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大陆英雄传说》 读本书之前不能不看的声明 一、人称问题。有人在看了本书头两章就批评我用第一人称写作,因此不再看下去,这实在很冤枉。本书为了引出第一主角的身世,在头两章是用了第一人称,但第三章开始就用第三人称了。请大家耐心看下去,不要有先入之见。 二、开篇问题。本书写作开始于几年前,头五个章节就是那时写的,比较生涩,有不少缺陷,但是作为铺垫还是必要的。请大家要耐心看下去,实在不行也可以从第六章开始读,千万不要错过后面的精彩部分。 三、结构问题。本书是双主角、双主线,多配角、多副线的结构,剧情和场景切换比较大,并不是作者故意写得很乱,其实大家看到后面就知道了。我现在不想多说,免得剧透,就没意思了。 四、特殊桥段问题。本书是在下的处女作,尝试各种写法,所以剧情很丰富,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桥段如同性恋、乱伦、虐待、强奸等等,不过我会写得比较含蓄和艺术化。大家不要因为其中有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就讨厌这本书,我相信你们肯定也能找到自己喜欢的。 五、最后,在下我只懂得埋头写东西,不知道要如何宣传和拉票,所以本书的点击、推荐都很凄惨,请大家帮忙宣传一下,推荐给朋友,可能的话弄点票数,多给我一点动力吧!!我希望能够坚持写完,但是如果真的无人问津也可能会咬牙自宫的。真的,忙于谋生的人恐怕没有闲情写东西的。 另外,为了帮助理解本书各势力分布,我自制了一张地图,存放在ac四月论坛的空间相册里,有兴趣的可以去看一下。相关连接:http://。antin/home/space。php?uid=157774&do=album&view=me 设定 国家和种族设定: 作者是从中文系出来的,爱好历史和军事,因此本书的时空虽然定为古大陆,但是为了设定合理,各国的国情都有所本,人物原型也是世界历史上的真实人物。 人类阵营: 奥丁王国以瑞典为蓝本,尚武好战,平民武装度很高。兵种以轻步兵和轻装枪骑兵为主。民族加成为爆发力强、擅长近战肉搏。无特色兵种。国王巴尔德尔的原型是十七世纪瑞典名王、军事天才古斯塔夫•;阿道夫斯二世。 维京部落联盟以挪威为蓝本,部落蛮族。兵种为水陆皆能的轻装步兵——维京武士,无骑兵和远程兵。民族加成为爆发力强、擅长近战肉搏。特色兵种为狂战士,属性强大,但是使用有很多限制。 伊戈尔王国以俄罗斯为蓝本,地大苦寒,盛行农奴制。兵种以轻步兵和轻装弓骑兵为主,民族加成为耐力好、擅长雪地作战。特色兵种为哥萨克轻装弓骑兵,战略机动性极高,特别适合在广大的国土上实行游击战略,主要用于镇压暴动和起义。其名将亚历山大•;涅夫斯基是以十三世纪的俄罗斯统帅为名,但两者没有什么相似,只是借用名字而已。在亚历山大被处死后,哥萨克也遭到清洗,实力大跌。伊戈尔王国不得已创造了一种新的特色兵种——战车兵,机动性略输骑兵,但可以携带御寒的辎重,适合在广阔而坚实的冻土平原上长途机动。 卡米洛特王国以英国为蓝本,地多山林湖沼,国力一般,大诸侯势力强大,一旦联合就能够与国王对抗。兵种以中装步兵和方盾长矛兵为主,有适当的装甲,民族加成为士气高、擅长对付骑兵。特色兵种为长弓兵,射程远,威力大,有穿甲能力,但训练很难,基本控制在王家手里。其统帅亚瑟是以多位历史人物为原型糅合。主要是渥大维。 高卢王国以法国为蓝本,土地肥沃,交通便利,生产发达,人口稠密,是大陆最富饶的国家,还拥有上等的牧地和马场。但是战略位置极其糟糕,四面受敌,因此国家频频被外敌入侵。兵种以中装骑兵、中装步兵和弩兵为主,无民族加成,无特色兵种,唯一的优势就是数量多。其领袖腓力二世是以十三世纪法国加佩王朝的名王腓力二世为原型。 新尼伯龙根帝国以神圣罗马帝国为蓝本,自命为帝国正统,但历代皇帝都不思进取,耽于享乐。其保留了大量旧帝国的残余,骑士制度和奴隶制度发达,贵族横行,糜烂奢侈,上层阶级的豪华生活建立对大多数国民的奴役之上,因此阶级矛盾尖锐,要依靠教皇国的思想控制才能勉强维持。兵种以中装步兵和重装骑兵为主,民族加成为服从性高、纪律好。特色兵种为军团步兵和皇龙骑士团,前者是由训练有素的老兵组成的中装步兵团,纪律很好,配合默契,能够组成防御远程武器的“龟甲阵”;后者是装备精良的全装甲骑士,具有城堡般的防御和巨龙般的冲击力。另外,帝国还拥有仅次于矮人的土木工程技术,有一支无坚不摧的攻城兵。皇帝齐格弗里德十六世是以十三世纪神圣罗马帝国的弗里德里希二世为原型,开明仁慈,安于现状,有很多怪癖和嗜好。 教皇国是以西班牙和历史上的天主教教皇国糅合而成,偏居一隅,政教合一,国家实行严格的宗教管制。兵种以中装步兵和长矛兵为主,宗教加成为士气高昂、勇于进攻。特色兵种是神圣骑士团和圣母修士团,前者为强悍的全装甲骑士,后者是精通外科手术的战场救护组织。另外还有恐怖的宗教裁判所,专门镇压异端,也是秘密的情报机构,触角遍及人类国家。 半岛同盟的蓝本是意大利,商业繁荣,航海发达,是松散的城邦共和国联盟。不扩张、不侵略,追求商业利益,拥有大陆第一的海上商船队和强大的近海海军。内部实行宗教自由,种族平等,是人类各国中最宽容的地区。后来发生分化,大部分加入克里斯托弗领导的新教徒同盟,但宗教自由的政策不变。兵种以长枪兵和弓兵为主,宗教加成为士气狂热(是比士气高昂更高的程度,会出现个别士兵不听指挥的情况)、勇于牺牲(即使士气崩溃也有部分士兵会坚持战斗,但也会出现个别部队该退不退的情况)。特色兵种为武僧团和方阵长枪兵,前者是使用重型包铁长木杖的武装修士,个个武艺精熟,擅长以一敌多;后者是自由民组成的使用超长长枪的方阵,特别适合对付重装骑士,类似于古希腊的方阵长枪。另外还有专业的随军商团,比其他国家的随军商队更有组织,效率更高,能够解决大军的补给,满足士兵的各种需要,还能从事外交和情报工作。新教徒同盟的领袖克里斯托弗是以十六世纪欧洲宗教改革的领袖加尔文为原型,他被称为“日内瓦教皇”。 沙漠蛮族以匈奴为蓝本,居住在遥远的沙漠和草原深处,实行部落联盟,游牧射猎,生产落后,但是全民皆兵,极富攻击性。兵种以轻装弓骑兵为主,无工程技术,没有攻城部队和器材。民族加成为机动性高、勇于进攻。特色兵种为骆驼兵和象兵,前者是骑骆驼的中装近战部队,对马匹天生克制,能够削弱敌方骑兵的战斗指数;后者是用野生大象驯化而成的稀有兵种,披甲,能够发起恐怖的冲锋,对步、弓兵有特效,也能驱赶骑兵,但不适合对付密集的枪兵,畏火。另外沙漠蛮族拥有全民参战体制,除开婴儿与老人外,成年女性战士按照成年男性战士的1/4战斗力计算,十二岁以上少年则按照1/8计算。 幽灵船团以大航海时代的北非海盗为蓝本,是神秘的海盗集团,拥有大陆第一的远洋海军,在龙尾岛链建立秘密基地。内部实行完全平等,人与人之间的区别是职业分工,高级职务推选产生。实际上内部分成不同派系,所谓的民主选举往往是派系妥协的结果。唯一不经民主推选的职务是大头领,由创建者的直系血亲继承,其权限依赖个人才能,既可能是有名无实,也可能是大权独揽。兵种以轻步兵和弓兵为主,势力加成为擅长海上作战。特色兵种为装备了“火油喷射器”(就是原油)的“幽灵船”,擅长远洋航行和海战。 大陆上的人类阵营还有众多的诸侯、诸侯联盟和自治城市,国力弱小但各有特点,分别依附于周边大国。 少数种族阵营由于生产落后或生存环境恶劣,人口增长受到限制,种族特性往往很极端,主要如下: 兽人族,松散的部落联盟,生产生活和人类阵营中的沙漠蛮族很类似。兵种以轻步兵为主,重攻轻防,但这是因为兽人缺乏冶炼和锻造技术,盔甲产量很低造成的,如果能够获得足够的盔甲,就能组建大陆唯一的重装步兵(人类步兵装甲最多到中装,完全装甲的重装步兵行动笨拙早就被淘汰,只有体格异常强壮的兽人才能够披挂完全装甲进行战斗)。种族加成为天然防御(皮厚,效果类似皮甲)、强力攻击和近程夜战视力。特色兵种为狼骑士和“兽血武士”,前者是骑恐狼的近战高级战士,天然克制骑兵,恐狼有一定几率主动攻击对手坐骑,对付步兵时能够同时攻击两个敌人(骑士和恐狼各自对付一个);后者是极为稀罕的纯血武士发动“兽血变”,战斗力在短时间内暴增,威力和时效远胜维京狂战士,但是爆发时机不可控制,在极度愤怒或陷入绝境时爆发几率大大提高。兽人也拥有全民参战体制,战斗力核算与沙漠蛮族类似。兽人的领袖艾恩•;哈特,号称“铁心王”,原型是古罗马帝国奴隶大起义的领袖斯巴达克斯。 精灵族,实行贵族民主制,曾经有过辉煌的文明,一度统治全大陆,但是被繁衍速度更快的人类推翻,逃到原始森林中闭关锁国。种族特性是寿命长(平均寿命是人类的四——五倍),相貌俊美,举止优雅,但是盲目自大,普遍缺乏时间观念(时间太多,如何打发也是个问题),说得多做得少。兵种以轻步兵和弓兵为主,种族加成为天然射手、远程夜战视力和擅长丛林战。特色兵种为幻影射手和潜行者,前者是从精灵射手中选拔的精锐,擅长狙击、速射和游击战,能够独自在恶劣环境中长期作战;后者是由精灵王直接掌控的秘密部队,从事监视、侦察和暗杀等见不得光的任务。 矮人族,实行民主推选的双王制,双王分别被称为“掌火者”与“掌锤者”,任期终身,由全民从德高望重、技术高超者当中层层推选,通常一个坐镇首都,一个巡视各城邦,轮流负责。矮人族精通冶炼、锻造、采矿和建筑等工业技术,在龙脊山脉中挖山造城,与世无争,但密切关注人类世界,有秘密的交易路线从事商业贸易。兵种以中装步兵和弩兵为主,无骑兵和枪兵,主要使用短兵器。种族加成为天然工兵、近程夜战视力和装备精良(盔甲和武器指数有加成)。特色兵种为猛犸兵,这是一种跟大象很相似却更加巨大、身披长毛的远古巨兽,只有龙脊山脉的奥区深处、风雪覆盖的高寒地带才有生存,数量极少,一旦披上重甲就成为恐怖的战争机器,不但能够冲击任何兵种构成的阵势,甚至能够直接攻击较矮小的城墙,弱点是畏火、怕热,不适应南方气候。另外矮人族还拥有大陆第一的土木工程技术和精密的攻城机械。 侏儒族,丧失了原生地,流亡大陆的弱小种族,依靠商业、戏法、算命和赌博为生,有不少成为贵族富豪蓄养的小丑。他们知足常乐,心灵手巧,喜欢搞些无伤大雅的小把戏。因为没有国家和组织,所以没有军队,但是他们天生擅长投掷石头,能从事后勤工作,“有侏儒的地方就有笑声,”军队里吸收一部分侏儒能够缓和士兵的精神压力。种族加成为降低疲劳。 不同种族混编的军队必然带来管理上的不便:精灵总是瞧不起其他种族,矮人和侏儒总是争执谁更高,兽人讨厌任何考验智力而不是考验力气的工作,所以不同种族编成的军队不但兵种配合成问题,士气下跌也很厉害。 宗教设定: 首先是魔法。为了不打破平衡,本书设定的魔法威力有限,绝对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禁咒”,威力最大的也就西式奇幻游戏《博得之门》中五到六级魔法的的水准。而且魔法施放过程很慢,程序复杂,比较大型的魔法甚至还要各种道具和仪式。 魔法师的数量很有限,行踪诡秘,不象其他书里面那样走夜路都能撞到一个,他们对各国的政治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力,大多专心于学术研究。对于世俗来说,魔法师是一种或神奇或恐怖的存在,一般人认为他们即使不是无所不能,至少也是无所不知,这是因为大多数的魔法师的研究工作涉及到炼金术、医学、动植物学和历史地理等,几乎无所不包,个个勘称博学。因此富豪贵族聘用魔法师不是当作保镖,而是作为家庭教师、决策顾问或者学术指导。 魔法被天启教会视为最大的异端,因为魔法师能够实现只有神才能做到的奇迹,这就被斥责为魔鬼之力。在宗教裁判所的残酷镇压下,魔法师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服饰、装备都要改造过才能露面,公开场合使用魔法是绝对的禁忌。总之,魔法师对古大陆历史进程的直接影响力越来越微弱,但是,在其他领域的学术成果却悄悄地改变着世界的面貌。 其次是天启教(设定上类似天主教),大陆的第一宗教,主要在人类传播,但也有极少数其他种族的信徒。天启教的历史是所有宗教中最短的,但是由于在推翻精灵族统治的“旧种族战争”中作出很大的贡献,因此成为旧帝国的国教,加上教义简单明了,就随着通用语的传播而迅速扩张。 天启教历史的另一大转折点是旧帝国瓦解,各地诸侯夺权爆发“无君战争”,时任教皇的皇族旁支乘机建立教皇国,并拥立一位亲属割据称帝。为了恢复对大陆其他国家的政治影响,恐怖的宗教裁判所成立了,以镇压异端为名对他国实施干涉和渗透。 由于必须供养大批不事生产的教士,因此教皇国的国力军力并不强大,财政很紧张。幸亏各国的教会仍然忠于教皇,主教、神甫等教职任命权也掌握在教皇手里,因此大陆各地的教堂和修道院源源不绝地进贡,成为最大的收入来源。而且随着贵族破产,教会的财产也不断增加,渐渐影响到所在国的收入,这就为各国的宗教改革埋下祸根。 天启教在医学尤其是外科手术方面有很高的造诣,另外有极少数信仰虔诚的修士能够使用神秘的力量加速伤口愈合,教会称之为“圣疗术”,是上帝的眷顾。还有一些能够鼓舞士气的法术,但本质上更象是心理暗示。 再次是清教,又称新教(设定上类似现实中的新教),原本是天启教旁支,“无君战争”中由于争夺教会控制权失败而被视为异端遭到宗教裁判所镇压,势力逐渐衰微。只在卡米洛特王国、半岛同盟和一些偏远地带有组织存在。新教戒律严明,教徒不蓄私产,因此不得贵族富豪的欢迎,但是其反对教会剥削、清洗教会腐败和支持发展商业的主张又得到下层阶级的拥护。克里斯托弗进一步简化信仰,,宣扬“因信称义”。并提出了更明确的政治主张,即宗教自决、王权至上高于教权、教会放弃对各国教职的任命权和禁止教会扩张财富等,这实际上是通过向世俗王权妥协以换取支持,得到各国君主的赞赏,新教势力因此大张,而各国争相引入新教实行宗教改革则引发了宗教战争。新教徒大多信仰狂热,能够使用“圣疗术”的修士数量更多。 第四种是多神论的奥丁信仰,这是北地民族的传统宗教,尚武好战,推崇勇士和烈士。它是奥丁王国和维京联盟的国教,与其民族精神和国家意志完全融合,因此独树一帜,没有被天启教会同化。这个宗教特别之处在于没有教职教规,没有偶像和神庙,也没有复杂的宗教仪式。这种信仰以童话故事和史诗传说等形式流传,在日常生活中悄悄地建立起崇拜。作为雷神托尔对勇者的奖赏,最优秀的维京武士能够发动一种“狂化”技能。 第五种是精灵族的德鲁伊信仰(借用了网络游戏《激战》的设定),这种信仰的基础是自然母神崇拜,具体有四种元素之神:专司生命与气元素的希尔芙,专司战斗与火元素的多鲁,专司植物与土元素的玛亚,专司死亡与水元素的拉克西。早期的德鲁伊信仰带有血腥的宗教仪式如人殉、人祭等,由此演变出大规模的奴隶角斗。在精灵族的统治权被推翻后,因为找不到足够的奴隶做祭品,这种仪式逐渐蜕变成以动物献祭。大多数精灵天生就能够驱使植物或与动物交流,但专职的德鲁伊还必须从小在丛林中培养灵感,修行成功后就能驱使元素,使用各种元素魔法和召唤魔法。尽管修行的方式不同,但这些德鲁伊法术本质上和魔法师使用的魔法并没有区别。德鲁伊培养艰难,数量极少,一般不编组到军队里,而是以通灵者身份成为精灵族与众神交流的桥梁。在德鲁伊的修行过程中,一部分失败者会获得另一种特殊能力——隐藏术,也就是自身与环境同化达到隐形匿踪,这类精灵会被编入一支秘密部队——潜行者,专门从事见不得光的工作。 第六种是矮人族的拜火教,很多人类认为矮人族之所以脾气火暴和他们崇拜火神有关,这当然是笑话,但是火的热烈与残酷无疑影响到矮人族的价值观。拜火教的基本教义是善恶二元论,世界是从水和火的斗争中诞生的,世间万事万物都能够一分为二。这种朴素的教义导致矮人族总是按照非此即彼、非善即恶、非友即敌等简单的逻辑来处世,在其他种族看来这实在有些幼稚。这也使得矮人族不好相处,成为敌人很容易,成为朋友却很艰难,但是如果能够得取得他们的信任,就会获得全身心的支持和帮助。拜火教没有专门的教职,或者说他们的教职是结合在政治结构里的,那些最了解火的征候、水的纯度、矿石的品位、锻打的力度等等技术诀窍的专家就被推举为领导者,并获得一大堆工程师、匠作师等头衔。矮人们会象信任他们的技术权威那样信任他们的政治智慧和宗教灵感。 第七种是沙漠蛮族和兽人信仰的萨满教,两者本质上都是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只不过沙漠蛮族的主神是“长生天”(或者直接说是青天),而兽人的主神则是兽神。萨满在两族中都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一般来说他们都是最有学识的人,既是法官又是医生。兽人的萨满通常兼任部落领袖,而沙漠蛮族的萨满联合会议则对王位继承有很大的发言权。由于族人对萨满的绝对信任,因此萨满常常只凭一句话就能改变全部落甚至全族的意愿。虽然萨满在宗教仪式中的行为很怪异,但实际上他们并没有什么异能,主要的法术只有一种“嗜血术”,能够在战斗中临时提升战士的士气并降低痛感,缺点是被施法的战士会不听指挥自行其是。总之,萨满作为未开化种族中的知识分子,主要是以经验和学识引导族人,并没有外人看来那么神秘。 第八种是侏儒的命运信仰,大多数侏儒已经被天启教同化成为信徒(虽然他们通常对教会和《圣典》显得漫不经心),但是他们仍然顽固地秘密信奉命运双神——古拉克(幸运之神)和巴拉克(厄运之神)。这一对双生兄弟神被侏儒拿来解释生活中的大大小小的琐事,不管是感冒还是赌博,只要是开心的事就是古拉克的眷顾,不开心的事就是巴拉克的惩罚。侏儒相信每个人的命运都是注定的,逆来顺受、顺其自然就是最好的应对之道,因此他们总是能够开开心心的生活,从不怨天尤人。每个侏儒天生就心灵手巧,擅长摆弄匪夷所思的戏法和魔术,其中最顶尖者被称为“幻术师”。“幻术”的功能很多,有的能够催眠,有的能够蛊惑,也有的仅仅只是好看的幻象,具体的效果要看施术者的意图和技巧。外人很难判断这到底是魔法还是魔术,也许二者兼而有之吧! 楔子 楔 子 朦朦胧胧中,我听到一个声音:“转生者第968376458294068723690560783028506784号,报上你的转生志愿。注意,本志愿为单项选择。”这个声音是那么冷,就象机器模拟出来的,不带一丝的感情。我下意识的问:“你是谁?” “转生者第968376458294068723690560783028506784号,报上你的转生志愿。注意,本志愿为单项选择。”那个声音没有回答。 “我在哪?发生了什么事?” “转生者第968376458294068723690560783028506784号,报上你的转生志愿。注意,本志愿为单项选择。”还是没有回答。 “怎么回事?谁能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大叫。 “转生者第968376458294068723690560783028506784号,报上你的转生志愿。注意,本志愿为单项选择。”这个声音继续重复着一句话,没有一点不耐烦。 …… …… 天哪,我都快发疯了,从我苏醒到现在,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耳朵里听到的始终是那个声音、那句话。任何问题都得不到回答,我该怎么办?我不去理会那个冷冰冰的噪音,尽量冷静下来,思考眼前的这一切,试试自己寻找答案。我看不到周围的一切,感觉不到一点温度,既不冷,也不热,与其说是感觉不到,不如说连感觉都消失了。不能看,不能闻,甚至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身体,就象漂浮在虚空中的一团轻烟。 我苏醒前最后的印象是一个凶神恶煞的家伙手持一把匕首,冲我的脖子捅来。是了,我好象是从这个家伙手上抢回一个婴儿。当时我正在公园里闲逛,为今天的晚饭做规划,考虑是不是找一个好下手的目标“顺”一笔,或者找一家好欺负的小店吃一顿霸王餐,实在不行还可以到垃圾桶翻一下。我并不是太发愁,这种日子经常有,早就习惯了,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流浪汉还能奢望什么呢? “啊~~~救命啊~~~~我的孩子,还我的孩子,救命啊~~~我的孩子!”一个凄厉的声音把我从浑浑噩噩中惊醒:在不远处的小径上,一个青年抱着个婴儿,正在奔向一辆发动的摩托车,身后追着一个跌跌撞撞的女人。抢婴儿!我的头“轰”的一声,什么也听不到了,我象着了魔似的冲向那个歹徒。 在那个歹徒和摩托车上的同伙会合前我成功地拦住了他。凭着道上打滚多年的经验,我保持距离,突然一个飞腿,踢在那家伙的左膝盖上,趁他捂着膝盖蹲下身时,我右臂一长,轻轻巧巧地将婴儿拎了过来,我从没想到在道上学来的“拎包”技巧有一天会用来拎娃娃。把婴儿交给赶上来的女人,这位母亲连道谢的话都没说就惊恐的逃开了。 “嘿!小子,你他妈的找死,敢断老子的财路!”那家伙回过神来,说着意料之中的台词,这话怎么听怎么熟,我以前在某些场合也说过。如果他是在抢包或是强暴,我都不会做英雄,没准在他办完事之后还会上去喝口“残汤”,可他是在抢婴儿,我是一个从福利院里逃出来的没爹没妈没名没姓的孤儿,我能想象这对孩子意味着什么。我不能算一个好人,但也有自己的原则。 “人渣!”我咬牙切齿。 “嗤!”那个歹徒也不废话,从口袋里摸出把蝴蝶刀,在手上花巧地耍弄,先虚刺两下,猛地捅向我的脖子,他的身手很快,实在不是我这种才混了几年的菜鸟能够应付的。寒光闪闪的刀锋在夕阳下是那么晃眼,我的脖子一阵冰凉。刹那间,我对这个从未感恩的世界有了那么一点点的依恋。 我死了吗?这是在天堂还是地狱?转生者?难道我还能有一次新的的人生吗? “一号程序无回应,视为放弃志愿,60秒后,进入销毁程序,注意,60秒后,进入销毁程序。”冷冰冰的声音有了新的内容,把我从回忆中唤醒。 “放弃?!销毁?!”我一阵紧张,没时间思考了,不能再犹豫。 “倒计时开始,60,59,58,57……” “我,我要做大富翁,我要有很多很多钱!”我大声叫出前世幻想过最多次的愿望,贫穷真是太可怕了,我受够了! “一号程序收到回应,正在审核……志愿无初始性,不能通过,不能通过。继续倒计时,49,48,47……” “初始性?什么意思?”我慌了,怎么办? “我,我要重新做人,给我一个新的人生,”我的脑海中迅速的掠过我的短暂人生:几个月大时被抛弃在福利院的门口,从小体质虚弱,沉默寡言,既不招人厌,也不惹人爱,总是一个人躲在角落里看书;12岁时逃出了单调冰冷的孤儿院,以乞讨和拾荒为生,14岁时加入不良少年帮派,学会了偷鸡摸狗,半年后因为拒绝卖“粉”被赶出了团伙,从此独来独往;16岁的一个黄昏,一时冲动做了回热血英雄,被歹徒刺喉身亡。我的一生饱尝艰辛,没有感受过温情,不知道幸福和爱情是什么滋味,多少个夜晚我蜷缩在公园的长椅上幻想有朝一日成为富翁,坐拥娇妻爱子,以此安慰自己入睡。我想的最多的一个问题是:如果我有爸爸妈妈,我的一生肯定会不一样。 “我要在新的世界里重新开始,给我爸爸,给我妈妈!我要爸爸妈妈。”我喊出了心中最大的渴望,我哭了,虽然感受不到眼泪。 “一号程序收到回应,正在审核……新的世界,通过。新的人生,通过。爸爸,通过。妈妈,通过。审核完毕。转生志愿符合条件。进入执行程序,请等待。” 我松了口气,抑制激动,耐心等待结果。 ………… 不知过了多久,冷冰冰的声音再度响起:“基因排列成功,进入时空随机抽取……抽取成功,开始转生。” 我的意识开始模糊。 ………… “程序故障,紧急启动31号预案,注意,程序故障,紧急启动31号预案……” ………… 第一章 我爱兽人 我苏醒的第一个反应是:哭!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哭。哭声洪亮清脆,“哇~~哇~~,”是典型的婴儿哭。哭了一会,没人理会,我就开始倾听周围的动静。奇怪的是,我没有听到产房应该有的忙乱声,更没有听到有人惊喜的问:“男的还是女的?”倒是听到一些不该有的声音:惊恐的惨叫声、激烈的金属撞击声和亢奋的喊杀声。难道我转生到了战场上?我的眼睛睁不开,什么都看不到。 厮杀声渐渐的平息了,有人进了房间。 “赤岩,真倒霉,这里什么都没有,就一个死女人,好象是难产。瞧!这个小崽子真够难看的,还没有兔子大,别管他了,我们到别处看看。”这个声音嘶哑难听,最可怕的是他不象人在说话,倒像是野兽的低吼。 另一个声音好听多了,浑厚有如钟鸣,虽然也不太象人声,“等等,刀疤,让我看看这小家伙。” 我知道现在是关键时刻,憋足了劲大哭,“哇~~~~~哇~~~~~!” “哭得挺带劲啊!”一双毛茸茸的大手将我抱起,“可怜的小家伙,是饿了吧!” “赤岩,别跟我说你要收养他,他可是人类的小崽子!”刀疤的声音透着不耐烦。 “为什么不行,我的雅克上个月刚走,玛莎的奶水很充足。有这个小家伙她心里会好受些。” “随便你,只要你能把他训练成一个好战士。” 这就是我的新人生的开场,可笑的是,在前世我不知道亲生父母是谁,这一世也同样不知道。 ※※※ ※※※ ※※※ “雅——克——雅——克——快回来,吃饭啦!”是玛莎的声音,雅克从回忆中醒来,向山坡下的洞穴走去。 这里是兽人族的青牙部落,雅克自从被赤岩收养已经过了12年。才几个月大的时候,他就发现不对劲:首先,现在的这个世界和前世完全不一样,雅克猜想这可能是因为他在转生志愿中提出要去“新世界”造成的,奇怪的是他在这个陌生的环境里竟然没有语言瘴碍;其次,自己在转生后还保留了前世的记忆,这可不大对劲,记得前世听说人在地狱投胎前要喝一碗孟婆汤,把前世的恩恩怨怨都忘记,虽然自己转世的方式和传说的不一样,但是如果每个人转世后都有前世的记忆,肯定会天下大乱。雅克还记得转生时依稀听到 “故障”、“紧急”和“预案”什么的,大概是出了点意外,他把种种不合理的问题都归结到这个原因,时至今日,已经很少去考虑这些东西了,只不过,一个人出生时就有着成熟的心智,成长的过程总是有些异样。 雅克是青牙部落里唯一的人类,如果不是因为养父赤岩在部落里的崇高地位,他在小时候就可能被杀死甚至吞食了。赤岩是青牙部落最强的战士,12年来与妻子玛莎悉心抚养雅克,视同己出,并没有因为他是人类就嫌弃他。看在赤岩的面上,部落里的居民也容忍了这个异类,慢慢的大家也习惯了。有时候,连雅克都以为自己是一个纯血的兽人。 老远就看见站在洞穴门口的玛莎,那两颗漂亮的獠牙白里泛青,这是真正纯血青牙兽人的主要特征,雅克见过的部落里的大姐大婶们,她们的牙色大部分是白里泛黄的。据说玛莎年轻时有“青牙之花”的美誉,靠的就是这两颗小白牙,当初赤岩不知打倒了多少好汉才追到这位部落最“美丽”的兽人。虽然在审美观方面有差异,但雅克还是认为玛莎是他见过的最美丽的母亲。 玛莎舔了一下雅克的额头,搂着他的肩膀一起进去,洞里很宽敞,就一个单间,吃饭、睡觉和其他什么事都在这里做。兽人不用桌椅,席地而坐,地上铺着条毛毯,权当饭桌,赤岩坐在正对大门的主位上等待母子俩。今晚的饭菜很丰盛,红薯条、土豆泥、莴苣汤、奶酪,还有两只烤得红通通的兔子,明显异于往常。一家三口都不是多话的人,这顿饭吃得很安静。 吃完饭,玛莎没有马上开始收拾。 “雅克,明天我要外出一趟。” “去哪?爸爸!” “快箭今天早上回村子报告,他发现了一群恐狼(dire wolf),估计有几百头,三个月前不知从哪冒出来,一直在号角草原的东部游荡。萨满大人认为,入冬后恐狼的狩猎会很艰难,可能会沿着玛瑙河顺流而下,我们要联合周围的几个部落,在它们进入草原西部的部落集居区前就拦下来。明天,我要带一部分战士做先头部队追踪狼群。” “爸爸,你放心去吧,我会照顾妈妈的。” 赤岩和玛莎都笑了,玛莎隔着毛毯伸过头来舔了一下雅克的额头,赤岩则拍了拍雅克的肩膀打趣道:“呵呵!我们的雅克已经是个战士了!”雅克脸红了,谁都知道他是全部落最弱的战士,连大姐大婶们都能轻松地打败他。 第二天一早,全部落的居民都在萨满大人的带领下到村口送别战士们。先头部队只有十个人:赤岩领头,他的老搭档刀疤,负责带路的快箭,眼力最好的深瞳和其他六位雅克叫不出名字的战士。除了刀疤,其他战士都在和亲人告别,刀疤是个自了汉,无牵无挂,他骑上驯化过的恐狼,毫不掩饰满脸的不耐烦,嚷道:“赤岩,别婆婆妈妈的,快点出发吧!”这个臭脾气的家伙,除了身手好,就没有一点让人喜欢的,也只有赤岩愿意和他做搭档。赤岩轻轻地抱抱一直在啜泣的玛莎,向雅克眨眨眼,转身骑上了恐狼。 这时太阳刚刚升起,十位狼骑士在鲜红的朝阳下奔驰,身后是热烈的欢呼和祝福,这是一幕给人带来信心和希望的场面,但不知为什么,雅克却有种不祥的感觉。 几天后,各路信使带回了周边部落愿意联合出兵的消息,部落全体战士全副武装在萨满大人的率领下出征,这一次的送别压抑得很,几乎人人哭泣。要围猎几百头的恐狼,伤亡是在所难免,每家每户都可能有人牺牲。青牙部落已经有多年没有兽人战死沙场了,12年前,赤岩收养雅克的那一次是伤亡最大的一战,那是灾荒之年不得已袭击人类的村镇,这一次赤岩不在,青牙部落战士将在邻居苍背部落的领导下作战,大家的信心明显受到影响。萨满大人也发现这样的送别会降低士气,他果断地跳上车,下令立即出发。部落留守的居民们一直跟着军队送出了十几里,雅克和玛莎也在其中,在周围的情绪感染下,雅克心中那种不祥的感觉更加浓厚了。 青牙部落现在只剩下数百口老幼妇孺,大家都很抑郁,大多数的工作都停顿了,只有不识愁滋味的少年们还能欢快地玩乐。在村庄的广场上,深瞳的长子高斯正在带领少年们练习肉搏,高斯是个比同龄者更高大的兽人少年,绿色的皮肤光洁紧绷,肌肉健美,线条有力,很多人认为他会成为赤岩的接班人。高斯也一向以赤岩为榜样,他对深瞳甘当一名侦察兵很不满,父子俩关系紧张,其实深瞳一直以高斯为荣,对他的任性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只有一次,深瞳动了真火,把高斯痛殴了一顿,从村子东边打到西边,原因是高斯太崇拜赤岩,老是觉的自己长得很象他,就冒失地去问母亲佩拉年轻时是不是和赤岩有一腿,他是不是赤岩的私生子。这件事让全村人都笑歪了牙,连严肃的赤岩一见到深瞳就乐得哈哈大笑,高斯父子很长一段时间都抬不起头来。 高斯对雅克一向看不对眼,和种族歧视无关,只是单纯的妒忌而已。雅克得到赤岩的指导比任何人都多,可惜种族先天上的差距是任何名师都弥补不了的,雅克对赤岩擅长的搏击和剑术掌握得差强人意,倒是快箭的射术和深瞳的追踪学得很轻松,这和高斯正好相反。高斯在广场上打倒了所有挑战者后,正志得意满地训话,一瞥眼看到经过的雅克。雅克背着短弓,手里提着一只野兔,今天一早他就出去打猎,想给情绪低落的玛莎改善一下伙食。“嘿!雅克,恭喜你又打败了一只兔子。”高斯不打算放过羞辱雅克的机会。 雅克对周围的嗤笑声充耳不闻,他对高斯的挑衅历来是避之则吉。 “难道这就是你向赤岩学到的东西?还是说这是玛莎教你的?”高斯不死心。 “你想怎样?高斯。”雅克叹了口气,牵扯到父母身上就不能再装聋作哑了。 “不想怎样,下来和我较量一下如何?” “免了。我打不过你。”雅克很干脆地回绝。 “呵呵!我不会打太重的,或者你留下那只兔子也行。”高斯一脸的宽宏大量。 雅克一阵气往上冲,把弓箭和兔子往地上一扔,下了场。他摆手制止了要冲上来的高斯,冷笑道:“要比可以,先定下规矩。” “什么规矩?你快说吧!” “首先,允许用武器,我就用这把小刀,你可以用剑或者斧头。”雅克拔出腰间的猎刀晃了晃。 “没问题,不过我不想占便宜,空手就行了。”高斯看不上那把小刀,能不能刺穿自己的厚皮都成问题呢。 “其次,场地有限制,不能越过广场的边线,谁出去就算输。” “好,还有什么?” “就这两条,开始吧!”雅克说完就往后一跳,退到广场的边缘。 高斯猛冲上前,迅速打出两个直拳,雅克矮身躲过,双手撑地,双腿凌空踢在高斯的下巴,高斯歪歪头,好象一点事都没有,继续打出如雨点般密集的直拳。 雅克就象只猴子似的在地上灵活地翻滚,间或趁隙飞腿,他的两手好象被铐在一起,只用来撑地腾挪,这是雅克最擅长的一种格斗术,叫做卡泼卫勒(capoeira),是刀疤应赤岩的请求传授的。 整个部落只有雅克得到刀疤的指导,刀疤在教授这种格斗术时显得很暴躁,动辄拳打脚踢,但是雅克还是学得很认真,因为刀疤教学前作过一次示范,也是唯一的一次,他使出的卡泼卫勒与其说是格斗,不如说是舞蹈,空翻踢、回旋踢、横扫踢、并腿踢、下劈踢等等腿法层出不穷,配合各种翻滚腾挪的动作,充满了力度与美感,雅克完全被迷住了,面目狰狞的刀疤此时就象一个舞蹈家在忘我地表演,一直到脱力才停下来。雅克的体质很适合学习这种对身体灵活性和柔韧性要求很高的格斗术,可是刀疤在传授前要求保密,两人只在每天深夜到村外碰头教学一小时。据赤岩说,卡泼卫勒格斗术好象和奴隶有关,但他也不肯多说,这四年来雅克只能在无人处偷偷练习,今天是第一次在众人面前展示。 高斯的拳头又快又密,表面上看打得很威风,可惜全部落空。雅克趁赤岩和刀疤都不在村子,擅自使出了这种密技,心里有顾忌,很多强力的招式都不敢用,只能象小丑似的在地上翻滚,间或打出的踢技也留了几分力,他主要是想验证一下学习的成果,估算落点和命中几率,对于能否打倒高斯并不上心。场上的两人一追一逃,僵持不下,雅克刻意做出的狼狈相引得周围的观众一阵阵大笑,高斯意气风发,越打越痛快,可惜拳头离雅克总是差那么一点点。 雅克看看差不多了,拔出小刀,着地一个小空翻,从高斯的胯下钻过,小刀轻轻一挑就割断了高斯的裤带,然后连续几个筋斗蹦到广场边沿,把高斯的裤带扔在地上。高斯尚未察觉,转身追来,却被滑落的裤子绊倒,更要命的是他没有穿内裤,于是观众大乐,叫好声、口哨声大作,几个兽人少女故做“娇嗔”,双手捂脸,其实指缝大开,一点也没落下眼福。 高斯又羞又怒,提起裤子跑去捡裤带,雅克微笑着收起刀子,向观众们拱拱手,施施然地拾起弓箭和兔子就要离开。 高斯边系裤带边吼:“雅克,你这不要脸的家伙,别逃,看我怎么收拾你!” “高斯,很抱歉,你走出场外,已经输了!”雅克笑嘻嘻地说。 “什么?”高斯低头一看,才发现他为了捡裤带不知不觉走出了场外,按照约定已经输了,这才知道中了雅克的诡计。 雅克心情愉快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背后远远传来高斯不甘的怒吼。初次上阵的卡泼卫勒威力令人满意,如果全力施展,完全可以击倒高斯,当然,限于雅克的身体发育,要打败成年的兽人战士还很难,今后应该多创造机会,积累实战经验。这次的较量分寸把握得很好,没人发觉雅克使用的是一门异种格斗术,赤岩和刀疤回来后也不会知道真相,不过这段时间还是避开高斯吧。 又过了半个多月,有天下午,山顶上的瞭望哨敲起了钟:部落军队回来了! 全村老幼跑到村口迎接,战士们看起来很疲惫,但队伍和出征时差不多长,还多了几十只新捕获的恐狼,伤亡可能不大,绝大多数人都是欢欣鼓舞,又叫又跳,伤心痛哭的只有几户人家。雅克和玛莎在人群中紧张地寻找赤岩,可是直到队伍解散,别说赤岩,连刀疤、快箭和深瞳都没看见,先头部队的十位狼骑士竟然一个都见不到。玛莎都快昏倒了,雅克扶着她,知道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这时,萨满大人的卫兵来找雅克和玛莎,通知他们到兽神殿开会。 兽神殿位于山顶中央,是部落唯一的一座石头建筑,又大又坚固,象征了萨满在兽人中的领袖地位。大多数人类因为兽人住在洞穴就认为兽人是落后、未开化的种族,其实兽人并非没有建筑技术,只是号角草原西部少岩石和树木,建筑材料稀缺,所以大多数的部落还是穴居,但任何兽人部落在建造兽神殿时都不会吝啬。雅克扶着玛莎进入兽神殿,吃惊的看见深瞳躺在萨满大人旁边。深瞳,这位被誉为眼力可比苍鹰的侦察兵,已经失去了一只左眼,形峭骨瘦、浑身带伤,由高斯和佩拉小心地照看着,高斯朝雅克沉痛地点点头,什么都没说。大堂内聚集了几十人,除了部落的头面人物外,都是先头部队的家属。萨满看看人都到齐了,摸了摸胡子,叹道:“先告诉大家一个坏消息,具体的由深瞳来说吧!” 深瞳咳了几声,嘶声道:“对……对不起大家,先头部队遭到偷……偷袭,赤岩、刀疤被捉,快箭和其他人都……都战死了!”虽然知道是坏消息,但这种结果还是令人震惊,一直在绞着手的玛莎昏倒在雅克身上,其他的家属也是失声痛哭,大堂内一片凄凉。 据深瞳描述,十几天前,先头部队成功地发现了狼群的踪迹,为了不打草惊蛇,赤岩决定保持距离,昼伏夜出,沿途留下记号为后续的大部队指路。两天后,他们意外地碰上一支人类的小商队,赤岩出面劝说商队离开,以免成为狼群的猎物,商队首领满口答应,还赠送酒食表示感谢。没想到,卑鄙的人类在酒里下了蒙汗药,除了要执行夜间任务的深瞳没有饮酒外,其他人都昏倒了,深瞳知道大势不妙,用冷水浇醒大家。没多久,人类商队蹑踪而来,兽人们药性未过,战斗力大幅度下跌,激战中,留下断后的赤岩和刀疤被人类用渔网俘虏,快箭和其他兽人在逃跑途中被乱箭射杀,只有清醒状态的深瞳因为擅长夜战,用坐骑恐狼引开追兵才成功地逃脱。他在重伤之下,艰难地用双腿穿越半个号角草原,几天前才遇上歼灭狼群胜利回师的部落联军,侥幸捡回了性命。 萨满大人安慰玛莎,他已经请求与人类关系较好的白鬃部落帮助联络人类商会,如果找到赤岩和刀疤,愿意用高价赎回,但大家都知道这只是聊尽人事。先头部队遇上的肯定是伪装成商队的狩奴队,象赤岩和刀疤这种特别强壮的兽人可以说是奇货可居,会很快被运到奴隶贸易发达的大都市高价拍卖,部落出的赎金相比拍卖价根本就没人理会。 当天晚上,来慰问的人络绎不绝,礼品堆满洞穴,玛莎哭昏了多次,直到深夜才筋疲力尽地睡着。雅克在床上辗转反侧,始终定不下心,他想起赤岩捡到他时与刀疤的对话,想起这12年来朝夕相处的情景,想起当村子里其他兽人欺侮他时赤岩发出的怒吼,还想起这4年来刀疤每天深夜传授卡泼卫勒时暴躁的斥责,他从未象现在这样渴望见到这两个粗野的兽人,但他很可能永远也见不到了。雅克没有哭,前世艰难生存的记忆很早就锻炼了他的心志,他知道,现在是他为这些养育他的兽人做些什么的时候了。 第二天一早,玛莎坐在床上发呆,雅克主动做家务,他洗好了所有的衣服,把家什都擦得闪闪发亮,农具磨得锋利,水缸盛满,家畜喂饱,连昨天村民送的礼物都整理好,最后,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饭。雅克帮助玛莎吃完午饭后,收拾了一个小包袱,轻轻地对玛莎说:“玛莎,玛莎,我该走了,再见了!” “走?去哪?”玛莎清醒了过来。 “玛莎,我想去人类的地方,也许能找到赤岩和刀疤。”雅克解释道。 “不!雅克!我不许你走,我已经失去了赤岩,不能再失去你!”玛莎尖叫着紧紧抓住雅克不放。 雅克耐心地劝说玛莎:他是人类,到人类的地方找人不会有危险,就当是去游历,如果运气好找到赤岩和刀疤,他会马上回部落取赎金,如果他不去找,那么赤岩和刀疤可能永远都回不来,成为奴隶受尽折磨。雅克最后还加上一个承诺,“如果在几年内找不到赤岩和刀疤,我一定再回来陪你,说不定我会给你带回个媳妇呢!” 玛莎破泣为笑,终于被说服了,在她心里也很清楚,一个人类是不可能永远生活在兽人当中,只是她没想到这一天会来得这么快,雅克今年才12岁! 既然决定放雅克走,玛莎就振作精神,为旅行做更周到的准备。短弓、干粮、水囊、火石、刀具、炊具、衣服、被褥、帐篷等等打点了一大包,还塞了一个小钱袋在雅克的腰间。然后,玛莎带雅克到兽神殿向萨满大人告别,萨满大人先为雅克做了祈福仪式,把新鲜的鸡血涂抹在雅克的额头,又拈着胡子给了雅克一大堆老年人才有的忠告和经验;最后,卫兵牵来一只老得快掉光牙的恐狼,于是萨满大人就感慨万千地回忆起年轻时与这只恐狼游历天下的英雄往事,絮絮叨叨说了半天才放雅克走。雅克和玛莎到达村口时,已经有一些村民得到消息赶来送别,其中竟然有高斯。 高斯羡慕道:“真是妒忌你啊!这么快就能离开村子去见世面。” 雅克笑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粗线条的家伙。 高斯递上一个大包袱,硬邦邦的不知是什么,“我爸爸说这是他年轻时得来的一件宝物,可惜所有的兽人都不能用,原本准备在你的成年冠名仪式上再送你,现在你要出去冒险,应该用得上。多保重!” 雅克点点头,把包袱挂在恐狼背上,和高斯紧紧的拥抱道别。玛莎最后一次舔了雅克的额头,已经是泣不成声,难以自持。雅克咬咬牙,跳上恐狼,轻叱一声,向着东方的地平线奔驰而去。 谁都没有料到,当雅克再次回来时,已经是物是人非几度秋。 第二章 出行必知,小心野狼 整整一个下午,雅克都在纵情奔驰,别看这只恐狼老得没精打采,跑起来却是精神抖擞,不知疲倦。也幸好是这种老家伙,如果是年轻的恐狼,野性未泯,就不是雅克能够驾御的了。 恐狼的体型比普通的狼大好几倍,两者有亲缘关系,身体结构却大不一样。恐狼的躯干修长,四肢比较短,脚爪上长着厚厚的肉垫,奔跑时没有剧烈的颠簸,很适合骑乘;恐狼的面颅比较粗短,下颚有力,能轻松咬碎骨头,训练有素的恐狼会自觉帮助主人战斗;野生的恐狼是群居肉食动物,驯化后就变成杂食类,与其他肉食动物相比,恐狼没有固定的狩猎区,会在不同地区间游猎;并且不同群落的恐狼会主动合并,联合狩猎,因此动辄数百上千,草原上没有哪种群居动物能与之抗衡。 与马匹相比,恐狼无论耐力、速度、冲刺和跳跃都逊色不少,驯化更困难,实在不能算最好的坐骑,但是马匹天生畏惧兽人的气味,因此恐狼就成为兽人最好的选择了。由于驯化困难,只有高阶兽人战士才能分配到专属的恐狼,一只恐狼一生只追随一位狼骑士,主人如果阵亡,恐狼就会狂怒地作战至死,决不苟活,狼骑士与恐狼的从属关系,远远超过了人类的骑士与马匹,这是狼骑士最大的特色。装备简陋的狼骑士能够对抗装备精良的人类骑士而不落下风,很大程度上就是靠恐狼的好战与忠诚。 在太阳快要落山前,雅克在玛瑙河边停下宿营。为老恐狼解下鞍鞯和行李,再打一桶水草草洗刷一下,就放任它自己去猎食。生火,烧水,抓一把干粮放进锅里煮成面糊,今天跑得兴发,没有空出时间打猎和采野菜,晚饭只能这样将就了。烧水的同时把帐篷支起来,支帐篷的地方要用火把烧掉野草,这样地面会干燥些,周围再洒上驱虫草的粉末。吃完晚饭,雅克脱光衣服,跳下河畅游一番,好好洗了个澡,等他上岸时,老恐狼已经躺在帐篷旁打瞌睡了。 就着火光,雅克开始整理行李,家里带来的东西是自己和玛莎一起打点的,就不用再理会了。首先是高斯送来的包袱,打开一看,竟然是一件陆龟铠甲!陆龟生长于比号角草原更西边的绝望沙漠深处,是一种稀有生物,它的甲壳坚硬胜过钢铁,重量却很轻。尽管有这么大的好处,陆龟铠甲却很少见,倒不是因为陆龟难找,实在是穿上它的人活脱脱就象一只大乌龟,还没战死先被笑死,没有一位战士丢得起这个人,所以陆龟甲壳基本上是制成盾牌。雅克手上的是一件陆龟胸甲,切除了不必要的部分,脖颈、肩胛和髋部都作了圆滑加工,里面衬上一层牛皮,用猎刀划几道,连一点刮痕都没有。雅克试穿了一下,大了几码,还要等几年才会合身,更糟的是不够灵便,只能进行简单的动作,根本使不出卡泼卫勒格斗术。雅克无奈地苦笑:看来虽是件宝物,却不适合自己啊! 在恐狼的鞍袋里,雅克意外地发现几卷羊皮纸,大概又是萨满大人年轻时的宝贝。其中一张是大陆的地形图,纸质发黄,看来有些年头了,边缘还有一些文字说明。人类作为大陆人口最多、文明程度最高的种族,其文字被其他种族通用,兽人没有文字,上层的祭祀阶级使用的就是人类文字。据说精灵和矮人都有自己的古文字,大陆各地偶尔也会发掘出无人能识的奇文怪字,但这些都只会湮没于学者研究的故纸堆,丝毫不影响人类文明对各种族文明的侵蚀。雅克随萨满大人学过人类的文法,勉强能够看懂这些说明。 地图上的大陆象极了一头展翅的巨龙,头朝北尾朝南,左翼朝西,右翼朝东。世人根据形状命名为卧龙大陆(雅克想起前世读过的《三国》,觉得这个名字实在很恶俗)。中央山系由北向南蜿蜒而下,将大陆分割成东西两半,西半部称为蛮原,东半部称为沃土。蛮原主体大部由号角草原和绝望沙漠组成,居住着兽人、野蛮人和各种野生动物,地广人稀,以游牧、狩猎和粗放农业为主要生产方式。沃土顾名思义有肥沃的土地,农业发达,物产丰富,居住着大陆八成以上的人口。人类国家星罗棋布,占据了绝大部分的耕地;精灵族局促于南方的叹息森林,不问世事;矮人以高超的石工和建筑技术,在中央山系开山挖洞,建立了几个公社国家;侏儒族由于太过弱小,很早就丧失了原生地,不得不成群结队在各国之间流浪,从事商业、手工、医药、占卜和戏法等工作,按照雅克的理解,他们就象前世记忆中的吉卜赛人。 中央山系以龙首山脉为起点,尾椎山脉为终点,险峰林立,沟壑纵横,数条山脉相互衔接又延伸出无数支脉。由于山体落差极大,中央山系的生态结构非常复杂,生存条件恶劣,人迹罕至,即使是矮人,也只能在邻近沃土的几条支脉定居,大部分的山脉还属于未探索的奥区。中央山系到尾椎的部分海拔急剧降低,最终入海,形成海底山脉,露出海面的山峰顶部组成了龙尾岛链,没有人知道龙尾岛链究竟有多少个岛屿,据说每个岛屿的环境和生态都不一样。在雅克手上的这张地图,只用几个圆圈象征性的标出龙尾岛链。龙首山脉由狭长的龙颈山脉联系,与大陆的主体部分隔绝开,这是整个大陆最神秘的奥区,从未有人踏足过,它的存在其实只是根据大陆的龙型和中央山系的延伸推想出来的,其具体的位置、面积、生态和地貌等等都一无所知,有不少学者质疑过它的存在,最新绘制的一些地图干脆就省略了这部分。 大陆有四大水系:蛮原的玛瑙河与响石河,沃土的流金川与香脂川,它们全部都发源于中央山系,分解出庞大复杂的支流。和前世的地球不同,大陆的河流并不全是自西向东的流向,蛮原的河流以中央山系为起点,自东向西经过号角草原和绝望沙漠进入大海,沃土的河流正好相反,是自西向东进入大海。四大水系构成的内陆水网成为大陆最便利的交通方式,其次是陆路运输,海运业限于造船和导航技术落后,只能在近海活动。 沃土南方的眺望半岛是航海最发达的地区,眺望半岛多沼泽湖泊,耕地面积有限,当地的主要经济是中转贸易。各商业城邦为了防止恶性竞争,很早就联合成为半岛共和国,构筑贸易壁垒。由于沃土国家数量众多,内陆水运贸易受到国家政治和繁重关税的限制,价格相对低廉的海运业遂蓬勃发展。半岛共和国的商船队向东、向北环绕沃土直达右肩胛湾;向西先抵达精灵国家开放的唯一海港垂青城,再向西进入龙尾岛链,在几个殖民岛补给后继续向西进入蛮原,巨大的蛮原只有一个港口,就是绝望沙漠东南部由野蛮人掌握的猛牛港,这是大陆东西两部之间最大的交易路线,其贸易量远远超过穿越中央山系的两条陆地贸易通道。 整个大陆被无边无际的海洋包围,地图上画了好几只海怪来警告海洋的凶险。说明文字中还记录了一个传说:大陆是一头沉睡的巨龙化成的,龙皮化为土地,龙磷化为岩石,龙骨化为矿脉,血液构成河流,毛发变成森林和草原;中央山系是巨龙的脊梁,险峰就是脊梁上的骨突;地震是巨龙在伸懒腰,海啸是呼吸,火山喷发则是在打嗝;巨龙的左眼升天成为太阳,右眼成为月亮,牙齿变成繁星;大陆的种族和动物是用巨龙的五脏六腑创造的,器官的不同功能造成了种族的差异;人世间熙熙攘攘的一年,对巨龙不过是眨眼一息间;传说结尾告诫世人要敬神畏天,因为巨龙虽大,不过是众神豢养的宠物,海洋虽广,不过是豢养巨龙的水盆而已(雅克撇撇嘴:这么荒谬的的传说,谁会信啊!)。 另外几张羊皮纸是萨满大人年轻时游历的部分记录,其中记载了大陆使用的两种纪年法:一种是偶尔能在精灵和矮人的古籍中发现的远古纪年法,其纪年标准已经不为人知了;另一种是人类推广的天启纪年法,以第一任教皇接受天启开始传教的那一年为元年。远古纪年法推算烦琐,只有学者做考古研究时还在用,连精灵和矮人都废弃很久了,天启纪年法简便易行,随着人类文明的在整个大陆的渗透,已经成为各种族的通用纪年法。根据萨满大人留下的资料,雅克推算出今年是远古纪年法龙眠第十二纪第18045年和天启纪年法天启后1250年,他从火堆里取出根木炭,小心地在羊皮纸的空白处记下后一个纪年。 雅克抬头看看月亮的高度,收起纸卷,给火堆加些枯枝,然后快意地打了个呵欠,钻进帐篷安心的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雅克睡眼惺忪地起床了,帐篷外的火堆早已熄灭,只剩下袅袅青烟,老恐狼不在,大概是自己去觅食。雅克带上短弓到周围转了一圈,只射下两头小云雀,但在河曲处洗剥时意外地发现了一丛鹅菜。小云雀的肉不多,如果烧烤太浪费,有了鹅菜就正好熬汤。在炖云雀汤时,老恐狼叼着只田鼠回来了,这老家伙竟然没有忘记为主人改善伙食。雅克把田鼠剥皮后切成肉条,与剩下的鹅菜一起洒上盐晾晒。鹅菜熬成的汤清淡微苦,配上云雀的鲜美肉味真是回味无穷,饱餐之后,雅克就收拾行李继续上路。 按照昨天奔驰的速度计算,很快就会离开部落聚居区进入无人区,这几天就要尽可能准备充足的食物,尤其是老恐狼的肉食。无人区的野生动物往往成群结队,其中也包括各种凶猛的肉食动物,因此不能再放任老恐狼单独外出猎食,雅克打算今天放慢行进速度,沿途寻找狩猎的机会。 之后几天,雅克多次遇上其他兽人部落的牧群和狩猎队,这些兽人大概是听说过青牙部落有个收养的人类少年,只在刚碰面时有些惊奇,之后就热情地接待雅克。临别时他们赠送了不少食物、盐巴、箭枝和药粉,甚至还有一袋羊奶酒,雅克试抿了一口,有点酸,度数好象不高,这是雅克转世之后第一次喝酒,竟然找到了一点前世时痛饮狂醉的感觉,可惜马上要进入无人区,他不敢多喝,只能先收藏起来。 根据牧人的指点,雅克调整了有些偏离的行进方向,在离开村子的第五天进入号角草原东半部的无人区。所谓无人区只是近百年来的叫法,据说百年前号角草原东半部也是兽人的聚居区,其人口甚至超过西半部,但后来所有部落突然西迁,东半部的牧场逐渐荒废,最终成为野生动物的天堂,至于迁移的原因,表面上是说要和人类保持距离,防止冲突和战争,但其具体的情况老一辈兽人往往语焉不详。进入无人区后,野草、树丛和灌木更加繁盛,成群的鸟类和野兽彼此追逐,雅克不能辨识的野生物种目不暇接,越来越多。 虽然猎物很多,几乎能手到擒来,但雅克不敢大意,一路上小心戒备,放慢速度,注意保持老恐狼的体力。为了避免撞上傍晚到河边饮水的兽群,宿营地必须远离河流,雅克不得不早早就带老家伙到河边匆忙洗个澡再打水回到宿营地,恐狼的皮肤没有汗腺,洗澡是散热的最好办法,为了能够保持良好状态,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每隔几天就必须给恐狼洗澡,这也是狼骑士最头痛的一点。给恐狼洗澡、喂食之后,就要收集充足的柴火,在无人区的晚上火堆要烧的得尽量旺一些,否则吓不退某些猛兽,如果火堆半夜熄灭,那就九死一生,极为凶险。雅克特别怀念跟随深瞳学习追踪术和野外生存技能的那些日子,如果当时他没有认真听课,现在就没有信心穿越无人区了,可惜时间太短,没能学全,尤其是深瞳那种身负重伤还能单枪匹马穿越草原的本领。 尽管加倍谨慎,但该来的还是会来。这天深夜,一道凄厉的嚎叫划过寂静的夜空,将雅克从睡梦中惊醒,“嗷~~~~呜~~~~呜~~~~嗷~~~~呜~~~~呜~~~~”,是野狼!雅克钻出帐篷,先往火堆里添了些枯枝。老家伙鬃毛直竖围着帐篷打转,雅克冷静地观察四周,没有看到狼群。按照深瞳的指导,他先检查柴火和箭枝的数量,为了不妨碍视野,又果断的割断绳子放倒帐篷,然后不慌不忙地穿衣服、扎绑腿、装护具,作好战斗准备。 狼群互相召唤,嚎叫声此起彼伏,越来越多,越来越近,绿莹莹的狼眼好象鬼火在凭空飞舞,终于完全包围宿营地。狼群没有马上进攻,先围着宿营地打转观察猎物,不知道是畏惧火光还是老恐狼,它们看到猎物没有逃跑,就停在原地等候头狼的指令。每个狼群都有一只首领,通常是最强壮的公狼,在狩猎群体动物时,头狼会紧盯单一目标,其他狼便会分批攻击这一目标。雅克数了数,共有56只眼睛28头狼,算是一个大家族了。雅克手头有30支箭,但其中20支是骨镞箭,只有10支是铁镞箭,骨箭镞杀伤力弱,用来射鸟还行,射狼就不能保证一击必杀,可能要两支甚至更多才能杀死一头狼。 既然狼群没有进攻,雅克就决定静观其变,如果运气好能拖到天亮,其他动物起来觅食,狼群就会转移目标,寻找更容易下手的猎物。狼群是以血缘关系组成的团体,一旦有野狼被杀,所有的野狼都会契而不舍地进攻,为死者报仇,所以雅克要尽量避免战斗,他将帐篷拉到火堆旁,准备柴火不够时就点燃帐篷争取时间。老家伙年轻时一定是久经阵战,经验丰富,它自觉地掩护雅克的背后,弓背竖耳、呲牙低吼,把试图偷偷接近的野狼驱赶开。 背后有这位好战友,雅克才能够专注正面,他轻轻搭上一支铁镞箭,凝神观察,试着辨别出头狼。据深瞳教导,分辨头狼不能只看体型,因为最大的狼未必是最强的。头狼为了观察目标,通常会逼近猎物,但不会参加攻击。它一般用叫声发出指令,因此有经验的猎手能通过分辨狼嚎声找出头狼,不过雅克目前还做不到。夜色漆黑,雅克只能看到火光所及的野狼,找了一会还是没有头绪,只好放弃了。 随着时间的静静流逝,越来越多的野狼试图逼近雅克的背后,老家伙不得不同时与好几头野狼对峙,互相威胁,好象拔河般围着火堆展开拉锯战。雅克看看月亮的高度,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快到了,这是最关键的、决定生死的时段。狼群用的是疲兵之计,经过一夜的对峙,猎物的耐性和体能都降到最低点,野狼对火光逐渐适应,猎食的天性占了上风,头狼会在目标出现松懈的那一刹那发出指令,其他野狼就会从不同路线和角度一拥而上同时攻击,往往头狼的嚎叫声尚未停息,猎物就已经被扑倒在地咬断了喉咙。 雅克决定干点什么,不能坐以待毙,他检查了一下柴火,还很充足,就取出几根还没烧光的火把,朝四周一根根投掷出去,投出的火把扩大了观察范围,在狼群中引起一阵骚动。几乎所有的野狼在火把落地时都惊慌地躲避,但是,一只蹲踞在小土包上的野狼却对火把视而不见,镇定地盯着雅克。 雅克大喜:找到了,它就是头狼! 头狼是狼群中最聪明的一只,它会冷静地判断目标的威胁程度,懂得使用包括疲兵、佯攻、偷袭、声东击西、分进合击等等复杂的战术,它有顽强的耐心,能够整夜不动地观察目标,野狼以不大的体型,敢于对抗更加凶猛的狮子、老虎和猎豹等大型食肉动物,靠的就是头狼杰出的指挥才能。擒贼先擒王,对付狼群的关键就是消灭头狼。 雅克没有一丝犹豫,半蹲、拉弓、瞄准、放弦,一息之间,箭去如电。头狼在雅克瞄准时就机警地腾空而起,但还是晚了,铁镞箭准确地命中洞开的下腹,几乎射了个对穿,头狼沉重地跌落尘埃,抽搐几下,不甘地死了。 头狼被杀,失去指挥的狼群立即陷入混乱,野狼们都围到头狼的尸体周围,在尸体上又嗅又舔,发出低沉的悲鸣。雅克希望它们能够知难而退,就此放弃,可惜天不从人愿,所有的野狼突然对天怒号,随即掉头向雅克冲来。 雅克还保持着半蹲的姿势,身形如铁桩般纹丝不动,右手连挥,只听弓弦“嘣”“嘣”轻响,一串急速射击将当先的几头野狼放倒,老家伙奋不顾身地拦在雅克身前,与十几头野狼展开缠斗,一时狼嗥大作、血肉横飞,后续的一队野狼绕开老家伙,直扑雅克。雅克在数息间便射完全部铁镞箭,立即弃弓,抢起早已准备的两只粗壮火把,如风车般舞得呼呼作响,几头冲得太猛的野狼立时被烧得皮开肉绽,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焦臭味。其余的野狼见势不妙,四散逃开,雅克趁机将老家伙从包围圈里救出。这一番剧斗仅仅持续数分钟,雅克已是浑身冷汗、气喘吁吁,老家伙更是遍体鳞伤。 如果头狼还在,便能看穿猎物已是强弩之末,只要再一轮强攻就能得手,可是失去指挥的狼群被火把吓退,狐疑不决,给了雅克喘息之机。雅克做了几下深呼吸,定定神,将剩余的柴禾都投进火堆,又取出烹调的油脂一起倒入,顿时烈焰熊熊、火光大盛,野狼们更是惊恐,纷纷后退。 雅克重拾弓箭,从容射击,大多数野狼进退失据,只有少数几头展开队形,绕到雅克的背后伺机。油脂的助燃效果时限很短,骨镞箭堪堪射完,火堆已经回复旧观,此时还能战斗的野狼不足十头,它们凭着本能从不同路线发动进攻。老家伙不顾伤势,顽强地拦下数头野狼,雅克抛下短弓,拔出腰间的猎刀,背靠火堆防守。一头野狼从左侧扑来,雅克左臂迎上狼吻,右手的猎刀趁隙扎进狼腹,一转一划,立时开膛破肚,内脏流了一地,右腿顺势飞起,全身以左腿为支点做180度回旋,将右侧扑来的一头野狼踢出老远。野狼此退彼进,轮番进攻,雅克或以左臂为盾,猎刀刺杀,或以踢技退敌,始终不给野狼近身撕咬的机会,他只需以单手或单腿为支撑,就能做出高难度的回旋腾挪,应变极快,劲力极重,苦练多年的卡泼卫勒格斗术至此方见真功夫。 一番苦斗,雅克连杀数狼,自己也是气血翻腾、筋疲力尽,宿营地周围躺满了狼尸,几头受伤不重的野狼挣扎着爬起,放声悲鸣,最终放弃捕猎,凄惨地离去。 第三章 货比货,人比人 雅克一屁股躺倒在地,全身虚脱,连根指头都不想动弹。天空中月色越来越淡,晨雾弥漫,逐渐掩蔽了一切,老家伙呼哧呼哧地爬过来,在雅克脸上又舔又嗅。火堆的余温不能驱赶黎明的寒气,一人一狼偎依在一起互相取暖,完全顾不上警戒了。 良久,朝阳升起驱散晨雾,雅克睡眼惺忪地醒来,开始疗伤和清扫战场。老家伙浑身上下都是被撕咬的伤痕,趴在地上喘息;雅克觉得很惭愧,自己被疲劳给打垮,完全忘记了深瞳的教导,没有在战斗结束后立即疗伤,不知道老家伙的伤势有没有恶化。他用昨晚剩下的清水为老家伙清洗伤口,大伤口周围的毛发要剪掉,再涂抹药膏,用麻布包扎,脚爪要用布包裹,折断的爪子也要修理整齐。老家伙精神委顿,看来在接下去一段时间里是不能再奔驰了。雅克自己只被抓破了几条皮,昨晚的战斗大部分的攻势被老家伙接下,真正与他缠斗的是最后几条狼,刀疤的斥责和殴打没有白费,严格训练的成果在关键时刻果然奏效。 疗伤过后,简单的吃完早餐,雅克着手处理战果,在部落时他时常帮助村民处理猎物,对这些工作并不陌生。比较完好的狼皮要剥下来,如果有人帮忙就能剥成完整的狼皮筒子,不过现在只能用刀割成皮张了,因为力气不足,皮上带下不少狼油,还要用干草抹掉,狼的毛发是向后长的,所以清理时要从头部向臀部顺着毛根抹,免得把毛发刮掉。洗剥后的皮张要撑开来晾晒,草原的风又干又劲很快就能把皮风干。在部落里,一般会再用盐巴防腐,用尿液硝制生皮,不过现在的雅克既没有足够的盐巴,也拉不出那么多尿,只能这样简单地晒一下,反正不久就能到达人类的聚集处,到时低价处理掉就行了。 折腾到下午,雅克总算把挑拣出来的二十几张狼皮都剥制完,他没有犹豫,立即收拾行李转移,几十头狼尸的血腥味很快就会引来野兽,尤其是傍晚过后,夜行性的肉食动物会成群结队地赶来。一直走到夜色将临,雅克才找到宿营地安营扎寨,晚上就着火堆整理狼牙,这些狼牙磨制后能制成骨簇箭,骨簇质脆易裂,射到猎物的骨头就会变形报废,所以要多准备些箭簇更换。 之后的行程相当顺利,没有遇到什么猛兽,老家伙虽然伤势未愈,但背负行李和狼皮还是很轻松。根据地图的指示,顺着玛瑙河的主流上溯就能够到达弯弓谷,这是连通蛮原与沃土的两大通道中的北方通道,玛瑙河在这里折向北方,蜿蜒伸入中央山系的深处(准确的说法应该是玛瑙河从中央山系中流出,只不过雅克现在是反方向的上溯)。 还没有到达弯弓谷,雅克就开始看到稀薄的人烟,间或遇到一两队猎人和牧民,奇怪的是他们见到雅克远远的就开始戒备,走到近处也不打招呼,只是警惕的盯着雅克身后的恐狼,弄得初到贵境的雅克都不好意思开口问路。经历几次之后,雅克也渐渐明白这里可能不太平,人与人的交往很冷淡,转世之后初次接触同类的兴奋慢慢消退。 在离家近一个月的跋涉后,雅克终于到达了第一个人类的村镇。这个无名小镇大概是殖民村,周围有些贫瘠的农田,村里主要的人口不是村民而是过路的客商、猎人和牧民。老恐狼刚进村时引起了小小的骚动,所到之处牲畜纷纷走避,只有少数大概是训练有素的军马能够勉强和老恐狼相处。 雅克很快就找到了收购毛皮的商贩,他没有急于交易,而是先远远的旁观了一会,弄明白行情后才开口。毛皮商看到这么多成色光鲜的狼皮顿时两眼放光,又欺雅克年幼,刻意压价,直到老家伙一声嘶吼吓得他心惊胆战,雅克又假意要掉头另找买家,他才把价格升到比较合理的位置。为了从这个商人的口中套些情报,雅克没有太计较价钱就爽快地成交了。交易后毛皮商心情愉快地和雅克聊天,透露了不少有用的信息。可惜他的行业和奴隶贩子很少接触,无法提供狩奴队的行踪。不过他指点雅克尽快前往弯弓谷口的塔兰特城,狩奴队的工作性质特殊,很少在小村镇停留,一旦收获足够就会立即赶到交易市场脱手,而塔兰特城位于北方贸易通道口,拥有周边最大的奴隶交易市场。 在小镇上雅克搞了些补给,还为老家伙找个兽医检查伤势,重新上药包扎一番。可能是生存的环境比较恶劣,这里的人都是各顾各,相互间显得很冷漠,与部落里热闹的集体生活行成很大的反差,倒是有些象前世的那个社会。雅克当晚找了家小旅店住宿,把羊奶酒喝了个精光,醉得一塌糊涂,前世的惨痛经历不断的在眼前浮现,直到黎明将近,才迷迷糊糊的睡去,朦胧中下了个决心:这辈子可不能再过穷日子了! 第二天一大早,雅克就被一阵刺耳的锣声吵醒,在村子的中心广场围了一大群人。 雅克好奇的挤进去,正好听到一段比锣声更刺耳的开场白,“奉高贵、英俊、勇敢、慷慨的黑堡领主布莱克男爵之命,招募强健勇敢的士兵,黑堡的军队军饷丰厚、装备精良、给养充足、安全舒适,受到各地百姓尤其是年青淑女们的喜爱,任何身体健全、有志军功者都可加入,报名者可以马上得到30个铜子的装备费,以后每月还可以领到15个铜子的军饷,斩杀敌人者另有奖赏,战功卓著者保证升迁,名额有限,过期不收,快来报名,不要犹豫!”原来是募兵队,雅克头一次见到这种场面,饶有兴趣的看起热闹。 破锣嗓子念第一遍时围观者就开始嘘声不断,雅克身边有个村民吐了口唾沫骂道:“这些家伙都折腾两天了,还不滚蛋,才几个子就想要人卖命,黑堡军干脆改名叫黑心军吧!”虽然雅克对这个时空的劳动力价格没有概念,也看得出这支军队的待遇实在微薄到了极点。尤其是募兵队里的士兵个个没精打采,衣服陈旧,连象样的盔甲都没有几套,所谓“装备精良、给养充足”云云明显是吹牛。场下的嘘声越来越大,破锣嗓子不知所措地停下来,望向坐在报名桌旁边的一名军官。 这位军官应该是带队的头目,盔甲虽然成色差点倒也干净整齐,腰间一把制式长剑,椅背上还挂一面木制小圆盾,两条腿架在桌上,皮靴擦得锃亮,他双手抱胸冷眼审视围观者,犀利的目光把每一个看起来适合当兵的人都仔细地打量一番,破锣嗓子请示的目光被他一瞪就吓得缩了回去。告示念到第四遍时,围观者已经开始渐渐地散去,报名的人一个都没有,看来这只募兵队是很难回去交差了,奇怪的是他们一点都不急,还是很有耐心地继续宣传。 雅克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因为宿醉未醒,只好再休息了一天,第二天收拾行李上路时在广场上已经看不到那支募兵队了。根据毛皮商的指点,他走上了一条小路。这条小路路况较差,不能行车跑马,好处是比大路短一点,而且没有关卡收过路费。过去有不少小行商和旅人走这条路,只是听说最近有强人开山立柜,不但劫财,而且杀人,受害者如果是单身出行的青壮年男子,往往尸骨无存,因此近来走这条路的人少多了。老家伙伤势初愈,不能奔驰,单纯步行走小路会更快一点,雅克自恃武艺,又想紧急时还可以骑恐狼冲刺突围,对安全问题就不甚在意了。 一路不停的走了一天,在一个两边都是茂密灌木丛的拐弯处,突然脚下一空,与老家伙同时跌落一个大水坑,坑里铺着一张大网将人与狼都收住,雅克挣扎着腾出手去拔猎刀,可惜手还没碰到刀把脑袋就挨了一闷棍,只隐约听见老家伙的怒吼和几个人的呼喝声,就陷入了昏迷中。 “开饭啦!”布帘拉开,两个窝头和一小袋水扔进铁笼。 赤岩捡起水袋喝了两大口,剩下的连同一个窝头都塞在蜷缩在角落的刀疤的手上。刀疤自从被捉之后就一直没有开口,不象赤岩那样暴跳如雷、破口大骂,他整个人精神恍惚,似乎陷入深深的回忆之中。赤岩当然知道其中的缘故,不过自己现在也是同样的处境,就无从劝解了。 从被捕开始,两个兽人就被带上镣铐关进铁笼子,外面还加盖帆布,马不停蹄地不知道走了多久。可能是为了降低危险性,每天只有一顿饭:两个窝头和一小袋水。赤岩曾经仔细的检查过笼子的铁条和接缝,指望能找到薄弱点破笼而出,可惜铁笼子做工精良,无隙可乘。从这几天马车的震动幅度来推测,队伍已经走上了平坦的大路,可能离目的地不远了。 接下来又走了几天,队伍开进一个熙熙攘攘的城市并最终停了下来。两个兽人被赶出笼子。今天是个阴天。阳光不太耀眼,赤岩眯着眼睛环顾,数十个全副武装的守卫凶神恶煞的警戒周围。他们正置身于一个半圆形广场的后台,中心的高台上站了几十个不同种族的男女,都是衣不蔽体、身带镣铐,台上一个胖乎乎的拍卖员正在主持竞标,原来这里是一个奴隶拍卖会场。看地上的影子大概是中午刚过,交易进行得很火爆,台上不时有奴隶被买主牵走,台后也立即拉出新的奴隶补上。刀疤坐在地上,双手抱头埋在膝盖里,似乎想把所有的嘈杂声都赶出耳朵,赤岩无奈地摇摇头,在他身边坐下。 “赤岩,你想玛莎和雅克吗?”刀疤缓缓地抬起头。 “怎么可能不想呢?”赤岩叹了口气。 “要有心理准备啊!”刀疤狠狠的盯着台下激烈竞价的买主们,冷冷地道:“很可能永远都见不到她们了!” “………”赤岩沉默了。 拍卖持续到下午,主持的胖子看看天色,指挥守卫把剩下的奴隶都带走。他走到台子正中,夸张地鞠了个躬,原本吵翻天的台下买主们立即安静了下来。胖子抹抹汗,故弄玄虚地清清嗓子,说道:“诸位先生们女士们,承蒙赏光,不胜感激,今天的常规交易到此结束,接下来是每周一次的贵宾超级竞标赛。”台下顿时口哨声、喝彩声四起,有不少人就是冲着这每周一次的盛事来看热闹的,这种超级竞标不但货色好得出奇,成交价高得吓人,而且由于贵宾们个个都是举足轻重的大人物,偶尔会为了面子下不来而结仇,甚至还有当场开打酿成大祸的。 这时,交易广场周围二楼的包厢窗户被打开,所有包厢都没有点灯,里面的人隐隐绰绰看不清面目,这是为了保护客户隐私采取的老规矩,凝重的气氛控制了全场,台下一片肃静。 胖子主持人满意地点点头,续道:“诸位的运气真是棒极了,本次超级竞标赛的货色可以说是近年来罕见的好,绝对是物超所值。现在,先请大家看看一号货!”他打了个响指,台后转出了一个娇怯怯的身姿:竟是一位盛装打扮的精灵少女!她体态修长,比身边的壮汉守卫还高了半个头,肌肤细腻,就像是精瓷和白玉雕成的,明眸顾盼,每个与她目光交汇的人都象丢了魂似的;她的容颜使初升的明月失色,使燃烧的火把黯淡,竭力隐藏的娇羞和惊恐更是动人心魄!偌大的广场只能听见一阵阵惊叹声。 胖子不失时机地鼓动簧舌,“诸位!她的美貌连瞎子都能看见!她是林中的水仙,只为天神献舞;她是诗人的梦想,只有画中才存在;她是美人中的王后,只有君王才配拥有。可是,她现在就在你们面前,只要你足够富有,你就能象神仙那样快乐,国王那样幸福!”他突然冲到精灵少女旁,一把抓住长裙的领子猛力一撕,“嘶啦”一声,长裙被分成两半直到腰际,露出了少女纤美的肩膀和玲珑的双乳,台下顿时一片哗然,所有的男人都浑身燥热,喉结滚动,恨不能立即将那少女压在身下。精灵少女终于崩溃,坐倒在地掩胸大哭。 胖子声嘶力竭地吼道:“你们这群呆子!别再犹豫了!她还是个处女!” “五十金币!”终于有人回过神来,首先叫价。胖子耸耸肩,一副对这个价钱很不屑的样子。 “八十金币!” “一百五十金币!” ……… “五百金币!”一个冷冰冰的声音响起,立时把上一个三百金币的叫价压下去,全场耸动,一齐望向叫出这个天价的包厢。 “四号贵宾出价五百金币,有没人出更高的?”连问两次后,胖子举起竞标锤,“五百金币第一次!五百金币第二次!五百………!” “一千金币!”这个声音温和轻柔,效果却象雷声一样震动全场,胖子急忙收起锤子,激动地喊道:“七号贵宾出价一千金币!有没有更高的?” “一千五百金币!”四号包厢的声音还是那么冷冰冰的。 “两千!”七号包厢的声音同样没有丝毫改变。围观的人群却象炸了锅似地议论纷纷,连其他包厢的客户也顾不得身份,探出头来向这两个神秘的包厢张望。大多数人都认为这两位贵宾要么是大陆十大富豪中人,要么就是某国的王子。 “两千五百金币!”四号包厢的声音终于多了一点焦躁和怒意。人群齐齐望向七号包厢,等着听到更吓人的叫价,可是温和轻柔的声音没有再次响起,竟然就此认输了! “主公,要再叫价吗?”七号包厢内一个文书模样的侍者提醒道。 “算啦!我们的目标是下一个,这一标竞价只是为了削弱竞争者,没必要彻底激怒他。”声音温和轻柔的“主公”悠悠地笑道:“再说,这个女人实在美得过分,我可不想沉迷女色,咱们还有很多正事要做,不是吗?” “主公英明!”文书会意地奉承了一句。 台上胖子见无人竞价,连问三次,终于一锤定音,精灵少女以两千五百金币的天价成交。一群彪悍的武士簇拥一个中年仆妇上台,给少女披上一件华贵的斗篷后,又在武士们的保卫下离去。所有的男人都恋恋不舍地看着少女的背影直至消失,心里把买下她的神秘贵宾的祖宗都问候了一遍。 “感谢四号贵宾的慷慨!现在,开始第二标竞价!”胖子非常敬业地把大家的注意力拉回交易台。 这次台后转出的是一个奇矮无比的身影:一个老矮人!他浑身黑糊糊的不知沾的是煤灰还是颜料,一上台就大刺刺地搬过胖子的椅子坐下,掏出管旱烟旁若无人地抽起来。可能是与一号竞标的反差太大,台下的观众们开始不满地发出嘘声。 胖子无可奈何地摊摊手,说道:“这位矮人老先生身份特殊,不愿透露全名,大家可以称他‘老烟囱’(台下一阵笑声)。他是一位自愿奴,只立口头协议,不订书面契约,如果他愿意可以随时解除主奴关系(台下一片更热烈的嘘声,胖子不停挥手平息观众们的不满)。‘老烟囱’(一阵笑声)拥有矮人族锻冶师‘金锤’纹章(笑声和嘘声突然低了下去)和建筑师‘金圆规’纹章(全场寂静,台下观众面面相觑)。想做他主人者必须答应他的三个条件,一是不能将他转卖或借用,他只为今天买下他的主人服务;二是每年至少要有一件动员千人以上的大工程让他发挥技术;三是每天要供应三磅教皇国原产金牌‘圣罗兰’(sainturent)烟叶。” 胖子取出条手绢抹抹汗,苦笑道:“大家都知道这种烟叶有多昂贵,不瞒诸位,如果今天没有哪位好心人把他买走,那我可真要被他抽得破产了!”胖子适时的幽默逗得众人哈哈大笑,不过这时已经没有人敢再轻慢那个脏乎乎的矮人老头了。 竞价开始,不出所料,只有四号和七号贵宾竞价,其他客户都知难而退。 “两千金币!”四号包厢先声夺人,第一次叫价就直逼精灵少女的成交价。 “两千五!”温和轻柔的声音简洁的叫价透露出执着。 “三千金币!” “三千五!” ……… 叫价不断提升,观众们完全被震惊得说不出话来,整个拍卖场只有那两个声音交替叫价。 ……… “七千五!”七号包厢的那位“主公”丝毫没有犹豫。 在四号包厢内,一个管家模样的人向一个坐在靠椅上、全身裹得严严实实的人请示,“主人!对方看来是实力雄厚,再加价恐怕回去不好向那位交代啊!” 做在椅子上的“主人”沉默片刻,抬起靠在扶手上的左手的一根指头轻摇两下。管家没奈何,咬咬牙继续喊价:“八千金币!”这时他的声音已经找不到开场时那股自信满满的冰冷味了。 七号包厢没有马上回应,包厢内“主公”和文书交头接耳商议了一会,就在那位管家以为对方要放弃时,“主公”发话了,“四号的朋友看来也是志在必得啊!如果我们再这样斗下去,就算买得起恐怕也养不起了。在下有个提议,不如就以八千金币为准,我们双方各出四千先把大师买断,待拍卖会结束后双方各出一人决斗,胜者拥有大师并支付败者四千金币,不知朋友意下如何?” 管家请示后答道:“我们这边没问题,就不知会不会坏了交易所的规矩?” 台上的胖子望向矮人老头,“老烟囱”眯着眼睛吞云吐雾,一脸无所谓地点点头,胖子就向四号和七号包厢各鞠一躬,说道:“悉凭尊意,不过如有伤亡,本交易所概不负责!” 于是两个包厢都有数名武士上台,胖子与他们交割金票后,将一半金票恭恭敬敬地交给“老烟囱”,矮人老头也不点数就塞在腰里,大摇大摆地下台找了个地方坐下,武士们则分成两边守护,等待拍卖会结束。 胖子用锤子敲敲竞价桌,高声叫道:“现在进行本次超级竞标赛的最后一标!” “起来!都给我上台去!你们这两头野兽!”守卫们粗暴地踢着赤岩和刀疤,把他们赶到台上。两个兽人愤怒的吼叫响彻全场,细小的锁链似乎随时都会被挣断,台下观众兴奋地大叫:“杀了他们!杀了他们!”也不知“他们”指的是兽人还是守卫。守卫们用鞭子和矛柄一阵乱打,好不容易使两个兽人安静了下来。 胖子指着兽人夸张地叫道:“看!这是多么危险的野兽!他们是我今天刚刚买进的货色,可是哪怕只留半天也令我心惊胆战。坦白说我也不知道他们到底价值多少,如果有谁买走之后觉得不值,千万别再带回来!(一阵笑声)还有,如果没有信心管束他们的人,也千万不要竞拍。”胖子双手握拳,抬眼向天,吼道:“买下这一标需要的不仅仅是财富,更多的是勇气,这是一次真正的挑战!”台下一片掌声和口哨声。 七号包厢内“主公”摇头轻笑道:“如果可能,我还真想把这胖子买下,单单他的舌头就值五百金币。”文书也笑着点点头。胖子继续煽风点火:“据狩猎队长介绍,他们为了捕捉这两头猛兽,死伤超过了二十人!老实说,我不太相信,凭那些酒囊饭袋怎么可能捉住这样的人间凶器!我敢打赌,他们一定是用了下迷药之类的卑鄙手段!”胖子一脸的义愤,赤岩和刀疤相对苦笑。 “这样的两头猛兽关在一起是极其危险的,本着为顾客安全负责的精神,我必须将他们拆开来卖。幸运的是在此之前京城的一位贵人就预定了一头,因此在座的贵宾们只要拍下其中一头就可以了,至于中意哪头就任君选择!” 在七号包厢内,文书问道:“主公,要买吗?” 主公摇头道:“一个巧匠的价值尽人皆知,甚至一个美女运用得当也能成为倾国利器,至于一个武士,再强也就力敌数十人,实在没必要………。”说到这里,主公心中一动,勾勾手指,文书上前附耳听命,主公低声道:“你立即去隔壁八号包厢,请他们………。” 文书当即离开包厢依计行事。 这第三标的拍卖结果大出意料,四号和七号包厢的神秘贵宾都毫无兴趣,其余大多数人自问无力约束这么强横的兽人,因此竞拍者只有三家,争夺得有气无力。最终是八号贵宾以两百金币成交,与前两标的天价相比这个数字实在不值一提,不过仍然远远超过了常规交易的价格。 第四章 好男要当兵 在八号包厢内,八号贵宾兴冲冲地接过文书送来的两百金币酬谢。 当七号包厢的武士上台和胖子交割刀疤和金票时,所有的人都有些错愕。 四号包厢内,全身包裹的“主人”身子一震,猛省道:“中计了!可恶!”声音清脆悦耳,竟是一位女子!管家和其余侍从都莫名其妙,面面相觑。 那女子问道:“决斗由谁出阵?” “由罗宾出阵。”管家答道:“他是加百利的弟子,‘十三太保’之一,是我们当中最强的。”一名清秀英挺的武士上前单膝跪在神秘女子座前。 女子摘下右手手套伸出手去,冷冷道:“你的对手是那个兽人,不必勉强,支持不住时立即投降,明白吗?” “微臣当以死报效!”罗宾诚惶诚恐的吻了一下女子右手上的一枚驯鹿玺戒。 七号贵宾究竟是何方神圣?待罗宾离开后,女子抚额思忖:对手故示无意购买兽人,使我方麻痹大意不参与竞拍,暗地则指使八号贵宾出面抢购兽人用于决斗,其思虑深远令人惊佩。其实这种计谋也并不难看穿,只是自己向来不愿对无关的事物多费脑筋,思维有了漏洞才会被钻空子。她心中轻叹:若是加百利在此,又何惧这等诡计! 罗宾缓步上台,一边调息一边观察台上的对手。此时交易台已经清空,台上只剩刀疤一人睨视着罗宾。两人相对而立,罗宾体格匀称,穿着带护肩、护腕和护胫的轻甲更显健硕,但与刀疤相比仍然矮了两个头。 罗宾看到兽人还戴着镣铐,皱了皱眉,对台下的胖子道:“我不能向被禁锢的对手挥剑,解除他的镣铐吧!” 胖子不情愿地向身边的一名守卫下令,守卫上台解下刀疤的脚镣,可是连接项圈的手镣还是没有解开,看来胖子并不希望刀疤出手太重把事态闹大,同时十几名守卫取出劲弩将交易台团团包围,刀疤虽然双腿被释放,但在这种情况下照样是插翅难飞。 一声锣响,决斗开始。罗宾拔剑竖于胸前行了个标准的持剑礼,随即箭步突刺,刀疤握拳于胸,敏捷地沿着高台的边沿倒退兜圈子,罗宾为防冲下台,不得不降低突刺的速度和力度,第一轮双方都展开游斗,小心地试探对手。 突然,武士剑法一变,改刺为砍,横劈、竖砍、斜切、回拖、平划,剑光纵横,剑锋不是直接冲着对手,而是将兽人跳跃的落足点封锁,使兽人步伐散乱,不能再随心所欲地兜圈子。 渐渐的,罗宾将刀疤逼入死角,这时就连外行人都能看出胜负已分了,台下顿时一片喝彩。 四号包厢内众人喜形于色,神秘女子轻嘘一口气,放心地靠上椅背。 “如何?”七号包厢内,主公问道。 “虽然用的是普通骑士剑,但左手下垂不自然,应该是惯用双手武器如双手大剑什么的,剑势大开大阖,重视劈砍和回旋,身法以腰力为主,步伐凝重,总体上看应该是北方流派。”文书淡淡地回答。 “北方么?会是哪一位呢?”主公沉吟道。 文书急忙谏言:“不论其主人是哪一位,这里终属是非之地,还请主公以安全为重,不要多生事端。” “我晓得。”主公叹道:“只是没想到对手这么强,那兽人中看不中用,你又不方便下场,以致功亏一篑,真不甘心啊!” “呵呵!这倒未必!”文书轻笑道。 “哦?” “主公请看,那兽人的同伴和胖子都面带冷笑!属下认为其中或有玄机。” 随着台下彩声雷动,罗宾精神大振,双脚一弹,平地拔起,长剑连划两个十字斩,如鹰隼般凌空下击,剑光将兽人的上半身完全笼罩。 眼看刀疤退无可退,上身就要被绞碎,只见他突然向后弯腰,上身如折尺般几乎完全贴在下身上,长剑立时落空。此时罗宾身形落下,不及变招,刀疤一声怒喝,双手撑地,一眨眼间,全身先是象虾米一样弓成一团,迅即又象弹簧般绷直,双脚如铁锤般蹬到罗宾的胫骨。 罗宾一声惨叫,象个破麻袋一样被蹬到半空中,翻滚着落在台下,落地时盔甲摔得七零八落,人群纷纷躲避,满场喝彩声变成惊呼声。罗宾的胫甲被踢裂,胫骨也被踢断,他抱着小腿满地打滚,一边吐血,一边哀号。 七号包厢内主公与文书相对大笑。 四号包厢内神秘女子怒哼一声,一甩袖子,奋然离去,只留下管家满脸惊惶地收拾残局。 刀疤重新被戴上镣铐赶进一辆铁笼车,他看见赤岩也被关进另一辆车,两车方向正好相反。刀疤猛力摇晃铁栏,吼道:“赤岩!听我一句忠告,要残忍,别对任何人心软!你还想见玛莎和雅克吗?呜——!赤岩!你这个傻瓜!千万别心软啊!呜呜——!”吼到一半这个面目狰狞的猛汉已经泣不成声了。 赤岩双眼湿润,强忍悲愤,嘶声道:“老伙计!你也要挺住,别放弃希望!要挺住啊!要挺住啊!” 两个朝夕相处、生死与共的老战友就这样泪眼相对,渐行渐远………。 “嗷呜——嗷呜——呜——”刀疤抬首向天,对月怒啸,远远的在城市另一头,也传来赤岩的应和。此时正是月上柳梢,万籁俱寂,两个兽人的厉啸在夜空中久久回荡,如狼嗥,似鬼哭,满城骚然,惶惶不安。 “雅克,吃饭了!”玛莎舔舔雅克的额头,她身上的味道真好闻,有股草药味,不过今天真奇怪,她干嘛舔个不停呢? “够了,玛莎,你是要用口水给我洗脸吗?”雅克笑着想推开玛莎,可是双手却动不了!唉!今天到底是怎么了? ……… 雅克睁开眼睛,头痛得象被斧头劈开似的,老家伙就躺在旁边正伸长脖子舔雅克的脸,难怪在梦里玛莎浑身草药味。可怜的老家伙被捆成一个大粽子,好象还多了几处伤。雅克扭扭身子,可惜绳子捆得很专业,一点都没松开。 肚子饿得厉害,真不该这么快醒来,都快梦到吃饭了。雅克深深地叹了口气。 “嘿!朋友,看开点。祸福无常,听天由命,别想不开啊!”背后一个清朗的声音劝道。 雅克扭动身体换了个方向,后面那个“粽子”是位只比雅克大两三岁的少年,穿着打满补丁的褐色长袍,芒鞋布袜,脖子上挂一条木制的天启教会十字架,应该是位出家人,他的头上………呃!?雅克眼睛都直了。 “哇哈哈!哈哈!哇哈哈!”雅克笑得眼泪鼻涕都流出来了:“土——土星——头!” 那位少年有些尴尬,也不知道雅克为什么笑得这么厉害。他的头顶光秃秃的,周围一圈浓密的卷发,正是雅克在前世久仰大名却素未谋面的“土星头”。 “这位朋友,贫僧的发型有问题吗?”少年很认真地解释:“据说服侍我主的天使头上皆有光环,我辈心向往之,奈何肉体凡胎,只能理此发型聊做象征。” “哈哈!哈哈!”雅克好不容易才止住笑:“是是是,受教了!以后我就称大师为‘天屎’吧!”雅克想起前世听过的一段搞笑的讽语,什么天使(天屎,天上掉下的狗屎),偶像(呕像,呕吐的对象)等等,就按照兽人部落的惯例给他取了个绰号。 “那怎么敢当呢?天使?唉!天使!贫僧当不得的!惭愧惭愧!”少年没听懂雅克的意思,沾沾自喜,有些不好意思。 “当得的!当得的!就这么定了!”雅克笑嘻嘻地。 “哐哐哐!哐哐哐!”一阵熟悉的饭勺敲锅盖的声音打断了两位少年叙交情的兴致。 “朋友们!起床喽!开饭喽!” 雅克觉得这刺耳的破锣嗓子好熟悉,定睛一看,来人竟然就是村镇里见过的募兵队里那位,再看看周围,是一个草草布置的山洞,不像是强盗窝,渐渐的雅克也有些明白了。 这时洞外传来人声,不一会几个士兵进来,为首的正是募兵队的军官。 “队长,今天收成如何?”破锣嗓子问。 “糟透了!”队长一脸懊恼:“好不容易等到个人落入陷阱,竟然是个老乞丐,还瞎了只眼睛,要放他走,他却阴魂不散的要我们管饭!真是气死我了!”几个士兵吃吃窃笑,看来队长被那老乞丐缠得很狼狈。 “算啦,这里是很难有收获了,还是收队回营吧,再拖下去就赶不上训练了。”队长在洞里摆的一张行军桌前坐下,取出纸笔和印泥。士兵把不幸被俘的人们带到桌前排好队,雅克数了数,洞里除了自己和“天屎”还有二十三个俘虏。 第一个轮到的是“天屎”,队长和气地问:“小师父你愿意加入黑堡军为高贵的布莱克男爵效力吗?” “呃?这个………这个………”“天屎”迟疑地问:“贫僧奉师命出外修行,必须渡化十人入教,就不知贵军是否容许传教?” 队长双掌一击,眉开眼笑道:“小师父有所不知,士兵在战场上杀人会有罪恶感,害怕死后会下地狱,所以军队是最欢迎教士的,既能安抚军心,又能冲锋陷阵,还能替士兵写写家书情书什么的;最妙的是他们戒烟戒酒戒荤腥,青菜白水就高兴,干得多吃得少;真是一物多用,物美价廉,呃!不对,是人尽其才,高风亮节!小师父不要犹豫了,快快画押吧!” “如此甚好!那么今后还请队长多多关照了!”“天屎”痛快地在契约上摁下指印。 第二个就是雅克,队长上下打量一番,皱了皱眉:这么小,不满十四岁的法定参军年龄吧,只好给他虚报岁数了,行李中有弓箭,可以做弓兵,还带着头不知是狼是狗的大家伙,真是个怪小孩,该不会是道上混的哪路好汉的后辈吧?先摸摸底,得罪不起就放了。 队长轻咳一声,还未开口,雅克就直截了当地说:“对不住您了!老大!小弟我还要去找老爹和师父,恕小弟不能奉陪了!”一口前世的混混腔。 队长心里一咯噔:还真猜对了!果然是道上混的!不知这小鬼的父亲和师父是何方神圣?他小心翼翼地问:“小兄弟客气了,倒要请教尊父尊师如何称呼,现在何处发达?” “我老爹叫赤岩,师父叫刀疤,我、我也不知道他们在哪,他们被奴、奴隶贩子抓走了。我要去救、救他们!”雅克说着说着眼圈就红了。 队长松了口气:死小鬼,吓我一跳!奴隶啊,自身难保就别怪我黑你们孩子了!抬眼看看正在抹眼泪的雅克,微觉不忍:还真是可怜的家伙,看来吃了不少苦头。转念又一想:他可怜,我完不成征兵任务就更可怜了!再说国法规定奴隶的后代也是奴隶,我拉他参军也是救他,唉!我真是越来越容易心软了! “好啦!好啦!别哭了!”队长拍拍雅克的肩膀,安慰道:“没准哪天你就在路上碰到他们呢!你一个小孩无依无靠这样瞎转也不是办法,现在兵荒马乱,一不小心连你自己都会被抓去当奴隶。你加入军队,大家都是兄弟,一起帮你找,人多力量大,肯定比你单枪匹马强。以后你有钱、有兄弟、有靠山,还怕找不到俩人?是不?”队长说着说着也觉得自己满有道理的。 虽然感觉队长的口气有点象前世那些大哥骗小弟入伙的样子,雅克还是决定参军。自己举目无亲,在茫茫人海中找人实在太难,如果能够提高地位,多交朋友,扩展信息渠道,希望肯定就大多了。 雅克画押之后,又提出经过弯弓谷的塔兰特城时要去当地奴隶市场查访,队长把胸膛拍得山响,“没问题,到时我们一起去,把布莱克男爵的牌子亮出来,那些黑心的奴隶贩子还不乖乖听我们使唤!” 继雅克之后的人也陆续被队长说服入了伙,雅克发现队长虽然相貌粗豪,却实在是个“人精”,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被他说服的人一个个对他感激涕零,好象占了天大便宜似的。 对个把不识相的家伙,队长只要桌子一推,两眼一瞪,目露凶光,手握刀柄,对方立马就低头认错,痛改前非,老老实实地画押了。 但是最后一个长得白白胖胖堪称“珠圆玉润”的青年却死活不肯参军,他声称自己是三代单传,一根独苗,事业有成,结婚未久,既要奉养老母,又要滋润娇妻,生前不能儿孙满堂,死后无面目见祖宗于地下云云。不论队长是解衣推食,还是威逼利诱,磨破了嘴皮也不能让他动摇。 最后,队长慨然道:“人各有志,下官也不勉强。兄弟们!送这位好朋友一程!”士兵们齐声吆喝,将那位“有志”青年一拥而出。我们都替这倔强的家伙担心,他自己倒是面无惧色,昂然而去。 不一会,一群人又簇拥着青年回来,只不过“珠圆玉润”变成了“残花败柳”,披头散发,鼻青脸肿,整一个猪头。他扑到桌上哀求队长让他参军,队长先是推辞,以家庭事业劝止,然后婉拒,以子孙后代勉励,最后见“其志甚坚”、“其意甚诚”,这才勉为其难地将他收录。 于是皆大欢喜,人人满意,队长兴奋得跳上椅子,带头唱起了《我是一个兵》、《漂亮女兵》、《金枪无敌》、《十八摸》等流行军歌。 大伙儿饿着肚皮正唱得热火朝天、废寝忘食,一个身影跌跌撞撞地冲进洞里,抱住队长的大腿哭道:“军爷!军爷!我还能打战,求求您就收下我吧!” 队长脸色大变,骂道:“死老鬼,你还真的跟来了!有完没完啊!” “军爷,想当年我在军队里也是一条好汉,拳打南山猛虎,脚踢北海蛟龙,会过无数英雄!” “好汉不提当年勇,你现在都一把年纪了!” 老头漫声吟道:“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雅克曝汗) “你又打不过人家棒小伙,去送死吗?” “我、我可以做弓箭兵啊,躲在后面来一下多带劲!”(数人曝汗) “你都瞎了一只眼了,军队又不是福利院,不收残障人士。” “不碍事的,弓兵瞄准只要一只眼睛,正好哇!”(众人曝汗) “你剩下那一只也是老眼昏花了!” “胡说!我看到钱眼睛还会发光呢,好使得很!”(全体曝汗) “唉!我说老爷子,军队不是观光团,很辛苦的,我怕你连行军都跟不上啊!”队长渐渐词穷了。 “不会不会!你看我都能跟着你们到这里了,你要不收,我就一直跟到军营去!”(队长曝汗) 最后,队长心力交瘁,理屈词穷,万般无奈地叹道:“好啦!我算败给你了!这些浑小子要是有你这份心该多好,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喽!” 于是老头欢呼,众人喝彩。破锣嗓子乐呵呵地搬出一只鸡、一袋酒和几十个杯碗,手起刀落斩下鸡头,给大家一人倒一碗血酒。队长还是站在椅子上慷慨陈词,内容无非是“同生死,共患难,违者三刀六洞,断子绝孙”等等。 斩鸡头、喝血酒,雅克摇头苦笑:还真象前世帮派入伙的情形啊!酒酣耳热之际,斜眼看看正红着脖子拍胸膛,一脸正气凛然的队长,雅克有点庆幸,至少这个老大比前世的要讲义气吧? 可惜第二天一早,队长的光辉形象就被粉碎了。 “队长,募兵告示不是说刚加入就有30个铜子吗?怎么你才给我们20个啊!”雅克把手里的一把铜币数了又数,没错,是20个! “唉!小兄弟,怎么这么不开窍呢?”队长语重心长地教导后辈,“你们又不是在村子里主动报名参军的,都是我们辛苦‘请’来的,难道弟兄们在山路上风餐露宿、蚊叮虫咬恭候诸位大驾就不该拿点劳务费吗?” “那怎么我的才15个铜子,我可是主动报名的积极分子啊!”老乞丐跳着脚质问。 “死老鬼,看你那两把骨头,最多算半个战斗力,再敢闹以后就不发军饷,只管饭。” “呜———喝兵血,没良心的!”老头掩面而逃。 天下老大一般黑,换个时空也一样啊! “对了!你这头宠物是狼是狗,这么大块头,还真恐怖,会咬人吗?”队长指着老家伙问雅克。 “是恐狼,只有蛮原大陆上才有,老家伙很听话的,我叫它咬谁它就咬谁(队长心里打鼓:这句话是在警告我吗?)。” “恩——哼!好吧,这家伙也算半个战斗力了,再给你加10个铜子。”队长突然大方起来,“对了,它有名字吗?最好让它跟大家都熟悉起来,咬了自己人就不好办了!” “它就叫老家伙,很贴切吧!” “这叫什么名字?年轻人要懂得尊老!你要是真把它当作战友,就给它取个好名字!” “好名字啊?”雅克想起了老恐狼的原主人祭师大人,“那就叫萨满吧!” “萨满?恩——哼!我们小队已经有修士了,再来个萨满不会引起宗教战争吗?”队长不置可否,走了。 “嘿,朋友?请问你有信教吗?”提到修士,“天屎”不知从哪钻了出来。 “呃?应该是没有吧!”虽然雅克在部落里和祭师大人学过萨满教的教义,不过祭师大人从来没有拉雅克入教,所以他有些不确定。 “那太好了!”“天屎”兴奋地掏出本破书开始传教,“朋友,人无信仰犹如鱼无水、木无根,不知为何而活,信仰就象调味的盐,有了信仰生活会更有滋味。圣典说:‘在祷告之间常常恳求,或者照神的旨意,终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们那里去。’也就是说,想做成功人士是一定要信天启教的。” “是吗?你的意思是说只要经常求你们的神,就能心想事成?有这么便宜的事?” “不是这个意思,圣典说:‘这样,我在你们中间,因你与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如果你信教了,就和各地众多的教徒有了共同语言,可以交更多朋友,朋友多了就容易成功嘛!对不对?” “有点道理,不过你们的神看不见,摸不着,我就这么把自己卖了实在有些不大放心。” “你这话可是大不敬,圣典说:‘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你感受不到神的大能是因为你没有信仰,这说明我给你传教是雪中送炭,神的指引!” “什么‘无可推诿’!你直接说答不出、回避话题就是了!反正要我入教总得有些实在的好处。”“实在的好处吗?”“天屎”显然没听懂雅克话里有话,手指蘸点口水翻起经文,“啊!有了,在这呢!‘你求我,我就将列国赐你为基业,将地极赐你为田产。’这个好处够大吧,只要你加入天启教,就有很高的机会做国王喔!起码也能做个贵族领主什么的。” “呸!骗小孩去吧,这么容易当贵族,那全世界的土地都不够分了。总之我只追求眼前的好处,现在就要。明白吗?”雅克抖抖钱袋,眨了眨眼。 “朋友,你已经误入歧途了!”“天屎”一脸严肃,翻到一页大声念道:“‘世人行动实系幻影:他们忙乱,真是枉然;积蓄财宝,不知将来有谁收取。’朋友,钱财身外之物啊!还有这里‘见人发财、家室增荣的时候,你不要惧怕,因为他死的时候,甚么也不能带去,他的荣耀不能随他下去。’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有什么好?” “还有还有‘人在尊贵中而不醒悟,就如死亡的畜类一样。’”“天屎”痛心疾首,唠叨个不停,“‘那没有更变、不敬畏神的人,从太古常存的神必听见而苦待他。’朋友,异教徒和非教徒在整个沃土大陆都吃不开的,以后倒霉时别怪我没帮你啊!”(好家伙,说着说着就变成威胁了) “好啦好啦!看你急成这样,”其实雅克早就决定入乡随俗,免去将来不必要的麻烦,眼看实在没有油水可捞就做个顺水人情,“大家兄弟一场,江湖救急,我就帮你减少一个任务的名额吧!” “谢谢谢谢!好兄弟!以后有什么难处尽管开口,自己人不用客气!”“天屎”笑歪了嘴,从背包里取出本《圣典》塞给雅克,伸手道:“盛惠盛惠,一枚银币。” “什么?” “入教费啊!一枚银币。”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雅克气不打一处来,自己指望捞点好处,谁知道还要出血!真是收税的找上强盗,募捐的遇到乞丐,晦气透了! 雅克二话没说,把书扔回去掉头就走。 “天屎”急得大叫:“兄弟!一枚银币就能买到真理,很划算的!别走啊!要不、要不半个银币也成………” 出发前全体列队集合,互报姓名,雅克才知道队长名叫查尔斯,破锣嗓子名叫乔治,“天屎”名叫克里斯托弗,“珠圆玉润”名叫克莱蒙。老乞丐死活不肯说出自己的全名,说是落魄江湖,有辱先人,要大家称他“独眼龙正宗”!! 第五章 主公与公主(上) 在弯弓谷外的南方大道上,一行人行色匆匆。队伍正中是一辆朴实无华的四轮马车,虽然表面上造型和普通马车完全一样,但真正的行家就能看出,这部马车材质上乘、做工精良。车厢主体外层为柚木,内层为柏木,车轮则是用橡木,铆钉、螺栓和轮箍都是精钢打造。拉车的四匹马雄健骏美,马蹄齐起齐落,配合默契。高踞在车位上的驭手身形纹丝不动,极少挥鞭,只在拐弯时用鞭梢轻点马脖,运转如意,技术高超。 车厢里只有两人,都在端着杯子品酒,只不过一个用最舒服的姿势半躺着,另一个则正襟危坐。马车行驶平稳,在车厢内只有微微的震动。 坐者轻抿一口,闭着眼睛回味,良久才叹了口气,道:“窖藏二十八年,可对?” 躺者笑了,笑得既象只狐狸,又象个恶作剧的孩子,说道:“错!你输了。” “不可能!”坐者摇头道:“上周我们就喝过这种酒了,我甚至可以肯定和那次是同一个瓶子倒出来的。” “呵呵!你可以再品尝一下。” 坐者再抿了一口,“咦?!”他皱着眉头,目光闪动,望向躺者,后者似笑非笑。 坐者又抿了一口,慢慢咽下,举杯查看酒色,终于恍然:“是鸡尾酒!” “正是!”躺者得意道:“上层是窖藏二十八年的宝狮伏特加,下层是………。” “未经熟化的圣卡洛斯银郎姆酒,也就是你手中的那种,”坐者接口道:“你用手里的酒香掩盖我这杯的两种酒香,使我以为我们各自只喝一种酒,我喝第一口时,酒还没有混合,只能尝出上层的宝狮伏特加,之后随着马车的震动,上下层开始混合,因此第二口的酒味完全变了。唉!我没有完全说出酒名和年限,是我输了!” 坐者放下酒杯,苦笑道:“你连品个酒、打个赌都要玩弄计谋,不觉得太浪费了吗?” “我,只是不喜欢输的感觉而已。”躺者也放下酒杯,笑道:“你既然认输,答应的事可别忘了!” “这是自然,愿赌服输。时机到了我就会去办。” “好极了!”躺者起身坐到对面,靠在坐者的身上,亲密地揽住他的脖子,“你办事,我放心。” “主公!” “嘘!我说过了,没有外人时别这么叫我。”躺者轻轻掩住他的嘴,“你最近对我好冷淡!” “出门在外,小心点总是好的。”坐者苦笑,也揽住对方的腰。 这两位关系有些莫名其妙的男人正是数日前在奴隶市场七号包厢内的主仆,只是现在他们实在看不出半点身份距离,车厢里的气氛渐渐变得绮靡和荒诞! 傍晚时分,车队在一个露营地停下安营扎寨,那对神秘的主仆也下了车活动筋骨。文书又恢复了低眉顺眼的姿态,总是走在离主公一步半后面,在旁人看来,这只是一个恭顺的、懂得摆好自己位置的的中年文士,在他身上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手,这双手稳定有力、整洁硬朗,指甲修得很整齐,皮肤紧贴骨胳,实在不像是经常拿笔卖弄文字的手。 走在前面的主公微笑的绕着营地走了一圈,他对每一个仆人都主动点头打招呼,于是每个人心里都是热乎乎的,力气突然大了一倍,吆喝声也大了一倍,数十人搭建宿营地,场面却热火朝天得好象是几百人的大工程。虽然大家早就习惯了主公的作风,可是那张雍容华贵的笑脸总是令人由衷地敬畏和仰慕。 此时,在数百米外的小树丛里悄悄伸出个镜筒观察着宿营地,镜头里的“主公”大概三十岁上下,保养得当,修饰有度,唇上有淡淡的两条胡须,嘴角挂着矜持友善的微笑,令人如沐春风,不饮自醉。窥伺者把单筒望远镜调了调,又再观察了许久,才满意地收起道具,小心地离开观察点。 跟踪了几天,直到现在才有机会确认对方的身份,主人恐怕已经等急了。窥伺者将结论写在一张小纸条上,封入蜡丸,取出背上笼子里的信鸽,先给它喂食,之后将蜡丸放入鸽腿的信筒放飞。 ※※※ ※※※ ※※※ 帐篷内弥漫着浓烈的药味,罗宾睁大眼睛瞪着屋顶,他的嘴角还有点血渍,不过这不是比武时流的血,而是这几天内心折磨时咬破嘴唇留下的。 一场决斗之后,这个世界就变了。他再也不是受人尊敬的“北方剑圣”的得意弟子,“十三太保”中最年轻也最有前途的一个,而是败给了一头野兽、在大庭广众之下恬不知耻地嚎哭的残废剑客,在今后的人生中要永远拄着根拐杖,象个风烛残年的老头那样步履蹒跚。 这几天,总是有武士进进出出来慰问,一个个显得无限同情和惋惜,但是罗宾知道,这些人一转身就在背后取笑和嘲讽,难得有这么好的对象来发泄妒忌,满足他们可怜的成就感,怎么能够错过呢?就连那些为他净身、喂食的侍女,也丝毫不掩饰对罗宾的嫌恶和轻蔑,似乎忘记了几天前她们还卖力的抛媚眼,为了抓住勾引罗宾的机会而争吵不休。 罗宾悔恨的揪着头发,如果决斗时用的是趁手兵器,如果没有因为对手被铐住双手而麻痹大意,如果对手是一个人类高手而不是自己从未了解过的兽人武士,那么这一战本不会败的,至少不会败得这么惨。 帐篷外传来轻微的脚步声,罗宾急忙擦干眼泪,整理好头发,闭上眼睛装睡。虽然受了重伤,但是从小刻苦锻炼出来的耳力和警觉并没有受影响,反而因为脆弱的心态而变的更加敏锐 帘子掀起,来人在罗宾床前站了一会,大概是在看他的脸色,然后轻推罗宾肩膀确定他已经睡熟了,就掀起被子察看伤腿,最后竟把手伸到罗宾的额头量体温,触手冰凉,罗宾终于忍不住睁开眼睛,惊道:“是您!殿………!” “嘘!”来人正是神秘女子,罗宾的主人。她依旧是裹得严严实实的打扮,连眼睛也用轻纱掩起。 “微臣、微臣罪该万死!有负………。” “成败由天,你已尽力,不必自责。”神秘女子打断罗宾,语气冷漠,眼睛平视,倒像是对着空气说话。 罗宾涨红了脸,双手在棉被里绞成一团。 “听医生说,你的腿今后还可站立,就是有些不灵便,要拄拐杖,是么?” “是!”罗宾语声几不可闻。 “无腿胜于无手,无手胜于无知,男儿在世,有为之事甚多,非独长街挥剑、以一当十才算大丈夫。‘十三太保’尽多好勇斗狠、惟力是视之辈,于国无补,徒增祸根而已。如今你与他们分道扬镳,未尝不是件幸事。回去之后安心养伤,不要有顾虑,本宫今后还有倚重你之处。”话音刚落,神秘女子便转身飘然而去,只留下罗宾独自一人,如痴如呆。 女子出来后立即转身进入附近的另一个小帐篷,里面一个中年仆妇趴在桌上打瞌睡。 神秘女子径直走到一个精致的纱罩软床前,床上正睡着一位少女,容貌绝美,体态玲珑,正是在奴隶市场上买来的那位精灵少女。此时她嘴角浅笑,睡意安详,这大概是她成为奴隶以来睡得最安心的时候了。 神秘女子怔怔地看着那张娇颜,也不知过了多久,最后,喃喃自语:“真是我见犹怜,希望他会喜欢。” 此时若是掀开面纱,就会看到她已是泪眼婆娑,脸上神色杂陈,妒忌、无奈、自责、决绝和期盼。 ※※※ ※※※ ※※※ “都他妈的给我跑快点,没吃饭吗?一群饭桶!”查尔斯队长骑在马上威风凛凛地破口大骂。 “老大,都跑了快一个上午啦!也该停下来吃午饭了吧!”雅克大声抗议,其他人也有气没力地附和。 “现在的年轻人啊!真是吃不得苦。”队长摇头感叹。 “就是就是,想当年………”老乞丐“独眼龙正宗”趴在“萨满”的背上贼笑,这老滑头才一开跑就口吐白沫,昏厥于地,没奈何只好让他骑上恐狼了。队长横了“独眼龙正宗”一眼,看看日头,下令休息,队伍找了个阴凉地方扎营。 破锣嗓子乔治在队长身边坐下,看看周围没外人,低声问道:“怎么样?” “还行,”队长也压低声音:“比预料的好多了。两个小孩明显都是练过的,根基扎得不错,再大几岁就能成为好士兵了。其他干农活出身的年轻人就差一点,体格马马虎虎,就算训练过也只能做炮灰。那个克莱蒙长得白白胖胖,营养好,耐力足,所有新人里就他跑得最轻松,之前我倒小看他了,如果他还会其他技能,那就很有培养价值了。” 乔治微微点头,问道:“那个老家伙呢?你不会真想留下他做弓兵吧?再过不久就要上战场了,他去了也是送死啊!” “还能怎么办?”队长揉着额头苦笑,“他也只是为了混口饭吃,总不能现在就把他赶走吧,那样新人们会有意见的。军队里也要有人烧水做饭,就让他当伙头兵吧,打战的时候躲后面点就是了。我们连那两个孩子都顾不上,还有什么不能忍心的?” 叹了口气,续道:“再说,大人目前处境艰难,就算凑个人头也好。” 乔治也直叹气,沉默了一会,突然问道:“你说句实话,有没有后悔投错了主子?” 队长猛然抬头,盯着乔治的眼睛,一言不发。 乔治也盯着队长的眼睛,毫不相让,“老实告诉你,我家的黄脸婆天天跟我念叨,叫我换个主子。” “你早该休了她!” “呵呵!我舍不得。”乔治也不生气,“所以你一直打光棍,打算一辈子都这样吗?” “我的事不用你操心!”队长沉着脸起身走开。 “你放心!查尔斯。”背后传来乔治微微动情的声音,“我从来没有后悔投错了主子,也从来没有后悔娶那个黄脸婆!” 第五章 主公与公主(下) 吃过午饭,休息过后,队伍重新上路,查尔斯队长和破锣嗓子乔治骑马当先而行,其他人排成两路纵队慢跑紧随其后,老乞丐“独眼龙正宗”一副无赖相趴在“萨满”的背上走在最后。 为了省下过关卡的费用,中途队伍绕上了一段小路,可以慢慢步行前进。“天屎”克里斯托弗抓住时机前后奔走拉人入教,可惜大多数人已经是教徒了,极少数非教徒勉强被说服但一听到收钱立马翻脸,弄得克里斯托弗声嘶力竭、欲哭无泪。 雅克同情的看着这个传教还要翻小抄的宗教狂,很纳闷怎么会有入教费这种名堂,这和前世自己见过的某个邪教很象。那个邪教几本小册子、几盒磁带就要收好几百元钱,摆明了是挂着宗教幌子骗人钱财的黑恶势力。 到晚上宿营的时候,雅克看到克里斯托弗在垂头丧气地整理背包,就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 克里斯托弗把背包里的经书取出来一本本用布抹拭。雅克拿了一本随手翻阅,有些惊讶,经书全本都是手抄的,字体圆润工整,看得出来抄写者很用心,这么厚一本密密麻麻的经文不知道要抄多久?雅克不禁有些佩服。 “是你抄写的?”雅克问。 “怎么可能,是我的老师和师兄们抄写的。就我那两笔狗爬字怎么敢抄圣典,一不小心会被判渎神罪的。”克里斯托弗自嘲地说:“知道为什么我的字烂?因为小时侯我看师兄们抄书那么辛苦,害怕以后也要象他们那样,就故意不认真学书法了。” 雅克静静地听。 “我们的修道院在边境地带,那里的人都很穷,师父和师兄们白天种地,晚上抄经,一天到晚忙个不停,可大家还是经常吃不饱。现在世道不太平,修道院每年都会收留新的孤儿,为了给师弟们腾位子,大多数满十四岁的人都会主动离开外出谋生,我就是今年刚出来的。” “想知道我的理想吗?”克里斯托弗自问自答,“我的理想就是找到一个慷慨的大施主,请他捐一大笔钱给我们的修道院。老师和师兄们就可以买一套新长袍,师弟们可以每月吃一顿肉,晚上抄经书时不用点松枝,可以点油灯,冬天多烧两把柴,不用大家挤在一块取暖。还有很多很多想做的事,有钱就都能实现了。唉!有钱真好!” “最后一句话好象不合教义。”雅克取笑道。 克里斯托弗也笑了,有些不好意思,“以前在修道院时觉得《圣典》说的就是真理,出来后看看现实,还真有些动摇了。” “你真的相信《圣典》所说的那一套?” “怎么能不信呢?从小学的就是这个,师父常跟我们说,人总要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 克里斯托弗把书都擦完收进背包,伸手取雅克拿的那本。雅克没有把书递回去,而是从玛莎给他的小钱袋里取出一枚银币放在克里斯托弗的手里。 “我还没有决定是否入教,但可以先看看这本书。”雅克晃晃手里的《圣典》起身离开,“给你一个建议,如果你传教时不翻书,而是说说自己的真实感受,那么肯定会更有说服力。” “你这算是同情吗?” “如果是,你会接受吗?” “会!”克里斯托弗想也没想,把钱收进钱袋,“我们抄的经书值这个价。” ※※※※※※※※※ 帐篷内,主公与矮人工匠“老烟囱”在谈话。 “大师,对这烟叶是否满意?”主公问。 “很不错,难为你们这么快就能买到。”“老烟囱”坐在椅子上,双脚悬空,毫无顾忌地抽烟,烟雾弥漫了整个帐篷,但主公神色如常。 “大师想要什么请尽管开口,在下自当尽力满足。” “那是自然,同样的,我也不能让你做亏本买卖。你要我做什么也请尽管开口,怎么说我都是你的奴隶了。” “如此甚好,今晚请大师来是想请您看一份图纸。”主公指指桌上摊开的一张大幅羊皮纸。 “老烟囱”走到桌前眯起眼睛细看:“唔————咦?好大的工程量!你的身份还真是了不得。”他惊异地翻起眼皮打量主公。 主公自负地笑笑,“这项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就等大师到场指挥了,请大师务必在近期就把图纸的缺陷和遗漏找出来。时间紧迫,有劳您了。”他微微欠身。 “无妨,有活干我最喜欢了。”“老烟囱”卷起图纸就走。 老矮人离开不久,文书匆匆进来,递给主公一个小纸卷,“布置在前头的暗哨傍晚时收到的紧急简报。” 主公拆去蜡封打开来细看两遍,脸上笑容尽敛,口里发苦,长叹一声,将纸卷递给文书。 文书也看了看,脸色微变,摇头叹道:“真快!真快!”将纸卷就着蜡烛烧掉。 “这头‘狮子’的步伐太快,我们已经落后了一大截了,得想个办法让他停下来。”主公摸着淡淡的胡髭。 “依我看,工程可以先从北边修起,南边的先缓缓。我们的夙敌内部最近也不稳定,南边相对比较安全。”文书献策道。 主公摇头道:“缓不济急啊!以这头‘狮子’的性格,多半会乘胜出师,恐怕最迟明年开春就要打战了。”“难道他连自己身边的老对手也不理会了?他就不怕‘白熊’乘虚而入?” “这就是‘狮子’的聪明之处,强迫维京部落联盟与他结盟,用来制衡‘白熊’,现在北方冰原三国鼎立的格局已经被打破,正是他大肆扩张的好机会。”主公手指轻扣桌面,“真想不通,维京人怎么会输得这么快?我们还在想坐观成败、渔翁得利的时候,战争就结束了。根本不给我们介入的机会。” “我们应该重新估算一次实力的对比,弄清楚究竟是军力和国力的问题,还是将领指挥能力的问题。”文书提出建议。 “的确!”主公点点头,“之前的估算明显错了。不过现在耽误之急是争取时间。” “该怎么做?” “既然‘狮子’用结盟来对付‘白熊’,那我们也可以用结盟对付‘狮子’。”主公沉吟道。 “会有效吗?” “效果不会太好。”主公摇头道:“只是做个姿态,让‘狮子’有所顾忌,争取点时间而已。不过目前只能如此了。” 主公铺开纸笔,“我今晚就写两封信,分别发给我们的皇帝朋友和教皇陛下,请他们从中斡旋。” 文书立于桌侧,静静地等候,他赫然看见伏案写信的主公鬓角竟然出现两根白发,不禁心头酸楚。 ※※※※※※※※※ 烛光下,神秘女子捻着一张纸条沉思。 下午收到飞鸽传书,密探的侦察报告中,对七号包厢内的人物及其身边的文书都做了详细的描述,与意料中的那两人吻合。 “果然是形影不离。加佰列啊!你一定会很遗憾这次没有跟来,错过了和老对头交手的机会。” 这时,精灵少女进入帐篷,怯生生地行了个屈膝礼,“主人,您找我?” 神秘女子看了看少女:标准的宫廷屈膝礼、自然流露的高贵气质,看来这位少女的出身不低。她示意少女坐下,问道:“你几岁了?” “今年二月刚满50岁,主人。” “呃?什么?”女子有些失惊。 少女赶紧解释:“按照精灵的标准,大概是成年不久,相当于人类的16岁左右。” “哦!”女子笑道:“按照人类的算法,你已经是个老太婆了。” “嘻嘻!”精灵少女掩嘴而笑,神态娇憨。 “知道我为何买下你吗?”神秘女子又恢复了冷冰冰的语气。 少女收起笑容,摇摇头,“请主人明示。” “我要把你送给一个人,一个男人,你的工作就是尽可能地取悦他。” 少女立即跪倒在地,哀求道:“我、我愿意侍侯主人一辈子,求求您不、不要把我送人。” “我何必要一个比自己漂亮的女人来服侍,每天都妒忌,很好受么?”神秘女子无动于衷,“似你这等天生尤物,注定要做男人的玩偶。” “求求………您,呜————”少女哭倒在地。 这时,管家兴冲冲地进来,见到这副景象,楞了楞,先施一礼,低声禀报了些什么。 “哦!当真?奥丁保佑!”女子竭力压住心中的狂喜。 她走到精灵的身边将她扶起,安慰道:“不要再哭了,你要服侍的是世上无双的奇男子,不知有多少女人想得到他的宠爱而不可得,你应该感到幸运。” 在精灵和管家一起退出时,那女子突然问道:“你信神吗?” “我们精灵都信自然母神,主人。”少女转身答道,脸上泪痕未拭。 “那么,”女子悠悠地叹道:“祈祷吧,祈祷他会爱上你。我,也会为你祈祷的。” 精灵少女一回到自己的帐篷就扑在床上大哭,中年仆妇同情的拍着她的肩膀抚慰。 “阿姨,我想回家。呜——呜——” “唉!傻孩子,你现在是奴隶了,这种话可不能再说出口了。” “主人要把我送给一个男、男人,我、我宁愿死!呜——” “我们早猜到了。要说,恐怕也只有你才配得上他了,其他的女人就算是公主我们还看不上眼呢!唉!要是我再年轻三十岁啊………” 我就是个公主啊!少女在心里哭诉。 仆妇的絮絮叨叨就象催眠曲,少女渐渐哭累,半梦半醒,陷入了回忆中。 第六章 愿赌服输,出千必抓(上) “公主!你在哪?快出来!公主!”侍卫们象没头苍蝇似的乱找,完全没有发现曼殊沙华公主就躲在他们头上。 “公主!别闹了!快出来!”透过树叶的缝隙,可以看到侍卫们越找越远,“公主,我们出来太久了,该回去了………” 等到那些烦人的家伙完全走远,再也听不见一点动静之后,她才兴奋地从树上滑下来,为了这一天她策划了好久。 就象一个将军谋划一场战争那样久,曼殊沙华在心里淘气的想。 她认清方向,往叹息森林的外围走去。 叹息森林古木参天,藤蔓纠结,总是雾气蒸腾,恍如仙境,栖息着无数奇异而危险的动物。对精灵之外的种族来说,这里寸步难行、险象环生。 不过,曼殊沙华走在森林里却象闲庭信步,所到之处,藤蔓和枝叶象获得生命般自动避让,连她的发梢都不会伤到。双足灵巧地轻点,如舞蹈般掠过苔藓和灌木。经过一条小河时,找不到桥,没关系,她直接就踩着条鳄鱼渡河。鳄鱼先生慢悠悠地游到对岸,曼殊沙华上了岸,摸摸鳄鱼的鼻子道谢,它打了个响嗝算是告别,就回到了水底下。 走了半天光景,估计就快到达边境地带了。 爸爸,别担心,我只是到外面看看人类的世界是什么样,只看一眼,我保证!想象着现在父王揪着胡须发愁的模样,曼殊沙华简直想放声大笑。 忘乎所以中,她被一条藤蔓绊了一下! 奇怪,所有的植物现在突然都不再自觉的为公主让路,就好象仆人们跟随更有权力的新主人,就不把旧主人放在眼里了。 曼殊沙华惊慌地看看周围:有人在暗中窥伺!咬咬牙,她返身往来路跑去。 但愿侍卫们能刚好找到这里来,他们不会丢下我就回去的,公主自我安慰,后悔这么冒失地出走。 她回到了那条小河,可是那条鳄鱼现在却恶狠狠的瞪着她。曼殊沙华在河边茫然失措,都快急哭了。 就在她又一次无助的转身时,一条颀长的身影敲无声息的落在她的身后,一记迅速而且用力恰倒好处的手刀使曼殊沙华陷入了昏迷中。 几个披着深绿斗篷,把全身都掩盖住的人围着地上的公主商议。 “侍卫很快就会找到这里来,必须连夜把她运出去。”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不用她做人质,逼那老朽者就范?” “因为他不会为了这个傻丫头屈服的。。王位不是他一个人的东西,要由元老院说了算。” “而且这会使我们走到前台和他正面冲突。”“那么你的计划是什么?” “让他名声扫地,不用我们动手,元老院就会逼他下台。” “好主意!你是想找人凌辱她吗?我很乐意亲自执行。” “你和这个小丫头一样傻!这样做很容易就能掩盖过去,除非你肯站出来对大家说你凌辱了公主!” “呃!不!还是算了。” “我的计划是让这小丫头和非精灵种族的人生育孩子,这样就无法掩盖了。王家的血统被低等动物玷污,元老院的老古董们一定会气得发疯。” “妙极了!” “我赞成!” “我也赞成,不过在这之前我能享用她吗?反正不差一个男人了。” “绝对不行!这个傻丫头的王家血统在以后还会派上用场,我们不能把她当成一个妓女。” “具体要怎么做,你应该早有安排,对吗?” “呵呵!是的,我已经和奴隶贩子联络好了,他会设法使人类的大人物买下这个小丫头。这样既能生育杂种,又能保障她的性命。而且那个杂种的特殊身份也无法灭口,这样一来那个老朽者就无可抵赖了。” “哈哈!有趣!” “天衣无缝的计划!” “哼!多此一举,哦,不!我是说这个计划令人佩服!” “好啦,如果大家都赞成,那就马上分头行动吧!” ……………… ※※※※※※※※※ 经过多日艰苦的行军,弯弓谷终于在望。 这是一个两侧悬崖峭立直插云端的深谷,谷口修建有一道矮墙,塔兰特行会联盟的卫兵在此设卡警戒。过卡之后就正式进入塔兰特自治都市的行政管辖范围,一切行动都受到城市法律的约束。 查尔斯队长向卫兵出示路引,根据黑堡领主所侍奉的卡米洛特王国圣杯王朝与自治都市的协议,享有免过路税的待遇,因此没有受到刁难就顺利通过了。 弯弓谷的内部到处是乱石沟壑,湿气很重,不适合生存,所以没有什么人烟。沿着正中一条石板大路走了个把小时,终于到了沃土一侧的谷口。眼前的是一面五层楼高的城墙,城垛、敌台、吊桥、护城河一应俱全,墙面上坑坑洼洼,还残留着战争的痕迹。 进城后,熙熙攘攘的热闹劲令大家一下子适应不过来。队伍里有些人如雅克和克里斯托弗是头一次来到大都市,标准的乡巴佬,一路上大惊小怪给队伍丢脸。 队长带领大家先找了一家旅馆休息,当然是那种最便宜的。整个旅馆只有一间大堂,喝酒、吃饭和睡觉都在这里,要方便的人到后门的臭水沟解决吧。在这种24小时闹哄哄的地方休息还不如露宿呢,可惜《市容法》有规定,露宿者一律罚款,没钱罚的就要服劳役! 按照参军时的承诺,队长一安顿好队伍就带雅克去奴隶市场打听情报。 接待他们的正是主持拍卖的胖子老板,他承认了两个兽人的买和卖都是他经手的,但声称要为客户保密而拒绝透露去向。当队长亮出布莱克男爵的招牌时,胖子鼻孔朝天地说,两天前他还招待过一个亲王呢,气得队长要挥拳动粗。雅克看到一群守卫面色不善地围上来,就很识时务地把队长拉走了。 最后,还是雅克掏钱收买了一名守卫,才打听到赤岩被送到京城,而刀疤则被神秘贵宾买走不知去向。 “京城在哪?很远吗?”回旅馆的路上雅克问。 “京城就是阿瓦隆城(avalon),离这里可远了,你还是先跟我们去黑堡再说吧。”队长居心叵测地劝说。 突然,队长停下脚步,两眼发直。 顺着队长的眼神望过去,雅克看到一块画着骰子的招牌,牌子是挂在路边一辆大蓬车的顶部,底下一群人闹哄哄的在赌博。 队长摸摸口袋,叫雅克一个人先回去,就急不可待地加入了那群赌徒。 自从前世目睹过一次出“老千”者被剁指头的场面后,雅克对赌博就非常反感。他摇摇头,无可奈何地先回去了。 队长傍晚时分失魂落魄的回来,就象每一个输红眼的赌徒那样,他先是自艾自怨赢钱时没有见好就收,接着拍桌子大骂赌场出老千,最后很有把握的告诉大家他已经看穿了他们的手法,如果还有钱一定能够翻本。在他的淫威之下,除了破锣嗓子乔治坚决不借钱之外,包括雅克在内的士兵们都或多或少地出了点血。凑足赌本的队长连晚饭都不吃,就兴冲冲的跑出去了。 之后队长一夜未归,一大早乔治就动员大伙出去找队长,结果出门拐角就看到队长象一具行尸走肉在街上游荡,他面如白纸、状若痴呆,口里喃喃:我没输,我还要赌。大家把队长拉回旅馆,灌水、推拿折腾半天,队长神志一清醒,就闹着要自杀,说是把大家借给他的钱都输光,无颜见江东父老,不如死了干净。于是借钱的人纷纷说那点小钱没关系,不用队长还了,把戏做足了总算让他安分下来。 要命的是,队长把带在身上的公款也输光了,结果队伍收拾行李准备上路时没钱付帐,还是乔治沉着脸用自己的钱垫上了。 半路上队长的脸色变了又变,突然一声大吼:“老子不甘心!那两个兔崽子肯定出老千,老子要狠狠教训他们一顿!”他拉过乔治叽叽咕咕争了半天,最后乔治无奈地点点头。 于是队长抖擞精神,派出各路探子去寻找那辆大篷车,不久有人回报,在东城门也就是队伍要走的路线上发现目标,正好顺路。 接下来就是一出绝妙的伏击战演习:队伍抄近路赶在前头安排路障设伏,两个探子则骑仅有的两匹马轮番监视。 “唉!这么多蚊子,到底要等到什么时候啊?” “嘘!听,好象来了!” “的得!的得”的马蹄声,一辆略显破旧的大篷车从拐角处转出来。如我们计划的,在几根树枝和几块乱石做的简易路障前,马车停了下来。 “弟兄们!跟我冲!杀呀!”队长振臂高呼。 冲锋号“嘀嘀哒哒”的响起,一时杀声大作,雅克、克里斯托弗和新兵们嘻嘻哈哈地把马车包围起来。 “两个兔崽子!都给我下来!”队长恶声恶气。 “下来就下来,干吗这么凶。呜——”两个“小孩”从车上跳下来。 小孩!?雅克仔细看看,的确是两张娃娃脸,个头也就八九岁孩子那么高,不过两个“小孩”都有皱纹了!长得一模一样,只是其中一个留一撮小胡须。另一个戴一副眼镜。 原来是侏儒!队伍里不少人还是头一次看到这种“珍稀动物”,有人好奇的摸摸他们的头、揪揪他们的头发。 “啊!谁揪我头发,以大欺小不要脸!” “哈哈!真好玩,长胡子的小孩!” “让我也揪两下,有意思。” “都别闹了!你们是纪律严明的黑堡军,象什么样!”队长严厉喝止大伙的胡闹。 “啊!哥哥你看,是那个赌输了就哭鼻子的,嘻嘻!”(队长脸马上就红了,大家都知趣地憋住笑) “不许胡说!你们这两个小鬼老实交代,是不是出老千?”侏儒实在太矮,队长弯下了腰还是居高临下。 “没有没有!是你输了耍赖。”两个侏儒一齐跳脚。 “那你们敢和我再赌一次吗?先说好,用我的骰子。”(搞什么呀?忙了半天,原来队长还要赌,大家都以为这次是要拦路抢劫呢) “赌就赌,谁怕谁,你输了可不能再耍赖,还要放我们走。” “那当然,在场的都是证人,我查尔斯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队长一脸赢定的模样。 第六章 愿赌服输,出千必抓(下) 之后,把车赶到一边,搬出桌椅和赌具,吆三喝六的就在马路边开赌。 克里斯托弗很不识相,引经据典地谴责赌博这个恶习,不过没人理会他。 玩的是最简单的比大小,队长取出三个骰子,得意洋洋地试了一把:五五六!众人喝彩。老兵们纷纷下注,奇怪的是连破锣嗓子乔治也参赌押队长。雅克看到队长和老兵们挤眉弄眼的样子,隐隐猜到些什么。 果然,当侏儒们提出要检查骰子时,队长和老兵们就紧张起来,直到侏儒又吹又摇又听查了半天却说没问题时,他们才松了口气。 原来队长也会作弊!雅克心中暗笑。他正想押队长,心中一动,回想起前世那个出“老千”却被剁手指的人,自以为聪明,其实早就被赌场的高手看破,欲擒故纵,最后不但输个精光还被当众揭发私刑示众。 两个侏儒镇定自若的神情不禁使雅克狐疑起来,他犹豫了一会,还是在侏儒那边押了一枚银币。这下可招来同袍们的围攻,队长更是痛心疾首,臭骂雅克天生叛逆、脑后反骨。 随后开赌,最初互有输赢,队长还略占上风,但他的表情却是越来越不自然。十多把后,形势突变,队长连掷连输。他的脸越输越白,乔治越输越黑,其他人则越输越红。到最后,黑堡军将士个个输得口袋空空,面面相觑,唯一没有参赌的克里斯托弗也看得目瞪口呆。 队长抓过一粒骰子,放在手心,两掌一拍,“啪”的一声,骰子碎裂,一小滴水银滚了出来,队长喃喃道:“没错,是我的骰子,怎么可能会输………” “啊!原来你们出老千。唉!年轻人不学好,这次就当是交学费了。”两个侏儒一边收钱,一边故做吃惊。 “队长!”一个老兵手握刀柄,红着眼睛大叫。 查尔斯抬头看看乔治,两人一齐摇头。乔治环顾众人,肃然道:“愿赌服输!技不如人,咱们认了!黑堡军不做强盗!”大家都垂头丧气的低下了头, 侏儒们眼看气氛不对,赶紧收拾工具走人。 “慢着!”雅克看看这次给大家的教训已经差不多了,出面拦住大篷车。 “把你们的手张开!” “你要干什么?”侏儒们很紧张,不情愿的张开手。他们的手很干净细腻,手指灵活,指甲修得尖尖的。 “哼!”雅克取出根针,从侏儒们的指甲缝里挑出几粒东西,有红有黑。队长凑过来研究一会,有点明白了,用针把这些扁扁的小东西挑起来塞到骰子的或红或黑的小孔里,竟然恰到好处,与没塞东西的小孔完全看不出差别。“就是这样,”雅克补充道:“他们手指小巧灵活,用削尖的指甲代替针就能够自由操作了。这些小粒重量虽轻,但搭配得当就能够改变骰子任何一面的重量分布。他们在检查骰子时故意摆弄半天就是在做手脚,头十几把互有输赢是因为骰子里的水银有干扰,他们也要试手感。” “原来如此!”众人恍然大悟,一齐把两个“兔崽子”围了起来。 “哼!” “哼哼!” “哼哼哼!” “烤着吃吧!” “不好,炸的更好吃!” “看他们没几两肉,还是直接煮,不会浪费!” “不要啊!我们的肉很难吃的!呜——呜——” “各位大爷行行好,饶了我们吧!来生做牛做马再给你们吃吧!呜——呜——” “做牛做马?哼!不用等来生了。”队长掏出纸笔、印泥,“快快画押!” “这、这是什么?” “少啰嗦!快画押!” 侏儒们不情愿地在契约上画押了。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大家鼓掌!”队长满脸堆笑,带头鼓掌,众人也跟着鼓掌。 “黑堡军军饷丰厚、装备精良、给养充足、安全舒适,受到各地百姓尤其是年青淑女们的喜爱!”乔治没忘记职责,做补充说明。 “朋友,请问你入教了没有?”克里斯托弗在传教。 “我是半个战斗力,那这两个豆丁算几个战斗力?”老乞丐就劳动保障问题发出抗议。 “呵呵!你们想分配到哪个队?弓兵还是枪兵?”其他人七嘴八舌。 “呜———哥哥,我们刚才签的到底是什么啊?” ……… 就这样,黑堡军多了两个新兵,雅克多了两个同袍,而查尔斯队长多了两个赌友。 “什么?你们就是格林兄弟!就是写《格林童话》的那对格林兄弟?”克里斯托弗大叫,惊动了整个宿营地。 “怎么了?”雅克过来问。 “他、他们是格、格林兄弟啊!”克里斯托弗一脸激动地抱住雅克。 “哦!是吗?那很好。”雅克淡淡地说。 “《格林童话》是我们修道院的孩子最爱读的书!”克里斯托弗解释,显然雅克没看过这部“伟大”作品。 “幸会两位,请问怎么称呼?”雅克问? “他是大格林!”(眼镜仔指着胡须仔) “他是小格林!”(胡须仔指着眼镜仔) “我们就是斩妖除魔(双手交叉)、行侠仗义(弓步向前)、博学多才(双手平举)、团结友爱(两人拥抱)的格林兄弟!” “呃?很震撼的自我介绍。” “吵什么?又是你们这群小鬼。”队长皱着眉头过来。 “这辆大篷车可真够旧的,不过装的东西倒不少,”队长绕着车子打量,“马也太老了,看来不值几个钱。”接着爬上车乱翻。 “呃!队长,你要干嘛?”大格林惊慌地问。 “哦!没什么,检阅一下我的后勤车辆。” “你的后勤车辆?”小格林都快晕倒了。 队长没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遗憾的跳下车,“哦!忘了告诉你们,新兵的车、马和武器什么的都自动被军队征用。” 小格林终于支撑不住,晕倒在地。 队长摸摸口袋,“对了,忘了给你们装备费。” “一人15个铜子,不许有意见,你们这种个头,两个加起来都不够半个战斗力。我这次亏大了。”果然,队长只要不赌博,还是很精明的,雅克和克里斯托弗都忍着笑。 第二天,队伍上路继续向黑堡进发,格林兄弟因为腿短跑不快,所以队长同意他们继续驾驶大篷车。 当队伍走到一个小树林时,队长突然叫停,警惕地察看周围。雅克也摘下短弓,搭上一支铁簇箭。 “怎么了?”克里斯托弗奇怪地问。 “你看看前面路上有什么?” “一堆树枝和几块石头,没什么啊!” “你忘了昨天我们做过类似的东西?” “呃?啊!”克里斯托弗手忙脚乱地解下背上的木杖。他的木杖造型奇特,近一人高,顶端是一个圆球,底端则突然变细成为尖头。雅克试用过,头重脚轻很不好使,当时在旁边看的队长说用这种杖要有诀窍,还眼神古怪地看了克里斯托弗几眼。 队长轻轻挥手示意队伍后退,但是由于走在最后的大篷车太笨重,转向不灵把路堵住,结果队伍退不了反而挤成一团。 “呼!”从树林里飞出一道火箭,和雅克射过的火箭不同,这支火箭准确地说是“箭形的火”。 “趴下!是火焰箭!”队长大叫,跳下马,冲进树林。 众人纷纷趴下,火焰箭从他们头顶掠过,击中拉大篷车的老马。 “吁唏唏!”可怜的老马出师未捷身先死,光荣参军才半天就壮烈捐躯,半个马身被烧成黑炭,大篷车也翻倒在地,把格林兄弟压在下面。 队长冲进树林时,雅克也跟着冲了进去,树林并不深,没跑十几步他们就看到一个黑色的身影站在一株大树的枝桠上。队长跑到树下,可是身上穿着盔甲,无论如何都爬不上去,他只好心急火燎的脱盔甲,边脱边骂。 树上的黑衣人不慌不忙地念着什么,手指慢慢对准树下的队长,队长急忙绕树而走,躲在黑衣人看不到死角,冲雅克大叫:“快射!快射!” 雅克略一犹豫,箭头抬高,“嗖”的一声,把黑衣人的尖顶帽钉在树干上,这一次是警告。 黑衣人立即明白自己的处境,放弃了施用“火焰箭”,脚尖一点,身子飞起足足跳出一丈远,落在另一株大树的枝桠上,再一跃,又是一丈外的树枝,简直比猴子还灵活。 树下的两人看得眼睛发直,队长先回过神,叫道:“是轻灵术,雅克!把他射下来,快!” 雅克立即搭上一枝杀伤力小、不会致命的骨簇箭,也不瞄准,抬手就射。这时黑衣人刚刚跃起,箭矢射中飘起的衣角,把衣服钉在树干上,只听见一声尖叫,黑衣人身体失去平衡从半空中摔下,跌进灌木丛。 队长大喜,甩掉最后一件上衣,光着膀子跳进灌木丛,大喝道:“狗贼!看老子怎么收拾你。” 这时队伍的其他人也纷纷冲进树林,把灌木丛团团包围,奇怪的是里面许久都没动静。乔治果断地挥剑砍倒灌木,露出了里面令人震惊的一幕: 一个只穿着内衣的少女躺在地上,旁边是半片撕裂的长袍,队长查尔斯骑在少女身上,一手按住她的微微隆起的胸部,一手握拳高举,整个人就象被石化了。 所有人都被吓傻了,张大嘴巴说不出话。 乔治重重地咳了一声,把队长从少女身上拉下来,克里斯托弗从背包里翻出一件旧斗篷披在少女身上。 “查尔斯,我能理解你作为三十多岁老光棍的饥渴心情,”乔治语重心长地训斥队长,“不过你也应该看看场合、对象嘛!你这样对新人多不好。” 队长回过神来,看看大家的脸色,急忙辩解,“不是的!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我什么都没做啊!” 地上的少女双手捂脸,“呜——他、他刚才………呜——我以后怎么嫁人啊!呜——” “查尔斯,我相信你什么都没做!”乔治说(队长感激地握住老搭档的手):“但是,那是因为你来不及做!你看看,她都可以做你女儿了。你没钱上妓院可以找我借嘛,何必拿这种小女孩发泄呢?唉!我看错你了。”乔治失望地摇头。 队员们窃窃私语: “这妞长的真不赖,队长艳福不浅噢!” “原来队长喜欢搞**、玩罗莉,早说嘛!我也是同好喔!” “队长身手真好,才一转眼就把两个人的衣服都脱光了。” “傻帽!据说真正的高手从脱光衣服、搞完、再穿上衣服就只要一眨眼工夫。” “你的意思是说,队长刚才已经爽过了?” “你没听那女的说什么:‘呜——我以后怎么嫁人啊!’就是要队长负责的意思啦!” “嫂子,别哭了,我们队长会做一个好丈夫的!” “你们生的儿子一定要认我做干爹!” “生了女儿就嫁给我儿子,订娃娃亲!” 队长跪在地上,仰天长啸,壮怀激烈,悲呼:“我——比——窦——娥——还——冤——啊!” ……… 第七章 魔女无敌(上) “唉!我也很理解这些老——男人的心情啦,面对我这么美——貌——聪——明的女子一时把持不住是很正常的,”女魔法师坐在一块石头上喝茶,周围是一群爱听八卦的士兵,“其实刚才也没什么,他只是把我………唉!算了,都过去了,女人还是不能太八卦,尤其是我这种知——性——美——女。” “嫂子,多说一点嘛!” “诶!你们不能再这么叫我了,我向来是不受任何男人拘束的,就算他刚才有——对我做了什么,我归我,他归他,明白吗?”众人都钦佩的点头表示理解。 查尔斯队长一副认命的模样坐在角落,破锣嗓子乔治在整理马车,每次抬眼看到队长就摇头叹气。就连老乞丐看队长的眼神都多了几分暧昧和鄙夷。 队长终于受不了了,站起来拨开士兵,居高临下地盯着女魔法师,对方也毫不示弱地回瞪。 (快看!他们要摊牌了) (谁跟我赌?队长第一句话是不是:我爱你!) “为什么袭击我们?”队长虎着脸问。 “哼!明知故问!骗子!强盗!小偷!” (啊!原来他们早就认识!队长骗了她什么?贞………) “我们以前从没见过面吧?怎么得罪你了?”队长当众澄清。 “还说谎,你不是派了他们来害我?”女魔法师抬手一指:正是在马车后畏畏缩缩、探头探脑的格林兄弟。 “啊!哥哥,这个巫婆终于看到我们了”小格林一副快晕倒的样子。 队长怒气冲冲地走过去,把两个小侏儒一手一个提起来扔到女魔法师脚前。 “快拿来!” “没了,早卖掉了!呜——”大格林哭丧着脸。 “什么!你们………呜………我真命苦啊!”女魔法师马上就捶胸顿足、嚎啕大哭。大伙一下都楞了,没想到这么强势的女孩也会当众大哭。 “到底是什么?说清楚点。”不知道为什么,队长看到这个泼辣的少女哭鼻子,心里有点怪怪的。 “是一本魔法书,我们要写关于女巫的童话故事,没有资料,就向她借了一本,可是那本书的怪字我们根本看不懂,只好卖掉了。”大格林回答。(少女骂:什么叫借,明明是偷!) “卖给谁了?”队长问。 “我们也不知道买书的人是谁,他的斗篷盖得很低,看不清脸。” “那本书很重要吗?能不能赔钱解决?”队长皱着眉头问少女。 “魔法书就是魔法师的命根子。你的命根子重不重要?割了它再赔钱你愿不愿意?”(众男兵脸红,队长暗骂:死丫头,嘴这么刁) “哥哥,我看见他的脸了。当时我在写《白雪公主》,他弯下腰看,还夸我写得好呢!”小格林怯生生地说。 “他长得什么样?”大家齐声问。 “唔——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巴还有………” “这都什么跟什么!你这样怎么写童话故事啊!”队长没好气。 “呃!我弟弟的嘴笨,不过他的记性好。” “是啊是啊!如果让我再看到他,一定能认出来。 “好!决定了!”女魔法师抹干眼泪,站起来悲壮地说:“从今天起,我女巫莉莉丝(lilith)就跟定你们两个,直到魔法书找到为止。” “呜——哥哥,我们睡觉她跟来怎么办?我不要!” “弟弟,我最怕洗澡的时候她也跟来啊!呜——” ……………… 俗话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行军打战也是这样,自从队伍里多了位女士,大家的精神面貌都变了。每天早起个个都会花时间洗脸刷牙,吃饭时也不会再说黄色笑话,行军时昂首挺胸惟恐落后。就连老乞丐“独眼龙正宗”也弄来一条黑布把那只瞎眼扎起来,头发胡须整理一下,骑在恐狼身上顾盼自雄,倒也是人模狗样。 队长看在眼里,喜在心头,面子上却不肯示弱,从来不和莉莉丝主动说话,倒象队伍里压根就不存在这个人似的。 还有一个人与队长志同道合,和女魔法师看不对眼,就是传教士克里斯托弗。除了开始他对莉莉丝遭遇队长的“暴行”抱有同情之外,后来就不断地向大家声称女魔法师是“异端”,呼吁全体教徒共同抵制,把她赶出队伍,这理所当然遭到全体男兵尤其是光棍们的一致嘲笑。克里斯托弗就去向队长提意见,令他失望的是队长推说莉莉丝没有订立契约,她自己跟来算是黑堡军的客人,作为男人要有绅士风度,怎么能对女士无礼呢? 拉大篷车的老马被火焰箭误杀之后,现在拉车的就是莉莉丝的一匹黑马,名叫“扫把”。大篷车里格林兄弟的破铜烂铁一部分被清理出来由士兵们背,腾出来的空间就给莉莉丝住下了。她不时从车里探出头来和士兵们说笑,引得队伍越走越短,都围在车子周围,每隔一段时间队长就要回头呵斥一顿,重新整队。 “小雅克,你的那手箭术可帅得很哪!”莉莉丝在雅克的箭下栽了跟头,对他很感兴趣,没话找话,明明比雅克大不了几岁,却老是加个“小”字。 “谢谢!从小打猎练出来的,不算什么。”雅克有些不好意思,不论前世和今生,他都很少有跟女生交谈的经验。 “呵呵!小雅克真是谦虚,大姐我阅——人——无——数,还真没见过象小兄弟这样的少年英雄呢!” “哪里哪里”雅克脸越来越红,赶紧岔开话题,“莉莉丝小姐,为什么你的马名叫‘扫把’,这名字好怪。” “会吗?据说顶尖的魔法师能够骑着扫把满天飞,我目前还只是个低级魔法师,可又不想委屈,就给爱马取名‘扫把’来安慰自己了。” “列兵雅克!立即归队!”队长催马过来,瞪了莉莉丝一眼。 “哼!老——淫棍!”莉莉丝一甩头,钻回车里,把队长气得要吐血。 ※※※※※※※※※ 流浪汉理查德用木杖挑着一个破麻袋,顶着秋风走在石板铺就的帝国大道上,山顶上就是大名鼎鼎的黑堡。雄伟的城堡用黑色玄武岩建造,古老的城墙上还残留着往昔战争的伤痕,城堡居高临下俯瞰帝国大道,眺望着远处澄净的磨剑湖,依山临水,地控要道,极具形胜。 这里是卡米洛特王国最著名的古战场。历史上曾爆发过三次黑堡战役: 第一次是在六百多年前的尼伯龙根帝国统一沃土大陆的“种族战争”,开国皇帝“屠龙者”齐格弗里德(siegfried)在这里击败了反对人类统治大陆的精灵、兽人、矮人和侏儒联军,奠定帝国根基。战役中间人类军队一度退却,一个叫布莱克的农夫受伤昏倒在战场上,醒来时发现一个仪表非凡的精灵将军和几个侍卫背对着他在眺望战场,他出其不意的袭击并杀死了将军——联军统帅精灵王“菩提王”,一举扭转战局。战后,农夫布莱克被破格授予男爵勋位,分封黑堡,成为帝国最显贵的纹章贵族之一。 第二次黑堡战役是在三百多年前尼伯龙根帝国分崩离析,各地领主纷纷自立为王的“无君战争”时期,阿瓦隆(avalon)伯爵尤瑟(uther)在此击败帝国将军李奥多格兰斯(leodegrance),建立卡米洛特王国圣杯(holygrail)王朝;此战第十五代黑堡领主坚守领地、断绝帝国大道的交通达半年之久,并牵制了五倍于己的帝国军队,立下卓越功勋。但是尤瑟王依靠叛乱立国,晦才忌功,没有给予适当的封赏,导致了布莱克家族与历代王室的矛盾。 第三次黑堡战役则是在八十余年前的百年战争前期,卡米洛特王国与高卢王国同属“无君战争”年代自立的诸侯王国,建国之初为了对抗教皇扶植的新的尼伯龙根帝国,互结姻亲并历代相循,导致血统混杂,最终在百年前“疯王”尤瑟三世死后引发王位继承战争。战争前期,高卢军队在“战狼”克洛维四世率领下,趁对手忙于内斗先发制人占领卡米洛特王国半壁江山,但在黑堡被第十五代领主阻挡,顿兵坚城四个多月,“战狼”克洛维竟得急性痢疾而死,高卢军队被迫退兵,此时在内斗中取胜的王族旁支白玫瑰纹章的莫德雷德(modred)一世趁势收复故土。由于布莱克家族在红白玫瑰战争中支持红玫瑰家族,因此新王以功过相抵为名没有给予封赏,老领主忧愤而死。继承家业的第二十五代黑堡领主年仅十八,为了报复王室,竟然胆大妄为地进京勾引王太子的未婚妻——红玫瑰家族的女继承人,带其私奔,搅乱了国王的政治婚姻蓝图,引起轩然大波,布莱克家族更是名闻天下。 当然,目不识丁的理查德是不可能知道这些历史逸闻的,他最关心的是今天的晚饭和过夜的地方。两年前他被林狄斯芬修道院赶出了土地成为一个流浪汉,因为从他的父亲和母亲相继去世后,修道院就认为他一个人无力耕种份地,因此将土地划给了别人。失去生活依靠的理查德只能四处流浪给人打短工,一度还加入盗匪团伙做无本买卖,不过他很快就看出这种行当的风险和收益并不划算,所以觑个空子溜走了。 第七章 魔女无敌(下) 最近王国的西部不太平,几位爵爷不知为了什么要大打出手,到处征兵,象理查德这种人身没有法律归属的人往往成为强制参军的对象,因此纷纷逃往王国东部。听说王国的东南邻国枫叶同盟生活比较好过,那里需要大量强壮的伐木工人,理查德从小就为修道院砍柴,对自己用斧头的工夫还有自信,打算去那里碰碰运气。 他进了黑堡脚下的一个小村庄,此时天已经黑了,理查德找到村里一家小酒馆的后门坐下来,今天一天都还没吃饭,他打算等酒馆倒剩饭时讨一点。酒馆里传出醉汉们刺耳的喧闹,夹杂几声女人的浪笑,理查德恍若不闻,数着天上的星星,心情平静。 等了很久,一个胖妇人开门出来打水,看到躲在阴影里的理查德,楞了楞,转头对酒馆里喊了几句。一个看起来象酒馆老板的胖老头拿根烧火棍晃了出来。 “嘿!小伙子,你在这干嘛?” “没干嘛,先生,我只是想等剩饭。”理查德老实地说。 “剩饭是给猪吃的,你知道吗?” “我知道,不过我想它吃不完那么多,应该愿意和我分享一点。” “它也许愿意,可我不愿意!”老板的口气不太好。 “那么我可以马上离开,先生。上帝既然指引我到这里,总能让我找到一家愿意给我剩饭的。”理查德慢慢站起来。 “你错了,小伙子,我敢肯定这里没人会给你剩饭。”老板斩钉截铁地说。 “是吗?看来我今天又得饿肚子了。”理查德微笑。 “哈哈!你误会我的意思了。小伙子,这里是黑堡,没人会用剩饭招待客人。”老板大笑,“进来吧!到了半夜会很冷的。” 理查德不明所以,有些犹豫。老板粗壮的手臂一揽,把他拉进房间。 “嘿!你们这群混蛋!为新来的小混蛋干一杯。” “耶——干杯”酒客们拍着桌子起哄。 老板盛一盘土豆泥、切一块面包、倒一杯啤酒一起推到理查德面前,“吃吧,这顿我请。” 理查德拿起木勺想了想又放下,“谢谢您,老板。可我没有什么可以报答您的。” “当然当然,我明白,别想太多。你是从西边过来的吧,那里怎么样了?” “很不好,老百姓越过越穷,很多人没有了土地。”理查德总算放心地开始吃饭,边吃边聊,“两年前我的份地也被修道院收走了。” “又是修道院,这帮蛀虫!我们这里也是差不多,周围的产业大部分都被教堂吞并了。”老板点起根烟斗慢慢抽。 “怎么?你们的领主不管吗?” “我们领主大概是全国最穷的男爵了。我记得小时侯,黑堡的领地包括后面的好几座山、前面平原上的几个村子和那个漂亮的湖,那时的领主大人是现在这位的父亲,他仁慈地准许所有人上山砍柴、打猎或者下水捕鱼,生活过得真惬意啊!可现在就不行了。”老板摇摇头,直叹气。 “难道现在的领主不让你们上山下水了吗?” “不是的。我们的领主代代都是好人,可是家大业大负担也大,上代领主走的时候家业已经快败光了。幸亏现在的领主年轻时在京城娶了一位富家小姐,把祖产都赎回来。可惜几十年过去,这好光景还是维持不住,现在除了黑堡和脚下的这个小村子,其他的产业都已经抵压给了教堂和高利贷。”老板一脸愤愤不平,“哼!都是这帮吸血鬼把我们领主家给搞穷的。现在我们就指望着少领主也娶个富家小姐了。” “呵呵!你们的领主家好象有些时运不济啊!”理查德开玩笑。 “当然了,有那个诅咒在嘛!”老板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说。 “什么诅咒?”理查德吃完东西,端起酒杯准备用贵族秘史下酒。 “就是那个………那个啊!”老板半遮着嘴好象他说出来就会改变历史,“王——太——子的诅咒!” “哦?!”理查德停下酒杯,饶有兴趣地凝神倾听。 “在这里甚至在全国,这都是个说不得的秘密。”老板看到客人一无所知就更兴奋了,从他的表情看这个秘密根本是大大说得,不吐不快,“我也是听老人们说的。据说大概是一百年前,那时的黑堡领主为国王立下了大功,可是国王很小气,不给他奖赏,把老领主给活活气死了。继承家业的新领主还是个小伙子,可能就你这么大,长得俊美潇洒,英武不凡。他为了报复国王,就到京城里把王太子妃给追到手,两人一起私奔,弄得王家在全大陆都成了笑柄。”老板乐不可支。 “可是事情到这里还没完,”老板眯着眼睛续道,“王太子戴了绿帽子,又羞又气,一病不起。临死前他请来全大陆顶尖的巫师,要他们对黑堡下诅咒:诅咒黑堡的领主代代落魄!” “他干嘛不来个断子绝孙之类的,不更干脆吗?” “这就是他的恶毒之处了,他是要黑堡家族的人每一代都穷困潦倒,包括嫁进黑堡的女人们也没有好日子过!断子绝孙也不解恨啊!”老板一脸的不以为然。 “还真够毒的。”理查德一口喝干酒,连连摇头。 老板看到理查德都吃完了,指指角落的稻草堆说:“如果累了就在那睡一晚,明天别急着走,留下来过节吧!” “节………什么节啊?” “万圣节!让大家狂欢的日子啊!”老板拍着桌子对醉汉们吼:“明天你们可以喝个够啦,混蛋们!” “耶——为万圣节干杯”酒客们举杯起哄。 “万圣节?”理查德苦笑着躺在稻草堆,“明天就是10月31日吗?流浪太久忘了日子。唉!过节是什么感觉呢?都想不起来了。” 醉鬼们喝到很晚才收工,但是喧闹声并没有影响理查德睡觉,几天没有好好休息的他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在梦里他提着南瓜灯挨家挨户地要糖吃。 第二天,理查德就到村里转悠,今天每家每户都放下工作,忙着准备过节,南瓜堆满了屋前屋后,房门上挂蜘蛛网、扫把或者其他一些怪东西。村子中心广场上木匠在搭建舞台,小孩们嘻嘻哈哈地追逐打闹,有的已经打扮得稀奇古怪在吓唬人了。理查德也被欢快的气氛感染,到处找材料装扮自己,最后他决定用胡萝卜雕两只獠牙插在嘴里,再用番茄涂满下巴和嘴唇,简单弄一下就成了一个吸血鬼。 这个村子的人很慷慨,白天理查德很容易就讨到了食物。夜幕笼罩他有些紧张,久违的快乐突然降临时令人感觉不塌实。 家家户户都熄灭炉火,小孩们手持南瓜做的“杰克灯”走出家门在街上集合,然后挨家挨户的讨糖吃。他们用小拳头砸门大声嚷嚷:“要请客还是要捣乱?”于是户主就笑嘻嘻地开门拿出糖果点心招待他们,孩子们绕着村子讨了一圈,就继续向山上的黑堡进发,理查德和村民们都在山脚下等,互相取笑对方的装扮。 从山下望上去,孩子们的游行队伍化成一条灯火长龙,最后进入城堡,不知道他们在里面闹了多久才出来。队伍回到山脚时,人群发出如海潮般的惊叹: 在队伍前面多了一位骑白马的少女,白马头上装了一支角打扮成独角兽,少女并腿侧坐于马上,身穿白袍,头戴花冠,一条纱巾轻轻地缠住修长的脖颈,两只赤裸白晰的纤足在马鞍边调皮地晃荡;她的眉眼修长,黑白分明,小巧的鼻尖微微翘起,丰润的嘴边一丝微笑既得意又羞怯;人群的赞叹使她略带苍白的脸上蒙上一抹淡淡的红晕,秋风轻拂,吹乱一头闪亮的银发,她不得不抬手整理鬓角,那种风情就象月光中的精灵在诱惑无知的少年。 理查德二十年来乐天知命的宁静在一霎那间被冲得无影无踪,他的心剧烈的跳动,思绪如潮却根本不知道想要的是什么。 “你………你都没告诉我领主还有个女………女儿?”理查德责怪旁边的酒馆老板。 “你根本就没问!”老板神色古怪地看着这个天真的青年,既有些好笑又有些同情,最后无奈的耸耸肩,继续欣赏那个美得象妖精的“少女”。 游行的孩子们相继被家人领走,村里未婚的少女少男们则三三两两的加入,在白马少女的带领下,穿过村子,沿着帝国大道向其他村子走去。游行的年轻人都手持蜡烛或南瓜灯,扮成狼人、女巫、僵尸、幽灵和番茄妖怪等鬼怪的模样,在乐器的伴奏下,有的人唱圣歌,有的人唱民谣,也有的人在应和情歌,一路欢快。 理查德失魂落魄地跟在队伍后面,远远望着少女模糊的背影,似乎在追寻遥不可及的梦幻,既不敢靠近又不愿离去。和他一起跟着队伍的还有其他一些留在村里过节的路人,其中有几个正是昨晚酒馆里的客人,这些终日浑浑噩噩的醉鬼今晚都精神焕发,就象找到了生活的目标,把美酒抛之脑后。 第八章 狂欢节?愚人节?(上) 这支游行队伍走遍了原黑堡领地的几个村子,每到一个村子白马少女都会引起一阵骚动,中途加入的年轻人越来越多,象理查德那样的外来人也汇成一群。队伍一直走到教堂才停下来,胖乎乎的神甫带领教士们站在教堂门口唱着圣歌迎接,当他们看到少女时眼睛都直了,伴奏者走了调子,演唱者忘了歌词,好容易认出少女的真面目,平时面目可憎的神甫也乐得哈哈大笑。至少今晚这些老爷们还是很和善的。 最后,游行结束,队伍原路返回,少女在青年们的护送下回到城堡。大门慢慢关闭,理查德的心也一点点的沉下去,突然,少女回头冲他笑了笑(每个人都声称少女是对自己笑),这让他多了许多念头。 村子里举办各种节目,大多是跟鬼有关的戏剧和歌舞,闹到很晚才休息。理查德在游行结束后就躲到安静的地方,他躺在稻草堆上数星星,数着数着就笑了。 回到酒馆,一群人围着老板在打听那位少女的情况,老板却总是摇着头咕噜:“这是万圣节,别太认真啊,你们这群傻瓜!” “你才是个傻瓜呢!她冲着我笑了,冲我笑知道吗?”一个壮汉气呼呼地抓住老板的脖子。 “胡说,明明是冲我笑!” “是我是我!”这群人闹得不可开交。 理查德仗着力大拨开人群挤到老板面前问:“她是谁?是领主的女儿吗?” 老板耸耸肩,继续洗盘子。 “她是黑堡里的人对吗?”理查德换了个问法。 老板还是耸耸肩,不过这次的表情是肯定。 “好极了!”理查德搓搓手,“我该怎样才能再见到她?” 老板环顾众人,慢吞吞地说:“我恐怕你们再也见不到她了。”(一阵绝望的叫声:噢!不!不………) “我该怎样才能进入黑堡?”理查德掌握了问话的诀窍,只要问领主有关的就不会回答,但是问黑堡就没关系。 “唔——想进入黑堡,要么是领主邀请,要么是城堡的仆人或者卫兵。” “卫兵?呵呵!谢谢!”理查德开心得捧着老板的胖脸亲了一下,挤出了人群。 “哈哈!卫兵!” “卫兵?” ……… 有些人当场就卖弄起肌肉了。 ※※※※※※※※※ 少女跳下白马,松了口气,向自己的房间走去,一路上遇到的人都神色恭谨,似笑非笑,几个侍女更是一脸的倾倒。 进入房间,如释重负地脱掉长袍,在洗脸时,看到镜子里那张既陌生又熟悉的容颜,竟忍不住抚摩起来,一时间倒舍不得洗去脂粉了。 “如何?还顺利吗?”背后传来声音,慈和中带一点揶揄。 “啊!还………还不错。”赶紧惭愧地洗脸,刚才失神得太投入,竟然没有发觉有人打开房门进来。 “上钩的鱼多吗?” “很多,足够我们吃了。明天就可以收获。” 两个人都笑了起来。 “你这身打扮真象你的母亲,很适合你,真的!”来人越笑越开心,关上门走了。 ※※※※※※※※※ 就像是要配合理查德的计划似的,次日清晨,村子里就来了一队城堡卫兵。 他们在村子中心敲锣宣布: “奉高贵、英俊、勇敢、慷慨的黑堡领主布莱克男爵之命,招募强健勇敢的士兵,黑堡的军队军饷丰厚、装备精良、给养充足、安全舒适,受到各地百姓尤其是年青淑女们的喜爱,任何身体健全、有志军功者都可加入,报名者可以马上得到30个铜子的装备费,以后每月还可以领到15个铜子的军饷,斩杀敌人者另有奖赏,战功卓著者保证升迁。名额有限,过期不收,有意者请到黑堡大门处报名。” 这只募兵队在这个村子宣告完后,贴一张布告,再到下个村子去。 于是理查德和那些别有居心的家伙都争先恐后地跑到黑堡的大门口,那里有几个卫兵在进行盘问和体检。奇怪的是他们专收外地来的单身汉,尤其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当地的居民也有不少聚集在周围看热闹,相互交换眼色,个个神色古怪。 理查德是头几个被录用的人,他的强壮的体格和朴实的相貌令体检者大为满意。当大门缓缓打开时,他的心再次剧烈地跳动,他隐隐知道,自己的人生已经改变了。 “弟兄们!前面就是黑堡,我们到家了!”查尔斯队长兴奋地大叫。老兵新兵们也跟着吹口哨起哄。紧赶慢赶还是没能赶上万圣节的狂欢,不过总算在少主定下的日子回来交差。而且成果丰硕,大大超出原先的预计。 队伍进村时,村民们夹道欢迎,老兵的家属都跑到队伍里面和亲人拥抱。世道不太平,执行的又是特别任务,短暂的分别都令家属牵肠挂肚。一个丰满健壮的妇人拉着个八九岁的男孩冲上来和破锣嗓子乔治又抱又吻,一向沉稳的老乔治不禁热泪盈眶。查尔斯含笑地看着,特意在村子里停留一会。 虽然家门近在眼前,老兵们还是一个不少的进城堡集合,家属在外等候。城堡的广场上有几十个新兵在操练,队长大致算了一下人数,心里的一块石头落地。只是有些纳闷领主是用什么办法召集这么多人的,他在中立地带撑死也不过招了二十几人,还是坑蒙拐骗加上好运气才做到的呀!简单训话后队长下令解散,另外叫人给新兵安排食宿,他自己一个人往城堡主楼走去。 黑堡始建于第一次黑堡战役之初,当时还只是一个木制城寨,后历经数百余年的沧桑,历代领主不断扩建,目前占地80余公顷,依山势层层加高,城堡三面是数十米高的人工峭壁,一面扼守帝国大道,易守难攻;城墙周围有几十个碉楼,能够覆盖所有的攻击角度,主楼的最高点是一个钟楼,能够监视数十里外的平原和湖面;在城堡内部有水井和蓄水池,甚至还有几块农田,边角的地盘也充分利用,种上各种果树,紧急情况下可以自给一段时间。 城堡主楼的楼道故意建得回环曲折,队长走了好一会才到达领主的办公室,经过门口侍者通报后,队长轻轻进入。 一位银发男子正趴在桌上写写算算,嘴里嘀咕着什么,听见队长的关门声,他抬头微笑道:“查尔斯!欢迎回来,我相信你给我带来了好消息,是吗?” 他面目英俊,修饰整洁,虽然两鬓颇见斑白,却仍然可以想象年轻时必定是风度翩翩的美男子。他正是黑堡第十九代领主——布莱克男爵阿托利斯(artorius)。 “您好!主人。”查尔斯两腿一并,右手握拳于左胸行了个军礼,“奉您的命令,我在塔兰特招募到了28名强壮忠诚的士兵,名单如下,请您过目。”队长递上一张纸。 “啊哈!28个!”男爵没有看纸张,他开心地大笑,“查尔斯!你为我解决了一个大难题。真是太感谢了。”队长有些惭愧,比起领主招募的人数,他这一趟实在没什么可夸耀的。 “这样就不用征召村里的农民了,28加………”男爵屈起指头在纸上计算,队长看到他正忙,行了个礼,轻轻退出。 有人从边门进入办公室,“父亲大人,我听说查尔斯回来了,是吗?” “是的,你猜他招到多少人,28人!”男爵摇头笑道,“我来给你念一下名单,真是太有意思了。”来人坐下静静倾听。 “唔——20岁以上青壮年男子23人,详情如下………克莱蒙,24岁,已婚,商人,体格健壮,耐力好。” “50岁以上中老年男子1人,姓名‘独眼龙正宗’,这叫什么名字?50岁,乞丐,独眼!” “成年侏儒2人,我的天,打战要侏儒干嘛?”男爵边念边笑,“姓名格林兄弟,双胞胎,28岁,赌——徒!!骗——子!!小——偷!!童——话——作——家!!” “哈哈!20岁以下青少年2人,克里斯托弗,清教派修士,唔——清教徒吗?这可有点麻烦,16岁,武僧;雅克,14岁,猎手,随身一头坐骑兼宠物名叫‘萨满’,老年恐狼,会咬人。”男爵停下来,歇了口气。 “查尔斯从哪儿搜罗了这么一帮活宝。”来人轻笑 “还有呢!另有魔法师1人,”男爵收起笑容,“莉莉丝,女性,年龄秘密,估计约18岁,实力约为初级魔法师,性格泼辣(男爵微笑)。”“魔法师?这可麻烦了,”来人皱眉道:“我们家目前的财力,根本养不起啊!查尔斯是怎么想的?” “钱倒不是问题,查尔斯在底下有备注,这位魔法师是侏儒兄弟的‘朋友’,自愿加入,我们只要管吃管住就可以了。” “就算如此,魔法师在战场上并没有太大作用。而且公然使用魔法会引起宗教裁判所的注意,招来不必要的麻烦。只有那些势力强大、能够让教会睁只眼闭只眼的大贵族才能无所顾忌地配备魔法师,而我们家族只是没落的小贵族。” “你最后那句话我可不爱听!”男爵大声道:“我们布莱克家可是拥有六百年历史的纹章贵族,鼎盛时期拥有50个骑士采邑,直接臣属于帝国皇帝。” “可现在的布莱克家族只不过是王国北方大贵族埃克特(ector)伯爵旗下的一个小封臣,领地只剩5个骑士采邑,其中4个还被抵押了。”来人冷冷的反驳。 “布莱克家族不是第一次没落,一定能够再度复兴。”男爵气得脖子都红了,声调越来越高,“就算我们一无所有,也比那些暴发户高贵百倍!这次出征,我要亲自证明给你们看!” 第八章 狂欢节?愚人节?(下) “说到出征,你打算怎么解决骑士名额的问题?”来人岔开话题,“我们名下有五个骑士采邑,必须提供五位骑士及其装备、马匹和扈从。到哪弄这些东西?” “我、你和查尔斯都有骑士头衔,另外两个名额我打算交纳盾牌钱(作者注:就是免兵役税的俗称)折抵。这次出征的盾牌钱定额已经公布,一名骑士折抵90金币。”男爵看着他刚才写写算算的纸张,“招募的士兵即使扣除那几个活宝也满120个的名额,这样五个骑士配属的步兵队也解决了,不必征用领地的农民。” “还有援助金怎么办?足足100金币,加上盾牌钱和步兵队的开支,这次出征的开支恐怕会超过400金币。我们的领地就算挖地三尺也搜不出这么多钱”。 “把城堡和最后一个采邑抵押出去就有了。”男爵毫不犹豫地说出他考虑已久的决断。 来人沉默,并没有显得很惊讶,显然这是他也考虑过的答案。许久,他缓缓道:“如果我们过不了这一关,别说赎回城堡,连爵位恐怕都保不住了。” “别担心,我考虑得很周全,抵押城堡只是权宜之计。只要我在骑士决斗中多俘虏几个爵爷,就能得到巨额的赎金,那么什么问题都解决了。”男爵胸有成竹地说:“我打算在战前会议上向埃克特伯爵多申请几个决斗的名额,你就等着看我的英姿吧,哈哈!” “还是太冒险了,没有别的办法吗?父亲,你总有一些老朋友可以帮忙吧。” “你不明白。我们是骑士,战争对我们是职责、是义务、是负担、但也是机会。不是有位国王说过:不要和我说和平,保持和平的后果就是受穷。”男爵踱到壁炉边,轻抚架上一把形制古朴的长剑,沉声道:“你还记得你祖父的遗言吗?” “记得,祖父临终前对您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儿子,我们破产了!” “那么你祖父的父亲的遗言呢?” “也是,‘儿子,我们破产了!’” “你祖父的祖父呢?” “‘儿子,我们破产了!’” “那你希望我临死前也对你说这句话吗?” “不!”一声长叹,他行礼退出了房间。 当天晚上,男爵下令设宴款待客卿莉莉丝、归来的老兵和刚加入的新兵,宴会地点就在城堡主楼的一层大厅,包括老兵的家属和村里的头面人物也来了。 宴会上,男爵因为困扰多日的问题都解决而心情大畅,他谈笑风声、左右逢源,把莉莉丝逗得咯咯娇笑,证明情场老手的魅力犹存。坐在莉莉丝附近的队长查尔斯则黑着一张脸只管吃喝,乔治和老兵们聚成一堆痛饮,七姑八姨们另外一堆聊八卦,小孩们好奇地把格林兄弟围成一团,两个侏儒变出各种戏法魔术令孩子们大开眼界。克莱蒙和老乞丐“独眼龙正宗”端着大盘子到处转悠,专门挑好吃的下口。 “您好,请问您入教了吗?”这是克里斯托弗在传教,目前为止他的成功记录还是零。 理查德和那些“志同道合”的新兵则没精打采地坐在角落里,正如酒馆老板所说,自从万圣节的晚上过后,他们就再也没见过那位白马少女。连日来的严格训练更是弄得他们心灰意冷。 雅克自己吃饱后,就弄了一盘肉食给萨满送去,老恐狼和家畜马匹们处不来,只能用铁链栓上暂时养在广场的角落里,大概还不习惯被锁住,老是呜呜哀鸣,雅克带着歉意喂它吃完才回宴会大厅。进来时,正听到宴会的主持人高声通报: “少领主亚瑟(arthur)到——” 一时全场肃静,所有人都停止吃喝谈笑,查尔斯、乔治、老兵们、家属和村民都自觉地放下手里的东西站起来,新兵有些醒悟过来跟着站起,莉莉丝也想这么做却被男爵微笑挥手制止。 一位少年从二楼翩然走下,他体态修长,举止优雅,肌肤胜雪,眉目如画,一头飘逸的银色长发在脑后束成松松的马尾,一袭合身的白色骑士服衬托出十二分的英武挺拔。 此时,没有惊叹声,因为所有的人都忘了惊叹。 男爵含笑看着儿子走来坐到自己身边,一脸的骄傲和慈爱。 当亚瑟坐定,主动向莉莉丝敬酒时,一向大方泼辣的女魔法师窘得连话都不知道该怎么说,猛然就灌一大口酒,结果咳得很没形象。查尔斯向亚瑟敬酒则很随便,碰碰杯就满饮,两人都只是笑笑,什么话也没说。 雅克也被少领主的风采仪容震住了,印象中就连前世那些所谓的明星模特也没一个比得上眼前这位,只有一个叫什么赫本的女人还有些相似,只不过赫本不是银发,皮肤也没有这么白,但至少有些仿佛吧。 自从少领主出现,理查德如遭雷击,心中隐隐发现了什么却不敢深入想,生怕那种可能变成现实。其他新兵也是如坐针毡,窃窃私语。男爵父子和其他知道原因的人都故做不见,暗暗好笑。 终于,理查德鼓起勇气,端着一杯酒走到亚瑟面前,他用很大的、大到足够所有的人都听见的声音问道:“亚………亚瑟少爷,我有几个不………不太礼貌的问题想问您。” “请说!”亚瑟微微一笑。 “请问您是否有姐………姐妹?”(人群一阵窃笑) “很抱歉!没有,我是独子。” 理查德心慌意乱,但还是不放弃最后一点希望,“那么,请问您是否有表………表姐妹或者堂姐妹?”(一阵更大的笑声) “也没有!”亚瑟神色自若。 理查德绝望地吼道:“那么少爷!万圣节晚上的那位少女到底是谁?”(不明所以的查尔斯恼怒地站起来要教训这个无礼之徒,但被男爵制止。) “哦——你是说那位骑白马的少女吗?”亚瑟挠挠头,不好意思地说:“因为万圣节可以任意装扮,我一时冲动就打扮成少女,你觉得我扮得还像吗?”(全场哄堂大笑) “扑通”一声,理查德终于承受不了这个打击,在怒意、酒意和失意的冲击下昏倒在地。新兵堆里,有人嚎啕大哭,有人呆若木鸡,也有人破口大骂……… 自酒宴的那场闹剧后,城堡大门就一直没有打开,严禁新兵出入。亚瑟深居简出,躲在主楼里读书。某些被伤透了心的士兵在查尔斯的严厉督导下训练,竟然没有一个表示出不耐烦或者不想干的意思,看来受的刺激实在不小。 尽管百般筹措,黑堡的军事物资仍然很匮乏。绝大部分士兵只能装备最基本的皮甲、长矛和木制大盾,有限的几只弩给了男爵的五个扈从应付紧急,合格的弓箭手只有雅克一个。因此黑堡的步兵队是清一色的长矛兵,既没有轻装或重装步兵,也没有弓兵队,兵种失衡很严重。 克莱蒙、理查德都做了长矛兵,其中克莱蒙因为表现出色,体格又好,被破格提拔为十人的小队长。矛兵大队长是乔治,在队列操练结束后负责矛兵队的编队作战演习,查尔斯则专心骑士战的训练,克里斯托弗做了他的扈从。雅克是唯一的弓兵,年纪又小,就被指定骑着萨满负责战场传令。 其间,胖乎乎的教堂神甫来过一次,送来几袋钱,当然也乐滋滋地带走几张契约。男爵父子都惆怅地眺望远处的村庄和湖水,那曾经都是布莱克家族的领地,但现在都不是了。 万圣节后二十余天,埃克特伯爵的使者终于送来了正式的征召令,黑堡军队必须在一周内前往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至将被视为拒绝履行封臣义务,必遭严惩。 第二天一早,黑堡军队出发,周围几个村的老百姓来送行。男爵身穿黑甲,骑黑马,亚瑟则穿白甲,骑白马,父子俩一个威武、一个俊秀,引来无数少妇少女们的尖叫。查尔斯穿一套陈旧而且并不配套的锁子甲,骑的马也不象战马,形象实在有些草率,克里斯托弗骑一匹骡子跟在后面。侏儒兄弟、老乞丐和几个城堡仆人赶着装载给养的马车走在队伍中间,后面才是乔治率领的长矛兵。莉莉丝没有坐马车,而是骑着“扫把”跟在亚瑟后面,宴会之后,她就好象变了一个人,不但收起泼辣劲,还动不动就脸红。本来亚瑟觉得战场上魔法师作用有限,还可能招来麻烦,不赞成带莉莉丝去,但经不住她向男爵软磨硬泡,还是勉强同意了。 宿营时,查尔斯给大家做了一次战前动员,简单介绍了战争的来龙去脉和友军、敌军的大致情况。 这次战争是一次王国大诸侯间的私斗,卡米洛特(camelot)王国西北方有两位大诸侯:属于王族旁支的奥克尼(orkney)伯爵埃克特(ector)和帝国旧贵族后裔的洛锡安(lothian)伯爵科林(colin)。两家的冤仇由来已久,在开国君主尤瑟王建国时,洛锡安伯爵的祖先曾经率兵反抗,后来虽然归降,但领地被剥夺一半,封给了尤瑟王的异母弟弟即奥克尼伯爵。两家由此成仇,常常为了边境小纠纷而起冲突。 第九章 后生可畏(上) 不过这毕竟是陈年旧帐,本犯不着大动干戈,真正引发战争的是最近的一次矛盾。两家的当代主人埃克特和科林去年难得的会了一次面,决定结束长期以来的对立,结成姻亲:科林伯爵的女继承人塔玛拉(tamara)嫁给埃克特伯爵的长子,两人生育的后裔有权同时继承两家领地;并且科林伯爵支付5000金币做陪嫁,埃克特伯爵则割让十个采邑做聘礼。 本来是件皆大欢喜的好事,可惜在成亲的时候出了大麻烦,新娘塔玛拉是位自视甚高的刁蛮女,见到新郎的时候第一句话竟然是:好个丑男!原本对相貌就没什么信心的新郎勃然大怒,当着双方宾客的面抽了新娘一个耳光。两家的人马就在宴会上为了自己主人的尊严大打出手,婚约随即取消。问题是双方都把责任推到对方身上,已经收下陪嫁金币的埃克特拒绝返还现金,占领聘礼采邑的科林也不愿退出土地。由此,在国王派出的仲裁团的调停下,两家约定在某日于某地进行一场“骑士的战争”,败者承担婚约破裂的责任,退还占有物并正式道歉。 作为埃克特伯爵一员封臣的布莱克家族必须为他的主君履行战争义务,提供骑士、步兵和援助金,这就是此次黑堡军出征的目的。 会战的地点是中立的法夫(fife)男爵的一片草场——牝马滩,这里北面有一条小溪,南面是稀疏的小树丛,中间的草原散布着几个小山丘,土质坚实,水草丰美,是理想的骑士战场。 当黑堡军到达牝马滩时,这里已经是一派热火朝天。在草场的两头,各分布着大大小小的帐篷,沿河一带搭建大量的马厩,不同领主的旗帜、徽章竖立得密密麻麻,令人眼花缭乱。黑堡军在边沿地带找了块地盘扎营。 男爵、亚瑟和查尔斯前往位于山丘的帅帐,雅克是传令兵,也穿上绣着布莱克家徽的号衣跟去。布莱克的家族纹章很简单,一面中心绘着黑堡图案的蓝底方盾。据说家族越古老的,纹章越简单,因为早期的贵族和骑士数量少,简单的图案就能区分。反之,越是复杂花俏的纹章其谱系越短,大多可以被归类到暴发户。 帅帐很宽敞,里面或坐或站挤满了人,吵吵闹闹,站在门口的典礼官大声通报: “黑堡领主布莱克男爵到!” 人群自动分开为男爵让道,亚瑟的风姿一如既往地引起赞叹。埃克特伯爵,一个相貌委琐的老头傲慢地接见了他们,之后议事继续进行,由于布莱克家族的显赫历史,因此被安排在前列。 “我们必须尽量避免骑士战,发挥兵力的优势。”一个老骑士发言,在他周围的人都齐声附和。 “是啊!然后让全国都嘲笑我们的怯懦!”站在老骑士对面的一位形态威猛的青年骑士反唇相讥,聚集在他身边的人都大笑,有的甚至吹口哨。 “年轻人!没有人会嘲笑胜利者,失败才是最可耻的。我们的目标是取得胜利,选择最有利的战术也符合骑士之道。”老骑士也不生气,苦口婆心地解释。 “就算打骑士战我们也未必会输!身为骑士却逃避骑士战还能说是符合骑士之道吗?”青年骑士挥动双臂。 “对方有超过一半的骑士是圣杯骑士团和玫瑰骑士团成员,何况还有‘石墙’洛克威尔(rockwell),连续三届全国骑士比武大赛的冠军,我们这边根本没人是他的对手。。” “胡说!洛克威尔能够胜利是因为他的老师是裁判,他得到的是廉价的、不名誉的胜利,这次骑士战我要揭穿他的真面目!”青年骑士愤怒地大叫,获得身边的一片喝彩。 老骑士摇摇头,咕噜道:“可怜的家伙,一次比武失败就让他昏了头。” 听了半天,布莱克家族一行大致弄清了双方争议的焦点:我方的骑士战力不如敌方,兵力却占了优势,因此产生了打骑士战和兵力战两种观点,相持不下。埃克特伯爵高据主位,一脸狐疑。 “老骑士叫埃德加(edgar),是埃克特伯爵的同父异母哥哥,私生子,所以没有继承权。年轻时在眺望半岛当过雇佣兵,是我方最有作战经验的人,这次埃克特伯爵请他担任参谋。”男爵附耳为亚瑟介绍重要人物,“和他唱反调的是新贵族詹姆斯(james),据说有野蛮人的血统,去年骑士比武输给了敌方的洛克威尔,屈局亚军………”亚瑟知道父亲为什么要告诉他这些,自己已经16岁,很快就要进入社交界,他用心地把看到的面孔都记下来。 这时,埃德加骑士对男爵打招呼,男爵则含笑点头,埃德加骑士误以为男爵点头是在赞同他,心里一动,对台上默不做声的埃克特伯爵提议道: “阁下,既然双方有争议,我建议请最后到场的布莱克男爵做仲裁,他没有参加争论,应该能够做出公正的判断。” 一时间全场的视线都投到男爵身上,埃克特伯爵迟疑了一下,点点头许可。 男爵皱了皱眉,考虑如何措辞推掉这个不讨好的差使。亚瑟却心中暗喜,附耳对男爵说了些什么。 男爵对伯爵行个军礼,朗声道:“很荣幸这次能够为伯爵大人效劳,我认为双方的观点都有可取之处。不过,请允许我斗胆地指出,诸位的争论有些一厢情愿了。”(一片窃窃私语) “由于此次决斗没有主方和客方,因此最终决定决斗方式的人是国王委派的仲裁团,我方和敌方申报的意见只是参考而已。那么,仲裁团作出的决定是会有利于我方还是敌方呢?”男爵有意停下来环顾四周。(众人沉默) “我可以现在就告诉大家答案,仲裁团的意见是:既不利于我方也不利于敌方。”(众人交头接耳,纷纷摇头不解,只有埃德加骑士若有所悟地点点头) “诸位都知道,仲裁团是中立的,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站在国王的一边。那么国王又是站在那边呢?我也可以告诉诸位答案:国王站在我方和敌方的对面。因为这次联姻最重要的一条协议是:新郎新娘生育的后裔有权同时继承两家的领地。这一点无疑会招来国王的不满!”(台上的埃克特伯爵微微点了点头) “现在联姻破裂、双方开战正是国王所乐于见到的局面,因此,仲裁团作出的决定必定是火上浇油,而不是息事宁人。有鉴于此,我认为骑士战是不可避免的,毕竟只有这样才能让两家的贵人们血流成河,结下血海深仇。”(众人恍然大悟) “因此,我认为诸位不必争论是否进行骑士战,因为这是不可避免的战斗。同时,我也冒昧地提醒诸位,我们是伯爵大人的封臣,而不是国王的封臣!”男爵说完,恭敬地对伯爵行了个礼。一时间众人纷纷向伯爵表忠,谀词如潮,台上的伯爵则一脸自负的微笑。 待场面平静后,埃德加骑士站出来道:“我也赞同男爵大人所作的判断,不过请问,现在我们要如何在骑士战中取胜呢?” 男爵又和亚瑟交换了一下意见,然后胸有成竹地说:“不容否认,敌方的骑士数量虽比我们少,战斗力却在我方之上,打骑士战对我方比较不利。不过,这一优势并非不能抵消的。”(众人惊讶) “首先,要设法减少骑士战的出场数,因为出场数越少,敌方高手出场的人数也越少,和我方的差距就越小。例如比5场,在我方中挑出五位能与敌方旗鼓相当的骑士还是很容易的,但如果比30场甚至40场,则我方必败无疑。”(众人纷纷点头) “其次,在出场次序上也可以想办法,通常的骑士战出场次序是先弱后强,越是出名的骑士越后面出场。对方的高手多数是圣杯骑士团和玫瑰骑士团的成员,其高下排名在团里就有定论,因此我方事先就能估计出大致的出场顺序。而我方的出场顺序只要反过来,先强后弱,就有可能取得至少一半场次的胜利了。” “不行!”一声大喝,正是年少自负的詹姆斯骑士,“我不同意这种办法,派实力不相称的对手出战,这是对骑士的侮辱!就算胜利了也是不名誉的。” 男爵苦笑,不知该如何劝说这个楞头青。 “我倒觉得这是个好办法,这样我方的胜算大大增加了。”老骑士出面支持男爵。 “不行,我一定要和洛克威尔交手,否则我宁可弃权。”詹姆斯骑士耍起大牌。 男爵眼珠一转,佯装无奈地说:“不如折中一下,允许部分骑士指定对手。不过,这些骑士的胜负是不在我们掌握中的,为了增加整体的胜算,只能安排其他的强手骑士多打一战了。” “派谁呢?连打两场风险太大了。”老骑士埃德加有些疑虑。 男爵不失时机地争取机会,“让我来吧!”。(众人吃惊) 第九章 后生可畏(下) “你?” “对,别忘了我也曾经是全国骑士比武大赛的冠军,虽然是二十几前的事了,”男爵笑了笑,又道,“而且,我相信自己有双份的忠诚和体力为伯爵大人效忠。”这个带点阿谀的笑话逗得全场大笑,连台上的伯爵也向男爵微微倾身表示嘉许。 “可是,万一,我是说万一我们输了骑士战呢?”埃德加骑士思虑周密,未战胜先算败。 “别担心,就算骑士战输了,还有士兵战可以扳回。正如我前面所说,国王希望双方多流一点血,所以,只要骑士战能够打成平局或接近平局,那么仲裁团一定会提出加赛士兵战。这一点,对双方都是一样的。” “你的意思是说,士兵战和骑士战同样不可避免?” “对,不过前提是我们在骑士战中输得不会太难看。如果差距太大,胜负分明,那么仲裁团也找不到借口加赛了。我猜敌方的算盘就是力争在骑士战中取得无可争议的胜利。” “但是如果使用你提出的策略,敌方就很难取得压倒性的胜利,不是吗?”埃德加骑士摸着胡子笑了。 男爵看到台上的伯爵仍然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补充道:“其实诸位似乎有些过虑了,在我看来,我方取得最终胜利是毫无疑问的。因为,国王站在我们这边。”这句自相矛盾的话弄得众人面面相觑。 “我………我不明白,你之前不是说国王是站在敌方和我方的对面吗?”老骑士怀疑自己听错了。 “是的,不过那是指联姻的问题。但是伯爵毕竟是王室的远亲,如果最后还是输了,国王面子上也不好看。因此,不论是骑士战还是士兵战,只要胜负双方的差距并不明显,仲裁团都会偏袒伯爵的,只不过前提是双方都流了足够的血。诸位大人,我认为现在真正要头痛的应该是敌人而不是我们!” 男爵的一番剖析令人信服,解除了大家的疑虑和担忧,全场鼓掌喝彩,连埃克特伯爵也站起来轻轻鼓掌,如释重负。 接下来定案申请就很简单了,既然知道骑士战不可避免,我方做顺水人情:请敌方决定决斗方式。做为交换,由我方在随后提出骑士战的场数不应超过10场。原本按照埃德加骑士的意见,比5场就够了,但詹姆斯骑士认为三百多名骑士的会战只比5场实在说不过去,所以增加到10场,其中头两场由布莱克男爵出阵,最后一场由詹姆斯骑士出阵。 散会后,埃克特伯爵接见并勉励男爵一行,之后由埃德加骑士送出。在分手时,老骑士看了亚瑟一眼,若有所思地叹道:“真是后生可畏,我们都老了。”※※※※※※※※※ 在战场的另一头,同样建在小山丘上的洛锡安伯爵科林的帅帐里,却是一片宁静,里面空空荡荡,只有两位贵族在下棋。 “你快输了!还不投降吗?”年轻的贵族头也不抬地问,他面目英俊,线条刚健,只穿衬衣的身体肌肉贲张,充满男子气概。 “投降?你说的是下棋还是打战?”年老的贵族也没有抬头,他相貌清矍,白发萧然,衣饰华贵,举止颇具气度。 “棋是你下的,战是我打的,你说我问哪个?”年轻贵族没好气的反问,口气冲得很。 “年轻人,别这么自负哦!”老贵族不以为忤,淡淡道,“不管是下棋打战,没到最后关头,不能轻言必胜。” “哼!将军!”年轻贵族也不废话,用棋子回答。 老贵族左遮右挡,不慌不忙地化解,大出对手意外。 看看皱着眉头思考的年轻人,老人感慨道:“真没想到,你除了会打战,还下得一手好棋。” “我师父常说:一个真正强大的人,不在肉体,而在心灵。所以我们师兄弟从小就学下棋、钓鱼等等修身养性的东西。”年轻人提到师父时语气充满了感激和尊敬。 老人深有感触地点点头,“说到你师父,他这次也在仲裁团,你猜他会站在我们这边还是敌人那边?” “两边都不会,他只站在国王那边。”年轻人毫不犹豫地说。 “那些人怎么还不来?”老人换个话题,“明天倒没什么,反正结果是早就定下来了,不过后天他们要是还没到就麻烦了。” “路这么远,慢一点很正常,三师兄是最可靠的!”年轻人顿了顿,吃掉对方一个卒子,“他办事,我放心。” “万一他们最后还是没赶到呢?”老人不依不饶。 年轻人沉默了一会,缓缓道:“我们做了这么多准备,如果还是输了,那这是天意。我师父常说:天意不可违,违之不祥!” 老人有些失笑,打量一下对面的年轻人,胡子都没几根却一脸老气横秋,笑道:“看不出你还信天命。” “我不信,不过师父还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将军!”老人连续几步险棋,将死对手,揶揄道:“你师父有没说过:姜是老的辣?”随即大笑出帐,只留下年轻人瞪着棋盘一脸的愕然。 第二天清晨,如男爵所料,仲裁团同意了举行10场骑士战的申请,双方都无异议。 决斗在中间草原地带进行,军队在战场两头远远布阵,贵族和骑士们分列两厢观战。决斗的规矩是单对单,不能使用远程武器,落马后仍然可以再战,直至一方投降、死亡或昏迷,胜者可以获得败者的装备和马匹。因为不是比武,所以骑士枪是实战用的,不是钝枪头和空心枪管的比赛专用枪,决斗场地也没有用栏杆隔离,允许来回冲锋。仲裁团担任裁判和典礼,任何人对判决结果不得有异议。 第一场是布莱克男爵对一位玫瑰骑士。男爵的名号公布时引起一阵骚动,很多年轻一辈的骑士伸长脖子争睹其风采,老一辈则对男爵这么早出阵感到疑惑。 “布莱克?是那个黑堡的布莱克吗?”昨晚在帅帐下棋的年轻贵族问旁边的一位中年贵族。 “洛克威尔,全大陆只有一家布莱克男爵。据说那是个农夫的名字,但却成了家族姓氏。”中年贵族耸耸肩,有些不以为然。 “听说他们有把家传宝剑,是大陆有数的名剑之一,是真的吗?”号称“石墙”的洛克威尔急切地问。 “对,‘斩钢剑’,据说还有另外一个不为人知的名字,是布莱克家族的始祖从精灵王身上夺来的。布莱克家族的两大象征,一是黑堡,二是名剑‘斩钢’。”中年贵族见闻颇广,侃侃道来。 “真见鬼!这么远我看不见那把剑的模样。” “哈哈!洛克威尔,别白费劲了,这把剑已经几十年都没有面世,男爵身上挂的肯定是把普通的佩剑。” “可恶!宝剑应该用来斩杀敌人,藏起来就不过是块废铁。象我这样的英雄与宝剑才称得上相得益彰,布莱克家族这种依靠祖先余荫混饭吃的家伙不配拥有。”洛克威尔恨恨道。 “嘿!洛克威尔,你是不是英雄我不知道,但布莱克家族可不是‘依靠祖先余荫混饭吃的家伙’,这个家族号称‘代代英杰,代代落魄’。他们只是时运不济而已。”中年贵族看不惯洛克威尔的狂傲。 “哼!”洛克威尔也不反驳。 这时玫瑰骑士上场了,男爵看到对方那身装备真是心花怒放:浑身上下都是镀金,连马鞍都不例外,华丽的刺金斗篷上绣着繁复的家族纹章。男爵心里嘀咕:现在的贵族品位越来越低了。 决斗的两位骑士分别进入战位,在马上向对方行持枪礼,随即开始放马小步跑,在进入一定距离时踢马刺开始冲锋,右手骑士枪斜向左方瞄准对手的要害。所有动作表面上一模一样,似乎是两败俱伤。但在擦身而过的一瞬间,男爵的枪尖击中对手的左肩,玫瑰骑士立即被巨大的冲击力打歪上身,失去平衡,象一堆废铁唏哩哗啦地摔下马。埃克特伯爵一方轰然叫好。 男爵拉住坐骑,下马拔出腰间的匕首,落马的玫瑰骑士被摔昏了头,摇摇晃晃爬不起来,男爵好心叫道:“小伙子,还打吗?”叫了几声,对手才清醒过来,摘下头盔道:“大人,我认输!”于是男爵伸手拉起他,玫瑰骑士承诺赛后会派仆人送上150枚金币当作装备和马匹的赎金,双方行礼互道祝福并友好的分手了。 第一战男爵赢得干净利落,回到营地得到战友们的热烈欢迎。亚瑟、查尔斯、雅克和扈从们为男爵整理装备,送上水和毛巾。男爵笑着对亚瑟说:“150枚金币到手了!” 经过短暂的休息,第二场战斗开始,这次的对手是一位圣杯骑士,与上一位玫瑰骑士相比,这个对手要有经验得多,装备简洁实用,铠甲只保护重要部位,多余的零件都去掉以增加灵活性,不穿斗篷,马匹也没有装饰,气势沉稳。男爵知道这次的对手可不是易与之辈,特地挑了把长一点的骑士枪。 行礼、小步跑,冲锋,程序和上一场基本一样,在擦身时,男爵的枪抢先击中对手的左臂,枪断,但冲击力不足,对手虽然被打歪身体,却迅速躺倒在马上,重心下沉,没有摔落。两人此时交换战位,圣杯骑士掉头开始第二轮冲锋,男爵则扔掉断枪,拔出鞍袋中的长剑,先是缓缓而行,在对手快要接近时,男爵举盾护住枪尖所指的左胸,枪尖击中盾牌立即折断,男爵就势后仰卸掉部分冲击力。 第十章 龙争虎斗(上) 之后双方都下马持短兵步战,圣杯骑士右手持一把流星锤,左臂显然受伤,鲜血从护肩渗出,他索性丢掉盾牌,双手大力挥舞流星锤。男爵用盾牌护住上身,小心避开对手的攻击。此时朝阳升起,男爵移动步伐,背对阳光,在对手眼睛被阳光弄花,眯眼的一刹那,盾牌隔开流星锤,突然厕身欺近对手,长剑斜指抵住对手胸甲和护肩的接缝处,凝劲不发。圣杯骑士要害被制,不得不扔下武器投降。 男爵连胜两场令己方信心大增,埃克特伯爵亲自来道贺,许诺战争结束后会给予奖金。男爵此时身心俱疲,左胸和左臂隐隐作痛,脱下盔甲检查,左臂已是一片乌青。 决斗继续进行,尽管埃克特伯爵一方运用策略,将强手安排在前面,但与科林伯爵一方仍然斗得极为激烈。 第三战,科林一方胜,第四战和第五战都是埃克特一方胜,第六战出现了决战的第一位死者,埃克特伯爵一方的骑士被枪尖直接命中头部,当场死亡。第七战则颇为戏剧性,双方骑士同时命中对方要害,同时落马,又都无力起身再战,被判平局。第八战科林伯爵一方的骑士极为凶悍,使用一柄重型双面战斧,在步战时直接将对手的盾牌劈裂,顺势还斩下一条手臂。这导致第九战埃克特伯爵一方的骑士知难而退,宣布弃权。虽然此举引来对方一片嘲笑,但己方都知道策略上是把他们当做弃子,因此能够理解这一选择。 至此九战,双方都是四胜四败一平,第十场就成为关键的决胜战。 男爵卸下装备后就一直在亲自为亚瑟讲解决斗的各种知识:长枪和短枪的优劣,前者更难操纵,易折断,威力较弱,但能够抢先击中对手,对付防护不足的对手很有效;装备防护不必面面俱到,保持身体的灵活性是最优先的,善用盾牌比穿一身臃肿的铠甲更有效;冲刺的速度不能太快,震动不能太大,否则会影响瞄准;大多数时候对手的攻击很难躲过,必须结结实实的承受,因此,要保持腰部柔韧,用后仰的动作卸掉冲击力,盔甲在腰部不能有突出物,马鞍的后桥也要特制,不能顶住骨头;大多数的决斗不会致命,而大多数致命的决斗往往是头部被击中,因此,除非是必死决斗,否则不要瞄准对手头部,命中率低还容易惹下麻烦,当然也不能被对手瞄准头部;高明的骑士总是力争先命中对手,为此不惜站起伸出上半身,左手放弃盾牌抓住马鞍前桥,此时全身重量集中在两条马镫上,重心不稳,万一失败则被对手轻轻一击都会落马,但这种战术带来的长度优势也极为可观;骑士枪的尾部是抵在右腿上还是夹在右腋下有很大区别,要针对不同情况运用,尤其是如果会打步战,就不能抵在右腿上免得受伤;影响一场决斗胜负的因素并不单是技术和装备,有时候地上的一颗石头或一束草都可能改变结果,所谓高手只是相对而言,无名之辈把著名骑士打落马下的战例不止一次;一颗石头或一束草有可能改变一场决斗的结果,但不可能改变十场决斗的结果,技术不能保证必胜,却能保证常胜,因此严格的锻炼和认真的学习才是胜利的根本保证;最后,骑士之道是艰苦的,如果没有办法坚持就应该及时退出,毕竟骑士一定是贵族,但贵族却不一定是骑士。 男爵在说最后一条时脸色严肃,几乎是在告诫亚瑟,其中用意非常明显。亚瑟相貌俊秀略带女性化,体质不算强壮,长期以来受到的训练主要是贵族技巧,他自己的爱好也是阅读、绘画、音乐什么的,骑士头衔是家族爵位带来的,有名而无实。如果他被今天的决斗激发热情,一时冲动往这条路上发展,前景只怕不妙。 亚瑟一阵脸红,没想到父亲一眼就看穿了自己的想法,他嘴唇动了动,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 在热烈的欢呼声中,最后一场骑士战的两位对手都下场了。两人都堪称身经百战、威名远播,又在去年的比武大会上交过手,被公认为王国最有前途的青年骑士,真可以说是宿命之敌。 洛克威尔穿一身形制普通的盔甲,没有什么装饰或多余的部件,连马匹也不是高头大马,整体形象就一个特征:普通,和他的威名不太相称。而詹姆斯骑士则身穿亮银甲,头戴豹尾盔,一匹毛色光鲜的黑马奔腾嘶吼,神态威猛,场上顿时一片喝彩,洛克威尔却心中冷笑。 两位骑士行礼后,放马小跑,冲刺时同时站起,左手扶鞍,身子前倾,长枪斜斜伸出,用的正是男爵刚才教给亚瑟的战术。一时全场屏息。两马越奔越近,眼看长枪就要交错,突然洛克威尔身体向右一歪,整个姿势完全破坏,他的长枪从詹姆斯的身边擦过,而詹姆斯的枪尖则击中洛克威尔左臂。洛克威尔痛得趴在马背上,长枪拄地,几乎把持不住。 詹姆斯拉住坐骑,扔掉断枪,奔回到洛克身边质问:“怎么回事?你刚才为什么失误?” 洛克没说话,指指右脚:他的右边马镫的系带竟然断裂了! “你上阵之前都不检查装备吗?”詹姆斯奇怪地问。 洛克威尔切齿道:“这是昨晚刚换的新马镫!不可能断的。一定是你们的人搞鬼!” “放屁!我们稳操胜券,何必用这么下作的手段。”詹姆斯怒道:“也罢,这次比武算平局,我们下次再比。”拉马要走。 “站住!事关重大,怎能半途而废!这点小伤难不倒我,等我喘口气再比。”洛克威尔挥手制止了要进来救护的扈从。 “哼!死要面子的家伙,待伙输了别哭。”詹姆斯也挥手赶回同伴,下马帮助洛克威尔解下左臂的护甲,上药包扎。 两人完成简单救护后,由于一个长枪已断,一个左手已断不能控马,只好都下马步战。詹姆斯不愿占便宜,用皮带将自己左手捆住以示公平。 洛克威尔用的是长剑,詹姆斯用的是连枷,双方都有顾忌,小心翼翼的兜圈子,不肯贸然进攻露出破绽。 这时场外已经知道洛克威尔马镫断裂之事,科林一方纷纷痛骂对手卑鄙。昨晚与洛克威尔下棋的老贵族——科林伯爵面沉如水,审问一个扈从,“你在主人上阵前没有检查马镫吗?” “我………我想这是昨晚新换的,应该没………没问题,所以没………没有检查。”扈从战战兢兢地回答。 科林伯爵挥手制止那些拔剑要斩杀扈从的人,淡淡道:“押下去,让洛克威尔自己处置吧。”他冷冷望着远处仲裁团里的一个身影,思忖:为了国王,你连得意弟子都能牺牲吗? 在埃克特伯爵的阵营里则是一片幸灾乐祸,对接下来的胜利充满信心。 “是谁这么帮我们呢?”男爵费解地问。 “大概是那些希望能多看几场好戏的家伙吧!”亚瑟望着裁判席答道。 在场上决斗的两人都脱掉盔甲之类的多余物,因为两位骑士都是力大招沉,用的又是重兵器,盔甲很难挡下攻击反而会降低灵活。虽然都是用单手,但洛克威尔毕竟有伤在身,不利久战,渐渐落在下风。 在旁人看来,两位骑士的攻击风格差异明显。詹姆斯的攻击动作很大,经常使出急速回旋,势如暴风,对手被连枷擦到都会受重伤。而洛克威尔则放低身体,灵活的躲避,伺机刺出一两剑,往往能令敌人手忙脚乱。 在詹姆斯又一次使出回旋攻击时,洛克威尔突然倒竖长剑,准确插进连枷中部的铁链条,连枷立即缠绕在剑上,洛克威尔顺势把剑插在地上,弃剑,右拳猛击詹姆斯面门。詹姆斯急扯连枷,但剑插入地上有大半截,没扯动,洛克威尔一拳击中他的鼻子,顿时鼻涕、眼泪齐下,慌忙丢弃连枷,手护面门。洛克威尔占了先机,得势不饶人,右直拳连续出击,或打面门,或打小腹,可怜詹姆斯一只手顾上不顾下,被打得极为狼狈。 两派观战者们看到形势突然扭转,都大声鼓噪,科林伯爵一方兴奋地为洛克威尔助威,埃克特伯爵一边则急得直跳脚。埃克特伯爵脸色铁青,破口大骂詹姆斯是白痴,自缚左手,到现在还不用。 眼看詹姆斯被打得摇摇晃晃,落败在即,突然他一声大吼,硬挨两击,右手疾出,抓住洛克威尔衣领,身体迅速贴上脚下一勾,把洛克威尔压倒在地,他使的竟然是蛮族的摔交技。洛克威尔不及防备,被詹姆斯压住,只有一条右手无法脱困,只好继续猛击詹姆斯胁部。只听得“劈啪”几声,詹姆斯的肋骨已经断了几根,但詹姆斯也知道现在一旦松手,让对手脱困则必败无疑,因此咬牙忍痛,右手使出扳颈技,把洛克威尔的脖子夹住,渐渐收紧。 第十章 龙争虎斗(下) 两个骑士现在就象市井无赖打架一样,在地上缠斗,一个骨头被打断脸色越来越白,一个脖子被掐住脸色越来越红。旁观的贵族们都看得张口结舌,目瞪口呆。 “住手!都给我住手,太不象话了!”从仲裁团里冲出一位老骑士,喝止住两位决斗者,将他们从地上拉起,骂道:“你们还是骑士吗?这种打法是谁教你们的?” “老师!我………咳………咳咳………”洛克威尔摸着脖子咳嗽连连,满脸羞愧。 老骑士挥挥手制止他说话,“仲裁团已经决定,这场决斗以平局论,你们都下去养伤吧!”说完掉头就走,似乎不认得眼前的得意弟子洛克威尔。 十场骑士战比完,双方都是四胜四败二平,未能解决纠纷。仲裁团宣布骑士决斗到此为止,明天进行士兵战再做最后裁决。 晚上,在宿营地,男爵收到了两位落败骑士派仆人送来的赎金,总计220金币。埃克特伯爵也奖赏60枚金币和酒食,当黑堡的同袍吃喝得正高兴时,伯爵的传令官赶来请男爵立即前往帅帐议事。 帅帐里一如昨夜,埃克特伯爵高据主位,满脸狐疑,部下则分成两个阵营争论不休。只是由于詹姆斯骑士负伤在身没有列席会议,他领导的少壮派骑士人数和气势都大大不如从前。今天詹姆斯拘泥于骑士道,不肯使用左臂,唾手可得的胜利眼睁睁地飞了,这令埃克特伯爵大为光火,臭骂其榆木脑袋,詹姆斯有失宠之危,少壮派今后的日子怕是不太好过了。 稳健派阵营则人数抖增,颇为志得意满,争论中大占上峰,只是埃德加骑士老成持重,一直没有表态,所以争论相持不下。黑堡一行进入时,埃德加上前迎接,向布莱克男爵低声说明原委。男爵打量帅帐众人,心中冷笑,列席会议的清一色都是埃克特伯爵的嫡系部下,象自己这种外系封臣只有出兵出钱的义务,虽然立下大功,也只有在事疑不决时才会被召来咨询。 争论的焦点是明日士兵战的策略:少壮派认为己方兵力尤其是骑兵数量占绝对优势,主张集中所有骑兵,发动集团冲锋,一举击溃对手,他们打的小算盘是在步兵投入前就抢下主要功劳,尤其是抢夺贵族俘虏;稳健派则认为敌军占据的场地有多个山丘,颇具地利,贸然冲锋损失必大,主张先以步兵推进,稳扎稳打,趁隙再发动骑兵冲锋。 显然稳健派的意见更可取,男爵正要表态,衣角却被拉了一下:是亚瑟。 “怎么了?”男爵不解地问。 “父亲,一定要让骑兵先冲锋。”亚瑟低声道。 “为什么?埃德加是对的,骑兵集团冲锋是蛮干,就算胜利损失必大。虽然我也想多抓几个贵族,但不能因此轻敌。” “不是的!”亚瑟把声音押得更低,几乎要附耳才能听见。 旁边的埃德加骑士望着这对父子窃窃私语,一头雾水,出于礼节又不能上前旁听,反而自觉地退开几步避嫌。不过他心里很笃定,敌我局势非常明朗,以黑堡男爵的经验和明智,结论是显而易见的。自己之所以不表态,是因为不想把少壮派打压得太过份,打破埃克特伯爵刻意在部属中造成的制衡格局。得罪人的事还是让属于外系封臣的黑堡男爵来做吧,当然,礼尚往来,自己也要为男爵之子的社交出力,纵然没有明说,男爵和自己也是心照不宣。 “父亲!我们黑堡和外系的封臣都是以步兵为主力,如果稳扎稳打,就会派我们打头阵,当炮灰去送死。所以,一定要让骑兵做先锋,反正死的又不是我们的人。” 男爵恍然大悟,抬头看看埃德加骑士,有些踌躇:自己现在充当的就是炮灰角色,不过是代替埃德加骑士发言而已,改变立场不但于事无补,还要白白得罪老朋友。 “父亲!不用管其他人的意见,说服伯爵本人就够了,他才是最终的决策者。”亚瑟看穿了男爵的心思,“只要………” 男爵暗中握握儿子的手,走到场中,两派争论立即平息,他朗声道:“诸位,在下请问,我们追求的是眼前的胜利还是长远的胜利?”帅帐中众人不解,面面相觑。 “倒要请问这眼前和长远有何区别?”埃德加骑士问。 “眼前的胜利就是打赢这场战,长远的胜利么,就是迫使科林伯爵永远向埃克特伯爵臣服,一劳永逸地解决两家领地绵延几代的宿怨。”男爵胸有成竹,侃侃而谈,“如果是追求眼前的胜利,稳扎稳打可操必胜,但是敌人一旦不支,随时可以打出白旗投降,或是仲裁团中途作出裁决,我军很可能来不及给科林伯爵一方以致命的打击,战事就已经结束了。反之,如果是用骑兵集团冲锋,就能够在极短时间内迅速消灭敌军的贵族,使科林伯爵的阵营失去大量人才,在战后将无力与我方抗衡,最终不得不臣服于埃克特伯爵。” “总之,关键就是要以雷霆之势压垮敌人,绝对不能给他们从容应变的时间,更不能让仲裁团那群鼠辈有机会干涉我们夺取荣誉和财富。”男爵双手握拳,把盔甲擂得山响,少壮派顿时一片喝彩,纷纷附和,连稳健派里也有不少人点头赞同。 埃德加骑士摸着胡子,犹豫不决,他总觉得男爵的演说里有股煽动的味道,别有居心。至于高据在主位上的埃克特伯爵,本身是军事外行,唯埃德加骑士马首是瞻,老骑士没有表态,伯爵虽然心里赞成男爵,表面上却还是装出一副深思熟虑的模样。 男爵看到伯爵还在装傻,就再加了一个砝码,“如果我们的进攻足够快,就会有很大的机会活捉科林伯爵本人!” “谁………谁要是抓住科林那个老匹夫,本公额外赏赐八………呃………五百金币!”在男爵的撩拨下,埃克特伯爵终于沉不住气,当场做出了决策,还立下赏格。五百金币这个数字引来一片惊叹,连男爵的心跳都加快了几下。冲着这笔巨款,再没有人对伯爵的决策提出异议。 埃德加骑士无可奈何地摇着头,对男爵今晚的表现既困惑又失望。但是木已成舟,此时再反对就会伤害伯爵的权威。所幸男爵的建言也有道理,自己只能在排兵布阵上小心一些以减少损失了。 决策已定,接下来具体的工作就由埃德加骑士安排,黑堡领主无权参与。老骑士派人送他们回营,没有亲自出面,态度明显冷淡多了。 天蒙蒙亮,晨雾未散,牝马滩上已是人喊马嘶、一片喧闹。由于骑士的决斗未能分出胜负,因此今天双方都将投入全部军队进行决战。 两军对垒,相距约一里,按照昨晚军事会议的部署,各路诸侯都率领自己的部队进入战位,号角声此起彼伏,五颜六色的战旗猎猎飘扬,华丽的家族徽章令人眼花缭乱。埃克特军布的是传统的阵势,士兵们跟着本家族的旗帜单独组成小队,不和其他家族的士兵混合,前排是弓兵和弩兵,后排是长矛兵,再之后是轻步兵。大多数的士兵是平生第一次上战场,慌慌张张,丢三落四,老兵们气急败坏地踢打谩骂,把不知所措的新兵赶回队列。骑士和贵族们大多是骑兵,他们在把自己的队伍整顿好后,就带领骑马的扈从前往两翼待命,指挥步兵的责任往往交由信任的亲信代理。 构成军队主力的还是埃克特伯爵的直属军团和招募的雇佣兵,他们部署在战线中央成为中坚,衣甲鲜明,号令齐整。小领主们的军队和黑堡军差不多,呈现兵种单一的特点,这些杂牌军队分布在左右两翼压阵,在他们背后的就是由骑士和骑马扈从构成的主力骑兵。 男爵拒绝了埃克特伯爵提出的中军参谋的任命,为了多抓一些贵族俘虏索取赎金,他宁愿和查尔斯到第一线冲锋。黑堡军被指派到战场的左翼,指挥官名义上是亚瑟,实际上是破锣嗓子乔治。亚瑟穿上了那套漂亮的银甲,原本打算和父亲一起去右翼的骑兵线,但被男爵狠狠教训了一通,只好留在步兵队做个“花瓶”。现在他就呆在队伍后面百无聊赖地数旗帜。象这种数千人的混战,靠的是严格的训练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不是他这个只读过几本兵书的新丁能够发挥的。 当晨雾完全被驱散,朝阳初升的时候,两军终于结束了嘈杂忙乱。布阵完毕的军队气势森然,除了偶尔的马嘶和咳嗽,整个战场象墓地般寂静。新兵们刚从刺耳的喧闹声中解脱出来,马上就陷入了令人窒息的沉默中,虽然没有大的运动量,但这种无形的压力却使人冷汗直流,气喘吁吁。只有极少数老兵能够自如地控制呼吸和情绪,他们的汗水慢慢被蒸发,全身上下都看不出一点临战的紧张。乔治居然还有闲情在嘴边叼一条草根咀嚼。 亚瑟在严密的盔甲里浑身湿透,汗如雨下,早知道没有上阵冲锋的机会,就不穿这身累赘了。年轻人常有的对壮丽恢弘的战争场面的想象已经被抛诸脑后,当亲身体会这种肃杀时,对伤残和死亡的恐惧才油然而生。 第十一章 异军突起(上) “呜————”,一道凄厉悠长的号角声从中军传来,打碎了冻结的空气。在各级军官的口令下,埃克特军开始缓慢地、有节奏地推进,战场上空回荡起“哗啦哗啦”的兵甲声,一波一波犹如海潮的韵律。 行至两军间隔约三百米处,“呜——呜——”,两道短促的号角声下令停止前进,军官们前后跑动进行整队,新兵们则象木头人一样任人摆布,在这种紧密队形里,每个人都象一部机器上的零件,按部就班地运转,不能有丝毫逾越。队形整顿完毕,继续前进。 战场对面的科林伯爵军队从一开始就摆出防御的姿态,他们依托几处小山丘布阵。山上是弓兵和弩兵,山前则是手持大盾的长矛兵,从旗帜来看,山丘后面还部署骑兵和步兵,但具体数量不明,在山丘之间是用马车、辎重和栅栏拼凑起来的障碍物。科林军冷冷望着步步进逼的敌人,一言不发,严阵以待。 当埃克特军行至距敌约一百二十米时,后排的轻步兵停止前进,远程兵种和矛兵继续进至距敌约一百米处,矛兵放下木制大盾,将盾牌底部的驻锄打入地面,牢牢固定住,长矛架在齐胸高度的盾上伸出大半截。几百面盾牌分三组一字排开组成三道简易的、没有间隔的防线,弓兵和弩兵小队躲在大盾后待命。两翼的杂牌军们大部分没有受过正规训练,只能以家族为单位组成一个个小方阵,方阵中间留出走廊供后面的骑兵进出。 在科林军的其中一个山丘上竖立着科林伯爵的帅旗,旗下有数骑用望远镜在观察。 “如何?”科林伯爵问。 “还好,不怎么痛。”洛克威尔答,他的左手吊着夹板。 “我不是问你的伤,是问敌人的布阵如何!” “唉!是我自做多情。”洛克威尔笑道,“很正统的用兵,按部就班。负责指挥的果然是埃德加那个老顽固。” “还要按照原定计划吗?” “当然了,对手这么配合,却之不恭啊!”洛克威尔右手举着望远镜搜索,“哈!找到了,在那呢!” “找到什么?”科林伯爵摸不找头脑。 “呵呵!,一把剑而已。” 在洛克威尔的镜头里的正是布莱克男爵,他在埃克特军右翼骑兵的中间,正和查尔斯说话。 “嘿!查尔斯,干嘛苦着张脸,太久没打战怕死了吗?”男爵轻松地开起玩笑。 “大人,你不觉得我们的布阵有些问题吗?”查尔斯忧心忡忡,“两翼一旦失去骑兵的掩护,就会非常脆弱。而中央阵型又太保守,不能灵活调动。我认为应该相反,把杂牌军布置在中央,用两翼来掩护中央。现在这个布局其实是让三个部分各自为战。太危险了!” “查尔斯,伯爵摆明了是要用两翼的杂牌军做炮灰,他自己的部队做最后一击,当然要用这种阵势了。可他毕竟是指挥官,命令再怎么不合理也得执行。做好我们的本分就对了。” “大人,我只是担心他的算盘打错了,连累我们黑堡军。对手是老谋深算的科林伯爵,他肯定已经猜出了埃克特伯爵的算计,也做好了准备。打战最忌讳的就是被敌人预测到我们的部署。这一战要是输了,咱们黑堡领可就万劫不复了!” “你说得不错,不过敌军大概就三千多一点,我军却有五千五百多,兵力差了快一倍,即使科林伯爵搞花样也不可能弥补这么大的兵力差距,充其量是多死一些人而已。”男爵突然压低声音,“待会冲锋的时候慢一点。” “怎么?” “我猜那些山丘后面有古怪,科林伯爵准是想让我们大吃一惊。” “明白了,大人。” 这时,一名身穿埃克特伯爵家族号衣的传令兵策马奔来,高呼道:“伯爵有令,听到三声号角后,步兵进攻当面山丘,骑兵绕到山丘后自主攻击。”他绕着右翼跑了两圈,确保每个人都听清命令后才返回中军。右翼的指挥官是埃克特伯爵的一个亲戚,当然只是名义上的指挥官,这些眼高于顶的领主老爷是不会把一个靠裙带关系爬上来的骑士放在眼里的。这位指挥官也很识相,没有指手画脚地瞎搞,反正该怎么做大家心中有数,自己看着办吧。 中央的弩兵也收到了指令,开始向山丘前的敌军长矛兵放箭,为两翼的进攻做准备。弓兵由于射程太近,仍然待命。弩的射程远,弹道直,穿甲能力高,而且无须复杂的训练,因此从诞生时就成为战争利器。但是它发射速度太慢,价格又贵,影响了实战中的运用。这次两个阵营的远程兵组合就有区别,比较富裕的埃克特伯爵军队装备了大量弩兵,而领地人民比较尚武的科林伯爵则装备更多的弓兵。 埃克特军的弩兵以每分钟两发的速度释放致命的箭雨,每一轮发射都会射倒几个敌人,伴随着“嗖——”的厉啸的是凄惨的哭号。还有更多的敌人受伤,但是,科林军的战线并没有出现动摇,有人倒下,立即有人补上空缺。木制大盾虽然不能完全挡住强弩利矢,却也大大削弱其杀伤力,箭雨再密,也不能杀光对手。 “呜——呜——呜——”三声号角,在一袋30支箭矢全部射完后,进攻令终于下达。两翼的杂牌军在各自小队长的号令下,结成松散的小方阵前进,后面的骑兵也缓缓放马跟进。 在埃克特军冲到六十米的范围时,山丘上的科林军弓兵以四十五度斜角拉弓,一声令下,同时放箭,凭借高度赋予的动能,箭支发出尖锐的呼啸俯冲而下,第一轮就射倒了一排猝不及防的敌人。在齐射命令下达后,随即就是自由射,弓手们快速地从插在脚边的箭壶里取箭,上弦、拉弓、发射,根本无须瞄准,每分钟能发射6——8支箭,箭是如此密集,以致每个倒下的敌人身上都是插着好几支箭。 在开始进攻时,乔治就默数步数估算距离,大约快进入敌军射程前他就下令举盾,因此第一轮的齐射中黑堡军无人伤亡。在密集的箭雨中,乔治大喊:“冲锋!冲锋!别停下,冲到敌人前面去。”黑堡军的士兵全身缩在大盾后面小心地前进,而其他领主的军队有些意志薄弱者掉头逃跑,暴露出毫无防护的后背,结果死得更快。 透过望远镜看到黑堡军没有什么损失,亚瑟松了口气,接着镜头转到右翼,很快就找到了有意放慢速度,落在队伍后面的男爵和查尔斯。在亚瑟附近还有几个没有上阵冲锋的年轻人,他们也是被家长带出来混个脸熟、顺便捞点战功的公子哥。 两翼的骑兵在敌人开始齐射后,纷纷催马从杂牌军旁边绕过,横起长枪发动冲锋,数十米的距离转眼间就冲过去。按照命令,他们没有理会山丘前的步兵,而是直接去攻击隐藏在山丘后面的敌人。 但是,两翼骑兵在冲到山丘后面时都不约而同地发出了惊呼或怒吼。 “上当了!该死的!,全部后退!后退!”左翼的骑兵指挥官愤怒地大吼,在他面前,是空无一人的阵地,只有插得密密麻麻的旗帜在猎猎作响,好象在嘲笑他们的卤莽。远远地可以看到右翼集中了大量的敌军,可是在两翼之前是用马车、辎重和栅栏构成的障碍物,根本无法逾越。 “怎………怎么可能?敌人哪………哪来这么多骑兵?”右翼的骑兵指挥官则被眼前敌军的数量弄蒙了,跟在他后面陆续赶来的贵族领主们也不知所措,纷纷勒马。 没等埃克特军右翼的骑兵反应过来,科林军严阵以待的骑兵已经横起长枪开始冲锋,眨眼间,陷于混乱的埃克特军右翼就被优势的敌人冲得人仰马翻、血肉横飞,包括指挥官在内的大批贵族都是身中数枪而死。科林军的骑兵如钢铁洪流踩着埃克特军的尸体从山丘后面杀出,所到之处敌军人马俱倒。 “撤退!快撤退!”男爵拨马便逃,但只有查尔斯和少数头脑反应快的骑兵跟上,其他人不是在原地打转,犹豫不决,就是一股劲的加速迎头冲向敌人。当男爵回到出发阵地时,震惊地看到,右翼三百多名骑兵竟然只有不足一成逃回来,几乎是全军覆没。 现在埃克特军右翼战场上一片凄惨:杂牌步兵在敌人的箭雨中冲锋堪堪到达山丘前,骑兵就被歼灭,侧翼失去掩护被科林军的骑兵迂回。也不知是哪家领地的军队先逃跑,整个右翼一瞬间就崩溃了,科林军的骑兵紧追溃兵不放,一边倒的屠杀。残肢、肉块、血雨制造快感,哀号、痛哭、马嘶激发杀意,人和马的尸体一路铺陈,从战场的这一头到那一头。 日方移影,形势已变,埃克特的中军一片慌乱,伯爵破口大骂参谋们都是蠢货、饭桶,埃德加骑士顾不上辩解,传令中央的长矛兵分兵支援右翼,后排的轻步兵则上前填补战位。 此时科林军的骑兵已经扫荡完战场,重组队形,准备再度冲锋,其后面的弓兵也走下山丘,与长矛兵会合。科林军的意图很明显,他们要以此为突破口,从左往右(作者注:两军的左和右是相反的,埃克特军的右翼就是科林军的左翼)一举冲垮对手的整个防线。 第十一章 异军突起(下) 亚瑟通过望远镜看到右翼崩溃,心急如焚,如果现在不能及时支援右翼,那么男爵他们必死无疑。从中央分兵的长矛队行动迟缓,何况仅凭他们根本挡不住骑兵集团冲锋,可是我方左翼的骑兵和步兵都忙于进攻当面的山丘,乱成一团。 “雅克!你过来。”亚瑟拉过一直在旁边无所事事的雅克,“你立即去前面的山丘,以埃克特伯爵的名义向骑兵指挥官传令,要他立即聚拢骑兵,从敌人阵地的前面横穿战场,攻击右翼敌军的骑兵,别管步兵。记住了吗?重复一遍。” “是!以伯爵的名义命令骑兵横穿战场,攻击敌人骑兵,别管步兵。”有事可干的雅克精神大振。 “好!马上去!” 雅克一拍“萨满”,绝尘而去。亚瑟则掉转马头赶往中军。 机灵地躲过几支箭后,雅克找到了长一副很威风的大胡子的指挥官,他正暴跳如雷地驱赶士兵进攻山丘。敌人在半山腰依靠长矛大盾围成圆阵,坚守不退,山丘上的弓兵从容射击,埃克特军不断有人中箭倒下,乔治指挥的黑堡军也倒下了二十几人。 雅克拉住大胡子骑士的马头用伯爵的名义传达了命令,他狐疑地打量一下雅克,问道:“你穿的不是伯爵的号衣,我怎么知道你的命令是真是假?” “阁下!事态紧急,传令兵不够用,我是临时任命的。”雅克着急地大喊,“最重要的是,您的部下正在浪费时间,骑兵要用来对付骑兵,我们的右翼已经完了,非常需要您的支援!” 大胡子指挥官猛然醒悟,拨马下山,沿路召集部下,“骑兵跟我来!都跟我来!快!” 骑兵退下山后,杂牌军的攻势渐渐低落。 雅克取下短弓,一串速射放倒了几个敌人,但也招来敌方弓兵的集中攻击,幸亏老恐狼身手敏捷才能避过。雅克绕到山后,在这里科林军没有派长矛兵防守,而是设下障碍阻挡骑兵。不过他们没有料到会有“萨满”这种存在,恐狼虽然弹跳力不如马匹。但有锋利的爪子,可以短途攀援,能够拦住马匹的未必能拦住恐狼。 雅克拉开距离冲刺,“萨满”猛地一跃,扑到障碍物上,连抓带蹬,成功爬上了障碍,随即跳下。雅克抽出猎刀,悄悄地摸上山顶,科林军的弓兵们都没察觉。 “嗷——呜——”“萨满”一声厉嚎,响彻天空,猛扑进人群,连撕带咬,利爪翻飞。 “我的手!我的手!呜——救命!” “妈呀!这………这是什么?” “有狼!大家小心!” “快拔刀!拔刀!” 山顶上的科林军弓兵被雅克和“萨满”杀得措手不及,一下子被咬伤抓伤了十几人,纷纷丢下弓箭,拔刀自卫。 “雅克!是雅克!”山顶的混乱引起了乔治的注意,他兴奋地大叫,“弟兄们,我们的人冲上去啦!敌人不行了,跟我来啊!” “克莱蒙!我们上!”理查德扔掉长矛。双手举起大盾猛冲,克莱蒙也照做。黑堡军最强壮的两个大汉并肩冲锋,硬是在敌人的长矛丛里挤出一个口,其余的士兵趁机杀了进去,科林军在山腰的防线终于被攻破。杂牌军们士气大振,人人奋勇,个个争先,数量上的优势开始充分发挥,越来越多的敌人在围攻中倒下。 “唔——我们的右翼也不行了。没能多争取点时间,真可惜。”科林伯爵遗憾地放下望远镜。 “无所谓!只是一个山头而已。我们的骑兵准备冲锋了。再过十分钟连上帝也不能挽救他们。”洛克威尔没有理会己方的右翼,他只关注骑兵所在的左翼。在他的镜头里,男爵正竭力组建一条防线。 “等等!快看,那是什么?”科林伯爵惊讶地看见,在阵地前沿不过十来米处,一名大胡子骑士飞奔而过,在他身后是一群队形拉得很长的骑兵,有重装的贵族骑士,也有轻装的扈从骑兵。他们丝毫不顾头上的箭雨,无所畏惧地成斜线向战场的对面奔去,尽管不时有人中箭倒下,但速度丝毫不减。 “该死!这些家伙想抄近路去支援他们的右翼!”洛克威尔也注意到了,“真是有种!我来奉陪!”洛克威尔扔掉望远镜,就要扬鞭。 “等一下,我们要不要回防?坚守阵地等待‘他们’到来。”科林伯爵拉住洛克威尔。 “不行!‘他们’什么时候来还不知道。实力对比仍然是敌众我寡,如果不趁现在的有利形势扩大战果,等敌人调整部署,占住阵脚,那就全完了!”洛克威尔挣开伯爵,策马下山。山后有一队装备精良的重装骑兵,这是科林伯爵直属的卫队,也是最后的预备队。洛克威尔拔剑一挥,“跟我来!”带领卫队投入战场。 亚瑟闯进中军,脸上因为焦虑和奔跑而泛起红潮。 “伯爵大人!请您立即动用预备队支援右翼吧!再迟就来不及了。”亚瑟顾不得礼节,开门见山地说。他虽然面对伯爵,眼睛却看着埃德加骑士。 “呃?这个………”埃克特伯爵也望向老骑士。 “可预备队是用来做最后一击的啊!”埃德加骑士摸着胡子犹豫。 “如果右翼失守,敌人的骑兵将会直接冲击主营,就算保留预备队也毫无意义。”亚瑟急道。 “什么!敌人会打到这里?呃!快备马,快!”伯爵慌慌张张地吩咐扈从,“备哪匹马?蠢货!当然是跑得最快的那匹………” “反过来看,如果我们能够把敌人的骑兵迟滞在右翼,打成消耗战,对兵力占优势的我军会很有利。”亚瑟不理会伯爵,继续劝说老骑士。 “唔——有道理!”埃德加骑士对身边的传令兵下达指示,“以伯爵名义命令预备队立即支援右翼。”传令兵得令而去。亚瑟如释重负,松了口气。 此时,科林伯爵的骑兵正在冲击埃克特军的右翼。仓促组建的防线果然脆弱,在重装骑士舍生忘死的冲撞下,长矛兵盾裂矛折,被马蹄践踏成肉泥。男爵率领残余的骑兵竭力抵抗,他身边的扈从已经全部阵亡,只有查尔斯在附近苦苦支撑,由于装备太差,查尔斯身上已经伤痕累累。 “查尔斯!我们走!”男爵砍翻一个敌人,又用裂开的盾牌砸倒查尔斯的对手,掉转马头逃跑,他可不打算为埃克特伯爵这种主君赔上性命,查尔斯急忙跟上。他们往中央阵线逃跑,很快躲到步兵队伍里去。敌人没有追击,在肃清右翼后,科林伯爵的骑兵直接向埃克特伯爵的中军帐冲去。 就在这时,一队衣甲灿烂的重装骑兵从中军帐向右翼赶来,正好在半道上与敌军骑兵迎头相撞。两军先头的重装骑兵象钢锤铁柱般撞在一起,发出震耳欲聋的巨响。虽然埃克特伯爵的近卫骑兵数量不多,但装备实在精良,又兵强马壮,居然暂时挡住了数倍敌人的进攻。 男爵指挥中央的弓兵和弩兵沿敌人进攻路线平行列队,自由射击,科林伯爵的骑兵立即尝到了飞蝗箭雨的苦头。由于先头部队被埃克特军的近卫骑兵拦截,后续的骑兵被堵在进军路线上,密集的冲锋队形更是雪上加霜,在很短时间里就造成大批人马伤亡。 祸不单行,冒着箭雨横穿整个战场的埃克特军左翼骑兵在大胡子骑士的率领下,付出近四分之一的伤亡赶到了右翼,正好抄了科林军骑兵的后路。背对河流,三面受敌的科林军骑兵不得不放弃原定计划,分兵抗击。 陷入包围的科林军骑兵就象被困在笼子里的野兽,力量一点一点的被消耗,却只能无可奈何地吼叫。在短短的十几分钟里,他们流出的血并不比敌人流出的血更少,只要再十几分钟,他们就无血可流了。 “洛克威尔在此!洛克威尔在此!”一阵狮子般的怒吼响起,科林伯爵的直属骑兵及时赶到,冲击男爵组织起来的步兵线。当先开路的洛克威尔犹如疯子般挥舞大剑,他只有一只手能够运剑,但力量却不逊于常人运用双臂,剑锋到处,斩盔破甲,当者披靡。科林军左翼的弓兵和步兵也赶到火线参战,攻击埃克特军的大胡子指挥官的骑兵后方。 几支部队象夹心蛋糕一样,你包围我,我迂回他,他夹击你,混成一团展开血腥的乱战。 在河对岸的一座原木搭建的高台上,有几位衣饰华贵者在用望远镜观察战场。 “唔——看来差不多了。” “不错,双方陷入了消耗战,大局已定。” “呃?诸位大人,恕老朽迂钝,到底是谁赢谁输啊?” “启禀公爵阁下,科林伯爵兵力少,打消耗战很吃亏。而且决战地点是在埃克特伯爵的内线,科林伯爵的其他部队来不及支援,所以他败局已定。” “哦——原来如此,这样我们也好向陛下交差了。真是天从人愿啊!” “洛克威尔这孩子表现不错,只差一点就能取胜了,不愧是团长大人的得意弟子。” “是啊是啊!如果埃克特伯爵的左翼骑兵没有象疯子一样横穿战场赶到右翼,或者近卫骑兵迟一点上阵的话,洛克威尔就能打一场以少胜多的漂亮战了。” “哼!可他终究是低估了对手。相比之下,我更欣赏那位左翼骑兵指挥官的应变力和决断力。回头我要把他调到骑士团来。” “呵呵!团长大人真是求贤若渴啊!不过洛克威尔也是可造之才。” “唉!这孩子我从小教到大,什么都好,就是太狂傲,目中无人。不改掉这个毛病,终究难成大器。” “团长大人何必太苛责?他还年轻嘛!话说回来,现在可以举旗休战了吗?” “不可!一方尚未溃败就不能判定胜负。” 第十二章 你还有我们啊(上) 亚瑟出了中军,眼见战局已经稳定,就策马奔向黑堡军所在的山丘。杂牌军们经过苦战终于占领了山丘阵地,由于群龙无首,互不统属,他们现在或躺或坐就在山丘上观望战场。 “少主!您怎么来了?这里危险,请回后方吧!”乔治拉住奔上山的亚瑟的马头劝说。黑堡军纷纷围了上来,理查德心情复杂地看着那张满脸尘土的俊脸。 “伯爵的命令!”亚瑟没有理会乔治,他用伯爵的名义向所有人传令,“左翼步兵立即向敌人的主营移动,牵制并迫使敌人投降,但是………” 话音未落,一大群飞禽突然从战场边沿的树林中飞起,“咕呱——咕呱——”的鸣叫声响彻天空。树林里的灌木丛开始骚动,越动越厉害,发出“沙啦沙啦”的声音,就好象里面藏有大群的野兽。 亚瑟恐惧地望着树林,一股寒气冒上脊梁,他惊恐地大叫:“小心树林!有敌………” 还没等杂牌军们反应过来,一阵密集的箭雨排空射来。 山丘上立时一片惨叫,大多数人已经放下沉重的大盾和兵器在休息,这一波突如其来地射击造成了可怕的伤亡。而且第二波几乎是跟着前面的箭尾落下,紧接着又是第三波、第四波……… “总算来了!看来上帝还是站在我这边的。”科林伯爵欣慰地在胸前划了个十字。 “可恶!三师兄,你要再迟来几分钟,就只能给我收尸了。”洛克威尔也注意到了战场另一边的异象,他举剑大呼,“弟兄们!我们的援军来啦!我们胜利啦!哇哈哈——” “嘟————嘟————”在树林里响一阵怪异的号角声。大多数人都停止了战斗,望向角声起处。 浓密的灌木丛终于分开,一队队高大凶猛的士兵默默地钻出来。他们装束怪异,头裹布巾,腰系弯刀,手持弓箭,很多人干脆连皮甲都没有,就穿一件短褂,敞开胸膛,完全是一副水手打扮。 他们分成两个战斗集团,分别从科林军的右翼和埃克特军的左翼进入战场,每前进一段距离就停下来射一轮箭,每轮射击只在眨眼间结束,又快又密的箭雨不分敌我地清洗战场。 “是他………他们!是他们!”埃德加骑士举着望远镜的手在颤抖,镜头里是一面散发着诡异和阴狠气息的黑旗,旗上锈着一具苍白色的射箭骷髅。“‘幽灵船团’,‘骷髅射手’!” “埃德加!到底是怎么回事?”埃克特伯爵面如土色。 “阁下!对手有援军,这一战我们输了。”老骑士满口苦涩。 “不!不可能!”伯爵脑袋一下转不过弯,开始歇斯底里,“你刚才还说我们赢定了,怎么一转眼就输了?我………我不允许!” “埃克特!”老骑士叹了口气,少见地直呼伯爵的名字。他亲手给伯爵戴上头盔,叫来扈从,“你们立即带伯爵离开,决不能让他受到伤害。明白吗!”扈从们应声从命。 “埃………埃德加!你………你呢?”伯爵似乎有些明白了。 “埃克特家族的人决不能做俘虏!”老骑士没有正面回答同父异母弟弟的疑问,示意扈从将伯爵带走。他戴上头盔,拔剑虚砍几下,摇头叹道:“有多少年没有动手了?唉!真的老了。” 此时,战役已经进入了白热化,但胜利的天平已经明显地倾斜。 男爵临时组织的中央步兵线除了遭到敌人骑兵的冲击,最要命的还是从树林里钻出来的敌人援军,快箭从步兵线后方射来,顾前不顾后,士兵们成排倒下,雇佣兵的士气跌得很厉害,开始成队的逃走。 河沿的乱战仍然是处于胶着状态,但在洛克威尔奋勇将大胡子指挥官斩于马下后,终于有了个了局。失去指挥的埃克特骑兵陆陆续续地逃离战场,埃克特伯爵的近卫骑兵承受了最猛烈的攻击,死战不退,数量越来越少。 在科林军的主营,伯爵命令全军出击,他自己也在扈从的保卫下,下山投入最后一击。 “乔治!醒来啊!醒醒!乔治!呜——”山顶上,亚瑟抱着乔治大哭。身穿银甲的亚瑟是山丘上最显眼的目标,遭到敌人的集中射击。在第一轮的箭雨中,他背上中了一箭,白马也被射杀,把亚瑟掀翻在地。乔治奋不顾身地扑在少主身上,挡下了后面几轮的箭雨,自己却被射成刺猬,当场就断气了。黑堡军因为亚瑟的及时警告,大部分人迅速躲在大盾后而幸免,其他领主军队则非死即伤,几乎全军覆没。雅克是最幸运的人,在灌木丛出现异动时“萨满”就机警地背着雅克逃到山丘另一面,因此一狼一人都毫发无伤。 “少主,别哭了,我们必须马上撤退。少主?”亚瑟没有反应,理查德不知中了什么邪,揪着亚瑟的领子打了他一个耳光,大吼,“少主!男爵现在很危险,我们要去救他!” “父亲?”亚瑟一激灵,清醒过来,“对,父亲!我得去帮他。” “你!你叫什么名字?算了!先听我的命令,”亚瑟看看战场的形势:树林的神秘军队已经停止射箭,拔出短刀打近战,其中一部分正向他们所在的山丘扑来。中央战线还勉强维持着,但是等科林军的步兵压上去后就完了。河沿的骑兵战正在收尾,人体马尸互相重迭一片狼藉,血水把草色都掩盖了。他对理查德下令,“你立即带所有的人离开,从反方向走。”亚瑟指指山丘后面。 “那您呢?少主!” “雅克,我和你骑这头狼去找我父亲,”亚瑟没有再理会理查德,招来雅克,爬上“萨满”。 “好咧!少主,抱住我的腰,坐稳了!驾!”雅克一声吆喝,恐狼飞奔而去。 “查尔斯!已经不行了,我们撤!”男爵恨恨道:“真倒霉,难得打一场战,尽是逃跑。这下亏大了!”两人拨马正要离开战场。 “布莱克!黑堡的布莱克!出来!和我洛克威尔决斗。”一个口气傲慢的挑战声传来。 “哼!匹夫之勇!” “黑堡的布莱克!你可以象农夫那样逃跑!就象你的那个卑贱的祖先,就算穿上铠甲也还是个拿锄头的贱民!”好象料到男爵不打算应战,洛克威尔发出恶毒的挑衅。 “该死的家伙,就让你尝尝农夫的厉害吧!”引以为傲的祖先被侮辱,男爵气昏了头,拨马往挑战处奔去。查尔斯来不及阻止,无可奈何地跟来。 穿过溃兵,男爵看到浑身浴血的洛克威尔,他的头盔变形,左手的绷带散开,夹板也不知丢到哪去,活象地狱里爬出来的战鬼。洛克威尔也看到了男爵,面目狰狞地露齿一笑,随即策马冲来。 两马相交的一瞬间,同时闷哼。洛克威尔肩膀上卡着男爵的剑,男爵则双手捂着小腹,血水如喷泉般涌出。 “不——爸爸!”老恐狼载着雅克和亚瑟正好赶到,亚瑟惊呼。 亚瑟连滚带爬得跑到男爵身边,轻轻从马上扶下来。男爵的伤口大得吓人,连嘴角也在冒血泡。“不——爸爸,你不能死啊!爸爸!”亚瑟泣不成声,用手帕堵住男爵的伤口,可是手帕马上就被血水浸透了。 洛克威尔拔下肩膀上的剑,用破碎的披风缠几圈,拨马来到布莱克父子旁边。 “站住!洛克威尔!战争已经结束了。”查尔斯拦在中间,指着河对岸。 洛克威尔抬头眺望,河对岸的那座高台上飘着一面象征和平的红十字旗,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战了,两军停止撕杀,正在忙着救护伤员和清点俘虏。 “哼!算你们走运,不过,男爵还是我的俘虏。想带他回去疗伤,就要支付赎金。” “你开价,多少钱我们都付。”亚瑟急火攻心,连谈判的基本原则都顾不上。 “我不要钱!我只要‘斩钢剑’,就是你们的那把传家宝剑。不许用假货来骗我!” 查尔斯和雅克面面相觑,“斩钢剑”对布莱克家族的意义就象王冠对国王,这是传承了六百多年的荣誉象征,是布莱克家族的灵魂,其价值、地位和名声甚至超过了大陆几个国家的王室宝剑。这个洛克威尔实在太疯狂了,他倒不如直接要求布莱克家族做他的奴隶! “‘斩钢剑’!这………这………”亚瑟惊得语无伦次,“我………我可以出300金币。” “………”洛克威尔一言不发。 “500金币!” “………” “1000金币!”亚瑟扑在洛克威尔的马前,一个劲磕头,“求求你!求求你!呜——”查尔斯气得浑身发抖,手已经摸到剑柄,但还是不敢拔出来,周围都是敌人,杀了洛克威尔,少主也活不成。他的眼睛红得象要滴出血,最后也“扑通”一声跪在洛克威尔的马前。雅克别开脸,闭上眼睛,不忍再看这一幕。 “我只要斩——钢——剑!”洛克威尔不为所动,口气冷得象剑刃。 “好………好吧!我………我答应你。”亚瑟终于屈服,俊美的脸已经沾满了尘土、血和泪。 “等………等一下,亚………亚瑟!”男爵发出微弱的呻吟,亚瑟忙扶住男爵的头,把耳朵靠上去。 “亚………亚瑟!布………布莱克家宁………宁死不屈!”男爵竭力提高声音,“你………你一直很听话,爸爸很为你骄………骄傲,真的!” “爸爸!呜——别说了,爸爸!” “唉!我一心想给你留………留点什么,可………可还是失败了,亚瑟,布莱克家以后全………全靠你了!” “你会好起来的,爸爸,我们从………从头再来。” “亚瑟!还………还记得你祖父的遗………遗言吗?” “呜——记得,爸爸” “还有你祖父的父………父亲、祖父的祖父呢?” “也记得!爸爸!” “是啊,很好记的,三………三代人的遗言都一样。”男爵笑了笑,声音越来越低,“‘儿子,我们破产了!’”突然,他抬手往脖子一挥,血浪喷涌,手落下时,一把匕首甩出老远。 “爸爸!”亚瑟一声尖叫,眼前一黑,昏倒在地,一头银发溅满了男爵的血。 第十二章 你还有我们啊(下) 在河对岸的高台上,一片沉默。 “真是没想到,科林还留了这一手,不愧是老狐狸啊!”把停战旗帜挂出来的公爵先打破沉默。 “哼!这下子陛下那边可够瞧的了。” “恕老夫迂钝,这支突然冒出来的部队到底是何方神圣?” “‘幽灵船团’!‘骷髅射手’!”谁都能听出团长现在的心情很不好。 “什么?什么‘幽灵’、‘骷髅’的?” “‘幽灵船团’是眺望半岛的一支雇佣兵,‘骷髅射手’是其中的弓箭手分队。他们常年生活在海上,既是雇佣兵,也是海盗。”另外一位爵爷解释道。 “哦——原来如此!咦?不对!海盗跑我们这里来干嘛?他们又是怎么进来的?” “哼!所以说陛下那边可够瞧的了。” “诸位大人,下官有要事先回京都,这里的善后就请诸位多担待了。”团长站起来告辞。 “大人请便!”其余贵人起立相送。对于团长的“要事”,大伙心知肚明,别看这里个个显贵,其实没有爵位的团长才是正主儿。反正钦差办砸了,无功可抢,就让他去承受国王的愤怒吧。 “师弟!发什么呆啊?”一支干瘦的手拍拍洛克威尔的后脑,把他从恍惚中唤醒。 “三师兄!你可来了!”洛克威尔惊喜地抱住身后的男子,这人瘦得厉害,浑身上下没几两肉,偏偏个头还很高,活象一把老刀子那样精悍干练。 “呵呵!总算赶上了。没办法呀,海龟上岸走得慢!”三师兄苦笑。“你刚才怎么了,我老远就在叫你了。给师父看到你这副失魂落魄的模样,不罚你面壁才怪。” “师兄,有件事我恐怕做错了。”洛克威尔一脸懊丧。 “哦!是吗?”三师兄摸摸下巴,看看洛克威尔的脸色,决定不深究这件事,“洛克威尔,不管是对是错,现在后悔都没用。忘记他吧!” 洛克威尔点点头,和师兄并骑前往科林伯爵的主营。但是,不久前离去的布莱克家中年骑士的那一双怨毒的眼睛,始终在他的眼前转悠,挥之不去。 “还是没抓到埃克特伯爵吗?”在主营里,科林伯爵一脸疲惫地问。 “很抱歉!阁下。”骑兵队长战战兢兢地禀报,“我们到达敌军主营时,里面只有一个老骑士,他拔剑试图反抗,我们打掉剑想捉活的,他就用匕首自杀了。” “老骑士?是埃德加吗?哼!为那样的弟弟牺牲值得吗?”伯爵挥挥手,骑士们悄悄退下。 伯爵闭目静思,和国王斗了几十年,一向是胜少败多,但象这一次是胜是败自己也有些疑惑。战虽然赢了,可部下死了不少,钱也没少花,算来算去都是亏。最要命的是和埃克特这头蠢猪翻脸,绸缪多年的计划被全盘打乱,接下来要怎么办呢? “参见伯爵大人!”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啊!布伦达吗?一路辛苦了!”伯爵睁开眼,是洛克威尔的三师兄,“这次你可真是立了大功了。” “属下惶恐,全赖阁下威名、将士用命,还有洛克威尔的武功。属下实不敢居功。”三师兄掩饰住喜色,嘴上却越发小心。 “你太谦虚了!对了,洛克威尔呢?他怎么没来?” “他昏倒了,不过没大碍,只是失血过多而已。” “哦!你们两位可是我的臂膀,要保重啊!唉——”伯爵一声长叹,意兴阑珊。 “大人,您有心事?”三师兄小心翼翼地问。 “也没什么,只是有些痛心而已,这次联姻我们筹备了这么久,可一夜之间就全盘失控,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啊!”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尽力而已。大人不必介怀。” 伯爵翻翻白眼:怎么和洛克威尔一个论调,不愧是师兄弟。“我总觉得这其中有鬼,不是偶然的。” “可………难道不是婚宴上………。”三师兄欲言又止。 “塔玛拉的确出言不逊,得罪了新郎。她说只是无意的,不过我很怀疑。塔玛拉身边的男人太多,也不知道是哪个家伙唆使的。”伯爵恨恨地摸着剑柄。 三师兄一阵心慌,科林伯爵的独生女塔玛拉美貌聪慧,又是洛锡安领地的唯一继承人,对她有非分之想的男人多如过江之鲫,他和洛克威尔就是其中两个。虽然自己对这桩政治婚姻不满,但还不敢坏了大事,破坏联姻的罪名可加不到自己头上。不过,要说谁有这天大的胆子敢坏伯爵的大计,那么洛克威尔绝对是其中一个。 秋风萧瑟,阴云满天,一支衣甲破烂、人困马乏的军队走在通往黑堡的帝国大道上,为首的骑士神色木然,正是队长查尔斯。出来时有一百多人的黑堡军,现在只剩下半数,而且几乎个个带伤。只有老乞丐“独眼龙正宗”、侏儒格林兄弟和魔法师莉莉丝躲在后方看守马车,才得以幸免。 队伍的马车破烂陈旧,一路颠簸,发出刺耳的怪叫声。其中一辆单独放着黑堡领主布莱克男爵的棺木,一辆则挤下了破锣嗓子乔治和其他几位士兵的棺木,大部分阵亡者的尸体都丢弃在战场上了,只抢出这么几具。还有一辆马车里躺着数日来昏迷不醒的亚瑟,在目睹男爵自杀后,受到刺激的亚瑟就一直没有醒来。 略通教会医术的克里斯托弗、带有兽人草药的雅克和掌握初级草药学的莉莉丝三人会诊。为少主检查伤势:背上中的那一箭穿透盔甲后入肉不深,没有损及筋骨;箭镞抹上了不知名的毒药,大概是麻痹性质的,药性不强,又及时放血排毒,按理是没有大碍。但是治疗过后,亚瑟仍然发高烧,遍体流汗,不时发出痛苦的呻吟和呓语。讨论之后,大家的结论是亚瑟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导致伤势恶化。药石不能医治心病,三人对此都是束手无策。 “唉!”马车里一声柔媚的长叹,莉莉丝秀眉深锁,愁容不展,轻轻擦去亚瑟满头的冷汗。这一路上,她衣不解带地尽心服侍昏迷中的亚瑟,没有丝毫的不耐烦。望着那张憔悴的病容,因为苍白更显出一种惊心动魄的凄美,莉莉丝心中既甜蜜又忧郁,不知将来还有没有机会象现在这么亲近他,更不知他醒来后能不能领会自己一片苦心。长吁短叹中,连日的疲倦悄悄袭来,莉莉丝不知不觉陷入了睡梦里。 良久,莉莉丝伸个懒腰,睡眼惺忪地醒来,赫然发现病床上空空如也:亚瑟不见了!莉莉丝掩嘴压住惊呼,跳下马车寻找。 队伍在她打盹时已经宿营,此时夜幕降临,新月当空,众人围着篝火睡觉,四周一片寂静。莉莉丝拍醒查尔斯,两人找遍营地,连男爵的灵车也没漏下,可就是不见亚瑟。哨兵兀自在酣睡,被恼怒的查尔斯一脚踢翻,问了半天也是毫无头绪。还是老恐狼“萨满”的呜咽声提醒了他们,查尔斯急忙叫醒雅克,带上恐狼一起找人。 在马车里嗅了半天,老恐狼撒腿就往荒野里跑,在离宿营地约一里外的山丘旁停下。 山丘顶上,亚瑟茕茕孑立,面对悬崖,眺望旷野,单薄的身影沐浴清冷的月华,一头银发如瀑飞洒,他披着一条薄毯,瑟瑟发抖,犹如在秋风中迎接寒霜降临的最后一株荻芦,摇摇欲坠却又苦苦支撑。他没有发觉查尔斯、莉莉丝和雅克的到来。 “少主?” “亚………亚瑟?” 三人悄悄上前,小心的问。 亚瑟没有回头,他的身体渐渐停止发抖,最后深吸一口气,淡淡道:“查尔斯,一切都………都结束了?” “少主!”查尔斯单膝跪下,哽咽道:“咱们还………还可以从头再来,你可别………别想不开啊!” “从头再来?嘿嘿!从头再来?呵呵!”亚瑟神经质地笑道:“父亲走了,领地没了,城堡也抵押了,我已经一无所有了,拿什么从头再来?拿什么?” 查尔斯语塞,莉莉丝低头啜泣。“哼!说这种话,真是丢尽了布莱克家族的脸!”冷冰冰的嘲讽,是雅克! 亚瑟霍然转身,俊美的脸因为愤怒而扭曲,狠狠地盯着雅克。查尔斯和莉莉丝也被雅克的话吓到了,不知所措地发呆。 “想当年,农夫布莱克单枪匹马创立黑堡基业,凭借的难道是他的父亲、领地或是城堡吗?”面对少主的凌厉目光,雅克毫不示弱,“你看看现在的自己,出生名门,身体健全,受过完备的贵族教育,知书答礼,足智多谋,还有一张连女人都会妒忌的漂亮面孔,有哪一点是你的初代祖先比得上的?”亚瑟慢慢垂首沉吟,脸上的怒意渐渐收起,恢复了平静。 “如今,少主面临的处境只不过是黑堡领在艰难岁月曾经没落的重演而已,如果祖先们象你一样轻易消沉、放弃,又怎会有布莱克家族屡次复兴的传奇?何况!你并非一无所有………”雅克将语气放缓,拾起亚瑟和查尔斯的一只手,握在一起,亚瑟若有所悟,雅克朗声道:“少主,你………你还有我们啊!” “不………不错,我………我还有………还有你们!”亚瑟语不成声,喃喃道:“我真是………真是………。”情难自已,“真是”了半天也没说完。他把另一只手也迭在查尔斯的手上,查尔斯和雅克就也把手迭上,三个人六只手交迭,紧握不放,相视而笑。 “呃?加上我一个,会不会太多?”一只细腻白晰的纤手伸过来握在六只手上,是莉莉丝。 亚瑟偏头看了看莉莉丝,她微微翘起的鼻尖上还挂着两滴泪珠,目光闪烁,不敢正视亚瑟,一脸生怕被排斥的紧张和不甘。 “呵呵!”亚瑟终于忍不住轻笑……… “哈哈………”,“嘻嘻………”山丘上传来开怀的笑声。在草丛里补觉的老恐狼不满的翻了个身,呜呜哀鸣,似乎在怨怼那些自寻烦恼的人类打扰了他的好梦。 第十三章 人有所归,物有所值(上) 次日清晨,队伍再次上路时,领头者换成了亚瑟,他骑着男爵遗留下的那匹黑马,一脸病容但目光灼灼。众人劝亚瑟留在马车里休养,都被他温和却坚定地拒绝了。似乎是为了向大家证明布莱克家族并没有垮台,他全副武装,在队伍里忙前忙后,亲自发号施令,慰问伤员,而查尔斯则沉默地紧随其后,既担心又欣慰,就象个忠实的老跟班 少主从昏迷中醒来激起了士兵们的热情,大多数人并不知道昨夜发生过什么事,因此亚瑟的干劲令他们欢欣鼓舞,一扫战败以来的颓丧。那些临时招募的流浪汉向来无牵无挂,最先从失去战友的悲伤中解脱出来,有些人已经开始计划要在黑堡安家落户,他们并不知道黑堡领地其实已经破产了。 理查德沉默地走在队伍后面,心里正在天人交战,究竟是按原来的计划去枫叶同盟讨生活,还是就此留在黑堡呢?他既想斩断那种暧昧荒诞的感情,又十万分的不舍,万圣节那位白衣少女的倩影老是挥之不去,搅得他心烦意乱。 一匹马在他身边停下,理查德抬头一看,是亚瑟。 “嗨!大个子,你叫什么?”亚瑟冲理查德点点头。 “呃?理………理查德,我叫理查德,少主。”理查德结结巴巴地说,心里直打鼓。 “哦!理查德吗?好的,我记下了。”亚瑟微笑道:“我要谢谢你,那天在战场上多亏你把我从失态中叫醒。” “呃?这个………这个,我打了您一巴掌,我………我很抱歉,少主。” “呵呵!打得好,你不必介意。”亚瑟拨转马头,准备回到队伍前列,“对了,听莉莉丝说,在我昏迷的时候,有个大个子每天都会来看我好几次,是你吗?” “是………是的。”理查德脸红了,不知该怎么解释。 亚瑟轻轻地点点头,什么也没说,策马离去,临走时回头深深地看了理查德一眼,那一眼就象看到了他的心里去。 理查德望着远去的身影,叹了口气,他知道自己根本就没得选择。 亚瑟领队之后,急于返乡,行进的速度大大加快。不几日,就回到了黑堡领地。在山脚下的村庄,一片哭天抢地的哀号,包括破锣嗓子乔治家的胖婆娘在内,战死者的家属围着灵车大哭。大部分的尸体没有能够带回来,部分家属就不依不饶地揪着亚瑟和查尔斯问罪,亚瑟抿着嘴一言不发,任由村民推搡,查尔斯则红着脖子大声解释。士兵们手忙脚乱地试图把他们分开,场面十分混乱。 这一幕持续到男爵的棺木被抬下车为止,覆盖着黑堡旗帜的棺木所到之处,人们自觉的让到两边。悲伤的家属停止吵闹撕打,不约而同的在胸前划起十字,那些没有家属参军的村民也围拢过来,他们伸长手臂向棺木行触摸礼(手指先触摸棺木再触摸自己的嘴唇)。渐渐的,哭声越来越响,有些老人干脆跪在地上捶胸大哭。 人群跟在棺木后面,汇成一条长龙,向山上的黑堡走去,所有的人都在为领主的死痛哭,只有一个人神色木然,没有流一滴眼泪,亚瑟紧抿嘴唇,眼睛望着远方,这时候没有人知道少领主的心思。 当天晚上,教堂神甫就带着司铎、助祭等全套神职人员赶到黑堡,为领主举行殡葬仪式。黑堡里的一间小教堂被布置成灵堂,男爵大人的尸体被重新取出来,幸亏时进晚秋,天气寒冷,尸体没有什么变化。在神甫主持下,洗尸、更衣、整容、涂圣油等等,又换了一具精雕细琢的石制棺材,这是男爵生前就早早备下的。之后,在点满蜡烛的灵堂里举行守夜礼。此后七天,亚瑟都在灵堂接待前来瞻仰和慰问的村民和故旧,邻近地区的贵族也闻讯赶来致祭。每天固定时间,亚瑟都必须念诵圣典里的祈祷文,琐碎的礼仪和繁重的事务完全一个人扛下来,几天时间里他就象饱经世事的成人那样沉稳可靠,值得信赖。 第八天上,神甫在灵堂主持安魂弥撒。首先,由神甫做简短的演说,追思男爵生前的风采,缅怀他的善行和虔诚。神甫鼓动簧舌,声情并茂,间或低头拭泪,不知情者还以为他和死者是至交好友,实际上,男爵和神甫向来看不对眼,勾心斗角多年,不过台下那些淳朴的村民倒是被感动得一片唏嘘。 弥撒过后,管风琴演奏安魂曲,唱诗班放声高歌,圣曲圣诗悠扬而不失庄严。以十字架为前导。神甫手持香炉开道,男爵的棺木被小心抬起,运出灵堂。亚瑟、查尔斯率领送葬队伍紧随其后,黑堡军残余的士兵全副武装在两旁护卫。 队伍走出城堡,转上一条通往后山的石子路,沿途挤满了送葬的男女,人头涌涌,数量之多令几天来足不出灵堂的亚瑟大吃一惊,黑堡领地在全盛时期所拥有的五十多处骑士采邑都有人赶来。有些年轻人往男爵的棺木上抛洒白色花瓣,还有些老人争相跪在地上吻亚瑟的手指和衣角。出于礼节来致祭的周边贵族们完全被这些场面吓住了,几天之后,这场葬礼的盛况就被他们传遍了王国,人们一致公认,即使是一位公爵的葬礼也没有这般气派! 顺山路蜿蜒行出数里到达山顶,这里是一片人工种植的白桦林,古树高峭,秋草绵密。林中深处木石俨然,数百座坟墓散布其间,有新有旧,有简有奢,这些都是历代侍奉黑堡领地的家臣奴仆的安息地,查尔斯的父祖就在其中,他死后。也可以在这里获得一席之地。 墓园周围建有一道矮墙,时日太久,残缺破损之处甚多,只能勉强阻挡野兽。送葬队伍中身份较低者或与死者无关者都自觉的在墙外停下,有资格进入者只有数十人。在白桦林中穿行,静谧的空气与外面如同两个世界,只听见秋风摩挲草叶的沙沙声。树林正中是一片开阔地,一座地窖式花岗岩墓室露出草地半截,风雨剥蚀的面孔展示出沧桑久远的身世。地窖大门洞开,送葬队伍拾级而下,雅克注意到在石门上镌刻着布莱克家族的纹章。墓室外观并不雄伟,进入后却豁然开阔,空间很大,数十人的队伍在里面只占据一小块地方。原来建筑者颇具匠心,墓室是采用半埋式金字塔结构,露出地面的只是一小部分,阳光从顶端的通气孔进入,在墙上留下班驳的纹路。 守墓人已经将墓室清扫干净,在一具石棺前点有两支蜡烛。亚瑟上前,从怀中取出一小束康乃馨放在石棺上,俯身轻吻上面的一张人面浮雕。之后,男爵的石棺被轻轻放在这一具石棺的旁边。 “………来自尘土的要归为尘土,求主怜悯你,从今往后,愿主带你到永恒福乐的天国,主啊,求你俯听我们的祈祷,奉主之名,阿门。”神甫念完最后的祷词。 “阿门!”众人应和,齐划十字。 葬礼至此正式结束,神职者与客人们向亚瑟道别后陆续离开,墓室里只剩下黑堡诸人。亚瑟伫立在两具石棺前,神思不属。查尔斯知趣地带领大家退出,在墓室外等了许久,始终不见少主出来,他就向雅克使了个眼色,雅克会意地返回墓室。 亚瑟还是站在原地发呆,连姿势都没有变。雅克走到他身后,轻咳一声。 “这是我母亲。”亚瑟没有回头,自顾自地说话,“她在我出生时就难产死了。”雅克知道少主并不需要自己回答,就静静地倾听 亚瑟负手在墓室里踱步。 “这两位是我的祖父和祖母。” “这两位是………”他依次介绍,语声冷漠。 “这位就是传说中的王太子妃。”亚瑟在一具的石棺前停下。雅克自然也听过那个“王家诅咒”的故事,忍不住好奇地打量了一下,这具石棺相比其他豪华得多,雕刻更精细。 “她旁边这位就是胆大妄为的第二十五代祖,不过棺材里面是空的。”雅克有些惊讶。 “世人只对这段艳情津津乐道,却不知道他付出的代价。蜜月还没有过完就被征召上了战场,被迫执行一个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连尸体都没找回来。国王为了除掉他,甚至不惜临时发动一场战争。”亚瑟自嘲地笑笑,“幸亏他还留下个遗腹子,我们布莱克家族才不至于绝后。” 亚瑟继续介绍,每一具棺木都没漏下,雅克静静地跟在后面。墓室里的石棺大多数是两具并排而卧,少部分是三具甚至四具并排,这是因为有些祖先再娶和三娶;同代的兄弟姐妹放置比较紧密,与前代和后代区别。布莱克家族二十九代近百位祖先就静静地长眠于此,亚瑟不厌其烦、娓娓道来,每位祖先及其亲属的生平事迹都用几句话概括,言简而意赅。雅克越听越是佩服,看来少主若非记性超人,就是平时熟读家史。 第十三章 人有所归,物有所值(下) 两人边走边说,许久才到达墓室的尽头。一具朴实无华的石棺高踞台上,其他石棺无一例外都有或简或繁的雕刻和铭文,只有这一具毫无装饰,连体积都小了一号。不知道是因为大病初愈还是前面说了太多话,亚瑟脸泛红潮,胸膛起伏,楞楞地望着这具石棺。 虽然少主没有介绍,雅克也能猜到眼前这位就是布莱克家族始祖、黑堡奠基者、“种族战争”的一代名将、尼伯龙根帝国开国元勋、十八纹章骑士位列第七的“农夫”布莱克。 亚瑟一声长叹,泪珠滚滚而下,竟当着雅克的面放声大哭。 雅克没有劝慰,心中一块大石却是落地了,自从为男爵办理丧事以来,亚瑟故做坚强,勉强支撑,胸中积郁不得抒发,极易伤身,现在他哭了出来反而是件好事。 这一哭不知哭了多久,中间查尔斯和莉莉丝进来探望过一次,看到这番情景就知机地退出了。好容易亚瑟收起眼泪,掏出手帕净面,又恢复了冷淡自如的模样。 两人走出墓室,天色将暝。亚瑟点点头,查尔斯、理查德和克莱蒙等人就奋力关闭墓室大门,隆隆声中,石榫落下,布莱克列祖再次尘封。 众人簇拥着亚瑟回到城堡,用过晚饭后各自休息,自出征到归葬以来大事频发,应付不暇,人人累得身心交瘁,直到今晚才能睡上安稳觉。仆人给亚瑟递上一封短笺,是神甫离开时留下的。信中言辞虽然客气,但意思也很明确,就是男爵生前曾与神甫订立经济合同,现在男爵已逝,履行合同的义务就落到亚瑟肩上,明天上午神甫将会前来拜会,商议具体事宜。 该来的终究要来,亚瑟心中冷笑,这件事自己早有计较,倒也不惧,只是将来何去何从令人心烦。他没有回卧室,而是来到当初男爵办公的那间书房,推门进去,里面被打扫得很干净,看来主人不在的这段时间里仆人们没有偷懒。亚瑟径直走到书桌前,熟练地打开暗格,取出里面的文件,就着烛光细细审阅。有些文件是自己参与或经手的,不必细看,关键是出征前的几份抵押合同。看完文件,亚瑟轻叹一声,靠在椅背上揉太阳穴,黑堡的经济状况比自己想象的更糟糕。男爵为了增加贷款数额,在新合同里答应了许多苛刻的条款,细细算来,就算把黑堡卖掉,亚瑟也还是负债累累。 收拾文件准备离开时,亚瑟在暗格最里面发现一封未开启的信件,信封外面没有具明来往,从封蜡上的印章看,应该是男爵所写,不知为何没有发出。用裁纸刀小心揭开封印,亚瑟浑身大震,这封信竟是男爵写给亚瑟的遗书: 吾儿亚瑟,汝读此信时为父已不在人世,汝当节哀,勿效小儿女姿态也。 汝玄祖至为父四代,无日不以复兴家业为念,费尽心力,屡挫屡战。然祖先运蹙,为父智短,终不能如愿。汝自小聪慧,异于常人,必能成就非常之功,安慰祖先之灵,汝当自爱。 此次出征乃背城一战,举家借贷、不遗尺寸,倘若失败,殆天意耳,为父当一死以谢祖宗。然千钧重担,悉压汝身,汝无依无靠,唯贤唯德,吾每思及此,心如刀割。汝若途穷,可以进京陛见,转机之遇,或在其中,然得失有自,祸福相因,值与不值,吾实不知。 家臣奴仆,效忠有年,汝当善后安排,不可亏待。家产偿债,其余救济,汝当先人后己,取舍有道。吾家历二十九世六百余年,礼义传家,未尝负人。 愚父:阿托利斯•;布莱克 信后还有一行红笔小字:汝祖尝嘱为父,吾家身世有一大隐秘,子孙不可探究,否则必致大祸。吾甚疑惑,既然致祸又何必告知?曾经查访,奈何线索太少,不得其解。今转告于汝,姑且记之,留待机缘。 亚瑟读完遗嘱,满腹疑窦,不明所以。男爵指点亚瑟上京拜见国王,可能得到进身之阶,但又隐含警告,似乎要付出相当的代价,具体为何却又语焉不详。不过相比之下,后面红字所写的内容更是莫名其妙,正如父亲所言,祖父的交代自相矛盾:既然不许探究,又何必特别嘱咐?分明是欲盖弥彰,反语唆使!但是这样凭空一句话,没有任何提示,又能查出些什么呢? 亚瑟抱头呻吟,麻烦越来越多,压得他喘不过气来。良久,他拾起遗书,吻吻信末的签名,再折好收藏。收拾完文件,亚瑟踱到壁炉前,摘下上面的那把古剑,轻轻摩挲。冰冷的剑鞘在烛光下反射出暗淡的金属光泽,他埋头深吸,一股铜锈味直冲脑门,不禁精神一振,便径直提着古剑返回卧室安睡。 次日清晨,城堡内鸡鸣犬吠,不闻人语,大多数人都睡了个懒觉。神甫兴冲冲地驾临时差点吃了闭门羹,好容易被呵欠连天的仆人接引到书房,主人亚瑟从边门匆匆忙忙转出来,竟然还穿着睡衣睡帽! 自觉被怠慢的神甫脸色难看,草草寒暄过后,两人直入正题。神甫取出一迭文件,亚瑟随手翻阅,口中敷衍。 “贤侄,令尊刚走,我本不应拿这些俗务打扰,只是契约期限将至,若不及早更订,恐怕有损黑堡令名。”神甫见亚瑟不大上心,大急,忍不住出言威胁。贵族最重声誉,如果他将黑堡毁约之事捅出去,布莱克家族势必名声扫地,信用破产。 “呵呵!”亚瑟摇头轻笑,道:“阁下不必着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下无意赖帐,只是这其中还有些为难之处。” “贤侄有何为难?尽管直说,条款还可商议。”神甫不大放心,就退让一步。 “条约中最大的抵押品就是黑堡,其转让于法不合,但是若不交割,则阁下势必血本无归,因此必须依照常例变通,在下对此并无异议。” 听到亚瑟承诺移交黑堡,神甫大喜,此行最大的目标看来可以达成了。 原来贵族的领地转让极其复杂,各国为了保障贵族权益,都设下种种限制。在六百多年前,尼伯龙根帝国草创时,就定下骑士采邑不得买卖的法律,以确保军事力量的稳定。但是随着贵族势力的消长,这一法律渐渐名存实亡。尼伯龙根帝国瓦解后崛起的各诸侯国,军事制度以常备军为核心,对骑士采邑的依赖大大降低,于是顺水推舟解除了交易禁令,商人和教士也允许占有采邑,其功能逐渐从军事单位演变成经济单位兼行政单位。但是,有两种领地仍然是绝对禁止交易的对象:一是有重大军事价值的要塞,这是为了防止战备废弛;二是与贵族爵位挂钩的领地,这是为了确保爵位传承的纯正。黑堡恰恰是两种情况都具备了。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变通的办法几乎是紧跟着禁令出现,即所谓的“委托经营”。交易双方不签《贵族领地转让协议》,改签《贵族领地委托经营协议》,欠债的贵族将地契交给债主,债主有权将地契再“委托经营”给他人,层层转手,与寻常交易本质上并无区别,只不过手续更加繁冗而已。协议表面上是雇佣关系的“委托“,内容却有大量维护债主利益的“霸王”条款,欠债的贵族只拥有爵位虚衔和领地名义上的所有权,实际上可能连“自家”领地的大门都进不去。不过,这种交易也有风险,由于《贵族法》对贵族权利的保障,如果欠债的贵族拒绝交出被抵押的领地,那么债主就算掌握了地契也无可奈何,即使诉诸法庭也没用,反而可能被没收地契。当然,这种无赖贵族也会信用破产,无人敢再借贷给他,最终坐以待毙。其实,能够做这种买卖的债主大多财雄势大,不怕破落贵族赖帐,真正会导致协议破裂的是“领地转封”。欠债贵族被转封到新的领地或领地被转封给其他领主(有时也可能是没收),这两种情况下,“委托经营”的当事人变更,协议自动失效,只是领地转封极为罕见,当真碰上了就只有自认倒霉了,也有精明的债主会针对这种情况增加某些条款以减少损失。 亚瑟即将与神甫签定的就是《贵族领地委托经营协议》,通常期限高达99年,或干脆不定期限。此前男爵与神甫订立的是临时性的协议,下月底即年底就到期。神甫惟恐亚瑟年少轻狂不知轻重,舍不得割让黑堡,干出赖帐的愚行,到时鸡飞蛋打、两败俱伤。如果是其他破落贵族,教堂可以凭着掌握的私人武装逼其就范,但是昨天亲眼目睹了布莱克家族在领民中的号召力后,神甫就不敢贸然造次了。 “阁下若能答应在下三个条件,那么我们马上就可以签定长期协议。”亚瑟终于掀出底牌。 “贤侄快说,不必客气。” “首先,黑堡转让后所有家臣奴仆去留自便,留用者职务和待遇不变。想要定居在领地内的黑堡士兵要无偿分配一块份地,且十年内不得剥夺。” “呵呵!贤侄真是好心肠,此乃两便之举,贫僧自然乐意。” “其次,黑堡部分私人物品、历代文书档案和位于后山的布莱克家族墓园都不在转让之列,在下暂时不能带走的东西将会封存,有劳阁下保管。”这一条实在有些不尽人情,墓园和文档倒也罢了,而私人物品的定义很广,如果亚瑟把有价值的物品都囊括在内,那神甫就亏大了。亚瑟不动声色,静等神甫还价。 “呵呵!”神甫抚须微笑,道:“贤侄多虑了,城堡内你中意什么就尽管拿走,带不走的写张清单,贫僧日后派人奉上。至于墓园,贫僧当着人看护,决不至于荒废。”出乎亚瑟预料,神甫毫不还价,这一回合打了个空拳,倒令亚瑟有些疑虑。 第十四章 平安夜,圣善夜(上) “阁下当真快人,请放心,私人物品只有几件在下父母的遗物,聊为纪念而已。但这最后一个条件有些强人所难,请阁下听了莫要生气。” 神甫摊摊手,意示无妨。 “这份协议在下只签十年期限,且期限内阁下不得转让他人,城堡不得改建,至少十年之内必须保持原样!不知阁下能否接受?”这个条件实在是存心刁难,如果城堡不能转让或改建,那么神甫就不能藉以生利,买来何用?况且十年期限不过是比较长的临时协议,根本不是永久转让。单凭这一条神甫就可以指责亚瑟没有诚意交易。 神甫听罢,闭着眼睛沉吟半晌,最后慢吞吞道:“贤侄究竟何意?便请明说,不要戏耍贫僧。” “不敢!在下只是尚存万一之想。倘若天父垂怜,我当在十年之内赎回黑堡,若不能,我再与阁下签定延长协议。不许转让只是为了防止层层转手后多生枝节,不利赎回。至于赎金,可以商议,决不令阁下吃亏。”亚瑟歉然道:“黑堡是敝家祖产,传承二十九世六百余年,决不能断送于在下手中,还请阁下垂鉴。” 神甫点点头,从一个皮筒里取出一张羊皮纸卷递给亚瑟,纸卷泛黄,颇为古旧,末尾密密麻麻打了十几个印章签证。亚瑟仔细一看,竟然就是黑堡的地契! “贤侄尽管拿回地契,协议便依你,只签十年。只要日后支付赎金,贫僧立即搬出黑堡,原样奉还。” 亚瑟被惊得目瞪口呆:神甫此举实在是匪夷所思,不合情理!据他记忆,神甫与黑堡决无亲戚故旧关系,与父亲更非至交好友,平时还多有龌龊,雪中送炭指望不上,落井下石倒有可能。 亚瑟心中翻江倒海,犹豫不决。最后,他咬着嘴唇将地契推回,强笑道:“阁下盛情,铭记于心。只是买卖须讲公道,抵押之物怎能收回。况且,今后在下无财无势,只手创业,地契放在我这里恐有差池,还是有劳阁下保管为好。” 神甫佯装无奈,将地契收讫,心中暗暗好笑。以他阅历,早看穿亚瑟是个孤高之人,平空一个偌大人情如果不能报答,以他的傲性是绝对不会接受的。神甫不过是故做姿态,反客为主罢了。 亚瑟皱眉沉思,良久,迟疑道:“在下有一事不明,要请阁下指点。不然,在下实不敢完成这次交易。” “但说无妨。” “黑堡占地虽广,但产出有限,维持艰难,否则敝家也不会如此窘迫。阁下慷慨,历年来多次为敝家救急,贷款数额早已超过黑堡实际价值。现在就算得到黑堡,也还是一桩亏本的买卖。不知阁下为何对这座古堡如此执着?甚至不计成本。请开诚明示,解我疑惑。” “哈哈哈!”神甫拍着大腿笑道:“贤侄可真是多心。这其中也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 神甫收起笑容,沉声道:“贤侄,贫僧今年四十七,这黑堡主教的位子到明年三月就满十年了,依照教规,届时就有资格竞选红衣主教之位。这十年来,贫僧刻意搜刮,不惜落下一身骂名,向教廷进贡无数,为的就是这一天的到来。可是贫僧出身寒微,在教廷中没有强力的靠山,竞选成功的希望颇为渺茫,只能另辟蹊径。” 神甫顿了顿,啜口茶润润喉,续道:“黑堡无利,名气却是极响,全大陆可以说是无人不知。令尊逝世和黑堡转让的消息近期就会传遍大陆上流社会,黑堡的买主也会成为舆论关注的对象,甚至很有可能上达教皇,这将大大提高贫僧的名望和地位,增加竞选的成功率。说白了,就是借桥搭船、狐假虎威之计。” 亚瑟恍然大悟,不禁佩服神甫的老谋深算,看来他图谋黑堡并非一两年了。 这笔交易真正是互惠互利,各取所需,亚瑟顾虑全消,当即与神甫商讨具体条款,逐字推敲。两人都是擅长文牍的精细之人,一字一句的漏洞和歧义都不肯放过,这份协议反复修订,直到黄昏时才最终敲定。签字之后,皆大欢喜,就在书房摆开宴席,把盏言欢,神甫喝得酩酊大醉,被随从抬上马车送回教堂。 顺利解决了最大的一桩债务,亚瑟精神奕奕,叫来查尔斯,如此这般地吩咐了一番,查尔斯领命而去。 当天晚上,队长召集老兵痛饮,喝得大醉,口中喃喃,说了不少酒话,翻来覆去就是什么“破产”、“转让”、“安置”等等,老兵们听得心惊肉跳。没有几分钟,查尔斯的“酒后真言”就传遍城堡的每个角落,包括橱娘、侍女、园丁、马夫和士兵在内的所有家臣奴仆都知道了个大概,一时间流言四起,人心惶惶。这一晚,除了亚瑟和查尔斯,没有人能睡好觉。 第二天一大早,队长刚起床就被众人包围追问。队长先是吃惊,一口否认昨晚的酒话;接着臭骂自己大嘴巴,有负少主信任;最后被逼不过,要大家发誓绝不外传,这才神色诡秘的把黑堡处境和盘托出,然后安慰大家不必恐慌,少主对所有奴仆都有安排,大伙不会断了生计等等。理所当然的,没有人会把发誓当回事,这个重大新闻以快马的速度从城堡传播到山脚下的村庄,接着传到旧领地和周边地区。传播过程中,黑堡的困境被夸大了十倍,诸如亚瑟每天被债主追逼、以泪洗面的流言越来越多,人们都痛斥教堂和高利贷者趁火打劫,丧尽天良,又为可怜的少主着实地掬上一把泪水。通过查尔斯一番做作,亚瑟顺利地将风声放出,免去自己当众宣布破产的尴尬,也留出时间让部下盘算各自的出路。 在这流言满天飞的几天里,他都在书房起草信件和公文。首先要向京都贵族院和封主奥克尼伯爵埃克特两方正式通报男爵的死讯,并请求对亚瑟继承爵位和领地的认可;其次,通知诸多债主们于近期来黑堡结算帐目;最后,根据男爵生前留下的通信记录,向外地的知交好友们通报噩耗。 这天,城堡的温室花房里,一群侍女围着莉莉丝叽叽喳喳。 “这个办法真的管用吗?”一个侍女怀疑地问。 “当然当然,绝对管用,这可是《罗洁爱尔之书》里记载的三大定情秘术之一哦!”莉莉丝把并不丰满的胸脯拍得山响。 “好,今晚到我轮班,我先试试看。” “别忘记了,是在说出名字的时候拔头发,还有,要拔两根哦!” ……………… “少爷!我给你梳个头吧。”一个侍女铺好床,对正在穿睡衣的亚瑟说。 “呃?都要睡觉了,还是算了吧。” “少——爷!”侍女一脸要哭的模样。 “唉!好啦好啦!要快一点哦!” “少爷,我叫萝拉哦!” “废话!你从小就在城堡里长大,天天见面,我当然知道你叫萝拉了!”亚瑟没好气,“哎哟!疼!哎哟!你干嘛?” “少爷,你头上有两根白头发,我帮你拔掉了。” “又是废话!我满头银发,当然是白的,你要全拔掉吗?”亚瑟揉着头,皱眉吸气。 “嘻嘻!”侍女捂嘴偷笑,飞也似地逃走了。 ……………… 亚瑟发现,这几天领地里的少女们突然都抢着给自己梳头,而且每个少女都能在自己头上发现两根白头发。一天梳三遍头的人会觉得很舒服、很体面,可一天梳三十遍头那简直就是酷刑,连头皮都快被刮下来了。亚瑟每次都想坚定的谢绝少女们的效劳,但是一看到她们泫然欲泣他就板不下脸,只好咬牙忍受。事态一发不可收拾,最后连胖乎乎的橱娘大婶、老得快掉光牙的杂货店老婆婆和留着两条鼻涕的酒铺小丫头都跑来要给他梳头。 “少爷!我给你梳头吧!” “小亚瑟,婆婆给你梳头好不好?” “亚瑟哥哥,你就让我给你梳头嘛!” ……… 亚瑟终于忍无可忍地爆发了,他抱头跪地,仰天长啸:“天——啊!我——不——要——做——秃——头!” 于是,城堡大门贴出一张告示:亚瑟少主为了寄托对父亲的哀思,决定一个月不梳头!这样才把五里八乡络绎赶来的少女大婶婆婆丫头们都挡在了门外, 夜晚,一个少女悄悄摸进莉莉丝的房间。 “莉莉丝姐姐,这个就拜托你了。”少女从怀里珍而重之地取出两根银发,把其中一根交给女魔法师。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我待伙就给它下咒。” “唉——,少爷要是把我忘记了,那………那我宁可死了!” “不会的,这个咒语灵验得很,头发的主人会永远记住拿着另一根头发的少女。放心好了,快回去睡吧。”莉莉丝暗暗好笑,把脸红红的少女推出门去。 莉莉丝从枕头底下取出个小布包,打开来,里面是一束盘起的银发,用一条金线扎住,她把刚到手的那根银发也收好扎紧。然后就在床上惬意地把玩,在脸上轻拂,用嘴唇轻吻。 “呵呵!可怜的少女们,这世上哪有什么定情魔法。就算有,我会告诉你们吗?爱情总是自私的啊!”莉莉丝得意地微笑,“谢谢你们为我收集了这么多他的头发。” “亚瑟!原来你喜欢茉莉香型。”她把银发放在鼻尖深吸,“唉!真香!亚瑟!亚瑟!亚瑟………” 声音越来越轻,莉莉丝渐渐进入梦乡,脸上还留着甜甜的傻笑。 第十四章 平安夜,圣善夜(下) 当十二月的第一场小雪降临黑堡时,一辆马车慢悠悠的离开城堡,铺着一层浅雪的道路被压出深深的车辙,看来负重不少。赶车的人是查尔斯,亚瑟坐在旁边,两人都脸色沉重,一言不发。今天要办的事情比较特别,亚瑟不愿假手于人,一大早就和查尔斯收拾马车上路了。 车子在山下村庄的一栋两层木屋前停下,查尔斯从马车上卸下两袋东西扛在肩上,出来应门的是一个小男孩——乔治的儿子。两人进屋后,屋里传出一声女人的惊呼,接着是号啕大哭。良久,亚瑟和查尔斯出来回到车上,两人的膝盖都沾满泥巴。 “下一个是谁?”亚瑟问。 “威利,他家里有他母亲、老奶奶和一个没成年的弟弟。” 马车继续前进,不时在某户人家门前停下,依旧是扛两袋东西进门,空手出来,马车越来越轻,两人的膝盖也越来越脏。 黄昏,马车回到城堡,亚瑟一身疲惫地跳下车,准备离开。 “少主!”查尔斯嚅嗫道:“抚恤金超出那么多,债务方面不会出问题吗?” “别担心,我有计算。”亚瑟笑笑,上楼去了。 当天晚上,黑堡的士兵和奴仆都被召集到大厅,大家都猜到将要发生的事情,人人愁容惨淡。果然,亚瑟在会议上正式宣布了布莱克家族破产、黑堡已经转让的消息,尽管早已知道,但还是有不少人失声痛哭。亚瑟面色苍白地发表演说,先是感谢众人的忠诚和效劳,并对家族不能给予充分回报表示道歉,接着逐条说明他为众人安排的后路,承诺会对每个人的生计负责,个人有难处的可以和他商量,最后,亚瑟动情地祝愿大家都能够蒙主恩宠、幸福安康。 亚瑟说完后,大厅里已经是一片哭声,他不愿当众失态,扭头要走。 “少主!”一声大喝,是理查德,他挤开人群,抢步上前,问道:“少主,请问,您自己今后有什么打算?”人群里哭声顿时小了下来,几个有心人更是竖起耳朵,惟恐漏掉一个字。 “这个………”亚瑟微一迟疑,看看理查德饱含期盼的眼睛,早已编好的谎话顿时说不出口,“我………我可能会上京都碰碰运气。” 第二天一大早,亚瑟和查尔斯在城堡大门送别那些决定回家乡或者另谋发展的人。 “珠圆玉润”克莱蒙抱着队长大哭,说什么“感谢队长教我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战场才是男人的归宿”,还有什么“比起战争,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毫无意义”等等,净是队长平时挂在嘴边的豪言壮语。查尔斯也没有想到在这么短的时间就能把克莱蒙洗脑,一脸的尴尬。 送走一批人,黑堡显得冷清多了,剩下的人都没精打采地忙着收拾城堡,准备移交。亚瑟把父母的部分遗物和历代文书档案整理打包,藏在一间地窖,落锁封存。布莱克家族的产业也清算完毕,当最后一位债主满意而去时,圣诞节姗姗到来。 依照往年的惯例,布莱克家族会在城堡大厅设宴款待所有领民,共度平安夜。出乎所有人意料,尽管今非昔比,亚瑟却发布告示,通知村民准时赴宴,他和查尔斯上山拉回一棵枞树,亲手布置成圣诞树,城堡里里外外尽量装饰出节日气氛。 圣诞夜,村民们扶老携幼如约而来。大厅里被挤得水泄不通,熙熙攘攘胜过闹市。不仅是山脚下的村民,连旧领地的老百姓也有不少赶来凑热闹,而且他们很明智地自带酒食,否则凭现在黑堡的处境,很难撑起这么大的场面。宴席上人人开怀痛饮,亚瑟在主位上谈笑风生,来者不拒,了解他的人都很惊讶少主的酒量怎么会突然变大了。 “铛~~铛~~铛~~”远远传来悠扬的钟声。大厅里,嬉闹声渐渐低落,所有人都屏息倾听。 “平安夜,圣善夜!万暗中,光华射………”克里斯托弗莫明感动,热泪盈眶,带头唱起圣诞歌。 “………照着圣母也照着圣婴,多少慈祥也多少天真,静享天赐安眠,静享天赐安眠。平安夜,这充满希望平安夜,圣善夜,这充满盼望圣善夜………”众人齐声合唱,唱着唱着,有人在悄悄抹眼泪。 钟声停歇,歌曲唱罢,大厅里鸦雀无声。 “敬布莱克!”莉莉丝红着脸跳上一张桌子举杯大喊,她今晚有些喝多了。 “敬布莱克!”大家回过神来,轰然附和,齐刷刷望着亚瑟。 “敬布莱克!”亚瑟笑笑,起身举杯,“干!” “干!”声音响彻黑堡。 亚瑟一饮而尽,顺手扔掉杯子,挥挥手,摇摇晃晃地离席而去。 ……………… “呜——头好痛!”莉莉丝揪着头发坐起来,“呃?我………我怎么睡在桌上了?”看看周围,横七竖八躺了不少人,都在呼呼大睡。一男一女衣裳不整地抱在一起,那个男人身上露出的某个部位真是触目惊心。“啊!”莉莉丝又羞又急,浑身上下仔细检查,还好,没有少了什么也没有多了什么。她松了口气,捧着发烫的脸竭力回想,昨天晚上喝了不少,最后好象还做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唉!但愿没有在亚瑟面前丢脸。 “嗨!早上好!莉莉丝小姐。”一个人抱着捆柴禾进来。 “啊?你好!小雅克,起得可真早啊!” “呵呵!不算早,现在都快十点了。”雅克往大厅里的几个壁炉添柴禾,在这种雪天里露宿大厅,如果没有及时添加柴禾,十之八九要生病。“有两个人起得比我更早呢!” “哦?是那两个豆丁兄弟吗?哼!我就知道他们喝假酒,两杯蜂蜜水干得有来有去,死要面子!” “哈哈!他们两个喝到一半就被那帮小捣蛋给揭穿,全都换成真酒了。瞧,在那呢!”雅克指指一张长桌,格林兄弟和几个小孩窝在桌子底下酣睡,身上盖着两件大人衣服。“我说的是另外两个人哦!” “我管他是谁呢!呜——头真的好痛!以后再也不喝酒了。”莉莉丝抱着头呻吟。 “莉莉丝小姐,你真的不想知道吗?是他们………他们啊!”雅克口气怪怪的,莉莉丝隐隐觉得不妙。 “谁?到底是谁呀?” “………”雅克没有回答,只是同情地望着莉莉丝,那种眼神就象针一样扎进她的心里,莉莉丝一下子全明白了。 “不!不!他………他怎么能不声不响就走了?他怎么能………呜——”莉莉丝捂住嘴,泪水夺眶而出。 ……………… 朔风凛冽,林海扬波,两骑骏马沿着帝国大道顶风疾驰。当先一人玉面银发,白衣黑氅,正是现任黑堡男爵亚瑟•;布莱克,如今他散尽家财,无牵无挂,正好快意而为,尽情奔驰。背后一人骑装劲服,刚健雄壮,却是世代效忠黑堡的家臣查尔斯,他紧随主君,始终保持一个马身的距离,对亚瑟宣泄式的疾驰并不劝阻,只是沉默地谨守本分。晨雾正浓时,亚瑟和查尔斯悄悄地在大门会合,走上大道后就一路飞奔。两骑踏着碎琼乱玉,渐渐出了领地的边界。 亚瑟突然一拉缰绳,喝停骏马,在山头上回望,遥远处黑色的城堡傲然屹立。亚瑟楞楞的望着,良久不语,翻过这座山,就再也看不到它了。 “少主!”查尔斯跟上来,“这样不告而别好吗?” 亚瑟摇摇头,叹道:“眼泪已经流得够多了,这样最好。”顿了顿,“查尔斯!………”一阵朔风正好呼啸而过。 “你说什么?”查尔斯没有听清。 “我、走了,但我、还要回来!”亚瑟大声重复了一遍,扬鞭策马,再无反顾。 ……………… ※※※※※※※※※ 古木参天的叹息森林,冰雪之神永远不能涉足的植物天堂,丝毫感受不到象黑堡那样的刺骨寒冷。丛林深处鸟语虫鸣,生机盎然。 “毕钵罗!出来!元老院要提审你。” 在阳光照不到的树屋的角落里,一个瘦长却匀称的男子站起身来,除了精灵特有的尖耳朵和绿头发,他的脸上抹着暗淡的油彩,说明他是一位幻影射手。 毕钵罗在卫兵的押解下,沿着巨大的藤蔓形成的道路在苍天古树间穿行,不时有精灵从树屋里探出头来指指点点。很快,他们就走到由硕大肥厚的叶片和密集交织的藤蔓构成的巨型建筑——元老院。毕钵罗被押到圆形议事堂的正中,周围台阶上坐着数十位元老,他们身穿紫边托加袍,居高临下,无一例外都用鄙夷的眼光俯视着犯人。在正前方,台阶延升而上,尽头有一位头戴黄金月桂冠的精灵老人,他是整个议事堂唯一有椅子坐的人,双目微闭,一脸哀伤和疲态。尽管距离甚远,但是幻影射手的犀利目光还是看到了老人脸上的黑斑和鬓角的白发。 “才一个月不见,他老得更厉害了!”毕钵罗心头微酸。 第十五章 狮子王(上) 一名执法者走到毕钵罗面前,大声宣读文件:“人犯毕钵罗,罪名为严重渎职。其身为王庭禁卫队长,在执勤期间擅离职守,致使公主曼殊沙华失踪,至今下落不明。且审讯期间态度恶劣,拒绝交代渎职原因和当时去向。根据王国《血统保护法》,其直系祖先有王族身份,可免于基本法的惩罚,现转交元老院裁决。” “死刑!我要求死刑!他的罪行将引发一场灾难,必须以死赎罪!”一个元老站起来叫嚷,他的裁决象火焰一样残酷,口气却象寒霜那样冰冷。 “死刑!是时候给现在的年轻人一个警告了!”另一个元老站起来附议。 “死刑!没用的废物!和他的祖先一样死不足惜!” “死刑!可耻的家族不能再让它繁衍下去了!” “死刑!………” “死刑!” ……… 元老们纷纷发表意见,一致同意死刑。毕钵罗双目喷火,轻蔑的看着这帮老妖怪。时间没有增长他们的智慧,却扭曲了他们的人格,僵化的头脑无力应对时代的进步,只能用盲目的自大保护自己,用刻骨的仇恨消灭异己。 高台上,端坐在椅子里的老人慢慢举起一只手指,元老们立即安静下来。 “否决死刑判决!”老人神色木然地吐出几个字,声音虽小却立即招来一阵激烈的抗议。 老人把手指摇了几下,抗议声渐渐平息。 “以国王的权力否决,他罪不至死!”老人又吐出几个字。 元老们面面相觑,一位在托加袍的领口上点缀着木兰花的元老举起双手道:“高贵的青色贵族的领袖、玛亚的使徒啊!请宣布您的判决吧!您为呵护万物的神灵代言,无须对元老院负责,我们只希望您能顾及到判决对精灵国度的影响。” “瞻波伽!我还没有老糊涂!为了公主,他应该死;为了国家,他必须生!”老人提高音量,“我对毕钵罗的判决是——放逐,直到他带回公主才能再次踏足叹息森林。现在,散会吧!”他厌倦地挥挥手,吃力地起身离去。 卫兵将毕钵罗押出元老院,在门外,已经积聚了一大群年轻的精灵,其中不少是脸上抹着油彩的幻影射手。执法者大声宣布判决,人群发出不满的呼声。 “队长!这不公平!他们想把你赶走!”一名幻影射手愤愤不平地大叫。 “毕钵罗!下命令吧,我们全听你的!”有人高呼。 “国王和元老院都该下台!毕钵罗!我们推选你做新的国王,下命令吧!” “对!快下命令吧,把这些老废物统统交给拉克西!”更多的年轻人响应。 “不!”毕钵罗大吼,激昂的人群静了下来,“公主失踪是我的责任,我必须感谢国王给我赎罪的机会。革命不是冲动的游戏,他不应该是愤怒的产物。希尔芙赐予我们久远的生命,就是要我们深思熟虑、,谋定而动。同志们,请耐心的等待,我一定会回来。自然母神是公平的,当她浇灌我身上的不幸之花时,也播下了幸运的种子。也许,当我们再见之时,就会听到多鲁的号角。现在,请你们回去吧!” 年轻的精灵们都失望的低下头,眼睁睁地看着毕钵罗被押走。 在叹息森林的边界,卫兵从毕钵罗的脊梁上拔下一根木刺后,扔下一个包袱就离开了。毕钵罗就地舒展一下手脚,身体还残留芹叶钩吻的毒素,四肢有些麻痹。 “毕钵罗!”一个精灵少女飞奔而来,投进他的怀抱,两人紧紧相拥。 “仁慈的希尔芙!感谢你为我送来了赫蒂富兹。”毕钵罗开心的笑道。 “残酷的拉克西!为什么要夺走我的毕钵罗!”精灵少女赫蒂富兹伤心的哭道。 “嘘!让我们先珍惜眼前吧!”毕钵罗吻上赫蒂富兹的双唇,这是个悠长得令人喘不过气的深吻。良久,两人才不舍的分开。 “可怜的毕钵罗,他们对你真是太不公平了!” “不!我罪有应得,感谢国王饶了我一命。说起来,那天你要我去老地方见面是为了什么事?” “哪天?” “就是公主失踪的那天啊!” “什么?那天我父亲身体不适,我回家探病,根本就没有约你见面啊!”赫蒂富兹惊恐地叫了起来。 “是这样………”毕钵罗皱眉道:“难怪我觉得不对劲,你从来都没有在我值勤时约我,在老地方等了一整个中午都没见你来,当时我还以为你出事了。” “毕钵罗,你不会怀疑我吧?”赫蒂富兹的身子在发抖。 “不!当然不会!我怎么会怀疑你呢?纯洁的赫蒂富兹!我最爱的赫蒂富兹!”毕钵罗把爱人拥在怀里安慰,“这是那些肮脏政客的阴谋,一个精心策划的陷阱!” “会是谁呢?他们怎么会知道我们约会的方式和见面的地点?”赫蒂富兹恢复了平静。 “不管是谁,现在都没有时间去调查了,在太阳落下前,我必须离开叹息森林,否则会被巡林者就地射杀。”毕钵罗抬头透过树缝观察天色,落日的余晖正在悄悄褪去,“你该回去了,赫蒂富兹,让我们在离别时把微笑的记忆留给对方吧!” “不!毕钵罗!我不能没有你!”赫蒂富兹更紧地抱住爱人,叫道:“带我走!我们一起到天涯海角!” “赫蒂富兹,我的至爱!我爱你这么深,以至我不能带你走!” “为什么?和你在一起,任何苦难我都欣然承受,毕钵罗,你不必怜惜我!” “不是的!”毕钵罗温柔但却坚定地挣脱赫蒂富兹的玉臂,“如果你在我的身边,我………我就会因为幸福而逃避职责。赫蒂富兹,我们不能为了私欲而沉沦。来!笑一个!” 可怜的精灵少女歪歪嘴,勉强地露出一丝微笑。毕钵罗也笑笑,拣起地上的包袱,掉头向丛林边界奔去,在夕阳隐没的最后一息,他飞身跃起,凌空几个筋斗,落地时已踏足坚实的平原。回首凝望,幽深的气象竟然有些陌生,这还是他平生第一次从外面旁观叹息森林。 突然,黑暗中射出一支翠羽箭,箭身墨绿,箭镞漆黑,飞奔如电,破空无声,毕钵罗目光收缩但没有躲避,翠羽箭从他的耳边掠过。一丛树叶被拨开,一个与毕钵罗同样装束打扮的精灵站在枝头上面无表情地望着他。 “亚巴斯?你怎么来了?” “陛下命我传旨,毕钵罗。”亚巴斯冷冷道:“陛下口谕:带回公主和剑。” “剑?什么剑?” “我也不知道,话带到,我该走了。”亚巴斯转身要离开。 “等等!亚巴斯,请代我禀报陛下,微臣一定带回公主………和剑。还有,请你小心守护陛下,有人在阴谋政变。” 亚巴斯没有回身,微微点头,眨眼间消失无踪。 “吾国!吾友!吾爱!请等我回来!”毕钵罗抬头望着初升的明月祝祷,随即大踏步走进人类的世界。 在一间宽敞华贵的树屋里,几名元老在议事。 “真是失算,毕钵罗竟然能逃过死劫。” “无所谓,反正他现在不能碍事了。人类的世界对精灵而言就象地狱,迟早也是死。” “我不明白,老朽者为什么这么护着毕钵罗?连宝贝女儿失踪都不追究。难道………难道毕钵罗是他的私生子!?” “噗——”一位元老正在喝茶,当场就喷了出来,“别胡说八道!老朽者不是那种人。” “那你说是什么原因?这次连拥护他的元老都主张死刑,整个元老院完全一致!有多少年没有了?我差点就以为我们的计划提前发动呢。” “离上次的会议不过半个月,他看起来似乎衰老了很多。你们猜他还能活多久。” “但愿他能撑到我们完成布置,否则就麻烦了。” “唉!又要他活着支撑大局,又要他尽快交出权力。我们也真是辛苦呢!” “我真不明白你们为什么那么怕他,今天早上,他只动了一根指头你们就全都哑巴了。” “等你明白就后悔莫及了。”坐在主位上的元老缓缓道:“就算是临死的铁树王也是不能轻视的!”说话的正是领口点缀木兰花的元老瞻波伽,“好了,大家都散了吧!别引起潜行者的注意。” 送走其他元老,瞻波伽踱到府邸内进的一间树屋,敲敲门道:“赫蒂富兹,睡了吗?” “还没有,父亲。”赫蒂富兹打开门,双目红肿,睫毛上还有点湿润。 “又哭了?”瞻波伽皱着眉,拉过一把椅子坐下,“亲爱的,眼泪不能唤回已经失去的爱情,悲伤却会吓跑即将到手的幸福。你应该好好睡一觉,明天醒来就会觉得生活还是美好的。” “父亲!我听说今天所有的元老都投票判决毕钵罗死刑,是真的吗?难道连你也希望他死吗?” “赫蒂富兹,我也很欣赏毕钵罗,但是政治不能带有私人感情。毕钵罗的渎职造成很严重的后果,他必须对此负责。”元老耐心的解释。 “可他是被陷害的!” “也许吧!”瞻波伽耸耸肩,“可政治就是优胜劣汰,他被打败了,就有罪。” “哦!可耻的政治,可耻的元老院!” “哈!天真的爱情,天真的赫蒂富兹!”瞻波伽开起玩笑,“好啦,乖乖睡吧,小宝贝。”他站起来要离开。 “父亲,为什么你们都这么恨………呃………不喜欢毕钵罗?”赫蒂富兹揪着元老的袖子追问。 “唔——该怎么说呢………”瞻波伽皱眉沉吟,“我们并不是恨他,只不过,他的某位祖先曾经干过蠢事,导致精灵族最终失去了整个大陆,不得不躲到叹息森林里。” “可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那又不是毕钵罗的错!”少女愤愤不平。 “是吗?可是,毕钵罗似乎也打算干些蠢事。”瞻波伽眯起眼睛,审视女儿,“别跟我说你不知道。” “呃………他………他们只是想改………改革,他们都是好人!”赫蒂富兹心虚了。 “哼!一群狂妄小儿!好心办坏事比存心干坏事更可恶。以后不许你和他们来往!听明白吗?”瞻波伽声色俱厉地呵斥女儿。 “是!父亲。”赫蒂富兹缩了缩头,小声答应。 “好啦!乖乖睡觉吧,过几天我带你去垂青城散散心。”瞻波伽收起厉色,慈爱地摸摸女儿的头走了。 第十五章 狮子王(下) 千山素裹,万物银妆,一望无际的北国雪原上,一支车队在骑兵的护卫下奔驰。车轮滚滚,雪浪翻腾,当先的一面大旗猎猎招展,上面绣着一头健美丰腴的驯鹿。末尾一辆马车的车帘被掀开,一张绝美的素颜伸出窗外,贪婪的欣赏北国风光,不时发出忘情的娇笑。自从平生第一次目睹雪景,曼殊沙华就总也看不够,冰天雪地的壮美朴素与南国热带的幽深神秘相比,别有一番韵味。 五天前,车队就与一支绘制驯鹿纹章的骑兵会合,去掉伪装,加速行进。从众人改变的礼节和称呼中,曼殊沙华隐约猜到了神秘女主人的身份。每过一天,她心中的惶恐就加剧一分,晚上常常会做噩梦,在梦中,总有一个人形的庞然大物向自己逼来,发出震耳欲聋的狂笑。小时侯就常常听姆妈说人类如何野蛮残暴、丑陋粗笨,很快自己的贞洁就要被这种怪物夺走了,如果没有刺骨的风刀雪剑清醒头脑,曼殊沙华恐怕早就咬舌自尽了。其实她试过咬舌头,还没有流血就疼得受不了,于是决定把自杀推迟一下,直到能够找到没有痛苦就死的办法为止。 “小姐!快把窗帘拉上,着凉可就不得了啦!”中年仆妇把曼殊沙华拉进来,强行关上车窗,精灵少女赌气地用毯子蒙住头。仆妇直叹气,在她看来,曼殊沙华实在是个刁蛮任性的野丫头,回去后一定要训练一下礼仪,想要配上那个人,徒具美貌可不行。 “呜————呜————”一阵嘹亮的号角从天边传来,车队停了下来。骑士和奴仆们十分忙乱,仆妇从座位上跳起来,又兴奋又慌张,“哎呀!哎呀!怎么现在就到了,唉!真是个急性子………” “阿姨,谁要来啦?” “当然是他了,哎哟!我的大小姐,你怎么还没打扮啊!快!快!”仆妇手忙脚乱地给曼殊沙华梳妆。精灵少女心烦意乱,犹豫着到底要不要咬舌自尽,她一个劲叹气,那可真是疼呢!草草打扮完了,仆妇要拉曼殊沙华下车,曼殊沙华死活不肯,抱着座椅不放,仆妇没奈何只好自己先下去了。 在马车里什么都看不见,只听见马蹄声滚滚而来,震得马车微微晃动,也不知有多少人马。蹄声如潮水般由远而近,不一会四周全是人喊马嘶,喧闹良久才渐渐平息,平静之后又几乎听不到什么杂音,曼殊沙华躲在车里,忐忑不安,竖起耳朵倾听外面的动静。 “的得………的得………”一阵清亮的马蹄声,只有一骑,快得异乎寻常,转眼的工夫就奔到车队前,接着听见典礼官洪亮的赞礼声:“大神奥丁之宠儿、北方雄狮之王者、吾国吾民至敬至爱的巴尔德尔陛下驾——到——”神秘的女主人带领随从侍仆跪迎。 “哈哈——弗蕾亚王姐,这就是你给我带来的礼物吗?”叙礼过后,一阵爽朗豪快的大笑在车门外响起,“究竟是什么?搞得神神秘秘的。”曼殊沙华心惊胆战:笑得这么放肆,果然是个野蛮人! “你倒猜猜看,陛下!”女主人弗蕾亚的声音怪怪的,有些品不出的意味。 “近在眼前,有什么好猜的!”一支带着皮手套的大手要掀开帘子。曼殊沙华紧张得快要晕过去了:来了!来了!这个恶魔终于还是………呜——我怎么这么命苦!莉萨救救我,梅兰朵、巴萨泽快来救你们虔诚的信徒吧!还有薇娜、古兰斯,你们也来救我,我保证以后再也不偷吃你们祭坛上的水果了!她紧闭双眼,一个劲地祈祷。 “咦?”帘子终于被掀开,一阵难忍的沉默。 冰冷的皮手套抚摩曼殊沙华的脸,轻轻撩起披下的秀发,又轻轻挽住她的肩头,曼殊沙华双目紧闭,瑟瑟发抖,不由自主地被牵下车。周围立即响起被压抑的惊呼声,一阵骚动。 “………真美………真是………太美了!”皮手套悄悄的耳语,吹动曼殊沙华的鬓发,她终于忍不住睁开了眼睛。 一个高大的年轻人似笑非笑地望着她的眼睛,曼殊沙华吓了一跳,赶紧闭上。 “嗤!呵呵!”年轻人巴尔德尔陛下失笑,曼殊沙华脸红了,就鼓足勇气,不甘示弱地张开眼睛,回瞪过去。 巴尔德尔陛下的个子比高挑的精灵还高出一个头,极其雄伟挺拔,一头散乱如狮鬃的金发在阳光照耀下发出刺眼的光芒,皮肤白晰似雪,鼻梁高耸如峰,蓝瞳深目,浓眉薄唇。他斜披杏黄团云绒丝袍,正中绣一个怒目厉吼雄狮首,内罩亮银紧身锁子甲,头戴紫金双月雕翎盔,昂然而立,气度高华,尤其是那一脸灿烂的笑容,如阳春旭日般融雪化冰,令人戚戚然有俯首之念。一时间,曼殊沙华竟然目眩神驰,难以自持。 “如何?陛下,这个礼物你还满意吗?”旁边弗蕾亚长公主略带调侃地问道,此时她已经将面纱除下,这还是曼殊沙华第一次见到她的真面目,不禁多看了两眼:弗蕾亚换了一身纯白曳地百褶裙,衬一袭素织围肩短羽披,罩一领绯底貂绒长大氅,明亮的金发从精致的白狐小帽边垂下,不扎任何发型,只点缀几只朴素的银发夹。她的容貌和年轻的陛下颇为相似,都是皮肤白晰、棱角分明,只是这种在男人可称为刚毅的脸型,在女人就不免少了几分柔美,尤其是她高挑健美的身材不逊男儿,因此虽然身着裙装,却是英姿飒爽、神采飞扬,在她身上最能够展示女性美的便是那对高高耸立的双峰,在贴身玉带束住的蜂腰相衬下更是惊心动魄,令曼殊沙华忍不住略带自卑地盯了几眼。 “我………呃………朕很喜欢,多谢王姐。”巴尔德尔陛下有些语无伦次。 “如此甚好!此女日后便服侍陛下起居。”曼殊沙华和陛下互看一眼,又默契的避开眼神,周围的随从和侍女们看在眼里都暗自发笑,长公主却笑得很勉强。 她忽然收起笑容,肃容低声问道,“本宫日前听说陛下大败维京联盟,尚未恭贺。未知陛下此次兴兵,意欲何往?” 陛下略略推开曼殊沙华,也压低音量正色道:“数日前探子飞鸽传报,那人已经回到领地,而且没有大军随行,‘暗箭’计划可以发动了。” “当真!”弗蕾亚心中一凛,声音放得更低,“那人向来谨慎,怎么会抛下大军回领地,难道是陷阱?” “应该不是,库尔斯克的探子发来消息,证实伊戈尔国的主力军队还驻扎在本城。就差基辅还没有消息回报,路途遥远,赶不及了。” “要不要再等等看?”弗蕾亚斟酌道:“这事太过反常了。” “不行!时不我待,错过这次机会不知道还要再等多久,就算危险也要搏一下。”巴尔德尔陛下挥鞭指指周围黑压压的骑兵,自信道:“我这次带来三千轻骑,万一不利也能迅速撤退。倒是你这次远行成果如何?” “本宫无能,有负陛下重托,没有能够请来那位矮人大师。”弗蕾亚满面羞惭,屈膝请罪。站在她身后的罗宾脸上抽动,挣扎着也跪下了。 “………可惜了,”陛下皱眉道:“也罢,如果我这次奇袭能够成功,有没有那位大师都无关紧要了,此事以后再谈!”他伸手扶起长公主。 “你回来得正好,立即回京城接替留守的加佰列,派加佰列前往维京联盟镇守,而把原来镇守维京联盟的霍尔德尔亲王召回京城。”陛下在弗蕾亚耳边低声下令,最后还意味深长的补充道:“越快越好,明白么?” “明白!”弗蕾亚会意地颔首,犹豫了一下,又柔声道:“陛下此次出征,请勿亲临前线、带头冲锋。所谓君子不立危墙,陛下千金之躯,一身系于家国,还请自重。” 巴尔德尔微微一笑,道:“朕自有分寸,多谢王姐提醒。” 弗蕾亚心中叹息,退开一步,屈膝行礼,高声道:“本宫恭送陛下,祝陛下武运昌盛!” “祝陛下武运昌盛!”随从们一齐行礼跪送。 巴尔德尔陛下点点头,健步上马,深深地看了曼殊沙华一眼,随即决然地扬鞭离去。骑兵在号令下整齐地分队出发,蹄声雷动,雪泥浪涌,数千枪旗不多时就远在天边,渐行渐远。 第十六章 杀人如草不闻声 (上) 几个人在默默地伏案工作,每个人的案头都堆着如山高的文件,偶尔有人轻轻进来递上新的案卷,偌大的办公室里静悄悄地,只听见沙沙的书写声。在正中对着落地窗、采光最好的那张办公桌上,一声清咳,一位正当盛年的贵族捶着腰站起身来,阳光斜照着光洁细腻、保养极好的脸庞,嘴上的小胡子疏疏朗朗、一丝不乱,他正是在塔兰特城奴隶市场上买下矮人大师的那位主公。 他手里拈着一条细长的薄纸卷,踱到紧邻的略小一号的办公桌前,把纸卷铺开,点点指头道:“你看看。” 这张办公桌前坐的正是那位精悍的中年文士,他放下手头的文件,细读纸卷。纸卷里记录的正是前段时间发生在牝马滩上的那场骑士会战,从兵力、主将、裁判团到战役进程和结果都逐条开列,用的是间谍专用的关键词记事法,几乎没有一个多余的词汇。细读两遍,文士陷入沉思。 “如何?”主公问道。 “真是不可思议,实力弱得多的科林伯爵竟然反败为胜!那支关键时刻参战的援军又是从何而来?” “这些暂且不管,依你看,卡米洛特的诸侯派得了这么大的一次胜利,会不会向国王派有所行动?” “难说。”文士眯着眼斟酌道:“诸侯派这次的胜利打击的只是国王的爪牙,自己损失也很大。我要是科林伯爵,就会先向国王妥协,在幕后善用这次胜利,尽量多争取一些支持者。” “不错,敌人的这次内斗可能不会激化局势,反而会成为各方妥协的契机。我们不能抱有太多指望。”主公颔首赞同。 “你看这里,黑堡男爵阿托利斯•;布莱克战死。”文士点点纸卷末尾,叹道:“那个阿托利斯竟然死在这么一场小战役中。真的是………”是什么他却没有说出口,只是微微摇头,意兴萧索。 “黑堡的大名我倒听说过,这个阿托利斯你认得?很厉害吗?” “二十年前我和他交过一次手,那时候他可是阿瓦隆城锋头最健的青年骑士,英武俊美、诗酒风流,不知迷倒了多少贵妇名嫒。唉——如今却在一个偏僻的荒野默默无闻地死去。” “………你和他交过手,输了还是赢了?”主公看到他感伤,有意岔开话题。 文士自嘲地笑笑,“那时候我武功未成,而且,我始终不擅长骑马作战。”言下之意竟然是他输了。 主公拍拍文士的肩膀,大声道:“拉斐尔,如果我们注定会战死沙场,也必须在一场震古烁今的大会战中轰轰烈烈地死去,决不能死得毫无价值、无声无息,你说对吗!” 文士拉斐尔点点头,递上一支笔。 主公接过笔在纸卷末尾批示签名: 已阅,继续监视。高卢王国摄政王、勃艮第公爵腓力二世。 ※※※※※※※※※ 在黑堡大厅的t形长桌前,几个人围坐着在商议什么。 “诸位!教堂明天就要来接收城堡,今晚是大家最后一次聚会了,说说各自有什么打算吧!本小姐我是一定要去京都阿瓦隆的。”清脆悦耳的声音带着点骄横,正是女魔法师莉莉丝,她正坐在男爵的主位上,抱着酒杯,一副女主人的做派。 “我要去阿瓦隆找我父亲和师父,这事大家早就知道了。”雅克先发言,一脸淡定。 “我云游的目的就是传教,任务没完成可不能回去。”克里斯托弗哭丧着脸,他到现在为止传教成功的记录还是为零,“听说阿瓦隆人口多,我也去碰碰运气吧。” “唉————”一声荡气回肠、绕梁三日的长叹,却是发自老乞丐“独眼龙正宗”,他曼声道:“男爵待我恩重如山,临终托孤,命我辅佐少主,老夫不才,惟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擦擦眼角,不胜唏嘘,“正所谓士为知己者………” “乒!”,一个空酒杯砸在老乞丐的脑门上,打断了他的自弹自唱。“谁?哪个不懂尊老的混蛋!”老乞丐揉着脑袋怒问。大伙都抬眼看着天花板,装做不知道。老乞丐数数桌上,只有理查德面前没有酒杯,瞪了一眼大个子。悻悻地骂句“没家教”就坐回去了。 “我会去阿瓦隆,少主身边总需要一两个仆人,我能养活自己。”理查德不理会老乞丐,神色自如地说出自己的打算,丝毫不在乎别人的想法。 “呃!我、我们两兄弟打算去………”看到所有人都发言完毕,小格林才怯生生地说话。 “知道啦!知道啦!”莉莉丝不耐烦地打断小格林,“你们打算去阿瓦隆是吧?早说嘛!本小姐就带你们去开开眼界。两个长不大的小家伙,还真是粘上本小姐了!” “呜——哥哥,我话都还没说完呢!她就………呜——” “弟弟,什么都别说了,咱们就认命吧。呜——”侏儒兄弟抱在一起,欲哭无泪。 “好极了!”莉莉丝拍手笑道:“既然大家志同道合,有道是蛇无头不行,那就马上选一个队长吧!” “此话有理!”老乞丐精神大振:“老夫不才,痴长几岁,愿意担此重任。” “我无所谓,只要不对我指手画脚,谁当队长都行。”理查德耸耸肩。 “贫僧年幼,初次云游,这队长的重任是万万担不起的,请有能者居之。”克里斯托弗谦逊地退出竞选。 雅克微笑道:“小弟以为,莉莉丝小姐见多识广、聪明美貌,最适合担任队长。”女魔法师感激地冲他飞了一个水汪汪的媚眼。 最后,还是到格林兄弟表态,莉莉丝盯着他俩重重地咳了一下。 两个侏儒对视一眼,知趣地齐声道:“小的们推选知性美女莉莉丝小姐担任队长。” “嘻嘻——呵呵——既然众望所归,本小姐就勉为其难,帮大家一把喽。”莉莉丝得意洋洋,“请诸位今后称我为女——王——陛——下,喔~~呵呵呵呵”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娇笑在大厅中回荡。 ……………… ※※※※※※※※※ 帐篷里,在昏暗的烛光下,年轻的奥丁国王巴尔德尔对着一幅地图写写画画,不时停下来沉思,神情专注。 “报告!”一名骑士进来传报:“陛下,有秘使求见。”巴尔德尔点点头,放下纸笔。 一名相貌平凡、装束普通的中年男子被引进来,一进帐篷纳头便拜。 “不必多礼!”巴尔德尔挥手制止,“军中一切礼仪从简,你就是妖蝶七号?怎么称呼?” “陛下。小人的奥丁本名是贺宁。”被称为妖蝶七号的男子行了个军礼,从脖子上摘下一个形制普通的木十字架双手呈上,巴尔德尔对着烛光细查,十字架的底部隐约刻着一只蝴蝶花纹,中心还有个小数字7,核对无误就满意的还给他,“小人奉长公主之命潜伏在雪松堡就近监视雅罗斯拉维奇家族,已经有九年了。” “你肯定亚………亚历山大•;涅夫斯基已经回来了?”提到这个名字,巴尔德尔忍不住咽下一口水。 “这个………”贺宁犹豫了一下,额头冒汗,“小人在这九年中只见过他两次,还是凭着画像辨认出来的,小人………小人实在不敢保证………”他递上一张羊皮。 羊皮上绘制着一个老人的头像,狮口鹰鼻,怒目虬髯,威严方正,画师显然是个高手,笔划简洁却形神兼备。巴尔德尔没有多看,同样的画像这十几年来他不知看了多少遍,早就深深地印在脑海里。这是弗蕾亚王姐辗转请高手匠师绘制,总共才复制十几张,没想到这个小小的间谍就有一份,看来他在弗蕾亚掌控的间谍网“冥界妖蝶”中地位不低。 巴尔德尔沉吟半晌,下令召集众官议事。他屈指不足十下,所有军官就全部到齐,而且个个结束整齐,显然他们都是衣不解甲、枕戈待令。 巴尔德尔满意地点点头,道:“诸将,我军连日潜行,现已深入敌境四百余里,距离雪松堡仅五十里,距离斯摩陵斯克不足一百五十里,估计敌边防军已经发现我军的行踪。如果我军不能在两天内完成任务并回师,就有可能陷入敌军几路合击。尤其是驻扎在斯摩陵斯克的哥萨克第三旅,机动力还在我军之上,我军必须趁其尚未掌握情报,狐疑不决时迅速撤离。现在,部署如下………”众将凛然听令。 “萨赫林!你率领第一团和第二团在会议结束后立即出发,预计黎明前可以到达斯摩陵斯克,你们要在城外潜伏待机,如果敌哥萨克第三旅出城支援雪松堡,你就率军佯攻斯摩陵斯克,虚张声势,引诱哥萨克回城自保,坚持到黄昏后趁暗夜撤离。注意!要和敌军保持距离,打游击,别被看穿实力,明白吗?”留着一副小胡子,看起来精明强干的萨赫林骑士躬身接令。 “弗雷德里克!你率领第三团在黎明时扫荡雪松堡周边二十里的四个村庄,放火烧掉所有建筑,但尽量少杀人,把所有人口都往雪松堡方向驱赶,你们要在雪松堡周围制造混乱,正午之后佯攻城堡,黄昏后撤离。明白吗?”相貌阴沉,老是拉着张臭脸的弗雷德里克骑士默不作声地点点头。 “安德斯!你率领第四团在黎明前赶到雪松堡和斯摩陵斯克之间的松果岭,切断连接两地的三条道路,尤其是大路,要砍伐树木来阻塞。如果有哥萨克从斯摩陵斯克方向赶来,你们就放火烧山,黄昏后撤离,明白吗?”有些驼背的中年骑士安德斯沉着地接令。 “永斯!你率领第五团黎明前在雪松堡外潜伏待机,正午时分从城堡的后方发动佯攻,尤其是在有大批难民要进城的时候,你必须尽量把守军的注意力转移到城后。明白吗?”娃娃脸的永斯骑士跃跃欲试,欢快地接令。 “阿尔维德!你率领第六团和我的近卫队黎明后移营至雪松堡南边约百里的这条河谷待机,控制附近的那座木桥,这是我们的退路,不容有失。明白吗?”有些上了年纪却腰板笔挺的老骑士阿尔维德严肃地接令。 “诸将,我们孤军深入,没有后援和补给,各路军队必须独立作战,如有意外情况可以自行裁决,不必请示。明晚子夜时分必须全部在河谷集合,凌晨两点出发,从南方离开敌境绕道回国。注意!逾期不候!”巴尔德尔目**光,厉声喝道:“听明白了吗? “明白!”众将也亢声回应。 “陛下!”老骑士阿尔维德问道:“请问陛下是和我队一起行动吗?” 第十六章 杀人如草不闻声(下) “不!”巴尔德尔挥手叫过一直躲在帐篷角落的妖蝶七号贺宁,微笑道:“我和他一起行动。”随即揽住贺宁的手臂一起出帐,毫不理会惊疑不定的众将。 冷月无声,快雪积晴,松林里帐篷散布,静悄悄的,士兵们都在沉睡。巴尔德尔和贺宁揽臂而行,可怜的七号一辈子都没有受过这样的恩宠,又惊又喜。 “陛下?”他战战兢兢地问:“我们这是去哪?” “去雪松堡。”巴尔德尔淡淡地回答。 “什么!就我们俩?”贺宁倒抽了口冷气。 “当然。”巴尔德尔笑笑,“这次出兵不是为了攻城略地。只是为了取一颗人头。而且,还不能要别人代劳,必须我亲自拿下。” “您要亲自刺杀他!”七号急道:“可是敌人盘查一向严密,您没有路引,进不了城啊!” “这就是我要带三千骑兵来的原因,他们是烟幕,吸引敌人的注意力。”两人来到营地外围,贺宁的马匹和行李栓在一棵松树边。 “你有多带一套旧衣服吗?”巴尔德尔拍拍行李。 “有、有的。”贺宁猛然醒悟,“您是要打扮成难民混进去?陛下。这不行,太危险了!” “如果你愿意配合我,就一定能成功。”巴尔德尔温和地握住他的手,“我,能够信任你吗?贺宁!” 贺宁浑身颤抖,单膝跪地,哽咽道:“陛下!小、小人当粉身………粉身以报!” 艳阳高照,雪松堡里熙熙攘攘,卫兵们打着呵欠巡逻,又是一个平静的好日子。和黑堡那种要塞不同,雪松堡名为堡,其实是一个市镇,城中心一座坚固的堡垒才是最初的雪松堡,一道带壕沟的石砌矮墙把密集的民房包围起来。城门处,卫兵严密的盘查进出的人口,一丝不苟。 塔楼上的一名守望士兵打着饱嗝,运足眼力欣赏城门下来来往往的女人们,从他这个角度看下去,正好能窥见胸前荡漾起伏的乳峰深处,自从秘密传开,这个站在高处吃风的差事就变得抢手了。守望者吃吃地淫笑,眼神跟着一个出城少妇的丰胸慢慢延伸,咦?他的笑容僵住了,天边似乎有一道烟柱升起,他揉揉眼睛,不是炊烟,是哪里失火了吗?可是,才一眨眼工夫,又多了好几道烟柱。他眺望其他方向,顿时心惊肉跳,在雪松堡四方都有烟柱在升起,而且越来越多。守望者不敢拖延,疯狂地拉住钟绳猛敲。 “铛~~铛~~铛~~铛~~”急促的钟声在城市上空回荡,与教堂悠扬舒缓的钟声截然不同。“敌袭!关闭城门!准备战斗!”一匹快马从城中心的堡垒冲出,向城门飞奔而去,一路大喊,提醒平民避难。一时间全城鸡飞狗跳,人心惶惶。 一个多时辰后,有人飞马赶来报讯,立即被接引到堡垒里面。 “没有旗号?人数很多?杀人放火?”一个老人高据在大堂上,自言自语,脸色阴晴不定。他的形貌和七号持有的画像非常相似,只是真人更多了一点白发。 “是、是的!小人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也不知道一家老小现在怎样了。呜——老爷,您可要救救我们哪!”幸免于难的十里屯村长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头磕得咚咚响。 “二老爷,该不会是土匪强盗吧。”站在旁边的管家小心地问。 “绝对不是!”二老爷肯定地说:“清一色骑兵,装束又一致,强盗可没有这么大的场面。而且他们只烧房子,不抢劫财物,也不掳掠女人和小孩。” “那………究竟是………” “不用乱猜,是谁不重要!现在我们只要守好城市就可以了。坚持到明天,斯摩陵斯克的哥萨克第三旅的巡逻队一定会发现这里的异常,赶来参战。我们只要固守待援就可以了。”二老爷站起身来,大声下令:“管家,你立即带人动员全城青壮上城墙帮助守城。村长,你立即到城门口,帮助卫兵辨认入城的难民,发现陌生人当场拿下。”两人齐声遵命。 “二老爷,要不要派人去斯摩陵斯克报讯?”管家问。 二老爷摇头道:“不必了,敌人有备而来,多半已经切断道路,派出去也是送死。”他又拉住村长,补充道:“进城的难民不要让他们乱跑,除了女人和小孩,全部押到教堂广场甄别身份。明白吗?”村长点头称是。 待两人离开后,二老爷在火炉前驻足,楞楞出神。良久,叹了口气,在书桌前坐下,草草写了一张短信,封好,收入胸袋。 城门前,数百难民呼妻唤子、哭爹喊娘挤成一团,争抢入城。大门只开了小半扇,卫兵在村长协助下一一放人进来,人流前进得很慢,外面的人有哭有骂,吵成一片。村长脸色铁青,牢记二老爷的叮嘱,一发现不认识的人就立即下令捉拿,结果闹了不少误会,但他还是不敢疏忽。 贺宁满身大汗,一颗心吊在半空中,老是拿眼角瞅旁边的巴尔德尔。陛下换上了一身不合身的旧衣,还特地撕破几处,在烂泥地打两个滚,脸上、脖颈和手臂等裸露的部分涂上油彩灰泥,头发抓成鸡窝,一双眼睛似睡非睡地眯着,不时打个呵欠,露出满口黄牙。别说常人,就算是弗蕾亚长公主亲临只怕一下子也认不出他就是英武俊美的国王弟弟。只不过,他那副雄伟健壮的好身板,即使刻意佝偻,也还是比别人高出一截,异常触目。 看到城门盘查丝毫没有因为难民冲击而放松,贺宁几次想开口建议巴尔德尔放弃计划,可一看到他那副满不在乎的神情就说不出口。终于,轮到他们入城。 “队长好!村长好!”贺宁满脸堆笑先套近乎。 “哦!是兽医公啊!”村长和队长点头回礼,都是熟人了。“这位是谁?”村长照章办事,指指巴尔德尔。 “哦!他啊!是我大侄子,从乌拉尔那边过来投靠我,今天刚到,我出城去接他,没想到就碰上这倒霉时候了。”贺宁摇头直叹气,“他是个哑巴,打小就不能说话,可怜啊!不过他虽然不懂人话,却懂马话,养马是把好手,以后还要请你们多多关照了。”说完和他们拉拉手,趁机塞上两枚小银币。 村长钱照收,脸照板,手一摊,道:“路引呢?” “呃!这个,他是个残废,孤苦伶仃的,脑袋又不灵光,还不知道有没从家里拿出来呢!没准从小就没办过啊!”贺宁心慌慌,直拱手。 “对不住了,没有路引不能进城,看在熟人份上,咱们也不请他吃牢饭了。”村长挥挥手,“先搜身!两个都搜!” 贺宁苦着脸让他们搜身,还好没有搜出什么。 “这是什么?”队长抢过巴尔德尔腰上别着的一把小铡刀,厉声喝道:“身怀凶器,拿下了!”士兵们立即仗剑围上来,巴尔德尔兀自直着脖子东张西望,毫不理会。 “别、别误会!”贺宁急忙解释:“这是他的吃饭家伙,切草料用的,养马必备,不是凶器啊!” 队长检查了一下小铡刀,刀口上还残留着草屑,没有一点血污,尴尬地摇摇头,还给了巴尔德尔。贺宁暗呼侥幸,出发前陛下收起了所有武器,连贺宁自备的自杀短剑都不许带,只找马夫要了一把小铡刀,就这么堂而皇之地别在腰间,当时自己还摸不着头脑,现在才明白陛下的深意。 “对不住了,兽医公,你要进城就请便,这位大侄子得马上出去。”队长挥手示意下一批人进门。士兵们要把巴尔德尔推出去,任贺宁怎么哀求也没用。 “呜——呜——”一阵凄厉的号角声从城外传来,门外的难民哭声大作,挤得更厉害了。队长从人群头上望过去,顿时面如土色:数百骑兵手持火把,呼啸而来。 “快关门!快!快!”队长急忙下令。 “慢着!慢着!等一下!”村长拉住队长,他瞪着人群尽头的一个被举过头顶的小孩,脸色大变,哭喊道:“快开门,全部放进来,快!快!”队长有些犹豫,可是看看门外哭天抢地的老百姓,有不少还是熟面孔,心一软,下令开门。 数百人一窝蜂地涌进来,场面顿时大乱,队长忙着重新关门。村长则抱着一个女人和小孩又哭又笑,说什么“天主保佑,老婆儿子你们都活着”,那个婆娘倒是凶狠,又咬又抓,破口大骂什么“你这死鬼!丢下我们娘儿俩独个跑了,没良心的!”等等。 这时,已经没有人理会贺宁和他的“大侄子”了,两人斯斯然的转出城门区,沿主干道往中心的堡垒走去。贺宁抹把冷汗,看看身边的巴尔德尔,还是楞头楞脑,大张着嘴巴演一出好戏。虽说脱离险境,安然入城,可陛下步伐依旧不疾不徐,浑若无事。 第十七章 奥丁群英(上) 城外,弗雷德里克骑士率领骑兵在城门处耀武扬威,把难民都驱赶进城之后,就绕到雪松堡的后方会同永斯骑士的部队展开佯攻。他们一部分下马射击城楼,一部分从树林中拉出准备好的云梯和撞锤。箭如雨下,压得守兵抬不起头,头部削尖的撞锤把城堡后门撞得摇摇晃晃,呐喊声中,数个云梯被架上城头,城堡后方的守兵数量不多,穷于应付,急忙发信号求救。很快,各处守军就调派人手赶来支援,管家组织的青壮也手持农具上来助战,两军在墙头展开激烈的撕杀。奥丁骑兵们战斗力远胜守军,开始还占了上风,但是成功登城的人实在太少,当管家指挥二老爷的近卫队参战后,奥丁军就被赶了回去。之后双方互相射击,打起消耗战,都有不少伤亡。 城头的紧张局势很快报到中心堡垒里,二老爷开始坐不住了,下令备马,他要亲自上城头指挥战斗。卫队都被管家带走,二老爷只带着两名近侍就出门。他们沿着主干道按辔徐行,大街上空空荡荡的,家家户户门窗紧闭,一阵荒凉凄惨的景象。二老爷本来就有心事郁结,愁眉不展,目睹此情此景,更是心情大坏。 行到个十字路口,一辆破车翻倒在路中间,正好挡着往城堡后门的路,两个近侍下马推开破车和其他垃圾。二老爷在马上环顾四周:墙角里缩着个乞丐,披着条破草席打瞌睡。他摇头感叹:这么一副好身材,不上战场多可惜,却宁可做乞丐,真是世风日下啊! 蓦的,二老爷头皮一阵发麻,背后冷汗直冒,多年来沙场上出生入死的警觉霎时就令他浑身紧绷:有杀气! “杀!”一声断喝,一道黑影从路旁的楼顶跃出,凌空下击,直取二老爷的后脑。 “嘿!”二老爷左手一拍马鞍,身形拔起,右手抽剑,也不回身,循声反手径刺黑影。“噗!”的一声,长剑与黑影的兵器交击,顿觉触感不对劲。 同时,二老爷身形下堕,心中大定:坐在马上运转不便,只能被动挨打,只要能脚踏实地,就算是奥丁剑圣加佰列亲临,短时间也不能奈何自己。 只是他双脚才一落地,已知不对,落脚处竟是一张破草席!欲再跃起已经来不及了,草席被人猛地一抽,二老爷脚下打滑,仰面摔倒,心中一片茫然:完了! 一个高大的身影在二老爷耳边轻轻说道:“我是巴尔德尔!”右手一挥,二老爷的头颅就高高飞起,颈血喷涌,残躯沉重地砸在地上。 此时,先发的贺宁双脚才堪堪落地,他手里的兵器是一根木棒,在交手中被削掉了半截。 两名侍从只来得及回首看到二老爷身首分离,惊呼声尚未出口,巴尔德尔右手再一挥,又是两颗人头高高飞起。仅仅数息之间,刺杀成功,长街依然安静如故。 巴尔德尔将二老爷的头颅收进皮囊,又在尸体腰间摸索,搜出一块铜制令牌。他扔掉沾满鲜血的小铡刀,脱掉身上的乞丐伪装,冲贺宁点点头,两人骑上侍从的马,直奔城堡正门。 守卫正门的只剩几个士兵,巴尔德尔把铜制令牌扔给卫兵,喝道:“奉领主大人之命,向斯摩陵斯克求援,快开门!”卫兵检查无误,立即开门放两人离开。 犹如飞鸟出笼,猛兽脱链,贺宁如释重负,开心得几乎要放声大笑,多年来压抑的间谍生涯一朝解脱,真是说不出的轻松自在。他在马上偷眼看巴尔德尔陛下的脸色,还是神情自若,不带一丝喜色,贺宁心中不禁好生佩服。 两人一路飞奔,途中换马,又绕了远路,直到半夜才到达约定的回合地点。河谷中已聚集了数千人马,却是静悄悄的,无人喧哗。阿尔维德、安德斯诸将将巴尔德尔迎入中军帐。 “陛下!此行是否成功?”看到国王安全返回,诸将都松了口气,永斯急切地询问。 巴尔德尔不答,从皮囊中取出头颅,又把画像摊在桌上,细细比对,诸将不敢打扰。 良久,巴尔德尔才一声长叹,懊恼得直摇头,“不是他,杀错了。”众人面面相觑,不明所以。 “你们看,这画像右眼上面有道疤痕,据说是亚历山大年轻时中箭留下的,这个画师笔法太过简约,这道疤痕画得就像是眉毛的分叉,很容易忽略掉。而头颅就没有这道疤痕,虽然很象,但绝对不是亚历山大。”陛下指着画像解说。 “那他究竟是谁?” “是费耀多罗。”巴尔德尔取出铜制令牌,看了看,扔在桌上。诸将传看:这块令牌正面刻一头冬狼,下面是一条铭文——“慢而坚持,获得胜利”;背面刻一名哥萨克骑兵,下面也有一条铭文——“以好斗为唯一美德,以求和为唯一耻辱”;令牌底部有个人名——费耀多罗•;雅罗斯拉维奇。 “费耀多罗•;雅罗斯拉维奇!被称为他那位伟大哥哥的‘影子’,难怪长得这么象。”老骑士阿尔维德摸着胡须,恍然大悟。 扑通一声,贺宁跪在地上,满脸通红,道:“小人失察,请陛下治罪!” “不必如此。”巴尔德尔扶起贺宁,宽慰道:“虽然没有除掉正主,但是杀了他的弟弟,也算去了一条臂膀,日后再下手方便不少。你还是有功的。” 散会时,侍从问道:“陛下!,这颗头颅怎么办?要带回国吗?” 巴尔德尔叹道:“不必了,找个好点的盒子装上埋掉,上面立个十字架,别忘了刻名字,尽量弄得体面点吧!”侍从遵命径去办理。 将到子夜时分,路途最远的萨赫林部队也及时赶到。清点全军,只有弗雷德里克和永斯的部队为了追求效果,假戏真做,变佯攻为真打,折损了不少人马,其余部队均完好。萨赫林部队负责牵制斯摩陵斯克的哥萨克骑兵,任务最重,但是由于整个行动干净利落,消息始终没有传到哥萨克手里,因此萨赫林部队一直潜伏待机,没有战斗,只在回程累毙了不少马匹。 凌晨二点,全军整顿完毕,不顾疲劳,连夜拔营南下,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 御花园里薄雪漫道,池塘冰封,花草雕零,枝叶枯黄,景致颇为凄凉冷清。曼殊沙华坐在窗前,托颐自怜,唉声叹气。 中年仆妇正好端着热茶和点心进来,取笑道:“哎哟!我的小姐,大冷天的,发什么春啊?” 曼殊沙华脸红了,嗔道:“梅尔阿姨,你再胡说,我、我就不吃饭、不喝茶、不睡觉,气死你!” “好好好!小祖宗,你不吃不喝不睡,阿姨我气死倒没什么,可我们的陛下不是要心疼死了?罪过罪过!”梅尔忍住笑,倒了杯茶塞在曼殊沙华手里。 精灵少女鼓着腮帮呼呼吹气,喝了两大口茶,问道:“阿姨,他………呃………陛下什么时候回来啊?” “还说没有思春,每天都问!”梅尔收拾房间,随口回答,“咱们这位陛下向来神出鬼没,只有长公主殿下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你真想知道,就自己去问呗。” “我、我不敢,每次殿下看我的眼神都怪怕人的。”提到弗蕾亚,曼殊沙华脸色有些发白,“阿姨,长公主年纪也不小了吧,怎么还没嫁人啊?” 梅尔手一颤,正在擦拭的花瓶差点摔在地上,“小丫头别乱说,给宫女们听到就坏啦!”她伸出头向花园里张望,看看没人,松了口气,忙把窗户关上。坐在一头雾水的曼殊沙华身边,低声道:“先王在陛下和公主年幼的时候就战死了,王后是在生陛下时难产死的,两姐弟从小相依为命,和大臣贵族们周旋,懂事得早。长公主殿下大陛下几岁,既当爹又当妈把陛下亲手拉扯大,这感情就好得没法说了。唉!她内管宫廷,外理政务,自己的终身大事就没顾上,一直耽搁到现在。”说到这里,梅尔神情颇不自然,叮嘱道:“这件事在宫里是忌讳,万万不能在别人面前谈起,明白吗?”曼殊沙华似懂非懂,连连点头,虽然不知道梅尔阿姨为什么这么紧张,至少明白她是为自己好。 梅尔不敢再多耽,草草整理一下就离开了。只留下精灵少女一个人在房里浮想翩翩。 数日前,与陛下的大军分手后,弗蕾亚一行就快马加鞭地赶路,很快抵达奥丁王国首都阿尔弗海姆。此城为北国雪原最古老的城市之一,保留了大量的古典建筑:巨石堆砌的斗兽场,石柱顶天的万神殿,遍布浮雕的歌剧院,古朴简洁的巨石阵,就连普通的民居也有不少是石制的古屋。奥丁王国坚持信仰原始多神教的奥丁古神系,没有被宣扬一神论的天启教同化,因此这些被天启教视为异端残余的古建筑在这个国家不但得到很好的保护,大部分还发挥着重要的功能。 第十七章 奥丁群英(下) 两位重臣率领文武贵族出城迎接。 一位是骑士装束的老者,身长体阔,冷面寡言,古铜的肌肉犹如铁铸,稳健的步履好似尺量,最触目的是他背上的一把巨剑,足有寻常人高。曼殊沙华暗暗纳闷:背着这么个大家伙要怎么坐下呀?后来她才知道,这位老骑士永远都不坐椅子,即使是在国王面前也是居高临下地站得笔直。他有这个资格或者说是特权,因为他就是北国雪原最强的骑士、奥丁王国皇家骑士团团长、巴尔德尔陛下的启蒙老师和监护人、全国人民视若天神的“剑圣”——加佰列。十几年前先王战死沙场,巴尔德尔陛下冲龄登基,主少国疑,内忧外患,全靠加佰列以他的无匹威望支撑大局,尽心尽力守护新主,其武功和忠诚举国景仰,被视为奥丁王国的顶梁柱。近年来,随着国王姐弟的权力日益巩固,加佰列逐渐退居故园,潜心修炼武学,大多数的庶务交给得意弟子“十三太保”打理,只有在国王姐弟全部离开京城时才会出面镇守。 另一位中年男子貌不惊人,衣着简朴,就象个寻常商人。实际上宰相伊曼纽大人也的确是商人家庭出身,和奥丁王国的贵族阶级没有联系,这一点肯定也是弗蕾亚殿下提拔他的重要原因。巴尔德尔陛下爱好兵法谋略,个性又疏朗狂放、不拘小节,对琐碎的事务不擅长也不上心。这方面的重担就落在了弗蕾亚殿下的肩上,只是身为女流终究不堪重负,因此当她在财政审计中发现小会计伊曼纽的出色才能后,毫不犹豫地破格提拔,几年时间里就擢升到宰相,境遇之隆堪称前无古人。而作为奥丁王国历史上第一位非贵族出身的宰相,伊曼纽有着足以自傲的行政才能。尤其是在经济领域,他取得了许多前人难以企及的成就,在几年时间里就弥补了先王战败后的巨额亏空,复苏经济,整顿军备。他是巴尔德尔陛下重新征服维京联盟的最大的幕后功臣,也是弗蕾亚殿下的头号亲信。 叙礼完毕,宰相伊曼纽呈上厚厚一迭文件,弗蕾亚命人装上车,在回宫的路上就不顾疲劳、强打精神地埋头批阅,此后几天更是足不出户,只与宰相商议政务。 曼殊沙华没名没份,又是奴籍,就被安置在王宫别馆的一处小园,由宫妇梅尔及两名宫女服侍,静等巴尔德尔陛下回京。这种形同圈禁的日子当真是好无聊,可怜的曼殊沙华只好整日里发春做梦打发时光了。 当罗宾在迎接的人群里望见师父加佰列时,百感交集,险些就要扑上前去大哭,却被加佰列冷峻严厉的眼神制止。在迎接的队伍和车队都进城后,雪地里空荡荡的,只剩下师徒两人远远对视。罗宾慢慢走到师父面前,艰难地跪下,又羞又愧地叙述此行的经过,尤其是比武的过程、刀疤奇特的格斗技巧、自己的疏忽大意都细细道出。加佰列面如止水,默不作声。 陈述完毕,加佰列弯腰检查罗宾的伤势,良久,才直起身来,眉头紧锁,喃喃自语:“不是‘他’,‘他’也不可能是兽人。”。 “师父?”罗宾听得莫名其妙。 “罗宾!我问你,为师为何从不坐椅子,即使在国王面前也是站着的。” “这个………呃………因为………”罗宾挖空心思,“因为师父您傲骨铮铮,不屑向任何人屈膝。”好不容易用委婉的措辞来描述师父的狂妄,他心里有些惴惴不安。 “嘿嘿!说得真好听!你们都是这么看待为师吗?”加佰列冷笑道:“为师虽然自大,但还没有如此虚伪。巴尔德尔陛下倒也罢了,先王却是严峻激烈的个性,岂容我在他面前如此嚣张?为师自三十五岁之后只站不坐,并非矫情,实有不得已的苦衷。” “你摸摸为师的膝盖。”加佰列拍拍自己的腿。 罗宾伸手恭敬地摸了一会,分外惊讶:触手坚硬冰冷,竟像是铜铁之质,没有一点血肉之躯的温软。 加佰列拉起裤管,脚和小腿逐渐露出,与常人无异,但是再往上,一整块钢片将膝盖包裹,上下各分出几根支架撑住小腿和大腿。被这种装置束缚,别说屈膝,连走路都是件痛苦的事。罗宾看得又惊又痛。 “现在你知道为师为何只站不坐,步伐像是尺子量过,而且还要用这么个大家伙。”加佰列拍拍背后的巨剑,“我腿脚不便,遇敌就只能被动挨打。它够宽,能够做盾牌,够长,能够做长枪,必要时还能当拐杖。”他自嘲地笑笑,“我每次决斗都是大刺刺地站在原地,任由对手冲上来,世人都以为我是艺高胆大、自命不凡,其实我是想走也走不动啊!哈哈!哈哈!”长笑声在寂寥的雪原上回荡,分外苍凉。 罗宾终于忍不住失声痛哭。 “三十三年来,你是除了我、先王、陛下和长公主之外,第五个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加佰列放下裤管,又摇头道:“不对,还有‘他’也知道。” “‘他’?是谁?师父。” “‘他’!就是令为师沦落成这副模样的人。”加佰列脸上肌肉抽动,竟带着三分的恐惧、三分的不服和三分的愤怒,“我也不知道‘他’是谁,也许‘他’是鬼,那一剑就像是从地狱里刺出来的,无声无息,把膝盖的筋挑断,又隐没无踪。我查了三十三年,始终没有头绪。” “师父,徒儿今生今世一定继续追查,直到把‘他’揪出来给您发落。” “嘿嘿!这么多年都过去了,心早就淡了,查不查都没什么要紧,何况‘他’可能已经死了。”加佰列淡淡道:“说起来,为师还得感谢‘他’呢!我三十五岁时武功已成,自命无敌,挨了这一剑后,才明白天外有天的道理。之后潜心修炼,另创流派,才终于有了今天的大乘境界。正所谓不破不立,因祸得福,你明白了吗?” “师父,徒儿知错了!徒儿不该遇到小小挫折就消沉堕落、自暴自弃。” “不错!人若自弃,则天弃之;人若自助,则天助之。”加佰列扶起罗宾,温言道:“你胫骨断裂,下盘不稳,从前所学大半都要放弃,但我教你的根基还在,今后你要另辟蹊径,自行摸索。为师残废的情况和你不同,体质差异更大,我的办法只能做为参考,千万不要勉强模仿。明白吗?” “是!徒儿今后当洗心革面,重新开始,决不会再让您老人家失望。”罗宾擦干眼泪肃容回答。 “很好!为师明天就要出发去维京联盟,接替霍尔德尔亲王镇守当地。我们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见面。你修炼之外,莫要忘记了恪尽本职、报效国家。” “是!” “好了。天快黑了,我们回去吧。” 师徒两人并肩回城,留下白雪漫天。 ※※※※※※※※※ 大堂里炉火熊熊,却驱不走极北苦寒的冰冷,墙上的火把在阔大深邃的石殿中显得无力暗淡,只能照亮区区方寸。室内陈设简陋,一桌数椅,火炉前摆一张行军床,床脚放一口陈旧的木箱,除此别无其他,就像是一间苦行修士的居所。只有墙壁上古拙的雕刻、火炉上悬挂的冬狼旗帜才表明,主人的身份非同小可。 “大老爷!您可要为二老爷报仇啊!他………他连头都没啦!呜——呜——”雪松堡的管家跪在地上哭诉。 坐在桌子后面,隐没在烛光照不到的阴影处的大老爷深深地叹了口气,却什么都没有说。 “这是从二老爷的遗体上找到的,请您过目。”管家擦拭眼泪,递上一份封好的信笺,见大老爷还是没有动静,就恭敬地行个礼,悄悄退出。 大老爷犹如石像般坐在阴影中,良久,才伸手取过信笺,就着烛光把头凑上去拆阅,烛光照射下的脸庞和二老爷极其相似,只是皱纹更密,白发更多,显得心事重重。他就是亚历山大•;雅罗斯拉维奇,十八年前,在涅瓦河曲,他率领万余伊戈尔军队奇迹般地击败奥丁王国和维京联盟的四万大军,阵斩奥丁国王贝奥武夫三世,威震北国,被尊为“涅瓦河的亚历山大”(亚历山大•;涅夫斯基)。只是岁月无情,昔日名将垂垂老矣。 信笺果然是写给亚历山大的: “兄长亲启,愚弟拜上。所嘱之事,业已办妥,经手之人皆家族旧部,一并送走,当无泄密之虞。 愚弟日前所陈,肺腑之言。人不食虎,虎必食人,兄长怀不赏之功,负震主之名,群小窥伺,主上狐疑,犹自诩鱼水之遇,不亦缪哉?当断不断,坐以待亡,身死族灭,悔之已晚,请兄长三思! 愚弟近日心神不属,寝食难安,恐有不测之事。然生死由天,不求假年,耿耿所系,唯兄长耳。” 亚历山大一把揉住信笺,双手捂面,嘶声道:“费耀多罗!”浑浊的泪水从指缝中溢出。 ……………… 第十八章 霸王硬上弓(上) “哈哈!哈哈哈!她在哪,快出来让我看看!”一阵豪爽的大笑从花园外传来。好耳熟的笑声! 正在园子里堆雪人玩的曼殊沙华吓得跳起来,满脸红晕:难道是陛下回来了?我、我现在这副模样可怎么见人啊!此时的曼殊沙华衣裳不整,满手雪泥,胭脂水粉全都没擦,活象一个乡下妹子。怎么办?怎么办?她急得都快哭了,咬咬牙,撩起裙子从窗户爬了进去,这时才发觉高个子的好处。 砰!窗户关上,砰!门也关上了。喘一口气,在梳妆台前草草修饰,一个劲埋怨:好你个梅尔阿姨,平时没事老给我打扮,真到需要的时候又没见人影,从今晚开始,睡觉前一定要闹足一小时,活活气死你! 嗵!嗵!嗵!门被拍得山响,“小美人!快出来,害臊个啥呀?让大爷我瞧瞧!嘻嘻!”这口气活象花花太岁。 哎哟!原来陛下这么不庄重,真是看错他了!曼殊沙华捧着脸发烧,又惊又喜,又恨又怕。 “不开门?好!大爷我最喜欢这调调了!看我的!”咣的一下,门被踹开了。 “啊!救命啊!”曼殊沙华一声尖叫,把被子一掀,钻了进去。 有人在扯被子,“出来,怕什么呢?又不会吃了你!” “不!就不!” “哇哈哈!这小姑娘真有意思,我喜欢!” “嘻嘻!呵呵!”是梅尔阿姨的笑声。 “看你把她吓的!等陛下回来可有你受的。”轻轻的嗔怪,是长公主弗蕾亚! 这时曼殊沙华也猜到来人并非陛下了,她红着脸掀开被子。 床前三人,梅尔捂嘴强忍大笑,长公主弗蕾亚嘴角浅笑,有些恶作剧成功的顽皮劲。中间一人是个高大的青年,眉目和陛下颇为相似,只颔下留了点短须,衣饰华贵,气宇轩昂。他正一脸坏笑地打量曼殊沙华。 “好一个美人,真是我见犹怜,陛下艳福不浅!”华服青年啧啧赞叹,只是他嘴上赞不绝口,眼睛却收了回来,没有再多看两眼。弗蕾亚在旁边窥伺,暗暗赞许。 华服青年振振衣袖,敛笑端容行了个正式的宫廷礼节,自我介绍:“斯堪的纳维亚亲王霍尔德尔(hoder),一睹小姐芳容,幸何如之!” 曼殊沙华也扭捏地起身回礼。 “霍尔德尔殿下是陛下和本宫的表兄,王室唯一的旁支继承人,刚从维京联盟回来。都是一家人,你们今后可以多亲近。”弗蕾亚从旁调解,活络气氛。 寒暄过后,霍尔德尔与弗蕾亚告辞离去,留下曼殊沙华向梅尔大发娇嗔。 两位贵人顺着御花园的长廊信步闲聊。 霍尔德尔忽然摇头轻笑道:“你也真是有心,竟然能找到这种尤物。就不怕陛下沉迷女色?” “哼!陛下若是沉迷女色,最开心的人多半就是你。”弗蕾亚撇撇嘴。 “嘿嘿!这我不否认。但他若是没有这份定力,也不配在我之上。”霍尔德尔耸耸肩。 “你不必穷操心,陛下已经不是毛头小子,对他而言,爱情远不如权力美味。他只不过是认为,美人配英雄就象剑鞘配宝剑一样自然。”弗蕾亚淡淡道。 “他的确是会这么想。”霍尔德尔苦笑。 “说正事,你刚从维京回来,那里局势如何?” 霍尔德尔摇摇头,“还好,或者说是老样子,又穷又凶,亦民亦盗。三个月来,我从国内转运了大批粮食接济他们,但是,如果要平稳度过这个冬季,就还需要再运一倍以上的物资。” “唉!我始终觉得征服维京得不偿失。”弗蕾亚皱眉道。 “这你就错了,维京人和奥丁人同文同种,系出同源,只不过由于生产方式不同,几百年来就形同陌路,互相攻战。北地一直维持三国鼎立的格局,症结就出在维京的叛服无常,牵制住了奥丁的国力。维京人经济落后,物质匮乏,不得不以出海抢掠为生,因此民风剽悍、吃苦耐劳,是大陆唯一的步海合一的战斗族群。想要统一北地,必先收服维京为己用,这一关无论如何都要跨过去。” “是吗?可是在我印象中,即使是奥丁和维京联手,也从来没有取得辉煌的成果。最近一次的例子就是十八年前我的父王被亚历山大击败,战死沙场,还差点引发国家内乱。”弗蕾亚提起父亲的败亡,居然面不改色。 “呵呵!表妹,你今天是来跟我辩论吗?”霍尔德尔带了点调笑,随即正色道:“其实先王之败,在于急进。伊戈尔王国幅员辽阔,很难在短期征服,先王倾国出征,忽略后勤,却不知兵力越多,负担越重。亚历山大实行坚壁清野,使我军不能以战养战,到达涅瓦河时已经是一支疲兵。而且维京人刚刚归附,人心不服,无意死战,遂首先被哥萨克骑兵击退,引发全军崩溃。亚历山大的胜利,并非伊戈尔人宣扬的天主眷顾的‘奇迹’,只不过是兵法中常胜之道的运用而已。”最后,他傲然道:“如果我是亚历山大,这样的‘奇迹’也是唾手可得。” “哦——原来如此!”弗蕾亚有些不服气,揶揄道:“那么如果你是先王,又会怎么做?” 霍尔德尔精神一振,侃侃道来:“如果我是先王,在征服维京之后,会立即休养生息,发展生产,争取在十年之内实现两地民族的融合,成为一体同心的新国家。再以十年为期,全民轮训,教练士卒,同时以轻骑剽略伊戈尔边境,主动挑衅,设法激怒敌人入侵,我军内线作战、以守为攻,可操必胜,如此逐步消耗伊戈尔的国力。此法还有一个好处,可以激励百姓保家卫国,煽动人民的战争狂热,一举多得。这个方案我称之为‘十年生聚,十年教训’。”霍尔德尔说得激动,脸色泛红,看来这个问题他早就深思熟虑了。 “然后呢?你要如何征服伊戈尔?”弗蕾亚若有所思地问。 “完成前面的准备,剩下的就很简单了,因为国力和军力的差距很快就会在战场上显示出效果。”霍尔德尔停下来,以指画墙,“我会以河流和山脉为界线,将伊戈尔分为若干区域,逐步蚕食。伊戈尔大部分领土地广人稀,每征服一块地盘我就实施移民,充实人口,屯田协防。如果顺利,不出十年就能征服伊戈尔全境,辅以外交攻势还可能更快些。” “总计三十年?能够那么顺利吗?这中间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弗蕾亚咬着嘴唇反驳。 “不错,所以这个计划成功要有三个基本前提。首先,国内政权巩固,社会稳定。其次,尽量不介入大陆其他地区的事务,专心经营北地,避免节外生枝。最后,国王必须足够长命,确保国策不会变更。这三条任何一条都很难作到,一部分还得看神的旨意。”霍尔德尔指指天,笑了笑。 “再然后呢?伊戈尔解决了,大陆又怎么征服?” “哈哈!没有然后了,我只想统一北国。能做到这一步,就足以傲视当代,青史留名。剩下的还是留给后世解决吧!”霍尔德尔拍拍手,一脸轻松,他胸中筹谋一旦倾吐,颇觉快意。 “………唉!”弗蕾亚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悠悠叹道:“如果巴尔德尔有你这份耐性就好了。” “呵呵!陛下从小就和我们不一样,不可否认,他是一个真正的天才。我制订的是力所能及、按部就班的计划,但对他这种天才来说,则不必故步自封。” “但愿如此。” 两人漫步走到外廷,闲人渐多,便不再谈论国事。 “罗宾!来,干了这杯,恭喜你高升!” “恭喜恭喜!快干了!” 罗宾脸色微红,斟满酒杯一饮而尽,酒伴们轰然叫好。 酒席上的众骑士正好十三人,就是名扬奥丁的“十三太保”。其实北方剑圣加佰列门下弟子众多,甚至大陆其他国家和种族也有人慕名求学,这十三人并非其中最特出者,只不过都在王家骑士团任职,平时代理师父处理军务,同气连枝,共同进退,因此得了这个绰号。 这次十三太保聚会是为了庆祝罗宾的高升。罗宾原本在骑士团担任百骑长,以他的年龄来说实属难能,将来在军中前途可期,不料这次出行负伤致残,日后不能再上马交锋,只能忍痛辞职,大好前程眼看付诸东流。正当他打好行装准备回乡潜心修炼时,突然收到新的任命状,派他担任无忧宫近卫队长,令所有人又惊又妒。这无忧宫近卫队长与骑士团百骑长表面上平级,却能够接近亲贵,出入内廷,待遇高、风险低,任职者若无重大过错,卸任后往往外放地方军事首长或改任文职参预机要,实在是抢破头的美差,通常只选拔名门显贵中的优秀子弟担任。也不知罗宾是哪里来的好狗运,竟然因祸得福不退反进。 无忧宫与国王居住的狮王殿为宫廷两大重地,是历代王后总摄内廷的居所,现任国王巴尔德尔尚未大婚,因此现在的无忧宫主是代理内廷事务的长公主弗蕾亚,无忧宫近卫队长也就成了长公主的近卫队长。想起当初回程中长公主的劝勉和师父在雪地里的教导,罗宾也不知道是殿下青眼有加还是师父从中说项,接到任命后就一直心情激荡、百感交集。 第十八章 霸王硬上弓(下) (公告:本章后半段某个桥段有点无聊,纯粹是作者练笔用的,对这种内容不喜欢的读者请自行跳过,勿怪!) 酒席上职位最高的大太保卡尔正当壮年,一脸精干,佩带千骑长肩章,他是加佰列最早收录的弟子之一,深受信用。在加佰列出镇维京联盟期间,卡尔就成了王家骑士团的几个临时首脑中最有威望者,连贵族出身的副团长都要让他三分。他见其余太保酒酣耳热、猜拳斗酒,便拉过身旁的罗宾私下说话。 “罗宾!近卫队长一职看起来轻松显赫,其实并不好当。”卡尔刻意压低声音,“宫中多有隐秘,不足为外人道,你要少说多做,难得糊涂,有些事情就当作没看到,明白吗?” “老大,我明白,多谢提醒。”罗宾有些感动。 “呵呵!自家兄弟说什么谢,日后你飞黄腾达可别忘记了我们这些穷亲戚啊!”卡尔半开玩笑,罗宾有些脸红。 “罗宾!你小子可真是艳福不浅啊!”一个太保醉眼迷离、满口酒气地凑过来,“以后可以天天看着长公主的这个,还有这个。哇哈哈!”他猥琐地比了比胸,又扭了几下屁股。其余太保哄堂大笑,一时间污言秽语满天飞,句句不离长公主。 军队生活刻板严格,这些粗人蛮夫往往欲求不满,平时话题大半是肉欲性事。风华正茂、身材骄人的长公主弗蕾亚理所当然成了话题人物,绯闻密事口口相传,极其不堪。卡尔见多这类人的丑态,习以为常,只笑笑便罢了。罗宾却是脸色大变,从前听到这些东西倒不觉得如何,现在却是分外刺耳。 “哪里来的野狗在这里乱叫!”隔壁包厢传来一声暴喝,打断了太保们的狂欢,随即门被踢开,一群武士冲了进来。 “tnnd!你们是什么东西!”太保们大怒,纷纷摔杯子大骂。 “哼!贱民!竟敢对长公主大不敬,自己割掉舌头,免你们一死!”为首的武士神色傲慢,从他的肩章来看不过是十夫长,太保们的官职个个都大过他几级,竟然不被他放在眼里,从口气推测,多半是大贵族的子弟。 卡尔大感为难:对方有恃无恐,估计来头不小,虽然凭己方的军队背景倒也不惧,可是毕竟理屈,传扬出去也不好听。他正考虑要如何措辞来照顾双方的面子,息事宁人,身旁的罗宾却抢先站了出来。 罗宾倒不想喧宾夺主,但是事情牵涉到长公主,自己这个近卫队长缩在人后太说不过去,况且以卡尔千骑长的身份,要向一介十夫长赔罪实在太难堪,他便站出来代劳了。 “这位朋友,我们兄弟都是王家骑士团的,酒喝多了,一时口误,请勿见怪。在下是新任无忧宫近卫队长罗宾,先行赔罪了。”罗宾端起一杯酒送上。 “新任无忧宫近卫队长?”带头武士脸色变了变,干笑道:“听说最近选了个残废当近卫队长,看你身上完好,既没有缺胳膊少腿,也没有聋哑瞎眼和痴呆,难道………难道你是命根子残了?太监守宫廷,果然是人尽其才啊!” “哇哈哈!哈哈哈!”顿时满堂爆笑,连太保们都忍不住嗤笑。 罗宾气往上冲,手上酒杯一翻,泼了带头武士满脸。 “贱民!”带头武士矮身一个回旋腿,立时将罗宾扫翻在地。他原本只打算一个虚招逼开对手再拔剑刺击,没料到如此轻易就将罗宾放倒,手握剑柄尚未拔出。 这一下大出众人意料,所有人都静了下来。罗宾双手撑地要站起来,可是双腿只能微微弯曲,扑腾两次都跌倒,模样说不尽的狼狈。此时,不但众武士,就连太保们都面露鄙夷,冷眼旁观。卡尔摇摇头,正要上前帮罗宾一把,心中一动,脚还是没有跨出去。 罗宾面红耳赤还在地上徒劳,一位华服贵族走了进来,伸手握住罗宾的手掌,轻轻一振便将他拉起。此人气度雍容、面带春风,形貌酷似国王,竟是霍尔德尔亲王!太保们大惊,酒意全消,纷纷上前拜见,卡尔尤其尴尬不安。 霍尔德尔亲王目视罗宾,为他拍掉身上的污物,温言道:“你重伤未愈,怎么能和别人斗酒使气呢?来!坐我的车回去,好好将养身体。”轻轻揭过刚才的梁子,还替罗宾做了掩饰。 罗宾回头看看太保们,全都忙着向亲王献殷勤,没一个搭理自己,一声长叹,拂袖而去,连亲王的车也不坐了。 罗宾无礼,亲王微微一笑,不以为忤,径和太保们见礼。他刚才就在隔壁吃酒,听得太保们酒后狂言辱及长公主,心中有气,便令部下武士来教训一下,待知道这些狂徒都是骑士团的骨干,有心结交,这才转出来收拾场面。 当下两厢拼成一桌。亲王殿下谈笑风生、折节劝酒,令太保们受宠若惊,连连奉承。 酒席间不谈国事,只说风月。亲王虽然出身高贵,但言词间竟然会夹杂些大兵的粗话。他大着舌头说起前段时间镇守维京的一些趣事,例如有部落进献美女,脸蛋身材好得法说,谁知一夜风流,早上亲王扶着腰起不了床,那个维京美女却健步如飞、浑若无事,从此亲王再也不敢接收美女供品了。众人听得哈哈大笑,都觉得殿下肯把这种糗事跟自己说,实在是开诚推心,亲切之至。 酒至半夜,尽兴而散,太保们大都醉倒,只剩下卡尔还能应对有度,恭敬地送走醉态可掬的霍尔德尔亲王。 自从上次被亲王和长公主联手戏弄,大大地出了一次丑,曼殊沙华就再也不敢胡闹贪玩,每日梳妆整齐,不时还揽镜自照,惟恐哪天陛下回来见到自己花容失色的模样。 夕阳西下,曼殊沙华百无聊赖地翻着一本画册。画册内容无非是骑士与公主的恋爱故事,当然少不了有巫婆奸臣从中作梗,英俊的骑士排除万难、英雄救美等等,最后也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俗套。曼殊沙华看得昏昏欲睡,迷迷糊糊中觉得自己就是书里的公主,陛下就是书里的骑士,一番有惊无险的曲折冒险后,双双携手举行婚礼,一片歌舞升平。她想得入迷,白日梦好象成了现实,耳中竟然隐约听到了欢呼声和鼓乐声,不由得嘻嘻傻笑。 一双手从背后轻轻地掩住了精灵少女的眼睛,曼殊沙华嗔道:“梅尔阿姨,你再胡闹我就不吃晚饭啦!你可别来求我。” “噗嗤!”背后的人忍不住失笑。 “咦?”曼殊沙华扳开手,又惊又喜,“陛下!” “小淘气!你真的不吃饭么?口水都流了这么多。”巴尔德尔扶着少女的下巴打趣,夕阳的余晖似乎全都照在他的身上,整个房间都因为他而光彩明亮。 “哎哟!”曼殊沙华抹抹下巴,湿了一片,原来刚才梦中象白痴一样傻笑,流了不少口水,不禁又羞又窘。 还好陛下不知道她刚才的丑态,只道是肚子饿了。微笑着拍拍手,梅尔率领宫女们流水般送上美酒珍馐。阿姨临走时向曼殊沙华眨眨眼,有意无意地把门关上了,竟然没有留一名宫女服侍。 房间里气氛有些尴尬,为了掩饰窘态,曼殊沙华只好不停大吃大喝。巴尔德尔抱腿坐下,含笑欣赏她的吃相。少女越看越窘,越窘越吃。 “咦?你………你怎么不吃?” “呵呵!我不饿。”陛下暗道:待会吃你就饱了。 “不行!你不吃,那我也不吃。”曼殊沙华撅起嘴,递上一块蛋糕,“给你,这个味道不错。” “呃………好吧!”陛下无奈地接过蛋糕。看他身强体壮,吃相却很文雅,一块一块掰着送入口中,不慌不忙。 吃得差不多了,始终没人进来收拾。曼殊沙华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低头绞手绢。陛下就这么笑嘻嘻地,也不说话。 最后曼殊沙华实在忍不住,问道:“你有没有什么好玩的?怪无聊的。” 陛下暗笑:我身上最好玩的就是那一样,待会拿出来给你玩。嘴上却一本正经道:“哪里无聊了,我们可以赏月嘛!” “今晚没有月亮啊!” “呃………那就赏雪好了。” “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清。” “那、就欣赏你吧!”巴尔德尔挪近一步。 “我………我有什么好看的!”曼殊沙华挪后一步。 “你当然好看了,我要是能天天都这么看着你,不当国王都愿意。”巴尔德尔挪近一步,暗暗惭愧:我怎么每次都用这句台词,太没创意了。 “你………你撒谎!当国王什么美女找不到?还会稀罕我………我这乡下来的!”曼殊沙华又羞又喜,挪后一步。 “我发誓!以后再也不看其他女人一眼,她们所有人加起来都比不上你的一根头发。”巴尔德尔再挪近一步,暗暗鄙视自己:老是用这两句台词,明天叫宫廷诗人另外写一段。 “你………我………”曼殊沙华碰到墙壁,退无可退,不知如何是好。 “我爱你!”巴尔德尔最后挪近一步,射出致命的一箭。曼殊沙华如遭雷击,浑身颤抖,双目紧闭。 巴尔德尔揽住她的腰,微微抱起,温厚的嘴唇深深印下。 “唔~~~~嗯~~~~”精灵少女悠然呻吟,如泣如诉,眼角滚下一串晶莹的珠泪。 良久,曼殊沙华挣扎着推开巴尔德尔。 “怎么了?” “让………让我喘口气!”她捶着胸口呼呼喘息。 “呵呵!好了么?来!” 于是又一阵深吻,接着再喘气,再深吻,再喘气……… 夜色渐浓,两人依依不舍地分开。 少女轻叹道:“很晚了,你该回去了。” 巴尔德尔微怒:都到这地步了,还要我回去? 他不客气地在曼殊沙华身上摸索。 “啊!你………你干嘛?不许乱来!”曼殊沙华猝不及防,要害被袭,手忙脚乱地遮挡。 巴尔德尔喉结滚动,浑身躁热,咬牙切齿地扑上来。 第十八点五章 多情总为无情苦 公告:本章桥段有些无聊,一是为了练笔,二是为了丰富人物性格(巴尔德尔),其实可能没有必要,为了方便不喜欢的读者跳过不看,单独列章,勿怪! 情郎突然换了一副面孔,少女心头突突直跳,隐隐有不祥的预感。 “嘿嘿!我都陪你演足戏了,你就顺了我吧!”巴尔德尔笑得有些邪气。 “你………你………不要!啊——”尖叫声中,她的外衣被撕裂,接着是裙子,再来是内衣,眨眼间就一丝不挂,赤裸的胴体比白玉更细腻,因为羞怯和恐惧而泛起红潮。 曼殊沙华扑到床上抢过被子遮挡身体,但马上又被撕开,她象只狼吻下的小白羊瑟瑟发抖,脑中一片空白,只会一个劲的求饶。巴尔德尔左手抓住少女双手,高举过头,用脚抵住她的双腿,将娇躯完全伸展开来,裎裸无遗。粗糙的右手又揉又搓,把精灵少女的冰肌玉肤磨得滚烫,微微隆起的双乳不足一握,被大手强行抓住拢得变形,不时还用力捏胸前的两粒红豆,剧烈的疼痛令她发出凄厉的哀鸣。 “疼啊!疼!求求你!陛下!不要啊!救命啊!谁来救我?哈——呜——呜——”惨叫声响彻小院,守在屋外的梅尔和宫女们脸色苍白,面面相觑。 巴尔德尔双目尽赤,面目狰狞,两三下就脱光衣服,他把少女的脸扳到胯下,巨大的凶器在她面前晃荡,吓得她眼睛发直,顿时忘了闭眼,连求饶声都停了下来,巴尔德尔得意把凶器在她脸上擦了几把。他把少女的下体抱起,嘴凑上去舔个不停,在从未体验过的奇异感觉冲击下,少女开始发出压抑的、不情愿的呻吟。已经完全血脉贲张的巴尔德尔全身压上,发起最后的进攻,堡垒大门洞开,二门虚掩,雄兵健将一鼓而入,瞬间直抵核心深处。 “啊————”这一声尖叫几乎把门外几个人的耳朵撕破,梅尔吓得跪在地上掩面而哭,宫女们则慌慌张张的逃了出去。 曼殊沙华现在就象刑具上的布娃娃,披头散发,四肢扭曲,身体悬空仰面弯成弓形,头部甚至没有抵在床上,全身只靠巴尔德尔两手托住的纤腰和紧密结合的私处来支撑,在凶猛的冲击下激烈摇摆,似乎随时都会断成几截。 破身时撕裂的不止是密户,似乎连声带也出了问题,在最尖锐的那一声哀嚎之后,少女就只能发出低沉的“唔唔”声,很难区分那到底是呻吟还是呼吸。她眼神呆滞,小嘴翕张,泪水、汗水、口水肆虐横流,整张脸湿漉漉的,麻木僵硬,可能她已经昏迷过去了吧! “哦!哦!哈!真………真紧!真好!呜——不行,要射了!哦——”巴尔德尔咬牙瞪眼,竭力自制,最后大吼一声,象挨了一刀似的,既痛心又满足。他重重的抵住私处,惟恐泄漏,许久才轻轻将少女放下,靠墙盘坐,吐着舌头,闭目回味。 半晌,巴尔德尔恢复了平静,脸上充满了自信和骄傲,他又成了那位英明神武的国王,如阳光般灿烂的年轻骑士。 看到曼殊沙华还是一动不动的躺在原地,他不放心地爬过去摸摸脉搏。还好,还活着! 殷红的处女之血和着爱液浸透了大片床单,连墙上都沾了好几滴,巴尔德尔暗暗吃惊:怎么流了这么多血,我是怎么弄的?他抖开一张毯子为少女披上,懊恼地想:今晚到底是怎么了,这么缺乏自制力,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感觉,是我做错什么了吗?哄骗、接吻、上床,程序没有错啊!真奇怪! 他随手替少女整理好纠结的头发,微觉歉疚:也许我是太急了些,唉!算了,明天再赔罪吧!拉过枕头惬意地呼呼睡去。 曼殊沙华不知是醒是睡,脸上干了又湿,湿了又干,悄悄的她终于动了一下,含糊的呜咽几声,在毛毯下缩成一团。 次日清晨,梅尔战战兢兢地进来服侍,陛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了。曼殊沙华躺在床上,神色木然,任由梅尔怎么安慰都不理会,劝她吃饭,倒也能勉强喂上几口。中午巴尔德尔陛下带着一束鲜花兴冲冲地赶来,可曼殊沙华一见到他就躲进被子,瑟瑟发抖,只要有人掀被子,她就“哑哑”地嘶哑大叫,弄得陛下又尴尬又恼怒,只好扔下鲜花败兴而去。 此后,由于失血、脱力和精神上的打击,曼殊沙华大病了一场,她整日面色苍白的枯坐床上,受到损害的嗓子康复得很慢,难得开口吐几个字。将养一个多月,在御医的精心调理和梅尔的悉心照料下,才渐渐恢复了一点生气。 期间陛下每天都会抽空来探望,有时还会留下来吃饭,常常是两个人各吃各的,都不去看对方。 今晚,月色很美,巴尔德尔突然有些触动,良辰美景,自己应该留下来陪她。因此,吃过饭后他没有离开,梅尔知趣地把门关上,离开时不放心地看看曼殊沙华的脸色,似乎更苍白了一些。 房里的两个人都默不作声,时光悄悄流逝。突然,曼殊沙华缓缓起身,慢慢脱下衣服,一件又一件,直至身无寸缕,洁白的肌肤沐浴在月光下,如雪如云,似幻似空。巴尔德尔热血上涌,差点就想扑上去快意凌虐,他咬咬舌尖,涩声道:“你………你怎么了?” 曼殊沙华大概觉得有点冷,微微发抖,嘶哑道:“你………你不是想要吗?请你轻………轻一点,不要………不要打我,我………我什么都听你的!” 巴尔德尔脸色大变,就象凭空挨了一个耳光似的,脸上青筋暴跳,肌肉抽动,他猛地起身,一脚踢翻桌子,大吼道:“混蛋!你当我是什么!”出门离去,临走时把门都摔裂了。 梅尔慌慌张张地跑进来,看到曼殊沙华跪在地上,双肩抽动,捂着脸在啜泣。 第二天晚上,巴尔德尔又来了,不过这次和以往不同,没有带鲜花。吃过饭后他没有离开的意思,梅尔暗暗埋怨,提心吊胆地出去了。 “你………我………”巴尔德尔看看曼殊沙华的脸色,欲言又止,“我………我很抱歉。” “我承认,那天晚上我是在哄骗你!”他看着墙壁说话,觉得这样更轻松些。曼殊沙华不易察觉地抖了一下。 “我………我有过很多女人,和她们上床又简单又轻松,我习惯这样。毕竟我是国王,不能在女人身上浪费太多时间。” “可你不一样,我从来没有觉得哪个女人会这么麻烦的。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就是老觉得不对劲。” “那天晚上是我不好,我太急了。我以为你喜欢我,就想这样没关系,只要后面道个歉就是了。我没想到你会这样,是我不好。”巴尔德尔觉得自己想不起要说什么,口干舌躁,事先编好的说辞都忘得一乾二净。 “那天晚上,我说了‘我爱你’,那是假话,现在我收回。”他偷眼看看曼殊沙华,可是少女的头发披下来,看不见脸色如何。“我以后再也不会轻易的说这三个字了,我只会在我认为真正该说的时候才说。” “从今晚开始,我会和你睡在一起。”少女又开始发抖,巴尔德尔急忙解释:“你别怕!我保证绝对不会碰你,我不会强迫你。这么做只是因为我觉得应该负起责任。” “不管你是否接受我的道歉,我都请求你的原谅。你可以提出任何要求,如果你想回家,我也会马上派人送你回去。”巴尔德尔口里发苦,这两句话说得异常艰难。 “就是这样,我想说的就是这些。”精灵少女没有提出回家,这让他如释重负,松了一口气。 当天晚上,两人睡在一张床上,少女蜷缩在角落里,陛下则远远的睡在另一边,当然,两个人都没能睡个好觉。 之后,群臣惊讶地发现,巴尔德尔陛下每天早朝都是呵欠连天,没精打采。个中原因很快就从宫中传了出来:陛下最近都只在一个女奴房里睡觉。几位老臣不以为然,上疏切谏陛下要爱惜身体,在女色方面要劳逸结合,不可旦旦而伐。当然,上疏石沉大海,没有任何效果。 连续几周都是如此,每晚对着少女强自忍耐,巴尔德尔也觉得很佩服自己。不过,他毕竟正值血气方刚的年龄,这么长时间的禁欲终究有个宣泄的时候。 这天晚上,巴尔德尔浑身烦躁,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他无奈地叹口气,把手伸进被子,自己偷偷解决,这已经是搬来之后的第三次了,为了不惊动曼殊沙华,他不得不忍到深夜才咬着被子开工。 弄了几个回合,好受了一点,喘口气准备再弄。突然,一只纤手从背后伸过来,轻轻地握住那根东西,毫无技巧、生涩害羞地套了几下,巴尔德尔浑身僵硬。 “你………你想要?”声音已经没有那么嘶哑了。 “你不愿意,我就不要。” “………你要,我就愿意。” 巴尔德尔转过身,四目相对,这是两人自那个夜晚之后第一次正视对方,曼殊沙华目光闪烁。 巴尔德尔把下身的那只纤手抓住,放到嘴边吮吸,手指、掌心、手腕,接着是胳膊、脖子,一路吻上去,最终到达嘴唇,两条舌头绞在一起。 “唔~~哼~~”少女扭动脖子,微微有些抗拒。 巴尔德尔急忙停下,有些惶恐,“你………你觉得怎样?” “没关系!轻………轻一点。” “好!”巴尔德尔用手撑住身体,探下头继续深吻。 吻了很久,太久了,少女伸手环住青年的腰。得到这个暗示,巴尔德尔换个姿势,把手伸进少女的衣服里摸索。他小心的抚摩,不敢马上去触碰敏感之处,就象蜻蜓点水一样,忽起忽落。少女的胴体越来越烫,沁出薄薄汗液。 “嗯~~嗯~~”青年用指甲轻挠腋下、乳尖,少女鼻子轻哼,动情地喘息。 抚遍全身后,青年终于大着胆子伸向密处,用指甲轻挠,掌缘摩擦,直至手指完全湿润。 “我现在进去,好吗?”他轻轻耳语。 “嗯~~哼~~”这算是答应了吗? 巴尔德尔把少女调个方向,臀部放在床边用枕头托住,他自己下床扎马步,少女的两条长腿架在他的肩膀上。这是他知道的最能够让女方不使力气又不会被男方压痛的姿势。 就像是害怕被拒之门外的客人,先轻轻在门上扣两下,接着从门缝探进头,门被挤开,里面深邃神秘;客人犹豫地进来又出去,出去又进来,最后终于忍不住好奇,一步步坚定的前进;过道很窄小,客人却健硕庞大,墙壁被挤得变形,每前进一步都要披荆斩棘,左冲右突;直到幽深密处,阴阳契合融为一体,客人反成为密境的主人。之后,这位主人兴奋地来来回回、进进出出,肆意观赏被征服的天地,不放过一丝缝隙。 曼殊沙华捂住嘴,眼睛瞪得老大,强烈的快感和记忆中的恐惧象冰和火一样煎熬娇躯,最后,实在忍不住哭了出来,泪水滚滚而下。 巴尔德尔慌忙停下,轻吻,安慰,道歉,然后请示。少女点点头,又摇摇头,又点点头,擦干眼泪,勉强笑了笑。 于是青年咬牙吸气继续耕耘,力度更小,节奏更慢,少女又哭又笑,中间被打断了好几次,当沃土充分开发,矛犁逐渐迟钝,播种的时刻终于来到,两人一齐发出胜利的吟唱,汗水淋漓中滚作一团,沉沉睡去。 第二天日上三竿,曼殊沙华才浑身酸痛地醒来,一睁眼,就看到巴尔德尔托着下巴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曼殊沙华脸一红,翻过身子背对着他,心里惴惴,对昨晚的激情又甜蜜又后悔,惟恐被他轻视了自己。 一只健壮的手臂揽住她的腰,巴尔德尔贴到她耳边,慢慢地、清晰地吐出几个字: “我、爱、你!” 曼殊沙华浑身剧震。 “我、爱、你!我、爱、你!”一声声轻唤。 “继续!继续!”少女喃喃道。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继续!继续!继续!”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曼殊沙华捂住脸,无声的哭了。 第十九章 以诗会友(上) 传说远古时期大陆曾有一位英主,自巨石中力拔神剑而平定四方,座下十二骑士个个英雄了得,围坐圆桌以示平等友爱。英主死后,蒙神恩宠,灵魂被接引至魔幻之地——理想乡“阿瓦隆”。天启前约一千年,大陆之主精灵王桫椤在两川之间的仙女原驾崩,遗命就地安葬,于陵墓周围建城守卫,城名“阿瓦隆”。 阿瓦隆历经两千余年风霜,不断扩建,日益繁荣,至今已成为大陆人口最多、占地最广的三大城市之一。在人类争夺大陆统治权的“种族战争”中,它是精灵族最后失陷的一座巨型都市,战后成为古尼伯龙根帝国的西部重镇。“无君战争”后建立的卡米洛特王国以此为都,历代王朝不再变更,直至现在的圣杯王朝支系白玫瑰王室。 阿瓦隆有新旧城之分,以古城墙为分界,呈同心圆形态分布。宁静清澈的泰河由西北向东南中分城区,缓缓流向遥远的南方大河香脂川。河中有座小岛,种满丰硕茂盛的苹果树,因此名为苹果岛,又因为常年水汽蒸腾、雾气缭绕,也称为雾岛。此岛为王家禁苑,闲人勿入,据说精灵王桫椤的古陵和历代王家陵墓都坐落在岛上。 阿瓦隆最雄伟的建筑,除了珠宝山上俯瞰城区的宫殿群,就要数安放“大笨钟”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和与之遥遥相望的王家大图书馆。前者是大陆最“笨重”的巨型铜钟,一旦敲响声闻百里,全国所有教堂的铜钟都会响应,因此只在重大国事和每年的圣诞夜才会敲响;后者则是阿瓦隆乃至全国的骄傲,大陆藏书最丰富、历史最久远的图书馆,最早可以追溯到建城之初,据说第一批收藏品就是精灵王桫椤生前的藏书,可惜历代战乱都导致不少珍品亡失。 今天正值周末,是图书馆人流最多的时候,图书馆的主体建筑阅览厅内宽敞明亮、宁静整洁,清一色的落地大窗不仅采光良好,也使更多读者在冬季能够依靠阳光取暖。在大厅角落的一个窗户旁,上午日照最长的座位上,银发白衣的黑堡男爵亚瑟正在埋头阅读。 尽管全身沐浴在晨曦中,亚瑟仍然不时用嘴呵手,相对于季节,他的衣服略嫌单薄。他的左手边放着块啃了一半的黑面包,右手边有一套纸笔和墨水瓶,摊在面前的书本装潢精美,如果翻到封面,可以看到两个烫金大字:《诗学》。 来到阿瓦隆足有两月余,初入贵境的新鲜感早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谋生无着的焦虑。和查尔斯来到这里,马上就找了一家民宿租房安顿下来。之后,亚瑟便按照父亲生前的信件为线索,持名片各处投帖拜访,可是,绝大多数的帖子没有回复,极少数也是以主人不在,不敢擅自做主为名退回。早知道父亲在王都的贵族阶层人缘不佳,但也没想到会差到这个地步,人走茶凉,连老友都不认了。 王都繁华,物价腾贵,尽管亚瑟精打细算把每日开销降到最低,可手头的存款还是飞快地减少,为了避免坐吃山空,两人开始分头谋职。 查尔斯凭着骑士履历和出色的身手在城市警备团谋到一个夜警小队长的职务,这份工作薪水微薄待遇低下不说,还每天上夜班,昼夜颠倒,通常只有单身汉和游民才愿意干。亚瑟曾经去探望过一次,一脸严肃、军姿端正的查尔斯扛着生锈的长戟、喊着口令带队巡逻,后面跟着一串没精打采、高矮不齐的老汉和醉鬼,那种场面别说有多滑稽,亚瑟看得鼻子发酸。最后,为了不令查尔斯难堪,他只远远跟了一段就离开了。 亚瑟自己的求职极其不顺,他面临着大多数破落贵族都会遇到的一个窘境:高不成、低不就。一份体面的职业(如政府或法庭的公务员)需要有势力的大贵族作担保人,例如一个破落贵族甚至平民如果能和大贵族搭上关系,就有可能获得收入丰厚的职务,并藉以涉足中、上流的交际圈,这是一般人晋升贵族的主要途径(另一条途径则是军功),也是亚瑟来王都打拼的目的。而一般平民所从事的职业(主要是技术行业)则被视为贱业,如果一个贵族从事这类工作,他和他的家族马上会被贵族阶级踢出交际圈,就算头上顶着再漂亮、再尊贵的头衔,也不会得到上流阶级的承认。 亚瑟现在就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由于没有人愿意为他引介,带他进入贵族的交际圈,他无从获得大贵族的担保,也就不可能谋得体面职务。如果他放下身段,成为一名记者、律师或者艺术家,那么他将永远被贵族阶级排斥,黑堡男爵的勋位很快就会被贵族院找个借口剥夺。这类职业虽然都能进出上流社会,但始终是局外人。即使是为王室提供法律服务的顶级律师,也不过在死后追授一个骑士头衔做为嘉勉而已。有钱有势的贵族可以开报馆、剧院或律师行,这不但来钱还能博取名望,但永远都不能亲自去干这些工作。 对亚瑟来说,眼前最当务之急的就是找到一个能够把自己带入贵族交际圈的引介人,只要跨出这一步,他就有信心凭自己的才能开创一番局面,可恰恰就是这一步无从着手。为了不浪费无所事事的时光,一个月前他花钱办了张图书馆的阅览证,大部分的时间都消磨在研读历史书上。每天下午,睡足后上班的查尔斯都会顺路来看他,顺便送来一份腊肠或熏肉。不知道他是从哪弄来这些东西的,他已经把薪水的大部分都交给亚瑟,应该没有多少节余了。但是亚瑟没有问,也不想问,在他们两人之间,语言是多余的。 一周前,在捡起一张从书后掉出的借阅卡时,亚瑟看着卡上一行行花俏的签名,突然灵光一闪,有了个主意。 图书馆除了办理阅览证之外,还有一种借阅证。前者只要一次性交纳些许费用,就能无偿在馆内读书,期限一年,一般平民、学生办理的就是这种;后者则可以把图书带走,但费用高出二十倍,且须另交押金并按日计算租金,能办此证的非富即贵。图书带出和归还都要在书后的借阅卡上签名并注明日期和编号,因此这张小小的借阅卡上承载着一份重要的信息:借书贵族们的阅读兴趣和行程。 亚瑟的计划很简单,就是从借阅卡的信息中筛选出一些目标,设法和他们交谈并成为朋友。道理其实就和搭讪女生并展开追求一个样,成功的搭讪都要具备两个前提:找准话题和挑对时机,而随机的搭讪往往是自取其辱。 要具备这两点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首先是目标的选取,要选择专门借阅某些类别的人,这种人兴趣专一容易找准话题,借书的时间有规律容易盯梢;目标的年龄最好和亚瑟差不多,容易沟通;相貌不能太丑,否则容易嫉恨象亚瑟这种超级美形(这点其实并不绝对,只是亚瑟对朋友的相貌要求比较高而已);目标的气质和装束都必须符合真正的贵族标准,如果亚瑟搭上的是新兴的暴发户贵族或者有钱无权的富商,那就自贬身份了。其次是搭讪的技巧,必须自然,不着痕迹,如果让目标看穿就完了。 亚瑟先锁定图书的门类,历史和政治类首先排除,因为读这类书的人多半不是年轻人;军事类和宗教类也不行,因为读者大多是军人世家和教士,跟亚瑟的发展路线不合;艺术类虽然有不少年轻读者,但痴迷此道者多半会遭到家庭的反对;文学类人人都读,很难肯定是否为读者的真正兴趣,没有把握能打动他;其他门类大多藏书太少,可供筛选的信息不足。 最后,亚瑟选择了诗歌类图书,写诗是贵族的基本技巧,每一位贵族在少年时期都要接受严格的修辞学和诗学教育。诗歌也是贵族交际的主要工具,如情诗、宫廷诗、唱和诗、颂扬诗等等都有特定的用途,在贵族的交际圈里,许多贵族以写诗为荣,门第越高的贵族越热中此道,不少豪门还会豢养几个诗人门客以抬高身价兼当枪手。经常借阅诗歌图书的人十有八九是出身豪门贵族的真正的诗歌爱好者,因为一般贵族写诗歌只是附庸风雅,只满足于年轻时受过的教育,不会进一步阅读,这些爱好者又以浪漫、清闲的贵族青年居多。最方便的是,诗歌类书籍数量庞大,可供筛选的信息很充足,因为大多贵族只要有钱,临死前都会把自己一生的诗作结集出版(也有死后亲人代为出版的),因此大陆历史上“诗人”满天飞,作品良莠不齐。 亚瑟在诗歌类书架中收集了一些借阅卡,将上面频繁出现的签名开列出来。他注意到女性读者的签名寥寥无几,这是由于图书馆凭证入场,仆人不得陪同进入,女性贵族借书往往是请人代劳或者由同样有证的男伴陪同,因此直接搭讪女性贵族藉以攀龙附凤的伎俩就使不出来了(亚瑟不胜扼腕,可怜自己这张帅脸无用武之地)。他专门在同一作者或同一系列的成卷累册的套书中筛选,总共收集了十几个笔法、字体比较年轻化的签名,并整理出大致的借书时间。 第十九章 以诗会友(下) (本书关于诗歌的内容极其无聊,纯属作者灵感枯竭不得已写的,无兴趣的读者请自行跳过,勉强看过 之后如有呕吐作者概不负责!!呵呵!) 从周一开始,他就按照名单,提前把目标可能要借的那一册书取下来,然后在附近等候目标出现。通过观察目标的相貌和装束推测其家世,如果合适就上前搭讪。可惜,直到今天还没有一个合适的,不是年龄偏大,相貌不合,就是气质不对,或者就是借用主人证件借书的诗人门客。 今天的目标签名是w•;s•;莫尔,前名和中间名都用了缩写,姓氏也很普通,如果是生僻的姓氏就可以到贵族院查阅详细的信息了。这个签名和别人不同,用的不是贵族最喜欢的花体字(或称圆体字),而是司法界通用字体“大法官体”。贵族使用的花体其花俏程度远超一般的花体字,往往一个弯曲要绕上三圈(就象蜗牛壳),一个小撇要拉到整行签名后(就象条尾巴),这是贵族阶级标新立异的结果,美其名曰“艺术”、“个性”,很多贵族的签名根本就面目全非,要依赖印章来辨别。因为花体字变形太厉害了,在商业和司法领域很不实用,古帝国时期在商业繁荣的半岛开始流行一种连笔少、书写简洁的字体,专门用于合同及公文等,创制者是当时的一位法官,故称“大法官体”。这位莫尔先生习惯用这种字体,可能和出生家庭有关。 亚瑟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收起桌上的杂物,把《诗学》放回书架,再到另一个书架上取下一本书,走到附近阅读。这本书是一百多年前著名的桂冠诗人彼特拉克的《歌集》上册,他的作品摆满了一整排书架,莫尔先生上次借的是彼特拉克的另一部杰作《秘密》,按照顺序这次该借亚瑟手上的这本了。 所谓桂冠诗人,是古尼伯龙根帝国草创时期,为了鼓励人类通用语诗歌的创作而设立的一个官方奖项,后来被新帝国继承,能够被封为桂冠诗人的无一例外都是大陆公认的顶尖诗人。这位彼特拉克是百年前的人文主义者和抒情诗人,他完善了新帝国中期兴起的新诗体——十四行诗,使其艺术上臻于完美,成为现在贵族阶级争相仿效的经典。如今,他已经被推崇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号称“诗圣”。从莫尔先生还在捧读彼特拉克作品来推测,年龄应该不大。 还没等亚瑟读完十首诗,一位衣着得体的青年就缓步而来,他面颊丰满,有一副可爱的双下巴,脸色红润健康,眼神平和清澈,一头褐发梳理成目前最时兴的造型,腋下夹一根崭新的络金文明棍。尽管他的服饰和姿态都竭力表现得成熟,可唇上淡淡的软须暴露出他的真实年龄就在二十岁上下。不出所料,青年走到彼特拉克的书架上搜索,没有找到想要的《歌集》上册,他手里拿着下册,左顾右盼,看到站在几步开外把书捧得老高、专心阅读的亚瑟,从装帧来看,那正是他在找的书。青年皱着眉,有些犹豫是要等亚瑟看完还是直接上前索取。 亚瑟用眼角观察这位w•;s•;莫尔先生,觉得火候差不多了,他抬起头假装无意中交会莫尔先生的眼神,再看看手里的书,微微一笑,把书递上。 “非常感谢!先生。”莫尔也腼腆的笑了,接过书,行礼道谢。 “不客气!”亚瑟还礼,伸手取下彼特拉克的另一部作品《名人列传》。 亚瑟非凡的仪容挑起了莫尔的好奇,使他不想就此离开,尤其看到亚瑟在和自己研读同一位作者。 莫尔轻咳一声,主动自我介绍:“在下威廉•;索默塞特•;莫尔,幸会!” “在下亚瑟•;布莱克,黑堡男爵,幸会!” 莫尔先生掩饰不住惊讶,不过这惊讶显然不是因为黑堡的大名,他慌忙又行了个正式礼,还用上了敬称,“请阁下原谅我的失礼,我………我没想到您竟是一位男爵。” “三个月前我父亲去世,我才继承了爵位。”亚瑟哀伤地笑笑。 “我很抱歉!愿他安息。” “谢谢!”亚瑟把书放回原位。 两个人很自然地一起走向大门,就像是多年的老友。 “阁下,您也喜欢读彼特拉克吗?” “您太客气了,莫尔先生,我们年龄差不多,请直接称我亚瑟吧!” “您真是太好了,也请您称直接称我威廉吧!”这样两人都轻松多了。 “威廉,坦白说,我并不喜欢彼特拉克。”按照计划,为了打动目标,亚瑟要刻意地标新立异,投合贵族的心态。 “什么!那可是彼特拉克啊!”威廉一脸震惊,他年龄比亚瑟大了两三岁,可没有外表那么成熟,心里想什么都写在了脸上。 “呵呵!威廉,彼特拉克现在被称为‘诗圣’,可是在一百年前,他只不过是众多的桂冠诗人中的一位而已,这是为什么呢?” “是啊!这是为什么?” “是因为十四行诗。” “哦?”威廉摸不着头脑。 这时已经走到门厅,两人停止交谈,威廉在登记处办理完借阅手续。“为什么是因为十四行诗?”威廉继续话题。 “这………说起来可就话长了。”亚瑟适时地卖起关子。 图书馆的大门台阶下停着一辆装修精美的二轮马车,一名训练有素的侍从跑上来接过威廉的书籍,并给他围上一件狐毛披风。 “亚瑟,我和朋友们组织了一个诗会,每周末晚上聚会。我想他们会很乐意结交一位新朋友,今晚你能来参加吗?”威廉已经被吊起了胃口,不甘心就这么分手,向亚瑟发出邀请。 “我………我很荣幸。”亚瑟抑制住激动,期待已久的机会终于到手了。 “太好了!你住哪?我傍晚去接你。” 亚瑟想了想,说了一个地址,那是他租住的民宿附近的一家旅馆,中等级别。 “那么我们晚上见,亚瑟,再见!” “再见!威廉。”两人行正式礼道别。 目送马车离去,亚瑟心情舒畅,快步赶回住所做准备。 查尔斯还在地板上鼾声如雷地补觉,亚瑟好不容易才把他拉起来。两人匆匆忙忙收拾好行李,结算房租,接着赶到那家旅馆开了间贵宾房。入住后,查尔斯去警备团总部请假,而亚瑟忙着梳洗打扮。 中午时分,有人求见,原来是威廉派侍从送来请贴,还真是礼节周到。亚瑟忍痛付给侍从一笔小费,从侍从的脸色看,他给的不够大方。 请贴洒过香水,上面印着一面纹章。纹章背景为茶色,周边围一条绶带,上面写着一句箴言“无正义则无法律”(说明是文职出身的勋带贵族),正中是一只手掌(纹章学上有正义、真诚和信仰的意思),掌上有一头蜜蜂(勤劳、有效率的含义),空白处点缀条杠。总体上看,这个家系的历史不会太长,但也不是暴发户,从箴言的内容判断其家族职业是司法领域。有空的时候到贵族院查一下这面纹章,就知道威廉家族的具体信息了。 查尔斯回来时顺路去修面理发,显得精神多了,亚瑟挑出男爵生前穿过的几件旧衣服,让查尔斯换上,这样,单从外表看,这位骑士实在是个体面庄重、引人注目的侍从。亚瑟自己则穿白色丝制长袍,披黑色大氅。大氅有些旧了,经常接触身体的部分掉了点毛,亚瑟平时宁可挨冻也舍不得穿,单留着今晚这种场合。准备完毕,两人就守在房里静待邀请。 接近傍晚,威廉坐着那辆马车前来,黑堡主仆两人的气派让他称羡不已。 马车上,亚瑟把话题引入王都上流阶级的生活百态,威廉滔滔不绝说了许多趣闻佚事,显然,能够主导话题令他很兴奋。说到荒诞离奇处,两人一齐开怀大笑,不过,亚瑟始终没弄明白这些究竟是笑话还是真事。 马车最终在内城贵族区一处幽静的院子里停下,院子的主人就是威廉,原来这次诗会轮到威廉做东,他从家里要来了这处外宅。威廉把亚瑟安排到书房休息,自己在门口迎宾,查尔斯则到后院厨房和马夫一起吃饭。 亚瑟在书房里隐约听到客人陆续到达,聚在客厅里说笑,不时传来几声少女的娇笑。他忍不住又取出小镜子修饰了一下。 威廉安排好全部的客人后,来到书房献宝似地把亚瑟拉出来。 “诸位!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位新朋友,亚瑟•;布莱克男爵。” “喔——” “哇——” 一片不出意料的惊叹声,威廉乐得哈哈大笑。 他为亚瑟一一介绍客人,无一例外非富即贵。每介绍到女士,威廉就对脸红红的少女挤眉弄眼,害得她们更加羞涩,在亚瑟面前抬不起头来。这家伙还真是童心未泯! 诗会之前先举行晚餐,大概是因为多了亚瑟,尽管是没有太多讲究的便餐,少女们还是比较放不开。威廉是个称职的主人,大吃大喝之余还能谈笑风生、活跃气氛。亚瑟则与几位男宾寒暄,稍稍熟悉了一下。 晚餐后没有马上进行诗会,而是自由交谈,饭后小憩。 “亚瑟,你告诉我说彼特拉克受到过分推崇的原因是因为十四行诗,这是怎么说呢?”卸下招待客人的责任,威廉坐在亚瑟身旁,递上一杯薄荷酒,继续早上在图书馆的话题。 第二十章 铁口直断算命仙(上) 几位少女有意无意地靠上来,威廉很知趣地把话题先介绍一遍,结果连男士们也围了过来。 “威廉,你认为一首诗,最关键的要素是什么?” “是押韵吗?”威廉想了想,不自信地说,“我每次写诗,押韵最头痛!”少女们都轻笑,深有同感地点头附和。 不过亚瑟却摇头笑道:“押韵的确很难,但是,即使韵脚全对也未必是好诗,而大多数名诗在押韵上又很含糊。” “那么,是格律对吗?”一位少女抢答,其他少女慢了一步,懊恼不已。 “呵呵!也不是!十四行诗的格式主要有两种,变化只在音节,是所有诗体中限制最大的一种。历史上流传下来的十四行诗数量比其他诗体加起来都多,可是真正称得上绝唱的名诗却寥寥无几。”那位少女脸色微红。 “那,应该是修辞吧?我的老师总是说,学不好修辞的人不配做诗人!”一位青年摸着头回答,他的话招来一片笑声,看样子他为了修辞学没少挨老师教训。 “唔——尊师说的有点道理,不过太绝对了。优美的辞藻能使诗歌增色,就象英雄美人,相得益彰。有些诗纯粹以辞藻为美,也堪称佳作,但终究只是特例。修辞学的产生比诗歌迟得多,而它的完善又在十四行诗之前,两者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据我所知,蛮族完全没有修辞概念,甚至有些连文字都没有,却能创作出优美的诗歌。” “这怎么可能?没有文字怎么能写诗呢?”威廉大叫。 “为什么不能?准确的说他们的诗更像是歌谣,但完全具备诗的特点。我有一个部下,从极西蛮原的兽人部落来的,他给我念过一首诗歌。”亚瑟回忆了一下,慢慢诵道: “人寿不过百年, 夜已占去一半, 另一半中的一半属于儿时和老境, 余年有疾病离别愁苦, 在侍候人中度一生, 这水波一般短促的生命哪有欢情?。” 这是雅克为了安慰陷于悲痛的少主而吟颂的,亚瑟并不知道这其实也不是兽人的诗歌,而是雅克前世的记忆。 “‘这水波一般短促的生命哪有欢情?’”一位少女悠悠叹道:“写得真好,就是太悲伤了点。唉——” “唉——难道我写的诗竟然还不如那些野兽?”威廉一脸懊丧,其他人也摇头叹息。 “哈哈!不能这么对比,不同种族和文明创作的诗歌有不同的特点,我们也有自己的优点啊!” “亚瑟,究竟诗歌最重要的要素是什么?快说出来吧!”威廉催促道。“嗯——怎么说呢?笼统地说就是‘意境’。” “‘意境’?”众人齐声问。 “正是!‘意境’的内涵很丰富,解释起来很复杂。直白的说就是一首诗歌应该具有‘哲理’、‘真实’、‘情感’等等,能够给人带来‘美’的享受。就好象刚才那首兽人的诗歌,用朴实的语言描绘真实的风景,使所有人都能感受到那种动人的壮美,它就是一首好诗。”众人似懂非懂地点头。 “所谓的‘美’,它不仅是在视觉、听觉等感官的享受,更主要的是精神上的冲击,比如‘坚贞的爱情’、‘高尚的品德’、‘传奇的经历’、‘隽永的哲理’和‘壮丽的景色’等等,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亚瑟看看已经把他们镇住了,打算见好就收,再说下去自己的真实水平就要暴露了。 “总的来说,写诗要投入自己真挚的感情,不能‘为诗而诗’。谢谢!”亚瑟谦恭地行个礼,结束了演说。 “啪!啪!啪!………”年轻的“诗人”们心悦诚服地鼓掌,其中数威廉和少女们鼓得最起劲。 “亚瑟,说得太好了!我真是茅塞顿开。咦!不对!你还没有回答彼特拉克和十四行诗的问题啊!”威廉突然醒悟,亚瑟其实已经转移了话题。 “呵呵!”亚瑟苦笑,“威廉,我说过这个问题很复杂,说来话长,我们还是留着以后再讨论吧!否则今晚的诗会就没时间了。” “好吧!改个时间再向你讨教,你可不许再卖关子了!”威廉看看墙上的挂钟,站到客厅中央宣布:“诗会现在开始,请诸位展示自己的大作,我们一起投票评定出今晚的‘诗歌王子’。” “威廉!为什么不是‘诗歌公主’?”一位少女不服气,把大家都逗笑了。 “哦——美丽的小姐!”威廉作了个鬼脸,“考虑到今晚多了某位男士,我认为胜利没有悬念。”众人心中了然。 之后,从威廉开始,年轻的诗人们顺时针依次朗诵诗作,所有人写的都是贵族阶层流行的十四行诗。从作品的水准和特点看,这些“诗人”们没有几个是认真的,要么是别有企图(尤其是那几位富商出身的,很明显想攀龙附凤),要么是无聊打发时间,要么是附庸风雅博取虚名。其中有几位的作品表现出与年龄不相称的成熟,多半是枪手代劳的。而象威廉那样真心喜欢诗歌的,偏偏又写得矫揉造作、无病呻吟。 最后轮到亚瑟了,写十四行诗是个苦活,他当然不可能在一个下午就完成,所以这次带来的是以前的得意习作。在少女们期待的目光下,亚瑟取出一张纸,轻声朗诵:舍下我,走吧。可是我觉得,从此 我就一直徘徊在你的身影里。 在那孤独的生命的边缘,从今再不能 掌握自己的心灵,或是坦然地 把这手伸向日光,象从前那样, 而能约束自己不感到你的指尖 碰上我的掌心。劫运教天悬地殊 隔离了我们,却留下了你那颗心, 在我的心房里搏动着双重声响。 正像是酒,总尝得出原来的葡萄, 我的起居和梦寐里,都有你的份。 当我向上帝祈祷,为着我自个儿 他却听到了一个名字、那是你的; 又在我眼里,看见有两个人的眼泪。 本书作者注:这首诗的实际作者为勃朗宁夫人elizabeth•;barret•;browning(1806-1861),选自《葡萄牙人十四行诗集》。 “啪!啪!啪!………”一阵热烈的掌声。少女们个个脸色绯红,个别夸张的甚至要习惯性地晕倒了。亚瑟暗自得意,果然,对少女们杀伤力最大的还是爱情诗啊! 投票结果,亚瑟毫无争议的被评选为今晚的“诗歌王子”。为此最高兴的人是威廉,他似乎很以亚瑟这样的朋友为荣。 “亚瑟,我很期待下周的诗会。” “为什么?威廉。” “你不知道吗?哦!对了,我忘记告诉你了。”威廉一拍脑袋,“按照诗会的规矩,今晚的胜者是下周诗会的主人,还可以规定题目。” 亚瑟暗暗叫苦:早知道这个规矩,就不该争劳什子“诗歌王子”了。自己现在连基本生活都成问题,拿什么招待他们?这次可真要出丑了。 偷眼看看正在和少女们讨论亚瑟情诗的威廉,稍稍安心了一点:全都要着落在这位朋友身上了。随即,亚瑟宣布下周为自由创作,不拘诗体,不拘题目,只要是诗即可。这让不少人松了口气。 诗会结束,威廉和亚瑟一起送客,查尔斯已经在门口守侯,他的强壮威武在客人们带来的侍从当中特别抢眼,又给亚瑟大大地长了一回脸。之后,威廉派自己的马车送亚瑟回旅馆,两人约定明天再见面。 回到旅馆的亚瑟兴奋得睡不着觉,第一次进入交际圈,表演上佳,效果出色。可以想象明天会有不少贵族家庭在餐桌边谈到自己,那些少女们会急火火地替自己向闺中密友们宣传,今晚的那首十四行诗也会很快被王都的诗界收录并传抄。不出一周,他就会被贵族阶层所接纳,届时可能会收到大把的邀请函,他就算再多一个分身也应接不暇了。 想着想着,亚瑟微微苦笑,虽然成功地打入贵族交际圈,可是,自己拿什么来维持这样的生活水准呢?如果不尽快请人做担保谋个职位,恐怕那些请贴还没到手,自己就被旅馆扫地出门,流落到贫民窟里。到时,还有谁愿意邀请一个和仆人挤在一间破板屋的男爵共进晚餐呢?就连今晚一脸迷醉和仰慕的少女们对自己也是避之惟恐不及吧? 依然是睡在地板的查尔斯发出沉重的鼾声,他辛苦了一整天,从昨晚开始就几乎没有睡觉。那些惊叹于他的仪表的贵族们怎么想得到,这位在主人坐马车时攀在车厢后面、主人宴饮时和马夫到厨房吃饭、主人出门时敏捷地递送衣服的“侍从”,竟然是一位受过完备贵族教育的正牌骑士!从法律上讲,他的社会地位甚至比那些宝马香车、锦衣玉食的富商子弟还要高。 查尔斯,明天还得辛苦你呢!亚瑟闭上眼睛,悄悄地睡着了。 第二十章 铁口直断算命仙(下) “哇——好‘大’啊!真是让人受不了。”一个少女的惊叫。 “是啊!是啊!真的很‘大’呀!”两个小孩的惊呼。 “哼!这也算‘大’吗?真是没见过世面。”一个老头不屑地嘲笑。 “的确是很‘大’呢!这大概就是天主的恩赐吧!”一个少年自卑的感叹。 “我听说还有更‘大’的,有谁想见识一下?”一个青年跃跃欲试的提议。 “还是不要啦!这么‘大’我已经受不了了,再‘大’的话我会死的。”少女无力的呻吟。 “拜托大家不要再说了!”雅克无奈地抱着头,“读者们都误会了。” 在他旁边,女魔法师莉莉丝、格林兄弟、老乞丐“独眼龙正宗”、克里斯托弗和流浪汉理查德正大张着嘴巴望着远处雄伟高耸、蜿蜒伸展的阿瓦隆外城城墙。 “可是,小雅克,王都真的很‘大’嘛!人家就是受不了!” “莉莉丝小姐,请你不要把‘大’字说得那么重好不好。还有,请不要用这种声调说话。有些读者已经误会你是淫荡女啦!” “什么!谁敢这么说我!不过我不在乎。”莉莉丝捧着脸发烧,“只要亚瑟少爷了解我就够了。” “哼!”理查德重重地哼了一声,“快走吧,再迟就要关闭城门了!”带头大步进城。 经过长途跋涉,黑堡残部终于抵达了阿瓦隆。一路上,身为队长的莉莉丝领导无方、决策失误,动辄颐指气使,还克扣口粮、挪用公款购买首饰衣服等等,其暴行令人发指,最终引起公愤被赶下台。再次选举时,因为莉莉丝、理查德和老乞丐谁也不服谁,所以中立的雅克意外的得到大多数票,成为新队长。 雅克给队员们进行分工:行军时修士克里斯托弗骑毛驴在前头探路并寻找宿营地,问路由莉莉丝出面;扎营时理查德负责砍柴,雅克打猎和作饭,莉莉丝采集野菜蘑菇(她的植物学掌握得不错,但是有时会带回一些恶心东西推荐给大家,说什么营养好、口感佳,还能滋阴壮阳,当然没有人理会她),其他人树立帐篷;晚上放哨由格林兄弟和老乞丐轮班,因为他们白天坐大篷车可以轮流休息;用公款购物时雅克会带上另外一人,定期结算。 如此安排,才确保队员们相安无事,一路有惊无险地到达目的地。 可是进了阿瓦隆,他们都傻了眼,意识到当初的打算太一相情愿了。原以为到了这里就能见到亚瑟少主,现在看到城里人头涌涌,房屋鳞次栉比,望不到尽头,才知道要在一个十几万人的巨型都市里找两个人有多难。无论如何得先安顿下来,因为有莉莉丝,不能住便宜的大通铺,所以就找了家干净的正规旅馆。当天晚上集会讨论,一致同意把找人的事情放一放,先解决生计问题。老乞丐马上义正词严的声明自己是光荣的黑堡军成员,决不会再从事乞讨给大家抹黑,莉莉丝反唇相讥说也没人指望他能讨到多少钱。经过热烈讨论,集思广益,黑堡军王都驻军案审定如下: 雅克和理查德驻军城外的野营地,以打猎和砍柴运到城里卖来筹措军费;克里斯托弗到寺院或教堂挂单,并在宗教界打听情报;莉莉丝、格林兄弟和老乞丐驻军城内的旅馆(但莉莉丝声称为了节约军费,只有她能租房,其他人必须住大篷车里),他们将联合组建一个算命、戏法和卖杂货的摊子(雅克估计还会有赌博)。全队每一周在这家旅馆会合召开一次军事会议,驻军地点变更要及时通知。 休息一夜,次日分头行动。 “莉莉丝小姐,你拉着我干嘛?我还得去找寺院呢!”克里斯托弗大声抱怨。 “小光头,我有个好主意,要你帮我一下,就是………”一阵咬耳朵。 “不行!信仰告诉我这是欺骗,不干,坚决不干!” “等等,我还有另一个好主意是专门送给你的,你先听我说完,就是………”再一阵咬耳朵。 “唔——好吧!信仰告诉我善意的欺骗是可以原谅的,我同意了。”克里斯托弗点点头,走上另一条路。 莉莉丝、格林兄弟和老乞丐驾着大篷车来到一个小集市,在角落里支开摊子。 “死老鬼!上去叫卖,大声点!”莉莉丝下令。 “姑娘,老夫年迈,声音嘶哑,恐怕不能担此重任。” “呿!你就算是哑巴,也得给我喊两声,别想吃白食。” 老乞丐无奈,爬上车顶,大声唱道:“绝世小魔女,凶狠又严厉。算命全不准,霉运跟随你。” 不少路人停下来看,又吃惊又好笑。 “死老鬼!不许乱唱,你听我念:‘绝色小仙女,聪明又美丽。算命肯定准,幸运伴随你。’就这么唱,再耍花样就自己去讨饭。哼!” “呜——好狠心!”老乞丐欲哭无泪,只好屈服于淫威之下,继续卖唱。 可惜大多数人只是看看热闹,没人把莉莉丝大仙的神机妙算放在眼里,反而是格林兄弟的戏法摊和杂货摊有点生意。莉莉丝却一脸笃定,毫不着急。 “魔女!你………你这个魔女!我总算找到你了。”克里斯托弗怒气冲冲地跑来,又跳又叫:“你这个魔鬼附身的女巫、不要脸的小妖精、泼妇、贱人,你生的儿子没**,生的女儿做**,还有………”克里斯托弗脏话象泼水一样滔滔不绝,越骂越兴奋,听众也越听越来劲。 莉莉丝脸色越来越青:小光头!请你演戏,也没必要骂得这么毒哇!回头要你好看! 克里斯托弗看看人聚得差不多了,进入主题,“大家给我评评理,主持公道。三天前,这个魔女给我算命,说我这两天会有幸运的事发生。昨天,我遇到一个少女,她说对我一见钟情,要和我做**,我一时被魔鬼迷昏头,就和她到树林里做**。我们先是用这个姿势做**,接着是这个姿势,然后又是这个姿势………”克里斯托弗连比带划,亲身示范,各种匪夷所思的姿势层出不穷,真不愧是武僧。 观众们看得津津有味:哗——难度好高,这位小师父技巧真好,佩服佩服! 莉莉丝暗暗冷笑:好你个道貌岸然的小光头,背地里看了多少h书?这么好的演技不去戏班真是浪费人才啊! “今天,我才觉得不对劲,这次艳遇一定是魔鬼的诱惑!是她下的诅咒!呜——我没有通过主给我的考验。”克里斯托弗痛心疾首地做表演总结,“这个小妖女的算命太准了,大家千万不要找她算命啊!” “呼啦啦——”人群一下子都涌到算命摊子前面,你推我挤,纷纷高呼:我也要这种诱惑、也让我通不过考验吧! “这个小妖女的算命太准了,大家千万不要找她算命啊!”克里斯托弗反反复复喊这两句,慢慢退出市场。 “大家不要挤!慢慢来。第一个谁?坐这里。” “嘻嘻!大仙你好!请问我有没有机会碰到那种考验啊?”第一个算命的中年男子吃吃淫笑。 “你盯着这个水晶球,眼睛别眨………好了,看到什么?” “………呃?好象是只老虎。” “哦——很抱歉,你没机会。你的老婆盯太紧了。” “呜——我就知道是这头母老虎在捣鬼。”中年男子趴在桌上大哭。(哼!看你瘦得皮包骨,用膝盖想也知道是被老婆吸干的。) “五个铜子,谢谢惠顾。请慢走。下一个!” “大仙,你好,我想算算财运。”一个衣着光鲜的胖子坐下。 “好,盯着这个水晶球,别眨眼………停,看到什么?” “唔………好象是个十字架,这是什么意思?啊!我明白了,天主在保佑我,是不是?哈哈!” “很抱歉!不是这个意思。我问你,你最近财运很差,是不是?” “是啊是啊!我昨天刚丢了一笔买卖,倒霉透了,大仙你怎么知道的?”(废话!财运好你还会来算吗?) “哼!你很久没有做弥撒了对不对?也很久没有上教堂了对不对?” “是………是啊!大仙,你连这都知道?真厉害!”胖子抹抹汗。(看你这酒色过度的模样,哪里可能记得上教堂。) “唔——你现在霉运当头、印堂发黑,如果不马上转运,不用多久就会倾家荡产、流落街头啊!” “什么!大仙救我!呜——” “嗯哼!所谓受人钱财,与人消灾………”莉莉丝咳了两声。胖子急忙摸出钱袋,往桌上放了两枚银币,看看莉莉丝的脸色,又放了两枚。 “咳!咳!我教你一招应急的办法,你马上去买一本《圣典》,每天有空就拿出来读,直到把书读完为止就能转运了。记得以后多上教堂啊!” “谢谢大仙救命之恩!谢谢!谢谢!”胖子匆匆出了市场,喃喃自语:“《圣典》!《圣典》!到哪买呢?教堂这么远。” “快来买哟!精美手抄《圣典》,消灾祛病,娱乐休闲,居家旅行,随身必备。两枚银币一本,快来买哟!”真是凑巧,一出市场的拐角处就有人在叫卖《圣典》。 “天主保佑!大师!救——命——啊!”胖子感激涕淋,一把扑上去抱住克里斯托弗。 第二十一章 鼠辈(上) 算命摊子已经排起了长龙,莉莉丝忙得满头大汗。 “………谢谢惠顾,请慢走。下一个!” “大仙!我………我想算………算………”一个少女坐下来吞吞吐吐半天也不说要算什么。 “行啦行啦!我知道你要算什么。你有意中人了,对不对?” “是………是啊!,大仙你真准!”(哼!到你这年龄还不发春那才叫有病。) “你想知道意中人心里有没有你对不对?” “是………是啊!我总觉得他对我也有意思,可是又不太肯定。”(哼!看你这么内向害羞,那个男的多半也是胆小如鼠,不敢开口表白。让本大仙来撮合你们吧!) “我教你施展一个咒语:你去买一本《圣典》送给他,要他猜一个谜语,谜面是‘第二章第三十一节第六句第七个字、第九章第二十五节第十四句第二个字、第十五章第八节第十六句第五个字’,答案在《圣典》里找。如果他第二天告诉你找到答案了,恭喜你,准备结婚吧!如果他告诉你没有找到答案,那么你还是回家躲起来哭吧!你自己绝对不能查答案,否则咒语就不灵了,记住了吗?” “我记住了!大仙,谢谢你!”少女高兴地拿着抄写的纸条离开了。(傻丫头,祝你成功!呵呵!其实谜底就是“我、爱、你”三个字,本大仙用这招撮合了无数痴男怨女,功德无量啊!喔~~呵呵呵呵!) “大仙!我想算算还能活几年。”一个老头慢吞吞地摸着椅子坐下。 “好,盯着水晶球,你看到了什么?” “什么都没看到。” (不会吧?难道卡片的图案太模糊?)莉莉丝偷偷在水晶球背面换了一张卡片。 “再试一下,这次看到了什么?” “还是什么都没看到,大仙,我是个瞎子啊!”人群哄堂大笑。 “呃………也不早说,把手伸出来!”莉莉丝脸红了,故弄玄虚地看了半天手相,“………唔——你的人生很坎坷啊!” “是啊!我这辈子好不容易熬过来,所以不想太早死。大仙,你算得真准!”(哼!这还用算?瞎子的日子肯定过得不顺坦。) “你的命很硬,我算不了太远。听好了:如果你能顺利熬过今年,那你就能再活至少一年,如果你能顺利熬过明年,那你就能至少再活两年,如果你能顺利熬过后年,那你就能至少再活三年,以此类推,自己计算吧!” “谢谢!谢谢!大仙,你真是高明啊!”瞎老头心悦诚服地交钱走人。(哼!老糊涂,没听懂吧?我说的那些等于什么都没说。) 来算命的人一个接一个满意离去……… 短短两天时间,平民区第七市场有个铁口直断算命仙的消息就不胫而走,慕名而来的善男信女络绎不绝。莉莉丝小姐的钱袋越来越鼓,乐得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躲在房子里反复数钱。沾她的光,格林兄弟的摊子也是生意兴隆,也不知什么时候,他们俩偷偷支起了赌博摊子。 克里斯托弗卖出了超过二十本《圣典》,如果不算传教人数,他的任务已经是超额完成了。头几天忙着卖书,没空去找教堂和寺院挂单,在大篷车上挤了几个晚上。今天一天他都在城里奔波,可是,找了几家教堂,知客一看到那根奇特的手杖就脸上变色,立即拒绝接待,有的甚至出言辱骂,弄得克里斯托弗又羞又气,却完全不明所以。晚上只好垂头丧气地回来睡大篷车了。 次日清早,吸取教训的克里斯托弗走出城门,在郊外搜索。走了好长的路,一边打听一边寻找,还真的在一座小山丘上找到了一座破败的修道院。乍一看到这座小寺院,有点眼熟,象极了自己成长的地方。几畦菜园,一片果树,土织布挂满后院象旗帜一样迎风招展。克里斯托弗上前敲门,里面隐隐传出诵经的声音。 出来开门的是一位老修士,他看到克里斯托弗的手杖,立即面露笑容,热情欢迎。 “………唔——这么说来,令师并没有告诉你们本教派的情况喽?”老修士也就是修道院长皱眉问道。 “是的!还请长老指点。”克里斯托弗端起木杯,喝了口烧开过的井水,在他身后是两排抄经架,几位年轻的修士在专心抄写。克里斯托弗眼睛微微湿润,真有种回家的感觉。 “本教派通常称为‘清教派’,是在‘无君战争’时期从天启教分裂出来的,具体的因果说来话长了,你以后可以自己去查一下。我只能告诉你,在教廷眼里,我们被视为异端,不!他们仇视我们甚至超过异端。在整个大陆,教廷都不遗余力地迫害我们,只是因为本教派在玫瑰战争时曾经支持过现在的王室,因此在这个国家还有一个立足之地。在新帝国、高卢王国和其他一些地方,我们的教友不是被送上火刑架,就是被迫改宗。”长老摇头叹气,似乎往事不堪。 “长老,我看本教派在这个国家的情况似乎也不太妙。”克里斯托弗想起昨天处处碰壁的窘况。 “是的,由于教规严格,又禁止牟利,我们的信徒越来越少,教产仅能勉强维持生活。加上教廷的势力在本国朝廷上占据压倒性的优势,本教派的处境越来越艰难了。也许哪一天,就会有暴徒和军队冲进来把我们送上火刑架,坚持留下来的人,都做好了殉教的准备。”长老发出炽热的眼神,划了个十字。 “这可不是办法,如果坚守正道的人都为正道殉教了,那不就是外道的胜利吗?”克里斯托弗也划个十字,摇头异议。 “那就要看你们这些年轻人了。有机会去半岛走走吧,或许我们的希望在那里。”长老笑笑,起身要离开。 “请等一下。”克里斯托弗掏出钱袋,双手捧上,“长老,我想把这些钱供奉给修道院。” “你能保证这些钱都是干净的吗?” “这个………我………”克里斯托弗想起和莉莉丝串通的事,心中不安,低下了头。 “唉!”长老叹口气,同情地摇头,“去忏悔吧!孩子,企求主宽恕你。”掉头离开,没有接受钱袋。 克里斯托弗悔恨地跪在十字架下,浑身发抖,热泪滚滚。他忏悔了许久,突然起身奔出。傍晚时分,克里斯托弗才一身疲惫地回到修道院。 “你诚心悔过了吗?”长老和颜悦色地问。 “是的,下午,我把那些肮脏的钱都买了食物和衣服,送给贫民区的穷人了。” “很好!那么主已经宽恕你了。”长老满意地拥抱克里斯托弗。 “请您收下这些,我保证它们是干净的。”克里斯托弗又捧上一小把钱:一枚银币和几十个铜子。 长老含笑收下。年轻的修士们与克里斯托弗拥抱,欢迎他加入修道院。 之后,克里斯托弗就在这里挂单住下了,睡大通铺,吃土豆泥,喝白开水,一大早起床练几趟杖法和拳术,随即开始耕地、织布、诵经。就象回到了从前,既疲惫又充实。 “tmd!你们出老千!”一声暴喝。在格林兄弟的赌摊前,一个壮汉把桌子踢倒,破口大骂。闲人、赌徒们纷纷走避,空出一大块场地。 “胡说!是你自己运气不好,我们没有出老千。”两个侏儒直跳脚。 “我运气不好?刚才我找那个小妖女算命,她说我这两天华运当头、福星高照。你们都是一伙的,不是你们出老千,就是她算命不准!”壮汉指着旁边的算命摊子质问。 莉莉丝揉揉额头,暗暗恼恨:早就警告这两个小豆丁,不要在算命摊子旁边赌博,坏了本大仙的声誉,就是不听,现在可麻烦了! 碰到这种人不能跟他讲道理,拖得越久围观的人越多,对自己的声誉越不利,如果不能把他打跑,那就要马上花钱打发他。 “这位好汉,你到底想要怎样?”莉莉丝直截了当地问。 “不怎样!你们几位在这里做了这么久的生意,连招呼都不打一个,也太不给大爷我面子了。” “嘿嘿!”莉莉丝怒极反笑,原来是来敲诈的混混,既然不是顾客,那就不用客气了。 莉莉丝低声吟诵咒语,蓦然抬起法杖,一声轻叱:“定!” “………你个小骚………”那个混混正在得意洋洋地泼脏话,突然浑身僵直、张口结舌,被定在当场一动不动,维持着一个古怪的姿势。 “动手!”莉莉丝下令。 格林兄弟取出掷石器和石弹。与他们身高等长的掷石器舞得象风车,在头顶上呼呼作响,鸽蛋大小的石弹又狠又准。才一会,那个中了“定身术”的混混就挨了好几发,头破血流,轰然倒地,不知死活。 莉莉丝看看周围,不知什么时候,市场上的人都吓得跑光了,没有人注意到自己使用魔法。她松了口气,招呼老乞丐和格林兄弟收拾摊子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