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阅童年》 第1章 父辈的浪漫爱情 欲写剑鸣的童年,就必须从剑山夫妇的相识相爱说起,要说这两人的爱情故事,又必须先说剑家的故事,描述起来很复杂,其实事情却很简单。 剑山的祖辈的确世居林县林村,只不过是小姓人家,后来又因为响应开拓北大荒,剑氏一脉又搬到了东北。混了十几年,家族不仅没有兴旺,反而愈加单薄,最终只剩下剑山一人,在孤独无靠下不得不重返林村。 也算天无绝人之路,剑家虽然一走十几年,但户口却一直没有迁移,正因为如此,剑山孤身回来,尚有三间土坯房栖身。 那个时候还是吃大锅饭的时代,三十多岁的剑山十分认干,很快嬴得了公社、人民的认可,眼看就有人给他说媒了。却不料政策忽然改变,一个包干到户,挣工分的时代就过去了,他的贫困立刻突现,已经踏门槛的媒人又缩脚离开了。 随后的几年,有力气却不太会种地的剑山,生活几乎毫无起色,三间土坯房始终如一,每逢农闲只能为村民做义工翻盖新房,尽管人缘越来越好,他却依然单身。 眼看就要奔四了,剑山历经万千苦恼,正自绝望的时候,黄河泥沙泛滥,湖区修堤工地招人的消息传来了,这无疑让他看到了希望。 第二天一大早,剑山骑着大金鹿自行车,一路飞驰着赶往湖区。这一赶就是四十多里地,眼看就到工地了,眼看就有钱挣了,却不料—— “啊,救命啊,快救命……” 剑山因为沉浸于未来的美好,忘了自己的自行车并没有闸,也没有仔细观察坡下,他顺着堤坡就疾驰而下,等看清坡下是石料堆的时候,也只能大声呼救了。 疾驰的大金鹿,又是顺坡而下,冲击力非常的大,一旦撞上石堆,恐怕——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一柄铁锨飞奔而至,神迹般的别住了后轮,令自行车因惯性前滑几十米后,无力的侧倒,剑山只是轻微的摩破了腿。 “哎呀,你这个人啊,都这么大了,还毛毛躁躁的,这要是摔下去,你的骨头都碎了!” 埋怨的声音入耳,剑山恐乱的心瞬间平静,腿部的痛疼立刻轻微,他急忙推开自行车站了起来,原本想第一时间向恩人道谢,入目的人儿却让他痴傻,声带犹如上了锁,再也发不出半点声响。 没错,救剑山的人正是林秀英,此时刚二十四岁,勤劳与朴素却遮不住青春的靓丽,直接迷傻了剑山。 “哎呀,你这个人傻乎乎盯着人家干啥?赶快让一让,千万别把我的锨把给碾断了。” “哦……” “呵呵,真是傻乎乎的呆头鹅。” 看着剑山的痴傻表情,林秀英轻笑之余,也露出了羞红,毕竟还是大姑娘,被一个陌生男人如此盯着看,着实有万千羞涩在心头。也许是为了摆脱脸红的缘故,她捡起铁锨,边往回走边大展歌喉—— “大唐天子坐长安,歌舞升平盛世年。笙,管,笛,萧奏五律,梨园花开朵朵鲜。 张果老骑驴渔鼓抱,声情并茂气丹田。不求瑶池王母宴,渔鼓一曲唱东原。……” 林秀英这一唱不要紧,彻底把剑山的心唱活了,在那个年代,电视还是奢侈品,平常根本就没有歌曲听,唯一能培养音乐细胞的,也只是一年一度的春会戏班子。如今渔鼓一唱,真的犹如仙音一般,让剑山的心扑腾扑腾的乱跳,人也不由自主的傻傻跟着林秀英走,结果…… “哎哟,我的头呀!” “嗯?哎呀,你这个人是憨熊不成,跟着我干啥?唉,头都流血了,很痛吧!” 林秀英是扛着铁锨唱渔鼓曲的,这一唱到兴奋处,就顺势一摆掀,跟在后面的剑山自然倒了霉,脑袋被锨头划了个血道子。 “嘿嘿,没事儿!” 尽管血流满面,尽管有一丝疼痛,可望着林秀英关怀的目光,剑山的心里却甜的厉害,将近四十岁的人了,却傻笑的犹如小伙子。 “呵呵,还真是傻子呢,赶快捂住伤口吧。” “嗯,都听你的!” “你……,哼,大憨熊!” 剑山的不正常突显暧昧,让林秀英红着脸跑开,尽管口中斥骂,她心里却是甜的。 “嘿嘿,真好看!” 望着林秀英的背影,剑山傻笑着自言自语,已灰的心弦瞬间复苏,他喜欢上了这个姑娘,暗誓要努力追求! 随后的日子里,剑山与林秀英同在堤上干活,一个未娶,一个未嫁,一个刻意的讨好,一个又没有太多的要求,两个人的感情急速升温,终于有一天,剑山被林秀英带回了家。 说起林家可是林县北山的大姓,老爷子是老资格的村委书记,真正协助过八路军的老党员,他膝下有四个儿子、两个闺女,林秀英是小闺女,下面还有两个弟弟。虽然林家也很穷,但比起剑家来,情况好了很多,至少潜力很大,毕竟四个儿子有三个是当兵的。 原本老爷子是死活不同意的,一是因为年龄差得太多,剑山那时三十九岁,林秀英才二十四岁。二是因为剑山穷也就罢了,偏偏还是孤家寡人,在村里连话语权都没有,这注定是永远的弱者。 可一顿饭下来,老爷子的态度却立刻变了,这是因为剑山能喝酒,在他这个老酒瓶子眼里,能喝酒就是有本事,能喝酒就是有出息! 正因为老爷子这种病态式的理论,林家人几乎人人能喝,即使林秀英也能喝几两。因此,他与剑山很对脾气,再也不嫌穷了,也不嫌没有话语权了,这场婚事很快就被定了下来。 不久以后,剑山便在三间土坯房中迎娶了林秀英,这一对贫困夫妻的贫困日子也从此开始了。 也许是天意吧,剑山夫妇结婚以后,非常努力的挣钱,一年多来的剩吃俭用,正想翻盖房子的时候,却突然意识到现在还没有孩子很不正常。无奈之下,两口子只能用盖房子的钱四处求医,经过四年多的艰辛历程,终于迎来了梦寐以求的成果。 1988年1月末,剑鸣终于出生了,这几乎是个妖孽,一出世就带来了无数的传奇,创造了无数的童年趣事,这本书的故事就从他出生的那一刻讲起! 第2章 初啼破晓 1988年1月20日拂晓,腊月的寒风恣意的肆虐,轰轰的嘶吼中,纠集夜墨笼罩着天与地,欲使黑暗永远驻足世间。 此时万木枯瑟,单薄的躯干被冻的剧烈颤、抖,沉睡的斗志无力刺破黑幕。低簇的冬青虽然绿着,但满布的冰霜,却让它们畏惧的沉默,不敢再与恶风浓墨斗争。懦弱的生物皆躲在温暖的被窝,任由寒风猖狂的嘶吼,任由黑暗继续侵袭着天与地,没有高昂的呐喊,只有垂下的头颅。 “吼吼,我寒可刺骨,劲力所及,谁敢争锋!” “嗡嗡,我黑似墨,笼罩天地,谁敢出头!” 寒风骄傲的狂笑,夜暮自得的叫嚣,冰封的世界,黑暗的肆虐,谁可救世? “哇哇,哇哇……” 忽然,静寂的林县人民医院中,传出一阵撼天动地、排山倒海的啼哭,洪亮中满是不屈的斗志,有力的声波震碎风魔,吼破层层夜墨,迎来了东方的一丝光亮! 没错,一个新生命诞生了,初入人世,完成了他的第一次演讲,霸绝的震碎寒风,驱散骄纵的夜墨,用洪亮有力的哭声来向全世界宣告,他来了! 他来了,一个毛茸茸的,又黑又瘦又小的,胸前的皮肤还皱成一簇花的婴儿诞生了。 仿佛天生就是为了夺目而生,这家伙甫一出生,便引起了一个非常玄幻的话题,让医护人员竞相奔告—— “知道吗,某某床位的产妇生了个妖怪,就和猴子一样。” “知道吗,某某床位的产妇生了个猴子,应该是孙悟空转世,胸前还戴着一朵大红花。” …… 流言四起,传播速度犹如火箭,不到中午就传遍了医院的每一个角落,有人讥讽,有人惊奇,也有人心中暗暗一笑,满怀阴谋的买了礼品去探望剑山夫妇。 这个人姓梁,名叫景圣,是林县人民医院的一个资深大夫,今年五十多了,却还没有孩子。因此,当听了新生婴儿是妖怪的传闻,他就寻思着这个婴儿或许会不被待见,与其被丢弃掉,还不如自己抱养。 打着这个主意,梁景圣买了很多礼物去了病房,当看到剑山夫妇的那一刻,他真的心花怒放了。这是因为剑山的年龄,按常理来说,这个岁数人的孩子决不是第一胎,他的抱养计划将更加容易成功。 “你们好,我是梁景圣,这个医院的医生,过来看看你们,顺便买了点营养品,也好让大妹子补补身子。” “……,呃,您这是……” 望着这个不速之客,剑山颇感疑惑,彼此之间都不认识,这份好心也太奇怪了吧。 “大兄弟,是这样的,你们的孩子我也看了,明显是因为营养不良,发育不健全造成的。如果想让孩子长大成人,以后需要大量的营养,以你们的情况…… 我今年都五十多了,膝下还没有一个孩子养老送终,因此想……。我的经济状况比你们好一些,如果孩子跟了我,生活水平也就高了,活下来的机会就大,而且,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你们可以经常过来看孩子的。” 剑山:“……” 林秀英:“……” 历经千辛万苦,才有了这一根独苗,却不想如此艰难下还有人抢,剑山夫妇被气得语塞,一时竟然不知道说什么。 梁景圣误以为剑山夫妇心动了,继续鼓动舌簧,奉劝之语滔滔不绝。 “大兄弟,你们放心吧,将来孩子跟了我,只会享福,决不会受罪的。况且,看你们的年龄,肯定不止一个孩子,与其让他跟你们受苦,还不如给我呢。” “你……,即使我割自己的肉喂他,也不会送人的,请你赶快出去!” 剑山着实怒了,自己也是四十多岁的人了,好不容易才有了个孩子,岂能被别人抢走? 梁景圣闻言虽愣,但仍不肯放弃,也许是因为失败太多次的缘故,这一次,他表现的非常有韧性,有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然。 “哎呀,大兄弟,咱们再商量商量,只要肯把孩子让给我,有什么条件都可以提嘛!” “大哥,你快走吧,我也就这一个孩子,求你别在这里乱腾了!” “……,呃……” 梁景圣终于死心了,垂头丧气的离开了病房,尽管这些年来他失败了很多次,却从来没有这次悲伤,因为健康的孩子更难抢! 打发走梁景圣,剑山不由舒了口气,终于有自己的孩子了,无论将来有多难,他都想好好的把孩子养大,这就是一个成熟父亲的心态,一切都为了孩子! “秀英,咱爹啥时候能过来,孩子还没有名字,他老人家有学问,我想让他帮忙取个名字。” “呃,应该快到了吧。” 林秀英有一些精神恍惚,心里正在苦苦的挣扎,她不介意跟剑山过苦日子,却也不想孩子受罪。特别是听了梁景圣的话后,她真的十分迷茫,一方面是自己的丈夫,一方面是自己的孩子,为了丈夫好,应该把孩子留下来,可是剑家的条件能养活吗?如果不能养活孩子,还真不如送给别人,至少孩子能活着。 这就是林秀英的心理,也是一个传统母亲的心理,她只想让孩子活着,宁可为此背负一生的愧疚与伤悲。因此,她想把孩子送给梁景圣,让孩子能存活下来,不至于在贫困中夭折。可是血终浓于水,她不舍得,真的舍不得,只能苦苦的挣扎,不停的思量着孩子的命运,眼看遗憾就将发生。 就在这个时侯,老爷子来了,还带来了一位半仙(民间占卜的术士,道家学徒,粗通医术),他们的一翻话让林秀英决心自己养孩子。 了解了孩子出生后的情况,半仙掐指一算,摇头晃脑一翻,非常有仙质的说:“此子命属火,五行独缺水,生于拂晓,初啼便破晓,此乃有大出息之兆!而胸佩红花,乃前世状元之才,因忠君体国,仁政爱民,故骑骏马佩红花投胎降世,可谓福缘深厚之人,他日必成大器!” 老爷子闻言大喜,急忙询问取名的事,半仙又掐指一算,询神问仙许久,最终吐出了‘剑鸣’两字。 “剑姓从金,乃铸器之师,有金锐之气,将来必可剑气冲天。正所谓刚极易折,欲成冲天之势,必先厚积而薄发,因此,以鸣为名,取庄王兴楚之迹,三年不鸣,一鸣惊人!” 剑鸣就这么诞生了,童年也因为半仙的评语(估计是因为老爷子是村书记,半仙有奉承的意思)而变的丰富多彩,从而才有了偌多的童趣故事—— 第3章 换童子 虽然拥有了响亮的名字,虽然拥有了神化的前世,但是,这并不能改变剑鸣天生性营养不良的事实—— 一岁之前,由于母乳喂养,剑鸣与正常宝宝相差不大,也是很少生病。可在断奶之后,天生的弱势就突现出来了,发育不良的剑鸣几乎每天都与病魔共舞,隔三差五就要去医院住一段时间,以至于连林秀英都有了疑惑—— “大夫,我儿子究竟怎么了,为啥老得病呀?” “这是天生性营养不良的正常反应,别的孩子一生下来都六七斤,营养条件好的,新生婴儿能达到八斤多。而你儿子出生的时候,却只有四斤,生病多一些也很正常啊。” “……” 林秀英无言以对,心里不由暗生了许许多多的愧疚,身为一位母亲,却不能给予孩子健康的体魄,这无疑是一种难言的痛。因此,从医院出来,她伤心的回了娘家,委屈的向老爷子哭诉,把剑鸣易病的事都当成了自己的罪恶。 “唉,现在医生就爱胡说八道,明明是自己的医术不行嘛,在旧社会,小孩子一生下来也就两三斤,人家现在活得不都好好的吗!” “呃,爹,现在该咋办啊,孩子老生病,医生又不给治好,长期下去,这孩子得多受罪啊。” “这?嗯,这样吧,抽空你让小山带孩子去找半仙,让他给驱驱邪,咱这里的孩子都没有去过医院。” 为了安慰自己的女儿,老爷子不得不再次搬出半仙,无论能否管用,至少可以让大人们安心,这也是一种精神寄托。 就这么着,不久之后,剑山就带着刚满三岁的剑鸣去了山里,找了在山中独居的半仙。 半仙俗家姓黄,在林县北山名气非常大,这不是坑蒙拐骗之徒,而是真正意义上的教派医生(即利用医术来宣传道教,这可能是一种信仰,也可能是一种习惯),曾医治无数病患,这也许就是他此时能活着,而且能活得很好的原因。 得知剑山的来因,半仙神神叨叨了大半天(估计是望问闻切的道家模式),后又打坐静思,最后一声怅叹,仿佛窥破了天机。 “唉,奇数啊,真是奇数,没想到此子命数竟是如此的不凡。” “仙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唉,罢了,林施主(老爷子)曾对我救命之恩,纵然折寿,也要报恩。剑施主,贵公子命数奇特,前世虽是状元之才,却非俗世之人。刚才我推演命理,才发现贵公子原是王母娘娘身边洗茶具的仙童,因为不小心打破了一只茶碗,为了躲逼王母的惩罚,他才偷偷的下凡,已经在人世间藏了三世。 三世轮回,三世善行,三世繁华,此刻东窗事发,王母娘娘大怒,欲拘回曾经的侍茶童子责罚,因此,贵公子才遭到病魔噬身。 好在他三世善行积福已厚,外邪已不敢轻犯,咱们林县又是楚霸王栖灵之地,天将不敢下凡来拘,这才得以保命至今。 只是……,唉,因霸王之栖地被毁,又断了香火供奉,此刻神威已然衰弱,对天兵天将少了震慑,贵公子的处境危矣!” “啊,仙长,这可怎么办?我就这么一个儿子,还请您看在我老丈人的份上,发发慈悲救救他吧。” “唉,真乃天意啊!施主不必着急,我已有良策,贵公子虽是仙童转世,仙家烙印却因为轮回而变淡,你只需集齐三十六方先天真气,便可以让贵公子转危为安。” “呃,三十六方先天真气?” “哈哈,简言之就是三十六个有儿子的家庭,你去每家讨要一分钱,等集齐之后,我便可以施法化符,彻底清除贵公子身上的仙家烙印,让天兵天将再认不出他。不过,请施主切记,讨钱之时先问清楚,千万莫找有童子的家庭,这样只会带来灾难。” “多谢仙长,我这就回去准备!” “且慢,施主莫要着急,我与贵公子也算有缘,为免他再受病魔纠缠,有些许礼物相赠,施主暂待片刻,我这就去拿。” 叫住了着急的剑山,半仙转身去了内室,不一会儿就拿出了一个大包袱,一股药材之味顷刻弥漫。 “施主,这些石榴皮及石榴枝,是取自楚霸王墓地的石榴树,充分的吸纳了霸王之灵的神威,对贵公子有莫大的好处。回去之后,可用石榴皮及冰糖煮水,让贵公子早上、下午各饮用一碗,而石榴枝则用来晚上泡脚,如此百天之后,便可身体康健,再不受疾病之苦。” “多谢仙长大恩,多谢了……” 接过的半仙的包袱,剑山感动的无以附加,心中的满满谢意,唯用不停的道谢来表达。 “施主不必客气,相识就是缘,这是天道使然,快回去筹集三十六方先天真气吧。” “是,多谢仙长了,我这就去准备。” 剑山对半仙的话毫不怀疑,回到家与林秀英立刻照方施为,一面煮石榴皮冰糖水喂食剑鸣,一面筹集三十六方真气。经过数日的奔波,意义非凡的三十六分钱终于凑齐了,他第一时间带着礼物再次拜访了半仙。 半仙也未食言,当着剑山的面便施法,并神叨叨的烧掉了一张符纸,最后信誓旦旦的说:“施主,我已经为贵公子抹去了仙家烙印,以后他必将福泽深厚,今生再无苦难了。” 也许世间真有道法在,自半仙烧掉符纸之后,剑鸣真的开始好转,曾经的病恹恹渐渐消失,属于孩子的欢笑逐渐多了起来。 这么快见到效果,剑山夫妇更不敢怠慢,每天早上、下午必会煮石榴皮冰糖水给剑鸣喝,晚上更是用石榴枝煮水为他洗脚,两个月之后,曾经病弱的孩子已经能四处跑着玩了。 神奇的康复,带给剑鸣的不仅仅是身体健康,还有意想不到的神话色彩。无论剑山夫妇,还是附近的乡邻,似乎都相信了半仙的话,对仙人下凡的他总是无限的夸赞,也许因此,才有了以后的故事—— (注:那个时候孩子爱生病,只是因为随大人喝凉水的缘故,小孩子没有大人们的抵抗力,多受寄生虫困扰,半仙其实就是用石榴皮驱虫。说句真的,我现在特别恨那个半仙,偏偏让用冰糖煮水,害得本人现在满口都是蛆牙。) 第4章 人生第一悟 随着剑鸣的康复,剑家的生活很快恢复了正常,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剑山不得不跟随近门大哥于勇入湖打渔。 剑山和于勇是少时一块儿光屁股长大的兄弟,两人的祖上是姻亲,此时又是前后院的邻居,两家的关系非常要好。 要说于勇,在林村可是一条响当当的汉子,吃大锅饭的时候,他便已经入湖打渔,包干到户之后,已然成了林村的首富——第一个翻盖了房子,第一个购买了电视机,第一个骑上了摩托车,第一个装上了电话。 而剑山呢,刚刚经历了两次漫长求医的消耗,本无多少积蓄的他,此时更是外债累累。眼看着村民们都翻盖了房子,眼看着村民们都拥有了自己的电视机,他愧疚之中,也只能选择拼搏。 尽管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简陋的民间渔船根本就敌不住风浪,动不动就会船翻人亡,入湖打渔还是一项高风险行业。可剑山却没有选择,因为在这个时候,农村盖房子还是帮忙性质的,与外出务工相较,入湖打渔无疑是最佳的就业方式。况且,他真的想给予家人最好的生活,哪怕为之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 就这样,剑山入湖打渔了,地里的一切农活都落在了林秀英肩上,父母的忙碌,让三岁的剑鸣和村里的大多数孩子一样,只能自己独立的玩耍。好在那个时候的农村十分封闭,村里的小孩子又多,整天泥里滚土里爬的,倒也没有安全隐患。 也许天性就是这么奇特,在大人们的监护下,孩子们一个个娇气十分,显得非常老实安份,成为各自父母口中的乖孩子。可一旦脱离了大人们的视线,孩子们就拥有了自己的独立王国,在自己的世界中,他们会争夺地位,也会争夺与异性相处的机会,为了争夺可能发生包括械斗在内的所有方式。 瘦弱的剑鸣甫入孩子王国,前期因为是新人的缘故,常常受到伙伴们的照顾(试探战斗力?)。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待大家熟络之后,这种照顾逐渐消失,他也成为了王国规则中的一员,必须为了资源和同伴们展开激烈的争夺。 一天,剑鸣看到一个娇柔的小姑娘,就屁颠屁颠的上前讨好(异性相吸?),不一会儿功夫两人就玩到了一起。也许是超常发挥的缘故(异性刺激?),他很快抓到了一只麻雀与小柔(娇柔小姑娘)分享,正在两人玩得兴高采烈之时,一个不速之客忽然杀至,从小柔手中夺走了麻雀。 “呜呜……,还我麻雀,呜呜……” 心爱的东西被夺,小柔立刻伤心的大哭起来,其状犹如梨花带雨,看得剑鸣直接发了呆(色鬼潜质?雄性激素?)。 抢夺麻雀的也是一位小姑娘(同性相斥?),名字叫小红,只不过长得又黑又胖。 “哼,就不还,你能怎么样?” “呜呜……” “喂,快把麻雀还给小柔,这是我俩的!” 剑鸣立刻胸膛一挺(男子气慨?),指着小红,威风凛凛的要挟,大有不还就动手的架式。 小红见状大气,把麻雀一脚踩死,气哼哼的反驳:“就是不还,你想怎么样?” “你……,我打死你!” 剑鸣怒发冲冠,势若猛虎的冲向小红,其速如电,拳出如光,顷刻之间便与小红扭打在一起。 两人各显神通,拳脚牙齐用,站着过了三万六千招,最终力竭之余,两人在翻滚中继续火拼,牙来牙往,哼哈不断,尽管痛得厉害,两人却没有一个哭出来。 只战的尘土滚滚,只战的风云失色,只战的天昏地暗,只战的衣服凌乱,只战的灰头土面。不知道过了多少招,不知道彼此增添了几多伤口,隐约中只见剑鸣一招撞天钟袭向小红…… 说时迟那时快,小红一个乾坤大挪移,闪电般的跃起,在空中来了个三万六千度大翻转,最后一记力坐华山,重重的骑在剑鸣身上…… 笔快不过时光,反正两人激烈的大战一翻,最后,小红得意的离开,剑鸣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吐了几口泥土,才愕然的发现小柔已经不见了,原来人家早就跑了! 失落、不甘、委屈,万千负面情绪爆肝炸膛,雾气不由自主的萦绕在眼边。淤青、抓痕、齿印,万千狼狈伤口撕心裂肺,泪水不听使唤的滴落在胸前。 剑鸣狼狈的爬起,忍着万千伤与悲,踉跄的返回家中,及至自家门口梧桐树下,内伤外伤一起迸发,男子汉的坚强再堵不住泪流,一时之间雷电交加,大雨覆盆般的倾落。 哇哇,呱呱,嗷嗷,呜呜,哭声震天裂霄,只叫艳阳失色,哭声穿云击石,只让天宫海啸。泪水奔流不止,顷刻间淹没了太平洋,口水犹如海浪,一刹那冲垮了东龙宫,其情其景怎一个惨字了得! 玉皇大帝本来在打坐,却被凡间的响雷,惊得九魄难归窍,他大怒之下,忙招天兵天将询问:“凡间噪音制造者谁?” “剑鸣!” “呔,遣喜鹊仙子下凡抓拿,送交太上老君炼化!” “诺!” 玉帝有命,喜鹊仙子岂敢不从,胡乱的描了几笔眉,着急的下界入凡,刚刚降落在剑鸣身边,正想施展法力拘魂摄魄,却不料—— “啊啊,快放开我呀!” “哈哈,喜鹊,这比麻雀大多了,一定非常好玩!” 喜鹊仙子:“……” 喜得新玩具,剑鸣立刻止泣而笑,开心的用麻绳束缚喜鹊仙子的脚,重回孩子王国得意的谝。 拥有喜鹊仙子的剑鸣地位立刻飚升,一群小伙伴围着这一人一仙叽叽喳喳,俨然把剑鸣视为了自己的首领,万千讨好只为逗弄下喜鹊仙子。 “好了,都别抢,一个个的来。” 剑鸣得意之余,表现的非常大方,把喜鹊仙子让给每一个小伙伴玩耍,这无疑稳固了自己的首领地位。 虽然喜鹊仙子最终还是逃跑了,但是剑鸣并没有伤心,这一天所发生的事情,让他认清了两个基本事实,第一,他打架真的不行,连一个小姑娘都打不过。第二,小伙伴们都傻乎乎的,并没有他聪明,只要有东西给他们玩耍,就能当老大。 由此,剑鸣悟到了人生的第一个道理:当老大不一定要打架,头脑似乎更管用! 第5章 墙头记 悟通了人生的第一个道理,剑鸣犹如开了窍,朦胧中萌生了自我意识,开始懂得了思考问题。这并非什么神话,而是人类天生的优势——当年我们的祖先能杀出弱肉强食的血腥丛林,就是因为拥有更高等的智慧,懂得如何更加有效的组织与协同。 因此,没有必要去羡慕、崇拜狼群,我们曾经比它们更优秀,现在的羸弱,只是因为规则沉睡了天性! 对孩子们而言,大人们就是规则,剑鸣的确十分幸运,在没有被规则约束之前,先行苏醒了天性,这将是他一生的优势! 也是因为如此,剑鸣很快就成了小伙伴们的头头,每天带着他们捉蛐蛐挖蚯蚓,三岁的时光中充满了乐趣与欢快。美中不足的就是每天必须的石榴皮煮冰糖水,这彻底打乱了他带小伙伴去外村抓鱼的计划,这不刚刚玩了没多大一会儿,林秀英又来喊了—— “小鸣,快回家喝水了。” “哦,我知道了。你们也回家吧,吃完饭再集合,下午去村头抓蛐蛐玩儿。” 日子就这么一天又一天的度过,喝足了一百天的石榴皮冰糖水,夏季也已经到来了,随着天气的逐渐炎热,剑鸣的生活方式也改变了很多。 每天的傍晚,忙碌一天的林秀英总喜欢带着剑鸣到屋顶上纳凉,这是因为此时的剑家实在太穷了,既没有电视机,也没有电风扇,只有屋顶上,也只有屋顶上可以纳凉。 母子俩爬到屋顶上,除了可以纳凉之外,还有电视剧可以看,这是因为剑家前面就是于勇的家,坐在自家厨房的上面,正好可以通过于家的后窗看电视。 当时的热播电视剧是《杨乃武与小白菜》(?记不清了,主角是小白菜,还有一首主题曲,小白菜什么的,都忘词了),林秀英每天看得都十分认真,这让剑鸣非常的不理解。 “妈,这演的究竟是么呀,你看的懂吗?” “哎呀,别说话,让小慧听到又看不成了。” 小慧就是于勇的女儿于慧慧,当时十七岁,正在县里读书,每次回来都会恶作剧的遮挡电视机。这是因为她早就知道林秀英爱看电视,却因为买不起,只能爬到屋顶上偷偷的看她家的。 其实,林秀英的行为不仅于慧慧知道,吴玉兰(于勇的妻子)也知道,因此,在没事的时候,她总会邀请林秀英到家里来看电视,也因此,两人成了很要好的姐妹。 可林秀英是个要强的人,情愿躲在屋顶上偷看无声电视,也不想过多的去打扰吴心兰,这其中攸关一个人的气节问题,此时的剑鸣尚不懂得。 “妈,这是为么呀?” “是因为……,唉,这丫头又挡住电视了。” “呃,我这就让慧慧姐闪开。” “不要咋呼!” “呃,妈,这是为啥啊,你不是喜欢看电视吗?” “唉,小鸣,你永远要记住,做人要有骨气,别人的东西再好,始终都是别人的,如果你真的喜欢,就努力的挣钱去买。” “哦,妈,我知道了。” 此时的剑鸣对钱毫无概念,根本就听不懂林秀英的意思,在他脑海中只记住了自己的母亲喜爱看电视。 林秀英不知道剑鸣是怎么想的,也不奢望此时的剑鸣能懂得什么是骨气,因此,她只是笑了笑,顺势夸奖了剑鸣几句—— “好孩子,真懂事!” 常被夸赞的孩子,要比常被喝斥的孩子聪明一些,特别是在剑鸣这个年龄,此时正是人的一生中最具塑造性的阶段,林秀英的夸赞式教育,无疑是最正确的,不久之后,就收到了回报—— 那是夏末,老爷子要过大寿,剑鸣随父母去了北山,在家人齐聚的宴席中,林秀萍作为一众后辈的大姨(姑),为了教育后辈们,她就笑着询问:“孩子们,将来你们长大了,该怎么孝顺自己的父母?谁答对了,我就奖给他五块钱!” 在别人思考的时候,剑鸣抢先发言,其声如雷,的确未辜负自己的名字,真真正正的做到了一鸣惊人。 “我长大有力气后,就把爸妈背到墙头上去!” “……” “……” …… 正如孩子们不理解大人们的世界一样,大人们同样不能真正了解孩子们的心态,其实,在旧时代的放养式育儿时期,两三岁的孩子便会苏醒天性,拥有自我意识。这种意识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是错误的,一旦巩固成形,就将一辈子无法改变,这也是俗话说三岁看终生的原因。 也因此,剑鸣的这一言哑却众人,剑山夫妇更是被气得脸色立刻发绿,此时戏曲《墙头记》风靡林县,教育着一代又一代的林县人,这孩子难道是天生的魔胎不成? “……,小鸣,为什么要把你爸妈背墙头上去?” 老爷子终是明白人,在别人气恼的时候,他颇感兴趣的询问,他不相信自己的小外孙会如此的不肖。 “墙头上凉快啊,这样还能更清楚的看到电视,哎呀,姥爷,您不知道,我妈可喜欢看电视了,每天都爬屋顶上去看。” 林秀英:“……” 剑山:“……” 搞明白剑鸣的意思,众人不由哈哈大笑,剑家的情况他们都知道,这的确是孝心,只是方法不对而已。 林秀萍没有食言,很快拿出了两张五元的钞票,笑着说:“小鸣,第一个问题你虽然答错了,但姨还是要奖励你,因为你很勇敢,能第一个站出来回答,这值得奖励。不过,你要记住,把父母背到墙头上去是不对的,孝顺父母还有其他方式,你以后要好好的学习,只有这样才能挣大钱,将来就可以给你的爸妈买电视看了。呵呵,姨再问你一个问题,如果答对了,这五块也是你的,好不好?” “好,姨,你问吧,我很聪明的,可以回答很多问题。” “……,小鸣,如果你得到了这十块钱的奖金,准备怎么花?” “嗯?给我妈啊,这样就可以买电视了!” “呵呵,秀英,小鸣这孩子懂事,将来肯定孝顺,这十块钱你拿着,回去给孩子买点肉吃,你看小鸣瘦的。” “姐姐,谢谢您了,我知道了。” 接过了林秀萍递过来的十块钱,林秀英高兴的无以复加,尽管十块钱改变不了剑家的现状,这却是自己儿子挣的奖金,值得她一生骄傲。也因此,剑鸣所说的‘等我长大有力气了,就把爸妈背到墙头上去’,也成了她最乐于与邻居分享的故事,将来几乎传遍了全村。 第6章 山区生活 老爷子的寿宴结束后,剑鸣并没有回林村,因为秋收将至,剑山夫妇无暇照顾,只能把他留在山上。 在北山赵林村,林家人丁着实鼎盛,除了剑鸣的大舅林秀安复员之后,被分配到了外地煤矿外,二舅林秀雄复员回家育有三个姑娘,三舅林秀豪育有一个姑娘两个小子,四舅林秀杰复员后也回了家,育有一个姑娘一个小子。不过此时,能与剑鸣作玩伴的就只有林成,这是四舅家的孩子,今年刚刚6岁,长得白白胖胖的,比剑鸣强壮了几倍。 也许是老幺的缘故,林成虽然已经六岁了,但并不能独立玩耍,因此,照顾剑鸣的任务就交给了二舅家的老三林桂香。 林桂香刚刚十二岁,已经出落成了大美女,一双灵动的眼睛,时刻孕育着智慧的光芒,清澈的眼珠深处永远藏着狡黠。她性格活泼开朗,非常爱笑,而且一笑起来就有两个小酒窝,是地地道道的山区姑娘,几乎独霸了众山的所有灵气。 剑鸣虽然年龄还不大,但因为有了自我意识的缘故,对美与丑已经有了鉴别能力,幼小的心灵也变得极不单纯。他与林桂香熟悉之后,总是喜欢粘着这位漂亮的表姐,时不时的发出如此感慨—— “桂香姐,等我长大了,一定娶一个和你一样好看的媳妇儿。” “呵呵,小屁孩,这才三岁就想娶媳妇儿了?” “唉,你要不是我表姐该多好啊,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和你一样好看的。” “呵呵,别胡说八道了,赶快吃饭吧,一会儿我带你和小成去山上玩儿。” 过去的孩子与现在的极不相同,在过去,女孩子早早的承担家务,还肩负着照顾弟弟妹妹的责任。这也是因为过去的生产力极低,还没有除草剂等农药,人均土地又多,大人们几乎需要天天耗在地里,做饭、洗锅、洗碗甚至喂牲灵的家务都需要小姑娘们承担。 没有弟弟妹妹的尚可以上学,若是有弟弟妹妹的,只能成为牺牲品,有的这一生都没有机会读书,这是风俗,也是我国传统女性的魅力所在。 也因此,林桂香虽然只是五年级的小学生,但已经成了小大人,除了临时负责照顾剑鸣和林成之外,她还需要做家务,还需要上山采药,这也是山区孩子的特色,靠自己挣学费。 下午16时左右,林桂香提着蓝子,带着剑鸣与林成去了山里,及至一洼山池,便能听到小孩子们嘻戏的喧哗。 这是山区中独有的景观,每到夏季,这一洼类似温泉的山池,就成了小屁孩们的聚居地。负责照顾弟弟妹妹的小姑娘们,都会把小屁孩们放在这里,任他们在山池中自由的洗澡嬉戏,而她们则三五成群的去挖药材及野菜。 那时候的山区还算生态,没有太多农药的毒害,各种野生药材及野菜遍布山野,小姑娘们一个暑假就能赚够足够的学费。而小孩子们也不缺零食,勤劳的小姐姐们总是会带给他们无数的野果,像小山枣、山葡萄、野杨莓、策李儿及甜根草,让小屁孩们吃得满嘴汁红。 当然了,有野果就有野虫,像蝎子、蛇及油蜒等等,不过,那时候的小屁孩们天生残忍,见了这些东西就是一通石头,再厉害的毒虫也只有变成肉泥的下场。特别是小姐姐们的小药锄,专门对付扁头蛇,一眨眼的功夫就能把毒蛇碎尸万段,端是厉害万分。 林桂香领着剑鸣与林成到达山池边,看到几个已经在等的小姑娘,赶忙吩咐林成:“小成,你带小鸣去玩吧,我得去挖药材了,回来给你们带好吃的。” “哦,我知道了。” 6岁的林成天生腼腆,自小就不爱说话,也很少有自己的意见,是大人眼中的乖宝宝。 “啊,桂香姐,他们都没有穿衣服呀。” 望着满池光屁股的小男孩小女孩,剑鸣非常惊讶,这些小屁孩也太无耻了吧,竟然都不穿衣服。 “呵呵,你们要是下水洗澡,也得把衣服脱下来,千万别弄湿了,否则,就让你们光屁股回去。行了,你们俩个跟他们一起玩吧,我得走了。” “呃……” 林桂香的离开,令剑鸣偌多的疑问只能憋在心里,万分不情愿的跟林成来到池边,准备化身为光屁股的小屁孩。其实,这只是他第一次来的缘故,还不了解山区的规矩,此时池中多是些三四岁的小孩子,最大的也不过六七岁,根本就没有必要分性别。 正当剑鸣与林成准备入池的时候,赵虎挤开人群走了过来,这家伙也只有六岁,长得虎头虎脑的,黝黑的皮肤上洋溢着野性的蛮横,他是赵林村的孩子王,对于剑鸣这个外来者极不友善。 “小孩,你别下来了,这是俺村里的水池子,不欢迎外来户。” 赵虎表现的非常嚣张,几乎是指着剑鸣的鼻子叫嚣,真有点小老大的味道。这也是他在家受宠的缘故,原本老赵家也是人丁兴旺的大姓人家,可由于一次变故,到如今已经成了小姓。 要说这件事,就必须从赵虎的祖父辈说起,那时候赵家有三兄弟,老大参加了八路军,老二却参加了国、军,及至解放战争爆发,老大、老二在家中重逢,彼此劝说,可各自的信仰都已经根深蒂,两兄弟说服不了彼此,只能反目为仇。 老大终是心软,不忍伤害自己的弟弟,可老二却是个心狠手辣之徒,趁老大上厕所的时候,直接用刺刀把老大给挑了,随后拖枪逃走,后来怎么样了无人知晓。 老大死后,老三也就是赵虎的爷爷,抛妻弃子毅然参军,后来抗美援朝,牺牲在了朝鲜。赵虎身为此时赵家唯一的男丁,在家中极为受宠,祖父的那些抚恤金几乎全花在他身上了,成为孩子王也在情理之中。 面对赵虎的叫嚣,剑鸣不由大怒,自小生活在父母、长辈、乡邻们的夸赞之中,又是林村的孩子王,他的心气可不是一般的高,又如何受得了这种气?因此—— 第7章 一打虎(上) 拥有了自我意识的剑鸣,已经懂得了思考,仔细打量着赵虎的大块头,他不得不暂抑怒气,委屈的跑到池边不远的山脚。 林成的确老实,对此毫无主张,看到剑鸣跑到山脚,他也跟了过去,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说。 “哥,那个家伙太讨厌了,咱们揍他一顿怎么样?” “呃,小鸣,咱俩打不过他的。” “嘿嘿,瞧他那样也知道是个笨蛋,我有办法的,你听我的就行。” “哦,行,我听你的。” “嘿嘿,哥,你先跟我来。” 说服了林成,剑鸣万分得意,望着不远处的一颗小树,他已经想到报复赵虎的办法了—— “哇,好大的果子,哥,你快摘啊,应该非常好吃。” “好啊,我这就去摘。” 剑鸣与林成并排站在山脚下,大呼小叫的要摘果子,这让山池里的孩子们好奇万分,赵虎更是光着屁股就跑了过去。 “你们快躲开,有果子也是我的。” 赵虎的确非常霸道,边跑边大声警告,很快就跑到了剑鸣和林成身边。 “你……,你别欺负人,果子是我俩发现的,凭什么要躲开啊?” “哼,不躲开我就揍死你俩。” “你……,哥,咱们快躲开吧!” 剑鸣与林成似乎十分惧怕赵虎,听见威胁之言,立马躲到了两旁。 “哈哈,算你俩识……,啊……” 嘭…… “哇哇……,一会儿我揍死你俩,呜呜……” “哼,还敢嘴硬,哥,咱们一起上,揍死他!” “嗯,揍死他!” 林成也不怕了,随剑鸣一起骑到赵虎身上,拳头如雨般的落下,只打得赵虎嗷嗷大哭,没命般的求饶。 “哼,以后我来洗澡,你还敢拦着吗?” “呜呜……,不敢了,再也不敢了,呜呜……” “以后还敢不敢欺负人了?” “呜呜……,不敢了,再也不敢欺负人了,呜呜……” 赵虎真的被揍惨了,鼻青脸肿不说,屁股上也被调皮的尖石头开了条血槽,痛得他只想哭破苍天。 狠揍了赵虎,剑鸣气也消了,又赏出去两拳,这才心满意足的站起来。 “哼,今天就饶了你,下次再敢欺负人,我就揍死你。哥,快起来吧,咱们现在去洗澡,先饶了这小子吧。” “嗯,听你的!” 林成一站起来,赵虎就嗷嗷哭着跑了,连衣服都没有拿,他长这么大,也许是第一次被揍得这么惨。 剑鸣与林成都没有意识到后果,打跑了赵虎,他们立刻跳进山池里欢快的洗澡,既没有想到赵虎会带着家长去林家告状,也没有想到前一刻还一起洗澡的小伙伴们,后一刻就把他们打架的事告诉了回归的小姐姐们。 林桂香得知此事后,感到非常震惊,无论林成,还是剑鸣,都没有赵虎壮实,这两个弱者怎么可能打得过强者呢? “小成,你俩把赵家的宝贝疙瘩揍了?” “嗯,揍了。” “……,咋揍的?” “他被树撞倒了,我俩骑在他身上用手揍的。” “呃……” 林成的答案令林桂香更加迷惑,好端端的树怎么可能把人撞倒呢? “小鸣,你别先吃了,快说是怎么回事?” “哦,桂香姐,是那小子先欺负我的,他不让我俩下水洗澡,就应该挨揍。” “嗯,是应该揍,不过那小子长得那么壮,你们俩能打得过?” “嘿嘿,打是打不过的,不过啊,我有办法呢,一招就把他放倒了。” “呃……,什么招?” “嘿嘿,桂香姐,是这样的……” 成功算计了赵虎,剑鸣真的非常得意,见林桂香询问,他立刻说出了其中的实情—— 事情其实很简单,剑鸣和林成先把小树苗摁倒,用随地可见的地瓜秧束缚住,绳头踩在各自的脚下,然后,大声的喊有果子,诱赵虎前来,他们让开的时候,小树苗就会剧烈的反弹,撞倒毫无防备的赵虎并不难。 “哈哈,那小子可真够馋的,一听说有果子吃,光着腚就跑了过来,还叫我们俩个让开,结果,小树苗就狠狠的抽到他脸上,直接被撞倒了。原本我俩不想揍他的,可那小子太不识相了,吃了大亏还扬言要揍死我们俩个,为了不挨揍,我俩也只能揍他了!” “呵呵,真好玩,小鸣,行啊,这么好的办法都想的到,真聪明呐!不过,小虎子可是赵家的宝贝疙瘩,今天被你们揍得这么惨,他爹娘肯定得找家去,你们俩可能要倒霉了!” “啊,桂香姐,不会吧?小孩子们打架,大人们也好意思插手呀?” “哎呀,你不知道小虎子有多宝贝,今天吃了亏,他爹他娘肯定会出头的。呵呵,不过咱们也不用怕他们,嗯?这样吧,小成,今天你就别回去了,只要找不到你,他们也就没话说了!” 林桂香非常聪颖,搞清楚事情的经过,立刻就想到赵家人必定会出头。而且,她本能的判断,赵家人去的极可能是林秀杰(林成的父亲)家,因此,她才不让林成回家,只可惜—— 当林桂香带着两个小吃货刚进家门,就看到了在客厅中等候的赵家人。 “呃……,叔,婶,你们怎么来这里了?” “哼,小虎子被揍成那个样,我们不来这里,还能去哪里?!” 赵母的脾气本就不好,如今爱子又被揍得鼻青脸肿,外加屁股开花,她此时连杀人的心都有了,因此,话说的十分冲。 林桂香不仅聪颖,而且口齿伶俐,见赵母有点不讲理,立刻出言进行了反驳。 “婶子,事情不是您想的那个样子,从一开始,小虎弟弟就欺负小鸣,不让他下水洗澡。小鸣这么瘦又这么小,肯定不敢动手打架啊,因此,他就拉着小成去了山脚处玩,两人很快就发现一颗树上结满了果子。 小孩子们看到果子肯定会嘴馋,两人为了摘果子,刚把小树摁倒,小虎弟弟就跑过去了,还威胁他们俩个让开,这一让就出问题了,小树一反弹,就把小虎弟弟撞倒了。 原本这件事到这里就完了,只可惜小虎弟弟可能被摔痛了,嚷嚷着要揍死小鸣和小成,他们俩个害怕被揍,就趁机揍了小虎。婶子,您自己说,这件事能全怪他们俩吗?” 第8章 一打虎(下) 林桂香的精彩反驳,并没有让赵家人闭嘴,恰恰相反,赵母闻言更加不满。 “啥?照你这么说,都是我们的不对喽?哎哟,我儿子被打的遍体鳞伤,脸肿的像个大馍馍,腚上的血口子深的都快见骨头了,你们这么欺负人,还有没有天理了?” “婶子,可能是小虎子自己摔得吧,就他们俩个,哪有这么大力气啊?” 林桂香并不知道赵虎的伤势,闻言还以为是赵母胡说八道,就又反驳了几句,这无疑激怒了赵母。 “啥?小香,你这是在说我讹人喽?哎哟,你们林家究竟还讲不讲理了,二哥(林秀雄),你必须把秀英两口子叫过来,我要问问他们怎么养崽子的,咋教出了这样的贱种,否则,我和你们没完……” ‘嘭,啪!’ 剑鸣本来在角落里贪吃着林桂香采摘的野果,对大人们的争吵并不是太关心,可‘秀英两口子’这几个字,却引起了他的注意。 当意识到这是在骂自己及父母的时候,剑鸣立刻丢掉手中的野果子,如飞的冲到桌边,拿起茶杯便狠狠的砸向赵母。 一切发生的太突然,茶杯又飞的太快,让赵母无暇反应,直接被砸中了脑袋。 “嘶……,小贱种,我揍死你……” 赵母剧痛之下,不由怒火攻心,站起来就要去揍剑鸣,再无长辈的半点形象。 林秀雄见状大怒,无论对与错,剑鸣都还只是小孩子,他决不允许赵母行凶。 “住手!大妹子,无论对错,他都只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你想干什么?” “哎哟,二哥,你也看到了,这个小贱种出手这么重,一点教养都没有,你总得给我们一个说法吧!” “……,行,我会的!小香,我让你看着小鸣,你是咋做的,我揍死你!” “啊……,呜呜……” 林秀雄真的怒了,抓住自己的女儿就是一顿狠打,只打得林桂香哇哇大哭。这也是无奈之举,面对赵家人的蛮不讲理,他不打林桂香,就得打剑鸣。 剑鸣和林成也被吓傻了,看着被打的林桂香,也哇哇的大哭起来,一时之间,客厅中哭声一片。 “哼,让你不听话,下次再看不好小鸣,我就打死你!” “呜呜……” “不许哭了,你还愣着干啥,还不把他们带下去。” 林秀雄无奈的打了林桂香之后,怒气腾腾的让妻子罗翠兰把三个孩子带下去,他之所以生气,并非针对孩子们,而是气恼赵母的蛮横与无礼。 等罗翠兰带走痛哭的三个孩子,林秀雄怅叹一声:“唉,都是小香不对,没有看好两个小家伙,真对不起。嗯?大兄弟、大妹子,这二十块钱你们拿着,回去给小虎买一些鸡蛋补补身子,毕竟小孩子不懂事,我保证以后会严加管教他们的。” “哼,二十……” “咳咳,好吧,二哥,这件事就这么算了,不过,这个小孩子的确太毒了,不能让他再乱跑了。” 沉默的赵父打断了赵母的依依不饶,接过了林秀雄手中的二十块钱,顺势的揭过了此事,他并不想彻底得罪林家。 林秀雄真的不想再与赵家人寒喧,给了钱立刻下了逐客令:“嗯,大兄弟,我会的,你们先回去吧,今天的事儿真的对不起了。” 打发走赵家人,林秀雄立刻去了里屋,被迫打了自己的小女儿,他真的很心疼。 “翠兰,小香没有事儿吧?” “唉,没多大事儿,只是哭的厉害。” “唉,我去看看她,小鸣和小成呢?” “他们姐仨在一起哭呢,当家的,赵家也太不讲理吧,这件事明明就是他们儿子的不对啊!” “唉,算了,赵家蛮横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区区二十块钱富不死人,也穷不死人的!” 林秀雄与罗翠兰并不知道事情真相,把一切埋怨都寄托在赵家人身上,此时对三个哭泣的孩子只有愧疚。当他们走进内室,刚想出声安慰下孩子们,谁曾想剑鸣却先开了口—— “二舅,打人的是我,你凭啥要打桂香姐?” “凭啥?还不是为了你这小子,若不打你桂香姐,我就得揍你!” “二舅,我是男人,不怕挨揍,你还是打我吧,以后不能再欺负桂香姐了。” “呦呵,还男人?没挨揍就被吓哭了,还有这样的男人吗?” “哼,我是心疼桂香姐才哭的,打架从来就不哭,我是一个男人,要保护女人,不能让女人保护!” 林秀雄:“……” 罗翠兰:“……” 剑鸣稚嫩的豪言壮语令林秀雄夫妇无言以对,更让哭泣中的林桂香笑了出来:“呵呵,就你这个小屁孩,还想保护我啊?” “嗯,桂香姐,我以后会保护你的,再不让二舅随便打你了。” “呵呵,就知道胡说八道。” “小香,爸不该打你的,可……,唉,以后爸不会再打你了,今天委屈你了。” “爸,没事的,反正小鸣也狠揍了小虎子一顿,真算起来我并没有吃亏。您是不知道,小鸣可聪明了,竟然知道用小树的反弹打人,小虎子应该伤的不轻呢。” “啥?小香,你是说小树的反弹,是被小鸣故意设置的?” “是啊,小鸣打不过人家,就用红薯秧绑住了小树,然后骗小虎子过去,这才能放倒那小子。” 林桂香毕竟只有十二岁,并不真正了解大人们,她觉得剑鸣很聪明,就把事情的真相说了出来。 得知了真相,林秀雄夫妇相视愕然,如此说起来,赔给赵家人二十块钱一点都不多,剑鸣这个小屁孩还真不是能令人省心的主。好在林秀雄出身于行伍,对孩子的教育与众不同,对于剑鸣的残忍,不仅没有批评,还夸奖了几句。 “哈哈,你小子行,身为男子汉,如果被人欺负了,就应该想办法打回来,不错,真不愧是军人的外甥!” “二舅,桂香姐受伤了,应该吃点好的。” 林秀雄的表扬,令剑鸣大为欣喜,并赶忙提出了条件,在他心中林桂香是替他才挨打的,应该吃一些好东西。 “……,唉,原本该买些肉给你们改善生活的,只可惜钱赔给了赵家,下次吧,下次我让你妗子多买点肉,到时候,再好好的犒劳犒劳你吧。” “哦,我知道了!” 第9章 笨死的野兔子 林桂香因为自己才被打,因为自己才受伤,这是剑鸣心中的痛,为了给表姐补补身子,第二天吃完早饭,他便拉着林成上了山,准备抓几只野兔子。 这个时候山区草木葱郁,大人们都在地里忙碌,无暇打扰动物们,因此,草木丛中的野兔子遍野,剑鸣和林成一钻入草丛,便是欢天喜地的追逐。 只可惜两条腿快不过四条腿,瞎跑了大半天,一无所获的两人正自躺着休息,却不想一只硕肥的野兔竟然跑到他们身边。灰黄的皮毛显得格外扎眼,灰色眼睛中满是轻蔑,仿佛在说:“两个小屁孩来抓我啊,快来抓我啊,兔哥哥才不怕你们呢!” 剑鸣盯着嚣张的肥兔子,脑袋飞速的转,可惜实在缺乏打猎的经验,只能采取左右包抄的土办法。 “哥,你去左边,我在右边,千万不能让它跑了。” “嗯,知道了!” 听到剑鸣的吩咐,林成立刻从左边包抄,两兄弟一左一右飞快的急奔着,眼见野兔子就将到手,却不想—— “嘭……” “哎哟,我的鼻子啊……” “嘶……” 两兄弟狠狠的撞在一起,这个时候身体优势就显出来了,强壮的林成依然站着,而瘦弱的剑鸣却被撞翻在地,鼻子更是哗哗的流血。 也许苍天不忍剑鸣更悲催,这一跌竟然跌出了一个奇迹——硕肥的野兔子本欲钻裆逃逸,却不料竟被剑鸣的屁股压了个正着,它脆弱的脊椎直接移位,只留下一口气抽搐。 “啊,小鸣,你的鼻子都淌血了,没事儿吧?” “哦,没事儿,咦,这是?哈哈,太好了,野兔子被我一腚蹲死了,这下桂香姐就有肉吃了!” 看着抽搐的战利品,剑鸣再不在意鼻子的痛,有了这只野兔子,就意味着他的桂香姐有肉吃,这的确是值得欢呼的。 初次打猎便有了收获,剑鸣与林成高高兴兴的抬着兔子回家,丝毫不在乎自己的狼狈。路人看到这一幕,不由大为诧异,难道是狼来了吗,竟把这孩子咬得血染衣衫? “小孩,你们怎么了,咋淌了这么多血?” “哈哈,婶子,没有事儿,我俩去抓野兔子了,你看,捉到了这么大一只呢!” 面对陌生人的询问,剑鸣颇感得意的炫耀,这也是孩子们的心性,永远渴望得到大人们的夸奖。 “呃,这是你俩抓得?” “嗯,婶子,这是被我一腚蹲死的!” “呵呵,你真厉害,快回家吧,以后不要再乱跑了,小心被野兔子咬到。” 这位大婶得知剑鸣俩人没有事后,松气之余连忙劝诫,此时山区蛇蝎并不少,小孩们独自上山很不安全。不过,她看着硕肥的兔子,目光中也有一丝羡慕,这个时候山里人并不是很富裕,还没有到随便能吃肉的地步,如此肥的猎物的确能催人涎下,也许因此,她才会四处宣传此事吧。 辞别好心的大婶,得到夸奖的剑鸣更加高兴,一路上飘飘欲仙,笑容充满了心田。 “桂香姐,我回来了,快来看看这是啥?” “哎哟,你们这俩小屁孩跑哪里去了,害我找了大半天,呃,小鸣,你怎么了,身上怎么都是血?” 听到剑鸣的声音,找了一上午的林桂香本来满是埋怨,当瞧及剑鸣身上的斑斑血迹,她又满是担心,并没有注意到野兔子。 “哈哈,桂香姐,我没事儿,快看这是啥?” “呃,野兔子,你们从哪里弄来的?” “桂香姐,这是我们专门为你抓的,它长得很肥,老沉了呢!” “……,呃,你们怎么抓到的?” “嘿嘿,被我一腚蹲死的,桂香姐,我厉害吧?” “呵呵,真厉害,等你妗子回来,就让她给你炖炖吃。” “不,这是给你补身子的,我们不能吃!” “呃……” 林桂香原以为是剑鸣嘴馋了,才去抓野兔的,却不想竟是给自己补身子的—— 补身子?仔细一回味,林桂香不禁红了脸,这几个字很有歧义,这个小屁孩就爱胡说八道。 “弟弟,不要胡说八道,你知道补身子是啥意思不?” “知道啊,桂香姐,你替我挨了打受了伤,理应吃些好东西补补啊,这样伤才能好的快!” “呃,谢谢啊,小鸣弟弟真乖,一会儿咱们一起吃。快进去洗洗,你看你浑身都是血,是鼻子受伤了吗?现在还疼吗?” 林桂香不由大为感动,忙拉着剑鸣去清洗,尽管兔肉还没有吃到口,心中却已满是香甜,这个弟弟真不错。 一只笨死的野兔子,着实给林家带来了无限的欢乐,罗翠兰把硕肥的兔子清理干净,再配上几许土豆,这一炖就是一大锅,肉香瞬间溢满了小院。 林秀雄请来老爷子,又把小辈们叫在一起,举行了一次家庭大聚餐,毕竟在此时肉食尚是奢侈品,他不好意思独享。 一家人坐齐,林秀雄为老爷子斟满酒,颇为高兴的说:“爹,您的小外孙不简单呐,小小年纪便懂得疼人,这不抓了一只兔子给小香补身子,咱们都能跟着沾沾光,您老要多吃一点儿。” “哈哈,这臭小子真是人小鬼大,将来肯定有出息。不过,山里蛇蝎多,以后不要让他乱跑了,不安全。” “姥爷,没事的,我已经长大了,才不怕蛇蝎呢!以后我要天天抓兔子,这样你们就有肉吃了。如果一天能抓两只,就给爸妈送去一只,他们好久没吃肉了。” “……” 听了剑鸣的话,老爷子不禁湿了眼眶,不只是心疼女儿女婿,更是为小外孙的懂事而感动。三岁的剑鸣无疑是后辈中最聪明的,只可惜剑家太穷了,身为长辈,他又不能过多的照顾,只能默默的喝酒。 林秀雄见状连忙为剑鸣夹了一条兔腿,对于老爷子的沉默,他是明白的,只可惜林家诸兄弟都是拖家带口的,日子过得并不比剑山夫妇轻松。 “哈哈,真是好小子,以后再抓到兔子,二舅就给你爸妈送去。小鸣,这个兔腿奖励给你了,快吃吧!” “呃,桂香姐,你吃吧,这是为你抓的兔子。” “我……” “小香,让你吃,你就吃吧,这是小鸣的心意。小鸣,你真是个好孩子,这条兔腿是姥爷奖励给你的,赶快吃吧!” 第10章 早恋的兔与鸡 一餐兔肉大宴让剑鸣解馋的同时,也收获了不尽的称赞,稚幼的心灵得到了极大的鼓舞。人的童年就是这般,大人们的称赞永远是孩子们创造奇迹的动力,为了得到更多夸赞,他们总会敬业的去努力,这无疑是开发智慧的最佳模式。 因此,当第二天吃完早饭,剑鸣与林成犹如最敬业的职工,快速的跑进山区狩猎,拼命的追逐每一只遇到的野兔。 也许兔一哥笨死的事件,让野兔家族长了智慧,它们再不肯钻裆逃逸了,此举害得剑鸣与林成跑断了腿,一上午除了拔了些许兔子毛,一只战利品都没有猎到。 好在两人足够敬业,吃过午饭后,他们再次来到狩猎场‘上班’,锲而不舍的继续追逐与围捕。 “呼……,哥,光这么追可不行,咱们跑不过兔子的。” “呃,那咋办啊,有好几次我都快抓住它们了。” “嗯?咱们先捡点小石头,碰到野兔子就砸,只要砸伤它们,抓起来就不会这么难了。” 正如当年人类的祖先一样,在被其它族揍的鼻青脸肿的时候,胡抓乱抓就抓到了石头,一通狠砸便砸出了人类的几千年文明。剑鸣在万般失利之中,也想到人类最忠实的革命伙伴——石头,这无疑重申了几千年来最可靠的革命友谊。 在山区中不缺的就是石头,不一会儿功夫,两人不仅在草木最葱郁的地方堆起石头堆,还把自己的口袋装得满满的,只等待傻兔子的到来。 逗弄了两个小屁孩近一天的野兔子们,变得有了些许骄狂,其中一只和兔一哥一样,轻蔑的靠近剑鸣与林成,灰色的眼珠子里全是嘲笑:“小屁孩们,快回家吃奶吧,就凭你们还想抓到兔二哥,也不怕跑折了腿?” “小……” “嘘!哥,先准备好,一会儿听我口号,咱们一起一把一把的扔,省得砸不到!” “嗯,准备好了。” “好,扔!” 嗖嗖嗖…… “吱吱吱……” 贪吃中的兔二哥,听到嗖嗖的声响,正自竖起耳朵分辨声音的制造者,却不想石雨竟忽然笼罩。尽管它使出了吃奶的劲闪躲,依然被砸伤了腿,只有在悔恨中踉跄的逃跑。 “唉,真后悔没好好学习,我兔二哥竟然忘了石头的破空声!该死啊,真该死啊,想当年多少前辈死在石头之下,血写的历史我都能忘,真的该死啊,如果……,我一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哥,快追,狠狠的砸,别让它跑了!” “好嘞,我口袋里的石头可多了,它跑不了!” 剑鸣与林成边追边丢石头,尽管准头有限,却还是有几颗顽强的石头,不负使命的撕咬兔二哥。 嗖嗖声中,兔二哥的伤势越来越重,逃跑的步伐越来越乱,眼眶中的泪水越来越多,内心中的悔恨越来越深—— “唉,倘若当初我好好学习,怎会如此凄惨!倘若当初我不早恋,怎会如此悲催!晚了,一切都晚了,真像老祖宗说得一样,书到危时方恨少!” 悔恨的兔二哥越来越虚弱,神智越来越不清晰,仓促奔命之时,它惯性的去了情人家。 追逐中的剑鸣与林成越来越亢奋,手中的石头也越来越有准头,离兔二哥的距离越来越近—— “哼,我让你逃,我跺死你!” 林成率先追上兔二哥,将近一天的追逐,让他疲惫的心中迸发了腾腾怒火,及至追上,一脚便踩死了重伤的兔二哥。 “咯咯……” 这一幕落在了鸡一姐眼中,老情人的死亡,令它撕心裂肺,不由自主的叫出了声,这无疑惊动了两个恶魔! “哥,快砸死它,别让它跑了!” 瞧及鸡一姐,体力不行的剑鸣,只能大声吆喝林成,他气喘吁吁的再次驱动小腿急奔,朝新的猎物攻击。 “哈哈,瞧好吧,我这就砸死它!” 胜利令林成变得开朗,手中的石头依然有力,嗖嗖的急射而出,剽悍的他随之进攻,飞一般的攻向鸡一姐。 老情人的死令鸡一姐痛碎心肠,无限的哀伤迟钝了大脑,再加上山鸡家族的天生胆怯,面对飞石及林成,它不由呆了。 当石头击中身体,反应过来的鸡一姐连忙把头颅藏入草丛,选择了山鸡家族最常规的逃避方式。 “哼,我让你跑,我跺死你!” “哥,别踩,这个抓活的。” “呃,这是为啥啊?” “呼……,我要把它送回家给爸妈吃!” 剑鸣终于跑了过来,不顾气喘吁吁,忙从恶魔林成脚下救出了鸡一姐,他想把活猎物送回家。 就这样,兔二哥死了,鸡一姐被生擒了,这一对苦命的鸳鸯,终于尝到了早恋的恶果—— 想当年,兔二哥与鸡一姐相逢,彼此一见钟情,它们不听长辈们的劝诫,竟为了贪食爱情的甘甜,而荒废了各自的学业。 念而今,兔二哥因本领不及,惨死在兔族常识的暗器中。而鸡一姐呢,因贪欲而疏于练习飞翔,竟然被两个小屁孩活捉,即将成为人类口中的美食。 “唉,世间最悲莫过于早恋,贪一时欢娱而遗千古恨,若有来生,我鸡一姐坚决不早恋。” 鸡一姐虽然悟了,但一切都晚了,残忍的剑鸣与林成决不会放过它。 “哈哈,今天运气不错呢,追一只笨兔子,还能碰到一只傻鸡,真是太好了!” “哥,不是兔子笨,而是咱们聪明,也不是鸡傻,而是咱们胆子大。唉,先回去吧,要是能早一点想到用石头砸,没准可以多抓几只野兔呢。” “哈哈,明天多抓也一样啊,今天真的有点累了。” “嗯,我也累了,咱们先回去吧!” 剑鸣与林成抬着兔子架着鸡,雄纠纠,气昂昂的下山。此刻正是大人们收工的时候,过往的路人见状好奇的询问,其中就有昨天的大婶。 “呦呵,小家伙们,今天的收获不小啊,竟然多抓了一只野鸡。” “哈哈,是啊,婶子。” “呵呵,这只野兔子也是你用腚蹲死的?” “不是,这个是我哥哥用脚跺死的!” 大婶:“……” 剑鸣轻描淡写的话,令路人们有了无限的馋涎,这两小屁孩用腚、用脚都能猎到兔子,自己的孩子更壮实、更聪明、更灵活,若也让他们上山去抓,岂不是天天都有兔肉吃了? 第11章 大人与小孩 在路人们的不尽夸奖中,剑鸣和林成踏着羡慕的目光,高高兴兴的返回林秀雄家。 “妗子,你快来看看啊,我们今天除了打死一只兔子以后,还抓到了一只鸡呢。” “……,啊,这都是你俩抓的?” 听到剑鸣的声音,罗翠兰忙从屋里走出来,当看到两人手中的猎物,她不禁满是错愕,原以为上次那只兔子是意外笨死的,却不想这两个小屁孩竟然又有了收获。 “嗯,兔子是哥哥跺死的,鸡是我俩活抓的。” “……,当家的,你快过来,这俩孩子又抓到好东西了。” 罗翠兰颇感无语,山中的野兔子似乎比以前笨了,不是被腚蹲死,就是被脚跺死,这打猎也太简单了吧?心经千般吐嘈,她又想到了猎物的分配问题,上次那只野兔子炖了也就炖了,可这只似乎不能再随意处理了,毕竟是林成跺死的,怎么着也得商量一下。 这就是大人,岁月不仅成熟了他们的躯体,还复杂了他们的思维——脑子中想的更多的是人际关系,与孩子们几乎是两个世界的人。也因此,大人与小孩之间,永远只有懂不懂事(社会生存法则)的区别,没有聪不聪明(自然生存法则)之别。 林秀雄从屋里走出来,在得知情况之后,他立刻作出了决定:“小香,你带着小鸣和小成,把这只野兔子给你小叔送过去。翠兰,把这只野鸡先养起来吧,等过段时间送林村去。” 这个决定的确很好,既能让孩子们有肉吃,又不会让兄弟之间产生隔阂,也算最理想的处理办法,只可惜—— 要说起小舅林秀杰,绝对算得上一个妙人儿,身为林家的老幺,他深受老爷子的宠爱,在行事风格上也保留了偌多的童趣。 前几年刚结婚的时候,由于手头没有钱,林秀杰酒瘾犯了,控过酒瓶子,最后又指使自己的妻子孙静芬去老爷子处偷酒喝,更令人无语的是竟被现场抓获。如今生活虽然略有起色,但还算不上富裕,对酒瓶子更是吝啬异常。因此,当林桂香把野兔子送过去的时候,他首先想的是老爷子的酒量问题,唯恐喝光自己的存货。 “嗯?小香,你回去告诉你妈,别先烧汤了,一会儿我和你三叔过去,今晚要在你们家喝酒。” 千般思量下,林秀杰决定在家里炖兔子,却到二哥家喝酒,这样既可以保证全家有肉吃,还不用喝自己的酒。 林桂香并不知道林秀杰的小算盘,放下兔子又带着剑鸣与林成回了家,这让罗翠兰万分诧异。 “咦,小香,你们不等着吃肉,跑回来干啥?” “妈,小叔说了,一会儿他和三叔过来,要在咱们家喝酒。” 罗翠兰:“……” “算了,翠兰,你去炒几个菜吧,我去买几瓶酒。” “唉,要是早知道就不把兔子送过去了,我又不是不会炖,用得着这样吗?” 罗翠兰非常不高兴,原本是一翻好意,不想却换来了这种结果,她心中的郁闷可想而知。 夕阳落下山,林秀杰汇同林秀豪,带着孩子们,端着兔子肉赶到了林秀雄家,额外的晚餐备齐,宴席也算开场了。 还不知实情的老爷子万分高兴:“哈哈,小鸣真是好孩子,知道捉野兔子孝敬姥爷,将来肯定有大出息。” “爹,您快尝尝今天的兔子肉,这可是静芬炖的呢。” 罗翠兰终不甘吃暗亏,一开席就委婉的告了状,这的确令老爷子一愣,好心情立刻少了一半。 “嗯?老四,这是怎么回事?” “呃,爹,是这样的,今天二嫂把野兔子送我那里去了,为了您老少走点路,炖好之后,我就把兔子肉端回来了。” “……,你……,哼,去你那里能走多少路!” “爹,您别生气了,在哪里吃不一样啊,都是一家人。再说了,小鸣和小成这两个小家伙越来越能干了,今天就比昨天多抓了一只鸡,明天兴许能多逮一只兔子呢,您应该高兴才对啊。” 老大林秀安搬到了外地,老二林秀雄就成了兄长,为免老爷子生气,他急忙转移了话题。况且,野兔子并不是好抓的,以后还不知道能不能再抓到,他真不想因此坏了兄弟间的和睦。 “唉,算了,不说了,以后再抓到野兔子,就在老二家炖,你们如果想过来喝酒,就自己带着,别再耍这种小心眼儿了。” “爹,我们知道了,您别生气了。” “姥爷,明天我和哥抓三只兔子,这样舅舅们就不用抢了!” 林秀雄:“……” 罗翠兰:“……” 林秀豪:“……” 林秀杰:“……” “……,唉,三个大人还不如一个小孩子懂事!小鸣,你真是个好孩子,将来肯定有大出息,来,多吃点肉。” “哈哈,谢谢姥爷。” 又是一翻盛大的夸赞,这让剑鸣的内心中满是欢喜,在这种氛围下成长的孩子们,的确能发挥出巨大的工作热情,他们喜欢被夸奖,也渴望得到更多的夸赞。 因此,第二天一吃完早饭,剑鸣和林成就立刻去了山里‘上班’,却不料昨天还很空旷的荒山,现在竟成了喧嚣的闹市,五六个小屁孩早已占领了这一方天地,为首的赫然就是赵虎!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全是因为剑鸣爱谝的坏毛病,国人本就有跟风的习惯,再加上兔肉催人涎下,没有时间的大人们,只能鼓励自己的孩子前来狩猎。他们这么做,除了打着解馋的主意外,更多是攀比心理——不只你们家的孩子能耐,我家的孩子也很厉害。 看到胡乱追逐中的赵虎,剑鸣瞬间紧张起来,为了防止被报复,他立刻抓住了口袋中的石头,全身心的戒备着。 “咦,他怎么来了?” “呃,小鸣,咱们快跑吧,他会打我们的。” “哼,他若是再敢欺负人,咱们就用石头砸他!” 尽管也有一丝紧张,剑鸣却没有恐惧,这也许就是生长环境对孩子们的心智所产生的影响。 第12章 二打虎(上) 也许被打怕了,也许是野兔子更有吸引力,尽管看到了剑鸣和林成,赵虎却并没有上前报复,而是继续与小伙伴们一起追逐。 赵虎的举动让剑鸣和林成瞬间放下了心,开始进行自己的狩猎,只可惜有了赵虎等人的喧嚣,野兔们要么远遁藏匿,要么飞速的奔跑,根本就没有肯停下来休息的。 “哎呀,这些笨蛋这么吵,把兔子都吓跑了,还怎么逮?” “呃,那可怎么办啊,咱们今天要捉三只的。” “嗯?哥,咱们换个地方吧,这里太吵了,兔子们肯定不敢出来的。” “噢,好啊,我都听你的。” “嗯,咱们去山那边吧。” 看着狂奔的小屁孩们,剑鸣鄙夷的摇了摇头,如此大吵着追逐,跑一辈子也休想抓到一只野兔子。因此,他和林成去了荒山的另一边,尽管需要走很长一段路,却总比徒劳的追逐强。 也许剑鸣真是苍天眷顾的宠儿,山的这一边的确静谧,不仅草木更茂盛,而且还有一坑池水,绝对是最理想的狩猎场。 “哈哈,这里真好,哥,你快看,好多兔子粪呢。” “呃,小鸣,这里好像怪怪的,咱们还是回去吧,我有点害怕。” 也不怪林成会害怕,这里是赵家的坟地,已经有了几百年的历史,每当夏夜时分都会有鬼火飘移,是赵林村最诡异的地方。除了上坟的赵姓人敢来,平常毫无人迹,这里多的何止是野兔,还有各种蛇蝎,对小孩而言,绝对是危险的地方。 只可惜剑鸣并不知道这些,对于草木覆盖的坟头更无概念,他唯一想的就是抓兔子。 “嘘,哥,不要说话,赶快准备好石头,我已经看到兔子了。” “噢,我知道了。” 林成也是小孩子,尽管心中有些恐惧,却更希望抓到兔子,因此在得到剑鸣的指示以后,立刻捡了不少石头(大多都是坟头上的)。 野兔遍布的坟地,再加上逐渐精准娴熟的掷石绝艺,剑鸣与林成甚至没有费多少时光,便弄死了两只野兔子。 “哈哈,哥,两只就够了,再多了咱们也拿不动,等下午回来再打两只就行了。” “好,咱们现在就回去吗?” “嗯,现在就回去吧,就为(方言,顺便的意思)看看那些人抓到兔子了吗?” 儿时的剑鸣非常爱谝能,这也许是夸赞式教育的负影响,他此时还不知道什么是低调。因此,小哥俩得意洋洋的回到原狩猎场,望着依然在四处找寻的人哈哈大笑,丝毫不懂得收敛。 赵虎等人听到小哥俩的笑声,纷纷驻足看过来,当瞧及两只硕肥的兔子,他们又岂能不羡慕。 “喂,你们在哪里抓的兔子?” “哼,一点礼貌都没有,想要学艺,就得拜咱为师!” “你……” “不拜就算了,哥,走,咱们回家吃肉喽!” 戏弄赵虎一翻,剑鸣万分欢喜的随林成回家,巨大的荣誉感,已经让他忘记了自己的瘦弱,这也许就叫得意忘形吧。 “妗子,我们回来啦!” “呵呵,小鸣,今天晌午抓到了几只兔子啊?” “你出来看看呀!” “噢,来了,啊,这两只都是你们抓的?” “是啊,一只是用石头砸死的,另一只是我用脚跺死的。不过,我的劲儿没有哥哥的大,鞋都被兔子咬坏了!” 剑鸣指了指鞋子上的破洞,第一时间向罗翠兰炫耀了功勋,他这么做并非仅仅为了谝能,也是想提出自己的条件。 关心则乱,罗翠兰的确上了当:“哎哟,伤到脚了吗?快把鞋脱了,让妗子看看,以后要小心一些,兔子急了真会咬人呢。” “哈哈,我才不怕呢,只是鞋变成这样了,下次肯定不能跺兔子,你把擀面杖给我吧!” “……,呵呵,行啊,你要是喜欢就拿去玩吧。” 尽管很无语,罗翠兰依然把自己正用着的擀面杖送给了剑鸣,这是六十厘米长,直径五六厘米的圆柱形榆木棒,主要用来做手擀面。在那个严重缺乏玩具的时代,擀面杖就是男孩子最向往的玩具,因为这既可以带给他们安全感,也可以寄托血液中的一些天性因子,持有它似乎有唤醒灵魂的快感。 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剑鸣真的欣喜异常,一吃完晌午饭便拉着林成去了坟地,他急于体验新武器的威力。 事情总是这样凑巧,剑鸣和林成在去‘上班’的路上,正好遇到了同样去‘上班’的赵虎一行,双方既是同行又是对头,谁也没有理会谁。 本来双方不在一个山头‘上班’,并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谁曾想赵虎一行因眼红剑鸣两人的收获,而选择了暗中跟踪,坟地的静谧又被破坏了。 “你们……,一群笨蛋,就你们这样,一辈子也别想逮住兔子!” “哼,要你管啊,这又不是你家的,我们想干啥就干啥!” “你……” 对于赵虎的挑衅,剑鸣不由大怒,本想提棒就上,却被林成拉住了。 “小鸣,算了吧,咱们打不过他们的,真不行就去原来的地方逮吧,这里挺吓人的。” “这?唉,哥,就在这里逮吧,毕竟这里兔子多,一时跑不干净,原来的地方早就没了。” “哦,那就在这里吧,不过,咱别打架了,真不行下午就不抓兔子了,反正已经有两只了。” “嗯,等等看吧,应该可以捉到的。” 剑鸣刚刚拥有了新武器,当然不甘心空手离开,好在坟地中野兔子多到了泛滥的地步,在赵虎一行的骚扰下,它们犹如没有头的苍蝇,四处的乱转,有好几只竟从两人身边跑过。 “嘭!” 剑鸣终于出手了,犹如打棒球,一棍把经过的兔子打飞,只可惜瘦弱如他,使出全身的力,依然没把兔子打死。 “哥,快追,我打伤它了!” “我看见了,它跑不了!” 小哥俩拼命的撵,吓的受伤的野兔嗖一下钻入一个小洞(应该是獾子挖的吧?要不就是坟门?反正野兔子不会自己打洞!),剑鸣见状大急,连忙伸手去抓…… 第13章 二打虎(下) “嘶……,哎哟,该死的破兔子,我摔死你!” 急了眼的野兔子毫不客气的咬了剑鸣一下,稚嫩的小右手顿时鲜血淋漓,剧痛让水雾笼罩了双眼,坚强(大人不在,小孩子都很皮)的他并没有哭出来,而是被激发了凶性。 剑鸣的手再次伸入洞穴,抓住野兔子的两只耳朵,使出吃奶的力气,把它拖了出来,然后狠狠的摔在地上。 “吱吱……” 可怜的兔三哥刚被擀面杖重击,又遭如此残忍的摔打,除了吱吱哀鸣之外,再也无力逃跑。 “哼,让你咬我,我打死你!” 右手的血,令剑鸣红了眼,小小的年纪已幻化为大魔头,擀面杖高高的举起,一击便把兔三哥砸死。 “啊,小鸣,你的手流了好多血,咱们快回去吧。” “哥,我没事儿,咱们再抓一只兔子吧,这样我爸妈也可以吃兔子肉了。” 剑鸣的确很皮,一点都不在乎右手的伤口(动物咬了后,不要第一时间止血,这样血液就可以自己清洗伤口,看着血淋,其实一点都不痛),很快又与林成一起投入狩猎。 静寂已久的坟地,被小屁孩们一闹腾,安家在这一方天地的野兔子们四处乱窜,这让擀面杖与石头有了用武之地,不一会儿的功夫,这小哥俩又杀了两只野兔。 “哈哈,小鸣,今天兔子真多,没准咱们还能多打几只呢。” “哥,再多了就拿不动了,咱们回去吧,明天再来。” “嗯,好吧。” 就在小哥俩抬着猎物准备离开的时候,满头大汗的赵虎跑了过来,这家伙追逐了大半天,仍然一无所获,瞧及小哥俩的战利品,他不由害了眼红病。 “喂,快给我一只,不然就揍死你们。” “赵虎,你别欺负人。” “就欺负你们了,快给我一只兔子!” “你……” “哥,你别说了,他要就给他吧,反正我们有三只呢。” “小鸣,这是咱们……” “哥,你别管了,听我的就行了。” 剑鸣朝林成使了个眼色,挑了一只较小的兔子扔过去,看似胆小怕事儿,右手却悄悄的握紧了擀面杖。 “这只兔子给你了,这样可以让我们走了吧?” “哼,算你识相,快滚!” 小哥俩的屈服,令赵虎狂喜,眼看兔子就在前面不远,他立刻俯身去捡,完全忘记了上次被打的厄运。 “嘭嘭……” 剑鸣趁赵虎俯身之际,抡起擀面杖照着赵虎的屁股,便是一阵急风暴雨,尽管年幼力弱,榆木的棒子依然能打痛人。 “哎哟……,嘶……,痛死我了,呜呜……” “哼,还敢欺负人,哥,一起上,揍死他!” “好嘞,揍死他这个王八蛋。” 听到剑鸣的招呼,林成立刻加入了战团,两条腿左右开弓,一刻不停的踢踹着赵虎。 剑鸣的木棒,林成的双脚,只打得赵虎嗷嗷的哭,惨叫着在地上打滚,甚至连骂人的胆量都没有了! “哼,以后老实点,再敢欺负人,我就揍死你!” “呜呜……,不敢了,再也不敢了,呜呜……” “哼,真是个废物!哥,咱们走吧!” 打累的剑鸣终于收了手,招呼着林成抬了猎物,得意洋洋的回家。 赵虎本就娇生惯养,这次又被打的如此惨,脆弱的他赖在地上哇哇的大哭,若非有人去通知了大人,这小子极可能被蛇蝎废掉。 背回自己的宝贝疙瘩,赵父赵母着实怒了,在自家的祖坟墓地打猎不说,还把自己的孩子打的这么惨,见过欺负人的,还没见过如此欺负人的!盛怒的赵家人雄纠纠,气昂昂的再次找上了门,大有拼命的架式。 “二哥,没见过这么毒的孩子,您看看,把俺家小虎打成啥样了!” 赵母一声吼,吓得原本在院中给剑鸣和林成分小山枣的林桂香立刻开遛,有了上次的经历,她可不想再成替罪羊。 剑鸣和林成见林桂香跑,也跟着一起跑,一时之间惊的鸡飞狗跳,着实增添了赵母的气势。 “唉,大妹子,这中间是不是有误会?你看小鸣才三岁多,长得又瘦,他怎么可能打的过小虎子啊。况且,这几天小鸣和小成忙着逮野兔子,根本就没有去山池那边洗澡,你会不会搞错了?” “搞错?二哥,您这是啥意思?我是不讲理的人吗?要是没有问清楚,我们是不来的,小虎就是剑家那个小子打的。还有,这个小子一点教养都没有,竟然跑到我们祖坟墓地撒野,身为赵家子孙,小虎子就阻止了一下,那小子就用棍子打人,您看看他腚上的这些淤青,错不了!” “什么?去你们祖坟上了?哎哟,里面蛇蝎那么多,这两个臭小子怎么跑那里去了?唉,大兄弟、大妹子,这件事真不好意思,我都不知道他们会跑那里逮兔子,惊扰先辈的地方,还请你们不要怪罪,小孩子嘛,不懂事的!” 听到小哥俩去坟地打猎,林秀雄吓得脸都白了——赵家祖坟墓地是赵林村有名的鬼地,每逢夏季的夜晚里面鬼哭狼嚎的,鬼火漫天遍野,各种鬼怪传说吓大了一代又一代人。这里即使赵家人都不愿去,更别说其他人了,他真的没想到剑鸣竟去那里面逮兔子。 “二哥,小孩子们不懂事,跑到那里闹腾,我们也没话说,可……,您看小虎又被打成这样了……。唉,我就这么一个孩子,平常自己都不舍得打,不能就这么被欺负吧?” 对于剑鸣和林成去坟地的事,赵大勇(赵虎之父)一点都不关心,那个阴气森森的地方,谁爱去谁去,他才懒得去管呢,毕竟姓赵的又不止他们这一支。他在乎的是自己的儿子,如今人被打了,索要些好处才是实在的。 “这……” 赵大勇的小心思,林秀雄岂能不懂,可现在挣钱并不易,若次次赔偿,这让他如何受得了! 就在这个时候,老爷子出面了,身为赵林村的老支书,又经历过战争的硝烟,他的威信可不是一般的高。 “大勇,咋回事?小虎子这是怎么了?” “呃,大爷,您咋来了?” “……,你小子,这是老子的家,我咋不能来?快说这是怎么个事?” “呃,没事儿,大爷,没事儿,就是小孩子们打架,小虎子被小鸣欺负了。” “嗯?我记得小虎比小成还大几个月,以前老欺负我家小成,你确定小虎被三岁的小鸣欺负了?” “……,大爷,在您老人家面前,我哪里敢说谎,小虎真被欺负了,连续两次了都。” “哦,老二,把小鸣和小成喊过来,我要亲自问问。” “是,我这就去喊。” 见老爷子出面,林秀雄不敢怠慢,立刻出去找剑鸣和林成,不一会儿功夫,便把在林秀杰家避难的三人喊了回来。 “姥爷,这是桂香姐摘的山枣,可好吃了,您快尝尝吧!” “哈哈,姥爷不吃,你吃吧。小虎子,别先哭了,告诉爷爷,是谁打的你。” “他俩都打了,他(剑鸣)打的最厉害,呜呜……” “……,小鸣,你打他来吗?” “呃,姥爷,是他先欺负我的,不揍他,我就得挨揍。” “……,小虎子,你欺负过小鸣?” “我只不过想吓唬他们一下,没有真想打他们,呜呜……” “呃,小鸣,小虎子只是想吓唬吓唬你们,你为什么要打他?” “姥爷,他抢我东西?” “啊,小虎,你想抢啥东西?” “呜呜……,我想吃兔子肉,就想问他要一只,他就用棍子揍我,呜呜……” “呃,小虎,要是爷爷给你一只野兔子,你还哭吗?” “有兔子肉吃,我就不哭了!” “……,真是好孩子!老二,快去拿只兔子来给小虎,你们俩个白长这么大了,一点都不了解小孩子,他为什么哭?还不是想吃肉了嘛,亏你们都三四十岁了,就知道吵吵,嫌不嫌丢人?” “爹,我都剥好了,立刻就去拿。” “嗯,大勇,拿只兔子回去炖炖,四条兔腿,两条大的要孝敬你娘,她好好的,你们就有抚恤金拿,她要是不在了,抚恤金也没了,你小子别迷糊。两条小的给小虎子吃,我觉得他比你们两口子懂事,小孩子哪有不打架的?咱们山区的孩子不能娇惯,只有摔打的养,才能养出山里的汉子! 唉,你大伯和你爹都是英雄,都是咱们赵林村的骄傲,想当年我们兄弟三个一起打过鬼子,又一起打过国、民、党反、动派,枪林弹雨的没一个孬种,小虎是他们唯一的血脉,千万别把他宠坏了!” “大爷,我知道错了,以后会注意的。” 老爷子德高望重,在赵林村深受村民们的敬爱,赵大勇连一点顶撞的勇气都没有,听了老爷子的说教,只能连连点头认错。 用一只兔子打发走赵家人,老爷子看着依然贪吃的剑鸣,不由万分头痛,有血勇是好事,可下起手来也实在太黑了,若是再这么放任下去,非出大事不行。 “小鸣,小孩子打架不能下死手,也是小虎子长得壮实,要是换个人就被你打死了,杀人是要偿命的。” “姥爷,我没下死手啊,我打的是腚,当年我爸带人与其他村打架,都是用锨揍腚的,这样打不死人!” “……,以后不能让他乱跑了!” 第14章 三打虎 原以为剑鸣打架,是因为被欺负急了,却不想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这个小家伙人虽小,但似乎已经学会了打架,老爷子无奈之下,也只能下了禁足令。 老爷子的猜测并不错,剑鸣的确学会了打架,师父还不是别人,正是剑山。要追究起这件事来,也怪不得剑山,身为一个父亲,在儿子小的时候总得讲些故事吧,可他没有读过书,实在没有太多的故事讲,无奈之余,他只能把自己的经历讲给儿子听。其中讲的最多的就是大锅饭时代,为了捍卫自己公社的劳动成果,他是如何带人打其他公社人的—— “儿子啊,知道吗?想当年吃大锅饭,公社抽人去修河堤,期间别的公社欺负咱们公社,我和你清义叔等十几个劳力,嗷的一声抓起铁锨,朝他们腚上狠狠的抡。那个时候,我们可厉害了,十几个打的他们几十个嗷嗷叫,一直赶出去十几里地,若不是他们公社的干部出面道歉,我们能把他们撵出林县去……” 剑山最喜欢讲的,讲的最多的就是这件事,剑鸣真真的记在了心里,当拥有了自我意识以后,他很快融汇贯通,学会了第一式打架技能,并没有意识到打架是不对的。 也因此,剑鸣才无意的出卖了自己,惨遭老爷子的禁足,在随后的几天,他只能和林成在家门口玩,彻底失去了打猎的机会。 原以为这么做,剑鸣就不会再打人了,至少不会再打赵虎了,可有些事情似乎是上天注定的,想避免都避免不了。这一天,剑鸣和林成正在门口摔泥巴,忽然听到一阵争吵声,好奇的剑鸣立刻循声跑了过去。 在林秀雄家不远的胡同里,聚集了十几个孩子,争吵声正是从孩子群中传出来的,剑鸣跑到了附近,才发现噪音制造者不是别人,正是老冤家赵虎—— “哼,快把沙包拿出来,不然就揍死你!” 虎头虎脑的赵虎依然彪悍如顾,趾高气扬的威胁一个小姑娘,企图夺取人家的沙包玩。 小姑娘不是别人,正是赵虎的本家妹妹赵兰兰,今年刚刚四岁,扎着两个小辫子,苹果脸上镶着两颗黑珍珠,柔弱的身材极惹人喜爱。她虽然长得柔弱,但也非胆小之妞,面对蛮横的赵虎,她铿锵有力的反驳:“不给,就是不给,你敢欺负人,我就让我爸揍你!” “哼,让你不给,我揍死你!” 娇宠的赵虎被同样娇宠的赵兰兰反呛,自感失威之余,毅然出了手,把本家的妹妹打得哇哇的哭。 就在这个时候,剑鸣一跃而出,挺起了小胸膛,大义凛然的演绎了一场英雄救美的戏码,只可惜他没有发现林成并不在场。 “住手,欺负小闺女算什么男人,有种跟我打啊!” “你……,哼,今天我要揍死你,让你们以前欺负我。” 听到剑鸣的大喊,赵虎本能的颤、抖,原打算撒丫子开遛,却发现林成不在场,他胆子立壮,报仇的雄心瞬间凝聚,大吼一声,飞一般的冲向剑鸣。 ‘啪’的一声脆响,剑鸣手中的泥巴在赵虎脸上炸开,不等赵虎惨叫,他立刻冲了上去,把擦泥的赵虎掀翻在地。 “哼,大笨蛋,我一个人就能揍你!让你欺负小闺女,我打死你!”(剑鸣掀翻赵虎,立刻骑在他身上,双手左右开弓的打,只可惜体瘦力弱,杀伤力并不大。) “啊,浑蛋,我要揍死你!” 擦净脸上的泥巴,赵虎顿时大怒,久抑的彪劲涌进丹田,武勇重新幻现。只见他虎躯一翻,就反客为主,把剑鸣摁在了下面,两只拳头虎虎生风的暴打着剑鸣。 尽管剧痛难忍,尽管敌强我弱,剑鸣却没有放弃反抗,虽然掀不翻骑在自己身上的赵虎,但他的双手并没有闲着,脑海里更是急速翻转,很快从逮野兔子中悟到了顶级绝艺——揪耳朵神功。 “嘶……,哎哟,快放手,痛死我了,呜呜……” 赵虎终不如剑鸣皮厚,双耳被狠揪,痛得他立刻忘了出击,还不如胖妞小红有战斗力。 剑鸣也不言语,趁势掀翻了赵虎,重新占据了主位,尖锐的牙齿立刻咬住了赵虎的鼻子。 “呜呜……,痛死我了,快放手啊,呜呜……” 赵虎剧痛之下彻底放弃了反抗,很快选择了投降,实在辜负了自己的大块头。 “哼,再敢欺负人,我见你一次就打你一次!” “呜呜……,不敢了,再也不敢了,呜呜……” “哼,大废物,快滚吧!” 英雄救美的绝世大战最终因赵虎泪奔回家而结束,是役惊天动地、排山倒海、上演了偌多的武林绝学,经过了万多招的激烈大战,赵虎双耳被揪出血,鼻子被咬破,受了极其严重的内伤。 而救美的英雄剑鸣,也被伤的鼻青脸肿,混身痛得龇牙咧嘴,好在他内功极其深厚,并没有哭出来(真英雄)! 更重要的是,剑鸣大侠义薄云天,做好事从不留名,打跑了魔头赵虎,立刻跑回家哭,并没有给赵兰兰以身相许的机会(遗憾啊,自此世间少了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夕阳西下,英雄救美的风波并未止息,忙完工作的大人们得知自己的孩子被打,几乎同时出动寻仇,结果三家人就在路上奇迹般的遭遇。 “大勇兄弟,你家小虎子下手也太重了吧,你看把小鸣打的!” 三方对决,林秀雄首先发难,一记力劈华山,矛头直指赵大勇。 赵兰兰之父赵永发也不甘落后,随即一记黑虎掏心,重重的击向赵大勇。 “大勇哥,小虎子也太没规矩了吧,连自家的妹妹都打,这传出去还不让人笑话啊!” “……” 尚未出招便受了两击,赵大勇一时气结,指着两个人竟不知道说什么,明明受伤的是自己的儿子,这叫什么事? “二哥,您是不是搞错了,明明是小鸣欺负小虎啊,这可不是第一次了!” “你胡说,是他先欺负的我,这位哥哥为了帮我才打得他!” 林秀雄:“……” 好吧,赵兰兰的一句话就把剑鸣给出卖了,这件事也只能不了了之,各认倒霉了。 第15章 乡村集市 小小年纪不好好在家待着,偏偏学人家大侠英雄救美,结果被揍的鼻青眼肿,剑鸣如此的不自量力,实令林秀雄啼笑皆非,为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他不得不带剑鸣和林成去赶集,准备买几件玩具把这俩熊孩子拴在家里。 那个时候的农村,人们的思维意识尚没有转变,极少有人外出打工,乡村的生活非常热闹。每逢集市,十乡八村的人们纷纷出动,卖自家土特产,买家需物资,大人小孩齐上阵,吆喝声如浪似潮,人来人往的拥挤非常。 这里还没有农药毒害的蔬菜,也没有坑蒙拐骗之徒,人人脸上都挂着最真诚的笑,即使讨价还价也是一种有趣的交流。更有小伙子死皮赖脸的尾随大姑娘,即使被护驾的小媳妇们赶撵,他们依然不肯远离,只为弄清心仪对象的住址,以便乞求媒人上门提亲。 三三两两的小屁孩们看到卖棉花糖或糖葫芦的,说啥也不肯走,为了、解解馋,他们可以哭的昏天抢地,也可以满地的打滚,让大人们无可奈何的掏钱购买。 记忆最深的就是耍猴的,那个时代,耍猴还是一种常见的营生手段,往往是一位上岁数的老大爷,带着一只特别顽皮的小猴子,在集市的一角进行着笑死人的表演,依稀记得—— “诸位老少爷们、大姐大婶、大姑娘小媳妇们,小老儿今年六十了,原在花果山水帘洞修行,奈恋尘世之热闹,特带齐天大圣的徒子徒孙游历人间。请诸位有钱的捧个钱场,无钱的捧个人场,无论挣钱与否,小老儿都会让大家畅笑一场。 呔,顽皮的小猴儿,这许多老少爷们、大姐大婶、大姑娘小媳妇给你捧场,还不作个揖!” 小猴儿的确可爱,听到老大爷的口令,立刻倒立的行走,把红红的屁股展现给观众们,往往能引起全场的哄笑。老大爷当然要佯怒的纠正,这一来一去终有无数的笑点,随后是弄枪使棒,小猴儿犹如天生的逗笑专家,手中的棍棒只打着自己的帽儿飞,笑得人们下气不接上气。 最后,小猴儿敲锣求赏,与观众们进行最亲密的接触,各种的卖萌表情,总让人们心甘情愿的掏腰包。即使小孩们,也会拿出自己最心爱的冰糖葫芦与之分享,大方的可以嬴得无限香吻,小气的只会惹恼小猴子。 在这个时候,小猴子就像一个贪吃的小孩子,与人类抢夺,这时老大爷就会出面干涉,往往能勾起观众们无限的怜,特别是大姑娘们,在这个时候恨不得把自己买头绳的钱都用来打赏。 剑鸣用自己的冰糖葫芦及口袋中的零食,取得了小猴子的认可,他犹如热恋中的小伙子,紧紧的抱住小猴子,任老大爷怎么干涉,他都不肯放手。 “小鸣,快放手啊,小心它咬你!” “二舅,我想要这只小猴子,咱们带它回家吧。” “……” 小猴子是老大爷的饭碗,自不肯转让,况且,林秀雄也不会花大价钱买一只猴子,因此,任凭剑鸣哭的昏天抢地,任凭剑鸣满地打滚,都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小猴子。 林秀雄最终强自的抱走了剑鸣,用一根棉花糖便止息了这一场闹剧,三人继续逛集市。走过了长长的菜贩摊,又走过了花花绿绿的布匹摊,就到了一个卖玩具的小摊位。 这里拥有男孩子的梦想,各种枪械玩具琳瑯满目,有打弹丸的,有打火药的,还有喷水的,千奇百怪,令林秀雄都不由眼热。 身为一名退伍军人,林秀雄喜欢枪,也希望自己的后辈们有朝一日能够扛枪,这也是他首选枪械玩具的原因。 “嗯,打弹丸及火药的都不错,有点枪的味道,只可惜你们太小了,玩起来不安全,就先买两支喷水的吧,等你们再大一些,我再带你们来买其他的。唉,你们的爸妈啊,整天就知道过日子,一件玩具都舍不得给你们买,男孩子不玩枪怎么行?” 林秀雄似乎非常缅怀过去,自言自语一翻,精心挑选了两支喷水枪,一大一小,大的是仿七九式半自动步枪(?有点模糊,应该是的),银白色的,小的是仿五四手、枪,红色的。 “小成,你是大的,就用这把大的,小鸣,你还小,先用小的吧。” 剑鸣当时特别失落,心中想的全是小枪不如大枪厉害,这要是打起仗来,拿着小枪就是找死。 “不,我要小枪。” “呃,好吧,给你小枪,小鸣,你用大枪。” “哈哈,好呀,谢谢二舅。” 剑鸣当时就乐了,抢也似的夺过大枪,心中满是坏心思:嘿嘿,原来表哥想当大官啊,这个呆头鹅,用小枪的不一定是大官,打仗厉害的才能当大官,回去看你投不投降。 林秀雄并不知道小孩子们的心思,原本担心剑鸣太小,用大枪不方便,这才买了一大一小,却不料事情恰恰相反,大的喜欢小的,小的却又喜欢大的。 “哈哈,小鸣,你个臭小子就知道贪大,这种枪脆,一摔就碎,玩得时候千万要小心,坏了就没的玩了。” “嘿嘿,二舅,我知道了,咱们快回去吧!” “行,交了钱就走。” 林秀雄见小哥俩各得所爱,心慰的算了帐,便带着两个小家伙回了家,他并不知道剑鸣急着要回去的原因。 回到家,小哥俩便回归了自己的世界,有了新玩具,就拥有了新的游戏规则,在这一点上,林成一贯听剑鸣的。 “哥,咱们有了枪,玩打仗吧?” “好啊,我要当八路军!” “呃,好吧,我就当反、动派,不过,咱们可得讲好了,在灌水的时候不能打,我的枪大,灌水慢。” “哈哈,我是八路军才不会欺负人呢,等你灌满了再打也就是了。” “嘿嘿,好啊,灌满水你就去厨屋里等着,我灌满后就去打你,看看究竟谁更厉害?” “哼,我是八路军,你是反、动派,当然是我厉害了。” “嘿嘿,这要等打过才知道!” 剑鸣心里顿时乐开了花,这个傻表哥就知道当大官,待会不好好的欺负欺负,他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傻。 第16章 打水仗 拥有了装备及规则,就意味着游戏的开始,提前灌满水的林成先去厨房中‘埋伏’,而剑鸣继续装填自己的武器。 待一切准备就绪,剑鸣抱着枪来到厨房外面,上来就是一嗓子:“里面的八路(不要自以为是的纠结,八路军比解放军有名气,小孩子只知道八路军)听着,你们被包围了,快出来投降吧,否则,我们就烧房子了!” “同志们,冲啊,跟反、动派拼了!” 听到剑鸣的吆喝,林成立刻大吼一声,英勇的从厨房中冲出,手中的枪不断的喷射,一点都不知道节约。 “嘿嘿,拼?好呀,来吧,哒哒……” 看到林成跑了出来,剑鸣嘿嘿一笑,口中模仿着机枪的声音,手中的大枪狠狠的还击。在这个时候,枪械的优势就发挥出来了,大的容水多,射程大,持续性也长,打的林成浑身皆湿。 “啊,住手,我的枪没水了,等灌满了再打!” “嘿嘿,想得美,想要去灌水先投降!” “啊,我是八路不能投降,快住手呀,我的枪没有水了,这仗没法打了都。” “哈哈,不投降就得挨打!” 剑鸣可不是心软的孩子,对着林成不间断的喷水,不用光枪中的水,他是不会停手的。 林成也相当彪悍,强忍着水浇,没命的朝水缸处跑,就是不肯投降。 这无疑正合了剑鸣的心思,手中的枪不停的喷射,即使在林成灌水的时候,他都不肯住手。 第一战因吃晌午饭而暂停,此时的林成犹如水洗的一样,浑身都在滴水,而剑鸣就好多了,身上衣服也就半湿。 “呵呵,小鸣,你又欺负小成了?” “嘿嘿,桂香姐,是他不肯投降才变成这样的,我可没有欺负他。” “哼,都是你耍孬,咱们早说好了,灌水的时候不能打,可你呢?” “哥,你见过在战场上停手的吗?这仗一旦打起来,要么投降认输,要么乖乖的挨打,哪里能随便停下来?” “哼,反正我是不会投降的!” “所以你就变成这样了,嘿嘿。” “呵呵,小鸣,你坏死了,就会欺负小成,他的枪那么小,哪能打的过你啊。小成,你也真够笨的,小鸣的枪多大啊,装的水比你的多的多,你根本就打不过他。投降怕什么,大丈夫还能屈能伸呢,何况你这个小屁孩呢,真是一点脑子都没有。” “哼,我就是不投降!” “嘿嘿,哥哥是八路军,是不能投降的,桂香姐,你就别劝他了,劝也没有用啊!” “……,你俩加一块儿就等于五百!” 看着这小哥俩,林桂香无语的翻白眼,一个精的像二百五,一个又傻的像二百五,凑一块儿就一个五百! “呃,桂香姐,啥是五百啊?” “……,五百就是五百啊,这是夸奖你们哥俩关系好的意思!” “哦,桂香姐,咱俩加一块儿是不是也等于五百?” “滚!” 林桂香差点咬了舌头,恼羞成怒的暴了粗口,这个小屁孩简直逆天了,小小年纪就不学好,实在太可恶了。 “啊,桂香姐,我说错了吗?” “……,嗯,当然说错喽,加一块儿等于五百是你们男人专用的,我是女的,当然不能和你加一块儿了!” “哦,我知道了,谢谢桂香姐了。” 剑鸣深为自己学会新词儿而骄傲,爱谝的性格,让他在餐桌上再一次使用—— “二舅,咱俩加一块儿就等于五百!哈哈,这是桂香姐新教我的新词儿,就是说咱们俩的关系很好的意思。” “噗!” “小香,你个死丫头,再随便教他俩骂人的话,我就揍死你!小鸣,以后不能再这么说了,这是骂人的话,赶快吃饭吧,吃完饭再去玩儿。” “哦,我知道了。” 剑鸣尽管万分不解,却没有再问,吃完饭又与林成投入了战斗之中,很快把这个疑问给忘了。 随后的几天里,林成一直处于劣势,每天都会变成落汤鸡,这一天,他终于开了窍,意识到了自己总被打的问题。 “小鸣,咱们换换枪玩吧,我这个装水太少了,打不过你啊。” “嗯?好啊,换就换,不过,咱们得先打盆水放厨屋里。” “呃,为啥啊?” “因为我的枪小啊,需要随时灌水。” “哦,好吧!” “嘿嘿,这样我就不怕你了!” 与剑鸣的小聪明比起来,林成就单纯多了,刚拥有了大枪,就忘形的不间断射击。 而剑鸣呢,一直躲在厨房里零星的还击,逗弄着林成,待大枪没了水,他立刻进行反击,让林成丝毫讨不到便宜,战果还是一边倒。 在不停的交锋中,林成也渐渐的领悟了对战技巧,慢慢的找到了窍门,在这个时候,两人的对抗才算真正的有了意义。随着战技的娴熟,拥有身体优势的林成逐渐占据了上风,大枪又重新回到剑鸣的手中,饶是如此,两人也只能拼个两败俱伤! 这也是正常的,学习与反省是人类的天性,在群体活动中,只有学习快慢之分,从来就没有不学习之人。也许因为这样,小哥俩才乐不知疲的沉浸在游戏之中,丝毫不觉得厌烦,直到—— “哈哈,快投降吧,你跑不了了!” 这一天,剑鸣终于抓住了机会,抱着自己灌满水的大枪,拼命的追枪中已经没水的林成,他是如此的兴奋,以至于忘记看脚下。结果呢,被一颗不怎么长眼的石头绊了脚,他重重的摔在地上,怀中的枪咔嚓一声碎了。 “啊,小鸣,你没事儿吧?” “呃,没事儿,啊,我的枪,呜呜……” 望着碎成了渣的枪,男子汉的坚强也堵不住割心的痛泪,剑鸣不由大声哭了起来,这是心爱的玩具,也是第一个花钱买来的玩具,他真的舍不得就这么毁掉。 “呃,小鸣,别哭了,最多我这把借给你玩儿。” 林成的确懂事,见剑鸣哭的伤心,就把自己的枪递上去了。 剑鸣并没有接林成的枪,却也没有继续哭,他捧着碎片流泪久久,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哥,帮我找一个家什吧,我要把我的枪埋在这里,以后我再也不玩枪了,呜呜……” 第17章 贴画 打仗的游戏随着七九式喷水枪的碎却而终止,重归无聊的剑鸣与林成摔了两天泥巴,便丧失了继续玩下去的兴趣,无所事事的他们只能再次紧跟林桂香,并很快演变成为一对跟屁虫。 这一天吃完早饭后,大人们下地干活了,林桂香十分反常的没有收拾碗筷,而是拿出一张印有古风大美女的贴画(背胶纸,单面有胶),坏笑着向剑鸣和林成炫耀—— “呵呵,小鸣、小成,这画上的美女好看吗?” “太好看了,桂香姐,把这张画给我吧!” “姐,我也想要!” “呵呵,我就有这么一张贴画,只能送给一个人。嗯,这样吧,谁想要的话,就去把碗刷了吧!” “桂香姐,我去刷!” “呵呵,好啊,还是小鸣聪明,赶紧去刷碗吧,干完活这个大美女就是你的媳妇啦!” “嘿嘿,我这就去刷碗。” 抢到了贴画,剑鸣得意万分,在林桂香的指导下,干劲满满的收拾碗筷,快乐无比的洗碗刷碟,尽管污水沾湿了衣衫,却丝毫不影响他内心的愉悦。 完成了洗刷工作,剑鸣顾不得满头的汗水,第一时间向林桂香索要奖励,此时的他心中只有画上的古风美女。 这也怪不得剑鸣,贴画中的人儿的确美丽,生得柳眉柔目,琼鼻雪肤,端坐静思中透露着无限神韵,令人一瞧便不忍转目。 “啧啧……,桂香姐,她叫什么名字啊,长得可真好看!” “呵呵,这就是她的名字——花容月貌,你娶这样的媳妇开心吧?” “嗯,开心!桂香姐,她长得比你都好看,我怎么才能找到她?” “么个?哼,没良心的家伙,我不知道!” “呃,……,桂香姐,你才是最好看的,她没有你长得漂亮。” “哼,骗鬼去吧,真是小马屁精!” “桂香姐,我从来都不撒谎的,她真的没有你好看!” “(呵呵)……,咳咳,唉,看在你实话实说的份上,我就告诉你吧。她呢,其实就住在咱们林县,等你长大的时候,就能找到她啦,到时你就能娶她当媳妇,嘻嘻。” “嘿嘿,太好了,我长大了,一定要娶她当老婆,真的太好看了!” 拈着古风美女的小贴画,剑鸣满是幸福的陶醉,画中的人儿如此迷人,着实令他心花怒放。也许因此,他才识得了人生的第一组字——花容月貌。 有人得意就有人失意,当剑鸣靠劳动嬴得美女贴画以后,林成却极其失落,泪水哗哗的流,哭声让人深感不忍,就在此时,林桂香再次出招—— “呵呵,小成,不要哭了,我还有一张贴画,上面的美女也很漂亮,你把桌子擦干净,把地上的脏东西扫了,这张贴画就给你啦!” “呜呜……,真的?” “当然了,姐啥时候骗过你们?快去干活吧,干完活,这个大美女就是你的啦!” “哦,好啊,我这就去干活,姐,别忘了给我贴画!” 做完了工作,林成也拥有了自己的‘媳妇’,这么一来,两兄弟就有了全新的游戏模式—— “哥,我的媳妇比你的漂亮多了!” “哼,你胡说,我才不信呢。” “哈哈,不信你自己看啊!” “……” 察觉自己的‘媳妇’不如剑鸣的漂亮以后,林成立刻不干了,哭着闹着去找林桂香。 “姐,我想要个更漂亮的媳妇,你快给我换换啊!” “……,呵呵,这个就很漂亮了,娶媳妇千万不能挑三捡四哟。” “哼,我不管,快给我换个,我想要一个比小鸣的媳妇更漂亮的!” “……,呃,这……,嗯?好吧,不过,想要更漂亮的媳妇儿,就必须干更多的活,等下次你刷了碗才能换哟!” “好啊,吃完晌午饭,我就刷碗,你一定要给我换个漂亮的媳妇啊!” 有了换‘媳妇’的动力,林成的确有了工作积极性,甚至没有等林秀雄夫妇吃完饭,就急着收拾碗碟去洗刷。 “哎哟,小成,你个臭小子想干啥,我都还没有吃饱饭!” “二大娘,我想换一个媳妇,就得去刷碗,你别先吃了!” “……,换媳妇?桂香,这是咋回事?” “呵呵,妈,我用贴画哄他们俩干活呢,早上是小鸣抢到了刷碗,因此,我给了小鸣一张很美很美的美女贴画。而小成呢,因为只擦了桌子扫了地,得到的贴画没有小鸣的漂亮,所以他才抢着干活,想换个更漂亮的!” “……,你个死丫头就做吧,就知道哄骗小孩子。” “呵呵,你就别管了,这样也省的他俩跑出去打架了。” 林桂香的小算盘打的不错,只可惜天公不作美,等林成刷完碗讨要‘媳妇’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手中剩余的贴画,竟没有一张胜过剑鸣的。面对林成渴求的目光,她无奈之下,眼珠飞速转动,脑海中很快又有了新点子。 “呵呵,小成,光媳妇长得漂亮是不行的,你必须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这样吧,我这里有一张金钱豹的印画(像纹身一样,可以把图案印在书皮或身体上),只要贴上它,你就成大英雄了!” “好啊,我要当大英雄!姐,你赶紧给我贴上吧!” “嘻嘻,好呀!” 林桂香得意的翻出一张金钱豹印画,把图案印在了林成的右手腕上。 “呵呵,你看看,这多威风啊,你现在就是大英雄了!” “嗷,我成大英雄了喽……” 成了大英雄的林成,立刻跑去炫耀,拥有最美‘媳妇’的剑鸣当然不甘落后,为了也能当大英雄,他势必会去找林桂香讨要动物图案印画,这自然而然的要接受新一轮的压榨。 就是这样,在随后的一段日子里,这两兄弟被林桂香耍得团团转,为了得到更好看的贴画或印画,他们不得不争着抢着做家务,光荣的成为了最年轻的苦力! 一直到暑假结束,林桂香开学,没有人照顾的剑鸣被剑山接回林村,这种竞争游戏才算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