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配》 内容介绍 《良配》 作者:兜兜不回家 良配全文阅读 楔子:拐个竹马当夫郎 ps:虽说是楔子,但是不容错过哦。兜兜打滚求收藏、票票和长评! 沈如初一身大红喜服坐在轿子里,四角挂珠如意喜帕的下面是一张清丽绝色的小脸。 晃动的花轿让她心头一阵彷徨,对于未来,她感到茫然和无知,试着去展望,却发现依旧空白,时间在她的浑浑噩噩中慢慢溜走,耳边猛地响起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亲随的丫鬟隔着帘子道:“姑娘,到了!”——她的神志这才被唤醒。 帘子一动,传来踢轿门的声音,在一阵喧闹声中,她透过喜帕看见一只修长厚实而骨节突出的手伸在自己的面前,那双手并不白皙,但赶紧而有力,那骨质分明的指节让她感到一阵莫名的亲切,又让她不可抑止地感到紧张。 沈如初略一迟疑,将自己的葱白小手递了过去。 那双大手忽然一收,将沈如初这只小手整个握入掌心,然后紧紧地握着,那温度从掌心处传来,一直传到沈如初的心底,虽说早就做好了心里准备,但这般亲昵还是让她心底起了一丝涟漪。 沈如初被他牵着小手、由丫鬟扶着下了轿子,接着来到阶前,改成红绸牵引,喜婆扶着她小心翼翼地跨过火盆,就听耳边传来欢喜得声音:“瞧瞧,新娘子来了!” 来到礼堂,好一番规矩和礼节,最后听见礼官高唱:“礼毕,送新人入洞房。” 新房里已有全福媳妇在那里候着,见新人进来说了些吉利话,领了新郎递过来的红包赏钱,这便知趣地关门出去。 沈如初又是一阵紧张,她感觉到有个人正在靠近自己,不一会却听见门吱嘎一声响了,一股酒气传来,就听有人道:“新郎官要敬酒!新嫂子大人有大量,先将新郎官借我们一会,敬过酒了就还你,绝对不耽误你们良辰美景、洞房花烛!” 沈如初差点被这句玩话逗笑出来,好在谨记“未揭盖头的新娘子不可说话”的规矩,不然,她都想跟着他们一起玩闹起来。 手心里又传来一阵温暖,就听那清朗的声音温润地道:“等我回来。我不会喝醉的。”好贴心的话,沈如初原本平静的心里竟然生出了一丝若有似无的期待和甜蜜。 新房里顿时安静下来,沈如初的脑海中却并不安静,慢慢思索着,这样嫁了到底值不 值得?若是所托非人,岂不是毁了自己一生?可是不嫁又如何,难不成真去给那高门的纨绔当妾?思及此处,沈如初懊恼不已,心烦意乱之间,微微冒出一层细汗来。 既不可说话,又不能进食,沈如初只觉得又累又饿又渴又困,担忧、懊恼、愧疚、侥幸、又带着些许的期待纷杂而至,五味杂陈唯独没有甜蜜。最为受罪的是,床铺下面放了诸多红枣和花生,硌得慌,偏偏又不能随意挪动地方。 沈如初心下暗自嘀咕,想着那人一时半会不可能回来的,干脆闭目养神,却不想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声音,就听喜婆笑道:“新郎官真够心急的,不过若是我娶了这么美的姑娘,少不了这般迫不及待!” 接着就听见一阵笑声,男女老少皆有,众人打趣着新郎,新郎笑哈哈地应着,笑得甚是爽朗,一边笑一边不忘给众人道谢,沈如初却有些愧疚,想来,他应该是苦笑吧。 一时间,新房里涌进很多人,沈如初微微感到一阵紧张,不知这新房是怎么个闹法,自己完全没有主意,好在那些人只是连番与新郎讨采头,又说了些吉利话,夸赞新娘如何清丽脱俗,还有人带着酒壶过来,非灌着新郎喝酒,他也好脾气地一饮而尽。 沈如初不敢动弹,觉得全身血液都快凝结了,双脚有些麻木,浑身像是僵住了一般。 忽听喜婆道:“各位老爷、公子、夫人、小姐,新人还没全礼,不宜外人观看,都先请回吧。” 众人笑着走了出去,临行时还不忘将门关好,又听外头一阵起哄,好一会才安静下来。 喜婆忙引着新郎到了床边,有丫鬟呈上摆放喜秤的托盘,他有些紧张地拿起喜秤,在喜婆的几番示意下,掀起喜帕,露出一张娇美如花、清丽如仙的桃花面,给新房添了一室的芳华。 他的心跳顿时漏了一拍,眼神里满是惊艳和喜悦,他知道她很美,却没想过她会这么美,以至于他目不转睛注视了半天,仍旧看不够,拿着喜秤的手依然微微颤抖。 她,竟然成了自己的妻子! 她,终于成了自己的妻子! ——他该用怎样的语言来告诉她这份内心的狂喜和感恩? 沈如初原本是坦然相视,在他这般隆重的注视下,多少有些害羞,任谁也受不了这样热切的目光,何况眼前这个男人风姿傲骨,虽不算俊美却也眉目清朗。 那喜婆很会说话,笑道:“这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新娘子了,莫说 新郎官,就是我老婆子也都舍不得错开眼。” 二人都被她说得不好意思,沈如初只觉得血气上涌,想来自己这张小脸已经血色弥漫了。 喜婆为二人结了发,剪下一小撮放在鸳鸯戏水的小荷包内,然后整齐地塞入枕头下,又请他们喝下合卺酒,吃下子孙饺,便是礼成了。 新房内,只剩下两个新人。 “我……”二人异口同声,却在眼神交错的一刹那停顿下来。 沈如初顿了顿,轻声道:“对不起。” 能说出口的话,也只有这三个字了,她心中甚是清楚,自己对他的感情算不得男女之间的情爱,只因不想去高门做妾便设计用那种法子让他娶了自己,又害得他挨了两位家兄的殴打,没想到他竟然一本正经、大张旗鼓、风风光光地把自己娶进门,为此,沈如初的内心一直很愧疚。 “嘿嘿。”只见他咧嘴一笑,露出一排整齐白亮的牙齿,身子往前凑了凑。 沈如初心头一跳,急忙道:“将来若是有报答的地方,我一定还你这个人情。你若是有了意中人,亦可与我和离再娶。” 说完这句话,她心中安然许多,这句话埋藏在她心里已久,对于眼前这人,终究是愧疚的;好在虽说谈不上男女情爱,却也算得上知根知底,只要二人慢慢磨合,这日子也还过得下去。 他又是嘿嘿一笑,方正的脸上露出一抹喜气和玩世不恭来,那双黑亮的眼睛闪烁着异样的光芒,让他看上去充满了生气,契合着他身上独有的阳刚之气,笑道:“洞房花烛,夫人莫说这些丧气话,既然你上了我这条贼船,又觉得愧疚,那就用你一辈子的时间来弥补吧。” 沈如初一懵,为什么曾经那般和善温厚的人会笑得这般奸诈和痞气?难不成自己精挑细选、用以安身立命的夫郎是个腹黑的大尾巴狼?当年那清秀单纯的青梅竹马一念之间、立地成魔,所以才这般无赖? 沈如初淡淡一笑,道:“虽说我们成了亲,但你也知道我那是迫不得已,一时半会还不能……”这一句“还不能夫妻敦伦、假戏真做”的话适始终说不出口。 “你的意思我懂。好吧,你睡床,我睡地。”他有些无奈地道,这新婚当天睡地板,这在安阳城恐怕还是头一遭吧? 沈如初心中有些不忍,但自己不肯睡地上,碍于姑娘的矜持,又不好主动提出同床共寝,只得道:“委屈你了。”又为自己先前误会他是无赖而自责不已。 然而,这堂堂八尺男儿、驰骋沙场的少将军,这会子却变脸得厉害,笑道:“可是我怕冷,睡地上我会着凉的,若是病了,免不了又要连累你。” 瞧瞧他那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明明是高大威猛的儿郎却硬生生地化身成了撒娇耍赖的孩童,就扭股儿糖一般地晃胳膊了。 “你睡床,我睡地板?”沈如初嘴角抽动着,后悔自己当时的莽撞决定,本以为是找了个知根知底的竹马好夫郎,怎知却是自己羊入虎口! 他笑道:“我舍不得你哪,夫人!” 这一声声的夫人,叫的真是顺口! 沈如初顿时生出一种捶胸顿足的冲动来,可这能怪谁?要怪就怪马家那挨千刀的乌龟王八羔子,非要纳了自己为妾,万般无奈才想着拐个竹马做夫郎,怎知这竹马小夫郎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这个中缘由,还要从几个月前说起。 001 遭变故亲事难定 ps:兜兜打滚求票票、收藏、评论!今天早上收到签约短信,合约已经快递出去了,请亲们放心入坑! 边疆重镇安阳,地属燕国,乃燕国与北疆异族北夷的军事要塞,是燕国最北的一道屏障。 安阳本是荒蛮之地,地广人稀,因北夷连年来犯,无数燕国将士来此守卫边疆,久而久之聚结了数以千计的军户人家,又引来无数开店贩卖的贾人,渐渐形成一座城池,民俗风情与关内其他城池相差无几。 在安阳城的西市住了一户沈姓的人家,已经三代居于此。沈家老爷子当年也是行伍出身,曾经在马征明大元帅的麾下当过兵,立过功,有个外委把总的封号,乃是正九品的武官。 沈家并非大户人家,却也富庶殷实,三代同堂居于一所封闭式的四合院,前堂后寝的砖木结构,齐齐整整地十几间房子。 此时,已是晚春光景,沈家老爷子的三孙女儿沈如初正在院子里修剪花草,原本那个小花园已经荒芜了很久,近来沈如初却时不时侍弄着,倒也折腾出一些花花草草来,说不上繁花似锦,但看着却多了几分清爽和雅致。 沈家大伯娘高氏扭着肥胖的腰肢走过来,瞥了一眼沈如初,不咸不淡地道:“如初,你这段时日像是转了性子,话也不爱说了,又总喜欢一个人呆着,还爱侍弄这些花草!” 沈如初笑而不语,她自然不会告诉任何人,这具躯体里的灵魂早就不是原先那个沈如初! 她曾一度怨天尤人,上一世书香门第,衣食无忧,在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还有一个光明的前景,此刻却只能在这世代军户的人家里当一个轻易不能抛头露面的姑娘,白白荒废了自己一肚子的墨水和十几年寒窗苦读得来本领!为了适应这里的生活,她下了很大的决心。 “大伯娘,以前您总嫌我吵闹,如今又说我太安静了。”沈如初淡淡一笑。 身材发福眉眼刻薄的高氏向来市侩而霸道,微微冷哼,道:“你现在是不开口便算了,开口便是带刀携刺的,莫说是你,就是你那死去的娘亲也不敢这么和我说话!”高氏道,拉扯了一下自己两合对襟的锦缎新褂子,安阳人勤劳淳朴,除了那几个大户人家的女眷,穿丝绸者甚少,偏偏这高氏爱慕虚荣,加上娘家在当地有些头面,总喜欢打扮得光鲜体面。 一个月前,高氏硬生生地拿了自己丈夫、儿子在战场上卖命得来的军饷买了一匹丝绸的料子,如今穿得这么惹眼地出门,身后还带着老仆人王 嫂,想来又是去哪个富贵门第攀亲结友。 沈如初也不争论,将那紫荆分叉的部分轻轻剪下来,地上已经散落了一些腊梅、黄棣棠的枝条,笑道:“大伯娘,我和我娘不一样。” 高氏看了沈如初一会儿,只见这丫头生得十分俊美,有着军户女儿特有的健康,却不失柔美;身材秀颀,皮肤白皙,体态玲珑,气质端庄,再看嘴角那一抹巧笑,真真不是那个死去的吴氏能比拟的,心中道:这丫头,比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分毫不差,如今也到了许配人家的年纪,思及此处,笑道:“你和你娘的确不一样。你今年多大了?” 沈如初不慌不忙,又是一笑,道:“大伯娘,我和四妹不是同年不同月吗?”高氏的膝下有一女,名唤沈芝媛,在姐妹中行四,与沈如初同岁,只因高氏溺爱,比不得沈如初沉稳,虽是小门小户,却也是大小姐的脾气秉性。 高氏难得好脾气地笑了,道:“瞧瞧我这记性!都十五了,也是大姑娘了,我看着也该寻门亲事了。” 王嫂急忙赔笑道:“三姑娘这般好样貌,咱们沈家的门槛是要被踏破喽。” 高氏点点头,又打量了一番沈如初,道:“你这般长相和人品,加上我的运筹,想加入大户人家,不难!一点都不难!有我在,这事包在我身上。” 沈如初自然知道她打得什么主意,也不点破,指挥立在一旁的丫鬟秋蕊将那些枯枝抱走,笑道:“那就有劳大伯娘了。爷爷还等着我给他泡茶,我先过去了。” 高氏看沈如初离开,冷道:“不识好歹!” 王嫂急忙道:“夫人何必与她一般见识,咱们快些走,别耽误了给马夫人请安的时辰。” 沈如初给沈家老爷子沈云忠泡了一壶铁观音,坐着陪老爷子天南海北地聊了一会,又借机问了一些燕国的风土人情。 正巧三婶娘李氏过来喊众人吃饭,这李氏乃是沈家三叔的遗孀,沈如初的三叔沈梦雄早些年在战役中战死,这李氏就一直孀居至今。因为膝下只有一女,没有子嗣,加上寡妇的身份,沈如初的三叔又没有军功在身,所以,多年来一直被高氏压着,李氏多少对其不满,只是性情谦逊温顺,一直不曾正面冲突过。 “三婶娘,我能不能问你个问题?”沈如初拉着李氏悄声问道。 李氏笑道:“问吧,我又不是大嫂,不用与我这般客套,有什么话,咱们娘俩儿都可直说。” 沈如初犹豫了一下 ,不知该怎么起头,顿了顿,道:“二姐姐的亲事是谁给做的主?”李氏的女儿,沈如初的二姐沈念卿嫁给了当地千户的儿子,说是嫁,那是体面的说法,其实就是过去给那人做小,听说那千户之子沾花惹草的,并非善类。 李氏的笑容收敛起来,叹道:“大嫂找人给做的媒,前几日还来我这里讨功,说是把二妮子推进了金窝银窝!赶明儿,也让她家的四丫头去那金窝银窝!” 沈如初听了这话,顿时明了,想来也是那高氏强势贪财,擅自做主,又想到她方才见自己的眼神,心中多少有些不安,道:“三婶娘,大伯娘方才也要给我说亲来着。” 李氏听了,不以为然,道:“给你说亲?我看她是管事管上瘾了!你爷爷和你爹爹都健在,哪里轮得到她来给你做主说媒!”她语气里很是不悦,但这不悦是冲着高氏去的。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中平静了许多,想想也是,自己虽然是个姑娘家,但这几个孙女中,沈云忠最喜欢自己;自己的爹爹沈传值因为怜惜自己年幼无母,倒用自己特有的方式宠爱自己,想来也不至于听信高氏的话,强迫自己嫁给谁,何况沈金超对高氏甚为反感。 “三婶娘说得是。今儿我见大伯娘又出门子去了。”沈如初道,她对高氏的交往圈子不甚了解,只知道此人贪慕虚荣,善于逢迎,确实也认识安阳城里一些有头面的妇人。 李氏冷笑道:“恐怕又是去给马夫人请安了。你不用担心,早先二嫂在世的时候,与二哥一起为你定了一门亲事,如今听说那家得了鸿运,正富贵着呢。” 沈如初正在疑惑这马夫人是谁,听了李氏后半句话,想不到自己竟然有了娃娃亲,那家还鸿运当头,难不成自己还能时来运转当一回少奶奶?不管他是穷还是富,自己不中意的绝对不嫁! 002 三子阵亡生悲凉 待要问清楚,却听前头有人喊:“沈老爷子在家吗?”又传来一声低沉的螺号声,李氏听了这声音,顿时如同魂不附体,脸色大变,喃喃道:“出事了!出事了!” 正在厨房间忙碌的老仆人周婆子也急忙擦着手跑出来。 她跌跌撞撞地跑出去,看得沈如初一阵心惊,她事后才知道,螺号声乃是安阳城里的特色,吹到谁家就说明谁家有人战死了! 沈如初扶着李氏跑到前院,就看见十几个人站在门外,全是行伍的装扮,为首的三人沈如初见过一面,都是沈家大兄沈格飞的朋友,身后几人抬着两口棺材。 “三夫人,大伯、二伯他们、他们都——战死了!”其中一个全副武装的年轻男人痛心疾首地说道,那几个字似有千斤重,他情绪激动,双手握拳颤抖,眼中饱含泪水。 李氏听了回首看了一眼棺材,顿时泪如雨下。 沈如初心中一沉,说不出的五味杂陈,却被众人的凄迷感染,忍不住鼻子一算,眼圈也跟着红起来,这沈家二伯就是自己的父亲啊,战死了?这到底如何是好? 沈如初只觉得脑子里昏昏沉沉的,面上的表情也跟着有些沉痛。刚到这个世界,她对这里一切还不熟悉,但是听到自己有个疼爱自己的父亲,倒是生出些许的勇气,有父亲护着自己,料想这高氏也不敢欺负到自己的头上来。 然而,自己是还没有尝到半点父亲的疼爱,甚至连面儿都没见着,这父亲就已经撒手人寰了,一想到自己日后要孤家寡人地任人欺凌,沈如初就心里一阵紧缩,对于未知的恐惧感就蔓延到了心上,神色不禁更加悲戚起来。 却不料,这个神情在李氏眼里却是越发觉得这孩子可怜见儿的,小小年纪便没了爹娘,赶紧红着眼眶,言语里都带了些怜悯,拉着沈如初的手,抹着眼泪儿说道“好孩子,想哭就哭吧……苦命的姐儿……” 沈如初重重的叹了口气,也没说话,眼神向外看去,这一幕在众人眼里反而觉得这孩子愈发的可怜,故作坚强总是比真的脆弱让人更觉得心疼。 沈如初却没精力顾及别人在想什么,只是自顾自地考虑自己的事情,忽而觉得有一束目光正盯着自己,她回头看看,正是刚刚抬着棺木来的那个少年。 少年的眼神沉静,正看着她,俩人目光相对,少年的眼神愈发的柔和怜悯…… 只见他肩宽腰细,目光炯炯,声音清澈洪亮,虽然年少但却透着威武和深沉, 他身边的两位少年也均是孔武有力、眉目英挺之辈。 那少年见了这情形强忍心中的悲戚,道:“三夫人,老爷子可在?” 李氏点点头,忽听身后一个苍老而有力的声音道:“我家大郎、二郎何在?” 说话的正是沈家的当家人沈云忠,跟在他后头的是一个只有一条手臂的老人。 这位年过花甲的老人,清癯却健康,虽然已从军队退役,但却未曾停止自己的武艺,每日也是早起舞刀弄枪,一直精气头十足,如今看着却像是老了十岁,本来瘦削的身材显得伛偻,连走路都哆嗦起来,众人纷纷给他让出一条道路。 沈云忠颤抖着双手摸在了那棺盖上,顿时老泪纵横,怒喝道:“不孝子!不孝子!”一连两声怒喝,明明是怒气却听了让人心碎! 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是何等的不孝! 一门三子,子子阵亡,这是何等的悲凉! 李氏急忙扶了沈云忠,想起了那早逝的丈夫,哭得异常悲戚,道:“爹,您节哀保重!老天爷,为何我们要这般苦命……” 沈云忠推开李氏,又走到另一口棺材前面,拍打着棺材,哭道:“二郎!你忘了临行时我是怎么和你交代的?二郎!老父心里痛啊!” 沈如初的父亲沈传值在兄弟中行二,为人孝顺果敢,乃是沈云忠最疼爱的孩子,沈如初之所以受宠,也是因为沈云忠爱屋及乌的缘故。 沈如初听了这话,顿时心酸不已,又知这场合必要是痛哭流涕,联想到自身遭遇,便也不加控制,任由眼泪直流。 众人听了这话也纷纷哀伤。 不一会,又有几人抬着一架轿椅过来,上头坐着一人,正是沈如初的大兄沈格飞,与这三位少年乃是生死之交的好兄弟。 沈格飞见了众人,神情呆滞而悲怆,待转眼见了那两口棺材,扭动着身躯喊道:“放我下来!我要下来!爹!二叔!”他近乎哭喊着,众人将他从软椅上搀扶下来,沈如初这才看清他的右裤脚空荡荡的,而脸上也有一道明显的刀疤,面如死灰,身上还有一股子腥臭。 他看了面前那两口棺材,又看了一眼沈云忠,挣脱扶着他的人,扑过来,唤道:“爷爷,爷爷!我对不起你!” 沈格飞因为身体不平衡,身上又带着伤,整个扑倒在地,在地上爬着,沈云忠老泪纵横,不顾一切地扑过去,将他抱在怀里,道:“好孩子,你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 沈格飞抱着沈云忠,哭道:“爷爷,我对不起你!没保护好爹爹和二叔!我该死,我该死啊!若不是为了救我,他们……他们就不会死!” 沈云忠颤抖着双手将他扶起来,喝道:“大丈夫流血不流泪!好男儿理应战死沙场!如今你回来了,就是孝顺,比他们强!比这两个不孝子强!” 沈格飞一转身,抓着那棺木的底座就不肯放,开始胡言乱语,怒道:“有什么脸说打了胜仗!狗屁胜仗!死了那么多人,死了那么多兄弟姐妹,算什么胜仗!混账!马征你是个混蛋!为了自己赚军功,竟然不顾我们的死活!你不得好死!” 接着又说一些大逆不道的话,咒骂当今皇帝昏庸无道,这才年年被北夷欺侮,众人听了无不吃惊,那三个少年生怕再惹出是非,急忙抱着沈格飞往屋内去。 沈格飞哪里肯走,又踢又打,又骂又咬,抱着棺材不肯松手,他哭了半晌,忽然喷出一口鲜血来,大呼:“我不甘!我要说!我们算哪门子胜仗!”整个人倒地不起。 不等郎中过来查验,已经断了气息,一命呜呼了! 一日之内,丧命三人! 沈如初一边哭一边暗想:这一家人实在太可怜了。这军户人家的命运也太悲惨了! 突然一张手帕递了过来,沈如初抬眼一看,正是那个眉目英挺的少年,她摇摇头没有接那绢子,轻声道:“谢谢。” 那少年道:“我与格飞兄乃是生死之交,还请妹妹节哀顺变,以后家里若有什么事,但凡我能帮上忙的,只管说道一声。” 沈如初点点头,这才正眼打量他,只见他眉目清秀,而多了几分阳刚,浓眉大眼,身材高挑,很是伟岸。 “谢谢您。”沈如初微微福身行礼。 少年见她神情疏离,客气却不热情,微微叹息,道:“妹妹何必客气,我与你从小一处长大,后来搬家,日后从军,这才见面少了。” 沈如初微微一吃惊,倒没想到眼前这少年竟是自己青梅竹马的玩伴,微微一点头,又怕被人看出破绽,只当是自己害羞,把这一节略带过去。 文旭道:“这次战役实在太惨烈了,说是胜了,但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了。” 沈家顿时一片死气沉沉,每个人都笼罩在悲苦之中。 虽地处北方,但初夏已经渐渐生出燥热,棺木不宜在家停放太久,加上边疆要塞,对军户人家而言,战 死乃是常见的事情,所以,沈家大伯、二伯、大兄草草发丧了。 在此之后,沈如初一直待在家中,不曾出门,一来是心情沉郁,家中突然死了三人,又未曾过了丧期,多少有些晦气,难免讨人嫌;二来是沈家老爷子一病不起,沈如初要在床边亲事汤药。 待到了九月,沈如初才第一次走出家门,起因是高氏做了一个梦,说沈格飞托梦给她说在那边受了苦头,让她赶紧给送点纸钱过去好买通路上的小鬼,将来投生个好人家。本来,这事情只管让秋蕊或是杏儿去了就好,但高氏一大早便命了沈如初和沈芝媛亲自去坟地给沈格飞等人烧纸钱。 坟地位于安阳城外三里地的一座小山上,那里专门埋葬战死的将士,有些老死的军户家眷也埋葬于此。 沈如初向来胆小,对这种地方也是讳莫如深,总觉得那里怨气太重,自己若不是借了这个本体,也是一抹游魂,自是不肯去,但耐不住高氏的喋喋不休,正巧文旭等人为了拜祭之事特意登门拜访,沈家准备了食水纸钱,一行人结伴而行这才去了坟地。 一路上,沈如初心不在焉,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003 路遇怪事得萌宠 ps:兜兜想冲新书榜(已满万字),继续打滚求票,长评也需要哦。另外,今天终于改了签/约状态。 一路上,沈芝媛未曾消停过,不是故作娇羞,就是卖弄自己那些经不起推敲的学识,其娇嗔婉转引得几个少年心猿意马,恨不得围着她转悠。沈如初见她频频看向文旭,便知其心意,却也不点破,只管行自己的路。 沈芝媛借着脚痛的由头往文旭身边蹭了蹭,沈如初虽然见不得这种行径,但也能忍住不说,且不点破她的心思,文旭对这沈芝媛的热情视而不见,礼貌周到但不冷不热,分寸拿捏恰到好处。 看得出她挺喜欢文旭,这也难怪,文旭这次战役得了军功,只要封赏下来,马上就可以从一个普通士兵升格成一个军校或骑校,甚至可能成为外委千总、副尉,这样一来,虽然算不得飞黄腾达,但也是小有成就,而且文旭相貌堂堂,在这三人之中最为英俊,就是放在安阳城,也算得上出类拔萃。 沈如初则不同,她并非本地人,对这里没有归属感,对这个破败的安阳城也没有多少留念,只想着有朝一日离开这里,说不定还能回到自己所居住的现代;另外,以她二世为人的眼光来看,文旭也好,石磊、刘力俊也罢,不过是个少年,压根未往情事方面去想,自然也不会把他们那点芝麻绿豆的军功放在眼里。 山上传来一阵狼嚎,此地频临漠北,与北夷荒蛮之地接壤,常有狼等野兽出没,放眼望去,是看不到尽头的坟墓,熙熙攘攘地紧挨着,一阵阴风卷过来,在坟头兜了一圈,发出呜呜的低鸣,沈如初想起沈格飞死时的不甘和惨状,没来由地一阵心虚,她生前不信鬼力乱神的东西,但是生命重新来过,由不得她不信! 给沈家大伯等人烧了纸钱,沈如初便央着几人速速回去。此时,一行人正走在回来的路上,秋高气爽,倒也宜人,沈如初也一扫心头的阴霾,听着他们聊天。 “听说文大哥这次得了军功,要封赏副尉一职,真是太了不起了!小妹在这里先恭喜文大哥了,还有石大哥、刘大哥。”沈芝媛爽朗地笑道,除去她那点小心眼,还算是个可人的姑娘。 沈如初心中一笑,副尉,也不过是个从七品的武官,不过,对这些平民出身的人来说,七品武官实属难得。 文旭道:“哪里,封赏的旨意还没下来,一切都未得知!可惜沈兄弟不能和我们同享荣华。” 刘力俊笑道:“只会比从七品的官职大,你只管放心,准备好了酒钱 请我们吃酒!” 石磊附和道:“是啊,这可是小登科,一定要喝酒!我们要去安阳城最好的酒馆!” 沈芝媛笑道:“一定要算上我,我必准备了礼物道谢。” 几人说说笑笑,唯有沈如初没有言辞。她一身素净的衣衫,头顶别了一朵白色小花,原本恬静的脸上此时显得尤为干净清纯,有道是:若要俏,一身孝,说得正是此时的沈如初。 文旭急忙敛去笑容道:“三妹妹不必沉痛,我与沈格飞乃是生死之交,以后沈家有任何需要,不嫌弃的话随时来找我们,绝对推脱。” 石磊冲沈如初一笑,道:“是啊,三妹妹,到时只管来找哥,哥肯定不会袖手旁观的!” 沈如初不喜石磊的轻浮,却也没有理会,浅浅一笑,道:“那先谢过几位了。” 刘力俊是这几人中最为沉稳的,道:“我们能力也有限,不能为沈老爷子和你们做些什么,但大家既是朋友,就不必太客气,我们会尽力的。” 沈如初点头而笑。 说得正是融洽时,却见几匹快马飞奔而来,遥遥望过去,看那马上之人的衣着打扮,乃是戍边的士兵。 “原来是骑兵,他们不是在骑兵校场?”文旭皱眉道。 石磊冷笑,道:“打仗时,他们当孙子,现在不打仗了,却出来耀武扬威!” 那几匹马眼见着越来越近,而且大有硬闯的架势,马蹄过处,带起阵阵尘烟,沈如初觉得眼前一亮,有寒光闪现,没等她反应过来,已经被人抱起扔到了一旁,清晰的刀剑齐鸣声在她的耳边响起,电石火花一闪而过。 “你没事吧?”说话的正是刘力俊,他伸手将沈如初拉起来。 沈如初摇摇头,道:“这是谁的手下,这般凶悍!” 沈芝媛抢先答道:“仗着自己是骑兵,就自以为高人一等!” 文旭将剑放回剑鞘,摇摇头,道:“这些人不是骑兵。” 一向表情玩味的石磊也面色沉重,垂眸看着手中的剑,道:“你看到他们方才使用的兵器了?”他是问文旭的。 文旭点点头,那样明晃晃的弯刀再熟悉不过,只可惜这不是燕国将士会用的武器,只所以熟悉,是因为弯刀上沾染了太多亲人朋友的鲜血! 刘力俊急忙打岔,道:“算了,就让他们暂时嚣张一下!等我们的军功奖下来,有机会收拾他们!”说完给石磊 、文旭一个眼色,这一动作看似轻微,却被沈如初尽收眼底。 最不知情的沈芝媛仍在愤懑暗骂。 沈如初被方才一摔,左半边身子生疼,但勉强与众人继续前行。 忽然听见一声喵呜的叫声,像是猫叫,但又不完全是猫叫,本来荒郊野岭的,身后又是数不清的坟墓,咋听见这叫声,甚是渗人。 沈芝媛急忙借机挤进文旭的怀里,道:“文大哥,这是什么声音,好可怕!” 美人入怀,文旭躲也不是,抱也不是,引来后面二位老友的偷笑,而沈芝媛听了这窃笑声却受了鼓舞一般,在文旭怀里扭动得厉害。 沈如初却看见路旁草丛里有一只受伤的小猫,正在舔舐自己的前腿,见生人走近,急忙竖起耳朵胡须,瞪大眼睛,一副防御的模样,冲沈如初龇牙咧嘴地叫着。 刘力俊皱眉,道:“哪里来的畜生!”正要挥剑结果了它,却被沈如初拦住了,道:“它受伤了。我想收养它。” 她见那小猫十分可爱,身子小巧,通体纯白,体毛柔软浓密,耳朵呈三角形,一双碧蓝色的眼睛,一看就是稀有品种,想着自己孤苦一人,不如养只宠物打发时间。 此外,她有一个秘密没敢和众人说——这只猫咪乃是从那群骑马之人身上掉下来的。 “猫咪乖,不要动,我不会伤害你的,你乖乖地听话,我带你回去,给你养伤。”沈如初循循善诱地说着,然后身手去抱那只小猫。 “喵呜!”那小东西发出一声怒吼! 沈芝媛道:“哎呀,脏死了,瞧瞧它那一身脏兮兮的皮毛!还到处是血,抱回去也是死掉!” 沈如初不理会她,仍旧耐心地道:“乖,过来吧,这城外有野兽,你在这里会被吃掉的,你跟着我,我会善待你的哦。” 出乎意料的是,那小东西似乎听得懂人话,竟然眨了眨眼睛,舔了一下沈如初伸过来的手。 004 遇贵人妙手仁心 沈如初想起自己在安阳城无所归依,若是有一只猫儿能与自己相依为命倒也是件不错的事情,便下定决心要收养这只流浪猫,。 石磊不以为然,冷笑道:“这只猫就算抱回去也活不了多久,都虚弱成这样了,还带着一身的伤!瞧瞧,骨头都断了!” 文旭拉了他一下,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笑道:“带走吧,把它丢下这里就必死无疑了,找个郎中给看看,兴许能活。” 沈如初回到家中翻箱倒柜找了些药品和纱布,先帮那小猫清洗伤口,伤口像是为利器所伤,纵横交错着,有好几条,而且都能看到骨头,给它外敷了一些药草,再细细包扎起来,还让秋蕊给它端了一些加了碎肉的米粥,偏偏这小东西一口也吃不下,那奄奄一息的模样实在让人看了心疼。 沈云忠听闻她收养了一只病猫,又是敷药又是喂食,一晌午都不停歇,忍不住过来看看,一见那小猫,摇头道:“这猫不像是普通的家猫,说不定是什么稀罕物种。”伸手摸了摸那猫儿的脊骨,更加肯定这一点。 沈如初想起这小猫乃是从那几个神秘人的身上掉下来,听了他这话便生惊奇,又不敢直接问,道:“爷爷,它伤得厉害,可能救不活了。” 沈云忠叹了口气,这个孙女是他最喜欢的孙女,最有想法也最孝顺,见她愁眉不展于心不忍,从怀里摸出一锭约摸二两的银子,道:“你去东市的宫家医馆试试,不过,他们向来只给人看病,能不能网开一面给你医治猫狗,不好说;余钱,自己买些零嘴。” 这安阳城乃是军户所在地,大部分的百姓都是军户人家,这些人在艰难的环境中活着,不但养成了吃苦耐劳的品性,还在无形之中冶造了顽强的生命力,这些人莫说给宠物看病,自己有了小病小灾都是能忍则忍。 沈如初欢喜地抱着沈云忠的胳膊,谢道:“爷爷您真是太好了!我这就去试试。” 安阳城说大不大,却也不小,从西市走到东市,竟然需要一个时辰,等她到了医馆的时候,已近天黑,本来就是深秋,又地处北方,所以这夜幕来的特别快,街两边的门店都陆续打烊,留下几盏斑驳的灯笼在秋风中摇曳。 沈如初问了几个路人,这才找到沈云忠说起的那家医馆,她一抬头,看见“宫氏医馆”四个鎏金大字的匾额挂在正门头,医馆看上去颇为气派,三层小楼,整整六扇两合开的门面。 一个小哥正在关门,见了沈如初在门外徘徊,道:“回去吧 ,今儿已经打烊了,若是看病,明儿一早过来。” 沈如初犹豫了一下,若是带着人来看病,倒是好说,毕竟人命关天,谁也不敢儿戏视之;现在却是猫儿受伤了,若是硬拉着郎中来医治自己的猫狗,似乎说不过去。 正在犹豫踌躇之间,就听背后一个温润的声音道:“姑娘可是看病?请进。” 沈如初一转身就看见一个宝蓝色的身影站在门内,在昏黄的灯光下扑下一层浅淡的暗影,整个人看上去很是柔和,那人身形秀颀,如墨的长发自然地垂下来,皮肤不像是军户人家的男子,很是白皙,甚至称得上白嫩,五官单单看过去很是普通,并无特别之处,但聚在一起却给人一种明艳的感觉。 沈如初在一刹那感觉到了自己异常的心跳,耳边却再次传来温润的声音,道:“姑娘是哪里不舒服?先进来再说吧。” 进了医馆,坐在了条案前,沈如初这才与那人对视一眼,只见他的眸子里光芒柔而亲切,如同一位长者,又如同兄长,心中顿时坦然了许多,道:“对不起,先生。” 她起身给那人行礼,道:“不是我生病了,是我的宠物受了伤……我知道我这样做可能令您为难了,但是,宠物也是一条性命,还请先生妙手仁心,给我这只宠物看一看伤势,感激不尽,诊金也会照付。” 前面关门的那个小哥听了这话,急忙过来,道:“姑娘,我们这宫氏医馆,从来只替人看病……” 那人摆手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对沈如初笑了笑,安慰道:“姑娘不必多虑,正如姑娘所言,动物也是一条性命,来,让我看一看。” 沈如初将怀中的小猫交给那人,那人轻轻解开纱布,看了看里面的伤口,眉头微微一皱,道:“怎么会有这么重的伤?而且受伤很久了,这边上都有了腐肉,你怎么现在才带着它过来?” 一连串的问题让沈如初不知从何答起,道:“先生,可有救?这只猫不是我的,我……它是我捡来的。” 那人没有说话,抬眼看见沈如初的头上别着一朵白色的小花,道:“姑娘,请节哀。” 沈如初本来以为他是在表达这只猫没得救了,看到他的眼神落在自己的头上,才明白他所指,心里不经意流过一道暖流,原来这个人如此细心。 小猫不安分地在那人的手中挣扎,虽然虚弱得已经发不出声音,但身体扭动不已,那人示意沈如初将小猫按住,他则专注地清理伤口处的腐肉,一把尖 刀在火上烤了烤,然后在伤口处灵活地运作起来。 小猫因为吃痛,拼命地挣扎,甚至撕咬,沈如初不忍,轻轻地抚摸它的脑袋,道:“乖,不闹,小白最乖,马上就好了,小白不怕。” 那人认真地清理好伤口,然后又吩咐伙计拿了最好的创伤药,给那猫上了药,再细细地包扎好,冲沈如初一笑,道:“好了。第一次给动物看病。” 他洗了洗手,轻轻地擦着手,沈如初看见一双白皙而修长的手,心中一动,这是一双保养得很好的手,看来此人养尊处优。 沈如初歉疚地笑了,道:“给先生添麻烦了。”说完从怀里掏出银子,道:“这是诊金,请您收下。” 那人摆摆手,看了沈如初一眼,从中选了一块最小的,笑道:“就收点药钱吧。过几天你再带着它过来,我给它换药。请问名字?” 沈如初点点头,但听了他第二个问题,有些茫然,道:“名字?它叫小白。”她并未给这只猫取过名字,方才也是偷懒,随口叫了“小白”,似乎所有的白色小动物都是叫“小白”?——想到这里,沈如初嘴角微扬。 那人笑了起来,笑容温暖,即便是夜晚但也灿烂得如同艳阳,道:“原来这小东西叫小白。不过,我是问姑娘您的芳名。” “沈如初。”沈如初笑道,为自己先前的答非所问微微感到不好意思。。 这天晚上,沈如初失眠了,满脑子是那个宝蓝色的身影,那温和的笑容,还有他给小猫缝伤口时专注的神情,也许这个世界真的有人不一样,真的有人可以打动自己…… 005 几家欢喜几家愁 ps:兜兜继续求票票(额,点击实在太少了点),喜欢本书的亲们可以收藏哦。 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了一夜,沈如初第一次如此辗转难眠,本来尚有惶恐,想着不过只见了一面,尚不知对方名姓,此番竟起了涟漪,但转念一想,心动未必生情,不过是古井无波里的一颗投石,他日结果如何,一切随缘。 一早起来,看见沈芝媛一身新衣,满脸喜气,虽然素净但看得出精心打扮过,而且妆容、首饰也搭配得恰到好处,就连她身后的丫鬟杏儿也是浑身洋溢着喜悦。 沈家并非大户人家,但也生活殷实,院子里有三个仆人,一个是洒扫煮饭的周婆子,一个是独臂的黄老三,平时看家护院的,原先是沈云忠的老部下,只因身体残疾,又无家可归,干脆跟了沈云忠,说是仆人,但沈家很少有人使唤他。秋蕊是沈传值买给沈如初的丫鬟。至于王嫂和杏儿,都是大房那边的丫鬟,月钱也由高氏支付。 “四妹今儿真漂亮,颜色再好不过了。”沈如初由衷地赞美道。 沈芝媛道:“妹妹不敢当,要说漂亮,我们姐妹几个再没有比得过三姐了,三姐今天气色也好。” 沈如初道:“四妹今儿是有喜事么?” “文大哥他们中午要来吃饭。”沈芝媛丢下这样一句话,便轻飘飘跑到了厨房,和周婆子交代了一番。 沈如初早就看透了沈芝媛的心思,也不追问,却听沈芝媛又道:“是爷爷邀请他们来吃饭,感谢他们这些天的照应,而且以后还有用得到他们的时候。文大哥、石大哥、刘大哥都有军功,如今封赏下来了,昨儿来我们家了,特意给爷爷送了很礼物补品,你当时没在家,所以不知道。” 沈如初“哦”了一声,原来文旭他们的封赏已经下来了,秋蕊这时过来,道:“三姑娘,您要不要准备一份礼物给他们?” 她见沈如初脸上带着不解,又道:“昨儿老爷子、四姑娘、三夫人等人都送了礼物出去。” 沈如初道:“我知道了,回头给他们补一份。” 沈芝媛说得喜气洋洋,丝毫看不出失去父兄的悲痛,亦或者她恢复能力比较强,倒是沈如初一直心情压抑而苦恼,不仅仅因为家人的离去,而且为千万饱受连年战乱摧残的百姓伤感,这样的生活,这样的命运,这样的结局,怎样才能结束? 沈芝媛又道:“文大哥真是了不起,不但得了赏银,还被封了七品的副尉,将来若是再得 个军功,定然是将军!” 沈如初呆呆地看了一下沈芝媛,见她眉飞色舞之间充满憧憬和希冀,顿时觉得这个妹妹很有想法,迟早会生出一些事来! 文旭得了封赏,腰杆子骤然挺了起来,配上一身新衣,更显器宇轩昂,透发着像模像样的将军气势;再看刘力俊,也是一副青年才俊的模样,偏偏那个石磊,身上的猥琐气息不减半分,让沈如初心中着实不喜。 除了沈如初以外,沈家上下都隆重地装扮了一番,沈老爷子甚至把压箱底的那件湛青刺绣锦袍给换上了。 照习俗,家中宴请贵客,女眷不得上桌共食的,李氏有自知之明,退回自己房间了,沈芝媛与高氏前头张罗着,沈如初即使不用亲自下厨,却也不得不帮忙做些事,忙了一上午顿觉腹内饥渴,想着一桌子饭菜却不能享用,心中难免愤懑不平,苦着一张小脸没精神。 她撺掇着秋蕊给她去厨房里给自己拿些吃食,秋蕊回来时端了两只鸡腿过来。 “今天做了这么多鸡腿?”沈如初一边疑问,一边大快朵颐。 秋蕊不动声色,道:“周妈今天做的是红烧鸡块,少两只腿没那么容易被发现。” 沈如初顿时对这个沉默寡言甚至有些木讷的丫鬟刮目相看了,谁说木讷的人就是傻子? 一顿饭足足吃了一个时辰,文旭、石磊、刘力俊等人都有些醉意,听说石磊和刘力俊这次也得了很好的封赏,分别封了养息尉左右翼长,均是正八品的武官,一时间也算是扬眉吐气。 就连沈如初的大伯和爹爹也得了军功,受到分封,大兄沈格飞的军功更是与石磊等人一样,三个人的抚恤金加起来也有不少银两,但层层剥削,送到沈家的也只有十几纹银,仅够沈家一年的开销,另外,就是免了沈家停战期间三年的赋税。 沈云忠叹了一口气,若是自己几个儿子还健在,怎会这般冷落?黄老三见了这情形也一个劲地喝闷酒。 虽无明文规定,但是按照往年惯例,每逢战役结束,北疆军营至少要派一名正四品的护军参领挨家挨户慰问阵亡将士的家人,一场战役让沈家两代三个男人战死,但这封赏的公文和银两却是让文旭等人随手带过来! 沈如初陡然明白为何沈家老少在悲痛不堪的情况下还要盛装打扮,原来是等着那些位居高位者的登门拜访!可整整一天竟无一人前来! 沈家并非富贵之家,但家境也算殷实,沈老爷子一辈子 好强,想不到中年丧偶、老年丧子如今又受了这般冷落,只因这沈家一时半会再找不出更多参军入伍的男人!这人心呐! 且说,几家欢喜几家愁,西市的沈家愁云笼罩,每个人心中都郁结了一股气,但位居北市的马府却接连几日大开宴席! 这马府乃是戍守燕国北疆的元帅马征明的府邸,马征明乃是正二品的总兵,有道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这马征明在北疆堪称一霸,独尊一方,比那些庙堂高位者更加威风自在。 如今打了胜仗,喜讯入京,龙颜大悦,不但加封他为兵马大元帅,还赏赐了诸多金银珠宝,就连他为独子马文俊申报的云骑尉守备一职也被恩准,马文俊由一个毫无军功在身的军门子弟一跃成为正五品的小将军,一时间好不威风! 只可惜,家家都有本难念经,别看这马府风风光光,白天登门拜访道贺的人络绎不绝,但夜晚,马征明却与夫人柳氏一同陷入了忧虑。 “老爷,要不,我和俊儿去说一声?您的军务缠身,这等事还是交给我们妇道人家吧。”柳氏笑道,这几天实在太欢乐,她那张原本保养得水嫩的脸上已经笑出了褶子,毕竟丈夫儿子荣宠加身,放眼整个北疆,能有几人这般荣耀? 马征明点点头,深吸一口气,白天的应酬让他疲惫,联想到沙场上的血肉横飞,顿时觉得这荣耀沉甸甸的——死了多少人!多少部下尸骨不全! 柳氏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宽慰道:“老爷,有道是一将功成万骨枯,您能走到今天也是自己出生入死得来的,既然是打仗,怎会不死人?如今打了胜仗,多少人得到封赏,就连死去将士得到的抚恤金也比以往多,多少人对您感恩戴德呢!” 马征明笑了笑,柳氏一席话让他心中豁亮很多。 “你去吧,就和俊儿说,纳妾是小事,但香火是大事,不可小孩子心性。”马征明道。 柳氏连声答应,然后回了自己房间,命了婢女将马文俊请过来。 006 善有善报欲学医 “娘亲!这么晚了,娘亲请孩儿过来何事?”马文俊满脸喜色,眼睛微红,还带着微微的酒气,一看便知其饮酒了,看得出这五品官员的封号让他太过兴奋了。 柳氏抬眼看着他,马文俊生得相貌堂堂,身形伟岸,未成亲之前便是翩翩公子,惹得不少将军家的小姐侧目,最后却被崔明月收拢在自己的石榴裙下,如今微微发福,但也显得更加沉稳威严,笑道:“俊儿,坐。” 待马文俊坐定,柳氏柔声道:“我就不和你兜弯子了,今儿我和老爷商量了一下,想给你纳一门妾室,眼下定的是西市沈家的三丫头,当然还要看八字属相是否匹配,那丫头脾气秉性是否温婉。” 马文俊一听这话,顿时醒酒,皱眉道:“我知道你和爹是为了我好,但是我和明月琴瑟和谐,两情欢洽,若是突然纳妾,岂不是……纳妾的事我没办法开口和她说。” 柳氏道:“你不好意思说,我去和明月说!妒忌可是有违妇德的。” 马文俊拉住柳氏,道:“娘亲,是我自己不愿意纳妾。” 柳氏不悦道:“我知道你与明月夫妻感情好,但是你们成亲这么多年,明月的肚子一直没动静。我们马家功勋卓著,在安阳城首屈一指,你是独子,成亲三年却无子嗣诞下,我们做父母的岂能不担心!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可是大事,由不得你任性!” 马文俊知道自己说不过柳氏,也不好当面忤逆她,但是此时他心中只有崔明月一人,盘算着不如来个缓兵之计,表面上应承下来,遂道:“娘亲教训的是,就由爹娘做主吧,不过,即便是妾室也要合了心意才成。”暗自里却想着,即便纳了妾也让其独守空房就是,绝不冷落娇妻崔明月。 柳氏见他答应,自然欢喜,笑道:“这个你只管放心,我一定给你找个年轻貌美、品行端庄,又会生养的女子!绝对入得了你的眼!” 且说沈如初按照之前的嘱咐,三天之后又抱着小白去了宫氏医馆,却没见到那天穿蓝衫的男人,沈如初已经悄然打听到他叫宫云枫,乃是宫氏医馆的少主。 一个学徒走过来热情地打招呼,道:“沈姑娘是吧?我们公子出去办事了,临走时交代过我,说若是沈姑娘来了,让您稍坐一会,他很快便会回来。” 沈如初点点头,笑道:“有劳先生记挂,也多谢小哥了。” 趁着等人,沈如初好整以暇,只见医馆里人很多,男女老少都有。整个大堂里有五个台案,每个 台案后面都坐着一个郎中,面前各有三五个病人,一旁的药房里还有很多人排队等着抓药。 沈如初才坐下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就见宫云枫进了医馆,仍旧是一袭蓝衣,只是从宝蓝色换成了深蓝色,配上灰色的底子,整个人看上去成熟稳重很多,加上衣料上乘,又裁剪得体,成熟之中又不失翩翩公子的风韵。 “请跟我来。”宫云枫领着沈如初进了一间内室,相对安静许多。他接过小白,先是抚摸了一会,小白臭屁得很,根本不理睬他,一双宝石般的眼睛颇有不屑,好像自己是那猫中之王。 “有劳宫大夫了。”沈如初道。 宫云枫将小白伤口上的纱布剪开,看了看伤口,笑道:“这小东西的愈合能力真是惊人!现在已经痊愈了!你知道这小东西是什么猫吗?” 他闪亮而温和的眸子看过来,如同一汪水平如镜的湖面,表面的平静安宁,内心却静水深流,让人再多看一眼,就会沉溺其间。 沈如初不解,道:“这是我捡来的猫,具体是什么品种,我真的不知道。” 宫云枫笑道:“这是雪龙猫,品种珍惜,产自北夷,一般都是北夷的贵族所有,甚通灵性,其血能解毒。” 沈如初笑道:“想不到竟是捡了个宝贝。” 宫云枫笑道:“若非姑娘好心搭救,它定是难以存活;如今它伤势痊愈,又认姑娘这个主人,也算是善有善报。” 沈如初笑道:“这还要多谢宫大夫妙手仁心,出手搭救。这是今天的诊金……”她还没来得及掏出银两,却听宫云枫笑道:“我今天什么都没做,怎么能收姑娘诊金呢,我宫某人可不是那种黑心的郎中啊。” 沈如初笑了,心道:这宫云枫倒是幽默。笑道:“多谢宫大夫。有个问题,还想请教宫大夫,不知贵医馆是否招收学徒?” 宫云枫看了一眼沈如初,笑道:“怎么,沈姑娘有朋友想学医吗?只要资质够,又肯吃苦耐劳,敝医馆很欢迎。” 沈如初抚摸着怀抱里正蜷缩成一团、懒洋洋打盹的小白,娇俏道:“宫大夫,你们收不收女学徒?我很吃苦耐劳,之前也读过一些医书,略懂医术,对酬劳也没有要求。” 宫云枫微微吃惊地看着沈如初,眼前这个姑娘太与众不同了,生得秀美温婉,柔美之中又健康活泼,而且言谈举止从容大方,又不是少女的活泼可爱,但她性情中却有一种不敢屈服的倔强——这一点,宫云枫感受得 到。 “姑娘想来学医?”宫云枫道。 沈如初点点头,先前接待她的那个学徒跑了进来,道:“公子,马夫人到了。” 宫云枫看了一眼沈如初,沈如初顿时了然,道:“宫大夫有贵客来,我先告辞了。宫大夫的好意,如初改天登门道谢。” 宫云枫与沈如初一同出了医馆,与正在进门的柳氏擦肩而过,沈如初经过其身边,向宫云枫微微颔首,宫云枫温雅道:“沈姑娘,慢走。” 柳氏见这姑娘生得俊俏,小家碧玉的打扮,但举止却落落大方,丝毫不输大家闺秀,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马夫人,里面请。”宫云枫恭敬道。 柳氏在丫鬟的搀扶下进了里间,道:“宫大夫,我这偏头痛的毛病又犯了,这天气一寒,就像是锥子刺了一般,阵阵发痛。” 宫云枫笑道:“我之前给您开的方子有效吗?” 柳氏笑道:“有效,我这次来,也是想让你照着先前的方子开些药。” 宫云枫笑道:“您直接派人过来知会一声,我命人开好了药给您送到府上,或者让府上的人来取便是,怎劳您亲自来一趟?”他一边说,一边为柳氏搭脉诊查。 柳氏笑道:“出来走动走动,再就是我有个虚寒的毛病,也想让你顺带给把把脉,开点方子。” 007 收好处高氏做媒 ps:兜兜打滚求票票,要收藏,还有长评哪! 元帅府内有府医,只因宫氏一族医术高明,所以,柳氏经常到宫氏医馆就医看病。 这宫氏乃是燕国的医药世家,自燕国开国以来,一直到先帝时期,皇宫里历代御医有一半来自宫氏,只是到了当今圣上这里,不知是何变故,这宫氏竟从御医的队伍里被剔除,宫氏族人散落各地开设医馆治病救人。 宫氏一族虽然不再向皇宫供应御医,但宫氏代代相传的医术高超过人,故而无论哪一处的宫氏医馆都是门庭若市,前来看病的人络绎不绝,在各地颇有口碑。 柳氏从医馆出来,忽然想起方才与其擦肩而过的沈如初,记起她面貌清秀,体态匀称,随口问道:“先前从医馆里出来的姑娘是哪家的?” 那侍女笑道:“夫人,您说得是哪个?” 柳氏道:“就是那个怀里抱着一只猫,皮肤白白嫩嫩,眼睛大大的姑娘,我瞧着挺水灵。” “哦,原来夫人说得是她,可真真是巧了”侍女掩嘴而笑,“方才奴婢还想和夫人说一声呢,她就是沈家的三姑娘,高氏的侄女!上次高氏还专门在您面前提起过,您当时让奴婢悄悄去打探,说得就是她嘛。” 柳氏微微点头,急忙吩咐另一个在外头候着的侍女,道:“你让高氏去府里候着,我要见她。”那侍女领命而去。 且说高氏平时都是自个主动上门拜访请安,如今柳氏相邀,随即忙不迭地去了,等柳氏从医馆回到马府时,她已经在那里候着半天了。 柳氏命人给她泡了一杯上好的茗茶,笑道:“你尝尝这茶,可是雨前龙井,从京上捎回来的,清爽醒脑,而且茶味醇香。” 高氏受宠若惊地品了一口,急忙笑道:“夫人,果真好茶,茶色碧绿,满口余香,轻轻一品,生津润喉。” 柳氏淡淡一笑,道:“茶是好茶,这可是御赐之物,我们老爷不过得了一斤,因我爱茶,这才舍给了我,你若觉得好,我回头让丫鬟给你包些带回去。” 高氏再次受宠若惊地福着身子,笑道:“夫人大方讲究,民妇实在受宠若惊。” 柳氏笑着走下主座,来到高氏身边,道:“你瞧瞧我这身衣裳怎样?” 她穿得是一件浅淡长袭纱裙纬地,外套绛红锦缎小袄,边角缝制雪白雪貂绒毛,一条橙红色段带围在腰间,那纱颇有讲究,学名浣霞纱,做工精艺,颜色华美,在燕 国贵妇中甚是流行。 高氏笑道:“颜色庄重而不俗气,裁剪得体大方,正好是配了夫人的优雅气质,又将夫人的贵气烘托出来。”她身手轻轻摸了一下柳氏的衣袖,道:“手感软和细腻,一看就是上等面料。” 柳氏笑道:“这是茹艳斋的浣霞纱,我命人多买了几匹,做了两身衣裳,还剩一匹,一会也让丫鬟包好了给你带回去。” 高氏乃是心思玲珑之人,她往来马府不下几十次,柳氏头一遭对自己这般热心,她身上那衣料一看就是价值不菲,而且在安阳城这地方恐怕有价无市,柳氏必然是有求于自己。 思及此处,高氏便道:“民妇多谢夫人厚爱,民妇势微力薄,不能有功于夫人,心中甚为惭愧,但若是夫人吩咐,民妇一定竭尽全力,让夫人安心、满意。” 高氏为人市侩,但幼年也读过一些诗书,娘家也颇有些势力,谈吐措辞虽不算大雅却也无伤大雅,故而柳氏无聊时也常召她来聊天解闷,她这番话看似露骨,却恰到好处地给了柳氏一个台阶,让她说出自己的要求。 柳氏笑了笑,道:“上次你提起你那侄女,说是样貌如何出挑,正好配我家俊儿,不知此事你可做的了主?若是定的下来,我即刻命人备了聘礼送上门去。” 高氏一听,心道:原来还是为了她儿子纳妾的事,眉开眼笑道:“不是我自夸,我家这三丫头真真是水灵,性情温婉,品行纯良,怎奈出身低微!好在遇见了夫人这颗福星,她若是有幸服侍令公子那是她几辈子修来的造化。她母亲也就是我那妯娌早先过世,她父亲、我那二叔这次又战死,我这当大伯娘的自然要为她的亲事多费点心思,何况是这样一门好亲事,我自然能说得上话,还请夫人放心。” 柳氏满意地笑了,拍着高氏的手,道:“你放心,她进门之后虽为妾,但我看在你的面子上自然多照应她,将来她若是产下一儿半女便母凭子贵,我亏待不了她。” 高氏领着王嫂,王嫂抱着柳氏送的那些东西,一小包雨前龙井的茶叶,一批茹艳斋的浣霞纱,欢天喜地回到西市的沈家,临走之时,柳氏笑道:“若是这门亲事成了,你我就是亲家,将来我这里若是有了什么好东西自然少不了你的。” 高氏心里打着小算盘,若是结成这门亲事,不但能攀上马家这样的大户人家,自己多了些头面,捞些好处,单单是马家送来的聘礼也给家中的二小子下聘礼了,真真是两全十美。 晚间,高氏竟破 天荒地陪着李氏一同下厨房烧了一桌子的菜,除了沈如初的嫡亲大哥未回来,一家子吃得甚为开心,平日里,高氏多少自恃身份不待见大家,如今和大家有说有笑,自然让气氛融洽了许多。 只是沈如初微微觉得情况不妙,倒是没多少胃口,高氏见状不停地给沈如初夹菜,劝她多吃点。 “爹啊,您看咱们如初都已经十五了,也该寻门亲事了。”高氏开口道。 沈如初心中冷笑,果真和自己有关,面上却不动声色、 沈云忠道:“是啊,也该寻门亲事了,只是他父亲才去了,要守孝,一时半会不能成亲,倒也不急这一时。” 高氏见沈老爷子想法与她不一致,也不恼,耐着性子道:“爹,如今有门好亲事,人家看上三丫头了,虽然三丫头还在戴孝中,但亲事可以先定下,成亲的日子往后推就是了。” 沈云忠看了沈如初一眼,道:“好亲事?怎个好法,说来听听,若是真的好,就按你说的,先把亲事定了。” 沈如初继续吃饭,早就料到高氏心里打得如意算盘,不惊不恼,不羞不怕,等着她天花乱坠的表演。 高氏顿时欢喜,笑道:“爹,若说起这户人家那在安阳城可是第一尊贵,无人能及!就是马元帅马家!马夫人看上我们家如初啦,哎哟,这可是安阳城第一名门!马夫人想把她配给马公子!这马公子现在可了不起,正五品,正五品哪!” 她讨功似地摇着沈如初的肩头,笑道:“如初,你这下要掉进金窝银窝了,一辈子锦衣玉食,真是上辈子做了好事,修来这段好姻缘!” 008 作好作歹誓不从 ps:谢谢亲们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打赏、票票、收藏、点击、长评、留言,兜兜弱弱地问一声:票票神马的,还有么? 另外,兜兜最近受了莫大的打击,情绪有些不稳定,会努力恢复并认真码字的,让那些不公正都成浮云吧! 沈如初好脾气地给沈云忠夹了青菜,笑道:“爷爷,您多吃点,多吃蔬菜对身体好!” 沈云忠激动地看着高氏,根本顾不上吃菜,喜道:“你说得可是真的,马家公子看上三丫头?你与马夫人素来有交往,若是此事能成,你可是我们沈家的大功臣,三丫头的大恩人!” 沈如初听了这话,微微皱眉,又听沈云忠道:“如初,你不必害羞,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若是这门亲事能成,你的好日子也熬到头了。” 高氏见沈云忠夸赞她,得意忘形地笑着,道:“为了撮合这门亲事,我可没少花心思,磨了多少嘴皮子,这才让马夫人有了做亲的念头,加上我们如初本来就是好姑娘,模样儿性情儿都出挑,今儿去医馆时正巧被马夫人见到,马夫人很是满意,催着我回来,把亲事定下来。这不,我赶紧回来和爹您商量了。” 她说得眉飞色舞,吐沫横飞,听得沈如初心中冷笑连连,若这门亲事这门好,她第一个想到的应该是沈芝媛,不是吗? 沈云忠笑道:“好,能嫁入马家那是三丫头的福气,这是好事,没什么好商量,这事就这么定了,你明儿便去和马夫人说,让她找个媒婆,按照礼俗来说这门亲事。”他好面子,嫁孙女这桩事自然不能马虎,三媒六聘不可缺。 高氏一叠声答应。 沈如初正要说话,却听沈芝媛在一旁道:“我记得那马公子已经成亲了,那年他成亲可是惊动整个安阳城了,新娘子的轿子从我们西市经过,我还追着轿子走了好远。娘,你怎么能让三姐去给人家做小呢!” 高氏嗔怪地横了她一眼,冷道:“吃你的饭!没人当你哑巴!” 沈云忠眼生疑惑,道:“你说的这门亲事,就是让如初给那马家公子当妾?” 高氏尴尬地笑了笑,道:“爹!做妾不是丢人的事情,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如初找了那样的婆家一辈子衣食无忧,还能改变军户人家的命运,不用看着丈夫儿子战死沙场,有什么不好?再说,马家高官厚禄,家大业大,咱们这样的人家,就算是嫁过去做小,也不吃亏。这门亲事,安阳城不知多少人家挤破了脑袋想争取,若不是我与马 夫人有些交情,哪里轮得到如初!” 沈云忠浑浊的老眼阴郁地看着高氏,端着碗的手也有些颤抖,看得出很生气,怒道:“我们就算是穷死饿死,我也不会让三丫头去给人家做小!这样的亲事谁稀罕谁去做,我们沈家不承你这份情!不吃了!”他将碗筷一撂,愤愤然地离开饭桌,沈如初急忙追了出去。 沈如初的堂兄沈梦飞不悦道:“娘,你真是越来越糊涂了,一个二姐闹得还不够凶,又来折腾三妹!我们沈家的男人还没死光!以后这种做小的亲事休要再提起!”说完也甩袖离去。 李氏想起女儿给人做妾,上次回门眼角发红,虽然口称日子滋润,想来也是悲苦难抑,而这一切始作俑者便是高氏,如今高氏又盘算着让沈如初给马家做妾,不悦道:“大嫂,如初的婚事还轮不到你做主!”说完也放下碗筷走了出去。 沈芝媛见众人或冷落或责怪高氏,便道:“娘,你别往心里去……”一句话还没说完,却被高氏喝住:“闭嘴,都是你多嘴!臭丫头,看我不打死你!”说完竟抄起一根鸡毛毯子追着沈芝媛打起来。 一顿饭不欢而散,一家人闷闷不乐。 沈如初以为这亲事就此作罢,毕竟这个家还是沈云忠说了算,有沈云忠给自己撑腰,也不怕那高氏会折腾,但事情的发展却比她想象得要复杂。 高氏虽然在家里碰了钉子,却不敢到柳氏那里如实回复,一来怕柳氏怪她无用,以后再不理会自己,二来想着那些即将到手的好处,她就不甘心。 “如初,大伯娘和你说句体己话。”高氏笑容可掬地唤着沈如初。 沈如初知道没好事,但也不挑破,道:“大伯娘,有什么事你只管说。” 高氏忽然就抽出帕子擦眼泪,哭道:“三丫头,你爷爷和你二哥都怪我,以为是我狠心,将你许给那马家,不顾你的感受让你给马公子做小,是害了你,却不知我也是一番苦心。你娘去世的早,我是看着你长大,从小到大,媛儿有的,你也有,我虽是你伯娘,却把你当亲生女儿一般对待,试问,天下还有害自己女儿的娘?” 沈如初不知她这又是要闹哪一出,但看她哭得悲戚,哪怕是装出来的也算是为难她了,遂觉得不忍心,道:“大伯娘,我没怪过你,我们是一家人,你是为我好,我懂的。” 高氏道:“如今你爹爹又不幸战死,你大伯也去了,还有你大哥也不在了,一下子少了那么多顶梁柱,家底又不殷实,咱们 这样的人家能找到什么好亲事,你将来嫁过去,也是含辛茹苦。那马公子虽然有了婚配,但是相貌堂堂,为人谦和,又是正五品的大官,还是兵马大元帅的独子,他夫人至今不育,你若嫁过去以你这般相貌品性自然受宠,将来若是生了一男半女,地位上与那主母无异,说不定还能扶了正……” 说来说去,还是为了与马家的亲事! 沈如初道:“大伯娘说的没错,这些道理我也懂,只是我这婚事由不得大伯娘做主。” 高氏听了这话,像是突然被刺激到了,想起昨晚李氏也是这般言辞,顿时提高了嗓门,不悦道:“我怎么就做不得主?你自小没娘,我把你当亲生女儿一般拉扯大,如今爹爹也不在了,我作为大伯娘,沈家长子的原配,怎就做不得主!” 沈如初不悦道:“我爹娘虽然不在了,但是爷爷还在!我那嫡亲的大哥也在!父亲过世了,长兄为父,大伯娘总要问问我那兄长的意见才好!” 高氏听了这话,语气稍微缓和,循循善诱道:“如初,傻丫头,大伯娘是真心为了你好,你若嫁过去,不但自己衣食无忧,还能帮贴一下家里,你爷爷年纪大了,你忍心看着他孤苦一辈子,连个棺材本都没存下?你大哥和你二哥都到了婚配的年纪,却拿不出聘礼娶个好姑娘。你忍心吗?” 沈如初瞥见沈云忠过来了,立马扯着嗓子哭道:“大伯娘,求求你,别逼我,我就算是死,也不给人家做妾!我们沈家再穷,也是代代清白,代代忠良!” 沈云忠见沈如初哭求,梨花带雨小模样儿十分惹人疼,想起她小时候诸般乖巧,沈传值又是一等孝顺,再见高氏一脸的居高临下,料定高氏在逼迫她,指着高氏,怒道:“你若是再敢逼迫三丫头,提这做妾的亲事,我们沈家就没你这样的儿媳妇!” 009 扮弱小立志学医 009扮弱小立志学医 沈云忠这句话说得重了! 如同一剂猛药,惊得高氏面如死灰,心中暴怒,但头顶一个“孝”道,百善孝为先,高氏硬是不敢发作,微胖的身子轻轻颤抖着。 沈如初想着此时正好是治治高氏的好时机,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整个人“噗通“一声跪倒在沈云忠的面前,抱着他的腿,哭道:“爷爷,我不要做妾!我要在家里陪着爷爷!我母亲走得早,父亲又去了,爷爷要给我做主啊!爷爷从小最疼我,爷爷为我做主啊!” 她这一声哭喊恰巧击中了沈云忠的伤处,最器重、最孝顺的二儿子去了,最疼爱、最乖巧的三孙女又被逼着去做妾,他还没死,这个家竟不容他做主了吗? 沈如初哭得梨花带雨,小身子颤抖着,沈如初顿生无限怜惜,哽咽道:“好孩子,你起来,你的婚事爷爷给你做主!我还没死,这个家我说了算!” 后面那句狠话显然是说给高氏听的。 高氏又气又恼,想着自大自己进入这个家门,何时受过这等恶气?沈云忠虽然强硬,却对自己一直礼让三分,如今为了这个小蹄子竟然三番五次给自己脸色?更是当着这蹄子的面儿怒骂喝斥自己,这要是传出去还得了? 她不能当面忤逆沈云忠,却想着事后如何给沈如初一点颜色! 沈如初抬头看了一眼高氏,被她眸子里的阴冷吓了一跳,心道,这高氏必不会善罢甘休,以后自己要凡事小心了。 高氏气咻咻地走了,到了后院便碰到了王嫂。 说起王嫂,乃是高氏的陪嫁丫头,之前曾自己赎了身配了出去,但是后来死了丈夫,又未产下子嗣,婆家不肯收留,其本身又是个孤儿,无所依靠,只得回到了高氏身边。本是个奴才的身份,但因着沈家并非大户,不讲那么多礼俗,也就不分什么尊卑,加之其又在沈家前后住了十几年,也算是半个沈家人。 “夫人怎么了,脸色这般差?”王嫂道,毕竟是高氏从娘家一手带过来的奴才,这王嫂对高氏既衷心又恭敬,丝毫没嫌弃沈家门第太低。 高氏冷着脸,道:“还不是老二家的小蹄子,不识好歹!明明是给她寻了门好亲事,老爷子竟把我一顿臭骂。” 王嫂自然知道是怎么回事,急忙劝慰,道:“夫人不必担心,也不忙着去回绝马家,既然马夫人中意那个小蹄子,我们只管等着马夫人前来要人,凭着马家的势力,还怕老爷子 不松口?沈家有几颗脑袋,敢得罪马家!” 高氏听了这话觉得甚是在理,但又放不下那口恶气,冷道:“我迟早要教训这个没娘教的小贱妇!” 王嫂又道:“今儿早上我去见崔婆子了,说是杨员外的家同意这门亲事,只是杨员外好面子,要聘礼一定齐全了,礼金也不能少于这个数。崔婆子还说,若是这门亲事定了,杨员外陪的嫁妆肯定是要翻倍的,沈家吃不了亏!”她一边说一边比划出两根指头。 高氏听了礼金,没来由又是一阵心烦,现在让她去哪里筹这么一大笔礼金!本想着沈如初与马家的亲事定了,先收了一笔礼金,没想到这小蹄子死活不愿意!老头子又一再给自己脸色!老三家的又从中作梗! 王嫂见高氏脸色阴晴不定,急忙道:“夫人不必着急,此事还须从长计议,但不出一年,总归是要解决的,您忘了,军户之女不得留家超过十六岁。?” 原来,朝廷为鼓励军户生养,能够源源不断地向军队供应户丁,不仅鼓励寡妇再嫁,还严格要求未婚配的女子十六岁之前必须许配人家! 高氏听了这话,脸色顿时舒缓了许多。 纳妾一事在沈家炸开了锅,让原本凋零凄迷的沈家又多了一层愁云,经高氏这么一闹腾,沈如初觉得这个家实在没办法呆下去了,必须有个一技之长,好外出赚钱,等着经济独立了便与高氏分家,一个屋檐下住久了,她担心自己“近墨者黑”。 一想到经济独立,学医的念头再次冒出来,而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烈,若是学医有成,将来开家医馆,小日子自然丰顺和美。 前一世违背家人的意愿,放弃从医,惹了父母多少叹息,想来是自己太过任性才让她福薄禄少,皇天不佑,这才年纪轻轻遭来横祸到了这里。若是能重新学医,也算是了却父母祖辈的一番心愿,先不说自己这一世的生计和体面,倒也全了自己的孝心。 “想什么呢,这么大动静都没听见?”文旭笑道,指挥两个士兵将袋子放好,“这是新下来的棉絮,你们好做一些过冬的棉衣。” 沈如初摸着那软和雪白的棉花,上面还散发着阳光的味道,想来今天是晒过的,急忙道谢:“多谢文大哥了,给您添麻烦了。”文旭时常来沈家,一来二去,她对这文旭的印象甚好,朴实爽朗,一看便是居家过日子的好男人,从他第一次参军打仗就得了军功来看,还有勇有谋,成为将才也未必可知。 她甚至觉得文旭 对自己有那么一点点意思,虽然很朦胧,但是两世为人的她还是清楚地感觉到了。 文旭笑道:“怎么,有心事?” 沈如初没想到他一个行伍出身的男人会这么心细,也不想隐瞒便道:“我想学医,将来当个女郎中,赚些钱补贴家用。”沈家的境况,文旭前后所知加起来恐怕比她还多,无须遮掩,何况这文旭乃是刚正良善之人,又谦和有礼,更无须对他隐瞒。 文旭道:“原来你想当个女郎中,很好。救死扶伤,悬壶济世也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只可惜我们这样的军户人家,生来就是当兵的命。” 沈如初笑了,道:“文大哥现在可不是兵了,乃是小将军,将来还会当大将军。” 文旭不好意思笑了,那略带害羞的笑容显得淳朴而生动,笑道:“哪里,想当大将军恐怕要等下辈子了!不过,你既然想学医,跟我来,我给你引荐个去处。” 沈如初跟着文旭去了东市,一路上沈如初和他说了自己的苦衷,大伯娘逼迫她去马家做妾,她自然不愿意做妾,在安阳城,做妾乃是低人一等的事情,进了门,就是半个奴才,文旭听罢有些恼怒,怒道:“你不用做妾!管他是谁!若是得罪了他们,我全力承担!” 沈如初听了这护犊子一般的话,心中微微感动,尤其是文旭说这话时带出的狠劲,颇有几分威严和阳刚。 二人一路闲聊,说着便来到宫氏医馆,沈如初心中微微惊讶,文旭说得引荐便是这宫氏医馆?难不成这文旭和宫云枫还有些交情? “我找你们家少主子。”文旭笑着对那学徒道。 宫云枫听见声音从里间走出来,笑道:“这是哪阵风把你给吹来了,稀客!”见了沈如初在一旁,急忙行礼,笑道:“沈姑娘也在。” 文旭微微吃惊,笑道:“原来你们早认识?” 不等沈如初解释,宫云枫笑道:“难道只准你有幸认识沈姑娘这等绝色佳人吗?”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沈如初顿时羞红了脸。 文旭哈哈大笑,一副自来熟的样子,也不管宫云枫是不是正在就医问诊,直接将他拉进了房间,道:“我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今儿就不和你拐弯抹角了。”他看了一眼沈如初,笑道:“我这个妹子想要学医,你看看能不能通融一下,让她来你这里当个学徒?” 宫云枫望了一眼沈如初,似有为难,沈如初知道这次若是不能进馆学习,以后想要 争取当学徒的机会定是难上加难,急忙道:“我很能吃苦的,而且我很喜欢学医,向往有一天能够妙手回春、治病救人!” 宫云枫谦和地笑了笑,道:“我非常理解沈姑娘的心情,也很愿意沈姑娘留下来学医,我这里也正好缺个帮手,只是……”他顿了一下。 010 做保人设关考核 沈如初有些紧张地看着宫云枫,道:“宫大夫有话不妨直说,我虽然想学医,但也不能强人所难。” 宫云枫笑道:“沈姑娘请坐。文兄也请坐。青山,看茶。” 文旭笑道:“宫兄的难言之隐,我知道,那就我来代劳。宫家乃医学世家,世代行医,代代相传,但是传男不传女,你来当学徒没问题,但是宫兄不能亲自教导你,至于医馆里的其他人,若是从宫式一族所学医术同样不得传授于你,否则将被逐出师门。如此以来,你在医馆里未必能学到精湛的医术。是这样吗,宫兄?” 宫云枫点点头,道:“知我者,文兄也!沈姑娘,方才文旭所说正是我担心的问题,你来医馆学医,我表示欢迎,我这医馆也需要一个勤快且热情的姑娘,这前前后后,每天要来很多妇道人家,有个女医师在,自然方便许多。但是,姑娘来我医馆乃是拜师学艺,我宫某却不能亲自教授姑娘,岂不是辜负了姑娘的一番心思?” 沈如初这才明白,宫云枫的意思也非常明了,她来宫式医馆当学徒可以,但是宫云枫及宫云枫的学徒却不能教授相关医术。 “多谢宫大夫的一番好意。宫大夫虽然不能亲自教授,这一点固然遗憾,但是,我相信宫式数百年薪火相传的医术及精神能将我熏陶成一名出色的医者。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们可以不教,但是我可以学。将来,我不求妙手丹心,但求救死扶伤,问心无愧。”沈如初平静地说着,脸上挂着一抹浅笑。 她自然不会告诉这些人自己上一世出生于中医世家,爷爷、父亲均是一名出色的中医,只是到了她这一辈才改了行。 她虽然对医术并不精通,但因为家庭背景,耳染目濡之下也懂得不少医疗常识、用药原理,只可惜以前从未有机会实践过。若是得以在这医馆里观察学习,并将自己之前零散的中医知识系统强化,沈如初自信总有一天她会成为一名出色的大医! 文旭看了一眼沈如初,被她脸上那一抹坚定和自信所震惊,以往只知道这三姑娘温婉善良,如今却展露另一面,而且一介女流竟为补贴家用而立志谋生,真真不简单。 宫云枫听了她这番话,心中也暗自称奇,学医虽然体面却是极辛苦的差事,而且要看悟性,悟性不够的终身难出师门,更不要说开馆看病了,寻常男子都未必肯学医,她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却一门心思要学医,还立下了救死扶伤的宏愿。 “云枫,这沈家妹子是我自小看着长大的,如 同我亲妹子一般,甚至比我亲妹子还亲些,既然她笃定了心思想学医,还请你卖我这个情面,务必收她在这里当个学徒,打打杂,你也不用为难,大可不教她任何东西,一切由她摸索。”文旭说得万分诚恳。 宫云枫笑道:“好说好说,你文旭都开了这个口,我岂能拂你这个美意。那就请沈姑娘留下来吧,和其他学徒等同待遇,月俸一两银子,卯时而作,亥时收工,中间可能需要采买药草甚至外出采药,沈姑娘有意见否?” 敢有意见吗? 沈如初急忙道:“不敢有意见,既入医馆为徒,一切听从医馆的安排调遣。多谢宫大夫给我这样一个机会,我一定珍惜。” 宫云枫点点头。 文旭听了哈哈大笑,道:“既然沈家妹子是我引荐的,我就好人做到底,我知道你这里的规矩,是要有保人,那我就给你们立个字句,若是她在这里出了差池,便去城西的校场找我!”说完径直去了文案处要了笔墨,写了一份工整的保函给宫云枫。 宫云枫笑道:“你呀,虽是行伍出身,却比那些文人都细腻有心,哪家姑娘将来若是嫁给了你,那才是烧了高香!” 沈如初总觉得他们这番对话很有深意,似乎意有所指。 宫云枫道:“你既然入了医馆当学徒,我就要考考你,看看你功力深浅,资质好坏,好给你安排伙计。” 沈如初有些紧张,不知宫云枫出的题目深浅程度,生怕自己那点皮毛知识惹了笑话。 “我不过略读过几本医书,从未看病问诊过,也不曾接触过各类药材,我愿意从最底端的事情做起。”沈如初诚恳地说道。 宫云枫笑了笑,道:“沈姑娘不必太过谦虚,你出口成章,对答自若,岂是读过几本医书就能成就的自信?” 沈如初一听这话,心道,这宫云枫是嫌自己话多,不够谦卑,于是低眉顺眼地跟着他去了药房。 “你来瞧瞧这是什么药?”宫云枫指着一个棕色的瓦罐道。 沈如初看了文旭一眼,文旭鼓励地点点头。 那瓦罐不大,一尺高,古色传香的模样,沈如初往里面看了看,又嗅了嗅,最后用小指尖沾了星点放入舌尖,与宫云枫看了一眼,道:“此乃半天河,又称上池水,多取自竹篱头或空树穴。气味甘、微寒、无毒。主治鬼疰,扫邪气、恶毒;洗各种恶疮;若身有白斑,可捣烂桂末和唾液,配该水清洗,有效。” 宫云枫点点头,道:“那你说说察脉之法有哪些?” 沈如初想了想,道:“释脉诊气血之辨最为微妙。气血在人各有偏盛偏衰之异,藏府之秉,各有偏强偏弱之殊。气独盛者则脉强,血独盛者则脉滑;气偏衰者则脉微,血偏衰者则脉涩,脉乃气血先见也。” 宫云枫听了沈如初如是说,更加以为奇,但却没有流露出来,继续道:“津液痰血之凝结,为寒乎?” 沈如初沉思了一会,关于这个问题,各家说法各不同,也没有标准的答案,道:“此症脉象虽松软宽缓,但按之必内有劲线,气血结聚而为症瘕者有之,气血相维,病则俱病。气寒则内束其血,血热亦外鼓其气。故此症者,未必气寒,也可能是血热。” 宫云枫听罢哈哈大笑,拍打着文旭的肩膀,笑道:“还要感谢文兄给我送来这么个学徒,甚好!” 011 窥真颜心有所动 沈如初心中雀跃着,若不是碍于古人的规矩,她早就蹦跳欢呼了,急忙道:“多谢宫大夫给我这样一个机会,如初感激不尽,我一定尽心尽力,绝不给您添麻烦。” 宫云枫点点头,与文旭相视而笑,道:“你明儿就到医馆来做事吧。” 沈如初急忙应允,心中送了一口气,有道是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总算有了个谋生的活计,将来有一技之长傍身,若是积攒点经验和资产,开个药店医馆那是最好不过。 文旭笑道:“你今儿得偿所愿,进了医馆当学徒,我功不可没,你可要请我吃酒。” 沈如初倒是很想请,只可惜自己囊中羞涩,仅有的一点碎银子还是给小白看病余下的,但心中着实感谢文旭,遂道:“好,我请你吃大碗面吧,等我得了月俸,我再请你吃好的。” 文旭撇撇嘴,似乎有些嫌弃,想了想,笑道:“也好。” 二人与宫云枫告辞,便出了医馆,沈如初对安阳城的地理位置并不熟悉,一路上都是跟着文旭走,他突然停了下来,似笑非笑地看着沈如初。 “怎么,面馆到了?这家面馆味道怎样?”沈如初笑呵呵地问,抬头一看却见“醉仙楼”的鎏金招牌挂在一幢古朴大气的建筑上,整整五层楼高,门头高过两丈,两旁挂着镂空雕刻的对联:醉仙楼上求一醉,白草堂下诵五经。 这定是安阳城里最好的酒馆!沈如初暗自想,将来自己若做了土豪,必然做这醉仙楼的常客。 “走吧,未来的大医!学医可是大事,你总不会真请我吃面吧?”文旭促狭地说着,看着沈如初渐渐生出窘态,别有趣味,以致他嘴角的笑容越来越大。 沈如初尴尬地看了一眼醉仙楼那气派的招牌,里面飘来阵阵饭香酒香,她小声道:“我没银子!要不,这顿算你的,大不了等我将来得了银子,还你两顿便是。” 文旭哈哈大笑,道:“亏你想的出来!没见过脸皮这般厚的姑娘家!不过,我等的就是你这句话!走吧,这顿算是我的。” 沈如初得了便宜,自然要卖乖,笑道:“多谢文大哥啦!文大哥年轻有为,将来大有作为。” 二人进了醉仙楼,落了座,点了酒菜,就听见二楼传来吵嚷声,断断续续的求饶声传来:“军爷,奴家身世飘零,无奈之下,抛头露面以求生,在此卖唱,但奴家卖艺不卖身,还请军爷……啊!” 沈如初的眉头皱了皱,接着又听见一 个熟悉的声音:“本大爷看你生得俊俏,赏你几个钱,难道连摸都不给摸!你他娘的装什么清高!” 这声音虽然带着醉意,还大着舌头,但沈如初还是听出来了,是石磊!早就看这竖子有些轻佻,竟在这里调戏人了! 她急忙放下碗筷,迅速上了二楼,果真看见石磊对一个柔弱女子拉拉扯扯,言行甚不规矩,他身旁还有一些男人在鼓掌叫好,想来都是石磊的狐朋狗友。 “你放开她!”沈如初用力推了石磊一把,怒道:“你好歹也是个翼长,怎地这般轻浮,当众调戏民女!” 她虽然不喜欢石磊,但知道石磊这个人本性不坏,想来也是被一帮子人挑唆的,扫了一眼那些人,有老有少,都是沈如初未见过的,虽然身穿便服,但应该都是石磊在军营里认识的人。 “哟,来了个多管闲事的!你是谁?谁让你多管闲事!?”石磊醉眼朦胧地看着沈如初,半晌也未认出她是谁来,咧嘴笑道:“你比她更好看。” 那些人也跟着起哄,道:“这个妞更水灵!一看还是个良家子。” 那个歌女躲在沈如初背后,喃喃道:“姑娘,这些人醉酒了,咱们快逃吧。” 沈如初正在气头上,若是别人当众调戏民女也就算了,她不会吃饱了撑的来管闲事,但石磊不同,她把他当做朋友,既然是朋友就不能由着他乱来! “你醉了,和这位姑娘道歉!”沈如初冷道,心里却想着文旭怎么还不上来,却不知文旭在下面正好遇见个熟人,正在攀谈。 石磊一把抓住了沈如初,一口酒气喷过来,道:“如初?你、你是如初?别跑啊,既然来了,我们喝几杯。”他竟然将手移到了沈如初的腰肢处,整个人往沈如初的身上蹭着。 那歌女见状,急忙上来推石磊,却被石磊一脚踹开,那些人又是一阵起哄,一起嚷着:“亲一个,亲一个!” 沈如初又是捶打又是脚踢,但石磊的双臂如同铁钳一般紧紧箍着她!眼见着石磊那张臭嘴就要覆盖下来,她急忙扭过头,咒骂道:“石磊你个混帐!” 文旭听见喊声,急忙丢下那个熟人,三步并作两步冲上二来,一拳打在石磊的脸上,怒道:“你算哪门子兄弟!喝了酒就只会闹事!” 沈如初因为身上的力道突然被撤去,一个没站稳,往后踉跄了几步,文旭身形灵活,急忙将她护住,就在她快要倒下去的时候,一把抱住了她。 沈如初惊魂一般,从文旭的怀里挣脱出来。她是万万没想到还有一双眼睛在楼上看着自己。 “这是谁家的女子?”一个雍容华贵的公子自顾举着一杯酒,看似随意地问道,眼睛却一直看着沈如初。 他身边一个随从道:“回爷的话,这文旭石磊速来与西市的沈家走得近,这丫头看样子也和文旭他们熟识,应该是沈家的丫头。” 马文俊忽然想起柳氏和自己提起的沈家三丫头,说其俊美和善,柔情百转,莫非就是她?如果真是这样,倒也合他心意。 如初?沈如初?马文俊心中默念着,好名字。 石磊被文旭那一拳打得醒了酒,见他护着沈如初,愤恨地看了他一眼,怒道:“为了个女人,竟打自己的兄弟,你又算哪门子兄弟!” 文旭和沈如初大怒,拉上那名歌女一步不停地离开了醉仙楼。 “多谢姑娘和公子搭救,奴家无以回报,只等改日进香,保佑二位恩人长命百岁,一生安康。”那歌女道,福着身子给文旭和沈如初纳礼。 沈如初看她头发蓬乱,身上也沾了泥污,又见她总是掣肘,手扶腹部,关心道:“你没事吧?对了,你叫什么名字?看你样子大概是受了伤,不如我带你去医馆看看?” 那女子温婉道:“奴家千雪。”听闻沈如初要带自己去医馆急忙摇头,道:“不用了,奴家一切都好,身上无大碍。不劳烦二位了。后会有期。”说完竟作出一副毫发无损的样子,匆匆离开,留下沈如初与文旭面面相觑。 那千雪走了没几步,忽然整个人轻飘飘地倒了下来。 012 贵公子心猿意马 沈如初见状急忙跑上前,扶起千雪,双手刚搭上她的脉,就发现其脉象虚弱,脸色又苍白如纸,像是失血之症,千雪却突然醒过来,从沈如初怀里挣脱出去,轻飘飘地走远了,一副生怕别人靠近的样子。 文旭微微皱眉,道:“怪人。” 沈如初想着先前差点被石磊那个混蛋占了便宜,虽没被碰到关键部位,但也被上下其手搂搂抱抱了,心中盛怒,冷道:“总好过浑人!” 文旭知她在生石磊的气,笑道:“石磊是喝醉了酒,平时不是这样的,方才多有得罪,我代他向你赔不是了!” 沈如初横了他一眼,道:“你是他什么人,竟能替他受过?” 今儿本来是好日子,进了医馆当了学徒,新生活也要开始了,竟出现这档子扫兴的事!到现在还未吃饭,饥肠辘辘,难怪沈如初火气大! “呵,总算是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文旭讪笑道,还是光着屁股一起长大的发小,但是他瞥见沈如初铁青的脸,硬是没敢把这句话说出来。 沈如初不悦道:“有这样的兄弟,你也好不到哪里去!” 文旭苦笑地站在原地,心道:兄弟犯错就牵连到我身上,这就是传说中的连坐吗? 沈如初气闷地回到家中,小白乖巧地蹭上来,冲着她喵喵叫了几声,沈如初这才微微消气,想起千雪,一来是同情她;二来又觉得此人好生怪异。 沈芝媛却走了进来,一脸的晦气,一看就是来者不善,果真,不等沈如初开口,她便道:“客气一点,我叫你一声三姐,但是,你若是希望我客气,多少也要尊重我。” 沈如初心中冷笑,这个沈芝媛很少称自己姐姐,要么是外人在场不得不叫,不叫姐姐,倒显得她目无尊长不知礼数;要么是有求于自己。 “你可以直呼我名,叫我如初好了。你这一声姐姐,我还有些担不起,也不想担。”沈如初淡淡一笑,继续抚摸着怀里的小白,小猫小狗最喜欢人挠它的脑袋,小白享受地闭上眼,直到沈芝媛进来,它才用一种冷漠的眼神打量她。 沈芝媛不客气道:“那好,沈如初,我不妨告诉你,文旭是我看中的男人,你休要染指,否则……” 嗬,原来是吃醋! 她并没有看中文旭,对他也无儿女私情,但是偏就见不得沈芝媛那份张狂,笑道:“对文旭,我从未有过染指的想法,不过有一点我倒是不明白,你看中了他,他是否 也中意你呢?只怕是神女有情,襄王无意!” 一句话将沈芝媛呛了个半死。 沈芝媛冷道:“我说他是我的就是我的!你就安心去马家当你的小妾!”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中暴怒,但压着性子,冷笑道:“当小妾也是明媒正娶,不丢人!不像有些人没脸没皮,不羞不躁,独思春!” 沈芝媛冷冷滴看着她,道:“没想到你嘴巴这么恶毒。” 沈如初似自言自语,淡淡道:“嘴巴恶毒只是意气所致,总好过心肠歹毒。你若是真心喜欢文旭就好生对待,我既虚长你数月,自然让着你,何况我对文旭并无任何私情。不过,你既然想我让着你,就放尊重些!” “真的没有?”沈芝媛语气缓和了许多。 沈如初点点头,她虽然不喜欢这个堂妹,但比起高氏又不知好上多少,也不想与她结这个仇恨。 且说马文俊从醉仙楼回了马府,径直去东院找了柳氏。 “孩儿给娘亲请安。”马文俊笑道。 柳氏摆摆手,笑道:“罢了,罢了!你今儿怎地这么早回来,公务不多吗?你才上任,又是你爹做的保举,你可要凡事谨慎,不能让人抓了把柄、寻了短处。” 马文俊恭敬道:“多谢娘亲教诲,孩儿是将军中事务处理完毕才回府的,请娘亲放心,何况在这安阳城,谁敢寻父亲的不是!” 柳氏点点头,却见马文俊眼神游移,在自己房里逡巡不去,似有言语,笑道:“俊儿,你可是有事要和我商议?” 马文俊支吾道:“上次,听爹娘提起纳妾一事,不知、不知后来怎样了?” 柳氏一听,顿时来了精神,道:“怎么,你想通了?哈哈,那沈家的丫头真真是万里挑一,人品相貌都是极好的,性情又极温顺,若不是出身寒微,祖上又没有军功,尚是军籍,断没有理由给你做妾的。” 马文俊心道:看她在醉仙楼里护那歌女咒骂是石磊,断不是温顺之人,但有点小性情的女子更讨人欢心,何况她姿态娉婷,容颜绝世。 柳氏见马文俊脸色羞红,沉默不语,只道他是羞涩了,继续道:“只要你这边愿意,我立马叫人去说亲,这聘礼一下,就能过门!” 马文俊更是脸红,羞赧道:“那就有劳母亲费心了。”他从东院回了自己的房,眼神有些闪躲,崔明月看出一些异象,但又不知问题出在哪里,试探着问了一番偏偏 马文俊闭口不言半点不流露。 崔明月顿时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慌乱,联想到之前公婆关于纳妾的提议,更是没了安全感,当即命自己的丫鬟请了柳氏的贴身大丫头过来问话。 “紫云姐姐请坐。”崔明月客气地坐了请的手势。 紫云乃是柳氏的贴身大丫鬟,除了服侍柳氏衣食起居,还负责协助柳氏管理马府,在马府可谓炙手可热的人物,她给崔明月纳了礼,道:“少夫人,奴婢不敢当。” 崔明月再三请其坐下,她这才斜签着身子坐下了,她跟着柳氏这么多年,见过一些世面,而且崔明月之前也找过她,自然料到崔明月是有求于她,也不主动说话,浅笑着等崔明月先开口。 崔明月笑道:“紫云姐姐不必客气,你是府里的老人了,又是夫人的左膀右臂,我将来也要靠你扶持帮助。上次还要多谢姐姐在夫人面前替我美言,前儿我寻了一对镯子,最配姐姐的颜色。” 说完便让婢女捧出一个锦盒,里面躺着一对碧绿的玉镯子,一看就是上品,紫云推辞了一番便小心翼翼地收下了,笑道:“多谢少夫人的赏赐,紫云受宠若惊。紫云这里有件事可能与少夫人有关,不值当讲不当讲?” 既然是受了恩惠,自然要投桃报李,告诉崔明月她想知道的东西。 013 思周全崔氏献婢 崔明月急忙赔笑道:“还请紫云姐姐直言。” 紫云便将马文俊去找柳氏,二人如何商议纳妾的事,又如何夸赞那沈家三丫头的话,原封不动地和崔明月说了一遍。 崔明月听了这话,心中又气又恨又痛,竟说不出半个字来,自从与马文俊成亲以来,可谓郎情妾意,如胶似漆,那马文俊从未嫌弃自己不育,更不曾三心二意,如今为了一个沈如初竟然动起了纳妾的心思,这怎生了得? 紫云见情形不对,急忙道:“少夫人,奴婢的话已经传到了,夫人那边还等着服侍,不便久留。” 崔明月这才想起差个丫鬟送送,待紫云一走,崔明月顿时怒从中来,咬牙切齿地骂道:“狐媚子,竟然让相公动心!小贱人!贱人!!” 身边的丫鬟顿时慌了神,急忙道:“少夫人息怒,少夫人貌美如花,又是官家的千金小姐,少爷对夫人敬重爱慕,定不会起纳妾的心思,紫云姐姐这般说,也不过是捕风捉影,不可全信。” 崔明月哭道:“以往他是坚决不纳妾的,还曾在我面前立誓,一转眼竟主动到夫人那里要将那小贱人招进门!不就是一破落户的贱丫头,哪里需要他这般猴急!” “哎哟,少夫人,这是谁惹您了?还哭成这样子,快,别哭了。”说话的是一名老妪,此人乃是崔明月的乳母,崔明月出嫁之后便跟着到了安阳城,姓李,人称李嬷嬷。 “嬷嬷!”崔明月抱着李嬷嬷哭起来,李嬷嬷见状也十分伤心,急忙挥手让那两个丫鬟退下了,关切道:“少夫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崔明月一边抽泣一边将马文俊想要纳妾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李嬷嬷。 李嬷嬷听了也是大吃一惊,二人成亲之后马文俊偶尔也去烟花柳巷之地,但从未留宿过,很多时候是为了应酬,对崔明月也是爱怜有嘉,夫唱妇随,羡煞不少妇人;如今要纳妾,那自然是冷落的倾向,再观马文俊这几日的表现的确异常。 “这可是大事啊!”李嬷嬷满脸忧愁,“马家现在如日中天,马老爷乃是二品的大员,又手握兵权,少爷是独子,纳妾是迟早的事情。纳妾倒不可怕,终究是个妾,在您这里就是半个丫鬟,老奴担心的是,您膝下无子,若是将来被那小贱人抢了先,少夫人的地位不保啊!” 崔明月听了这话,心中更是慌乱,浑身冰凉,喃喃道:“我担心的也是个问题。而且这个沈如初不知用了什么狐媚子,竟让相公肯纳她为妾 !嬷嬷,你说我该怎么办啊?” 李嬷嬷想了想,道:“若是夫人在就好了,崔府上那几个小妾不是如同摆设?”她说的夫人乃是崔明月的嫡母。 崔明月顿时如同抓到了救命的稻草,泪眼朦胧中有了一丝亮光,道:“对啊,我找娘亲!嬷嬷,你快给我收拾打点一下,我要回一趟云州。” 李嬷嬷一拍大腿,道:“我的小祖宗,不节不年的,你怎么回云州?即便找个借口回云州,从安阳城到云州光是来回要多少时日?恐怕等您回来,木已成舟,生米已成熟饭!”若没有特别的事,出嫁的女子是不可随便回娘家省亲的,李嬷嬷的担心不无道理。 崔明月道:“那嬷嬷觉得我该怎么办?”她焦急地拍打着额头。 李嬷嬷犹豫了一下,道:“少夫人,老奴觉得少爷是否纳妾并不是头等大事。” 崔明月马上横了她一眼,冷道:“难道我被休了,失宠了才是大事?” 李嬷嬷急忙道:“老奴不是这个意思!少夫人您想想,以少爷这种家世出身,如今又当了官,纳妾是迟早的事情,您先别急,听老奴把话说完,但是纳妾又怎样,只要少爷的心在您这里,您这当家主母的地位就不会被动摇,但是从紫云所说的情况来看,少爷似乎很中意那个狐媚子,这样的女人若是进了门,那少爷还不丢了魂。照老奴的意思说,少夫人与其被动接受少爷纳妾的事,不如主动给少爷纳妾,好歹也赚一个贤良的美名,将来夫人老爷自然要纪念您的好。” 崔明月的心眼顿时活络起来,是啊,若是沈如初进了马家,她既然能让马文俊心动,想来定是有过人之处,这样的女人放在马文俊身边,定会搅得她寝食难安,若是再生个一儿半女,那更是无法无天了,说不定就抬成了平妻。 但是,她若是从自己的陪嫁丫鬟中选一个姿色姣好的送给马文俊,一来稳住了马文俊的心思,还能博得一个贤惠的美名;二来,也让公婆遂了心愿,以后自然不好意思再提什么纳妾的事;三来,自己的丫鬟,自己好掌控,不怕她事后闹出什么幺蛾子来。 想到这里,崔明月当即从自己的陪嫁丫鬟中找了一个性子好拿捏、模样身段都标致的丫头送给了马文俊。在这之前,崔明月特意和柳氏商量了一下,打着开枝散叶的名义,说得那柳氏合不拢嘴,然后在马文俊面前作好作歹,马文俊半推半就收了那丫鬟。 且说马家纳妾的消息不知怎地也传到了沈家,沈梦飞第一个跳起来,怒 道:“这个马文俊也太不自重了,简直风流成性,竟然又纳了一妾,难不成三妹过去还要第二妾不成?” 沈芝媛瞪了他一眼,道:“二哥,你胡说什么!她可不会去给人家做妾,管他马将军还是牛元帅!” 沈如初轻轻一笑,道:“二哥不是一直反对我做妾吗?”怎么听沈梦飞这语气好像是打算让沈如初嫁到马家为妾,如今只是不满意马家一边来沈家提亲一边又先行纳妾的做法! 她自然不知道,沈梦飞虽然不希望她给马文俊做妾,但毕竟是堂妹,自然疏远了一层,何况马家许诺的礼金正好够他去杨员外府上提亲,那样丰厚的聘礼他也不由得心动了。 沈梦飞一时语塞,硬着头皮道:“我们沈家的人怎么会给人家做妾!” 沈如初心中冷笑,那二姐沈念卿的事怎么说? 高氏听闻马文俊收了嫡妻的丫鬟为妾,想着马家定然是放弃了沈家这门亲事,到手的鸭子竟然飞了,沈梦飞的礼金也毫无着落,越想越生气,正巧沈芝媛碰翻了一只碗,便指桑骂槐道:“眼皮浅的小贱人!没那个享福的命,还在这里装轻佻!” 014 登堂入室公子来 沈如初知道她这是指桑骂槐,也不理会,冲李氏一笑:“婶娘,前儿您说要教我打绦子,这会可得空?” 李氏会意,笑道:“你不说我倒是给忘了,去我屋子里,这绦子简单,肯定一学就会。” 二人相依着离去,留下高氏冲着自家人生闷气,少不得又对王嫂等人借机责骂。 第二日,沈如初便去了医馆当学徒,说来也巧,那套“姑娘家不抛头露面”的规矩在小户人家不兴起,加之军户之地本就民风彪悍,死了丈夫儿子而入伍参军的寡妇屡见不鲜,沈云忠对这个孙女又十分看重,其想学医自然支持。 医馆的门突然开了,那学徒一见门口立着一个人,笑道:“沈姑娘来得早!”说话的乃是沈如初前两次见到的小哥儿。 沈如初急忙进来帮忙,笑道:“叫我如初好了,你比我先入门,我当唤你师兄才是。”又想着宫云枫不会教自己医术,便改口道:“好歹也让我知你名姓,否则倒是见外了。” 那小哥笑嘻嘻道:“我叫秦子辉,你以后叫我子辉就好。” 沈如初点点头,帮着医馆里的其他人打扫医馆的卫生,将招牌、药罐、桌椅都擦拭干净、摆放整齐,待宫云枫来的时候,他冲众人微微点头,并未多看沈如初一眼,这让沈如初多少有些失落。 “公子,我今天要做些什么?”沈如初恭敬道,既然来此当了学徒,便跟着众人的称呼。 宫云枫淡淡一笑,道:“你看看这里有什么需要你做的。” 沈如初“哦”了一声。 无疑,宫云枫给她出了一个难题——需要她做的,什么才是需要她做的?有些事她做不来,有些事她想做,但那些人都是拿着宫云枫的月俸,若是把自己的活儿给了沈如初,岂不是偷懒?别人自然是不会把手中的活儿腾出来的,即便真的做不完。 可自己头一天当学徒,若不是找些活儿证明自己的价值,以后岂不是都要碰这种软钉子,说不定不等别人驱赶,自己就灰溜溜地逃了。 秦子辉招招手,道:“如初,后院新收了一批药材,你去帮忙分个类,别弄混了。” 沈如初应声去了后院,看见那里的确堆了一堆药材,乍一看不起眼,但是她分了一会就发现事情不简单,里面有疗肺的红李根、红菱根、瓜蒌皮、白花苦灯笼;还有解毒用的白花蛇舌草、半枝莲、八月扎、穿心莲;补益的黄芪、锁阳、紫河车、白术等;还有利水的药、 理肠胃的药;跌打药、祛热药等等,基本上把中药的分类都占全了。 “第一天就给我安排这样的活儿,分明是考我!”沈如初心中不平:“我是来当学徒的,又不是来竞聘上岗的,竟出这么专业的难题!” 虽说是难题,但到了午饭时分,沈如初也将那堆草药理得七七八八,秦子辉上前查看的时候,惊得差点合不拢嘴巴,宫云枫嘴角上扬,那堆药材不但在短时间内被沈如初分门别类地挑出来,而且还摆放得整整齐齐,又按着各自的特性,或放在阴凉处,或置于阳光下,这样的功力是他这医馆里当了三年学徒的人都未曾有的。 沈如初道:“公子,我方才分拣药材的时候,发现有些药材掺了水分,这还好,但一些药材里竟然放了假。” 宫云枫道:“水分是药商放的,假药是我放的。” 沈如初不解:“您是要考我?” 宫云枫笑道:“不错。从明儿起,你跟着我问诊号脉,能学多少就看你的造化了。” 沈如初愣了半晌,本想着自己这个学徒要当个一年半载,肯定要从端茶倒水做起,不曾想这么快便能学着看病,宫云枫眉头微蹙:“怎么,不愿意?” 沈如初急忙鞠了躬,喜道:“多谢公子!如初一定勤奋学习,不辜负公子的一片苦心。” 待宫云枫一转身,秦子辉便轻声道:“我来这里三年了,公子还没准我跟着他去问诊号脉,你倒好,才来一天。” 沈如初笑道:“方才还要多谢秦大哥给我这样一个机会。” 秦子辉耸耸肩,道:“你觉得我能给你这样的机会吗?” 嗯?那是谁给的机会,莫非…… “不管谁给的机会,你起点高,又把握得好,理应比我们走得快,以后学了东西别忘了漏点给我。”秦子辉笑道。 且说马文俊收了崔明月的陪嫁丫鬟金铃为妾,倒也郎情妾意了几天,这金铃虽有些姿色,但是和沈如初一比,那便是天壤云泥之别,何况这金铃每日里还要唯唯诺诺地向崔明月汇报房/事,为讨好主母就不惜出卖他,害得他在崔明月面前很没面子,故而不喜这金铃。 自从见了沈如初,马文俊便念念不忘,暗中派人去打探消息,听闻沈如初在宫氏医馆学医顿时来了兴趣,当即只身去了医馆。 才进医馆,就看见一个姿容秀丽的女子在堂前忙碌,本来学医乃是苦差事,又费时间,故而学医的女子 甚少,这宫氏医馆更是数十年来第一次收女学徒,马文俊一眼便认出了沈如初,何况,自从那天醉仙楼一见,那绝世容颜便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脑海里。 “公子是看病还是抓药?”沈如初甜甜地笑着,这马文俊衣着华丽,相貌堂堂,一看便是大户子弟。 马文俊听见那清脆悦耳的声音,顿时觉得耳边一阵酥痒,待沈如初近前,那特有的少女芬芳更是让他三魂七魄飞走了二魂五魄,只见沈如初面如冠玉,粉雕玉琢,唇不施脂而朱,眉不着黛而青,杏目含水,粉腮带香,真真一个大美人也。 沈如初被他瞧得不好意思,正要叫了秦子辉过来招呼,却听马文俊道:“姑娘,我来看病,请问姑娘问诊吗?这医馆我也时常光顾,第一次见姑娘。” 秦子辉急忙过来,笑道:“马公子来了,这边请。这沈姑娘乃是学徒之身,如何能给公子问诊,请马公子稍等,我去请我们家公子出来。”他一转身便给沈如初投了眼色,沈如初顿时会意,悄悄去了药房帮忙。 药房的老袁头乃是宫家的老人了,一直在宫家帮忙,见了沈如初进来,笑道:“莫不是又遇见想要一睹芳则的贵公子了?我看呀,咱们这医馆的门槛迟早要被踏破,明儿告诉公子,让他加牢了些。” 自从沈如初来了这医馆,真真引来不少年轻的公子哥,先不说马文俊等人,还有一些说不上名姓的儿郎,就是文旭、石磊他们也三天两头没事便过来。 ps:今天是平安夜,兜兜祝愿大家平安夜快乐。另外,送个小剧本供大家一乐—— 马文俊:今天是平安夜,都到爷怀里来,爷有苹果; 沈如初:是土豪金的5s吗? 马文俊:纳尼? 沈如初心中冷笑:哼哼,土鳖,看我不虐死你,抽死,滚粗,拍飞1 015 公子求偶柳氏怒 ps:看书的亲们,圣诞快乐! 沈如初知道这老袁头只是开玩笑,并无恶意,当即笑了,道:“袁叔说笑了。若是遇见好的哥儿帮我留心。” 老袁头愣了一下,继而笑道:“你这丫头!不害臊!怎么,方才那人你不认识?”老袁头好心地提醒着:“就是马元帅的大公子马大公子!” 那就是马文俊喽! 还真是冤家路窄,沈如初微微一笑,瞧他方才见自己的神情,恐怕更加坚定了他纳自己为妾的心意。 马文俊坐在堂前等宫云枫,眼神却不由自主地朝药房这边飘,柳氏之前笃定地告诉他,这沈家愿意将这三丫头许配过来为妾,虽是做妾,但马府这样的门楣也不是任何人都能进去做妾的,即便是妾那也是半个主子! 想到沈如初即将成为自己的女人,马文俊的脸上忍不住漾起了一抹自得而满足的微笑,心猿意马地想着这样的日子快些到来。 “哦,马公子,久违久违!”宫云枫抱拳行礼,道:“马公子面带微笑,精神抖擞,这是人逢喜事精神爽,不该到我这医馆来啊。” 马文俊笑道:“宫大夫,你都没给我把脉,怎知我无须到你这医馆来呢?” 宫云枫笑道:“医统有言,望问切问,望而知之者,望见其五色,以知其病。闻而知之者,闻其五音,以别其病。问而知之者,问其所欲五味,以知其病所起所在也。马公子神色红润有光,声音清亮,身形稳健,乃是身康体健之态。” 马文俊笑了笑,最近心情舒畅,可谓人生得意,踌躇满志,先是父亲帮自己请了赏,封了官,后是纳了金铃为妾,如今又看中了沈如初,若是能将沈如初娶进门,那自己的人生算是圆满了。 “宫大夫的医术越来越高明了。”马文俊笑道。 宫云枫淡淡一笑,道:“马大公子过奖了,不过,我倒有一句真言相告。”马文俊将耳朵侧过来,就听宫云枫低声道:“你房/事过度,阳气虚耗,要大补。” 马文俊闹了个脸红,若是放在平时早与宫云枫玩闹说笑,只因沈如初在医馆,生怕自己言行放浪恼了佳人。 从医馆取了一些壮阳的补药,马文俊悄悄回了马府,又去见柳氏,开门见山提起了纳妾的事:“母亲上次提及的沈家三丫头入府当姨娘的事,如今可有眉目了?” 柳氏微微有些惊讶,道:“怎么,你见了那丫头?心动了?你这么迫不及待地要 纳妾。”她本来也甚为钟意沈如初,只是崔明月将自己的丫鬟送给马文俊开脸做姨娘,若是再接连纳妾回来,倒显得她这做婆婆的生事了,所以,这几天也就不曾提了与沈家做亲的事,没想到马文俊竟然来催促了。 马文俊也不隐瞒,笑道:“孩儿的确见了那沈如初,真真是个貌美温婉的女子,又生得健康,想来是好生养的。母亲大人就遂了孩儿的心愿吧,孩儿以后更孝顺母亲大人,定一举得男,让您抱上金孙哪!” 做母亲都是心疼儿子的,多娶一房妾室对马家来说根本就是小菜一碟,难得马文俊这么上心,肯来求自己,而且她也不希望马文俊被崔明月一人套牢,有个女人来分享自己儿子的宠爱,才能让她有危机感,她这个做婆婆的内心才平衡,她在马家的地位才无法动摇;就算沈如初将来进门得宠,但一个小小的妾室,娘家又无背景,能掀起什么风浪来! 柳氏在心底盘算着,若是顺当将沈如初纳进门,不但能克制崔明月,还能让马文俊对自己感恩戴德,笑道:“难得你动了心,又开了口,这事我一准给你办成!明儿我便把那丫头的大伯娘请来。” 马文俊又道:“母亲,这与收了金铃不同,我看那沈家丫头又是极清高的,咱们虽然家大业大,但也不能仗势欺人,礼数要周全了才是。” 柳氏笑道:“知道了!你现在倒比我还婆妈!就冲你这份心思,我都迫不及待地想将那丫头纳进门了。” 马文俊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柳氏派了大丫鬟白玉去请高氏,想着又是为了纳妾的事,王嫂见她犯难,便面授机宜,又换了一身体面的衣裳这才领着王嫂去了马府。 柳氏一见高氏,笑道:“我要给你道喜了,俊儿很是中意你们三丫头,我也了了一桩心事,这聘礼几时下啊?不如你把那丫头的八字给我,我找先生合了八字,定了日期,就上门下聘礼可好?” 高氏支吾一阵,故作为难的样子,道:“马夫人,不瞒您说,之前,我们也是极中意这门亲事,只是,令公子如今已纳了妾室……” 先将问题推给柳氏,既然她早先定了沈家,之后又纳了别的妾室,虽然没有下聘算不得悔婚,但多少是不尊重,沈家若就此拿捏,倒也无可厚非。 柳氏不以为然,冷道:“我们马家是什么样的人家?哪个男人不是三妻四妾,如今俊儿不过是纳了一房妾,还是其夫人的陪嫁丫头,你们沈家为此就拿捏了?再说了,三丫头过来会和她一 个身份地位吗?那丫头说是妾,也不过是通房丫头,自然不能和你们家三丫头相比!说吧,你们想要多少聘礼?” 高氏的额头冒了一层细密的冷汗,与王嫂对视了一眼,继续道:“夫人,您听我说。沈如初这个蹄子目中无人,眼界甚高,根本不愿意做妾,还扬言就算是夫人您亲自去下聘她也不会动心的!我猜测,这蹄子定然是与哪个混小子定了私情!” 柳氏一听,怒了,道:“有你这样做伯娘的吗?且不说她是不是真有私情,这捕风捉影的事情你竟拿到台面上来说,若是外人得知了,你让她日后如何嫁人?”私定终身乃是大事,即便安阳城民风彪悍,但也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容不得男女之间乱来。 高氏悔不迭地看了王嫂一眼,想着自己与沈如初又无深仇大恨,打断骨头还连着皮肉,总归是一家人,总好坏她名声,急忙道:“夫人教训的是,我不过是一时气急昏了头,她向来安静,又不认识外人,自然没那些子私情。只是,这丫头心高气傲,断不肯给人做妾啊!” 柳氏又是一怒,冷道:“好啊,原来是你一直没做通她的想法,却跑来邀功请赏,你走!我就不信治不了这个丫头!” 016 不卑不亢拒亲事 第二日,沈如初正在医馆里协助宫云枫给病人看病,根据病情严重及先来后到的次序安排就医情况,除了宫云枫这个当家人,医馆里还有几名医师,要根据病人的病情结合各位医师的专长,引导病人就医,领着病人去抓药,甚至有时要协助医师开一些药方子。 平日里,沈如初还负责了各位医师的端茶倒水,人勤快,脑子灵活,基础好,嘴巴又甜,所以几个医师对沈如初都是赞誉有加。 “大娘,您这是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沈如初关切地问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人,每天虽然疲惫,但帮助了那么多需要帮助的人,扮演着救死扶伤的角色,心中也是满满的充实和感动。 那老妇人道:“腿疼,走不了路,以往是冬天了才发痛,如今才入秋就开始痛了,姑娘啊,你也懂得看病吗?” 沈如初正要回答,却见沈芝媛匆匆忙忙地走进来,见了沈如初二话不说就拉着她出医馆。 “到底什么事?我这会子正忙呢。”沈如初不悦道,这医馆里到处是人,这样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何况自己才来这里当学徒没几天,最需要低调平静。 沈芝媛附耳道:“那个马夫人来了,还带着媒婆,正在家里,爷爷让我来喊你回去。你快些跟我走。” 沈如初顿时气恼,这个马家到底怎么回事,安阳城这么多未出阁的女子,难不成就赖上她了?她向宫云枫告了假,宫云枫眉头微蹙,道:“何事?” 沈如初看了一眼沈芝媛,道:“家里出了点事,我要赶回去。” 宫云枫看了一眼正焦躁不安的沈芝媛,摆摆手,道:“快去快回。” 沈如初道了谢,正要出门,却转身回来了,道:“公子,我今天的工钱您尽管扣掉。” 宫云枫微微一愣,继而轻笑起来。 从沈芝媛那里沈如初大概了解了一下情况,这柳氏带了媒婆,还是整个安阳城家喻户晓的万媒婆,听说只要她出动,没有做不成的媒,还让家丁带了许多见面礼,说是只等见了沈如初交给她。 “你现在风光了,连安阳城第一夫人都亲自上门,还带了第一媒婆来给你说亲。”沈芝媛阴阳怪气地说着。 沈如初冷笑:“你长得比我美,你若是稀罕做这个妾,我倒是可以让给你。” 沈芝媛听了这话狠狠地剜了她一眼,恼道:“你现在说话越来越刻薄了。” 沈如初冷道:“都是你 们母女逼的!” “你!”沈芝媛正要反驳,却被沈如初冰冷的眼神给逼回去了。 沈家庭院里外都沾满了人,有柳氏带过来的丫鬟家丁,有过来看热闹的四邻八舍,沈如初穿过人群,径直来到主屋,沈云忠正坐在与柳氏喝茶。高氏、李氏侍立在一旁。 “如初,过来见过马夫人。”沈云忠笑着招手。 沈如初微微一笑,给柳氏福身行礼,道:“如初见过马夫人。” 柳氏微微颔首,见她语调清晰,不卑不亢,落落大方,又生得粉面桃腮,身形匀称,笑道:“好孩子,免礼。绿玉,把我的见面礼给沈姑娘。” “哟,瞧瞧这身段,这长相真水灵,我做了那么多媒,不仅是咱们安阳城的,还有其他州府的,沈姑娘这举止气质真真是大家闺秀啊。我这里可要贺喜马夫人了。”说话的正是那万媒婆,虽然是媒婆却不过三十出头的年纪,仍旧是体态风骚,风韵犹存,人称万嫂子。 沈如初点头示意,表示感谢。 一个身着绿衣的丫鬟命人捧了一个托盘上来,红绸为底,上面拜访了几样金器,有镯子、钗环等,绿玉笑道:“沈姑娘,这是我们夫人给您的见面礼。” 沈如初一看那些金器便知价值不菲,看了一眼沈云忠,他却投来鼓励的眼神,但沈如初知道收下这些东西意味着什么。 “如初感谢夫人的厚爱,只是无功不受禄,这些东西如初不能接受。”沈如初正色道,既然没人愿意为她做主,就自己为自己做主! 柳氏脸上挂不住,想她堂堂正三品的诰命夫人,相公乃是大名鼎鼎的马征明元帅,几时被人这么拒绝过?若不是为了那个宝贝儿子,自己怎会到这种寒酸的地方来?不悦道:“什么叫无功不受禄,难道你不知道我今儿是来提亲的吗?” 这句话一出,众人都听说了柳氏口气里的不满和恼怒,谁也不敢上前来劝,沈云忠讪笑了一下,道:“初儿,不可对马夫人无礼。” 沈如初不卑不亢,道:“如初绝对没有忤逆夫人的意思,只是这婚姻大事乃要有父母之命,我母早逝,我父阵亡,常言道:父母若亡,长兄为父,长嫂若母,我兄长并不在家,这亲事自然不能做主,这是其一;我父战死不足半年,我若在孝期内定亲成亲,乃为大不孝,这是其二。夫人德容俱佳,又尊贵无比,还请夫人体谅如初的难处。” 柳氏冷冷一笑,道:“好,说得好!伶牙俐齿,很 好!” 万嫂子急忙上来打圆场,道:“能说会道好啊,说明这沈姑娘腹中有才,与令公子配在一起,那真是郎才女貌,既然沈姑娘的家兄不在,那这亲事改日再议,有我万嫂子在,不愁说不成这门亲事。” 柳氏不悦道:“我马府娶妻纳妾,都要对方一个心甘情愿,可不愿背上一个强抢民女的骂名,更不愿意领个苦瓜脸回家。” 沈云忠急忙道:“马夫人,这都是老朽管教无方,还请马夫人海涵,这孩子自幼倔强,父亲母亲不在,老朽难免宠溺了些,不过,她方才所言句句属实,在老朽看来,也句句在理,不如马夫人今日先回,事后老朽一定给马夫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柳氏冷冷地看了一眼沈如初,又看了看众人,冷道:“回去!” 几个丫鬟鱼贯从沈如初面前经过,都对她抛了冷眼,似乎很是不屑;万嫂子一跺脚,看了一眼沈家的人,道:“改不了的穷命!” 待众人走开,高氏第一时间跳起来,指着沈如初的鼻子骂道:“作死的贱蹄子!我们沈家都会被你害死的!浑身有几两贱人就纳妾起来!” 李氏实在看不顺眼,道:“嫂子,她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家,你这么骂也太过火了!难不成不是你生养的,就轻贱了?” 高氏正想骂李氏,甚至要伸手去打,却被沈云忠喝斥:“都安静点!三丫头,你跟我来,我有话和你说。” ps:亲们,媒婆在古代可是高档职业,要政府颁发证书才能职业滴,所以千万不要被影视作品中那些肥胖浓艳的形象所颠覆哦 017 出主意毛遂自荐 沈如初看了一眼高氏和李氏,李氏仍旧气鼓鼓地瞪着高氏,高氏一副不肯善罢甘休的模样,她跟在沈云忠的后来。 “爷爷,我……”沈如初的话被沈老爷子打断了,沈云忠颇有些恼怒,道:“你知道你在跟谁说话?那是马元帅府上的人,那是马夫人!他随便找个理由都能让我们沈家满门抄斩!” “难道没有王法了吗?我们又没有做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不至于满门抄斩。”沈如初嚅嗫道,终究是理亏,也担心沈云忠一语中的,毕竟这安阳城天高皇帝远,当家的马元帅想弄死几个军户人家不是易如反掌! 沈云忠气得浑身只哆嗦,道:“你自作主张,简直胡闹!什么时候轮到你一个姑娘家说话了?我看是把你惯坏了,你也不要去学什么医,给我丢人现眼了!” 一听不让她学医,沈如初顿时慌了神,急忙道:“爷爷,我错了,你就原谅我吧。我娘走得早,我爹出征之前还请您疼爱我。爷爷,我知道错了。”她一边说一边努力挤出几点泪花,就是扮可怜嘛,谁不会! 沈云忠顿时消气了,道:“我也不想怪你,但是咱们这样的家世,你就算不为你自己着想,也要想其他人,怎么能得罪马夫人呢?唉。” 沈如初不说话,沈云忠继续道:“马夫人一开口就要给二百两的聘礼,二百两的聘礼不是小数目,而且马夫人亲自来了还带了马嫂子,三丫头,爷爷是老了,但在这安阳城活了几十年,见过些场面,这排场不是纳妾的排场呐,马夫人当着亲邻的面说了,你进门就是半个主子,将来若能得一儿半女就抬你做平妻,给足了沈家面子,也让爷爷这老脸有地方搁,可你……唉。” 说来说去,沈如初算是明白,这沈老爷子是心动了! 这也难怪,有高氏在面前嘀咕,柳氏亲自上门提亲,又是嫁给马元帅的独子,给足了沈家面子,能攀上马家这样的大树,本就是幸事;马家许诺的二百两聘礼还能给二哥沈梦飞找门好亲事,除了沈如初,大家各得其所,皆大欢喜! 可我的婚事怎么能由别人做主,更别说是去给别人做小老婆!——沈如初坚决不干!上辈子她出身医药世家,书香门第,受过高等教育,学有所成,为人清高,就算命运不济来到这个世界,也断乎不可能给别人当小老婆! “爷爷,这事我也做不了主,还是等我大哥回来再说吧。我先去医馆了。等我学好了医术,就在家服侍您,让您健健康康,长命百岁。”沈如初笑道,绝对 不能和这个一家之主产生正面冲突! 沈云忠咧嘴笑了,嘴边的络腮胡子抖了抖,道:“晚上早些回来。” 沈如初脆生生地答应了,一路奔走,想赶着回到医馆,到时只请了两个时辰的假,她不信宫云枫好意思扣她一天的工钱! “你倒是走得快,我紧赶慢跑这才追上了你。”文旭突然跑到沈如初的面前。 沈如初笑了笑,道:“看来我太不淑女了,不过我赶着去医馆。” 文旭见她笑得开心,道:“你很开心?我是不是要恭喜你了,恭喜你马上去马家当少夫人了?” 沈如初眉头一皱,本就是烦恼,又被文旭这么一呛,更是一肚子窝火,冷道:“大白天的,我又不曾得罪你,你吃了火药还是受了责骂,竟来寻我的不是!你哪只眼睛看见我高兴了?几时看见我去马府当少夫人了?” 文旭被沈如初这一通骂给镇住了,这丫头真是越来越能说了,那天还能说出那么多医药的道道来,前两天去问宫云枫,宫云枫说她非常能干,也有悟性,以前怎么没看出来呢?他急忙咧嘴一笑,道:“我一时气恼,口无遮拦,三妹妹别怪,别往心里去。” 沈如初看了文旭一眼,只见那小麦色的脸上绽放着淳朴的笑容,浓眉大眼,嘴巴薄而有力,笑得时候嘴角上扬,给人一种亲切,又有一丝若有若无的邪魅。 明明是个帅哥,只可惜不会打扮和包装,笑起来竟有些傻。——沈如初心道。 “你为何气恼?是谁惹了你这个副尉大人?”沈如初笑道,得饶人处且饶人,她不是那种不依不饶的性子。 文旭道:“听说马夫人带着一干人等去沈家提亲了?” “嗯。”沈如初面不改色。 “那你答应了?”文旭有些紧张地问道。 沈如初道:“没有。” 文旭顿时舒了一口气,道:“马家既然看上你了,还亲自上门提亲,那肯定不会轻易放弃的,这次你是找借口拒绝了,下次可能就没那么容易,总要想个法子才是。” 沈如初道:“我也这么想的,现在只能等我大哥回来再说了。能有什么好法子可想?”一转眼看见文旭正穿着便服,道:“军营里最近很得空?你怎么又跑出来了?” 文旭道:“北夷受了挫,一时半会不敢乱来,军营里事情不少,我也是抽空出来的。法子不是没有,就看你想不想用了。” 文旭所说的办法就是快些找个人嫁了,嫁做人妇就不怕马家继续惦记,而且按照律法,有军籍的女子要在十六岁之前嫁人,否则地方官可以强行婚配的,为的就是繁衍生息。 “我也想嫁人,可嫁给谁呢?”沈如初道,心里却想着:我其实不想嫁人,但实在没办法,不想做妾就要老实找个人嫁了! 转念一想,觉得文旭这个办法不错,马家不是仗着权势大,在安阳城一手遮天,他们可以逼迫未婚的姑娘去马家做妾,但总不能不顾百姓的传言责骂,逼着一个已婚的妇人去给马文俊做妾?何况以马家这种家世门第,势必要找一个身家清白的姑娘。 文旭听了这话,面带喜色,笑道:“你若不嫌弃,可以考虑一下我啊。我没什么不良嗜好,身体健壮,而且我无父无母,你进了门也不用看婆婆脸色?”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中又惊又喜又气又恼,最后忍不住笑了起来,心道:这小子,竟然一本正经地毛遂自荐,不好生调戏他一番,他不知道自己的厉害!正要发作,却见秦子辉遥遥地挥手,道:“如初,公子让我来请你,快些回医馆。” 沈如初心中一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宫云枫竟派了人来请? ps:说好的要善待新文呢?说好的要把新文当花骨朵一般对待呢?小冤家,你们的票票和评论呢? 018 求落子如初开方 秦子辉见了文旭也在,笑道:“见过文副尉。公子让我来请如初,急事。” 沈如初道:“有没有说是什么事?” 秦子辉见文旭也不是外人,道:“馆里来了一个姑娘,愿意付大笔的诊金,但指明了药见女大夫,咱们馆里就你一个女大夫。” 沈如初边走边笑,道:“我是女学徒,不是女大夫。再说了,治病就医,不分男女。” 秦子辉拍着掌,道:“公子也是这么和她说的!可这姑娘说,她是听闻这宫氏医馆有女大夫才过来的,岂能让人家白跑一趟!” 文旭笑道:“这姑娘要给多少诊金啊?” 秦子辉笑道:“真不少,足足一锭银子,二十两!”他比划了两个指头。 文旭道:“不是小数目!既然她点名了女大夫,若是如初将这人医好,收了这笔诊金,你们可是要给如初赏钱的!” 秦子辉笑道:“文副尉请放心,公子已经说了,若是医得好,让病人满意,赏钱是一定有的。” 沈如初听了这话,满心的跃跃欲试,这正是攒私房钱的好机会,她冲文旭一笑,却见文旭对自己挤眉弄眼,忽然想起先前二人的对话,顿时羞红了脸,心道:这死小子——还算有点良心! 进了医馆见了那姑娘,沈如初按照宫云枫的授意将其领到后堂,那姑娘皮肤细腻,五官端正,一身绫罗绸缎,头戴珠翠,但说话语速甚快,双手微显粗糙,眼神张扬而微微露怯,若说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出门却没带丫鬟婆子,若说是小家碧玉,又通身气派,沈如初料定这定是大户人府上得势的大丫鬟。 “姑娘可是替人求医问药?姑娘坚持找个女大夫,恐怕与妇疾有关,你我皆是姑娘家,还请姑娘无须讳疾忌医,如实说道一下病情,我好对症下药。”沈如初将语速放慢,压低声音,好让说出的话有一种威慑力和信任感。 那姑娘大概也是没请过大夫的,也不细问沈如初的资历和能力,径直道:“那我就和你直说了吧,我要一份落子汤,最好的落子汤。” 沈如初心中一惊,按照燕国律法规定,军户人家鼓励生育,已婚配的妇人不可随意落/胎,一般人家都希望子息不孤若非情非得已,也不会落胎,沈如初料定这定未婚的女子,能指派这样的丫鬟出来寻医问药,定然是大户人家的女子。 沈如初迟疑了一下,道:“按照律法规定,若得落子汤,需要官府出得文书,否则,医馆要连 坐。” 那姑娘道:“我若是从官府拿了文书,何须到你这医馆来?何须出二十两的诊金?”言辞之中颇有不屑。 沈如初想想也是,道:“一般落胎之药主要有马钱子、生南星、生川乌、生草乌、水银、巴豆、蜈蚣、水蛭、三棱、茂术、益母草等,还有使用麝香的,你说的落子汤也多数由这几种药物熬制而成,但是服用这些药的人,不仅能落胎,还会导致不育。” 那姑娘顿时心急了,道:“不育可不成!你们这里有没有能落胎又不影响生育的药?”为人妇者若无子嗣,地位不保。 沈如初道:“可以。我给你开一方。” 让秦子辉收了诊金,又给他一张方子,只见上面写着:归尾、红花、丹皮、附子、大黄、桃仁、官桂、莪术各五钱,白醋糊为丸。每服三钱,黄昏一付,半夜一付,五更一付。或一付即下,不必再服。 那姑娘道:“你叫什么名字?” “沈如初。”沈如初沉声道。 那姑娘笑道:“若是治得好,有谢;若是出了差错,沈大夫还是小心为妙。” ——哼,这是要挟?沈如初冷笑,不怕自己祖传的秘方会在这里出了差错! 秦子辉将药方递给宫云枫,宫云枫认真看了一眼,道:“照方子抓药。” 待沈如初从后台出来,文旭依然在,正附在宫云枫的耳边说话,宫云枫在皱眉的同时,还不忘抽了抽嘴角。 忙碌了一下午,晚间收工之后,宫云枫请了医馆的伙计、学徒并文旭吃了顿便饭,席间,宫云枫将一份乌鸡当归汤放到沈如初面前,虽然没说话,但引得沈如初内心一阵小激动。 “我送你回去。”文旭一副义不容辞、不容拒绝的语气,他这话一出,不仅是沈如初,就连宫云枫都觉得有些吃惊。 快到沈家的时候,沈如初打住了脚步,道:“就送到这里吧。”前头已看见秋蕊挑着灯笼走过来了。 文旭歪着脑袋笑了,道:“怎么,怕人看见?” 嘿,这死小子,调/戏自己上瘾了? “我是怕我那四妹太热情,未来的四妹夫。”沈如初坏笑道,哼,想过过嘴瘾,火候还差了点。 文旭顿时石化在那里,沈芝媛——的确热情了点,还有高氏的热乎劲也让人难以消受! 推了门进院子,秋蕊正要关门,却被推开,进来的是住在前头的春燕 。 “春燕?这么晚了,有事吗?”沈如初微微有些吃惊。 春燕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侧身挤进了门,道:“如初姐,我们进你房内再说。” 一进屋春燕便抽泣着,神情哀伤,悲不自抑,柔弱的双肩无力颤抖着,道:“姐姐救我。” 沈如初对她这举动有些吃惊,又心疼,这春燕比自己还小了半岁,平时乖巧伶俐,又听话,没少帮她做针线活,自己一直当亲妹妹看待的,急忙道:“燕子,到底怎么回事,你先别哭,告诉我,我给你做主。” 春燕又是一阵抽泣,看了一眼秋蕊,秋蕊知趣地道:“姑娘,我去外间收拾一下屋子。” 沈如初又是一阵好言劝慰,春燕这才幽幽道:“好姐姐,你如今在医馆里当差,想着法子给我弄一份落子汤……” 沈如初震惊了,看她哭成这样,又央着要落子汤,就算是傻子也猜出是怎么回事了,但这春燕乃有婚约在身的,聘礼都下了,就等着明年过门,春燕又是循规蹈矩的好姑娘,按理说,一切顺汤顺水,怎么就闹腾出孩子来? “几个月了?孩子父亲是谁?”沈如初压低声音问道。 春燕起初摇头不肯回答,不停地哭,最后拗不过沈如初,只得道:“葵水两个月头没来了。是周翔做的。” 周翔?不就是春燕未婚夫婿吗? 沈如初忽觉牙根一阵发痒,这是想骂人的迹象呐! ps:来个小剧场—— 秦子辉:我不要当当龙套,就小爷这英俊的外表,机灵的性子,怎么也是个男二嘛! 周翔躲在墙角里哭,叹气道:你那龙套好歹有个对白,老子呢,连正面都没有! 019 惹误会语出感人 “周翔可知道?他打算怎么解决?”沈如初急忙问道,不管什么时代,遇见不负责的男人,女人注定要受伤。 春燕一个劲地摇头,哭道:“姐姐别问了,只求姐姐怜悯,给我弄一份落子汤,不然,我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沈如初又气又急,道:“你什么都不肯说,让我怎么帮你?你求我给你落子汤,倒不如想个法子让周翔快些娶你进门!” 春燕哭道:“我父母乃是好面子的人,定然要讲三牲六礼的规矩,本想着今年成亲,但算命的说周翔今年若是婚配会有血光之灾,就算他愿意马上娶我,等到过了门子又是两月有余,且不说能不能看出身子,光是孩子不足十月孩子就出世,就够姑嫂邻里笑话了,以后还有什么脸面活着!” 沈如初想想也是,若是按照安阳城的风俗将她娶进门,少说也要一个月,那时春燕腹中的胎儿已经三四个月了,过门六月就生了孩儿,而且这孩儿还是足月的孩子,不管这孩子是不是周翔的,必是邻里茶余饭后的谈资,将来是没法做人。 “可是,若是用了落子汤,会对你身体伤害很大。”沈如初道,又为春燕的行为恼怒,忍不住骂道:“你这蹄子,怎地不自重!听了男人的花言巧语,没了处子身,还怀了他的种……要我怎么说你好!你也不用在我这里装可怜,哭哭啼啼,倒是可怜了那没出世的孩儿!” 春燕哭道:“姐姐你骂吧,我是真的不想活了!” 沈如初一阵烦躁,道:“算了,算了!你早些回去歇着吧,明晚我把药方子给你带过来。” 春燕千恩万谢地离开了。 沈如初因这事情,加上白天那姑娘也来取落子汤,内心颇为沉重,生出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愁苦来,内心压抑的苦痛和无奈又不知与何人去说,无论什么时候,女人注定要承受更多的苦痛和折磨。 夜里,一连做了几个噩梦,沈如初回到了自己生活的现代,正站在摩天办公楼里俯瞰下面的风景,却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了轰然倒塌的惨烈,梦境又交织到边疆的混战,那冰冷的坟头和棺材,浑浑噩噩了一夜,第二天一早便觉得头痛欲裂。 “你今儿气色不好。”宫云枫道,示意沈如初坐下来,然后轻轻地帮她号脉,半晌,道:“只是没有休息好,有些心悸,回头我给你开个小方子。” 沈如初有些受宠若惊,这让她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前一世的生活,每每看见自己脸色不好,父亲也是这般 不由分说地给自己把脉,然后开方子,说话也是那般轻柔却让人无法反抗。 “多谢公子。我回头补了觉就好了,用不着吃药。”沈如初道,苦兮兮的中药是她最抗拒的所在! 宫云枫笑道:“别怕,我开的这幅药是甜的。” 因想着春燕的嘱托,沈如初便去找了老袁头,道:“袁叔,要不您歇一会,我帮您看一会。” 老袁头道:“好啊,你这丫头机灵。年纪大了,站了这半天,还真有些吃不消。我就在一旁坐着,不懂的随时问我。” 沈如初脆生生地答应了,悄悄拿出方子,只见那上边写着:归尾、红花、丹皮、附子、大黄、桃仁、官桂、莪术各五钱,白醋糊为丸。每服三钱,黄昏一付,半夜一付,五更一付。或一付即下,不必再服。 ——这是她针对春燕的体质,专门为她开的药方子。 趁着老袁头不注意,沈如初手脚麻利地将这些药配齐了,又将自己的银钱放进账房,偷偷配药已是犯错,若再不给钱,那就是偷药,被抓到了是要遭辞退的,沈如初可不敢拿自己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冒险。 她甚至怀疑老袁头已经看见了,只是没有点破罢了,他大概以为自己接了私活,悄悄给人看病开药,殊不知沈如初只是有苦难言,既然答应帮助春燕,就要帮到底,自然也要替她保守秘密。 兴许是怀里揣着药,多少有些做贼心虚的缘故,散工的时候,沈如初走得匆匆忙忙,一转身正好撞在一个人的怀里! 若是其他人倒也算了,但在医馆门口遇见马文俊,沈如初直觉告诉她,这绝对不是巧合,而是一种有预谋的碰面! “沈姑娘当心!没碰伤吧?”马文俊笑道,扶着沈如初的手却不肯放开。 沈如初用力挣扎了一下,不偏不倚,那张药方子飘了下来,待她正要去接的时候,却不偏不倚落在了马文俊的手里。 马文俊看了一眼方子,眉头微蹙,看沈如初的眼神有些怪异,沈如初也懒得解释,干脆抢了那药方子扭头就走。 宫云枫看到这一幕,本想去劝阻,却见沈如初行色匆匆,而他手里拿了一个小纸包,里面包的是一些加了安神药材的糕点…… 马文俊追上沈如初,道:“姑娘为什么行得如此匆忙?” 沈如初不悦道:“马公子这话问得蹊跷,难不成我走路走得快,还得罪谁了不成?” “那姑娘 为何要用落子汤?”马文俊急切地问道。 这下轮到沈如初吃惊了,马文俊竟然认得那副方子是落子汤?虽然是经她改良过的落子汤,但落子汤的主要成分还在。眼看着马文俊一副不肯罢休的样子,直后悔没把秋蕊给带出来,否则就凭秋蕊那张冷脸,这马文俊也知几分进退。 她愣愣地看了马文俊几眼,本想张口否认,毕竟自己一个清白自爱的未婚姑娘,当着一个男人面承认自己服用落子汤,无异于是说自己婚前不贞,这些话的确让她难以启齿。 “遇见了负心的男人。”沈如初道,还配以潸然的表情,更显得楚楚可怜,又道:“还请公子保密。” 她之所以这么说,本是不想和马文俊有什么纠缠,就是要告诉马文俊,自己是个不贞的女子,他那样的门第自然不会娶一个不贞的女子进门,哪怕是当妾室,这也好让马文俊死了纳她为妾的心! 马文俊神情复杂地看着沈如初,声音陡然沉重了许多,冷道:“姑娘怎地这般不知珍重?既然芳心错许,遇见了负心人,就该尽早止步,怎地服用起这落子汤来?这汤药对身体伤害甚大,姑娘这般纤弱之人,还是不要服用为好。” 沈如初嘴角抽动了一下,她没想到马文俊会对自己说这番大道理,加上路上三三两两的行人朝他们这里侧目,定然是引发了不好的联想,急忙逃也似地大步快走。 马文俊不依不饶地追上来,道:“沈姑娘,这药你还是不要喝了,马某愿意娶你。” 沈如初以为自己听错了话,惊道:“你说什么?” 马文俊一副“就知你不敢相信”的样子,笑道:“我说,这孩子留下来,我马某可以帮你养着,只要你嫁给我。” 沈如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个贵公子竟然不嫌弃女人婚前不贞,还愿意替这个女人抚养私生子,这么感人肺腑的话是从这马大公子的嘴里说出来的吗? 沈如初必须承认,自己有那么一刻,感动得差点拉着马文俊的手痛哭流涕! 020 高氏做媒文旭拒 马文俊微微一笑,道:“在下仰慕姑娘已久,还请姑娘不要再拒绝在下,只要姑娘答应,在下明天便亲自将彩礼送上门。” 沈如初转念一想:这人若是因为看了一张落胎的方子,就断定自己有孕在身,未免蠢笨了些;若是明知自己不曾有孕,偏偏说这些煽情的话语来哄逗姑娘,未免阴险了点。 “马公子,我可不敢高攀你们马家!我乃是学医之人,有张落子汤的方子在身实属常事,你这般大惊小怪,又说我不知珍重,难不成结亲不成,还要往我头上泼盆脏水吗?就算你们马家在安阳城一手遮天,这大燕国也是讲王法的!”沈如初道,既然识破了他的伎俩,就不能将屎盆子往自己脑袋上扣,先前承认自己怀孕那也是迫不得已,现在既然话都说死了,那么也必须澄清自己的清白! “我乃是清清白白的姑娘家,你若是不自重,再说那些混账话,休怪我去知府大人那里告状,就算知府大人不定你个罪,但你堂堂一个五品的官员,岂能信口雌黄,坏姑娘家的清誉!”沈如初说得义正言辞。 马文俊没想到她变脸这般快,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待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见沈如初已经走远了。 且说这马文俊自幼娇生惯养,在马家从来都是说一不二;加上模样俊俏、长袖善舞,亲戚同僚中没有不夸赞的,听得都是顺耳的吉祥话儿;如今沈如初当着他的面回绝了他,又脆生生地说了那一番逆耳的言辞,狠狠地刺痛了他那颗高傲但脆弱的心,一番辗转,竟然下了个决心,非沈如初不娶! 真不知这是因爱生恨,还是因恨生爱了! 经过春燕家门前,将那些药悄悄给了春燕,又叮嘱她如何煎服,春燕千恩万谢不在话下。 沈如初回到沈家的时候,就见灯火通明,与往日自不相同。 李氏见她回来,笑道:“今儿回来倒是早。”因为沈念卿出嫁,极少回来,寡居的李氏倒一直对沈如初视如己出。 沈如初也不敢提及遇见马文俊的事情,撒娇道:“婶娘,我饿了。我要吃好吃的。” 李氏打趣道:“馋猫儿,哪里就少了你的吃的!说吧,到底要吃什么,明儿给你做了就是!” 沈如初娇憨一笑,道:“婶娘,我就想吃那红烧鲫鱼。”这红烧鲫鱼味美,但不金贵,她这个要求也恰到好处,既是馋猫儿的模样又不失乖巧懂事。 李氏笑道:“好,明儿给三丫头做红烧鲫鱼!”然后瞥了一眼正 堂,道:“你大伯娘正在宴请文旭呢。” “我知道为什么。”沈如初神秘一笑,对着李氏耳语了一番,李氏咬着牙笑道:“你这丫头,精得似猴儿!” 正如沈如初所料,高氏正在不遗余力地向文旭推销自己的女儿。 按照沈如初之前的推算,这文旭也算是个超级潜力股了,家中有些薄产,父母早已过世,年纪轻轻就得了从七品的官职,可谓年少有为,按照现代人的择偶标准,就是:有车有房,父母双亡。 沈芝媛嫁过去不但直接当了正妻,还没有公爹婆母需要伺候,将来若是文旭升了官,沈芝媛就妻凭夫贵一跃成为夫人,自然少不了丫鬟仆人伺候着。 只可惜,这高氏白白打了一场如意算盘! “文旭啊,不是我自夸媛儿,从小聪明,针织女红都是一学就会,又特别孝顺,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但小时候我也请过先生给她启蒙,些许识得几个字,将来持家定是一把好手。”高氏笑眯眯地说道,一边说一边给文旭倒酒。 沈家老爷子也在,笑道:“按理说,姑娘家说亲要矜持,但你与四丫头从小青梅竹马,知根知底,你的为人我再清楚不过,遇见你这种好苗子,老朽心中欢喜得紧,这段时日也多蒙你的照料,谢过了。” 文旭笑道:“老爷子,您客气了!来,别的先不说,我敬二位一杯。”说完一饮而尽。 这期间,沈芝媛借口来房内添置酒菜,时不时在文旭面前卖弄风/骚,倒让文旭说不出的反感,只是当着沈云忠和高氏的面,不好发作。 酒过三巡,高氏坐不住了,又道:“文旭,你知道我那大哥,就是媛儿的大舅乃是北城兵马司的副指挥,你也是军中管事的,将来结了亲,互通有无最好不过。” 文旭笑道:“婶子这话说的,就凭我们两家的关系,即便不结亲,难道就不能互通有无了?” 高氏讪笑了一下,急忙给沈云忠使了个眼色,事先高氏曾找过沈云忠,说了半箩筐的好话,又说家境大不如从前,若是沈芝媛找不到好婆家,她也不要活了;沈云忠甚是看好文旭,想着将来说给沈如初的,经不住高氏这么闹腾,想着都是自己的孙女,总不能厚此薄彼了。 沈云忠笑道:“文旭哪,今儿老朽就不要这张老脸了,你给个准信儿,若是将四丫头许配给你,你愿意不?” 文旭本来正笑着吃饭,听了这话,笑容顿时僵在脸上了,他不是傻子,这段 时日沈芝媛的眉目传情他都看在眼里,高氏的分外热情他也心知肚明,只是…… 他站起来,笑道:“老爷子,婶娘,恐怕文旭要辜负你们一番厚望了……” 他的话还没说完,高氏就急忙打断了他的话,道:“怎么,嫌弃我们沈家高攀了不成?” 文旭急忙摆摆手,道:“婶娘这是说得哪里的话,我们之间怎会有高攀一说?只是文旭早已心有所属,不敢耽误了四姑娘大的青春貌美。” 高氏正要发作,却被沈云忠止住了,道:“哈哈,这也不要紧,我们四丫头好模好样的,不愁嫁!你呢,大好儿郎,动了心,也再正常不过!”一来是不想为这事与文旭闹僵,二来不想输了面子。 他这么一笑,便打断了先前的尴尬,文旭笑道:“多谢老爷子的理解,赶明儿好日子了,请您老喝喜酒!” 高氏脸色都绿了,但也发作不起来,总不能因为别人不要自己的女儿就冲上去撕破脸皮吧? 沈芝媛一直躲在二门外偷听屋内的谈话,听了这番话顿时气得七窍生烟,一阵风似的奔了出去。 ps:冤家们,说好的呵护新文呢?那些悄悄送票不留名的小冤家,兜兜抱住了狼吻哟! 021 亲兄归来遇故人 且说沈芝媛恼羞成怒,一路奔出了沈家院子,心中将文旭诅咒了千万遍,脑子中只有一个想法,必须找个人报复一下文旭!自己姿色头脑皆不输于人,难不成找不到他那样的男人? 越想越气,越想越不是滋味,竟一路奔到了南市! 沈家的大姑娘沈庆兰就嫁到了南市,嫁给的是一名正七品的笔帖式吴浩远,因其懂得北夷文字,平时做一些校注、翻译的事项,虽然没有权利,却俸禄丰厚,加上认识一些官府的人,平时帮忙走动一下人脉,也积攒了不少好处,家境可谓殷实,沈庆兰如今穿金戴银,衣食无忧,在生养两个孩子之后,人也富态了许多。 沈芝媛干脆去找大姐沈庆兰,这一晚就在吴府上度过,吴家特意遣了丫头过来通传,知道小女儿的下落,高氏便也放了心,虽说小女儿的婚事令人操心,但大女儿终究嫁了个如意郎君,这也是高氏一直自视甚高的原因之一。 且说,沈如初从李氏那里听说文旭拒绝了高氏的提亲,心中没来由一阵高兴,见了文旭出来,小声打趣,道:“我是不是该改口,叫某人四妹婿了?” 文旭听了这话简直哭笑不得,抡着拳头,道:“你敢叫试试!” 沈如初知道他不会真的落拳下来,也不害怕,仍旧嬉皮笑脸道:“怎么,听说你拒绝了?难不成已经有了心上人?” 文旭的脸顿时红了个透顶,喃喃道:“这个不要你管!” 沈如初不依不饶,笑道:“你没否认,那就是有了!赶明儿记得请我喝喜酒,咱们可是从小青梅竹马地长大来着。” 文旭神秘一笑,道:“好,一定请你喝酒,而且是喜酒,你等着!”说完大步流星地离开了沈家。 高氏在自己的屋前看见沈如初与文旭这般说笑,好比是在她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低咒道:“小贱人!有你好受的!” 第二日一早,沈如初照旧洗漱完毕,准备着去医馆上工,因为西市离北市还有段距离,所以沈如初每日都要早起。 “婶娘,我一大早就听见了乌鸦叫,真真是晦气。”沈如初笑道,“不要忘了今天晚上的红烧鲫鱼啊!” ——果真,吃货始终不忘本分。 李氏点了一下她额头,道:“少不了你的红烧鲫鱼!这乌鸦叫也是有讲究的,早上叫那是喜事到,今儿你定是要有喜事。” 沈如初听了李氏的话,欢天喜地地上工去了。 秦子辉递过来一个小包,笑道:“公子给你的,你天赋好,底子好,公子待你就是不同!” 沈如初脸色通红地接过那个纸包,偷偷瞄了宫云枫一眼,而宫云枫正朝这边微笑,沈如初脸上的红晕越发鲜艳了,而且蔓延到身后颈间,仿佛温柔甘美的气息正在迸发出来。 一晌午都在忙碌中度过,晌午吃饭的时候,秦子辉笑道:“外头有人找你。” 沈如初放下碗筷,秦子辉不失时机地夹过她碗里的红烧肉,道:“还是个男的。” 宫云枫也放下碗筷,道:“我吃好了,陪你出去见见。”他担心又是马文俊,但也不言明。 恰恰是他种不著痕迹的关怀,让沈如初心动不已,来到外堂,看见一个年轻健壮、眉目清秀的后生站在那里。 沈如初有些茫然,这个人是谁? 那人笑道:“三妹!我回来了。” 等等!三妹?此人叫自己三妹? 难不成是自己那嫡亲的大哥沈燕飞?仔细看那眉眼,的确是沈家的人! 说来也好笑,这嫡亲的大哥,她可从来没见过,她来沈家的时候,正值北夷大举进攻,沈家的大伯二叔、大兄及这嫡亲的大哥都上阵打仗了。 “我对不起爹娘,没照顾好你……”这男人感情也太丰富了,才说了两句话,眼泪就冒上来了,但也难怪,娘亲早逝,父亲阵亡,就剩这么一个嫡亲的妹子了。 沈如初受到感染,鼻子一酸,差点落泪,喃喃唤道:“哥哥……” 沈燕飞冲宫云枫一抱拳,道:“感谢宫大夫教授舍妹学医,在下感激不尽!在下有个不情之请,在下久未回家,能否让舍妹告假半日?” 沈如初虽对这素未谋面的哥哥没印象,但毕竟骨血相连,自然想着与沈燕飞多聊聊,眼巴巴地看着宫云枫,宫云枫心道:活像是讨巧的小猫儿,笑道:“去吧,扣你半日的工钱。” 沈如初撇撇嘴,和沈燕飞欢喜离开医馆。 从北市到西市,沈燕飞一路上给沈如初买了不少小玩意儿,平时也很少逛街,沈如初倒是充满了新奇,有人偶娃娃,有糖人儿,有檀木簪子,又买了些笔墨,都是不贵重却新奇的玩意儿。 沈如初并非爱逛街的主儿,只是沈燕飞一个劲地说自己领了军饷,听那口气还不少,非要给沈如初买些东西,沈如初推辞不过,又是自己嫡亲的大哥,想着不要白不要,一路上七七 八八也买了不少小玩意。 还没进沈家的门,沈云忠就在门口等着了,见了兄妹二人,笑道:“这小子一回来,还没和我说上几句话,听闻你在医馆,就奔去找你了。”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中很是温馨幸福,自己的亲哥哥回来,想必有了靠山,给马文俊做妾的事应该也好推脱了。 沈燕飞笑道:“好久没见,想三丫头了。” 沈云忠忽然神秘一笑,道:“爷爷问你,里头那个姑娘怎么回事?” 沈如初不解,道:“爷爷,里头什么姑娘?” 沈燕飞道:“爷爷,可是她找我来了?”说完一阵风似地跑掉了。 “别傻眼了,你呀,快有嫂子喽!快些去收拾一下,别让外人见了笑话,回头把你的房间让出来,你与四丫头一处挤挤。”沈云忠笑呵呵地吩咐着。 沈如初笑着应了,毕竟事关自己大哥的幸福,让个房间算什么!正要回去收拾一下,却见沈燕飞满脸通红地出来了,从他身后转出一个俏丽端庄的姑娘。 沈如初正想着如何上前打招呼,却见来人十分眼熟,陡然想起,这不是那天醉仙楼上的歌女,千雪吗? 022 知真相母女设谋 千雪见了沈如初也是微微一愣,二人心照不宣。同时笑起来。 沈燕飞虽说是个粗人,但粗中有细,见二人这般光景便知二人之前见过,笑道:“怎么,你们认识?” 沈如初道:“不认识……” “之前见过。”千雪道。 沈燕飞看了一眼沈如初,也没深究,三人一同进了客堂,就听沈燕飞兴致勃勃地介绍道:“三妹,这是千雪姑娘,我们是生死之交。” 一句“生死之交”包含了太多的涵义,沈如初当着千雪的面也不好细问,冲千雪微微一笑,道:“千雪姑娘好,请问姑娘贵姓?”她总觉得这是个化名,再不然就是她卖唱时的花名,只是看千雪这仪容气度怎么看也不像是个歌女,何况那日她将千雪扶起来,碰到了她腹部的伤口,虽不曾细看,但看那形状,根本就是刀伤,试问,一个卖唱的歌女怎会有刀伤在身?又如何结识了一直身处战场的沈燕飞? 千雪笑道:“沈姑娘不必客气,免贵姓千。” 沈如初“哦”了一声,再见沈燕飞的神色,似乎生怕自己再追问,急忙转了话题,热情地招呼千雪。沈云忠以为这是将来的孙媳妇儿,忙命了全家人热情款待,而这千雪又谦和有礼,落落大方,那身材一看就是好生养,更是让家人满意。 沈如初多少猜出些情况,毕竟是活了两世,心态眼光自是平常人不能相比,沈燕飞与这千雪怎么看也不像是有情的一对,何况沈燕飞这次回来带了不少银钱,又未听说得了什么军功封赏,但她也不点破。 半天相处下来,一家子都是欣喜,轮番对着千雪嘘寒问暖,千雪也是有问必答,倒是急坏了一旁坐着的沈燕飞。 “你这猫儿很可爱。”千雪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沈如初的背后,“上次还要感谢你的救命之恩,你和你哥哥都是我的恩人,以后总要报答你们的。” 沈如初听了这话并不是滋味,说是报答,但从她口里说出来,却像是赏赐一般,笑道:“还是算了吧,我们都是举手之劳。” 怀中的雪龙猫“喵喵”叫起来,看着千雪的眼神有些奇怪,千雪却依旧笑呵呵,道:“小东西,来,让我抱抱!” 那雪龙猫向来认生,除了沈如初以外,连沈芝媛等人想抱它都是张牙舞爪地拒绝,如今看见千雪伸着手臂,却闷声不响,甚至眼巴巴地看着千雪,这让沈如初多少有些意外。 千雪轻轻地抚摸着那雪龙猫,状似无意 道:“它叫什么名字?” 沈如初有些心虚,毕竟是捡来的东西,万一有人来认领这雪,她可舍不得!那日听宫云枫说,这雪龙猫可是宝物,何况亲自喂养了那么久,每天下工回来,这小东西都会亲热地迎上来,那股热乎劲别提让人多舒心了。 现在见这小东西和千雪异常亲热,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似这雪龙猫本就是千雪养的宠物,道:“小白。” 沈如初听见了一声嗤笑,不悦地看过去,却见千雪急忙掩饰,道:“小白?倒是名符其实。那我就叫你小白啦!”说完便将小白举起来在头顶上空晃动着。 沈如初看了心疼,急忙把小白接过来,放在地上,道:“去玩吧。”雪龙猫似乎通人情,看了一眼沈如初,“喵呜”一声跑远了,那速度真不是一般的家猫能比拟的。 当天晚上,沈如初腾出自己的房间给千雪,自己则住到了隔壁沈芝媛的房间,虽说沈芝媛老大不愿意,却也不敢违抗沈云忠的命令,二人相处一晚倒也相安无事。 第二日一早,千雪却已走了,问了沈燕飞,沈燕飞摸摸后脑勺,笑言天不亮就把人送走了,沈如初本就觉得那千雪有些古怪,如今看着沈燕飞古怪异常,想了想倒也不点明。只是找了半天却不见了小白,四下问了也没有,想来是千雪带走了。 “哥哥,你怎么认识千雪的?”沈如初忍不住问道。 沈燕飞对此讳莫如深,烦躁道:“我的事你不用管。” 沈如初不悦道:“我没打算管你的事,但她带走了我的小白。” 沈燕飞一愣,不悦道:“行了,回头帮你要回来。” 且说那日高氏亲自做媒遭文旭婉言拒绝,虽然这事没有传出去,却也让沈芝媛着实恼恨,于是悄悄找了文旭的几个好友打探,想知道这到底是哪家的姑娘捷足先登,竟然挡了自己的桃花运! 这一打探不要紧,简直让高氏母女气得咬牙切齿:“我早就看那蹄子不是省油的灯,竟然这么不要脸的去勾搭,整日里只知抛头露面,说是去学医,谁知道是不是去勾搭哪个野男人!” 高氏一动怒,这半身子的肥肉就摇晃起来,当年受得那点闺训早就抛却脑后,脑子里晃荡着沈如初喜乐的笑容,“这段时间更是狐媚子了!可恨!可恨之极!” 沈芝媛脸色阴沉,道:“反正我是咽不下这口气,从小到大,她什么都比我强,总是最讨巧得那个,可我哪里比她差!” 高氏见女儿受了委屈,无辜被人嫌弃,安慰道:“你哪里都比她强,她不过是走了狗屎运,多了点狐媚子!那文旭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回头我托了马夫人给你寻门好亲事,定比那文旭富贵许多。你也不要难过了,赶紧梳洗打扮的漂亮,给我长点脸,明天让王嫂带你出去做两身新衣!那个小贱人,我迟早会收拾的!” 沈芝媛一言不发,胸口起伏不定,最后趴在高氏怀里哭了起来,道:“娘亲,女儿无脸见人了。” 高氏心疼道:“好孩子,是那混账东西没福气,你别难过。不过是没成亲事,有什么丢人的,难不成文旭还会将这事传出去,借他个胆子看他敢不敢!” 沈芝媛又道:“不能便宜了那小贱人!”想起那日,她明明看见自己脸色不好还笑嘻嘻地问自己是不是好事成了,当她认定沈如初是明知故问甚至是炫耀得意,沈如初再善意的笑容也变成了恶意的嘲笑,她越想越气,登时恶向胆边生,一个报复计划在脑海里形成。 她对着高氏一阵耳语,高氏神情凝重,道:“只怕老爷子知道了会恼。” 沈芝媛不悦道:“都什么时候了,还怕爷爷!再说,爷爷现在被她哄得团团转,哪里还顾得上我们,难不成我就该着被这样一个小贱妇欺压一辈子!” 高氏仍旧有些迟疑,道:“这个小贱妇我现在还治得了,而且还指望着她嫁到马家,好得一笔彩礼给你二哥当聘礼,不如——” 沈芝媛不乐意地打断她的话,怒道:“那娘亲若是不管我,这件事就我自己去做,大不了与那小贱人同归于尽!” 高氏一掌拍在她的头上,怒道:“父母生你养你,就是让你去死的,不孝!”又道:“容我再想想。” 沈芝媛自幼倔强任性,既是打定了主意,怎肯放松,又缠着高氏许久,这才征得高氏的同意。 ps:亲们,新年快乐,愿你们在新的一年里万事如意,合家欢乐! 023 走夜路英雄救美 “要不要送你回去?”宫云枫微笑道,今儿事情很多,沈如初也是从早忙到晚,一刻不得闲,一会帮着老袁头抓药,一会替换秦子辉将药材分类,还有给医馆里的大夫端茶倒水,就连午饭的时间也都是匆匆忙忙吃了个半饱。 沈如初心头一喜,既不拒绝,也不答应,笑道:“公子这会子可得空?” 宫云枫笑而不语,走在沈如初的前头先出了医馆,沈如初微笑着跟上去,虽说这宫云枫相貌家境样样出挑,脾气秉性也对了她的口味,但毕竟相处时日短,知人知面不知底,她也不敢贸然动了心。 这男女情事,谁先动心谁先输,虽不是行军打仗,但攻守应对也讲究个谋略。 “看你晚间未吃饱,要不要请你吃宵夜?”宫云枫笑道。 沈如初笑道:“公子都说我未吃饱,谢过公子了。”言下之意就是需要宫云枫请客。 宫云枫也不推辞,当即带了沈如初去了一家夜宵铺子吃馄饨。 “两碗馄饨。”宫云枫熟络地坐下来。 卖馄饨的老板是一对中年夫妇,老板娘一脸淳朴的笑容,笑道:“还是要多放一些芫荽吗?” “嗯。”宫云枫点点头。 不知是不是饿了的缘故,沈如初对那家馄饨赞不绝口,这是她两辈子加起来吃过得最好吃的馄饨了。 “姑娘若是喜欢,以后常来吃。”老板娘笑容可掬地说着,老板急忙比划着,喉咙着发出模糊不清的声音,原来是个哑巴。 吃完馄饨,沈如初心满意足地往前走,身上的疲惫也一扫而空,笑道:“前面不远就是我家了,公子就此留步吧。” 虽说安阳城因地处边疆,民风相对粗犷,但传承下来的封建礼制仍对女人要求三从四德,能出来学医沈如初已经感恩戴德,不想再惹出其他的传言来;若是把高氏发觉了,指不定又要鸡犬不宁了,事关门楣闺誉,恐怕沈老爷子也未必站在自己这一方。 沈如初从来都是个谨慎的人。 “好,那你早些回去。”宫云枫自然明白她的心情,也不坚持。 沈如初摸着黑路,借着那微弱的灯光往前走,虽说是天黑,但终究是每日都走的熟路,倒也不害怕。 有句话是“夜路走多了,难免会招鬼。”沈如初一抬眼便见到了鬼! 三个流里流气的泼/皮挡在了沈如初的面前。 “这么晚 了,姑娘一个人走路不害怕么?”为首的一个人轻佻地说道,一双眼睛不停地打量着沈如初,啧啧赞道:“还真是个小美人儿!” 沈如初的心一下子跳到了嗓子眼,想着宫云枫可能未走远,便急忙转身,却被一个瘦猴儿一般的男人挡住了去路。 打,是肯定打不过的; 逃,看样子也逃不了; 沈如初迅速想着对策,总不能被几个畜生给辱了清白,再一思索,这条路最是通畅,来往的人也多,又总有军队到这里巡逻,一般的地痞无赖都不会在这个地段撒泼,他们今天走到这里,应该是受了指使,若是被人指使,无非就是图财,思及此粗,沈如初冷道: “几位大哥深夜至此,想来也是找几个零钱花花,我这里正好有些银子,几位不妨拿去喝酒。”沈如初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 几人哈哈笑起来,道:“哟,看不出小娘子还挺识时务!” 那为首的道:“本来是图财,要为人消灾;但我现在改变主意了,财嘛,我收下了,人嘛……”他淫/笑着走过来。 沈如初正想大叫,却听得耳边一阵风吹过,宫云枫突然出现在她身旁,不等她说明,就对着那三人便是一阵拳打脚踢,动作一气呵成,潇洒至极。 那三个地痞受了这顿痛打,一个个跪地求饶。 宫云枫吐出一个字:“滚!” 那三人连滚带爬地逃之夭夭。 沈如初此刻的心情只能用崇拜来形容,当那宝蓝色的身影飘然而至时,如同天神一般;那快准狠厉的动作又恰如其分地满足了沈如初幼时对侠客的遐想。 她想,这一次应该是心动了。 “你没事吧?我不信你这个毛贼能把你吓傻。”宫云枫道,声音里有一丝轻笑。 沈如初垂着头,觉得脸上血气上涌,好在趁着夜色看不清,否则她定然深感不好意思。 “谢谢。好在你及时赶到,否则,真的会被吓傻。”沈如初轻笑。 宫云枫欲言又止,始终没好意思告诉她,自己本来放心不下,虽然当着沈如初的面转身而去,却一直悄悄尾随。 不过,他对沈如初也是刮目相看,在那种危机的时候,她还能镇定自若地和歹徒讨价还价,也不是一般女子能有的胆魄。 回到沈家,却见秋蕊举着灯笼来寻沈如初。 “你方才死哪里去了?”沈如 初想起先前的惊险,若不是宫云枫及时赶到,后果不堪设想,现在想想都后怕。 秋蕊也被沈如初这气势给镇住了,沈如初平素很少发脾气,从来都是笑呵呵的,二人相处这么多年,虽然近来沈如初脾气大变,但对她越发友善,很少发号施令,今天实在古怪,道:“王嫂非缠着我帮她裁一套衣裳。” 沈如初进了门,也不理会秋蕊,想着今天的遭遇实在有些诡异,若说走夜路遇见几个无事晃荡的青皮倒也不是怪事,怪就怪在,那青皮说了一句“本来是图财的,要为人消灾”的话。 若说他们是为了劫财,就不该在那条路上,人多眼杂,又有军队,若是被抓住了,打劫可是大罪名,他们犯不着为了一点小钱葬送了性命——这显然说不通。 按照先前的逻辑去推测,这几人极可能是被人收买,拿了别人的钱财欲图对自己不轨,可自己和谁有深仇大恨,以至于花了钱财来陷害自己?看他们那架势,不像是要自己的性命,不过却被要了自己性命还可怕! 女人最重名节,若是被那三个青皮玷污了,沈如初恐怕也只有死路一条,而且死得毫无颜面! 想到这里,沈如初深吸了一口冷气。 024 内外夹击苦思索 “三姑娘,您倒是开开门,奴婢知道错了,本想着早些去接您的。”秋蕊在外头敲着门,难为这么沉默寡言的一个人一口气说出这么多字了。 沈如初打开门,让秋蕊进来,道:“从明儿起,你日落之前都去医馆接我。我会与爷爷说,把你的活儿分些出去。” 本来沈云忠也是派了秋蕊陪着沈如初去医馆,但沈如初不肯,想着自己是去做学徒的,又不是去当千金小姐的,不至于带着个丫鬟过去学医,那倒有摆谱的嫌疑了,如今出了这档子事情,少不得要多个人陪伴自己。 想起先前的情景,沈如初心有余悸。 秋蕊道:“知道了,三姑娘。”她也不敢追问下去,沈如初现在是越来越有想法了,而且越发能干了,倒是轮不到她去操心。 不过看沈如初的脸色就知道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情,心中也前前后后地琢磨了一番。 “三姐在吗?可是三姐回来了?”沈芝媛的声音在外头响起。 秋蕊看了沈如初一眼,沈如初示意她去开门,自己则平静了一下情绪。 “三姐今儿回来可真晚,让我与母亲、爷爷好一阵担心。”沈芝媛笑道。 伸手不打笑脸人,沈如初也跟着笑了,道:“有劳爷爷、伯娘、妹妹牵挂了。今儿医馆事多,所以回来晚了,妹妹这是有事?” 就算是有事,也从来没有好事,但不管好事坏事,沈如初从来都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沈芝媛打量着沈如初,脸色有些不自然,讪讪道:“没什么事,就是过来看看姐姐,好跟着姐姐也学点医术,不指望治病救人,将来也好自我诊治,有个防备。” 沈如初心里一阵冷笑,这个沈芝媛比高氏聪明,随机应变的能力倒是不可小瞧了。 “妹妹这般年轻,又是福星高照,一辈子自然顺风顺水,安康富贵,哪里还需要学医术。”沈如初笑道,“这会子倒有些累了,从东市到西市,一路上没遇见个人影,走得有些急。” 若那三个人真的是高氏母女收买的,那就抛个诱饵,让他们狗咬狗去! 沈芝媛的脸色不自然,道:“这段路倒是挺繁华的,怎地一个人没有?” 沈如初笑道:“哦,也不是没有,就是一些卖夜宵的铺子,我顺带还吃了一碗馄饨,真真是香!” “姐姐累了,那姐姐早些歇着。”沈芝媛逃也似离开了。 看着她走掉,沈如初冷笑:跟我斗,你还嫩着点! 秋蕊道:“姑娘,奴婢总觉得四姑娘有些——古怪。”她想了一会,用了“古怪”这个词。 沈如初笑道:“你心中有数就行。”说完又反过来对秋蕊一阵安抚。 她等着高氏母女露出狐狸尾巴,要做好猎人,就一定要沉得住气!受了欺负,她会还回去,她不是什么大度好人,睚眦必报,那是她的风格!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日子过得倒也舒适,至少有沈燕飞给自己撑腰,与马家结亲的混账事没人提起了,听闻马家要纳沈如初为妾,沈燕飞反应很是激烈,当即踢烂一张桌子,喝道:“我妹妹的亲事,我说了算,再不准提那做妾的鸟事!” 谁还敢提! 沈燕飞的火爆脾气谁招惹得起?何况,现在的家用都是他出的,谁敢得罪这根顶梁柱? 沈如初本以为这纳妾的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她登时意识到了何谓大麻烦,心中直怪自己太轻敌! 马文俊倒是不再假装偶遇出现在沈如初的面前,但却找着机会和医馆的人套近乎,更是连番请了宫云枫去饮酒,被宫云枫委婉推辞了。 对待沈家人,马家更是采取了高超的怀柔政策。 高氏那边继续得好处自不必说,光是那几匹绸缎就是上等的料子,还有院子里飘来的熏香;沈芝媛用的胭脂水粉。 除了秋蕊,沈家几个老仆人也都跟着沾了光,除了那个断臂的黄老三,这些人总是有意无意讨好沈如初,然后借机将话题转移到马家那个纨绔公子的身上,这让沈如初不胜其烦。 接着就是二堂兄沈梦飞在马府的举荐下,在军营里谋了个巧活儿,看管物资粮草,不用上前线打仗,还能吃点回扣,捞点油水;加上高氏整天和他念叨杨员外家的那笔彩礼,若是沈如初肯嫁到马家,这笔彩礼自然是不用愁的。 一来二去,原本强烈反对沈如初做妾的沈梦飞也动了心思,开始敲着边鼓来游说沈如初,倒也不曾明目张胆地让自己的堂妹嫁到马家,只说这马家如何财大气粗,马元帅如何得宠,马文俊在军中又是如何有人缘。 沈如初俏皮一笑,道:“二哥,马家既然这般有权势,马文俊又是这般好,四妹妹丝毫不比我差,怎地不让四妹妹享福去?” 沈燕飞悻悻地走了。 最让沈如初头疼的是,就连沈老爷子也开始心动了 。 原来柳氏亲自给了沈云忠承诺,说是只要两家结了亲,就为沈家消去军籍——这几乎是军户人家梦寐以求的事情。 生在军户人家是无从选择的,军籍子弟的命运也很难被改变,除非皇上下旨除去军籍,亦或者得了军功封了爵位,自动去除军籍,否则世代军户,无从赦免,只要是有了战争,首先是从军户人家挑选壮丁以充军打仗。 即是从军打仗,必有死伤,父死子继,兄亡弟续,周而复始,虽说军户人家生养能力强盛,但连番战乱,让很多军户人家自此绝了户。 沈云忠接连遭遇丧子之痛,最是看重人伦,如今还存了两个孙子,若是能就此消去军户的身份,沈梦飞、沈燕飞便不用上阵打仗,沈家就保住了命脉,得以延续。 “好孩子,爷爷知道这样做委屈了你,但我老了,再经不得家人死伤的痛事,不求荣华富贵,只求有生之年一家人平平安安。你若是肯嫁给马公子,咱们沈家就不必世代从军,倒是一条活路。”沈云忠语重心长地说道。 沈如初有些慌乱,现在是内外夹击,马家那边步步紧逼,家人也纷纷倒戈,连最疼自己的沈云忠都想着她嫁过去,真真是腹背受敌,如何是好! 025 教训下人出恶气 沈云忠期待地看着沈如初,浑浊的老眼里泪光闪闪,看得沈如初万分不忍心,做妾嘛,又不是要命,待要松口,转念一想,自己最不齿的就是二奶、三儿、小老婆,怎么能轻易屈服,给人家做妾呢? 天无绝人之路,她就不信找不到破解的办法! 沈云忠见她神色游移,心不在焉,以为她是不肯,重重地叹了一口气,道:“你从小有骨气,我也不逼你,你再想想吧,这样一家人是否值得你去牺牲。” 沈如初见他神情黯然,虽然失望却依旧通情达理,又想到他白发人送黑发人,鳏寡孤独了一声,于心不忍,但自己又实在迈不过这个坎——一家子都得了好处,却把她卖到高门做妾,这种行径她不齿,也没有那种牺牲小我成全大我的觉悟。 遂道:“爷爷,我理解您的心情,一家人和和美美、平平安安也是我期望见到的景象。只是您忘了,就算我愿意当妾,也不能嫁给马文俊,我不是自小订了娃娃亲?” 李氏那天的话给了她灵感,若是用娃娃亲当个借口兴许可以推脱一下,不但能瓦解家人的联盟,还能抵御马家的进攻。 沈云忠愣了半晌,一拊掌,道:“你倒是提醒了我!我竟把这档子事给忘了,临了临了,竟要失信于人,与贺家的亲事,还是我与你父亲一同订的!” 沈如初早就知道沈云忠一辈子刚直,最重信义,断不会在子孙亲事上做那背信弃义之事,一见事情有转机,急忙笑道:“爷爷,我听说这贺家现在发达了,良田精舍,婢仆成群,不知为何这些年不曾走动过?我也是才听婶娘提起。” 沈云忠撸着胡须,颔首而笑,道:“定亲的时候你才五岁,你小时候脖子上挂的长命金锁就是贺家送的。这些年也不是不走动,前两年贺家那小子还过来拜访过,他来的时候,你不是也见到了吗?” 沈如初心中叫苦连天,两年前的事情她可是真的一点都不记得! “后来贺家机缘巧合,脱离了军籍,便迁徙到了云州城,路途远了,所以平时走动少了。说起来,这贺炳升与你父亲还是出生入死的兄弟,而那贺子敬也是一表人才。”沈云忠笑道。 沈如初心道:云州到安阳不过几百里的距离,哪里是因为路途远了才走动少了,恐怕是贺家发达了,嫌弃沈家门楣低了。 “爷爷,孙女儿在您面前就不藏着掖着了,恕孙女儿说句公道话,既然与贺家有婚约在前,不管是与贺家结亲,还是退亲,总 要有个说法,否则贺家将来翻脸,状告我们沈家,那可是要吃官司的。” 一句吃官司倒让沈云忠微微一惊,一辈子老实本分,最忌讳就是吃官司这档事。 沈云忠道:“三丫头,你也不用在我面前耍心眼,你的心思爷爷懂!贺家的亲事不能退,退了就失信于人,这是你父亲在世时选的佳婿,先不说贺家准不准我们退亲,若真是退亲了,我将来也不好与二郎交代!” 沈如初静静地听着,手脚轻快地帮沈老爷子捶打筋骨。 “这贺家的小子我见过,模样品性都好,贺家这几年长袖善舞,也拼得一份好家业,你嫁过去就是少夫人,自然比你去马家做妾强百倍,光是名头就不同相提并论!我虽希望沈家能脱了军籍,但也不愿意见你受委屈。” 老人说得真切,沈如初听了很是感动。 “都说隔代亲,你呀,秉性像我,又和二郎一样倔……”沈老爷子说不下去了,想起死去的沈传值,他每每哽咽。 沈如初哄着他,含着眼泪笑道:“爷爷,我以后代我爹尽孝,你可不要再说这些惹我伤心了。” 沈云忠也跟着笑了,这孩子那么懂事,打心底舍不得委屈她,既然还有贺家那门亲事在,也好堂而皇之地拒绝马家,以往有太多顾忌,毕竟马家在安阳城翻云覆雨,灭掉沈家比碾死一只蚂蚁都容易! “少拿你那套甜言蜜语哄我老头子。”沈云忠故意板着脸说道,眼里却带着一抹笑意,沈如初知道自己的小伎俩已得逞,更加讨巧地服侍孝敬沈云忠。 说来也巧,就在这档口,沈家的二姑娘沈念卿回来省亲了。 “二丫头,你这是又受了委屈?快起来吧,地上凉。”沈云忠俯着身子问那跪在面前的沈念卿,李氏站在一旁用帕子抹眼泪。 沈念卿起身,但她身侧的丫鬟却怠慢不肯搀扶,沈云忠看在眼里,有意替自己的孙女儿出口气,道:“你这丫头又是谁?” 沈念卿正要说话,却被沈云忠制止了,瞪着一双犀利的老眼看那丫头,那丫头约莫十**岁,相貌不算出挑,但五官周正,她颇有些自得地道:“我是姚府上的人。” 姚府便是正千户姚正清的府邸,也是沈念卿的夫家。 沈云忠又道:“二丫头,春秀呢?怎么没跟你回来?”春秀是沈念卿出嫁前夕,沈云忠出钱给她买的丫鬟,虽说是做妾,但毕竟是大户人家,身边总不能没人照料。 沈念卿嚅嗫道:“春秀留在府上洒扫了。” 沈云忠听了这话,心中不悦,沈念卿的贴身丫鬟,怎地要留在姚府洒扫,姚府家大业大,竟缺了一个丫头? 沈如初恰在此时回来,医馆见她这段时间太过劳苦,破例让她歇了半天工,秋蕊告诉她二姑娘回来,正在客堂见老爷子,她便急忙赶过来了,正巧听了那句“姚府上的人”。 一句“姚府上的人”说得含糊,却也表明了一个态度,她若是姚府上有身份的人,自然会亮出来身份,好显得体面;不肯道明,那说明她不过是个不长脸的丫头,即便是丫头,也觉得自己是大户人家来的,看不起沈家的人。 “爷爷好,婶娘好,二姐姐好。”沈如初得体地给众人行礼。 沈云忠笑道:“三丫头,你来得正好,我正问这位姑娘的话呢,瞧瞧这通身的气度,比大户人家的千金丝毫不差,你倒要跟着学学。” 他这是故意正话反说,沈如初听出来,沈念卿却以为他是在教导沈如初,正想解说一二,却被李氏的眼神给止住了。 沈如初笑道:“爷爷问的话我听见了,她不愿意说,那我来说好了。气度再好,也不好是画虎类猫,装腔作势,终究是个下人!照我看来,她也不过是姚府的二等丫鬟,若是一等丫鬟,自然分派不到沈姨娘这里。” 不得不说,沈如初看人的眼光一直很毒,若是她愿意,说出来的话也会特别毒。 026 再登门始绝亲事 她说到这里,那丫头瞪着一双杏眼看自己,恨不得将她吞下去,正要反驳,却听沈如初继续道: “姑娘先别急,听我把话说完。你不肯搀扶自己的姨娘,那定是觉得自己有些脸面,不把沈姨娘放在眼里,但你不过是二等丫鬟这脸面从哪里来?我看你年纪,少不得有十八岁,这样的年纪不是卖出去就是拉出去配小厮了,再不然——” 沈如初故意顿了一下,道:“就是当了通房的丫头,你自以为是的体面应该来自你通房丫头的身份,你以为你跟了姚光祖,便也是半个主子了,没道理去伺候一个姨娘,是也不是?” 那丫头气得脸色通红,怒道:“少说那些没羞没臊的话,别以为这是你们沈家,我就怕了你们!哼,好歹我是少爷的人,轮不到你们在这里卖弄口舌。” 沈念卿实在看不下去了,怒道:“金柳,我现在好歹还是你半个主子,容不得你在我家人面前放肆!” 金柳轻蔑地看了一眼沈念卿,冷道:“少拿我出气,我不吃你那一套。” 沈如初看了一眼脸色发白、双目红肿的沈念卿,又爱又怜,想着她性子,说得好听是温婉,说得直接就是懦弱,定是受了不少欺侮,连个不上台面的丫鬟都这么嚣张!再见她总是拉扯着衣袖,想来也是为了遮掩,之前便听闻那姚光祖喝醉酒会打女人,多数是身上带伤。 沈念卿是给姚正清的大儿子姚光祖做妾室,在她之前,已有两门妾室,通房丫头少说也有三五个。 这姚光祖整日吃喝嫖赌,虽说家有娇妻美妾,仍旧是沾花惹草,花名在外;现在连配给沈念卿使唤的丫头也成了他的通房,真真是混账!再看那金柳,算不得什么标致美人儿,真真是饥不择食,如同畜生! 当着娘家人的面,那丫头都不把沈念卿放在眼里,那在姚家沈念卿过得又是怎样的生活? 沈云忠当即将那金柳轰出沈家,心中后悔当初把沈念卿嫁给姚光祖那泼皮,但当时绝非贪财,乃是事出无奈,姚光祖无意之中看见沈念卿,贪图她的美貌,便软硬兼施,那姚正清又是个狠角色,沈家人招惹不起,这才妥协将沈念卿嫁过去。 沈念卿与李氏抱头痛哭,看得沈如初一阵揪心,干脆也哭起来,道:“爷爷,姐姐的光景就是我将来生活的写照,一个孙女儿进了火坑,您还忍心再推一个孙女儿进去吗?”她一边说一边拉起沈念卿的衣袖,道:“您看,二姐姐这是一身的伤!我将来若是遭了这毒打,也不寻 你们为我做主,直接一丈白绫见了爹娘去!” 沈念卿白皙的胳膊上道道清晰的伤痕,看形状是那木棒等硬物所伤,沈云忠想起沈念卿自幼温顺乖巧,却受了这般荼毒,心痛不已,斑白的胡子剧烈地颤抖着。 李氏哭着求道:“爹,卿儿遇见这个畜生,这一世算是毁了,再不能毁了如初。” 沈如初一边撒泼地哭着,一边从指缝间偷看沈云忠的反应,沈云忠怒道:“都别吵!不做妾!三丫头不做妾,二丫头也不用回姚家!” 沈念卿当天也没回姚家,在沈家惴惴不安地住了两天,第三天时,姚府的二管家带了仆妇过来接,她不想回去但又不敢继续留下来,战战兢兢地上了马车,那神情看着让人心痛,李氏免不了又是一阵抹眼泪。 临走之时,沈如初少不得对沈念卿面授机宜,让她讨好公婆的同时,寻个机会整治那金柳,总不能任人欺负。 就在同一天,不但迎来了姚府的人,还迎来了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万嫂子。 马家那边大概觉得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便托了万嫂子来说媒,吸取了上一次铩羽而归的教训,这一次不再是大张旗鼓的架势,万嫂子是一个人悄悄上门的。 “沈老爷子,我这是要给您道喜了。”万嫂子一改前面的趾高气昂,谦和有礼地笑着,那圆滚滚的身子加上一张银盆似的大脸,配上那舌灿莲花的本领,将媒婆的形象完美契合了,难怪只要是她保媒,就没有做不成的亲家! 沈云忠忙命人给她倒了茶,也不想得罪她,却揣着明白当糊涂,笑道:“万嫂子好啊,这喜事从哪里来呀?” 万嫂子心里不乐,但仍眉开眼笑,笑道:“还不是三姑娘的事!马家的公子这次是动了真心,将来娶进门还不当仙女一样供着!马府上的那个妾室,不过是个通房的丫头,有些体面,怎么能和三姑娘争风头!” 沈云忠呵呵一笑,道:“万嫂子,实在对不住,这三丫头早先便有婚约在身,还是她父亲在世时订的亲事,许的便是云州城里的贺家。” 万嫂子脸色顿时难看起来,来之前,她是受了重金,信誓旦旦地保证必做成此良媒,让那马文俊娶了美妾回府,这会子竟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冒出个贺家来,便以为是沈云忠故意搪塞,登时拉下脸,道:“老爷子,马家可是很看重这门亲事的,沈家前前后后也收了不少好处,现在却东拉西凑,说什么贺家,似乎过意不去!马家是大户人家,又是天子的得意 门生,贤名满天下,所以不兴那套强取豪夺的做法,但这可不代表马家不会动怒!” 沈云忠也收起了脸上的笑意,道:“万嫂子,话可不能这么说!马元帅身先士卒,功勋卓著,贤良爱民,不仅是安阳城,就是整个大燕也是有口皆碑,能给马元帅做媳妇,那是我们沈家几辈子修来的福分,岂有搪塞之礼?只是,初儿的确早先许配了人家,无缘无故我们岂能背信弃义提出退婚?” 万嫂子狐疑地看着他,道:“当真已经定了亲?云州姓贺的人家甚多,老爷子能否说上姓名?” 沈云忠知道她在怀疑自己,也不避讳,冷道:“云州贺炳升,其子贺子敬,你不信只管去查!” 027 骑虎难下欲打赌 万嫂子有些嫌弃地放下茶杯,那双狭长眼睛里透出一道轻蔑而刻薄的精光来,明明是肥厚丰满之人,却有一个瘦削的下巴,而这下巴此时昂到了天上,半笑不笑道:“那我就告辞了。” 沈云忠冷道:“慢走,不送!” 临了,万嫂子再次留下一句:“改不了的穷命!” 沈云忠将茶杯郑重地放下来,冷道:“嚼舌头的蠢妇!” 他说这话时声音不大不小,却恰到好处传到了万嫂子的耳朵里,那具胖身子如同遭了雷击一般,陡然哆嗦了一阵,回头愤恨地看了一眼沈云忠,这才迈着短腿离开沈家! 沈家这边既然毫不遮掩地拒绝了马家的提亲,无非是借着沈如初有婚约在身这件事作名目,万媒婆前脚出门,后脚沈云忠便差了高黄老三去云州城找贺炳升,为的就是贺子敬与沈如初的婚事,定个日子和地点两家碰头商议一下,选个良辰吉日把婚事定了。 再说马家经过这一番折腾更是不能消停了,先是柳氏大为光火,说沈家不懂规矩,这般做法乃是不敬,对抗马家就是以卵击石,若不给沈云忠、沈如初等人一点教训,根本咽不下这口气,但是却被马文俊的一席话给打动了。 马文俊道:“孩儿虽说只是纳妾,但妾也要找一个看得顺眼舒心的,她虽说性子倔强,又少了大家闺秀的做派,但总体上很合孩儿的心意,将来进了门,有娘亲好生调教,一定会百依百顺。” “哼,朽木不可雕,我可没工夫管那种野丫头。”柳氏仍旧愤慨。 马文俊慢条斯理,笑道:“咱们马府是何等身份和地位,自然犯不着为了这些人动了马府的根本,传出去反倒是个把柄,别人以为我们马家仗势欺人,若是被好事者传到京都,还不知道要闹出什么风言风语来。” 柳氏正在气头上,冷道:“就算有风言风语也不怕!你以为京都没有背景,你父亲能安稳在这边疆做帅十几年吗?我现在改变主意了,绝不娶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子进门,她连给我们马府当丫鬟都不配!” 马文俊笑道:“娘亲息怒,孩儿难得动了心,难道娘亲忍心让孩儿遗憾半辈子?娘亲不想快点抱孙子吗?” 柳氏口气稍微缓和,道:“难得你现在行事思及大局,倒是不辜负你父亲的教导。你现在有法子让这丫头乖乖进门做妾?” 马文俊踌躇满志,笑道:“娘亲放心,不足三个月的时间,孩儿一定把那不知天高地厚的丫头给 你领进门来,到时请娘亲尽情管教,小门户的女儿,缺的就是规矩。” 柳氏点点头,道:“那你去吧,不要惹出事来。”她终归还是满意沈如初的,人都是犯贱的,若是当初沈如初乖乖入府为妾,柳氏反倒不拿她当回事; 现如今沈如初万般不情愿,沈家百般推脱,柳氏却觉得她有些骨气和主见,虽说气恼,却从心底看重几分。 柳氏之所以答应让马文俊继续想办法将沈如初纳进门,主要是马府现在是骑虎难下—— 他们若就此放弃这门亲事,传出去必然要被同僚笑话,堂堂一个元帅府,纳妾竟然被拒,真真是没面子;若是就此硬来,难免要给政敌留下把柄。左思右想,也只得动动脑子,要沈家乖乖将人送上门来。 柳氏叹道:“怪就怪我当时太过心急,想着这安阳城还没有对马府不买账的人——没想到这样的人家竟然拒绝到元帅府当姨娘!” 按门楣地位,马家就算是娶几房贵妾也不算什么的,何况小小的军户人家! 马文俊笑道:“娘亲不必自责,孩儿自有办法,您只管拿出您的规矩来,做好抱孙子的准备。” 柳氏点点头,道:“不管怎样,嫡妻才是主位,你不要本末倒置,冷落了明月。”他这段时间一门心思扑在沈如初的身上,对崔明月冷落了不少,连那新纳的妾室金铃也成了摆设,这让崔明月甚是恼恨,便将这一腔恨意都算到了沈如初的身上,正暗中谋划如何找她晦气。 且说马文俊向柳氏做了保证,这是他们母子二人之间的秘密商议,虽然马征明想要马文俊纳妾,但连番两次上门说亲却被人断然拒绝的事情,他定然不能接受,若是被他知晓,按照他的脾气秉性定然是寻一个不是,将这沈家悉数充军,到了军中,不管男女老幼自然有吃不尽的苦头,生生被折磨死都不在话下! 马文俊第二日便去了医馆,宫云枫客气而有礼地招待了他。 一番寒暄后,宫云枫笑道:“马大人这是要看病还是抓药?”他对马文俊的目的心知肚明,却明知故问,而且态度有些疏离——这一点马文俊也感受到了。 马文俊抖着长袍的后摆大模大样地坐下来,笑道:“怎么,宫先生好似不欢迎本官?” 宫云枫笑了,道:“马大人说笑了。大人体恤民情,礼贤下士,多有贤名,我怎会不欢迎。不过,大人也看到了,今日微忙,救人如救火,耽误不得。恐怕要怠慢大人了。” 马文俊心中隐隐生气一股怒气,但想着在大庭广众之下动怒,难免失了自己的威仪,且这宫云枫背景深厚,也不可轻易得罪,遂道:“宫先生只管去忙,本官前来只是想见沈如初。” ——好直接! 宫云枫毫不掩饰、近乎厌恶地看了他一眼,淡淡一笑,道:“她也在忙,恐怕马大人要多等一会了。” 一直在大厅里忙碌的秦子辉听了这番话,不动声色去了后堂见沈如初,如此这般说了一通,沈如初心知肚明,一直借故呆在后堂不出来,直到下半晌才出来,而马文俊已经进进出出好几遭,早就等的不耐烦了。 待沈如初一出现,他憋着一肚子的闷气,偏偏又发不出来,一来寻不到由头,二来看见沈如初风姿卓卓,就算是再大的火气也化成了一腔柔情。 “沈姑娘,我们谈谈,如何?”马文俊开门见山道。 沈如初知道这一天迟早要来,躲是躲不过的,逃避不是解决的办法,思及此处,遂道:“好,马大人里面请。” 马文俊被她那落落大方、从容不迫的态度给惊艳了,再看沈如初,不仅觉得她貌美如花,更是聪慧佳人。 进了后堂,沈如初含笑道:“马大人有话请讲。” 马文俊本来是想好了措辞,被她这么一问,竟不知如何开口了,沉默半晌,笑道:“我母亲上门提亲的事,是要作数的,我们马家丢不起这份脸面,你们也付不起这个代价,我的意思,姑娘懂么?” 沈如初淡淡一笑,虽然不喜欢他这口吻,却也知道他说的是实情,心中酝酿了一下,郑重道:“马大人,我信你是个正人君子,也绝不会趁人之危,更不会逼迫我,那么我们能不能打个赌?若是输了,我自愿为妾,一辈子心甘情愿服侍马大人,绝不失言。” 028 敢自荐贺氏退婚 马文俊并不上当,迟疑了一下,道:“我虽不才,却也是略知风雅,将门子弟,军功出身,倒也不至辱没了姑娘。” 他虽然带笑,语气中却颇为不悦,眼神也比先前冷了一分。 沈如初垂眸思索,道:“难道马大人连三个月的时间都等不及吗?还是说马大人根本不自信,不相信自己有魅力让我在三个月之后心悦诚服地嫁给您,也不相信自己有能力完全掌控这三个月的情势变动?” 请将还需激将,沈如初除此之外并无他法。 她嘴角含笑,却用充满挑衅的眼神看着马文俊,马文俊与她对视,半晌,冷道:“好,我答应你!” 他显然被激怒了,在他看来,女人就是女人,女人再美再有才终究还是男人的附属,他一定要让这个小女人见识一下挑战男人权威是什么下场!他不傻,明知这是激将法,但过往的养尊处优、和美顺利让他容不下这般挑衅! 沈如初听了这话顿时松了一口,在此之前她并没有十足的胜算,笑道:“多谢马大人成全小女子的任性。马大人英俊潇洒,不愧是世间女子恋慕的对象。马大人这般豁达诚恳,让如初心中感念不已。” 马文俊嘴角上扬,看得出对沈如初这番话很是受用。 待马文俊一走,宫云枫走了过来,状似无意道:“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 沈如初抿嘴一笑,不想再提马文俊那件事,故意曲解他的话,笑道:“公子是不是该发工钱了?”她可是算好日子了,昨儿已经当学徒整整一个月了。 宫云枫哭笑不得地摇摇头,当即命了账房给沈如初结算工钱,他见沈如初笑得笃定,倒也不担忧,只是心中谋算着将来免不了要在暗中替沈如初多担待一些。 沈如初领了工钱,喜上眉梢——宫云枫没让她失望,给了一两小银子不说,还给了一吊小钱,账房的老爷子还说了,少主本来打算给二两银子的,但怕沈如初新人骄傲,这才照常支了一两的工钱,那吊小钱是奖赏。 沈如初撇撇嘴,心道,天下乌鸦一般黑,别管斯文不斯文,当老板的都是剥削的主儿! 不管怎么说,沈如初今儿心情大好。先是说服马文俊同自己打赌,有三个月的时间,一切皆有可能,实在躲不过就上门做妾,相信以她的聪明才智定然也不会过苦日子;再者领了工资,还得了奖金,那说明自己的工作得到了肯定。 正巧文旭来找她,也是听闻马文俊来 医馆寻事,生怕沈如初吃了亏,急忙和管事的告了假赶到了医馆,却看见沈如初喜气洋洋的,正在那里埋头数小钱。 沈如初一边数一边心道:小钱,这可真是小钱哪! 文旭放下心来,深吸一口气,笑道:“要不要帮忙?” “帮什么忙?”沈如初不解。 文旭一本正经道:“帮忙数钱。” 沈如初噗嗤笑起来,道:“你来得正好,中午我请你吃饭。” 文旭喜道:“好啊,那醉仙楼?” 沈如初顿时有一种“画个圈圈诅咒你”的冲动,醉仙楼的东西很贵哎,势必不能让她有点私房钱吗?道:“不行!我要存点私房钱,诸事节约!请客的饭钱不能超过这吊小钱!” 文旭撇撇嘴,却也没为难她。 医馆的隔壁就有家小酒肆,沈如初一直想去那里尝尝,今天终于有了机会。酒肆的掌柜老宋去医馆看过病,一看是沈如初,还特意送了一壶自酿的酒。 “马文俊没为难你?”文旭一边吃一边问道。 沈如初顿了一下,道:“为难了,不过我和他之间有个约定,这三个月内不能逼迫我,三个月内我嫁不出了,自然心甘情愿去马府做妾。” 文旭听了这话脸色有些难看,道:“可恶!马家仗势欺人!” 沈如初怕他冲动惹祸上身,急忙笑道:“马家还算讲究声誉的,否则……我哪有机会坐在这里和你共进午餐?” “那你想去马家吗?”文旭情绪稍微平稳了一点,问道。 沈如初老大不乐地看着他,道:“废话!我要是愿意嫁过去,早就皆大欢喜了,哪有这么闹腾的。” 文旭听了这话有些欢喜,笑道:“你还有三个月的时间,在这三个月内找个男人嫁了呗!” 沈如初啐道:“哪有那么容易!在安阳城,恐怕所有人都知道马文俊和我的事了,谁还敢娶我!” 文旭神秘一笑,道:“这有何难。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近在眼前啊!” 沈如初盯了他一会,文旭五官端正,眉目英挺,而且属于耐看的类型,她看得久了竟然发现文旭是个不折不扣的帅哥,登时有一种“曾经眼拙”的悔悟。 他在巴巴地推荐自己,这毛遂自荐的方式怎地这般喜乐,让人忍俊不已? “噗!”沈如初笑起来, 道:“吃饭!” 文旭却淡然地看着沈如初,道:“我不是和你玩笑。” 沈如初顿时觉得一阵血气上涌,再看文旭,他似乎很满意自己的表现,想来那小脸蛋已经血色迷人了。 有道是乐极生悲甜中生苦,沈如初一天都欢欢喜喜,一回到沈家便感到了与以往不同的压抑氛围。 先是没看见给自己开门的独臂黄老三,接着听见院子里传来沈燕飞的怒吼:“我要去宰了这龟孙子!” 沈如初快步走到沈云忠的房前,除了托病不在的高氏一家人都在那里,沈云忠神色悲愤,沈燕飞怒容满面,沈梦飞面无表情,沈芝媛则带着一股幸灾乐祸,李氏面带忧愁。 一见她进来,众人安静下来。 “爷爷,我回来了。婶娘好。二哥,哥哥好。四妹好。”沈如初向众人问好。 沈云忠道:“三丫头,你回来正好,有件事爷爷要和你说……”他欲言又止,似乎有难言之隐,“你可要有心理准备。” 沈如初想了想,大概与那贺家有关,不然什么事能让一家人聚在一起,一个个摩拳擦掌;也只有贺家的事与自己相关,沈云忠这才巴巴地要告诉自己,又怕自己伤心,笑道:“爷爷,放心,只要一家人都和和美美、健健康康,什么事都不能打击到我。” 沈云忠点点头,道:“好孩子,我没白疼你。这事儿不怪你,就是那贺炳升,这个忘恩负义的小人,悔婚了!让黄老三带了退婚书回来!唉。” 029 破釜沉舟欲谋情 沈如初早就预料到了这样的结果,那贺炳升发达了,在云州也算是有头面的人物了,家产都安置在了云州城,云州城比安阳城富庶许多,如今连军籍都脱了,自然看不上他们这样小门小户的军户人家。 “没事,爷爷,船到桥头自然直。哥哥,二哥也不要生气,为了这些事动气伤身子不值当。”沈如初笑道,“婶娘也放宽心。” 沈芝媛冷笑一声,嘴唇动了动,却被沈梦飞给瞪了回去。 高氏打了个哈欠,道:“爹,我困了,先回房休息了。这事您也别愁,咱们沈家的女儿不愁嫁。” 沈云忠点点头。 待众人散去,沈云忠问道:“初儿,爷爷知道你心里难受,咱不怕,他贺家再发达,咱不高攀,找个踏实知底的好生过日子,关键是人好,对你好。” 沈如初满心赞成沈云忠的观点,半点不难过,与那贺子敬从未见过,若是贸然嫁过去,又被婆家嫌弃门第贫寒,整日看脸色,这样的生活她才不要过哩! “爷爷说得是,我的想法和爷爷一样。那贺子敬是何模样,我都不记得了,他们退婚也在情理之中,我不难过。爷爷也不用担心。”沈如初笑道。 沈云忠又是一声叹气,道:“好孩子。爷爷这些年也攒了点钱,若是你找对了婆家,爷爷一定想办法让你体面地嫁出去。我想着,这件事和马家脱不了干系。” 这句话倒是提醒了沈如初,贺家这么心急火燎地退婚,定然是马家从中作梗;马家提了亲,放了话,如今必然要将沈如初纳回府里,否则这张脸还往哪里搁?先不说是不是真的喜欢沈如初,单是一个情面问题,马家就不可能让沈如初顺当嫁入贺家! 就算贺家不嫌弃沈家出身寒微,也不敢得罪马家!云州也是马家的势力范围,谁敢在马家的地盘上放肆,让马家颜面无存,有甚好处! “爷爷您只管宽心,如初的婚事不劳您操心,缘分到了,自然就成了;真缘分,怎么打也打不散的,实在不行,就去马府当妾呗,衣食无忧,算不得坏事。”沈如初宽慰道,这番话也是她在给自己暗暗打气。 “你能这样想,我也安心,就怕你想不开啊。”沈云忠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沈如初笑道:“爷爷放心,我与马文俊打了个赌,这三个月内,马家不会再上门来闹事,我们还有三个月的时间,不着急。” 祖孙二人又说了许久闲话这才作罢。 第二日沈如初照常去了医馆,秦子辉对着自己挤眉弄眼,被宫云枫看见,喝令他去做事。 “好生做事,闲言碎语不必听。”宫云枫淡淡道。 沈如初笑道:“是,公子。”想了半天才明白,宫云枫大概是听说了贺家退婚的事情,又或者马文俊那边的动静太大,怕自己受到影响,这是在给自己打气。事实上,她并未把这两件事放在心上,就凭自己这样的智商和情商,到哪里不是活得风生水起! 她之所以不愿意嫁到马府做妾,也不把贺子敬退婚的事情放心上,是因为她不喜欢自己的命运被人摆布,自己的命运自己做主! 万一真的没有退路,去马府做妾又如何!天无绝人之路,她就不信自己除了去高门做妾无其他选择! 不管怎么说,还有三个月的时间! 暂时不与马家结亲,沈如初过了一段安静的日子,照常起居照常去医馆做工。 每日与宫云枫相对,悉心指导她如何用药、煎药,整个人如同一个亲切的大哥哥,但比大哥又多了一种特别的感情。 宫云枫仍旧是翩翩公子的模样,也不见他与哪家姑娘有过密来往,医馆里的老人也都说宫云枫尚未婚配。 平日里宫云枫对沈如初最好,在工作上,要求严格但合理,又尽心尽力帮助,完全打破了他最初说的“宫氏医术不传女”的规矩;在生活上,又处处不着痕迹地照顾她,甚是会送些别致的小礼物,给她带一些小零食,还在沈如初来小日子的时候给她最轻的活,准备一些补齐养血的药物,这让沈如初心中甚为感动。 这一切,沈如初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也曾多次心动并为此生出丝丝甜蜜,心中暗自憧憬了几回。即便如此,因为不确定宫云枫的情意,她也不敢盲目先动心。 前天,沈如初旁敲侧击一番,得知宫云枫确实未婚,这个讯息让沈如初的心灵活络起来。如今,她正想利用这三个月的时间物色一名好男人,也好让自己有个依托,总好过去马府当妾,如今闹了这么大的风声,马家之所以坚持纳她进府为的就是颜面,只怕早已记恨在心,将来日子艰难无比。 如今越看宫云枫越觉得顺眼,思及宫云枫那些波澜不惊但又恰到好处的细腻和好意,沈如初不知哪来的勇气,打算破釜沉舟,好生试探一下宫云枫,说不定挑破了那层窗户纸,便能与宫云枫结合。 若是能嫁给宫云枫这样的男人,夫复何求?自己也不枉来了 这世间一遭。 第二日,沈如初特意早起,精心给自己画了个淡妆,换了个别致的发型,想着今天无论如何让也要让自己勇敢一回。虽然出身差了点,但是沈如初却是个十足的美人胚子,加上自己上一世的聪明才智,比起这安阳城里的普通人家姑娘不知又要好上多少倍! 秋蕊见到沈如初,微微一愣,继而笑道:“三姑娘今儿真好看!奴婢再没见过别姑娘更俏更美的姑娘了。” 沈如初听了很受用,这种别致而淡雅的妆容,可不是人人都会的,还有那蓬松而油亮的发髻,越发衬托得她唇红肤白,笑道:“改天我也帮你画画,咱们秋蕊也是个漂亮姑娘。” 秋蕊陪着沈如初去了医馆,在拐弯处,就看到了医馆门前的热闹,那里听着一辆漂亮精致的大马车,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用武,马车后台还跟了一车子,上面摆放了几箱子东西,瞧瞧那烘漆镂花的箱子,定然也装了不俗的东西。 030 医馆来客生自卑 秋蕊道:“这又是哪家的姑娘,得了什么病,这么大阵势!” 沈如初淡淡一笑,道:“不管这些。你先回去吧,看看家里都有什么要做的。”心道:哪个病人会这般大张旗鼓地看病,定然不是病人了。 进了医馆,秦子辉先把她拉到了一边,神经兮兮地说道:“不好了!少夫人来了!” “少夫人?谁的少夫人?在哪里?”沈如初皱眉,再说,就算是少夫人来了,为何不好?和她有何关系!这秦子辉总是仗着年轻越发不稳重了——沈如初思及此处,有些心烦。 一阵淡淡的香风从面前刮过,一个五官清秀、身段玲珑、衣服华美的年轻女子到了沈如初的身边,笑道:“你就是沈姑娘吧?我听伙计们提起你,听说你很有天赋。” 沈如初心中越发想笑:姐们,我和你很熟吗?女人的天性让她立刻保持警惕,但依旧不失礼节,笑道:“这位小姐怎么称呼?” 那女子抿嘴一笑,含羞却又不失大方得体,道:“我是唐梦瑶,看来枫哥没有提起过我。不过不要紧,咱们姐妹一处,相处的时日久着呢。” 枫哥?相处的时日长久? 沈如初就算再笨,也能猜到这女人的来历了。 “原来是唐小姐,如初见礼了。您请坐,如初是学徒,还要去做事,就不招待您了。”沈如初客气却冷漠,心中微微有些失落,先不说女人的敏感所产生的直觉,瞧这架势,这唐梦瑶定然是宫云枫的亲密之人——枫哥,切! 沈如初一边做事,一边暗自庆幸,好在自己还未动情,虽说有些心动,此番也打量着试探他的心意,但终究与情爱不同,自己不过是想找个良配,踏踏实实过余下的日子,又同是学医的,志同道合,总好过找个对牛弹琴的主儿。 她一回头,就见秦子辉神秘一笑,道:“你瞧瞧这唐姑娘,哦,不对,应该叫‘咱们少夫人’才是,真真一个妙人儿,也只有她这样的姑娘才配得上我们公子!”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中老大不自在,但也不表示出来,笑道:“那你赶紧去讨个巧儿,说不定就成了心腹,涨了工钱。” 秦子辉道:“哎,如初,奇了怪了,我怎么着了?我只是说少夫人……” “你们在聊什么?”唐梦瑶忽然出现。 沈如初心想,宫云枫本来就不是自己什么人,犯不着在这里吃干醋,让人小瞧了去,再说,这唐梦瑶和宫云枫到底是 何关系也未成定数,自己更不该先入为主,遂笑道:“唐姑娘,我们在说唐姑娘是个美人呢,又知书达理。” 唐梦瑶轻轻一笑,道:“沈姑娘更是如同一朵水莲花,冰雪聪明呢。对了,怎么没见到你们公子呢?” 沈如初与秦子辉对视了一眼,秦子辉笑道:“兴许是忙了,姑娘有所不知,我们公子不是每天都在医馆里的。”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道:你个大忽悠!宫云枫是个工作狂,每天都会来医馆,除非外出采买或出诊。 唐梦瑶“哦”了一声,眼神里闪过一丝失望。 秦子辉继续八卦,低声道:“如初,你知道吗?” 沈如初没心思听那些话,急忙截断他的话:“我不知道。我还要做事。” 秦子辉又自讨了个没趣,便转向了老袁头,老袁头是宫家的老仆人了,懂规矩,自然不肯背后议论主家的事情,笑道:“你别猴急,快些忙活去!学医倒没见你这般上心!” 秦子辉再次吃了闭门羹,悻悻地去忙活了。 下工的时候,林子清叫住了她,笑道:“我送你回去,听说最近不太平。” 林子清是宫云枫一手带出来的徒弟,是那京城人士,如今可以坐堂问诊了,医术不错,人也踏实,二十出头的样子,听说还未曾婚配。 沈如初正要拒绝,就听外头有人喊:“如初,快家去!家中急事。”说话的正是文旭,只见他全身戎装,笔挺的身材,越发显得风姿伟岸。 林子清急忙问道:“要帮忙吗?”京城在安阳的南方,他那带着南方口音的京腔让当地人觉得新奇的同时又不忍在心底唤一声“南蛮子”,沈如初听着却很是顺耳,只可惜文旭在外头催的急,扔一下一句“不用,谢谢。”便匆匆出门。 沈如初急忙跟着文旭家去,一路上不停追问:“到底出了什么事?你倒是给句准话!” 文旭憋了一路子,看离医馆远了,笑道:“我就是诳你回来的!那个小白脸一看就是对你没安好心!” 沈如初觉得无语:这安阳城民风彪悍而开发,几时保守到男女之间说句话就成了私相授受的“没安好心”? “以后你若再开这等玩笑,当心我恼!我和谁说话,与你何干系,少来管我!”沈如初不悦道,本就一肚子郁闷,一腔无名火正无处发泄,文旭这番话自然是撞在了枪杆子上。 文旭听了这话,多少有些尴 尬,不恼反笑,道:“你我一处长大,青梅竹马,怎地,你越长越水灵,这脾气也渐长?我看那个小郎中不是好人,仗着自己是京城人士,总觉得高人一等,不知骗了多少安阳城的姑娘!” 沈如初只管皱着眉头不说话,内心却不得不承认,唐梦瑶的到来让她原先的计划打乱了,光是那副理所应当的关切,她便可断定这唐梦瑶与宫云枫关系匪浅;再一个原因就是那唐梦瑶气质优雅,满身的贵气,一看就是养尊处优,这一点让她无形之中很自卑。 “到底是谁欺负你了?说给我听,看我不揍扁他!是不是那个小气的宫云枫少给你工钱了?”文旭道。 沈如初听了这话,反而笑了,嗔道:“什么少给工钱了,没有的事!是今儿来了一个唐姑娘,听说是宫云枫的表妹,那模样儿真好,脾气也和善,对人谦和有礼,又生得貌美,虽然带着两个小丫鬟,但是却事必躬亲,对病人又热情又有礼貌,虽说第一天见她,了解并不多,但真心是个优秀出挑的姑娘。再见那通身的气派,定是大户人家的明珠。这天底下的好都被她一个人占去了。” 文旭听了这话,才明白沈如初这是自卑了,心中微微反酸,虽没见过那唐姑娘,却也不由得好奇,到底什么样的人儿让一向清高自高、连马文俊这样的男子都瞧不上的沈如初自卑? “不管别人怎么说,你却是我眼里最好的。”文旭认真说道。 031 说抱歉情起何处 沈如初一愣,想不到文旭这般直白,只道他是在安慰自己,浅浅一笑,道:“你不用安慰我,我不过是一时烦躁罢了。明天,照样开开心心。” 文旭笑道:“这才对嘛!看你心情不好,我若不哄你,显得我没度量!我姑且吃亏点,送你样东西吧。”说完变戏法似得从箭袖里拿出一根簪子,道:“便宜你啦,今儿才得的,我又没个婆娘,看在咱们一处光屁股长大的份上,送你当个礼物吧。” 沈如初接过来一看,虽然月光昏暗却看出那是金做的,是一支单头凤钗,先不说做工如何,单单说这材质,就让沈如初不能接受,关系再好,也不能无缘无故收人家这种厚礼! “你发财了?”沈如初眉开眼笑,巴巴地问道,虽说无功不受禄,但和文旭这小子谈什么客套,他最近是春风得意,风生水起,想来也不差这点钱。 文旭要是知道片刻之间,沈如初心中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对待态度,估计要泪奔;只见她笑得很谄媚,只道她是真心欢喜,心中顿时充溢着成就感,挺直了脊梁,道:“那是,小爷我可是年轻有为,少不得有些人巴结。” “那是,那是!你可是年少有为,将来还会大有作为!这东西真是好东西,谢过谢过!” 沈如初深谙“得了便宜要卖乖”,少不得顺着文旭的意思说好听的话,文旭听得十分窝心,结果竟是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沈如初得了金钗,想着这钗子能换不少银钱,将来万一有事也要救急,心中一喜,竟把宫云枫与唐梦瑶那事抛到了九霄云外。 沈如初照例去医馆当学徒,而且学艺进步很快,将自己所知道的中医与现在所学结合起来,又融入了现代西医的理念,往往能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这让医馆里的人对她刮目相看的同时,也为她引来不少妒忌和排挤。 其中,林子清就是一个。 林子清求爱不成,恼羞成怒,少不了对还是新人学徒的沈如初多加排挤,又借着指派活计的时候对沈如初动手动脚,沈如初只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这林子清前些日子还是谦和有礼的,一副热心大哥的模样,如今原形毕露,让沈如初大跌眼镜,才明白文旭当初所言不虚。 但沈如初哪里是吃亏的主儿,又是最见不得男人这般轻浮,用针扎了那林子清几次,吃了几次暗亏,倒让他老实了一段时间。 这几日,宫云枫总是躲着唐梦瑶,看样子总是刻意与唐梦瑶划清界限,唐梦瑶到底是 大家闺秀,也不恼恨,仍旧每日里帮他打理衣食起居,把医馆也当成了自己的家,对医馆里的人也均是友好和善,就连沈如初都对她赞不绝口。 有一次,沈如初无意中撞见唐梦瑶背着人落泪,想着也是为了宫云枫的事情,定然是害了单相思,想撮合他们,自己却心动;何况,从理性来说,她并不看好女人嫁给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但她也不肯横刀夺爱,所以无形之中竟也陷入了矛盾。 “你过来把这些药材分开,并记录在册。”宫云枫道。 沈如初有些惊讶地看着他,这登记入册的工作一直是老袁头做的,别看这个事情简单,只有最信任的人才有机会去做,毕竟缺斤短两的事情是主家最不愿意看见的,还有那些中饱私囊的勾当,更是机会。 “你不会写字?”宫云枫见她愣在那里,以为她不会写字。 沈如初摇摇头,笑话,好歹是书香世家,怎么不会写字! 唐梦瑶急忙过来,笑道:“有什么事需要我来做的?来了这几日,什么也没帮上忙。” 宫云枫温和道:“不用,你去后院歇着吧,这前头人多,人来人往的,你在这里多有不便。” 唐梦瑶冲沈如初讪讪一笑,不情愿但也无可奈何地离开了。 “你怎么对一个姑娘家这样说话?她可是你的未婚妻哦。”沈如初半开玩笑地说道,她最见不得男人冷落女人,见不得好女人受委屈。 宫云枫冷道:“少管闲事!还轮不到你来说话!” 沈如初顿时觉得脸上像是被火烤了一般,火辣辣得难受,又怪自己多管闲事,自讨没趣,一时间尴尬无比,偏偏又生出许多委屈来,自从进了这医馆,几时被宫云枫这般骂过?他连半句重话都不肯对自己说…… 紧接着,所有悲伤的情绪一股脑地涌上来,想起自己的身世,被逼迫的处境,无法表达却又难以割舍的情分,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 晶莹剔透的泪珠子落下来,晕染了那墨迹,宫云枫猛然转身,见沈如初落泪,顿时心头一缩,一股难言的酸涩侵袭过来,嘴唇蠕动了几下,一抬手,那只骨节分明而肤色白皙的大手就伸到了沈如初的面前。 沈如初的肩头轻轻耸动着,她知道自己这个样子很逊——但是,她控制不了自己,这样的命运,她要付出多少努力才能改变? 为什么宫云枫一个态度就能让自己陷入情绪的谷底? “乖 ,不要哭了,是我不对。”宫云枫的手还是伸了过来,触碰到沈如初肌肤的那一刻,他像是触电一般,急忙缩回来,接着又轻轻地帮她擦眼泪,就像是对待一件绝世珍品的瓷器,那般轻柔,以至于他擦拭了那么久,连自己都忘记了时间。 “好了,我没事。”沈如初被他的举动惊到,急忙垂下头来,继续记载那些药材。 “对不起。”宫云枫颇有些失神地说道,他留给沈如初一个深蓝色的背影,不高大但足够挺拔,那抹蓝色又成了氤氲的忧郁和悲哀。 对不起什么呢?——沈如初敏感地意识到这个对不起包含了两层含义,也许他觉察出了什么,只是不点破,因为他知道她想要的东西他给不了;也许是为了方才的唐突,那一份本不该出现的柔情,是情感的错乱表现。 沈如初的目光追随那抹蓝色而去,拐弯的时候碰见了一道无辜而悲伤的目光。 032 受辱告假求负责 沈如初见那鹅黄暖春的身影一闪,不是唐梦瑶是哪个? 她心口跳动得厉害,脸上又是一阵**的感觉,越想冷静,脑子越是空白,如同做了亏心事,宫云枫即便不喜欢唐梦瑶,但人家两个终究是有婚约在身,自己这无端端地激动什么? 沈如初在心底将自己鄙视了一番,赶紧静心做事情。 晌午刚过,沈如初就听见一些闲言碎语了,主要是从唐梦瑶两个婢女的嘴里发出来的,看似在遮掩,却故意以一种她恰巧能听到的声音在那里窃窃私语。 “长得倒是不错,可惜是小门户出身,又是这般狐媚子,狗肉怎么上的了台面!”桃红冷笑道,不屑的眼神还时不时地飘过来。 柳绿则急忙接过话头,冷笑,道:“以为公子多看她几眼,就是看上她了,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东西!枉我之前还当她是个好人儿。” 沈如初放下手中的笔墨,将袖子挽起来,冷冷地往这边行过来,那桃红柳绿二丫头当即生了些许惧意,防备道:“你、你想做什么?” 沈如初心中冷笑,想做什么?自然是打你们两个嘴巴子,叫你们乱嚼舌根子! “不管是谁给你们授意,让你们这般无聊编排我,我若不做点事,岂不是被你们泼了污水又得不到半钱好处?我自然让你们见识一下什么是狐媚子!这可是你们逼我的,到时你们主子埋怨起来,可不要怪我!”沈如初冷笑道,既然你们说我是狐媚子,我不去勾搭某人一场,岂不是对不起自己? 那两个丫头面面相觑,追着沈如初过来,喊道:“哎,我说你这个人怎么这么不要脸呀!” 沈如初猛然一回头,眼里威吓与愤怒逼视着她们,吓得她们又缩了回去。 宫云枫正好撞见这一幕,喝道:“出口伤人,谁教的你们!赶明儿你们回你们新京,我这地下,容不下你们这般作威作福,再不然就让你们主子发落下去,省得整日得罪了人,还怪罪到主子的头上!” 吓得那两个丫头急忙跪下来,道:“不敢了!奴婢知道错了,还请公子开恩!” 宫云枫一撩衣摆,冷道:“自己去求你们主子发落!” 正说着,唐梦瑶跑出来了,柔声问道:“表哥,这是怎么了?她们惹表哥不高兴了?” 宫云枫铁青着脸不说话,唐梦瑶便转身问自己,道:“沈姑娘,这是……?” 沈如初心中冷笑,真会演戏 ,一个白脸一个红脸,这好人恐怕都要给她做尽了,笑道:“不是什么大事情,我也没瞧得真切。” 宫云枫转身离开,沈如初不管唐梦瑶在背后如何训斥那两位婢女,急忙追了过来,告了假,二话不说就出了医馆。 宫云枫没想到她会突然告假,又走得这么决绝,大概是方才那两个婢女言辞太过刻薄难听,她受不了那份侮辱,思及此处,少不得对那两个婢女又多了几分厌恶。 沈如初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文旭家,她隐约记得他家的位置,一路上还问了好几个人,本想着他此时应该不在家,毕竟军营里有人有事要他处理,大小算是个头目了,哪有那么随便,她不过是打发一下时间故意绕了道,一路走来,借此散散心。 一座青瓦的四合院,看着挺整齐,门是虚掩着的,沈如初轻轻一拍便开了。 从里头走出两个新兵蛋子,见了沈如初,还耀武扬威地喝道:“你是什么人,来副尉大人府上做什么?” 沈如初撇撇嘴,就这套院子就是“府上”,能再寒碜一些么? 沈如初笑道:“我来找你们副尉大人,我是他朋友。他在家吗?”一看他们两个脸上茸毛都不脱,满脸的稚气,充其量就十四五岁,也没把他们放眼里。 那两个新兵蛋子打量了一下沈如初,见她不像是说谎,道:“那你进去吧,副尉大人在呢,在办公,别打扰到他。” 沈如初笑着应了,心里却特别欢快,哟,看不出文旭一个小副尉官威还挺大! 按照新兵蛋子指的方向,直奔正堂,一推门进去,发现没人,转身的时候却看见里间放了一个浴桶,文旭正站在浴桶里。 “啊!”沈如初急忙将眼睛捂住,骂道:“作死呀你!快把衣服穿上!” 文旭也是一声惊叫,道:“你怎么来了?我那两个手下呢?” 沈如初道:“我……我下了工顺道过来看看你!”她还清楚地记得,自己欠他一顿饭,想着要是今天看见他,那就请他吃饭。 顺道?压根不顺道,虽说都在西市,但一个在南面,一个在北面,至少需要多走四条街! “今天这么早就下工了?泡泡热水澡真舒服!军营里还没这个享受。”他舒服地说着,丝毫没有前一刻的尴尬和紧张,搅动的水声传过来,哗啦啦地表达着惬意。 “那我先出去了!”沈如初尴尬道,真是好死不活的,怎么就撞见他 洗澡了呢!啧啧,别说,这臭小子的身材还不错,貌似看到了人鱼线…… 身后传来文旭爽朗的笑声,道:“怎么,害羞了?可是被你看了个精光哎!” 沈如初恨得牙齿痒痒,他明明是故意的,他完全可以躲进水里的,他若老实地呆在水里,难不成自己还把他从水里揪出来不成? 待她要转身理论,又看见那小麦色的身子,挂着水珠,在阳关下闪烁着金光。 “气死我了!”沈如初推着门大步走了出去,这臭小子一定是故意的! 今天真是晦气,无端端地连番遭辱,难不成黄历上写着“不宜出门”? 正当她气咻咻地冲出文旭家的四合院大门时,被人一把抓住了胳膊,转眼一看,正是文旭,他胡乱罩了一件外衫出来,头发上滴着水珠。 “放手!”沈如初正在气头上,语气自然好不到哪里去。 文旭嘴巴一瘪,道:“不放手!你看了我的身子要对我负责!我可是辛辛苦苦保藏了二十年。” 沈如初一双美目冷然看着他,差点能喷出火来,一字一顿道:“我想杀人!”老天爷,真是作孽呀,在男尊女卑的世界里,让一个女人为一个男人负责,怎么个负责法? 033 生威望老将出马 沈如初有一种想将某人拍飞的冲动,用眼睛逼视并逼视着文旭,文旭作出一副后怕的样子,轻轻松松躲过沈如初踢过来的那一脚,笑道:“好凶悍的姑娘,当心没人要!” “你成心惹我生气!明知我受了委屈!简直就是火上浇油!”沈如初不悦道,垂着眼眸,眼圈有些红。 文旭急忙收敛笑容,道:“怎么了?有人欺负你?看来是在医馆受气了。” 最后一句不是疑问,而是肯定的语气。 沈如初有些不解,道:“你怎么知道?” “往日这个时候你还在医馆里学医,这会子跑到我这里来,又这般光景,不是在医馆受了气,又是为哪般?说来听听,到底怎么回事,要是真有人欺负你,我帮你出气!”文旭道,沈如初算是看出来了,他这个人护短,一护短就豪情万丈。 “没什么,就是心情不好,告了几天假。不是还欠你一顿大餐么,今天就请你去醉仙楼里吃酒菜。”沈如初转移了话题。 文旭瞅了她一眼,了解她的脾气,知道这个时候问也问不出所以然来,只会让她恼,笑道:“那敢情好啊,我这几天忙得很,馋死了!不过,我吃肉,不喝酒。” 沈如初一愣,道:“为何?” 文旭笑道:“我记得某人说过,喝酒误事来着。” 沈如初这才想起,那次在醉仙楼因为石磊醉酒闹事而迁怒于他,自己倒不好意思起来,道:“还杵在这里做什么,难不成你就这样裹着衣服出门子?” 文旭忙不迭回屋换了衣服,与沈如初并肩出来时,那两个新兵蛋子还在,他冲他们意味深长地一笑,新兵蛋子的回应简直可以用“挤眉弄眼”来形容,有些夸张,沈如初看在眼里,却故意视而不见。 去的是醉仙楼,点的是沈如初最爱吃的菜,但最后是文旭付账,用他的话说:“还不习惯女人请我吃饭。” 沈如初嘻嘻一笑,道:“那我又占便宜了!”嘴上虽这么说,心里却想着将来要如何回报文旭,何止是自己,整个沈家都在占便宜! 看着文旭那张淳朴热情而充满朝气的脸,沈如初心中暖暖的,对自己的未来似乎突然之间多了一分自信。 “马文俊最近没来找你?”文旭试探着问道,“我挺佩服你的,这样的人家都敢得罪,马征明可是安阳城乃至整个北疆的土皇帝!” 沈如初苦笑了,道:“没来。我和他打了个赌,如 果我三个月之内找不到愿意娶我的男人,我就自愿去马府做妾。” 文旭微微一愣,继而沉声道:“放心,肯定有人愿意娶你的。” 快到沈家的时候,文旭却不肯进去坐坐,笑道:“我还是不进去了,你懂的。” 沈如初噗嗤笑了,道:“难不成家里有个母大虫,吃了你不成?”说得便是高氏母女千方百计拉拢文旭的情形。 文旭笑道:“我记得小时候你很怕这位大伯娘,怎么,现在翅膀硬了?” 沈如初撇撇嘴,道:“小时候?你总说小时候,那是多少年前了?我们有多少年不见了,人都是会变得嘛!” 沈如初一进院子就听见里面的吵嚷声,高氏尖利的嗓音传来:“你老护着那小贱人,迟早要把沈家都给连累了!别说儿媳妇不孝顺,故意忤逆你,那么无法无天的蹄子,谁家会要!” 沈云忠冷道:“住嘴!你少在这里嚼舌根,你若觉得沈家破败,配不上你,你回你的高家!我们沈家祖坟埋不起你这种贵人!” 和离也好,休妻也罢,对女子而言都是奇耻大辱,娘家也断然不会接纳一个嫁出去的女儿,如今高氏守寡,若被赶出去家门,就算不得沈家的人,百年之后自然进不了沈家的祖坟;高家是有些门风的,断然不会接纳她的! “爷爷,您不要生气,犯不着与她一般见识。”沈如初扶着沈云忠坐下来,又命秋蕊去倒茶。 高氏受了一肚子的窝火,正无处可发,见沈如初进来,便找到了发泄的出口,肥胖的身子灵活地上前一步,嘴里骂道:“小贱人,叫你无法无天!你爹娘不管,我来管!” 她伸手想揪住沈如初的发髻,沈如初从未想到这高氏竟这般泼辣,丝毫不顾及家风教养,好在也有防备,不等她近身,便踹了她一脚。 “爷爷,我好怕!伯娘要打我!”沈如初踹完那一脚急忙躲到沈云忠的身后。 高氏的声音又尖利了几分,咬牙切齿道:“你竟敢打我?动手打长辈,天打雷劈的贱蹄子!” 沈云忠方才正在起头上,高氏身材丰满微胖,挡在他面前,他根本没看清沈如初有什么动作,一见沈如初像是一只受惊的小兔子,躲在自己背后,而高氏却老鹰捉小鸡一般冲过来,嘴里还赌咒发誓。 “你今天敢动三丫头一根汗毛,你马上滚出沈家,沈家没有你这种媳妇!”沈云忠怒而起身,拐杖捣在石板地上噔噔作响,他清瘦的脸 上青筋暴突,火爆三丈的老军人爆发了他当年厮杀战场的怒火与热血,吓得那高氏连连告饶。 “爹,我知道错了!儿媳以后一定谨遵沈家的规矩,生是沈家的人,死是沈家的鬼。”高氏跪在地上,在沈云忠的震怒下,不敢直视那双怒火的眼睛,微胖的身躯瑟瑟发抖。 沈芝媛从房内出来,看见这一幕震惊不已,待看见沈如初冷笑地站在沈云忠身后,作小鸟依人的怯懦状,登时升起一股无名火,却碍着沈云忠的面子不敢发作。 “爷爷,我娘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您就原谅她这一遭,明儿孙女亲自下厨做了好吃的孝敬爷爷。”沈芝媛跪在高氏身边,冷眼扫视了一下沈如初。 沈云忠铁青着一张脸,冷道:“我不指望你们孝顺,你们不要闹得家破人亡就好!” 沈芝媛正要反驳,却被高氏拉住了,对她一阵摇头,她这才忍下来。 “爷爷,是我不好,对不起,爷爷。”沈如初诚恳地向沈云忠道歉,要不是因为她,高氏母女不会这么闹腾吧? 沈云忠重重叹了一口气,道:“初儿,我虽老了,心里有数,和你无关,你不必自责。对了,今儿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沈如初心中一沉,面露忧愁,有些后悔自己太冲动,难道听了两句闲言碎语就赌气连学徒也不当了?自己当大医的梦想也不要了? 沈云忠又是一声叹气,道:“爷爷知道你受委屈了。明儿起,爷爷亲自为你找个好婆家!咱们沈家的好女儿不愁嫁!” 034 亲做媒堪堪受辱 沈如初一听这话,一个激灵就恢复了冷静,道:“爷爷,您真的要给我找婆家?” 媒婆踏破门槛说明这家女儿受欢迎,求亲的人很多,如今不但无人到沈家提亲,还要沈云忠舍着老脸去求别人,这让沈如初于心不安。 沈云忠哪里明白沈如初的心思,笑道:“还是那个老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遇见马家的公子,多少人求不来,但你这性子却是躲不过!爷爷不怪你,要怪只怪你伯娘闹腾,不安分!她有些事做得不妥当,但毕竟是一家人,你多担待点。家和万事兴,家和了,别人才会高看一眼。” 沈如初点点头,想着老爷子真心不容易,明明气得吹胡子瞪眼就却依旧顾及着家和万事兴,道:“爷爷,可有合适的人选了?” 沈云忠微微一愣,没想到沈如初会开门见山问得这么直接,道:“我心里有数,你只管放心。原先我看着文旭这孩子挺好,前途无量,有勇有谋,但是你伯娘先看中了,四丫头又喜欢,爷爷有心偏袒你,但也不好做得那么明显,否则,她们又要对你有成见了。” 沈云忠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他想把沈如初许配给文旭,但因为高氏和沈芝媛先定了文旭,他不好开口去说媒,但是,即便他好意思开口又如何?马家求亲的事早在安阳城传得沸沸扬扬,连云州城的贺家都唯恐避之不及,谁又敢冒着得罪马家的风险来迎娶自己? “那全凭爷爷做主。”沈如初恭敬道,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她心里早有了打算,只等着这局面被搅乱了,自己的计划才好实施。 沈云忠郑重地点头,心里估摸着这份担子不轻,道:“好多老朋友多年未走动,正好借着这机会去叙叙旧,叙旧相亲两不误。” 沈如初撒娇道:“爷爷,我可不要那种土财主,我要那种相貌堂堂、敢作敢当、人品好、背景好的好儿郎,否则,孙女就不嫁。” 沈云忠哈哈大笑,道:“不知害臊!爷爷心里有数。” 二人的笑声传到高氏的耳朵里,她的心深深地被扎痛了,握着沈芝媛的手狠狠地用了一把力,沈芝媛心知到底是怎么回事,道:“娘,您放心,我迟早要这个贱人好看!看她能张狂多久。” 她说这话时简直是咬牙切齿,心中想得却是文旭那张方正刚毅的脸,自己不比沈如初差分毫,怎么他就没看上自己! 高氏的手又攥紧了,冷道:“先不忙!她若是进了马府,指不定就回头寻我们是非。” 沈芝媛秀眉紧蹙,道:“这还不是娘先前的主见!倒是让这个贱妇张狂到天上了!难不成真让那小贱人攀高枝?” 高氏冷哼一声,道:“就算攀了马府那样的高枝,她仍是那灰麻雀!这事我自有主见。”原本她只是想着促成这桩姻缘,她好从中落些好处,好为沈梦飞的亲事,杨员外府上还等着那笔聘礼,如今她却有了别的打算。 且说沈老爷子心中定了主意,第二日便换了一身新衣,去了刘力俊的家里。 原本他看中的是文旭,高氏却有意将沈芝媛许配给文旭,虽说自己更疼爱沈如初,但沈芝媛也是自己的孙女,手背手心都是肉,就算是偏袒也不好做得忒明显;再者就是文旭父母双亡,又是独子,人丁稀少,子息祚薄,作为信奉多子多福的老人,沈云忠在这一点上是不待见文旭的,生怕沈如初嫁过去受苦受累,不被族亲看重。 沈云忠思索了半宿,将目光投向了刘力俊和石磊。 这二人都算得上是有为青年,与沈家熟络,彼此知根知底;刘力俊比起石磊来,又成熟稳重了许多,给人一种踏实的感觉,所以,刘力俊是首选。 进了刘力俊的家,只有刘力俊那个寡母老娘在,沈云忠放下点心,寒暄了一会,那孙氏难得热情地招呼了一阵,两家往日也有些走动,刘力俊又经常到沈家做客,倒有不少谈资可聊。 “沈老爷子今儿不会是单单地做客的吧?那真是太给我这个老婆子的光了,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文绉绉的,什么壁什么光?”孙氏笑道,老婆子没读过什么书,但为人精明能干,甚至有些市侩,丈夫早年过世,一个人将刘力俊拉扯长大实属不容易。 沈云忠接着话,道:“蓬荜生辉啊,他孙嫂子!”孙氏与沈传值是一辈人,若真论起辈分来,倒要喊沈云忠一声叔父。 孙氏干笑了一阵,眼珠转了一下,道:“老爷子真的没其他事?”她瞥了一眼桌子上的糕点。 沈云忠清了清嗓子,笑道:“你家俊小子也不小了,可曾看中哪家姑娘?” 刘力俊经常陪着文旭去沈家做客,与沈云忠十分熟络,对沈家的人都很敬重,虽说,他现在有了官职在身,但沈云忠作为长辈叫他一声“小子”倒也不为过。 听了这句话,孙氏如同霜降的茄子,满脸的悲苦,叹道:“唉,老爷子,不瞒你说!我家俊儿早过了婚配的年龄,前些年家里穷,哪个姑娘愿意嫁过来,这两年家道稍微好点,也托人说了几 门亲事,可俊儿却挑三拣四的,我为了这事不知多少个日夜睡不着,其中的苦处,没办法和外人说道!” 一边说一边拿帕子拭泪,看得出是真的伤心忧虑。 沈云忠配合她的情绪,叹了一口气,道:“可怜天下父母心,他孙嫂你的心情我能理解!我就直说了吧,我是来给俊小子说亲的。“ “哦,哪家姑娘?”孙氏起身为沈云忠添了一杯茶。 沈云忠笑道:“不怕你笑话,我今儿是给自己孙女来做媒的,俊小子为人敦厚,年纪轻轻就得了军功,可见脑子也好使,经常去我家吃酒聊天,对这孩子我心生喜欢,我们两家又是知根知底的,若是能亲上加亲,倒也是件好事,我那孙女如初也是好姑娘……” 孙氏的脸色逐渐变得很难看,不等沈云忠把话说完,便抢了话头,甩了脸皮,冷道:“你家如初是好姑娘,若不是好姑娘,那马家大公子也是定然看不上的!你也说了,俊儿是好孩子,往日对沈家也多有帮助,你怎么就恩将仇报,想害死俊儿吗?” 沈云忠老脸挂不住,正想反驳,却被孙氏不由分说推出了门,沈老爷子虽然筋骨强壮,身材高大,毕竟已界古稀之年,经她这一番推搡如何受得了! 035 反婚事孙氏寻死 孙氏早年也是苦力出身,所以有些笨力气,加上方才实在是心头有气,马家看上沈如初,安阳城谁人不知?如何肯让自己的心肝宝贝儿子去得罪马家,岂不是毁了刘力俊的仕途! 眼见着沈云忠身体踉跄了几下,就要摔倒在地,孙氏也着急了,本来只是冲动推人,可没想过要伤人,沈云忠这般年纪,若是有个三长两短,自己也担待不起,急忙伸手去捞,却哪里捞得到! 沈云忠见状不好,慌忙向门把手那里抓过去,眼见着就要摔倒地上,身后却被人托起。 “老爷子,没事吧,怎么不小心点。”刘力俊扶起沈云忠,声音洪亮地说道,他今年二十二岁,方正的脸膛在寒风的催逼下红腾腾的,宽厚的肩膀穿了一层软甲健壮壮的,平时为人宽厚,吃得起亏,不计较,却又是个憨脸刁心的,这种男人过日子是再好不过。 沈云忠哪里受过这样的恶气,气得浑身颤抖,却也不好和一个寡妇计较,长叹一声,一甩袖子就出了刘家的大门! 孙氏追到门口,道:“老爷子,我是敬重你的,你家孙女儿也是好样的,可我们刘家就这么一根独苗,你若是积德,就别打俊儿主意,我就当你是行行好了,以后烧高香给你!” 沈云忠听了这话,身形一晃,头脑一蒙,一张老脸如同被人刮了又刮,虽说年老体弱,但是也热血沸腾,怒不可遏,若是放在早几年,自然是不肯罢休的!可说到底,孙氏虽然市井泼辣,但也不过是个可怜的寡妇,要是真理论起来,倒也不好太计较。 “唉!”沈云忠一声叹气,与此同时,刘力俊也在深深地叹气。 “娘,如初真不是你想得那样,是个好姑娘,知书达理。”刘力俊道。 孙氏不悦,撇嘴,冷道:“好姑娘?我看哪,就是个狐媚子,不是狐媚子,怎么就招惹上了马家公子?不是狐媚子,他们沈家也没穷困到需要她外出赚钱,怎地整日往那医馆跑,我看着与那医馆的人就不干不净!” 刘力俊不悦道:“娘,你不要乱说!如初她不是那种人!” 孙氏不依不饶,刘力俊平素十分孝顺,对自己的寡母是言听计从,倒不是说孙氏多有见识和智慧,为的就是一个“孝”字,孝顺孝顺,顺从才是孝! “你!你糊涂呀!我看你就是被那个小蹄子狐媚住了!”孙氏怒气腾腾,见刘力俊帮着沈如初说话,更加认定沈如初就是狐媚子,勾/引男人,否则怎么能让男人五迷三道呢? 刘力俊又是一声叹气,道:“娘,我如今年纪不小了,若不是家里穷,前几年就该娶亲了,往日您总是念叨着要抱孙子,如今有门亲事来,您怎么又反对了呢?我经常与文旭他们去沈家做客,沈如初是个不错的姑娘,马文俊只所以看上她,那是巧合,起因是是沈家大伯娘到马府做媒的,这和沈如初没什么关系,他家大伯娘什么秉性,您大概也听说过一些。” 孙氏冷笑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高氏不是东西,那小蹄子能好到哪里去!反正我是不同意娶这么个媳妇进门的,瞧瞧她那狐媚样,肩不挑手不能提的!马家现在认定了她,你把她娶回来,不是摆明了和马家过不去,马家的手段你还不知道?” 刘力俊沉默了一会,道:“娘,我觉得她挺好的,我想娶她进门。”他脑海中闪过沈如初的音容相貌,真真如同落入凡间的仙子,大方得体又温柔和善,千娇百媚却丝毫不显轻浮,这样的女子他倒哪里去寻? 马文俊看中她,也是因为贪恋她的美貌!有道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刘力俊也是正常的男人,如花美眷,怎会不心动? 然而,孙氏可不会想到这一层面,也不会顾及刘力俊的感受,只想着有朝一日,光大刘家的门楣,也算对得起列祖列宗,对得起这么多年的孤寡岁月。 “我是为你好,娘老了,陪不了你几年,希望找个会过日子的女人安安心心地陪着你一辈子,为你生儿育女,那沈家三丫头模样倒是俊俏,却也轻佻,不然怎么就招惹到了马文俊?苍蝇不叮没缝的蛋!你不准娶她!这安阳城里,谁家的女子都可以,她不行!”孙氏强硬地说道。 “娘,从小到大,我事事顺着你,你怎么就不能让我遂心一回?如初她不是你说得那种人!”刘力俊提高了嗓门。 孙氏自来是一家之主,惯会摆家长作风,又有寡母的身份做依傍,仗着刘力俊孝顺,从来都是说一不二,何曾被他这般忤逆过?坚定地认为这是沈如初教唆的,心底暗将沈如初咒骂,喝道:“你和娘说实话,是不是和那小蹄子有了见不得人的事?” 刘力俊脸红脖子粗,想发火,但硬生生地咽下去。 孙氏冷笑,道:“我不管你和她之间是不是有什么事,就算她生了孩子,也是野种,刘家不认!你娶这种女人回来,就没活路了,马家的人不会放过你!你若是还存有这个念头,我就死给你看!” 她转身去了后堂,刘力俊坐在前院的房间里生闷气,忽 然听见后院的小丫头叫道:“老夫人!老夫人您别想不开啊!” 刘力俊匆匆赶到后堂,才知道孙氏寻了短见,上吊被小丫鬟救了下来,好在发现及时,倒无大碍。 孙氏撒泼一般,坐在地上不肯起来,道:“俊儿,你让我死了算了,与其后面见你被人弄死,连刘家的独苗都保不住,不如先死了干净!你爱娶谁就娶谁!老婆子不干涉!” 刘力俊跪下来,抱着孙氏泪流满面,哭道:“娘啊,儿子心里痛啊!” 孙氏不动声色,仍旧啼哭哀嚎,心中却有喜意,只道是自己这番闹腾,刘力俊知道心痛和悔改,却不知刘力俊这句话一语双关,不但是心疼老娘,也为老娘这般咄咄逼人的架势万般无奈。 经孙氏这么一闹,刘力俊自然不敢坚持娶沈如初,何况家和万事兴,还没娶进门,孙氏对沈如初就有这般成见,将来定然无法和睦相处,自己夹在中间为难,不如作罢。 ps:嘿嘿,兜兜争取六十章之内上点肉菜至少肉汤神马可以有。 036 传情意情浅释然 话又说回来,就算刘家肯同意这门亲事,沈云忠也断然不肯将沈如初嫁过去,老爷子好强,出生入死争了一辈子脸面,临老却被人刮破了脸皮,这让他老脸往哪搁?何况,他真心瞧不上孙氏那般做派,这种孤儿寡母的人家多爱闹腾。 沈如初倒没把刘家拒绝结亲的事放在心上,本来也没看上刘力俊,这个人虽然沉稳但少了灵气,又是被寡母抚养长大,对孙氏惟命是从,这样的男人她不敢要,这样的婆婆她惹不起;只是,孙氏不分青红皂白对沈云忠恶语相加,这让沈如初心中愤懑不平。 “爷爷,咱们不生气,和那没见识的婆子聒噪什么。说起来都是孙女不好,才让爷爷受了气,爷爷若是觉得为难,就不用管这件事了,船到桥头自然直。”沈如初扶着沈云忠,轻声软语地安慰着。 沈家虽然没什么家底,也谈不上书香门第,但是家境还算殷实,沈老爷子在安阳城奋斗了几十年,加上前几代人的积累,沈家的日子也过得去,不然的话,当初柳氏就算是再喜欢也没有亲自上门求亲的道理。 沈云忠反过来安慰她,道:“你是好姑娘,咱们沈家的儿女都是好样的!刘力俊人不错,但他娘……唉,算了,爷爷有的是办法,放心吧。” 沈如初点点头,没有反驳,生怕坏了沈云忠的心情,心中却明白得很,这个节骨眼,哪个男人肯娶自己为妻?马家是这北疆的土皇帝,得罪了马家就等于人头落地! 回了房间,用了熏香的菱花笺纸写了一首词,然后用蜡封好。这菱花笺纸乃是燕国青年女子传情通用的信纸,别致又淡雅,最是显得情意绵绵,含蓄又风雅。 “秋蕊,把这信交给宫云枫,一定要亲自交给他,如果他不在就带回来。”沈如初吩咐道。 秋蕊点点头,道:“是,姑娘。” 沈如初有些紧张,她那封信是传情的信,否则不会用那么别致的笺纸,她对宫云枫心存好感,甚至是淡淡的喜欢,但是谈不上情爱,更不是非他莫属,毕竟是尚未开始的感情,又怎会有深刻的感触和依恋? 她之所以要主动迈出这一步,只因为当前局势容不得她被动,容不得她被动腼腆,何况,宫云枫这样温润如玉的男子也值得她主动一回——既然男未娶,女未嫁,有何不妥? 之前她就有了想法,若是能嫁给宫云枫这样的男人,也算是善果,有想法就该付诸行动,她还没有尝试过,怎么能放弃!不去努力,怎么知道不行! 回忆过往的这段时日,沈如初确信宫云枫对自己的印象甚好,甚至可以说有些喜欢,那淡淡含愁的古词,那漂亮傲骨的蝇头小楷,她相信定然能给自己赢取更多的加分。 她走出房间的时候,沈云忠已经出门了,这段时日他似乎特别忙碌,每天都出门,和当年的老战友、老街坊喝茶聊天,当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目的很明确,就是给沈如初谋个如意郎君。 “如初,来,到我房间来,我给你做了件衣服,开春就能穿了。”李氏迎面赶过来,亲和地说道,沈念卿不在身边,李氏便将一腔慈母情放在沈如初身上,平时沈如初也极为孝顺,为人处世很是贴心。 沈如初有些心不在焉,却不好推脱,跟着李氏到了三房的院子,看了那身桂子绿齐胸罗锦襦裙,看着轻薄,拿在手里却沉甸甸的,料子十分厚实,做工也好,笑道:“让婶娘费心了。这衣服真漂亮。” 李氏笑道:“知道你最近心烦,我不便出门,也只能在家里为你做点东西,这料子还是前几天你二姐姐托人送过来的。”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中一跳,沈念卿在姚家什么身份地位自不必说,将衣料拿到娘家少不得又引起姚家人的诟骂和轻视,但是这是李氏的一番好意,衣料也变成了衣服,说多了反而让她们多心。 “多谢婶娘,多谢二姐姐。”沈如初乖巧地说着,陪着李氏说了很多体己话,说到兴头上,沈如初便口无遮拦,道:“婶娘有句话,如初斗胆说一句,婶娘青春依然,有没有想过再嫁?” 李氏一愣,苦笑道:“我是人老珠黄了,哪里还有半点青春。就算是有,也不敢起那个念头,我娘家也不会同意的。” 沈如初心中替她不值,李氏的父亲中过举人,有些才气但因为终身未入仕,所以郁郁不得志,又最注重礼教,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奉行三从四德,是乡里的头等酸腐之人。 按照大燕的律例规定,出嫁女子若再嫁需归宗,由娘家另行择婿,也就是说女子若再嫁,必须征询娘家人的同意;再者,没有道理从夫家再嫁;就算沈云忠同意李氏再嫁,她娘家不同意,也是白搭! “婶娘的确还年轻,与我往一处站着,人家指不定就说你是姐姐了。”沈如初笑道。 李氏伸手作捶打状,嗔道:“没大没小!不管怎么说,还有你二姐姐在,虽说是嫁出去的姑娘不顶用,好歹也有个盼头,就守着吧,何况我也忘不了你三叔,好人哪!” 沈如初正要劝慰,却见秋蕊在门外晃动,心里一个激灵,没想到她回来的这么快,急忙向李氏请辞。 一出门,秋蕊就在那里招手,二人先后回了沈如初自己的房间。 “怎样?”沈如初问道,她心中涌起一股盼望。 秋蕊从怀里掏出那封信,还给沈如初,道:“奴婢去打听了,秦子辉说宫云枫已经回了京城。” 沈如初的心渐渐地沉下去,她有些颓然地坐下来,自然能想到宫云枫回京城的原因,心中又有些悔意,难道自己连最后一点努力也无处释放么?如果自己及时挽留、如果自己勇敢地说出自己的心意,他会不会留下来。 秋蕊看了一眼沈如初,状似无意地道:“那天来的姑娘也跟着一同回去了。” “我知道了,出去吧。这件事谁也不要说。”沈如初轻轻道。 沈如初将信笺撕了个粉碎,虽说是失望却也万分轻松,本来就不是爱,即便自己有些非分之想,谋的也不过是一个去处,那是权宜,如今他做了别的选择,天意如此,缘分不到,真真没什么需要好强求的。 ——这不是沈如初想要的结果,但似乎又恰恰是她想要的结果。 想到这里,沈如初深深地松了一口气。 037 闭门羹轻浮心动 ps:喜欢的朋友们请顺手收藏一下,兜兜不敢保证接下来的内容有多精彩,但肯定会尽心尽力地码字,不辜负大家的支持,推荐票也需要哦(鞠躬感谢) 沈如初颓然地坐在梳妆台前,铜镜里的姑娘肤光胜雪,双目犹似一泓清水,眼波流转,容貌秀丽之极,当真如明珠生晕,美玉莹光,眉目间隐然有一股书卷的清气。这样的女子何愁难嫁?这样的女子也难怪惹来那马文俊的觊觎! 秋蕊才出去没多久又踱了回来,站在门外逡巡不定,过了好一会才敲门,道:“姑娘,奴婢想和您说句话儿。” 沈如初让她进来,道:“你今天很是反常,有什么话不妨直说。” 秋蕊颇有些为难,但犹豫了一下,道:“宫大夫临走之前也托人给您带了信。” 沈如初打不精神,人都走了,还带什么信? “你怎么现在才和我说?”沈如初接过那封信,冷眼逼视秋蕊,这丫头不爱说话,从来都是不苟言笑的,但做事有板有眼。 秋蕊嘴唇动了动,最后下定决心,道:“奴婢斗胆说一句,奴婢虽说只是个家奴,但奴婢早把沈家当作了自己家,有些话奴婢不当说,但是又不得不说,姑娘是否从上次生病醒来便转了性子,连安阳城的人情世故都忘记了,马家根本不是我们这家的人家能得罪起的,先不说马家是想迎娶姑娘去当妾,做半个主子,就是要姑娘去马府为奴为婢,都不带有半个推脱的,老爷子宠爱你,所以处处顺着你的意思,姑娘却不曾思考,姑娘这般行径会给整个沈家带来灭顶之灾!” 秋蕊说完便跪了下去,道:“还请姑娘三思!” 沈如初心头一阵,这一番话好让她惊醒,她站起身来,本能地想将秋蕊扶起来,复又坐下去,压抑着内心想要发怒并恐慌的冲动,尽量平静道:“我知道了,我自有分寸,你先下去吧,地上凉,不要伤了身子。” 秋蕊出门的时候回了一下头,看得却是沈如初手中的信。 沈如初打开信,信纸用的是医馆里开方子的笺纸,朴实无华却透着一股药香的苦味,上面只有寥寥几个字:旧时天气旧时衣,只有情怀不似、旧家时;湖上风来波浩渺,似也恨、人归早。 沈如初没有细细品味这份信的含义,更没有自作多情地以为宫云枫何其留恋,人都走了,这些看似情意绵绵的举措都是空谈。 “字倒是不错,可惜……”沈如初苦笑着,将那信笺连同封面撕得 粉碎。 再说秋蕊,她今天的表现实在太反常了,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如何能够滔滔不绝地说一番大道理,不但上纲上线,还越俎代庖地管起了主家的事情。 沈如初推门出去的时候,秋蕊又晃到了她的门口。 “你今儿到底是怎么了?”沈如初不悦。 秋蕊道:“不好了,马、马大公子来了!” 沈如初本想转身回了屋子,来个闭门不见,但想着,马文俊不遵守约定在先,这番又杀上门来,没有道理继续坐以待毙。 大门口,黄老三正和马文俊的两个狗腿子僵持不下,马文俊却穿着貂裘大氅,衣衫鲜亮地站在那里,正臭屁地举目远望。 “怎么,马公子这是要背信?要让安阳城的百姓看笑话?”沈如初明明心里气得要死,但一副看笑话的闲散模样,对付马文俊这种死要面子的贵家公子,践踏他的优越感是最好的打击方式。 马文俊一转身,见沈如初站在院门口,只见她衣着朴素,装饰简单,但秀眉凤目,玉颊樱唇,依然遮不住那浑然天成的天生丽质,目不转睛地看着她,让沈如初浑身好不自在。 “我不过是路过这里,想着姑娘就住在此地,正好身边有些燕窝,顺道给姑娘送来。”马文俊说得至情至理,将人情世故发挥到了极致。 他的小厮急忙喝道:“别不识好人心,这都是上好的燕窝,你们沈家几辈子指不定都没见过。” 好一个狗仗人势! 马文俊急忙喝退那小厮,冷道:“下去!没你说话的份!” 那小厮唯唯诺诺地退了下去,黄老三虽然独臂,却力气大得很,恐怕这两个小厮也未占到便宜。 沈如初心道:好个马文俊,不愧是官家之人,这白脸红脸都让你做尽了!微微一福身,笑道:“多谢马公子了,无功不受禄。秋蕊,还愣着做什么,送贵客出门。” 看那小厮手中的油纸包,那燕窝是好大一包,女人吃燕窝的确是大补,滋阴补肾,美容养颜,但是这马文俊的东西不能要,也不敢要! 马文俊吃了闭门羹,却也没发火,笑道:“沈姑娘,不会忘记今儿是几号了吧?” 沈如初回眸一笑,道:“忘不了,你也不用提醒我期限,不是还剩一个半月嘛。” 马文俊听了她这似嗔还怒的话,心中酥痒难耐,恨不得马上把沈如初娶进马家,好生疼爱一番,顺带好好 教训一下她这段时间的桀骜不驯——对,他一直认为沈如初看似柔弱,性子却要强,根本就是桀骜不驯的烈货。 马文俊本来想好的话又被堵了回来,没想到沈如初把他的心思看了个通透,黄老三依旧不依不饶地堵在门口。 沈如初又扔下一句,道:“三爷,不要弄出太大动静,马大公子是贵人,不会到我们这地段来,若是让街坊邻居知道了,恐怕对马大公子的声誉不好。” 黄老三自然明白沈如初的意思,嗓门大了一倍,喊道:“马大公子快请回!” 马文俊无奈,他本是悄悄过来的,也不想闹出太大动静,听了这话,便知被沈如初抓住了罩门,带着满肚子的闷气调头而去。 沈如初笑意盈盈地准备回房,却见沈芝媛眼神痴迷地躲在墙垣之后偷看,顺着那眼神看过去,竟是马文俊离开的方向。 沈如初心中冷笑,以她对沈芝媛的了解,恐怕这妮子是心动了,看这情形,比起当初对文旭的热情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沈芝媛眼见着马文俊的身影不见了,急忙跑出去,一边跑一边娇滴滴地唤:“马公子!马公子等等!” 那声音的娇嗲之处,恐怕连那些馆中的姑娘都自愧不如。 038 爷爷出马谋姻缘 马文俊本是青春年少,自负风流,虽说家有娇妻,却也经常流连烟花柳巷之地,崔明月对此睁只眼闭只眼,只求人前有个和睦恩爱,也算博个好名头;家里有妻子纵容,到外头,那些馆中的女人为了掏他的银子更是百般逢迎,处处迎合,让欢心纵/欲的同时,心理上也得到了莫大的满足,何曾受过这般窝囊气? 沈如初一再让他吃闭门羹,真真是令他恼羞成怒,恨不得马上将沈如初领进门,狠狠入捣一番,让她尝尝厉害,好知道怎么低眉顺眼地服侍男人! 马文俊正是一肚子气没处撒,忽然听见身后有人娇嗲地唤自己,心旌摇荡,以为是沈如初“幡然悔悟”,一转身却看见沈芝媛娇喘微微地跑过来,胸前的柔软随着她身体的摇荡而波涛汹涌,若不是冬季穿着厚实的衣服,想必那面团一样的丰盈呼之欲出。 兴许是马文俊那一转身的微笑,亦或者马文俊那华贵的衣衫、骄岑的气质,让沈芝媛如同得了阳光努力绽放的花儿,心跳加速,胸口起伏得厉害,一张小脸红彤彤得很是喜人,此刻,她恨不得化作一滩蜜糖水,将马文俊紧紧包围。 就在看见马文俊的那一眼开始,沈芝媛便明白什么叫一见钟情,在沈如初眼中的油头粉面,恰恰是她喜欢的养尊处优;沈如初一心诟病的附庸风雅,偏偏就是她喜欢的风度翩翩;沈如初最看不惯马家仗势欺人,更不愿意接受一夫多妻,恰恰是马家的权势高门吸引了她,就算是给马文俊做个通房的丫鬟,她这辈子也认了。 “你叫我?你是……?”马文俊努力想着,眼前这丫头生的眉目娇俏,身段玲珑,穿着也是安阳城时新的夹袄和襦裙,颜色又靓丽,再看那雪白脸蛋上的万般风情,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他忍不住挑了挑眉头,悠然地问道,身形高大的他,在玲珑小巧的沈芝媛面前,大大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气势。 “我……我是沈如初的妹妹。奴家沈芝媛。”沈芝媛不忘行礼,如今地上才化了冰雪,正是湿滑,她福身的时候,身形一个不稳,便倒向了马文俊的怀里。 马文俊并非什么正人君子,温香软玉在怀,扶着沈芝媛的手自然就不安分了,加大了力道,顺带将人勾向了自己的怀抱。 沈如初领着秋蕊站在大门外,外头的风有些大,正是三九寒天,在这北疆,尤其寒冷,据说安阳城里每年冻死的老人小孩都有上百口子,她可没兴趣追着沈芝媛跑出去。 方才的一幕被沈如初完全看在眼里,她心中忍不住又是一阵冷笑 : 哼,高氏千方百计想把别人的女儿说去高门当妾,自己好从中落得好处,却没想到自己的女儿这么贱!投怀送抱、争着抢着去当妾! 马文俊见有美女投怀送抱,主动勾搭,还是个良家子,顿时雄赳赳起来,想着自己魅力不小,正要好生调戏一番,心里还龌龊地想着娥皇女英双双伴的齐人之福,猥琐地触碰了一下沈芝媛胸前的柔软,那沈芝媛嘤咛一声,更是酥软,先前还装模作样地挣扎了几下,现在干脆赖在他怀里不走了。 两个小厮见状,早就看出了苗头,一个个寻着理由躲到一边了。 马文俊得意地笑着,一抬头却看见沈如初站在门口,如同天仙降临一般,对着他高深莫测地一笑,他立马收起笑容,思索着这是不是姐妹演得双簧戏,沈如初在试探自己? 想到这里,马文俊急忙将沈芝媛推开,心中却琢磨不透沈如初的心思。 “不得安宁,不得安宁喽!”黄老三扯着暗哑的嗓子唱道。 沈如初笑道:“三爷辛苦了。”一转脸却再也笑不出来,沈家真是不安宁了,现在已经不安宁了,看这情形,往后定然安宁不了,但她会安宁地走下去,并会尽力守护这个家的安宁! 觉得沈家不安宁的不止他们,还有沈老爷子。 沈云忠邀了石磊去茶馆,安阳城里有几家不错的茶馆,清风人家便是其一。 “哟,老爷子怎么能劳烦您给我倒茶呢,我来我来!”石磊热情而客气地抢过沈云忠手里的茶壶,给他倒了一杯茶。 沈云忠并不是特别喜欢石磊,是退而求求其次的选择,总觉得此人有些油嘴滑舌,偶尔还会沾花惹草,但好在聪明随和,又有经济头脑,靠着自己长袖善舞的本事,这几年还积攒了不少银钱,宅院也置办好了。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石磊这样的,将来至少吃穿不愁,女人嘛,一辈子不就如此?——沈老爷子如是想。 “尝尝这龙井茶,雨前头茶。”沈云忠笑道。 “好茶,清香,不能让您破费,这顿茶钱我来付。”石磊笑道,他性子精明,早已猜测到沈云忠这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无缘无故不会请自己喝茶,但他既不点破也不询问,漫天闲聊,就等着沈云忠自己开口。 沈云忠看着这茶也喝了七七八八,该套的近乎也套了,眯着一双老眼,笑呵呵问道:“磊子,我问你,你觉得我家如初怎样?” 一 听问道如初,石磊立马来了精神,他心中一直有个小秘密,自小就喜欢沈如初,可惜沈如初一直看不上自己,如今这半年更不待见自己了。 暗恋的酸楚让他恨不得竹筒倒豆子,哗啦啦都和沈云忠说道一番,一看沈云忠眯缝着老眼,眼睛里暗藏精光,心道:这老狐狸,又是套我话! “老爷子,三妹妹好啊,哪里都好,模样儿好,性格好,手巧,嘴甜,心善,这脑袋瓜子还特别好使。”石磊笑道,他读过几年私塾,所以,只要他愿意说好话,说出来的好话都是特别中听的。 果真,沈云忠听了这话,开始咪咪笑,舒服地竖着耳朵。 “不过,”石磊话音一转,既然是猜出了沈云忠的来意,自然要将话给截断,笑道:“三妹妹那是仙女儿,看不上我,这是其一;其二嘛,这中间隔着马家呢,谁敢和马大公子抢人?” 沈云忠听了这话,一口茶没咽下去,差点呛到自己。 039 好算计石磊拒亲 石磊的话意思再明确不过,不愿为了一个不待见自己的女人去得罪马家,此话一出生生堵住了沈云忠接下来的话,他怎么好意思再说出让他迎娶沈如初的话来,那不是伸过脸去让人家打么?自己舍得起这张老脸,沈如初怎么办?如花似玉的大姑娘,还愁嫁了? “说得也是,三丫头眼界有点高,这一点我没少批评她!”沈云忠一笑,恢复了先前的平静。 石磊知道他的来意,刘力俊和他透露过,沈云忠去刘家说亲的事他也略微知道一点,故意说话截住沈云忠下面的话,为的是不让双方尴尬,毕竟撕破脸皮不是好事,就算不买沈云忠的账,中间还隔着沈格飞,再说了,当初不是答应故友照顾沈家老少的嘛。 沈云忠是个老人精,虽然一辈子在军中打拼,接触的不是死人就是粗人,但他粗中有细,见石磊漫不经心,眼角含笑,他曾看见石磊站在沈家的前院中痴迷地看着正在修剪枝条的沈如初,思及此处沈云忠不禁摇头,这人情世故,最是逃不过一个世态炎凉。 石磊不是不喜欢沈如初,倒是一直存了那个心思,之前还借着酒劲在醉仙楼对沈如初拉拉扯扯,说是发酒疯,沈如初却知道他没醉得那么实在。 既然是喜欢,为什么猜到了沈云忠的来意却堵住了他后面的话? 原因出在马文俊那里。 沈云忠做梦也没想到,马家会那么阴险,刘家说亲不成的消息传了过去,马文俊急忙招了石磊过去,倒没有说什么恐吓的话,只说了自己嫡妻有个貌美的丫鬟要送给石磊,没点名这丫鬟将来的身份,是给石磊做妻还是做妾,但石磊心中明亮得给盏灯似的,这得了马文俊嫡妻的贴身丫鬟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与马家有了千丝万缕的关系。 一般的大户人家,轻易不会将贴身服侍的丫头配出去,即便是配人,那也是底实可靠的——说明石磊在马文俊的心中将会成为底实的人,换句话说,那就是自己人。 可这自己人是有代价的,聪明如石磊,怎么会不懂?石磊十四岁就参军,既不高大也不威猛,在营中摸爬滚打了好几年,如今混了个正八品的小官,靠的不是勇猛善战,也不是运气过人,而是那份机灵与世故。 他当下明白,现在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放弃沈如初,当马文俊的“自己人”,虽然这“自己人”未必就被马文俊纳入麾下,但凭着他的聪明,这是迟早的事情; 二是顶风作案,做一回有气节的人,勇敢选择自己喜 欢的女人,那就彻底成了马文俊的敌人,而且是名副其实的敌人。 “马大人,能高攀上贵府的姑娘,那是我石磊三生有幸。沈家那三丫头是相貌俊美,如出水芙蓉,也是清白人家,但属下觉得她与马大人才是绝配,天造地设的一双,属下这里先祝愿马大人赢得美人归了。”石磊当机立断地说了一番话。 沈如初的倩影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原本清晰的绝世容颜竟然瞬间模糊,竟然肖想着那马文俊嫡妻崔氏的丫鬟。 “女人嘛,吹了灯还不都一样,一个屁股两个奶!”石磊心道,“就算那丫鬟不如沈如初生的好看,但能在大户人家当丫鬟,又是贴身服侍的,能丑到哪里去!” 当着马文俊的面,石磊在心里盘算了一个通透,整体来说,舍掉沈如初不吃亏,女人嘛,不就是传宗接代的,找谁不一样,能找个对自己仕途有帮助的,将来岂不是事半功倍! 沈云忠看着面前的石磊笑得惬意,心下明白是怎么回事,笑道:“磊子,我忽然想起家中还有事,今儿就到此为止吧。” 石磊殷勤地站起来,抢着去结账,虽说与沈家做不成亲事,但还不想失去沈家的交情,结完帐客客气气地将沈云忠送出了茶馆。 沈云忠一声长叹,世态炎凉,真是世态炎凉啊!他挺直了脊梁往沈家的方向走去,虽然心中涩然无比,但也涌荡着当年上战场的悲壮——他就不相信凭沈家这种家底,凭沈如初这般的才貌找不到合适的男人!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沈念卿的委屈坚忍,沈如初的乖巧懂事,高氏的咄咄逼人,种种画面汹涌而来,带着响彻心底的悲鸣,让沈云忠生出一种流泪的冲动,喃喃自语:“这风刮得真狠,吹得人眼痛,眼泪都出来喽!” 他回到沈家的时候,黄老三秉承之前在军队时的耿直和忠诚,将今日马文俊来沈家的事说了一遍,又毫不保留地把沈如初如何对待、沈芝媛如何追人的情景也说了个通透。 沈云忠当下生气,白花花的两撇胡子便在寒风中抖动得厉害,冷道:“这四丫头越发轻浮了!” 对于沈芝媛,他实在是恨其不争,先不说勾搭男人有违妇德,传出去让她闺誉难保;马文俊一门心思想得到沈如初,这件事已然成了安阳城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在这节骨眼上,她怎么就不知自重! “唉。”沈云忠重重叹了一口气,这一声长叹老气横秋,听了让人心酸。 “去把三姑娘、 四姑娘叫来!”沈云忠进院子的时候正巧碰见秋蕊,冷声冷脸地吩咐着,秋蕊心有戚戚焉地领命而去。 沈如初的房间内,沈芝媛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试图打动沈如初,求道:“好姐姐,你就应了我吧,见了那马公子我才知道什么是心动,书上说的一见钟情怦然心动,莫过如此,只要能得那马公子的青眼,妹妹这辈子也算是不白活。姐姐既然不喜那马公子,不如将他让给妹妹,妹妹将来给姐姐供奉长生牌位……” 沈如初急忙打断她:“停!”长生牌位?你不诅咒我就谢天谢地了。 她倒是愿意让,但怎么让?第一,马文俊和自己一毛钱关系没有,虽然安阳城的人非把他们绑在一起;第二,就算她让了,那马文俊又岂是腥的臭的都带回家的人? 040 互斗气姐妹嫌隙 沈如初悠悠地问道:“你见过马文俊几次?对他了解多少?”她很少见到趾高气昂的沈芝媛这般卑躬屈膝,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好生蹂躏她一番。 沈芝媛一愣,心中却懊恼,暗骂沈如初恶毒,面上却不敢发脾气,她还指望着沈如初将她郑重引荐给马文俊,好歹挽回一点今儿的下作态势,让那马文俊高看自己一等,急忙做低服小,道:“姐姐,我对马公子是一见钟情,他那样的人真真是钟灵毓秀,气宇轩昂,可惜我没姐姐的才貌,当然运气也不如姐姐好。” 她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特意强调“运气”二字,头颅也微微上扬了半寸。 沈如初淡然一笑,故意气她:“妹妹才貌不输我,可是点背了!一来是,偏偏让妹妹喜欢上了这种浑人;二来是,这浑人还偏偏没看上妹妹。” “你!”沈芝媛恨恨地看着她,如今的沈如初越发伶牙俐齿了,以往可是踢她几脚都未必放出个响屁来。 沈如初知道这沈芝媛哪里是什么一见钟情,不过是看中了马文俊的权势,而且马文俊这人的马相不错,吸引她倒也在情理之中。 “好妹妹,我是真心帮不上你,当初你看上了文旭我爱莫能助,如今你相中了马大公子,我更是爱莫能助了。”沈如初笑得格外灿烂,这沈芝媛莫非是猪脑子,明明和自己不对付,却到自己这里诉衷肠,又不知生的什么龌龊主意,自己帮不上忙,就算帮得上忙,也懒得理她这种人。 当初见文旭一表人才,整日便缠着文旭,高氏更是老脸不要了主动推销自己的宝贝女儿,被文旭拒绝之后恼羞成怒,这才多久,又蹦?出一个马文俊,而且情感戏直接升级,如果说她和文旭是日久生情,和马文俊竟是一见钟情! 还能再狗血点嘛! 高氏母女看中的只是他们的权势和将来的潜力值,和马文俊相比,那高门大户,即便是当妾也比去小户人家当妻体面。 沈如初头痛:怎么一个市侩了得! “沈如初,你个贱人!你不是好人!”沈芝媛咬牙切齿地骂道。 沈如初冷笑一声,道:“疯狗才到处咬人呢。我奉劝一声,马文俊不是好东西,不适合你;你若真的相中了,就找你老娘去!” 沈芝媛脸色大变,一看就是怒火中烧的状态,要是能找高氏,自己岂会到这个小贱人这里受辱? 二人顿时剑拔弩张,怒目相视,眼看着一触即发但是却同时偃旗息鼓 ,只因屋外传来了脚步声。 “三姑娘,四姑娘可在屋里?老爷子有请三姑娘、四姑娘过去说话儿。”秋蕊在外面喊道。 沈如初优雅地笑着,道:“四妹妹走吧。” 沈芝媛冷道:“你敢在爷爷面前吐露半个字试试!”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沈如初笑道,虽说是家和万事兴,但沈芝媛根本就没把沈家当家,整天和高氏成立一个小集团,明明也姓沈,却自以为出身高,瞧不起沈家人,她早就看这对母女不顺眼了。 这二人就是白眼狼,注定是养不熟了,既然养不熟,那就见一次踩一次! 沈如初还有一个心结,就是那天晚上遇见的打劫,她总觉得这对母女脱不了干系——为了一个文旭尚且要毁了她,将来为这马文俊还不知道要怎样对付自己,眼下已然把自己当作眼中钉肉中刺了! 沈云忠绝口不提自己前去说亲被拒绝的事,生怕沈如初担心,到时做出傻事来;也绝口不提沈芝媛勾搭马文俊的事,毕竟姑娘大了,能富养自然要富养,这面子总是要给的。 他声音苍老而深沉地说了一个故事,真实的故事,他当年参战,那时还是一个小兵蛋,才战死了父亲服丧未满便被拉到了战场,那一场战役同样非常惨烈,最后活下来的人寥寥无几,而他是幸存中的一员,最后还得到了嘉奖。 “你们知道我为什么能活下来么?那时我才参军,年纪又小,身手又差。”沈云忠问道。 沈如初想了想,见沈芝媛没有抢先回答的意思,不想冷场,便道:“是活下去的信念。” 沈芝媛却不以为然,颇有些讨好的意思道:“肯定是因为爷爷骁勇善战呗。” 沈云忠微微一笑,道:“那时整个沈家只剩我一个人,我想着,我若是死了,我们沈家就完了,不能死,还要逢年过节地给父亲上坟烧纸钱。” 沈芝媛不明白沈云忠说这番话的意思,沈如初却听出了一点苗头,道:“爷爷,我们现在的日子比先前好了不止一点,我会珍惜,会好好活着。只要兄弟姐妹团结,沈家会越来越好的。” 沈云忠强调当年整个沈家只剩他一个人,不是要表达如今沈家人才零落,但好歹还有一群兄弟姐妹,双拳难敌四手的道理。 沈云忠点点头,在这边疆乱世中,一个人想要活着且活得好,就一定要有活下去的信念,轻易不放弃,轻易不言败。 沈芝媛垂着眸子冷笑,道:“恐怕某些人最会阳奉阴违了。” 沈云忠从桌子上拉出一个小匣子,道:“是该给你哥哥和你二哥说亲了,等他们回来了,让他们到我房间来,四丫头,你叫你娘过来。”他拍拍那暗红色的匣子,似有万分感慨。 二人各怀心事地出了沈云忠的房间。 周婆子在二门口对沈如初招手,沈如初走过去,唤道:“周妈有事?”因为沈如初得体大方,又总是客气地叫她一声“周妈”以示尊敬,故而周婆子很喜欢这位三姑娘。 周婆子神秘而开心地对她耳语了一番,沈如初道:“现在还在外面?” 周婆子点点头。 沈如初心中困惑:文旭这时候来作什么?他不进来的原因,沈如初心知肚明,必定是怕撞见高氏母女寻难堪,所以,轻易不会到沈家了,以往找自己也都是去医馆,如今自己家来,他竟然上门来找自己,莫非有急事? 041 遭淫威文旭奈何 “哟,这是什么状况?”沈如初颇有些惊讶,文旭正灰头土脸地靠在墙上,两只手笼在一起,穿一件灰旧的袍子,活像一个小老头。 文旭嘿嘿一笑,不抬头,道:“我最近遇见难事了。” 沈如初歪着脑袋看了看他,这文旭别看平时人模狗样,领着一帮新兵蛋子惯会当铁血男儿,在她面前从来都没大没小,但看他胡子也没刮,头发也不整洁,袍子又灰旧,不像是开玩笑,关切道:“怎么了?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屋里去说吧。” 文旭一听沈如初邀请他去沈家,立马把头摇成了拨浪鼓,沈如初见状笑道:“瞧你那点出息,难不成她们会吃了你!告诉你,如今你再不用愁了,人家呀,看上高富帅了!” “哦?那是哪家的贵人?”文旭问道,他虽没听说“高帅富”这个词,但知道其含义。 沈如初笑了,道:“想知道?那好,我们找个茶馆边喝茶边聊,我可不在这里陪你喝风。” 文旭乌黑的眸子闪亮了一下,笼着的手拿出来搓了搓,道:“好,请你喝茶。” 沈如初一转身,正想交代黄老三,却听黄老三主动道:“三姑娘只管去,门给你留着呢。” 一路上,沈如初简单说了沈芝媛看中了马文俊、如何求自己帮助的事。 文旭听了冷笑,道:“她眼光倒是好。” 沈如初笑道:“怎么,你吃醋了?” “我吃哪门子醋,倒是酱油可以!”文旭笑着调侃,没想到这样一句简短的调侃正应了“酱油党”那句话,文旭从始至终可不就是扮演一个“酱油党”的角色?原来酱油党古来有之。 沈如初觉得好笑,笑得眼睛眯缝着,带着一股慵懒,让人看了又是心疼又是迷恋,就像是看着一只晒太阳的小猫。 “说说看,你遇见什么难事了。”沈如初好整以暇,轻轻问道,捧着一杯清茶,顿时觉得清香宜人,心情好了大半。 文旭道:“副帅大人要给我说亲。” 沈如初听了这话,嘴巴张开着,差点能放下一个鸡蛋,原来文旭这么吃香,连他的上司都替他张罗婚事。 “好事啊!干嘛不开心?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再说,副帅大人给你做媒,那还能差了?定是觉得你是可造之材,这才间接提拔的。我看你呀,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文旭急忙将茶杯放下来,因为动作过大,几滴茶水飞溅出来,急 的他脸红脖子粗,道:“你不懂!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事!” 沈如初皱眉,不悦道:“那你倒是把话说清楚,半天掉二饼,哪里知道你要说什么!” 文旭眉头一挑,恢复了往日的风格,笑道:“你要听?” 沈如初懒得和他耍嘴皮子,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废话!” 文旭喝了一口茶,酝酿了一会情绪,这才娓娓道来。 他口中的副帅便是大燕西北军的护军参领胡山海,从三品的武官,马征明麾下的副帅,听说其在京中有人脉,所以,在西北军中并非对马征明唯命是从,二人貌合神离。 要说一个副帅给一个副尉做媒,那真是给了这副尉天大的面子,平常人那是求之不得,摊上副帅这棵大树,就算不是平步青云,以后也是好处多多。 只是,胡山海为之牵线搭桥的女方却让人为难,要说这姑娘也是百里挑一的俊美和柔顺,陪嫁的嫁妆更是丰厚,只可惜…… 说到这里文旭重重地叹了一口气,道:“可惜她是胡山海的义女!” “那不是更好?胡山海把自己的义女许配给你,将来你便是青云直上,很快就能出人头地!”沈如初笑道。 文旭道:“不懂,这胡山海和那个翠绿名义上是父女,其实行的却是男盗女娼的勾当,这胡山海哪里是要给我说亲,摆明了是拿我当个摆设,好让他们继续快活。” 沈如初更加惊讶了,八卦因子瞬间被激活,道:“你说这胡山海和自己的义女那个那个……” 这翠柳乃是胡山海一个老部下的遗孤,据说这位老部下当年是为救胡山海而死,胡山海当即将其的孤儿寡母接到身边,在安阳城买了宅院,买了仆从去服侍,起先这翠柳年纪还小,其祖母尚在人世,到了后来,翠柳出落得越发水灵喜人,便被胡山海看中了。 待那老祖母一过世,二人便眉来眼去,勾搭成奸,听说胡山海的夫人还带着几个妾室去外宅闹过,也就从那时起才闹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 沈如初听到这里,义愤填膺,低吼道:“禽兽!” 文旭接过话茬,冷道:“简直就是禽兽不如!这个女人也不是省油的灯,听说背着胡山海四处勾搭,找了不少年轻俊俏的少年,胡山海恐怕也是赌气才要给她说亲事,可这样的破鞋谁愿意要!” 沈如初皱皱眉,道:“你在胡山海手下当值?” 文旭摇摇 头,道:“没那福气,也不想要那福气,胡山海这人特别霸道,又凶狠,把他处罚过的士兵肯定要脱层皮!” 沈如初继续皱眉,道:“那你在军中可是知名人士、可有过人之处?” “要说知名那肯定谈不上,我平素为人处世力求平稳,过人之处大概就是射箭吧,之前射箭拿过纵队的第一名,他们戏称我是武状元。”文旭笑着。 沈如初道:“那就奇怪了,胡山海为什么偏偏找你呢?那么多士兵和随从,找谁不好,偏偏找你?” 文旭道:“他的随从和手下不是那么好糊弄,翠柳有时都被带到了军营里,他们二人卿卿我我的,不是瞎子都知道。” “你虽不是他手下,但却也知道这件事。你也说了,他和翠柳的关系在安阳城是公开的秘密,那么,他选你就和你是否知情无关了,肯定还有别的原因。你当时怎么和他说的?”沈如初道,二世为人的敏感让她想到这件事并没有表面上看见的那么简单,胡山海选择文旭,也绝非一个概率事件。 ps:兜兜继续来个小剧场,小冤家们都搬好凳子做好,献点票票,冒个泡泡。 文旭:作者大大,那个啥,听说你的楠竹已经内定好了,透露一下呗。 扑货兜(傲娇地看了他一眼):嗯哼。 文旭(心道:你个大扑货,嗯哼个屁!拽个屁!):作者大大,您老人家觉得我怎样?成熟稳重、热情健康还是潜力股。 扑货兜(继续傲娇):现在什么时代了,流行的是绩优股! 文旭(哭):我现在不是八品小官么,手下还有几个新兵蛋子呢,算不算? (文旭一边哭一边死死拽住扑货兜的牛仔裤) 扑货兜(不耐烦状):好啦,好啦,给你加戏! 042 说缘分近在眼前 文旭垂着眸子,露出长睫毛的剪影,沈如初见状又是忍不住想笑,他这神情太像个孩子了,那闪动的睫毛又让人心生怜爱,说起来,文旭也不过十九岁——十九岁哪,在现代,可不就是半大的孩子么! “拒绝了!必须拒绝!”文旭硬着脖子道。 沈如初笑了笑,道:“胡山海岂不是要恼羞成怒,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文旭苦笑,道:“他当场勃然大怒,怪我拒绝了他,岂不知他是咎由自取,是个男人都不会同意这门亲事的!” 沈如初一直看着他,心想:这是同病相怜吗?和文旭相比,自己似乎还没惨到那个程度? “他会怎么打击报复你?”沈如初问道。 文旭冷哼一声,道:“这件事本来就是他不占理儿,即便要算账也不会明着来的,暗地里就不好说了,我小心点就是了。” 沈如初点点头,道:“防人之心不可无,这个胡山海也太胡来了,不但毁了那个翠柳恐怕他自己也要身败名裂。” 文旭瞧瞧四下没人,凑过来,低声道:“马元帅正在找时机除掉他,兴许还轮不到他来找我麻烦。” 沈如初一副“这你都知道”的表情,道:“就让他们闹腾去,你凡事小心点,不在他帐下做事,也没那么容易就碰见。” 文旭点头应允,道:“你最近急着嫁人?” 沈如初秀眉微蹙,这句话听起来怎么不是滋味,责问?不屑?什么叫她急着嫁人? 文旭见她脸色不善,急忙改口,笑道:“看你最近都没去医馆,以为你在家忙着嫁妆呢,这不是急着嫁人是什么!”他并未提及沈云忠到刘家和石家说亲的事,但沈云忠的举动他却知道得一清二楚。 提起医馆的事情,沈如初一阵烦躁,这是闹得哪门子心事,连自己好好的工作不要了?不能在医馆学医,将来的理想和心愿也无处着落! “没工夫和你胡说八道,你自己小心吧,我家去了!”沈如初冷道。 文旭一愣,急忙起身追着沈如初走出茶馆,道:“你怎么突然发火了?我只不过说了句玩笑话,又没别的意思。” 沈如初一转身,道:“对不起,是我自己没控制好情绪。” 她心情不好,非常不好——眼看着与马文俊约定的期限就要到了,贺家悔婚,刘家拒婚,沈云忠最近几天全在外头走动,每每回来脸色凝重,恐怕拒婚不止刘家一 家。她不怪贺家退婚,不怨刘家拒婚,不觉得难堪也不觉得伤心,只是恨命运不公,让她空有一腔抱负、空有一身好皮囊,却不得不向命运屈服。 “我太弱了,我应该更强大的。”沈如初喃喃道。 文旭一阵心疼,道:“你还有我啊,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帮助你的,只要你能想起我,只要我有这个能力。” 沈如初的眼神幽幽地转过来,在文旭身上扫视了一番,心中忽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道:“当真?” 文旭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不悦道:“你想想,我几时骗过你!” 沈如初若有所思,点点头,笑道:“还真是没有。” “不管你需要什么,我都会尽力的。”文旭小声道。 沈如初笑得很开心,笑道:“我问你,你怎么一直不成亲,难不成有心上人?” 文旭绷紧面容,撇嘴道:“明知故问!” 沈如初笑道:“好的,我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了?”文旭不解。 沈如初笑而不语,她也是突然之间才明白的,要找的那个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回到沈家的时候,正好是晚饭时间,周婆子已经把饭菜做好了,一家人正围着桌子,就等着沈如初回去。 大家脸上都带着笑意,就连高氏那张涂满脂粉的脸也藏不住笑意。 “初儿,来,坐下吃饭,有好消息宣布。”沈云忠笑道。 沈如初坐在李氏的身边,笑道:“爷爷,什么好事呀?”她原本以为这“好事”可能与自己相关,无非就是为自己找到了婆家,但若是自己的“好事”,高氏断然不会笑得这般自在,由此可见,这“好事”与自己无关。 沈云忠笑道:“你两位哥哥要定亲事了,梦飞明天便找人去杨家下聘礼;燕飞的亲事,明天也找崔婆子去物色。” 高氏笑道:“多谢爹的关心,爹这么大岁数,还为孙辈们的婚事操心,是儿媳无能了。梦飞,还不赶紧谢谢爷爷!” 沈梦飞红着脸感谢沈云忠。 沈如初这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沈梦飞和那杨家小姐的亲事商议许久了,因为那杨家老爷颇有家资,又爱面子,定下了二百两纹银的聘礼,因为拿不出聘礼而拖延了许久,联想到白日里沈云忠拿出的那个小匣子,这聘礼从何而来不言而喻。 沈燕飞起身,支支吾吾道:“ 我、我还不急!男儿应当先立业,再成家!二哥哥先娶了嫂子进门吧。”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生奇怪,沈燕飞只比沈梦飞小了半年,若说提亲,也的确到了提亲的年纪,再说了,军户人家对男女婚配皆有年龄限制,为的就是多多繁衍,及时供应军源;而军户人家为了保存血脉的延续,也会早早娶妻、多多生子。 “胡闹!你到了说亲的时候,我不是和你商量,是告知你一声。”沈云忠苍老的声音隐隐带着怒意。 沈如初看了沈云忠一眼,再看看沈燕飞一脸的仓皇和痛苦,忽然想明白一件事,千雪! 想到千雪,沈如初就心生不满,她走就走了嘛,竟然带走了自己的小白! 沈燕飞还要反驳,沈如初急忙给他使了个眼色,沈燕飞不情愿道:“那就由爷爷做主吧。” 沈芝媛舔着脸皮蹭到沈如初的身边,捣了捣沈如初,道:“姐姐,以往我多有得罪,是我不好不懂事,您大人有大量,多多包涵,今后妹妹一定听话乖巧。不管怎么说,我们始终是一家人,爹爹、二叔、三叔都走了,我们要齐心协力,团结起来,才能将沈家振兴。” 沈如初不知她葫芦里卖得什么药,但是却硬不起心来,正如沈芝媛所说,好歹是一家人,血浓于水! “妹妹说得是哪里话!我们是一家人,以往的小摩擦小争吵算什么,血浓于水,将来和和美美过日子才是正道!” 沈云忠听了这话,赞许地点点头,笑道:“你们几个小辈能这样想,再好不过了,我们沈家不愁香火不继,哈哈。” 看着众人高兴,沈如初清了清嗓子,道:“爷爷,我有件事要和大家说。” 043 扯大谎惊怒家人 沈云忠第一个放下碗筷,其余人也齐刷刷地将目光投向自己,沈芝媛迫不及待地问:“三姐姐有话要说?” 沈如初点点头,道:“爷爷,我们能不能借一步说话?” 沈云忠有些错愕,众人也是不解,原本轻松的氛围被沈如初打乱了,沈云忠转身去了里屋,先前还挂着笑容的老脸一转身便显出了沉重,这个孙女为人乖巧想法最多,这段时间又受了这么多的委屈,顶了那么大的压力,自己承诺的婚事却迟迟没有落实,他觉得愧疚。 “初儿,到底什么事?”沈云忠道,“你的婚事不要担心,还有一段时间呢,爷爷一定会尽力,给我们初儿找一个如意郎君。” 沈如初抿着嘴,眼里带着笑,道:“爷爷,我找到如意郎君啦!” “什么?你找的?胡闹!”沈云忠的白胡子随着他口气的加大而飘荡起来,虽说安阳城没那么多规矩,但也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最见不得闺中小儿女私相授受、私定终身! 沈如初咬咬牙,狠狠心,道:“是啊,爷爷,这个人你也认识的,就是——就是文旭!” “什么?”沈老爷子开始吹胡子瞪眼,当年在军中也是一尊暴躁的大神,手下犯错没少挨打过,对着上司他也敢直言顶撞,如今不过是上了年纪,动不得那份干活,但现在听沈如初说相中了文旭,真真是当头一棒! 沈如初干脆一不做二不休,道:“爷爷,我、我的清白也给了他,我没有其他选择……呜呜”她一边说一边装腔作势地哭着,却干打雷不下雨。 如果前一句话是当头一棒的话,那么现在就是五雷轰顶了,沈云忠身形不稳地晃荡了一下,哆嗦地指向沈如初,骂道:“你、你、你作践自己!” 若是沈芝媛做出这样的事他倒是不奇怪,但是沈如初做出这样伤风败俗的事情却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爷爷,对不起。我也是没办法,正心里烦恼,受了那厮的诱惑,他还骗我说,爷爷打算将我许配给他,我知道这样做不对,但想着兴许就不用去马家做妾了,便应了。”沈如初心道:文旭,对不住了,只能黑你了! 她噗通跪在地上,想着伤心往事,还真让她挤出不少眼泪来。 沈云忠越想越气,连叹:“真是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孽障!孽障啊!”他越想越气,那只青筋凸出、干燥粗糙、苍老却有力的大手拍下来,眼见着就要落到沈如初的头上,沈如初闭起眼睛,打算承受这 一击。 女孩子被打,总会哭得特别伤心,不仅因为身体上的疼痛,但更多的是来自心理上的委屈,这种心理并非单纯的脆弱,只是环境造就的脸皮薄。 “唉!”沈云忠重重叹了一口气。 他推开门,唤道:“孟飞、燕飞,你们都进来!” 他们一进来,沈云忠将门关死,沈燕飞一见妹妹跪在地上,又是心疼又是着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妹妹?爷爷?谁来给我说说,到底怎么回事!这大冷的天,跪在石板上,要生病的!” 沈燕飞本就是火烈的性子,又是爱护短的人,对这个亲妹妹倒是发自内心的疼爱。 与他相比,沈梦飞就冷静许多,道:“爷爷,这是怎么了?三妹妹就算是犯了错,您先消消气,有话好好说。” 他一边扶着沈云忠坐下,一边拉起沈如初。 沈如初委屈且可怜地看着沈云忠,就听沈云忠低吼:“谁让你起来的!”沈如初复又跪下,心里想着自己这个主意是不是行不通,沈云忠平素明明很喜欢文旭,这会子为何怒火冲天,联想到沈云忠宁可找刘力俊说亲,也未想到文旭,莫非还有什么难言之隐? 沈如初这边正懊恼,就听沈云忠那边哆嗦着声音怒道:“你问问她!问问她做了什么!” 沈燕飞心急,一把拽起沈如初,道:“你到底做了什么,惹爷爷发这么大的火?快说!” “我……我,我和文旭……”沈如初说不出口,心里想着对策,万一这一招不成,总要有个补救的对策,她这是“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想拉着文旭下马,自己连名节都贴上了! 沈云忠捶着桌子,道:“她和文旭那厮暗度陈仓、行了见不得人的丑事!” 沈梦飞听了这话,惊讶的合不拢嘴,在他印象中,沈如初聪明自是不必说,行事更是稳妥,这种离经叛道的事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她这种人能做出来的。 “爷爷,还是问清楚再作处理吧。”沈梦飞劝慰道。 沈云忠依旧脸红脖子粗,喝道:“问什么?还不够清楚嘛?她自己亲口承认的!” 沈燕飞听了这话,气得七窍生烟,狠狠攥住沈如初的胳膊,道:“如初你和哥哥说实话,是不是文旭那臭小子骗你的!” 这个时候,哪里还容得沈如初说“不是”,忙不迭地摇头,顺带落几滴眼泪。 沈燕飞拉着沈梦飞 就往外走,冷道:“收拾那孙子一顿!” 沈云忠也不阻拦,气极反笑,沈如初轻声道:“爷爷,我知道错了。我心里也苦,这是没办法。”——这倒是一句大实话,但是听在沈云忠的耳里却是另一层意思,由此引发了沈云忠的恻隐之心,毕竟一家人,又是隔代亲。 “起来吧,地上凉。”沈云忠叹气道。 沈如初起来抹抹眼泪,等候沈云忠发落。 沈云忠道:“如今之计,你也只能嫁给文旭了,平日看那小子,是个人才,会做人,能吃苦,有前途,没想到……唉!你说你,怎么就……就这么糊涂呢!” 沈如初想想,发现这个主意并以好事,自己还真有些糊涂,万一这事空穴来风地闹出去,文旭却不愿娶自己,那时自己要如何收场? 再者,婚前失/贞这种事,吃亏的一方永远是女方;若是个好男人,断然不会在婚前做这种苟且之事,让女方有心理压力,若是被发现,再一闹大,浸猪笼都是有可能的;再者,即便这男人愿意娶了她,难不保在婚事上拿乔,吃亏落下风的还是女方和娘家。 ps:亲们请相信女主的眼光,小文子童鞋还是不错滴——喜欢的请收藏,收藏的请不要轻易弃坑哦。 044 兴师问罪恳求偶 且说沈燕飞、沈梦飞两兄弟一路气冲冲地奔向文旭家,沈梦飞有心相劝,道:“三弟,等一下你可要手下留情,无须弄出人命来。” 沈燕飞冷哼一声,硕大的拳头握的更紧了。 沈梦飞又道:“发生这样的事,我这个当哥哥也非常气愤!不过,既然发生了,打死他也没用,不如先教训一顿,然后讨个说法!” 沈燕飞“嗯”了一声,再没下文,脚下生风,走得更快了,沈梦飞心下也气,但毕竟只是堂兄,自然没有沈燕飞这般上心。 沈家与文家本来就不远,不过是几条街的路程,二人紧走了一炷香的时间便到了。 此时天色已晚,文旭家的大门已经紧闭。 沈燕飞将门敲得震山响,骂道:“文旭!文旭你个混蛋出来开门!” 文旭近来心情不好,连带着身子也不那么爽利,特意早早入睡,被这一通吵闹唤醒,心中老大不悦,喝道:“什么人?大晚上鬼哭狼嚎作什么!” 他披着一件棉衣将门栓打开,沈燕飞与沈梦飞听见门闩响动急忙破门而入,架着文旭就朝屋里去。 “你们、你们干什么?放开我。”文旭挣扎着。 沈燕飞咬牙切齿,骂道:“干什么?揍你个王八羔子!平时看你像个好人,却是猪狗不如!”说完便是一拳,打得文旭鼻子冒血。 文旭的身形晃了晃,就在这档口,沈梦飞一拳飞过来,打在他小腹上,一阵激烈的绞痛顿时传遍他的四肢百骸,痛得他龇牙咧嘴,叫骂连连! 文旭大怒,使出全身力气将沈燕飞二人甩开了,他大小战役上过十余次,常年训练,如今又在校场武训,体能和武打技能进步很大。 “你们疯了!怎么不分青红皂白打人!”文旭愤怒地吼道,狠狠地用手抹了一把鼻血。 沈燕飞骂道:“你个下/流货,做出那等下作事,竟然当做无事人一般,看我不打得你满地找牙!”话音才落便扑了过去。 文旭心中莫名其妙,根本不知道这二人为何要打自己,平白挨了几拳已经是恼火异常,虽说两家走动频繁,他与沈燕飞、沈梦飞都是好友,和已故的沈格飞更是生死之交,但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脱掉外罩的棉衣,扔在一边,冷眼看着对面正杀红眼的二人,喝道:“到底为了何事,你们先说明白,若是找茬,谁怕你们!” 沈燕飞听了这话,如同火烧焦 油,心道:这厮丝毫没有悔改的意思,还这般叫嚣,真是欠收拾!正要上前扭打,却被沈梦飞拉住了。 “三弟,先不忙着冲动,把话说清楚再打也不迟。”沈梦飞道,“文旭,你自己做得好事难不成还想抵赖?” 文旭平白无故被人从被窝里闹醒已经不开心,又平白无故受了一顿拳脚,更是满腔愤怒,冷冷地看着眼前的二人,怒道:“老子行得正、坐得直!你们两个最好给我说出个前因后果来!否则,咱们过去那么多年的交情就白搭了!今晚的事情我不会善罢甘休!” 沈燕飞爱妹心切,听了这话眼睛里差点喷出火来,喝道:“我妹妹的事你怎么说?今天若是得不到满意的答复,老子管你是谁,与你同归于尽!” 沈梦飞将沈燕飞往后推了推,临出门时,沈云忠还追出来叮嘱不要闹出太大动静,而且他们来此目的明确,出气和教训都是其次的,最主要的是让文旭担起这个责任,承诺一个未来!一个女人未婚将贞洁交给了一个男人,最好的出路就是嫁给这个男人。 文旭一表人才,看着也不像是用强的那种人,多半沈如初也是自愿的,既然是你情我愿,又何必这般光火! 沈梦飞看得清楚,却不好将这番话直白地说给沈燕飞听,他那火爆的性子定然要火冒三丈,到时八匹马都不能将他来回来。 文旭有些茫然,道:“你妹妹?你哪个妹妹?”沈如初和沈芝媛都算是沈燕飞的妹妹。 “你还装!”沈燕飞跳脱着要冲过来。 文旭冷道:“我没必要装!” 沈燕飞被沈梦飞拦住,喝道:“你先不要冲动!这种事闹大了对谁都没好处!你想让如初以后没脸做人吗?” 文旭疑惑道:“如初?如初她怎么了?” 沈燕飞努力平静下来,瞪着文旭,道:“文旭,我以往敬重你是条汉子,敢作敢当,脑子也好使,把你当兄弟,没想到你竟然——好,过去的事已经发生了,你打算怎么办?” 文旭脑子一转,他们这么晚了气势冲冲地兴师问罪,见面二话不说动手就打,可见是愤怒至极;而且事关沈如初;什么事能与沈如初相关且让这二人如此光火? 联想到沈如初白天的反应和那狡黠一笑,文旭的心头就活络起来,当时他隐隐觉得沈如初要动脑筋了,而且很可能将主意打在自己身上。 如今这番情势可不正是说明这些问题嘛! 沈梦飞见文旭思维出窍,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不由得心奴,沈如初虽不是自己的亲妹妹,但那也是自己的家人,一方面怪沈如初不自重,一方面怪文旭不够意思,兔子不吃窝边草,他倒好,吃干抹净,似乎还想不认账! 沈燕飞叹道:“以往算是我瞎了狗眼,错看了你,还以为你是个男人,是条汉子!好,你既然敢做不敢当,我们沈家不勉强,我这就回去,将那小贱人给乱棍打死,省得辱没了我们沈家的门风!” 文旭现在几乎可以肯定自己的猜想是对的,沈如初果真回家动了脑筋,只是——他继续抹了一把血,嘴角带笑,这丫头,真是大胆! 好在这顿打没有白挨,就是丢了半条小命也值得。 “二位息怒,是我一时糊涂,让如初受了委屈,一切都是我的错,和如初没有关系,是我太喜欢她,一时无法自控,所以,才犯下那般错事。我愿意负责,只要沈家不嫌弃我文旭穷苦,我愿意明媒正娶,八抬大轿将如初娶进门。”文旭说得真切,虽然未和沈如初密谋过,但和她的配合简直就是天衣无缝。 045 信誓旦旦求亲事 沈梦飞一听这话,心里顿时松了一口气,老爷子交代的任务算是完成了,他就说嘛,这文旭再混帐也不至于无耻到那般境地。 沈燕飞仍旧有些不放心地盯着文旭,冷道:“当真?” 文旭急忙表态:“不敢有假!绝对不敢有假!我对如初的心意,你们多少明白些,我虽不富贵,却也不愁寻门好亲事,迟迟未娶,不就是因为如初吗?犯下这等丑事,和如初无关,都是我一时性急,软磨硬泡,又威逼利诱,她这才应得我!二位放心,我马上就请了冰人上门说媒去!二位哥哥如何打骂我都行,如初身体娇弱,还请哥哥们多多担待。” 好嘛,连哥哥都叫上了!而且叫得那么亲! 沈梦飞瞧了瞧沈燕飞的脸色,也好了很多,有意借着文旭的口,让他吃颗定心丸,便问道:“你对三妹的感情是真的吧?” 文旭会意,急忙道:“我对如初是真心实意,如有半点虚假,天打雷劈。如今事情也发生了,是我不对在先,我会尽快迎娶如初,让她过上好日子,还请二位哥哥成全。” 说完便要跪下去,沈燕飞、沈梦飞当然不会让他行如此大礼,他们虽不擅长说那些大道理,但心底淳朴善良,既然文旭言之谆谆、情意深切,他们自然就不会再为难下去,毕竟闹事是手段,给沈如初找一个好归宿才是目的。 听文旭方才那番话,虽然说得谦虚,但也隐约透露出他与沈如初乃是两情相悦,发乎情这才违背礼俗,却丝毫没有怀疑沈如初与文旭联手说了这个弥天大谎,怎么能想到?这世间的女子把贞节看得比性命都重,哪个未出阁的姑娘肯拿自己的名节开玩笑?何况沈如初所说的,文旭这边供认不讳! ——既然是情投意合,岂有棒打鸳鸯之理? 沈燕飞与沈梦飞对视一眼,又打量了文旭一番,也算是默认了这未来的妹夫。 文旭一见二人缓和了态度,急忙请了二人上座,搬出好酒好茶招待——未来的大舅子们他自然不敢得罪! 当黄老三提着一盏昏黄的夜灯陪着沈老爷子来到文家的时候,三人正在饮酒说笑,兴之所至,开怀大笑,不亦乐乎。 沈云忠差点气歪了嘴,一个死丫头已经不省心,这两个臭小子气势冲天地奔过来,就是为了讨杯酒? 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沈云忠心中连声叹息。 好在文旭会做人,说话说得漂亮,包票打得响亮,沈云忠想着木已成舟,生 米都成了熟饭,也没什么好拿捏的,道:“虽说,如初犯了傻,但她今后若是进了门,你可不能因为这件事就处处拿捏她,更不能让亲朋说了闲话。” 文旭急忙恭敬道:“老爷子放心,我对如初爱慕极深,我自以为情深意重,那种浅薄之事,万万不会做,她若是进门,我将在有生之年尽我最大的努力给她幸福,无论我此生富贵贫穷,一辈子只娶一妻,绝不纳妾。还请老爷子将这番话转告给如初。三日之内,我必登门求亲。” 爷孙三人回了沈家,沈如初等人仍旧等在客堂里,高氏想趁机嘲讽辱骂一番,却出乎意料地被沈芝媛给制止了,李氏是过来人,多少猜出了一点来龙去脉,小心翼翼地打探情况,沈如初作痛苦反思状,始终闭口不谈,她讪讪地坐在一旁。 沈云忠进屋的第一件事就是宣告:“文旭三日后上门提亲。” 高氏有些茫然,进而欣喜,喜滋滋地看了沈芝媛一眼,道:“爹,回头你可要和文旭说道说道,上次他拿乔,我们家媛儿现在心中还老大不自在呢。” 沈芝媛急忙拉住高氏,道:“娘,你说这些做什么!” 沈梦飞急忙道:“娘,你想多了,文旭是上门求取如初的。”想起前一次高氏亲自给文旭做媒,被他婉拒,兴许从那时他与沈如初便是两情相悦、暗度陈仓了,想到这里,他幽幽地看了沈如初一眼,怪罪的意味明显,沈如初甚至看到了一丝鄙夷。 高氏一愣,脸色顿时难看得如同一块酱猪肝,正要破口大骂,却被沈芝媛死拉着拖出去了。 李氏上前道:“文旭这孩子不错,与咱们如初很是般配。儿媳恭喜爹寻了个好孙女婿。儿媳回房休息了。” 沈云忠点点头,沈如初忽然觉得头顶一阵芒刺的痛感,一抬头,就看见沈云忠叹息的目光投向自己,急忙怯怯道:“爷爷,我知道错了。” 沈燕飞见沈如初楚楚可怜,一副知错能改的巧模样,心有不忍,道:“爷爷,这件事是我这个做哥哥的疏忽了,既然还有的补救,还请爷爷不要生气。” 沈家也是有家法的,若真是用家法伺候了,恐怕沈如初吃不消。 沈云忠道:“唉,是我老了,管束不了你们!不过,也算是因祸得福,文旭虽说这件事做得不光彩,但瑕不掩瑜,只要他真心实意待三丫头,将来日子也是好过的,这样一来,也就不用去马家了。” 第三日的清晨,马家门口热闹闹的。 文旭请了安阳城很有名的冰人来做媒,请了几个活络的小伙子抬了彩礼过来,连他的族叔祖都被请来了,自己则抱着两只大雁。 沈云忠乃是守旧之人,又年老固执,对那种未婚便夺了姑娘贞洁的男子向来不齿,何况这姑娘还是自己最疼爱的孙女,所以对文旭的印象大大折扣,总是情不自禁地将他与“登徒子”联系起来,但想着给沈如初谋个好亲事,为了维护沈如初必须将这个丑事给遮下去。 他与那冰人和文旭的叔祖闲聊,笑得很勉强,心里却唉声叹气。 若是早些时日将沈如初许配给文旭就好了,也怪自己优柔寡断,碍于高氏的颜面不肯给沈如初做主,要是早早定下亲事,兴许就没这番事情发生了,虽说文旭现在上门提亲,阵势也闹得很大很热闹,也算是结局圆满,但一想起二人行下的错事,总觉得龌龊,就好比是一盘大餐上落了一只死苍蝇,让人膈应得慌。 “沈家老爷子,您怎么看待这门亲事呢?”文旭的族叔祖文静春笑眯眯地问道。 046 定婚事唐家三少 沈云忠一愣,方才正在走神,道:“文旭也算是我自小看着长大的孩子,聪明能干,两家人知根知底,我很喜欢。” 那冰人乃是个年轻的妇人,眉目生光,眼波流转,听了这话,急忙笑道:“我看哪,这文公子和沈小姐真真是天造地设的一方,双方家长又都满意,这门亲事哪,要早早定了!” 文静春若有所思,脸上挂着笑,心中却不同意这门亲事,沈如初被马文俊看上了,这在安阳城人尽皆知,惹上马家这个土霸王,还能有好? 何况,以文旭的条件完全可以找一个条件更好的女子为偶,怎奈文旭昨天去跪求了他一天,并说了狠话,除了沈如初这辈子谁也不娶,他这才陪着文旭到沈家说亲的。 沈云忠看了一眼文静春,又冲冰人笑笑,再看文旭正抱着一对大雁满脸笑容地站在那里,他的心情瞬间晴朗的许多,心道: 也亏得这小子用心,短短的时间内不知从哪里找了这么一对活大雁,比起那些玉雕或木刻的大雁强了百倍,那些用鸡鸭鹅代替的更不能相提并论。 因为大雁南北迁徙并有定时,且配偶固定,如一只亡另一只就不再择偶,故而,这大雁被认为顺阴阳而用情专一,用大雁来做贽礼,以象征阴阳相配而用情专一,以定婚姻和顺。 再看文旭笑容朴实而灿烂,明眼人都看得出那是发自内心的笑,沈云忠觉着沈如初跟了这样一个男人将来不至于过苦日子,颔首而笑,那文旭在他眼中也就越看越顺眼。 人的心理是很微妙的,但左不过一个道理:伸手不打笑脸人,没有人会对一个善意待己的人恶言相向,哪怕明知道这个人是刻意讨好——这就是为什么历朝历代的皇帝身边总有几个得宠的佞臣,不是皇帝不够聪明发现不了,而是他们需要这些人。 纳亲是定了,接下来的程序也是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先是问名,二人的生辰八字也甚为相合、于是纳吉,正式确认双方的亲事;然后是纳征,文旭送出的彩礼也让沈家人大吃一惊,没想到文旭竟有这般家私;请期的事在冰人的撮合下也很快定了,双方一合计,定在年后,三月初。 短短的几天内,确定了婚姻大事,沈如初还有些不适应,时常还在恍惚:原来这么快就确定了终身大事? 她摇头苦笑,自己还不到十六岁——太早了,实在是太早了! 沈芝媛这段时间出奇地乖巧,甚至可以说是懂事,不但阻止了高氏的指桑骂槐和无理取闹 ,自己还隔三差五地嘘寒问暖,送些小东西。 沈如初本来就心软,典型的“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的主儿,在这般攻势下,恨不得对沈芝媛掏心掏肺,当然,往日的不愉快也时常出来蹦?一下,她对这个妹妹也不至于全然相信。 沈家目前风平浪静,马家并未来闹事,想来是丢不起这个人,明面上不会争闹,私下里肯定不会轻易放过沈家和文旭的,关于这一点文沈两家出乎意料地意见统一,那就是一定要防范马家。 既然婚事定了,马家一时也无动静,沈如初便想着继续去医馆学医,沈云忠本来是不同意的,毕竟定了亲事,婚期又紧迫,总要准备一些嫁妆和嫁衣,姑娘家家的抛头露面总是欠妥当。但是他禁不住沈如初的软磨硬泡,老人家对孙辈们多少都是纵容的,他也不例外。 沈如初在秋蕊的陪同下去了医馆,秦子辉一如既往的热情,还有其他人见沈如初回来做工,一个个都笑脸相迎,也听闻了沈如初与文旭定亲的事,愤愤道喜,只是沈如初敏感地发现这些人的笑容都有些诡异,眼神里还带着怜悯。 是了,明目张胆地给了马大公子一巴掌,这要付出怎样的代价?没人敢往下想。 “如初你回来了就好,临走时公子还交代了,你若是回来,仍做你原先的事,工钱照付。对了,您还不知道吧,医馆现在暂由唐三公子接管。”秦子辉热络地说着,这猴头热情好客,最适合做迎宾的事,当然,也是个话痨。 沈如初心想:唐三公子?唐梦瑶?多少明白了这唐家三少的来历。 见了唐三公子,才知道这是唐梦瑶的嫡亲弟弟,看年纪不过十四五岁,大概是因着家中食水丰盛,长得高大白净,只是那嘴边刚刚刮去的绒毛出卖了他的年龄。 “见过唐公子。我是这里的学徒沈如初。”沈如初微微福身。 唐天瑞急忙笑道:“沈姑娘不必客气,我听姐姐和姐夫都提起你,说你聪明能干,在医学方面非常有天赋。我初来乍到,以后还请多多关照。” 姐夫?呵,已经成亲了么! 初来乍到?拜托,这个地方对她来说也算是初来乍到了。 沈如初浅浅一笑,道:“我先出去做事了,公子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如果不嫌弃的话,可以随时问我。” 唐天瑞见沈如初知书达理、容貌秀丽、体态轻盈,心中升起了一股莫名其妙的情愫,但毕竟是大家公子出身,倒也不至于 孟浪。 整整一天他都在暗中观察沈如初,发现她聪慧过人,更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对药理和医术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对那些坐堂的大夫尊敬但不谄媚,对秦子辉等人热情却不随大流,对病人有耐心而且态度亲和。 “姐夫说得果真不错,这是一个能成为大医的人。”唐天瑞沉吟着。 临下工的时候,秋蕊来接沈如初,发现沈如初还在忙碌,兴许是到了年关的缘故,生病的人很多,大部分都是偶感伤寒。 好不容易送走了最后一个病人,沈如初累得腰酸背疼,那些坐诊的大夫也陆续离开,剩下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大部分还是宫云枫的家奴。 “姑娘,要不要歇一会再走?”秋蕊关心地问道。 沈如初摆摆手,道:“早些回去,爷爷他们好早些心安。”以往很多次回家,都看见沈云忠在客堂里等待,借口说人老了睡不着,其实是在等她回来。 唐天瑞却从内堂走出来,叫住了沈如初。 ps:兜兜放唐小三出来插科打诨,宫童鞋固然是男神,但小文子也不错滴,给他一个表现的机会嘛! 047 遭绑架从容应对 沈如初一回头,露出一抹疲惫的浅笑,道:“唐三公子有什么要吩咐的?” 唐天瑞正欲热情地回应,但恐怕唐突了沈如初,急忙克制情绪,道:“我对安阳城不熟,能否请沈姑娘带我去周边地方找一处干净的地方吃些饭菜?” 沈如初明白他这是间接邀请自己,本能地拒绝了,既然自己定了婚事,就没必要再惹来闲言碎语,三人成虎的道理她不是不懂,微笑道:“天色太晚了,家人等着我回去吃晚饭,我这一天不沾家,若是回去晚了,肯定要担心的。说起这安阳城的酒楼店铺,秦子辉比我熟悉多了。” 秦子辉在一旁拼命地点头。 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再勉强也没什么意思,唐天瑞客气地送沈如初出了医馆的大门,背后传来秦子辉热情的声音:“三爷,您想吃什么口味的菜?这安阳城里有四大名菜,八大名楼分别在……” 他如数家珍地说着,朗朗上口,比起报药名那真是顺溜多了,唐天瑞摆摆手,道:“随便选一家干净便当的小店就好。” 秋蕊紧紧跟在沈如初的身后,主仆二人沉默着,步子却越走越快。沈如初忽然想起一件事,道:“我昨儿怎么听说春燕家的小雪被卖给了人牙子,你和小雪感情好,知不知道怎么回事?” 秋蕊一听这话,心里酸楚得厉害,和小雪关系近倒是其次,关键是思及己身,和那小雪一样的奴才身份,保不准自己哪一天也遇见这般遭遇。牙婆收了这些丫头过去,不是卖到窑子里,就是卖给富贵人家的老头当妾,哪一个有善终的? “奴婢不知道。”秋蕊轻声道,不是不知道,是不肯说。 沈如初也不强迫她,笑道:“我怎么听说,这小雪吃里扒外,说主家的坏话不说,还和周家的男人眉来眼去,惹得周李两家不愉快?”周家的男人便是春燕的未婚夫周翔。 秋蕊心里咯噔一声,嘴巴蠕动了半天,说不出话来,就听沈如初又道:“咱们沈家不比李家,我爷爷最是治家有方,若是发现了有人吃里扒外,和外头的男子勾搭成奸,指不定往死里打!”那一日马文俊来沈家,秋蕊的反常她可是看得真切。 秋蕊听了这话,恼道:“三姑娘这是什么意思?说话夹枪带棒的,难不成奴婢做了什么错事,就算三姑娘想发落奴婢,总也要给个准信!” 嗬,这也是个伶牙俐齿的主儿,沈如初心中冷笑,正要开口说话,却觉得耳边一阵风扫过,接着眼前一黑,一个黑色 的东西罩在了她的脑袋上,秋蕊一段短促的喊声传来,接着就是挣扎的呜呜声,同时,沈如初感觉到自己也被人从背后身手捂住了嘴! 一辆马车冲过来,沈如初感觉自己像是被人抱上了马车,而秋蕊依旧呜呜地挣扎,就听一浑厚的声音粗暴地说道:“这丫头太不老实了,绑紧点!” 沈如初因为安静,仅仅是被绑住了手脚,秋蕊就惨多了,浑身被五花大绑,胸部挤到了一起,差点喘不过气来。 沈如初感觉有人粗暴地掀起了头套,捂住嘴巴的那只大手车去了,接着嘴巴被一团软绵绵臭烘烘的东西堵住了。 沈如初心中紧张得要死,这安阳城的治安太乱了,如果这次能平安归来,一定要向医馆请求让自己早些下工,再和文旭说说,能不能送两个新兵蛋子过来接送一下自己。她胡思乱想了一会,这才安静下来想想自己的处境。 她理了理头绪:第一,什么人来绑架自己?沈家虽然殷实,但算不上富贵,劫财不至于;那劫色呢,看这些人的身手应该是道上的老手了,绑了自己之后并无轻浮的举动,说明也不是为了劫色。 第二,他们将自己带上了马车,到底要送到什么地方?需要借用马车,说明路程不会太近,同时侧面说明存在幕后主使,这是将自己送去见那个幕后主使。 沈如初一边估量着马车的速度,一边默默记录着时间,这样能大致估算出马车所行的距离;并注意马车外的动静,力求通过声音发现标志物,好确定目的地所在,比如,她听得一阵莺声燕语,欢笑阵阵,想着应该是北市的一处妓/院所在。 约莫行驶了一炷香的时间,马车停住了,沈如初判定自己还在安阳城的内城。 紧接着,沈如初被人抗在肩头,带到了一个房间,等她的头套被摘下来时,发现自己置身一个灯火通明的房间,空气中氤氲着熏香。 “怎么这么粗暴地对待娇客呢。”一个软绵绵、娇滴滴的声音道。 两个小丫鬟上前将沈如初嘴中的破布拿出来,又解了双手并双脚的绳索,沈如初一回头却没有看见被五花大绑的秋蕊,努力平静了一下情绪,看着端坐在堂中的女子,端庄美丽又多了几分风情,看装扮应该是已婚的妇人。 她暗自思忖,并不认识这女子,再看这女子的装扮,还有她那几个身着绫罗的丫鬟,知其非富即贵,以沈家现有的地位,本体也是接触不到这样的人物的。 “沈姑娘受惊了 ,你应该不认识我。”她娇岑地浅笑,“我叫崔明月,哦,我说了自己的闺名你也未必听闻,那么马文俊马公子呢呢?我们家爷你总该知道吧?” 沈如初心头一颤,真是怕什么来什么,马家的人果真来找茬了,今晚还不知道要怎么死!她抬眼看了一下崔明月,她忽然明白这是谁了。 “如初见过马少夫人。”沈如初微微一笑。 崔明月拿着一方香帕子掩嘴而笑,道:“沈姑娘是个聪明人,我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坐吧,上茶。” 一个浑身香喷喷的婢女给沈如初端了一杯清香扑鼻的茗茶,沈如初装模作样地端起来,用杯盖拨了拨茶叶,微微一笑,又放下了茶杯,道:“不知少夫人这么心急火燎地——”她顿了一下,那个“绑”字呼之欲出,但她轻轻换成了“请我们过来所为何事?” 048 及时雨英雄救美 ps:鞠躬感谢诸神承诺的永远大大送的奇葩,并成为良配的盟主,兜兜受宠若惊,加更之后送到!祝愿大家新年快乐! 崔明月妩媚一笑,和通常的高门大院里的深闺女人不同,她成熟之中带着一股深藏不露的算计,而且自信满满,至少和沈如初心目中的深闺女人有出入,总觉得少了一点含蓄。 沈如初有所不知的是,崔明月为了防止马文俊的通房丫头、新纳小妾怀孕生子,这几个月来可谓用尽心机,无形之中练就了一番老练和算计。 “看不出你生得如花似玉却是个爽快人呢,”崔明月笑道,然后收敛笑容,冷道:“那我就真人面前不说假话,桌子上的银子你也看到了,这些银子够你使用半辈子了!你带着银子走人。” 沈如初的确看到了桌子上的银子,从她坐下来的时候就看到了,看到时也想到了会有这么一出,既然是谈条件,她反而不着急了,笑道:“那少夫人希望我走到哪里呢?” 崔明月冷道:“越远越好,至少不能呆在安阳城。” 沈如初冷道:“那什么时候走呢?” 崔明月眼神清冽嘴角上扬,冷道:“今晚!你没有选择!” 沈如初心中咯噔一声,今晚走?怎么走?万一出去被人劫财劫色怎么办?她瞥了一眼桌上木托盘里的银锭子,心中叹息,这钱真是有命赚没命花,巧笑道:“天色这么晚了,恐怕出不了城吧?万一惹出什么动静来,岂不是让少夫人难看么?” 崔明月冷冷一笑,道:“我本以为你是个美丽的女人,现在看来,还是个狡猾的女人!可惜,我不会给你这个机会的!今晚你必须走,要么走,要么死!” 沈如初心头猛烈一震,果真,她动用了这么多的人力物力,目的很明确,让自己消失——要么滚远点,如果自己不配合,不惜杀人! “丧心病狂,为了那么个臭男人至于嘛你!”沈如初腹诽。 “你让我走,甚至想让我死,无非是觉得我可能威胁到你的地位,难道少夫人不知道,我已经定亲了?”沈如初尽量平静下来,她状似无意地环视了一下四周,房间很紧密,而且里里外外都站了人,除了女人还有男人。 她总算明白什么叫插翅难逃了。 崔明月冷笑一声,道:“成亲的妇人出来勾勾搭搭的多得是!” 沈如初笑着,慢慢接近崔明月,她想好了,要么挟持崔明月逃出去,实在逃不了 就和她同归于尽,拉一个垫背的,也算够本! 哪知崔明月也早就防备,根本不给沈如初近身的机会,冷笑道:“沈姑娘走吧,难不成你还指望那些臭男人再抗你下去?” 沈如初冷冷一笑,道:“我先把这些银两整理一下。” 崔明月鄙视地看着她,一副不以为然的神情,沈如初笑道:“我们小门户,自然不像是马少夫人这般大手笔,绑架杀人也不在话下,这就是官家草菅人命吗?” 沈如初走在前头,两个蒙面的大汉紧紧地跟在后面,刚要出门,门却被人破门而入了,冲进来一个手持长剑、同样蒙面的男人。 他冲着那两个蒙面大汉刺杀了几下,那二人应声倒地,屋内的女人传来一阵尖叫;又有两名大汉冲出来,跳脱在前面,挡住他们的去路。 那持剑的蒙面人身手了得,出手狠厉,拳脚相加之处,那两名大汉受伤后退,他拉着沈如初一路狂奔,一口气足足两三里。 停下来的时候,沈如初直不起腰来,蹲在地上想呕吐,因为跑得太急,又喝了冷风,这会子肺里疼得厉害。 “我跑不动了。”沈如初虚弱地挥挥手,再这样跑下去,恐怕会要命的。 “稍微休息一会。”他自然而轻柔地帮沈如初拍打着背心。 沈如初只顾着喘气,竟然忘记最重要的一件事:这是谁呀?这是英雄救美呢还是另一帮打家劫舍的匪徒? “你……”沈如初正要问,却发现站在她面前的正是文旭,急忙换了话,道:“你怎么在这里?怎么是你?” 文旭笑道:“正因为是我,才能把你救出来!”他将一只手背在身后,那只手一路牵着沈如初的小手,他要牢牢珍藏那种感觉,放在心底,这还是他第一次牵女人的小手,而且还是自己心爱女人的手。 沈如初激动得想哭,方才真是太危险了,崔明月连“要么走要么死”的话都说出来了,摆明了是要弄死自己,只要出了城,肯定凶多吉少。 “还哭了?傻瓜,这不是还有我在吗。”文旭柔声道。这是他们定亲以来第一次见面并说话,定亲时双方按照礼俗是不能见面的,即便是见面也只能在冰人的提示和牵线搭桥下,瞧瞧见了侧面。 文旭从那晚被打到现在第一次离沈如初这么近,想着眼前这个倔强的小女人即将成为自己的妻子,他恨不得将她紧紧拥在怀里。 “好可怕,我方才差点没命了 。”沈如初抽抽鼻子,真的想哭,想忍住,眼泪却不听使唤地掉下来。 文旭心疼地伸手想帮她擦眼泪,但是一转头看见自己手里还握着剑,另一只伸出来,用手背帮沈如初擦了擦眼泪,笑道:“都是大姑娘了,还哭鼻子。我们慢慢走回去,你现在还能走吗?” 沈如初噗嗤一笑,道:“我不能走,难道你背我么?” 文旭马上走到沈如初面前扎了一个马步,道:“义不容辞。” 沈如初笑道:“算了,不用啦!” 文旭也不勉强,只当她是不好意思,道:“你和我说说,到底是什么人绑着你?为什么?” 沈如初道:“我还想问你呢,你怎么知道我被带到那个地方了?” 文旭道:“我带着几个手下巡逻,正好经过医馆,便等你下工的,看见你被几个大汉给驾到马车上了,那几个人一看就是有备而来,我知道急不得,便悄悄跟了过去,跟到地点,看你到里面半天没动静,实在放心不下,这才冲进去。方才的确好险,若不是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未必能将那伙人干掉。” 沈如初道:“你知道幕后主使是谁吗?秋蕊呢?秋蕊现在怎样了,会不会有危险?” 049 化险为夷归平安 文旭道:“秋蕊应该没事,我已经命人去搭救。到底什么人如此大胆?”安阳城地处边疆,本来就不像内陆城市那般安宁,这里不仅聚结了大量的军队,还有地方上各种保卫力量,加上每年流放到此地苦役的重刑犯,以及往来贸易的番邦,另外还有一大群的流寇。 沈如初拍拍胸口,道:“真吓人,这城里头也这么乱了。是崔明月!”想起崔明月,沈如初现在还有些后怕,那是一个狼一样的女人。 文旭皱眉,道:“这是谁?你怎么认识她的?” 沈如初看了文旭一眼,道:“就是马文俊的老婆。” “马家果真沉不住气了。”文旭深思道。 沈如初摇摇头,道:“我看不像,她应该是自己的主意。女人妒忌起来很可怕的。” 文旭笑道:“那你呢,会妒忌吗?” 沈如初嗔道:“说正事呢!” 她这一声嗔怪,听在文旭耳朵里简直如同天籁梵音,让他受用匪浅,急忙乖乖地闭口,一本正经地帮忙分析:“如果她是擅自行动的话,从哪里调来那几个人呢?我看他们的身手和块头都像是虎贲队的。” 虎贲起源于九锡中的一种赏赐,后来代之军中的勇士,即骁勇善战者,安阳城因地处边疆,在马征明的带领下也训练出了一支虎贲军,大约三百人,其中数十人用来守住西北二门,其余人则用来冲锋杀敌,用作全军表率。 照理说,虎贲军全部是经过严格选拔的死士,这种人直属最高将帅的领导,除了马征明,任何人都无法调动,而且这批人军纪严明,对国家死忠,不可能做这种下三滥的事情。 沈如初将自己的疑惑说给文旭听,又补充道:“什么虎贲军,你一个人打倒四个,照我看,也不过如此。”她将怀里的那包银子塞给文旭。 文旭听她夸赞自己,早就如坠雾里,开始飘飘然,喜道:“那是,我可是军中好手,曾经一人杀过十个北夷人,还杀死一个小头领!” 他炫耀时的神态活像个孩子,沈如初知道男人的心理,笑道:“是啦,是啦,咱们副尉大人很了不起,骁勇善战。” 文旭摸摸脑袋,显得很不好意思,喃喃道:“让你见笑了。这是什么?” 沈如初道:“崔明月给我的买命钱,你帮我收好了,将来我们一起用。” 将来一起用?将来一起用!——岂不是在暗示,她心甘情愿要嫁给自己嘛,现 在都开始规划二人的未来生活了。 文旭听了这句话做梦都能笑醒,再看看那包裹,沉甸甸的,不下五十两,好家伙,沈如初方才死死抱着它跑了好几里地! “我帮你收着,将来你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文旭郑重道。 沈如初道:“前段时间我也出了次事,晚间下工家去,被人路上截住了。” “什么?后来呢?”文旭的心快要悬起来了,立刻联想到沈燕飞他们来找自己,口口声声说沈如初失了贞节给自己,莫非……他不敢继续想下去。 沈如初道:“还好,虚惊一场,那天正好宫云枫在。你别看他文弱书生的模样,好像很能打。这事发生在你拒绝了我伯娘说亲之后没多久,那天四妹的反应很异常……” “嘘——”文旭做了一个嘘声的手势。 一阵马蹄声传来,而且越来越近,文旭将沈如初安排在一僻静处,道:“你先藏好。” 沈如初担心道:“他们人多,你不要和他们硬来。” 文旭笑道:“不是他们,是朋友,只是我怕他们看见了你,将来开玩笑不知轻重,让你难堪,你先回避一下。” 沈如初心头一热,感念于文旭的体贴。 “有劳刘兄了,改日一定登门拜访道谢。”文旭笑道。 就听一声嘤咛,秋蕊从马上落下来,哭嚎道:“主子呢?我们家姑娘呢?”她真是吓麻了腿,先是被人绑架差点丢了性命,后是自己服侍的主子不知所踪。 文旭道:“不用担心,我已经安排妥当了。” 就听一人爽朗地笑着,道:“我痴长你几岁,就不谦虚了,叫你一声兄弟。兄弟,咱们哥俩无须客气,这也是我分内之事。我还等着喝你的喜酒呢。” 文旭笑道:“一定忘不了刘兄。届时还请刘兄光临寒舍,喝一杯薄酒。” “一定,一定!文老弟,我还回去讯问那两个凶徒,改日再扯淡!哈哈”马上的刘逸安爽朗地笑着,他是安阳城州府的捕头,人称刘大捕头,武功高强不说,下手狠厉,所以,被他撞见的歹徒多数下场凄惨。 沈如初正在呐喊,身为军人的文旭是如何与这官府的刘逸安结交的,听这口气,二人交情匪浅,否则文旭也调动不了这位尊神送秋蕊回来。 “三姑娘!”秋蕊扑过来,沈如初将她抱在怀里,这孩子肯定被吓坏了,虽说秋蕊比沈如初还大上一岁,但对于 二世为人的沈如初来说,她的确还是个孩子。 文旭一直将沈如初送到家门口才转身回去,沈如初道:“你也早些回去歇着吧,我没事,以后会注意的。” 文旭点点头,道:“这段时间我会派人接送你去医馆的。放心,你是我未婚妻,马上就是一家人,这二人本来是要保卫我,指派去保护你,也不算是滥用私权。” 沈如初站在门**代了秋蕊一阵,并要她保持平静,一会不要在家人面前说漏了嘴,否则他们不知道要担心成什么样。 她一转头,看见文旭站在不远处的角落里正在目送她们进去,沈如初的心底暖暖的,也许将来的生活会有很多温馨吧。 秋蕊笑道:“姑娘,文大人对您真上心,今天多亏了……” “嗯?”沈如初拿眼横着她,这丫头怎么不记事,才要她不乱说的。 秋蕊急忙道:“您放心,奴婢心里有数,不会在其他主子面前说道的。” 进了客堂,见了沈云忠,他果然还在,正在烛光下翻一本发黄的老书,沈芝媛坐在一旁做针线,模样乖巧得很,沈如初暗自呐喊:难道这女人真转了性子? 050 勇认错所托非人 沈云忠咳嗽了两声,道:“我回房歇着了。这把骨头老了,睡不着但又不能不躺着。”沈如初急忙搀扶着他,送他去了东厢房。 秋蕊和周婆子很快将饭菜热好了,沈如初胡乱吃了点,但也吃得不安生,在这过程中,沈芝媛总往自己身边蹭,那样子像是有话对自己说。 “四妹有心事?”沈如初似笑非笑道,这丫头被高氏惯坏了,喜怒形于色,倒是个藏不住心事的主儿。 沈芝媛头点如捣蒜,笑道:“姐姐,我有件事要和你说。” 她陪着沈如初进了自己的房间,就听沈芝媛迫不及待地用一种神秘的语调,笑道:“姐姐,你猜猜我今天见到谁了?马大公子!嘻嘻。” 沈如初“哦”了一声,心中陡然开始佩服沈芝媛,什么叫喜新厌旧,这就是喜新厌旧,一个女人在层层压抑下还能这般洒脱,不知是奇葩还是奇迹! “姐姐,我想好了,你现在和文旭定了亲事,这是天大的好事,马公子对我——似乎、似乎有几分心意,我若是代替姐姐嫁到马家,马家兴许不计前嫌,不会因为丢面子而迁怒于我们,姐姐你说好不好?”沈芝媛亲昵地凑过来。 沈如初本能的反应就是:消受不起这份美人恩,笑道:“妹妹既然已经拿定了主意,没必要知会我,我可管不了妹妹的事。” 沈芝媛讨了个没趣,笑得很勉强,道:“可我心里没底,兴许这是我一厢情愿。” 沈如初笑道:“那也未必,妹妹年轻貌美,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马文俊喜欢妹妹再正常不过了。只是,我觉得这等大事,妹妹该去找伯娘商量,她可比我见识广博。” 沈芝媛哪里是不肯找高氏商量,而是话没说完,就没高氏堵住了,高氏坚决不同意沈芝媛给任何人当妾,她算是看明白了,富贵人家的半个主子不是那么好当的,倒不如平常人家的夫妻来得实在。 “就是娘不同意,我才来找姐姐的嘛!”沈芝媛撒娇道。 沈如初笑道:“好妹妹,我想你是找错人了。今天真是累了。” 沈芝媛知道她这是不耐烦了,笑道:“要不姐姐早点休息,我们以后慢慢聊,姐姐有什么嫁妆需要我帮忙赶制的,只管说哦。” 沈如初想了想,沉声道:“哦,对了,近来上街你可要当心了。今天正午正好碰见巡逻的文旭,他说抓了两个匪徒,交代案底,说专门攻击和侵犯年轻的女子,妹妹可要当心了。” “真有此事?我怎么没听说过?”沈芝媛语气微微有些急促。 沈如初一本正经道:“自然是千真万确!这两个匪徒还交代,其中有一起案件是受人指使,正打算指认呢。” 沈芝媛急忙抚着胸口,神情吃惊,目光呆滞,脸皮不自然地痉挛了一下,道:“还有这等事?我都是白天出门,姐姐别担心。” 她逃也似地出门了。 沈如初冷笑一声,果真是狗改不了吃屎,指望着一家人团结起来,和睦过日子是难了。 沈芝媛前脚才走,秋蕊后脚就进来了,见了沈如初“噗通”跪下,哭道:“三姑娘,奴婢有罪。” 沈如初眉头微蹙,这又是唱的哪一出? “你哪里有罪?起来慢慢说。”沈如初道,这生活真是累人哪,心累。 秋蕊道:“奴婢不该受了马文俊的唆使,将姑娘的讯息说给马文俊。” 沈如初一惊,之前虽说怀疑过这个问题,真等她坦白了仍旧是倒吸了一口冷气。原来马文俊有个得力的小厮唤王连盛的,知道马文俊的心思后,寻了个机会接近秋蕊,因为沈如初去医馆学医,秋蕊就有了大半天的时间独处。 据说那小厮生得眉清目秀,和秋蕊有意无意地碰见几回,又说了一些从馆中学来的俏皮话儿,一来二去便让没甚见地的秋蕊动了心思,那王连盛又舌灿莲花,说什么马文俊看上的人一准要娶回去,又说马文俊对沈如初是真心实意,能嫁到马家那是掉到金窝里了,将来沈如初嫁给马文俊做姨娘,他求了马文俊将秋蕊配给自己,也做一对快活夫妻。 秋蕊乃是不经人事的雏儿,而那王连盛经常跟着马文俊出入风月场合,跟着粉头们学了满嘴的淫/词艳/曲,挑/逗得秋蕊竟把身子交给了他。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里恨得痒痒,骂道:“你没长脑子,那就是个小泼皮!你怎么能把终身托付给这种人!” 她想起这段时日秋蕊的异常,恐怕只有所托非人才会有她那般的失魂落魄。 她点着秋蕊的额头,心里不停地叹息,真没想到这么老实巴交的孩子,竟然也受了男人的迷惑。 “奴婢如今不是完璧之身,将来也不指望能找个好归宿,恨只恨那个混帐骗了我,不但骗了我,还骗我来出卖姑娘您。”秋蕊哭道。 沈如初叹气道:“这都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 秋蕊道:“两个 月前。奴婢也是后来才知道王连盛到处是姘头,经常去馆中和那些粉头厮混,奴婢看见他的汗巾子才发现这些蛛丝马迹。” 沈如初点点头,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等于零,但是恋爱中的女人敏感度却成倍增长,从蛛丝马迹中发现异样一点也不足为怪。 “那你都出卖了我哪些事情?说来听听看。”沈如初慢条斯理道。 秋蕊听了这话,哭得更凶,但沈如初丝毫不肯松口,只得细细道来,什么兴趣爱好,与谁私交,有无爱慕之人,家境如何,品性如何,每日的行踪,甚至说了沈如初曾让她带信给宫云枫的事。 “什么?这个你都说?那信的内容你看了没?”沈如初怒道,这个丫头真是胆大包天! 秋蕊头摇得像是拨浪鼓,急忙摆手道:“没有,没有!真的没有!这个奴婢可以对天发誓。再说,奴婢也不认得字……” 沈如初送了一口气,虽然信上也没写什么内容,但是总要保留点**嘛! “那你怎么突然想起来认错了呢?”沈如初冷道。 051 表情意房赠佳人 ps:兜兜恭祝大家新年快乐!今天我会守夜哦,希望2014年你好我好大家好!其实兜兜很舍不得2013年…… 秋蕊道:“奴婢是怕了。” “怕什么?”沈如初不动声色。 秋蕊道:“奴婢知道姑娘已经看出了奴婢的慌乱和不安,只是给奴婢留着脸,还没点破;姑娘白天状似无意和说起小雪的事情,其实是提醒奴婢,做人要本分,做下人的更是要本分。”她从容地跪下来,沈如初由着她,也不去拉扯。 “奴婢不想被卖到牙婆那里,只求着姑娘怜悯,看在奴婢以往还算尽心服侍的份上留下奴婢,以后再也不会做任何对姑娘有害的事情了。而且奴婢破了身子,名节不在,将来也不可能配个好人家,最好的出路就是跟着姑娘一辈子。”秋蕊说得真切,说到情深处提泪涟涟。 沈如初将她扶了起来,道:“起来吧。不早了,回去休息吧。明儿还要早起。” 秋蕊泪眼朦胧,哽咽道:“姑娘,那我……” 沈如初道:“继续跟着我呗,反正我们沈家也不是什么富贵人家,你不嫌弃就好。” 秋蕊说了一些感恩戴德的话,才退了出去。 沈如初的心情并不轻松,以往真是小看这个丫头了,她不但给自己找好了说辞,还准备好了退路,恐怕在她遇见王连盛的时候就想到了这样一个结果。原本是她的短处,却被她轻松转化成了留在她身边的优势。 试问,一个失去贞洁的婢女,除了留在主子身边尽心服侍以求有个善终,还能有什么好结局?照这个时代的世人来看的确如此,但沈如初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她有另一套独特的思维方式。 她不是木讷沉默吗,为什么却能滔滔不绝地说出这许多? 秋蕊不简单,非常不简单,这样的人留在身边,用的好,将来有大用;用的不好,则是一个祸端。 沈如初扶着额头,感到一阵头痛,她竟然忘了一件重要的事,她竟然没有处罚这个大胆卖主且失去贞洁的奴婢——她这个主子的威严何在?想到威严,她忽然觉得胃痛,头痛,似乎浑身都痛,自己果真是一错再错。 沈如初是一个理想主义者,甚至到了一个完美主义者的地步,一连串的失误让她不自信,而不自信又让她自怨自艾,心中苦闷。 百思不得其解,辗转难眠,最后她给自己囫囵吞枣地想了一个答案,力求借此说服自己:是她小看 了古人的智慧和心机。 第二日照列去医馆,照列忙碌着,本来头脑昏沉,但高速运转之后,也是一片清明,一如既往地利索。 日中歇息的时候,文旭来了,沈如初有些惊讶,不是说了,定亲之后不能见面吗?他倒好,不但要见面,还这么堂而皇之——咳咳,昨晚的私下见面不算。 “你怎么来了?”沈如初看着周围人窃窃私语、掩面而笑,甚是不好意思,不得不说,这入乡随俗的能量很强大,深刻地影响着她,如今她也是个腼腆的妞儿。 文旭笑了笑,也不理会别人的目光,满眼里都是沈如初,道:“跟我来,带你去个地方。” “嗯?”沈如初有些茫然,自从定了亲事,二人反而没有以前那么亲密无间了,一来是害羞,二来没有做朋友那会随意,还没摆正自己的身份。 文旭一把拉住沈如初,道:“走吧。不耽误你下午做事。” 出了医馆,便看见一匹枣红色的大马,文旭趁着沈如初盯着大马发愣的当口,出其不意地抱住她的腰,将她放在了马背上,自己则一跃而上。 沈如初第一次骑马,很是兴奋,又特别紧张,想惊叫又不敢叫出声来,只得紧紧抱住马脖子,生怕被甩下来。 那枣红马在原地来回踏步就是不肯走,沈如初惊奇:“这马怎么不走?” 文旭见状觉得好笑,道:“你这样紧紧抱着它的脖子,它正难受呢,怎么走?” 沈如初这才稍微松了些,忽然腰肢处一紧,她感到一条强劲的臂膀紧紧抱住了自己的腰,她整个人瞬间愣住了,一时连呼吸都忘记了,待反应过来,正要叫骂,身下如同生风一般,大马奔驰而去。 很快,到了一处院落前停下了。 “这是什么地方?”沈如初问道。 文旭笑而不语,只顾拉着她往前走,沈如初拍掉那只咸猪手,心中不满:嘿,还吃豆腐上瘾了! 那是一套干净漂亮的两起两落的院子,分了前后院,东西厢,面积不大,但收拾得整洁舒适,一看就是居家过日子的好地方。 “怎么样,还满意吧?”文旭笑着问道。 沈如初微微吃惊,道:“这是你的房子?”心中盘算着,这个地段,这样的面积,应该要不少银两了,恐怕只有富贵人家才买得起。文旭虽然现在是个小官,但怎么看也不像一个富二代。 文旭摇摇头,道:“ 不是。” 沈如初微微有些失望,是了,这个地段的房子,他们是买不起的。 “你还没说喜不喜欢这里呢?”文旭继续追问道。 沈如初笑了,道:“难道我喜欢你就给我买了不成?” 文旭笑道:“那可说不定哦。” 沈如初笑而不语,这座院落的确不错,整洁干净,看着舒心,尤其院子中还开垦了一块地做小花园,而她最喜欢侍弄这些花花草草的东西。 文旭见她眼神流连,在她转身查看的时候,突然从背后掏出一张纸晃在她眼前,笑道:“虽然这不是我的房子,却是你的房子。” 沈如初看见那是一张房契,而且是一张官契,上面的买房人明明白白写着“沈如初”三个字,后面还加盖了官府的印章。 文旭竟然不知不觉给自己买了一座房子?想起前一世,多少人为了房子争得头破血流,父子不和,母女不睦,夫妻成仇,曾经她想着将来一定要找一个肯为自己买房子的男人,不是为了那套房子,房子她买得起,为的是那颗爱护并愿意一直守护的心。 谁能想到,前一世,她没等到,这一世却这么轻易就得到了。原来,当一个男人真心对待一个女人的时候,给女人一份踏实的保证正是他爱的表达。 ps:附赠小剧场一个,博卿一笑。 文旭:那个扑货作者君,你觉得文某表现如何?我对小初儿那是真爱! 扑货兜(做沉思状):房子就是真爱咩?大过年的,少?n瑟!小心我删你戏份! 文旭(一脸的鄙夷):真爱无敌,就你万年扑货那点出息,胆敢减我戏份,我画个圈圈…… 扑货兜(急忙摆手):咳咳,大过年的,说点吉利话,让看书的大大们开心一下,兜某人给你加戏! 文旭(感恩戴德、感激涕零状):读者大大们,你们吉祥,小文子给乃们请安了,马年吉祥如意、龙马精神哦—— 扑货兜(迫不及待抢戏状):另外,记得包养《良配》哦 052 受挑衅酒楼风波 ps:恭祝大家新年快乐,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大家好事连连,好梦圆圆。另外,兜兜接到上架通知,明天上架,请亲们助兜兜一臂之力,首订粉红都需要,有你们的支持,《良配》一定可以2014年上升一个新台阶,迎来一个新局面。 若说自己不感动那是骗人的,她接过那张房契,心中千回百转,脸上漾起一抹微微可见的欢喜,投向文旭的目光中则带了一股惊疑,文旭见状,急忙解释道:“那个、我们不是快要成亲了嘛,我以前的宅子你也看见了,太小了,又破旧,干脆买了一处新宅院。不方便写的姓名,就写了你的。这样你就好安心了。” 沈如初心中激动,但却想兜住,总不至于要在一个下屁孩面前感动得涕泪横流,正不知如何搭话,听了他这句话,便抓住了把柄:“安心?我有什么不安心的?” 文旭急忙赔笑,道:“是啊,沈姑娘这般貌美聪明,更是福气之人,没有什么不安心的,是我自己多心了。” 沈如初这是得了便宜卖乖,一个没绷住,笑起来,道:“不管怎么说,谢谢你有这份心意。这房契还是放你那里吧。” 文旭摆摆手,道:“别,我这人粗心大意,指不定就弄丢了。放你那里我才安心。” 沈如初会心一笑,道:“我也觉得是,放在我这里,才安心。”心说:那可是写着我的名字的房子哎! 文旭见她态度迅速转换,一时还没回过神来,待到明白心中更加满意,沈如初的性子他琢磨不透,但是比起以前多了几分狡黠和灵动,配上她那清秀俊美的容颜恰到好处成了一种娇嗔,若是轻声软语,则变成了娇嗲。 这样的女人,没有男人不喜欢,在文旭看来,现在就是用天王老子的女儿来换,他也绝对不会换的! “走,带你去吃饭,饿了吧?”文旭柔声道。 沈如初点点头,笑道:“好啊,去哪里吃?最好离医馆近点的,吃完就可以回去。” 文旭骑马带着她到了一处酒楼,上面写着“俏渔府”,外面的布置很有特色,古色古香不说,还带着江南水乡的精致和轻巧,在这北方的城池中倒颇有一番风味。 “这一家的鱼做得特别好,活水鱼,很鲜美。”文旭笑道,“我记得你小时候很爱吃鱼。” 沈如初无语,小时候,小时候,可小时候的事情她真的不记得了。 “我来看看这上面刻得是什么字。”沈如初兴致勃勃地 奔到店旁的一块汉白玉石板前,之间上面龙飞凤舞地雕刻着一些字,她费了好大力气,才将那些字连起来: 雕檐映日,画栋飞云。碧阑干低接轩窗,翠帘幕高悬户牖。消磨醉眼,倚青天万迭云山;勾惹吟魂,翻瑞雪一江烟水。白苹渡口,时闻渔父鸣榔;红蓼滩头,每见钓翁击楫。楼畔绿槐啼野鸟,门前翠柳系花骢。 “我喜欢这里。”沈如初笑道。 文旭宠溺道:“都还没尝尝味道,就说喜欢了。不过,我也是第一次来这里,猜想你应该会喜欢的。” 沈如初乐呵呵地进去了,看这门头和装潢,就知道这家店非同凡响,一定走得是江南精致小菜的路线。 接过店小二递过来的菜牌,沈如初笑道:“今天我请客,我没带钱,不过,你懂的,昨天……”她投了个眼神过去,文旭会意,笑道:“我知道了,你想吃什么就点什么吧。” 沈如初自己点了两个菜,文旭接过菜牌,一口气点了四五个菜,而且全部是大菜,沈如初笑眯眯地让店小二将文旭点得菜去掉了大半,笑道:“嘿嘿,勤俭节约才是过日子王道。” 文旭任由她改了菜单,心中是越来越欢喜,找了一个聪明漂亮又会持家过日子的娘们,这不是走了狗屎运么?何况,一个女人开始替男人省钱了,那说明这个女人开始在意这个男人了。 越想越美,某人的嘴角忍不住上扬。 饭菜还没上齐,就有一个面皮白净的年轻后生走过来,穿得倒是齐整,衣料也是上等的锦缎,但一看打扮就是随从,那人皮笑肉不笑地问道:“二位是文大爷和沈姑娘吧?” 沈如初本能地抵触,皱眉不说话,文旭不置可否地道:“你有什么事?” 那后生冷笑道:“我替我们家公子传句话,马大爷小心了,不要拾了双破鞋当作宝,最后连小命都没了。” 文旭当即发怒,拎着那后生的衣领,骂道:“你说什么?替谁传话?道歉!马上道歉!” 沈如初又惊又怒,什么叫“拾了双破鞋当作宝”?这分明是在玷污诋毁自己的同时来挑拨她和文旭之间的关系。 想这样做且又会这样做,还能养出这样一个耀武扬威的狗腿子的人能有几个?马文俊! “滚回去和你们公子说,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狐狸很多,但这么不要脸地诋毁别人清白、离间别人感情的贱货不多!”沈如初骂道。 那小厮惊 惧文旭的愤怒,极不情愿地嚅嗫道:“对不起。” 文旭推搡了一下,那小厮后退几步,撞在了身后的桌椅上,这一番闹腾惹得周围用餐的人都伸头张望,甚至有人围了过来。 “算了,不吃了。”沈如初完全没了吃饭的**。 文旭恨恨地看了那小厮一眼,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了,见沈如初出了“俏渔府”的正门,便急忙跟了过去。 “你先等等,我去隔壁牵马,我们换一家吃饭的地方,这安阳城好吃的东西很多哦。”文旭笑道。 沈如初顺从地点点头,虽说文旭现在对自己千依百顺,但也不能任着性子闹腾;静下来想一想,又觉得自己太脆弱,马文俊派了个狗腿子过来说了几句难听话,自己就吃不下饭、发脾气,将来若是遇见了其他事,岂不是活不下去了? 坚强,一定要坚强!这条路是她选的,她就要有足够强大的心理准备走下去! 文旭的好心情显然没受那个奴才太多的影响,嘴角仍旧带着笑,走到马棚的时候,笑容顿时僵持在了脸上,他的坐骑枣红马死了,而且丝状凄惨,不但被人勒断了脖子,而且前蹄还被人生生截断。 沈如初见到这一幕也震惊了,那血腥的一幕在她心中汹涌着,一股强烈的恶心感随之而来,她转过头去,闭上眼大口呼吸。 当她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却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053 轻浮胚子弄风月 ps:兜兜哭求首订和粉红(面前摆了个碗,粉红都到碗里来) “媛儿,你怎么来这里?”沈如初追上去,拦住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沈芝媛,明明寒冬腊月,正是严寒蚀骨时,她却穿了一件粉绿色的夹袄,冻得她嘴唇乌紫,混着那红红的胭脂,诡异得像饮毛茹血的怪物。 沈芝媛见了沈如初先是慌了神,想避开却已来不及,也不敢正面与沈如初对视,怎奈沈如初追问得紧,只见她眼神闪躲,嚅嗫道:“马公子请我来的。” 沈如初心下生怒,隐忍着不发:马文俊果真在这里! 再看看沈芝媛,更是愤懑,这沈芝媛脑袋被驴踢了吧?也不管马文俊对她是否真心,她就一头跳了进来;就算马文俊对她动了心思,她也该自重拿捏点,这样才能吊足男人的胃口——瞧瞧她现在这身装扮,馆中的粉头都比她庄重! “你赶紧回去,和那马文俊少来往,他不是什么好东西!”沈如初开门见山道。 沈芝媛秀眉微蹙,道:“三姐,我的事你就别管了,我有自己的打算,为自己好,更是为大家好!” 沈如初压住心中的怒火,冷声道:“你要真是为了大家好,就给我回去。” 沈芝媛不悦道:“我说三姐你怎么这样!你吃不到葡萄还说葡萄酸吗?你自己与文旭行了见不得人的丑事,没机会嫁给马公子,现在却阻止我。你安得什么心!你就好好看着吧,我会过上好日子,比你们所有人都幸福。” 在她看来,沈如初是因为提前破了身子,怕被马文俊嫌弃。这才推三阻四不愿意嫁到马家的。 沈如初怒极反笑,道:“很好,你记住自己今天说得话,以后别后悔!” 文旭出来的时候也看到了沈芝媛,沈芝媛扬眉一笑,道:“三姐夫好。”文旭微微皱眉,不置可否地点点头,算是打招呼。 “走吧,我送你去医馆。”文旭柔声道。 沈如初点点头,沈芝媛趁着二人说话的档口猫着腰溜进了“俏渔府”。 “哪里有半点姑娘的矜持。简直……”沈如初无奈道。 文旭道:“恐怕她早就不是什么姑娘了吧。” 沈如初惊讶地看着文旭,没想到一向厚道的人竟然说出了这样不厚道的话,道:“你能看出来?” 文旭无奈地笑了,这丫头越发伶牙俐齿了,连问出的问题都让人无法回答。笑道:“马被一个朋友借走 了。我们走着回去,离医馆不远。” 沈如初见他眼神有点闪躲,以为他是因方才的问题难为情,压根没想到马在短短的时间内被人残害了。 回到医馆的时候,唐天瑞上来热情地打招呼,沈如初最先只是礼貌地应对,最后发现唐天瑞问的问题竟然都有文旭有关,什么文旭多大了,家里还有什么人,看着像是军人出身。可有官职在身,而且他的这些问题很多连沈如初都答不上来。 “谢谢唐三公子的关心。”沈如初笑道,继续埋头整理手札,她现在的任务就是将每个坐堂大夫的看病记录重新誊写,整理成册。这个任务谁也不愿意做,一来太累,二来吃力不讨好,学不到东西。 沈如初却恰恰相反,她认为这项工作最能学到东西,看那些手札便能知道一个大夫是如何治病下药的;对有些病症,沈如初心中有自己的看法,并不一味地认同某个大夫的治疗方法,自己在心中默默地开出个方子,和其他大开出夫的方子一核对,能够验证的方子是否正确,因为同一病症,不同大夫有不同的疗法,总有一条相对是最优的。 另外,沈如初用的是自制的鹅毛笔来誊写,写起来很快,至少比毛笔写字的速度快上两三倍。 唐天瑞讨了个没趣,讪讪地离开了,但是没多会又转悠回来了,道:“人说边疆民风彪悍,水土不养人,这里的人教化不够,野蛮成性,又说此地男子粗俗,女子貌丑。” 沈如初停下笔,似笑非笑道:“三公子,我在做事呢,难不成陪你聊天也算工钱?唐小姐,哦,不,现在是宫夫人了,也是这么交代的?” 唐天瑞哈哈大笑,道:“沈姑娘说话真风趣,能和沈姑娘这样的人聊天真是一件快事。唐某想说的是,遇见沈姑娘,打消了我初来安阳的疑虑,也让那些粗鄙的传闻烟消云散。安阳虽不富庶,但也算是人杰地灵,出了沈姑娘这样钟灵毓秀的人物。” 沈如初没工夫和小屁孩讨论这些“务虚”的话题,头也不抬,笑道:“我先把这几本手札抄好了再说吧。” 唐天瑞微微一叹气,默默地离开,倒是羡慕那个文旭,这小子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坐在堂中角落里的林子清也在默默地叹气,这样一朵鲜花儿已经名花有主了,文旭那小子怎么配得上沈如初呢,不过是个穷副尉,还是个孤儿——只可惜,拳头才是硬道理,那天被文旭暗中收拾了一顿,他再也不敢对沈如初打着歪主意。 下工的时候 ,秋蕊和文旭都在馆外候着,回到沈家的时候,沈芝媛还未回来,在饭桌上,沈如初状似无意地问起沈芝媛,李氏也急忙搭腔,道:“大嫂,怎么不见媛儿?” 高氏嘴角扯了扯,道:“媛儿去南市的吴家了,说姐妹二人一处说说话,晚上就不回来了。” 沈如初一见她的神色就知道这女人在说谎,她面带喜色、毫无责备,又故意在帮沈芝媛掩饰,只能说明她知道并支持沈芝媛的行踪;看着高氏脸上的得意,沈如初的脑海中冒出一个词:老虔婆! 且说沈芝媛在“俏渔府”陪着马文俊吃了一顿前所未有的奢侈大餐,便被马文俊带了自己在府外置办的宅院。 那院子清幽而富贵,一般人家肯定住不起的。 “这是爷的房子吗?真好看。”沈芝媛以“奴家”自居,俨然一副自己人的小模样。 马文俊拉着她往屋子里走,低声耳语道:“把爷伺候舒服了,以后这院子就给你住了。” 沈芝媛的小脸通红,不知道是羞涩的还是兴奋的,喜道:“爷说话可算话?” 屋里头暖融融的,放了两个火盆,里面的炭火烧得正旺,早有丫鬟仆妇收拾好了床铺,又端来洗漱的东西,请马文俊净手洗脸。 马文俊胡乱擦了一把,就把人呵斥下去了,抱着那沈芝媛便扔在了床上,淫/笑道:“小美人,让我尝尝你的味道。” 沈芝媛故作羞涩道:“爷,你这么心急,吓坏奴家了。” 马文俊才不管这些,三下五除二,剥掉自己的衣服,毫不怜惜地扑过来,隔着衣服在沈芝媛的胸前揉搓了半天。 沈芝媛嘤咛一声,唤得很淫/靡。 马文俊听了这声音,某处的热胀更加明显,“叫的大声点!我喜欢听。” 沈芝媛原本还有些压抑,听马文俊这般命令,干脆放开了喉咙叫唤,马文俊急忙将她裙子掀开,快速撕扯掉她的裤子,然后将自己那根热铁顶了过去。 但是,却没有遇见他想要的紧致和障碍,顺汤顺水去进去了。 沈芝媛的身子甚为敏感,被马文俊揉搓了几下之后就已经欲罢不能了,突然被一硕大热铁顶进来更是刺激非常,淫/叫连连。 马文俊见她面带潮红,嘴里呢喃着淫/词秽语,狠狠抽了几巴掌,怒道:“原来是只破鞋,怪道这般下贱,一顿饭就把你骗上了床!怪道这么猴急地勾/引爷!” 他用力地抓住沈芝媛胸前的柔软,狠狠地入捣,痛得沈芝媛又哭又叫,连声求饶,但是马文俊哪里肯听,入捣到最后,竟然成了快/感,那沈芝媛依然咿咿呀呀地叫唤着,脸色潮红,欢乐无比。 马文俊的身形猛然抖动了半天,一股热流喷向了沈芝媛的体内,他艰难地起身,看了一眼意犹未尽的沈芝媛,怒骂:“贱人!淫/妇!” 沈芝媛的确不是处子之身,早先与她姐夫吴浩远不清不白,背着沈庆兰和那吴浩远眉来眼去了许久,待到长成,出落得俊秀,又样貌风/流,那吴浩远看着本分,却是个坏到骨头里的男人,说什么“姐夫本来就是小姨子的”,然后找了个机会把这个如花似玉的小姨子给办了! “奴家真的是第一次。”沈芝媛打死也不肯承认自己早已破了处。 马文俊一脚把她踹到地上,冷道:“你骗鬼呢!你当爷是那种没见识的愣头小子?我告诉你,你若是懂些风月手段,服侍得爷开心了,你不是雏儿也不要紧,但休要撒谎欺瞒爷,否则打断你的狗腿,卖到窑子里去!” 沈芝媛听了这话,知道自己瞒不住,便想着法儿笼络马文俊,将自己从吴浩远那里学到的风月手段都用上,服侍得那马文俊好不舒服。 沈如初一直睡不着,总觉得今天有事,回想起白天的种种,心头萦绕着一股清愁,怎么偏偏在“俏渔府”遇见了马文俊?沈芝媛到底去了哪里?为什么沈燕飞到现在还未归来? 沈燕飞要在营中服役,半个月休沐一日才得以回家,今天正是他归家的日子,却迟迟不见人影。 正要翻本医书来看看,门外却传来了秋蕊的敲门声:“姑娘,不好了,三爷醉酒了,正在院子里哭呢!” ps: 鞠躬感谢亲们的一路支持,《良配》今日正式上架,呼求粉红和首订! 054 伤离别倩女杳然 ps:第二更送到(为粉红票12张加更),粉红啊,继续到碗里啦,兜兜继续求包养,嘤嘤。 沈如初急忙披了件衣服去了院子,果真看见沈燕飞躺在结了冰渣的石板上,正拿着酒壶灌自己,还发出一阵痴痴的傻笑。 “哥哥,你这是怎么了?快起来!地上冷。”沈如初用力拉扯沈燕飞,秋蕊急忙过来帮忙,二人好不容易将沈燕飞拉起来,他一个用力,咕咚一声又倒了下去。 沈燕飞呢喃道:“好酒!好开心!我真的好开心呀。”他用颤抖的手晃动着酒壶,将里面最后一滴酒倒出来。 “醉成这个样子成何体统!老三,把他背进去!”沈云忠出现在院子中,看了这情景又心疼又生气,但很显然,生气占了上风:“若是不想好好过日子,就去战场,就算是死了,好歹也是战死,总好过在家里醉生梦死!” 他近乎咆哮地说道,瘦削的身影在夜色中显得凄凉。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头一颤。 沈燕飞睁开迷离的眼,喃喃道:“爷爷,我错了。爷爷,我没醉。” “我没醉……”他最后一句话还没说完,又要倒下去,幸好被黄老三拉住了。黄老三虽说独臂,年纪也大了,但力气还有一把,驮了一个壮实的男人倒也不是难事。 沈如初瞥见东厢的灯火忽然灭了,几乎不见地冷笑了一下,这个家已经不像是个家了——她就不信,这个时候高氏母女能睡着了。就算是睡着了,院子里这么大的动静还能不醒? 李氏也披着衣服出来,见了这情形急忙道:“这、这是怎么了?燕飞!如初,你哥哥这是怎么了?” 黄老三将沈燕飞放到了床上,沈如初吩咐秋蕊打了一盆热水给他擦脸。然后拖鞋,盖好被子。 转身的时候,沈如初的手被人紧紧拉住,睡梦中的沈燕飞呢喃着:“千雪,你别走!别走……” 秋蕊为难地看着沈如初,道:“姑娘,这……” 沈如初轻轻拨开沈燕飞的手,将它放进被子里,重新帮他掖好被子,心中轻轻叹气。果真是为了千雪。 这个千雪到底是何许人?身上带着刀伤的卖唱女,能将从不近生人的雪龙猫拐带走,能让粗枝大叶的沈燕飞为她醉生梦死,这样的女人会是平常人家的姑娘? 李氏命周婆子将自己屋里的火盆给端了过来,道:“这吃醉酒的人最容易着凉。多个火盆要好很多。” 沈如初拉着李氏的手。笑道:“婶娘费心了。秋蕊,去,把我的火盆子给婶娘送到屋里去。” 李氏正要推辞,沈如初笑道:“婶娘,我年轻,火力大,不怕冷。” 沈如初沈燕飞安排妥当,出门的时候,一道白色的闪电奔驰而来,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就听“喵呜”一声,一团小小的东西在她脚下蹭来蹭去。 沈如初喜道:“小白?真的是你?你终于回来了。没良心的东西,你总算回来了。”说完便把它紧紧抱在怀里,这种失而复得的感觉真是太好了! 小白继续喵呜地叫着,扑闪着一双碧绿的大眼,小脑袋不停地蹭着沈如初,秋蕊听见沈如初自言自语,一转身看见是小白,惊喜道:“姑娘,这猫儿回来了?想不到还能自己找回来了。”说完伸手抚摸,赞道:“真是个能干的小东西!” 听见秋蕊说它是“小东西”,这家伙又是“喵呜”一声,以表示不满。 小白忽然挣扎着跳出沈如初的怀抱,往前小跑了几步,然后一步一回头地看着沈如初,它的出现本来就让沈如初觉得惊奇,立即联想到了千雪,小白是和千雪同时从沈家消失的。小白这个模样显然是要引着她去见谁。 还能有谁?千雪! “姑娘,把衣服穿好了再去,外面风大。”秋蕊道。 沈如初一边扣衣服,一边往外走。 寒风之中站着一个纤瘦的身影,长发飘飘之处看上去唯美而凄凉。 “外面这么冷,怎么不进屋坐一会。”沈如初轻轻道。 那女子转过脸来,白净清秀的小脸上透着一抹无奈,她并不算多美,但足够让人怜爱,来人正是千雪,她淡淡一笑,道:“我不该来的。” 沈如初笑了,道:“从女人的立场出发,我支持并理解你;但是作为沈燕飞的妹妹,我不得不说,你既然知道不该来,又何必来。” 她并不反对沈燕飞和千雪在一起,但是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这二人之间隔着鸿沟,这辈子都无法结合。 “可我还是来了,算是一个了结吧。小白送给你了。”千雪笑笑。 沈如初道:“什么叫你送的,本来就是我的。我捡到了它,并尽心尽力将它救活,我当它的主人问心无愧。来,小白。” 她蹲下身子招呼小白。 千雪看着小白慢慢走向沈如初,微微叹了一口气,道:“我不得不 走,替我谢谢燕飞,他是个好男人,应该有自己的幸福,将来也会娶一个贤惠的女人。而我,有自己的使命。” 沈如初抱着小白,替它梳理毛发,它舒服而满足地闭着眼睛享受。 “我知道不该问,但是女人都是好奇的,我很想知道你所说的使命到底是什么。”沈如初道。 她不指望从千雪这里得到答案,但千雪说出乎意料地说出了答案:“我是北夷人,确切说我有一半北夷血统,我母亲是个燕人,有一年被掳到北夷,后来就生下我,我很悲哀,因为不是母亲所想,所以,不讨母亲喜欢;因为自己有燕人血统。又不讨父亲喜欢。我来安阳是打探情报的。” 沈如初冷道:“那你是奸细?” 千雪道:“没错,不过是一个悲哀的奸细,我不得不用这些情报来换我母亲的性命,虽然她不喜欢我。” 她走近沈如初,塞给她一样东西。道:“这是燕飞送我的,麻烦你帮我还给她。”沈如初看见自己的手心里是一根精致的乌木簪。 “好。你还会再回来吗?”沈如初试探着问道:“我并不讨厌你,甚至很希望你能和我哥哥在一起,前提是你们能幸福。” 千雪苦笑了,道:“很显然,我们在一起不可能幸福的,只会连累他,连累你们。” 沈如初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房间的,总之,心情万分沉重。对着那根乌木簪发呆了很久,最后决定将簪子好生藏起来,至少暂时不能让沈燕飞知道——那个人哪,一根筋,若是知道千雪再也不回来了。指不定又做傻事。 兴许是没了火盆子的缘故。又或者自己夜里太不安稳了,沈如初早上醒来的时候便觉得头昏脑涨,浑身无力,她知道自己这是得了伤风。 正待挣扎着想起床,李氏却在外面敲门了。 本以为有要紧的事,哪曾想李氏竟笑呵呵地说要去逛街。 “嗬,婶娘怎么突然有了兴致?”沈如初笑道,哎呀,真是头痛,嗓子也好痛。 李氏笑道:“这不是快过年了嘛。爹说今年难得大家都在家,让我去街上买些年货,我想着你整日很少去逛逛,不如去医馆告了假,我们娘俩一起去看看?” 沈如初犹豫了一下,难得李氏这般兴致勃勃,倒也不好驳了面子,正好自己今儿不舒服,去医馆恐怕也是不得劲,干脆叫来秋蕊,吩咐道:“去医馆里和唐公子说我病了,在家歇息一日,工钱他照扣就是了。” 二人打扮一新有说有笑地出了门,一同跟去的还有周婆子。出门的时候,正巧被高氏见到了,特意问了一声:“你们这是去哪啊,笑得这么开心?” 李氏笑道:“大嫂,我和初儿出去买些东西。” 沈如初压根当她是空气,昨晚沈燕飞在院子里闹了那么大的动静,也没见某人出来问候一声,尊重是相互的! 高氏没受到邀约,心中老大不愉快,虽说即便邀请她去,她也绝对不会去的。她并不稀罕这二人的邀请,而是享受那种被在意并尊重的感觉,偏偏这二人都知道她是什么心思,就是不买她这个长嫂加长媳的面子! 兴许是要过年了,街上很热闹,总体来说,年味很浓,沈如初平日里都是早出晚归,倒也不曾见了这热闹的景象。沈如初有些好奇,离过年还有一个来月的时间,现在就开始采买东西是不是早了些? 李氏笑道:“傻丫头,现在采买一点也不早。这安阳城不比关内,很多商贾都是外来的,人家也要赶回去过个团圆年,这时正在抛货,便宜又实惠,我们若是买的晚了,就买不到了。走,去瞧瞧衣料,给爹做身新衣裳,你呀,大姑娘家,也不要整日里穿得那么素净,等一下给你买身红的,喜庆!” 沈如初笑道:“全听婶娘的。对了,婶娘,这是我的工钱,你等一下也给自己添置点衣物,不多,也是我的一番心意,将来侄女儿赚了大钱再孝敬您!” 李氏推让了半天,这才笑眯眯地收下,心中乐开了花,想着,这丫头到底没白疼,指不定将来比二丫头得济。 二人来到了一家布店,巧的是,才进了那家衣料铺子,便看见一个熟人,而且是沈如初不想看见的熟人,真真是无巧不成书,冤家路窄。 ps: 鞠躬感谢uyu、米虫人生、剑道江湖、行云2、都督控的无痕、gaodaaa、墨玉、仟釒笶、檐漫语迭、李肚白送的粉红;鞠躬感谢燕青灵、丫头一枚、都督控的无痕、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uyu送的和氏璧。兜兜在这里拜谢,谢谢大家的支持!兜兜为此加更,请亲们监督哦。 055 放浪形骸辱家门 ps:今日第一更送上,兜兜再拜个晚年。挥泪召唤粉红…… 正是刘力俊和他娘孙氏。 “好巧,你也来买衣料?”刘力俊红着脸向沈如初问好,又和李氏打招呼:“婶娘也在,真巧了。” 李氏知道沈云忠在他家的遭遇,当即没给他好脸色,淡淡道:“整个西市又不大,碰见了正常。” 沈如初点头笑了笑,从刘力俊面前行过,侧脸的弧度柔和而美丽,配上那微微上扬的嘴角,显得俏皮而美丽;虽对着刘力俊笑,但眼里却压根没有这个人。 刘力俊受了刺激,本来心中就懊恼,这样如花似玉的女子本该是自己的妻子,如今她非但没有因自家的拒绝而伤神失落,反而光彩照人的活着,现在看来根本就没把他放在眼里,酸楚,悔恨,失落一涌而上。 沈如初看在眼里,乐在心里,这种惟娘是尊、愚孝的人活该啊! 孙氏正在专注地挑布料,选中了一匹缎子,但又心疼钱,正要叫刘力俊过去定夺,抬头看见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而刘力俊正满脸通红。 “俊儿,你在和谁说话呢?”孙氏道,她现在正忙着给刘力俊说亲,只要是年轻的姑娘都让她眼前一亮,但是待看清来人是沈如初后,立马冷了脸,道:“我说你怎么像是被粘在那里,难不成没见过大姑娘,一点眼界都没有!” 刘力俊不悦,道:“娘,您说什么呢!” 李氏知道这其中的典故,看不惯孙氏倚老卖老,虽说不爱惹事。但也不能让外人欺负了自己的亲侄女,道:“以往俊哥儿总往沈家跑,看着倒像是个有眼界的人;如今看来——”李氏故意顿了一下:“我们如初现今寻了门好亲事,俊哥儿总该避避嫌,免得别人闲言碎语。” 刘力俊听了这话惭愧无比,李氏的话是绵里藏针,无非就是指责他有眼无珠在先。如今又来招惹,恐怕是坏人名声之嫌。 沈如初听了大快人心,赶紧小鸟依人地依偎着李氏。 孙氏听了这话冷笑连连,打量了一眼李氏,眼神更是轻蔑,在她心目中她的儿子是最棒的,她打骂那是她的事,任何人都说不得刘力俊,当即冷了一张老脸。不满道:“找了个傻小子罢了,否则谁敢要!就他自己当宝了!” 刘力俊喝道:“娘!您就少说两句!还嫌做儿子的不够为难嘛!” 孙氏听了他这一声吼,半晌说不出话来,老嘴瘪了瘪,老脸虽然挂不住, 但终究没说什么。 刘力俊见沈如初越发漂亮。眉角眼梢都带着笑意,活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仙女儿,又知道文旭当初也受了族里长辈的阻挠。但死活要娶沈如初,这才定了亲事,想到这里,他便悔不当初。 “婶娘,我们走吧,安阳城又不是只有这家布店。”沈如初撅着小嘴。 李氏见她娇嗲可爱,又这么依赖自己,母性大发,道:“好!我们换家店,眼不见心不烦。” 孙氏大怒。道:“你说谁烦人呢?”正要拦住李氏与沈如初,却被刘力俊拉了过去。 那店主从柜台上追出来,道:“这位夫人和小姐。小店布料最齐全,多买几匹,也好回去做新衣,嫁衣的料子也是有的。”他听见李氏说沈如初定了亲事,这样的人家最需要布料了。 沈如初笑道:“不用了,掌柜的,你还是照顾好那两位贵客吧。” 孙氏听了“贵客”二字,以为沈如初在讽刺自己,气得咬牙切齿:“好个张欢的小娼妇!”说完气咻咻地丢下那匹缎子。 掌柜问道:“老太太,不买了?价钱很适中啊,颜色又正。” 孙氏冷道:“不买了!” 掌柜连连丢了两笔生意,心中不悦,啐道:“没钱充什么大尾巴驴啊!占着茅厕不拉屎,赶走了我的客人。” 孙氏气得直要和掌柜理论,却被刘力俊急忙制止了,道:“娘,咱们就不能安分点嘛!” 沈如初被孙氏那么一呛,也没心情逛街,便央着李氏一道回去,看看周婆子的篮子里,七七八八也买了不少小东西。 谁知道回去的路上又遇见了两个大贱人。 沈如初心中直呼:一定是出门没看黄历,今天肯定是不宜出门,出门遇贱人。 李氏见面前的二人,面子上也挂不住,这到底算什么事? 只见沈芝媛花枝招展地攀着马文俊,笑得花枝乱颤,波涛汹涌之处正是马文俊那流连的目光。 李氏乃保守之人,先不说马文俊先前喜欢的是沈如初,死缠烂打了那么久;就算后头移情别恋了,也不该找沈芝媛,就算找了沈芝媛那该娶的娶,该纳的纳,这不清不白地在一道算什么事?而且这大白日的,拉拉扯扯,成何体统! 她哪里会想到沈芝媛已和马文俊行了那苟且之事。 沈如初却看得明白,只能仰天长叹:贱人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这沈芝媛是 猪油蒙了心,被人玩弄了还在那里沾沾自喜! 马文俊故作没看见沈如初,心中有气,想起沈如初不小心丢下来的那张方子,他当时便认定那是沈如初自用的,沈芝媛又告密说沈如初早已和那文旭不清白,他便认定沈如初是那水性杨花之人,恨只恨自己当时看不清,全被那副容貌给迷了眼睛,还生出了怜花惜玉的心来,连替她养野种的打算都生出来了! “三婶,三姐。”沈芝媛笑道,唤的响亮,但那颗黑仁里却看不到她们的影子,压根没把她们放眼里。 马文俊现在看沈如初,美则美矣,可惜是个破货,心中多了几分鄙夷,又想起沈芝媛也是个破货。而且竟没廉耻地和自己的姐夫在一起,心中认定这沈家乃是脏污纳垢之所在,也顾不得清理,当众捏了沈芝媛的丰乳一下。 沈芝媛不但不恼,还嗔道:“冤家,作死了,这么众目睽睽!” 李氏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就算自己那死鬼丈夫当初在世的时候,夜间行那夫妻敦/伦,也不曾这般轻佻过,简直——简直就是不要脸! “你们,唉!我回去要告诉大嫂。”李氏气得浑身哆嗦!拉着沈如初急忙离开,再不离开指不定这二人说出什么淫/词秽/语来,免得污染了沈如初。 沈如初不慌不忙地留下一句:“贱人!” 沈芝媛跳起来,道:“你骂谁呢!你才是贱人!” 马文俊紧紧捏着她的手,直到她疼得叫出声来。就听他低沉道:“你难道不是贱人么?净抢自己的姐夫!” 言辞之下怨恨沈芝媛,他心里想得是,若不是沈芝媛处处勾搭自己,兴许和沈如初还能光明正大地好上,如今是万万不可能的了。 沈芝媛被他这句话呛到脸色惨白,突然明白。自己还真是个贱人,若说抢了马文俊到也罢了,年少风/流。一抢一个准,毕竟沈如初不稀罕,毕竟也不是自己的姐夫,最多是“准姐夫”,这“准姐夫”有多少变数,谁能知道?她充其量就是个变数罢了。 但是沈庆兰呢?那是自己亲姐姐,对自己是掏心掏肺那个好,可自己不照样滚上了姐夫的床?想到这里她恨得咬牙切齿,那吴浩远真不是个东西,简直猪狗不如。若不是当年他诱惑自己,好歹也是个清白姑娘,把清白身子交给了马文俊。岂不是得宠许多。 马文俊看她一脸呆木,不由得心生厌烦,冷道:“家去吧,没事别来找我,需要你时,会派人叫你的。” 沈芝媛老大不情愿,但是也无可奈何,想了想原因,归根结底是因为沈如初,是沈如初让马文俊勾起了旧情,又勾起了心中的旧伤,少不得又在新仇旧恨上为沈如初添上一笔。 要说,沈家,从沈老爷子年少时起算,本本分分一家人,虽谈不上清风亮节,却也是清清白白做人,沈芝媛是个例外,而这个例外的产生也是有原因的,家中的老幺,自幼受宠,更是被高氏一手捧上了天,贪慕虚荣的性子又让她学会了什么是“笑贫不笑娼”,当初也是吴浩远给了不少好处,才把她骗上了床。 一路上李氏都在和沈如初念叨沈芝媛的放浪形骸,可见沈芝媛的大胆行为完全让这个孀居的妇人吓得魂不附体。周婆子一路上也是唉声叹气,却不敢对着小主子评头评足。 “我平素不爱管闲事的,大房的事情也轮不到我来管,但不管怎么行!这可是有辱沈家门风的!”李氏絮叨叨地说着,听得沈如初耳朵生了茧子。 “婶娘,我我觉得即便你和伯娘说了,她也不会管的。她既然觉得马家权势大,早就巴望着攀上这棵大树,怎么会阻止呢?除非爷爷亲自管这事。可爷爷年纪大了,这么一说,指不定气成什么样子。”沈如初看似漫不经心地说道。 李氏喃喃道:“那就不管了?由她去?” 沈如初笑了笑,心想,这李氏也忒实在了,她倒是想管,能管得了吗?道:“顺其自然。免得让伯娘误以为我们这是从中作梗。” 二人说说讲讲便到了李家,秋蕊在门口接应着,对着沈如初附耳道:“姑娘,大姑奶奶回来了。姑老爷也在。” 沈如初笑道:“婶娘,今儿家里来了贵客,大姐回来了。”对于这个沈庆兰,自她来到这里还从未见过,因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已嫁的女儿轻易不回门;只听说沈庆兰夫妻和睦,倒是个有福气的。 ps: 鞠躬感谢雪花~飘~飘、吴千语、风解我、____点烟看书、冲风冒雪、行云2、燕青灵送的粉红票票,兜兜真是大爱呀——昨天到现在今天是新书月票榜第一名,不敢奢望保持前几名,能留在新书月票榜上就好;感谢大随&云幻送的香囊,感谢云幻这么多年的支持和鼓励;感谢燕青灵、y1411586137送的平安符。兜兜感激不尽,谢谢大家的大力支持! 056 真姐夫猪狗不如 ps:第二更送上,为兜兜写书以来的第一朵仙葩、第一个盟主加更,鞠躬感谢诸神承诺的永远大大! 进了客堂,见过沈云忠,便是和沈庆兰问好,这沈庆兰皮肤白净,身形丰韵,穿着一新,一双儿女娇憨地坐在一旁吃糕点,兴许是上了点年纪,又生了孩子的缘故,没有沈芝媛那般水灵,五官随高氏,但大眼丰颊,倒像是个有福气的人。 “大姐好,大姐今日家来,正好一家人团聚。听说大姐夫也来了,怎地不见?”说完便命秋蕊去自己房里将前几日无事打发时间做的玩偶给两个小家伙拿来。 沈庆兰笑道:“三妹妹好。三妹妹出落得越发俊秀,瞧瞧这身段气派。前段日子,我身子不舒服,倒是错过了妹妹的大喜事,今天啊,姐姐给补上。这对金镯子就送给妹妹当陪嫁。”说完从身边取出一个小盒子,送到沈如初的面前。 高氏在一旁不停地给沈庆兰使眼色,这个大妮太傻了,这么贵重的东西怎么能随便送人呢,就算是送人也要送给自己的亲妹妹,这沈如初算哪门子妹妹! 沈庆兰当做没看见一般。 沈如初接过来一看,的确是金灿灿的镯子,不算精美,一看就是一般坊间的手艺,但小门小户讲究的是实在,看材质,这材质才是最关键的。 “大姐,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沈如初将盒子放在了桌上。 沈云忠看在眼里,心里偏向沈如初,笑道:“三丫头,这也是你大姐姐的一番心意,就收下吧,今后有了什么好处,别忘了你大姐姐,还有这两个小外甥。” 说到小外甥,那两个小屁孩对沈如初做得布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正你一个我一个在那里玩得不亦乐乎。 这两个孩子大的是个女儿,今年六岁多,小的是个儿子,刚刚五岁,正是好玩的年纪。 沈庆兰如何听不出沈云忠是在帮着沈如初,也并非没看到高氏的眼色,只是她心中另有一番打算,自己的这几个弟弟妹妹,模样出挑、人品过硬、脑子灵活地没几个,这沈如初就是一个,文旭虽然出身不显贵,现在好歹也有个官职在身,好日子不愁的。 现在拉拢一下沈如初,将来两家也好互通有无,何况,娘家有人,自己在婆家的底气才能硬。 沈庆兰笑道:“三妹妹就收下吧,这也是我这个做姐姐的一番心意。” 高氏看沈如初的眼睛就像是个无底洞,恨不得将那对金灿灿的镯子吸过来 ,但沈云忠和沈庆兰都开口了,她也只能道:“是啊,三丫头,你大姐的一番心意你就收下吧。” 近来高氏收敛了不少,大概是从沈云忠出钱给沈梦飞定了亲事,她觉得沈云忠身上还有油水,加上沈云忠旁敲侧击、轻重适中,让她也不敢太造次。 沈云忠一看场面皆大欢喜,笑得老脸一堆褶子,人老了,就没有那么多奢望,最大的心愿就是看着家人和美,道:“怎么不见孙女婿?” 沈庆兰道:“是啊,方才还在呢,兴许是去后头看看三弟了。”于是命自己的丫鬟红赏去找,高氏笑道:“她一年半载才跟着你家回一次,怎知道在哪里。”便命了杏儿去寻。 沈如初听见沈庆兰提到“三弟”正想去看看沈燕飞有没有醒酒,便也寻了个借口出去了,余下的仍旧在说笑聊天,沈如初隐约听见他们在谈沈梦飞的亲事,还说那杨家小姐是何等的标致,性格是何等温婉。 她走出客堂的时候,正好看见杏儿杏色匆忙地绕到了东厢的屋后,这杏儿是个鬼精灵,和秋蕊不同,整日天马行空不说,一张小嘴更是讨巧,所以,她平时日里即便偷懒也没人去责罚她。 “这丫头有古怪!”——这是沈如初脑海中冒出的第一个念头。 杏儿隔着墙角唤道:“姑娘,夫人找您!还是快些回去吧,大姑奶奶也在寻姑老爷呢。” 沈如初躲在后面,隐隐听得有人不耐烦道:“滚!正在忙,去找个理由搪塞一下。” 杏儿似有为难,道:“姑娘,他们寻得急!” “没用的东西。”一声男人的低吼。 杏儿带着委屈走了,沈如初却惊得说不出话来,沈芝媛和男人在一起?这个男人是谁?如果是正常的事,大可堂堂正正地见面,为什么要躲在这里? 好奇心或者那种挖掘丑陋的决心让沈如初情不自禁地挪到了杏儿先前的位置,听到一阵让人难以启齿的声音,这对曾在二十一世纪饱受电影情节浸/yin的沈如初来说再熟悉不过。 “听说你最近和那个马公子走得很近,怎么吃着他的**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带着一股浓重的喘息。 沈芝媛妩媚的声音道:“死鬼,让你占点便宜你就口没遮拦地乱说!我可不是那种随便的姑娘家!”说出来的话是在拒绝,但发出来的呻/吟声却无限诱惑,让男人如何生受? 那男声又道:“骚蹄子,还想瞒我!让我试试看,是不是 有过其他男人!” 沈芝媛传来一声吃痛的闷叫,然后不悦道:“你作死呢!这是什么地方!我跟着你有什么好处,你又不能娶我,也不能保证我一辈子衣食无忧!实话告诉你,我看上马文俊了,跟着这个男人我不吃亏!” “你!jian货!”那人骂道。 沈如初轻轻伸头一看,只见一个身材瘦小的男人正将沈芝媛挤压到墙角处,穿着一件藏青色的锦袍,因为背对着沈如初,沈如初看不清样貌,只是那油亮水滑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他的一只手正按在沈芝媛的丰满的胸部。 沈如初心中一阵恶寒,她虽未见过传说中的大姐夫,但基本上已经肯定此人就是吴浩远。这就是传说中的乱/伦么,姐夫爬上了小姨子的床。 “我jian货?你就不是jian货了吗?别忘了,我的处子之身是你骗走的,你不要逼着我去告诉大姐!”沈芝媛愤怒地说道。 吴浩远冷冷一笑,道:“告诉她,她能怎样?你以为你们沈家是谁?破落户!” “不准你侮辱我们沈家,你自己什么东西,不过是个小妾下面流出来的下烂货!”沈芝媛骂道,她心中实在有恨,怎么就被这种男人骗了身子! 沈如初急忙退了回去,先去沈燕飞的房间看了他是否醒了,沈燕飞正在床上发呆。 “三哥,好些了么?要不要给你烧点热汤暖暖身子,柔和一下肠胃?”沈如初道,这个三哥虽说脾气暴躁,但实在是个热心肠的人。 沈燕飞见来人是沈如初,道:“不用。我一会就起来。” 沈如初犹豫了一下,道:“昨晚千雪也来了。” 沈燕飞的眸子亮了一下,接着又黯淡下去,道:“我知道了。” 沈如初道:“她是北夷人你知道吗?她是来安阳刺探情报的。” 沈燕飞道:“我知道,我还帮她刺探情报过,我拿回家的那些银子就是她给的。她有没有说什么。” “让你忘了她,找一个贤淑的女子成亲生子。”沈如初淡淡道,她活了两世才明白,人这一辈子要的不是传奇,而是简单的幸福。所谓的幸运,也不过是能在每一次幸福来临时抓住幸福。 沈燕飞叹了一口气,道:“知道了,让你担心了。以往我这个哥哥很暴躁,以后会改的。” 沈如初回到客堂的时候,吴浩远已经在那里了,一抹油亮整齐的小胡子,虽然身材瘦小,但是 五官还算端正。 “三丫头,快来见过你大姐夫,这可是朝廷官员!”沈云忠热络地说道。 吴浩远看见沈如初的那一刻,眼前一亮,心道:这丫头真是越发清秀可人了。以往的沈如初也是五官俊美,但因为为人木讷,眼睛无神,少了几分灵动;如今的沈如初总能根据时节和自身条件恰到好处地装扮自己,明眸闪耀,巧笑倩兮,十足的美人儿。 “见过大姐夫。”沈如初浅浅一笑,大姐夫?大畜生还差不多!什么朝廷官员,不过是挂牌的七品笔帖式,有官阶,没实权! 不一会沈芝媛在杏儿的陪同下也来了客厅,高氏第一眼看出了女儿的不对,这沈芝媛自幼受宠,那是高氏的心尖肉,道:“你大姐夫和大姐今儿过来拜访,快来见过。” 沈芝媛轻轻一福身,道:“见过大姐姐,大姐夫。”沈庆兰知道高氏自幼偏爱沈芝媛,回娘家本来就是送礼物加厚感情,讨个长辈欢心,没理由和沈芝媛计较,急忙拉着沈芝媛到自己身边,送了三匹缎子,让她开春做新衣。 “多谢大姐姐。”沈芝媛勉强地笑着。 沈庆兰看了沈芝媛一眼,道:“怎么瞧着像是哭过了?难不成有人欺负你?”沈芝媛的眼睛红红,的确是哭过的样子。 沈如初偷偷去看吴浩远,想从他脸上看出一些蛛丝马迹,谁知那吴浩远正盯着沈如初看,二人眼神撞在一起,沈如初想起先前偷看的事,急忙回避,垂下眸子,这在吴浩远这种情场老手看来是眉目传情,当下心中欢喜。 沈芝媛冷道:“大姐姐真想知道?”(未完待续 057 定亲事杨家结缘 ps:今日第一更送上,欢迎提意见和捉虫。 听到这话,沈如初的脸色微微一变,她担心这沈芝媛真的破釜沉舟,撕破脸皮将那丑事和盘托出,沈云忠听说了,还不气死?她不自重随她去,没必要闹得全家人鸡犬不宁。 吴浩远的脸色很难看,心中腹诽了半天:这贱人不要脸,我还要脸呢!他生怕沈芝媛透露个风声,那沈云忠乃是出了名的暴脾气,若知道这件事指不定就把自己打个半死!除此之外,他还有些得意,虽说睡了小姨子被人不齿,但这么香艳的话题也让他在同僚中很有颜面,只是怕沈庆兰闹腾。总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希望沈芝媛闭嘴! 吴浩远一边看着沈芝媛,一边又偷偷瞅着沈如初,听闻沈如初是因为身子给了文旭这才和文旭定了亲事,想着这沈家姐妹都是一路货色,不然怎地未嫁便失了清白之身?于是心里千方百计想将沈如初也弄到手。 沈如初心里正在咒骂这吴浩远,却听沈芝媛咬牙切齿道:“被畜生咬了一口!天打雷劈猪狗不如的东西!” 吴浩远的脸色挂不住,但毕竟没有指名道姓,这等丑事不足为外人道,他再笨也不至于把污水往自己身上引,干脆不说话。 沈云忠皱眉,道:“怎么说话呢!这半天不见,红口白牙地咒骂,一点姑娘家的矜持都没有!受了什么委屈,和你娘私下里说,怎么见了客人也这般无礼?” 高氏听了这话急忙拉着沈芝媛出去了,沈云忠继续和吴浩远客套,倒是沈庆兰有些尴尬地看着沈如初。沈如初想起吴浩远先前不停地拿狼眼瞄自己,老大不自然,干脆起身,道:“爷爷,我去看看饭菜好了没有。” 谁知道还没到厨房,后头传来一个甜腻腻的声音:“三妹妹这么急着走啊?” 沈如初只觉得浑身哆嗦,用“两股战战。几欲先走”来形容毫不夸张,回头一看,果真是那个身材矮小的吴浩远,心中咒骂:挨千刀的贱货! “你有事?”沈如初冷道,真心一个字都不愿意和这种贱人多说! 吴浩远舔着脸笑道:“妹妹怎么突然这般冷淡了?说得我好心伤。这不是妹妹要大喜了么,我这做姐夫的还没表示一下心意,我送妹妹一根金钗如何?”说完从袖笼里拿出一根金灿灿的凤头钗来。 沈如初气得七窍生烟,这泼皮定然是将自己当成沈芝媛那一流了,想起他方才强迫沈芝媛。心中又恨又气,虽说沈芝媛不争气,但和这吴浩远这个披 着人皮的骚狼相比,吴浩远简直可恶了千百倍,杀了他的心都有! 正在这时,小白一个闪电穿过来。沈如初还没看清是怎么回事,就听吴浩远“哎哟”一声惨叫,金钗掉落在地。而吴浩远右手血肉模糊,整整一层皮都被揭掉了,鲜血滴答着,因为天气严寒,血液落下来马上成了一朵霜花。 沈如初心中大快,也不管吴浩远的鬼嚎,匆匆离去,到了房间果真看见小白躺在枕头上,那个位置正好有阳光从窗棂里射过来,这家伙正懒洋洋地晒太阳。 “是你咬伤吴浩远那个混蛋的?”沈如初问道。这雪龙猫真是不简单,速度快不说,咬得又准又狠。 小白不屑一顾。样子十分臭屁,继续眯缝着眼睛在那里晒太阳。 沈如初心情大好,走过来帮它梳理皮毛,笑道:“小样!这么拽?”小白享受地闭上眼,在她怀里蹭了蹭,喵呜地叫着。 “谢谢你小白。你真棒!”沈如初笑道,说完抱起它在它那小巧的鼻子上亲了一口。 小白顿时石化了,四肢耷拉着,连呼吸都没有了。半晌,才回过神来地望着沈如初,大眼扑闪着,嘴角一扬,它在笑——沈如初分明看见它在笑。 沈如初不管外面如何吵闹,抱着小白继续说笑,小白却有些闪躲,一副嫌弃的模样,沈如初笑道:“哟,你嫌弃我?莫非这是传说中的男女授受不亲?哦,我忘记了,你是只公猫,让我确认一下,你真的是只公猫吗?” 小白不可思议地看着她,一脸的鄙夷,但小脸却红起来了,透过那雪白的皮毛粉盈盈地呈现出来。 “哟,还害羞了?要不要替你负责啊?”沈如初笑着,这家伙实在太可爱了,因为通人性,和它说什么它都听得懂。 小白“倏”地一下溜走了,沈如初正好躺下来,自在地笑着,道:“谢谢你,这位置真舒服,正好有阳光哎。” 小白却在一丈远处愤愤地盯着沈如初,遇见这种主人也是几辈子没做好事吧? 且说沈家为了吴浩远被咬伤的事情忙活了一阵子,全家人连午饭都没好生吃,沈庆兰一肚子的怨气,心道这沈家阴气太重,才闹了这古怪,急忙护住了两个孩子,都说小孩子魂不全,最见不得怪事。 谁也没想到这是小白做的“好事”。 众人询问了半天,吴浩远愣是没说出到底是什么东西咬了他一口,说是快如闪电,一团白乎乎的东西,那东西近身的时候 还带着一股香气。 沈云忠听了这描述探究地看着沈如初,沈如初一副懵懂的样子,根本没给半点回应。 他见多识广,知道小白的来历不同,不是一般的家猫,而且大白天的能闹出这样的怪事,隐患肯定就在自己家中,但他却什么也没说。他若是说了,不管到底是不是小白咬的,无异于承认沈家有过失,必然引起吴浩远的猜忌,那沈家都脱不了干系。 沈芝媛却幸灾乐祸,笑道:“亏心事做多了,大白天也招鬼!” 沈庆兰愤恨地瞪了沈芝媛一眼,心说,这亲妹妹真是一点也不会做人,以往去吴家,无论是自己还是吴浩远都没亏待过她,吴浩远总是劝自己待她好些,如今这是怎么了? 当然,她是一个本分的女人,恪守妇道,万万想不到自己的亲妹妹和丈夫之间还有那等丑事。 吴浩远毕竟是外戚,他被咬的事很快就被沈家的另一件大事给揭过了——那就是沈梦飞的终身大事。 高氏最近一门心思扑在了沈梦飞的亲事上,连马府的请安都不去了,整日里和崔婆子、王嫂等人商议着与杨家的那门亲事,喜得合不拢嘴,就好像是妇人穿得大腰裤,不小心都会滑落下来。 说起和杨家做亲,沈家真是高攀了,对于这一点沈云忠也默认了。 杨家富足,祖上曾是当官的,积累了不少人脉和气韵。到了杨老爷杨奉英这一代才没落,不再是诗礼传家,也没有一官半职,但却在财富上多有建树,杨奉英为人精明,生意做得极大,不但在安阳城有几十间店铺,涉及酒楼、布庄、茶馆、瓷器,就是在燕国的其他城池也开有杨家店面。 在安阳城提起杨奉英杨老爷,那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说其家财万贯毫不夸张,更是在安阳城内结了一张硕大无比的人脉网,安阳城大大小小的官员对其都是礼让三分。 这杨家小姐杨嫣是名符其实的嫡女,只可惜虽托身富贵之家,却也是命薄的主儿,先前许配了一户人家,结果还未进门那夫婿莫名其妙得了恶疾不出一月便过世了,自视高人一等的杨小姐一下子成了望门寡。不知是旧情未了,还是姻缘未到,总之,这杨嫣一直未定亲事,相了几个人也都不中意,一来二去就成了老姑娘。 既是望门寡,又是老姑娘,说亲就难上加难,好的人家看不上她,门户低了杨家又嫌弃,加上杨嫣心气大,又不肯做续弦填房,出身要好,相貌要好,还必须是个少年,这到哪里找? 杨奉英宠爱她,因此每每说亲都让她在屏风后偷看,她同意了才肯定亲事,说来也巧,本来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让沈梦飞去相亲,谁知道老姑独处的杨大小姐见了沈梦飞竟然看对眼了,这才定了亲事。 聘礼前些日子就下了,沈家也算是倾囊而出,总算让杨家长了点脸面,至少传出去不是杨家倒贴才换来的女婿。 腊八这天,沈家又去了杨家请期,把婚礼的日子也给定了。按照燕国民间风俗,嫁娶忌讳“一进一出”,这样不吉利,尤其是军户人家,最讲究这些。明年沈如初出嫁,视为“一出”;若沈梦飞的婚礼也定在明年,那就是“一进”,这样就犯了“一进一出”的忌讳;若是定在后年,不仅是沈家等不起,杨家也耗不起这个时间。 沈梦飞年长沈如初,按道理,兄长应该先娶,所以,一来二去,沈梦飞的婚事就定在年前的腊月二十四。 日子定了,接下来就是准备工作,沈如初作为妹妹,又兼着沈云忠的信任,里里外外忙活着,天天不得闲。 杨家早早派了人过来布置新房,原本杨奉英出于对女儿的疼爱,加之女儿嫁出去总算了结了一桩心事,将西市一处三起三落的四合院送给女儿当陪嫁,原想着就在那新院子里成亲,但沈家不肯,沈燕飞也不同意。 沈家虽然不富贵,但在未过门的妻子的陪嫁院子里成亲算什么事,岂不是要闹笑话? 058 遇喜事沈家迎亲 ps:第二更送到,为粉红20张加更(挥泪呼叫粉红和各类支持) 关于新房定在哪里,杨家倒也没怎么为难沈家,就定在沈家的大院里,将沈梦飞之前住的房子腾出来,又把隔壁一间原先摆放杂物的空房子收拾好,将两间房子打通了,再找了工匠做了打磨修整了,加了镂空雕刻的窗棂和台案,布置上大红喜字和绸花,喜庆的意味盎然无比。 沈云忠的老脸绽放成了一朵菊花,那一缕白花花的胡子也得意地在寒风中飘荡,拄着拐杖在院子里指挥,又忙着招呼前来帮忙的朋友,沈如初见他忙得不亦乐乎,像是年轻了十岁。李氏也是嘴角带笑,就连一向懒惰成性的沈芝媛如今也忙着帮忙布置新房。 这个家好久没有喜事了,好久没看见大家这么开心地笑了,沈如初由衷地感慨着,不管怎么说,沈家都是她容身的地方,沈家的人这一世对她而言都将血浓于水。她一转头,看见沈芝媛正踩在板凳上贴喜字,急忙过去扶着。 “谢谢三姐。”沈芝媛笑得很灿烂。 杨家的人花了半天的时间将新房布置好了,主要是床幔、铺盖和嫁衣,这是展现新娘的女红手艺;另外就是房间内的一些小摆件,什么灯台、瓷器、茶具、屏风等。 杨家人带来的东西足以看出了这杨嫣在家里是何等的受宠,瓷器和茶具一看就是上等品,做工精美,选材金贵,灯台什么的全部是镶金嵌玉的;还有那个屏风,是一整块玉石打造的。两面雕刻着彩画,一看就是出自能工巧匠之手。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精致的小东西。 沈如初见了这东西,在为沈梦飞感到开心的同时,也为沈家感到莫大的忧虑。沈梦飞找到这样的妻子,无异于少奋斗几十年,甚至几辈子。想必那杨奉英也有办法让沈燕飞脱了军籍;但沈家未必容得下杨嫣这尊大佛。 腊月二十四转眼即到,沈如初起先也不明白怎么就把迎亲的日子定在了小年,后来听李氏说,这也是个讲究,沈家当年去了三个男人,借着年气,能去点晦气。 “婶娘,为什么伯父去世,二哥不用守孝三年?还有我。为什么我的亲事定在明年,难道我们不用守孝?”这是沈如初心中最大的疑惑,今天终于找了个由头说出来。 李氏笑道:“傻丫头,谁说我们不用守孝了?只是我们军户人家特殊,当今圣上圣谕特准的,以月代年。只要守孝三月,就等同于三年了,因为军户人家最注重休养生息。战乱不断。频频死人,家家死人,若是 人人守孝三年,哪来的子息?” 沈如初心中的疑惑终于得到圆满的答案——不是不孝,也不是不守孝,而是以月代年,虽说这个规矩和沈如初想的不一样,但显然人性化很多。 婚礼当天,沈梦飞骑着高头大马去迎娶新娘了,文旭连同刘力俊、石磊都来沈家帮忙。还有沈梦飞在军中的一些朋友,并沈家的一些同姓族人。 陪着石磊一同前来的还有一个年轻的女人,长眉细眼。嘴唇微厚,看五官算不上美女,但胜在面皮白嫩,而且丰乳肥臀,眉梢眼角带着一股风韵。 沈如初前些日子听闻石磊不花一分钱纳了一房小妾,而且还是马府上的得意人儿,这可把石磊给高兴坏了,这不,连参加婚礼这种事都带着小妾,要知道在世人眼中,这小妾如同狗肉一般,美味是美味,但不能上台面的!他倒好,处处炫耀,还美其名曰“过来帮忙”。 “那边有个屋子正需要打扫,让你这位尊夫人去吧。”沈如初不客气地吩咐道。 那个妹子嘟囔着一张嘴,石磊却乐呵呵地劝着她去帮忙,然后对着沈如初低声道:“你这是吃醋了?” 沈如初被这句话问得哭笑不得,道:“吃醋?吃谁的醋?你的还是你那个小妾的?我见过自作多情的,没见过像你这般自作多情的!再说了,你瞧瞧你那个小妾,莫说和我比,还不如我们秋蕊齐整漂亮,也就你当宝了!” 石磊本来是得意洋洋,听了这一番话顿时如同霜打的茄子,差点抬不起脑袋来,心道:这娘们真狠,说的话全踩在点上了,一踩一个准,一准一个疼。 不多会,沈梦飞将新娘子迎娶回来了,外面鞭炮声声,震耳欲聋,沈如初和沈芝媛则忙着招呼亲朋中的女眷,新娘来了,又忙着迎接那些陪嫁,安顿丫鬟、奶娘以及媒婆等人。 秋蕊过来拉扯沈如初,沈如初不悦,道:“看不见我正在忙么?” 秋蕊道:“石大爷的小妾找您,还在外头等着呢。” 沈如初不悦道:“让她继续等着。”她找自己肯定没好事,谁不知道她以前是崔明月的婢女! 待到忙活得差不多了,沈如初整理了一下情绪才施施然地走到地点,那个女人已经等得不耐烦了,见了沈如初就吼叫,道:“你怎么现在才来!” 沈如初冷道:“那你吼叫完了我再来!”转身要走,却被那女人唤道:“我是代一个人给你传话的,你听完就走,我绝不拦着。” “你说。”沈如初淡淡道。 这女人估计是被石磊宠坏了,这些天又受了不少名不副实的夸赞,这会子正飘飘然,遇见一个不买账的人,心中光火得厉害,她冷道:“马少夫人让我转告你,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能要,小心吃得下却咽不下,到时给噎死了。” 沈如初心中冷笑,果真是替崔明月传信的,果真是为了那笔银子的问题。 “她想要?那你去转告一下,府衙的捕快抓了几个人,听说已经供述了,是受人指使的,按照大燕律例,这绑架可是重罪。”沈如初淡淡道,至于那捕快手里到底有没有证据,她不得而知,反正唬人也不犯罪。 她抿着嘴瞪了沈如初半天,沈如初笑道:“别瞪我,你现在可不是马家的家奴,乃是石磊的小妾,我奉劝你一句,若真想过好日,就少管马家的闲事,今天的事我不会和石磊说道,但免不了以后会说漏嘴了,你自己好生想想吧。” 除了这个插曲令人不愉快外,沈如初一整天的心情都非常轻松愉快,自从她来到这个世界,沈家就接二连三地出现噩耗,整个沈家一片死气沉沉,如今总算摊到一件喜事,又是和杨家这样的大户结亲,沈家也算是水涨船高,脸上长了不少面子,整个喜宴办得喜气洋洋,前来道喜得人络绎不绝。 杨家送的嫁妆极多,整整一百多箱子,这还不算先前送过来布置新房的那些物件,听说杨奉英还给了一些地契、房契,好家伙,真真是十里红妆,那些嫁妆摆进沈家,加上她带来的那些陪嫁,原先看着还算宽敞的沈家一下子拥挤起来。 不仅是沈如初,沈家所有人似乎都从这件喜事上看到了一点盼头,而这盼头正是心中燃起得对未来生活的新希望。 沈云忠则憧憬着四世同堂,逢人便笑。 沈如初是第二日才看到杨嫣的,气质容颜都是上等的,心里为沈梦飞高兴,正巧碰见了沈芝媛,笑道:“二嫂真好看,二哥这次心中乐死了。” 沈芝媛撇撇嘴,附耳道:“二哥心中有些不自在,嫌弃二嫂年龄大呢。” 沈如初笑道:“这有什么,女大三抱金砖!”还有一句话没说出口,那杨嫣不过是二十有三的年纪,怎么就成了老女人?沈如初差点呼天抢地,要知道她上辈子可是二十有五还待字闺中哪! 不过话又说回来,人家含着金汤匙出身,若是没有半点瑕疵,又岂会下嫁给沈梦飞?即便如此,不知多少人羡慕沈梦飞呢! 沈芝媛摇摇头,继续附耳道:“就怕那位架子太大,你去看看就知道了。”二人并肩去了客堂,杨嫣正给沈云忠和高氏敬茶。 杨嫣这次带了两个陪嫁的丫鬟,一个管事的妇人,还有一个自幼服侍她的奶婆子,光是这个架势,高氏这个当婆婆的就拿不起劲来。 “婆婆请喝茶。”杨嫣声音悦耳,却没什么感情,不过是轻轻一福身,还没等高氏接过杯子,她就起来了。 高氏讪讪地笑了,却不敢表露出半点不开心,事实上,她也很开心。有道是“不看僧面看佛面”,即便杨嫣有些失礼,但杨家惹不起,就算惹得起,看在这么多陪嫁上面也该忍耐些。 “乖媳妇。”高氏笑道。 杨嫣命人端了东西上来,笑道:“媳妇给大家准备了礼物,还请笑纳。”给沈云忠送得是一块玉扳指,听说还是有些年头的;给高氏准备的是一套大小不同的金钗;沈芝媛、沈燕飞都有礼物;送给沈如初的一套医经。 “听闻妹妹学医,这是家里藏的医书,临来时我央求父亲,他才容带来,现在转送给妹妹。”杨嫣笑道。 这礼物对沈如初而言,正中下怀,恰恰是她想要的,急忙谢道:“多谢嫂嫂,真是太好了,我正想着托人去京城购置几本呢。”安阳城偏远,这类医书并不好买,医馆里的藏书,被沈如初这几个月七七八八看得差不多了。 “等一下,我有个问题要请教妹妹。”杨嫣道。 ps: 鞠躬感谢青二十七姐姐送的粉红,兜兜好喜欢。呼叫各种支持,收藏的亲们务必送个首订哦! 059 每逢佳节倍思亲 ps:今日第一更送到,鞠躬感谢雪花~飘~飘~与karlking两位大大送的和氏璧,加更随后送到。 沈如初一听这话,顿时觉得手中的医书千斤重,果真是是拿人的手短,希望杨嫣提出的问题不要太难。 敬茶仪式在杨嫣的一声哈欠中结束了,沈云忠见她打了哈欠,人也毫无精神,自己主动提出:“孙媳妇茶也敬了,心意也到了,不如今天就先散了吧,你说呢?” 高氏也正有此意,以长辈的身份温情地交代了几句,无非就是把沈家当做自己家,虽然简陋但大家一处总有个照应,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又叮嘱沈梦飞善待杨嫣,夫妻之间要举案齐眉,争取早日让她抱上孙子。 一句“早抱孙子”让沈梦飞与杨嫣神情古怪地对视了一眼,沈如初看得真切,绝不是羞涩,只是古怪,她敏感地意识到杨嫣要问的事大概与生养相关。 果不其然,杨嫣和沈如初说了自己的难言之隐,她用一种平静的语调很直白地说了一个女人们难以启齿的问题。 “我之前堕胎过,喝了花红药,恐怕以后孕育难。”这是杨嫣的原话。 沈如初像是看一个陌生人,事实上,杨嫣除了这个“二嫂”的身份,对她来说,本来就是个陌生人。堕胎这种事不光彩,世人皆知,但也绝对不是不能对人言,只是杨嫣这般毫无顾忌地对自己说。显得太不尊重沈家了,不管怎么说,她与她都是姑嫂关系,难道她不怕自己去沈梦飞那里告密?难道她料定了沈家不敢针对这件事拿乔? 想到这里沈如初心中隐隐生怒。杨家是家大业大,门第富贵,但也不待这么瞧不起人的;再看杨嫣那精致的妆容,她便觉得虚假而刻薄。 “妹妹不要误会,我并非辱没沈家的意思,这件事婆婆和你二哥在成亲之前都是知晓的,也是我这辈子挥之不去的隐痛,我之所以开门见山地和妹妹说,是希望妹妹能帮我。”杨嫣说得真诚。 沈如初微微松了一口气,原来高氏和沈梦飞都知道——他们都不介意。自己又何苦去较劲!想到沈梦飞在听见高氏说要“早抱孙子”时的古怪神情。她心下顿时有了答案。 她并非迂腐之辈。更不主张用封建礼制那一套来禁锢女人,婚前堕胎,她看到的不是下贱和自甘堕落。她只是气这些女人缺少保护意识,白白让身体和心灵生受了痛苦。 “嫂嫂让我来看看脉相。”沈如初抓过杨嫣的手,她的手白皙而瘦削,真真是 “十指不沾阳春水”,唯有养尊处优才能养出这样一双绵软细嫩的手来。 杨嫣道:“如何?” 沈如初笑道:“嫂嫂不必担心,我看你的脉相还算平稳,花红药的确伤了你,但却没有破坏你的身子。你现在有虚寒之症,但好在底子好,我可以帮你调养。先将你月例不调的症状给治好。” “那就是说。不影响我生孩子?需要什么药物,妹妹尽管开口。”杨嫣急忙道,她一听沈如初号出自己月例不调,顿时信了几分,知道她有些手段。 沈如初点点头,心中已经有了对策,道:“嫂嫂不必担心,我明日便去医馆给你抓些药,按时煎服便可。这事急不得,心态好了,才有助于病情。” 杨嫣又道:“就拜托妹妹了,这种事我不便出门求医,以免被人传了出去。女人都需要有自己的孩子,我也想快些给沈家添个后代。” 从杨嫣的房间出来,沈梦飞也找到了沈如初,他倒没有杨嫣那般直接,嚅嗫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但沈如初却听明白了他的意思,就是帮忙调理一下杨嫣的身子。 “二哥放心,这件事交给我了。我帮嫂嫂号脉了,并不是大问题,只需几味药调理一下。”沈如初笑着打了包票。 沈梦飞顿时送了一口气,道:“那就拜托三妹了。另外,这件事就你知道好了,别让爷爷他们担心。” 沈如初笑道:“放心吧,我心中有数。想不到二哥这么迫不及待地想生个大胖小子!” 沈梦飞脸色一红,笑道:“你个小丫头懂什么!”忽然想起沈如初之前交代她与文旭已成了那敦伦好事,自知又说错了话,脸色更红了。 一转眼就到了除夕,一家人热热闹闹地过了年,除了沈燕飞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外,所有人的心中都暖融融的,心中对来年充满了盼望,就连高氏都慈祥可爱起来,说话柔和真诚许多;沈云忠想起了死去的三个儿子,虽然伤感,但眼看着孙辈们也开始成家立业,小日子又开始红火起来,尤其是娶了杨嫣进门后,丫鬟婆子的,陡然多出了几口人,沈家热闹了许多。 沈如初不得不承认,沈梦飞的亲事让这个眼见着飘零破乱的沈家重新生出了凝聚力,重新产生了割舍不断的亲情,而这亲情是沈如初为之心动并倍感珍贵。 除夕夜的晚上,沈如初照例守夜,拨动着火盆中的炭火,让秋蕊拿了几颗花生过来烤着吃,几个年轻人说说笑笑,就等着跨年。 沈芝媛裹着一件大氅窝在椅子里,整个人乖巧许多,自从她与沈如初一同筹备沈梦飞的婚礼以来,二人之间莫名其妙地亲近了许多,不再是前段时间的剑拔弩张,她和马文俊的交往也低调了许多。 沈燕飞一脸的茫然,若有所思盯着窝在一旁打盹的小白;晚间吃团圆饭的时候,若不是沈如初及时制止,恐怕他又要醉酒了。 高氏和李氏陪着沈云忠打吊牌,沈梦飞也跟着去凑热闹。杨嫣含笑坐在一旁,不参与,却也看得起劲。 几个小丫头跑出去玩雪仗,放烟花了。又缠着黄老三给她们讲故事。 周婆子收拾着桌子上的残羹冷炙,杨嫣的奶娘徐妈正坐在灯前纳鞋底。 暖融融的房间里让沈如初的心中涌起一股莫名其妙的伤感,外面的爆竹连天又将她的思绪带到了前一世,她走到窗前轻轻开了半扇窗,一阵寒风吹进来,冷得她打了个哆嗦,整个人也清醒了几分。 她关好窗户,披着毛披风走到院子里。 今晚的月色皎洁明亮,照在雪地上,白茫茫的一片。配上北方固有的干冷气候。让空气中弥漫的年味多了几分萧索。不远处的爆竹声接二连三地传过来,几个小丫头正在前面点燃爆竹,闹得正欢。 沈如初不由自主后退了几步。她自幼胆小,不敢放烟火。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沈如初怎么也没想到,当年这样一句脍炙人口的古诗会如此贴切地用在这个时候。 她想起了前一世的父母,想起了前一世过年时的情景,还有前一世那有关南天门的故事。 童年时代,她的母亲总是给她将一个故事——大年夜的午夜,如果她跑到院子中对着天空喊:南天门开!南天门开!南天门就会真的开,会有好多神仙出来,给下面的人们撒下金银财宝。还可以祈求聪明智慧,说出的愿望也会得到满足。 这个故事激起了她的无限向往,只可惜年幼的她从来熬不到午夜时分便沉沉入睡。有一年,她又开始等待新一轮的南天门开,盯着墙上的挂钟,眼皮又在午夜到来之前沉重异常,于是睡之前跑出去大喊:南天门开!南天门开啊!——没有开,她也不指望它会开,因为还未到午夜。那一夜,她梦见了打开的南天门,看见了好多神仙,和荧屏上看到的一样,只是没有捡到传说中的金银财宝。——都说小孩子是有天眼的,那时候经常看见奇怪的东西,到现在她也不明白究竟是做梦还是传说中的天眼。 长大后,沈如初知道传说中的南天门再也不会开了,可是母亲仍然会时不时地提起南天门的故事。 如今再也没有人给自己讲南天门的故事…… 想到过去,她伪装出来的强硬瞬间柔软无比,内心深处一片潸然,什么叫独在异乡为异客,她现在根本就是在异世! “妹妹有心事?”杨嫣道,拿了自己的貂裘大氅披在沈如初的身上。 沈如初摇摇头,道:“就是觉得自己长大了,不能再像小时候那样无忧无虑了。” 杨嫣淡淡一笑,道:“是哦,你是个大姑娘了。我这两日吃了你开的方子,觉得体内舒畅了许多,精气神也好很多。妹妹的医术真是不简单。” 沈如初心中苦笑,根本就不需要多少医术,她得的就是富贵病!于是笑道:“嫂嫂若是平时多走动,或者学一套拳法,会更有效。” “真的?那妹妹可会拳法?”杨嫣感兴趣地问道,以往在杨家,阳盛阴衰,哥哥弟弟一大帮,姐妹却没几个,就算有几个也都是小妾的女儿,和她本就不对付,话不投机半句多。如今到了沈家,有沈如初,沈芝媛,倒是多了个说话的人。 沈如初笑道:“嫂嫂何必舍近求远?二哥不就会拳法吗?你跟着他学几套,肯定有效的。” 杨嫣犯难道:“他那些打打杀杀的,我学了恐怕不妥当。妹妹来年可有什么打算?” ps: 鞠躬感谢雪花~飘~飘~、karkingl两位大大送的和氏璧;鞠躬感谢左心宁、雪花~飘~飘~、karking送的粉红;鞠躬感谢燕青灵送的两个平安符,感谢myzhysky与太乙天帝楚狂人送的香囊(昨天和今天的联合在一起感谢了)鞠躬感谢所有支持正版《良配》的亲们! 060 元宵佳节闹花灯 ps:第二更送到,为2.3雪花~飘~飘~大大送的和氏璧加更,并祝贺飘大成为《良配》的堂主。 沈如初愣了一下,这个问题她曾经也问过自己,接下来做什么?到底做什么呢?她想做什么又该做什么?她想继续学医。 “嫂嫂有什么建议?”沈如初笑道。 杨嫣道:“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同,不过,我觉得你可以继续学医,将来如果有需要,我会助你一臂之力的。” 沈如初笑道:“先谢过嫂嫂了,如初一定好生努力,不辜负嫂嫂的希望。”有杨嫣的支持,她学医的这条路走起来应该会轻松些许。 曾经,她还有个愿望,她希望找一个相亲相爱的良人相伴一生,就像结婚誓言说得那样:无论顺境还是逆境,无论富有还是贫穷,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无论青春还是年老,都能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同甘共苦,成为终生的伴侣。 上一世,她沉浸在青春的梦想中,没来得及实现这个愿望,就来到了这个世界;这一世,能否携手良人相伴一生? 脑海中忽然闪过文旭的音容相貌,他,可是自己白首偕老的良人?为何少了那一份怦然心动? 沈芝媛从屋内跑出来,欢快地喊道:“你们别聊天了,爷爷发红包了,给我们压岁钱呢!” 沈如初笑道:“真的?爷爷给压岁钱了?”还有什么比长大成人后能继续收到压岁钱更让人开心呢?她急忙提起裙摆跑了进去,欢快地喊着:“爷爷。我的压岁钱!” 沈云忠笑骂道:“都是大姑娘了,还那么皮!” 李氏拉过沈如初笑道:“来,婶娘这里也有压岁钱。” 高氏这段时间心情大好,逢人便笑。典型的“人逢喜事精神爽”,也给沈梦飞等人准备了压岁的红包,塞了一两碎银子在里面。 新年是在欢声笑语中度过的,然而,好日子没过多久,家中的分歧就出现了,先是沈梦飞说家中太挤,鼓动大家都搬到杨嫣的陪嫁宅子中,这个建议第一个遭到了沈云忠的反对,虽说沈家不如杨家富贵。但也几代居住在此。祖宅岂能说丢就丢?高氏也不同意;虽说是沈梦飞提出来的。但背后是谁唆使的,大家心知肚明,却也不好点破。 接着就是杨嫣以养病需要静养为由。提出搬家,为了表达这一决心,她干脆领了几个丫鬟婆子回了娘家,说是想爹娘了,其实就是较着一股劲——沈家若是不上门接她回来,这杨家不知要掀 出什么风浪来;若是上门接她回来,这少不得就要在搬家一事上做出妥协。 在这一点上,沈如初和沈芝媛出奇地同仇敌忾。 沈芝媛道:“娘,你这到底是娶儿媳进门呢,还是请了一尊佛爷过来?咱们自家过得好好的。去她陪嫁的宅子住,算什么?现在满城人都说沈家高攀了,说我哥哥吃软饭了,真要是搬过去,还不把咱们脊梁骨给戳断了!” 高氏一巴掌拍过来,骂道:“就你这个蹄子话多!哪里轮得到你插嘴!” 沈如初很是赞同沈芝媛的话,其实搬到新院子住倒也没什么不好,听说占地十余亩,亭台楼阁应有尽有,是仿着杨家的祖宅大院建造的,但是搬到那里住的弊端也非常明显——终究不是自己的地盘,寄人篱下,定然是别人说了算,万一杨嫣哪天心血来潮赶了他们走,又当如何?虽说这是最坏的打算,却也不能不预想一下。 “不知道二哥是怎么个打算?”沈如初将话题引向了沈梦飞,夫凭妻贵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古今中外比比皆是,万一沈梦飞自己愿意搬到新宅子去住,也没必要非得拦着。 沈梦飞犹豫了一下,道:“由爷爷和娘做主吧,我这边都行。” 这句话看似给沈云忠和高氏莫大的权柄,其实底气不足,也暴露了沈梦飞心中的想法,气得高氏破口大骂:“没用的东西!娶了媳妇忘了娘,这还是新婚里头,还在蜜月呢,媳妇一声不响就回了娘家!连个婆娘都镇不住!” 沈梦飞也是一肚子的委屈,他倒是想管,可是怎么管?管得了吗?冷道:“娘,你净说这些有的没的!当初这门婚事可是你一门心思要定的,我不同意你就寻死觅活!难不成我现在要去杨家抢人不成?” “你……”高氏气结,眉心拧到了一起,心口疼得厉害,儿子这般窝囊她也不愿意看见,可那样的媳妇谁得罪的起? 沈云忠摆摆手,道:“过几天再说吧,等过了元宵节之后。梦飞明天去杨家把孙媳妇接回来。” 说起元宵节,沈如初倒有几分期待,听秋蕊说,安阳城最热闹的不是过年,而是闹元宵,沈芝媛早早就准备了,不但准备衣饰,还领着杏儿亲自上街买了一盏别致的花灯,小巧但做工精致,是个三层的莲灯。 “姑娘,您不准备一下吗?元宵节那天可热闹了,不管是穷人家的姑娘还是富家千金,都会打扮得花枝招展,嘻嘻,也会有很多年轻的公子去涟水河那里放花灯,许愿可灵验啦。” 秋蕊兴奋地说着。 沈如初见她欢喜,似乎从王连盛事件的阴影中走出来了,道:“秋蕊可是有心上人了?” 秋蕊不好意思道:“姑娘别逗了,奴婢的情况您还不清楚?何苦问这样的问题来怄奴婢。也该着奴婢报应,遇见那个不得好死的杂碎!奴婢这是替姑娘开心呢,文公子白日不是来了么?” 白天,文旭是来了,托了黄老三带了个口信,约了元宵节那天一起去涟水河放花灯许愿。 沈如初看了秋蕊一眼。心道:这丫头是留不住了,年龄大了,不好使唤不说,心思也散了。就她先前那兴奋得摸不着北的光景,哪里有受了情伤、看透男人的幡然悔悟?但她没挑破,道:“你现在脾气见长了,我才问了一句,你还了我十几句,真有本事!” 秋蕊垂眸道:“奴婢不敢。” 沈如初冷冷丢下一句,道:“敢不敢你心里最清楚。自己下去准备吧,我不用管。” 元宵节那一天,沈梦飞领头,带了杨嫣、沈如初、沈芝媛等人去涟水河放花灯。说来也奇怪。安阳城寒冬腊月。处处风雪结冰。唯独这涟水河一年四季流水潺潺,从不结冰,即便三九寒天。偶尔有几块浮冰,但也不影响淙淙流水。 文旭早早地在桥边等候了,他今天特意换了一身新衣,束了一条蓝色的缎带,越发显得阔肩瘦腰,身材挺拔;那刮了胡子的脸,显得方正而英武。 沈如初一时还没认出来,心说:这孩子怎么陡然之间这般成熟了? “冷不冷?”文旭脸红道,这段时间不见,他心里十分想念沈如初。时常做梦梦见沈如初,白日里也会想沈如初,想着想着甚至会一个人傻笑,为此没少受朋友们的调侃,不过,这些调侃和他心中的甜蜜相比根本微不足道。 明明心中有千言万语,恨不得竹筒倒豆子,但是见了面偏偏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沈如初也被他这个别扭的神情弄得别扭起来,以往总觉得他还是个孩子,二十岁嘛,在她这种活了两辈子的人眼中可不就是个孩子嘛,只是这孩子怎么突然间长得这么高大威猛?沈如初站在她面前都需要抬头仰望了。 “不冷。”沈如初干脆地答道,“如何放花灯?你教教我。” 文旭惊讶:“你不会?” 沈如初追问道:“你会?我这是第一次来放花灯,自然不会。难不成你以往每年都来放花灯?” 元宵节一来 是闹元宵求团圆,二来则承载了老百姓的信仰,即“散百病”,三来则是“情人节”,不过少适婚的青年男女都是在元宵佳节这一天定情的,而定情的途径就是放花灯! 只要男女双方的花灯被彼此选中,双方又投了眼缘,自然就默许定情了,而且元宵节上的定情不但不对人们诟骂,还会成为一段佳话。 文旭急忙解释:“没有的事,我这也是第一次来。只不过,我来之前求教了很多人罢了。” 杨嫣和沈梦飞故意从他们身边走过,沈芝媛更是扮了一个鬼脸,然后跑到人群里,估计是寻马文俊去了。 “那我要准备些什么?”沈如初问道,她可没工夫吃哪门子飞醋,开心地玩乐才要紧,何况这一年一度的元宵节实在热闹非凡,加上今年没有战乱,街上熙熙攘攘得都是人,连那些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大小姐都纷纷出动了。 文旭笑道:“先去买个花灯。” 大街上到处是卖花灯的,而且各色各样,令人眼花缭乱,沈如初对那些纯手工艺的花灯爱不释手,见惯了工业技术,难免对精致的手工艺兴趣昂然,文旭看在眼中却以为沈如初一个个都喜欢,急忙掏出银两想要全买下。 沈如初惊道:“怎么,你这军爷当够了,是要贩卖花灯当小贩么?” 文旭闹了个大红脸,道:“我以为你都喜欢呢。” 沈如初笑道:“一个个看着都很喜欢,但只要买一个就够了嘛。”说完随手挑了一个样式普通但制作精美的花灯。 那卖花灯的汉子笑道:“姑娘真是识货,这盏灯耗费的时间最多。” 文旭忽然敛起笑容,道:“见到个熟人。” ps: 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行云2送的两张粉红票。(貌似粉红已经到25张了,接下来会准时加更)挥泪求各种支持,大大们要支持正版哦! 061 许愿灯心想事成 ps:今天第一更送上,不好意思,晚了。今天有加更,如果第二更来不及更新,明天一并补上。 沈如初警觉地看了一圈,却没有发现异常,就听文旭笑道:“逗你玩的啦,快跟我来,放花灯要到上游,去晚了可没有好位置。” 沈如初紧紧跟在文旭的身后,穿过拥挤的人群,一路上文旭小心翼翼地护着她,生怕她被挤到,却又不敢碰到她,好不容易到了涟水河边。 “你们可以回去了,这是给你们买酒的钱,可以喝酒,但是别误事!”文旭将两个人叫起来,扔给他们一些碎银子。 那两个人沈如初见过,正是一天到晚跟在文旭身后的新兵蛋子,应该是被文旭叫过来占位子的。 二人知道眼前这位貌美如花的姑娘便是文旭的心上人,连忙点头哈腰地问好请安,差点就把那声“夫人”叫出口了,却被文旭踹着屁股给踢走了。 “哟,我说怎么一转眼不见人了呢,原来挑了个好地儿,正好,我们也来赶个场子,文兄弟不介意吧?”沈梦飞笑道。 文旭笑道:“不介意!你们能来求之不得,人多了才热闹。” 沈芝媛快人快语,撇嘴道:“鬼话,谁信!你巴不得我们都走得远远的,好和我三姐花前月下,共同许愿。” 沈如初自认为脸皮够厚,但是,这个场合,也不得不尴尬地干咳几声。杨嫣轻轻捶打了沈芝媛一下,道:“就你话多!放灯吧。” 早有丫鬟们取了纸笔过来,先递给了沈梦飞,沈梦飞与杨嫣对视了一眼。将笔交给了杨嫣,道:“夫人先请。” 杨嫣又客气地将笔推了过来,道:“还是你先来吧。” 沈梦飞看了一圈众人,就数自己年长,于是提起笔来,在一张小纸条上写了“万事如意”四个字,然后塞进花灯里,轻轻地放在了涟水河里。 接下来便是杨嫣,她写了一行字:“有情人终成眷属”,娟秀的小楷。笔力带劲。风骨傲然。沈如初不由得多看了她一眼,这个女子不愧是大户人家,虽说是富贾。却也是诗书传家,否则,怎会连女儿都这般识文断字? 她细细琢磨那句话,似有无限情意,又带着道不明的惆怅,难道说杨嫣心中所爱另有他人?是了,选择沈梦飞原本就是退而求其次。 沈如初看见沈梦飞殷勤地搀扶着杨嫣,嘴角上扬,似笑非笑的模样,不知道该为他庆幸还是为他悲哀。一个男人取了一个能给 他锦衣玉食但却失了贞洁、心中所爱另有其人且自己又不敢宣泄不满的女人,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 沈芝媛神神秘秘地写了纸条,匆匆塞到那莲花灯里,自己跑到河沿处放灯了。 接着是沈燕飞,他本来不肯出来的,硬被沈如初拉出来,他很随意地写了四个字:“襄王有意”,毫不遮掩地递给了秋蕊,让秋蕊帮忙去放灯。 襄王有意,神女无情,他这单相思的心情再明白不过,众人微微有些差异,唯独沈如初知道这事与千雪有关。 文旭提起笔来,刷刷写了半天,沈如初凑过头去,看见一堆还算工整的字,笑道:“你写了什么?” “执子之手,与尔偕老。”文旭骄傲地说道,然后用嘴吹干墨迹,小心翼翼地装进自己的花灯里。 沈燕飞看了这情形,用胳臂肘捣了沈如初一下,压低声音道:“这是写给你看的吧?”他这段时间观察,文旭对沈如初是真心实意,至少置办的宅子写了沈如初的名字,光是这一点就让他这个未来大舅子对文旭刮目相看。 沈如初笑道:“我可不敢自作多情。” 文旭将笔交给沈如初,浅笑道:“你有什么愿望呢?” 沈如初看了众人的写法,知道这所谓的许愿并非详细地写下某件事,而是一个概括地祝愿,于是潇洒地写下:“梦想成真”。 她的梦想有两个,成为一名大医,了却前一世父母的心愿,弥补自己不能尽孝的遗憾,成全自己救死扶伤的美德;还有就是找到一位悲欢与共、生死相伴的良人。 文旭出神地看着她,心中陡然一沉,自己是越来越看不透沈如初了,这个丫头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梳着两个垂髫跟在自己屁股后转悠的小丫头了,她有自己的想法和打算,她不曾和自己说起,甚至她不记得“总角之宴,言笑晏晏”的过去。 失落,莫大的失落。 他呆呆地站在原地,却被人触碰了一下,道:“别发呆了,赶紧放灯许愿去。”沈如初轻轻拍打了他一下。 文旭缓过神来,咧着嘴傻笑,轻轻摸了一下沈如初拍打过的地方,有些不舍,目光追着沈如初俏丽的背影而去,这丫头越发顽皮了,记得前两年她还那么羞涩内向的。转念想到自己与她的亲事是如何定的,倒抽了一口冷气:是了,这个法子她都想得出来,真真要刮目相看了。 沈燕飞跟在后头,走过他身边时低语道:“我妹妹在前面,你还不 快点去!” “哎!好!”文旭忙不迭地追上沈如初。 文旭蹲在沈如初的边上,教沈如初如何放灯:“把灯座放平,轻轻推出去。我们这是在上游,流水会将花灯带到下游的。” 沈如初将自己的花灯轻轻送出去,道:“你先前看见谁了?” 文旭笑道:“不过是个熟人罢了。我们开心放灯,走,去下游挑花灯去,看看是不是真的应景了,若是应景了来年一定心想事成。” 沈如初笑而不语,和沈燕飞等人打了招呼便跟着文旭去了下游。沈芝媛气咻咻地跑过来,挽着沈如初的手,叫骂道:“什么东西,耀武扬威。赶明儿我得了势,让她好看!” 沈如初不解,皱眉道:“说谁呢?大过节的这又闹什么别扭?” 沈芝媛用手指了个方向,狠道:“还不是那个贱人!” 沈如初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就见到了巧笑倩兮的崔明月,正被丫鬟仆妇围着,身边陪同的正是高大白皙的马文俊。 沈如初心道,能骂原配是“贱人”的小三实在太霸气了!小三的行径她向来不齿,但沈芝媛毕竟是沈家人,自家人难免会护短。这一护短。当小三的沈芝媛似乎就没那么可憎了。 “不理他们就是了。我们去挑灯,你呢?”沈如初制止住她的喋喋不休,问道。 沈芝媛恨恨道:“不能便宜了那贱人。以为自己多受宠似的!你们去吧。” 沈如初皱眉,道:“你不要惹事。” 沈芝媛应了一声“知道了。”然后头也不回地钻进了人群。 文旭道:“你别担心,她泼悍得很,吃不了亏!” 沈如初怎么听怎么觉得这话怪异,沈芝媛的泼悍,他是如何知道的,她拿眼瞧着文旭,看得文旭头皮发麻,只得道:“她之前不是中意我,但我不同意。她堵了我几次,幸好我逃得快。” 沈如初听完哈哈大笑,嗔骂道:“瞧你那点出息,难不成她一个弱女子还吃了你这大男人不成?” 文旭一本正经道:“话不能这么说,她是吃不了我,但她若是吵着喊着说我非礼了,我也只能硬着头皮背黑锅。” 沈如初点点头,道:“崔明月的手段你也知道了,绑架都干得出来,她遇见这样的对手恐怕占不到便宜,并非人人都对她手下留情。” 文旭笑道:“我倒是发现个问题,你现在对她很关心 ,你们什么时候梁鸿接了孟光案?” 沈如初知道他这是问自己,怎么突然和沈芝媛的关系好起来,之前二人可是相互看不惯,又是“情敌”,笑道:“终归是一家人,血浓于水嘛。她只要愿意改,我就会认她这个妹妹。” 文旭悻悻地跟上去,怪自己多管闲事,心中却担心沈如初天性善良,阅历不深,若是与沈芝媛这等人走得近了,恐怕迟早出事,沈如初如今表态愿意接纳沈芝媛,自己却不得不防范些。 他顺手买了一根挑杆,笑道:“一会你看中哪个花灯就挑起。” 到了下游,果真有很多青年男女都在,三五成群地聚集在一起,有些少年早已把持不住,蹭到姑娘堆了借着讨教的由头,兜售自己,引得姑娘们一阵娇笑。 就听其中一个姑娘掩嘴笑道:“瞧你说得天花乱坠,却未见真材实料,该不会是银枪蜡枪头!” 众人一阵调笑,那少年面红耳赤,连连摇头,败下阵来。 又有青年男女单独寻了个僻静的地方,说着那些不痛不痒的客套话,无非是寻了姓名门第,改日好上门做媒说亲。 还有很多已经定了终身的少年少女们月下幽会,那叫一个娇嗔! 还有一群女子凑到一块儿,从水里捞出个花灯,争着抢着去看别人花灯里的字条。 沈如初心中万分感慨:谁说古人保守,男/欢/女/爱古来有之。 “你看中哪个花灯,我帮你捞。”文旭拿着手里的挑杆,期待地看着沈如初。 沈如初朝河里看了看,各色各样的花灯都那么漂亮,真真是让人目不暇接,她看了一款金灿灿的元宝型的灯,又大又别致,在一群灯中显得瞩目。 “确定?”文旭问道。 沈如初正要点头,却被隔壁一人眼疾手快,忙不迭地挑了起来。 ps: 鞠躬感谢燕青灵、吴千语送的平安符;感谢燕青灵送的粉红。继续呼求支持,亲们能支持个正版,收藏的大大们能支持个首订,兜兜感激不尽哦。 062 涟水放灯生情意 ps:第二更送上,为2.4karlking大大送的和氏璧加更,祝贺k哥成为《良配》的护法。 沈如初瞪着身边那人,是一个身着绸缎的胖子,捞起那个金元宝花灯之后手舞足蹈,笑道:“爷就看中了这个花灯,等了半天总算给捞上来了。” 旁边有小厮急忙笑道:“是啊,爷真是了不起,一捞一个准。” 另一个则帮腔:“爷想捞这个花灯,就捞到了;今年一定心想事成。” 文旭讨好地笑着,道:“对不起,下手晚了。不如我帮你捞一个更漂亮的?”他冷冷看了那胖子一眼。 沈如初摆摆手,笑着示意,去看那胖子的纸条,那胖子眉开眼笑,文旭瞥见那纸条上写着“发大财”。 沈如初也瞧见了那歪歪扭扭的字,噗嗤一声哈哈大笑——果真,什么样的人配什么样的心愿!再一瞧那金元宝花灯,顿时觉得俗气无比。 而那个胖子看到纸条后哈哈大笑,身旁的两个小厮又是一连串的溜须拍马,沈如初听得满头黑线,嘴角直抽。 文旭指了指中间的一盏宫灯,笑道:“那一盏怎样?” 沈如初笑道:“也行啊。你帮我捞。” 沈燕飞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道:“不怎样!那盏灯里写的愿望肯定是不明所以,不信捞上来看看。” 沈如初笑道:“真的这么玄乎?” 沈燕飞不言语,身手灵活地跳跃到河水中间的一块大石头上。手中的挑杆一动,便稳当当地将那盏轻纱做帐,绣着淡粉桃花的宫灯给捞了上来,交给沈如初。笑道:“你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沈如初惊讶地看了沈燕飞一眼,想不到他身手这么好,低头看了一眼花灯,真的有他说得那么玄乎? 从灯里面抽出一个纸条,是熏香的信笺,上面用蝇头小楷写了一行秀气纤弱的字迹,一看便是出自女子之手:凝妆上翠楼,陌头杨柳色。 这叫什么愿望? 沈如初真是被惊到了,这哪里是许愿,分明是闺怨!这掐头去尾的诗词分别表达了一种浓浓的闺怨。她若是没记错的话。后面还有一句“悔教夫婿觅封侯”。 文旭笑道:“还真被你猜到了。” 沈燕飞不以为然。道:“根本就不是靠猜,这里面大有讲究!这花灯一看就是出自富贵人家,这样的人吃穿不愁。只会无病呻吟,所以真让他许愿,他也想不出 什么具体的愿望,写出来的东西也就莫名其妙。普通百姓忙于生计,愿望很多但也很实际,不信你捞一个最不起点的花灯试试?” 文旭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顺手从自己跟前流过的一溜花灯中随便捞了一个,样式满大街都是,颜色也是土气的红色,毫无新意。也卖的最便宜。 “快打开看看里面到底写了什么?”沈如初好奇地凑过头,急切地想验证沈燕飞的说法对不对。 文旭展开纸条,确切地说是个纸头,就是随便从哪个地方撕下来的半片纸,上面一板一眼地写着四个字:“早生贵子。” 沈如初噗嗤笑出声来,道:“恭喜你啊,文大人,早生贵子。” 文旭闹了个大红脸,沈燕飞却笑了起来,意味深长地看着沈如初,沈如初这才猛然想起自己已经与文旭定了亲事,婚期就在三月。 文旭看她的窘态,不由得笑了,这叫什么?多行不义必自毙?还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总是偷着乐就是了。 沈燕飞自己随手捞了一个花灯,不出挑但看着做工很是精致,而且花灯的四周写了诗词,看样子像是谜面,沈如初很期待地看着他,道:“打开看看,哥哥!” 沈燕飞本就是过来凑个热闹,自从千雪走了,他就觉得这生活了无生趣,只是隐忍不说罢了,如今捞花灯也不过是应景,但捞出的纸条上却写着“神女逐梦”。 文旭一拍大腿,赞道:“什么是巧了?这便是巧了!一个襄王有意,一个神女逐梦,这不是天作之合么?你赶紧去认识一番,别辜负了上天的一番美意。” 沈如初也推着他去寻那个放花灯的姑娘,这般来说,在上游放花灯,都会到下游来捞花灯,很多人不会马上离去,就算是离开了也不要紧,花灯上多少会留些痕迹,顺着这蛛丝马迹查下去,害怕找不到这是谁家的姑娘? 沈燕飞无奈地笑了笑,这安阳城那么大到哪里去找这放花灯的姑娘?可见他们这是异想天开。但他抬头一见,却在灯火阑珊处有一个姑娘正瞧着他手中的花灯出神。 沈如初捂嘴而笑,道:“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欢快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虽说沈家一群人并着那三五个少年在涟水河那里冒着寒冬流连忘返,一直玩闹到深夜,依然意犹未尽,毫无倦意。 文旭将沈如初送回沈家的时候更是依依不舍,想着再过两个多月就能迎娶沈如初了,身上便充满了力量, 那种小心盼望的美好就像是在呵护一颗正要破土萌芽的种子,情爱的力量让他斗志昂扬,生出许多保护的**。 过了元宵节,新年就算彻底过完了,沈如初再也没有什么理由不去医馆做事了,即便是过年期间,她也是和馆里的同仁们轮流当值——这疾病总不会因为过年就不寻人了,生病的人时时有,救死扶伤也时刻需要。 到医馆的时候,猴精的秦子辉仍旧是早到的,见了沈如初笑得神乎邪乎,简直令沈如初毛骨悚然,道:“你这是吃错药拿的吧?” 秦子辉冷眼看着她,贼贼一笑,道:“我看见你和你家那位了。”然后还伸着两个手指比划了半天。 沈如初惊讶地看着他,“什么时候?” “就昨天晚上。瞧瞧你们那亲密劲,羡慕死唐公子了,他一个劲地说将来也要找一个你这样的女子”然后学着唐天瑞的神态:“花前月下,写诗作画,一同去涟水河放花灯。” “咳咳”一阵干咳声传来,唐天瑞施施然地走出来,见了沈如初又是一阵干咳,道:“元宵节怎么过的?” 沈如初听了这话苦笑不得——哟,唐小三,你这是明知故问呢,按照秦子辉的话,昨晚的情形他也看见了,那他肯定也去了涟水河,既然看见了,这不是明知故问吗? “唐公子昨晚是如何度过的?我可听说了,咱们安阳城的头号媒婆万嫂子已经盯上您啦,正要给您说门好亲事呢。”沈如初笑道,当然这个八卦也是秦子辉悄悄告诉她的。 唐天瑞又是一阵干咳,道:“不说笑了,来了个病人,指明了要你去看病。” 沈如初看了一眼大堂,空空如也,现在还是清晨,大清早的病人向来不多。 “在哪里呢?”沈如初惊讶道,再说了,什么人点名了要自己看病?自己明明就是个学徒,还是个半吊子,从明面上说,宫氏医术传男不传女,自己这个学徒当得还很没前途。 唐天瑞道:“在内堂。” 进了内堂,沈如初看清了来人,是个年轻的姑娘,有些面熟,略一思索才想起这是前几个月来医馆求落胎药的姑娘。 “姑娘莫非又要……”沈如初说不出后面的字了。 那少女摆摆手,笑道:“咱们一回生二回熟,也算是老相识了。我叫喜鹊……” 沈如初面带黑线,果真,人如其名,叽叽喳喳。 “那姑娘来找我是为了?”沈如 初欲言又止。 喜鹊道:“还是我们家主子的事情,主子说用了你的药效果很好,如今想要你开些调理的药,好让我们主子恢复元气,将来好诞下子嗣。” 沈如初松了一口气,原来是想做调理,只是不知那人身体状况,如何调理,她又不是神仙,不过是个未出师的学徒罢了。 “我尚不知令主子的体能和体质,恐怕这调理的方子无法开出来,这也是为了令主子着想,药理有云: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讲究的是三分治七分养,这养也讲究方式方法,我不能乱开方子,这样误人误己。”沈如初道。 喜鹊笑道:“你说得也有几分道理,但我也不能白跑一趟,这冷飕飕的天,大清早地赶过来,你总要有个解决的办法,我也好回去复命。” 沈如初想了想道:“如果令主子信得过我们,可以让我们当面诊脉,看病就医,并非恶事,讳疾忌医不可取。” 喜鹊犹豫了一下,道:“你有把握?” 沈如初笑道:“把握这个词也讲究一个度,就看你主子是否信任我。” 喜鹊笑道:“自然是信任的,我们主子也略懂医术,翻了医书,对了你的方子,才知道你的用药巧妙之极,药性轻重始终,不多一味也不少一味,所以才巴巴地又让我来请你。你别说,你一个姑娘家学医真不容易,能有所成更不容易了。” 她快人快语地说了一通,沈如初好脾气地听着,知道这是个大人物,连个丫鬟都穿金戴银的,一副落胎药就给了二十两诊金。 “算了,我也不和你罗嗦了,我先回去和主子转达你的意思,若是成了,免不了要让你上门一次,你可要做好准备。”喜鹊道。 ps: 鞠躬感谢姑苏三圣送的粉红——兜兜呼叫粉红,看书的亲们有粉红的多多支持兜兜,兜兜会拼命码字加更的! 063 婚期在即云归来 ps:不好意思,这一更又晚了。 沈如初本以为这喜鹊去了就回,很快便有回音,当即地翻出很多医书,针对女人小产后的调理、食药落胎的调理等,她细细地梳理了一个小册子,又去找脉相记录的书籍,根据不同的脉相确定这个人的疾患和体质,从而对症下药。 林子清看沈如初忙乎着,在她身边转悠了许久,然后极不自然地拿出一本《千金方》扔给沈如初,道:“这是我在京城时寻来的,对治疗和调理妇疾甚为有效,借你看两天吧。” 沈如初笑道:“多谢林大哥。” 被她这一声“林大哥”叫的不好意思,林子清干脆坐下来,道:“那个啥,妹子,以往有失礼的地方还望多多包涵。” 沈如初噗嗤笑出来,道:“林大哥怎么这么客气,过去什么失礼的事,我可是都忘记了。多谢林大哥借书,我一定认真研读。” 午饭的时候,唐天瑞找了个很烂很假的借口,说是请教问题,然后请沈如初到隔壁的小酒家吃饭,还是老宋夫妇接待,老宋上前笑道:“沈姑娘,还是凉拌笋干、木耳烧肉、油拌鸡丝吗?” 沈如初隔三差五到这里吃饭,一来省事,二来这里吃饭便宜,而且老宋夫妇为人热情善良,饭吃得特别舒心。 “我先问问唐公子。”沈如初笑眯眯地看向唐天瑞,唐天瑞不自然地笑着。道:“都可以,我不挑食的!” 不挑食?是谁整日里嫌弃医馆老婆子做的饭菜不可口,叫嚷着自己来了安阳城不到三个月瘦了好几斤?这都是哪个哦! 唐天瑞拐弯抹角地表达了来意,他想在安阳城寻个姑娘。明媒正娶,但前提是要像沈如初一样聪明美丽,最好还是学医的。 沈如初喝了一口茶,差点喷出来,这择偶标准也太奇怪了吧?为什么要以自己为标杆呢? “你虽是京城来的公子哥,但也别小瞧这安阳城,这里可是藏龙卧虎,名门大族多得是,你想要什么样的富家千金没有?”沈如初放下杯子问道,她总不能自作多情地以为这唐天瑞看上自己了。 唐天瑞脸色通红。嚅嗫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那些所谓的大家闺秀一个个矫揉造作。我不喜欢。” 沈如初心中冷笑,这唐小三大概是挑花眼了,谁不知道他家里是当官的。祖上也都是当官的,至于多大的官她并不清楚,但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坊间传言在那里,即便是个小官,那也能捞 些油水,家境定然是好的,何况唐天瑞通身装扮处处透露着贵气。 “我看公子是挑花眼了。各花入各眼是没错,但门当户对是古训,要想婚后日子好,门当户对是少不了的。”沈如初说完这话埋头吃饭。不再理会他。 唐天瑞叹了口气,道:“你不懂。我最近很煎熬。” 沈如初没心情去安慰他,换句话说,她也没资格去安慰她,如果两世为人,连唐天瑞这点小心思都不懂,那真是白活了!可她懂了又怎样?她已经选定了文旭,大张旗鼓地定了亲,就算没有爱情,难道没有责任吗? 她不是不懂,只能装作不懂。 沈如初仍旧每日去医馆做事,下工的时候,文旭的两个兵蛋子和秋蕊会过来接自己,然后安妥地将自己送到沈家。 她一直等着那喜鹊回头找自己,结果一等半个月,没见到喜鹊的音讯,却等来了自己的婚事。转眼之间到了二月二龙抬头,因为婚事定在了三月初,沈云忠便和沈如初商量,医馆的事要先放下,婚礼嫁妆该准备起来了。 沈如初想想也是,不管怎么说,也不管什么原因,婚姻是大事,既然是大事就不能太马虎了,于是去医馆告假。 “唐公子呢?”沈如初问秦子辉。 秦子辉的八卦天赋再次呈现,神秘道:“唐公子最近心情不好,昨晚上又醉酒了,现在宿醉未醒,我看哪……” 沈如初急忙打断他的话,笑道:“我看哪,你该做事去了。”她有时真替秦子辉着急,按理说他年纪也不小了,整日里在医馆打杂,半点本事没学到,想“熏”出一个医者来,那要“熏”到何年何月? “沈姑娘好。好久不见了。”唐梦瑶从里屋婷婷袅袅地走出来,神采明亮,双目含笑。 沈如初急忙行礼,道:“见过唐小姐。”她已经发现唐梦瑶的头发盘起来了,是妇人的发髻,却也不敢贸然称她为“宫夫人”,虽然这种可能性近乎百分百——她与宫云枫本来就是婚约在身的表兄妹;再者,若是嫁了别人,她又怎么会离开京城来安阳呢? 唐梦瑶笑道:“好妹妹,你该叫我一声宫夫人了。” 正巧宫云枫也从里屋出来,仍旧是一身宝蓝色的长袍,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玉簪缎带,神采飞扬,与年前最后一次见到的颓然和伤感不同,如今的宫云枫整个人像重生了一般,带着一股蓬勃的朝气和喜意,沈如初微微有些失态,急忙行礼道:“见过公子。如初 恭喜公子、夫人喜结连理,祝愿二位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宫云枫眼中的沈如初更加明丽动人,像一颗水润的宝珠,闪烁着柔和的光芒,那是智慧,那是温情,那甚至是她勤奋之中的一点点慵懒。 唐梦瑶看见自己丈夫眼中的异彩以及那转瞬即逝的怅惘,急忙道:“多谢妹妹,妹妹也要抓紧啊,找个如意郎君。” 沈如初吸了一口气,心说:总归要过去的,自己那点小心思应该瞒不过宫云枫这样的人精,但那又怎样?男未娶女未嫁,少女怀春有何不可?如今他已成亲,我也要嫁作人妇,尘埃落定,何苦为难自己? “多谢夫人关心。我今天来就是为了亲事告假的,下月是我的婚礼,爷爷让我家去稍作准备,所以,还请公子、夫人准许。”沈如初浅浅地躬身,眼角的余光瞥见唐梦瑶的欣喜甚至是激动。 “这是好事啊!我恭喜妹妹了。桃红,快去将我的百宝箱取来,我要给沈姑娘准备一件贺礼。”唐梦瑶笑道。 宫云枫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失落,轻轻地落座,和唐梦瑶的欣喜截然相反,道:“寻的是谁家的公子?为人怎样?” 沈如初平淡地答道:“这人您也认识,就是文旭。为人嘛,公子恐怕比我还清楚。” 宫云枫微微一吃惊,继而笑起来,道:“不错,文旭是我在安阳城认识的、为数不多让我欣赏的人。”末了,他又道:“这样我也就放心了。” 因为他这句话,唐梦瑶欢喜接百宝箱的动作倏然停在了半空中。 最后,唐梦瑶选了一对精致的翡翠耳环送给沈如初,沈如初倒也没有太推托,开开心心收下了。 “这段时日,如初做得不好,又总是为琐事所绕,未做到全心全意投入学医之中,又时常告假,如初愧对公子的栽培。不管如初是否成亲,今后都还想继续学医,也会更加努力学习,恳求公子和夫人不嫌弃,继续给如初这样一个机会,让如初继续在医馆学习。”沈如初恳切地说着,她要为自己的后路做好铺垫。 在现代,女人一旦结婚成家,在事业上就会走下坡路,接着会因为生育问题受到种种歧视;在大燕这个崇尚礼教的过度更是如此,女人一旦成亲就只能相夫教子、侍奉公婆了,宜室宜家才是对一个女子最高的评价。 可她想学医,想继续追梦,她不怕别人非议和笑话,她能咬牙坚持。作为安阳城最大的医馆,馆里的大夫有很多来自京城,宫氏更是曾经的 御医世家,这无非是自己学医和接近梦想最好的去处。 唐梦瑶想说话,却被宫云枫抢先道:“你很有天赋,想法也多。成亲之后继续回来当学徒吧,以你的水平明年应该可以出师了。” 沈如初急忙行礼,喜道:“多谢公子,多谢夫人!” 宫云枫无异于给了她两个承诺:一,可以继续在医馆做事;二,不出意外的话,明年出师,那么可以登堂问诊,正式成为医师。 沈如初欢喜了收拾了自己在医馆的东西,无非就是些纸笔书籍,跑堂时换的千层底布鞋,然后如同往常一样做事,临下工的时候才把自己的活儿给交接了,她整理得很仔细,全部用笔记录了,又认真地和秦子辉等人交代了。 唐梦瑶笑道:“沈姑娘做事真的很细心。我很喜欢她。” 宫云枫淡淡一笑,道:“她何止是认真。她很适合当一名医者,有一颗父母心。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是抱着一只小猫来就诊。” 唐梦瑶见丈夫神色平常,倒也不好说什么,只得转移了话题,笑道:“不知她这位夫婿如何,是不是配她这般的人品长相?我听说马元帅的公子可是相中了她,一直想纳她当个贵妾。” 宫云枫听见她提起马文俊微微不喜,道:“等一下说不定你就见着了。” 正说着,文旭便进了医馆,来接沈如初下工家去。 ps: 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燕青灵送的平安符。兜兜继续打滚求支持哦 064 备婚礼好事连连 ps:第二更送上,为uyu2.1送的和氏璧加更(咳咳,所以送和氏璧及以上打赏的都会加更哦) 唐梦瑶从帘子后面悄悄看过去,见文旭是个高大威武、眉目清秀的少年,但从相貌上看,与沈如初倒也相配,但男人最重要的不是相貌,而是内在,至于内在,那包含得东西实在太多,人品,性情,才学,家境,出身等。 她看了一眼正在整理看手札的宫云枫,心中的幸福缱绻开来,轻轻地握住宫云枫的手,道:“在我心目中,谁也比不过你,今后你就是我生活的全部。” 宫云枫淡淡一笑,没有及时回应,也未说出泼冷水的话来,让唐梦瑶这样的官家小姐说出这般直白的情话,即便是婚后,也知道她是难为情了。 “怎么,你觉得我比那文旭更优秀?”宫云枫未抬头,已经猜出唐梦瑶之所以说出这番话,应该是见了文旭的缘故。 唐梦瑶嘤咛一声,撒娇道:“你真坏!在我心中还有谁比你更优秀?就算是一百个文旭也比不上你。” 宫云枫放下手中的手札,拉着唐梦瑶坐在自己的腿上,道:“让你跟着我吃苦了,安阳比不得上京繁华。” 唐梦瑶笑道:“那是我心甘情愿的,有情饮水饱。” 且说文旭陪着沈如初出了医馆,沈如初笑道:“怎么不见你那两个属下?” 文旭笑道:“其中一个病了,我让他早些歇息;若只派一个人过来。我不放心,正好没事。” 沈如初笑了笑没说话,与文旭在一起的感觉就像是前一世在谈恋爱,比恋爱的感觉少了一点亲密。比相亲的感觉又多了一份信任和了解。 走到半路,文旭忍不住开口,道:“我,我还有点紧张。” 沈如初笑道:“紧张什么?” “婚事,我们的婚事。”文旭如实回答。 沈如初又笑,道:“怎么,后悔了?我可是记得某人当初可是毛遂自荐了好几次哦,不然我才不会选某人呢。” 文旭急忙赔笑道:“不是,不是!绝不是后悔了,我是想着怎样把婚事办得更好一些。” 沈如初点点头。却无法直视他的眼睛。那眼神实在太过灼热。任谁都会被融化在其中,她还不想沉迷,或者说。她还没做好接受这份感情的准备,至少现在没有,她所累积的阅历还不足以承受这份感情的厚度,但她会去努力。 既然选了文旭,便会试 着相信这就是她携手一生的良人。 “初儿。”文旭激动地抓起沈如初的手,牢牢地放在掌心里,抱在自己的胸前,深情地注视着她,一双漆黑的眸子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沉声道:“你还记得那对大雁吗?我会发誓。我会像那对大雁一样,忠贞可靠,一辈子只有一个配偶,我会努力让你过上好日子。” 沈如初脑袋嗡嗡叫了半天,上辈子也曾谈过恋爱,甚至走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这是她听过的最炽热的表白和承诺,她不知道说什么是好,有些感动,想哭,但却欢喜地笑了,半晌才道:“我信你。” 接下来的一个沈如初安心地在家准备嫁衣等,有钱人家的姑娘可以找一群能工巧匠来府里定制,像沈家这样的家境少不了要亲自动手,沈云忠早就派了秋蕊、周婆子来帮忙,沈如初是不懂什么女红的,绣品少不得要自己去买。 说起来,还要感谢沈芝媛,别看她整日闲荡,这手里的针工却是数一数二的,帮着沈如初做了不少事,对于这一点沈如初是挺感激的,毕竟拿人的手短,一改往日的成见,觉得这沈芝媛也并非一无是处,身上也有可圈可点之处。 “姐姐,这被面子的刺绣我帮你做好了,双面绣,你看看哪里要改的。”沈芝媛笑道,抱着一团锦缎被子过来,这锦缎还是文旭送过来的聘礼之一,按风俗,女方的陪嫁里要有八床春夏秋冬的被子。 沈如初象征性地摊开一看,笑道:“真不错,妹妹的手真巧,真不知道要怎么感谢妹妹呢。” 沈芝媛笑道:“要感谢我还不简单,到时也帮我画几个花样,姐姐画的花样我都是第一次瞧见,瞧着怪新鲜的,也淡雅。” 沈如初笑道:“好啊,改明儿你嫁人了,一定帮你画。” 说到嫁人,沈芝媛面露喜色,道:“姐姐,我先要恭喜你找到文大哥这样的如意郎君,我看得出来文大哥是真心实意喜欢你,在意你。不过我呢,也有一件喜事。” 沈如初笑道:“和我还卖关子,快说。” “马公子说了,五月纳我进门。”沈芝媛说这话的时候,神情骄傲,踌躇满志。 沈如初一愣,不好打击她的积极性,又想着既然沈芝媛与那马文俊已经不清不白,能进马家的门倒也是个不错的结果,虽然在她看来是退而求其次了,但在普通百姓心中,马家之妾的位置可是香饽饽,趋之若鹜,求之不得。 “好,先恭喜你。到时让伯娘也把你风光大嫁了 。”沈如初笑道。 高氏对沈如初依旧不冷不热,即便自家的两个子女包括儿媳妇都和沈如初打得火热,她依然无动于衷,她以自己丰富的人情世故的经验来看,这个沈如初不简单,迟早要骑到他们大房的头上。 沈如初抱着“礼尚往来”的态度,对待高氏不卑不亢,事实上,从高氏想方设法将自己卖到马家当妾时开始,二人就结下了梁子,后面又发生了绑架的事件,而沈芝媛与高氏都非常可疑,她之所以不计较,是看在沈云忠的面子上,不管怎么说,始终都是一家人,只要她们不再犯,有些事她会努力让它成为过去。 沈如初送了一口气,抬头望了望天,这安阳城别的没有,空气却是一等的新鲜,天空是一等的蓝,尤其是早春,冰雪渐渐融化,万物复苏,正是生机勃勃之时,虽说略有困倦,但心情却是好的。 唯一不足的是,北方地寒,春寒料峭,接近三月,依然严寒。 杨嫣本来是想搬出去的,这个话头在沈云忠放出话之后,被她亲自提起,沈云忠倒也无法可说,只是又碰巧赶上了沈如初的婚事,杨嫣少不得权衡一番,若说沈家她倒是真没放在眼里,偏偏对这个小姑子待见得不行,加上沈如初真有几分本事,不出一个月的时间便治好了她的月例不调之症。 她若这时候搬出去,作为嫂子不能帮衬小姑子的婚事,多少失礼,倒也收了搬到新宅子的心思,叫了自己的如画、静儿帮忙做些事,又命管事的大嫂白大娘从自己的陪嫁里选了不少值钱的东西送过来。 经过这段时间的精心准备,沈如初这才知道原来成亲要准备这么东西,有这么多讲究,暗叹自己真是长了见识,而且在这个忙碌的过程中,人人都带着欢喜的心情向她道喜,让她一度沉浸在欢喜之中。 偶尔,她也会疑惑,这坑来的竹马郎君又会怎样对待自己?自己后面的道路又该如何走下去? 疑惑归疑惑,这段时间可谓是喜事连连,好事成双。 先是前头院子里的春燕成亲了,总算嫁给了周翔,虽说周翔不成气候,但好歹家里又爿店,马相过得去,最主要的是春燕喜欢,又是明媒正娶,落胎那档子事应该是可以遮掩过去,将来生个白胖小子,小日子自然不会太差。 接着,便是沈燕飞订了亲事,说得竟是沈庆兰婆家的一个家下堂妹。说来也巧,正是元宵节那晚沈燕飞捞起的那盏花灯牵的线,原来当晚那姑娘就在附近,悄悄躲起来看见了沈燕飞捞起了自 己的花灯,更巧的是,她捞到的花灯正是沈燕飞放出的那只。 真是缘分来了挡也挡不住。 后来一打听,竟是吴浩远的家下堂妹,沈如初最初从心底是反对这门婚事的,吴浩远是什么德性?那是只披着人皮的狗!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吴浩远是那龌龊的性子,难保这吴小姐也是一样的品性,后来听沈庆兰说,这吴小姐与吴浩远都出了五服了,沈如初这才放下心来。 沈庆兰出面,撮合了这门亲事。 最高兴的人是沈云忠,以往反对他与千雪来往,后来沈燕飞一再反对寻亲事,他便认定沈燕飞的倔脾气上来了,九头牛拉不回,恐怕自己是活不到看见他娶妻生子那一天了,没曾想风头一转,沈燕飞竟寻了一门好亲事。 接下来的好事简直让沈家的人兴奋得鸡飞狗跳了,杨嫣怀孕了! 这对期待四世同堂的沈云忠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喜讯,沈如初确诊之后,沈云忠穿了新衣,焚香沐浴去祠堂拜祭列祖列宗了,自此之后,便是想尽一切办法让杨嫣过得舒心、开心,就连沈如初的婚事也为沈家的第四代让步了,沈云忠根本顾不上沈如初的婚礼还差了什么,倒是隔三差五就吆喝着沈如初来给杨嫣把脉报平安。 高氏要做祖母了,自从知道这个消息,既不上街也不走访了,整日里陪着杨嫣,想讨好这位背景优渥的儿媳妇,可是杨嫣不领情,想想也是,婆媳之间哪有那么多共同话题? 说说讲讲,忙忙碌碌,转眼便到了三月,沈如初的婚事近在眼前。 ps: 推荐一个妹子的书哦:识翠书号2627927简介,点石成金,变废为宝。喜欢的亲们都去踩踩吧。 065 当嫁娘喜气洋洋 ps:第一更送上,很抱歉又晚了,今天网络有点问题,第二更时间不定。 忙碌了这些日子,沈如初倒没多想,也没时间多想,日子充实不说,每日与家人在一起,也特别开心,除了准备婚事,就是看看医书,顺带招呼一下七姑八大姨,这些亲戚要按照当地的风俗给她送压箱礼。 这压箱礼娘家人是不能要的,要由新娘带到婆家之后才能打开的。 迎来送往的,虽说有些疲惫,却也乐在其中,毕竟见识了古风如何。然而,转眼间到了婚期,沈如初这才感到惊慌失措——这就要嫁人了?这就要和那个自己眼中的小屁孩文旭共结连理了? 虽说惶恐,但又带着一点期待,不管怎么说,女人的直觉告诉她,文旭不会亏待她,至少目前不会。 秋蕊帮沈如初整理好了嫁衣,犹豫了一下,想说什么但终究没说出来,沈如初已经猜测到了她想说什么,却并不主动提起,由着她胡思乱想。她从小到大一只服侍沈如初,和沈如初的感情一向如同姐妹,这次沈如初出嫁,便让她当了陪嫁丫头跟了去。 这陪嫁的丫鬟大有讲究,跟着原先的主子去夫家,是什么身份?像以往一样做个普通的丫头,还是升级为男主人的通房丫头? 沈如初原本以为她从王连盛那里买了教训,死了心,能安心在自己这座小庙里做事,但元宵节那天的言行又让沈如初对她之前的言行质疑——这个丫头心太大。罢了,她并非强人所难之人,也没那么多的控制欲,愿走愿留。那是她的自由。 随后李氏进来了,怀里抱了一个朱红色的雕花镶铜的四方盒子。 “婶娘,这么晚了还没睡?快坐着,我帮你倒杯热茶。”沈如初笑道,这段时间也对亏了李氏,不但教导自己很多为人妇的道理和规矩,还为亲力亲为替自己准备嫁妆、嫁衣,连自己传家的玉镯子都送给她当了陪嫁。 “别忙活,咱们娘俩说会体己话。”她将盒子放在桌上。 沈如初蹭过来,笑得如花灿烂。撒娇道:“婶娘。我也正好和你说说心里话。很紧张哎。”明天就要成亲了,大姑娘上花轿,这是头一回。 李氏笑道:“傻丫头。这是一个女人都会经历的过程,这一天我也盼了很久。”她声音有点哑,开始抹眼泪,“一直把你当亲闺女。你这孩子自小懂事,长大了更是惹人疼,婶娘早把你当做了自己的孩子看待。” “婶娘别哭,是我不好,不该招惹 婶娘的。”沈如初腻着她。 李氏破涕而笑,道:“明天就要嫁人,还一团孩子气!我来和你说件要紧的事。这可是爷爷交代的,本来这事要你娘亲来做的,但二嫂走得早,我虽只是你婶娘,但我们娘俩有缘,也一直把你当亲生女儿,所以啊,就由我代劳了。” 说完把那个盒子抱过来,吸了一口气,从身上掏出一把钥匙慢慢打开。 里面还有一个小盒子,另外是一条绸缎的花裤子。 花裤子没什么奇怪的,怪就怪在那是条开裆裤。 小盒子也被打开了,沈如初看清那是一本小册子——她的脸一下红了,火辣辣的几乎能烫热半壶酒,心下明白那就是传说中的“春/宫/图”——初嫁女必备。 既然和春/宫/图放在一起,那条开裆裤的用处也就不言而喻了。 古代新郎新娘在洞房前一般都没有见过对方,虽说夫妻敦伦无可厚非,但第一次见面时就要脱光衣服实在有些尴尬。女方父母以此开裆裤作为嫁妆,让女儿在第一次房事时可以减少心理障碍。当然,还有一个用处就是,防止男方因女方脱光衣服了感到太兴奋而早/泄,或者因为害羞而难以正常发挥。 古人真是为了儿女费尽苦心啊! “来,婶娘教教你。”李氏拽过沈如初,顺手就将那春/宫/图给撩开了。 沈如初干咳了几声,心说这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说来也悲哀,上一世因为家教严谨,她老姑独处了二十几年,一直都是处/女身子,为此没少受闺蜜的调笑。 “婶娘,不用了,怪不好意思的,回头我自己摸索一下吧。”沈如初笑道。 李氏嗔道:“过了今天你就是个大人了,嫁做人妇,还有什么不好意思!快来,让婶娘教你点实用的东西,免得到时抓瞎!” 沈如初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硬是被李氏拉着将那画着丑兮兮的光屁股小人“黄/色”书籍看了个遍。 “可要收好了,这可是传家宝,以后要传给你的女儿,很贵的一本呢!”李氏如释重负,将盒子塞给了沈如初,沈如初脸色垮得差点落泪:这算哪门子传家宝,简直就是小黄/书! 浑浑噩噩了大半夜,兴奋得睡不着,第二日天不亮便被秋蕊闹醒了,她穿了一身红绿相间的新衣服,脸上画着红红的胭脂,看得沈如初直想笑,和那唱戏的旦角好不了多少! “姑娘要沐浴更衣了。热水 都给您准备好了。”秋蕊道。 沈如初扯了扯自己的眼皮,实在没精神,被秋蕊赶着胡乱洗了个热水澡,然后便是梳妆打扮,沈芝媛早上也是打扮一新,喜滋滋地跑到沈如初的房间,杨嫣有了身孕,整个人越发娇气,这会子都还没醒,即便是醒了也赖在床上。 高氏却是难得热心,和李氏都到了沈如初的房间,守着一群人帮沈如初梳妆打扮。 沈云忠来了,道:“三丫头,来,爷爷和你说几句悄悄话。” 沈如初跟着沈云忠去了内屋,沈云忠道:“可给你爹娘上香了?” 沈如初道:“沐浴更衣之后便去上香了。” 沈云忠笑道:“那就好,那就好啊。文旭这孩子不错,我看着对你也上心,不管先前发生了什么,以后都要好生跟着他过日子。你如今找了好归宿,爷爷也算对你父母有个交代。这几年家境不如从前,陪嫁少了点,爷爷这里还有些体己,你拿着吧,将来用急。” 他拿出一张折了又折的银票塞给沈如初,沈如初一再推脱,道:“爷爷,你比我更需要钱,我还年轻,将来会自己赚钱。” 沈云忠硬把那五十两的银票塞给了沈如初,道:“拿着吧,爷爷老了,还有几年活头。”他抹了一把老眼,转而笑道:“今儿大喜,不说这些丧气话,你进去吧,开开心心地嫁人。” 出了里屋,李氏照旧热络,像是什么事也没发生过,高氏却拽了李氏,附耳道:“爹向来最偏心,以前是二房,现在就是三丫头,不知道又塞了什么东西给她。” 李氏一个寡妇向来不争不抢的,又没个儿子和在室女,不听她的挑唆,道:“爹愿意给什么是他的事,他自己的东西想给谁就给谁。” 高氏遭了李氏的白眼,少不得心中怀恨,只是这档口也不好发作,却见沈芝媛忙得不亦乐乎,便找到了出气口,唤着沈芝媛喝道:“作死的蹄子,这样的天气,谁让你这大冷天穿得恁少!” 沈芝媛不悦道:“哎哟,娘,我不冷!这屋里头烧着两个火盆,暖着呢。” 梳妆打扮一新,就坐在屋里等吉时,杨嫣慢悠悠地领着两个婢女过来了,手里托着一个精致的镶金木匣子。 “三妹,不好意思,我来晚了,这身子越发惫懒了。给妹妹道喜了。我这个做嫂嫂的准备了一件礼物,聊表心意。这是我命人去庄子里取得碧玉钗,给妹妹戴上。”杨嫣打开木匣子,里面现出一只碧澄澄的玉钗,足 足半尺长。 “瞧瞧,真是与妹妹相得益彰。”杨嫣为沈如初插好簪子,仔细端详着,不由得夸赞,心说这沈如初真是鸡窝里飞出的金凤凰,再想想沈庆兰、沈念卿,沈芝媛,这沈家姐妹各个都相貌出挑。 众人也连声赞美。 沈如初急忙起身道谢:“多谢二嫂,这礼物实在太贵重了,如初受不起,不如请嫂子……”她伸手便要摘下玉钗,却被杨嫣制止了,道:“玉钗配美人,你若担不起,还有谁能担得起?” 外头传来一阵响亮的鞭炮声,杏儿气喘吁吁地冲进来,喊道:“新、新郎官来了!快,快点!” 高氏骂道:“你个蹄子,惊惊慌慌得像什么样子!没个见地。” 沈燕飞却来了门外,叫沈如初,众人急忙将沈如初的盖头盖好,搀扶着沈如初出了闺房。 安阳城当地的风俗是,出嫁当天,新娘子要由兄弟亲自背着出门,送上轿子,没亲兄弟的少不了要麻烦堂兄弟。 “扶好了。”沈燕飞沉着嗓子道。 院子里吹吹打打的,好不热闹,就听沈芝媛在身边笑道:“想不到文旭这家伙还有些家私,弄了这么个排场。”说完心里又酸溜溜的。 文旭一身喜庆的新衣,端坐在高头大马上,胸前挂着一朵大红花,怀里抱着那对灰头大雁,器宇轩昂,英气逼人,沈云忠摸了摸稀朗的胡须,颔首而笑。 沈如初被沈燕飞放进了轿子里,秋蕊急忙为她整理个衣饰,才坐定,就听礼官高唱:“起轿!” ps: 鞠躬感谢太乙天帝楚狂人、物竹两位大大送的粉红;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燕青灵两位大大送的平安符。呼求正版支持。 066 清晨狼吻见族亲 ps:第二更送到,为777送的和氏璧加更o(n_n)o咳咳,今天写到同房花烛夜,凡是没看过楔子的童鞋要回头了哦,这一章和楔子是相互承启。 沈如初从思绪中回过神来,看看满屋子的大红喜字,红鸾帐,红被罩,还有文旭那一张大红脸。 “你这是做什么?”沈如初惊道,自己不过走神了一段时间,这家伙就手脚麻利地将地铺给做好了,正拎着一个枕头扔在上面。 文旭狡黠一下,道:“嘿嘿,我都说了舍不得夫人了,怎么能让夫人这样娇滴滴的美人打地铺呢。”说完便躺了下来。 沈如初道:“你快起来,这地上凉。要是传出去别人还以为我刻薄了你,以为我是那种毒妇呢!”说完便起身去抽文旭的枕头。 文旭笑道:“夫人这是舍不得我?” 沈如初嗔道:“少来!只是怕你坏了我的名声罢了!”新婚之夜分床睡,还把丈夫赶到地上,这个恶名真是担不起,不等出蜜月,她这脊梁骨就会被戳断! 文旭嘻嘻一笑,然后猴子一般蹿到了新床上,还得了便宜又卖乖,笑道:“我可是为了夫人的名声着想哦。” 沈如初心中升起一股想打人的冲动来。 二人并肩躺下之后,沈如初是如论如何也睡不着,身边突然多出个人来,还是个男人。这让她如何心安?更别说适应了。 “你怎么还睁着眼?”文旭笑道,身子不由自主朝里面挪了挪,靠得沈如初更近了,他最近的酒气都闻得到。 沈如初被这话给逗笑了。道:“你不也是睁着眼么?不然怎么看得见我也睁着眼?” 文旭又朝这边蹭了蹭,道:“夫人,我怕冷啊。” 沈如初将被子裹了又裹,她现在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不想太仓促,道:“柜子里好多新被子,你自己去抱一床。” 文旭哪里肯,他根本就不冷,虽说沈如初裹着裹着,真把那被子的大半都裹了过去。只剩下点边角给他留着。 “我想挨着你。”文旭老老实实地回答。 沈如初想了想。道:“我还没做好准备。不过你放心,这辈子我都会对你好,尽我最大的能力。” 文旭笑了笑。起身道:“我还是下去睡吧。” 沈如初本能地想拦着,但又不知如何开口,听说男人有了反应忍着都是辛苦的,自己留他在床上,却不与他欢/好,无 疑于撩拨了他又不肯替他泻火,干脆由着他去。 文旭躺在地铺上,心里千回百转,想着自己总算娶到了意中人,但这意中人一时却难以接受自己;想着沈如初为何当初要说自己已经与她玉成了好事。明明连手都没牵过,她到底为什么这么说?她有没有想过这么说的后果?如果当初自己不同意或者不配合她演这样一出戏,她又将如何收场?自己在她心目中又是怎样的位置?她是为了报恩才嫁给自己的? 所有问题都没有答案。 沈如初也是躺着睡不着,让她如何睡着?当新娘是她两辈子头一遭经历,光是兴奋是不足以形容的,何况这其中还掺杂了许多复杂的情绪,这个过程简直**迭起来形容。 她转身看见文旭正背对着自己,身形起伏,想来也没睡着,试问哪个男人新婚之夜被赶下床了,还能酣睡入梦? 沈如初觉得自己残忍,甚至太过分了!她这样做,无非是仗着文旭对自己的宠爱,恃宠而骄,这样的女人太可恶了! 她起身一看,文旭盖的被子又小又薄,根本就是夏天的单被,又是心疼又是好笑,轻轻戳了他一下,道:“别委屈了,到床上挤挤吧。” 文旭头也没回,道:“不去,这样睡着挺好的,我都睡着了。” 沈如初听了这话,也不恼,笑道:“我冷,我怕冷。”都说男人是个小火炉,越是年轻的男人火力越旺,她至今还未享受过这样的待遇呢。 文旭急忙转过身来,狐疑道:“真的?” “比珍珠都真!”沈如初笑道,又忙着给他收拾铺盖,心里想着这果真是自作孽不可活,若不是自己闹腾,也不至于收了两次铺盖! 她心里的想法很明确,既然做了夫妻,那就是有缘分,何况文旭是个好人,对自己也好,更是救自己于危难中,一想到这里,沈如初的心就柔软起来,轻轻拉过被子盖在文旭身上。 文旭这一夜虽然老实,却也不够老实,不是故意蹭蹭她,就是偷偷亲吻她,看着俊美如画的沈如初,怎么看都看不够。 沈如初一夜未睡好,好不容易挨到清晨,迷迷糊糊睡了一阵,却觉得耳边痒痒的,一睁眼看见文旭正在小心翼翼地亲吻自己。 “没个正形!”沈如初嗔道。 她又娇又嗔,而且香香软软的,文旭又是个毛头小伙子,在文旭看来哪里是在怪他?根本就是在鼓励他!就算是怪,也顾不得许多,因为诱惑实在 太大了!然后一个翻身趴在了沈如初的身上,手不小心触碰到了沈如初胸前的柔软,沈如初一惊,抽了一口冷气,差点叫出声来。那双大手触电一般缩回去了,不敢停留,小心翼翼地抱住了沈如初的后背,一对火热的唇瓣便覆盖到了沈如初柔软而饱满的嘴唇上。 沈如初正想说话,却紧紧地被堵住,一个温热的舌头便伸了过来,在那里搅动,吞舔,弄得沈如初又尴尬又不舒服,哪里还有什么甜蜜! 呜呜,初吻就这么没了! 呜呜,总算明白什么是狼吻了。这一定是传说中的狼吻,不然为何自己的嘴唇被啃了一遍之后已经肿起来了? 好吧,这一记长吻,让沈如初彻底没了睡意。 “这么早就起来了?”文旭半裸着身子。这么冷的天,这家伙喜欢裸/睡,只穿了个裤衩,虽说遭到了沈如初的抗议,但坚持这样睡比较舒服。 沈如初道:“不是说好了要去拜见你那位叔爷爷,还有一干本族长辈么?” 文旭笑道:“算不得直系,你若嫌烦,就不用去了。” 这说得是什么话?恐怕每个新媳妇都嫌烦,但有几个因为嫌烦连敬茶的程序都省略的?古人最看重孝道,越是有门第的越喜欢讲究这些。听说文静春是个老学究最喜这一套。 文旭见她见坚持要去。急忙起身批了衣裳。龙凤台案的支架上取出宝剑,寒光一闪,宝剑出鞘。 “你这是做什么。大清早的?”沈如初惊道。 文旭笑而不语,然后轻轻地割了一下自己的左手食指,沈如初大惊,急忙上前道:“你怎么自残啊?让我看看要不要紧?” 文旭见她这么关心,激动得说不出话来,紧紧地拥住她,一阵傻笑。 “夫人关心我,我好感动,光顾着感动了,忘记了正事。”说完拥着沈如初走到床前。将那食指上的血擦到了雪白的床单上。 沈如初顿时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这古代女子新婚之夜不落红,会被视为婚前不贞,就算沈如初没有公婆来追究这件事,但若是被丫鬟仆人传出去,名声也受影响。虽说,自己先前对家人说是因为清白给了文旭,才要嫁给文旭,但那个消息已经被沈家封锁了,知道的人应该不多。 “其实我,我……”沈如初半晌说不出话来,她怎么说出“我还是处女”这句话啊! 文旭在她额头上笨拙地亲了一下,道:“不要紧,我血多,这点算 不得什么!叫丫鬟进来帮你穿衣梳洗吧。” 沈如初道:“不用了,这段时间都是我自己打理,等一下让秋蕊进来帮我梳头就是了。” 文旭笑道:“这可不行,你以后就是这里的女主人了,我在外面打拼也是为了让你能过上好日子。前段时间我买了几个丫头,都很挺勤快的。松月,进来服侍夫人穿戴。” 说完便进来一个身量偏瘦的姑娘,看上去不过十四五岁的年纪,五官只能用端正来形容,就是扔在人群里认不出来的那种人。 “婢子松月给夫人请安。”松月恭敬地,声音很清亮。 沈如初也不推辞,本来就打算辞了秋蕊,再挑个顺心的丫头来,眼前这个松月低眉顺眼的倒可以试用一下。 秋蕊连同一个婆子进来收拾床铺,看着床单上的落红,那婆子露出一抹微笑,秋蕊却笑得不自然,心说,这二人不是早就生米煮成了熟饭,这会子怎么……心里疑惑归疑惑,主家的事情就算借她几个胆子,她也不敢明里乱说。 二人坐了一辆小马车走街过巷地去了文静春的府上。 这文静春是个进士,可惜仕途不畅,加上天高皇帝远,又没个朝中大官来引荐,至今没有接到朝廷的致仕旨意,一直赋闲在家,这一闲竟是十余年,如今也年入花甲,恐怕即便哪一天皇帝想起来了,也不会准许一个花甲老人去赴任! “孙媳妇如初给叔爷爷请安,恭祝叔爷爷福如东海。”沈如初福着身子道,她刻意省略了后半句的“寿比南山”,说人寿比南山,往往是这人很老了,以文静春的个性,对致仕仍有盼望,应该很忌讳别人说他老。 文静春捋着胡子点点头,正要说话,忽听一个娇柔的声音道:“这是旭表哥吗?” ps: 鞠躬感谢小小猪妹送的平安符o(n_n)o在此推荐如涵妹子的书《我曾经爱你如生命》,经典现代言情,作者是个大美女。 067 小三挑衅遭报复 ps:第一更送到(*^__^*)欢迎亲们来捉虫,请注明错误所在的章节哦。 沈如初被这声音吓了一跳,但表面上装作没听见,仍旧和文静春那个年轻的填房夫人乌氏寒暄,来之前甚至成亲的前几日,沈家已经帮沈如初准备好了礼物,这要得益于高氏,是她将这文静春的家族关系打探得一清二楚,连主要人物的性格特征、喜好忌讳都清清楚楚。 文旭眉头微蹙,压根没有朝后看,继续与文静春攀谈;沈如初看见乌氏的眼里闪过一丝不悦。很快,那娇嗲之声的主人转眼到了跟前。 “给外公、外婆请安,雨珊有礼了。”这女子道,一副千娇百媚的样子。 乌氏笑道:“起来吧,今儿来得正巧,你文旭表哥娶了新夫人,模样性情都是一等的,你可要跟着好生学习。” 沈如初瞧着这姑娘少说也有十四五岁,而乌氏不过三十出头的样子,最多四十岁,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外孙女,想来其母乃是文静春原配所出。 沈如初思索了一下,照高氏打听到的消息来看,这姑娘八成是文静春嫡长女的女儿杜雨珊了,其父乃是文静春的学生,后来参加了科举也得了个进士,不知怎地攀了京中当官的一名远亲,一来二去也弄了个候补的缺儿,现在已经是安阳城的府通判了。 文静春不言苟笑道:“姑娘家讲究闺德,你倒好。人未到声先到,哪里有你这样大呼小叫的!还不快见过你表哥表嫂。” 杜雨珊急忙给文旭和沈如初行礼,眼睛却不住地看文旭,最后当着众人的面。笑道:“表嫂真是有福气,找到我表哥这样的人才。” 沈如初想了想,道:“那祝愿妹妹早日寻见意中人。”既没有夸杜雨珊如何美貌,也没有表达自己的受宠若惊,这让原本得意的杜雨珊多少有些不快。 文家的其他人对沈如初都甚为满意,就连文静春都挑不出个不是来,沈如初谈吐从容,举止得体,俨然受过良好的家教;文静春喜欢舞文弄墨,作为文人的通病。对医学又有所涉猎。和沈如初谈论去医学来。沈如初对答如流,真真让文静春自愧不如,但沈如初又恰到好处给了他台阶。 乌氏万分热情地留二人下来吃午饭。可这顿午饭让沈如初食难下咽——试问,哪个女人看见另外一个女人对着自己的丈夫暗送秋波、处处讨好,还能心平气和地微笑对待? 沈如初自问做不到! 不管她爱不爱文旭,文旭都 是她的丈夫,她现在面对的不是爱情,而是婚姻!动了她的婚姻,就是动了她的根本,甚至动了她做人的底线。 杜雨珊故意刺挠着沈如初,沈如初却依然微笑,她内心做不到。但两世为人的老练成熟却让她可以掩饰自己的情绪,喜怒哀乐不会轻易写在脸上。 “你最爱吃鱼了,多吃点。”沈如初夹起一块鱼,小心翼翼地将里面的鱼刺剔出来,放到文旭的碗里。 文旭是不是真的爱吃鱼,她不知道;至少此刻,文旭表现出对鱼肉得极大热爱,吃得甜蜜而欢乐。 众目睽睽,杜雨珊不会傻到也要给文旭夹菜,她干脆将整盘鱼都端到了文旭的面前,笑道:“旭表哥这下可以吃个痛快了。” 乌氏收了沈如初的礼,又谈得融洽,身为女人的她很敏感地意识到了杜雨珊的小九九,喝道:“胡闹!” 杜雨珊挨了训斥,老实了一会。 沈如初始终面带微笑,自己吃得很少,不停地给文旭夹菜。 从文家大院走出来时,杜雨珊悄悄送了一句话:“你就不怕旭表哥有朝一日被人抢走?” 沈如初笑得自信:“能把我丈夫抢走的女人还没出生呢!”轻轻一句话,气得那杜雨珊当场变了脸色。 坐在马车里,沈如初一言不发,脸色也很难看,文旭见状有些紧张,道:“你吃得很少,可是不合口味?” 沈如初冷道:“气都气饱了。” “谁惹你生气了?”文旭问道。 沈如初听了这话,气不打一处来,这不是明知故问吗?文旭从来不是傻子,杜雨珊做得那么明显,又处处找自己茬儿,他能不明白什么原因? 但新婚头天就吵架、闹别扭,也让人小瞧了去,笑道:“你觉得杜小姐如何?” 文旭皱眉:“你说杜雨珊?她好不好和我有什么关系?再说了,她不及某人万分之一。” 沈如初听了这话想笑:哟嗬,某人现在口才了得呀! 她本想将杜雨珊和文旭结识的始末问个清楚,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情,也没有突如其来的心动,总有些典故吧?但是碍于才成亲,说这些空穴来风的事情,有牵扯到一个未嫁的姑娘,倒显得自己不识大体、小肚鸡肠了。 将沈如初送回家,文旭支支吾吾了半天,像是有难言之隐,面红耳赤,甚至抓耳挠腮,沈如初不解,道:“你这是怎么了?有什么话不能直接 说?我们现在是夫妻,是一家人。” 文旭酝酿了一番,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就是想去西郊的校场查看一番,不去吧放心不下,毕竟那是自己的辖制所在;去吧,成亲才一天,又恐沈如初误以为自己怠慢了她。 沈如初笑道:“这有什么为难的!男人以事业为重,你有要事在身,又岂能为了儿女私情让别人笑话。快去吧,我在家里等你回来一道吃晚饭。” 文旭听了这话,高兴得手舞足蹈,喊道:“夫人真好!”一把抱住沈如初又亲又跳,正巧被松月等人看了去。她们掩嘴而笑。 沈如初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心说完了,这张脸算是舍出去了! 文旭一走,沈如初正好补个觉。醒来之后便安排人去准备晚饭,顺带领着秋蕊松月在新家里转悠了一番,看看哪里需要改动,还有什么要添置的。 “婢子听说这宅子买在夫人的名下?”秋蕊问道。 沈如初道:“那你是听谁说得呢?” 秋蕊答不出来,然后急忙寻了别的问题遮掩过去,沈如初也不揭穿,由着她改变话题,反正这事她不想说。 松月一路上都不曾说话,既不忙着讨好,惟命是从。也不表露不满。自以为是。沈如初打算找个机会好生和她谈谈。若是可以,将来自己留作重用。 晚饭是四菜一汤,汤是沈如初亲自做得豆瓣蹄花汤。足足炖了两个时辰,可饭菜冷了又热,热了再冷,还是不见文旭回来。 沈如初便有些担忧,亲自到了门外去查看,远远看见文旭独自一人牵着马回来了。 “外面这么冷,你怎么在门口站着?喝了冷风怎么办?”文旭将马交给了一个老仆人,搀着沈如初往里走。 沈如初喃喃道:“担心你……” 哎,不知从几时起,自己开始担心他了……是从成亲的那一刻开始还是从自己决定嫁给他的那一刻开始? 进了屋子。屏退所有人,文旭才道:“我受伤了,给我找点药酒。嘶——”深深地吸了一口冷气。 沈如初紧张道:“怎么会这样?”然后麻利地翻出药箱,道:“把衣服脱了。” 文旭道:“我手痛,你帮我脱。” 沈如初分不清他是真的手痛,还是借机调戏自己,也顾不得那么多,医者父母心,救人要紧!三下五除二,脱了文旭的衣服,身上露出一块块青紫,还有两处刀伤,伤口不深 ,但是很长。 沈如初又是心疼又是担忧,道:“怎么会这样?谁把你打成这样的?难道校场……”她说不下去了,本能地想到了马文俊,除了他,还有谁能在军队里对一个八品的武将动手? “没事,伤不重,嘿嘿,我就是喜欢看你心疼担忧的模样,我心里暖暖的。给我擦点药酒,伤口包扎一下就好。”文旭笑嘻嘻地说道。 沈如初不悦道:“明明里衣都湿透了,还贫嘴!” 她先清理了伤口,又给身上淤青红紫的地方涂了药酒,然后把伤口认真地包扎好,又从柜子里拿出一身干净的里衣给他换上。 “看着我干嘛?”沈如初忙完这一系列的事情,发现文旭从始至终都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走到哪里,他的脑袋就转到哪里。 文旭喃喃道:“我觉得你好美!初儿,来,过来,让我抱抱。” 沈如初笑道:“先吃饭吧,你忙了一下午,这会子肯定是饿了。”但她哪里躲得过,某个大力男已经一把拉过了她,将她紧紧抱在怀里。 “你身上好香!我不想吃饭,我想吃你。”文旭说得理所当然,这理所当然中又带着撒娇的意味,但听在沈如初却是另一番情景,莫非…… 等到文旭紧紧抱着她一同倒在床上的时候,那张性/感温柔的嘴唇胡乱地亲过来的时候,她才明白,这不是莫非想吃自己了,是一定要把自己吃了的节奏! “别,我还没准备好。”沈如初羞赧地说着,想推,但哪里推得动,就算推得动也怕弄到了他的伤口。 文旭心里给明镜似得,知道沈如初怕碰到他伤口,故意道:“伤口很痛的,若是碰到了,会裂开……” 沈如初咬牙切齿,道:“那你还不起来?” ps: 嘻嘻,支持正版的亲们最有爱了,兜兜拜谢。在此推荐群里一妹子的新书哦——《厨娘来啦》 简介:作死的厨娘,作死的官二代。 068 玉成好事行敦伦 ps:咳咳,这一章会比较热烈,你们懂的。今天第一更送到,让亲们久等了。 文旭喘着粗气,哪里肯放过沈如初,又是一阵没有章法的乱吻,沈如初急了,这哪里是享受,简直就是受罪,但是这也说明文旭过去的感情经历比较单纯,在这方面的经验为零,少不得对他包容些。 “初儿,我忍得好难受。”文旭的脸红彤彤的,吻变得温柔起来,虽说生涩,但因为带着浓烈的感情,而让沈如初有些沉迷,她并不反感,甚至有些享受。就在一刹那,她才明白,她是喜欢文旭的。 女人固然敏感,但仍有很多女人后知后觉,沈如初就属于这一类,她直到现在才明白自己的心意,竟不知不觉被文旭感化,一颗心早已交出了半颗。 “我想——要,初儿。”文旭呢喃着。 沈如初本想着拒绝,终究哈没做好完全交出自己的准备,却被文旭抱得死死的,二人就这样紧紧抱着,亲着,文旭年轻气盛,如何能够受的了,再看沈如初,外衫都被退得差不多了,脸色潮红好比陇外盛开的桃花,真真是香艳诱人,文旭道:“好初儿,我好喜欢你,从小就喜欢,这么多年了,终于娶到你了。” 他一口气说了半框子好话,沈如初渐渐心动。 沈如初的衣服全部被褪去,一只大手覆盖在了胸前的柔软上,突如其来的寒冷让沈如初哆嗦了一下。文旭虽然被情/欲所控制,但依然顾及沈如初的感受,猛地拉起被子,将二人盖得严实。 这下正合了沈如初的意思。她本就是害羞,想来文旭也是害羞,盖了被子之后大胆和勇猛了许多,开始对着沈如初上下其手。 “别、不要啦!”沈如初娇嗔着,可这时候说“不要”,对男人来说就是一种欲迎还拒的致命诱惑。 “初儿,我这辈子都不会辜负的,我只要你一个人,我想要你,一辈子都要你。”文旭喘着粗气。粗粝的掌心抚摸着沈如初如雪的肌肤。引发一阵阵战栗。 他的吻越来越火热。越来越娴熟,越发具有挑逗性,沈如初在他一再撩/拨下。眼神渐渐迷离,喉咙里发出让人心痒难耐的声音。 不光沈如初是个处子,文旭也是个未经人事的毛头小伙子,两个雏儿碰到一处,又没个无师自通的,想办成好事,自然就难了些。 幸好文旭年纪大一些,又是真心实意喜欢沈如初,这才能隐忍,顾及沈如初的感受。一边摸索一边不忘征询沈如初的感受。 沈如初头一遭经历这事,哪里有什么感受可寻,就算是有些感受也不好意思说出来,只能靠身体扭动来表达。 “在哪里呢,是这里吗?”文旭的手摸到一处滑腻腻的地方。 沈如初急忙夹紧了腿,不啃声,文旭又是一阵探寻,这才将那滚热的铁杵放在了那里,摩挲了半天,一用力,却没有入捣进去。 “痛!”沈如初一阵惊呼。 文旭额头冒汗,粗气喘得像牛,不敢怠慢,放慢了速度,减轻了力道,但仍旧堵在那里,雄赳赳气昂昂地想要进去。 沈如初看了不忍心,道:“要不,先歇一会?” 文旭摇摇头,道:“不用。初儿,你那里好紧啊,不好进。” 沈如初呸了一声,嗔道:“我可是清白的身子,你以为呢!”话音才落,文旭又是一阵用力,这下勉强挤进去一些,但痛的沈如初整颗心都揪紧了,眉头紧锁,差点喊出声来。 此刻,她才想起那本春/宫/图,道:“我出嫁前夕,婶娘送了我个春/宫图儿,要不拿出来观摩一下?” 虽然不好意思看,但都是夫妻了,学些夫妻敦伦的技巧势在必行,何况这鱼水之欢决定了影响着夫妻感情,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文旭笑道:“不用了,那东西,我成亲之前看了好多遍,该懂的都懂了,不懂的,要我们两个以后慢慢摸索了。” 沈如初听了这话,噗嗤笑出声来,下体仍旧灼热地痛着,喃喃道:“疼。真的疼。”然后捶了他一拳,道:“恨死你了!” 文旭趁机停下来,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道:“好舒服!初儿,你是我的啦,我太幸福了,我真是太幸运了!你真是好女人!” 那根火热的铁杵又朝里进了进,沈如初用力抓着文旭滚圆的臂膀,低声吼道:“痛!痛死我了!你再不停下,我恨你一辈子!” 文旭一把掀开了被子,喘气道:“热死我了!我现在浑身好热。初儿乖,我就在这里不动,等你适应了我再进去。” 真心是痛啊,当女人真不容易,沈如初龇牙咧嘴地想着,下辈子再也不当女人了。说归说,文旭真的老老实实地停下来了,紫胀着一张俊脸,心说真的好难受——忍得难受,但若是不忍,难道就这样泄了吗? 沈如初帮他擦擦汗,道:“瞧你热的,用得着这么卖力吗?” 文旭毫不含糊地答道:“必 须这么卖力,事关夫人的福祉。嘿嘿。” 沈如初感觉体下有东西正在慢慢地拼命地挤进来,文旭固然是怕弄疼了沈如初而小心翼翼,但男人的本能让他不能自已,突然遇见一处障碍,他心中一惊,然后情不自禁地用力入捣过去。 随着沈如初的一声低吼,她觉得下体被人生生撕裂了,她的指甲挖进了文旭的肌肉里,痛的她差点咬破了嘴唇;而文旭则心中充满欣喜和感激,心疼抱紧沈如初喃喃道:“都是我不好,怪我太笨了,乖初儿,不哭。我会小心的,不哭。” 前前后后折腾了一个时辰,这才将洞房花烛夜的美事给做成、做全了。 沈如初有些失落,终归是没做好心理准备,虽说知道这是迟早的事情,此时多少有些遗憾,何况方才那一番真是刻骨铭心,文旭虽知道心疼她,但终归少了技巧,鲁莽硬来的成分不能排除,所以才弄得她这么痛。 文旭呢,则是踌躇满志,心满意足,想着沈如初完完整整是她的,那么清白那么贞洁,那么美丽那么聪明,恨不得将世间最美好的词都用在她身上。之前,沈如初骗家里人说自己**于文旭,当时文旭虽不信,想到这只是沈如初的一个说辞,但心中多少有些疑惑,也一度以为沈如初身子已经不完整。 他当时想得不多,就是要对这个女人好,万一她被人骗了童贞,那个浑人不肯对她负责,自己一定要护着她,所以无论如何都会娶她。 如今发现沈如初乃是处子之身,床单上的鲜红也印证了这一点,他差点欣喜若狂,搂着沈如初不肯松手。 总之,二人虽成了鱼水之欢,又是彼此在意,但此刻却是各怀心事,想法各不相同。 沈如初心中也不是没有疑问,文旭明明在婚前和自己连手都没拉过,听闻自己婚前便**给她,二话没说,便娶了自己,难道他从来没有怀疑和疑问吗? 文旭的肚子忽然发出一阵咕咕的叫声,这才想起,早过了晚饭的时间,笑道:“初儿,你饿不饿?” 沈如初笑道:“恐怕是你饿了,我起来叫人帮你把饭菜热一下。” 正要起床,却被文旭按了回去,道:“这点事不劳你,你累了,要多休息一下,我让热好了送进来,我喂你吃。” 外间,秋蕊和松月都候着,半天没传出动静,秋蕊忍不住便想去敲门,却被松月拦住了,道:“爷和夫人有事会叫我们的。只管候着。” 秋蕊不服气,心说 自己是夫人娘家带过来的丫头,又从小服侍沈如初的,怎么着不比你这才买的丫头体面,当即不肯做低伏小,冷道:“你也太托大了吧?说不定爷和夫人在考验我们呢,这半晌也该吃完了,难道事事要等着主子吩咐了才去做?” 文旭穿好了衣裳,开门唤道:“来人,把饭菜端出去热一热,另外,吩咐厨房的婆子明儿给夫人准备几只乌鸡,补补身子。” 文旭回到里屋,坐在床边,却被沈如初轻轻捶了一拳,道:“作死呀你,这么大张旗鼓,生怕别人不知道么?哪里就那么娇气了。” 文旭嘿嘿一笑,也不和她计较,道:“要不要擦擦身子,等一下吃完饭了,我命人去准备热水。” 沈如初道:“这宅子里有几个使唤的人?” 文旭想了想,道:“看门的,厨房的,粗使的,外就是秋蕊和松月,还有一个如意,平时帮我养养马,以前在祖宅里看祖宅,我成亲了才叫他过来帮忙,总计六个人。” 沈如初道:“咱们这小门小户的,你在外赚钱不容易,哪里需要使唤这么多人,有些事我自己都能做。” 文旭笑着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道:“这个不用你劳心,等过几日我把自己的体己都交给你打理,我在军队有个职位,以前父母高堂在世时给我留了些家产,有一些外头的营生,只是我平时怕着树大招风,不曾外道。所以,生计的事情,你无须担心。我还打算再买两个丫头给你使唤。” 沈如初听了这话,微微有些吃惊,文旭竟有这么多的家私? ps: 鞠躬感谢雪花~飘~飘~、雁过天青送的平安符;燕青灵、水星的蒙面超人昨天和今天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狼族?少爷送的两张粉红。今天后面还有两更,请亲们耐心等待,继续呼叫粉红等各种支持。 069 去嫌隙义结金兰 ps:今天第二更送到,为粉红票25张加更哦,呼求更多的粉红。 “想不到你还个富家子弟,想想我倒是真赚着了。”沈如初调皮地说道。 文旭笑起来,道:“哪里就富有了,不过了父母留下了一点薄产罢了,我这些年在从军,稍微攒了点钱,就等着娶媳妇用呢,现在找到了媳妇,自然要交给媳妇打理。” 沈如初下体仍旧疼得厉害,之前也感到有股热流奔涌出来,现在挪了挪身子才看清床单上的落红,垂眸道:“我之前为的是不去马家当妾,所以,才编了那个瞎话。” 文旭急忙道:“我知道,我都知道的,初儿。”他声音温柔得几乎能汪出水来。 沈如初心说:你知道?你都知道什么呢? 她本想反驳,却忍住,想着自己把女人最宝贵的东西给了他,多少也表达了自己的感恩和感激,将来还有的是时日,慢慢回报吧,何况她现在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对未来充满了盼望。 且说,秋蕊进房间将饭菜端出去的时候,正好听见沈如初嫌弃屋里人多,心中一喜,盘算着,松月这次铁定要被撵出去,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这个道理沈如初能不懂?自己可是从小到大服侍她的老人哩! 第二日清晨,沈如初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却看见文旭正在擦拭宝剑,穿着里衣,浑身热气腾腾的。 “醒了?是不是闹到你了?”文旭道。 沈如初笑道:“你怎么起的这么早?练剑去了?” 文旭“嗯”了一声。“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夏练三伏,冬练三九。这功夫若是荒废了,再想补就很难了。” 沈如初点点头。平日里多用功,上战场少流血。 “厨房已经把饭菜做好,早上吃点粥,最近天气不错,你可以带着个丫头上街转转,看见什么想买的,只要买得起,就买了。”文旭笑道。 一夜之间,沈如初发现他更加成熟了,不再是当初她眼中的大男孩。宽阔的肩膀。修长的身材。刮干净胡须的脸越发显得方正干练,一双星目炯炯有神——真是越看越让人心生欢喜。 “夫人,回神呐。若非你是我夫人,被你这么看着,我可是要逃的。”文旭打趣道。 沈如初笑道:“贫嘴!我现在就起来,一同吃了早饭,你好去做事!” 文旭却不安分,非又爬到床上和沈如初腻了一会子才恋恋不舍地起床,吃了早饭才 去了西郊的校场。 沈如初闲着无聊,想着昨天在后院看见一席地,砌成了一个小花园状,只可惜里面空空如也。领,便领了松月、秋蕊等人将那块地给翻了一遍,将正在发芽的枯草清理掉,笑道:“你们说种些什么好呢?” 秋蕊笑道:“夫人在家时便喜欢侍弄花草,不如就种些以前种过的花木,正好沈家还有种子,也好扦插。” 沈如初点点头,就听松月又道:“现在正是阳春三月,夫人也可以去街市上买些花种来种。” “好啊,你改天上街了,看见合适的花种就买几样来。”沈如初淡淡一笑,望着院子,打算好生利用一下这里的空间,也顺带将院子布置得漂亮些。 将近晌午的时候,沈如初昏昏欲睡,本来春日就容易犯困,昨儿晚上又和文旭**闹腾了那么久,胃口都没有,只想着睡一觉,秋蕊却过来通报,说宫夫人到了。 沈如初脑子里琢磨了一会:宫夫人?哪个宫夫人?是了,除了唐梦瑶,她可不认识什么宫夫人! “夫人,你怎么来了?真是贵客。”沈如初笑道,本想着过完这几天,等到回门日子过了,再和文旭说说去医馆的事情。 唐梦瑶笑道:“来看看妹妹,你也别客气,夫人夫人地叫着,让我听了怪见外的。”两个小丫鬟将礼盒送了上来,扎着大红丝绸,一看就是喜庆。 “姐姐来就来了,还带了礼过来,这才是真的见外,等一下都要拿回去!”沈如初笑道,“咦,怎么不见桃红、柳绿二人?” 她不过是随口问一下,可不是想这二人了,年前她们故意找茬、出口伤人的事情还没揭过去,她们若是跟着来了,沈如初也不会给她们好脸色看,她可不在乎那些客套和虚名! 唐梦瑶笑道:“这两个丫头不懂事,跟在我身边久了,便学刁了,难免狗仗人势,年前还出口伤人得罪了妹妹,我干脆将她们打发了,都配了小厮!” 她说得轻描淡写,却也透露了这两个丫头被打发的原因,不仅仅是人变刁的缘故,还因为曾经得罪了沈如初! 沈如初心说:好吧,姑且认了这个人情。 “姐姐今天要留下来吃饭,等一下我亲自下厨给你做两个小菜。”沈如初笑道,不管以前桃红、柳绿那样对她是不是唐梦瑶授意的,既然唐梦瑶亲自上门送礼,话又说得那么客气,就没必要为了意气撕破脸皮,何况,这可是她未来的老板娘,得罪不起! 唐梦瑶笑道:“好啊,不过,你可不能下厨,丢给婆子丫鬟们做就是了,实在不行,我带的这两个也叫过去使唤。” 沈如初笑道:“行,我吩咐人下去做!”叫来松月,让她在平时配置上多加几个菜。 二人又闲聊了一番,无非就是说一些医馆的事情,唐梦瑶只字不提宫云枫的事情,沈如初也就懒得问,有道是男人还是自己的好,别人家的男人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妹妹,我有个不情之请,还望妹妹成全。”二人正聊得入港,唐梦瑶忽然话锋一转,委婉地说了这么一句。 沈如初心中苦笑,心道:果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但转念一想,唐梦瑶可是官家小姐,听说在京城很有背景,怎地需要她这种小人物帮忙? “夫人您别客气,有什么事是我能做的,您只管提了,我自然不会推脱的。”沈如初急忙用了敬称,以求拉开距离。 唐梦瑶拉过沈如初的手,笑道:“瞧把你吓得!怎么,你就这点胆量?不瞒你说,以往我对你是有些看法,有些话我不必说出口,以你的聪明你也瞧的明白,可是,你也要理解我,男人是天,女人是地,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的男人眼中只有自己?” 沈如初抽回自己的手,道:“姐姐这话说得,难不成公子眼中除了夫人还有其他人?虽说医馆里就我一个女学徒,但我也从未有半点僭越的行径,连非分之想都没有!姐姐话说到这里,我也不妨挑明了说,前些时日,桃红柳绿二人言辞难听,视我为眼中钉,肉中刺,我一个未出阁的姑娘能怎样辩白,也只得避避风头,告假回家。如今,夫人与公子已然成亲,而我与文旭也结发作了夫妻,难不成夫人心中还以为如初藏奸?” 一番话,绵里藏针,配上凝重的表情,听了让唐梦瑶心里打鼓,脸色也是一阵红一阵白,急忙道:“妹妹别多想,那件事的确是我不对,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又纵容了丫鬟诋毁妹妹,我也是读着诗书长大的,虽说不是我指使的,但终究是我的人,我难辞其咎,在这里,我和妹妹道歉了。再者,过去是我是误会了妹妹心中有私,担心妹妹与云枫日久生情,如今看来,是我打错打错。” 沈如初听了这话,脸色也不自然,自己不是没打过宫云枫的主意,只是当时情非得已,不想做妾所以退而求其次,后来看见唐梦瑶,知道他们有婚约在身,连那个念头都断了! “话都说开了,以后我依然会敬重夫人,认真为医馆做事。对了 ,夫人方才的不情之请还未说呢,只要如初能做的,一定尽力而为,不让夫人为难。”沈如初急忙拉了台阶过来,表达了一番忠心。 唐梦瑶笑道:“妹妹心底纯净,又聪慧过人,对医术也有极高的天赋,我今儿前来,不为别的,就是想和妹妹学那古人,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想与妹妹义结金兰,妹妹可不不能拒绝我这个不情之请。” 沈如初对这个要求有点哭笑不得,朋友间情投意合,进而结为异性的兄弟或姐妹,在这古人中间乃是很流行的事情,可对沈如初这个现代人来说多少有些无法接受。 她的表情被唐梦瑶真切地看在眼里,讪讪道:“可是妹妹有难处?” 沈如初笑道:“姐姐在上,请受小妹一拜。”说完便拉了裙摆往下拜。虽说接受有难度,但也并非不能接受,何况她也需要这样一个姐妹。唐梦瑶出身高贵,她能降尊纡贵和自己结拜,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自己占了便宜。 虽说对唐梦瑶不算了解,但观其相貌,并非奸邪之人,而且从她对待桃红、柳绿一事上也能看出她处事公允,看重礼教,加上方才那一番开诚布公、推心置腹,说明她心胸坦荡,真是把她当了姐妹,否则,让一个大家闺秀主动承认自己曾经怀疑丈夫爱慕别的女人谈何容易? “妹妹快请起!好妹妹!”唐梦瑶一把拉住沈如初。 ps: 鞠躬感谢yyykwy大大送的平安符哦。另外,郑重和大大们推荐一本书哦:笑千金的《煮酒安天下》咳咳,兜兜表示自己亲自看过,喜欢的大大们去看看吧。 070 歃血为盟客上门 ps:今日第三更送到——为粉红票满30张(目前31张)加更。 唐梦瑶拉着沈如初的手,颇有些激动,道:“妹妹,我……”话未说完,眼睛一红,后面的婢子急忙递了帕子过来,唐梦瑶不好意思地笑笑,眼泪却哗啦啦地流出来。 沈如初有些为难,想劝又不知如何劝,难不成也跟着抹眼泪?这认姐妹的事情她原本就不热衷,如今不过是盛情难却,虽说自己也知道从出身上高攀了这位官小姐,但实际并无占她便宜的意思。 唐梦瑶激动的流泪,在这沈如初看来,简直就是不可思议——不就是多了个闺蜜吗,至于要哭?再者,有道是“惟女人与小人难养也”,她向来对女人之间的情谊抱着观望的态度。 再者,唐梦瑶要和自己当姐妹,宫云枫知道吗? “姐姐,您是大户人家出身,比我有见地,不如这兰契仪式也由姐姐操持了吧?”沈如初试探着问道,关于这结拜仪式,她上辈子倒是在电视电影中见过,但那终究是泊来品,为避免节外生枝,就不能班门弄斧。 唐梦瑶笑道:“好!妹妹不嫌弃,那我就充一回大,这仪式用品我早已准备好了。” 沈如初脸色不自然地笑了笑,感情她是有备而来,料定自己不会拂了她的面子,为今之计,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唐梦瑶看在眼里,只当沈如初敏感。以为她错怪自己因出身而自视高人一等,急忙笑道:“妹妹,千万不要误会。这仪式规矩,我倒是略知一二。只是这义结金兰,也是头一遭,我们一切从简,天地可鉴,我们情谊深厚才是真理。” 沈如初也赞同这个说法,笑道:“一切听姐姐的。” 当即命人在院子中摆了桌案,原本应该挂关公像的,寓意一个“义”字,但这宅子是新买的,沈如初与文旭又是新婚小夫妻。文旭又号这一口。哪里找关公画像去?何况。异姓女子结为姐妹,何须学那男人,于是。拜关公一节自然是免了。 唐梦瑶有备而来,自然是命人准备好了三牲酒礼。桌案上摆了三牲祭品,即猪肉、鱼、蛋(总共两只,一人一只),以及一只活的雌鸡,一碗红酒和“金兰谱”。 一切准备就绪,唐梦瑶拉着沈如初一同跪下来,拜了天地,又是对拜,然后开始烧黄纸。烧黄纸的目的是祭神。然后叫来厨房的婆子把雌鸡宰了,鸡血滴入红酒中,按照男左女右的规矩,唐梦瑶、沈如初先后用针尖刺破右手中指,把血也滴入红 酒中,搅拌均匀,先洒三滴于地上。 唐梦瑶自幼娇生惯养,用镇扎手指的时候,狠狠地下了一番决心,惊得那两个婢子急忙冲上前,紧张程度让沈如初很不以为然——不就是针扎了一下么?真是小题大做,大惊小怪。好在唐梦瑶没把手指头上的那点针眼当回事。 沈如初知道接下来是以年龄大小为序,每人喝一口,于是端起那碗红酒,捧到唐梦瑶的面前,道:“姐姐请。” 唐梦瑶豪气地接过那碗酒,痛痛快快地饮了一口,笑道:“妹妹请。” 沈如初虽说觉得恶心,但仪式就是仪式,古人对仪式的推崇也不容亵渎,何况,不管她曾经是何种经历,如今都要入乡随俗,干脆捏着鼻子,喝了一口那腥气扑鼻的红酒——这碗红酒完全颠覆了她脑海中的红酒概念,更是打消了她上一世对红酒的遐想。 “歃血立盟”仪式结束,唐梦瑶从桌案上捧着一本“金兰谱”交给沈如初,道:“好妹妹,从今儿起,你我就是好姐妹了,今后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这句话从文雅秀气的唐梦瑶口中说出来,沈如初只觉得天雷滚滚,但偏偏又不能表示任何疑惑和轻视,只能配合地点头称是。 沈如初分开那金兰谱,只见上面以年龄为序写着各自姓名,又雅意十足、洋洋洒洒地写了如下内容: 盖闻诗歌伐木,足征求友之殷;易卜断金,早见知交之笃。是以璇闺绣闼,既声气之互通;蠹间鸡窗,亦观摩之相得。爰联芝谊,籍订兰交,执牛耳之同盟,效雁门而有序。某某等风前待月,花里闭门,或咏絮吟诗,才夸夫道韫;或辑书著史,技擅于班昭。铜钵敲余,话到更阑之候;玉杯对影,邀来明月之辉。气凛风霜,勿效桃花之轻薄;床联风雨,宜矢松柏之坚贞。不以才相先,不以貌相傲,不以形迹之疏而狐疑莫释,不以声名之异而鹤怨频来。数株之栀子同心,九畹之芝兰结契,对神明而永誓,愿休戚之相关。谨序。 沈如初命婆子多买了几个菜,与唐梦瑶亲亲热热吃了一顿午饭,又聊了许久,唐梦瑶这才离去,沈如初一直将她送出大门,送上马车,唐梦瑶依旧紧紧拉着沈如初的手,悠悠道:“妹妹,今后我在安阳不再孤单,以往总觉得孤身一人追随夫君二来,如今又了妹妹,上天怜爱。” 除了宽慰的话,沈如初还能说什么? 就这样,天上掉下个唐姐姐,沈如初在有了两个堂姐、一个堂妹之后,又多了个唐姐姐 。 折腾了一上午,沈如初觉得身上有些倦,本就是初尝人事,惫懒不堪,又强打着精神和唐梦瑶聊了许久,好不容易将唐梦瑶送走,回房小憩去了。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碧秋又来唤了:“夫人,外头石公子拜见。” 沈如初一时没反应过来,道:“哪个石公子?” 秋蕊笑道:“就是以往常去沈家的石磊石公子。” 沈如初冷哼一声,道:“有没有说什么事?”她从心底不待见石磊,总觉得此人轻浮,先不说以往在沈家明目张胆不怀好意地盯着自己看了几次,还有两次擦肩而过时故意触碰到她的身体,姑娘家名节比性命重,沈如初也不好拿着这种事四处宣扬,只能吃下这暗亏。 而在醉仙楼那次,石磊借着酒劲非礼千雪,则将她心头的厌恶推向了最高点。 秋蕊道:“他没说,带了两匹缎子过来,奴婢远远瞧着,花样都是时兴的。” 沈如初瞪了她一眼,心中微微叹息,不得不说这半年安阳城内开始骚动浮夸起来,因着北夷未犯,休养生息了一段时间,安阳百姓有了一股活力,但更多的是当地乡绅和世族以及官员们的跳脱和轻松。 “让他候着吧,给他倒杯水。我收拾一下就去。”沈如初道,上门就是客,虽说讨厌他,但也不能失礼。 石磊在客堂坐着,神情有些落寞,见了秋蕊才展开笑颜,戏谑道:“怎么,你们夫人每日里春困恹恹,冷却踏春心意?” 秋蕊没读过什么书,对这话就不甚明白,但见他笑得邪魅,便没好脸色,冷道:“夫人让公子这厢等着。” 沈如初却在外头听见了石磊这句拈酸的话,分明带着调笑的意味,心中气恼,待要不见,但又气不过,怎地让这混球欺负到了家门! 她嘴角带着一抹冷笑,在松月的陪同下,施施然地走了过来。 石磊见沈如初云鬓高挽,乌黑的发丝挽成温婉飘溢的流云髻,上身穿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裉袄,下身是玉色绣折枝堆花襦裙,显得小脸越发白皙,虽说作了夫人打扮,但那一身的青春气息却遮也遮不住。 “怎地,石公子这是送礼来了?你那位仙儿呢?”沈如初道,仙儿便是马文俊送给石磊的小妾。 石磊笑道:“带她来作甚!在你面前还有她立足的地方,岂不是丢了小爷我的脸!” 沈如初根本就不给他脸,冷笑道:“哦,原 来你还要脸,我以为你这张脸早被你给丢尽了呢!今儿你东西也送来,还有别的事?没别的事,秋蕊,送客吧。” 石磊皮笑肉不笑,道:“我怎么就不要脸了?难不成你还记恨我拒了沈老爷子提亲的事?”他现在肠子都悔绿了,起初算盘打得好,以为不但能抱得美人归,还能赢得马文俊的信任,想着男人应该成就事业,大丈夫何患无妻! 起初和那仙儿关系真叫一个好,好到蜜里调油,简直能腻死人。一来,那仙儿跟着崔明月,多少有些见识;二来,奴才出身,最会讨好主人,遇见石磊这样的男人,以为这便是将来安身立命的主儿,自然可了劲儿去讨好,百般承欢。 时间一长,石磊便觉得不对劲儿,那仙儿伺候起男人来是有两把刷子,但也仅仅有两把刷子,样貌嘛,又是极普通的,除了那对丰/乳摸起来舒服外,倒也没什么过人之处,加之好吃懒做,总喜欢摆谱,以为自己是高门的丫头,跟着高人一等。 一来二去,石磊便厌了。 这一厌,越发想起沈如初的好来,他倒是真心实意地喜欢沈如初,只可惜方式不当,惹了沈如初的反感,权衡再三,知道无论如何沈如初都不会选择自己,犯不着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女人得罪马家,求爱不成反而惹了一腚的骚,得不偿失! 然而,见到沈如初的一刹那,他知道自己错了,而且错得离谱! ps: 欢迎大大们给兜兜捉虫,最近更新得有些匆忙,虽然发文之前又检测了一遍,但是,自己检测总是发现不了那么多的错误。鞠躬感谢冒泡捉虫的大大们。 071 雪龙猫浑身是宝 ps:第一更送到。呼求正版支持,收藏的亲们送个首订就好哦。 沈如初听了这话,先是一惊,沈云忠去找石磊提亲了?她从未听沈云忠提起过,不过仔细一想极有可能,那时沈家慌乱,病急乱投医在所难免。 她忽然觉得恶心,找谁不好,找这个混球?还被这混球拒绝了?看他那耀武扬威的神态,沈如初就气不打一处来! 石磊这人并非沈如初想象得那般龌龊,身材虽不强壮威猛却也高挑精悍,和北方男人健康的小麦色肌肤不同,他的皮肤白中带了点黄,五官端正而精致,脑子也好使,与文旭、刘力俊家庭背景不同,他父母俱在,家资虽不丰厚,却也是殷实人家。 他最大的缺点就是喜欢和女人勾勾搭搭,但也仅限于勾勾搭搭,荒唐的事情却没做过,人品却不坏,倒是个有情有义的男儿,要不然文旭和刘力俊以及死去的沈格飞不会和他成为生死之交。 只可惜,沈如初似乎和他八字相冲,一见他就来火,就连石磊也纳闷,为什么每次发生糗事、恶事,都被沈如初碰见了? 沈如初待文旭亲厚,待刘力俊敬重,唯独待他,不是横眉冷对,便是咬牙切齿,这也是当初他狠心拒绝沈云忠的一个重要原因——他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沈如初给秋蕊使了个眼色,秋蕊抱起桌子上那两匹缎子,石磊紧张道:“你想做什么?别狗咬吕不识好人心。我可是来给你送礼的!” 秋蕊抱着缎子就朝石磊夯过来,石磊也是练家子,就秋蕊那点力道他还不放在眼里,只是一个大老爷们被个丫鬟追打成何体统! “这是怎么了?还没进门呢。就听见吵嚷声。磊子来啦。”文旭笑道,有点皮笑肉不笑的意思。 沈如初先是一愣,没想到文旭这么早回来,笑道:“没什么,就是石公子送两匹缎子来,我觉得太贵重了,所以让秋蕊送回去,但石公子客气,偏偏不肯收。” 绝对睁眼说瞎话! “既然是磊子的一片心意,收下吧。”文旭含笑道。眼睛却喷着火苗看向了石磊。看得石磊一阵心虚。 沈如初笑道:“好。多谢石公子的厚礼。”又对文旭道:“你今儿怎么这么早就回了?” 文旭拉着沈如初细嫩的小手,笑道:“你懂的!” 石磊见二人打情骂俏,完全把自己当了空气。而那个满脸煞气的秋蕊依然对自己怒目而视,手中的缎子随时准备夯过来 。 “东西送到了,那我先告辞了。哎,没天理,真是没天理!好心白当驴肝肺。”石磊讪讪笑着,他本来是趁着文旭在军中这个空隙过来看看沈如初,谁知道文旭这么早就回来了,当下心虚,赶紧尿遁了。 文旭却没有和客套,冲着他的后背喊了一嗓子:“不送啦。磊子!” 沈如初笑道:“把那缎子收好,看样子还值点小钱,明儿带给婶娘她们,也好做点衣裳。” 秋蕊应声而去。 “岂有此理!”文旭愤愤地坐下来,捶打着桌子。 沈如初不解,道:“这是怎么了?谁惹你生了这么大的气?可是在军中受了气?” 文旭头也不抬,赌气道:“我在气你!” 沈如初一愣:“我?我哪里惹你生气了?”不过,最近乃是多事之秋,有人趁此寻文旭的麻烦也不是不可能,这不正是她担忧的地方吗?当下心头一沉,以为又发生了什么事。 “到底怎么了,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沈如初急忙问道。 文旭这才抬起头,怨念无比地看着沈如初,道:“你明明知道石磊喜欢你,从小就喜欢,却还和他说说笑笑!” 从小就喜欢?喜欢拽她辫子么? 和他说说笑笑?他哪只眼睛看见自己和石磊说说笑笑了? “我可没和他说笑,不过是让秋蕊拿缎子轰他出去!”沈如初笑道,“原来是吃醋呀!爷,喝杯热茶,消消气。” 文旭将那茶一饮而尽,然后拥着沈如初,道:“真的没有和他说说笑笑?” 沈如初想要推开他,嗔道:“大白天的,搂搂抱抱,让丫鬟婆子看见了成何体统!” 文旭笑道:“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沈如初正色道:“你觉得这大半年来,我给过他好脸色么?方才不过是轰他出去,正巧被你看见了,你没见他被秋蕊追打,抱头鼠窜的样子,那才叫好笑!” 文旭满意地笑了,一把抱起沈如初冲到了里屋,整个人压过来,不安分地在抚摸着,笑道:“你是我夫人,我婆娘,以后只能对我笑。” 沈如初瞪了他一眼,嗔道:“作死呀!这大白天!” 古人行房/事除了讲究“天时地利人和”外,还有诸多忌讳,比如雷雨天不行房/事,白天不行房、事,否则要被视为放/荡,有违妇德。 文旭嘻嘻一 笑,起身道:“既然如此,那我晚上可不绕过你。”说完拿了一个枕头歪在床上,道:“我们就这样一处说会话。” 二人在房间里腻了半晌,商量了明日回门的事情,按照安阳的风俗,新婚三天,新嫁娘要和女婿回门省亲。给什么人带什么礼物,文旭早已安排好了,沈如初没想到文旭将事情打理得这般井井有条,暗自庆幸自己当初选对了男人。 文旭轻轻地抚摸着沈如初细腻白皙的脸蛋,看着那樱红水润的双唇,忍不住凑过头去,却听喵呜一声,一个白影蹿过来。 沈如初不用想,也知道是小白来了,伸手替它挠挠头,小白舒服地眯缝着眼睛。 文旭笑道:“这白大爷是只公猫吧?不然怎么一见你我亲热,就匆匆赶过来呢。” 沈如初噗嗤笑了,拍拍小白的脑袋,道:“小白,自我介绍一下,你是公子还是小姐。” 小白似乎对这二人的玩笑态度很不满意,喵呜一声,叫的很大声。 “瞧瞧,它还生气了!上次你说这是什么猫来着?”文旭笑道,伸手替这位白大爷挠挠头,讨好地对小白道:“你别不满意,上次救你回来小爷我也有功劳。如今小爷可是你主子的夫婿,你若敌视我,就是让你主子为难了!” 沈如初笑道:“雪龙猫,听说品种稀少,浑身是宝。” 文旭抽了抽鼻子,道:“什么味这么香?” 沈如初也闻到了,道:“先前还没有的。”又凑到文旭身上嗅了嗅,文旭笑道:“我一个大老爷们,能有什么香味,除了汗臭!” 沈如初笑道:“那可不一定哦。” 小白大摇大摆地走出沈如初的怀抱,然后跳到一处椅子上,人模人样地坐在那里,沈如初甚至看见它在偷笑,嗔道:“你个二货,坏笑什么呢?” 小白立马瞪圆了眼睛,那表情仿佛在说:什么,你叫我二货,你说堂堂雪龙猫大爷是二货?简直不可理喻! 沈如初噗嗤一笑,然后看见自己衣衫上有一处水迹,狐疑地看着小白,冷道:“你撒尿了?” 这混球,竟然对着自己撒尿! 这是学着狗狗做标记吗? 文旭撩起沈如初的衣袖,放在鼻子前闻了闻,道:“是香的?” 沈如初本来嫌弃恶心,毕竟那是猫尿,听文旭这么一说,也跟着闻了闻,好香!而且那股香味沁人心脾,如同梅香,但比梅花的味道 多了一股厚重,又不似花香那般甜腻;如同麝香,但比麝香多了一份清新。 “真的是香的?小白,过来。”沈如初招呼着小白。 小白脸一红,磨磨蹭蹭,扭扭捏捏地走了过去,沈如初抱住小白上下看了看,道:“是不是和麝香猫一样,肛门下面有香囊?” 小白明白沈如初这是要检查什么地方,那么**的部位能让一个女人去碰吗?它可是雪龙猫大人,猫中之王! 小白轻松从沈如初手里逃脱,很不满意地“喵呜”了一声。 文旭笑道:“这雪龙猫还真是个宝物!以后让它多喝水,多尿一些,连香饼子、香囊、熏香都省了。” 沈如初捶了他一拳,嗔道:“亏你想得出来!”小白却在一旁愤愤地看着文旭,沈如初看着小白,心中有了其他打算,也许真如宫云枫所说,这小白全身是宝,将来说不定能用于医术上。 她柔声招呼小白过来,继续帮它梳理毛发。 文旭见状,吃醋道:“一只猫而已嘛,怎么能和我争宠,这才是我呆得地方!”于是枕着沈如初的大腿开始睡觉。 沈如初哈哈大笑,心说文旭真是个人才,连只猫的醋都吃! 当天晚上,二人又是一番水/乳/交/融,文旭仗着年轻,又是初尝云/雨情,自然是缠着沈如初求/欢,干脆把那春/宫图翻了出来,依葫芦画面地摸索尝试了一番,直到做了四五次,二人筋疲力尽,这才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文旭便将礼物搬上了马车,那两个新兵蛋子穿着一新地跟在马车后头。 不知道是不是这两天没休息好的缘故,沈如初总有些心悸,这眼皮跳得也厉害,左眼跳财,右眼跳灾,她是右眼在跳。 ps: 推荐一本好姐妹的书:林月初的《网游之暴走萝莉》,很萌很可耐。 072 一路狂飙受追杀 ps:今天第二更送到。兜兜最近还未从过年的慵懒状态中回过神来,求亲们鞭策! 见那两个新兵蛋子挺可爱,沈如初笑道:“你们叫什么名字?”心里猜测着,不会叫什么狗蛋、王二吧? 因为军户人家皆穷苦,甚至比平民都低了一等,像沈家这样的以及文旭等人那简直是万里挑一,算是混出了一些名堂;既然是穷苦人家,取名字多数随便,即便想认真对待肚子里也少了墨水,又想着“名字越贱越好养活”,这名字多数是信手拈来。 高一点的兵蛋子笑道:“回夫人,属下张静风。”沈如初点点头,心说这名字还不错。 矮一点的兵蛋子腼腆道:“属下名叫林小三。” 噗嗤——沈如初差点笑出声来,叫什么不好,叫小三! 沈如初让秋蕊给了这两个新兵蛋子一些赏钱,他们不敢收,文旭喝道:“夫人给你们的,你们就收下!” 沈云忠早就安排人在门口迎接了,自己则在大堂等候着,沈家人全部到齐了,就连已经出嫁的沈庆兰、沈念卿也都回来了,一下子老少团聚,好不热闹。 沈如初按照辈分,依次给大家送了礼物,沈云忠得的是一块上好的玉佩并一枚玉扳指;高氏和李氏分别得了金质的钗环;沈云卿、沈庆兰、沈芝媛得是上好的缎子,正好用来做春装;沈燕飞和沈梦飞各自得了一双鹿皮高底靴。 杨嫣的礼物比较特别,沈如初也想讨好这位嫂子。给她准备得是一个金头面,还有一个药草的枕头,有助于睡眠,最能让孕妇安神。杨嫣知道这份礼物费了不少心思,连声道谢。 家下仆人也都有礼物。 沈如初和一干女眷在客堂的偏屋,沈云忠则在整堂招待了文旭,沈燕飞、沈梦飞等人作陪,文旭恰到好处地寒暄着,爽朗的声音时不时传到隔壁,将朋友向亲戚的过度尺寸把握得很到位,就连沈燕飞也完全悦纳了这个妹婿。 沈云忠对此很满意,原本他就属意文旭,只是高氏和沈芝媛从中插了一脚。他便没把文旭当作后备人选。谁知后来沈如初与文旭竟做了那暗渡陈仓之事——虽说当时沈如初说得笃定。但沈云忠事后想了又想,总觉得此事有很多疏漏,而且。无论怎么看,沈如初与文旭都不是那种轻浮放/浪之人。 好在如今事情完满,他也没必要认死理地追究下去。 在沈家呆了半天,沈如初发现一个问题:整个沈家人都围着杨嫣团团 转,就连最疼爱沈如初的沈老爷子也为了自己的曾孙子对杨嫣照顾有加,处处以杨嫣为重。 比如,杨嫣看中了沈如初抱着的小白,觉得很可爱,委婉地表达了自己想要的意思,沈云忠笑道:“将猫儿送给你二嫂吧。回头爷爷帮你寻一只送过去。” 沈如初瞧着他乐成一朵菊花的脸,不忍心的同时,心中微微带酸,以往谁不知道沈云忠最疼爱沈如初了,如今沈如初在他眼中俨然成了外人,可小白怎么能随便送人呢? 沈如初笑道:“爷爷,不是我肯将小白送给二嫂,而是实在不能送给二嫂。” 杨嫣依旧看着小白出神,那雪白柔软的皮毛,一看就是优质品种,笑道:“没事,我也不能夺人所爱。” 沈如初笑道:“嫂子正是孕期,这猫儿狗儿身上都有寄生虫,容易得病不说,还可能导致胎儿畸形;二来,这小白脾气暴躁,容易抓挠,万一伤了嫂子,怎么办?” 沈云忠一听,急忙道:“对对对!这孕妇养了猫儿狗儿会对孩子不好,还是不养了,赶明儿我给你去寻其他的玩物!” 杨嫣一听,吓了一跳,既然对孩子不好,那肯定是不养的,连忙摆手,道:“那就算了。不过,这小东西挺可爱的。”说完便伸手想去摸,小白当即呲牙咧嘴,原本柔软的皮毛竟然根根直竖,活像一只刺猬,冲着杨嫣低吼,吓得杨嫣哇哇大叫,差点从椅子上后仰摔倒。 高氏正巧进屋,见了这一幕,二话没说,对着沈如初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臭骂,最后还不忘冷笑:“真是有什么样的主人就养什么样的畜生!” 小白又是“喵呜”一声愤怒地低吼,沈如初拍拍小白的脑袋,笑道:“小白乖,咱们不生气。乖啊!谁叫你不会说人话。” 高氏铁青着脸,骂道:“什么玩意,目无尊长!” 沈云忠出来做和事佬,道:“不要吵,难得见面一次,不该亲亲热热吗?” 高氏冷笑,道:“爹,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她现在可不是咱们沈家的人,你犯不着帮着她说话!” 沈云忠不悦,道:“她姓沈就是沈家的人!你就少说两句,当着自己媳妇的面好歹像个做长辈的样子!” 杨嫣始终没有说话,眼底微微有些鄙视,到底是小门小户,这教养差了何止是一截,可自己那样的情况,也断然能找一个门当户对又合自己心意的夫婿。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嘴角带笑,心说,好歹将来还有个盼 望。 沈如初笑了笑,丝毫不理会高氏的聒噪和敌视,道:“爷爷,天色不早,也该家去了。” 总之,沈如初是带着微微的失落离开沈家的,虽说她从心底没把沈家当成自己的家,但从某种意义上说,沈家就是她的家,她在这个家里生活了大半年,和这个家里的每个人都有了割舍不断的联系。 如今,她回到沈家,却再一次感受到自己是外人——第一次来自于她的内心,而这一次则来自沈家人的态度。 与沈如初的失落不同。文旭则是踌躇满志,坐在马车上依然是嘴角带笑,握着沈如初的手,笑道:“初儿。我特别感谢沈家,养育了你这样好的女儿,我觉得自己特别幸运。你放心,我一定好生做事,将来封妻荫子,让你过上好生活。” 沈如初笑道:“只要安安稳稳、健健康康就是福,封妻荫子我不指望,也不希望你冒险。我可不要望穿秋水,悔教夫婿觅封侯!” 文旭低头正好亲吻沈如初,却听“喵呜”一声叫。文旭只当这只小公猫又在吃醋。轻拍了一下它的脑袋。熟料它猛然跳起来,毛发整个炸开了,喵呜叫着。叫声急切而尖利,听得马儿仰天嘶鸣,疾驰而去。 文旭与沈如初同时打了个大大的趔趄。 沈如初惊道:“小白从来不闹腾,难道是提醒我们有危险?” 文旭点点头,机警地撩开窗帘,看向四周,忽听耳边一阵风声,他眼疾手快,用力一把抓住,却是一支羽箭! 小白仍旧诈唬地叫着、跳着。 沈如初震惊地看着文旭手中的羽箭。确认自己真的遇见了危险,道:“我们快走!趴下!” 文旭将她牢牢按在身底下,用身子护着她,喃喃道:“不怕,不怕,有我在呢。”但沈如初趴在他的怀里,却感受到他剧烈的心跳。 “如意快点!有人追杀我们!”文旭吼道,如意挥着长鞭抽了那马一鞭,马车快速向前驶去。 张静风与林小三两个兵蛋子则驾着另一辆马车跟在后面跑,车里坐的是秋蕊和松月。 又是几声“嗖嗖”作响,羽箭射在了门把上,有的甚至从马车中间横穿过去。 “小心!”沈如初抬头的时候,正好有一支羽箭飞过来,眼见着冲她门脉刺过来,文旭正要用身体挡过去,偏偏动作太大,拉动了自己身上的旧伤,小白却呼啦一下,如同闪电一般,一跃而起张口咬住了那羽箭,然后有些鄙 视地看了文旭和沈如初一眼。 太惊险了! “如意,走大道,朝人多的地方去!”文旭命令道。 如意自幼跟着文旭,只是后来文旭参军,他留在祖宅看家护院这才分开,他与文旭之间早已形成了默契,听文旭下了命令,便知道文旭的心思,这些人若是刺杀,必只是射箭却没有露面,必然有不得已的原因不能露面,且最大的原因是不想闹出太大的动静,那么人多的地方,他们怕误伤他人,自然会收敛些。 马车在闹事里一路狂奔,不过一炷香的时间进了文家宅院。 沈如初屏息敛气,文旭始终紧紧搂着她,小白却无事人一般躺在沈如初的脚下假寐。 “今天可有人来过?”文旭急忙跳下马车,问看门的宋伯。 宋波见文旭神色不对,急忙道:“今天没人来过,怎么了,少爷?” “关好大门,不要放人和人进来!”文旭神情凝重地下了命令。 文旭将沈如初抱下车子,道:“你先回房,不要怕,不会有事。秋蕊,扶夫人进屋。” 秋蕊早被吓得双腿发软,自顾不暇哪里还能服侍沈如初,倒是松月还保持清醒,上前要扶着沈如初进屋。 “不慌。先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留下来。”沈如初坚持留下来。 他们围着马车里里外外地看了几遍,又发现了两根相同的羽箭。 “喝杯茶压压惊吧。”沈如初道。 文旭却拉过沈如初,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道:“没事的,别担心。我会查明此事,以绝后患的。忙了一天,饿了吧?让厨房做几个你爱吃的小菜?” 沈如初苦笑道:“现在不饿。这羽箭是螺旋箭头,做工精致不说,箭头沉重,箭身轻巧,羽毛用的也是白羽,民间没人有这样的手笔,也用不了这样厚重的箭头,所以,这羽箭出自官方。再看这羽箭上画了虎头的标记,应该是虎贲军的标志,虎贲军要杀我们?” ps: 鞠躬感谢湛蓝海岸线大大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小小猪妹送的粉红。另外,兜兜有一事不明:读者印象里有个“作者是伪娘”,兜兜请教一下伪娘是什么意思?兜兜明明是个妹子,好么?虽不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萌妹子,真滴真滴素妹子,可以不添这个读者印象了么? 073 成默契恩爱无比 沈如初分析的这些状况文旭一早便知道,甚至从拿到羽箭的那一刻开始,他便知道这羽箭的来源,只是怕沈如初担心而没有言明,见沈如初面色平静,倒也不隐瞒,道:“这的确是虎贲军的羽箭,但不能说虎贲军是冲着我们来的,虎贲军不可随意调动,何况用虎贲军对付我们,岂不是杀鸡用了宰牛刀。” 沈如初道:“不可随意调动?上次崔明月绑架我,动用的好像也是虎贲军吧?说起来真是悲哀,难怪燕国年年退败,哪里还有半分天朝威武!虎贲军?哼,算什么朝廷精英军队,简直就是他们马家的看家护院的奴才!” 文旭沉默了,这个问题何止是沈如初在诟病,凡是有血气的人都在诟骂,整个北疆军队几乎为马征明差遣,并非为保家卫国而战,而是为他马家的功勋去死;由此又滋生了不良的风气,为官者多贪污受贿,为卒者多贪生怕死。 但这样的朝廷大事,尤其是一个两个平民能置喙和改变的? 文旭看了一眼沈如初,小脸因为受惊微微泛白,又因为置气,胸口起伏着,他没来由地一阵心疼,本想着给她幸福,这才新婚三天,就闹出了这样惊险的一幕,而且,这绝对不是个偶然,沉声道:“初儿不用担心,我一定会保护好你的。” 沈如初点点头,道:“我不担心,我只是觉得这事蹊跷,到底是何人所为?若是知道此人的真实目的。我们也好知己知彼,有个防范,总不能坐以待毙。” 文旭想了想,道:“应该是马文俊所为。” 沈如初的心一沉。果真和马家脱不了干系,这么快就发动报复了,道:“那你打算怎么办?” 文旭柔声道:“你只管安心,就算是马家要报复,我也有办法对付的。但我觉得这并不是马家在报复,是马文俊一个人在作祟。” 沈如初点点头,马文俊是马家唯一嫡子不假,但马文俊并不完全代表马家,擅自调动虎贲军处理自己的私事,这要是东窗事发。那可是分分秒秒掉脑袋的事情。道:“你有什么办法?” 文旭微笑道:“男人有男人的办法。你只管放心。晚饭想吃什么?” 沈如初笑道:“怎么,你还想亲自下厨?” 文旭眉宇生辉,笑道:“这有何不可?以前行军打仗。都是男人做饭,我在火头军里学过一段时间,后来无师自通,自创了不少菜肴,将士们都赞不绝口——绝不外传的。” 文旭刻意不去想方才惊险的一幕, 力求将屋子里的凝重气氛打破,而在这一方面,沈如初和他有着极大的默契,笑道:“君子远庖厨,怎么能让你做饭。今儿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文旭拉着沈如初的手,放在手心里摸了摸,道:“我可舍不得你受累,既然你让我当个君子,让她们去做吧。” 松月进来道:“爷,夫人,秋蕊晕过去了。” 沈如初皱眉,对秋蕊的印象更差了——还能再没用一些吗?安阳城民风彪悍,恐怕世家小姐都比她抗惊吓! 文旭见沈如初脸色不对,冷道:“给她找个郎中。下去吧。” 沈如初坚持下厨给文旭做了两个小菜,一个红烧牛肉,一个银杏炖鸡,另外抄了两个素菜,让厨房的婆子做了一个汤。 然而,等她从厨房里忙活了一番,摆好碗筷准备吃饭的时候,文旭却出了家门。 “爷呢?”沈如初问道。 松月道:“回夫人的话,爷出去了,特意留下话来,说去去就回,让夫人不必担心,夫人若是饿了,先吃,不必等他。” 沈如初皱眉,道:“去把如意叫过来。” 松月又道:“如意也跟着爷出去了。” 一个人自然是吃不成饭的。 沈如初去了房间,翻着一本医书,却怎么也看不进去,白天差一点就丢了性命,此刻依然心有余悸,她必须要学点防身的东西! 治病救人固然是个美好的愿望,但自己的小命都不保了,何以治病救人! 她从箱子的最里面翻出一本发黄的书籍——《毒典》,这本书并不是她的,从宫氏医馆的旧书柜里翻出来的。 当时她才入馆,碰巧遇见秦子辉晾晒给那些发黄发霉的老书,这本《毒典》因为放在最下面,又靠墙,所以湿的最厉害,他便去请示宫云枫,宫云枫看都没看,只告诉他严重破损的,可弃之。 沈如初带着一种拣宝的心理,欢喜地选了几本破破烂烂的书回去——这也难怪,一个现代灵魂,平日里听多了无价之宝的文物,对古代的物件尤其是典籍就会不由自主地产生一种向往,情不自禁地把古物当作宝贝。 回去之后,她趁着休息的日子,修修补补了许久,虽然已经斑驳破烂得让人没有看的**,但总算有了书样,至少能看清里面写什么。 上辈子熏染了不少治病救人的知识,这辈子查漏补缺,医术上肯定会更上一层楼,只是这用毒, 她尚未入门,所以,她从最简单的开篇记载看。 她要找出一样毒,不求杀人,但求自卫,这种毒一定是取材容易但成药难的毒,唯有这样的毒才能防身又免去不必要的官司和诉累,而且要有解药! 看得正入神,入神到了沈如初心中雀跃、跃跃欲试的程度,松月在外头喊话,说文旭回来了。 沈如初急忙藏好毒典,出了屋子,吩咐松月将饭菜热了,迎了出去,正好碰见文旭推门进来。 “做好了饭菜,一转眼就不见影了。现在饿了吧,快些吃饭。”沈如初微笑道。 文旭心头又是一暖,沈如初不但没诘问他去哪里了,反而关心他饿不饿,这样的女人不但给了他男女情意还让他感受到了家的温暖,他当初没有选错人! 迎上沈如初如水的眸子,文旭郑重地点头。 看着桌子上的四菜一汤,文旭笑道:“这些都是你做的?真是太好吃了!夫人真能干!” 沈如初笑道:“少来!都还没动筷子,就知道好吃了?” 文旭笑道:“这好吃不好吃,看也看得出来嘛,有道是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你忘了,我当年也是行家!” 沈如初噗嗤一声笑起来,给他夹了一块红烧牛肉,嗔道:“吃你的吧。多吃点。” 一顿饭吃得其乐融融,沈如初不停地给文旭夹菜,他每日消耗大,吃得自然就多,加上“最难消瘦美人恩”——沈如初夹过来的菜,他全然接受,而且是喜乐无比地接受——四菜一汤竟没吃得干干净净。 小白出去溜达一圈回来,喵呜一声跳上桌子,看见盆干碗净,而文旭正心满意足地打着饱嗝,立马瞪着一双绿眼睛,恨不得将文旭一口吞下去,沈如初看见这情形,哈哈大笑起来。 小白听见笑声,委屈地看向沈如初。 沈如初看了小白那可怜兮兮的小模样,心都酥了,抱着小白,安抚它的情绪,笑道:“这些东西你又不爱吃,我特意给你准备鱼,新鲜的小鱼哦。” 小白眼睛一亮,用小鼻子蹭了蹭沈如初,沈如初拍拍它的小脑袋,笑道:“自己去厨房吧,已经给你准备好啦!真是只小馋猫。” 一晚上,文旭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而沈如初也不主动提起白天的话题。 事实上,沈如初心情沉重,如果真是马文俊所为,那么整件事因她而起,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这件与马文俊无关, 那更应该担忧,与文旭是一家人,现在有人要对文旭不利,她不得不反复思索:是何人所为?又是因何事而起? 但两世为人,让沈如初学会了内敛和沉静。 上了床,文旭照列热情无比,求着沈如初欢好,用他的话说:怎么做都做不够! 不过短短几天的时间,他竟然无师自通地换了好几个花样和体位,仿佛有着无穷的力量,这边才泄了没多久,那铁杵依然**,不过半柱香的时间,又生龙活虎准备大战一场。 沈如初疲惫不堪,可又不好拂了文旭的热情,用文旭的话说:“若不是照顾你身子弱,我都不用停歇的!” 尽管是照顾沈如初“身子弱”,一晚上也要折腾个三四回才得安生。 沈如初以往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也没个比较,但前一世也看了不少的口水文章,对这方面一知半解,虽说是一知半解但也能知道这文旭在那方面的功夫十分了得。 “你怎地就这么有……”沈如初想了半天,终于找到一个算是比较恰当的措辞:“活力?” 文旭笑道:“男人对房/事都不热衷,那岂不是废了!” 废了?废了! 沈如初心说,恐怕你没废,我倒是要废了,一扭头,竟然沉沉睡了过去,文旭郁闷地看了一眼沈如初,自己还想再来一次哎! 他甜蜜地轻抚着她的脸庞,一扭身,轻轻从后背抱住了沈如初,二人形成了对虾式的睡姿。 文旭身材高大健壮,正好把沈如初紧紧包裹住。 ps: 鞠躬感谢燕青灵大大送的两个平安符、两张粉红票;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糖果遭偷了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风解我大大送的粉红票。鞠躬感谢所有支持正版的亲们。 074 长情如云随风散 ps:今天第二更送到,为诸神承诺的永远大大打赏的第二朵仙葩加更,感谢诸神大大送了第一个盟主给兜兜,也感谢各位大大支持正版。 第二日醒来时,已经日上三竿了,沈如初睁开的时候,秋蕊正在外间收拾擦洗,听见动静进了里屋,冲着沈如初意味深长地笑了,道:“夫人醒了?” “什么时辰了?”沈如初睁开眼,春天的阳光真好,暖融融的,晒得人懒洋洋的。 秋蕊是经过人事的,自然是知道怎么回事,捂嘴笑道:“夫人,已经辰时了。” 沈如初心说,这一觉睡得真踏实,辰时都过了! “爷呢?”沈如初道,身边已经没了文旭,他的宝剑也好生地放在了台子上。 秋蕊笑道:“已经去校场了。爷说了,等一下回来两名姑娘,让夫人招待一下,不用太拘礼,正常应对就好。” 沈如初眉头微蹙,两个姑娘?正常应对又是什么范畴? “你的病好了?”沈如初微微蹙眉,这么娇气的丫鬟倒是头一遭见到。 秋蕊有些不好意思,道:‘让夫人挂念了,是婢子无能,不但没保护好夫人,还让夫人劳心,睡了一宿,好多了。夫人,昨天到底是怎么回事?真的是吓死奴婢了!” 沈如初不想听她呱噪,摆摆手,示意她下去。 既然等一下有人来拜访,少不得要起来梳妆打扮一番。 直到见到那两个姑娘。沈如初才明白文旭交代的“正常应对”的真正含义,那两个姑娘实在超出常人对姑娘这一概念的理解。 其中一个用“高大威猛”来形容也无可厚非,比男人都壮实,胸前鼓鼓的。但沈如初知道那不是胸部,而是胸肌! 另一个身量倒是与普通姑娘相差无几,却也是健硕矫捷,背着一把弯月大刀,彪悍无比。 她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肌肤黝黑,沈如初站在她们面前,顿时有一种泰山压顶的紧迫感。 “属下金月/古三娘见过夫人。”二人异口同声道,声音洪亮,绝非一般柔弱女子能比。 秋蕊抚着胸口“呀”地一声后退了两步。金月与古三娘虽然态度依旧恭敬。但眼角的余光却有些鄙夷。沈如初看秋蕊这般矫揉造作也甚感头痛。 既然自称“属下”那定然是有官职或军职在身的,安阳城里参与的女人不在少数,燕北军里也有不少女兵。听说格格骁勇善战, 巾帼不让须眉,对这样的女人,沈如初自然不敢怠慢。 “二位将军里面请,松月看茶。”沈如初笑道。 金月开口道:“属下是奉了副尉大人的命令,前来保护夫人的。” 沈如初已经料想到是这么回事,又恐文旭是滥用公权,假公济私,试探道:“二位将军可有其他军务在身?我一介平民,不敢劳动二位大驾。昨日回门归来。路上受了点惊吓,我们家爷太过担心,所以才请了二位将军过来,却无大事。” 秋蕊急忙道:“夫人,昨天那么惊险,您怎么说事情不大呢。” 沈如初瞪了她一眼,秋蕊知趣地后退了一步。她不是傻子,跟着沈如初那么久,知道这半年来经历了什么事,也猜测到马文俊会报复,只是没想到这报复来得这般快,而且明目张胆,毫无顾忌。 有道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她这个小婢子迟早也会受到牵连。想到将来的某一天自己可能因为沈如初得罪了马家而生死未卜,她便没了耐心,更谈不上什么忠心了——她在为自己寻后路。 金月与古三娘对视了一眼,还是金月开口了,道:“夫人,属下乃是奉了章必清将军的命令前来保卫夫人,保卫夫人的安危就是属下的军务,还请夫人不要为难属下!“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还有什么好推辞的? 何况,文旭不是交代了吗,要“正常应对”,她们之所以来保卫自己,必然不是因为她这么个人,而是因为文旭的人脉——请动了那个章必清将军! 想通了这个道理,沈如初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当即心情大好,客气地留了金月和古三娘二人吃饭,并吩咐厨房多做了一些饭菜。 这两个女兵果真没让沈如初失望,不但将一盆红烧肉吃得连汤汁都不剩,其他碟子也吃得干干净净,一升米做得饭,沈如初只装了一小碗,此二人将余下的饭全吃了,依然意犹未尽。 松月当场瞠目结舌,嘴里嘀咕着:“这样的吃法,真是养不起啊。”然后端着空碟子空碗摇着头去了厨房。 吃完饭之后,沈如初继续回自己的房间研究那本《毒典》,看到一个制作“寒花毒”方子,简单易行,且看配方里的草药,多数都是治病的草药,乌头,黄芪一类的,只有一味乌头属是毒草。 按照书上的记载,这些药草按照给定的比例配出来的毒药无色无味,且当即生效,一天毙命。之所以叫“寒花毒”,是因为中毒之人浑身 冰冷,死前血液凝固,体表形成霜花一样的斑痕。 看到这里,沈如初全身血液开始凝固,她似乎看见自己正在一条邪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她唯一能保证的就是不用自己制造出来的毒去害人,而且这个人必须是好人。 “我出去一趟。你们要不要一起过来?”沈如初笑道,想到那个简单的方子,她就跃跃欲试。 金月和古三娘一个躺在马车上,一个斜倚在墙角处,二人两眼瞪着天,一左一右,心说这可真是一份美差,可这也太无聊了吧? 一听沈如初要出门,当即来了精神,摩拳擦掌,理所应当地跟了沈如初出门。 按理说,沈如初出门要带着自己的陪嫁丫鬟,但沈如初选的却是松月,不光是秋蕊意外,就连松月也微微吃惊。 “秋蕊,你去上街给我买几只活蹦乱跳的兔子回来。”沈如初吩咐道,心中有一种罪恶感,不好意思小白兔,到时只能拿你们试药啦——既然配了毒药,那肯定也要配解药的。 原本沈如初是打算去一趟宫氏医馆,那里的药品齐全,就连常见的毒草也有,顺带和宫云枫请教一下药理,将来配制解药事半功倍。 想到宫云枫,沈如初心中氤氲了一些清愁,淡淡的,就像当初那方信笺上传出的熏香,说不出到底有多香,但却能让人感受到别样的情怀。 沈如初嫁给了文旭,又与文旭做了真实的夫妻,心中便只有文旭,若不是想起去宫氏医馆,兴许现在也想不起宫云枫来。 想到这里,沈如初自己都笑了,说什么男人多情,女人长情,那是女人没遇见另外一个男人,一旦遇见了,再多的长情也抵不上朝夕相处的平实,何况这平实之中有太多的真情。 “我去药店看看。”沈如初道,抬脚便进了一家小药店,问掌柜的要了几味药放在鼻子底下嗅了嗅,然后摇摇头,道:“乌头质硬而脆,断面角质样,性热味辛苦。全株有大毒,以根最毒,种次之,叶又次之。看看你这乌头,乃是未长成的乌头,枯死之后晾晒而成,这样的乌头,既不能当毒,亦不能入药。” 那掌柜一听,知道自己遇见了行家,急忙道:“原来夫人是行家,稍等片刻,小店有上好的乌头,我这就去给夫人取。” 他看沈如初气度不凡,身后还带着两个门神一样的婢女,对药理又十分熟悉,应该不是普通人家的妇人,所以也不敢怠慢。 沈如初并没打算真的在这里买乌 头等药材,也不过是想过来探探情况,但掌柜的这般热情却也不好推辞,坐在椅子上等候,互听几声敲门声。 她一转头,看见一个深蓝色的身影,玉树临风地站在门口。 “这么巧。”宫云枫温和地笑道。 沈如初道:“这么巧?”她抿嘴笑了,这还是她成亲以来第一次见到宫云枫,他还是以前如玉公子的模样,依旧是风度翩翩,蓝衣加身。 实在是巧了,宫氏医馆在东市,而沈如初此时在西市,虽说安阳城不算大,却也不小,若不是巧合,断然见不到;若说是巧合,那宫云枫来此做什么? 可这一刻,沈如初却觉得他很遥远,曾经的朝夕相处,相互鼓励,那种浅浅淡淡却深入骨髓的好感与心动,都在他成亲的那一天成了行云流水,散了淡了。 当沈如初嫁作人妇,最初的悸动也成了昨日黄花,烟消云散。 与沈如初的平静不同,宫云枫却显得急促不安,说话都带着一股颤声,道:“我过来看看药材,正好也走到这一家。你脸色不大好,是不是没休息好?” 沈如初像是被人看穿了心事:每日纵/欲,能休息好吗?休息不好,自然脸色不好。呃,每日行/房三四次,算是纵/欲了吧? 宫云枫顿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急忙纠正,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和文旭最近相处和谐吗?” 沈如初瞪着眼睛看向他:你丫的不是那个意思,到底是什么意思?别解释了,你越解释越说明你就是那个意思。 “公子,你到底想说哪个意思啊?”沈如初笑道,难得看见如玉公子露出窘态呢。 ps: 鞠躬感谢米虫人生姐姐送的香囊;鞠躬感谢myzhysky妹子送的粉红,简直是雪中送炭!鞠躬感谢各位支持兜兜的大大。 075 旧意怜取眼前人 ps:第一更送上。兜兜继续呼求正版。 宫云枫的脸一下子红起来,有些手足无措地看着沈如初,半晌才道:“回头去医馆,我给你开几味调理的药。” 沈如初不置可否,想起当初宫云枫也给自己开过养生的方子,还贴心地送自己一些补血的药物,总归有些回忆是美好的。 “夫人,瞧瞧这乌头……哟,这不是宫大公子嘛!这是哪阵风把您老人家给吹过来了?里面请,快快里面请。”那掌柜热络地招呼宫云枫。 宫云枫微笑道:“进来见一个朋友。刘掌柜,我这边还有事,先告退,医馆若是需要,会登门拜访的,到时还请刘掌柜准备一些上好的药材。” 刘掌柜连连应允,道:“大公子您放心,药材一定是上乘的,价格一定是公道的。”又对沈如初道:“夫人,这乌头您还要吗?” 沈如初浅浅一笑,道:“暂时不要了,改天若是需要再来找你。谢谢。” 宫云枫轻声道:“附近有家不错的茶馆,不如我们去坐坐?” 沈如初本能地想拒绝,可不想在这档口惹出什么流言风语来,现在男已娶,女亦嫁,就算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斜,也要顾及文旭和唐梦瑶的感受。 想到唐梦瑶,沈如初微微叹了一口气,她和自己结拜为姐妹目的真的就那么单纯、想在安阳城找个说话聊天的同伴? “离这里很近,而且那里的龙井茶都是江南的新品。可以尝尝。”宫云枫急切地说道。 沈如初心下就软了,她身上有很多缺点,而她认为的最大的缺点就是:不会拒绝别人。对唐梦瑶如此,对宫云枫也是如此。 “你最近还好吗?这段时间不见你。你似乎清瘦了很多……”宫云枫用杯盖轻轻拨动着茶叶,看似无意地说道。 沈如初笑了,映衬着窗棂里穿过来的明媚春光,她粉莹莹的脸上罩着一层光彩,让她整个人看起来生动而多姿,那洁白无瑕如同白玉一般的脸上,一对扑闪的长睫,葱白一样的指尖正抚摸着那青花瓷茶杯,嘴角微微上扬,不冷不热说了一句:“还好。公子不知道这燕国是以瘦为美吗?” 宫云枫垂着眸子。抬起眼的时候。那乌黑的眸子竟像是水一般明净。沈如初从那如水的目光中看到了一种异样的情绪,是宫云枫以前不曾有过但恰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 只有心动的人才有那样的闪躲。 只有心动又失去 的人才有那样的哀伤。 宫云枫听了她的话又是一怔,喃喃道:“忽然之间。觉得你我很遥远,就像是初次见面的陌生人,不但陌生,还开始针锋相对。” 听到这里,沈如初心中在笑,这场对话中,她很轻松地占据了上风,不分男女,谁比谁先心动,谁就注定要落于下风。此时,宫云枫念念不忘的是过去朦胧的情意,而沈如初却清醒地意识到今非昔比,她更珍惜眼前的生活。 “公子,我觉得你今天很不正常,我见你脸色也不好,兴许是太累了,不如早点回去休息?”她这是要请辞了。 宫云枫眼神黯然地看了她一眼,紧张道:“你这是要走?” 沈如初想了想,笑道:“出来这半日,自然是要回去的,这茶固然好,但终究不当饭吃。”她相信宫云枫定然能明白她的意思,宫云枫对她来说就是茶,茶固然高雅清香,但却不能成为生活根本;文旭对她而言就是饭,不管是精细食物还是粗茶淡饭,人活着终归要吃饭——这才是硬道理。 宫云枫的脸色一下子苍白得吓人,沈如初只看了一眼便知道他已明白了自己的意思。 “你很聪明,是我犯糊涂了。”宫云枫轻声道,“我曾经也后悔过。” 沈如初心头一跳,道:“你后悔什么?” 宫云枫垂着眸子道:“后悔自己回了京城,后悔自己一味听从家族的命令,后悔自己生在宫家。” 沈如初起身,轻笑,道:“走就走了,你不该写那封信的。早些回去吧,我姐姐定然很担忧的。你若想通了,派个人来告诉我,我就去医馆做事,若是依然执着于过去,我想我该换个医馆当学徒了。” 宫云枫紧紧握着茶杯,脸色惨白。 沈如初微微一叹气,道:“公子,告辞。还将旧来意,怜取眼前人——如果你有旧来意的话。” 如果当初宫云枫能勇敢主动一些,她是不是就沦陷了,无所顾忌地奔了他去? 如果没有文旭的不离不弃,她是不是还要沉迷于那不切实际的爱慕,并去坚守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如果没有文旭的敢爱敢恨,她是不是要向命运低头,去给那油头粉面的马文俊当妾? 女人是容易感动的——感动不等于爱,这一点沈如初很清楚,但是感动多了,女人会情不自禁地去爱。 如今的“旧来意”,都用在了文旭这个“眼前人”上——沈如初对此 很庆幸。 金月赶得马车,古三娘与她一同坐在了马车前,松月则陪着沈如初坐在车里。 “松月,你家里还有些什么人?”沈如初道。 松月道:“家里就一个老娘和一个妹妹,都在城外的乡下。” 沈如初“哦”了一声,她听文旭说这松月乃是奴籍,是从一个牙婆手上买来的,既然是奴籍,那肯定是从小就被卖出来了,这样的丫头多数对家人没有感情,甚至怀恨在心。 “可识字?”沈如初又道。 松月道:“夫人,婢子不认识字。自幼家贫,这才被卖出来当奴才,以往当得是粗使得丫鬟,连个纸片儿都无法接触。” 沈如初点点头。心里有数了,这不识字就是睁眼瞎,即便有些能力,可以帮忙做些事也要受很多限制。 回到文家的时候,秋蕊迎了上来,对沈如初一阵附耳。 沈如初笑道:“哟,她这会子怎么来了?” 急忙去了客堂,果真见李春燕正坐在客厅里等候,作了妇人打扮得李春燕看起来成熟许多,见了沈如初急忙迎上来。道:“姐姐!” 沈如初笑道:“你今儿怎么得空回来了?店里不要你帮忙?” 李春燕腼腆一笑。道:“我就不能来看看姐姐吗?自从我出嫁到现在还没见过姐姐。姐姐的新家也不曾来过。店里出了新点心,才出炉的,带来给姐姐和文大哥尝尝鲜。” 周翔所在的周家是开糕点铺子的。不算有名,但做出来的点心还不错,至少在沈如初看来都是纯天然的健康食品。 沈如初也不客气,拿出一块桃酥尝了一口,笑道:“嗯,好吃,很香甜!秋蕊,拿去分给两位将军,还有院子里的其他人,让大家都尝尝。” 李春燕见客堂无人。靠着沈如初边上坐下了,道:“姐姐,你要帮帮我。”一句完整的话没说完,眼泪就打转了。 沈如初眉头微蹙,果真无事不登三宝殿。 “怎么了?有事慢慢说,哭哭啼啼被人看见了又要说闲话了。”沈如初道。 只是,接下来的话让沈如初听了大跌眼镜,李春燕说得竟是闺中秘事! 她说那周翔既不懂温存也不会做事,总是挑逗她,却没几下就泄了,偏偏又是个贪多的主儿,一夜不折腾三两次都不安生,三天五天倒也无妨,这一连几个月都是如此,什么人能吃得消?不光平时无节制,就连 小日子里也要闹腾一番。 起先,沈如初听了微微笑,到后面便连连摇头,嫁给这样没有责任感的男人简直就是遭罪!“不怕姐姐笑话,我的小日子有段时间没来了,婆婆也知道,原本以为是有了身孕,正想找个大夫瞧瞧,哪知昨儿又见了红。”春燕红着眼睛道。 秋蕊端了一盘水果上来,又给二人斟茶,沈如初轻声道:“你下去吧,我和我妹子说说体己话。” “姐姐,你说我该怎么办呀?”春燕抹着眼泪,沈如初这才看清她小小年纪,眼角都有细纹了。 沈如初道:“以往只觉得周翔是个年少不懂事的,如今看来倒有些混帐了,怎地连自己的女人都不心疼。你这是月事不调,月有盈亏,潮有朝夕,月事一月一行,与之相符,故谓之月水、月信、月经。经者常也,有常规也。可有带下病?” 春燕不好意思地点点头,道:“很是污秽。” 沈如初道:“这是病,不能大意了,要治。” 春燕道:“我倒是不怕生病,就怕将来不能生育,上次又喝了落子汤,我心中更害怕了,总是心虚……” 沈如初同情她的遭遇,这事要是发生在上一世,她老早劝说离婚了,但在燕国和离虽比休妻稍微好一点,但也遭世人冷眼,道:“我手头没药,过段时间回医馆了,帮你开些药。上次的落子汤比较温和,不至于太伤身体,放心吧。” 二人闲聊了许久,主要是春燕在说自己的家长里短,说到公婆的难伺候,沈如初暗自庆幸自己没有公婆,少了不少不必要的冲突。 临了,春燕扭扭捏捏、嚅嗫了半天,提了一个难以启齿的要求:“姐姐有没有方子可以、可以让男人那方面强壮的?” ps: 鞠躬感谢雪花~飘~飘~大大送的粉红;鞠躬感谢吴千语、燕青灵两位大大送的平安符。兜兜不奢求打赏,亲们能给几个订阅就是对兜兜最大的肯定,兜兜不是专职写书的,为了赶稿子也经常是早起晚睡。另外,在冲新书月票榜,大大们有能力也给兜兜投上一张。跪谢。 076 去医馆约法三章 ps:今天第二更送到,为粉红票35张加更(咳咳,目前有40张啦)。鞠躬感谢所有支持正版的亲们,你们都是最可爱的人儿。 沈如初尴尬一笑,心说这都是什么事?自己管了妇科的,还要连带着男科也一道过问了?这壮阳的事情,男人不是比女人更着急吗?她看了一眼春燕,小脸红红的,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这周翔说不定正自鸣得意地以为自己是绝世猛男呢! 春燕拉着沈如初的手,喃喃道:“一切就拜托姐姐了。” 沈如初“嗯”了一声,心说这下不去医馆都不行了。 一下午就这么过去了,送走春燕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沈如初急忙安排厨房做饭,多烧两个菜,晚上留金月和古三娘吃饭,自己去了里屋将文旭在家穿的便服取出来。 “松月,你有没有闻到什么香味?”沈如初嗅着鼻子。 松月跟着嗅了嗅鼻子,道:“婢子也闻到了,好像是腊梅味儿。” “是吗?”沈如初仍旧不确定,斜睨着小白,小白慵懒地躺在软椅上,压根就没正眼看沈如初,神情十分鄙夷,似乎在说:雪龙猫大人的尿是随便给的吗?那可是价值千金的宝物! 沈如初是循着香跑出去的,看见文旭抱了一大把新鲜的腊梅回来,顿时喜不自禁,她从小爱花,上辈子熏陶出来的习惯,爷爷爱花。父亲爱花,房间的前前后后里里外外都是盆栽,长年累月的熏染,沈如初也成了半个花匠。对花花草草最是喜爱。 “哇,腊梅!哪里来的?好香啊!”沈如初扑过来,文旭开心地张开臂膀,以为沈如初要拥抱自己,哪曾想沈如初抱了腊梅就往屋子里去。 文旭砸吧了一下嘴,无奈摇摇头,一向沉默的如意却在一旁捂嘴笑,文旭伸手拍了一下他的头,喝道:“笑话你家少爷呢!去喂马!” 沈如初抱着一大捧芬芳四溢的腊梅,唤道:“秋蕊。快去帮我找个花瓶来。要大一点的。记得放水!” 秋蕊应声急忙去客堂,沈如初想了想,道:“把我那对珐琅彩的盘口瓶取过来。”这对盘口瓶是杨嫣的陪嫁之物。价值不菲,沈如初成亲时,杨嫣送给了她当陪嫁。 文旭笑道:“这么高兴,早知道就帮你把带一些回来,校场边上有几株腊梅,看样子是野生的,前些日去看还只是鼓包儿,今天正好开了,喜欢?” 沈如初满心满眼都是腊梅花,笑道:“喜欢!太喜欢了!”她猛 然一转身。勾起了文旭的脖子,然后蜻蜓点水吻了一下,笑道:“谢谢夫君大人!” 哎哟喂,文旭当场石化了,虽说和沈如初已经行了夫妻敦伦,但这俏皮的一吻还是让他受宠若惊,这在现代可能没什么,大街上都能搂搂抱抱卿卿我我,但在古代这就是公开**,对文旭这种风初尝/月美事的人来说——简直就是挑逗! 文旭正想上前搂住沈如初,和她亲昵一番,秋蕊抱了两个盘口瓶进来了,笑道:“夫人,里面已经装了水。” 沈如初笑道:“好,再去帮我拿把剪刀,要大的。” 金月和古三娘听闻文旭回来,便过来行礼,文旭气势凌然地端坐着,沉声道:“你们辛苦了,等一下吃完晚饭你们早些回去歇着,明早儿直接过来,不用去校场报到了。” 金月和古三娘领命下去。 沈如初摆好了花瓶,坐到了文旭的对面,笑道:“看不出你这么大的官威啊!”说完便学着文旭的姿态和声音,将文旭方才那番话重复了一遍。 文旭笑道:“你呀,调皮!”转而正色道:“我在军队和校场都是那般严肃的,身为军人不会轻易说笑;但是回到家中,我就是个普通人,面对的是我的家人,自然没必要摆谱,何况对着你,我实在无法冷着脸。” 沈如初笑道:“夫君真好!来,让奴家给爷松松筋骨!” 晚饭之后,沈如初便提出了去医馆继续学医的事情,文旭当即反对,振振有词道:“不行。太危险了。马家那边的态度你也看见了,眼中哪有什么王法!崔明月那件事也安生不得,她在你这里赔了夫人又折兵,迟早要算计你。再说了……” 沈如初咪咪笑,道:“再说什么?想不到爷的口才这般好。” 文旭笑道:“再说,我看宫云枫宫大公子可没安好心,他好像对你……有些不对劲。” 沈如初听了这话是有些心虚的,白日才和宫云枫见面,难道他知道了?又或者为了保护自己安置了什么人跟在自己身边,只是自己不知道?虽说没做什么对不起他的事,但哪个男人喜欢看见自己的女人与情敌见面,哪怕是情敌只是假想敌? 最让沈如初心虚的是,文旭竟然看出了宫云枫“有些不对劲”,若是明知对方不对劲,却还和对方接触,是不是算精神出轨了? “你别胡说!人家是有妻室的,唐姐姐可是我的结拜姐妹!算起来,我还要叫他一声姐夫呢!”沈如初戳了他一 下。 文旭不以为然,道:“你和宫夫人做姐妹我不管,我总觉得宫云枫对你有些意思,看你的眼神特别温柔。反正,自己的婆娘自己疼,你不能有什么差池,近期不能去学医!” 沈如初知道他是担心自己安危,好说歹说,软磨硬泡了半天,最后还信誓旦旦地表示:不管什么宫大公子还是宫二公子,自己只对文旭一心一意,这辈子都不会红杏出墙! 这些话对沈如初来说,可谓信手拈来,现代人的思维让她多少有些油嘴滑舌,所以说得半真半假,反正就是给文旭吃颗定心丸。 文旭听了这话却感动得热泪盈眶,一个劲地道:“初儿,你真好!我真有福气,才找了你这么好的夫人!” 那一连串且毫无重复的赞美让沈如初冷汗涔涔——自己真的有那么好么? 不管怎么说,沈如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总算说动文旭同意自己继续去宫氏医馆学医,但文旭终究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当即约法三章: 一、不管俊男还是才子,沈如初都不能假以辞色,心中只有夫君一人; 二、必须由金月和古三娘二人护送,且随时带着松月或碧秋过去; 三、每日不能太累,卯时出工,申时必须归来。 沈如初哭笑不得地见文旭白纸黑字地写了这三条,只得在上面签名画押。文旭喜滋滋地将沈如初已经签名画押的纸条折叠起来,妥当地收好,然后猴急地蹭到沈如初面前,道:“夫人,你看我这么大度地让你去学医,你有没有什么奖励或者报答?” 沈如初顿作娇羞状,笑道:“奴家无以回报,就以身相许吧。” 这下正中下怀,文旭忙不迭地抱了沈如初去床上,二人颠/鸾倒/凤了好久,彼此满足后,沈如初幽幽地说了一句:“这床还是有点小了。” 文旭亦有同感,当即决定过两日便做一张超级大床回来。 虽说文旭同意沈如初去学医,但沈如初却没有当即去医馆,而是在家磨蹭了几日,一来继续演习《毒典》,二来是在等宫云枫的消息。那日,她与宫云枫说了,若是他想明白了,将过去一切放下了,她愿意去宫氏医馆。她不想让他有任何误解。 果真,过了几日,秦子辉来了,见了沈如初就贫嘴:“哟,如初,这段时间不见,越发美丽了,乍一见我都没认出来。” 沈如初猜到他是宫云枫派过来的,不慌不忙,先让人给他倒 了茶,笑道:“你这么清闲?专门从东市跑到西市来打趣我?” 秦子辉陪着笑,道:“别介!我可是大忙人,你又不是不知道!还不是公子赶着我来给你送两样东西。”说完从怀里拿出一个纸包。 沈如初让松月打开,只见一面躺着一块乌头,几片当归。 “就这些?可有话?”沈如初问道。 秦子辉笑道:“没话,嘿嘿。你也知道的,公子话少,哪像是我,走到哪里都是自来熟,和谁都聊得来!” 沈如初笑道:“你倒是有自知自明!话多必失,以后少说话多动脑子!” 送走秦子辉,沈如初笑了,这么说来,宫云枫是想明白了,这是叫她回医馆呢。 当归当归——应该归了。不就是这个意思么? 第二日沈如初收拾了一番便在金月和古三娘的陪同下去了医馆,当天就进入了工作状态,医馆里的人十分热情地欢迎她的回归,当天中午嚷着让她请客,补一回喜酒,沈如初也没推脱,领了几人去了隔壁的酒馆,让老宋给准备了一桌子饭菜。 只是,酒菜的钱,最后是唐梦瑶出的。 “妹妹千万别和我客气,这不过是小钱,别放心上。大伙开心才是正事。”唐梦瑶推开了沈如初递过来的银子。 沈如初笑道:“多谢姐姐,还是姐姐最疼我。” “妹妹回来真是太好了,我与夫君说了,想着妹妹新婚燕尔,还以为你要过段时间呢,妹妹是怎么说服文旭的?”唐梦瑶笑眯眯地问道。 ps: 鞠躬感谢我是小卷毛儿大大、华岳青阳大大送的粉红;水星的蒙面超人大大送的平安符。另外,推荐好友的古言书哦——作者:风解我,书名:《农女本色》,简介:身世不明农家女,富家安国满桃花 077 隐真相军中祸事 ps:各位大大早安,兜兜今天第一更送到。 怎么说服的? 嘿嘿,沈如初狡黠一笑,道:“这是秘密,回头和姐姐私下里慢慢说。” 唐梦瑶瞄了一圈,都是男人,的确不适合说悄悄话,笑着附耳过来,道:“我还指望跟着你学几招御夫的妙招。” 沈如初不可思议地看了唐梦瑶一眼——这可是她来燕国之后接触的第一个大家闺秀,难道说“近墨者黑”,跟她这个“墨者”走得近了,言行举止就同化了? “好说好说。还望姐姐不要徇私,多给我派些活。我带的丫鬟也可以帮忙做些杂务。”沈如初笑道,一抬眼正好看见宫云枫的侧脸,不得不说宫云枫的侧脸很有型,高挺的鼻梁,深邃的五官线条,即便没有笑,嘴角也微微上扬。 宫云枫似乎感觉到有人在看他,回头的时候,沈如初已经热络地和唐梦瑶喝茶了。 她这次带的是松月,唐梦瑶打量了一下松月,笑道:“倒是个实在的丫头。” 医馆里照旧很忙,来来往往的病人很多,宫云枫之前答应让沈如初回来之后沈如初就登堂问诊,事实上她觉得自己基础还需要再夯实,但问诊是个挑战迟早要尝试,所以,她自己选了一个最角落位置,很难被病人发现,即便看见了,病人一见她是个女大夫又那么年轻,多数也不会选她。 这样一来,沈如初倒还清闲了。看看书,写写手札,偶尔有那么一两个病人过来,还都是清一色的姑娘。问得也都是一些平日里难以启齿的问题。 这倒给了沈如初一个启示,能不能针对女性病患开一家有特色的医馆呢? 按照之前的约法三章,沈如初卯时上工,申时回家,接送由金月、故三娘二人进行,一连多日都是如此。 金月、古三娘二人原本有军职在身,现在来接送她一个平民,多少有些委屈,为了防止她们抱怨,沈如初平时少不得让松月塞给她们一些钱财礼物。一来二去。这开销就大起来。 单单是这两人食量惊人。就是很大一笔开销,加上日常的打点,七七八八算起来真是数字惊人。 沈如初没当过家。可现在不当家不行,上没有公婆,下没有姑嫂,她这个女主子还必须当家作主。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当了家才知花钱如流水——一想到那些钱,沈如初心疼不说,更是头疼,入不敷出,短时间内没问题,长此以往终会座山吃空。总要想个妥当的生计才成。 当晚文旭从西郊校场归来,沈如初便说了自己的难题,道:“你看怎么办?光是咱们成亲这个月,给爷爷他们买礼物的,去拜访文老爷他们的,还有给松月他们发例钱,加上这些日请金月、古三娘喝茶的钱,几十两都用掉了。长此以往,不堪设想。”沈如初皱巴着小脸——过日子就是与钱打交道,可是说到钱,那实在是太痛苦了。 文旭笑道:“不妨事,过几天就要发军饷了,虽然不多,倒也凑合过日子。” 沈如初笑着腻过来,道:“我想这趁我们还年轻,还有点余钱,寻个好谋生,将来也不至于受穷。” 文旭笑道:“这个你不用担心,我上次和你说过,我有生计的,每日里也能进账一些。” “哦,那是什么生计?说来听听。”沈如初感兴趣地问道。 文旭微微有些不悦,道:“初儿,我知道你聪明能干,但是养家糊口那是男人的事情,你只管打理好院子,有什么需要我肯定会尽量满足你的。” 沈如初撇撇嘴,心说这家伙还挺大男子主义,表面上也不和他争论,笑道:“我们现在的日子还算是好的,钱也够花的,即便不够花,我们节约点就是了,你千万不要为了去做什么铤而走险、违法乱纪的事情。” 文旭笑道:“你也太小瞧你夫君我了!我是那种人吗?来,亲我一下。” 沈如初顺从地上前,“啵”了一下。 既然文旭坚定地认为生计的事由他来负责,那沈如初也只好抱着“你负责赚钱养家,我负责貌美如花”的心理,在努力提升自己的同时也不忘花点时间和金钱给自己打扮一番,越活越出彩说得大概就是她这一类人。 三月底,天气正好,气温回转了一些,沈如初穿了一件木兰青双绣缎子袄,下身是紫燕纷月裙在,正准备去医馆。 金月与古三娘已经套好了马车在外头侯着。 “文将军对夫人真是情深意重,发生了那样的事竟然不说,就是怕夫人担心。”金月的声音,隐隐有些不满。 古三娘“嗯”了一声再也没有回音。 松月听了这话正要上前询问,却被沈如初作势制止了,心中却有一个不祥的预感,难道文旭出了什么事? 金月又道:“可夫人呢,不但没有安慰文将军,问都不问一声,每日里打扮得花枝招展去医馆,打扮给谁看?” 古三娘道:“那是文将军自己不愿 说。夫人那是去学医。” 金月不屑道:“学医?就算是学医也不用打扮得花枝招展吧?你我二人不也想着做一番事业,可你看看我们,哪里、哪里像她那样了。” 松月听了这话,急着上前被却沈如初拉住了。 古三娘道:“夫人和我们不一样。”明眼人都知道不一样,沈如初是如同娇花一般的女人,水做的骨肉,而金月和故三年却都是五大三粗、相貌丑陋,按照常理推断,她们应该是找不到婆家这才弃了红妆去投戎。 金月冷笑,道:“不管怎样,文将军出了这种事,受了这种排挤,她身为妻子怎么能不闻不问!我是替文将军鸣不平!” 古三娘又道:“人家小夫妻之间的事情,我们做下属的不宜过问。别说,夫人应该要来了。” 金月冷道:“哼,就算夫人来了我也不怕!” 沈如初笑道:“二位将军早!我方才听说文——我们家爷出了事情,出了什么事?” 金月偷偷看了古三娘一眼,她先前说得理直气壮,这会子却说不出话来,平时沈如初待她还算客气,但也未高看她一等,主家的气势在那里摆着,加上打赏了不少财物,有道是“拿人的手短”,她是没底气对着沈如初趾高气昂。 古三娘道:“文将军的确出了一点事,但是文将军不让属下告诉夫人。” 沈如初一惊,到底是什么事,竟然要瞒着自己? “到底什么事?”沈如初冷声问道。 金月又看了古三娘一眼,依然犯难地没有答话,古三娘也很犹豫,松月道:“夫人问你们话呢!这是要急死人嘛!” 沈如初冷道:“你们不说也行,我亲自去西郊校场找他!松月你去找秋蕊,就说是我的吩咐,让她去医馆为我告假。” 金月急忙拦住沈如初,道:“夫人且慢!文将军他……他现在已不在校场了。” “什么?”沈如初惊道。 金月与古三娘仍旧不肯说,眼观鼻鼻观心地站着。 沈如初一门心思担忧文旭,见她们仍旧油盐不进地死守秘密,怒道:“他现在在哪里?到底出了什么事?枉自称你们是巾帼英雄,吞吞吐吐的,算哪门子英雄!你们不说,我不勉强。你们只管只听命于文旭,去他那里复命请赏,我当不起你们的保卫!用不起你们这样的将士!松月我们走。” 松月愤恨地看了二人一眼。 古三娘一看局面僵持,得罪了沈如初,文旭那边也不好交代,急忙道:“夫人别急,我们告诉夫人也无妨。此事关系到疆北军中各位将领,还请夫人屋内细说。” 进了屋子,古三娘与金月将文旭的近几天的遭遇说给沈如初,沈如初原本以为是马文俊父子使坏,却不想是胡山海捣的鬼! 胡山海本就是暴戾恣睢的性子,容不得半点忤逆,所以一直记恨文旭不识抬举拒绝迎娶翠柳,让他的愿望落空,加上后来他与翠柳的丑闻在军中越传越开,越传越离谱,令他误解是文旭从中作梗,故意传出去看他笑话,殊不知这在安阳城是公开的秘密,之所以传得那么厉害,是因为他与翠柳的行事不但不遮掩,越发变本加厉,凡是长了眼睛耳朵的都看得见、听得到。 前几日,胡山海忽然到了西郊校场看演练,临时要抽调两百名将士到他麾下,恰恰这两百人是文旭训练的方队的,一旦被抽调,队形就会被打乱,作战配合也需重新部署,一切要重新训练,为此,文旭坚决不同意胡山海将人带走。 胡山海当场震怒,又被他身边的狗头军师教唆,挑出了文旭抽调军中将士保护自己家小的事件做文章,当场认定文旭违抗军令,徇私枉法,想要将他杖毙,好在当时很多将士都为文旭求情,且军中将领指派麾下的士兵当守卫已经是不成文的规定,文旭这般作为无可厚非,但胡山海哪里肯轻易放过这个整治文旭的机会,所以,文旭虽免了死罪却被调派到郊外的马场去养马! 沈如初抚着胸口,压抑着内心的紧张,道:“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文旭他现在怎样?” ps: 鞠躬感谢随风长征大大送的粉红;鞠躬感谢燕青灵、水星的蒙面超人两位大大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所有支持兜兜的亲们。祝愿大家看书愉快,双节快乐。 078 夫妻有缘同当难 ps:第二更送上。为粉红票40张加更……这么四十多张的粉红票对大神们来说微不足道,但兜兜平心而论,兜兜和朋友都尽力了,还请看书的大大们伸出援手,让兜兜保持新书月票的榜单。 金月道:“夫人这般关心文将军,是属下错怪了夫人,方才言辞有冒犯之处还请夫人海涵。” 古三娘急忙道:“夫人,金月她并无恶意。” 沈如初没有心情听她们说这些,摆摆手示意她们停住,道:“我在问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我想知道文旭他现在什么状况?” 古三娘道:“这是三天前发生的事情。至于文将军的状况,我等不知。” 沈如初脸色很难看,冷道:“送我去医馆吧。”既然文旭不想让她知道这件事,她若是追到马场,一来破坏了文旭的一番苦心,二来见了他的窘态,只会让她尴尬。 既然文旭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也没必要非得跑到马场去哭天抢地,不如沉下心来慢慢想办法。 去医馆的时候,唐梦瑶出门去了,说是去参加一个什么庙会,见见安阳城的风土人情,沈如初坐在角落里看书,今天的病人很少,空闲很多。 “过来。”沈如初向一个丫头招招手。 那小丫头过来了,道:“沈大夫有事?” 沈如初笑道:“大公子在吗?” 那小丫头笑道:“在啊,唐三公子也来了。正在里头说事呢。您有什么事要不要奴婢去通传一声?” 沈如初心说原来唐天瑞也在,那也好,趁着唐梦瑶不在,单独会见宫云枫倒是有嫌疑。不如趁着唐天瑞在,一并见了二人,任谁也说不出半个不是来。 进了内堂,丫鬟通传之后便出来请沈如初进去。 沈如初给宫云枫、唐天瑞行礼之后,道:“今天过来叨扰大公子与唐三公子,主要有一件事需要大公子帮忙。” 宫云枫道:“什么事?你先说说看。” 唐天瑞笑道:“难道我就不能帮忙吗?如初你也忒小瞧人了。”这个唐小三家中幼子,自幼受宠,所以比起唐梦瑶来,规矩礼仪差了不止一个档次;别的不说,光是非亲男女之间不能直呼其名这一点他都未考虑到。现在见了沈如初从来都是直呼“如初”。而且态度亲切。丝毫没有觉得不妥。 前几日从唐梦瑶那里听说,唐家出面在安阳城给唐天瑞在官府里谋了个职位,而且还是不小的职 位。目的是让他来此历练的。 沈如初道:“马夫人最近还请大公子去马府看病吗?” 宫云枫起身、抬眼、理顺衣摆,动作一气呵成,丝毫没有惊讶和不快,道:“马家有府医未必看得上我们这样的小医馆。” 沈如初微微一阵失落,一抬眼看见宫云枫温和如水的眸子,欲言又止,生怕被拒绝,却听宫云枫道:“你若是需要,我倒可以去马府走一趟,在马夫人那里还有几分情面。” 沈如初想了想。又看了唐天瑞一眼,唐天瑞会意,道:“要我回避吗?但我是你好朋友,没什么要回避的吧?” 沈如初便简单说了文旭娶自己之后受到马家在军中排挤、省亲那天被人追杀的事,听得宫云枫脸色凝重,唐天瑞唏嘘不已。 “你确定这是马家所为?简直令人发指!婚假之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马家就算财大气粗,这也让气人了!马家就因为如初没嫁给马文俊当妾,所以来报复?”唐天瑞愤愤不平地说道。 宫云枫若有所思,马文俊对沈如初的心思他再清楚不过,中间还来过几次医馆,并找他暗中撮合,被他委婉但坚定地拒绝过。 “好,我等一下就去马府。”宫云枫道。 唐天瑞笑道:“姐夫,你知道去了怎么说?这到底怎么回事,我虽听了个大概,但不甚明白,你们谁给我解释一下?” 沈如初有些怜悯地看着他,心说唐小三啊唐小三,你这智商没救了。 宫云枫没有理会他,而是命人去准备马车和药箱,打算出门。 唐天瑞“啪”地一声打开扇子,扇了几下,道:“你们这是瞧不起少爷我的智慧,哼,以后别遇见求我的时候。” 沈如初站住脚,笑道:“三公子,你冷么?” 唐天瑞点点头,道:“嗯,有点。”才合起了扇子便知道被沈如初捉弄了。虽说现在是春天,但北疆此时依旧寒冷,哪里需要扇子哦! 沈如初一天都有些心不在焉,起先是担心文旭在马场吃苦,要追本溯源,这祸事的根源就是自己,她不会向马家认错和屈服,但是若因此连累了别人倒是心中愧疚;想起文旭待自己的种种好、处处为自己设想,更是觉得于心不安。 随后便是担心宫云枫出了意外,早半晌出门,到了晚间她要下工的时候还没回,莫非在马家出了什么意外?他给文旭说情,激怒了马夫人? 越想越恐 慌,难不成这马府是龙潭虎穴,任何人都闯不得? 松月进来道:“夫人,家去吧,金古二位将军已经在医馆门口等着了。” 沈如初一想到文旭受冤被罚,宫云枫处境不妙,哪里还走得开,摆摆手,道:“你让她们再等等。”正踌躇间,却见唐梦瑶领着两个婢女走了进来,脸上带着无法遮掩又极其少见的明朗笑容。 沈如初正要迎上去,却看见唐梦瑶身后紧接着走进来一个人,正是宫云枫。 “妹妹还没家去?今儿很忙?”唐梦瑶脱下斗篷交给丫鬟,走到沈如初面前。 沈如初虽然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宫云枫去了马家的结果。对文旭是否有帮助,但当着唐梦瑶的面,她还是克制住了。 “这就家去了。今天庙会好玩吗?”沈如初笑道。 唐梦瑶笑道:“还算有趣,人特别多。卖东西的也特别多,我呀,买了不少小玩意回来,等一下让香草给你挑几件。” 大丫鬟香草正好抱着一个篮子经过,里面满满当当的堆了一堆,笑道:“沈夫人您看,这里好多呢,有些是夫人特意给您选的。” 沈如初受宠若惊地谢过了,瞥了宫云枫一眼,唐梦瑶则是满脸的喜气。也不管沈如初要不要听。道:“逛了一天。还真是累了。本来想早些回的,哪曾想夫君又跟了去,所以。又多玩了一会。” 沈如初算是明白了,宫云枫之所以这么晚回来并不是被马家给扣留了,而是陪着唐梦瑶去逛街了;唐梦瑶之所以这么开心,逛庙会不是主因,关键在于宫云枫特意陪她去。 沈如初心中隐隐泛起一股怒气,微微一笑,道:“姐姐累了,早些休息,我这就家去了,明天见。” 唐梦瑶也不好留她。毕竟人家新婚燕尔的小夫妻,自然是长相厮守。 送沈如初出门的时候,宫云枫悄悄说了一句:“马夫人会帮忙劝阻,找个机会坐下来谈谈。” 沈如初没有正眼看他,道:“多谢大公子。” 文旭比沈如初早先一步到家,正要出门寻她,见她回来了,笑道:“怎么,今天很忙吗?是不是饿了?” 沈如初点点头,上前执起文旭的手,道:“是有些饿了。先吃饭吧。” 吃完晚饭,沈如初亲自去厨房端了一盅汤过来,笑道:“把这碗汤喝了。” 文旭道:“不是才喝了汤?这又是什么?” 沈如初笑道:“这是我特意命厨房给你做的首乌藤山药汤,我见你这几日睡觉不安稳,有些磨牙,想来是累的,劳心劳力,便从医馆拿了一些首乌藤。这首乌藤补中气,行经络,通血脉,治劳伤。尝尝看。” 文旭甜甜蜜蜜地喝了那盅汤,心里别提有多舒心了,不知是那药汤起了效,还是心理作用,他觉得神清气爽,浑身是力量。 “初儿你真是太好了,得妻如此,夫复何求!”文旭感慨着,这几日所受的委屈也化作了对沈如初的满腔爱意。 沈如初不慌不忙,笑着过来给文旭捏捏肩,道:“我真的有那么好?你说得可是真话?” 文旭笑道:“必须有那么好!绝对真话,比珍珠都真!” 沈如初笑道:“夫妻之间最要紧的就是真诚和信任,真诚你有,但这信任嘛……不好说喽。” 文旭一惊,道:“夫人这话从何说起?难道为夫不信任夫人吗?从夫人过门那一天起,什么不是夫人说了算?为夫绝对不藏私的。” 沈如初转身到了文旭面前,蹲下来,仰望着文旭,微笑道:“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你我夫妻,你待我不曾藏私,我自问待你也无虚情假意,本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为何你遇了挫折却不肯对我说?” 沈如初这番话绵绵软软,但句句说到了文旭的心坎上;点中了他的要害,却没有伤他的颜面,急忙道:“初儿,你可是听闻了什么?” 沈如初笑道:“我听见什么不要紧,我要听你亲自说了我才信。” 文旭心中一暖,自从父母过世,真心实意待自己的人不多,如此嘘寒问暖的人更是少之又少,沈如初可谓第一人,此刻她正温柔地看向自己。 “的确是出了点事,但是,我不想让你担心,而且我已经在想法子了,应该很快能解决的。”文旭道,微微有些惭愧,他的本意是好的,但却忽略了沈如初的感受,反而让她更担心了。 ps: 鞠躬感谢高初、秦怀风月、贝贝请不要伤心三位大大送的宝贵粉红;鞠躬感谢雪花~飄~飄~大大送的亲亲香囊,兜兜实在太幸福了!兜兜弱弱地问一句:为什么今天订阅涨得比昨天慢了无数倍?(兜兜抓墙)想知道想知道……粉红票票在哪里,(兜兜挥泪)想知道想知道…… 079 作谋划泼妇上门 ps:兜兜早早送上第一更,看书的亲们双节快乐……兜兜继续呼求正版支持。 沈如初只当他这话是在安慰自己,但也不挑破,笑道:“你有什么办法?” 文旭将她拉进里屋,关好门窗,一副神秘的样子,道:“我上次和你提过,马征明和胡山海明为同僚,称兄道弟,暗地里却水火不容,各自想打垮对方,欲除之而后快。如果我能利用这二人相互牵制的关系,说不定能在夹缝中求得发展。” 沈如初见他言辞沉稳,表情凝重,不像是开玩笑,漆黑的眸子熠熠生光,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智慧而深沉,与她印象中那个有点狡黠又憨厚无比的少年大相径庭。 “你看我干嘛?”文旭摸了摸自己的脸。 沈如初笑道:“发现你变了。” 文旭不解:“哪里变了,我不还是我嘛。不过,自从成亲之后,心态变了,觉得自己已经成家了,接着要立业了,只有这样才能给家人一个舒适的生活。”前段时间遭遇的追杀让他心里很自责,是自己太弱了,所以才保护不好家人,才会让人欺负到头上,他一定要强大起来。 沈如初笑了笑,道:“马征明和胡山海虽说不和,但要想利用他们之间的矛盾对立来保全自己,无异于虎口拔牙,实在太危险了,何况,你为了取得任何一人的信任,势必要付出惨痛的代价。我不希望你这么做。今天,我请了宫云枫去了马府。他说马夫人已经同意帮我们出面调停一下与马文俊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打点一下,说不定有回旋的余地。” 真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她和文旭本来没错。为什么要向马文俊那个登徒子赔礼道歉?他们说自己颜面受损,可这一切是谁造成的? 文旭微微皱眉,道:“你怎么把宫云枫也牵扯进来了?” 沈如初一阵语塞。 文旭又道:“他有他的难处,我的事他想管也管不了,我们不必去强人所难。你的心意我懂,但这件事还是不要牵扯到他为好。” “唉,好吧。”沈如初微微叹气,觉得这事情有些棘手。 文旭见她神情不悦,急忙过来安慰她,道:“你这么一说倒是提醒了我。我还真认识个人。这个人兴许能说上话儿。” 沈如初顿时来了兴趣。道:“哦,说来听听。” 原来文旭有个远房的舅舅,现如今是安阳城的知府。要说这个舅舅的发家史真是一个奇迹,原本只是个不受宠 小妾生的庶子,家族上下都不待见,后来竟然中了会考,又参加了殿试,这几天平步青云,连连升迁,不到四十岁竟是安阳城的知府了。 当年文旭之母苏氏是这苏老爷的远房堂姐,苏家颇有家资,见他勤奋好学但不得家族赏识。暗中资助了一些银两。是以,这苏老爷高中升迁后还记挂着苏氏,后来托人上门送了银钱物件答谢,只可惜苏氏红颜命薄早几年过世了,两家这才少了走动。 沈如初听到这里一阵唏嘘,想着这苏老爷兴许真的能帮助文旭,虽说一个知府的官职比马征明低了几阶,安阳城又是边疆重镇,乃是军城,武官的天下,这当地的文官见了武官何止是输了一段底气!比起马征明,这苏老爷肯定不能与其相提并论,但作为安阳城的最高行政官,想必在马征明面前也能说得上话。 “这么长时间没走动,恐怕早已生疏了。婆婆又早早过世,苏老爷未必肯接见你。”沈如初担忧道。 文旭笑道:“不妨事,我这位舅爷最讲情义,别看他现在位高权重却丝毫没有半点架子。我这八品武官的封赏里多少页有他的功劳。我不过是为人疏懒,不喜这些结交之事,所以才很少上门拜见。” 原来如此——沈如初至此算是明白了,为何文旭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在这官官相卫、人人钻营的环境中能得了这么大的军功,从一个普通的士兵一跃成为一个副尉;为何月俸不高却有这片产业! 苏氏的嫁妆按道理应该给了自己的女儿当陪嫁,这是世代罔替的习俗,但苏氏只有文旭这么一个儿子,自然将自己从娘家带来的陪嫁留给了文旭。 “那我等你休沐了便去拜访这位苏老爷,你可知这苏府都有哪些女眷?”沈如初笑道,总算有了条门路,心情当下舒畅不少。 文旭笑道:“这苏家别人都不要紧,你能哄一个人开心,将来你就是苏家的座上客。” “嗯?”沈如初一扭头,她发现文旭越来越聪明,甚至有些让人琢磨不透,遂捧了他的脸左看右看,笑道:“夫君,我发现你现在好聪明!” 文旭嘿嘿坏笑,道:“我本来就聪明,只是你没发现罢了!先不闹,说正事。” 苏老太太便是这苏老爷的生母,母凭子贵。苏老爷当官之后便从苏家大宅搬了出来,苏老爷是个孝子,当年不受宠的小妾也成了大宅子里最德高望重的老太太,说一不二。 苏老太太信佛,四月初四是文殊菩萨的圣诞,这老太太肯定要去礼佛 上香,安阳城有几座寺庙,但最知名最灵验的就是南郊的灵石寺。 只要那日沈如初去了灵石寺,一准能见到这苏老太太,苏老太太也是知道文旭之母苏氏对她母子的恩情,断然不会冷脸相对。 “你去见了苏老太太,至于我,去拜访一下我那舅舅大老爷,何愁解决不了问题。”文旭信心满满地说着。 嗬,都安排好了! 沈如初斜睨着文旭,道:“实在没看出来,你倒是挺腹黑。” 文旭涎着脸皮凑过来。笑道:“夫人这是夸为夫肚子里墨水多吗?” 沈如初哈哈大笑,道:“你这是成心惹我!”说完小粉拳捶向了文旭。 文旭抓住那扑腾的小拳头,笑道:“初儿,你方才那碗药汤里是不是放了什么壮阳的东西。为什么我这么燥热呢?你摸摸,好胀!”一边说,一边抱着沈如初去了红鸾帐。 沈如初无语了,恨不得装晕,找一个强壮的夫君很多时候也会无奈的。 第二日一早,文旭在沈如初的额头上轻吻了一下,道:“爷去赚钱养家糊口了,你再睡一会。医馆晚些去,大不了不要工钱!那点小钱,爷还看不上呢。” 沈如初撇撇嘴。啧啧。瞧瞧咱家这口子财大气粗的口气。真的很想——抽人哎! 不过,心里真甜蜜,有一个愿意且又能力养活自己的男人。不用为生活而忙碌,虽然然她不想当个米虫,但有当米虫的内外条件。 当然,好心情是在起床之前,起床之后就遇见了破坏心情的人和事。 正在吃早点,门房进来通报说一个自称石夫人的人求见。 沈如初想了想,实在想不起自己认识哪个石夫人,道:“回绝了吧,我正要出门,不认识这个石夫人。” 秋蕊道:“夫人。会不会是那个仙儿?石公子的小妾?” “哦。”沈如初想了想,还真有可能是这个人,只可惜,这个人她不想见哪。 正要门房宋伯去回绝,就听见几声娇笑,道:“哟,这是不欢迎我上门呢!要是怕人讨债,就别欠了债呀!” 话音刚落,那个仙儿便扭着水蛇腰自己走了进来。 秋蕊挡在沈如初的面前,道:“你胡说什么呢!谁欠了你的债,欠了你什么债!” 仙儿拿出一方呛死人的香汗巾,道:“那你去问沈如初呀!” 沈如初皱 眉,道:“我还有事,你若是闲得慌想吵架,那就改天吧。” 仙儿不依不饶,冷笑道:“我闲得慌总好过你臊得慌!好,你有事是吧?不就是去医馆吗,那我跟着你去医馆,看谁丢得起这个人!” 宋伯为难地站在一旁,道:“这位夫人请回吧,不要让我们为难!”他一个男人又不好对着仙儿拉拉扯扯。 沈如初想想这个女人的来意就头痛,摆摆手,道:“宋伯你出去。” 仙儿自己找了个椅子姿势妩媚地坐下来,道:“沈如初,看不出来你真是好本领!” 沈如初笑了笑,接过松月递来的热帕子擦擦嘴和手,道:“有话直说,不说走人!” 仙儿轻蔑而愤怒地看了一眼沈如初,冷笑道:“嗬,真是好大的口气!我发现你的确有些本事,专门勾搭别人的男人!” 松月闷声不说话,上前就是一巴掌,然后老老实实地退到了沈如初的身后。 莫说仙儿吃惊,就连沈如初也惊得合不拢嘴:这丫头办事也太讲求效率了吧? 果真,仙儿安静了片刻,接着就彻底发作了,跺着脚,花枝乱颤,怒道:“你算什么东西竟然打我!沈如初,你个贱人,算你狠!你先勾搭了马大公子,马大公子看不上你这样的贱/货,你个破/鞋找了文旭这个冤大头,还不知足,又勾搭我们家爷,你还要不要脸!” 沈如初冷笑道:“我早料到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没想到一大早竟然吐出了屎来!你若是胡搅蛮缠来的,我不介意报官,你玷污我名声,按照大燕律例,你一个不入堂的妾侍,哼,这种罪名你担得起吗?” 仙儿愤恨地看着沈如初,又恨不得将松月给生吞活剥了,这个小贱妇,手劲怎么这么大! ps: 鞠躬感谢karlking大大送的价值连城和氏璧;鞠躬感谢karlking、物竹、东陵蝶三位大大送的宝贵粉红;鞠躬感谢mo小小大大送的平安符。兜兜继续恳请各位大大在经济能力允许的范围内送几个正版的订阅,三千字的章节也不过几分钱啦。恭祝大家元宵节、情人节快乐哦 080 生怨恨崔氏理亏 ps:鞠躬感谢今天karlking大大送的和氏璧,兜兜大爱啊,随后加更(为粉红票45张加更)。看书的亲们节日快乐。 沈如初眼看她一副要发作的样子,心说好汉不吃眼前亏,没必要和一个泼妇闹得一发不可收拾,道:“秋蕊,去看看金古二人可来了,若是来了,直接带到正房来。” 仙儿本就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即便跟了崔明月当了个大丫鬟,始终都是个奴才,何况崔明月为了防止她们趁自己不注意爬上马文俊的床平日里没少打压她们,如今跟了石磊,虽说名头上是个姨娘,左右不过是个妾,也算是半个奴才,但她自己却端起了主子的架势,现在没有女主人约束又仰赖石磊的纵容,越发没有礼数。 她眼中瞧不起松月,不过是个平民家里的丫头,竟然伸手打她,简直是作死!无论如何,她也咽不下这口气,撸着袖子兴冲冲地想要冲过来。 沈如初一拍桌子喝道:“你想做什么!这是文家,还轮不到你一个贱妾作威作福!” 仙儿被她这股气势地镇住了,愣在原地半天不敢迈动,金月和古三娘二人被秋蕊领了进来,隔在门外便听见了沈如初的怒喝,以为房内发生了急迫之事,连忙冲进来,肇事者一副敢怒不敢言地样子,正对着沈如初怒目而视。 “夫人,这是怎么了?”金月道。 古三娘给沈如初请了安。 沈如初微微一笑,道:“就是某人不识相。想动手罢了。二位将军看见了,等一下就不用我吩咐了吧?” “是!”金月与古三娘异口同声道。 仙儿看着眼前两个铁塔一般壮实的女人,又身穿军装,哆嗦着身子半天没敢说出一个不字来。她虽说性子泼辣,但没有蠢到要和金月、古三娘这样的女汉子打斗! “嘿嘿,沈夫人,我呢,过来是替一个故人传达个消息,说完我就走。”仙儿谄媚地冲沈如初笑道。 沈如初也不为难她,笑道:“你说的是故人呢还是故主啊?” 仙儿脸色愠怒,但看着门神一般的金古二人,只能敢怒不敢言,讪笑道:“是啊。就是马少夫人嘛。还是那个……”她伸手做了一个数银票的动作。“那个银子的事情。” 沈如初垂眸浅笑,道:“知道了,回去告诉马少夫人。少不了她的银子,我不过是借用几天,不想把事情闹大的话,让她管好自己的男人,少惹事,否则……这事可能会闹到衙门里。马家固 然能摆平这件事,但她在马家的地位……别的我就不多说了。” 沈如初要去学医,仙儿自然不敢拦着,在金月和古三娘二人的威严注目下,灰溜溜地、连滚带爬地滚出了文家。 仙儿虽说想在沈如初面前摆谱。但却不敢对崔明月有半分不敬,老老实实去了马府回话。 崔明月听了她的传话,当场暴怒,将一个青花瓷的瓜果碟子给摔碎了,大丫鬟坠儿给仙儿使了个眼色,仙儿急忙狗腿道:“夫人别生气,气坏了身子倒让那小贱人得意去了!照我说,夫人只管找了几个得力的人暗中……” 她做了一个“咔嚓”的动作。 坠儿不悦,推搡了她一下,道:“怎么才出去一段时间就这般混帐了!主子怎么做事轮得到你来指手划脚!” 又给崔明月倒了一杯茶,道:“主子先喝点茶水消消气。莫说安阳城,整个北疆都是马家的天下,谁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您犯不着为了小人物生气伤了自己的身子,倒是称了她的意,让她知道自己多有脸面!” 崔明月铁青着脸,恨恨道:“一门子娼/妇,才打发了一个,又来了一个更淫/贱的!”说得便是沈芝媛,以沈芝媛招摇的性子,恨不得全城的人都知道她如今勾/搭到了马大公子,崔明月自然早就知道了。 李嬷嬷听了小丫头说崔明月正在发脾气,急忙进来探视,一见仙儿窝窝别别地站在那里便明白几分,轰了仙儿出去,道:“少夫人还是为那件事烦心?” 崔明月拉扯着一块帕子,恼道:“何止是烦心,简直是闹心至极!凭什么我处处着了那小贱人的道!” 李嬷嬷想了想,知道这个时候不能碰崔明月的逆鳞,道:“少夫人先别恼。老奴倒是觉得这反而是件好事。” 坠儿不解地看着她,心说这李嬷嬷可是老糊涂了? 崔明月毫不客气,怒道:“你可是老糊涂了!这样的话也说的出来!我受了气,那笔银子又被那个娼妇留下了,她现在还有我的把柄,我处处受制,算什么好事!” 李嬷嬷不紧不慢,扶着崔明月坐下来,福了福身子道:“少夫人别急,听奴婢慢慢说。沈如初现在嫁人,但所嫁之人并非我们公子,虽说让马家丢了颜面,但也断了公子的念想,以先前公子对她的痴心程度,若是她嫁到了马府,即便是当妾的,但恐怕要和少夫人您平分秋色,现在她是有妇之夫,断然不可能再进马府,这对您来说不是好事么?” 崔明月深呼一口气,冷道:“继续说。” 李嬷嬷道:“只要能栓牢公子的心,公子整个人都是您的,何愁那点银两?何况崔家也不缺那几个钱,就当给一个穷鬼赏赐了。沈如初不是笨人,她虽说出了那样的狠话,却绝对不会主动去衙门告发您,那样无异于自找麻烦,不到迫不得已,她断然不会抱着鱼死网破的心态来主动找您的麻烦。” 崔明月冷哼一声,道:“她去衙门又怎样?难不成马家还镇不住一个小小的衙门!” 坠儿看了一眼李嬷嬷,恭敬道:“嬷嬷的意思奴婢明白。那件事即便她告到衙门,马家固然是不怕的,但若她手里真的有确凿的证据,即便对外马家能保您的周全。难保对内,公子爷和老爷、夫人对您没意见?” 崔明月一怔,是了,若是失去了马家之人的信任和宠信,她这个马家少夫人也做到头了吧? “那你们说要怎么办?难不成让我堂堂一个诰命夫人坐以待毙,被那小贱人抓了把柄要挟?”崔明月气道。 李嬷嬷道:“主子,这不是坐以待毙,是静观其变,以静制动。我们若是主动出击付出的成本实在太大了,上次的事您难道忘记了?听说那文旭待她十分上心。派了人步步不离地保护。我们之前的行径已经打草惊蛇。这次若是再出手,更怕要动用更多的人力物力,万一公子知道了……” 崔明月怒道:“这样不行。那也不行,到底要怎么办!” 李嬷嬷微微一叹气,道:“先不动,他们此时对马家应该早有防备,若是贸然行动,恐怕得不偿失,不如先谋划一下,然后借机行动,就不行他们撒土不漏!” 坠儿道:“奴婢觉着嬷嬷的话有几分道理。” 崔明月目露凶光,抓起另一个果盘。李嬷嬷急忙接过去,哭丧道:“小祖宗,这个青花瓷金贵得很!又是夫人赏赐的,若是不见了,岂不要怪罪下来!” 崔明月气哼哼地坐下来,想发作却也无奈,道:“罢了,罢了,那点钱就当给那个小贱人买棺材吧!迟早让她死在我手里!” 李嬷嬷看了看地上的青花瓷碎片,冲门外一嗓子喊过去:“作死的蹄子,怎地不小心,打坏了这么宝贵的物件,就是要了你们的命也赔不起!还不到外头墙根处跪着!” 两个外间伺候的小丫鬟战战兢兢地挪了出去,想要辩解却不敢开口;崔明月冷冷道:“还磨蹭什么?滚出去,再不然让你们跪陶瓷渣滓!” 且说,沈如初拿了崔明月的那笔钱不是买棺材,而是买了药材。 她最近开始抽出空闲在安阳城的药材市场寻一些好的药材,按照她的打算,自己迟早要开个医馆,从宫氏医馆独立出来,早做准备,未雨绸缪,遇见又好又便宜的药材,自然是不能错过的。 松月虽然不识字,但记性好,沈如初教过她如何识辨药材的真伪好坏,她记得很清楚,一来二去倒成了沈如初的得力助手。 就在崔明月诅咒的同时,沈如初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这是谁在骂我?”沈如初随口说道。 松月笑道:“哪里有人骂您,八成啊,是爷在想您。” 沈如初听了这话,愣了半晌,看着松月半天说不出话来,这可是个闷葫芦,什么时候也会说这种俏皮话了? 松月却以为沈如初是怪她不知尊卑开主子的玩笑,急忙道:“奴婢知道错了,夫人请责罚。” 沈如初小手一挥,道:“你哪里有错?说得挺好,你方才说得话很俏皮,很好笑!”然后毫无形象地大笑起来,还有什么比一个闷葫芦突然开窍说了俏皮话更有趣呢? 松月闹了个大红脸,道:“夫人,现在歇市了,再不回去爷要担心了。”她已抬头,金月和古三娘在外面等得有些不耐烦,毕竟按照约定,她们在规定的时间将沈如初从医馆安全护送到家,这活儿就结束了。 沈如初下工后,绕道药市,又耽搁了这么久,无异于是增加了她们的工作量,自然是不乐意。 坐在马车里,松月忽然道:“夫人,奴婢有件事想和您说。” ps:为恭祝亲们元宵节、情人节快乐,兜兜献丑,送上小剧场一个—— 崔明月(懊恼的眼神):我说某人也太嚣张了,某扑货写手也太无良了,把老娘的光辉形象写成这样! 沈如初(嗑瓜子/轻巧状):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说得就是你这种人吧?我看人家扑货兜还是很不错滴。 崔明月(杏眼圆睁):你是活腻了吧?信不信我再找几个虎贲队的人收拾你们? 沈如初:关门放狗……小白,上! (小白情不自禁地“汪…”了一声,然后无比哀怨地看着沈如初) 沈如初(扶额、讪笑):对不住了,小白,我忘了你是喵星人,快笑一个祝各位看书的大大看书快乐…… ps: 鞠躬感谢剑道江湖、物竹两位大大各自送的两张粉红;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香囊和桃花扇;鞠躬感谢秦怀风月、随风长征大大送的粉红。鞠躬感谢小小猪妹大大送的三个平安符;鞠躬感谢雪花~飄~飄~大大送的香囊。鞠躬感谢所有支持正版的亲们。 081 得了哥情失嫂意 沈如初正在考虑草药的事情要不要和文旭说,草药如何安放,听她这么一说,抬头看见松月有些紧张地揉着汗巾子,显得局促不安,遂笑道:“瞧你紧张个什么劲?有什么话直接说,我给你做主!” 她打心里喜欢这个丫头,话少,口风紧,办事牢靠,还特别护住,早上扇仙儿那一巴掌就看出来了。 她之所以带着松月出来贴身伺候着,连去药市买药的事情都不瞒着她,甚至从旁教她一些药材的常识,目的就是慢慢培养她。 松月想了想道:“夫人,不是婢子受了委屈,而是……这事与秋蕊姐姐有关。” 沈如初依旧微笑,道:“秋蕊她怎么了?” 松月道:“婢子也是听厨房的黄婆子说得,说秋蕊趁您和爷不在家的时候总是偷偷溜出门去,还有一次见着了一个白脸的后生来找她,二人举止十分亲密。不过奴婢也未亲眼见那个男人,只是那日奴婢无意中收拾房间的时候,看见一个玉佩,瞧那式样大小和绦子的颜色像是男人的,还有一双未做完的鞋——也是男人的。” 松月的声音越来越小,沈如初拍拍她的手,笑道:“这件事我心里有数,会处理的,你只管做好你的事。” 松月听了这话,以为沈如初是怪她多管闲事,想想秋蕊是沈如初的陪嫁丫头,自幼服侍沈如初,自然比她这个半道进门的奴婢亲厚百倍,想到这里万分懊恼。怪自己口无遮拦。 沈如初将她的表情看在眼里,安慰道:“谢谢你告诉我这些。秋蕊的事我都清楚,马上就会处理。” 松月感激地看了一眼沈如初。 回到宅子的时候,文旭正好骑马回来了。二人碰在门口处。文旭急忙从马背上跳下来,大步流星地走到马车前,很绅士地将沈如初牵了下来。 “明儿我休沐,你们就不必来了,军饷去章必清将军那里领,我已经与将军说好了。”文旭一边握着沈如初的手,一边对金古二人道。 “多谢文将军。属下现在就离开了。”金月、古三娘异口同声道。 沈如初看见张静风、林小三两个兵蛋子也跟来了,金月和古三娘又跟着自己一天,虽然不忙但熬时间也不容易,笑道:“吃了晚饭再回去吧。松月快去让黄嬷嬷加几个菜。饭要多煮。” 林小三和张静风面露喜色却嘴上推辞:“不用劳烦将军和夫人了。我们回家随便吃点就行。” 金月和古三娘也跟着客套 起来。 文旭大手一挥,道:“都不用客气,夫人留饭。就吃了饭再回去!” 一伙人热热闹闹、开开心心地吃了一顿饭,由于蹭饭的人饭量极大,文家的米缸当天晚上就见了底。 文旭心满意足地躺在床上,脸上带笑,丝毫没有受到胡山海打压事件的影响。 沈如初见他笑得一脸二相,又心疼又感叹,道:“没见过你这么没心没肺的人。” 文旭笑道:“我哪里就没心没肺了?不过心肺交给某个人保管罢了!你怎么还不到床上来,嗯?” 沈如初正躺在躺椅上,脸上贴着一些花瓣,不肯再说话。 文旭不解,道:“你做得这是什么?新妆扮?这也太吓人了吧?夫人你已经貌美如花了,就不必再贴这些花瓣了吧?” 半柱香的时间,文旭躺在床上不停自言自语,还不时跳下床到沈如初身边转悠,俯下身子仔细瞧着沈如初那张贴满花瓣的脸,鼻子都快碰到那些花瓣了。 总算做完了面膜,沈如初怒气冲冲地冲到床前,道:“怎么就找了你这么个二货!”小白在一旁喵呜地叫着,笑得很欢乐。 文旭笑道:“夫人,我不是二货!一直想着你哪!来嘛!”最后一句嗲声嗲气地说出来,让沈如初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沈如初鄙视道:“二货!” 小白跑到文旭跟前,欢天喜地地看着他,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文旭腾地坐起来,道:“你个小臭猫,也敢嘲笑我!看我怎么收拾你!”然后张开嘴作势要吐口水。 小白有洁癖,最受不了脏的东西,文旭恰恰抓住了它这个弱点,自然要穷追猛打,小白一见情势不好,闪电一般溜得远远的。 文旭一副小人得宠的模样,冲沈如初嘿嘿一笑,道:“夫人,现在好了,就剩我们两个了,我们是不是该进行……咳咳,我想要个儿子!” 沈如初白了他一眼,板着脸,道:“我喜欢女儿,女儿是娘的贴心小棉袄。” 文旭一把扑过来,道:“好,一切听夫人的,儿子、女儿只要是夫人生的,我都喜欢!” 第二日,沈如初照例是辰时醒来,好在这一日休息,不用去医馆做事。 她睁开眼睛的时候,文旭正蹲在床前用手指轻轻摩擦她的脸,她无奈地瞪了文旭一眼,恨就恨自己力不如人,技不如人! “我今天休沐,陪你出去逛 逛,快起来吃早饭!”文旭笑道。 沈如初慵懒地爬起来,浑身酸软无比,一低头便看见雪白肌肤上的几点草莓,那么红艳艳地让人忍不住再咬一口。 文旭道:“你呀,幸好是嫁给了我,不然……哪个婆婆容得下你哦。” 沈如初也不反驳,一副得了便宜又卖乖的乖巧样子,笑道:“那倒是!” 她对目前的状态满意而满足,有道是: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文旭可没少她吃和穿,对她的活动也不多加限制,下没有姑叔要帮扶,中没有妯娌要对付,上没有姑舅要孝养。虽不是大富大贵,但小日子过得也蛮惬意。 就当沈如初惬意无比的时候,不自在的事情就上门了——杜雨珊带着两个丫鬟就上门了,美其名曰“拜访”。 松月不动声色地通报了这个消息。然后就站在一旁不说话了,沈如初放下碗筷,道:“我吃好了。爷你慢慢吃。”就是绝口不提请杜雨珊进来的话。 文旭略微有些尴尬,上次在文家大院发生的事情他也清楚,这杜雨珊一直缠着自己,看自己的眼神异于常人,关于这一节,他无法否认。 “去把她请到客堂吧。”文旭吩咐道,又对沈如初赔笑道:“人家大老远的来一趟,进门就是客。我们不好太失礼。” 沈如初笑了笑。心中很生气。小三找上门了能有什么好事?偏偏这位事主还能在这里打太极,想要两不得罪,本想发作。但是想着男人这东西是要哄的,要动心思,自己出面打小三太没面子了,就借男人的手打得那小三摸不着北才是王道。 “爷吃完了饭,就去客厅看看呗,堂堂州府通判的千金光临我们寒舍,可不能怠慢了。”沈如初笑道。 文旭只顾看着沈如初笑了,喃喃道:“初儿,你笑起来真好看。” 沈如初笑得更欢了。 当他们手挽手出现在杜雨珊面前时,杜雨珊的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酸溜溜地道:“表哥和如初姐姐真是恩爱。” 沈如初笑道:“妹妹请坐。妹妹这称呼错了,既然叫我们爷一声表哥,我这明媒正娶的妻子岂不是表嫂子?” 文旭急忙道:“是啊,你应该叫她表嫂。你有事?” 杜雨珊笑道:“昨儿爹爹得了一把宝剑,我想到表哥一定喜欢,便央求爹爹送给了我。今天忙不迭地给表哥送过来,表哥快看看喜不喜欢。” 杜雨珊的一个丫鬟在一旁 帮腔,道:“表少爷,我们姑娘可是求了老爷很久,老爷才依依不舍地将这宝剑送给她,听说这宝剑削铁如泥。” 杜雨珊得意地看了一眼沈如初,沈如初心中冷意森然,这杜雨珊真是做小三的料子,知道什么是投其所好,避其锋芒。 文旭“刷啦”一声将宝剑抽出来,耍弄了几下,赞道:“好剑,真是一把好剑。” 沈如初笑着凑过去,笑道:“爷,你确定这是一把好剑,而不是好——贱吗?” 文旭听说了她话里的意思,将剑放回剑鞘,放在了桌子上,道:“不过这把剑太贵重了,而且无功不受禄,我受用不起,你还是拿回去吧。” 杜雨珊急了,道:“表哥,你不是很喜欢这把剑吗?既然喜欢就收下啊,我可是特意从爹爹那里求来的。” 沈如初很是无语,这女人的脑袋被驴踢过吗?都说小三见光死,为什么她能折磨堂而皇之地在自己这个原配面前明目张胆地勾搭自己的男人? 简直是——找死! “爷,我不懂剑,但看这把剑应该还是不错的,也是杜姑娘的一番心意,你就收下吧。”沈如初道。 文旭有些吃惊地看着沈如初,结巴道:“你、你确定让我收、收下?” 沈如初点点头,文旭笑道:“好,那就听夫人的!谢过杜大姑娘了,也请代我谢谢杜大人。” 杜雨珊的脸色有些不好看,道:“难道是她要你收下你才收的吗,表哥?”语气分明是在撒娇,一边说,一边蹭了上来,晃动着文旭的衣袖。 文旭冷了脸,摆开她,冷道:“你一个姑娘家说话做事注意分寸!我与初儿是夫妻,本是一体,你休要在这里胡搅蛮缠,我不差你一把剑,拿回去吧,不送!” 杜雨珊脸色变得难看,眼泪开始打转,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沈如初不紧不慢,道:“杜姑娘,你可不要净做那等得了哥情失嫂意的事,不然的话……” ps: 鞠躬感谢吴千语、丫头一枚、水星的蒙面超人三位大大送的平安符。不好意思,有点事,所以这一更太晚了,手残党,写稿子太慢,手速成渣,我心成灰。跪求订阅支持。 082 泼妇生事自取辱 ps:今天第二更送上,为粉红票50张加更…… 杜雨珊本就是大小姐的脾气,被家人宠坏了,遭文旭拒绝后心中吃瘪,文旭在沈如初劝说下勉强收下那把剑,在她看来简直就是嗟来之食的侮辱,沈如初这话无异于火上浇油,怒道:“不然怎样?我一个堂堂的通判家的大小姐还怕了你一个破落户出身的女人?!” 沈如初冲着她微微一笑,这笑恰到好处地激怒了她,原本在文旭面前还有所顾及,现在哪里顾得上,就差破口大骂了,若是换做自己的丫头,她是拿起什么就扔什么,被她打得头破血流的丫鬟多了去了。 沈如初知道这时候需要演技了,拼命想着伤心事,这眼泪便不由自主地漫上来,本就是个花容月貌的俊秀女子,如今泪水涟涟,惹人怜爱,文旭一看当场就急的跳脚,除了那次沈家大伯二伯战死的死讯让沈如初流泪之外,后面再也没见沈如初哭过。 “乖,不哭,初儿最乖了。”文旭护着沈如初,冲杜雨珊一顿猛喝:“拿着你的破剑离我们远点!我们都是破落户,但活的堂堂正正,没什么好丢人的!倒是你一个官家大小姐——离我们远点!” 文旭并不是刻薄之人,这大概是他能说出的最严厉的话——对于这一点,沈如初和杜雨珊都心知肚明。 沈如初见好就收,不想把事情闹大,给松月使了个眼色。松月会意,走到杜雨珊面前,冷道:“杜小姐,请回。” 文旭背过身子。一脸的煞气,沈如初走到跟前,好言相劝,道:“算了,我们不是商量着要出门吗?这会子就走?” 文旭一转身,柔声道:“让你受委屈了。” 沈如初微微一笑,忽听身后一声脆响,杜雨珊嚣张的声音刺着耳膜、富有穿透力地传来:“瞪什么瞪,再瞪我就扣掉你的狗眼!你的狗仗人势的奴才!” 沈如初紧紧握住了拳头,打狗也要看主人。她跑到自己家里对自己的丫鬟大打出手。她凭什么? 文旭冷冷地看着杜雨珊。冷道:“你马上滚出去!否则……”他的拳头握得咯吱作响,杜雨珊有些害怕了,但心中偏偏咽不下那口气。怒道:“文旭你!你不识好歹!我哪里比不上这个臭女人!好,我走!你到时可不要后悔!” 看着杜雨珊怒气冲天地领着丫鬟离开,沈如初这心里不知是开心还是不开心,看她气成这个样子,以后应该不会再缠着文旭了;但听她那话,似乎要报复,那文旭……若真是有那么一 天,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 本以为这小日子有些过头,现在看来是自己太过乐观了,尚在蜜月中。小三闹上门,丈夫受报复,丫鬟不省心,崔明月那边又步步紧逼,这哪一桩都是让人头痛的事情。 “初儿!”文旭轻唤着沈如初。 沈如初这才回过神来,道:“怎么了?” 文旭拉着她的手,放在嘴边哈了一口气,然后一双大手紧紧地将沈如初的小手包裹在中间,道:“小手这么凉,我帮你暖暖。不用理会这泼妇!真是蹬鼻子上脸,下次别让我再见到她!” 沈如初浅浅一笑,道:“我没受什么委屈,是松月受了委屈,听说这杜大小姐在府里动辄挥鞭子。” 文旭看了一眼松月,道:“你的委屈爷心里有数,回头帮你讨个公道!” 松月垂着脑袋,道:“奴婢为爷和夫人做事,没有委屈。” 沈如初拉着松月的手,去了自己房里,翻出一些药膏来,轻轻为她涂抹上,整个半张脸都红肿起来了,沈如初叹了一口气,道:“你这一巴掌是因为我挨得,我不会让你白白受这一巴掌的,你为我做的事,我心里有数。” 松月“嗯”了一声,道:“只要夫人不嫌弃松月笨拙,松月什么都愿意做。” 沈如初点点头,心说这孩子真是“孺子可教”。 本来被杜雨珊这么一闹,沈如初没了上街的心情,谁无端端地被一个飞扬跋扈的小三闹到家门口,恐怕没有谁还有心情逛街——但沈如初转念一想,自己若是被这事影响了,反而抬举了杜雨珊,那种女人也配给自己当情敌?虐不死她! “走啦,还愣着做什么?”沈如初拽着文旭,文旭因为先前那顿闹腾,正自怨自责地坐在房间里出神,担忧沈如初胡思乱想。 文旭喃喃道:“那你不怨我?” 沈如初嗔道:“为什么怪你?你招人喜欢,我怪你做什么!走吧,还有很多香火的东西咬买呢!”前一世她可不信佛,所以这上香要准备什么东西,她一无所知,自然要仰仗文旭。 如意备了马车,文旭将沈如初安顿好,自己接过了马鞭子,朝车里一笑,道:“小娘子坐稳了!为夫要驾车了!” 马车平稳地驶出了院子,出门看见杜雨珊的轿子依旧停在门旁。 文旭瞥了一眼便朝另一边驶出去,对站在轿子旁的杜雨珊视而不见,杜雨珊急的直跺脚,骂道:“文旭 ,你给我等着!” 沈如初听见喊声,撩开窗帘看了一眼,看见衣着亮丽的杜雨珊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炸毛地冲着他们的马车又踢又骂,若不是被两个婢女拉住,恐怕还要在地上打滚撒泼。 “你不用理会她,她自幼惯会撒泼!”文旭在前头道,“小时候,我们几个一处玩,她也经常抢你的东西,怎么,都忘记了?” 沈如初只想一脚把他踹下去,她根本不记得幼年那些“趣事”了! “我看她好似很在意你的样子,怎么。这么多年你竟然没心动?”她顾左右而言它,这个问题一说出,马上变被动为主动。 她在车里自然没看见文旭如何面红耳赤,听了这句话后连握着马鞭的手都抖了抖。最后冷生生地抛过来一句:“我才不喜欢那样的女人!” 沈如初拍了拍打盹的小白,笑道:“赶紧出去吧,外头有你的同伴呢。” 小白狐疑地看了沈如初一眼,神情鄙夷,沈如初解释道:“你再这么看着我,我把你眼珠子扣掉!某人现在可不就是只炸毛的猫嘛!” 小白伸出一只小爪子,捂嘴笑起来,沈如初鄙夷道:“二货,笑点真低!” 文旭只想着杜雨珊今天的无礼取闹,隐隐有点胃痛。偏偏这种人打不得骂不得。以后恐怕是盯着他了。又对沈如初生出几分歉疚来,本以为她会哭闹,她不但不哭闹。还反过来安慰他,这让他情何以堪! 进了街市,去了香火店,买了点香火香烛一类的东西,以及佛珠、珠串、沉香线,小炉鼎等,末了,文旭问:“掌柜的,这里有没有观音像?” 沈如初微微蹙眉,心说。这家伙还上瘾了,本来礼佛不过是个途径,他还要买个佛像回家供着。 那掌柜生得耳阔脸圆,矮胖丰润,如同弥勒佛一般,笑呵呵道:“有!小店这里的佛像、菩萨像都是寺庙高僧做法开光的,我们这小店可是常年向灵石寺求佛缘,所以,与佛有缘,童叟无欺。你要什么观音呢?” 沈如初正要拒绝,文旭开口道:“就是送子观音。” 沈如初差点将怀里的小白给抖落掉——送子观音,亏他想得出来,他就那么急吼吼地想当爹吗? 小白见沈如初手一抖,不满地看了她一眼,那意思是说:真没用!差点吓到雪龙猫大人我! 沈如初提着小白的耳朵,笑道:“伺候不了你这尊大佛,那请你老人家一边凉快去!” 文旭正羞涩地和掌柜买送子观音,自然没注意到沈如初这边的动静。 “抱的这么紧,什么好宝贝?”沈如初斜睨着文旭。 文旭嘿嘿一笑,道:“自然要抱得紧,这可关乎我的子嗣。” 沈如初本想笑话他迂腐,趁机说教一番,不要太迷信,但看着文旭那一本正经甚至表情神圣,竟然一个没忍住,破了功,噗嗤笑起来,道:“那你可要抱好了,这么金贵的东西!” 文旭将东西收拾好,正要上车,却突然定住了。 “怎么了?”沈如初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却见一个看着眼熟的人,一时又想不起是谁来。 文旭道:“看见个熟人,那不是你二姐夫么?” 沈如初皱眉,对这个“二姐夫”的称谓还未习惯,待定睛看清楚,那人还真是姚光祖,眉头皱的更深了,对这个“二姐夫”真是要多讨厌就多讨厌。 “不用了,和他不熟。”沈如初冷声道。 但一转眼,那姚光祖就到了跟前,笑哈哈地和文旭打了招呼,眼光却一直在沈如初的身上逡巡,要不是眼睛小,那双贼溜溜的眼珠子非掉出来不可,心想着,这沈家到底是什么风水,养出了这样三朵金花,一个比一个漂亮,沈念卿也是个美人胚子,可惜太无趣了些,弄起来一点都不舒服,不知道这小姨子的滋味如何。 “妹妹这也是为四月初四的礼佛准备东西?哎呀,真是巧了,那一日你姐姐也要去礼佛的,不知妹妹去哪一座寺院?”姚光祖厚着脸皮道,一声“妹妹”让文旭当场凝聚了一声冷气。 ps: 鞠躬感谢joyzhang2012、纵天下两位大大送的宝贵粉红;鞠躬感谢小丫妹送的香囊,这个妹妹实在太可爱了,在兜兜的书友群里一直都很乖巧。鞠躬感谢所有支持并关注兜兜成长的朋友们。本想多更一些,但实在力不从心,本来就是手残党,体质不好,一旦长时间坐着,就会生病,亲们见谅,兜兜会努力保持双更的。 083 送子观音遇贵人 沈如初没见过姚光祖几次,只知道他是个外表光鲜的混球,在安阳城出了名,斗鸡遛马是好手,吃喝嫖赌是行家,外加坑蒙拐骗,仗势欺人,可谓天底下的恶行都被这混球占尽了!不仅如此,又软硬兼施地强纳了沈念卿为妾,偏偏对沈念卿又无半点怜惜与恩情!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让沈如初对他咬牙切齿了。 “谁是你妹妹!”沈如初冷道,小白也跟着哼了一声。 姚光祖不但不恼,嬉皮笑脸道:“你是念卿的妹妹,可不就是我的妹妹嘛!不是有句话么,姐夫也是小姨子的!” 文旭身上的冷气更重了——这是当他死了吗?那双狗眼像是钉在沈如初身上一般,牢牢地盯着沈如初。 “请自重!”文旭挡在了沈如初的面前,冷眼与姚光祖对视,姚光祖一见文旭强健威武,像是练家子,自己不敢硬碰硬,讪笑道:“兄弟,我和自己的小姨子说句话,你犯得着这样吗?” 文旭冷道:“对付你这种人,再怎样都不过分!” 沈如初心里一暖,拉着文旭的手,道:“我们回去吧,不和某些人一般见识。” 文旭冷凌厉的眼神射向姚光祖,如果眼神能杀人,这姚光祖早就万箭穿心了! 姚光祖看着沈如初离去,痴痴地站在原地,望着沈如初的沉思看了半天,摇头晃脑道:“啧啧,少爷我当初怎么选的不是这丫头的?瞧瞧那小脸蛋。还有屁股蛋儿……” 他的小厮急忙笑道:“少爷,您现在看上也来得及啊。”然后朝着他挤眉弄眼,姚光祖会意,哈哈大笑。道:“你小子比小爷我还坏!” 因为姚光祖的出现,沈如初再一次为沈念卿的幸福担忧,得想个办法让他们和离了才行,离开这混球,沈念卿才可能有幸福。 回到家中,沈如初径直去了房间,抱了个美人靠在那里假寐,文旭看了这情形,顿了一下,然后跑到了另一个房间。不知做什么。反正半晌不见。 “去看看爷在做什么。”沈如初吩咐秋蕊。 不多会。秋蕊过来,道:“夫人,听如意说。爷在供观音像,嘴里还念念有词,别提多虔诚了。” 沈如初扑哧一笑,道:“你先下去吧,吩咐厨房给爷烫一壶药酒,就是我前日带的药材。” 文旭进来时见沈如初仍在软榻上躺着,眼睛紧闭,这次像是睡着了。 “初儿。”文旭蹲在软榻前,仔细地看着沈如初,他 的脸上带着兴奋的表情。 沈如初听见了那呼哧呼哧的喘气声。微微睁开了眼,然后嘤咛一声翻了个身,嘿嘿,偏偏不理他。 文旭以为沈如初真的睡着了,怕打扰她,一屁股坐到了铺着北夷羊绒地毯的台案前,安阳城因为与北夷毗邻,虽说两国连年交战,但民间私底下多有贸易往来,久而久之,两国的风俗习惯相互融合,这安阳城里的人也有席地而坐的习惯,所以家中常铺设地毯。 沈如初睁开一只眼,看见文旭满脸小心翼翼的幸福,心头甜蜜地一动,招招手,柔声道:“过来。” 文旭梗了一下脖子,想动但没有动——我是小白吗,你让我过去就过去? 沈如初嘴角带笑,心说这二货的表情怎么就那么像小白呢,明明嫩得要死,偏偏装出很厉害的样子。 “真的不过来?”沈如初压低了声音。 文旭继续梗着脖子,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嘴唇动了动,正想将那个“不”字说出口,但身子比嘴巴更快,沈如初正在懊恼如何让他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到了软榻前。 二人嬉闹了一番,闹到动情处,正是情动时,差点就要玉成好事。 “别急,有的是时间。”沈如初推了一下文旭。 文旭心说,这种事哪有不急的?笑道:“我不急那送子观音都要急了!” 一下午都在耳鬓厮磨,临吃饭的时候才消停。 “明天要我陪你一同去?”文旭道。 沈如初想着文旭明日要去马场当值,胡山海既然要报复他,自然会在马场安排眼线,这个档口任何微小的差错都可能会引来杀身之祸;再者,明日要见的人是苏老太太,他一个男人去了也不便,莞尔一笑,道:“不用了,你一个大男人去了只会碍事,我正好和苏老太太说说话。” 文旭道:“也好,免得那苏老太太还把我当小孩子看待,让你见了笑话。我让金古二人陪你去。” 沈如初正色道:“不用。不要。”上次因为让金古二人来保护沈如初,被胡山海故意寻了个把柄,已经贬黜到马场去了,岂能再给别人留有口实,造成“错在加错、屡教不改”的表象! 文旭笑道:“那就让如意过去。总之,保护夫人要紧,明天会有很多人去上香,也会有不少登徒子闻‘香’而动。” 沈如初笑起来,看不出文旭这么有心。 四月初四这一天,沈 如初领着松月,由如意驾车,天不亮就出发去了北郊的灵石寺。 现今春光明媚,花开正好,恰是春游集会时,加上灵石寺颇为灵验,在安阳城很有名气,甚至在整个隆安郡都有些名气,寺院附近种植了不少花木,有一片偌大的桃林,像是沾了灵气一般,这桃花花期甚长,灿烂如霞,在安阳城,这片桃林的名气甚至大过灵石寺。 此时正是桃花盛开之际,很多人去灵石寺,不光是为了礼佛祈福,更是为了赏花郊游。 所以,这一天灵石寺人山人海,人头攒动。 “如意,我们这要到哪里去找苏老太太?”沈如初下了马车,见到那接踵摩肩的阵仗,微微有些吃惊,都说安阳城地广人稀,看来也不尽然。 如意道:“夫人放心,小的前几天就去打听清楚了,苏老太太这次上的是头香,这会子刚响了晨钟三下,应该是头香时间,只要去了正殿,应该见得到苏老太太。小的还打听到苏老太太会在寺院住几天。小的也在后院厢房里订了一间房子,正好在苏家的隔壁。” 沈如初点点头,跟着人群去了大殿,却没有见到苏老太太。只得在法师的授意下,象征性地上香礼佛,又给那小沙弥交了一笔香油钱。 那小沙弥问:“夫人祈什么福?” 沈如初一愣,看了一眼松月,祈福就是祈福,还要具体分门别类吗? 松月道:“小师傅,我们夫人祈福佛祖保佑,早生贵子。” 小沙弥真真正正地用金粉笔给记录下来。 沈如初顿时汗颜,心说,怪不得这寺庙香火好,就冲人家这服务精神,想不好都难! 从大殿出来,又是人头攒动的景象,沈如初压根没看见苏家的人影,正打算让如意领着去后院的厢房。 “夫人,那边有个姑娘在冲您照收。”松月在沈如初耳边道。 沈如初顺着她目光的方向看过去,的确看见个姑娘,很面熟,仔细一想便知道是谁了,再一看她身后那阵势,一辆华美的双驾马车,后面跟了两辆青蓬马车,应该是给体面丫鬟嬷嬷坐的,除了几个小丫鬟,还跟着几个壮实的仆妇。 沈如初领着松月走了过去,见了那人,笑道:“喜鹊姑娘,好久不见了。” 喜鹊笑道:“算你记性好,还记得我!” 沈如初浅浅一笑,眼神越过喜鹊,扫视着那辆华美的马车,望见了那珠玉门帘上的一个镶金的“轩 辕”字样,心下当即明白了一些,这轩辕乃是燕国的国姓,据说皇族当年也是北方一个崛起的部族,跟现在的北夷乃是同根,日益壮大后便开始染指中原,终于打下这片江山。 安阳城地偏人穷,幅员辽阔但物资匮乏,在世人眼中那是远离政治中心,但却是一处深潭,深潭有龙,这里也有皇族,那就是安北王。如果说马征明是这安阳城的土皇帝,那安北王则是整个隆安郡甚至疆北的土皇帝,而且是名副其实的土皇帝,天高皇帝远,远在庙堂之高的真皇帝对此也无可奈何。 “你这是……”沈如初明知故问,喜鹊若真是安北王府的人,她自然不敢在主子面前僭越,现在敢光明正大地和自己打招呼,自然得到了主子的授意。 喜鹊神秘一笑:“我们主子想见你。你领着你的人去后院厢房的天厢房,那里有人接待你。”见沈如初有些迟疑,她悄声道:“好事,你只管去。” 如意在原地等了一会不见沈如初回来,松月也未过来打声招呼,急忙找了过来,却见沈如初与松月被一个衣着光鲜的婢女领着去了寺院的厢房。 “夫人,您……您没事吧?”如意看了一眼那婢女,眼神里微微有些敌视,若是沈如初在他的守护下出了任何差错,文旭岂不是要揭了他的皮,在把他赶出文家。 沈如初摆摆手,道:“我没事。你现在外面候着吧,我去见个贵人。”她已经想到那个人是谁了,听过她的传闻,但是还未见过。 ps: 鞠躬感谢燕青灵大大送的金贵小金猪、平安符、粉红票票;鞠躬感谢雪花~飄~飄~大大送的宝贵粉红;鞠躬感谢青二十七姐姐、水星的蒙面超人大大送的平安符。另外,推荐一本好友的书:书名—《惑君》;书号—2855845;简介—穿越重生,身份调换,书荒的亲们去瞧瞧吧,也许会喜欢哦。 084 遇贵人中毒已深 ps:今日第二更送到,为粉红票55张加更! 在天厢房等了约莫一炷香的时间,喜鹊领着一个小丫头含笑而来,冲沈如初一笑,便恭恭敬敬地立在一旁。 沈如初含笑而视,想着等一下见面的话数,紧接着两个婢女并排走进来,随后闻到一股香味,并非普通的脂粉香味,而是一股龙涎香的味道。 沈如初本以为会看见一个头戴凤冠、身着绫罗的女子,但却是一个玉树临风的公子施施然地走进来,只见他气质超凡,相貌英俊,风度翩翩,整个人被一种贵气包围,即便含笑,但仍让沈如初心中感到了那股敬畏。 沈如初心下生疑,怎么会是个贵公子?再抬眼一看,心下才明白,却也不点破。 喜鹊急忙将这位贵人请到上座,冲沈如初一笑:“这是我们主子,这是沈姑娘,如今该称文夫人了。” 松月一听这话,急忙想要上前制止,却被沈如初一把拉住,给了她一个眼神,示意她不要轻举妄动。 沈如初大大方方地冲那人福身行礼,道:“如初见过公子。” 那翩翩公子一开玉骨扇,浑身流光溢彩,眼角生辉,嘴角挂笑,好不风/流潇洒,笑道:“小娘子,你抬起头来,让本公子好好看看,怎样一个妙人,这般妙手丹心。” 沈如初不卑不亢,含笑抬起头,道:“公子谬赞了。” 那公子对上沈如初那一双清澈的美目,眼神里没有任何闪躲。哈哈大笑,道:“妙!真是妙!文夫人请上座。” 沈如初从容落座,心说:妹子,我看你能憋多久! 喜鹊给沈如初送了一杯茶过来。规矩地退到了那贵公子的身后,道:“文夫人,我们公子请夫人前来,是听闻夫人医术高明,不落窠臼,正巧今日遇见了,便想请夫人给我们公子把把脉,看看是否康健。” 沈如初浅笑道:“请公子伸手。”她一手拉着衣袖,一边将手指搭在了那只白嫩的手腕上,一见那白皙而纤细的手腕。沈如初更加肯定自己先前的断定了。而那脉象也验证了她的猜测——这分明是个姑娘。 沈如初原本以为这姑娘只是闲了。身上无非就是些富贵病,但这一探竟让她变了神色。 “公子,如初是直性子。说话不喜欢打弯。”她把话说到这里便顿了下来,含笑看着那贵公子。 贵公子帅气地开了一下扇子,道:“说!” 沈如初 一笑,道:“您乃是人中之凤吧?” 那贵公子一愣,继而哈哈大笑,喜鹊站在其身后掩嘴而笑。 “算你有些眼光,还有其他发现吗?”她不再故意粗着嗓子说话,声音听起来轻柔很多。 沈如初敛起笑容,正色道:“姑娘您中毒了。” 此言一出,在场的所有人都为之动容。 “当真?”那姑娘秀眉微蹙。脸色清冷,大有一触即发之势。 沈如初点点头,道:“真人面前不说假话,姑娘当真中毒了,而且时日不浅。” 她眼色严峻地扫视了一圈,一直紧紧跟在她身边的大丫鬟会意,冷声道:“你们都退下吧。”喜鹊等人鱼贯而出。 沈如初让松月也跟着出去。 “可有解?”她俯下身子,面带萧索地问道。 沈如初当即明白这位贵人招自己来的真实目的,看来这次相见并非碰巧,上次喜鹊去医馆的目的恐怕并非调理而是为了解毒,这样一想,沈如初便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我能否先问姑娘一个问题?”沈如初微笑道。 她俏生生一笑,道:“你想知道我是谁?你这么聪明怎会猜不出来?不妨猜猜看。” 沈如初又是一笑,道:“安北王的郡主么?” “哈哈,聪明!”她爽朗地笑着,忽然眸子深沉一转,一道冷光射过来,道:“你这么聪明,就不怕聪明反被聪明误?不怕你知道的太多了,我不开心?” 她这一番话算是默认自己的身份了,的确是安北王府里的郡主;听闻安北王有嫡女两个,都被钦封为郡主,大郡主是嫡长女,皇帝为了牵制安北王,早指婚给了一个皇子,如今正居住在京城;眼前这女子不足弱冠,想来应该是那二郡主——轩辕吉安了。 沈如初心中微微一颤,她的确是知道的太多了,无论是当初的落子汤还是现在的身中剧毒,这对皇室成员来说,都是讳莫如深的。 “难道郡主不想解身上的毒了吗?“沈如初淡淡一笑,她相信解药便是最有效的筹码。 轩辕吉安冷笑连连,道:“你有这个本事吗?我知道你有两手,但是,要解我身上的毒,恐怕……哼,不是本郡主小瞧你。” 沈如初诚恳道:“我对郡主身上的毒并无十全的把握,但是我会尽力,至少有一成的把握。” 轩辕吉安优雅地坐下来,冷道:“ 一成的把握?我怎么知道你不是在诳我?” 沈如初对毒并没有太多的研究,不过是最近看了《毒典》略懂一二,但却不会妄自菲薄自己在医术方面的造诣,尤其是经过宫云枫这段时间的指导,更是融会贯通,进步一日千里,轻轻一号脉便知道她身上是中了毒,而这症状难以被察觉。 沈如初正色道:“有道是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郡主想必请了不少名医查验,但并非人人都能确认郡主是中毒,恐怕郡主也是近来才知道自己并非体弱多病而是中毒所致吧?” 轩辕吉安面部微微抽动了一下,沈如初将这个轻微的表情尽收眼底。 “我只说自己有一成的把握。若是郡主连这一点都不信,我也无法,郡主还是另请高明吧。”沈如初道。 轩辕吉安冷道:“我如何信得过你?难保你不是胡乱猜的。你说我中毒我就真的中毒了?” 沈如初嘴角上扬,心说。这姑娘心机倒是多,可惜终究在惜命面前露了马脚,何况,自己已经验出她中毒了,岂能有假? 她若是真的不信,又岂会屏退左右单独留下自己谈论这么久? “郡主如若不信,我也无法,不过,为了证明我并非信口雌黄,我愿意说几个症状。郡主听了之后再做定夺。”沈如初道。 轩辕吉安笑道:“你说。”玉骨扇又轻轻地扇起来。恢复了先前的翩翩公子模样。 沈如初道:“您自幼体弱多病。经常有梦魇,劳神过度会呕血,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郡主的月事至今未来。” 话音才落,轩辕吉安从位子上站起来,然后又慢慢地坐下去,道:“你还发现了什么?可知道这是什么毒?” 沈如初摇摇头,道:“郡主身上这毒至少有五年之久,至于什么毒,我不清楚,也不敢在郡主面前打诳语。” 轩辕吉安皱眉,道:“可有解?” 沈如初摇摇头,道:“郡主身上这毒已经深入肌理乃至骨髓。想要除尽恐怕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我只探明郡主身上有毒,至于何种毒却并不明了,但我可以给郡主开一些方子,让郡主身上的毒不至蔓延,然后寻妥当之法解之。” 轩辕吉安猛然转身,俏生生的小脸上带着一抹威严,直视沈如初道:“你有多大把握?” 沈如初浅笑,道:“此事性命攸关,就算只有一成把握,郡主也要试试,不是吗?只要不是百分百成功,我即便说有几成把 握,最后的一成也可能导致前功尽弃,不成功;虽说只有一成把握,但是利用好了,这一成也能颠覆局面,让郡主康复。” “你好大胆子,竟敢这样和郡主说话!”那个大丫鬟喝道。 沈如初根本没有正眼看这个丫鬟,她相信这个中厉害轩辕吉安心知肚明,而这恰恰是她手中的筹码。 “黄莺,你退下!”轩辕吉安冷道,那个大丫鬟急忙恭恭敬敬地退了下去。 “你跟我回王府,我给你重金,治好为止。”轩辕吉安道。 沈如初笑了笑,道:“此法不妥。第一,我解毒的用药,我要亲自去选;第二,有人既然给郡主下毒,那必然是想对郡主不利,我去给郡主解毒,郡主觉得这样树大招风,我还能活吗?第三,我的医术也是自己辛辛苦苦学习来的,岂能随随便便公诸于众?” 轩辕吉安冷道:“那你觉得如何才是妥当?”虽是询问,但语气却异常不耐。 沈如初吸了一口气,这个问题在轩辕吉安开口之前她在脑中已经预计过,道:“宫式医馆 在安阳颇有名声,馆主宫云枫乃历代御医传人,医术高明,郡主何不和王爷说说,让宫式医馆的人半个月去王府请一次平安脉呢?” 轩辕吉安冷冷地看着沈如初,看得她浑身一阵发麻,这个郡主可不是只会撒娇的小姑娘,据说是能文能武,一直是安北王的左膀右臂。 沈如初的目的很简单,傍上安北王这棵大树,至少能保她与文旭当前的平安。 “好,就依你。但是,你若敢耍滑头,你就试试自己脑袋到底有多牢!”轩辕吉安冷道。 沈如初表面恭敬道:“不敢。请郡主放心,如初一定尽力。” 轩辕吉安又道:“听说马文俊和你们有些过节?” ps: 鞠躬感谢千年恋、myzhysky两位大大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荒々芜、木临风两位大大送的宝贵粉红。兜兜求几张粉红保持新书月票榜,大大们有粉红的,投给《良配》哦。 085 安北王府时来运转 ps:本章是六千字大章,今天无双更哦。 沈如初心头一跳,但仍旧面不改色,平稳道:“我们这些平头百姓,不敢得罪马大公子,郡主真是抬举我们了。” “哦?”轩辕吉安挑了挑眉头,“我倒是看不透你了,或者说,之前小看你了。” 沈如初知道她并非无缘无故提起这件事,也不敢隐瞒,遂道:“的确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挫折,还请郡主帮忙周旋,让马大公子及马元帅高抬贵手,我与文旭平凡无奇,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不值当马家那么大的手笔。” 她这句话暗含讽刺,但又揶揄得恰到好处,轩辕吉安几不可见地动了动嘴角,以一种上位者特有的清冷,道:“也要看看你们值不值得本郡主出手了。不过,至少近期是安全的。” 沈如初垂着眸子,心中疑惑轩辕吉安如何知道这其中的矛盾摩擦,与此同时又奔涌着难以言喻的兴奋,这一趟真是不虚此行。 “如初不才,但一定尽自己绵薄之力为郡主马首是瞻。”沈如初殷勤道,此时不献殷勤更待何时? 轩辕吉安满意地点点头,嘴角扯动了一下,道:“你还算识时务!” 沈如初琢磨着也是时候该退下了,正要寻个借口,黄莺进来了,对着轩辕吉安一阵耳语,轩辕吉安挥挥手,她再次恭敬地退下去了。 “你表现的机会来了。玄字厢房的苏家老太太得了急症,你不妨去试试。”轩辕吉安面无表情地道。 沈如初点点头。一出天厢房,就看见寺庙里的僧侣和苏家的家奴匆匆忙忙地进进出出。 黄莺领着沈如初,对一个管事的妇人道:“这是宫式医馆的沈大夫,我们郡主让她过来帮忙。老夫人状况如何了?” 沈如初明显看见黄莺骄岑的脸上带着一抹高深莫测的微笑,果真,当她说完这句话,那个管事的如同抓到了救命的稻草,连声拜谢,道:“多谢郡主大人!奴婢替我们家老太太谢过。”她连连福身。 一抬头看见沈如初,喃喃道:“这、这位就是……沈大夫?” 沈如初知道她这是嫌弃自己是女人,安阳城不可避免地重男轻女,女人从医者又屈指可数,故而信不过她。但她装作没看见这管事脸上的质疑。微笑着点点头。 “我们郡主都是请她看病。”黄莺淡淡丢出一句话。 那管事脸上的质疑顿时少了不少。但仍旧面露为难,额头冒着 一层细汗,喃喃自语:“这可如何是好?如何是好呀!哎!”她一拍大腿:“救人要紧。沈大夫请跟我来吧。” 灵石寺依山而建,在半山腰,等她派人去了山下请了大夫,再赶到寺里,即便是快马加鞭少说也要半个时辰,再者,请来的大夫也未必就比眼前这个女大夫医术高明。 黄莺看了沈如初一眼,道:“夫人请吧,我就送您到这里。” 沈如初点点头,虽然对这苏老太太的命心里没底。但一般病症也难不倒她。 “沈大夫,我丑话说在前头,古人有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为知也,若是耽搁了,你我都承担不起。”管事的冷着脸道。 沈如初冷冷一笑,虽然不喜她这般傲慢无礼,但毕竟没看到苏老太太的症状,若是贸然承诺,岂不是成了吹牛皮?她不喜欢做没有把握的事情。 “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管事大人贵姓?”沈如初淡然道。 那管事的急忙道:“小妇人免贵姓苏,沈大夫快跟我来。” 沈如初去了玄字厢房,那里已经忙成了一团,被围在中间的正是一个满头银丝的老妇人,沈如初猜测这便是苏老太太。 “沈大夫快来给我们老太太瞧瞧。”苏管事推开人群,将沈如初引到了苏老太太的绣榻前。 沈如初看了一眼苏老太太,面色发紫,咳嗽不停,胸口起伏不定,呼吸急促,带着一股哮鸣声,沈如初直觉是她哮喘病发作。 “老太太,把你的手给我。”沈如初柔声道,将手搭在苏老太太的手腕上,苏老太太的脉象十分急促,一看便知是心率加快的症状,她呼气长,吸气短,沈如初确认她是哮喘病发作。 “你们几个把门窗都打开,通风换气;来两个人帮我一起将老太太扶起来。”沈如初赶紧利落地吩咐。 苏管事自己上前帮着沈如初将那苏老太太扶起来,沈如初又塞给她一个抱枕,道:“苏老太太你好,我是宫式医馆的大夫,您不要担心,我有办法救您。您将身子微微躬下去,慢慢呼吸,对,就这样,再轻轻呼气。” 宫氏医馆在安阳城颇有名气,就算不买她的账,但一般人不能不买宫氏医馆的账。 苏老太太虽说咳嗽得厉害,但病情并未危及到丧失神智的地步,听见了沈如初的话语,便按着她的指点去做,沈如初从自己的贴身锦囊里取出一小瓶药物,拿在苏老太太的鼻子前晃动了几下,道:“慢慢吸气 。” 苏老太太的咳嗽越来越猛烈,苏管事一看便急了,喝道:“我先前是怎么交代你的?你若是不懂,就不要……哎,现在可怎么办!你们几个还愣着做什么,出去看看大夫有没有请来。” 一阵剧烈的咳嗽之后,苏老太太咳出几口薄薄的粘痰,渐渐平息,冲着苏管事道:“不必兴师动众了,我现在好了。”她回头看了一眼沈如初,笑道:“还要谢谢,姑娘怎么称呼?” 这苏老太太生得慈眉善目,鹤发童颜,声音也十分亲切。和沈如初印象中的形象完全吻合。 沈如初恭敬道:“回老太太的话,我已嫁作人妇,当不起这姑娘的称谓,我叫沈如初。宫式医馆的大夫,今天来上香礼佛,祈福许愿,正巧遇见了郡主大人,她说您这里突然闹了急症,便命我过来看看。您现在觉得好些了么?” 苏老太太微微颔首,听见“郡主”字样,又看见苏管事冲她微微颔首,对沈如初不由得又客气了几分,道:“好多了。今天还多亏了你。不然我这老婆子就要去见佛祖了。” 在场的两个大和尚高宣了一声法号。道:“多亏佛祖保佑。苏老夫人洪福齐天,逢凶化吉,日后定然福上加福。荫及子孙。” 苏老太太笑呵呵道:“那就多承大师的吉言。不过是虚惊一场,多谢了沈大夫。” 沈如初不敢居功,笑道:“这是老太太有福气,吉人天相,我不过是碰巧遇见郡主大人,若不是她好心提醒,我哪里会知道。” 苏老太太受宠若惊道:“多谢郡主大人的关爱。”双手合十,冲着天厢房的方向微微拜了拜。 苏管事走到沈如初面前,不好意思笑了笑,道:“方才多有得罪。还请沈大夫大人有大量,不与我这小妇人一般见识,我也是病急心乱。” 沈如初笑道:“苏管事的心情我感同身受,人之常情,我能理解。若是带了冰糖白蜜黑芝麻等物,将黑芝麻与姜榨汁去渣,其汁与白蜜冰糖用瓷瓶收储,当即服用,可以平喘润肺。也可做日常服用,早晚可一汤匙,有益气养肺、润肺止咳之疗效。” 苏管事犯难道:“这些东西极寻常,白蜜倒是带了,其余的却不曾带了来,只能回府再做。” 那大和尚将沈如初说得几样东西听得真切,急忙道:“这些东西我们寺院里,老夫人若是需要,贫僧现在就命人准备。” 苏老太太笑道:“有劳二位大师。” “你什 么时候学医的?你方才那个药叫什么名字?我怎么嗅了之后就吐了薄痰,很快就好了?看不出你小小年纪却有这般医术,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苏老太太拍着大腿笑道。 沈如初避重就轻,答道:“学识浩淼,我这不过是沧海一粟,老太太过誉了。那是一种救急的药,只能治标不治本,老太太您这是肺症,有病根了,要想痊愈不容易,但有办法帮您治疗,至少能够减少复发的次数和症状。” 不等苏老太太开口,苏管事急忙道:“那请沈大夫快些帮忙开个方子吧,我们也好去准备。” 沈如初笑着看了苏管事一眼,点点头,她从心里有些看不起苏管事这样前倨后恭的人,但得饶人处且饶人,她也不好当着苏老太太的面发作。看苏管事的样子三十有余,作妇人打扮,这个年纪能在苏老太太的手下独当一面,又跟着苏家姓,多数是家生子。 “老太太,按辈分我还要叫您一声外婆,给您看病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您呀,只管放心。”沈如初笑道,她看着时机还算成熟,苏老太太对自己正热络,方才的病情紧急也被解除。 苏老太太一惊,道:“哦,你是?” 沈如初笑道:“老太太,文旭您认识吗?我是文旭上个月过门的妻子,您是文旭的外婆,可不就是我的外婆嘛。” 一听到“文旭”的名字,苏老太太来了精神,拉着沈如初的小手,更加热络起来,道:“你真是文旭那孩子的媳妇?啧啧,真是好模样,他呀,有眼光。” 沈如初讨巧地笑道:“这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岂敢在老祖宗面前说谎。” 苏老太太笑道:“上个月听说他成亲,我还命人给他准备了一份贺礼,缘分,真是有缘分,本来想着过段时间接你去府里过几日,没想到却在这里碰上了,一转眼还成了我的救命恩人。” 沈如初有些撒娇但不失庄重地笑道:“老祖宗这是说哪里的话,能在老祖宗面前尽一份孝心,那是我们做小辈的责任。” 苏老太太笑道:“小嘴真甜!文旭这小子有福气,我看你呀。就是有福气的人,一脸的福相,又聪明又能干。一会陪我老婆子用些斋饭,我一个人吃饭怪闷的。” 沈如初笑道:“老祖宗不嫌弃我吵。我倒是乐意蹭饭。” 苏管事笑道:“老太太喜欢还来不及,我这就命人下去多准备一副碗筷。沈大夫就在这里陪我们老太太说说话?” 沈如初点点头,犯难道:“好。只是,我有个随从还在外头候着,要给他通个信,免得担心了。” 苏老太太道:“这有何难,叫文秀去说吧,你就在这里陪我说说话。”她指着苏管事,沈如初这才知道“文秀“便是她的闺名。 沈如初笑道:“不敢劳烦苏管事,何况我这随从还在寺庙外头。又是男丁。见了恐怕不便。” 苏老太太大手一挥。笑道:“那你就去,去了快回,我等着你吃斋饭。”又吩咐苏管事。道:“你赶紧去天厢房给郡主道谢,从我们带的东西中挑几件像样的,送过去,要不是郡主大人,我这外孙媳妇也不会那么赶巧来给我看病,告诉郡主大人等我身子好利落了一定登门拜访道谢。” 苏文秀领命而去。 沈如初出门,偕了松月,一同出了寺庙,才到门口,望眼欲穿的如意就猴子一样跳起来。窜到沈如初的面前,道:“夫人,您可出来了!小的急死了!” 看着如意一脸急切,沈如初颇为不忍,道:“对不起,让你久等了。” 一听沈如初道歉,如意顿时无所适从,急忙摆手道:“夫人,您千万别这么说,我、我只是担、担心……” 沈如初道:“我现在不能回去,要在寺院里陪着苏家老太太用斋饭,你去我们预定的厢房里要一些斋饭自己吃了,下午一道家去。” 进了玄字厢房,陪苏老太太用斋饭,秉承食不言寝不语的训诫,沈如初慢嚼细咽,中间偶尔抬头对苏老太太笑笑,苏老太太见她聪慧大方,又知书达理,越发喜欢,就问了些关于文旭的事,沈如初也恳切地回答了,言辞之间流露出与文旭琴瑟和谐。 苏老太太思及当年文旭之母对他们母子的照看,越看沈如初越觉得顺眼。 “我没什么好东西送你,这个镯子倒是当年老太爷送我的东西,不算贵重,却也图个念想,而且我自从收了这个镯子,很快就怀上了,还是个男儿。我希望你和文旭也早日有自己的孩儿。”苏老太太笑道,此时她们正在寺院的后山上散步,因为沈如初说饭后散步有益身心。 沈如初笑着推辞:“这么贵重的东西,对老太太您来说又有纪念意义的,我不敢要。多谢老太太的关心。”那镯子是羊脂玉的才智,没有半分瑕疵,一看就是价值不菲。 苏老太太将镯子塞过来,佯装不快,道:“给你的你就收下!” 沈如初收下那只镯子,心中涌起一股激动 ,有一种小人物时来运转的欣喜。 临走的时候,沈如初给苏老太太开了个方子,做食疗的:鹧鸪1只、陈皮一钱、苦杏仁三粒、山药六钱、川贝十五粒,煲汤饮用。 “需要的药材等我回医馆开好了直接送到您府上。这道药膳最适合体弱者,治疗哮喘效果很明显。”沈如初浅笑道。 苏老太太笑道:“好,文秀快收了方子,让人照着做。” 沈如初原本的打算是想请苏老太太帮忙,在苏老爷面前说个人情,为文旭和马文俊之间的恩怨做个调停,但先前轩辕吉安已经把话说得很明白了,她打算插手管这件事,目前来说,马文俊父子不能动她和文旭,在疆北还有什么是安北王府定夺不了的事情? 既然有安北王府插手,就没必要把苏家也拉上,沈如初自然乐得送个救命的人情给苏老太太,相信将来去苏家走动更加便利,也会更受欢迎。 从玄字厢房出来,沈如初感到背后有一阵冷冽的光芒,刺得她脊背一阵发凉,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背后有一双眼在注视她。 “怎么了,夫人?”松月见她停下来,忍不住问道。 沈如初一转身,看见轩辕吉安正冷冷地看向她这里,就像是一头猛兽看着一块会动好玩的肉一般。满是戏谑和残忍。沈如初的心连同着身子晃动了一下,她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何一个女子会有这样强大的戾气?摇摇头道:“没事,走吧。” 苏老太太病得蹊跷。按照沈如初的诊断,苏老太太是气管受了刺激,引发了喘症,他们所在的厢房干净幽雅,怎么会突然受到刺激?苏老太太的病并不是装的,那么极有可能是有人故意布置的…… 想到这里,沈如初浑身一僵。 接着,她们又去大殿给文旭和沈家诸人求了平安符,这才动身回城。 回西市的时候,沈如初让松月去买了一些酒菜食材。因为心情大好。所以她完全忽略了自己并不精通厨艺这个事实。跃跃欲试,坚持亲自下厨做菜。 黄婆子见沈如初亲自下厨,撇撇嘴。道:“夫人真是勤快,老婆子我倒是没见过像夫人这般勤快的女子。” 沈如初如何不懂她这话里带刺,却懒得和她计较。 黄婆子闲得无事可做,把藏在自己房内的几样瓜果拿出来吃,想着沈如初为了讨好文旭亲自下厨房已经是没了体统,又是新婚期,可见将来不会得宠,原先隐隐的鄙视越积越多,竟到了不吐 不快的地步,干脆出了门。 正巧在拐角处遇见了秋蕊。她对秋蕊也看不起,明明是从小跟着沈如初的,又被带到了夫家,偏偏到了夫家之后还不如一个新买的丫头,但看不起归看不起,却难免臭味相投,总要找个人说话。 “秋姑娘这是得闲了?花园里的花弄完了?”黄婆子道,还不忘拿眼斜睨秋蕊,这秋蕊虽说长得平头正脸,但身段却不错,又是大姑娘,在她看来,秋蕊迟早要爬上文旭的床。 秋蕊不冷不热,道:“我可没黄妈妈你得闲,和你老人家说了多少次了,别叫我秋姑娘,那是虫子,不是我!”在安阳,有一种会叫的虫子就叫“秋姑娘”。 黄婆子笑道:“说个玩笑而已,别当真。”她故作神秘地倾过身子来,秋蕊却受不得她的口臭,连连后退了两步。 就听黄婆子道:“夫人经常自己下厨么?以往当姑娘时也是这般?”虽说是询问的口气,但眼角眉梢跳动着,带起了一股不言而喻的轻蔑,那神情对庖厨一事极为不屑,压根忘记了自己一辈子都在做这样一个活。 秋蕊看着她油汪汪的一双手,不停地朝围裙上蹭着,眼里轻蔑,嘴里也跟着不敬起来,虽说最近因为松月受宠,她多少和沈如初有嫌隙,但却也不喜欢黄婆子这么瞧不起自己的主子,问及沈如初当姑娘时的行径无非是借机嘲笑沈家门槛地,不就是连带着她这个丫鬟也作践了么? 秋蕊冷道:“黄妈妈怎么这么问?我们夫人以往在家就是个勤快人,沈家做事的下人可不少,只不过夫人喜欢亲自动手罢了,难不成妈妈这是担心夫人发不起你的月钱么?” 黄婆子撇撇嘴,不悦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你这丫头,嘴巴真毒。” 秋蕊不依不饶,道:“还有更毒的呢,你个老货,信不信我让夫人去查你买菜的账目?你吃了回扣,当我不知道!” 黄婆子冷道:“哼,你这又是操哪门子的心!还没抬脸呢,就给自己长脸了?就那几个小钱,我还不放在眼里!你要告诉夫人便告诉她去!” 所谓的“抬脸”便是指贴身或通房的丫鬟让男主人占了身子后,扯了脸上的茸毛,便成了男主子的妇人,与一般丫鬟相区别。 秋蕊气得脸色铁青,但半晌不敢说话,直直地看向黄婆子的身后,眼神里闪过一阵阵的怯意。 黄婆子忽然觉得脊背后一阵冰凉,回过头来,就看见松月端着一个托盘对着她怒目而视,而沈如初正悠然 地站在她的身旁。 “夫人,您、您这么快就做完了?您可真是手脚麻利。”黄婆子牙关打着寒战。 沈如初笑着道:“黄妈妈这段时日辛苦了。我手脚不麻利不行啊,你也看到了,我和爷都是小户人家出身,讲不起那些排场,明儿领了你的月钱就回吧。” 黄婆子一听这话,噗通一声跪倒在地,浑身筛糠一般,沈如初故作惊讶,道:“你这是做什么?你是我们请来的人,又不是买来的家奴,你来去自由,你既然做着不开心,就放你走。” ps: 鞠躬感谢荒々芜、木临风、江南一浪子、骑猪去兜风大大送的宝贵粉红;感谢雪花~飄~飄~、mo小小两位大大送的平安符;另外,推荐好友幽非芽的微异能古言——书名:《夺庶》;书号:3045968;简介:腹黑警花在古代的二次换身! 086 一往情深义救人 ps:这一章仍旧是六千字的大章……亲们凑合看一下,兜兜最近一不小心就码成了大章。 黄婆子哭道:“夫人,我不是那个意思,真的不是那个意思呀!老婆子在这里很开心。夫人和老爷给的月钱高,对我又宽容,平时活儿也不多。方才的话不过是我老婆子信口胡言,还请夫人大人有大量,不与我这粗鄙的婆子一般见识。” 沈如初笑了笑,道:“你也知道我们给的月利很高,我们对你宽容?你开心,可惜我不开心!言尽于此,明儿你结了工钱就家去。” 秋蕊脸色也跟着变得很难堪,沈如初现在对她越来越疏远,她并非刻薄的性子,但现在因为黄婆子几句不敬的话就要轰人,难免杀鸡儆猴的嫌疑,恐怕下一个离开的人就该是她了。 “你若跪在这里,我们连饭都吃不下,难不成要逼着我叫人把你轰出去?你若聪明,自该回自己的房间,明日一早领了月钱回去!”沈如初冷道。 秋蕊面如死灰地看了沈如初一眼,大气不敢出,看见松月嘴角含笑,不由得怒从中来,暗恨沈如初不记旧情,冷落她这个老人。 黄婆子哪里肯乖乖离去,越发哭得大声,直到文旭回来。 “爷啊,您可要给老婆子做主啊。老婆子现今只有一个瘸腿的儿子,若是没了这份活儿,我们一家都要饿死。”黄婆子抱着文旭的腿,哭求。 文旭弯腰拨开黄婆子的手,道:“这是怎么了?” 黄婆子以为文旭会心生怜悯,哭道:“夫人要明天轰了我家去。” 文旭看了她一眼,冷道:“夫人为何要轰你家去?” 黄婆子微微一怔,道:“是老婆子不对,我不该碎嘴说那些。” 文旭听了这话,心下便明白了几分,冷道:“夫人的主张就是我的主张。你既然知道自己犯忌了,那就明日家去!” 沈如初早在房内将这二人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心说,这老婆子不识好歹,若是单单求了自己。兴许一时心软就留她下来。但是她见了文旭就哭求,明着是哭诉,暗里却是告状。这种人断然是不能留了! 文旭大步流星地走进来,脸上带着一抹小心翼翼地笑,有一种讨好的味道,怀里抱的是一大束已经削剪整齐的腊梅,带着一股北方之地特有的寒气,又从寒气中透出一股春意来,沈如初的心情不自禁地动了一下,像是被鹅毛飘在了心尖上,轻微微地颤动。让她心痒让她心里生出微酸的感 动。 沈如初急忙起身,笑道:“今儿回来倒是早。好漂亮的腊梅。” 文旭心头一软,道:“喜欢吗?” 沈如初含笑道:“我爱花,你知道的,自然喜欢。谢谢你。” 文旭一愣,笑道:“你我之间需要这么客气嘛。” 沈如初接过他手中的腊梅。换了盘口瓶中的旧枝条,屋内顿时香气扑鼻,沁人心脾,在柔和灯光的照射下显得赏心悦目,屋子里春色盎然。 “真好!”沈如初由衷地赞美。 文旭凑过来。笑道:“是我真好,还是这花真好?” 沈如初笑道:“自然是这花真好——”她拖了尾音,看见文旭的脸色僵了僵,沈如初话锋一转,道:“你比花更好!” 文旭满意地笑了,看见桌子上摆着整齐得四菜一汤,与以往的饭菜大不相同,绿得鲜亮,红得可爱,笑道:“一看就知道你亲自下厨了,什么叫色香味俱全,我算是见识了。”然后瞥了一眼门外,道:“别伤了自己的身子,明儿就让如意去买个丫头回来,勤快好使唤的,你爱吃什么菜,报几个菜名,会做这几道菜的丫头优先。” 沈如初噗嗤笑起来,嗔道:“你怎么也不问问到底为什么?”一昂头,下巴指着屋外。黄婆子见没人理会她,自己哭声都下了。 文旭笑道:“还能为什么,指定是这婆子不懂事,惹恼了你,我还不了解你,你是轻易不翻脸,翻脸不认人。今儿还顺利吧?” 沈如初望着文旭高大挺拔的身材,一身铠甲穿在身上越发显得英气逼人,飞扬入鬓的长眉,眼睛晶亮,小麦色的肌肤带出一股阳刚的味道,以往总觉得这还是个孩子,但眼前的“孩子”已然成了能给她遮风挡雨、尊重她、呵护她的大丈夫。 “你为什么待我这么好?”沈如初答非所问。 文旭宠溺道:“傻瓜,我不待你好待谁好?你可是我明媒正娶的夫人,又是我的家人!” 沈如初温和而求索地看着他,完全没有打算放过他,让他再一次对这个问题一带而过,文旭被他看得不好意思,喃喃道:“我们小时候一起长大的。” 沈如初撇撇嘴,不依不饶,道:“又来这个……我们青梅竹马嘛,这个我都知道。难不成你自小就喜欢我?” 文旭面对沈如初凑过来的小脸,趁其不备俯下身子,亲吻了那小巧美丽的樱唇,笑道:“我们先吃饭,吃完饭了,我 细细和你说,好不好?” “这次不糊弄我?”沈如初道,这个问题一直埋在她的心里,起先还能做到无视,但与文旭有了肌肤之亲,有了患难与共的经历,她对文旭的情感就像是一颗疯长的小草,在她的心里生根发芽,并期待能够开花结果,因为有了情感上的牵绊,那个问题对她来说越发重要。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 从几时起,她对文旭的感情已经慢慢渗入到她的生活里,生命里,并一点点地侵袭她的灵魂,这个男人在她面前所展露出来的温柔、体贴、情意绵绵以及波澜不惊的人格魅力,正不动声色地侵袭着她的心灵。 文旭笑道:“夫人,你就是借我个胆子,我也不敢糊弄你啊。” 沈如初娇嗔地瞪了他一眼,端坐在了桌子边。 灯光从斜上方投下来,罩着沈如初瘦削柔美的肩头,将那盘起的流云髻烘托得越发油亮水滑,沈如初微微羞红的脸庞在灯光下映成了一道柔和的剪影。有着无与伦比的魅惑之感,那令人沉醉的艳艳红唇正饱含着暖意的弧度。 文旭看着那抹美妙的剪影,生出无限的怜惜,又情动不已,以至于身体的某个部位都在蠢蠢欲动。为此他狠狠地鄙视了一下自己。 “我脸上有花?”沈如初坏笑道。事实上对文旭这种迷恋的眼神很受用。 文旭笑道:“你就是花,什么花能和你比呢,初儿?” 每次他唤“初儿”的时候。沈如初的小心脏都会忍不住一颤。 文旭享受这得来不易的幸福,喜欢一个女人在家中等着自己回来,向往每日有人陪着自己吃饭睡觉,这些看似简单的幸福却是他一直苦苦求索的。 吃完饭,文旭挽着沈如初的手去院子里散步,沈如初故意不主动开口,等着文旭信守承诺回答那个问题。 “我十岁那年便没了爹娘,我爹战死了,我娘重情。自此一病不起,不到半年也撒手人寰,那时,我很难过,甚至自卑,觉得自己是最卑微的人。”文旭低沉地说着。握着沈如初的手微微收紧。 沈如初此时有些后悔追问那个问题,如果自己的答案需要他剥开曾经的伤口,她宁可一辈子带着那个疑问。 沈如初无论如何也不能明白她对于文旭来说的意义。 那一年,年少的他自暴自弃,是幼小的她给了他一份人间的温暖; 那一年。他搬了家,在她哭得撕心裂 肺的哭声中,默默流泪,想着一定还会回来的; 那一年,他差点战死沙场,是她微笑的脸庞激烈着他与死亡对抗; 那一年,沈家再见,却是报丧的噩耗,他终于再次见到她,压抑着内心的激动,却感受到了她的陌生与疏离,她的眼中再没有自己的影子。 “我觉得自己现在比任何时候都幸福,不再是孤苦伶仃的一个人,不再是没人疼爱关心的孤儿,我有你。”文旭道。 沈如初默默地听完那一连串的故事,本该熟悉的曾经,对她来说却是完全陌生的过去,她张了张嘴,道:“如果,我是说如果,我告诉你,我不再是曾经的我,那么,你是喜欢过去的我多一些,还是现在的我多一些?” 文旭一愣,笑道:“你呀,又来捉弄我,就喜欢问这些稀奇古怪的问题,我若是回答不对,你又不开心,你不开心我会比你更不开心!” 沈如初笑起来,道:“瞧瞧你这委屈的模样,活像个小媳妇!” 文旭扳过沈如初的身子,正色道:“我也不是当年的我,可我这颗心曾来没有变过。你肯定与过去不同了,和我记忆中的初儿也不同了。如果非要在过去的你和现在的你之间选一个,我会选现在的你,因为我拥有的就是现在的你,而你给了我幸福的感觉,这就够了。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竭尽所能维护这份幸福,并且让你幸福。” 沈如初抱紧了文旭,喃喃道:“我相信你能做到的。” 她的鼻子一阵酸酸的感觉,眼睛也开始湿润,文旭所追求的幸福何尝不是她想要的幸福?文旭的这番话无疑让她吃了一颗定心丸,她不是夺了曾经属于本体的幸福和爱情,文旭在意并爱慕的人就是现在的自己。 之前那颗惴惴不安的心,那颗患得患失的心,总算可以回到它原本该去的地方。 二人郎情妾意地说了不少甜蜜的话语,文旭意犹未尽,道:“初儿,我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恨不得把自己最好的东西给你。” 沈如初笑道:“好啦,这情也煽得差不多了,我和你说点正事。”遂把白日在灵石寺的经历细细说给他听。 文旭听完这事却没有立马表现出欣喜,反而有些忧虑,道:“没想到竟然牵扯到安北王了。” 沈如初笑道:“是啊,我甚至觉得受宠若惊。” “初儿真能干,来,让为夫奖励一个!”说完便揽住沈如初的纤纤细腰,狼吻起来。 当晚,一个是有意讨好,一个是真心迎合。少不得又是一番巫/山/云/雨,那微微吱嘎作响的雕花红木的大床摇晃着,那肉/体交织碰撞的声音更是让他们羞涩而兴奋。 “我不行了,饶了我吧。”沈如初娇喘微微地说道,她雪白滑嫩的双腿被文旭搭在了他的肩头。下/体的撞击带来一阵阵的酥麻。由下/体传遍四肢百骸,让她情不自禁地发出一阵阵娇/吟。 文旭坏笑道:“说好了不许求饶哦。” 沈如初抓着他的双臂,身体上的战栗以及那微弱但又清晰的痛楚让她对文旭又爱又恨。让她这般毫无遮掩地呈现在男人的面前,即便这个男人是她的夫君,对于新婚并初尝人事的她来说,仍旧是太难为情了。 “那你轻一点嘛。哎哟……”她嘤咛一声叫唤出来,这个坏东西,竟然又学了花招,把她整个人都翻了过来。 文旭放满了进击的速度,同时不忘爱/抚女人敏感的部位。 沈如初固然不懂得那些风/月之事,更不会在床底之间讨好男人。但她渐渐从文旭的爱/抚和抽/插中感受到了愉悦和激情,渐渐地放开了羞涩不安,学会了与文旭互动,她像是一个聪明的精灵,慢慢摸索出了文旭的敏感之处和喜好,无师自通地让文旭感受到了来自她的肯定和欢喜。 新婚燕尔的甜蜜以及初尝人事的兴奋。让欲/望如同冲出闸口的洪水猛兽,绵绵不休,又势不可挡。 沈如初不知多少次觉得自己快要死了,溺死了,渴死了。但偏偏又死不了,就在死去活来中渡过,而文旭,在一次又一次不要命的冲击之后,在吐出“舒服得要死了”这几个字后,这才罢休,沉沉睡过去。 沈如初亦睡得深沉,醒来时发现文旭也在身边,她轻轻问了一句:“什么时辰了?” 文旭顺势伸出一只臂膀,将沈如初往自己怀里圈了圈,嘟囔道:“不用管,我们再睡一会。” 沈如初嗔道:“你不要去营帐?” “不用,晚半天不要紧,没人管。好累,腰酸背疼的。”文旭眯着一只眼睛,努力睁开另一只眼睛看着沈如初。 沈如初觉得好笑,整个人醒了困,笑道:“那你先歇着,我可要去医馆了。” 松月已经做好了早点,正笑吟吟地看着沈如初,沈如初被她看得不好意思,道:“看什么呢,我脸上很脏么?” 松月笑道:“不是啊,夫人。婢子觉得夫人 真好看。婢子服侍夫人洗漱吧。” 沈如初点点头,道:“你把水给我端过来就好。”松月知道她的秉性,哪怕再冷的天,洗脸也只用温水,喜欢自己动手,平时还会用一团黏糊糊的绿色鼻涕状的东西洗脸。 “夫人稍等。”松月转身欲走。 沈如初又道:“顺带把我那块自制的洗面膏拿来。”在松月眼中的“鼻涕一般恶心的东西”,恰恰是沈如初费了很多心力,精心自制的洗面膏,用了芦荟的汁液,加了香料,用淘米水搅拌,并进行了冷凝,在她看来是天然无添加的绝好护肤品,但松月等人却百般嫌弃。 到了医馆,沈如初还没拉得及换上衣服,就被秦子辉叫过去了,说是宫云枫有急事找她,让她直接去重症房。 重症房乃是宫式医馆专门接待疾病、重病之人的房间,里面有一切应急的设备,医药也非常齐全,能在重症房,又是宫云枫亲自接待,可想而知那是怎样的重症了。 沈如初毫不迟疑,净手之后便去了重症房,房门前是一个胖丫头在小声啜泣。 房内靠墙的小床上躺着一个女人,一身紫衣,黑亮的头发顺着床沿垂了下来,整个房间像死一般寂静,那人一动不动,头转向靠墙的那一面,整个身子半缩着,身下晕染了一层紫红色的血迹。 “公子。”沈如初轻唤。 宫云枫已经戴上了冰蚕丝的手套,床边的桌子上摆了很多东西,有烤灯,纱布,剪刀,尖刀,还有大小不一的金针。 “你把她衣服解开。”宫云枫冷淡道,依旧在灯上靠着那把寒光闪亮的尖刀。 沈如初毫不迟疑,上前将那女子扳过来。看见那张苍白的脸后,她努力表现出来的沉静瞬间分崩瓦解,为这名不知名女子的美丽所折服,也为她惨白得脸色所惊吓,更为她所受的伤。此刻。她的身子都泛着凉意。 沈如初看见她胸前是一滩污血。一只被折断箭杆的箭头深深地刺入了她的胸口处。 她毫不犹豫地用剪刀剪去了她身上的衣服,若是解开,一来费时间。二来血液早已凝固,恐怕粘在皮肤上,也未必解得开。 “你帮我扶住她,我来施针止血。”宫云枫冷静地说道。 沈如初上前掣住那女子的两个臂膀,宫云枫将金针插在了鱼际,尺泽,大陵,郗门等穴位上,沈如初知道这些穴道都能止血,忍不住插话道:“还有涌泉,劳宫,行间,阴白,关元等穴道。” 宫云枫道:“她受不了这金针的力道。” 那姑娘的身上只剩下一个肚兜了,箭头穿过肚兜,差点把整个人都刺穿了。 宫云枫将手中的匕首递给沈如初。道:“你将箭头取出来。” 沈如初犹豫了一下,她熟悉人体的脉络精髓,知道人体的穴道和关节,但是她从来没在人身上动过刀子,万一失手,岂不是一条性命葬送在她手里? 她微微摇头。 宫云枫道:“你行的。这才是你的优势。”他意有所指地看了一眼那昏睡的女子,“我已经用了麻沸散,趁着药效未过……” 沈如初喉咙如哏,接过宫云枫手中的刀子,他的意思沈如初明白。她的优势来自于她身为女子的劣势,女子行医很难被世人认可,但也容易在一些特殊的时候被女病人所接受。 她握着手术刀的手微微有些颤抖,但是却不敢有半分失误,那只箭头离心脏不过半寸的距离,而心房附近是血动脉,只要轻轻碰到,这个人唯有死路一条。 “有冰块么?”沈如初喘着粗气问道,伤口越来越大,即便是封了穴道,但也没有完全止住流血,偏偏那箭头是螺旋状的,不仅仅刺进了肉里,还穿在了两根肋骨之间,其中一条肋骨遮挡了一下,正好让那箭头偏了一些放心,离心脏半寸远。 宫云枫看了沈如初一眼,道:“我去问问。你不要紧张,不妨先把外围的创口开得大一点。” 沈如初一愣,他这是在指导自己么? 不多会,宫云枫拿着一碗冰块过来了,安阳城严寒,即便是现在阳春四月的天气,依然需要穿着夹袄,怕冷的人依旧需要在屋子里烧一些炭火取暖。宫式医馆为了储藏一些药品,在地下建了一间冰室,所以,拿得出冰块并不稀奇。 “你打算怎么用?”宫云枫问道,眉头微蹙,但却有所期待。 沈如初深吸一口气,道:“我把冰块敷在伤口处,一来可以凝固周围的血液,二来利用热胀冷缩的原理,将这箭头冻住。” 她按照自己所说的那样将这个想法付诸行动,“把窗户全部打开,再端几盏灯过来。”沈如初凝视着伤口,小心翼翼地力求避开每一处神经和血管。 宫云枫依然开了窗户,又举了两盏明瓦的玻璃灯照过来。 “把灯再放低一点。”沈如初冷道,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渐渐从血肉骨头里剥离出来的箭头。 宫云枫顺从地将灯放低,灯光恰到好处地照在沈如初想要看清的地方。 就在这关键的时刻,那女子忽然动了动,似乎就要醒过来,眉头皱的厉害,身子微微扭动了一下,沈如初大惊失色,宫云枫却眼疾手快地腾出另一只手在她的头上刺了一针,顿时恢复了原先的安静与死寂。 “咣当!”那沉重的箭头被扔到了地上。 沈如初穿着粗气,握刀的右手颤抖不已,如同方才经历生死的人是自己,心跳漏了几拍。 ps: 鞠躬感谢物竹大大送的五个平安符;鞠躬感谢燕青灵、太乙天帝楚狂人两位大大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水的深度、、皮皮qin、庾乐、karlking五位大大送的的宝贵粉红;鞠躬感谢庾乐、karlking两位大大送的和氏璧;鞠躬感谢龍吟月大大送的宝贵桃花扇。兜兜继续呼求正版支持,呼求粉红,亲们支持兜兜一下吧! 087 妙手传承悟奥义 ps:第二更,妥妥九千字奉上——今日书评区好热闹,大大们好给力,兜兜不卖力是不行滴(各位打赏和氏璧的大大随后加更送到,本次加更不设具体名目) 宫云枫的凤眸微微一动,一道似温柔又似惆怅的眼波轻轻晃动出沈如初疲惫的身影,她额头的汗珠以及全神贯注之后的片刻放松,在他眼里恰是一副惹人怜爱的模样,他伸过去的手就在快要触碰到沈如初脸庞的时候,突然静止在半空中。 沈如初随之一愣。 那只肤色白皙、指节修长、又干净整洁的手上托着一方帕子,微微散发着香气,正如他身上的气息,沈如初并不喜欢身带香味的男人,但是对宫云枫身上这种似有若无的香味却不排斥,就听宫云枫淡淡道:“擦汗。伤口我来缝。” 沈如初努力扯动了一下嘴角,浅浅一笑,犹豫了一下,接过那方帕子,道:“多谢。” 一转身,她的身形有些摇晃,不仅仅方才太过耗费心力的缘故,更多的是来自当时的紧张和恐慌,而这种惊慌是对生命的敬畏与珍惜,她不敢有半点差池,不敢有半点分神,握着一把刀,在一个人的心脏部位游走,与一根深入骨肉的箭头斗争,既不好玩也不刺激。对她这种第一次持刀做手术的人来说,是个巨大的挑战——挽救的不仅是一个生命,也将成就另一个自己。 她第一次明白,所谓的救死扶伤并不像说说那么简单,所谓的临危不惧也并非平时多看几本医书就可以查漏补缺。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满脑子都是那喷涌的鲜血,那触目惊心的伤口,那深入骨髓的箭头,半晌方缓过神来,等她提着明瓦灯走到床前的时候,宫云枫已经在擦手了。 “已经缝好了?”沈如初道。提着灯笼的手也僵住了,这未免太神速了,不过是一转眼的功夫。 宫云枫点点头,道:“你帮忙把她衣服穿上。”他脸色一红,男女之间的大防总是要避讳的。即便他不忌讳这些。却不能不考虑这女子将来的声誉。 沈如初看了一眼那昏睡中的人,三根指头搭在那细弱的手腕上,一种不妙的感觉涌上心头。她忍不住又吐了一口浊气,她对此却毫无知觉,将那层薄被子拉起来盖在她身上,道:“暂时不用穿衣服了,捂着伤口了反而不好。让她的丫鬟过来照看一下。” 宫云枫道:“这样也好。”说完便朝门外走,才走了两步,又顿住了,道:“你做得挺好的。” 他原本是背对着光线, 回头的时候。正好有半张脸隐在昏暗中,竟有一种诡异的魅惑,明明是温润如玉的公子,却充满了雄性的魅力。 沈如初快步走上前,笑道:“谢谢您的鼓励和肯定。我想问个问题,一眨眼的功夫您将那么一大块伤口缝好。您是怎么做到的?”——那伤口贴近心脏,任何差池都会让病者丧命,并不是一个可以快速进行的活儿。 宫云枫道:“一眨眼的功夫?”他轻轻笑着:“我可是看见某人在那里发呆了许久。” 沈如初吃惊地看了他一眼,自己竟然发呆了许久? 宫云枫道:“这妙手乃是宫氏的传家宝,何谓妙手。就是快别人所不能之快,巧别人所不能之巧。你可知道我为何要从京城来安阳?” 沈如初摇摇头,她不愿意去妄自猜测。 宫云枫笑道:“因为我哥哥的手比我更灵巧,更能传承家门。” 沈如初一愣,没有继续追问,她似乎明白了宫云枫偶尔不经意流露出的落寞,这大概是每个背井离乡之人最不能外道的苦衷。 宫云枫推开门,一愣,沈如初从他背影的缝隙中看见一身宝蓝色长裙的唐梦瑶正含笑站在门外,道:“妹妹呢,听闻她也在里面?” 沈如初最近经常看见她这般温和地笑着,待自己也更加亲切了,一度让沈如初觉得幸福,即便这幸福的感觉让她觉得虚幻而虚弱。大概是从那次逛庙会开始,她担心宫云枫在马家出了事,宫云枫却是陪了唐梦瑶去逛街……这真是个笑话——虽然并不好笑。 “姐姐,我在这里,帮一个受伤的女子做手术。”沈如初笑道。 唐梦瑶见她神色疲惫,而宫云枫脸上的表情也轻松不到哪里去,道:“好妹妹,我也是听说这事才过来的,她现在怎样了?” 沈如初道:“脉象很弱,能不能醒过来就看她的造化了。”又冲那小丫鬟道:“快进去照顾你家主子,就在床前守着,等一下我们会把药给你端进来。” 胖丫头急忙扑倒床前叫唤了几声“小姐!” 然后又忙不迭地跑过来,给宫云枫和沈如初磕头,哭道:“多谢二位大人的大恩大德,奴婢代表我家小姐给您们磕头了。这是我家小姐的一些体己,还请二位大人收下当做药费。” 宫云枫不动声色,站在一旁的秦子辉忙不迭地接了那袋子过去,沈如初将那胖丫头扶起来,道:“去吧,好生伺候着。” “妹妹脸色有些 不好。”唐梦瑶道,拉起沈如初的小手,那双手虽然已经清洗过了,但还站着血液的铁锈味,唐梦瑶微微蹙眉。 沈如初有些虚弱地挥挥手,道:“我还好,多谢姐姐关心。” 唐梦瑶看了宫云枫一眼,眼神里有些不忍,道:“我带着妹妹下去歇一会,今天就不要给她安排活儿了。” 宫云枫“嗯”了一声。 唐梦瑶拉着沈如初去了后院,医馆本来只有一个后堂,供当值的医师临时歇息,宫云枫偶尔会在那里住下。 唐梦瑶来了之后便将医馆后面的一处宅院给买了下来,然后请人将前后打通,又装饰修整了一番便住了下来,中间用两道门隔着,前后不妨碍,但来往又特别便利。 “瞧把你累的,我看着都心疼。”唐梦瑶拉着沈如初坐下来。心疼地看着她,又赶紧吩咐丫鬟,道:“快去泡一杯好茶,用我从京城带过来的西洋参。” 沈如初笑道:“姐姐何须这么麻烦。姐姐吃什么茶,我就吃什么茶。”说完凑到了唐梦瑶的身旁。攀着她的臂膀。扭起了糖丝。 唐梦瑶最近有些发福,大概日子滋润又不爱走动的结果,看上去珠圆玉润。平添了几分妇人的丰韵。 “都成亲的人了,还没个正经样子。坐起来好生说话。”唐梦瑶笑道。 沈如初看着她那惬意的笑容,猜测她与宫云枫最近的感情很好,唯有爱情才能让一个女人笑得这般舒心和幸福。 “我在姐姐面前,忍不住就想撒娇。”沈如初笑道,直起身子打量着屋子,道:“姐姐这屋子布置得真高雅,一看主人就是不俗。” 她一边喝着泡好的参茶,一边观赏着屋内的布置。 唐梦瑶所居住的三间房子不曾隔断。当中放着一张花梨大理石书案;案上摆着各种名人法帖。并数十方宝砚。 各色笔筒笔海内插满了粗细不同的笔,如树林一般。那一边设着斗大的一个汝窑花囊,插着满满的一囊桃花,为整个房间增添了几分春色和柔和。 西墙上当中挂着一大幅襄阳烟雨图,左右挂着一幅对联,字体遒劲有力。一看便是出自名家之手。 靠东的一间是卧室,中间用一道屏风隔开了,点缀着玛瑙风铃,里面隐隐露出一张檀木雕花架子床,古色古香的梳妆台上摆着一方菱花镜。花开富贵的合欢被若隐若现。 中间乃是待客的厅堂,不大但是雅致,除了常见的 茶几、桌椅外,尚有一张罗汉床,上面摆放着一旁已经开局的围棋。茶几的边上放了一架古琴,未曾听见琴声便知这屋主的品位高雅。 “不过按着自己的心意随便布置了一下,哪里就有你说得那般好了。快来尝尝这些瓜果,安阳没有什么好,但这里的瓜果真的又香又甜,还特别实惠,昨儿飞雨去买了一大筐,也不过几钱银子。”唐梦瑶拉着沈如初坐在了罗汉床上。 这飞雨便是唐梦瑶新从京城唐家带出来的丫鬟,还有一个贴身丫鬟叫飘雪,都是很有诗意的名字,也从一定程度上彰显了唐梦瑶的品位。 沈如初捏起一条蜜瓜干,轻轻咬了一口,唇齿之间都是香甜,再拿了一颗红枣,枣肉饱满而蜜甜,笑道:“明儿我让松月也去买。” “我们一边喝茶,一边对弈。”唐梦瑶笑道,“去,再给文夫人挑几样干净好吃的瓜干果枣来。” 飞雨见沈如初吃得开心,活像个孩子,含笑而去。 沈如初一看那已经开局的棋局,顿时觉得头皮发麻,这围棋她是真心不懂,若说象棋倒是略知一二,这围棋只在小时候看过大院里的一对老爷爷在下,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的交集,笑道:“好姐姐,下棋我可不是你的对手,而且我棋品很差,喜欢悔棋哦。不如,我帮姐姐美美容、护护肤啊。” 唐梦瑶嗔道:“怎么,嫌弃我没有你貌美不成?” 沈如初笑道:“好姐姐,谁敢说你不美,那简直是有眼无珠;姐姐比我美多了。只是,我能让姐姐更美哦。”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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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梦瑶起身照了照镜子。摸了摸滑腻的脸蛋,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面色红润,白里透红,笑道:“你这法子倒是好,这雪花膏也极好用。”她红着脸,想开 口要。但大家闺秀的身份又让她矜持不已。 沈如初不让她为难,道:“姐姐用着好,我这半瓶先送给姐姐,下次多配置点,多做几种香味。都拿来让姐姐试用。” 古代的女人最大的职责就是相夫教子,唐梦瑶没有孩子,又是新婚不久,那么最大的职责就是女为悦己者容,像唐梦瑶这样的女人,根本是衣食无忧,无所事事,最大的心愿就是红颜永驻,用美貌将自己的男人牢牢拴住,所以,不会放过任何保持或提升青春美貌的机会,自然是连连应答。 唐梦瑶受了沈如初的东西,有些不好意思,急忙把自己从京城带来的一盒胭脂拿出来送给沈如初,沈如初一见那个檀香木的盒子,就知道这胭脂价值不菲,笑道:“姐姐,我不大用胭脂,你送我这个倒真是浪费了。” 唐梦瑶却坚持给她,笑道:“下次你多给我送点雪花膏来,我用着舒服。” 沈如初笑道:“只要姐姐不嫌弃,多少雪花膏我舍不得送给姐姐?这胭脂你留下,给了我真的是浪费了,姐姐若真的想赏我,不如赏我几个红枣瓜干,我尝着挺甜的。” 唐梦瑶笑道:“拿去拿去,都拿去!飞雨,快去将余下的枣儿全部装起来,给文夫人送过去。飘雪,你吩咐厨房做一些饭菜,然后去前头请了爷回来一道吃午饭。” 沈如初不愿意留下吃饭,至少和宫云枫聚在一起她会很尴尬,可架不住唐梦瑶的热心和挽留,也只得留下来一道用午饭。 沈如初本以为宫云枫不会回来,以往他总是在前头与他们一道用饭,并没有特意回后院过,所以见到他回来微微有些吃惊,心中有种异样的感觉,却也不愿意多想,更不肯去庸人自扰。 宫云枫对她只是浅浅一笑,见了唐梦瑶却露出惊艳的神色,虽说这神色一闪而过,却被敏感而细心的唐梦瑶尽收眼底,心中暗暗欢喜。 一顿饭吃了半个时辰,饭菜倒是极丰盛,但沈如初却味同嚼蜡,宫云枫不动声色地吃着,始终没有正眼看过沈如初,偶尔给唐梦瑶夹一两块菜,唐梦瑶至始至终都微笑看着宫云枫,时不时给他夹菜。 “马家最近没有在为难你们吧?”宫云枫道。 沈如初一愣,回神过来,道:“这几天倒是安静。” 宫云枫道:“那就好。” 沈如初又是一愣,难道说宫云枫从中使了什么手段,让马家的人退让一步?不管安阳城的百姓怎么看待宫云枫,她从来都把 他看得高高在上,超越他表面优秀的东西是他深藏不露的实力,这是一个深沉内敛且实力非常不容小窥的男人,他若是想做,有什么是他做不了的? 沈如初微笑道:“谢谢大公子,也谢谢姐姐。” 唐梦瑶笑道:“有件事我一直忘记和你说了,那日我去庙会碰巧遇见了马家的少夫人,和她简单聊了几句,无意中聊到了妹妹,她让我向妹妹表达一下自己的歉意,说有一样东西原本是她的,既然在妹妹手里,就当送妹妹的礼物了。” 沈如初脑子嗡鸣了一会,抬眼看着唐梦瑶,她当着宫云枫的面说起这件事,无非是要在宫云枫面前表一个人情,之前从未听她提起,恐怕不是忘记了,而是不愿意说。 “姐姐费心了。”沈如初温和道。 唐梦瑶见她脸色闪过一丝恼意,急忙道:“妹妹不要误会,我之前的确想和妹妹说这件事……” “是我不让她说的……吃饭吧,前头的病人还等着照看。”宫云枫清冷的声音传来,自从他成亲之后,声音便不再是温和,虽然那一贯的儒雅不曾改变。 一时间,三个人又是各怀心事。 沈如初却不知道宫云枫这顿饭吃得也不是滋味,食不知味。 好不容易辞别了唐梦瑶,与宫云枫一前一后回到医馆,沈如初先去了重症房看那姑娘的伤势。胖丫头一见她来了,红了一双眼睛扑过来,道:“大人,我们家小姐喝不下药,怎么办?” 沈如初一愣,搭上那女子的脉搏,比先前的状况更糟糕了,时有时无,虚弱无比。 沈如初看着床头的那碗药,扒开那女子的眼睛看了看,还好,瞳孔没有散。 “你把这碗药拿到外头热一下,然后让秦子辉给我找跟麦秸过来。”沈如初干脆利落地吩咐,拿起帕子轻轻为那女子擦了擦脸,这是一个年轻而美丽的女人,只可惜太瘦弱了点,难免给人一种红颜命薄的感觉,此刻苍白着一张小脸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就好像是躺着一个纸人。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被人伤害,也不知道什么人伤害你,但是,我希望你坚强,希望你能活过来。”沈如初喃喃道。 秦子辉蹭蹭跳进来,道:“沈大夫听说您要麦秸?”他比沈如初早进门,又是男子,但沈如初如今出师了,且能坐堂问诊了,他还是个打杂了,心中多少有些不平,见了沈如初这说话的语调难免多了几分揶揄。 沈如初道:“那你找 来了?” 秦子辉不以为然道:“我说沈大小姐,这青黄不接的时候,我们又是在城里,我去哪里给你找麦秸呀。” 沈如初皱了皱眉,冷道:“那你出去吧,不要影响我救人。” 秦子辉却赖着不走,忽然变了一张脸,嬉笑道:“你看看这根竹子能不能用?”半尺长,小拇指粗细。 沈如初笑着接过来,道:“快给我,不和你玩笑了,我这里正忙了,回头忙了,请你吃好吃的。” 秦子辉孩子心性,好哄,一听有好吃的,屁颠屁颠笑着出了重症房。 沈如初好不容易用那根竹子将一碗药渡到那女子的嘴里,起初药一进嘴就被吐出来,可见这女子求生的意志很差,沈如初道:“你心甘情愿地让那个对你痛下杀手的人逍遥法外、逍遥自在吗?你乖乖吃药,我们能救活你。” 那女子虽不能动弹,但神识还在,听了这话,渡到她嘴里的药没有再被吐出来。 当沈如初放下药碗,心满意足地起身时,一回头就看见宫云枫长身玉立地站在门外,出神地朝她这边看。 沈如初知道他近来很少正眼看自己,但每一次不经意与他对视时,总看见一种浓的化不开的东西,沈如初说不清那到底是怎样的情绪,却知道那一定是她承受不起的。 以往,宫云枫被她对视上,总会闪躲,这一次却没有;而他那大胆的注视却微微地激怒了沈如初,她知道自己需要离开了,这宫式医馆已经容不下她。 ps: 鞠躬感谢绯红圆舞大大送的两张粉红(咳咳,昨天忘记了),鞠躬感谢小刀郡主姐姐送的两张粉红;鞠躬感谢燕青灵、水星的蒙面超人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千年戀大大送的宝贵粉红。继续求粉红。 089 出意外马场祸事 ps:第二更送到,求正版支持。 沈如初吸了一口气,戏谑道:“你最近越发古怪了。”她自问看不透宫云枫,却明白他此刻的小心思,偏偏这点小心思是她最不需要的,甚至鄙夷的。她曾经也有过这样的小心思,那在她最需要的时候。 就好比是一个饥饿濒临死亡的人,你给他半块馒头就能救他脱离死亡,让他一辈子对你感恩戴德;可是对于一个已经饱食的人,你非逼着他吃下满桌子的丰盛大餐,这不但不是恩德,还是罪恶,何况,这大餐里还含着慢性毒药。 沈如初现在很理性,她看宫云枫的目光清冷而柔和,柔和的本性,清冷的是心性,宫云枫甚至看到了那一点若隐若现的鄙夷。 “不能自已。”宫云枫淡淡道,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已然后悔了。 沈如初眼里闪过一丝火花,那是即将发怒的征兆,清冷地笑着,道:“你逾越了。有些东西好比是火苗,恰到好处、恰如其分地使用可以星火燎原,可是,不合时宜地使用,也会让人葬身火海。大公子您是聪明人,这样的话,我不会说第二遍。” 她不懦弱,甚至不吃亏,所以,当她认为宫云枫这种不妥当的言行对自己是一种侵害的时候,她有必要义正言辞地指出他的轻浮。 宫云枫只觉得嘴唇发焦,耳根发烧,晶亮的眸子瞬间浮上了一层阴云。 “今天早点回去。”他淡淡道,“马家的事情不用担心。” 沈如初愣了一下,道:“多谢大公子的关心。”听了这么多人给了保证,从炙手可热的安北王府的郡主,到知府的母亲大人,到高深莫测的宫云枫还有官家小姐身份的唐梦瑶,她就像是一手烂牌里拿到了一张王,不一定能排上用场,更不是胜算在握。但却多了一份安心。 出门的时候,松月就在外面候着,她现在帮医馆打打杂,医馆多发了一份工钱,当然。打杂只是额外的。仍旧以服侍沈如初为主。 “夫人,怎么还不见如意过来?”松月眼神中闪过一丝焦虑。 沈如初道:“估计是有事耽误了,再等等吧。”如意早上驾车送她们来医馆。下工之前赶到医馆再把她们接回去,其余的时间都按照文旭的安排去打理一些事情,并非一直呆在医馆。 她走到一处人体模型那里,仔细看上面的脉络和穴道,想着白天宫云枫施针的情形。 “你若是想学,我可以教你。”宫云枫不知什么时候过来了 ,不等沈如初反应,松月先冲过来了,不动声色地护在沈如初的身边。 沈如初愣了一下。平心而论她想学,但是她无法做到对宫云枫的已经开始洋溢的感情视而不见,她更不能利用宫云枫的这点小心思放纵自己的贪婪,更不能妄想从灵魂上驾驭宫云枫——他不是那样的人,她也不敢太高看自己。 何况,还有文旭。 想到文旭。沈如初的心开始柔软起来,想起昨晚的热烈与激情,她感到脸上一阵火辣辣的。 “宫氏一族不是说这医术传男不传女吗?”沈如初淡淡道。 宫云枫道:“那是针对家族每一系的继承人而言,何况这套施针的手法也不是宫氏医术的一部分,而是我自创的。” 沈如初笑道:“很厉害。改天再说吧。今天还请大公子费心一下,屋里头还有个重病人呢。”说完这句话,她品味了一下宫云枫的话,难道说他不是家族的继承人?亦或者曾经是,现在不是了?如果是这样,什么事情让他被剥夺了继承人的资格? 宫云枫点点头,道:“好。” 松月有些提防地看了宫云枫一眼,文旭曾私下里交代过她,一定要保护好夫人,不准任何除他以外的男人靠近她,她也说不出宫云枫哪里不对劲,就是觉得他看夫人的眼神里多了一点东西。 “夫人,如意还没过来,会不会发什么事情了?”松月不安地问道,她这股不安很快就影响了沈如初。 如意办事稳妥,这大半个月来,从未出过任何差错,更不会晚点接送,每天比沈如初自己都准时,即便让他多等一会,也没有丝毫抱怨。 松月跑到门外看了看,然后冲了出去,接着与林小三一起进来了,气喘吁吁地和沈如初行礼,憨笑道:“夫人,今天由小的护送您回去啊。” 沈如初没有急着出门,道:“小三,如意去哪里了?”她抬眼看见门口的马车还是之前一直接送她的马车。 林小三支支吾吾道:“夫人,小的也不知如意大哥去哪里呀!将军怕夫人担心,这才让小的急忙赶过来的。” 沈如初一惊,道:“怕我担心?你们将军呢?将军可回家了?” 林小三道:“将军还、还没回家……他……夫人,我们走吧。”他说话结结巴巴,眼神闪躲,根本不肯与沈如初对视。 “小三,你若不说实话,以后我可能就不理你了。”沈如初淡淡道,这还是个孩子,不能 把话说得太重,但是她的眼神足够威慑到他。 林小三果真紧张起来,道:“不是的,夫人!是、是将军不让我说的。我、我不能乱说!” 真的出事了! 沈如初脑子里一顿,身子一僵,急忙问道:“到底怎么回事,你快说。” 宫云枫上前,道:“有什么事,你好生和你们夫人说,隐瞒是无济于事的。” “可将军吩咐过……”林小三犯难道。 宫云枫看了沈如初一眼,冷声道:“但你现在面对的是夫人!你怕得罪将军,就不怕得罪你们夫人?” 林三小道:“将军出事了!” 沈如初脑海里又是一阵嗡鸣,道:“出什么事了?你这是要急死人!一口气把你知道的都说了!” 宫云枫道:“文旭现在在哪里?” 林小三道:“还在西郊的马场。” 宫云枫道:“我们先去马场,边走边说!走,我送你去马场。”他义不容辞的神态让沈如初一时有些恍惚。 总以为他是清冷之人,却没想到他也有这样热心的一面。 且说宫云枫与沈如初等人一道驾了马车去西郊马场,从医馆快马加鞭地出发,路程并不短,但架不住这一路狂奔,沈如初仍旧嫌速度太慢,恨不得生出翅膀。 不知道文旭现在怎样了,林小三说他看管的军马丢失了几十匹,那些马全部是西域高价购买的良种马,又经人悉心照料和训练,是作战的有力工具,千金难买,丢了军马,而且一口气丢了那么多匹,那是死罪! 想到死罪,沈如初的心头咯噔地跳着,坐在她附近的松月感受地最为真切。 沈如初从来没想过这么快就要面对生离死别,她只想过平头老百姓的生活,每天日出而耕日落而息,生老病死。 “小三,你们将军今天是什么时候去马场的?”沈如初问道。 坐在外头和宫云枫一起驾车的林小三想了想,道:“是晌午以后了,将军刚来就被捆了起来。昨晚还好好的,军马全在。小的出来时,已经有几位将军去给文将军求情了,夫人也不要太担心。” 好端端的马场,有重兵把守,怎么只隔了半天的时间,这军马就无缘无故少了几十匹? 与此同时,医馆的后院里寂静无声,偶尔的风动越发显得这个院子的寂寥。 虽说前后三起三落的屋子都 是灯火通明,但却耐不住那满院子的清冷。 “夫人,奴婢去前头看了,爷不在医馆。”飞雨道,后面的话却没敢直接说出来。 唐梦瑶正盘坐在罗汉床上看着那一盘棋,那还是当年他离京之前在唐府上与她一起对弈时的棋局,师承国手的她棋逢对手,一盘棋竟下了一个时辰依然是旗鼓相当,黑子白棋杀得难舍难分。 后来他来了安阳城,再也没有机会对弈,这盘棋便原封不动地封了起来。 当她带着满腔的思念千里迢迢来到疆北时,却发现他整个人都变得陌生甚至是遥远,再不是那个曾经风轻云淡与自己手谈的男人。 她很快便知道医馆里来了一个天生聪颖的女子,很快从他的言辞中渐渐听多了那个女徒弟的传闻,直到见了那个女子之后,她才知道宫云枫眼底曾经存在的些许柔情的去处。 可她并不恨沈如初,也从来没有怨过,她甚至喜欢上了她,那种姐姐对妹妹的喜欢和关照,不知道是二人惺惺相惜,还是爱屋及乌的结果。 似乎该怨恨宫云枫,可怨恨宫云枫什么呢?两家定亲,本来就是联姻,一个是名满天下的名医世家、世代传承的御医家族;一个是内阁诰敕房的中书舍人,祖上三代为官;这本是强强联合,本是父母之命,却在那场秋宴之后让她惊鸿一瞥之余怦然心动;及至后来宫家没落,唐家嫌弃宫家不再担任皇室御医,没有政治上的利用价值,又担心嫡女的将来,想要悔婚。她当时的抵死坚持,现在看来也不过是一厢情愿,宫云枫欧从始至终没有承诺过什么。 ps: 鞠躬感谢舞绾铃、我是小卷毛儿两位大大送的宝贵粉红;鞠躬感谢雪花~飄~飄~、玩伴两位大大各自送的两张粉红(这样一算,今天到第二更发出为止,竟然有了9票粉红,好激动……不可思议)!求看书的大大们顺手赏几张粉红吧。 090 一厢情愿生急切 ps:第一更送到,求粉红哦。 “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饭菜热了几道?”唐梦瑶淡淡地说着,前段时间宫云枫的努力与讨好她看在眼里,并为此而感到欣喜,她像是在这闷得她喘不过气来的婚事中看到了一丝曙光,吸收到了一口新鲜的空气,顿时有了活力和盼望,但是,这样的好日子似乎没坚持多久,她从宫云枫那里得到的安心又因为他这些时日的摇荡而惴惴不安。 飞雨道:“爷没说什么时候回,没留下准话,这饭菜已经回锅两回了。”她犹豫了一下,道:“奴婢听说,爷是去送沈大夫了。” 唐梦瑶执着白棋的手微微一僵,道:“饭菜不用热了。” 飞雨有些不忍心,道:“夫人,您不能这样纵容爷……” “闭嘴!”唐梦瑶疾言厉色,像是压抑许久的情绪陡然找到了一个出口。她所受过的家教就是妻子不能顶撞丈夫,晚辈不能忤逆长辈,仆人不能议论主人。 飞雨委屈地瘪瘪嘴,福着身子退到一边。 唐梦瑶起身走到外面,看了看天色,这四月的天空异常空明,因为地处北方高地,又显得夜幕低沉,夜色中的荒凉恰好氤氲了她心底的惆怅,那无边的怅惘涌上心来,喃喃道:“要怪就怪我自己,怨不得任何人,如果不是我一意孤行,一厢情愿,又怎会这般田地。” 她的父亲是正四品的京官,这样的位阶在京城并不稀罕,好就好在他父亲是皇帝亲信,妙就妙在那个职务的扼要,所以,唐家那样的门第不愁给自己的嫡女选一门好亲事。 当年,唐家的门槛都被踏破了,她身为唐家的长女。又有才名在外,多少王孙公子打算一睹芳泽,多少达官贵人想为自己的儿子迎娶她,但是,能令她心动的却是那个身着蓝色的清冷之人。 多少个日夜,那蓝色的身影萦绕在她心头,那甜蜜而清愁的相思让她欢喜让她忧,她曾经天真地以为只要和他成亲就可以改善这种饱受相思之苦的困境中解救;她以为他会为她改变;现在看来有多可笑。 飞雨急切道:“这怎么能怪夫人呢,天底下像夫人这般高贵又痴情的人能有几个?奴婢坚信爷总有一天会明白夫人的好,而且奴婢看着那沈大夫对咱们爷并没有什么想法。倒是个本份的人。” 唐梦瑶淡淡一笑,道:“你也不用安慰我,这些情况更不用写信向老夫人汇报,知道吗?”唐家老夫人甚为疼爱这个嫡孙女,特意指派了自己两个丫鬟跟过来,临 行前再三交代,这边有什么状况一定要写信回府。 飞雨道:“奴婢知道了。临走时,老太太说了,奴婢跟了夫人就是夫人的人。这一句话奴婢铭记于心,还请夫人放心。” 唐梦瑶点点头,道:“进屋吧,服侍我洗漱。” 飞雨道:“夫人还没有吃晚饭……” 唐梦瑶摇摇头。道:“不饿。明儿你再去屋后摘一些好的桃花,给我妹妹送过去,我觉得她那个雪花膏很是好用。你们若是没事,也可以弄些桃花回来鼓捣一下。” 飞雨心欢喜笑道:“嗯。奴婢明天就去弄,回头也弄出几样雪花膏来。” 主仆二人正外屋里去,飘雪拎着裙摆小跑过来。唐梦瑶微微蹙眉,叱道:“成何体统,这里没人罚你,越发没个礼数!” 飘雪急忙放下裙摆,道:“夫人,急事。林正清求见夫人。” 唐梦瑶目光冷然,道:“这么晚了,他来做什么?” 飘雪道:“奴婢不知,他坚持候在大门外,看门的小厮也赶不走。” 唐梦瑶犹豫了一下,坚持道:“让他回去,天大的事情明儿再说,我明天亲自去医馆找他。”这么晚了,宫云枫不在家,自己在内宅私自接见男人,传出去不但影响自己的名声,还会惹起宫云枫的怀疑。 飘雪道:“可他说了,今晚见不到夫人就不走了。夫人,不如见一面,奴婢与飞雪都陪着夫人,他若是真的在门外站了一夜,传出去更不好。” 唐梦瑶点点头,道:“你去把他带过来吧,顺便去把云嬷嬷叫过来。”有个老嬷嬷在旁,这林正清晾他也不敢放肆。 那林正清被飘雪带到了正堂,像模像样地给唐梦瑶请了安,见她眉头微蹙,但黛如远山;眼里含愁,但星眸水目;配上那一身青烟紫绣游鳞拖地长裙,越发显得肌肤雪白,那一口熟悉而绵软的京腔让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舒心和惬意。 “林大夫今天前来所为何事呀?这么晚了,什么事这么打紧?”唐梦瑶端着青花瓷的茶杯,姿态优雅地问道。 林正清心里看得痴痴的,眼神便有些慌乱,道:“夫人,可否进一步说话?” 唐梦瑶冷道:“不可。这些都是我最信任的人,林大夫有话不妨直说。” 林正清面露尴尬,打了半天腹稿,这才慢悠悠地道:“夫人,有些话确实不便当着他人的面说道啊。” 唐梦瑶笑了笑 ,道:“既然林大夫不肯说,我就要送客了哦。” 明明是一句打发人的话,听在林正清的耳里却如同纶音梵语,连声道:“夫人别赶我,我说,我说还不行嘛!咳咳,就是我今天看见大公子和沈如初在屋子里将近一天,晚间大公子又驾车送这沈如初回去。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唐梦瑶听了这话,微微动怒,不仅仅是因为这个消息的本身,更因为林正清的神态和目的,冷道:“那你这么晚特意过来告诉我这个消息,又是怎么回事?” 林正清一愣,道:“我、我也是好心啊!我对夫人倾慕而敬仰,像夫人这般出身样貌和才学,值得世间一切男子的珍视……” “够了,飘雪,送客!”唐梦瑶怒道。 所谓的好心,不过是一副驴肝肺——他打着鸣不平的名义,做得不过是轻浮自己的龌龊事,聪明如唐梦瑶,她如何不知! 云嬷嬷上前一步,冷道:“林大夫,走吧!老身若是请不动你,可就找几个壮丁来了。” 林正清本就瘦弱,站在壮实的云嬷嬷面前倒像只豆芽菜,自然硬不起来,又瞥见唐梦瑶满脸怒气,心知赖在这里也没用,便悻悻离去。 “真是什么人都有,以往瞧着他还不错,以为同是京城人士,彼此还能有个照应,却是个猪油蒙了心的混账羔子!他方才瞅夫人的眼神,两眼冒光,奴婢恨不得挖了他的眼珠子!”飞雨愤恨道。 唐梦瑶也是一肚子气,自己小半辈子高高在上,还曾为被人这么无礼过,就算是京城里的那些达官贵人的嫡亲公子也不敢这样轻浮地看着自己,他一个小小的郎中,又是个已成家的男人,竟然对自己…… 她越想越气,怒道:“去看看爷回来了没有!” 说到宫云枫,此时还在去西郊的路上。 他正心情十分复杂地驾着马车,他的性子向来清冷,看似温文尔雅,儒雅大方,其实能靠近他的人少之又少,他不爱多管闲事,但是,自从碰上沈如初,这个规矩就被打破了。 从她第一次出现在医馆里,抱着一只受伤的雪龙猫,怯怯地希望自己能医治那只小猫,看到她那双澄澈的眼睛,宫云枫便知道自己无法拒绝。 接着就是学医的事,每一件和她相关的事他都无法拒绝,就像是内心听见了一种蛊惑。 他曾经命人交给她一封简短的信,他在等一个回应,那封信上他留了自己在京里地址,只要她愿意,她 可以给她去信,那他有千万种理由去回绝那门亲事,但是她却没有……只字未提。 再见面,男娶女嫁,而那句话他只能埋在心里,也没有勇气当着她的面去责问她为什么没有给自己回信。 “停车!前面的人好像是将军!对,就是我们将军。”林小三兴奋地叫道。 沈如初探出脑袋,道:“在哪里?在哪里呢?” 随着一声嘶鸣,一匹雄壮的骏马停在马车前,文旭从马上纵身跳下来,道:“初儿呢?我夫人在吗?林小三,这是怎么回事?” 他方才驾着骏马,快马加鞭地往回赶,与宫云枫驾驶的马车擦肩而过,瞧着那马车有些眼熟,又听见几声呼喊,急忙回头。 林小三跳下马车,道:“夫人就在车里头。正要去马场见将军呢。” 松月急忙跳下来,扶着沈如初出来,宫云枫施施然地走到文旭跟前,道:“不用担心,我与小三一起护送沈大夫去找你,一路上很安全。你那边的事怎样了?” 文旭看了一眼宫云枫,心中老大不痛快,男人在爱情方面的敏感不输于女人,尤其是开窍之后,对情敌的气味很敏感,他很早便嗅出了宫云枫对待沈如初不同寻常的心思,但是,为了不让沈如初难堪,一直隐忍不说。 “我不是让你不要把我的事说出去的吗?你!”文旭怒道,吓得林小三连连后退。 沈如初道:“是我让他说的,你别冲他发火!有什么事,咱们家去细说。”说完又上了车子。(未完待续。。) ps:鞠躬感谢辰逸雪大大送的两张粉红;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燕青灵大大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大大送的宝贵粉红。亲们,还有粉红么? 091 丢军马滔天大祸 ps:第二更,为粉红票70张加更(前面忘记加更到哪里啦,好像是70了吧?) 宫云枫与文旭对视了一眼,文旭骑上马,宫云枫却没有动,继续站在原地,微风过处,衣袂飘飘,很是洒脱。 沈如初很快发现一个问题,自己与文旭家去了,那宫云枫怎么办? 去文家,还是回医馆?去文家,不用说,单单是文旭那眼神就说明自己不受欢迎了;回医馆,他是驾着文家的马车来的,这里已经出城里,让他一个人走回去,岂不是要走一夜? 沈如初跳出马车,道:“夫君,我们一道驾马车回去,你把马让给大公子吧?” 文旭道:“你不用管他,只管坐你的马车回家,大公子的能耐大着呢,你还以为他会走回去?” 沈如初看着他,文旭被看得无奈,只得下马,道:“初儿,你怎么不相信我?”语气中有些不耐。 沈如初不语,心说这哪里是相信与否的问题,在她眼中宫云枫是个外人,自然不能与文旭相提并论,但他终究还是他们的朋友,对外人要礼让,又不能委屈了朋友,那只能自己吃些苦头。 宫云枫干咳了一声,道:“你们先走,我自有办法回去。” 沈如初道:“大公子,你也不必和我们客气,本身今天的事情就因为我们而起,你是帮忙来的,我还要多谢大公子的好意。既然你不愿意单独骑马回去,那还由大公子驾车,我们将大公子送到医馆再说。出发吧,尽早回去,免得姐姐担心。” 文旭听了这话微微皱眉,他的直觉没有错,宫云枫待沈如初与别人不同,宫云枫在沈如初心中也不是一点分量都没有。他倒不怀疑宫云枫与沈如初之间有什么苟/且之事,毕竟这二人的人品都信得过,但是若让他们继续朝夕相处,难保他们会做出越雷池的事情,日久生情这码事谁也说不准,何况他们…… 文旭此时完全走神了,根本没听见他们在说什么,只想着一定要想个办法让沈如初尽快离开宫氏医馆。 宫云枫看了一眼文旭,道:“会有人来接我的,你们先走就是。” 沈如初不同意。道:“这么晚了,会有什么人来接你?” 文旭骑着马走到沈如初身边,一把将她拉上了马背,道:“你放心,他本领大着呢。”又对林小三等人道:“你负责送大公子回去,不得有任何差池,若是中途有人来接大公子,你就先回去!明儿一早送马车过来。” 林小三跳下马车,身子一正。道:“是,将军!” 沈如初还要说什么,文旭双腿一夹马肚子,早就飞驰电掣地飞了出去。到了西市这才速度慢下来,沈如初扭动着身子想挣脱他的桎梏,道:“你快勒死我了!”因为跑得太快,所以头昏脑涨。顿时有种七荤八素的感觉。 文旭道:“就是要抱紧你,看你还和别的男人那么亲近么!” 沈如初一愣,感觉腰部的手臂又在收紧。拍打了几下,仍不见松开,嗔道:“作死呀你!谁和别的男人亲近了?和哪个人亲近了?” 文旭有些委屈,小声道:“还说没有?宫云枫驾着马车送你,这不是亲近是什么?”接着又小声嘀咕:“我都说了,不想让你去医馆做事,你又不开心。宫云枫那小白脸,哪里都比我强,我……我没安全感。” 沈如初听了这话,又是心疼又是委屈,没想到自己小心翼翼还是引来了他的误解,道:“你比他强,在我眼中你就是最优秀的男人,我不作他想,你也不要胡思乱想,既然你觉得我去医馆做事不好,那我就不去了。” 文旭一听,急了,道:“我也不是那个意思……毕竟学医是你的心愿,我不能太自私了,只是,有时想起你要在医馆和宫云枫朝夕相处,我就……就有些不舒服。方才见他驾车而来,我心里急得快生出火来。初儿,以后你能不能不去医馆了?” 沈如初点点头,道:“好的。我答应你。但是,我想过完这几天,今天馆里来了一个重伤的姑娘,是我给她治疗的,我希望等她醒过来再说,可以吗?” 她并不想在这个时候和文旭有言辞上的争执。 文旭大喜,道:“好啊,那你等她好了再说,只要你答应我不去医馆就好了。” 回到文家,秋蕊等人还没有休息,见二人一同骑马而来,面带愁苦,心下便猜到了几分,白日里听那王连盛说了,文旭在军中出了大事情,甚至会丢了小命,恐怕是回不来了。所以,当文旭出现在家门口时,她还微微吃了一惊。 “爷,夫人,要奴婢去给你们做些吃的吗?”秋蕊道。 沈如初看了她一眼,道:“不用了,我们都吃过了,去给爷泡杯茶。” 秋蕊道:“是,夫人。怎么没见松月妹妹回来?” 沈如初不耐烦回答她这个问题,道:“她在后头,很快便回来。” 秋蕊不情愿地退下去,对沈如初这个答 案并不满意。 “现在没人了,你告诉我,到底怎么发生了什么事?那些军马为什么突然会丢失?能不能找回来?”沈如初关好门,恳切地问道。 文旭道:“你先不用管这件事,我有办法解决。” 沈如初追问道:“你有什么办法解决?” 文旭不耐烦道:“这是男人的事!我说可以解决就可以解决!你一个女人少管这些闲事!” 沈如初当场震怒了! “你说什么?如果你不是我夫君,你以为我会管你这些闲事?你认为家人的事是闲事?我魂不守舍地过去找你,得到的就是数落?你凭什么这么不耐烦?你以为我帮不了你?” 文旭懵住了,第一次见沈如初发这么大的火,又见沈如初悲愤之下双目含泪,顿时觉得心里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不知所措。 “初儿,对不起,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真的对不起。好好,你别哭,我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你,我是怕你担心……我现在就说。”文旭急忙道。 沈如初一听这话,更是觉得委屈,眼泪打转了一圈,硬生生忍住了,道:“那你说。” 文旭拉过沈如初的手,柔声道:“都是我不好,初儿最乖最能干了,不和我一般见识哦。” “少贫!快说到底是什么事。”沈如初破涕而笑。 今天晌午文旭醒来后,简单吃了点饭菜便去了马场,本以为不过是偷懒半天,那马场驯马的工作本就是个闲职,喂马、驯马有专人负责,他不过每日照办地走走过场罢了。 谁知道到了马场,便迎来了慌慌张张的张静风,扑倒在地哭丧着说军马丢了。 “什么时候丢的?”文旭大惊,没想到自己不过是半天不在,就出了这么多的事情,按理说西郊的马场也有数百人守卫,不可能马丢了都不知道。 张静风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文旭匆匆赶到马圈和草场,点数了一下,上千匹的军马,只剩下不到七百匹,军马跑了三分之一,这些军马都是训练有素的,千金难买,作战必备,怎么会突然不见了?是被人偷了还是自己跑出去了? 他当即召集了部下,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又把昨晚当值的士兵都叫了过来,但这些人却无一例外地在睡觉,被叫醒之后,却说什么都不知道。文旭当场大怒,下令要将那些人通通重打,却被另一名副将给劝说住了——这当晚当值的人约莫 两百人,几乎占了整个马场护卫的一半,若是将他们全部重打,那么接下来找马的事情谁去做? 正当文旭部署属下之人分队去寻找丢失马匹时,护军参领、副帅胡山海带着一大队人马过来了。 听到这里,沈如初大吃一惊,道:“什么?胡山海也去了?”胡山海心胸狭隘,早因文旭拒婚的事情恨之入骨,上次已经公报私仇将文旭贬官到了马场,整天与军马打交道,何来建功立业的机会?他平时不去马场,偏偏等到马匹走失了出其不意地出现在马场,这绝对不会是巧合! 文旭点点头,道:“我也知道这不是巧合,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我让林小三和张静风从马场后门出去,找了几个军中的好友过来。” 正如文旭所料,胡山海进了马场,装模作样地询问了一下军马的情况,文旭带着他在马场里兜了一圈,胡山海暗中示意自己的属下去点数马匹的数量,文旭知道瞒不过,只好如实告诉军马丢失的事情,胡山海听后大怒,当场便发作了,命人将文旭拖出去斩了! “副帅大人,您还没查清事情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就贸然将我处死,是不是太草率了?而且我身为一个七品武官,难道不应该先报于主帅大人,再做定夺吗?”文旭冷道。 胡山海本就是个粗人,听了这忤逆的话,尤其是文旭说他处死个属下还要报于马征明知晓,当即火冒三丈,喝道:“什么草率?老子说你错了就是错了,你管辖的范围内丢失了这么多的军马,你就是死罪!来人,拖出去砍了!” ——沈如初听到这里,一颗心吊到了嗓子处。(未完待续。。) ps:推荐一本新书作者:希舞——《如易阁》,简介:绣面芙蓉一笑开,斜飞宝鸭衬香腮。 盛世汴京中,艳冠京华的秦家七妹美貌与智慧并存。谋胥、从商两不误。且看这灼灼其华女子的玉面人生。 092 真实力神秘文旭 ps:第一更送到。欢迎捉虫哦! 文旭见沈如初紧张,微微一笑,道:“别担心,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不过,当时的确很惊险,唉,这个胡山海实在是小肚鸡肠,因为上次得罪了他,便一心想把我处死,好在我早有防备。” 原来,文旭得知胡山海领了大队人马来马场之后,便命人去将自己在军中的好友请过来救急,所以,当胡山海煽火爆地要将文旭处死的时候,军中一干将领正好陆续赶到了马场,包括章必清将军,还有石磊、刘力俊等人,他们集体为文旭求情。 胡山海恨不得将他们一同处死,他的做人准则就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但就算他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未经上头准许就一口气杀了那么将领,何况这些人中有不少是马征明的属下甚至是亲信,若是杀了他们,就是与马征明开火,将二人的矛盾纠纷白热化、公开化。 和马征明正式开战,他还必须衡量一下自己的斤两。 他虽说是粗暴的性子,却不是没有脑子,他很清楚地知道,现在还不是除掉马征明的最佳时刻,因此也不能与马征明有任何正面的冲突。 面对着一群长跪不起的将领,胡山海压抑着内心几乎快要将他吞噬的愤怒,呼了一口气,免了文旭的死罪,当然,有了丢失军马这个把柄和过错,他不会放过任何让文旭受折磨的机会,同时也免去了文旭的官职,并限令他三天之内寻回所有的军马,否则……仍旧是死路一条! 沈如初忧心忡忡地听了文旭的诉说,轻声道:“现在查到什么线索了?胡山海偏偏在马场出事之后出现,而且几乎是第一时间出现,我觉得这件事应该与他脱不了干系。另外,马场里有他的眼线。” 文旭点点头。道:“你分析得不错,我也是这么想的,而且,我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对付我一个小副尉,他随便找个茬就够了,就像上次;现在他动了这么多手脚,肯定还有深层次的原因。” 沈如初一个激灵,道:“难道是想要陷害马征明?这马场虽说只是养马,但军马对行军打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马场出事了,战事失利,首当其冲的就是元帅,而你,不过是他这一计划中的卒子,最终要动的还是马征明这个帅!” 文旭眼神中闪过一丝震惊,低声道:“我的好夫人,这样的话你都敢说……”他自己笑了笑,为自己方才的惊异与紧张感到一丝不好意思。笑道:“初儿,你若是男儿,定能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你虽不在场,但 能轻松将这一连串的事情联系起来,并分析得头头是道,实在是了不起!” 沈如初被他这一句话逗笑了。屋子里的气氛顿时轻松了不少,笑道:“我也是随便说说,都是胡乱猜测的。对不对还不好说,瞧你把我夸的。” 文旭笑道:“举贤不避亲嘛,你本来就聪明,至少比我聪明百倍!” 二人正谈得入港,忽听门外咣当一声,文旭警觉道:“谁?” 沈如初却悄悄走到窗前,从缝隙里往外看了一下,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走廊下闪过。 “什么人?”文旭道,方才说的话虽不是万分机密,但传出去了终究不好。 沈如初道:“小白一时淘气。接着先前的话题,既然我们算出这是胡山海故意,那么就不会轻易找到这些军马,如果你找不到,你要怎么办?胡山海会怎么对付你?” 文旭脸色一冷,嘴角微微上扬,一脸的坚定:“初儿放心,我自有办法!一定可以找到这些军马。你夫君我可是有真实力的,比你看得到的要有本事得多。” 沈如初听了这话面不改色,但心里暗暗忖度,文旭的确比自己印象中的他要智慧强大许多,很多方面对她来说,文旭所表现出来的优秀和能干,简直就是惊喜!别的不说,就像是现在,她很好奇文旭哪来那么多的钱财来补贴家中的开销? 有那么一两天文旭会很神秘地躲进房里关起门来处理事情,而如意的行踪也时常很神秘,经常被文旭派出去做一些事,又从来不对沈如初透露半个字。 “我明天也去帮你想想办法。”沈如初笑道,光发愁解决不了问题,哪怕只有一线机会也不能轻易放弃,何况文旭既然说了自己有把握找回这些军马,那就一定要相信他,“不一定有用,但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嘛。” 二人商量完对策,如意带着松月与林小三回来了,告知半途中有人将宫云枫接走了,沈如初正纳罕是何人所为,明明离开医馆时没见宫云枫交代任何事,却正好迎上文旭含笑而得意的目光,问道:“你到底都知道些什么?我发现你越来越神秘了!说,你是怎么认识宫云枫的,又是如何知道他有实力的?” 一听沈如初问了一连串关于宫云枫的事情,文旭一张俊脸顿时拉个老长,醋坛子又打翻了,撇撇嘴,道:“我知道也不告诉你。反正这家伙不简单,你别和他走太近。” 沈如初笑道:“哟,我怎么闻到了一股醋味啊。好啦,你今天心情不好就 不追问了,改明儿事情顺了,再说啊。” 文旭点点头,二人相拥而眠,却都是一夜无眠,但彼此都装睡。 第二日,天不亮文旭便起身出去,沈如初也躺不住,急忙起身收拾一番,吩咐松月将自己前几天做得绣花靠枕带上,匆匆去了医馆。 那女子仍旧没有苏醒,沈如初检查了一下伤口,还好没有发炎化脓,否则就是神仙在世也救不活她了,那个胖丫头依旧守在床边,红肿着一双眼,看样子昨晚又哭了许久。 “你要先照顾好自己才能照顾好你家小姐。”沈如初淡淡道,便命松月去后堂给她端点吃食过来。 胖丫头道:“多谢沈大人的救命之恩。小姐对我有救命之恩,又是苦命之人,现在她出了事只有我一人在她身边,我不怕苦,只求着老天爷开眼能让小姐快点醒来。” 沈如初本来抱着治病救人的目的,除了看病,其他与己无关的事情她尽量不问及,但今天看这胖丫头善良敦厚,忍不住多和她说了几句话,道:“你们家小姐为何孤身一人到安阳城来?可曾给家里写信了?” 胖丫头老气横秋道:“大人有所不知,我们小姐她、她本就是个孤儿,早就没了父母和家,一直在、在帅府生活。” “帅府?”沈如初惊道,没听说马家还养了这样一个如花似月的孤女,何况,既然是养在马家,如何被人用箭射伤呢。 胖丫头急忙摆手,道:“不是马大帅家的,是胡大帅府上的,就是胡将军。小姐是胡将军的义女……”说到后面她低着头,声音越说越小。 沈如初顿时明白了,这床上躺着的人便是翠柳! 一种复杂的情绪涌上来,哀其不幸的心思比任何一种情绪都浓重,于是同情心占了上风,沈如初返回床边,又给翠柳把脉,情况依然不乐观。她开了一副药材更贵重的方子,交给松月,道:“让老袁头将药拿出来,若是她们扶不起这些药费,算我头上吧。” 又交代那胖丫头按照昨天教导的法子给翠柳喂药,末了道:“我还有事,你这里有任何状况记得告诉大公子,如果大公子不在,也要告诉其他的医师,知道吗?” 胖丫头连连点头,道:“谢谢您,沈大人!” 沈如初愣了一下,这丫头一直唤自己“大人”,真是听不习惯,道:“叫我沈大夫就好。” 出来的时候,松月道:“夫人,她的药已经开好了,夫人要的两幅安胎的补药也 都开好了,现在可以走了吗?” 沈如初点点头,道:“嗯。” 一炷香的时间,沈如初的马车驶到了一座清幽且气派的宅邸前,这是沈梦飞的新家,更确切地说,是杨嫣陪嫁的宅子,之前杨嫣一直闹着要搬出来,如今总算是得偿所愿。 门童进去通报之后,杨嫣的贴身大丫鬟静儿迎了出来,这说明杨嫣对她这个小姑子还算满意与重视,毕竟一个大肚子的妇人,又是嫂子,她不出来迎接并无指摘之处,不见客都不能怪罪的。 沈如初与杨嫣相互问了好,沈如初递上了带来的礼物,没有一样是贵重的,恰恰是最用心的,靠枕是她自己亲自选料、画样,让松月代劳绣的,别致又轻巧,最适合孕妇斜靠只用;安胎的方子能补气养生,有利于胎儿的健康生长,且对将来的顺产有利。 杨嫣也不是傻子,一阵欢喜之后,试探着问道:“妹妹可是遇见了什么烦心的事?我看妹妹脸色不大好。” 沈如初心中一笑,和聪明人打交道就是便利,见微知著、听弦知音,恳切道:“不瞒嫂嫂说,我今天来,的确是有事相求。按理这个时候,嫂嫂应该好生休养,我万不该来叨扰,只是,事情紧急,也只得求助于嫂嫂。”(未完待续。。) ps:鞠躬感谢karlking大大送的和氏璧;鞠躬感谢莜友大大送的香囊;鞠躬感谢karlking、myzhysky两位大大送的宝贵粉红;鞠躬感谢金沐灿尘、水星的蒙面超人、吴千语三位大大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所有大大的支持。继续求粉红,粉红到了,果断加更! 093 四处求助驱婢仆 ps:第二更送到—新书粉红榜保不住了,挥泪求粉红。 杨嫣慵懒地捻着一条帕子微微咳嗽了一声,她自幼跟在父亲身边,见多了形形色色的人,什么人是有所求、什么人是有所依,是真实力还是打肿脸充胖子,她很少看走眼,从沈如初进门的那一刻起,她便猜到了沈如初的来意。 “妹妹,我们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妹妹有什么事不妨直说。”杨嫣温和地笑着,她一个妇道人家能有什么本领需要沈如初这样的女子来请求?无非是要借用自己娘家的势力罢了。 沈如初也绝不敢对这个娇贵而精明的嫂子有半点轻视,听她这么一说,并不急着陈述自己所求指示,而是泪眼汪汪地看着杨嫣,道:“嫂子真的会帮我?” 杨嫣眼里闪过一次慌乱和不耐,道:“妹妹先说自己什么事,能帮的,你我一家人怎么会袖手旁观?” 沈如初这才安心下来,道:“那我先替文旭谢过嫂子了。”便将文旭负责马场事务,昨日走丢三百匹军马的事情简单说了,要求也很简单,就是喜欢杨家老爷派人暗中收集一下有关军马的线索。 杨家的生意遍布安阳城,疆北也到处他们家的分店,这点能力若是没有,那又如何发家和巩固家族实力? 杨嫣并不好糊弄,追问了几个皆是关键所在的问题,这军马怎么会走失的?这件事军中官员可曾知晓?若是知晓,那文旭可曾受到了处罚?若是找不到这些军马,文旭将面临的惩处是什么? 沈如初半真半假地回答了这些问题,自古官商勾结,杨家能有这样的家业,少不了官员的庇护,在安阳,军中官员也就是武将为尊。杨家肯定与军中武官多有走动,若是让她知道文旭得罪了胡山海,想来杨家不会出手帮助的,甚至可能就此送胡山海一个人情,到时后果不堪设想。 送走沈如初,静儿问:“大小姐,您真的要回府找老爷么?” 杨嫣反问道:“你觉得我这个小姑子方才说了几分真话?” 静儿不解,道:“大小姐发现什么了?难道说她说谎了?” 杨嫣伸出一只手,晃动了一下,道:“只有五成的真话。这个小姑子心思缜密,不简单。你去备轿子,我既然答应她,就回去走一趟,真好见见爹娘,何况,我若是不回娘家,她还会找梦飞的。” 沈如初从杨嫣的新宅子出来,又去了沈家。见了沈老爷子,不敢当着他的面说文旭的事情,生怕他老人家担心, 送了一套春装。并没有说其他的,随口问了一句沈燕飞的情况,得知沈燕飞仍在军营中接受训练,倒也安心了。 很快。沈燕飞与沈梦飞都接到了沈如初的求救信,当即召集了各自的好友暗中查探。他们深知这丢失军马乃是重罪,若是不能及时找回。恐怕只有死路一条。 沈燕飞就沈如初这么一个亲妹妹,可不愿意看着她守寡,所以比沈如初还心急,恨不得将整个安阳城都翻出来,但沈如初再三叮嘱不得动静过大,以免打草惊蛇。 折腾了一天,天黑时才回到家中,只有小丫头红袖一个人坐在二门处发呆,却不见秋蕊迎出来。 “秋蕊呢?”沈如初微微有些不满,忙碌一天,本就是心情焦躁,再看见丫鬟怠工,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红袖战战兢兢地道:“回夫人的话,奴婢没看见。”这丫头是买来粗使的,平时烧烧水,打扫庭院,刷洗衣物等,年纪小,身量还未长足,瘦瘦小小的,平时看人的眼神总是怯怯的。 沈如初没再问下去,心中只有一个打算,这个秋蕊是留不住了。 回了房间,松月服侍沈如初卸了妆容,换了一件居家的宽松衣服,沈如初看了一眼松月,道:“秋蕊在哪,你也不知道?” 松月脸色一动,道:“婢子的确不知道,不过方才夫人问红袖时,如意好像有话要说,他兴许知道秋蕊在哪里。” 沈如初点点头,道:“我也不去问他了,直接让他把秋蕊带回来见我。” 松月领命而去,沈如初独自坐在房中微微叹气,昨天晚上从窗前溜过的人分明是她,她与文旭的谈话,这丫头应该听见了,恐怕这会子正想着办法与他们撇清关系,最好能找好下家,不然,她平时对他们再有不满,也不敢在这个时候不沾家! 不多会,如意提溜着两个人过来了,道:“夫人,小的把人带回来了。” 沈如初没想到如意个头不大,力气却不小,提溜着两个人却是面不改色心不跳,待看清其中一人后,沈如初心中愤怒的小火苗哧溜一声瞬间蹿成了大火海。 秋蕊的头发有些凌乱,领子边的排扣有一颗还没来得及扣;而王连盛则是一副急/色败兴的模样。 “秋蕊,你这么晚了去哪里了?”沈如初轻声道,虽说声音不大,但清冷而犀利,有一种穿透力。 秋蕊只跪在那里,不肯说话,神情有些潸然。 “你呢,你又是 谁?怎么这么晚了,和我的丫鬟在一起?”沈如初问王连盛。 王连盛一脸得意,被如意放下来之后鄙视而恼恨地看了如意一眼,听沈如初这么问,笑道:“夫人这是贵人多忘事么?是我呀!我们之前见过的。” 沈如初不动声色,心里却恨不得将那张小白脸打得连他父母都不认识! “我这人记忆还不错,一般见过的人都会记得,只是,你确定你是人么?”沈如初淡淡道,“如意,把他带下去,看着!” 如意点头应答,王连盛这才害怕了,喊道:“我是马大公子的亲随,你见过我的!我可是马府的人,你们谁敢动我?” 如意根本不理会他那一套,一拳打过去,小白脸顿时开花,鲜血喷了满脸都是。 “你们!你们好大的……”话还没喊拳,看见如意那霍霍生风的拳头,顿时闭了嘴。 秋蕊见王连盛被打,心疼地看着,求饶道:“夫人,还请夫人手下留情,这件事和他无关。” “闭嘴!”沈如初喝道。 秋蕊委屈地看着沈如初,低下头去了。 “你若真心喜欢那个小白脸,我就放你走。”沈如初淡淡道,心说,和这种人置气实在犯不着。 秋蕊的眼里闪过一丝惊喜,急忙道:“是真的吗,夫人?您没骗我?” 沈如初冷笑,道:“你有什么值得我骗的?你是从小被买来服侍我的丫鬟,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我不觉得我需要费心思来骗你。” 秋蕊哭道:“夫人……我,求夫人成全。”她连连在地上磕了三个头,这头磕得实在结实,沈如初坐在椅子上都微微感到了震动。 沈如初向前一步,将秋蕊扶起来,道:“你我虽为主仆,但我待你如同姐妹。过去我待你如何我不去过问,至少这一年多我待你如何,你扪心自问,我可有亏待你之处?” 秋蕊听了这话,哭得更加伤心,道:“夫人,是奴婢错了,再给奴婢一个机会吧,奴婢不走了……” 沈如初道:“秋蕊,你很聪明,可惜,心眼太大了,我只想安分守己地过日子,我有心留你,但是我这个小家却容不下你。我给不了你想要的东西,何况,你一再犯错,为奴者不尊,为女者不贞,早该赶了你出去。你走吧,你我二人缘尽于此。” 秋蕊又是一阵哭泣,哭罢,恭恭敬敬地叩头,道:“奴婢回去之后自当为夫人供奉长生牌位,一辈 子祝愿夫人。” 沈如初冷笑,道:“去吧,不用和我说这些虚的东西。” 秋蕊犹豫了一下,道:“夫人既然打发奴婢出去,不如彻底给奴婢一个自由身,把奴婢的卖身契送了奴婢?” 沈如初摆摆手,道:“先前我做了一个玩偶送给你,那里面便夹着你的卖身契。” 秋蕊听了这话,又是一愣。 沈如初走到她面前,注视着她的眼睛,轻声附耳道:“秋蕊,你所想所担心的,我都知道。这段时间你见我待你疏远,便萌生了去意,又从王连盛那里听说马文俊要对我们不利,你更想自保,一直在寻找机会;昨晚你偷听了我与爷的对话,更加坚定了你离去的心思,所以,你故意用恬不知耻的方式来激怒我,让我赶你走。其实,你想走,大可以明明白白和我说,我岂是那种强人所难之人?” 秋蕊不可思议地看着沈如初,一颗心像是落入了冰窟里,顿时冷成了冰块,又碎成了冰渣,喃喃道:“不会的,你不懂的……你怎么可能知道的那么清楚?夫人,你,你为什么要待我这么好?你把卖身契……” 沈如初不耐烦地挥挥手,道:“你走吧,我不想见你。提醒你一句,王连盛不是好东西,不值得你托付终身。” 秋蕊突然扑过来,跪下来哀求,道:“夫人,留下奴婢吧,奴婢知道错了,再也不做荒唐事了,奴婢不怕死了……夫人!”王连盛是什么人,这些天她也算是见识了,这种男人不可能让她托付终身!(未完待续。。) ps:鞠躬感谢舞绾铃大大送的两张粉红;鞠躬感谢姑苏三圣大大送的粉红。亲们,兜兜太需要粉红了,新书月票榜到底怎么回事,真真假假有多少,兜兜不敢乱评论,但是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最近为了求粉红,兜兜脸皮厚了一层!还请亲们助兜兜一臂之力——你们不给粉红,哭给你们看,呜呜…… 094 遭骗卖终落泥淖 ps:今天第一更送上。 沈如初没有停顿,由松月搀扶着回了自己的房子——她现在没有心情管这些小事,与文旭的生死攸关相比,秋蕊的离去实在微不足道。 “你走!好自为之。出去历练一番,兴许你会发现自己的生活,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沈如初冷冷地丢下一句话。 秋蕊走出文家的时候,王连盛站在门口,状态显然很糟糕,小白脸已经五颜六色,看来如意把他“照顾”得很好。 “跟爷走吧,姑娘,我的心肝儿。别哭了,你不是一直抱怨这个女人对你不好么?你不是说文家长久不了么,你跟着这种人有什么前途和见识?爷告诉你,大公子不会放过这两个贱人的!走,爷带着你去长长见识,吃香的喝辣的。”王连盛笑道。 秋蕊擦擦眼泪,破涕笑了,王连盛虽不是良人,但暂时也只能跟着他,至少吃穿住行可以解决,既然暂时还不能离开他,那就必须想着法儿讨好。 “以后奴家就靠着爷了。爷可不要丢下奴家啊。”秋蕊尽可能和颜悦色,指望王连盛娶自己是不可能了,自己没有父母亲人,现在连个主家都没有,而王连盛是市侩自私,又一门心思想做人上人,这种人断然不会娶一个被人扫地出门的奴婢当妻子;加上,自己早早将清白给了他,根本没有什么能拿捏他之处。 王连盛嘿嘿一笑,道:“走吧,小美人,跟着爷,还能亏了你不成。” 当即,他带着秋蕊去了“俏渔府”,点了几个特色菜,又挑了俏渔府里的招牌菜,惊得很少下馆子的秋蕊连眼珠子都忘了眨巴,道:“爷。你怎么点了那么多菜?我们两个人吃不完。” 王连盛笑道:“为你庆祝的呗!吃不完就算了。爷可不在乎这点钱,爷跟着大公子吃香的喝辣的,可不把这个小店放眼里。吃饱了,爷领你去个地方,保管你住的舒适。” 秋蕊急忙应了,又道:“不知道马府里可需要洒扫的丫头,我粗笨了点,但一般活儿都会做。” 王连盛想了想,道:“这个你就不用管了,我自有办法!先吃饭。这里的鱼都是从江南运送过来的,不是本地产的。所以味道极为鲜美。” 秋蕊连连点头,心说,这王连盛虽不是东西,但待自己还算不薄,自己现在是走投无路,只能先依靠他再谋求生路,马府她不过是随便提提。并不打算真的进去做事,沈如初拒绝了马文俊,马文俊恼羞成怒,肯定波及自己;沈如初是崔明月的 情敌,崔明月也不会放过自己。 吃完晚饭,秋蕊跟着王连盛去了一处酒家,二人订了一个房间,那掌柜和王连盛看起来很熟络的样子,特意看了一眼躲在他背后的秋蕊。似笑非笑地点点头,引他们上楼的时候,背对着王连盛,丢了一句:“你小子行!小心将来生个儿子没屁眼!” 秋蕊睡得正酣,虽说现在无家可归,但王连盛带着她长了一番见识后,顿时觉得美好生活就在眼前,这辈子也不算白活了,只要好生伺候好这位爷,说不定是条好去处,梦中的她竟然嫁给了马文俊,帅气逼人的马文俊骑着高头大马来迎娶她,一转眼马文俊的俊脸又变成了王连盛那张白脸。 “哟,还做美梦呢!老娘让你做美梦!起来!”一个半老徐娘但风韵犹存又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老女人捏了秋蕊的一把,且恰恰捏在人体腋下最吃痛最柔软的地方。 秋蕊一骨碌爬起来,审视地看了一眼来人,很快发现,不大的房间里足足站了五六个人,除了那半老徐娘以外,还有四个面目狰狞的壮汉,而身边已经空空如也,之前和自己一起颠鸾倒凤的王连盛已经不知去向。 “你们是什么人,怎么会闯入我的房间?”秋蕊怒道,此刻她只穿了一个鸳鸯戏水的大红肚兜,这一群人杵在这里,连衣服都来不及穿。 “我是红姨,环采阁的妈妈。王连盛将你睡完了就卖给我了,瞧瞧你,姿色很一般,但是嘛,这身皮肉很白很嫩,客人喜欢。”说完,又在秋蕊露出的臂膀上掐了一把,“也算值这个钱了,只要你肯听话,我保证你不红透安阳半边天,也让你成为一等名/妓。” 秋蕊又惊又怒,道:“我不去!我死也不会去的!”她抬头看了看头顶,除了帷帐,什么都没有,想逃,这几乎赤/身露/体的,往哪里逃?这么多人团团堵着,根本逃不出去。 “不去?每个姑娘都这么说,但是去不去岂是你们说了算!你若是不听话,我有很多种办法让你听话!”红姨阴冷地说着,给那四个壮汉使了个眼风,那四人团团围上来,吓得秋蕊一阵惊呼,诅咒道:“王连盛,你不得好死!我诅咒你一辈子,你全家都不得好死,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说完便拿头去撞墙,却被其中一个大汉抓住了头发。 红姨冷笑道:“还挺倔!硬骨头,带回去好生收拾!” 秋蕊被薅住了头发,动弹不得,被那个大汉哧溜一下就拎出了被窝,另一个大汉不知道拿了什么东西在她鼻子边挥 了一下,秋蕊当即失去了知觉。 且说,文家这边,沈如初正四处帮文旭寻找支援,而文旭则调动了所有可能使用的朋友资源,查找军马的踪迹,但是一天下去,却没有任何音讯。 “一点音讯也没有吗?”沈如初问道,“不过也不用担心,天无绝人之路,还有两天的时间呢。” 文旭刚从书房出来,自己埋头在书房已经有一个时辰了,沈如初给他炖了一盅排骨山药汤,柔声道:“人是铁饭是钢,就算事情多,也要多吃点东西。” 从昨天到现在,文旭整个人憔悴很多,脸上蒙了一层烟火色。 “谢谢夫人。不用担心,第三天一定会有结果的。”文旭道。 沈如初笑道:“那你先吃下这盅汤我就不担心。” 文旭顺从地接过汤,一口气吃下去了,道:“你把秋蕊送走了?” 沈如初点点头,道:“她自己想走,我就算是留也留不住,何况,她觉得跟着我们生死不保,整日担惊受怕,不如成全她。我只是担心,王连盛那种人并非善类。” 文旭笑道:“不去想她了,过两日再去买几个懂事能干的丫头。”说完拉着沈如初坐在自己的腿上,道:“这两日让你担心了,会过去的,我已经想好怎么办了。” 沈如初点点头,道:“我分析了一下,这三百匹军马不是小数目,如果聚在一起养,肯定需要一个大场地,而且需要大量的草料;如果分开养,那又要分散到多个地方,太容易惹人注目,且不好管理。所以,这批军马应该放在一个地方了。” 文旭点点头,道:“初儿真聪明。你这么一分析倒是有几分道理,我可以从粮草方面着手,说不定也是个线索。” 沈如初道:“胡山海是不是仍派人盯着你?” 文旭冷笑,道:“我不怕他盯着我,哼。” 沈如初想了想,还是没把翠柳受伤、在宫式医馆养伤的事情告诉文旭,这个时候尽可能不让其他的琐碎的事情分了他的心神。 “夫君好久没有舞剑了。”沈如初笑着从案台上宝剑,上前一步,拿起宝剑扔给了文旭,文旭接过来,笑着跳出门外,道:“夫人看好了,我就为夫人舞剑一曲。” 沈如初微笑着点点头,让松月搬了一把椅子坐在院子里,看文旭舞剑。 不多会,宋伯进来通传,说杨家的人求见。 沈如初道:“快请。” 文旭停下舞剑,道:“怎么了?杨家的人?你二嫂的娘家?” 沈如初点点头,道:“应该是送线索来了,白天我去求了嫂嫂。” 这杨家来人是个年轻的后生,见了沈如初和文旭行礼之后,便开门见山地说了军马的线索:“我们查了一直给马场供粮草的军户,最近突然多出了数十家人,由里正统一征集起来送出去。” 沈如初道:“送到哪里?” 那杨家人道:“仍旧是马场。” 沈如初与文旭对视了一眼,道:“还有其他线索吗?” 那杨家来人眼神闪烁了一下,道:“没有了。” 文旭知道杨家应该还查到了其他的线索,但是却不肯流露,也不勉强,毕竟杨家现在的势力和很多朝廷命官盘根错节,小心谨慎也是无可厚非,遂给那后生封了一个大红包送了出去。 “夫君怎么看待这件事,如果杨家给的线索是正确的?”沈如初道,对于这个线索她还是有点兴奋的,西郊的马场方圆百里,马场建于山前,那么山后是不是还有藏马之处? 文旭点点头,道:“我知道该怎么做了。我当时也怀疑过,这么一点时间,不可能将这么多军马转移,将马场前后都搜索了,但是没想到去后山看看。谢谢初儿,让你费心了。” ps: 鞠躬感谢雪花~飘~飘~大大送的香囊;燕青灵大大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辰逸雪、金沐灿尘两位大大各自送的两张粉红。兜兜挥泪求粉红。今天兜兜要去医院体检,若是来不及第二更,兜兜尽量明天补上,最近身体不好。谢谢大家的支持。——真的非常需要粉红。 挥泪求粉红!!! 可能人都是贪心的,兜兜原本只想上新书月票榜,没想过要前几名,后来朋友们和书友们一路鼎力支持,让兜兜这种扑了很久的人,一不小心进入了前三名。 不算最初的名次,大部分时间保持在第二名,受宠若惊之余也是战战兢兢,兜兜不止一次和朋友们说,这榜单竟然太激烈,自己实力不够,心有余而力不足,后继无力,恐怕这榜单保持不了多久。朋友们都说新书月票榜到月末才是最激烈、最残酷的时候。 本以为保持不了多久的榜单竟然保持了二十多天的前三名,这不是兜兜有实力,而是朋友们太热心、太善良,他们说这一本书可能会改变兜兜扑货的命运和形象,所以不遗余力地支持。 平心而论,兜兜一直挣扎着想放弃,兜兜实在觉得身心俱疲,一来实力不如人,二来财力不如人;但一路走到现在,朋友们给的支持实在太多了,多到兜兜汗颜,多到让兜兜想哭……读者也给兜兜投了好多票。 古言向来竞争激烈,像我这样连扑货都算不上的小透明基本上也攒不住多少读者的粉红,这一点兜兜心知肚明。只求亲们在这个月扶持兜兜走好最后一步,将手里的宝贵粉红给兜兜几张,即便兜兜进不了前三名,也依然会感谢亲们的陪伴、支持,将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加努力地码字以回报大家。 挥泪求粉红!!! 095 巧连环文旭受封 ps:今天一更,本章为九千字大章(为粉红75张、80张加更) 沈如初嗔道:“你我之间还言谢?” 文旭立马起身道:“你先休息吧,我出去一下。” 沈如初道:“你现在要去马场?” 文旭笑道:“怪不得我们是夫妻,这么心有灵犀!没错,我现在要马上赶到马场,将后山查找一下。你先睡,我很快就回来。” 沈如初点点头,道:“你要小心,多带点人马,他们若真是将军马藏在了后山,恐怕也是做好了应战的准备,死伤是难免的。” 文旭道:“放心,上战杀敌是我的强项,这么多年都平安过来了!” 沈如初听了这话,觉得有些不吉利,又担心文旭自信轻敌,急忙道:“不准你这么大言不惭!哪有你说得那么简单,一定要谨慎小心,千万不要斗狠逞强!” 文旭道:“遵命,夫人!” 沈如初急忙转身去屋里取他的盔甲,却被文旭制止住了,道:“我就这样出去,穿着盔甲太容易惹人注意,说不定我们家附近就安插了不少眼线。” 沈如初见文旭如此谨慎便放下心来,依依不舍地将他送出了家门,又再三叮嘱如意好生照料文旭。 文旭笑道:“家用的钱我就放在桌子上的,事情若是棘手,我可能要缓几日才回来,你自己在家多吃点好的,你看看你多瘦!有什么需要就去买。我看你连地龙都舍不得用,真是替我省钱。” 沈如初笑道:“我那是勤俭持家!不要婆妈了,早去早回,一定要小心。” 正说着,遥遥听见马蹄声,沈如初与文旭的脸色微微一动,马蹄声越来越近,显然是朝他们家方向来的。 待看清来人,二人双双松了一口气。 只见宫云枫与其小厮红翼从马上跳下来。道:“你们这是要出去?我有重要事情和你说。关于军马的。” 沈如初、文旭、宫云枫三人各自对视了一眼。点点头,进了文家的客房。 “你也认为军马还在马场附近?”文旭道。 宫云枫点点头,道:“我的人在后山发现了很多马蹄印,本来这些人是有备而来,一路上将马蹄印都扫清了,但是后山是半土半石,残留了不少马蹄印,还有马的粪便。这么个马群不可能轻易送到关外,在城内又找不出这么大的场地喂养,唯一可能的就是在马场——从后山到马场。路途 短,不易被发觉。曝光的概率小,成本也最少。” 文旭看了一眼沈如初,笑道:“初儿也是这么分析的,我正打算去后山一趟。” 宫云枫又道:“你此番前去要小心,防止他们狗急跳墙,如果他们被发现了,将这些军马全部处死。你依然难逃罪责。” 文旭点点头,道:“这个问题我想过了,尽量避免的。走吧,兄弟,我要出发了,谢过!改日登门道谢。” 沈如初将文旭、宫云枫送出家门,这才回屋休息,但哪里睡得着,干脆批了件衣服起来研究《毒典》——恐怕安北王府很快就会派人过来了。轩辕吉安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必须有点真本事。 且说文旭出了家门,当即名如意去请了刘力俊和石磊来,这二人知道马场出事后,这两日也是衣不解带,随时处于备战状态,见文旭命人来传,当即去了自己的营帐,召集自己属下,各自带了一小队人马就奔赴了西郊马场。 文旭去了章必清的营帐,亲自请了章必清出马,这章必清现在是云骑尉守备,是文旭的上司、大哥,二人有着过命的交情。 文旭跪拜了章必清,道:“章将军的恩德文旭铭记于心,文旭愿意肝脑涂地,誓死报答将军。” 章必清哈哈大笑,道:“你家有娇妻,舍得你那位娇滴滴的美人?” 说得文旭一阵不好意思,想起沈如初,他心的微微动了一下,虽然在临战前夕这种悸动显得不合时宜,但那轻轻微微的心动就像是慢慢展翅的蝴蝶,在破蛹而出时的轻柔、光彩和欢心。 “来人,把我盔甲拿来!”章必清命令道。 一个侍卫兵将他的盔甲拿出来,他扔给了文旭,道:“穿上吧!” “这……这怎么行,这可是将军您的……盔甲。”文旭推辞道。 章必清一扬眉毛,道:“我的盔甲?你穿这个可以打仗?穿上,这是命令!” 文旭穿好盔甲,走到案前,将自己的作战计划说给章必清听:“我领着人马从后山的正门进去,他们对我有防范,所以,会把全部的注意力和火力都放在对付我之上,将军可以从右侧包抄过去,以防他们逃散。左侧是天险,想必他们不会蠢到自绝生路。另外,我安排了一群人悄悄翻过去,以做内应。” 章必清点点头,道:“我知道该怎么做了,你赶紧出发吧!我会命下属带一千军马过去支援你的!” 文旭铿锵有力道: “是,将军!” 第二日的丑时,正是人最为困顿的时候,文旭领着一支五百人的军队绕道后山,后山的确有个寨子,屯扎了一些散兵游勇,一副土匪的装扮。 “什么人?”站在瞭望台上的人吆喝了一声。 文旭不答话,招呼手下一名弓箭手“呼”地一箭射过去,那喽啰闷声摔了下来,接着便听见寨子里一阵躁动,就听一个粗暴的声音喝道:“他奶奶的,都给老子精神点!麻溜地!” 很快,便看见几人举着火把去报道,文旭冷声道:“先把那个人干掉!” 一只冷箭放过去,却被那人躲开了,传来一声爆喝:“什么人,放冷箭伤老子!” 寨子安札在半空中,地势不平整,典型的易守难攻,若是硬攻打过去,肯定死伤惨重,文旭根据地理情况,选择了弓箭为主。 “射箭!”文旭下达了命令。 上面的人也不示弱。当即招呼了一群人呼啦啦地射出了几箭。但这些人无论是武器装备还是武功身手都不能与文旭带来的军队相提并论,加上他们根本没想到文旭这么快就带人找到这里,也没打算硬碰硬地对峙,所以,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攻势,他们当即慌了手脚。 “快去!把那些畜生都给老子宰了!哼,谁怕谁!”还是那粗暴的声音。 文旭接过弓箭,瞄准那个壮硕的身影,“嗖”的一箭,就听一声叫骂“他娘的。射老子!疼死老子了!” 文旭道:“冲上去,抓几个活口!” 一队人马往半山腰冲过去。山中之人留下一小批人负隅顽抗,大部分人开始逃窜,却不知道章必清早已部署好了军队,就等着他们自投罗网! 而悄悄潜进去的刘力俊、石磊等人,已经暗中埋伏起来,将那些看守马匹以及想要放毒烟将马匹全部毒死的贼寇全部就地解决了,顺带留了几个活口。 寅时刚过。文旭便于刘力俊、石磊碰头了,三人握着拳头对碰了一下,文旭笑道:“辛苦二位兄弟了!” 石磊骂骂咧咧,笑道:“少他娘的和我们客套!进去点点吧,看看军马够不够!这批贼子真大胆,连军马都敢盗!” 刘力俊横眼看了一下石磊,道:“你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就凭这几个毛贼,有胆子去盗。却没那个本事!” 文旭道:“先去看看军马,回头我请二位哥哥喝酒!” 石磊笑道:“放心, 便宜不了你小子!” 军马果真在那里,匹数没有错,只可惜有些军马遭受过虐待,伤势不轻,有好几匹都已经瘸了,估计是上山途中被打的或者摔倒过。 文旭当即命令马倌将那些受伤的马匹分开饲养,及时施药救治。 “这些军马现在送回马场?”刘力俊试探着问道。 文旭摇摇头,一个更大的计划在他心中形成。 堵在一旁的章必清属下轻轻松松地将那些贼寇一网打尽,捉了不少活口。 文旭没有回马场,而是进了章必清的营帐,章必清也是一夜未睡,见了文旭哈哈大笑,道:“好小子,这么快就凯旋而归啊,我还没来得及给你准备庆功酒呢!” 文旭笑道:“哪里需要准备,我可是清楚地记得将军帐里有坛十年酿的竹叶青,不如……” 章必清捶了他一拳,笑道:“好小子,学会顺势上竿了!军马少了没有?” 文旭摇摇头,道:“数字是对的,甚至还多了几匹。” 章必清笑道:“你小子,还赚了啊!” 文旭笑道:“是啊,这一仗没白打!下了两匹小马崽,还有几匹是他们自己训的马,都是良驹,回头送一匹给将军过过瘾。” 章必清点点头,正色道:“你可知是何人所为?” 文旭道:“说到这个人,文旭真是得罪不起,所以,还请将军再帮个忙。” 章必清道:“哦?你得罪不起的人?”他想起了校场那件事,眉头皱了起来,道:“若真是那个人所为,莫说是你,就是我,也得罪不起。你需要我帮什么,我能帮的自然尽力。” 文旭抬起头,眸子晶亮,眼神真诚,道:“将军,请您引荐我去见马元帅。” 章必清微微一惊,道:“你是想?” 文旭郑重地点点头,道:“将军,您觉得我还有其他选择吗?” 章必清点点头,道:“你是如何计划的?” 文旭顿了一下,他知道想得到章必清的帮助,就必须对他坦诚,于是将自己的计划合盘托出,章必清听后沉思良久。 这个计划对章必清也很有利,他现在是马征明的得力属下,但从明面上来看也是胡山海的属下,因为他暗中效忠马征明,所以胡山海对他多有刁难,胡山海这个位置很多人盯着,就资历和能力来说,他最有可能上任,即便做不到副帅的位置,至少可 以官升一级。 再者,若是能把胡山海及其部下一举歼灭,对马征明来说,他们就是立了大功。将来论功行赏也不会亏待他们。 “胡山海背后的势力不是那么好对付。马元帅之所以忍耐到今天,不是没有理由,如果你想把他拉下马,一定要有个妥善的策略。”章必清道。 文旭冷声道:“民间有一句老话: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胡山海这个人留不得,现在就是个好机会,如果胡山海私自命人劫走军马,还暗中与北夷人勾结,你说会是什么结果?就算是有人想罩着他,这样的罪名摆在这里。谁愿意……何况,他也不过是别人放在疆北的一枚棋子。保不住了自然要牺牲。” 随后,他将自己的策略简明扼要地和章必清说了一遍。 章必清冷冷地看着文旭,道:“你现在是一个成熟的男人,成家之后果然不一样了。”他蒲扇一样的大手拍打在文旭的肩头。 “多谢将军夸奖,文旭定会再接再厉,那现在……”文旭欲言又止。 章必清笑道:“随我去见马元帅!” 马征明身为疆北的三军将领,表面功夫做得很到位。平日里若是没有别的事情,一般都会在军中中渡过,军营里有他的专门营帐。光是这一点,就比那个纨绔子弟马文俊靠谱。 章必清在帐外求见,马征明本来正在睡梦中,半夜被吵醒,只当是有紧急军情,急忙批了衣服端坐在帐内。 “何事?”马征明冷声道,当了这么多年的元帅。他沉默寡言,但不怒自威。 章必清上前恭敬道:“元帅,末将有要事相告。” “说。”马征明道,只是抬着眼皮看了一眼章必清,压根没把文旭放在眼里。 章必清躬身道:“元帅,这件事与胡将军有关,可否将左右屏蔽了?”他说得小心翼翼,虽说这两年在马征明面前算是得了几分脸,但却不敢在马征明面前造次。 马征明抬眼看了一下二人,挥挥手,左右护卫都退到了帐外。 章必清简单将胡山海为陷害文旭命人将军马劫持到了马场的后山并被文旭等人寻回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末了总结:“他有这个把柄在我们手里,正是除掉他的最好时机!” 马征明一拍案子,怒道:“混账!这样的话也是你当说的!” 章必清被这一震,身子一晃,急忙跪了下去,道:“末将不敢,还请元帅大人恕罪 !”他身后站着的文旭也只得跟着跪下去。 他分明捕捉到马征明眼里闪过的一丝光亮,却也不敢妄动。 良久,马征明幽幽道:“可有把握?” 章必清听了这话,喜道:“有把握,就是因为有把握才敢冒昧打扰大人。我们已经想出了一个万全的计划,正好将胡山海极其部下一网打尽。” “哦?”马征明扬了扬眉头,那浓浓的剑眉本来极为英挺,却因为一高一低,又多了一份狰狞。 章必清道:“大人,这是我的属下文旭,西郊马场便是他管辖之地。” 文旭急忙上前一步,复又跪下来,道:“卑职文旭参见元帅大人。” 马征明冷冷地盯着文旭看了一会,伸出一只手,指了指他,道:“我记得你,上次虎头关战役你立过功,封了你一个副尉。” 文旭没想到他记得那么清晰,道:“多谢元帅大人纪念,那正是卑职。” 马征明冷笑了一下,道:“本帅还记得你的夫人名叫沈如初。” 文旭的心瞬间剧烈地跳了一下,马征明知道沈如初必然是因为马文俊的原因,若是与他那纨绔儿子同仇敌忾,自己今晚恐怕是凶多吉少,最主要的是连累了沈如初,道:“正是贱内。“ 章必清也知道其中的缘由,急忙岔开话题,道:“元帅,眼下正是大好时机,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只要元帅一声令下,我等自愿肝脑涂地,他日若真有人追究起来,此事与元帅大人毫无关系。” 马征明显然不为他的话语所动,淡淡一笑,道:“你夫人很了不起,前些日子还救了苏老太太一命,苏大人对此赞不绝口。算是才女了。” 难得他一口气在属下面前说了那么多字。 文旭有些受宠若惊,道:“多谢元帅大人的夸奖,卑职代贱内谢过。” “说说你们的具体计划。”马征明道,他已经从他们方才的言谈举止中捕捉到了一些讯息,但他还需要确定详尽的计划。以求将风险降到最低。他固然忍受不了胡山海,但是却也不愿意得罪京城的一些权贵。 他领兵在外,多年屯兵疆北,已经为朝廷所忌讳,若是行事再高调一些,恐怕会引来诸多麻烦,乌沙不保是小事,有可能连脑袋都保不住。这些年他将朝廷上下打点得很好,至少没得罪什么人。 章必清给了文旭一个鼓励的眼神,文旭将自己的整个计划和盘托出。如何部署, 调动哪些人。牵制哪些力量,从哪里下手,连环套怎样使用,找了哪些证人,需要什么证据,什么时候行动,他都做了规划。 末了。他恳求道:“大人,兵贵神速,若是大人信得过我们,恳求大人下令,让我们执行这个计划!” 马征明道:“那你们就去做吧,他那几个蹦跶的手下,本帅会处理的。” 这句话的指示很明确,按照计划行动。 文旭与章必清踌躇满志地走出了马征明的营帐。 当天晚上,文旭与章必清领了一小队人马冲进了畅春楼。在那里抓到了正与粉头行欢胡山海,且醉得迷迷糊糊,士兵冲进来,他还只当是自己的侍卫兵,大着舌头喝道:“没规矩,找抽!谁让你们进来坏大爷的好事!” “哼!”文旭一声冷笑,提着一把宝剑蹭蹭上前。 胡山海这才意识到危险,正要大呼自己的侍卫兵,剑锋却进了他的喉咙! 文旭够狠,不管他三七二十一,直接将胡山海从那个粉头的身上薅下来,手起刀落,一颗圆溜溜的脑袋顿时像个皮球一样滚到了地上,鲜血溅得那粉头满身都是,当场就晕了过去! 随后一系列的罪证都被搜索出来,收买盗贼盗取军马,且藏匿于后山;与北夷人勾结,贩卖军情,并牵连出虎头关战役死亡惨重的内幕;接着又是强抢民女、私吞军饷、中饱私囊等各项罪名,最后罗列起来简直可以用罄竹难书来形容。 胡山海被杀的当天,消息遭到了封锁,直到第二天,仍不见胡山海回营且亦不在家中,其被杀的消息才被走漏并很快得到了证实。 被他那些死忠的属下知晓,正欲揭竿而起,但马征明却恰到好处地“留”住了他们,这些人中有一部分人只是因为利益关系而站在胡山海这一边,若说情意和效忠,根本就不搭边,这种人根本就是墙头草,只要稍稍抛点诱饵,自然就随风倒了。 至于胡山海一手带出来的亲信,兵权都被卸掉了,光杆司令一个,有两三个不怕死的,结果死得很惨,连个全尸都没落下! 马征明的手段更是狠戾,胡山海部下有一个叫徐二狗的人,是胡山海一手带出来的,手里有约莫两千人,徐二狗知道胡山海被人设计杀死,当即揭竿造反,马征明直接下令将这群人统统射杀,整个过程他都作壁上观,连眼睛都没眨过一下! 从找回军马到剿灭胡山海的“余孽”,用了不过一天一夜的时间,马征明当即召 开了军中将领会议,这其中便有不少是胡山海的老部下。 “对于胡山海的叛国行径,你们怎么看?”马征明眯缝着眼睛,老谋深算的意味十分明显,在众人面前他并不像一个杀伐决断的将军和元帅,倒更多的像是一个老奸巨猾的老人。 “回元帅,胡山海罔顾皇恩,勾结北夷,出卖军情,并贪赃枉法,中饱私囊,论罪当连坐九族;其罪行被发现之后不但不知悔改,还带兵出逃,在出逃过程中被元帅领兵歼灭。”一个中年将领道。 文旭认得此人,这个人就是胡山海的狗头军师,为人最是奸诈,是天下第一等没节操之人。 其他人纷纷侧目的同时也连连附和,一来指责胡山海的罪行,二来对马征明歌功颂德,马征明点点头,吩咐军中文书,道:“就按他说的这些内容去润色。” 文书端正地坐在一旁书写,笔下龙飞凤舞,马征明嘴角微微上扬。不多会,文旭将写好的文书捧到了马征明的面前。马征明看了一眼。点点头,道:“此次剿灭——叛贼,在做的将领各有功劳,其中以章必清、文旭功劳最大,刘力俊、石磊等人次之。赏!” 章必清含笑仰头,文旭心中却没有太多的欣喜,恐怕事情没有那么简单,现在军中谁都知道是他与章必清联手杀死了胡山海,他的老部下及家人亲族岂能轻易放过他们?恐怕今日封赏名单中人都或多或少遭到报复。 章必清官升一级,成了从四品的副骁骑参领。赏银五百两,银盔甲一副;文旭官升两级。成了从六品的军校,赏银二百两;其余人等也各有封赏。 被列入封赏名单的人含笑地看着请封的折子被装好,期盼着封赏的圣旨快点下来;而没有受到嘉奖的将领则眼巴巴地看着马征明;另一批胡山海的旧将则是心事重重,一朝天子一朝臣,他们的日子应该不会太好过。 马征明环视了一眼众人,清清嗓子,道:“这件事。在朝廷下旨意之前,我不希望走漏任何风声,如有违抗将令、扰乱军心的,定斩不饶。” 封锁消息——文旭心中冷笑,恐怕马征明还是心虚。不过,这件事本来就是一个连环圈套,胡山海再厉害也不过是朝中高官的一个棋子,马征明最担心的是,万一胡山海是至高权位者放在自己身边的棋子呢? 想到这里。他不寒而栗——冲动了,这次的行动太过贸然。 他虽然常年领兵驻扎疆北,想建功立业、封侯拜将,但却没有丝毫谋反的野心,在外的 武将本就最容易遭受朝臣的排挤以及当权者的猜忌,如果胡山海的后来是那位九五之尊,他马征明有几个脑袋够掉的? 要怪也怪自己当时未思索周全! 章必清与文旭先后走出了主帅的营帐,章必清显得有些兴奋,道:“想不到,竟然一举两得,除了头上这座山,还能加官进爵,有银子花!” 文旭抱拳道:“恭喜将军,贺喜将军。” 章必清捶了他一拳,笑道:“好你个臭小子!你的封赏不比我少!若不是我位阶比你大,恐怕你都超越我了!” 文旭极为谦恭道:“不敢!在文旭心目中,将军都是文旭的上司,是一个好将军,抛开军务,还是文旭的好兄长!” “算你会说话!走,去我那里喝酒,有你惦记许久的竹叶青!”章必清笑道,人逢喜事精神爽,他出生入死上战场,也未必能升迁这么快,这次升迁得赏,自己出力并不多,还多亏了文旭的谋略和计策,且人也是文旭带头杀的,将来若是胡家的人寻仇,自然也是找文旭。 有了这一层想法,他待文旭就热情和宽容许多! 文旭笑道:“我这两日没回家,想回去看看。免得贱内担心。” 章必清笑道:“想不到你小子倒是个长情的人,怎么,才两天不见,就想你媳妇儿了?” “怎么可能!我那是想家了,最近闲散惯了,所以……”文旭急忙解释,结果越解释越乱。 章必清笑声更响亮了,道:“你家有娇妻,新婚燕尔,想回家自是难免,我是过来人,岂有不知的道理,休要遮遮掩掩,不是大丈夫所为!走,喝完酒再说。女人的职责就是相夫教子,就该替男人担心,让她履行妻子的职责,我们做男人的,在外杀敌,没有那么儿女情长,走,喝酒去!” 文旭被他搂着就往前走,硬是拖着文旭进了自己的营帐。 “闻闻,香不香?这可是我用了不少好东西从老丈人那里换来的,我自己都舍不得好。”章必清笑呵呵地抱着酒坛子过来,心情大好,所以也不分什么尊卑上下,只图个自在,“来,喝个痛快,今天真他娘的爽!回头,我也要给我家那婆娘写封信,告诉她,老子升迁了!” 文旭没他那么好的兴头,扔了一颗油炸花生米进嘴里,道:“又不远,将军还是直接回去,也让嫂夫人开心一下!” 章必清拍了一下他的脑袋,笑道:“是你小子想回家了!”他兀自倒了一碗酒 096 红颜命薄说往事 ps:今天至少更新六千字。第一更先送上。鞠躬感谢karlking大大送的和氏璧,恭祝k哥成为《良配》的宗师。 翠柳道:“我知道你是好心。你能出手救我,还把我救活,说明你很有本事;这几天你心事重重,但每天还是耐着性子照顾我,说明你是个坚忍又善良的女人。文旭找到你这样的人,真是太幸运了。” 沈如初原本不打算和她深入讨论一些事,但听见她说起文旭,忍不住转身,道:“你认识文旭?” 翠柳笑道:“是啊,不然,胡山海为什么要将我许配给他呢?” 沈如初“哦”了一声,丢下一句“别多想,好好休息。” 走出重症房,多想大的人却是沈如初自己。 翠柳那句话传达了一个意思,似乎是因为她先看中了文旭,这才找胡山海把她许配给文旭的,但是遭到了文旭的严词拒绝。 难道说,翠柳喜欢文旭? 沈如初摇头笑了笑,这个答案肯定与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文旭喜欢并属于自己。 “笑什么?”宫云枫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沈如初的身边,神情淡淡的,但嘴角微微扬起,就连那一贯的蓝色背影似乎都带了柔和的色调,总之,沈如初觉得他今天与以往不同。 沈如初心说,她这哪里是笑,分明是苦笑。 “不过是想起了一件事,苦笑罢了。”沈如初淡淡道。 “哦,可否说来听听?”宫云枫道。 沈如初觉得他今天温情得简直不像是原本的宫云枫,审视地看了他一眼,道:“不能。”假设今天的宫云枫是温情的,可是这份温情给错了对象。 宫云枫讨了个没趣,依然笑得风轻云淡,沈如初只看了一眼,便觉得很舒心,宫云枫并不是绝对的美男子。但是却比美男子更有魅力。不仅仅是形象上的引人注目,更多的是人格魅力,带给人的踏实和稳重,气质优雅和学识渊博,光是这一点,就是那些花样美男万万不能比的。 想到这里,她心里微微一酸,有一丝伤感掠过心头。 “她醒了,是你的功劳。”宫云枫道,依然是好脾气的模样。“我可以送你几本医书,算是奖励吧。” 沈如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轻轻柔柔的声音,含着轻微但能感官的笑意,分明就是在——说笑,与曾经那个虽然温柔但严肃的宫云枫大相径庭,曾经的他是男神一般的 存在,让人心动和希冀,却不敢靠近;会说笑的宫云枫少了一点仙气。但却接地气地像个邻家大男孩,可以近距离地观看并拥有。 邻家大男孩子?沈如初蓦然想到了文旭,文旭可不就是邻家大男孩么?现如今可是了不起的男子汉! 想到这里,沈如初甜蜜一笑。 “谢过大公子。医书正是我所需要的,一直想去买,却有价无市。大公子如果有解毒方面的医书也送我几本。”沈如初垂下头,笑了一笑。 宫云枫点点头,道:“好。文旭的事情办得怎样了?” 沈如初道:“还没回来。我也在等消息。” 宫云枫似有所思地点点头,道:“会平安回来的。别担心。” “我有件事要和你说。”二人异口同声道。 沈如初尴尬地不敢去看宫云枫,宫云枫却觉得这很有趣,同时绅士地说道:“那你先说。” 就在这时,松月跑出来,道:“夫人,您过来看看,她、她的伤口裂开了。” 胖妞与秦子辉去惠丰钱庄取钱了,翠柳不能没有人照顾,所以留了松月在那里帮忙。 沈如初急忙往里走,道:“怎么回事?才换好药,方才还好好的?” 松月差点急哭了,道:“奴婢也不清楚,她好像要起来,奴婢看到之后,就上前扶了一把,才看到血……” 宫云枫也跟着过去,从大堂到重症房,要穿过半条走廊,一来重症房要干净、安静,二来靠近药寮,服药及时方便。 “你早知道她的身份?”沈如初淡淡道, 宫云枫道:“什么?” 沈如初摇摇头,忽然停下脚步,一字一顿道:“你装傻的样子一点也不好看!”他会不知道?他怎么可能不知道这是谁,可他从来提都没提过。 宫云枫被她说了一鼻子灰,讪讪一笑,又道:“她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谁。” 沈如初一愣,随后便明白这两句话的含义,她是医者,医者父母心,即便来者是个恶棍,她也没有理由看着他自生自灭,垂死在自己面前;翠柳并不是什么大奸之人,自己即便早先知道她的身份,就不全力以赴地救治她了? 他不告诉自己,反而能让自己以一颗平常心去对待…… 松月对二人却有些侧目,心说,都这个时候了,还打什么哑谜呢? “你来了。”翠柳 苍白着小脸,显得一双眼睛特别大,几乎占了半张脸,却让人看了不忍心。 沈如初听她得逞的语气,有些不悦,但也恼不起来,不能对她发脾气,但对被子就不客气了,一把揭开被子,一看白色中衣那里是一趟鲜红色的血,便知伤口崩裂了。 “不作死就不会死!”沈如初冷道。 宫云枫听了这话,忍不住想笑。 沈如初麻利地拿了一把剪刀将纱布一点点剪开,查看了一下伤口,还好,只是崩开,并未恶化,她拿了一点草药,冷声道:“止血,会痛,忍着。” 就听翠柳一声尖叫,沈如初的草药撒在了伤口上,痛得她浑身轻微地哆嗦着。 松月撇撇嘴,心说:夫人说得真对,不作死就不会死! 沈如初轻巧地将翠柳的伤口重新包扎好,无奈又不满地看了翠柳一眼,道:“不要再作了,不好玩!” 一举一动都灵活自如,就像是做了十几年的样子,熟能生巧中透着自信和利落,宫云枫站在一旁不仅感慨。其他方面不说。光是包扎这一点,他就自叹弗如。可惜沈如初不会窥心术,否则肯定要笑死——上一世,家人为了让她承继祖业,小时候便培养她这一块知识,包扎便是首要学习的知识板块。 翠柳却笑了,道:“你生气的样子也很好看。” 沈如初皱眉:“大小姐,我能说你生病的样子也很好看吗?” 翠柳小声地笑起来,宫云枫站在不远处将手掌握成了拳头,轻轻咳嗽一声。道:“既然无事,我出去了。” 沈如初道:“松月。留心一下,我去看看药。” 翠柳交了不少的诊金,光是前面胖妞送过来的金银首饰就值不少钱,又是重病号,自然要格外细心地对待。 翠柳却叫住了她,沈如初早知道她会有这么一处,本来正是心烦时。文旭一点音讯没有,自己还没找出攻克轩辕吉安体内毒素的解药,她现在就是吃龙胆凤髓她也食不知味。 “我想你留下来陪我说说话,就一会?”翠柳道。 沈如初本想发作,但一看她轻飘飘地躺在那里,若不是露出一颗脑袋,根本看不出那里还躺着一个人,当即心软了,道:“好。你想说什么。我听。” 翠柳点点头,道:“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似有千言万语,但是又不知从何说起。我的伤还能好么?” 沈如初干脆地丢出一个字:“ 能!” 翠柳讨了个没趣却并不气馁,道:“我想等我痊愈之后,就去一个地方。你一定猜不出是什么地方。” 沈如初腹诽:我是没兴趣去猜,管你去什么地方! 翠柳道:“我要去畅春楼。” 沈如初的眼神终于落在了她的脸上,与那双空洞的大眼睛对视,畅春楼是什么地方,沈如初不曾去过,却也知道那是个蚀骨*之处,是个一掷千金的销金窟。 “去哪里做什么?”沈如初道。 翠柳道:“我想报仇,只有杀了胡山海我才能了却毕生的心愿,我才能安心,哪怕是死,我也不能放过他。可我一没钱,二没势力,现在他的秘密被我知道,生怕我泄密,再也没有机会下手,我必须找个人帮我杀了他!” 沈如初道:“这个办法并不高明!” 翠柳冷冷一笑,道:“金牌杀手勾命无常,夜无常就住在那里,我有办法说服他,让他与我交易,帮我杀人,只要他肯出手,胡山海又算什么东西!” 夜无常的名字,沈如初略有耳闻,这还要归功于八卦指数异常高的秦子辉,以往午饭的时候,他最喜欢说这些八卦消息,曾经有一次提到了夜无常这个人,听说能在万人之中取首级,又快又准,从未失手过,可惜佣金太高,一般人也只能将此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能出得起佣金的都是巨富。 沈如初又困又累,却也对她这个话题产生了兴趣,女人好奇心带来的力量简直不容姑息和忽视,她眸子一亮,道:“你说你发现了胡山海的秘密?什么秘密?你就这么恨他?” 翠柳微微一叹气,道:“我累了,好困……” 沈如初恨不得抽她两巴掌,活生生地勾起了别人听下去的欲/望,结果戛然而止……有没有一点公德? “那你只管睡,别多想,下次想说了,再告诉我。不过,你可能没机会说给我听了,我马上就要离开医馆了。”沈如初笑道。 她方才要和宫云枫说的事便是打算离开医馆。 ps: 鞠躬感谢karlking大大送的和氏璧和粉红;鞠躬感谢一棵無聊的樹、寒緋桜、秦怀风月、韩小骗、辰逸雪、若燃燃、米虫人生、唐两娃等大大送的粉红;鞠躬感谢六月青衣大大送的两张粉红;鞠躬感谢红遍天下0大大送的香囊;鞠躬感谢若燃燃大大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吴千语、、燕青灵两位大大各自送的两个平安符。 097 仇深似海握脉门 ps:今天第二更送到,为粉红票85张加更! 翠柳吃惊道:“怎么,你要离开?” 沈如初眼风扫过,没有理她,转身打算离开,与这种自以为是的小女人之间实在没什么交集,也并无话题。 “你好像并不喜欢我,难道是……因为文旭?”翠柳笑道,完全是没心没肺的感觉,丝毫看不出她几天前差点被人穿通了心肺。 沈如初看不惯她得意,道:“你怎么不说是因为你的品行问题呢?”这句话相当刻薄,甚至有些恶毒,无异于一箭正中要害,没有半点回旋余地——她的行为在安阳城里那是公开的秘密,以往有胡山海护着、兜着,谁也不敢当面说是非,如今大不相同。 翠柳的脸色果真很难看,苍白中带着一股死灰。 沈如初却并不同情,还是那句话:不作死,就不会死! “我觉得你不是那样的人,你聪明,有学识,你能猜到我是被逼无奈,我有苦衷的……其实,我曾经很喜欢文旭。”翠柳轻轻道,“我真担心自己挺不住,现在的伤势反反复复,说不定哪天就去了,我不想把这句话憋在心里。” 这才是重点! 前一刻还雄赳赳地说要去畅春园与夜无常交换以求报仇,这一刻却楚楚可怜地说自己可能会死,即便在得到自己肯定答复的基础上! “文旭不在这里,这样的话等他回来且愿意看见了再说也不迟。”沈如初冷声道。 翠柳道:“同是女人,你就认了吧?你就是在吃醋!” 沈如初笑了笑。道:“这是我听过有趣的笑话!你拿什么来让我吃醋?何况,我认为你现在激怒我,并不聪明!除非……” 除非她想死……想到这里,沈如初心下一沉。 翠柳带着鼻音沉声道:“你说得没错,我就是想死,我有时想,我这个人太悲哀了。这辈子最大的向往就是死亡,只是我想不能死……我要报仇!” 沈如初忍不住叹了口气,道:“好吧,我听你说故事——你为什么这么恨胡山海?” 翠柳的眼神瞬间迷离起来,道:“你真的愿意听?” 沈如初道:“你想说便说。我还有事。” 只是当翠柳用一种悲凉的调子说出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时,沈如初后悔了,这样沉重的故事不在她承受的范围内——她知道人心丑陋,却没想到丑陋至斯! 翠 柳的祖籍并不在安阳,乃是出身江南,祖父是江南一处鱼米之乡州府的知府。后来因为不懂逢迎得罪了上司,又因为有一年治理水灾不利而被贬黜到疆北成为庶民——在来疆北的途中就在悲恨交加中死去。 翠柳的父亲本来是个文弱书生,想考取功名读书入仕。但当年皇帝下旨余氏三代不得科考! ——这是沈如初第一次听闻翠柳的姓氏,原来她的全名是余翠柳。 无奈之下,余父选择了投笔从戎,就拜在胡山海的门下。起初只是一名普通的小士兵,后来因为能写会画,又会弹琴助兴,便被胡山海收在了帐下当近卫兵。 这近卫兵一当就是五年,虽说没有前途,但因为跟着副帅,不用冲锋在第一线。相对其他兵种来说,是最安全的。在残酷的连年战争中,活着就是所有人最大的奢望,所以,能给胡山海当亲卫军算是一件不错的差事。 后来,也就是五年前,一场异常惨烈的战争连续打了几十天,战争结束之后,余家接到了余父阵亡的噩耗,原因是为保护胡山海。 沈如初点点头,想必这便是民间传闻翠柳之父乃是胡山海的救命恩人的消息源头。 “可我父亲根本不是为保护他而死,而是被他杀死的!”翠柳悲愤地说道,恨不得从床上跳起来。 沈如初冷冷地走到床前,道:“你若再这么激动,你就将这个故事烂死在你心中吧!” “我说得不是故事,是事实!胡山海这个畜生,猪狗不如,天理不容!”翠柳恨道,但情绪却平息了一些。 接下来照旧是恶俗的戏码——胡山海借着奔丧的机会强暴了余母,想着幼女无人抚养,余母忍辱吞声地活着,但谁也没想到那一夜风/流之后竟导致余母怀孕,余母羞愤难当,当即悬梁自尽。 胡山海做了一番排场,将翠柳收做义女,接进了自己府中,一时间赚进了好名声——那一年翠柳十一岁。 当时胡山海看不上一团孩子气的翠柳,但是在胡家好吃好喝的款待下,翠柳的身体渐渐发育,身材慢慢玲珑有致,胡山海逡巡在她身上的目光也渐渐增多。看似美好、富足的日子没过多久,翠柳就被胡山海用强霸占了身子。 “当时我哭天喊地,可是谁来管我?谁能帮我?”翠柳泪水涟涟,听得沈如初不忍心,小心翼翼帮她擦了眼泪,道:“不哭,伤心对身体不好。” 她曾经一度想要寻死,恨透了胡山海,又憎恶自己的命 运,但是又没那个狠心,胡山海总是不失时机地威逼利诱,还承诺过几年便娶她进门当正房。 “我想着,女人这辈子就是找个男人依靠,就算他不是东西,禽兽不如,好歹也让我锦衣玉食地生活着,我怕再回到从前去过苦日子,靠父亲微薄的军饷生活,一家人勤俭节约,一年都做不上一身新衣裳!”翠柳道,眼里流露出惊恐。 之后,胡山海便拿各种财物宝物来诱惑翠柳,又单独在外给她买了一幢宽阔明亮精致清雅的宅子,给她买了不少仆从。 这些仆从名义上是照顾翠柳的饮食起居,实际上是胡山海派来监视翠柳的,这胡山海虽说好色成性。生得五大三粗,像是个伟岸的男人,但本钱不大,而且床上功/夫很不好,他担心翠柳年少风/流,他又时常在军中,在家时也不能让她满足。怕翠柳红杏出墙,外出寻欢作乐。 事实上,翠柳的确耐不住寂寞,后来在一家茶楼遇见了一个专门替人誊写文字赚取生计的读书人,见他写字漂亮。有几分像余父,对父亲的思念让翠柳对这个读书人心生好感,一来二去,二人开始书信来往。 很快,胡山海风风火火地从军中赶回来,命人将那个寒苦读书人乱棍打死不说。还用尽各种手段将翠柳折磨得几天下不了床。 自此之后,翠柳才知道这宅子里有胡山海的眼线,甚至可能全是胡山海派来监视她的人——她挥霍无度、挥金如土可以。唯独不能接触外人,尤其是男人。 后来,一次偶尔的机会,胡山海醉酒。说了一个惊天的秘密,说自己当年知道敌方派人刺杀自己,故意让余父睡在自己的营帐中,脑袋被敌军的杀手割了去,完全是替胡山海而死——而这一切均在胡山海的意料之中,他甚至希望敌军的杀手能够得宠,这样才能麻痹敌人。 如果说这件事让翠柳与胡山海不共戴天的话。另一件事便让她对其恨之入骨! 胡山海醉酒的时候什么胡话都乱说,那一次他不但说到了余父的死,还说起了余母,笑言翠柳像余母,但比余母更年轻漂亮,还卖弄地说起了余母身上的一处*——若不是有肌肤之亲,如论如何也知道那个*的。 余母怎样的品性,翠柳自然清楚,若不是这个禽兽相比,余母不可能会*除了余父之外的第二人! 翠柳当即大怒,但为了套出更多的话,假意逢迎,劝着胡山海喝了更多的酒,胡山海得意之下,说出了当年强暴余母的事情,还淫/荡地说出了余母虽然生养 了,但身体肌肤依旧包养得好…… 翠柳盛怒之下决定杀死这个灭绝人性的畜生,大概是胡山海那时命不该绝,就在翠柳将胡山海的近卫兵、眼线都打发下去的时候,胡山海的老婆领着几个小妾和丫鬟过来,当即一顿叫骂吵嚷,翠柳被几个嬷嬷狠狠抽打了一顿,差点破了相。 也正是因为这个事情,胡山海与翠柳之间不可告人的秘密这才传扬出去。 一群女人将喝得烂醉的胡山海拖走,翠柳浑身是伤,在宅子中养了大半个月,大概是胡山海被他那些姬妾绊住了,所以这半个月没踏入外宅半步。 翠柳的心里像是种进了一颗仇恨的种子,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报仇! 终于有一次,她趁着胡山海行/欢正忘形的时候,她抽出枕头底下藏着的剪刀,猛地刺下来,胡山海终究是行伍出身,身手不错,力气更是不小,身子一偏,剪刀落下来,只是伤了他一条胳膊! 胡山海问她为何要杀他。 “他追问我,他待我这么好,要什么就给我什么,顶着百姓的指指点点来见我,抛弃妻子也要和我在一起,为什么还要杀他——最可笑的是,他骂我良心坏透了!”翠柳苦笑道。 沈如初点点头,叹气,道:“你就是从此被暴露的?他知道你不会放下这段仇恨,所以才决心杀死你?” “你低估了他好色的本性,他还没玩够我,即便猜到我会报仇,但因为我报不了仇、杀不了他,他会更加折磨我,更加开心。”翠柳狰狞地笑着。 沈如初突然觉得胸口喘不过气来,像是被什么东西裹住了,而且越缠越紧。 ps: 鞠躬感谢jankding、若燃燃、雨夕颜、熊熊1119、光辉传承大大送的粉红;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吴千语大大送的平安符。另外,兜兜推荐好友的种田文:作者:风解我;书名:《农女本色》;简介:身世不明农家女,富家安国满桃花 098 离医馆唐三卖萌 ps:今天是六千字大章,只有一更。 “他不是不怕死,而是笃定我不能奈何他!可谁能想到我竟然发现了他的致命要害!”翠柳苍白的小脸上现出一股前所未有的光亮,就好像她攥住了胡山海的老命,随时任她杀剐。 那一纵而逝的光亮带着一股狰狞的快感,让翠柳原本清瘦美丽的脸蛋显得有几分扭曲。 沈如初很快意识到,这个能让胡山海受到威胁且不惜出手杀人的“秘密”一定事关重大,活了两辈子,不同的人生经历、出身背景交融在一起,从某种意义上说,她够聪明,至少情商够高。 “既然你掌握了他的把柄,他非处死你不可,为什么这几天没有动静?以他的势力,将安阳城翻个底朝天并不是大问题。”沈如初道。 翠柳冷笑,道:“那是因为她以为我必死无疑,以为放在宅子里的人全部是他的人,可还有胖妞暗中帮着我。我们是从大火里逃出来的……一个中箭倒地的女人从大火里逃出来的可能性太低了……他虽然狠,却不是心细的人,这种事情他不会亲自做,他的属下也可能敷衍他……” 沈如初点点头,道:“你要转移个地方养伤了。” 翠柳笑道:“怎么,你怕了?那你想不想知道他的把柄到底是什么?” “没兴趣。”沈如初多一个字也不愿意给她,这种人你越是表达你想知道的意愿,她越是拿捏。何况知道的多对她并没有好处。 前几日听闻北市那边有一座豪宅一夜之间被烧得只剩下灰烬,熊熊大火整整烧了半夜,连隔壁的平民房子都被烧毁了好几间,可是这件事官府却没有出面查找,只是象征性地给那几家受到波及的百姓赔了点钱,这件事就以“失火”带过去了。 “你不要听?那我还偏偏告诉你——他叛国通敌的证据在我手里,即便杀了我。我也放在了一个安全的地方!总之,我会报仇雪恨!我会亲手杀了这个人。”翠柳冷声道。 沈如初点点头,心头着实惊讶,若她所言为真,那胡山海犯得可是满门抄斩大罪。难怪他这么紧张,不过看翠柳这样,伤重如此还能抑扬顿挫地陈述这些事情,难保她不撒欢,所言不动神色道:“时候不早了,你躺一会。等一下让人喂你吃点流质食物。另外,告诉你,我们的诊金不便宜。你用的都是明贵药材,七七八八算下来,大概上千两。” 翠柳小脸得意一笑,道:“不怕。银子我有的是。” 沈如 初咬咬牙,不知这丫头得意什么,一个澡唾弃甚至追杀的“小三儿”就那么得意? 一出门,松月道:“夫人,走吧,宫夫人等您好久了,前面还派了人来请。”她望了一眼里面。不满道:“她总是这么神叨叨的,说什么夫人都不要当真。” 正说着,胖妞侧着身子挤过来了,沈如初道:“正好,你照看你家小姐。” 将手里的事情交代清楚,便去了医馆的后堂,又从后堂穿过长廊,过了两道门这才到了宫府。宫府的正门对着另一条街,并非街心,所以很安静。 “姐姐。”沈如初一福身,“让姐姐久等了。我听了那病人说了一会话。” 唐梦瑶笑道:“不用那么客套,我们姐妹一处吃饭,没有那么多规矩。不过,今天还有其他客人来哦。” 沈如初一愣,能被唐梦瑶称作“客人”的,自然不是宫云枫。她现在真心不想见宫云枫,可是当她见到来人时,忽然觉得:天哪,还不如见宫云枫! 来人便是唐梦瑶的宝贝弟弟,唐天瑞——唐小三。 沈如初清了清嗓子,笑道:“唐小三你好呀!”虽说唐天瑞现在州学正,说起来也是个从七品的小官了。 《大燕.职官志》:“儒学:府,教授一人,训导四人。州,学正一人,训导三人。县,教谕一人,训导二人。教授、学正、教谕,掌教诲所属生员,训导佐之。” 唐天瑞笑道:“就你敢叫我唐小三了,现在我是唐大人!” 唐梦瑶看着这二人一见面就相互挤兑,好笑地站在一旁看着他们斗嘴。 沈如初笑道:“小的见过唐大人,恭贺唐大人新官上任,将来前途无量,小的请大人打赏。”一只白皙的小手便伸到了唐天瑞的跟前。 唐天瑞受到家族保荐,成了一名州学正,幸好是朋友,否则早被沈如初诟骂了,不用科举不用建功,只需家族保荐,看来“拼爹”一说,自古有之。 本来像他这种娇贵的公子哥儿,犯不着送到这鸟不拉屎的疆北来受苦,可他坚持来这里,说是这里偏远竞争小,升迁快,还说与姐姐一道有个照应,并写了保证书,保证三年之内必回京城。 沈如初觉得好笑,这州学正执行学规,考校训导,为基层官员编制之一,配置于国子监,从事业务则相当于官学中的老师或行政人员,唐小三这种脸上无毛、办事不牢的人,能做到为人师表? “给你,大人 我赏的,拿去——拿去买糖吧。”唐天瑞一本正经道。 沈如初看着手心里那一枚小钱,捶人的冲动来得很凶猛,喝道:“好你个唐小三!” 唐天瑞一见她这个架势,顿时躲猫猫到了唐梦瑶的身后,唤道:“姐姐,你从哪里认来的妹子啊,好凶的婆娘!” 唐梦瑶很护短,笑道:“饶了他吧。” 沈如初撇撇嘴,高傲地丢下一句,道:“好娘!” 唐天瑞一看安全了,抖抖衣服站出来,装模作样道:“看来着安阳的民风是该好好教化一下了。” 沈如初懒得理他! “吃饭!小三。你少惹事;惹事也行,别躲我身后来。”唐梦瑶笑道。 唐天瑞不依了,道:“姐姐,你怎么也叫我小三啊?” 唐梦瑶是唐家的长女,但上头还有个哥哥,这唐天瑞的确排行第三,唐梦瑶是一母同胞的幺弟。比沈如初还小一些,沈如初总是开玩笑地叫他“唐小三”。 “你本来就是老三么,叫你小三不是比老三好听些?”唐梦瑶“谆谆善诱”。 沈如初开心地看着满桌子的好吃的,又和唐天瑞说笑了这半天,心情无比舒畅。这几日的不快、翠柳所说故事带来的震憾和压抑,瞬间烟消云散。 “开始吧,你们都不饿吗?”唐梦瑶笑道。 沈如初看着她柔和的嘴角慢慢上扬,温柔似水,恰似那一抹母性的柔情,沈如初发现自己很喜欢唐梦瑶。唐梦瑶身上的从容淡定,温柔贤淑,恰恰是她不具备的。因为不具备所以用心欣赏。 “好嘞,姐姐!”沈如初恢复了少女时的灵动和活泼,蹭着唐梦瑶坐下来。 唐天瑞也急忙挨过来。 唐梦瑶端起碗筷,又放下来。笑道:“你们两个……一个是朝廷官员,一个是堂堂的宫式医馆的坐堂大夫,能不能……成熟点?” 向来“言辞不和”的沈如初和唐天瑞竟然破例地统一战线,异口同声道:“不能!” 一时间,其乐融融,他们倒像是亲生的姐弟。 吃完饭,飘雪领着小丫头上了两盘果盘和点心。果盘仍旧是瓜干和蜜枣,唐梦瑶笑道:“记得你上次爱吃,我让他们又买了些。小三也尝尝。” 唐天瑞的脸色有点绿:“不要小三、小三地叫着,好不好?我是有名字的!” 唐梦瑶不理她,沈如初专注 于果盘点心。 “姐姐,有件事我要告诉你。”沈如初尽量平静心情,尽量以平缓的语调说出来。 唐梦瑶优雅地捏起一小块糕点,在嘴边停住,道:“什么事?” 沈如初道:“我想离开医馆。我现在成亲了,出门不那么便利,文旭也希望我能留在家中……” 唐梦瑶愣了片刻,诚恳道:“平心而论,我舍不得你走,你在医馆还能时常过来陪我说说话,将来家去,我们便不能天天见面了,你在医学方面有悟性,又肯吃苦,学了一年比别人学十年都强,你这样放弃了,是不是太可惜?” 言辞恳切,处处为沈如初着想,沈如初很感动——大概也是因为这份感动和情谊,让她下定决定尽早离开,她不能对宫云枫的眼神视而不见,她不能在享受唐梦瑶关怀和帮助的同时,还让她忍受丈夫的冷落。 她想了很久,有些话不能点破,但是大家都心知肚明——她离开是最好的选择:文旭不会担心吃醋,宫云枫会收敛心性,唐梦瑶也会得到丈夫更多的关注。何况,学医有段时间,加上自己前一世的基础,也算是有所成就,却始终窝在宫式医馆,享受宫云枫的庇护,自己到底多少水准都不清楚。 是该离开了。 “是啊,你医术那么好,姐夫经常夸你,你这么一走,不做大夫了?还是说你打算改投门户了?”唐天瑞笑道。 唐梦瑶拍了他一下,笑道:“别听他胡说八道。你先说说自己的打算,若是打算不好,我可不能放你走,我第一个不依!” 沈如初浅浅一笑,道:“姐姐,我已经有打算了,我呀,打算开个小医馆,顺带卖点雪花膏。” 唐梦瑶噗嗤笑起来,道:“你个小财迷,开医馆就开医馆,还卖什么雪花膏!” 唐天瑞急忙凑过来,道:“你们说什么雪花膏,是不是抹脸的东西?要不,给我也弄点呗。” “一边玩去!”唐梦瑶嗔道。 沈如初笑道:“小三,你能再娘一点么?” 唐天瑞正要辩白,却被唐梦瑶使了个眼色赶出去了。 “你和我说实话,可是有什么难处?”唐梦瑶关切地问道。 沈如初笑了笑,道:“没有。” 从宫府出来后,沈如初又去了医馆。宫云枫不知从哪里晃荡回来了,自从过年回来,他的行踪就开始神秘起来,不像是大夫,倒像是个做地下工作的。 “大公子,我正有事和您说。”沈如初笑道。 宫云枫道:“好。你先说。” 沈如初想了想,道:“大公子先前也说有事同我说。不如大公子先说。” 宫云枫坐直了身子,道:“今早安北王府的人来了,想请我们医馆去王府给王爷、王妃、郡主等人耗平安脉。” 沈如初一边听一边点头,道:“然后呢?”如果这件事和她无关,宫云枫没必要说她给听。何况,这中间牵涉到她与轩辕吉安之间的秘密约定,她不想主动说起,毕竟言多必失。 宫云枫抬起眼,幽幽地看了沈如初一眼,道:“来人点名了。要带你过去。你认识王府的人?”他的眼神里带着探究和审视,还有一丝不易被觉察的欣喜。 沈如初被他看得不舒服,道:“不认识。”这几乎是她本能的回答。她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了,她欣赏并在意宫云枫,但不代表全然信任。 “那你对去王府有意见吗?”宫云枫道。他显然发现自己先前有微微的失态,手握着拳,放在嘴边轻轻咳嗽了一声。 沈如初又是本能地回答:“没有。”她现在还不想让宫云枫知道她与轩辕吉安之间的事,这样的事情,自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我有一个请求:以后王府来请我们去耗平安脉,大公子请提前通知我一声。我不要一分钱的出诊费,包括诊金,但是我要去,而且必须去。” 她相信,她这样说,宫云枫能明白是怎么回事,而且他不喜欢强人所难,所以,在知道沈如初有心隐瞒之后,不会刻意去追问,尤其是面对敏感的问题。 果真,宫云枫没有追问,看了沈如初一眼,道:“好。我答应你。那你 那你说说你的事。”宫云枫起身,很自然地给沈如初倒了一杯水。 沈如初接过来,却没有喝,嘴角扯动了一下,道:“大公子,非常谢谢您这段时间对我的教导和栽培,以及——以及对我的帮助。我想离开医馆,而且我把这个打算告诉姐姐了,也得到了她的支持。” 这个时候,将唐梦瑶搬出来,应该会有些分量。 宫云枫沉默了一会,问了与唐梦瑶同样的话,道:“你有什么打算?”他不相信沈如初会没有一点想法,在家相夫教子,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实在太可惜了,她在医术方面的天分和造诣,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沈如初也不会回避,道:“我打算开个小医馆 ,就在家附近。然后再顺带卖一点雪花膏。” 宫云枫听了这话,笑起来,道:“好。医书我都帮你准备好了,还有你要的解毒方面的医书。”他拍了拍案头那一叠书籍。 沈如初似乎明白了什么,宫云枫前面走得那么匆忙,大概是帮自己整理医书去了。 “多谢大公子,从明天起,我就不来做工了。这两个月断断续续的,也没帮上医馆什么忙,工钱就不要了。”沈如初诚恳道。 宫云枫道:“好。” 沈如初微微愣了一下:这么不客气?客套也免了?好吧,反正文旭每个月留给自己的家用不少,反正是够用了。 宫云枫又道:“你以前学医过吗?”他总觉得沈如初在医术的了解和掌握是经过系统化的训导,并非无师自通。 沈如初想了想,道:“这件事说来话长,是机缘巧合,将来若是有机会,我会如实告诉你的。” “那就是学过了?”宫云枫追问道。 沈如初道:“不能这么说。如果学过了,我就不会辛辛苦苦到你这里拜师了。” 上一世在祖父、父亲的熏陶下,从小便学习医术,耳濡目染之下,知道了很多疾病的治疗,平时把草药当玩具一样把玩,耳熟能详了几十种草药的药物药性;只是长大后的她开始有了自己的想法,拒绝家人强加给她的一切,选了一门与医学毫无关系的学科。 “那我送你。”宫云枫道。 松月已经抱起了那叠书,道:“夫人,现在走吗?宋伯的马车到了。” 沈如初点点头。道:“不劳烦大公子。” “好。”宫云枫点头。 上了马车,那抹蓝色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 曾经,就是那抹蓝色打动了自己,在心动的同时甚至渐渐爱上了这个地方;也是那抹蓝色身影让她更加笃定对医学的热爱和执着。 坐在马车上,沈如初心不在焉,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是因为宫云枫临别时的态度还是因为自己对这个选择的不确定性。她说不清楚,总之,满满的惆怅,又想起文旭至今没有音讯,所以。更显得局促不安。 这几天接送她的是以前的门房宋伯。 宋伯并不擅长赶马车,所以在人多的街心就显得心力不足,车子摇摇晃晃了一阵子,松月正要问怎么回事,马车突然停了下来。 “夫人……这,都是我不好 。我撞了这个大爷的马车。”老实巴交的宋伯局促地说道。 松月瞪了他一眼,心说:宋老头,你也只能去看看门了! 沈如初下了马车。走到前面一辆装饰华美、双辕马车前,对面的两匹军马正扬蹄嘶鸣,就听一声怒喝:“畜生,老实点!弄伤了大爷。要你们的命!” 沈如初听这声音有点耳熟,上前一看,竟是王连盛! 本来到嘴边的道歉便憋了回去,能让王连盛驾马的,那车里的人肯定就是马文俊了,王连盛拐了自己的丫鬟,马文俊拐了自己的妹妹。上一次还差一点要了她和文旭的小命! 冤家路窄! 可惜,马文俊是大爷,她是小胳膊拧不过大腿,所以,走为上计。 宋伯可怜巴巴地看着她,松月看见王连盛那张小白脸后便知晓原因了,急忙上前扶着沈如初。 王连盛也瞧见了沈如初,冷笑道:“哟,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冤家,怎么是你呢?” 松月骂道:“别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啦,谁是你的冤家!” 马文俊优雅地探出头来,用扇子挑了一下窗帘,就像是大家闺秀打开了自己的绣房的珠帘一样优雅中透着养尊处优,沈如初不得不感慨,这富养的孩子真的有一股骄傲但又能被世人所容忍的范儿,而马文俊的皮相不错,这大概也是沈芝媛死活赖上去的一个重要原因。 马文俊很快便看到了沈如初,二人对视了一眼,马文俊的眼里的痛苦和失落一闪而过,沈如初以为自己看错了,这样的纨绔子弟怎知什么是情意和珍惜? 沈如初笑道:“马大公子好久不见,不知道有没有受惊?我家这老仆人不善驾车,不知道碰坏了马大公子这精贵的马车没有?” 马文俊一见沈如初,脸色冷了下来,帘子猛然放下来。 王连盛只当马文俊恨死了沈如初,正好当着主子的面好生教训一下沈如初,叫嚣道:“赔?你赔得起吗?” 沈如初冷冷看着王连盛,道:“见过咬人的狗,没见过这么讨厌的狗!我问你,秋蕊呢?”虽说,决心再不管秋蕊的事,但现在遇见了,怎么也要问一声。 王连盛一脸骄傲,道:“小爷我让她吃香的喝辣的,受尽宠爱!你呀,就不用先吃萝卜淡操心了!” 马文俊却在车里冷声道:“驾马!” 沈如初冷笑一声,见那辆精致的马车从自己面前奔驰而去,道 :“这娇生惯养的人就是矫情!我都没恼,他倒是先怒了。” 她还没和他算账,没指责他对自己痛下杀手,他却一副受了莫大伤害的神情! 矫情!贱人就是矫情! 松月见沈如初一整天都郁郁寡欢,主动安慰道:“夫人,您别担心。爷肯定平安无事,兴许只是近来军中事务太多,奴婢昨天还梦见爷高高兴兴地家来了呢。” 沈如初笑了笑,真是难得,这个沉默寡言的丫头竟然主动开口安慰自己。 “这么多天,一点消息都没有,真让人担心,连如意都不见了,如意又不是军人,怎地不能回来传个信?”想到这里,沈如初隐隐恼怒,这文旭太不体谅别人的心思了,就是天大的事,他自己抽不开身,总能让如意回来报个平安吧? ps: 鞠躬感谢欧阳&晶晶、勾陈大帝、金左手、未达到的终点、oim、金沐灿尘大大送的宝贵粉红;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大大送的平安符。兜兜继续求粉红,亲们手中有的,投给兜兜吧。另外推荐一位大大哦书:花无双的《田园花嫁》,商界女强人穿越成穷苦农家女,且看她如何在这乡间田园养花种菜低调种田,风风光光带领全家奔小康。 099 夜读书稀客上门 ps:第一更送到,太抱歉了,更新晚了,饭都没来得及吃。求粉红。 松月道:“兴许,如意被爷派出去做其他事了,夫人您可要照顾好自己,爷回来见您瘦了,指不定怎么处罚婢子呢。” “他敢!算了,不提这事了。松月,你说我们家是不是还需要再买几个丫头?”沈如初道。 松月道:“婢子觉得倒是没必要,家里事情不多,有红袖和婢子就够了。” “我想开医馆,到时前后里外都需要人手。”沈如初道。 松月想了想,道:“那倒是需要添置几个,能找几个略微懂点医术的奴才最好不过了。” 一路上说说讲讲便到了家,沈如初发现松月比以往健谈了许多,还很有自己的想法,心中颇为欣慰,这一两个月她没白白教她。 她需要的是一个助手,并不是一个没有想法和能力的仆人。 快到家门的时候,沈如初忽然想起一个重要的事情,急忙命令宋伯将马车回头,又返回了医馆。 “怎么了,夫人?”松月急忙跟上下了马车就一路小跑的沈如初。 当她气喘吁吁地进了医馆的大门,被秦子辉看见了,贱兮兮地笑道:“这是舍不得离开我们呢,还是落东西了?” 沈如初这次走得时候尽可能低调,但还是被秦子辉发现了,他也不管沈如初愿不愿意答话,凑上来,得意一笑,道:“我还知道你回来做什么的。” 沈如初深深地鄙视着他,不等她开口,秦子辉又道:“我可是第一个发现你要离开的?怎么。和大公子闹扳了?” “有病人来,还不去接迎!”沈如初道。 秦子辉一声“好嘞”脱口,一转身,门口根本没人,再一回头。沈如初已经走远了,他尽量压低声音,但声量却大的人人都听得见:“我知道你回来想做什么!” 沈如初越走越快。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还好,马上就离开这里了。 宫云枫果真在坐诊,正给一个老伯号脉,见沈如初站在那里,和他轻声说了几句,这才走过来。道:“怎么了。有事?” 沈如初道:“借一步说话。” 找了一个清静的地儿。沈如初简要将翠柳说得话转告了他,并恳请道:“如果可以,给她换个地方疗伤吧,我怕万一胡山海发现她没死,回来灭口。” 宫云枫点点头,道 :“我知道了,会安排的。”他看见沈如初定定地站在那里。道:“还有其他事么?” 沈如初这才回神,急忙摆手,跑了出去。 出门的时候又遇见了秦子辉,这孩子依旧嘴贱无敌,笑道:“沈大夫慢走啊,看看东西都带齐了没有,不要等一下再回来。我说吧,我猜到你是回来找大公子的。” 沈如初没理会他,上了马车,让宋伯快点驾车回去。 松月看沈如初脸色不善,马车中的气氛很是凝固,也不敢多说话,更怕说错话,半晌引了个话题,道:“晚上主子想吃什么,婢子以往在乡下跟着娘学了几道农家小菜。” 黄婆子不在,沈如初又没胃口,这几天不是从街上买一些熟食,就是在医馆吃饭,沈如初吃得又少,整个人看上去都没精神。 “好啊,晚上你试试。看看家里还有什么菜。对了,今晚回去便烧地龙了,昨晚热得不行,我们也节省点。”沈如初道。 现在她要想办法开源节流,这样座山吃空,迟早有一天捉襟见肘——说到开支用度,沈如初又暗自呐喊,文旭这些钱从哪里来的? 文旭在军中的职位和沈梦飞、沈燕飞等人差不多,沈梦飞的军饷根本不够补贴家用的,还是沈燕飞回来之后才让沈家的生活大有改善,按理说,文旭的军饷也高不到哪里去,可文家现在的吃穿用度,远远超过寻常人家的水准。 松月做了三个菜,一个芹菜肉丝,一个青椒鸡蛋,还有一个红烧咸鱼,加了一个青菜汤,这几日没人下厨房,更没人去买菜,所以厨房的储备不多,能凑出这几样很不容易了。 “还不错——就是有点咸。”沈如初道,这些菜不是咸了一点点,而是咸了很多。一般来说,穷苦人家的食盐量是富足人家的几倍,松月自幼在乡下长大,因为穷苦才被家人卖出来为奴,至于家人,也都死于饥荒和战争了。 “婢子去给夫人倒杯水。”松月麻利地转身。 沈如初道:“坐下来一起吃饭。”她看着松月茫然的眼神,又道:“我一个人吃饭无聊,来吧,一起吃饭。” 松月侧着身子坐下来,小心翼翼地陪着沈如初一起吃了一顿饭。 晚饭之后,沈如初心血来潮,搬出茶具,自己煮了一些茶,泡好茶,浇在茶趣上,反反复复,看得松月在一旁不停地打哈欠。 “睡吧。”沈如初起身道,“这里明天收拾。” 因为第 二天不用早起去医馆,她也就乐得顺着自己的心意来,明知喝了浓茶睡不着,还饮了两杯,接着便是长夜漫漫,无心睡眠。 沈如初坐在灯前看书,研究的正是那本《毒典》,越看越觉得那是一本经典著作,里面对毒物的记载,毒性的表述以及症状无比详尽,起初看不懂只是因为那些药理都是隐藏在字面以下,若是只看那些文字,倒没有什么奥义可言,和普通的医书没什么不同,但真正明白它所记载的奥义,便对《毒典》有一个深刻的认知。 每一种毒药的记载中都会掺杂几个篆体,将这几个篆体连接起来,又有了新的发现,即,篆体字便是这种毒的名称。 这些发现让沈如初欣喜不已,她没想到上天会这么恩待自己。关了一扇窗,却给自己打开了一扇门,所给她的竟然比她期待得还要多! 眼下当务之急是找出办法解了轩辕吉安身上的毒,至于其他的,她真心没想过。如果可以,她希望这辈子不要与这些毒素打交道。救人,是她身为医者的职责。也是她热心盼望的事情;至于害人,还是那句老话:害人之心不可有。 她开始写写画画,将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分门别类地摘录出来,不懂的地方,又翻开了宫云枫给她找的那几本医书,几者结合起来,对各类毒药的认识又多了一层。 等她发困的时候。已经东方发白了。 “不行了。我要要睡一会。”当沈如初嘟囔完这句话。倒在床上扯了被子的一角盖在身上,就睡得死沉沉的。 松月进来的时候,看见沈如初鞋子都没来得及脱,一看就知道昨晚熬夜了,她夜里出来起夜,看见她房间的灯还亮着;帮她盖好了被子便出去做早饭了。 沈如初只觉得这一觉睡得很长,中间还做了一个长长的梦。这个梦长到需要她用半天的时间来口述,梦中她看见自己解开了轩辕吉安身上的毒,安北王一高兴,当即赏赐了很多金银珠宝,除此之外,她还梦见自己开了一家医馆,来往的人很多,但这些喜笑颜开,并不像是来看病的…… 在松月一连声的叫唤下,沈如初艰难地睁开眼睛,道:“让我再睡一会。” “夫人,来客人了,还在客厅候着呢。”松月耐心道。 “谁呀?”沈如初一阵呢喃。 松月犹豫了一下,到底怎么形容好呢?来人是沈芝媛,说她是沈家小姐吧,她现在是马文俊的外室,自己也作妇人装扮;说她是姨夫人吧,她又没嫁人, 算不得正经夫人,更不能称她为马夫人了。 “是四姑娘来了,说是想夫人了,过来看看您。”松月道。 沈如初揉了揉眼睛,心说:她这么有好心来看我?不来怄我就谢天谢地了!虽说自沈梦飞的亲事开始,二人的关系有所缓解,各自找了男人之后便井水不犯河水,没有什么往来。好在,也没什么过节,至少维持着表面的和睦。 “让她等等。我这就起来。”沈如初硬撑着坐起来。 一炷香之后,当沈如初衣着整齐地出现在沈芝媛面前的时候,沈芝媛大大惊艳了一下,沈如初一身淡蓝色的长裙,熨帖地穿在身上,墨绿色的丝绦扎了蝴蝶状,乌黑的头发松散地梳着,并没有太多的头饰,一只翡翠玉簪轻轻挽起,配上那桃花人面,越发显得清丽脱俗。 “我昨儿睡晚了,今儿便有些赖床。今儿怎么想起看我来了。”沈如初笑道,对她那惊艳的目光很满意。 沈芝媛打扮也不俗,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裉袄,翡翠撒花洋绉裙,满头珠翠,粉腮红唇,镂空飞凤金步摇叮当作响,又是妇人打扮,且扮相有些老,看上去倒比沈如初还大上几岁、 “我来姐姐这里蹭饭吃,不过,也不白吃姐姐的。”沈芝媛笑道,拍了拍桌子上的礼盒,“这些都是送给姐姐,姐夫的。” 她身后两个丫鬟急忙将那些礼盒打开,有瓷器,有人参,还有一些金首饰,另外几盒则是安阳城最高糕点铺子——桃花楼的糕点。 “咦,怎么不见姐夫呢?”沈芝媛笑道。 沈如初道:“外出办事了。妹妹这是发达了,送我这么多好东西,我这个做姐姐倒是惭愧。松月,快给马夫人上茶,换我的好茶来。” 一声“马夫人”叫的沈芝媛眉开眼笑。 ps: 鞠躬感谢千年恋、金沐灿尘、米虫人生大大各自送的两张粉红;鞠躬感谢初尘相见、水星的蒙面超人、水的深度大大送的平安符;鞠躬感谢若燃燃大大送的四个平安符;鞠躬感谢黄小丽大大送的宝贵粉红。兜兜这两天有点忙,很多粉红及打赏信息来不及记录,偏偏有些粉红和打赏在书评区不显示,又在“最新消息”处被冲下去了,可能有所遗漏,任何遗漏都会补上的——求大家继续支持兜兜,需要粉红,最后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