说我们能不能找到他,就算能找到,他也未必记得。” 宋甜儿叹了一口气,知道自己是过于奢求了,能找到几株已经很满意了,她也不再渴求其他了,点点头道:“小仲,你说的对,是我贪心了。” 两人又聊了一会,宋甜儿突然莞尔一笑道:“小仲,差不多我该走了。你能帮我一个忙,将这些兰花搬到我家吗?顺便也去我家参观参观!” 哎呦,女人主动邀请去她家?这他么到底是几个意思? 李优仲义不容辞道:“去,得去啊。这种苦力活儿当然我来干!” 宋甜儿起身道:“那行,我前面先走去给你开门,你等下马上过来啊。” “没问题。” 宋甜儿又嘱咐了一句,“小仲,你搬的时候要小心点,尤其注意它的根部。” “放心!” 宋甜儿款款走到门口,开门扭身,关门之前对李优仲展现出一个最灿烂最真实最感激的笑容,嘴里面吐出两个口型:“谢谢。” 李优仲一下子醉了。 作者号登不进去,发了一个多小时..... 求个推荐票安慰一下,么么哒~ 第十五章 被人堵在家里了! 人要是有什么盼头,那干什么事儿都不会累,比如现在的李优仲。接连搬着几盆兰花一口气从五楼下到四楼,在从楼东头跑到楼西头,再原路返回,气都不喘一口! 美滋滋的搬着最后一盆走在路上,李优仲心里盘算着一会怎么能够在宋甜儿家多逗留些时间。登堂入室他当然不会想,也不可能,但至少可以多博得一些好感嘛。搁以前他根本不敢想能跟宋甜儿这样的人产生交集,但现在就说不准了。再说刚才他进屋太匆忙,没怎么注意看看,毕竟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随随便便进出女博士的家门。 李优仲在门口喘了几口大气,将自己的呼吸尽量保持平稳,开口道:“甜儿姐开开门,咱们大功告成,最后一盆我搬回来了!” “辛苦啦小仲!”宋甜儿先隔着门称赞了一下,随之迅速打开门,“快进来歇会儿!” 李优仲嘿嘿一笑进门。进去之后也不多说,换上拖鞋然后将所有放在门口的花盆都转移到宋甜儿家的阳台上。宋甜儿不愧是植物专家,她家的阳台是专门改造的,类似于一个小型的花店,摆设和设计都颇有讲究。 在宋甜儿的指挥下,李优仲将花盆都放在了合适的位置,光照和浇水都很便利,干完这一切之后,宋甜儿拿出纸巾擦了擦额头,对李优仲说道:“累了吧,快出来喝点茶歇歇脚。” 宋甜儿递了几张抽纸给李优仲,李优仲伸出手,假装无意的碰了一下宋甜儿的小指头。宋甜儿感受到了,也没有生气,只是说了句我去给你弄点喝的就走了。 李优仲心里有点痒痒,看来几千万的兰花并没有白花啊。 宋甜儿泡了一杯茶,笑盈盈的递了过来,“给!” “谢谢甜儿姐。” “快尝尝怎么样~” 坏了,该怎么评价茶呢?李优仲开始回忆影视剧中关于好茶的描述。他装模做样的喝了一口,闭上眼回味了一下,道:“好茶,好茶,真是好茶。这茶香气四溢,色泽翠绿,口感绵柔,喝完之后齿颊留香,回味无穷,真是难得的好茶啊!” 宋甜儿先是有点目瞪口呆,而后突然扑哧一笑道:“小仲啊小仲,真没想到,一杯速冲的茶饮品,你都能忽悠成这个样子,我真不知道是该称赞你啊还是该称赞你!” 我擦,装逼不成反******李优仲也知道自己的戏过了,好在这货现在的脸皮比以前厚多了,他嘿嘿一笑道:“不愧是甜儿姐,这么容易就看出我在胡说八道。哎,丢人了,丢人了,原来这茶是速冲的啊。欸,不过我跟你说,就算同样都是速冲的,甜儿姐冲的还是超级好喝,看来一杯茶除了材料质地,冲茶人的手艺同样重要无比。” 宋甜儿笑不拢口道:“哎呦,笑死我了,小仲,你可真逗!” 李优仲趁热打铁,准备再讲几个笑话逗宋甜儿开心,他知道今天宋甜儿的情绪起伏变化太大,心防不严,过了这个时间,他想再这么亲切平等的跟宋甜儿交谈,恐怕机会不多了。 还没等李优仲开口,宋甜儿次卧的门突然打开,一个身着警服的高大男人出现了。 卧槽,家里怎么有人?还他么是警察? 李优仲不由站起身来,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想要逃走。同时心里头不住的埋怨自己,真他娘的是色胆包天,来之前也不问问清楚,甜儿姐是不是单身,这下好了,被人家老公抓个正着,关键人老公还是警察! 咦,不对啊,我什么都没干,怕什么?刚要夺门,李优仲硬生生止住了。 宋甜儿呀了一声开口道:“表哥你不睡了?是不是我们太大声,吵醒你了?我都忘了你还在里面睡觉呢!” 表哥?原来是表哥啊,吓死我了,李优仲长舒了一口气。不过李优仲悬起的心刚放下,待看清楚男人的长相之后,心瞬间又提升到嗓子眼。 他不由结结巴巴道:“焦焦焦焦副局长,您怎么在这里?” 原来这位不是别人,正是李优仲所知的这个小区的最大的领导,魔都新北区公安局副局长焦武亭。他跟焦局长打过不止一次交道。刚来魔都的时候为了补贴家用他曾经摆过地摊,跟城管发生矛盾的时候还是焦局长解决了这件事。老乞婆闫桂英碰瓷碰的也是焦局长,还是李优仲把闫桂英领回了家。因为同情心泛滥,李优仲把积蓄给了一个装大学生没钱上学的学生,处理这个骗局的同样是焦局长。 在仅有的几次接触中中,焦局长给李优仲的印象就是雷厉风行,脾气暴躁,但有一点没得说,焦局长为人正派,处事公道。 焦局长最大的爱好(唯一的缺点)是喜欢教别人做人,李优仲领教过不少次,所以他见了焦局长才跟老鼠见了猫一样。 焦武亭看了李优仲一眼道:“怎么,你认识我?”然后对着宋甜儿点点头道:“昨晚通宵查案,好不容易眯了一会,也够了。” “啊,那啥,上次,我们在警察局见过,我,我跟那个......”李优仲支支吾吾没说清楚,这事儿也说来话长。 宋甜儿看李优仲有点窘迫,出言解围道:“小仲,原来你们见过啊,那我就省事了,那既然见过,那你们就认识一下呗。表哥,这个是楼上的邻居李优仲小仲,是个上进的好青年。小仲,这个是我表哥。他是局长你知道的,每天好多人都会去他们家求他办事,惹得他没法休息,昨天他工作了一个通宵,今天来我家躲个清闲。” 焦武亭道:“哦?上进的好青年?这评价好高啊!” 李优仲赶紧接口道:“没有,没有,都是我应该做的。” 宋甜儿又去给焦武亭泡了一杯茶,三个人坐在一起聊聊天。当然大部分是宋甜儿和焦武亭再聊,李优仲很少可以插进嘴。 又聊了一会,焦武亭突然一拍脑门道:“我想起来了,原来是你小子。” 宋甜儿打趣道:“表哥,合着刚才你都是装的啊,没想到你演技这么好!对了对了,小仲干了什么事儿,让你记起来了,快给我讲讲!” 焦武亭哈哈大笑,看了李优仲一眼,李优仲点了点头,焦武亭这才三两句把李优仲的事儿都说了出来。焦武亭虽然表面粗犷,但心思缜密,征求了李优仲的意见才说出来,当然是不是因为宋甜儿在一边他才这么客气就谁也不知道了。 听完之后宋甜儿美目放光,对着李优仲称赞道:“哎呦,没想到啊,小仲你这么善良。” 李优仲老脸一红道:“谈不上,谈不上,我就是这么一个人,遇到事儿了总管不住自己。” 宋甜儿夸道:“小仲,你不仅善良,还识大体是个进步的好青年!” 焦武亭接口道:“听起来这里面有故事啊,甜儿,跟我讲讲,让我也知道知道。” 宋甜儿也三言两语讲事情讲了一遍,当然也没忘强调,这几盆兰花可能价值数千万。 焦武亭听完一巴掌拍在李优仲的肩膀上,连说了三个好字:“好!好!好!我以前只以为你小子有妇人之仁,没想到这么豁达,是我小看你了。小李,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李优仲强忍疼痛,给出了自己的回应:“焦局长过誉了,过誉了,我还是那句话,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宋甜儿道:“既然大家都这么开心,不如我做点饭,咱们喝一点吧?” “好啊!我也很久没尝过表妹的手艺了!” “我也行,反正没地方吃饭,今天就在这蹭一顿了!” 这一顿饭吃的宾主尽欢,焦武亭并没有说客套话,真的给了李优仲一个私人电话,表示有事可以找他。李优仲也没有推辞,焦武亭和宋甜儿都是真正意义上的好人,能跟他们做朋友,他很开心。 ps:今天要考科三,早上起来写了这些,马上发了,希望我可以顺利过关。明天开始恢复正常更新,早上九点,3000+字以上。 第十六章酒吧里巧遇老同学 上午十点二十八分,李优仲正在被窝里睡大觉,叮铃一声薇信响起。他翻了个身,拿起手机打开薇信一看,“lovelovedog转账给有种的男人20万”。 “妈的,这年头骗子越来越不专业了,这么明显的骗局连三岁小孩都骗不到,还他么有胆子发出来给我,真不知谁给他的信心。哎呀,都怪我这破手机,早就该扔了,这么明显的垃圾信息都屏蔽不了,明天老子就去换个肾7.” 李优仲叽里咕噜一阵吐槽,然后把手机扔在一边,翻个身继续睡觉。 “欸,不过这个lovelovedog倒是挺熟悉的,总感觉哪里见过,该不会真是什么熟人吧。哎,管他呢,昨天晚上睡得太晚,什么都得等睡醒了再说。” 迷迷糊糊又过了半个小时,李优仲突然反应过来,lovelovedog这个薇信昵称好像是宋甜儿啊。他加了宋甜儿薇信没多久,两人之间聊的也不多,所以他对这个头像不是很熟悉,一瞬间没有反应过来。 李优仲一个激灵睡意全无,慌忙找到手机重新看了一下。 操,还他娘的真的是宋甜儿! 今天又不是愚人节啊?难道是什么新型的整人软件?更或者是甜儿姐被盗号了?李优仲半信半疑的点了收钱,他到现在还对这个心存疑惑。 5分钟后,手机收到一条银行发来的短信。“您好,您尾号xxxx的招商银行卡收到转账20万元。” 哎呦我的天,居然是真的! 李优仲赶紧拿起电话打给了宋甜儿:“甜儿姐,怎么回事啊,你怎么给我这么多钱?” “哈,你才收到钱啊,我还以为你一看到薇信就会打电话过来呢,足足等了你三十多分钟。” 李优仲着急了,道:“不是啊甜儿姐,你干嘛给我钱,还这么多!”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这时候就别开玩笑了!”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李优仲着继续道:“甜儿姐,我都快急死了,你赶紧给我说说。” “小仲真是个单纯正直的好青年,来路不明的钱不要是哇?好了,姐就不逗你了,我跟你说,我把你的兰花上交给我们学校,学校留了两株作为研究,其他的都上交给了国家植物研究所。你知道的,咱们的国家机构不会白拿老百姓东西,所以拨给了咱们20万奖金。别嫌少啊,这可是国家植物研究所成立以来发的最大一笔奖金。我合计着我要钱也没啥用,就转给你了。” “噢,原来是这么回事,国家给的奖励,咱挺光荣啊!”李优仲松了一口气,没想到国家还真给钱了,本来他以为随便发个锦旗奖状啥玩意。 “你只要不嫌少就行了,几千万的东西,最后只有20万,我都感觉挺对不起你的。” 李优仲哈哈大笑道:“甜儿姐,你给我几千万我也不会花啊。再说,20万也是我人生中见到的最多的一笔钱了,现在我已经喜出望外了。” “那就好,你还年轻,以后挣钱的机会多得是,加油啊!” 李优仲突然想起来了,道:“甜儿姐,你都给我自己不留一点,我请你吃饭吧! “好呀,一下成为土财主了,我一定不会跟你客气的!” 两人又聊了一会,直到电话那头有人找宋甜儿,李优仲这才意犹未尽的挂了电话。 再睡下去似乎也没什么意思,李优仲决定起床出去耍耍。刚好王哥给的钱快花完了,今天20万进账,又够他潇洒一段日子。 随意在街上逛着,双脚本能的将他领到一家酒吧门口。 “靠,原来我的内心这么淫-荡,心里面一直想着这里,酒吧才是我的天堂啊。”李优仲一边吐槽自己,一边打开酒吧的外门。 经过长长的走廊,他刚进入内门,喧嚣的音乐就传了过来。映入眼帘的是一派乌烟瘴气,酒吧里的男男女女穿着暴露随着dj给出的动感音乐尽力着扭动身体,做出夸张的姿势,释放自己压抑已久的激-情。李优仲不由感慨,外面阳光明媚,一片祥和,里面灯红酒绿,醉生梦死,现在的生活就是如此矛盾又如此让人沉醉。 挤过狂欢的人群,李优仲走到吧台,随手点了两瓶啤酒,喝了几口开始转过身来欣赏酒吧的妹子。他知道自己来的不是时候,这个时间来酒吧的妹纸要不是暖场的,要不是来钓凯子的。真正正经的妹纸大多晚上十点左右来,看的对眼聊的不错,说不定就可以成就好事。 李优仲正对九点钟方向,离他十几米的长发妹子抛媚眼,举杯示意干杯,身边突然响起一个浑厚的男中音,“小仲,是你吗?” 李优仲转过头来一看,呵,还真是熟人! 来人正是李优仲的大学同学宋哲,在大学里两人的关系虽然不是那么亲密,但还算可以。刚来魔都的时候同学聚会还经常见面。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聚会的机会越来越少,彼此的联系自然也越来越少。尤其宋哲考上魔都本地的公务员后,两人的联系就更少了。 “哈,小哲,好久不见,好久不见,真是好久不见啊!” 李优仲走过去跟宋哲抱了抱,怼了怼拳头,两人大学时一起打过不少篮球赛,见面都是这么打招呼的。这个招呼一打完,李优仲跟宋哲都仿佛回到了当初的大学时光,初见的尴尬马上消失了。 李优仲打了个响指,给宋哲点了两瓶酒,两人碰杯喝了几口。 李优仲突然想起松哲的工作,讶然问道:“欸,小哲,我记得你不是公务员吗?怎么大白天的有空出来喝闷酒?” 宋哲脸色一僵,仰头将杯子里的酒全部喝掉,道:“小仲,我也不瞒你。我这个公务员可能干不长了,我正在想着回老家要怎么交代。一时之间有点心烦意乱,就来酒吧喝一杯。” 李优仲奇怪道:“诶,不是吧?你这是怎么了?不是干的挺好的吗?怎么突然想要回老家?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儿?” 宋哲跟李优仲碰杯之后又喝了一大口,恶狠狠道:“小仲,我遇到无赖了!” “无赖?”李优仲的同情心又开始作祟,况且宋哲还是他的朋友,他不能让宋哲辛辛苦苦得来的工作打水漂,“到底怎么回事,你给我说说,咱们共同商量个办法。你能考到这里的公务员可不容易,不能说放弃就放弃了。” “嗨,我也不想放弃啊,可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宋哲给了自己一巴掌,带着哭腔说道:“有一次我晚上出去应酬就多喝了几杯。你知道我这个人酒量还可以,结束之后我就没在意,自己开车回家了。” “然后呢?” 宋哲道:“然后我不小心撞了人。” “啊?这么严重?”李优仲张大了嘴,“人没事吧?” 宋哲的情绪突然有点失控,“人没事,要是能撞死这个王八蛋就好了!” 李优仲瞬间明白了,这是被人讹上了。 李优仲道:“欸,不是,就算你撞了人,他只要人没事,该送医院送医院,该找交警处理找交警处理,怎么牵扯到你的工作了?” 宋哲有点喝大了,又给了自己一耳光,快的李优仲想拦都拦不住。 李优仲也急了,抓住宋哲的手道:”哎呀我说小哲,你别光顾着打自己,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你倒是跟我说啊!” 宋哲回忆道:“撞人之后,我赶紧下车去把他扶了起来,当时他是一点事儿都没有。我比较害怕就不住的跟他道歉。他看我态度挺诚恳的,没怎么怪我,反而跟我聊的还挺投机。” “挺投机?然后呢?” “都怪我这个破嘴,都怪我自己喜欢装逼!” “哎呀,到底怎么了,你倒是说啊!” 宋哲悔恨道:“我,我把他送到医院,拍了个片子检查了一下,确定是一点事儿都没有。我想给他钱,他也没要,说要跟我交个朋友。我看我们俩聊的挺好的,一冲动之下,就把我的职务告诉了他,还跟他保证如果以后他有什么事儿可以去找我。” 李优仲心里面隐隐约约有点明白,问道:“他因为这个就威胁你?” “对,这个王八蛋!”宋哲开口大骂道,“他知道我的职务后,瞬间变脸不认人了。管我要30万私聊,否则就告诉我们领导。小仲你知道的,酒驾撞人刑拘半年,开除公职。30万,整整30万啊,我哪里来那么多钱!所以我这公务员,一定是干不成了......” 李优仲听得目瞪口呆,这样也行?这人是穷疯了吧! “你管他做什么呢,这事就报警处理,他一分钱都拿不到!” 宋哲苦笑道:“不行的小仲,我们单位比较严格,如果被刑拘,一律开除公职。” 看着宋哲一杯一杯的灌着自己,李优仲突然夺过他的酒杯训斥道:“卧槽,你他妈的别喝了!就是因为喝点酒你才整出这事儿,到现在你不引以为戒,想办法解决问题,还在这里喝闷酒,你还是爷们吗?!” 宋哲一个大老爷们眼泪瞬间来了,当场打脸李优仲,“小仲,为了考这个公务员,我吃了多少苦你是知道的,我也不想放弃啊!可那王八蛋要30万!就算把我卖掉,也凑不到30万呢,你说我该怎么办,我能怎么办!” 李优仲给他递了一张纸巾道:“小哲,你别哭了,丢不丢人啊!现在跟我回家,这事,我帮你。” 科三已过,求个推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