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大领主》 第一章 苏醒 繁荣,一定要盛开在和平之后吗? ——瓦门预言 黑暗、混沌、冰冷。 卢弋沉睡了很长很长的时间,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被闪电击中,落入了一个诡异的奇点,奇点在他面前骤然展开,宛如一张庞大细碎的世界地图,纷乱的烧杀掠夺在他的瞳孔中扩张,然后,就是漫长的坠落,很长很长,长得连时间都无法追逐…… “有呼吸了,”这是一个女人的声音,似乎松了一口气,她放下了什么东西在玻璃盏里,发出了清脆的叩击声,“小伙子命真大,被雷电击中,除了额头烫伤,全身上下居然没什么事,也算有福气了。” “被雷电击中算什么福气,”一个翘着二郎腿靠在化妆台前的男子尖锐指出,“我看指不定是什么灾星,不如现在丢出去算了,反正外边到处是死人。” 女人厌恶地看了他一眼。 另一个坐在墙角的粗犷男子,汩汩地灌了一口兑水的麦芽酒,呼着冷气道:“落日城是呆不久了,外面还有一帮‘嗷嗷待哺’的佣兵,现在又多这么一只''羊'',戏班都他妈成救济所了!” “好了,”女人生疏地包扎着少年的伤口,疲惫道,“如果救得活就好,救不活,也尽力了。” 谁知这话刚一说出,灰色亚麻床上的少年却突然动了动。 房间里安静下来。 卢弋感觉到头部一阵尖锐的刺痛,随着两道刺激却又柔弱的光亮从眼缝中钻入,他吃力地打开了眼皮。 映入他黑色瞳孔的,不是马庄镇大雨轻狂的雨夜,却是一间充斥着皮革臊味的石造房。 北风呼啸,吹得皮革门扉、窗户“飒飒”作响。石屋冰冷破败,地上烧了两个铁火盆,却不算温暖。 他微蹙眉头。 对面喝酒水的大汉停下动作,突然地看着他。 只见光头大汉套着一件灰不灰黑不黑的厚重斗篷,头冻得像个白煮蛋,坐在一个黑木箱上,身边却满是色彩艳丽的布料和狰狞的玩偶面具。 卢弋的思维有一瞬间的混乱。 当他转过视野,看到的却是一位面容沧桑却依旧美丽的女子。 她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的浅棕色白绒毛滚边厚袄裙,披着驼色棉质流苏大披肩,淡金色的卷发半盘半垂,眉宇间有一丝不符身份的清贵。 在她身后不远的化妆台前,坐着一位面相凶恶的青年男子:发如枯草,颧骨突出,左颊有一道烧疤,一见他醒了,顿时龇牙咧嘴。 卢弋怔忪。 房间内还有两个人。 一个男孩,一个少女。 少女好奇地看着他,男孩却静默得如同影子。 这是一幅离奇而古怪的场景,但真正让他惊讶的却是,在意识里,他竟然知道这些人是谁。 坐在他身边的女子,名叫凯茜,两天前,就是她自称“骑士”的弟弟将“他”从马贼手中救出,让“他”跟着这家名叫“绿影子”的剧团进了城。 地球与现世的记忆,完美无缺地重叠、交错着,这对于从没看过任何穿越小说的人来说,无异于当头棒喝。 卢弋突然感觉大脑又一阵尖利的疼痛,似乎那闪电的力量还潜伏在他的神经之间,让他的头脑时而清醒,又时而糊涂…… 女人看见少年醒了,似乎还不太敢相信:“你醒了?” 见他下意识皱眉,她语气柔和道:“不舒服是正常的,毕竟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喝点药,睡一觉就好了。” 其他人却十分意外,谁都没想过少年还真能活过来,而且似乎真没什么大恙。 凯茜说着,将玻璃盏上刚刚用来涂抹他伤口的药碗捧起,轻轻搅动后,舀了一勺递到卢弋的嘴边。 这是一碗五颜六色的不知名药汁,里面不知放了些什么,散发着怪异的难闻气味。 碗里的“药物”不好辨认,卢弋却认出有储藏性洋葱,因含有丰富硫化物,接触空气后会产生刺激。 他迷糊地喝下了药水,入口,味道却说不出翻江倒海,直让人觉得更难受了。 见他喝下了药,也似乎没什么毛病,大汉盖尔不再针对,一提裤子站了起来:“好了!围着个臭小子折腾了半天,我出去落日大道看看,那两个人都去了两天了,怎么还没回来……里欧,你跟我一道去!” 他随手戴了顶编织帽,狠狠地搓了几下发红的手掌,弯腰走出了房间。 烧疤男皱眉,也走了出去。 少女却看了女人一眼,试探道:“凯茜姐,人既然已经救回来了,好事也做了,我们……还留着他?” 她其实想说,在这个节骨眼上,多一个吃闲饭的人就多一个负担,何况这个少年来历不明,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更是古怪,最好不要多管。 凯茜却没有理会对方,见少年满脸恍惚,她叹了口气,“这两天你好好休息,有什么不舒服就跟我说。” 说完,她端碗起身,离开前替卢弋拉上了一角床帘。 少女被漠视,咬了咬牙,还是跟了出去。 房间里一下子就空了。 石屋冷寂,卢弋却陷落在前所未有的震惊中。 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天方夜谭。 床帘内,有一张化妆台,老旧的化妆镜中,此时正映衬着一张懵懂的脸。 镜子里的少年,约莫十五岁年纪,一头乱糟糟的黑发,五官混血英俊,表情却呆滞而迷茫。 原主,也叫路易,却是一个孤儿,因村子里收成不好,被唯一的亲大伯卖给了马房,后又先后跟过文具商,住过修道院。 修道院被毁,他因皮相好,被一位好男癖的富绅拐走,可那胖子还没来得及养肥他,就被马贼所杀,烧光了家,他又转到了马贼手里。 再后来,他就被一位叫凯特的男子意外救下,跟着这家剧团进了城,两天前,却意外被一束闪电击中…… 卢弋睁大了双眼。 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庄周晓梦迷蝴蝶,那么现在的他,到底是谁? 他还是那个六岁因五感细腻成名,八岁受教米其林三星餐厅主厨,十岁通读了上千本美食专业书籍,二十六岁因贯通中西的惊人知识储备与厨艺被冠以“世界第一厨神”的人吗? 本以为学了半辈子,终于等到他真正大展身手、用自己的所知所学为美食殿堂添光增色的时候,竟然……一切都化为了乌有? 卢弋呆怔地躺在并不温暖甚至有点腐臭的被褥中,看着油灯摇晃下,凹凸不平的冰冷石墙,他的人生,第一次陷入了不可遏制的迷茫。 大脑的疼痛还没有减轻,反而越演越烈,仿佛有一股奇特的力量正在从大脑中心蔓延,以一种铺展的力度,向他的四肢延展开来…… 卢弋孤独地闭上了眼睛。 他并不知道,自己即将给这个世界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而这一天,从他穿越的这一刻,便已经降临。 第二章 恶劣 落日城,日光从落日点一缕缕沿阿斯特瑞山沉没,风裹冰雪而来,漫长的白昼将尽,黑夜临来。 盖尔和里欧从落日大道驿站归来,并没有带回好消息,只闻说落日堡下了大雪,落日门应该被封,那两人可能赶不回来了。 一时间,人们都陷入了消沉。 自从他戟城被强盗攻破后,他们被迫北上,以前从未到过落日城,哪里知道这里的恶劣。 仅存的一点面包麦饼都在来的路上吃完了,把两头驴卖了,又搭了不少金币才勉强换来在落日城中暂住十天的资格。 现在地窖里全是没来得及在黑市交易的麦粉,更可气的是,里斯堡附近居然连一家烤炉坊都没有,他们只好让两个人去更北的落日堡打听情况,可那两人都去了两天了,一点消息都没有。 “不能再等了,”凯茜当机立断道,“剩下只有八天时间,我们必须尽快将食物准备好……该死,霍夫不在这,连个做饭的人都没有!” 她说着,突然冷漠地看着面前的这些人,但大伙儿都跟瞎了似的,互相对望。 里斯堡和落日堡都建立在冻土之上,而落日堡之下更是万年坚冰,要他们去受罪,他们可不愿意。 凯茜突然觉得没有可用的人,可沦落到这个世道,除了他们,她还能依靠谁? “明天早上,珊妮和里欧去和守城队的人沟通一下,看能不能延长一些时间,如果他们要钱,就和他们讲讲价码。” “盖尔和巴特去交易街多购置点蔬菜、腌肉,有什么就买点什么,现在食物不多,我们也只能来者不拒了。” “至于其他人,守在皮革坊的要处,避免有人进来浑水摸鱼,偷走我们的食物。” 佣兵们闻言,虽然不情愿,倒也没有反驳,这个女人不知道什么身份,剧团的人都听她的,他们受雇于剧团,当然也只能听她的,至于究竟怎么做事,就另当别论了。 然而凯茜还没说完,其中一个佣兵却忽然插嘴道:“屋里的小子怎么处理?这世道,救活他已经不错了,难道还留着个累赘?” 他这一说,顿时引起了其他人的共鸣。 这些佣兵都是底层出身,在乱世里摸爬滚打,饱一顿饥一顿,从来也没受过什么恩惠,正如他所说,自己都管不了了,他们哪会去管别人死活? 盖尔等人闻言,也看着凯茜。 凯茜同样疲惫,但既然救了人,现在赶出去就是害了对方,她不愿意做这样的事,只能道:“他的事情以后再说,总之我来处理,少不了你们吃的。” 佣兵们挑了挑眉,不再多说。 …… 杂物间里,少年思考了很久。 过去,现在,未来。 他并不是搞物理的,对时空穿越一窍不通,可事实摆在面前,要么接受,要么沉沦。 他不会沉沦。 虽然成为了另一个人,来到了一个几乎未知的神秘世界,但任何时候,生存都是他的本能。 前世的记忆还在,思想、灵魂、意识,还是他所熟悉的那个人,那个人没有向逆境低头的习惯。 过去的卢弋,能够成为全世界的传奇,现在的路易,也一定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生存下去! 只有活下去,才能继续自己的梦想。 似乎像溺水的人终于找到了生存的浮木,他这才好受些,可这到底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完全释怀和适应的,他不仅要弄清楚这个世界的具体情况,还要适应这个陌生的身体。 虽然烹饪的经验、知识和感觉早已深入灵魂,二次训练进步速度不可同日而语,但想要完全恢复前世的巅峰,也还需要一些时间。 前世? 这个词怎么这么不可思议。 路易不敢再思考,刚一撑起身,却感觉到脑部一痛,好像手掌与大脑之间牵扯到了什么联系。 他以为是穿越后的正常现象,没有多思考,而是深深呼吸一口气,努力尝试着想要感觉一下这副身体。 然而他一动才知道,双臂虽然蕴着微微的暖意,双脚却冰冷得如同石化,只是轻微的动作,就几乎控制不住。 最终,脚筋一颤,他差点跌倒下去。 “小心,”凯茜不知何时拉开了床帘,一见到立刻过来稳住他,语气关心道:“怎么了?” 路易缓缓躺下,知道身体不允许,有些失望,“没事,只是有点吃力。” 凯茜闻言皱眉,替少年掖了掖被角,不悦道:“你身体才刚恢复,就该多静养,不要乱动。” 路易没有说什么。 他没有办法告诉别人他的经历,也没有反驳凯茜的话,对方是好意,更是他的救命恩人,虽然她的药物好像没什么作用,额头和肠胃都能感觉到一阵阵抽痛。 见少年安分下来,凯茜却看着他,莫名地沉默了很久。 直到路易几乎以为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了,才听到女人的声音犹豫道:“你之前说你是孤儿?” 孤儿? 少年静默。 过去的他出身美食世家,父母都是面食大家,到了六十岁退休仍然经营着饭店,以他们的身体素质,能活到九十岁、一百岁。 然而…… 路易点了点头。 不知道凯茜为什么突然问起? 女人的脸色慢慢变得很是为难,她想了片刻,才诚恳道:“这么说吧,这里虽然是个剧团,但现在并不巡演,也不需要别的人手,你之前说想加入我们,我也给你分析过情况。” “你知道,我们不会在落日城久留,甚至还要穿过无人敢去的阴森沼泽,南下未泽城,这一路,谁都不能保证安全,也没有谁会庇护谁。” “落日城虽然寒冷,但在万斯公爵的治理下,这里律法严明,收容四方八面的人们入内,少有歧视和欺凌,是北方一座坚挺的避风港。有了城墙的庇护,穷人们至少能免受强盗的杀害,可一旦离开了落日城,情况就不一样了。” “阴森沼泽这样的地方,绵延百里,谁也不知道会有什么危险,所以……所以,你要想清楚了,是留在这个还算安全的城市,还是跟着我们冒险?” 她怕自己后悔,继续道:“如果你要跟着我们,我可以想办法带你一程,如果我们能安全到达未泽城,我可以在当地给你找个师傅当学徒,你下半生也至少有个依靠。” 她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 路易不傻,知道在记忆中的残酷世界,能遇上这样好心人已经非常罕见了,虽然以他的能力并不需要拜师,但仍旧真诚道:“谢谢。” 凯茜看着少年。 对方的五官英俊正派,气质也似乎在大病后脱胎换骨了,这样一个人,却和街头的乞儿一样的命运,在乱世里只怕都难以生存。 她恍惚着想到什么,外面突然传来佣兵们的吵嚷声,打破了她的思绪,她这才道:“先吃饭吧,这些事情等你想好了再说。” 第三章 饥饿 饭菜很粗糙。 一碗咸粥,两条鱼干,半个白煮蛋,当小男孩将大家的饭菜端进屋时,碗内已经没有了什么热气。 路易看着手里的咸粥。 与其说这是粥,不如说是糊,用大小麦粉与麸皮的混合物熬煮,参杂了少量耐寒的阿福花根、田芥菜、飞廉、黄洋葱等蔬菜,以及一些切得凌乱的猪肉末。 看起来很丰盛,但大多蔬菜因含酸量高,口味并不好,肉末不看刀工,只闻气味都能感受到一股腥味,更别说因搅拌不均出现的面粉颗粒物和控火不当导致的微微焦糊味。 入口,涩、酸、咸、腥一齐涌入,虽然蔬菜不多,口味并不冲击,面粉本身的质量也不差,但滋味却仍然很古怪,吃在路易嘴里,有种舌苔被鞋底踩了一脚的酸臭感。 路易眉间不自觉皱成个川字。 反观其他的人,像集体失去了味觉一样,除了大汉盖尔只吃了一碗面糊之外,每个人都至少喝了两碗。 在这样寒冷的地方,保持体力是最重要的,至于美味,那是什么,吃饭就是为了活命。 路易突然若有所思地看着这些人,而感觉到他的目光,人们也目光不善地看着他。 …… 一夜难眠。 纵然还是将食物塞进了肚子里,但肚子毕竟空巢了两天,一入夜,饥寒便如附骨之蛆,让人实在难以忍受。 这个时代的晚饭本该是最丰盛的,可那点东西根本就填不饱,再加上之前喝的怪味药水,现在路易的胃里翻江倒海,就像晃荡的潲水桶。 对于一位食不厌精的厨师来说,一顿饭实在难受,他翻来覆去,还是睡不着。 路易索性撑起了身。 房间里的另一位男孩似乎被他吵醒,突然坐在床上,睡眼懵懂地看着他。 路易道:“抱歉,我有点饿了。” 谁知他刚一说完,对方就彻底醒了,看了他片刻,像知道什么似的,披了衣就下床跑了出去。 路易不解,他缓慢地抬腿,虽然仍有些吃力,但体内的热流似乎已经蔓延至双腿,走几步没有问题。 他走向了厨房。 厨房与杂物间的另一道侧门相连,原先是通往楼梯的一处拐角暗道,后开辟作了小厨房,而楼梯口正好摆放着厨具、炊具和餐具。 暗道处不通风,石壁下方以前有一道三寸宽的裂口,盖尔索性捅了个豁口,用皮革封住,做饭时就当作排烟口。 排烟口附近有三捆木柴,两筐装蔬菜、盐巴、咸鱼、鸡蛋等的柳条篮子,还有两个放餐具的大瓠瓢,以及两桶半的解冻水和一口装着磨细面粉的泥缸。 这些是明天的吃食,通常都会先放在这,以便小男孩早起做饭,而还有一些储备则在地窖里,钥匙由凯茜保管。 而此时,小男孩正忙着替他烧水煮粥。 路易没想到对方这么单纯,温和道:“谢谢,让我来吧。” 你来? 小男孩古怪地看着他。 路易认真地打量了一下食材,再没有什么能像食物一样让他熟悉,头脑里像是自有系统,所有的食材属性、分子结构、组合搭配一瞬间飞速统计着,他同时伸手,捻了捻泥缸里的面粉。 面粉用麻袋盛装在泥缸里,外面是些防潮的细沙,里面一共三小包,全部研磨过,不仅有大麦粉、芥麦粉,还有一些少见的高筋白麦。 食材非常干净。 白麦出粉率极高,面粉有淡淡的麦香与甜香,粉质呈现淡黄色,残留少许干净的麸皮,颜色十分温润。 最重要的是,这个世界虽然落后,但像小麦这种在石器文明就诞生并不断衍化的美食,上层货色都是真正的天然无害。 这种最原始的石磨材料,比前世那些农药灌溉、机械化处理的作物不知纯粹了多少,普通厨师求之不得,对于他来说,更能施展高超手艺。 接下来,就是做什么? 一名顶级的厨师,应该懂得发挥食材本身的特性,按不同的环境、状况做出最合适、最适宜的美食。 他早已融会贯通。 面包和饼干都需要大量木柴燃烧的高温余热烘培,排烟口处虽然用石砖勉强搭了一个灶台,但太过简陋。 石砖中间泥土夯砌疏松,无法形成封闭的炉膛,难以满足高温与持久加热的需求。 而他的手感依旧,大脑里,各种面食储备更是丰富之极,根本不必囿于面包面饼之类的设限。 高弹性高硬度的优质小麦,并不适合做面包,却非常适合制作一样驰名中外的美食。 那就是拉面。 拉面是中华传统美食,又称甩面、扯面,起源福山,品种繁多,口感独特,味道精湛,制作技术性极强。 他自小跟着父母做面食,耳濡目染,技艺不凡,有着极致的体验,对如何和面、溜条、下剂游刃有余。 真正的美食都需要精美的设计与如履薄冰般的呵护,在这方面,他有着常人难以理解的专注与坚韧,而这正是拉面的精神。 在这寒冷的地方,再没有比这更适宜的美味。 不过,要做一顿真正劲道爽口的拉面,还差一样最重要的东西,他看向了小男孩。 …… 盖尔躺在床上,冻得抖如筛糠,他在落日大道偷偷买了一个烧熊掌,但现在看来,熊掌肯定不干净,不仅一股骚味,现在肚子还一阵阵抽疼。 “妈的!一帮奸商!”他骂道。 同屋的里欧皱了皱眉头,没有理会。 可盖尔实在是受不了,胃里又馊又冷,搅得他的胃一阵扭痛。 “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动静?”难受的盖尔突然道。 里欧警觉起来,但半时,除了隔壁佣兵的呼噜声,只有落日城时不时的风呼声。 他只当盖尔发疯,继续睡。 盖尔却总觉得好像听到了倒水的声音,但一瞬间就安静下来,仿佛错觉。 “妈的,太难熬了!”他再次骂道,“晚上比白天还要冷,冻得我根本睡不着!” 他叫嚣着,在床上翻来覆去,弄得皮革摩擦声时不时咯咯作响。 里欧有种捏死他的冲动。 …… 路易发现了一样好东西。 包裹在兽皮水桶里的解冻水。 水质十分冰凉,清澈无比,甚至带有淡淡的甜味和一股如同处子般的芬芳韵味。 这不是一般的水,而是至少封存了上万年的冰川水! 水质优良,声音如铃,有一种天然的冰冷与纯粹。 怪不得这么冷的水,那些佣兵却忍不住时时渴饮,冻得全身发抖都甘之如饴,他见了几次都觉得疑惑。 有了这样的水,锦上添花。 小男孩气喘呼呼地从后门跑回来,在路易的注视下,手里惊喜地摊开几粒如灰岩般的颗粒。 蓬灰结晶。 路易一笑。 拉面最关键的东西有了。 第四章 食物 蓬灰,由含碱较高的灰蓬烧制而成,是制作劲道拉面必不可少的增味品。 灰蓬生于丘陵、山地、荒滩,过去是由人们无意间中用它生火,在炕坑中烧炼而得蓬灰,将蓬灰调入面团中,能增加不可思议的劲味。 路易知道这个剧团是从他戟城来的,因他戟城被强盗占领而被迫北上。 这一路,沿途多山少林木,密丘处就有很多灰蓬,而他们需要利用灌木生火,货车中很可能就有残留这种东西。 但这只是猜测,没想到真的有,品质还不错。 足够了。 制作拉面,粗细也有讲究,米酒搭配粗面,而碱水与细盐,却最适合制作细面。 观形、触体、品味。 路易筛选了最合适的小麦面粉,精细挑去麸皮,按比例混合,用洗净的瓠瓢一涤一荡,抽走了水桶中心不染尘埃的冰川水。 每一样食材他都事先尝过,然后迅速计算,千万次的操作,早就让他熟悉了每种食材的习性。 抻面是最难的部分,特别是这副身体早已不是原来的,不过他的感觉和经验可以适当弥补。 路易是这样想的,但不知为什么,他握了握这双手,突然觉得有点古怪。 手臂带着一股奇特的劲力,奇异地联通着手指,有别于过去的灵巧,那是一种仿佛超越了人体的力量,饱满而凝厚,并且源源不断地增长。 当他真正尝试着揉面时,顿时就惊呆了。 以臂使指,手臂和手指间仿佛有一条闪电连接,分割五道,每一道都带着浑劲的力量,捏揉着面团,指腹间立刻充斥着不可思议的弹力。 小男孩惊讶地看着面前的场景。 少年的双手似乎带着神奇的魔力,轻巧的按摩,将原本粗糙的面条揉捏得黄亮柔韧,根根手指抻开,面团顿时如千丝万缕般绽开在他的指尖。 一张一弛,一抖一抻,无法想象的瑰丽在他的指尖、双臂辗转、变化,谁能想到一个凝厚的面团能够出现如此龙飞凤舞的变化,在少年的弹拨间,原本圆润的面团,竟然快速减脂,最后,纤细如同少女的秀发! …… “我好像闻到了什么味道?” 盖尔再次坐不住了,他一晚上睡不着,偏偏外面时不时传来古怪的动静,这会儿又传来一股奇特的香味,让他更加抓耳挠腮。 里欧昏昏沉沉,实在不想理会他。 盖尔却不消停:“好像是什么香味?” 他像狗熊一样伸长鼻子,又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虽然满屋子的皮革味,但总是渗透着一丝清冽的味道。 里欧翻了个白眼。 在这鬼地方还能闻到什么香味,除非他也跟着疯了! “不对。” 盖尔越闻越清醒,喃喃自语:“不对,真的是一种香味……妈的,老子真是头昏了,大晚上的怎么回事?” 里欧慢慢地捏紧了拳头,如果盖尔再这么折腾下去,他真的会宰了他再睡! 偏偏盖尔突然下了床,朝外间走去。 …… 纤柔的毛细拉面在指尖翻索,最终,如瀑布一般滑入锅内。 平底锅内,细腻如雨丝的面条正在水中柔柔散开,随着水律缓缓起伏。 水温蒸腾,热气与冷气碰撞,一股蕴含清香的雾气便就如那江南烟雨般,朦朦胧胧地散开。 瓢瓠里有一小罐油,是精炼的天然橄榄油,事先在水里放了少许油,面便不会粘黏。 路易用找到的木叉缓缓地挑动着拉面,感觉着它们的韧度,同时避免蹲锅疙瘩。 左手,均匀地添加凉水控制温度,瓢瓠内是早已调配适宜的佐料,馥郁芳香,只等出锅……他专注于自己的制作,并没有意识到身后越拉越长的影子。 “你在做什么?” 小男孩被突然的声音惊了惊,但很快又痴迷地看着面条。 盖尔没有理会他,一双眼睛像镶嵌在了平底锅内一般,慢慢地,眼珠惊愕地睁大了:“这是煮什么?毛线?” 小男孩鄙视地看了盖尔一眼。 直到大汉的眼睛都快掉进去了,路易才漫不经心道:“嗯,精选上等的羊毛,捻揉,纺锤成线,梳理后用水熬煮,拌上佐料,味道绝伦。” 盖尔像看白痴一样看了路易一眼。 然而那味道实在诱人,说不出的诱人,明明很淡很淡,可那种香味却骚痒难耐,撩拨得他浑身酥麻。 妈的,老子堕落了! 盖尔皱眉。 他啃过树皮、吃过皮靴、煮过牛皮书,没想到现在还想吃毛线,而且欲罢不能! 拉面挑起来,丝丝滑溜,像绸缎一样细腻,盛入碗中,再浇灌上清冽的汤汁,拌上路易调好的佐料。 姿诱色人,秀颜可餐。 盖尔瞪大了眼睛,眼睁睁地看着路易将汤碗递给了小男孩。 小男孩惊讶地接过,然后期待地坐在一旁享用,一抬头,盖尔一双眼睛正眼巴巴地望着他。 路易端着自己的面进了屋,屋外,两个人都很沉默。 小男孩实在忍不住,挑起面条,将面条送入口中的一刹那,他顿时一呆,盖尔一懵。 无法形容的滋味! 像是有温香软玉随着牙齿的咬动根根嘣开,嫩中带韧的拉面翘起尾巴,曼妙地弹拨贝齿。 反复咀嚼,汤汁的清爽从浓郁的麦香中霎时释放开来,如飞花绽放,满齿贴香。 每一颗牙齿都好像被轻轻抚摸过一样,滑溜中带着不可思议的劲道,混合着恰到好处的佐料,如烟花一般爆开! 小男孩惊愕得不可思议,像是人生第一次吃饭。 原来这才是食物! 原来食物是这样的! 他不敢相信,小小的手掌捧珍宝一样轻轻地捧着木碗,他小心翼翼,再次将纤细的面条吸溜入口,顺滑的面条连带着那股诱人的热气,也被他一并咬在了口中。 好吃! 太好吃! 太好吃了! 一次、两次、三次…… 他吃得越来越快,就好像知道有黄鼠狼紧盯着一般,同时又欲罢不能! 面条十分可口,带着十足的韧劲与弹性,伴着冰川水的清冽,还有那股难得的热流,小男孩身心舒爽,越吃越嗨。 盖尔看得眼睛、鼻子、嘴巴都在冒烟。 眼见着东西快没了,他终于忍不住,一下子将碗夺了过来。 小男孩立刻像看着杀父仇人般瞪着他。 盖尔浑然不理。 美味已所剩不多,但汤汁清新,热气依旧,原来里面放了一颗滚烫的鹅卵石,保持了面条的持续温度。 盖尔看得食指大动,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吃了起来。 第五章 世界 里欧觉得十分古怪。 他明明听到了开门声,但是,他没有听到人的脚步声。 “盖尔?” 没有人回答。 里欧狐疑,转头,却看到来人魂不守舍,一副被绝世美女宠幸过的表情,恍恍惚惚地飘进了屋。 他皱起眉头。 “你去哪了?” 盖尔飘飘欲仙,思维游离。 “老子去了天堂!” 里欧翻了个白眼。 绝对是天堂。 盖尔想。 他半辈子,不,一辈子,从来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东西! 现在都像做梦一样。 嘴里弹劲十足,牙齿酥软。 肚子里暖意洋洋的,香味弥漫。 毛线从舌尖痒到咽喉,像佳人一只娇媚的纤纤玉手,一遍一遍撩拨他的心弦,简直…… 太美妙了! 这比喝多少粥…… 不,和这个比起来,那粥简直就是泔水! 他再也不想喝泔水了! 盖尔梦幻般地上了床,里欧却不禁疑神疑鬼地蹙起眉头。 盖尔那样子像失了魂,可感觉又不像有什么阴谋,但深入骨髓的警觉,他还是关注了很久。 这一夜,盖尔睡得香甜,里欧却很晚才敢入睡。 …… “开门!快开门!” 晨初,一声急促的叩门打破了难得安稳的梦夜。 守夜的佣兵骂骂咧咧地起身,打开大门,一身风尘仆仆、兽毛裹身的英俊男子出现在大门口。 “凯特?”佣兵恍惚着,这才反应过来,惊讶道:“你怎么回来了?不是说大道被封了吗?怎么就你一个人?霍夫呢?” 做饭那个人呢? 这才是关键。 凯特根本没理会佣兵的炮轰,让外面拉雪橇的老汉稍等,径直入内:“其他人呢?” “还能在哪?睡觉!”佣兵见霍夫没回来,又被吵醒了,自然不悦,挠了挠头,头还有点发晕。 “凯特?” 凯茜听到动静从楼上下来,没想到他们真的回来了,她先是惊喜,旋即发现凯特一脸衰气,脸顿时僵下来,“怎么就你一个人?霍夫呢?” “说来话长,”凯特对着凯茜十分温柔,又对佣兵道:“让车夫把外面的货物拉到院子里。” 给了对方一袋钱,他这才气喘地转头朝凯茜道:“能不能给我杯热水,我真快跑死了,什么话进屋再说吧。” 很快,大家都听说凯特回来了,上午安排的事情暂时推迟,全都聚在了杂物间。 这里本是他们的公共间,房间虽小却较为暖和,而现在成了路易和小男孩的卧房。 “咦?他还在这?”凯特看到路易,有点懵,“怎么头上还包了块纱布?受了伤?” 他语带关心地问道。 当时,他是碰巧惹上了一个马贼,对方觊觎他们的货物,扬言要拿他开刀,结果里欧反水,盖尔归来,几个马贼反而死在他们手上。 他看这位少年无依无靠,一时心软,想着反正进城,就顺便把他带了进来,但没想到人还在这,而且这群人还给他安排了一张床。 见路易没事,凯特安下心来,却挑眉笑看了眼盖尔:“没想到你们还挺心善,不是成天让我不要惹事吗,不都一样?” 凯特一向不会讲话,每次都会让盖尔发怒,可古怪的是,这次盖尔非但没生气,更没反驳,反而目光炯炯地盯着路易。 那模样,仿佛路易是座金山。 凯特无知无觉,里欧却奇怪起来。 “好了,说正事吧,”凯茜没有心思理会旁的事,将热水递给了凯特:“第一,霍夫怎么没回来?第二,到底找没找到烤炉坊?落日城是个什么情况?” 凯特忙起身道谢,复又坐下。 喝了热水,舒坦了不少,这水真的不错,他身心舒畅,这才慢慢道:“你放心,霍夫去了长弯道,那里有个小村落,看能不能帮忙找到烤制面包的地方,至于城区附近的烤炉坊,如你们所见,没有找到。” 意料之中,人们传来一声失望的唏嘘。 凯特严肃道:“不是没有原因,我专门去问过,诺大一个落日城,为什么连烤炉坊都没有?而且一家都没有,人人都不吃面包?” 大伙看着他。 “原来,早在''神星之乱'',原先的巡逻军从冰封大门归来后,守军总司令就突然下了一道''禁木令'',让守军将树线之外的树木全部砍伐,送到北边。” “而直到王权衰落,万斯家族自封为落日城主,这条禁令也一直延续至今。木柴只能由城堡内统一发放,除了被封禁的北道森林,其余地方别说林地,连个木桩都看不到。” “禁木令?”少女珊妮皱眉,“我听酒馆的女妓提起过,可就算是林地稀少,也不至于这么严苛吧?连基本生活都保障不了,万斯家还怎么治理城堡?” 路易不了解,在一旁洗耳恭听。 “所以,我才去落日堡打听了情况,”凯特突然压低声音道,“起初一直没有收获,直到有一个冶铁的独眼老头偷偷告诉我,落日堡内储藏了大量的柞木、椴木和冰原木,是为了制作射箭机和连弩炮,对抗北边的巨人族。” 这话一落,房间里突然安静下来。 “怪力乱神!” 凯茜不屑道:“什么巨人、巫师,全都是谎言!” 谁知这话一说出,房间更安静了。 凯茜这才发现自己说错了话。 关于巫师的传言,已经流传了两百年,但他们几乎是昙花一现,莫名其妙就消失了。 现世人从没见过巫师,对这种操控有巨大魔力的种群也心存忌惮,一向忌讳提起。 有人说,巫师早在百年前就灭绝了,也有人说,那是当时的人们杜撰出来的谎言,为了削弱统治者的权威。 众说纷纭,巫师却再没有出现过,导致现在很多人都不知道他们的传说。 这些人虽然在各地活动,但也只是听说过巨人、矮人一族的事情而已,而她却说漏了嘴。 凯特心照不宣地看了凯茜一眼,突然一笑道:“也就是说说而已,大伙儿都知道,炼铁炼金的那帮人最喜欢神神叨叨的,我可从来不信!” 一席话,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掩饰过去。 人人寡言。 小男孩坐在房间里,一直保持沉默。 “神星之乱是什么?” 就在这个话题将息,人们再次提起早上的安排时,路易突然哪壶不开提哪壶地问道。 一片安静。 凯茜立刻不悦看了他一眼:“是场悲剧!不是你该管的事,你也不要去相信那些鬼话,那都是骗子和小丑的把戏!” 凯茜不知被触动了什么,愤然离去。 少女珊妮一见凯茜不悦,就暗自高兴,偷偷地靠近路易道:“神星之乱?你没听说过?” 就是因为记忆里模糊听说过,他才更加好奇,路易看向了少女。 这么一看,这个拖油瓶竟然还有些英俊,珊妮低声神秘道:“那是一场不可思议的怪闻。” “传闻,原本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太阳,四个月亮,五大神星交替转动,统治着世间的兴衰变化。” “直到有一天,上天忽然发生变化,五星汇聚,连成一线,不知怎么,其中三颗月亮轰然爆炸,漫天的火光落入世间。” “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大地满目疮痍,世上接二连三出现了许多不可思议的种群,盗贼也开始猖狂崛起,推翻统治。” “听老人们说,卡厄斯的黑暗时代就是从那个时候拉开序幕,上百年的时间,各地纷争不断,杀戮不减,领主们人人自卫,王权也剧烈衰败下来……” 路易陷入了沉思。 很显然,少女知道的也不多,所以才说的那么模糊,但这一番话,对他却意义重大。 这不是一个寻常的世界。 或许,也无法从过去的世界找到规律,可它却似乎解释了一点,那就是他身体的变化。 原本他以为脑部的闪电只是穿越后的必然现象,不久就会消失,可它却持续到现在,并且逐渐向身体延展,特别是昨天做拉面时的变化。 他看着自己的双手,但好像并没有什么不同。 小男孩如以往一样沉默,一直静静地坐在路易旁边,直到凯特聒噪道:“有没有吃的?我赶忙回来,只吃了一根咸鱼香肠,快饿死了……该死!霍夫不在这!黑布丁,麻烦你做点吃的咯!” 这话一落,盖尔突然看向路易,小男孩黑布丁也看向路易。 “我想吃毛线。”前者一脸期待道。 第六章 毛线 “你想吃什么?” 凯特觉得自己幻听了,还有,盖尔什么时候对人和善起来了,这可一点不像他的作风。 凯特又看向了黑布丁,对方纹丝不动,却只知道一个劲儿地盯着路易看。 看什么? 有什么好看的。 “黑布丁!” 他又叫了一声。 肚子太饿。 小男孩等着路易,但路易并没有意识到。 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思维里。 双手的变化历历在目,身体虽然不是自己的,却毫不影响他抻面的手艺,甚至,还有种非同寻常的劲力感。 这是以前的他所无法达到的。 更重要的是,这种变化并没有戛然而止,反而仍然在缓慢发展,但又并非有条不紊。 昨夜他的双手就抽筋了三次,肩部火烫一次,而大脑更一直持续刺痛,不知道究竟是好是坏。 如果这个世界是有魔法的,那他会怎么样? 路易沉默。 见路易一直不说话,等待无果,黑布丁只好跑去厨房煮粥。 盖尔莫名其妙一声惨嚎。 凯特糊涂。 接下来,就更诡异了。 他一边吃着饭,盖尔一边盯着他看。 看就看吧,还一脸高深莫测,瞧了瞧他,又瞧了瞧他碗里的麦糊和咸鱼,然后满脸嫌弃地摇了摇头,然后又突然看着路易,笑得猥琐。 凯特吃得眼睛疼。 一旁的路易却依旧沉默着。 他的思维像抽离了一般,手指机械地拍打着右侧的木桌,每次一遇到难解的问题,他的世界模版中其他人都会自动沦落为空气。 怎么叫都没有用。 盖尔烦躁。 其实他昨天晚上没过多久就饿了,吃的那点分量怎么够? 可睡在床上的路易就跟死在了石床一样,怎么推都没动静,他又不能对他动手,只好饿了一个晚上。 结果就是,他一个晚上都半梦半醒,完全沉醉在人生第一份美味里,一直睁着眼睛等天亮。 他其实到现在都觉得不可思议,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那种感觉,就如同黑白的世界里第一次出现彩色一样。 那是一种超时代的惊喜! 相比盖尔的抓耳挠腮,凯特却吃得十分烦躁。 好不容易熬过了一顿饭,这大块头还不消停,又像陀螺一样在他面前转个不停,准确的来说,是围着路易转个不停,嘴里还念念有词,不知道嘀咕些什么鬼名堂。 更奇怪的是,平常一贯喜欢蹲角落的黑布丁也默默地坐在了路易身边,腰板挺得直直的,那模样,一副随时听后差遣的架势,他一头雾水。 不过才三天,大家都怎么了? 凯特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够用。 凯茜当然不知道这边发生的蹊跷,她端了一碗生姜汤进来,同时还有两只被姜汤勾引过来的佣兵,凯茜掖了掖披肩,将姜汤水递给了凯特:“这是好东西,趁热喝点,可以御寒。” 生姜对他们来说是稀罕的东西,大多数人不认识,只知道这是凯茜包裹里的食物,虽然不知道滋味,但凯茜的东西一向好。 就像他们吃的橄榄油和那些香气清幽的淡黄色麦粉,据说就是凯茜提供的,比起落日城本地人的面粉,简直不是一个档次。 毕竟这个地方小麦产量很低,而且品质并不好。 大家都一脸羡慕地盯着凯特。 凯特受宠若惊,连忙捧过颜色浓郁的黄色姜汤,笑得傻了吧唧地喝了一口。 这辛辣! 味道说不出的别扭。 牙缝里还自带几颗泥。 凯特突然觉得再喝下去,饭就白吃了。 凯茜没下过厨,不知道自己洗得不干净,姜也放得多了,还问道:“感觉好点了吗?” “好……多了。” “对了!”一位忍住了姜汤诱惑的佣兵突然道,“你带回来什么东西,后院里放了那么多箱子?” 他之前偷偷看了一眼,八九个铁箱子,全部绑在雪橇上,由一个老汉和一头雪地狼犬放置在了后院里,两个佣兵正在卸货,不知道是什么。 “我要吃毛线。” 盖尔终于受不住了,突然坐到路易身边威胁,语气却很娇嫩,路易虽然在沉思,但莫名透着一股气场,让他不敢接近。 真他妈诡异! 盖尔心想。 凯特这才想起来自己的收获,忙搁了碗,显摆道:“哦,那是落日堡的特产,从不落之北运过来的冰,我在冰雪街买来的,说是解冻后比里斯堡的水还要可口,就买来尝尝。” “我要吃毛线。” “冰?” “嗯,嘿嘿,不过也不全是,还有一些其他的东西。” “吃毛线。”盖尔嘟囔。 凯茜皱眉:“买这些东西做什么?” “总不能什么收获都没有吧,”凯特笑道,“我看着还不错,就都买回来了。” “想吃毛线。” “钱呢?” “花光啦!” 凯特笑得一脸没心没肺,凯茜突然觉得牙疼。 “我要吃毛线!” 房间里突然安静下来,盖尔的声音就显得特别大,一时间,人们都古怪地看着他。 凯特也终于确定了刚才不是幻听,他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盖尔,就像看一只得了神经病的大猩猩:“你要吃毛线?” “怎么?” 怎么! 凯特觉得从一回来,所有地方都太不对劲了:“你不知道毛线是什么?” 盖尔突然一笑:“我知道,你不知道。” “毛线是什么?” “世界上最美妙的东西!” 凯特一下子站起来,觉得这个人肯定是疯了! 一个佣兵恍悟过来,笑道:“盖尔八成是想念哪位纺线姑娘啦!毛线毛线,可不就是被姑娘们抚弄的滋味吗!哈哈哈!” 一群人听完跟着淫笑。 偏偏这个时候,路易思索无果,慢慢回过神来:“嗯,听到了,现在可以做,不过以后我思考的时候不用说话,容易造成心理回音。” 他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盖尔听不懂,只知道终于成了,情不自禁一声高呼,高呼之后才发现自己堕落得厉害。 黑布丁虽然没那么夸张,但也咧嘴笑得见牙不见脸。 房间里,凯特匪夷所思地看着三人,几个佣兵也沉默下来,怪异地看着三个人。 第七章 难忍 “需要我做什么?”盖尔起身,蠢蠢欲动。 他其实什么都不会做,但这么干等着又心痒难耐,最重要的是,他很好奇,“毛线”到底是用什么做成的? 他当然不会傻到以为那真的是毛线,不过也没聪明到将其和粉末状的麦粉联系起来。 究竟是怎么做的? 盖尔激动得不行。 凯特却一脸郁结地睨着他,盖尔那模样,就跟急着去茅厕差不多,毛线有那么好吃? 真是……越活越诡异了。 路易没有理会盖尔的话,他做东西,向来很少让其他人插手,即便插手,也是他吩咐什么,别人就立刻去做什么,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谁会主动向他提要求。 清洁锅碗瓢盆由黑布丁包揽,燃火烧柴由黑布丁负责,而盖尔什么都不会,负责在一旁……旋转。 凯特抱臂,他倒要看看,人还能连毛线都给吃了? 关键是…… 不会是真的吧? 他毕竟从出生到现在都没听说过。 凯茜却一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模样看着这些人。 胡闹也要有个限度! 她实在是心累,都是为了活下去,可好像除了她一个人,没有任何人做正事。 好心救了一位少年,没想到又是个拖累,她疲惫地靠在门边,心里又有些倔强,她倒要看看他们能整出什么花样来! 珊妮却实在很好奇,搬了个木凳在狭窄的厨房里坐等,但始终没发现路易的食材。 他们租的是皮革坊的坊间,又不是纺线工场,哪里来的毛线?该不会从他们身上扒吧? 现取现用? “疯了,疯了……”一个佣兵觉得太诡异了,实在呆不下去,从房间里溜了出来。 场间里,巴特和里欧等人正在喝酒划拳,一见那佣兵出来,一个人顿时嘲笑道:“怎么?喝到那汤了?” 为了碗姜汤巴巴地跑进去,他觉得对方没出息。 “喝什么汤!里面的人都疯了,嚷着吃什么毛线,见鬼了!”佣兵无视嘲笑,一边说着,一边拉了一角草席坐了下去,把手放着火盆前狠劲搓。 “毛线?”佣兵巴特觉得自己听岔了,也没在意,反而好笑道:“凯特也是好玩,居然拉了一堆冰来,不知道干什么用,还嫌不够冷是不是?” 又道:“就说这地方不能呆,吃也吃不饱,穿也穿不暖,也就只有冰可以卖了,我在交易街转了这么久,连一整块像样的肉都看不到。” 一众人闻言,感同身受。 巴特最喜欢被人认同,继续侃道:“不过没关系,等到了未泽城,吃''红灯笼''的拿手菜,那肥得流油的猪肉,咬一口,满嘴的油水,那才叫一个爽!” “哪里像这个落日城,猪长得跟山羊一样瘦,羊长得和鸡差不多大,鸡呢,一个个跟万斯公爵的闺女似的,看都看不到,好不容易有个鸡蛋,只能看不能吃,比他妈金蛋还尊贵呢!” 他这么一说,大家都笑了起来。 至少剧团的行囊里还是有鸡蛋的,一天都可以吃上一俩个。 被巴特这一插嘴,受毛线干扰的佣兵也来了兴致:“''红灯笼''家的烤猪肉我只吃过一次,但这辈子都忘不了!而且那里的女人,真不错!我说,吃的东西也就那么回事,能填饱肚子就行了,女人才是关键,那皮肤,那身段……” 佣兵越说越黄,一群人淫笑着。 “好了!还女人呢,”里欧讽刺,挑了挑火盆里的燃灰,“能活着都成问题,哪有工夫想那么多!” 其他人闻言,不以为然,就是因为得不到,才要充分发挥想象力,但被里欧这么一搅和,他们又扫兴起来。 而就在这时,厨房突然传来一声惊叫! 人们顿时一怔。 声音是从凯茜喉咙里传出来的,此刻她的眼睛瞪得像个鹌鹑蛋,满脸写着不可置信。 不是亲眼看到,她才不相信会有这么神乎其技的技艺。 路易的双手非人般快速抖动着,万缕游丝刹那间在他的手中飞舞,她眼花缭乱,几乎看不清有多少根,只知道圆润如意的面团,几个瞬间就被摆弄成了……纤细如玉的毛线? 原来这就是毛线! 凯茜看着路易的目光,都有点不真实。 盖尔则全程发懵,他的眼睛跟着路易的手指转动,视野像被一片片分割,又被一片片重叠。 原来……是这么做的? 怎么可能? 想到自己之前的无知,他突然怀疑自己的脑子是用什么做的? 凯特也同样震惊得说不话出来。 包括珊妮,包括厨房里的每一个人,大家的眼光都有点失真。 人类的智慧真是可怕得过分。 金黄的麦子通过删选、研磨、发酵能制成美味可口耐保存的面包,而同样的麦子,经碱水与清水的调和,竟然能形成如此悠长柔美的线条,这简直是不可思议! 人人惊叹,而厨房外的人,则处于一头雾水中…… “发生什么事了?”巴特一下子站了起来,“里面的人怎么了?叫了一声后怎么就没动静了?” 他看着其他佣兵,其他佣兵当然表示他们也不知道。 巴特突然想起刚才那位佣兵出来时说的话:“你说他们在做什么来着?” “煮毛线。”佣兵声音有点诡异,古怪地看着巴特。 巴特被看得有点瘆人。 “羊毛线?” “嗯。” “妈的!” 巴特难得骂了一句,差点踢翻火盆:“真他妈活见鬼!怎么什么都吃!那玩意儿也是人能吃的?不行,这样下去非死人不可!” 他这么说着,正要进去阻止,谁知道,凯特突然端了一碗拉面出来,但不知为何,他突然看了这些人一眼,立刻将食物护住。 那模样,就好像手里捧着的是无上珍宝一样! 巴特等人只觉得肝疼。 娘的,他们才不会和他争……毛线! 遮什么遮! 这下他改主意了,直接坐下,就看这人怎么把东西吃下去。 你倒是吃呀? 其实凯特也不清楚这东西究竟味道如何,但盖尔一拿到碗就吃得如同闹了饥荒的饿狼一样,太恐怖了,他这才端了出来。 还要顾及这些人。 然而,当凯特将东西送进嘴里的一刹那,一切都不存在了…… 怀疑不存在了,好奇不存在了,这些人也不存在了,眼里心里,就好像只剩下拉面一样。 太——好——吃——了! 情不自禁,他都快要感动得哭出来,当扈从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出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不不不! 这才是美味,以前吃的都是什么? 他有吃过东西吗? 无视着佣兵们,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 这气氛…… 佣兵们觉得操蛋! 明明清楚对方吃的是什么,可为什么……就这么……高潮呢? 那声音,呼溜——,呼溜——,呼溜——,简直媲美最优美的吟游歌手的嗓子,最动听的拉弦乐器,他们从来没有听过这么诱惑的……吃饭的声音。 人人面面相觑,都不想承认自己堕落了。 巴特也迷惑了。 真的能吃吗? 关键是,凯特吃得浑然忘我,已经进入到骑士的最低境界。 完全忘记了自身荣誉。 对方蹲在地上,一头被风吹乱的鸡窝发,一口一大叉子毛线,脸上陶醉得跟授封了勋章似的,简直……太没有形象可言了! 那模样,那声音…… “不行!” 终于有人忍不住了,勒了勒腰带道:“我得进去看看,再听下去非疯了不可!” 他快速地跑进去,决不承认自己被诱惑了。 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 大家齐齐找借口,溜得比逃离战场还要快,就连里欧也跟了过去,巴特忍了又忍,还是忍不住跟了进去。 第八章 美妙 厨房一下子挤满了人。 路易皱了皱眉头。 路易一皱眉,黑布丁就立刻反应过来,刚吃完拉面的他精神抖擞,充满力量,一下子就当在过道处,阻止这些人干扰路易做事。 而进来的佣兵们,来不及理会黑布丁这个小屁孩,他们完全被面前的场景震撼了。 凯茜蹲在皮革门边,甚至快要坐在地上,一贯爱干净得她完完全全陷入了美味,吃得感天动地。 珊妮规规矩矩地坐在木凳上,但整个人缩成一团,头像埋进了碗里一样,吃得连呼吸都忘了。 盖尔甚至直接坐在了地上,碗里只剩下汤汁,但他仍旧陶醉,都快赶得上舔碗了。 而他们中的一个佣兵,居然就站在他们对面吃,但像根本看不到他们这些人一样,还边吃边感慨地大喘气,毛茸茸的热气在他的口鼻间喷洒,看得人恨不得一脚踹飞他! 太可恶了! 更可恶的是……他们…也想吃。 “我们的呢?” 一个佣兵突然道,不是他经不住诱惑,而是这声音,太诱人了! 路易看了他一眼,转回头又继续挑着剩下的拉面:“没有了。” 没有了? “那锅里的是什么!”另一个佣兵不悦,指着平底锅里柔柔翻涌着的东西,一口拆穿了路易的谎言。 “这是我的。” 路易说的理所当然。 “什么你的!你算什么东西!”那佣兵脱口而出,一说出话,屋子里的人就跟活过来似的,抬头看着他。 那眼神,凉飕飕的,直让人心里发寒,佣兵顿时没了几分底气。 路易却不理会他,前世,他也不是没遇到过这样嚣张跋扈的食客,但从来不需要他来处理,只要一个眼神,自有无数的追随者帮他清理障碍,他连叹口气都不必。 而现在,虽然处境不一样了,但全世界哪怕全宇宙的吃货都是一样的。 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佣兵还想说什么,盖尔的语气立刻阴沉道:“这是他做的。” “……” 他做的? 佣兵不信。 这小子? 路易已经盛好了拉面,进屋安静地食用,屋外,佣兵们面面相觑,不明白大家为什么这样。 所以呢? 就算是那小子做的又怎么样? 反正都是厨子,他做的就更金贵不成? 他们看着这些根本不理会他们的人,心里非常不满。 凯特吃完拉面,神清气爽地进来放汤碗,瞧了瞧干净如洗的锅底,还是忍不住道:“我还想吃。” “我也要!” 盖尔抢道,没吃饱,完全没吃饱,跟没吃一样! 凯茜突然抬头看着他们,态度不悦:“如果你们想在路上饿死,就全部吃完好了。” 这话一说出,吃过的人都有些为难,佣兵们却觉得头大,这帮人到底在说什么? 里欧皱眉:“你们小心点,别什么东西都往肚子里塞!”又想到昨晚盖尔的模样和这些人的反应,还是忍不住道:“究竟吃的什么,总得给我看看!” 珊妮抬起头,突然神秘地看了他一眼:“你很快就会知道了。” …… 的确很快。 凯茜最后还是忍不住把地窖打开,又精选了一些合适的面粉,由路易再次施展手艺。 佣兵们半信半疑,但很快,所有人都被他们看到的一幕震撼了。 谁能想到,“毛线”并不是真正的羊毛线,而是由面粉和水溜面拉制而成的一根根纤柔的细条? 最恐怖的是,当他们亲眼看到路易仅凭一双手就将一个面团快速“抖”出上万条粗细相同、均匀细致的“发丝”。 这种视觉冲击简直就是颠覆! 毕竟厨师虽然是厨师,在他们眼里不过就是会做饭的人而已,这种人有很多,虽然手艺不同,但他们看来就差不多,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但凡是个庄稼汉都会煮点东西。 可路易的这种技艺却是恐怖,虽然他们并不知道这其中真正的难度,但傻子都看得出来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佣兵们哪里还记得之前的不愉快,完全被面前的景象所震撼。 路易下面的速度看起来很悠然,但实际却非常快。 一双手就像自动生成意识一般,每个时候该做什么,下一段时间要提前准备些什么,双手分工,简直掐得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快得如同翻花,再加上袅袅的水雾气和清幽的香气,这种感觉实在就是享受。 还没有开吃,人已经陶醉了。 而当拉面真正入口的刹那…… 太奇妙了! 新鲜小麦柔韧细软的香味,汤汁清香爽口的冲击,佐料恰到好处的融合,每一口都像是精华。 怡人的热气萦绕在口鼻间,整个脸颊都热乎乎的,就好像冬日里的炉火,整个屋子都温暖起来。 这种感觉,太太太舒服了! 被舒服刺激的佣兵们像是展开了全身的毛孔,爽得无法自拔。 …… 皮革街上,有行人偶尔从这一间中型皮革工坊走过,都能听到突然的惊叹声和兴奋声,里面的人又是笑又是叫,鬼哭狼嚎跟发了疯一样,吓得他们赶紧疾步离开。 巴特吃了几口,最初的惊艳散去,他突然皱起眉头,但想到一点,立刻进厨房往面碗里连加了三块海盐,等到再次尝试,这才爽了。 太爽了! 路易用脚趾头都能猜到对方的拉面咸得发齁,但口味的适应,总要有一个过程。 终有一天,等到他学海中的美食一页页掀开,无论饮食文化的差异有多大,终会齐聚出更震撼的盛宴。 …… 夜入深沉。 凯茜看着面前的少年。 她想起第一次见到对方。 当时的少年只是个被马贼欺负得哭哭啼啼的软弱小子,可从他醒来后,不知为何,就莫名沉稳下来,她以为是受了重创的缘故,但现在,她越来越看不透了。 这究竟是对方本来的面目,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 凯茜一边拆着少年额头的纱布,一边却状似无意问道:“你什么时候学的手艺?” 什么时候? 一瞬间,路易仿佛看到两张慈爱却不乏严厉的面庞,但只是那么刹那,便缓缓逝去…… “小时候。” 他的声音平静,可于细微处,却仍然能发觉他语气中的怀念,凯茜显然没听出来。 “跟谁学的?” “拉面师傅。” “男的女的?” “有男有女。” “你之前怎么没有说过?” “你没问。” “……” 凯茜蹙眉。 这么问,问不出个所以然来,但她又觉得少年实在奇怪。 可究竟是哪里有问题,又说不上来。 凯茜想了想,暂时搁置,她合上了药箱,问及重点:“真没想到你会有这么厉害的本事,那么,我之前问你的问题,你想好了么?” 之前她是想给他找个师傅做学徒,但现在,她却有另外的想法了,这样的人才,她想要留住。 “我想清楚了,”少年语气平缓,却力度坚定,“我跟着你们南下。” 但他不会真正依附谁,他要利用落日城的几天慢慢了解身体的变化,了解这个世界,想清楚他真正该走的路。 凯茜笑了起来。 第九章 珍贵 一夜黑甜。 这一夜,剧团里每个人都吃饱喝足,沉浸在前所未有的美妙与舒适中,睡得身心饱满。 盖尔不再觉得胃痛,很早就入梦,凯特也在风尘之后得以好眠,佣兵们呼呼大睡,就连里欧,也觉得舒服得不可思议,他躺在床上,思考着路易的来历。 而唯有巴特,越睡越不是滋味。 刚开始还觉得不错,可越吃越觉得味道太咸,他硬着头皮把汤喝干了,嘴巴却干得受不了。 最后他在凯茜不耐烦的眼神下不停地喝水,饱受歧视,一晚上,又在同屋佣兵不耐烦的埋怨中频频如厕。 一夜折腾。 第二天他早早就爬起来,却没找到救星。 “那小子呢?” 被摇醒的守夜佣兵满脸不悦,灭了灭场间的余火,冷淡道:“那小子一大早就出门购置食材去了。” “购置食材?”巴特惊讶,“购置食材怎么会是他去?” “谁说不是,”佣兵烦道,“我们提醒他这种事情自有人去做,不用他去,可那小子偏说什么我们不懂食材,领着黑布丁一大早就出门了,真是,没做过猪肉,还不知道猪肉长什么样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巴特:“……” …… 离开皮革街,绕一条街道就来到了东区的交易街,这里是里斯伯爵管辖的区域,鱼龙混杂,但有两个巡逻队,超过二十个卫兵巡视,再加上虽然是交易街,却不能和其他城市的繁华相比,治安还算不错。 街上的商品很杂,而且道路狭窄,宽度不一,再加上脚下的冻土滑腻,时不时还有拉雪橇运货物的人往来,逛起来并不方便。 路易却并不介意,菜场是最能体现当地饮食文化的地方,他过去就体验过许多传统市场,好的厨师是不会嫌弃菜场的脏乱的,只有亲自感受过人民大众的生活,才能做出更贴近心灵的美食。 现在也一样。 猪肉铺极少,大都卖一些劣质的大白肉、滚刀肉,还有少量腌肉和香肠,甚至能看到一些少见的黑布丁。 这是过去的一种包血香肠,而非现代意义上的布丁,换句话说,也算是布丁界的鼻祖,落日城的黑布丁做法和前世的印象有出入,但大体相同。 这里是将动物血液,混合少量动物脂肪或肉末,加盐,塞入猪肠衣里炙烤而得,味道有点咸辛。 过去的布丁就是咸的。 不过,对于这里的人来说,也是不寻常的美味,很多人都喜欢吃。也是因为这个原因,黑布丁才取了这个名字。但如果让他重新取名的话,估计就要叫拉面或者毛线了。 街道上,菜贩冷漠地叫卖,这里的人都长得高大结实,穿着厚厚的熊皮大衣,脸像天色一样沉冷,仿佛天生就不会笑一样。 摊位的蔬菜不多,大多是一些寒地长的青草、青苔和酸性蔬菜,更多的仍然是肉类,还有一些少见的海豹肉和雪兔肉,几乎辨认不出。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兽肉和长相古怪的鸟类、鱼类等,肉大多都连骨切成了碎末状,以便于煮粥。 凯特说过,这里的人常年喝粥,甚至还会吃生肉,可见这里原始的饮食文化。 但路易知道,任何地方,都有它的优势,在这里,也有一样曾在西方一度只有贵族才能够食用的顶级美味—— 骨髓。 动物体内的造血组织,存在于长骨的骨髓腔,扁平骨和不规则骨的松质骨间网眼中的一种海绵状的组织,是骨中精粹所在,营养极为丰富。 不仅包含生物所需要的胶元蛋白、钙、铁、锌等必需的元素,可增强骨骼健康、提高免疫力、有益大脑,是全天然、无害化、健康安全的食品,更关键的是,其滋味独特,美妙异常。 这是骨中真正的精髓,早在200万年前,早期人类就已经学会了享用这种美食。 亨利五世宫廷中就有用牛骨髓填满的牛排一块块重叠在一起,再浇上蜜汁的一道凶残无比的大菜,维多利亚女皇更是对骨髓迷恋不已,每天必要享用一顿烧烤骨髓。 这种最原始的食材,接受了千百年人类刁钻口味的考验而长盛不衰,精心烹饪,就是绝妙滋味。 路易走向了一家还算干净的冰原熊宰肉铺,黑布丁紧随而上,石台上,已经宰好了满满的肉糜。 这里的商家习惯了滥竽充数,通常会连肉带皮甚至松质骨一起剁碎售卖,而骨髓却不多,看来这里的人也懂得私藏这种美食。 路易没有打算买肉,他一开口就向店主要了新鲜的骨头和骨髓,店老板是个中年人,高鼻深目,听到路易的话很是莫名。 “只要骨头不要肉?”他确定地再问了一次。 “嗯。”路易确定。 骨头汤最重要的是食材的品质,这里的肉质却不好,而太多的肉,也会冲淡骨头的纯粹,毕竟骨头汤的味道,都在汤里。 老板觉得这小子也是够奇怪的,“你等等。” 虽然冷漠,但还算客气,他穿过后门,在一个女人的嘟嘟囔囔中拿出今早才得来的熊骨。 熊骨很粗犷,老板一共拿了五根,两根大腿骨、一根脊椎骨、两根肋骨,上面残留着少许的冰粉色筋肉。 本来是给狗吃的,非常新鲜,肉都刮去了不少,但这位客人想要,那就拿去好了,反正骨头也不值什么钱。 就是里面的东西要珍贵些,但对于他们来说,也不过是少了一点拌粥的美食罢了。 一旁的雪地狼犬一看到自己的食物有危险,立刻声嘶力竭地吼叫起来,但根本没人理会它。 路易看着面前的骨头。 表面的骨质略黄,但仔细观察,却会发现其实十分细腻。 从横切面看,越往内,骨色越纯净,并且慢慢呈现出一种透明的冰晶色,但并不是完全的透明,还能看到内部更深层的宝贝。 他捻了一点里面的东西口尝,脸色突然一变,老板也是一怔,但眼前的少年却很快平静下来,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般,淡淡道:“把这根、这根、这根,都给我包起来吧,其他的不要。” 什么情况? 老板也懒得多想,摇头离开。 路易却眼睛发亮。 这个骨髓不一般。 质感绵软,口味细腻,虽然未经煮食,但生嫩中没有任何杂味,只有冰雪般的清新嫩滑。 如果用它来熬汤,绝对是隐匿在骨头汤中最惊喜的味道。 只怕落日城的人,都不知道这东西究竟有多好。 但他什么也不说,谈妥了价格后,继续前往下一家。 一路下来,还是有多家铺子不愿意卖骨髓,而愿意出售的,也不乏以次充好,妄图蒙混过关的,但路易甄选得十分仔细,凭他的眼力,也没有任何人能够糊弄他。 等到花光了黑布丁所带的所有钱币后,已经过去了四个小时,两人抱着一大堆光溜溜的骨头,打道回府。 …… 而皮革坊,气氛沉闷。 第十章 精致 饥饿会让人烦躁。 何况是一群一辈子没吃过好东西的人。 盖尔、巴特、凯特、凯茜……除了珊妮和里欧因事外出,几乎所有的人都在心中声讨路易。 什么时候需要他去购置食材了? 落日城又有什么食材需要挑选? 这里除了碎肉就是碎肉,他们对城中的食物没有期待,他们对拉面才有期待。 但想这么多也没用,现实是,没有路易,就只有咸鱼干,偏偏现在再吃这个鱼干,又咸又干又涩,和以前每次吃的感觉都不同。 “这小子……”盖尔气怒,“如果不是因为……我真想!” 话还没说完,他突然停下来,似乎听到了什么动静,巴特动作更快,一下子打开了房门。 “嘎吱”的一声响动,人们齐齐看向门外。 路易看着自动开启的房门,微微一怔,但还是很淡定地走了进去,所有人的目光都很愤懑。 “你小子下次不要出去这么久了,我们一直等着知不知道?” 人们瞧了瞧路易和黑布丁手中鼓鼓囊囊的兽皮,虽然奇怪,但并没有理会,只是冷着脸。 “快去做拉面吧,”凯茜道,“早上我们也没吃什么。” 落日城昼长夜短,不到这个城市,很少有人一日三餐,以前是为了保持体力充饥,现在却纯粹是为了味道。 大家催促着路易去煮面,凯特替路易分担了重量,走去厨房的同时,也顺便瞧了瞧兽皮包裹的东西。 外面的人这下舒坦了,继续坐在火堆边等着吃面,虽然饥肠辘辘,但一想到那种滋味…… 没关系,等! 凯特一出来,一人就问道:“买了什么?肉?” “没有肉,全是骨头。”凯特的声音很古怪。 “什么都没买,全是骨头?”有人诧异道。 “一点肉都没有,全是骨头。” 这下人们纳闷了,“买骨头做什么?” “谁知道,喂狗?”凯特糊涂地坐了下去。 后院倒是有两只雪橇狗,平常就扔几根骨头打发,但路易买了一大早上就买了这些东西,他也看不懂。 喂狗? 人们皱眉,这个世道还有闲情去喂狗? 可还没等有人说什么,房门就突然再次被打开,人们回头,却见里欧和珊妮一身风雪地从外面回来,脸色都不太好。 他们一进门就走向火堆边坐下,看了眼大家都在吃鱼干,顿时拧眉。 “怎么样?” 大家暂时忽略了骨头的事情,询问起情况来。 他们之前就打算让里欧和珊妮去请见主城门守卫队队长,想办法在里斯堡政厅里办理延长暂住手续,可因为凯特突然归来,后又被拉面诱惑了一天,这件事才拖到了现在。 里欧气急败坏:“根本没看到人!我钱都打点完了,一个有身份的都没看到!” “那帮人还讽刺我们说,''要么到时间走人,要么花点钱办理常住户口,别一毛不拔地就想赖在这'',赖在哪?落日城我他妈才不想呆!” 一瞬间,所有人都黑脸。 他们当然了解情况,这个所谓的“花点钱”,根本就是巨资,完全能榨干他们所有的金钱和食物。 落日城的政策就是这样,对穷人、流民很宽恕,对富人却像待宰的羔羊,虽然两者的待遇不一样,但却是上位者的平衡手段。 富人们为了获得城墙庇护,不得不倾家荡产以谋生存,而一旦居住下来,没了资本,只能安安分分地在这里讨生活,日后再想要再离开落日城,根本不容易! 一时间,大家的心情都不好。 “做饭那小子怎么还不把拉面端来!”一个佣兵突然嚷道。 另一个佣兵却道:“你猜他在做什么?” “做什么?” “我刚刚看了一眼,那小子正在给骨头按摩……” “……” …… 路易正在清理骨头的血水,并有规律地揉捏骨头。 任何食材都有它的习性,而他要做的就是感受、梳理它们的习性,释放出食材本身的原味。 骨头汤是很简单的料理,而越是简单的料理,高品质的食材才是第一位。 冰川水和冰原熊极致的纯净清新,完美符合了要求。 那么占据第二位,就是前置工作。 去腥除膻、清除血水是骨头汤很关键的步骤,路易用了两桶水先后处理。 先删选合适的后腿骨,这里的骨髓充足,骨头粗大,富含骨胶原,味道最好。 然后焯水,雕骨。 这是路易自己发明的步骤。 不过和骨雕艺术不同,这里他只是将骨头稍作修饰,增加造型上的美观,满足口型的舒适撕咬。 路易处理得十分熟练。 这些熊骨全都非常新鲜,而且与众不同,最外层是淡黄色,里部的色彩却透着冰晶般的美妙,用刀刃轻刮,能很明显感受到冰雪的颜色渗透出来。 用剔骨刀轻轻刮去表面的颜色,中间削一点腰肢般的轮廓,隐约雕刻些许线条,挑出多余的肌腱,保留白筋,将边沿细致削剪,便透出了圆润的弧线。 每一口中,既能咬到嫩白的筋肉,又能咬到冰粉色的鲜美肉质,还能吮吸骨头表面的汤汁,再喝一口内部最精华的骨髓…… 绝对是妙入毫巅的享受。 雕骨之后,将骨头用洋葱或生姜轻刷一遍,然后放在另一个桶中浸泡去除血水,这个过程不宜过长,也不能太短,适中就好。 待到血水清理完毕,才是最重要的煨汤。 煨汤的技巧很简单。 一是冷水煨骨,以防止肉的表面蛋白质因高温而凝固,营养不能全面地融解在汤汁里。 二是火候控制,以文火慢煨,慢慢加温,这样骨头的鲜味才能逐渐溢出,充满汤汁。 三是不加配料,这样的骨头汤,滋味才会更加纯粹清新,待出成之后再放一点盐,吮吸的更多是骨头中原始浓香的滋味。 不过,路易在煨汤时还是加了些许的白醋,白醋是大麦酿制的,味道纯正,不浓不淡,用来析出骨中的钙、磷元素正好,也保证汤中的维生素。 同时,他也用细纱布裹了少许的生姜浸润,然后盖锅慢煨,差不多两个多小时的时间,等待鲜味自行调合,慢慢释放…… …… 场间里,人们已经吃了路易随手做的拉面,但都不太高兴,这一次大家都有一个共识,那就是分量太少了。 偏偏路易故作神秘,说真正的拉面还在后面。 什么真正的拉面? 难道他们吃的还能是假的拉面? 就在人们又开始饿了的当口,厨房里,却缓缓飘来一股奇特的异香…… 这是不同于拉面那种清淡到几乎无味的香气,而是浓郁香醇,不止盖尔的狗鼻子,每个人都能闻到。 人们齐齐回头,等黑布丁从小厨房出来,将一碗骨头汤端出来的刹那,所有人都怔住了—— 好漂亮! 第十一章 归来 小巧的木碗,盛着乳白色如牛奶般丝滑的汤汁,中间是露出半截玉色的骨头。 圆润的肉筋包裹着最上面的软骨,细碎的汤汁颗粒像雪水融化般,顺着骨头刻出的云纹曲线汇入汤中。 乍一看去,像是一碗云山雾海,又像牛奶温泉,浅浅却迷人的热气层密如丝,伴着香味一同悠长地飘逸…… 看得人忍不住想要品尝。 黑布丁将这碗递给了凯茜。 凯茜看着手中清淡到几乎看不到肉的骨头汤,心里也是存疑的。 她不是没喝过骨头汤,甚至算得上常喝,但她大多食用的都是熏骨头汤,饱满的牛肉、浓郁的配料、熏烤的嚼劲,那样才能将肉味和汤汁的味道发挥到极致。 可这一碗汤,虽然纯粹、漂亮,但东西太少,配料不足,未必有多么好的滋味。 抱着这样的想法,她就着木勺品尝一口,却瞬间,怔住了。 明明是冒着热气,可喝到嘴里的感觉却是清爽到不可思议,每一滴汤汁的滋味都好像被瞬间放大,优质的冰川水混合着冰原熊骨独特的魅力,再加上路易一丝不苟地煨煮,食材的腥味油腻一丝不存,只留有最独特的香味和热气与清凉混合的刺激! 她忍不住挑起了汤中唯一的骨头,当骨身慢慢露出水面,其精致的曲线和颜色便不可思议地展现在了她的面前。 这种骨头居然有种透明的质感,隐约能够渗出内部的乾坤,那是一种如流水般的白色线条,不知藏匿了什么在其中,让外表略显寡淡的骨头瞬间变得饱满凝厚起来,让人有一探究竟的欲望。 其他人已经被这碗骨头撩得不行,黑布丁这才在路易的眼色下将骨头汤一碗碗盛了出来。 有不会吃的直接喝汤,有知道骨髓奥妙的,立刻就就着开口大口吮吸,但只要有人吮吸,他的脸色就瞬间变了。 里面这是…… 拉面! 拉面在里面! 这正是路易的巧思。 将抻面中最精细的龙须面——一根面,以最适宜的长度抻出,事先掏出骨头中的骨髓,将拉面呈螺旋状盘入骨腔中,事后放入骨髓与少许蒜泥、佐料的混合物,浇入汤汁,安静地垂放在木碗里。 待人们吮吸的时候,就会发现精妙。 不需要吸管,吮着汤汁就能一口咬到“一根面”的尾巴,然后迅速一吸溜,拉面卷着骨髓的滋味便能一下子冲入口中…… 满齿含香。 人们简直吸得欲罢不能。 之前只觉得那碗拉面已经美味极致,但现在人们才发现,骨头汤配拉面,混着浓香的骨髓,这才能将拉面的滋味发挥到极致。 太香了! 实在是太香了! 场间里,热气腾腾地外冒,吸溜呼哧声不断,听着声音、吸着拉面、喝着高汤,简直享受得不行! 路易看着这些人。 看起来也没什么大问题,虽然本地人都吃冰原熊肉,但体质总有差异,等这些人吃完熊骨后没什么特别反应,应该就可以吃了。 身后的小白老鼠们没有自觉,所有人都沉浸在路易的妙手中,吃得忘我而陶醉。 而路易却握了握炙热到通红的双手,走进了化妆间。 …… 身体的变化,似乎能够控制住了。 这也是多亏了这两日的调饪。 原本身体的变化紊乱而粗鲁,方向不定,可在两日的调饪中,随着双手灵活抻面,力道和力量都仿佛跟随技巧一起趋于一个朝向运动,由他慢慢掌握了主动权。 不过,双手的热流却一直在持续增长,且不受控制,他不能将它加温或减温,只能任由自己的双手越来越火烫,近乎于烙铁般炙热。 所幸的是,这种热度并不能伤害到他。 路易坐在化妆台前,看着自己的双手。 在手掌内部,他分明能够感受到那一簇簇闪电的力量,像是蒲草一样,细密却又活跃,并且不断疯长。 他本身就是一个除了爱好之外比较冷淡的一个人,这是他第一次,除了烹饪之外,被另一样事物所吸引。 这种感觉很危险,却又很奇妙,而值得庆幸的是,这种变化,似乎是可控的。 路易握了握右手,然后五指陡然摊开,突然紧紧地握住了化妆台的边沿横木,手掌的电力疯狂传来,五指紧抓、扣拢,碾压桌沿—— 力道越来越重,越来越集中,就在这股力量在濒临控制的极限,要窜位之前,他立刻放开了手。 桌沿横木,依旧纹丝不动,该平整的平整,该光滑的光滑,甚至连一丝压迫的痕迹都看不到…… “看来是想多了。” 路易遗憾地靠着床头,语气中透着一丝失望。 然而,他并不能看到,在刚才挤压的横木内部,无数的电光交错切割出了密密麻麻的划痕,在接近表面的整个内里,几乎全部破败,只余表面的外皮,虚弱地贴合在化妆台上…… 苟延残喘。 …… 冰雹混合着雨水“啪嗒啪嗒”地打落在自落日大道以南的整个里斯堡辖区,灰蒙蒙的天色下,几乎难以见到行人。 一辆马车拉着几个用海豹皮捆扎严实的雪橇,在冻土上艰难地行走,马车内坐了三个人,外面一位穿戴着破洞斗篷的马童负责驾马。 有躺在雨棚下的乞丐们不怀好意地看着这俩马车,但偶有三俩巡逻兵士尽责地穿掠,终是没有人行动。 “到底在哪?”一个老气的声音不耐烦地从马车里面传出。 “在皮革街,”说话的人声音沙哑,一张皱纹密布的脸上满是风霜,他紧抿着唇,望着外面路道的眼神有些锋利,“我们租了皮革工坊暂住,就在前面,马上快到了。” “这个时候,他们睡没有?” “应该没有,不过我先回去打个商量,你要不要……” “不用了,这条街我认识一家熟悉的旅店,我到那儿去住,明早再来!”苍老的声音道。 他可不相信这个人,货物还是放在自己身边比较安全。 老人懒得多说什么,他一身疲惫,只想赶紧回去休息,这几天他不在,估计那帮人也够受的。 “那这条雪橇我拉走了,骨头都要散架了,你明天不用一大早来,我还要多休息,顺便做顿好吃的,这几天,那帮人估计也饿惨了。” 另一个老汉点了点头,“东西拉稳了,弄坏了我可不负责。” “这么个大家伙,能坏到哪去!”老人不以为然,拖着雪橇径直走向了皮革坊大门,马车旋即消失在雨色中。 “快开门!我回来了!” 当房门打开的刹那,好不容易从高汤和拉面中回过神来的人们一惊,看着门外撑着伞的人,这才反应过来—— 霍夫回来了! 第十二章 手速 凯茜第一个站了起来,满脸惊喜:“您可终于回来了!快,快进来!” 一下子,场间里的气氛变得热闹而欢愉起来。 “这是拉的什么东西?”一个人问道。 “熊肉!”霍夫得意道,“一整头的冰原熊!” 熊肉? 熊骨? 人们现在一听冰原熊三个字,回味无穷,立刻激动起来。 霍夫笑了笑,嚷道:“黑布丁呢!黑布丁!快过来!人在哪!” 黑布丁正在厨房里忙碌地收拾餐具、清洗锅碗,听到外面叫了几声才反应过来。没等他擦手出去,霍夫已经拖着沉重的雪橇走了进来:“你在磨蹭什么?” “赶紧把这头大家伙处理好,不能弄坏了!今天晚上先别睡了,趁新鲜,多花点时间宰割,就按我教过你的步骤,动作快点!” 他将东西丢在楼梯口便撒手不管,黑布丁停下手中的动作,看着面前巨大的工程咂舌。 霍夫没理会小男孩,扔了拉绳便走出了过道,朝场间里的人们笑道:“你们猜我收获了什么?” “收获了什么?”外面的人早已迫不及待,纷纷追问。 …… 黑布丁沉默地看着海豹皮下巨大的冰原熊身,却不知道从何下手。 熊身比他大了五倍有余,毛皮异常坚硬,看起来刚断气不久,头颅已经被砍下,脖颈处还有被长矛穿刺的痕迹,现在血水凝固,满是冰渣。 虽然已经习以为常,最费力最辛苦的工作都是由他来做,但处理这么大的工程,还是第一次。 他发呆地站了几秒,这才想起要赶忙将厨房收拾好,忙完后匆匆去后门拿木桶,先把血放了再处理。 …… 路易还未入眠,却总听着厨房时不时传来匆忙的脚步声和喘气声,断断续续地打断了他的瞌睡,他有些疑惑,搭衣起身,走出了房间。 “你在做什么?” 路易看着面前的小男孩。 对方满头大汗,手里拿着一把新月型弯刀,却不知道怎么使用,听到路易的声音,小男孩迷茫地转过了头。 路易看了眼他手中的刀。 这种刀有点类似爱斯基摩人用的乌卢刀,都是刀片呈现新月状的刀,不过要更厚些。 它可以用来褪皮、切肉、清理动物内脏、铲雪和砌雪房子等,一般都是寒地人们使用,小男孩不认识也很正常。 他看着面前巨大的熊身,又看了看小男孩满脸的疲惫,完全明白过来:“全部要处理好?” 现在已经很晚了。 小男孩懵懂地点了点头,看着路易关心的样子,他笑了笑。 “这里不适合处理,拖到院子里,”路易平静道,“我来处理。” …… 接下来的场景,小男孩震撼不已…… 路易熟稔地运用着乌卢刀,如削苹果般褪着表皮,熊皮难以分割,他尝试了半天却只能刮开一寸的宽度,可到了路易的手里,几乎是几个呼吸间,熊皮竟然就去了大半! 路易自己也惊骇于双手的变化。 虽然只是曾经使用过乌卢刀,但却并不影响他的速度,藏匿在手掌内部的力量,如朦胧的蓝色海洋般慢慢在他的手心中滋生……他甚至能清楚地看到一簇簇电光浮现,锋利的电丝汇聚,像是一柄更锐利万倍的刀片,轻松如意地便切下了整张熊皮! 原来刚才的猜想不是错觉。 路易感受着这股不可思议的力量,尝试着收敛、释放,配合着斩骨刀、剔骨刀,如切豆腐一般切开了坚硬的熊肉、熊骨。 而随着训练的深入,体内的能量也源源不断地听命他的指挥,在他的掌控下,为他所用…… …… “交易?”凯茜意外,确认性地又问了一次。 霍夫得意地笑了笑:“没错,那个村落里面虽然有烤面包的地方,但大多用的是自己家的柴灰余烬烤制黑面包,那样出来的面包品质都太差,我问过了,他们答应和我们交易用来过冬的黑布丁和肉肠,但要先看看面粉的品质。” 霍夫一说完,大家都沉默了。 吃了两天的好东西,他们突然对面包什么的根本没期待。 一听面粉要交易那些东西,每个人都不情愿。 霍夫喝了一口温水,看了眼旁边的黑布丁,继续道:“在路上虽然要花点时间,但我们可以制作些薄饼,留着前几天吃,后面再熬一熬,等到了未泽城就好了,那些面粉总是要交易的,总不能一路带到未泽城去。” 他觉得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事,这些人不高兴也就算了,怎么还这幅表情,他的心情顿时有些不好。 喝了一口水,又看了一眼旁边的黑布丁,他不满道:“你们别以为这些东西是好交易……” 话还没说完,他突然顿住。 猛地转过头——黑布丁的确就在旁边,一动不动,像石雕一样,什么都没干。 “你站在这做什么?”霍夫沉下了脸,“不是让你去处理熊肉?你这么快就处理……” “嗯。” 黑布丁从喉咙发出了一声呜咽。 霍夫顿了顿,眯眼看了看这个从来不会主动和他呼应的小男孩,一下子起身,走进了厨房。 然而,当他站在厨房过道,看着厨房里的场景时,却惊呆了。 一整张的熊皮,完好无损地从泥缸沿口垂向地面,厚度均匀细腻,平整得就像一刀切。 冰原熊的内脏、熊胆全都被完整地掏出,摆放在简陋的灶台上,灶台下盛装了三桶血水,左边的粗布料上堆放了满满的排骨、瘦肉,右边的地面上整齐地罗列着各种各样光溜溜的骨头和四只熊掌…… 所有的部位都宰割得完整、细致、一丝不苟。 这怎么可能? 他觉得自己是不是太疲惫了? 看了眼黑布丁,对方除了额头上有些细汗,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异样。 老人皱了皱眉,索性道:“那就把这些都放到地窖去,我明天来处理,”没有注意到杂物间的少年,他走出了厨房,对凯茜等人道:“我就先睡了,明天可能要晚一点再起来做饭。” 他打算好好休息一下。 可不知为何,这话一说出,大厅里的气氛突然变得有点微妙。 凯茜笑了笑:“您也辛苦了,先去休息吧。” 霍夫点了点头,揉了揉眉间便上了楼。 第十三章 蝴蝶 落日城的天亮得很快,老人没多久就醒了,光线照射满屋,人的困意也跟着驱散了。 霍夫皱了皱眉头,只好起了床。 看着窄窗外透出的阴冷天气,他愈加烦躁。 他戟城虽然也是北方,但气温相对温和,除了地里干活的农民,人们习惯一天只吃两顿饭,可到了这个地方,吃不好,连睡觉也不踏实。 “真是个鬼地方。” 霍夫嘟囔着,穿上了厚厚的棉质高筒靴,将盖在被褥上的兽皮大衣套在身上,这才搓着手走出了房间。 原以为其他人肯定还在睡觉,可看到过道斜对面凯茜的房门竟然是开着时,霍夫也有点意外。 不过他没有多想,还是下了楼。 但一下楼,老人就被惊住了—— 所有的人都起了! 这么早? 难道都睡不着? 这个地方,又冷又亮,确实睡不好。不过这么多人都在这,还是让人觉得奇怪。 老人走下了楼。 “早啊!” 凯特一看见霍夫,便笑脸招呼道,比起其他人莫名其妙的沉闷,这张脸舒服了太多。 “早。” 霍夫纳闷大厅的气场,隔着一段距离都能感觉到这些人心情不好,但他没空理会,径直走向了厨房。 巴特却突然眼尖道:“你要干什么?” 路易还没起呢! 那死小子,睡得跟尘封了一样,没见过在这么阴冷的地方还能睡得那么死的人! 他们却不知道,路易全身无比暖和,再加上睡眠质量好,一入睡,就能屏蔽所有噪音。 不过这个时候,他也差不多快起了。 霍夫皱眉:“做什么?做饭!你不吃饭?!” 叫得那么突然,吓了他一跳。 不过巴特长得人高马大的,又是流浪武士,他也不好多说什么,径直走向了厨房。 大厅的人见这架势却惊了,哪能吃他做的饭? 巴特和凯特一下子站了起来,凯茜也皱起了眉头,眼看着俩人进了厨房,阻止霍夫做饭—— “你们要干什么?!”霍夫大怒道:“我要煮东西,你们拖着我做什么?!” 巴特和凯特不听,本来面粉就不多,那些都是路易需要的,可不能给这老头浪费了! 凯特把泥缸盖得紧紧的,巴特拖着霍夫……索性把霍夫半抱了出去。 “你疯了!这是做什么?!你们俩个这是做什么!!!” “不用煮了,”凯茜看着老人道:“我们只吃拉面,您先坐下……快,把老人家放下来……” 霍夫一脸气怒地脚尖踮地。 而这时,化妆间连通小厨房的皮革门忽然被揭开,黑布丁已经穿好了衣服准备点柴火,预示着路易已经起来了。 巴特一下子被勾了魂,甩了老人便去向了厨房。 老人差点没站稳,头朝向火盆,眼前全是飞翔的火星,他喘着粗气立刻后仰,这才堪堪避开。 待回过神来时,身边的一张草席已经空了。 …… 一群人围堵着路易。 大家七嘴八舌地嚷着,纷乱的语言听在霍夫耳朵里,却都是对方为什么起这么晚、多做几根骨头吧、拉面要足一点之类,听得霍夫昏头昏脑。 他来不及理会这位跟着他们进城的少年怎么还在这,脑子里全被一个信息所充塞——这些人不想吃他做的食物,只想吃这个小子做的? 这怎么可能? 他听了半天才确定自己没有听错。 可听懂之后,却更不明白了。 老人目光奇怪地走进了厨房,人们却并没有理会他。 “蓬灰不能多吃,关拉面什么事?”盖尔反驳路易的话。 路易一顿,觉得好笑:“拉面就是蓬灰做的。” “就这石头?” “嗯。” 盖尔一脸不相信地看着路易,一副你他妈在逗我的模样! 拉面不是面粉做的吗? 何况,这不就是一块破石头吗?说做拉面要靠这样一块石头,满大街都是,他屁才信! 路易看他那样儿就知道他不相信,但他也不说,盖尔一脸“你又在骗我”的模样,路易转身挑选起了面粉。 这下,人们倒不说话了。 霍夫静静地在一旁看着,看到路易倒出了那么多面粉后,又是心疼,又是觉得可笑,他们的面粉虽然好吃,但任何食材放多了都会毁损它本身的味道,路易第一个动作,就是败笔。 但他接下来,却奇怪地看着路易挑选了一节两指宽的胫骨。 用来搅拌“拉面”? 路易挑选了一节最合适的骨头磨削出圆润光滑的轮廓,作为擀面杖,将醒过的面团放在瓢瓠里,很快就擀出了薄如蝉翼般的细嫩蛋黄面皮和晶莹蛋清面皮。 面皮微微有点弧度,但这正好可以承接汤汁的味道。 指尖并拢,配合无间,巧妙地利用雕刻出锯齿的蛋壳作为模具,压出边沿波浪状的圆形小面皮,手掌三片总厚不足一毫米的面皮,瞬间就捏出了一个个小巧玲珑的金色蝴蝶。 霍夫讶然。 这正是蝴蝶面。 鲜亮的金色在内,外层萦绕着一层细嫩的透明色,煞是动人。 路易选择以二次骨头高汤来煮面,这样也会更入味,这也是他昨晚留着之前那些骨头的原因。 随着一只只蝴蝶噗通噗通入水,很快就在水面上浮开,路易这边又快速地制作起佐料来。 最后的成品十分漂亮。 奶汁般的乳白中承托着金色,蝴蝶生动可爱,透明的蛋液在光线的照射下还隐隐反射着光泽,洒上少许嫩绿的芫荽,外形十分可观。 不只是女性,就连在场的男性也觉得赏心悦目,凯特更是笑道:“原来是''蝴蝶''这么做的,你小子可真会想。” 霍夫也觉得出乎意料。 一个新手是做不出这样的食物的,就算他做饭几十年了,也从来没有捣鼓过这些东西。 都是同样的食材,可到了路易手里,形象却完全发生了改变,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盖尔一口吸入二十几只蝴蝶,腮帮子挤得满满的,蝶身的麦香与蛋香,混合着骨髓的浓香与汤汁的鲜嫩,虽然比不上拉面,却另有一番趣味。 凯特也吃得满心舒畅,却疑惑地看了霍夫一眼:“咦?您不吃?” “嗯,我不吃。”霍夫冷淡道,起身走去了厨房。 虽然东西讨巧,但不过是模样新鲜罢了,等新奇劲儿过去了,大家就知道滋味好不好了。 论对于味道的处理,他还不可能会逊色于这个少年。 这么一想,他也就觉得没什么。 而这边自己吃完了炖汤,外面突然传来了不疾不徐的马蹄声,是那个交易货物的老汉到了。 霍夫一笑,放下碗,走了出去:“我说的那个人来了!” 第十四章 相信 开门的是里欧,进门的是两个庄稼人。 一个灰发大耳,模样憨憨,身材高大,看起来不过二十多岁年纪,另一个老汉长脸细眼,眉毛淡得几乎没有,穿着一身毛皮大衣。 老汉让外面的马童看着货物,和青年一同走了进来。 霍夫这才朝众人道;“这就是我说的那个老汉,他的货物我都看过了,没有问题。” 凯茜看向了老汉,老汉明白这个女人算是个主事,道:“东西都是我们村子里打算过冬的食物,从大家的牙缝里面挤出来的,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凯茜想了想:“我先看看。” 打开马车后用豹皮包裹的肉肠、黑布丁、腌肉,虽然一股味道,但比起交易街里参杂着烂泥石子和腐臭尸体的食物,也算凑合了,只是这些麦饼是怎么回事? “这些东西我们可以自己做,不需要了。”她的面粉不比他的好上几百倍,怎么会稀罕这些干巴巴的东西。 老汉眯眼笑了笑:“反正我们那里方便,就一并带过来了,再说了,你们这个租来的皮革坊这么简陋,能做什么?” 凯茜没理会他,问及重点:“你们打算怎么交易?” “先看看麦粉,”老汉道,“毕竟每家的态度都不同,东西不好我也不敢交换。”他一见糊弄不过去,态度就冷淡下来。 凯茜回头道:“把面粉拿出来!” 路易听到外面的动静,起身走了出去,走到楼梯口,却看到两个陌生人,呼哧着冷气,嘴里反复念叨着自己的东西有多么的好。他又看向了大门外,一俩马车正停在门口,一位少年正缩着衣襟战战兢兢地等待。 没一会儿,凯特就和几个人将面粉悉数拿了出来,没想到剧团里储藏了这么多的面粉,大厅里很快就堆出了一座小山。老汉蹲在面粉前,打开了这些密封严实的布袋,布袋竟然有三层,一层装了石子,一层装了细沙,里面才是最精贵的麦粉。 怪不得麦粉都没有生潮。 初步观察,这麦粉不错。 而等他真正品尝到凯茜的麦粉时,这才怔住了,这…… 这绝对不是寻常的麦粉,他伺弄庄稼几十年来,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好的麦粉。 他不禁诧异地看了凯茜一眼。 他们是什么身份? 凯茜道:“东西绝对没问题,现在可以交易了吧?” “交易什么?” 路易走了出来,看了看地上的面粉和外面马车上的货物,也已经明白了过来。 巴特无奈道:“交易面粉,再过几天就该出发了,我们要离开这座城市。” 一群人都很是惋惜。 盖尔看着要把这些高质量的面粉交易老汉那些货色,心里就在滴血,脸上一副死相。 凯茜解释道:“这几天收拾一下行李,就该出发了,不过这几天的面粉我会留下,你还是可以做东西,这点没有问题。” 她其实打算提前走,但老汉在这,便故意这么说。 老汉呵呵笑了笑,占了便宜,他也不介意卖个笑脸。 “不用交易了。” 少年的一句话,让所有人的声音都静默下来,人们回头,全都不明思议地看向他,想知道自己没有听错。 “这些面粉我可以处理。” 他已经试验过了,却不知道这些人打算把面粉交易出去。 这么好的面粉,只怕落日城没有东西可以交易,就算是金币,也没有这个价值。 巴特怀疑自己听错了:“这些面粉?你要它们做什么?” 凯茜也皱眉,但看路易的样子,不像是扯谎。 一见众人沉默,老汉这就不高兴了:“你们听这小子浑说!都说好的东西可不能变了,老二,把东西抬出去!” 他说着就要抢,一双手却徒手压住了一袋面粉,任老汉怎么摆弄,这袋面粉都纹丝不动,他这才抬头,却看到巴特冲他笑了笑。 又想去搬其他的面粉,但盖尔这大块头一下子站出来,老汉和青年都不禁骇然地吞了吞唾沫。 “你们这是想搞什么!” 老汉愤怒了,外面的马童闻声看向了这边,但听不太清里面说的话。 凯茜安抚道:“先别急,”她又郑重地看向了少年,对方虽然年纪轻,但这几日的相处下来,她知道对方是有真本事的人,不会乱说话,只是,这件事情太玄了。 “你告诉我,这么多的面粉,你打算怎么处理?” “要知道,这里没办法烤面包,我们也没时间再去长弯道烤制,在阴森沼泽要走上超过半个月的时间,那里什么都没有,我们必须准备好足够多的食物,而这些面粉却没有用处。” 剧团虽然有巨大的双层货运马车,但剧团的东西本身就多,这些面粉带着也没用,何况,就算他们愿意用钱币交易,只怕老汉也不愿意。 一时间,大家都看着少年。 老汉和青年也看着少年。 “方便面,”路易一说出,所有的人都是一头雾水,“我可以将这些面粉制成方便面,保存一俩个月没有问题。” 方便面,被称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它的诞生以来,世界的褒贬不一,但有一点足以肯定,那就是它的出现,在无数时候解决了人们缺乏食物的窘境。 救震抗灾中,方便面永远是食物的主力军,它的营养价值甚至超过了馒头和米饭,人们的旅途、加班、熬夜,从来缺少不了它的便利。 它是第一款被送上太空的食物,也是极少数,一经推广便引起爆发性轰动、甚至风靡世界的食物。 有很多人歪曲、质疑过它的健康与营养,但没有人能够否定它的价值与便利。 在这样一个地方,或许环境恶劣,条件不充沛,但对他来说,却足够制作方便面,陪伴他们接下来的旅途。 “我无法用两个月的时间向你们证明,但我可以保证,这个东西能为接下来的行程带来愉快,至少,绝不会比我们这几天吃的拉面逊色。” 他也只能说到这一点了。 一时间,所有人都沉默地看着他,感觉到气氛有点不对劲,老汉正要说什么,凯茜已经果断道:“好!我相信你!不过,这是将剧团的口粮都交给了你,希望你不要令我们失望!” 第十五章 成品 方便面,正统的说法是由日籍华人安藤百福首创,而近代的方便面也的确是由他发明得来,不过历史上,也还有一些方便面雏形。 如古代的伊府面、韩信军队中发明的非油炸踅面,都算得上是中国早期的方便面。 后者是用荞麦粉制成的,而剧团所有的荞麦粉,路易就将它们制成了类似的踅面,同时,他也制作了一些可以在前面时间食用的烧饼。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方便面的制作。 方便面,首先要选取合适的面粉,而路易决定制作的一款方便面,再没有比剧团里的面粉更合适的了。 这款方便面,或许吃过的人不多,但绝对的健康可口,甚至有人将其列作为方便面的口味排行之最。 那就是全麦拉面。 全麦拉面需要的面粉条件苛刻,不仅要饱满的麸皮,更需要凝厚的胚芽,这些都需要通过石磨磨制而得。 而工业生产中的高筋面粉太过高精,根本达不到这样的要求,不过,这些已经不是路易所需要担心的。 家庭方便面与工业方便面不同,前者工艺粗糙、制作简单,后者工艺复杂,能量产,但很难保留手工的口味,而路易做的拉面,又与两者不同。 既保留了家庭制作的干净,又保留了工业的基本生产步骤:和面、压延、压花、蒸煮、淋汁和油炸。 和面、压延、压花,三者统一来说就是制作波浪形面丝的过程,波浪形的面丝,其“几”字的形态,既能完美适合餐叉的勾动,又能最大化地承接汤汁,使口感更佳,而也只有这种妩媚的波浪状,才令得方便面更诱人口欲。 路易选择制作的面丝大约直径0.8毫米,比工业生产的要细一些,但有了碱水的调和,却更柔韧一些。 以茼蒿圆润硬实的直茎作为竹刀(简易版制波器)使用,选取两块一面光滑平整的鹅卵石,烧热后两面施压,热度与重力能很快使面丝塑形,游走出波浪的纹路。 而接下来,才是蒸煮、定型。 虽然这里的人们更习惯于煎、炸、烤、焗,并没有自成一格的“蒸”的概念,但利用身边的事物,路易还是能够找到合适的蒸屉替代品—— 骨头。 选择已经浸泡并且煮过的几根肋骨,边沿斩平整,用肌腱与肠衣捆绑,中间的缝隙刚好能够使水汽热气流通。 最上层先涂抹一层橄榄油,再撒少许面粉,事先蒸一小会儿,再放上面饼时便不会粘粘。 如此一来,水汽既能够携带着骨头的味道混入面饼中,增加鲜味的同时,又能使之慢慢定型。 路易只做了一种便于运输、节省空间的方形,这种形状可以直接切片,大量制作时很方便,但真正最难的部分,却在最后面。 油炸。 之所以难,是因为剧团本身的原因——这里没有油。 或者说,没有大量的油,剧团里所带的橄榄油都是瓶装,别说这么多的面饼,就算是一块也不够淹没。 但是,路易看了看自己的双手,他早就想到了一种大胆而又奇妙的方法,如果是在以前的世界,绝对无法想象,可现在…… …… 尝试到第十五次不成功,路易的脸上没有失望,反而满是惊喜,这样的方法果然是有效的。 最终的成品,只怕比工业生产的方便面还要精炼。 他的想法很简单,但需要熟练的操作和控制,最关键的是,不能浪费小麦粉进行试验。 路易就用了大麦粉来试验。 最初的成果是麦饼表面焦糊,中间焦嫩,等慢慢尝试下去,内外温度差值不断缩减,直到后来,已经趋近于高度的一致,若是寻常的煎炸,这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 路易脸上露汗地笑了笑,黑布丁眼疾手快给了倒了一杯温水给他,路易道了声“谢谢”,继续训练。 这两天,也有凯茜、凯特、盖尔、巴特等人先后来询问情况,但是奇怪的是,每次都基本上看不到什么成品。 这就已经过去两天了。 少年除了在熬骨头汤,却并没有做任何事? 所谓的“方便面”在哪? 路易自然也不能说他还没有开始制作,而也因此,大家也越发的焦躁不安和怀疑起来。 老汉也留在了皮革街附近的旅店,隔一段时间就来看看,从最开始的不安忐忑,到后面越来越自信,脸上总是挂着微笑。 路易不萦于心,过去的他,也不止面对过一次两次质疑,但只要用心做自己该做的事,总会出成品。 他仍然不断地控制着双手的力量,而黑布丁也一直监顾着热水,或者行动力迅速地替路易处理了一系列琐碎却必要的杂务。 直到第四天。 路易在一次完美的练习后,终于看向了小男孩:“今天可以制作最后的步骤了。” 黑布丁一惊,接着温暖一笑。 这几天他看在眼里,虽然第一次看到路易双手浮起的蓝光时诧异得说不出话来,但比起这种诧异,路易带给他的震惊更多。 他不知道成品是什么,但他相信路易的话,只要他说会做到,就一定会做到! 嫩黄色的方形面饼已经成型,但仍然很软很嫩,需要最后的加工,此时已经很晚了,路易不会在人前施展这一幕。 由大脑操控,双手骤然加热,手掌间温度慢慢升腾,双手发光发热发红,强烈的热气在手中浮现,没有火光,只有一层仿佛手套一般的炙热红芒,将两只手掌完全密封。 黑布丁大气不敢出,静静地站在旁侧,仿佛错觉般,他觉得四周的温度都仿佛上升了。 直到红芒越来越多,完全将路易的双手都闭合住,也完全阻隔了双手的味道,其间开始,慢慢诞生出一簇簇细小的电丝。 这些电丝非常非常细小,却密密麻麻、起起伏伏,像是星光般隐隐闪烁着,异常的美丽! 而当这些“星光”与面饼融合时,顿时出现了奇妙的变化。 “滋滋”的声音细弱而又鲜明地在面饼内部起伏着,电丝像是精密的仪器,分毫不差地在波浪的面丝表面滑动,然后迅速刺入内部! 像是抽取般,瞬间急速地吮吸着面丝的水分,炸裂着路易事先滴下的少许棕榈油,噼里啪啦的声响在面饼中爆炸,看不到的内部,食物的香味近乎极致地融合着—— 第十六章 震撼 路易知道会很美妙,但没想到会这么美妙。 最后呈现出来的面饼,表面隐隐带着不可逼视的凛冽之色,淡金色的面衣并没有留下任何闪电开凿的痕迹,但是吃到嘴里的滋味却是—— 不可思议! 作为一位厨神,他一辈子,第一次吃到这么不可思议的食物! 原始的麦香像是从第一次生长,第一次汲取自然养料,第一次吸收阳光、水分、空气,第一次进行杂交衍化,第一次破土而出中诞生在口齿间,奇妙的滋味一下子释放开来! 这是一种超越了常理的美食,经由人类的双手再怎么精美设计都无法创造出来的味道。 吃在嘴里,闪电的力量顿时在舌苔中游走,每经一处,小麦中无尽的清甜、丰富的香料滋味,霎时释放开来,化学分子不断碰撞,层层叠叠地刺激着人的味蕾,满口咀嚼,香味简直不可思议地蔓延—— 这才是真正食物的魅力吧。 路易一直接受着唯物主义的教育,即便知道大自然蕴含着无尽的丰富与奥妙,但还是认为任何事物都有规律,可现在,他却迟疑了。 他有一种厨师的敏感,这个世界,或许能带给他难以想象的惊喜! …… 凯茜觉得很烦,她一开始就不应该决定得那么仓促,她的一言一行不仅关乎自己,更关乎整个剧团。这一路本来就凶吉难测,食物好不好吃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熬过这段时间。 她是不是做错了? 凯茜疲惫地躺在床上,正要和衣起身,却听到了楼梯传来咚咚咚的脚步走动声,像是有什么急事一般,声音很仓促,很快,她就听到:“凯茜姐,快出来吧,路易让我们到院子里去!” “去干什么?”凯茜追问。 “好像东西已经弄好了,大家都过去了,你快来吧。”珊妮的声音微微有些不耐烦,说完就立刻走开了。 凯茜哪里还愿意耽搁,一听到这儿就立刻撩被起身,匆匆地换了衣服便下了楼。 此时天色渐暗,大家都站在院子里,这里是以前制皮革时清洗兽皮、鞣制皮革的地方,而现在除了窝棚下还留有破旧的拉幅机,这里什么也没有留下,只有一驾巨大的双层货运马车停在院子中央。 而此时,所有人看着马车里的东西,目光都有点不真实。 凯茜知道路易很厉害,但没想过会这么厉害! 满满的十几座小山,堆放得整整齐齐,大约有四类。 左侧是晶莹剔透的肉冻,像自然的雕刻,内部隐约透出嫩白的颜色,像是有冰雪藏匿在其中。 这种东西他们平时也见到过,落日城也常见,只是切得没有这么平整,外形也没有这么美观。 可右侧……这是个什么玩意儿? 一块块嫩黄色泽均匀,弯曲的线条非常好看,可模样既不像饼干,也不像拉面—— “板砖?”盖尔拿起方便面,再次发挥了他丰富的联想力。 路易没有理会他。 “怎么吃?”凯茜猜测这就是方便面,糊涂地拿了一块,用手摸了摸,却觉得怪怪的。 路易总是会捣鼓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她都快习惯了,但外型不重要,重要的是价值。 只是看起来,她觉得这实在不像是能够和拉面媲美的东西,硬邦邦的,可看起来又很脆弱的样子。 “可以直接吃,也可以泡水吃,”路易依次指点,“这一部分我按比例混合了少量的鸡蛋和蔬菜,味道更香更脆,是直接能够生吃的,而这一些……除了淋过少量香油之外,没有参杂其他食物,混合这第三部分的骨头冻,味道足以和拉面媲美……” 甚至超过。 他并没有尝过,这种方便面已经超过了他的认知,连他都不知道泡水后究竟味道如何。 “最后一部分是可以生食的肉冻,”说是肉冻,可肉很少,而且冰原熊的骨头他清洗得很干净,再加上其本身的清澈味道与水质的纯粹,吃起来几乎没有任何油腻感,只有一股冲击味蕾的清爽和馨香,“味道很正,甚至能够当水喝。” 这么神奇? 人们正要品尝,却听路易道:“我还准备了一些烧饼和荞麦方便面,在车厢里面,可以前几天食用。” 烧饼? 荞麦方便面? 人们简直被一系列的惊喜冲击得快找不着头脑,虽然他们根本不知道那些东西是什么,但感觉就很丰富。 还是霍夫看得浑身不是滋味,酸了句话,把人们从一连串的惊喜中拉了回来。 “到底好不好吃,要尝过才知道,这个东西又不像面包那么松软,怎么拿水泡?” 人们顿时思考起来。 …… 路易亲自做了演示。 路途中的食物,做起来越方便越好,所以他的行为也很简单,烧开一壶水,放入一整块骨头冻和方便面一起泡。 “没了?” 凯特诧异地看着路易,他以为路易又要大显身手,但无非就是把这些东西丢在水里煮,可和煮又有不同,这玩意儿就是浇上了烧热的水,然后等待。 “等着它自己泡开?”凯特难得智商在线,得到了路易的点头。 那就等吧,反正已经等了路易五天了,也不差这一点时间。 霍夫笑了笑,在他看来,这比直接煮还麻烦呢,就这么点水慢慢地热,那要等多久! 可出乎他意料的是,几乎是才盖上碟盘不久,路易就说:“好了。” 好了? “这就可以吃了?”凯特像个什么也不懂的小孩,总是一惊一乍。 “我来尝尝!”就在大家都开始琢磨谁第一个尝试时,一个人截声道。 说话的人正是霍夫,他这几天早就看不耐烦了,说得那么好听,就算能吃,味道能怎么样? 他也不是否认路易的贡献,就是觉得大家的反应太夸张了,有心想要比较比较。 可当碟盘打开的一瞬间,不止他愣了,每个人都是目光赞叹,一瞬不瞬地看着面前的美食。 太漂亮了! 波浪状的面丝一挑就完全散开,曼妙的曲线比直线更富诱惑,不同于拉面的淡黄,这种色泽更浓郁更鲜亮。 细细嫩嫩的面条软软地浸泡着,混合着牛奶般的汤汁,汤汁间还荡漾着些许色彩斑斓的颗粒,像晶莹的碎光一般,不知道是些什么。 浓郁的香味一刹那冲出,像是被禁锢久了,一经打开,便迫不及待地冒出—— 食欲大开啊! 第十七章 目标 路易并没有说,那些细小的颗粒,正是香辛料。 香辛料,鼎鼎大名恐怕没有人不知道,现代人们日常所用的辣椒、大蒜、生姜、陈皮、大料,全都是香辛料。 这种由植物的种子、果实、根茎、树皮做成的调味料,早期还曾运用于宗教、医用、化妆、香氛等各个领域。 这个世界虽然和他认识的世界不同,但除了那种不可言喻的超自然事物,大体却遵循着类似于地球的发展轨迹。只是不同的地域条件、风俗文化、政治因素带来了些微的差异,但生物的成长却大致相同。 这里也有香辛料。 在落日城,除了贵族、圣堂和修道院因为特殊的阶级因素与需要,保存有少许香辛料外,能够找到香辛料最多的地方,只有妓院。 因为饮食文化的相对原始、寒地特有的储藏肉质的条件、以及相对闭塞的贸易来往,人们并没有对香辛料产生真正的认知,香料大多还是被用以化妆、香薰等用,而与修道院不同,只要你愿意高价购买,妓院很乐意与你交易。 这件事情是由巴特悄悄帮忙的,路易最终获得了被女妓们用作身体介质的芝麻油、橄榄油、少量棕榈油,甚至还有可用于洗头的精炼花椒油,早期最先出现的肉桂、迷迭香、丁香等香料。 钱币是由凯茜支出给他的制作费用,虽然高得离谱,但到了现在,她觉得值了。 比起方便面调料包,经过炼化的香油精细而健康,再加上路易的调配,味道只会好,不会差。 路易相信,这里很多人,一生都没有品尝过这种味道。 霍夫一边将面丝挑起,一边却忍不住细看,好像要看透它究竟是怎么制作出来的。 为什么一根一根这么均匀?为什么能够保持这样漂亮的曲线?为什么刚刚还是一整块,被热水一泡就融化了? 是像肉冻一样吗? 将制作好的方便面加水放在方形容器里,然后在冰里冻结? 可为什么能这么整齐呢?难道是一根一根拼好的? 那也太麻烦了吧! 人们简直难以忍耐,眼瞅着老人挑起了方便面后又不吃,一副要把它看碎的模样,你快下口啊! “呼溜!呼溜!”霍夫忍不住一吸溜,瞬间呆住了。 好吃!!! 太他妈好吃了! 好吃到他甚至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好吃! 那是一种丰富到无法分辨,却又和谐到几乎能将所有的味道融合在一起,刹那间如爆裂般释放的味道! 他不知道怎么形容! 食物的滋味清晰地被放大,有股难以言喻的力量闪烁般游走着,整个舌头都好像被这股味道鼓舞得颤抖起来,满齿跳跃着热情! 呼溜—— 呼溜—— 呼溜—— 人们惊讶地看到老人像啜饮瀑布一样吸溜着软嫩的面丝,吸一大口又满口咀嚼,然后再吸,再咀嚼…… 一碗浓郁的拉面很快就消灭了大半,老人又连带着汤汁一起呼溜——受不了了! 人们简直要兽血沸腾! …… 旅店的老汉再一次过来时就觉得气氛不对,好像一夜不见,人们就突然心情高涨起来了? 他找到了凯茜,本想继续商量交易的事情,可对方竟然拒绝了,他甚至怀疑自己听错了! “不需要交易了,”凯茜的声音竟然还带着一丝期待,她笑了笑:“因为,我们要出发了。” …… 剧团的东西很多,每个人的日常用品,整个剧团所需要的食物、财产、文书,一样都不能丢。 凯特拉的冰还剩下不少,本来不打算留着,路易却坚持需要,说是做什么冰鉴。 他们听不懂,但听到要用这个来保存肉冻,人们又无言以对。 “实在装不下了!”拉车的佣兵抱怨,“这些大家伙留着干什么,干脆扔了!” 他说的是剧团的化妆台,大约有四台,全部都是专门定做的,价格昂贵,但路途遥远,又确实累赘。 盖尔听了还骂了那佣兵一声,但最后,因为实在没办法承载,除了将镜子拆卸下来,剩下的部分都卖给了老汉。 老汉无奈接受,在他看来这东西只能拆下来当柴火用,不过,也算没白白跑一趟吧。 而盖尔因此气愤了好几天,霍夫更气愤,他买了那么大一头熊,除了兽皮、骨头被留下,熊胆、熊掌卖掉,其他的一样都没能带走! “熊肉坚硬难吃,没有用。” 某人如此说。 老人一路上气得牙齿咯嘣响。 每个人心情不一,却还是驱着一辆双层货车和一辆驴拉车,最终离开了这个住了十天的皮革街。 虽然刚到这个地方的时候,满心的惆怅与迷茫,可现在,他们却竟然还有点留恋这个地方。 凯茜看着前面的少年。 她知道,只有这个人,才是真正的瑰宝。 剧团暂时分成两批人,一批人由凯茜、凯特、盖尔带领,负责从巨熊门运出行李。 这里是专门的物资通道,他们花了大量的金币才被允许在下午时部分人从此处通过。 而巴特、里欧、路易、珊妮等另外一批人,则要从穷人街绕道走,然后到达踩踏路,与他们会合。 路易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的场景。 街道两旁随处可见散发着臭气的死人,卫兵在厌恶与唾骂中抬走尸体,脚下污水与粪便被随意倾倒,凝结成道路,到处都弥漫着酸臭。 婴儿的哭声不绝,窝棚下,少年们全都挤在一张破旧的兽皮大衣中,有修女从公共厨房端来饭食,立刻被一抢而光。 所有的人都消瘦得如同干柴,气息微弱,仿佛随时都会死去,这还是在庇护中的落日城。 少女珊妮匆匆而过,眼角眉梢中都带着厌恶,而路易静静地走在后面,却被眼前的一幕幕所震撼。 他第一次感受到记忆中的贫苦、卑微,也是第一次,清醒地认识到,这里已经不是他所熟悉的法治社会。 这里的人命不值钱,穷人的命,更不值钱。 他们没有生存的本钱,也没有生存的能力,从一出生下来,就决定了哀苦的一生。 他看到窝棚下,母亲干瘪的怀中还紧紧抱着一个气息虚弱的幼婴,婴儿趴在母亲的怀里,轻轻地颤动着,可他却不知道母亲已经死去了,懵懂的眼睛还看着自己的妈妈。 路易缓缓顿住。 不止这一个幼婴,这世上还有无数的幼婴、小孩遭受着同样的命运,不知为何,这一瞬间,看着婴儿那一双澄明却又虚弱的棕色眼瞳,路易突然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放大! 好像有一张名曰残酷的地图在急速地扩张着、叫嚣着,他的大脑却瞬间犹如刺激般清明! 他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 有多大的本事,就创造多大的价值。 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像他一样,了解所有食物的起源、习性和培育! 没有一个人能像他一样,拥有着跨越时代的知识与技术! 没有一个人能像他一样,曾站在美食的至高殿堂,能做出跨越中西的绝顶美食! 没有! 杂交水稻的诞生,就可以拯救上亿人于饥荒,那么他呢? 他看过那么多的书,见识过那么多的科技,耳濡目染过那么多的现代化农业知识……那么他,是不是可以凭借着他的力量,彻底改变这个世界! 让人们摆脱饥饿!让人们获得温暖!让人们享受安定! 让这个世界知道,或许战争的杀戮让人绝望、悲哀,可世界上,美食的力量,却可以扫平一切的苦痛! 第十八章 阴森 坐在马车中的少年,久久不能平静。 马车颠簸在踩踏路上,他们要先走完踩踏路,才能到达长石路。 前者是条野路,因久经踩踏而成路,但现在也遍布荒草。 而后者,闻说是曾经的拜伦七世建立的贯通南北的长道,阴森沼泽除了这一条路,就只有沼泽地与泥泞地。 路易看着一片片掠过的荒凉植被,想了很多。 路是一步步走出来,可要先走出第一步路,才能决定接下来的路。 第一步路在哪? 他要继续跟着剧团? 去未泽城? 然后? 路易觉得,如果他要做决定,必须在这段行程完成之前。 …… 要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地位? 要怎样才能拥有话语权? 要怎样才能尽可能地发挥优势,减少弯路? 如果离开了剧团,他有没有办法保证自己的安全,发挥自己的长处? 路易沉默。 “你在想什么?” 一个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路易回过神,却见少女珊妮不知何时坐在身旁,想要看穿一般看着他。 “没想什么。” 这些事情不能一蹴而就,路易打算离开了颠簸的踩踏路再慢慢想。 少女却突然笑了笑,神秘道:“和凯茜姐一样神秘,不过我总会有办法知道的。” 路易没有理会。 “你想不想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少女怂恿,但觉得少年的表情很奇怪,毫不吃惊,仿佛心知肚明一样。 这怎么可能? 她花了好久的工夫才看出来的,少年才认识他们多久? 然而,路易的确知道。 确切来说,他从第一天,就知道了凯茜的身份。 能拥有那么多高质量的面粉、精炼的橄榄油、大麦醋,甚至他还看到了药箱中隐藏的一瓶陈年黑醋,对方的身份,已经不言而喻。 是的,凯茜必然是一名贵族,而且,对方既然是从他戟城一路北上落日城的,那么她曾经的家族,就一定是在他戟城了。 瑞西.文森特,文森特公爵的侄女,贝里.文森特的大女儿。 文森特家所有的人都在丰收宴会上被强盗杀死,而城墙上,唯独缺少了她的头颅,她是他戟城现今唯一的继承人! 珊妮不知道,少年比她猜到的更多,除了不知道凯特的真实身份,其他的都没有错。 瑞西看似年老,实则只有十八岁,她之所以前往未泽城,就是为了完成她大堂姐赫蒂与未泽城兰森家族的联姻。 而凯特,并不是她的亲弟弟,而是她身边一名骑士的扈从,从小跟着她长大。 谁也没想到家族只保住了一个瑞西,混乱之下,临危授命,贝里伯爵这才不得已册封这位唯一信得过的扈从为荣誉骑士,护送瑞西南下。 他看起来不着调,实际上,他根本就算不上是一名骑士。 不过这些种种,都是凯特后来才说的。 珊妮再看少年时,觉得更加神秘了。 他到底是什么人? 里欧也曾私下和她讨论过,猜测少年或许与某个贵族有关,可她总觉得少年浑身上下都透着古怪。 会不会…… “你知道巫师吗?” 少女的声音低低响起,果然引起了少年的关注。 路易看了她一眼,“你相信巫师存在?” “为什么不信?”少女笑着,“我可亲眼见过矮人。” “矮人?” 珊妮拧眉想了想,从怀中掏出她珍藏了多年的三枚金币,摊开在了手掌中:“这就是矮人。” 路易拿起对方手中的金币。 只是普通的金币,除了做工不错之外,几乎没有什么不同。不过,他看向了金币上的图案。 不是贵族家徽,也不是名人头像,而是古怪的一张脸。 第一块金币,雕刻着一张故作不屑的男子侧脸,侧脸上有一颗媒婆痣,对方拉下眼皮,翻出红肉,一副朝持有者鄙视的表情。 第二块金币,人物嬉皮笑脸,苹果肌高翘的脸上,还用两根指头把自己的嘴巴使劲拉弯,做了一个笑哈哈的表情。 而第三块金币,什么也没有。 “你猜第三块金币上刻了什么?”少女提醒道。 刻了什么? 路易仔细看,上面还是什么都……不,不是什么都没有,隐约间,是有一点痕迹。 中间微微突起一根线条,两边各有一条弯弯的半圆从这根线条划开:“两个圆?” “你再猜猜,这是个什么东西?”珊妮的声音很诡异。 什么东西? 路易再看向了金币,他实在,“一蛋两黄的双黄蛋?” 什么跟什么? 珊妮咬牙:“这是屁股!” “什么?” 这下换路易懵了。 “这是照他们自己的屁股画的,”少女冷笑,“没看到上面还有一根毛?” “那帮家伙就喜欢成天污染金币,不止是金币,他们守着南洼盆地最富有的矿区,隔绝外人进入,整天用各种稀奇古怪的造型为自己铭刻,铸就钱币。” “因为矮人的存在,市场上的货币变得越来越混乱,他们是货币兑换商最讨厌的一群人!” 少女的语气中分明带着浓浓的嫉妒。 路易却并没有在意,这些事情与他的关系不大,不过…… “你说他们住在南洼盆地,在哪?” 珊妮给他找了一张羊皮地图。 地图非常老旧粗糙,而且上面用各种深浅不同的笔记不断地勾勒着,总是删删减减,好像这几百年间世界的版图变化很大似的。 路易记得初中时学过的大陆版块,都是成千上万甚至几亿年一变化。 但他没有细想,摊开地图的手掌变得很平稳——已经离开了踩踏路,到达长石路了。 他明显感觉到四周的环境安静了下来。 一进入阴森沼泽,人们的谈笑声都停止了,而他也没有再说话,而是被另一处标记所吸引了。 ——金麦城。 从阴森沼泽沿长石路一直南下,穿过几百里的路程,往东是未泽城,可往南一直走,中间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却朝向一座城市,足以吸引他。 “金麦城…金麦城……” 仿佛瞬间被点亮了方向,路易看着这三个字,喃喃自语。 “你看到了吗?”见少年老半天都不说话,珊妮有些不高兴了:“你看到了吗?问你看到了没……啊——!” 车厢突然一阵动荡,身体骤倾,珊妮顿时被吓住了! 一抬头,凯茜、凯特、霍夫的表情都变得很惊恐。 里欧拧起了眉,巴特拔出了刀,盖尔一下子打开了车厢门,冲外嚷道:“怎么回事!” 时间在佣兵的声音中静止下来。 黑布丁也看到了。 不远处的泥泞地中,一只惨白色的人影从泥地中爬出来——他无法欺骗自己,那个白影根本就不算是一个人—— “骷髅!”佣兵的声音尖利喊出,划破了阴森沼泽的第一抹长夜:“是骷髅!活骷髅啊!” 第十九章 咕噜 路易脸色大变! 车厢里所有人都炸了起来! 凯茜颤抖着打开了车门,看到外面的一幕时,整个嗓子都紧了,车里的人也一瞬间面如死灰! 以前虽然听说过许多光怪陆离的传说,但这是切切实实看到非人类的怪物,每个人都惊恐得说不出话来。 怎么可能真的存在! 路易怔怔地看着前方,在阴森沼泽黝黑的夜色中,那抹苍白就显得更加的鬼魅而鲜明。 他的脸上也同样布满着震动与惊奇,不过相比其他人却要好上许多,毕竟他曾经历过更不可思议的穿越。 可这样的想法几乎刚刚浮上心头,下一刻,他,以及所有人的表情都惊悚了—— 在两边的泥泞地里,无数腐朽的蠕动声如同鬼魅的水琴音般传播般而起,几乎是一瞬间,一只只同样苍白枯萎的手骨从地下攀爬而出,不到一个呼吸,就露出了苍白的头颅、躯干、四肢……一双双空洞的眼睛,全部看着他们! “快跑——!”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盖尔、佣兵、黑布丁同时控制着缰绳,前两者疯狂地鞭打着马身,引得三匹老马发出一声尖利的鸣叫。 马匹前蹄高抬,差点掀翻整个马车,然后轰地一声冲锋狂奔,拖着身后沉重的车厢,急速地奔踏着死亡的笼罩之下。 路易手心发白,却眼看着两边的骷髅像是脚生弹簧一般,就在车身奔腾的同时,已经飞速奔跃了过来,快得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凯茜双手颤抖,随便就握住了一双粗糙的手,也不知道是谁的,她的紧张都到了嗓子眼,吓得整个人都在抖。 凯特也同样害怕,巴特已经提刀冲了出去,站在车辕上阻挡着入侵的干瘪骷髅,而他却脚都不敢挪动一步,凯茜的双手抓过来的刹那,他甚至还吓得叫出了声! 他在凯茜面前羞得满脸通红,更在心里唾骂自己,可心如雷鸣,恐惧像山一样碾压,让他还是不敢拔出自己的长剑。 他是骑士! 他是骑士! 他是骑士! 直到此时此刻他才发现,他根本就算不上是一名骑士! 他只是那个跟在大人身后的毛头小鬼,每次遇到问题都会吓得缩进自己的壳里,被大人一次次笑话。 如果那天夜里大人不是被十几个强盗乱刀砍死,如果不是为了保护瑞西免受强盗的淫害,他或许,根本就走不出那座城墙…… 瑞西,瑞西,瑞西…… 他在心里反复念叨着这个名字,可勇气还没出现的刹那,一只苍白的臂骨突然从外捅破车厢,以一寸的距离与他的脸颊擦发而过时,他的整个心都静止了。 里欧一声大骂,手挥长剑朝破壁而入的一条条臂骨挥去,“劈啪”的声音不停歇地响起在各个角落—— 木凳被砍断,车幔被刺破,水壶、水杯被挥砍得到处飞落,水花飞溅,可骷髅们的速度却快得根本无法捕捉! 长剑一落,这边的臂骨闪身而退,而另一边的又悄然来临,短短几个呼吸,整个车厢就已经千疮百孔! 里欧越砍越是心惊,越刺越是后怕,他的脑海中几乎浮现出被骷髅们团团围住、撕咬的恐怖场景……而就在这一刹那—— “小心——!” 凯茜的声音尖利般响起,里欧只觉得后背一凉,一双手突然从侧边伸过,像是帮他扯了扯衣襟一般,后面的威胁突然就悄然散去。 他不可思议地看了路易一眼,但少年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得仿佛只是不经意被他挡住了危险一般。 他哪有半点心思理会这些巧合,猛地一跳站到车厢中央,死死地握剑挥砍着这些恐怖的怪物! 佣兵们也叫嚣骂咧着挥砍! 而路易却握了握自己通红的手掌,当他第一次徒手握住了一只骷髅的手骨时,他就已经大概了解了自己的实力。 闪电加持的不仅是他的体温,更是速度,骷髅的速度很快,但只要全神贯注,他的速度更快! 但这一切并不是高枕无忧了,就在他不知道怎么才能对付完这些层出不穷、源源不断的怪物时,后面的车顶上,忽然穿出了数十根白骨森森的手指! 路易脸色一变! “天啦——!” 伴随着凯茜的一声尖叫,轰然间,整个车厢后壁竟被骷髅们生生挖开,冷风呼啸般灌入,十几只龇牙咧嘴的骷髅顿时出现在所有人的面前,而车厢后堆积如山的,全是他们的食物! 所有的食物! 路易一瞬间像是失去了所有的理智,在别人眼里,他像是发了疯一样,随手就拿起了一个佣兵吓掉的长剑,冲向了这些骷髅! 而凯茜这才从惊恐中复苏了一丝理智,感觉到里欧、佣兵等人的退缩,她立刻讽刺而激将地喊道:“如果不打落这些骷髅,我们谁也别想活着离开!” 里欧一震,他眯了眯眼,冷冷地看了凯茜一眼,吓得凯茜几乎一软,但理智终究占了上风,他还是咬牙,冲向了攀上马车的骷髅们。 佣兵们面面相觑,见里欧冲了过去,又见骷髅们不知为何速度慢了下来,有了信心,也纷纷加入了战斗。 凯茜这才勉强松了一口气,纵然已经吓得身体发软,但她还是保持了一丝尊严,没有让自己尿出来。 孰不知,霍夫已经尿出来了。 路易的面前围了三只骷髅,一到宽敞的地方,他的行动更方便,骷髅们左支右绌,还是被他刺得纷纷掉落。 马车的速度加快,被落下的骷髅们一个个龇牙咧嘴,凶狠地看着他,而他却没有理会。 眼见着一只骷髅捅破了装着肉冻的木箱,他眼色一凛,左手徒手就抓住了骷髅的臂骨! 巨大的炙热力量一刹那刺激,那骷髅突然一声呜咽惨叫,被路易一脚踹了下去! 而身边的两只却眼疾手快,一只扼住了路易的脖颈,一只抓向了路易的眼睛! 路易立刻用膝盖骨踢向了扼住他脖颈的骷髅,对方却一个跳跃,反而盖住了他的双脚。 而另一只伸向路易眼睛的骷髅,被路易一偏头挡住了目标,顿时张嘴咬向了路易的脖颈—— 路易的双脚被控制住,一时摆脱不了,右手的长剑被另一只刚刚跳上来的骷髅抓住,他只有一只左手,情急之下,也不知道抓了什么,猛然往咬向他的骷髅嘴里一塞! 只要有片刻的空当,他就能挣脱出来。 可他当他将一块肉冻塞进骷髅的嘴里时,对方本想下意识喷吐,但肉冻还没离嘴,又一瞬间被它咬了回来。 骷髅僵硬的脸上似乎出现了些微的变化。 没有人看到这一幕,每个人都无暇他顾。 里欧捉襟见肘,佣兵们顾此失彼,盖尔和巴特虽然威猛,但两个人要对付前面所有的骷髅,一时间也是四面受敌。 唯有路易的面前,骷髅愣了愣。 它们一向只吃尸虫和死人尸体,活人是没办法吃的,只能将他们拖进沼泽里,糜烂后享用。 可嘴里的这个东西…… 软软的,嫩嫩的,有肉! 冰冰的,凉凉的,还有它最喜欢的软骨! 一入口就被咀嚼着满口香嫩,不需要费力撕咬,几乎抿一抿就可以将鲜汁溢开,由它们润润地滑入喉中…… 噢! 它一时怔忪住,却被路易一脚踢了下去,而它的同伴,也很快被塞着肉冻,纷纷落马。 马车的速度越来越快,纷纷扰扰间,很多骷髅们都被颠簸下马,而眼看着车子渐渐远去,这只骷髅却呆怔着,吞咽了口中香喷喷的食物,喉咙里只来得及含混发出一声—— “……咕噜……” 第二十章 少年 马车上,每一个人都很萧条。 死亡的危机才刚刚散去,凯茜颤抖着闭上了双眼,而少女珊妮却控制不住,呜咽一声后就大哭了起来! 她一生都没有遇到过这么恐怖的事情! 以往所期待的古怪传说,一瞬间崩塌殆尽,当危难来临的时候,她才发现期待那些传说是多么可笑! 她情愿一生都不要看到那些怪物! 可每个人都很清楚,阴森沼泽这么大,只怕那样的骷髅绝不会少,他们已经是凶多吉少了。 有佣兵唾骂着、吵嚷着要回去,但凯茜通通都不理会,谁都清楚,虽然前路凶险,但谁都不敢往后走了。 他们是暂时避开了那些骷髅,但再来一次,谁都不敢想象。 车厢里,每一个人都不说话。 凯茜平复了心绪,许久才颤声道:“先将马车修复好吧,不管接下来会遇到什么,我们不能冻死在车里。” 可话音一落,却没有什么人理会她。 之前只觉得跟着这个剧团起码能得到足够的金币和食物,可他们却带他们来这样的鬼地方,佣兵现在甚至开始憎恶起凯茜来。 人性的自私就这么暴露无遗,就算是清楚,凯茜却无可奈何。她能做的只有忍,离开了这些人,那她就真的完了,她的家族也再也没有了希望。 “那就开始吧,”短暂的寂寞,一个声音突然道,“我来处理后车厢的门板。”路易说完,便半蹲了出去。 一时间,大家互相对望,凯特默默地去陪路易,盖尔、巴特也负责处理车前门,佣兵们无奈,只好用布料、皮革封住车内的“创伤”。 凯茜感激地看了后面的路易一眼,一瞬间,却像是抽去了全身的力气,她闭上眼睛,深深地祈祷着,希望上天怜悯,能让他们度过此关。 然而怪异的是,除了第一天,之后的骷髅真的明显减少了,不知道是因为阴森沼泽本身的地理因素,还是因为什么别的原因? 但就算是这样,也没有人能睡好觉,除了吃饭的时光,所有的人都是紧绷着的。 不过,说到吃饭,他们发现——肉冻没有了! 佣兵们一开始很愤怒,但路易坚持说,所有的肉冻都被骷髅掀翻了,除了部分骨头冻,其他的一个不剩。 偏偏此刻再看这位少年,眉宇间不知何时长出了不可逼视的气势,他说的话,让人莫名地不敢去反驳。 若不是在这种紧张的氛围下,或许人们还会留心这种变化,但现在所有的人都只想着离开,无暇他顾。 长途漫漫,日复一日,不变的是人们急迫的心情,改变的,却是路易的心中有数。 他之所以选择了负责后车厢的门板修缮,就是为了藏匿剩下的肉冻,这一点,只有黑布丁和凯特知道。 黑布丁一向说什么做什么,而凯特,刚开始是因为心虚。 在危难面前,连路易这样的少年都敢提剑去和骷髅拼搏,他却只敢呆在车厢里,和老弱妇孺一同畏缩着,最后好不容易出去了,面对骷髅,却连剑都握不住。 虽然凯茜没有说什么,可他却羞愧得无地自容,他不敢去看那张憔悴又失望的脸,所以只好陪着路易,对方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 但他没有想过,少年居然要偷偷将所有的肉冻都藏起来! 为什么? 他暗暗地也想过,但他觉得少年看起来不像是那么自私的人,虽然很多时候都是这样,人性在危难面前都会变得很离谱,比如他,平时嘻嘻哈哈,却胆小如鼠。 但他还是不愿意那么揣测别人,自己恶劣也就罢了,如果连别人都想得那么恶劣,那他就真的一无是处了。 他一边困惑,一边苦恼,一边自责,一边又不知道该不该和别人说,直到,他亲眼看到了这一幕—— 当夜晚降临,人们困倦得半睡半醒时,道路两旁,荒草和碎石之间,一只只苍白的身影再次浮现。 他差点惊叫出声,一只小小的手掌却盖住了他的嘴巴,黑布丁默默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又把所有的信任都交给了他身边——那个神秘的少年。 他亲眼看到,少年将肉冻一颗一颗地丢在道路两边。软嫩的肉冻轻盈,几乎毫无声息地悄然滚落,没有惊动任何人。 然后,令人吃惊的一幕出现了。 为首的,一只结实的骷髅突然如猎豹般窜出,一下子扑向了肉冻,将肉冻塞入了口中,除了那僵硬脸上疑似陶醉的表情,凯特还听到了一声弱弱的“咕噜”声。 他惊得目瞪口呆。 有一就有二,他看到身旁的少年从容不迫,反应似乎比骷髅还要敏捷,几乎随意地操纵着手中晶莹的物体,引领着骷髅们应接不暇,又互相殴打。 再没有比这更震撼、更诡异的事情了! 车厢里,有人总是惊疑地推窗,但凯特总能看到一只只白色被肉冻勾得没入了芦苇中,然后,隐约听到其内争抢不休的“叽里呱啦”、“咕咕”、“嘎嘎”,让他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聋了。 原本恐怖的骷髅,竟然,变得不再那么可怕? 连凯茜都没能发现凯特的变化。 那是一种褪去了恐惧、紧张、自责,变得越来越轻松的状态,凯特最期待的时候就是晚上。 坐在少年身边,看他游刃有余地逗弄着骷髅,而他有时手痒,也忍不住想试试时,却发现自己根本跟不上骷髅的速度。 当一只骷髅恶狠狠地扑上前,差点咬断他的手指时,他才发现,这些生灵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温顺。 路易最后一脚把它踹了下去! 面对路易,这些骷髅除了无可奈何,还隐隐有一丝忌惮,而凯特,也渐渐找回了一丝理智。 不能过分地害怕,但也不能超出能力范围地无畏。 这是他从少年身上学到的。 时间过得很快,人类都是趋向于安稳的生物,当威胁渐渐减弱,再多紧绷也支持不住。 后面的几天,大家像是卸去了所有的重担,不管不顾地休息了个够,就快离开阴森沼泽了,人们也觉得没有什么威胁了。 就连凯茜,也昏睡了两天多。 然而,死亡,就等候在这安逸的分岔口,在不期然间,准备迎头痛击。 第二十一章 杀戮 才离虎穴,又入狼窝。 人们竟然忘了,他们最开始担心、警戒的,是——马贼! 当晨睡被惊醒,人们看到三十几个马贼笑眯眯地出现在前方时,所有人的心中都结满了寒霜。 未泽城与落日城之间隔着绵延千里的破碎谷地,那里面有马贼世代的栖身之所。 谁也不知道里面究竟有多少马贼,但他戟城都被这些人攻破了,可想而知数量一定不少。 他们沿长石路一路南下,虽然隔着阴森沼泽,但同样要警惕这些无孔不入的强盗。 这可不是骷髅,这是活生生的人! 是心狠手辣、没有人性、只知道抢夺和杀戮的人! 完了! 这是佣兵们一致的想法,他们总共才十四个人,这还加上了两个女的、一个老的、一个小的、还有一个用处不大的少年! 十四个战斗力混乱的组合,而对方却是三十六个身强力壮、骑着高大马匹的壮汉! 完了! 这也是里欧的想法! 他本来想着送这些人到达未泽城后好好捞一笔,可现在看来,他妈自己的性命都快被搭上了,还能管得了谁! 路易静静地看着这一幕,眼睛里却看不到任何情绪。 凯特甚至还看了少年一眼,但很快就被自己的想法给闷住了,危难关头,他想的居然是这个少年能不能解救他们? 对方只是一位少年,虽然他做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但不代表什么都能够解决。 可马贼又不是骷髅,总不能喂他们好吃的,哄走吧,凯特不禁智障地想,只怕话一说出口,这些人就会扇他一个耳光! 可恶! 他不禁拽紧了拳头。 这里已经离未泽城很近了,但是还不够,如果能再近一些就好了,再近一些,先锋堡的骑兵队就能够解救他们。 可如果真的是这样,马贼也就不会出现在这了。 他不禁混乱地想。 先锋堡与破碎山谷之间还隔着一片遥望森林,就算是马贼,这也不是他们的腹地。 可三十六个马贼,也不是他们能够对付的! 凯茜同样想到了这一点。 与面对骷髅不同,非人类的力量她无法把握,但只要是人,就有转圜的余地。 她捏紧了手帕,率先出口道:“各位朋友!我们无意冲撞各位,我们只想安稳离开,只要你们愿意放我们离开,想要多少金币,我们都可以……” “哈哈哈哈!”马贼中一个全身黝黑、笑着露两排黄牙的男人朝同伴嗤笑道:“这娘们还以为我们能放过她咧!” 他直接道:“你们的东西都是我们的!包括金币!食物、车子、马匹、驴子,全都是我们的!” “男的杀死!”为首的统领道,“女的先奸后杀!” 这话一说出,众人脸色大变! 此时此刻,所有人都已经知道,没有转圜的余地了,路易握了握自己的手掌,在黑布丁身前,安稳地看着他们。 “给我杀——!”马贼统领的声音一出,一群人驱马而上,个个面目狰狞地挥刀舞锤。而相比气势汹汹的马贼,这一边的拥兵们却吓破了胆,更有人竟然直接道—— “我投降!”一个佣兵不顾其他人的愤怒,颤声道:“我投降!我和他们不是一伙的,我……” 话音还没说完,一道刀影横过,他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的腰身被整个砍断。 来人凶神恶煞,朝他露出了一口黄牙,却根本不在乎他的话,无情斩杀。 这一下,其他抱着同样想法的佣兵震惊了,也愤怒了! “杀!”大汉盖尔怒吼道:“杀了他们,我们才能活命!” 巴特首当其冲,在整个剧团中,他是最厉害,也最勇武的人。 虽然块头没有盖尔大,但他本就是流浪武士出身,论技巧,远远胜过被他撩下马的马贼! 马贼一旦下马,就被巴特从肚脐整个穿刺,鲜血汩汩外冒,巴特又一脚踩爆了他的头! 盖尔也不逊色,生生把一个舞锤的马贼拉下了马,他力大无穷,左臂直接挡住了对方的攻击,纵然手臂已经瞬间鼓起了脓包,可他还是一下子挥刀砍杀,割裂了对方的头颅。 里欧在加入剧团之前本就是马贼,骑马功夫了得,再加上身手敏捷,倒也能对付几个人,不过,他眼神微转,却根本没有想过和这些人作对。 他看向了马贼头领…… 而相比之下,其他佣兵却不那么好过了。 每个人都被几个马贼同时围住,打不过两个回合就被数道刀剑捅死,鲜血淋漓。 少女珊妮被两个马贼盯上,吓得撕裂般尖叫道:“抓她抓她!”她发抖地指向马车中的凯茜:“她是贵族!抓她!抓她!不要抓我!” 凯茜脸色一变,凯特却脑子一空挡在了凯茜面前。 他常年练习突击、穿刺,骑士的御剑技巧是普通马贼所不能及的,在危难时刻,一个人对付两个人没有问题。 可少女却惨了,无人庇护,与她偷偷有染的里欧此刻却完全丢下了她,她惨叫着乱踢,却不小心踢中了马贼的要害,被愤怒的马贼一下子抓住头发,利剑穿刺,命丧当场。 霍夫躲在车轴底下吓得不敢吱声。 而黑布丁却被一个马贼困住,用平底锅挡在身前,对方哈哈大笑,正要用狼牙棒一下了结男孩,却突然感觉脖颈一冰,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路易平静地从他的背后现身,这时,却突然听到了里欧的声音,里欧正在找他。 “那个女人和少年得留下!” 暴露了马贼身份的里欧总算是得到了统领的认可,他偷袭了盖尔,却没办法杀死对方,立刻转移了目标。 在他看来,凯茜是核心,路易有用处,都可以活捉:“那个女的和少年留着还有用,其他人都可以杀死!” 凯茜是贵族的事情是珊妮告诉他的,如果珊妮说的是真的,那么这个人就有大用,而路易…… 留着天天给他们做饭也行! 统领看了看不远处的凯茜和路易,冷笑了笑:“活捉个女人小孩也要我动手?” 声音带着讽刺,里欧一咬牙,立刻持剑跨步朝路易而来,脸上露出了凶恶的本相:“小子!乖乖听话,否则……” 这话还没说出,他看到路易身旁的三具尸体,突然觉得有些奇怪,而没等他反应过来时,少年的一只手指突然轻飘飘地伸向了他。 他还没来得及推开对方,却惊愕地感觉到对方的指尖带着一股奇异的热度,竟然穿透了他的咽喉。 汩汩的鲜血霎时间外冒,他的脑袋一阵嗡鸣,眼中却只能看到少年一双冰冷无物的眼。 轰地一声,尸体倒下,身后的马贼统领却惊骇得说不出话来。 他看到了什么? “巫师!” 是巫师! 是巫师!!! 仿佛被巨大的恐惧碾压,他看着少年如同魔魇,浑身颤抖,吓得掉转马头就跑:“快走——!” “所有的人,全部都跟我走!快走!!!” 马贼们面面相觑,但向来知晓危机见风使舵的他们,一瞬间就选择放弃了猎物,立马逃离。 很快,在巴特、盖尔等人的不可思议中,马贼不知道遇到了什么事,顷刻之间便绝尘而去。 好像,看到了什么无法想象的怪物? 第二十二章 分道 凯茜,一下子瘫软在地,凯特陪伴在她身边,却也好不到哪去。 他的脸色苍白得可怕,看到那么多的血腥,纵然过去经历过比这更凶险的生死一刻,但他还是止不住地后怕。 他以为他会死。 “你身上……”凯茜吓得尖叫起来:“血……快!纱布!” 一双手递出了药箱,凯茜接过时,才发现,路易没有受伤,甚至,他身上连一点血迹都没有? 盖尔的臂膀被砍了两刀,后背被钉头锤砸破了,巴特一人对抗七八个马贼,腰部被连捅了三刀,现在根本爬不起来。 其余的佣兵除了一个瘦弱男子,几乎全部被杀,死状残忍。 地上,里欧和珊妮已经死去,周围还七七八八地躺着一些还在流血的马贼尸体。 车翻了,老马死了两匹,另一匹奄奄一息,不过好在马贼留下了三匹无主马,被黑布丁困住了两匹。 凯茜几乎想哭,又庆幸他们死里逃生,不管是因为神明垂怜,还是因为什么别的原因,她都深深感激。 谢谢! 谢谢让他们保住了命! 她忍住了颤抖道:“先处理伤口,把东西收拾一下,为免他们再次杀过来,我们要赶紧离开!” 虽然这些人更需要的是休息,但留在这,太危险了! 巴特虚弱地点了点头,盖尔也没有什么意见,他现在只想好好找个地方休息,然后吃路易的拉面。 凯茜万分庆幸路易和小男孩没有事,虽然还有一个人除了小指被人踩了一脚,也没有受什么伤,但他一直躲在马车底盘下,任凯茜和珊妮怎么呼唤都见危不救,大家都不想理会他。 一场厮杀,剧团里现在只剩下八个人,心虚的霍夫负责搬运行李,路易和黑布丁驾马,凯茜照顾伤员,另一名佣兵警戒。 要前往先锋堡,需要离开长石路,向东行经另一段踩踏路,这样的颠簸对受伤的人来说堪称痛苦,不过所幸的是,要不了多久了。 马贼再没有出现,而路易在绕道时,却深深地看了眼长石路的方向,那里,正延伸向金麦城。 不过,他什么也没有提,仍旧护送凯茜等人向东行进,直到—— 一座高大的石造塔楼出现在前方的森森林木之间,而更远处,隐藏在林木间的高大灰色城堡,正是先锋堡。 它是为了庇护未泽城所设立的前哨城堡,至今已有百年历史,看着这座古老的城堡,凯茜却恍觉犹如久别重逢的亲人。 先锋堡继续北上就是未泽城,那里,很多人与她素未蒙面,很多人与她只有儿时的一面之缘,而她,却注定要将所有的希望都寄予在那座城。 这是她的使命,也是她的价值。 前方,她已经看到了甲革裹身的骑兵队伍,仿佛一瞬间平静下来,她深深呼吸了一口气,语气中又带了一丝符合贵族的矜持与内敛:“凯特,将我的身份文书和手信拿出来。” 她,已经到达目的地了。 “所有人继续……”话还没说话,她突然奇怪地看着路易,少年几乎是一看到先锋堡就自动停下了马,黑布丁拉住了缰绳,而少年此刻更古怪,他竟然跳下了马! “你要做什么?” 不止是凯茜惊了,车里面的盖尔、巴特、凯特、霍夫,也都怔忪地看着少年。 “我要离开了。” 路易说这话时很平稳,这几天,他已经通过剧团的地图和书籍,大致了解了金麦城与未泽城的情况。 城如其名,金麦城代表着富饶,而未泽城,却象征着贫瘠——这里没有河流,没有沃土,地势崎岖,适合防守,却不适合发展。 与其在这样的穷乡僻壤被当作价值不大的厨师,不如用美食去征服富饶地域的人们,博得话语权。 金麦城有容乃大,未泽城却只会迫不及待地想要将人才遏制在其中,又没有资本轻率发展。 在未泽城蹉跎时光,费力不讨好,不如去征服真正的大贵族,去征服那些具有话语权、能够撼动一方的人物,利用那里的资源。 而且,冥冥之中,他总觉得,那个方向,还有什么吸引着他前行。 凯茜却大惊失色,像一下子失去了唾手可得的宝藏,她立刻追问道:“你要离开?你要去哪?你能去哪!” 最后一句话是情急脱口而出,可她确实不认为,离开了剧团,离开了她的帮助,他还能去哪? 她尽量把话说得温和:“你是不是担心我们没有自保的能力?你放心,我有办法带着你,这里不会短你的吃短你的穿,你可以想做任何你想做的事。” 虽然她自己也无法保证,但这个时候,只能这么说。 路易显然不在意,看到少年不以为然的态度,凯茜立马就急了:“你要去哪?” 她的脸色有些阴沉,眼神很是责问。 若是平常,路易不会理会别人这样的问话,但理解他们的担心,也感念这些人救过他,他还是道:“我要继续南下。” 南下? 人们这下怔住了,不和他们在一起,南下做什么? 凯茜奇怪:“如果南下,最好的路是长石路,可马贼、野兽、狼群层出不穷,你一个人要怎么自保?” 她安抚道:“你若是真的想出去见识,先跟着我们进了未泽城,等我们安顿好之后,之后我来替你安排!” “有了骑兵队和护卫队的人庇护,无论你想去哪,都不会有大问题,到时候如果你还想离开,我绝不拦你!” 少年突然笑了笑,他很少笑,但这一次,就算他不善于察言观色,也知道凯茜在骗他。 骑兵队与护卫队的人不是闲着没事干,他也不是王子贵族,怎么可能说带人离开就带人离开? 凯茜只是碍于现在没有人手拦他,打算把他诓骗入城,一入了城,他要不要离开,主动权就不在他身上了。 这也是他不愿意去未泽城的原因之一,他向来不喜欢受人控制,凯茜的掌控欲,一直就让人不舒服。 “抱歉,我还是要走。”少年的表情如风吹不动,说了那么多话,也还是没有半点动摇。 这一次,不禁凯茜沉默了,其余的人都跟着焦急起来,盖尔甚至牵动了伤势,凯特忙用一只手给他止血。 “就不能到了未泽城再说?”巴特不禁问道。 到了未泽城,凯茜绝对不会放他走的,甚至如果不是这些人受了伤,估计也会强行将他带走。 要离开,就不要拖沓。 凯茜没有说话,她当然不可能舍得这样的人才。 巴特也有些明白了,“可你怎么自保?”他虚弱道。 “我有我的办法。” …… 风吹木林,人人寡言。 在人们的静默中,霍夫却不禁奇特地看着这位少年,为什么他就能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 连他们都需要依附别人,他凭什么这么自信? 而且,下一瞬间,他几乎大惊失色…… “黑布丁,你这是做什么!你难道也要走?” 这绝对不可能! 第二十三章 屋脊 黑布丁犹豫了许久,抿了抿唇,突然从车辕上跳下来,站到了路易身边,霍夫大怒! 小男孩是自小在剧团里长大的,虽然从不知何时就不会说话了,但他一向乖巧,说什么就做什么,任劳任怨,从来不曾麻烦别人,是他最得力的助手! 剧团的人,除了三年前招来的盖尔,两年多前招来的珊妮……如今珊妮也没了,所有的人都死光了,现在只剩下他、盖尔和黑布丁,怎么能连黑布丁也要走? “你凭什么离开!”霍夫大怒:“你没有这个资格!” 可他正对上的,却是路易一双冰凉的眼。 他不自禁地一个瑟缩。 可是,放走谁,他都不会放走黑布丁! 虽然,他也没有这个资格。剧团里主事的人早就没了,后来是因为凯茜这个金主出现,他们才事事听她的。 “离开不离开,这是他自己的权利。” 虽然路易也不明白小男孩为什么要下来,但他知道就算再带个人,凭他的实力,也足以保护他安全。 小男孩站在路易的身侧,握了握拳头,却没有躲避,而是目光直视着霍夫,他想要跟着路易! 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强烈! 从前的他从来都没有主张,不是因为他没有自主,而是因为他不敢自主,确实如霍夫所说,他没有资格。 命是别人给的,饭是别人给的,手艺是别人教的。从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他应该乖乖巧巧的,少说话,多做事,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应该抱怨,只要乖乖地做事就好。 可是现在,养育他的人离开了,救过他的人也去世了,剧团凋零,他越来越摸不清自己的方向,直到,遇到了这位少年。 从来没有一个人像他那么神奇。 少年或许自己都不知道,可他却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了这种神奇,比传说中的巫师、巨人还要神通广大! 他到现在,都深深记得第一次吃拉面的震撼! 原来美妙是那么真实的东西,原来快乐是那么简单的存在,他人生的八年,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活着! 不是作为一个下人,不是作为一个打杂的,不是作为一个任何人都可以呼来唤去的人,而是实实在在被人关心、被人照顾、被人用眼睛看得到的人! 只有路易会对他说谢谢! 只有路易会帮他处理猎物! 只有路易会做完了食物,第一个递给他! 从来没有一个人能给他这样深切的温暖,也从来没有人能带给他一次次震撼! 他,黑布丁,人生真的想要为自己做一次主,他想要跟着这位少年,不仅是少年身上的温暖,也因为,他全心全意地相信他,跟着他,前方就一定有无尽美妙! 他几乎能够想见一个全新的世界即将在未来打开! “我要跟着他。”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小男孩居然会说话,他的声音中透着满满的坚定和放松,仿佛再没有什么能束缚他! “我也要跟着南下!” 所有的人都震住了,凯茜看着小男孩说不出话来,盖尔、巴特等人也不敢想象黑布丁居然不是哑巴。 最震惊的是霍夫,他几乎是愤怒,小男孩跟他学艺了三年,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他也以为他不会说话! “你……” “好了,”凯茜疲惫地摆了摆手,身后传来了盖尔的咳嗽声,不知是有意无意,让她意识到受伤的人不能多等。 她做事也有她的干脆,正色少年道:“既然决定了,这就是你们自己选择的路,无论遇到什么,都必须自己去承担。” 虽然不明白少年到底在想什么,但她还不至于在分开之际让自己那么没品:“给他们足够的食物和钱币,”又补道:“还有一份我的信笺。” 这是她的专用信笺,她仍然抱着一丝侥幸,如果少年后悔了,还可以来找她。 路易懂她的意思,也表示感激,特别是凯茜将她的药箱也给了他时,只有他知道,里面有什么。 霍夫气得说不出话来,盖尔、凯特、巴特却不想说话,这一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再见面? 大家都很消沉。 最后,路易是远远看着众人与骑兵队碰面,被盘查了一番,请进了先锋堡才离开的。 黑布丁伶俐地用一匹马拖着原本的驴拉车,上面有方便面和装骨头冻的冰鉴(简易冰箱)。 无论如何,暂时的食物是有了,路易并不着急,只要不是落日城那样恶劣的地方,他到哪都可以制作食物。 现在最关键的,是平安到达金麦城,在那里,博得自己一席之地,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 …… 从路易与黑布丁前进的方向一直延伸,大约半日的骑程,草木葱茏,溪流清澈,偶有枯枝败叶从树上掉落,在地面洒上金黄。 横亘在长石大道的两旁,一座座木造房、茅草房和泥巴房宛如老妪的牙齿,歪歪扭扭,参差不齐,约莫有上百座之多,以奇异的姿态,蜿蜒在道路与丘陵之间。 几声不合符静谧气氛的飞鸟扑腾声齐齐响起,原本在枝桠上安静栖息的鸟儿们不知受了什么惊动,一哄而散—— 简陋的旅店大厅内,穿着补丁的庄稼汉、农妇、旅店老板、猪倌等人,正漠然地看着面前被捆绑的一个人。 “我会吟唱!我是有名的吟游歌手!我为贵族夫人和小姐们都展露过歌喉!”那人尤不知死活道:“我的歌声可以让夜莺都愧色!我的音律能够让溪水都停留!” “只要你们愿意把金币还给我,我可以为你们唱最动听的歌曲,足以让你们的心弦都为之颤抖!我只求你们,把我的东西还给我,我只有那一点家当,不能都拿走了啊……” 男子拼命地哀求着,商队的其他人面无血色,可庄稼男人却笑了笑:“你这么会唱歌?” “我会!我会!我会!”男子一见有希望,立刻如小鸡啄米般点头。 “那好!”男人忽然道:“那你就唱一首来听听!如果夜莺没有掉色,溪水没有冷冻,我就立马割了你的舌头!” 这话如钝器砸落,语带刀尖般的锋利,男人冷冷地看着他,眼里没有任何的怜悯:“去拿剪刀来!” 男子瞪大了眼,不敢相信。他看着这些人的眼睛,几乎敢肯定,只要他敢唱一句歌词,这些人真的会割了自己的舌头! “不不不……我不能……”他结结巴巴,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你不能?你不能怎么样?”一位妇人嘲笑道:“你不能唱歌?” “我能够……唱歌,”男子结巴道,他对自己歌喉是非常有自信的,可是,他怎么能让溪水凝冻啊? 此刻他满头大汗,恨不得刚才没有说那些大话! “我虽然不可以…让溪流不动,但我可以……我保证我的歌喉……”话还没有说完,这些人却已经不耐烦,那男人还没有说什么,外面却突然传来尖利的传报声。 “来了!来了!” 声音带着喜悦和兴奋:“又来了一群人,驾着马匹拖着货物,不知道是不是走商的?今天的收获可真是大啊!” 这边的人们听了大喜。 有妇人道:“看清楚没有?有多少人?有没有兵器?看来我们还要收拾一下,不能让人看出破绽来!” 人们闻言,立刻将商队的人拖进了仓库里,一会儿再处理。 而外面传报的小个子,却慢慢冰冷了脸色:“不对,不是商队,好像只有两个人!” 一个少年,一个男孩。 第二十四章 可以 远远地看,那位少年和男孩正驾着一匹健壮的黑马,拖着满满的货物,傻乎乎地朝狼口而来。 一看,就是待宰的羔羊! 男人笑了笑,笑容隐在黑夜里,显得这一百座房屋就像是招揽着行尸走肉的地狱口,只等将路人吞没尽食。 路易虽然早有警惕,可当数十个人将他们围住时,他还是觉得出乎意料。 就算他有能力自保,甚至保护小男孩,但所有的货物,都还是不免落入到了这帮盗贼手中。 …… 暮色四合,远处的庄稼、农田、牲口棚,渐渐将息,而原本的旅店大厅里,一群穿着奇奇怪怪的人却藐视般看着少年二人。 男的,全身拼凑着锁子甲、羊毛衣、亚麻布,女人,穿得更是花花绿绿—— 衣襟衣袖上能看到罕见的丝绸,可其他地方却缝着粗纺的羊毛布,看起来不伦不类。 更别说老人小孩,裙子、衣裤男女不分,胡乱搭配,不知道的,还以为要参加化妆舞会。 当然,如果不是抓到了人,这些人等闲不敢出来,否则被看到着装,立刻会引起路人的疑心。 但现在,面对少年和小男孩,他们却毫不在乎。 路易直到这些人默默商议了一会儿,才在牛油灯下看到了他们的正脸。第一个开口的,是对面一个身量魁梧的男人。 “小子!算你们幸运!东西我们就留下了,不过看你俩年纪不大,就放你们一条生路,从这里往南走,不到两日的路程就可以到新月城,到了那就能活命,现在就走吧!” 黑布丁没有说话,路易却平静得仿佛和这些人唠嗑一般道:“我们的东西要留下来?” 人们默然,觉得少年的反应太平静了,好像他们不够凶残似的。之前商队的人可是屁股尿流,拖下去的时候,那个拥有美丽嗓子的吟游歌手身下都一股子骚味。 不过,他们也懒得吓唬这样两个弱不经风的小孩,男的冷笑道:“东西当然得留下来。” “那我们也留下来吧,”路易理所应当道,“天色也晚了,我们正好住一宿,明天再启程。” “……” 男人皱眉。 其他人却古怪地打量着路易,怀疑他是不是不正常? “我可以做一顿饭作为报酬,只要让我们过一夜就好。” 他没有开玩笑,他不怕冷,但在外面过夜,黑布丁会被冻死。 大厅的气氛却很古怪,人们先是觉得懵,后又表情奇怪地冷笑。 这世上可真是什么人都有,前面有个不着调的吟游歌手,现在连这个少年也自以为是起来。 做饭? 他们需要别人做饭? 还作为报酬? 人们禁不住,也就笑了起来,仿佛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 “噢,你会做饭?”男人跨坐在木凳上,看着路易。 路易不明白这些人的反应,却还是道:“我会做饭,而且我相信我做的东西,足以支付一晚的费用。” 噢! 噢! 噢! 男人觉得今天的稀奇事还真是凑齐了,他好笑道:“你做的东西是不是也能让食物跳跃起来?是不是我们都要跟着颤抖?是不是吃了你做的东西,我们还都会疯狂?嗯?” 路易像看白痴一样看了男人一眼,可其他人的反应却如出一辙,让他不禁觉得奇怪:“你想要这样的效果?” “怎么?不能做?”妇人道。 出乎这些人的意料,路易想了想,直接应下:“我可以满足。” 这一下,人们的嗤笑声也停了。 “好!”男人冷声道:“那你就做!如果你要做不到我刚才说的任何一条,我就宰了你的手!” “可以,”黑布丁惊讶地看着路易,“但如果我做到了,你们也要满足我一个要求。” 所有人都静默了。 …… 路易不畏惧挑战,虽然他手中的食材很少,但既然要出彩,就要挑选食材最少、却最能让人惊艳的食物。 虽然不知道这里的人发什么疯,但他脑海里,已经很快地想到一样,既是他拿手的,也是最合适的。 不过,需要两样东西。 “没有食材,我没办法制作。”路易理所当然道。 男人奇奇怪怪地打量着路易,觉得这个少年口齿清楚,模样端正,不像是不正常的人? 但他放过他一次,却不会给第二次机会! “东西不是你想要就能要的,我们给你什么,你就得做什么!” “不用,”路易直接道:“把我的东西给我,就用那些就行!” 男人皱眉,但想到刚刚把少年的物品研究了半天,可那些东西长得太奇怪了,比商队的还古怪,大家都没有研究出个什么来,索性道:“把那车东西拉到厨房后院!” 大家聚在一推,看路易挑挑拣拣。 “那个奇怪的木桶是什么东西?”一个女妓忍不住嘀咕道,“冷飕飕的,外形有点像尿桶?” 她说的这个东西,是冰鉴,也可算作原始冰箱。 造型确实十分奇特,大口小底,外观呈斗形,铁片镶里,两边有提环,顶部有盖板,底部有泄水小孔,结构类似这里撒尿的木桶。 路易倒没有想到这些人会这么想,看了冰鉴一眼,胡说八道道:“嗯,路上没有水喝,就把尿液盛装在这种木桶里凝结成冰,渴了的时候随时可以取出来食用。” 人们本来不会觉得这是尿结成的冰,但被女妓这么一插嘴,路易这么一解释,顿时觉得无言以对。 他们虽然听说过马贼在饥渴难耐时也喝马尿,甚至他们自己也在天旱时做过这样的事,但做到像少年这样的……还真是恶心! 有聪明的小孩却不禁觉得奇怪——为什么要把尿冻成冰解渴,用水不行吗? 但大家的关注点都不在这,也就没有谁多嘴。 路易拿走了木匣中的芝麻油,取走了最后一小包面粉,走进了厨房。 一群人顿时不乐意地跟进来。 没想到还有麦粉! 不过,他们今年的收成也不错,倒是不缺这点麦子,但是,那瓶看起来漂亮的玻璃瓶里装了什么? “妈妈,我想要那瓶东西!”有男孩不满地怪叫道。 “好了!”妇人呵斥道,“等他什么都做不出来,我们再分配他的东西。” 声音虽然放低了,但很多人都听得到。 一时间,所有人都开始嘀嘀咕咕起来,黑布丁看着路易,却发现他根本就不受干扰。 价值在差距中才体现出来的。 他不需要在意任何事情,只需要将他要做的事情,做好就行。 麦粉和芝麻油,能够做什么? 盘丝饼! 第二十五章 盘丝 盘丝饼,山东名小吃。 它是在抻面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精细面食,是山东烟台的特色传统风味小吃。 这种小吃,最关键在于技巧,食材的需求弹性则相对适中,可以繁杂,也可以精简。 麦粉自不必说,路易手中的这瓶芝麻油,也不是普通的芝麻油,而是用作身体介质的精炼芝麻油,里面还兼有少许甘甜的蜂蜜。 会吃的贵族,偶尔都会在食物中洒上这种原用于香氛的香油、香露,因为是人工采摘精炼的食物压榨混合而成,味道不浓不淡,不浊不伤,与前世的化学香水、香油并不是同一种概念。 原本路易还配备了五香粉,但现在他却觉得,用蜂蜜的味道制作盘丝饼更好。 抻面,他已经在这个世界上不止一次施展过,这种超高的技艺,也不止一次让这里的人类咂舌。 但现在,他发现,如果人类的手艺有极限,超自然的能力却没有极限。 所有人都抱着看闹剧的心情看路易操作,虽说路易用的食材是他自己的,但开什么玩笑,现在他的东西也是他们的! 可,谁也不会料到,他们遇到的并不是骗子,不是妄自尊大的吟游艺人,也不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丑,而是路易! 抻面? 这是一种什么东西? 他们完全没有概念! 他们只知道,路易的双手简直比城堡外那些上等人家的风车的速度还要快! 快到什么程度? 快到他们基本上看不清他在做什么,但几乎是刹那间,银丝如飞舞的漫天雨丝,根根起码有两尺长的纤柔丝线,一瞬息从路易的手指间缭乱人眼地飞出…… 原来,食物真的能够跳跃! 怎么跳跃? 千丝万缕的银丝在如豆油灯的照映下挑动着碎光点点,因速度太快卷起的虚影如同雾气一般飘散,就像是被大风吹起的瀑布! 有人形容过这种抻面的手艺,足以描绘人类的精湛技艺—— “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这样的奇观,岂止让人颤然,每个人都被激得浑身鸡皮疙瘩! 大人小孩张大了嘴巴,谁也不敢置信! 一开始以为是玩笑,以为是对方的不自量力,可是,他们现在几乎以为自己眼花了! 少年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就在人们甚至以为这些银丝都要喷发而出,下意识躲避时,路易突然一收手,不知怎么弄的,竟然就将所有的丝线全部都合拢在一起! 就像什么? 他们词穷。 像玩转溜溜球,路易觉得他现在的动作,就像操控着成千上万的丝线,抬手一合并,所有的丝线都如龙卷风一般收拢在了一块饼中。 当然,不止一块,这些人看不到他的动作,可他却可以轻易将它们触断,抬手就是几块不到半个拳头大小,层叠着密密麻麻面丝的盘丝饼。 一旁的平底锅已经烧热,路易却并没有打算用这种煎炸的方法制作盘丝饼,他打算利用自己的双手。 方便面之所以能毫无腻味,就是运用了这种超自然的手段。 双手的红光隔绝了手指味道,电丝轻触,一颗颗芝麻油混合着蜂蜜的甜香顿时在层层叠叠的柔韧面丝中爆开! 噼里啪啦的声响,听在人的耳朵里只觉得脆脆的,像饼中藏匿了迷你鞭炮一样,特别悦耳。 但是对方的动作实在太快了,他们只能看到路易在平底锅里捞了一下,一块金黄透亮、圆润可爱的盘丝饼便出现在了木盘上—— 所有人都傻眼了! 这就好了? 每个人都不敢说话,这已经不是丢脸的问题了,这是简直是震撼呐!光是这一手,就让人无话可说。 “可以吃了吗?”男人有些结巴道,他甚至不敢去看路易那双手,竟然直接从油锅里捞东西,看起来红彤彤的,也不知道有多疼。 “吃吃看吧。”路易随意道,味道应该不会差。 岂止是不会差! 男人只咬了一口,只咬了一口,就听到了牙齿间咬动清脆的盘丝饼所发出的盈盈波动声,像是碎金洒落的声音一样! 层层密密的脆香面丝好像被揭露了芬芳般一根根吐露芳华! 芝麻的香味、蜂蜜的清甜,还有那一丝丝淡淡的咸香,都被一股力量不可思议地清新绽放,咀嚼在唇齿间—— “……嗯嗯嗯…嗯嗯…嗯嗯嗯……” 男子发出了一声声怪异地哼吟,在身旁的妇人看来,自家男人的双眼就像添了粪的油田一样,一瞬间发起光来,看得她恨不得虎口夺食! “怎么样?”人们忍不住问。 好吃! 甜,又不很腻,脆,又不算干,就是……恰到好处!每一分味道都恰到好处,他形容不出来这种丰满的感受。 这是什么饼干啊? 怎么能这么好吃! “盘丝饼。”路易放下了已经叠满四十五个盘丝饼的木盘,仿佛知晓心意般介绍道。 盘丝饼? 那是个什么东西? 人们懒得明白,人手一个小巧金黄的盘丝饼,开口就咬了一半! 好吃! 好吃!! 好吃!!! 黑布丁得了路易塞给他的两块盘丝饼,一手一个交替地咀嚼着,眼睛弯弯地笑着,听着大厅里的路易朝含混吃饼的人们问道:“我可以借宿一晚吗?” 可以! 可以! 可以! 当然可以! 人们一边吃一边溜圆了双眼。 他们现在脑子里想的全是,怎么才可以撇开其他人多吃几块?但这样的奢侈显然是不现实的。 最后,路易熬煮了玉米粥作为晚饭,这些人才勉强安分下来。 …… 晚上,少年被隆重安排到了旅店二楼一间还算宽敞的带窗房间里,黑布丁就在隔壁。 人们殷勤得诡异的笑脸被门板关掩。 天,很快,就完全昏暗。 …… 黑布丁半睡半醒,却总能听到楼下的窃窃私语声,仿佛这里的人又在密谋商议些什么,让他感到不安。 以往的经历中,他遇到过很多这样的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他害怕路易被蒙蔽。 然而,就在黑布丁还在苦恼时,路易房间的窗户突然传来一声轻弱的推动声,因为他此刻的警惕,这个声音就显得更加鲜明。 黑布丁奇怪。 他立刻下床,踱步到窗前,也跟着缓慢打开了房间里贴合壁角的窄窗,冷风一刹那灌入,他却听到下面传来了更加清晰的私语声。 男孩的心脏猛地收紧,怀揣着不安的心情,黑布丁慢慢低头往下看,却瞬间惊住了—— 在沉沉黑夜中,那些清晰可见的白色身影—— 是骷髅! 它们怎么跟过来了? 黑布丁突然听到隔壁路易难得的一声抱怨,竖直耳朵,这才听清了外面骷髅们飘来荡去的嘀咕声—— “饿……饿……我饿……饿了……饿了……” 饿。 第二十六章 骷髅 黑夜入墨,路易缓缓地走在黑暗树林中,手里拿着被纱布、布料包裹的一颗颗晶莹的骨头冻。 这是刚才拿食材时顺手牵羊的,有了这种敏捷,他觉得做很多事情都会很方便。 肉冻早已被疯狂的骷髅们干完了,这些骨头冻原本是佣兵的份量,而他们的不幸,也让冰鉴中的骨头冻保留了下来。 路易发现这些骷髅并不吃方便面,不是不好吃,而是不能吃,他不知道这些超脱自然的生物究竟是怎么产生的,但它们的威胁,已经不再那么强烈。 现在面对这几只偷偷跟过来的骷髅,路易更是没有畏惧。 黑布丁小心翼翼地在后面为路易把风,确切来说,应该是防止不知轻重的人前来被骷髅吓死。 他并不能看清路易和骷髅们的状态,但远远地,他能够看到骷髅们小心翼翼地靠近路易,但又隔着一段距离,隐隐成僵持之势。 路易冷冷地看着这些骷髅,骷髅们也目光不善地盯着路易。 它们能在这个少年身上感受到威胁,却又能感受到诱惑。 不敢靠得太近,又不想离得太远。 路易自然不觉得自己是移动救济所,这一次,骷髅想要从他手里讨到东西,就要付出点什么。 骷髅动了。 见路易半天没有动作,它们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抢! 抢? 也要有这个能力! 路易的反应极快,几乎是左边的骷髅一下子朝他扑来,他就立刻侧身一避,像闪现一般,整个人顷刻间挪了一个位置。 右方的骷髅也紧盯着他手中的布料,一下子冲来,前方的两只骷髅也快速飞扑,好像抢得快就能多吃几块一样。 但结果是,一块都够不到! 黑布丁远远地看着,路易就像欺负小孩的大人一样,来一只骷髅丢走一只,来一双骷髅抛走一双。 伴随着“瓜哩瓜啦”的怪叫,骷髅被丢得像在空中玩抛物线一样,踹走了又飞回来,踢开了又弹回来,反反复复,直到这些骷髅们满含怒意,却拿路易无可奈何。 路易倚在一株岑树边,却仍然警惕地看着这些骷髅。 骷髅们龇牙咧嘴地恐吓,但根本没有用,只能被路易看到了它们牙齿间的泥巴。 骷髅吃土? 这是路易一瞬间的疑惑,而下一刻,很快验证了这种疑惑—— 骷髅们翕忽没入了土中,连路易都不免惊讶,他以为只有像沼泽地那样被积水浸泡的泥泞地它们才能够潜伏。 没想到这样的黏质土也行? 路易脑子闪得很快,一瞬间就有了一个想法,而骷髅们的速度更快! 就在他的脚趾边,飞快窜出了一只,又在他的后脚根,瞬息扑出了一只“骨杆”…… 很好。 路易被激起了斗志,它们神出鬼没,他也不遑多让。 黑布丁再一次看到路易那边的骷髅们又开始花样找死,被路易击打得“嘎嘎”怪叫…… 他有些冷,缩着脖子蹲在地上。 四周风声呼呼,他能听到时不时的虫鸣声,甚至还有森林极深处的野兽呼吸声。 他打了一个寒战。 他看了看远处的路易,那边就好像有定心丸一样,看到路易把恐怖的骷髅都欺负得凄凄惨惨,他觉得自己的胆子也大了些。 路易觉得自己的手很疼,但这些骷髅的模样更惨—— 一个个,像涂抹了腮红一样,骨头都快要被打裂开了! 但感觉得出来,这个人类好像是手下留情了。 为什么? 它们不懂。 它们好想吃那个细细软软的小东西,之前大家不是相处得好好的吗?怎么离开阴森沼泽就变了? 它们怨念! 路易突然笑了笑,看着这帮骷髅的衰样,他就大概了解它们在想什么。 “你们想要?”路易指了指手中的骨头冻,原本说话只是下意识的,但他发现,他一出口,这些骷髅都有反应。 不是听得懂他说话,至少也有些明白。 这可是件好事! 路易越来越确定了心中的想法,他看着这些怨气包,却对其中一个道:“咕噜,想要?” 对方立刻泥巴瞳一亮! 路易是有点脸盲症的,特别是这种症状在面对这些骷髅时就更加显著,好在这些骷髅长得高矮不均匀,声音又很有特色,他打了半天,也有点能够区分。 “咕噜,想要?” 对方泥巴瞳再亮! 就好像被美食勾引的小孩,亦步亦趋地跟着路易缓缓前行…… 其他骷髅全都弱智地观望,眼睁睁地看着这只骷髅傻不拉叽地跟着路易移动……但下一刻,它们就坐不住了! 咕噜听了路易的话后,就得到了一块骨头冻! 噢! 几只骷髅立刻不甘心地扑向路易! 路易一闪身就避开了。 心累。。。 “叽里呱啦……想要?” 听到了和自己叫声相符的呼唤,一只相对弱小的骷髅一个激灵,像小狗一样点头。 其他骷髅警惕。 但是,它们发现,这只骷髅乖乖跟着路易走,也有肉吃! 噢! “咕咕,想要?” 要! 要要! “咕咕,乖不乖?” 乖! 乖乖! 黑布丁诧异地看着那边,几个回合,路易就把这群骷髅收服得服服帖帖。 有一只骷髅听着路易的话,尝试着和路易握了握手,但因为忍不住想抢骨头冻,被路易一下子掀翻在地。 “嘎嘎!” 骷髅阴狠地爬起来,它的叫声本没有那么喜气,但听在路易的耳朵里,自动翻译成“嘎嘎”。 “嘎嘎,想要?” 这只骷髅显然不那么听话,于是被摔得最惨,也没有东西吃。 而其他被路易乱取了名字的骷髅们却吃得很香,一副副完全不在乎尊严的样子。 路易看着它们,却像是看一群移动的挖土机。 没错。 路易能够想到的就是挖土机。 不止是能挖土,还能潜伏着到各个地方,帮他寻找天南地北的食材。 这正是骷髅的珍贵价值。 虽然现在没有那么厉害,但正好就近训练,屋脊背后的广阔森林,正好可以培养这群骷髅初步锻炼。 路易看着这片连地图都无法勾勒大小的宽广地域,突然觉得,或许自己应该在这里多呆一些时间? 第二十七章 气候 路易的想法和当地人不谋而合。 吃了路易的盘丝饼,他们已经不止是想让对方过一夜那么简单了。 他们是什么人? 祖辈本就是地痞流民,没有手艺没有家资,进不了城市,当不了雇农,四处颠簸,索性就在隔海丘陵与低语森林之间的长石路安置下来。 饲农不会从头学起,打猎不懂……光脚早已不怕穿鞋,敢在这个野兽出没的地方住下去,他们也敢去森林外围狩猎野味。 虽然很多人都在饥荒和野猎之中死去了,但还是有心智坚毅的人存活了下来,天灾人祸让他们学会在生存中抱臂偕行。 筚路蓝缕、搭屋建瓴,几代积累下来,他们也算是有了安身立命的地方,虽然也坑蒙拐骗,甚至杀人抢劫,但这就是乱世,他们被城市所遗弃,早就没了退路。 前两代的人更残忍血腥,甚至杀红了眼还吃人肉,但随着日子一天天稳定下来,除了无法掌控的天灾之外,后代人已经勉强可以为生,所以到了现在,除非必要,他们也不愿意见血。 或许是屋脊里的团结协作让他们有了一些真善美,虽然没有对后代教育的观念,但只要不是日后有威胁的人,他们都是只抢东西不害人。 那个商队的情况有点特殊,而路易,这种人才,更是绝无仅有! 要知道,他们平常吃的什么? 炖汤。 这种类中世纪的炖汤,都是底层人民贯吃的食物。 制作方法很简单,就是将所有的食材都放在一锅炖,煮两个小时才可以食用。 之所以要煮这么久,是为了去除从田间带来的粪味,而这样的久煮,无论什么样的食材都烂透了,哪有什么滋味可言? 不是经常吃的人,尝一口都恨不得吐出来,这样近似于潲水的食物,与路易所制作的盘丝饼相比,那就是把井底的青蛙直接从井底捞出来…… 足以令青蛙傻眼。 傻了眼的青蛙还愿意滚回井里去吗? 那就要看青蛙的觉悟有多高了。 即便是路易,也不能体会这些人的撼动,不过,他也同样被另一样事物所撼动。 …… 训练骷髅的成效,在第一天就初露端倪。 骷髅常年生活在土里,对植物有着与人类不同的熟悉感,可路易无法用语言来和它们进行这方面的沟通。 告诉他们什么是块根植物,什么是坚果、浆果,这和教野人写字一样困难,不过,可以用绘画的方式缩短这种学识差距。 路易画了五种植物,比如浆果野生蓝莓。 他不可能只画蓝莓果实让骷髅寻觅,毕竟骷髅们或许没有这么细腻的辨别和采摘能力,但他可以把整棵矮丛蓝莓果树画下来,骷髅们只要“按图找茬”,把整株树苗拔出来就过关了。 路易对食材的认知丰富,绘一些简笔画不成问题,但骷髅们的模样很懵懂。 每只骷髅都是歪着脖子看路易画在土壤上的东西,有的一看就是很久,仿佛要从中寻找出真理,比如咕噜。 有的看一眼,刨了一下,没找到吃的就没了兴趣,被路易教训了才想起它要听话,比如叽里呱啦。 有的呢,则全程阴沉着眼,仿佛让它做点事就是侮辱了它的自尊,路易就该像上贡一样敬献骨头冻。 所以嘎嘎被孤立得最惨。 咕咕是最聪明的,看了几眼,它就好像被灌输了慧通明觉大法一样,立刻遁地去找食材,但每每带过来的东西都能让路易哭笑不得。 骷髅的速度是快,自身习性也非常适合食物的搜寻,但就是没有脑子,路易任重而道远。 咕噜却一直思考了很久。 直到咕咕第五十次前去搜寻食材时,它才第一次动身。 路易没有理会把搜寻食材当作儿戏的其他骷髅和找到欢乐的咕咕,他也同时在研究他所需要仔细思量的地方。 剧团给他的地图非常简陋,有很多地方都画得潦草而模糊,他大约能够看出,屋脊以西北是隔海丘陵,与北端一处无名海接壤。 屋脊以东南是一片大小描绘得比例不均的大森林,名叫低语森林,森林以东,穿过平原,就是海洋。 海洋只描绘了冰山一角。 显然,这幅地图只是这个世界的其中一部分。 从低语森林往南,行径平原与山谷,就是珊妮曾提过的南洼盆地,南洼盆地与一处巨大的洼地接壤,而再向南延伸,地图便没有描绘了。 简陋的地图,不足以判断出精确的气候地理,但却可以作为参照物,联系骷髅所搜寻的植物和自己观察到的植被,大体推测出这里的气候类型。 路易用粗树枝在壤土上勾画出了一模一样的地图。 骷髅们的收获虽然凌乱,却不乏惊喜。 咕咕是最活泼的。 几天下来,它跑了很多地方,寻觅到了几百种枯枝烂叶和没用的树根树皮。 路易虽然没办法一一辨别清楚,但通过他知晓的部分与咕咕大开大合地描述植物所在的地段(根据它花的时间与速度大致计算),慢慢分析,也算是对周围的环境有了大概的了解。 他发现,这个世界相对地球来说要小许多,所以气候的跨度很小,变化很大。 比如落日城所辖领地,可以说是寒带气候,但从不落之北到落日堡再到里斯堡,温度变化很大,里斯堡更是只有零度左右的平均气温。 厨房里的温度甚至可以达到零上——这是从用兽皮木桶包裹的解冻水没有因外界的触动而凝结成冰来发现的。 而他一路上就有所感觉,跨越了阴森沼泽漫长的地段,很快就进入到了温带气候区。 所以才会出现那么多阔叶林地,他在未泽城就发现不少。 虽然因为季节同样在变化,也仍旧很冷,毕竟从不断掉落的树叶和之前庄稼老汉所说的过冬食物就可以得出,现在应该是秋至左右。 人们大多都习惯在秋至准备过冬的食物,勤快些的或许早一点,但都不会太晚。 秋天,又是温带气候区,说明什么? 说明骷髅们就算是抓瞎,也会有许多收获。 几只骷髅歪歪扭扭地站成一排,面前堆放着自己的劳动成果,而根据劳动成果的不同,它们获得的奖励也不同。 路易最先走向了嘎嘎。 嘎嘎面前的东西不多,但却是进步最大的,大概它也懂得了,路易的命令就算不想听,也不得不听。 谁让吃人嘴软呢? 不过看它傲娇的表情,和那四十五度仰望天空的高傲样,路易就不想说什么。 它面前的东西,没一样是他让它寻找的,虽然也误打误撞找到了一样新鲜的块根植物,但并没能达到要求。 真正收获最多的,是叽里呱啦。 第二十八章 魔法 五种食物,它就找到了三种。 皇帝菜、小根蒜和蟹味菇。 皇帝菜,学名茼蒿,菊科一年生或二年生草本植物,与野菊花很像,茎叶嫩时可食,在中国河北、山东、河北石家庄等地都有野生分布。 这是一种营养非常丰富的蔬菜,据说古时,皇帝菜是专门献给皇帝食用的贡品,由此得名。 皇帝菜可拌、炒、炖、蒸、涮,色彩碧绿、口感清爽。 骷髅能找到这种蔬菜路易并不意外,但它能找到小根蒜,路易却觉得很惊喜。 小根蒜,也就是山里的野蒜,属于高档次山野菜,有保健和药用价值,深受农村人喜爱,可腌制成咸菜,口感极佳。 虽然理论上,这里的地形、气候、节气是能够寻觅到小根蒜的,但叽里呱啦能够找到,路易还是觉得很意外。 虽然它同样抱了一大堆野草野菜滥竽充数,显然没估摸清楚它到底找的是什么,但路易还是摸了摸它的头。 叽里呱啦立马就得意了。 咕咕见此,立刻也伸长脖子求表扬。 它的面前,堆了满满一座小山包,却什么收获也没有,明明速度最快,却能成功避开那么多的资源,也是实力。 路易顺手摸了摸它的头,观察起了地上的蟹味菇。 蟹味菇色泽偏灰,成群结队,簇拥而长,焕发着勃勃生机,略略一闻,都能感觉到一股浓郁的土香。 它因具有独特的蟹鲜味而得名,外形比较典型,对于生活在地平面的骷髅来说很好寻觅,但除了叽里呱啦,却没有一只骷髅找到。 不过,真正令路易惊艳的,还不是叽里呱啦。 而是咕噜。 与嘎嘎误打误撞找到了甘薯不同,与叽里呱啦得天独厚的运气不同,甚至与咕咕的“快者多劳”也不同,咕噜的面前,只摆放了一样食材。 西红柿。 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这只骷髅非同一般。 它有着非同寻常的辨别能力,而且做事非常沉稳,知道路易真正的意图不是寻觅食材,而是训练,所以它认真寻觅,是什么就是什么,不滥竽充数,也不投机取巧,它的回应,才是路易真正想要的结果。 如果说叽里呱啦是幸运,咕噜却是真正凭借自己的能力辨认出了什么是西红柿。 要知道,如果每一次要骷髅们寻觅食材,它们都是抱一大堆不相干的东西来碰运气,那么他的训练有什么意义? 直接将整个森林搬过来,它们还有什么价值? 他需要的,是这世界上天南地北的食材,有一天能够全部清清楚楚地复制在他的大脑中,为他所用。 人类或许会贪婪,会计较得失,会勾心斗角,但骷髅不会。 它们只要克服了这一关,凭借它们非同寻常的速度与遁地的天赋,这世界上几乎无处不可进,无处不可退。 一旦骷髅的数量达到更大的基数,带来的效果,不亚于让整个世界成为他的私人冰箱! 那又是怎样一番景象? 路易觉得现在难以想象。 毕竟还很遥远,而他此时此刻,更关心这些原始的食材。 生于自然,长于自然。 这些完全由庞大的自然之力加工,甘醇的无污染山水酿造的食材,即便是路易也觉得稀罕。 皇帝菜的气味匀润清爽,小根蒜的滋味清新刺激,蟹味菇更是上品,菇型圆整,菌膜紧包,肉质非常的肥厚,轻轻揉捏,能感觉到十足的弹性。 想其他那么多只骷髅,包括咕咕在内的几只小骷髅一样食材都没能够寻到,叽里呱啦却能够包揽三样,确实运气非凡。 路易最后拿起了一颗红透了的野生西红柿,在溪水中彻底冲洗干净后,放入口中,但不知为何,他的脸色却慢慢改变了。 骷髅们感觉不到这种变化,唯有咕噜,微微有点反应。 毕竟是自己的成果,关系到骨头冻。 路易咀嚼着口中野生西红柿,内心却浸没于前所未有的震撼中,三观尽毁! 他是顶级厨师,参与过国宴,品尝过各国的海味山珍、顶尖佳肴,他很清楚,食材到达一种层次以后,摒除环境、服务与艺术赏析,其本身的滋味再难提升。 就像世界上为什么要出现美食家一样,为什么连吃都要出现专业的评判一样,为什么会出现诠说食论的食学家一样,因为美食到了一定阶段以后,普通人觉得都差不多。 除了个人的口味、喜好加成外,基本尝不出什么区别了。 而人们又不满足于日益增长的精神追求,于是将食物领向了更高更玄的艺术鉴赏领域。 可食物本身的滋味呢? 也就那么回事。 这是路易一直以来所受的教育,也几乎是自然而然的观念,但就在这一刻,被手中的西红柿,彻底打破! 灰飞烟灭! 这绝对不是正常的食物! 路易看着手中咬了一口的甘甜西红柿,他该怎么形容口中的味道? 并不是像漫画中那般强烈到让人疯狂,却绝对不可能是平常西红柿所有的味道。路易很清楚,这种滋味,完全将西红柿升华到了另一种层次。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丰满! 西红柿所富含的酸甜口感,一入口,就彻底席卷了他的整个口腔,不同于火山爆发的热烈,这种感觉,温润爽口到让人通体舒畅! 每一滴茄红素都好像丝绸一样均匀铺开……对,就是这种均匀质感,让整个口腔中的香气产生了难以言喻的丰满冲击,只有强迫症的人,才会领略到这种冲击是多么舒服。 酸劲一点都不浓烈,反而很舒爽,就好像一位最精通于调剂的化学家,特别将番茄的酸甜以最适宜的比例重整融合过一样。 吃完了整颗番茄,觉得异常地舒服,这怎么可能是普通植物所有的味道? 对比过地球出产过的番茄,对比过各大家精心烹饪的西红柿美食,路易更能有这种深刻的体验! 他的脑海,自然而然想到一种可能。 那种可能,从制作方便面之后便开始出现,似乎要一直引领着他,去打开这个世界珍藏已久的宝藏—— 第二十九章 厉色 路易很久都没能回过神来。 就像是大乘飞升之后,突然发现,仙界之上还有另一个升级世界! 对于普通人来说或许这只是更好吃的食物,可对于他来说,却是彻底打翻了他的思维架构! 真的存在……吗? 路易成功被勾起了好奇心。 不过他真正想到要开始研究,却不是现在。 事有轻重缓急,除了不断地训练骷髅之外,路易现在更重要的是锻炼自己的力量。 体内的异变从刚开始的紊乱,到现在越来越能和他自身的厨艺训练相得益彰,彼此提升,这是个好现象。 但绝不能疏忽,除非有一天能够完完全全将身体的力量操控娴熟,否则路易一天都不能懈怠。 他其实也非常兴奋。 高处不胜寒,特别是在自己喜欢的领域。 当刚刚穿越到这个落后世界时,或许还有心潮大展身手,但总是以现有的技术改变世界,未免有些缺憾。 他也想要进步,他也想要提升,而发现这种不知足的想法不仅有可能实现,还似乎存在一个更宽广辽阔的领域时,真的让人热血沸腾! 虽然物质条件还差得远,但他的精神世界,已经有足够的理由去摸索,去前进! …… 屋脊里,人们对路易的高超技艺也不是没有疑心的,但他们的心思没那么复杂,想不清楚的事就用蛮干来替代。 路易到底是干什么的他们不管,哪里来的手艺他们也不在乎,干他们什么事?就算是国王路过他们也照抢不误! 只要路易留下来就行了。 而路易也暂时没有离开的打算,但他也不想整天为这些人白做饭。 前世的地位或多或少影响了他的心性,所以他并不觉得改变世界有多不现实,也不觉得别人“收留”了他,他就该为对方做牛做马。 可吃的东西只能由他来解决,怎么办? 有什么食物,既能立足于屋脊现有的贫穷条件,又能补充足够的营养,还能满足所有人的口味需要? 最重要的是,制作方法简单,甚至这里的人们都可以轻易上手,并且,能够让这些人短时间内不会来打扰他? 当然,还要美味。 一瞬间,路易觉得经过电光洗礼之后,自己的大脑好像变通透了许多,当所有的条件交织,他的脑海中,很快涌现了一个答案—— 丝娃娃! 丝娃娃,贵州常见的汉族传统小吃,因形状颇似产房出生的婴儿被裹在“襁褓”中而得名。 虽然是小吃,但它包含的营养极为丰富:胡萝卜丝、芹菜丝、土豆丝、莴笋丝、鱼腥草、粉条……几乎所有的蔬菜,只要不相冲,都可以容纳。 手掌细柔薄饼,将成“丝”的蔬菜包裹在其中,形如“襁褓”,浇上蘸水,配汤食用,滋味丰富,味道上佳。 不同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组合搭配,如果喜欢吃荤,也可以包裹烧好的肉丝,而这种素春卷,还可以放在油锅里煎炸,一举数得。 路易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丝娃娃。 制作方法非常简单,只要将面饼做好,蔬菜切丝,人们随时随地都可以组合享用。 而这里的生存条件低劣,人们虽然学会了种植小麦、玉米,但大部分的蔬菜都是不善于打理的。 很多食物都是人们冒险从森林外围采摘回来的,这就造成了这里的食物品种繁多,但都是大自然的资源,个体数量非常稀少。 丝娃娃的特征,却巧妙地解决了这些问题。 既美味,又能物尽其用,甚至不需要油,薄饼只需要热力便可以成形,这也是素春卷的特点。 有了它,这些没见识的吃货们至少不会再每天找妈一样找他,他也可以安安心心地做自己的事情。 毕竟盘丝饼虽然美味,但不可久食,自己和黑布丁也需要补充足够的营养。 路易觉得这个想法可行。 甚至,他之前的发现,还可以将原本丝娃娃的味道抬升至另一种让他也跃跃欲试的高度! 不过,在此之前,他还要做一件事情。 …… “你说什么?”男人觉得自己耳朵被堵了屎,没太听清。 确切来说,他是不太相信这小子会这么上纲上线? 路易却一脸理所当然。 “我记得我之前说过,只要我满足了你们的要求,你们就要实践我一个要求?” “不是让你住下来了吗?”男人不买账,假装听不懂,他看了身边的妇人一眼,妇人也皱起眉头。 男人坐到了杉木墩上,其他人也一脸不高兴,路易把他们叫来,他们还以为又有什么好吃的! 结果什么都没有。 路易的表情却慢慢变得严肃起来,他也假装听不懂男人的否认:“我有两个要求。” “之前不是只说了一个,怎么又变成两个了?!”男人闻言脑子转不过来,立马就炸了。 其他人也闹哄哄! 路易却一本正经道:“之前的一个,是因为制作盘丝饼,第二要求,是因为接下来的食物。” “两个要求,你们答应了,我就做,不答应……” 他不说话了,看着办。 人们不满,但瞧着路易的模样,还是有青年插嘴道:“你要我们满足你什么要求,说来听听!” 刚睡醒的黑布丁迷糊地看着路易。 “第一,我可以免费为你们做这些吃的,但我们的东西,得全数归还。” 这个要求合情合理,甚至算不上要求,但这毕竟不是法治社会,这些人也顶多比野人好上一点。 这里的长石路有上百座房屋,还有很多人忙于农活和狩猎,人多势众,路易虽然有底牌,但不能自以为是。 能用嘴解决的问题,就不要见血。 毕竟杀马贼容易,杀这些人,需要克服从前世带来的心理障碍,即便是经常杀生的路易,也觉得不容易。 果然,声音一落,人们互相对望,显然是不乐意的。 路易却没有理会:“第二,我不喜欢听人指指点点,也不喜欢自己的食物染上血腥,所以我在这段时间,这里不许见人血。” 这是底线。 如果这里的人一边杀人抢劫,他一边为他们造福,路易觉得自己的尊严肯定被狗吃了! 他看着这些人,果然在他们的脸上看到了怒意。 “你小子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第三十章 底气 他何止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更清楚,自己有能力说这样的话! 但很明显,这些人并没能意识到自己的处境,他们只是觉得一瞬间,这个少年的气势变得有些可怕。 怎么形容? 就好像万千种锋利隐藏在他的身体里,似乎只要他动一动,他们就不会好过? 可这种想法太可笑了! 他是什么人,他们又是什么人? 就算比不上马贼,但他们也是在刀尖上舔血的人,对付一个少年,顶多加上一个可以咬人的小屁孩…… 这种组合,他们也会怕? 男人觉得这少年的脑子恐怕真的是不正常!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会做饭,所以我不敢动你?”他看着少年,语气瞬间就阴沉了下去,但下一刻,他心尖一颤! 路易站了起来,表情却锋锐无比,一双眼睛如射寒芒,他冷冷地与他对视,说出来的话像冰渣子一样戳人心—— “我帮你们的忙,一枚钱币不收,难道连两个要求都满足不了?” 曾经的他一呼百应,享誉盛名,无数食客争相追逐,怎么会不年轻气盛? 从他穿越以来,他一直努力把自己的地位放得很低,但骨子里的高傲却变不了! 那是时代给予,经过岁月沉淀,经过无数努力堆积起来的成就,他早就习以为常。 一而再再而三地讲道理,已经是他的底线。 要知道,即便在这一个世界,他也不是弱者! 他凭什么跟他们讲道理? 地下的骷髅蠢蠢欲动,男子却觉得心都跳到了嗓子眼。那是人类最原始对于危险的直觉,某种器官正向他发出警报——这个人很危险! 不止是他,在场的所有人都能感觉到路易的变化,那不是一个寻常少年所有的气质,那是一个强者所有的气质! 就像是新月城高高在上的死亡军,又像是面对突然出没森林的庞大野兽,甚至,更甚。 他们是胆小的人,生存的拮据与死亡的紧压,让他们早已外强中干、色厉内荏,如同惊弓之鸟。 不是逼迫到极致,谁愿意找死! 虽然他们并不认为少年能够杀死他们,但内心已经在不自觉中退步,甚至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们总觉得脚下有什么东西在蠕动? 蠕动? 有男孩觉得嗓子里的痰都咽不下去了。 他只想赶紧结束这一切,吃盘丝饼。 黑布丁惊呆地看着这些人的变化,站在路易身侧的他,突然,觉得与有荣焉。 男人还在自尊与妥协中挣扎,毕竟他面对的只是一个少年,让他…… 他哑了。 路易像鬼魂一样,刚才还在几米开外,竟然一秒就站到了他的面前,一双眸子像是黑夜中豺狼的眼—— 他妥协了! 妥协了! 男子双脚发软,眼睑颤抖,觉得自己遇到了鬼! 其他人也都惊呆了。 少年是怎么做到的? 他们根本没看到他的脚在动! 何况,人的速度怎么可以这么快! 黑布丁咽了咽口水,听到路易道:“我只有两个要求,对于你们来说,很为难?” 男人汗都出来了,女人大气也不敢出,她颤抖地看着少年,不知道自己遇到了什么人? 可是商队的人怎么处理? 难道就这么放掉? 虽然也不是不可以,但谁知道他们什么来头,万一日后报复呢? 他们这几天一直拿不定主意,毕竟从商队手里抢到的东西,太稀罕了! 那么多的收获,就是均分下来每家都能捞到不少,还回去是绝对不可能的。 可同样,拥有这么多的财富,那队人就不好处理了。杀了,怕惹麻烦,放了,更怕惹麻烦。 就算他们能答应少年,但那些人怎么处理? 只要解决了那伙人,今天的收成又不错,过冬的粮食有了,他们短时间内可以歇息一下。 只要不太眼馋,倒是可以不急着出手。 大人默不吭声,小孩们却忍不住了,大叫道:“我们之前逮了一伙人,那怎么处理……?” 女人急忙捂住小孩的嘴,但话已经说出口了。 路易皱了皱眉,男人警惕地看着少年。 他虽然摸不清对方的底细,但这个人如果他们要干扰他们的生存习俗,那是绝不能忍受的。 然而,少年却明显没什么反应,只道:“把人放了,让他们自生自灭不就行了。” “这行不……”男人下意识反驳,却一瞬间怔住了。 对呀! 这些人的口粮都在他们这,放他们自生自灭,生死反正和他们无关! 这个地方可没什么活路。 城市更是易出不易进,未泽城的情况就更变态了,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饿死在外的人。 两年前有乌合之众聚集攻城,还没碰到城墙就被弓箭手给射死了。 闹饥荒的时候,饿殍遍野,也没见那些贵族有什么反应,这个世道,谁还会收容无关紧要的人? 反正他们也活不了,何必当这个刽子手? 男人的脑子就这点灵光,觉得少年说得对,当即就决定再集会讨论一次,把那些人放了算了。 其他的人也觉得这是最好的办法了,一瞬间松了口气,甚至还觉得少年帮了他们大忙。 刚才嚷嚷的男孩自鸣得意,虽然被母亲骂了,但还是觉得自己很威武,这帮大人畏畏缩缩的干不了大事! 路易看着这一切,却什么都没有说。 他没有高傲到以为自己可以改变这些人的时代印记,但目之所见的一切,却也同样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是乱世。 还是美食最温暖人心,无论处于什么时代,什么境地,只要有美食的存在,总能收获一点心灵的慰籍。 即便是这些被生存所迫的坏人,在美食面前,也会变得单纯可爱。 路易将心里面小小的膈应压下,看着殷勤村民们为他收集的满满的蔬菜水果,决定将全身心都放在美味的制作中…… 而商队的人又重新被搜刮一次后才被放走。 那位承受无妄之灾的吟游歌手一直哭哭啼啼,嗓子也嚎哑了,最后发现自己能重见天日时又大哭了一场,差点被男人又毒打了一顿。 其他的人包括领队在内却是又饥又渴,身体都快熬干了。 他们很清楚,就算放走他们,他们也不定能够活下去。 然而,就在这些人远离了屋脊几里之遥后,骷髅们带着黑布丁却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前者隐在暗处,后者手里捧着一包盘丝饼和方便面,什么也不说,却将食物塞在了他们的手里。 黑夜中的男孩,好像是传播恩惠的使者,这些食物虽然不多,却足以救活他们的性命! 黑布丁坐着“咕咕”牌自行车走了,而商队的人后来才知道,他们路上维持生命的奇怪又美味的食物,叫方便面。 第三十一章 娃娃 胡萝卜、白萝卜、芋艿、甘蓝、苹果、地瓜、地瓜叶、山药、莲藕、冬瓜、玉米、石榴、芫荽、百合…… 路易看着厨房里堆放得乱七八糟的食物,有多有少,有好有坏,品种繁多,全都清洗过,但还是难免泥土气息。 这些当然是不合格的。 好在森林外围有一条小溪,虽然当地人不敢随意进去,但他可以让骷髅和黑布丁负责清洗蔬菜。 当然,骷髅们实际上也就是个搬运工而已,主要清洗工作还是由黑布丁负责。 骷髅们对这些蔬菜的兴趣不大,它们比较喜欢吃肉,最喜欢路易烤得熟烂的肉! 但是每次都需要做很多事情才能吃到。 这段时间,路易不仅在训练它们找食材,训练它们克服“把人类拖进地里分解”的恶习,还训练它们炫耀。 大致就是通过“吃东西”的得瑟样,吸引更多的骷髅上路易这条钩。 骷髅们哪里知道路包工头的险恶用心,它们觉得非常有趣,为什么呢?因为每当这个时候,它们就能额外得到一些好吃的。 只要进入阴森沼泽,嚎一嗓子,然后开吃,总会吸引一些骷髅忍不住打死它们。 然后以咕咕为首的得瑟骷髅们就开始跑,路易在沿途放下各种肉冻,直到新来骷髅们的嘴巴也离不开他了,他又开始奴役它们。 而如果骷髅们的数量实在太多了,路易也会跟着跑,不过这种情况很少发生。而且,不仅仅是阴森沼泽,即便是在其它地方,路易也发现了一些骷髅,但这是后话了。 路易现在非常地忙,但他的速度,却完美解决了这种忙。 要处理的蔬菜很多,去除不能用的,留下的洗得雾蒙蒙的新鲜蔬菜,散发着大自然的清新气韵。 用当地找到的最合适的一把菜刀,石磨洗净后轻轻弹拨,能听到清脆的声响。 刀功是厨师必备的基本技能之一,细究起来却很复杂。 根据原料的不同性质——脆嫩、软韧、老硬,需要采用的运刀方法便不同。 如胡萝卜,就要采用直切成丝。 将胡萝卜的两端去掉,中间的直杆打磨光滑,微微呈现出方形体,留下鲜嫩的橘色脆肉,便于切片。 刀与砧墩成直角,不向外推,不向里拉,一刀一刀竿直地落下。左手中指关节抵住刀身,食指、无名指稍稍穹曲让后,右手提刀,刀刃低于左手中指关节,稍高于被切物。 左手中指往后退缩的距离等于被切物的厚薄大小或长短,刀刃不断地上下运动,中指随着做等距的退缩,持刀的右手使用腕力,轻重均匀地笔直落刀,被切物就能整齐划一成形。 这需要长期的练习才能培养精准的熟稔度,间距不同,切成的丝观感不同,口感嚼劲也会出现偏差。 但这些对于路易来说,都不是问题。 他的中指飞快地控制着精准的间距,手起刀落,被切下的原料高度一致,几个呼吸间就完成了一根胡萝卜。 速度非常地快! 将娇娇柔柔的胡萝卜丝放入装盘中,堆叠整齐,路易的左手已经重新摆放好新的一根,控制着身体的力量,又开始继续均匀操作…… 因为速度奇快,所有的蔬菜丝都能最大限度地保留汁液,香气内敛。一次次重叠,香味仿佛也一重重累加,各种各样的蔬菜颜色绚烂,清新可口,只是看一看都如同视觉盛宴。 屋脊的人们摆放时,眼睛都瞪直了! 他们擅长切丁,其实就是将每种蔬菜都切碎,能有多碎就有多碎,这样煮的时候还能节约柴火。 而有不讲究的,甚至将整捆菜叶都塞到烧热的大锅中,混合着其他乱七八糟的食材,煮烂以后你一碗我一碗地喝,完全没有食物的美感可言。 像这样的切丝,他们想都不敢想。 除了闲着没事干的人,谁会费力不讨好地做这种事? 他们现在觉得,这小子估计把一辈子的时间都用在做饭上了。 虽然他们也同样解释不清楚路易的气质与来历,但他们脑子不好使,也就不管了。 不过,他们猜测的倒也没错,路易的确是把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烹饪上,这也间接导致了他喜欢胡说八道的个性。 前世的信息时代,网络语言十分丰富,越是年轻人越是对各种段子、词汇信手拈来。 路易没有那么多时间接触那些东西,很多时候朋友同他这些东西,基本都是鸡同鸭讲。 这原本没什么,不会说就不说罢了,可时间久了,有食客发现了他这种生嫩,渐渐喜欢用网络语言来调戏他。 到后来越演越烈,有人不满他的清高态度,就故意取笑他,明面上用诸如“213”、“419”这样的话来跟他开玩笑。 恶意是能够感觉得到的,路易也不是个好欺负的人,可伸手不打笑脸人,他也不可能别人浑说两句话就把对方赶走。 于是,他也学会了还施彼身,每当有这样的客人,他介绍食材的时候,就一本正经地杜撰它们的恐怖来源,听得对方一愣一愣的,胃口全无,他最后再笑眯眯地重新更正,表示那些只是传说。 男人被他郁闷得吐血。 身为厨师,这样的行为也难免受到诟病,但路易本就是年轻人心性,挨了一刀肯定要还回去。 后来,即便是不在食材上浑说,他却习惯了自己发明一些网络词汇来怼对方,久而久之,名气越大,他说的话反而成了正统,也因此养成了他张口就乱说的恶习。 或许每一个男人心里,都有一只不懂事的小孩。 路易欺负人成性,早就习以为常。 比如,当地人在问他究竟要准备什么食物时,他就告诉他们:“这是一种传说的美食。” “传说,在一个贫寒的小镇里,住着一群生活拮据的穷苦人民,因为生活贫苦,朝不保夕,他们只好抢劫过路人的钱财为生,却因此触怒了神灵。” “神灵为了惩罚他们,夺走了他们的亲生骨肉,也让他们尝到了被夺去珍贵之物的心痛。人们痛定思痛,决定改邪归正,请求神灵归还他们的孩子,可神灵觉得他们本性难移,并不答应。” “于是,人们没有再抢劫过路人,而是每家每户种植了特定的蔬菜,然后将蔬菜切丝,煮一锅汤,将蔬菜包在大米面粉制成的薄饼中一起分享,并把这种食物取名''思娃娃''。” “神灵被他们的心诚感动,最后将娃娃还给了他们,而他们的手艺也因此代代相传,凭借自己的能力,他们顽强地生存了下来……” 路易这个故事本是杜撰的,说到开头,人们下意识觉得少年这是讽刺他们,可到了后面,不知为何,所有人都沉默了。 丝娃娃, 思娃娃…… 第三十二章 和谐 “真的会被抢走吗?” 有妇人不安地问,声音打破了寂静。 他们不怀疑这个传说的真实性,毕竟路易不可能凭空编造出这样的故事。 可神灵如果真的存在,为什么要让他们活得这么辛苦? “不知道。”路易摇了摇头,厨房的蘑菇汤快好了,他起身走去厨房,黑布丁像跟屁虫一样跟着他。 在场的人面面相觑,深深拧眉。 有女孩害怕,紧紧地拽着母亲的衣袖,而父亲怀中的幼童却懵懵懂懂地咬手指——什么味道好香啊,什么时候开饭? 路易将小鸡炖蘑菇端了出来,大家没有再讨论刚才的话题。 有小男孩胆子大一些,关注点和别人不同,他大声问道:“大米面粉制成的薄饼是什么?” 他指向了桌面上的面饼:“是那些东西吗?” “不是,”路易头也没抬,“这里没有大米,只做了普通的面饼。” “那为什么故事里要用大米面粉做饼?”男孩馋得不行:“难道更好吃吗?” “更轻薄一些。”味道也自然更好。 “我们这里有大米!”男孩立马道,脖子伸得高高的,求关注。 路易果然看了他一眼:“在哪?” 男孩站了起来:“在地窖里!那个商队的东西,说是叫大米,像水滴一样,白白的,特别漂亮!” “是不是那种?”他紧张地问道,如果是,他们也可以像故事里面的人们一样过上美满的生活了! “是,”路易没有注意到其他人的表情,“带我去看!” 人们默然。 他们倒不是不愿意吃更好吃的美食,只是他们担心,如果用抢来的食物做“思娃娃”,会不会不太好? …… 路易最后惊喜地发现了水稻,不止是水稻,还有黄豆稞! 他几乎把商队的东西翻了个遍,大部分东西这里的人都看不懂,可他懂! 见他翻来覆去,人们多少有点不满,路易却感觉不到,他沉浸在发现新大陆中,一边研究一边问身边的男孩:“他们是哪里来的?” 男孩一愣,有些迷糊地摇头:“不知道!他们说他们航行时被咆哮海风弄偏了航向,触礁后流落荒原,然后说什么未泽城戒严,只好前往金麦城,走了长石路……” 结果被他们抢了。。。 男孩有些汗颜。 路易却想起地图上的标注——咆哮海。 东方! 那是另一个大陆了,与卡厄斯大陆接壤于亲吻峡,但地图上只能看到北端的一小截,不清楚具体大小。 敢冒险穿越咆哮海,必然准备了很多珍稀物资,就算路上损失了不少,但也是瘦死的骆驼。 怪不得有这么多东西。 路易再看这些人,他们还不懂自己究竟抢了多么贵重的东西! 不过,他是什么都不会说的。 水稻! 水稻! 水稻! 路易觉得自己的世界都燃了起来!中华民族整个诺大的食谱,怎么能离开水稻? 没有大米,意味着无尽的中华美食无法在这个世界重现! 可一旦出现,它的意义非同寻常。 路易知道地球的历史,水稻是在中世纪传入欧洲的,但仅在南欧西班牙与意大利有少量种植。 大米在那时并不是主食,通常都是作为配料洒进汤里,西班牙海鲜饭最早就是这么来的。 而这个世界,虽然不知道卡厄斯大陆是否存在水稻,但他至今没有看到,而现在,他的担忧彻底消除了。 有了水稻,他几乎能够看到,整幅巨大的中华食谱即将在这个世界上重现! 人们觉得很奇怪。 少年变脸变得太快了,刚开始好像还有点动容,但立刻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皮都不抖一下。 仿佛眼花。 不过他们没有理会这么多,大家接下来都被丝娃娃吸引住了心神,根本无暇他顾。 屋脊与隔海丘陵之间有一间老旧的磨坊,闻说是神星之乱前,在这里生存过的人们留下来的。 除了磨坊,还有一些废弃的房舍,大多都被屋脊的人们二次利用筑房,现在只剩下孤零零的磨坊和一些时不时就会被整理的杂草。 屋脊里制作面包的面粉都是磨坊里碾磨出来的,附近还养着几头驴,负责看守磨坊的两个大汉很久才被说服,替他们碾磨从没见过的大米。 这里起码有上千人,有负责抢劫的(当然也轮流,毕竟自家也有自家的事情),有负责采摘果子的,有负责照看牲畜的,也算是各司其职。 吃过盘丝饼的和没吃过盘丝饼的一直处于相争状态,很多“老倔驴”根本说不通,也不愿意来瞧所谓少年惊艳的手艺。 现在听说那个抢来的少年弄完了盘丝饼还要弄撕娃娃,大家这才有些惊悚,来看热闹的不少。 宽大而凹凸不平的长形桌面上,用木盘摆放了满满的各种蔬菜丝、蛋饼丝、烤肉丝。 翠绿的、绛紫的、橘黄的、纯白的……色彩鲜艳夺目,犹如花团锦簇,热闹满溢。 围观的人咂舌,尝过路易手艺的人更是迫不及待、跃跃欲试。 之前的小鸡炖蘑菇被“不知道是谁”的人偷吃了,路易又重新把后半只山鸡炖了,用山泉水煨煮的鸡汤散发出一股浓郁的鲜香。 用薄如绡纱的面皮包裹上一条条柔细的蔬菜丝、烤肉丝,下端闭合,露出上端的“丝宝宝”。 浇上路易所调配的西红柿蘸水,鲜艳的汁水流淌,均匀地浇灌着每一丝蔬菜,咬一口,只觉满口香滑…… 这里没有辣椒,即便有,这些人也恐怕不适应这种味道,而路易之前发现的西红柿,却能够完美解决蘸水问题。 蘸水是丝娃娃的精华,它的好坏决定着丝娃娃最精粹的味道,而西红柿的酸甜,不仅能够提升丝娃娃本身的鲜嫩,还能够开胃助食。 西红柿的季节即将过去,路易能找到的野生西红柿并不多,但每一颗都饱满精灵。 这种超脱了普通西红柿的味道,配合着细盐与少许香料香油,均匀细致地散播在丝娃娃上,仅咬一口,大米的清甜、小麦的滑嫩、各种蔬菜丰富多彩的天然滋味、烤肉的嚼劲,仿佛都全部激发出来! 满嘴咀嚼在嘴间,只觉说不出的饱满细嫩、舒心爽口,各种食物各司其职,剔透地发挥着自己的魅力。 凭着心意,想吃什么就选择什么,不同的食物搭配,混合出不一样的美妙快感。 鲜明的清爽之后,再喝一口热汤—— 这些皆由天然之笔酿造的原料,使得汤汁的本味加倍! 松菇的清香,笨鸡的鲜嫩,再加上从密林深处承接的泉水的细心呵护,清爽全在汤里…… 喝一口,热气满口扩散,鲜香的汤汁从喉咙滋润地滑过,身心的愉悦这才到达极致! 只有这样的丝娃娃,才发挥出了它真正的实力。 每个人都浸没于食物搭配的趣味与美食的诱惑中,宁静的屋脊,充斥着热气腾腾的快乐! 然而,这个世界上总不是所有事都能那么和谐美好,在北端的另一边,有的人,却没有那么幸运了。 第三十三章 南下 高大的城墙,扭曲的道路,石砌的房屋,灰色的天空。 盖尔觉得眼前的一切都是昏暗的。 凯特是瑞西的亲信,陪同她前往未泽城主堡,一路有步兵、矛兵护送,而他们,却像是被遗弃的小孩。 进城门之前满怀热忱,以为终于能找到一个安生立命的地方,进来之后才发现,未泽城已经完全变了。 入目,每个人都忧心忡忡,脸如灰败的墙皮,自从知道他戟城的惨况之后,这里全城戒严,一只苍蝇也不容易飞进来。 盖尔看着城楼上飒飒飞扬的【风之号角】,这个被神灵遗弃的城市,再次惊惧如惊弓之鸟。 未泽城多年不谋发展,只求安生,瑞西复仇只怕无望,而她在这儿都只能勉强立命,何况他们? 剧团的人基本都不在了,以前他们为四处巡演,传递消息,可现在城堡都只能自卫,军中又自有斥候,他的用途也不大了。 霍夫因为擅厨被留了下来,那他们呢? 他们该何去何从? 远处,巴特高大壮实的身影从雨雾中走来,远处城垛上披革裹甲的士兵看着他们,好像在嘲笑他们似的。 盖尔捏紧了石砖,他觉得这些天自己都快被整疯了,好像他们是乞丐似的,求着这座城市收留他们! 巴特走近,盖尔果然看到了他沉郁的脸色,他的心也跟着慢慢往下沉。 “怎么说?”他语气低沉道。 巴特冷脸:“除了身家清白的手艺人,其余人一律不能进城,我们因为瑞西的面子可以通融,但必须检查身体后进入守城队中训练,住在营地里,不能随意出入。” 他说的守城队,还不是未泽城原先的守城队,而是近来才组建的新军,老的弱的病的,什么人都有,估计他们就是看盖尔和巴特受过伤,根本不重视他们。 说白了,这就是为了给内城争取战争时间,抵御外侵的第一道肉盾! 盖尔气得捏紧了拳头:“老子难道是他娘的活靶子不成!” 知道会不好过,但没想到情况会这么恶劣。 巴特没说话。 他也没想到未泽城的情况会这么糟糕,才短短几年,街道上一片破败之象,防御防御防御,倾全城之力,就他妈为了防御! 有病! “我呆不下去了!”巴特毅然道:“又不是没在刀尖上舔过血,被他们这么糟蹋,我宁愿继续当我的流浪武士!这城市,我他妈不进了!” 他一想到那些登记名姓的士兵看他们的眼神,他就觉得屈辱,他以前受过不知道多少伤,难道被捅了两刀他就残废了不成! 他可以为金钱卖命,但绝不会为了求生放弃尊严! 盖尔看着他,突然觉得不如索性就这样! 城墙可以庇护一时,可在真正的灾难面前,它又是最大的招风树,与其在这里受辱,不如离开。 他就不相信凭他的能力,还不能找个活命的地方! “那就走吧,趁这些人没有发疯,逮着人就抓进军营之前,赶紧走!”盖尔咬着牙齿觉得不疼了。 “去哪?”巴特第一个想到的是树河之地,那里靠近亲吻峡,搞疯了他他就去东方! 盖尔却恰恰相反,他想到了一种味道,觉得整个世界都有了期待! “南下!我们去找路易!” …… 阳光漫卷在树林中,路易乘荫,舒服地靠在一块大石上,面前的骷髅们正在排队检查牙齿。 路易发现,这些骷髅的大小好像与他们过去离世的时候差不多,除了现在仍然需要补充钙元素之外,基本不会再增长。 以前还没注意,但骷髅的数量一多,男女老少好像都慢慢凸显了出来,虽然并不分明。 如果是这样,从骷髅的年龄可以大致地判断这个时代人们的平均年龄,那么骷髅的牙齿,就同样能够观察出这个世界,人们的饮食习惯。 路易是个想到什么就做什么的人,不过让这些骷髅乖乖检查牙齿,还是废了他好大一番气力。 咕咕永远是个捧场王,估计这个世界上的事情(除了挨打挨饿)无论什么它都觉得有趣。 它年龄最小,泥巴瞳像是黑珍珠一样闪烁,或许它从前就活得天真浪漫,没有见过什么阴霾吧? 最沉稳的咕噜站在第一位,好奇心爆棚的咕咕第二,其他的四十几只骷髅跟着乱七八糟地站着,嘎嘎却遥遥站在了最后面。 路易掰开咕噜的嘴巴,咕咕一看,立刻把自己的嘴巴张得大大的。其它的骷髅们莫名懵懂,跟着照做。 黑布丁像看西洋眼镜一样地看着这一幕。 咕噜的牙齿非常干净,根本看不到龋齿,这至少说明他的个人卫生很好,这里的人或许有自己的一套清洁牙齿的方法? 路易留下了一个疑问。 而咕咕的牙齿也同样健康,干干净净,没有龋齿,说明这里的人饮食基本无糖,主要为粗粮。 而这些粗粮还能将它们的牙齿摩擦得很洁净,没有机会患龋齿。 路易观察了所有的骷髅,得到了这个结论,但还是有一些年长的骷髅沉积了大量的牙垢,说明这里并没有清洁牙齿的概念? 他一边观察,一边思考。 除了那个传说中的神星之乱外,他觉得这个世界和中世纪前期很像,却又可以说不一样。 剧团的双层马车,在中世纪时期好像是没有的,更何况那么高大宽敞?可在这些人看来,又好像并不是很吃惊的事情? 当然,各种文化的诞生本来就是说不清方向的,可路易总觉得,神星之乱是最大的变数。 来的一个全新的地域,最忌弄不清所处的环境,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还是太少太少。 虽然这里的很多人们都是这样过来的,但作为一个超越时代的人类,他却不愿意这样。 可那该怎么办呢? 问村民,他们连自己的事情都不太搞得清楚,稍微远一点的地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路易目光涣散地看着同样目光涣散看着他的骷髅们,突然打了一个喷嚏,不知道谁在骂他,而且还很凶狠。 第三十四章 号角 盖尔在骂他,咬牙切齿! 原本他们是不打算走长石路的,傻子都知道,像那样的地方,马贼肯定不少,他们身上还带了金币,可不想触那个霉头。 可同样从未泽城中离开的一位老头却说,长石路不能走,倒不是因为马贼,那里毕竟离破碎谷地有一段距离,马贼也基本不在那活动,但是长石路沿边,有一个当地人都知道的宰客屋脊。 那里起码住了有两千人,就像个小镇一样,可与普通的小镇不同,那里的人全都是杀人犯。 杀人抢劫是常事,只要路过那里的人,都没有好下场,他们会事先殷勤地招待你,然后在你的饭菜中下药。 只要被抓住的人,没有一个能够活命,惹急了,甚至他们还会吃人肉!非常恐怖! 老头说得半真半假,唾沫横飞,一脸他自己都信了的表情。 为了让巴特、盖尔和他一道走森林,做保镖,他也不管这张老脸了! 似乎是恐吓自家小孩习惯了,他撒起这种谎来,简直溜得不行,身边的小姑娘郁闷地看着爷爷。 老头觉得这两个人肯定跑不掉了。 盖尔却气得不行!!! 路易那小崽子,肯定是从长石路走了! 他妈的去你丫的宰客屋脊! 他疯了才会去触那霉头! 可恶的路易,就是个厨子,永远充斥着一股迷之自信,带着比他战斗力还弱的黑布丁,大剌剌地跑去送死! 他就知道,他就知道,那个时候应该把人拦下来的,可恶可恶可恶!盖尔暴跳如雷,看得老头一愣一愣的,最后却如泄了气的皮球。 老头和女孩傻眼对望。 这是咋了? “看来只能走长石路了。”巴特忧心忡忡道。 “啥?”老头愕然。 他们没听清楚他说话呀! 巴特根本不看老头,老头的话他不全信,但不能抱侥幸,路易和黑布丁驱车,一定会走长石路。 他不知道自己敢不敢去救人,但还没遇到事就怕事,不是他的作风,至少得去探探情况。 如果人能救出来,就一定要救出来! 盖尔也是同样的想法,所以他才气。 万一人已经没了…… 他恨不得把路易捞出来打死! 老头却觉得这两个在说胡话:“你们听懂没有!我说那宰客屋脊就在长石路边沿……” “你知道在哪?”巴特看了老头一眼,肯定道:“那你就带我们去,这些东西不要了,你跟我们走!” “什么?”老头觉得自己脑子转不过来了,确认这两个人不是开玩笑后,他大惊失色:“你们两个疯了?!” “你们要干什么!你们要去找死,可不要带上我们!!!” 他大声叫嚷着,身边的小姑娘惊慌失措,连忙去打巴特,却被巴特索性将爷俩一同绑在了推车上! “你们这是犯法的!!!” “从哪走?”巴特根本没理会这两只的叫嚣,冷漠地看着盖尔。 “走这条路……臭老头!记着好好带路!” “我操你……” 盖尔冷眼甩过来,老头的声音渐渐弱下去,觉得自己真他妈自作自受! …… 一路上,爷俩被欺负得抬不起头来,巴特和盖尔的心情却很凝重,一路无话。 老头后来实在又渴又饿,只能吃巴特找的几个果子勉强充饥,已经没有力气说话了。 他原先想胡乱带路,离宰客屋脊越远越好,但对于经常风餐露宿的巴特和四处巡演的盖尔来说,却糊弄不过。 盖尔最后威胁他,再不安份就把他丢去喂野狼! 老头最后只好乖乖带路。 小女孩却恨了盖尔一路。 盖尔视若无睹。 …… 树林越来越稠密,野草间时不时会窜出一条野蛇,有的有毒,有的无毒,但都能把人吓个半死。 爷俩怕得缩进麻袋里,巴特挥手一撩就把野蛇赶走了,盖尔却面色阴郁,直到,他们远远地,真的看到像蚂蚁群一样宰客屋脊。 攀爬在长石路两边,偶有更加细小的人们从房舍内进进出出。 “可以停下了。”巴特道,他面色沉重,这里只有他的身手最好,他决定悄悄去看一看。 小姑娘瞪大了眼睛,觉得这些人是在找死。 …… “那小子太神了,究竟是什么来头?” 房屋里,一位穿着素衣的妇人陪自家男人在田间干完了活,给孩子喂了奶,打扫了房子,制了蜡烛,挑了水,捡了鸡蛋,把用来鞣制皮革的尿液收集好之后,终于累瘫在床上问道。 男人皱眉,有些心烦,又想不出个什么名堂来,索性呵斥道:“别东想西想的,管他什么来头!” “这不是太神奇了,随便问问嘛!”女人不满:“看他那样子,好像什么都会,偏偏又不是诓人,我好奇是不是跟贵族有关系。” “有关系也和我们没关系,反正他跑不了!”男人得意道,一想到以后天天吃那么美味的食物,他觉得活着太有意思了。 女人也笑,又觉得有点担心:“可是……” 那个少年又感觉不像一般人,而且他们每次找人去监视他,监视的人都会经常找不到他。 如果不是有时小男孩还在,他们都怀疑路易跑了。 那个少年,给她的感觉就像泥鳅似的,怎么抓都抓不住,还说什么他在的时候不能杀人,什么他在的时候? 他难道还能跑? 她觉得有些不安,最关键的是:“难道我们以后都不干了?” 这话突然说出,声音有点大,巴特伸长脖子细听,才刚刚听到男人开口,一个声音却突然在远处尖叫道:“有外人!有外人!” 小孩吹起嘴边的牛号角,呜呜声响彻整个宰客屋脊,巴特脸色一变,心里咯噔,这才意识到糟了。 他也算知道了路易没事,立刻就跑,不远处的盖尔持刀准备接应他。 老头和女孩都暗自藏了起来,离屋脊还算远,可远远听到此起彼伏的号角声,还是心中发慌。 巴特没跑多远就听到背后嗖嗖的射箭声,他的心凉了半截。 他不知道,宰客屋脊存在了百年,屋脊人自然有自己的手段,一遇到危险,他们是绝对不会手软的。 连绵不断的射箭声像是死亡的嘶吼,就在巴特以为自己要命丧此处时,一个人突然一把把他抓了过去! 疾飞的箭羽就在耳边而过,像指甲刮过玻璃般刺耳尖锐,巴特瞪大了眼,却看到了来人是—— 路易! 第三十五章 契机 人们一见到路易出现在山岗上,就立刻停下了射箭,惊疑不定地看着前方。 监视路易的人再次急匆匆地跑来,看到路易不知什么时候又逃过了他的盯视,心实在太累。 …… 女孩觉得心都要跳到嗓子眼了,就在她以为巴特、盖尔都已经被射死了,余光中,一群黑压压的人影突然围住了她,她缓缓抬头,吓得尖叫一声,立刻昏了过去。 …… 爷俩再次醒来时,入目是一间温暖的小屋。 炉火星如蝌蚪一般跳跃着,其上木支架上垂挂着一个黑黢黢的水壶,水声咕噜咕噜地往上冒着热气。 一个消瘦的青年人用湿布提起水壶,往桌上的木碗上倒了水,水流冲洗的声音响过,打破了屋子里莫名的宁静…… 盖尔正瞪大眼睛看着路易。 少年一身朴素的亚麻上衣下裤,纹理齐整,洁净清爽,不是之前瑞西给他的那套灰色羊毛衣毛裤,也不是他在进落日城之前那身黑不拉几像毯子一样的脏衣服。 显然,应该是这里的人给他的。 可这怎么可能? 宰客屋脊的事情,他和巴特为了确认,也问过几个人,确有其事。而且人们提及时,都面带憎恶,显然,这里是积恶已久。 刚才的牛号角和一出手就疯狂致人死地的箭雨已经足以说明,这里并非善地。 路易这小子怎么又和这里搞好了关系? 在那样的情况下,这些人一见到他,居然全部都停了下来。 注意,是全部都停了下来! 如果不是路易在这里生活了几年了,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盖尔再次看着路易,觉得这小子到底有什么鬼,难道亲和力就这么强? 不过想到他做的东西,盖尔又觉得路易慈眉善目倒是真的。 他并没有发现,本来他还气势汹汹,把一路上遇到的所有遭遇都埋怨在路易身上,可当他一见到本尊时,顿时像是大火遇到了一盆水一样,那叫一个温顺! 巴特觉得盖尔就像个娇滴滴的娘们似的,见到路易笑得那个猥琐! 小女孩却怔忪地看着面前的一切。 她以为自己死了。 爷爷! 她扭头,却看到自己的爷爷面如死灰。 女孩也心中一紧。 他们会怎么样? 爷俩陷入前所未有的恐惧之中,屋里的人却并没有谁意识到他们。 “他们是什么人?”屋脊里的男人问道,警戒地看着巴特和盖尔。 盖尔长得相当壮实,坐在那,身体像山包一样鼓起。而巴特,猿背蜂腰,那是真正有身手的人,能在他们那么多人的箭头中保住性命,可见其实力一斑。 这样的人,宰客屋脊是不欢迎的。 他们在这里生存惯了,对任何有危险的事物都是欲杀之而后快,只有路易算是个例外。 之前的那场无形压迫如果说是一场错觉的话,那么为什么所有去监视路易的人都无功而返? 这个少年,太不寻常了,偏偏又帮了他们不少,男人觉得有少年在这,情形就很微妙了。 “他们是我的朋友。” 路易的话不多,但一说,就在关键。 一时间,女孩觉得房屋里的声音都低了几分。 巴特这才正色看路易。 虽然他一开始打算救路易,但路易实际和他的交情并不深,除了吃过他做的极品美味,他和路易几乎没什么交流,愿意帮助他,更多的是因为他自身的性格使然。 甚至在被发现的刹那,他还后悔来蹚这趟浑水,可现在看来,他的出力也不算白费,这个人不是软蛋! 这就够了! 不管现在的情形怎么样,他们是不可能留在这的,只是对方人多势众,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盖尔也是同样的想法,但更多的却是—— 他什么时候可以吃拉面? 在未泽城养伤期间,实在太难熬了,吃的东西简直难以下咽!他以前哪会那么叼? 虽然情形有些不对,但他的肚子已经不可遏制地饿了起来。 男人的眉头紧锁。 最后,碍于路易的面子,他们也不能将盖尔和巴特怎么样。 盘问了他们半天,对方一口咬定是误会,这些人也只能想先监视着他们,以后再处理。 可盖尔和巴特竟然非要和路易一起睡? 不仅是路易,所有人都咂舌了。 女孩和老头更是不敢置信地看着这一幕,他们觉得这少年八成是金子做的,所有人都喜欢他。 盖尔和巴特心照不宣,俩人的目的当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有了路易,他们日后的伙食简直能飞起! 这是跟着路易最大的好处! 可路易却直接拒绝了。 “我嫌弃你们。” “……” 屋脊的人满脸狐疑,没有再说什么,他们当然不可能会答应。 两个活宝也算勉强安份了下来,当地人不情不愿地给他们安排了住所,就连女孩和老头都因着路易的原因受到了恩惠。 爷俩到最后都不敢置信。 他们这是来到了宰客屋脊? …… 路易却觉得很麻烦。 这里的人每个人看他都像看宝贝一样,恨不能一天到晚都守着他,生怕他跑了。 而他绝不可能在这里持续呆下去的。 冬天之前,他必须要想办法进入金麦城才行。 骷髅的训练可以随时进行,初步确认过它们的实力后,路易觉得这里已经没有什么留下来的理由了。 有骷髅在暗中帮忙,再加上他的本事,和黑布丁一起偷偷离开不是问题,可加上了盖尔和巴特两个人,却有点麻烦了。 屋脊的人开始学精了,他们觉得管不住路易,但是既然路易和新来的两个壮汉是一伙的,那么监视住他们就行了。 就连巴特也为此苦恼,路易却暗地里腹诽着他俩。 不过别人也是好心想要救他,甚至差点因为他出了事,这份心情他记着,就不可能把他们丢下。 他很清楚,如果他跑了,那么当地的这些人可不会再像现在这么安分了,他们会再次露出獠牙,巴特和盖尔会怎么样,他猜不出来。 路易深深地苦恼该如何离开? 对于一个盯着他们的人容易,可他们想要聚在一起,就不容易了,最重要的是,冰鉴他一定要带走。 该怎么办? 路易并没想到,不等他自己想出办法,接下来的一场契机,却正好解决了他的困境。 第三十六章 鸽子 清晨的薄雾朦胧,阳光如碎金一般飘扬在空气中,为晨初的清冷蒸上了一层薄薄的热气。 林间的雏鸟轻鸣,万物娇憨地初展睡眼,迷离地看着世界,慵懒着拖延起床的时间。 房舍的人们醒来又睡去,对于食物匮乏的他们来说,除非田间劳作、特殊的采集活动,早上的时光能睡多久就睡多久。 偶有实在瞌不下眼的人们无奈起床,咬着干硬的发面饼,喝一点啤酒,开始忙活着新一天的琐事。 在这一片歪歪扭扭的屋脊之中,有一座木造房干净而整洁,外面围一圈缠绕着常春藤的宽大栅栏,院内是装满粮食的穴子、风干的鳟鱼片、清香的白蜡木,偶有几只短毛猫傲娇地走过,遇上了老鼠也不闻不问。 木窗吱呀地推开,一位穿着干净白色羊毛衣的修长青年站在窗前,让清晨的空气流通入室。 他整理好了房间里的书籍,擦干净几座书架,这才打开小门,对着另一道封闭严密的屋门问道:“您起了吗?” 里面照例是没有回应的,青年也毫不在意,继续道:“我要出门了,您有什么需要?” 屋里传来一声清晰的翻书声,许久,里面的声音将醒未醒道:“还是照常。” 不要熟菜,要干净的食材。 青年闻声而去。 …… 行走在路道上,除了短毛猫来簇拥了一阵之外,屋脊的每一个人看到青年都面带恭敬,仿佛他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 青年虽然姿态矜持,但面色温和,每一个打招呼的人他都会礼貌地看对方一眼。 走进屋脊经理人的房舍,屋子里哄着孩子的妇人一看到青年就把婴儿交给几岁大的儿子,笑道:“鸽子兄弟来了,东西马上就好,大师起了吗?” “嗯。”青年点了点头,对妇人招坐的好意摇了摇头。 虽然还能够忍受,但这屋子的气味也不好闻,除了女主人用以显摆的餐具柜,里面黑压压的一片,家具床褥凌乱地摆放着,他微微拧眉。 妇人却一直站在一旁笑着,一会儿问要不要喝点新酿的酒,一会儿问大师的身体怎么样,需不需要加一点肥肉(这个时期生肥肉属于重要药物)? 青年都摇了摇头,看对方的样子,就知道有事相求。 他也什么都不说,这些人脸皮厚,无论怎么样都会开口的。 果然,男人将村里收集好放在竹筐里的蔬菜瘦肉一一抬出来,两人对望一眼,男人就笑道:“是这样的,不知道大师忙不忙,我们可能有一些事情要麻烦他老人家。” 青年看了男人一眼。 男人继续道:“我们打算开始种植一些野菜,这也是集会讨论过的,但具体怎么操作大家都没有个章程,所以想请大师把把关。” 青年觉得奇怪:“怎么会想到这个?” 屋脊的发展他也是看在眼里的,才饲弄会了庄稼,今年也没有歉收,正是准备腌肉过冬的时候,怎么会突然想到这些事情? “这也是受了教训,不管路易的故事是不是真的,那些人做的事情我们都觉得可行,况且,''思娃娃''也需要那么多蔬菜……” 鸽子听得一头雾水,问道:“什么故事?” “另一个宰客屋脊的故事,”妇人道,一想到故事里那些人的遭遇,她就心里发慌。 亵渎神灵,藐视权威,这是凡人都会忌惮的事情,因着天灾人祸他们肆无忌惮了几辈,现在安稳下来,也开始有些怕了。 不管神灵什么时候发怒,这个时候补救,或许可以平息神灵的怒气,也可以帮助他们获得更多的食物,一举数得,她觉得很好。 青年却觉得难受。 每次和这些人说话都非常困难,他们只会站在他们的立场上说一些他们懂的东西,也不考虑对方听不听得明白,好像他们知道的事情对方也会知道一样。 每次听他们讲话只能拼凑出几个词汇,他注意到“故事”、“路易”、“撕娃娃”和“宰客屋脊”四个词,看这些人的表情,他觉得不会是自己理解的那个意思。 这些人虽然有时很凶狠,但真实性情还是朴素,那么这个“撕娃娃”,就应该有些特别的含义了。 他问道:“撕娃娃是什么?” …… 从农舍出来,几个小孩帮工替他挑菜篮,一路随行,鸽子就问到路易的事。 在他看来,丝娃娃之所以能带给这些人这么大的影响,除了故事本身的警示之外,也是源于这些人缺少见识。 他们吃的东西非常简陋,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料理食物,不知道其实真正的厨师,也和骑士一样,拥有着属于他们行业的超群技艺。 一个真正的厨师,就像流浪汉小说里赞美的那样——“没有人像他那么神奇,只要你愿意,他就可以用母猪的**给你做一条鱼,用动物油脂做一只鸽子,用火腿做一只斑鸠,用一只猪腿做一只鸡。” 真正的厨师是非常厉害的,听了“丝娃娃”的描述,他觉得路易很可能就是一个闻名遐迩的厨师。 但他还不确定。 果然,一问起路易,就连这些小孩也对他推崇备至:“您不知道!他真的是非常神奇的人!” “刷刷刷!”小孩朝空中挥舞了一个劈砍的动作,情绪激动道:“他就把那么大一个面团全部弄成了丝!根根都像头发一样,它们到处飞舞着,漂亮得不得了!” “然后,他又刷刷刷——!”男子红着脖颈道:“那么多的头发丝,立刻就变成了一张饼!像金子做的饼!吃起来比蜂蜜还要甜,简直是……” “根本不是!”有小女孩反驳道:“他才没有刷刷刷!你真愚蠢!大哥哥的动作太多了,根本看不清,但是你一眨眼,他就把美妙的食物变出来了,”女孩心向往之,“就像供奉给上帝的食物一样美妙,好吃到我舌头都差点吞下去……” 鸽子越听越觉得好笑,本来他想听真实的回答,可忘了这些小孩想象力最是丰富,给他们一点甜头就能把你夸上天。 不过他想想,为了屋里某个骄傲的不爱吃饭的家伙,他应该去会一会这个路易。 第三十七章 老人 青年没有立刻去见路易,但他听了妇人的邀请,决定用他们口中的“丝娃娃”来解决午饭的问题。 餐桌上,妇人热情地准备了一碟装着烤面包片、玉米饼、扁豆的拼盘,一壶麦芽酒和一份丝娃娃。 青年的目光完全被面前的丝娃娃吸引了。 橘色的萝卜丝、紫色的甘蓝丝、金色的蛋饼丝、白色的莲藕丝…… 各种蔬菜丝鲜嫩诱人,一簇簇环成一圈,色彩斑斓,虽然没有发丝细那么夸张,但也差不到哪去。 关键是,每一根都细致均匀,长短宽细一模一样,这就需要功力了。 这样的食物,他还真没吃过。 名字叫“丝娃娃”,真是巧思。 中间好像是一碗汤汁,不过没什么温度,不稠不稀,像是嫩红色的蜂蜜一般富有光泽,看起来让人很有食欲。 妇人将不安分的小孩哄走,坐在一旁,向青年介绍该怎么吃。 她用手拿起一张白嫩的面饼,将蔬菜丝胡乱地放在其上,然后卷起来,用勺子舀了一碗“汤汁”,从头浇下,趁着汁水被包裹,立刻咬住,将丝娃娃送进了嘴里—— 妇女满嘴咀嚼,一脸陶醉,青年看在眼里,虽然觉得直接用手抓太脏,但也不禁想要尝尝。 他将各种蔬菜丝一根一根齐整地平放在大米面饼中央,占据约莫三分之一的位置,然后两边包裹,下端闭合,学着妇人的样子淋下他也瞧不懂的西红柿蘸水,半信半疑地品尝…… 一入口,他的脸色就变了。 各种各样的鲜脆齐齐崩开,那么些细细柔柔的蔬菜,全都被牙齿碾碎成汁,在精制蘸水的调和下,迸发出难以言喻的魅力! 他的耳朵清楚能听到蔬菜爆裂的声音,舌尖能细腻地感觉到一种奇妙的酸甜刺激,将口腔都扩散得香甜起来,他可从来没有尝过这样的滋味! “好吃!” 青年不自禁感叹,这种味道,比很多浮夸的厨师要好得多。 清新爽口又不腻味,没有荤腥却又觉得同样丰富,当然,如果再有一口热汤,就更完美了。 他不知道,丝娃娃的确是有汤汁相佐的,但妇人做不出那种味道,也就缺失了这一样。 但即便是这样,他也觉得很不错了。 他顿时有了一个想法,多加了两份,将丝娃娃打包带走。 妇人就非常不满了。 本来就没有多少,青年这一拿,她就没有吃的了。 即便是面对平时一直要讨好的鸽子,她也立刻露出了不满之色。 青年看得明白,但他不需要讨好这些人,他只需要讨好一个最不容易讨好的人,就够了。 …… 不算宽大的木质房屋内,摆满了各种凌乱的书籍纸页,一位坐在实木长桌前的老人正面对着一张羊皮纸凝神细思。 羊皮纸上,以一种古怪的文字和符号纪录着什么,密密麻麻如蚯蚓一般,旁人可看不懂,可他却看得分明。 将各种各样同样复杂的羊皮纸紊乱地铺满在桌面上,他的目光锐利地上下扫过,似是研究着什么,有些走火入魔。 一有灵感,老人就快速地笔记,苍老的双手似乎满蓄着气力,如流泉一样奋笔疾书,很快就是两页纸。 而当灵感戛然而止,他审思着手中的成果,眉头微锁,其中的环节却又越看越不满意…… 鸽子轻轻地进屋、关门,习以为常地听着屋内略显混乱的纸页声,尽量不发出声响。 将丝娃娃盛放在洗净的银碟中,用玻璃罩遮盖住,然后收拾了一下餐桌,再次出门。 打开库房,将制墨的松木整齐摞好,将老人所需要的所有工具都一一摆放整齐,标注清楚之后,屋内的声音也安静下来。 青年琢磨着时间,听不到笔尖摩擦书纸的声响了,这才道:“我从农舍那弄来一种新奇的食物,您要不要尝尝?” “不用。” 里面的人难得回应得这么快,每次他愿意搭理自己的时候,都是饿了的时候,青年心照不宣,这才去准备吃食。 老人的餐点很平常。 对方的用餐时间时常混乱,为此青年会提前进食,然后在餐点时准备好老人所需要的食物。 老人经常忘了吃,所以他会备一些可以时常嚼用的东西,平常吃的食物也是偏冷食。 不过,这一次有些奇怪。 青年在老人古怪的目光中,搬了两张桌子进来,将自己的面包、羊排、葡萄酒等吃食摆放好之后,又给他自己准备了一张桌子。 就立在他的正对面。 老人看来看去,不由拧眉:“你这是做什么?” “您已经三天只吃两块面包,喝一点葡萄酒了,为着您的身体着想,我也要看着您吃完,”青年回答得恭敬,说出来的话却让老人郁闷,“我也没有吃饱,正好陪您一同进食。” 青年说着,已经替自己摆好了丝娃娃,没有等老人动嘴,已经自己先开动了。 老人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蹙眉瞧了瞧自己手中的羊皮纸,想了想,暂且搁置一边,无奈走向餐桌。 一起身才发现自己确实太累了,居然连走路都不太利索,看来人老了,这么废寝忘食真的是不行了。 可他还没来得及伸向自己的食物,却被青年那边的动静吸引住了心神。 青年与他亲近,虽然因着他的身份对他保持尊敬,但因为自小在他身边长大,偶尔还是会懒于客套。 可像现在这样,吃得这么忘我而陶醉,让老人也不禁多看了几眼。 也不知道这家伙吃得是些什么,花花绿绿的,他看不太清楚,听声音有点像咬坚果? 也不是,有点像深秋踩枯叶的声音,沙沙脆脆的,看他那咀嚼的陶醉样,老人就有点不舒服。 不过,看别人吃得这么香,他也奇妙地来了食欲,一边坐下,一边不免又多看了鸽子几眼。 老人满脸狐疑,觉得这小子平时也是个爱干净的人,不知拿了屋脊里什么食物,吃得这么香? 青年什么也不说,他就知道老人在看他,但他就是要这个效果,继续吃,不管不顾地吃…… 那声音,咔滋咔滋,真的越听越诱人。 眼看着青年将一勺红艳艳的“酱汁”均匀地淋在蔬菜上,趁着酱汁满溢的瞬间一下子送入口中—— “你吃的什么?” 老人果然上钩了。 第三十八章 接触 青年满意地看着面前的场景。 老头抛开了带麸皮的硬面包和过老的羊排肉,侵占了他的位置,吃得那叫一个胃口大开。 一手捡蔬菜丝一手包着一大卷“胖娃娃”,浇完了西红柿蘸水后立刻送入口中—— 真香,真香。 老者咂咂嘴,连连感叹。 他是没想过,原来蔬菜就这么热一下,既能够增加蔬菜的鲜嫩,又能保留本身的香脆。简简单单,干干净净,很方便嚼用。 外面这一层饼可真细。 薄薄的一片,简直比羊皮纸还要柔细,也不知道是怎么做出来的,单吃味道很嫩,不全是小麦的香味,还含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香气。 当这种薄饼与蔬菜融合时,搭配起来简直天衣无缝。 看似简单,但两种食物互相包容,又互不冲击,老人觉得发明这种食物的人简直是天才! 他舀着面前的西红柿蘸水,最神奇的就是这碗“酱汁”了。 整个食物最关键的就是它。 他可尝不出来这是怎么做的,但这其中的某种口感,他却觉得熟悉。 “这是谁给你的?” 老人擦了擦嘴,疲劳过后吃这种清清爽爽、口齿生香的食物,就好像大脑也被冲洗得明朗许多,很舒服。 他觉得这碗酱汁的味道很独特,却又不是屋脊里本身的东西,甚至这里面的有些蔬菜,他都没有见过。 鸽子明白老人的意思:“是一名叫路易的少年做的,因为有一手好技艺,屋脊里的人留下了他,人我还没见过。” 老人想了想,道:“去请这位少年过来,就说我喜欢这个丝娃娃,已经准备好了食材,希望他来亲自做一顿饭。” …… 路易看着奋力吃丝娃娃的盖尔和巴特,两个人就像饿狼一样,一抓一把,那叫一个没有形象。 两人吃几口就感动地看着路易,好像被虐待了很久的样子。 路易默然。 听了他们的遭遇后,他问了问他们的伤势,知道他们无碍后就没有再说什么。 既然这两人都要去金麦城,大家就是同路人了,路易在思考,干脆不要想那么多,就这么直接离开。 如果这些人阻拦,那他也不必手软,虽然人都是自私的,但他就不相信这些人会为了一点吃食追着他们不放。 他在思考。 盖尔却一下子抓起了一把烤肉丝,全部塞进自己的面饼中,在和巴特争抢的工夫,不要命地把一大坨娃娃都塞进了嘴里—— 路易顿时看不下去了。 巴特却眼见着烤肉丝几乎空了,立刻愤慨地去挖盖尔嘴里的食物,盖尔拼命地吃,闪躲的同时还不忘包下一个。 巴特就无语了。 “贱人!” “唔唔…唔唔……”盖尔一边不知道说些什么鬼,一边死命包,巴特见此,索性一下子抓两片面饼,把目之所及的蔬菜丝全都夹起来,“哗”地一下直接塞进蘸水里,然后迅猛地填进嘴里…… 盖尔还在往嘴里挤,一边阻拦巴特。 路易彻底看不下去了。 黑布丁看得目瞪口呆。 屋外,一个人忽然探头探脑地往旅店里看,看到路易,立刻叫了一声:“你原来在这!” 路易回头看了他一眼。 那小孩顿时惊喜地叫道:“大哥哥就在这!就在这!” …… 路易看着面前的妇人和一位穿着十分干净、相貌温和、颇有些文质彬彬气质的青年,重复了一句他们口中的称呼。 “占星师?” “没错,”妇人笑道,“大师不仅是占星家,还是博学家,厉害得很!“ ”这可是好事情,大师一向没什么特别什么喜好,难得他喜欢,只要他高兴了,我们就有好处了!” 她说话也不经过大脑,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路易对他们有什么好处不感兴趣。 鸽子没有理会这些向来自说自话的人,对路易很礼貌,对拥有高超技艺的人,他都一向敬重:“师傅的腿不太方便,如果可以的话,希望这位小师傅能够到屋里坐坐,我酿制的蜂蜜葡萄酒,也希望小师傅点评一下。” 这是相对委婉的邀请了,从言谈举止,能看出这个人有涵养。 占星师? 路易知道这种职业,但只是听说过,不很了解,这样的人到底是神棍还是真的有实力,他都不太敢兴趣。 但对方的态度不错,他本想利索拒绝,可想了想,又突然决定去看看。 自穿越以来,他还从来没有遇到一个真正有学问的人。 不到这样的世界,很难体会到人与人之间见识上的差距,他一直生活在底层,所见所闻都是一些家长里短的琐事,真正的天下大事,平民怎么会有概念? 只有金字塔上层,才能揉捏这个世界的形状。 …… 鸽子一路带路,同时也不留痕迹地观察着身边的少年。 他对他的第一印象很好。 或许是对厨师这个行业的了解不深,他以为年纪轻轻就能够熟稔掌握一门手艺的人,为人处事都会有些僵硬和憨直。 可在少年身上,他却看到了一种游刃有余的奇怪气质。 他看起来很冷清,但是绝不木讷,相反,他的眼神非常睿智,是那种心中有物的睿智,和他看到过大部分头脑空空的人不同。 但这样的想法,又让他觉得实在是想多了。 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能担得起睿智这个词? 别说一个普通的平民少年,就是贵族,也有很多不学无术的人,真正聪明又有学识的人,太少太少了。 这么想着,他们已经随着微微隆起的丘陵,走近了那座简单精致的木屋。 短耳猫仔们奔哒着小碎步,咿咿呀呀地靠向鸽子,鸽子的表情一下子变得非常柔和,他蹲身温柔地摸了摸猫毛,向路易歉意地示意了一眼,这才推开外门。 一股携带着草木清香的温暖之气扑面而来。 路易看着目之所见、几乎处处都图画着星象图的屋柱、墙面、桌面,看着每几步就摆放着的书籍、牛皮本、叶脉书签,这才有些信了。 这个主人,不会是个沽名钓誉之人。 青年已经朝内屋道:“人到了。” 第三十九章 历史 路易走进一间充斥着木质腐朽味、书皮味的房间,令他惊讶的是,房间四壁,处处都挂满了纸张,从上到下,各种文字、地图如繁星浩渺,其细密程度,比他以往在修道院作抄写员时看到的书籍更甚。 转过头,房屋的北面,正坐着一位身着灰袍的老者,他的脖颈处挂着宽大的金属项链,腿上盖着一张绒毯,面前是铺满了厚重书籍的实木桌,右侧有两个装满了各种仪器、工具的黑箱。 老人正看着他,像是审视什么似的,目不转睛。 路易由着他看。 老人突然觉得,这个少年恐怕不是一个厨师那么简单。自他一进来,他本是不经意地抬头,却发现少年对这房间的装饰很感兴趣,不是乍见到的这么密集、凌乱的布置而惊讶,而是被吸引住了。 他看人的眼光一向很锐利,他看得出来,这个少年虽然在压抑自己的渴望,但就像是在喷发着什么,想要窥探这些文字的秘密。 “你看得懂这些文字?”老人突然开口道。 除了宰客屋脊特殊的历史之外,这世上有很多人都在修道院受过基础教育,即便是农民,为了看懂法律税单,也会学几个字,不过从神星之乱后,卡厄斯大陆四分五裂,看得懂文字的人越来越少。 路易点了点头:“我曾经跟过文具商,也在修道院当过抄写员。” 原主相对于很多人来说,还算有点见识的,虽然并不多。 毕竟当过抄写员的都知道,这种工作就是麻木地抄写复制,大家都是不会理会原书籍的对错的,不论对错,都会同样誊抄下来,这样不停歇地复写,很少有人去关注书籍本身的内容是什么。 老人倒有些意外。 一位厨师,还会听说读写,这可不一般。 他看路易的眼神都变了许多。 他问道:“你从哪里学来的这种‘丝娃娃’?还是你自己研究出来的成果?味道倒是还不错。” 鸽子一笑,老人总是喜欢口是心非,何止还不错,那么一大盘全都吃完了,连蘸水都喝干净了。 “书上学来的。”既然已经说过了会读书,路易就顺水推舟。 “哦?书上?”老人来了兴趣,“什么书?” 他居然没看过,这倒奇了。 不过,这种饮食类型著书立作的很少,他看的也不多,连少年准备的好几样食材都不认识,竟然还自称博学?他决定将少年看的这本书找来翻一翻,当然,他想着,那之中肯定还有不少美食,如果鸽子学会了,他以后的吃食就有着落了。 然而,少年却道:“没有书名。” “没有书名?怎么会没有书名?”老人奇怪。 “因为我忘了。” “……” 鸽子哑然,老人却拧眉看着这位少年,觉得无奈。 但仔细一想,确实不该问,不管对方说的是真是假,行内人最忌手艺外露,就算真的有那么一本书,又怎么会告诉别人? 他没再多说什么,示意了鸽子一眼,青年还没说话,路易已经道:”我有别的要求。“ 鸽子之前说过,路易可以提一个要求作为烹饪食物的回报,虽然他以为路易已经是屋脊里的人了,按道理说不需要老人负担什么,但对方毕竟是一位有实力的厨师,这也是对对方的尊重。 要求是他自己的意思,可不能代表老人,路易这么一说,青年一怔,不免看了老人一眼。 老人微微拧眉,青年还未说什么,老人就摆摆手道:”什么要求?“ ”我可以替你们准备食物,但作为回报,我想要了解这个世界的历史。“ 路易突然觉得,这一趟来对了,他最迫切的,就是认识自己穿越的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老人和青年都很意外,两人对视一眼,后者点了点头,慢慢退了下去,老人却正襟危坐地看着面前的少年:“你想要了解这个世界的历史?” “是。’ 老人神色古怪。 他很好奇一个平民少年怎么会去想这些,但他想了想,又觉得这或许只是一个不知事少年的爱好,把他当作了讲故事的老爷爷,想去听闻那些光怪陆离的传说,抑或是英雄的史诗。 这么一想,他有点郁闷,但毕竟得了别人的恩惠,他还是道:”你想听什么故事?“ “我想了解,”路易神色严肃,“这个世界从诞生到今天的历史。” 房间里顿时安静了几分。 老者讶异地看了路易一眼,突然觉得,这个少年的眼睛很有野心。 欲望决定行为,他想要了解这个世界的完整历史,是为了什么? 老人突然来了兴趣。 本来是打算摘取几个故事敷衍一下这位少年,但现在他也有了几分兴致,将第二排抽屉打开,他往里摸了摸,抽出一本约莫十厘米大小的书册,又拉开了第四排抽屉,取出了一叠厚厚的羊皮纸。 老人再翻着右侧的黑箱,取出了一个木匣,打开了里面红布垫着的放大镜,突然站了起来。 路易讶然地看着他的腿。 像没事人似的,完全能够走动,而且看起来并不吃力。 老人也并没有掩饰,之所以谎称有腿疾,就是避免和其他人不必要的接触,但现在坐着显然不方便。 “看什么,”老人呵斥道,“过来。” 他将羊皮纸中一张折叠的巨大纸张揭开,慢慢展露出了一张庞大的世界地形图,上面密密麻麻地标注着陆地要道、河川流向、大洋风向,甚至还用圆圈圈起了各大势力,家族徽章、族语、族性…… 偌大的一张地图,细密而凌乱,比剧团给他的地图要复杂了百万倍! 路易面露惊喜。 这就是他想要的! 老人冷笑:“小伙子算是运气好!问对了人!这世界上,除了我,没有第二个人能够真正知道这个世界的完整历史。” “即便是智慧城最庞大的图书馆里,也没有这样详密的世界地图,既然开了头,你就要认认真真听,不管是枯燥还是复杂,我不会讲第二次。” “好。”路易正色道,认认真真地看着面前的地形图,脑海中的蓝色力量仿佛随着他的专注而缓缓滋生,像是要铭记一样,刻下老人所讲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句话。 “人类的文明史,大约有三千四百年……” 第四十章 大领主 “最早出现的文明,是东西两畔文明,其中东畔的玛丽安文明最为久远,据相关文献记载,至今约三千四百一十八年……” “而成熟文明真正诞生的时期,是地中海文明,就在今天的王国之堡黑瞳堡……黑瞳堡是一座后来文明新建立在地中海之上的巨大黑岩城堡,如黑瞳俯视众生,有君临天下之意,它的历史,“老人顿了顿,觉得没必要和一位少年讲这么多,直接道:”地中海文明,在三千年前消逝……” ”而黑瞳堡诞生时的文明,才是我们今天的文明——金字塔文明。“ 路易目不转睛地听着,跟随着老人的手指之处看着地图上朦胧对应的浮生沧桑、岁月变迁…… ”金字塔文明,正式建立了社会庞大细致的阶级分层,从国王、贵族到骑士、农民,人的身份地位与生俱来,犹如曾经东畔文明的金字塔般层次分明,称之金字塔文明,约莫有一千多年历史,如果……“老人顿了顿,像是想到了什么悲惨的遭遇一般,但他决定将这些话放到后面再说。 ”其实,这之间,除了一些零碎的文明变迁与权力争斗外,还有一个比较怪异……甚至能与三大文明比肩的独特文明,很多人并不知道。“老者犹豫着,喃喃道。他也是看了不少古书记载和神秘文字慢慢推想出来的,这个世界上了解的人或许只有他一个。 ”什么文明?“ ”大领主文明。“ 老人说出这几个字时,突然有种与别人分享了研究成果的隐秘自得,但他拧了拧眉,说出来的话却令路易诧异。 ”但这很可能是一个虚构的文明。“ ”虚构的文明?“路易奇怪。 ”嗯,“老人一边想,一边坐在了旁边的靠椅上,手指摩擦着羊皮地图粗糙的表面,”因为它不真实。“ 路易没有说话,他看着老人。 ”你能想象一个那样的世界吗?所有的人都心甘情愿地臣服于大领主,世界上没有战争,没有杀戮,文明高度发达,大领主就是一切的中心,拥有着非同寻常的感染力与号召力,所有人的生活都和谐美满,世界就像一个完美的机器,以绝对的规律转动着……“ 老人摇摇头,觉得荒谬,亏他耗费了那么多力气,却研究出了这样一个犹如建立在空中楼阁的虚幻文明。 可不知为何,他又突然想到了老朋友曾经预言过的那句话,这个时候,像打开了水闸一般自然而然地浮现—— ”繁荣,一定要盛开在和平之后吗?“ 老人没有再细想,而是转移话题道:“我们现在的文明,要分为两个时期……” ”自金字塔文明出现,到拜伦七世执掌王权,历时八百多年,而到了拜伦七世时期,凯斯特·拜伦雄才大略,以强悍的权威统一了整个卡厄斯大陆,修建了贯通南北的长石路,统一了文字,创立了通用语。“ ”可是,这个国王,却被称之为’最可怜的国王‘。“ ”为什么?“ ”因为,他经历了神星之乱。“ 老人说着这句话时,表情毫无起伏,可是他的内心,却同样为着这四个字而心生浮动。 对于一个精通于天文星相,一直以来致力于魔法研究的人来说,当这个世界上真的出现类似于魔法的传奇,他的心很难不为之撼动。 虽然这场传奇是一场全人类的大灾难,甚至,这种灾难至今都没有减退过……当漫天的死亡凶光以神罚之姿降临人世,火山喷吐,大地崩裂,千家万户一夕之间泯灭于恐怖的魔魇之中,那是怎样一种场面? 城堡、圣堂、修道院……目之所及,哀鸿遍野,有多少的文明被付之一炬,整个世界就像一夕之间发了疯,全世界的人口急速下降,卡厄斯大陆更是承受了漫长的创痛,到今都无法复原。 路易听着老人口中复述的一幕幕当时的惨状,比之前少女珊妮提过的更加详细,却也更加残忍。 ”……很多人只知道神星之乱是神罚之光,却不知道它还并没有如此简单。“ 老人肃穆道,”因为同时崩裂的三颗月亮,所施展的威力并不一样。“ ”导致漫天汹涌火光的,只是其中一颗,“这是他精心专研发现的成果,”而另外两颗,却有别的作用。“ 路易听着他说。 ”其中一颗,直接导致了矮人的出现。“ ”如果我所料没错的话,当时那一颗月亮坠落的方向,就是如今的南洼盆地,“老人没有掩饰,既然答应告诉少年,这些东西他就不会遮拦,”而矮人所富有的矿区,实质上,就是曾经高悬于天空、与神灵共生的那颗月亮。“ 路易震撼! 如果这样来说,那矮人拥有的财富到底有多少? 要知道,别人或许还不清楚,他却至少知道那三个月亮实际上就是脚下这一颗星球的卫星,如果整颗卫星都充满了矿石,一旦拥有,那简直是惊人的财富! 他忍不住打断了老人的话:”如果真的有那么富裕的矿石,矮人怎么能够独享?其他人不会觊觎吗?“ 拥有着天然无穷的财富,南洼盆地岂不是成了全世界都要疯狂侵占的地域? 坐享其成,人们几乎不用做事,只要获得了冰山一角,就足够享用了。 老人突然神秘笑了笑:”一开始的确是这样,但是后来就不了。“ “为什么?” ”因为所有分割了南洼盆地的人们,最后,都变成矮人了。“ 路易怔忪,最后默然无语。 ”你可知道神星之乱出现了多少年?“ ”两百三十四年。“ ”在这两百三十四年间,矮人早就成为了一个绝对密集封闭的整体,甚至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高傲孤僻的种群。他们是最狡猾阴险的种族,同时,又精通于各种匪夷所思的天才技艺,你可知道这世界上最宏大的建筑是什么?“ 路易当然摇头。 ”不是雄壮高耸的黑瞳堡,也不是惊世繁密的智慧城,而是矮人的黄金长城。“ ”环绕南洼盆地以外的整个边境,绵延几万里,将矮人彻底封闭在内,与世隔绝。“ 第四十一章 巫师 路易震撼。 可细究之下,又觉得实在荒诞,就算是有那么多黄金,但,”不怕被人直接抢走城砖?“ 黄金长城听起来拉风,可实际上只会收到反效果,人们不必攻城,只需要将长城搬走,就可以获得巨大利益。 老人好笑:“所以历史上的矮人是很滑稽的,当他们建立了黄金长城后,本意是为了炫耀,结果适得其反,当所有的人都来围攻长城后,他们才意识到自己的愚蠢。所以现今的黄金长城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黄金长城,它其中,只有一小段是当时的遗迹,但现在都已经用其他坚硬矿石替代,只是外层涂抹了一些古怪金色流浆而已。” 原来如此。 老人想了想,又再次道:”而这第三颗月亮,有点神秘。“ 他至今都没能研究出来它究竟是什么。 ”记载中,人们确实看到过一条不同于神罚之光的银色丝带,“可昙花一现,这个世界上,他寻觅了那么多处地方,却都没有发现它的踪影,传闻终究还是要打上一个问号,老人这么想着,”可没人知道那是什么。“ ”或许,知道的人已经暗自利用了,没有声张。“路易难得接口道。 老人突然看了少年一眼,确实,是有这种可能。可是,那么大的神星,谁能一声不响地将它据为己有,这实在是个谜。 老人没有再细究这些,而是继续道:”自拜伦七世之后,这个世界也进入到了黑暗时代。“ “拜伦八世执政五年自杀,拜伦九世七年被推翻,查理家族统治了王国二十八年零三个月,”虽说是统治,可那个时候,世界已经完全失控,就连曾经为了权力统治建立的长石大道,也失去了它应有的作用,甚至,反而成为了攻陷王都的利器:“查理三世,在位时间极短的国王,又被称之为‘最可笑的国王’,” 老人翻着羊皮纸上一册清楚明晰的国王史,毫不避嫌地讲述:“他仅仅统治了三年三个月,因为不知名的原因身死,他最为著名的,就是那场‘可笑的盛夏虱子之战’。” “可笑的盛夏虱子之战?” 老人点了点头,却没有立刻解释,这涉及到了另外一样重要的秘事,他发现,王国的历史越讲,越是暴露太多东西,他的初衷只是告诉这个少年一部分的历史,却没想到讲了这么多。 甚至,他并不觉得有任何的隔阂,如果唤作是其他人,哪怕鸽子,他也不至于会这么耐心讲这些东西。 他突然看了少年一眼。 不知为何,他觉得在这个少年面前,有很多东西足以沟通,明明少年并没有表现出任何非凡的智慧,但他就是觉得,这个人足以对话,而且,无论他讲什么,对方都可以领会。 对方平静的态度,也似乎说明了这一点。 想到这,他也仿佛有了一个倾泻的出口,继续道:“这涉及到一个传说。” 路易倾耳聆听。 “巫师。” 路易顿住了,就在这一瞬间,体内的闪电仿佛也随着这一句话而拨弦颤动,但他什么也没表现出来,而是在老者满意的观察之中,听他道:“巫师的传言,就是从那段时间开始。” “传闻,第一次发现的巫师,是杂耍团一个力量无比、能够单手举起石雕的男艺人,因为力气巨大,经常为人们表演而暴露,人们议论纷纷,最后传到了查理二世的耳中,当时的国王立刻下令擒拿这位拥有怪力的男子,因为在抓捕中出现了一些波折,最后以乱国罪将其处死。” 原本以为只是一件消灭异类的正义之举,却不想成为了巫师暴动的导火索。 “当时,有一个秘密组织,据说是由各种身怀奇异能力的人组织而成,名叫‘红月’,代表愤怒的圆月,因为这件事,在七个月之后向统治者发起了一场恐怖的抗争。这场争斗具体何时发起,何时结束,在书记官的笔下却并没有任何记录。” “只知道查理二世执政中意外死亡,传闻就是被一名‘行踪鬼魅’的‘幽影客’刺杀成功,但最后,这名刺客也被乱箭射死。” “查理三世顺理成章继任,可他刚当上国王不到半年的盛夏,就爆发了一场历史上最荒唐的战争。“ “盛夏虱子之战?” 老者点头:“当时的’红月‘组织与各地的强盗、农民联合,在王都内外与王室展开了争斗,并打得国王军队连连败退,被称之‘可笑的盛夏虱子之战’。”形容国王与不上台面的人们战斗还占不了上风,颜面尽失。 ”不过,这场战斗最后还是以王室的胜利宣告结束,但结束不久,国王突然宣布退位,将王位让给了一位将战争力挽狂澜的家族首领,没过多久就死了,而‘红月’组织,却从这个时候彻底失去了踪迹。“ 路易沉思。 ”查理三世虽然死亡,但王国也早已千疮百孔,这个家族没有维持多久,就被再次出现的暴乱覆灭,‘荒唐的百年’、‘黑色百年’正式拉开序幕……“ ”直到伍德一世坐上了王座,这场梦魇了黑瞳堡百年的暴乱才平息下来,而伍德一世传言也因为过劳猝死。到了他的儿子继位后,他的儿子也不安分,在王都刚刚稳定不久,就颁布了一则儿戏般的‘万王令’,要他的子民去讨伐王都外不听话的领主,结果政权没有巩固,也莫名其妙死了。” 老人喝了一口水,才继续道:“国王没有顺位继承人,最后众望所归,国王之位由当时平乱最大的功臣——亨利家族登顶,这才建立了‘黑暗明珠’、‘百年真主’的短暂光明。当时的王都经济已经开始上升,可不足七年,国王又突然鬼迷心窍,不知为何开始大兴土木,修建宫室,劳民伤财,却还没看到盛景便离去,由他年纪轻轻的儿子继位,停止了大部分工程。“ 路易突然觉得很奇怪,这段时间,国王死得也太快了,而且各种原因不明,给人一种极度混乱荒唐之感,就好像……有谁在默默操纵一般? ”他的儿子继位第二年的春天,也就是当今小国王十岁的生辰,突然爆发了‘砍长桥之变‘,坐落于地中海之上的黑瞳堡砍去了与外界联系的长桥,莫名独立起来,除了王都之外的其他地方,再不受国王的管辖,黑瞳堡也自此与世隔绝……“ 就连老人,也不明白究竟这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