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上你去流浪》 第一节 我 我是一名电台主dj,也是一个孤独的流浪人。 已经不记的这是我漂泊的第几个城市了,也不记得换了多少城市的手机卡了。我有一个习惯,习惯把每一张不同城市的手机卡都收集起来把它们放在我的盒子里,在每一个无聊的夜里我会坐在落地窗前,背对着窗外的万家灯火,把它们一张一张的塞进我的手机里,然后翻阅着那些曾经的城市里曾经的人发给我的或开心或难过的信息。其实有的信息我已经忘记是谁发的了。 我是一个记性很差的人,可能是一直漂泊的原因吧,所以不能记住每一个在我生命里出现的人,在我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的过程中。我会有很多新朋友,然而也会有很多老朋友渐渐消失,很边的人总是走走停停,不知道是谁丢了谁。有人问过我: “到底谁是谁的过客呢,我们是你的过客,还是你是我们的过客”我沉默,无言以对…后来我也常常在想这个问题,可是没有答案,直到现在我都没有答案。所以我的网名一直叫过客。我还会遇到很多这样的问题,比如:你还记得哪是你的家吗?比如:候鸟飞过的时候你会有思念的感觉吗?。 因为有太多次的离开,离别对我而言已经没有那份悲伤的疼痛感了,已经麻木了。我会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简简单单的生活,然后安安静静的离开。同样,我也不在乎我在多久以后会在别人的记忆里褪去颜色…。 其实一个人一无所有的时候也是幸福的,因为那样就不会有阴晴圆缺的痛苦了,会真正的拥有一份单纯的快乐,一份简单的微笑。 回头看看几年来走过的路,已经找不到来时的方向了。漫无目的漂泊,似乎是在寻找,也似乎是在结束!孤独,惆怅,空虚,漠然纠缠在一起就成了我一个人的世界里的阴霾的天空…。 爱情对一个流浪的人来说是奢侈品,所以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为爱情驻足。然而我在这个城市里停止了脚步,因为在这里我遇到了齐海。 齐海是我的男朋友,或者说是未婚夫,我们在一起3年,也就是说我在这已经停留了3年了,还有6个月,就是我们的婚礼。他曾对我说:一个人的路程是疲惫的,更可怜的是这一路的疲惫没有人倾听,所谓的没有疼痛感,麻木,不过是你一路的强颜欢笑,故做坚强罢了…我相信他是命中注定了解我的人,所以我为他停住脚步。 第二节 天亮了我也去睡了晚安 喧嚣的夜似乎永远不会落幕,叫嚣的穿过每个城市。 凌晨2点,夜…依然那么招摇,霓虹灯把夜照的绚丽多彩,像站街的女人——妖娆!(哦,比喻不恰当) 凌晨2点我才刚刚下节目走出电台大厦。 从电台大厦到我的公寓只需要走十分钟的路程,而这十分钟是我世界里最安静的十分钟,陪伴我的是我高跟鞋挞挞的声音。 其实齐海说过要去接我下班的,可是太晚了,我从来没有让他来接过我。 钥匙插到门里,然后转了一圈,摸到墙上的开关,甩掉脚上的那双皮靴,脱掉身上的外套,丢掉手上的皮包,把钥匙仍到桌子上,走到电脑前,打开电脑,等待qq登录的时候我会点燃一只寂寞的中南海,或者冲一杯低调的雀巢咖啡。这一切是恒久以来不变的程序。 登陆成功。 qq上,寻的头像在闪,我点开,刷刷刷,蹦出了一行又一行醒目的22号字体 “莫,我写不下去了,给我点灵感吧!” “莫,你怎么还没来啊?” “莫,你不会在路上遇到打劫的了吧?” “莫……。该死的莫,快出来啊!”。 “莫,你来了,还以为你被打劫了呢?”她该死的22号字体又蹦了出来。她的网速真的好快啊,我刚上她那边头像就亮了。而我的笔记本依然是我行我素(很可爱的蜗牛速度)。 “不遇到你就不会被打劫的,这的制安非常好”我带着订婚钻戒的手指张扬的在键盘上舞动着,打出这些字。 我和寻在网上认识一年多了,是在郭敬明空间认识的,她在离我不远的另一个城市,几个小时的车程。 她生活在单亲家庭,她妈妈是一家集团的执行懂事,(至于他爸爸…她从来没有和我提过!)寻和我一样都很叛逆,我们有很多地方都很相似的,比如,我们习惯晚上不睡觉,即使我不在做节目,也会整夜整夜的不睡,而她会整夜整夜的写稿子;比如,我们都喜欢孙燕姿的歌,不睡觉的那些夜晚,我们会在两个城市听一首歌;比如,我们都喜欢郭敬明的书,常常会为了买他的新书跑半个城市;比如,我们都喜欢白色球鞋,所以我们很聊的来。 可是,一切都不能在掌握中。不为人知的事情正在默默的发生着,越来越庞大,直到发生的那天,让我窒息,让我措手不及…。 凌晨3点多的时候,寻的头像又一次张牙舞爪的闪了起来,她的头像和我的一样都是选择的非主流,。 “莫,我要睡了,你呢?睡吗?”。 “天亮了,我也去睡了!晚安!”。 “晚安!”。 第三节 快给我开门 我可以整夜的不睡,但在黎明时,黑夜被渐渐揭去面纱,即将天明的时候,我一定会紧闭双眼,因为那一刻我最怕面对,就像伤疤被渐渐揭开,不是一下子就能结束的痛,而是一点一点的疼。 我躺进浴缸,想着齐海,忽然很想他,莫名其妙的有一些不安,可又不知道为什么。我拿起放在浴巾上的电话,那是和他一样的情侣手机,是他定货一个月才拿到的,我的是白色,而他的是黑色,我们最喜欢的颜色。 按下了快捷拨号,可还没等电话拨过去,我就按下了红色键。因为他现在是睡觉时间。 下午,放在枕头下的电话震的天崩地裂,我闭着眼睛伸手在枕头下摸出电话,用模糊不清的声音说了一句 “你好!”电话里传来了一声怒吼 “苏小莫!”我顿时睁开双眼(是被他吓的)右手把电话举到面前,左手揉了揉耳膜快震裂的右耳,虽然电话已经离我的耳朵好远了,可我依然听到电话那边狮子怒吼般的声音 “快给我开门!”不……这声音不是从电话里传来的,是从门外传来的,真可怜我亲爱的邻居们了!。 我掀开被子,披上床边齐海送给我的真丝睡袍,边喊着 “来了”边向门挪去给她开门。来的人是叶晓,是我生活中唯一的朋友。 开了门还没看到人,怀里就被塞满了东西。 “苏小莫!我在你门外喊了你足足十分钟,我还以为你在家中被害了呢”。 “你又忘拿我家钥匙了!”。 她直奔我的卧室,翻出我的电话,拿给我看 “你看,我的48个未接电话,我已经出离了愤怒了”。 我一直就有这个本领,我睡觉的时候,就算有恐怖份子在我身边用ak47不断的开枪(在子弹不打到我身上的情况下)我都可以睡的安然无恙。 “怎么又买这么多吃的啊?不会又是哪家超市倒闭吧?‘。 曾经叶晓就因为她家楼下的那家超市挂出 “转业经营,全部降价”的牌子而买了整整四个购物车的东西,分了三次运回了她家,然后她带着哭腔打电话给我 “他奶奶的,降价的东西也可以刷卡刷到哭啊”后来更可恨的是那家超市至今都在营业,好几次我和她路过那家超市的时候她都恶狠狠的说 “怎么还不倒闭?”。 我把所有的东西都塞进了冰箱(当然她买给我的都是食物)然后拿出一厅可乐拉开拉环递给了躺在我床上的叶晓, “过期的,喝吧”。 “切,这是我上周买的,没过期!”她坐了起来,接过可乐,眼睛转向我的电脑。 叶晓差不多每隔一周都会往我这送很多吃的,用她的话说是 “以免饿死苏小莫”(其实冰箱里的东西大多也都是她消灭掉的)。 “qq上有人和你说话”她一边放歌一边说(只要我在家就算睡觉也不会关电脑)。 第四节 樊小凡 “哦”我点开闪烁的头像,不出所料是梵小凡。和寻同样的该死的22号字体写着 “小莫莫,我昨天在物理老师的脚下撒了几枚图钉,扎的她哇啦里拉的乱叫,我为此付出的代价是:被我老妈停了一个星期的生活费,不过看着物理老师的苦瓜的脸,我还是很高兴的,看她以后还敢不敢揪我的耳朵了”看了一下信息发来的时间是早上六点十分,应该是她上课之前发给我的,我回复了一句话 “小鬼,我以后一定不会得罪你的,我怕不知道怎么死的”。 梵小凡也是我在郭敬明空间认识的,也一样是个叛逆的孩子,。 她曾告诉我 “莫,我和妈妈一起生活”她曾告诉我 “莫,我又和别人打架了”她曾告诉我 “莫,我站在教室里和老师对吼”她曾告诉我 “老师在给我一个耳光之后我成功的把她锁在了女厕所了”她曾告诉我 “莫,我不想读书了,我不喜欢高中生活,我想要自由,我想去流浪,”她还曾对我说过 “莫,带我和寻去流浪吧,我们去上海,那有郭敬明”。 我和凡除了周日会直接聊天,其余的时候我们都在留言,因为她上线的时候我在睡觉或者在做节目;而我上线的时候她在上课或者也在睡觉,我和她总是过不同的时间。 “哎,一会你想去哪啊?”叶晓问我。 “kfc,我饿了”。 “正好,我也饿了!一起,你埋单”。 “不,你会吃穷我的”。 “不会,你有钱!”。 “我没钱!”。 “你有卡”。 “kfc,不刷卡!”。 “那就让齐海来埋单!”。 “他在工作,没时间!‘。 我被她横飞来的枕头砸中之后,又被她飞来的一床被子埋了起来。我从电脑前的椅子上栽到了木制的地板上,最后我妥协了。 “你给我收拾房间,我去洗脸然后换衣服,。 “ok,没问题”。 40分钟后我们来到了公寓附近的kfc,这个时候的人不多,我们没有排队就直接点餐了。 “我要一盒原味蛋挞,一份老北京,一个原味汉堡,一份三文鱼,一份鸡腿,一份烤翅,一包大署,一杯可乐…”。 “叶晓,我想告诉你,你点一个人的就可以,我的自己点”。 “哦,我点的是一个人的”她笑着对营业员说 “就这些吧”。 “你会变猪的”我越来越佩服她的饭量了。 “反正都是你消费”。 “我想杀了你”然后我转过头去 “给我一份新奥尔良烤翅,一份新奥尔良汉堡,一杯圣代”。 我和叶晓在一个靠边的位置上坐了下来。 “一会你去找齐海吗?”。 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叶晓问我的时候特别小心翼翼。 “不想去,我感觉我和他之间最近有点怪怪的!他最近似乎在躲我!”。 第五节 婚前反映 “婚前反映吧!哈哈…哎?你们什么去拍婚纱照啊?”。 “等我回来吧,还没告诉你呢,我要出差2…”。 “等你回来?什么意思?不会想逃婚吧?你要去哪?干什么去?去多久?……”她脑子反映的速度绝对和ak47子弹发射的速度有一拼的。 “停,我不是正要说吗?你问那么多让我回答哪个?”。 “全部,回答开始!”。 “ok,我不是想逃婚,台里有两个两城互动交流与学习的名额,其中有我一个,昨天接到的通知,下周走,为期两个月。去寻在的城市。回答完毕!谢谢!”。 “谢个鬼啊?齐海知道吗?。 “还没告诉他呢!一会打电话告诉他几好了”。 “我们俩会想你的!”。 “是他想我,你不过就是想我的人民币而已了!”。 “知道就好!”。 我们俩会想你的,听完这句话,心里又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忧伤…。 出了kfc,叶晓陪我去了北方大厦,在那里我买了一条手链,是我要送给寻的,也顺便买了两条一模一样的颈链,叶晓一条我一条,她的吊坠上刻上了一个晓字,我的吊坠上刻了一个莫字。 在北方大厦出来的时候黄昏刚刚过,叶晓说她有事要先回家去,而我晚上是九点的节目,于是想了想还是去了齐海那,。 我到的时候他还没有回家,但我有他家的钥匙,所以我并不用坐在楼梯上等他,。齐海的房间总是那么干净,你绝对不会在他家沙发上看到脏衣服,在茶几上看到喝过的啤酒罐,也不会在厨房看到没洗的盘子和碗,在冰箱里看到过期的食物,更不会在角落里看到厚厚的灰尘。这一点我是比不过的。所以我来到这不需要为他打扫房间的。 我进了他的卧室,打开他的电脑,登陆了我的qq.。 凡不在,也许还在上课吧:寻也不在,也许还在睡觉吧;于是又进了郭敬明的空间转了转,没什么意思就退了qq.又进了他的文件夹,有一封齐海的信,出于好奇就打开了,只是很简单的几句话而已,可看过之后我整个人都僵在了那,像是被人抽了几个耳光,麻木…疼痛…。 信的内容是:对不起,那晚是我的错,我和她就要结婚了,我是她的全部,她为我付出了太多,我不能伤害她,所以我不能把爱给你!“。 我不知道我后来是怎么关的电脑,也忘了我是怎么走到客厅的,只知道我在沙发上抱着双腿坐了很久之后天就慢慢黑了下来,房间也越来越暗,直到看到对面楼群的万家灯火,直到看到霓红灯大摇大摆的亮起来我才听见有钥匙开门的声音,他有着和我一样的动作: 钥匙插到门里,然后转了一圈,摸到墙上的开关…只是房间里的我比他快了一步,当他刚打开门就跑去圈住了他的脖子,把脸贴在他的肩膀上,我抓住了他要打开灯的手,不让他打开灯,我不想让他看到我布满泪水的脸也不想让他看到我充满失望的眼神。 第六节 送我回家吧 “小莫啊!吓死我了,你来多久了啊?”他的双臂揽过我的腰。 我在黑暗中一直紧紧的抱住他,忽然,想起他信里的那句话:那晚是我的错。也许是精神上的错觉,我闻到了他身上有另一种熟悉的妖娆的味道——一个女人的味道,但不是我的,让我窒息。我一把推开了他,后退了两步,拿起我的手提包,擦掉了脸上残余的眼泪 “我是来告诉你,我要去外地出差两个月,下周走”然后从他身边走了出去。跑下了楼。 我听到他在叫我的声音,我听到他关门的声音,我听见他咚咚跑下楼的声音…于是我加快了脚步跑出了楼道,拦了辆taxa,通过倒车镜我看到了他茫然的脸在夜色里东张西望,随后同样带着定婚钻戒的手掏出电话,他的影子渐渐模糊,直到消失不见…。 我手提包里响起了韩雪的那首<想起>,是我的来电铃声,我知道是他打来的,于是翻出了电话,拔掉后面的电池板,重新把它们塞进我的手提包里。 以前我的来电铃声是很疯狂的摇滚乐,后来齐海说那不适合女孩子用,我问他喜欢什么歌,他说<想起>之后我就一直用<想起>。 凌晨,我下了节目,走出电台大厦的时候看见了坐在马路边上的齐海,那张让人迷恋的脸没有了往日的张扬,多了几分忧愁,他手里握着电话,很安静的坐在路灯下,脚边有数不清的烟头。我的心狠狠的疼了一下。我朝他走过去,他听到我高跟鞋的声音抬起头来,刷的一下站起来抱住了我。 那一刻,我看到了他眼里不易察觉的晶莹的瞬间刺痛我眼睛的液体。 “小莫,怎么了,为什么跑出来?为什么不接我电话?”他把头埋在我的头发里,我能感受他心脏深处的疼痛。 “我没事,只是电话没电了,又赶着做节目…所以……”。 “没事就好!”。 “恩,送我回家吧!”。 路上我们聊聊我要出差的事以后就是一片安静,还好一路只有10分钟…。 当我在qq上告诉寻下周我要去她那的时候,我能感受到她开心的不得了,我甚至在想象她对着电脑荧屏手舞足蹈的样子,很滑稽呢!。 在距离我出差一周的时间里,叶晓依然每天下午会因为忘拿我家钥匙而鬼哭狼嚎的叫着 “苏小莫,你给我开门!”而我和齐海依然像以前一样厮混在一起,让他抱着我上他家的5楼,然后靠在他家门口哈哈大笑看着他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还会用他的海豚抱枕砸他,直到从他手夺过遥控器;还会在进门之后就奔向他的电脑,然后就一直占着不给他用;我没有提起那封信件的事,那封信会慢慢的在我的记忆里失去颜色。我知道他是爱我的,我们就要结婚了。所以我不在去想他有没有背叛过我,就算有,我也会原谅他,毕竟我也是爱他的,我们3年的爱情不是吹弹可破的…。 第七节 寻 在车站,我紧紧的抱着齐海,把脸贴在他的肩上 “齐海,回来我们就结婚,一定要等我,你是我唯一的亲人了,千万不要丢下我!”。 ‘傻丫头,我当然不会丢下你啦,你回来我们就结婚!’。 不知道我最近怎么了,总是有怪怪的感觉,也莫名其妙的说怪怪的话,不过我好害怕这真的是一场离别,我和他的离别。 后来我才知道我怪怪的感觉是人们常说的第六感,而且我的第六感很灵。 “你们两个别那么酸啦!跟生死离别似的!小莫,快上车吧!”叶晓把手插在口袋里,她身上的那件白色风衣我也有一件。 我从齐海手上接过我的行李和一直跟随我的笔记本,在火车启动的最后时刻转身上可车。在车窗里,我看到后退的站台,看见后退的齐海,他静静的站在那,双手插在口袋里,阳光从他身上撒过,微微上扬的嘴角多了一份年少轻狂的味道。 几个小时的路程之后,我站在寻的面前,因为我们早在网上见过了,所以我们不需要举着一块写着 “接苏小莫”或者写着 “我是寻”牌子在出站口晃来晃去。她和我一样没有精致的妖娆的装。一向素面朝天。 “累吗?小莫!”她拉着我的手走出站台。 “还好,几个小时而已,我还没告诉凡我来这呢!”。 “她会嫉妒死的呢,呵呵”。 “一定会的,我一会要去电台报道,然后去宾馆,然后自由活动,你陪我还是一会在联系?”。 “当然是陪你了!我白天除了睡觉没事情的!更主要是因为怕你这个超级路痴走丢啊!”。 “我会幸福死的!有作家当导游”。 “什么作家啊!小打小闹而已拉”。 我们像在网上一样熟悉,一路贫嘴。她一直让我不要住宾馆,去她家住,可我拒绝了。 “你就不怕我把你家洗劫一空”。 “所有能导致我家贫穷的东西都已经被我妈藏起来了,就连我都找不到,你要是能偷出来我以后就和你混,我们就能发财了‘。 “那以后有机会我们连手,争取把你家偷光!然后我们去周游世界!怎么样”。 “呸!周游世界可以,但靠偷我家?你做大头梦去吧”。 到了广播电台,寻在一楼等我,我一个人上去的,在这儿工作的期间我主持一档午夜情感节目,工作从第二天正式开始,时间是每天晚上十点半到十二点半。对我没有过多的要求。 出了电台寻又陪我去了电台为我安排的宾馆。离电台不远,离寻的家也不远,我很奇怪,这么大的城市我们居然住这么近啊!寻对我的回答是 “你在这个城市注定围我转的!”我当时的反映是:很想在她身上吐口水。 第八节 手机卡 寻说她要出去一下,让我等她回来一起去吃饭。然后我一个人站在落地窗前看着眼底半坐城的繁华。我喜欢在落地窗前可以看见半个城的房间。透过窗,看着忙碌的人群,看着沉没的街头我就不会觉得那么孤独。 我在包里抽出一支中南海,然后点燃,看着烟圈安静的缠绕手指,然后落在天花板上,我靠在落地窗前给齐海打电话。 嘟,嘟,嘟。 “小莫,你到了?。 “恩,现在在宾馆”。 “路上累吗?‘。 “还好!你吃饭了吗?”。 “马上吃了,你呢?‘。 “我也马上了,你吃饭吧!我挂了!”。 “恩,自己小心点哦,再见!”。 “恩,再见”。 挂了电话,我去冲了个澡,忙了一上午臭的要命,刚刚洗完寻就回来了。 “喏,这个给你”寻递来一张移动手机卡给我。 “没想到我们的作家这么细心啊,我都忘了!‘我接过卡换上了 ”哦,对了,这个是给你的,我差点忘了,来的时候买给你的“我走道沙发旁从皮包里拿出那条手链。 “是手链?好美哦!‘她像个孩子得到不娃娃一样,欢天喜地的样子。 “可惜我没买给凡。我想她会活埋我!”。 “哈哈,我想会吧,我们去吃饭吧!饿哩”。 “好,我去换衣服”。 在大厅里换上鞋,我就和寻跑了出去。 她带我去吃她们这里的特色,她带我穿梭在这坐城市里古老的街道,她带我去玩她喜欢的跳舞机,她拉我的手从一条街跑到另一条街,。 她带我去拍各种古怪的大头贴。当夜色包围整个城市的时候,她又拉着我的手在夜市里吃着新疆羊肉串,她还在华灯初上的时候带我从一辆公交车跳向另一辆公交车,然后到达不同的终点,寻告诉我 “要想真正的了解一个城市,就要不停的换坐一辆又一辆开往不同的方向然后到达一个又一个不同的终点,一路看着不同的景色,才会了解这坐城市” 她甚至为了带我去赶公交车而闯了红灯。 “你不怕明天早报登头条啊?,标题是:年轻女作家违反交通规则横尸街头!”在躲过一辆飞驰而来的宾利之后我按住起伏的心脏说。 “那好啊,提高我的知名度,没准我死后书能买出去呢。在说了死在宾利车轮下做鬼也风流啊!哈哈…”。 “那你也别带上我啊!”。 “反正没死吗,走,我带你去个地方”。 “反正你带我去的已经不是一个地方了!‘。 第九节 你可以的 我们跳进一辆记程车里,车窗外伫立不动的路灯开始后退,眼睛里闪过一幅幅夜里猖狂的画面。我对黑夜总有一种依赖,每一个流浪的人都是活在夜里的。深夜,手里端着一杯咖啡,站在落地窗前看着夜幕上挂着的星星是我恒久不变的旋律。有人说:这是一种孤单。而我说:这只是一个简单的习惯而已,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的。 车是在一家酒吧停下来的,是一家很大的酒吧。墙面上有一块巨大的牌子,上面只写了一个 “寻”字,背景是黄昏是天地相交的景色,应该是酒吧的名字吧,我很莫名其妙怎么会用这种背景!更奇怪的是怎么用 “寻”的名字。于是我指着酒吧,然后看着寻 “好奇怪哦!” “什么奇怪啊?名字?是吗?” 我点点头。 “我和这家酒吧没有任何关系的,只是同名而已拉,但每次来都特有成就感,就像是我开的一样” “无耻!” 我大摇大摆的先她一步走了进去。然后我们在vip区坐了下来,看着灯闪光烁的舞池里那些陋着小蛮腰的女人和满脸腐败的男人跟着没有节奏的节奏舞动身体。寻像充了电一样坐在那一样在扭动她的骨感身材。(其实只在动上身而已,真佩服她,玩了一天竟然还这么有精神) “你常来这?” “恩,是的,而且我和这里的 妈妈 很熟呢,如果哪天你混不下去了,我可以介绍你来这赚点小费,哈哈” “死去吧你,有你用我赚小费?我混不下去了你会养我的,不是吗?” “呵呵,开玩笑拉,我有的时候写不出来稿子就带着本子来这写,满场的喧嚣会带着我需要的灵感冲进我的耳膜。” “你真的很不同哎,不是安静了才能写出来吗?用立夏的话来说你是一个神气的物种哦!” “你知道吗?莫,我最大的理想就是成为一名作家,我的书会成为全国销量榜上第一的书” “我知道的,那是你最大的梦想,我相信你可以的,你的文不错的!我说的是真的,有一天我会在书架上找到你的书!”我看见她的双眼变的空洞,看着舞池里的沸腾一种忧伤在渐渐燃烧。 “可我永远不会成为那样的作家,我所有的努力和梦想只会是飞蛾扑火而已” “为什么?只要努力凭你的文采你会的!你可以的” “其实有很多出版商都愿意出我的书,但我妈妈会利用她的关系给愿意出书的出版商压力,目的就是要我放弃写作” “为什么?” 第十节 奔跑 “我是她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有一天我需要继承她所有的家产,所以她一心想培养我,她要我成为一个女强人,要我按照她的方式去生活,可我不喜欢商场里那种伪装,不喜欢被商业化的爱情,友情,亲情,不喜欢或者天堂或者地狱的生活。我只想要那种没有纷纷嚷嚷的安静生活,简单而快乐的生活。我要的不只是现在为杂志写稿子,是要出书!其实有的时候很羡慕你,可以自由自在的,可以不用有任何考虑的去流浪,不用为谁而活。” “寻,你比我幸福,你会有自己的理想,就算被阻挠但依然有方向,正因为我不用为谁而活,所以我一直在迷茫没有目的的生存着,漂泊着,可那是生命里的一种苍白一种乏味,也是可怜!’ 我们在那儿聊了很久,那的龙飞凤舞和我们的安静格格不入。走出酒吧的时候,晚上特有的凉气划过我的脸旁很是清醒。我和寻没有坐车,一路走着,一路看着夜幕上的星星,一路感觉着夜最后的气息。 忽然寻紧紧的抓住我的手,疯狂的跑了起来,路灯开始后退,夜色开始跳动…我随着她一起跑,没有问原因,(反正我们不是被追杀)就那样被他拉着,那一刻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停止了一切思考。 终于她停了下来,是在我住的宾馆前停下来的。她松开我的手,在喷泉边上的台阶下坐了下来,静静的看着远方的夜幕,我裹了裹身上的风衣,在她的身边坐了下来,我并没有说话,因为我知道她一定有话和我说。 “莫,刚才我带你跑的时候你有什么感觉?” “除了感觉很累,没有什么感觉了,大脑一片空白” “这就是一种感觉。有的时候我会一个人在夜色里有目地的没目地的奔跑,这个过程中世界对我来说是静止的,大脑也是静止的,什么都想不起来,莫,有一天我想你也会喜欢这种感觉的,身体会累,但心里会很轻松” “寻…” “好了”她站了起来,张开双臂,在夜里做了一个大大的呼吸,拥抱了夜里微凉的空气。 “你进去吧,我要回家睡觉了,有点困了呢!也玩累了” 我看着她有点调皮的样子和刚刚忧愁的寻叛若两人。 “恩,好,晚安” 晚安” 看着她从视线里消失我才进了宾馆。想不到这个看起来无忧无虑的女孩儿也会有她的忧愁。记得乞丐告诉过我:在快乐的人也会有一个人仰望天空的时候,也会有不开心的时候! 我亦是如此,我想寻也是吧! 第十一节 乞丐 乞丐也是我在郭敬明空间认识的,后来我们都成了朋友。我能感受到她是一个真正孤独的人,而且从来不会认输,总是倔强的坚信自己走的路。我曾经问过她 “你的信仰是什么”她说 “我的信仰就是坚信我自己,不向命运屈服”我一直很佩服她,无论在什么样恶劣的环境里她都不会绝望。可后来她消失了,她的手机换了号码,也不在网上出现了。她给我的最后留言是:在坚强的人也有脆弱的时候,而死,有的时候是表现脆弱的一种方法,可是却需要很大勇气,小莫,让自己幸福是你最大的成功”然后就消失了…我一直没明白她这句话的含义,直到现在也没能明白… 走进宾馆大厅,换鞋的时候我太头看了一眼挂在金碧辉煌的墙面上显示中国时间的时钟,时针指在两点的位置上。 掏出房卡,打开门,走进房间,登陆qq,放上一首孙燕姿的歌,完成了这一成不变的动作后我看了一眼登陆成功的qq,寻不在,应该还没有到家,樊小凡这个时候是不会在的,我习惯的点开她的qq给她留言,我告诉她我来到了寻这里并告诉了她我新换的手机号码之后就去洗澡了睡觉了,我想明天早上她的留言一定类似一本恐怖小说的… 我是在第二天告诉齐海和叶晓新号码的,然后这两个月的时间里每天都会接到齐海的一个电话以及无数条信息,叶晓依旧不变的在每天下午叫我起床,而我也依旧不变的在她将近50个未接电话之后才会接起电话被她骂一通。 两个月过的很快也很慢。快,是因为我总觉得和寻在一起呆的时间太短。慢,是因为我觉得和齐海分开的时间太长 在这两个月里,我想我和寻都非常疲惫,她白天抽出大部分时间陪我闲逛,和我天南海北的聊天,晚上继续和电脑 “决一死战”;而我也一样会在白天少的不能在少的睡觉时间里在抽出一部分时间围着这坐似乎没有边界的城市闲逛,然后晚上坐在直播间里听着导播接进来的电话。会在上网的时候告诉樊小凡我和寻在一起所发生的一切,然后,能够不断的看到她在qq里用22字体发来的愤然的字体,比如: “凭什么你们鬼混在一起逍遥快活啊?让我在这里孤零零的和长的像平面设计图涂上油彩一样的老班对抗啊”还有例如 “我要活埋该死的苏小莫和小寻!” “我要杀了以为自己是芭芘娃娃的老班” “我的妈呀,我要去自杀”之类让人狂汗的话已经让我习以为常了! 第十二节 回去 我是坐早上的火车回去的,没有齐海接站,也没有叶晓接站,因为他们不知道我回来的准确时间,我也没告诉他们我会在哪天回来,更何况我是提前一周回来的。 离开两个月,站在出站口,看着还未苏醒的城市微笑就扬在了嘴角,这是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对某一个城市有熟悉的感觉! 24小时营业的超市里几乎没有人光顾,洒水车缓慢的向前移动着(和我笔记本的可爱蜗牛网速有的一拼)kfc里依然有排队吃早餐的人,耐克店里看不到柔和的灯光,也听不到叫嚣的音乐。商场被防盗的卷连门遮的严严实实。我越过这一切,直接我是坐早上的车回去的,没有齐海接站,也没有叶晓接站,因为他们并不知道我回来的准确时去了齐海的公寓 这是我和齐海在一起的3年里第一次分开这么久,我一路走一路想象着他见到我的惊讶,然后抱着我在客厅里左三圈右三圈的转来转去,就像电视剧里演的浪漫片段 然而我遇到的不是电视里的浪漫片段,而是电影里的蹩脚情节… 我知道他这个时候还没有起床,所以在我打开门之后就直接闯进他的卧室,可我看见床上除了齐海还有另一个女人。一切被定格,刺痛我的眼,让我更不相信的是,那个女人是叶晓…齐海被开门声惊醒,然后就看到了我模糊的双眼,和我颤抖的身体。 “小莫!”他嗖的坐了起来,(我的笔记本要是有这速度我一定爱死它)被子从他的上半身滑下来,小麦颜色的皮肤赤裸裸的出现在我面前。一阵揪心的疼痛在我的心中蔓延到全身,最后聚集到我的右手,然后狠狠的落在齐海的左脸,清脆的声音划破了清晨里的安宁,于是我闻到了清新的空气里弥漫了肮脏的味道… 我退出卧室,准备逃出这里,可他在后面紧紧的抱住了我,我没有在说话,他也没有…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在那个耳光之后那么冷静,应该大吵大闹的骂他和叶晓才对啊!不应该让他站在我身后紧紧的抱着的… “小莫” 叶晓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醒的,现在就站在我们的后面,她穿着宽松的睡衣,顶着我曾经陪她去烫的爆炸头,温柔的阳光懒洋洋的落在她的身上,有一分钟的时间她在我的记忆里消失… 第十三节 物是人非 那个女人是谁?是叶晓!叶晓又是谁呢?是你唯一的最好的朋友!不,最好的朋友怎么会拿我最爱的东西呢?我反反复复的自问自答…。 “齐海,放开我,我们虽然在一起三年,但我只是你的女朋友,不是你的女人!你知道你现在在干什么吗?你在当着你的女人面抱你的女人最好的朋友!你不感到廉耻吗?松手!让我走,我累了,想回家休息!”他依然没有动,没有松开。 于是我掰开他紧抱我的手 “抱的那么紧还有什么用?不还是背叛了吗?”回头的时候我看到叶晓眼底溢出的眼泪。三年了,每次看到叶晓哭的时候我都会很心疼,这一次也不例外,我必须要承认,她的眼泪依然会让我心疼,只是我不明白她用什么样的理由在哭。 “擦掉你的眼泪,好恶心的”我好平静的语气,仿佛是在对一场和我无关的电影里的女主角说的。 “对不起!小莫”。 “对不起?还能挽回什么吗?你用友情换了爱情,那么以后…我走我独木桥,你走你阳关路!我不会恨你,但也不会祝福你!”。 我拖掉我手上的那枚曾让我欢天喜地的钻戒,狠狠的砸向齐海的身上。曾经的欢天喜地,成为现在带毒的刺。什么爱情,什么诺言,什么最华丽的婚礼,通通消失不见…。 回到家,打开门,从客厅到厨房,到卧室,在到卫生间,都有过我们的回忆,有过我们的味道,把房间装的满满的…满满的…。 冰箱里有我爱喝的酸奶,有叶晓爱吃的冰激凌,我看过生产日期,都是最近买的…卧室里那盆能抗尼古丁的植物依然自顾自的长着,那是齐海送我的,我叫不上名字,他说这种植物能吸取烟中的尼古丁,所以就被我放在了卧室。客厅的桌子上还放着新鲜的香百,那一定是叶晓放的,每次要枯萎的时候她都会买一捧新的插进去。我并不是很喜欢这种花,只是喜欢它的味道而已。我真正喜欢的是曼佗罗,一边妖艳,一边疼痛的花…离开的两个月,房间里依然没有任何灰尘,我知道齐海和叶晓一定会天天来的,会天天打扫。在我眼里…这不只是我的家,是我们的家。 房间里的一切都没有变,变的是人,曾经相亲相爱的三个人…这就是物是人非吧…还有什么比这更残忍呢?。 第十四节 已经破灭了 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在一起的,在一起多久了。不过我不想知道,真的不想了。 我头疼,心也在剧烈的颤抖,特想找支烟抽,我在口袋里摸索着,可没有。于是翻出手提包,把整个包里的东西都倒在地板上然后蹲下身来找。唇膏,vov睫毛液,眼影盒,手机,手机的备用电池,速容的雀巢咖啡,我喜欢的红色钱包,刻着 “莫”字的颈链,一整盒的不同城市的手机卡…。。就是没有我要的 “中南海”我去翻所有的抽屉,都没有。我蹲在地板上哭了起来(我发誓我不是为失恋哭的,是因为找不到烟!) 我拿着钥匙,锁了门。打算去楼下的小铺子买烟,可拿到了烟之后才发现我没带钱,钱包还在家里的地板上。于是我转身走出小铺子,坐在路边的台阶上。脑子很乱,想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我想起了樊小凡,我想她在的话,以她的狗脾气知道这些事情一定会哇啦里拉的把齐海和叶晓骂的狗血喷头的,然后拉着我的手,迈方步从他们身边走过去; 我想起了寻,我想寻在的话,一定会用力的抱住我,安静的听我在她的怀里放声大哭,什么也不会说; 我想起了好多人,好多…好多…有和我一起主持节目的搭档,有曾经在我身边擦肩而过的人,有超市里的阿姨。甚至在想萨达姆和布什会不会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越想越乱… 身边有及及匆匆赶着上班的人,所有的商店都已经开始营业。 我站了起来,向马路的对面走去,然后左转,一直走…没有目地的走,最后开始奔跑,此刻世界在我心里是静止的,大脑也是静止的,什么都不在想,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寻说过的,我有一天会喜欢这种感觉的,没想到这么快就会喜欢… 我是在一家kfc门前停下的,我饿了(失恋也不能空肚子的)在那我点了我的老三样,外加一盒鸡米花! 台里给我放了七天假。在这七天里,我换了门锁,手机一直关着,电脑也没打开,我把自己藏了起来。齐海来找过我,叶晓也来过,但他们没有我新门锁的钥匙,敲门的时候我也装着听不见,所以他们一直没有见到我。或许已经没有必要在见了吧,所有的诺言和憧憬已经在那个早上破灭的,我和他不在是谁的谁,我也就没必要在听他或者她的解释了…背叛了,不可能重来了,就要分的干干净净 第十五节 最后一次为你流泪 我用黑色的大大的袋子,把所有有关他和她有关的东西全部装了起来,就连那条刻了 “莫”字的链子也装了进去,装了满满的一大袋子,可却装不下有关他们的回忆…我发现在我的生命里齐海和叶晓给了那么多,多的…我不能全部拿走,只好丢掉! 我是在第二天的凌晨一点冲了一杯咖啡之后打开电脑的,不出所料,留言太多,卡死了…我重新登陆,收到了十三封e-mail,无数留言。e-mail是叶晓和齐海发来的,我没有看,直接删掉了。留言是樊小凡和寻的。樊小凡告诉我:学校建议她休学。她爸妈为次大发雷霆,而学校的解释是:樊小凡已经被记了三次大过,所以建议退学!樊小凡还告诉我她被妈妈整天关在家里,每天会有人给她做两个小时的辅导,无聊死了,而且她妈妈还封闭了她所有的零花钱。樊小凡的最后一条留言是: “苏小莫,我现在是苦不堪言啊!”可她不知道,苏小莫比她还要苦不堪言! 寻发来的都是问候的和要我联系她的 “小莫。回去了吗?” “小莫。怎么不在?” “小莫。你还好吗?” “小莫。看到留言回复我” “小莫。手机怎么一直关机呢?” “小莫。不会不要我了吧”…… 一条条的留言塞满了我已经空洞的心脏,还好…还有人记得我!还好…。还有人一直都在陪我!我亲爱的樊小凡,我亲爱的寻… 我飞快的舞动我的手指,只是原本带着钻戒的那跟手指只留下了钻戒曾经的勒痕… “寻,我怎么会不要你呢?刚回来有些忙,所以一直没能上网,很抱歉!”然后点了回车,发了出去,之后随手在电脑旁的那盒白色的烟盒里抽出了一支中南海,站起身,走到落地窗前…点燃…看着脚下渐渐沉睡的城市,烟草的味道和咖啡的香醇纠缠在一起,弥漫在整个房间里…有关齐海的回忆开始慢慢的苏醒,然后就成了一枚刺,带着伤痛和苍凉奔向我的心脏…忧伤开始莫名其妙的四散开来,纵然脚下有多么的绚烂多彩,在我眼里也不过是一大片的苍白!眼角有一种冰凉带着痛的液体流了出来,浸湿了我整张脸… “齐海,这是最后一次为你哭,我不会恨你,或者我根本恨不起来!我们从此不会在见了”我闭起了双眼,心里默念着… 第十六节 可不可以让我和你一起走 qq上有人说话了,我知道一定是寻,只有她才会这么晚和我说话。没错,是她 “苏小莫,还以为你死翘翘了呢,还好你还活着,啊门!” “哦,亲爱的小寻,我还活着,只是生不如死了…” “生不如死?凡不是没在你身边吗?你怎么会生不如死!我想应该只有凡那个小怪物才可以让你生不如死的!” “凡的确不在我身边,可齐海和叶晓也不在我身边了!” “way?详细点!” 我告诉了寻我和叶晓,齐海之间发生的一切,包括那天早上我看到的一切!然后寻问我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我告诉她,曾经他们是我留下的理由,现在已经没有了,所以,我会继续过漂泊的日子,很快的离开这,生活总要继续的,不过是要换个地方了! 寻说: “去哪?可不可以让我和你一起走” 我说: “不” 寻说: “为什么” 我说: “我还不知道会去哪,和我在一起你会很苦的” 寻说: “和你在一起我不怕啊” 我说,我不想说了,因为我无话可说…我知道寻是真的把我当朋友看的,和以前叶晓一样,所以她说不怕的时候虽然有点矫情,但我是相信的,可同样我也把她当朋友了,所以开心可以一起笑,但痛苦我只要一个人扛…… 我在 “酷我”里放了一首孙燕姿的 我竟然没有调头 最残忍那一刻 静静看你走 一点都不像我 原来人会变得温柔 是透澈的懂了 爱情是流动的 不由人的 何必激动着要理由 相信你只是怕伤害我 不是骗我 很爱过谁会舍得 把我的梦摇醒了 宣布幸福不会来了 用心酸微笑去原谅了 也翻越了 有昨天还是好的 但明天是自己的 开始懂了 快乐是选择 旋律响起,跳动的记忆里两个人的影子一点一点褪去。再见了…一切都不在了,不在留恋,不在重要,可真的不会在怀念吗?我不确定…。 我准备在第二天收拾我所有的情绪所有的心情离开,走之前我去了电台递了辞呈。台长问我为什么的时候,我只笑笑说我累了。我有这样的本事,就算经历了在庞大的痛苦,只要让我安静几天,我就可以坦然的满怀激情的在次面对生活。因为我总是认为就算天塌了,还有姚明顶呢!(谁让我比他矮了呢) 第十七节 你要走吗 我脸上扬着简单的微笑,走出了二十四层的电台大厦,脚上高根靴子的哒哒声从二十四楼下降到一楼大厅,然后随着旋转门消失。我总是感觉只有穿高跟鞋的女人才称的上趾高气昂(虽然我不是太喜欢高跟鞋)我想我会趾高气昂的离开这里的… 可当我走出电台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曾经最熟悉的身影----齐海! 他朝我这边走来,我没有说话也没有逃。我承认,我真的好想多看他一会,真的好想在走之前多看他一会。同时我知道,我依然那么爱他。三年的爱不是一下子就能丢掉的,也许他能,但我不能! “小莫,我知道我所有的解释都是苍白的,但…你还能给我三分钟的时间吗?三分钟就好!和我说说话” “我现在要回家,你可以跟着来的!” 好平淡,从来没有过的语气,也许是每个从熟悉到陌生的人都会有吧!本应该几个月以后就拉着手在教堂里宣誓的两个人,现在却是如此的陌生… 一路上我们没有说话,我不知道说什么。我想他也是不知道说什么吧!于是一路上一直安静。开了门之后,他刚要换鞋,我叫住了他 “不用换了,我想我在这里不会在带过十分钟了” 他看着空洞的房间,眼睛里有说不清的惊讶。房间里已经差不多什么都没有了,发白的墙面显得房间更加的苍凉! 房子只是我租的,现在已经退了,所有的家电我已经卖掉了,房间里的摆设品以及玩偶之类的东西都送给了房东,尽管舍不得这些东西,可带不走,我就只好全部处理掉了。我要拿走的,可以拿走的,少的不能在少。除了一直陪着我的电脑,其于的用我的那个巨大的挎包就可以全部带走,也无非就是一些用的习惯了的生活用品罢了… “你要走吗?” 我没有回答他的话,站在曾经装满我所有心事的落地窗前,指着外面飘飘洒洒的黄叶 “看,不知不觉又是深秋了,我已经在这度过了三个秋天了,三年前,和现在差不多的时候,也是深秋的时候,我没有目地的闯进这坐城市,然后就为你停泊了三年” “对不起,小莫,我没有资格要求你不恨我,或者原谅我,但我真的希望你会幸福” “我曾经的幸福,曾经的爱,都是你给的,现在你不过是又拿走了而已,所以我不会恨你,不过… 也不会祝福你的” “那…。你现在是要离开?” 第十八节 我怀念的 “没有什么离不离开的,只不过是在这里不小心呆的久了点,忘记了走,而现在我要接着走了” “要去哪里?” “不知道,像以前一样漫无目地的随便走吧!” 接下来又是一片安静,安静的我有点想哭…但还没等我哭,齐海的眼泪已经流了下来了。他双手从后面圈住了我的腰,手上的那枚订婚戒指刺的我睁不开眼睛,他冰凉的眼泪从我的脖子滴到我的心里,于是心就潮湿湿,就开始硬生生的疼了起来… “小莫,一定要让自己幸福,不管是不是我给的,一定要幸福!”他松开手,然后走了! 他关起的那到门,隔断了我们之间的一切…。 我没有哭,真的 真的,没有哭! 他已经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了,我不会为了和我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哭的 房东来拿了钥匙,我交了钥匙以后就拿着行李走向车站了,没有坐车,静静的走着,没有表情,也没有任何的舍不得了,身边的一切都退出了视线…。 一阵风吹起来,划破了深秋的宁静,整条街的落叶开始飞舞,旋转,然后飘落…这些飞飞扬扬的落叶勾勒出绝无论比的画面,可这画面不过是另一种灿烂的荒芜罢了… 说真话,我真的不知道要去哪,甚至连车票都没有买,我是在进了车站看到黑屏红字的电子屏写着北京的车次之后才决定去北京的。 在车站的超市里买了点吃的东西之后就坐在椅子上等着还有十分钟进站的火车。我摸出电话,找到信息栏在上面拼出了一句话 “亲爱的小寻,我已经开始了流浪的生活了,下一站北京—我们伟大的首都!”之后按了发送键。这个时候她一定在睡觉,所以直到我上了火车也没收到她的回复! 火车上,我耳朵里塞了耳机,耳机里传来的是孙燕姿的那首略带忧伤的旋律跌跌撞撞的闯进了我的耳膜 而你为什么 不解释低着头沉默 我该相信你很爱我 不愿意敷衍我 还是明白 你已不想挽回什么 想问为什么 我不再是你的快乐 可是为什么 却苦笑说我都懂了 自尊常常将人拖着 把爱都走曲折 假装了解是怕 真相太赤裸裸 狼狈比失去难受 我怀念的 是无话不说 我怀念的 是一起作梦 我怀念的 是争吵以后 还是想要爱你的冲动 我记得那年生日也记得那一首歌 记得那片星空 最紧的右手 最暖的胸口 谁 记得 谁 忘了 第十九节 萧萧 一边听着歌,一边看着郭敬明的那本。整个路程要八个小时(我坐的不是头文字d)我会在这八个小时里看完一半的书,虽然我的记忆力很差,但我的阅读能力非常强(其实就是很快的读完,然后又很快的忘记,就算不是很快的读完,我依然会很快的忘记;也很有可能读到后面就忘记了前面的内容了!) 火车到山海关的时候,口袋里的手机传来了信息的声音,我看了下手表,是二点四十分,这个时候的信息一定是寻传来的,没错,是她“亲爱的寻,你离我又远了”我并没有回复她,继续看我的那本 “嗨”身边的那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女孩儿叫了我一下,于是我抬头冲她笑笑。 “你…。也喜欢郭敬明的书?”她指着我手里的书 “是啊,你也喜欢吗?”我扬了一下手里的书。 “是的,我非常喜欢”她从包包里也拿了一本 看…。喜欢郭敬明的人好多呢,随便一辆火车,随便一节车厢,随便坐在身边的一个人,就是和我一样都是他的书迷…。。 从山海关到北京的路上,我们一直在聊天,我知道她叫萧萧,一个快乐的人。去北京旅游的。和我一样的是:一个人…。和我不一样的是:她去游玩儿,我去流浪…。 反正都是两个孤独的人,也就顺理成章的住了同一个宾馆-----一个双人的标间。萧萧说他三天以后就会回去的,而我…。也决定三天以后离开!不会在这里停留。因为从下了火车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了北京没有我想象的好,浑浊的天,浑浊的空气,浑浊的人…。不过我还是挺喜欢北京人的声音的,用萧萧的话来说 “他们在唱歌” 晚上我在网上看到了樊小凡,她休学了,我们就可以经常在网上遇见了,她龙飞凤舞的22号字体又甩了过来 “苏小莫,寻说你又在流浪了?” “是的,我在我们伟大的首都呢” “妈呀!你怎么不去联合国呢?” 其实我想问问她,我在首都和去联合国有什么关系呢?还没等我回复,22号字体又跑出来了 “莫,你不会又等路费够了就起程吧,你不会又每到一个新的城市就忘记一些曾经的人吧!” “我三天以后就会走的,不喜欢这的” 第二十节 北京站 萧萧和我不一样,她是一个正常人(我其实也是正常的,这里的正常是就时间而论的,别误会!)有正常的休息时间,所以她在晚饭后和我聊会儿天就洗澡睡觉去了,留下我和樊小凡一直没完没了的聊到深夜。不知道怎么了,和我一样颠倒黑白的寻竟破天荒的没有在线(给我的感觉就像恐怖分子在西藏的山路上匍匐,一路叩拜一样---不可思议)临睡前我给寻留言告诉她我准备在三天以后就走,离开北京。并告诉她我依然不知道去哪,有可能去樊小凡在的深圳,也有可能去郭敬明在的上海… 但让我卒不及防的是:我竟然在第二天早上刚刚被萧萧拉着耳朵叫起来的时候收到了寻的信息(她竟然在这个时候没睡觉发信息给我,难道她身边也有一个萧萧?)而信息的内容让我目瞪口呆,她说:亲爱的苏小莫,快来车站接和你一样路痴的寻吧!哦,是北京车站哦… “天啊,天啊。天啊,我的天啊”我开始在房间里大呼小叫起来,然后用一百六十迈的速度 洗脸,刷牙,梳头,换衣服,(一切在四分钟之内完成了)我想萧萧一定是被我吓到了,不然怎么会在四分钟之内都没有动呢!(准确一点说只是身体没有动,眼睛一直盯着我呢,看着我在房间里耍狂) 直到我告诉她我今天不和她去玩儿了,要去接一个朋友的时候,她才丢出一句 “你还能确定你没疯吗?” “能确定,我一个朋友来了,我要去接她” “那你确定你不会在这丢掉?” “反正不止一次丢过,大不了这次我丢了你找我呗!” “但愿你不会丢吧,替北京的警察叔叔为你祷告!我们晚上见啦” “ok!我们晚上见!” 当我在车站拥挤的人群里找到寻的时候,我看到她和我一样的行李,虽然很少,但绝不是旅游带的,所以我想她不是来旅游的… 北京的车站人满为患,虽然已是深秋,但这里依然是发闷的,我想这里应该除了冬天都会发闷吧!站前有一个地铁的进站口,在那排队的人可以用 “遥远的东方里的一条巨龙” 白皮肤,黑头发,蓝眼睛的人与黑皮肤,黄头发的人穿梭在为梦想,为事业,为爱情而来北京的人群里,而在这庞大的人群里站着一个北方的为友情而来的人-----寻……。。 第二十一节 以后走到哪都带着我 “哈哈 我也站在北京的地盘拉”她一把抱住了我 “你怎么会来,我给你的留言你没看到吗?” “一个人的路程多寂寞啊,以后走到哪都带着我,我陪你!”她证实了我的想法 我竟然哭了,我没有想到还会有人会和我这么说! “一个人的路程多寂寞啊!”齐海曾经说过类似的话,叶晓也说过。可他们都已经不在了, “寻,你会在我身边呆多久呢?”我在心里默默的问…。。 “谢谢你寻。” “我们是朋友啊。对了,你给我留言说什么了,我一直在车上没上网” “我不会在这里呆久的,还有两天就走了,而且依然不知道去哪” “小莫,不管去哪,我陪你,两个人就不会寂寞了!接下来的路我们一起走!” “你是个男的,我现在就嫁你!” “那我们可以是gay啊!哈哈” “恶心” “你是不是答应我以后带着我了?” “我没有!’ “不管!反正以后你走我跟着,你停我颤悠” “滚,哎,我能接受你一个人跑北京来陪我流浪的事实,但我没法接受你妈放你出来的事实。好奇,很好奇…” “反正我是逃出来了,至于怎么逃的吗…。不告诉你!” “切!” “莫。你住哪啊?不会是十平米的地下室吧!” “宾馆,就要走了,还没来得及住十平米的地下室呢!” “还好,我今天来了,不然我的灵魂就跟不上你的脚步了!” 回宾馆的路上我忘了告诉寻萧萧的事了,所以就导致了她一进房间就用惊讶的语气问我 “怎么还有人?男的?女的?” “废话!你看到男的东西了吗?” 我告诉了她我是怎么认识萧萧的!告诉她萧萧也喜欢看郭敬明的书!果然她和我的反应一样 “喜欢郭敬明的人好多呢,随便一辆火车,随便一节车厢,随便坐在身边的一个人,就是和你一样都是他的书迷…。。 她扑通一声巨响(的确扑通一声,至于巨响…是我想象的) “累死我拉!苏小莫,床一点都不软!” “你以为这是总统套房呢?”我向她丢了一个枕头,直接砸到了她白皙的脸上。我以为她不会还手,所以就自顾自的准备打开电脑去找樊小凡,没有看到她已经严重扭曲的脸正虎视眈眈的看着我呢!于是在我没有防备的情况下遭了她一次乌烟瘴气的 “暴打”整个房间一片狼籍!奇怪的是:我的枕头没了…不知道是被她或者是被我丢到哪里去了! 第二十二节 妖娆的老女人 下午的时候我和小寻撒了欢儿跑在北京城的大街小巷,撒了欢儿的去乘公交车;当我们站在天安门的时候寻问我 “北京给你什么感觉?” 我说 “像个老女人!” “呸!你这是什么比喻啊,有你这么说话的吗?你竟然说你的首都是个老女人” “我说的是像个老女人,ok?我又不是你,哪有那么多华丽的词啊!” “切” “这儿古老却不失妖娆,有怀旧的味道;有沧桑的味道;也有一种风尘的味道!所以我说它像一个老女人!你呢?这给你什么感觉?” “给我的感觉就是没感觉!” “植物人!” 我们一直疯到凌晨。在这个庞大的城市里两个单薄的青春,近乎渺茫的生命,一直在跳动,没有规则的跳动着,在也不会害怕迷失!两个孤独的生命想碰撞,然后就不在孤独,从此会更加的不知道天高地厚,更加的猖狂……。 回到宾馆,寻自己开的房间,我依然和萧萧一起。说过一声晚安之后我们就各自回了各自的房间!然而我发现我白天丢的那个可爱的枕头竟安然无恙的躺在床上。------好奇。很好奇! 第二天早上萧萧告诉我她昨天回来的时候看见枕头倒挂在窗帘的挂钩上,还问我怎么回事。我说我不知道,没告诉她我昨天和寻在房间里打的一片狼籍的事,我怕她让我重演一下把枕头打到窗帘上的经过 就在我和萧萧聊着昨天都去哪玩儿的时候有人敲房门,我猜不会是寻,因为她那头小懒猪不会起那么早的,她在一向在中国过加拿大的时间的!是萧萧开的门,因为我还赖在床上(我只是早早的醒了并没有起床)我听见萧萧问了一句 “你好!请问你找哪位?”然后我就听到了寻的声音 “早上好!你应该就是萧萧吧!我听莫提起过,我叫张诗寻。听说你也喜欢郭敬明呢!” “是啊!进来吧,她还没起床呢!” 寻穿了一身运动装,我坐了起来,拿过一个靠垫靠在床头,顺手在床头柜上拿了一支烟点着, “呀!寻,你居然也会过中国时间啊,好奇!很好奇!”我问寻 “什么意思啊?”萧萧望了我一眼,又看了寻一眼 “她来自火星,所以有时候说话我也听不懂的,不用理她的!”寻摇摇头 “主持人都另类吧!”萧萧说 “是她另类,不是所有主持人!” “你们两个有完没完啊!”我揪过枕头砸了过去 第二十三节 寻的初吻给了狒狒 “天啊,你可爱的小枕头!在哪找到的?”寻接住了我丢过去的枕头,在手里扬了一下,非常惊讶的表情 “怎么回事啊,我昨天在那看到的!”萧萧指着窗帘的挂钩。然后我和寻就笑了 “我昨天在这和小莫打了一架,然后枕头就不见了,看来我们挺有实力的啊!居然把枕头打到那去了”寻有点得意。 “啊?你们?打架?枕头?。。。。。天啊!要不你们在表演一下吧!让我看看你们是怎么揪着对方的头发不放的!我很好奇呢!” “孩子,好奇心有时会毁了你的!”我用老者的口气回答,结果是可想而知,换来了萧萧和寻异口同声的一个字 “滚” 一整天我们三个都在北京城里瞎转悠,还好我们都有身份的人(有身份证的人)不用担心被警察叔叔带走!我们把一上午的时间都献给了动物园,和猩猩大象合影。寻甚至在工作人员的保护下和狒狒接个吻。我真佩服她的勇气!同时我也想说:寻的初吻给了狒狒!(但为了那只狒狒的名声和我的性命我还是没有说) 我指着寻和一只黑猩猩合影的那张照片问她 “我怎么感觉你是在和樊小凡合影啊!你看那猩猩凶猛的样子,让我想到了她!”(我只说凶猛的样子让我想到了樊小凡,其实樊小凡比那只黑猩猩好看多了) “我想樊小凡要是听到你这么说一定会把你丢进鄂鱼池洗澡的!” “那我会吃掉鄂鱼的!所以就算是为了鄂鱼我也不会当着樊小凡的面说的!” “你真无耻!” “樊小凡是谁?”萧萧疑惑的眼睛特好看 “一个可爱的小怪物”我和寻一起回答! 看, 樊小凡给了我和寻一样的印象------小怪物,可爱的小怪物!只是萧萧更加的迷惑,眼睛更加的好看了 这三天里我们在天安门按下了快门,留下脚印(我们初了脚印没留下任何垃圾)也知道了什么是三里屯醉纸金迷的生活,而且看到了升旗仪式,那场面,真是壮观啊!如果你来北京千万别错过。 这三天里,我和寻在萧萧的正确领导下过了三天正常生活!每天萧萧会叫我起床然后在去敲寻的门,她会带我和寻每天吃早餐,她会在我把烟点着之后在掐灭,她会在半夜把我的正和樊小凡聊天的qq关掉。虽然只有三天,但她真的做了很多! 第二十四节 good bay beijing 萧萧是在第三天晚上走的,她问我接下来会去哪里,我说我不知道。她说如果有一天会去她那里的话一定要找她!我答应了!可是当萧萧检票之后走进站台的时候寻问我 “很快你就会忘掉这个叫萧萧的人对吗?” “我想凭我记忆力应该会吧!我不想忘,可是我记不住!”我忧伤了,为一个认识三天却是朋友的人的离开;也为了我的‘记不住’ “如果真的可以忘记所有曾经的人,其实也是一种幸福”她望着这片就连晚上也会感到浑浊的天叹了口气 我知道,她指的齐海和叶晓! “走吧,去乘地铁” 等地铁的时候寻问我: “我们还走吗?要不就呆在这吧!” “你喜欢这么吗?” “不知道,没什么感觉” “那就不呆在这,明天退房吧” “那我们去哪?想好了吗?” “去深圳吧!小凡早休学呢!一定很无聊的” “好,明天我们去深圳” 回到宾馆刚刚八点多,我上线的时候樊小凡的头像在亮着,于是我噼了啪啦的敲了一行字过去 “我们明天见” 可是那个可恶的小怪物竟然回了一句 “大宝天天见” “可恶” “你说明天见?” “是的,我和寻在北京没饭吃了,打算投奔你了” “你和寻?她在北京?什么时候的事?你们怎么又混到一起了” “哦,亲爱的,你越来越聪明了,你到底接济不” “接济,接济,接济,接济……但你能先告诉我你们都有什么样的变化吗?是怎么混到一起的吗?”她22号字体的 “接济”刷平了! 我把这几天的事情写成文件发到她的邮箱里(我试过在qq里发给她的,可显示的是:您发送的文件量过大,建议您使用邮箱发送。我想我的故事可以写成小说了!) 第二天,我们带着称不上行李的行李走出宾馆去了车站。站在站台上我不知道寻有什么样的想法。在我心里我觉得即使是在流浪可我也是幸福的。第一次对离开有了感觉,我知道是因为我身边多了一个陪伴我的朋友;第一次对下一站有了目标,我知道是因为在下一站有个人在等我……上火车的最后一分钟,寻转身,对着站台一个飞吻 “good bay beijing” 然后我们真的离开了,但我不确定还会不会回来…。 第二十五节 深圳 火车上我和寻一直在聊天,她说对我以前的生活很好奇,所以我们的话题就是我的流浪生活,一路上我一直和她讲我几年来的生活,她说以后她富有了或者一无所有了一定也像我一样流浪,我说 “你现在既不富有,也没一无所有,不也和我开始流浪了吗?”然后她无语了 下车以后,寻很高亢的声音说了一句“深圳,我终于来了” “你应该说 ‘啊!深圳,我的樊小凡’这样会更有味道的” “滚”她垂了我一拳 我们穿过拥挤的人群,打量着这坐城市,我可以用 ‘妖娆的老女人’来形容北京,那么我用 ‘抚媚的小少妇’来形容深圳 寻听到这句形容以后反映没有像我形容北京的时候那么大 她只是说了一句 “拜托,你别在用女人来形容一坐城市了,樊小凡听到一定会骂你的” “没听到的时候她也骂过我啊” 在北方来说深秋已经落叶成片,人们也开始裹上了毛衣,但这里没有,穿裙子的mm随处可见。我想樊小凡不会穿的,因为她说过,如果让她穿裙子在街上晃,还不如让她在街上裸奔。我记得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说了一句 “我想如果裸奔和穿裙子,那么一定是裸笨的回头率高,要不你试一下”而且因为这句话我被她在qq上骂了近一个月,吓的我每次上qq都会隐身(停,在说就跑题了) 寻说: “给樊小凡打个电话吧!怎么没看到她呢?” “恩”我摸出电话翻出凡的号码,刚刚接通,我就看到了樊小凡挂满叮叮坠坠的手臂在人群中张牙舞爪的晃动着,可以清晰的听到她手上的电话响着 的玲声。原来她就站在我们的不远处。 眼前的她要比在网上发的照片好看的多,一头乌黑的碎发,长长的刘海儿,斜在眼前,眼睛很大,眉毛很长,皮肤很白,瘦瘦的…。。以前我说她是 ‘可爱的小怪物’那么现在我说她是 ‘美丽的小魔头’ “亲爱的苏小莫,亲爱的寻,终于等到你们啦”她的动作符合她一贯的张牙舞爪 “来,小怪物,抱一个”寻不知道怎么了,也跟通了电似的 “寻,你见我的时候怎么没这么激动啊” “原来苏小莫爱吃醋哦”樊小凡说 “你个小魔头”我说 “走吧,车在对面呢” 樊小凡说 “寻,我们来对了,有专车呢”我说 第二十六节 没有黑色就用白色 “哈哈,相信你们的选择没错!” 樊小凡说 “说的好恶心哎”寻白了小凡一眼 “其实如果可以我和寻更想选择郭敬明的,他比你还有钱,只是他是精神食粮,所以…。选择你,我们的选择没错” 街的对面一辆银灰色的改装奥迪a4停在那里,我很喜欢a4尤其是改装的,看到车的时候我对樊小凡说 “和你比,我会更爱它的” 然后小凡就告诉我 “那我会让它从此消失的”在车上樊小凡才反映过来我的那句 ‘小魔头’和寻的那句 ‘小怪物’于是她差点把我们两个丢出窗外,冒着被丢出去的危险我还是说了一句 “其实你的脑子反映的好慢哦” 很快的车在一栋小洋楼前踩了刹车,是一栋有西方特色的小洋楼,三层,还有一个阁楼,白色自动铁门的左边是一支假的看家狗,右面…。也是一支假的看家狗,寻问樊小凡 “为什么不用真的呢”然后樊小凡就拉着我们的手冲进房间里,指着看见樊小凡就奔过来的一直白色的大型巨犬说: “真的在这” “天啊!你养狗,怎么没和我说过啊”我惊呼 “快点拉走它,它比你还可怕呢,我怕狗的!”寻已经紧紧抓住我的衣服了,躲在我的身后 其实我很喜欢那只狗的,名字特滑稽,叫 ‘皮皮”毛毛很常,白白的,比樊小凡个头要大,也比樊小凡可爱,虽然见到陌生人也会汪汪的叫但不会真的发脾气咬人。后来寻也一直很讨厌它,并且也怕它,但皮皮似乎很喜欢寻,只要见到寻就屁颠屁颠的围前围后。 我和寻在这里住了下来,其实我是想和寻出去住的,我觉得和她们一家人住在一起会很不方便的,但凡告诉我她爸爸妈妈一个月也难回来一次的,就算是回来也不会在家里过夜的。她说的没错,因为我和寻在这里呆了一个月都没见到樊小凡的父母回来过,只是每天会打来一个电话过来。 一楼住着小凡家的保姆林嫂,我们住在二楼,每个人一个房间,三楼是书房以及樊小凡父母的房间,阁楼是樊小凡一个人的书房,整坐房子的布局很简单,墙上刷的是白色的涂料,一楼客厅里的沙发也是白色的,我问过樊小凡 “为什么会有这么都的白色” 樊小凡告诉我 “因为没有黑色就用了白色”当时我很想说难道涂料厂除了黑色和白色就没有其它颜色了吗? 第二十七节 如果世界上只剩下我和你 生活又开始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迷茫却平稳的继续了寻依然不去工作,她靠写稿子养自己顺便也会养我的,我是在到这半个月之后找到工作的,是广播电台的dj,樊小凡每天两个小时的辅导之后就可以开始自由活动了。 生活在一起了我真正的发现寻和小凡是从骨子里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如果说小凡是一个快乐的疯子那么寻就是一个现实的疯子(总之都是疯子)就比如:有一次我们横卧在沙发上的时候,我突然就问小凡 “如果有一天世界上就剩我和你了怎么办?”小凡的回答是 “那我会先考虑我和你怎么不是亚当和夏娃,或者我会用泥巴堆出一堆小泥人,在创造一个人类”我转身去问寻,寻的回答是: “苏小莫,你发烧了吧,不可能的问题别去猜,。要不就等真有那天的时候我在告诉你吧”小凡反过问我的时候我回答: “那我一定先想好怎么能把你吃掉喂饱我”我发现其实我也是一个疯子 小凡和我们的最大不同是只要她困了无论在哪都会睡觉的,就算没有床的情况下。我被她这种习惯吓到过一次。是一天清晨的时候,我急着去卫生间,卫生间的门锁着,我很奇怪为什么有人可我敲门却没人回答!我刚准备转身去楼下的时候门开了,小凡抓着她的短发,闭着眼睛从里面出来了,特滑稽 很不在乎的说了一句 “干什么啊,我还没睡醒呢”后来她告诉我她那天晚上去卫生间的时候太困了就坐在马桶上睡了一夜。以后的日子里在看见她睡在楼梯上沙发上都习以为常了,我会安静的叫林嫂或者寻一起把她抬到床上去。 我们三个当中寻的房间里是最干净的,小凡的房间是最乱的,小凡不准保姆打扫她的房间原因是 ‘她喜欢乱一点,在乱一点’寻曾经因为房间乱的问题说她不是女的,可她却死不要脸的说了句 ‘其实你也可以把我当男的看’ 周末的清晨我随着寻的房间传出的一声尖叫猛的惊醒,然后没来的急穿鞋就冲到她的房间里,可我还是晚了一步,小凡和林嫂已经站在她的房间了,我看到的是:寻缩在床头,双手紧紧的抱住了她的双膝,浑身都在发抖,而皮皮就蹲在离她不远的地板上吐着舌头,样子好可爱。我冲进房间的时候皮皮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又把目光转到寻的身上。 “可以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吗?”我看看寻,又看看小凡 第二十八节 猫猫 “它”寻揪起枕头就向皮皮丢了过去。砸的皮皮嗷嗷乱叫,我很想知道皮皮究竟对她做了什么,但估计皮皮更想知道的是为什么砸它 “怎么了寻?”小凡爬到她的床上,很奇怪的看着她 “它…。。添我的脚趾”寻的声音含着哭呛 于是…。。我和凡都笑了,于是…。。我和凡都遭到了寻的暴打 整件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寻没有睡觉锁门的习惯,而皮皮在早上的时候闯进了寻的房间就添了寻露在外面的脚趾,然后就有了接下来的事情------尖叫! 这件事情以后寻和皮皮结下了愁,只要小凡不在皮皮的身边寻就会偷偷的踹皮皮几脚,直到踹的皮皮嗷嗷的跑开。(寻,其实有的时候也很可恶呢) 第二天我是中午的节目,所以没有和她们一起吃午饭,到电台的时候,我关掉手机走进直播间,一个小时的节目,当我抬头准备对导播打手势的时候,我发现是一个新人,她对我笑了一下。我点了一下头。节目结束,我关了麦,在等着放完五分钟广告的时候她走了进来,递给我一瓶矿泉水 “你好!我叫猫猫,你的新同事” “你好,苏小莫” 猫猫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一个很简单很随和的人,头发没有烫也没有染色,高傲的扎成马尾。她穿大大的女款衬衫,往起的袖子里漏出她白皙的胳膊,下身是一条带洞的牛仔裤,脚上是一双帆布鞋。 我拧开猫猫递来的矿泉水的瓶盖喝了一口,然后盯着她的牛仔裤问 “有几个洞?” “十四个”我以为我会问的她惊慌失措,可她没有 “我有一个朋友,我数过她有最多个洞的那条裤子,你猜有多少?” “比我的多?” “二十四个!”当然,我的那位有二十四个洞的牛仔裤的朋友就是樊小凡同学,我没有说谎,她的确有一条,而我也的确数过,我记得当时寻看到小凡穿的时候说了一句 “你在变相裸笨!” 我们很轻松的聊了五分钟,像老朋友一样,她的随和让我很喜欢。当下一档节目的主持人进来的时候我就结束了今天的工作。(其实我都很羡慕我的工作,虽然薪水不是太多,但足够养我自己,虽然不能有整天的休息时间但足够我睡觉的) 第二十九节 白衣如雪 出了电台,左转,有一个叫白衣如雪的花店,不是很大,但里面花的品种却很全。推开门走进去,我的目光直接落在香水百合上 “我要五支香百” 那个女孩儿拿花的时候,我看了一眼右上角摆着花瓶的地方 “第一排的第二个花瓶我也要,谢谢!” “你应该不是深圳人吧”那个女孩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声音好甜,而且声音里还有娇气的感觉,反正就是很淑女的声音(她说话的时候我就在想,我终于碰到一个淑女了,从叶晓开始我就没遇到真正的淑女) “是啊,你听出来了!” “恩,你经常买花吗? “这是到这个城市第一次买,以前常买的” “这是花店的名片,上面有我的联系方式”她递过了我要的香百和花瓶 “欢迎在来” “谢谢”我交了钱,然后就转身离开了。 通过那张名片我知道她叫白雪儿,我很奇怪她的名字,为什么会在 ‘雪’后面加一个 ‘儿’字呢!我手里捏着那张名片嘴里反复的念着 ‘白雪儿’ ‘混血儿’,自己也觉得很好笑。搭上了地铁,挤在拥挤的人群中,我还是不经意的想起了齐海,思念在心里翻江倒海,如影随形。我很想告诉他我来深圳了,我很想问问他过的好吗?我也很想知道他会不会偶尔想起我!我靠在扶手上闭上了眼,为的是不让已经藏在眼底的眼泪流出来。可走出地铁站看到阳光的时候,眼泪还是流了出来,我想应该是阳光刺的吧! 整个回家的路程我用了一个小时,林嫂开的门,皮皮蹲在大门口,整个房间里很安静 “林嫂,她们俩呢” “哦,小寻在房间呢,小凡出去了,没回来呢!” “哦”我应了一声,然后把花放在了茶几上,手提包随意的扔到了沙发上,拿着花瓶走进了厨房,打开水龙头,接了大半瓶水后转身回到了客厅,拿起花上了楼,走到第七层楼梯的时候,我听见了小凡类似狼嚎的声音 “我回来拉”然后门啪的一声打开了,然后我手中的花瓶咔嚓一声落地 “小莫,看来我吓到你了!”小凡手里提着三了手提袋站在了门口 “亲爱的樊小凡,你没吓到我,你吓到的是我的花瓶。” 透明的玻璃花瓶变成了碎片,水溢在了地板上,湿了一大片,我的鞋上也溅上了水渍,底下头看看正以死亡的姿势躺在地板上的花瓶,在抬起头看看樊小凡欠揍的微笑,和她身边摇头尾巴晃的皮皮,我歇斯底里的说了一句 “赔我花瓶!” 第三十节 我错了 我的歇斯底里惊动了在房间写稿子的寻,她从房间里探出头来看了一下,发现没有战争才把整个身子从门里挪了出来,并说了一句安慰我的话 “碎碎平安,岁岁平安”但是听了这句话我特想哭 “碎碎平安了,可花怎么办啊?樊小凡!” “我现在去买,等我一下”她把手上的袋子递给了林嫂后就逃命似的跑了出去 林嫂过来收拾了一下,然后我和小寻就回了她的房间,把花放在了她的窗台上。 “你在写什么呢?” “哦,《爱。伤痕》要一篇三千字的稿字” “写完了吗?” “马上了” “你先写吧,我去洗洗脸,一会我要看” “ok!” 二楼的浴室里是我们三个共用的,里面都是我们的洗簌用品,我的最为简单,一条毛巾,一支牙刷,一管牙膏,一瓶沐浴露就ok了,而小凡的最为古怪,居然在浴室里放了一个痒痒挠。至于寻的……可以开家沐浴用品超市了!其实我的东西少更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我常常用寻的(说的直白点主要是因为可以免费使用) 洗过脸整个人清醒了很多,敷了张面膜之后就摸索着回到我的房间看杂志了。刚仰在床上小魔头樊小凡就回来了,她直接冲到了我的房间,这次是被我吓到了,刚打开门准备进来的她嗖的又退出去关上了门,我放下手里的杂志,看着无辜的门,10秒钟后在次打开,伸进来一只手,上下晃动了几下,我没有害怕,因为一看就知道那是活人手,在一看就知道那是樊小凡的手,挂满了一动就会哗啦哗啦的叮叮坠坠,我并没有说话,而是哈哈的笑起来,于是她整个身子就都钻了进来 “你没问题吧,白天做什么面膜啊,吓了我一跳,我差点用花瓶砸了你” “难道面膜只能晚上做吗?花在小寻房间呢,你去帮我插起来吧!” “自己去” “小凡最好了” “我去,我去,你别恶心了” 樊小凡又抱着花瓶走出了房间,临出去的时候丢下一句 “看来在哪跌到就要在哪趴下了” 十五分钟后,我取下了面膜,又冲了一下脸,擦了点爽肤水,就去小凡的房间找她,我想看看她到底去哪插花去了,怎么连她都没了。开了她的门里面没有人,那一定在小寻的房间,于是我又推开了小寻的门。果然她在这,她们两谁都没听见我走进来,两个人都非常陶醉的闭着眼睛躺在地板上,耳朵里塞上了耳机,在小凡的左边就是她刚刚买的花瓶,我捏手捏脚的绕过她们,在靠窗的地上拣起了小寻的维尼熊朝她们两个的脸上砸去,看着她们两惊吓的睁开眼睛,那样子特滑稽,于是我抱着肩膀靠在窗台上咯咯的笑了起来。而接下来房间里就是一片狼籍,最后是在我一句 “我错了”之后才停了下来,停手之后我又说了一句差点挨揍的话,我说 “下次我一定在你们动手之前就说这句话” 第三十一节 新围巾 小凡说有东西送给我们,然后就把我和小寻拉到了楼下,到一楼的时候她叫出了林嫂,问她要刚刚给她的手提袋。 林嫂交给她之后她把其中的两个袋子分别给了我和小寻,她自己留下一个,我的里面装的是一条围巾,寻的里面也装了一条和我的一样的围巾,在看看小凡的,里面还是装了一条和我们一样的围巾,围巾是暗红色的,有碎边,怀旧的款式。我很喜欢这种款式,很漂亮! “这也有秋天的感觉了,有点凉了,漂亮吧!送给你们俩的” “天啊,樊小凡也会关心人?”我的反映 “主啊,樊小凡会挑围巾?”小寻的反映 “难道很奇怪吗?”樊小凡听了我们的话之后的反映 “奇怪,很奇怪”我又和小寻异口同声了!我发现在有关樊小凡同学的问题上我和小寻总能答成共识。 “那你们要不要?” “要,当然要!” “没错,要,当然要” 趴在门口的皮皮走了过来, 蹲在了小凡的脚边,皮皮这个简单的动作又吓到了小寻,然后她就把腿都缩到了沙发上 “小凡,你怎么不把它拴在外面啊?” “为什么啊?人和动物是平等的” “呸,那你怎么不让它睡你床呢?” “它小的时候就睡啊,现在太大了,睡不下了!”樊小凡说这句话的时候一脸的无辜。 也正是这句话噎的小寻无语了! 我们三个以各自的姿势在沙发上坐了一会,有意无意的闲聊着。可总觉的这样太浪费青春了,浪费了我们的大好年华,于是我们一拍即合------与其在这埋葬青春,不如出去挥霍青春! 小寻上楼换了衣服,而我和小凡都是在外面回来的所以不用在上楼去换了,小寻下楼之后我们就一起飘出了大门。留下了皮皮蹲在门口看着我们走出大门口 出了大门小凡问“去哪?” “不知道,我自从来这就没怎么出过你家门,对这太不了解了” “小莫呢?” “我也不知道,我来这之后也没逛过街,除了电台就是你家了,你说吧,去哪挥霍青春听你的” “那走吧,我先把你们卖掉换钱花” “最好卖给一个有钱人家!”小寻说 “废话,没钱怎么买你啊!” “那也是哦” 一路上她俩就没完没了的贫,偶尔动一下手 第三十二节 小凡的妈妈 天虹商场里,即使是下午,电梯上的人也是络绎不绝,上上下下的人们手里总有大大小小的手提袋。麻木的,卑微的,朝气的,乐观的,各种不同的人们手里却捏着相同的或是现金或是银行卡朝收银台走去,然后带着自己挑好的东西或大步流星的推门走出去,或回头在看看还没有舍得买下的东西遗憾的推门走出去。 我们三人中小凡就是属于朝气的乐观的人群里的一份子,而我和小寻就被抛在了麻木的卑微的人群里了,在这个有五分之三的外来人口的城市中我和小寻就是最为渺小的其中的两个,即不是为梦想而来的群体中的某个个体,也不是为爱情而闯进来的群体中的某个个体,只是单纯的无处可去……。或者也可以理解成:为漂泊而逃亡! 此次的所谓挥霍青春的行动是在樊小凡又买了一大堆手上诡异的挂饰,小寻又买了各种各样的护肤品,我又买了一条围巾之后结束的。 出了天虹,我们打道回俯。又是依然拥挤的地铁,又是没有黑色就用白色的铁大门,又是没有生命的假狗,又是皮皮蹲在门口,但也有不同,就是一进客厅不在空荡荡的沙发。问:为什么不在空荡荡呢?答:因为沙发上多了一个看杂志的 ‘深圳’-------(抚媚的小少妇)! 后来在樊小凡的一声称呼下我才知道那个女人已经不是少妇了而是北京----(妖娆的老女人)! “妈,你怎么回来了?” 那个被小凡称为妈的女人放下了手里的杂志, “小凡,去哪了?妈想你了,打你手机你关机,我就回来了” “哦,我和她们去天虹了!这是我的朋友,电话里和你说的那两位”小凡跑到她妈妈的身边坐了下来,然后招呼我们俩也过去 “这是我妈” “你好阿姨!我叫苏小莫” “你好阿姨!我叫张诗寻” “你们好!过来坐啊!小凡和我说过你们”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小凡的妈妈, 是个精致的一个女人,看不出来商场里的冷漠,不过小凡说过,她妈妈在商场上是一个出手不留情,冷酷甚至心狠手辣的人,在我看来她的妈妈很很友好的,和我们没有代沟,对我们也没有敌意,总之我很喜欢小凡的妈妈! 不过她妈妈是个大忙人,刚刚见面不到十分钟就准备走了。小凡嘟嚷着嘴 “你这么忙就不用回来了!”然后转身跑上楼去了 第三十三节 第二次斗欧事件 “小凡”留下她妈妈很无奈的摇着头 “阿姨,别怪小凡” “我和她爸爸这几年来一直在忙,很少有时间顾及到她,她的脾气很古怪,也没有什么朋友,但是我发现她遇到你们俩之后变好了很多” “阿姨,您放心,我们会照顾好小凡的” “谢谢!我还要赶时间,再见了!”小凡的妈妈看了一眼手表,送她走到门口的时候她转过头来 “我有时间会回来看你们这些可爱的小鬼的” “阿姨再见!’ 送走了小凡的妈妈我和小寻马上转身上楼,直接向樊小凡的房间进攻。可没想到她竟然在房间里发疯呢,我和小寻刚开门就接到了迎面砸来的不袋熊,不过我很庆幸小寻走在我前面了,所以直接受害者是小寻,不是我! “出去!” “狗脾气!”我躲在小寻的身后很大声的说,于是,一个加菲猫的玩偶砸了过来,结果直接受害者又是小寻。 “樊小凡”终于病猫发威成老虎了。 小寻冲进了房间,我出于本能还是站在小寻的身后。 “别烦我!”看来小凡也是一只发威的老虎。于是我只好装成病猫…… “你干什么发那么大的火啊?” “她总是忙,估计家里要是没人,我在家变成腐臭的尸体都不会有人发现的” “所以我和小寻就来了!”我这只病猫还是说话了 “我们会争取在你腐臭之前发现你的,你放心吧” “苏小莫!” “到!”我站在小寻的后面举了一下手。抬头就看见又一只不袋熊飞奔而来(我真怀疑以她的性格哪来那么都洋绒玩偶)不过这次我没那么幸运,有过经验的小寻蹲下了,于是我成了直接受害者,但是病猫总会发威的呀!在那两只老虎面前我也不能一直病猫!我也发威的结果就是:整个房间一片狼籍,(其实小凡的房间一直都是一片狼籍的!)往大了说这已经是今天发生的第二次斗欧事件了,等等…。是不是应该算群欧呢? 群欧也好,斗欧也好,反正打完之后我们的心情很好。于是就坐在地板上开始聊小凡的母亲,我又是第一个发言的,又是一句话就差引起战争,我说“小凡,你和你妈妈在一起的时候看起来更像姐妹!” “苏小莫!你说我很老是吗?” “还好啊,也不是很老啊!”我发誓我说这句话的时候真是无心的。可小寻却靠在床头捂着肚子笑 第三十四节 塔罗牌 来到这以后我改变了很多,比如来到这以后我很少上网了,几乎是一有时间就和她们俩坐在地板上贫;也很少抽烟了,因为她们俩个不太喜欢烟的味道。而且不在总活在晚上了,大多数的时候都会有正常的作息时间,除非偶尔会有晚上的节目(我在这的节目时间是不固定的,因为没有我的专档节目) 第二天我是下午的节目,也就是说我又可以有一上午的时间任逍遥了! 早上醒来之后我躺在床上想了想一上午需要做什么,想的结果是无事可做!下了床,披上睡袍一把扯开窗帘,一大片阳光如洪流般瞬间倾泻到整个房间,暖洋洋的,今天又是阳光明媚! 我反身拉开了床头的抽屉,拿出塔罗牌,就在没有洗脸也没有刷牙,只穿着宽大的睡袍的情况下坐在地板上摆起塔罗牌。牌面上的图案是蒙面的幽灵,那是吉普赛的巫师…。。我按照规则慢慢的抽去塔罗牌,剩下的塔罗牌程刀锋的形状,我的嘴角轻微的扬了一下,抬起头看看外面的阳光,在心里念了一句“又是大凶”然后起身去了浴室。 我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正好撞到了穿着睡衣低头走路的樊小凡,随着我 “妈呀”一声小凡彻底醒了,然后也 “妈呀”一声,在然后就是小寻在房间里探出头来问了一句 “谁妈呀” 小寻比我们都起的早,等我穿好衣服跑到她房间的时候,她已经一成不变的开始写稿了,如果有人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会一成不变的话,那我一定用小寻的稿子砸死他!其实我挺佩服小寻的,每天都有坚强的毅力坐在电脑前啪啪啪的敲下一千又一千的字,而我每天都懒的去更新我的博客,至于小凡…。。她还不如我呢! 吃过早餐,小凡就要开始每天两个小时的辅导了,小寻也有她的东西要写,就剩下我一个闲人了,不,还有皮皮一条闲狗。我把它牵到我的房间,它很乖的,至少要比樊小凡乖!它就那样安静的蹲在地上吐舌头,我也安静的打开电脑,忽然想起来很久没去郭敬明的空间看看了,那还有一群可爱的孩子,在收藏夹里找到他空间的网址,然后点击。留言板上的留言相当的可观了。 第三十五节 郭敬明 我很喜欢郭敬明,喜欢他的文字,喜欢他那种坚强的精神,同样也喜欢他偶尔的忧伤。我总是觉得在某些方面我和他是相似的,比如会在寂寞的时候仰望天空,望到脖子酸痛,望到眼睛里有泪!比如那种一半明媚一半忧伤的性格! 我总是张狂的认为一个人的生活只有幸福是不够的,有过患得患失的伤痛,有过无人能驱走孤独,有过夜里的徘徊,有过至亲的亲人,有过同甘共苦的朋友,才会是完整的生活。也正是因此,生活才会没有完美的时候!我亦没有…… 皮皮还是按奈不住我对它的置之不理,拱开门自己跑掉了。 常言道:一寸光阴一寸金,有时候我真想把我的时间以每寸光阴一寸铜的价格出售掉,即使是每寸光阴一寸铜的价格我想我也可以拥有足够的金钱去挥霍,换句话说,我的时间就是这么的多! 一切的安静是在樊小凡结束辅导以后结束的。她就是这样,永远可以带动一个即将死亡的安静世界,然后就带领着我们开始胡作非为。 可这次胡作非为的结果是:刚刚买了两天的花瓶又一次与地面亲密接触了,不过还好,我房间的地板上有厚厚的毯子,没有导致花瓶在次死亡。花瓶掉下的那一刻,地毯由浅粉色变成了暗粉色,地上樊小凡同学落下的小小的叮当猫玩偶吸足了水,提不起来,像中了《勇敢者游戏》的咒语,香百经历了几次的折腾也失去了原有的色泽,更有可怜的花瓣随着花瓶的掉落而提早凋零! 这一次还没等我歇斯底里,樊小凡已经开口 “那个…。。亲爱的小莫哦…” “停,你不用说了,你很硬,居然每次都向我的花瓶下手”我打住了正在解释的小凡 “而且是各种硬”寻插了一句嘴 “现在我有个规定”我在地板上站了起来 “我听着”樊小凡也站了起来 “我不听,没好事的”寻一脸的假装固执 “你听不听都要听”我说”我规定以后你们俩不准在进我房间” “反对”樊小凡说 “请你给我一个不伤心的理由”小寻说 “理由就是,为了我的花瓶不在碎,为了我整齐的房间不在一片狼籍,为了那些玩偶不在漫天飞舞,为了我的地毯不在被浸湿,够吗?” 第三十六节 素日 在她们强烈的不满与反抗中我还是战胜了,不过我答应她们进我房间也可以,但是绝对不可以在的底盘动手,并且我的底盘我说的算。 下午一点半,我已经坐在了直播间了,隔音窗的对面,导播依然是穿着有十四个洞的牛仔裤的猫猫,她调皮的冲我挤了一下左眼,然后接进了第一部热线电话。 电台里的同事我已经认识了很多,才发现这里就有很多不是深圳的人。素日就是其中的一个。节目结束之后我接到一个通知,是关于节目安排的 台长说,这一周我将和素日一起搭档做下午两点半到三点半的交友节目,我很奇怪怎么会是我们两个一起,因为所有的搭档都是一男一女的组合,我是女的,素日也是女的,这就让我很奇怪了。 这样的安排是从第二天开始的,我和素日合作的非常棒,没有任何差错。 以后的日子一直相安无事的度过,没有什么人离开也没有什么人突然出现。如果真要说有什么事的话就应该是那晚在慢摇吧里发生的事了 八点多的时候我们窝在各自的房间里,我在上网,我的好友里小凡的头像在亮,寻的头像也在亮,我们已经无聊到了彼此只有几步之隔,却在浩瀚的网络上开始聊天的程度了。终于忍受不了这种无聊的时候我们一拍即合的决定---------去慢摇 走进慢摇吧的时候整个慢摇吧都在癫狂,整个舞池里的人都在疯狂的挥动着双手,疯狂的尖叫着,那一双双手,就像即将被沼泽吞没但依然求生的人。他们挥舞出他们的野性,他们撩拨着所有人的激情,所有的喧哗也在撩拨着刚刚进来的我们 小凡:“小莫,去勾引男人吧!” 我: “为什么是我?” 小凡: “我刚刚成年,是青苹果” 小寻: “我比你年龄大,是老苹果” 我: “走吧,一起吧”我用眼睛先勾引了一下她们俩,然后她们俩就真的被我勾引住了。一切正在进行时,突然在小寻的腰上多出一双手来,有很重的汗毛,很丑陋。小寻吓的一下子夺开 “你有毛病啊?” “摸下腰又怎么了?装什么啊,要钱老子给你” 听到这话的时候,还没等我和小寻有反映,樊小凡就怒了。麦麦德说过,勇敢的人,他的眼睛也会成为一把刀子,胆怯的人,他的刀子也会成为狗屎。 樊小凡一直都是勇敢的人,所以她现在的眼睛就是一把刀子,是锐利无比的刀子 “妈的,想摸,回家摸你老妈的” 第三十七节 十足的小痞子 “你是哪冒出来的?怎么轮到你说话啊,小屁孩,回家写作业去吧”说完,那个有毛茸茸的手的男人就色咪咪的笑了起来。还带有挑逗的动作。身边的人,没有一个注意到我们之间的争吵,所有让人窒息的喧嚣盖过了我们的所有声音。 我说过,小凡的眼睛是一把藏刀,她足够用眼光杀掉他(其实我夸张了,如果真的能杀人,那我和小寻早就努力杀掉小凡了)其实更可怕的是她用力摔碎的啤酒瓶,和她手里剩下的那半截,她不是吃素的,怎么会容忍他的侮辱。看到小凡手里捏着半截酒瓶微微的抖的时候我还是挺想笑的。 “我从哪冒出来的?我现在告诉你” 还没等我和小寻说话,她就扬起右手的半截酒瓶,在他身边晃了一下 “算你硬”原来他也不过是个欺软的人啊。小寻冲他的背影恨恨的踹了一脚(我只说的是背影) 猖狂的人群是在酒瓶的破碎声里回过头来的, 有毛茸茸的手的男人是在人群里迷茫的眼神里灰溜溜的走掉的。而我们三个也马上走掉了,毕竟凭着小凡手里捏着半截酒瓶并且微微抖的手是逗不过这的保安的,惹毛了他们,我们也不会好过的,我们不傻,至少我不傻!所以我们也马上就逃了 推门出来的时候九点刚过。没有雪的深圳也逃不掉晚上特有的微微凉。要比酒吧里的浑浊好的多 “真扫兴,接下来去哪?”樊小凡双手插在她的带洞的牛仔裤里,踢开门口遗留下来的易拉罐,在加上她那头碎发,一个十足的小痞子样 “回家吧,别太晚了,你的确还是学生啊”我偷偷的笑了一下。就是笑那句 ‘小屁孩,回家写作业去吧’不过显然小凡没听出来,要不她早咆哮了 “小凡?”寻站住了,背对着马路的栏杆靠在那。很认真的样子,似乎有什么话要说 “恩?”我和小凡也站住了,我靠在了小寻的身边 “你刚才好泼哦!哈哈”说完小寻就跑出了小凡可以打到她的范围 “你站那,该死的张诗寻”小凡已经追了过去 “寻啊,我还以为你要说什么重要的话呢”我也随着她们的方向跑过去 小寻转过方向,向我跑了过来,躲在了我的身后,然后小凡就开始了她的张牙舞爪,然后我就是小小的受害者。 第三十八节 你还想睡 她们停手之后,在路过街边便利店的时候,拉开玻璃门,里面的店员甜甜的声音 “欢迎光临,需要什么?” 在出来的时候我们的手里都握了一杯速容咖啡,在离家不远的路口全部喝掉 我应该是开心的,我应该是幸福的,就因为身边有了梵小凡和小寻。她们把我的快乐逐渐填满,把我的幸福也逐渐填满,然后在我的世界里繁衍生息。曾经留下的伤痕开始慢慢腐烂。 曾经同样给过的齐海, 曾经同样给过的叶晓开始渐渐的走远,终有一天会消失不见。曾经和现在在时光的隧道里发生了变换,那些不开心的回忆像哭花了的精致装容,开始颓败 我们没有去其他的地方,酒吧里家也不是很远,所以我们一路走一路聊着,我装模做样的问梵 小凡 “梵小凡?” “干什么?” “你的手为什么会在拿酒瓶的时候抖呢?”然后寻就咯咯的笑起来了 “废话!换成你,你能不抖吗?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呢其实心里真的很怕,万一那是个真的流氓,我们不都完蛋了吗!” “那男的好恶心”寻用力的搓了搓刚刚被摸过的腰 “不过小凡,你的胆子够硬的了”我向她放了一个崇拜的目光 “那当然了, 梵小凡是谁啊”寻也放过去一个崇拜的目光给她 “我想我可以漂着回家了” 梵小凡还做了一个飘的姿势,不过特像花痴的样子。 上午是被小凡吵醒的,她拼了命的砸我的门 “苏小莫,我的辅导都做完了,你还在赖床”她的声音与河东狮吼有的一拼 “该死的梵小凡,别吵我,去找小寻!”我扯过被子用力的盖住了头,然后翻了个身打算继续睡 “苏小莫,你给我开门,不然我砸开它”我真的很想知道她是怎么想的,门可是她家的 自从来到深圳之后,我的几十个电话都吵不醒的本领就大大减少了,所以在我狠狠的向门的方向砸过一个枕头之后还是乖乖的去开门,即使我还闭着眼睛,即使我很无奈,途中我还差点被那个枕头拌倒 “都几点了?你怎么还在睡啊”小凡随手拣起地上的枕头,那动作特像一个母亲在她淘气的孩子房间的地上拣起散乱的积木。 “我下午的节目,干嘛要起的那么早啊”说完我就甩掉脚上穿反的拖鞋,趴在床上双手懒洋洋的伸到枕头下。 “你干吗?还想睡?”她也甩掉了拖鞋,跑到我的床上,用力的把我的身子拖起来。 第三十九节 什么好消息 “好了,我不睡拉,小寻呢?她起来了吗”小凡松开了她的手,我坐起来,揉了一把眼睛,把身子向上缩了一下,屈起腿,又习惯性的斜过身拉开了抽屉,拿出我的烟。 “恩,她早起来了,早上我们一起吃的饭,知道你一定不会起床,所以我们吃饭就没叫你”小凡抓起了我床头的一本杂志,很随意的翻着 “哦,她又在写稿子吧!”我点了烟,放在了唇边。捋了一把我的头发 “她总是在写东西,会不会呆掉哦?”有的时候梵小凡的眼睛真的会很可爱的,就像现在这样。圆溜溜的。 “要不我帮你去问问她?”我看了小凡一眼,然后坏笑起来 “那她会先杀掉你的,然后在来杀掉我”小凡轻轻的甩了我一眼 “你今天打算干什么去?” “我还能干什么啊?只能呆在家里了”小凡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 “一会陪我去买花吧”我看了一眼空空的花瓶。 “哈哈,好啊,这次我保证不在弄碎它” “好了,我去洗脸,然后去吃饭,然后就出去”我掐掉手里的烟头,丢进了烟缸,起身穿上了拖鞋 “好”小凡和我一起下了床。 她去了小寻房间,我也跟着进去了,我是去打个招呼 “你起来了,莫”小寻似乎很高兴的样子 “她是被我叫起来的”小凡到哪都一样的动作--直接会跑到床上 “我去洗洗了,来和你打个招呼的”说完顺便瞪了一眼梵小凡。小凡就把脸转到了窗户的那一面 “哦,去吧。回来告诉你个好消息” “好”关门的时候我听到小凡在问 “是什么好消息啊?”后面的声音就被门隔断了 镜子前,我的脸色已经好很多了,只能靠粉底来覆盖的黑眼圈已经消失。以前总是在熬夜,到了这以后我很少在活在夜里了。曾经我一直以为我和曼佗罗一样,只属于夜里,永远不会在改变。在这个新的城市里虽然有陌生,可是却有如此熟悉的人,却有如此熟悉的幸福。 如果上天可以给我一个最后的愿望,我希望我们可以一直这样生活下去,就算是去流浪,也要我们在一起,如果在这个愿望上加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第四十节 恭喜哦 洗过脸,吃过林嫂做好的饭,上了楼,换了衣服,走进寻的房间。 “什么好消息啊?寻?”走进房间第一句话 “你吃过饭拉?”小凡接过我的话。她总是比别人说话快 “恩,已经吃完了” “我已经应聘到网站做编辑了,也就是说,我可以有在多一点钱去买我喜欢的运动手表了”从表情里就可以看出寻有多开心 其实我知道寻只是爱好这份工作,因为她根本不缺钱。如果说缺钱的也就是我了。我最穷 “亲爱的寻,是真的?什么时候去应聘的,我们怎么不知道啊?”我看了一眼小凡,然后小凡就摇摇头说 “我也不知道的” “没成功的时候就没告诉你们拉” 我: “不管怎么样恭喜哦。那是不是…” “是啊,是不是要好好的庆祝呢。晚上定一下活动吧”小凡总是一副张牙舞爪,不过她到是很知道我的,总是可以接过我的话 寻:“好啊,晚上酒吧?” 小凡:“ok!不过要换了地方了” 我:“是啊,不去上次那家了,别在遇到那么倒霉的家伙了” 寻: “你下班以后安排吧!” 我: “恩,就这么定了” 小凡: “小莫,我们什么走啊?” 寻: “你们要去哪啊?” 我: “我要出去买花,你一起吗?” 寻: “哦。不了。那你们去吧” 路上我告诉小凡那个叫白雪儿的女孩。白衣如雪花店里,白雪儿依然是明媚的脸庞。她的记忆很好,她记住了我,而且也记住了我会买百合,是五支。 出了花店,我直接去了电台,小凡一个人回去了,也把我的花带回去了 今天来的比较早,所以就一直呆在导播间,素日和猫猫都在。我们一起聊天。深圳真的是一个外来人口居多的城市,素日和猫猫都是来自不同的城市,带着自己的梦想在这个大大的城市卑微的努力着。 素日是一个沉默的人,她的话不是很多,但是她是一个满怀激情的人,对一切都有希望。这点很棒,不像我,对一切都感到无所谓 猫猫是一个散淡的人,当然从她的牛仔裤就可以看出来了。不过她不像小凡那样有着一副张牙舞爪。她简简单单的笑,简简单单的生活 素日和我一样喜欢烟,当我拿出我习惯的中南海的时候素日笑了。她也从她的手提包里摸出一盒同样的中南海,然后我们都笑了,安静的我们,淡淡的中南海。 第四十一节 可是会感觉孤单 节目结束的时候素日问我 “你去哪呀,回家吗?” “不,和朋友去酒吧,一起来吧” “方便吗?” “恩,是很好的朋友,反正你回去也没什么事啊” “好吧” 我摸出电话打给小寻,问她在哪,她告诉我她和小凡刚刚从家里出来,先去吃饭。然后要我先去饭店。 挂了电话,我和素日走向地铁,准备去约好的地方。 等地铁的时候素日问我 “你喜欢坐地铁吗?” “喜欢啊!黑暗里有明明暗暗的感觉,在人群里感觉自己是一个渺茫的个体,很好的感觉” “是啊,可是会感觉孤单” 忽然,心底里的某一个角落里有了一丝莫名其妙的感觉,应该是忧伤吧,我觉得素日不应该能说出这样的话,在她的沉默里我从来没有感觉到她有过孤单。原来孤单是每一个人都会有的。 黑暗的隧道里有两束光,然后是一声呼啸,在然后就随着一股风出现一俩已经发黄的白色地铁。开门之后在拥挤的人群里挤出俩个小小的角落,我的和素日的。 不知道为什么,每每在地铁里我都会想起很多的人,然而最多的还是齐海和叶晓,以为久了就会忘记,以为放弃了就不会在思念,可是我却如此的用心记住了,固执的不愿忘掉,固执的去思念着 在心里莫莫的数了一下日子,如果我还在他身边,如果我们之间的爱情没有过任何瑕疵,那么很快就到了我们的婚礼了。可是,时间回不去了…我想,婚礼的女主角也许会成为我曾经最好的朋友了。 素日的手扶在拉环上, 身子软绵绵的靠在扶手上。静静的闭着眼睛,车厢里昏暗的灯在她的脸上打出一片光。很温暖的样子,这才符合她,这才是她。 在手提包里摸索着,拿出我的那个白色的mp3,把银色耳机塞进耳朵,淡灰色的线绕过我的颈部,隐藏在手提包最外层的格子里。然后一之手拿着一只耳机,推了下素日 “听听,就不会无聊了” 她接过来,塞进右耳 “” “恩”我笑了 没错,耳机是孙燕姿的那首 第四十二节 你们喝什么 饭店里点了菜,菜还没上来的时候小凡和小寻就推门走了进来 “嗨,在这!”我站起来,朝着她们挥了手 “在那儿呢,寻”梵小凡永远改不掉的张牙舞爪 “介绍一下,我的同事,素日!” “你好!” “你好!” “你们好” “梵小凡,张诗寻,我的好朋友,你听过的!”介绍了她们之后我的手指就停留在了梵小凡的身上 “这可是一个小魔头哦”我不怀好意的笑 “哪有,苏小莫,我哪有”幸好对小凡来说还是陌生的素日在,不然她一定会不顾形象的让饭店里狼烟四起! 小寻:“你们啊,永远都是冤家。好了,我们吃饭吧” 素日:“呵呵,你们都好可爱啊” 我们四个人按照位置坐了下来,我在靠窗的位置,素日在我身边,她们俩个在我们的对面坐了下来 我总是习惯了靠窗的位置,星巴克也好,快餐店也好。喜欢那种咖啡色的大玻璃。深沉的,漠然的感觉 “你们喝什么”我指着餐桌上写着饮料的小牌子说 素日: “我要可乐吧” 梵小凡: “我也是” 小寻: “一样” “服务员…”我挥了一下手 “一瓶矿泉水,三瓶可乐,谢谢!” 我们一边吃着一边聊着,她们似乎没有一点陌生的样子,都是很聊的来。 小凡一个劲的和素日讲着我们三个之间的故事。终于在我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威胁着她在敢说下去的话,我就把她的那条二十四个洞的牛仔裤变成四十二个洞的牛仔裤 走出饭店的时候还没有夜晚的感觉,冬天的深圳没有任何寒意,不像北方那样可以随意的看到穿着羽绒服的人们,没有凉风,也没有瑟瑟发抖的感觉 忽然很怀念北方的生活,怀念那里穿着笨重的人们,即使是陌生但是却有熟悉的寒冷。怀念冬天里没有节目的时候坐在导播间里捧着一杯热豆汁。怀念冬天里因为那份熟悉的寒冷而不愿出门,赖在被窝里。 在深圳的生活让我彻底的发生了改变,像被放多了水的咖啡,失去了原有的味道,不在浓烈。只是不知道这种改变是不是一辈子不在改变的幸福。 饭店不远处,有一个叫686地下的电玩娱乐城,小凡最喜欢那里的,她喜欢那里的跳舞机,而我喜欢那里的台球吧。 第四十三节 抹不去的回忆 时间还早,我们就选择了那里,当然小凡和小寻直接奔着跳舞机杀过去,素日和我一样喜欢台球。 我终于还是开心的,至少这一刻是开心的。很多人说过我是一个容易莫名其妙忧伤的人,说的人太多了,好吧,我承认。但是和她们在一起之后,我总是开心的,那种忧伤的感觉好久没有来过了。也许也是停留下来的原因吧。 如果说曾经有齐海的那阶段,我感到幸福。那么现在拥有他们我是真正的快乐。 我没有想到素日的球技那么好,第一杆就赢了我。打进了最后一个球等着摆球的时候,很随意的望了一眼吧台,眼睛里却晃过了一个曾经最熟悉的身影。 是齐海吗?不敢肯定。仔细看。人影却消失了。追过去看看啊。 于是丢下球竿和素日追了出去。走出地下,明明晃晃的人群里看不到刚刚的那个人影。也许看错了吧,他怎么会来深圳呢?自己在心里默默的想。站在门口点了一支中南海,靠着墙壁自顾自的抽了起来。 烟头熄灭了,无精打采的走回了地下。似乎还有种失落的心情。还是在想他吗?还没有忘记吗?那将是永远抹不去的回忆吗?我不敢确定。也许吧… “你去哪了啊?”素日很不理解的问我 “哦,没事,看见里一个熟悉的人” “哦” 在娱乐城一直玩到了8点多,然后打算去酒吧了。 这次在走出地下的时候夜色终于笼罩了城市,路灯也昏黄的拉开光色。 推开酒吧的门,喧嚣声和烟酒缭绕的味道布满整个夜场,挥舞的妖精,堕落的舞女,腐败的男人,纵横而混乱。 酒吧并不是很大,一个小小的舞池,一个小小的舞台,还有一个小小的吧台,就是整个酒吧的布局,我们四个人坐在吧台前,自己叫了自己的酒水。看着台上过于劲爆的舞,我有一种想遮住小凡眼睛的冲动,但是被她一句 “我是成年人”噎的收回了手。 “乱起来吧”似乎成了这里的主旨,也是我们的欲望,于是放下了酒杯冲进了舞池。 都说几个女人在一起可以达到疯狂的极限,我很赞同这句话。因为…… 小凡,就不用说了,她永远都是骨子里的张牙舞爪,然而谁能想到一个高中生竟然在酒吧里是如此癫狂。 让我最不得不相信的是,安静的素日经过了叫嚣音乐的麻醉,也淋漓尽致,也足够用她的激情带动所有人。 于是,终于相信了原来几个女人在一起正的是可以做到境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