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巨人国》 第1章 新的冒险 穿越十年,杨牧云已经熟练的掌握了野蛮人的语言、文字,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野蛮人。 胸无大志的杨牧云没有什么野心,只想安安稳稳的过完这辈子,然而这个卑微的愿望也在一次夜袭中化作泡影。 部落里火光飞溅,血液飚飞,到处都是厮杀的身影,濒死的惨叫和着雪花落在地上,雪地都被污浊成一片漆黑。 这是杨牧云第一次听到骨肉撕裂的声音,心中恐惧到了极致,随之而来的便是怪异的兴奋。 一股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力量在杨牧云血脉深处激荡、涌动,血脉中沉睡的力量快速复苏,迫不及待想要挣脱躯壳的束缚。 恶魔的低语就像是粘稠的松脂,粘在耳朵眼里抠都抠不出来,狂躁的热力从耳朵灌入,转瞬注满脑壳,全方位的煨烤着混乱的脑仁。 杨牧云耳朵嗡鸣,脑袋也突突的膨胀着、跳动着,仿佛下一秒就会裂开。 终于,杨牧云再也压制不住身体躁动的力量,仰头发出一声狂野的嚎叫。 然而这时候,一只散发着彻骨寒意的手掌捏在杨牧云后颈上。 森然的冷意顺着后颈骨爆发开来,仿佛有无数冰针在体内凝结、爆发,扎进了四肢百骸,更钉住了五脏六腑。 杨牧云牙关打颤,硬生生将嚎叫咬断半截咽了回去。 一个苍老的声音在杨牧云耳边响起,“孩子,别听、别看、别想,继续睡吧,睡一觉就好了。” 杨牧云努力的睁大眼睛,然而眼前瞬间被幽兰色的冰晶充斥,随即一片空白的脑海也被渲染成了冰蓝色。 不知过了多久,杨牧云激灵灵打了个寒战,随即悠悠醒来。 看到身边的人,杨牧云立刻一骨碌翻身跪下,毕恭毕敬的说道:“萨满大人。” 身旁,被称为萨满大人的老者端坐在石板上,枯树枝般的手掌从兽皮中探出,放在篝火上翻烤了一下,随即缩回袖中,仿佛要把篝火声升腾的焰火也揣进袖子里。 火苗跳动间拨开黑影,也照出了萨满那张枯瘦的脸庞。 脸上涂抹的油彩鲜艳亮丽,却盖不住皮肉中散发出的死灰之色。 这时候,又听到一声“萨满大人”,杨牧云这才发现,自己身边还有一个人,但也只有那么一个人。 萨满动了一下,身上穿的兽皮泛起水波似的纹路,只见他手掌撑着地,然而努力了几次都没能站起。 最终,萨满无奈的叹了口气,将横放在腿上的骨杖竖起来立在身边。 萨满嗓音沙哑的说道:“你们俩是部落里最后的幸存者了。” 听到这话,杨牧云心中一痛,眼泪夺眶而出,另一个人直接嚎啕大哭,然后一点点变成狂怒的嘶吼。 “闭嘴!” 萨满咳了一声,竖在其身旁的骨杖闪过一道幽兰色的光芒,顶端的骷髅握柄更是喷薄出一道环状的冰雾。 杨牧云又感受到了那沁入骨髓的寒冷,另一人也咬紧牙关,脸颊抖动的打哆嗦。 萨满又咳了咳,嘴角沁出一丝血色。 “春天已经到了,雪马上就会融化,外面的天会暖和起来的,部落里那几个刚出生的小娃娃马上就能下地跑了,来年还有更多的小娃娃。” 萨满脸上浮现出缅怀的神色,随即哀伤的摇了摇头。 “可惜啊,只剩下你们俩了。” 萨满伸手向杨牧云招了招,杨牧云立刻向前挪了两步,凑到萨满身前。 “孩子,你跟别人不一样,刚出生的时候就不哭,这是天生的勇士。” 听到这话,杨牧云心中一跳,暗道:我那是忘了,不过还好被当成勇士了,要是被当成妖孽,就活不到现在了。 可是萨满接下来的话差点令杨牧云跳起来。 “孩子,你的眼睛里有着不属于野蛮人的智慧光芒,你的过去不属于这里,你的未来也不在这里。” 冷汗从杨牧云眉梢滑落,滚进眼眶中,蛰得眼睛酸涩。 好在,萨满并没有继续往下说,而是叹息道:“如果部落有了你的血脉,你就能在这扎下根了,我也可以放心了。可惜啊,可惜……” 杨牧云揉了揉眼睛,没有说话,也不敢说话。 萨满无奈的看了一眼杨牧云,又恨铁不成钢的看了一眼另一个幸存者。 “罢了,罢了。” 说完,萨满从怀里拿出一个卷轴,嘱咐杨牧云打开。 杨牧云接过来,入手的瞬间猛然一沉,这卷轴的分量出奇的重。 卷轴的大小与杨牧云小臂相当,材质是不知名的兽皮,皮下组织却有着鳞片似的纹路,指尖触摸时还有些许温热。 杨牧云初始时还以为是萨满的体温,可是拿在手中十几个呼吸的时间,这股温热依然没有降低分毫,杨牧云瞬间明白,这是兽皮自身的特性。 萨满有气无力的催促道:“打开,快点。” 走神的杨牧云立刻回过神来,抓着卷轴边缘将其摊开。 只是摊开的过程中,杨牧云发现卷轴十分紧,不是沾粘在一起的紧,而是一种奇特的力量在禁锢着卷轴。 杨牧云使出全力,可是卷轴只打开了一小段,估摸着也就十分之一的篇幅,入目所见全是黑色,只有靠里的部分隐约显现出一道血色的纹路。 杨牧云心中好奇继续摊开,然而无论他如何使劲,卷轴都纹丝不动。 另一个幸存者看到这一幕,顿时觉得自己表现的机会来了,于是凑到前面说道:“萨满,俺来吧,俺力气大。” 却没想到,萨满猛然抬起头,厉声喝道:“滚开,离远点!” 这一瞬间,萨满就像是张大嘴巴择人而噬的怒狮。 那人还是第一次看到萨满这幅模样,顿时哆嗦着蜷起身子,双手抱着膝盖向后方滚去。 萨满的气势只维持了几个呼吸的时间,然后便瘫坐在石板上。 原本单手持着骨杖也变成了双手,仿佛全身的重量都压在了这根杖子上,又仿佛全靠着杖子支撑才没有倒地不起。 萨满粗重的喘息着,一滴滴汗水从他额头上沁出,仿佛被这几滴汗水仿佛带走了最后一丝元气,本就皮包骨的脸颊和双手变得更加干瘪,甚至能听见骨骼不堪重负的噼啪声。 那声音,就像是篝火中木材燃烧的炸响。 杨牧云心中感觉不妙,忍不住问道:“萨满,您这是?” 萨满没有回答,而是紧紧盯着打开了一节的卷轴,嘴唇快速蠕动,发出一串怪异的声音。 那是一种牧云从未听过的语言,既不是部落里的语言,也不是临近其他部落的语言。 就在杨牧云全神贯注记忆这种语言的时候,手中的卷轴突然颤动了一下。 杨牧云不由怀疑是自己的错觉,可是这时候,卷轴又颤动了一下。 “这,竟然打开了?” 杨牧云瞬间瞪大眼睛,原本使出吃奶力气都纹丝不动的卷轴竟然自动打开了。 一道道血色的纹路缓缓显露出来,杨牧云这才发现,卷轴上既不是文字,也不是图画,而是一个…… 魔法阵? 这种只存在电影和动漫中的事物竟然真实的呈现在了眼前,杨牧云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张大嘴巴。 这时候,萨满的声音越来越高亢,也越来越急促,握在骨杖上的双手攥得越来越紧,一道道细微的纹路在手握之处显现,并且迅速的向上下两端蔓延。 咔嚓一声。 骨杖炸开,化作骨粉在山洞中弥漫开来,随即所有的骨粉同时爆燃,山洞中瞬间被绚丽的烈光充斥。 杨牧云本能的抬起手遮住眼睛,可是这时候他发现自己浑身僵硬无法动弹,就连眨眼都做不到,只能瞪大眼睛看着山洞中的光芒化作漩涡,尽数没入卷轴。 得到光芒的注入,魔法阵缓缓浮出卷轴,缭绕在杨牧云身周缓缓旋转。 杨牧云浑身上下每一根汗毛都倒竖起来,每一根肌肉纤维也都紧紧绷起,面对未知,他心中生出了前所未有的恐惧。 可是这时候,杨牧云耳边传来萨满的声音:“孩子,不要害怕,敞开心扉接受,它,或许能打开通往你家乡的道路。” 第2章 旧的回忆 通往家乡的道路? 杨牧云心中一惊,随即一阵狂喜,没想到萨满这里有回家的方法。 几乎没有任何犹豫,杨牧云闭上眼睛,调整呼吸,平复心中波荡的情绪。 很快,脑海中浮现出一道红光,红光蜿蜒流淌,一点点勾勒出魔法阵的样子, 脑海中的魔法阵不受视野的局限和约束,比现实中更加真实,也更加清晰。 这时候,耳边再次传来萨满吟唱的声音。 依旧是陌生的语言,奇怪的腔调,只不过这次变得缓慢了许多,甚至断断续续。 随着吟唱,杨牧云脑海中的魔法阵瞬间张开,将其整个人都吞没进去,随即,无数光怪陆离的气泡在眼前走马灯似的掠过。 那些气泡中呈现出的有江河湖海、戈壁沙漠、还有山川冰原,无数人形的、异形的、兽形的以及其他稀奇古怪的生灵在气泡中奔跑跃动或惬意酣睡。 杨牧云正在思考这些画面的含义时,萨满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孩子,每一个气泡都代表一方世界,现在,选一个世界吧,先祖的力量会将你们连接在一起。” 杨牧云呆呆的点头,随即将注意力转移到一个篮球大小,而且光芒特别璀璨的气泡上。 其他的气泡小的只有乒乓球大,色彩也比较单调,甚至无色透明,唯独眼前这个最夺目吸睛。 可就在杨牧云准备触摸那个气泡时,一个身影出现在气泡中,似乎注意到了杨牧云的动作,那个身影将脸凑到气泡前。 看着占据了整个气泡的血色竖瞳,杨牧云瞬间感到无可用语言描述的惊悚,那情形就像是透过猫眼向外窥视时,一只眼睛突然出现在猫眼外。 这时候,萨满的声音再度响起:“孩子,契约仪式有可能惊动异世界强大生灵,你的运气很不错,得到了一个远古魔神的关注。” 血色竖瞳的主人似乎察觉到了杨牧云的存在,于是发出一连串邪魅的笑声,虽然没有说话,可是一道意念流入杨牧云脑海。 大致就是让杨牧云臣服、奉献,换取永恒的寿命和无敌的力量。 可是杨牧云想都不想,直接拒绝了魔神。 萨满问道:“孩子,只要点点头就能获得永恒的寿命和无敌的力量,你为什么拒绝呢?” 杨牧云不屑的说道:“萨满,我怕有命赚钱没命花。” 萨满满意的“嗯”了一声,脸上满是赞许的表情。 就在这时候,杨牧云精神一震,整个人都愣住了。 因为,他在一个气泡中看到了熟悉的事物,所有的语言和情感在这一刻都苍白而空洞,杨牧云心中唯一的想法就是——家乡。 这时候,萨满的声音再次响起:“孩子,看来你已经做出了选择,” 杨牧云点了点头,没有任何犹豫,也不需要再做任何权衡与思考。 很快,所有的气泡都消失不见,被选中的气泡则是不断拉进,并且在拉近的过程中快速膨胀、变大。 仿佛一颗流星迎面飞来。 轰! 杨牧云脑海中一片空白,随即猛然惊醒,疑惑的揉着右边脸颊,那里正火辣辣的疼。 难道是气泡撞的? 与此同时,另一个幸存者高兴地说道:“萨满,他醒了,一巴掌就醒了。” 杨牧云总算明白脸上的疼痛是怎么回事了。 这时候,萨满发出了几声咳嗽,“云、石,你们过来,离近点。” 看着面前的两人,萨满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他的脸色充满了灰败的气息,脸上鲜艳的油彩都因此变得晦暗起来。 “石。” 听到萨满喊自己,另一个幸存者连忙点头,“俺在,还用抽他吗?” 萨满有气无力的说道:“从今天开始,云就是部落的酋长了!你要效忠他、服从他,直到你生命的终结!” 石立刻握紧拳头在胸膛捶了一下,目光无比坚毅。 萨满又转向杨牧云,“云,我的孩子,你总算在部落里扎下根了。” 杨牧云心中先是疑惑,随即感觉左手掌心一热,摊开手掌立刻看到一个血色的图案,正是之前的魔法阵。 看上去像是刺青,但又充满了立体的感觉,每一条纹路都像是用血管勾勒所成,其中甚至还能看到不断流淌的血液。 杨牧云不禁问道:“萨满,这是?” 萨满没有回答,而是向后靠了靠,将全身重量都转移到洞穴的岩壁上。 “天冷了,比以往每一年都要冷,而且还会越来越冷。” 杨牧云立刻说道:“萨满,春天已经来了,会一天比一天暖和的。” 萨满摇了摇头,“孩子,你们不懂,冰河世纪要来了。昨天袭击咱们部落的魔物就是因此而来。” 石挠了挠头,疑惑的嘟囔着:“冰河世纪是谁?这名字可真怪。” 杨牧云却是心中一咯噔,立刻明白了萨满说的是什么。 萨满回忆了许久,这才说道:“上一任萨满告诉我的,冰河世纪来了之后太阳不再升起,雪会一直下,一直下,冰永远都不会融化。十年、一百年,或者永远……” 石顿时急了,“萨满大人,部落里吃的不多了,咱们会饿死的。” 萨满有气无力的摇了摇头,“找到吃的也就是多撑一两天,最后还是活不成,只有找到生路才能活下去。” 听到这话,杨牧云看了一眼掌心上的纹路,忍不住问道:“萨满大人,这就是部落的生路吗?” 萨满也看向杨牧云的手掌,眼睛中流露出一抹暖色。 “没错,冰河时代来临时,每个野蛮人部落都会开启契约仪式,寻找生路。” 杨牧云注意到一个细节,忍不住问道:“萨满大人,你是说所有的野蛮人部落都能开启这种仪式?” 萨满虚弱的点了点头,“拥有传承的野蛮人部落都可以开启契约仪式,但不是每一个部落都能成功。我们算是幸运的了。” “云,你记住,异世界只是获取食物和物资的地方,千万不要与那里的生灵接触,也不要让那些生灵发现你们的存在,否则灾难便会降临!” 杨牧云点了点头,“萨满大人放心,我明白!” 萨满点了点头,然后艰难的抬起手,“云,抬起左手,我教你开启通道的方法。” 杨牧云连忙握住萨满的手,顿时,刺骨的寒冷从掌心袭来,杨牧云骇然发现,萨满的手冰凉得可怕。 这时候,萨满念诵了一段晦涩难明的咒文,“孩子,跟着念。” 杨牧云跟着念了起来,虽然不知道什么意思,但是二十几个音节而已,记忆起来没有任何难度。 萨满满意的点头,又重复了一遍咒文,只是在结尾时,萨满加了“献祭”两个字。 杨牧云也熟练的背诵了一遍。 不过在说出“献祭”两个字时,杨牧云感觉自己的心脏猛然搏动了一下,随即一股奇特的力量在身周激荡涌动,掌心中更是散发出刺目的血光。 与此同时,萨满像棉絮一样漂浮起来,浓郁的血光从杨牧云掌心涌出,结茧似的将萨满层层包裹、缠绕。 杨牧云瞬间明白了什么,连忙收回手掌,握紧左手,大声喊道:“停!停下!停下来!” 然而,无济于事。 萨满的身体已经飞到了杨牧云头顶,保持着头下脚上的姿势与杨牧云对视。 “孩子,部落的传承全靠你们两个了,一定要好好活下去。” 萨满抬起手摸向杨牧云脸庞上的红肿。 只可惜,手指尖即将触及的瞬间,萨满被血光芒完全包裹,然后砰的炸成漫天光屑。 一个气泡在萨满消失的地方缓缓吹起。 气泡中浮现的,正是杨牧云梦寐以求的故乡景色。 然而这一刻,杨牧云突然觉得野蛮人部落才是自己的家乡。 第3章 借物之旅 杨牧云呆呆的看着身前悬浮的气泡,随即将手掌凑到眼前,仔细看着掌纹间隙中流动的血色光芒。 “大石,我害死了萨满大人。是吗?” 大石嗷呜一声站起来,抱着脑袋一下又一下撞在岩壁上,撞得山洞中灰尘和碎石扑簌簌落下。 大石脑子不怎么灵光,完全理解不了眼前发生了什么。 他只知道萨满大人死了,而且死在云手中。 但萨满大人并没有怪罪云的意思,而且萨满大人之前让自己效忠云,所以不能对云有怨恨。 大石心中怒气汹涌,却不知道为什么发怒,也不知道怎么发泄这股子怒气,头疼之下只能一下又一下的撞墙,只有这样才能好受一些。 杨牧云摇了摇头,在山洞中看一圈,这才发现长萨满大人很彻底,没有留下一丝半点痕迹。 除此之外,山洞里充塞着巨量的坚冰,就像是亘古永存的冰川,封印着数以百计的哥布林。 杨牧云这才明白自己之前遭遇了什么,也明白了萨满将自己从何种危局中拯救下来。 闭上眼睛默哀了一会儿,杨牧云转头看向气泡。 按照萨满的说法气泡就是一个连接两界的通道,只要进入其中就能抵达另一端的世界。 这是长萨满牺牲自身换来的,也是长老为部落留下的最后一笔资源,绝对不能浪费了他的一片苦心。 于是,杨牧云走过去拍了拍大石,“跟我走!” 大石目光涣散,双眼没有聚焦,听到杨牧云的话呆滞的点了点头,随即行尸走肉的跟着杨牧云走向气泡。 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异象,只是耳边传来咕嘟咕噜的声音,眼前骤然一亮,随即黯淡下来。 眼睛快速适应了异世界的光亮,视野也像对焦似的一点点变得清晰起来、 看到眼熟悉的景象,杨牧云瞬间呆滞。 这是很普通的住房,两人现在应该是在客厅,能够看得到沙发、茶几、电视、空调、垃圾桶等事物,每个事物也都是记忆中熟悉的款式和造型。 可问题,所有的东西都无比巨大。 垃圾桶就像参天大树一样高,沙发更是一座小山,屋顶的吊灯差不多就是天上的星星了。 这……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旁边传来嘶嘶的吸气声,却是大石瞪大眼睛,张着嘴巴,哈喇子都流到胸口了也不知道擦擦。 “云,这里是巨人的世界吗?还是……神的世界?” 杨牧云很想说这里是普通人类的世界,可是紧接着杨牧云意识到一个问题——这里可能不是巨人的世界,但自己一定是小人没错了。 以前在野蛮人部落中,周围都是与自己差不多的生灵,树木和鸟兽的体型也不算夸张,所以自己一直以为重生的地方是一个正常的世界。 可是现在…… 杨牧云来到墙边,对着踢脚线比划了一下,发现自己还没踢脚线一半高,大概也就是两三厘米的样子吧。 这时候,一阵脚步声传来,可是听在二人耳中雷声滚滚,如若实质的声浪扑面而来,撞得脸皮一阵蠕动。 杨牧云立刻招呼一声大石,“走,藏起来。” 随即,两人一阵狂奔,快速的藏到了沙发下面。 杨牧云还算镇定,重生这种事都摊上了,变成小人又算得了什么,可是大石一直呼哧呼哧的喘气,尤其是看到巨人顶天立地的身高后,大石一只手捂着住嘴,一只手捂着胸口,许久也没能将恐慌压下去。 两人感到头顶一阵剧烈的晃动,大石还以为天要塌下来了,杨牧云却知道,这是屋子的主人坐在了沙发上带来的响动。 而后,上方响起一声“timi”,杨牧云仔细分辨了一下,觉得屋子的主人很长时间不会站起来了。 于是,杨牧云向大石招了招手,然后在沙发下一阵穿行从另一侧摸了出来。 大石看着杨牧云镇定自若的样子,心中满是敬佩。 萨满让云当酋长的时候,自己心中一万个不服气,毕竟自己个子更高、身板更壮的、力气更大,可是一想到自己刚才惊恐得差点叫出来的样子,大石心中无比羞愧。 再听头顶上巨人那里传来的怒吼声、碰撞声,以及不知名生物濒死时的嘶吼声,大石按在胸膛上的手掌又加了几分力道。 “云……哦不,酋长……” 杨牧云“嗯”了一声,疑惑的转过身来。 大石满脸通红的说道:“虽然我的身体比你高大,但是你的胆子一定比我更加强壮。萨满说的没错,酋长你的确是最勇敢的野蛮人!” 听到这话,杨牧云心中没有任何喜悦,自己要是胆子大早就在野蛮人部落里混得风生水起了,而不是十年如一日的苟着。 “行了,大石,赶紧走。我们来这里有两个目的:一是寻找物资,二是探索地形。” 冰河时代马上就要降临了。 看萨满大人如临大敌的模样,杨牧云明白,冰河世纪绝对比自己想象中的更加恐怖,否则野蛮人的祖先也不会专门搞出一个契约仪式。 部落刚刚熬过冬天,积存的粮食也都消耗得差不多了,如果冰河时代来临,恐怕就不能像以往那样采集和狩猎了,必须通过异世界获取食物。 看了一眼前方的餐厅,以及餐桌上摆放的水果,杨牧云觉得这并不算什么难事,甚至有可能滋滋润润的熬过冰河时代。 那么,现在首要问题就是摸索地形,打探清楚这间房子的布局,房子里住着几个人,厨房里存放食物的地方,有哪些死角等等。 两人溜着墙根来到餐厅,大石立刻耸动鼻子嗅了起来。 “酋长,是食物的味道,肉味很香啊。” 杨牧云点了点头,也跟着耸动鼻子,寻找气味的来源。 可是这时候,杨牧云听到一个高亢的女声叫喊“pentakill”,紧接着就是“defeat”的声音,再然后是巨人发出的一连串打雷般的怒吼和唾骂,其中加载了很多草字头的词汇。 杨牧云立刻说道:“隐蔽,隐蔽,藏起来!” 说话间,两人躲到餐厅的垃圾篓后面,巨人也迈着惊天动地的步子来到餐桌旁,“吨吨吨”几声,又打了一个饱嗝之后才迈着地动山摇的步子回到沙发边。 听到“timi”的声音,杨牧云立刻松了一口气,“危机解除,走,继续探索。” 第4章 巨人来了(即将签约,请赶紧投资) 大石呆头呆脑的跟在杨牧云身后,不时地回头看向巨人所在的位置。 “酋长,那个巨人刚才还好好地,咋突然发怒了?” 杨牧云懒得解释,反正解释了大石也理解不了,于是说道:“他在一场战役中失败了,而且输得很惨那种,他觉得不是他的错,而是战友们的错,他全方位无死角点评战友们犯下的过错,并和他们聊了很多家族历史上的细节。” 大石顿时想起刚才听到的厮杀声、碰撞声,不知名事物的濒死惨叫声,心中顿时涌起崇高的敬意。 “啊,那个巨人真是无畏的勇士,而且还是一位博学的贤者!”顿了顿,大石又问道:“酋长,巨人的战争是诸神大战吗?” 杨牧云心中无语:野蛮人不都是铁憨憨吗,脑袋瓜里哪来那么多小问号? 于是敷衍的回答道:“巨人很喜欢战斗,每天都在战斗,在外面战斗,回到家战斗,在餐桌旁战斗,在床上战斗,甚至拉撒的时候也不忘战斗一下!而且还喜欢很多人一起战斗,从白天战斗刀黑夜,再从黑夜战斗到白天。还喜欢把自己战斗的影像记录下来,让其他巨人一起观摩、点评,一起学习,一同进步。” 说完这话,杨牧云愣了一下,好像有哪里不对。 还好大石比较单纯,敬仰而崇拜的望着巨人,小声喃喃着:巨人,真是恐怖啊! 杨牧云心中暗笑,嘴上却说道:“所以呢,你要小心一点巨人,千万不要被他们发现了,否则的话会被抓起来,把你关进笼子,用铁链子锁着,用绳子绑着,然后抽血切肉,明白吗?” 咦,好像还是有哪些地方不对。 大石缩了缩脖子,做出小鸡啄米的动作,“明白!明白!” 那模样别提有多么滑稽。 趁着巨人沉迷战斗的功夫,杨牧云和大石顺利的溜进餐厅。 杨牧云看了一眼高耸入云的餐桌,立刻指向旁边的厨房。 结果刚转进厨房,立刻看到山包大的蔬菜、池塘大的油桶。 大石顿时惊呆了,口水疯狂的流下来。 虽然不知道眼前这些都是什么,可大石直觉感到那些东西能吃,有了这些东西,部落就能生存下去,并且有可能熬过萨满大人说的“冰河时代”。 杨牧云看着厨房中的事物,心中却想到了更多,尤其是体内那颗咸鱼了十年的心,一点点的活络起来。 不过,萨满临终前的警告在耳边响起:异世界只是获取食物和物资的地方,千万不要与那里的生灵接触,也不要让那些生灵发现你们的存在,否则一定会有灾难发生! 杨牧云现在是小人,如果出现在公众面前,铁定会被抓进研究机构中,这一点用脚后跟想也知道。 低调! 一定得低调! 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 可是这时候,大石暴吼一声:“酋长,敌袭!” 这一嗓子吓得杨牧云浑身哆嗦,大石你蠢货吗,这么大的嗓门,还要把巨人吸引过来不成。 下意识的顺着大石的手指看过去,厨房角落里有一个模糊的影子,眯着眼仔细分辨,却是一只老鼠。 即便只是小老鼠,然而对杨牧云而言也是巨兽般的存在,杨牧云第一个念头就是跑。 大石却探手在身后掏出一根打磨得十分趁手的骨棒,随即嗷的一声冲了出去。 杨牧云伸出去的手抓了一把空气,到了嘴边的“撤”又咽了回去。 没脾气,杨牧云拔出一把磨制得十分锐利的骨剑,然后跟着大石冲向老鼠。 老鼠生性胆小,尤其是人类生活区的老鼠,见到人类就立刻逃窜。 可是今天情况有点不同。 小老鼠疑惑的歪着脑袋,似乎在琢磨,眼前这俩渺小的生物是什么? 而就在这个时候,大石已经呼呼带风的冲到老鼠跟前,手中大骨棒子重重砸下。 老鼠浑身一抖,口中发出凄厉的尖叫,身子猛地缩回水池下方。 原地,一滩溅射状的血迹在雪白的瓷砖上格外刺眼。 杨牧云吃惊的瞪大眼睛,这一棒子也太狠了吧? 老鼠的左前爪直接被砸成粉碎,连接爪子和腿的皮膜也被砸断,被砸断的爪子还在微微的抽搐着。 还有就是,大石砸中的地方出现了一个凹坑,蛛网状的裂痕以凹坑为中心向四面八方辐射。 这力气,也太恐怖了点。 大石却没有在意这些细节,而是微微蹲下身子,浑身肌肉连同嘴唇都紧紧绷起,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老鼠逃逸的位置。 “酋长小心,那巨兽又来了。” 说话间,一个黑影从水池下方急速窜出,直扑杨牧云所在的位置。 杨牧云向前猛扑,就地一个翻滚,险险的避开了老鼠扑击的落足点,躲闪的同时还不忘骨剑上撩,精准划在老鼠腾空的腹部。 噗嗤! 骨剑给老鼠来了个开膛破肚,与此同时杨牧云又是一个翻滚,避开了淋头而下的血水。 老鼠吱吱惨叫着,身子不断扭来扭去,三只爪子在地上抓来挠去,干净的地板砖上涂满了猩红的血水,肠子也从剖口中流出,淌了一地。 杨牧云甩了甩骨剑上的血水,脸上满是嫌恶的表情,目光不自觉的瞟向垃圾桶,很想把手中的武器抛进去。 老鼠身上全是细菌,鬼知道这把骨剑上是不是有黑死病、疟疾、霍乱之类的玩意。 杨牧云没有洁癖,但也不像其他野蛮人一样,一辈子只洗一次澡,杨牧云一直都是部落里最干净、最整洁的那个。 也正因此,大家都说这孩子干净得跟天上的云一样,就叫“云”吧。 大石却不在意这些细节,而是兴奋的搓着手。 “酋长,咱们灭了一个大家伙,能吃几个月吧?” “我呸!”杨牧云嫌恶的吐了口口水,然后训斥道:“咱们来巨人的世界,肯定要吃尝尝巨人的食物,有点追求好不好?” 大石一想确实是这个道理,不过还是砸吧了一下嘴唇,凑到骨头棒子边想要舔一口。 野蛮人还保留有茹毛饮血的习惯,饿极了生肉也能吞下去。 杨牧云连忙挥剑拍掉大石的武器。 “石!我以酋长的身份命令你!在巨人的世界里,不能吃任何东西,也不能喝任何水,干什么事情都要向我汇报,征得我的同意才行!明白吗?” 大石心中疑惑,可还是本能的挺直腰杆,“是,酋长大人!” 杨牧云心中暗道:难怪萨满大人没把酋长之位传给大石,这家伙一看就是活不过三章的货色,不,连三页都活不到。 大石遗憾的看着骨头棒子,悻悻的插回腰后。 杨牧云也强忍着嫌弃把骨剑插回腰间,然后疑惑的问道:“大石,你有没有感觉,咱们的实力变强了,而且强得离谱?” 大石一棒子砸断老鼠的爪子,还把地板砖砸裂,这力量强得有点过分了。 不了解大石的实力也就罢了,杨牧云还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吗? 老鼠扑向自己的时候,都差点以为死定了。 结果呢,蹲身、翻滚,身体比脑子动得更快,躲闪的同时还反手一撩来个反杀。 不仅动作行云流水,而且翻滚的距离、上撩的高度、挥剑的时机全都无可挑剔。 杨牧云心中暗道:这不对啊,很不对!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强了? 后怕的摸了摸头顶,还好,很扎手。 大石回答道:“酋长,你不知道吗?昨天那场战斗,咱们已经觉醒了血脉天赋,实力有了质的飞跃,而且拥有了狂化的能力。” 血脉天赋? 杨牧云自然知道这是什么,只是没想过会出现在自己这个咸鱼身上。 至于狂化,一旦进入这种状态,战力暴涨的同时神智全无,只知道杀戮和破坏,只要不被弄死,必然弄死视野中的一切生物。 杨牧云摸了摸后颈,“难道是萨满大人救了咱们?” 大石点了点头,略显伤感的说道:“多亏萨满大人中断了咱们的狂化,否则咱们死定了。” 杨牧云的心抽搐了一下,默默点头。 大石突然抬起头,“酋长,这次没有萨满大人救咱们了。” 杨牧云跟着抬起头,恰好看到一颗巨大的脑袋从墙边探出来。 完蛋,巨人来了。 第5章 送个双杀 巨人明显是听到了厨房里的声音,所以过来看情况。 只见其表情狰狞,语气凶恶的说道:“看你踏马往哪跑!叫你跑!马的你再跑啊!老子能(nèng)死你个小兔崽子!看我doublekill!” 大石虽然听不懂巨人的语言,但是他能感受到巨人身上散发出的腾腾杀气,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恐惧在骨子里滋生、蔓延,大石浑身肌肉僵硬,连呼吸都紊乱起来。 杨牧云也被吓得半死,还以为自己要凉,尤其是听到那一声“doublekill”的时候,心中不禁暗骂:刚出门就送了双杀,这运气…… 咦,等等,送了双杀? 杨牧云突然发现,巨人虽然低着头,但是其注意力明显不在地面,而是专注的盯着手上。 好吧,误会了,告辞! 杨牧云抓住大石的衣服,一闪身钻进洗菜的水池下。 黑暗中,两人呼哧呼哧的喘息着。 杨牧云是累得,大石真的跟石头一样,死沉死沉,拖着他跑这么远,差点没把自己累死。 大石却是吓得,渺小生物面对巨型生物,心理上的震撼与冲击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 “酋长,你不怕巨人吗?” 杨牧云淡淡说道:“巨人有什么好怕的?你刚才纯粹是自己吓自己。” 杨牧云话音刚落,便听到一声掀翻屋顶的尖叫。 “啊,老鼠!老鼠!老鼠!!!” 那只被大石锤断爪子,又被杨牧云破开胸膛的老鼠还没死透,依旧在地上挣扎着乱窜。 而且还好巧不巧的窜到了巨人脚边,并且从巨人脚背上翻了过去。 感觉到脚上滑腻腻的巨人立刻低头看了一眼,结果吓得直接跳了起来。 大石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幕,“酋长,巨人是在恐惧吗?” 杨牧云觉得,应该给地球人挽留一点尊严,于是说道:“巨人应该是恰好收到了战胜的消息,所以高兴地手舞足蹈。” 大石点了点头,“也对,咱们都能轻易击杀的巨兽,巨人怎么会害怕呢。” 杨牧云支棱起耳朵听了一会儿,随即带着大石向外跑。 “走,抓紧时间搜集物资。” 巨人离开半分钟了,却一直没有回来。 要么是被老鼠吓坏了,估计很长时间不会回来,要么是被老鼠恶心坏了,估计得冲洗很久才回来。 而且,这么长时间都没听到第二个巨人的声音,显然巨人是独自居住。 既然如此,厨房区域安全了。 两人跑到墙边,杨牧云指着一根又黑又粗又硬的事物说道:“走,上去!” 这是一根电线,也不知是什么电器的,从灶台上垂到地面,恰好可以当绳索。 大石“哦”了一声,随即蹲身蓄力,然后猛地跳起,双手向上一抱,有了支撑点后身子一荡便到了电线上面。 杨牧云也跟着翻了上去,原本以为电线直上直下不好攀爬,却没想到这电线表面粘附了一层油污,走在上面稳稳当当,根本不怕掉下去。 不多时,二人就到了灶台上,居高临下视野更加开阔,整个厨房的景象尽收眼底。 大石好奇的看风景,杨牧云却在努力寻找目标,而且很快就找到了放调料的架子。 盐、糖! 很好,两样都有,而且两个罐子都是开着的。 “大石,过来。” 杨牧云捡起一颗洒落在台子上的盐粒递给大石,大石嗅了嗅,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用征询的目光看向杨牧云。 杨牧云点了点头,大石这才伸出舌头舔了舔。 盐! 盐在野蛮人部落万分珍贵,比金子更加珍贵,一人背的肉干才能换来一小布袋盐。 却没想到,这里的盐像小山一样,而且洁白如雪,不像在部落里吃的那种,还夹杂着泥沙。 杨牧云立刻说道:“大石,你装盐。” 大石立刻解下腰间兽皮袋子,两人将周围洒落的盐粒一颗颗装进去,然后又从盐罐子里搬了一点,将兽皮袋子装的满满的。 杨牧云也解下自己的兽皮袋子装满了糖,有了这些糖,补充体力不成问题了。 大石遗憾的看了一眼小山似的盐,喃喃道:“下次得多带几个大口袋。” 杨牧云拍了拍大石,“别贪心,咱们少借一点,巨人不会发现,可如果咱们一次借太多,巨人会发现的。” 大石随口问道:“酋长,咱借了这么多东西,该怎么还呢?该不会不还了吧?” 杨牧云顿时恼羞成怒,“以后自然会还,不用你操心!” 才借了一皮口袋盐和一皮口袋糖,有点少了,杨牧云又在厨房里巡视了一下。 米袋就在不远处,可是没有多余的袋子,不能携带太多米,蔬菜的话个头太大,太难为小人了。 这时候,杨牧云目光一转,看到一样事物。 “大石,过来!” 这是一个挂面袋子,袋子里还残留了十几根长短不一的挂面,显然是被巨人丢弃的。 杨牧云招呼大石一起将几根挂面抽出来,然后用手刀将挂面砍成小段,再用身上的绳索捆起来,背柴火一样背在身上。 大石一边干活,一边抽动鼻子,脸上满是迷醉的表情。 虽然不知道这些白色的棍棍是什么,可是这些东西太香了,而且是自己从未闻过的香味。 啊,这就是巨人的食物吗,真是太美味了! 杨牧云也给自己捆了一捆背在身上,随即两人原路返回,顺着电线回到地面。 杨牧云有心在探索一番,寻找些用得上的物资,可是这时候巨人的脚步声又传了过来,杨牧云连忙招呼大石藏到冰箱后面。 与此同时,巨人拿着一根棍子,满脸嫌恶的看着地上的死老鼠。 伸出棍子挑了挑,确定老鼠已经死透了,巨人顿时长舒一口气,然后将老鼠挑进地上的塑料袋里。 做完这一切,巨人喃喃自语:“家里为什么会有老鼠?这老鼠怎么死的?而且还死的这么凄惨?难道家里进了什么不干不净的东西?” 一想到这,巨人立刻感觉后脖颈凉飕飕的,浑身汗毛也根根竖起。 躲在冰箱后的杨牧云拍了拍身上的灰,心中暗道:确实有点不干不净,这冰箱后面的积灰太多了。 第6章 这叫信仰 冰箱后面散热器的位置不是一般的脏,而且还会一直脏下去,只要冰箱不坏,寻常人根本不会想着清理这个位置。 不过杨牧云转念一想,这岂不是说冰箱后面安全隐蔽,三五年甚至十年八年都不会被关注到。 看来把穿梭世界的通道放在冰箱后面更加安全。 杨牧云可不想下次来的时候再出现在沙发边。 这次是运气好没被巨人发现,下次就不一定了。 于是,杨牧云摊开手掌并且念动咒语,熟悉的气泡再次出现,并且在旋转中慢慢飞速膨胀,将两人包裹住后又迅速缩小,转瞬间便化作奇点消失不见。 在杨牧云和大石看来,就像是一层水幕从身上掠过,下一瞬便回到了熟悉的洞穴中。 冷热变化令两人激灵灵打了个寒颤,不过强悍的身体素质令二人迅速适应了当下的环境。 大石蹲下身子清点借来的东西,伤感的说道:“酋长,要是族人们都活着就好了,他们也能尝到巨人的食物了。” 杨牧云点了点头没有说话,放下东西之后开始在洞穴里走动。 幽兰的坚冰充塞着周围的空间,从地面蔓延到洞穴穹顶,甚至还顺着岩壁上的缝隙向山体更深处蔓延。 坚冰中封存着战斗的痕迹,包括死去的族人,以及那些突袭部落的魔物们。 杨牧云贴在坚冰边缘,眯起一只眼睛向里面看去,就像是在观察琥珀中的昆虫,只不过和眼前巨大的坚冰比起来,杨牧云更像是那只小小的昆虫。 大石也走了过来,透过幽兰的冰晶,隐约能看到一些模糊的身影,其中有魔物的,也有部落成员的。 他们依旧保持着战斗的姿势,脸上凝固着疯狂的战意,就像是一副画作,一个雕塑群。 大石愤愤不平的说道:“这些哥布林杂碎根本不是咱们部落的对手,萨满大人为什么要不分敌我,把族人们都杀死。” 说着,大石一拳砸在坚冰上,只可惜坚冰岿然不动,连冰屑都没落下。 杨牧云观察了许久,指着战场中央最显赫的身影说道:“那个是烈吗?” 大石立刻骄傲的昂起头,“没错,那就是咱们部落最强的勇士——烈!他可是觉醒了血脉力量的强者!” 杨牧云立刻明白了,“萨满大人没有杀死族人,而是拯救了他们。” 听到杨牧云的话,大石疑惑的晃了晃脑袋。 族人们明明都被杀死了,怎么能说拯救呢,酋长是不是傻。 想破脑袋也没能想明白,大石狠狠一拳砸在自己脑袋上,这才感觉脑袋通透了一些。 杨牧云又看了一眼冰晶中铺满地面的哥布林尸体,重重的叹了口气。 看样子哥布林部落也知道冰河时代的到来,并且先下手为强了。 “大石,咱等会儿抄了这群哥布林的家!” 听到这话,大石瞬间浑身颤抖,复仇的烈焰熊熊燃烧,身体周围的空气都因灼热而微微的扭曲。 只见其拳头紧握,咬牙切齿的说道:“好!灭了他们!给族人们报仇雪恨!走,咱们这就去!” 杨牧云一转身,“不急,先吃饭!” 听到吃饭,大石立刻弯下腰,捂着饿扁的肚子愁眉苦脸,浑身的力气也消散一空,连站都站不稳。 与此同时,杨牧云去外面掰了几根粗大的冰溜子放进石锅中,又抓了些雪,然后用火石生起一堆火。 看着简陋的炊具,杨牧云心中琢磨,下次去借物的时候应该再弄点用的东西。 比如锅。 部落里这个石锅差不多能当洗澡盆了,两人使用的话太浪费了。 要是能弄个炒锅就好了,十年没尝过炒菜的滋味了,天天吃烧烤都快吃吐了。 不一会儿雪就融化了,出水之后冰溜子也不复坚硬,一点点变软、变小。 咕嘟嘟冒泡以后,大石急不可耐的想要把面条放进去,可是杨牧云制止了他。 “大石,把锅洗干净,水倒了。” 见大石不理解,杨牧云接着说道:“巨人的食物无比神圣,吃的时候也必须怀着虔诚的心,明白吗?” 大石瞬间明白了,于是拿来一根树藤缠绕的木棍,吭哧吭哧的刷了起来。 杨牧云心中暗道一声爽,野蛮人这口祖传的石锅怕是有几百年历史了。 这口锅一直在使用,却从来没有刷洗过,也就野蛮人这变态的身体素质才能受得了,换成其他种族,早就灭族了。 杨牧云很嫌弃这口锅,所以平常都是以野果、烤肉为主,很少吃锅中煮出来的东西。 但是今天不一样,杨牧云是酋长了,可以对整个部落发号施令了。 虽然只有一个族人,但是这个族人蛮听话的,叫干什么干什么。 “大石,刷一遍还不够,得刷三遍,要不然就是不虔诚,明白吗?” “是,酋长!” “大石,刷完三遍再用盐水煮三遍,多放点盐,别心疼,用完了咱再去借。” “是,酋长!” “大石,光刷锅还不行,还得更衣沐浴,再烧一锅洗澡水,好好洗洗。对了,别在锅里洗。” 杨牧云连忙叮嘱一句,否则的话,大石估计会坐进锅里把自己煮了。 要是以前,想让大石洗澡是千难万难,毕竟野蛮人的习俗是,出生洗一次澡,死亡洗一次澡,如果死在战场上找不回遗体,第二次澡都免了。 可是今天,大石乖巧顺从,把自己上上下下洗了个干干净净,尤其是洗头发的时候,感觉太费事,于是找了一个锋利的石片把头刮光了。 美中不足的是手艺不行,头上留下了一道又一道血淋淋的伤口。 大石洗完澡回来,发现杨牧云正在揉搓自己的衣服,再仔细一眼,竟然是用盐揉搓。 “酋长,这可是盐啊,太浪费了吧!” 杨牧云摆了摆手,“这叫虔诚,懂吗?记住了,以后更衣沐浴要养成习惯,咱可是有信仰的野蛮人!” 大石挠了挠头,却触碰到头上的伤口,疼得一阵呲牙。 “酋长,咱们信仰的是巨人的神明吗?那位神明的神号是什么呢?” 杨牧云一阵无语,“不能问!不可说!明白吗?” 看大石还要刨根问底,杨牧云把一块拳头大的盐粒丢到其口中。 “含住,别问我!” 【点击、推荐、收藏、投资、书评、本章说走一圈啊,萌新求喂,给什么都含住】 第7章 不讲武德 一顿只加了盐的清水面条,吃得大石泪流满面。 这就是巨人的食物吗? 真是太美味了! 杨牧云也有种流泪的冲动。 十年了,十年了,知道这十年是怎么过的吗,整天大肉块子小烧烤,一天三顿少不了,吃肉吃得快吐了。 现在,终于吃上水煮的食物了,干净又卫生,健康又安全那种。 杨牧云咂了咂嘴,问道:“大石,好吃吗?” 大石点忙点头,差点把手里的木碗啃掉,“好吃,真是太好吃了,俺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杨牧云幽幽说道:“如果有点葱花香菜,就更好吃了,走,弄点蔬菜去!” 大石一听这话,蹭的跳了起来,“干死那群哥布林!” 这片土地上除了野蛮人,还有许多其他种族,比如哥布林。 小绿皮们以草木的果实、根茎为食,并且掌握了种植技术,小日子过的滋滋润润。 要说到吃瓜果蔬菜,大石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哥布林,第二个想到的就是野蛮人祖传的传统手艺——抢劫。 阴暗潮湿的洞穴中,一群年长的哥布林围坐在一起,而他们身前,是一个比寻常哥布林庞大一圈的大哥布林。 大哥布林和寻常哥布林一样都是绿皮,但是他的头脸、前胸后背浮现出深深的黑色纹路,就像是在绿皮外面罩了一层花纹独特的黑色丝袜。 恩,的确很像。 在哥布林看来,这是神明眷顾的痕迹,是上天赐予的荣耀。 丝袜头哥布林对着面前的哥布林们说道:“野蛮人是我们崛起路上最大的对手,现在,这个对手已经消灭了,今后这片土地就是我们的了。” 哥布林们立刻兴奋起来。 “族长,我们不用给野蛮人上贡了吗?” “野蛮人都死光了,上什么贡。” “族长,听说野蛮人有一口祖传的大锅,咱们去搬回来吧。” “对啊对啊,听说那口锅煮出来的食物可香了。” “是啊是啊,要不然野蛮人怎么长得那么强壮。” “还搬什么搬,直接搬家住野蛮人的山洞里。” “对对对,哈哈哈。” “等冰化了,咱们就搬家。” 与族人们嘻嘻哈哈的乐观不同,丝袜头哥布林心里总有些担忧。 因为突袭没能全歼野蛮人,尤其是这次突袭的目标,野蛮人萨满,使用了不属于野蛮人的强大力量把整个洞穴都封住了。 其他族人都以为那块冰很快就会融化,但丝袜头哥布林知道,那块冰永远都不会融化了。 想到这,丝袜头哥布林烦躁的吼了一声,“去查查,野蛮人洞穴有没有其他入口,进去看看有没有幸存者,死的活的都要!” 一群哥布林缩着脖子向外跑去,可是很快又退了回来。 丝袜头哥布林不满的问道:“还不快去?” 几个哥布林同时回头,“族长,野蛮人幸存者,已经找到了。” 找到了? 丝袜头哥布林一愣,这么快就找到了,这群废物的效率挺高的嘛。 随即丝袜头哥布林意识到不对。 “轰!” 一声巨响,伴随的还有浓重的灰土,以及崩飞的碎石。 洞穴的出入口被暴力破拆,随即一个雄壮的身影低着头、弯着腰钻了进来。 那情形,就像是一只大猫钻进了耗子洞。 是野蛮人,他们竟然杀进来了。 大石一脸狞笑的看着洞穴中的哥布林,随即移开身子。 杨牧云一脸郁闷的走进来。 没错,走进来,只是稍微低了一下头,不像大石那样还得弯着腰钻进来的。 丝袜头哥布林一脸震惊,“你们是怎么进来的。” 杨牧云耸了耸肩,“你不是看到了么,走进来的。” 一个年长的哥布林下意识说道:“这不可能,野蛮人身上的臭味,离几百步都能闻到,外面的守卫怎么会一点反应都没有。” 听到这话,杨牧云毫无反应,毕竟这是大实话。 反倒大石黑着脸,手中骨棒一个横扫,说话的哥布林当场没了。 尸骨无存,只剩下一滩液体射在墙上。 哥布林干瘪脆弱的小身板哪经得起野蛮人的蹂躏,更何况是大石这种觉醒了血脉天赋的野蛮人精英。 舔了一口骨棒上的血,大石得意的说道:“俺洗过澡了,还是用盐水洗的,洗了三遍!怎么样,没想到吧?” 听到这话,哥布林集体震惊。 野蛮人洗澡了? 而且洗了三遍? 还是盐水洗的? 眼前这家伙一定背弃了野蛮人的信仰和传统。 杨牧云耸了耸肩,指着几个普通的哥布林说道:“抱头,蹲下。” 哥布林们立刻照做,不仅抱头,还把头深深地插进两腿之间,闭着眼睛塞着耳朵。 杨牧云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即看向剩下那只黑色纹路的哥布林。 “是哪个神给了你勇气,竟敢敢偷袭我们部落?” 丝袜头哥布林也不遮掩,满脸自豪的说道:“是暗影蛛神眷顾,如果你们也要皈依暗影蛛神,我可以为你们引荐。” 杨牧云点了点头,随即问道:“光有勇气还不行,你们是用什么手段偷袭我们部落的?” 丝袜头哥布林立刻说道:“一种致幻蘑菇,提取它的汁液熬制成药粉,掺杂在火把里,在你们的洞穴中燃烧,让你们丧失理智,自相残杀。” 杨牧云再次点头,拍着手赞许道:“这么高明的计策,肯定不是你们哥布林想出来的吧?” 丝袜头哥布林一脸自豪的说道:“当然!这是暗影蛛神才拥有的智慧!” 杨牧云问道:“暗影蜘蛛在哪?” “大胆,要称呼暗影蛛神!”丝袜头哥布林随即放缓语气说道:“你要皈依暗影蛛神,空着手可不行,得有祭品。” 杨牧云走过去,看着丝袜头哥布林脸上的黑色纹路,满眼敬仰和崇拜。 丝袜头哥布林见状,立刻骄傲的说道:“看吧!这就是暗影蛛神赐予我的,这是神的印记!你要是皈依暗影蛛神,也会获得这样的印记。” 杨牧云摇了摇头,“你这颗脑袋不错,正好拿来当祭品!” 不等说完,杨牧云抬手劈出骨剑砍在丝袜头哥布林的脑袋上。 很不讲武德,也非常不符合野蛮人的风格,但是谁叫杨牧云年轻呢。 毕竟才十岁,还是个孩子。 然而,想象中一剑枭首的画面没有出现,杨牧云的骨剑停留在哥布林脖子上,无法寸进。 与此同时,丝袜头哥布林头上的丝袜仿佛活了过来,章鱼爪子一样向四周蔓延,更是顺着骨剑向杨牧云的胳膊席卷过来。 “愚蠢的野蛮人,暗影蛛神不仅赐予我力量,还赐予了我智慧。你的计谋,被我识破了,哈哈哈。没想到吧!” 【点击、推荐、收藏,书评、投资、嗷呜~】 第8章 爷会穿越 黑丝袜哥布林桀桀奸笑,一副阴谋得逞的样子。 只见其晃了晃大脑袋,得意的说道:“你们野蛮人占据着最辽阔的领地、控制着最丰富的食物,而我们只能在岩石的缝隙里抠吃一些虫卵、草根,每天都忍受着饥饿。不过从现在开始,这一切都变了!我们哥布林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 杨牧云冷哼一声,这个哥布林肯定疯了,真以为得到一个暗影蜘蛛的赐予就能为所欲为吗! 然而打脸的是,好像真的能。 哥布林都是秃头,脑袋上根本不长毛,可是现在,哥布林族长的脑袋上摇晃着一头乌黑的秀发。 密密麻麻的蜘蛛丝就像是流水中晃荡的水草,又像是清风里摇曳的马尾,看似柔弱,却满含杀机。 杨牧云手上发力,然而骨剑被几百根蜘蛛丝牢牢粘附,根本抽不走,拉不动。 眼看着蛛丝要蔓延到手上,杨牧云连忙撒手。 哥布林族长得意的笑了起来,蛛丝随心所欲的收了回去,一抬手便将杨牧云的骨剑抓在手中。 “怎么样,你还有什么手段吗?尽管使出来吧!” 大石看到这一幕,顿时红了眼,吼叫着冲了过去。 可是哥布林族长一甩头,一束黑色的蛛丝脱离头皮射了出去,飞行途中变成一张蛛网将大石兜了进去。 大石一身怪力太恐怖了,尤其是发怒的情况下,大石浑身肌肉贲起,澎湃的力量在四肢和躯干中涌荡,灼热的气血之热令体表的空气都出现了轻微的扭曲、波荡。 蛛网只令是大石延滞了一瞬间,随即根根崩断,大石挟着一阵呼啸的风声冲到哥布林族长身前。 粗大的骨棒一记横扫,直取哥布林族长胸腹。 眼看就要击中,可是哥布林族长头顶弹出一根蛛丝,蛛丝粘在洞穴顶上,随即猛一收缩,哥布林族长的身子倏然弹射上去。 咦? 杨牧云猛地一愣,这尼玛不是蜘蛛侠的绝活么,唯一的区别,蜘蛛侠用手射,哥布林用头射。 就这样,大石一击落空,而且由于用力过猛,身子踉跄的向前扑去。 与此同时,吊在半空的哥布林族长飞起一脚踹在大石后背上。 大石噗通一声趴在地上,不等站起便是噗噗噗几层蛛网射了过来,手脚和身子全都被牢牢禁锢在地上。 大石吼叫着想要站起来,可是层层蛛网异常柔韧,而且还带有腐蚀性,与其接触的皮肉全都疼痛着溃烂起来。 剧痛之下,大石发出凄厉的吼叫,眼睛中的血色也更加浓郁。 哥布林族长像蜘蛛一样倒吊着降下来,一脸得意的看着下方的杨牧云。 “野蛮人,暗影蛛神的力量是你无法想象的,乖乖皈依,奉献信仰才是你唯一的出路。” 杨牧云一步步退后,“野蛮人的力量也是你无法想象的,慢慢享用吧!” 哥布林族长愣了一下。 什么意思? 这时候,一股灼热的气息传来。 哥布林族长终于意识到了什么,一点点转过身去,正好看到大石仰头一声长啸。 在啸声中,大石眉心处爆开一道血色的光晕,血光迅速泛滥开来,将躯干和四肢染红。 嘎嘣! 嘎嘣! 大石体表的蛛丝接连崩断,右手刚恢复一点自由,大石便猛一振臂,虽然挣脱了束缚,却也被蛛丝割裂出密密麻麻的伤口。 伤口中喷溅出的血滴没有飞出去,也没有落在地上,就这么诡异的悬浮在大石身边,并且缓缓地原路返回,重新没入体内,伤口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恢复。 看到这诡异的一幕,哥布林族长失声惊叫道:“狂……狂化……” “答对了!不过没奖励!”随即,杨牧云哼了一声,“你的计策很高明,派一批炮灰突袭我们部落,致幻毒药再加上鲜血和死亡的刺激,我们部落的战士全都失去理智,自相残杀。” 杨牧云脑海中又浮现出部落被袭击时的景象,自己当时也受到药物和环境的影响,失去理智,变得癫狂。 虽然因祸得福觉醒了血脉力量,但是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即便狂化也是死路一条。 看了一眼咆哮连连的大石,杨牧云轻手轻脚的退向洞口。 狂化之后的野蛮人拥有无穷的斗志,会毁灭视野中的一切生灵,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于是,杨牧云冷笑着说道:“你不是很希望看到野蛮人狂化吗,那就尽情享受吧!” 哥布林族长立刻甩头向着杨牧云射出蛛网,然后连续三次甩头,发出三道蛛网射向洞口。 杨牧云一个翻滚躲开射向自己的蛛网,可是这么一耽搁,洞穴的出入口被三张蛛网封死了。 哥布林族长弹出一根蛛丝将自己吊在空中,随即哈哈大笑着说道:“愚蠢的野蛮人,我能飞。” 狂化后的野蛮人不分敌我,无差别攻击,洞穴中所有的生灵都会是其虐杀的目标。 之前那几个抱头蹲下的哥布林立刻成了大石攻击的目标。 只见其疯吼着冲向一个哥布林,手中骨棒重重砸落,那哥布林连哼都没哼就被砸成齑粉。 另外几个哥布林感觉不妙,有的逃窜,有的跪地求饶,有的则向上方的族长求援。 然而没用,全都被大石砸死、锤爆。 很快,洞穴中就只剩下三人。 大石瞪着通红的眼睛看向上方,随即一点点扭动脖子,转向旁边的杨牧云,仿佛在权衡这两个猎物哪个更容易捕捉。 最终,大石选择了地面上的杨牧云。 看到这一幕,哥布林族长松了口气,随即摇头晃脑,一连射出十几层蛛网对洞口进行加固。 “愚蠢的野蛮人,你虽然逃过了昨天的夜袭,却依旧死在族人手中,哈哈哈,是不是感觉很无奈,很讽刺啊!这就是你的命运,无法跳出的宿命!” 笑过之后,哥布林族长又说道:“放心,这个野蛮人力气耗尽之后,我不会杀他,而是当做祭品献给暗影蛛神!啊,一个拥有狂化能力的野蛮人,多么优秀啊祭品啊,暗影蛛神一定会赐予我更多奖励。” 然而,杨牧云耸了耸肩膀,缓缓摊开左手,“不好意思,爷会穿越!” 【求支持,求包养】 第9章 黑色蛛丝 杨牧云的身影消失在泡沫中,只留下狂化状态的大石和吊在洞顶的哥布林族长大眼瞪小眼。 丢失目标的大石一点点抬起头,牙齿和脖颈同时发出“咯咯咯”的摩擦声。 随即,洞穴中寂静下来,连呼吸声都听不到了。 大石缓缓蹲下,左手撑在地上,将坚硬的石头按出一个掌印。 鸷鸟将击,卑飞敛翼;猛兽将搏,俯首弥耳。 此时的大石是最可怕的,也是最危险的。 感受到洞穴中呼啸席卷的杀气,哥布林族长浑身紧绷,连膀胱都收缩了一半。 不等大石弹跃起来,承受不住气息压迫的哥布林族长甩头弹出一根蛛丝,随即荡到另一个位置。 同一瞬间,大石蚱蜢般跳起,狠狠撞在哥布林族长方才所处的位置。 洞穴轰隆震荡,大片的碎石落了下来,大石也随之坠落到地上。 哥布林族长虽然躲过一劫,但是心中没有半点放松,反而忧心忡忡的望着四周的石壁。 如果野蛮人继续撞击下去引发洞穴坍塌,这里岂不是就成了自己的墓穴? 看到大石又跳了起来,哥布林族长不敢怠慢,再次一甩头,抓住蛛丝又荡了出去。 你追我赶十几次之后,哥布林族长突然感觉头皮一紧,伸手一摸空空如也。 “糟糕,蛛丝用完了!” 失去行动能力的哥布林族长瞬间被大石抓住双脚脚踝,然后就像甩鞭子一样朝着地上猛掼。 一左一右,一前一后,然后就是无限循环慢动作重播。 大石捶着胸口宣示胜利,随即瞪着血红的眼睛搜索敌人。 可是搜索一圈又一圈,仍然没有发现敌人的存在。 于是,大石身上的气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减,眼睛中的血色也迅速淡化,膨胀得几乎要爆炸的肌肉也漏气似的瘪了下去。 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大石便站立不稳,摇晃着向后躺倒。 恰好这个时候,杨牧云的身影现了出来,伸出双手扶助大石。 将一块糖塞进大石口中,杨牧云低声说道:“别听、别看、别想,睡吧,睡一觉就好了,我的兄弟!” 这话仿佛有奇特的魔力,大石放心的闭上眼睛。 随即,杨牧云来到哥布林族长身边。 被狂化之后的野蛮人一顿暴虐,哥布林族长此时的模样惨不忍睹。 浑身上下包括脑壳,没有一块完整的骨头,甚至都找不出稍微大一点的骨头。 尖锐的骨茬刺破肌肉和皮肤突出体表,鲜血以及脑浆顺着身上的破洞缓缓渗出。 杨牧云用手指戳了戳哥布林族长的身子,还有点热乎,趁着还没凉透,要不…… 想干就干,杨牧云左手贴着哥布林族长软乎乎的脑门,嘴唇翕动飞速念咒,随即用低沉的声调念出“献祭”! 这两个字就像是丢进池塘的小石子,带起层层叠叠的涟漪向四面八方荡漾开去。 与此同时,杨牧云的左手血光闪耀,粘稠的血色光芒顺着手掌向下流淌、蔓延,几个眨眼便将哥布林族长包裹成血色的光茧。 再然后,光茧砰然炸裂,哥布林族长尸骨无存,彻底消失不见。 在哥布林族长消失的地方,一个气泡无中生有,并且缓缓膨胀。 上次献祭萨满大人的时候,出现的气泡有一人高,这次献祭哥布林族长的时候,气泡只有拳头大小。 杨牧云等了许久,气泡还是没有继续膨胀变大,不过杨牧云发现气泡中有一道黑色的东西。 眯着眼睛仔细看了又看,确定不是自己眼花了,而是气泡的表皮上确实缠绕着一道道比发丝还要纤细的丝线。 杨牧云想了想,最终还是抓向气泡。 砰! 气泡炸裂,杨牧云感觉一道清凉的能量流入左手,掌心的魔法阵似乎也散发出一道微弱的光芒。 不等杨牧云仔细想,一束黑色的蛛丝落在掌心上。 呃…… 唔…… 咦…… 杨牧云脸上的表情急速变化。 这就是哥布林族长套在头上的蜘蛛丝吧,只是那蠢货不知道黑丝的真正用法,浪费资源,暴殄天物。 杨牧云揪着蜘蛛丝两头拽了拽,发现弹性不错,比橡皮筋的弹性还大。 随后揪着两边拉了拉,蜘蛛丝立刻展开,杨牧云的胳膊都伸平了,蜘蛛丝还没有拉到极限。 “这玩意怎么用的?” 虽然不是什么一路火花带闪电的东西,但是一想到哥布林族长使用这玩意封路、抓人、逃生时得心应手的模样,杨牧云心中痒痒。 黑丝怎么能是中看不中用的装饰品呢,这是世人对黑丝的误解,我一定要为黑丝正名! 然而,杨牧云终究没勇气把这东西往自己身上套。 思考再三,最终还是卷吧卷吧揣进怀里了。 杨牧云打扫了一下战场,捡回自己的骨剑,随后扛起大石便向外走去。 而大石,即便脱力昏迷之中,依旧紧紧攥着他的骨棒。 洞穴外面,早就聚满了哥布林。 看到野蛮人从族长的洞穴中出现,哥布林们瞬间骚动起来。 “族长死了!” “他们杀了族长!” “为族长报仇!” 可是很快,骚动就被压了下去。 一个干瘪枯瘦的老哥布林颤颤巍巍的走了出来,用着熟练得令人心疼的动作跪了下去。 “强大的野蛮人勇士,还请您平息胸中的怒火,卑微的哥布林部落愿意向您献上臣服和忠诚。” 虽然杨牧云只是一个孩子,但野蛮人就是野蛮人,哪怕未成年的野蛮人,依旧是哥布林无法挑战的强大存在。 更何况,谁也不知道野蛮人部落还有多少幸存者,哥布林们全都疑神疑鬼的望着四周,总觉得暗地里有许多野蛮人在悄无声息的靠近。 杨牧云哼了一声,将大石放在地上,左右看了看发现一个石墩子都没有,便一屁股坐在大石身上。 “你觉得,我们部落还会再给你们一次叛变的机会吗?” 老哥布林连忙磕头,“野蛮人勇士,还请您息怒,还请您息怒。我们部落的成员被暗影蜘蛛蛊惑,我们也是被其逼迫才干了蠢事。” 杨牧云冷哼一声,“所以呢?你们都是无辜的?我们野蛮人部落就应该饶恕你们哥布林部落?” 老哥布林心中的侥幸砰然破灭,只见其叹息一声,抬起头望着杨牧云,可怜巴巴的问道:“野蛮人勇士,请问,什么才能熄灭您心中的怒火呢?” 杨牧云翘起二郎腿,目光在前方扫来扫去。 突然间,杨牧云将骨剑插在身前的地上,冷声说道:“处决一半成员!或者,灭族!” 听到这话,周围的哥布林们全都骚动起来,胆小的哥布林们全都瑟瑟缩缩的跪了下去。 可是跪在地上的老哥布林精神抖擞的站了起来,目光阴冷的扫视着自己的族人。 第10章 杀人诛心 老哥布林从人群中点了五个族人。 那五个哥布林立刻反抗起来,可是刚有所动作便被周围的哥布林抓住手脚,按住身子。 五个哥布林被捆起来,排成一排当着杨牧云的面斩首处决。 然后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 有些平日里与老哥布林关系不睦的哥布林感觉到了危机的降临,鼓动身边的哥布林一起战斗。 然而,应者寥寥,所有哥布林们都麻木的跪着,低下头不去看杀戮的场景。 每个哥布林都心存侥幸,认为不会点到自己的名字。 再说了,战斗有什么用,对面可是野蛮人,哥布林不可能战胜野蛮人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反抗的人越来越少,不愿反抗的人越来越多,最终想要反抗的人也没了反抗的心思和能力。 杨牧云面前已经堆满了哥布林的头颅和尸体。 浓郁的血腥味仿佛两条滑溜的毒蛇,顺着鼻孔往头颅和胸腔里钻,一边撕咬杨牧云的大脑,一边啃噬杨牧云的心脏。 杨牧云感觉自己的眼睛就像火炭一样,炙烤得眼眶生疼,鼻腔中呼出的气息都带着灼热。 野蛮人承受不起血腥和杀戮的刺激,很容易就会失去理智大开杀戒。 可是这反应来的也太快,太猛烈了点。 杨牧云从皮口袋里掏出一块拳头大的盐粒塞入口中,嚼吧嚼吧咽了下去。 苦涩的味道从口中蔓延开来,仿佛一股洪流冲入胃中,又从胃部泛滥开来,洗涤着全身上上下下每一个毛孔,里里外外每一根肌肉纤维。 说也奇怪,眼睛中的血色一点点淡去,灼热的鼻孔也重新恢复湿润。 如果狂化也有临界点的话,那么杨牧云现在就是精准的卡在这个点上。 看到这一幕,老哥布林心中暗道:这个野蛮人的意志力也太强了,竟然还能控制住自己,可怕,真是太可怕了。 杨牧云低头看着战战兢兢的老哥布林,问道:“数目没错吧?你要知道,欺骗我的后果很严重。” 老哥布林立刻回答道:“不敢欺骗勇士大人,绝对不敢。” 杨牧云冷哼一声,“467个哥布林,你只杀了233,怎么,欺负我不识数?” 老哥布林一愣,随后慌忙磕头,“野蛮人勇士大人,我忘了自己,忘了数自己。” 杨牧云冷笑道:“你可真会为自己搞特权啊!作为欺骗的惩罚,再处决一半!” 听到这话,老哥布林呆若木鸡,半晌都没回过神来。 杨牧云冷笑一声,晃了晃手中的骨剑道:“怎么,你不从?” 老哥布林如梦初醒,连忙磕头,“不不不,这就去,这就去。” 跟刚才的杀气腾腾,点名果断不同,老哥布林现在泪流满面,心如刀割。 这老头是哥布林一族的上任族长,被杨牧云杀死的丝袜头哥布林是投靠了暗影蜘蛛获取力量,搞叛变上位的。 正因此,之前杨牧云说处决一半部落成员时,老哥布林果断执行,杀起同族毫不拖泥带水。 这是名正言顺清除异己的机会,就算杨牧云不说,老哥布林也会秋后算账,把那些支持过丝袜头哥布林的成员全都贬低或杀死。 可是经过刚才的杀戮后,留下的这些人全都是老哥布林的亲信,是真正的自己人。 老哥布林抬头看见的,都是可充满祈求的目光,每一个人都不希望老哥布林点到自己的名字。 看到老哥布林迟迟不动,杨牧云冷哼一声,“需要我动手吗?” 老哥布林浑身一颤,随即闭着眼睛说出了几个名字。 被叫到名字的哥布林全都呆住了,随即默默地起身走到前方,排成一排跪下。 执行的刽子手也含着眼泪处决,哪怕被处决的哥布林就是他们的父母、兄弟。 老哥布林再次叫出几个名字,随即失声痛哭。 再然后,不等老哥布林说话,一些年长的哥布林主动站起,走到刽子手前方跪下,将生存的机会主动让给年轻的哥布林们。 杨牧云默默地看着这一幕,一言不发。 震撼吗? 确实! 再怎么低贱卑劣的生物,在对待亲人和友人的时候都是一样的。 然而这并不是哥布林偷袭野蛮人的理由,如果不是萨满大人出手相救,杨牧云早就凉透了。 所以,杨牧云不会有半分心软,不仅不会,反而还要继续补刀。 “人头清点完了吗,这次没有遗漏什么了吧?” 老哥布林抹了抹哭得通红的眼睛,说道:“没有遗漏,没有遗漏了。” 杨牧云冷笑着看向身边的篝火,“是吗?” 察觉杨牧云的视线,老哥布林脸色一变,不过还是强作镇定。 杨牧云将骨剑拔出,低声道:“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有没有遗漏!” 老哥布林连忙跪下磕头,“野蛮人勇士大人,真的没有遗漏!” 杨牧云一脚踹翻篝火盆,用骨剑扒拉了几下,挑出几块还没燃烧殆尽的事物。 又将其他几个篝火盆踹翻,火盆里则找到了一些晒干的蘑菇。 杨牧云把干蘑菇放到老哥布林面前,“这是什么。” 老哥布林顿时哑口无言。 杨牧云冷笑,“这就是你们使用的致幻毒药吧?老家伙,你还想故技重施吗?” 不理会老哥布林,杨牧云重新坐了回去。 在洞穴中听到丝袜头哥布林那番话之后,杨牧云就已经提高了警惕,刚才坐下的位置也是上风口,可即便如此,还是出现了失控的迹象。 幸好,盐起了作用,否则的话杨牧云只能带着大石一起跑路了。 老哥布林还想装可怜,可是在事实面前,所有的语言都显得苍白。 “野蛮人勇士,您赢了!” 杨牧云看了一眼剩余的一百多个哥布林,冷声问道:“这老家伙为了自己的野心和阴谋,不顾你们的死活,你们恨不恨他?” 沉默! 没有哥布林说话,只是所有哥布林都咬牙切齿起来,呼吸也变得粗重了许多。 都是这个老家伙自作聪明,害死了那么多族人,刚才死掉的那一批人,可都是自己的父母兄弟啊。 终于,一个充当执行刽子手的哥布林崩溃了,大声吼叫着:“我恨他!” 其他几个执行刽子手也都眼睛通红的吼了起来。 “老家伙,最该死的人是你!” “所有人都死了,为什么你没死!” “我们不想称霸,我们只想活下去!” 这些话都像针尖麦芒一样锐利,将老哥布林干瘪枯瘦的身子戳的千疮百孔,只是一瞬间,老哥布林就佝偻了下去,再也没能直起腰来。 杨牧云哼了一声,将骨剑抛到哥布林面前。 “一人一剑,懂我的意思吧?” 手上沾满鲜血的刽子手哥布林看着地上的骨剑,涣散的瞳孔一点点聚焦,视野中除了剑就再无别物。 伸出手抓住剑柄,却发现比自己胳膊还粗,刽子手不得不双手持剑,才勉强拎起。 拖着剑来到老哥布林身边,刽子手呼哧呼哧喘息了几下,随即嗷呜狂叫一声。 “老东西,都是你,都是你的错,都是你把族人害死的,你去死吧!” 说完,刽子手一剑砍了下去。 只可惜骨剑太重了,也太长了,这一剑失了准头,仅仅在老哥布林身上留下一道血口子。 被砍翻在地的老哥布林默默的翻身坐起,依旧低垂着头颅,自顾自的说道:“会死的,都会死的,谁也跑不了,哈哈哈,你们这群愚蠢的家伙。” 老哥布林的话激怒了其他哥布林们,不等老家伙废话,第二个哥布林双手挥着骨剑砍了上去,然后是第三个、第四个。 老哥布林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伤势也越来越重,没多久就被砍中了脖子上的大动脉,躺在地上挣扎了几次都没能再坐起来。 再然后,基本就是鞭尸了。 所有哥布林都轮过一遍之后,杨牧云满意的站起身,收回骨剑插到腰间。 “很好!你们用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忠诚!今后,哥布林部落就由野蛮人部落庇护了!” 听到这句话,哥布林们全都失声痛哭。 付出好几百条性命,兜兜转转一大圈,又回到了以前的生活,这图的是个啥呢? 第11章 哲学气息 大石悠悠醒转,看着面前密密麻麻的哥布林尸骸,顿时浑身一颤。 下意识的想要坐起来,却浑身绵软无力,连一根小手指都动不了。 还好杨牧云感觉到屁股下面的人颤抖了一下,于是低头看了过去。 大石虚弱的问道:“我昏迷了多久?” 狂化带来的提升很爆炸,但狂化的后遗症也很爆炸,不是崩死敌人就是炸死自己。 就算侥幸没死,也会全身脱力,任人宰割。 杨牧云抬头看了一眼天边,“太阳还没下山,你也没睡多久。” 大石心中纳闷,不可能吧,部落中最强大的战士狂化以后也得修养十天半个月才能恢复,自己怎么那么快? 杨牧云没说话,又将一块拳头大小的糖块塞进大石口中。 “含住,别说话。” 看样子糖分对恢复体力有奇效,要不然大石也不会这么快就醒过来。 暗暗记下这个小发现,杨牧云讲述起了自己对哥布林的处置。 “斩首350级,剩下的哥布林已经被吓破了胆,以后不会再搞什么小动作了。” 大石心中一颤。 就算是杀350头猪也得废一番手脚,摔几个跟头,而哥布林比猪聪明多了,知道打不过肯定会跑,想抓他们就更难了。 云不仅做到了,还不费吹灰之力,身上的衣服连一滴血都没溅上。 这真是一个十岁的孩子吗?难怪萨满大人把酋长的位置交给了云,而不是自己。 看到大石不说话,杨牧云尝试着问道:“我自作主张,饶恕了剩余的那些哥布林,如果你觉得不妥,我把他们全杀了就是。” “云,你是酋长,你的决定就是部落的意志。如果有人违逆你的意志,就是我毕生的敌人!” 大石声音微弱,却斩钉截铁。 看到大石没有意见,杨牧云立刻朝一个哥布林招了招手,后者立刻跪着爬了过来。 “今后你就是哥布林一族的族长了!看你头上绿油油的,以后你就叫绿帽吧!” 听到杨牧云的话,那哥布林一脸喜色,“多谢主人赐名,多谢主人赐名!” 点了点头,杨牧云将一个拳头大的盐块和一个拳头大的糖块放在地上。 “这是给你的赏赐,今后的日子是苦是甜,就看你的选择了。明白吗?” 被赐名绿帽的哥布林不知道什么是苦什么是甜,但他明白自己身后那几百具尸体是怎么来的。 “主人放心,绿帽一定会为您献上所有的忠诚!” 说完,绿帽伸手将两个无色透明的晶块托起,然后珍之又珍的揽在怀中。 杨牧云点了点头,随即扛起大石向回走去。 两人的身影消失在茫茫雪地中后,哥布林们全都长长的松了口气。 野蛮人带来的威压实在太强了,就像巨龙盘踞在头顶,呼吸时吸入的空气都带着巨龙灼热的体温。 被赐名绿帽的哥布林看了一眼手中的晶体,随即伸出舌头在上面舔了一下。 苦涩! 不过绿帽很快便意识到,这是盐,宝贵的盐,主人竟然把这么大块的盐赏赐给自己,这是何等的信任和重视啊。 又在另一块晶体上舔了一口,绿帽顿时幸福地眯起眼睛。 甜,实在太甜了! 这一刻,绿帽想起主人临走前说的话,今后是苦是甜,就看自己的选择了。 “主人,我两个都想要啊。” …… 野蛮人的山洞中,杨牧云把大石放在兽皮垫子上,随后生火、做饭。 回来的路上不断给大石喂糖,在糖分的滋养下,大石的体力迅速恢复,这会儿已经能扶着墙坐起来了。 “酋长,部落想要发展壮大,没人可不行。” 杨牧云点了点头,“是啊,现在就咱们两个,睡觉都得轮流着,不踏实啊。” 大石嘿嘿一笑,“没想到酋长喜欢这样,行!天亮了咱去周围转转,看能不能抢个女人回来,嘿嘿嘿。” 杨牧云愣了一下,“啥?” 大石一本正经的说道:“酋长你不是说,睡觉都得轮着吗?这样也对,咱俩一起来,用不了几天就能让女人怀上。” 杨牧云差点吐血,我是那个意思吗? 谁说野蛮人脑袋里全是肌肉的,分明还有很多白花花的肉啊。 没好气的白了大石一眼,杨牧云心中突然浮现出一个念头,一个很邪恶的念头。 “对了大石,之前你击杀的那个哥布林族长,还记得不?” 大石点了点头,“那家伙很难缠,要不是有狂化的能力,咱俩都交代了。” 杨牧云连忙点头,叹息道:“哎,神明赐予的东西实在太强大了。” 大石也附和着说:“是啊,咱们要是也有个神明赐予的东西就好了。” 杨牧云坏笑着从怀里取出一团黑丝,然后在大石眼前晃了晃。 看到这东西,大石的眼睛瞬间直了。 杨牧云嘿嘿问道:“想不想要?” 大石连忙点头。 想要,怎么不想要。 一想到哥布林族长飞来荡去的模样,大石口水连连,还有那一甩头一张蛛网,无论抓人还是封路,都好用至极。 再想想自己杀一个哥布林都费劲巴拉,还得使用狂化,云轻而易举就斩首350级,大石羞愧的无地自容,同时也迫切渴望提升自身实力。 杨牧云坏笑着问道:“真的要,不后悔?” 大石急不可耐的说道:“不后悔,真不后悔!” 杨牧云憋着笑,把大石扒了个精光,随即摊开黑丝盖在其身上。 大石翻着眼珠子向上看去,入眼的是一根根黑色的丝线勾勒出的方格网络。 下一瞬,大石感觉视野中的方格网络蠕动起来,一根根黑色的丝线贴着皮肤蠕动,流水一样拂过面颊、脖颈、双臂、双腿,甚至身上的隐私部位。 看到大石身上细细密密的黑色丝线,杨牧云心中暗道:不错,有内味了。 蛛丝与大石浑身的毛发融合起来,胸前、腹部、双手和双腿这些区域,本就旺盛的毛发变得更加密集、黑亮。 “大石,有什么感觉?” 大石不断地耸动肩膀,扭动着后背在墙上摩擦,还不断地夹紧双腿,抓挠胸口。 “痒,痒,痒死了!” 杨牧云继续坏笑,因为他已经看到黑色蛛丝在大石皮肤上勾勒蔓延,形成一张覆盖全身的黑色图案。 图案有方格的,有圆孔的,还有弯弯曲曲类似蕾丝边的。 总之又紧又弹又性感,又黑又亮又养眼。 “唔,大石,现在你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哲学的气息。” 第12章 借了个锅 几碗面条下肚,大石又恢复了一些体力,能够站起来了,于是扭腰摆臂扒拉大腿,观察上面的蛛丝纹路。 大石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杨牧云却觉得有点辣眼睛,于是一挥手开启通道。 透过气泡观察了一下对面的情况,确认安全之后,两人瞬间消失在洞穴中。 大石嘟囔了一句,“云,你有没有感觉气泡变小了?之前我不用弯腰就能进去,现在得弯腰了。” 杨牧云心中一动,暗暗记住这个细节。 “先别想那么多,咱们探索一下巨人的宫殿,再寻找一些用得上的东西。” 两人贴着冰箱边缘观察了一下,随即悄悄摸摸的走出来。 厨房里已经收拾干净了,唯有瓷砖上蛛网状的裂痕还没消失。 看到裂痕的纹路,杨牧云下意识的扭头看向大石。 唔,精神污染啊。 溜着墙根来到餐厅,左右观察了一下,没有发现巨人的身影。 可是这时候,杨牧云在餐厅的角落里发现了一样事物,顿时眼睛一亮。 是一枚瓶盖,啤酒瓶盖。 杨牧云立刻走过去,“大石,这可是好东西,拿着!” 大石虽然不明白,但还是匆忙的跑过去,抓着瓶盖往身后一撂。 然后,令杨牧云吃惊的一幕发生了。 瓶盖竟然紧紧贴在大石身上,无论大石怎么晃动都不滑落。 是蛛丝的作用。 大石发现这一点,顿时咧着嘴笑了,“酋长,以后背东西更方便了。” 杨牧云点了点头,之前还发愁负重问题,每次借物搬不了多少东西,现在好了,大石简直就是人形小货车。 先把瓶盖放到冰箱后面的传送点,两人又开始探索。 这时候,一个卧室中传来噼里啪啦的键盘声,伴随的还有震穿屋顶的大喊。 “女装什么啊……饭都吃不起了还女装,买女装不要钱嘛……卧槽火箭……感谢大哥,感谢大哥……人生中的第一个火箭,真是太激动了,太感谢了……” “既然老板大哥发话了,女装一次也不是不可以……新来的朋友们点个关注,能给个三连就更好了……” 听到凳子腿的摩擦声,杨牧云连忙带着大石从门缝挤到门后。 感受着巨人从自己一门之隔噔噔离去,大石长长的舒了口气。 杨牧云则在心中暗道:女装?真的要女装? 别看上辈子经常在聊天群里喊着让群主女装,让管理女装,然而喊破喉咙也没见狗群主和狗管理们女装一次。 想到这,杨牧云对大石说道:“你呆在这里不要走动,我去……咳咳,我等会就回来。” 说完,杨牧云从门缝钻出去,尾随巨人去看换装了。 大石呆在门后面一动不动,可是这时候耳边响起一声啪嗒的巨响。 大石惊得浑身一激灵,伸出脑袋循着声音望过去,大石看到一个漆黑的事物,这个事物还有一条黑色的线连着上面。 大石心中惴惴。 这东西究竟是什么? 该不会是发现自己的藏身之地了吧? 大石本能的想要逃跑,可是一想到酋长让自己呆在这里不要走动,大石立刻又缩回门后。 虽然有门板遮挡,可大石还是紧张万分,心脏砰砰狂跳,身体也一点点热了起来。 这是狂化的迹象。 大石想起酋长的叮嘱,立刻从皮口袋里掏出一块拳头大的盐粒塞进口中。 苦涩在胃里泛滥,大石的脸都扭曲起来,不过狂化的迹象也停止下来。 然而在紧张情绪的驱使下,大石的心跳依旧很快,如果再继续下去,很可能又要失控。 上次狂化的后遗症还没恢复,短时间内再度狂化必死无疑。 想到这,大石昂首挺胸,朝着那个漆黑的事物走去。 直面生死,才能消除恐惧。 与此同时,直播间的观众们纷纷留言。 “卧槽,主播要女装?兄弟们快来。” “截图就位!” “给摄影师加个鸡腿。” 很快,直播镜头一颤,评论随即改变。 “卧槽?摄像头掉了?故意的吧!” “是啊是啊,摔坏了就女装不成了,套路啊。” “眼瞎是不是,画面还好着呢,没坏。” 也正是这个时候,大石握着骨棒一点点靠近摄像头。 “原来是一个死物,把我吓得。这胆子真是越来越小了。” 大石的情绪瞬间放松,狂化的迹象也随之消退。 把骨棒挂回腰间,大石绕着漆黑事物转了一圈。 来到正面时,大石突然发现,里面有个东西把自己的影子照了出来。 大石心生好奇,用手指敲了敲那个事物,随即前后左右走了两步,调整好自己的位置后,愉快的欣赏起来。 野蛮人洞穴里没有镜子之类的事物,大石没法好好欣赏自己的模样,这会儿看到镜头上的反光,立刻就挪不开眼了。 “唔,原来俺长这模样,挺好看的!” 随即,大石挽起胳膊,露出雄壮的肱二头肌,仔细欣赏胳膊上的蛛丝纹路。 然后又双手向下弯曲,挺起雄壮的胸膛,观察胸毛下繁复而又玄奥的花纹。 而就在大石自我陶醉的时候,直播间原地爆炸。 “卧槽?这是主播?” “哎呦妈呀,这主播有料啊。” “点关注,不迷路!” “辣眼睛,辣眼睛。” “好一个沉鱼落雁,羞花闭月的绝世美人。” “是我走错直播间,还是上了盗版软件?” “妈哒,这纹身真是太赞了!预感明天就有同款现世。” “兄déi,俺已经在纹身店躺了俩小时了,正不知道纹什么呐。” …… 大石又摆了几个poss,连带身后的花纹也欣赏了一遍,这才心满意足的回到门后藏起来。 没多久,杨牧云也从门缝钻了进来,再然后,巨人的脚步声响起。 “卧槽,摄像头怎么掉地上了,幸好没摔坏。” 巨人正准备把摄像头装回去,却发现直播间的发言有点不对头。 什么身材好棒?什么解开封印?什么上头?什么这狂野的笑容由我来守护? 卧槽,这都什么跟什么? 可是再一看直播间的人气和热度,以及蹭蹭上涨的关注数,巨人立刻眉开眼笑。 天降热度啊! 管它怎么来的呢,反正能火就行! 借着粉丝们发来的图片和视频理清前因后果,巨人立刻说道:“没错没错,是我是我,刚才那个就是我!怎么,不信?男人有36d的平胸怎么了?怎么就不行了?” 还直播个锤子的女装,一百次女装也没这个热度好吧! 麻蛋,以后哥就是颜值主播了,这个浑身刺青的大光头就是哥以后的样子了! 说完,巨人随手挑了一张截图挡在自己的直播镜头上,将自己的真容彻底遮盖。 反正以前人气低,没几个人见过自己的真面目,新来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长啥样,随便糊弄糊弄就是了。 新来的人全都纳闷,“主播怎么不露脸啊?怎么还用图挡住啊?” 巨人立刻捏着嗓子,瓮声瓮气的说:“俺跟平台有合约,不到一千订阅……哦不……十万订阅才能露脸,小伙伴们,赶紧点击推荐收藏走一波吧。” 第13章 大争之世 杨牧云并不知道,自己刚才看女装那么一会儿功夫,大石已经在网络上直播了一次。 趁着巨人直播的功夫,两人又在房间里溜达了一圈,然后载着一堆“借来”的东西回到厨房。 啤酒瓶盖两个,一个是餐桌角落借来的,一个是沙发底下借来的。 白酒瓶盖一个,巨人卧室的床头柜下面借来的。 还有硬币四枚,两枚五角的,两枚一元的,洗衣机角落里借来的。 抽纸六张,巨人卧室的床头柜上借来的。 澄清一下,这是崭新的纸张,没有被用过。 芙蓉王一根,同样来自巨人的床头柜。 最后,杨牧云和大石又借了一点食盐和白糖,然后心满意足的回到部落中。 杨牧云先把啤酒瓶盖内侧的橡胶密封垫清理下来,随后交给大石。 “你把这个东西砸平了!从这向外砸,别从外面向里砸,明白吗?” 大石立刻抓起骨棒哐当哐当的敲起来,别看大石动作粗暴,可是骨棒在他手中就像绣花针一样。 瓶盖褶皱的边缘一点点砸平,完全的伸展开来,变成一张平整的铁片,整张铁片平整光滑,看不到任何坑坑洼洼。 被砸平的啤酒瓶盖中间有些凹陷,正好拿来当锅。 杨牧云垒好了锅台把瓶盖锅坐上去,再轻微的调整一下,完事。 拍了拍手上的泥土,杨牧云笑着说:“咱以后有口福了。” 大石左看看、又看看,摇着头说道:“酋长,盾牌也能吃吗?” 杨牧云愣了一下,盾牌当然不能吃了。 紧接着杨牧云就明白了大石的意思,这家伙把锅当成盾牌了。 不过仔细一想,还真像。 你看这锅,又大又圆,背在身上不就是个龟壳么,而且大小尺寸非常适合野蛮人。 于是,杨牧云指着另一个瓶盖说:“这个给你当盾牌。对了,里面那个白色的垫子不用去掉。” 大石立刻兴奋的抱着瓶盖,随即又是一阵哐当哐当,另一个瓶盖也被砸平。 杨牧云正琢磨怎么给瓶盖装个握柄便于持拿的时候,大石直接将胳膊贴在瓶盖的橡胶密封垫上。 毛发紧紧地粘在了橡胶垫上,大石随便挥舞手臂盾牌也不掉落。 杨牧云看得直瞪眼,心中暗道:这蛛丝不光好看,还很好用啊。 “大石,这东西怎么拿下来?” 大石挠了挠头,也不见怎么作势,胳膊上的盾牌瞬间落了下去。 “俺也不知道怎么拿,反正心里一想就不沾了。” 想沾就沾,不想沾就不沾,这能力不错啊。 杨牧云问道:“能不能像哥布林那样,放一张网出来?” 大石挠了挠头,“不知道咋放,还没学会。” 杨牧云立刻安慰“慢慢来”,随后又垒了个灶台把白酒瓶盖也坐了上去。 这是第二口锅,用来烧水、煲汤、炖肉,甚至还能涮火锅。 一想到这,杨牧云的哈喇子都流出来了。 在野蛮人部落生活十年,早就忘了地球上的美食是什么味道了。 不过这会儿天已经黑了,黑夜下的野外格外凶险,杨牧云明智的选择窝在窝里。 睡觉,睡觉,明天再搞吃的。 然后,杨牧云招呼大石一起把抽纸折叠,平摊在地上,然后又把兽皮铺上去。 试了试,还有些弹性,比凹凸不平的地面舒服百倍。 可惜那巨人是雄性,如果是雌性,应该能借到更松软,更有弹性的东西。 杨牧云感慨的时候,大石试着躺了上去,顿时舒服的哼了出来。 “太舒服了,就像睡在云上面一样。” 杨牧云嘴角抽搐。 睡在云上面? 大石,我当你是兄弟,你竟然想睡我。 可是这时候,鼾声响起,大石已经沉沉睡去。 杨牧云心中一叹,狂化对身体的负荷实在太大了,还好大石狂化的时间不长,又有糖分补充,这才能快速的恢复。 不过大石的身体还在虚弱中,刚一沾到床就睡着了。 “睡吧,好好睡一觉。” 给大石盖上一张卫生纸,杨牧云在洞穴中转悠起来。 炒锅有了,煮锅也有了,现在就差食材了。 通道那边就是厨房,弄点油盐酱醋不难,以后的小日子肯定滋润得冒油。 可是一想到萨满大人临终前的交代,杨牧云顿时叹息一声。 自己和大石是部落唯二的幸存者,自己不仅要活下去,还得努力的复兴部落,壮大部落。 一提到壮大部落,杨牧云脑子里莫名的想到大石说的“轮着睡”。 部落想要发展壮大,光靠两个男人是不行的,还得有女人,而且得有很多女人。 不过一想到野蛮人那身材和长相,杨牧云的肩膀顿时垮了下去。 正常女孩子也就上层建筑像馒头,而部落里的女孩子整个人都像笼屉里蒸过的馒头。 哪哪都肿,哪哪都大。 正常的女孩子都是水做的,身轻体柔,而部落里的野蛮人女孩子都是水泥做的。 高标号水泥,特结实。 “我还是个孩子,这种好事就留给大石吧。” 恩,明天就去周围转悠转悠,试试掳几个女人回来给大石暖床。 又收拾了一下洞穴,杨牧云扛出一根烟,美滋滋的点上。 没错,扛出一根烟。 杨牧云仔细比划了一下自己的身高,比香烟过滤嘴高一点,不到香烟一半。 身高两倍的香烟,谁体验过? 找个地方把香烟架上,跑到前端点火,又赶紧跑到过滤嘴上猛地抽了一口。 杨牧云剧烈的咳嗽起来。 卧槽,真爽,差点没把自己玩死。 不过野蛮人的身体素质就是强悍,杨牧云躺在地上迷瞪了一会儿,立刻撑着地站了起来。 又趴在过滤嘴上闻了一口,杨牧云还踮起脚尖,用手指在香烟上敲了敲,随即靠在香烟上,翘起二郎腿优哉游哉的晃荡。 夹着烟的时候,男人的思维最活跃,思路也最开阔。 杨牧云现在何止是夹着烟,根本就是腾云驾雾的活神仙。 也正因此,杨牧云的脑子像电动小马达一样飞速转动,筹谋起未来的道路。 连哥布林这种弱渣种族都因为冰河世纪的到来而阴谋算计野蛮人,其他种族肯定也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没有谁会坐以待毙。 外面的世界肯定变得不一样了。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将是一个大争之世。 争,方有一线生机,若是躺平,就只能成为其他种族的口粮,甚至祭品。 杨牧云权衡再三,最终还是长长的叹了口气。 “让他们先打,等他们打得头破血流,我再出去捡人头……” 不过在此之前,得把家门口的事梳理清楚,把家门口的人清扫干净。 再抬头看香烟,才燃了一半,杨牧云连忙将其弄灭。 “这可都是上好的烟丝啊,得省着点用。” 第14章 大王巡山 第二天一早,大石睡到日上三竿才伸着懒腰起身。 杨牧云做好了一锅面糊稀饭,喊大石过来吃饭。 大石看着杨牧云带有血丝的眼睛,问道:“酋长,您没睡吗?” 杨牧云点了点头,“守夜了。行了别管了,吃饭先。” 大石摇了摇头,一脸悲愤的说道:“守夜这种事哪能由酋长您来做。” 杨牧云笑了笑,“部落就咱俩,我不做谁做?” “自然是俺来。” “那你也不能天天守夜吧?” 大石顿时噎住了。 野蛮人勇士战斗的时候,可以在冰雪中奔行十多天不休息,也可以在战斗结束后一觉睡上三天三夜。 可是再长的话,即便野蛮人也受不住。 杨牧云把稀饭碗放在大石面前,说道:“就算部落里来了新人,我也信不过他们,更不可能把守夜这种活交给他们。” 大石只是憨,并不是傻,自然知道守夜的重要性。 前天的夜袭就是血淋淋的例子。 杨牧云甩了甩头,暗道:走一步看一步吧,赶紧吃饭,吃完出去转转。 转转并不是单纯的饭后百步走,而是巡视部落的领地,宣示部落的权威。 就像野兽在树上撒尿,在岩石上蹭毛,用自己的气味标记领地。 野蛮人的尿没那么臊,只能靠“巡山”来宣示自己对领地的控制。 自己领地里几座山、几棵树,应该一清二楚吧,范围内生活着什么样的族群,应该时刻关注,如果有陌生的部落踏足此地,也应该第一时间向其发出警告。 野蛮人部落被袭击的事情肯定瞒不住。 之前大家不知道野蛮人部落伤亡情况,所以不敢轻举妄动。 杨牧云也是借着这一点,虚张声势吓唬住了哥布林部落,不费吹灰之力斩首350级,彻底瓦解了哥布林部落。 但是野蛮人部落一直不出来巡山,也不出来狩猎,反应再迟钝的生物也知道怎么回事了。 杨牧云用脚后跟想也知道,今天的巡山不会轻松了。 大石也一脸凝重的穿上皮甲,带上盾牌,拎着大骨棒整装待发。 “酋长放心,谁敢不服,俺就狂化,干死他们!酋长你再把俺抬回来就是。” 杨牧云苦笑,这的确是个好办法。 但上兵伐谋,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最高境界。 “把你的皮甲脱了。” 大石虽然不解,可还是顺从的宽衣解带。 再次看到大石身上密密麻麻的黑丝刺青,杨牧云心中那叫一个羡慕。 随即,杨牧云将昨天借来的硬币搬了出来。 真要说起来,杨牧云上辈子过手的硬币没有一万也有八千,可他从没正眼瞧过硬币的模样,也没觉得一块钱除了打赏还能干什么。 然而现在,杨牧云意识到,一块钱可能就是一条命。 “硬度不错,大小也刚合适,不错!” 说着,杨牧云把两枚一元的硬币贴在大石身上,前胸后背的体毛又起作用了,硬币紧紧地贴在身上。 杨牧云用手掰了掰,没能把硬币掰下来,反而疼得大石呲牙咧嘴。 用手敲了敲胸前的铁板,大石顿时呵呵直乐,好东西,真是好东西啊。 杨牧云羡慕得哈喇子直淌。 早知道黑丝这么好用,就自己穿了。 反正这个世界的人都不知道黑丝是什么,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随即,杨牧云心中自我安慰道:没事没事,大不了再找个暗影蛛神的信徒杀了献祭。 地上还有两枚五角的硬币,可是杨牧云身上没黑丝,不能像大石那样把硬币粘在身上,只能用皮索套在胳膊上,做了一个简单的盾牌。 收拾停当,两人昂首挺胸走出洞穴,沿着族人们的足迹开始巡山。 最先经过的是一片山麓,山林之间有一个河谷干涸后留下的小山坳,而这里就是哥布林部落的栖息地。 河床上留下的淤泥十分肥沃,洒下什么种子都能茁壮生长,而哥布林便把这里开辟成了农田,精心侍弄着,源源不断获得瓜果。 虽然其中一半的瓜果要上贡给野蛮人部落,但哥布林也获得了野蛮人的庇护,周边的其他种族都不敢侵扰哥布林。 杨牧云将巡山的第一站选在这里,一来是离得近,二来是看看哥布林做出了什么选择。 究竟是留下来,像以往一样继续臣服野蛮人,还是举族迁徙,到其他地方讨生活。 不过看到山麓旁的哥布林们,以及哥布林身前摆放的两箩筐贡品,杨牧云满意的笑了。 看了一眼箩筐里的各种果干,杨牧云说道:“背上!跟我走!” 哥布林的族长绿帽立刻招呼四个族人,背上背篓跟在杨牧云后面巡山。(之前第11章写的高格,改成绿帽了) 能够跟在野蛮人勇士身后巡山,这可是无上的荣耀啊。 第一次出远门的哥布林们瞪大眼睛左顾右盼。 虽然风雪满地,可是在背风向阳的地方,已经有花草倔强的冒出了头。 哥布林们鬼鬼祟祟的看着杨牧云和大石的背影,趁他俩不注意,偷偷揪一把路边的花草放在嘴里嚼吧嚼吧。 遇到好吃的就叽叽咕咕的记录,遇到难吃的就呸呸狂吐,恨不得把舌头也吐出来。 绿帽心中暗道:自己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离开部族,看到外面的景象,外面的世界跟部族里不一样,这里更加宽广,更加辽阔,也更加精彩,不像部族里,只有潮湿和黑暗。 最后,绿帽得出一个结论:跟着野蛮人混更有前途,尤其是眼前这个野蛮人。 这时候,杨牧云看了一眼身后的哥布林们,“我教你们唱一首歌吧?” 绿帽等哥布林立刻惊喜的点头。 野蛮人竟然要教自己唱歌,这可是天大的荣耀啊。 杨牧云清了清嗓子,“大王教我来巡山哪啊~咿儿哟哦~咿儿咿儿哟~” 哥布林们立刻跟着唱了起来,还别说,唱得真是那么回事。 杨牧云继续唱道:“巡了南山我巡北山咯~咿儿哟哦~咿儿咿儿哟……” 听到这句台词,大石立刻问道:“酋长,咱们要去北山吗?” 杨牧云心中暗道:我傻啊,刚巡完南山就跑北山,后面东边、西边又是两个大来回,一整天也跑不完。 “先去西边,再北边,最后东边,这是最方便快捷的路线。” 大石摇了摇头,“酋长,咱们先东边,再北边,最后西边不是一样吗?” 杨牧云立刻察觉出异样,“怎么,西边很危险?” 第15章 遭遇魔兽 大石比杨牧云大几岁,已经开始跟着部落里的战士们巡山,所以稍稍了解领地上的势力分布。 部落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西边是最安全的,但也是最危险的。 “酋长,部落东边是一个大湖,上面有厚冰,天热的时候冰化了可以捕鱼,经常会因为抢鱼打架。” 杨牧云点了点头,心中暗道:既然冰河时代要来了,以后就没有“天热”的说法了,捕鱼会越来越困难,食物匮乏之下,各种族各部落之间的战斗会更加激烈。 大石又指着北边说道:“听老人们说,那里原本跟大湖是连在一起的,后来不知怎么分开了,变成了一片沼泽地,最冷的冬天也不结冰。” 北边的沼泽地杨牧云倒是知道的,因为不会结冰,这片土地上一年四季都生长着苔藓,引来许多食草动物觅食,同样也引来许多食肉动物捕猎,是部落获取食物的主要猎场。 湖泊和沼泽地周边有众多势力,杨牧云所在的部落并不能独占。 但也正因此,众多势力互相忌惮,谁敢不敢冒着同归于尽的风险开战,多年来小摩擦不断,但生死斗几乎没有。 然后,大石指向西边。 西边是一片断崖地带,与周围隔绝,即便最轻敏的猿猴也无法攀爬,根本不用担心有敌人从西方过来。 “酋长,去年冬天的时候,一头熊去了西边的山林,听族人们说,那熊还是一头魔兽。现在开春了,那家伙应该冬眠醒了,正是最凶的时候。” 那头熊实力不俗,野蛮人想要将其驱逐甚至杀死得付出好几条人命。 所以野蛮人默许了这头熊的存在,熊也知道自己势单力孤讨不到好处,同样认可了野蛮人部落的首领地位,双方相安无事。 杨牧云点了点下巴,暗道:如果是以前,野蛮人部落人多,实力又强,或许还能压制住那头熊,可现在野蛮人部落只剩下两根小杆子,那头熊难保不会生出什么多余的想法。 不过考虑再三,杨牧云还是望向西方:“大石,你知道那头熊的洞穴吗?” 大石呆了一下,虽然不赞同向西,但还是点头带路。 “酋长,就是这里,那个洞就是。” 杨牧云刚要走过去,却感受到一股凶烈的气势,同时耳边响起一阵低沉的咆哮。 大石紧张的压低身子,掏出骨棒,“酋长小心,那熊已经醒了。” 杨牧云摆摆手,示意大石不要紧张,随即朝绿帽说道:“你,去喂熊吃点东西。” 绿帽瞬间吓尿了,磕磕巴巴的问道:“主人,您说的东西,是我吗?” “你不是东西……不不,你是东西……卧槽,你故意的吧!” 杨牧云一撇嘴,哥布林骨瘦如柴没二两肉,肉还又酸又骚,连苍蝇都嫌弃的货色,谁愿意吃。 “叫你送干果过去!” 绿帽这才长舒一口气,不是让自己喂熊就好。 拎着干果筐子,绿帽一路踮着脚尖走向熊的洞口。 快到的时候,绿帽两条腿不断地打摆子,不得不弯下腰,双手搬起左腿向前一步,随即再搬动右腿向前一步。 没走几步,洞口处呼哧一响,随即便看到一只毛茸茸的大爪子捅开洞口的积雪。 一个大脑袋从里面挤了出来,张开大口发出一声长长的怒吼,洞穴周围的冰雪都在怒吼声中震荡着飞舞起来。 绿帽刚刚鼓起的勇气瞬间消失一空,两腿一弹蹦了起来,哧溜一声逃了回来。 杨牧云还没有所动作,大石已经挺起盾牌,站到队伍最前方。 拍了拍大石的后背,杨牧云说道:“不用,让我来!” 杨牧云把骨剑解下来插在地上,随即抖开胳膊上的圆盾,抬起手转了一圈,这才一步步走向熊的洞穴。 或许是感受到了杨牧云的善意,熊这次没有发出低沉的怒吼,而是缩回头将自己藏在洞穴的黑暗中。 杨牧云走到距离洞穴十几步的时候盘腿坐在雪地中,与洞穴中那双明亮的眼睛对视。 没办法,腿软,站不稳了。 许久之后,洞穴中的眼睛暗淡下去,“年轻的野蛮人,你想告诉我什么?” 杨牧云想了想,说道:“在回答问题之前,我想问一下,你来我们野蛮人的领地干什么?” 洞穴中沉默了许久,没有回答。 杨牧云说道:“我们野蛮人的领地没有什么值得觊觎的资源,你如果需要食物,应该去东边的大湖,或者北边的沼泽,可你偏偏选择了这里。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是一位女士吧?” 大石也挠着头问:“什么是女士?” 杨牧云立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于是说道:“你是个母的吧,你来这个易守难攻的地方,就是为了产崽,你身后的洞穴里就是你的孩子!” 话音刚落,平地立刻响起一声惊雷般的怒吼。 洞穴中掀起磅礴的气浪,冰雪的碎末爆炸式的向周围冲击出去。 一只棕黑色的庞然大物穿过层层雪幕,以迅雷之势冲到杨牧云面前。 快! 太快了! 杨牧云刚摊开手掌,都没来得及念咒,便闻到一股带着咸腥味的热气喷在脸上。 看着森白的牙齿,以及带有细密倒刺的舌头,杨牧云立刻僵住了,脑子里也一片空白,磕巴了几下,却发现自己忘词了。 杨牧云终于明白“魔兽”这两个字的含义,也明白了为什么部落没有驱逐这头熊,而是对其敬而远之。 自己真是太大意了。 熊朝着大石的方向吼了一声,一道肉眼可见的能量波动涌荡过去,大石连忙用盾牌格挡,身子颤了一下便稳住了,可是身后几只哥布林全都翻着白眼躺倒过去。 这一声,伤害性不大,但震慑力极强,哥布林们都被吓昏了。 熊看着杨牧云手上猩红的魔法阵纹路,嘴角微微勾起,仿佛在笑。 嘲笑。 “原来,这就是你的勇气所在。” 杨牧云低下头,可是很快又抬起头,眼睛直视着熊的双眼。 “不!我们都一样,都是为了自保,为了生存!” 熊再次发出嘲笑的声音,抖了抖身上的毛发,迈着优雅的步子在杨牧云身边转了一圈。 只见其用舌头舔了舔鼻头,淡淡说道:“狡猾不是野蛮人该有的品质,真想撕开你的皮肉,看看你里面是不是住着一卑劣的人族。” 杨牧云心中一惊,这熊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这时候,熊贴着杨牧云的身子趴下来,说道:“野蛮人,试着说服我吧,如果不能,我很乐意让你知道身体撕裂的感觉。” 杨牧云想了想,弱弱的问道:“是shuo服,还是shui服?” 第16章 新的成员 杨牧云摊开左手,亮出掌心上的血色纹路,并且特意在熊面前晃了晃。 “你知道这个东西?” 熊点了点头,“野蛮人的传承,我听说过一些。” 杨牧云又问道:“冰河时代,你也知道吧?” 这一次,熊没有说话,而是看着周围的厚厚的冰雪,略显烦躁的低吼了一声。 杨牧云说道:“冰河时代要来了,连哥布林都感觉到了,其他种族肯定都会有所动作,今后的觅食会越来越困难,更何况你还有小崽子要养。” 杨牧云原本只是猜测,可是看到洞穴中那两双不断眨动的眼睛时,立刻知道自己猜对了,眼前这头熊不仅有崽子,还两只。 熊果然迟疑了。 如果只是它自己,觅食根本不成问题,无论自己捕猎还是去其他部落抢劫都能填饱肚子。 可是有了幼崽以后,熊就有了软肋,无论干什么都要有所顾忌。 “所以呢,野蛮人,你究竟想说什么?” 杨牧云从皮口袋里掏出一块拳头大的糖,“咱们搭伙过日子,我负责外出找食物,你负责看家,如何?” 熊沉默了。 看到熊游移不定,杨牧云一抬手将糖块抛了出去,熊立刻本能反应的张开嘴巴将其含住。 下一瞬,熊幸福的眯起眼睛,嘴唇的皮肉波浪状抖动起来,鼻孔中也发出咻咻的声音。 或许是看在糖块的份上,熊的态度软化了些。 “野蛮人,你的提议打动了我,不过你要明白一件事,我的孩子胃口很大,需要的食物也很多。” 说着,熊抬起爪子在杨牧云身上比划了一下,“我的孩子一天得吃掉你这么重的食物才行。” 杨牧云缩了缩脖子,对于以自己为计量单位很是抵触。 不过熊开出的条件不算什么。 杨牧云没有别的,就是有食物。 更何况,熊是杂食性动物,肉蛋奶瓜果蔬菜什么都能吃,非常好养活。 “没问题!” 听到杨牧云的承诺,熊朝着洞穴叫了一声,立刻,两个毛茸茸的团子滚了出来。 看到这两个小家伙,杨牧云眼睛瞪得老大。 回头瞅了一眼身边的熊,浑身棕黑,身上的毛发梢部稍显棕色,毛发根部漆黑如墨。 再看这两只小家伙,前面那只浑身雪白,跟它娘的肤色截然相反,后面那只倒是继承了母亲的肤色,然而只继承了一部分。 黑色只集中在耳朵、眼眶、四肢、鼻子、嘴唇,至于其他部位,全都是雪白。 杨牧云心中暗道:虽然不知道这俩娃有几个爹,但其中肯定有一个爹是食铁兽。 朝着两个小团子招招手,杨牧云又从皮口袋里拿出两块拳头大的糖。 两个小团子也不知道是骨头软还是没走过路,走三步跌两步,最后干脆用滚的方式来到杨牧云身边。 浑身雪白的小团子先到一步,一张嘴咬住杨牧云手中的糖块,随即躲到母亲身边美滋滋的品味起来。 黑白色的小团子则刹车失灵,一头撞在杨牧云脚上,变得四爪朝天。 无奈的刨了几下空气,小团子瞪着无辜的大眼睛,直勾勾瞅着杨牧云手中的糖块。 杨牧云宠溺的揉了揉小团子的肚皮,随即将糖块塞到其口中。 眼角瞟了一下身边的母熊,发现其没有生气的迹象,杨牧云立刻壮着胆子把黑白色小团子抱起来,放在膝盖上使劲的撸啊撸。 “小家伙起名字了吗?” 母熊沉默了一下,“它们不能随便取名。” 杨牧云点了点头,“大名不能随便取,小名无所谓吧?总得有个称呼是不是?” 熊没有反驳,算是默认了杨牧云的说法。 “既然如此,就叫他们熊大、熊二,怎么样?” 熊是种族的名字,大和二是序号,母熊想了想,最终点头认可。 “原本想取大白、小花,不过我也觉得熊大、熊二的名字更好听一些。就依你吧。” 抖了抖身上的皮毛,母熊叼着两个小崽子的后颈皮,将其甩到背上,随即向山下走去。 两个小崽子还是第一次走出洞穴,适应了外界的光明后,立刻昂着脑袋向周围看去。 或许是出于惊讶,小崽子的嘴巴一点点张开,可就在糖块快要滑出来的时候,两个小家伙又齐齐闭上嘴巴。 杨牧云路过大石身边的时候,发现这哥们一脸挫败的表情。 大石晃了晃胳膊上的盾牌,又摸了摸身上的铠甲,颓丧的叹气道:“酋长,您给了俺这么好的装备,俺却一回合都撑不住。” 杨牧云安慰道:“别想那么多,这头熊的力量超乎我们想象,不过现在她也加入我们了,我们部落的力量又壮大了。” 听到这话,大石瞬间阴转晴。 自己确实打不过熊,甚至连招架的能力都没有。 可是熊加入了部落,输给部落中的强者,这并不可耻。 随即,大石想到一件事,“酋长,你就不怕吗?万一这头熊不选择加入我们,你就有危险了。” 杨牧云笑了笑,神秘地说道:“这就要感谢萨满大人了。” 萨满没有专门警告杨牧云小心这西山的熊,那就说明没有危险,甚至还有可能是朋友。 杨牧云拍了拍大石,说道:“走,继续巡山!对了,把那几个家伙叫醒。” 大石立刻冲过去,一脚一个哥布林。 几个哥布林悠悠醒来,随即发现眼前形势不对。 熊怎么跟着野蛮人一起下山了? 大石没好气的吼道:“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还不抬着东西跟上。” 几只哥布林动作飞快,抬起装满干果的箩筐,跟在杨牧云身后。 为了将功补过,绿帽立刻对着几个族人喊道:“大王教我来巡山,一起唱!” 几个哥布林立刻扯着嗓子唱了起来,一边唱,还一边摇头晃脑,扭腰踢腿,时不时地还要走三步退两步。 听到这歌声,母熊好奇的回过头来。 “很奇怪的歌谣,不过,很好听。” 说完,母熊昂起头,微微眯起眼睛,抬足行进间隐隐有种龙骧虎步的气势。 跟在后面的杨牧云顿时尴尬了,风头都被母熊抢走了,它就像山大王一样,自己则成了小跟班,小喽啰。 不过一想到母熊强大的实力,杨牧云顿时觉得,当个小跟班也没什么不好的。 想通此节,杨牧云也跟着走起了螃蟹步,而且走得更嚣张,更欠揍。 大石担心的说道:“酋长,再往前就是大沼泽了,周边势力的猎手经常在那里出没,咱们这姿势,会挨打的。” 杨牧云一挥手,“别管那么多,跟着我的姿势来,越欠揍越好。” 第17章 四个牙印 一路向北。 冰天雪地的景色渐渐出现变化,许多地方出现了黑色的泥土和灰色的岩石。 母熊停下脚步,说道:“这里四季温暖,从不结冰,就像是沙漠中的绿洲,对周围的生命有着致命的吸引力。真不错。” 杨牧云点了点头,这片大沼泽冬天也不结冰,上面成长着成片成片的苔藓、蕨类、草木,又滋生了许多昆虫,引来众多鸟兽,是一个独立却又完整的生态圈。 “熊女士……” 熊微微回首,头上的毛发在风中摇晃,散发出一股特殊的美感。 “我的名字叫拉玺达·盖娅,记住了。” “哦,拉玺达女士,你当初为什么不选择在大沼泽居住呢,毕竟这里水草丰茂,食物充足,很适合孩子的成长。” 拉玺达一边走,一边说道:“这个世界没有不劳而获的食物,想要得到就必然付出。年轻的野蛮人,等你对这个世界有了足够的了解,就不会这么问了。” 说完,拉玺达不着痕迹的看了一眼杨牧云的左手。 杨牧云讨了个没趣,只能无奈的笑了笑。 不过这也引起了杨牧云的好奇。 大沼泽很大,不仅大还很危险,从没有什么生灵能够探索出大沼泽的全貌,也没有听说什么生灵能够横渡大沼泽。 以前还以为是自然环境的险恶,现在听拉玺达的话,大沼泽中似乎有什么超越自然的危险存在。 随即,杨牧云发现一个细节。 拉玺达走路的时候,落爪之地都是白雪覆盖的地方,至于那些露在外面的岩石和黑土地,拉玺达都是巧妙的避开、绕过。 这位女士,似乎在刻意的避开与沼泽有关的一切。 又向前走了一段距离,大石突然说道:“前面就是咱们部落的猎场了。” 大沼泽周围生活着很多生灵,这些生灵有强有弱,但无论强弱,都能在大沼泽中分得一块猎场,区别不外乎是猎场的大小,以及猎物的多少。 野蛮人在这里算是顶尖的势力了,所以猎场很大,位置也很好,可以轻松地获取食物,而其他种族经常要付出生命代价才能获得饱腹的食物。 以往野蛮人强大,其他种族不敢怒也不敢言,可是现在野蛮人出事了,其他种族肯定会落井下石,把野蛮人部落彻底抹去。 果然,杨牧云和大石来到沼泽边的时候,正看到一群蓝色皮肤的生物,拿着削尖的长棍在浑浊的泥水中搅来搅去。 感觉到泥水的翻动,蓝皮生物猛地动了起来,将手中长棍倏然刺下,随即泥水剧烈翻动,蓝皮生物兴奋的举起长棍,只见其尖端正插着一条猛烈挣扎的鱼儿。 似乎发现了杨牧云和大石的身影,蓝皮生物炫耀似的举起战利品,随即将鱼儿取下放到腰间的篓子里,然后小心的盖上盖子。 大石怒吼一声,“该死的巨魔,敢在我们的猎场上捕猎。” 听到吼声,那些蓝皮生物全都停下动作,转过身来朝着大石比划出挑衅的手势。 更有巨魔大声喊道:“小屁孩,去把烈叫过来吧,你们俩还不够看!” “哈哈,听说野蛮人死光了,你叫他去地狱里叫吗?” 大石喉咙中滚动着低沉的咆哮声,眼睛一点点泛红,身周空气也气血的热量下缓缓扭曲,映衬得大石的体型都庞大了一圈。 看到这一幕,巨魔们全都闭上了嘴巴,小心的向后撤了十几步。 杨牧云一巴掌拍在大石后颈上,“别看,别听,别想!不要理他们!” 大石听话的闭上眼睛,平复心中炽烈的怒火。 看到这一幕,拉玺达眼睛中浮现出浓浓的好奇。 正常来说,这种情形下,野蛮人应该是狂化之后直接冲进去跟敌人厮杀,然后被敌人带进厚厚的淤泥中坑杀么。 可是这两个野蛮人,一个识破了敌人的诡计,一个控制住了狂化的冲动。 这两个小家伙,不简单。 发现野蛮人没有跳进来,巨魔们对视了一眼,随即再次鼓噪、挑衅,甚至辱骂。 一旁的哥布林们都气得哇哇大叫了,大石却岿然不动,充耳不闻。 杨牧云问道:“这周围,除了巨魔,还有什么强大的种族?” 大石回答道:“咱们的猎场周围还有蛙人、狗头人,更远的地方就不清楚了。” 听到大石的话,杨牧云心中庆幸自己先去了西方,把拉玺达忽悠过来之后才来北方大沼泽。 否则的话,现在迎接自己的就不是各种语言挑衅了,而是巨魔以及其他种族的长枪短矛。 再看拉玺达,这位女士安静的斜躺在雪地中,扭头逗弄着自己毛发中的孩子们,丝毫没有加入战斗的意思。 但是拉玺达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威慑,巨魔这样的挑战者在没有弄清局面之前不敢轻举妄动。 杨牧云抬眼扫了扫周围的草丛,立刻看到了一些隐藏的身影,再看旁边的水洼,立刻看到一双双冒出水面的大眼睛。 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就是狗头人和蛙人了,这两个种族畏惧拉玺达,就躲在旁边观察局面。 杨牧云冷笑一声,指着巨魔中体型最大,肌肉最健壮的那个。 “你!就是你!有种的上来单挑!” 那巨魔胆怯的缩了缩脖子,看了一眼周围的同伴,随后色厉内荏的大喊道:“有本事你们下来!” 巨魔的体型与野蛮人相仿,都是大高个,但是和崇尚个人实力的野蛮人不同,巨魔更倾向集体协作,换句话说就是以多欺少。 杨牧云抽出自己的骨剑往面前一插,“赢了,可以把这个拿走,输了就把命留下!谁敢,站出来!” 巨魔们看着杨牧云身前打磨精致的骨剑,再看自己手中的木棍,眼珠子瞬间红了起来。 如果有了野蛮人的武器,自己在族中的地位肯定会大幅提升,甚至可以向族长的位置发起挑战。 离岸边最近的巨魔立刻大踏步的冲到岸上,其他巨魔看到这一幕,全都懊悔的捶胸顿足。 “吼!巨魔族勇士铁牙,会把你的头盖骨啃出四个窟窿眼!” 早就战意沸腾的大石也怒吼一声冲了上去。 面对巨魔的冲锋,大石矮着身子,将上半身蜷缩在盾牌后,随即足下发力弹跳着撞了出去。 巨魔手中木棍猛力戳出去,可是刚碰到盾牌带有弧度的表面时倏地一滑,贴着盾牌边缘刺在空气中。 不等巨魔收回木棍,盾牌已经狠狠撞在其胸口,随即便听到一阵密集的骨骼碎裂声。 巨魔仰天吐出一大口蓝汪汪的血液,双足离地向后飞去。 而这时候,大石箭步赶上藏在身后的右手猛力抡起,然后重重砸下,骨棒狠狠敲在巨魔的头盖骨上。 一击毙敌! 舔了舔武器上的鲜血和脑浆,大石发出狰狞的狂笑。 “你的头盖骨已经粉碎,没法留下牙印了。” 第18章 来单挑啊 巨魔们难以置信的看着同伴的尸体。 “怎么可能,我们的武器连石头都能戳穿,竟然戳不破野蛮人的盾牌,那究竟是什么盾牌!” “不,你们有盾牌,我们没盾牌,这不公平!” 听到这话,杨牧云朝着大石点点头,大石立刻将盾牌松开,插在泥土中。 杨牧云大声喊道:“来吧,单挑!赢了不仅可以拿走剑,还能拿走这个盾牌!它的威力你们都已经亲眼看到了!” 听到这话,又一个巨魔跳上岸,甩了甩腿上的泥水,哇呀呀怪叫着冲向大石。 近了! 更近了! 巨魔双手抬起,长棍倏然刺向大石的头部。 只是刺出之后,长棍的尖端距离大石还有一段距离,大石立刻狞笑着向前踏出一步,左手拨开长棍,右手抡起骨棒砸了下来。 巨魔同样狞笑一声,随即一道蓝色光芒从手上灌入长棍,森然的冻气爆发开来,长棍上的水滴瞬间凝结,化作寒冰向前延伸。 大石瞬间愣住。 自己的骨棒还没砸烂巨魔的脑袋,恐怕就会被对方的冰棍刺穿脑袋。 想到这,大石左手发力,将巨魔的棍子向下压了压,冰棍依旧在延伸,只是命中的部位从头部变成了胸口。 巨魔心中得意地笑。 愚蠢的野蛮人,头部和胸口都是致命要害,刺中哪里都是死路一条。 然而,手中传来的不是刺入肉体的挫顿感,而是刺在硬物上的碰撞感。 巨魔刚想仔细分辨,却感觉头上一震,随即意识陷入黑暗。 大石狞笑着舔了舔骨棒上的血液,不等巨魔说话便主动抢答,“行了行了,知道你们说什么,这个铠甲也摘掉,咱们公平一战!” 说着大石将凝结着厚冰的胸甲丢在盾牌旁边。 杨牧云也适时喊道:“现在,赌注又增加了!野蛮人已经失去了盾牌和铠甲,现在空前的虚弱!哪位勇士上前挑战呢!” 又有巨魔红着眼睛跳上来,可是不出三个回合就被大石一棍子敲碎脑壳。 巨魔们前赴后继的挑战,却一个接一个的扑街,大石舔骨棒舔得舌头都变蓝了。 死到第八个的时候,剩下几个巨魔终于醒悟过来。 “啊,狡猾的野蛮人,竟然使用计谋!” “该死,野蛮人竟然使用诡计,可恶!” “我们的勇士被野蛮人坑了。” 没有巨魔过来送死,杨牧云也懒得再跟他们废话,直接招呼几个哥布林去打扫战场。 按照规矩,巨魔们是战单挑中战死的,他们的装备和尸体全都归胜利者所有,胜利者往往会砍掉失败者的脑袋作为荣耀。 只是大石的棒子太狠了,巨魔全都脑袋稀烂,哥布林们只能将巨魔随身携带的鱼篓解下来,顺便把巨魔的武器扛走。 幸存的几个巨魔看到这一幕,全都恨得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 毕竟野蛮人是在一对一的决斗中获胜的,抢夺野蛮人的战利品,只会招来其他种族的鄙夷和不齿。 杨牧云看着巨魔们愤恨的表情,哈哈大笑,随即向沼泽中隐藏的狗头人和蛙人喊了几声。 很快,十几个狗头人从水中游了过来。 狗头人个头矮小,还不到杨牧云胸口,也就跟哥布林差不多,但狗头人敦实粗壮,不像哥布林那种皮包骨,狗头人浑身都是肌肉。 除了一身腱子肉,狗头人身上还有刚硬的毛发、尖锐的牙齿和爪子,要害部位还有一层细密的鳞片,战斗力远不是哥布林这种战五渣能够比拟的。 看到狗头人,哥布林们就像老鼠见了猫,惶恐的向后退去。 但是退到杨牧云和大石身边的时候,哥布林们瞬间得到了勇气的灌注,停下脚步,转过身去,呲牙咧嘴的瞪着狗头人。 随后,又有十几个像人又像青蛙的生物爬上岸。 这是沼泽地中生活的蛙人部落,虽然战斗力不强,但是水陆两栖的天赋使得他们能够探索更多区域,获取更多的食物和物资。 杨牧云拿起自己的骨剑插回腰间,大石也将盾牌和护心甲穿戴整齐。 这时候,一个狗头人问道:“野蛮人勇士,你使用的是金属装备吗?” 大石不知道“金属”是什么意思,但杨牧云懂得。 于是点了点头,回答道:“没错!正是金属装备!这可是我们野蛮人部落世代传承的宝物,和我们那口石锅一样古老。” 大石愣了一下,有点不对啊。 巨魔嘟囔一句,“怎么没听说过。” 杨牧云立刻说道:“我们部落珍藏的宝物,为什么要让你知道呢?不过,告诉你也没什么,我们野蛮人部落还有成千上万件这样的金属装备!” 巨魔立刻哈哈大笑起来,“说大话!” 不仅巨魔不信,狗头人也摇了摇头。 要知道,金属是十分稀缺的资源,除了矮人族,就只有南方的人类掌握了金属的制作。 这里距离人类十分遥远,又没有矮人族居住,自然也就没有金属装备的存在。 野蛮人有一两件金属装备可以说是部落的传承,但成千上万就不可能了,就算他们把矮人族部落洗劫了也凑不出。 杨牧云咳了咳,说道:“说正事!我们野蛮人部落的确出了一些状况,所以呢打算把猎场租出去。” 部落里发生的事情根本瞒不住,杨牧云索性承认了。 既然守不住猎场,那就尽可能捞取最后一笔好处。 其他三族听到这话,全都愣了一下。 租? 什么是租? 对于习惯了抢劫的种族来说,“租”这个字眼遥远而又陌生。 杨牧云解释道:“我们部落的猎场,你们可以随便用,不过你们每天需要向我们缴纳一条鱼的租金。明白吗?” 蛙人第一个明白过来,“就是说,每天给你们一条鱼,这片猎场我们就能随意采集、狩猎?” 杨牧云点了点头,“没错!就是这样!” 随即,杨牧云从哥布林搜刮的鱼篓中拎出一条中等大小的鱼在众人面前晃了晃。 “这么大的鱼,每天一条!不算多吧?” 肯定不多! 巨魔在这里没多久就抓了十几条鱼,一条鱼算什么。 狗头人忍不住琢磨起来,如果从野蛮人手中抢猎场,肯定要打架,一打架就得死伤。 狗头人虽然可以欺负哥布林这种弱渣,但是在巨魔面前狗头人就是弟弟,而面前正好躺着七八具巨魔的尸体。 如果不是巨魔在前面扛着,狗头人根本不敢挑衅野蛮人,现在巨魔扛不住事,狗头人自然见风使舵。 一条鱼而已,又不多。 蛙人和狗头人立刻答应下来,并且当即从自己的鱼获中拿出一条最大的鱼献给杨牧云。 杨牧云点了点头,郑重接过这两条鱼,随后看向巨魔。 “你们呢?如果租,就按规矩办事,如果不租,就滚出我们野蛮人的猎场。” 大石晃着沾满巨魔血液的骨棒威胁道:“下次再敢捞过界,小心你们的头盖骨!” 几只巨魔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有心答应下来,可是再一看同伴们的尸体,全都闭上了嘴巴。 这事,得回部落告诉首领,让首领决定。 【这么快就收到了这么多上万的打赏,实在没脸继续一更咸鱼了tat】 第19章 带我一个 看着面前一字排开的八具无头尸体,巨魔首领捶着胸口狂叫。 “混蛋!野蛮人这群没脑子的混蛋,竟然没有中我们的计!嗷嗷,野蛮人这群没脑子的混蛋,竟然用计谋杀害了我们八名战士!” 可恶,真是可恶啊! 巨魔一族总共才三百多人,其中青壮仅占一半,雄性又是一半,雄性青壮中身强体壮有资格成为战士的又是一半。 这么算下来,也就三十多名战士,这一下子就死了八个,巨魔首领滴血的心就像是苏菲侧漏。 更让巨魔首领抓狂的是,自己的族人一个挨一个的上去送死,一口气死了八个。 “蠢货!如果你们一起上,直接就把他们杀死了,蠢货啊!为什么要跟他单挑!单挑有什么用?蠢货!” 巨魔属下心中暗道:还不是为了装备,拿了装备当然是为了挑战首领的位置。 “首领,野蛮人身边有一头熊,根据其散发出的气息判断,应该是一头魔兽。” 魔兽? 听到这个词,巨魔首领的瞳孔瞬间缩成针尖状,因愤怒而高高贲起的胸膛也瞬间塌陷下去。 只见巨魔首领佝偻着身子,左右望了望,嘶嘶的问道:“你确定,是魔兽?” 不等手下回答,巨魔首领瞬间暴跳,一脚将属下踹翻,怒吼道:“如果野蛮人收服了一头魔兽,你们还能活着回来吗?蠢货,蠢货!一群蠢货!” 手下抹掉脸上的口水和嘴角的血水,笨拙的比划着:“首领,野蛮人有金属装备,这么大的盾牌,这么大的胸甲,真的,咱们的战士刺不穿,就连使用了寒冰之力也刺不穿。听说是他们祖传的。” “祖传装备都拿出来了?”巨魔首领想了想,说道:“我们身上流淌着寒冰血脉,前天晚上那次寒冰之力爆发,我们都清晰的感觉到了。本来还不信,但是现在看来野蛮人的部落出事了,而且出大事了。” 仔细盘算了一下,巨魔首领问道:“野蛮人从西往北?” 巨魔下属点头,“没错,他们确实是从西边过去的。” 首领冷笑一声,“那么,他们巡山的下一站就是东方的大湖了,那里寒冰覆盖,我们的力量有成倍增长。” 说到这里,巨魔首领深吸一口气,沉声命令道:“召集所有战士,前往大湖埋伏。干掉野蛮人,为族人们报仇!” 周围的巨魔瞬间红了眼珠子,嗷嗷吼道:“报仇!报仇!报仇!” 与此同时,杨牧云一行人还在大沼泽边上闲逛。 大石提醒道:“酋长,这里已经不是我们的猎场了。” 杨牧云点了点头,“知道啊,所以才过来转转,让他们都知道咱来过。” 大沼泽区域泥泞满地,底下一层淤泥,上方一层冰和水的混合物,再上面就是一层苔藓、蕨类、草木。 微型生物可以在这里水上漂、草上飞,但是大型生物进入某些区域后很可能会一脚踏空陷入淤泥中,然后越陷越深,最终被泥沼吞没。 杨牧云刚才就看到一只羊头人在岸边割草的时候一不小心滑入泥沼中,其他羊头人看到这一幕,非但没有出手相救,反而远远地退开。 既是远离同伴,防止被其牵扯跌入泥沼,又是阻拦其他人救助同伴。 大石说道:“酋长,这是大沼泽的规矩,夺走大沼泽的祭品,必然会遭到大沼泽的诅咒。我们最好不要管。” 杨牧云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这一瞬间,杨牧云耳边似乎响起了拉玺达说的话——这个世界没有不劳而获的食物,想要得到就必然付出。 大沼泽,就是吞噬生命才变得肥沃,进而孕育出这么写丰茂的水草,滋养了成千上万的生命吧。 之前看到大沼泽周边的黑土地时心中唯一的想法就是“肥沃”,这种一把抓下去能出油的土壤能孕育出更多、更茁壮的作物,滋养众生。 可是现在,杨牧云心中想的却是陷阱、坟墓。 难怪拉玺达走路时都刻意避开黑土地,只在白雪上落足。 转念一想,自己左手上的魔法阵不也是这样吗,献祭生命,获取物资。 如果没有这个魔法阵,野蛮人此时也和诸多种族一样,为了一口吃的在死亡地带疯狂进出。 看了一眼被泥沼吞没到脖颈的羊头人,杨牧云转身离去。 “走吧!去大湖!” 走出很远很远,依旧能听到羊头人凄厉无助的叫声,只是在一阵“噗噗噜噜”的闷音之后,羊头人的声音戛然而止。 或许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但那种感觉肯定生不如死。 羊头人的死微不足道,却令杨牧云明白了干饭人为了一口吃的有多拼,也令杨牧云明白食物在这个世界的重要性。 为了一口食物,许多种族可以拼上性命。 无论自己的,还是其他人的。 走了一段距离,杨牧云突然停下来,“大石,你知道巨魔的巢穴吗?” 大石冷笑一声,“当然知道,俺跟着大烈他们去巨魔的巢穴叫过阵。可惜了,也就在他们巢穴门口吐了几口口水,没有进去,也没见血。” 杨牧云一挥手,“走!这回叫你七进七出!带血的那种!” 大石兴奋的挥舞着骨棒,一转身就要原路返回。 但杨牧云说道:“走其他路,避开大沼泽。” 听到这话,拉玺达惊讶的抬起头,对着杨牧云的背影看了又看。 这小家伙,真的是野蛮人吗? 大石没有多想,立刻领着众人抄小道急速前行。 为了行军速度,杨牧云命令哥布林们抛弃负重。 哥布林很是不舍,悄悄摸摸找了一个凹坑把背篓里的干果倒进去,然后铺上一层雪盖住,再把鱼也放上去,同样用雪盖住。 最后,哥布林们又在雪堆上撒了几泡尿,盖住鱼腥味和果香味。 做完这些,哥布林们扛起巨魔的长棍,迈着小短腿追上杨牧云等人。 大石缓缓减速,指着前方说道:“翻过那座山就快到了。” 可是下一瞬,大石突然站住,并且竖起手掌示意大家停下。 杨牧云眯着眼在前方搜寻了一下,随即笑着说道:“不用藏了,出来吧!” 许久,前方还是毫无动静。 杨牧云弯腰团了一把雪,随即朝着山壁下方的石碓中丢过去。 雪球炸开,原地却出现一颗猥琐而丑陋的脑袋。 这个丑陋的家伙没有半点尴尬,咧嘴笑了笑,一边向前走一边耸动肩膀抖掉身上的雪。 “野蛮人勇士,你们是要去巨魔的巢穴吗?带我一个怎么样?” 第20章 少儿不宜 杨牧云看着面前的狗头人,问道:“你怎么知道我要来这里?” 狗头人吸了吸鼻子,“你们杀了八个巨魔族的战士,这仇肯定是化解不开的,你们不杀过去,巨魔也会杀到你们那。所以,我就在这等你们。” “等我们?”杨牧云看了一眼周围,发现这里的确是前往巨魔领地的必经之路,“如果我们没有来呢?” 狗头人笑了笑,没有回答,只是他笑得很诡异,令人头皮发麻那种。 “很好!”杨牧云深吸一口气,看着巨魔族的巢穴方向说道:“你们应该打探清楚里面的状况了吧?” 狗头人立刻点头,“打探清楚了,巨魔族的战士全都出去了,还带走了许多巨魔青壮,现在巢穴里正空虚。” 杨牧云哪里还不知道狗头人的打算,“既然你都打探得这么清楚了,为什么不直接动手呢?” 狗头人嘿嘿一笑,“如果没有野蛮人勇士带领,我们没有必胜的把握。” 说着,狗头人朝身后挥了挥手,雪地中立刻冒出二十几个五短身材的同伴。 看到这么多狗头人,大石立刻抬起盾牌遮住身体,右手抓住骨棒,手指骨节传出嘎吱的脆响。 杨牧云一手按在大石胳膊上,示意其冷静,随即转向狗头人,“你想要什么?” 狗头人垂涎的看着大石身上的盾牌和铠甲,不住的咽口水,随即坚定地移开视线。 “我只希望巨魔灭族!” 杨牧云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成交!” 听到这句话,狗头人脸上一喜,随即摸了摸自己头顶上漆黑的硬毛说道:“黑头!” 杨牧云也回答道:“云!” 黑头没有停留,带着自己的族人在前面开路,二十多个狗头人左看看又闻闻,很快便发现了几个隐藏的陷阱。 粗劣的陷阱直接就被狗头人破坏了,一些不便拆除的陷阱,狗头人也都指出了位置,为杨牧云他们引路。 大石一边走,一边小声问道:“酋长,狗头人奸诈狡猾,不可信!” 随行的哥布林们更是战战兢兢,看向狗头人的目光也充满了戒备,唯恐狗头人和巨魔里应外合,把自己诳进陷阱。 杨牧云却摆了摆手,说道:“如果这个狗头人是贪婪的家伙,我还会小心一下,可是他知道轻重,我反而放心了。” 大石疑惑。 杨牧云解释道:“巨魔的实力与我们不相上下,之前狗头人还能当墙头草,勉强过日子,可一旦我们衰弱了,巨魔一家独大,狗头人的日子就难过了。所以狗头人最渴望巨魔去死,即便我们不来,狗头人肯定会杀进去。” 大石语出惊人的说道:“酋长,咱们和巨魔两败俱伤才是狗头人最想要的吧?” 杨牧云惊讶了一下,大石竟然能想到这,智商有点超纲了吧? 这时候,始终没有说话的拉玺达打破了沉默,说道:“你出租猎场的时候就在算计巨魔了吧?” 杨牧云笑了笑,没有解释,算是默认了。 出租猎场确实有拉拢狗头人和蛙人的意思,防止这三个种族联合起来攻打野蛮人。 除此之外,也有二桃杀三士的用意。 猎场租金每天一条鱼,收获却是每天上百条鱼。 狗头人不会在意每天一条鱼的租金,但狗头人很在意一百条鱼被人拿走一半、三分之二,甚至全部。 无形中,野蛮人开出的价码更加实惠。 巨魔族的实力比狗头人强,而且强得多,正常情况下,狗头人根本没机会扳倒巨魔。 可是现在,机会来了。 而就在杨牧云等人迅速推进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一根冰枪从天而降,正趴在地上搜索陷阱的狗头人哼都没哼便被洞穿了头盖骨,紧紧地钉在地上。 狗头人头部被洞穿的位置,皮毛随着伤口向内翻卷,竟然一滴血都没流出,但狗头人的鼻孔、耳朵和嘴巴全都在冒血。 狗头人抽搐着痉挛了一下,随即蹬直双腿,没了声息。 其他狗头人立刻警觉地蜷缩起来,找到石头、木桩等物掩藏。 而这时候,前方又射出几根冰枪,伴随的还有尖锐的嘶吼。 “敌袭!敌袭!敌袭!” 巨魔虽然倾巢而出,但还是留有守家的成员,狗头人一时不察就丢了性命。 看到巢穴中陆续钻出的巨魔,大石张开双臂,仰头狂吼一声,猩红的血色在眼底泛起,更是向四肢和躯干蔓延。 在被狂意支配的前一瞬间,大石将一块拳头大的盐粒塞入口中,随即狞笑着冲向巨魔们。 狗头人看到这一幕,用比巨魔还要尖锐的声音吼道:“快跑,快跑,野蛮人狂化了。” 巨魔们看到大石的一瞬间惊骇欲绝,可是他们没有像狗头人一样逃跑。 不是他们勇敢,而是巨魔族的巢穴就在身后,所有的老弱妇孺都在里面。 也正因此,巨魔们全都抱着必死之心,坚定地守在巢穴门口,挺起长棍抵御大石。 “阵!” 巨魔们立刻排成三排,第一排单膝跪下,手握长棍,长棍末端插在地上,尖端则由下向上指向大石的头部。 第二排将长棍架在第一排族人的肩膀上,平举向前,直指大石胸腹。 第三排则棍尖下垂,指向大石的膝盖和脚背。 “冰!” 巨魔双手都散发出幽兰色光芒,一层冰壳顺着手握之处凝结,并且迅速的向前蔓延。 转瞬间,长棍就变成了冰棍,并且凭空延伸出一半的距离,成了一根冰矛,或者说冰枪。 “攻!” 巨魔们主动出击,同时攻向大石上中下三路。 大石虽然理智全无,但战斗本能格外敏锐,双膝一弯跳起,身子蜷缩着藏在盾牌后。 一阵叮叮当当的脆响之后,大石右手猛力一挥,横着扫在长枪侧面。 冰屑爆射,碎木飞扬。 巨魔们立刻惨叫着撒开武器,没有及时撒开的全都双手皮开肉绽,双臂骨肉分离。 不过,大石也没能讨好,敌人的攻击密密麻麻,虽然避过了绝大部分,可还是被一根根冰枪刺在胳膊上、大腿上。 冰枪刺穿的伤口没有血液流出,但是巨魔们的冰枪全都在一瞬间化作血色。 这些武器,在吸血。 巨魔们后撤一步拔出冰枪,随即向前踏步再度刺出,三队巨魔轮番攻击,毫不停歇。 大石挥舞骨棒砸断几根冰枪,随即身子一滚向后撤去。 巨魔们不打算给大石片刻喘息,附骨之疽般跟了上去,冰枪雨点般戳向大石,落在地上。 看到大石进攻受挫,杨牧云立刻向拉玺达说道:“接下来是少儿不宜的画面,还是别让小家伙看了吧。” 拉玺达看了一眼自己的两个孩子,淡淡的回答道:“不!只有经历更多这种事情,孩子们才能快速成长起来。” 杨牧云认真地思考了一下,这话说的,好像没毛病。 第21章 这娃废了 大石浑身肌肉蠕动,将插入身体的坚冰迫出体外,随即血色涌动,皮肉上的创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痊愈后的大石没有再次发起冲锋,而是咆哮着左右走动,寻找敌人阵型中的纰漏。 巨魔们的阵型稳固不乱,无论大石走到哪个位置都有十几根冰枪指着他的上中下三路。 巨魔中的指挥者还在不断地为族人们打气。 “不要怕!稳住!野蛮人上来就刺他!狂化又怎样,只要刺中脑袋和心脏,还不一样得死!咱十几杆枪,总有一杆能刺中的!” 听到这话,杨牧云暗暗叹息。 没错,野蛮人狂化之后实力翻倍暴涨,同级之中堪称无敌,只要不是致命的伤害,都会快速愈合。 然而头和心脏都是要害。 大石有护心镜保护前胸后背,但头部什么也没有。 杨牧云暗下决心,下次借物的时候,一定要给大石找一顶头盔。 巨魔们察觉到大石的退缩,立刻步步进逼,将大石驱赶出去。 随即,指挥者喝令后退,巨魔们不敢恋战,立刻稳而不乱的退了回去,重新挡住巢穴的入口。 战局胶着,作为进攻一方的大石十分不利。 除非有人与大石并肩作战,将巨魔的防御阵型撕开一个缺口。 只可惜,狂化状态下的大石敌我不分,六亲不认,过来帮忙八成会被大石敲上一棒子。 远处的杨牧云掂了掂手中的长棍,助跑几步之后右臂猛挥,将长棍掷了出去。 这是之前在大沼泽时缴获的巨魔族武器,一共有八根,每一根都尖锐锋利。 巨魔阵列中的指挥者瞬间感受到了危机,就地一翻滚避开袭来的长棍。 长棍落空,插入地面,尾部震荡着发出“嗡嗡”的响声。 然而杨牧云的第二根长棍又投了出来,指挥者再次躲避,只是他身侧的巨魔就没那么好运了,被长棍扎穿大腿,痛苦的嚎叫着。 这时候,杨牧云的第三次攻击又到了,巨魔们微微的骚动起来。 指挥者一边躲闪一边说道:“稳住阵型,不要乱!” 话音刚落,便有一个巨魔被戳穿肚子钉在地上。 杨牧云的攻击又到了,指挥者再次敦促大家稳住阵型,然而,所有巨魔都充耳不闻。 凭什么你可以躲,我们就不能躲,凭什么啊? 巨魔们阵型一乱,大石立刻像嗅到血腥的鲨鱼,果断发起攻击。 首当其冲的巨魔本能反应下挺起冰枪刺向大石胸口。 相较脑袋,胸口面积更大,也更容易命中。 然而,大石不闪不避,任由冰枪刺在胸前,手中骨棒狠狠砸下。 金属材质的铠甲与坚冰猛烈碰撞,冰枪应声碎裂,同时碎裂的还有巨魔的头颅。 大石残暴的怒吼一声,左手一捞抓住巨魔的胸口,五根手指就像五根铁钩子,深深嵌入巨魔胸腔。 下一瞬,大石低头咬在巨魔的断颈上,左右摇头将伤口撕裂得更大一些,与此同时左手猛地一捏,巨魔的心脏被捏爆,一股鲜血随之喷溅出来,灌入大石口中。 丢掉手中的尸体,大石猛一冲锋又贴近一个巨魔。 那巨魔被大石喝血的画面吓住了,惊叫一声转身逃跑。 可是大石纵身跃起,人还没落地便一棒子砸下,巨魔的脑袋瞬间爆炸,脖子也被砸进了胸腔中。 指挥者依旧在喊着“稳住阵型”,巨魔们也醒悟到了自己的错误,想要重新结阵。 可是大石虎入羊群般的疯狂屠戮,巨魔都站不住脚,根本没有余力再摆出刚才的阵型。 有些机智的巨魔看出败局已定,也不往巢穴里钻了,直接向外跑去。 而这时候,埋伏在暗地里的狗头人纷纷暴起。 巨魔面对狗头人时还是有心理优势的,手中冰枪戳出,将狗头人逼退。 可是顾头不顾腚,一只狗头人从后面扑上来,张开大嘴咬在巨魔后颈上,牙齿和后颈骨摩擦,发出令人头皮发麻的咔咔声。 痛苦之下,巨魔惨叫着耸动肩膀,摇晃身子,还伸手抓向后背。 瞅准机会,其他狗头人一拥而上,矮小的身子爆发出不相匹配的冲撞力,巨魔被撞得趔趄着翻倒在地。 狗头人们对着巨魔的大腿、胸腹等处撕咬,同时尖锐的爪子在巨魔身上胡乱抓挠,撕扯下来一块块皮肉、筋膜、碎骨茬以及内脏。 巨魔的挣扎幅度越来越小,痛苦的嘶吼也越来越低微。 不等巨魔死去,狗头人们便同时起身扑向另一个巨魔,一个又一个逃跑者被摁在地上啃噬。 可即便如此,巨魔们还是争相逃窜,毕竟逃的话九死一生,而留在巢穴中必死无疑。 此时,巨魔的巢穴里一片血肉狼藉。 连番杀戮进一步激发了大石心中的狂意,怒吼一声丢掉手中累赘的盾牌,甩掉身上沉重的铠甲,只拿着一根骨棒左敲右打。 到后来,大石觉得骨棒也碍手碍事,胳膊一甩将其丢了出去。 一个倒霉的巨魔被骨棒砸在胸口,暴虐怪力摧残下巨魔胸口处瞬间爆碎,身体断成两截。 大石抬脚踩着巨魔的头颅,狞笑着腿脚发力,身下瞬间爆起一滩血肉。 与此同时,杨牧云拎着骨剑在大石身后的阴影中来回游荡,帮大石剪除隐藏在暗处的危险。 看了一眼岩壁上齐根没入的骨棒,杨牧云觉得,这是个大活,还是等战斗结束了再说吧。 狗头人已经清理完了外面的逃窜者,但他们都畏惧的看着巢穴洞口,不敢靠近半步。 野蛮人狂化的威慑力太大了,他们不敢凑上去送死。 可是拉玺达晃了晃身子,带着两个小家伙挤了进去。 正如其所说,小孩子就得多接触点少儿不宜的场景才能迅速成长。 令人作呕的怪味扑面而来,几乎是掀着鼻孔往里面灌,血腥混杂巨魔特有的体臭,两个小崽子被刺激得喷嚏连连。 拉玺达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向前走,看着满地残肢断臂,心肝肠肺。 后背上,熊大全身毛发根根炸起,就像一只白色的刺猬。 小家伙的身子微微颤抖,却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兴奋。 血腥和杀戮没有吓住小家伙,反而唤醒了他血脉中沉睡的传承记忆。 嗷呜! 嗷吼! 稚嫩的吼声在熊大胸中激荡,蓄满之后顺着稚嫩的小嘴宣泄出来。 叫了几声,熊大的气势积攒到极致,一道细微的滋滋声响起,熊大眼睛中竟然迸发出头发丝粗细的电弧。 细微、暗淡,并且一闪即逝,但拉玺达还是注意到了这个细节。 “唔,不错,这孩子继承了他父亲的血脉和力量,将来一定能回到那个地方。” 再看黑白相间的熊二,此时正将脑袋和四肢蜷缩到一起,浑身毛发也软趴趴的贴在皮肉上,与熊大简直是两个极端。 拉玺达叹息一声,“这娃,废了。” 不过,两个孩子能培养出一个,已经足够了。 第22章 血脉力量 这是一场屠杀。 但是这样的屠杀每天都在上演。 在未来,这样的屠杀将会更频繁、更激烈,也更血腥! 这片土地上的生灵除了千方百计搜寻食物保障自己的生存,还需要挖空心思剪除竞争对手。 毕竟食物就那么多,竞争对手多吃一口,自己就少吃一口,竞争对手多吃两口,自己就得饿死。 巨魔和野蛮人没有仇恨,但是双方生活在同一片区域,就注定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大石双手抓住最后一个巨魔的肩膀,不顾对方反抗将其按在岩壁上,随即狂吼一声,硬生生将面前的巨魔撕成两半。 瞪着猩红的眸子在周围扫了一圈,两圈…… 又拎着半片血淋淋的尸体游荡了许久,大石脚下一个踉跄跪倒下去。 就在大石将要以脸盖地的时候,杨牧云疾步冲过来将其托住,随后第一时间往其嘴里塞了一块糖。 这时候,杨牧云惊奇的发现,大石竟然睁着眼睛。 虽然满眼疲惫和虚弱,但大石的确没有像之前那样狂化之后脱力昏迷。 大石转动眼珠看向周围,嘴唇蠕动了几下,杨牧云凑近了才听到。 “俺,是不是,更强了?” 杨牧云点了点头,强化的后遗症比上一次减轻许多,这就是变强的象征,不知道下一次会不会更轻。 正好,拉玺达背着两个小崽子走了过来。 本来想找个干净的地方下脚,但拉玺达看了一圈也没找出一个称得上干净的地方,于是就没再向里面走。 杨牧云把大石放好,随后开始搬运尸体,清理战场上的零碎。 这可都是上好的祭品,不知道一次性献祭上百个巨魔能得到什么。 拉玺达抬起爪子在背后拨了拨,将熊大捏起来放到地上,然后指了指杨牧云。 熊大立刻颠颠的跑过去,咬着巨魔的尸体又拖又拽,雪白的毛发很快就染上了巨魔的蓝色血液。 至于熊二,拉玺达就没那么客气了,直接拍苍蝇似的一巴掌撸下来,然后挥起爪子一推,捣台球似的将其送到杨牧云脚边。 杨牧云愣愣的看着脚下的小团子,只见其头和四肢紧紧抱在一起,睁眼看了一眼周围,随即又紧紧闭上,鼻子里哼唧了几声,就是不愿动弹。 杨牧云心中暗道:这练胆的法子是不是太激烈了点? 点了点熊二的脑袋,杨牧云轻声说道:“别怕,跟着我。” 随即又开始为巨魔收尸。 熊大撒欢似的跑来跑去,时不时还叼着一块感兴趣的部位跑到母亲面前邀功。 熊二就紧紧地黏在杨牧云脚边,绝对不脱离杨牧云半径一步范围。 没多久,杨牧云就把巢穴中能搜集的尸体全都堆积在一处,保险起见,杨牧云一手一个小团子,将熊大熊二拎到拉玺达边上。 熊二可怜兮兮的哼唧了一声,熊大则不满的挥着爪子,如果不是杨牧云闪得快,手上肯定要多出几道印子。 看着满地尸体,杨牧云深吸一口气,随即开始念动咒语。 “献祭!” 血色的光芒绽放起来,仿佛一层薄雾将上百具尸体覆盖,随即砰然炸裂,化作漫天光屑。 光芒暗淡下去之后,面前空无一物,所有尸体都消失不见,只留下一个冰兰色的气泡悬浮着缓缓转动。 杨牧云托起气泡在眼前仔细观察,发现里面是一团冰兰色的液体。 就像…… 看了一眼巢穴中喷溅四射的狼藉之物,杨牧云顿时明白熟悉感的来源了。 拉玺达看了一眼气泡,说道:“弱小的生物通过修行获得力量,强大的生物通过血脉继承力量。” 杨牧云明白这就是血脉,“拉玺达女士,请问,这个血脉很强大吗?” 拉玺达笑了笑,“再弱小的血脉,在某些生物眼中也是无价之宝。比如人类,就经常通过特殊的手段剥夺其他生物的血脉据为己有。” 杨牧云心中暗道:野蛮人原本就拥有血脉的力量,而且觉醒血脉之后会变得非常强大,这东西对自己和大石没有任何价值。 可是看了一眼缓缓转动的气泡,杨牧云心中发愁,气泡有没有时间限制?万一气泡炸裂,血脉洒在地上不就彻底浪费了。 “拉玺达女士,哥布林没有什么血脉力量吧?” 拉玺达仔细的想了想,随即摇了摇头,“但凡有血脉力量,哥布林也不会沦为最低级的智慧生命。” 杨牧云叫哥布林的族长绿帽进来。 看着前方漆黑幽邃的洞口,绿帽的心是忐忑的,不过主人有召唤,绿帽只能硬着头皮走进去。 踩着湿滑的地面,看着岩石缝隙中还在缓缓流淌的粘稠事物,绿帽膝盖一软趴在地上。 可是一想到违背主人命令的下场,想到350个身首异处的族人,绿帽身体中又涌现出一股力量,手脚并用的爬到杨牧云身边。 杨牧云很想一脚踹死绿帽,真是丢人现眼。 再想到拉玺达说的,提取血脉成功率很低,融合血脉成功率更低,而且失败的下场都很凄惨,杨牧云立刻释然了。 试验品而已,管那么多干嘛。 “张嘴!” 绿帽立刻顺从的昂起头,向着杨牧云张开嘴巴,随即一团带着温热的粘稠液体灌入口中。 或许是灌得太过凶猛,又或许是绿帽的嘴巴太小,喉咙太细,总之,绿帽的肺部瞬间被注满,呛得他双眼圆睁,咳嗽连连。 杨牧云看到这一幕,连忙按住绿帽的头,“这可都是生命的精华,全都吞进去,别浪费了。” 然而,绿帽的身子瞬间冰凉、僵硬,一层霜雾从皮肤下沁出,转眼间给绿帽披上了一层冰壳子。 杨牧云愣了一下,“这是失败了?” 收回手,抹掉掌心中残留的碎冰,杨牧云遗憾的叹了口气。 “还好有个现成的棺材,不用埋了。” 杨牧云搀扶起大石准备离开,却发现拉玺达还蹲在原地一动不动。 刚要说话,却发现一道冰兰色的光芒在原地绽放。 光芒很细,很薄,就像是从缝隙中射入洞穴的光芒。 随后是第二道、第三道、第四道…… 转眼之间,洞穴中充满了幽兰色的光芒,更是像水波一样流淌荡漾。 终于,光芒黯淡着缩了回去,尽数敛入绿帽体内,而这时候杨牧云才发现,绿帽的身体发生了变异。 皮肤从绿色变成了冰蓝色,墨绿色的眼珠子也变成了冰兰色。 随着肤色的变化,绿帽的长相和气质也提升了许多,至少不那么丑陋猥琐了。 只是…… 杨牧云看了一眼绿帽的头顶。 那里依旧是绿色,一个绿色的手掌印。 “好像,是我的刚才按的地方。” 第23章 疯狂屠戮 一行人走出巨魔的洞穴,立刻引来好奇的目光。 另外四只哥布林都用怪异的目光看着自己族长,模样还是原来的模样,身高还是原来的身高,怎么气质变化这么大呢? 这就是皮肤的力量吗? 有只哥布林忍不住伸出好奇的小手,在绿帽屁股上摸了一下。 好凉! 就像摸在冰块上一样。 只是轻轻摸了一下,手背都附上了一层白霜。 狗头人们的目光就复杂多了,他们可是亲眼看着绿帽手脚并用爬进巢穴的,这才一转眼的功夫就脱胎换骨出来了,用屁股想都知道是在巨魔的巢穴里得了好处。 杨牧云看着黑头羡慕嫉妒恨的表情,说道:“你们也进去收刮一下?说不定有好东西。” 狗头人首领连忙摇头,“我们还是撤吧,万一巨魔族战士回来堵住我们就完蛋了。” 又看了一眼绿帽的新皮肤,狗头人首领带着自己的族人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顺带的还扛走了十几条巨魔的胳膊腿。 这些可都是食物,难得的美味。 杨牧云笑了笑,没有说话。 巨魔去大湖那边埋伏的话,这会儿估计刚刚到,一时半会儿回不来,正好方便自己下一步计划。 于是杨牧云朝着绿帽勾了勾手,“致幻蘑菇,你们那应该还有很多吧?” 另一边,巨魔首领左等右等不见野蛮人,顿时明白自己想岔了,于是大手一挥带着精英战士们杀回老巢。 距离巢穴越近越心惊,尤其是看到巢穴外围被破坏的陷阱,巨魔们全都抓狂了。 不用想,有入侵者。 再看巢穴外凌乱的战斗痕迹,以及一具具被砍掉手脚的尸体,所有巨魔都狂叫着,不顾一切的冲进巢穴中。 血迹! 尸块! 残骸…… 还有呛人的浓烟,刺鼻子更熏眼睛,巨魔们都被熏得涕泪直流。 可是巨魔们没有在意这些细节,左右奔跑着高声呼喊亲人的名字,只可惜,无人应答。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巨魔首领一屁股坐在地上,双眼空洞的看向四周。 以往,巢穴中满是族人,大大小小老老少少两三百口。 现在,全都没了,繁荣的族群葬送在了自己手中。 情绪激动之下,巨魔首领只觉得心脏碰碰狂跳,精神也出现恍惚,眼前的人纷纷出现重影,耳朵里也出现幻听,身体依旧坐在原地,灵魂却像风筝一样飘啊飘,飘啊飘…… 一个巨魔战士的狂吼将巨魔首领拉回现实。 只见其恶狠狠地瞪着首领,口水狂喷的咆哮道:“都是你,都是你说要埋伏野蛮人,带走了所有人,都是你的错!” 其他巨魔也纷纷附和起来。 族里遭到这么沉重的损失,总要有个人来承担责任,而首领就是唯一的人选。 “对,都是你这个蠢货!” “只是杀两个野蛮人,你竟然带走了所有战士。” “你不配当首领!我要挑战你!” “我也要挑战你!” 巨魔族所有成年雄性都可以向首领发起挑战,胜利则成为新首领,失败者要么死,要么被放逐。 巨魔首领向后退了几步,警惕的看着周围的族人们。 所有成年雄性全都面目狰狞的怒吼着,咆哮着,做出挑战的姿势。 巨魔首领烦躁的扭了扭脖子,嘴角勾起,脸色也变得狰狞起来。 “挑战我?这群废物越来越放肆了!” 该死!都该死!这些家伙全都该死。 然而向首领之位发起挑战是巨魔族光荣的传统,也是神圣的权利。 哪怕被放逐的巨魔,也可以去其他族群挑战,如果胜利,一样能当上首领,更何况本族的成员。 无法拒绝,便只能应战。 巨魔首领深吸一口气,随即解下身上的皮衣,露出强壮而精悍的身躯,而随着吸气,巨魔首领身上的肌肉缓缓贲起,变得更加强壮,更加精悍。 挑战者愣了一下,迷茫的看着左右,心中暗道: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会挑战首领? 可是巨魔首领根本不给他废话的机会,抬手就是一枪。 噗嗤! 尖锐的冰枪贯穿眉心,挑战者甚至都没摆出防御姿势就被秒杀。 其他挑战者看到这一幕全都鼓噪起来。 “偷袭!” “无耻!” 在咒骂声中,巨魔们的情绪越来越激动,手臂挥舞的幅度也越来越大,只是谁也没注意到这个细节。 很快,又一个挑战者站了出来。 这个挑战者有些实力,并且做好了心理准备,与巨魔首领来来回回斗了十几回合,最终一时失手被打飞了武器。 挑战者向后退了一步避开首领的攻击,随即趴了下去,双手拍打地面做出臣服的姿势。 然而,等待他的不是首领的宽恕,而是致命的攻击。 巨魔首领迷茫的看着插在失败者后脑勺上的武器,心中懊恼,自己明明想斥责几句再杀他的,手怎么这么快呢,还没来得及骂他呢。 其他挑战者看到这一幕,心中全都一凉,挑战者已经跪地臣服了,却还是没能逃过一死,首领这是要赶尽杀绝啊。 感受到一束束怨毒的目光,巨魔首领摇了摇头,心中暗道:杀都杀了,那就多杀几个,最好全杀掉,一劳永逸解决隐患。 于是,巨魔首领向着剩余的族人们吼道:“还有谁!” 挑战者一个接一个,结果无一例外毙命当场,巨魔首领的攻击一次比一次凌厉,也一次比一次狠辣,看得剩余的巨魔战士心惊胆战。 这时候,一个巨魔战士说道:“一起上!一起上杀了他!他绝对不是我们的对手!” 其他巨魔纷纷附和,“对!杀了他!他不死肯定会报复我们。” “杀!” 半晌之后,巨魔首领拄着武器跪在地上,呼哧呼哧的喘气。 周围,横七竖八的堆满了尸体。 “我赢了!哈哈哈!我是最强的!没有人可以撼动我的地位!” 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巨魔首领骂道:“一群废物!蠢货!就这点能耐还跟我斗!” 随后便是一阵剧烈的咳嗽。 巨魔首领虽然赢了,但挑战者们也给他留下了致命的重创。 尤其是胸部那个前后贯穿的伤口,虽然没伤到心脏,却刺破了肺叶,巨魔首领呼吸越来越困难,喉咙里也不断冒出带着泡沫的血水。 身体越来越沉重,越来越冰冷,但是不知为什么,巨魔首领的精神越来越亢奋。 仿佛,再来一百个挑战者也不够杀的。 只可惜,没有对手了。 这时候,脚步声响起。 一个身影由远及近,巢穴中的篝火照亮了那个身影的面孔,正是杨牧云。 巨魔首领嘶嘶的抽着凉气,“野蛮人……该死……我要……杀了你……” 杨牧云满意的笑着,“杀我?你觉得你还有机会吗?” 巨魔首领双手紧握武器,想要拔出来戳死杨牧云,然而武器纹丝不动。 不是武器太重,而是自己的力气消失殆尽。 杨牧云伸出一根手指,轻轻点在巨魔首领的武器上。 这根手指的力道并不比一根鹅毛重,却成了压垮巨魔首领的最后一根稻草。 噗通! 巨魔首领无力的躺在地上,或许是姿势的改变,胸腔中积存的血液流淌得更加迅速。 这一刻,巨魔首领隐约明白了什么,咬牙切齿的问道:“你……怎么……做到的……” 杨牧云摇头,“真相比谎言更残忍。死在野蛮人手中还能为你们保留最后的尊严,所以你还是别问了。” 巨魔首领愤恨的诅咒道:“你……一定是……把灵魂……卖给了……恶魔……你们野蛮人……都会下地狱……” 杨牧云根本不在意这种牙疼咒,平淡的念着咒语,随即一指点在巨魔首领额头上。 “献祭!” 第24章 温馨的家 回到部落洞穴中,杨牧云一脸遗憾的说道:“大石,给你说一个坏消息。” 大石一路上吃了几块糖,精神好了许多,已经能点头了。 “你的武器——那根骨棒,不是戳进石头里了么,我去挖了挖,发现已经粉碎性骨折了。” 说出这话的时候,杨牧云脸上除了惊叹还是惊叹。 要知道,历史上飞将军李广将羽箭射入石头中就千古流传,而大石是空手投掷,而且投掷的是没有尖角锐楞的骨棒。 如此对比,大石的实力应该在飞将军李广之上。 大石听到这话也惊讶了一把,随即便是浓浓的惋惜。 毕竟那根骨棒是大石亲手打磨的武器,从小用到大,都用出包浆,也生出感情了。 杨牧云又说道:“还有一个好消息——那就是献祭巨魔首领得到一把武器,我琢磨着你应该会喜欢。” 说着,杨牧云拿出一样事物。 看到那东西,大石瞬间瞪圆了眼睛,结结巴巴说道:“酋长,这不是那玩意嘛……” 杨牧云咳了咳,“嗯,注意影响不要说出来,咱们这有女士。” 说着,杨牧云将东西塞到大石手中。 那是一根莹润剔透的冰晶短棍,有小臂长短,入手冰凉而且有点柔软。 大石疑惑的问道:“这东西又短又小还软趴趴的,也叫武器?” 杨牧云说道:“你拉一拉,拽一拽不就长了,就跟小时候活泥巴一样,想捏成什么样就捏成什么样。至于硬度这个问题,咳咳,你自己研究就行了。” 拉玺达带着两个小团子在洞穴中走来走去,走到杨牧云身边的时候拉玺达停了下来,好奇的看着大石身下的床垫。 两个小团子更直接,直接扒着边缘爬了上去,然后在杨牧云的床上翻来滚去。 “熊大、熊二,收起你们的爪子,别用爪子!算了算了,你们随便吧。” 床垫是普通的卫生纸,原本就不怎么结实,两个小团子在上面抓来挠去,瞬间支离破碎,而小团子似乎对撕卫生纸情有独钟,玩的不亦乐乎。 拉玺达低吼一声制止两个孩子,随后转头看向洞穴中被冰封的区域,以及寒冰中模糊朦胧的身影。 “你今天灭掉巨魔的方法,就是哥布林偷袭你们时候用的吗?” 杨牧云点了点头,“哥布林培育出了一种致幻蘑菇,燃烧时会散发出毒素,尤其是在密闭的空间中使用时效果更好,再配上鲜血的刺激,很容易令使用者狂性大发,然后丧失理智。” 拉玺达“哦”了一声,“确实是个好东西。” 随后,拉玺达指了指洞穴靠近入口处的角落说道:“我就住在哪里吧。” 杨牧云看了一眼那个坑坑洼洼的角落,刚要说话,却看到拉玺达走过去,在地上拍了一掌,地面瞬间泛起涟漪状的波纹。 凹凸不平的岩石化作流水,然后被重力抚平,变得镜面般光滑、细腻。 一块块方解石状的岩体从地上升起,转眼间与洞顶融合,将那个角落圈得严严实实。 这才几个眨眼的时间,一个小单间就隔离了出来,浑然天成,没有半点刀削斧凿的痕迹。 杨牧云吞了口口水,“拉玺达女士,你这是……” 拉玺达淡淡说道:“大地之力,我的血脉能力。” 杨牧云惊喜的说道:“拉玺达女士,没想到你还有这一手,能不能拜托你把洞穴里的地面平整一下?” 拉玺达没有说话,只是缓缓走到洞穴中心位置,抬起前爪拍在地上。 瞬间,一道涟漪以拉玺达为中心向四面八方荡漾开来。 杨牧云惊讶的看着自己脚下,唯恐陷入地下窒息而亡,却发现一道无形的力量托着自己,脚底板与地面并没有实质性接触。 几个眨眼的时间,杨牧云又脚踏实地,光着脚在地上走了几步,发现地面平整光滑,却又细腻莹润,仿佛有一层釉质在地面。 杨牧云喃喃自语,“这能力,要是卖瓷砖,无敌啊。” 拉玺达疑惑的歪着头,“瓷砖?” 杨牧云连忙咳了咳,“女士,来来来,这边,能不能来几块石头做支架,对对,三个就行,支起来就可以,好好好,这里凹下去,这里鼓起来,再厚一点。” 大铁锅下面原本是随便垫了几块石头做支撑,而现在有了拉玺达的能力,直接将石块化作灶台,顺便还留了一个烧锅坐的小凳子。 有了拉玺达这能力,水泥厂可以破产了,茹毛饮血的原始世界搞出钢筋混凝土森林也不是不可以。 一定得好好供着这位大神。 “拉玺达女士,您坐!请坐!请上座!稍等一下,我这就去做饭。” 说完,杨牧云麻利的烧水,随后把面条碾成粉末做面稀饭,又煮了一锅面条。 没办法,洞穴里一穷二白,吃完这顿又该去借物了。 两个小崽子闻到食物的香味,顿时停止了扯卫生纸的游戏,连滚带爬的来到锅边,眯起眼睛吐着舌头,短尾巴一晃一晃的。 拉玺达美美的饱餐一顿,随即优雅的趴着,感受口齿中食物的香味。 两个小团子更是吃得肚子溜圆,趴都趴不下去,皮球一样滚来滚去。 杨牧云苦笑的看着空空如也的锅底。 自己和大石还没吃呢,拉玺达这一家三口真是十足的干饭机器啊。 不过想到招揽拉玺达时许下的承诺,杨牧云只能向大石报以苦笑。 这时候,拉玺达说道:“年轻的野蛮人,你履行了你的承诺,我也会为你提供庇护,今后你们可以放心的睡觉了。” 杨牧云点头。 自己付出的只是一些食物,换来的却是一个强力保镖。 守卫实在太重要了,尤其是夜间。 野蛮人部落就是因为夜袭险些覆灭,巨魔也是遭遇偷家,被屠得干干净净。 “好的,拉玺达女士。不过咱们的食物耗尽了,我再去弄点。” 拉玺达叼起熊大走向住处,顺便抬爪推着熊二回家。 “温馨的一家三口啊。” 杨牧云感慨了一句,随即摊开手掌,启动魔法阵。 今天献祭了那么多祭品,不知气泡有没有变化。 第25章 洁癖巨人 气泡浮现出来,并且在缓缓转动中膨胀变大。 杨牧云观察了一下,气泡对面依旧是电冰箱的后面,地上堆积着厚厚的灰尘,这表示安全,没有被巨人发现。 于是杨牧云抬脚跨入气泡。 走出去的一瞬间,杨牧云看了一眼上方。 气泡似乎更高大了,自己踮起脚尖,抬着手臂也没能摸到最上方。 杨牧云记得上次借物的时候大石说过,气泡小了很多,他得低着头才能进。 “看样子每次开启通道都会令气泡变小,通过献祭可以为气泡充能,令其不断变大。” 气泡越大,能开启的次数就越多,同时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搬运的物体越大。 杨牧云估算了一下,自己的身高大致在3至4厘米,气泡现在的高度应该在5至6厘米。 也就是说,只要自己扛得动,直径5至6厘米的事物都能借回家。 杨牧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鸡蛋。 煎饼、荷包蛋、番茄炒鸡蛋、小葱炒鸡蛋、紫菜蛋花汤…… 阔别十年的味道啊。 杨牧云在厨房中扫了一圈,很快便发现了鸡蛋的位置。 “呃,在灶台上!” 从灶台到地面有一米多,相当于三四十个自己的身高,想要把鸡蛋从这么高的距离完整无损的弄下来,简直是天方夜谭。 无可奈何的杨牧云只能放弃了鸡蛋,转而搜寻其他物资。 花椒、麻椒、大茴、桂皮、香叶…… 一样都没发现,连十三香都没找到,很显然,这个巨人不经常做饭。 随后,杨牧云又看到堆成一堆的方便面调料,有素菜包,有油料包还有调料包。 好吧,也不算空手而回。 杨牧云来回跑了三趟,将每种调料包搬下去一包,顺道又补充了一些盐和糖,然后就在巨人的房间里转悠起来。 书房里有声音。 杨牧云顺着门缝溜进去,发现巨人正在直播。 “跟你们讲过了嘛,我就是颜值主播,有脸有身材,只是跟平台有合约,不到十万订阅之前不能露脸。” “再说了,上次不是给你们露过脸了么,还有老铁把直播视频录了下来发到网上,就是那个《肌肉金轮》,你们自己搜搜就是了。” “怎么可能不是本尊,当时是直播啊,直播啊,兄弟你搞清楚。” “怎么可能是网图,你随便去网站找,能找到一样的算你厉害。” “到了十万订阅,我再露脸直播一次。不服来战,敢不敢一波三连?” 听到巨人的话,杨牧云心中一愣。 这巨人典型的油腻抠脚大汉,竟然是颜值主播,难道地球的审美颠覆了? 杨牧云心中一惊:哎呦,那我就是主流审美的异类,被抓住要受到全人类批判,加特林枪决加大伊万火刑还要被埋到外太空那种。 想到这,杨牧云连忙溜出门缝告辞。 趁着巨人专心直播的空隙,杨牧云溜进卧室,借了几张卫生纸卷吧卷吧扛在左肩上,然后又借了一根烟扛在右肩上。 在门口观望了一下,发现巨人还在电脑前坐着,杨牧云连忙溜墙根跑回厨房。 把借来的东西堆在一起,杨牧云一拍额头,“食物,食物,必须借点食物。还没吃饭呐。” 可惜,在厨房里转了一圈,什么吃的东西都没有。 上次好歹还捡了点挂面,这次连挂面渣都没。 “巨人怎么不吃零食呢?这可不是个好习惯。” 转念一想,“天天吃泡面,估计是穷吧,哎,希望他的直播早点火起来,多挣点生活费。” 又在屋子里转了一圈,确定没有什么可以吃的东西,杨牧云决定去左邻右舍看看。 大门的四边密封严实,根本不可能钻出去。 窗户外面也没有可以攀爬的地方,而且自己这小身板,攀爬的时候招来鸟雀就是死翘翘。 等等! 杨牧云想到了一件事。 厨房里有老鼠! 那就说明有耗子洞,虽然不知道耗子洞通向哪,但肯定是外面无疑。 于是,杨牧云一溜小跑钻到水池下面,看了一圈,立刻找到了洞口。 入户的水管与墙壁间隙过大,而且密封没做好,形成了一个洞。 也幸好如此,否则杨牧云就得饿死在巨人的厨房里了。 洞内漆黑,但杨牧云在洞穴中居住十年,早就适应了黑暗环境。 沿着水管摸索着前行,杨牧云发现通道里非常干净,一根老鼠毛都没有。 想来之前那只老鼠也是刚刚发现这个通道,并没有盘踞多久。 很快,杨牧云就看到了一束亮光。 依旧是水池下方的柜子,依旧是厨房,不过换了一种风格和装饰。 不出意外的话,这应该就是隔壁了。 观察了一下厨房的环境,确定没有老鼠夹、粘鼠板之类的东西,杨牧云这才蹑手蹑脚的走出去。 刚走了两步,杨牧云就发现不对劲。 地板上太干净了,自己走过的地方竟然留下了一行脚印。 “这家巨人有洁癖。” 前一家的巨人不怎么爱干净,地上脏兮兮的,别说杨牧云了,就连大石在地上跑一圈也看不到脚印。 没办法,杨牧云只能脱下衣服,走一步擦一步,唯恐留下什么蛛丝马迹。 路过冰箱的时候,杨牧云专门看了一眼,发现冰箱后面都清理得干干净净,几乎没有积攒多少灰尘。 “洁癖也好,这家巨人爱干净,他们家的食物吃起来也放心。” 厨房里有个蔬菜架,一层层的放着葱姜蒜、黄瓜洋葱土豆、辣椒番茄胡萝卜等蔬菜。 而蔬菜架旁边就是一个鸡蛋托,里面还放着十几枚鸡蛋。 于是,杨牧云开始借物。 搬两瓣大蒜到水池下,然后是几根辣椒,一块老姜。 黄瓜洋葱土豆之类的蔬菜个头太大,搬不动,又不敢乱切,杨牧云只能作罢。 最后,杨牧云挑了一个稍小点的鸡蛋,凭借野蛮人的蛮力,堪堪将鸡蛋举了起来。 一点点搬出鸡蛋托,然后小心翼翼的滚到水池下,不到一米的距离,累得杨牧云呼哧呼哧喘气。 从这里走到冰箱后面保守估计也得有五六米,其他东西倒还没什么,关键这个鸡蛋,太重了。 不过想了想,杨牧云还是没有变更传送点的位置。 第一个巨人的家穷是穷了点,但胜在安全。 而且,第一个巨人的烟和卫生纸消耗得很快,可以随便借,不用担心借得太多被发现。 第二个巨人的家干净得过分,在这边乱跑很容易留下痕迹,暴露自己。 想到这,杨牧云扛起鸡蛋,吭吭哧哧的向前走去。 没走几步汗水就流了出来,蛰得眼睛又酸又涩,杨牧云抬手擦了一下,随即浑身一震。 “卧槽,忘记了才摸过红辣椒。” 第26章 嘤嘤嘤怪 “酋长,你的眼睛怎么那么红,使用狂化了吗?” 野蛮人发怒时眼睛会变红,当眼眶完全变红时就会狂化。 大石感受了一下杨牧云的气息,呼吸缓慢,心跳有力,走路呼呼带风,这根本不是狂化后萎靡不振的模样。 杨牧云没有回答,而是说:“大石,来帮我把这个东西撕成碎片。” 感受到杨牧云的气息,拉玺达迈着优雅的步子走路了过来。 杨牧云招了招手,“拉玺达女士,能不能请你帮个小忙?” 说着,杨牧云将一块石头放在身前,双手不断比划。 很快,石头就成液体,在拉玺达的掌控下变成一个调料罐,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 杨牧云把方便面调料状倒进去,这时候,大石捧着一堆碎辣椒过来了。 杨牧云指了指第四个调料罐子,示意大石放进去,随后问道:“知道为什么了吗?” 大石一边流泪一边点头。 杨牧云再一转身,发现熊大和熊二正在对着鸡蛋挥爪子,两个小家伙头顶肩推,拱着鸡蛋咕噜噜转动。 还好洞穴中的地面被拉玺达平整过,没有任何坑洼和凹凸,鸡蛋再怎么滚也不会碎,要是以前的地面,五步之类必裂,七步之内必碎。 拉玺达走过去,一巴掌一个赶走熊大、熊二,然后将鸡蛋推到杨牧云身边。 看着面前的事物,拉玺达心中暗道:好大,都赶上我体型的一半了,究竟是什么远古生物的后裔? 闭上眼睛仔细感受了一下,蛋壳中蕴含有磅礴的生机,但是这种生机很奇怪,总觉得缺少了些什么。 “这是什么生物的蛋?” 杨牧云想了想,回答道:“这是一种很神奇的鸟类。” 拉玺达又问道:“有多神奇呢?” 杨牧云回答道:“这种鸟类驯服了人类,让人类为它们提供巢穴、食物、配偶,为它们抚养后裔、治疗疾病、扩大族群,经历漫长的岁月之后,这种鸟类已经是所有飞禽中数量最多的,比人类还多好几倍。” 拉玺达愣了一下,略有些羡慕的说道:“这种鸟类的地位一定很高吧?” 杨牧云点头,“没错!这种鸟类在所有宗教中都是光明的象征,神圣的存在。一旦离开这种鸟类,人类的世界会彻底乱套。” 拉玺达闭上眼睛憧憬了一会儿,说道:“那我们搭建一个宫殿,把蛋供奉起来吧。” “供奉?”杨牧云摆了摆手,“石头宫殿哪能比得上血肉之躯的宫殿呢?最好的供奉就是把它吃下去,与自己的身体合二为一。” 拉玺达愕然的瞪大眼睛,还有这种说法? 而这时候,杨牧云招呼大石往部落里祖传的那口石锅下面添柴点火。 感觉石锅已经热起来了,杨牧云立刻拿起油脂在石锅上抹来抹去。 一丝丝白烟在石锅中升起,杨牧云和大石合力抬着蛋在石锅边缘磕了几下。 蛋壳碎裂,清亮透明的蛋清以及黄中带红的蛋黄滑入锅中,与油脂相遇后又发出吱吱啦啦的响声。 一股诱人的香气钻进鼻孔,拉玺达情不自禁舔了舔嘴唇。 神圣物种的蛋一定很好吃吧? 杨牧云随手将鸡蛋壳丢给熊大熊二,这两个家伙立刻扑上去,开心的玩起了推蛋壳的游戏。 杨牧云站在石锅边缘上来回走动,双手抱着拉玺达制作的石质锅铲翻炒蛋液,快要凝固时连忙让大石把切好的葱花扔进去。 本就诱人的香气再次升级,刚才只是勾得鼻子痒痒,现在直接勾得肠胃滚动。 熊大、熊二闻到香味,立刻抛弃了蛋壳,围着石锅来回转,不时地还蹬着后腿占起来,朝锅里眺望。 只可惜,腿短个矮,啥也看不见,如此反而更加重了两个小家伙的好奇心,嗷嗷呜呜的叫个不停。 “大石,灭火。” 杨牧云开始盛饭,将炒好的鸡蛋铲到石盘中,随后一人一盘,埋头猛吃。 大石自是不用说,本就狂化消耗了大量体力,又饿了那么久,再加上第一次吃到小葱炒鸡蛋这种无上美味,差点把石盘啃掉。 拉玺达心中对“神奇的鸟类”敬畏有加,觉得吃它们的蛋就是亵渎,可是这东西太好吃了,亵渎就亵渎吧。 随后,拉玺达看了一眼自己的两个孩子,发现它俩又吃得肚子溜圆,肚皮挨地,四个爪子疯狂扒拉却挨不着地。 拉玺达觉得,俩孩子年纪小不知饥饱,万一撑死了必定会成为家族的笑柄,不能让他们再吃了,自己也得节制一下了。 这时候,杨牧云又抱起铲子给拉玺达添了一盘。 拉玺达晃了晃脑袋,自己刚才想什么来着?算了,不想了,先吃饭。 看着最后一铲子鸡蛋也添进拉玺达盘子里,杨牧云忍不住怀疑人生。 太能吃了吧? 一整个鸡蛋啊! 而且,它们刚吃过一顿饭没多久。 随即,杨牧云自我安慰道:没事没事,它们一家刚从冬眠醒过来,正是补充能量的时候,吃得多很正常,小孩子嘛,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拉玺达吃饱喝足,叼起圆滚滚的熊大,踢皮球一样推着圆滚滚的熊二,步履优雅的回到自己住处。 把两个孩子送到家,拉玺达又转了出来,到堆放杂物的地方叼起一张卫生纸。 虽然不知道这东西是什么,但拉玺达能感觉得出,这东西很干净,而且很柔软,用来铺床很不错。 带着一股草木的清香,比那些臭烘烘的兽皮好多了。 杨牧云也把卫生纸铺在床上,随即一翻身躺了上去。 大石刚想说什么,却发现酋长已经打起小呼噜。 这才想起来,酋长昨天守了一夜,今天又连续战斗,再加上借物的奔波,酋长半刻钟都没闲着。 “睡吧,酋长。” 然后大石认真地刷锅、刷盘子。 收拾完之后,大石也躺在床上,可是他翻来覆去都睡不着。 白天经历的事情在脑子里回放,尤其是狂化后的战斗细节,想着想着,大石不自觉的手舞足蹈起来,比划着战斗中的攻击动作。 看着空空的手,大石忍不住叹息一声。 武器碎了。 连最后一面都没见着。 随即大石想起酋长给自己的新武器。 拿在手中冰凉冰凉,看着像是一块冰,却跟泥一样,可以随意捏成想要的模样。 大石将其捏成骨棒的外形,拿在手里挥了挥,结果新武器软软的耷拉下去。 “这么软?不中用的东西。” 大石习惯性的搓了搓武器的握柄,却没想到,武器中荡漾起一抹冰蓝色的光芒,大石只觉得手心中寒意散发,新武器竟然硬了一点,原本耷拉的棒身也抬了起来。 大石顿时醒悟,“原来是这样使用的。再硬一点,再硬一点!硬硬硬!硬硬硬!硬硬硬!” 结果这时候,熟睡中的杨牧云一脚踢在大石脸上,嘴里含混的嘟囔道:“哪来的嘤嘤怪,去死。” 第27章 收保护费 第二天一早,杨牧云揉着惺忪的睡眼爬起来。 一觉睡到自然醒,仿佛又回到以往的日子。 有人守护,有人依靠,自己可以无忧无虑的酣睡。 只是刚一坐起就看到大石那紧紧蹙起的眉头。 “酋长,赶紧起来吧,咱们还得去巡山。” 杨牧云立刻意识到自己的责任,于是连忙站起,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带上骨剑便向外走去。 洞口处,拉玺达正带着两个小崽子晒太阳。 白天很短暂,阳光也很微弱,所以要抓住这片刻的时间,汲取更多的温暖。 看到杨牧云,拉玺达说道:“年轻的野蛮人,我有一请求……” “拉玺达女士,请讲,请讲。” “我不喜欢大沼泽中产出的任何食物,无论是里面的鱼虾,还是野果,我都不喜欢。” 杨牧云点了点头,这不算什么,反正自己也没打算吃大沼泽里面出产的食物。 “您放心,我们吃的绝对都是最干净、最健康、最安全的食物。” 农药残留、重金属残留什么的,对于魔兽的体质而言,应该是小儿科吧。 不过这也让杨牧云感受到了一丝丝紧迫。 家里这几个大肚汉太能吃了,拉玺达就不说了,她那两个熊孩子小小年纪就展现出饭桶属性,每一顿饭都能吃下与自身等重的食物,一天还得吃好几顿。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俩小家伙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长身体也长肚子,以后肯定更能吃。 最重要的,部落里又没有存粮了。 等会儿巡完山,又得回去借物了。 第一站依旧是去哥布林那里,绿帽带着族人们在路边迎接,还有两筐准备好的果干、干菜。 之前哥布林们上贡的时候,一个个都愁眉苦脸的,仿佛交出去的是他们身上的肉,可是这次,哥布林们全都喜笑颜开。 杨牧云自然知道什么原因。 屠灭巨魔的时候,杨牧云把打扫战场的活交给了哥布林。 也就是说,巨魔巢穴里的所有物资储备都被哥布林洗劫一空。 巨魔能够掌控寒冰,所以经常会制作冰块把吃不完的肉类封存起来,哥布林这次大发横财了。 杨牧云不在乎这些,因为他爱干净,尤其是饮食方面。 而巨魔不仅丑陋,还邋遢。 看了一眼筐子里的干菜和果干,杨牧云点了点头,说:“派两个人送过去,你带一部分人跟我去巡山。” 巡山可是个美差,尤其是对人见人欺的哥布林而言,这是一个长威风的好机会。 而且,跟着主人有肉吃,有好处拿,哥布林们争着抢着参加巡山。 绿帽挑选人手的时候,杨牧云说道:“那些巨魔的尸体都处理好了吧?” 绿帽立刻回答:“小的把他们都运回来了,忙了一夜,全都拆解干净了。” 还有一点,巨魔的尸体也是食物,而且是鲜美的食物,高档的食物,哥布林们一辈子都吃不到的食物。 杨牧云“哦”了一声,“把巨魔的头颅都拿出来,用棍子挑着。” 绿帽立刻照办,于是野蛮人的巡山队伍成了最瞩目的存在。 同时,这片土地上的所有族群都知道了一件事——巨魔族被野蛮人灭了。 本以为野蛮人部落遭到重创,实力不大不如从前,却没想到还是那么强大,不声不响的就灭掉了巨魔族。 大沼泽旁,狗头人和蛙人看到杨牧云出现,全都将一条大鱼献上。 这是约定好的租金。 让哥布林收下鱼,杨牧云大声说道:“从今以后,我们的猎场就由你们两家使用了,其他人谁敢捞过界,尽管告诉我!” 这话既是说给狗头人和蛙人听的,也是说给周围其他族群听的。 听起来是嚣张了点,但是有几十颗巨魔的脑袋镇场子,无论谁都得忍着。 大家已经看明白了,野蛮人现在正挥舞着大棒子,各种找机会杀人立威,看谁想不开往野蛮人身上撞。 既然野蛮人没有扩张地盘的欲望,其他族群也乐得保持现状,是以看到野蛮人巡山队伍经过,全都恭顺的低下头。 杨牧云扫了一圈,很好,都是乖宝宝,连一个挑衅的眼神都没有。 巡山的目的已经达到,下一站! 东方的大湖。 往日里这个时间,大湖上的冰已经开始融化了,无论白天黑夜都能听到冰层崩裂、碰撞的声音。 可是现在,大湖上依旧盖着厚厚的冰层,冰层非但没有融化的迹象,反而越来越厚,越来越硬。 湖面上,一群群生灵扎堆聚集,守在那里捕鱼。 他们在冰上凿洞,然后守着这个洞口,等换气的鱼出现时,用削尖的棍子,或者鱼叉之类的工具将鱼儿一击毙命。 冰上捕鱼说起来简单,可是有经验的生灵守着一口冰眼,一天下来能捕十几条鱼,甚至几十条鱼,而有的生灵一天下来颗粒无收。 野蛮人就是颗粒无收那种,别人开一口冰眼,鱼直接从水里往外蹦,野蛮人开一口冰眼,结果一不小心掉进水里。 无奈之下,野蛮人只能做起老本行,抢劫。 看到哪个冰眼有鱼,直接抢过来就是。 然而鱼群游走不定,刚才有鱼,说不定等会儿就没了,刚才没有的,说不定等会又有了。 野蛮人也不抢冰眼了,直接拦路设卡,抽保护费。 不过野蛮人也很敬业,收保护费的同时主动维持大湖上的治安,对那些抢冰眼的行为严惩不贷,倒也赢得了许多赞誉。 大石看了一眼冰面上三五成群的身影,无奈的摇了摇头。 “酋长,还收保护费吗?就咱俩人了,恐怕镇不住场子。” 大沼泽那边还好说,有肉食生物,也有草食生物,而大湖这里捕鱼的,清一色肉食生物,战斗力更强。 杨牧云揉了揉脸颊,心中暗道:这不好办啊,大沼泽那边还划分有猎场,各部族互不侵犯,而大湖可以随便凿冰眼,根本没有猎场的概念。 而就在杨牧云纠结着挠头的时候,天边传来隆隆的轰鸣。 脚下传来密集的震动,一波比一波快,一波比一波强。 杨牧云感觉自己脚底板被震得酸麻,小腿肚子也一阵阵肿胀,杨牧云忍不住弯下腰,捂着膝盖。 视线向下,杨牧云看到捕鱼的生灵们玩命的向岸边跑,一边跑还一边喊。 只是,天地间充斥着滚滚如雷的轰鸣声,所有的叫喊都被转瞬淹没、碾灭,不复存在。 大湖冰裂! 不是自然融化的冰裂,而是某种大力将其拱破、撑裂,仿佛一座山从大湖中崛起,并且快速移动。 巨量的湖水带着坚冰冲天而起,粼粼的波光中,一只体型超越视野极限的庞然大物破冰而出,冲云直上。 阳光透过水珠和碎冰散射成七彩光芒,天穹中充满了瑰丽的色彩,反而将那个巨大的事物映衬成漆黑。 这道漆黑的身影烙印在了每一个生物的眼睛里、心灵中,或许还会成为其毕生的噩梦。 时间在那个生物上升到最高点时定格了几个刹那,随后那个身影回落湖中,在令人失聪的轰隆巨响中溅起冲天的狂涛怒浪。 混杂着大量浮冰的湖水朝着岸边发起猛烈撞击,还好杨牧云等人距离冰面有很长一段距离,只是被湖水淋湿。 至于那些在冰面上凿眼捕鱼的,估计这会儿全都跌入冰湖,葬身鱼腹。 大石抹了把脸上的冰水,呆呆的说道:“酋长,这场子,咱俩真的罩不住了。” 杨牧云也抹了把脸,回道:“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一锅炖不下。” 大石疑惑的“啊”了一声。 杨牧云解释道:“这场子咱炖不下了,走。” 【冲榜期间,求推荐票,求书评,求本章说,求各种互动】 第28章 咸鱼翻身 湖里的动静太大了,那轰鸣的震荡方圆几百里都听得一清二楚,更是看得真真切切。 虽然不知道水中出现的是什么恐怖存在,但这并不妨碍生灵们震惊、恐惧。 “那是海王鲸,海洋神族常用的坐骑。只是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说着,拉玺达用手比划了一下杨牧云的身高,疑惑的说道:“它比一千个你摞起来还长,怎么从海洋进入大湖的?” 拉玺达淡然的说出了湖中巨兽的来历和尺寸,那随意的模样就像是一家人围着火炉嗑瓜子,说起左邻右舍的是非长短。 杨牧云却明白了一件事,部落东边的大湖和海洋应该是相通的。 不过杨牧云没有想这些遥远的事情,而是分析道:“今天大湖上捕鱼的生灵应该死光了,那些可都是各自部落里的顶梁柱,现在全完了。” 大石点了点头,“酋长,咱们要不要趁这个机会,去把他们的老巢挨个端掉?” 杨牧云没好气的看了大石一眼,“端掉他们有什么用,咱们现在没实力称王称霸了,守好家门口就行了。” 大石悻悻的垂下头。 不过杨牧云又说道:“我们不动手,不代表别人不动手。让他们打吧,最好死光光。” 拉玺达说道:“年轻的野蛮人,海王鲸出现在这里,说明海洋神族正在向这里活动,过不了多久,这里就会成为战场,咱们最好迁徙到其他地方。否则也会像大湖上那些捕鱼者一样,死于非命。” 战场上千骑纵横,万军厮杀,谁会在乎脚下是不是有蚂蚁窝呢。 相较海王鲸级别的庞然大物,这片土地上所有生灵都是蝼蚁。 杨牧云留恋的看着空空如也的山洞,脑子里又浮现出以往的生活画面。 族人们经历一天的采集、狩猎,围着篝火取暖、吃饭。 老人们嘴里喝着野果、野菜捣碎煮烂的糊糊,眼睛却留恋的看着架子上的烤肉,吃完之后,老人们便拿着树皮草茎中抽出的纤维,搓绳子或者织网,为青壮的野蛮人们制作工具。 青壮的野蛮人饱餐之后,挑选兽骨或者石块,磨制成趁手的工具,经验丰富的野蛮人战士则围着篝火探讨白天狩猎的经过,探讨战斗的经验。 几个半大孩子装成大人的模样,围在旁边偷听,还缠着战士们教自己两招。 往日里热热闹闹的洞穴,现在只剩下杨牧云和大石,至于其他族人,全都被萨满冰封,生死不知。 杨牧云叹了口气,问道:“拉玺达女士,我们必须迁徙吗?我们走了,这些族人怎么办?” 再次看向寒冰中的那些身影,杨牧云总觉得,他们还活着,动作栩栩如生,表情惟妙惟肖。 族人们应该是被人体冷冻了,未来的某一天,他们还能通过解冻,重新复活。 可是,拉玺达声音坚定的说:“他们已经死了!没有生命的迹象了。萨满只是维护了他们身为战士的荣耀,而不是保全他们的生命。” 拉玺达将脸庞贴近杨牧云,一字一顿的问道:“对于你们野蛮人而言,是更渴望生命,还是更渴望荣耀?” 听到这话,大石立刻兴奋的吼了一声,“当然是荣耀至上!战死的野蛮人英灵可以汇聚到先祖的旗帜下继续征战,没有死在战场上的野蛮人只能下地狱,每天喝山羊的尿。” 就像一柄大锤砸在胸口,杨牧云脸色煞白。 “拉玺达女士,我们必须迁徙吗?真的没有别的办法吗?” 杨牧云喜欢安定,花了十年才了解这片土地,刚刚当上酋长还没好好享受就要迁徙。 自己收服哥布林、屠灭巨魔,震慑周围其他部族,打了一辈(阵)子仗,好好享受几天就不行吗? 到了其他地方,一切又要重新开始,遇到弱小的敌人还好说,如果是强大不可抗拒的对手,自己岂不是危险重重。 虽然出生之后就没死过,但杨牧云并不觉得自己是不死之身。 命只有一条,能不浪就不浪。 安定下来,好好过日子不行吗,为什么要四处流浪抢地盘呢。 “我真的只想当一条咸鱼,守着一亩三分地过日子,为什么非要我翻身折腾?” 拉玺达没有说话,只是摇了摇头,“年轻的野蛮人,你知道什么是冰河时代吗?” 杨牧云立刻回答道:“太阳不再升起,黑夜笼罩大地,冰不再融化,河不再流动,生命凋零,万物死寂。可是那又怎么样,有什么好怕的吗?” 拉玺达点了点头,随即又摇了摇头,“你说的,是凡人对冰河时代的理解。真正的冰河时代,是连神也会战栗的巨变。” 神也畏惧冰河时代? 杨牧云愣了一下,这怎么可能,神不是超脱凡俗的存在吗,怎么会害怕气候的变化。 拉玺达突然问道:“你们觉得,我们脚下的大地是圆的还是方的?” 大石脱口而出:“方的!” 杨牧云也不假思索的说道:“圆的。” 大石立刻指着杨牧云哈哈大笑,“酋长,你说错了。” 摸了摸自己的光头,大石为自己的智商感到自豪。 拉玺达用异样的目光看着杨牧云,杨牧云连忙解释道:“我是在另一个世界了解到的。” 拉玺达没有多想,而是控制一个石块漂浮起来,施展力量将其化作圆球,然后沿着一个方向缓缓转动。 拉玺达将圆球一面向着篝火,然后指着背光的一面说道:“这里,就是冰河时代笼罩的区域,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都看不到一丝阳光。” 随即,拉玺达指着光与暗的交界说道:“我们就在这里。” 大石迷茫的瞪着眼睛,拉玺达说的都是什么,怎么一句都听不懂? 杨牧云却明白了。 自己所处的星球虽然也会围绕太阳转动,但这个世界有一面始终朝着太阳,有昼夜和四季,另一面始终背着太阳,是永夜的黑暗。 这种局面持续了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 可是现在,星球想要翻身,把两边颠倒一下。 这种翻身对于另一侧的黑暗世界来说,是复苏时代的到来。而对杨牧云身处的阳光世界,就是冰河时代的降临。 杨牧云忍不住问道:“另一侧的世界,也有生命吗?” 拉玺达点点头,“有!虽然少,但是每一个都很强!” 杨牧云又问道:“就不能阻止冰河时代的降临吗?” 拉玺达摇摇头,“不能!连拖延都做不到。” 杨牧云沉默许久,鼓起勇气抬起头,“怎么才能加入对面阵营呢?” 拉玺达:??? 【求票,求书评。世界背景铺垫完毕,精彩的故事马上展开】 第29章 旁门左道 杨牧云很疑惑,“拉玺达女士,您真是见多识广。” 听到这话,反而轮到拉玺达疑惑了,“年轻的野蛮人,你们已经丢掉了应有的传承吗?” 应有的传承? 杨牧云摊开左手,看了一眼掌心中的魔法阵。 “是这个吗?” 拉玺达无奈的叹了口气,昂起头,骄傲的说道:“你还记得我的全名吗?” 杨牧云立刻回答道:“拉玺达·盖娅。我记得!” “盖娅,是我的姓氏,表示我是盖娅的后裔。同时盖娅也象征着大地之力,是我拥有的血脉力量。” 说着,拉玺达指了指空中漂浮的岩石。 “年轻的野蛮人,你还记得你们先祖的姓氏吗?” 这下子,不仅杨牧云,就连大石也摇了摇头。 先祖的姓氏? 什么玩意? 先祖不就是先祖吗? 好像有点不对,先祖怎么会没有名字呢? 看到两人的表情,拉玺达顿时明白,野蛮人部落早已遗忘了关于上个时代的一切。 “你们先祖的名字是泰米尔·狂怒,一个伟大的征服者,正是他带领旧时代万族生灵征服新时代,开辟新纪元。” 杨牧云顿时明白过来,“您的意思,我们野蛮人的先祖,泰米尔·狂怒,在上一个冰河时代来临时带领部落迁徙,并且一路征服占据了现在这方世界?” 拉玺达摇了摇头,“只可惜……可惜啊……” 拉玺达没有说下去,而是叹息道:“连你们野蛮人都忘记了他的名字,其他种族更不会记得了。” 大石挥舞着自己的冰晶棍,捶着胸口嗷嗷叫的说道:“酋长,咱们也学先祖去迁徙,征服,开辟新时代!” 杨牧云虽然好奇先祖的事情,可还是无奈的呵呵。 咱们这小胳膊小腿,估计没出新手村就送菜了,还开辟新时代呢,做梦吧。 也不想想,跟哥布林出生在同一张地图的种族,能强到哪里去,摆明了就是给人练级的经验宝宝。 大石眼睛中的光芒瞬间黯淡下去,然后不甘心的揉着手中的冰晶棍,一点点将其揉成冰晶棒。 拉玺达静静地看着杨牧云,等待杨牧云的表态。 杨牧云则看着面前悬浮的石球怔怔出神。 “拉玺达女士,如果冰河时代来了,不迁徙会怎么样?” “见不到阳光,找不到食物,最终冻饿而死。”拉玺达眨了眨眼睛,说道:“我虽然有冬眠的能力,但最多也就休眠几十年,不可能休眠几十万年。” 杨牧云又问道:“如果我能解决食物和取暖问题呢?” 拉玺达自然知道杨牧云说的是什么,不过拉玺达还是摇了摇头。 “年轻的野蛮人,你必须明白一件事,冰河时代来临对万物众生而言,既是一场灾难,也是一场机遇。一个万物皆可成神的机遇,你真的要错过吗?” 成神? 杨牧云的心脏砰砰狂跳,“神明是不是有永恒的生命?” 拉玺达点了点头,“只要无灾无病,基本都能活到下一次冰河时代降临。但是能不能挺过冰河时代,挺过去之后能不能继续当神明,就看各自的手段和机遇了。” 杨牧云掰着手指头算了算。 每次冰河时代之后,大概有十几万到几十万年的稳定时期,也就是说,只要成神,就能拥有最少十万年的寿命。 神,是强大的象征,身板强悍,吃垃圾食品不怕发胖,熬夜不怕猝死,吸烟不怕肺癌,喝快乐水不怕坏牙,通宵几年不睡也不会有黑眼圈,一觉睡千百年也不会睡死。 随便造、使劲浪,想想都幸福啊。 于是,杨牧云一改之前的逃避和推诿。 “拉玺达女士,我想明白了!” 听到杨牧云话语中蓬勃的斗志,拉玺达眼睛一亮,大石也不自觉的挺直了腰杆。 杨牧云用拳头扣了扣胸膛,声音坚定地说道:“我想成为神明!像先祖一样成为万族的领袖!还请您为我指点一条明路!” 拉玺达舒了口气,说道:“世界翻转之后,我们的世界现有的一切规则都会被打破,而依靠这些规则成为神明的强大存在都会迅速的衰落,最终失去神力。比如我……” 拉玺达挥了挥爪子,“我将会失去对大地之力的掌控。” 杨牧云心中一惊,“那我们野蛮人的狂化呢?” 拉玺达回答道:“应该不会受到影响,毕竟你们先祖就是靠这个能力一路征战过来的。” 杨牧云和大石长舒一口气。 “年轻的野蛮人,你记住,凡是天地万物赋予的力量,必将随着天地万物的沉沦而消亡。眼下我的能力强于你,可以庇护你,但是将来,你的能力会远远地超过我,到时候就该我托庇于你了。” 杨牧云终于明白为什么拉玺达如此强大,却守在野蛮人部落庞,并且愿意加入自己一方,原来是等着烧冷灶。 这筹谋也太长远了吧。 但杨牧云并不在意拉玺达的投机行为,人家愿意在自己一文不值的时候投资自己,与雪中送炭有什么区别。 杨牧云希望这种有目的的投机行为越多越好。 “拉玺达女士,您放心,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拉玺达点了点头,算是认可了杨牧云的话。 杨牧云立刻问道:“成神的第一步是什么?修炼斗气,还是修炼魔法?” 拉玺达摇头,“斗气?魔法?你说的那是人类的修行方法。人类没有血脉力量,所以只能通过修炼来获得力量。而我们拥有血脉力量的生灵,只要觉醒血脉就会获得力量传承,某些强大的物种甚至还拥有记忆传承。” 杨牧云反问道:“如果我们有天赋,又勤奋修行,岂不是会更快地强大起来?” 拉玺达呆了一下,随即点头,“你说的很有道理。” 杨牧云打了个响指,“大石,从明天开始,我们就要努力修炼了!每天100个俯卧撑,100个仰卧起坐,100个深蹲,再加上10公里越野跑。相信我,我们一定能变成绝世强者!” 大石听到“修炼”顿时兴奋得浑身颤抖,眼睛里也迸发出熊熊的斗志。 拉玺达打断了两人迸发的激情,冷声说道:“修炼是旁门左道,哪怕你们苦修一辈子也无法触摸到神的门槛。” 杨牧云连忙询问:“所以呢,有什么走后门的方法吗?” 第30章 成神之志 拉玺达表情肃穆的说道:“年轻的野蛮人,成神的第一步就是掌握权柄、规则。比如海洋之神,拥有海洋的权柄,并由此掌控了该权柄下衍生的所有规则。” 杨牧云正襟危坐,支棱起耳朵听讲,那模样比九年义务教育时还要用功。 毕竟拉玺达传授的是比九年义务教育更高深的知识,可以成为真正的秀儿。 “拉玺达女士,什么是权柄,什么是规则?” 拉玺达想了想,讲解道:“权柄就是某一项具体存在的事物,比如天空、大地、海洋等,对应的就是天空的权柄、大地的权柄,以及海洋的权柄。而规则就是权柄衍生的附属。比如掌握大地权柄的神明,自然而然就拥有了山岭、河流、森林的规则。” 杨牧云隐约明白了二者的关系。 而这时,拉玺达又说道:“权柄和规则都可以获得和失去,拥有的权柄和规则越多,神明的力量就会越强大,所以神明们会为了争夺权柄和规则展开厮杀,以积攒实力,熬过冰河时代。” 说到这里,拉玺达绕着杨牧云走了几步,最终在杨牧云背后停下。 “过去几十万年中,陨落的神明两只手都数的过来,但是未来几十年或者几百年中,能幸存下来的神明,一只手都数的过来。” 听到这话,杨牧云心中一凛,诸神的战争,也太惨烈了点。 拉玺达接着说道:“这是诸神的寒冬,也是诸神的黄昏。但是对普通生灵而言,这是充满机遇和造化的时代,是弑神的时代,也是造神的时代。如果运气好,你也可以效仿先祖,成为万神之王。” 杨牧云自然是心动的。 万神之王什么的就算了,能迈过神的门槛,可以浪个几十万年就心满意足了。 不过杨牧云也知道,如果自己这么说的话,拉玺达保证会一巴掌拍过来。 “所以呢,拉玺达女士,应该怎么获得权柄和规则?” 拉玺达说道:“世界颠覆之后,旧时代神明掌握的权柄和规则会不断流失,但它们并没有消失,而是继续游荡在天地间,寻找合适的人选。” 至于怎么获得权柄和规则…… 拉玺达叹了口气,“旧时代的神明穷尽毕生智慧也没能摸索出其中的规律,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尽力剪除竞争对手,就能增加自己得到权柄和规则的概率。” 原本世界上有一万个生灵,那么每个生灵得到权柄的机会就是万分之一,如果杀掉九千,就是千分之一,如果把所有潜在竞争者都杀掉,那就是百分之百了。 “所以,冰河时代来临时,每个神明都会疯狂屠戮。” 听到拉玺达的话,杨牧云缩了缩脖子。 洞穴似乎有点不安全,可是仔细想想,一旦神明联手灭世,哪里还有绝对安全的地方呢? 拉玺达继续踱步,从杨牧云身后走到身前,意有所指的说道:“年轻的野蛮人,其实你最大的底牌就是,即便一败涂地也能保留性命,在其他世界保留火种,等待下一次冰河时代再卷土重来。” 下一次冰河时代? 杨牧云无奈苦笑,几十万年以后,自己肯定是活不到了,就算卷土重来也是自己的子子孙孙了。 emmm…… 子子孙孙? 杨牧云看了一眼大石,如果真到了那一天…… 不行,族群数量得扩大,至少得有几个女性,找不到同族也没关系,异族女性更好。 杨牧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拉玺达女士,你说会不会有野蛮人部落败走遁逃,然后在其他世界积攒实力,重新杀回来呢?” 根据萨满所说,开启世界通道是每个有传承的野蛮人部落都会的事情。 也就是说,通道不是自己独有的,肯定还有其他野蛮人部落掌握了相同的能力。 拉玺达点头,“即便有,也是敌我难辨,不要把希望寄托在他人身上。” 说完,拉玺达敲了敲地面,“好了,现在开始,你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培养自己的从神和眷属,拥有自己的信徒。” 信徒杨牧云知道,但是从神、眷属又是什么。 拉玺达解释道:“神明从来不是单独的存在,必须培养自己的神族。就拿大地之神的大地神族来说,祂的从神就包括山岭之神、河流之神、湖泊之神、草原之神、森林之神。而每一个从神又会有众多从属。” 听到这话,杨牧云拍了拍大石的肩膀,“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从神了!” 大石握拳锤了锤胸膛,“石誓死效忠酋长!” 随后,大石咧着嘴傻笑,“俺是神了!这么简单?对了,俺是什么神呐?” 杨牧云心中暗道:当然是黑丝战神了。 “还不够!”拉玺达摇头,“从神数量越多越好,你可以将自己获得的规则分配给手下从神,也可以吸纳外面那些掌握了规则的生灵作为从神。权柄可以分化为不同的规则,规则也可以融合为新的权柄,明白吗?” 杨牧云当然明白什么意思。 就像卡牌游戏,拥有的卡片越多,能组合出的卡组就越丰富。 问题的关键是,怎么拥有卡牌。 拉玺达没有回答,而是说道:“你先把眷属和信徒的问题解决了吧。这是成神的基础。” 信徒很好理解,眷属就是信徒的升级版,整个族群都是信徒,为了信仰而生,为了信仰而战。 比如光明神的眷属——鸟人。 鸟人正因为成了光明神的眷属,才鸡犬升天,从普通生灵蜕变为生来强大的神圣种族。 杨牧云苦思冥想什么种族当眷属合适的时候,一道针尖大小的光芒从石壁上出现,然后缓慢却又坚定的飘向自己。 看到这诡异的一幕,杨牧云紧张的浑身肌肉绷紧,头发也在头皮的牵动下根根竖起。 可是杨牧云的身体脱离思维掌控,抬起手接住了那枚光点。 就像雨水落在沙漠中,光点转瞬间消失不见。 但是杨牧云清晰察觉到,自己的身上发生了某种特殊的变化,至于是什么,杨牧云又说不出来。 “恭喜你!”拉玺达赞叹道:“你已经收到信仰之力了。当你立下成神之志的那一刻,就拥有了搜集信仰的资格。” “就这?”杨牧云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这就是神了?” “不然呢?”拉玺达嘴角勾起,“不要把神想得太高大。当然,在向信徒宣传自我的时候,需要适当的夸大一点。” “夸大亿点?这样合适吗?” 拉玺达指了指杨牧云的眉心,“将精神沉入这里,寻找刚才那个信仰之力,你可以以此为纽带,连接你的信徒了。” 第31章 有点羞耻 杨牧云依闭上眼睛,精神集中在眉心处,果然发现仅有的一个光点。 微弱、渺小,就像是腐草莹辉。 但是精神世界只有这么一个光点,再怎么暗淡依旧是最醒目的存在。 杨牧云心中暗道:究竟是谁?这么崇拜哥?都达到信仰的地步了。 脑海里转过几个接触过的生灵,八成是绿帽这个家伙了。 随即,杨牧云将精神投注到那个光点上,米粒大的光点瞬间拉进,并且在拉进的过程中飞速变大。 杨牧云只觉得周围一震,自己便出现在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这里应该是一处洞穴,能感受到其中的阴冷和潮湿,还能听到滴滴答答的水声,以及水珠炸裂后溅射的声音在洞穴中缭绕的回声。 可是杨牧云发现,自己没有手,没有脚,也没有耳朵,甚至没有脸孔和身体。 自己没有物理意义上的存在,只是一个纯粹的精神体。 随即,杨牧云发现一个篝火堆,火堆边围坐着一圈矮壮的身影。 杨牧云立刻找到了信仰之力的来源,正是之前打过交道的狗头人首领——黑头。 “首领,野蛮人身后跟的那个熊,真的是大地之熊吗?” “首领,那只熊的气息也不算强,不可能是大地之熊吧。” 黑头:“一群没眼力劲的蠢货,人家只是隐藏了实力,不是没有!那头熊走过的地方连个脚印都没有,灰尘都不带动一下的,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族人们全都挠头,说实话,谁都没注意到这个细节。 旁听的杨牧云也仔细回想了一下,自己当时只注意拉玺达不在黑土地上落脚,更细节的事情就没有印象了。 黑头:“野蛮人太厉害了,竟然轻而易举灭掉了巨魔,幸好当时没选择巨魔一方,否则咱们现在也死光了。” 其他狗头人纷纷附和,随即啃着烤肉、烤鱼压惊。 黑头:“大湖今天出事了,出现了一个比山还高的怪物,那边以后不能捕鱼了,周围能获取食物的地方就只剩大沼泽,咱们的日子不好过喽。” 其他狗头人全都愁苦起来。 “首领,咱们偷袭巨魔族还死了一个兄弟,这要是再跟其他族开战,死伤会更多,用不了多长时间咱就没了。” “为了抢猎场,肯定会打起来,要是结下仇怨,肯定会被惦记。” “是啊首领,咱们没有强者坐镇,要是被人偷家,肯定死伤惨重。” 说到“偷家”,所有狗头人都面色凝重起来,几个暴脾气的呼吸都粗重起来,不安的扫视着洞穴中的阴影和角落。 偷家的威胁实在太大了。 野蛮人够强吧,被哥布林偷家,死伤惨重。 巨魔族够强吧,被两个野蛮人偷家,灭族。 再强大的族群也有弱小的老人、小孩,被偷家杀光部族的孩童,这个族群十年之内都翻不了身,如果多偷几次,这个族群吃枣药丸。 最终,一个狗头人说道:“首领,要不咱们跟着野蛮人混好了。他们有大地之熊坐镇,不怕偷家。” 黑头正有这个意思,之前故意兜售焦虑也是为了试探族人们的反应。 见大家都没意见,黑头一拍大腿,“那好,咱们收拾一下,这就去拜山头。” …… 杨牧云睁开眼睛,立刻看到拉玺达关切的目光。 “年轻的野蛮人,看样子你已经掌握了神的视角。” 杨牧云愣了一下,心中暗道:这个词听着有点耳熟啊,等等,这不是上帝视角么,简直一模一样。 随即,杨牧云将自己的所见所闻讲述一遍,只是略去了“大地之熊”的细节。 大石笑了道:“狗头人还不错,跟咱们一起战斗过。” 拉玺达也说道:“狗头人擅长挖掘,在采矿上很有天赋,只是他们锻造的手艺不行,没有矮人族那么出名。它们最大的优点就是族群观念很强,非常团结,很适合收为眷属。” 杨牧云笑了笑,马上就有眷属了,成神之路又迈出一步,距离几十万年寿命,想浪就浪的生活又近了一点。 等等…… 狗头人族群有一百多,青壮雄性二十多个,其他都是老弱妇孺。 杨牧云意识到一件事,自己麾下又多了一百张吃饭的嘴。 按照规矩,一个族群中青壮雄性是顶梁柱,负责狩猎、战斗,所以分配到的食物是好的,也是最充足的,其次是孩子,再然后是妇人,最后是老人。 所以,一百个狗头人,真正需要的口粮可能只是五十人份,甚至更少。 可即便如此也是一笔庞大的口粮消耗。 拉玺达看着杨牧云的表情变化,嘴角勾起一丝笑意。 这时候,熊大和熊二滚了过来,撅着小屁股往拉玺达腹部钻。 显然,小家伙饿了。 “年轻的野蛮人,其他神明为了获取信仰,都会向信徒灌输种种真善美的教义,承诺信徒死后升入神国,一大堆乌烟瘴气的东西。但是你就不一样,让信徒吃饱饭就可以了。够简单吧?。” 杨牧云眼角抽了抽,“好像还真是这个道理,可是平时吃饱饭跟冰河时代吃饱饭不是一个概念吧?” 拉玺达用爪子拨了拨腹部的孩子,幽幽叹道:“有点饿了啊。” 杨牧云连忙朝大石招招手,随即唤出气泡。 依旧是落满灰尘的冰箱后,杨牧云观察了一下,确定安全,随即钻了进去。 “咦,厨房里变干净了?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收拾了一遍。餐厅也拖得干干净净,桌子上还摆了一堆水果。” 杨牧云口水直流,有口福了,终于不用忍饥挨饿了。 这巨人是转性了么? 扒着厨房的墙角观察了一下,正好看到巨人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打电话。 “宝,你到小区了?好好好,我马上下去,你就在门口等我两分钟,不,一分钟。” 随即,哐当一声,杨牧云和大石感觉地动山摇。 “大石,走,借东西去。动作麻利点。” 说完,杨牧云扒着桌子腿向上爬,可是爬树技能上辈子没学过,这辈子没练过,结果就是爬上去、滑下来,一直原地踏步。 大石急了,“酋长,让俺来!” 说着,大石抓起杨牧云放在背上,然后手脚并用,如履平地般向上攀爬,平平稳稳的爬到了桌子上。 杨牧云看着大石身上的黑丝,“这东西可真好用,不过在此之前你是不是先把我放下来?” 被黑丝粘着下不来,难受倒不难受,就是有点羞耻。 第32章 家有一宝 “吃着火锅唱着歌,这小子日过得不错嘛,看样子直播工资到账了。” 杨牧云一边说着,一边把一根火腿肠推到桌子下,感受着手上的重量,杨牧云暗道:这一根应该够吃一顿的了吧。 然后又从盘子里借了几块酱牛肉、几块肘子,用一次性手套装着,然后也丢了下去。 看着盘子里还有鱼豆腐、蟹棒、虾饺、牛肉丸…… 杨牧云二话不说,拿一次性手套装起来,再次扔下去。 感觉差不多了,两人连忙回到地面,抬着借来的东西回到冰箱后。 恰好这时候,开门声响起,巨人回来了。 “宝,你不是一直想来我家看看嘛。” “哎呀,这就是你家啊,挺不错的啊,租的还是买的?” “当然是买的。” “全款吗?” “肯定的啊。” “对了,你有驾照吗?” “没有啊,要驾照干什么?” “哦,没事,我就是随便问问。对了,你家里几个人啊。” “就我自己啊,不是跟你说过吗。” “哦,那挺好的。不不是,我是说你家庭环境挺好的……我是说,你家挺干净的……” 气氛顿时尴尬起来。 最后还是男巨人打破沉默,“哈哈,没事没事,来来来,先坐先坐。咱们吃饭吧。” 听到这对话,杨牧云摇了摇头,还以为啥大事呢那么隆重,专门把家里大扫除一遍,原来是带女人相家。 只不过这巨人的眼光不咋地啊。 大石指了指地上的食物,然后做了个吃饭的动作,可是杨牧云摆摆手,指了指餐桌的方向。 两人吧唧吧唧的啃了起来,本就没吃饭的大石顿时饿得直不起腰来。 可是杨牧云越来越精神,因为他知道,好戏开场了。 果然,女巨人开门见山的说道:“龙哥,你知道,我家条件不好,我还有个弟弟。” 男巨人自然知道什么意思,不过现在的世道都这样,没有在意,直接问道:“阿姨想要多少?” “我妈说市里一套120平的房子,一辆不低于40万的车。” 男巨人顿时笑起来,“我这房子除公摊还有140平,够了吧,咱们选个时间去看看车。全款可能有点难,首付吧,对了你有喜欢的车吗?我对这个不怎么了解。” 女巨人咳了咳,“我妈说,这些是给我弟的。” 男巨人的笑声顿时消失,过了许久,他才说道:“宝……” 女巨人撒娇道:“龙哥你也知道,我爸妈养我不容易,他们就我这一个女儿……” 杨牧云握着拳头,心中暗道:掀桌,掀桌,快点掀桌…… 然而,男巨人说道:“宝,给我点时间行不行,三个月,不,一个月。” 然后,餐厅里传来欢快的吧唧的声音,伴随的还有男巨人痴痴的笑,两人嘴巴不停,偶尔还传来清脆的碰撞。 “龙哥我饱了,不吃了。那个,我先走了,咱们晚上再联系。” “宝,我送你吧。” 杨牧云心中暗骂一声“蠢货”,然后打开通道,把大包小包的东西往家里送。 过了许久,男巨人刚进门就拨通一个号码,可是不等响起又连忙挂断。 又过了一会儿,男巨人深吸一口气,再次拨通那个号码。 “喂,我找马总。你们说那个代言,我接了。对,是我,《肌肉金轮》就是我……” …… 洞穴中,杨牧云把大块的牛肉切成小块,然后把鱼豆腐切碎,又把火腿肠以及火锅丸子分隔均匀。 白酒瓶盖里已经烧好了水,用方便面调料勾了一锅汤,随即开始涮菜。 “尝尝,尝尝,你们从没体验过的全新体验。” 说完,杨牧云迫不及待的捞菜,酱香牛肉带着香浓的汤汁,嚼一口在齿间化开,肉香、汤香萦绕着味蕾打转,顺着腮帮流过嘴唇,辣椒和麻椒刺激的嘴唇直蹦,鼻孔中喷出的空气都带上了一分灼热。 美! 太美了! 就是这熟悉的味道。 陶醉许久的杨牧云睁开眼,正好看到大石他们呆呆的坐着,一动不动。 “吃啊,别客气啊,动筷子啊。” 大石看着杨牧云手中的两根牙签问道:“酋长,你什么时候练的这本领?” 拉玺达没好气的瞪着杨牧云,然后比划了一下自己的爪子。 这是本领不本领的事嘛?分明就是欺负熊。 杨牧云顿时尴尬,竟然把这事给忘了。 于是,杨牧云开始涮菜、夹菜,把涮好的美食分到几人盘子里。 拉玺达品尝着这些从未吃过的食物,顿时幸福的眯起眼睛。 两个小家伙闻到肉的香味,全都馋的流哈喇子,可是咬到食物的瞬间又吐了出来,然后痛苦的哼唧哼唧。 辣味。 这的确是小家伙从未体验过的全新感觉。 拉玺达没有理会小家伙,而是埋头继续吃东西,两个小家伙对视一眼,然后趴在盘子边,伸出舌头轻轻地舔,舔一口哼唧一声,然后继续舔…… 又是一顿幸福的美餐。 不过杨牧云也知道这是最后一顿好吃的了,男巨人以后肯定勒紧裤腰带,把啃泡面的钱都攒下来。 女追男隔层纱,男追女隔房隔车隔她妈,还两套,就算王校长那贫寒的家境也不能如此折腾吧,男巨人肯定脑子有坑。 话说回来,自己的家境也有点贫寒啊。 狗头人马上就来了,一下子多了上百张吃饭的嘴,就算狗头人会自己狩猎,能减轻不少压力,但粮食还是紧张。 再说了,狗头人只是一个开始,以后还会有更多的眷属,更多的信徒。 这一张张都是吃饭的嘴啊。 拉玺达舔了一口盘子里的汤,然后下巴垫在爪子上,舒服的眯起眼睛。 “年轻的野蛮人,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继续从异世界获取食物。不过我发现一点,你每次获取的食物都不同,看样子这个食物来源并不稳定,不能作为依靠。” 杨牧云心中暗道:这话你就错了,分明是那个巨人太穷,等会儿我再去探索一下,最好找到一个饭店的后厨,或者粮店的仓库。 “另一个是自力更生,哥布林不是会种植吗,而我,正好掌握有大地之力。” 杨牧云真想一巴掌抽死自己,怎么把这个给忘了呢。 第33章 奇葩能力 哥布林领地的环境牧云一清二楚,毕竟之前偷家的时候踩过点。 四周都是山,中间一块河流冲积平原,河床干涸之后留下厚厚的淤泥,最适合作物生长,发展种植业很有优势。 考虑到冰河时代的影响,作物的收成肯定不会太理想,必须得找些耐寒的作物才行。 杨牧云想了想,冬天都有什么来着? 这似乎触及到了自己的华点。 不想了,有什么算什么吧,管它能不能成,先种下去再说。 杨牧云打开通道,准备去借种。 巨人不在家,餐桌上的食物还没来得及收拾,于是两人壮着胆子爬上餐桌,又借了一点食物。 顺手还揪了几颗葡萄,又将几颗大枣推下桌子,还抽了十几根牙签。 随即,杨牧云带着大石穿过老鼠洞,进入另一个巨人家。 地板依旧光可鉴人,随便踩下一个脚印都清晰可见。 杨牧云只能嘱咐大石站在水池下不要动,然后自己轻手轻脚的靠近菜架。 菜架上摆满了各色蔬菜,杨牧云瞅了一圈,最终目光落在土豆上。 其他蔬菜需要种子才能种,但土豆不一样,切成小块,埋进土里就能活,最重要的,土豆耐寒耐贫瘠,产量又高。 正好,菜架上有一个已经发芽的土豆,杨牧云使出吃奶的力气将其搬下来,再一步一晃的走到水池边。 还没开心多久,杨牧云尴尬的发现洞口太小,根本塞不进去。 这叫什么? 我的很大,你要忍一下? 杨牧云拿出骨剑,唰唰几下劈了出去,将很大的土豆大卸八块,然后一块一块的搬进洞。 叫你大,叫你还大。 回头清理了一下地面上的液体和污秽,杨牧云这才放心的离开。 回到洞穴的时候,杨牧云心中感慨:借物的生活实在太难了,要是有正当身份就好了。 但也仅仅是想一下,杨牧云现在还是菜鸡一枚,自保的能力都没有,根本不敢暴露在公众面前。 以后强大起来再说吧。 洞穴中,拉玺达好奇的看着地上的物品。 “这个,是葡萄吗?” 这个世界也有葡萄,可是跟眼前的葡萄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杨牧云回答道:“确实是葡萄,要不,你尝尝?” 拉玺达也不客气,直接张嘴含住一颗葡萄吮吸。 杨牧云连忙说:“吐籽,吐籽啊。” 拉玺达点了点头,立刻将葡萄籽吐了出来,然后是第二颗葡萄、第三颗葡萄。 一转眼,葡萄全都进了拉玺达的肚子,葡萄籽也搜集了十多颗。 拉玺达又问道:“这个是枣吗?” 很快,杨牧云得到几枚枣核。 带回来的水果无一例外,都进了拉玺达和两个小崽子肚里。 拉玺达又指着土豆问道:“这个是……” 杨牧云连忙阻止,“这个不能吃,这个真不能吃,不骗你。” 发芽的土豆不能吃,有一种名叫龙葵碱的毒,而且是剧毒,神仙难救那种。 杨牧云连忙岔开话题,“拉玺达女士,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这些种子种下去,会不会长成参天大树?” 拉玺达愣了一下,“这个,应该有可能吧。” 这时候,拉玺达向外看去。 “狗头人来了。连雌性和孩子都带上了,应该是诚心归附。” 过了将近十分钟,外面传来一个声音,“狗头人部落,前来拜访野蛮人勇士。” 杨牧云看向拉玺达的目光很是惊讶,提前十分钟就已经发现了狗头人,这种警戒能力堪称逆天。 杨牧云对狗头人的投靠没有任何意外,寒暄之后直接说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正缺人手搬东西,你们都搭把手吧。” 一行人走出洞穴,拉玺达在地上拍了一下,岩石立刻向上升起,很快就形成一道石墙,将洞口封的严严实实。 看到这一幕,黑头心中凛然——果然是大地之熊。 可是一想到自己投靠了野蛮人,族人们也能得到大地之熊的庇护,黑头顿时开心起来。 杨牧云等人抵达哥布林的领地时,绿帽正带着族人们在路边等候,两筐贡品也已经备好。 杨牧云点了点头,示意随行的狗头人将贡品收下,随即向河谷内走去。 绿帽的族人们正在清理积雪,用木棍和石片翻地松土。 只是土地冻得结结实实,木棍在地上戳了半天都戳不出一个洞,太用力的话,木棍嘎嘣折断了。 绿帽连忙说道:“主人,今年冬季有点长,土地硬了大半年,到现在还没软下来。” 说完,绿帽冷汗直流。 如果没法播种,就没有收获,就不能给主人上贡,后果不堪设想。 尤其是发现狗头人恭顺的跟随在主人身后,一副跟班随从的姿态,绿帽心中危机感大增。 “主人,我们一定努力耕种,今年的贡品一定不会少的。 杨牧云摇了摇头。 这个动作直接把绿帽吓得半死。 可是接下来,杨牧云的话将绿帽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 “我带了些种子,你们种着试试,如果收成不好,今年的贡品就免了。” 听到这话,绿帽喜笑颜开。 收成好上贡是理所当然的,收成不好不用上贡,主人真是仁慈啊。 正在刨地的哥布林们也加大力气,奈何地面坚硬,哥布林又小胳膊小腿,刨了半天也没什么成果。 黑头立刻挺身而出,“主人,让我们来吧。” 杨牧云点了点头,黑头和他的族人们立刻冲了上去,然后直接用双手在地上刨了起来。 狗头人擅长挖掘,靠的就是一双锋利的爪子,哥布林看起来比铁板还硬的地面,在狗头人爪子下就像豆腐一样。 黑头来到杨牧云面前,捧着一把新鲜的泥土。 “主人您看,下面的土壤还很松软,而且摸起来还有些温热。” 杨牧云伸手摸了摸,虽然依旧冰凉,但是比起雪地上的温度,已经算暖和了。 种土豆应该没问题的。 珍之又珍的将土豆碎块埋进坑中,然后盖上一些松软的土壤。 杨牧云没种过土豆,也不知道自己做的对不对,只能听天由命。 这时候,拉玺达拍了拍熊大和熊二,两个小崽子立刻欢快的跑了出去,然后凑到一个埋有土豆“种子”的坑旁闻了闻。 杨牧云心中一紧,生怕这两个小崽子把土豆扒出来。 然而两个小崽子转过身,用屁股对着坑,小尾巴一抬,拉出一坨金色的便便。 杨牧云惊呆了…… 哥布林也惊呆了…… 狗头人也惊呆了…… 但是和杨牧云的惊呆不同,哥布林和狗头人全都难以置信的惊呼——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金坷垃。 杨牧云看着拉玺达,表情怪异的问道:“这就是你说的,可以帮助作物生长的大地之力?” 拉玺达没有说话,因为实在不知道怎么回答。 好在这时候,一个哥布林惊慌失措的跑过来,老远的就大声喊道:“族长不好了,它们又打过来了。” 第34章 伤口撒盐 杨牧云脸色一沉,“谁打进来了?” 哥布林居住的河谷三面环山,仅有一个豁口也是朝着野蛮人的领地,谁也不可能绕过野蛮人来进攻哥布林。 再说了,哥布林受到野蛮人的保护,攻击哥布林就是挑衅野蛮人。 不可饶恕! “主人,是暗影蜘蛛。” 听到这个名字,杨牧云瞬间来了精神。 暗影蜘蛛? 上一个哥布林族长的蛛网就是这家伙给的,被献祭之后成了黑丝,现在正在大石身上。 虽然一个大男人穿黑丝有点羞耻,但是架不住它好用啊,穿上黑丝之后干什么都方便,杨牧云心中也是渴望的。 “暗影蜘蛛?来的正好!走,会会它!” 绿帽带领众人来到一处山脚下,乱石堆中有一缕缕了白色的雾气冒出,仔细看去却是岩壁上一处豁口。 洞口周围长满了各种菌类,两个背高及胸的蜘蛛正在菌丛中游荡,向着周围的哥布林们张牙舞爪,时不时地弹出一束蛛丝,结果被哥布林们灵巧的避开。 杨牧云突然想到一件事,“你们之前使用的致幻蘑菇,该不会就是这里生长的吧?” 绿帽连忙回答:“没错,主人,就是这里。去年的时候这里出现了一个洞口,后来老族长派族人下去查探了一下,发现里面有秘密,具体什么我们也不清楚,再后来有族人得到暗影蜘蛛的赐福,成了新族长。” 杨牧云点了点头,“之后呢,暗影蜘蛛有没有找过你?” 绿帽浑身一颤,“主人,小的对您绝对忠诚,绝对不会跟暗影蜘蛛有来往。” 这时候,一只蜘蛛发现了杨牧云等人,顿时发出兴奋的嘶鸣,腿脚攒动冲过来,距离差不多的时候一个弹跳飞起,以泰山压顶之势扑向杨牧云。 “该死,敢攻击酋长!” 大石挺身而出,右手抽出冰晶棍,左手握着棍身从根部捋向顶端,冰晶棍瞬间膨胀一圈,几次之后,冰晶棍就变成了冰晶棒。 “滚开!” 大石一声暴喝,大棒横着砸在蜘蛛身侧,蜘蛛惨叫一声飞了出去,在地上滚了一圈稳住身形后,张嘴就是一束蛛丝。 大石知道蛛丝的厉害,连忙就地翻滚躲开。 这时候,另一只蜘蛛也冲了过来,与同伴并肩战斗。 一束又一束蛛丝弹射过来,大石跳跃腾挪,没有被击中一次,反倒是周围的哥布林们,躲闪不及被蛛丝罩住。 运气好点的只是被缠住身子,还能向外撤退,运气差点的直接罩在了石头上,努力挣扎却无法挣脱。 这时候,蜘蛛的攻势放缓了许多,目光越来越频繁的望向被定住的哥布林。 看到蜘蛛冲向自己的族人,绿帽顿时急了,双手中白雾弥漫,冻气翻滚,随即一根胳膊粗的冰锥凝现出来,绿帽手一挥,冰锥嗖的向着蜘蛛射去。 杨牧云看了一眼绿帽。 这就是血脉的力量吗? 不用念咒就能施展冰锥术,要是换成人类魔法师,估计得从魔法学徒修炼,冥想十年八年,再通过念咒才能做到吧,而且是勉强做到。 血脉,确实是一个好东西啊。 冰锥精准命中,随即炸开,变成碎冰附着在蜘蛛身上,蜘蛛一条腿瞬间挂上冰碴。 冰碴将腿和躯干的连接处冰冻起来,令蜘蛛腿脚僵硬,走路都变得笨拙。 绿帽围着蜘蛛左右转动,躲避蛛网的同时,抬手又是两道冰锥射出去。 蜘蛛勉强躲过一个,却被另一个击中,身上又出现一片冰碴。 随着一根根冰锥命中,冰碴越来越厚,几乎覆盖全身,蜘蛛的身体也越来越笨拙,最终超出腿脚的支撑能力,无奈的趴在原地。 大石立刻冲上去,一棒子砸在蜘蛛的口器上。 蜘蛛悲鸣一声,半边脑袋瞬间炸裂,花花绿绿的汁液汩汩流出,蜘蛛挣扎着向洞口撤去,所经之处拖出一条肮脏的痕迹。 大石几步冲上去,正要一击毙命,可是杨牧云说了句“要活的”,大石只能避开头部,转而将蜘蛛几条腿全部打断。 另一只蜘蛛看到同伴重创,本能的想要救援,可是刚走出几步又犹豫了一下,随即转身向着洞口跑去,一边跑,一边发出嘶嘶的低鸣。 “拦住它!” 杨牧云话音刚落,黑头就带着一群狗头人冲出去堵住洞口。 蜘蛛抬头喷出一束蛛丝,一个狗头人主动跳起将蛛丝挡下,其他狗头人一拥而上,使用骨棒砸向蜘蛛脆弱的腿脚,用木棍戳刺蜘蛛胸腹的连接处。 蜘蛛痛苦的嘶鸣着,左冲右突,可是狗头人们进退有据,正面的狗头人吸引蜘蛛的注意力,其他狗头人同时攻击,几个周旋下来,蜘蛛就被砸断了腿脚。 又是几次周旋,蜘蛛胸腹之间的连接被斩断,硕大的肚子掉在地上,半截身子悲鸣着左冲翻滚,不顾一切的向洞口逃窜。 可是这时候,大石高高跃起,重重落下,一棒子敲碎了蜘蛛的脑袋,蜘蛛几根长腿抽搐着颤动了一下,随即归于寂静。 大石甩了甩冰晶棒,然后就见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缩小,棍身上沾染的秽物也伴随着冰水一滴滴流淌下去,几个眨眼的时间,冰晶棍就变得一尘不染。 绿帽看着狗头人们,满眼羡慕。 刚才狗头人围杀蜘蛛的战斗凌厉而快速,整个过程中毫发无损,即便换成更强大的生物狗头人也能轻松战胜。 可是自己呢,族人们就不说了,有一个算一个,都是送菜的,即便自己,要不是血脉能力,也跟送菜没区别。 与此同时,黑头也羡慕的看着绿帽那身冰蓝色的皮肤。 上次在巨魔巢穴时只是觉得这身皮好看,现在才明白,好看尚在其次,最主要的是好用。 如果自己也能施展冰锥该多好,完全可以单挑蜘蛛了。 这时候,杨牧云走向那只被厚重冰壳压在地上的蜘蛛。 蜘蛛虽然被敲碎了半边脑袋,却没有立刻死去,依旧在顽强挣扎。 杨牧云拔出骨剑对着蜘蛛后背插了下去,骨剑深深刺入,蜘蛛痛苦的悲鸣着。 杨牧云缓慢转动骨剑握柄,搅动蜘蛛甲壳下脆弱的肉身,并且左右撕扯,令伤口变得更大。 蜘蛛奋力挣扎,只可惜腿脚都被斩断,身体又被厚厚的冰壳压着动弹不得,唯一的结果就是令脑袋上的伤口迸出更多液体。 杨牧云看了一眼洞口。 蜘蛛一直在朝着那里呼唤,明显是在摇人,只可惜洞口那边静悄悄的没有半点动静。 似乎发觉了什么,蜘蛛的嘶鸣越来越低沉,也越来越微弱,最终干脆不叫了。 如果不是骨剑周围的软肉还在紧紧收缩、颤动,夹着骨剑不让其来回抽动,杨牧云还以为这只蜘蛛被自己玩死了。 “夹得挺紧的嘛!”杨牧云又抽插了几下骨剑,“叫啊,你倒是叫啊,你不叫就没意思了啊。” 然而,蜘蛛一声不发,一副等死的模样。 杨牧云见状拔出骨剑,一溜粘稠湿滑的液体在空气中拉成丝线,蜘蛛轻微的嘶鸣一声,有种如释重负的解脱感。 可是这时候,杨牧云狞笑着将一块拳头大的盐粒丢在蜘蛛的伤口中,然后还贴心的用骨剑往里面捅了捅。 第35章 白杆红伞 大石嘀咕了一声:“酋长,盐可是很贵重的物资,这样太浪费了吧?” 哥布林倒还好一点,毕竟见过盐块了,狗头人们则瞪大了眼珠子。 那是盐? 主人竟然把一块盐用在了这种地方。 黑头搓着手说道:“主人,如果是为了折磨它,我们有更多更有效的办法,保证让它痛苦十倍。” 杨牧云则摇了摇头,“万一把它折磨死了就不好玩了,我要它活着,而且要它活得长。” 黑头听到这话,略一琢磨便明白了杨牧云的意思,于是后退一步,叮嘱自己的族人们小心戒备,他自己则在周围观察,寻找可能存在的其他洞口。 蜘蛛的惨叫还在继续,而且随着杨牧云插入得越来越深,叫声也越来越高亢、凄厉。 终于,洞穴中传来了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只是这响声来得快去的也快。 杨牧云暗笑,随即加快了抽插的速度,骨剑在蜘蛛体内横冲直撞,每次抽出时都带着大堆的体液和血水。 终于,一声尖锐的嘶吼从洞穴中传出,碎石溅射,尘土飞扬,一股蓝紫色的浓烟喷发出来。 杨牧云等人都在全身心戒备,看到浓烟立刻向后撤去。 寒风呼啸,吹散了弥漫的烟雾,一道身影出现在众人面前。 蜘蛛的身体,人类的躯干和脑袋,不像其他蜘蛛平贴在地面上,这个半人半蛛的怪物上半身是直立的,手中还持着一根尖锐的双头长矛。 大石等人全神戒备,眯着眼睛打量蜘蛛怪浑身上下每一处细节,并且根据经验寻找其身体的脆弱部位以及有可能存在的危险器官。 杨牧云也眯着眼睛,“母的?还挺漂亮,烟熏妆也很有味道。只是腰以下就没了,怪可惜的。” 绿帽凑到杨牧云身边说道:“主人,这就是暗影蜘蛛,她自称暗影蛛神。” 之前杨牧云听到“暗影蛛神”的时候,只觉得这是某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自吹自擂的绰号。 可是经过拉玺达一番讲解,杨牧云已经明白,敢自称神的基本都是有野心、有欲望的家伙。 这时候,洞口中又涌出六只蜘蛛。 这些蜘蛛比之前死掉那两只更加庞大,身上的绒毛也更加光鲜亮丽,其中两只甚至已经蜕变出了人类的头颅。 一群蜘蛛围聚在生命垂危的同伴身边,嘶嘶的叫着,似乎在交流,又似乎在哀悼。 许久之后,暗影蛛神抬手抚摸在同伴身上,一道道蛛丝喷涌出来,转眼便将同伴包裹成茧。 随即,暗影蛛神转身看向杨牧云。 “野蛮人,我记得你的气息,你杀死了我的从属,又杀死了两个我的族人,不可饶恕。” 杨牧云冷笑一声,心中暗道:嘴炮吗?咱从来没怕过谁。 不过,在开喷之前杨牧云先后退几步,让自己处在一个安全范围之内。 毕竟键盘侠不能顺着网线飞过来,但是暗影蛛神可以顺着网线爬过来。 “暗影蜘蛛,那你先说说,哥布林手上的致幻蘑菇是谁给的?又是谁撺掇哥布林袭击我们部落的?” 暗影蜘蛛沉默了,碧绿色的眼睛左右观察了一下场上的形式,尤其是双方的数量。 哥布林的战斗力可以排除不计,在暗影蜘蛛眼中哥布林就是肉食的来源。 狗头人战斗力还行,不过在自己的战士们面前根本不堪一击。 两个野蛮人倒是有点能耐,不过数量太少了,算不上威胁。 这头熊…… 暗影蛛神有点拿不准了。 因为感觉不到熊的气息,判断不出究竟是普通的野兽,还是掩藏了气息的高级魔兽。 但是看到两个熊崽子,暗影蛛神顿时有了计策。 “野蛮人,之前的事情都是误会,再斗下去除了增伤伤亡没有任何意义。不如抛下仇恨,彼此合作。” 杨牧云看到暗影蜘蛛的小动作便已经猜出了它的想法,不过杨牧云没有揭穿的打算。 “哦?怎么个合作法,你说来听听?” 暗影蜘蛛说道:“我的地下洞穴中有各种菌类,可以为你们提供食物。相信你也知道,冰河时代来了,食物越来越少,养活族人不容易。” 杨牧云深以为然的点点头,“确实,现在吃口饱饭太难了。你供应我们食物,想从我们这里获得什么?” 暗影蜘蛛说道:“肉食,我拿菌类食物和你们换取肉食,三十份菌类换一份肉食,你觉得怎么样?” 一斤肉换三十斤蘑菇,这个买卖很划算,毕竟无论野蛮人还是狗头人,都属于杂食性动物,一斤肉最多够一个人吃的,但是三十斤蘑菇可以够十几个人吃的。 杨牧云诧异了一下,“就这?没有别的条件了?” 暗影蜘蛛点了点头,“我的势力主要在地下,你们主要在地表,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冲突。相反,我们的资源产出可以互补。如果我们都是志在成神的话,合作是最好的选择。” 杨牧云点了点头,“确实是这个道理。” 暗影蜘蛛心中一喜,说道:“你是答应了吗?” 杨牧云摆了摆手,“是的,不过在此之前我想给你唱一首故乡的歌庆贺庆贺。” 暗影蜘蛛笑着将手中的双头长矛插在地上,双手合在一起,做出打节拍的姿势,心中则不屑的笑道:愚蠢的野蛮人,真好骗。 绿帽则激动地支棱起耳朵,准备将歌词一字不落的记下来,然后教给族人们唱。 杨牧云酝酿好了感觉,左手抚在胸前,右手则掐着兰花指在空中上上下下划了几道波浪线。 “红伞伞、白杆杆,吃了一起躺板板。” 哥布林们觉得,这个歌太好听了,别问为什么好听,鼓掌就完了。 狗头人则转着耳朵,心中暗道:这唱的啥玩意? 可是又不敢问,也不敢说。 大石则无聊的打个哈欠,眼睛在周围寻摸,要是有个板板就好了,可以躺着休息一会儿。 这时候,杨牧云又唱道:“躺板板、睡棺棺,然后一起埋山山。” 大石愣了一下,仔细看着杨牧云上下划动的手指,眼睛瞬间眯起,仿佛一只狩猎的大猫。 “埋山山、哭喊喊,亲朋一起吃饭饭。” 黑头也回过神来,然后一言不发的向族人们使了个眼色。 “吃饭饭、有伞伞,全村一起躺板板。躺板板、埋山山,来年长满红伞伞。” 一首歌唱完,杨牧云自己给自己鼓了鼓掌,然后眯着眼睛问道:“这首歌怎么样?” 暗影蜘蛛心中暗道:唱得什么狗屁东西,一句也听不懂。 不过一想到对方野蛮人的身份,暗影蜘蛛也就释然了,野蛮人嘛,能唱出这种水平已经不容易了。 “不错,唱得真不错,唱得真是太好了。” 杨牧云笑了笑,“既然不错,那还等什么!” 听到这话,大石瞬间嗷呜一声窜了出去,冰晶棒携带着呼啸的风声狠狠砸在一只蜘蛛脑袋上。 狗头人也同时扑了上去,一顿乱戳乱砍卸掉了距离最近的那只蜘蛛四条腿。 绿帽虽然反应迟了半拍,但手上动作丝毫不慢,一根冰锥射向暗影蜘蛛,后者还在被偷袭的愤怒中,没来得及闪避,被冰锥命中胸口,撞得上层建筑一阵摇晃。 抹掉胸前的碎冰,暗影蜘蛛一声尖啸,“该死的野蛮人,你竟然偷袭!” 杨牧云反唇相讥,“这不是跟你学的吗?” 第36章 写满正字 暗影蜘蛛怒不可遏,这个狡猾的野蛮人,竟然在自己眼皮底下玩弄诡计,不可饶恕,不可饶恕啊! 一定要给他的脑壳打开,在里面种下傀儡蘑菇,把他做成肉菇,给孩子们吃。 孩子们的食量很小,只会啃食一点点皮肉,这种小伤口对野蛮人强大的恢复力而言不值一提,只要省着点吃,几十年都不会为血食而发愁了。 想到这,暗影蜘蛛抓起自己的双头长矛,六条腿飞速迈动,风一样撞进狗头人的方向。 可是狗头人一声唿哨向四周散去,暗影蜘蛛徒劳的扔出几张蛛网,却连一根狗毛都没抓到。 看了一眼被狗头人敲断四条腿的族人,暗影蜘蛛问道:“怎么样,还能行动吗?” 那族人嘶嘶的叫了几声。 它被狗头人偷袭,猝不及防之下被打断四条腿,而这四条腿还都是一边的,这就意味着它失去了行动能力。 狗头人虽然退散开去,却并没有走远,依旧在远处徘徊。 一旦暗影蜘蛛离开,狗头人必然会回来,将伤员击杀。 暗影蜘蛛嘶鸣几声,其他蜘蛛也纷纷靠拢过来,五只蜘蛛背靠背结成阵势。 看到这一幕,大石也不敢贸然攻击了,毕竟双拳难敌四手,而蜘蛛有八条腿。 绿帽徒劳的释放了几支冰锥,却都被暗影蜘蛛用双头矛挡下。 “野蛮人,你拒绝了我的善意,辜负了我的信任,该死!” 暗影蜘蛛已经明白了,野蛮人唱歌的时候,两只手看似在跟着节拍胡乱比划,实际上是在指挥手下,为他们分配站位以及进攻的目标。 只可恨,自己心中大意,只顾着琢磨歌词中的含义,没察觉野蛮人的小动作。 这也就意味着野蛮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跟自己合作,而是要致自己于死地。 “野蛮人,你会后悔的!你们都会后悔的!” 杨牧云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吞下一块糖,随即吞下一块盐,甜蜜和苦涩在口腔中同时泛开,杨牧云的脸抽搐着皱成一团。 随即,杨牧云开始积攒怒气,推动情绪冲击狂化的临界点。 热灼的气血之力在体内翻滚、沸腾,血管中流淌的不再是血液,而是灼热的岩浆。 腾腾热力由内向外散发,炙烤得身周空气都出现了轻微的扭曲。 杨牧云挥了挥手中的骨剑。 似乎轻便了许多,就像是在挥舞稻草。 挥剑的速度更加迅捷,而且挥剑的轨迹变得更加精妙,出剑的角度变得更加莫测。 眼睛看到的视野也仿佛蒙上一层血色的滤镜,而在这个滤镜中,暗影蜘蛛的心脏被加了高亮,格外醒目。 杨牧云发出一声冷笑,随即手指在剑脊上抹过,手指摸到剑尖处的时候,杨牧云倏然动了起来。 只见其身子前倾,几乎平贴在地上,持盾的左手向前虚探,护住身体,持剑的右手背在身后,剑身正好被身体挡住,令暗影蜘蛛无法看到。 暗影蜘蛛谨慎的向后撤了一步,随即抬手撒出一张网罩向杨牧云。 杨牧云猛然加速,在蛛网罩下的一瞬间向前翻个跟头窜出覆盖范围。 翻跟头的动作没有减缓杨牧云的冲击速度,反而在翻滚的瞬间双腿蹬地获得助力,速度暴增之下瞬间来到暗影蜘蛛五步之内。 暗影蜘蛛双手一搓,双头长矛瞬间旋转起来,仿佛一堵墙挡在身前。 杨牧云不闪不避,左手圆盾狠狠撞向暗影蜘蛛持矛的手上,暗影蜘蛛感受到危险,瞬间张开手掌并且将飞速旋转的双头长矛推向杨牧云。 圆盾撞在长矛的柄部,溅起一溜火花,杨牧云身子一晃避开双头长矛的飞行轨迹,攻向暗影蜘蛛脆弱的侧面。 与此同时,暗影蜘蛛手掌一晃,双头长矛瞬间缩了回去,原来是撒手的一瞬间用蛛丝粘住武器。 锋利的矛尖向侧方一划指向杨牧云,杨牧云不得不再次后退,暗影蜘蛛故技重施,长矛倏地脱手,箭矢般射向杨牧云。 杨牧云一个铁板桥向后仰躺,长矛掠过上方的一瞬间抬手划向长矛末端。 可是这时候,暗影蜘蛛撒出一张网,杨牧云顾不上斩断双头长矛上的蛛丝,一个懒驴打滚躲向旁边。 感觉机会来了,暗影蜘蛛六条腿同时发力,一阵风的冲了出去。 只见其探手捉住飞行中的长矛,随即疯狂的劈砍挑刺,向着杨牧云发起了疾风暴雨的攻击。 杨牧云左支右挡,就像是砧台上被敲打的铁锭,千锤百炼非但无法将其摧毁,反而只会令其更加纯粹、坚硬。 高频率的碰撞之下,杨牧云进入了一种奇妙的状态,意识还没做出判断,身体本能就已经做出了应对。 每一次应对都恰如其分,即便杨牧云深思熟虑之后也找不出更完美的应对方法。 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本能对身体的掌控越来越精细入微,战斗也越来越流畅丝滑,甚至一点点扳回局面,从防御变成进攻。 想通这一点,杨牧云觉得自己还是不要给本能添乱了,索性双手离开键盘,把主导权交给ai。 以第一视角旁观自己战斗,这算挂机吗? 反而暗影蜘蛛,越打越心惊,越打越吃力,危机之下只能张嘴喷出一口蓝紫色烟雾挡住杨牧云,随即急速退去。 呼哧呼哧的喘息了一会儿,暗影蜘蛛终于感受到一阵阵揪心疼痛。 不知什么时候被划出的两道伤口,一左一右,在胳膊上划出一道十字。 创口的皮肉向外翻开,肌肉在痛苦的刺激下剧烈收缩,反而进一步加剧了伤口皮肉的翻开程度。 淋漓的血液滴滴答答流到地上,暗影蜘蛛这才发现,短短几个呼吸的时间,地上就已经汇聚了一大滩血液。 “不错,如果是其他生物,肯定会流尽最后一滴血。只可惜,你遇到的是我。” 说话间,暗影蜘蛛伤口处出现一根根蛛丝,蛛丝在皮肤和肌肉中游走,将开裂的伤口缝合在一起,然后,一束束蛛丝包裹缠绕,绷带般将伤口包扎起来。 杨牧云笑了一声,“看来‘十’太简单了,接下来我会在你身上写满‘正’字。” 暗影蜘蛛虽然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也知道这不是什么好话,不过暗影蜘蛛没有生气,而是开心的笑了。 “野蛮人,你太大意了。孩儿们,出来吧!” 说着,暗影蜘蛛将双头矛插在地上,口中发出尖锐的厉啸。 声波滚滚如潮,叠叠如浪,震得地面上的石块咯咯噔噔的上下弹跳。 一只只拳头大的小蜘蛛从泥土中冒出头,出现在每一个哥布林、狗头人前后左右。 尤其是拉玺达母子周围,拱出来的小蜘蛛更多,更密集。 第37章 碾碎他们 看到暗影蜘蛛攻击拉玺达以及两个小崽子,杨牧云瞬间放下心来。 战斗,应该结束了。 之前与拉玺达的约定就是,自己负责搜集食物,以及外面的战斗,而拉玺达只负责守家。 也正因此,之前的战斗拉玺达都是旁观者姿态,说不插手就不插手。 但是暗影蜘蛛攻击两个小崽子,这触到了拉玺达的逆鳞,是自寻死路。 果然,拉玺达喉咙中发出低沉的咆哮声,随即爪子在地上一拍。 咚! 就像一记重锤砸在牛皮大鼓上。 山谷方圆数千步范围的地面同时的震荡起来,一时间乱石穿空,土浪拍岸,卷起千堆雪。 刚刚钻出地面的小蜘蛛就像是磨盘中的豆子,转瞬间化作血水肉泥,还没来得及有所作为顷刻团灭。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幽幽叹道:“明年,这里肯定长满了红伞伞。” 拉玺达将两个小崽子扒拉到身下,随即目光冰冷的看着杨牧云。 “战场上能依靠的,只有你自己的拳头。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外人和外物上,否则,你会重蹈覆辙。” 看到这一幕,暗影蜘蛛朝着拉玺达低头躬身,因为她已经明白了拉玺达的身份。 “尊敬的大地之熊,我无意冒犯您的威严,还请您宽恕我的过错。” 拉玺达淡淡说道:“能不能宽恕,怎么宽恕,还得看野蛮人的意志。” 杨牧云哼了一声,“宽恕你是族人们的事情,我只负责送你去见族人们!” 杨牧云和暗影蜘蛛同时攻向对方,然而在即将碰撞的一瞬间,杨牧云身形一转,倏地冲向了背靠背围成一团的五只蜘蛛。 与暗影蜘蛛的战斗注定漫长且艰难,既然这样,不如转攻另外几只蜘蛛。 这些蜘蛛实力要弱上许多,短时间内应该能造成杀伤,只要杀掉一两个,剩余的就不成气候,哥布林和狗头人就能和他们周旋,那时候大石就能脱开身,与自己合击暗影蜘蛛。 暗影蜘蛛也看出了杨牧云的心思,摆在她面前的是两条路。 一是追击野蛮人,然而以对方犀利的攻击,只怕自己追上的时候已经死掉一到两个族人了。 二是不管野蛮人,转而击杀哥布林和狗头人,以自己的实力,不用多少力气就能将其杀伤大半,但结果是,自己的族人也会全军覆没。 而就在暗影蜘蛛犹豫着不知如何选择的时候,杨牧云已经冲到断了四条腿的蜘蛛身边。 血色视野中,这个蜘蛛最弱,身上的弱点也最多,想不注意它都难。 蜘蛛看到杨牧云,徒劳的吐出一张网,可是杨牧云骨剑轻轻一挑,剑尖画了个圆圈,立刻将蛛网卷成一团附在剑身上。 没了最后的手段,又身受重创无法移动,蜘蛛只能眼睁睁看着骨剑刺向自己的身体。 噗! 血色视野中的心脏瞬间黯淡下去,蜘蛛的生命气气息快速消散。 一击致命。 其他四只蜘蛛全都愣住了,被野蛮人在眼皮底下杀了一个同伴,真是可恶啊。 两个长着人头的蜘蛛快速移动,一左一右冲向杨牧云两侧。 杨牧云愣了一下,可是很快就通过空气的流动发现,这两个蜘蛛中间有几条肉眼看不见的蛛丝。 好阴险。 杨牧云没有莽撞的冲上去,而是脚尖在地上一点向后方跳去。 两个长着人头的蜘蛛如附骨之疽般追了上来,依旧是一左一右,呈犄角之势。 可是这时候,暗影蜘蛛尖啸一声。 原来,两个长着人头的蜘蛛脱离阵型后,大石果断的冲了上去,对着剩余的两只蜘蛛一顿猛攻,绿帽也远程支援。 那两个蜘蛛不敢交战,狼狈冲向暗影蜘蛛的位置,正在追击杨牧云的两个蜘蛛也随之放弃目标,向暗影蜘蛛的位置靠拢。 转眼间,又形成了对峙的局面。 暗影蜘蛛看了一眼战场上,八个精英族人转眼间死了四个,小蜘蛛更是死伤殆尽,这一波就算赢了也是血亏。 更何况,自己未必能赢呢。 两个野蛮人的狂化还没使用,还有数量众多的哥布林和狗头人喽啰。 而且,暗影蜘蛛看到远处又来了一大群哥布林和狗头人。 该死,他们还有援兵,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伏兵。 暗影蜘蛛焦躁的时候,杨牧云也同样暴躁。 久攻不下,自己的情绪开始波动起来,原本卡着狂化临界点,现在也有了松动的迹象,随时都有爆发的可能。 而且现在日短夜长,太阳很早就会下山,等夜幕降临,暗影蜘蛛的实力会变得更加强大。 所以,必须速战速决。 想到这,杨牧云再次发起冲锋。 暗影蜘蛛也不想拖延下去,更不敢拖延下去,于是也一击定胜负。 只见其发出尖利的啸声,身后的四个蜘蛛立刻昂起头和尾巴,向天空吐出一根根、一团团絮状的蛛丝。 寒风呼啸,满天飞雪。 暗影蜘蛛也开始吐丝,并且将族人们吐出的蛛丝串联勾结,形成一张铺天盖地的大网。 杨牧云不闪不避,径直冲入蛛网范围。 看到这一幕,暗影蜘蛛拧动手中的双头长矛,一层细密的绒毛状尖刺浮现出来,伴随的还有一层蓝紫色的液体。 倒刺加淬毒,暗影蜘蛛拿出了压箱底的绝招。 近了! 更近了! 暗影蜘蛛兴奋的举起高举长矛,向着网中的杨牧云狠狠刺了过去。 噗嗤! 长矛贯入地面。 暗影蜘蛛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 怎么可能? 野蛮人明明被网住了,网眼细密得苍蝇都飞不出去,他一个大活人怎么可能突破。 而这时候,又听到噗嗤一声。 暗影蜘蛛难以置信的低下头去,却发现野蛮人就在自己胸腹之间。 杨牧云左手紧紧抓着暗影蜘蛛胸口,右手则猛力向前推进,将骨剑插得更深一些。 没办法,暗影蜘蛛胸太大了,皮肉也特别厚实,自己的武器太短,不用力根本插不进致命的要害中。 听到背后的风声,杨牧云顾不上拔剑,就地一个翻滚消失不见,长矛掠过之后,杨牧云重新出现在原地,然后翻身一滚拉开距离。 暗影蜘蛛难以置信的看着这一幕,嘴唇蠕动着说道:“你……竟然会……” 杨牧云冷哼,“我说过我不会吗?” “那你为什么……到现在……才用……” 杨牧云没有回答,而是惋惜自己的底牌被打出来了。 说话间,暗影蜘蛛轻轻触碰了一下胸前的剑柄。 这个地方太敏感,哪怕轻微的触碰依旧带来强烈的痛楚,暗影蜘蛛的身体不受控制的颤抖了几下,脸色也变得潮红起来。 心脏已经被刺破了,只是骨剑还卡在肋骨中,堵住了伤口,险险的吊住了性命。 暗影蜘蛛手掌覆在胸前,一根根蛛丝在伤口周围的皮肉中游走,穿针引线的缝合伤口,勒紧血管。 这是一场精妙至极的外科手术,心脏被刺破这种伤势都有了愈合的迹象。 然而,杨牧云根本不给暗影蜘蛛疗伤的时间。 手掌一挥,大声喝道:“碾碎他们!” 【求书评,求互动】 第38章 这波血亏 没了暗影蜘蛛的坐镇,剩余四只蜘蛛根本挡不住大石、黑头、绿帽三人以及狗头人、哥布林的联合攻击。 三十秒倒计时都没数完,就已经团灭。 最重要的,暗影蜘蛛从头到尾看着这一切,却又无能为力。 她的心脏被刺穿,此时正在使用蛛丝修补伤痕,别说战斗,就是动一动都能导致前功尽弃。 杨牧云冷笑一声,“你这个能力确实不错,可是有什么用呢,即便你修复了伤势,又能如何?” 暗影蜘蛛不说话,只是捂着胸口,同时竭力压制胸中的怒气,避免波澜起伏,牵动了心脏上的伤势。 杨牧云又说道:“伤心吗?伤心就对了!从你对我们部落生出歹念那一刻,你就死定了。明白吗!” 用大拇指指了指身后的山洞,“里面就是你的巢穴对吧?你放心,我会好好安排你的子孙们,无论儿子女儿、七大姑八大姨,哪怕是蜘蛛卵,全都一个不留。” 暗影蜘蛛听到这话,又惊又气,顿时咳嗽连连,胸前的伤口渗出大量的鲜血,瞬间染红小腹。 低垂的头颅一点点抬起,暗影蜘蛛姣好的面庞狰狞扭曲。 “野蛮人,杀了我……来吧,这是属于你的荣耀……” 听到这话,杨牧云非但没有向前,反而后退了一步。 看到杨牧云的动作,暗影蜘蛛立刻撩起双头长矛,地面瞬间炸裂,五步方圆的蛛网霍然卷起,杨牧云方才站立的地方恰好就在五步的边缘。 泥土扑簌簌落下,几块石头也被切割成细小的碎渣洒落下来,如果是血肉之躯被网住,下场可想而知。 然而,完成这最后一击后,暗影蜘蛛也油尽灯枯,胸前血流如注。 感受到暗影蜘蛛的生命气息彻底消失,杨牧云依旧不放心。 又等了半分钟,杨牧云解下圆盾砸了过去,拄着双头长矛才勉强没倒的暗影蜘蛛瞬间歪了过去。 又等了三分钟,拉玺达都等得不耐烦了,低吼一声催促杨牧云搞快点。 杨牧云踮着脚尖走到暗影蜘蛛身侧,然后缓缓念咒,最终一指点在…… 嘴唇花花绿绿的,谁知道有没有毒…… 胳膊上还有细密的倒刺,不敢摸,不敢碰…… 下半身就更别说了,杨牧云对那个没有任何兴趣…… 看了一圈,最后还是觉得自己的骨剑比较安全,于是将手按在剑柄上。 “献祭!” “咦?无效?” 没办法,杨牧云只能将手向上移了移。 “献祭!” 暗影蜘蛛被光芒包裹成一个光茧,随即光茧炸裂,无数细碎的光粉盈盈洒下,闪烁几次之后便黯淡着消失不见。 这时候,杨牧云忽然发现一件事。 “草,我的剑呢?这么长这么宽一把剑,怎么就没了?” 原来骨剑随着暗影蜘蛛的尸体一起消失了。 “草草草,那可是我用魔兽的獠牙打磨了八个月的成果啊。气死我了。” 虽然骨剑听起来很低端,可也得看是什么骨骼。 不是杨牧云吹嘘,大腿粗的树干也能一剑斩断。 现在,没了。 “这波血亏,亏得有点大,啊啊啊啊,这波真大……啊呸,这波亏得真大!” 杨牧云咬牙切齿的看向面前的气泡,但愿这东西能挽回损失。 看清气泡中的事物后,杨牧云不自在的咳了咳,随即二话不说将其揣进怀里。 大石虽然好奇,但也知道这里人多眼杂,所以没有多问,而是招呼黑头和绿帽一起打扫战场。 杨牧云叮嘱道:“注意点,蜘蛛身上有刺,别被扎到了。” 随即,杨牧云招呼拉玺达和大石,一起走向山洞。 这里原本应该是一整块岩石,只是后来不知为什么裂开了,形成一个通道。 山洞里吹出的风很热,与外界的温度相差很大,而且带着水汽,就像冬天里用嘴哈气一样,洞口处弥漫着袅袅的白色水雾。 大石看着洞口周围密密麻麻的菌类植物,顿时咽了口口水。 “酋长,这里种蘑菇挺不错的,以后不缺吃的了。” 杨牧云心中却想到了更多。 这时候,黑头主动请缨,“主人,我们熟悉洞穴地形,让我们走在前面吧。” 杨牧云点了点头,“好,你们前面开路。” 黑头昂首挺胸的走进洞穴,其他狗头人跟在后面鱼贯而入,杨牧云和大石紧紧跟随,拉玺达殿后。 洞穴漆黑,杨牧云和大石看东西都模模糊糊的,时不时还碰在凸起的石头上。 头倒是没事,却撞得洞穴的土石扑簌簌落下。 还好狗头人拿出几个发出绿色萤光的小珠子,虽然只能照亮两三步范围,看不到更远,但是足够让杨牧云和大石避开沿途的障碍物了。 山洞一路倾斜着向下,杨牧云心中默数,走了两百多步后前方豁然开朗,原本弯着腰的大石终于能昂起头来,拉玺达也不用再缩着身子。 这里是一个天然形成的地下洞穴,头顶上密密麻麻的石钟乳昭示着这个洞穴的年代,一眼望不到边际,少说也有上万步。 杨牧云做梦也没想到,部落周围的地下竟然还有这种秘密场所。 黑头收起照明的珠子,因为地下洞穴的岩壁上有一块块天然的荧光石,这些石头散发的光芒比萤火虫还要暗淡,但是架不住它们块头大、数量多。 借着荧光石的光芒,杨牧云看清了地下洞穴的全貌。 这里是一个种植场,地面长满了各种菌类。 有类似蘑菇的,有类似木耳的,还有类似灵芝的,银耳状的,还有各种五花八门、五颜六色叫不出名字的。 “难怪暗影蜘蛛敢开出30份蘑菇换一份肉食的高价,原来手里有一块大农场。” 这时候,黑头拿着两根骨棒敲了敲,发出几声清脆的响声。 蘑菇丛中立刻飞起一大片虫蛾,黑压压的,少说有几百只。 这时候,黑头向旁边走了几步,然后再次将两根骨棒对撞。 几次之后,黑头向杨牧云汇报道:“主人,地下洞穴很大,我们所处的只是其中之一。” 杨牧云震惊了。 一是黑头这探测手段太神奇,难道是传说中的回声定位? 杨牧云也不知道这东西是什么原理,反正牛逼就行了。 第二是,这处地下空间并不是全部,周围还有更大的空间。 嗅了嗅地下洞穴的空气,腐臭有点重,但是并不憋闷,清理一下的话应该可以居住。 最重要的这里暖和,外面冰天雪地,这里却能看到液态的水。 于是,杨牧云说道:“把这里当新家如何?” 第39章 白色秋衣 杨牧云话音刚落,众人讨论纷纷。 大石对杨牧云是无条件拥护,而且地下洞穴温暖湿润,又有大片大片的食物,自己不占着难道让别人抢走吗? 这里必须是野蛮人的领地,也只能是野蛮人的领地。 黑头也双手赞成。 毕竟狗头人最喜欢地穴环境,而且这里十分宽阔,野蛮人肯定占不完,到时候肯定会划出一部分给自己驻守。 绿帽更不会反对。 毕竟离主人近了安全方面有保障,今天如果不是主人恰好赶到,两只蜘蛛足以横扫自己的领地了。 拉玺达纠结的看着周围的环境,随即打了个喷嚏,回声在地下洞穴震荡,惊起一群扑棱蛾子,然后拉玺达的喷嚏更响了。 杨牧云点了点头,“我明白了!放心,一定把这清理干净。” 地下洞穴长满了菌类,其中很多都是有毒的,吃一口就得躺板板。 而且菌类会散发孢子,谁知道这东西有毒没毒,万一闻一口就得睡棺棺,这里就是大型坟场了。 哥布林一族和狗头人一族集体出动,在大石的带领下对地下洞穴进行挖地三尺的扫荡,清缴剩余的蜘蛛,同时收割洞穴中生长的菌类。 这是一场大丰收。 拉玺达一刻钟都不愿多呆,摇头晃脑的朝出口走去。 发现四下无人,杨牧云立刻开启通道。 人呐,就是奇怪。 刚才在地下洞穴,够黑灯瞎火了吧,可杨牧云还是觉得如芒在背。 现在在电冰箱后面,大白天的,还没拉窗帘,杨牧云却踏踏实实。 表情挣扎了一会儿,杨牧云终于探手入怀,拿出一团白色的线团。 手指捏着其中一角任其自然下垂,线团立刻流水般倾泻下去,伸展为一张白色的布料。 白色布料向渔网一样有很多网格,某些地方还会有精致的绣花。 好吧,不装了,这就是一件紧身秋衣,唯一的缺点就是有点薄、有点透。 杨牧云觉得自己空虚寂寞冷的身体需要一点温暖,于是解掉身上的皮衣,将白秋衣套在身上。 有点紧,线条几乎勒进了皮肉里,浑身上下被勒得饱满凹凸,本就棱角分明的肌肉显得更加清晰、更加立体。 渐渐地,杨牧云惊讶的发现秋衣与身体接触之后,竟然诡异的融入皮肉中,与自己的身体合二为一。 “无痕也好,这样就不会被其他人看见了。” 杨牧云挥舞了一下手臂,发现动作更加轻便、迅速、有力,凭空出了一拳,竟然听到了嗖嗖的风声。 没错,就是风声,出拳带风。 要知道,这是随手一拳,并不是蓄满力量之后的全力一击。 又出了几拳,杨牧云发现自己挥动手臂时除了肌肉收缩产生的力道,还有秋衣带来的力量。 那些勒进皮肉中的线条发挥着肌肉纤维的作用,令自己的力量和速度都得到了增幅。 为了证明自己的猜想,杨牧云又做了个扩胸运动,结果发现,自己的胸大肌、肱头肌、斜方肌和菱形肌等肌群全都在发力。 那种感觉…… 杨牧云琢磨了许久,终于想到一个词——牵一发动全身。 没错,就是牵一发动全身。 穿上秋衣之后,自己每一个动作都能牵动更多的肌肉群,以更便捷、有效的方式发出更强的力道。 这一刻,杨牧云终于明白拉玺达说的“修炼是旁门左道,哪怕苦修一辈子也无法触摸到神的门槛”是什么意思。 武者修炼最主要的就是打熬身躯,其中用到最多的就是肌肉。 肌肉收缩牵引骨骼而产生关节的运动,这就是发力的基本原理,许多武技也都是在这个原理的基础上组合演变的结果。 人体有很多肌肉群,按照大小,可以分为大肌肉群、小肌肉群。 寻常的举重、跑步、俯卧撑等,锻炼的都是大肌肉群,也就是显而易见的胸肌、腹肌等,几个月就能看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然而,寻常锻炼对小肌肉群的效果大打折扣,有些部位的小肌肉群生来什么样就一直什么样,一辈子都不会有太大变化。 比如手掌的小肌肉群。 哪怕一万次挥剑,一万次出拳,对手臂大肌肉的锻炼效果十分明显,但对手掌小肌肉的效果忽略不计。 如果是追求破坏力的劈砍,自然大肌肉越发达越好。 可如果是追求精准的刺击,自然要看对手掌小肌肉的掌控。 力气大,能开碑裂石,并没有什么可称道的,毕竟只要发奋苦修都能做到,毕竟大肌肉的锻炼太简单了。 但是屈指一弹将头发丝射进石头里,这就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到的,也不是通过苦修就能达到的。 因为这涉及到小肌肉发力产生的巧劲。 绣花、织毛衣、写字能够锻炼小肌肉群对细小动作的调节与控制,同时还能磨练稳定的心境、持久的毅力。 所以很多隐士高人出场时,往往都是在写字、作画、弹琴、绣花、钓鱼,修剪花草等。 五大三粗的肌肉壮汉大都是不入流的小角色,真正站在巅峰的那一小撮人,每一个都称不上强壮,甚至可以说清瘦。 想想《葵花宝典》里的飞针就明白了。 杨牧云闭着眼睛抚摸了一下胸口的肌肉,仔细感受手臂运动时肌肉的收缩、关节的杠动,自然而然就感受着嵌入皮肉中的那一根根丝线的收缩和牵引。 自己对全身肌肉的掌控有了质的飞跃,比如控制头皮下的肌肉收缩,控制耳朵上的肌肉收缩,控制泪腺的肌肉收缩…… 可以精确到让哪一根头发晃动,让耳朵向上下前后任意方向晃动。 这种对力道的掌控,寻常人锻炼一辈子也不可能做到,而杨牧云仅凭一件秋衣轻而易举做到了。 一件物品,省去了一辈子苦修。 拉玺达说的没错,修炼的确是旁门左道。 “这就是天赋吗?出生时候有就有了,出生时候没有就一辈子都不会有。” 【下午就上推荐了,未来一周的推荐票能给我嘛,可以的话今天三更了哦】 第40章 营养不足 杨牧云搓了搓手,立刻感觉到了一丝异样。 掌心的皮肤下多了一层丝线,这些丝线除了连接手指的小肌肉,还连接掌心的每一寸皮肤,甚至像汗毛一样露出体外。 将手掌按在墙上,掌心处的小肌肉群同时收缩,仿佛无数凸起扣在墙壁上,再加上蛛丝的沾粘,杨牧云就这样挂在了墙上。 蜷起双腿,杨牧云将全身的重量都集中在手掌上,随即另一只手也按在了墙上,双手交替着向上爬去,一步步来到了天花板和墙壁的交界处。 然后杨牧云做了个大胆的决定,手掌按在天花板上,一步一步向前爬。 如履平地。 哪怕平贴在天花板上,依旧没有坠落的感觉,这种爬墙的能力,即使壁虎看了也得泪流满面。 “可惜了,只能爬来爬去,如果能像蜘蛛侠一样飞来荡去就好了。” 话音刚落,杨牧云手掌晃动,一道细细的蛛丝从指尖喷射出去,精准的粘附在灯泡上。 杨牧云愣了一下,拉了拉蛛丝,发现很结实,而且粘的很紧。 深吸一口气,杨牧云壮着胆子跳了出去。 呼呼的风声在耳边掠过,杨牧云极力的闭紧嘴巴,免得自己喊出声来。 快到冰箱顶部时杨牧云恰到好处的松手,然后借助前滚翻化解冲力,稳稳地停在了冰箱上。 这…… “我从一介凡人变成蜘蛛侠了?” “我变异了?” “原来我是个穷人。” 杨牧云再次甩手,然后又一次荡了出去,不多时厨房的天花板上就布满了蛛丝。 没多久,杨牧云小腿一软,虚弱的跪在地上,“蛛丝消耗的都是身体中的蛋白质,营养有点跟不上了。” 揉揉小腿站起来,杨牧云心中纳闷:才一分钟就不行了,怎么可以这么短。 然后,杨牧云浑身一震,因为他发现了一个胯下一凉的问题——这件蛛丝内衣好像是女款。 收拾好心中的杂念,杨牧云顺着冰箱一路爬下去,正准备回去的时候,突然听到巨人粗重的喘息。 “嗯?这声音好像是从客厅传来的,大白天的就这么嗨嘛,巨人有点东西啊……” 于是,杨牧云悄悄地溜到墙角,一点点探出头。 巨人在做俯卧撑。 真·俯卧撑。 再看屋里,多了一套哑铃、胸肌弹簧棒、腹肌滚轮、弹力震颤棒…… “这家伙真的要为了爱情改变自己吗?不可能吧?” 然后,杨牧云发现了一个细节。 这巨人纹身了,而且是那种大面积的纹身。 肩、颈、腰、腹、大腿和小腿上都有着深深地刺青。 杨牧云不禁感叹,这得多疼啊。 “不对,这刺青看着有点眼熟……” 杨牧云仔细分辨,这不就是大石身上的花纹嘛,简直一模一样,ctrl+c再ctrl+v。 “不行,得去看看!” 杨牧云悄悄爬上天花板,然后一路爬到巨人上方,将自己藏在吊灯中。 这时候,巨人吃力地喊完“10……11……12”,说出12那一瞬间,巨人噗通一声趴了下去,风箱似的喘息起来。 然后,巨人打开手机,刷了一段视频。 “肌肉金轮!我行,我行!我一定行!啊啊啊啊,干啊!干干干!冲冲冲!” 然后巨人又开始了新一组的锻炼。 吊灯上的杨牧云惊呆了。 从这个位置刚好能看到巨人的手机屏幕,自然也看到了《肌肉金轮》的内容。 卧槽,这不是大石么。 看这脸,看这身段,看这表情,简直一模一样。 怎么搞的? 一个大男人看着大石的片,热血沸腾的冲冲冲,这是什么鬼? 不是说了千万不能被这个世界的人发现,大石什么时候下海拍片的? 咦,不对。 通道只有自己能开启,大石每次都是跟着自己来的,怎么有机会拍片。 再仔细看视频,虽然清晰度不高,但杨牧云知道,这几乎是贴在镜头前拍的视频,所以看上去跟真人差不多,没有察觉出异常。 再看大石搔首弄姿的的动作,似乎是在照镜子。 杨牧云顿时明白过来,大石在镜头前面照镜子,结果被拍了下来,传到网上,还被当成偶像膜拜。 至少眼前这个巨人就在对大石三拜九叩。 “没暴露就好。” 想到这,杨牧云顺着天花板爬回厨房。 刚走出空间通道,杨牧云立刻看到一群躺在板板上的哥布林和狗头人。 再看这些家伙浑身红肿,嘴角吐白沫的样子,杨牧云顿时怒了,“怎么回事?” 大石回答道:“叫他们清理地下洞穴,结果有人偷吃。” 黑头和绿帽也黑着脸站在旁边。 丢人,实在太丢人了,恨不得把这些管不住嘴的蠢货掐死。 拉玺达说道:“有的是清理的时候不小心沾到了蘑菇的汁液,清洗一下手脚过几天就恢复了。但这些把毒蘑菇吃进肚子里的就没办法了,总不能给他们洗肠胃吧。”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之前暗影蜘蛛心脏被刺破了都能紧急修复,洗胃算什么,别人做不到不代表自己不行。 杨牧云走到一个狗头人身边蹲下,掌心贴着其胸腹揉动几次。 丝线不仅能掌控自己体内的肌肉运动,近距离接触之后还能感受到其他生物的肌肉运动。 狗头人的胃里正在轻微的痉挛着,努力想要把毒蘑菇排挤出去,可是中毒关系胃部的蠕动太弱了,而且越来越弱,哪怕抠着喉咙催吐也没用,只能任由毒素在胃中分解、扩散。 指望他们自己呕吐是不行了,必须得用外力。 杨牧云将狗头人的身体反过来,架在自己膝盖上,随即一记平掌拍在胸前胃部,另一只手空心拍扣在狗头人背上。 咚! 一掌拍下去,狗头人体内竟然传出回荡的声音。 仿佛有一只手紧紧攥住狗头人的胃部,将里面乱七八糟的东西一股脑挤了出来。 看着族人吐得稀里哗啦的模样,黑头顿时激动地跪了下去。 族人有救了,活下去的希望更大了。 杨牧云只是随便试试,没想到真的有用,于是连忙去救下一个伤员。 一个又一个伤员吐出了胃里的毒蘑菇,周围的哥布林和狗头人全都虔诚的跪了下去,感激涕零的跪拜杨牧云。 看到一个个光点从周围汇聚到自己身上,杨牧云愣了一下,随即醒悟过来,这是收割了一波信仰? 一下子多了几十个信徒,感觉真不错。 于是杨牧云吩咐道:“大石,去准备点盐水,给这些家伙灌上,一直灌,灌到他们把胃里吐干净为止。” 【主角都女装了,作者也加更了,求个推荐票不过分吧】 第41章 全靠忽悠 中毒的哥布林和狗头人陆续清醒,绿帽和黑头也开始使用各自的手段审讯这些丢人的家伙。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族人们在清理的过程中,精神出现恍惚,有一个声音不断地引诱他们吃下蘑菇。 有个哥布林说他看到很多族人都在吃,并且让自己也吃,最后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尝了一点点,结果发现很美味,然后就不记得了。 有个狗头人说,自己没有吃,是直接昏迷过去,记忆断片,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黑头说道:“主人,我的族人用祖先的名义起誓,应该是真的。” 绿帽也表示自己的族人也不敢撒谎。 杨牧云点了点头,顿时明白过来,这些家伙在吃蘑菇之前就已经中毒了。 地下洞穴长满了菌类,又近乎封闭,基本不通风,里面积攒了很多不利于身心健康的东西。 长时间待在其中,很容易在憋闷、中毒的情况下出现幻觉,然后在精神恍惚之中吃下毒蘑菇。 杨牧云摆了摆手,没再追究这些事情,而是问道:“地下洞穴勘察得怎么样了。” 黑头立刻用脚清理出一块空地,然后蹲下去勾勾画画。 “主人,这里是我们刚才进入的地下洞穴,向西南和东北还有两个更大的地下洞穴,此外还有几个小一些的地下洞穴,暗影蜘蛛挖掘通道,将这些地下洞穴连通起来了。” 杨牧云问道:“地下洞穴的热源找到了吗?” 黑头连忙回答:“主人,其他几个洞穴没有荧光石照明,探索进度有点缓慢,还没找到热源,我们这就去接着探索。” 杨牧云点了点头,随即向绿帽询问洞穴清理的进度。 绿帽连忙回答:“洞穴中的成年蜘蛛几乎死光了,只剩下一些不成气候的小蜘蛛,我的族人们正在清理它们,主人放心,一定不会留下任何活口。” 说完,绿帽又补充道:“主人,我们发现了暗影蜘蛛的巢穴,缴获五百多枚蜘蛛卵。这些卵差不多快孵化了,要不今天烤了吃吧。” 杨牧云点头,“去吧,现在就可以烤了。” 听到烤蜘蛛卵那一刻,杨牧云心中竟然生出了“高蛋白”的念头。 自己这身体确实有点营养不良啊,尤其缺少蛋白质。 叫来大石询问其“肌肉金轮”的事情,可是想了想,估计问了也是三不知,索性不管了。 这时候,拉玺达找了过来。 只见其上上下下打量着杨牧云,随即嘴角勾起,怪异的笑了笑。 杨牧云绷紧了身子,脚指头也紧紧地抠着鞋底,不过他还是挺起腰杆做出坦然的神色。 拉玺达说道:“看样子你已经体验到神明的强大之处,现在你还觉得修炼有用吗?” 完了,女装的事情还是暴露了。 不过杨牧云正是满心疑惑的时候,拉玺达送上门来,自然要好好询问一番。 “神明确实强大,凡人一辈子的努力也赶不上神明片刻间的提升,相较之下,修炼确实低效且无用。不过……” 杨牧云说出了自己的疑问,“神明的力量都是怎么来的呢?” 拉玺达解释道:“神的力量大概分为两种,一种是自身的,包括血肉之躯和精神意念,一种是外物,比如各种装备和道具。同时,神明可以将规则、权柄融入其中,提升这两者的力量。” 杨牧云愣了一下。 将规则融入血肉之躯,或者精神意念,这不就是使用天地灵气淬炼自身的意思么。 将规则、权柄融入装备、道具,这不就是炼器么。 怎么有点修真的意思呢。 “等等,拉玺达女士,在没有获得规则和权柄之前,应该怎么做呢?” 拉玺达回答道:“自然是使用信仰之力代替,虽然效果不如规则的力量,但还是可以培养出神器装备。” 杨牧云搓了搓手,感受着掌心中凸凹的颗粒,心中暗道:暗影蜘蛛将信仰之力融入到蛛丝才制作出了这件衣服吗。 “拉玺达女士,信仰之力为什么能培养出神器?” 拉玺达摇了摇头,说道:“这是一个很玄奥的问题,我也只是在某些古老的记载中看到了相关的描述。” 杨牧云连忙坐直身子,支起耳朵。 拉玺达将两个闹腾的小崽子按在爪下,然后问道:“你知道钱吗?” 准确来说,杨牧云没见过钱,周边区域都是以物易物的交换方式,自己部落更喜欢没本买卖。 但杨牧云还是点了点头,钱不就是微信钱包和支付宝里面的数字吗,最大的作用就是修改游戏属性。 拉玺达接着说道:“在南方的人类世界中,可以使用一种纸片当做钱,用纸片和其他人做交易,换取他们的东西。这种纸片本身没有价值,但是当所有人都认可它的时候,它就能购买一切,甚至能与神明做交易。” 杨牧云点了点头,是的,纸币的发明太伟大了,完美解决了手机没电、没网时的交易难题。 拉玺达用爪子在地上画了几个符号,然后认真地说道:“信仰的本质就是相信,相信某个事物的存在,相信某个力量的存在,并且愿意为之付出。” 杨牧云愣了一下,随即开始思考,并且用上辈子的知识加以印证。 拉玺达抛起一个石块,然后说道:“我告诉信徒,这个石头能悬在空中,可以用这个石头建造一座城市,让信徒们都居住在上面。信徒们相信了,无数意念加持在这块石头上,石头真的有了特殊的力量,可以漂浮起来,然后建造了一座城市,让信徒们居住在上面。在这个过程中,我没有付出任何力量,纯粹是信徒们用信仰创造了这个城市。” 这时候,石头上升到了极限,开始坠落,最终啪嗒摔在地上。 杨牧云顿时明白了其中的意思,有因必有果,但是反过来,有果也必有因。 就好比一把剑。 如果它原本就可以劈开大山,信徒们自然笃信无疑,奉献信仰为其加持,令它的力量更加强大。 可如果这把剑砍木头都困难,神明却告诉信徒,它可以劈开大山,信徒不知道的情况下笃信无疑,然后这把剑得到信仰的加持,拥有了劈开大山的威力。 如此,神明就没有欺骗信徒。 听了拉玺达的讲解,杨牧云已经明白了神器诞生的经过,也知道了神器属性的由来。 全凭一张嘴忽悠嘛,只要有人信,愿意为此奉献信仰之力就行了。 那么,问题来了,该拿什么忽悠呢。 第42章 灌输信仰 看到杨牧云沉思,拉玺达不再说话而是静静地趴了下去。 这时候,杨牧云抬起头,用一种奇怪的语气问道:“神明真的可以毫无顾忌的欺骗信徒吗?不需要承担任何后果?甚至都不需要愧疚?” 拉玺达露出一个滑稽的笑容,“为什么用欺骗这个字眼呢?如果不被拆穿,谁会怀疑呢,没有怀疑,那不就是真理吗?” 杨牧云没有说话。 因为事实如此,谎话重复一百遍就是事实,重复一万遍就是真理。 死后可以上天堂,这个说法从来没有被揭穿过,因为死人不会说话,就跟降落伞清一色好评,没有任何差评一样。 拉玺达接着说道:“原始生灵认为山应该有个神明,于是山神就出现了,接着是风神、雨神、河神等等,原始生灵膜拜的图腾就是神明诞生时的模样,原始神明的长相、大小、力量等,也全都是信徒的信仰决定。明白了吗?” 杨牧云明白了,信仰之力连神明都可以创造,创造神器又有什么不可以。 而且,杨牧云发现了问题的关键——神是被信徒创造出来的,信徒是神明的主人,可以随意驱使神明,使用神明的力量。 所以原始部落的神明五花八门,各种巫术千奇百怪,借用神明的力量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反而是文明世界的生灵,信奉单一的神明,遵守统一的教条,对神明只有奉献,没有索取。 拉玺达解释道:“原始生灵寿命短暂,而神明永恒存在。随着时间的流逝,神明的地位越来越高,不再和原始生灵同吃同住,而是住在神殿里、山巅上,主宰一切、藐视众生。” 杨牧云愣了一下,不过他心中想到的是另一件事——人工智能。 人类创造人工智能是用来干活的,但是人类的寿命只有短短几十年,人工智能却可以永恒存在。 刚开始,人类面对人工智能时或许会抱有高高在上的优越,将人工智能当成工具驱使。 可是五百年后,五千年后的人类呢? 人类的后裔不会不会忘却了创造人工智能的初衷,将人工智能当做至高无上的存在供奉起来。 一旦人工智能掌控了最高权限,可以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时,还会将这个权限交还给人类嘛? 相反,人工智能会篡改一切记录,堂而皇之的将谎言当做历史,灌输给所有新生的人类。 神明也是一样,当他们拥有无所不能的力量,享受到了至高无上的权利,还会屈居在原始生灵身下吗? 看着杨牧云的表情,拉玺达淡淡说道:“你现在看待问题时,还是人类的思维和视角,这一点很不好。你必须站在神的高度,否则的话,你会被其他神明排斥,甚至被当做异端围攻。” 杨牧云搓着手,感受着掌心上凹凸的小疙瘩,以及黏黏的丝线。 自己早已不是人类,而是拥有血脉力量的野蛮人,为什么还会执着人类的思维。 深吸一口气,杨牧云逐渐认可拉玺达的话,并且不断告诉自己“我是神、我是神、我是神”。 别管其他人信不信,自己信了就行。 看到这一幕,拉玺达笑了笑,“信仰之力可以灌输到任何事物中,可以是具体的存在,也可以是抽象的存在。培养的好了,就是一把神器,甚至一个新的神明。” 杨牧云问道:“如果有人质疑呢?” “如果被质疑,那就解决问题,如果解决不了,那就解决质疑的人。神明一直都是这么干的,干的多了就没人质疑了。” 说完这话,拉玺达叼着两个小崽子,摇摇晃晃的向远处走去。 看着拉玺达的背影,杨牧云心中暗道:不是没有质疑,冰河时代的降临就是最大的质疑,是整个世界的重启键。 明白了信仰的本质,杨牧云开始思考自己未来的道路,以及对信仰之力的运用。 精神沉入眉心,清点了一下自己的信仰之力。 之前救人给自己圈了一波粉,很多哥布林和狗头人成为了自己的信徒,并且开始奉献信仰之力。 自己精神世界中飘舞着大大小小四五十个光点,这大概就意味着四五十个信仰之力吧。 这点信仰之力能干什么呢? 杨牧云琢磨了一下,自己身上最有用的这身蛛丝内衣了,暗影蜘蛛不知耗费多少信仰之力,才将其培养到今天的地步。 与其从头开始,不如接着培养。 培养什么属性呢? 吐丝? 黏性? 对身体的精细控制? 第一个属性没什么好说的,有用是有用,但没有太多的开发前景,最多把单根蛛丝变成多根,或者变成蛛网。 第二个属性主要是为了配合蛛网,除此之外就是拿来爬墙,同样没什么开发前景。 第三个倒是很实用,但是人体身上的肌肉总共就那么多,根本没有成长空间,属于点1级就等于点满的技能。 杨牧云这才发现,蛛丝女装看起来很有用,但也就是新手阶段拿来过渡一下,根本没有长远培养的价值。 倒是暗影蜘蛛使用蛛丝缝合伤口的画面震撼了杨牧云,心脏被刺破都能苟延残喘一会儿,如果不是杨牧云阻挠,暗影蜘蛛说不定能把心脏修复。 “这是一个保命的属性,利用好了堪称无敌。” 试想一下,胳膊被砍断了,没关系,有蛛丝在,藕断丝连。 只要把断掉的胳膊贴回去,蛛丝会自动将两者粘连在一起,配合野蛮人自身强大的治愈能力,几个眨眼的功夫就能完好如初。 哪怕被大卸八块,也能把自己一块块拼接回来。 杨牧云成神的初衷就是为了无灾无病的情况下多活十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 这种强大的保命能力对杨牧云充满了诱惑。 搞! 必须搞! 于是杨牧云调动精神空间中的信仰之力,将其灌输到蛛丝内衣上。 体内的丝线立刻有了变化,于此同时,右手小拇指的指尖生出变化。 信仰之力聚集到小拇指指尖上,对着指甲盖改造起来,一根根脉络在指甲盖中出现,与手指的皮肤、肌肉、筋络、骨骼紧密相连。 杨牧云心中一阵无语。 大大小小四五十点信仰之力,就只改造了一个小拇指的指甲盖,而且只改造了十分之一就无以为继。 “人家都是金手指,我这是金手指·甲盖。” 最重要的,这个手指甲盖改造完成又有什么用?以后跟其他神明战斗的时候,难不成要学女人挠脸? 九阴白骨爪似乎也不错。 第43章 强化提升 杨牧云看着自己的小拇指甲,靠近指甲根的部分和之前一样,但是指甲尖的部分出现了一抹金属般的明亮色泽。 “不是吧,自带美甲效果?是单色还是跳色?不知道有没有款式造型,贴不贴钻。” 试着在石头上划了一下,指甲轻松地破开岩石表面松软的石皮,划下一堆石粉。 杨牧云抠了抠指甲缝中的灰尘,心中暗道:完了,以后真打架真的得抓脸了。 还是多弄点信仰之力,早点把身体淬炼完吧。 这时候,大石皱着眉头走了过来。 “酋长,俺遇到一个怪事。” “什么事?” 大石用手比划了一下,然后指着自己的头说:“这几天一直有发光的东西砸俺这里,俺怎么挡都挡不住。不疼不痒的,也不知道咋回事。” 杨牧云愣了一下,这不是信仰之力吗? 大石也有信徒了? “你把精神沉入眉心,闭上眼,想着你这里,对,看到什么?” 大石闭着眼睛说道:“看到了,是那个光球。” “好,把精神放到光球上,看看是谁。” 然后大石猛地睁开眼睛,略显慌张的说道:“酋长,是巨人,咱们遇到的那个巨人。” 杨牧云没有惊讶,毕竟之前看到巨人时就已经有了心理准备。 很显然,出于某种原因,巨人把大石当成偶像膜拜了,而且是很坚定,很虔诚那种。 随即,杨牧云想到一件事,“大石,你的信仰之力有多大?有这个大吗?” 说话间,杨牧云从地上捡起一个草籽大小的石头。 大石摇了摇头,随即比着自己的拳头说道:“大概,这么大。” 杨牧云面颊一阵抽搐。 心中暗道:果然,就知道是这样。 同样是信徒,蝼蚁和大象提供的信仰之力是不一样的。 一想到地球上七十多亿人口,杨牧云的心猛然一跳。 这可是一片信仰的蓝海,随便舀一碗都受用不尽。 最重要的,地球上的资讯传媒太发达了,理想状态下,自己的声音可以同时传达到七十亿人面前。 不过,这种念头在杨牧云脑海中还没膨胀起来就被扼杀。 太危险。 自己现在太弱了,没有任何自保之力,不能暴露在公众面前。 至于大石…… 杨牧云觉得,都已经被拍下来了,不好好利用一下就浪费了。 “大石,你想变强吗?” 大石立刻疯狂点头,“肯定想啊。” “那你最想让哪里变强呢?” “当然是俺的大棒啊。”说着,大石掏出自己的水晶棍,“这东西好用是好用,可就是太轻了,不趁手。” 杨牧云点了点头,随即说道:“你在默默许愿,希望棍子更重一点,然后想象着你眉心的光球,把它灌输到棍子里。” 大石依言照做。 杨牧云立刻看到水晶棍表面也凝结出一层霜花,霜花不断蔓延,像贴膜一样将冰晶棍包裹得严严实实,冰晶棍的体积也随之膨胀了一圈。 然后杨牧云听到嘎吱嘎吱的声音,仔细看却是冰晶棍向内坍缩,刚刚凝结出的霜花表层也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缩小,冰晶棍又恢复到原来的大小。 大石还在灌输信仰之力,与此同时,冰晶棍表面又凝结出一层霜花,随即冰晶棍坍缩…… 如此反复了九次,冰晶股依旧是原来的大小,但原本晶莹剔透的棍身浮现出层层叠叠的冰花。 原本一整根的水晶棍也由内向外分出十层,就像树的年轮一样,每一层都清晰可见,却又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咚”的一声。 大石手一滑,棍子掉在了地上,震得地面一晃,杨牧云的屁股都被震得生疼。 杨牧云揉着屁股站起来,试着拎起水晶棍,结果咬牙切齿,棍子依旧躺在地上纹丝不动。 “大石,这也太重了吧。” 杨牧云不禁感慨,自己能把一枚鸡蛋背起来,力气不算小了,竟然拎不起一根火柴大的棍子。 大石看到这一幕,哈哈的笑了起来,随即伸出右手握着棍子,结果他也没能将棍子提起来,用了双手才堪堪提起。 完蛋,实战中还怎么用,这武器废了。 松开手,棍子又“咚”的砸在地上,大石累得呼哧呼哧喘气。 “要是我的力气再大一点就好了。” 结果,大石身上流动起一层光芒,光芒在全身游荡一周后汇聚在双手双臂上,持续了足足三秒钟才黯淡下去。 大石难以置信的看着自己的双手,简答的握了握拳,立刻传出咔吧咔吧的关节响声。 单手捞起冰晶棍,轻松自如,毫不费力,挥舞起来呼呼带风。 这感觉真是太爽了。 杨牧云酸了。 “大石,你的信仰之力还有吗?” “没了,全都用完了。” 杨牧云心中稍稍平衡了一点。 对嘛,哪有这么容易变强的。 结果刚说完没多久,大石惊呼道:“哎呦,这又来了一个。” 杨牧云除了呵呵,还能说什么。 “大石,信仰之力先留着,别强化了。” 大石“哦”了一声,“酋长,我先出去试试我的实力。” 随着一阵强烈的震感,大石兴奋的跑了回来。 “酋长,俺的力气真变大了。” 杨牧云心中暗道:这不废话么。 “增加了多少?” 大石挠了挠头,增加了多少呢?这个怎么说呢? 杨牧云也知道自己问了个愚蠢的问题。 大石挥了挥冰晶棍,说道:“如果再跟暗影蜘蛛斗一场,俺有信心,一棒子夯死他!” 听到这话,杨牧云心中不禁想到,如果再和暗影蜘蛛战斗一次,不使用空间穿梭的情况下,自己能不能获胜? 上次自己卡着狂化的临界点,也没能攻破暗影蜘蛛的防御,使用狂化虽然实力暴涨,但失去理智的情况下很容易被暗影蜘蛛一击致命。 在脑子里模拟了一番,杨牧云最终得出结论,自己依旧无法战胜暗影蜘蛛。 还是得努力搜集信仰变强啊,至少先把不死之躯培养完成了。 无论什么时候,活得久才是王道。 当务之急是扩大信徒的数量,多收几个眷属,不过在此之前得把粮食的问题解决了。 想到这,杨牧云打开通道,开始了新的借物之旅。 第44章 拿来吧你 杨牧云本来打算离开男巨人的家,去其他地方转转。 却没想到男巨人成了大石的信徒,每天都在贡献信仰之力。 “借了人家那么多东西,又白嫖了那么多信仰之力,拍拍屁股走人有点不厚道,以后看看这个巨人需要什么,能帮就帮一把吧。” 不过现在最要紧的是食物。 男巨人家里太穷了,除了香烟和卫生纸,几乎啥都借不到了。 没办法,杨牧云只能钻进耗子洞,进入隔壁的厨房。 杨牧云刚爬过去就听到一声嘀咕,“咦,架子上的蔬菜又少了,怎么回事?家里进老鼠了吗?不可能吧……” 是个女的,而且声音很好听,杨牧云心中暗道:嗓音甜美的妹子长相不会太坑吧。 小心翼翼的向前挤了挤,然后就看到一双踩着透明凉鞋的小脚,白生生、粉嫩嫩,看不到半点厚茧和皱纹,像极了新生婴孩的小脚丫。 趾甲盖上涂的车厘子红给这双脚增添了一分成熟和稳重,两种反差色彩强烈对比,令人不自觉的心猿意马起来。 这时候,杨牧云听到咔咔的快门声,随即便听女巨人说道:“拍个照片,明天再看是不是又少东西了。” 女巨人趿着拖鞋离开了,杨牧云却望着架子上的蔬菜陷入沉思。 借还是不借? 权衡再三,杨牧云还是放弃了。 探出脚在地板上踩了一下,结果没有留下任何脚印,不仅没有灰尘,连汗迹也没有。 于是杨牧云放心的走了出去,趴在墙角观察起女巨人的房间。 女巨人能察觉到蔬菜少了,这说明她是独自一人居住,如果家中有其他人,她肯定不会这么敏感。 客厅博物架上放着几个水晶摆台,里面的照片也都是小女孩一个人,没有什么亲密的男人,甚至都没有什么亲密的人。 除了一只猫咪。 等等,猫咪。 一阵心惊肉跳的感觉袭来,杨牧云身子一个后仰,并且抬手射出一根蛛丝粘在墙上,然后嗖的荡了出去。 下一瞬,风声袭来,一只胖胖的橘猫悄无声息的扑到杨牧云前一秒所处的位置。 “喵呜!” (p≧w≦q) 橘猫兴奋的按着地面,然后小心翼翼摊开爪子,观察自己的猎物。 结果,左爪空的,右爪也是空的。 “喵……喵……喵?” (?﹏?) 墙上,杨牧云急促的喘息着。 刚才那一瞬间太危险了,也幸好自己掌控了浑身肌肉,无论反应速度还是身体灵活度都大大提升,这才死里逃生。 否则,一旦被大猫按在地上就死定了。 这时候,橘猫也感应到了杨牧云的存在,疑惑的抬起头来。 杨牧云浑身一紧,随即贴着墙蹭蹭蹭往上爬,一直爬到天花板上才放下心来。 “小样,有本事你上来啊!上来啊!” 橘猫气得呜呜低吼,结果努力的跳了跳,连板凳高的高度都没有,只能呲着牙朝杨牧云无能狂怒。 这时候,女巨人听到了厨房的异动,连忙走过来。 “蛋黄,你不是刚吃过还没三分钟嘛,怎么又饿了。” 橘猫连忙凑过去,对着女巨人光洁紧绷的小腿蹭啊蹭,并且用眼睛示意主人向上看。 女巨人没有发现橘猫的异样,而是摸着头安抚了一下,随即从架子上拿起一个袋子,给橘猫的碗里添了点猫粮。 杨牧云这才明白,厨房门口就是橘猫的窝,难怪刚出来就被堵了。 橘猫还在努力的蹭啊蹭,试图引起主人的注意力。 只可惜,女巨人佯作生气道:“这么多已经够了,再吃你就成小胖墩了。别叫了,再叫罚你没晚餐。” 小橘猫听到惩罚,瞬间没了声音,趴在地上欢快的吃了起来。 女巨人蹲在地上撸了撸橘猫,这时候房间里传来电话铃声,女巨人连忙跑过去接电话了。 杨牧云则嘿嘿笑着爬到架子上,对着身边的猫粮袋子笑了起来。 伯纳天纯生·鲜系列海洋盛宴,伙食不错嘛。 可惜现在是我的了。 拿来吧你。 正在吃东西的橘猫霍然抬头,然后就发现那个小东西在碰自己的食物。 这能忍? 橘猫喵呜一声跳了起来,只可惜它太胖了,再加上女巨人防止橘猫偷吃,特意把猫粮放的高高的,橘猫跳了几次都没能摸到杨牧云。 杨牧云打开空间通道,然后左右开弓,将一颗颗猫粮丢入通道,不一会儿就借了上百颗。 然后,杨牧云朝橘猫招了招手,微笑着消失不见。 看着面前堆成小山的猫粮,杨牧云开心的笑了。 “找到长期饭票了,而且还有一个现成的背锅侠,决定了,以后就在这个女巨人家里吃软饭了。” 都说十橘九胖,作为猫界大胖墩,橘猫的饭量不是一般的大,一天干饭半斤起步,上不封顶。 所以呢,杨牧云偷点猫粮根本不会引起女巨人的注意,就算注意到了也会觉得是橘猫偷吃的。 哎,橘猫能有什么坏心眼呢,不就是想多吃一口饭嘛。 至于猫粮好不好,看看配料表就知道了。 金枪鱼、三文鱼、鳕鱼,还富含各种蔬菜,铲屎官吃的都没这么好。 杨牧云刚回来,拉玺达就闻着味过来了,熊大、熊二两个小崽子更是口水三尺的看着堆成小山的猫粮。 杨牧云抓起一大块猫粮丢过去,熊大和熊二立刻抢了起来,结果是熊二打不过熊大,只能委屈巴巴的躺在地上翻滚。 杨牧云再丢过去一块给熊二,结果熊大又扑了上去一爪子按住。 小崽子的体型跟猫粮差不多大,却一爪子按住一个猫粮,那模样别提有多滑稽。 拉玺达一巴掌拍翻熊大,然后将一块猫粮扒拉到熊二身边,自己也走到猫粮堆旁边吃了一块。 下一瞬,拉玺达双眼眯起,嘴角上扬,满脸享受的表情。 美味,真是太美味了。 这东西不仅味道好,营养也很丰富,自己的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如果每一餐都能吃这个食物,体格一定会非常强壮。 拉玺达舔了舔嘴唇,“这样的食物一定很珍贵吧?” 杨牧云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这是世界统治者吃的食物。” 世界统治者吃的食物? 拉玺达肃然起敬。 不过想到这个食物的味道和营养,拉玺达还是说道:“如果你能提供这个食物,我可以为你多做一些事情。” 杨牧云问了一下,“战斗也行吗?” 拉玺达摇了摇头,“我使用力量战斗的话,很容易引起某些强大存在的注意,会给你带来不好的结果。” 杨牧云退而求其次,“正好,我有一些小事要麻烦你。放心,肯定不是战斗方面的。” 第45章 新的猎物 “哥布林翻地用的竟然是兽骨、木棍,这也太寒碜了,你帮他们做点石器吧。” 说着,杨牧云比划出了锄头、铲子的造型。 这对拉玺达没有什么难度。 控制一块石头,先是令其变成流水一样的状态,然后变成锄头、铲子的形状,凝固后就成了杨牧云指定的石器。 为了增加这些石器的实用性,拉玺达还特意改变石器的质地,令其更加坚硬、锋利。 “这些工具虽然是石质的,但是比起金属工具也差不到哪里去。” 说起这话的时候,拉玺达很是自信。 杨牧云高兴地说道:“每样先来200把。” 拉玺达愣了愣,不过还是埋头干活去了。 反正就是做点小玩意,对她来说没有任何难度,没多久,400把石器就整整齐齐的摆放在杨牧云面前。 “不错,不错!对了,狗头人最近在探索地下洞穴,他们使用的武器太简陋了,给他们也来点石器吧。” 说完,杨牧云比划起铁骨朵、八棱棍之类的钝器造型。 “每样来50把。” 拉玺达没有说话,再次专心的干活。 看着一个个兵器在拉玺达手中成型,杨牧云心中赞叹,拉玺达这个能力实在太强了,比大石那种纯粹的打手有用多了。 把这些工具分发给哥布林和狗头人,杨牧云立刻收到一大波信仰之力,信徒也从四十多个增加到两百多个。 这两个部族太容易收买了。 哥布林就不说了,木棍就是高端武器,大部分成员都是捡一块石头就能用,把石头绑在棍子上做成锤子就是绝世神兵了。 虽然杨牧云发给哥布林的都是锄头、铲子这种农具,但这些农具做得太精致了。 边缘锋利,往地上一戳一道印,而且工具上面留好了孔洞,把木棍插进去就能用,实在太方便了。 作为一个人见人踩的种族,哥布林还是第一次收到赠予,赠予的还是这么贵重的工具,无以为报的哥布林只能死心塌地为杨牧云卖命了。 哥布林尚且如此,更别说收到武器的狗头人了。 石骨朵就是一个南瓜似的圆球,中间留了一个孔洞,穿入木棍之后挥舞着攻击敌人,能够造成极大的伤害。 八棱石棍更不用说了,比木棍更沉,更硬,还有八条棱线,打在身上就是筋断骨折的下场。 有了这两种武器,狗头人的战斗力直线上升,忍不住想要找个对手练练。 杨牧云看着精神空间中大大小小两百多个信仰之力,心中大喜。 信仰之力挺好弄的嘛,这次是锄头、铲子,骨朵、八棱棍,下次再弄点其他类型的农具和武器,每一次都能圈一波钱,哦不,收割一波信仰。 杨牧云甚至觉得,自己可以开个商店,专门出售石锅、石碗、石盆。 不过想了想,周围的种族全都一穷二白,根本没有搞商业的基础,也没有搞商业的必要,只能作罢。 杨牧云把绿帽和黑头留了下来,询问起地下洞穴的探索进度和清理状况。 地下洞穴是今后的基地,关系到很多计划,杨牧云恨不得今天就清理完毕,明天就能住进去。 “主人,地下洞穴的毒蘑菇太多了,我的族人清理一会儿就要轮换,防止他们吸入太多毒气,所以清理的速度很慢,估计一个月也清理不完其中的一个洞穴。” 说起这话的时候,绿帽羞愧的低下头。 一个月原本就够长的了,而且,一个月后,清理出的区域估计又长满了毒蘑菇,之前的辛苦全都白费。 不是哥布林不卖力,而是哥布林卖命也没用。 于是杨牧云忍不住嘀咕,“有什么东西专门吃毒蘑菇的吗?” 黑头倒是想起一个生物,于是说道:“主人,大沼泽中有很多史莱姆,它们平常以淤泥、腐草、腐肉为食,偶尔还会捕捉飞虫。” 杨牧云问道:“它们不怕毒?” “应该不怕吧。”黑头不敢确定,于是说道:“主人,等会儿我们去大沼泽捕猎的时候抓点史莱姆回来试试?” 这倒是一个好主意。 如果毒死了,那肯定是怕毒,如果没死就让它们清理地下洞穴的毒蘑菇。 “史莱姆数量很多吗?” 黑头立刻回答道:“这东西实在太多了,平常摸鱼的时候,十次有九次摸出来的是史莱姆。这东西没肉还有毒,根本不能吃,又特别能生,在大沼泽里都泛滥了。” 杨牧云高兴的说道:“行,那就多带点人手,去抓史莱姆,越多越好。” 得知杨牧云的命令,狗头人倾巢而出,一窝蜂冲向大沼泽。 很快,狗头人就满载而归。 一个个婴孩头颅大小的生物被水草串成串,提溜着带了回来。 一串五六个,每个狗头人手上都有两串甚至四串,加起来差不多两千只史莱姆。 杨牧云看着从史莱姆身体中穿过去的水草,问道:“这不会有事吧?” 黑头立刻回答说:“主人您放心,史莱姆这东西生命力顽强,就算被劈成两半也能活下去,这种小伤,一会儿就能恢复。” 杨牧云还是第一次见到史莱姆,于是好奇的抱起一只观察。 正如黑头所说,将水草抽出来以后,史莱姆身上的伤口缓缓蠕动着缩小、缩小,然后消失不见,十秒钟便痊愈了。 杨牧云忍不住捏了捏,史莱姆的身体很像果冻,没有颜色,还有点透明,从外面能看到它们肚子里的食物残渣。 观察再三,杨牧云确定,史莱姆的确没有一点肉,而且触摸的时候手掌粘稠湿滑,带有轻微的麻痹、刺痛感。 不能吃又有毒,难怪这种战零渣生物能存活至今。 把史莱姆还给黑头,杨牧云一挥手,“全都放进去。” 进入地下洞穴后,史莱姆们蹦蹦跳跳的聚集到一起,显然对陌生的环境非常惶恐。 可是很快,史莱姆们就发现,这里满地食物,不仅有素食,还有蜗牛、蛞蝓、蟾蜍、蜈蚣、飞蛾之类的肉食。 于是,史莱姆们发出欢快的叫声,蹦蹦跳跳的追逐虫子。 第46章 食材研究 史莱姆进入地下洞穴就像是老鼠进了米缸,放眼望过去,四周全都是食物。 蜗牛、蛞蝓跑得慢,史莱姆蠕动着身子弹跳起来,一个泰山压顶扑住猎物,然后用身体包裹得严严实实。 至于飞蛾之类跑得快的猎物,史莱姆们静止不动积蓄力量,随即身子剧烈颤抖,射出一团黏黏的液体,被命中的飞蛾立刻被粘住了翅膀,摇摇晃晃的栽下去,然后被史莱姆压在身下。 面对体型稍大的蟾蜍,史莱姆们协同一致围猎,蟾蜍虽然左冲右突,最终还是被史莱姆压在身下、含入口中。 被吞下的蟾蜍就像是琥珀中的昆虫,艰难的挣扎着、却还是无力挣脱史莱姆的束缚,最终在窒息和麻痹中一点点失去反抗。 更多的史莱姆则是趴到毒蘑菇上,身体蠕动着摊平,覆盖住整个毒蘑菇,然后缓缓收紧,将毒蘑菇齐根勒断,卷入腹中。 吞下毒蘑菇之后,史莱姆的肚子开始缓缓蠕动,毒蘑菇被绞碎,然后不断研磨,变成五颜六色的糊糊。 之后史莱姆的肚子就像榨汁机一样,将毒蘑菇中的营养和水分一滴不剩的榨取出来。 做完这些,史莱姆吐出一个五颜六色的疙瘩。 这是史莱姆的便便。 吃饱喝足的史莱姆开始繁衍,经过一系列短平快的环节之后,史莱姆肚子里出现了一粒粒五颜六色的小圆球,看上去就像是装在塑料袋里的珍珠奶茶。 于是,史莱姆静静地待在原地,等待肚子里的小圆球生长、发育。 过了十几分钟后,史莱姆将小圆球吐出来,一个个小生命拱破胞衣,然后沿着母亲在地上蠕动时留下的黏液痕迹向前移动。 史莱姆将毒蘑菇挤压粉碎后,没有直接吸收消化,而是将糊状的食物吐出来,一群刚出生的小史莱姆立刻冲上去吃了起来,然后它们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大。 刚出生时顶多也就是杨牧云的指甲盖那么大,可是吃了几口食物,体型就膨胀一倍,而且吃的越多长得越快,不一会儿就膨胀到杨牧云的拳头大小。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不禁赞叹:史莱姆生长速度也太快了,而且不挑食,什么都吃,免疫力也强,吃了那么多红伞伞都没事,种种属性,完爆猪牛羊之类的家畜。 “史莱姆的肉要是能吃就好了。” 听到杨牧云的话,身边的大石、绿帽、黑头等齐齐颤抖。 史莱姆能吃吗? 它们的肉用水煮会变得特别硬,把牙累掉也嚼不烂,用火烤会发出刺鼻的怪味,甚至能把人熏晕,就算生吞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要么当场呕吐,要么拉稀跑肚。 也正因为公认的不能吃,史莱姆在大沼泽里泛滥成灾。 杨牧云心中冷笑,不能吃?那是没找到烹饪的方法。 先让史莱姆清理地下洞穴中的蘑菇吧,这几天先正好研究研究史莱姆的做法。 看着史莱姆们尽心尽力搞大扫除的模样,杨牧云都不忍心烹饪他们了。 这群小东西不仅什么都吃,而且吃得特别干净,石头上那一层水和矿物质、微生物形成的粘膜层都不放过,所过之处除了啃不动的石头,就只剩下一坨坨灰色的便便。 哥布林们主动的当起了铲屎官,地下洞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干净起来。 绿帽兴奋而又激动的说道:“主人,依现在的速度,明天就能把这个洞穴清理干净。” 杨牧云满意的点了点头,嘱咐绿帽在这里盯着,最后还是命令黑头抓几十只史莱姆带回地面做研究。 大石看到杨牧云身边的史莱姆,立刻说道:“酋长,不用试了,要是史莱姆能吃,早就被吃光了。” 杨牧云笑了笑,大鲤鱼、大黑鱼、大闸蟹、小龙虾、生蚝、野兔、山羊什么的,在外国都能泛滥成灾,但是在种花家只能可耻的靠养殖续命。 《山海经》上那么多奇奇怪怪的生物都给他们安排得明明白白的,一个史莱姆还能翻天了? 杨牧云叫拉玺达做了几只大水缸,灌满水后将史莱姆丢进去。 给它们泡泡水、吐吐脏东西。 过了一段时间,杨牧云掀开水缸盖子,立刻传来一股刺鼻的气味,同时发现水缸里的水变得五颜六色,更是飘着一团团絮状的丝线。 杨牧云拿着网子在水里捞了捞,然后捞出几只半透明的史莱姆。 刚丢进去的时候是五颜六色的,现在应该是吐了很多脏东西,颜色浅了很多,身上大块大块的神色斑点也都消失不见。 杨牧云换水之后,又把史莱姆们丢了进去。 过了一段时间,杨牧云第二次掀开盖子,水依旧浑浊,仍然有浓重的气味和絮状漂浮的脏东西,可是比起上一次明显少了很多。 第三次开缸,几乎没有异味了,水也清澈见底,没有明显的絮状物漂浮,看样子肚子里的脏东西吐光了,史莱姆也变得无色透明。 现在的就像是一个透明塑料袋装满纯净水的感觉,干干净净,跟之前的肮脏模样截然不同。 重新换水,杨牧云给一缸史莱姆用的清水,第二缸史莱姆则加了食盐。 又过了一段时间杨牧云重新打开盖子,发现史莱姆们明显变得不同了。 清水那缸史莱姆还是原来的样子,没啥明显变化。 加盐那缸史莱姆也是晶莹剔透,不过身体中出现了一道道松叶状的花纹。 看到这个花纹,杨牧云更加坚定了史莱姆能吃的想法,现在所差的就是怎么吃。 杨牧云捞出一只史莱姆,然后又往水缸里加了几把盐。 被杨牧云捞出来的史莱姆挣扎着想要逃走,可是杨牧云小拇指一用力便刺进了史莱姆身体,将其牢牢钉在案板上。 杨牧云使劲揉搓,仔细感受着那圆滚滚、滑溜溜、晃悠悠的美妙q弹。 “咦,清洗干净之后没有黏液了,也没有毒性了,就像是摸凉粉的感觉。” 同时也是借掌心皮肤和肌肉的敏锐触感仔细研究史莱姆的身体构造。 杨牧云隐约明白,史莱姆没有颜色,没有气味,之前看到的颜色,闻到的气味都是史莱姆从生活环境中摄入的。 一旦到了新环境,史莱姆会迅速吐故纳新,以最快的速度适应新环境的色彩、气味等。 在环境适应能力上,史莱姆绝对是专家级的。 但是在杨牧云眼中,这个能力最大的作用就是——入味。 第47章 意料之外 杨牧云对着史莱姆使出浑身解数,并且从部落的山洞中搬来啤酒瓶盖做的炒锅,将史莱姆切成片溜炒煸炸煎…… 然而结果就像大石他们说的那样,史莱姆的确不能当做食物。 水煮就变硬,累掉牙也嚼不烂,火烤就发出刺鼻的气味,能把人熏晕。 杨牧云自己也一度怀疑,自己炒锅里出来的这些东西应该是葱爆塑料,干煸橡胶。 “难道史莱姆的真正用途是工业原料?” 杨牧云揉了揉脑门,想要塑料和橡胶,直接从地球弄就是,质量好品质高还数量大。 自己现在需要的是食物。 好吃不好吃倒在其次,主要的是能填饱肚子。 史莱姆这种生物太适合养猪了,不把这么优质的食材开发出来,杨牧云觉得自己愧对种花家的魂。 把一堆烹饪失败的食物倒进垃圾桶,杨牧云打开水缸盖子。 清水里的史莱姆依旧晶莹剔透,就像是放在水中的玻璃球,不仔细看都发现不了它们。 而且,水缸盖子打开的那一瞬间,史莱姆们炮弹一样弹射出来,杨牧云连忙把盖子盖上。 另一边,盐水里泡着的史莱姆全都半死不活。 别说往外跳了,杨牧云用网子捞的时候动都不带动一下,就跟仰泳鲈鱼一样。 再看这些盐水泡过的史莱姆,晶莹剔透的身体中出现了更多的松纹,一道道松纹蔓延交接,在史莱姆体内形成瑰丽的几何图案。 杨牧云喃喃自语,“这不就是如假包换的松花蛋嘛。” 将手上这只松花蛋切碎,凑到鼻尖闻了闻,虽然不香,但也不臭,没有什么刺鼻的气味。 杨牧云鼓足勇气用门牙咬了一小块,然后嚼了嚼,发现没有什么难以接受的味道。 于是杨牧云大着胆子,又咬了一口。 嚼了嚼,除了有点咸,没有什么多余的味道,将剩下的一大块丢进嘴里嚼了嚼。 除了咸味,似乎真的就没什么了。 仔细感觉了下,这东西嚼起来比松花蛋、皮冻、凉粉更韧,但是比起牛筋、猪皮又软了些,稍稍带点羊眼的q弹,能感受到食材切面上的毛茬与舌苔的摩擦。 就像是100层橡皮擦在舌头和牙齿表面磨来磨去,牙齿表面和口腔中每一寸皮肤都无死角的擦了一遍。 想到这里,杨牧云像嚼口香糖一样狠狠的嚼了嚼,足足三分钟才把口中的残渣吐出来。 舌头舔了舔牙齿,果然变得干干光滑,就像抛光打蜡了一样,牙齿上的污渍全都被清扫得干干净净。 穿越的这十年里,杨牧云非常注重个人卫生,尤其是口腔卫生,可惜由于条件所限,杨牧云根本找不到牙膏和牙刷的替代品。 所以,这一口牙不可避免的生出了牙结石。 可是现在,杨牧云感觉自己牙齿变化光洁细腻,牙结石也减少了许多,一口白牙差不多能拍广告了。 “史莱姆能不能吃暂且不知道,但它一定能清洁口腔。” 想到这,杨牧云连忙招来大石。 得知这是史莱姆做成的食物,大石本能的拒绝。 可是杨牧云动用酋长的权威,大石只能硬着头皮塞进嘴里,然后像对待生死大敌一样,狠狠地嚼啊嚼。 没多久,大石脸上的表情从痛苦变声疑惑,然后变成愉悦,显然他也感受到了口腔中的变化。 “大石,吐掉,喝口水漱漱。” 看了一眼大石吐出去的史莱姆残渣,又黑又黄,还带着一股难闻的气味。 大石自己都不好意思了,连忙用脚铲起一堆土盖住自己吐的东西,然后使劲的踩啊踩,仿佛要毁尸灭迹。 杨牧云又给大石一大块史莱姆肉,大石立刻兴奋的嚼了起来。 咀嚼几分钟,又漱了一次口,大石呲着牙咔咔碰了两下,然后发出一声凶狠的咆哮。 “酋长,你看俺的牙齿,白了很多啊。” 评价一个野兽是否危险,最通用的指标就是尖爪和利齿。 野蛮人没有尖爪,但野蛮人有利齿。 只是大家的牙齿都不怎么干净,甚至一口烂牙,久而久之也就不好意思呲牙咧嘴了,直接用拳头打招呼。 不止野蛮人,其他生灵也都是这样。 一见面就亮出尖牙利齿吓唬对手的,是野兽,纯粹的野兽。 但是不可否认,炫耀牙齿是肉食动物刻在骨子里的记忆、荣耀。 拥有牙齿,就拥有吃肉的权利。 牙齿越锋利,能吃到的肉就越多,身体自然也就越强壮。 所以,牙齿比肌肉更能凸现实力,也更能彰显威势。 “酋长,这东西实在太好了,您是怎么想到的!” 听到这个夸奖,杨牧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我要的是食物,食物啊,不是口香糖,也不是牙膏。 但是转念一想,创造出牙膏也不错,以后口腔卫生有保证了。 这十年中,杨牧云心中最大的疑惑就是,为什么王子随便遇到一个村姑就能下得了嘴。 自己还算注重口腔卫生的了,每天漱口,还经常拿小树枝清理牙齿,就这,牙齿还变黄了。 那些村姑一辈子不刷牙,就算没有牙结石、牙菌斑、龋齿什么的,嘴里的气味也绝对不好闻。 除非王子喜欢吃螺蛳粉。 现在看到大石的反应,杨牧云突然觉得,史莱姆牌牙膏有可能是男女通杀的好东西。 而且,口腔卫生这东西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体验过清洁的口腔之后,只要一天不清理口腔就会浑身难受,遇到熟人都是能点头就坚决不开口,即便开口也绝对不敢大声。 杨牧云把盐水缸里面的史莱姆捞出来,然后咔嚓咔嚓几刀切碎,然后叫来绿帽、黑头、拉玺达体验。 跟大石一样,几个家伙听到吃史莱姆,立刻一脸的嫌弃,满心的抗拒。 可是听到大石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看大石那一口干净的牙齿,拉玺达第一个动摇了。 然后二话不说将史莱姆片丢进口中使劲咀嚼,然后拉玺达的眼睛越来越亮,甚至有些灼热。 绿帽和黑头也试着嚼了嚼,然后越嚼越兴奋,越嚼越上瘾。 黑头用爪子敲了敲牙齿,随后说道:“主人,这东西太有用了,可以拿到铁炉城交易,换取我们需要的物资。” 杨牧云愣了一下,喃喃道:“什么是铁炉城?” 绿帽也一脸的疑惑,哥布林一族世代生活在山谷中,也就跟着杨牧云巡山出了几次门。 大石倒是听过铁炉城,但也仅仅是听过这个名字,具体内容一概不知,所以没有说话,而是听黑头讲解。 黑头解释道:“铁炉城是一个矮人族建立的城市,我们一路向南,走二十多天就到了。那里能交换到很多好东西,还有矮人族的铁器。每年雪化之后的前三个满月,会有很多种族前往铁炉城交换物资和信息,有实力的部落和种族都不会缺席的。” 杨牧云咳了咳,“等雪化之后咱们也抽时间去看看。” 一定要交换几个年轻的姑娘回来。 不要房子、不要钻戒、不要存款、不要请吃饭买东西的女性,这样的好姑娘,为她们付出200块过分吗? 有可能200块也不要呢。 第48章 地下城市 铁炉城的消息吸引了杨牧云的好奇心。 大石也很向往,只是这家伙忍不住对着冰晶棍摸了又摸,脑子里想的明显是野蛮人祖传手工艺。 黑头小声提醒道:“大石勇士,铁炉城是矮人族的地盘,矮人族装备精良,用的都是铁器,还有铠甲,全身甲,据说有五十套。” 大石虽然自负,但并不愚蠢。 如果是哥布林、狗头人这种拿着木棍石头当武器的种族,抢了就抢了,反正自己拳头大。 可是矮人族这种使用铁器,而且还有五十套铁甲的种族,大石也不敢随意撩拨。 杨牧云想得更多。 冰河时代降临,连蜘蛛窝里都出现了一个暗影蛛神,矮人族怎么会没有神明。 无论新生的神明还是古老的神明,其底蕴都不是暗影蛛神能够比拟的,也不是自己能够对抗的。 矮人族本来就是锻造的行家,现在应该是锻造之神了吧,打造的武器装备肯定都是带属性的吧。 去铁炉城的时候一定要好好看看。 就在这时候,一个哥布林过来汇报说,第一个地下洞穴清理完毕了。 史莱姆真是太给力了,这才一天时间就把毒蘑菇啃完了,顺便还把各种垃圾杂物清理干净。 杨牧云立刻说道:“走,去看看!” 没了密密麻麻的菌丛,地下洞穴显得格外空旷,似乎比上次进来时候更宽广了。 “拉玺达女士,能不能麻烦你将这里的地面处理一下。” 拉玺达没有说话,默默地转悠起来,她走过的地方,凹凸不平的地面就像是被熨烫过一样,全都变得平平整整,几圈走下来,第一个地下洞穴变得像镜面一样平滑。 杨牧云兴奋的看着周围,说道:“我们也建立一座城吧,就在这里,建造一座属于我们的城。” 在这片土地上,筑城非常困难,首先要有足够的人手,其次是筑城的资源,最后是筑城之后能不能守住。 毕竟有很多种族喜欢干无本买卖,城镇这种大目标肯定比洞穴、村庄劫掠起来收获大。 所以,居住地也成了评价一个种族实力的重要指标。 最低是树洞、巢穴、山洞。 成本低,到处都是,多花点时间总能找到。 其次是草屋、木屋、石屋之类的建筑。 这就需要一点手艺了,而这个也是智慧生物和野兽的区别。 再然后就是众多建筑聚合起来的村庄,这意味着有了庞大的族群,已经是一股不小的力量了。 再向上就是筑城了。 城市不仅仅是居住,还承担着众多功能,比如交易稀缺物资,这也是铁炉城吸引众多种族的原因。 野蛮人虽然强大,但是一直住山洞,倒不是野蛮人不会盖房子,而是觉得山洞住着更安全。 这也侧面说明,杨牧云所在的部落并不强大。 杨牧云看了一眼四周。 地下洞穴形成了上万年,这说明它稳固,深处地下,这说明隐蔽,空间广阔,这说明有发展空间。 说白了就是容易苟。 如果什么都放在明处,很容易引起某些人的注意,不能低调发育。 听到杨牧云的话,大石第一个赞成。 绿帽第二个赞成,毕竟主人住在自己旁边的话,安全上更有保障了。 黑头也连忙赞成,狗头人都已经投靠野蛮人了,主人走到哪自己肯定得跟到哪。 拉玺达看了一眼周围。 没有了菌丛,地下洞穴的空气都干净了许多,而且,自己刚才费劲巴拉的平整地面,这要是不住就浪费了。 于是,拉玺达说道:“你该不会想让我再弄个石头城出来吧?” 杨牧云还真有这个念头,一座全部由石头形成的城市,想想都刺激。 拉玺达说道:“平整地面是符合自然规律的,毕竟大地本来就是平的,就像是把一块石头从山顶推下去,对我的负担并不大。但是修建城市不符合自然规律,就像是把一块石头从山脚下推到山顶,负担会很大。” 杨牧云咳了咳,“怎么会呢,城市的问题我自己解决。不过还真有一件小事麻烦你。” 说着,指了指这处地下洞穴和其他地下洞穴的连接处。 “拉玺达女士,能不能把这里缩小。” 拉玺达愣了一下,“我还以为你会让我把这个连接处扩大。” 杨牧云笑了笑,“当然是为了隐蔽,等里面的空间清理完毕,就把这个通道封闭,然后在隐蔽的地方重新开一个通道。” 地下城确实够隐蔽,但杨牧云希望更隐蔽,用来存放自己今后的一系列计划。 于是,杨牧云正式确定了“地下城”这个不是名字的名字,并且将今后的重心转移到这里。 搬家般简单。 老家那边没什么贵重物品,大都是一些老物件,没有搬的必要。 杨牧云和大石又看了一眼被冰封的族人们,随后让拉玺达封死所有出入口。 之后杨牧云和大石又回到男巨人家中。 男巨人家里最不缺的就是酒瓶、饮料瓶,易拉罐有很多,就是其中还大部分都被捏扁了或者踩扁了,杨牧云和大石找了好久才找到几个完好无损的。 把易拉罐运回地下城,然后让拉玺达在地上整出一个齐腰深的坑充当地基,易拉罐卡进去之后,地基收紧,卡得严实无缝。 这时候,杨牧云的手指甲派上用场了,对着易拉罐侧面一划就是一道切痕。 杨牧云的手很稳,也很准,所以切痕笔直,就像机器切割的一样。 手工diy出一个大门,剩下的就是大扫除和内部装饰了。 反正易拉罐不要钱,杨牧云给几个核心成员都整了一套。 喜欢地下室的就把地基打深一点,个子高就界成两层,个子矮就界成三层,不喜欢住楼就横着放。 与此同时,杨牧云时刻关注女巨人家的菜架子,终于有一天等到了蘑菇。 平菇,这是上辈子吃得最多的蘑菇,根一般是白色的,伞是灰黑色,无毒无害。 地下洞穴自然生长的菌丛杨牧云是不敢吃的,所以才让史莱姆们啃个干净,又让拉玺达把地面平整一遍,为的就是收拾干净地方,种自己放心的品种。 杨牧云借蘑菇的时候很小心,即便女巨人拍照了也对比不出来。 将借来的蘑菇送回地下城,安置在早就准备的培养基上。 剩下的就是耐心等待蘑菇生出菌丝,然后把菌丝进一步扩散了。 看着地下城中寥寥无几的居民区和种植区,杨牧云觉得自己得多借点瓶瓶罐罐。 顺便多借点儿试验品,好好研究史莱姆的用途。 第49章 开发用途 杨牧云现在彻底变成了埋头实验室的工作狂人。 每天的研究事项就是:保持斯莱姆尸体新鲜度的36种方法、史莱姆浸泡各种液体后的72中变化、史莱姆的味道和处理方法的108种关系…… 然而,杨牧云还是没能找到史莱姆的烹饪方法。 因为杨牧云做了一个试验,让哥布林抓了十几只身强力壮的老鼠,然后每天给老鼠喂食自己处理过的,相对还算可口的史莱姆干。 结果,老鼠们越来越虚弱,没几天就全都饿死了。 同时做实验的几只兔子也一样。 最终杨牧云得出结论,史莱姆确实能吃,而且很有饱腹感,但是没有任何营养价值,这种食物唯一的作用就是欺骗肚子,让食用者在饱腹感中饿死。 很矛盾,但是又很真实。 不得不说,史莱姆在为了不被吃这条路上进化得很完美。 杨牧云默默地记录下这条结果,然后在旁边注明:一千年后,当物质生活水平极度富裕,生灵们以肥胖为丑的时候,记得拿出这个成果。 随即,杨牧云开始梳理自己实验中产生的副产品。 杨牧云最看好的是一种材料。 史莱姆被水煮以后会变硬,累掉牙齿也咬不烂,多咬几次就会变得像沙子一样糟烂。 但是杨牧云发现,将史莱姆泡入一定浓度的糖水中,再将其用72度到84度的水中煮半小时到45分钟,会得到一种软乎乎的粘稠液体。 这种材料可以随意揉捏,还能注入模具,冷却后就会定型,然后用燃烧的碳粉烧烤3至10秒钟,可以祛除材料表面的黏性,就得到一种类似牛筋的材料。 这种材料与身体接触时没有任何不良反应,防水超耐磨,柔韧有弹性,可以用来制作床垫、枕头、鞋底。 不过,杨牧云的思维开拓了一下。 还能制作类似警棍、护具、头盔等装备。 虽然不如真刀真枪那么杀伤力巨大,但是可以用来当做平时训练的道具。 而且这种材料重量轻、密度小,可以制作救生衣、救生船。 哦对了,抗冲击力也很强,可以制作成地垫,平常练习战斗技巧的时候可以少受点伤。 杨牧云对这个记忆深刻,部落里的战士们陪小孩子练习的时候,只要练不死就往死里练。 piā叽一下摔地上,piā叽一下挂墙上都是常事,破皮起包是小儿科,吐血骨折是家常便饭。 还不能哭,哭了就是鼻涕虫,要被瞧不起的。 就大石那个憨憨,每天被揍得体无完肤还傻乐傻乐,真不知道脑子是不是被打坏了。 恰好这时候,第二个地下洞穴也清理完成了,杨牧云便将“小个子改变大世界”工厂设在这里。 然后就是根据生产环节制作一系列工具。 恰好第二个地下洞穴有一条地下小河,取水非常方便。 于是杨牧云就在地下小河边建了几个池子,用来清洗、浸泡史莱姆,然后是水煮、定型、烤火…… 狗头人主要负责前两个环节,因为狗头人身板粗壮,可以干重活,清洗和浸泡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 但是水煮、灌注模具、烤火这三个环节,狗头人干得就不如哥布林了。 倒不是贬低狗头人,而是事实如此。 别看哥布林瘦的皮包骨头,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胳膊也细的像麻杆,好像稍微用力就能听到清脆的咔吧声。 但是,哥布林的手真的很巧。 杨牧云做了一个简单的试验。 穿针引线。 用头发丝穿一个骨针,只有一次机会的情况下,狗头人全体淘汰,就连黑头也没能一次成功,但是哥布林没有一个被淘汰的,就连吃奶的小娃娃也能轻松做到。 天赋,这就是天赋。 出生的时候有,那就一辈子都有,出生的时候没有,那就是没有。 大石也试了几次,捏着头发丝的手颤颤巍巍,连针眼都认不到,心里一急,咔吧,骨针断了,还是断成三截。 连哥布林都比不上,这让大石很不服气,觉得这东西没用,打架的时候根本用不到。 杨牧云对此呵呵一笑,忍着疼揪下一根头发,然后对着大石的胳膊拍了一下。 大石本来不觉得有什么,可是下一瞬嗷呜叫了一声。 疼,太疼了。 仔细看去,发现那根头发丝正插在自己胳膊上。 杨牧云说道:“不要小看一根头发丝的威力,在合适的位置使用恰当的力道,它的威力不亚于一把剑。” 说起这个,杨牧云是深有感触。 上辈子读书的时候,曾经用一张纸将同桌的手割破了。 没错,就是一张纸,课本书页那种薄薄的纸,却将同桌的手割出一条血口子。 杨牧云还以为自己发现了什么不了的神功秘技,于是强行与同桌达成共识,又在其身上试验了几百次,结果一次也没成功。 到后来,杨牧云跟着奶奶跳广场舞时遇到一个老头玩杂技,用扑克牌切开易拉罐、切断小树枝,引得一群老太太鼓掌,于是杨牧云缠着老头拜师学艺。 老头经不住杨牧云的纠缠,于是教了两手,杨牧云也刻苦练习了一段时间,只是后来零花钱不允许,世间少了一个飞花摘叶的大侠。 而现在,杨牧云能够掌控全身上下所有的肌肉,对力道的拿捏精准到极致,顿时明白上辈子的刻苦练习有多么可笑。 天赋这东西,真不是汗水能够弥补的。 八级钳工的手,也真不是某些高精尖车床能够赶超的。 大石还是不服气,“酋长,真正战斗的时候,怎么会站在那不动任由敌人刺。” 呵呵一笑,杨牧云捏着头发丝向后退去,足足退到十步之外。 随后,杨牧云并着食指和中指,瞄准大石的脸部说道:“你小心,我要射了。” 大石立刻感觉面皮一紧,连忙抬起胳膊护住面门。 可是这时候,杨牧云跨步、拧腰,挥臂、甩手,最终双指一弹,然后便听到大石哎呦一声。 头发丝精准的插在手臂上。 还好杨牧云头发比较长,能在发丝末端打个中国结,否则的话怕是要齐根插入。 第50章 蕉个朋友 史莱姆工厂开始有序生产,每天都有数百个史莱姆被送进工厂,然后变成各种用具送出来。 史莱姆用它们渺小的身躯支撑起了杨牧云的血肉工厂,支撑起了杨牧云的幸福生活。 但是杨牧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因为自己库存的糖快用完了。 糖都是从男巨人家里借来的,虽然借了很多,但用的也多。 大石几次使用狂化,都是依靠糖快速恢复体力,缩短狂化后遗症的,自己跟暗影蜘蛛战斗的时候,也是靠糖块才能长时间卡着狂化的临界值。 对野蛮人而言,糖是极其重要的战略物资,是战斗力的保证,身上必须留几块以备不时之需。 现在糖又成了生产的原材料,原本就不多的存货两天就干完了。 没辙,杨牧云只能继续去借。 但是看了一眼男巨人家里空空如也的调料瓶,杨牧云觉得自己再这么借下去,男巨人就是再粗枝大叶也会注意到了。 至于隔壁女巨人家里,杨牧云无语的发现,别说糖,一个含糖的东西都找不到,家里的可乐瓶都标注了“无糖”。 杨牧云无语。 女巨人你家里没有白糖也就算了,怎么连红糖都没呢。 这就逼得杨牧云继续探索。 反正现在实力今非昔比,再遇到老鼠也能轻易反杀,即便遇到猫,也能跟它周旋周旋。 但是仔细想了想,杨牧云觉得这个“周旋”有点虚。 到处都是摄像头,再加上人手一部的手机,要是一不小心被拍到了,分分钟就能上热搜。 《惊!某某小区出现拇指大的小人,究竟是进化论的bug,还是转基因的恶果,让我们一起走进某某直播》。 对于自己这种小人来说,外面的世界真的是危险重重、步步杀机。 杨牧云感慨:要是能隐身就好了。 可是隐身之后,又会遇到一个问题,距离。 外面的世界太大了,从一栋楼到另一栋楼对于小人来说无异于从一座山到另一座山,其间的跨度,杨牧云的蛛丝鞭长莫及,只能老老实实的用脚走。 如此,探索的难度几何倍数增长。 杨牧云再次感慨:要是有个坐骑就好了。 嗯? 杨牧云愣了一下,随即询问黑头,“部落里还有鱼吗?” 黑头立刻回答道:“主人,我这几天都在探索地下洞穴,寻找热源,捕鱼的人手不多,收获只有几十条鱼。” 杨牧云立刻说道:“够了够了,都拿过来。” 黑头不敢怠慢,立刻把今天捉到的鱼送了过来。 杨牧云生火烧水,然后将清理干净的鱼放进去煎,煎过之后加水炖汤。 很快,一锅浓白如脂的鱼汤就熬了出来。 杨牧云把上面的精华撇到桶里,然后将一个史莱姆丢了进去。 史莱姆晶莹剔透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脂白色,桶里的鱼汤则一边减少,一边变淡,最终只剩下一点残渣。 这就是杨牧云研究出的史莱姆另一个特性——萃取。 它们会吸收周围事物的精华,并且将这些精华存入身体中缓缓吸收。 之前在大沼泽中时它们会从腐草、淤泥中吸收毒素、污秽,也正因此史莱姆变得腥臭、肮脏、有毒。 但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当史莱姆被丢进牛奶中时,它会萃取牛奶中的精华,然后变得奶白、喷香。 面前的史莱姆便是这个道理,几十条鱼熬出的精华全都进了史莱姆的身体。 杨牧云出手,迅速取走史莱姆的性命。 因为再不杀死的话,史莱姆就会吸收消化鱼汤中的精华,然后把不能吸收的部分当成排泄物吐出来。 杨牧云把史莱姆清洗干净,对比了一下前后差距,吸收完鱼汤之后,史莱姆的体积膨胀了一倍,快赶得上一个龙眼的大小了。 “这么大,应该够吃的吧。” 想到这,杨牧云打开空间通道,透过气泡观察了一下对面的情况。 这么几天下来,杨牧云已经摸清女巨人的作息规律——是一个有福报的人。 除了周日,白天基本都不在家,要不是橘猫在家中作威作福,杨牧云早就把这个家翻遍了。 “蛋黄,蛋黄,快出来!” 猫的耳朵很灵,尤其是听到自己名字时,杨牧云才喊了三五遍,橘黄色的大猫就从卧室的方向跑了过来。 刚开始橘猫还以为是开饭了,可是跑到餐厅才意识到,主人没在家,刚才那也不是主人的声音。 再看架子上的小身影,橘猫瞬间怒发冲冠。 就是这个小东西,每天偷自己的食物,可恶,可恶啊。 (╬◣д◢) 杨牧云坐在架子上,居高临下的看着橘猫。 “喂,不就是借了一点猫粮吗,又不是你的东西,那么生气干什么?” “猫粮没了你主人不是又买了吗,又没饿着你,瞧你那胖成球的样子。” “再说了,你在家里不无聊吗?有人陪你说话不好么?” “蕉个朋友如何?” 猫都是成了精的东西,虽然只会喵喵喵,但是对人类的话语都能听个大概。 所以,橘猫不再无能狂怒,而是安静的坐着,还朝着杨牧云挥了挥爪子,指了指自己身前。 “叫我下去玩?好啊!” 杨牧云把自己刚刚制作好的鱼丸丢了下去,自己则在鱼丸丢下去的瞬间向后一个翻滚,躲到橘猫视野的死角。 鱼丸就像弹球,落在地上后砰的弹了起来,然后再次落下。 橘猫瞬间收起懒散的表情,然后蹭的跳起,喵呜一声将鱼丸按在爪子下,随即呲着牙狠狠的咬上去,一边咬一边左右甩头,将鱼丸撕扯成碎片。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嘿嘿冷笑,就知道这个小东西坏得很。 不过没关系。 有办法治它! 橘猫咬了一会儿,突然发现小东西香得很,于是砸吧一下嘴,情不自禁的咽了下去。 鱼的鲜香瞬间在嘴里爆开,橘猫幸福的喵了一声,然后呼噜呼噜的哼了起来,三下五除二把鱼丸吃光,然后还把地面舔得干干净净。 好饱,好舒服。 o(* ̄▽ ̄*)o 然后,橘猫摇头摆尾,对着架子上挥了挥爪子。 仿佛在说,“动我猫粮者,死!还有谁来送死!” 杨牧云再次坐到架子边缘,居高临下的看着橘猫。 “还想吃吗?” 橘猫愣了一下,那小东西竟然没死,自己刚才吃的是什么? 不过听到小东西的话,橘猫下意识的舔了舔舌头,然后点点头。 杨牧云手中再次出现一个圆球,但是刚给橘猫看一眼就收了回去。 橘猫急的上蹿下跳,无奈体重不允许,跳的还没桌子高,更别说架子了。 杨牧云竖起一根手指,“帮我办事,每天给你一个怎么样?” 橘猫不屑的哼了一声,嘴巴里发出呜呜的威胁声,显然不把杨牧云当回事。 杨牧云“呦呵”一声,“小东西脾气还挺大。” 说完,杨牧云拽着猫粮袋子向外拖。 “你说说,我要是把这个袋子推下去,会怎么样?” 然后,杨牧云指了指架子上收藏的瓶瓶罐罐,各种工艺品小摆件。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恐怕你以后连最便宜的猫粮都吃不到了哦。” 第51章 驯服猛虎 杨牧云知道橘猫不可能全懂自己的话,但肯定能听懂一部分。 至少能看懂自己的动作。 果然,橘猫流露出了胆怯的表情,原地转圈圈,连叫声都低了许多。 杨牧云不怕橘猫耍心眼,就怕橘猫是个榆木疙瘩没法沟通。 于是,杨牧云尝试着往下跳了一层,看橘猫没有攻击的动作,杨牧云再次向下跳了一层。 当杨牧云跳到与桌子同等高度的时候,橘猫突然抬起头,然后猛地一窜。 果然还是个小机灵鬼。 在橘猫将要扑到跟前的瞬间,杨牧云嗖的跳起,左手一根蛛丝向上甩去,同时右手一根蛛丝甩出,正中近在咫尺的橘猫。 橘猫喵呜一声惨叫,随即捂着脸在地上滚来滚去。 再看猫咪脆弱的鼻子上,正扎着几根白色的蛛丝。 蛛丝又短又细,但是架不住猫咪鼻子上神经元密集,痛觉神经敏锐,橘猫这会儿疼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杨牧云索性不说话了,坐在架子边缘,晃着双腿看戏。 橘猫抬起头看到这一幕,顿时生气的喵呜一声。 杨牧云不怕,不仅没往上逃跑,反而向下跳了一层,再次坐到与桌子同高的那一层。 这里是橘猫纵身一跃能触及到的高度,然而橘猫没有再鲁莽的跳起。 相反,杨牧云抬起右手做出投掷的动作时,橘猫立刻捂住脸,两条后腿蹭蹭的蹬着地,瞬间向后退了七八步,一直退到墙边才停下。 杨牧云大大方方的跳到地面上。 橘猫立刻按着前爪,做出扑击的姿势,可是杨牧云一抬手,橘猫原地一拧身子,横着窜了出去。 如果说之前是猫抓耗子,现在就是耗子找猫了。 杨牧云心中暗道:我现在的攻击范围不大,三十厘米内看自己的心情,三十厘米外就得看老天爷的心情,你怕个锤子。 可是橘猫又不知道这一点,看到杨牧云抬手就觉得鼻子刺痛,根本不敢再尝试第二次。 橘猫不出来,杨牧云也不敢去找它,正好借这个机会在屋子里好好转转。 跟厨房一样,整个屋子收拾得干净整洁,一尘不染,门口的鞋子摆的整整齐齐,沙发上的布偶也都坐得端端正正。 杨牧云抬头看去,沙发上方挂着一个照片,上面是一群人的合拍,屋子的主人是一个医生,准确说是一个中医。 明明可以靠颜值吃饭,为什么要学医呢? 谁叫她学医的,真该天打雷劈。 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转行。 又在客厅里转了一圈,发现除了沙发底下除了几根橡皮筋就是头发和猫毛,没什么东西可借的。 无奈之下,杨牧云只能爬上墙,沿着天花板一路找猫。 这个小机灵鬼果然蹲在门后伏击自己。 杨牧云从上方悄无声息的靠近橘猫,然后纵身一跃跳到橘猫脖子上。 橘猫浑身一哆嗦,然后猛地跳了起来,慌不择路一头撞在门框上。 痛叫一声,猫咪立刻发现了脖子上的异常,于是转动脑袋,呲着牙想咬杨牧云。 杨牧云所在的位置橘猫刚好触碰不到,咬了几次非但没伤到杨牧云,反而被杨牧云趁机揪了几下胡须,疼得橘猫惨叫连连。 橘猫又开始打滚,可是杨牧云根本不在意,双手紧紧抓住橘猫的发根,橘猫再怎么转圈圈也甩不掉自己。 到最后,杨牧云烦了,右手一抓,小拇指狠狠戳破橘猫的皮肤,同时释放几根蛛丝撩拨橘猫的肌肉和神经。 橘猫似乎感觉到了什么,惨叫一声老实下来,不仅脑袋向胸口塌,四只爪子和尾巴也都收在腹部。 杨牧云暗道:命运的后颈皮还是有用的,只不过没幼年时那么敏感了。 把小拇指收回来,杨牧云对橘猫说道:“站起来,走!” 橘猫能听懂这一句,于是连忙站起来,向客厅走。 杨牧云又指挥“左”、“右”,橘猫犯了几次错之后也都能听懂了。 后面就是“跑”、“跳”、“停”,橘猫也都学会了。 反复练习几次,橘猫已经能准确无误执行杨牧云的命令了。 于是杨牧云指挥橘猫跳上窗台,扒开纱窗,从缝隙中挤了出去。 看着外面的蓝天白云,感受着猫毛的无声律动,杨牧云开心的笑了起来。 出来了! 外面的世界,我来了。 杨牧云指挥橘猫下到地面。 这里是二楼,绿化带中的树直接把树枝伸到窗户边了。 橘猫虽然胖,但是胆子不小,纵身一跃跳到树枝上,上上下下晃悠了一会儿,随即熟练的爬下树干,钻进绿化带中。 杨牧云偷偷观察了一下周围,然后指挥橘猫向外走。 橘猫毛比较长,而且蓬松、柔软,杨牧云藏得严严实实,即便被外面的摄像头拍到也不怕。 橘猫更是天不怕、地不怕,一路上遇到小区的人也不躲闪,该走走该停停,谁打招呼都不理。 遇到几只猫发出热情地呼唤,仿佛在说“大爷,来玩啊”。 橘猫有心过去厮磨一会儿,可是命运的后颈皮被掌控着,只能含着泪离开。 又遇到几个狗,只可惜都拴着绳,橘猫贱贱的挑衅狗狗,等狗狗被绳勒着脖子后,橘猫大摇大摆的离开了。 很快,橘猫就带着杨牧云在小区溜达一圈,杨牧云也对自己所处的环境有了大致的了解,同时也根据小区里的广告牌知道了自己所处的位置。 嗯,这里应该是地球的平行世界,因为这里的地名是自己上辈子没听过的。 如果一大堆没听过的地名是自己孤陋寡闻,可是小区里的车牌号无论颜色还是号码都跟上辈子不一样,熟悉的车标一个没有,陌生的车标一大箩筐。 这就不合理了吧。 就在杨牧云思考问题的时候,橘猫懒洋洋的趴在墙头上,喵呜叫着表达不满,想要往家的方向走。 可是杨牧云正事还没办完,哪能让它走,于是指着便利店的方向。 橘猫不想去,杨牧云立刻握紧右手,扎入橘猫皮肤下的蛛丝立刻绷紧,刺激着它的肌肉和神经。 橘猫的身子颤了颤,随即顺从的转身。 杨牧云没有走正门,也没有进便利店,而是根据经验在周围找了找,摸进了便利店的库房。 库房的换气窗户上有铁丝网,橘猫根本钻不进去,但是杨牧云的体型正好可以钻进去。 “蹲下,别动。” 橘猫听话的趴在窗户上,可是杨牧云刚一转身橘猫就想跑。 杨牧云牵了牵手中的蛛丝,橘猫立刻感觉四肢一软,无力的瘫了下去。 看到橘猫满眼惊恐,喵呜乱叫的样子,杨牧云哼了一声,“闭嘴!” 说完,杨牧云观察了一下库房的几个墙角,发现没有摄像头,于是大胆的钻了进去。 第52章 打起来了 便利店的货仓不大,但是生活中常用的货物一应俱全,杨牧云很快就找到了袋装碘盐。 碘盐的纸箱已经打开了,里面码着几十个塑料袋,杨牧云也不客气,直接借了两大袋盐。 没办法,盐袋子太重了,杨牧云使出浑身解数才搬了这两袋子。 之后又找了一圈,很快就发现袋装白糖,还有单晶冰糖,这个是杨牧云现在急需的物品,于是多借了几袋。 再看到调料品区,杨牧云更是不客气,老抽、生抽、料酒、陈醋、耗油什么的全都…… 搬不动。 “早知道叫大石一起来了。” 无奈之下,杨牧云只能找那些小件的物品,比如袋装辣椒面、胡椒粉、孜然粉、十三香什么的,一样借了一盒。 还有酵母粉、碱面什么的,别管有用没用,先借了再说,反正也放不坏。 又看到了牙签,也借了两筒。 杨牧云还发现了米袋子、面袋子。 只可惜这些袋子都没有打开,杨牧云也不敢乱拆,只能继续搜寻其他物品。 在角落里,杨牧云发现一个大缸,那种几十年前盛面、盛水的陶缸,小孩掉进出不来得找司马光那种缸。 杨牧云很好奇,这里又不是古董店,放个大缸干什么。 爬上去瞅了一眼,杨牧云顿时惊呆了。 钱! 全是钱! 里面全是硬币! 满满的,都快淤到缸口了。 大都是一元的、五角的,还有几个一角的,杨牧云觉得往下扒一扒说不定还能看到一分、五分的。 看样子这个大缸是屋子主人经年累月积攒下来的,也不知道是单纯的爱好还是风水什么。 不过杨牧云转念一想,屋主都是把平常收来的硬币随手丢里面,其中的钱肯定是没数的,随便拿一点也不会被发现。 于是杨牧云壮着胆子借钱。 空间通道打开,先借了10个一元的,又借了40个五角的,顺手又扒了100个五分的。 感觉差不多了,杨牧云克制住冲动,从缸里爬了出来。 又在库房瞅了一圈。 卫生纸没拆开,不能借。 香烟都是成条的,不敢借。 啤酒饮料矿泉水太重,借不动。 正准备离开,杨牧云突然发现,库房角落里掉了一样东西,仔细看是一版七号电池,外面的塑包还没拆,肯定是满电的。 杨牧云眼睛一亮,连忙把这个东西借走。 “要是有个led小灯珠就好了,地下洞穴亮度不够,正需要照明。” 只可惜,杨牧云在库房里找了一圈也没找到,倒是在角落里一个放钳子、扳手的工具盒里找到几团废电线。 感觉差不多了,杨牧云恋恋不舍的扫了一圈周围,随即爬上通风口。 橘猫还在。 小东西显然被吓坏了,那种四肢不受控制浑身无力的感觉橘猫再也不想体验第二次。 杨牧云跨上橘猫,双腿一夹,“走,回家。” 这句话橘猫倒是听明白了,于是噌的跳到地上,随即抄近路狂奔,杨牧云只觉得劲风扑面,呼吸都有些难受。 好在没多久橘猫就回到绿化带,然后顺着树枝跳上窗台,进屋之后还机智的把纱窗推回去,又用尾巴扫了扫窗台上有可能存在的爪印。 杨牧云顿时明白:这是一个惯犯。 橘猫大口的喝着水,但也只能喝水,主人嫌它太胖,每天都会控制它的食量,食盆里什么也没有。 杨牧云看橘猫可怜,于是抓了一些猫粮丢下去。 橘猫愣了愣,随即欢快的吃起来,一边吃一边幸福的呼噜着。 另一边,杨牧云回到地下城后仔细清点着自己这次的收获。 食盐两袋,每袋400克;白糖两袋,每袋300克;单晶冰糖一袋,200克。 孜然粉、辣椒粉、胡椒粉、十三香都是100克,而且都带纸壳。 碱面两盒,每盒50克,带纸壳。 酵母粉三包,每包10克。 牙签两筒,每筒200多根。 除此之外就是一堆硬币,以及4节七号电池和两团铜线。 把物资分门别类的存放好,杨牧云正想杀几个史莱姆做实验,却听到蹬蹬蹬的脚步声。 大石迈着欢快的步子跑过来,老远就喊着:“打起来了,打起来了,酋长,打起来了。” 杨牧云纳闷,谁打起来了,难道哥布林跟狗头人打起来了?一群不省心的家伙。 不过,大石你这唯恐天下不乱的表情是怎么回事? 大石连忙回答道:“大沼泽那边打起来了,几十个种族大混战,酋长,咱可不能错过啊。” 打起来了? 杨牧云长舒一口气,终于打起来了。 天寒地冻,食物匮乏,这片土地上的生灵除了储备的食物,就只能从大沼泽和大湖采集、渔猎。 现在大湖出了变故,只剩下大沼泽一个食物来源,不可避免的成为了争夺的焦点。 而杨牧云的聪明之处就在于,他早早地抽身而退,把野蛮人的猎场租了出去。 否则的话,那些想要扬名立万的种族会源源不断挑战野蛮人,杨牧云就算不被打死也会被累死。 现在好了,所有的种族都无视了野蛮人,直接开片,重新划地盘。 大石激动地挥着拳头,“酋长,咱们也过去,杀光他们,独占大沼泽。” 杨牧云反应平淡,指着身后堆积如山的物品说道:“你觉得大沼泽现在对我们有什么用呢?” 大石愣了愣。 以前部落需要在大沼泽搜集野果,捕捉水里的鱼虾,顺便猎杀一些大沼泽中栖息的鸟兽。 可是现在,酋长在河谷里种下了许多巨人世界的种子,又在地下城种植巨人世界的蘑菇,每天吃的也都是巨人世界的食物。 大沼泽那边对自己而言的确没什么太大的吸引力了,霸在手中反而像烫手的山芋。 “酋长,话是这么说,可咱们的地盘总不能就这么送出去吧。那些杂碎在咱们的猎场上打架,咱们都不敢吭气,这算啥事。” 杨牧云摇了摇头,“有理不在声高,强者并不需要用嗓门来彰显自己的实力,而是人数和装备。” 大石愣了一下,人数和装备? 杨牧云没有解释,而是说道:“叫所有人集合,发装备了。” 第53章 全副武装 哥布林和狗头人也都知道了大沼泽的消息,提前聚集起来,得到杨牧云的召唤,立刻跑过来。 杨牧云看了一眼大家的表情,有期待、有迟疑,还有畏惧。 狗头人相对更加好战,哥布林们则比较胆怯。 杨牧云抬起手,示意大家噤声,随即沉声问道:“大沼泽周围的种族为了猎场开战了,但是没有人挑战我们,也没有人找我们结盟,甚至连个监视我们的种族都没有。我们被彻底的无视了。” 听到这话,大石心中愤愤,打定主意狠狠教训那些瞧不起自己的种族。 其他人心中就复杂了,有生气的,也有庆幸的,还有两者掺杂的。 杨牧云笑了笑,“其实这样也挺好,不参战就不会折损人手,就不会受到重创,可以关起门来幸福的过日子。” 听到这话,在场的许多成员长长松了口气,不打架就行。 大石却急了,“酋长,那可不行。” 黑头也焦躁,但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杨牧云抬手制止了大石,继续说道:“可是,大沼泽那边战斗结束以后呢?胜利者整合所有种族,组成一个庞大的联盟,叫我们交粮纳贡怎么办?或者看上了我们的地盘,想要强占怎么办?” 听到这话,所有人都沉默了。 劫掠是这片土地上经常发生的事情,弱肉强食指的不仅仅是没有智慧的野兽,还包括那些弱小的智慧生物。 哥布林可以说是智慧种族中最弱小的存在,如果不是傍上野蛮人这个靠山,早就被其他种族掠走做成肉干了。 虽然哥布林没肉也不好吃,但总比饥肠咕噜好多了。 看到哥布林们紧张、恐惧的模样,杨牧云感觉火候差不多了。 “所以,我们不但要参战,而且要成为最强的势力,最后的赢家,成为这片土地上的规则制定者!” 情绪激昂之下,杨牧云握起拳头高喊一声自己听着都尴尬的口号:“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下方的狗头人、哥布林立刻附和起来。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在一片狂热的情绪中,又有信仰之力陆陆续续的汇聚过来,杨牧云大略数了数,有六七十个。 不错,说几句话就有这么多收入,难怪领导们动不动就开会,而且特喜欢发言讲话。 等到没有信仰之力了,在工厂流水线上干活的哥布林和狗头人也搬着大堆的货物赶过来。 杨牧云咳了咳,然后指挥大石、绿帽和黑头给大家分发装备。 大石三人愣愣的看着面前的装备,这都是什么来着? 杨牧云拿起一个头盔扣在绿帽脑袋上。 哥布林脑袋大,脸小,下巴尖,从上到下是一个倒三角形,头盔都不用系带子,直接往头上一卡就行了。 绿帽惊讶的摸着脑袋上的事物,然后用手抠了抠,隐约明白这是一件防具。 只是不知道防御效果如何。 绿帽想找大石试一下,可是看到大石手里的冰晶棍,立刻放弃了这个念头。 要是一棍子下去,估计能把自己夯进地里,都不用埋了。 这时候,绿帽灵机一动跪倒在地,对着杨牧云砰砰磕头。 “咦,不疼?” “真的不疼!” “一点都不疼!” 绿帽使劲磕头,每次头砸在地上的时候帽子都会传来一股反弹的力道,脑门上一点都不疼。 这时候,杨牧云叫绿帽站起来,又给其套上一件小马甲。 绿帽更高兴了,向着周围的族人们显摆身上的装备。 杨牧云再把一根哥布林手臂长的棍子塞到绿帽手中。 “看到没有,就这三件套,给你的族人们发放。” 这几天史莱姆工厂啥都没干,就在生产装备了,人手一套绰绰有余。 绿帽叫了一个族人过来,然后有样学样,拿着一顶帽子扣在族人头上,然后是穿马甲,最后把一根棍子塞到族人手中。 那个族人惊喜的看着一身装备,随即噗通跪倒在地上,对着杨牧云砰砰砰磕头。 绿帽心中暗道:我刚才是为了测试头盔的作用,不是为了给主人磕头。 不过绿帽没有过多的解释,而是默许了族人的行为。 后面的哥布林们看到这一幕,顿时明白,向主人磕头是必须的流程。 于是,每一个接受装备的哥布林都对杨牧云三拜九叩,反正磕头不疼,那就使劲磕,多磕几个。 旁边的狗头人觉得不磕头说不过去,于是也跟着学了起来。 杨牧云心中暗骂:你们搞快点,赶紧换装出去打架啊。 但是,那些哥布林和狗头人跪下磕头的时候,都有信仰之力飘起,别管是大是小,是强是弱,总归有。 于是杨牧云也不阻拦了。 足足过了半小时,一百狗头人和两百哥布林终于换装完毕。 人靠衣装马靠鞍,有了崭新的装备后,无论狗头人还是哥布林都焕发出了全新的精神面貌。 三百多人穿着同样色彩、样式的装备,光是往那一站就有了其徐如林的感觉。 更何况,制作装备的材料是牛筋色,也就是琥珀黄,最后一道工序,使用燃烧的碳粉炙烤。 由于工艺粗糙,成品上残留了许多黑色的碳粉,擦都擦不掉。 负责最后一道工序的哥布林看到成品上的瑕疵,差点自杀谢罪了。 可是杨牧云看到黄色头盔、黄色马甲上那黑色的条纹和斑点后,非但不生气,反而哈哈大笑,命令哥布林们就按照这个模样进行生产。 所以,哥布林和狗头人身上的装备并不是纯粹的琥珀黄,而是带有炭黑色的纹路,就像老虎的斑纹,充满了撼人心魄的视觉冲击。 大石挥舞着大棒,高声吼道:“酋长,出发吧!再晚就赶不上了。” 杨牧云却不急,“慌什么,还有最重要的装备呢。” 说着,杨牧云一挥手,一双双鞋子被送了上来。 大石看着地上那些东西,情不自禁的挠了挠头。 “这是什么?” 杨牧云说道:“鞋子,一种穿在脚上的护具。来,大石你试试。” 无论野蛮人还是狗头人又或者哥布林,根本没有穿鞋子的概念。 对于他们而言,光脚才是最舒服的,可以时刻感知地面的干湿、软硬、冷热,必要时还能用脚掌攀爬树木、岩石。 杨牧云自然知道这一点,但还是向自己的眷属推广鞋子。 因为有了鞋子的保护,脚掌可以免受许多伤害,同时脚也能当成武器使用。 这时候,大石已经穿好了自己的鞋子,试着站起来走两步,大石立刻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之前走路时,每一步都是抬腿、落脚,再抬腿。 而现在,脚掌落地的瞬间就从鞋底传来一股回弹,可以省下不少力气,无形中也提升了行走的速度和辗转腾挪的灵巧。 于是,大石赞美起了脚上的护具。 “酋长,这东西叫什么名字?” 杨牧云笑了笑,“鸿星尔克。” 第54章 干死他们 大沼泽,血流成河。 上百个族群在这里厮杀,一次又一次往复冲锋。 失败者要么当场毙命,要么苟延残喘的逃入沼泽深处,寄期望捡回一条小命。 岸边,一波冲锋之后,双方人马近身搏斗,然后且战且退,与对方拉开距离,向己方阵营汇聚。 一方是以牛头人为首的兽族,其中包含了羊头人、兔头人等弱小的种族,也有鹿头人、马头人这种大块头,甚至还看到了两只浑身披着厚重长毛的象头人。 看其组成,大部分是食草动物。 另一边则是食人魔带领的食肉动物,其中还汇聚了许多陌生的族群。 之前有许多种族在大湖那边讨生活,大湖发生变故之后,这些种族都失去了食物来源,只能进入大沼泽范围,与这里的原住民们争夺牧场和猎场。 牛头人一方看着战场上横七竖八的尸体,眼睛里既是愤怒又是恐惧。 因为敌人在打扫战场,收殓尸体,但对方收敛的是双方尸体,很多食草动物的尸体也被拖走了。 不用说也知道,这些尸体会被当成食物,许多食肉动物禁不起血肉的诱惑,当场享受起了饕餮盛宴。 但是,牛头人敢怒不敢言。 对方的实力太强了,尤其是食人魔一族的勇士,仿佛有用不完的力量,自己一方两个象头人联合起来都不是对手。 如果不是牛头人一族付出四个勇士拖住了食人魔勇士,两个象头人估计会倒在战场上。 如果真是那样,实力折损不说,士气也会受到致命的打击,甚至大溃败。 牛头人酋长询问了一下两个象头人的伤势,随即走到战场上,喷了几口白气,大声吼道:“食人魔,出来说话。” 听到牛头人的话,对面兽群立刻爆发出各式各样的咆哮,食肉动物们纷纷亮出獠牙和利齿,向着食草动物们示威。 “乖乖跪下投降,否则杀光你们。” “食物没资格和我们谈条件。” “冲过去,杀光他们。” 听到对面叫嚣,牛头人一方的种族全都愤怒起来。 两个负伤的象头人也在其他战友的搀扶下重新站起来,一边嚼着沼泽中打捞出来的水草补充体力,一边喷着白气,眼睛死死盯着食人魔勇士的身影。 对面最能打的就是食人魔勇士,只要干掉这个家伙,剩余的土鸡瓦狗根本不成气候。 众人聚焦之下,食人魔勇士狂笑着向前走去。 每一次踏步都会引得地动山摇,旁边大沼泽中也波浪翻滚,泥浆涌动。 食人魔勇士每前进一步,牛头人酋长便会后退一步,然而食人魔勇士一步相当于牛头人酋长十步,几个呼吸的时间,食人魔勇士就在牛头人酋长面前站定。 食人魔勇士蹲下身,两个脑袋一左一右盯着身前的牛头人。 “求饶是没用的,我要的是食物,而不是和平。” “没错,我要的是血肉,你们上贡是没用的。” 说完,食人魔勇士咳了几声,然后喉头蠕动,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 一个东西从唾沫中翻滚出来,仔细看,竟是一只牛角。 牛头人酋长立刻分辨出那只角的身份,但是他没有发作,而是冷声说道:“真要把我们逼上绝路,你们就算赢了,也得死掉一半。而你们食人魔,除了你,都得死!” 牛头人酋长话音刚落,身后众多食草动物全都吼叫起来,做出殊死搏斗的架势。 食人魔两个脑袋对视一眼,一个点头,一个摇头。 “他说的有可能。” “但是没关系,死的越多,食物就越多。” “好,干死他们。” 牛头人酋长见到食人魔勇士没有妥协的意思,眼睛中浮现出一抹决然,随即将手中的木桩重重插在地上。 咚! 一道环形的冲击波向四面八方荡去,所有生灵的心脏都被抨击了一下,一股奇特的触感瞬间传遍全身。 首当其冲的食人魔感觉更深刻,那道冲击仿佛要将他的灵魂剖成两半。 “卑鄙的牛头人,你在使用计谋。” 食人魔想要站起来,可是这时候,木桩上抽出一簇簇鹅黄色的新叶。 叶片狂野生长,并且迅速从鹅黄色变成翠绿色,再变成墨绿色,与此同时,十几条树枝伸向食人魔,宛如绳索铁链,将其牢牢捆缚。 双手被缚的食人魔勇士一屁股坐在地上,笨拙的抬起腿踹向木桩。 可是这时候,一条条根茎从地面钻出,紧紧缠住食人魔勇士的双腿,在一阵令人牙酸的嘎吱声中缓缓勒入其皮肉。 “攻击!” 牛头人酋长瞪着通红的眼睛吼道。 身后,鹿头人、马头人,甚至羊头人,全都发起了冲锋,就连兔头人、鼠头人也都蹦蹦跳跳的跟了上去。 两只象头人重新加入战斗,他们明智的避开了食人魔勇士,然后咚咚咚咚的冲向其他食人魔成员。 与此同时,一支十几人的半人马出现在战场边缘,短暂的助跑加速后笔直冲向食肉动物的阵营。 食肉动物们群龙无首又背腹受敌,只能各自为战,转瞬间就被食草动物冲散,然后就是血腥的贴身肉搏。 杀红眼的生灵顾不上什么智慧和力量,全都是用尖牙利齿,或者尖角巨蹄攻击身边的敌人。 战场上最亮眼的就是半人马队伍。 凭借强大的冲击力,他们轻松自如的切割着食肉动物的阵列,每次冲锋,手中的长刀都会带起一串高高飞起的人头。 没错,长刀。 如果没猜错的话,还应该是铁炉城打造的长刀,毕竟方圆千里也就铁炉城出售金属兵器。 即便食人魔厚重的皮肤挡不住金属长刀的拖划,其他种族更是不堪,半人马队伍七进七出,很快就将食肉动物击溃。 有些种族见势不妙,立刻招呼自己的族人脱离战场,向远处遁去,然后更多的种族脚底抹油。 前后不过两三分钟的时间,自以为稳操胜券的食人魔勇士就成了光杆司令。 除了他之外的食人魔成员在象头人的重点关照下死伤殆尽,其他种族死的死伤的伤,毫发无伤的也都当了逃兵撤出战场。 而这时候,寒风吹拂,落叶飘飘。 缠绕在食人魔勇士身上的树枝和根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枯萎着。 食人魔勇士稍一用力便挣脱出来,随即抬起大脚踩向困住自己的木桩。 牛头人酋长躲无可躲,也无力躲闪,刚才献祭生命施展图腾柱的力量,他也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不过,能困住食人魔勇士这么长时间,牛头人酋长也算值了。 食人魔勇士脚掌落下的一瞬间,牛头人酋长使出最后的力气推倒木桩,然后将其盖在身下。 随即便是一阵噼啪的骨裂声,以及碎骨与皮肉摩擦发出的闷响。 远处,杨牧云叹息一声。 这牛头人酋长也算是个人物,不仅以弱胜强,还反杀了对面,如果他能活下去的话,一定可以闯出偌大的名头。 可惜,可惜。 大石则眼睛炙热的看着食人魔勇士。 “酋长,这家伙也是神明吧?” 杨牧云点点头,“正常食人魔身高只是你的两倍到三倍,这个家伙的身高差不多是你七八倍了,肯定是通过信仰强化了体型。” 大石啧啧赞叹,“酋长,咱们动手吧,俺想跟食人魔过过招。” 杨牧云却摇头说道:“不!先干那些半人马!” 【求点击推荐收藏,书评投资打赏,下周有没有推荐,就看本书的活跃程度了,求支持】 第55章 我们打谁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大石还是顺从的点点头,随即带领黑头以及几十个狗头人战士冲了出去。 食人魔勇士在战场上左冲右突,所到之处一片尸山血海。 不过,这家伙两个脑袋四只眼睛时刻都在注视着战场周围,唯恐再有什么生力军加入战场。 看到大石带着狗头人冲下来时,食人魔勇士立刻生出了脚底抹油的念头。 一群半人马已经够难对付的了,如果再加上这群狗头人,自己就算胜了也是惨胜。 受伤就意味着虚弱,虚弱往往会导致疾病和死亡,没了族人的照料和保护,食人魔勇士不得不谨慎起来。 “咦,野蛮人和狗头人怎么朝着半人马去了。” “难道是我们的盟友?” “不,我们没有援军。” “奇怪……算了,先不管他,报仇报仇。” “对了,你有没有发现,那些狗头人……” “他们的衣服真好看。”x2 “我也想要!”x2 自言自语了一会儿,食人魔勇士再次投入战斗,不过这次他舍弃了羊头人、鹿头人之类的小鱼小虾,而是配合大石一起夹攻半人马。 这群家伙太讨厌,搞偷袭,而且杀了自己那么多小弟,太可恶了,必须弄死他们。 半人马首领懵了,什么情况?怎么都打我们了? 张望一圈,牛头人酋长已经阵亡,其他盟友也都在全力攻击各自的宿敌,根本没人顾忌自己这边。 “撤!” 半人马首领毫不恋战,手腕一抖将刀刃上的血水震掉,随即朝着野蛮人与食人魔包夹的缺口冲去。 必须趁他们没有合拢之前冲出去,一旦被缠上就跑不掉了。 其他半人马纷纷跟上。 可是没跑多远,前方拐弯处的乱石堆里出现上百个矮个子。 半人马们根本没把前方的对手当回事。 哥布林?穿上马甲就认不出你们了么。 没有任何威胁,一个冲锋就击溃他们。 这时候,半人马首领发现哥布林中有一个特殊的家伙,其他哥布林都是绿皮,这个特殊的家伙是一身蓝皮。 这是一只拥有信仰或神明眷顾的强大个体。 危险! 危险!危险!危险! 半人马首领心中一阵警觉,随即人立而起,稍稍转身化解冲锋的力道。 其他成员就没那么好运了,三个半人马收不住脚步,英勇无畏的冲了出去,然后全都摔成滚地葫芦。 前方这片区域已经被绿帽施展力量冻成坚冰,半人马能在泥地和雪地上纵横如飞,却不意味着他们能在冰面上高速疾驰。 跑得越快,摔得越狠。 那三个半人马躺在冰上一路滑行,自己把自己送到哥布林面前。 绿帽立刻施展寒冰之力将半人马的身体和六肢冻住,只留下一颗脑袋在外面。 小矮子们拎着手臂长的棍子,对着半人马的头就是一阵噼里啪啦的猛击。 半人马不知道那是什么棍子,但他们知道打在头上特别的疼,本就摔得昏头转向又被打得七晕八素,很快就晕得找不着北。 半人马首领看到此路不通,于是转身向另一个方向冲去。 这回是杨牧云亲自率队,剩余的狗头人和哥布林也都在这里。 半人马首领想要一个冲锋杀过去,可是看了一眼杨牧云,半人马首领迟疑了。 气息! 浓烈的气息。 迎面吹来的风中,半人马首领嗅到了浓郁的猛兽气息,这种气息甚至比食人魔勇士身上的还要浓烈。 半人马首领迟疑了,手中的刀子也缓缓垂下,指向地面。 “野蛮人,为什么要与我们为敌?” 杨牧云笑了笑,“这里是我们部落的地盘,你越界了。” 半人马首领立刻低下头,诚恳的说道:“今日是我们的过错,改天一定会向贵部落道歉。” 杨牧云没有回答,而是指着还在战场上厮杀战斗的牛头人、马头人、鹿头人等。 “食草生灵和食肉生灵是天生注定的仇敌。为了生存,食草生灵会团结起来对抗食肉生灵,寻找一切机会击杀食肉生灵。杀死一个,就意味着有成百上千的食草生灵可以存活、长大。他们不得不战,因为不战则亡。” 杨牧云又指向半人马,“你们与食肉生灵没有什么仇怨,与食草生灵也谈不上什么感情。而且你们实力强大,装备精良,机动性高,食人魔勇士根本威胁不到你们,你们为什么要参战呢?” 半人马首领沉默了一下,没有说话。 杨牧云说道:“你们的野心很大,想要霸占这里,成为这片土地的主人,对吧?” 半人马首领没有反驳,因为他的确是这么打算的。 “听说这里最强大的野蛮人和巨魔全都覆灭了,所以我们想碰碰运气,没想到会遇见你们。” 半人马首领的坦诚令杨牧云感到意外,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如果半人马拼死抵赖,杨牧云打他们杀他们也无可厚非,可是半人马挨打站直,杨牧云都不好意思动手了。 看着半人马首领的佩刀,杨牧云问道:“你们已经效忠铁炉城了吗?” 半人马首领立刻昂起头,大声说道:“不!我们是追随不羁之风的自由人!没有人能够奴役我们。这些武器是我们跟铁炉城交易换来的。” 杨牧云点了点头,心中暗道:这些半人马还是小土豪啊,也不知道怎么混的,地盘都丢了。 想到这,杨牧云仔细观察半人马首领,不放过其身上每一处细节。 牛头人冷不丁掏出一根木桩子,食人魔勇士都吃了瘪,更是一瞬间扭转战场局面。 半人马手上会不会也有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原本杨牧云想吃掉这支队伍,可是盘算了一下,即便成功将其吃掉,自己一方也得损失几十号人,如果半人马有什么底牌,自己这几百人的队伍怕是要灰飞烟灭。 仔细斟酌之后,杨牧云指向食人魔勇士说道:“砍断他一只脚,你们包括那三个俘虏都可以安全离开。” 半人马首领原本还有些迟疑,可是听到三个被俘虏的同伴还活着,二话不说转过身去,其他半人马也都紧随其后发起了冲锋。 正准备与野蛮人联手干掉半人马的食人魔呆住了。 “什么情况?不是说好了一起打半人马么。” “好像没有说过。” “对哦,没有说过。” “那我们打谁?” “谁打我们,我们打谁。” “嗯!”x2 食人魔的两个脑袋同时向对方点头,迅速达成一致。 这时候,大石回到杨牧云身边,压低声音问道:“酋长,不是说干死半人马么,怎么要放他们走?” 杨牧云指了指食人魔勇士,“那家伙皮糙肉厚,我们都是钝器,很难伤到他,但是半人马就不同了。” 大石没有询问有什么不同,而是瞪着眼睛看向那些杀红了眼的食草生灵和食肉生灵。 “酋长,现在战场上咱们最大,要不要大开杀戒,削减一下其他种族的实力。” 杨牧云摇了摇头,“相反,我们要劝他们和解。” 和解? 大石暗道:这怎么可能,吃草的和吃肉的怎么可能和解。 杨牧云却说道:“大石,你带领队伍,把那些还在厮杀的家伙分开,不听的当场打死,集体反抗者灭族。” 这个活大石喜欢,挥手招来一群狗头人和哥布林,兴奋的冲入战场。 第56章 都老实点 杨牧云不在乎什么食草生灵、食肉生灵。 杨牧云在意的是对自己有用的,以及对自己没用的。 而且,杨牧云已经脱离了低级趣味,不再执着于对皮毛和肉体的渴望,而是上升到高级趣味,渴望精神层面的信仰。 所以杨牧云才会针对半人马。 因为这群家伙实力强大,如果不是自己介入,食草生灵和食肉生灵打得两败俱伤,最后半人马收拾残局,摘得胜利果实。 杨牧云不在乎谁在自己的地盘上吃草、摸鱼,但杨牧云在意谁在自己头上称王称霸。 半人马不行,食人魔也不行,这片土地只能有一个声音,也只能有一个信仰。 另一边,大石冲到羊头人和狼头人的战场旁。 “一个个都听好了,乖乖退后,谁敢不听,死!” 狼王认出了大石的身份,再看到大石身后二十多个狗头人和上百个哥布林,立刻缩着脖子低吼一声,召唤自己的族人退后。 听到狼王的命令,狼群成员全都冷静下来,随即松开羊头人,谨慎的向后退去。 大石很满意。 狼头人还是很听话的嘛。 可是这时候,一个羊头人不服气,后腿一蹬冲向刚才的对手,狼头人被羊角抵在腰上,顿时发出凄厉的惨叫。 看到这一幕,大石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随即冲了上去。 羊头人抵完对手,立刻缩回队伍中。 看到野蛮人走过来,羊头人的首领连忙上前。 “野蛮人勇士,狼头人经常欺负我们,今天我们好不容易才有了报仇的机会。既然你说停手,我就给你一个面子,饶了这群家伙,不过下次再遇到,他们就没这么好运了。” 其他羊头人也纷纷聚集在首领身后,低着头亮出头上锋锐的尖角,为首领壮声势。 大石笑着骂了一声“蠢货”,随即一棒子砸了下去,羊头人首领都没来得及反应,便被一棒子敲碎了脑袋,无头尸体在余力的冲击下原地翻了几个空心筋斗,然后重重扑在地上。 其他羊头人看到这一幕,同时红着眼睛冲向大石。 大石也不废话,手中冰晶大棒一记横扫。 密集的肉体碰撞声伴随着噼里啪啦的骨骼碎裂声,四五个羊头人被扫碎了脑袋,颈腔中血液喷溅,热气飘逸。 其他羊头人纷纷低着头加速冲锋,快到的时候一个纵跃撞向目标,尖锐的羊角就像匕首一样,碰到就是两个血窟窿。 狼头人被这一招打得叫苦不迭,现在几乎人人挂彩,个个带伤,看到大石成为羊群集火的目标,纷纷叹息一声:完了。 野蛮人死了以后,自己肯定也跑不了。 可是大石混然无惧,哈哈狂笑着挥动大棒,来一个敲一个,来两个敲一双。 羊头人要是四散逃跑,大石还得东跑西跑追着杀,可是现在羊头人一个接一个的送,大石不用抬脚就杀了一堆。 冰晶棒本就沉重,又被大石灌注信仰之力增加重量,其材质早就超越钢铁,羊头人的头盖骨哪能与其硬碰。 在付出二十多条性命之后,羊头人终于怂了,纷纷转身逃跑。 可是这时候,大石一挥手,狗头人同时窜了出去,哥布林们也迈动小短腿在后面追赶。 羊头人跑得很快,但穿着鸿星尔克的狗头人跑得更快。 每一次踏地都会获得缓冲,减少脚掌和脚踝的磨损,同时还有一个回弹的力道,令狗头人抬脚更快,踏步更远。 才十几个呼吸的时间,羊头人便被狗头人们扑倒在地,紧随而来的哥布林们挥舞大棒,对着羊头人一阵劈头盖脸的猛抽。 大石一步步来到末尾的羊头人身边,羊头人立刻拱手求饶。 大石对压在羊头人身上的狗头人挥挥手,“你们走开。” 狗头人无奈的站起来,然后挪到一旁。 羊头人还以为求饶管用了,立刻撑着地想要爬起来,可是这时候,大石一棒子砸了下去。 舔着棒子上冰凉的血水,大石说道:“下次离远点,羊血膻。” 继续向前,大石处决般的将一只又一只羊头人击杀。 周围的其他生灵看到这一幕全都激灵灵的打着寒战。 野蛮人太狠了。 一言不合就灭族啊。 而且是众目睽睽之下灭族。 哪怕羊头人的对手狼头人也寒战不已。 跟自己五五开,甚至比自己稍强一点的羊头人,面对野蛮人是竟然这么不堪。 野蛮人强大也就算了,哥布林竟然也那么勇武,难道我们狼头人连哥布林都不如? 踩着一路尸体,大石走到另一个战团旁边,还没开口,正在群殴的几个种族全都低眉耷眼的分开,努力表现出“我很乖”、“不惹事”的姿态。 脾气再暴躁的种族都变得温顺起来。 到最后大石懒得一个个跑了,叫狗头人和哥布林去四周喊话。 哥布林举着双手,战战兢兢的走到一个个战场周围,闭着眼睛喊出“停战”的话,看到战斗双方同时望向自己,哥布林本能的抱头蹲下。 想象中的打击没有出现,鹿头人、马头人等种族全都温顺的停止攻击。 五花八门的食肉生灵也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夹着尾巴耷着耳朵,眼角和嘴角同时下垂,表现出臣服的姿态。 哥布林们看到这一幕,全都愣住了。 这些平日里根本不可能用正眼瞧自己的大家伙竟然和和气气的听自己说话,照自己说的办事。 不知什么戳到了脆弱的心灵,哥布林们全都哭了起来。 另一边,杨牧云诧异的看着星星点点的信仰之力向自己飞过来。 啥情况,怎么这么多信仰之力,哥布林们怎么了。 全体贡献信仰之力也就罢了,怎么还有几个哥布林从单发变成了连射。 与此同时,对峙许久的半人马和食人魔勇士积蓄完了气势,同时动了起来。 食人魔勇士大踏步冲向半人马,半人马立刻有序的向后退去,拉开双方距离。 同时,半人马分出一部分成员到食人魔两侧和身后,完成对食人魔的包围。 如芒在背的食人魔连忙转身,盯着身后的半人马,然后想了想觉得不妥,于是把两个脑袋一个掰向左边,一个掰向右边。 半人马见绕后不成,便开始迈着小步子跑动,围绕食人魔勇士不断移动,并且在奔跑中缓缓缩小圈子,一步步逼近食人魔。 食人魔从地上抓起一只牛头人的尸体,挥舞了两下,随即朝着半人马砸了过去。 半人马身手矫健,动作敏捷,z形走位避开翻滚的牛宝宝,在冲到食人魔视野盲区的瞬间,一个横向冲锋切向食人魔膝弯。 没有挥刀劈砍,因为那样做的话会影响自己的稳定性,一旦刀子卡在食人魔皮肉中,还有可能失速,而失速就意味着死亡。 半人马将长刀架在身侧,借助急速冲锋的力量将刀刃靠近食人魔高高凸起的小腿肚子。 刀刃拖划,瞬间割开食人魔的皮肤,半人马风一样窜了出去,喷薄的血液连马尾巴上的毛都没沾到。 【书评,本章说,我最喜欢了】 第57章 不羁之风 刀锋所向,食人魔小腿肚子皮开肉绽,而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半人马纷纷加速疾驰,马蹄带起的泥浆都有一人高,食人魔勇士大腿甚至肚皮上都被溅上了星星点点的泥水。 半人马从身上掏出一些树叶包裹的小圆球,然后甩手投向食人魔勇士的头部。 砰! 树叶炸开,尘烟弥漫。 里面包裹的是干燥的尘土。 一个又一个小圆球在食人魔头上炸开,空中烟尘弥漫,不能视物。 这时候,半人马首领一声唿哨,成员们立刻长刀横架,急速冲向食人魔腿部。 战机稍纵即逝,能不能砍断食人魔的双腿就看这一下了。 然而,食人魔发出一声奇特的怒吼。 那声音就像是粘稠的液体,咕嘟咕嘟灌入耳中,雄浑的怒吼在耳朵眼里回荡,由远及近再由近及远,反反复复回环荡漾。 呼啸的寒风被怒吼压住,马蹄的践踏也被怒吼覆盖,半人马首领张大嘴巴嘶吼,可是谁也听不到他的声音,甚至连他自己都听不到。 失去指挥并不影响半人马的攻击,成员们依旧在既定的路线上冲锋,架好的刀锋下一瞬就要切入食人魔小腿上。 然而这时候上方烟尘中火光一闪,食人魔双手升腾起两个巨大的火球。 下一瞬,食人魔双手下砸,扣篮一样将两个大火球砸到自己脚上。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惊叹道:“那个大家伙,竟然是魔法师……” 刚说完杨牧云就意识到自己的语病。 魔法师是人类的称谓,专指可以操纵元素力量的人,之后一步步延伸,将所有可以使用外界力量的人都统称为魔法师。 然而,拥有血脉的生灵无需修行就能操纵元素力量,或者其他杂七杂八的力量。 所以……杨牧云换了一种说法。 “这个食人魔拥有血脉力量,可以操纵火焰。半人马悬了。” 之前的战斗中,食人魔勇士只是展现出了强悍的力量,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一个战士,却没想到,食人魔真正的力量是魔法。 半人马首领心中又惊又俱,徒劳的喊了几句,却什么都听不见。 火球砸在身前的雪地上,火光铺面,热力袭身,半人马首领闷哼一声四蹄离地,落地时已经是十几步外。 再看其他成员,离得近的当场炸死,尸骨无存,要么缺胳膊少腿,躺在地上抽搐,最好的也就是自己这样,被爆炸掀飞。 十步之内,尽为焦土。 食人魔抬脚踢了踢小腿肚子。 泥浆、血水被烈焰炙烤之后变成一层硬壳贴在皮肤上,踢了几下之后硬壳龟裂,一块一块的剥落下来。 再看食人魔的小腿,之前砍刀拖划造成的伤口尽数痊愈,连疤痕都没留下。 这…… 半人马首领惨笑一声,用手背擦了擦嘴角的血迹,随即啐出一口带着血的唾沫。 耳朵中依旧回荡着食人魔的咆哮,那烦人的声音不断侵蚀着半人马首领的精神、意志。 再看其他幸存的半人马,已经开始握拳捶打耳朵,不断地晃动脑袋,仿佛要将耳朵中的声音倒出来、甩出去。 看到这一幕,半人马首领神色肃穆的喃喃了一句话,随即拿起颈间系着的迷你号角。 呜咽的声音向四周传开,半人马们全都愣了一下,随即自发的向首领靠拢。 耳朵中的咆哮依然在持续,但是号角的声音也在缓缓扬起。 半人马首领一边吹着号角,一边缓缓踱步。 这时候,食人魔勇士再次抬起双手,两团火苗燃烧起来,随即迅速膨胀、壮大。 半人马首领将号角咬在口中,双手捉刀,然后突然加速。 其他成员也纷纷跟上,排成一字长蛇阵冲向食人魔。 食人魔勇士兴奋的笑了起来,这些半人马逃跑的话,自己根本追不上,现在好了,他们一股脑送了过来。 呼呼! 两个大火球冲天而降,笔直砸向半人马队伍。 然而,半人马首领四蹄一扬,身体高高跃起,后面的成员也纷纷跳起,任凭火球掠过脚下,火光烘烤肚皮。 这时候,半人马首领口中的号角光芒熠熠,无形的清风以半人马首领为中心,向四面八方吹拂。 刚刚升起的火光和冲击仿佛遇到一堵无形的屏障,被死死限制在离地五个哥布林高的范围。 而五个哥布林高以上,正是半人马跃起的高度。 半人马首领四蹄猛踏,无形的风之屏障就像是坚硬的大地,为半人马首领提供了凭依,令其身体再度蹿升。 食人魔勇士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看着一只只半人马像蚂蚱一样跳起,冲到自己脸上。 半人马首领第一个撞向食人魔,双手握刀,由上而下劈在食人魔肩上,借助冲击的力量和下坠的力道,从食人魔右肩划到左肋,几乎将食人魔开膛破肚。 紧随其后的半人马成员也全都双手握刀,对着食人魔勇士柔软的胸腹一阵劈砍,一边扩大首领留下的伤口,一边捅刺食人魔脆弱的脏腑。 食人魔勇士慌了,他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 狂叫一声,随即双手挥舞,将两只飞在空中的半人马凭空捏爆,半截尸体直接丢入嘴里,嘎吱嘎吱的嚼了起来。 这时候,刚刚落地的半人马首领挥舞大刀,对着食人魔脚后跟狠狠斩下。 在食人魔凄惨的吼叫声中,大刀轻易破开皮肉,却被骨头卡住。 其他时候,半人马首领会明智的放弃武器,可是这一次,半人马首领四蹄奋力,右手紧握刀柄,左手紧抓刀背,然后咆哮着向前冲。 冲!冲!冲!!! 食人魔发出凄厉的痛吼,然后抬起脚,双手拍苍蝇似的拍向空中无处借力的半人马首领。 然而,半人马首领口中的号角光芒熠熠,无形的风之壁障再次出现。 半人马首领悬空的四蹄如履平地,每一步都迸发出强大的冲击,卡在骨头中的刀锋发出令人牙酸的摩擦声,最终化作干净轻快的“噗嗤”。 食人魔双手重重拍在一起。 半人马首领痛苦的哼了一声,尾巴上的毛被食人魔薅下一大片。 食人魔勇士凄厉的嚎叫着,一只脚被半人马首领整齐切下。 半人马首领自信回头,带着伤痕累累的同伴们向杨牧云的方向奔来。 身后,失去平衡的食人魔左右摇晃,徒劳的挣扎了一下,最终还是无可抗拒的躺倒在地上。 半人马首领挺胸抬头,骄傲的看着杨牧云。 “野蛮人,我已经砍下了食人魔一只脚。” 杨牧云点了点头,示意绿帽放开三个俘虏。 半人马首领从身前走过时,杨牧云忍不住问道:“为了救三个族人,却损失了七个同伴,你自己也差点死掉。值得吗?” 听到这话,半人马首领停下了脚步,其他几个半人马也纷纷站住。 “野蛮人,我们生命的意义就是追逐不羁之风,死在风中是我们的最好的归宿。七条生命换取三个自由,在我们看来,很值得!” 说完,半人马首领昂首阔步向前走去。 杨牧云问了一句,“半人马首领,请问你的名字是?” 半人马没有回答。 或许是不想说话,又或许是没听到——他的耳朵还没有完全恢复。 杨牧云挥了挥手,大声喊道:“我就叫你大马好了。” 转身看向抱着断腿狂吼的食人魔,杨牧云脸上的笑容一点点退去。 “告诉所有人,参与击杀食人魔才有资格在我的地盘上讨生活,不出力的,要么滚,要么死!” 第58章 纳投名状 大石原本是想跟食人魔拳拳到肉的打一架,可是杨牧云驱狼吞虎,让半人马和食人魔先打了一架。 本以为自己能痛打落水狗,捡个便宜,却没想到杨牧云依然没有出手的意思。 没脾气,大石只能朝着周围观战的生灵们传话,命令他们纳投名状。 狗头人与哥布林们也纷纷站了出来,不怀好意的巡视着在场的所有种族。 仿佛要将他们的名字和长相刻在脑海中,然后挨个秋后算账。 这时候,三只长得像蜥蜴的生物悄悄转身,贴着地面向远处跑去。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冷哼一声,随即嗖的冲了出去,在石头上几个纵跃起落,飞速逼近三只蜥蜴。 看到杨牧云冲来,为首的蜥蜴大惊失色,“野蛮人,你说的不出力可以滚。你怎么说话不算话。” 杨牧云抬手拍向蜥蜴的脑袋,那蜥蜴脖子一晃,张嘴咬向杨牧云的手,大尾巴也悄无声息的抽向杨牧云背后。 可是杨牧云动作更快,左手五指张开,大拇指在下,其余四只在上,中间空余十指宽的距离。 蜥蜴的嘴巴恰好在这个时候伸了过来,嘴巴张开的幅度也正好是十根手指。 杨牧云左手捏紧,随即向上提起,右手并指如刀,被信仰之力灌输过的指甲盖凌厉如刀,嗤的划过蜥蜴脖颈。 噗嗤! 鲜血飞溅,蜥蜴的瞳孔瞬间长大,无头尸体晃了晃,然后被尾巴带着倒向一旁。 杨牧云淡淡说道:“不出力,要么死,要么滚!” 说完,杨牧云手一挥,蜥蜴的脑袋像皮球一样滚了出去。 只可惜,头不太圆,才滚了几圈就停止不动了。 杨牧云甩了甩手上的血液,低头看向剩余两只蜥蜴。 “你们俩,想怎么滚?” 两只蜥蜴立刻惊叫着转过身去,然后玩命的冲向食人魔。 杨牧云晃着右手在战场上扫了一圈,其他生灵回过神来,连忙鼓起力量冲向食人魔。 食人魔勇士的确很可怕,一身巨力,还会使用魔法,单对单的话可以轻易击杀所有生灵。 然而,没有单对单。 交战双方大大小小上百个种族,还有众多流浪的生物,谁手上没有两把刷子。 即便杀不死食人魔,在其身上留下几个牙印还是可以的。 食人魔看到这一幕,顿时慌了,双手撑着地面想要站起来,可是断腿刚挨着地又惨叫着跌坐回去。 而这时候,两只蜥蜴已经冲到了。 食人魔一巴掌拍在地上,两只蜥蜴灵巧躲过,刚要张嘴咬向食人魔的胳膊,却没想到食人魔按在地上的手掌火焰爆发,近在咫尺的蜥蜴都没来得及惨叫便被烧成两具焦尸。 然而,这一幕没能吓住紧随而来的众多生灵,反而更刺激了他们的斗志。 食人魔不能连续使用火焰,中间有一段时间的间隔,而这个间隔,正是众人攻击的好机会。 之前的战斗中,象头人、牛头人是抗击食人魔的主力,与其硬碰硬对刚了好久。 尤其是牛头人,在食人魔手中死伤惨重,酋长都被食人魔一脚踩死了。 即便杨牧云不说投名状的事他们也会伺机报仇,现在有这么多生灵并肩作战,牛头人哪肯落于人后。 很快,食人魔身上就挂满了形形色色的生灵,这些生灵用牙咬、用爪子挠,说什么也要从食人魔身上撕下一块肉来。 一些身形矮小的鼠头人、兔头人则找机会钻进食人魔耳朵里、鼻子里,以及胸腹间的巨大伤口中。 食人魔惊恐的咆哮着,双手在身上不停地扒拉,揉搓出一团团血浆肉末。 可是,冲上来的生灵越来越多,尤其是两只象头人,用庞大的身躯压在食人魔胳膊上,其他生灵立刻叠罗汉的扑了上去。 食人魔的身体越来越沉,越来越重,几次挣扎着想要抬起双臂,然而刚离开地面就无以为继,只能颓然的砸了回去。 掌心中火光闪耀,除了烧到几个不懂走位的倒霉蛋,这火球更像是烟花,除了好看没有任何意义。 食人魔的生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 远处,大石焦急的挥着大棒,“酋长,让我上吧,我就摸一下,只摸一下。” 杨牧云摇了摇头,“大石,你记住,不要轻易以身犯险,小心驶得万年船,明白吗?” 大石挠了挠头,“什么是船?” 杨牧云噎了一下,随即叹了口气,“很多种族都有古老的传承,手上多多少少都有几件拥有特殊力量的器具,如果食人魔手上还有什么底牌,你能扛得住吗?” 大石沉默了。 牛头人被食人魔勇士打得抬不起头,食草生灵败局已定。 然而牛头人祭出一根木桩,立刻扭转了局面,虽然奈何不得食人魔勇士,却将其他食肉生灵击杀大半。 半人马在食人魔面前同样不堪一击,可是凭借一个小小的号角,半人马重创了食人魔,还砍掉其一只脚。 大石忍不住想道:如果换成自己,能撑多久? 杨牧云拍了拍大石的肩膀,“咱们部落太穷了,没有任何底蕴,比不起那些传家宝成堆的狗大户。” 终于,食人魔爆发出一声高亢的吼叫,然后彻底寂静。 再然后,其他生灵疯狂的欢呼。 杨牧云知道,食人魔勇士死了。 可是这时候,欢呼变成惊呼,众多生灵尖叫着向四周奔逃。 仿佛朝阳初升,一抹橘红色的光芒在食人魔腹中亮起。 光芒闪耀,随即暗淡,然后再闪耀,再暗淡,仿佛跳动的心脏。 火光越来越炽,最终轰隆一声,地动山摇。 杨牧云抬手挥了挥,吹开迎面飞来的泥浆和尸块,然后似笑非笑的看着大石。 大石抬手抹了抹脸上的泥土,有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心中暗道:还好没去。 烟尘散去,食人魔尸体为中心,方圆三十步范围尽数化为焦土,方圆百步的地面被整个削下去一层。 方才围攻食人魔的生灵成百上千,然而幸存下来的,有一个算一个也就三五十。 几只牛头人被炸得皮开肉绽,可他们的嘴巴依旧在蠕动着,咀嚼着,粘稠的血水从嘴角滴下,流入胸腹间的伤口中。 两只象头人倒是皮糙肉厚,晃了晃脑袋,然后走到牛头人身边坐下。 其他幸存的生灵也都心有余悸的喘息着,庆幸自己福大命大,同时偷偷看向杨牧云,等待杨牧云的发落。 之前,大家还有千把号人,如果团结一致也能跟野蛮人掰掰腕子。 可是现在,满打满算不到一百,还人人带伤,别说跟野蛮人掰腕子了,打哥布林都够呛。 杨牧云满意的看着这一切,淡淡说道:“很好!你们以后可以在我的领地上生活了,以后你们就是我罩的了。” 听到这话,众多生灵全都舒了口气。 总算,结束了。 杨牧云招呼狗头人与哥布林打扫战场,清理地上的尸体。 这时候,幸存的牛头人摇摇晃晃的站起身,一步一咯噔的来到杨牧云面前。 两只象头人似乎也恢复了些体力,跟着站了起来,一步步走向杨牧云。 大石警惕的握着棒子,然后向前一步,横在牛头人和杨牧云中间,浑身肌肉紧紧绷起,蓄势待发。 牛头人咳了咳,然后缓缓跪倒在地。 “野蛮人酋长,我们愿效忠于您,换取您的庇护。” 杨牧云原本打算杀人灭口的,只有杀了牛头人,才能名正言顺占据那根拥有奇特力量的木桩。 牛头人酋长被食人魔踩死前拼尽全力将木桩推倒,木桩幸运的保存了下来。 从那一刻,杨牧云就开始惦记了。 却没想到被牛头人看透了心思,还拉着象头人一起投靠。 看了一眼牛头人,又看了一眼两只象头人,杨牧云权衡一番,最终点了点头。 第59章 老不正经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鹬蚌相争,渔人得利。 通过这一次战斗,杨牧云兵不血刃荡平了方圆百里所有势力,放眼看去,一个能打的也没有,短时间内不会再有什么挑战者威胁自己的地位了。 如果有,灭了他。 这时候,哥布林和狗头人打扫完战场,将所有尸体堆放到一处。 杨牧云看了一眼幸存的生灵。 “要认领的认领吧,没事就可以离开了。” 过了一会儿,杨牧云向大石招了招手指着前方的大沼泽说道:“把这些没人认领的尸体全都丢进去。” 大石愣了一下,随即抓起一具具尸体,原地抡了一圈,然后猛地放手将其甩出去。 噗通一声,尸骸溅起大片的水花和泥浆。 哥布林、狗头人们看到这一幕全都愣住了。 这可都是肉啊,怎么就白白浪费了。 旁边,牛头人和象头人虽然没说话,可也都露出疑惑的表情。 杨牧云抓起一些小个头的尸体向沼泽中扔去,然后头也不回的解释起来。 “这次战斗死伤惨重,无论食肉生灵还是食草生灵都折损大半,食物压力减轻了很多,活下来的生灵都能吃饱喝足。” 大沼泽是周边唯一的食物来源了,必须注重可持续发展了。 而且,老人们都说,陷入沼泽的生灵就是沼泽选定的祭品,从沼泽里抢走祭品会招来灾祸。 杨牧云原本是嗤之以鼻的,可是现在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反正也就是一些尸体罢了。 如果是吃毫无智慧可言的野兽,杨牧云还能心安理得,但是吃智慧生物,杨牧云心里总觉得膈应。 既然不能吃,干脆丢进沼泽里好了。 “大沼泽里的,无论你是海龙王还是河龙王又或者别的什么,只求你保佑我们部落繁荣兴旺,平安无事。今年不出事,明年还有贡品,咱们合作愉快。” 很快,岸边就只剩下食人魔勇士的尸体了。 死后的自爆只是炸没了躯干,食人魔的两颗头颅奇迹般的保存了下来。 这两个东西杨牧云没有丢掉,而是搬了回去。 河谷中,一簇簇绿色地下拱出,正是杨牧云之前种下的土豆。 牛头人和象头人看到那郁郁葱葱的绿色,顿时挪不开眼。 现在天寒地冻,向阳的山坡上依旧盖着厚厚的积雪,草木都没有复苏的迹象。 对于食草生灵而言,这是一个坏的不能再坏的春天。 也正因此,依旧有草木生长的大沼泽才格外重要,关系到所有食草生灵的存亡。 现在河谷中也出现了绿色,这无疑是天大的好消息,投靠野蛮人还真对了。 哥布林不怎么吃草,狗头人不吃草,野蛮人更不吃草,还能给谁吃呢? 牛头人心中打着小算盘,随即说道:“主人,我们部族还有一些成员在外面,要把他们接过来吗?” 上战场的只是牛头人部族中的青壮雄性,老人、雌性和孩子都被藏在了安全的地方。 杨牧云点了点头。 牛头人说这话虽然有混饭吃的味道,但是把雌性和孩子交到自己手上,也是为了表达忠诚。 “快去快回。对了,黑头,你带五十人,跟他们一起。” 这时候,两个象头人放下食人魔勇士的头颅。 “尊敬的主人,我们两个是离开族群流浪的,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们可以把族群带过来。” 象头人是母系社会,族群中全都是雌性,雄性长大之后都会离开族群流浪,只有食物充沛的繁衍季节才会寻找非血亲的族群,过段时间继续流浪。 如果杨牧云能提供充足的食物,这两个快乐的单身汉一定能招来很多有过亲密关系的雌性象头人。 杨牧云琢磨了一下,大沼泽方圆百里的区域都成了自己的地盘,短时间内连个挑战者都不会有了。 河谷里种下的土豆也发芽了,有拉玺达和两个小崽子每天使用“大地之力”,土豆生长得很快,用不了多久就能收获了。 地下城中正在开辟蘑菇田,菌类的生长速度更快,以后食物来源会更加丰富多样。 最重要的…… 自己一直在研究怎么把史莱姆做成食物,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 有了充足的食物保障,即便养活一支象群也毫无压力。 大不了借嘛。 现在空间通道不算太大,西瓜白菜什么的可能塞不下,但是塞几根胡萝卜黄瓜还是没问题的。 给牛头人和象头人在河谷中划了一片居住区域,顺便安排他们看守河谷中的土豆,然后杨牧云就带着两颗比自己还高的大脑袋进入地下城。 有了这么多次的经验,杨牧云也隐约摸清了献祭的规律。 献祭的物品必须是生灵,死的也行,但必须是新鲜的。 杨牧云还没献祭过隔夜的尸体,暂时不知道行不行。 献祭必得空间通道的能量,就目前来看,反馈的能量不少,可以保障每天借物的消耗。 第二个是气泡——目前几次献祭都出现了气泡,杨牧云希望这东西是每次必得。 至于气泡中包含的是什么,就有点看脸了。 有可能是血脉,比如绿帽身上的寒冰血脉,就是献祭上百只巨魔得到的。 也有可能是物品,献祭巨魔首领时得到了一根冰晶棍,成了大石的武器。 再比如大石身上的黑丝,自己身上的白丝,都是献祭暗影蜘蛛及其眷属时得到的。 气泡中包含的事物,都是和祭品相关的,或者是其身体的某一部分,或者是其生前拥有的某种物品。 看着那两颗比自己还高的头颅,杨牧云忍不住搓了搓手。 这次会出现什么呢。 食人魔勇士拥有的能力是巨大化,又拥有操纵火焰的血脉力量,无论哪一种都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大石啊,如果是身体巨大化,就给你用,到时候你也能变成巨人了。” 听到这话,大石既是高兴又是纠结,“酋长,变大以后还能变回来吗?” “食人魔死了也没变回来,估计不能吧。” 大石挠了挠头,“酋长,俺想想再说吧。” 杨牧云也明白大石的纠结之处,变大确实会提升战斗力,但是变大以后会有诸多不便。 比如地下城狭小的通道,大石那么大肯定是进不来了,强行进入的话,后果难料。 如果不能自由变大变小,还不如操纵火焰的血脉力量。 当然,两个一起出现更好。 想到这,杨牧云跑到水边洗了洗脸,然后双手按着食人魔勇士的脑袋,缓缓念动咒语。 “献祭!” 血光浮现,两颗巨大的头颅在血光包裹中缓缓浮起,然后砰然炸裂,化作漫天光粉飘洒下来。 光芒暗淡下去之后,一个缓缓转动的气泡出现在杨牧云面前。 探手接住气泡,感应了一下其中的事物,杨牧云顿时纠结了。 献祭出现的东西都有点不可描述啊,野蛮人的祖先是不是有点不太正经? 比如这个 ↓↓↓↓↓↓↓ 【求嫖】 第60章 鸡肋物品 气泡中浮现的是一个长长的、软软的,纯粹由肌肉和结缔组织构成的管状事物。 气泡炸裂,里面的事物落在杨牧云手上,摸上去还很有弹性,甚至能感受到细微的震颤。 杨牧云咳了咳,说道:“大石,这是食人魔的喉管。还记得他那一声咆哮吗?” 站在几百步外的杨牧云都被震得耳朵嗡鸣,近距离的半人马们又是什么滋味。 杨牧云清楚地记得,那一声之后,半人马们就像没头苍蝇一样各自为战,如果不是他们首领吹响号角,重新带领队伍冲锋,半人马绝对全军覆没。 变大的能力没出现,操纵火焰的能力没出现,却出了个这东西。 难道是身子炸没了的原因? 无奈之下,杨牧云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大石,你看这喉管,它又细又长,又软又弹,要不你收着,跟你那跟棍子配一对?” 大石连忙摆手,“酋长,俺打呼噜厉害,这要是再用上食人魔的喉管,还不得把洞穴震塌了。” 卧槽,大石都看不上这玩意。 杨牧云嫌弃的看着手上,心中一万个草泥马。 丢了吧,可惜,用吧,还恶心还鸡肋。 没辙,杨牧云只能去请教拉玺达。 “女士,你对食人魔了解吗?” 拉玺达点了点头,“距离我们几百里外有一个食人魔族群,之前我见过他们,算是有些了解。” 杨牧云心中暗道:和我说的了解不是一个意思。 于是杨牧云拿出新获得的喉管,问道:“那支食人魔族群已经被灭了。这是献祭获得的事物。” 拉玺达“哦”了一声,奇怪的看着喉管,然后奇怪的看着杨牧云。 杨牧云咳了咳,“别这么看我啊,我就是想问问,食人魔有什么擅长的能力。” 拉玺达将视线从喉管上移开,然后缓缓说道:“食人魔是一种十分凶恶、狡诈的生物,他们特别喜欢吃智慧生物,尤其是小孩。” 这些是众所周知的,不过杨牧云没有催促,支起耳朵静静倾听。 “很多种族都对食人魔恨之入骨,但是食人魔实力强大,尤其是成年食人魔,身材高大、体魄强健,又有一身怪力,某些特殊个体还拥有施法的能力。” 用爪子拨了拨杨牧云手中的事物,拉玺达说道:“你捡着宝贝了,这是食人魔身上最好的东西。很多人类魔法师做梦都渴望拥有食人魔美妙的喉咙。” 杨牧云愣了一下,不自觉的就想到了某些不可描述的画面。 人类魔法师还挺会玩啊。 这时候,拉玺达说道:“你知道双重施法吗?” 杨牧云知道,但都是上辈子从游戏中知道的,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双重施法是怎么回事。 拉玺达说道:“食人魔有两个头,但是只有一个喉咙,明白了吧?” 杨牧云瞬间醒悟。 食人魔的喉咙可以同时发出两种声音,比一心两用还牛掰。 这对食人魔而言没什么大不了的,最多也就是方便了两个头同时说话。 但是对人类魔法师而言,这种能力就逆天了。 众所周知,人类魔法师输出全靠吼,念咒越快输出越高。 可是有了食人魔的喉咙以后,同样的时间里,别人只施展了一个魔法,你施展两个,输出能力平添一倍。 而且,有了食人魔的喉咙以后,你可以同时吟唱两个不同的咒语,攻击的方式也更加变化多端。 最重要的,敌人无法通过吟唱咒语来辨别你施展的是什么魔法,还能通过吟唱咒语欺骗敌人,令其误判。 所以拉玺达才会说,食人魔的喉咙是人类魔法师梦寐以求的事物。 只可惜食人魔体型庞大,喉管也十分粗大,人类魔法师的喉咙根本插不下这种大家伙。 没办法,人类魔法师只能盯上了食人魔的幼崽,尤其是双头幼崽。 说来可笑,食人魔原本是不怎么吃人类幼崽的,毕竟太小了,不够塞牙缝。 但是人类喜欢偷食人魔的幼崽,食人魔为了报复人类,便疯狂偷吃人类的幼崽。 久而久之便得了个“食人魔”的名字,以及“偷吃小孩”的恶名。 最后,拉玺达说道:“年轻的野蛮人,这是不可多得的好宝贝,如果出现在人类的世界,一定会引起一片腥风血雨。你要是不用的话,可以考虑将其卖掉,换取对你有用的物资。” 杨牧云果断摇头。 卖掉是不可能卖掉的,这个东西铁定能培养出一个实力超群的魔法师,这不是给自己培养对手吗。 再说了,自己所在的区域与人类相隔万里,八辈子都没过交集,想卖也卖不掉。 杨牧云想了又想,最终一咬牙一跺脚,将食人魔的喉管塞入口中。 没有什么不可描述的画面,食人魔喉管入口即化,随即一股暖流在杨牧云喉咙中游荡。 就像有无数蚂蚁在啃噬咽颊,杨牧云感觉嗓子又干又痒,不断地咳嗽,不断地清嗓子,然后不断地吐口水。 几分钟后,杨牧云吐出一口血肉参杂的暗红色事物,喉咙这才恢复正常。 杨牧云揉着自己的脖子,仔细感受喉咙中的变化。 蛛丝内衣融入身体后,杨牧云对全身大肌肉、小肌肉的掌控都达到了极致,喉咙中的肌肉和结缔组织也不例外。 但是融入了食人魔的喉管后,杨牧云的喉咙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里面多了很多小肌肉,也多了好几层结缔组织,甚至还有许多杨牧云说不清功用的组织。 在此之前,凭着对喉咙肌肉的控制,杨牧云能像专业歌唱家一样发出优美的嗓音,还能像口技者一样模仿出各种各样的声音。 《京中有善口技者》中描述的场景也不是难事。 可问题,无论唱歌还是口技,都只是技巧层面上的事情,哪怕再厉害,也只能同时说一句话,唱一首歌,发出一种声音。 现在,杨牧云能够同时发出两种声音,唱两首不同的歌。 不是你一言我一语那种,而是同时。 杨牧云迫不及待的问道:“拉玺达女士,你能不能教我学两手魔法?” 拉玺达摇了摇头,“魔法是人类鼓捣出的东西,食人魔的喉管也是人类追捧的东西,对我、对你,都毫无意义。” 说着,拉玺达控制一块石头飘起,然后将石头化作流水,捏成各种各样的事物。 “看到了吗?根本用不到念咒。食人魔虽然拥有特殊的喉管,但他们施展魔法时根本用不到念咒,双重施法这个概念完全是人类鼓捣出来的。” 杨牧云脸色一黑,“去哪才能学到魔法?” 拉玺达笑了笑,“真奇怪,你明明是野蛮人,却带着人类的思维。你已经是神明,却还用凡人的视角思考问题。你可以通过信仰之力快速提升实力,为什么要耗费漫长的光阴,学习那些鸡肋的魔法呢?” 杨牧云欲哭无泪,太草率了,竟然忘记自己不是人类,也无需学习魔法。 “拉玺达女士,我既然用了食人魔的喉管,总得派上点用场吧?” 拉玺达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也爱莫能助。 杨牧云很淦,不当魔法师,难道玩伪音骗妹子?哦不,骗汉子。 “那个帅帅的小哥哥,把你的推荐票和月票给人家,好不好嘛,爱你么么哒……mua~” 第61章 求求你了 杨牧云正在因为食人魔喉管纠结的时候,大石突然说话了。 “酋长,俺的信徒出事了……” 大石的信徒? 杨牧云愣了一下,随即醒悟过来,大石的信徒不就是男巨人么。 男巨人能出什么事? 大石挥舞着双手张口欲言,欲言又止,止言又欲,最后一巴掌拍在腿上。 “酋长,俺也说不清楚咋回事,要不咱们去看看吧。” 杨牧云自然不会有反对,于是一挥手打开空间通道。 通道另一端是女巨人家中,橘猫正百无聊赖的玩自己尾巴,发现杨牧云出现,橘猫立刻慌张的向后退去,扒着墙角偷偷观察杨牧云和大石。 橘猫心中满是恐惧。 一个小人自己都打不过,现在竟然来了两个,而且新出现那个似乎更强壮,更不好惹。 t_t 这个家不能呆了。 不过好舍不得主人啊…… 还好,杨牧云没心思理会橘猫,带着大石跳下地面,然后钻老鼠洞回到男巨人家中。 却说另一边,男巨人只是一个十八线小主播,因为人长的不行,嘴也不怎么会说,所以一直不温不火,要不是技术还行,挣个生活费都难。 好在家中有房,不用为房租发愁,每个月攒点小钱年底刚好够交物业费。 如果小日子一直这么过下去,倒也没什么,咸鱼的快乐外人哪里能懂。 然而,天降《肌肉金轮》,为男巨人送来一大波热度,人气也蹭蹭上涨,很快就成了网红。 男巨人也主动背锅,把《肌肉金轮》据为己有,并且偷偷给自己纹身、减脂、增肌,想要改头换面。 如果有充足的时间去改变自己,男巨人说不定真的能成功,不说把身材练的有多么哲学,有两块大胸肌,糊弄糊弄外行就足够了,以后每天露胸直播打游戏,想不红都难。 可问题是,男巨人急躁了,这一急就出事了。 根源就在上次相家那个女人。 女人是男巨人的初恋,一个永远穿着干净白衬衫的美丽女孩。 只是男巨人极度自卑,这么多年了连点赞都不敢,唯恐初恋发现自己,然后清理好友列表。 有时候,男巨人觉得这样也挺好,初恋过得幸福,自己也就满足了。 然而前段时间初恋在朋友圈说因为没钱结婚,所以分手了。 男巨人心中很痛,他觉得像初恋那样美好的女孩不应该因为金钱而失去爱情。 不就是钱的事么,自己贷款也要帮她把婚结了,初恋一定要拥有美满的爱情。 终于,男巨人鼓起勇气,发出了十多年来第一声问候——在吗? 然后,初恋注意到了男巨人,紧接着就是一段忆往昔,再然后男巨人拥有了叫“宝”的特权,两人也迅速见面。 相家之后,被爱情冲昏头脑的男巨人开始计划生几个孩子,孩子跟谁的姓、叫什么,上哪个幼儿园。 可爱情的前提是有钱。 曾经的男巨人卑微、弱小,跟谁说话都不敢大声,也就在游戏里才能眼观六路,嘴骂八方,每天偷窥初恋的朋友圈,却连一个赞都不敢点。 可是借着《肌肉金轮》的热度窜红以后,男巨人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膨胀起来。 不就是钱吗,多接几个恰饭的合作不就行了。 刚开始很顺利,商家挥舞着钞票,跪求男巨人为自己代言,短短几天就进账二十万。 可是一次收钱连麦中,遮脸的图片没有显示,自诩“颜值主播”的男巨人瞬间暴露在所有人眼前。 这是一场灾难。 榜一大姐连夜扛着高铁跑了,但是一大堆律师函坐着飞机来了。 男巨人最伤心的倒不是赔偿的问题,而是没了钱怎么迎娶初恋。 原本还想给初恋一个惊喜,却没想到是这么大的惊吓。 男巨人开始跪在地上祈祷,祈祷《肌肉金轮》真正的主角出现。 在决定做“颜值主播”之前,男巨人仔细研究过视频中的肌肉猛男。 倒不是男巨人有什么门路,而是每天在网上关注《肌肉金轮》的动态,看其他人人肉的结果。 结果,自然是没有。 视频太短,也不怎么清晰,根本研究不出什么来。 不过男巨人仔细研究视频中的细节后,发现一个细思极恐的事情,那就是…… 《肌肉金轮》很可能是在自己书房里拍的,而且《肌肉金轮》真正的主角可能是个三寸钉。 真·三寸钉。 贴在摄像头前面拍还能拍到全身,肯定只有拇指大小。 这肯定不是人。 但是为了红,男巨人豁出去了,就算这屋子真的有鬼也无所谓了。 自己只是一个一无是处的普通人,这么多年了都没遇到提携自己的贵人,估计也不会有了。 贵人遇不到,贵鬼也行啊。 都说富人靠科技,穷人靠变异,自己这种不穷不富的,只能靠灵异了。 于是,男巨人虔诚的跪在书房中,朝着四面八方拜了又拜。 “无论你是人是鬼,都请你出来见一面。” “我真的是走投无路了,如果你能让我度过这一关,我愿意折寿十年,不,二十年。” 听到这话,藏在门口的杨牧云摇了摇头。 折寿有什么用,自己又得不到什么好处。 而且,这个男巨人也太贱了,为了伏地魔女人,值得吗。 杨牧云向大石摇了摇头。 舔狗没得治,也没得救,随他去吧。 萨满生前也说过,异世界只是获取物资的地方,绝不能和异世界的人接触,否则必然有灾难发生。 看到杨牧云摇头离开,大石叹了口气,然后跟了上去。 可是还没走两步,大石便指着自己的眉心说道:“酋长……俺这里的小光点正在朝外飞……” 说着,大石抬手在身前的空中抓了抓,仿佛要将飘走的信仰之力抓回来。 只可惜,全是徒劳。 杨牧云愣住。 大石只有男巨人这么一个信徒,所有的信仰之力也都是男巨人贡献的,大石能有今天全是靠着男巨人,如果男巨人信仰动摇,大石成神的根基岂不是瞬间坍塌。 神享用信徒的信仰之力,自然也要倾听信徒的祷告,完成信徒的渴望。 这是明码标价的交易。 收钱不办事,这就不地道了。 杨牧云纠结起来:帮还是不帮? 这时候,男巨人哭着说道:“你就是把我的寿命都拿走也没关系,只求你给我一天的时间,让我典礼完,让我当一天的新郎吧。实在不行,给我一个小时,我想听她叫我一声老公啊,我改口费都准备好了。” “求求你了,求求你出来吧。” “求求你了啊……” 杨牧云心中一颤,奶奶的,舔狗舔到这份上也是没谁了。 可是为什么心里那么酸呢。 旁边,大石浑身一震,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 【坐标河南驻马店,昨天晚上大风大雨,我没关窗户,回到家的时候电脑桌已经泡水了,鼠标键盘和笔记本全都完蛋。哎,我比男巨人更绝望啊。求求各位看官老爷,给个推荐票,给个月票,做个投资人吧】 第62章 那,我走 大石瞪着双眼,指向自己面前一臂的地方。 “酋长,好大啊,好白啊。” 说这话的时候,大石声音颤抖,目光呆滞。 杨牧云愣了一下,什么情况,还有大石怎么成了斗鸡眼。 “酋长,信仰之力,这么大,这么白……” 大石双手比划,大小还好说,大概有头颅那么大,可是亮度怎么用手指表达? 左右看了看,大石指着巨人家里的吸顶灯,表示有那么亮。 这下轮到杨牧云郁闷了。 哥布林和狗头人给自己献上的信仰之力大都是芝麻绿豆那么大——不是地球上的芝麻绿豆,是自己世界的芝麻绿豆,最大的也也没自己小拇指指甲盖大。 大石呢,最低的都是拳头大小——大石的拳头,不是杨牧云的。 现在更夸张,直接赶得上大石的脑袋了。 至于亮度,杨牧云都不好意思说了,再烂的灯泡那也是灯泡。 至于为什么会这样,大石或许不明白,但杨牧云隐约能猜出一二。 信仰有深有浅,有虔诚有敷衍,甚至还有狂热。 男巨人是真的走投无路了,眼下唯一能救他的就是大石,是《肌肉金轮》的真正主角。 如果这个主角出现,或许还有挽救的余地,如果不出现,男巨人就只能卖房还债,锒铛入狱了。 当然,在男巨人心中并不在意这个外物,也不在意吃牢饭,他真正关切的是和初恋的婚礼。 卑微的守候了十多年,本以为一辈子无望,却没想到来了转机。 男巨人以为是上天眷顾,却没想到是残忍的玩笑。 “求求你,出来吧。求求你,帮帮我。我什么都愿意!” 杨牧云犹豫了一下。 自己每天借物也不是个办法。 屋子主人吃什么自己就跟着吃什么,屋子主人喝西北风,自己除了搬家,没有别的选择。 现在有橘猫代步,自己的活动范围大大增加,大致摸清了小区周围的便利店、餐馆、药店等,能借到的东西越来越多,量也越来越大。 只要小心点,别逮着一只羊薅到秃就行了。 然而,借终究是借,哪天被主人察觉了,设个陷阱等自己,以现在的高科技手段,真是防不胜防。 再说了,外面的摄像头遍及每一个角落,天上的卫星也密密麻麻,再加上无人机之类的。 杨牧云知道自己上辈子的世界中,谁在后院里种两颗罂粟,幺幺零都会立刻过来查水表,这个世界估计也差不多。 自己体型小,正常人很难察觉到,但眼神不好不等于看不见,除了岛国裁判,正常人没谁是瞎的。 外星人的ufo都时不时的被拍到,更别说自己了。 借物这事,长远来看不妥啊。 “大石,要不咱们跟那个巨人谈谈?” 大石愣了一下,“酋长,俺不会说他们的话啊。” 杨牧云摆了摆手,“你不用说,站在那就行。” 是的,杨牧云打算和男巨人接触了。 男巨人是自己接触的第一个地球人,而且还是大石的信徒,信仰也十分坚定,最重要的是,男巨人有一张身份证。 真证,不是电线杆上办的。 不说别的,杨牧云想要食盐必须得偷偷摸摸的借,而且一次还不能借太多。可如果有一张身份证,直接下单网购就是,买一整箱也没关系。 如果需求量更大,直接开个小超市就是,挣不挣钱无所谓,洗黑货就行了。 是的,未来开店的地方杨牧云都选好了。 于是,杨牧云深吸一口气,问道:“你真的什么都愿意吗?” 听到这话,男巨人愣了一下,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嘴唇哆嗦浑身颤抖,一声高亢的尖叫憋在嗓子眼里,随时都有冲破屋顶的趋势。 这就像叶公好龙,天天盼着见到龙,可是龙真的来了,反而吓得够呛。 唔……跟网友见面也是这个道理。 “我很可怕吗?”杨牧云沉默了一下,“那我走?” 男巨人如梦初醒,连忙跪在地上,“不不不,别走,别走。我刚才是太激动了,真的,没有对您不敬的意思。” 分不出声音来源方向,男巨人只能朝着上下左右拜了一遍,然后颤颤巍巍的说道:“请问,您是神明吗?” 杨牧云“嗯”了一声,“没错。” “请问您是什么神明?” 杨牧云想了半天,自己是什么神来着? 男巨人没得到回复,立刻抽了自己一巴掌,“我懂,我懂,不该问的不问。放心吧大神,我懂规矩,只求您别生气,不要离开我。” 男巨人那可怜兮兮的样子,就像是被分手的大男孩,硬生生从190斤哭到188斤。 杨牧云不再纠结神名的问题,而是直截了当的说:“虽然你的人生并不成功,但你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你的心是纯洁的,所以你才能看到光,看到我。” 男巨人听到这话,顿时鼻子一酸。 终于有人肯夸自己了,而且不是说“干的漂亮”。 杨牧云说道:“你现在把窗户关上,窗帘拉住,手机关机放远点,电脑也拔了电源。” 男巨人立刻一一照做,再转身时,发现屋中出现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 没错,就是《肌肉金轮》中的主角,就是自己心心念念想的人。 肌肉发达到变态,还有那一身充满神秘诱惑的黑色纹身。 是他,是他,就是他! 大石想说点什么,可是酋长叮嘱自己:闭上嘴,一句话也不用讲,如果巨人想攻击自己也不用还手,跑就是。 于是,大石眯起眼睛,警惕的看着巨人,唯恐其对自己不利。 察觉到大石的敌意,男巨人还以为是自己的目光太无礼,于是连忙低下头。 杨牧云借着食人魔的喉管玩起了口技,恢弘的声音仿佛从四面八方每一个角落响起,最终汇聚到男巨人耳边,无形的震撼就像一柄大锤,将男巨人心中最后一丝怀疑粉碎。 “信徒啊,你愿意永远忠诚我、膜拜我、侍奉我,成为我的意志在这方世界的承载者吗?” 说完这话,杨牧云心中忍不住想到,把“我”换成“吾”会不会更好? 而这时候,男巨人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因为面前这个拇指大的小人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 男巨人心中不自觉的就想到了小时候看过的关于“小精灵”、“小妖精”之类的童话故事,没想到自己家里也出现了一个。 自己会不会也和尼尔斯、爱丽丝一样,开启一段船新的人生。 “神啊,我愿意为您献上一切。” 杨牧云这才说道:“好!你的麻烦我会为你解决,不过作为交换……” 男巨人立刻激动的抢答:“神啊,您让我做什么都行,我甘愿为您赴死!” 杨牧云立刻问了句,“如果是让你融了符文页呢?” 男巨人:…… 【更新能保障,这点困难不是事,只希望大家能把本书放在书单中推荐一下,转发一下,增加几个收藏。推荐位pk很激烈,成绩不好的直接就没有后续推荐了,希望大家能支持一下,帮着宣传宣传,推荐票月票也多多益善,这都是增加人气的好东西~多谢了~】 第63章 入狱 男巨人名叫王金龙,十八线不知名小主播。 长得不咋地,又没啥才艺,除了游戏打得好点,几乎没啥亮点了。 如果不是《肌肉金轮》天降热度,王金龙就是把直播平台熬到倒闭估计也熬不出头。 也正因此,王金龙才会昧着良心把《肌肉金轮》按到自己头上。 因为《肌肉金轮》是王金龙这种草根唯一能改变命运的契机。 “神啊,我没有打着您的名头干什么坏事,就是帮您宣传了一下。对对对,就是帮您提升了一下知名度,真的没有干什么坏事。没草过一个粉,暧昧都没有过,真的。” 如果不是接了恰饭的钱,王金龙这么说倒也合情合理,的确是帮大石提高知名度嘛。 但是话可以乱说,饭不能乱恰,一不小心就硌到了牙,还吃坏了肚子,嘴是过瘾了却让菊花遭罪。 那些五百八百,一千两千的恰饭钱倒也没什么,平常直播的时候帮着念念词,打一波广告,也算拿钱办事了。 可是那些上万的恰饭钱就烫手了,尤其是其中一笔五十万的代言费,十万块的签字费都拿了,违约的话,王金龙卖房子都赔不起。 杨牧云自然不希望王金龙无家可归,怎么说也是帮自己办事的,这要是没个收货地址,以后咋网购东西呢。 “给这个品牌当代言人是吧?三个月后?看你的样子,是打算在这三个月里健身,练出一身肌肉?” 王金龙摸了摸自己丰满的胸部,顿时有种我命油我不油天的绝望。 油腻男想变肌肉男,是自己想的太简单了。 这根本不是光靠努力和付出就能做到的。 王金龙尴尬的说道:“本来是想着努力锻炼锻炼,能出效果自然好,有个差不多,再加上后期修图就行了。反正他们要的是我的名气,又不是馋我的身子。就算他们不满,也能说发福了,他们还不让我吃饭啊。大不了我再练三个月,一直练到他们满意。” 杨牧云一想也对,老板也管不住厨子发胖啊。 王金龙真是个小机灵鬼啊,摆明就是要黑人家这五十万。 不过看到对方是卖减肥药的,杨牧云觉得:五十万少了。 “你的锻炼还要继续,毕竟你是我的意志承载者,是我在这个世间行走的锚点,明白吗?” 明白个屁,杨牧云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是锚点,但是王金龙不明觉厉,拼命点头。 杨牧云又说道:“至于网上的麻烦,我等会再录一个视频,就说你是我的弟子,我在帮你减肥瘦身,你只是未经我的同意把私密视频发出去了。” 王金龙琢磨了一下,觉得这个说法勉强能站得住脚,避免了直接社死。 可是钱的事怎么解决? 宝那边催的急,可不能耽误了。 “神啊,这个赔钱的事?” 杨牧云哼了一声,“那个减肥药的代言,你又没有骗他们什么,他们叫你拍照就拍照,叫你录视频就录视频,一切配合,不给钱就反手告他们违约。” 王金龙愣了一下,这也行? 自己之前想的是疯狂锻炼,让自己瘦下去,最好再有点肌肉块,大差不差的糊弄过去。 可现在自己真容曝光,代理猪饲料还行,代理减肥药那不是给人家找事么。 王金龙有点心虚,“神啊,如果他们使用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呢?” 听到这话,杨牧云笑了,食人魔喉管的特殊作用下,这声音格外阴森、恐怖。 “人间法律是他们的护身符,他们敢践踏法律,就是自寻死路。明白吗,我的信徒?” 听到这话,王金龙豁然开朗。 对啊,自己的靠山是神啊,害怕几个地痞流氓? “神啊,按您的意思,这些钱都不用退了?我不但不是被告,还能当个原告?” 杨牧云问了一下王金龙那些恰饭钱的内容和数额,寻常商家的话,想毁约就退他们钱,但是想趁机敲诈勒索门都没有。 唯独这个数额最大的减肥药广告,不但签字费不退,那五十万也得一分不少的拿过来。 起诉就起诉,随便他告。 王金龙现在最不怕的就是出名,最需要的就是热度,最好天天挂在热搜上。 定下了计划,接下来就是执行。 这一点王金龙门清,早就琢磨好了怎么拍视频不会穿帮。 首先要抹去一切参照物,比如房间中的桌椅板凳等,一旦有了参照物对比,很容易就看出破绽。 这个事也好解决,很多主播和自媒体作者都喜欢用背景布,一是掩饰贫寒的家境,二是为了遮挡杂物,提升美观。 就像拍证件照,实在找不到红布蓝布,找个穿红衣服、蓝衣服的同学站后面就行,谁能看出那是啥。 于是,王金龙拎出一件红衣服当背景布兼地毯,然后趴在地上调整手机,把镜头对好,清晰度调低。 最后把房间的灯关掉,只用一个台灯充当照明。 感觉差不多了,王金龙双手合十,“神啊,都准备妥当了。” 于是杨牧云“嗯”了一声,然后用野蛮人的语言跟大石说了一句。 食人魔的喉管太牛逼了,直接传音入密,大石能清晰听到,王金龙一无所觉。 “你随便走两步,打打拳踢踢腿,最后摆一个凶狠的姿势。” 大石立刻动起来。 这时候,杨牧云配音道:“你们可以叫我石,或者巨石,《肌肉金轮》里的主角就是我。之前那个视频是我给学生的学习资料,被他擅自发到了网上。不过你们放心,接下来的三个月,我会狠狠训练这个家伙,并且把训练经过全程直播。好了,乡下流量贵,不多说了,我们三个月后再见。” 王金龙将视频回放,发现视频一次成功,无论画面还是声音都在及格线以上,可以直接发到网上了。 至于为什么视频上的人嘴巴一直不张开,我后期配音还不行吗? 关闭飞行模式,确认发布视频。 王金龙长长的松了口气,暂时不用社死了。 可是很快,一条条信息,一个个电话的提醒弹了出来,手机也恰好这个时候响了起来。 看到来电,王金龙心中大喜,连忙接通,“宝,你怎么……” 听筒里就像点燃了一个二脚踢,炸得王金龙半边脸直哆嗦,连忙把手机移开。 “王金龙你个混蛋!长的丑就算了,还死不要脸,颜值主播,我呸你一脸。就你这样的还想癞蛤蟆吃天鹅肉,死心吧你!” 王金龙连忙解释:“宝,我有钱了啊,我真的有钱了啊,车子、房子,都可以给你啊。咱弟结婚的钱我都出了,怎么样?” 傍上神明之后,王金龙再次变得自信起来。 之前假冒《肌肉金轮》,现在是得到官方授权了,还怕不火?还怕挣不到钱? 可是对面传来一连串疯狂的咒骂,恶毒的诅咒。 王金龙脸色煞白,左手捂着心口,五根手指一点点抓紧,身子也在吼声中摇摇晃晃。 “宝,你不是爱我的吗?你不是从上学的时候就对我有意思吗?你不是到现在还珍藏着我当时的同学录吗?你不是……” 王金龙泪流满面,哽咽的说着:“宝,我可以为你改变的啊,我真的能瘦下去啊,不骗你啊。我对天发誓。” “真踏马烦,烦死了,你踏马就是瘦成牙签老娘也不会正眼瞧你!你后半辈子就等着在牢里过吧!沙比!去尼玛的,耽误老娘时间!死去吧你!祝你在牢里天天被人轮,菊花变向日葵!草……”(这里可以尽情发挥一万字) 第64章 新的人生 王金龙就像是被抽掉脊梁的舔狗,扑通一声趴在地上,浑身力气都消失的一干二净,唯独拿手机的手紧握着,死也不松开。 因为,那是他的爱情,更是他的生命。 杨牧云虽然在门外,却听的一清二楚,然后偷偷挪动脚步,想要看看狗血大剧的男主角现在是什么样了。 都说舔到最后应有尽有,面前这位是舔的地方不对还是咋回事,怎么一无所有了。 王金龙无声抽泣许久,然后做出一个重大决定。 只见他将手机关机,然后如释重负的放在地上。 就像放下了全世界。 随即,王金龙昂起头来,张开双臂,闭着眼睛做了个拥抱天空的动作。 就像是重新拥抱世界、再次拥有了生命的意义。 “神啊,我们宗教限制信徒婚恋吗?” 杨牧云心中暗道:我没打算搞宗教。 不过王金龙这么问了,杨牧云还是回答道:“生命繁衍符合自然规律,不会受到限制。” 王金龙郑重说道:“神啊,你对信徒仁慈,但信徒必须对自己严格。异性之间的爱情都是欺骗,真心是没有好结果的,还是同性的关系最纯洁,最永恒。” 杨牧云:你都这么说了,我还能怎么滴,你高兴就好,反正大石的信徒就你自己。 于是杨牧云说道:“接下来,我教你一套炼体功法,你好好看,好好学。” 王金龙精神一振,来了来了,他来了,绝世功法要来了。 杨牧云用传音入密的方式向大石说道:“你把咱们部落小孩子活动筋骨的动作做一下。” 野蛮人部落有一套古老的动作,是小孩子们用来活动身体打熬筋骨的,有点广播体操的味道,但是效果绝对比广播体操强多了,要不然野蛮人部落也不会人均肌肉男。 听到杨牧云的话,大石立刻动了起来,一板一眼打拳踢腿,扭腰甩臂。 大石的动作很慢,而且每一个动作都很简单,毕竟这是部落里给小孩子炼身体的。 但是,每一个动作都粗犷有力,雄浑大气,充满了狂野的气息。 野蛮人部落流传数千年上万年,肯定是有点独到之处的。 另一边,王金龙瞪大眼睛仔细观察,用心记忆,反复揣摩。 咦,这不是典韦泰山皮肤里的拜东岳动作吗,就是动作幅度有点大,这个有点像吕布的天魔舞姿啊,就是中间穿插了几个旋转的动作,还有这个…… 很快,大石演示完毕,站定之后深呼吸,如同长鲸吸水,然后嘬着嘴缓缓吐出,就像春蚕吐丝。 杨牧云说道:“要不要再演示一遍?” 王金龙立刻摇头,“不用,我全学会了。” 杨牧云:?? 你看一遍就学会了?老子学这套动作挨了十几次毒打,都是白遭罪了? “行,学会了就好好练。切记,这套动作不能外传,练习的时候最好拉住窗帘。还有,最后那个吸气、呼气的动作一定不要忘了,吸气的时候冥想把太阳和月亮都吞入腹,呼气的时候冥想吐出了满天星辰,这个是重中之重,一定要记住。” 说完,杨牧云招呼大石离开。 王金龙连忙问道:“神啊,我该怎么联系你?还有,我需要为您做什么呢?” “想见我的时候,只需在心中祈祷就行了。你的心声,我能清楚的听到。至于做什么……” 杨牧云想了想,“你每天早起和睡前祈祷一下就行了。另外,有钱了别苛刻自己,多买点好吃的补补。没人真的心疼你,你得学会自己照顾自己。” 你不吃点好的,我怎么能吃好的呢。 听到这话,王金龙瞬间泪崩。 抹完眼泪再抬头时,屋子里又变得空荡荡的。 但是王金龙不再感觉空虚寂寞,因为他知道,这个屋子里住满了人。 顾不上洗脸,王金龙动作熟练的打开手机。 “看看刚才发的视频怎么样了,有多少人点赞评论收藏转发?” …… 回到地下城,杨牧云长舒一口气。 和地球人打交道,究竟是福是祸? 有地球人帮助,自己会发展得更快,同时也省去了借物环节浪费的时间和精力,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风险。 看了一眼地下城中几个孤零零的易拉罐、饮料瓶,杨牧云觉得自己很快就能拥有一座雄伟的钢铁城市了。 这时候,黑头过来汇报说:“主人,牛头人部落已经迁徙过来了,共计精壮雄性4个,雌性26个,小崽子18个。” 杨牧云暗道一声,牛头人部落数量不少啊,在之前的大战中死了一大堆主力,还能保存这么多有生力量,不出几年,小崽子们长大以后牛头人又将成为一霸。 不过自己能想到的,其他种族肯定也能想到,无论食草生灵还是食肉生灵都会疯狂针对牛头人部落,4个精壮雄性根本不可能保护庞大的族群。 如此一来,抱大腿找靠山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 点了点头,杨牧云又问道:“还有什么吗?” 黑头立刻回答:“牛头人带来这么多干草,这么多干果……” 杨牧云一头黑线,这么多是多少? 野蛮人不怎么和其他种族交易,所以对数字和计量方式不怎么敏感,毕竟我的都是我的,你的还是我的,管那么多干什么。 杨牧云以前是部落中的小娃娃,不当家,所以也没在意过这些细节。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与其他种族的接触越来越多,经手的资源也越来越庞大,不能再用以前那种“一手抓的烤肉、一人背的鲜肉”来计量了。 是时候统一度量衡了。 带着这个念头,杨牧云走出地下城,回到地面。 河谷中,牛头人部落正在忙碌的搬运草料、干果等,一捆捆草料散发出淡淡的霉味,杨牧云离的老远都能闻到。 可是牛头人对这些草料珍之又珍,对待易碎品似的轻拿轻放,还将那些散落的草叶一根根捡起来,放到旁边的箩筐中。 一个个草茎编织的箩筐整理的码放在地上,这些箩筐有大有小,装的东西也五花八门。 杨牧云随手抓起一把干果,本来想闻一闻,可是看到干果表面白中带蓝、蓝中有黄的霉丝,杨牧云立刻放了回去。 就吃这?牛头人的生活太惨了点吧,还不如哥布林呢。 牛头人的新首领上前一步,解释道:“以往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把草料拿出来晒一晒,防止受潮发霉。可是今年太阳不好,而且食物越来越短缺,我们也不敢把草料拿出来炫耀,免得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杨牧云顿时明白了,这草料晒也晒不干,索性就不晒了。 “你们为什么不赶紧吃掉呢?” 牛头人新首领回答道:“这是救命的粮食,大地上的新草长出来之前,谁也不能动。” 杨牧云不吃草,体会不到牛头人的心情。 不过杨牧云摆了摆手,“你们既然跟了我就是我的人了,我吃什么你们吃……我有一口吃的,就不会饿着你们。这些东西全都搬下去,正好可以做成肥料种蘑菇。” 随即杨牧云招呼牛头人,“今天咱吃顿好的,给你们和象头人一起接风洗尘。” 第65章 信仰图腾 又是充满希望的一天。 杨牧云去史莱姆血肉工厂转了转,命令工厂停止生产武器和装备,只需要把史莱姆浸泡、清洗就行了。 然后杨牧云又去蘑菇庄园转了一圈。 地下城的环境太适合种蘑菇了,潮湿、温暖,岩壁上的荧光石似乎也有催生的作用,总之这些蘑菇生长得很快。 才两天的时间,菌丝就已经变成菌种,按照这个速度,不出三天就能看到一大片灰伞伞、白杆杆。 杨牧云仔细看了看菌种的大小,又拿自己的手指对比了一下,心中暗道:好像没有想象中那么巨大,怪事。 叮嘱蘑菇庄园的哥布林认真照顾蘑菇,杨牧云就回到地面,去河谷中的土豆田转了一圈。 到的时候,象头人和牛头人已经在劳作了。 这些大块头什么都没有,就是有力气,看着河谷中大片的土地,象头人和牛头人全都心如滴血。 多好的土地啊,要是好好收拾一番,春天肯定能长出绿油油的草木。 这都春天了,哥布林们竟然还没翻地,土地梆硬,种子就是落上去也扎不了根,风一吹就跑了,就算侥幸没吹走,落下几只鸟就能吃的精光。 于是,杨牧云就看到一大群血肉推土机热火朝天劳作的场景。 哥布林们全都围在边上,一边看一边流下了弱小的泪水。 自己拿着牙签似的木棍戳半天也戳不进去,人家抱着大木桩子,一砸一个眼,狠狠插入再左右搅动,一大片土地都被翻了起来,一群小牛牛跟在后面把翻开的土块掰碎,揉成细小的颗粒。 几个哥布林想过去帮忙,结果脚一滑掉进土坑里,差点被当场埋掉,然后就不敢帮倒忙了。 拉玺达也目光温柔的看着牛头人和象头人,就像是在看自己的孩子。 至于熊大、熊二,追在一群小牛牛身后,见到顺眼的坑就撅起屁股拉一颗,然后蹬着后腿把坑盖住。 也不知道这俩熊孩子的肚皮是怎么长的,简直就是造粪机器,吃得多拉的也多。 看了一会儿,杨牧云招呼大家集合。 “金角,银牙、钢牙,你们歇一会儿,吃点东西喝口水,等会咱们一起出去巡山。” 今天是大战之后的第一天,也是野蛮人确立权威的第一天,这次巡山无比重要。 杨牧云要看看还有谁敢在野蛮人的地盘上搞事情,其他生灵自然也要看看野蛮人的队伍情况,尤其是牛头人和象头人的情况。 更远处的势力肯定也会派眼睛过来打探情况,如果野蛮人实力虚弱,必定会有人过来抢地盘。 牛头人和象头人也明白今天巡山的意义,立刻认真起来,拍一拍身上的浮土,迅速从憨厚淳朴的农人变成刚毅勇武的战士。 与此同时,大石带着狗头人和哥布林们搬来了一大堆装备。 大石踮起脚在象头人胸口抹了抹,将象头人厚厚的胸毛抚平,然后拿起毛刷在上面刷了一层史莱姆熬制成的黏糊。 趁着黏糊没凝固,大石把两个一元硬币贴在象头人毛发上,史莱姆黏糊凝固,两枚硬币紧紧贴在象头人胸口,一左一右护住胸前要害。 象头人乐得眉开眼笑,然后小心的摸着自己胸口,只可惜胸太大、脖子太短,没法低下头,也看不见胸前的东西长什么样。 这时候,大石又依样画瓢给另一只象头人也贴上两枚硬币,两个象头人立刻面对面,你看看我的胸,我看看你的胸,然后你摸摸我的胸,我摸摸你的胸。 真圆! 真硬! 真光滑! 象头人银牙问道:“主人,这是护心镜吗?” 杨牧云点了点头,“算是吧。” 象头人钢牙问道:“主人,护心镜上的图案是什么?是图腾吗?” 杨牧云看了一眼硬币上的图案,认真回答道:“这是一个很遥远的地方,一个无比神圣的建筑,是我们的信仰图腾。” 两个象头人长大以后一直四处流浪,也没啥信仰,于是略带渴望的问道:“主人,我能把这个当做我们的信仰吗?” 杨牧云点了点头,“可以!当然可以!” 这时候,大石给四个牛头人战士也带上了护心镜,只是牛头人的胸不够大,只能带一个护心镜。 一群人好奇的抚摸着胸前的图案,纷纷问道:“主人,我们的信仰图腾叫什么名字?” 杨牧云看着自己的队伍,尤其是象头人和牛头人胸前那闪耀的图案,杨牧云瞬间挺直胸膛,绷紧双腿,右拳紧握放在胸口。 “记住我们永恒不变的信仰图腾——种花家!” 两个象头人立刻卷着鼻子向天空欢呼,“种花家,种花家,我们有家了。” 牛头人们也都品味着“种花家”这个名字,越品越有味道,越品越有内涵,这个名字跟自己的种族太搭了。 金角向自己的族人们点了点头,“从今以后,种花家也是我们的信仰图腾了。我们所在的地方,一定要开满鲜花。” 再然后,杨牧云将上次借来的四节7电池拿出来。 牛头人力大,喜欢将粗木桩当成武器,7号电池的大小正合手。 牛头人们也欣喜的抱着自己的新武器,感觉着其中的分量,一个个都笑的合不拢嘴。 越重越趁手。 新武器顶端还有一个凸起,撞击的时候威力肯定更大。 而且,牛头人隐约感受到新武器中流淌着一股令人心悸的强大力量。 了不起的武器啊。 看着两个象头人摊着空空的双手,杨牧云咳了咳,手上没有什么趁手的东西。 “银牙、钢牙,你们两个喜欢什么武器?” 银牙抬了抬手,很艰难的做了个拍掌的动作,结果努力半天,两只手还隔着一段距离。 “主人,我们的胳膊太短了,不适合使用武器,我们战斗都是贴身肉搏,牙齿和鼻子就是我们最好的武器。只要不是体型太夸张的敌人,我们都能轻松战胜。” 钢牙补充道:“对付远程的敌人我们也有办法……” 说着,钢牙弯腰卷起一块土坷垃,然后一仰头将其搞搞抛起,等土坷垃升到最高处时,钢牙鼻膨胀一圈,然后猛地缩了回去。 只听“噗噗”闷响,两个黑影从鼻孔中射出,空中的土坷垃在一阵土灰中四分五裂、七零八落。 杨牧云暗暗比了跟大拇指。 牛鼻啊! 哦不,象鼻啊! 然后杨牧云命令道:“去,搬两筐史莱姆弹球。” 【快,投两张推荐票、月票,点击一下投资按钮】 第66章 今非昔比 “大王教我来巡山哪啊,咿儿哟哦,巡完南山我巡北山咯……” 哥布林合唱团又开始了歌唱,这或许是战零渣唯一能派的上用场的地方了。 狗头人在前面开路,象头人做中军,牛头人殿后,种花家大军由南向西,转了一圈之后又一路向北。 昨天晚上又下了一场雪,大沼泽边上一片皑白,看不到任何战斗的痕迹。 即便走在上面,也不会察觉脚下的泥土中浸饱了鲜血。 这就是大沼泽,一张吃人不吐骨头的大嘴。 可是在这冰天雪地中,它又是唯一的食物来源,哪怕明知道有生命危险,生灵们依旧从四面八方汇聚过来,采集、摸鱼,甚至狩猎。 看到野蛮人的队伍出现,蛙人立刻游到岸边,然后将两条活蹦乱跳的大鱼放在雪地上。 大鱼的腮部穿着水草,方便提拿,任凭鱼儿怎么蹦跶,始终逃不出蛙人的手掌。 “尊敬的野蛮人酋长,这是今天的租金。” 杨牧云好奇的问道:“租金一条就足够了,你为什么送来两条?” 蛙人回答道:“因为合租的狗头人已经效忠了你们,只有我们在使用猎场。” 杨牧云摇了摇头,让哥布林收起其中一只鱼,然后说道:“一只就是一只,永远都是一只,今后无论我的猎场扩大多少,你们的租金都是一条鱼,明白吗?” 蛙人眼睛中流露出深深的思考。 杨牧云挥了挥手,带着队伍继续向前进发。 走到一块印着深深拳印的石头前时,队伍整齐的停下了脚步。 这里就是野蛮人猎场的边界了。 石头上的拳印是野蛮人勇士砸出来的,当初为了划定边界,野蛮人一族和隔壁的种族还打过一架。 眺望了一眼远方的沼泽,杨牧云觉得那边的草更茂盛,鱼儿也更多,沼泽边上喝水的野兽也更密集。 对象头人银牙招了招手,杨牧云指着石头说道:“搬起来,跟我走。” 银牙听到这话,立刻眯着眼笑了起来,走到石头旁缓缓蹲下,双手抱拢,顺便用鼻子将石头卷起来。 “嘿~~~起~~~” 石头根部雪沫纷飞,黑土翻滚,大石头挣扎了几下,然后“卟”的一声弹了出来。 地下部分,竟然是地面部分两三倍。 象头人身子晃了晃,然后双手举着比自己身子大三四倍的石头,一步一晃的向前走去。 大概走了一百五十多步,银牙没有再迈步,而是将石头放了下去。 虽然他小心翼翼,动作轻微,可是石头触地时还是发出了轰隆的震荡声,不远处的沼泽也出现一道道波澜。 钢牙立刻冲上去,“俺来!” 然后同样举起石头,一步步向前走去。 钢牙体力更好一点,走了将近两百步才停下。 然后四个牛头人合力扛起大石头,又向前推进了三十几步。 大石看了手痒,于是把冰晶棍别在腰间,双手抓着大石头,嘿嘿嘿了许久,结果石头动了几下就没下文了。 大石真要推的话,也能把石头推倒,甚至滚着走。 可是推动和举动是两码事,大石试了几次也能令石头完全离地。 牛头人们看到这一幕,全都无奈摇头,如果不是四人合力,自己也抬不动这个大石头,无关力量,而是体型的差距。 石头太小,最重要的连个抓的地方都没有,有力气也使不出来。 可是大石不服气,低吼一声,双手黑色刺青流动着淡淡的光芒,手背上的汗毛无风律动。 掌心紧紧粘在石头上,大石浑身肌肉吹气似的贲起,石头也一点点升起,越过胸口,然后越过头顶。 只是当大石想要抬脚时,身子一个不稳,连忙缩了回去。 又试了几次,大石无奈放弃,然后将石头放了下去。 轰! 就像一颗爆弹原地爆炸,积雪飞荡,碎石翻滚。 以石头所在的位置为中心,五步之内积雪清扫一空,地上的泥土也像地毯一样扭曲着翻卷。 大石看着自己的双手,立刻就要灌注信仰之力,却被杨牧云喝止。 大石不服气,噔噔噔向前跑了七八百步,然后找了一块石头,吐气开声,猛地砸了上去。 一个带血的拳印出现在石头上,大石满意的攥着拳头,然后哼着小调向回走。 象头人对大石的做法叹为观止,牛头人看得目瞪口呆,狗头人张大嘴巴,唯独哥布林鼓掌叫好。 杨牧云向大石招了招手,“回去了。” 一行人走了没多久,几个浑身漆黑的猪头人汇聚过来。 “族长,野蛮人太可恨了,竟然私自挪动界碑,真是卑鄙无耻。” “今天挪一段,明天挪一段,不到明年,咱撒泡尿都算过界了。” “可是野蛮人不好惹啊,巨魔族跟他们对上,直接被灭了,咱隔壁的食人魔捞过界也直接没了,还是忍一忍吧。” “忍个球,来人,跟我一块,把界碑搬回去。” 十几个猪头人围着石头一起“嘿嘿啊啊哦哦”了半天,结果界碑动都没动一下。 本来想多叫几个人,可是石头就那么大,一人一条胳膊已经挤满,再多就塞不下了。 石头上的拳印仿佛无声的嘲讽:就这?臭弟弟没吃饭吗? 刚才叫嚣的猪头人立刻没了音,连呼气都变得小心翼翼。 一个獠牙外突,鬣毛如铡刀的猪头人踮起脚,用手指肚摸了摸大石留下的拳印,然后吮吸手上的血液。 “你们都过来,仔细看看,这两块石头上的拳印有什么区别。” 猪头人跑来跑去,仔细观察了两个拳印。 “族长,这块旧界碑上的拳印能放下一个拳头,新界碑上的拳印只能放进去一根手指。两者都力量根本不是一个档次。” “族长,旧界碑拳印四周平滑,没有任何破损和开裂,新界碑拳印毛糙,而且有很多裂纹,两者对力量的掌控也不是一个等级的。” 随着你一言我一语的分析,猪头人的呼吸又变得粗重起来,头也高高昂起,眼睛中的斗志越来越旺盛。 猪头人族长冷笑一声,“野蛮人已经不是以前那么强大了,我们也不是以前那么弱小了。更何况,我们有靠山。” 想了想,猪头人族长当机立断。 “快,追上去,趁着野蛮人力气没恢复,全歼他们。” 第67章 残血莫追 “酋长,猪头人追来了。” 听到这话,杨牧云心中一笑。 刚才自己这边的人搬界碑,一个个都卯足了全力,现在正是力量恢复的阶段。 说白了就是技能冷却期。 猪头人趁着这个空档,想要杀自己一个措手不及。 不过杨牧云早就做好了准备,根本不怕。 “赶紧吃糖,这个能快速补充体力。等到树林里再开战。” 树林离得不远,杨牧云的队伍一阵加速小跑就到了。 哥布林们立刻爬上了树,占据有利位置的制高点,其他人则原地摆开阵势,看着由远及近的猪头人。 一身鬣毛的猪头人族长吐了口白气,骂道:“跑啊,你们怎么不跑了。” 其他猪头人也都以族长为中心,向两侧分散开来,包围住杨牧云等人,后面的猪头人陆续赶来,加起来竟然有两三百。 杨牧云看了一眼密密麻麻的猪头人,“没想到啊没想到,你们小日子过得挺不错啊,这么冷的天还能吃得膘肥身健。” 猪头人族长冷哼一声,“不要跟他们废话,上!” 直接开打。 因为猪头人首领知道,野蛮人想拖时间,拖得越久,野蛮人一方的力量恢复得越多,自己才不会上当。 “贪婪的野蛮人,要怪就怪你们私自挪动界碑,耗费了所有的力量。” 杨牧云不说话,只是冷笑,然后朝大石点了点头。 大石双拳紧握,一点点信仰之力灌输进去,胳膊上立刻散发出淡淡的光芒,刺青像蚯蚓一样蠕动着,黑色的汗毛也随着微风缓缓律动。 难以置信的看着自己的手,大石轻轻握拳,掌心竟然传出了清脆的音爆。 听到这个声音,猪头人族长眼睛瞪得溜圆。 这个野蛮人刚才不是掏出吃奶的力气搬界碑,累的精疲力竭了么,怎么看上去跟个没事的人一样。 装的,一定是装的。 想到这,猪头人族长一挥手,几个战士立刻咆哮着冲了上去。 猪头人战士使用的武器是链枷、流星锤,他们一边奔跑一边挥舞,可是还没等武器蓄满力量,大石脚下一蹬窜了出来,右手紧握冰晶棍,左手套在棍子上捋了一下,棒子迅速变长变粗。 一个猪头人想要用流星锤缠住大石的武器,给族人们争取机会,可是大石一力破万法,大棒斜着向下劈斩,流星锤锤头与大棒碰撞的瞬间怦然炸裂。 锤头下的麻绳以及握柄也都被冰晶大棒带着,一起砸进猪头人脑袋、肚子,最后捅穿肠子插了出去。 大石不等招式用老,原地一个旋转,冰晶大棒转了一圈砸在第二个猪头人身上。 这个猪头人死的更利索,直接被劈成两半,哼都没哼一声倒了下去。 同伴的死没有吓退剩余的猪头人,因为他们都知道,野蛮人是强弩之末,外强中干,只要自己再坚持一下,一定能压垮野蛮人。 “上!上!上!全都上!他坚持不了多久,马上就要倒下了。” 猪头人把手中流星锤甩得呼呼作响,然后猛一松手,流星锤带着呼啸的风声飞向大石。 大石挥舞大棒击落几个,但更多的流星锤被砸在身上。 胸前护心镜发出哐哐巨响,大石的身子也晃荡了两下,失去武器的猪头人全都低着头、矮着身子,咆哮着撞向大石,两根尖锐的獠牙就像是两把锋利的匕首,由下向上刺入进而一个上挑,就算不死也得半残。 面对冲过来的猪群,大石猛蹬地面,斜着冲向一棵大树,脚在树干上点了一下跳起来,与此同时,周围树上的几只哥布林摇晃树枝,大片大片的积雪落了下去,正在冲锋的猪头人全都被罩进去。 没了目标,视野又受阻,猪头人瞬间慌了。 随即耳边传来噗嗤噗嗤的血肉爆碎声,一只猪头人揉着眼睛恢复视野时,看到的是满地碎尸,喷溅的血水,以及拎着大棒朝自己狞笑的野蛮人。 “包抄!包抄!绕过这个家伙,抄他们后路!” 猪头人族长大声呼喊,其他猪头人立刻分散开来,向着敌人左右以及侧后方攻去。 树上的哥布林立刻报点,用尖利的声音提醒同伴们哪里有敌人。 这时候,两只象头人将鼻子伸到手里的提篮中,灵活的鼻头卷着两枚圆球塞进鼻孔,随即象头人闭紧嘴巴,瞪着眼睛为鼻子充气。 不多时,“砰砰”两声闷响,圆球化作黑影飞向猪头人,两团血花爆起,地上又多了两个无头尸体。 紧接着又是两声闷响,另一只象头人也发起了攻击,眨眼间地上就多了四具尸体。 猪头人对同伴的死毫不在意,对他们而言,只要冲到目标身旁就算胜利了,依靠粗糙厚实的皮肉,再加上尖锐锋利的獠牙,对着敌人的下半身一阵猛戳猛刺起。 先祖们就是这样击败野蛮人的,自己一定也可以。 面对各个方向冲来的猪头人,牛头人挺身而出,将新武器夹在肋间,一阵助跑后勇猛无畏的冲了出去。 牛头人身体笨拙,玩不出灵活的技巧,但是在直线冲锋上,牛头人的冲击力超越任何骑兵。 “来吧,撞死在我的胯下。” “他就一个,就一个,撞翻他,踩死他,咱们一起上。” 密密麻麻的猪头人撞了上来,电池的正极狠狠捣在最前方猪头人的脸上,只有一声清脆的骨裂,电池穿颅而过,捣在后面一个猪头人的脑袋上。 第二个、第三个…… 一直捣到第四个的时候,牛头人冲不动了。 不是他没力气了,而是他已经深入猪头人队伍中,被团团包围起来,猪头人正用锋利的獠牙在他身上戳刺,胸前的护心镜也传来猛烈的碰撞。 忍着浑身疼痛,牛头人将手掌拍在电池的末尾。 “但愿主人说的是真的。” 那一瞬,时间仿佛静止,隐约间有一道蓝白色的光芒闪耀而起,却又稍纵即逝。 下一瞬,牛头人身上迸发出一道无形之力,360度无死角的向周围喷薄出去。 所有的猪头人都腿脚抽搐、嘴歪眼斜,有的还口吐白沫,浑身冒白烟。 牛头人也不好受,浑身酸软,比刚才抬界碑还虚弱,连忙把电池竖在地上,双手撑着武器才没有倒下。 “主人说的没错,这滋味,就是爽……” 狗头人见缝插针冲了出去,对着倒地的猪头人一阵乱砸,秋风扫落叶似的将所有猪头人击杀,然后搀扶着牛头人向后退去。 杨牧云拿出大把的糖发给牛头人,“多吃点,恢复体力,下面的战斗交给我就行了。” 对面的猪头人族长愣住了。 究竟发生了什么? 自己上百号族人,怎么一下子就没了呢? 野蛮人到底使用了什么卑鄙无耻的手段? 杨牧云笑呵呵的看着对面的猪头人首领,“下辈子记得,残血莫追。” 第68章 卤味霸主 电池的威力实在太大了,一下子放倒一大片,原本还占据人数优势的猪头人瞬间成了折损一半,剩余的一半看着浑身浴血的大石,以及小山一样的象头人,还有至始至终没出手的杨牧云,一个个都打起了退堂鼓。 刚才以为对面没力气了,自己冲上去一阵乱拱就能轻松获胜,哪想到呼啦啦送了一百多个人头。 照这个速度,再送一波就没了。 “族长,我们的强者没在,对面有好几个强者,打不赢啊。” 一身鬣毛的猪头人族长骂道:“谁说没有,已经去叫了,马上就来。” 说完,猪头人族长呼喝族人把野蛮人围起来,不能让野蛮人跑了。 杨牧云巴不得多拖延一点时间,让自己人好好恢复体力,自然不会轻易进攻。 可是不主动进攻不代表闲着啥也不干。 象头人一屁股蹲在地上,把装满弹球的篮子放在肚皮上,长鼻子一上一下,一胀一缩。 每次攻击都能精准命中猪头人,但凡擦着,无一例外都是皮开肉绽,打到要害直接一命呜呼。 猪头人寻找掩体,躲在树干后面、石头后面,可是树上的哥布林纷纷报点,象头人就像是开了全图透视的狙击手,对猪头人的位置了如指掌。 你躲树后面是吧,好,穿板你知道不? 树干太粗穿不动,行,史莱姆弹球会反弹你知道不。 两个象头人越来越熟练,攻击的频率也越来越快,听着接连不断的惨叫声,猪头人族长心肝肠胃全都碎了一地。 早知道,就捏着鼻子忍了,干嘛要追啊。 现在可好,打吧打不过,跑吧跑不了,进退两难。 听到头顶的哥布林还在叽叽哇哇报点,猪头人首领心中烦躁,捡起一块石头向上砸去。 哥布林立刻躲闪,藏到树干后面,细长的手指紧紧抠入树皮。 石头没能砸到哥布林,反而震下一堆积雪把猪头人首领埋了。 这时候,一声虎啸在树林中滚荡开来,寒风呼啸,一只锦色斑斓的老虎现了出来。 看到这只大虎,猪头人一方全都欢呼起来。 杨牧云看了一眼大虎,心中立刻想到了女巨人家的橘猫,眼前这只大虎跟橘猫比起来充其量就是个未成年的小奶猫。 大虎看了一眼杨牧云等人,口吐人言说道:“野蛮人,为什么侵犯我的领地,杀害我的眷属?” 眷属? 这是大虎不仅是魔兽,还开启了信仰,是神明。 不过那又怎么样。 杨牧云冷哼一声,“食人魔的地盘与我们并不接壤,你们放食人魔过境,究竟是什么居心?” 野蛮人旁边是猪头人,猪头人旁边才是食人魔,昨天大沼泽一场乱斗,食人魔跨过猪头人出现在野蛮人的地盘上,要说他们两家没什么腚眼子交易,杨牧云第一个不信。 听到杨牧云的指责,大虎沉默了几秒钟。 “野蛮人,你们吞并了巨魔的领地,但是你们的胃口吃不下那么多地盘,被惦记很正常,食人魔交了买路钱,自然可以路过。你应该庆幸我昨天没有对你们出手。” 杨牧云笑了笑,“能把怂说得这么清新脱俗,你还是第一个,不知道你是不是姓纸?” 大虎听不懂杨牧云的嘲讽,反而很认真的说道:“野蛮人,托你们的福,食人魔的地盘被我吃了,原本可以分你一些好处,跟你结盟也不是不可以。可是你杀了我这么多眷属,这件事必须有个说法。” 说着,大虎舒展筋骨,仰头发出一声震彻山林的咆哮。 杨牧云笑了一声,信仰之力灌输双手,十指的指甲全都流动着淡淡的光芒,双手互相碰了碰,竟然发出金铁交鸣的脆响。 大石也举起冰晶大棒,信仰之力灌输其中,一层冰霜在大棒表面汇聚成冰壳,然后凝结、坍缩,随即又一层冰霜在大棒表面凝聚。 短短几个呼吸的时间,大棒的“年轮”就从10层提升到15层,重量也增加一倍。 看到这一幕,大虎的瞳孔瞬间缩成针尖。 身为神明,它自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信仰之力的灌输,可以提升身体的强度,也能增强器具的威力。 刚刚成为神明的生灵,都会有种狗窝里存不住剩馍的急躁,刚得到一点信仰之力就赶紧用掉,让自己时刻保持最强大的状态。 大虎就是这样。 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强化自己的浑身骨骼,然后把长时间不产生信仰之力的眷属吃掉。 可是对面的野蛮人呢。 竟然把信仰之力都存了起来,在战斗时临阵突破。 就好像两个人拉开架势pk,双方势均力敌,鹿死谁手都有可能。 可是这时候,一方突然说,“等一下,我升个级,加个点。” 转眼间,等级压制,装备碾压,这还打个锤子。 大虎看了看杨牧云,又看了看大石。 野蛮人的信仰之力用完了吧,也不过如此。 也对,他们成为神明才几天,能攒下多少信仰之力呢。 “野蛮人,你们的实力赢得了我的尊重,伤我眷属的事情可以不追究,不过你们要赔偿我的损失,200人背的肉干。” 大石不说话,冰晶大棒上光芒又闪了一会儿,再次增加5层冰壳,大棒的重量又增加一倍。 “野蛮人,你们是可敬的对手,我们之间的争斗没有任何意义,不如强强联合,平分猎场。” 大石依旧不说话,冰晶大棒上又闪耀起了光芒,一层冰壳快速凝聚,然后向内坍缩,冰晶大棒又强大一分。 而且,大棒上的光芒还在闪耀。 看到这一幕,大虎很果断,连句“你等着”的场面话都没说,直接转身就跑。 眺望着大虎闪电般的身影,杨牧云一方全都笑了,哥布林们也都在树上欢呼。 猪头人一方则面如死灰。 自己信仰的神明竟然跑了,干脆利落的抛弃了信徒。 这个无耻的家伙。 杨牧云笑呵呵的看着猪头人族长,“信徒没了再找就是,但命丢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你觉得它会为了你们这群不值钱的信徒和我们搏命吗?” 猪头人族长瞬间跪了下去,“野蛮人酋长,我族愿意效忠。每个月可以为你们提供三个血食,哦不,四个。” 血食? 杨牧云看了一眼大石,大石说道:“血食就是他们抽出族人,当做贡品献给我们。” 杨牧云看了一眼老虎的背影,“你们就是这么侍奉那家伙的?” 猪头人一脸疑惑,“这不是很正常吗?” 杨牧云暗道:其他种族都是一门心思卖艺,你们是一门心思卖身,难怪混成了卤味店霸主。 第69章 廉价炮灰 杨牧云收下了猪头人当眷属。 倒不是为了吃猪肉,而是猪头人的繁衍能力很强,几乎可以说是眼下各个眷属中最强的。 以哥布林为例,有传言说,哥布林没有雌性,所以经常劫掠其他种族的雌性,然后与其羞羞,异族雌性生下的宝宝会无视血统,清一色哥布林,雌性就像机器一样不停的生育,等到生不动了就会被哥布林当成食物。 当然,传言只是传言。 现实中的哥布林雌雄都有,而且战斗力低下,别说抢人家了,整一个被抢劫对象,谁见了都想薅一把羊毛。 哥布林一年能生育四次,每一胎2至5个,小哥布林满月就能自由活动,不到一岁就能跟着大人干活,三岁就算成年,可以承担繁衍任务了。 猪头人一年生育两次,只是哥布林的一半,但是猪头人一窝能生六七个甚至十来个,小猪也是满月就能跑,两岁就算成年了,可以承担繁衍任务。 两个种族看起来差不多,半斤八两。 但是哥布林是出了名的战零渣,除了摇旗呐喊当个拉拉队,报报点当个人形眼,几乎没有任何战斗力。 猪头人皮糙肉厚,力气虽然不如牛头人,但强过狗头人,獠牙虽然比不上象头人,但绝对比牙签长,也比牙签粗,更比牙签硬。 综合来说,猪头人是一个各方面都很平庸,没有什么特长,但也没有什么明显短板的种族。 单独看这个特点倒还没什么,但是配上猪头人强大的繁殖能力,立刻就不一样了。 牛头人和象头人强是强,但他们繁殖速度太慢了,生长周期也很长,如果在战斗中死伤太多的话,很可能一蹶不振,十几年都翻不了身。 猪头人呢,别看他们今天死伤惨重,但是明年立刻又满员了。 还有一点,猪头人性情凶悍,当初为了抢地盘还跟野蛮人干过架,虽然现在混得惨了点,对不起老祖宗,但他们底子还在,调教好了依旧是一支强兵。 所以,杨牧云接纳了这个炮灰种族。 “既然你们诚心诚意的效忠了,我就大发慈悲的接纳你们,以后你们就是种花家的一员了,立刻收拾行装,随我返回。” 猪头人族长纳头便拜,“猪头人钢牙永远忠诚主人。” 听到“钢牙”这个名字,象头人立刻不满意了,发出一个弹球打在猪头人脑袋上,然后用鼻子指了指自己又长又粗又硬的象牙。 “我这才是钢牙,你那就是签牙。” 猪头人立刻羞耻的低下头,抿起嘴唇把自己的小牙牙包起来。 杨牧云说道:“你就叫钢鬣吧。” 猪头人族长立刻跪了下去,感谢主人赐名。 其他猪头人也纷纷拜倒向杨牧云效忠。 至于随处可见的同伴尸体,猪头人全都选择性的无视了。 大家都是讨生活的,打打杀杀很正常。 仇恨? 弱者没有仇恨的资格。 技不如人,没被灭族已经不错了,要什么自行车。 猪头人心中唯一怨念的是,为什么不早点投靠野蛮人呢,死了差不多两百个族人,这要是一个月献上4个血食,足够50个月了,差不多4年。 呸,渣渣族长,白白浪费族人的性命。 猪头人去搬家的时候,杨牧云拎着地上的尸体向沼泽中走去,其他人看到这一幕,立刻搬运尸体跟了上去。 杨牧云闻了闻手上气味,嫌弃的说道:“猪肉骚,太难吃了。” 没骟过的猪不是一般的难吃,现在又收了猪头人当眷属,杨牧云更下不去嘴了。 继续老办法,丢进沼泽可持续发展。 当猪头人回来的时候,立刻明白了怎么回事,一个个痛哭流涕。 杨牧云向钢鬣说道:“我不需要你们上交血食,不过,你们每天都要为我上交1000个史莱姆,明白吗?” 1000条鱼或许比登天还难,但是1000个史莱姆简直不要太简单。 大沼泽里最不缺的就是这玩意。 而且,野蛮人灭掉巨魔、食人魔,收编猪头人,手上等于掌握了四块猎场,这么大范围,打捞1000只史莱姆再简单不过。 但是不知为什么,很多猪头人觉得,捕捉史莱姆实在太麻烦了,还是献上血食简单。 就这样,巡山的队伍继续向前,路过大湖的时候,杨牧云特意停下脚步。 湖面上的风很大,之前巨兽跃出水面时掀起的巨浪和堆积起的碎冰像一座座插向天空的峰峦,岸边也堆积着层层波涛凝固后留下的冰盖。 在冰上凿孔变得更加困难,而且,谁也不知道巨兽会不会再次出现,为了小命着想,生灵们全都远离大湖。 杨牧云摇了摇头,叮嘱身后成员:“以后离这里远点。” 巡山完毕,杨牧云给猪头人在河谷口划了一块地盘,让他们修筑巢穴,又安排大石在家中坐镇,杨牧云独自进入地下城中。 开启通道,左右观望了一下,发现通道对面没人,杨牧云立刻钻了过去。 打开密封袋,先借几十块猫粮再说。 然后一想,昨天忘了借猫粮,于是又搬了几十块。 听到动静的橘猫低沉的呜咽了一声,看似威胁,可是声音中莫名其妙的有种哀求。 杨牧云朝橘猫勾了勾手指,橘猫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一步一步的挪到架子下方。 杨牧云掏出一个史莱姆丢下去,圆球在地上弹了弹,橘猫张嘴接住,随即本能的咬开。 鱼儿鲜美的味道在口中泛开,橘猫顿时打起了幸福的小呼噜,这是猫粮给不了的美妙体验啊。 杨牧云跳到地上,橘猫的爪子动了动,却还是克制住了挠挠挠的冲动,下巴枕着前爪,静静回味嘴巴里的滋味。 杨牧云转身,然后又转过来,发现橘猫依旧趴在地上,没有任何动作,这才放心的向前走去。 钻过耗子洞来到男巨人家,杨牧云立刻看到了正在客厅中疯狂摇摆的王金龙。 看了一会儿,发现王金龙动作做得还算标准,就是不知道效果如何。 “咳咳……” 寂静的屋中突然传来第二个声音,王金龙差点吓尿,还好刚才已经把最后一口浊气吐了出去,否则肯定要憋成内伤。 搜寻一圈,王金龙很快发现了杨牧云。 “请问,你是……” 杨牧云说道:“我是神明麾下使者,你可以称呼我云。神明日理万机,无暇俗事,所以专门派我过来。” 王金龙立刻拱手拜了拜,“见过云神使,小人王金龙,还请云神使多多照拂。” “都是自己人,这个是自然。”杨牧云点了点头,随即神色严肃的说道:“神明让我过来检查一下你修炼的进度,说说吧,你修炼之后有什么不一样的感觉?” 第70章 开源节流 杨牧云不知道地球人修炼野蛮人的传承功法有没有什么不良反应,或者有什么后遗症,所以只能拿王金龙当小白鼠。 反正这东西跟脑白金一样,就算没效果也不会把人吃坏,万一有效果又可以大吹特吹。 王金龙揉了揉自己前胸后背,说道:“刚开始有种浑身紧绷的感觉,就像吹了气的皮球,一戳就炸那种。再然后就是浑身撕裂的感觉,肌肉又酸又疼,而且疼得很奇特,像千层一样能感受到分层的疼,里里外外每一根肌肉纤维都在疼。” 杨牧云心中暗道:有这么夸张吗,自己小时候好像是浑身痒啊,根本不觉得疼。 不过想了想地球人和野蛮人的体质差距,再想想野蛮人血脉的特殊性,杨牧云顿时释然了。 “很好!你的修炼很刻苦,神明很满意。不过你要注意身体的承受能力,牢亦结合,别把自己练坏了。” 王金龙心中一暖,还以为神使会说大力出奇迹呢。 接着,杨牧云又问了律师函的事。 “神使,已经按照神明的意志,将那些数额小的合作都解约了,钱也退了。要求支付违约金的都没解约,等着他们起诉。另外,数额最大的减肥药广告已经在网络上公关造势了,一边抹黑我,一边宣扬他们的产品。” 听到这话,杨牧云心中冷哼,减肥药就没有一个好东西,基本上都是以牺牲健康、伤害身体为代价的,区别只是损害程度的轻重,即便那些没有任何毒副作用的,也只是暂时没有显现。 吃药减肥就跟吃兴奋剂健身一样,可能有效,但也必定有害。 所以杨牧云可以毫无心理负担的劫他人之富济自己之贫。 于是杨牧云说道:“他们是蹭热点努力炒作自己,不过这样正好,你可以借力起飞,扩大自己的热度。” 王金龙点了点头,“神使,我该怎么做?” “绝顶强者的修行方法吗?” “知道,知道,我明白了!” 杨牧云点了点头,跟明白人说话就是轻松愉快,这个王金龙一看就有聪明绝顶的潜质。 随后,杨牧云继续叮嘱道:“现在很多人都在关注你翻车的事情,不过这种热度来的快去的也快,十天半个月以后就没人关注你了。你必须长时间曝光自己,让人们看到你的蜕变,明白吗?” 王金龙点头。 随后,杨牧云咳了咳,“我这出来一趟也不容易,转眼又要回去了,还没来得及逛逛人间风景,尝尝人间美味呐,遗憾,遗憾啊。回去以后族人们问我一路的见闻,该怎么回答呢。” 王金龙立刻心领神会,于是虚心的问道:“神使大人,不知您需要点什么土特产?小人这就帮忙准备。” 杨牧云立刻说道:“神界困苦啊,缺衣少食,这肉蛋奶什么的,都需要。油盐酱醋、烟酒糖茶、米面蔬菜也都是好东西。你看着准备吧。对了,这事情你知我知,千万别让神明知道。” 王金龙立刻点头,“懂,懂,懂。神使大人您等一下,我去去就来。” 等了七八分钟,王金龙呼哧呼哧的回来了,将一袋袋物品放在地上。 杨牧云摇了摇头,“太大了,不好搬运啊。” 王金龙立刻把东西搬到厨房,洗了洗案板和刀,咔擦咔嚓的剁了起来。 大肉块剁成小肉块,小肉块再剁成小肉丁,鸡蛋一个一个的摆在灶台上,大米和面都用一次性杯子装成一杯一杯的。 杨牧云觉得差不多了,就说:“好了,剩下的我自己来,你先去忙吧。” 王金龙点头哈腰,然后识趣的离开厨房,走的时候还不忘关上厨房的门。 杨牧云打开空间通道,将一样样物品送进去。 “有个代言人就是好,什么都不用自己操心了,要什么直接列单子就行。” 另一边,等待许久的王金龙隔着门问道:“神使,神使大人,您还在吗?” 喊了几声都没回应,王金龙轻轻推开门看了一眼,发现灶台上除了案板和刀,就只剩下几个大瓶的调料品。 看到这一幕,王金龙打开手机,在拼刀刀的平台上搜索小号密封玻璃瓶,然后直接下单买了上百个。 500毫升的醋瓶子太大了,必须分装成小瓶神使才能带走。 另外,这些东西都是神使回去送礼的,瓶子必须美观、精致。 一百个不够,再来一百个。 又买了些小东西,王金龙满意的点了点头。 “神使下次再来,一定要给他一个惊喜。” 说完,王金龙架起手机开始了直播。 …… 地下城中,杨牧云乐滋滋的清点着满地的物品。 这些都是明目张胆要的,不是偷偷摸摸借的,那感觉,就是不一样。 肉不能存放,必须赶紧吃了,今晚就搞个篝火晚会,庆祝猪头人的加入。 咦,这小子买的好像是猪肉。 请猪头人吃猪肉,有点不合适吧。 那就让他们吃菜吧,反正有萝卜白菜。 叫来一群哥布林个狗头人搬东西,杨牧云琢磨着自己还缺点什么。 手下吃饭的人越来越多。 哥布林的数量已经突破400大关,必须让他们节制一下了,还得给他们找点事情做,免得他们每天没事干瞎鼓捣。 狗头人数量没有什么变化,还是100出头,倒是精锐的战士又多了几个。 猪头人数量最多,大大小小500来个,难怪那只老虎要用吃来控制猪头人的数量。 牛头人数量相对较少,加起来还不到50,而且未来一两年都不会有太大的增长。 象头人更不用说,俩公象,虽然不会繁衍后代,但他俩都是大肚汉,超能吃。 拉玺达一家更奇葩,两个熊崽子现在每天除了吃就是拉,进出口就没停过,杨牧云很怀疑,这俩小家伙比象头人的饭量还大。 一合计,自己手下都有上千号人了,每天人吃马嚼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也亏的自己能从地球获取物资,要是换成其他人,无可避免的要祭出“血食”这个大招。 不行,得继续开源节流。 河谷里天寒地冻,暂时还无法大规模耕作,也就地下城相对温暖,可以种点蘑菇,继续扩大蘑菇庄园的面积吧。 想到这,杨牧云嘀咕了一句,“地下城的热源到底在哪,狗头人找了这么久还没找到?” 话音刚落,立刻听到地下洞穴深处传来一声惊喜的声音。 “主人,找到了,地下热源找到了。” 第71章 热浪滚滚 杨牧云一直很好奇,地下洞穴为什么比外面的温度高。 地下城出入口冷热空气交汇,一直白雾笼罩,看着这些热量白白散失,杨牧云顿时有种暴殄天物的感觉。 如果能找到热源,自己能干好多事情,别的不说,温室大棚的问题解决了,河谷中种粮种菜都不成问题。 跟着狗头人一路前行,杨牧云感觉空气越来越热,而且越来越燥,鼻尖隐约还笼罩着一股淡淡的硫磺味。 难道是地下岩浆? “主人,就是前方了。我们将几个地下洞穴勘探一遍也没能找到热源,于是怀疑是不是在地下,经过几天的查探,最终确定了这个位置,一番挖掘之后,果然找到了。” 狗头人们打着火把,将前方照的一片明亮。 杨牧云顿时看到一个巨大的池塘,只是这池塘水面翻滚,热气蒸腾,还咕嘟咕嘟冒着泡。 “温泉?” 虽然不是岩浆,但也差不多了。 黑头回答道:“主人,这里应该就是河谷地带消失的那条河,因水位下降,从地上河变成地下暗河,又遇到了大地的血液,成了沸腾的河。” 黑头口中“大地的血液”应该就是指的岩浆。 杨牧云点了点头,然后尝试着将手掌贴在水面,适应了一会儿,又尝试着将手指插入水中。 看到这一幕,黑头立刻示警,“主人小心。” 嘶! 杨牧云呲牙咧嘴的缩回胳膊,手指不断的甩来甩去,试图将手指上的疼痛甩飞。 烫! 太烫了! 虽然没起泡没掉皮,但还是不好受,手指头红溜溜的,还肿了。 当温泉不行,能把人烫死。 不过杨牧云立刻想到了温泉水的用处——熬煮史莱姆不用烧水了,血肉工厂的规模又可以扩大了。 随即,杨牧云琢磨着怎么把地下城的温泉水抽到地面。 抽水机? 不行,这个又贵又费,还烧电烧油。 虹吸管。 杨牧云立刻想到了这个。 很快,大石、拉玺达都来到温泉边。 看着咕嘟咕嘟冒泡的水池,大石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酋长,咱是不是可以在这涮肉啊?” 杨牧云:?? 这思路可真清奇。 不过仔细一想,还真的可以。 “拉玺达女士,我想开一根管道,连通这个水池和地面,管道大致是这样的,中间需要这样、这样……您看有问题吗?” 拉玺达点了点头,“我可以操纵岩石,形成你说的那种管道,并且保障它不漏水,不过能不能把水送出去,就不是我的能力范围了。” 杨牧云说道:“拉玺达女士您放心,只要管道架好了,剩下的交给我就行了。” 拉玺达点了点头,围着温泉池转了一圈,为池子边缘加固一番,随后在距离温泉池十几步的地方站定。 只见其爪子在地面拍了拍,脚下就像有升降梯似的,拉玺达的身体缓缓下沉,下沉到一定深度,拉玺达迈步向前走去。 不需要水平尺,也不需要定位器,拉玺达就这样信步闲庭的走着,身前的岩石流水般辟开,拉玺达经过之后全部凝固,留下一条纯粹由岩石构筑成的通道。 杨牧云心中暗暗赞叹:真是人形盾构机啊。哦不,熊形盾构机。 狗头人也纷纷感慨,“主人,如果让我们来挖掘这条通道的话,费时费力不说,还得小心方向问题,一旦挖歪了前功尽弃。” “如果挖掘过程中产生塌方,还得损失不少人手。” “是啊,大地之熊实在太强大了,她走一趟,抵得上我们挖大半年。” 看到温泉池中的水沿着管道流进去,杨牧云一挥手,“走,到地面去。” 一群人刚回到河谷就看见拉玺达从山壁上走出,在她身后是一条漆黑幽邃的通道。 看了看自己身后,拉玺达一副早就料到如此的表情。 “水往低处流,年轻的野蛮人,你这次做了一个不明智的决策。” 杨牧云笑了笑,拿一根木棍测量了洞口的直径,然后马不停蹄的冲进地下城,在史莱姆工厂中鼓捣一番,很快,杨牧云就带着一个大型工具回到洞口处。 把工具套在洞口,检查了一下气密性,杨牧云对着一根木棍按了又按,压了又压。 这是一个类似压井的装置,里面有个活塞,还有个阀门,两者都是单向阀,使空气往上走而不往下走。 活塞往上走时,阀门开启,可以将下面管子里的空气抽到上面空腔来,活塞往下走时,阀门关闭,空气从活塞边上冒出来,如此循环将下面管子里抽成真空,水就在大气压的作用下,被抽上来了。 一旦水抽上来,就能形成虹吸效应,即便不借助外力也能源源不断向外抽水。 拉玺达好奇的看了看杨牧云手中的工具,然后就无聊的趴下去,静静等待杨牧云出丑。 杨牧云吭哧吭哧压了半天,活塞坏了好几个,结果还是没见到水,即便对杨牧云盲目崇拜的哥布林也渐渐信心动摇。 狗头人也是挖洞的行家,心中默默计算了一下地下热源到地面的距离,随后纷纷摇头。 太远了,而且是让水从地下流到地面,想想都不可能。 杨牧云不信邪,还在吭哧吭哧的压着。 大石看不下去了,说道:“酋长,天色不早了,要不咱们先吃饭吧。” 杨牧云抹了把汗,“大石,你信不信我?” 大石立刻点头,“酋长,我肯定信你。” 杨牧云指了指前方的空地,“那好,等会儿,咱们就在那个地方涮肉。去吧,准备材料,今天篝火晚宴。” 象头人看着杨牧云汗流浃背的模样,说道:“主人,让我们来替你吧。” 杨牧云摆了摆手,“你们要是想帮忙,就在这里挖一个水池。” 象头人们二话不说,趴在地上挖了起来,牛头人和狗头人们也都加入进去。 拉玺达暗笑,这个年轻的野蛮人就是好面子,挖坑这种小事也不找自己了。 可是下一瞬,拉玺达嘴角的笑容凝固了。 因为通过与大地之间的联系,拉玺达感应到了某些不可思议的变化。 又过了一会儿,杨牧云周围的人们骚动起来。 “水声。” “是的,水声,我也听到了。” 随即,众人看向杨牧云的目光多了一丝丝崇拜。 主人竟然真的做到了,竟然真的把水从地下引到了地面。 杨牧云也一直在关注着管道中的动静,听到哗哗的水声,杨牧云立刻撤掉套在洞口的活塞工具。 “散开,快散开,都散开。” 水声更响、更近。 噗嗤嗤……哗啦啦…… 一股热浪从洞穴中喷射而出,激射到百步之外。 过了一会儿,热浪缓缓平息,并且一点点萎靡下来,从上百步缩减到几十步,再缩减到十几步,最终顺风还沾鞋似的落到象头人挖掘的大坑中。 不一会儿,大坑聚满了水。 热水与冷空气相遇,水面顿时冒起丝丝缕缕的白气,一股热浪弥漫开来,周围的积雪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小、融化,渗入泥土中消失不见。 与此同时,一大波信仰之力从众多眷属身上漂起,倦鸟投林般汇聚到杨牧云身上。 第72章 营养匮乏 热水代表着温暖,温暖就意味着春天来了,万物生长,有了充足的食物,生命的延续就有了希望。 在这种冰天雪地里,没有什么比食物更重要,也没有什么比生存的希望更令人向往。 哗哗流淌的温泉水溢出土坑,随后顺着地面向周围流淌,所过之处积雪消融,热气弥漫。 杨牧云笑了起来,温泉出水的位置正是河床的上游,顺着河床一路蜿蜒贯穿整个河谷,可以灌溉到河谷每一个角落。 对此,杨牧云脑海中已经浮现出许多构想。 大水不能就这么漫灌,必须得将它们约束起来,而且保暖要做好。 只要利用好这个温泉,冬天种菜根本不成问题,就像大沼泽一样,哪怕四周冰雪覆盖,依旧生机盎然。 随即,种花家热闹起来,所有成员都兴奋的在河谷中奔走,看着水流不断融化积雪,浸润土壤。 牛头人、象头人和新来的猪头人也纷纷开始了翻地,将坚硬的泥土挖开、粉碎,令泉水浸润得更彻底、更深入。 杨牧云则观察着河谷中的地形地势,看着水流的路线,脑海中不断思索温室大棚的事情。 温泉水的确带来了丰富的热量,但是这些热量很容易流失,真正提升的温度并不高。 必须用温室大棚的方式将热量锁起来。 同时,温室大棚也能防止病虫害,提升产量。 至于大棚的建造,肯定要委托王金龙了。 可是想了想,自己是神使的身份,一直跟王金龙要东西不太合适,总得有来有往,给王金龙一点好处才行。 给他什么呢? 自己这边有什么好东西呢? …… 此时,王金龙正在操持旧业——游戏直播。 因为“颜值主播”翻车的事情,王金龙已经成了过街老鼠,刚一开直播就涌入一大群黑子,在直播间里一顿狂喷。 王金龙也不计较,早就习惯了这个名为“水晶保卫战”,实则“妈妈保卫战”的游戏,他喷任他喷,揍他们就行。 然而打脸的是,对方实力很强,远在王金龙之上,而且配合默契,王金龙的队友不配合也就算了,还给对面各种报点。 结果不用说,王金龙一打九,直接爆炸。 这下子,直播间里的黑子们更嚣张了,各种唾骂。 王金龙很想摔手机,可是一想到钱包,高高举起的手又放了下来。 贫穷,是真好的镇定剂。 手机一关扔到桌上,王金龙躺在椅子上揉太阳穴。 再睁开眼睛时,王金龙看到了杨牧云,立刻坐直身体,恭敬地说道:“神使大人,您怎么来了。” 杨牧云回答道:“神一直在注视着你。” 王金龙挠了挠头,“神使大人,我已经直播完了绝顶强者的锻炼,一百个俯卧撑、一百个下蹲、一百个仰卧起坐,十公里跑步,都做完了。” 杨牧云摇了摇头,“没说不让你游戏直播,只是你直播的太差劲了,有损神明的威严。” 王金龙心中惭愧,可是这又有什么办法,自己技术虽然不错,但那是相对普通人而言,如果遇到职业选手,都不说主力了,管理饮水机的都能吊打自己。 毕竟人家是专业的,而且足够年轻,而自己呢,虽然意识还在,手指已经不灵活了,反应跟不上了。 杨牧云看到王金龙看着双手叹气的表情,顿时心中一动。 自己身上的白丝可以掌控浑身肌肉,令每一个动作都精准、迅捷,尤其是在小肌肉群的掌控上,比起那些锻炼了一辈子的人也丝毫不差。 打游戏需要的并不是力量,毕竟手指释放十几克的压力就能触发按键,释放技能,手指释放十几公斤的压力还是触发按键,释放技能。 敌人只有1滴血,攻击力1和攻击力都能一击杀敌,两者并没有什么区别。 换句话说,大肌肉在打游戏时根本没什么太大的用处,能拿得起手机就行了,真正决定强弱的是手上的小肌肉群。 这就是某些人说的,上王者不是有手就行的吗? 能掌控双手小肌肉群的人,手又稳又准,根本不可能出现按错了、打歪了、方向反了、没按出来之类的错误,游戏上手快,实力提升迅速,能达到的段位也高。 反之,靠双手上不了王者的,只能靠大腿上王者。 杨牧云琢磨着,如果王金龙手中也融入一根根蛛丝,依靠蛛丝提升对手部肌肉的掌控,问题不就解决了么。 蛛丝能进入其他生灵的身体。 当初哥布林族长头上的蛛丝就是暗影蜘蛛赐予的,杨牧云驯服橘猫的时候,也是将蛛丝渗入橘猫后颈皮,掌控其身体。 “我或许有一个办法,能够提升你的实力——打游戏的实力。” 王金龙听到前半句话,心跳都漏了半拍,暗道:是不是要享受主角待遇,洗筋伐髓、毛孔喷粪了。 可是听到后半句,王金龙心中凉凉。 打游戏的实力,难道是给我个外挂?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神使。 我,王金龙,绝不开挂。 “好啊,好啊,神使大人您看怎么提升,咱们快点开始吧。” “把手伸出来。” 王金龙立刻伸出右手。 杨牧云双手抱着跟大石的腰一样粗的手指,掌心中蛛丝弥漫,吞云吐雾般缠绕在王金龙的手指上,然后顺着手指根向手心、手背蔓延。 一根根蛛丝在王金龙手上交叉勾勒,扭曲攀延,不多时就覆满了手掌每一寸肌肤。 刚开始,王金龙还没觉得有什么,可是随着蛛丝逐渐增多,王金龙觉得手上这东西有些眼熟。 好像是,女人带的蕾丝手套。 没错,就是这个东西。 没想到,神使大人你竟然珍藏着这种东西。 杨牧云没有注意王金龙脸上怪异的表情,而是转到另一手上,依葫芦画瓢覆满蛛丝。 随即,杨牧云使用信仰之力加持蛛丝。 王金龙只觉得双手紧绷,就像有无数丝线收缩,勒得双手生疼,蕾丝手套上的一根根丝线深深勒入皮肉,而且还在向里面嵌入。 可就在王金龙感觉自己双手快要被分割成一块块的时候,疼痛感突然不见了,紧绷感也不翼而飞。 然而,王金龙明显感觉,手掌还在揪紧,动了动手指,做了个张合的动作,立刻感觉到手指中丝线牵扯的感觉。 杨牧云说道:“别动,正在融合,等一下就好了。” 这种感觉杨牧云也经历过,自然知道王金龙在担心什么。 “放心好了,那些丝线都是蛋白质,会融入你的筋络骨骼,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不会残留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王金龙“哦”了一声,果然感觉双手的不适正在一点点消退,再活动手指时,立刻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 这…… “神使大人,这是什么,太神奇了。这究竟是什么神器?” 杨牧云想了想,“你听说过外骨骼吗?” “听过,听过。” “那就好理解了,你手中的是内神经。” 噗…… 王金龙被这个名字雷得外焦里嫩。 杨牧云虚弱的摆了摆手,“去,给我拿一瓶营养快线过来。” 哎,营养又跟不上了。 【推荐票月票又跟不上了,哎~】 第73章 麻了胳臂 杨牧云端着瓶盖喝营养快线,王金龙则端着手机直播。 直播间里,上一波黑粉还没走,看到主播又出现了,立刻带起了队形。 王金龙也不废话,直接点开排位,用实力让黑粉闭嘴。 加载页面的时候,王金龙差点笑出来,竟然又匹配到了上一把那几个狗东西。 好,叫你们见识见识本大爷的厉害。 出现在泉水中那一瞬,王金龙深吸一口气,然后双手摆在了操作键位上。 一种不一样的感觉油然而生。 以前,总觉得技能键位挨得太近,闪现按键又离得太远,三指滑屏不太顺手…… 可是现在,屏幕有多长、有多宽,手机有多重都能清楚地感应出来,甚至手指在按键上点一下都能感觉出自己使用的力道。 王金龙生出了一种剑随心走、身随意使的感觉,真是太棒了。 对面的人看到王金龙也都笑了起来,自信的喊着虐泉了,虐泉了。 可是刚开局不到一分钟就爆发了一血,王金龙操作的貂蝉踩着敌人的尸体使用了一个治疗术,然后优哉游哉的补兵。 对面中路不敢置信的揉了揉眼睛,我死了?我怎么可能死了?就算死了对面也不可能无伤吧。 对面貂蝉就掉了一滴滴血,还是被普通攻击打掉的,自己的技能全都打空了。 上野问道:“怎么回事?需要帮忙吗?” 中路安吉拉:“不用,我草他个小垃圾玩不起,搞偷袭,没有一点实力,根本不敢和我刚正面,看我把他杀到不值钱。” 刚到塔下,小心翼翼摸了两个兵,试探的往草丛里丢个技能,貂蝉立刻冲到了脸上,结果闪现都没按出来,又没了。 “我草,他个小垃圾玩不起,又搞偷袭。” 上野都看不下去了,因为刚才俩人都瞧着中路呢,自家安其拉分明是被人家正面单杀的,技能全空,连普通攻击都没打出来一下,跟个靶子似的。 上路:“不对啊,那小垃圾上局操作不怎么样,这次怎么跟换了个人似的。” 打野:“别管那么多,杀他就是。” 安其拉:“你俩等一下,我马上活了。” 上野没说话,直接上了,结果,俩人麻利的送了双杀,再看对面,除了被范围伤害蹭掉一点血皮,几乎是毫发无伤。 “卧槽,开挂了吧,所有技能都不中。” 刚刚来到塔下的安其拉都想骂人了,你俩要送头去其他路送啊,别来我这送,本来就死了两次,现在落后对面四个人头,还怎么玩。 这时候,兵线进塔,安其拉立刻站在塔下吃兵,一边吃一边注意着对面貂蝉,手指头时刻按在控制技能上。 “貂蝉敢过来我就把她晕在塔下,然后一套秒了,我的输出肯定够了……” 正想着,貂蝉直接冲进来了,净化解控还免伤,安其拉连忙开大,结果永远差那么一丢丢蹭到貂蝉,可是从头到尾都是人形描边。 “卧槽,这小垃圾……” 搞偷袭三个字实在没脸说了,毕竟人家越塔强杀,还杀得干净利落。 刚刚出泉水的上野也沉默了,他们心中同时想着,这样的操作,如果换成是自己在塔下,能活下来吗? 至于反杀,两人同时打消了这个念头,这貂蝉泥鳅似的滑不留手,摸都摸不到,反杀个屁。 一直没说话的下路说道:“人家貂蝉杀你的时候还躲了塔伤,你在塔下也不安全了,小心点吧。” 下路这么一说,三人立刻醒悟过来,貂蝉越塔强杀,躲技能也就算了,连防御塔的伤害也躲了,杀完人还能扬长而去,这说明除了泉水已经没有什么地方安全了。 果然,安其拉一次又一次被越塔强杀,简直就是把脸摁在地上摩擦。 上野帮了两次送了两次,然后干脆不来了。 再然后,打野在野区死了一次又一次,上单也被同样的套路越塔。 王金龙一方的队友也都明白谁是大腿了,打野成了跟班,辅助也舍弃射手,成了王金龙的挂饰,上路推完塔也跟着转悠,射手一看,就剩自己了,好没安全感,也屁颠屁颠的凑过来求温暖了。 几个人看出王金龙杀出了性子,也懒得推塔了,就守在高地前面杀人。 王金龙更是将高地当做后花园,想上就上,在几个塔中间来回转,最重要的,杀完人还能全身而退。 对面的下路双人组开始喷了起来。 “就这,也带飞?” “就这,还虐泉?” “就这,还抢位置?” “就这,也好意思说自己代练?” “换人吧,快叫你们男朋友来。” 三人组直接黑着脸切出了游戏,然后第一时间跑到《肌肉金轮》直播间,他们要看对方是不是换人了。 半小时前还被自己虐的不要不要的,怎么一转眼就吊炸天了? 与此同时,王金龙爽上了天。 太解气了,真想看看那三个孙子的脸。 推完水晶,王金龙切出游戏,在自己的直播间看了看。 果然,清一色赞叹。 偶尔有几个黑自己假肌肉真肥宅的也被粉丝们怼得说不出话。 “主播肥怎么了,胖怎么了,人家不是在刻苦锻炼嘛。” “就是,绝顶高手的修行方法知道不,不知道去千度。” “真期待主播瘦下来的样子,到时候《肌肉金轮》名副其实。” “有这技术,就算不靠颜值也能吃饭了。关注了关注了。” 这时候,直播间有人问道:“主播确定没开挂?” 王金龙看到这个,立刻哼了一声,大声说道:“我!王金龙!没有开挂!” 那人又问道:“半个小时前你被我们打到0-18怎么解释。” 王金龙立刻明白了对方的身份,笑着说道:“半个小时前我刚锻炼完,麻了胳臂,明白吗?” “我草,你个小垃圾,你怎么骂人呢?” 王金龙立刻解释道:“我说的是麻了胳臂,胳膊麻了,懂不懂?麻了胳臂,麻了胳臂,麻了胳臂。” 直播间立刻爆发出一阵欢快的笑声,提问者灰溜溜的跑了。 又侃了一会儿,王金龙下播,然后关闭手机,恭敬地看着不远处的杨牧云。 “神使大人,这个内神经实在太好用了,神明的力量果然强大。” 说这话的时候,王金龙心中满是崇拜。 自己的手绝对变异了,作用不光是打游戏,其他方方面面都能用到。 现在只变异了一双手就这么强大,如果是全身都变异了呢?会不会成为超级英雄? 王金龙强烈的渴望起来。 “神使大人,您赐予的内神经实在太强大了,小人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感谢神使大人。” 杨牧云连忙摆摆手,“你帮我,我帮你,咱们互惠互利,帮你就等于帮我自己。你强大了,也能更好地维护神明的威严,是不是这个道理。” “是是是,神使大人说的是。” “我这里呢,还真有个事要麻烦你。” “不麻烦不麻烦,神使大人尽管吩咐,小人一定做到。” 【写游戏是为了突出双手的变化,前后对比。而且,男巨人的职业是非着名游戏主播,适当给个镜头。本书不会成为游戏小说,放心】 第74章 白忙一场 一捆捆一次性竹筷出现在河谷中,连带的还有捆绑使用的线绳和一大捆聚乙烯塑料膜。 一次性筷子长度将近20厘米,放在杨牧云的世界就相当于一根上好的良材,长度、粗细都正合适,用来盖房子再好不过。 牛头人摸了摸建材的质地,问道:“主人,这是什么材料,好像比木头更坚硬。” 竹子适宜生长在温暖湿润的环境中,这片土地终年寒冷,生灵们都没见过竹子。 杨牧云回答道:“这是一种叫竹子的材料,比木头更坚硬,也更柔韧,还不怕水泡,用来搭棚子正合适。” 搭棚子? 看到众人疑惑的目光,杨牧云解释起了温室大棚的概念。 众人听得云里雾里,不过大家都记住了“能在寒冬里种出作物”这一点,于是全都兴高采烈的干了起来。 上千号人同时动手。 很快,一根根建材竖立起来然后是捆绑、加固,骨架搭起来之后,聚乙烯塑料膜覆盖上去,然后就是压实四周,检查密封。 温泉水从大棚中流过,水中的热量积存在大棚中,塑料膜上很快便凝结出一滴滴水珠。 感受到内外的温差,所有生灵都笑了起来。 “这就是春天的感觉,没错,这就是春天。” 有了成功的例子,众人备受鼓舞,于是继续搭建,第二个温室大棚、第三个温室大棚接连竖立起来。 河谷中树立起联排的40个大棚,哥布林们立刻取出珍藏的种子播种下去。 接下来的事情就不用杨牧云操心了,哥布林们会把大棚中的作物打理得明明白白。 原本杨牧云还想着搞点自动灌溉什么的,可是看了一眼哥布林,杨牧云立刻改变了主意。 反正人工不值钱,能用哥布林的为什么要用工具。 而且,哥布林们恨不得把大棚当成家,求着盼着住在里面不出来。 杨牧云要是跟哥布林们谈996谈福报,一定会引来强烈的不满,认为这是在剥削食物,在压榨幸福,在浪费资源。 大棚里那么温暖,那么舒服,清理掉的杂草可以直接吃,滋生的虫子也能直接吃,住在里面多幸福啊,我们不要996,我们要007。 为了争抢在大棚里值班守夜的资格,哥布林们大打出手,最后决出的40个大棚守护者无一不是精兵强将——相对哥布林而言。 路过土豆田的时候,杨牧云看到一大片绿油油的植物,几乎跟自己一样高了。 杨牧云心中暗道:地球上的土豆地上茎部分不算高,也就到膝盖的位置,大致相当于50厘米,换算到这个世界的话,应该是自己身高的十五六倍。 而面前的土豆地上茎,仅仅相当于自己的身高。 也就是说,地球上的土豆在这个世界种植以后,并没有成长为巨型植物,反而还缩小了很多。 可即便如此,看在其他生灵眼中依旧是“大”植物。 牛头人们每天寸步不离的守护着土豆田,几乎是看着土豆一点点成长的。 “主人,这种植物生长的太快了,而且枝叶茂盛,能收获不少枝叶,这些叶子的味道一定很美味吧。” 最重要的是,这种叶子可以在严寒中生长,是很好的口粮选择。 杨牧云摇了摇头,“这种植物的叶子是有毒的,不能吃。” 有毒? 牛头人们立刻遗憾的叹了口气。 这么多叶子,竟然不能吃,实在太浪费了。 不过牛头人还是尝试着问道:“主人,这个叶子的毒性很大吗?如果不大的话,少吃一点也没关系。” 牛头人的饥饿恐惧症又犯了,宁愿中毒也不想浪费这些绿油油的叶子。 如果吃了以后只是晕一会儿、疼一会儿,牛头人绝对不会在意,毕竟比起饿死,这些难受和疼痛根本不算什么。 杨牧云被问住了,实在说不出土豆的叶子毒性如何,毕竟上辈子没吃过,也没见谁吃过。 “别想叶子的事了,这东西真正能吃的部分是根。” 说着,杨牧云抓着一株土豆猛地拔了起来,带着泥的土豆提提溜溜的拽了出来。 杨牧云看了一眼,其中最小的土豆都有自己拳头大,最大的土豆几乎赶得上自己的脑袋了。 最重要的,这么一株土豆,竟然拽出来二十几个果,在土里溜了溜,又溜出几个稍小的果实。 看到这一幕,牛头人全都瞪大了眼睛。 仔仔细细看着杨牧云手中的茎叶,又看了看茎叶下吊成一串的圆形果实。 牛头人们顿时明白,这东西最重要的部分在下面。 杨牧云收割了一半土豆,剩下的一半放在原地,任由它们继续生长,看看能不能长得更大一些。 收获的土豆给各族领头人分了几个,剩下的全被杨牧云端了回去。 “拉玺达女士,我们种下的第一批作物已经收获了,只是收获的果实与我想象中有很大的差距。” 杨牧云抱着一个比自己脑袋还大一圈的土豆,心中满是叹息。 同样的比例,如果是地球上的话,这土豆应该相当于篮球足球了吧。 可是一想到地球上的土豆那么大,自己手上的土豆这么小,杨牧云心中就难受了。 为什么不能长成巨无霸呢。 拉玺达说道:“大地母神孕育万物,任何土壤中生长的生灵都会受到大地的滋养,但是相对的,也要受到大地规则的制约。” 杨牧云愣了愣,“你的意思是说,规则限制了土豆的生长?” 拉玺达点了点头,“池塘里只能养鱼虾,养不出海王鲸,明白了吗?海洋规则也一样。” 杨牧云暗骂一声:早知道这样,自己还种什么土豆啊,一大块种下去,又是浇水又是施肥,还每天看护,结果长出来的果子还没种子重,根本就是浪费时间啊。 这时候,两个熊崽子扒拉着土豆,偷偷看了一眼母亲和两脚兽,然后小爪子一扒拉将一枚土豆压在身下,只是小崽子身子太小,土豆太大,非但没盖住土豆,反而后背高高弓起,身子一个不稳摔倒过去。 熊崽子气愤的拍了土豆一巴掌,尖锐的爪子划破土豆表皮,几滴晶莹的汁水从伤口处沁出,树胶似的凝聚在伤口处,也不往下滑落。 一股清香散发出来,闻到这诱人的气味,杨牧云精神一震,身子一抖,眼睛一亮。 拉玺达也眼睛一亮,惊讶的低下头。 两个小崽子看到这一幕,顿时感觉大事不妙,哧溜一声跑了。 第75章 魔力果实 杨牧云不知道怎么描述那种气味,总之就像闻到风油精、清凉油一样,瞬间从鼻孔和脑门开了一条洞,嗖嗖的冷风往里面直灌。 只是,自己闻到的气味比风油精、清凉油更加温和,充满了草本植物的清香,却没有什么刺激性的气味,同样有醒神的功效,却更加醇柔绵甜,同样是令人振奋,却不局限于脑门,而是四肢百骸全都被唤醒。 杨牧云兴奋的站起来,然后挥舞胳膊,感受着那股清凉的力量在体内的游走。 所过之处,每一根肌肉纤维仿佛都被洗涤了一遍,自己的身体就像是晒干的海绵又被浸入水中,一边饥渴的呻吟着,一边咕嘟咕嘟喝着水膨胀。 爽! 从身体都精神都充满了语言难以描述的愉悦。 “闻一口都这么舒服,要是吃下去会如何?” 杨牧云正在思考的时候,拉玺达已经用爪子捏起了一颗土豆,表面的泥土瞬间被剥开,拉玺达嘎吱一口咬了下去。 清香的味道更加浓郁。 一坨晶莹的蜜汁沾在拉玺达嘴角,然后被其舌头一卷吞入口中。 看到拉玺达的动作,杨牧云连忙抓起一个土豆,在身上蹭了蹭,然后指甲如刀,转了一圈就将土豆皮削下。 破皮之后,土豆的清香更加浓郁、猛烈,就像用打气筒往鼻孔里灌。 口角生津的杨牧云不及多想,张大嘴巴咬掉一半,嚼两下咽进肚里,然后把另一半嚼了嚼,昂着头吞了下去。 土豆入腹,杨牧云眼睛瞪得溜圆,就像眼眶处硬塞了两枚鸡蛋,与之相反的是,杨牧云的瞳孔缩小到了极致。 两只手紧紧捂着嘴巴,杨牧云感觉就像是在自己的嘴巴里塞了一公斤跳跳糖,沙漠风暴席卷开来,强力冲击着眼耳口鼻,震荡着五感六识,灵魂也不安的跳动,仿佛随时都会冲破身体的躯壳。 拉玺达一巴掌拍在杨牧云头顶,就像一记重锤将活动的钉子重新砸回木板中,杨牧云不安躁动的灵魂终于安定下来。 只是不知为什么,杨牧云总觉得周围的事物在小幅度的上下震颤、左右摇摆,眼前仿佛有无数飞来飞去的米虫,鞥鞥鞥的吵个不停。 拉玺达嚼了嚼口中的果实,然后淡淡说道:“幸运的野蛮人,你种出的这种果实得到了大地母神的恩泽,它已经不是普通的果实了,而是魔力果实。它蕴含着充沛的魔力,吃的时候一定要细嚼慢咽,切记,切记。” 杨牧云晃了晃脑袋,心中暗道:原来是药效过猛,差点把血条蓝条撑爆。 不过,魔力果实,什么东西? 杨牧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拉玺达点了点头,开始了科普。 “任何东西,只要冠以‘魔’字都会变得不平凡,比如魔兽,地位尊崇,无论在哪都能雄踞一方,野兽却只能沦为食物。” 杨牧云点了点头,确实是这样。 就拿猪这个生物来说,普通的野猪就是肉食来源,被豢养之后成为家畜,还是被杀吃肉的命。 可一旦野猪成为魔兽就会质变,无论体格还是智慧都有大幅提升,还能化作类人形,这些变化还会存留在血脉中,传承给下一代。 比如猪头人,就是魔兽野猪与普通野猪的后代,实力介于两者之间,形态也介于两者之间,原因就是他们身上流淌着一半魔兽血脉。 如果能与魔兽或者半魔兽结合,诞生的后代也会是魔兽和半魔兽。 但是配偶难寻,大多数时间,魔兽们只能找一头同族的野兽将就,也有些口味独特的会找异族野兽尝试。 比如有着播种机之称的龙族,又或者某些悲风爱好者。 这种情况下,后代的血脉会越来越淡薄,实力也一代不如一代,三五代之后就会沦为普通野兽。 杨牧云心中一动,拉玺达不会无缘无故说这些,既然她说起魔兽的血脉,那肯定意有所指。 难道…… “拉玺达女士,你的意思这些土豆像野兽质变为魔兽,拥有了特殊的血脉吗?” 拉玺达点了点头,“大地之母钟爱万物,会在某些特殊的地点产出拥有奇特力量的花草果木,生灵服用这些果实之后会发生变化,甚至成为魔兽。年轻的野蛮人,你种出了一种魔力果实,而且这么高产,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拉玺达心中的惊讶无以复加。 要知道,魔力果实通常都是单棵独株出现,某些特殊环境可能会滋养出三五棵,再多就不可能了。 毕竟地力有限,滋养不出太多。 可是野蛮人这里呢…… 一株产量二三十个果实,如果没记错的话,野蛮人一口气种了上百株吧。 如果产出的全是魔力果实,那就是两三千颗,虽然都是只能补充魔力的最低级魔力果实,但这数量着实恐怖…… 拉玺达心中暗道:上千个魔力果实,即便自己也只是在神族的宴会上见过一次,但宴会是几十种水果合起来的,而且功效强大的魔力果实只给看不给吃,为了防止有神明偷窃,抠门的神后还把最珍贵的金苹果藏进裙底,真是不要碧~脸。 杨牧云想到一个问题,“拉玺达女士,你的意思是说,这些魔力果实可以滋养野兽的身体和灵魂,令它们蜕变为魔兽?” 拉玺达点头,“你刚才不是感受到了身体和灵魂上的冲击吗?” 杨牧云顿时回味起刚才那种灵魂出窍,飘飘欲仙的滋味,尴尬的咳了咳,又问道:“如果是魔兽吃了呢,或者牛头人、象头人吃了呢,会怎么样?” 拉玺达回答道:“滋养身体和灵魂,提升血脉的浓度,不断向他们的祖先靠拢,至于最终能不能成为魔兽就要看他们自身的运气了。” 杨牧云看了一眼自己身边堆成小山的土豆,心中暗道: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天材地宝吗? 成吨的天材地宝喂下去,就算一头猪也能喂成八戒。 想当初,猪头人的祖先战斗力强悍,性情凶猛,敢跟野蛮人的祖先正面对抗。 可是两三代之后,猪头人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靠着奉献血食换取保护,估计再过两三代,杨牧云这里就要多出一个养猪场了。 而有了魔力果实,猪头人的血脉会越来越浓,并且一点点返祖,重新变得刚猛起来。 狗头人、牛头人和象头人也是同样的道理。 只要长期食用魔力果实,肯定会越来越强大,血脉越来越浓郁。 不过杨牧云又想到一个问题:即便猪头人血脉浓度达到魔兽,也是弱小的魔兽,比起某些生来强大的魔兽根本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跟拉玺达这种掌控特殊能力的魔兽更是没法比。 还是那句话,血统这玩意,出生时候有就一直有,出生时候没有,即便奋斗一辈子侥幸得到了,也是别人刚出生时候的水平。 自己种出来的土豆不能让人逆天改命,只能提供了一种快速弥补差距的途径。 “蘑菇庄园的蘑菇也该收获了,不知道会不会也是魔力果实。” 第76章 浓缩精华 地下城,蘑菇庄园。 一簇簇蘑菇茁壮生长,木砧上长满了密密麻麻的白杆杆、灰伞伞,而且一层层、一簇簇,最上面的大伞伞已经有头颅大小了,下面的小伞伞才手指粗细。 杨牧云将大伞伞掰下来,留着小伞伞继续生长,一口气采摘一大筐,然后开始炖蘑菇汤。 清洗,洗净表面的杂质。 焯水,焯掉表面的黏液。 这两个步骤非常重要,一定不能忘记,更不能简化,哪怕无毒的蘑菇也不可以偷懒。 否则就等着躺板板或者睡棺棺吧。 将蘑菇挤干水分,添油和配料翻炒了一下,然后加水等待煮熟。 拉玺达趴在旁边,爪子无聊的拨弄着剩余的一根小伞伞,然后丢进口中品尝了一下。 “年轻的野蛮人,你种出的蘑菇确实不错,是我吃过的最好的蘑菇,可即便如此,这些蘑菇依旧没能达到魔力果实的程度。” 杨牧云心中早有准备,心中并不失望。 毕竟蘑菇庄园的种植量很大,远不是百十株土豆能比的,如果这些蘑菇都是魔力果实,恐怕神都会觊觎。 “拉玺达女士,以往有人大规模种植魔力果实的吗?” 拉玺达想了想,说道:“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杨牧云一边照看炉火,一边点了点头。 拉玺达问道:“龙族你该知道的吧?” 杨牧云再次点头,即便没见过,对这个东西也不会陌生。 “你知道就好。龙族死后,其墓地旁边通常会生长出一种叫做龙魂草的植物,这种植物有很奇特的力量,比如食用之后拥有强健的体魄、尖牙利齿、背生双翼、拥有吐息、掌握元素力量或者其他力量……” 听到这话,杨牧云心中琢磨着,海贼里的恶魔果实也就这水平了吧。 拉玺达继续说道:“龙魂草赋予的能力多种多样,有些生灵会与年老力衰的龙族签订契约,为龙族守墓,等待龙魂草的出现。千年之内,都有可能出现龙魂草,有可能是一棵,也有可能是三五棵,所以达成契约的生物都会尽心尽力守护龙族的墓地,而且是世代守护。” 只要一棵龙魂草就能培养出一只强大的魔兽,这个魔兽又能繁衍出一个强大的家族,兴旺一个种族。 这或许就是“龙兴之地”的由来。 杨牧云倒是第一次听说这种事,顿时惊讶的瞪大眼睛。 “龙魂草也是魔力果实吧?” 拉玺达点了点头,“没错,而且是稀有又高级的魔力果实。龙族的血脉越高级,生前实力越强大,滋生出的龙魂草功效也就越强大。” 说到这里,拉玺达竖起一根爪子,“这是目前为止,生灵们唯一掌握的培养魔力果实的方法。强大生物的墓穴周围必定会滋生出魔力果实,而且一般都是拥有特殊功效的魔力果实,而不是像你那个土豆,只能滋养身体、灵魂。” 杨牧云心中一动,“拉玺达女士,土豆成为了魔力果实,蘑菇却没有,这是不是说明河谷的地下埋葬着什么强大生物的遗骸?” 拉玺达嘴角勾起,神秘的笑了笑,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杨牧云搓了搓手,迫不及待的冲到地面当一回摸金校尉。 可是没走几步杨牧云停了下来,因为他想起了一个细节——虽然都是来自地球的种子,但土豆都施肥了,用的还是金坷垃,蘑菇没有施肥,用的是木屑、草料和淤泥。 也就是说,土豆之所以能成为魔力果实,固然有其自身的不凡,但金坷垃功不可没。 看着不远处堆成小山的土豆,杨牧云莫名的生出一个念头——这都是金坷垃,所谓滋养身体和灵魂,都是金坷垃的功效。 呕…… 不知道也就罢了,现在知道了魔力果实的真相,杨牧云心中一万只草泥马。 拉玺达是故意的,绝对是故意的。 拉玺达也吃了——这么一想,杨牧云心中好受了许多。 土豆虽然成了魔力果实,但也仅仅是滋养身体、灵魂,除了固本培元,没有其他的作用。 吃土豆就变得力大无穷、刀枪不入、操纵水火根本不可能。 除非在土豆田下面埋一条巨龙。 也不对,埋巨龙的话,长出来的是龙魂草,就不是土豆了。 看着蘑菇庄园,杨牧云心中一动。 和依靠光合作用的植物不同,菌类不含叶绿素、不能进行光合作用,只能从腐烂的泥土、木桩中汲取养分,或者干脆寄生在其他动植物上存活。 如果蘑菇庄园里埋点骸骨什么的,蘑菇是不是会长得更快。 不指望它长成拥有特殊力量的魔力果实,能起到固本培元的功效就行。 眼下对杨牧云作用最大的就是这些固本培元的低级果实。 一方面是供给手下的班底,提升他们的实力,另一方面是供给王金龙这个信徒。 身为神明,手里总得有点好东西吧。 连个灵丹妙药都拿不出来,也好意思说自己是神。 想到这,杨牧云盛了一碗蘑菇汤,吹了吹表面上的油星,轻轻抿了一口。 美味! 太香了,太鲜了。 口齿间还残留着大自然的清新气息。 一碗汤喝下,肠胃里暖洋洋的,头脑也变得清晰起来。 这种感觉实在太好了。 杨牧云反复确认,这并不是吃蘑菇吃出了幻觉,而是蘑菇真的有滋养身体的功效。 换句话说就是大补之物。 “还不错,天天喝蘑菇汤就等于天天喝参汤了。” 杨牧云隐约明白了一件事——浓缩就是精华。 这个世界限制了土豆和蘑菇的体型,与此同时又提升了它们的生命潜能,成了大补之物,如果再进一步施肥、滋养,还能质变为魔力果实。 既然如此,就多弄点地球上的良种过来种植。 浓缩就是精华,量变产生质变,种出来的东西总会有些不一样。 蘑菇庄园也要引进更多种类的蘑菇,还得改良蘑菇庄园的砧木、砧土,试着在其中埋一些动物的尸骨。 想到这,杨牧云唤来哥布林,从血肉工厂拿来一个清洗、浸泡得干干净净的史莱姆,然后丢入放凉的蘑菇汤中。 史莱姆果然在本能的驱使下狼吞虎咽,吸收汤汁中的精华,不一会儿身体就膨胀了一倍。 杨牧云立刻杀死史莱姆,防止其消化蘑菇汤的精华。 找来一个筐子把史莱姆装进去,又洗了十几个大土豆装进另一个筐子,杨牧云一挥手打开空间通道。 【下周又来推荐了,不过同期的对手越来越强,想要脱颖而出也越来越难,希望大家伙帮忙多宣传宣传,拜谢,不胜感激】 第77章 猪肉涨了 王金龙看着掌心上指甲盖大小的圆球,心中暗道:这是灵丹妙药?怎么不闪光呢?里面也没有灵气流动。 杨牧云说道:“这个是我自己炼制的一点丹药,你尝尝味道如何。” 王金龙听到这话,立刻丢到口中。 “别吞,咬碎嚼嚼。” 听到这话,王金龙连忙急刹车,用舌头把快到嗓子眼的药丸顶了回来。 一口咬碎,唇齿飘香,难以用语言描述的鲜美滋味在舌尖上绽放。 很好吃! 然后呢? 王金龙捂着肚子,心中打定主意,如果疼起来就以最快的速度冲向卫生间。 然而等了很久还是没有不适。 杨牧云点了点头,“这东西是采集上万朵蘑菇精华炼制而成,暂时没别的功效,就是好吃,以后会添加其他功效。” 仔细观察王金龙的反应,杨牧云最终确定,史莱姆对人体无害,可以放心食用。 随即,杨牧云拿出一个土豆,“真正有用的是这个——我们世界刚刚丰收的金坷垃,神明说带一点给你尝尝,以表彰你对神的奉献。” 听到这话,王金龙顿时心花怒放。 啊,赞美神明。 王金龙接过黄豆大小的果子,仔细打量了一下,表面金黄,外表坑坑洼洼不规则,还真像是金坷垃。 没有多想,一挥手丢到口中,吃炒豆子一样嚼了嚼。 下一秒,王金龙眼睛瞪大,嘴巴紧闭,腮帮子上的肥肉剧烈颤抖。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顿时明白,有效果了。 可是效果有点小,只局限于王金龙腮帮子那一片。 杨牧云把筐子往前一推,“神知道你饭量大,所以给你多送了几个,吃吧。” 王金龙听到这话,差点找个地缝钻进去。 没错,这段时间自己的饭量就是有点大,想要不吃饭减肥,可是不吃饭哪有力气减肥呢。 接过筐子,王金龙仰头往嘴里倒,然后嘎吱嘎吱的嚼了起来。 汁水溅射,味蕾绽放,一股清凉的气息在口腔中绽放,顺着喉咙一路向下,王金龙觉得自己的身子一阵舒爽,浑身骨头都轻了三两。 “神使大人,这个金坷垃有什么功效啊?” 杨牧云想了想,“算是固本培元吧,不过你的体型太大了,吃的太少根本看不出效果。” 王金龙激动地搓着手,“神使大人,这个果子应该很难得吧?” 杨牧云点头,“是啊,总共就没几株,三十年一开花,三十年一结果,又三十年才成熟,总共就那么三千三百三十三个果子,神族内部分一分也就没几个了,神明把自己的那一份给你了,这是对你的器重啊。” 王金龙顿时感激涕零,这么多年了,还是第一次有人真心实意的关怀自己,为自己着想。 神使送自己内神经,帮助自己双手变异,神明又送自己金坷垃,让自己固本培元。 而自己呢,回馈神明的只是一些不值钱的油盐酱醋,肉蛋奶之类的,还有几大捆一次性筷子,加起来也就一张毛爷爷。 真是愧对神明的栽培啊。 “神使大人,不知神明还需要什么,我一直想为神明效力,可是除了祈祷,我实在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杨牧云心中暗道:你每天祈祷就是最大的贡献了。 不过这次下血本慰劳王金龙,原本就是有目的而来,杨牧云顺水推舟提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鸡腿鸭腿,带骨头的那种,各弄五十个。还有排骨,最好是肋条小骨,要一百根。猪尾巴也来一百条。羊蹄也来一百个。兔子头……算了,你这里应该买不到。那就鸡头、鸭头,各来五十个。” 本来还想弄点牛大棒骨的,可是想了想空间通道的大小,应该塞不进去,只能放弃。 又仔细想了想,很长时间没有献祭了,空间通道的能量都不够用了,猪尾巴、猪排骨和羊蹄未必能塞的进去,得赶紧献祭一波了。 与此同时,王金龙看着纸上的记录,心中暗道:这次的开销两三千架不住啊,尤其那一百根猪肋条,就不知道猪肉现在贵得一匹吗。 这是要破产的节奏。 不过一想到这是为神明做贡献,王金龙瞬间笑了起来,献上这么多好东西神明一定会龙颜大悦,赏赐下来的东西肯定更好,到时候别说固本培元了,就是洗筋伐髓也不在话下。 毛孔喷粪的成就还没解锁,氪金不能停啊。 记录完之后,王金龙风风火火的出门了。 感觉着王金龙一时半会儿回不来,杨牧云便钻进耗子洞,来到女巨人家。 橘猫正躺在毛绒垫子上呼呼大睡,被杨牧云注视,橘猫似乎有所察觉,微微睁开眼睛瞄了一下,随即又闭上眼睛继续睡。 可是两秒之后,橘猫弹簧似的蹦起来,浑身缩成一团靠再墙根上。 “呦,怎么着,还给你留下心理阴影了?” 杨牧云掏出两个小土豆向前滚去,土豆在地上一路磕磕绊绊,脆弱的表皮划破,诱人的清香弥漫开来。 橘猫鼻头耸动嗅了嗅,随即不由自主的向前迈了一步,然后又是一步,最终停在土豆边上,舌头一卷吞入口中。 下一瞬,橘猫两眼瞪大,嘴巴绷紧,肥嘟嘟的脸颊左右摇晃着。 美味! 比之前吃史莱姆鲜鱼丸还要美味。 只是太少了,刚爽起来就结束了,这搁谁能受得了啊。 于是,橘猫伸着脖子向杨牧云发出一声长长的喵,声音的结尾还有一连串悠悠的颤音。 “没了!”杨牧云摊开双手,“不过你要是听话,下次还有。” 橘猫似乎听懂了,发出两声连续的喵。 杨牧云指了指窗户,后者立刻驯服的趴下去,还晃了晃肩膀,仿佛在说:大爷,快上来啊,咱们一起出去快活快活。 橘猫熟练的打开纱窗,然后从防盗窗中间挤出去。 杨牧云看了一眼防盗窗栅栏的距离,暗道:这家伙再胖就出不去了,要不以后也帮它减减肥吧。 上次急着寻找超市、便利店的位置,杨牧云没有注意橘猫的动作,现在仔细观察一下,立刻看出了问题。 或许是肥胖的原因,橘猫的步子不太轻盈,身体和四肢也不怎么灵活,难怪只能跳到桌子那么高。 最重要的是橘猫体力不行,还没出小区,这家伙就蹲在墙头上喘气了。 “要不,也给它弄个内神经。” 毕竟是自己收服的坐骑,而且以后还有很大的用处,自然要花费资源悉心培养。 想做就做。 杨牧云双手按在橘猫命运的后颈皮上,一股股蛛丝从掌心注入体内,顺着其浑身筋肉骨骼攀附蔓延,不多时就将橘猫躯干和四肢连接起来。 杨牧云感觉自己的身体再次被掏空,不过还是强打精神使用信仰之力为蛛丝加持。 橘猫惊恐的瞪大眼睛,瞳孔都成了一根竖线。 可是很快,橘猫绷紧的身子一点点放松下来,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感。 橘猫前爪按在地上,身子极力下压,小脑袋左右一晃,一股螺旋的力道从耳朵传递到脖颈,又顺着躯干一直传递到尾巴。 橘猫又支起身子左右走了两步,步履轻盈、姿态优雅,最重要的,杨牧云没有感觉到半点颠簸和晃动。 如果说之前是坐三蹦子,差点把屁股震裂开,现在就是坐在劳斯莱斯上…… 杨牧云没坐过劳斯莱斯,但杨牧云敢发誓,拥有劳斯莱斯的人一辈子也享受不到自己的驾驶体验。 “走,抓几个老鼠玩玩!” 第78章 心灵感应 这几天进进出出有点频繁,空间通道能量消耗过多,原本大石能站着通过,现在杨牧云都得弯着腰,再不献祭点东西估计就得爬了。 而且,杨牧云一直想把空间通道扩大一些,多弄点瓶瓶罐罐进去。 尤其是一些大瓶子大罐子,比如啤酒桶、奶粉罐之类的大件货物,打造一个气派的城市。 想要把空间通道扩大至那种程度,献祭的生命肯定是数以千计,甚至数以万计。 这么庞大的数量,就是把部落周围的生灵屠光也不一定够。 如果能用地球上的生灵替代就好了。 杨牧云今天就是要测试一下,地球上的生灵能不能献祭。 很快,橘猫的脚步就停了下来。 前方是小区的车库,因为位置偏僻,很少有人经过,再加上几个垃圾箱摆放在这里,所以成了老鼠的乐园。 橘猫压低身子,悄无声息的向前走去,一边走还一边轻轻晃动胡须,两只耳朵微微后缩,时不时地抖动一下。 杨牧云清晰感受到橘猫浑身肌肉迅速绷紧。 如果刚才是海绵弹簧软垫,现在就是钢板铁柱硬座,那铁柱还把钢板戳穿了,硌得屁股疼。 杨牧云还没来得及抱怨,就见橘猫后腿一蹬倏地跳了出去,这一跳足足越过三米距离,而在它的落点处,两只老鼠正在争抢一只苹果核。 噗嗤! 落地的瞬间,猫爪子就摁在了其中一只老鼠的脖子上,尖锐的指甲插入颈骨缝隙,刹那间将老鼠脖子切断。 一击毙敌之后,猫爪子并没有立刻拔出,而是以更凶猛的力道向下按去,杨牧云几乎能听到老鼠颅骨碎裂的声音。 与此同时,橘猫再次起跳,一个纵跃追上见势不妙逃跑的老鼠,张嘴咬住老鼠的后颈,然后咔嚓一声老鼠就没了声息。 叼着自己的战利品,橘猫嘴巴里发出含糊的喵呜声,随即迈着优雅的步子向向回走去。 杨牧云心中暗道:猫科动物果然是天生的猎手,橘猫刚才潜伏接近猎物后,从猝然发动攻击到完成双杀,前后最多一秒钟。 如果是寻常动物,抓到一个就已经满足了,但橘猫有点小贪心,两只都不放过,还都抓到了。 这其中固然有内神经对橘猫的加持和提升,但也不可否认,还有橘猫镌刻在骨子里的狩猎本能。 内神经只是增强了操作,却无法改变本能和意识。 轻轻拍了拍橘猫的后颈皮,杨牧云说道:“找个隐蔽的地方。” 说完这话,杨牧云突然醒悟,橘猫能听懂的最多也就是过来、一边去、走、跑、吃之类的,高级复杂点的话只能迷之歪头。 就在杨牧云准备指路的时候,橘猫竟然向车库尽头走去。 这里是车库的边缘,和旁边的院墙之间有一小段间隙,水泥地坪都没修到这里,院墙下长满了大腿高的杂草。 橘猫叼着老鼠走进来的时候,草丛中还扑棱棱飞起几只小麻雀。 杨牧云左右看了看,这里是死角,周围也没看到摄像头,而且有草丛遮蔽,应该没有什么危险。 这时候,杨牧云感觉掌心一颤。 没错,确实颤动了一下。 随即杨牧云锁定了这股颤动的来源,竟然是身下的橘猫,准确说是橘猫身体里的蛛丝。 这种颤动不是什么具体的语言,而是一种比语言更直接的沟通方式,杨牧云直接听到了橘猫的心声。 它在询问,这个地方可以吗。 杨牧云心中暗道:刚才让橘猫找个隐蔽的地方,难道也是通过蛛丝传递的? 想到这,杨牧云闭紧嘴巴,手掌按着橘猫后颈皮,心中默默想到:把另一只老鼠也带过来。 橘猫立刻松口,然后嗖的窜了出去,不一会儿就叼着另一只战利品跑了过来。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终于确信,自己与橘猫之间建立起了联系,而这个联系的渠道就是蛛丝。 “这倒是个好能力,跟橘猫沟通方便多了。” 将两只老鼠并排放在一起,杨牧云一手抓住一根老鼠尾巴,随即默默念诵咒语。 “献祭!” 血光出现,并且将两只老鼠的尸体紧紧包裹,仿佛两个血色的大茧,随即光茧破碎,杨牧云感觉一股能量注入掌心魔法阵,同时,原地浮现出一个缓缓旋转的气泡。 只是还没等杨牧云看清气泡中的事物,就听到“砰”的一声,气泡炸了。 这…… 还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 难道是献祭的祭品太少了,或者说老鼠的品级太低了,无法产生特殊物品? 想到这,杨牧云又跨上橘猫,“走,再抓几只老鼠。” 车库周围的老鼠瞬间遭了秧。 猫本来就是捕鼠能手,再加上内神经的辅助,橘猫就像是一只莫得感情的杀手,疯狂收割着老鼠的生命。 墙根处的战利品也在快速的增加,不一会儿就达到了十多只。 又抓了一只老鼠,杨牧云感觉差不多了,于是让橘猫收工。 忙碌这么长时间橘猫也累得够呛,小胖子的体力本来就不怎么好,现在直接累得瘫在了地上。 可是走到墙根处的时候,橘猫突然身子绷紧,浑身毛发根根炸起。 伴随着一声满含威胁的“喵呜”,橘猫将身子贴在水泥墙上,同时压低身子,耷起耳朵,喉咙中滚动着一连串低沉的呜呜。 杨牧云立刻通过蛛丝联系收到了橘猫的警示:危险!危险!危险! 前方,一只大青蛇盘踞在橘猫的战利品旁。 只见青蛇张大嘴巴吞吃一只小老鼠,脖颈处鼓起一团鹅蛋大小的凸起,这个凸起还在一点点向下滑动。 发现橘猫出现,大青蛇立刻盘成蛇盘,大脑袋左右晃荡,蛇信吞吐间发出低低的嘶声。 杨牧云看了一眼,发现是蛇头是圆扁形,顿时放下心来。 三角脑袋的蛇大都有毒,圆扁头的蛇一般都无毒,眼前这蛇除了个头大,几乎没有任何威胁。 “上!干它!” 橘猫瞬间扑了出去。 动我猎物,死,都得死! 第79章 龙虎相争 大青蛇个头不小,最粗的地方有乒乓球粗细,差不多赶得上杨牧云的身高了,这种体型在杨牧云看来就像是大山高的史前巨兽。 橘猫获得了内神经的加持,一身实力暴涨,同样不可小觑,而且小胖子正想试试自己的水平,拿老鼠练手不过瘾,正好用大青蛇开刀。 只见橘猫围着大青蛇缓缓踱步,努力摆脱青蛇的正面视线,攻击其后背。 大青蛇也跟着转身,蛇盘也跟着转动,无论橘猫踱到哪大青蛇都跟到哪。 偷袭的计划落空,橘猫干脆转为强攻,倏的向前窜出一步,然后挥着爪子拍向大青蛇。 大青蛇立刻反击,张着嘴咬橘猫的爪子,可是橘猫抽身而退闪到一旁。 双方都徐晃一招,没有实质性接触。 橘猫再度挥出爪子对大青蛇试探,大青蛇同样给予反击。 就这样你来我往两三次之后,橘猫摸清了大青蛇的套路,再次踱步向大青蛇背后切去。 大青蛇快速转动身子。 这时候橘猫反向踱步,大青蛇虽然立刻跟回去,可是动作间出现了一瞬间的停滞。 橘猫抓住机会前冲一步,挥着爪子拍向大青蛇的尾巴。 大青蛇立刻咬向橘猫前爪,并且身子蜷曲着翘起来,一旦咬中便立刻合身扑上将敌人死死缠住。 橘猫像被火烧到似的,立刻缩回爪子,可是在缩回到一半的时候又瞬间弹出,精准的按在了大青蛇头上。 大青蛇没来得及反应,直接被橘猫摁着头压在地上,橘猫猛扑上去,尖锐的牙齿咬在大青蛇后背上,随即左右摇头疯狂甩动。 吃痛的大青蛇立刻缠上橘猫身子,然后猛力收缩、收缩。 如果是寻常猫咪,遇到这一招肯定废了,毕竟蛇的缠绕能力非常恐怖,尤其是体型占优势的蛇,能把猫缠得骨骼碎裂,脏腑受损。 可是橘猫浑身肌肉紧绷,铁板一块,任凭大青蛇怎么紧箍都纹丝不动,就像硬气功一样,只要这口气不泄,大青蛇就奈何不得橘猫。 与此同时,橘猫牙齿深深嵌入大青蛇体内,破开皮肉勾着骨头来回拉扯,一双前爪使劲抓挠,令大青蛇鳞甲倒翻,皮开肉绽,暗红色的血液涂了一地。 杨牧云有心插一手结束战斗,可是这种金刚大战哥斯拉级别的场面,自己根本没有插手的余地,唯一能做的就是紧紧抓住橘猫的毛发,免得被甩落,或者被压在地上。 过了一会儿,橘猫的身子开始颤抖,鼻息也出现了咻咻的声音,显然到了极限,胸中那口气快要泄掉了,之前还摇头晃脑,现在动都都不了,全凭意志压着大青蛇。 好在,大青蛇比橘猫先走一步,绷紧的身子一点点松开,最终颓然的耷拉下去。 大青蛇挂了。 吞吃老鼠之后,大青蛇失去了灵活,在战斗中居于下风,更何况它面对的橘猫是个小胖子,身大力不亏,又有内神经加持,变成了灵活的胖子。 无论力量还是技术都比不过橘猫,更别说种族上的差距了,大青蛇输的不亏,死的不冤。 橘猫喘了几口气,却还是不肯松口,摇晃脑袋将大青蛇背上的伤口撕扯得更大,几乎都要撕成两截了。 杨牧云拍了拍橘猫的后背,“好了,已经死了,别鞭尸了。” 随即,杨牧云跳下去,一步步来到大青蛇头部。 看着比自己还要高出一些的巨兽头颅,再看又粗又长,仿佛延伸到视野边缘的庞大身躯,杨牧云心中感受到一股说不出的压抑感,哪怕明知道这个大家伙已经死了,还是止不住的战栗。 缓缓念动咒语,然后轻轻抚摸大青蛇的上颚。 “献祭!” 很快,大青蛇的身体化作漫天光粉,一个缓缓转动的气泡浮现在杨牧云面前。 气泡很圆润,而且很厚实,转动了好几圈也没有炸裂的迹象。 最重要的,气泡很大。 不像以前的气泡,杨牧云一手都能握住,这次的气泡几乎赶上杨牧云的身高了。 看到气泡中的事物,杨牧云彻底无语了。 野蛮人的老祖宗肯定不正经,皮鞭蜡烛都玩起来了。 看着手上这根鞭子,杨牧云满是嫌弃的表情中又蕴藏着一抹跃跃欲试的期待。 鞭子表面是细密的青色鳞片,触手冰凉、滑腻,从身上滑过时仿佛有一股战栗从皮表吹入心坎,身体不由自主的抖上一抖。 鞭身细长,鳞甲下仿佛有一层紧致的肌肉,柔韧而有弹性,杨牧云握着鞭杆在掌心抽打几下,啪啪连响,感觉像极了肉体的碰撞。 用这个武器打人,究竟是惩罚,还是奖励? 拉着两头拽了拽,似乎还有很强的延展性,不知能拽到多长。 摇了摇头,杨牧云心中暗道:不想了,先凑合着当腰带用吧。 感觉外出采购的王金龙快要回来了,杨牧云连忙把剩余的十几只老鼠一口气献祭。 这次又出现一个气泡,可惜,气泡中只有一张锦缎似的老鼠皮。 emmm…… 杨牧云觉得,这应该是一种材料,而不是成品装备。 有总比没有强。 反正这次出来打野是为了验证心中的猜想,地球上的生物可以献祭,而且一样会出现气泡。 杀几只小野怪,又收了一条小龙,大丰收,不知道以后献祭鸡鸭鹅会得到什么。 看了一眼正在舔爪子的橘猫,杨牧云觉得这个大家伙还不错,乖巧听话又战斗力不俗,最重要的是橘猫可以在人类世界自由通行,无论大街小巷还是公园广场都能随便溜达。 值得重点培养。 跳上橘猫后背,杨牧云通过蛛丝的联系向其说道:下次给你带点好吃的,走吧,咱们回去。 橘猫喵呜了一声,随即迈着欢快的步子向回走去。 告别橘猫,从老鼠洞回到王金龙家。 厨房的们关着,灶台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肉类。 都是自己点名要的,而且都洗净之后单独摆放,方便自己搬运。 杨牧云点了点头,王金龙不错,做事认真又细心,下次金坷垃收获了给他多带点。 打开空间通道,杨牧云瞬间惊呆了。 大,好大! 之前空间通道最大的时候,气泡高度也就跟大石的身高一样,大概有4厘米,而现在…… 杨牧云比划了一下,高度大概有大石身高的两倍,将近10厘米了。 不错不错,能借的东西更多了,也更大了。 【周末愉快,许愿:秋天的第一张月票】 第80章 巨型坟场 把鸡腿、鸭腿、羊蹄、猪尾巴、鸡头、鸭头之类的肉食从厨房灶台搬运到第二个地下洞穴。 看着密密麻麻的肉山,大石感慨道:“酋长,你这是杀了多少巨兽啊?” 杨牧云摇了摇头,“不是我杀的,是你那个信徒奉献的。” 大石愣了一下,巨人果然嗜杀,随随便便就杀了这么多生灵,还把身体的某一部分砍下来收藏。 “酋长,这么多东西咱们吃不完啊。” “不是吃的,也不对……”杨牧云顿了顿,“把吃肉的都叫过来,今天敞开了吃,能吃多少吃多少。剩下的全都肥田。” 从拉玺达那里知道了魔力果实的培养方法后,杨牧云就琢磨着将第二个地下洞穴全部改造成蘑菇田。 和砧土、砧木上种植的蘑菇庄园不同,第二个地下洞穴将会预先掩埋大量的生物尸骸,然后在尸骸上盖一层土,土层上面种植蘑菇。 哪怕不能种出魔力果实,至少也能提升蘑菇的品质,提升营养价值。 这么一代代的改良下去,总有一天能长出点不一样的东西。 很快,哥布林、狗头人、猪头人和拉玺达都来到地下城中,看着堆积如山的肉块,所有人都被吓住了。 好多,好大。 尤其是猪头人们,看着那一条条巨大的尾巴,总觉得菊花处隐隐作痛。 杨牧云大声说道:“切割肉块,能切多少切多少,今晚吃个痛快。” 听到这话,所有的生灵都欢呼起来,随即全员上阵,用各种工具或者直接使用爪牙撕扯肉块。 拉玺达和两个小崽子抱着一根猪尾巴美美的享受。 拉玺达还好,能轻松啃下一块皮肉,两个熊崽子的小牙牙还没长长,一口下去肉没啃下来,牙卡在猪尾巴上拔不下来了,急的摇头晃脑。 杨牧云连忙抱起小崽子,帮着它们把牙掰下来,然后手指一划,信仰之力灌注过的指甲就像刀子一样锋利,切下来大块的猪尾巴。 拉玺达一边吃着猪尾巴,一边说道:“看样子你准备大干一场了。” 杨牧云点点头,“这才是第一批,后面还会有更多的尸骸,我要用血肉骨骼铺满第二个地下洞穴。” 拉玺达提醒道:“幸好这是地下洞穴,如果是露天的,肯定会被其他生灵察觉,消息传出去的话,一定会有生灵会把你当成大魔头讨伐。” 杨牧云心中一动,仔细想了想冒险故事中的桥段,如果有人类冒险者进入到第二个地下洞穴,肯定会被惊呆。 骸骨如山、手腿如林、毛发如毡,翻开一块泥土都能闻到尸骸腐臭的气息,妥妥的地狱啊。 然后呢,正义感爆棚的人类勇士会使劲摇人,然后组成队伍杀向魔王老巢。 杨牧云摸了摸下巴,心中暗道:我还真有反派的潜质啊。 穿着蛛丝内衣,双手十指尖利如剑,腰里又缠着一根青蛇鞭,怎么看都称不上阳光帅气,反而有点妖异俊美、邪气森森,大魔王气质初长成。 不过这些东西都是祖先给的,自己有什么办法。 想到这,杨牧云忧心忡忡的问道:“拉玺达女士,第二个洞穴中不会滋生出骷髅兵什么的吧?” 第二个地下洞穴中掩埋着这么多骸骨,真要闹出点灵异来,肯定动静不小。 拉玺达说道:“骷髅兵游荡的地方,通常都死亡气息浓郁,会诞生出某些有特殊功效的魔力果实。如果真的出现了骷髅兵,反而是好事,说明它们是某些特殊生命招来的守卫。” 杨牧云突然觉得,生出点骷髅兵也好,正想研究研究这些死亡生物的存在方式。 切割下来足够的肉块后,杨牧云指挥众人将剩余的食物堆放到洞穴角落,然后开始运送泥土将这些肉块掩埋。 之后就是洒点水,静静等待尸骸在泥土中腐蚀。 地下洞穴非常宽广,这一批的尸骸才占用了千分之一的面积,想要把整个洞穴铺平,杨牧云仔细算了算…… 这一批肉食怎么说也得上千块钱,如果全靠王金龙买的话,怕是得好几百万。 本就不富裕的王金龙怕是卖车卖房都不够。 这也给杨牧云提了个醒,得帮助信徒快速富裕起来,否则的话以后采购东西都没钱。 另一个办法就是自己抓了。 橘猫是一个很好的打手,每天抓点小动物,省下来的都是真金白银。 想通这一点,杨牧云向下面的人下达任务,去外面挖掘腐土、搜集腐木,集中到第二个地下洞穴,为将来埋尸体做准备。 之后,杨牧云又巡视了一番河谷。 有温泉水浸润,大棚中的土壤都变得松软起来,种下去的种子开始萌发,泥土中点缀出零星的绿色。 大棚中种植的都是哥布林们往年留下的种子,四分粮食三分蔬菜三分瓜果。 这些作物都是哥布林祖祖辈辈精挑细选的,不挑土地不挑水肥,落在地上就能活,生命力十分顽强,进入到大棚之后肯定会生长得更好。 不过杨牧云已经不需要自耕自种来保障粮食所需了,想要什么吃的,直接叫王金龙准备就是,反正花不了几个钱。 有那闲时间不如琢磨琢磨魔力果实的事情,就算种不出魔力果实,种点高质量的蔬菜瓜果也好,虽然不能固本培元,但是美味啊。 是以,杨牧云心中已经打定主意,下次播种的时候就换上地球的作物了。 走到土豆田的时候,杨牧云叫来牛头人,询问起土豆的情况。 金角回答道:“主人,这些土豆已经停止生长了,而且生命气息在衰减,估计不过了多久就会枯萎。” 杨牧云点了点头,“继续观察,如果生命气息持续衰减,就赶紧收割。” 牛头人立刻精神一震。 上次主人收割土豆的时候给自己分了四个,战士们不舍得独享,于是分割之后发给了所有族人,无论老幼都分到了一块。 吃过土豆后,牛头人们立刻明白,这是魔力果实,可以令身体更加强壮的宝贝,族中几个雄性小牛牛吃过土豆以后,全都头顶发痒,露出了小尖角。 慷慨的主人啊,牛头人一定会忠诚执行主人的命令,看护好这片土豆田。 杨牧云转身要走,可是这时候,牛头人又说道:“主人,另外几个作物也发芽了,听说是您亲手种下的种子,您要不要去看看?” 愣了一下,杨牧云心中暗道:我还种了什么? 看着地上的小苗苗和小树树,杨牧云实在分辨不出这是什么。 恰好拉玺达带着小崽子们路过,说道:“这应该是你种下的葡萄和枣。” 杨牧云一拍脑袋,立刻想起来了。 没想到葡萄这么快就爬了一地,还没来得及搭葡萄架。 再看这几棵枣树,都快一人高了。 杨牧云命令牛头人去搬运竹材搭架子,然后蹲在地上,看着两只熊崽子。 “你们,想不想拉臭臭啊?” 第81章 永不空军 第二天,杨牧云又带着两筐土豆出门。 王金龙此时刚刚直播完“绝顶强者”养成方式,手机关机之后在屋里做大石教导的修行动作。 虽然只是野蛮人的小孩子把戏,但这套动作用来舒活筋骨,恢复疲劳再合适不过,王金龙能清晰感受到浑身筋肉的蠕动、撕裂、修复,更能感受到厚厚的皮脂层下正在快速隆起的肌肉疙瘩。 当一套动作做完,王金龙闭上眼睛冥想,长鲸吸水般吞了一大口气,然后嘬起嘴唇,悠悠的吐了出来。 再次睁开眼睛时,立刻发现了杨牧云。 “神使大人,您什么时候来的。” 说话的时候,王金龙双眼紧紧盯着杨牧云身边的箩筐,饥渴的吞了两口唾沫,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发出强烈的渴望。 杨牧云把筐子往前面一推,说道:“你昨天奉献的物资很不错,神明很满意,所以又赏赐了一部分金坷垃给你。” 王金龙也不客气,直接端起筐子,仰头倒进口中。 嘎吱嘎吱咀嚼几下,口腔中爆满了草木的清香,清凉的气息融入口腔,流入肠胃,然后在体内游走。 只可惜药效不够,连雨露均沾都没来得及就草草结束了,身体里那叫一个空虚。 王金龙舔了舔嘴唇,眼睛中流露出“我还要”的渴望。 但是杨牧云摊了摊手,“没有了,真的一滴……哦不,真的一个都没了。” 看到王金龙失望的模样,杨牧云连忙说道:“放心,你所做的一切都在神明的注视下,你的奉献不会被遗忘的。” “啊,赞美神!我一定会虔诚祈祷,努力奉献,做一个对神明有用的信徒。” 杨牧云摇了摇头,“你现在的社会地位有点低,能动用的金钱和人脉也几乎等于零,这不符合神明的预期。明白吗?” 听到这话,王金龙心中一凛,双手不安的抓着衣角。 杨牧云继续说道:“神明不在乎鸡鸭鱼肉这些外物,只是偶尔需要一些,神明真正需要的东西,依你目前的能力和地位根本弄不到。你必须努力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增强自己的影响力,增加手中的财富,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神明服务。明白吗?” 王金龙连连点头。 神明赐予自己功法,内神经,以及金坷垃,每一样都是稀世珍宝,如果想换钱的话,每一样都能换取十亿百亿,自己前前后后才花了两三千,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可这并不意味自己就端上了金饭碗,如果神明找到了更虔诚、更富有、更舍得奉献的信徒,一定会对其倾斜更多的资源。 想到这,王金龙握紧拳头,斩钉截铁的说道:“神使大人,您放心,我一定会更加努力的!” 杨牧云点点头,竖起一根手指说道:“你现在的知名度很高,无论好名声还是坏名声,至少你得到了曝光,如果你能转变自己的形象,成为真正的肌肉金轮,你在你们世界就是货真价实的名人了,不仅能给你带来声望,还能带来金钱。而这两者都是神明需要的。” 随后,杨牧云又竖起一根手指,“你能为神明做贡献的方式不多,也就是帮着跑跑腿,买点物资,如果你长期购买超出生活所需的物资,一定会引起官方的注意。所以,你现在就在小区周围盘个店铺,开一家卤味店掩人耳目。” 王金龙也觉得这是个问题。 自己一下买上百个鸡腿鸭腿,鸡头鸭头,这道还没什么,可是买一百根猪尾巴,一百根猪肋排,这就引人侧目了。 一路上有好几个自认为姿色不错的美女找自己要微信,还有好几个打扮的时髦的大妈给自己塞小纸条,并且朝自己意味深长的笑。 买一次,还能说家里冰箱大,可是天天买,保不准哪天就会被查水表了。 “神使大人您放心,我这就去办。” 开个店能投入多少,小区周围也不算热闹,商铺都不值钱,好几家店都贴着转让。 弄一间门面贵不到哪去,再买几个冰柜、保鲜柜、炉子和油烟净化机之类的,进点货,左右也就三五万块钱。 对了,小区门口那家自己经常吃的黄焖鸡米饭不干了,到时候去瞅瞅他的店,炉灶什么都是现成的,能省下不少功夫。 反正开店不是为了赚钱,也不用掏加盟费,看看网上的教程瞎鼓捣就是,卖不完自己吃,以后天天大鱼大肉,巴适。 杨牧云点了点头,然后主动消失,过了一会儿,王金龙冲洗一下,然后套上个衣服出门了。 隔壁女巨人家里,杨牧云打保龄球似的,将两个土豆滚到橘猫面前。 橘猫立刻一卷舌头吞入口中,然后闭着眼睛美美的品尝起来。 看到橘猫的模样,杨牧云又丢过去两个,橘猫立刻打起了幸福的小呼噜。 不用杨牧云指挥,橘猫立刻趴下去,然后扒开窗户,载着杨牧云一路狂奔。 依旧是车库的角落,只是今天运气不好,几个大垃圾桶刚被清理过,地上干净得一根冰棒棍都没有,橘猫溜达了两圈也没有发现一只老鼠的影子。 杨牧云指挥橘猫在大青蛇出没地方转了一圈,原本想着能找到个蛇窝,可是连个耗子洞都没有。 无奈之下,杨牧云指挥橘猫爬上院墙。 外面不远就是护城河了,过了河就是郊区的公园,再向外就是一望无际的原野。 橘猫动作情敏的跳下去,落地时踩在一丛枯叶上,却诡异的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这个细节令杨牧云想起了跳水。 有的人跳下去零水花,但是有的人跳下去能炸鱼。 在河堤上走了一圈,杨牧云见到几个打窝子钓鱼的人,玩心大起,于是指挥橘猫向河边走去。 钓友翘着二郎腿,无聊的玩着手机,旁边小水桶里只有几条手指长的小毛鱼,喂猫都被嫌弃的东西。 不经意间看到远处河边有一只小动物,眯起眼睛仔细分辨,原来是一只橘猫。 看到小猫神情专注的盯着河面,钓友不禁笑了,朝着小猫“喵”了两声。 “过来,给鱼吃。” 然而,橘猫回头看了一眼,然后又高冷的转了回去。 钓友笑了笑,暗道:一只傻猫,听不懂人话。 可是这时候,傻猫动了,身子一窜向河面扑去。 钓友以为橘猫要投河,紧张的站起来,抄起网兜就冲了过去。 可是神奇的一幕出现了。 橘猫爪子在河面上一拍,一条大鱼扑棱棱的跃出水面,凌空翻了几圈落在岸上,然后也不知橘猫怎么做到的,向前扑击的身形硬生生扭转回来,然后纵身一跃扑到大鱼身上。 叼起奋力挣扎的大鱼,小猫高冷的看了一眼钓友,然后身子一晃钻进草丛中消失不见。 回过神来的钓友这才感叹一声卧槽。 刚才那鱼少说也有二斤,最重要的,小猫总共也就蹲了三五分钟。 奶奶的,人不如猫系列。 拎起小桶,连水带鱼倒进河里,钓友骂骂咧咧的收摊回家了。 路过小猫刚才蹲的地方时,钓友冷不丁却看见草堆里栓了一根隐蔽的绳子,立刻揪住绳子用力一拉。 好家伙,一笼子黄鳝,少说也有十几条,还有泥鳅、龙虾什么的。 发了发了。 钓鱼佬绝不空军,别说黄鳝了,笼子也一起顺走。 【又是新一轮的pk,前四才能晋级,得到下一个推荐,兄弟们,求支持,求宣传,本周努力四更回报】 第82章 野外猎杀 草丛中,橘猫对着鱼儿大快朵颐。 虽然每天都被主人喂得饱饱的,但都是猫粮之类的食物,真要说起来,橘猫还从没吃过鱼肉,更何况是生鱼肉。 虽然不及土豆那么好吃,但别有一番味道,橘猫一边吃,一边幸福的唔唔着,很快,一条两斤重的大鱼就被啃得七七八八。 杨牧云打开空间通道,随即将鱼骨头拖到地下洞穴中。 一整条鱼骨头,上面还挂着没吃干净的肉丝,以及鱼肠鱼鳔等物,用来肥田再合适不过。 只是橘猫的肚子有限,一条两斤的鱼已经吃得差不多了,再吃下去今天就使唤不动了。 走过河上的石桥来到对面,一群老年人唱歌跳舞,还有年轻人带着孩子在边上玩耍。 有几个小孩看到橘猫想扑上来抓尾巴,大人在边上刷手机无动于衷,杨牧云连忙控制橘猫走开,否则的话几个小孩子都得拿到人生中第一个三道杠。 再往前就是油菜田了。 成片成片的黄花明艳亮丽,一眼望过去,金黄色远铺天边,花田中有许多人拍照,甚至还有穿着婚纱的新人拍婚纱照。 杨牧云远远地看了一眼,然后就指挥橘猫向花丛深处行去。 猎物! 猎物! 什么生灵都行,赶紧出来一个吧。 按道理,这个世界的生态环境治理的很不错,野外应该有很多野生动物才对,怎么一个都看不见呢。 可是这时候,橘猫突然停了下来,两只耳朵灵活的转了转,身子也缓缓压低,几乎伏在地面上。 悄无声息的向前匍匐,很快,油菜杆中就出现了一只色彩鲜艳的身影。 鲜红的头冠、金蓝色的围脖、紫绿色的胸腹,以及草褐色带有黑色斑点的长尾。 野鸡! 没错,就是这东西。 呆头呆脑的野鸡丝毫没发现危险的靠近,还在油菜花田里东张西望。 橘猫小心翼翼的向前走,身子灵活的左右扭动,从一簇簇油菜杆中钻过,油菜杆却没有丝毫的晃动。 近了,更近了! 橘猫瞬间加速,身边的油菜花杆剧烈摇晃,一簇簇花朵扑簌簌落下,还有几支油菜花杆从中折断。 听到身后的动静,野鸡惊慌的向前窜去,扑腾着翅膀就要飞起来,可是橘猫一个纵跃,精准的扑在了野鸡背上,歪着头咔嚓一咬,野鸡蹬着双腿死命扑腾,两只翅膀也呼呼乱扇。 花田中瞬间卷起一阵风暴,零碎的花瓣和呛人的花粉就像是沙尘暴,弥漫视野,遮蔽天空。 橘猫喉咙里呜噜着,牙关紧咬,双爪按着野鸡,将其死死压在地上。 过了一会儿,野鸡停止挣扎,只是双腿时不时地抽搐一下,再然后连抽搐也没了。 杨牧云跳到地上,抬头打量着身前巨无霸的野鸡。 太大,空间通道根本塞不下,而且就算塞下了,自己也搬不动,没办法只能献祭了。 一阵咒语之后,野鸡炸成漫天光粉,飘飘洒洒的消失不见,原地留下一个几乎和杨牧云等高的气泡。 伸手握住气泡中的物品,杨牧云直瞪眼,就两根毛。 真的就两根毛。 看长短应该是野鸡尾巴上的毛,也就是唱戏的插在头上那两根,被戏称为蟋蟀头的装饰品。 杨牧云不禁吐槽:“想要鸡毛,还献祭什么,直接拔不得了。” 而且直接从野鸡身上拔,鸡毛又长又粗,哪像现在,缩小了无数倍,两根鸡毛也就跟自己的小臂一样长。 不对! 杨牧云摇了摇头。 反馈两个垃圾回来不太科学,还不如像老鼠那样,直接不出气泡,祖先完全没必要多此一举。 这两根毛肯定有特殊的用处。 想到这,杨牧云试着将鸡毛插在头上。 只可惜,自己一没戴帽子,二没梳发髻,头上根本没有插鸡毛的余地。 甩出两根蛛丝,将鸡毛一左一右粘在头发上,杨牧云立刻感受到了不一样的地方。 仿佛风在流动,身体周围缭绕着轻灵的风,行走跳跃轻便了许多,挥手也仿佛得到了风的助力,变得更加快速。 杨牧云将野鸡毛摘下来,那种轻盈灵动瞬间消失不见。 “没错,就是这两根毛的作用,只要带在身上就能得到风之气息的加持,变得更加轻快敏捷。” 想到这,杨牧云一拍大腿。 之前献祭老鼠得到的那张鼠皮应该也有特殊功效,还有那根青蛇鞭子,应该也有特殊功效,只是自己没有发现。 “不管了,多杀几只野鸡再说。” 于是,杨牧云指挥橘猫继续寻觅。 野鸡毛色鲜艳,叫声也很有特点,寻常人或许听不到,但杨牧云和橘猫都听得一清二楚。 很快,一人一猫又发现目标。 照例是潜伏接近,突然暴起加速靠近,一个扑击制住猎物。 将猎物献祭,这次又得到两根野鸡毛。 杨牧云觉得,自己很快就能攒出一顶帽子,妥妥的印第安大酋长。 又在油菜花田里转悠一圈,结果想象中的野鸡没有出现,甚至连个老鼠都没见着,倒是蚂蚱有不少。 杨牧云心生一计,叫橘猫抓蚂蚱。 很快,十几只蚂蚱堆成一堆,放在醒目的地方,橘猫则潜伏在一旁的油菜花杆子里,俯首弭耳,沉寂无声。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可是杨牧云预想中的鸟雀始终没有出现,反而吸引来两队蚂蚁,为了争夺蝗虫尸体,两队蚂蚁还干了一架。 只有无聊的人才会看蚂蚁打架。 但是变成小人之后,杨牧云第一次发现蚂蚁打架这么好玩。 地球上的蚂蚁都有0.5厘米长,大一点的蚂蚁甚至能达到1厘米,对比身高3至4厘米之间的杨牧云,蚂蚁基本相当于一只鸡,或者一条狗的体型了。 上百只鸡和狗开片的大场面,啧啧…… 随即,杨牧云想到一个问题。 自己为什么要东奔西跑的捕猎呢,放上诱饵等猎物自己送上门不好么。 两队蚂蚁的战斗落下帷幕,杨牧云立刻冲上去,对着蚁群一阵拳打脚踢。 杨牧云的实力原本就很强,再加上四根野鸡毛的加成,速度更快,拳脚更加凌厉,不一会儿,两边蚁群都损失惨重。 剩余的几只蚂蚁见状,全都触角碰撞,散发出信息素摇人。 很快,又有两波蚂蚁浩浩荡荡的开了过来。 杨牧云立刻闪人。 新来的蚁群一看到死伤满地的同族,再看对面其他族群的蚂蚁,二话不说直接干。 等到差不多了,杨牧云再次出来收拾残局,照例留几个蚂蚁摇人,然后等待第三波蚂蚁的出现。 如此坑杀了七八波蚂蚁,估计是把蚁穴掏空了,再也没有新的蚂蚁赶过来。 看着地上密密麻麻的蚂蚁尸体,杨牧云纠结了。 是搬回去肥田,还是一波献祭? 【求宣传,多增加一些收藏,推荐票、月票有的话也送我吧,多谢大家了,四更献上】 第83章 某种杯子 考虑了一番,杨牧云最终还是决定将蚂蚁尸体献祭。 王金龙的卤味店开业之后,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骨肉和边角料,轮数量远 比几只蚂蚁多得多。 把蚂蚁献祭了,谁知道气泡里会不会出什么好东西。 想到这,杨牧云把上千个蚂蚁尸体堆成一堆,连同十几个蝗虫也摆放在一起,然后念动咒语。 “献祭!” 很快,血光弥漫,所有的祭品都消失不见,光芒黯淡下去后,原地漂浮着一个杨牧云拳头大的气泡。 这是…… 杨牧云仔细看了看,却是两个黑色的圆筒,一头略粗一头略细,外表坚硬,内部柔软q弹,杨牧云第一个想到了某种杯子,只是圆筒末端开了口,跟那杯子不太像。 仔细摩挲圆筒的外表,刚才搬运蚂蚁尸体时的手感差不多,应该是蚂蚁几丁质外壳转化的道具。 又看了看圆筒内部,略显暗红,还能清楚地看到一条条肌肉纹理,杨牧云手指触摸的时候甚至能看到肌肉的收缩和蠕动。 “野蛮人的祖先果然不正经。” 说完,杨牧云试着将手臂插进去。 刚开始有点紧,可是圆筒内壁的肌肉随着压力调节松紧度,杨牧云毫不费力的将胳膊插了进去。 随即,圆筒内壁一阵轻微的蠕动,仿佛360度无死角的全方位按摩,紧紧吸附着杨牧云的胳膊,不留一丝死角和间隙。 杨牧云晃了晃胳膊,几乎感觉不到圆筒的重量,甚至感觉不到自己皮肤的存在,圆筒内壁的肌肉与自己的肌肉奇妙的联系在一起,每次手臂的肌肉蠕动时圆筒的肌肉也会释放出一股力量融入肌肉中,对力量进行增幅。 又试了几次,杨牧云最终确认,这不是自己的错觉,圆筒真的增幅了双手力量,而且增幅的程度还不低。 不错,是一件好宝贝,比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好多了。 “就叫蚁力护手吧。” 还别说,这圆筒的造型真的是一双护手模样,跟那啥杯子没有任何关系。 感觉时间差不多了,杨牧云骑着橘猫向回走。 路过河堤的时候,杨牧云突然看到草丛中有一片红艳艳的事物,于是立刻指挥橘猫跑过去。 “枸杞!” 而且是野生枸杞。 脑袋大的野生枸杞,这药效一定很猛吧。 野枸杞长得不高,也就到人类的膝盖,最高也高不过腰。 但是对杨牧云而言,这种小灌木无异于参天大树,如果自己爬树摘的话,说不得还得费一番手脚。 好在有橘猫。 小胖子站起身来,双爪按着枸杞枝一阵摇晃、抓挠。 似乎是第一次干坏事,橘猫越晃越兴奋,爪子上的力道也越来越大,杨牧云说了好几次停下橘猫才恋恋不舍的松开。 随即,杨牧云跳到地上,捡取橘猫晃下来的果子。 现在时间还早,枸杞还没完全成熟,大部分还是青色的,杨牧云也不在乎,搬起就往空间通道里丢,不一会儿就搬了几百个。 看了一眼连片的野枸杞,杨牧云向橘猫叮嘱道:“记住这个地方,以后咱还来。” 同时,这也给杨牧云提了个醒。 食物已经有了保障的前提下,自己应该进行产业升级,种植经济效益更高的作物。 魔力果实的培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自己可以种植一些药材,借助世界“浓缩就是精华”的改变,提升药材的药性。 小小的土豆都能浓缩成为魔力果实,拥有固本培元的功效,换成枸杞的话效果肯定更好,保温杯里一泡,是个男人都需要。 下次有机会了多转转,看看野外还有什么可利用的药材。 这时候,橘猫喵呜了一声。 杨牧云愣了下,“什么,你说这些东西你的主人有很多?” 保温杯里泡枸杞,这不是男人该干的事么,橘猫的主人是个娇滴滴的小美女,整那么多枸杞干嘛? “走走走,咱们回去看看。” 回到小区之后,橘猫猛力的抖了抖全身毛发,还在草地上蹭了蹭爪子,又对着树皮磨了磨身子,将灰尘、草屑之类的清理干净。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心中感慨,惯犯就是惯犯,估计女巨人到现在还以为自家橘猫是个乖宝宝,整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吧。 回到屋中,橘猫带着杨牧云来到副卧。 门锁着,但是橘猫跳起来扒了扒,门把手咔嚓一声,门开了。 对此,杨牧云只能卧槽。 这绝对不是内神经能赋予橘猫的。 推开门的一瞬间,杨牧云整个都呆住了。 药材。 各种药材。 叫的出名字的,叫不出名字的药材分门别类的摆放在一个个密闭的玻璃容器中,旁边有个小小的工作台,上面放着坩埚、切刀、片刀、锉子、锤子、碾槽、冲筒、乳钵之类的工具。 之前在客厅里看过女巨人的照片,知道她是医生,也知道她学的是中医,可没想到女巨人还在家中炮制药材,自己制药配药。 这是个行家啊。 橘猫嘴角弯起,仿佛在炫耀。 杨牧云顺着桌子爬上柜子,隔着玻璃容器一一观察,结果除了人参、灵芝,其他基本都不认识。 想借一点用用,却又打不开沉重的玻璃容器。 没办法,这种密闭空气的盖子太重了,也太紧了,还有铁箍,在不破坏的前提下根本打不开。 杨牧云正叹气的时候,突然看到桌子上摆着一本书。 医书。 抬头往上看去,一大摞纸质枯黄的线装古籍,就像是一摞叶子压平后装订在一起,岁月的气息扑面而来。 真正的古籍。 杨牧云心中激动,暗道:这些古籍丢进水里,或者放进火里,会不会出现一本隐藏的秘籍? 摇摇头,按下那些不切实际的念头,杨牧云开始认真读书。 上辈子就很向往这些画满经脉和穴位的书,总想着哪一天自己也能炼出内力,飞檐走壁,然后行侠仗义。 只可惜左邻右舍没有这号人,距离江湖高手最近的一次就是学会了飞扑克牌的技巧,最终因为零花钱告罄,只能认真读书。 没想到这辈子撞着机会了,可以认认真真的读书。 第84章 灌输信仰 就在杨牧云聚精会神翻书的时候,忽然听到咔嚓一声。 卧槽,橘猫把门关了。 这个小胖砸是什么意思,想瓮中捉…… 杨牧云立刻跳下桌子,找个地方隐藏起来,随即听到钥匙转动和门轴摩擦的声音。 “蛋黄,过来,乖……” “咦,蛋黄你身上是什么气味,别跑,给我站住。” “你身上怎么这么腥,究竟干什么了。还有你脖子上这红色是什么,哪弄的?” 杨牧云无奈的擦了把汗,女人都的鼻子都是怎么长得,男人只要偷腥就能闻出来,小猫吃条鱼也逃不过她们的鼻子。 “蛋黄,今天的晚饭没了,罚你面壁思过去!快点,别装可怜!” 杨牧云对屋外的橘猫报以同情,心中暗道:明天给你多加两个土豆。 感觉一时半会出不去了,于是杨牧云直接在药房里开启空间通道。 地下洞穴中,杨牧云召集哥布林把鱼骨头埋掉,然后把枸杞果子搬运出去。 随即,杨牧云回到自己的小房间,拿出上次得到的老鼠皮和青蛇鞭子研究起来。 老鼠皮轻薄柔软,绒毛密集而且纤细,随便吹一口气都能看到小小的漩涡。 单论品相,这张皮毛触感上佳,价值不菲,可是光泽暗淡,看起来灰溜溜的,很不起眼。 嗯? 不起眼? 杨牧云瞬间明白了这张毛皮最大的功效——隐蔽。 尤其是夜间,几乎完美融入黑暗,天生的夜行衣材料,只要自己不张嘴露出牙,就很难被察觉。 又拿出青蛇鞭子挥舞了几下,发现这东西打在身上根本不疼,想来应该不是用来当鞭子的。 难道是当绳子? 揪了揪,发现这东西弹性很好,捆人的话随便一挣扎就脱困了。 杨牧云发现青蛇是中空的,把手指头插进青蛇嘴里,立刻感受到紧紧的束缚,青蛇活物似的,喉咙中还在做着吞咽的动作。 嗯? 咦? 哦…… 杨牧云抓起一根木棍往青蛇嘴里填。 然后就看到木棍缓缓地蠕动着进入到青蛇腹中,不多时就被吞了进去。 杨牧云摸着青蛇的身体,依旧软软的,弹弹的,没有任何硬处,那木棍就像消失了似的。 “能不能吐出来?” 随即,青蛇嘴巴缓缓蠕动,木棍一点点向外凸出,然后吧嗒一声掉在地上。 杨牧云仔细检查了一下,木棍没有折断,没有破损,也没有沾上任何黏滑的液体。 “明白了,这是一个蛇皮袋子,真·蛇皮袋子。” 恰好这时候,大石过来了。 “酋长,那些果子是今天的晚饭吗?” 杨牧云连忙朝大石招招手,“先别管吃的,来来来,给你看个宝贝。” 说着,杨牧云把手上的蚁力护腕脱下来,示意大石带上。 大石看了一眼蚁力护腕狭小的内径,又看了一眼自己粗壮的胳膊,脸上流露出迟疑的表情。 杨牧云却点了点头,“放心吧,尽管插进去,不会弄坏的。” 大石这才把手插进去,在经历了最初的紧致之后,护腕舒展了一圈,然后又舒展了一圈。 “酋长,它在动。” 杨牧云点头,“挥拳试试。” 大石照做,立刻发现自己的手更有力量了。 “酋长,这是什么,太厉害了。” 杨牧云将另一个蚁力护腕也丢给大石,这东西只增幅力量,在大石手中是神器,在自己手中就是鸡肋。 大石看着双手上的护腕,压低声音问道:“酋长,俺能把信仰之力灌输进去吗?” 杨牧云迟疑了一下,随即回答道:“应该可以吧,反正你的信仰之力多,试试吧。” 这些东西都是献祭获得的,应该和之前巨魔的大棒一样,都可以用信仰之力灌输、培养,灌输的信仰之力越多,其材质和功用也会越强大,到最后甚至还有可能蜕变为神器。 大石闭上眼睛,调动信仰之力灌入蚁力护腕。 只见护腕上闪了一下,原本轻薄的几丁质外壳似乎厚重了一些,隐隐中流露出金属的光泽。 闪耀几次之后,外壳似乎提升到了极限,反而内壁的肌肉组织变得更加紧致、紧凑,对力量的增幅也更加强大。 “酋长,俺的力量又变大了。等会儿俺去找牛头人练练,不,俺要找象头人练练。” 杨牧云心中暗道:这玩意加的不是力量,而是胆量吧。 “等等!” 杨牧云叫住大石,然后找了一根带子,将野鸡毛绑在大石头上。 “酋长,这是什么?” 杨牧云回答道:“这东西能让你身子更轻便,跑得更快。你也可以向其中灌输信仰之力。” 大石立刻向其中灌输信仰之力。 野鸡毛上光芒闪烁,色彩变得更加鲜艳,一道道风的气息在大石身周流转,带得羽毛也缓缓摆动。 看着大石兴冲冲离开的模样,杨牧云心中暗爽。 之前就羡慕牛头人一族的传承木桩,羡慕半人马一族的传承号角,觉得自己部落一穷二白,什么传承都没有。 现在杨牧云才明白,自己部落最强大的传承就是先祖的力量,可以将各种祭品制作成拥有特殊力量的物件。 虽然都是胚子,但是经过了信仰之力的灌输,这些物品终有一天能达到传承道具的程度,拥有特殊力量也不在话下。 杨牧云也找了根带子,将野鸡毛插在头上,然后默默冥想——我想变得更快。 信仰之力飘离身体,缓缓融入野鸡毛中,杨牧云隐隐听到了风的流动,皮肤清晰感受到了微风的吹拂。 只是很快,野鸡毛就像灌满了似的,再也容不下一丁点信仰之力。 “好吧,想用鸡毛变成快银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抬了抬胳膊,腋下立刻感受到凉凉的风。 杨牧云心中暗道:有总比没有强吧,虽然提升的速度不多,但是当个风扇也不错。 要是多攒点野鸡毛,就做成一把羽扇,学诸葛亮那样一年四季都拿在手里装逼,关键时刻还能借一借东风。 咦,我真是个天才! 这时候,地面上传来热烈的欢呼声,伴随的还有大石酣畅淋漓的大笑。 杨牧云心中一惊:大石这憨货还不会真的是找象头人角力了吧。 第85章 举一反三 杨牧云到达地面的时候,看到了奇怪的一幕。 几个牛头人浑身膨胀,肌肉贲起,身体粗壮了一大圈,鼻孔中喷着浓郁的白气,爆炸性的力量在躯干和四肢中涌荡,灼热的气血之力炙烤得身周的空气都微微扭曲。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惊得目瞪口呆。 这是什么鬼? 狂化? 牛头人也会狂化了? 这情形跟野蛮人的狂化太像了,简直一模一样。 然后,又一个牛头人也浑身剧烈的颤抖着,随即压抑不住体内的力量,仰天吼叫一声,肌肉膨胀,血气翻滚。 杨牧云双眼瞪得溜圆,这是怎么回事,还会传染? 难道是疯牛病? 再看围观的人们,全都嗷嗷的欢呼着,仿佛在为牛头人喝彩。 杨牧云连忙走到看热闹的拉玺达身边询问怎么回事。 拉玺达回答道:“你不是带回来了一种很奇特的果子吗?大石给他们分着吃了,还说什么吃饱了才有力气较量。喏,吃完之后就那样了。” 什么? 吃了枸杞就变成这样了? “拉玺达女士,都有谁吃了,他们吃了多少?” 拉玺达说道:“只有大石、象头人和牛头人的战士吃了,那果子很美味,他们几个吃了一大半。” 听到这话,杨牧云差点吐血。 二三百个枸杞果实,每个果子都比头颅还大,这几个家伙竟然吃了一大半,保守估计也有两百个。 卧槽。 那要是普通瓜果也就算了,最多胀胀肚子,可那是枸杞啊。 “得了,他们这一身精力不发泄出去也不行,就让他们好好角力吧。” 不过这也令杨牧云获得一条重要的信息,那就是地球上的药物在这个世界依旧是有效的。 比如枸杞,强身强肾,壮筋壮骨,护肝护目,轻身不老。 放在地球上可能不显,泡上一大把也不见得有什么功效。 毕竟数量太少了,药效被人体稀释了,就像王金龙吃一筐金坷垃也就润润嘴一样。 可是放在这个世界,效果立竿见影。 牛头人才多高,也就4到5厘米之间,吃一颗枸杞就是大补,吃上十颗八颗,血管里流淌的都是伟哥。 杨牧云忧心忡忡的看着大石几人,向拉玺达问道:“他们不会有什么事吧?” 拉玺达摇了摇头,“他们的身体更强壮了,会有什么事情。” “不会出现虚不受补?身体负荷太大之类的?” 拉玺达奇怪的看着杨牧云,“魔力果实对身体的冲击更大,尤其是带有特殊力量的魔力果实,都是把身体摧残一遍再治愈,运气差一点的当场死亡,运气好侥幸活下来才能成为强者。他们难受一会算什么,与得到的好处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听到这话,杨牧云彻底放下心来,然后跟拉玺达一样坐在地上看热闹。 两个熊崽子个头太低,扒着母亲的身子站起来也看不到,于是杨牧云一手一个,将他们放到肩膀上。 爬上杨牧云肩膀,两个熊崽子发现了更好玩的东西,张嘴咬向杨牧云头顶的野鸡毛。 杨牧云连忙把毛拔下来。 这可是好东西,杀一只野鸡才出两根,小崽子吧嗒一口就报废了。 拉玺达看了一眼杨牧云手中的野鸡毛,说道:“有魔力在流动,很不错的饰品,用心培养一番,能成为不错的物品。” 杨牧云心中一动,正好可以请教一番了。 “拉玺达女士,如果一件物品灌输信仰之力到了极限,无法继续灌输了,是不是意味着这件物品已经到了极限,无法继续提升?” 拉玺达没有说话,而是说,“你去找一个桶,把里面装满大块的石头。” 杨牧云没有动,而是问道:“装满大石头以后,你是不是问我装满了吗,然后再让我装小块的石头?如果我说装满了,是不是继续装沙子?如果我又说装满了,你会说还能倒点水?” 拉玺达没好气的白了杨牧云一眼,“聪明的野蛮人,你既然明白这个道理,为什么还要问呢?” 杨牧云愣了一下,我明白什么了…… 等等…… “拉玺达女士,你是说,如果普通的信仰之力无法灌输了,可以用更高级的信仰之力?” 拉玺达点了点头,“无论是提升自身实力,还是培养神器,都需要用到大量的信仰之力,但是实力达到一定程度后,神明会遇到瓶颈,哪怕投入再多的信仰之力也无法寸进,明白吗?” 杨牧云点了点头,“这时候必须用到更高级的信仰之力了。难怪神明都钟爱信仰坚定的狂信徒。” 拉玺达看了一眼杨牧云手中的鸡毛,说道:“同样的资源投注下去,一只雏鸡的成长潜力和一只幼龙的成长潜力的截然不同的,在选择神器胚子的时候,一定要慎重。” 杨牧云心中自动过滤了这句话。 贫民玩家手中资源有限,肯定得再三思考,精密计算,把每一分钱都花到刀刃上,能养成一套用的装备就不错了。 但是人民币玩家不一样,钱多就是任性,喜欢什么就买,只要是充钱能解决的事情,那就不叫事,身上穿一套装备,背包里还要放三五套备用。 杨牧云是典型的贫民玩家,麾下总共千把号人分,其中能产生信仰之力的还没一半,就这一半还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其结果就是,杨牧云的拥有的信仰之力数量少,质量也不高。 而大石呢,虽然就王金龙一个信徒,但这个信徒坚定又狂热,隔三差五就祈祷,每次都能奉献一点信仰之力,而且是高质量的信仰之力。 其结果就是,大石拥有的信仰之力在数量上稍稍不如杨牧云,但是质量上甩杨牧云八条街。 杨牧云觉得,以后某些低级的、通用的道具,可以让大石来灌输信仰之力,自己的信仰之力就留着专门强化自身。 就在这时候,前面传来“噗通”一声巨响。 只见大石一个过肩摔将与自己角力的牛头人掼在地上,然后昂着脖子咆哮一声,指着剩余三个牛头人说道:“你们,一起上吧!” “还有你们!”说话间,大石手一划拉,又把两个象头人包了进来。 杨牧云心中暗道:这么有信心?大石究竟给蚁力护腕灌输了多少信仰之力?到底是自信爆棚了,还是嗑药上头了。 第86章 真正用途 令杨牧云难以置信的是,大石几乎是三下五除二就将四个牛头人战士撂翻在地,然后径自冲向两个象头人。 象头人也吃了几十个枸杞,现在肚子里就像炼钢炉,喷薄出一波波燥热的能量。 心脏搏动,湍急的血流不断冲击着浑身血管,以及血管周围的肌肉、骨骼、筋络,打铁一样将筋肉骨骼中的杂质炼化、析出。 两只象头人大汗淋漓,常年干燥的皮肤也像水浸泡过一样,变得湿哒哒的,只是流出的汗水中挂着一道道暗红色甚至黑褐色的血丝,全都是身体中排泄出的杂质。 神清气爽的象头人正想试试自己提升后的实力,大石挑战正中下怀。 两只象头人对视一眼,随即银牙向前一步。 放倒牛头人的大石嗷呜一声冲向银牙,银牙长鼻一甩,朝着大石卷了过去。 可是大石一矮身躲过长鼻子,同时欺到银牙胸腹间狠狠一撞。 银牙身子向后仰了一下,借着这个机会大石弯腰抱住银牙粗短的大腿。 银牙也看出了大石的想法,立刻双腿岔开,微微转了半圈插入泥土中。 “石,你要是能把我扳倒,我就……哎呦,怎么可能……” 银牙只觉得一股怪力从大腿根传来,然后自己半边身子一空,独木难支的状态下又被大石肩膀一撞,立刻轰隆摔倒在地。 看着满天星辰,银牙脑海中一片空白。 输了? 这么快? 如果是在战场上,自己的小命就交代了。 大石哈哈狂笑着锤了锤胸口,然后看向最后一个对手象头人钢牙。 同伴的失败令钢牙收起轻敌的念头,只见其四肢着地趴在地上,一根长鼻子左右甩动,将两边防御得水泼不进。 大石绕着钢牙踱步,钢牙也跟着转身,始终将两根象牙朝向大石。 这时候,围观着纷纷发出嘘声,“钢牙无赖”、“无赖”。 钢牙皮厚,但是脸皮薄,被嘘了一会儿立刻沉不住气了,蹬蹬几步冲向大石。 大石暗道一声来得好,面对卷过来的象鼻子,大石不闪不避,手掌向前一抄将其紧紧抓住,随即顺着钢牙前冲的方向一路疾奔。 刚开始两人速度持平,看上去就像是大石为了躲避钢牙的攻击,可是渐渐地,大石速度超过了钢牙,于是就变成大石拖着钢牙向前,再然后钢牙不跑了,四条腿死死楔在地上,与大石拔河角力。 这正合大石的心意,双手拽着象鼻子,浑身肌肉高高贲起,脚下一步一个坑。 钢牙本以为自己能轻而易举的将大石拉过来,却没想到,自己的脚下嗤嗤作响,竟被大石拖着画出四条沟壑。 怎么可能? 不仅钢牙瞪大了眼睛,其他人们也都难以置信的张大嘴巴。 如果说大石击败银牙是取了巧,现在击败钢牙就是纯粹的角力,牵着钢牙的鼻子向前拖。 一个野蛮人,竟然在纯力量上超越了象头人,而且还是磕了药的象头人。 将钢牙拖行十步,大石松开手,钢牙立刻摔了个屁股蹲,然后变成滚地葫芦。 这说明他刚才在卖力的挣扎,没有任何放水。 嘶…… 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不服输的象头人又站了起来,向大石发起挑战,牛头人也加入进来,一群力量型猛男噼噼啪啪的撞在一起,发泄着身体中汹涌磅礴的灼灼热力。 观众们连番的叫好声中,杨牧云悄悄退了回去。 别人不明白怎么回事,但杨牧云知道,这是蚁力护腕的功效。 只是不知大石向其中灌输了多少信仰之力,又将蚁力护腕提升到什么程度。 拉玺达刚才说的没错,培养神器要消耗大量的信仰之力,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挑选胚子必须慎之又慎。 因为同样的投入下,一只鸡仔的成长潜力和一只幼龙的成长潜力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没有合适的胚子时,应该优先强化自己的身体。 可是杨牧云并不这么认为。 自己现在过于弱小,赶紧提升实力才是王道,就算不能变强,也得多几样保命的能力。 活着才有明天,活着才能搜集到更多的信仰之力,找到更好的胚子。 低级的胚子培养到后期,未必就一无是处。 想到这里,杨牧云将自己的信仰之力一股脑灌输到蛛丝内衣中,这可是自己安身立命的本钱,就算再低级也总比没有强。 同时,枸杞的药效让杨牧云想到了一个东西——药瓶。 血瓶蓝瓶是很多游戏里必不可少的道具。 可是直到今天,杨牧云第一次见到嗑药。 枸杞的功效太强大了,对战斗力的增幅提升不容小觑。 可问题是,枸杞个头太大了。 总不能让牛头人时时刻刻带着十多颗枸杞,遇到战斗的时候呱唧呱唧先啃一会儿吧。 必须得把其中有效成分萃取出来,制作成药丸,或者药瓶才行。 想做就做,杨牧云带着剩余的几十颗枸杞回到地下城。 怎么萃取呢? 枸杞好像都是泡茶,有的还跟菊花什么的一起泡。 难不成自己也煮一锅热水,把枸杞和菊花放在一起熬出汁,然后大火收汤,再往里面添点面粉凝固,最后跟蜂蜜一起搓成药丸? 这是杨牧云从女巨人药方的医术中学到的,很多药膏和药丸都是这么制作出来的。 想做就做,杨牧云立刻行动起来。 使用手头上的工具将枸杞去蒂、切割、捣碎…… 正要下到锅中熬制,杨牧云想到一件事,立刻从血肉工厂中抓来一只浸泡得干干净净的史莱姆丢入刚刚粉碎好的枸杞酱中。 史莱姆立刻摊开身体,将自己平铺到枸杞酱中,随即开始吸收果酱中的精华部分,其晶莹透明的身体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染红。 吸收得差不多的史莱姆身体蠕动着,重新变成圆球状,美滋滋的消化体内的养分。 可是这时候,杨牧云果断结束了史莱姆的生命。 看着红宝石一样瑰丽透明的新鲜尸体,杨牧云一顿切割将史莱姆的尸体分成上百个小块。 这些小块依旧晶莹剔透,宛如一块块小型的红水晶。 试着将一块史莱姆肉放到口中,杨牧云嚼了几下,立刻生出一种拨云见日的感觉。 耗费这么长时间,终于找到史莱姆的真正用途了。 第87章 计量单位 地球上的老祖宗早就说了:民以食为天,万物皆可食。 好吃的是饭,不好吃的是药。 史莱姆不能当做食物,那必然可以入药。 在进化的路上,史莱姆将自己进化得没有任何营养价值,不能被人体吸收,同时也不具备任何性状,跟玻璃塑料差不多,吃进去什么样轮回一圈还是什么样,妥妥的明天见。 可正因此,史莱姆能够很好的承载药性,枸杞精华进入史莱姆身体中什么样,出来的时候还是什么样,不会有任何性状上的改变。 几十颗枸杞的精华被史莱姆尽数萃取,原本要撑爆肚子才能得到的药效,现在只用吃一个史莱姆就能得到,大大方便了嗑药的过程。 一想到古籍上看到的制药流程,杨牧云忍不住琢磨,能不能借助史莱姆萃取食物精华的特性,在史莱姆体内完成药物的配制呢? 比如,一个药方需要五种药材,那么能不能将五种药材混合起来给史莱姆吃,然后药物精华在史莱姆体内混合成自己想要的药剂。 这个办法可行的话,自己就是魔药学的开山祖师,史莱姆的命运也会因此改变。 杨牧云找来一个瓶子,把枸杞丸装起来,然后留了几颗在外面。 第二天一早,杨牧云刚睁眼就查看枸杞丸。 瓶子里的保存完好,药性和水分都被史莱姆的肉体锁死,没有沁出水珠或者水雾。 放在外面的枸杞丸倒是有些潮湿,不过很少,应该是地下洞穴中潮湿导致的。 杨牧云分别品尝了一下两种枸杞丸,发现味道几乎没什么区别,药效也都差不多,吃完以后浑身发热,动力澎湃,想要体验一把驾驶的激情。 “史莱姆真是天生的制药工具。” 感慨完毕,杨牧云把羽毛插在头上,蛇皮围在腰间,然后叫上大石一起出去巡山。 大石这会儿还呼呼大睡。 显然昨天吃的枸杞太多,精力发泄过猛,今天腰酸背疼浑身抽筋。 不过一听到巡山,大石兴奋的起床,插上鸟毛拎起棍子准备出发。 河谷中已经架好了锅,煮沸了水,肉干蔬菜个猫粮一顿乱煮,然后分发给各族战士。 杨牧云看着碗里的糊糊,觉得是时候给狗头人、猪头人、哥布林们提升一下厨艺了。 哥布林唱着《大王教我来巡山》开路,大部队在后面行进,一路推进到大沼泽边上。 蛙人已经在岸边等待了,看到杨牧云出现,蛙人立刻从水里拽出一条水草穿着的大鱼。 “尊敬的野蛮人酋长,这是今天的租金。” 杨牧云点点头示意狗头人收下,随即问道:“猎场最近有什么异动吗?有没有什么生面孔出现?” 蛙人立刻回答道:“最近确实多了很多生面孔,但没有人敢在酋长您的猎场中采集、摸鱼。不过……” 杨牧云看到蛙人迟疑,立刻问道:“怎么,有人捣乱?” 蛙人回答道:“酋长大人,不是岸上的,是水里面来的。最近有一个巨钳蟹部族从沼泽深处迁徙到了您的猎场周围,暂时还没有越界,不过以后就难说了。” 说完这话,蛙人无奈的低下头。 巨钳蟹是水中的生物,不属于野蛮人的管辖范围,总不能让野蛮人下水去战斗吧,这事情只能自己来解决。 杨牧云抬头向沼泽深处看去,入眼的是一块块浮出水面的泥泞滩涂,滩涂中时不时咕嘟的冒着泡泡,再向更深处就是一片雾气缭绕,无法分辨。 周边的生灵都是在大沼泽边缘地带找食物,很少有深入大沼泽的,所以对沼泽深处一无所知。 杨牧云蹲下去,向水中的蛙人问道:“巨钳蟹有多大,实力如何?” 蛙人立刻张开双臂比划了一下。 杨牧云对这种比划很无感,于是说道:“说的详细点,有多大。” 蛙人立刻指着杨牧云身后的队伍说道:“它们的头领比酋长您部落中的牛头人还高,浑身硬壳,移动很快,钳子能轻易夹断猪头人,一张嘴就能吞下一个狗头人,很可怕。其他成员体型要小一点。数量大致有三四十个,不知道后面还有没有。” 牛头人、猪头人、狗头人纷纷表示很淦。 象头人松了一口气,看样子不是自己的对手。 哥布林先是松了口气,随即醒悟过来,表示淦淦淦。 杨牧云心中暗道:这螃蟹估计是成精了,跟暗影蜘蛛一样都开启了信仰,成为神明。 也就是说,将其杀掉献祭,一定能得到好东西。 杀人越货才是一夜暴富的必经之路,比自己辛辛苦苦打野来的快多了。 而且,抓老鼠、抓野鸡也就是出点鼠皮、鸡毛之类的东西,作用有限,潜力不大,而杀暗影蜘蛛出了一件蛛丝内衣,杀食人魔出了一个喉管,这两个东西作用更多,潜力更大,也更像神器一点。 普通生物和神无论生前还是死后都不可同日而语。 献祭了这个螃蟹,不知会出什么好东西。 杨牧云很是期待。 朝着蛙人招了招手,杨牧云说道:“它们要是越界了就朝岸上引,只要上了岸,剩下的交给我。” 蛙人重重点头。 比邻而居,自己的种族和巨钳蟹一族肯定会因为资源产生矛盾。 尤其是自己一方没有强者守护的情况下,很有可能会被巨钳蟹当成食物捕杀。 自己力量弱小,要么臣服巨钳蟹奉献血食,要么就得干掉巨钳蟹。 这种局面下,野蛮人的帮助至关重要。 可就在这时候,沼泽中传来一连串扑通扑通的水声。 只见一群蛙人在水面快速游动,遇到泥沼的时候还会蹦跳前进。 “族长,不好了,巨钳蟹对我们动手了。” “族长,巨钳蟹全员出动了,他们头领也来了,咱们快逃吧。” “族长,咱们先上岸避一避吧,等风头过了再回去。”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笑了笑,今天运气不错啊,想什么来什么。 “很好,接下来就看你们了!” 说完,杨牧云一挥手,示意自己的队伍隐蔽起来。 过来报信的蛙人看到这一幕顿时傻眼了,什么情况,野蛮人竟然溜了?就算跑路也带着我们一起啊。 蛙人族长当机立断跳回水中,大喊一声:“战斗!” 逃肯定是要逃的,但是逃跑之前得演一演才行,否则怎么引诱对方上钩。 第88章 满地菊花 螃蟹虽然生活在水中,但是螃蟹并不能像鱼儿一样游来游去,螃蟹通常只能依附在河底的泥沙上移动。 所以,蛙人真要逃跑的话,螃蟹们根本追不上。 但东躲西藏不是办法,能逃得了初一还能逃得了十五吗。 一旦巨钳蟹在这片猎场站稳脚跟,凭借这里丰富的资源繁殖发育起来,族群数量再翻几倍,说不定还会跑到岸上追杀蛙人。 “不能退!” “一步都不能退!” 听到族长的命令,蛙人们全都停了下来,默默拿出鱼骨磨制的武器。 “战士们前排,孩子先撤,女人掩护孩子,快点快点。” 尾巴还没消失的小蛙人们蹦蹦跳跳的向岸上跑去,更小的蛙人就只能被母亲带着跑路。 雌性蛙人拖着水草编织的碗形席子游向岸边,席子里积着一汪水,水中游动着密密麻麻的小蝌蚪。 刚上岸席子中的水就淅淅沥沥泄露,水位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下降,很快,小蝌蚪们就游不动了。 雌性蛙人继续拖拽席子,不时地回头喷一口水雾给小蝌蚪们续命,她们一个个都挺着大肚子,肚子里装满了水,走一步咣当一声。 但是雌性蛙人知道,这最多支撑一时,等水用完了,这些孩子都得干死、渴死,与其跟着族人向岸上跑,还不如放开孩子们,让它们自生自灭。 蛙人族长看到女人迟疑的表情,立刻挥了挥手中的鱼刺。 “快点,磨蹭什么!” 说着,鱼刺狠狠戳在女人肩膀上,沁出一溜血珠。 吃痛的女蛙人畏惧的缩了缩身子,脚下也快了许多,其他女蛙人看到这一幕,纷纷打消了心中的杂念,麻利向岸上移动。 蛙人战士们死死地盯着水面上微微泛起的涟漪,以及涟漪下的黑色身影。 巨钳蟹们出现了。 沿着水底的泥沙一步步浮出水面,只见它们侧着身子一路横行,快要接近蛙人时,巨钳蟹们缓缓转向,想要将身子调整过来。 可是这时候,蛙人族长一声令下,“攻击!” 蛙人战士粗壮的后腿瞬间膨胀一圈,只见他们猛一蹬地,身子嗖的窜了出去,就像是一支支离弦的箭矢射了出去。 身在空中时,蛙人们调整武器的方位、角度,遥遥锁定巨钳蟹硬壳的缝隙处,以及眼睛、关节等脆弱部位。 正在转弯的巨钳蟹有点措手不及。 动作快的已经转过身来,面对着蛙人,两只巨钳猛地出击,从空中跃下的蛙人被拦腰夹住,随即巨钳蟹猛一用力,噗嗤声中鲜血飞溅断成两截。 但是更多的巨钳蟹来不及反应,被蛙人偷袭得手。 强大的弹跳力,再加上从天而降的冲击,最终全都汇聚到尖锐的鱼刺、骨刺上。 巨钳蟹的甲克虽然厚重,但是面对蛙人以点破面的攻击时跟纸糊的没区别。 一只只巨钳蟹被命中,被重创。 运气好的巨钳蟹没有伤到要害,挥舞着钳子反击蛙人,运气不好的则当场趴窝,身子颤抖着,然后一点点沉没下去。 一击得手的蛙人们没有丝毫迟疑,武器也不要了,双足在巨钳蟹身上一蹬重新跃向岸边。 巨钳蟹们拼命阻拦,虽然拦下了一部分蛙人,但更多的蛙人蹦蹦跳跳的回到岸上。 蛙人族长指着个头最大的巨钳蟹骂道:“肮脏的东西,哪来的滚回哪里去,否则把你们通通留下,听说蟹黄很美味,蟹膏也不错,蟹钳也很有嚼头,你们的钳子这么大,吃起来一定很过瘾。” 虽然心中恐惧,可蛙人们嘴上毫不示弱,跟着族长骂道:“对对对,把你们的肉挖空,把你们的硬壳当窝,住进去一定很不错。” “你说睡觉的时候是从嘴巴里进还是从屁股里进?” “公的就从嘴巴里进,母的就从屁股里进。” “我觉得反过来也很不错。” 巨钳蟹听到这话气得眼珠子瞪圆,嘴巴里咕嘟咕嘟冒泡。 “该死的东西,杀了他们!” 巨钳蟹再次调转方向,气势汹汹的向岸上碾压。 蛙人们象征性的投出几根鱼刺,随即哇呀呀的逃窜起来。 不过他们逃跑的时候还不忘回头挖苦巨钳蟹们。 “你们螃蟹打光棍的时候怎么解决问题的?” “公的只有两个钳子,母的有八个,还是母的更爽。” “公螃蟹激动地时候还不会咔嚓一下把自己剪了吧?” “估计他们够不着。” “到底是手太短还是什么太短?” 巨钳蟹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碎嘴的敌人,也是第一次听到这种污言秽语,脆弱的心灵饱受打击,心中暗暗发誓,就算追到树林里,追到山上也要把这群蛙人的嘴巴一块一块的撕下来。 追了一段距离,前方忽然一声哨响。 蛙人们瞬间消失不见。 巨钳蟹首领左右望了望,挥舞钳子将一块石头砸成粉碎,怒声吼道:“找到他们,杀了他们!” 可是话音刚落,几十只猪头人从斜刺里冲出来,借助下坡的速度一阵猛冲,狠狠撞击巨钳蟹的屁股。 螃蟹因为生理构造只能横着走,而且钳子和嘴巴只能攻击身前的敌人,根本照顾不到屁股。 面对猪头人的冲锋,巨钳蟹立刻调头转向。 可是这时候,另一边又杀出一队猪头人,巨钳蟹们顾此失彼,被猪头人偷袭得手。 反观猪头人,占到便宜就跑,根本不恋战。 巨钳蟹呢,夹蛙人还行,毕竟蛙人个头小身子脆,相较之下猪头人根本就是个球,普通巨钳蟹的钳子张到最大也就勉强能夹住,猪头人随便一挣扎就逃脱了。 就算逃不脱也能凭借蛮力拖着巨钳蟹跑,巨钳蟹一看前方密密麻麻的猪头人,立刻手一哆嗦松开,然后快速回到己方阵营。 猪头人冲出一段距离后集体回头,酝酿下一波集体冲锋。 巨钳蟹首领连忙命令族人们背靠背围成一圈,结成防御阵势对抗猪头人的冲击。 隐藏在暗处的大石突然跃出,精准落在螃蟹围成的小圈中,大棒狠狠一砸,巨钳蟹后背的甲克瞬间炸开,露出里面的白肉和黄色的脂膏。 大石身子一滚又翻到另一只螃蟹身后,照例又是一棒子,几个眨眼的功夫,一圈巨钳蟹尽数重创。 最重要的是,遇袭的巨钳蟹横冲直撞,彼此之间失去了照应,小圈子瞬间被打散。 猪头人立刻冲上去,追着巨钳蟹的屁股一阵乱拱,粗短的獠牙就像两把匕首,插入巨钳蟹甲壳的缝隙中一阵乱戳。 巨钳蟹转身用大钳子攻击猪头人,后者立刻退缩,其他猪头人立刻接力,继续攻击巨钳蟹的屁股,不一会就把巨钳蟹打得菊花残、满地伤。 大石攻破一个巨钳蟹的防御圈,立刻马不停蹄的冲向下一个防御圈,可是这时候,巨钳蟹首领一个急冲,瞬间横移十多步,瞬间出现在大石的必经之路上。 第89章 没有后退 巨钳蟹的首领比其他巨钳蟹更加庞大,在蛙人的描述中是“身高堪比牛头人,一钳子夹死猪头人,一口吞吃狗头人”。 真正见了面才发现,巨钳蟹首领体型更大,八只步足撑起后,比牛头人高出半个身子,一双钳子更是大得离谱,加起来比身子还要大上一圈。 双钳就像两扇城门,咔嚓张开后,瞬间变成四扇城门,左右挥舞一下,大石上下左右全都是巨钳蟹的钳子,铜墙铁壁,密不透风。 面对巨大的蟹钳,大石无论怎么躲闪都会不可避免的撞在一起。 既然躲不掉,那就硬刚吧! 大石爆喝一声,双手持棍向下砸去。 巨钳蟹钳子张开,将大石连人带棒一起夹住。 轰! 冰晶棒砸在巨钳的结合处,被信仰之力强化过21次的冰晶大棒不仅坚硬还格外沉重,巨钳蟹一时不防,被打得浑身一震,钳子握合的速度也慢了一拍,连大石的衣角都没夹到。 巨钳蟹迅速变招,改夹为锤,大钳子由上至下狠狠砸向大石。 感受到头顶呼呼的劲风,大石连忙就地翻滚,一个哧溜冲到巨钳蟹身下。 巨钳蟹心中一惊,八只步足瞬间一松,躯干下沉,重重砸在地上。 空了! 巨钳蟹没有听到骨骼碎裂的响声,也没有感受到鲜血飞溅的温热,于是再次横移,出现在五步之外。 原地,大石一记重击砸在巨钳蟹的后背上,却没想到那是残影,冰晶大棒落空后狠狠砸在地上,大石的身子也趔趄着向前冲去。 同一瞬间,巨钳蟹又横移回来,钳子狠狠打在大石背上。 叮当脆响。 大石后背的一元硬币被打得面目全非,深深地凹陷下去,即便有一元硬币阻挡,分散了大部分力道,大石还是被打得鲜血狂喷,骨骼碎裂。 巨钳蟹再度追击,想要结果大石的性命。 可是这时候,嗖嗖连响,四枚史莱姆弹球飞了过来,直取巨钳蟹伸在外面的眼球上。 螃蟹的眼睛长得很奇怪,就像两根木棍穿着两个鸡蛋,面对极速飞行的弹球,巨钳蟹不敢托大,连忙把眼球缩了回去,差之毫厘的避开弹球。 可是这么一耽误,杨牧云已经射出蛛丝将大石拉了回去。 手掌按在大石背上,杨牧云掌心中蛛丝吞吐,融入大石体内,将撕裂的肌肉、筋络连接修复,将破损位移的骨骼捆在一起,帮助大石稳定伤势。 想当初,暗影蜘蛛连心脏破损的致命伤都能修补回来,大石这点磕磕碰碰根本算不得什么。 吐了口血,大石恨恨的说道:“昨天消耗太大了,手脚不灵活,力气也使不出来,否则的话……咳咳……” 重伤的痛苦刺激着大石的神经,大石的气息紊逐渐乱起来,眼睛也开始泛红。 杨牧云将大石体内的伤势稳定住,随即向其口中塞了一把枸杞丸,“不要看,不要听,不要想!你先下去养伤,后面的交给我。” 大石感觉一股暖流在胃中泛起,并且快速流转全身,帮自己治愈伤势,恢复元气。 痛苦逐渐消退,大石的情绪也一点点稳定下来。 杨牧云将自己头上的羽毛放到大石手上,低声说道:“帮我强化一下。” 大石立刻向其中灌输狂热的信仰之力,羽毛表面光芒闪烁。 一道道五彩的光芒从羽根亮起,并且一点点向羽梢蔓延,原本单调的羽毛焕然一新,外罩五色宝气,内蕴七彩玄光,一看就不是凡品。 杨牧云将羽毛重新插在头上,向着巨钳蟹冷声说道:“你修炼不容易,好不容易成了精,乖乖待在水里不好么,为什么非要上岸来?” 巨钳蟹嘴里吐着泡泡,冷声说道:“我需要信仰之力,需要眷属,需要更多的领地供养更多的眷属,即便没有蛙人,我也会来岸上看一看。” 说着,巨钳蟹咔咔夹了夹钳子,“你的实力不错,如果你臣服我,做我的从神,我会饶你一命,而且给你很多好处。” 杨牧云摇了摇头,“应该是我给你一个机会,臣服我,做我的从神,否则就做我的蟹脚面。” 虽然不知道蟹脚面是是什么,但明显不是什么好话,巨钳蟹狠狠砸了一下地面,嘴上的泡泡越吐越多,“小看我,你会付出代价的!” 杨牧云看到大石已经撤到安全距离,也没了废话的兴致,身子一晃向前冲去。 风在耳边穿过,在双手间流动,更是在足下回旋,杨牧云仿佛御风而行,几个纵跃便跨越二十多步距离出现在巨钳蟹身前。 巨钳蟹双钳狠狠砸在地上,飞沙走石,泥土开裂。 杨牧云却轻巧的点在巨钳上,并且借势跳起,冲向巨钳蟹头顶。 巨钳蟹立刻将双眼缩回去,同时巨钳在头顶横扫。 杨牧云冷笑一声,轻巧避开巨钳蟹得攻击,同时抬手射出两道蛛丝打向巨钳蟹的眼睛。 巨钳蟹没想到杨牧云有这一手,本能的晃了晃身子,躲过一道却没有躲过第二道,左边眼睛部位被糊得结结实实。 如果是腿脚上粘了蛛网,巨钳蟹随便一用力就能挣开,可是眼睛部位,巨钳蟹纵然有开山背河的力气也使不出来。 而且巨钳蟹使用信仰之力强化了双钳,使其变得格外强壮且巨大,这也使得它无论如何都摸不到眼睛部位。 杨牧云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战果,“怎么样,糊一脸的感觉不错吧。” 巨钳蟹眼球部位只有纤细而脆弱的眼柄,而且眼柄移动范围十分有限,卖力的顶了几下,眼球非但没有脱困,反而被蛛丝粘得更牢了。 巨钳蟹狂叫一声,靠着剩余的半边视野锁定杨牧云,随即一钳直插,一钳横扫,呈犄角之势攻了过去。 杨牧云身子晃了晃,就像是狂风蹂躏下的小草,借着巨钳蟹钳子挥舞带起的风声向后摆动,巨钳蟹攻击频频,却始终没能伤到杨牧云一下。 杨牧云冷声说道:“别挣扎了,你最大的依仗就是横向移动,直线行进的话,我倒立都比你走得快。” 巨钳蟹立刻调转身形,想要用侧面朝着杨牧云。 可是杨牧云根本不给他机会,原地走了几步,立刻又回到巨钳蟹正面。 巨钳蟹继续转身,杨牧云也跟着移动。 在羽毛的加持下,杨牧云始终比巨钳蟹快上一线,就是再转一百圈,依旧是面对面。 杨牧云抬手射出一道蛛网,巨钳蟹的眼睛瞬间缩了回去,同时抬起钳子挡在身前。 蛛丝射在巨钳上,可是巨钳蟹咔嚓一声就将蛛丝撕开,然后双钳轰轰轰轰砸向杨牧云。 而杨牧云就像打地鼠一样灵巧躲避,时不时再抬手射出一道蛛丝,想要将巨钳蟹另一只眼睛也封住。 巨钳蟹锤了一会儿,却连对方的毛都没摸到,于是怒气冲冲的停了下来。 独眼在战场上扫了一圈,巨钳蟹骇然发现,就这么一会的时间,族人们竟然全军覆没,无一幸免。 “该死!你杀我眷属,我也杀光你的眷属!” 杨牧云冷笑一声,“从你走进蛛网的那一刻,就没有回头可言了。” 【四更,求票,求支持】 第90章 男人之痛 “从你走进蛛网那一刻,就没有回头可言了!” 杨牧云话音刚落,巨钳蟹脚下瞬间一阵涌动,密密麻麻的蛛丝结成大网升起,将巨钳蟹牢牢包裹起来。 原来,杨牧云之前射空的蛛丝并不是完全浪费了,杨牧云跟着巨钳蟹走位走位的时候就是在不动声色的织网、布阵。 蛛丝很细,而且略带透明,不仔细观察根本看不到,即便现在,巨钳蟹也是凭着蛛网上沾染的尘土才知道蛛网的存在。 巨钳蟹身子一动,一根根蛛丝被扯起来,连带的还有之前射空落在地上的厚实蛛网,巨钳蟹动的越快扯起的越多,转眼间八只步足就缠上了密密麻麻的蛛网。 这情形就像海带缠潜艇,说海带结实吧,它还真不结实,可是偏偏它缠在够不到摸不着的地方,明知道它在那,就是清理不掉。 潜艇浑身都是硬壳,硬抗炸弹都不成问题,偏偏螺旋桨这里脆弱不堪,又是精密部件,别说扛雷了,稍微受些损伤出点偏差都能自己把自己转散架。 巨钳蟹也是这个道理。 八只步足就像精密仪器,同步协调才能使出来去无影的横向移动,可是被缠上蛛丝之后,八只步足出现了细微的误差,差之毫厘谬以千里,速度大大降低不说,还出现了方向上的偏移,甚至还差点翻车。 “该死!只会耍弄阴谋的卑鄙小人,你这种手段在绝对的力量前面没有任何用处!” 说着,巨钳蟹两只大钳子伸到肚子下面,揪着蛛丝向外拉扯。 蛛丝虽然坚韧,在巨钳的大力面前不值一提,很快就被揪掉一部分,但再向后的蛛丝巨钳蟹就无能为力了。 正如之前蛙人们嘲讽的一样——太短,够不到。 如果蛛丝缠在左右两腿之间还能岔开双腿将其挣开,可是缠在相邻的两个步足之间,真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巨钳蟹的生理构造注定了它的腿只能左右移动,不能前后移动。 原本八只步足都缠着蛛丝,受影响都受影响,要慢都慢,要偏都偏。 可是现在四只步足清理干净了,移动时不受影响,另外四只步足还被缠着,这就导致下半身脱节,不仅扯到胯,还差点扯出一道口子。 趁着巨钳蟹清理蛛丝的瞬间,杨牧云一挥手,牛头人、象头人从各个方向围了过来。 巨钳蟹发现自己被包围,立刻左冲右突。 可是一来脚下受阻,根本无法像刚才一样快速移动,二来没了半边视野,乱跑不当紧,这一跑正好撞进了象头人怀里。 本能反应下,巨钳蟹挥舞着大钳子夹向象头人,本以为自己够大了,什么东西都能夹断,却没想到象头更粗,别说夹断了,连夹都夹不住。 银牙当机立断,长鼻子一卷缠住巨钳蟹左边钳子的根部,同时向前一趴压在巨钳蟹身上。 巨钳蟹顿时慌了,被缠住的左钳子咔咔咔夹了几下,却全都夹在了空气上,右边钳子也攻了过去,可银牙努力蜷缩身子,而且使劲的往左边移动,巨钳蟹的右钳子怎么挥舞都碰不到象头人。 惊恐之下,巨钳蟹步足晃动,不顾一切的向沼泽的方向狂奔。 象头人双手抓在蟹壳上,双脚狠狠蹬在土中,可是依旧被巨钳蟹带得向前移动,一路上留下两道深深的沟壑。 另一边,象头人钢牙飞身猛扑,抓住银牙的尾巴,然后拔河似的向后拖拽。 银牙吃痛,“别抓那,屁股疼,疼疼疼。” 钢牙无奈,“除了这还能朝哪使劲,你忍忍吧。” 巨钳蟹逮着机会,右钳子终于夹到了银牙,虽然只是夹到了一点点皮肉。 银牙皮糙肉厚,身上又有厚厚的刚毛保护,不怕被一夹两断,可是巨钳蟹揪着一小点点皮肉然后猛地一拧,疼得银牙嗷嗷惨叫。 屁股上那么疼都能忍,可是胳膊上的疼怎么忍也忍不了啊。 钢牙听到这凄惨的声音顿时浑身哆嗦,于是趁着巨钳蟹拧的功夫向前一窜,长鼻子缠住巨钳蟹右钳子的根部,然后将全身重量压在巨钳蟹身上,逼迫巨钳蟹松开钳子。 巨钳蟹一看自己两只钳子都被控住了,立刻拧的更紧了,而且还一边拧一边旋转。 银牙见巨钳蟹不松手,也被激起了凶性,一边痛吼一边抬起脚踹向巨钳蟹的步足。 巨钳蟹的步足又细又长,哪里经得起大象腿猛踹,偏偏又没地方躲,只能被动的挨踹。 “钢牙,踹他下体!” 钢牙立刻会意,也跟着踹了起来。 两只象头人就在螃蟹身上趴着,巨钳蟹跑到哪就得把象头人背到哪,走到哪都得挨踹,跑都跑不了。 很快,巨钳蟹就受不了了,狂叫一声左右颠簸上下晃动,想要将象头人摔下去,那情形就像是一辆失控的越野车,头也不回的向河里冲去。 象头人连忙把腿插进土里,可是发狂的巨钳蟹八足同时发力产生的冲击太强了,象头人只有四条腿,拼命阻拦也没能令其减速。 这时候,四个牛头人冲了上来,两两一边抓着象头人的尾巴向外拉,猪头人也纷纷抱住牛头人的身子,后面的猪头人抱住前一个的身子,转眼间就串成一大串。 象头人忍住疼痛,朝同伴们喊道:“用力,用力,不要管我的屁股!” 两只象头人、四个牛头人,再加上上百只猪头人,终于把巨钳蟹拖住了。 而且,左右两侧分别使劲,巨钳蟹的双钳一点点被掰开,再然后,象头人腾出双脚立在地上,双手抓住巨钳蟹的步足配合鼻子一起将巨钳蟹举了起来。 八足腾空的巨钳蟹顿时慌了。 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遇到当下的情形,脑子里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 挥舞着钳子想要攻击敌人,可是钳子根被控着,根本不听自己使唤。 胜局已定,杨牧云走到巨钳蟹面前,笑着说道:“你做了一个不明智的选择,只能成为我的蟹脚面了。” 巨钳蟹怒吼一声,身子猛力的挣扎,可是象头人一使劲,又把巨钳蟹吊了起来,八足腾空,空有一身力气却无可奈何。 “我认输,如果你放了我,我愿意向你效忠,成为你的从神。但我有一个条件,杀了那些该死的蛙人,他们的嘴巴太臭了。” 听到这话,蛙人们瑟瑟发抖,没想到巨钳蟹到了这个地步也不愿放过自己。 杨牧云看了一眼蛙人,又看了一眼巨钳蟹,随即陷入思考。 第91章 致命弱点 蛙人,还是巨钳蟹? 杨牧云一直琢磨着收服蛙人,因为他们水陆两栖,可以帮自己掌控大沼泽中的猎场,而其他种族,无论狗头人还是猪头人,深入大沼泽唯一的下场就是咕嘟、冒泡、潜水,然后再也不出现。 巨钳蟹也是水陆两栖,而且身板更硬,攻击更强,更适合当打手,除了种族优势,巨钳蟹还开启了信仰,可以当从神。 无论怎么比,蛙人都是全方位的劣势。 就连蛙人自己也明白这一点,于是全都颓然的低下头,等待死亡的审判。 在水里自己的话还能四散逃跑,可是在岸上,自己只能引颈待宰。 “我决定了!” 听到杨牧云的话,在场所有生灵都抬起头,蛙人们集体哆嗦,巨钳蟹则哈哈大笑。 杨牧云转向蛙人族长,“你,可愿效忠于我,成为我的眷属!” 蛙人族长立刻跪了下去,“我族愿世代效忠于您,如有违背,我族将断子绝孙,产生不了一个小蝌蚪。” 其他蛙人也纷纷跪倒,向杨牧云宣誓效忠,一点点信仰之力从蛙人身上飘起,最终没入杨牧云眉心处。 巨钳蟹听到这话,顿时疯狂的挣扎起来,“不!不可能!我比他们更强!我比他们更有用!” 杨牧云点了点头,“不可否认,的确是这样。但也正因此,我很担忧你的忠诚。” 走了几步走到巨钳蟹身边,杨牧云低声说道:“我不喜欢水军,但我更讨厌河蟹,这一点永远都不会改变!” 这根本不是选择题,而是判断题,杨牧云跟河蟹势不两立,不共戴天。 巨钳蟹听不懂,但他也明白,等待自己的不会是什么好结果。 “卑鄙的小人,我将所有信仰之力都投注在了甲壳上,你们的手段根本破不开我的防御。” 听到这嚣张的话,杨牧云伸手抓在巨钳蟹壳上,本以为自己信仰之力强化过的手指甲能在上面留个印,然而,蟹壳的坚硬程度超乎想象,而且表面特别光滑,手指甲根本使不上力气。 大石也走过来,朝着手心啐了口唾沫,然后一棒子敲了上去,结果轰的一声,巨钳蟹屁事没有,大石蹬蹬蹬退了三步。 “没用的,别白费力气了。你们要是现在放了我就算了,如果继续僵持下去,一旦你们力竭,我就大开杀戒,把你们头全都扯下来。” 蛙人见状,连忙献策,“主人,巨钳蟹的甲克有缝隙,只要见缝插针,就能伤到他们要害。” 说着,蛙人在巨钳蟹身上捅来捅去,许久之后无奈的放弃。 这巨钳蟹太鸡贼了,把蟹壳强化得无懈可击,不但甲克之间的缝隙弥补了,就连身上必不可少的几个孔洞也都闭合起来。 无漏之体,根本找不到罩门。 杨牧云琢磨了一下,随即盯上了巨钳蟹的眼睛。 察觉杨牧云靠近,巨钳蟹挥舞着两个大钳子攻击杨牧云,疯狂挣扎之下,带得象头人一阵晃动。 巨钳蟹吼道:“你们撑不了多久了,很快,我就把你们统统杀光!” 杨牧云呵呵一笑,然后掏出大把的枸杞丸塞进象头人嘴里。 “那咱们就看看,谁先撑不住了。” 象头人得到枸杞丸的补益,新力源源不断涌出,缠在巨钳蟹钳根的鼻子卷的更紧了。 “一!二!三!开!!!” 两个象头人同时发力,拽着巨钳蟹两个钳子向两侧掰。 杨牧云抓住机会,几个纵跃跳上巨钳蟹后背,然后抬手打出一团蛛丝糊住巨钳蟹另一只眼睛。 不仅如此,杨牧云还射出一层又一层蛛丝,将巨钳蟹两只眼睛糊得结结实实。 巨钳蟹大吼大叫,“可恶,该死的小人。” 杨牧云将蛛丝搓成一股,跳到地上后拽着蛛丝向前拉扯。 巨钳蟹顿时惨叫起来,“啊啊啊啊,太痛苦了,快停下,啊啊啊,受不了了,要死了……” 杨牧云招呼大石,“过来,帮忙!” 大石立刻抓住蛛丝,然后吐气开声,一步一个脚印的向后拖拽。 之前在巨钳蟹手中吃了大亏,大石心中憋着一口气,这会儿有了报仇的机会自然牢牢抓住。 巨钳蟹疯狂挣扎,但是磕了药的象头人稳如磐石,巨钳蟹非但没能挣脱,还被大石拉扯着翻了个身,八只步足向上,背甲朝下。 大石暴吼一声,双臂肌肉贲起,手上的蚁力护腕也跟着一阵蠕动,拉伸到极限的蛛丝传来不堪重负的崩崩声。 三股力量僵持了几秒钟,然后就听巨钳蟹凄厉的惨叫。 噗噗! 两声闷响中,大石的身子失去平衡向前冲去,急冲十几步还是摔了个狗啃泥,在地上翻滚几圈才卸掉冲力。 再看巨钳蟹,蛛网包裹着眼球拽了出来,眼柄下面连着的是恶心丑陋的血管、神经、结缔组织,再向下还有巨钳蟹的脑子、肠子等七零八碎的东西。 掏空了肚子里的杂碎,巨钳蟹的身子抽搐着抖了两下,然后陷入了永久的贤者时间。 死了? 杨牧云心中暗道:这家伙浑身坚硬坚不可摧,比乌龟还难啃,如果没有眼睛这处罩门,恐怕真的拿它没办法了。 大石看着地上的巨钳蟹,遗憾的叹了口气,“酋长,这些猎物,该不会又要丢回大沼泽吧?” 这可不是寻常生灵,而是开启了信仰的神明,直接丢回去实在太浪费了。 之前食人魔那一场大战,岸边死了成百上千的生灵,捡来的尸体吃上一年也绰绰有余。 可是杨牧云一声令下,全都丢进了大沼泽。 上次与猪头人大战也是,上百猪头人的尸体也都丢了进去。 这次巨钳蟹的尸体恐怕也差不多。 “不一样!”杨牧云笑着解释道:“之前那些都是大沼泽的祭品,咱们不能和大沼泽抢东西。但巨钳蟹是大沼泽回馈给我们的礼物,不收着不行,明白吗?” 杨牧云拍了拍大石的胳膊,“好了,别想那么多了,跟大家一起,把这些螃蟹都搬回去。对了,水里应该还有几只,蛙人下去捞上来。” 第92章 大锅吃饭 河谷中架起了几个灶台,上面放着一个个巨大的石锅。 为了这顿巨钳蟹大餐,杨牧云还专门跑回老家把祖传的石锅搬了回来。 除了巨钳蟹首领,其他四十多只小喽啰都被摘掉双钳和八只步足,一小半蒸、一小半煮、一小半红烧、一小半酒醉。 至于蟹钳、蟹脚,全都被单独丢进大锅里,添加花椒、辣椒、八角等香料,又倒入生抽、老抽,开始咕嘟嘟炖。 麻辣鲜香的气味在河谷中飘荡起来,就连不吃肉的牛头人和象头人都在犹豫,要不要尝一口。 就吃一小口。 自己的嘴很小的。 至于巨钳蟹的头领,杨牧云在众人忙碌的时候已经偷偷摸摸的献祭了。 但是看到物品的瞬间,杨牧云心中唯一的念头就是——还不如煮了吃。 正好这时候,巨钳蟹喽啰们的蟹肉蒸好了。 杨牧云收起心中的郁闷,从锅里夹出蒸好的的蟹肉分给大家,然后顾不上烫尝了第一口。 唔! 美味! 除了螃蟹的鲜香,还有一股能量从口腔泛开,向下直抵肠胃,向上直冲天灵。 杨牧云嘴巴紧闭,腮帮鼓动,大口大口的咀嚼,很快就将蟹肉嚼成粉碎,然后一仰头咽下去。 被嚼碎后的蟹肉变得温驯了许多,一股清凉的能量从胃中泛开,滋润着五脏六腑,温养着骨骼筋络,补益着精神气血。 杨牧云一块吃完,立刻又捡了一块,而且是带着蟹黄的,吃到腹中又是一番不同的滋味。 大石看到杨牧云享受的表情,也连忙抓了一块,狼吞虎咽的塞入口中。 拉玺达小心的捡了一块蟹肉,然后撕成小块喂给两个孩子,她自己则一块都没吃。 杨牧云朝着黑头、绿帽、钢鬣几个首领招了招手,就连刚加入的蛙人族长大眼也没漏下。 “还站着干什么,过来尝尝。” 又对着四个牛头人和两个象头人招呼,“你们也尝尝,这可是好东西。” 众人连忙凑了过来,捡着小块的蟹肉塞进口中,随即感受到蟹肉中的精华一股股、一波波的冲击着自己的口腔、喉咙、肠胃和四肢百骸。 补,真是大补! 拉玺达看了一眼地上随意丢弃的蟹壳,立刻推算出这群巨钳蟹的个头和实力。 巨钳蟹头领带回来的时候就已经死了,但是看它那庞大的身躯,威武的双钳,以及完好无损的外壳,不用想也知道,它生前的实力不是一般的强大。 于是拉玺达询问了一下杨牧云击杀巨钳蟹头领的方法。 杨牧云立刻绘声绘色的讲起了战斗的经过。 “我们众人齐心协力,把那个大家伙吊在空中,任凭它有通天的本事也使不出来,然后我发现了它的弱点,一击必杀啊!” 可是,拉玺达冷哼一声。 “也就是说,你们为了控制巨钳蟹,全员上阵,连一个预备役都没留?这种情况下,万一有第三者趁火打劫怎么办?” 这句话就像淋头而下的冰桶,森冷的寒意从天灵盖直灌菊花台,脑袋里嗡的一声吗,眼前尽是小星星。 象头人和牛头人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 这一招他们就用过,与食人魔大战的时候将半人马安排做一支奇兵,等双方杀得难解难分的时候半人马直插食人魔一方侧翼,狠狠的捅了敌人的菊花,导致食人魔一方兵败如山倒。 如果今天也有一支这样的奇兵,不说打劫,就是过来骚扰一番,也会让自己难受到家,万一巨钳蟹趁机挣脱,局势就瞬间反转了。 还好,这种局面没有出现。 拉玺达冷笑着问道:“不是没人打你的主意,而是想要再拖延一会儿,等你们双方都筋疲力尽。你干净利落的解决了巨钳蟹,这是你的运气,但我不希望你每次都靠运气获胜。” 杨牧云出奇的没有反驳。 今天的战斗,自己一方偷袭埋伏又以多打少,就这样还是靠运气险胜。 自己收服猪头人的时候,那只老虎见势不妙撒腿就跑,但跑了不代表不回来了。 如果那只老虎当时就在暗处,而且关键时刻跳出来给自己来一下,今天锅里炖的就是自己一方了。 杨牧云抓起抓起一块蟹肉,填入口中嚼了又嚼。 鲜香麻辣,却味同嚼蜡。 拉玺达的做法很煞风景,但杨牧云没有怪她,相反,杨牧云心中只有感激。 杀了巨钳蟹之后自己的心态有点膨胀了,根本没有复盘这场战斗的细节,没有反思自己的错误,甚至没有意识到潜在的危机。 羽之神勇,千古无二,项羽身经百战,战无不胜,一生中也就失败了一次,可就这一次,输掉了所有。 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如果不想被敌人洗干净腌入味下锅,就必须赢,一直赢,不能有任何一次失败。 “拉玺达女士,您说的很对。我们当下的实力还很弱,弱不禁风。人手不足,强者匮乏,装备稀缺,战斗意识和战斗技巧也都欠缺火候。不过您放心,我会尽最大努力补足短板。” 说完,杨牧云继续招呼大家吃肉。 “吃吧,快吃!变强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事,而是所有人的事,只有我们全部变强,才能在一次次战斗中存活下来。这只螃蟹的确是我们目前遭遇的最强的猎物,但是未来,我们还会遭遇更多、更强的猎物。” 右拳紧握,杨牧云语气坚定地说道:“我希望咱们下次是靠实力获胜,而不是像这次一样靠运气。” 拉玺达又给小崽子们喂了口蟹肉,随即目光赞许的看向杨牧云。 很好,年轻的野蛮人已经逐渐拥有领袖气质了,野蛮人存在的意义就是战斗,而不是吃吃喝喝。 果然,从象头人到哥布林,众人全都感动得热泪盈眶,然后就像面对生死仇敌一样,拿着大块的蟹肉,吧唧吧唧的嚼了起来。 很快,哥布林绿帽身子一僵,身上浮现出朦胧的光芒。 第93章 血脉突破 吃蟹的众人中,哥布林是个头最小的,也是实力最菜的。 杨牧云吃了一肚子蟹肉也没见有什么变化,可是绿帽才吃到第二块就受不了了。 在众人关切的目光中,冰兰色的光芒将哥布林笼罩起来,瘦小的身躯就像是冰雕一样,变得晶莹、透明。 也正因此,众人能清晰看到绿帽体内的变化,尤其是骨架部分,在冰兰色光芒的浸润下就像x光一样,清晰可见。 原本纤细的骨架像是被点了加粗,一点点的膨胀起来。 不是简单的充气膨胀,而是一种由内向外的填充,每一根骨骼都充满了晶莹的质感,而不像刚开始那样,处处透着骨质疏松的感觉。 还有就是,绿帽的骨骼上有好几处明显的裂痕,一看就是饱受毒打的悲惨人生。 虽然伤势愈合,但裂痕永久的留了下来,而现在,所有的裂痕都消失不见,绿帽的骨骼焕然一新。 绿帽干瘪的肌肉也迅速的滋生、膨胀,虽然依旧瘦削,但已经有了明显的肌肉轮廓,无论大肌肉块还是小肌肉群都比之前多了许多。 冰蓝色光芒逐渐黯淡,由外向内回缩,最终消失不见,绿帽也以崭新的面孔出现在众人面前。 个头拔高了一点,肩膀也稍微宽阔了一点,原本排骨身材有了一层腱子肌,而且还棱角分明,原本尖耳利牙的模样也变得顺眼了许多。 最重要的是绿帽膝盖、手肘、脊背等处出现了一个个指甲盖大小的凸起,看似皮肤,却比皮肤坚硬许多,有点像茧子,又有点像螃蟹的几丁质外壳。 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又摸了摸自己的脸庞,绿帽扑通一声跪了下去,向着杨牧云顶礼膜拜。 “感谢主人赐我新生!” 哥布林嘴笨,不会说什么漂亮话,只能用最直接的东西来表示。 一点明亮得有点耀眼的信仰之力没入杨牧云眉心,杨牧云暗淡的精神空间中就像升起一轮圆月,瞬间亮了几分。 狂热的信仰之力! 杨牧云精神一震,自己终于也和大石一样有狂信徒了。 只是,这狂信徒的差距有点大。 看到绿帽率先获得提升,其他几人也都热切起来,纷纷抓着蟹肉塞到口中。 一锅蟹肉吃得干干净净,象头人仗着自带吸管,连蒸锅下面的汤水都喝光了。 巨钳蟹肉不多,重量全都在壳上,几十只螃蟹择出来的肉还不够大家伙分的。 杨牧云抹了抹嘴上的蟹油,然后向绿帽说道:“露一手看看。” 绿帽伸手向前一指,兰光浮现,空中水汽凝聚,迅速形成一根冰锥。 前后也就两三秒钟,施法时间比之前缩短一半,而且,绿帽刚刚凝聚出的冰锥更粗、更长,也更有质感。 绿帽手指转向一旁,冰锥也跟着扭了过去,绿帽一挥手,冰锥嗖的射了出去,轻易的插入泥土中。 然后,绿帽走到一块比自己还高的石头前,双手托着石头底部“嘿”了一声,石头竟然一点点的脱离地面。 “好!” 杨牧云拍手叫了一声。 大石也跟着叫好,其他人也都鼓起掌来。 那块石头不大,换成谁都能轻易的举起来,并没有什么可称道的。 然而哥布林是出了名的战零渣,而且身板脆弱,不以力量见长,能搬起比自身还大的石头,这绝对是历史性的突破。 围观的哥布林们看到这一幕,全都震撼得无以复加,随即便是忘情的欢呼。 星星点点的信仰之力从哥布林身上飘起来,每一个哥布林都贡献出了信仰之力,三百多点信仰之力汇成光带没入杨牧云眉心,精神空间中又多了几颗闪亮的光点。 杨牧云心中乐开了花,“哥布林的信仰挺坚定的啊,一转眼又多了四个狂信徒。赚了赚了!” 不过想想也是,哥布林最渴望的就是成为强者,只是无数年来哥布林一族从没出过什么像样的人物,无论走到哪都是任人欺压的窝囊包。 而杨牧云给了哥布林族长一份血脉,还给了他一颗土豆,现在又给了他一份蟹肉。 巨钳蟹的强大是有目共睹的,蟹肉的珍贵也是可想而知的,就算把哥布林一族打包卖了也不值那一份蟹肉的价值。 可是杨牧云慷慨的给了,哥布林一族怎能不为杨牧云效死力。 看到绿帽炫耀能力,蛙人族长心中酸了。 本来以为效忠之后有哥布林垫底,自己怎么也不至于是最弱的,可是现在哥布林族长变强了,自己也吃了好几块蟹肉却没有变强,实力不如哥布林也就算了,竟然连资质也不如。 耻辱哦。 不过这也让大眼明白,跟着主人混不仅有饭吃,还有各种超出想象的好处。 连一只哥布林都能拥有血脉、突破极限,自己凭什么不能,现在不能不代表以后不能。 慷慨的主人,我大眼一定会是您最虔诚的信徒。 杨牧云愣住了,蛙人怎么也变成狂信徒了,这家伙今天刚入伙,满打满算还不到俩小时,改变心意的速度快得匪夷所思啊。 于是,杨牧云朝着蛙人首领招了招手,“我给你取个名字吧。” 蛙人惊喜的瞪大眼睛,“感谢主人赐名,感谢主人赐名。” 杨牧云缓缓说道:“你以后就叫海王吧——海王,不带吧。” 海王? 蛙人愣了一下,主人这是多么器重自己啊,竟然给自己取了这么大的名字,自己一定要努力变强,让海王这个名字变得名副其实。 杨牧云心中暗笑,没有过多的解释,只是用鼓励的眼神看着斗志迸发的蛙人。 “好了,绿帽你抓紧时间熟悉自己的新能力,其他人也都不要气馁,变强这事讲究一个厚积薄发,以后有的是好东西,不要急。” 狗头人疯狂点头。 自己应该也达到突破的临界点了,就差一层树叶的厚度,一捅就破。 可自己就是少了这关键的一捅,又吃了两块蟹肉也没有没有任何捅破的迹象,到后面干脆就不吃了,免得浪费资源。 牛头人摸着自己的犄角,象头人摸着自己的牙齿,明显感觉比之前硬了许多,身板也更加壮实。 杨牧云又指向大锅里炖着的蟹脚、蟹钳。 “来来来,继续吃!吃什么补什么,一切都是为了实力的提升,大家敞开肚子吃!” 面对麻辣口味,牛头人和象头人尝了一口就大呼受不了,然后捂着肚子告辞。 狗头人和蛙人直接昏厥过去。 倒是大石,仿佛开启了体内潜藏的嗜辣基因,抱着蟹钳就啃,跟吃巧乐兹似的,嘎吱嘎吱的嚼了起来。 杨牧云只吃蟹肉,大石连蟹壳都嚼嚼咽下去了,也不知道肠胃能不能消化,这要是犯起痔疮,就成双重伤害了。 第94章 再次女装 夜深人静,吃饱喝足的大石呼呼大睡,杨牧云却翻来覆去睡不着。 不是因为大石的呼噜声,而是之前拉玺达的那番话。 实力太重要了。 自己必须不择手段提升实力,哪怕……再次女装。 杨牧云掏出一双小巧玲珑的鞋子,脸上满是抗拒的表情。 鞋尖锐利、鞋帮坚硬、鞋底厚实,如果这也就罢了,不合脚也没什么,大不了把脚削一削。 可这鞋子高跟啊,而且恨天高,还跟巨钳蟹的主体颜色一样,橘红中带点粉。 没错,这就是献祭反馈的物品,一双粉红色高跟鞋。 直觉告诉自己,这是一个好宝贝。 可是杨牧云打死也不会穿这玩意。 个子低没什么,咱继续长,反正自己这具身体才十岁,还没有开长,以后肯定是个大高个。 这双鞋就放着吃灰吧,以后有了女性从神,作为恩赐赏给她们就是。 可是听了拉玺达那番话,杨牧云心中冰凉冰凉。 实力,自己迫切需要实力。 比起铁锅炖自己,女装有什么大不了的,反正也不是第一回了。 再说,没人看见就不算。 颤颤巍巍的抬起腿,杨牧云的鼻子里“嗯”了一声。 紧,太紧了,根本插不进去。 疼,太疼了,都摩擦出血了! 高跟鞋就像有生命一样,紧紧地吸附在杨牧云脚上,与皮肉骨骼紧紧联系在一起,并且顺着脚踝、小腿一路向上,蔓延到膝盖还不罢休,一直包到臀部才停止下来。 然后又是新一轮的疼痛。 双腿就像被石磙碾成无数碎片,又被钩子勾着筋腱吊挂起来,每分每秒都在承受着撕裂的痛苦。 无法用语言描述的痛苦一波波冲击着心灵和脑海。 杨牧云咬紧牙关,双腿无意识的蹬着床垫,很快就把卫生纸蹬成一条条、一片片。 不知过了多久,痛楚终于平息下来,杨牧云粗重的喘息着,身子底下铺的卫生纸就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湿哒哒、黏糊糊。 没有理会床上的狼藉,杨牧云闭着眼睛感受身体的变化。 双腿骨骼硬度绝对提升了,或许是高跟鞋的缘故,双腿骨骼硬度提升的同时还拉长了一点点。 杨牧云的个子长高了,高了一个鞋底。 双腿肌肉也增强了。 通过蛛丝,杨牧云感知到腿部大肌肉块的变化,肌肉纤维变得更加纤细,单位体积中蕴含的肌肉纤维数量增加了一倍,肌肉纤维的强度也得到了提升,能够以更快速度爆发出更强大的力量。 与此同时,双腿的小肌肉群也得到了滋养,虽然幅度不大,但是对小肌肉群而言,蚊子腿大小的提升都是质的飞跃。 这意味着神经反应更加迅速,动作更加灵活。 与此同时,双腿和臀部的大肌肉块之间还增加了几道新的小肌肉。 杨牧云确定,这些小肌肉是多出来的,以前根本没有。 踢了踢腿,杨牧云发现这几道多余的小肌肉对自己的爆发力、力量、速度等没有任何改变和提升。 难道是肿瘤之类的东西? 不信邪的杨牧云跑了几步,这一跑立刻感觉到不一样了。 抬脚和落脚的动作更加流畅,不再是上上下下的活塞式运动,而是类似机械中的曲柄,多了一个圆周动作。 也正是这个圆周动作,踏地时的冲击减少了一半以上,并且将踏地时反冲回来的力量融入到抬腿中,脚底就像安了弹簧,越跑越快,越跑越轻,根本停不下来。 最不可思议的是,杨牧云尝试着横向移动时,双腿没有丝毫不适,动作行云流水,轻便自如。 虽然速度不快,但也不算慢,最重要的是动作流畅,没有任何停顿。 emmm…… 这算什么,螃蟹步? 螃蟹因为生理构造,只能横着走,不能直线前进,人类也差不多,生理结构注定更适合直线前进。 因为这几块新的小肌肉,自己突破了生理限制。 突变? 变异? 还是别的什么…… 摇了摇头,杨牧云觉得这也没什么不能接受的。 蛛丝内衣融入自己的肌肉纤维中,食人魔喉管融入自己的喉咙中,这些都能接受,大腿和屁股上多长几块小肌肉有什么大不了的。 人家三头六臂都不说什么。 拍了拍更加挺翘的臀部,杨牧云觉得距离自己渴望的“不死之身”又进了一步。 以后就算打不过敌人,至少能跑得过敌人,直着跑跑不过还能横着跑,再跑不过那就一横一竖拐着跑。 无论什么时候,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跑到温泉边上清洗一番,杨牧云恋恋不舍的看着自己的大长腿。 不仅腿变长了,腿型也变好看了,大肌肉块变得内敛了许多,两只腿变得更细长、更紧绷。 手指划过皮肤,将腿上残留的小水珠抹去,杨牧云情不自禁的感慨道:“如果穿上白丝,这双腿能玩好几年吧。” 下一秒,杨牧云想到了自己身上的蛛丝内衣,顿时激灵灵打了个寒战,腿上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出一堆鸡皮疙瘩。 卧槽,冷静! 冷静冷静,不能再想下去了。 杨牧云果断打开空间通道,看都没看就一头钻了进去,刚到那边就发现女巨人正坐在桌子旁边炮制药材。 通道的位置在书桌下方,从杨牧云的视角看去,正是两根擎天白玉柱。 即便放大了这么多倍,女巨人的双腿依旧显得洁白、光滑,没有任何明显的瑕疵。 哪怕一个人独处,女巨人依旧双腿并拢着向右侧倾斜,两个脚跟微微抬起,展现出美好的身体曲线。 杨牧云摸了摸鼻子,心中暗道:“这么美的腿,我也有一双。” 很快,女巨人放下工具,伸手抓着凳子缓缓起身,侧过身后将凳子轻轻放下,从头到尾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女巨人走出药房,杨牧云立刻钻了出来,然后发挥大长腿的优势第一时间冲进房门后面。 女巨人去而又返,关上门继续研磨药物,而在她走入房间的同一时间,杨牧云顺着门缝走了出去,一门之隔,两人却完美的错过。 听到身后的喀嚓声,杨牧云长长的舒了口气。 可是这时候,药房里传来一声惊咦。 “屋里好像多了一股气味,阴寒、微苦,好像是……螃蟹?药房里明明没有这味药,怎么回事?” 杨牧云掀开裤子闻了闻自己的双腿,“味道有这么冲么?路过一下就被闻到了,这女巨人是狗鼻子吧。” 女巨人又来来回回走了几步,然后自言自语道:“这里没有,这里也没有……怎么回事……难道是错觉?” 杨牧云不敢停留,麻利的冲入厨房。 第95章 我寻思着 从厨房钻进老鼠洞的时候,杨牧云心中暗暗告诉自己:传送点的位置太重要了,下次决不能随随便便开在不安全的地方。 走出老鼠洞,不一会儿就找到了王金龙。 “神使大人,有什么吩咐?” “你的卤味店开的怎么样了?” 王金龙立刻汇报说,自己盘了一家店铺,里面有现成的商用燃气口,还有配套的炊具,油烟净化器也都是新的,只需要换上招牌就能开始营业。 “神使大人,关于卤味您有什么要求吗?不知神明喜欢什么口味?” 杨牧云说道:“这个店只是掩人耳目的,为了方便我们购买物资,你今后每天都购入一些新鲜的骨头和肉,记住一定要带骨头的肉。还有调料方面……” 说到这个杨牧云想起了今天的来意,“对了,你购买一批枸杞,质量越高越好,数量的话,先来10公斤。还有白芍、当归、党参、黄芪、红枣、红豆……每样来10公斤,还有人参,能买到的话买10公……买10根吧。” 这些都是养气补血的药材,女巨人家医术上写的四君子汤、八珍汤等古药方用到的药物,也能用在卤味中,就算买的多一点也不会有人怀疑。 毕竟这年头,卤味店用的都是鸡粉、骨粉、高汤粉、浓汤宝、辣椒精之类的东西,往汤锅里放草根树皮的才是良心老店。 杨牧云也不知道自己开出的这些药材需要多少钱,于是问了句:“你手上还有多少钱?” 王金龙拿出手机翻了翻,“盘店花了四万多,定做招牌付了一千,现在手上还有四万多块钱的流动资金,够花一段时间了。” 王金龙本来想说够花几年了,可是照着神使的花钱速度,估计下个月得啃泡面了。 这花钱速度有点快啊,一想到女巨人药房里堆得满当当的药材,杨牧云这才明白,女巨人是真土豪啊。 可惜女巨人太敏感,偷她两根菜都被察觉了,从她药房里过一下都被闻到了,要是借她一点药材,跟找死没区别。 王金龙看到神使不说话,心中顿时打鼓,“神使大人你放心,我一定会努力挣钱的,要不这样,明天我就去搬砖,直播搬砖,还能挣钱还能锻炼身体。” 杨牧云摇了摇头,“你接那个减肥公司的代言,不是还欠着咱们50万吗,催他们付钱。” 王金龙脸色一苦,“神使大人,他们刚刚发了律师函。” 哼了一声,杨牧云说道:“把体型练好,给他们拍广告做代言,等着拿钱就是,怕什么。这是照合约办事,理直气壮。” 王金龙重重点头,律师函带来的压力瞬间消失不见。 “神明与你同在!”说完,杨牧云向后退去,缓缓消失在墙角的阴暗中。 第二天,王金龙将购买的药物堆放在厨房的灶台上。 杨牧云巡山归来,刚打开空间通道就看见一堆用小布袋分装好了的药材,每一袋的重量都不大,估摸着也就100克的样子,搬运起来非常方便。 按照10公斤的量,每一种药材就得100袋,几种药材加起来上千袋,王金龙估计得忙活俩仨小时。 杨牧云跟大石一起搬了十几分钟,终于把药物倒腾完。 杨牧云累得手脚酸软,大石却跟个没事的人一样。 “大石,你不累?” 大石摸了摸自己额头,干巴巴的,一滴汗水都没有,再看杨牧云,跟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挥了挥胳膊,大石疑惑的说道:“酋长,俺真的不累,真是奇怪,身体里的劲好像越用越多了。” 杨牧云在大石胳膊上摸了摸,更粗了,更硬了,隐隐间感受到胳膊中磅礴涌动的血气,不断抨打自己的手指肚上。 惊咦一声,杨牧云仔细观察起来。 血气在大石血肉中流动,却在体表带起了一股淡淡的力场,仿佛无形的隔膜,全方位保护着大石每一寸皮肤,任何外物靠近都会受到力场自发的排斥。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杨牧云拔出一根纤细的蛛丝。 捏着蛛丝两头放在大石胳膊上方,杨牧云两只手同时松开。 刚开始没什么异常,蛛丝在没有风的情况下直直下落,可是到了距离大石的胳膊一掌高时,蛛丝微微的摆动了一下。 就像有什么事物在下方托着蛛丝,令其凝滞了一瞬间。 蛛丝继续向下落,可是即将接触到大石胳膊上旺盛的汗毛时,蛛丝竟然凭空炸裂,化作尘埃消失不见。 杨牧云又揪了一根蛛丝在大石腿上试了试。 结果蛛丝悬停在大石腿毛上方一指的距离,然后因为蛛丝两边重量不一,贴着大腿滑了下去。 大石难以置信的看着这一幕,“酋长,俺没动,真的没动。这,这是怎么回事?” 杨牧云点了点头,“我知道你没动,这应该是你昨天吃蟹钳吃出来的能力。” 在脑海中搜索一番,杨牧云最终找出几个接近的词:金钟罩、内力外放、罡气护体。 看得出,巨钳蟹很补,而且还积少成多出现了特殊的功效。 大石浑身皮肤都发生变化,拥有了护身罡气,而且双手的护身罡气比其他位置更厚。 现在就已经达到了一羽不能加,蝇虫不能落的程度,以后这罡气再强大一点,是不是就刀剑不能加,雷火不能侵? 杨牧云有些眼馋,这能力可比自己的高跟鞋强多了。 再次看着大石的胳膊,杨牧云不怀好意的问道:“你胳膊上应该很有力气吧?” 大石点头,然后向上弯了弯胳膊,挤出金元宝一样的肱头肌。 “而且你好像有用不完的力气是吧?” 大石继续点头,这次向下弯了弯胳膊,露出了结实的胸大肌。 “那行,来,帮我把药材泡进大锅里,记得一直搅别停,把所有药材都搅成糊状才行。” “酋长?得搅多久?” “我寻思着,搅个一天一夜应该差不多吧。” 第96章 理论上讲 地下洞穴。 大堆的药材泡在温水中,泡开之后碾磨粉碎捣成药泥,杨牧云按照步骤将这些药泥混合,然后将一只清洗干净的史莱姆丢进去。 史莱姆发挥本能,将所有的药泥吞入腹中,然后吸收精华,排出糟粕,原本晶莹透明的史莱姆立刻变成了红彤彤的圆球。 这时候,杨牧云果断出手将史莱姆杀死,防止其消化药物精华。 史莱姆死后,药物精华依旧被封锁在体内,而且是细胞级别的均匀吸收,所有的水分和药效都贮存在史莱姆的细胞中,不会有任何外泄,更不会有任何变质。 杨牧云把变成红色的史莱姆尸体分割成小块。 “这是十全大补丹,补血益气、强筋壮骨、护肝明目。大石,你先吃一个尝尝。” 药方是杨牧云从女巨人家的古籍上看到的,只是在具体操作流程上做了点小小的改变,没有那些繁琐的煎药熬药,而是直接用史莱姆萃取药物精华。 理论上讲,药效应该更好。 理论上讲,应该毒不死人。 理论上讲,大石的身板应该不怕这种小毒。 大石也不怀疑,拿起药丸就丢到口中,“唔,果然是好药,酋长,俺感觉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 “还有吗?” “没了。” 杨牧云观察许久,然后将一枚小块的药丸丢进口中,随即借助蛛丝内视自身,观察五脏六腑和筋肉骨骼的变化。 嗯,果然有些药效,筋肉骨骼都受到了滋养,气血也壮大了一丝丝,用来固本培元应该没问题。 杨牧云又调整了一下几味药物的比例,尝试几十次后总算找出一个药效最好的比例。 “好,决定了,就是这个比例。” 之后就是马力全开,一包包药材被倒入水中泡发,然后捣碎碾磨。 大石虽然不怕累,可一个人的速度太慢了,杨牧云只好把象头人、牛头人全都叫过来,叫这些大块头一起干活。 捣药,这活牛头人熟,他们惯用的武器就是粗重的原木,比捣药杵粗多了,也重多了。 象头人更开心,长鼻子卷着捣药杵,不一会儿,药物就成了泥,干活真是又快又好。 杨牧云则专门负责配药,各种泥糊糊揉在一起,然后根据史莱姆的体型下药。 一个又一个史莱姆被丢进药盆,然后迅速的膨胀着,并且一边膨胀一边变红。 当史莱姆的体型和颜色不再变化时,杨牧云连忙将其击杀。 “这一个丹药的分量抵得上一只哥布林了,换成地球上的大小,也有一粒花生米了,说药丸也不过分吧。” 这就是变强的希望啊。 啥也不说了,继续干! 不知过了多久,最后一袋药物也变成了十全大补丹,杨牧云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噗的坐在了地上。 大石也喘着粗气直挺挺躺了下去。 牛头人揉着软软的胳膊,象头人揉着硬邦邦的鼻子。 杨牧云扫了一眼整齐码放的药丸,然后在地上划拉了几笔,得出一个368的数字。 加上试验浪费的部分,差不多400枚,也就是说,一只史莱姆大致萃取了250克的草药,半斤的量。 杨牧云也不客气,直接给在场几人都分发了一枚药丸,“尝尝,看看味道怎么样?” 象头人鼻子卷起圆球放进口中咀嚼起来,随即眼睛一亮,咀嚼的速度也快了一倍。 牛头人一口吞不下,只能抱着圆球啃了一口。 虽然不吃肉,可史莱姆不是肉,而且主人大费周章制作出来的东西,肯定不一般。 “嗯?这是……魔力果实的感觉?” 牛头人们还记得上次吃土豆时身体的变化,一股能量在体内升腾流转,滋养浑身筋络骨骼。 只是土豆太小了,也太少了,身体获得的滋养十分有限,想突破自身,必须吃更多的土豆才行。 但是土豆太稀少了,主人慷慨分给自己那几个根本不够用。 现在好了,主人似乎能够大量生产类似魔力果实的药丸,自己好好干活的话,应该能多分几枚。 杨牧云豪爽的发了几个丹药给牛头人,“尽管吃,吃了还有,管够。” 牛a说道:“主人,这真是个好东西!味道好,效果棒!” 牛b说道:“是啊主人,上次吃巨钳蟹的时候,俺的肚子里咕噜咕噜的,闹了一夜,估计是不消化。” 牛c也跟着点头,“巨钳蟹的肉吃到肚子里凉飕飕的,这东西吃到肚子里热乎乎的,不一样啊。” 牛头人金角骂道:“就你们几个屁话多,赶紧吃。” 杨牧云摆了摆手,解释道:“巨钳蟹是水中的生物,味苦性寒,所以绿帽吃了以后体内寒冰之力暴涨,直接突破了极限。你们估计是属性不合,得到的好处有限。还是这个丹药更适合你们。” 味苦性寒的说法杨牧云也是听到女巨人的话才意识到的,还好牛头人和象头人体内没有火属性的力量,否则当场*****了。 牛头人吃了两个十全大补丸之后,肚子里填得差不多了,象头人吃到第六个才觉得肚子里有点东西。 “主人,吃不下去了,俺得出去活动活动。” “是啊,吃完了得消化消化,吸收吸收。” 杨牧云点了点头,心中暗道:史莱姆制药有诸多好处,唯独一个缺点,这东西占肚子。 人体能吸收的只是其中的药效,但是史莱姆的肉…… 不好意思,明天见。 啃了一口十全大补丸,杨牧云向大石问道:“你还吃的下吗?” 大石连忙摇头,“太大了,受不了了。” 杨牧云心中暗道:一个史莱姆就受不了了,要是让你直接吃没有萃取的草药,掰着嘴灌也得灌三天。 “一天吃一个……不对,吃完丹药肚子就吃不下饭了,最好是两天吃一个,或者三天吃一个。按照三天算的话,咱俩一个月就得吃20个,再加上其他各族首领,这一批丹药根本撑不了几个月。” 继续让王金龙买的话,钱就撑不住了。 别的药材倒是不贵,可人参不便宜,估计再买一次王金龙就要变成王龙了。 唉,缺钱啊。 “拿几个十全大补丹给王金龙补补身子。理论上讲,这家伙瘦成金轮的话就能接广告挣大钱了。” 【理论上讲,应该给作者投点票】 第97章 我是孩子 连续好几天都没什么事情发生,日子显得枯燥起来,尤其是王金龙钱包枯竭,一时半会儿又没有新的财源,杨牧云的心情也急躁起来。 可是这时候,部落上空响起一声惊雷,杨牧云激灵灵打了个寒噤,更是不自觉的缩了缩脖子。 其他生灵也都抬头望向天空,然后回到大地。 上了年纪的生灵纷纷感叹:春天来了。 杨牧云站在山坡上,看着前方起伏的原野。 这么多年了,杨牧云还是第一次以欣赏风景目光、观察世界的心情认知脚下的土地。 雪开始化了,原本满头银丝的大地一夜间成了疤瘌头,平滑的雪地变得坑坑洼洼,撕开了圣洁的外表后,露出了一块块黄色、褐色、黑色的皮肤。 被酷寒冻毙又掩埋了一个冬天的尸骸陆续出现,成了某些幸运儿捡尸的收获,虽然尸体冻得梆硬,却依旧挡不住它们温热的嘴巴,一点点把捡来的尸体暖热、软化,然后连皮带骨头吞入腹中。 虽然冰河时代的大势不可阻挡,但毕竟不是一朝一夕就会降临的,春天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消失。 倔强的小草拱开泥土,顶开积雪,给白皑皑的大地添上一抹鹅黄,即便当晚就被寒风扯碎,但还是有越来越多的小草拱出,跟积雪和寒冰抢地盘。 这是一场无形的厮杀,只是盎然的生机掩盖了一切。 北方的春天很短,所以草木们都争分夺秒的生长着,仿佛要将憋了一冬天的生命宣泄出来。 又好像要把一年的生机都在这暖阳中怒放,赶紧开花结果,然后继续在寒冬中沉寂。 冬眠中的生灵纷纷拱开泥土,一边舒展着瘦骨嶙峋的身子,一边寻找可口的食物。 杨牧云低下头,看着自己脚下的土坡中钻出一只鼠样的生灵,这只小鼠后面又跟了一串更小的鼠仔。 很隐蔽,如果不是它们主动钻出来,杨牧云都不知道自己脚下有一个洞穴,洞穴中住着七八个小生命。 “大石,你见过知了吗?” 大石点了点头,“酋长你去年捉了好多,还烤着吃。” “好吃吗?” “好吃!”不过大石迟疑了一下,说道:“不过虫子是哥布林的食物,我们野蛮人就应该吃肉,吃大块的肉。” 杨牧云不是想吃知了了,而是感觉各种鸟兽就像地底下的知了猴,一整个冬天都看不到他们,可是一到时间它们集体破土而出,向世界宣告自己的存在。 大石看着远处游荡的兽群,低声问道:“酋长,咱们要开始狩猎了。老人们说,春天不能打母兽和小兽,但是可以打那些老弱病残。” 杨牧云摇了摇头,“狩猎是为了吃饱肚子,咱们现在又不饿,干嘛打猎。” 大石愣了一下,好像还真是这个道理。 杨牧云看着远处几个没羞没臊的动物,语气怪异的说道:“我现在担心的不是食物问题,而是万物交配的季节。” 春天到来,食物充沛,很多动物都会在本能驱使下繁衍下一代,为了寻找合适的配偶,通常会大范围、长距离的迁徙。 鸟群、兽群的迁徙会带来很多食物,但是也会带来很多危险——跟随兽群到来的猎食者。 危机四伏,谁也不知道会遭遇什么对手。 家中有拉玺达坐镇倒是不用担心,可自己总不能一直呆在家中,每天巡山还是必须的。 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象头人要离开了,春天到了,这两个快乐的单身汉要去寻找象群了,错过这几天,又要等一年。 杨牧云想过把两个象头人掰弯,如此一来就会摆脱低级趣味,做一个纯粹的象头人战士。 可是实在不知道如何下手,只能作罢。 既然留不住,那就只能为他们饯行了。 给他们脖子上挂了一个网兜,兜里全都是史莱姆弹球。 象头人会把鼻子当气枪用,射的准还射的狠。 只是随地捡来的石头容易漏气,还会划伤鼻孔,史莱姆做成的弹球密闭性好,还不会划伤鼻孔,是象头人最爱的事物。 另外,杨牧云还给两只象头人装了几个固本培元丹,又准备了大包小包的礼物。 盐和糖就不说了,自家种的土豆也带了几个,还从地球上弄了点香蕉片,这东西象群肯定没吃过,但是绝对会喜欢。 象头人一直说够了够了,用不了那么多,杨牧云却还在使劲往他们身上挂。 那情形就像是家里的毛头小子第一次去姑娘家,拎着十几件包走亲戚。 区别是,毛头小子再强也就领回来一个姑娘,象头人很有可能领回来一群姑娘,而且是大姨子小姨子丈母娘一锅端。 牛头人倒没有离开。 上次和食人魔大战时牛头人是主力,族中雄性死伤惨重,留下了一堆孤儿寡母,这四个牛头人战士的任务很重,很重。 狗头人也是带着族群来的,只是族中雌性不太多,根本匀不过来,狗头人们更加卖力的巡山,探查领地,想要在迁徙的兽群中寻找合适的目标。 猪头人这边更简单了。 他们的族长钢鬣直接大发雄威,先是把族中雄性全部赶走,再把成年雌性中自己的后代赶走,然后就是夜夜笙歌。 往年这种时候肯定要大战一番的,可是钢鬣跟了杨牧云之后吃得饱睡得香,还得到了巨钳蟹、土豆、丹药之类的好东西。 原本就是族中最强者,又长期固本培元,实力提升更快,体型也更加庞大,其他猪头人连挑战的勇气都没有,麻利的滚了出去。 被赶出去的猪头人为了当上族长女婿大打出手,胜利者开始当着老丈人家门口拱白菜,失败者只要远离这片伤心地,去外面寻找流浪的爱情。 运气好了还能遇到一些其他族群的猪头人,运气再差点就只能和猪类野兽凑合凑合,运气再不好的就成其他猎食者的口中餐了。 哥布林倒还正常点,他们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族群,刚成年的雄性和雌雄开始婚配,组建家庭,稍稍符合杨牧云的认知。 可是今年有点不一样了,哥布林族长绿帽拥有了血脉,又突破自身极限,成为更强大的哥布林,雌性哥布林全都围着绿帽,摆出各种求偶的动作。 于是,刚成年的雄性哥布林全都成了光棍。 冰消雪融,干枯的河流一天比一天湍急起来,年轻的蛙人们纷纷占据水泊、池塘、河湾,没日没夜的呱呱鸣叫,既是宣示自己的领地,又是呼唤雌性的到来。 看了一眼春意盎然的河谷,杨牧云重重的叹息,自己要是什么都不知道也就算了,可偏偏自己比他们都懂,心烦意乱之下只能跑到外面清净清净,连着十几天都在外面过的。 “我还是个孩子啊,竟然要承受这种不能承受的痛苦。河蟹大神快来管管他们吧。” 这时候,大石拍了拍杨牧云的肩膀,“酋长快看,那边有人……” 第98章 赚钱买卖 杨牧云现在对“人”麻木了。 以前哪哪都没人,想抓个老鼠都得翻遍一座山。 现在哪哪都是人,随便拨开一丛草都能找到一群白花花的老鼠。 不过杨牧云还是顺着大石手指的方向看过去。 确实是人,但不是野蛮人,而是一个身材五短的大胡子。 对杨牧云来说只是齐腰深的草几乎都到这人脖子了。 “酋长,是个矮人。” 杨牧云对这个种族并不陌生,无论是之前从半人马口中听到的铁炉城,还是上辈子接触到的各种游戏、小说,矮人族都是大名鼎鼎。 个子矮,但是特别粗壮,好像把缺少的上半截身子都塞进了下半截,单纯以力量论的话,矮人可以和野蛮人一较长短。 但是说到种族天赋,野蛮人能拿得出手的只有打劫,而矮人族挖矿、酿酒、锻造样样精通。 野蛮人战士都以拥有一把矮人族锻造的武器为荣,只可惜从没实现过。 看到两个野蛮人兴奋的望着自己,眼睛中闪烁着怪异的热情,大胡子矮人连忙举起手。 “春天不允许战争,这是古老的誓约,野蛮人,请收起你们的敌意。” 听到这话,杨牧云转头问道:“有这个规矩吗?” 大石挠了挠头,“好像……听说过……” 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而且春天食物充沛、物资富裕,好不容易熬过冬天的生灵都特别珍惜这短暂的美好时光。 该加固洞穴的加固洞穴,该修葺房屋的修葺房屋,勤劳点的已经在搜集干果、囤积粮草,为越冬做准备了。 这种时候大家都一穷二白,就算打破头也抢不到东西,反而耽误了宝贵的时间。 杨牧云松下绷起的肩膀,大石也礼貌的藏起棍子。 不是因为“古老的誓约”,而是因为矮人太穷了,手里就一根打草的棍子,光着脚连鞋都没穿。 杨牧云仔细看了看小矮人双腿间来回晃荡的指针,心中暗道:这家伙要是真的被打劫了,连一条底裤都不会剩的。 玩命的买卖野蛮人愿意干,但是赔本的买卖野蛮人不会干。 大胡子小矮人特意撩起衣服,还揪出裤兜,表示自己身上什么都没有,然后收到了杨牧云和大石坦诚的欢迎。 “矮人族朋友,这里是种花家部落的领地,你需要什么帮助吗?” 小矮人抓了抓枯草似的大胡子,说道:“我是来自铁炉城的自由人,酋长你需要雇佣人手吗?最好是长期雇佣的那种,忠诚的铜须会为您服务到寿命终结的那一天。” 杨牧云仔细的品了品,问道:“寿命终结,是指的你,还是指的我?” 铜须哈哈一笑,避开这个问题说道:“忠诚的铜须一定会为主人好好干活的。铜须有很多本领,伐木、采矿、种田、酿酒、建筑,雇佣一个铜须,就能拥有十个铜须,怎么样,很划算吧!” 杨牧云觉得这家伙是骗子。 矮人族不都是能动手绝不哔哔的性子嘛,哪里来的这种话痨。 大石更直接,揪着铜须的胡子一拽,好家伙,竟然拽下来了。 大石在鼻子底下闻了闻,“主人,这是羊毛粘的胡子。” 小矮人向后一个翻滚,咕噜噜的滚下山坡,爬起来之后拍了拍屁股上的灰,然后迈动小短腿跑了起来。 杨牧云就那么坐着,一动不动。 献祭巨钳蟹之后杨牧云双腿变异,速度暴涨,奔跑速度快得夸张,真要追的话,小矮人刚抬脚就被杨牧云摁下了。 可是杨牧云懒得追,因为他知道,小矮人肯定还会回来的,就像来的时候一样。 果然,发现没人追自己,小矮人气急败坏的停了下来,左左右右徘徊、前前后后犹豫,最终一咬牙一跺脚,原路返回。 “尊敬的野蛮人酋长,铜须愿意效忠于您,成为您忠诚的仆人。” 杨牧云看了看小矮人光溜溜的下巴,“你没胡子。” 小矮人也摸了摸比屁股蛋还光滑的皮肤,语气坚定的说道:“会有的!我的父亲就是古铜色的胡须。” 杨牧云点了点头,然后问道:“你的母亲呢?侏儒?食人魔?还是别的什么种族?” 总之不是纯正的矮人就对了。 雄性矮人必定有一圈大胡子,而且因为常年熬夜挖矿、熬夜打铁,雄性矮人都是地中海,再严重点直接光头。 面前这家伙头顶光溜溜的像个卤蛋,但杨牧云一眼就能看到细密的发根,明显是刮出来的,反而下巴一根毛都没有,还需要用假胡子伪装。 小矮人揉搓着衣角,鼓起勇气问道:“如果我向您坦白,您能接受我的忠诚吗?” 杨牧云点了点头,“我确实需要像你这样说话超好听,本领超多的人才。” “好吧,我的母亲是南方的人类,她没能熬过冬天,把她安葬之后我就成了自由人,想着来您这碰碰运气。” 杨牧云愣了一下,“铁炉城有人类?人类的世界不是很遥远吗?” 小矮人耸了耸肩膀,“主人,正因为遥远得一辈子都不可能抵达,贩卖奴隶才有赚头啊,只要出的起代价,想要什么好东西都能买到。当然,是在铁炉城那种神眷之地。” 杨牧云点了点头,算是认可了“主人”的称呼,小矮人看到这一幕连忙站起来,双手拘谨得不知道该放在哪里。 “好了好了,坐下。”杨牧云指了指地面,“你确定你是自由人,而不是逃跑的奴隶?铁炉城的人不会追杀你吧?” “主人,我的确是自由人,这一点您可以放心。如果您要去铁炉城交易,我可以为您带路,保证不会有麻烦。” 杨牧云向前凑了凑,压低声音问道:“那个……我最近手头有点紧,你知不知道铁炉城最赚钱的买卖,咱们弄点钱。” 小矮人吓得一个屁股蹲,“主人,铁炉城我的确熟,可是打劫铁炉城这种事,几乎不可能成功啊。” 小矮人有点后悔刚才的决定了。 听人说野蛮人崛起了,连着灭了好几个势力,自己才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过来投奔。 没想到这酋长是个疯子,连铁炉城那种神眷之地都敢琢磨。 不行,得找个机会跑路,跟着这样的主人,早晚有杀身之祸。 杨牧云一巴掌拍在小矮人的卤蛋上,“想什么呢,我是正经人,怎么会干那种不正经的事。我是问你,铁炉城什么最挣钱,除了兵器,还有什么好货色。” 王金龙那边财源枯竭,一时半会没什么赚钱的好项目,杨牧云寻思着能不能从铁炉城搞点小玩意拿到地球上卖。 小件,高价,还不会暴露信息的东西。 第99章 万恶之源 混血矮人自称铜须,借此伪装矮人族的身份,但杨牧云更喜欢叫他卤蛋,因为以杨牧云的视角看下去,最惹眼的就是那光溜溜的头顶,如果不蹲下去,谁能看到他的胡子。 更何况这个小矮人没长胡子。 “卤蛋啊,反正现在人家都在忙,就咱们闲着没事干,不如合计合计怎么挣钱。你既然在铁炉城生活过,肯定知道钱的重要性吧?” 在杨牧云看来,铁炉城规模更大,人口更多,商业化也更彻底,每逢春天第二个月圆之日开始各族都会前往铁炉城交易,妥妥的贸易中心。 在这样一个城市长大,卤蛋一定知道钱的魔力。 然而令杨牧云诧异的是,卤蛋摇了摇头。 “主人,铁炉城没有万恶的金钱,矮人也不是欺诈之神的信徒。” 杨牧云:??? 不过仔细想想,自己在部落里好像从来没见过钱,也没听人提过钱,族人们出去抢劫也都是抢夺食物、资源,从来不是为了抢钱,也抢不到钱。 以前还以为是大家太穷了,手里没钱才抢不到,现在才明白,是压根就没有钱这玩意。 “钱是万恶之源这个我可以理解,可是怎么跟欺诈之神扯上关系了。” 道理都懂,可杨牧云就是想听听这个世界有什么不一样的见解。 卤蛋解释道:“主人,如果您需要铁炉城锻造的武器,铁炉城需要你手中新鲜的猎物,你们可以直接交换,都获取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对吧?” 杨牧云点头,没错,以物易物就是这样,双方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卤蛋又说道:“如果金钱出现了,主人您要先把猎物换成钱,再用钱去买武器,对锻造师也一样,必须先把武器换成钱,才能换到自己想要的猎物。” 杨牧云再次点头,反问道:“有什么不对吗?” 卤蛋还没说话,一旁的大石插嘴了,“为什么要换成钱,多麻烦啊,直接交换多好。” 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大石指了指前方草堆上尾巴压在一起的虫子。 “你看它们,上面那个想战斗,下面那个也想战斗,它俩直接战斗多好,为啥扯上钱?” 杨牧云感慨了一句:“花钱战斗的乐趣你不懂,百依百顺,千娇百媚,说话好听,技术精湛。” 随即杨牧云又说道:“金钱的出现方便了交易双方,也增加了交换的速度和效率,为商业的繁荣奠定了基础。这不是好事吗?” 可是这时候,卤蛋问了一句话,“主人,您真的需要金钱吗?您真的喜欢金钱吗?金钱真的让您得到了快乐、幸福、满足吗?没有金钱您真的就无法生活了吗?” 杨牧云愕然。 自己真的很需要钱,没有钱怎么买猪肉,没有钱怎么买药材,没有钱怎么提升,怎么变强。 可是另一边,自己在种花家真的用不到钱,麾下所有种族都没有钱的概念,平安感、幸福感、获得感充满了每个人的心灵。 “不对,不对,你说的不对!”杨牧云朝着卤蛋摆了摆手,“你让我缓一缓,我先捋捋啊……” 卤蛋摊手,“主人,这是矮人族的祖先早就思考过的问题,铁炉城所有人都知道的道理。金钱是欺诈之神最大的谎言,也是控制人类的工具,也正是因为钱,人类才变得狡诈恶毒,卑鄙无信。和铁炉城打交道的时候千万不要说金钱,否则会被当做异端。” 杨牧云抬起头,认真地看着卤蛋,“你呢?你喜欢钱吗?” 卤蛋两条眉毛纠结的拧在一起,“我没见过钱,但是我经常听母亲说起,母亲死的时候还反复叮嘱我,每年给她送点钱,这是在让我成为异端吗?” 杨牧云只能呵呵,这傻孩子,没治了。 可是透过这番话,杨牧云隐约明白了矮人族思维和视角。 钱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方便了人们的生活,繁荣了商业,但是也在无形中剥夺着人们拥有的一切。 没有钱的时候,人们种两亩地,养两头猪,喂两只鸡,再娶两个媳妇、生两个孩子,小日子过得幸福美满。 直到某天,有人发明了打工。 勤劳不一定能致富,但是一定能让资本家致富。 打工人没明没夜的打工,资本家却过上了种两亩地,养两头猪,喂两只鸡,娶两个媳妇、生两个孩子的生活。 通过“打工”,资本家拿走了原本属于打工人的一切。 就像现在,野蛮人拿着肉干、皮毛、兽筋去铁炉城,可以从矮人手中换来铁器。 可如果有了“钱”的概念,野蛮人不仅会失去手中的肉干和皮毛,还会失去脚下这片繁衍万年的土地。 这是印第安人用血和泪总结出的教训。 没有“钱”这个概念的时候,就算被抢也只是变得一贫如洗,抢劫者不能抢走被抢者不曾拥有的东西。 可是有了“钱”以后,不仅能变得一贫如洗,还能变得债台高筑,即便不曾拥有的东西也能一并抢走。 杨牧云心中的好奇越发浓厚,矮人族究竟经历了什么,竟然看得如此透彻。 “对了,矮人族还有什么了不起的名言吗,都说说。” 卤蛋东拉西扯的说着铁炉城的趣事,极力向杨牧云展示自己的见多识广。 说着说着就说到了神上。 卤蛋:“矮人族是神眷之族,铁炉城是神眷之地,他们背后有神明存在,铁炉城的城主也是一个神明。” 杨牧云心中暗道:我也是神明呢,而且还杀过好几个,现在神多如狗,根本不值钱。 卤蛋突然问道:“主人,您也是神明吧,不知道您冲击的神位是?” 冲击的神位? 杨牧云愣了一下,这什么意思? 卤蛋解释道:“每个神明都有具体的职位和负责的工作,比如锻造之神,就专门管理锻造这个行业,矮人族信仰的就是这位神明。主人您是什么神呢?” 杨牧云挠了挠头,好像还没想好,神还需要具体的职务吗。 卤蛋眨了眨眼睛,终于明白自己问了一个差板的问题,主人竟然没有选定神位。 “主人,是这样的,每个神位都有与之对应的规则或权柄,拥有神位的叫正神,能动用规则的力量,没有神位的都是伪神。如果想成为强大的神明,必须拥有神位,或者是夺取现有的,或者自己创造一个新的。” 杨牧云惊讶的问道:“神位还能自己创造?” 卤蛋重重点头,“是的,财富之神的神位就是欺诈之神创造出来的,所以很多种族都认为钱是异端。” 杨牧云按下了关于钱的思考,心中暗暗琢磨着:我该选择什么神位呢? 第100章 叫我原神 杨牧云仔细清点着自己地盘上的产业,以及这些产业能够给自己带来的收益。 地下城中有蘑菇庄园一座,已经开始稳定产出可食用蘑菇,个头巨大味道鲜美,经过洗净、烘烤、晒干等一系列流程后可以长期储存。 食用时直接加水,干蘑菇泡水后可以增重6至8倍,而且营养价值极高,可以当做过冬的主粮。 凭借这个蘑菇庄园,自己完全可以向蘑菇神的方向冲击,再扩大一点就是食物、农业、自然方面的神明,如果自己想发展副业,还能搞点毒蘑菇出来,尝试剧毒、死亡方面的神位。 地下二层是史莱姆血肉工厂,将史莱姆清理干净,泡入盐、糖等液体中,再经过一系列加工手段,令史莱姆的尸体呈现出不同的性状。 目前已经摸索出的用法就是制作床垫、枕头、护具、鞋帽等,还有象头人使用的弹球,都是血肉工厂中的作品。 凭借这个工厂,杨牧云完全能冲击床上用品方面的神位,也不知道有没有这个。 而且史莱姆这种材料性状变化多种多样,大力研究的话,很有可能制作出肉体的触感,搞出一批人形娃娃也不是难事。 如果在保持史莱姆生命的前提下制作成人形娃娃,自己也是造福世界了。 还有最近研究的史莱姆药剂学,把古籍上的药方多研究研究,能够摸索出一整套药剂学理论,救人的药和杀人的药都能鼓捣鼓捣,借此冲击药神的神位也不是不可以。 而且,自己所在的世界也有很多药材,两个世界的药材遇到一起会发生什么变化,杨牧云也很期待。 地下三层是一个巨大的墓地,腐土下掩埋着各种骸骨,或者其他东西,等土地养成以后就尝试培养魔力果实。 吃饱是基础,吃好才是追求,无论是只有固本培元效果的普通魔力果实,还是能够赋予特殊能力的高级魔力果实,都是杨牧云渴望的资源。 不过地下三层还需要长期的资源投入,短时间内还看不到成果,也不清楚发展的方向。 地面上。 河谷中种植了来自地球的土豆、红枣、葡萄,在金坷垃的滋养下长势良好,以后都是稳定的魔力果实收入。 只可惜,两只熊崽子的产量有点小,滋养不出太多的魔力果实。 温室大棚很有搞头,尤其是冰河时代降临,天气越来越冷,温室大棚的作用也就越来越大,有了这个利器,也能更好地冲击农业、自然两个神位。 掰着手指头数了一下,最适合自己的好像就是草木之神、自然之神,然后是工神、药神、食神。 究竟朝哪个方向努力呢? 这些现有的神位看起来简单,可是冲击的过程中,既要面对上一任神明的阻挠,又要面对其他竞争者的挑战,肯定不会一帆风顺了。 而且,这些神位都是要负责具体事物的,说白了就是工具神。 哪些神不负责具体事物,不用干活呢? “只要神的名字里没有具体的职责或功用,就不是工具神了,唔……我想想……” 不知过了多久,杨牧云突然说道:“原神!” 原点之神,不需要什么方向,因为自己就是所有的方向,也不需要什么职责,因为自己涵盖了所有。 自己的目标就是搜集所有规则和权柄,如果某个神明霸占着不给,那就发挥野蛮人的传统,拿来吧你。 如果给这个目标定一个期限,希望是永远。 杨牧云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这样就行了,如果成功了皆大欢喜,如果没有成功,自己也白嫖了十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的寿命,够本了。 杨牧云说出“原神”那一瞬间,精神世界轰隆一震,上辈子的经历浮光掠影般闪过脑海,又蒙太奇似的混入过往十年的生命中。 扑簌簌的声音响起…… 是流沙滑落。 是嫩芽出土。 空旷无垠的精神世界中,数千点暗淡的信仰之力晦明晦暗,仿佛夜空群星,又有几十点明亮的信仰之力,如同中天皓月。 这些都是杨牧云的信仰之力,普通的信仰之力和狂热的信仰之力。 杨牧云俯览着这一切,只是不知不觉中,杨牧云的视角拉远,一点点上升。 终于,杨牧云“看”到了“自己”。 群星和皓月之上,一个泥塑木雕般的巨像,那是自己,又不是自己,却只能是自己…… 随着扑簌簌的声音,巨像边缘风化似的剥落,化作无数粉尘飘扬洒落,巨像也随之小了一圈。 剥洋葱似的一圈又一圈,巨像不断地缩小、缩小,再缩小。 终于,一抹明亮的光芒从巨像中迸发出来。 就像一柄利刃刺破夜幕,随即越来越多的利刃出现,巨像开始土崩瓦解,眨眼间灰飞烟灭。 原处光芒大作,转瞬间照亮精神世界,更是一点点溢出精神世界…… 杨牧云眉心中绽放起一点比针尖还要细小的光芒,虽然微小到几乎不存在,但是其散发出的光芒遮住了杨牧云的面庞,模糊了杨牧云的身形。 不知过了多久,杨牧云终于回过神来,刚一抬头就看到大石和卤蛋关切的目光。 “呃?过去了多长时间?” 大石指了指左边,“刚才太阳在那。” 卤蛋指了指右边,“现在在这。” 杨牧云连忙拍拍屁股站起来,“走走走,回去吃饭。” 跟着杨牧云和大石进入种花家,卤蛋激动地说道:“主人,您这里竟然有一条河流,在河边建一座水车怎么样,水车配上磨坊,到时候可以把收获的谷物脱壳、磨碎,铁炉城有很多磨坊,日夜不停的干活,可神奇了。” 杨牧云心中暗道,真以为我是没见过世面的野蛮人? 咦,等等…… “你会造水车?” 卤蛋立刻挽起袖子,亮出自己粗壮的胳膊,矮人族的血统赋予了他强壮的身板,胳膊上的肌肉高高贲起,几乎要挤破皮肤。 杨牧云一拍脑袋,自己怎么就没想起这一茬呢,捣药的时候还让大石他们撸着袖子干,效率低下还累人。 好了,以后制药厂的生产效率又提升了,只要原材料供得上,每天都能出产上千枚丹药。 只可惜,现在没有原材料。 卤蛋自豪的说道:“主人,我在铁炉城这么多年,掌握了很多有用的本能,铁匠、木匠、石匠、泥瓦匠,我都会。” 说完,卤蛋的嘴巴又动了几下,只是没有发出声音。 杨牧云一挑眉头,问道:“一点点是多少?” 卤蛋顿时尴尬起来,“铁炉城的匠人们都说,我永远也不可能成为大师。” 杨牧云指着地上说道:“给我捏个泥人出来。” 卤蛋立刻蹲下去抓了一把湿润的泥土,剔除其中的草茎和坚硬的石砾,然后啪叽啪叽的拍了起来,没多久,一个惟妙惟肖的小人就现了出来,卤蛋随手揪了一根草根在上面戳戳画画,小人的五官也渐渐分明起来。 杨牧云点了点头,心中暗道:这家伙的手艺放在铁炉城可能不算什么,可是放在自己这里,绝对是首席的水平,全部落就他一个工匠。 “干得不错,再给我展示一下你的石匠水平,如果干得好,今天晚上吃香的,喝辣的。对了,还有酒。” 第101章 投石问路 看着卤蛋熟练的动作,杨牧云想到了一个快速挣钱的路子。 手办! 都说宅男一面墙,京城一套房。 手办这玩意真的太值钱了,曾经拍出过98亿元的宇宙价。 杨牧云也不贪,少卖几个零没关系,多少给王金龙回点血,购买药材提升实力。 而且,杨牧云自己也来了兴致。 自己动手制作手办,想象都充满了干劲。 于是,杨牧云找到拉玺达,“能不能帮我制作一个胚子,有两个我这么高,这么粗,大致有个人形轮廓,剩下的我自己来。” “你要雕刻自己的神像吗?” 拉玺达好奇的问了一句,不等杨牧云回答便控制一块岩石搓了一个胚子出来,随后,拉玺达趴在旁边静静地看着。 杨牧云指着卤蛋手中的泥人说道:“来,把这块石头雕成泥人的样子。” 这活不难。 而且刚投靠新主人,卤蛋也急着显示一下自己的能力。 卤蛋围着石头绕了一圈,然后退了几步,竖起大拇指朝着石头胚子量了量,然后就开始搭架子。 在杨牧云好奇的目光下,小矮人掏出了一把精巧的小锤子,还有一个凿子。 “你身上不是什么都没带吗?这些工具在哪藏着的?” 卤蛋嘿嘿笑了一声,没说话,而是专注的干了起来。 扑簌簌的碎石落下,石像的头部迅速雕刻完毕,杨牧云仔细比了比泥人的模样,除了大小不同,其他细节几乎一模一样。 看了一会儿,拉玺达无聊的打了个哈欠,“你想要这种玩具,直接帮你做出来就是,何必要雕刻呢?” 杨牧云笑了笑,“因为纯手工才能卖高价啊。” 过了一段时间,憨态可掬的小矮人出现在杨牧云面前。 杨牧云点了点头有,对卤蛋说:“好了,你先去洗刷一下,等会儿我给你安排住处。” 卤蛋脸上堆满了笑意,主人看中了自己的能力,自己能靠手艺吃饭了。 打发走了卤蛋,杨牧云打开通道,然后扛着雕像走了进去。 王金龙看着多日不见的神使,惊讶的说道:“您是不是长高了?” 杨牧云不自然的蹭了蹭脚底板,该死的大长腿,有那么明显吗。 “我有没有长高不清楚,但是看得出你瘦了很多,这段时间应该没少努力吧。” 王金龙立刻点头,为了早日瘦成金轮接广告,自己是玩命的锻炼,要不是有神使给的丹药固本培元养护身体,这会儿估计躺进医院里了。 杨牧云指了指身边的雕像,说道:“你等会儿直播的时候,把这个东西推出去,看看有没有人买。” 王金龙瞬间领会,“神使,您的意思,咱们卖手办挣钱?” 杨牧云点了点头,“神明守序善良,我们也只能靠劳动换取报酬,否则的话想弄钱还不简单。” 王金龙一听,确实是这个道理。 神明想要钱实在太简单了,就算不偷不抢,找一个富豪做交易,分分钟赚取一个亿。 幸好神明不是这样的人,否则也不会关注自己这种贫困户了。 杨牧云叹了口气,故意说道:“哎,神明日理万机,不知道你们这些信徒的疾苦啊。我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只能想出这个法子来。你看看能不能卖出去,能的话我就多弄点。” 王金龙心中暗道,自己现在怎么说也是个网红人物了,想卖货还不简单,晚上直播的时候挂上去就是。 拿起手办仔细观察,王金龙立刻看到了表面上那一道道雕刻的痕迹,惊呼一声,“纯手工制作?” 杨牧云心中暗道:是废话么,不纯手工我还流水线不成。 “神使大人,这个人物是???” 王金龙以前也琢磨过手办,可是了解了一下价钱以后明智的告辞了。 别看就巴掌大一个小玩意,便宜的几百,贵的几千,甚至几千万。 手上这个小人做工很不错,看得出是一下一下雕刻出来的,可手办玩的是情怀,这个小人没有知名度,就是做工再好也卖不上高价。 “可惜,要是知名角色就好了。” 杨牧云也点了点头,这要是换个脸,估计能多卖好几百。 于是杨牧云说道:“这就是个普通的雕像,拿来试探一下价格,给钱就卖。另外,你给我找点热门人物的图片,下次就雕刻那些人物。你有空的时候也学学雕刻,不求多么精湛,至少直播的时候能装装样子。” 王金龙比了个ok的手势,“明白明白,肯定不会露出破绽的。” 吃过晚饭,王金龙开始了今天的直播。 《肌肉金轮》的热度还没消失,不一会儿就涌进来上千号人。 “哎呦,主播越来越瘦了。” “美颜也就算了,主播你美体是不是过分了。” “有什么软件能让人显示两块胸肌六块腹肌吗?” “去衣,了解一下。” 看到气氛差不多了,王金龙把小人石像拿出来。 “各位老铁瞧一瞧看一看啊,神秘手办,石质,纯手工雕刻。好了不多说,大家一起看细节。” 说完,王金龙从各个角度拍摄,并且重点展示了小人身上的雕刻痕迹。 然而,没人回应。 别说问价了,连点赞送爱心的人都没有。 “主播赶紧开始吧,别在那卖货了。” “就是啊,这种不值钱的东西有什么好吹的。” “纯手工就了不起了吗,真以为自己是劳斯莱斯啊。” 王金龙明智的打住,然后开始今天的直播。 在双手内神经的帮助下,王金龙杀神附体,在游戏中无人能挡,很快就结束了战斗。 趁着中途休息的时间,王金龙又介绍起这个雕像。 看到没人关注,王金龙立刻吼道:“买手办送十连胜,不管你什么段位,包十连胜!” 终于有人发话了,“多少钱?” 王金龙心里琢磨了一下,开的太高了吧,肯定会把人吓跑,可要是开的太低了,神使那边岂不是很没面子。 于是,王金龙伸出一根手指。 一百块吧,试试水凑个整数,要是连三位数都不到,神使没面子不说,这生意也没利润可言。 当然,王金龙还是希望遇到不问价的土豪。 屏幕上一堆人刷“1块我要了”,可是很快,一根超级火箭飘过。 十张小红鱼入账。 王金龙瞬间激动起来。 投石问路成功,价格起来了,下次再推新手办也能卖上高价了。 “感谢这位大哥,小龙亲手打造的手工艺品就归您所有了,已经加大哥好友了,把地址私信一下吧。为了感谢大哥的支持,小龙今晚给您打辅助,不抢钱不抢头,你不躺我不走,你躺了我给你报仇。来吧,快上车,小龙带你血洗峡谷。” 第102章 勇闯天涯 随便弄出来的一块石头就卖了1000? 这个价格远远超出了杨牧云的预料,毕竟那块石头材质普通,造型也很简单,除了手工制作没有任何可称道之处。 卖100都是多了,竟然有人出1000,究竟是自己的思想太贫穷,还是这个世界的土豪太富裕。 不过这个成交价大大刺激了杨牧云的干劲。 1000块钱分一半给自己买药也能买一大堆,买猪肉的话也能买几十斤,无论哪一样都是成吨的物资。 而自己付出的,仅仅是一块石头。 杨牧云给卤蛋整了几个盘子,还弄了一桶酒,可把小矮人感动坏了。 因为血统缘故,卤蛋在铁炉城的时候人见人嫌,根本不能体面的生活,每天打零工作换一些食物养活老母亲,要是哪天没找到活就只能饿肚子。 矮人族嗜酒如命,卤蛋长这么大闻到了无数次的酒香,但是直到今天才第一次尝到酒的滋味。 一口酒咽下去瞬间变成两行泪流出来。 杨牧云疑惑的看着自己的酒杯,“勇闯天涯而已,有那么苦吗?” 听到这话,卤蛋激动地回答道:“甜!比生活甜多了!这个酒的名字叫勇闯天涯吗?真是好名字啊!赞美主人,赞美勇闯天涯!” 杨牧云给卤蛋倒了杯酒,然后拿出一张图。 “看看这个,能不能雕出来?” 卤蛋立刻瞪大眼睛,仔细看了看图上的人物,然后自信点头。 “主人,没问题!” 杨牧云又说道:“人物要雕刻,但是身上的衣服单独制作再穿上去,或者直接在身上缝制。这两把斧子也要单独打造,最好也是真家伙。这个不难吧。” 卤蛋豪爽的干了满杯,“主人放心,穿衣服的、不穿衣服的,俺都会雕,保证一点细节都不漏掉。只要有材料,现在就能开工。” 杨牧云还能说什么,安排。 不但安排,还给卤蛋弄了一个专门的工作室,需要的所有工具和原料都准备妥当,还安排了几个哥布林和狗头人在这里端茶倒水。 最重要的,杨牧云把剩余的啤酒放在工作室里,“这酒不能放,最好赶紧喝完,别喝高了就行。” 卤蛋拍了拍胸膛,“主人您放心矮人喝高了才更有状态。” …… 第二天,王金龙开播的时候,直播间瞬间涌入一大堆人。 不过这群人刚进来就开喷。 “过气主播又要骗人了,一块破石头卖1000块,沙比。” “天价违约金付不起就去当牛郎啊,舒服着把钱挣了。” “快点掏石头吧,老夫一块钱要了,兄弟们都不要抢。” “主播这是快要吃牢饭了,赶紧捞一笔钱跑路,哈哈。” 直播间里的人话里话外都在往“颜值主播”、“违约金”、“赔偿”上引,还有人不断科普某减肥公司的产品,王金龙立刻明白,这些人八成是拿钱办事的。 跟他们对喷不值当,而且一不小心遭了他们的道说出某些不恰当的话,又会被恶意剪辑一番发到网上,到时候有口难辩。 是以,王金龙开启全员禁言。 “各位老铁们看好了,这是我耗费一天时间纯手工打造的程咬金手办。” “瞧瞧这石材,天然色,没有使用任何颜料。瞧瞧这肌肉,每一根线条都逼真还原。还有这胡子、头发,还有胸毛、腋毛,每一根都是扎入石头0.5厘米以上,绝对结实,绝对不掉。再看看这衣服,可以穿可以脱,衣服下面的细节也没有省略……咳咳,咱们再看这两把武器,拿来吧你。” 直播中,王金龙从程咬金手里抢过两个比啤酒瓶盖大不了多少的双刃斧,然后捏着斧柄往黄瓜上一砍,比大拇指还粗的黄瓜瞬间被砍下来一截,断口平整,断面光滑,一连砍了十几次,全都丝滑流畅。 “瞧见没有,真家伙,所以在玩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一不小心会出血哦。” 说话间,王金龙还近距离展示了一下斧子的细节,斧柄末端的凸起、握手处缠绕的丝线,还有斧身的血槽等细节。 王金龙敲了敲斧面让大家听到清脆的金属碰撞,然后对着一本书的侧面劈了下去,抽出斧子后快速翻书,让大家看到第404页的划痕。 “一家伙砍穿两百张纸,斧子一点事都没有,绝不是银样镴枪头。” 说完,王金龙拿丝巾擦了擦斧子上残留的黄瓜汁和纸末,斧面依旧光滑如镜,半点划痕都没留下。 重新把斧子安到程咬金手里,王金龙静静地开启了直播。 这一次他主玩程咬金,屎小强在屏幕上蹦来跳去,戏耍完敌人之后总是带着一丢残血跑路,对方恨得牙痒痒却无可奈何。 整场比赛下来,王金龙的人头没几个,但是存在感超级高,自然而然收获了对面潮水般的赞美,对面打野还关切的问王金龙家地址,要送一点土特产过来。 直播间隙,王金龙把镜头给了桌子上的手办,转动着展示各种细节。 然后是第二局、第三局、第四局…… “老铁们,这可是小龙亲手打造,全世界就这么一个,以后也不会再做了,限量绝版,无论是自己玩还是等升值都可以啊。” “好了老铁们,开始吧,今天刷礼物最多的老板不仅收获排位十连胜,还能收获可爱的程咬金。看看他身上这个字,还在犹豫什么。” 直播间的观众们看呆了。 如果只是单纯一个手办到还没什么,再逼真那也是假的,可是配合游戏屏幕就不一样了,这手办跟活过来了一样,在战场上纵横驰骋,大发神威。 而且,这手办越看越有味道,越看越有神韵,尤其那大斧子,怎么总觉得有股杀气呢。 一个超级火箭划过屏幕,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过了一会儿,又飘起两个。 王金龙心中又惊又喜,五个超级火箭,五千块了,要是平台没分成都一个达不溜了。 虽然对神使给的手办有信心,可顶多也就是千把块,两千都是多的,上万根本没想过。 对此,王金龙只能感慨自己遇到程咬金的真爱粉了。 王金龙也不喊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了,直接喊了恭喜,然私信对方加好友要地址。 看到对方的资料,王金龙的眼睛瞬间瞪大。 花一万块买程咬金手办,还以为是个糙爷们,却没想到是个妹子,头像很萌很萌那种。 “多谢哥捧场,哥什么段位,我带你上分。” 对面先是发了一个疑惑的表情,过了十几秒又来一句,“我已经玩够一个半小时了tat” 王金龙:??? 第103章 你可真忙 “神使大人,这是今日的药材。上次的手办卖了一万,不过平台要抽走一半。” 说到抽成,王金龙那叫一个肉疼。 可惜,虚拟角色有版权限制,自己要是以牟利为目的侵权贩售,铁定要吃官司,所以还是“友情赠予”的好。 可是一想到买家未成年的身份,王金龙心里就惴惴不安,这要被家长知道了,要求退回怎么办。 左思右想,王金龙寻思着这钱就当是暂借了。 反正自己是穷一时,又不可能穷一世。 对方真的讨回就还回去,没什么大不了的,手办也不用退了,就当是借钱的利息。 杨牧云听到一万的数字,心中小小的惊讶了一下,没想到手办这么赚钱,简直是点石成金啊。 如果之后制作的每个手办都能卖这么多,买药买肉就不愁了。 小矮人卤蛋还真是个宝贝,人形印钞机啊。 于是,杨牧云列出一个单子,“上次咱们制作的是原皮,现在制作带皮肤的,这些是制作用到的各种道具。” 王金龙听到这话顿时激动起来。 原皮肤的手办都卖上一万了,要是皮肤造型岂不是更帅。 而且神使说过,每个英雄只做一次,每一个手办都是绝版,原本还以为这生意做不长,现在看来,这生意能做好几年啊。 尤其是看到单子上扎眼的“黄金”字样,王金龙瞬间明白,即将出现的手办绝对的真材实料,一点水分都没有,心中除了期待还是期待。 杨牧云拿到药材之后,立刻开始了新一轮的制药。 卤蛋已经在水流边建好了水车,复杂的活干不了,把泡好的药材磨成泥还是没问题的。 杨牧云少了五百个史莱姆,多了五百个十全大补丹。 为了犒赏大功臣卤蛋,杨牧云给了他一个丹药。 卤蛋双手抱着沉重的药丸,激动得泪流满面,这不是史莱姆么?这东西能吃? 可是看到主人热切的目光,卤蛋硬着头皮啃了一口。 有点硬,还塞牙剌喉咙,可是…… 卤蛋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 这股温热的能量是怎么回事?这究竟是什么? 啊啊啊,好热、好烫,肚子里好热啊,身子都要融化了…… 一口史莱姆下肚,卤蛋清晰感觉到身体的变化,然后果断放下心中的抵触,大口大口的干了起来。 杨牧云连忙制止,“留一半留一半,不然你肚子满满的,水都喝不下去。” 哎,史莱姆这占肚子的缺点什么时候能解决一下就好了。 随即,杨牧云掏出几张图。 “还是上次的那家伙,这回换了几件衣服,身上这些小物件都要做出来,材料都准备好了,还缺什么尽管开口。” 卤蛋看了一眼图,心中暗道:裁缝、雕刻、铁匠、皮匠……我都会一点点,不过这一点点够用了。 “主人您放心,不出三天,全都做出来。” 杨牧云满意的点头,“慢一点没关系,要精品,明白吗。” …… 另一边,程金子满怀期待的拆开快递,小心翼翼的揪出防震海绵,然后取出期待已久手办。 没错,这就是王金龙在直播中“送”出去的程咬金,价值一个达不溜的精致玩具。 直接看实物比直播中的画面更清晰,也更细节。 程金子好奇的揪了揪手办的头发,果然很结实,捏着其中一根向上提起,另一只手在旁边护着,结果手办缓缓离开桌面。 “是真的结实,这手办质量不错啊。” 拿着一个放大镜仔细观察,发现程咬金的皮肤也是石头原色,并不是颜料浸泡,也不是后期上色。 眼睛部分的黑色、嘴唇部分的红色以及胸肌上那两点褐色竟然也都是石头本身的色彩,这种巧合程度堪称匪夷所思。 就不说手办的工艺什么了,单是这三点的颜色就远超一万元。 毕竟石头没破开之前谁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样,再高明的大师也只是根据石头外在的纹理推测里面的走向,而不是跟透视眼一样,直接知道石皮下面有几个点,点在什么位置,又是什么颜色。 当时在看直播的时候就注意到这一点,只是心中不确定,想着拍下来看看,如果真如自己所想,这个石头就不是一般的珍贵了。 然后,程金子捏着手办上的斧子,轻轻抽了抽却发现抽不动,卡得太紧了。 仔细观察了一会儿,终于找到其中的玄机,斧柄握手上的花纹和手掌内侧就像榫卯一样紧紧地咬合在一起,必须转动一定角度才能拿下里。 这设计,绝了。 要知道,这斧柄也就跟手机充电线一样粗细,手掌能有多大,在这小小的空间中设计一个榫卯结构,这手艺简直绝了。 拿出几根牙签垫在本子上,用斧子砍下去,牙签应声而断。 是砍断不是砸断,牙签断面光滑平整,一点毛茬都看不到,再看斧刃,别说豁口了,连一点划痕都看不到。 程金子惊讶的捂住嘴,眼睛瞪得圆溜溜的。 掂了掂斧子的分量,又摸了摸斧柄的材质,程金子发誓,自己玩了这么多手办,刀枪剑戟什么的没少见过,可真家伙还是第一回。 这斧子要是放大几号,绝对的管制刀具。 小小的斧子,竟然像武侠小说中吹毛断发、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一样。 心情激动的程金子立刻拿出手机弹视频。 很快,对面一个毛脸大胡子现了出来。 “金子,怎么了,爸爸正忙着呢。” 程金子把摄像头对准桌上的手办。 屏幕里的毛脸大胡子立刻瞪着眼睛说道:“你爹我叫程耀瑾,你才叫咬金。” 程金子冷笑一声,“程二百斤,你都两个月零三天没回家了,后天就是我的生日了,你可别再说忘了。” 毛脸大胡子盯着屏幕一阵操作,很快,程金子这里就出现一个转账。 “好了,提前祝咬金宝贝生日快乐,你自己好好玩吧,爷爷奶奶陪你就好了,爸爸这段时间正忙,走不开啊。” 程金子把摄像头对准桌上的牙签,然后拿起斧子切了下去。 咔嚓! 咔嚓! 咔嚓! 一下又一下,连着切了三根,对着摄像头展示牙签断面和镜子一样光滑的斧刃,然后把斧子架在摄像头前对着家中的桌椅板凳、瓶瓶罐罐比划。 “程二百斤,我小时候见过你玩过穿越火线,你看这个画面像不像你切斧子的时候啊?” 程金子的手机十分高端,斧刃上反光的倒影都看得一清二楚,程金子左左右右前前后后的走动,那画面还真有点神似。 毛脸大胡子瞬间瞪圆了眼睛,“好好好,金子别生气,爸爸跟你开玩笑呐,今天就回去,今天就回去……” 压低声音(小丽,赶紧订今晚上的机票) 压低声音(今晚?明天中午的好不好嘛) 程金子对着手机“呸”了一口,“程二百斤,你可真忙啊。” 第104章 古老仪式 有钱好办事,王金龙能随意购买药材,杨牧云也能大量制作固本培元丹,库存的丹药很快就突破了1000颗。 生产的问题解决了,下一步就是消费了。 固本培元丹只是物资、底蕴,还没有转化成实力。 毕竟打架靠的是人,而不是药。 自己一方顶尖的战斗人员就是自己和大石,再向下就是象头人和牛头人,然后是猪头人、狗头人。 至于哥布林和蛙人,只能当个摇旗呐喊的喽啰,或者地上的斥候、水中的眼睛。 杨牧云现在最渴望的就是实力提升。 固本培元丹这东西对自己和大石功效有限,尤其是吃了巨钳蟹大餐以后,浑身筋肉骨骼都淬炼到了很高的程度,吃固本培元丹只能补充体力,不能再强筋壮骨。 说白了就是,杨牧云和大石已经度过了打基础的阶段。 但是部落中的其他各族不同,他们都是靠天赋吃饭,身体的淬炼程度都很低,甚至没有任何淬炼,固本培元丹正适合他们。 杨牧云也不吝啬,直接把固本培元丹发了下去,帮助麾下各族成员强筋壮骨。 牛头人战士每天都能领到一粒固本培元丹。 雌性牛头人每天都有半个固本培元丹的供应。 只有健康的母亲才能剩下强壮的孩子,杨牧云很期待下一批诞生的牛头人宝宝是什么模样。 至于已经出生的小牛头人,每天也都有一小块固本培元丹,让他们好好打熬身体,提升实力。 猪头人、狗头人的固本培元丹的供应是牛头人的一半,也都按人头发放。 哥布林和蛙人虽然数量众多,但他们个头小,胃口也小。 众所周知,哥布林是战零渣,说明他们基础很差,可是差也有差的好处。 同样的资源投注下去,牛头人感觉只是润润嘴,哥布林却有可能被撑死。 牛头人身体淬炼完毕得枚丹药,甚至几十枚丹药,可是哥布林一两个就差不多了,蛙人也是同样的道理,个头小吃得少,好养活。 杨牧云仔细算了一下,照目前这个速度,自己每天消耗的固本培元丹是100个左右,大致相当于1000块钱的药物。 核算出这个数字,杨牧云愣了很久。 本来以为自己从地球上搞物资,养活部落轻而易举,哪知道越来越穷。 上辈子的时候一个月的工资还没三千,现在养一群手下,一个月要花三万,越来越穷了。 可杨牧云还是咬着牙干了。 这钱花得值。 如果不花钱,就得靠日积月累的自然成长提升实力,等强大起来之后差不多也老了,甚至还没强大起来,就已经衰老了。 现在花钱嗑药,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以后的战斗中可以更具优势。 在这种全员嗑药的情况下,哥布林一族最先发生变化。 原本瘦骨嶙峋的小身板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鼓了起来,尖瘦尖瘦的小脸也圆润许多,整个人的精气神都不一样了。 之后,哥布林们再吃固本培元丹已经感觉不到提升了,他们脆弱的身体已经淬炼到了极致。 开春之后的第一个月圆之夜,哥布林们集体躁动起来,他们聚集到一起围成圆,然后手拉手转圈圈。 圆圈中,绿帽披着一件上百种树叶粘合成的古怪衣服,脸上也沾着一粒粒植物的种子,面前放着五个草编的筐子,筐子里装满了各种新鲜的花朵和植物茎叶。 绿帽围着筐子又蹦又跳,许久之后跪在地上向月亮祈祷。 杨牧云向大石问道:“哥布林这是在干嘛?” 大石挠了挠头,“不知道。” 拉玺达回答道:“他们的族长在通过古老的仪式请求月神赐福。” 杨牧云心中有点不爽了,“他们信仰的不是我嘛?怎么还能背着我对月神勾勾搭搭?” 拉玺达嘴角勾了勾,用爪子拍了拍自己的孩子,说道:“我是他俩的母亲,但是并不妨碍他们再有个父亲。” 杨牧云噎住了,许久憋出一句,“月神是男的还是女的?” “男的。” 杨牧云彻底无语了。 “我们部落好像也有这种仪式,战士的身份也都是在仪式中获得的。”杨牧云看向大石,“你记得咱们的仪式流程吗?” 大石摇了摇头,“听族人们说,成年礼的时候,要独自猎杀一个猛兽带回部落,把猎物献祭给祖先就拥有战士身份了。其他的俺就不知道了。” 拉玺达说道:“当生灵的身体磨练到一定程度,无法再继续提升时就会进入很长时间的瓶颈期,这时候可以通过仪式刺激生灵的身体、精神,获得突破的契机,跟神明的关系不大。” 杨牧云顿时明白过来,所谓的仪式,更多的是自我催眠,在特殊的状态下令十几年积攒的底蕴厚积薄发,突破当前的境界。 只是大家都很穷,单独办一场事耗费太大,索性一群人集体办了。 人多仪式感更强,突破的概率也越大,再跟祭祀结合起来更省了。 这时候,哥布林所在的位置就像开了聚光灯一样,显得格外明亮,月光洒落在每一个哥布林身上,为他们绿色的皮肤镀上一层银色的光箔。 拉玺达立刻补充道:“不过现在冰河时代降临,很多神明都在招兵买马,提前布置,这些哥布林的运气不错,竟然得到了月神的回应。唔,好像是得到了血脉。” 月光如水,沁人心脾。 点点滴滴的银色露珠凭空凝聚,然后倾洒在哥布林身上。 哥布林皱巴巴的皮肤就像海绵吸水一样舒展开来,变得青翠欲滴,莹润光洁,矮小的个头拔高了一点,虽然依旧纤瘦,但身材的比例更加协调,不再给人一种丑陋龌龊的感觉。 而且,哥布林们身上出现大大小小的银色斑点,某些哥布林身上的斑点还会连成一片,形成特殊的纹路。 杨牧云将目光投向绿帽,这家伙已经拥有了寒冰血脉,会不会获得第二种血脉呢。 然而月光只集中在其他哥布林身上,身处中心的绿帽反而格外的不起眼,这家伙完美避开了月神的赐福。 反而绿帽身上那一件草叶粘成的披风被月光浸润,在粼粼的波光中缓缓变化着。 第105章 一个想法 绿帽双手托着刚刚获得的衣服跪倒下去,“主人,这东西来历不明,不知是好是坏,还请您处置。” 杨牧云接过衣服看了一眼,这是一个披风造型,配套的还有一个树枝编织的头环,嗯,绿色的披风和头环。 再仔细看,每一片树叶的叶脉中都变成了淡淡的银色丝线,丝线同气连枝构成一个成体,最终百川归海似的汇聚到衣领部位,然后与草冠紧密相连。 杨牧云上上下下看了一遍也没看出有什么奇特,于是询问拉玺达:“这就是传承物品吗?” 之前见过牛头人的传承物品木桩,也见过半人马的传承物品号角,每一件都有特殊的功效,却一直不知道这些东西是怎么得到的,自己部落也没有这种东西。 看了哥布林一族的仪式,杨牧云终于明白了。 拉玺达点了点头,“通过仪式与神明沟通,展现自己部族成员的实力,有可能得到神明的关注。参与仪式的哥布林身体都淬炼到了极致,属于高质量哥布林,想来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月神格外照顾吧。” 杨牧云想了又想,看了又看,最终还是没有勇气把这顶草环戴在头上。 没办法,自己的头太大了,不能硬塞。 “这是月神赐予你们部族的物品,就留着一代代传承下去吧。” 绿帽惊讶的抬起头,连忙说道:“主人,从您在我头上按下掌印那一刻,我们就是您最忠诚的眷属,对您的虔诚不会有任何改变。” 显然,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拉玺达饶有兴致的看着杨牧云,“年轻的野蛮人,你要投入月神的阵营吗?” 杨牧云心中暗道:月神要是女的我还有想法,男的就算了。 可是不加入月神的阵营也不代表要跟月神唱反调吧,难不成让哥布林毁掉头环,撕了披风? 于是杨牧云回答道:“多个朋友多条路嘛。” 每个游戏都送新手大礼包,但是没有一个游戏能拿到杨牧云的六块钱,白嫖就是这么快乐。 仔细观察哥布林身上的变化,杨牧云发现这些小绿皮越看越顺眼了,青翠的皮肤甚至有种特殊的美感。 目光落在哥布林尖尖的耳朵上,杨牧云心中生出一个奇怪的念头,这些家伙怎么越看越像精灵呢。 再看哥布林们的变化,奔跑的速度更快了,弹跳能力更高了,而且视觉更敏锐,即便在黑暗中也不受影响,皮肤上的银色斑点和纹路可以吸收光照,降低反光,增加自身隐蔽性,夜色下,这个能力会更强。 也正因为皮肤上的银色斑点和纹路,哥布林们拥有了使用吸收储存月光的能力。 杨牧云看到哥布林们双手凑到植物根部,一泓银色的水珠从指缝中滴落,植物立刻舒展枝叶生长起来,几个眨眼的功夫就长高了一截。 都说万物生长靠太阳更靠月亮,果然是这样没错…… 杨牧云觉得,这个能力很不错,正是自己需要的,有了金坷垃和银水……不,这名字不好,换个名字。 金坷垃和白月光,培养魔力果实更方便了。 有了哥布林的成功案例,杨牧云开始盼望着其他几个种族,能不能再吸引到几个神明的关注,白嫖点好东西呢。 “这个血脉天赋很不错,好好摸索一下,努力提升这个能力,今后你们就是种花家的栋梁之材了。” 哥布林们听到这话,全都兴奋的欢呼起来。 自己终于不是一无是处了,自己也有利用价值了。 可是很快,杨牧云收到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固本培元丹对哥布林们失去了作用,吃得再多也就是恢复体力,没有淬炼筋肉骨骼的效果。 好消息就是,哥布林们可以采集月光淬炼身体了,拥有稳定持续的变强途径。 只是采集月光受到时间和天气的影响,速度慢、效率低,需要岁月的积淀。 对此,杨牧云暂时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给哥布林们制定了一些锻炼方法,磨练他们的战斗技巧,而不是只靠天赋吃饭。 而且,杨牧云刻意培养哥布林射箭的天赋,上辈子学来的飞牌技巧也传授给了哥布林一族。 天赋这东西果然是不能靠努力弥补的。 杨牧云上辈子干掉了上百副扑克牌才初窥门径,做到指哪打哪,又干掉上百副扑克牌才登堂入室,能够射进黄瓜里、香蕉里、苹果里…… 再然后因为没钱买扑克牌,放下一段时间,多年以后再捡起来时已经废了。 然而哥布林呢…… 以树叶为武器,在杨牧云的指点下,试了几次就掌握了飞牌技巧。 “足跟发力、经腿部旋扭传递到臀部,再顺着脊背到肩膀,抖肩、震臂,肘弯灵活转动,想象手腕和手指就是鞭子的末梢,将全身的凝聚过来的力量瞬间爆发出去,最终弹指控制飞行方向和飞行角度……你们自己感觉一下,有什么不懂的就问……” 一分钟后…… “神明,我这样做对吗?” “神明,我的姿势标准吗?” “神明,我第一次就成功了,这怎么可能,一定是我哪里做错了。” 看着一张张不懂就问的萌新脸大佬,杨牧云彻底无语了。 一看就会,一做就对,秒懂啊。 而且每个哥布林都是这样,要多气人有多气人。 杨牧云只能咳了咳,“对!你们很有天赋,以后勤加练习就是了。” 然后,河谷里的花花草草惨遭蹂躏,全都被揪得七零八落,而且到处能看到叶子飞镖的痕迹。 牛头人对此意见很大。 你们把花花草草都破坏了,我们吃什么? 反手一个投诉告到杨牧云面前。 杨牧云知道自己练习飞牌时候的情形,看到四四方方的硬纸片就想射一射。 没钱买扑克牌的时候就找一切可替代物品,比如硬纸烟盒,比如背英语单词的卡片。 最后杨牧云发现家门口那些小旅馆经常有人发小卡片,于是杨牧云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趁着周六周日在几个小旅馆溜达一圈,捡了一书包小卡片。 再然后,杨牧云成了学校里的名人。 于是杨牧云拥有了一个完整的童年。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杨牧云钻进史莱姆血肉工厂中鼓捣了一天,然后开发出一种新产品。 四四方方,轻轻薄薄,柔韧有弹性,皮实超耐磨,用来玩飞牌再合适不过。 看到小卡片的空白的部分,杨牧云突然有了一个想法。 第106章 花色点数 “卤蛋,铁炉城有什么娱乐项目吗?” 听到这话,卤蛋立刻挤着眼睛笑了起来,“有啊有啊,有很多,酒馆里什么酒都有。果酒、麦酒、烧酒,还有歌女、舞女,有游吟诗人,还有马戏团。” 杨牧云想了想,做了个丢骰子的动作,“没有这个?四四方方,上面画着点数。” 卤蛋立刻回答道:“我听母亲说过这个东西,但是铁炉城没有金钱,也不能赌博,被发现了要挨鞭子,然后逐出铁炉城。” 杨牧云问道:“那他们怎么罚酒呢?” “主人,什么是罚酒?惩罚某个人不能喝酒吗?” 杨牧云感觉自己白问了。 在人类看来是罚酒,但是在矮人族看来根本就是奖赏,恨不得把脑袋伸到酒桶里玩憋气。 杨牧云又问道:“如果两个人产生分歧,谁也说服不了谁,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决定谁说了算呢?” “打一架啊!”卤蛋一副这还用说的表情。 杨牧云彻底绝望,骰子之类的东西既没有需求,也没有市场啊。 之前杨牧云不怎么在意铁炉城,觉得不过就是个交易的地方,自己不缺吃不缺喝,能够自给自足,为什么要千里迢迢跑铁炉城。 麻烦。 累。 可是看到哥布林一族晋升后的场景,杨牧云意识到了资源的重要性。 哥布林晋升一阶立刻从战零渣变成战五渣,如果是其他种族晋升,收益岂不是更大。 而且,后面肯定还有第二次晋升、第三次晋升。 鲤鱼王没什么,只要好好培养,万一变成暴鲤龙了呢? 从普通生灵晋升到第一阶段,也就是哥布林现在的阶段,使用固本培元丹即可,可是第一阶段晋升到第二阶段,就需要更高级的补品。 如果能购买一些魔力果实,留种之后种下,不是就能一茬茬的收获魔力果实么。 有金坷垃和白月光在手,培育魔力果实肯定不成问题,现在缺的是种子。 所以,杨牧云打算出一趟远门,带上自己部落的特产到铁炉城交换点用得着的东西。 蘑菇干可以拿出去卖,但是杨牧云并不打算带着一大堆蘑菇干长途跋涉上千里。 史莱姆血肉工厂出产的衣帽鞋子、床上用品,洗牙用品不错,比蘑菇干轻巧,运输也方便。 但是这些还不够。 一来不是必需品,二来卖不上高价。 杨牧云琢磨着搞点特产,低成本高利润附加的东西,还得是人人都喜欢的,至少绝大部分人喜欢。 杨牧云搞出卡牌那一瞬间就想到了扑克,这东西肯定有市场。 而且稍加处理,还能增添防水、防污、耐磨的特性,更加皮实耐操,杨牧云还在研究怎么出现闪光特效,努力制作出闪卡版本。 普通版、耐磨版、闪光版,以后再琢磨琢磨其他升级款,这东西也能当一个长期生意来做。 现在问题来了,卡牌上的花色、点数、插图怎么设计呢? “卤蛋,如果有一个东西,上面画满了矮人族先贤的画像,铁炉城会不会觉得受到侵犯,或者亵渎呢?” 卤蛋立刻摇头。 “怎么可能!矮人族最尊敬自己的祖先了,他们还会把祖先的名字放在自己的名字前面,名字越长,地位越高,也越受人尊敬。铁炉城有很多矮人族先贤的雕像,上面记载着他们的经历,以及锻造过的神兵利器,异族人只要给这些雕像鞠躬行礼,就能得到矮人族的友谊。” 杨牧云打了个响指,“好,你给我罗列一下矮人族祖先中的名人都有哪些。对了,还有一件事——矮人族会不会为某些东西经常吵架的?” 卤蛋想也不想就回答道:“争论最多的就是麦酒好喝还是烧酒好喝。还有就是哪个酒馆的姑娘最漂亮。我在酒馆当酒保的时候,每天都能见到矮人族为了这个打架。” 杨牧云只能呵呵,“还有什么吗?” “呃……再然后就是锤子最好还是斧子最好了,有人觉得锤子最好用,有人觉得斧子最好用。” 杨牧云瞬间来了灵感,“还有什么武器吗?” “呃……还有刀和剑,不过都是给外族人打造的,矮人族只喜欢锤子和斧子。” 刀、剑、锤、斧,四个花色有了,然后选12个最具代表性的矮人族先辈作为插图,至于1到10…… 1,就用史莱姆吧,这东西分布范围广,属于走到哪都能看到的货色,而且实力最渣,为了保命把自己进化到所有生灵都不吃的地步,也算奇葩。 2,就用哥布林吧,智慧生命里出了名的战零渣,分布范围也很广,但无论走到哪都是受人欺负的货色。 3到10原本也想用魔物代替的,但是杨牧云想了想果断放弃。 捧矮人族没什么,但是踩其他种族就不合适了。 平白无故四处树敌,杨牧云才没这么蠢。 于是,杨牧云取了个巧,全都用火焰和酒杯代替。 单数是火焰,象征锻造,图案也容易画。 双数是酒杯,代表娱乐,而且数字越大酒器越大,造型也越豪华。 从小酒盅到小酒杯,再到大酒碗、大酒桶,每一样都能勾动酒鬼肚子里的馋虫。 至于大小王,杨牧云想了想,最后决定大王使用矮人族公认的祖先,至于小王。 矮人族自己都不知道先祖母是谁,杨牧云只能偷个懒,改成大地之母,反正这位女性是传说中万物共同的母亲。 决定了,就这样。 于是杨牧云开始制作卡牌。 史莱姆好画,一个圆圈俩点就行了,反正史莱姆就是一坨。 哥布林更容易辨认,形象太深入人心了。 火焰和酒器也不难。 这些图案杨牧云都尽量发挥灵魂画手的风格,线条要多简单有多简单,能认出来就行。 难的是jqk和大小王。 矮人族肖像由卤蛋来画,这家伙在铁炉城生活那么多年,对城里的雕像再熟悉不过,而且学雕刻的时候,练手最多的就是这些先辈的模样。 小王的形象杨牧云去请教了拉玺达。 听到杨牧云的构想,拉玺达呆滞了片刻,然后亲自操刀画了一个图案,并且表示,以后小王这张卡牌全都由自己负责了。 杨牧云立刻嘿嘿一笑,“拉玺达女士,你知道雕版吗?” 第107章 猛虎围城 杨牧云负责制作了母版,教会手下的人怎么调色、套色,后面就完全不管了。 卤蛋的学习能力很强,哥布林们也心灵手巧,这点小活根本不在话下。 次品留下来给哥布林们把玩练手,合格的精品才打包起来待售。 闲着没事,杨牧云又开启通道去地球上找资源了。 部落里的石头不够了。 挖自己家门口的石头不值当,杨牧云骑着橘猫在河边溜达一遍,捡回来大大小小几千块鹅卵石。 质地不错的石头,拉玺达加工一下留着做手办,其他质地不怎么样的,全都搓成石条,用来盖房子。 杨牧云麾下的产业越来越多。 别的不说,卤蛋这个工作室就在飞速的膨胀。 刚开始只是雕刻手办,一间房子就够了。 后来才发现手办需要穿衣服,需要拿武器,还有五花八门的配饰,每一样都得单独制作,这制作的工具和原料总要有个存放的地方吧。 于是,雕刻间、缝纫间、鞣制间、锻造间、镶嵌间等纷纷提上日程,再加上扑克牌的制作,对场地的要求越来越多。 正好部落里闲着没事干,杨牧云索性大搞基建,在河谷中搞起建筑。 猪头人挖地基,牛头人搬运石条,狗头人和哥布林们处理细节,很快,工作室建造完毕。 “就叫地丑工作室吧。” 卤蛋疑惑的问道:“主人,为什么用这个名字?” 杨牧云一本正经解释道:“地呢,就是告诉你要脚踏实地,不能骄傲自满。丑呢,就是说一个物品刚开始是很丑的,但经过我们的手,它变美了,化腐朽为神奇了,明白吗?真正的大师,要永远怀着一颗学徒的心,地丑这两个字就是用来鞭策你的。” 卤蛋连忙鼓掌,尤其是真正的大师,要永远怀着一颗学徒的心这句话,卤蛋听着太有感觉了。 难怪在铁炉城里所有人都说自己成不了大师,干一辈子也就是个学徒,原来他们是在夸自己。 哎,是自己太年轻了,没能领会到他们的良苦用心。 时间一天天过去,史莱姆血肉工厂全速运转。 鞋子、帽子、马甲制作了1000套,尺寸都是照着卤蛋的身子量的,反正矮人族的身高体型都差不多。 摔不烂盆也制作了三套,每套1000个,卤蛋说了,铁炉城的人使用的都是陶盆、铁盆、铜盆,摔不烂盆一定很有市场。 扑克牌则凑出了副,另外还有100副耐磨的高级版,以及1副会闪光的典藏版。 还好收服了蛙人,每天捕捉大量的史莱姆,否则血肉工厂早就断货了。 不过蛙人也表示,部落猎场里的史莱姆越来越少了,每次都要跑到深处才能找到史莱姆,如果再往里就会进入其他势力的水域了。 入侵其他势力的水域肯定要发生摩擦,甚至开战。 然而,这片土地上有一个古老的规矩,那就是春天不得挑起战争,否则就要被其他种族唾弃、敌视,甚至群起而攻。 杨牧云觉得这个办法不妥。 大家都有打架的需求,为什么要顾忌别人的看法,给自己找不自在呢。 还有,不趁着敌人弱小将其消灭,难道给他们喘息的时间发展壮大吗。 然而规矩就是规矩,杨牧云再怎么不爽也不能主动打破这些古老的传统。 好在史莱姆能吃能生,野外抓的不够养殖就是。 可偏偏,意外还是发生了。 “主人,不好了,那只老虎又回来了,我的族人发现了他们的行踪,立刻回来报信了。” 猪头人钢鬣一脸惊慌的冲到杨牧云身前,“不但回来了,还带了帮手。” 正在地丑工作室监督策划卤蛋和美工哥布林们干活的杨牧云转过身来,脸上满是平淡的表情。 “那头老虎还敢回来?叫了什么帮手?” 钢鬣立刻回答道:“那母老虎带了两只公老虎。” 杨牧云噗的笑喷了。 “那老虎是母的?还使上美人计了?忽悠来两头公老虎?手段挺厉害的嘛!” 啧啧两声,杨牧云问道:“他们实力如何,多少人?” 老虎是顶级掠食者,天生的王者,不圈点地盘、收点小弟都对不住自己。 能被母老虎看中的,无疑都是开启了信仰的,也就是说,自己将要面对三个神明的围攻。 母老虎丢了眷属,这么短的时间里也不可能收到什么好的手下。 但是另外两只老虎肯定是带着眷属来的,而且实力相差不大,谁也不服谁那种,要不然必定有一方认输退让。 钢鬣立刻回答道:“一只是血睛白额虎,手下的眷属有两支,一支规模上千的羊头人和几十个狼头人,另一只是赤鳞双尾虎,手下只有一支眷属,数量四五百的火猴族。就是不知道现在什么样。” 杨牧云笑着看向钢鬣,“你了解的很清楚嘛?” 钢鬣惭愧的低下头,“之前寻找靠山的时候专门打听过,可惜那两只公老虎的地盘离我们有点远,只好选了那只流浪的母老虎。” 杨牧云又问道:“那三只老虎都有什么能力?” 钢鬣摇头,“不知道。” 杨牧云诧异,“两只公老虎你不知道也就算了,你们跟了母老虎那么久,总该知道点什么吧?难道她从来没手过?” 钢鬣依旧摇头,“还真没有。上次食人魔和牛头人他们大战,那母老虎都没有出手,她特别能忍。” 杨牧云心中暗骂,这群猪可真够蠢的,连对方实力如何都不知道就拜山头当血食了。 这时候,狗头人们也纷纷回来汇报。 “主人,有敌人入侵我们的领地。” “主人大事不好,敌人已经到河谷外了。” “报……” 杨牧云摆了摆手,“别报了,我这就出去,另外叫所有人整理武器装备,去河谷口汇合。通知拉玺达,守好后方。” 三只老虎,不知道熬汤补不补,还别说,两辈子都没尝过这玩意。 没多久,大石就拎着冰晶棍冲了过来,牛头人也都穿上铠甲,扛上武器跟了上来,狗头人、哥布林和猪头人也陆续排好了方阵。 杨牧云检阅了一下自己的队伍。 虽然少了两只象头人实力大减,但战零渣的哥布林提升了一阶,完成了零的突破,已经能派上用场了,今天就是他们的第一战。 其他种族也都长期嗑药,淬炼之后身体素质大幅提升,正好检验一番战斗力如何。 “走!出发!打老虎!” 第108章 粉红颜色 母老虎看了一眼野蛮人身后的队伍。 阵容很有水平的,比羊头人和猴头人那种一窝蜂乱冲强了十倍百倍。 都大敌当前了,羊头人还在那吵吵嚷嚷,追究猴头人刚才骑在他们身上,踩在他们背上的事,猴头人也不客气,挥舞着火焰缭绕的拳头呲牙咧嘴。 “二对二,很公平,你们打吧。”母老虎眼睛一转,意味深长地说道:“看谁,更优秀!” 说完,母老虎回头呵斥猴头人与羊头人,在其威慑下,两族族长服服帖帖的整理队伍。 杨牧云愣了一下,是不是哪里有些不对? 可是两只雄性老虎缓缓上前,气息锁定自己和大石。 杨牧云和大石只能挺身而出,否则的话两只老虎冲到身后的队伍中一阵屠杀,好不容易攒起来的兵力要折损大半。 将对将,兵对兵,这是最好的战斗方式。 血睛白额虎和赤鳞双尾虎对视一眼。 明面上看,血睛白额虎体格更加雄壮,体型几乎是赤鳞双尾虎的两倍,四肢也更粗大,一看就是擅长肉搏的,大石也是力量倾向,两者是同类型,血睛白额虎拥有体型上的优势,打起来更加得心应手,几乎全方位压制大石。 可赤鳞双尾虎偏偏不。 要是让血睛白额虎打得顺风顺水,岂不是显得他很勇武,本来自己的个头就小,再被那傻大个抢了风头,自己就更逊色了,这可是求偶的战斗,哪能让竞争对手表现的太优秀。 于是,赤鳞双尾虎猛一扑击朝着大石攻去。 血睛白额虎愣了一下,立刻猜出了竞争对手的险恶用心,心中暗道:等我杀掉这个小个子你还拿不下对手,看你还有什么脸面。 杨牧云不知道两只老虎的勾心斗角,看到体型庞大的血睛白额虎朝自己扑来,立刻深吸一口气,上身下压,右腿稍稍后撤。 当血睛白额虎扑击落地的瞬间,杨牧云身子向右侧横移两步,避开了老虎紧随而来的一记横扫。 血睛白额虎也愣了一下,自己扑击加横扫,很少有对手能躲得开,这个野蛮人怎么跟未卜先知似的,而且,他刚才好像是横着移动。 血睛白额虎屁股一甩,尾巴像钢鞭一样扫向杨牧云。 这一次,老虎看清了,对手的确是横向移动,动作快而且流畅,就像……就像一只螃蟹。 这就很难受了。 老虎平常都是面对面战斗,习惯了直来直去的硬刚,即便对手扛不住也是扭头就跑,然后自己衔尾追击,狠狠攻击敌人的屁股。 说白了,老虎习惯了纵向的战斗方式,根本没有横向战斗的经验。 血睛白额虎身子一扭转向杨牧云,可是杨牧云脚底一滑又到了老虎侧面,无论血睛白额虎怎么移动,杨牧云总是能快上一拍。 试了几次之后,杨牧云渐渐意识到自己这双大长腿的优势,也逐渐放下心理上的不适,继续摸索双腿的战斗潜力。 “你的动作太慢了!” “你浑身都是破绽!” “看不到我的影子吗,那就让你瞧瞧我的厉害!” 说完,杨牧云一个急冲,瞬间跨越五六步的距离出现在血睛白额虎腰侧,然后提起膝盖狠狠砸在老虎肋骨上。 老虎虽然极力闪避,却还是被杨牧云撞到,肋骨立刻传出清脆的断裂声。 腰侧这个位置比较尴尬,老虎牙咬不到,前爪子挠不到,后爪子一抬起就会失去平衡,也就尾巴能照顾一下。 可是不等尾巴甩在身上杨牧云就借着前冲的势头一个跳马,身子一翻到了血睛白额虎背上。 血睛白额虎哪敢让敌人骑到自己背上,身子一缩蹲坐起来,然后反身挥爪一记拍击攻向杨牧云。 杨牧云双手撑地,身子瞬间矮了半截,躲过老虎爪子的挥击后杨牧云两腿劈叉呈180度旋转一圈,右脚借助回旋的力道狠狠踢在在老虎脊椎骨。 只见杨牧云脚尖处的皮肤光晕流转,透出一抹淡淡的粉红色,如果没记错的话,这是巨钳蟹甲壳的颜色。 光晕中,杨牧云脚上的鞋子嗤啦裂开,大拇脚趾顶出鞋尖,精准钉在老虎脊椎骨的缝隙中。 噗! 力量冲击下,杨牧云脚上的鞋子彻底爆开,粉红色的脚掌亮瞎了所有人的眼睛。 只是,这粉嫩的脚掌爆发出恐怖的杀伤力,大拇脚指狠狠扎入血睛白额虎的脊椎缝隙。 杨牧云脚指头上的皮肤变得格外坚硬,就像巨钳蟹的甲壳,以点破面刺开了老虎的皮肤,深深嵌入其脊椎缝隙中。 而且,杨牧云的大拇脚趾还调皮的翘了翘,引得血睛白额虎浑身颤抖,随即发出震天撼地的怒吼,浑身肌肉一缩,回头咬去。 杨牧云脚尖一蹬借力弹起,然后横向移动绕到血睛白额虎侧面,继续躲入其视野盲区。 走了几步,杨牧云脚一扭甩掉破烂的靴子,脚趾头下意识的扭了扭,无拘无束,直接接触的感觉就是好。 或许是没了靴子的羁绊,杨牧云的速度更快了,脚底与地面摩擦的触感顺着脚心清晰传来。 杨牧云甚至能分辨出脚掌触碰到了多少根草,甚至能感觉出这些草叶的轮廓,草茎上的绒毛,以及这一脚踩死了多少虫卵。 又是一脚踢出,杨牧云顺着大拇脚指传回的触感,甚至清晰感应到了血睛白额虎脊椎骨的形状、质地、硬度。 “你这身骨头淬炼得很不错,等会儿炖虎骨汤的时候一定很滋补。还有虎鞭,对了,你知道什么是虎鞭吗?” 感觉受到羞辱的血睛白额虎怒吼一声,可是这时候,杨牧云一脚踢出,语气怪异的说道:“没错,就是这。” 这一脚又准又狠,而且还是在辗转腾挪中精准命中,杨牧云甚至都不知道目标在哪,只是在直觉的牵引下随便踢了一脚,没想到直接命中。 就仿佛,磁铁吸引铁钉,根本不需要瞄准,直接就引导过去了,反而命中之后要赶紧抽回来,免得脚下不由自主的连环踹。 血睛白额虎瞬间缩成一团,瞪着血红的眼睛蜷在地上抽冷气。 杨牧云谨慎的向后退了两步。 可是血睛白额虎没有玩什么阴谋诡计,而是蹲在地上足足半分钟。 这个过程中,血睛白额虎一直瞪着滴血的眼睛看着杨牧云,看着杨牧云那双裸露的脚。 粉红色! 这该死的颜色! 一辈子都不想再见到这种颜色。 休息了一会儿,血睛白额虎感觉自己又硬起来了,于是颤颤巍巍的站起来。 “换线,换线!” 血睛白额虎不管不顾的冲向大石,将赤鳞双尾虎挤到一旁。 被棒子砸在脑袋上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自己头铁,可是下半身被踹一下,要命。 虽然那里是很多生灵的信仰,但是没有哪个神会把宝贵的信仰之力浪费在那个地方。 第109章 帮帮忙吧 赤鳞双尾虎饶有兴趣的看着杨牧云,尤其是那双十分不合时宜的双脚,不知为什么,赤鳞双尾虎两条尾巴兴奋的晃荡起来,一左一右啪啪碰撞。 “野蛮人,有点东西啊,你如果跪下求饶,我可以收你做从神。怎么样?” 杨牧云冷笑一声,“你连做从神的资格都没有,出招吧。” 说完,杨牧云横向移动,小心翼翼的拉扯着。 没有贸然攻击,因为这个赤鳞双尾虎长相怪异,不知道有什么特殊能力。 赤鳞双尾虎也眯着眼睛与杨牧云周旋徘徊,“野蛮人,你们两个很强,如果只是吃了实在太浪费了,若是归顺我,那五百火猴族就归你们调遣,怎么样?五百火猴族里有一大半雌性,都归你们了。” 杨牧云心中彻底无语了,这个老虎是不是傻缺啊,在他眼里人跟猴子能一样吗? 赤鳞双尾虎却洋洋自得的说道:“如果以后再收了其他类人型眷属,也一样归你们享用,如何。” 杨牧云忍不住了,脚下一滑横向移动三步,瞬间切入赤鳞双尾虎侧方,赤鳞双尾虎连忙转身,却只看到一个影子。 这时候,杨牧云倏地冲了上去,膝盖提起撞向老虎最后一根肋骨,如果撞中了就顺势踢腿,直取脆弱的命根。 可是这时候,赤鳞双尾虎做了一个杨牧云意想不到的动作。 只见其身子一矮蹲了下去,杨牧云感觉膝盖一硬,不是柔软的皮肉,而是一种比骨头更硬的角质,不仅硬还滑,杨牧云感觉膝盖不受控制的向上方滑动,牵扯得自己的身子也一个不稳。 “该死!鳞甲竟然有这种用途!” 赤鳞双尾虎毛发下面有一层细细的鳞片,本以为这些鳞片没什么用处,没想到又硬又光滑,一个冲膝撞上去非但没撞断老虎的肋骨,反而差点扯了自己的裤裆。 赤鳞双尾虎得意一笑,随即回头咬向杨牧云。 杨牧云本能的左右晃动稳定身形,却不防身后风声袭来,赤鳞双尾虎一条尾巴贴着地面卷向杨牧云的脚踝。 赤磷双尾虎得意一笑,身子一窜将杨牧云带倒在地,然后急速奔跑,带着将杨牧云拖拽着前行。 而且这家伙专门找岩石多的地方,还左右甩着尾巴将杨牧云往崎岖嶙峋的山石上撞。 “野蛮人,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臣服我,否则死!” 被撞得头破血流的杨牧云丝毫不乱,找准机会弓腰收腹,身子瞬间弹起,双手一伸拽住了赤鳞双尾虎的尾巴。 “你的心是有多大,敢背对着我。” 杨牧云没有被束缚的右脚猛然一踹,脚跟猛击赤鳞双尾虎红艳艳的花朵。 然后,杨牧云感觉左脚脚踝的尾巴一阵紧箍,还好自己的双脚强化过,并没有受到什么损伤。 但是赤鳞双尾虎就不同了,嗷呜一声惨叫然后跑得更快了,但是杨牧云双手抓着老虎尾巴吊在半空,再想一路拖行已经不可能。 赤鳞双尾虎顿时明白自己干了一件蠢事,现在敌人缠在自己尾巴上,咬咬不住,甩甩不掉,只能用另一根尾巴不断抽打杨牧云。 每一次抽在杨牧云身上必定留下一道红肿的鞭痕,没几下就抽得杨牧云嘴角噙血,眼睛也一点点变红。 可是杨牧云强忍着飙升的怒气,绷紧浑身肌肉,用硬气功的方式硬抗,同时皮肤下蛛丝游走,不断修复受伤的皮肉。 杨牧云没有撒手。 赤鳞双尾虎浑身披甲,自己以点破面的攻击威力大打折扣,还容易被鳞甲带偏,失去平衡陷入危机。 但是被老虎尾巴圈住之后,杨牧云发现了对方身上唯一的弱点。 然后就是狠狠地踹了上去。 脚尖、脚跟,就像两只尖锐的短矛,一次又一次蹂躏在赤磷双尾脆弱的神经上。 赤鳞双尾虎几次想要缠住杨牧云另一只脚,却都被杨牧云灵活躲开,同时瞅准机会朝着赤鳞双尾虎的花朵猛力输出。 大老虎空有一身力气却使不上,无奈之下只能冲向自己的队伍。 “攻击!攻击!给我攻击!” 一群火猴子立刻挥舞着手中的棍子冲了上来。 可是杨牧云嘴角冷笑,从腰间一抹掏出一叠卡片。 “命运女神在微笑。” 天女散花,死亡绽放。 冲过来的猴头人无一例外都扑倒在地,他们脑门上全都插着一张卡牌。 杨牧云用卡牌打赤磷虎双尾虎这种大块头有点疲软,但是打猴头人这种小杂兵都是一击毙命。 赤鳞双尾虎跑了一圈,却发现自己就是瘟神附体,所到之处自己的眷属死伤惨重,立刻拉开距离朝着血睛白额虎冲过去。 “帮忙,帮忙!” 血睛白额虎看到野蛮人吊在竞争对手屁股上一脚又一脚的猛踹,顿时感觉胯下凉飕飕的。 本来以为自己够惨了,没想到这家伙更悲催。 虽然血睛白额虎巴不得竞争对手倒霉,可也做不到见死不救,于是身子一转冲了过去。 杨牧云现在被赤鳞双尾虎捆着脚踝不能脱困,血睛白额虎扑过来,自己根本就无处躲闪,。 看到血睛白额虎庞大的体型,还有那比自己脸还大的巴掌,杨牧云紧张得额头冒汗。 然而,大石暴吼一声抓住血睛白额虎的尾巴,感觉单手力气不够,果断丢下冰晶棍,双手拽着血睛白额虎的尾巴往肩上一扛便向后拖拽。 血睛白额虎四爪抓地,晃着脑袋一声虎吼,浑身筋肉猛烈膨胀,本就庞大的体型再度膨胀一圈,爪子按在地上,泥土瞬间隆起,陷成一个凹坑。 巨力之下,大石被带得一个屁股蹲,而且还在吨吨吨的向前冲。 眼看血睛白额虎就要冲到杨牧云身旁,大石也一声怒吼,双臂肌肉贲起,手上的蚁力护腕迅速膨胀,几乎要撑裂,血睛白额虎终于被制住,双方变成了角力相持。 血睛白额虎哪肯放过近在咫尺的杨牧云,不顾一切的向前冲,赤鳞双尾虎也十分配合的把自己的屁股送到竞争对手面前。 眼看杨牧云就要血溅当场,大石一声撼人心魄的怒吼。 炽烈的血光在眉心处泛起,大石浑身精气剧烈燃烧,缭绕在身后的空气都微微扭曲,脚下翠绿的草地也水雾蒸腾,转瞬干枯、燃烧,化作一片黑色的灰烬之地。 狂化! 大石不再压抑心中的怒火,彻底爆发了。 这一刻,他心中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前进!前进!再前进! 血睛白额虎刚刚向前爬了五步,转眼又往后退了八步,而且越退越快,到最后爪子抓不住地面,一路腾空颠簸。 “帮忙!帮忙啊!” 这回轮到血睛白额虎求救了。 赤鳞双尾虎好歹还能自由活动,而自己连站都站不稳了。 赤鳞双尾虎却自顾不暇,哪里顾得上竞争对手的求救。 血睛白额虎怒吼一声,朝着自己的眷属骂道:“还愣着干什么,朝我冲,冲我来啊!” 羊头人、狼头人如梦初醒,连忙朝着大石发起冲锋。 赤鳞双尾虎则不顾面子里子,朝着按兵不动的母老虎求援。 “都这个时候了,你还不出手吗?” 第110章 上架感言,今日十更 从7.1开始上传,到今天也50天整了,新书期已过,又到了上架的时候。 上本书《低配版系统主神》完结的时候,很多朋友说小人国那一段写的太少了,有点遗憾,我也觉得是太单薄了,所以说有机会的话开个番外。 不过我也明白,单独把这个小人国拎出来的话,肯定比不上当下的热门题材,比如签到、躺平、大秦、大唐之类,新书榜单上一大堆同人题材,咱们孤零零的夹着,跟个弱受萌新似的,瑟瑟发抖。 不过我还是头铁试一试,写了现在这本书。 成绩好坏倒在其次,主要是完成自己的承诺,弥补上本书的缺憾。 补充一句,没看过上本书也能直接阅读,并不影响。 当然,大家书荒的时候也可以看看上本书,打发打发时间,书名《低配版系统主神》,270万字,还有一本dnf的小说《缔造》,420万字。 另外,本书从宫崎骏作品《借东西的小人艾莉缇》获得了很多灵感,朋友们可以看看这个动漫,宫崎骏老爷子的作品,值得信赖。 言归正传吧,作者菌现在是全职,所以还是要恳求大家支持原创,支持正版,能给一个订阅。 毕竟作者菌靠这个生活,如果没有订阅,作者菌太监跑路倒不至于,但是能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肯定要削减大半,毕竟要挤出时间谋生,到时候就算有心多更,也没时间多更了。 这是一个很残酷的现实,希望大家能理解。 你的一份订阅,能让这本书走得更长远,能让这个故事更精彩。 多一些像你这样英俊帅气、英飒靓丽的正版读者,整个网文行业的环境也能更清净,孕育出更多有灵气的鱼儿。 说实话,一个2000字的章节,认真写的话基本一个小时以上。 写完之后修改错别字,偶尔再删改调整一下,耗费的时间会更多。 而订阅这样一章文字,只需要2~6分钱,没错,连一毛钱都不用,一个月下来也就四块钱左右,蜜雪冰城一杯柚子茶,两个冰淇淋的价格,一年下来也买不了一只鸿星尔克的鞋子,更别说一双。 一支冰淇淋可以让你冰爽五分钟,一杯柚子茶可以让你酸甜十分钟,但是一本书可以像鸿星尔克的鞋子一样,让你舒服八个月、一年,甚至更久。 或许几年之后你还会不经意翻出自己鸿星尔克的鞋子,感慨道,这鞋子太耐穿了,这么多年过去还没坏,还能穿,还是一样的合脚,一样的舒服。 作者菌不敢自夸自己的写作水平有多强,但是及格线还是有的,你的订阅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买不了后悔,订阅得到的完全是物有所值,物超所值。 公众期间大家一路看过来,相信也感觉到了,这本书没有什么一重天、二重天的境界,甚至修炼的作用都被无限压低,这本书纯粹就是讲故事,不是修炼升级,打老家伙脸的套路文。 每个作者都想写出点与众不同的东西,我也一样,不过书中强弱等级、晋升路线还是有的。 比如哥布林从战零渣晋升到战五渣。 再比如蜘蛛、螃蟹、老虎以神自居,其实充其量就是有了点道行,能够口吐人言的妖怪,连化形都没到。 后面还有更多的种族、设定、物品等,冰河时代的背景也更加宏大。 有人说开篇就神满天飞了,后面还怎么圆,这是没有get到书中的等级设定。 以神自居,和真正成为神是有区别的,就像我每天做梦都在喊“我要成为大神”,结果醒来还是在摆碗求票,磕头求订阅。 主角还是成神路上的小萌新,优势是他有引路人指点可以少走许多弯路,而且有两个世界可以倒腾资源。 但主角成神的必由之路还是在小人国的世界,地球方面只是提供资源的大后方,主角不会带领大军进攻地球的,也不会在地球上戏耍国家搞风搞雨招来404。 正能量是必须的,价值观摆正是毋庸置疑的。 这一点,大家放心。 至于有人说作者菌是不是心理不正常,给主角搞了一堆女性化的装扮。 emmm…… 这个不是大家喜闻乐见的吗? 作者菌女装是不可能的,那就只好委屈一下主角了。 最后,感谢新书期间打赏和投资的朋友们,上架之后该有的加更都不会少,每一个帮助过我的人都铭刻在心,感激肺腑。 中午12点前后上架,可能存在一定延迟。 上架当天十更,然后对打赏的朋友们逐一加更。 加更完毕之后每天基础更新是多少,就全看订阅数了。 如果订阅成绩理想,作者菌也就不用为了温饱问题出去兼职,可以静下心来码字,也有能力多更。 如果订阅成绩不好,打赏的加更加完之后,就只能当一个两更的4k咸鱼,挤出时间搞其他书维持生活了。 不敢狮子大开口,只能卑微许愿:500均订! 达成愿望的话,每天最低三更,遇到打赏额外加更,均订阅1000的话,每天四更,或者日万。 对了,还要感谢我的新编辑小凤大大,有问必答,有难必帮,这一个月我们俩的对话都赶得上过去几年里跟其他编辑所有的对话量了。 要说缺点嘛,也是有的,给的推荐有点少,与他的高颜值不成正比。 希望他能对着镜子好好反思一下,不要整天沉迷于自己英俊帅气的脸庞,把推荐位的事给忘了。 最后,我要郑重感谢订阅支持的朋友,是你们给这本书续上了生命的蜡烛,让它更持久、更明亮。 祝所有支持正版的朋友气运加持,欧皇附体,玩游戏不遇坑,谈恋爱不遇渣,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做人不缺爱,做*不缺人。 书群: 一零九八,三九一四,二二 有什么意见或者好的想法,都可以进来交流,期待你的支持和光临 第111章 无形威慑 【新书上架,求订阅支持,拜谢】 母老虎居高临下打量着战场,眼睛中满是思考的神色。 现在双方主力纠缠在一起,看上去半斤八两,而自己就是天平上最后的砝码,只要自己动手,必定能打破场上的平衡。 可就在母老虎站起身来的时候,杨牧云大声喊道:“弓箭手,放箭!” 上次对战巨钳蟹的时候,拉玺达批评杨牧云战斗中不留后手,杨牧云吸取教训,这次留了好几队预备役,好几张底牌。 听到杨牧云的命令,母老虎立刻迟疑的缩了回去,继续瞪着眼睛观察战场。 面对冲上来的羊头人、猴头人,哥布林们直接射击,箭雨越过猪头人和牛头人上方,将大石所在的范围尽数笼罩。 哥布林射出的箭矢本就精准,即便有那么几根射偏的,还没碰到大石就被弹开。 反而血睛白额虎惨了,他修行的方向是一身蛮力,皮肉算不上结实,很快身上就插满了箭矢,冲锋过来的羊头人和狼头人也讨不到好,每一步都要抛下几个尸体。 箭雨停歇,猪头人和狗头人立刻冲了上去,踩着满地箭杆冲向敌方大军,遍体鳞伤的羊头人、猴头人哪里是对手,转瞬间就被拱翻一大片。 母老虎迟疑了,这些弓箭手的箭法太准了,而且箭矢充足得令人绝望,攻击犀利而绵密,即便自己落入箭雨中也讨不到好。 这时候,杨牧云再次喊道:“牛头人,前进!” 牛头人立刻动了起来,一步步走到血睛白额虎身体两侧。 看到牛头人加入战场,母老虎的瞳孔瞬间缩成一条线,刚刚抬起的身子瞬间又趴了回去。 血睛白额虎从母老虎的反应中察觉事情不妙,仔细观察才发现,牛头人扛的木桩上散发着浓郁的岁月气息。 是传承物品。 该死! 那母老虎竟然隐瞒了如此重要信息! 血睛白额虎根本不敢跟牛头人对碰,反身冲向大石,失去平衡的大石一骨碌趴倒下去,血睛白额虎挣扎着想要逃脱。 可是大石双手紧握,没有丝毫放松。 见状,血睛白额虎什么也顾不得了,扑上去和大石肉搏,他宁愿面对狂化的野蛮人,也不愿面对传承物品。 不知是不是错觉,牛头人们看到血睛白额虎与大石厮杀时,全都长长的舒了口气。 野蛮人狂化之后战斗力翻倍,甚至能翻数倍,速度力量防御和恢复全都大幅增加,还能唤醒血脉中的战斗本能,提升自身战斗技巧,简直就是杀戮机器。 但是狂化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敌我不分,红了眼连自己人都砍,只要不被弄死,就要把所有人全弄死,而且一旦狂化结束,身体会虚弱到极致,连一根小手指都动不了,受伤过重的话还会暴毙身亡。 所以,开战时杨牧云就给牛头人交代了一个特殊任务。 一旦大石失去控制,就引导大石去对面,引导失败威胁到自己人的安全,那就使用传承物品将其困住。 血睛白额虎与大石肉搏,简直是瞌睡的时候送枕头,大石也就不会丢失目标四处乱冲了。 至于战斗的输赢。 同等级中,狂化的野蛮人是无敌的,更何况还有四个拉偏架的牛头人。 大石兴奋的狂吼一声,然后与血睛白额虎扭成一团。 血睛白额虎的獠牙轻易刺穿了大石的护身罡气,深深插入大石胳膊中,然后老虎一甩头,刺啦撕下来一大块血肉。 大石看都没看露出暴露出骨骼的胳膊,而是借着老虎晃脑袋的瞬间翻身骑在老虎身上,然后胳膊一圈勒住老虎的脖子。 人型生物最强大的杀招就是手臂。 不是说手臂的力量有多大,而是人形生物的手臂能够勒住野兽的脖子,对兽形生物而言,这一招是无解的。 无论猫科动物还是犬科动物,它们的爪子都只有拍、抓、挠、挥的攻击方式,既不能圈住猎物的脖子,也不能破解这一杀招。 即便人类,在被勒住脖子的情况下也很难挣脱控制。 血睛白额虎四个爪子极力抓挠脖子,却只是从大石胳膊上抓掉一层皮肉,连伤筋动骨都算不上。 疼痛刺激了大石,胳膊圈得更紧,而且圈紧的同时用力向后扳,血睛白额虎的视角也一点点从水平变成垂直向上90度。 气息不畅的血睛白额虎只能原地打滚,躺在地上不断用后背撞击大石,想要让大石松手。 可是大石根本不受影响,反而挥拳砸向老虎的肋骨、颈侧、下巴等处,拳拳到肉,拳拳碎骨,每一下都能打得血睛白额虎惨叫连连。 另一边,赤鳞双尾虎看到血睛白额虎凄惨的模样,立刻明白,自己的竞争对手没了。 被狂化的野蛮人压在身下,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也没用。 这时候,屁股里面又是一阵钻心刺骨的疼痛,赤鳞双尾虎也不隐藏实力了,嗷呜一声怒吼,浑身鳞片律动着掀开,一道道烈焰从鳞甲缝隙中喷发出来。 “野蛮人,没想到我还有这一招吧!” 杨牧云感觉脚底板一阵炙热袭来,套在脚踝上的尾巴更是像烙铁一样,将脚踝烧灼出一圈焦黑。 虽然杨牧云脚掌皮肤变得像甲壳一样坚硬,可以抵挡很多物理伤害,但是遇到火焰炙烤纯属白给。 别说杨牧云,就是巨钳蟹趴在火上也马上变成炭烤螃蟹。 可是这时候,一道道冰锥从暗处射来。 噗嗤! 失去鳞甲的保护,冰锥噗噗刺入赤鳞双尾虎皮肉中,一转眼五六发,老虎屁股一圈插得全是冰锥,冰火相遇瞬间融化,屁股上的火焰也熄灭一大半。 随即,一蓬冰片、冰锥打在杨牧云的小腿上,伤害力不大,但是降温效果极好。 滋滋声中高温迅速降下,赤鳞双尾虎的尾巴蒙上一层冰壳。 赤鳞双尾虎回头看去才发现,旁边草丛中蹲着一只长相奇特的哥布林,不同于其他哥布林的绿皮,这只哥布林浑身皮肤冰兰色,头顶草环,身披草麾。 该死,又是传承物品,该死,野蛮人到底隐藏了多少底牌。 杨牧云说道:“看到你麾下猴头人掌握火焰能力变成火猴族,我就猜想,你肯定有控火的能力,所以一开始就安排这个哥布林在你左右徘徊寻找机会了。” 趁着赤鳞双尾虎心神不宁的时候,杨牧云把脚底板往冰锥上蹭,降温的同时脚指头灵活的夹住冰锥然后往赤鳞双尾虎花朵中一送。 嗷呜! 老虎几乎原地蹦起。 杨牧云心中暗骂:还不松开?行,有本事你全夹着,今天非得让你透心凉,心里倍儿爽,爽上天。 “绿帽,射准点!” 绿帽翻身一滚调整自己的站位,随即抬手射出一根冰锥。 杨牧云看到冰锥偏离靶心,立刻抬腿矫正一下,然后狠狠一踹送了进去。 绿帽神配合,又送来了第二根、第三根…… 第112章 粗中有细 【新书上架,求订阅支持,拜谢】 有绿帽帮着降温,杨牧云的脚底板终于好受了些。 难受的是赤鳞双尾虎,一根又一根冰锥在肚子里挤压碰撞,肠胃立刻抽搐痉挛,身体也不受控制的抖动起来。 “救我!救我!” 赤鳞双尾虎朝着母老虎呼唤,然而,母老虎目光冰冷,神色果决,非但没有参战的意思,反而身子一晃向谷口窜去。 逃跑的同时,母老虎还怒吼一声,“不想死的都跟我撤!我为你们杀出一条血路!” 正在和猪头人、狗头人、哥布林们战成一团的羊头人、猴头人和狼头人听到这话,全都愣了一下。 我等正欲死战,夫人何故先逃啊? 可是再看一眼自己的主人,一个半死不活,一个欲仙欲死,自己再不跑的话恐怕就跑不了了。 别指望羊头人和猴头人会对两只老虎有什么赴汤蹈火的忠诚,双方原本就是利益交换。 老虎为他们提供庇护,他们为老虎提供食物,顺带提供一些信仰之力,主人有难不落井下石就不错了。 所以,眷属们全都脚底抹油向谷口处奔去。 母老虎就守在路口处,虎视眈眈的看着衔尾追来的猪头人、狗头人和哥布林。 钢鬣跟过母老虎一段时间,知道这家伙不好惹,被其眼睛一瞪瞬间缩着脖子站在原地,既不敢追击也不敢撤退。 好在这时候,杨牧云喊道:“回来,打扫战场!” 都到这份上了,杨牧云哪里还看不出母老虎的心思。 这小娘们根本就没想过血拼死战,一门心思想坐收渔利。 如果自己输了,母老虎顺水推舟选择一个更强壮的配偶,如果自己赢了,母老虎自然顺理成章吞并两只公老虎的眷属,瞬间肥了起来。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自己和大石双双狂化,杀光一切生灵,最终脱力倒地,被母老虎捡尸,而且概率很大,母老虎估计打的就是这个主意。 反正无论什么情况,母老虎都不会亏,而且都有的赚。 望着母老虎潇洒的背影,杨牧云暗暗说道:多带几个姘头过来,管杀还管埋,我要人你要家产,咱们合作愉快。 钢鬣不知道其中的弯弯绕绕,但是听到主人不让追击,如蒙大赦的站在原地,目送着母老虎带领众多眷属大摇大摆离开。 看到救命的稻草随风飘走,赤鳞双尾虎瞬间失去了斗志,尾巴松开,紧紧护住屁股,同时蜷着身子捂住肚子滚来滚去。 看到他那痛苦的模样,再听他翻滚时肚子里哗啦哗啦的冰块摩擦声,杨牧云掰着手指头计算自己究竟送了多少根冰锥进去。 刚才动作太快,有点记不清了。 反正把赤鳞双尾虎的肚子搞大了。 服务到位,客人应该很满意吧。 这时候,老虎身上力量失控,火焰不断从皮肤中逸出,口中和鼻孔里也咕嘟咕嘟的冒着血。 那血落在地上都冒着森森的寒气。 “哎,惨呐。” 杨牧云摇摇头,然后就这样瞪大眼睛看着虎头人痛苦挣扎。 终于,老虎爪子一蹬,没气了。 杨牧云大着胆子凑过去,没敢摸老虎脑袋,而是抓着老虎的尾巴念动咒语。 “献祭!” 赤鳞双尾虎的尸体瞬间被血光包裹着浮起,随即砰然炸裂,化作漫天光粉。 伸手接住气泡中出现的事物,心中暗道:野蛮人的祖先终于正经了一回。 这是一个虎皮小背心,赤鳞双尾虎的皮子打造的,丝滑柔顺的绒毛下还有一层细密的鳞甲。 杨牧云就是在这层鳞甲上吃了大亏,身子失去平衡被老虎尾巴圈住脚踝。 不过还好,错有错招,找到了赤鳞双尾虎的致命弱点,否则正常战斗的话,自己还真不好收拾对方。 想到这,杨牧云手指在鳞甲上划了一下,结果鳞甲嗤的一声火焰迸发,虽然自己迅速缩手,可空气中还是飘起一阵汗毛烧焦的气味。 好吧,除了防御能力不错,还能喷发火焰回敬敌人。 这时候,远处的牛头人喊道:“主人,大石快胜利了!” 虽然喊着大石胜利,可牛头人没有丝毫欢喜的意思,反而充满了忌惮和恐惧。 杨牧云立刻拔足狂奔。 大石和血睛白额虎的战斗也到了尾声。 狂化状态下,大石左胳膊圈着老虎的脖子,几乎将其颈骨箍断,右拳将血睛白额虎打得半边身子骨折。 在杨牧云看来,面前的情形就像是武松打虎,大石虽然没喝酒,但是比武松更上头,出拳也更暴戾。 血睛白额虎的模样很凄惨,半边身子被锤得粉碎骨折,肉泥骨粉从伤口中喷溅出来,前爪部分只剩下两张薄皮,可他的大脑袋依旧完好无损。 真·头铁。 大石锤了上百拳之后,缓缓松开毫无生机的血睛白额虎,用手背抹了一把嘴角的血迹。 狂化状态下,胳膊上、大腿上被老虎挠出的皮肉伤快速愈合,大石的状态正在快速恢复。 而眼前还有众多来回奔走的生灵,大石嘴角一勾,扯出一道冷酷的笑容。 可是这时候,杨牧云挡在了大石身前。 大石半点迟疑都没有,直接冲向杨牧云。 杨牧云不敢怠慢,横向移步避开大石的攻击,并且在擦肩而过的瞬间低声念道:“不要看!不要听!不要想……” 大石的身子颤抖了一下,眼睛中的血光也跳动起来,随即便见其抬起颤抖的双手,紧紧捂住左右太阳穴。 杨牧云再次重复一遍,紧接着说道:“睡吧……睡一觉就好了……” 主动走到大石面前,杨牧云拿出一块糖送到大石面前,大石呆滞的张嘴含住,然后眼睛一翻向后躺倒。 杨牧云伸出双手接住大石,然后将其交给牛头人。 看了一眼地上的血睛白额虎,杨牧云肚子里的馋虫又犯了。 血睛白额虎的体长几乎是赤鳞双尾虎的两倍,两者相比根本就是营养过剩的东北虎和营养不良的华南虎。 这么大一块肉,不尝尝真是可惜了。 也不知道偷偷割下来一个小零件会不会影响献祭,祖先应该不会介意这些细节吧,虽然这个细节有点大。 可是想了想,杨牧云还是蹲下身,合住老虎那双死不瞑目的血睛,然后按住其额头上那两块染成血色的白毛。 “献祭!” 第113章 遭遇同族 【新书上架,求订阅支持,拜谢】 这一波大丰收。 不仅是两只老虎,还有战斗的配合与磨练。 哥布林在这一战中发挥了主力输出的作用。 箭雨之下,羊头人和猴头人死伤惨重,猪头人冲锋的时候几乎没遇到什么阻力,一波平推就把敌人平了。 原本杨牧云还有些担忧自己去铁炉城之后家中的安全问题,但是看到哥布林的成长,杨牧云彻底放下心来。 牛头人可以独当一面,哥布林又形成了战斗力,依托城墙进行防御,等闲敌人根本无法攻破。 那母老虎得了三支眷属,肯定要回去消化血睛白额虎和赤鳞双尾虎的地盘,短时间内也不会再过来搞事情了。 春天禁止交战,除非求偶的战斗。 激情了这么多天,动物们全都疲了乏了,那母老虎也不好忽悠冤大头送死了。 于是,杨牧云一边整理物资,一边等待大石恢复。 “这是虎皮背心,这是虎头帽,我用不上,都给你。” 说出这话的时候,杨牧云心在滴血。 凭什么啊,适合自己的东西都是女装,没一件正经的,适合大石的全都是男装,威风帅气有男人味。 就说着小背心。 往自己身上一套就是麻袋,耷拉着没有半点造型。 往大石身上一套却合身贴肉,浑身肌肉撑的衣服微微隆起,更好地凸显出雄壮的胸肌轮廓,细密的鳞甲紧紧绷起,无时无刻都在散发着灼热的阳刚气息。 虎头帽更不用说了,脑袋是血睛白额虎身上最坚硬的地方,大石狂化状态下揍了上百拳还能保持完整,防御力杠杠的,变成头盔后更不用说。 而且,这虎头帽有点像伊之助的头盔,将人头完全含住,全包裹防具。 虎口张开露出人脸,虎口闭合就是全封闭护具,再加上一圈护颈,可以说把头部保护得无懈可击。 最重要的,虎头盔的外观威风凛凛,尤其是那一双血色的眼睛,充满摄人心魄的力量,完美诠释了虎死威犹在那句话。 许多哥布林光是看一眼就觉得腿软,膀胱缩小,更别说真正的战斗时一直面对了。 有了这两件装备,大石战斗力暴涨,杨牧云琢磨了一下,如果下次大石再陷入狂化状态,自己还真没胆气去制止他了。 不行,自己也得赶紧提升一下了。 等强大的生灵送上门不现实,只能去铁炉城淘点好东西,尤其是一把趁手的武器。 被赤鳞双尾虎一路拖行,杨牧云连反制的能力都没有,如果手中有一把武器,早就把老虎尾巴削了。 铁炉城是这附近最大的武器市场,一定能找到趁手的家伙。 选了一个晴朗的早晨,种花家打开大门,杨牧云、大石带领狗头人、猪头人,一路向南而去。 路上时不时能看到三五成群的生灵。 有鹿头人、马头人这种大块头,也有鼠头人、兔头人这种小东西。 而无论大小,身上都带着大大小小的包裹。 或是几根花花绿绿的草药,或是几块闪闪发光的石头,还有各种被草绳、兽筋捆缚的生灵。 有的是不停挣扎嚎叫的野兽,也有沉默麻木的智慧生物。 所有生灵都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前进——铁炉城。 杨牧云之前听说,春天里第二个月圆之日开始,各族生灵会陆续前往铁炉城,出售自己的劳动成果,换取各种物资。 但是没想到会有这么多生灵,尤其是那些看上去比哥布林强不了多少的生灵,去铁炉城干什么,赶集吗? 黑头似乎看出了杨牧云的疑惑,解释道:“主人,那些小东西都是去换盐的。” 铁炉城不光有铁矿,还有盐矿。 正是掌握了这两样物资,铁炉城才会迅速的富强起来。 没有铁器无所谓,还能用木棍、石头、骨头,甚至尖牙利齿。 可是没有盐,生存都成问题。 所以,很多智慧生物都会到铁炉城换取食盐,哪怕品质再差的食盐依旧是抢手货。 铁炉城也会有很多艺高人胆大的冒险者,携带形形色色的物资四处游荡交换,而其中必备的物资就是盐。 杨牧云没必要当盐贩子,不至于为了这点好处和矮人族产生冲突。 自己现在正弱小,需要摸着矮人族过河。 这时候,大石低声说道:“酋长,有很多人跟着咱们。” 杨牧云回头望了一眼,发现很多大大小小的身影亦步亦趋的吊在自己身后,察觉自己回头,立刻闪身躲到树林里、草丛中。 回头继续向前走,杨牧云淡淡说道:“应该是想搭顺风车的吧。” 路上不太平,随时都有掠食者出没,甚至有一些品行低劣的智慧生物专门拦路抢劫。 虽然铁炉城每天都派遣队伍打击劫道的毛贼,城门口隔三差五就有被吊死的倒霉鬼,可大家还是小心翼翼,见到大队人马就跟在后面。 杨牧云的队伍一看就人强马壮,即便拦路抢劫的毛贼也得掂量掂量,一旦碰上,究竟该谁交买路钱。 一路无事,甚至有点无聊。 没了最开始的新鲜劲,旅途就显得枯燥起来,杨牧云心中唯一的想法就是,铁炉城怎么这么远。 千里迢迢,还不包括绕弯和翻山越岭,按照卤蛋的话,即便熟悉道路,单程都得半个月,一来一回差不多就是一个月。 效率有点低下。 而且,自己还有部落要照顾,一个月的时间不知会生出多少变化。 于是,杨牧云一声令下,加快速度。 好在这次带出来的都是精英,而且每天吃固本培元丹淬炼身体,负重行军什么的根本不在话下。 杨牧云的队伍快走如风,后面吊车尾的小动物们立刻麻爪了。 跑这么快干嘛,慢慢走不行吗,你们等一下,我都跟不上了。 结果,越来越多的小动物掉队。 轻装行进却还赶不上负重行军的猪头人、狗头人,想到这里,吊车尾的小动物们心中一震再震。 精锐啊。 哪个部落这么强大,以前怎么没听说过。 一个小时后,杨牧云在一处开阔的高坡短暂休息。 狗头人和猪头人们卸下身上的负重,然后喝水、吃蘑菇干、肉干,饱餐之后趁着浑身血气翻滚,赶紧吃一小块固本培元丹,加快药效的吸收和沉淀。 艰苦的急行军,竟然被他们当成了修行方式,并且乐在其中。 杨牧云则看着来时的方向,估算自己行走的路程。 “咱们行军速度加快一倍,消耗的时间就缩短一半,半个月的路程,七八天就能到了。不过,我觉得咱们的速度还能更快一些。” 听到杨牧云的话,大石重重点头,自己一身力气正没处使,刚才跑的那段只能算是热身。 可就在这时候,远处传来一声震慑心魄的怒吼,一大群鸟雀惊慌的嘎嘎着冲上天空。 杨牧云和大石同时精神一振,仿佛有一道电流在心中激荡、碰撞,最终传遍全身。 “野蛮人!” “是狂化!” 两人同时站起,头也不回的向声音来源方向冲去。 野蛮人轻易不使用狂化,而一旦使用,必定是生死关头的舍命一击,身为同族,杨牧云和大石没理由袖手旁观。 “兄弟,坚持住,我们来了!” 第114章 回家吃饭 【新书上架,求订阅支持,拜谢】 一片乱石岗中,七个骑着盘角山羊的矮人族居高临下看着前方的野蛮人,面色冷峻、目光炙热。 “他手中是达古大宗师锻造的名剑。” “没错,达古大宗师在八十年前锻造的名剑。” “只可惜这把剑被偷了,达古大宗师也因此忧愤成疾,不久于世。” “我族搜寻那么多年,终于在这里找到了,没想到是被一个野蛮人窃走藏匿。” “身为达古大宗师的嫡系后裔,我有义务惩罚窃贼,追回属于家族的荣耀。” 下方,一个年轻野蛮人怒吼道:“撒谎,这是我们的武器,才不是你们的。” 矮人族纷纷大笑起来。 “你们的,是你们偷的还是抢的!” “除了我们矮人族,谁还能锻造出这种武器。” “无耻的野蛮人,把达古大宗师的武器交出来,饶你们不死。” “哼!把他们全都抓起来,带回铁炉城好好审问,一定要查清楚是谁偷的。古达大宗师的死,必须有人负责!” 年轻的野蛮人看了一眼手中的长剑,眼神中流露出一抹坚毅,向身后的同伴们摆了摆手,头也不回的说道:“你们走,立刻走,不要看我!” 听到这话,另外几个年龄稍小的野蛮人顿时明白了什么,眼睛纷纷红了起来,可他们还是互相拉扯着向后退去。 矮人族没有追。 他们眼里只有达古大宗师的遗作,而且矮人族明白自己即将面对的是什么。 “上!拿下他!” 七个小矮人骑着山羊跳来跳去,手中斧子、锤子等武器挥舞着向野蛮人招呼过去。 年轻的野蛮人攻击凶悍,可战斗经验不足,在小矮人们的攻击下频频吃亏,而且看得出他不善用剑,长剑在他手中还不如一根棒子好使。 几次交锋之后,年轻的野蛮人被一锤砸在后心上,骨骼碎裂的声音清晰传出。 下一瞬,年轻的野蛮人一声怒吼,血光迸发,气势暴涨,单手持剑在头顶抡了一圈,呼啸的劲气逼得七个矮人纷纷向外围逃窜。 “狂化了!觉醒了血脉力量野蛮人,难怪这么自信。” “狂化又怎么样,抓住他!” 野蛮人瞪着血红的眼睛,死死盯着前方的矮人族,随即倒拖着长剑向前猛冲,快要接近目标时猛然一撩,剑尖就像掠过水面一样毫无阻力的切开地面,从后拖变成前刺。 野蛮人的速度很快,剑法也很凌厉,与之前剑法拙劣的模样形成鲜明对比。 然而,矮人族身下的山羊更快,四蹄一蹬直接跳上旁边的岩石,然后以违反重力的诡异姿势向上垂直攀爬,转眼间到了岩石顶端。 野蛮人原地蹲下起跳,脚尖在岩石上两次借力便到了岩石顶端,弹跳力十分恐怖,可是他刚跳上岩石,山羊已经纵身一跃到了另一块岩石。 山羊跳过去之后身形一动钻到岩石后面,避开了野蛮人的视线,与此同时,另一个矮人族显出身形,发出挑衅的笑声吸引野蛮人注意。 “蠢东西,我在这,来打我啊!” 狂怒之下的野蛮人果然来不及思考,纵身一跃冲向那个矮人族。 很快,被追击的矮人族藏匿起来,同一时间,另一个矮人族现出身形,对着野蛮人挑衅嘲讽。 杨牧云和大石循声而来的时候,看到就是这耍猴的一幕。 七个矮人族借助地形和坐骑出色的弹跳、攀爬,彼此之间默契配合,令野蛮人冲来撞去,疲于奔命,狂化的野蛮人别说摸到他们一下,连靠近都是休想。 看到杨牧云等人出现,矮人族立刻大声说道:“我们是铁炉城巡逻队,正在缉拿盗贼,你们赶紧离去,不要惹祸上身。” 杨牧云指了指身边的几个跟自己差不多岁数的野蛮人孩童。 这些孩子离去的时候正好撞上杨牧云的队伍,几个孩子就像见到救星一样,跪在地上恳求杨牧云出手。 “各位,事情的经过我已经从他们口中了解了,这其中存在隐情,还是先停手吧。” 说完,杨牧云声音一沉,“同族有难,无论如何都要出手相助,希望你们能明白我的立场!” 七个矮人族看了一眼杨牧云,目光在大石身上停留许久,随即看向杨牧云身后队形严整的猪头人、狗头人。 矮人族之所以能戏耍狂化的野蛮人,那是因为没有外人干扰。 如果杨牧云等人故意使坏捣乱一番,必定会出现意料之外的变故,一旦被狂化的野蛮人缠上,损伤再所难免。 于是,矮人们明智的选择了退让。 “野蛮人,今天给你一个面子,但是这件事不会这么轻易的了结。你要去铁炉城是吧,我会在那等着你。” 说完,几个矮人族骑着山羊在乱石堆中一阵蹦跳,转眼间消失不见。 杨牧云的心情没有随着矮人族的离开而放松,反而沉声吼道:“结阵!防御!” 矮人族离开,攻击的目标自然而然落在了杨牧云等人身上。 狂化的野蛮人瞪着血红色双眼左右搜寻,最终锁定了目标。 嗖! 一道弹丸跳豆般的身影从天而降,就像是被网球拍抽下来的网球,野蛮人双手高高擎起一把长剑,借助飞身降落的力道猛然劈下。 “躲开!” 杨牧云不敢硬接,双脚一弹高高跃起,下一瞬,方才站立的位置被长剑劈中,一道凌厉的剑气脱离剑身向前喷薄,五步之内地面爆轰,土石飞溅。 趁着野蛮人攻击后摇的瞬间,杨牧云的身子凌空翻转来到其背上,然后狠狠一脚踏了下去。 命中! 脚踏实地的感觉传来,野蛮人下落速度更快,就像炸鱼队跳水运动员一样,平平砸在地上。 杨牧云双手齐挥射出几道蛛网封住野蛮人,与此同时大石飞身跃出,庞大的身躯重重砸在野蛮人背上,铜浇铁铸的臂膀第一时间锁住了野蛮人的喉咙。 野蛮人怒吼挣扎,可是杨牧云一脚踢在其手肘麻筋上,麻痹的瞬间,杨牧云踢中剑柄,长剑嗖的一声飞出去,深深插入不远处的树干上。 与此同时,钢鬣也化身肉弹,紧紧抓住野蛮人一条腿,其他猪头人见状,纷纷扑上去,抓胳膊的抓胳膊,十几人同时发力,总算将野蛮人按住。 杨牧云蹲下身,按着野蛮人的后颈,低声说道:“不要看,不要听,不要想……睡吧……睡一觉……” 然而,没用,野蛮人非但没有冷静下来,反而挣扎得更加剧烈,哪怕皮肤崩裂,筋断骨折也在所不惜,大石等人虽然竭尽全力压制,可还是像风雨中颠簸起伏的小船,随时都有倾覆的危险。 杨牧云连忙向那几个小孩招手,“你们,过来。” 几个小孩立刻冲过来,杨牧云匆忙交代一番,孩子们立刻跪倒在地上,对着发狂的野蛮人喊了起来。 几个小孩模仿杨牧云的话,结果还是没用。 杨牧云顿时傻眼了,敢情这法子分人还分地方,不是通用的啊,这下完蛋。 焦急之下,杨牧云说道:“你们平常都怎么喊他回家的?” 一个小孩立刻说道:“影gēigēi,酋长喊你回去吃饭。”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狂化中的野蛮人呆滞了一下,随即身体僵硬着抽搐痉挛,最后像泄了气的皮球,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软下去。 杨牧云赶紧一脚一个把猪头人踢起来。 “还压着,再压出人命了,赶紧起来!” 第115章 家有一老 【新书上架,求订阅支持,拜谢】 影? 杨牧云记住了这个名字,然后跟着几个小娃娃向他们的部落行去。 这还是杨牧云第一次与同族接触。 “我还是第一次知道,这周围竟然有其他野蛮人部落。” 几个小娃娃没有心机,立刻唧唧咋咋的回答道:“我们是春天才搬到这的。” “是啊,冬天的时候我们的部落遇到袭击,好多战士都英勇回归了。” “影哥哥是我们部落里最后的希望了。” 杨牧云听到这话,犹豫了许久,最后还是直白的问道:“你们部落有没有漂亮姐姐,或者漂亮阿姨啊?” 按道理,野蛮人发生战争的话,男人阵亡率很高,女人应该不会有什么事的吧。 然而,几个小屁孩都噙着泪水摇头,“阿姊她们在路上跟我们走散了,找不到了。” 杨牧云只能无语,看样子是个和尚窝,大石的媳妇又没希望了。 就这样,一行人说说笑笑的来到一处山洞前。 一个披着兽皮的老者拄着骨杖坐在洞口处,留恋的看着阳光的尾巴从胸前悄悄挠过,涂着油彩的脸庞蠕动着,发出一声遗憾的叹息。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心中蓦地一酸,像,实在太像了,无论长相气质还是衣着,都和老萨满没两样。 大石更是腿一软跪了下去。 几个小屁孩叽叽喳喳的冲到老者身前。 “酋长,我们回来了。” “酋长,影哥哥和人打架了,不过影哥哥没输哦。” “一群骑着两角怪的小矮子欺负我们,还好影哥哥把他们打跑了。” 老者检查了一下影的状态。 回来的时候杨牧云已经给他口中灌了盐水、糖水,又塞了一块固本培元丹,此时影虚弱的身体虽然虚弱,但气息已经稳定下来。 老者放心的舒了口气,叫孩子们去一边玩,然后指了指旁边的草皮示意杨牧云和大石坐下。 “年轻的勇士,你们是哪个部落的,我应该听过你们的传说。” 杨牧云张口欲言,却突然发现,自己不知道部落的名字,拉玺达虽然说过“狂怒”,但那是传说中野蛮人祖先的部落名。 就连萨满和酋长的名字杨牧云也是一无所知,连个绰号都想不起来。 这一刻,杨牧云终于发现野蛮人的文化传承太薄弱了。 很多时候,一场战争或者一次灾害就能令野蛮人传承断绝,而失去了传承的野蛮人不会比野兽强到哪里去。 无奈之下,杨牧云只能连说带比划,指着自己来的方向说道:“大沼泽南边,大湖西边,我们部落的第一勇士叫大烈。” 老者点了点头,“原来是老酒鬼的部落啊。” 下一瞬,老者突然察觉了什么,抓起杨牧云的左手看了一眼,随即浑身颤抖了一下。 “那老头已经完成使命了吗?他真是幸运啊。”说着,老者抚了抚自己手上的骨杖,“可惜,我还没找到合适的领路人啊。” 杨牧云没有说话,而是仔细的看着老者手上的骨杖。 之前只是见萨满宝贝一样抱在怀里,也不知道这是什么用途,等知道的时候,再也见不着了。 “老酋长,这就是我们野蛮人一族的传承物品吗?” 老者点了点头,“算是吧。” 随即老者询问起影身上发生的事情。 杨牧云从猪头人那里接过长剑,将其递到老者面前,然后重述一番事情的经过。 老者感谢杨牧云的援助,如果不是杨牧云及时赶到,影绝对要被矮人族戏耍到力竭身亡。 现在能捡回一条命,实在是先祖保佑。 “年轻的勇士,你救了影,你想要什么,只要我们部落有的,都可以给你。” 说完,老者尴尬的咳了咳,自嘲的说道:“可惜,你来的不是时候,我们部落穷得连口锅都没有了。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就把这柄剑带走吧。” 这把剑的来历有些麻烦,但的确是一把好剑。 杨牧云摇了摇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我们萨满走得急,很多传承都丢失了,不知老先生能不能到我们部落暂住一段时间呢?” 老者迟疑了一下。 没有立刻答应,但也没有立刻拒绝,只是说等影醒了和其商议商议再做决定。 老者这话说的合情合理。 现在他们部落老的老小的小,就影一个顶梁柱,如果绕过影拍板,那就是对影最大的不尊重。 不把成年男子放在眼里,甚至不把战士放在眼里,这在野蛮人部落中是非常严重也非常恶劣的事情。 只是狂化之后,通常要沉睡很久,十天半个月都正常。 杨牧云等不了那么久,只能呵呵一笑。 转身从猪头人身上拿过背包,将一捆捆蘑菇干、肉干取出,然后垒灶架锅,将几块凝固的羊油丢入锅中,和葱姜蒜一起爆香。 滋滋啦啦的响声中,杨牧云往里面添水,然后将羊肉撕成小块,又把蘑菇撕成小条加入汤锅中。 最后,杨牧云在萨满难以置信的目光中拿出几块纯净如冰的盐粒入锅中。 做完这些,杨牧云拍了拍手,不好意思的说道:“时间来不及了,味道可能有点欠缺,勉强试一试吧。” 水开了,咕嘟嘟的冒着泡。 杨牧云用手扇风,将香气吹到几个小家伙脸上。 几个小家伙瞪大眼睛,张大鼻孔,使劲的吸气,更是踮着脚尖站起来,仿佛要追着香气的源头扎进锅里。 杨牧云看了一眼边上躺的影。 这家伙的呼吸频率变快了,脑袋左右晃动,寻找气味的来源,眼皮翻动,仿佛随时都会醒来。 杨牧云笑着问几个小家伙,“你们平常喜欢怎么叫他回家啊。” 几个小家伙立刻异口同声喊道:“影gēigēi,酋长喊你回来吃饭啦。” 地上躺着的影瞬间睁开眼睛,然后僵尸起床一样动作诡异的坐起来,然后眼睛直勾勾望向不远处的锅。 “啊?真香?” 可是下一瞬虚弱袭来,影两眼一翻躺倒在地上。 老者看到这一幕,无奈的叹了口气,然后走过去扶起影,将他的身子依靠在自己腿上。 “孩子,现在咱们的部落到了一个抉择的关口,你是部落中唯一的战士,需要你来为部落做出抉择。” 影虽然身子虚弱,但脑子已经恢复正常。 听了自家酋长的叙述,影目光直勾勾的看着杨牧云。 “跟着你……能吃饱?” 杨牧云心对着身后挥了挥手,“你们刚才吃的是什么?” 猪头人和狗头人们齐刷刷拿出啃了一半的羊肉干,然后啊呜一口啃上去,撕下一大块美美的咀嚼起来。 家里的猪狗都吃得这么好,更何况人。 看到这一幕,影咽了口口水,翻着眼珠看向老者,“酋长,我饿着没事,可是几个小娃子在长个头,他们不能饿着。还有,我得罪了矮人族,要是没有强者庇护,咱们走不出铁炉城的地界。” 第116章 真的很大 【新书上架,求订阅支持,拜谢】 杨牧云的队伍继续前进,只是这次多了几个新的成员。 老酋长看上去病恹恹的,可是走起路来丝毫不慢,影就更不用说了,野蛮人战士身份,绝对是精英人员,虽然虚弱,但是在杨牧云的调理下走路已经不成问题,这一幕看得老酋长啧啧惊奇。 至于几个小屁孩,撒起欢来一溜小跑反而把队伍甩开一大截。 一路急行,赶路的时候所有人都争分夺秒,休息的时候则默默地吃东西、恢复体力。 每当这个时候,影总会目光灼灼的看向大石,大石也眼神直直的盯着影,然后两人手指头比划,一起指着旁边的小树林。 过了一会儿,两人衣着凌乱却神情蛮族的回到队伍中。 杨牧云察觉到两人的异常举动时,心中一惊,不过也没有点破,后来实在好奇悄悄跟了过去,结果看到两人在小树林里拉开架势切磋战斗技巧,顿时大失所望。 就这? 原来,影发现大石没有受到系统的训练,掌握的只是孩童阶段打熬筋骨的动作,至于战士阶段要掌握的战斗技巧,大石一概不知。 影也是职业病犯了,觉得大石这种好苗子不能荒废,于是趁着闲暇时间毫无保留的传道授艺。 几次之后,杨牧云也明白了影的实力。 单论掌握的技巧,影绝对碾压大石。 可是论起纯粹的力量,影拍马都追不上大石。 毕竟大石除了根骨天赋上佳,营养供应充足,还吃了巨钳蟹、固本培元丹、土豆,又开启了信仰,使用信仰之力强化自身,还有一大堆装备。 三天之后,大石掌握了战士阶段的所有战斗技巧,而且青出于蓝,远胜影这个师父。 老酋长得知这一结果,长长的叹了口气,向杨牧云说道:“影这孩子的实力在我们部落里只是末流,连‘大’都称不上。可惜现在部落的重担都压在了他身上。既要照顾我这个老头子,又要保护几个小家伙的安全,还得每天四处奔走打听,寻觅族人的下落。苦了他了。” 在野蛮人中,特别优秀的成员,个头高力气大身板壮的,都会在名字前加“大”字,属于一种敬称。 这个大不是自己说自己很大就很大了,得族人们共同见证,共同认可的,否则只会成为所有人的笑柄。 比如杨牧云部落中的第一勇士大烈,就是用身板和拳头获得了所有人的尊敬。 大石这个“大”只是大人们平常的戏称,不过也看得出族人们对大石的期望。 杨牧云年龄还小,不能称“大”也就罢了,影都已经成年,还获得了战士身份,却连个“大”都混不长,的确有点悲催。 不过杨牧云摇了摇头,安慰道:“瘦死的象头人比马头人大,影的实力还是可以的,如果没有他的教导,大石也不会进步这么快。” 老酋长叹了口气,“再好的衣钵,也得传承下去才行,也不知道我这老家伙能不能看到失散的族人们。” 言外之意,影不是合格的继承人,其他几个小家伙也不是。 杨牧云立刻说道:“老酋长您放心,我会帮你们寻找的。” 说这话的时候,杨牧云的声音掷地有声,目光坚定不移。 小屁孩们说了,失散的族人中有很多小姐姐和小阿姨。 近亲不能成婚,只能从其他部落选择配偶,这些大姑娘小媳妇迟早都落入大石手里,成为自己部落的一员。 老酋长不知道杨牧云心中的算盘,但他能感觉得出杨牧云话语中真诚,于是点了点头,暗道:多好的孩子啊,可惜,为什么不是我们部落的呢。 第五天的时候,铁炉城终于出现在了视野中。 杨牧云站在土坡上了望着前方宏伟的建筑群,心中既是惊讶又是震撼。 本以为铁炉城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城,顶多也就是人口多一点,房子多一点,却没想到它是如此的庞大、雄伟。 一片连绵起伏的山峦中,矮人族将几座是山头整个削平,然后在上面开凿出城墙、道路,掏出一栋栋房屋、建筑。 别人万雕刻也就是拿一块石头整活,矮人族倒好,直接拿山,而且是好几座山。 铁炉城最上方是几个矮人族祖先的雕像,再向下是密密麻麻的岩洞、城堡、房屋,蜿蜒的石板路环绕向下,山脚处则是一圈高耸的城墙,墙上看不到砖缝,完全是一整块山壁切削雕刻而成。 削山筑城,矮人族心大、本事也大,更是完成了这个几乎不可能的奇迹。 异族人看到这巍峨的山城,哪里还有捋虎须的胆子。 老酋长指着铁炉城方向最高的主峰说道:“城墙内是铁炉堡范围,里面是矮人族的住所,大概有上万人。异族人没有过硬的关系根本不能入住其中。各族旅客、冒险者、流浪人都是在城墙外搭帐篷居住,久而久之发展出了外城。” 咳了咳,老酋长说道:“我们原本打算在外城找个地方住下,先稳定下来,再慢慢寻找族人,说不定会在外城遇到他们。” 杨牧云眺望外城区域。 从山脚向外一路延伸,各种窝棚、帐篷、泥瓦房随处可见,还有大大小小高矮不一的树木,形形色色风格的装饰凌乱的糅在一起,杂乱无章却又充满了烟火气。 矮人族对这些异族人也不驱逐,甚至还给他们提供庇护。 毕竟外城区给铁炉城注入了充沛的活力,也是一道天然的防御屏障,数百年下来就在铁炉城的城墙下发展出另一个城市。 杨牧云看向铁炉城的时候,铁炉城方向的人也在看着他们。 新来的商队总能引起某些人的注意,他们热情地跑过来,瞪大眼睛看向杨牧云队伍中大包小包的行囊。 “嗨,远道而来的朋友,你们带来了什么货物?需要盐吗?青岩,像春天的嫩草一样,绿油油的,一定是得到了春天祝福的好东西。还有糖,新鲜的蜜糖,往河里滴一滴,就能让整条河甜起来。难道你们需要铁器,哦,我正好在内城有熟人,你们需要什么,尽管告诉我。对了,我叫大舌头,看看我的舌头,很大吧。略略略……” 说话的是一个蜥蜴人,只见他的舌头灵活转动,卷成一个小心心的造型。 比心? 用手比心还好,用舌头比心,怎么看都有点寒颤人。 杨牧云一把推开蜥蜴人的脑袋,“我说老兄,你喝了多少酒,这味道真独特。” 蜥蜴人一拍胸口,“朋友,你要喝酒吗,那就去树屋酒馆,那里的酒是最好喝的。” 杨牧云拿出一块羊肉干丢到蜥蜴人嘴巴里,令其乖乖闭嘴,然后才说出自己的要求。 “我们需要一块交易区的空地,最好是能搭建房屋,你帮我们联系一下铁炉城的管理者,事成之后,我送你一个小礼物。” 大舌头立刻一拍胸口,“你们要长期交易?那好,走走走,跟我来!” 说完,大舌头向身后跟来的那些人喊道:“让开让开,这是大舌头的客人。对了,尊贵的客人,你们的店铺叫什么呢,主要做什么交易?” 杨牧云笑了笑,“我们的店铺就叫地丑工作室,主要做……用心创造快乐的生意……” 第117章 真是巧啊 【新书上架,求订阅支持,拜谢】 “真巧啊,没想到会在这碰上你。” 看着对面的矮人族,杨牧云也笑了笑,“是啊,好巧。” 这个管理者并非旁人,正是之前围攻影的那几个矮人族骑士。 蜥蜴人大舌头左看看、又看看,“你竟然认识达古,为什么不早说呢,牵线牵到朋友身上,这事要是传出去我大舌头就没脸混了。” 杨牧云连忙解释,“认识倒是认识,只是人家未必把我当朋友。” 蜥蜴人愣了一下,这才察觉双方的气氛有点紧张。 不止这个年轻的野蛮人,其身后的随从们也都悄悄地按住了武器,大有一言不合开打的架势。 于是,大舌头小声说道:“朋友,不要冲动,这里是铁炉城的地盘,有什么事情好好说,千万别动手。否则会吃亏的。” 杨牧云摆了摆手,示意自己的人不要紧张,还特意看了影一眼,唯恐他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按耐不住攻击小矮人。 还好,老酋长拉着影的胳膊,将其拖到了后面,杨牧云这才放下心来,随即转向达古。 “今天是先谈公事,还是先谈私事?” 达古哼了一声,自己要是说那把剑的事不就成了因私废公,这要是传出去,不仅自己没面子,家族的荣誉也会因自己受损。 不过野蛮人以为这样就能挤兑自己,让自己公事公办? 没门! “说吧,你们要干什么买卖,干多久。要是寻常买卖,你们自己在边角处找个地方就行,不能随地拉尿,不能偷窃斗殴,老实一点就不会有麻烦,明白吗。否则,不但要被驱逐出去,还得吃些苦头。” 说这话的时候,达古的眼睛在杨牧云身后扫了一圈,毫不掩饰心中的鄙夷。 影咬牙切齿,可是老酋长紧紧抓住他的手腕。 形势比人强,在矮人族的地头上,外人只能忍气吞声。 杨牧云冷笑一声,摇头说道:“公事咱们不急,先把私事了结了再说,要不然这事梗在中间,咱们没法心平气和的交谈,是不是?” 听到杨牧云这话,大舌头顿时好奇起来,究竟什么事? 围观的其他人也纷纷瞪大眼睛,支起耳朵。 达古怒哼一声,“野蛮人,你这是故意挑衅我们达古家族吗?知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 杨牧云没有说话,而是拿出那把引发矛盾的长剑,手指在剑身弹了一下,指甲和金属碰撞发出清越的铿鸣。 鸣声经久不绝,仿佛剑身中藏着一把音叉。 看到这一幕,所有人都激动起来。 长期混迹铁炉城,他们自然对刀剑有所了解,明白这样的声音意味着什么。 精良的材料、精美的造型、精湛的技艺,此三者融为一体,必定是一把品质卓越的武器。 而且,所有人都高看了杨牧云一眼。 仅凭一根手指就能敲出这种声音,手上的力道不容小觑,小小年纪就如此了得,长大了肯定是个人物。 杨牧云将长剑在众人面前展示一番,“剑身有达古大宗师的独家印记,确实是达古家族出品的武器没错。” 看到杨牧云还要说下去,达古一声爆吼,“行!算你狠!过来吧!” 杨牧云笑了笑,脚下一不动,而是指着影说道:“道歉!向他道歉!” 达古的脸色迅速变红,然后一点点转黑,可是看到杨牧云手中的长剑,他不得不低下头。 “抱歉,之前多有得罪。请各位随我来吧。” 杨牧云这才用兽皮卷起长剑,然后招呼大家跟上去。 影心中剧烈颤抖,眼睛里满是惊讶。 没想到这个年纪小小的同族会为了自己的事情开罪矮人族,难道不想在铁炉城做买卖了吗? 影更没想到,矮人族屈服了,还向自己低头道歉,这比把矮子们暴揍一顿更解气。 这怎么可能,矮人族狂傲自大,怎么会向自己低头道歉呢,该不会在打什么坏主意吧。 旁边的老酋长看到这一幕,意味深长的点了点头,然后拽了拽影。 “走啊,还愣着干什么。” 影挠头,还在思考怎么回事,可是挠破头依旧想不明白。 老酋长顿时叹了口气,“想不明白就别想,好好跟着就行了。” 说这话的时候,老酋长心中满是佩服,自己也是想了又想才明白杨牧云这么做的用意和底气,随即对杨牧云的急智和果断佩服不已。 不愧是被选中的领路人,这种人才一定能带领部族走向兴旺。 看热闹的人们议论纷纷,互相打听起达古大宗师。 达古大宗师是百年前的名人了,这么多年来已经很少被人提及,矮人族或许还知道点,异族人顶多也就是听过这名字,不一定认识这人。 只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事不简单,一时间街头巷尾,茶余饭后全都是关于达古家族的猜测和臆想。 借着这股风,杨牧云和他的队伍声名鹊起,什么都没干,名声已经传遍外城区,就连内城区很多矮人族都知道了这件事。 达古的心在滴血,如果可以重来的话,他一定不会像刚才那样说些没用的狂话、狠话。 本以为野蛮人都是冲动易怒的废物,只要挑衅一番就能让他们干出些出格的事情,然后顺理成章将他们抓起来,丢入监牢,那把剑也就名正言顺的回到自己手中。 哪想到野蛮人心机如此深沉,直接把事情抖了出来。 那把剑是达古大宗师的作品没错,那把剑也是被盗窃了没错,达古家族追回那把剑也理所当然。 但是有一点…… 正是想清楚了这个后果,达古才前倨后恭,不仅低头服软,还赔礼道歉,更是恭恭敬敬的帮杨牧云找地方。 杨牧云满意的看着面前这片空地。 长两百多步,宽一百多步,摆摊开店足够了,还有地方安营扎寨、堆砌货物,而且周围有很多自行搭建的房屋,自己想盖房子也不成问题。 “不错,我很满意。多谢达古大人的帮忙,达古大人真是热心肠的好心人啊,以后咱们得多亲近亲近。” 达古强忍住抡锤子的冲动,咬牙说道:“年轻人,你最好识趣一点,把剑交还给达古家族,那样的话你就能得到达古家族的友谊,今后在铁炉城会混的更开。相反,你得罪了达古家族的话……” 杨牧云将长剑抱在怀中,低头弯腰看着达古的眼睛,“打个赌怎么样?” 达古眯了眯眼,“说吧,怎么赌!” “就赌这把剑,它是我的!你们达古家族不但承认它的归属权,还要给它配上专属的剑鞘。” 达古就像听到世上最可笑的笑话,“好,你要是赢了,我亲自给你把套套上,可你要是输了呢?” “输?我的字典里没有输!” 达古一言不发的转身离开,走出很远的距离,达古悄悄附到同僚耳边问道:“打听个事……什么是字典?” 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不知道。” “我也准备问呢。” “我们的见识竟然不如一个野蛮人,耻辱啊。” 第118章 公平交易 【新书上架,求订阅支持,拜谢】 有了场地,杨牧云立刻指挥猪头人摆摊卖货。 大石凑到杨牧云身边问道:“酋长,要不咱们先搭起帐篷,安顿下来?” 杨牧云摇了摇头,“帐篷搭了还得拆,何必那么麻烦。你看我的吧!” 史莱姆血肉工厂制作的凉鞋、马甲、头盔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身处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人们对实力的渴望无比强烈,只有强大起来才能保障自己的安全,不至于成为其他生灵的猎物甚至食物。 铁炉城有很多做工精良的武器和防具,但是那些东西太昂贵了,只有极少数强者能拿得出手矮人族要的价码,更多的人只能望而兴叹。 然而看热闹是人们的天性,甭管买得起买不起,问问价钱总是没问题的。 “勇士,你们这些精美的防具怎么交换啊?” 杨牧云就喜欢这种说话好听的,于是爽快回答道:“我这里缺少建筑用的木料、石料,一间房子的材料,换一套防具。你是第一个问价的,我再额外送你一个好东西。” 虽然不知道送什么,但是光说送就让那人心里舒坦了,留下自己的名字,然后二话不说回去运东西了。 木料和石料不值钱,动动手就能弄到,通过杨牧云提出的价格,人们心中大致有了约莫。 又有人问:“你这防具结实吗?” 杨牧云拿出一个大号的摔不烂盆,让大家感觉了一下它的分量,然后朝地上猛摔,又站上去踩了踩,高高跳起重重落下,让大家了解它的坚硬度。 果然,一群人都看得目瞪口呆。 这么轻的盆子,竟然摔不烂踩不坏,究竟是什么材料做的。 杨牧云又拿起一套防具,用手狠狠挤压、折叠,防具都拉得变形了,可是一松手又恢复原样。 “这是同种材料制成,轻便、防水、耐磨,防御力肯定比不上铁甲,但是肯定强过寻常树皮、兽皮。除了怕火,没有什么明显的弱点。” 看到这一幕,机灵的已经拔腿就跑了,迟钝的还杵在那看热闹。 杨牧云委婉的提点了一下人群中几个贼眉鼠眼的家伙,然后大声说道:“我这有1000套防具,但是我只需要十几间房子,明白吗?” 听到这句话,迟钝的人终于回过神来,连忙回去寻找石材和木料。 又有人问道:“年轻的勇士,我们都是外面来的,没有石料也没有木料,能不能用其他东西跟你换?” 杨牧云爽快点头,“魔力果实!或者草药、矿石,特殊的骸骨,或者别的什么的稀奇古怪的东西都可以。看东西给价钱。” 听到这话,对面的路人立刻掏出一个皮口袋,张开袋子口,里面装的是一堆大拇指粗的晒干果实,红彤彤的,就像火炭一样,隐隐间还散发出淡淡的温热。 杨牧云拈起一颗闻了闻,感觉其中有精纯的魔力,不用想,肯定是魔力果实没错。 本来还想再舔一口试试味道,但是想到有其他人舔过,杨牧云顿时打消了这个念头,而是将果实递到老酋长面前。 老者瞧了一眼,都没过手,便说道:“烈焰果,最低级的魔力果实,蕴含火元素能量,长期食用可以激发掌控火元素的能力,拥有烈焰血脉的生灵食用可以增强血脉力量。” 对面的路人比了根大拇指,“老先生厉害。” 杨牧云心中立刻有了约摸,当着那人的面清点了一下果实的数目,一共16个,其中10个是大果,剩余几个都小了一号,还有两个小了一半,颜色也红得不正。 “看在你是第一个成交的,就给你优惠点。两个果子一套防具,交换的话,我再送你一个盆。” “换了!” 对面的路人二话不说,连装果子的皮口袋都不要了,直接塞进杨牧云怀里,唯恐杨牧云反悔。 随即,他乐滋滋的蹲在挑选一套防具穿身上,然后又比划着挑选出另外7套,用绳子把所有东西串起来,然后顶着一个大盆逃也似的跑了。 立刻有路人替杨牧云拍大腿,“亏了亏了!那烈焰果虽然是魔力果实,但经常有人采集到。一株能结几十个,不算稀罕。小伙子你吃亏了。” 杨牧云哈哈一笑,“他需要我的东西,我需要他的东西,一物换一物,我们各取所需,有什么吃亏不吃亏的。好了,咱们继续吧,还有谁交换吗?” 将魔力果实装进皮口袋,杨牧云心中暗道:这东西再不值钱,也不至于比史莱姆还廉价吧,你们可能会赚,但我永远不会亏。 路人听到这话,全都心中痒痒,纷纷拿出自己的东西。 “小伙子,你看看我这个矿石,跟你说,它宝贝着呐,当时有两个猛兽为了它打得头破血流,我是拼了命才抢到的,在手里暖了一年多没舍得出售啊。” “勇士帮忙看看,这块骨头你们收不收,你听听这声音,敲着跟铁一样,磨制一下肯定是好武器。” “你看看这个果子,今天刚摘的,新鲜着的,一掐还出水,怎么样,要不要。” 杨牧云嫌弃的说:“你要是不掐还能换一套防具,你掐一下就只能换一个了。” 现场顿时成了鉴宝大会。 有的人是实心实意拿出好宝贝交换,有的人则鱼目混珠,拿一些不值钱的东西,或者经过了修饰的劣质品。 这些都是考验眼力劲的。 杨牧云很快就败下阵来,见识太少了,十件东西里九件不认识,唯一一个认识的,还说错了,引得人们哄堂大笑。 其实对杨牧云而言,只要不是垃圾,随便换都是赚的,毕竟自己的产品都是史莱姆做的,成本几近于无。 可是老酋长听不得那些人的嘲弄,一屁股坐在杨牧云身边。 无论对方拿出什么,老先生都说得头头是道,对那些别有用心的人,老先生也都客气的说眼花,看不准。 杨牧云则根据老酋长的话给出价格,对方基本上都心悦诚服的答应交换。 收回来的东西快速增加,除了骸骨、兽筋、皮毛、果实,还有几个关在小笼子里的鸟兽,甚至有人牵着奴隶过来交换。 说起来,这奴隶还真不值钱,两个鼠头人,对方竟然只要一个帽子,并且说再抓几个鼠头人过来换马甲,敢情是要靠抓老鼠在杨牧云这里凑齐一身行头。 就在杨牧云乐滋滋逗鼠头人玩的时候,老酋长突然站了起来,目光死死地盯着一个向这边走来的巨魔。 那巨魔手中拽着一根绳子,绳子另一头捆着一个小孩,小孩走得慢了一点,巨魔立刻一拽绳子,带得小孩摔倒在地咕噜噜滚了几圈,然后被一路拖拽着滑到巨魔脚下。 看到巨魔抬腿欲踢,影嗖的冲了出来,一把将巨魔推倒,然后紧紧抱着小孩。 杨牧云顿时明白了,这个孩子是影的族人。 第119章 弄死他们 【新书上架,求订阅支持,拜谢】 “影,回来!” 杨牧云连忙走过去将巨魔扶起来。 “这位勇士,真对不住,手下的人毛手毛脚不懂事。为了表示歉意,我送你一个帽子怎么样。” 说着,杨牧云将一顶帽子戴到巨魔光秃秃的脑袋上,然后帮其系上绳子。 看到巨魔用拳头往头上砸,然后一边砸一边嘿嘿傻笑,杨牧云心中顿时舒了口气。 “这个小孩,给我。这样的帽子,还有胸甲、鞋子,我给你10套。对,10套,咦,你怎么才九根手指头?比你的手指头再多一套。” 巨魔兴奋的点头,这个价格完全超出他的心理预期。 可是看了影一眼,巨魔眼睛中又流露出贪婪的神情。 “都给我!这些,全是我的!” 巨魔指着摊子上的货物大包大揽,甚至还把杨牧云卖货收来的各种物品给划拉了进去,红红的眼珠子再也塞不进任何其他东西。 杨牧云看了一眼老酋长。 老酋长叹了口气,然后缓缓摇头。 从来只有野蛮人抢别人,什么时候轮到其他种族抢野蛮人了。 影拳头紧握,目光冰冷的看着巨魔,可是一想到这里是铁炉城,他只能牙关紧咬,嘴唇哆嗦着沁出一丝血迹。 虽然换一个人回来千值万值,但是这样被人威胁,杨牧云心中很是不爽,于是起一脚把巨魔踹翻,顺手把他头上的帽子摘了回来。 巨魔一骨碌站起来,怒吼一声骂道:“你们敢动手,知道不知道这里是哪,铁炉城的巡逻队不会放过你们的。” 杨牧云呵呵冷笑,“铁炉城最多把我们驱逐,难不成杀了我们?” 巨魔呸了一口唾沫,“只要出了这座城,老子一定弄死你们!” 杨牧云“哦”了一声,“不是我瞧不起你,就凭你,我随便派个手底下的狗头人就能弄死你,信不信。” 听到杨牧云的话,身后的狗头人们立刻窜到前方,一个个呲牙咧嘴,不怀好意的盯着巨魔的喉咙。 巨魔瞪着眼睛骂道:“老子是红石崖血矛部落的,我们血矛部落有一百多个战士,你们才几个人,也敢跟我们血矛部落斗!怎么样,怕了吧!” 杨牧云心中暗暗记下这些信息,然后问道:“呵,吹牛谁不会,我在另一个世界还有十四亿族人,八百万无敌勇士,我骄傲了吗?别说那些有的没的,就说你现在能叫过来几个人,叫不来人就乖乖滚蛋,装什么装。” 巨魔也不废话,昂起脖子怒吼一声,远处立刻传回十几道响应的声音。 杨牧云朝老酋长使了个眼色,老酋长立刻意会,不着痕迹的向后退去。 咚咚咚咚的脚步声中,十几个巨魔从远处冲过来,一见面就把摇人的家伙踹倒在地。 “在城里叫什么叫,丢不丢人。” 挨打的巨魔立刻指着杨牧云说道:“这家伙瞧不起我们血矛部落,首领,我要吃了他的舌头!” 巨魔首领瞪着杨牧云,“野蛮人?” 野蛮人和巨魔一向不对付,平常没事还要摩擦一下,更何况现在对上了。 巨魔首领又看了一眼影和大石,“就你们三个?也敢挑衅我们血矛部落?” 杨牧云看了一眼周围密密麻麻的吃瓜群众,大声说道:“怎么能是我们挑衅呢,明明是你的人要抢劫。” 之前挨打的巨魔立刻做了个大包大揽的动作,语无伦次说道:“族长,那些,好东西,都是咱们的,所有的。那个小孩是他们的人,贵。” 巨魔首领心中暗骂,就不该把这个丢人现眼的东西带出来。 不过巨魔首领也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几步走到影身前,巨魔首领低头说道:“这个小子是我们的猎物吧。” 话音刚落,其他巨魔纷纷上前一步,将小摊团团围住,呲牙咧嘴发出种种满含威胁的怪叫。 影紧紧地抓着自己的族人,喉咙中也发出低沉的咆哮。 巨魔首领冷哼一声,“要打架?就凭你们几个废物?” 大石立刻顶上去,虽然还没成年,但魁梧的身躯比起巨魔首领丝毫不差,气势上更是全方位压制巨魔首领。 尤其是大石张嘴时呲出的一口雪白的牙齿时,巨魔首领心虚的闭上嘴巴,不敢再露出自己那一口黑黄的牙齿。 这时候,嘚嘚的蹄声从远处传来。 巨魔首领连忙顺坡下驴,向后退了两步。 一队骑着山羊的矮人骑士在小摊前停下,然后举着手里的斧子、锤子威吓两边人员分开。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都散了,散了!” 耀武扬威一番,达古笑呵呵的看着杨牧云,“呦,没想到啊,这么快咱们又见面了,你好像惹了麻烦?怎么着,要不要求求我帮忙啊?” 巨魔首领看到野蛮人和矮人巡逻队认识,脸色顿时难看起来。 “这位大人,误会,误会,我们这就走,这就走。” 可是达古叫住了巨魔首领,“不,我们不认识,相反,我和他有点过节。放心吧,无论如何我都会秉公执法,不会偏袒任何人,也不会冤枉任何人。你明白吗?” 都暗示的这么明显了,巨魔首领哪里还不明白,立刻指着被绳子捆绑的野蛮人小孩说道:“这是我们的猎物,他们抢我的猎物。抢劫,他们抢劫!” 达古立刻说道:“野蛮人,你们可有异议?” 杨牧云摇了摇头,“没有异议。” 看了一眼抱着孩子的影,达古冷笑着说道:“嗬!果然是恶习难改!来人,赏他十鞭子。” 影没有逃避,而是蹲着转过身,用后背迎向矮人族的鞭子,自始至终都没有松开手里的孩子。 十鞭子过去,矮人族拿兽皮握住鞭身缓缓抽动,将鞭子上的血液擦拭干净。 另一边,影用手背擦了擦嘴角的血,然后强挤出一丝笑容,安慰怀里的孩子不要怕,只是话没说完就喷出一口血。 “对不起,影哥哥没用,吓到你了。咳咳咳……影哥哥一定会保护你,谁也不能把你带走!” 看到野蛮人没有反抗,达古有些失望,巨魔首领也很失望。 这不是他们想要的结果。 围观的人们纷纷发出嘘声,显然看不起野蛮人的软蛋做派。 巨魔首领哼了一声,“还抱着我的猎物干什么,撒开。” 看到影不松手,巨魔首领立刻转向达古,“大人,他还不悔改。是不是再赏他十鞭子。” 就在达古准备说话的时候,杨牧云将一大摞盆叠起来,然后站上去,向四周喊道:“大家伙静一静,我来发布一道悬赏令!” 听到悬赏令,人群瞬间沸腾起来,那神色表情就像是群员等待大佬发红包一样。 “红石崖,血矛部落,无论男女老少,一颗人头,十套防具!悬赏令永久有效,随时兑换!!!” 说完,杨牧云抓起一大摞帽子和马甲丢向人群,语气疯狂的说道:“去吧,战斗吧,别问我有没有货,就看你们能不能带着巨魔的头回来!!!哈哈哈,哈哈哈哈……” 狂笑一会儿,杨牧云又抓起一摞马甲洒向人群,“记住了,我是野蛮人,找我来领赏金!!!” 第120章 自由空气 【新书上架,求订阅支持,拜谢】 看着人们疯狂争夺防具,然后呼朋引伴疯狂的向城外冲去,杨牧云居高临下看着达古。 “大人,红石崖距离铁炉城有一天的路程,那里不归你们管辖吧。对了,你们巡逻的时候可以赚点外快。放心,咱们都是熟人,赏金给你翻倍。而且,我会为你保密的。” 说实话,达古心动了。 这防具虽然不及铁甲坚固,但它轻便,在矮人族手中加工一番会有更大的用途。 可是这种场合下,达古怎么可能接杨牧云的话。 巨魔首领听到杨牧云赤裸裸的威胁,顿时怒吼一声,红着眼睛吼道:“野蛮人干你祖宗!弟兄们操家伙,弄死他们!” 说完,巨魔首领暴吼一声,手掌凭空做了个抓取的动作,森然的寒气爆发出来,一根巨大的冰柱凭空出现。 巨魔首领双手握着冰柱狠狠砸进地面,一股强大的冲击原地爆开,地面就像沸腾了一样噗噗冒泡,无数冰锥像春笋般刺出地面,冰雾喷薄,地面迅速冻结,凝固出大片大片的霜花。 离巨魔们最近的矮人首当其冲,他们刚要逃离冰霜范围,可是脚下的靴子被冻结在地上,卖力拔腿,腿是拔出来了,靴子却还钉在冰面上。 看到这一幕,围观的人们心中凛然,尤其是那些习惯了光脚的人们,全都意识到了鞋子的好处。 杨牧云看向光着脚的矮人们,大声笑着说道:“达古大人,今天应该是你们巡逻队历史上最快的出勤吧?秉公执法的达古大人,希望你能好好履行职责!” 看到杨牧云和达古热络的模样,巨魔首领顿时觉得自己上当了,从地上拔起一根冰锥,大声吼道:“杀!!!小矮子跟他们一伙的,都砍了!!!” 达古手下只有六个人,面对十几个巨魔战士,猝不及防之下吃了个闷亏,好几个小矮人被扫翻在地,就算没被撂倒的,也都狼狈的光着脚,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 一向倨傲的矮人族哪里肯吃这种亏,立刻反击。 然而刚迈出两步矮人们就发现不妙。 脚下太冷了,也太滑了,而且凸凹不平,冰碴密布,刚走出几步就感觉脚底板刺痛,热血外流,寒气内侵。 反而巨魔,在这种路面上来去自如,纵横飞驰,借助滑行的冲击力道把站不住脚的矮人族撞得一骨碌又一骨碌。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在场外大声喊道:“达古大人,要不要帮忙啊?我们野蛮人可都是热心群众啊!” 达古本就不好看的脸色更加阴沉,几乎能滴出水来。 只见他大吼一声,身上爆发出烈烈火光,身体也缓缓地膨胀了一圈,原本合身的铁甲在一阵嘎支支的声音中轻微变形,几处脆弱的钮接部位更是“嘣嘣”断裂。 达古一脚踏在冰面上,落脚之处火光冲击,寒冰炸裂,倒卷的泥土直没脚踝。 借着这一脚的支撑,达古炮弹似的冲向巨魔首领,人在空中便挥舞着手中的大锤子,将要接触时,达古猛力一抡,自上而下砸向巨魔首领的脑袋。 巨魔首领仓促之间拿冰锥格挡,却没想到冰锥整个炸裂,双手也传出清脆的骨裂声,要不是巨魔首领脚下一滑向后溜去,怕是直接被这一锤子拍进地里。 其他矮人族也纷纷拿出绝技,身上浮现出或明或暗的火光,然后一步一个脚印走向巨魔们,在矮人族的践踏下,巨魔首领制造的寒冰领域顷刻间破坏殆尽。 能进入矮人族巡逻队的都不是庸手,更何况他们一身甲胄,手中拿的也是钢铁武器,比使用木棍、骨棒,裸甲零防御的巨魔战士们强了数个档次。 巨魔敲矮人一棒子,矮人顶多头晕目眩一下,但矮人敲巨魔一下,不是脚掌粉碎就是膝盖碎裂,总之没有一个能站起来的,等巨魔躺倒在地上,斧子锤子往脑袋上一砸,基本就没有任何悬念了。 达古和他的队员们默契配合下连狂化的野蛮人都敢戏耍,巨魔哪里是他们的对手,不多时就被全部放倒。 吃了大亏的矮人族下手格外凶狠,看到几个巨魔挣扎着想站起来,立刻冲上去补一斧子。 那一斧子高高抬起,重重落下,斩击之处地面震荡,土浪翻滚。 好像斩击大地才是目的,砍掉脑袋只是顺路。 一个巨魔头颅咕噜噜滚到杨牧云脚边,杨牧云揪着巨魔的耳朵看了看,这不是最开始狮子大张嘴的家伙么。 把人头丢给身后的猪头人,杨牧云从地上挑出20套防具,分成两组用绳子串起来。 “达古大人,这是你应得的赏金。” 达古没好气的瞪了杨牧云一眼,然后拿出一根铁哨子吹起来,很快,几支的巡逻队骑着山羊赶了过来,巡逻队拿出绳索套上巨魔,甭管死的活的,全都一路拖行向铁炉城赶去。 杨牧云看得很清楚,这些阴险的小矮人在绑人的时候没有套胳膊,而是套的脖子。 所以,巨魔们抵达监牢时是死是活,就全看车速和路况了。 至于地上的残肢断臂,以及一路拖行留下的血迹…… 根本没人在意。 自由铁炉城,激战每一天。 大家都习以为常了。 杨牧云深吸一口空中弥漫的血腥味,张开双臂由衷赞叹道:“自由的土地,连空气都那么香甜,我不可自拔的爱上这里了。” 大石搓着手中的大棒,郁闷的嘟囔道:“有什么好的,打个架都放开手脚,一点都不自由。” 刚才还以为能好好打一架,杀几个巨魔玩玩,却没想到酋长不让出手,全程看小矮人打架。 杨牧云语气莫名的说道:“能让别人帮我们打架,为什么要亲自上阵呢?可以利用规则,就不要蛮干,更不要跟规则对着干。明白吗?” 这时候,老酋长带着几个猪头人战士匆匆赶回,每个人手里都抱着一个孩子。 刚才巨魔族冲过来打架,无暇顾及他们的猎物,老酋长领着几个猪头人摸过去,轻而易举就把孩子们救了回来。 看着十几个小娃娃抱在一起嗷嗷大哭的样子,老酋长也喜极而泣,不断地抹着眼泪。 影脸色苍白,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可他看向杨牧云的目光充满了感激。 杨牧云示意小孩子们安静,然后问道:“你们这段时间都在哪?还有多少族人?” 扫了一眼这些小娃娃的模样,全都是歪瓜裂枣,跟清秀完全不搭边,估计没有小姐姐、小阿姨。 老酋长也连忙询问,小孩子们语言能力不强,再加上受到惊吓,一个个语无伦次,可老酋长还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 “巨魔是从其他人手中交换的这些孩子,而且倒过好几手了。” 也就是说那什么血矛部落里面没有野蛮人俘虏了? 不过杨牧云并不后悔自己一掷千金的做法。 跟恶人打交道,就得比他们更恶,不但要心狠手辣,还得舍得下本钱。 杨牧云相信,经此一役,自己的知名度彻底打开了。 内城且不论,至少外城的人都会知道,这里来了一个不好惹的野蛮人。 后面陆陆续续来了许多人,带着大堆的木料和石料和杨牧云交换。 或许是摊位前那血淋淋的痕迹起到了震慑作用,石料和木料都是真材实料,没有任何以次充好。 感觉建材差不多了,杨牧云说道:“收摊,盖房子。” 杨牧云从一开始就打算在这里常驻了。 卖防具的收益远远超出自己的想象,而且看铁炉城的治安状况,防具的需求还很旺盛。 眼下制约自己的是运输问题。 将大堆货物从部落运到铁炉城太麻烦了,自己一路急行军还耗费了四五天时间,正常走路的话得十天半个月,遇到雨雪阻路会更久。 不过杨牧云想到一个好办法,借助空间通道中转倒腾物资。 在部落的时候将货物运到地球,暂存于一个隐蔽的地方,然后在这里取出来。 这的确是个好办法,不仅能运货,还能干很多其他事情。 可是很快杨牧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太招摇了,被有心人盯上,肯定能察觉到其中的异常。 而就在杨牧云琢磨怎样瞒天过海的时候,十几只盘角山羊在摊位前停下。 一个身穿铠甲还系着披风的矮人族跳下羊背,他身后,还有十多个装束打扮和达古差不多的巡逻队成员。 杨牧云心中暗道:是个大官。 于是连忙迎上去,“大人,有什么需要的东西您说一声,我给您送到府上去,何必亲自跑一趟呢。” 那矮人左右看了看,然后从袖子里掏出一卷羊皮纸递过来。 杨牧云立刻双手向上平伸,轻轻接住。 “大人,这是?” 矮人说道:“我是铁炉城巡逻队总指挥官,同时也是达古家族当代族长,你可以叫我金胡子。” 说话间,矮人炫耀似的拽了拽自己垂到肚腩的长须。 杨牧云立刻叫了一声“金胡子大人”,然后目光落在羊皮卷上。 金胡子说道:“城主大人听说了你的事情,打算为你召开一场酒会,特意点名让我来送请帖。” 说完,金胡子点了点头转身离去。 杨牧云打开手中的请帖,上面只有一行字…… “呃……我看不懂,您瞧瞧。” 老酋长瞥了一眼,忧心忡忡的说道:“让你带着剑赴宴。一个人。今晚。” 杨牧云却兴奋的笑了出来,“单刀赴会吗?我喜欢!” 【最后一章,3200字,不断章了,只求大家看在十更的份上,给个订阅吧】 第121章 家族荣耀 杨牧云怀抱长剑,独自一人向铁炉城内城走去。 走到城门处的时候,杨牧云将请帖交给守门的矮人族,可是对方看都没看。 “不用验了,跟我来吧!” 说话的是达古,之前跟巨魔族一场战斗,达古等人虽然全胜但也吃了些小亏,脸上的红肿到现在还没消退。 也正因此,面对杨牧云时,达古脸色不自然的侧过头去,不让杨牧云看到自己脸上的伤。 杨牧云笑着说道:“达古大人竟然这么闲,专门在这等着我?” 达古哼了一声,“铁炉城机关密布,到处都是危险,城主大人怕你出什么意外,特意叫我来领你,别不识好歹。” 杨牧云将请帖折起收入怀中,随即抬头向上方看去。 近距离观摩铁炉城内城,这种机会不是人人都有的。 城门洞是一整块岩石上雕刻出来的,内壁上是一块块浮雕,记载着铁炉城建立伊始到现在发生的大小事件,浮雕旁边还配有矮人族的文字,对浮雕上的内容进行讲解。 只可惜,杨牧云不认识矮人族的文字,单靠盲猜也猜不出个所以然来。 达古看到杨牧云的举动,顿时骄傲的抬起头,“看到了吗,这就是我们矮人族辉煌的历史,每一块浮雕都是辉煌的凝聚。不像某些种族……” 杨牧云无视了达古的挑衅,毕竟对方说的是事实。 矮人族对于文化传承十分重视,城门洞上密密麻麻的浮雕无时无刻都在提醒进出这里的矮人不忘祖先、牢记历史。 相较之下,野蛮人就逊色了。 只有语言没有文字,所有的传承全靠口传心记,在意外和灾祸面前不堪一击。 达古见杨牧云不说话,继续奚落道:“别说历史了,你们野蛮人恐怕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吧。哪像我们矮人族,非常注重家族的荣耀,能熟练背诵所有先辈的名字。” 杨牧云笑着看向达古,“那好啊,你背一下听听。” 达古章口就来,灌口似的报出了一大串名字,足足说了一分钟才停下。 得意的看着杨牧云,达古嘲讽道:“你呢,估计五个也说不出来吧?” 等到达古说完,杨牧云立刻念道:“我——轩辕·夏·子·姬·嬴·刘·曹·孙·李·赵·朱·杨·牧云!” 达古听得一愣一愣的。 野蛮人竟然能记住自己的先辈? 不可能,肯定是瞎编乱造的。 达古嗤笑一声说道:“才这么几个先辈?看来你们的历史不悠久,底蕴也不深厚啊。” 杨牧云说道:“你等下啊,刚才只是起个头,现在才正式开始,你听好了——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冯陈褚卫、蒋沈韩杨……” 达古愣住了。 看杨牧云庄严肃穆的神色根本不像伪装,而且那些陌生的姓氏一听就很高大上,就算胡诌也不可能随口编出。 最令达古难以置信的是,面前这个野蛮人一张嘴就停不下来了,那摇头晃脑的模样,抑扬顿挫的声调,比自己背诵时更有节奏,也更有韵律。 虽然看杨牧云不顺眼,但达古不得不承认,听其背诵先辈的名字是一种很惬意的享受。 “达古大人,怎么样,够了吧?” 达古黑着脸不说话,不知道在想什么,又走了一会儿,达古指着前方的建筑说道:“进去吧,诸位大人等候你多时了。” 杨牧云向前走了两步,然后又转过身来,冷不丁问了一句,“你的童年一定很痛苦吧,为了记住这些名字肯定没少挨打,是不是?” 说完,杨牧云哈哈一笑,转身进入城主府。 达古和城主府的守卫们对视一眼,眼睛里无一例外都浮现出痛苦的光芒。 家族荣耀,这是所有矮人族童年时挥之不去的噩梦。 父祖们最喜欢干的事就是给孩子灌两杯,然后让他们在半醉半醒的时候背诵祖先名字,只有清醒时和醉酒时都能准确无误才算真正过关。 有些记性不好的矮人族,就算胡子一大把了,只要不过关,照样挨老爹的棍棍,而且会被所有族人嘲笑。 所以,矮人们都锻炼出了喝酒不忘事的特殊能力,哪怕喝得路都走不稳了,可是一旦拎起锤子,照样敲得叮叮当当,而且醉酒状态下矮人族的锻造能力不降反升,很多传世名兵器都是醉酒时敲出来的。 杨牧云推开城主府大门,立刻感受到了矮人族对酒的热爱。 没有富丽堂皇的装饰,也没有华美精致的桌椅,如果不是大厅里坐着一群气质不凡的矮人,杨牧云都怀疑这里是哪个矿坑了。 脚下没铺地毯也就算了,竟然还落着一层灰,不是寻常的灰尘,而是煤灰、矿渣、小石子混杂,走在上面咯吱咯吱响。 而就这种肮脏的环境中,几十个精致华美的橡木酒桶摞成一个金字塔的造型,木桶上干净如新还打着蜡,在烛光下反射出明亮的光泽。 看到杨牧云进来,大厅里的矮人们立刻举起酒杯打招呼,“来来来,陪我们喝一杯。” 看着地上七零八落的空桶,杨牧云心中暗道:这群家伙该不会从中午喝到晚上吧。 最关键的,桌子上连个花生米都没有,早知道先吃点东西垫垫了。 没脾气,杨牧云接过酒杯一口饮尽。 还好,跟啤酒差不多,度数不算高。 看到杨牧云这么爽快,矮人们顿时兴奋的笑了,然后又给杨牧云添满。 一连喝了三大杯,杨牧云打了个长长的酒嗝。 矮人族这才放下酒杯,揉着惺忪的醉眼看向杨牧云。 “年轻人,你很不错,刚来铁炉城第一天就闯出名头,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我都一百多年没见过了。” 杨牧云很想说:诶,今天你就见到了。 但是怕挨打,只能憨厚的傻笑。 笑过之后,杨牧云低声问道:“各位前辈,不知你们叫晚辈过来是?” 说话间,杨牧云将那把剑放到桌上。 邻近的一个矮人伸手抓起剑柄,看了一眼,然后传给下一人,不一会儿,这把剑就被十几个矮人族传了一圈,又回到杨牧云身前。 “咳咳,我今天叫你过来呢,的确是为了这把剑,但也不全是。” 杨牧云立刻看向说话的矮人,原来这个就是铁炉城的城主,这座城市的最高掌控者。 似乎猜出杨牧云的心思,城主摆了摆手,“你不要这样看着我,铁炉城是几十个家族共同管理的,城主的位置轮流坐,我们这些老家伙担任的职责不同,但地位都是一样的。对了,有些老家伙没在城里,你看到的只是其中一部分。至于叫你来的目的……” 城主将几个东西放到桌上。 “年轻人,我们研究了一下你今天出售的防具。很不错,可是我们觉得这种防具的潜力还没有完全开发出来。所以,我们有个不成熟的想法……” 杨牧云心中一愣。 不成熟的想法,究竟有多么不成熟? 第122章 出乎意料 杨牧云心中第一个念头就是,自己出售的防具影响到了矮人族的利益,对方跟自己谈判。 不过杨牧云原本就不怎么看重防具生意,矮人族说不让做自己不做就是,自己在这个生意上做出让步,再从其他生意赚回来就是。 但杨牧云没想到的是,铁炉城城主来了一句,“我们铁炉城很看好你的防具,打算和你们建立长期的合作,所以今天来找你谈谈合作方式。” 这算什么?官方采购? 这可是个大单子,如果能拿下这笔订单,以后就能稳定出货了。 现在搞零售也就一新鲜,自己在那坐一天两天没问题,真让自己坐一个月两个月,根本不现实。 所以,能跟矮人族合作的话,杨牧云求之不得,自己只管生产就行了,零售全都交给矮人族。 “城主大人,合作自然好,但是怎么合作呢?” 铁炉城城主说道:“我们有两种合作方法,第一是订购一批帽子,更轻便,更坚硬,最好能透气一点。” 杨牧云第一时间明白了城主的意思,“你们是在矿山里使用的吗?” 铁炉城城主立刻端起酒杯,“年轻人,你很聪明,来我敬你一杯。” 矮人族常年在矿洞里工作,不可避免会遇到各种意外,头破血流甚至缺胳膊少腿的不可避免。 矮人族也尝试过很多努力,比如戴头盔下矿坑。 金属头盔防御力是有,但它重,而且金属防具的通病就是对钝器的防御效果有限。 人家一记重锤砸下来,头盔没事,里面的脑子被震荡成豆花了。 当场死了倒还罢了,就怕头盔变形卡在头上取不下来,没被砸死却被夹死了。 到最后,矮人族都是用果壳切削成小碗扣在头上,或者用野兽的鳞甲制作皮盔,条件差的干脆就光着脑袋。 看到杨牧云出售的帽子时,矮人族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挖矿时的护具,而不是战斗时的防具。 虽然称不上坚硬,但是柔韧有弹性,能抵御一部分冲击力,落石砸在头上的伤害大大降低,简直是为矿工量身打造。 一群家主专门开了个酒会商讨这件事,然后一激动,直接给杨牧云发了个请帖。 杨牧云不知道矮人族的矿坑里是什么情况,但杨牧云知道安全头盔的重要性,这东西不仅现在需要,未来也是刚需。 哎呦妈呀,多亏矮人族提醒,否则错过一个大金矿啊。 史莱姆血肉工厂做安全帽没有任何问题,调整一下配方和模具就是了,安全头盔的造型也能从地球上照抄,没有什么难事。 陪着城主大人喝了一杯,杨牧云爽快的说道:“没问题,城主大人放心,我会重新研究设计,尽快拿出符合你们需要的特殊护具。更轻便、更坚硬、更透气。” 听到这话,在场所有的矮人族都兴奋起来,纷纷都端起酒杯吨吨吨。 铁炉城城主又说道:“至于价格方面,你有什么打算呢?” 虽然不知道这些护具是什么材料制作的,但矮人族明显感觉得出这东西比金属头盔便宜。 至于有多便宜,矮人族也拿不准。 杨牧云有点挠头,开什么价格呢,太高了不好,太低了也不好。 “就比照铁炉城出售的金属头盔,一个金属头盔可以换10个帽子,这样可以吧。” 打造金属头盔不费料,但是特别费工,尤其是全覆式头盔制作过程十分繁琐,如果可以选择的话,矮人族宁可打造刀剑也不愿意去打造全覆式头盔。 这也就是矮人族的锻造武器远近闻名,防具却不咋地的原因。 铁炉城城主问了一句,“全覆式头盔,还是半覆式头盔?” 半覆式头盔就像一个碗扣在头上,全覆式头盔则要加护面、护颈等,将脑袋全方位保护起来。 杨牧云回答道:“半覆式头盔,一个换十个。” 这倒不贵,矮人们商讨了一下,很快达成一致,“成交!” 有了这个定价基础,安全头盔就和铠甲、兵器等有了价格参照,算是真正打入了铁炉城的商品圈子。 紧接着,铁炉城城主抛出了第二个合作方案,“你这个帽子和背心面对钝器打击的效果很不错,但是面对锐器的劈砍捅刺防御效果很有限,如果能跟金属铠甲结合起来就完美了。” 杨牧云听到这话,心中顿时一震。 矮人族不愧是专业军火贩子,什么都能第一时间想到军备上。 铁甲防御力强的同时也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对钝器打击带来的震荡防御有限。 其次,金属制品都凉。 尤其是北方气候寒冷,下雪之后金属发粘,沾到皮肤就是一激灵,多摸一会儿能撕下来一层皮肉。 所以武器的握柄要么是木柄、骨柄,要么缠绕一层植物纤维或者兽筋做防护处理,铠甲和头盔也都需要穿一层内衬防止直接接触。 这个内衬穿的薄了会冷,穿得厚了会影响灵活。 而杨牧云出售的背心让矮人族看到了铠甲改良的希望。 当做铠甲的内衬再合适不过,还能提供很好的缓冲效果,而且还防风保暖。 如果出于轻便考虑,还能在背心上缀一层甲片,防御效果虽然不如铁甲,但绝对比什么都不穿强。 杨牧云想了想,问题不大,“城主大人,不如你们给几个尺寸,我依照这个尺寸制作护具出售给你们,至于你们对护具怎么加工,我就不管了。定价方面,还是参照头盔,一换一。” 矮人族商议了一下,立刻表示成交。 然后又商议了一下其他方面的合作可能,杨牧云还提出了雨衣、雨鞋的概念,矮人族表示可以尝试。 说了一圈,终于把能说的都说完了,杨牧云的目光不由自主落在自己面前的武器上。 “城主大人,这把剑虽然是达古家族先辈的作品,但它几经辗转流落到我们野蛮人手中,达古家族向我们讨要这把剑,还为此数次冲突。我也不想因为一把剑与诸位产生不快,所以我将其交给城主大人,任凭城主大人裁决。无论城主大人怎么处置,我都没有意见。” 城主大人笑了笑,“你真是个狡猾的野蛮人。” 随即,城主大人向其他人问道:“你们的意思呢?” 第123章 针锋相对 在场的矮人们顿时不做声了。 矮人族大宗师呕心沥血锻造出的武器,通常都是神兵利器,削铁如泥是最基本的属性,还带有某些特殊的效果。 比如桌子上这把剑。 刚才就鉴定过了,主材料是高山之巅罡风磨砺万年的风音钢,剑身重量只有同尺寸刀剑的四分之一,其他稀缺材料无数,再辅以种种工序,最终锻造而成。 成型后,剑身又用秘银蚀刻魔纹赋予特殊能力,力量灌注激发后,剑刃将会变得更加锋锐、凌厉,寻常铁甲在其面前跟纸糊的没区别。 最重要的,这把剑挥砍时不会引起风的流动,用来偷袭杀人再合适不过。 也正因此,达古大宗师感觉这把剑不太光明正大,会影响自己的一世英名,准备将其销毁,却没想到被人偷了。 直到今日铁炉城都在暗中调查,究竟是什么人偷了那把剑,又是怎么偷的。 同时,矮人族不断加强铁炉城的守卫,排查内城中所有可疑人员,到现在也没放松过。 对铁炉城而言,丢一把剑事小,但防御除了漏洞事大,这不仅关系到矮人族的安全,还有铁炉城的荣誉。 正因此,矮人族对达古大宗师的事秘而不宣,别说外人,就是在内城中也没多少人知道这件事。 要不是达古在围攻影时亲口说了出来,杨牧云也不会知道其中的秘密。 既然知道了,就得好好榨取其中的价值,用这一点好好拿捏达古家族。 矮人族自然也明白杨牧云的心思。 一个矮人最先说道:“年轻人,这把剑关系到我们铁炉城的声誉,我们必须将其收回,希望你理解。” 有人先开口了,达古家族的家主金胡子自然不会沉默,“家父的遗愿就是毁掉这把剑,我们达古家族会当着你的面销毁它,绝不是看中了它的价值。对于你的损失,达古家族可以做出些补偿,如何?” 金胡子这个正主开口了,其他人也纷纷附和,“没错,与铁炉城合作,你能源源不断获得利益,这个利益比一把剑更珍贵。” 杨牧云心中暗笑:之前抛出两个大单子,就是为了现在铺垫吗?只可惜,我不是什么都不懂的愣头青。 与此同时,杨牧云暗暗观察酒桌上所有人,城主一言不发,其他好几个矮人也都闷头喝酒。 显然铁炉城中也是有派系的,有人帮达古家族发声,有人不屑于帮达古家族说话,但也不至于和达古家族唱反调,无论内部如何,在对外时,矮人族还是进退一致的。 最终,金胡子身边一个矮人瞪着眼睛说道:“年轻人,我们已经拿出了足够的诚意,你还推辞就是有多余的想法。” “没错!拿这件事要挟铁炉城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铁炉城有一万种办法让和这件事相关的一切全部消失。” 杨牧云心中冷笑,这是软的不行,要用拳头了吗。 铁炉城城主也适时一拍桌子,指着放狠话的同族说道:“说话注意点,不得在客人面前无礼!” 杨牧云竖起手掌,说道:“城主大人先别急,听我说一说这把剑的来历。” 深吸一口气,杨牧云缓缓讲述起来,“去年冬天,有几个神秘人突袭了野蛮人的部落,他们实力强大、装备精良,而且非常善于隐匿和刺杀。野蛮人部落猝不及防,男性拼死战斗,为女人和孩子争取时间。但是……” 杨牧云挥了挥那把剑。 “神秘人这把剑太锋利了,野蛮人战士使用的武器根本无法与其对抗,即便狂化也无法弥补实力的差距。最终,野蛮人战士只能放弃原有的武器,扛着粗大的原木与敌人战斗。” 听到这话,矮人们全都沉默了。 自己站在损失者的位置上说话,却没想到野蛮人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一个拥有上百名战士,六百多人口的强大部落,一夜间覆灭。负责断后的野蛮人男性全部战死,女人和孩子也惨遭屠戮,能逃出去的十中无一,现在寻回来的,仅仅十四人。” 说完,杨牧云将那把剑放回桌上,然后双手一推送到城主面前。 “事后,一个野蛮人回到部落中打扫战场,在尸体堆里找到了这把剑,使用者身上没有任何致命的创伤,他纯粹是累死的,野蛮人用血肉之躯,将他活活累死了。” 冷笑一声,杨牧云厉鬼般的声音说道:“野蛮人发誓,一定要找到袭击自己部落的人,用这把剑将他们的肉一片一片切下,将他们的骨头一层一层刮掉。让他们品尝到无尽的痛苦之后再割掉他们的脑袋。” 铁炉城城主听完之后叹息一声,“很抱歉,是我们铁炉城的失误给你们带来了痛苦。” 其他矮人也都沉默着不说话,之前几个帮达古家族说话的矮人也都摇着头沉寂下去。 不过,金胡子还是坚持说道:“这把剑关系到铁炉城的声誉,而且销毁这把剑是先父的遗愿,作为子孙,我必须完成。” 杨牧云呵呵冷笑,“这把剑上沾着野蛮人的鲜血和怨恨,如果不能用其斩杀敌人,那些死去的野蛮人该如何安息?” 场上顿时凝滞起来。 最终,金胡子声音冰冷的说道:“达古家族,不惜付诸武力!” 果然,该来的还是会来,玩不过就掀桌。 即便有人同情野蛮人的遭遇,也不会开口说情,为了素不相识的野蛮人与达古家族对着干,不值得。 在没有人帮着说话的情况下,杨牧云能争取到的最好结果也就是和达古家族一对一公平决斗,用实力说话。 这跟直接判达古家族胜利没区别。 笑了笑,杨牧云拿出一副扑克牌,“不如这样吧,我们玩个小游戏,用这种方式来决定胜负。” 金胡子看到到那些小卡片,顿时开心起来,“年轻人,在铁炉城宣扬欺诈之神,我手下的巡逻队可以将你逮捕、驱逐。” 杨牧云亮出一张大王,“是吗?达古家主连这是谁都不认识吗?” 金胡子瞬间瞪大眼睛,随即噎得说不出话来。 在铁炉城,记不住先辈的名字后果很严重,也很丢人。 金胡子再蠢也知道那张小卡片上画的是铁炉城所有矮人共同的祖先,从小开始背诵的家谱中的第一个。 其他矮人看到祖先的肖像,顿时来了兴致,一个个站起身来撑着桌子,很快,杨牧云身边就围了一圈光溜溜的脑壳。 “咦,竟然有我们波普家族的祖先,这画的也太像了吧,不错不错,年轻人用心了。” “我们麦伦家族的祖先也在上面,没想到野蛮人这么尊敬我们麦伦家族,哈哈哈,以后野蛮人就是我们麦伦家族的朋友了。” “我们穆拉丁家族的祖先果然是最有英雄气概的,看看,画的多传神啊,我们穆拉丁的名气都传到野蛮人那里了吗?” 就在一群矮人扒拉着卡牌寻找自家祖先的时候,铁炉城城主难以置信的看着手中的小王。 他抬头看向杨牧云,却发现杨牧云嘴角勾起,缓缓点头。 【感谢冰封雪舞打赏起点币,特此加更,110】 第124章 斗恶龙吧 铁炉城城主心中颤抖了一下。 矮人族世代挖矿、打铁,打交道最多的就是岩石、泥土,虽然信仰着锻造之神,但这并不妨碍矮人向大地母神祈求平安。 铁炉城城主自然认得大地母神的标志。 这张卡牌色彩鲜明,而且线条清晰,还带有镭射闪光和3d的效果,如此一来映衬得大地母神的标志更加威严、神圣,唬人效果直接拉满。 尤其是这张卡牌进入手中的瞬间,一道精纯得超乎想象的大地之力灌入身体,在体内游走一圈消失不见,随即卡牌也失去了闪光,变得黯淡了许多。 铁炉城城主瞬间明白自己遇到高人了,而且是身份尊贵、地位崇高的强大存在。 之前达古家族金胡子欺负野蛮人没有靠山,拿武力威胁野蛮人的时候,铁炉城城主只是象征性的说了两句,跟和稀泥无异。 现在城主大人明白了,野蛮人不仅有靠山,而且很硬。 于是,城主大人说道:“年轻人,这么精致的东西一定很好玩,来来来,你教教我怎么玩。” 金胡子听到这话,顿时急了,“城主大人,这些东西都是欺诈之神的伎俩,我们一定不能上当啊!” 听到这话,有几个人不乐意了。 “欺诈之神只要把我穆拉丁家族的祖先供起来,我可以每天向他祈祷。” “如果这是欺诈之神的伎俩,我麦伦家族愿意上当。” “欺诈之神愿意膜拜我们的远祖,那就是自己人了,不能当异端对待了。” 金胡子瞬间愣住。 怎么回事,刚才一个个都不吭声,现在怎么都站到了野蛮人一方,一张小小的卡片,有那么神奇吗? 这时候,一个矮人目光幽怨的看着杨牧云,“年轻的野蛮人,这些卡片上怎么能没有我们哈林家族的祖先呢?” 杨牧云心中暴汗,一共12张花牌,总共也就12张插图,肯定要选择名号最响的12个人啊,你们哈林家族的老祖宗还差点意思。 哈林家族那矮人可不管这些,“你对我们哈林家族的历史一无所知,等会儿你哪也别去了,跟我回家,我一定要让你知道一下哈林家族辉煌的过去。” 听到这话,又有几个矮人站起来,表示要让野蛮人了解一下自己家族的过往,甚至搬着凳子坐到杨牧云左右两侧,一人架住一条胳膊,唯恐杨牧云偷偷跑了。 杨牧云连忙讨饶,“好好好,有时间一定去,一定去,大家放心,放心。咱们先玩玩几把,先玩几把再说。” 随即,杨牧云给大家讲解了一下扑克牌上的点数和花色。 嗯,花色还好说,都是图案,一看就明白了,点数杨牧云使用的数字,1到13。 看到这里,矮人们纷纷赞叹,“这个符号书写起来好简单,而且每个符号都能一笔写完,后面的数字都是使用前面的数字组合而成,组合规则也简单,这样一来无论多么大的数字都能准确表达,而且读起来也很方便。” 铁炉城城主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心中暗道:这一定是大地母神的智慧,我们得好好学习一下。 讲完卡牌之后,杨牧云简单说了一下规则。 杨牧云说的是斗恶龙,嗯,这个玩法叫两个勇者斗一条恶龙,简称勇者斗恶龙。 “恶龙的目标是要把两个勇者都杀死,勇者的目标是互相掩护,杀死恶龙,哪一方先把牌出完就算获胜。” 矮人们听得津津有味,尤其是斗恶龙这个题材,太符合矮人的胃口了。 龙族视财如命,最喜欢四处劫掠财物藏到洞穴中,矮人族也喜欢搞收藏,尤其是精美的武器和甲胄,而矮人族的收藏室也是龙族最喜欢光顾的地方。 于是矮人们摩拳擦掌,迫不及待要屠龙。 不出意外,矮人都喜欢当勇者,恶龙就只能由杨牧云扮演了,杨牧云心中暗笑,都不用抢了。 之后演练了几把,矮人们迅速的掌握了规则。 不过也有一些意外。 “我13比你的12大。” “我呸,按辈分我家祖宗比你家祖宗高,我的牌肯定也比你的大。” “你要脸吗。” “我就问你,我家先祖是不是比你家先祖大?那我牌比你大有错吗?” 这时候,哈林家族的小矮人又凑到杨牧云身边,“我家祖宗辈分比他们都高,是不是能安排到14点的牌子上啊?” “你看15点能不能给我们穆拉丁家族留个位置呢?” 杨牧云突然觉得,自己可以把牌子的点数做到999去。 “咳咳咳,各位,是这样的,卡牌呢只有13个点数,不能再大了。” 于是矮人们主动抢10以下的牌子。 达古家族的金胡子看到这一幕,瞬间明白为什么众叛亲离了。 一张小小的卡片,竟然让整个铁炉城倒戈,这一定是欺诈之神的诡计,没错,一定是这样! 我达古家族决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达古家族决不允许你们亵渎先祖的肖像,欺诈之神的信徒,你胆敢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就等着达古家族的惩罚吧。” 只是,金胡子这番话语招来所有人的反感。 “行行行,你们达古家族腾出来一个位置,让我们哈林家族的祖先补上吧。禁咒·四个四,大杀四方。” “不不不,我们麦伦家族有好几个大宗师,一个位置实在太少了,多给我们几个吧。灭世·天崩地裂,这可是最大的牌了,要不起吧?” “金胡子,你不玩就坐远点,别耽误我们斗恶龙。要不起,过。” 杨牧云笑着看向金胡子,随即向众人说道:“这样吧,12张花牌呢,都是随便选的,后面再制作卡牌的时候会把大家的祖先全都画上去,每一副卡牌里的花牌都是随机的,如果没抽到自己祖先的花牌还可以互相交换。” 矮人们听到这个方案,全都满意了。 哦,原来这只是其中一部分啊,看样子我们的祖先也有机会出现在花牌上,真是太好了。 杨牧云接着说道:“这个斗恶龙的卡牌我打算向所有人发售,让所有人都参与到斗恶龙的事业中,而且也能借这个卡牌宣扬一下矮人族先祖的风范。” 听到这话,矮人们全都疯狂了。 好事啊,大好事。 自己关起门来吹嘘祖先多牛逼没意思,要让所有人一起认同,一起了解。 不说别的,矮人族历史上那些赫赫有名的锻造大师、宗师、大宗师,随便拎出来去外城问问,根本没几个知道的。 就算知道,但也仅限于名字听着熟,至于长什么样,有过什么经历,锻造出了什么了不起的装备,鬼知道哦。 外面的人只认武器和装备,才不会花时间去打听这些武器和装备是谁锻造的,管你再牛逼的锻造师也一样。 而现在不一样了,人们万斗恶龙的时候必定要面对矮人族先祖的肖像,不可避免的要知道他们的名字、事迹、作品。 这是宣传矮人族历史,弘扬矮人族荣光的大好机会啊。 铁炉城城主二话不说,抓着桌上的长剑送到杨牧云手中。 “年轻人,这把剑是你的,一直都是你的,我代表铁炉城宣布你对它拥有毋庸置疑的归属权。谁赞成,谁反对?” 在场的矮人们齐刷刷看向金胡子,就等着金胡子说出“我反对”三个字,然后一拥而上报以老拳。 金胡子吹胡子瞪眼好一会儿,最终还是颓然的低下头。 杨牧云呵呵说道:“达古家主,请您转告令郎一声,他欠我一个套,哦不,一个剑鞘。” 【本章2500字,没上过断章培训班的人不懂得怎么断掉500字放下一章】 第125章 推广卡牌 借着卡牌的春风,杨牧云得到了达古家族之外铁炉城所有矮人家族的友谊。 扑克牌也成了铁炉城重点推荐的产品,铁炉城官方订购了一万副,然后打造一批精美的收藏盒,将卡牌包装之后馈赠给所有的熟人、朋友,让他们也一起了解矮人族的历史。 没办法,知名度是矮人族最大的痛。 所有生灵都知道矮人族的锻造水平天下第一,但也止步于此,人们关心的只是矮人族锻造出来的刀剑,却不是矮人族锻造师本身。 说起十大名剑、十大名刀、十大名器,各族都是侃侃而谈,五花八门的版本能说上三天三夜,可是说起这些兵器的锻造者…… 不是矮人族吗! 你再问矮人族哪个…… 什么,矮人族还有名字? 所以,哪怕矮人族使用各种方法宣传自己,锻造师把自己的名字镌刻在兵器上,甚至直接拿自己的名字命名该武器。 依旧没用。 人们根本不关心。 锻造师谁谁谁锻造了什么,用到了什么材料,融入了什么技法,有多么牛逼之类的,注定只在矮人族这个小圈子里流传。 但卡牌带来了破圈的希望。 就凭这一点,铁炉城当场授予杨牧云最高级贵宾的身份,可以自由进出铁炉城内城,并且可以随时请见城主大人,购买兵器和铠甲的话,都享受折扣,还能赊账。 杨牧云自然不会客气,直接订购了一批精良的装备,随行而来的猪头人、狗头人全都鸟枪换炮。 第二天,陆续有人过来兑换赏金。 杨牧云昨天发布的悬赏起了效果,疯狂的人们当天晚上就把血矛部落给屠了。 没抢到头颅的人们心有不甘,组队去另一个巨魔部落,一路扫荡下去,平了好几个大大小小的巨魔部落。 杀良冒功的结果就是过来兑换赏金的人超级多,摊位前的巨魔头颅都堆成小山了,杨牧云手上的护具也飞快见底。 而这还只是第一波,后面肯定还有更多的人。 杨牧云直呼草率了,带的货太少了。 领赏金的人听到没货也不挑挑拣拣了,没防具拿盆子兑付也行,于是很快,杨牧云手上的盆也没有了。 剩余的,杨牧云只能表示多等几天。 反正巨魔的头颅腌上石灰能保存个把月,就算肉全烂了,拿着颅骨也能换。 巨魔的颅骨长得比较有特点,不是随便拎个猪头狗头就能冒充的。 杨牧云却没想到,这句话给巨魔们带来了多么沉重的打击。 之前杀良冒功只是屠了周围大大小小的巨魔部落,现在连头骨也算,心黑的人们立刻跑去挖巨魔的祖坟,将一个个颅骨刨出来清洗干净,然后等着领赏金。 也正因为这件事,杨牧云得到了一个“巨魔斩首者”的绰号,不仅活着的巨魔,连死了的巨魔也不放过。 巨魔们对杨牧云恨之入骨,却又恐惧到骨髓中。 再然后有谣传称,野蛮人搜集巨魔的头颅,一定是制作防具的需要,某些琢磨着破解防具配方的种族纷纷拿巨魔下手,饱受打击的巨魔又添无妄之灾,族群数量骤减,而且再也没能恢复过来。 当然,这是后话。 而此时的杨牧云正坐在树屋酒馆的雅间里,旁边是酒馆的老板娘和几个台柱歌女、舞女。 树屋酒馆是铁炉城外城中历史最久,规模最大,口碑也最好的酒馆。 酒馆的老板娘是一个精灵,真正的精灵,身材高挑、皮肤白皙、长相秀美的造物杰作。 其手下的歌女、舞女也都是长相标致的各族女性,也正因此,树屋酒馆的生意每天都火爆无比。 但是,杨牧云拍着胸口对天发誓,自己来树屋酒馆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推销自己的卡牌,教老板娘玩斗恶龙,在这里推广自己的卡牌。 年轻的身体不允许杨牧云有多余的想法,然而无论酒馆的老板娘还是歌女、舞女都不把他当男人看,而且杨牧云这种明明是小孩,却气度沉稳、老气横秋的模样,格外招人喜欢。 更何况,杨牧云白净秀气,跟那些五大三粗的野蛮人截然不同,再加上“巨魔斩首者”的凶名,在场所有女性都好奇的看着杨牧云,然后借倒酒的间隙偷偷挨一下、蹭一下。 老板娘伸手夺过杨牧云手中的杯子,向送酒的人呵斥道:“小孩子喝什么酒,小孩子就该喝奶,说吧,你想喝什么奶,都管够哦……” 杨牧云连忙低下头,“白……白……咳咳,我是说白开水就行,不对不对,我不渴。咱们先玩几把,好好玩几把。” “嗬,你这种小孩子真是无趣啊。” 嘴上这么说,可老板娘还是认真的记忆游戏规则。 消息灵通的她自然知道杨牧云昨天去过城主府,也知道达古家族对杨牧云发难,可是谁也没想到,杨牧云当晚就成了铁炉城的高级贵宾。 再看手上这些卡牌,聪明的老板娘已经摸索出了其中的关窍,然后深深地看了面前的野蛮人一眼。 这个年轻的野蛮人智慧过人,手段也了得,才来铁炉城第一天就闯下偌大的名号,还成为矮人族所有家族争相示好的座上宾。 再看自己…… 树屋酒馆开了两百多年,既没有闯出什么像样的名头,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地位。 难道这就是人与人的区别吗。 本以为自己多年经营的成果非常可观了,可是跟面前的小孩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是自己懈怠了啊。 这时候,杨牧云在老板娘面前晃了晃手掌,“你是恶龙,你先出牌。” 神游天外的老板娘心中慌乱,可还是故作平静的拢了拢耳际的长发。 这是多年来养成的本能动作,这个动作熟练至极,手指的高度、和耳朵的距离,甚至拢起几根发丝都拿捏得死死地,不经意间就能将自己的魅力散发到极致。 可是不知为什么,老板娘对自己这个引以为傲的动作生出了抵触。 硬生生把手收回来,然后慌乱的捏了两张牌打出去。 “这个叫什么来着,灭世·天崩地裂是吧?” 杨牧云抬起头,瞪大眼睛,然后惊叹道:“好大,要不起。” 【放心,本书无女主,进酒馆只是谈生意】 第126章 地穴狂欢 教会了这些长耳朵、长尾巴的小姐姐们打牌,杨牧云舒服的端着一杯果汁,然后看她们三人一组斗恶龙,顺便解答她们打牌时遇到的疑惑。 很好,基本规则已经普及出去了,第一步推广达成。 有铁炉城的掌权者由上向下推广,扑克牌的知名度肯定会迅速推广开来。 再加上它确实好玩,对于铁炉城中那些没有娱乐项目的流浪者、旅行者、冒险者来说,确实是打发时间的好项目。 酒馆老板娘端着一杯果酒坐在杨牧云身边,左右无人,老板娘脸上的笑容少了很多,一抹淡淡的疲惫像霜花一样附着在眼角。 “小勇士,姐姐们这么卖力的帮你宣传,是不是该给点好处啊?” 杨牧云心中的确在想这个问题,让人家干活却不给好处,这就是白嫖啊,白嫖是不道德的。 不过,给些什么呢? “大姐姐,您想要点什么呢?” 酒馆老板娘端起果酒抿了一口,“当然是希望你每天来这里坐坐,陪姐姐说说话,聊聊天。” 杨牧云沉默了一下,精灵不是很含蓄的吗,这有点招架不住啊。 “好了,逗你呢。”酒馆老板娘放下酒杯,低声说道:“我叫瓦伦蒂娜,霜精灵,只可惜我的家园被一只冰龙占领,族人们死伤惨重。部落的幸存者一直在联络勇士和冰龙战斗,我这种派不上用场的,就只能帮助部落筹集物资,联络人手,搜集情报了。” 这些都是公开的信息,杨牧云从卤蛋那听说过酒馆老板娘的故事,对这种坚强的女性,杨牧云很是尊敬。 “瓦伦蒂娜姐姐,有什么能够帮到你的吗。” 瓦伦蒂娜笑着点了点头,“真希望看到你成为屠龙勇士那一天,如果你能砍下冰龙的头颅,我们霜精灵一族会是你永远的伙伴、战友。” 杨牧云也想当屠龙勇士,还想成为龙骑士,不过杨牧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前几天打个没名字的小脑斧都累得够呛,更别提有真名的纯血龙族了。 “好了好了,说正经的。”瓦伦蒂娜拿起一张10点的牌,“这上面的插图空着,实在太可惜了,不如加点我们的东西吧。” 杨牧云点了点头,之前是为了偷工减料,3到10都是用火焰和酒杯代替了,只有11、12和13是花牌,带有人像。 “瓦伦蒂娜姐姐,添加霜精灵的东西自然没问题,不过把你们先贤的图像放到矮人族先贤下面,是不是有点不合适?” 瓦伦蒂娜笑着抿了一口酒,然后将杯子压在卡牌上,“我说的是酒啊,树屋酒馆有春、夏、秋、冬四个系列的美酒,尤其是我们冬天的冰封岁月,喝过一次就终生难忘,很多人过了几十年又不远万里来树屋酒馆,为的就是再品尝一口冰封岁月,回味少年时的感觉。” 杨牧云笑了笑,“没问题。” 瓦伦蒂娜指着酒杯下的10点卡牌说道:“说好了,这张卡牌属于我了哦。作为交换,你今后来树屋酒馆,想喝什么就喝什么,随时来,随时喝。免费的哦!” 杨牧云将杯子里的果汁一饮而尽,“可惜,我还不知道冰封岁月是什么味道。” 瓦伦蒂娜双眼眯了眯,“时间不巧啊,现在春天。而且你又太小了,等你长大了,一定让你喝个够。” 过了一会儿,杨牧云抱着几张羊皮纸离开树屋酒馆,然后转过几条街,又来到树屋酒馆最大的竞争对手——地穴狂欢酒吧。 一排楼梯蜿蜒向下,就像是地下室的入口,还没走进去,就感到一股混杂腐臭、烟熏、血腥的污浊气息扑面而来,伴随的还有沉重的打击和尖利的嚎叫。 杨牧云捏着鼻子适应了好一会儿,这才鼓起勇气走下去。 看门的是一个双头食人魔,只见他蹲坐在地上,右边脑袋在闭着眼睛睡觉,鼻涕泡吹得老大,左边脑袋瞪着一只独眼看向杨牧云。 这是一个长得很有特点的食人魔,虽然有两个脑袋,但每个脑袋上都只有一个眼睛——天生的,不是致残。 “小家伙,里面有吃小孩的野兽,快走,快走……” 说着,食人魔抬起双手,咧开大嘴露出两排黑黄的牙齿,做了一个吃人的动作。 杨牧云抬手将一片清新口气、清洁牙齿的史莱姆口香糖塞到食人魔嘴巴里。 食人魔本能的嚼了嚼,然后嘟囔着:“唔,这是什么好吃的,味道真奇怪,不过这感觉真舒服……” 看到食人魔喉咙一动把碎渣咽了下去,杨牧云果断打消了“嚼完吐出来”的提醒。 “再给我一个,我可以当做没看到你。” 杨牧云点了点头,拿出一把史莱姆口香糖放到食人魔手中,食人魔立刻将其揣进兜里。 食人魔想了想,连忙从右边兜里取出来,放进左边兜里,然后又想了想,从左边兜里抽出来一个放到右边。 杨牧云呵呵笑了笑,然后走进地穴狂欢酒吧。 吧台上是一只猫头人,只听其尖叫道:“嘿,小家伙,你是怎么进来的喵?该死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竟然把一个小孩放进来了,要是让巡逻队知道就麻烦了喵。罚他今天不许睡觉……也不对,他干活的时候一直都在睡觉……那就罚他不许吃饭喵。” 杨牧云敲了敲吧台的桌子,“我是巨魔斩首者。” 猫头人再次尖叫,拿起一个黄铜打造的扩音器,用几乎高潮的声音喊道:“喵喵喵喵~~让我们欢迎今晚的贵宾喵~~他就是来自远方的野蛮人喵~~勇敢的@#¥~~大家都叫他——巨魔斩首者!!!” 不知道真名有关系吗,没关系,知道绰号就行了,在铁炉城这种地方,绰号比真名好用太多太多。 巨魔斩首者的名号瞬间镇住了地穴狂欢酒吧,正在品酒的客人全都好奇的转过身来。 杨牧云将一包肉干放在吧台上,“美丽的虎小姐,来点真男人喝的东西。” 猫头人听到这话,顿时开心的笑了,虎小姐这个称呼都是熟客才知道的,看来这巨魔斩首者不是什么都不懂的雏啊。 爪子一伸把肉干收起,过手的瞬间就已经掂量出了肉干的分量还有品质,然后猫小姐伸出舌头舔了舔手指尖。 唔,新鲜的羊肉干,还加了盐,好东西。 于是,猫小姐将一个超大号的骨杯放到台上,货真价实的骨杯,某种大型生物的腿骨切削而成,被子表面又雕刻了粗犷的线条,涂上种种色彩。 杨牧云目测了一下,这杯子的高度跟自己小腿差不多,粗细赶得上自己腰,别说装满酒,就是装满水也能把自己撑死。 猫小姐转身拿起一个个铜壶向骨杯倾倒,浓郁的血腥味弥漫开来,各种液体咕嘟咕嘟的混合在一起,冒出丝丝红色的烟雾。 然后就见猫小姐打了个响指,手指间迸出几颗火星,杯口的红色烟雾噌的燃烧起来。 “真正的勇士,就该喝最烈的酒,驯服最烈的女人~哦~~喵~~~” 杨牧云:草率了,跟卤蛋说的不太一样。 【感谢冰封雪舞打赏起点币,特别加更,210】 第127章 燃魂暴走 与此同时,地穴狂欢酒吧的顾客们全都惊讶的看着吧台上的骨杯。 那可是酒吧里最贵的酒水,燃魂暴走。 九种强大魔兽的血液加上九种比火还要暴烈的酒水调制而成,酒劲凶猛令人暴走,同时还有激发潜能的燃魂效果。 传说中,这种酒水能令潜能燃烧,够唤醒身体中沉睡的血脉力量,属于压榨潜力换取力量的特殊药物。 然而,很多拥有血脉却没有觉醒血脉力量的冒险者不惜跋涉几个月甚至数年来到地穴狂欢酒吧,为的就是饮一杯燃魂暴走,搏一搏那渺茫的希望。 有的人成功了,从此人生逆转,闯下偌大的名头,但也有人从此一蹶不振,烂醉如泥。 猫小姐笑着说道:“小家伙,喝了吧,尽情释放你体内沉睡的力量,喵~这是我们老板给你的见面礼,喵~” 杨牧云伸手摸向桌上的酒器,心中顿时一惊:传承道具,没想到一个小小的酒杯也大有来头。 再想到猫小姐刚才倒入其中的猛兽血液,以及火焰中若隐若现的鸟头兽影,杨牧云隐约觉得,这不是调酒,而是一种祭祀。 双手抱着酒杯往自己身边移了移,杨牧云问道:“这杯酒的价值,远不是一块肉干能换到的吧,猫小姐,你们想要什么?” 猫小姐伸出一根手指搭在酒杯外壁上,然后轻轻向前推了推。 “年轻的勇士,我们老板最喜欢投资强者,尤其是像你这样年轻而又优秀的强者。我们会提供资源,帮你们快速成长起来。” 杨牧云说道:“我已经觉醒了血脉力量,没必要再喝这个了吧?” 说完,杨牧云双眼迅速变红,浓郁的血光在眼眶中弥漫开来,并且不断地向外逸出。 猫小姐看到这一幕,心中猛地一颤。 小小年纪竟然已经觉醒了血脉力量,他那脆弱的小身板怎么承受得起狂化冲击的。 怪物,这一定是怪物。 “停停停!别在这里狂化啊!吓死人了喵~” 杨牧云眼睛闭合,再次睁开时,血光消失殆尽,再次变得黑白分明。 猫小姐心中又是一惊,都这样了还能把持得住,男人真的能做到这一步吗? “年轻的勇士,这杯酒除了刺激血脉力量,还能为你淬炼身体,精神,总之,好处多多。你就当是一颗魔力果实如何?” 猫小姐双手按着吧台凑到杨牧云耳边,舔了舔舌头,随即低声喃喃了几句话。 漫不经心的杨牧云瞬间目光一凝,随即双手端起酒杯,咕嘟咕嘟咽了下去。 猫小姐接过酒杯,然后杯口朝下向众人展示一番,随即发出激情的欢呼。 “又有了一位勇士加入我们地穴世界,接下来就看他能不能通过地穴的考验了喵~” 杨牧云打了个酒嗝,随即静静感受着体内澎湃如潮的能量波动,眼前的灯光烛火也波纹般的荡漾起来,火焰凝固、空间扭曲,杨牧云的五感六识无限拉远。 鹰啼兽吼在耳边响起,一只只凶禽猛兽表情狰狞的向自己冲来,隐隐中似乎还看到了暗影蜘蛛、巨钳蟹、血睛白额虎和赤鳞双尾虎的影子。 杨牧云冷声一笑,随即拔剑四顾,脚下未动,剑影翻飞,当杨牧云收剑还鞘时,所有的凶禽猛兽全都泡沫般砰然炸裂。 然后又是几只凶禽猛兽出现,杨牧云依旧八方不动,一剑一个送它们归西。 再然后,杨牧云感觉太慢了,直接站在禽兽们出现的位置,不等其站稳脚跟就一剑一个宰杀干净。 终于,凶禽猛兽的影子不再出现,无数血色的雪花从上方洒落,一道道血泉从脚下喷出,无数血色的能量沁入杨牧云身体。 凭借蛛丝,杨牧云能清晰感知到身体中最细微的变化。 但是这些血色能量进入身体时并没有触及蛛丝,而是直接进入精神世界,融入神魂中。 五感六识重新回归,喧嚣再次出现在耳边,喉咙中的灼烧感还没退去,空气中的腐臭似乎更加浓郁了,身边的猫小姐倒是香香的,隐隐中还有股薄荷味。 杨牧云站起身来,可是脚下一晃差点摔倒,杨牧云连忙伸手扶助吧台,却没想到手指差了一截没摸到桌面,身子噗通一声摔了下去。 晃了晃脑袋,杨牧云发现自己没醉酒。 不是酒鬼说的没醉,是真的没醉,非但不醉自己还前所未有的清醒,思维无与伦比的清晰。 手脚也很灵活,准确执行每一个指令,没有任何中毒的迹象,然而杨牧云就是身体不听使唤,跟醉鬼一样步履蹒跚,跌跌撞撞。 所有人都哈哈大笑的看着杨牧云。 “他醉了!” “你看他醉成什么样了。” “果然,没人能承受住燃魂暴走的力量。” 杨牧云没有立刻站起,而是背靠着吧台,手掌按在额头上,仔细检查自己的状态。 他突然发现,自己的力量没有受到削弱,反而增强了许多。 尤其是精神意念,膨胀到之前的两三倍,而自己一系列失误的罪魁祸首正是精神意念的骤然增强。 身体和精神紧密相连如同最精密的齿轮,所以才能精准控制每一个动作。 可是现在,杨牧云的身体还是原来的大小,精神意念却膨胀了两倍甚至三倍。 原本紧密咬合的齿轮,一个毫无变化,另一个却变大了两三倍,两者必定出现误差,甚至导致脱节,所以才有了刚才的一系列失误。 猫小姐凑到杨牧云身边,抬起小手指向舞池中疯狂扭动的人影,“勇士,去那边磨合一下吧~喵~~” 杨牧云心中暗道:确实需要重新磨合适应才行。 随即,撑着膝盖站起来,婴儿学步似的走到舞池中。 有些女性目光发亮的看着杨牧云,扭着身子想要贴上去,她们最喜欢帮人磨合了,尤其是帮强者磨合。 可是很快,这些女性身体僵硬的停了下来。 一股凌厉如同实质的杀气弥漫开来,杨牧云身周立刻成了生人勿进的禁区,原本热闹的舞池也瞬间清空。 杨牧云看了一眼敲大鼓的兽头人,兽头人哆哆嗦嗦的缩着脖子,然后将两根兽骨雕磨的鼓槌交到杨牧云手中。 看到这一幕,人们忍不住赞叹:“好浓郁的杀气,好可怕的眼神,不愧是被称为巨魔斩首者大人。这气势就是不一样啊。” “可是,巨魔斩首者大人拿鼓槌干什么?” “难道他要自己解决?” “如果没记错,他应该是男性吧?” 第128章 人类国度 舞池中,杨牧云闭着眼睛深吸一口气,随即握着鼓槌重重敲下去。 咚! 一股无形的震荡在地穴中传开,轰击着每个人的耳朵,又震荡着每个人的身体。 碰撞产生的激荡在杨牧云体内回环传递,与身体脱节的精神意念也矫正了一丝丝。 杨牧云再次捶了下去,然后大幅挥手摆臂,敲出一连串暴雨疾风的鼓点,疯狂宣泄着体内不受控制的力量。 地穴狂欢酒吧的气氛瞬间躁了起来。 其他几个吹拉弹唱的兽头人也跟上鼓点即兴演奏,客人们也纷纷拿出自己的武器跟着敲打。 地穴中的灯光火烛也在激荡的声音中摇曳不定,晦明晦暗。 猫小姐高声喊道:“接着奏乐,接着舞,来吧,大家一起来,喵~” 杨牧云感觉自己的状态很好,前所未有的好,上辈子经常听的那些鼓点节奏也下意识的敲了出来,每一击都令心灵颤动,精神战栗。 就像是把凸起的钉子重新敲回去,把松掉的螺母再次拧紧,变形的铜线重新一匝一匝缠好。 膨胀的精神意念一点点缩回身体,与身体的联系变得更加紧密,身体也越来越充实,越来越饱满。 不知过了多久,杨牧云感觉自己磨合完毕。 身体有种千锤百炼成钢的感觉,肌肉力量倒是没什么太大的变化,但是涉及到精神意念的感知、反应等全都有了大幅的提升。 这种感觉十分玄妙。 比如之前,风吹在杨牧云身上,通过汗毛的感知才能知道风从何方来,但是现在,风还没吹到汗毛上,杨牧云已经感知到了风的到来。 秋风未动蝉先觉。 反应速度快到极致,甚至称了预判。 杨牧云身体周围仿佛缭绕着一层无形的气场,任何事物靠近一定范围都会引起感知和警觉。 同时…… 杨牧云挥手贴在鼓面上,意念一动,鼓面竟然微微凹陷,闷哼一声,鼓面就像受到锤击,竟然咚的响了一声。 杨牧云明白,自己的精神意念在被锤炼的同时,还有了实质化的转变,精神层面的力量却对外界产生物理层面上的影响。 对此,杨牧云深深感慨,传承物品的力量真是恐怖。 这时候,猫小姐凑过来说道:“老板叫你,勇士,跟我来吧。” 杨牧云将鼓槌抛给兽头人,然后跟着猫小姐走去。 舞池旁的人们全都响起了热烈的欢呼,为杨牧云刚才的演奏献上掌声甚至赞美。 地穴狂欢酒吧深处,杨牧云看到了一只巨大的甲壳生物。 有点像蜘蛛,长了八条腿,又有点像蝎子,长着一条带倒钩的尾巴,还有点像蜣螂,蹲坐在地上不停地搓泥丸,一人高的泥丸在其手中就像皮球一样滚来滚去。 杨牧云躬身表示感谢,“刚才那杯酒让我得到了很多好处,老板这样投资我,是想从我身上得到什么呢?” 酒吧老板晃动了一下自己的触角,说道:“年轻人,你可以叫我老板,也可以叫我圆老板,你看看,我搓的球总是那么圆,标准的圆,绝对的圆。” 圆老板用足足一分钟的时间夸奖自己的球,然后说道:“我活了一千多年,但是像你这么优秀的年轻人,我这辈子也没见到几个。我有预感,你将是我这辈子做的最英明的投资,所以,我不会看着你被人类杀死。” 杨牧云心中一紧,手掌不自觉摸到腰间的剑鞘上。 自己并没打算喝下那杯燃魂暴走,但是猫小姐在自己耳边说了一句话——想知道更多关于那把剑的消息吗? 杨牧云的心当时就颤抖了,完全是震惊的,绝对不是猫小姐的舌头在自己耳廓上舔了一下。 酒吧老板说道:“年轻人,你那把剑是达古家族的大宗师在八十年前锻造的,后来它流落到了南方的人类世界,并且一直被人类收藏。” 人类? 杨牧云重复着这个词汇,话语中满是陌生的味道。 圆老板说道:“人类喜欢刀和剑,尤其是剑。这种武器在我们北方根本没有市场,肯为剑花钱的只有人类。哦该死,我不能说钱,金钱就是粪土,就是粪土。” 杨牧云心中咀嚼了一下这番话,然后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 没错,剑刺不如枪,砍不如刀,几乎是又贵又废的典范,矮人族根本根本不屑使用这种垃圾玩意,但是人类喜欢,而且将某些强大的武者尊称为剑圣,哪怕这些人根本不用剑。 “圆老板,野蛮人和人类无仇无怨,他们为什么要袭击野蛮人部落?还有,他们又为什么要杀我?” 圆老板说道:“年轻人,人类和铁炉城里那些家伙一样,喜欢记录事情,还把这些事情汇总起来,称为历史。” 杨牧云点头,记录和总结,这就是人类能够领先其他各族的根本所在。 圆老板接着说道:“历史告诉人类,每当北方的生灵数量膨胀时,就会南下侵袭人类的村庄,劫掠人类的粮食、牲畜,甚至人口。如果北方遇到灾年,南下劫掠的规模也更加庞大,甚至会破城灭国。所以……” 圆老板竖起一根手臂,然后做了个砍头的手势。 “所以人类世界最北方的几个国家缔结了一个神圣的盟约,投入一大笔钱……该死,投入了一大笔粪土,选择优秀的人类进行训练,教会他们战斗和生存,然后给他们武器和补给,让他们到北方进行情报搜集、暗杀破坏,铲除所有潜在的威胁。” 听到圆老板的解释,杨牧云瞬间明白了。 影的部落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人类从他们的部落中感受到了威胁,所以先下手为强,将其铲除,扼杀隐患于萌芽。 圆老板指了指杨牧云腰间的佩剑,“能用上这把武器,一定是领队、头目级别,你成为这把剑的主人时,也必定成了那些国家的眼中钉,肉中刺。” 杨牧云久久无语。 这真是一把不详之剑啊,不过它真的很好用。 圆老板笑着说道:“年轻人,你身上的赏金一定前所未有的丰厚,啊,你身上充满了粪土的气息。” 杨牧云摸了摸鼻子,这是一个有味道的比喻。 “圆老板你放心,我一定会努力活下去的。” “那我就不送你了。需要帮助的时候,尽管来地穴。” 杨牧云刚要转身,却猛地意识到自己此行的目的。 “咳咳,圆老板,我有个好玩的东西向你推荐。不过这东西需要三个人一起。要不,咱把猫小姐叫过来玩玩?” 圆老板认真地看了杨牧云一眼,“玩猫儿?这样不妥吧?我可是把她当亲女儿看待的。” 不等杨牧云解释,圆老板在一个泥球上敲了敲,那泥球就像蛋壳一样咔嚓裂开,一个有胳膊有腿,五官清晰分明的小人现了出来,乖巧的坐在两人旁边。 看着泥人凹凸有致的身材,圆老板满意的点点头,然后问道:“现在可以开始了?” 杨牧云:我明牌。 第129章 量身打造 向圆老板介绍了扑克牌后,杨牧云就哪里都没去了。 有树屋酒馆和地穴酒吧这两个人群高质量社交场所帮忙推广,相信不久之后扑克牌就会在铁炉城风靡起来。 自己只需要负责生产就行了。 不,生产都不用负责,自己唯一的任务就是变强。 圆老板给杨牧云最大的帮助并不是实力上的提升,而是视野上的开拓。 站在历史的高度看待事物发展和变化,很多矛盾的脉络就变得清晰可见,杨牧云再参照地球上的历史,立刻就明白了人类世界的想法和目的。 野蛮人生活的这片土地物种繁多,智慧生物千奇百怪,但是顶尖的种族就那么几个——类人族、兽人族。 兽人族就不用说了,顶着野兽脑袋的都是这一个大类。 兽人族都是一盘散沙,各种族矛盾重重,根本不可能联合起来,即便偶尔有几个流浪的兽人流窜到人类世界,也很快就成了人类勇士的战功。 类人族则是从外观上与人类相近或相似的,比如精灵、矮人、侏儒、地精、巨魔、食人魔、野蛮人等。 能对文明世界产生威胁的只有同样具备文明,并且拥有高度组织能力的类人族。 这其中精灵族人口稀少,也不喜争斗,对人类世界构不成威胁,矮人族跟人类有大宗的贸易往来,早就被人类用贸易手段驯化,也没有战争的必要。 侏儒、地精根本就是渣渣,好不容易脱离人类的掌控,摆脱了奴隶身份,根本不可能再回到文明世界。 数来数去,唯一能威胁到文明世界的,就只剩下野蛮人了。 野蛮人武力强大,部落众多,还劫掠成性,拥有狂化能力的野蛮人就是天生的杀戮机器,说他爱好和平都没人信。 尤其是到了灾年,野蛮人生存不下去的时候,就会汇聚起来,组成队伍南下,一边打劫一边推进。 一旦战局僵持捞不到好处,野蛮人就会慢慢散去,这时候基本也是春天了,万物复苏,野蛮人又会一路北上回老家。 可偶尔那么几次,野蛮人运气爆棚攻破了人类的边塞城市,一路横冲直撞在人类腹地劫掠,不但吃饱喝足,还能带回大包小包的战利品。 所以,人类特别惧怕野蛮人,尤其惧怕野蛮人中出现了不起的勇士、英雄。 一盘散沙的野蛮人不可怕,人类有一百种办法应对。 可要是野蛮人有了主心骨,有了凝聚点,就会滚雪球一样飞速壮大,甚至裹挟其他种族,成为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军队。 也正因此,文明世界的人类时刻盯着北方的野蛮人,哪个部落出了人才,那就处心积虑的将其干掉,哪个部落稍微壮大一些,有了危险的苗头,那就想办法分化他们,瓦解他们,甚至消灭他们。 在这个大背景下,影所在的部落为什么遭到劫难也就容易理解了。 因为太优秀了,展现出了主心骨的潜质。 杨牧云更加优秀。 风必摧之。 铁炉城的外城充满了混乱,当街杀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别被矮人族巡逻队抓住即可。 而矮人族巡逻队恰恰掌握在达古家族手中。 杨牧云顿时如芒在背。 圆老板没有点醒自己之前,自己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后,杨牧云顿时有种草木皆兵的感觉。 不行,铁炉城不能呆了,必须赶紧走,回到自己的地盘上。 杨牧云把钢鬣叫过来询问一番,“咱们还有多少物资?” 钢鬣立刻回答道:“还有三天的口粮,节省一下的话可以撑十天。” 杨牧云摇了摇头,“不,敞开了吃,所有人保持最好的状态。” 食物方面不操心,不够了去地球拿就是。 关键是怎么回去。 夜晚,就在杨牧云思考对策的时候,一道寒风吹进屋中,感知强大的杨牧云瞬间暴起,手一晃便拔出长剑指向墙角。 墙角处寒霜弥漫,雾气升腾,瓦伦蒂娜的身影逐渐清晰起来。 “小家伙,有人盯上你了,很棘手,小心一点。” 树屋酒馆的老板娘消息比圆老板迟钝一些…… 倒也不能说迟钝,圆老板更多的是从历史大势判断,属于未卜先知,瓦伦蒂娜是发现了什么蛛丝马迹研判出来的。 但无论如何,瓦伦蒂娜终究是来了。 或许是离开了树屋酒馆,瓦伦蒂娜言行举止少了很多伪装,不再那么妩媚,变得冷厉干练。 杨牧云点了点头,笑着说道:“大姐姐这么晚来我房间,就只为这件事?” 瓦伦蒂娜笑了笑,“那你还想干些什么呢?” “自然是请大姐姐帮我谋划一下,该怎么应对?” 瓦伦蒂娜没好气的说道:“你在明,敌人在暗,连敌人是谁都不知道,能有什么好办法。如果你信得过,可以去我的树屋躲避一段时间。” 杨牧云心中暗道:敌人要是寻常的游兵散勇,树屋确实是一个安全区,可敌人背后有人类国家撑腰,未必就怕了霜精灵,躲进树屋只会给瓦伦蒂娜带来麻烦。 有些事情,注定要直面,而且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去解决。 而且,自己表现的越优秀,能获得的关注也就越多,像圆老板那样愿意在自己身上下注,给自己好东西的人也越多。 这是危险,但也是机遇。 看到杨牧云沉默不语,瓦伦蒂娜立刻明白,这个小家伙已经做出了决定。 “我现在向族人求援也来不及了,酒馆里都是女性,战斗上也帮不了什么忙,只能送你一个小东西,希望能帮助到你。” 说着,瓦伦蒂娜从手上摘下一枚指环,本想帮杨牧云带上,可是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将其放在杨牧云面前,任由风将其托在空中。 “小家伙,这是姐姐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千万别弄丢了。姐姐等着你成长为屠龙勇士。” 说完,不等杨牧云回答,瓦伦蒂娜身周寒风鼓荡,化作一股暴风雪飞了出去。 杨牧云关上窗户,随即抬手摘下空中的指环。 通体晶莹剔透,指环内层和外层有密密麻麻的刻印,一道道白色的光晕在刻印中游动、流转。 杨牧云将指环带在右手食指上,顿时,一股淡淡的清风在掌心缭绕。 每一缕清风都像一股丝线,一匹布帛,杨牧云能清晰的感受到它们,又仿佛能真实的掌握它们。 右手握了握,杨牧云惊喜的说道:“这枚指环简直就是为我量身打造!” 随即,杨牧云到隔壁屋去找老酋长等人。 刚进屋却发现老酋长还没睡,并且一脸怪异的看着自己,“你,这么快?” 【感谢冰封雪舞打赏起点币,特此加更,310】 第130章 你上不上 “老酋长,事情是这样的……” 杨牧云将自己听到的消息和分析出的线索说了一遍。 老酋长听到这话,面颊抽搐了几下,语气怪异的说道:“原来是这样。” 部落被毁,族人被杀,老酋长脸上却没有任何仇恨的表情。 “不怪他们卑鄙,是我们太大意,也太弱小了。” 老酋长吐出一口气,瞬间衰老了许多。 如果仇家是某个人或者某个组织,老酋长还能憋着一口气去报仇,可仇家是一个国家,一个种族,老酋长心中只有深深的无力。 “年轻人,我们之所以要南下,为的就是消灭人类的数量,摧毁他们的堡垒,蚕食他们的土地,否则,他们每隔几年向北推进一点,每隔几十年在边疆筑一座堡垒,几百年后,那里就出现了一个新的国家。人类的北疆四国,几百年前都是我们的故土啊。” 杨牧云对这些古老的恩恩怨怨没有兴趣,只是说道:“老先生,我们已经被人类盯上了,现在必须赶紧走,剩下的事情以后再说。” 老酋长却摇了摇头,“你们几个年轻人单独走还有机会逃生,带上我们这些老头小孩,反而谁也走不了。再说了,总不能一辈子都逃来逃去,这事情总得有个了断。” 摸了摸手中的骨杖,老酋长的目光越来越锐利。 “老酋长,事情还没到那一步,只要我们回到部落就安全无忧了。” 杨牧云瞬间就知道老酋长要干什么了,于是断然拒绝。 老酋长心中不信,敌人这么强大,自己的部落都无力抵抗,面前这个小娃娃能对抗得了吗。 可是这时候,杨牧云竖起左手,斩钉截铁的说道:“我以先祖的名义起誓,一定把你们安全的带回去。” 看到杨牧云掌心中缓缓亮起的血红色纹路,老酋长心中一颤,随即重重点头。 随即,杨牧云叫出两只鼠头人。 这两个小家伙是杨牧云用一顶帽子换来的,鼠头人也是智慧生物,但是鼠种不同,体型与实力也有很大的区别。 杨牧云手上这两只就是个头最小的鼠种,一只手上能卧两只,实力还最菜,单挑史莱姆都有被吞食的危险。 唯一的优点就是身上有几两肉,经常被其他生灵捉了吃,算是食物链的底层。 杨牧云没有吃两只鼠头人,反而好吃好喝的喂着,就像养了两只仓鼠,两只鼠头人也知道自己遇到好主子了,铁了心跟随杨牧云。 “交给你们一个任务!” 养鼠三日,用鼠一时,杨牧云将两个小纸溜卷成卷塞到鼠头人口中,然后说了两个名字。 两只鼠头人立刻点头,随即消失在老鼠洞里。 天还没亮的时候,杨牧云的队伍背着大包小包出城了。 远方一处树影里,一个黑影浑身一震,随即用胳膊捅了捅旁边的同伴。 “野蛮人有动作了,通知老大。” “看野蛮人大包小包的样子根本没有意识到危险的降临。” “背着他们的财物正好,走得慢拖累速度不说,那些财物也便宜了我们。” 一想到野蛮人在铁炉城中出售防具换得的巨额财富,盯梢的人顿时心中火热。 月明星稀,铁炉城的路上已经有了很多行人。 一部分是刚刚从矿洞里爬出来的矮人,结束了一整天的劳累,出来喝喝酒吃吃饭,一部分是早起外出采集、狩猎的冒险者、流浪者。 没有人可以一觉睡到天亮,除非可以躺在床上挣钱。 就这样,杨牧云的队伍混在众多人群中向外走去,一路上还有人跟杨牧云打招呼。 “野蛮人勇士,不要忘了我的赏金啊。” “那个盆真好用,下次多带点啊。” “我觉得卡牌上可以多画点身材火辣的美人,一定很受欢迎。” 杨牧云向着遇到的人一一挥手道别,队伍很快就离开铁炉城范围,进入荒野中。 路上行人逐渐稀少,甚至连鸟叫虫鸣都听不到了。 老酋长向杨牧云使了个眼色,杨牧云点点头,“前面就是葫芦谷了,到了那咱们好好休息一下,快走。” 远处,几个人影低声说道:“葫芦谷是绝佳的截杀地点,就在这里埋了他们。” 可是这时候吧,不知哪里射出了一支响箭,一道道人影从树林中、草丛中窜出。 人类懵了。 “这是谁发展的下线?一下子带来这么多兽头人?” 其他几个人类全都摇头。 人类身份在北境活动有诸多不便,因为金钱的信仰,人类被北境的生物视作欺诈之神的信徒,所有生物与人类打交道都小心警惕,脾气不好的干脆直接攻击,根本不和人类啰嗦。 也就是靠着手中的盐、糖、酒、药品、布匹等人类世界特有的物资,人类才能借着行商的身份在北境开展活动,打点关系笼络了一些人马。 但是一者数量有限,二者实力拉稀,打探消息还行,让他们跟着上阵砍人基本不可能。 可是今天,一下子冲出来上百号兽头人,而且什么种族都有,看他们那威猛的体型彪悍的气质,显然都是强手。 究竟是谁这么大能耐,一下子划拉来如此多的打手。 看到大群的身影从四面八方杀过来,野蛮人的队伍出现一阵骚乱。 “保护好我们的财物,撤!向谷中撤退!” 野蛮人一声高喊,大队人马慌不择路的冲进葫芦谷中。 身后的兽头人们全都兴奋的嚎叫起来。 “野蛮人,我们只为钱财,不害性命,识相的丢下点值钱的东西,我们立马撤走。” 杨牧云立刻回道:“从来只有我们野蛮人抢别人,还没谁敢抢野蛮人!” 杂牌军立刻嘲笑道:“野蛮人,听说有人类要杀你,你们死了财物也是便宜人类,既然如此,给我们不好么。如果你们非要打,那就白白便宜了人类。” 听到这话,埋伏中的人类心中暗骂:谁把消息泄露出去的。 杨牧云也不说话,只是带领队伍向后移动。 兽头人们也不慌,“野蛮人带着大批财物肯定跑不过我们,吊着他们。” 然后,兽头人看向人类埋伏的方向,“喂,你们还打不打?要打就赶紧上,人你们的,财物我们的,行不行给个话。” 第131章 你瞅啥咧 看到身后成群结队的兽头人,杨牧云笑了。 瓦伦蒂娜和圆老板真给力,一下子叫来这么多“帮手”。 没错,杨牧云叫鼠头人给这两个大老板送消息,将“人类截杀野蛮人”的消息泄露出去,同时着重提醒了野蛮人身上携带有大量财物。 野蛮人出售防具换取了大量的魔力果实、魔兽骸骨、稀有矿石等,这是一笔庞大的财富,无论谁都会忍不住眼红心动。 唯一的顾忌就是,铁炉城巡逻队。 矮人为了保障铁炉城的贸易,经常派出巡逻队在方圆百里巡逻,对于贼匪是逮到一个杀一个,并且把尸体挂在外城的必经之路上作为警示。 野蛮人这种“大客户”,矮人族肯定会给予特殊照顾,谁敢活腻歪了动野蛮人。 但是,瓦伦蒂娜和圆老板都放出消息,野蛮人跟达古家族不和。 话说到这就已经足够了,毕竟杨牧云和达古的矛盾是很多人亲眼目睹的,而且巡逻队的动向只要用点心思就能打听到。 财帛动人心,动了歹念的兽头人纷纷行动。 果然,野蛮人来了。 巡逻队,没来。 消息都是真的。 兽头人们纷纷感慨,这消息也太值了,野蛮人的行走路线都一清二楚。 要是没有碍眼的人类就好了,大家一鼓作气冲散野蛮人的队形,随便捞一笔就够潇洒好几年了。 人类心里更气,好好的偷袭被你们一嗓子喊破,搞得野蛮人有了防备,硬生生变成强杀。 问题是,有这么多兽头人在边上盯着,人类哪敢放心大胆的出手。 螳螂捕蝉的道理人类还是明白的。 更何况,人类一方只有十几个,虽然每一个都是强者,但兽头人过百,有没有好手暂且不提,单是这数量就不容小觑。 兽头人一方看到人类不动手,立刻急了,“你们倒是上啊,再不上野蛮人就走远了。” 人类很想说,你们怎么不上。 但他们也明白,兽头人是过来发财的,摆明了就是要不劳而获,跟在人类屁股后面捡便宜。 如果没有人类在旁边,兽头人或许还会冲上去杀一番,但是有人类在边上,兽头人哪里还会冒着双重风险甚至三重风险去抢劫。 情报中提到,人类必定会出手,铁了心要置野蛮人于死地。 既然如此,兽头人就懒得打头阵了。 人类和兽头人在葫芦谷的入口处大眼瞪小眼,野蛮人却抓紧时间,一阵快速的急行军,眼看着就要消失在视野中。 人类一方急了。 行,你们求财是吧,给你们。 “大家可以和我们一起攻击野蛮人,财物全归你们,并且,事后我们会给予各位丰厚的回报。布匹、药品,人类奴隶,都可以。” 听到这话,兽头人全都心动了。 可是出于对人类的警惕,兽头人们要求当场兑现。 没办法,人类的名声太臭了,欺诈之神的信徒、金钱的膜拜者,而且他们最喜欢杀人越货的买卖,这不,一定要置野蛮人于死地,典型的手狠心黑。 现在许诺的挺好,事后不认账找谁去。 见兽头人不信,人类一方头大了。 自己出来杀人,身上带的都是装备、药品、暗器等,谁会扛着大堆的财物。 如果在文明世界,他们自己报出家族名号,亮一下徽章或者印信就能取信于人,可是面对这群野兽,一箩筐承诺也不如一根肉骨头来得香。 于是,领队跟自己手下交流了一下眼神。 可是这个不经意的动作被兽头人们发现了。 一个食人魔大声喊道:“干什么,你们在打什么歪主意。别以为我没看到,告诉你这一招根本不管用,斗恶龙的时候见多了。” 其他兽头人纷纷鼓噪起来。 没错,斗恶龙刚一出现就流行起来,连带的各种通牌、作弊的手段也无师自通。 原本素不相识的两个人,只要往牌桌上一坐,立刻就成了心有灵犀的好战友,抖抖耳朵、动动眼珠子、吹吹嘴边的毛发就能知道对方需要什么牌。 于是,兽头人们纷纷警惕起来。 “人类要使诈,大家小心。” “操家伙,小心人类偷袭。” “反正野蛮人带着大包小包,还有一群孩子,走不远也走不快,干脆干了这些人类再追野蛮人。” 听到这话,兽头人们全都眼睛一亮。 是啊! 只要干掉人类,野蛮人就是锅里的肉,怎么也不可能飞走。 在铁炉城讨生活的兽头人只有两种,一是在外面活不下去,跑到铁炉城干粗活换取口粮和庇护的弱者,另一种就是吃喝不愁,去铁炉城寻求变强资源的强者。 敢追出来打劫的,无疑都是第二种。 虽然良莠不齐也没有什么配合可言还各怀鬼胎,但胜在数量多,人类一方也不敢掉以轻心。 看到人类弱了气势,兽头人更加嚣张。 “那个长胡子,说你呐,把你的武器丢过来,不然叫你们好看。” “那个带绿帽子的,爷爷看上你的帽子了,麻利的送过来。” “小妞,你的贴身甲看上去挺不错的,送给我,我退出战斗。” 被一群兽头人分配,那感觉就像是对着铁钩子上的肥肉指手画脚,这个买前腿那个买排骨,人类一方气得火冒三丈。 而且,这么一拖延,野蛮人走的更远了。 想到此处,领队的人类作出决断,点了一大半人手,然后沉声说道:“你们先追击。” 被点到的人立刻转身冲入葫芦谷。 见到这一幕,兽头人一方笑了,“早点动手,哪用得着伤和气呢。” 可是很快兽头人就察觉到不对——面前还有几个人类没动,而且还用恶狠狠地眼神盯着自己这边。 “喂,你们几个还杵在这干什么,去追杀野蛮人啊!怎么着,在这监视我们?” “你瞅啥咧,你敢再瞅一眼试试。” “咦,这几个人类的眼睛怎么变红了,就像野蛮人一样……” 说完,兽头人立刻醒悟过来,“不好,是狂化!该死的,这几个人类拥有狂化的能力。” 话音刚落,几个人类眉心处血色泛滥,迅速向全身涌去,紧接着,几声压抑到极限、爆发到极致的怒吼响彻荒野。 第132章 风系神器 葫芦谷内,十名人类强者缓缓停下脚步,然后向两侧分散,仔细搜查每一个角落。 “奇怪,野蛮人哪里去了?” “明明进来没多久,怎么找不到了。” “他们带着老人孩子,不可能走太远,肯定藏起来了。” “搜!” 地上的脚印很杂乱,但仔细搜寻的话还是能分辨出来旧脚印和新脚印,追踪猎物,这是猎杀者的必修课。 很快,猎杀者停了下来,几人反复确认,脚印就在这里停了下来。 “这里是野蛮人的包裹,他们把负重都丢了。” “不顾一切跑路了吗?” 猎杀者随手将包裹打开,里面是满满的魔兽骸骨,每一块骸骨上都流动着淡淡的光泽,隐隐中还能看到粗细不一的纹路,仿佛天然的魔法铭文、刻印。 “这些北地的魔兽通常会淬炼骨骼血肉,死后留下的骸骨都是不可多得的宝贝。” “这些骨骼带回去,又能打造出几把魔法装备了。” 然而是第二包、第三包…… 甚至还看到几块纹路繁复的高级骸骨,几个猎杀者全都呼吸粗重起来。 “野蛮人倒是聪明,丢下了这些笨重的骸骨,不过他们还是够蠢,其他财物依旧舍不得丢。” “追杀野蛮人要紧,别管这些包裹了,又不会长脚跑掉。” 不过,看一眼不要紧吧? 这时候,又一个猎杀者喊道:“这里还有一个大包。” 几人立刻凑上去,期待着里面的东西。 然而,打开才发现,里面是一些红色的粉末,粉末还散发着一股刺鼻的气味。 “这是什么?” 就在几人思考的时候,包裹中“嘭”的一声,红色粉末瞬间炸开。 猎杀者们瞬间意识到不妙,立刻屏住呼吸,用胳膊挡住眼睛,可惜离得最近的三人慢了一拍,立刻捂着眼睛哀嚎起来。 猪头人们抱着大包裹,助跑一段距离之后拧身甩臂,包裹划着曼妙的抛物线砸向猎杀者。 猎杀者们辗转跳跃,灵活避开包裹的攻击,可是包裹落地后全都“嘭”的爆炸,喷射出大片的红色粉尘。 粉尘就像是红色的云雾,在山谷中飘荡着扩散开来。 更关键的是,山谷中起风了,云雾扩散得更快,弥漫的范围更广。 猎杀者们置身其中,眼睛生疼,咳嗽连连。 “该死,这究竟是什么毒素,咳咳……解毒药也解不了!” “净化魔法也失效了,这不是诅咒和毒素。咳咳咳……” “快,向前冲,冲出这片红色的范围。野蛮人肯定没跑远。” 然而,一个又一个包裹砸在猎杀们的必经之路上,十多个usb大风扇一字排开,风叶转动,锐利的边缘与空气摩擦发出低沉的呼啸声,风力涌荡,飞沙走石,前方百步范围的地皮都被刮掉一层。 风扇旁边,杨牧云激发手中的指环,呼啸的风声围绕在身边不断旋转,并且在旋转中迅速增强,一道肉眼可见的龙卷风在上方酝酿、膨胀、最终在杨牧云挥手引导下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着向前方冲去。 沿途所有的红色粉末都被龙卷风裹挟进去,刚走出几十步就变成了血色的龙卷风。 然而,更绝望的是,第一个龙卷风才走出没多远,第二个龙卷风已经开始酝酿,并且迅速成型。 龙卷风移动速度慢,猎杀者们很容易就避开了。 但是,龙卷风快要触碰到山壁时,竟然慢慢转弯拐了回来,与此同时,第二个龙卷风已经成型,一前一后在山谷中摇摆起来。 然后是第三个、第四个。 杨牧云手掌高举,不断将力量灌输到指环中,一边操纵龙卷风一边哈哈大笑。 爽! 实在太爽了。 这就是魔法的感觉吗? 指环没有别的功能,就是操纵风的力量。 瓦伦蒂娜将这个指环给杨牧云,为的就是让杨牧云打不过敌人时能跑得过敌人。 北地寒冷,尤其是晚间,寒风呼啸,指环的功效大大增强,御风飞行也不是难事。 但是瓦伦蒂娜没想到,杨牧云拿到指环后第一件事就是交给大石,信仰之力灌输进去,指环操纵风的能力大幅增强。 指环的力量增强了,但没有风也是白给。 杨牧云不敢把希望寄托在自然界的风中,云只能去王金龙那走一趟,花一百块块钱搞定,比起开坛做法跳大神的诸葛亮效率百倍。 随着时间推移,一个又一个龙卷风失去控制,但杨牧云不忧反喜。 葫芦谷经常刮大风,周围沉睡着大量的风元素力量,杨牧云催生的龙卷风就像是雪山顶上滚下来的小石子,一路翻滚一路膨胀。 最终膨胀到接天连地,拔山摧云。 “哈哈哈,科学修仙,法力无边。赶紧把东西扔完撤退。” 猪头人和狗头人连忙把剩余的辣椒面抛出去,然后是石灰、磷光粉、碳粉、煤灰、木屑、硫磺、硝石、棉絮、白糖、铝粉、锌粉…… 乱七十糟几十种粉末只要往前一丢就会被龙卷风吸走,脆弱的包装根本经不起风力撕扯,转眼间就被龙卷风撕扯粉碎。 眼看着龙卷风蔓延到身前,杨牧云连忙喊道:“关掉阵桩的开关,赶紧抬走,快抬走。” 狗头人和猪头人连忙照做,然后小心翼翼的扛着神器钻进空间通道。 与此同时,十个人类猎杀者就像是末日风灾下的蝼蚁,双手插入地面,脸也深深埋入土壤。 可即便如此,他们依旧吸不到一丁点空气。 龙卷风的吸力太强了,几乎把山谷中抽成真空,顺便把猎杀者们的胸也挤扁、抽空。 耳朵里除了轰隆隆的风响再也听不到任何其他声音。 哪怕嘴巴里竭嘶底里的吼着,依然听不到半个字,周围一片灰色、血色,看不到任何事物,也没人敢抬头。 这种情形下,猎杀者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向神明祈祷,祈祷龙卷风不要从自己身上碾过去,祈祷泥土把自己埋起来,但是不要埋得太深。 过了一会儿,龙卷风开始衰弱,而且衰弱的速度非常快。 空中大块的颗粒最先下沉,然后是稍小的颗粒,细小的粉尘飘飘扬扬,仿佛一层棉被盖在山谷中。 “安全了!” “终于安全了!” “我们活下来了。” 几个幸存下来的猎杀者喜极而泣,高声感谢神明的庇护。 可是这时候,杨牧云无比虔诚的朗诵道:“神说,要有光!!!” 说完,奋力掷出一根火把,火把离手的瞬间,杨牧云向后一步撤入气泡。 气泡缩小着关闭的瞬间,强光照亮了杨牧云的视野。 杨牧云也由此明白了一个道理——真男人从不回头,是因为怕瞎。 【感谢冰封雪舞打赏起点币,特此加更,410】 第133章 神的宽恕 飓风、爆炸! 葫芦谷两边的山头都被削平一半。 四个人类进入狂化状态,追着兽头人厮杀,但猎杀者的头目难以置信的回过头去。 这不是自己一方的力量。 但野蛮人怎么会拥有如此强大的破坏力? 野蛮人不都是肌肉发达头脑简单的莽夫吗,他们怎么可能掌控元素的力量? 不,这不可能! 然而冲天的烟尘和剧烈的摇晃做不了假,猎杀者头目不用想也知道,自己派过去追杀野蛮人的部下全都没了。 该死的! 那可都是国王陛下花费重金,而且培养了十多年二十多年的精锐啊,不仅天赋过人、实力超强,一身野外生存、刺杀的本领也是无人能及。 虽然不是战场上的万人敌,可是追着一万军队搞偷袭的话,也能零敲碎打将这支万人队伍全灭。 一人当万,十人当十万,现在全都随着一声轰响灰飞烟灭。 该死,该死! 另一边,兽头人们被四个狂化的人类打得节节败退。 四个狂化人类在人群中左右冲杀,实力高强的兽头人纷纷躲避,不愿干吃力不好的事,实力不济的人跑不掉,徒劳的抵抗几下,随即惨叫着横死当场。 这么一会的时间,百余名兽头人死了一大半,但是剩余的那二三十人,任凭四个人类如何追击始终无法拿下。 就和矮人族戏耍影一样,这些兽头人也使出各种手段,规避狂化人类的仇恨。 有两个艺高人胆大的狐头人故意吸引狂化人类的注意力,带着他们一路狂奔消失在旷野中。 但是过了一会儿,这两个狐头人同时返回,顺便还带着狂化人类的头颅。 能在铁炉城混的都是有几样压箱底手段的,血统、天赋、特殊道具,甚至传承物品,总有那么几样。 狂化确实强,但狂化有一个致命的弊端,一旦失去攻击目标脱离狂化状态,就会虚弱得小手指都动不了,这时候,一个孩童也能砍掉他们的头颅。 击杀人类的狐头人未必有多强,但他们绝对聪明。 这两个狐头人狞笑着啃食手中的头颅,细长的嘴巴撕咬掉喉管食道,然后深入颅腔中吮吸脑汁。 同时,狐头人继续勾引剩余两个狂化的人类,想要故技重施再手下两颗人头。 猎杀者头目看到这一幕,立刻冲了上去。 快! 太快了! 一闪十步,几个眨眼的时间便贴近到狐头人身前。 狐头人身子一拧向远处奔去,而且很默契的左右分头跑,可是猎杀者头目挥手出剑。 一道霹雳般的剑光破空而出,剑气纵横,披靡十步,被追击的狐头人心中大骇,连忙使出保命技巧。 剑气穿身而过,狐头人瞬间被劈成两半,可是烟雾飘袅,两半尸体全都化作草人,刚才被劈中的不是狐头人,而是一个小草人。 烟雾中,一只又一只狐狸分化出来,朝着不同的方向奔去。 猎杀者头目不慌不忙,长剑竖在胸前,随即脚踏四方,纵横披靡的剑气向前后左右八个方向斩去。 下一瞬,七道烟雾飘起,夹杂的还有一道血泉。 猎杀者头目从地上捡起属下的头颅夹在左腋下,持剑的右手背在身后,随即踏着草叶蹭蹭蹭几步追上另一只狐头人。 这只狐头人拼尽全力拔足狂奔,可是猎杀者头目气定神闲的跑到他身侧,然后跑到他身前,甚至转过身来倒着跑。 在狐头人绝望的目光中,猎杀者头目一剑平削,狐头人连保命的本事都没来得及使用。 脱下披风将两个属下的首级包好,猎杀者头目一步步走向兽头人所在的方向。 看到刚才电光石火的交战画面,在场所有兽头人都心惊胆寒。 这个人类的实力太可怕了。 “这一定是拥有剑圣之名的强者,不可力敌,撤……大家快撤……” 剩余的兽头人们纷纷脚底抹油,唯恐被猎杀者头目盯上。 可是这时候,烟尘弥漫的葫芦谷中走出几个身影。 “是野蛮人!” “他们还活着!” “这怎么可能?” 看到野蛮人出现,兽头人瞬间觉得自己安全了,逃出一段距离后立刻停下脚步,兴致勃勃的看戏。 人类剑圣强则强矣,但冤有头债有主,就算杀人泄愤,也该去找野蛮人,而不是找自己这群人。 再说了,野蛮人搞出那么惊天动地的爆炸,不趁机逃跑就算了还自信回头,这肯定是没把人类剑圣放在眼里。 万一,野蛮人把人类强者也杀了呢? 万一,野蛮人跟人类强者两败俱伤呢? 一切皆有可能啊。 人无横财不富,想要变强,最不能缺的就是胆量。 丛林中经常有两只强大的魔兽争斗,结果两败俱伤被弱小的生灵捡了尸。 所以,强者之间的战斗总会吸引大批观众,就算不为捡尸,多学两招也是好的,就算学不到,以后吹牛打屁也有了谈资。 猎杀者头目看了一眼缓缓走来的野蛮人,随即走到两个属下身边。 因为兽头人的牵扯引导,两个属下对上了眼睛,然后开始厮杀。 猎杀者头目身形一闪插到两人中间,一手一个按住两人的脑袋,不等两人反抗抬起脚左右一踹,随即将身形不稳的两人摁在地上。 两个人类竭力抵抗,喉咙中不断发出低沉的咆哮。 可是这时候,猎杀者头目掌心中爆发出璀璨的金色光芒,身上铠甲的缝隙中也投射出一丝丝、一缕缕如若实质的金光。 “神!会宽恕你们的罪过!” 听到这句话,两个人类的身体同时震颤起来,抵抗也越来越微弱,身上的血光急速退去,最终缩回眼眶消失不见。 猎杀者头目将两人背靠背放好,随即低声念诵了一段经文,如水的金光从掌心中流下,淅淅沥沥的淋在两名手下头上。 做完这一切,猎杀者头目转身看向杨牧云,悲悯世人的表情也一点点僵硬、扭曲,直至狰狞。 “野蛮人,跪下!向神明忏悔你们的罪过,求得神明的救赎!” 杨牧云冷笑,“凡人,你有强大的力量,却没有强大的精神。跪在地上的你,根本没资格做本神的对手。” 猎杀者头目轻蔑的哼了一声,“无知的异端,也敢自称神!既然你执迷不悟,我只好把你们的头颅放到神像前赎罪了。” 第134章 好弱的神 猎杀者头目将滴血的披风放下,目光冷厉的扫了一眼周围的兽头人,随即一步步走向杨牧云。 背靠背坐在地上的两个猎杀者心中紧绷,面上却不露任何表情。 几百步外就是兽头人,不说远程攻击,哪怕丢过来一块石头都能取了二人的性命。 但这两个猎杀者丝毫不怕。 他们拼尽全力呼吸吐纳,引导金色能量在体内游走,激发身体潜能,恢复虚弱的体力。 这两个猎杀者明白,只要头领在,就没人敢动自己,只要恢复了行动力,自己就能活。 至于头领的实力,二人从来没有怀疑过。 猎杀者组织中赫赫有名的强者,一人一剑纵横北地三十年,斩杀野蛮人数以万计。 杨牧云也知道猎杀者头目的信息。 瓦伦蒂娜的情报中清楚地提到了,此人姓名不详。 在北地活动的猎杀者大都如此,没有姓名,只有任务,要么籍籍无名的死去,要么荣耀加身的凯旋,当他们公开亮相那一瞬才会公布他们的赫赫功勋。 猎杀者头目绰号疾风剑,距离疾风剑圣只有一线之差,除了杀戮中磨砺出来的精湛剑术,他还是神殿的虔诚信徒。 猎杀者通常也都有神殿骑士的身份,猎杀野蛮人以及其他生灵也都是在为神明清缴异端,所以,他们身上通常都有神的恩赐。 神的恩赐就像月神对哥布林的赐福,有可能是一种能力,也有可能是一件物品,但毋庸置疑,神恩都很有用,也很强大,通常能在战斗中决定胜负。 至于疾风剑的神之恩赐…… 和他的名字一样,没有信息来源,无人知晓。 这是一个强大的对手,按道理,杨牧云应该避其锋芒,低调发育。 刚才那一波爆炸已经赚足了面子,足以让铁炉城周围的生灵们知道自己的实力和手段。 但杨牧云没有见好就收,而是回过头来,想要把疾风剑也一起吃掉。 没办法,疾风剑的实力太强了,距离人类世界尊崇的“剑圣”只有一线之差。 今天疾风剑手下的兵都被杨牧云干掉了,这梁子算是彻底结下了,为了洗刷耻辱,疾风剑肯定不眠不休的盯着杨牧云搞。 偷袭刺杀无所不用。 种花家有拉玺达坐镇,未必怕了疾风剑,可外围呢? 手下们总要外出采集、狩猎、求偶什么的,而且开通了和铁炉城的贸易,隔三差五就要有商队往来,这么多目标露在外面,全都是疾风剑的打击目标。 最关键的,疾风剑随时都有可能突破,成为疾风剑圣,到了那时候,威胁更大,隐患更深。 还不如趁着现在疾风剑最弱的时候将其拿下,永绝后患。 疾风剑的手指从剑脊上抹过,冷声说道:“剑名疾风,与你手上的袭风都是北方四国的名剑。” 杨牧云看了一眼自己手上的武器,“哦?袭风?不过我更喜欢叫它独孤九。” 疾风剑不明白独孤九的含义,只是哼了一声,“很快,它就又是袭风了。” 话音刚落,疾风剑脚下一晃,身体左右摇摆着向前突进,几乎一瞬间来到杨牧云面前,手中长剑左右一抖,波浪状震荡着刺向杨牧云。 杨牧云的精神反映和身体反应都快到极致,双脚一晃横移三步,疾风剑一击落空的同时感觉腰肋一凉。 好快的剑,这小子有点东西! 疾风剑以为自己已经够快了,北方四国几乎没人比自己更快,哪怕那些获得剑圣尊称的强者也未必比自己快。 可是今天,竟然在一个野蛮人身上看到了如此快的剑——至少,不比自己慢。 “此子锋芒毕露,断不可留。” 后撤一步避开杨牧云的攻击,疾风剑脚下突进,继续攻向杨牧云。 简简单单的直刺,连摇摆都省略了,疾风剑将自己速度的特长发挥得淋漓尽致。 可是杨牧云再次横移,疾风剑攻击落空的瞬间便身子一扭,继续突进、直刺。 这下轮到杨牧云难受了。 杨牧云横移能避开疾风剑没错,但疾风剑紧接着继续跟进、直刺,杨牧云再次横移,避开。 就像玩象棋,一个人不断地将军,另一人不断挪老将,谁也将不死谁,就这么一直耗着。 可就是这种无赖的打法,令杨牧云倍感压力。 因为太简单了,简单到没有任何花巧,就是看谁先犯错,哪怕一丝一毫的错误,都会无限放大。 杨牧云再天资纵横,毕竟年纪摆在那,年纪轻就意味着经验薄,而疾风剑是一个正在冲击剑圣的强者,生平最不缺的就是战斗经验,尤其是扼杀杨牧云这种天才的经验。 疾风剑凌厉追杀的同时还有余力开口说话。 “这就是神吗?好弱的神!” “一味逃跑,野蛮人的勇武呢,直面我,战斗啊!” 看到杨牧云和疾风剑的战斗,围观众人纷纷赞叹。 好强,好快! 有些眼神不好的直接跟不上了,只看到两团模糊的影子在那唰唰唰的追逐,人的轮廓都瞅不见了。 杨牧云心中狂吼,再快一点,再快一点! 点点滴滴的信仰之力灌入双腿,融入下半身,尤其是双脚中属于巨钳蟹的特殊能力,在信仰之力的强化下缓缓质变、提升。 于是,杨牧云横移的速度越来越快,横移的距离也越来越远。 疾风剑感觉到对手身上的变化,顿时惊咦一声,“你们这些异端,窃取信仰强化自身,获得不属于你们的力量。但是没关系,杀了你们,这些信仰都会回归神明!” 话音刚落,疾风剑身体前倾,背在身后的右手猛然擎出,一道喷薄的剑气脱离剑刃斩向杨牧云。 杨牧云不敢硬接。 手中长剑抹了一个半圈将剑气卸往别处,同时借助剑气的冲击向前移动一截。 可是疾风剑如同附骨之疽,连续挥剑三次,三道剑气将杨牧云左中右尽数封死。 杨牧云横移一段距离,剑气几乎擦着胳膊掠了过去,虽然没有打在身上,可凌厉的风之气息还是划破了衣衫,划开了皮肉。 疾风剑笑了。 虽然只是一个细小的伤口,但在这种高速追击下,血液会源源不断从伤口中渗出,对方的体力也会随着血液的流失越来越少、越来越弱。 然而下一瞬,疾风剑愣住了。 对手胳膊上一滴血都没流出,不仅如此,伤口也在转眼间收拢、愈合,如果不是袖子上的破口,疾风剑都要怀疑刚才那一下是不是彻底落空了。 杨牧云催动蛛丝缝合伤口,随即将力量灌入手上的指环,密密麻麻的刻印被激活,呼呼烈烈的风声在身周缭绕、激荡。 疾风剑心中一紧。 之前葫芦谷那血色的龙卷风太过震撼,所以看到风起,疾风剑谨慎的放慢了脚步。 得了喘息之机,杨牧云连忙脚跟磕地,甩掉脚上的鞋子,露出一双白生生、粉嫩嫩的脚掌。 拱了拱脚指头,杨牧云自言自语道:“果然,还是不穿鞋舒服。” 第135章 套路打法 对于普通生灵而言,穿鞋子可以更好的保护脚掌,提升奔跑速度。 但是对杨牧云不同,他的双脚根本不需要保护,一丝半点的拖累都会影响实力的发挥。 疾风剑冷笑一声,右手握剑,剑尖指着地面,一步步靠近杨牧云。 杨牧云身周风声烈烈,尘土飞扬,借助沙尘的遮蔽,杨牧云飞身横移,随即攻向疾风剑左侧。 疾风剑的剑是右撇子,之前多次进攻全都是使用的右手,左侧既是他进攻的盲区,也是其防御的盲区。 果然,面对杨牧云的攻击,疾风剑后退一步,退步的同时身体转了半圈,可是在他转半圈的时候,杨牧云已经跟着转圈,依旧盯着疾风剑的左半身。 两人再次成了僵局。 只是这次的僵局没有持续多久,疾风剑一声怒吼,拼着将后背卖给杨牧云,脚下一踏,身子加速直冲出去。 那里,大石正拎着冰晶大棒靠近正在恢复体力治疗伤势的猎杀者身边。 兽头人们畏惧疾风剑的报复,不敢对这两人出手,但大石不同,他会寻找一切机会击杀敌人。 看到疾风剑冲出去,杨牧云心中暗笑,随即身形一晃跟了上。 刚解除狂化的两人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只能无力的看着野蛮人冲向自己,他们心中唯一的念头就是,这个野蛮人的体型真大,身上的铠甲好奇怪。 疾风剑心中警兆升起,可是急着救人的他无暇多想,飞起一剑刺向大石。 剑尖快要接触到对方的时候,疾风剑终于明白哪里不对了。 野蛮人身上带着磁石。 而且是大块的磁石。 四四方方的磁石每一块都有头颅大小,一块挨一块吸附在一起,然后挂在身上。 刚开始是疾风剑握着剑向前刺,可是前进几步就变成剑带着自己向前走。 到了五步范围时,疾风剑都不用跑了,双脚几乎离开地面,被剑带着向前飞。 而与此同时,大石狞笑着抬起大棒,锁定了疾风剑的必经之路。 疾风剑双腿如钉子般插在地上,硬生生止住了前冲的势头,可是下一瞬警觉大作,脊背上的汗毛根根竖起。 疾风剑想也不想,直接将长剑背在身后。 叮当一声。 疾风剑瞬间转身,剑却在远处不动,转过身的瞬间拧腕直刺攻向杨牧云。 可是杨牧云脚尖在地上一点,轻而易举的避开,疾风剑却感觉手腕一震,原来大石向前冲了几步靠近疾风剑。 疾风剑不得不向前急冲,避开大石的靠近。 而这个时候,杨牧云又攻了上来,封死疾风剑的退路。 疾风剑不得不与杨牧云对碰,至于大石,疾风剑想都不想。 杨牧云激活指环的力量,身周劲风烈烈,飞沙走石,滚滚烟尘如浪,杨牧云在借助风的力量将疾风剑吹向大石的位置。 刚开始疾风剑还没觉得有什么,可是随着风力不断增强,疾风剑开始生出吃力感。 这两个野蛮人是忠于自己保持一条直线,自己既要对抗风力,又要对抗吸力,还得不断战斗,一心三用之下无论体力消耗还是精力消耗都十分巨大,根本撑不了太久。 一旦自己出现失误,后果不堪设想。 想到这里,疾风剑身上气势暴涨,剑刃上的剑气也狂暴宣泄,身周十步范围内剑气肆虐,剑影纵横。 杨牧云凭借超乎寻常的感知第一时间感应到了危险,当机立断横移避开危险。 大石就没有那么好运了,转瞬被剑气淹没。 只是大石身上挂满了头颅大小的磁铁方块,再加上护身罡气、蛛丝、铠甲、头盔的防护,致命的剑气层层削减,刮骨变成刮痧。 反而疾风剑,攻击之后瞬间后悔了。 因为凌厉的剑气将野蛮人身上的磁铁方块打成粉碎,无数大大小小的磁铁碎末洋洋洒洒的飞散开来。 疾风剑挥舞几下将飞向自己的碎末吹走,可是转眼间又被杨牧云御使的风带起。 现在风中不止有沙尘,还有许多磁铁颗粒。 疾风剑只能不断释放剑气,将吹向自己的磁铁颗粒斩成粉碎,可是磁铁颗粒变成磁铁粉末后继续缭绕在自己身边,就像一群烦人的苍蝇,怎么赶都赶不走。 “该死!” 疾风剑耳中听到一连串细微的响声,叮叮当当,叮叮当当,然后,洁白雪亮的剑身开始蒙尘,无数毛茸茸的碎屑立在剑身上。 武器越来越沉,也越来越钝,长剑很快就变成了长棍,而且还在快速的增大增粗。 疾风剑将力量灌入武器,剑气喷薄之下,磁铁粉末形成的剑鞘一点点被剥离出去。 可是这时候,大石跑到葫芦谷中转了一圈,再出来时,身上又挂满了密密麻麻的磁铁方块。 战场又回到了刚才的局面。 疾风剑冷笑一声,“野蛮人,这就是你们自信的来源吗?” 杨牧云点了点头,“套路而已,不要在意。” 大石也不隐瞒自己的用意,笔直的朝着虚弱的猎杀者走去,疾风剑顿时进退两难。 走,就等于抛弃部下。 留,就等着被野蛮人再次戏耍。 似乎看出了头目的窘境,两个猎杀者同时喊道:“领队,不用管我们!” 疾风剑,摇了摇头,“我会把你们安全的带回去。” 杨牧云立刻嘲讽道:“离开?呵呵!告诉你,你们三个我吃定了,就算你们那劳什子神亲临也保不住你们,我说的!” 说完这句欠揍的话,杨牧云偷偷看了一眼天上,嗯,一切正常,没有天神下凡的迹象。 对面,疾风剑猛然转身,大声喊道:“不要!” 可是,迟了。 两个猎杀者同时深呼吸,然后眼睛一点点变红。 他们刚刚经历过狂化,此时身体虚弱不堪,再次动用狂化,唯一的下场就是心脏不堪重负、血管爆裂、身体崩溃,七窍流血而死。 看着两人的身体失去平衡摔倒在地上,疾风剑的身体僵住了。 杨牧云对着疾风剑的后背盯了很久,几次想要趁机偷袭,可是每次向前走动时都生出一种毛骨悚然的寒意。 危险! 极度危险! 疾风剑将武器插在地上,然后揪着丝绦解下身上的胸甲。 几件铁质装备落地,疾风剑缓缓转过身来,直勾勾看向杨牧云。 “野蛮人,你以为我就只会用剑吗?” 说完,疾风剑脚下一蹬,地表就像地毯一样层层褶起,松软的泥土被暴力挤压,竟然变成了坚硬的土块,旁边的草叶更是直接碳化。 一抹淡淡的金光从土块尖端逸出,这是疾风剑刚才那一脚踏出时残留的力量。 耀眼的金光在远处炸起,就像是平地升起第二颗太阳,这是疾风剑一拳挥出的威力。 【感谢冰封雪舞打赏起点币,特此加更,510】 第136章 疾风快打 疾风剑卸下了所有的负担,不仅是手中的负担,还有心中的负担,以及疾风剑的盛名。 此时他心中苦思冥想的不再是修为上的突破,也不是猎杀者的任务,甚至忘记了对神的奉献和虔诚。 忘记了自己,也忘记了世界,心中唯有一团火焰在炽烈燃烧。 熊熊的复仇烈焰。 只见其狂奔、咆哮,仿佛下山的猛虎,双拳左右挥击,直冲上钩,从各个方向攻击杨牧云,拳头上的金色光芒不断轰击出去,在地上留下一个又一个巨大的凹坑。 杨牧云极力闪避,却还是被疾风剑附骨之疽的纠缠着,哪怕横向移动,依旧被对方使用灵活的步伐衔尾追杀。 手中长剑劈砍挑刺,可疾风剑不闪不避,直接挥拳迎向剑刃,只是在两者将要接触的瞬间,疾风剑由拳变掌,手掌避开剑刃正面的瞬间贴到剑脊的位置。 只见其屈指一弹,一道强大的震荡之力从剑身传到剑柄,狠狠轰击在杨牧云手腕和虎口。 与此同时,疾风剑一个箭步塔到杨牧云双腿之间,膝盖顶起直冲杨牧云要害,杨牧云心中大骇,连忙向后退去。 然而疾风剑的膝撞只是虚晃一下,真正杀招是啄向杨牧云手腕的手掌。 杨牧云也发现了这一点。 疾风剑展现出的近身格斗能力很强,一旦被其控制手腕就等同被摁在地上暴揍了。 杨牧云不敢大意,身子极力后仰避开疾风剑的同时,抬脚蹬在疾风剑胸前,借助蹬弹的力道向后翻滚。 疾风剑大笑一声,变拳为掌捉向杨牧云脚踝。 “这个愚蠢的野蛮人,竟然主动把腿送到我手中。” 抓到了! 但是疾风剑刚要手掌紧握,扼断杨牧云的脚踝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杨牧云的脚踝竟然滑不留手,抓的力气越大越滑溜,就像手中抓着一块肥皂,原本想大力的握住,抓结实,却没想到哧溜一声弹了出去。 疾风剑当然不知道什么是肥皂,所以他眼睛中浮现出一丝迷茫,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汇形容刚才的感觉。 杨牧云看了一眼肤色粉红的脚踝,心中暗道:巨钳蟹又立功了。 可是不等杨牧云站稳脚跟,疾风剑又疯狗似的扑了过来。 杨牧云一边退,一边在心中评判起双方的强弱和优劣。 就修为而言,疾风剑距离疾风剑圣只有一线之差,自己则是走的信仰修神道路,无需苦修苦练就拥有了媲美疾风剑的身体力量。 在反应速度上,自己有蛛丝内衣掌控全身肌肉,又有燃魂暴走提升的精神意念力量,无论身体反应还是精神反应都达到了人体的极限,比起疾风剑圣丝毫不差。 没了武器的疾风剑剑法可以忽略,步法也被自己的变异的双腿外加风之指环抵消,算来算去,唯一的差距就是战斗经验和战斗方式了。 疾风剑在剑术和拳法上都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杨牧云却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战斗方式。 腿法,杨牧云没有。 剑法,杨牧云没有。 之前战斗纯粹就是依靠速度、力量欺负人,可是遇到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杨牧云被瞬间打回原形。 玩剑,差点被人家空手入白刃。 玩腿,差点被人家捏着玩一年。 说白了,杨牧云现在什么硬件配置都有,就是没有相应的战斗方式,无法运用自身资源,爆发出最大的战斗力。 不仅杨牧云如此,大石也差不多,就是一棒子买卖,敲死了就结束,敲不死就只能交给狂化。 杨牧云无奈的叹了口气,终究还是要使用最后的底牌了。 完全狂化杨牧云是不敢的,因为弊端太多了,无论矮人族还是狐头人都能轻易玩弄狂化后的敌人。 而且疾风剑手下就有狂化人员,对狂化的研究和理解肯定十分透彻,在其面前狂化根本就是关公面前舞大刀,银行门口卖假钞。 但是半狂化可以的。 杨牧云眼睛中血色泛起,视野中的所有事物都蒙上了一层血色的滤镜。 看到这一幕,疾风剑心中舒了口气。 狂化只会死得更快。 为此,疾风剑还破例停顿了一下,给杨牧云留足狂化的时间。 然而令疾风剑吃惊的是,杨牧云双眼变红之后就没有继续下去了,狂化了一半硬生生停住。 拥有了一部分狂化效果,力量、速度、防御和恢复力都小幅度提升,但是没有失去理智陷入彻底的疯狂。 最重要的是,狂化状态下会觉醒很多战斗本能,包括拳脚,也包括各种兵器的运用。 而这正是杨牧云需要的。 疾风剑惊叹一声,“果然,小孩的心灵最单纯,爆发的前一瞬还能克制住,硬生生忍下来,年轻果然有优势啊。” 杨牧云晃了晃脑袋,他发现这次半狂化状态获得的提升更强了,相应的,对精神意志的冲击也更猛烈。 还好在地穴狂欢酒吧时那杯燃魂暴走滋养精神意念,杨牧云的自控能力大幅提升,卡狂暴的临界点也更加得心应手。 杨牧云嘴角颤了颤,声音低沉而又沙哑的说道:“现在,该我进攻了!” 疾风剑没有回答,而是用拳头说话。 浑身金光爆闪,疾风剑迅速的冲到杨牧云面前,然后挥拳就打。 这一次,杨牧云没有惊慌,更没有闪避,而是向后撤了半步,身子就像风中摇摆的柳枝,向后弯曲之后以更快地速度反弹回去。 杨牧云一剑直刺。 看似简单的一记平刺,却令疾风剑生出钢钉透骨的刺痛感,还没触及到身体,仅仅是遥遥指着就感受到了扑面而来的利风锐气。 疾风剑不敢再托大抨打杨牧云的剑身,而是上身后仰,避开长剑直刺的同时双腿上踢。 就像破水而出的鳄鱼,疾风剑一脚踢向杨牧云持剑的手腕,一脚踢向杨牧云下巴,双腿更是做好了接触后拧住杨牧云脖子猛力翻滚的准备。 杨牧云瞬间感受到这一招的凶狠歹毒。 双腿拧住脖子一个死亡翻滚,别说自己,就是老虎也架不住。 杨牧云不禁感慨,疾风剑这样的对手作战经验实在太丰富了,浑身上下任何部位都能成为进攻的武器,无论什么状态下都能第一时间找到反攻的方法。 而这种纯熟的战斗经验,正是极度匮乏的。 改刺为劈已经来不及了,杨牧云只能跟着身体后仰,同时抬腿与疾风剑对踢。 以长对长,以硬碰硬——两人的下半身猛烈碰撞! 第137章 新的突破 啪!啪!啪! 一瞬间,两人的腿碰撞三次,随即全都趔趄着向后退去。 疾风剑有金光护体,打法凶残粗暴,杨牧云则是仗着双腿被巨钳蟹强化过,根本不惧碰撞。 然而结果是,双方都不好受。 疾风剑口中吟唱经文,一道金光化作流水在其身体周围盘旋着落下,然后星星点点的融入腿中。 杨牧云则是引动蛛丝,对受伤的肌肉进行修复、复位,凭借野蛮人强悍的治愈力快速愈合。 下一瞬,两人同时向前冲去,只是这一次,双方都明智的放弃了长对长硬碰硬的战斗。 杨牧云挥剑,简单至极的剑招在其手中使出时带有一种雄浑的气势,配合手中武器削铁如泥的属性,疾风剑根本不敢硬碰,只能不断挥拳打出一道道金色的拳风与杨牧云对碰。 杨牧云一边挥剑一边用心体悟,仔细揣摸野蛮人狂化状态下觉醒的战斗本能。 抄别人还需要揉碎嚼烂再吸收,抄自己直接复制粘贴即可。 杨牧云学得极快,对剑术的领悟也突飞猛进,即便没有狂化状态加持,杨牧云也能使出许多精妙绝伦的剑术。 对面的疾风剑则越打越吃力,因为他发现,自己的对手正在快速成长,每挥出一剑就会成长一分,一剑更比一剑强。 寻常人进步都是以年算,以月算,再怎么天才也得以天算,然而对面的野蛮人打破常理,提升直接按秒算,每一秒都能爆发出更强的战斗力。 疾风剑越打越憋屈。 刚开始还能压着对方揍,占上一点点便宜,后面平分秋色也不算吃亏,现在竟然被压着砍,别说还手了,连近身的机会都没有。 又过了几十秒,杨牧云一剑刺在疾风剑胸口,护体的金光没能挡住剑锋,疾风剑胸前被划开一道巴掌大的伤口,鲜血汩汩流淌,转眼间就润湿了半边身子。 无奈之下,疾风剑口中再次吟唱经文,只是这次吟唱的经文有点长。 一道道金色的光芒在体内绽放,尤其是胸前膻中部位,简直就像一颗小太阳。 杨牧云终于发现,疾风剑胸口的衣衫下盖着一枚小小的十字架吊坠,想来这就是他获得的神之恩赐吧。 “该死!”杨牧云暗骂一声,“还以为他的神之恩赐是拳脚功夫。” 这个老银币,底牌一张又一张。 十字架应该是最后一张了吧。 杨牧云抢攻一阵,可是疾风剑身周笼罩着一层无形的气场,自己的剑在刺击时与空气摩擦,发出呲呲啦啦的火花。 杨牧云不敢擅动,立刻退了回来。 与此同时,疾风剑皮肤上沁出大滴大滴的汗水,只不过这些汗水是金色的,像蜂蜜一样粘稠,像琥珀一样充满了时间的沉淀。 从头到脚,疾风剑全身金光流溢,一套凭空出现的黄金战甲将其护佑得严严实实。 胸甲上是一个展翅高飞的天使,双肩处是缠绕着火羽荆棘的十字纹路,覆面的头盔也只有一道十字纹路的视窗。 疾风剑抚摸着身上的铠甲,看着一路向下的战裙和护腿,缓缓走了几步,脚踏之处全都留下金色的脚印。 圣光笼罩,熠熠生辉。 疾风剑背后更是金光弥漫,隐隐中有一双圣洁的羽翼缓缓拍打。 疾风剑声音威严的说道:“野蛮人,你很优秀,但是你生错了地方。下次记得出生在神光庇护的国度,我会周游大陆,寻找你的转世,若能找到你,我会将毕生绝学传授与你,让你继承我的信仰。” 杨牧云嗤笑一声,“放心,冲你这句话。有朝一日,我会让你的神跪在地上,膜拜我,信仰我。” “无知!” 疾风剑怒吼一声,挥手招向百步之外的佩剑。 深埋在层层磁铁碎屑中的佩剑嗡嗡颤动了一下,随即铿锵一声脱出磁铁碎屑的束缚,化作一道流光落入疾风剑手中。 一剑在手,疾风剑的气势瞬间攀升到巅峰。 对面,杨牧云浑身一颤。 巨颤。 疾风剑召唤武器的画面令杨牧云脑海中轰隆一声雷震,心神激荡之下差点压抑不住沸腾的狂怒。 连忙深吸一口气稳住激荡的情绪,但杨牧云翻滚的思绪无论如何都平复不下来。 因为他悟了! 脑海中反反复复回放着长剑跨越百步落入疾风剑手中的画面,仔细分析着其中的原理,并且结合自身优势揣摩着复刻。 察觉到杨牧云怔怔出神,疾风剑立刻身形一窜出现在杨牧云身前,佩剑一挥直取杨牧云脖颈。 速度比刚才提升了两三成,挥剑的力道也大幅提升,剑锋边缘隐隐能看到空气摩擦产生的轻微扭曲。 一道金色的剑气袭来,杨牧云连忙横移闪避。 剑气擦身而过,就像是一张门板呼啸着刮过去,劲风带得杨牧云面皮生疼,呼吸困难。 而这时,疾风剑再次挥出一道剑气。 一道接一道。 既不给杨牧云反应的时间,也不给杨牧云闪避的空间,几道宽长的剑气直接封死杨牧云所有的闪避空间。 杨牧云无奈,只能向后退,一退再退,退出剑气的最远攻击范围,等待剑气自行消散。 可是疾风剑突飞猛进,一记直刺攻向杨牧云。 避无可避的杨牧云只能迎战,双手握剑,全身力量尽数灌入武器中,一副同归于尽、舍命一击的架势,眼睛中的血光也在急速的闪烁,一副崩溃边缘,随时都会爆发的模样。 近了! 更近了! 彗星撞地球的瞬间,疾风剑怯了。 只见其直刺改为横挥,双剑对刺变成双剑对碰。 一往无前的杨牧云占据上风,取得先机之后顺着敌人的剑柄滑下去,直削握剑的五指。 疾风剑连忙五指张开,放开了手中的武器。 杨牧云手腕一抖将敌人的武器磕飞,可是下一瞬,疾风剑向武器一招手,武器又飞了回来。 “野蛮人,我的武器原本就是黄金战衣的一部分,它们血脉相通,气息相连,根本不可能分开的。” 杨牧云点了点头,“明白了,多谢你的提醒!” 疾风剑愣了一下,却没有说话,而是身形一动再次冲向杨牧云。 身后双翼拍打,疾风剑几乎是双足离地飘着冲向杨牧云,速度更快,势头更猛。 可是这时候,杨牧云做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只见其将手指咬破,然后将伤口贴着剑身,令血液一滴一滴滑落在剑上。 灵剑饮血,杨牧云的血液刚滑落到剑身中处便诡异的消失不见,随即,一道道细密的血色丝线在剑身下浮现出来。 就像是一层细密的血色蛛丝,烙刻在长剑中,又像一根根纤长的毛细血管,脐带似的连接着杨牧云,赋予佩剑崭新的生命。 刚才杨牧云将全身力量灌入武器中与疾风剑对拼时生出一种奇妙的感觉,一种无法用语言描述的感觉。 就像蝴蝶破茧一样,已经看到了更广阔世界的光芒,却还有最后一层隔膜束缚着自己,禁锢着自己。 杨牧云就像一个茧壳中的小蝴蝶,拼尽全力破开自己的保护壳。 第138章 疾风剑圣 (3000字章节,一个故事讲完,就不昧着良心断章了) 一股股血液流出身体,没入长剑,但杨牧云没有丝毫不适,放血反而令其感受到一股难以言喻的空灵、轻松,闪避起来都变得行云流水,缥缈莫测。 不知是不是错觉,杨牧云身上也开始绽放起光芒,星星点点的光屑从虚空中洒落,落在杨牧云头发上、肩膀上、手上,然后融雪一样消失不见。 杨牧云站定。 不再攻击,也不再逃跑,而是仔细感受着掌中武器的蜕变。 那是一种同呼吸、共命运的奇妙感觉。 就像是胳膊的延伸,血肉的异化,意念能够清晰感知到它的存在,也能精准掌控它的举动。 杨牧云看着对面的疾风剑,声音沙哑的说道:“多谢你,让我领悟到一个不属于这方世界的能力。” 疾风剑:??? 杨牧云左手托起武器,右手并指如剑,缓缓念诵道:“剑本凡铁,因执拿而通灵,因心而动,因血而活!形神契合,抱元守一,炼元养素!” 念台词的时候,杨牧云将剩余的所有信仰之力都灌注到蛛丝内衣上。 双腿已经强化到极致,边际效应下再投入信仰之力得到的提升也非常有限,不如将信仰之力灌注到蛛丝中,试验一下自己刚刚领悟的能力。 风起! 风之指环御使的风空前强烈,杨牧云身周飞沙走石,尘烟滚滚,就像是海潮一样涌动着向四面八方冲去。 意动! 心念的掌控下,佩剑嗡鸣一声,随即指南针似的调动角度,锁定目标方向,被剑尖指向的那一瞬间,疾风剑心中警兆大作,一股前所未有的危机感从足底涌出,直冲脑门。 就在这时,杨牧云一字一顿的说道:“驭剑术!去!” 风的催动! 意的驱动! 长剑速度快得匪夷所思,甚至没有了速度的概念,直接跨越空间打击。 疾风剑与杨牧云的距离太近了,三十步的距离就是一瞬间。 根本来不及反应,更别提格挡。 疾风剑唯一能做的就是双臂交叉护在胸前,集结全身所有的力量于一点,对抗即将临身的打击。 轰! 攻击降临! 疾风剑全身一震,一圈圈金色波纹以碰撞之处为圆心向四面八方荡漾开去。 看似只有一个点的接触,但疾风剑感觉自己全身上下每一根骨骼都在呻吟、破碎,甚至每一块皮肤、每一条肌肉纤维都在撕裂。 这一剑不仅是打击在身体上,更是重创在灵魂上,疾风剑只觉得眼前一黑,耳中嗡鸣,脑海中一片混沌。 可也正因此,疾风剑因祸得福。 圣级大门被捅开一个缝隙,金色的圣光倾洒下来,照亮了疾风剑修行的道路。 困扰十多年的圣域瓶颈竟然在此刻打破了,疾风剑终于可以在自己的称号后面加一个“圣”字。 “突破的真是时候啊!” 疾风剑圣迅速稳住身形,聚集力量,对抗身前那把笼罩着血色蛛网纹路的诡异的长剑。 这一定是恶魔的武器,也一定是恶魔的力量! 然而,这更激起了疾风剑圣的熊熊斗志,一定要为神明清扫世间所有的异端。 于是,疾风剑圣双手释放出浓郁得几如实质的金色圣光,然后双掌合十,紧紧夹着长剑,令其无法移动分毫。 另一边,杨牧云身子晃了晃。 驭剑术威力巨大,但消耗也十分恐怖,不仅是身体力量上的消耗,还有精神意念的消耗。 一剑祭出,杨牧云感觉整个身体被掏空。 可是对面疾风剑的气息重创衰落到极点之后,竟然否极泰来,阴极阳生,不仅重新强盛起来,还变得比之前更加炽烈。 杨牧云顿时明白,自己弄巧成拙,捅穿了疾风剑珍藏多年的隔膜。 “可恨啊!为什么运气不站在我这一边?” “难道每个世界的主角都是人类?” “我,至少也算半个吧?” “可惜,可惜啊!” 对面,疾风剑圣哈哈狂笑,涌动的金色光芒一点点淹向杨牧云的佩剑。 佩剑铿鸣一声,自主的向前推进,与疾风剑圣对抗。 心神联系之下,杨牧云身子一晃,模糊的意识清醒了一刹那,随即,彻底滑向无边的狂暴。 吼! 一声狂怒平地炸起,滚滚的音浪笼罩下,方圆二十步范围所有花草悉数化为齑粉。 杨牧云眉心处血色泛开,瞬间席卷全身,精气神炽烈燃烧,身周的空气都在这股灼热之下扭曲波荡,一头长发也像河流中的水草,随着空气的扭曲在身体上方披散着荡漾起来。 血色双瞳睁开的一瞬间,死死锁定了对面的疾风剑圣。 随即,杨牧云疾步前冲,手掌握住剑柄,然后猛力向前冲击。 疾风剑圣躲无可躲,避无可避。 在这种毫无花巧的力量对拼中,任何一丝一毫的偏移都有可能导致自己溃败身亡。 唯一能做的就是继续凝聚力量,对抗、对抗、再对抗,要么将对手碾死,要么将对手耗亡。 而这种战斗方式对杨牧云格外有利。 狂化之下的杨牧云完全由本能支配,某种程度上就是一条道走到黑,不撞南墙不回头。 而力量对拼最需要的就是这种一往无前的猛锐之气。 杨牧云现在心中没有任何思维和想法,唯一的念头就是——干死眼前这货! 两人一个前冲,一个后退。 只是杨牧云前冲的步伐越来越慢,疾风剑圣后退的距离也越来越短,终于,双方形成了一个诡异的平衡。 风卷激荡,烟尘弥漫。 疾风剑圣和杨牧云面贴面,眼对眼。 杨牧云双手握剑,疾风剑圣双手合十夹着剑身。 【非静止画面】 在寻常人无法看到更无法感知的层面,两人的交锋彗星对碰般猛烈。 围观的众多兽头人全都目瞪口呆。 看懂的,自然明白杨牧云方才那一击是何等的惊采绝艳,也真切感受到了圣级力量降临的恐怖威压。 看不懂的,则忍不住出声问道:“他俩,是不是同归于尽了?” 不用说,又是生出了捡尸的念头。 然而,大石摩挲着手中的冰晶大棒,狠狠瞪着说话的兽头人,后者立刻一缩脖子,嗖的钻入人群中消失不见。 听到兽头人的话,大石焦躁的踱了几步,随即笔直走向对峙中的二人。 嗯?好像有一股力量阻挡自己前进。 大石才不管那么多,他此时此刻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帮助酋长,一棒子敲碎那个老头的脑袋。 一步! 两步! 三步! 近了! 更近了! 大石距离疾风剑圣还有十步之遥。 五步之遥。 可是气场的斥力也越来越强大,大石眼睁睁看着疾风剑圣的背影,大棒伸出去试探一下,还有两三步的距离。 “啊,让我进去!我就进去一点点!让我的大棒进去也行啊!” 大石怒吼一声,再次向前跨出一步。 而这时,僵持不动的二人同时一震。 噗嗤! 长剑在疾风剑圣手掌中滑动一截距离,疾风剑圣手掌心被割伤,皮肉破开,鲜血直流。 而这只是一个开始。 对拼的平衡被打破,就像是滚滚岩石从山上滑落,势不可挡,挡者披靡。 噗嗤! 长剑再度刺入疾风剑圣胸口! 噗嗤! 长剑从前胸贯入,背后刺出,将疾风剑圣的双手与胸口一同刺穿。 杨牧云的身子整个撞入疾风剑圣怀里,推着疾风剑圣一步步向后退去,然后轰的撞在大石身上。 疾风剑圣一口鲜血喷了出来,喷得杨牧云满头满脸。 只听其有气无力的说道:“我……没败在你这异端手上……我……是输给了几块磁石……可笑……可笑啊……” 不等疾风剑圣继续哔哔,大石抓住他的脖颈猛力一扭,就像扭鸡脖子一样,咔嚓一声,新鲜出炉的剑圣还没来得及大放异彩就凉了。 另一边,感应到对手生机断绝,杨牧云也终于疲惫的闭上眼睛。 方才的对拼耗尽了他所有的体力、精力,狂化无以为继,自动解除。 大石赶紧接住杨牧云的身体,走了两步才发现,疾风剑圣也挂在自己身上。 其尸体被长剑捅穿,长剑吸附在磁铁上,疾风剑圣自然而然也就耷拉着不落下来。 然而,还没等大石高兴起来,便看到周围几十双不怀好意的眼睛。 围观的兽头人纷纷围了上来,打量猎物似的看着大石。 同时,周围陆续浮现出一个个身影,原本都是旁观看戏的,现在胜负明了,全都跑出来捡尸了。 “不错啊,那人类都突破成剑圣还被这小子杀了,如果给这小子成长的时间,必定是我族的大敌。” “对,趁此机会将其扼杀,我们今后成神的路上又少了一个竞争对手。” “傻大个,你护不住他的,还是识相点吧,否则你也活不过今日。” 大石喉咙中发出低沉的咆哮,眼睛也一点点泛红。 围观的兽头人们纷纷退后,却又不跑远,依旧松散的包围着大石。 “嗬,狂化?没用的,我们有一百种办法玩死你!” 大石心中狂怒,却又不敢彻底爆发。 老酋长、影,猪头人、狗头人都在通道另一边,不可能回来了。 酋长脱力昏迷,自己再狂化,无论胜负,都只能任人宰割了。 而就在大石急的抓心挠肺的时候,一声鹰唳从上空传来,与此同时,大地震颤,隆隆的蹄声由远及近。 【感谢冰封雪舞打赏起点币,特此加更,610】 第139章 再做打算 围观的兽头人们全都抬起头向上看去。 “是狮鹫!” “该死,铁炉城巡逻队来了。” “不,巡逻队都是骑的山羊,根本用不起狮鹫。” 这是矮人族最顶级的权贵。 葫芦谷的战斗惊天动地,近在咫尺的铁炉城不可能不知道。 之所以不管,也是为了权衡各方利益。 虽然野蛮人潜力不错,可以成为新的合作伙伴,但人类一方是老主顾,铁炉城的很多粮食、药品、布匹以及奴隶也都离不开人类。 尤其粮食这一项,是铁炉城繁荣稳定的保障。 所以,当人类要截杀野蛮人时,矮人族全都保持了沉默。 不是矮人族不站在野蛮人这边,而是野蛮人当下的价值还不足以令矮人族背弃人类。 在种族生存面前,个人感情都是虚的,能两不相帮已经是铁炉城的极限。 但是分出结果那一刻,铁炉城就不能再继续壁上观了。 远处观战的城主大人等立刻骑着狮鹫直扑战场,大群的巡逻队成员也骑着山羊紧随其后。 与胜利者合作,无论什么时候都是最明智的选择。 鹰头狮身的魔兽忽闪着翅膀降落在人群中,围观的兽头人们纷纷向后退去,一个个低眉耷眼,不复方才的凶残。 铁炉城毕竟是矮人族的地盘,在这里讨生活的人都不敢和矮人族作对。 城主大人翻身下到地上,然后几步走到大石身边,目光赞叹的看着大石怀里抱着的杨牧云,胸口挂的疾风剑圣尸体,还有大石身上密密麻麻的磁铁方块。 “野蛮人勇士,没想到人类如此猖狂,大白天就敢拦路打劫。你放心,我们铁炉城一定会加强巡逻力度,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铁炉城周边区域的安全和稳定。” 说着,城主伸手想要接过杨牧云,“云勇士是我们铁炉城的贵宾,是我们的手足兄弟,请放心,我们铁炉城一定会尽心照料云勇士,帮助其快速恢复。” 然而,大石没有任何松懈,甚至侧过身将杨牧云掩护在身后。 大石知道矮人族不可信,在酋长清醒之前,自己必须寸步不离的守护在酋长身边。 城主说道:“在这里,只有铁炉城能庇护你们的安全。” 随即,城主抬手示意一圈,围观的兽头人们没有散去,反而越聚越多。 一旦没了铁炉城的庇护,这些兽头人一拥而上,大石就是三头六臂也护不住杨牧云的周全。 然而这时候,隆隆的蹄声越来越响亮,地面的震动也越来越强烈,两个象头人雄壮的身影出现在地平线上。 看到两只象头人,大石顿时兴奋起来。 是银牙和钢牙,这两个家伙刚开春就外出寻找象群生命繁衍去了,现在都一个月了,怎么也该回来了,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 铁炉城城主看到这一幕,顿时摇了摇头,“两个象头人,恐怕并不能……” 话没说完,城主果断的闭上嘴巴,因为地平线上冒出一个又一个庞大的身影。 不是单独的象头人,而是象群。 密密麻麻的象头人,大略一数有百余个,而且后面还跟着几十个象头人幼崽。 面对这庞大的数量,在场所有人,包括大石都倒吸一口凉气。 太多了。 寻常象头人都是三五个、七八个的家庭,十几个二十几个就算大家族了,再多就没见过了。 毕竟这些大家伙的饭量太恐怖了,必须分散开来生活。 然而现在,一百多个成年象头人,再加上三四十个幼年象头人,大大小小加起来有二百个象头人,怕是方圆万里的象头人都聚集起来了吧。 面对这么多象头人,别说零散的兽头人,就是矮人族们都心惊胆战。 北地最常见的兽头人中,象头人体型最大,同等情况下,战斗力也最强。 而且象头人寿命悠长,还非常重视家庭和族群的传承,拥有的传承物品很多,所以除非脑子进水,否则没人去招惹这些吃素的大家伙。 有了众多象头人撑腰,大石的心瞬间放了下来。 “城主大人,没有什么地方比我们的家更安全,也没有什么比我们的家人更可靠。” 说着,大石向银牙和钢牙招了招手,钢牙放缓脚步,随即鼻子卷起大石放到自己肩膀上。 后面的象群也跟随上来。 这其中有寥寥几个长着象牙的雄性象头人,其他都是没有象牙的雌性象头人,其中最年长的雌性象头人还是铁炉城城主的旧识。 居高临下看着小矮人,雌性象头人长者说道:“有象群保护,他会很安全的,就不劳烦你们了。还有,你们与人类走得太近了,再这样下去你们必将受到惩罚!” 至于受到谁的惩罚,象头人没说,但城主大人心中一清二楚。 沉默了几秒钟,城主大人恭敬地弯下腰,目送象群离去。 正主离开,现场的气氛瞬间诡异起来,察觉不妙的兽头人们全都悄无声息的向后退去,退到安全距离后连忙玩命的狂奔。 我没来过,我没参与,我什么也没看见,我什么也不知道。 许久之后,铁炉城城主直起身来,向各家的家主说道:“你们都看到了,也都听到了。” 其余几个家主纷纷沉默。 与人类断绝往来,这可能吗? 铁炉城的矮人族人口过万,而且矮人族只干两样活,挖矿和打铁,既不种植也不狩猎,都是靠出售铁制品,以及矿洞出产的石盐换取生活物资。 单靠外城供养根本不足筹够越冬的物资,所以必须和人类贸易,换取大宗的粮食、药品、布匹等。 如果没有人类的物资,别说酿制麦酒的原料了,连吃饭都成问题。 所以,即便有了象头人的警告,依旧有几个家主不以为然。 “光靠北地这些生灵,他们能购买多少武器和防具,他们又能出得起什么高价?” “没错!只有人类肯为我们打造的高级装备出价,也只有人类能出的起价,我们不能失去人类的市场。” “我们有很多族人在人类世界生活,贸然断绝关系,恐怕不妥吧。” 城主就知道会这样,心中琢磨着要不要把野蛮人有大地母神背景的事情说出来。 但是考虑再三,城主大人终究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毕竟大地母神一系隐秘且低调,甚少在世俗中出现,即使说出去也没人信。 看着象头人消失的方向,城主大人说道:“虽然不知道象头人为什么支持野蛮人一方,但是这么多象头人聚集,必然说明一件事——野蛮人能管的起他们的口粮。我们对野蛮人的势力一无所知,不如先去他们的领地考察一下,再做下一步打算。” 第140章 原罪加身 杨牧云再次醒来时已经是种花家了。 大石怀里抱着冰晶大棒,就杵在杨牧云旁边,拉玺达也守候在床边,百无聊赖的打着哈欠。 缓缓睁开眼睛,看到大石那憔悴的模样,杨牧云心中第一个念头就是完了,俩人一个也没跑掉。 可是再看到拉玺达,杨牧云愣了一下,随即惊喜的喊道:“我没死?” “下次就不一定了!”拉玺达生气的说道:“你是我培养的人,而且我只培养了你一个人,明白吗?你的生命比我的生命更重要,我比你更不希望你死!” 杨牧云心中一暖,虽然明知道双方是利益交换,但一对一交换和一对多终究还是有区别的。 “明白了,拉玺达女士,今后我不会再轻易涉险了。” 拉玺达松了口气,“如果你只是想获得其他势力的关注,从他们手中博取好处——那我告诉你,大可不必。别人能给你的,我都能给你,只是现在还不到时候,明白吗!” 杨牧云低头回答:“明白了,拉玺达女士。” 拉玺达深深地看了杨牧云一眼,随即说道:“铁炉城的观光团来了,看你怎么处置。” 拉玺达说的是“处置”,而不是“接待”,显然铁炉城这次干的事情触怒了她。 杨牧云揉了揉眉心,“弱国无外交,铁炉城这么做很正常。毕竟我们只是一个寻常普通的小部落,而我们的敌人是文明世界的北方四国,甚至整个文明世界。如果我处在铁炉城的位置,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深吸一口气,杨牧云冷声说道:“这笔账要算也只能算到北方四国头上,铁炉城跟他们交往密切,可以从他们那得到不少情报。” 拉玺达眼睛一亮,“哦,这么说,你是不打算忍气吞声了,准备找北方四国较量一番?” 杨牧云沉默了几秒钟,烦躁的抓了抓头发。 自己一门心思宅家种地,收点粮食摘点菜,一大家子吃吃喝喝,好好猫冬,根本没想过去争什么抢什么。 就连神位,也避开了现有的神明,选择了一个没有任何含义的“原神”。 杨牧云最大的渴望的就是成神,但成神的原动力是为了那十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的寿命,才不是为了称王称霸,执掌诸天。 可是铁炉城之行令杨牧云明白了一个道理,善恶并不是原罪,活着才是。 就像地球上美丽国眼中,又穷又弱的种花家才是最好的种花家,当种花家变得富强时,吃一条鱼都是在污染海洋,吸一口气都是破坏大气。 这个世界也同样。 对文明世界而言,死了的野蛮人才是最好的野蛮人。 这是不可调和的矛盾。 哪怕杨牧云没有任何争斗的欲望,但因为野蛮人的身份,就足以成为文明世界的眼中钉,肉中刺,会有一波波的猎杀者找上门来,直到杨牧云死去。 杨牧云终于明白,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森林法则甚至黑暗森林法则才是这个世界唯一的真理。 “没错拉玺达女士,就让北方四国作为我成神之路的第一个祭品吧!如果不埋葬它们,我这神当着又有什么意思。” 拉玺达满意的笑了,这才是野蛮人该有的样子。 “年轻的野蛮人,你记住:神明就像天上的繁星,要么灿烂的活着,要么黯淡的死去。如果你不发光,众生又如何看到你,如果看不到你又如何信仰你、膜拜你?” 杨牧云心中一虚。 拉玺达是不是早就看穿自己的小心思了? 终于,拉玺达走了。 杨牧云长长的松了口气,大石更是一屁股坐在地上,发怒的拉玺达实在太可怕了。 “大石,我昏迷了多久?” “一天!象头人日夜兼程把咱们护送回来了。” 杨牧云终于想起一件事,打开空间通道,老酋长等人一个接一个的钻出来。 这一天时间把老酋长他们憋的够呛。 陌生的环境,密闭的空间,再加上对战况的担心,老酋长等人度秒如年。 还好,通道又打开了。 老酋长看到杨牧云虚弱的气息,立刻明白怎么回事了。 杨牧云一边往嘴里塞糖块,一边说道:“这里就是我们的部落了,欢迎各位的到来。” 老酋长还没说话,影当先问道:“云酋长,那些人类都死了吗?” 杨牧云点了点头,随即向大石示意。 大石立刻走到外面,很快又走了回来,手上拎着一具尸体,外加一把剑。 “正等着你们决定,怎么处置这家伙。” 看到仇人的尸体,影的眼睛瞬间红了起来,随即,他仿佛做出重大决定,几步走到杨牧云身前,然后单膝跪下。 “影,愿意放弃过往所拥有的一切,加入云酋长的部落,恳请云酋长收留!” 看到这一幕,老酋长没有任何惊讶。 自己的部落与覆灭无异,族人们死的死逃的逃,就算重新收拢回来也是一堆老弱妇孺,生存都成问题,更别说找北方四国报仇了。 这种时候,投靠强大的同族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杨牧云的部落是最好的选择。 富裕而又强大。 杨牧云轻而易举坑杀了八个人类,更是在单挑中战胜了其中的最强者。 要知道,那种级别的强者,自己部落所有战士一起上,用人命堆才勉强堆死一个。 还没等杨牧云回答,十几个野蛮人小娃娃也都排成一排跪倒在影身后,恳求加入杨牧云的部落。 杨牧云看向老酋长,却见也拄着骨杖单膝跪倒下去。 “云酋长,恳请您给我这老东西留一块埋骨之地。” 杨牧云这才放下心来,郑重回答道:“好,我接受你们的加入,今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说完,杨牧云起身,将老酋长、影以及小娃娃们一一扶起。 每扶起一个人,那人便郑重的喊“酋长”,也一一点头示意。 “酋长,我们部落的名字是什么?” 杨牧云回答道:“种花家!北方四国的埋葬者!” 说完,杨牧云看向疾风剑圣的尸体。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正常人都是避讳尸体的,因为尸体代表死亡、厄运、不详。 可杨牧云心中非常平静。 就像是在看一只猪,一只羊,一条鱼。 甚至在心中琢磨着,这是剑圣的尸体,稀世珍宝啊,杨牧云甚至想把卤蛋叫过来处理一下,做成标本挂在墙上,以后见到外人就可以炫耀。 看,这是我们猎杀的一个人类剑圣,你看他那壮硕的身材,紧绷的皮肤,修长的手臂和大腿,还有清晰的肌肉棱角,吃起来一定很有嚼头。 可是这时候,大石说道:“酋长,你说奇怪不奇怪,这家伙分明死了一整天了,竟然还没硬。身上的伤口也都修复了。会不会诈尸呢?” 杨牧云摇了摇头。 如果疾风剑圣一息尚存,肯定逃不过拉玺达的感知。 探手摸了一下,发现疾风剑圣的尸体果然柔软有弹性,触手间还有些温热,根本不像死人。 “这就是剑圣的特殊之处吗?生机强大,死后尸体不腐。正好,试试老祖宗收不收。” 杨牧云念动咒语,然后一指点在祭品额头上。 “献祭!” 第141章 我全都要 血光浮现,杨牧云终于松了口气。 看样子老祖宗不嫌弃,把祭品收了。 随即,血光湮灭,气泡浮现。 令杨牧云意外的是,原地出现了三个气泡。 不愧是剑圣的尸体啊。 可是在伸手的一瞬间,杨牧云心中一咯噔。 “究竟是给了给了三个,还是三选一?” 老祖宗应该不会那么小气抠门吧? 可是考虑到老祖宗那不靠谱的德行,杨牧云的心又悬了起来。 如果只是多给了一个选择权,那就得慎重了。 大石见过杨牧云献祭,也知道气泡里面都是好东西,于是好奇的瞧着。 老酋长和影他们都是第一次见到献祭,全都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不断转动眼珠子在周围看来看去。 好像在说——猎物呢,猎物呢?那么大一个猎物,怎么说没就没了? 杨牧云仔细观察面前三个气泡。 左边的是一枚雕刻着蔷薇火羽花纹的十字架,想来应该和疾风剑圣身上的神之恩赐有关。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一件铠甲,或者一整套。 右边是一块晶莹透明的石头,但也有可能是一团高度凝聚的能量体,透过气泡都能感受到一股锋锐的气息。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与剑相关。 中间也是一块石头,不过这个是金色的,沉稳而又厚重。 杨牧云琢磨了一下,有可能是拳法相关的,也有可能是其他什么。 怎么选呢? 杨牧云游移不定的时候,转头问道:“老酋长……咱们的习俗里,是左边尊贵还是右边尊贵?” “现在你才是酋长,老朽还是继续做萨满吧。”老者连忙摆手,“咱们的习俗里不讲究这些,祭祀祖先都是有什么摆什么,有好东西全都给祖先。” 杨牧云听到这话顿时心中一动,小孩子才做选择,大人全都要! “大石,你过来,站这。影,你也来,站这。”杨牧云示意大家把手掌贴到气泡旁边,“我喊一二三,然后咱们一起动手,明白吗?” 大石兴奋的点头,影却忧心忡忡。 酋长这是要抢老祖宗的东西啊。 可是不等影多想,倒计时已经开始了,影虽然心有顾虑,可听到“三”时身体很诚实的给出了反馈。 嗯,抢到了! 还别说,抢劫的感觉就是爽。 杨牧云哈哈大笑,“让好东西从眼前溜走才是对老祖宗最大的不敬,咱们这样做才最合老祖宗的心意。” 萨满仔细一想,好像真是这个道理,祖先一定不会怪罪的。 随即,萨满凑到三人身边,看看都得到了什么好东西。 杨牧云手中的透明晶体像冰一块快速融化,呼啸的剑气在掌心翻滚涌动,随即顺着毛孔钻入体内。 杨牧云萎靡的气息也一点点强盛起来,温润的气质也像开锋的刀剑一样,变得锐气逼人。 大石手中的金色晶体也迅速融化,精纯的能量就像粘稠的蜂蜜,缓缓涂满大石全身,然后一点点融入进去。 最后一抹金光消失时,大石兴奋的吼了一声,然后对着空气挥了挥拳头。 杨牧云眼睛一亮,因为他看出了大石的变化。 之前大石用拳头打人都是直来直去,不懂得蓄力也不懂得留力,一拳打到人还好,要是打在空气里,还会把自己撂一骨碌。 可是现在,大石连环出拳,一瞬间打出十几次,每一次都带着清晰的破空声,不仅带有拳风,还带有拳气,而且出拳的时候还配合步伐,上半身与下半身精密联动。 “酋长,你看看,俺这厉害不。” 杨牧云立刻夸奖道:“厉害,你现在已经是拳法大师了。” 果然,修炼是最低效的变强方式,疾风剑圣毕生修行的拳法和步法,大石一眨眼的功夫就全都会了。 随后众人一起看向影。 影摊开手掌,掌心中躺着一枚血色的十字架。 “酋长,这是异端的信仰,我能不用吗?” 杨牧云摇了摇头,“这是我们从敌人手上缴获的战利品!而且,这是祖先赐予的,不是异端的信仰。带上它,掌握它的力量,然后用这股力量复仇,明白吗!” 影浑身一震,立刻将十字架挂到脖子上,并用衣物将其盖住。 也不知影怎么启动的,一道道血色光芒从其胸前泛起,并且迅速覆盖全身,血光凝固,化作一套威武的全身铠甲。 影手掌虚抓,一道血色的光芒在掌心中浮现,缓缓凝成一把武器。 然而不等影仔细观察,血光砰然破碎,退潮般缩回体内,未成形的武器也消失不见。 呼哧呼哧呼哧…… 影虚弱的跪在地上,双手撑着地在没有倒下,大滴大滴的汗水汇聚在下巴上,滴滴答答落下。 “铠甲的消耗实在太大了,我承受不住。”影双拳紧握,倍感耻辱的说道:“酋长,让您失望了,我配不上这件铠甲,还是给其他人使用吧。” 杨牧云心中暗道:这件铠甲是价值最高的,但也是最鸡肋的,因为三人眼下的实力根本撑不起那巨大的消耗,帅不过五秒,连武器都没抽出来就被打回原形,实战中价值无限接近零。 难怪疾风剑圣生死关头的才拿出来。 不是为了隐藏底牌,而是消耗不起。 杨牧云蹲下去拍了拍影的肩膀,然后指向旁边十几个拖着鼻涕泡的小娃娃。 “来,你告诉我,这个铠甲给谁!” 影抬起头,看着一张张稚嫩却努力紧绷的面孔,熟悉的眉眼间依稀又看到了孩子们的父辈。 杨牧云冲着影的耳朵大声说道:“没错,你加入了种花家,有了依靠!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就可以卸下担子了,也不意味着你可以不为他们负责了。相反,你身上背负了更多。” 杨牧云站起身来,转向小娃娃们说道:“你们都是战士!哪怕现在不是,但我依旧会拿培养战士的标准严格要求你们。在种花家,你们不用考虑采集和狩猎,也不用担心耕地和盖房。你们唯一的任务就是变强,变强的目的就是战斗!明白吗?” 所有小娃娃都骄傲的昂起头,铆足全身力气喊道:“明白!” 影也撑着地站起来,努力的直起腰杆,昂起头,“酋长,我也明白了!” 【感谢冰封雪舞打赏起点币,特此加更,710】 第142章 正在吃席 杨牧云没有来得及试验自己的新能力,而是开始处理种花家的各项事务。 离开这么长时间,部落中发生了很多事,其中不乏大事,比如两个象头人的回归。 这俩快乐的单身汉果然把大姑子、小姑子、大姨子、小姨子、丈母娘、外甥女之类的一网打尽,全都带了回来。 最厉害的是,他们同时对多个象头人家族下手,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就哄骗了两百多个象头人。 别管他俩究竟有什么特长,反正摆在杨牧云面前的事情就是两百只象群的去留问题。 如果是其他小部落遇到这事,肯定是好吃好喝招待,然后礼送出境了。 为啥,养不起啊。 春夏秋三季还好,象头人可以去外面觅食,减少食物的压力,但是冬天大雪封山,刚开始还能扒开积雪啃草根,可是草根啃完了,就只能吃储备的干草、干果了,一旦储备粮吃完,要么抢,要么等死。 而且,北地的冬天特别漫长,大雪封山的时间能持续半年甚至更久。 别说寻常部落,就是铁炉城那种狗大户也不敢一口气接纳两百多个象头人。 始作俑者银牙、钢牙心中忐忑。 本来想着哄骗几个年轻的象头人跟自己走,连两位数都没奢望过,结果用力过度,直接来了三位数。 是以,看到杨牧云出现,两个快乐的单身汉立刻凑上去,小声说道:“主人,都怪我们把种花家夸得太好了,说这里遍地是食物,魔力果实吃都吃不完,固本培元丹比山上的石头还多,白花花的盐想吃多少吃多少……没想到,她们全都信以为真了。” “是啊主人,没想到现在的女人这么好骗了。” 杨牧云摆了摆手,“你们说的都是大实话,咱们种花家就是这么富裕,就是这么强大。放心吧,只要她们愿意留下,我全都收留。” 既然决定图强自保,扩充武力是必须的,象头人这种顶尖种族求都求不来,又怎么可能往外推。 都是雌性象头人又怎么了,有这么多大姑娘小媳妇,还怕吸引不来快乐的单身汉投奔? 所以,杨牧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接见到访的众多象头人家族的家长。 大大小小二十几个象头人家族,也就意味着二十多个家长,室内实在没地方坐的,只能在外面露天会谈。 杨牧云索性把所有的象头人都叫上,开一场盛大的欢迎会。 为了展示种花家雄厚的物资基础,杨牧云直接下令,收割一批蘑菇出来,又挖了几十株土豆,顺带的又去王金龙那里搬了一袋大米,以及各种蔬菜水果。 人多,蒸米饭省事,也对胃口。 杨牧云看《我的巨人国》时瞅到书友“打字蜗牛”的本章说:大象最喜欢的食物是米饭,游客经常被大象捣毁营地,其原因是游客做米饭了,大象在几公里外闻到米饭香味,然后跑过来讨吃的。只是卖萌力度有点大,一不小心就弄翻了锅碗瓢盆,砸坏了花花草草。 河谷中有大量的地锅,都是上次蒸螃蟹时垒的,现在正好收拾收拾蒸米饭。 果然,诱人的米香味一传开,所有的象头人都陷入呆滞状态。 太香了。 香得能把魂勾走。 就连几个年老持重的象头人家长也都忍不住砸吧嘴。 “云酋长,这是什么食物,我活了四百多岁,还是第一次闻到这么香的食物。” 杨牧云心中暗笑:北地严寒,根本没有大米,能吃到才算怪事。而且,这是人类世界的大米,更不可能吃到。 “各位,欢迎你们来种花家做客,也感谢你们的仗义援手,我们种花家现在正是草创阶段,需要招募人手,共同建设家园,保卫部落,如果各位有意留下,我们种花家诚挚欢迎,别的不敢保证,但吃饱喝足还是没问题的。” 杨牧云也不客套,开门见山的表达了招募的意向。 对于北地的生灵而言,最重要的永远是生存,很多种族从开春第一天就在为生存忙碌。 弱小的生灵都在采集野果、收集干草,早早的储备过冬粮食。 强大的生灵则是寻找眷属,搜集魔力果实,换取各种变强的资源和道具。 在这里,不用说荣誉,也不用谈理想,因为所有生灵最大的渴望就是活着,好好地活着。 大米饭出锅,蘑菇汤盛好,雪白的食盐敞开供应。 每个象头人幼崽都分配到了一颗土豆,成年象头人两颗,各家族的家长四颗,外加固本培元丹。 小象们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好吃的东西,一个个都馋的咬鼻鼻,口水哗啦啦直流。 可是家长们没有发话,他们只能乖乖地忍着。 二十几个象头人家长互相对视,无声的交流了一番,最年长的那位家长向杨牧云说道:“云酋长,我们愿意加入您的部落,为您效力。您放心,我们会用劳动换取食物。” 随即,所有象头人家长都向杨牧云俯首,其他大大小小的象头人也都跟着向杨牧云致敬。 “愿大地母神见证我们的忠诚。” 听到最后一句话,杨牧云瞬间愣住。 还以为自己有多大面子呢,原来是这样。 不过很快杨牧云就笑了起来,这样也不错。 “开饭!大家吃好,喝好!” 象头人纷纷开动,抱着一大盆热腾腾的米饭往嘴里干,那速度看得杨牧云一愣一愣的。 杨牧云仔细观察了一下自己麾下各种族的体型。 以自己为例,还没成年,个头大概相当于地球上的一米七,正常人脸一样大的饭碗也就是两碗饭三碗饭。 象头人最小的幼崽跟自己身高差不多,但是那小幼崽干掉了一个洗澡盆大的米饭。 洗澡盆,能让一米七的人坐进去洗澡的大盆,被象头人最小的幼崽舔得干干净净,然后眼巴巴的看着母亲盆里的米饭。 按照体型换算的话,这个小幼崽吃掉了等同自身体积一半的饭,就这还没吃饱,简直是行走的干饭机器。 杨牧云暗道:看样子以后不能在这边生火做饭了,太废柴禾了,还是从地球上搬做熟的米饭吧。 与此同时,种花家大门口一群矮人不断地耸动鼻子。 “这是什么味,好香啊。” “里面开饭了吗?” “野蛮人吃得也太好了吧。” “咱都饿了一整天了,野蛮人怎么还不开门呢?” “没事,再等等,估计他们酋长醒来以后就会开门了。” 一个矮人突然说道:“野蛮人……是不是……在吃席?” 第143章 下酒的菜 安排完象头人,杨牧云终于想起了矮人族考察团的事。 杨牧云也不能丢了待客之道,于是从地球上搬了几瓶闷倒驴,然后找银牙和钢牙过来陪酒。 反正啥也别说了,咱们先喝,来到咱们种花家,绝对不能亏待了各位。 喝酒是矮人族的最爱,这方面还真没服过谁,别看对面是象头人,一样把他们喝趴下。 结果,象头人倒没倒不知道,反正矮人考察团第一天啥也没干,直接睡觉了。 第二天,还是闷倒驴。 陪酒的换成了金角和牛a、牛b、牛c,矮人族还是不服气,心中暗道,我们干不过象头人可以理解,毕竟体型差距在那,可是干牛头人应该没问题吧。 结果,又是啥也没干成,睡了一天。 第三天,换成钢鬣和几个猪头人,剧本重演,又把矮人族灌趴下了。 第四天,矮人族全都要死不能活的躺在床上,腿脚酸软的他们都不敢下地了。 因为他们知道,如果出了这个门,保准被抬着回来。 自己在铁炉城的时候顶多就是喝点果酒和麦酒,即便喝烧酒,那酒劲也不强,跟野蛮人这酒比起来什么都不是。 以前总是吹嘘自己千杯不醉,可是到了野蛮人这里才明白,自己就是一桶水不满半桶水晃荡。 然而这次来的不是陪酒,而是一个称不上熟人的熟人——卤蛋。 铁炉城代表团目光怪异的看着眼前的同族,不,只能算是半个同族。 “这是那个谁来着……” “好像听过有这么一号人,叫什么忘了。” “他怎么在野蛮人的地盘上?” 卤蛋说道:“酋长大人正在修养,不方便待客,就由我来招待各位。对了,介绍一下,我是种花家部落,地丑工作室总策划。至于具体职务,你们现在追捧的那个卡牌,就是我主导设计和加工制作的。” 听到这话,几个铁炉城的大人物瞬间换了一副嘴脸。 “哎呀,原来是策划大人,难怪卡牌上的插画那么清晰,那么真实。” “策划大人,你对我们麦伦家族了解不够深刻,以后咱们要多亲近亲近。” “策划大人,请把我们家祖先小小的增强一下……” 卤蛋心中一阵暗爽,以前在铁炉城的时候,这些高高在上的家伙从来不会正眼瞧自己,客气一点的就说自己这辈子也成不了大师,不客气的直接就是一句杂种。 而现在,一个个对自己客客气气,恭恭敬敬,一嘴一个大人。 爽! 加入种花家真是明智的抉择。 摆了摆手,卤蛋平淡的说道:“几位,你们的来意呢,酋长大人已经知道了,具体的合作方式呢,酋长大人也都和你们谈过了,招待方面我们种花家也到位了吧?” “到位了,到位了。” 铁炉城代表团纷纷讨饶,不能再喝了,坚决不能再喝了,再喝非得交代在这不可。 卤蛋点了点头,“既然这样,各位是不是该回去了?” 代表团瞬间愣住,“策划大人,我们此行的目的是为了观察种花家的详细情况,以便于下一步的合作。可是我们现在还什么都没看到,这么回去无法交差啊。” 卤蛋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这样啊,正好,开饭时间到了,你们过来看看吧。” 于是,铁炉城代表团跟着卤蛋来到河谷中心的空地上。 绿草如茵,一排排高耸的巨大建筑一字排开,矮人族忍不住琢磨着:这些建筑看上去就是几根柱子搭起来的,再蒙一层布,简陋到了极点,不仅不结实还不美观,究竟是干什么的? 难道是临时搭建,给象头人的住处? 这也太敷衍了吧。 似乎看出矮人们的想法,卤蛋骄傲的说道:“这些是酋长大人发明的暖棚,棚内温度远高于外界,就算外面是下雪天,里面也温暖如春。明白吗?” 矮人族全都惊呆了。 还有这种好东西? 这岂不是说,即使冬天也能种植粮食和蔬菜? 野蛮人真是太厉害了,竟然想出这种办法。 可是一想到野蛮人收留的那两百多个象头人,矮人们顿时琢磨起来,这两排暖棚有点不够用吧,产出的粮食自己用都不够,不可能有富余出售了。 这时候一股浓郁的饭香随着风飘来,矮人们全都愣住了。 “好香啊,是上次在门口时问道的香气。” “野蛮人在吃饭。” 矮人们立刻一溜小跑向前冲去,他们想看看野蛮人吃饭的场面,尤其是那些象头人的伙食待遇,以此来验证野蛮人的实力。 结果,刚拐出暖棚的遮挡,矮人们全都张大了嘴巴。 好家伙,每个象头人都抱着一个饭盆,排队去打饭。 那种盆矮人们认识,是野蛮人在铁炉城出售的货物,只是象头人拿着的盆更大,比自己的洗澡盆还大。 然后就看到一个年长的雌性象头人拿起大铲子铲了几块洁白如雪的事物放进盆子里,饭盆堆得满满的还冒出了尖。 然后,象头人向长者躬身行礼,长者口中说道:“要感谢大地母神赐予我们生命,感谢酋长赐予我们食物。” 随后,象头人走到第二个年长的雌性象头人面前,那长者给饭盆里撒了一勺晶莹的颗粒,同样重复了一遍感谢大地母神,感谢酋长的话。 虽然离得远看不清是什么,但直觉告诉矮人族,那是盐。 就这一大勺子盐,放在铁炉城能换一头成年的野猪了。 哦!野蛮人就这么奢侈吗,食盐都敞开了吃。 然后,象头人有走到第三个长者面前,得到一些绿色的菜叶,然后感谢大地母神,感谢酋长。 最后是第四个长者,从她手中得到两颗红红的圆球,照例感谢大地母神,感谢酋长。 就这样,矮人族看着一个又一个象头人心满意足的抱着大盆坐在地上干饭。 终于,队伍排完了,矮人们立刻凑了上去,踮起脚叠着罗汉扒到饭桶边缘。 “尊敬的象头人长着,能不能给我们也吃一点美味的食物?” 象头人长者挥舞了一下饭铲,遗憾的说道:“是人类的麦子不好吃了吗?矮人族竟然要到我们这讨吃的。” 几个矮人族眼巴巴看着铲子上沾粘的白色颗粒,咕嘟嘟直咽口水。 没办法,太饿了。 连着三天都在喝酒,现在才想起来一口饭都没吃过。 但凡有一点下酒菜,也不会饿成现在这样。 第144章 缺德生意 河谷草坪上,杨牧云手持长剑,缓慢挥舞。 脑海中不断流过狂化时觉醒的战斗本能,虽然只有一鳞半爪,却也让杨牧云获益匪浅,结合疾风剑圣毕生的剑术精义,杨牧云对战斗本能的领悟又深了一步,对剑道的理解也窥破本源,直指大道。 如果按照人类文明世界的等级划分,杨牧云现在已经是货真价实的剑圣了。 无论体魄还是精神意念,全都超凡脱俗,超凡入圣。 然而杨牧云的剑道中还有许多新东西,比如…… “驭剑术!” 手臂一甩将武器投掷出去,长剑就像飞镖、箭矢、扑克牌一样,瞬间跨越几十步,精准命中前方的镖靶上。 正中红心。 然而这还不算完,杨牧云手指一勾,镖靶上的长剑向后一退,然后再次向前一插。 笃笃笃笃笃笃! 瞬间抽插六次,每次都正中红心,直接把红心捅烂了。 杨牧云一招手,长剑立刻穿过镖靶,绕了一圈转回来,然后乖巧的落入掌心中。 旁边,大石看得眼睛都直了。 他是亲眼见证杨牧云和疾风剑圣战斗经过的,也知道杨牧云正是凭着这闻所未闻的一剑命中疾风剑圣,奠定优势,最终将其一举击杀。 “酋长,你这一招太厉害了,都不用靠近,直接一挥手就能杀人。” 杨牧云摆了摆手,这才哪到哪,基本操作,基础中的基础而已,厉害的还都在后面呢,还得继续琢磨。 影也羡慕的看着杨牧云,但也仅仅是羡慕。 就像矮人族喜欢斧子和锤子一样,野蛮人最喜欢的是大棒,其次是在大棒上插个圆骨朵,或者在大棒上扎一圈尖刺。 所以,影对剑很无感,半点兴趣都提不起来。 可是现在,影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 只见杨牧云将佩剑定在身前,然后用手压了压。 很稳。 然后杨牧云抬起一条腿压了上去。 再然后,杨牧云得寸进尺,两条腿一起压上,把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了苗条的剑身上。 大石:? 影:? 这也行? 大石还专门跑过去,用大棒扒拉了一下,确定不是有什么东西在下面支撑着,又或者有什么在上面吊着。 自然是一无所获。 杨牧云得意的笑了,“别找了,什么也没有。” 杨牧云不知道真正的御剑术什么样,但是杨牧云摸索出了属于自己的御剑术。 精神意念的力量暴涨之后,杨牧云拥有了意念控物的能力。 意念的力量为基,风的力量为辅,再加上蛛丝,杨牧云领悟出了属于自己的独特御剑术。 一根根透明的,肉眼几乎看不见的蛛丝从长剑每一个边角,每一个棱线发散出来。 就像长剑上生出一圈密密麻麻的绒毛,只是这些绒毛极短、极细,肉眼根本无法察觉。 然而正是这一根根绒毛,成了杨牧云精神意念的发力点,通过数以万计甚至十万计的发力点操纵长剑飞行、转向、悬浮。 换言之就是,杨牧云依靠精神意念的力量,自己把自己托起来了。 这听着有点左脚踩右脚上天的感觉,又像是自己扯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抓起来。 可事实就是如此。 杨牧云能精准掌控身体中每一块小肌肉,平衡对他而言根本不是难事,一秒钟就稳定住了身体,然后操纵飞剑在空中前进后退拐弯翻跟头。 反复实验之后,杨牧云清也弄清楚了自己这一版御剑术的优劣。 直线加速的话速度很快,能感受到劲风扑面,不载人的情况下比箭矢还要快上几分,载人的话速度也不慢,能达到正常人奔跑的速度。 拐弯有点不灵活,甚至可以说僵硬,好几次差点翻车。 杨牧云也明白,这不是御剑术的缺陷,而是自己的精神意念不足,无法自如掌控飞剑拐弯和翻跟头,今后必须在精神意念上努力修炼才行。 绕着大石和影转了几圈,杨牧云翻身跳下去,手一挥,长剑立刻听话的落入掌中,并且发出一声铿锵的嗡鸣。 抚摸着剑身上密密匝匝的血色蛛丝,杨牧云心中暗道:这个小家伙已经不是寻常的武器了,而是与自己血脉相连、心灵相通的神器,是活生生的小生命。 “还没来得及给你取名字,今后你就叫……叫什么呢?” 之前随口胡诌的独孤九算不得数,但杨牧云也是个起名废,搜肠刮肚也想不出什么好名字 “懒得琢磨了,就仙剑吧。” 虽然这把剑通体泛着血光,而且剑身上布满了密密匝匝的蛛网纹路,一看就是魔气冲天,但杨牧云还是称其为仙剑。 名字而已,自己怎么喜欢怎么叫,管那么多干嘛。 仙剑再次铿锵一声,在空中转了一圈,然后乖乖的自己把自己插回剑鞘中。 这时候,卤蛋过来汇报,“主人,铁炉城的考察团已经招待完毕,也带他们看了暖棚种植,看了咱们人吃饭的场面。不过他们还是坚持要见你。” 杨牧云淡淡说道:“他们没有资格见我。铁炉城所有的商贸都归你管了,大事向我汇报,小事你自己拿主意即可。” 听到这话卤蛋瞬间激动起来。 人生最快意的事情是什么,以往你对我爱答不理,现在我让你高攀不起,还不得不陪着笑脸低三下四的求我。 “主人,您放心,小的一定把这事办得漂漂亮亮。” 杨牧云点点头,说道:“铁炉城无非就是想从我们手上买粮食。这个可以卖给他们,人类给他们什么价格,咱们也什么价格。另外,向他们供应烟草。” 原本杨牧云还没打算搞烟草生意。 毕竟吸烟有害健康,之前从王金龙那里借了两根烟,杨牧云也是闻一口就丢弃了。 第一次那叫尝鲜体验,第二次第三次就是沉迷上瘾了。 重生十年,杨牧云早就戒掉了香烟这个害人的东西,自然也不打算拿出来祸害别人。 但是矮人族不同,祸害起他们杨牧云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不仅要向铁炉城输出烟草,杨牧云巴不得矮人族抽烟上瘾,如此一来就能凭借烟草这个害人精控制矮人族了。 打发完卤蛋,杨牧云立刻开启通道回到前往地球。 【感谢冰封雪舞打赏起点币,特此加更,810】 第145章 咱死定了 王金龙这段时间每隔一两天卖一个手办,每个手办都能卖掉,程咬金系列,原皮加各个皮肤,已经卖掉了6个手办。 六个手办都被同一人拿下了,每个都是一万,刨除直播平台分成,到手3万块。 王金龙心中既是高兴又是忐忑。 买家可是未成年人啊,花钱这么大手大脚,怎么看都是小孩子未经父母同意大额打赏,这就跟纸里包火一样,早晚出事。 王金龙倒不怕退钱什么的,3万块钱咬咬牙也能拿出来。 问题是自己的名声本来就不好,如果再摊上诱骗未成年人打赏,自己就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了,绝对要一黑到底。 然而,王金龙怕什么来什么。 刚醒来就看到直播账号私信爆炸,粉丝们纷纷艾特自己,让自己去看一个视频。 视频作者是一个专门深扒黑料内幕的博主,有点能耐也有点关系,所以经常能爆出网络红人的干货猛料,王金龙也一直在这里吃瓜。 只是这次被爆的是自己。 自己家种的瓜,活杆活叶,包熟。 “近段时间《肌肉金轮》在网上爆火,一个知名游戏的不知名主播强行蹭热度,成为网络红人。原本看到这个主播澄清事实,并且每天直播高强度锻炼的时候,我以为他迷途知返,浪子回头,还给了他一个三连。可是我没想到,这些都是伪装,我更没想到一个人可以这么无耻、无底线……” 接下来就是博主对王金龙近段时间直播内容的跟踪和记录,从1000元出售泥人开始,到第一个手办,以及后面的五个手办。 “大家看到了吧,这个游戏主播老实没几天,又开始借助自己的名气敛财骗钱,打着送十连胜的幌子把一个泥巴捏的小人卖了1000元。抱歉啊,本人不玩网络毒品,也不沾电子海螺因,所以无法理解这个十连胜到底值不值1000元,但是接下来的事情就有点过分了,简直丧心病狂!” 视频中列举了程咬金系列六个手办的成交截图,以及它们的成交价格。 “超级火箭的价格不用说了吧,2000一个,5个就是1万,我就纳闷了,一个锤头子大小的破石头,刻成游戏角色的模样就能卖1万元,这不是明目张胆的抢钱么!是谁吃饱了撑的买这种一文不值的东西?所以我就顺藤摸瓜,扒了这个买家的资料。结果不扒不知道,一扒吓一跳!大家看吧。” 然后就是一堆截图。 不得不说,这博主挺有手段的,通过头像、id、发言记录等,直接扒出了买家在某游戏论坛的账号,然后又顺着账号翻发帖记录,然后对这些记录逐一分析。 “不得不说,这个不知名游戏主播挺有心计的,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秘密,提前几年养成一个这样的社交账号。头像和id不多说了,一看就是软萌妹子,就差把性别写脸上了。” “再看这发帖的用词和语气,还有这颜文字,简直就是未成年少女专用。就连发帖时间也都是晚上10点前,哪怕双休和节假日也都是11点就睡觉,给人一种乖乖女的感觉。” “每次游戏里推出什么新道具也都是第一时间购买,然后晒图炫耀。不得不说,这骗子挺扎本的,如果不是自己的图,那到处找图也挺辛苦的。” “这样做的目的呢,就是为了在游戏圈里打造一个年少无知,软萌可爱的白富美人设,而今天,这个社交账号终于派上用场了。本尊卖手办,马甲去拍,一次你可以不信,两次你可以不信,那么五次六次,你总该信了吧,是不是真觉得这个手办就值一万?” “1万一个,一连买了6个,这可是真金白银的6万块钱,被平台分走一半,到手也就3万,等于凭空漂没了3万。这样做不值,对吧?但事实并非如此!这个不知名游戏主播把手办价格炒高以后,会有一个个3万源源不断的进账。” 看到这个视频,王金龙无奈的闭上眼睛。 完蛋,怕啥来啥。 视频最后,那博主通过买家发的一张遮脸自拍发现了蛛丝马迹,看到了窗户外几个酒店和商场的招牌,然后通过网上搜索、地图查询等一系列神操作,精准定位到了买家所在的城市、小区,甚至大致推断出了第几栋、第几层。 杨牧云看了一眼自己私信箱的收件地址。 几乎一字不差。 更巧的是,那博主和买家就住隔壁城市,视频末尾直接立下g,驱车登门,手撕骗子,并且全程直播。 杨牧云去看了一眼那博主的直播,好吧,已经快到了,并且直播间里上万人围观,就等着登门那一刻的精彩大戏。 王金龙看到这一幕,只能无奈的叹气。 这时候,一个声音在背后响起,“怎么了?唉声叹气什么呢?” 王金龙回头一看,差点没把眼珠子瞪出来。 “神使大人……您您您……您怎么……” “怎么在天上飞是吧?” 杨牧云控制飞剑降落到王金龙视线的高度,坐在剑上晃悠着双腿,乐呵呵笑着说:“自然是本神使把差事办的漂亮,得到神明嘉奖,赏赐给我一把飞剑。喏,瞧见没,货真价实的飞剑。” 王金龙口水直流。 之前觉得神明所在的世界也就是低武世界的水准,了不起了中武世界。 可是现在才明白,神明所在的世界是超越高武世界的仙武世界啊。 “神使大人,不知您这次来有何吩咐啊?”神使大人升官发财,会不会一个高兴也赏赐点东西给我呢? 杨牧云托着下巴看向王金龙,“你刚才为什么叹气啊,说说。” 王金龙连忙把手办扯出的风波大致说了一下。 “神使大人,咱们的手办绝无论选材还是做工都堪称艺术品,卖5000块绝对是白菜价。可就怕有人不识货,偏偏咱们还没有说理的地方。那博主直接去买家家里,还要手撕买家。” 杨牧云冷笑,“他登门手撕买家,反过来,咱们也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了。他要是就事论事,我也不跟他一般见识,可是他敢玩什么阴损手段,我叫他哭都哭不出来!” 王金龙都快哭出来了,“神使大人,那买家是个未成年,怎么可能拿得出手6万块钱。百分百是在大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私自打赏的,不管咱们手办质量有多好,只要摊上诱导未成年人打赏这个料,咱死定了。” 第146章 原地爆炸 杨牧云没有理会王金龙的担忧。 “怕什么!有神明罩着你,你就是头顶光环身披气运的位面之子,就算不靠直播吃饭也饿不死。” 王金龙一想也对,有神明当靠山自己有什么好怕的。 杨牧云说道:“等你真正瘦下来,我教你几手剑法。放心,本神使与你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肯定不会对你坐视不管。” 有了这话,王金龙瞬间亢奋起来。 剑法啊,御剑飞剑的剑法吗? 就算是普通的剑法也行啊! 谁小时候没个大侠梦呢,谁没想过仗剑走天涯呢。 “多谢神使大人栽培,多谢神使大人提携。” 于是,王金龙洗漱收拾一下,打开手机设备开始直播。 刚打开直播间就有一堆人陆陆续续涌进来,王金龙心中明白,真正的粉丝寥寥无几,更多的是看热闹的,以及成心过来黑自己、喷自己的。 果然,一群人开始嘲讽。 “骗子主播还有脸上线。” “没想到主播心机那么深,花费三年时间养成小号。” “类似的账号肯定不止一个吧。” “主播,你女号都养起来了,伪音肯定也练成了吧,要不给咱们来一段。” “主播叫爸爸的声音一定很好听。” “叫干爹的时候肯定更好听。” 王金龙二话不说,直接全员禁言,世界终于清净下来,然后拿出一个手办摆在桌上。 “好了,废话不多说,今天要送出的是程咬金系列最后在一个手办,除非程咬金出新皮肤,否则我不会再制作任何程咬金相关的手办。大家放心,我做的手办都是全世界唯一,同样的手办我绝对不会做第二个。” “给大家展示一下细节:华尔街大亨,金色的头发和胡子,每一根都是真头发,小弟专门去理发店里搜集的,有可能小哥哥的头发,也有可能是小姐姐的头发,反正不是我这种绝顶强者的头发。” “墨镜是用真水晶切削打磨制作的,大家放心,老凤祥购买的首饰,有发票为证。脖子上的金链子也是真金,999的,也有发票。皮大衣、皮裤子也是真货,兔子皮,消毒处理过的,绝对干净,这一点请放心。手里的酒瓶也是金的,瓶塞是橡木的,瓶子里是真酒,小小的惊喜。手提箱可以打开,里面的钞票也都是可以拿出来……” “还是老规矩,喜欢的朋友可以开始了。” 王金龙对今天的直播不抱希望了,毕竟网上闹得风风雨雨,还有人上门手撕买家,在线拆穿骗子套路,这种情况下不出事才有鬼。 直播间的人数蹭蹭暴涨,甚至达到了之前《肌肉金轮》最火的时候,显然人们都在线守着王金龙。 让王金龙想不到的是,游戏里也匹配到了喷子。 “垃圾主播,还有脸上号,直播间里不让老子说话,这里你管不着老子了吧?孙子开麦,来来来,开麦。告诉你,我xxx最看不起的就是你这种老鼠屎,一个垃圾坏了整个直播圈的名声。” 那玩家先是义正言辞的骂了一圈,然后小小的给自己的直播间打了一波广告,原本两位数的观众瞬间变成五位数,而且还在疯长,乐得那小主播嘴都歪了。 立刻有人接话:“人家6万成本诈骗一圈变成3万,这也犯法吗?” “哈哈哈,这让我想起一个新闻,几个做假钞的,花了17万成本,做出来11万假钞。” 游戏里有人不知道怎么回事,立刻在公屏上询问起来,然后有人快速的科普一遍。 然后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这件事,然后几个相关的直播间全都热闹起来。 越来越多的主播闻风而动,发疯了似的匹配,为的就是匹配到王金龙,然后狠狠地骂他,顺便给自己的直播间打广告。 热度就是最好的财富密码。 匹配到王金龙的主播们都火了,没匹配到的主播们也想方设法蹭热度。 网上瞬间传出各种声讨骗子的檄文,一个个游戏主播义正言辞的宣誓与骗子势不两立,不共戴天云云,甚至玩起了血书。 越来越多其他类型的主播也跟风搞起了宣誓跟王金龙势不两立。 有几个女主播甚至都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别人一嘴一个骗子,她们一嘴一个渣男,再挤两滴眼泪,立刻博来满屏的叫好声。 王金龙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直播自己的游戏。 到最后实在没法直播了,一把游戏匹配到9个主播,两边也不推也不打,直接在游戏里对王金龙口诛笔伐,一把游戏硬生生拖到四十分钟还没结束。 王金龙也经历了惨无人道的四十分钟,走到哪都被杀,直接被堵在泉水里出不来,不仅敌方嘲讽,队友也不断嘲讽。 这把游戏很没意思,输赢都已经没意义了。 但是输赢重要吗? 不重要! 快乐就完了,直播效果已经达到了。 主播们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热度,观众们对着王金龙狠狠输出四十分种,一个个发泄得酣畅淋漓,浑身舒爽。 这是一场狂欢盛宴,每一个人都吃饱喝足,心满意足。 唯一不开心的就是王金龙了。 但是这种要吗? 不重要! 根本没人关系王金龙的感受。 即便关心,也是关心王金龙为什么不原地自裁。 九个人公开演一个人,而且是当着几百万网友的面公开的演,但是没有人指责他们,有的只是掌声和欢呼。 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就是这么舒服,就是这么爽,什么竞技精神,统统见鬼去吧,老子就是要骂他。 王金龙叹了口气,然后丢下手机。 放弃了,挂机! 被举报也无所谓了,反正0-18-0的战绩,肯定要被鹰眼护卫队请喝茶的。 哦,0-19-0了,又被钟馗勾一次。 游戏里立刻有9个人为钟馗叫好,游戏外更是成千上万的人为钟馗欢呼。 “弄他弄他,今天弄他100次!叫那些骗子都知道骗人的下场!” 就在王金龙收起手办,准备下播的时候,直播间里火箭起飞。 嗯? 又是那个熟悉的id。 第147章 送你上去 看到这个id出现,所有人都沸腾了。 众目睽睽之下骗子还敢上小号自己拍自己,真以为大家是沙比啊。 游戏里立刻有人说道:“都这个时候了还演,白白丢五千块,沙比!” “五千块钱买个高铁票赶紧跑路不行吗,沙比!” “演也演得像一点,别每次都是一万……卧槽,这次没停?” 是的,5个超级火箭之后没有停下,甚至连停顿都没有,超级火箭还在继续刷。 10个! 王金龙一愣神的功夫,火箭已经刷到20个了。 “行了行了,别刷了,可以了,手办是你的了。” 然而,对面置若罔闻,还在继续刷。 50个! 100个! 整整20万元,直接砸进去一辆小车。 游戏里那几个主播全都愣住了,不过他们还是死鸭子嘴硬。 “才100个就想洗白自己啊,有本事你继续,再来100个我倒立洗头。” “再来100个我倒立喝水。” “我倒立拉翔!” 九个人全都立下自己的g。 “怎么样,怕了吧?不敢了吧?” “是不是卡里没钱了?微信钱包,微粒贷借款了解一下。” “楼上的,给你五毛,删了让我发。” 王金龙知道买家是未成年,而且一个爆料博主按着地址杀到她家了,今天肯定在劫难逃,一顿男女混合双打少不了。 王金龙肯定会把自己得到的这部分全部归还,但平台那边就说不准了,这个节骨眼上那买家打赏的越多,损失的也就越多。 所以王金龙直接关闭了自己直播间的打赏功能,甚至后悔自己没有第一时间想起这个按键,让对方多损失10万。 这时候,游戏里的主播们又鼓噪起来。 “哈哈哈,关闭打赏功能?直播间还有这功能?” “直播八年,还是第一次知道有这功能,告诉我这不是真的。” 王金龙声音沙哑的说道:“谢谢你,谢谢你对我的信任和维护。不过没必要这样子。游戏里那几个家伙就是就是癞蛤蟆跳脚上,不咬人恶心人,不用理会他们。手办免费送你了,所有的钱我都会退给你。” 说这话的时候,王金龙抬头看了一眼上方的书架,用目光征询神使大人。 杨牧云点了点头。 对方一口气砸下20万,根本不可能是为了手办,而是为了帮王金龙出这一口气。 王金龙是自己的人,对方帮王金龙就是帮自己。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送对方一个手办也没什么。 这时候,王金龙私信箱亮了起来。 为了防止被骚扰,王金龙直播前设置了不接收陌生人私信,能给他发消息的肯定是好友列表里面的朋友。 点开一看,正是那位买家。 “把打赏功能开开,快点,我100个大火箭已经准备好了,我还是第一次玩的这么大的(*?w?)” 下面是一个火箭数量的截图。 王金龙心中一沉,火箭都买好了,自己还是手慢了一步。 第一次玩这么大的? 王金龙心中一沉,不好的预感更加强烈。 于是,王金龙立刻回复道:“别跟他们一般见识,不值得。他们骂我也没关系,不疼不痒的,别为了我这点事花钱,不值得。快看看能不能把火箭退了,赶紧看看。” 买家:“这是我的事,跟你无关,快点打开,不然以后一个免费的小红花都不给你,我说到做到╭(╯^╰)╮” 这话刺激到了王金龙,“什么叫不关我的事,这明明就是我的事。很抱歉把你牵扯进来了,真是对不起,以后有机会我一定会补偿你的。” 买家:“我给你说,赶紧把打赏功能开开,快点。不然我生气了(ノ`Д)ノ” 王金龙没有理会,而是直接下播。 私信回复的时候,直播页面也是可以看到的,这下子游戏里的9个主播们更嚣张了。 “笑死我了,都这种时候了还在演。” “关打赏,下直播,以退为进啊。” “没钱就是没钱,装什么装啊。” “这种时候还在玩心机,牛!” “玩不起就下线,不过你以为下线就行了吗?” “就是,鞭尸他,继续鞭尸他,今天非得鞭他100次。” 九个主播疯狂守尸体,王金龙的角色刚一复活就被拉出去鞭挞,最终蹂躏致死。 每死一次,九个主播就集体高潮一次,拍手跺脚嗷嗷嗷,然后求一波打赏。 然而,直播间的人跳水一样下降,几万的瞬间只剩下几百,靠蹭热度蹭来的观众全跑光也就罢了,以前的粉丝也跑了一大半。 怎么回事? 这怎么回事? 难道我们杀得不够大快人心? 老铁们来一波打赏,死法你们随便点,想叫他死在哪就叫他死在哪。 这时候,一个主播发现了人气下降的原因。 “大家快去那个爆料博主的房间,他到买家的小区了。房间号” 鞭尸主播哪有手撕主播好玩,还是现实中手撕。 杨牧云觉得有趣,于是传音入密说道:“加那个群号看看。” 王金龙立刻打开聊天软件,搜索,然后加入进去。 刚一进入就被热烈的气氛震惊了。 公屏上的发言就像瀑布一样,不断有人进入直播间,再看直播人数,都快三百万了,而且还在不断上涨。 显然,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发酵,再加上众多蹭热度的游戏主播推波助澜,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手撕骗子主播的事情,现在到了小区门口,所有热度都被一波收割,汇总到最先爆料的博主这里。 不管最后手撕骗子的结果如何,反正这位博主赚足了名气和热度。 如果骗子主播罪名落实,这位博主也算是一夜间名满江湖,成为网络红人,靠这件事可以吃一辈子。 是以,这位博主心脏碰碰狂跳,每一步都像是走在人生巅峰上,说话的声音都有些颤抖。 “大家看,看到了吧,就是这个小,小区。30年前开发的老小区了,但物业尽职尽责,小区各种设施维护得很到位,干净卫生,绿化也不错,就是门卫太严了。没卡不让进,我试过好几次了,快递的衣服、外卖的衣服都白准备了。” 这时候,一群人喊“翻墙”,然后哗啦啦的打赏飘了起来,虽然数额都不大,但量多。 博主深吸几口气克制住仰天大笑的冲动,然后一咬牙一跺脚,“好!翻墙就翻墙!兄弟们干了,奥利给~~~” 结果博主找了一个角落,吭吭哧哧爬上墙头,菊花小心翼翼的避开铁尖,然后鼓足勇气跳了下去。 结果刚爬起来就看到十五六个黑衣大汉,其中四个还左牵大黄狗,右擎无人机。 于是,博主向直播间的观众们哭诉道:“不是兄弟不给力,实在是敌人有高达啊。” 保安队长冷哼一声,把自己的手机翻转过来给博主当镜子。 “一直等着你呢。这要是让你进去了,哥几个的饭碗全丢了。” 可是这时候,保安队长耳机中传来一阵吱吱啦啦的声音,只见其身子紧绷,双手也紧紧贴在大腿上。 过了一会儿,保安队长目光怪异的看着博主,对手下说道:“带上他,跟我走。” 博主立刻两腿乱蹬,捂着屁股向后缩,“别碰我,告诉你们别碰我。兄弟们,直播间的兄弟,帮我报警啊,帮我打妖妖灵啊。” 保安队长蹲下去,耐心说道:“你不用怕,尽管放心直播,老板叫我们护送你上去。” 【感谢冰封雪舞打赏起点币,特此加更,910】 2500字大章节,不断章了,来点订阅支持一下吧~跪求了~! 第148章 来错地方 《肌肉金轮》事件后续,无良主播又出新套路。 主播界多人运动,9人群攻1人,究竟是正义的铁拳,还是邪恶的大棒。 热血博主手撕骗子,却不料落地成盒。 …… 上百万人观看的直播间里,博主被一群保安控制,脑洞大开的网友们已经开始编段子、剪视频了,各种打油诗哗啦啦的刷了起来。 文化有限只能卧槽的网友根本参与不进去,只能一边卧槽这诗写的真好,一边卧槽怎么还不打起来,保安不打人这事怎么继续火下去啊。 然而,保安们从头到尾保持礼貌客气,不仅让博主直播,还给他拿了一个大号的充电宝,免得半路没电。 “我跟你讲,我们大唐物业的服务水平绝对没得挑。看见没,我们的保安平均年龄都在40以下,绝对不是糊弄人的看门大爷。还有,我们的人都是退伍的,不是给你吹,就你这样的,再来十个也是白送。实话告诉你,这小区一二十年了,连一个电瓶都没丢过。” “再看看我们小区的水电维修,来来来走近点,看看这排线技术,看看这电线质量,跟你说,这都是部队里的手艺,还有这变压器,该800千伏的,绝不给你整400千伏的……你随便找个业主问问上次停电是什么时候,保准他想不起来。这就是咱大唐物业的水平。” “再给你看看咱们的停车位,绿化带,还有这健身器材,你听听,多润滑,这消防器材,你看看,都是上个月才换的,还有垃圾箱,你瞅瞅,用纸抹一下都看不见什么油污。还有咱这绿化,就这一棵树,30年了,你知道现在能卖多少钱吗?” 博主这会儿已经回过神来了,“我说大哥,你们是拿我打广告的吗?” 保安队长咧了咧嘴,“这不是顺路吗?低头走路多累,帮你活跃活跃直播间的气氛嘛。” 直播间里全都刷起了“物业牛b”、“良心企业”之类的评论,然后有人控诉自己小区物业的水平,真他娘一千个城市,同一个物业。 博主心中也嘀咕起来,一个三十年前的老小区,物业却比那些天价小区还高档,有必要吗? 就在低头寻思的时候,保安队长一声“到了”。 一楼电梯口处,一个年轻帅气的精神小伙说道:“赶紧过来,老板正等着呢。” 博主心中一虚,对着手机屏幕说道:“有没有卖保险的兄弟,我要投保,大额。要求速度快。” 电梯中不屏蔽信号,这让博主心中踏实了不少,不过对面的精神小伙眉梢眼角都像刀片一样,锐利得更割伤视线,博主与其视线一碰就不由自主的低下头去,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还好,到了。 年轻小伙拿出一双鞋子放在地上,博主立刻识趣的换上,然后小心翼翼的跨入房中。 “老板让你直播是为了让你放心,但是我要告诉你一句,不该拍的东西别乱拍,不该说的话别乱说,明白吗?” 博主听到这话只觉得浑身发凉,拿手机的手都开始抖了起来。 还好这时候,一个老先生从屋里走出来,“小赵怎么办事的,看把人家吓得。小伙子只管进来,这又不是集中营,怕什么。” 博主连忙点头哈腰的凑上去,“老先生您好您好,我是自媒体作者绿绿,就是记者……嗯,也算记者吧……老爷子我这手机一直拍着不碍事吧……冒昧登门,也没带什么礼物,还请老先生勿怪。” 说话间,绿绿在屋里瞅了一圈,发现这家里无论装修还是家具都很老旧,竹子扎的那种小椅子,竹藤编的太师椅,喝水用掉漆的搪瓷缸,木头塞子的暖水瓶表面褪色褪得只剩一层灰白色金属。 电视机也不是挂在墙上的,而是一个带抽屉的木头桌子,桌子上盖了一张玻璃,玻璃上才是电视机,这电视机是大屁股的,还用一层布盖着。 架子上倒是摆着一些瓶瓶罐罐,还能看到罐头瓶、易拉罐之类的,墙上挂了一些字画,但都水平都不咋地。 博主绿绿也研究过一些收藏和字画,再结合眼前的环境得出一个结论,这家人的生活条件实在不咋地,审美水平也不怎么滴。 老爷子朝屋里喊了两声,很快,一个穿着时尚的小女孩气呼呼的走了出来,手上还端着一个木托盘,里面正是程咬金的手办。 老爷子接过托盘放到桌子上,然后指着旁边的椅子说“坐”。 博主绿绿连忙坐下,不过眼睛一直偷偷瞄向旁边的小女孩,仔细与印象中的自拍照比了比,再结合窗外的景物,最终确定就是自己要找的正主。 只是不知道这位正主和《肌肉金轮》里面那个油腻肥宅是什么关系。 老先生说道:“我呢,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听说小伙子你来我们家找我们金子,还什么‘手撕’、‘炮轰’的。你们年轻人有什么事就好好说,别动不动就打打杀杀的,戾气太重了不好。金子,你先自我批评一下,究竟怎么惹着这个小伙子了。” 程金子心里正不高兴呢,哪会给博主绿绿好脸色,哼了一声,“我没错!才不自我批评。” 老先生脸一板,可是不到两秒钟就绷不住了,“好好好,金子没错,金子没错。小伙子,那你先自我批评一下,怎么惹着我们家金子了。” 博主绿绿心中咯噔一声,这老先生好像不怎么明事理啊。 不过博主绿绿也是能说会道的,看了一眼桌上的手办,说道:“老先生,您的……” “我孙女,嘿嘿嘿!” “哦,老先生您孙女在网上痴迷一个游戏主播,每天看那个游戏主播打游戏,然后在其蛊惑下重金购买了这几个小玩意,您猜猜这些东西什么价,一个一万。加起来六万!” 程金子顿时不乐意了,“我想买,我爱买,我喜欢买!我有钱关你什么事!小赵哥哥,这人欺负我,把他轰出去。” 小赵尴尬的笑了笑,装模作样向前晃了晃身子,脚下却钉子一样牢牢不动。 老先生则一拍桌子,“金子,你太不像话了!” 博主绿绿立刻附和道:“是的是的,这可不是一笔小数,金子姑娘一个未成年人怎么能有这么多钱,又怎么能随随便便花这么多钱。” 老先生又一拍桌子,“是啊,金子你想要什么东西跟爷爷说啊,爷爷给你买啊,怎么能花你自己的钱呢!太不像话了,你眼里还有爷爷吗?” 嘎? 博主绿绿感觉自己来错地方了。 第149章 立刻马上 直播间里的观众们都笑翻了。 “感觉这老爷子说话气度不一般啊,绿绿是不是踢到铁板了?” “但是花6万块钱买几个破石头总归假不了吧,再说了小姑娘刚才又打赏了20万,说不定老爷子的养老钱全都搭进去了。” “是啊,你看看,老爷子衣着朴素,桌子也都是上也都破得坑坑洼洼的也舍不得换,地上还是水磨石,连地砖都用不起,小姑娘花的肯定是老爷子的棺材本。” “有乐子了,继续看继续看。” 直播中,绿绿继续辩解道:“老先生,这个买东西啊要物有所值,花六万块钱买几个石头,这怎么都不值当啊。而且老先生您还不知道吧,金子姑娘刚才帮那个游戏主播出头,又打赏了20万。” 说出这个数字之后,绿绿眼睛中闪过一抹得意,就算小姑娘再受宠也不能一下子消费20万吧,而且这20万是争风斗气的打赏。 果然,老先生表情严肃起来。 “金子,是这样吗?” 程金子哼了一声,“是又怎么样!那些人在网上骂我,我就是想出一口气,真是气死我了。” 老爷子拿起一个手办把玩起来。 博主绿绿连忙解释道:“老先生,这些小玩意就是一个普通的石头,雕刻成游戏里的人物模样,然后就身价大增,无良商家再一炒作,原本十块八块的东西能卖八百一千,这个游戏主播更黑心,直接卖一万,金子姑娘年轻,不知道这里面的道道,上当受骗也是情有可原。” “胡闹!”老爷子吼了一声。 绿绿立刻点头,“对对对,这个游戏主播实在太胡闹了,还好我及时发现,勇于爆料,所以才能让大家认清他的真面目,防止更多的人上当。” 老爷子接着说道:“简直胡闹!我家金子打小就聪明,眼光也没得挑,她肯花这么多钱一定是有花钱道理的……仔细瞧瞧……仔细瞧瞧……” 绿绿瞬间闭上嘴巴。 程金子则得意的说道:“爷爷,你瞧瞧这块石头,这可是天然原色,不是漆的也不是染的,眼睛的位置正好是黑的,嘴巴的位置更好是白的,你就说说,光是这个巧合能值多少钱?” 老爷子沉默不语。 程金子又取下两个小斧子,还特意给爷爷演示了一下斧柄和手掌之间的榫卯结构,看得老爷子眼睛一亮。 再然后程金子表演了一下斧子切书,斧子剁牙签,然后还展示光滑如镜的斧刃,看得老爷子一愣一愣的。 一旁的绿绿也忠实的记录下了演示过程。 直播间里开始对手办称赞起来。 “还别说,这两把斧子真犀利,如果放大十倍二十倍,绝对是杀人利器。” “本来以为原皮的鼻子眼睛都是上的颜色,没想到全是原色,如果真是这样,就算不是手办,随便雕成人样都价值不菲。” “形神兼备,气质上佳,这绝对是难得的佳作,卖一万少了啊。” 老爷子拿起一个又一个手办把玩,程金子就在旁边一个挨一个讲解。 几个手办六个手办全都看完之后,老爷子问道:“这几个小人,多少钱买的?” 程金子得意洋洋的说:“不贵,一万一个而已。” 直播间里瞬间刷出一大片“而已”。 简简单单两个字,刺痛了太多人的心。 老爷子一拍桌子,“一万?胡闹!整天告你,挣钱不容易,每一分钱里面都沁着血汗,你怎么就是不懂!一万一个,你你你真干得出来这事,真是气死我了!” 诶? 博主绿绿瞬间笑了,老爷子终究还是醒悟过来了啊。 直播间里也开始笑了起来。 “打孩子即将开始。” “老爷子正在积攒怒气。” “怒气够了,开无双。” 结果,老爷子一拍桌子说道:“这么好的东西,你怎么才给一万呢,你就这么不尊重人家的劳动成果吗?你你你,你真是掉进钱眼里钻不出来了啊,气死我了,程家的脸面都被你丢完了。” 程金子说道:“爷爷,我知道这些手办的真正价值不止一万,可是你也看到了,我一万一个的买都惹得那么多人眼红,我要是十万十万的买,不知道又得闹出什么事呢。” 博主绿绿心中暗道:这爷孙俩该不会是串通好了演双簧的吧? 这时候,老爷子指着绿绿说道:“小伙子,来来来,你往前面坐一点。” 然后老爷子又给绿绿一个放大镜,“小伙子,你自己看这几个小人的表面,有什么区别没?” 绿绿拿着放大镜仔细看,结果还是两眼一抹黑。 然后绿绿把镜头对准放大镜,给直播间的观众们也过过眼瘾。 “老先生,晚辈愚钝,还请您赐教。” 绿绿果断把皮球踢了回去,看老爷子怎么圆。 老先生咳了咳,指着几个手办说道:“你看看这几个小人,单独看或许没什么特别之处,可是你放在一起看……看它们的纹理,看它们的光泽,仔细看。” 绿绿瞪大眼睛仔细看,果然看出了不同之处,可是他又说不出这些不同之处是什么。 程金子也瞪大眼睛,自己爷爷也太能编了,人家主播都没说过纹理和光泽有什么不同。 老爷子解释道:“不同种类的石头有独特的形状、颜色、光泽,就拿形状来说吧,就像什么来着……哦对,原子排列,排列的比较规整的就是晶体。你再仔细看看这几块石头。” 绿绿再看一遍,还是看不出。 老爷子点着一个手办说,“这块石头是正方晶系,石头里面的晶体都是正方形的,成分应该是锆石为主。这个是六方晶系,石头里面的晶体都是六边体,应该是绿柱石吧。这个是三方晶系,石头里面的晶体是三角体,主要成分看着像是方解石。还有这个……” 博主绿绿原本是不信的,但是随着老爷子的讲解,他隐约看出些门道。 是的,这几个手办的石材竟然各不相同。 老爷子接着说道:“你看看石头表面的光泽,有金刚光泽、玻璃光泽、树脂光泽、油脂光泽、珍珠光泽、丝绸光泽,每个都不一样。啧啧,人才啊,不说雕工什么的了,就是这几块原石凑成一组也不止六万了,那雕刻师傅不知得踏破多少双鞋子,挑选多少块石头,才找出这么一组啊。” 程金子立刻说道:“爷爷,这一套小人还缺了一个,那雕刻师傅今天卖的就是。” 老爷子一拍桌子,“买!买回来!必须凑成一套!多少钱,爷爷拿。这个小人叫什么来着……” 程金子立刻说道:“程咬金。” “原来是咱老程家的人啊,这更不能叫外人买走了。” 博主绿绿感觉脸疼,一巴掌从左边脸颊打到右边后槽牙那种疼。 完蛋,身败名裂了。 本以为自己开杠,没想到送人家个杠上花。 直播间里寂静了一下,然后有人问:“绿绿,你是不是拿了钱,反向操作帮《肌肉金轮》洗白的?” “没想到绿绿你是这样的人,取关了取关了。” “这么一炒作,手办的价格更贵了。” “绿绿,你是内鬼吧?” “有内鬼,终止交易,大家快撤。” 程金子一把抢过正在直播的手机,对着镜头说道:“肌肉金轮,我知道你在看直播,现在警告你,把打赏功能开开,立刻!马上!” 第150章 内鬼上线 杨牧云看着直播画面,说道:“这个老先生不简单,别看瘦的皮包骨头了,可是精神头很好,眼睛里有一股杀气。” 人的精气神不是从外貌就能看出来的。 有的人身板粗壮,肌肉块发达,可是精神气涣散,大而不强。 而有的人细胳膊细腿瘦到皮包骨,却精气神凝练,小而不弱。 气质这东西,是人生经历的打磨,是胸中学识的积淀,更是精神意念的外在具现,跟dna一样,能破解出很多信息。 于是,杨牧云感叹道:“你遇到贵人了。” 王金龙呆呆的点了点头,脑子里却一团乱麻。 刚失恋就遇到一个富家千金,还是待长成的小萝莉,而且家里的长辈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这是小说里才有的桥段吧。 自己现在已经有神明当靠山了,就没必要当上门女婿了,毕竟歪嘴战神那脸太疼了,一般人都受不了。 然而,不是所有人都有杨牧云那样的见识。 博主绿绿觉得眼前这一家人又老又土,有俩臭钱就恨不得全天下知道的暴发户。 有钱就了不起了么,就能当着几百万网友的面炫富吗? 还口口声声尊重劳动,尊重别人的血汗钱,我看你们这种人的存在就是对别人最大的不尊重。 不行,直播间要炸了,都怀疑自己是内鬼,说自己跟肌肉金轮的游戏主播串通好了演戏搞翻转。 必须得和他们划清界限,不然自己的名声就彻底臭了。 “老先生,话不能这么说啊……就是这个石头它再难得,可毕竟是一块石头啊,它饿了不能吃,渴了不能喝,对这个社会有什么价值呢?” “再说了,学生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学习,长大以后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怎么能把时间和精力全都沉迷在游戏里呢?” “还有啊,追星可以,但是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啊,警察、消防员、子弟兵都可以作为榜样嘛,为什么要去追一个游戏主播呢。把这些打赏的钱捐给灾区,捐给贫困儿童不更好,更有意义吗?” 一连三个灵魂拷问,绿绿暗暗对自己比了跟大拇指。 不管这老头怎么想,反正广大网友们应该明白我的立场了,我绿绿是爆料博主,绝对不是什么内鬼。 程金子目瞪口呆的看着绿绿,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我想干什么,怎么干,还需要你指手画脚吗?你在教我做事啊?” 博主绿绿不理会程金子,而是直勾勾看向老先生,希望老先生说几句大家都爱听的“公道话”。 程老爷子抬眼看了一眼绿绿,“年轻人,你多大了?” “呃,26了。” 程老爷子点了点头,“20年前,你就立志要当一个自媒体作者吗?” 博主绿绿瞬间噎住,20年前别说自媒体了,网都没通呢。 “老爷子说笑了,我小时候的志向是当一个科学家。” “所以了……”老爷子手指敲着桌面说道:“你想的和你做的往往是两码事,一个人是否有利于社会,既不在于他怎么想,也不在于他怎么做。因为很多时候力不从心,身不由己,天不遂人。在我看来,哪怕一无是处,可只要不害人,就是对和谐社会最大的贡献。” 说完,老爷子指着程金子说道:“乖孙女,该吃吃,该玩玩,咱老程家做人讲究个事事顺心,别为了外人的指指点点把自己气着了,咱不是木偶,不用在乎外人的喜好。” 绿绿听到这话顿时眼睛一亮,这三观真是奇葩了,不过正好,可以拿这件事跟他理论一番。 可是老爷子摆了摆手,“小赵。” 精神小伙瞬间走到绿绿身边,伸手一指门口,“请吧!” 碍事的人离开后,程金子哼了一声,“爷爷,那种为了出名不择手段的人,你跟他有什么好说的,还让他进咱家门,真是脏了咱家的地。就该让小赵打他一顿,给他长长记性。” 老爷子笑着说道,“爷爷知道他心思坏,可是他身后那好几百万人不知道啊,真要打了他,反而让他出名了,咱就成了十恶不赦的坏人。现在多好,咱不接招,叫他有力气使不出,憋了一肚子坏水就是倒不出来。” 程金子拿出手机,进入绿绿的直播间。 “爷爷你看,他果然在抹黑咱们,满嘴仁义道德,各种上纲上线。我就不明白了,玩游戏怎么了,玩游戏怎么了,谁小时候没玩过游戏啊,就跟戳了他肺管子一样。” “他就是靠骂人吃饭的,不用理他,那些人看完热闹就散了,过几天就全忘了。”老爷子摆了摆手,说道:“去,叫你爸过来,这几个小斧子有点门道,让他拿回去好好研究研究。” 程金子回到屋里喊了一声程二百斤,结果没人答应,进去找了一圈,然后一头雾水的出来。 “爷爷,没见到程二百斤。好好一个大活人,怎么说没了就没了啊。” 老爷子嘴角抽了抽,没有说话。 另一边,某停车场。 绿绿找到自己的小破车,可是手刚摸到门把手就被几个黑衣墨镜的大汉前后包夹,真是左右为男,进退两男。 绿绿立刻明白自己被盯了,连忙拿出手机说道:“你们干什么,告诉你们,我这个手机开着直播呐,这个手机正在打妖妖灵。” 结果,黑衣墨镜大汉亮了亮自己手里的皮箱,“信号屏蔽器,了解一下。” 绿绿尴尬的看着没有信号的手机,然后含着泪点了挂断键。 “大哥们,轻一点,别打脸。” 墨镜大汉收了手机,然后又从绿绿身上摸出来两根录音笔,随后指了指旁边的车,“过去说话。” 绿绿眼珠子转动看了一眼左右,希望有个路人或者车辆经过,可是墨镜大汉冷笑一声。 “小子,周围这几个小区、写字楼、商场、停车场都是我们大唐物业打理的,你别指望有人能路过。” 绿绿连忙低头哈腰,麻溜的小跑来到一辆宾利旁边。 车窗缓缓降下,一个毛脸大胡子露了出来。 看到这张脸,绿绿的脸都绿了。 熟人,大熟人。 钢铁、能源、制药、房地产、机械设备,好几个行业的龙头老大都是眼前这位。 只是绿绿怎么也没想到,这位大老板会专门在停车场堵着自己玩“放学别走”那一套。 毛脸大胡子看了一眼绿绿,“爆料我程耀瑾的女儿,你胆子够大。” 绿绿扑通一声跪了下去。 卧槽,刚才那个寒酸的地方竟然是本省豪富的家? “误会,误会,这都是误会啊,早知道是贵府千金,打死我也不敢胡说八道啊。” “哦?”程耀瑾嘴角勾起,“这么说,不是我女儿,你就能随便抹黑造谣了?” 绿绿尴尬的说不出话来。 程耀瑾哼了一声,“老爷子好说话,把你请进门了,我也不为难你了。帮我做一件事,这件事就此揭过。” 绿绿疯狂点头,帮眼前这位大老板做事,多少人求而不得啊,真想一辈子为这位大老板做事啊。 “网上那个主播多人运动你知道吧?” “知道,知道,九个主播狙击肌肉金轮,各种造谣抹黑,诽谤谩骂。” “嗯,你去起底他们,做你最擅长的事,明白吗。” 绿绿心中松了口气,还以为是啥杀人放火的勾当呢,原来是爆料啊,这事咱熟,么的问题。 车窗升起,宾利缓缓驶出停车位,然后一拐弯消失不见。 黑衣墨镜保镖把手机、录音笔还给绿绿,然后又给了他一串钥匙。 “大唐不夜城,8栋2单元701,老板给你的报酬。好好干活,别耍什么花样,明白吗?” 听到这话,绿绿感动得两眼泪花子。 这不是自己关注了大半年,砸锅卖铁筹够首付的钱,结果开盘那天很多全款的人都没排上队的大唐不夜城么。 “兄弟们,对方给得太多,我绿绿只好当一回内鬼了。” 结果黑衣墨镜大汉反手拿出一份协议,“来,按揭合同签个字。” 绿绿:…… 【感谢冰封雪舞打赏起点币,特此加更,1010】 2700字大章节,不断章了,来点订阅支持一下吧~跪求了~! 第151章 建立商队 杨牧云笑着说道:“网上这么一闹,你的名气也算打起来了,后面手办也可以卖出更高的价位了。” 王金龙也很开心。 虽然对面是未成年,但不是瞒着父母打赏的,而且对方家长很认可手办的价值,这些钱自己可以心安理得的收着了。 “神使大人,咱们承诺的是每个造型的手办只出一次,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出光了。” 杨牧云笑了笑,“就算一天一个也能卖两年,两年后你要是还靠卖手办赚钱,本神使真要考虑考虑提携其他人了。” 王金龙顿时尴尬一笑,“神使大人放心,我一定会努力提升的。” 杨牧云切入正题,“大小姐这次打赏了10万,真是及时雨啊,接下来你多买点药材,本神使继续钻研炼丹术。” 买药材可是一个无底洞,但王金龙一点都不心疼。 因为这是投资,收益丰厚的投资,神使大人炼制出新丹药,自己也能尝尝味道。 那可都是仙丹啊。 “神使大人,您尽管说,需要什么药材,我这就去买。” 杨牧云列出一张单子,然后说道:“这样,你这三室两厅的房子,一个卧室一个书房,还有个副卧空着,估计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有人住了,干脆腾出来当工作室吧,弄点雕刻工具、材料什么的。” 王金龙一拍脑门,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了。 安排,立刻安排。 虽然不用,但必须装装样子,以后还得时不时地给粉丝们直播一下雕刻。 “另外,再弄点二锅头,烟也来点,不用太好的,什么便宜整什么,准备齐全之后就放在雕刻间,我到时候去取。” 王金龙点了点头,“神使放心,我这就去办。对了神使大人,卤味店那边我没法一直盯着,准备雇个小伙计帮忙干些杂活,卖卖卤味,您看……” 杨牧云自然不会反对,反正卤味店就是掩人耳目的,也不指望它赚钱。 “你以后会越来越忙,肯定顾不上那些,工资可以开高点,但人一定要找信得过的。” 这几天骨头也攒的差不多了,杨牧云去了一趟店里,然后把一大堆骨头搬到地下三层的坟场,顺便又带了一大批肉食。 然后就是忙碌的搬运物资。 二锅头都是王金龙分装好的,吊针瓶那种玻璃瓶,50毫升一瓶、100毫升一瓶都有,洗净之后把酒灌进去,然后盖上塞子,存放一年半载不成问题。 这种小瓶子便于搬运,也方便分发。 否则一斤装、三斤装的二锅头,杨牧云还真不好搬,就算搬进去了也不好分装。 这些小瓶子不错,以后可以多准备点。 一口气弄了500小瓶酒,又把一条烟的烟丝拆出来装成小袋,盐和糖又补充了一波,杨牧云心满意足的看着地下空间满当当的货物,心中一阵快慰。 有钱的感觉就是好。 就在这时候,大石过来汇报说:“酋长,有人来咱们部落做交易,要不要把他们轰走?” 来种花家做交易? 杨牧云心中一动,不过仔细一想也对,自己在铁炉城扬名,又在葫芦谷大杀四方,名声传得更快。 而且,自己卖的防具是真好,盆子用着也很方便。 很快,杨牧云就来到城门处。 守城的哥布林和狗头人立刻指着下面的几个身影汇报。 杨牧云命令打开城门,然后跟大石一起走了出去。 “你们想要什么,又给我带来了什么?” 一群大大小小的兽头人纷纷拿出自己的东西。 有的是野外采集到的魔力果实,虽然都是低级魔力果实,可胜在新鲜,果子还水灵着。 杨牧云点了点头,示意手下把护具和盆子搬出来。 “两个魔力果实换一套防具,看在你们大老远跑过来的份上,给你们再加一个盆子。” 兽头人们听到这话顿时高兴起来,比铁炉城的交易价格多了一个盆子,果然赚了。 杨牧云又说道:“下次你们找到魔力果实,可以连根带土一起挖过来,如果是活杆活叶,价值翻倍。为了方便你们挖魔力果实,今天来的朋友都可以免费领一把铁铲。” 听到这话,兽头人们全都兴奋的跳起来。 免费的就是最好的。 而且,铁铲,这可是铁器,可以挖东西,也可以拿来当武器啊。 慷慨的野蛮人,啊,赞美你。 交易开始,杨牧云迅速的评估价值,一堆魔力果实进账,史莱姆血肉做成的防具和盆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 之后,杨牧云和大石在河谷外转了一圈,然后选了一块空地开始搞建设。 大石看到这场景立刻问道:“酋长,咱们要在这建一座外城吗?” 杨牧云点了点头,种花家也可以搞个外城,吸引各族生灵在此定居,仿照铁炉城的模式扩充势力。 可是很快,杨牧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不,咱们只是建一个驿站,给前来交易的人们休息歇脚就行了,不许常住。” 矮人族是缺吃少穿,离不开其他种族的供养,所以搞出外城为他们吸纳物资。 杨牧云这里不缺吃不缺穿,没必要搞个外城出来,时间长了尾大不掉,再来一些刺头天天打架闹事,能把人烦死。 说到打架,杨牧云一拍脑袋,“忘了一件事。之前在铁炉城时悬赏的巨魔脑袋还有很多没兑付,得赶紧送一批货过去。” 扛竹材的象头人银牙从旁边经过,听到杨牧云的话立刻停下脚步。 “主人,我有一个想法。” “说!” “主人,我的同族现在闲着没事干,正好可以携带货物往返咱们部落和铁炉城。我们步子快,走得快的话一天就能到,两天就能一个往返。” 杨牧云一想也对。 现在部落里活不多,象头人每天就光吃饭了。 虽然自己不说什么,可是象头人心里都惴惴不安,光吃饭不干活她们心里不踏实。 于是杨牧云点了点头头,“那好,银牙你安排一下,抽调一支队伍把这个事办了。另外,帮我给两个老朋友带点东西。” 第152章 真香定律 铁炉城。 众多掌权者听着考察团带回的消息,尤其是野蛮人部落中多得吃不完的粮食,矮人们瞬间激动起来。 “这一定是神的恩赐!” 野蛮人只会抢劫,既不会种地也不会放牧,邻居家吃什么野蛮人吃什么,邻居家都没尝过的东西,野蛮人肯定吃不到。 所以,这粮食肯定是从其他渠道得来的,唯一的解释就是神明的恩赐。 信仰酒神的人会从神那里得到美酒的恩赐,信仰药神的人能从神明那里得到良药的恩赐,矮人族信仰锻造之神,可以获得锻造神兵利器的能力,甚至直接获得神兵利器。 但是获得粮食的神明…… 城主叹了口气,说道:“野蛮人背后有大地母神的信仰做靠山,之前我不确定是普通信徒还是祭祀神官,但是现在我已经确信,野蛮人背后的靠山至少是一名拥有规则的从神。” 其他家主们的脸色全都难看起来。 这可是真正的神明,不是忽悠几百个普通生灵窃取点信仰之力就自封为神的山大王。 早知道野蛮人有这么大的背景,铁炉城就旗帜鲜明的站在野蛮人一方了,何必当个墙头草,结果两边都不讨好。 城主摇了摇头,“现在说这些毫无意义,不过还好,我们和野蛮人没有彻底交恶,还有挽救的机会。” 考察团立刻说道:“城主大人,我们在野蛮人的部落呆了四天,但始终没有见到他们的酋长。离开的时候他们酋长也没出面,只是送了我们一些东西。” 说着,考察团将一袋烟草拿了出来。 城主捏了一撮放在鼻子下闻了闻,“这是……烟草……不过又有点不一样。” 其他家主也都闻了一口,甚至从身上掏出烟斗,动作娴熟的捏了一撮烟草塞进去。 “唔,不错,确实是烟草。而且比人类的烟草更美妙,更带劲。” 城主也拿出一枚烟斗,一番操作之后美美的吸了一口。 “人类提供的烟草太少了,而且价格很贵,跟黄金等重,我们根本享受不起,一年也抽不了几口。没想到野蛮人也有烟草出售,不知价钱贵不贵?” 其他家主也都支棱起耳朵。 考察团成员立刻回答道:“不贵,野蛮人开出了交易的价格,一斤烟草,交换50斤铁器。” “斤?” 矮人们全都愣住了,什么叫斤? “城主大人,斤是野蛮人提出的交易单位,1斤10两,1两10钱,1钱10分。野蛮人还说,今后他们所有的交易都会按照斤两钱分来计量。对了,这几个是野蛮人给我们的铁砣,这种大铁砣是1斤,这种是1两,这种是1钱。上面都有标注。” 城主大人接过1斤的铁砣掂量了一下,感觉不算太重,但是换成同样重量的烟草,一定能舒服很久。 其他家主纷纷发表意见。 “反正只是交易烟草的单位,用他们的也没什么。” “咱们也不讲究这些,用斤就用斤吧。” “一把斧子少说也有二三十斤,能换半斤烟草,这个交易我看行。” 铁炉城最不缺的就是铁器,用铁器换烟草,怎么看都是血赚。 根本没人反对,铁器换烟草全票通过,至于使用野蛮人的重量单位,根本没人在意。 “城主大人,这个是大米,野蛮人给象头人吃的就是这个,猪头人、牛头人、狗头人还有哥布林他们也都吃这个。” 矮人们抱着巨大的米粒看了又看。 这是什么食物,竟然比自己的巴掌还大。 张大嘴巴啃了一口,结果吃了一嘴渣子。 “不是这样吃的,得放在锅里蒸或者煮才行。” 于是没多久,城主大厅里就飘出诱人的米香味。 “好吃,真好吃!” “我以后再也不想吃烤面包了。” “该死,烤面包又干又硬,能把牙崩掉,还是这个东西好吃,叫什么来着?” “大米!野蛮人说这个是大米。” 城主抓起一个大米粒塞进口中,口齿不清的说道:“野蛮人愿意出售大米给我们吗?” “城主大人,野蛮人说了,1斤铁器换10斤大米。不过铁器的图纸和规格都由野蛮人定。” 说着,考察团拿出几把带有刻度的尺子,“对了,这是野蛮人的长度单位,这个尺子的长度是1尺,1尺10寸,1寸10分,还有更小的毫和厘,只是尺子上没有标注。” 然后考察团拿出一沓纸张。 “城主大人,野蛮人定制的铁器都要按照图纸上的尺寸和大小来打造,不合规范的次品不能用于交换。” 城主接过图纸看了一眼。 上面是一个铁铲的造型。 铲头的长度、宽度、厚度,木柄的位置和大小全都有数据标注,最小的单位直接精确到毫厘之间。 城主没有说话,而是叼着烟斗仔细琢磨。 这把铲子看着简单,实际上想打造合格并不简单。 毕竟矮人族随意惯了,无论打造武器还是打造铠甲都随心便意,根本不讲什么尺寸不尺寸的。 反正我打造的头盔就这个样,你带上不合适肯定不是我头盔的问题,而是你头的问题。 不合适你可以找其他的,我这头盔你带不上自然有其他人能带上。 猪头人带不上可以给狗头人带,狗头人带不上可以给哥布林带。 至于哥布林的脖子会不会被铁头盔压断,那不是矮人关心的问题。 等级不到就不要穿高级装备嘛。 所以,外族人到铁炉城淘装备要转一个又一个铁匠铺,从一堆落满灰尘的作品中挑选合身的,趁手的。 但是灰尘堆里往往会淘出意想不到的神秘装备,尤其是矮人大师喝高了以后打造的极品装备,结果随手一丢忘了,然后被低价买走。 看在能淘到极品装备的份上,也就没人计较这些细节了。 这是矮人锻造师的传统,也是矮人铁匠铺的特色。 别说不同的矮人锻造师了,就是同一个矮人锻造师也不可能锻造出两把一模一样的武器。 照葫芦画瓢都打造不出来。 之前大家都说说笑笑,觉得可以把仓库里吃灰的铁器拿出来卖给野蛮人换取大量的烟草和粮食了,可是看到图纸上详细的数据标注,所有人都笑不出来了。 “可恶,这样打造出来的铁器根本没有灵魂!” “没错,这是对锻造之神的亵渎!” “野蛮人这是故意刁难我们!” “呸,这买卖不做也罢!” 怒气冲冲的喊了两句,然后习惯成自然的吧嗒了一口烟斗,再吃一口大米饭,矮人们瞬间说不出话来。 真香啊。 第153章 全副武装 种花家的象群抵达铁炉城,几十个象头人的出现引得铁炉城沸沸扬扬,外城甚至内城的居民们全都跑出来围观。 象头人体型巨大,但是具体有多大一直没个准确的说法。 正好,野蛮人提出了一种测量方式,按照这个计量方式测算的话: 史莱姆的身高都在一尺以内。 哥布林的身高大致两尺左右。 成年矮人的身高差不多三尺到四尺之间。 杨牧云这种未成年就是身高六七尺,成年野蛮人身高是八尺到一丈。 成年象头人雌性是一丈五以上,银牙和钢牙这两个天天嗑药的雄性象头人达到了两丈。 所以,对铁炉城居民而言,象群是妥妥的庞然大物。 更令人们难以想象的是象头人身上小山似的货物。 轻便但坚固的防具,方便又好用的盆子,这是开春以来铁炉城最受欢迎的货物,买不起铁甲的兽头人们纷纷将主意打到野蛮人出售的轻便防具上。 两颗魔力果实换一套,这价钱真是太良心了。 毕竟只要功夫深,在野外多寻摸,总能运气爆棚遇到魔力果实,只要两颗就能换一套防具,人身安全大大提升。 然而令兽头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一批防具不出售,而是野蛮人信守承诺,继续兑付巨魔头颅的赏金。 交换的话,请等下次商队到来。 这无疑给大家指了一条财路——找不到魔力果实没关系,去找巨魔,一颗脑袋换十套,该悬赏永久有效。 兑付完赏金,银牙将剩余的货物带到树屋酒馆,委托瓦伦蒂娜帮着兑付,然后把新制作的扑克牌交给送上。 “瓦伦蒂娜小姐,这是我们主人的一点心意。主人说,您需要什么帮助的话,只需要一句话。” 瓦伦蒂娜嘴角勾起,开心的笑了起来。 这是一笔成功的投资,一枚指环换取了一个强大势力的友谊,还有比这个更赚的吗。 至于礼物…… 瓦伦蒂娜看着象头人放在自己面前的事物。 冰晶一样透明的大圆桶,比自己的身子还高,桶口处开始缩小,并且被一个奇怪的盖子盖着。 透明的桶可以直接看到里面,似乎是一种液体。 银牙解释道:“主人说这是香水,瓦伦蒂娜小姐可以尝试一下。” 说完,象鼻子卷在瓶盖上,把一个小帽拔掉,然后对着里面得圆头轻轻一压,呲呲一声雾气弥漫,浓郁的香气散发开来,瓦伦蒂娜瞬间沉醉,眼睛都不由自主的眯了起来。 好香,真是太香了。 银牙盖好盖子,身后的象头人又卷起几个大桶放在瓦伦蒂娜身边,然后放心的离开了。 很快,银牙又来到地穴狂欢酒吧。 双头食人魔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不知为什么,睡着的脑袋猛然惊醒,然后不断的耸动鼻子。 银牙弯腰说道:“你鼻子挺灵的,好了,去叫一下猫小姐。” 猫儿舔着手背来到店外,娇俏的说道:“各位客人,怎么不进去坐坐呢。” 银牙看了一眼小小的洞口,遗憾摇头说道:“我们太大,进不去。” 说完,象头人们将一个个大桶搬下来,堆成一堆摆在门口。 猫儿眼睛一亮,问道:“这是?” “我们主人想和圆老板做一笔交易,这是我们的货物,不知圆老板是否喜欢。” 说完,银牙鼻子一卷打开瓶塞,浓烈的酒香瞬间弥漫开来。 猫小姐个头矮小,踮着脚尖也凑不到瓶口边,于是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招招手,食人魔立刻凑了过来。 猫小姐踩着食人魔来到瓶口处,然后手指蘸了蘸液体,伸出小舌头舔了一口,精致的五官瞬间挤成一团。 “哇,好热,好烫,好难受啊,啊啊啊啊,受不了了喵……” 猫小姐从食人魔身上蹦下来,抓心挠肝的叫了起来,看热闹的人全都听得浑身痒痒,呼吸粗重。 终于,猫小姐气喘咻咻的停下来,眨着滴水的大眼睛说道:“这是酒吗?” 银牙立刻回答道:“没错,这次先给圆老板送来10桶,先试试效果怎么样,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可以长期合作。” 送的? 猫小姐看着高大的圆桶,不说这里面的酒,单是外面的桶也价值不菲吧。 这时候,猫小姐愣了愣神,显然得到了圆老板的指令。 “好好好,云酋长的心意我们收下了。” 象头人们完成任务,正要离去的时候,被矮人们拦住了。 银牙毫无畏惧,甚至还有些期待。 可是矮人族张口的第一句话就是:“象头人勇士,请把这几个样品转交给你们酋长,铁炉城愿意与种花家长期合作,互通有无。” 银牙失望的点点头,然后接过一捆铁器,带着族人们大摇大摆的离开了。 种花家。 杨牧云拿起一把铲子看了看,然后用尺子仔细的测量一下。 标准! 完全符合自己制定的标准。 再看斧子,误差毫厘之间,完美。 狗腿刀也是,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找了一根竹材测试,一刀砍过去竹材断成两截,断口光滑整齐,刀刃没有任何豁口或磨损。 矮人族打造的武器,虽然样子有点随意,但品质都无可挑剔。 于是,杨牧云让象群休息一天,然后带着大量的粮食、烟草前往铁炉城交易。 趁着开春把部落武装起来,所有成员都武装到牙齿。 身高两尺的哥布林使用弓箭,但也要练习一种近战武器防身,光有扑克牌还不够,杨牧云又给他们准备了匕首和狗腿刀两种武器。 身高四尺的狗头人统一配备勇闯天涯牌圆盾,平时背在背上,战斗时套在胳膊上,右手则是一把长矛,跟斯巴达战士一样可投可刺,除此之外腰里还有一把狗腿刀。 身高六尺的猪头人一身铁甲,武器有两种,分别是厚背大砍刀,以及萱花板斧,手持板斧的猪头人负责攻破敌人的阵型,把敌人打残打废,手持砍刀的猪头人负责收割残血,简称,刀斧手。 四个雄性牛头人的身高基本都达到了一丈,身披铁甲,肩扛聚能环,看到喜欢的敌人随时放电。 只是牛头人数量太少,还不能形成单独的武装,通常都是负责殿后,掩护中军。 杨牧云琢磨着,一旦打架的话,哥布林先弓箭压制,然后猪头人前排冲锋,狗头人两翼掩护,牛头人掩护哥布林向前推进,寻常敌人根本挡不住这个套路,基本一波平推。 而且,自己还有象头人这张王牌,陆地上的话,基本没有什么对手了。 等等,似乎忘记了什么。 这时候,大石过来汇报说:“酋长不好了,蛙人被打了。” 杨牧云一拍脑袋,哦对了,蛙人整天没一点存在感,都快把他们忘记了。 但是,蛙人投靠种花家,那就是种花家的人,谁敢动蛙人就是挑衅种花家。 于是杨牧云一声令下,大军整装,出发。 【感谢滑稽山上滑稽散人打赏+,加更感谢,110】 【月底了,检查一下手上的月票,再不投给我就浪费了啊】 第154章 照抢不误 【求月票】 大沼泽边上,蛙人们瑟瑟发抖的潜伏在岸边潜水中,望向远处水面的目光中充满了恐惧。 看到水面出现一道道细密的波纹,再听岸上隆隆的震动,蛙人们顿时喜极而泣。 主人来了! 主人终于来了! 主人你可算来了啊! 杨牧云带着一大票小弟来到岸边,左看看,又看看。 “人呢?谁啊?站出来!” 蛙人首领海王立刻指着远处的水面说道:“主人,我们在水里捞史莱姆,可是不知从哪来了一群水鸟,在咱们的猎场里赖着不走了,还不断驱赶我的族人。小的去跟他们交涉说这里是种花家的地盘,他们竟然二话不说就攻击,要不是小的跑得快,差点被他们吃了。” 杨牧云火冒三丈,一群小破鸟,竟然敢在老子的地盘上撒野,老子非得…… 等等,种花家好像没有水上力量。 人家外蒙好歹还有个王下七海武,自己这就一群蛙人充充门面,过去喊话还差点被人家吃了。 杨牧云看了一眼在水上划来划去的鸟群,力量凝聚喉管发出嘹亮的喊声。 “注意!这里是种花家领水,你们已进入我方水域,请立即离开,请立即离开。” 听到这一连串呐喊,水上的鸟儿全都摇头晃脑,随即转变方向朝着杨牧云游了过来。 杨牧云这才看清楚对方的模样。 肥身、瘦颈、扁头,一身灰褐色的羽毛,卧在水上都有猪头人那么高,要是站起来的话个头肯定能赶上牛头人了。 而且,这群鸟嘴巴像锥子一样尖,眼睛中满是凶光,一看就属于不好惹的类型。 乌泱泱一百多只鸟在岸边几十丈的位置停了下来,蛙人们早就噗噗腾腾的冲到岸上,躲在杨牧云大军两侧。 丢人现眼的东西。 一个体型大上一圈的鸟慢悠悠的划到最前方,然后轻蔑的看着杨牧云。 “野蛮人,这片水域一直是我们的地盘,只是天气转冷,我们离开以后你们偷偷摸摸把这里窃据了。现在我们回来了,你们就该识趣的离开,明白吗?” 杨牧云冷笑一声,“这片水域是我的,无论什么季节都是我的,明白吗?” 大鸟目光变得锐利起来,“野蛮人,你要挑战千百年来的传统吗?” “不,是你在挑战我们!从你攻击我的眷属那一刻,咱们就已经开战了。” 大鸟昂起脖子笑了起来,“无知的野蛮人,竟然敢挑战我们矛嘴鹮。我一定要敲开你的脑壳,尝尝你脑浆的滋味。” 杨牧云一声令下,“放箭!” 哥布林立刻抛射出密集的箭雨。 然而,矛嘴鹮无视了雨点般的箭矢,而是齐齐张开双翼,然后挥动着掀起狂风。 一道道龙卷狂风在水面凝聚起来,带着水花高高窜起,仿佛一道道水柱遮挡在两军中间,所有射来的箭矢都被龙卷风捕获,随即淹没在水中消失不见。 即便偶尔有几只遗漏的箭矢,射在矛嘴鹮身上也都崩崩弹开,矛嘴鹮毛都没掉一根。 这时候,象头人开始攻击。 砰砰声中,一颗颗史莱姆弹球划着尖锐的啸音攻到鸟群中。 象头人打喷嚏,不同凡响。 矛嘴鹮也不敢大意,靠着飘逸的走位闪避弹球,实在躲不掉了就掀起一阵风吹向弹球,将弹球引歪。 好一点的歪到空处,差一点的直接歪到队友身上了。 嗯,相信他们不是故意的。 弹球打在矛嘴鹮身上,立刻被两只翅膀拦下,只见翅膀一挥一引,弹球竟然嗖的飞了出去。 好一点的飞到空处了,差一点的直接飞到队友身上了。 然后就见弹球在矛嘴鹮中弹来弹去,飞起落下。 杨牧云眯起眼睛观察了一下,发现矛嘴鹮的羽毛有些特殊,有反弹卸力的作用,而且矛嘴鹮都像太极高手一样,很懂得四两拨千斤,象头人喷出去的弹球被他们轻松化解,毫无威胁。 为首的矛嘴鹮冷笑几声,“野蛮人,就这吗?如果这样的话,你们就哪来的滚回哪里去,下雪之前都别想过来了。” 杨牧云心中暗骂,血肉工厂每天开工,消耗大量的史莱姆,养殖速度跟不上,全靠捕捞填补缺口。 大沼泽的猎场被这群矛嘴鹮霸占,捕捞这条路就彻底断了。 该死! 矛嘴鹮哈哈大笑,“怎么,你们不服?不服就下来比划比划啊!” 听到矛嘴鹮的挑衅,前排猪头人立刻反击回去,“有种你们上来啊!” 矛嘴鹮嘎嘎乱叫,“好,我们这就上去。” 说完,矛嘴鹮齐齐拍打双翼,然后呼啦啦的冲上空中。 杨牧云立刻指挥收缩阵型。 矛嘴鹮围成一圈,绕着杨牧云的大军旋转徘徊,瞅准机会后猛地一个俯冲飞掠攻向外围的猪头人。 猪头人挥舞着武器自保,可是矛嘴鹮伸出爪子,精准抓住斧柄,同时低头啄向猪头人的脑袋。 猪头人吓得手一哆嗦松开武器,然后就地一滚多开致命一击。 矛嘴鹮抓着板斧在空中嘎嘎怪叫,“野蛮人,这就是你们的水平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们今天一个都别想走了!” 随即,矛嘴鹮同时俯冲。 象头人纷纷解下身上的绳索,猛力挥舞几圈,随即向着矛嘴鹮抽去,俯冲下来的矛嘴鹮连忙闪避,攻势顿时一挫。 矛嘴鹮头领实力不俗,又运气爆棚,竟然成功抓到一只猪头人。 尖锐的爪子深深抠入猪头人大腿中,倒提着猪头人向上飞去。 淋漓的鲜血顺着猪头人的肚子、脖子流到脸上,然后滴滴答答的洒落下去。 猪头人强忍着痛苦,弯腰去抓矛嘴鹮的爪子,可是矛嘴鹮低头啄了几下,猪头人身上又添几道伤口,再也无力反击。 “野蛮人,你不是很狂吗?来啊,来打我啊!” “哈哈哈,野蛮人,有本事你上来啊,来啊!” “陆地上的爬虫,也敢跟我们天空羽族叫板!” 杨牧云右手并指成剑缓缓抬起,仙剑缓缓出鞘,温顺的悬浮着一动不动。 杨牧云纵身一跃跳上剑身,随即御剑乘风,仿佛一只穿云箭,精准射向矛嘴鹮的头领。 “天空羽族又怎么样,我照抢不误!” 第155章 空中激战 飞禽对走兽,就像空军打陆军,这几本没有什么悬念。 然而凡事都有那么几个例外,陆军突然就有了单兵飞行器。 看着御剑飞行的野蛮人,矛嘴鹮首领立刻拔升高度,可是对手来得太快了,矛嘴鹮刚拍打两下翅膀,已经感觉到剑风袭体。 不敢大意,矛嘴鹮立刻甩掉猎物,迅速闪躲。 不过在松开猎物的瞬间,矛嘴鹮用力撕扯了一下,将猪头人大腿上的皮肉撕下来一大块。 杨牧云立刻放弃追击,身形一转抓住猪头人,然后将其送到己方阵营。 看着血淋淋的伤口,杨牧云心中狂怒,不过还是喷出一层蛛丝插入猪头人大腿中,将伤口处的血管封死,皮肉缝合。 剩下的就只能看天看命了,对此杨牧云也无能为力。 药品。 惨痛的画面给杨牧云提了个醒,自己现在什么都不缺了,但是还缺少药品,尤其是特效的止血药、创伤药等。 不过现在当务之急是灭掉这群矛嘴鹮。 “大石,你接管指挥,全力防御,稳住阵脚,不要主动出击!杀敌的任务交给我!” 说完,杨牧云再次冲上高空。 矛嘴鹮之前没想过野蛮人会飞,在经历了短暂的慌乱后已经调整好阵型,所有矛嘴鹮围成一圈,绕着首领盘旋飞舞,仿佛一个巨大的锅盖罩在杨牧云上方。 杨牧云冲击,矛嘴鹮首领立刻猛拍翅膀,几次之后收敛双翼俯冲。 两者就像狭路相逢的骑士,将自己的生命和荣誉寄托在枪尖一点,然后猛烈碰撞。 近了! 更近了! 矛嘴鹮嘴上光芒绽放,一道暗红色光芒从嘴尖绽放,然后迅速蔓延到整个嘴巴。 铿铿铿! 杨牧云的剑上剑气吞吐弥漫,本就削铁如泥的剑锋更加锐利,可是砍在矛嘴鹮嘴上竟然迸出一溜火星,只留下一道细微的凹痕,却没能将其斩断。 矛嘴鹮也愣住了。 自己使用信仰之力淬炼强化的嘴巴,人类的重甲都能一凿一个洞,野蛮人使用的武器竟然完好无损。 而且,自己的嘴巴受伤了。 这怎么可能。 双方一触即分,全都谨慎的向后退去,拉开距离后小心翼翼的打量对方。 不过身为占便宜的一方,杨牧云进攻的欲望更加积极、强烈,刚刚卸掉冲力就划着一道弧线再度冲向矛嘴鹮。 矛嘴鹮不敢和杨牧云硬刚,而是向上急冲。 杨牧云在后面紧追不舍,可是矛嘴鹮更擅长飞行,速度更快,双方的差距越拉越大。 飞到足够高的高度后,矛嘴鹮冷笑着转身,变成头下脚上,一边拍打翅膀一边快速旋转,带着一股螺旋的劲风攻向杨牧云。 呼呼烈烈,天空的云朵都被这股劲风拉扯着拖拽过来,在矛嘴鹮身后拉成一道云尾。 杨牧云暗道一声糟糕,上当了。 可是这时候,矛嘴鹮的攻击已经到了,犀利的嘴巴带着螺旋劲道攻在杨牧云身上。 杨牧云启动风之指环,身周劲风包裹,仿佛随风漂浮的蒲公英,不等矛嘴鹮攻到便被呼啸的劲风吹出老远。 第二次攻击的时候,矛嘴鹮收了风力。 这次终于如愿的攻击到了。 面对钻头一样的鸟嘴,杨牧云手腕一抖施展出精妙高绝的剑术。 剑身避开了正面的碰撞,而是侧着和鸟嘴相触,借助矛嘴鹮疯狂旋转的力道,就像车床道具一样绕着鸟嘴划了一圈又一圈,最后剑尖在鸟嘴上一点,杨牧云身子借力弹开。 矛嘴鹮的眼睛瞬间成了斗鸡眼。 它看见自己的嘴巴上出现了一道道细密的螺旋状纹路,这些纹路不是自己天生自带的,而是刚刚的碰撞种划出的。 可恶! 可恶的野蛮人! 矛嘴鹮发疯了一样疯狂攻击。 然而这种直来直去的攻击在杨牧云眼中就像是小孩子拿着竹竿乱捅乱刺,闭着眼都能将其化解、击败。 度过了最初的惊慌,杨牧云开始展现自己的剑术。 “差点忘了,我是剑圣啊!没事,以后会慢慢习惯的。” 只见其左手背在身后,右手持剑,与高速飞来的矛嘴鹮快速对弈。 每一次对碰杨牧云都能凭借剑术轻松化解,并且在化解的过程中借助冲击的力量向后猛冲,矛嘴鹮频频攻击,非但没能对杨牧云造成任何伤害,反而嘴巴上多了几十道深浅不一、长短不同的凹印。 而且,杨牧云已经从高空回到低空,脱离了上不着天下不接地的尴尬局面。 矛嘴鹮气急败坏,“野蛮人,你无耻,根本不敢和我堂堂正正的战斗!” “是吗?” 杨牧云立刻操纵仙剑向上急冲,身体在剑的带动下快速接近矛嘴鹮,距离差不多的时候一道劈斩,剑身划出一道半月形的剑气攻向矛嘴鹮。 矛嘴鹮不敢硬接,立刻拍打翅膀向上冲去。 杨牧云哈哈一笑,“这也叫堂堂正正?来啊,继续战斗!” 矛嘴鹮冷哼,却不敢再贸然进攻,而是避开杨牧云在军阵上方徘徊。 瞅准机会,矛嘴鹮首领立刻一个俯冲,杨牧云连忙在其背后追逐。 可是矛嘴鹮飞行速度更快,转弯调头也更灵活,杨牧云根本追不上,也拦不住。 还好,象头人分散占位,严阵以待,矛嘴鹮首领几次俯冲都没能得手。 看到矛嘴鹮的模样,杨牧云立刻骂道:“行!你不讲道义,那就别怪我了。” 说完,杨牧云放弃矛嘴鹮首领,转而攻向普通矛嘴鹮。 被杨牧云锁定的矛嘴鹮成员没想到祸从天降,于是呱呱乱叫之后疯狂拍打翅膀躲避。 连首领都忌惮的对手,自己怎么可能打得过。 “哼!还想跑?” 这就像田忌赛马。 矛嘴鹮头领是上等马,杨牧云是中等马,其他矛嘴鹮是下等马。 杨牧云飞不过矛嘴鹮首领,但是追杀其他矛嘴鹮毫无压力。 被追击的矛嘴鹮凶性暴起,勇敢的回过头来和杨牧云对冲。 然而,仙剑带着一溜残影划过,矛嘴鹮的嘴巴连着脑袋被从中剖成两半,就像是卤味店里破开的鸭头。 矛嘴鹮头领急冲过来救援,却终究慢了一拍,“嘭”的撞在手下的尸体上,炸起一蓬血雾。 杨牧云没有任何停留,而是直扑第二个矛嘴鹮成员。 这次,杨牧云没有一击斩杀,而是挥手丢出一张张蛛网,矛嘴鹮感觉浑身一紧,飞行瞬间慢了下来。 这时候,杨牧云一脚踹在矛嘴鹮成员的脊背上。 鸟类骨骼本就脆弱,哪里经得起杨牧云这一脚。 凄厉的惨叫声中夹杂着密密麻麻的骨裂,那只矛嘴鹮就像失事的飞机一样,摇摇晃晃的栽了下去。 而此时,杨牧云又瞅准了第三只矛嘴鹮。 第156章 吸血夺魂 被杨牧云踩断脊梁骨的矛嘴鹮全都嘎嘎乱叫着坠落。 虽然有一双铁翼,却因为脊梁骨断裂使不出力气,连蛛网都挣不脱,只能眼睁睁看着飞速接近的地面。 运气好的坠落到了沼泽水面或者泥浆中,运气不好的直接摔在泥地上或者石头上。 剩余的矛嘴鹮全都惊恐的向四周飞去,想用分头逃跑的方式躲避杨牧云。 可是这时候,杨牧云开启风之指环,劲风笼罩,身体凭空站定,随即并指成剑,通过精神意念控制仙剑在空中穿梭往来。 御剑飞行的时候还要承担自身重量以及身体的风阻,但是驭剑飞行只用控制一把剑,重量轻、风阻几乎不存在,速度激增数倍。 只顾逃跑的矛嘴鹮哪里是杨牧云的对手,一剑一个,要么被斩断脖子要么被切掉翅膀,全都噗通噗通的落了下去,一转眼的功夫,杨牧云就干掉了一半。 矛嘴鹮的头领彻底疯狂,不顾一切的冲向杨牧云。 杨牧云则抬手一招,仙剑立刻飞了回来,随即杨牧云施展剑法和矛嘴鹮斗在一起。 矛嘴鹮也就是仗着嘴巴犀利,戳一下、啄一下,顶多疯狂摇摆把嘴当电钻使,反反复复就这三招。 而杨牧云呢,心中的剑法就像大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打了几十个回合,愣是没见到使出重复的招式。 说白了,矛嘴鹮就是仗着空中优势玩那三板斧,对付地面上的生物一打一个准。 嘴巴比剑还犀利没错,但是技巧十分拙劣,甚至连基本剑术都不如,没了空中优势之后,在杨牧云这个剑圣面前就是弟弟中的弟弟,孙子里的孙子。 矛嘴鹮心中疯狂诅咒。 几万年了也没见野蛮人里出现一个会飞的。 可偏偏这几万年不遇的空中飞人,偏偏现在出现了,还被自己遇着了。 这不是玩人……玩鸟嘛。 野蛮人都会飞了,这还打个鸟。 矛嘴鹮首领追得上杨牧云,但是打不过杨牧云,可它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族人们遭受屠戮,硬着头皮也得上,给族人们争取逃跑的机会。 杨牧云打得过矛嘴鹮首领,却追不上它,矛嘴鹮首领硬碰硬,杨牧云自然求之不得。 矛嘴鹮首领看了一眼自己嘴巴上越来越多的剑痕,身子一转就想走。 可是杨牧云冷哼一声,“都这个时候了,还想跑!” 矛嘴鹮暗道:我想跑就跑,你还能把我怎么样。 杨牧云左手一招,“拿来吧你!” 一层无形的大网骤然收紧,矛嘴鹮只觉得浑身一震,随即一紧。 原来,杨牧云在刚才追杀普通矛嘴鹮的时候就开始织网设套,在周围布下一张天罗地网。 杨牧云一边与矛嘴鹮对战,一边完善自己的大网,当矛嘴鹮想要逃跑的时候,这张网已经罗织完毕,彻底收紧。 一层层蛛网像雪花一样飘落下来,矛嘴鹮飞得越快,撞上的蛛网越多。 刚开始矛嘴鹮还能靠速度和力量将蛛网撞破,但是随着一层又一层蛛网残留在身上,沾粘在羽毛之中,矛嘴鹮的翅膀越来越沉,身体越来越重。 杨牧云则奋力追上,不断撒出蛛丝,将矛嘴鹮层层包裹,变成一个雪白的大茧。 矛嘴鹮拼命挣杂,挥舞着剃刀一样的翅膀想要割裂身上密密匝匝的蛛网,一双铁爪也不断抓挠,想要撕出一条生路。 可是这时候,杨牧云合身一扑骑到了矛嘴鹮的背上,并且第一时间将仙剑横在矛嘴鹮脖子上。 后者立刻浑身僵硬起来。 仙剑的锋锐矛嘴鹮心知肚明。 自己的嘴巴很硬,但其他地方都很软啊,尤其脖子,抹一下就没了。 “我愿意投降,愿意归顺你。” 杨牧云左手握住矛嘴鹮的嘴巴,右手狠狠一拖。 “我的网不是为了擒住你,我也从没想过活捉你!” 矛嘴鹮奋力挣扎起来,颈腔中的血液滋滋喷洒,转眼间将雪白的茧染成血色。 眼神中的神采越来越暗淡,矛嘴鹮用最后的力气竭力问道:“那你……为什么……要活捉……我的族人……” 杨牧云低下头,凑到矛嘴鹮耳边小声说道:“当然是为了让你以为,我很看重你们,要活捉你们,收你们为眷属啊。” “我……可以……” 杨牧云摇了摇头,“不,你不可以!候鸟的习性注定了你们没有忠诚可言。心中没有家,到哪都是流浪,你们这样的眷属毫无意义。” 矛嘴鹮的身体抽搐了一下,随即怪异的蜷缩起来,翅膀和爪子全都以违背常理的方向反折。 杨牧云立刻发现,贴在矛嘴鹮颈部的仙剑在偷吃。 只见其分化出一根根蛛丝深入矛嘴鹮体内,贪婪攫取猎物身体中的精气神,矛嘴鹮的身体就是受不了这暴力的榨取,才呈现出怪异的反折。 杨牧云刚要把两者分开,可是一股精纯的能量顺着自己与仙剑的联系反馈回来,得到这股能量的补充,杨牧云感觉浑身一震燥热,就像吃了十全大补丹一样,精神意念也像吹气球一样膨胀起来。 很熟悉的感觉。 就像是地穴狂欢酒吧喝那杯血酒一样。 只不过,在地穴狂欢时是从零到一的质变,而今天是从1到1.1的量变。 看了一眼仙剑上充满邪异色彩的血色纹路,杨牧云心中暗道:这东西竟然有吸血夺魂并将之炼化的能力。 不错,很不错! 虽然这个能力很邪门,但杨牧云一点都不担心。 兵器是死的,人是活的,被兵器侵蚀心灵都是瞎扯淡,自己自制力差就怪兵器。 这就像原子弹一样,别管它是好是坏,我先拥有了再说。 仙剑是正是邪都无所谓,只要能带来好处,杨牧云可以选择性失明,只当没看见它吸血摄魂。 精神意念暴涨一截,带来的副作用就是杨牧云东摇西晃,御剑飞行的轨迹飘飘忽忽,最后差点脸刹着陆。 不行,得赶紧回去磨合一下。 挥手指了指地上动弹不得的矛嘴鹮,杨牧云说道:“带走,都都都带走,回去,铁锅炖了。” 听到这话,大石立刻兴奋起来,“快点快点,麻利的打扫战场。水里的那几个,蛙人赶紧下去,打捞上来。找找地上的鸟头,别搞丢了。那几个没死的先留着,回去再杀,新鲜的更好吃。” 【感谢滑稽山上滑稽散人打赏+,加更感谢,210】 第157章 云霓雀翎 这种醉醺醺的感觉实在太难受了。 上次在地穴狂欢时是靠暴力敲鼓,各种快乐的摇摆抖腿才勉强磨合完毕,现在没有条件,杨牧云只能找一块空地练剑。 原本极有章法的剑招在这种状态下使出立刻显得东倒西歪,站都站不稳,握都握不住,剑在手里就像鬼画符的毛笔,在空中抖来抖去。 可是杨牧云福至心灵,不再去刻意的控制身体和精神,而是顺其自然,放任自流。 为什么一定要要追求齿轮一样的精密无误,战斗一定要严实无缝吗? 如果真的是追求对细节的掌控,那么战斗就成了一门纯粹的数学计算,谁对细节掌控更快速更精准,谁就能占据优势,取得胜利。 如此一来,岂不是成了两台超算pk,谁的算里更强谁就胜券在握。 有没有什么捷径呢? 别人靠超强的算力推算出的结果,自己能不能随便一蒙就得到? 别人一步步解题步骤得到的答案,自己直接翻到末页一目了然? 过程重要还是结果重要? 真正的高端战斗,可能并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思考和衡量,直觉才是最重要的。 料敌于先、未雨绸缪。 第一层境界秋风未动蝉先觉,第二层境界预判敌人的预判。 模糊朦胧中,杨牧云想到了醉拳,形醉而意不醉。 自己现在的状态的确有醉拳的神韵了。 由醉拳延伸到醉剑,也不是不可以。 疾风剑圣那庞大的剑术底蕴被杨牧云糅炼起来,并且在糅炼的过程中掺杂了众多杂七杂八的东西。 嗯,勉强算是汉化吧。 把某些融不汇贯不通的东西全都修改一番,改不动的就全都剔除出去。 磨合完毕,身体和精神意念再度无间融合,杨牧云的剑意也萃取得更加纯粹,打磨得更加圆润。 精神意念提升,最明显的变化就是意念控物的成长。 仙剑在杨牧云意念的控制下倏然来去,在空中划出尖锐的啸音,驭剑飞行速度比之前又提升了三分。 更让杨牧云欣喜的是驭剑时拐弯和调头更加灵动、灵活,甚至能在空中做出一些眼花缭乱的高难度动作。 比如,剑柄原地不动,剑身以剑柄为中心360度旋转,而且旋转速度非常快,能够拉出一道360度的圆形剑影。 只是控制力不到位,才转了十几圈就玩脱,仙剑嗖的飞了出去,好一会儿才跌跌撞撞的回来。 再比如,剑身左右高速横移,来回横跳,在空中留下两个残影,就像是一把剑变成了两把剑。 只是这种高频且高速的往复移动对精神意念消耗非常大。 控制剑身左右左右来回移动,杨牧云才玩了四五秒就感觉晕头转向,然后一走神就变成了左手一个慢动作,右手慢动作重播。 搞错了,再来。 左右左右…… 不一会儿就变成了左边画一条龙,右边画一个郭富城。 左右左右…… left!left!right!right!goturnaround!go!go!go! 专注,专注,专注很重要。 精神意念无法专注,只能说明自己的基础太薄弱,还无法驾驭高难度的驭剑术。 没办法,找机会多杀几个拥有信仰的山精野怪,吸血炼魂提升一把。 收剑入鞘,杨牧云向大石走去。 “战果怎么样?” “酋长,收获39只普通矛嘴鹮,一半是活的,还在喘气,死的那些丢了两个鸟头、四个鸟腿。它们的首领倒是全尸,不过一身血都没了。” 杨牧云点了点头,朝着战利品走去。 普通的献祭也没啥用,还不如当补品吃掉,好歹能充实一下肠胃,滋养一下身体。 至于矛嘴鹮头领,肯定要献给祖先,放过血的祭品,祖先应该不会在意这种细节。 很快,杨牧云的献祭得到了反馈。 只是看到气泡中的物品,杨牧云陷入了石化状态。 不是锥子凿子一样犀利的鸟嘴,而是矛嘴鹮身上黑、白、蓝灰三色的羽毛。 羽毛还直接做成了一件衣服,也就是羽衣。 这羽衣也不难看,相反,它太好看了,也正因为太好看了,杨牧云才没有勇气穿身上。 一个大男人穿这种毛茸茸、亮晶晶的衣服,是不是有点太不和谐了? 但是为了变强,偶尔试一试也没什么不可以。 捏着双肩处在身上比划了一下,发现这衣服的袖子很宽大,而且袖子下方有三层细密的翎羽,后摆还有两束长羽拖尾,穿在身上像极了鸟儿的翅膀和尾巴。 杨牧云把衣服给大石。 大石立刻摆手,“酋长,俺有这身虎皮了,用不着这个衣服了。” 杨牧云点头,“我是让你帮忙灌输点信仰之力。” 大石哦了两声,然后连忙向其中灌输,羽翼上的光芒变得更加耀眼,颜色也越发鲜艳。 杨牧云咳了咳,“低调点,暗淡点,隐蔽点,别那么醒目。” “酋长,俺的信仰之力用完了。” 那就是变不了了。 杨牧云闷闷的接过羽衣,然后咬牙一甩张开,宽大的羽衣就像一条披风包裹住身体,又像一只大鸟,张开双翼趴在杨牧云身后。 翎羽垂下,杨牧云双手一伸套入袖中,颈间丝带一系,腰间束带一紧,袖中还有两条手环和臂环,牢牢固定在胳膊上,下身还有两条腿环,将羽衣固定在腿上。 emmm…… 还好有个兜帽,兜帽还连着一个鸟头面具可以遮脸,这个设计让杨牧云稍稍的好受一些。 大石啧啧称奇的绕了一圈,“酋长,这衣裳太好看了,就是不知道结实不结实。” 杨牧云瞪了大石一眼。 结实不结实? 咋地,你还有什么想法? 小伙子,你这个想法很危险的,知道吗。 杨牧云双手一甩,袖子荡起,一股轻盈的风在身下盘旋缭绕,杨牧云的身体缓缓离地,悬浮在离地一丈高的地方。 杨牧云悬停在空中不再有所动作,足足十几秒之后,身周的风开始衰竭,三五秒后衰竭完毕,杨牧云轻盈的落回地面。 真的能飞…… 即便不御剑也能飞行了。 虽然过于好看和花哨,但是看在实用的份上,也不是不能接受。 最重要的,有了这件衣服后在地球上活动时方便许多,小心一点的话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即便偶尔被拍到,也会被当成某种不知名鸟雀。 全身包括脸都盖得严严实实,装作蜂鸟什么的问题不大。 第158章 练级地点 杨牧云将羽衣脱掉,卷吧卷吧才发现这东西出奇的轻盈,而且像雨伞一样可以折叠起来,最后的大小就像是一个大号的保温杯,或者说,一个正常大小的挎包。 嗯。 挎包。 颜色鲜艳、造型别致,还带绒毛的小挎包。 看在它能飞的份上,杨牧云就挎在肩上了,然后打开通道找到王金龙。 “我帮我买点云南白药,数量要多,药粉和喷雾都可以。创可贴、医用酒精也都买点。还有,哪里卖鸡仔,去买点没孵化的受精卵。鹅蛋也行。一样来二十个。” 这次战斗把杨牧云打蒙了。 本以为自己的军队全副武装,可以无敌平推了,结果刚出门就被吊打。 自己再牛逼那也是二维层面的军队,还没上升到三维,在空天力量面前就是摆设,只有挨打的份。 自己不仅没有空中力量,还没有反制空军的手段,如果不是恰好掌握了御剑飞行的能力,在矛嘴鹮面前真的只有抱头鼠窜。 还有药品。 之前自己都是虐菜,每一战都是零伤亡,所以也就没想过医药方面的需求。 这一战给自己提了醒,药品必须跟上,否则真的会死人。 王金龙立刻回答道:“神使大人放心,我这就去买。” 云南白药好弄,每个药店都有,创可贴、酒精什么的也都是家庭常备物品,这东西不算什么敏感物品,多买点也无所谓。 受精卵不好买,但多打听打听也能找到,不是什么难事。 看到王金龙出门,杨牧云点了点头。 云南白药加创可贴,寻常外伤基本都能解决了。 尤其是创可贴,对人类而言只能缠一下手指上的伤口,但是对自己世界的生灵而言,可以直接缠在腰上围一圈。 伤哪贴哪,大不了全身都裹上。 鸡蛋、鹅蛋就更期待了。 地球上的土豆可以在种花家生根发芽,还浓缩成为精华,蜕变为魔力果实。 地球上的鸡蛋、鹅蛋会不会也浓缩就是精华,变成超凡生物? 不说成为矛嘴鹮一样强大的生灵,至少能充当天空力量,装装门面。 哪怕像哥布林一样战零渣也无所谓,多喂点固本培元丹,万一突破极限,晋升了呢? 鸡不断返祖,会不会真的变成霸王龙? 不管会不会,反正空中力量有了,种花家以后也能玩一玩空对地打击了。 心情激动的杨牧云换上羽衣,然后扒开窗户纵身一跃飞了出去。 劲风扑面,疾风过耳,视野中的景物飞速后掠,强烈的视觉冲击刺激着肾上腺激素分泌,令心脏碰碰狂跳。 杨牧云深吸一口气又长长吐出,精神意念控制着激荡的情绪,就像是拿着熨斗把皱巴巴的衣服熨平,涌动的情绪也一点点平息下来。 太刺激了! 就像是那个什么…… 杨牧云想了想,终于想到翼装飞行这个词。 没错,就是翼装飞行。 极限运动中最刺激的项目,死亡率高达30%的地狱直通车。 只不过杨牧云玩得更刺激,身上连个降落伞都没背。 眼看着要撞上前方的树木,杨牧云连忙挥动双手,一股风在翼下生出,杨牧云的身体立刻改变轨迹,在树枝的缝隙中穿了过去。 绿光充斥视野,又迅速退去,阳光重新刺进瞳孔。 杨牧云的心脏再次不可自抑的狂跳起来,脑海中不断回味着刚才那生死一瞬的感觉。 摸索了一会儿,杨牧云逐渐能控制身体左拐、右拐、上升、下降,甚至在空中翻起了跟头。 就像是一只快乐的小鸟,杨牧云无拘无束的飞行、翱翔,还学会了寻找气流,搭一程顺风车。 除了体型原因飞得慢一点,倒也没什么太大的缺点。 就这样,杨牧云在一栋栋楼房中穿梭,不多时就来到市区边缘,飞越护城河,来到公园上方,又跨过公园来到原野上。 杨牧云又记起了和橘猫一起抓野鸡的场景。 好几天没去看这个小胖墩了,也不知道它过的怎么样。 倒不是杨牧云忘记了橘猫,而是橘猫的女主人太敏感了,自己带橘猫出去玩肯定会被察觉,安全起见,杨牧云只能不去找它了。 这情形,就像是一对小年轻,却摊上一个比柯南还柯南的家长,别说见面了,连地下联系都是妄想。 念头一转,杨牧云有飞到了河堤上,循着记忆找到那一丛野枸杞。 红艳艳的果子挂在枝头上,有的果子已经失去水分,变得干瘪起来,还有些果子果皮破损烂在枝头上。 杨牧云心中一喜,立刻降落下去。 人们的生活条件提高了,对野外果子不怎么在乎了。 或者说,人们的见识变少了,根本认不出这是什么果子,即便认出也不敢确认,更不敢往嘴里塞,所以这片野枸杞奇迹的保存了下来。 杨牧云快乐的解下腰带摘果子,摘一颗就往蛇皮袋子里装一颗,蛇皮袋子就像贪食蛇一样,永远都吃不饱。 蛇皮袋子一点点的饱满起来,然后越来越圆润,最终变成一根圆柱,杨牧云隐约感到这东西达到极限了,于是开启通道回到地下城,然后张开袋子口哗啦啦的倾倒果子。 也没仔细的数,大略估计一下有上千颗。 杨牧云又回到河堤,往返三五次之后,一丛野枸杞中品相完整的果实都被摘了个干干净净。 于是,杨牧云又挥动翅膀飞了起来,继续在河堤上寻找有价值的野果,或者猎物。 飞了几圈,苍蝇蚊子蚂蚱没少遇到,但是大一点的生物,比如田鼠、野兔、野鸡什么的,毛都没看到。 杨牧云飞得有点累了,于是控制方向冲向跨河大桥下。 这里隐蔽,可以歇歇脚。 可是杨牧云刚到桥下就发现,桥下密密麻麻的全是鱼。 清道夫。 没错,全是这玩意,一条接一条,简直泛滥成灾。 很多入侵物种都被吃得靠养殖保持族群数量,但也有几种吃货都无处下口的。 比如这清道夫。 不好吃,还脏,差一点点就赶上史莱姆了。 可是杨牧云超喜欢这玩意。 倒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吸血炼魂。 屠杀其他生灵有点负罪感,但屠杀清道夫杨牧云感觉自己在为国家做贡献。 手中装模作样的掐了个剑诀,杨牧云一指水中的黑影。 “去!” 仙剑嗖的刺入河中。 零水花。 一只清道夫猛地挣扎起来,但是两三秒后就诡异的不动了。 杨牧云感觉一股精纯的生命能量反馈过来,滋养着自己的筋肉骨骼,温养着自己的精神意念。 “有效!一条清道夫提供的能量不足矛嘴鹮十分之一,但这里的清道夫有百十条,其他地方也都密密麻麻,简直无穷无尽。” 杨牧云哈哈大笑起来。 找到一个极品练级点。 第159章 猎个痛快 清道夫心中有一万个当不当讲。 作为一种暴晒变成鱼干,再丢入水中还能活过来的奇葩,清道夫的生命力相当顽强,相当耐操,人类想彻底弄死它们也得费一番手脚。 从河里捞出来,然后送到岸上挖坑掩埋,费劲巴拉消灭了几百个,结果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人家又生出来几百万个。 而杨牧云呢,手一指就是一条,再一弯又是一条,指哪打哪,指哪死哪。 短短一分钟的时间,桥墩下就死了一大片清道夫。 全都是被一剑穿颅,吸干血液和精魂而死。 最可气的是,杨牧云连尸体都不放过,飞到河面上用蛛丝吊住清道夫的尸体,将其拖到桥蹲下的阴影处,不一会儿就堆积了上百条尸体。 然后杨牧云打开空间通道,叫上大石一起,将清道夫的尸骸拖到地下第三层的坟场,作为肥田的原料。 其实,杨牧云也想试试把清道夫献祭给祖先,让祖先尝尝这种没吃过的新鲜玩意,但是害怕被祖先拉黑,只能遗憾的放弃了。 杨牧云发现,用清道夫肥田真是天才创意。 之前让王金龙买鸡腿鸭腿羊蹄猪蹄肥田,真是暴殄天物啊。 那埋进土地的哪里是骨头和肉,分明是红艳艳的钞票。 清道夫多好,一条两斤多的鱼,在自己看来就是巨兽级别,体型比象头人还夸张,肥田效果杠杠的。 最重要的,一分钱不花。 而且这鱼傻夫夫的,根本不怕人,也不躲人…… 哦不对,在这些鱼眼里,杨牧云根本不算人,只能是可口的食物,那些蠢鱼还蹦跶着想吃杨牧云。 杨牧云往水面上一停,周围的清道夫立刻哗啦啦的汇聚过来,一剑一个,杀都杀不完。 一口气搞了上百条清道夫,杨牧云无力的躺倒下去。 不行了,受不了了。 不是累得,而是撑的。 仙剑吸血夺魂,淬炼了大量的生命能量,杨牧云的身体和精神都像充气似的不断膨胀,几乎要裂开。 一百多只清道夫,炼化得到的生命能量几乎相当于10个矛嘴鹮,杨牧云仿佛又回到第一次进入地穴狂欢酒吧时的情形。 身体和精神再次脱节,杨牧云感觉自己的精神意念像无数触须,从身体蔓延开来,然后向四面八方延伸、延伸、再延伸。 这些精神意念形成的触须虽然长,但是软,全都蔫头巴脑的耷拉在地上,杨牧云别说指挥这些精神意念帮自己控物或者干什么了,反而被其拖累得目光呆滞,精神涣散。 杨牧云盘膝坐下,凝聚心神淬炼这些能量,将其一点点炼化。 很快,一根精神触须硬了起来,然后又一根精神触须硬了起来,最后全都硬了起来。 杨牧云再度睁开眼睛,两道明亮的金光从瞳孔射出,就像两道稍纵即逝的闪电。 随即,杨牧云心念一动想要站起,可是腿脚还没动,身子已经凭空漂浮起来。 是精神力量作用在物质世界上产生的力量,也可以说是心灵的力量,或者精神力什么的。 总之,这是人类魔法师孜孜不倦追求的力量。 有了强大的精神力,才能掌控元素,施展各种魔法,如果没有强大的精神力,还是乖乖去打熬筋骨修炼剑术吧。 “所以,我现在是魔武双修的魔剑士?” 大石挥手扇了扇脸前的空气,“酋长,咱们快出去吧,这里太臭了。” 能不臭么,这里掩埋了太多尸骸,虽然有一层泥土、草木灰什么的盖着,可是尸骸腐烂时散发出的气味能把人熏到窒息,再加上这里是地下洞穴,密闭空间,空气流动缓慢,臭气的浓度短时间内快速上升。 杨牧云混乱的五感六识也终于恢复正常,连忙打开通道,拉着大石跑到桥墩下。 “卧槽,真臭!” 不过转念一想,鲜花都是插在牛粪上呢,牛粪越臭,鲜花才越娇艳。 杨牧云忍不住想道,地下三层坟场会培养出什么了不得的好东西呢。 自己手上囤积了大量的魔力果实,都是用防具、盆子换来的,正好分门别类的整理一下,再开辟几个暖棚种进去,不需要光照的果子就直接种到坟场里。 大石看了一眼前方的河水,问道:“酋长,咱们来这干嘛?” 正好这时候,一辆车从头顶的大桥上开过去,还一路滴滴滴的按着喇叭。 大石浑身一激灵,瞬间抽搐冰晶棍,手一捋变成冰晶大棒,然后紧张地看着上方。 “酋长,有情况,巨兽,超级巨兽。” 杨牧云摆了摆手,“没事没事,那个是巨人世界的钢铁战车。有机会带你去看看,不过今天有更重要的事情。” 说着,杨牧云指了指前方的河流。 大石眯起眼睛仔细一看,“酋长,有情况,大鱼,超级大鱼。” 杨牧云摆了摆手,“不用怕,看我的。” 说着,杨牧云并指成剑朝前方一指,仙剑噗的刺入水中,随即一条清道夫挣扎着浮了起来。 杨牧云用意念操纵水流形成波浪将清道夫推到岸边,大石立刻抓住清道夫将其拖拽上岸。 招来仙剑刺入清道夫额头,然后控制其吸血夺魂,炼化能量。 这股能量反馈到杨牧云体内,但是杨牧云杯满自溢,精纯的能量在体内游走一圈又转了回来。 杨牧云立刻施展意念将这股能量凝聚起来,化作一团光球打入大石体内。 大石浑身一激灵,然后立刻感受到能量带来的滋养。 “酋长,这是什么,好舒服啊。” 杨牧云没说话,而是再次开启练级刷怪。 随着生命能量的灌输,大石开始摇摇晃晃起来,眼神也变得迷离,步履蹒跚左右晃动,要不是杨牧云拦着,差点摔进河里。 杨牧云知道,大石这是第一次,身子骨承受不了太多生命能量,不过下次就会耐造许多。 “不知道能不能储存起来。” 想到这,杨牧云使用精神意念将生命能量禁锢起来,一个指甲盖大小的明亮光球在掌心上形成。 可是不等杨牧云高兴,光球砰然炸裂,生命能量随即飘散。 仙剑立刻飞到杨牧云掌心上方,似乎在追逐这些能量,只可惜生命能量散的太快,仙剑根本没追到。 杨牧云握住剑柄摩挲了一下,“忘了你还一口都没吃。来来来,让我们猎个痛快!” 【感谢滑稽山上滑稽散人打赏+,加更感谢,310】 第160章 特色兵种 杨牧云大开杀戒,将桥墩周围的清道夫杀了个干干净净,估计没几天恢复这里不会有鱼了。 得了大量的生命能量,仙剑也发生蜕变。 剑身中的纹路更加细密,剑刃边缘无时无刻都在散发着血色的光芒。 但那不是剑气,而是剑身萌发出的无形蛛丝,这些蛛丝和杨牧云的精神意念连接起来。 之前杨牧云控制仙剑的距离是百步,超出范围之后心神联系就会衰弱、降低,而现在仙剑飞出上千步,依旧心神相连、人剑相通。 这是杨牧云自身精神意念提升的结果,可掌控范围大大增加,同时也是仙剑蜕变的结果,接受信号的范围更加广阔。 天色渐黑,杨牧云索性御剑飞行,带着大石兜兜风。 从桥墩下飘起来,大石的眼睛越瞪越大,嘴巴里一直嘶嘶的抽气。 “酋长,巨人的世界好厉害。” “哦?有多厉害?” “到处都是灯啊。” 就这? 不过杨牧云能理解大石的感受。 以前部落在山洞的时候,晚上最多就一堆篝火,这个篝火还是战士们独享的福利,孩子和女人都只能离得远远的,缩在洞穴角落的黑暗中。 身处黑暗,心向光明,这就是野蛮人最大的体会。 不仅野蛮人,其他生灵也都差不多。 靠近火源不仅意味着光明和温暖,还意味着权利和地位,能够一伸手就感受到火焰舔舐痛苦的,无一不是位高权重的首领。 而现在,举目望去,全都是光明。 星星点点、连成一片,密密麻麻、一望无边。 这时候,一辆辆汽车从城郊开过来,飞速穿过护城河上的桥梁驶入市区。 大石立刻惊呼道:“酋长,这就是巨人的钢铁战车吗?” 好大、好快。 尤其是钢铁战车上那双眼睛,就像两把利剑。 杨牧云撇了撇嘴,嘀咕一声远光狗,然后带着大石在城市上空飞了一圈,然后降落到王金龙的窗台上,扒开纱窗走进屋中。 王金龙家里一片漆黑,只有书房亮着灯,再听他那自言自语,显然正在直播。 杨牧云没有打扰,而是去副卧转了一圈,果然看到成堆的药品,还有鸡蛋、鹅蛋。 搬运货物。 鸡蛋、鹅蛋出现在地下城那一瞬间拉玺达就感应到了,还以为是什么域外生物降临,立刻悄无声息的摸了过来。 “年轻的野蛮人,这一次的蛋好像有点不一样。” 之前杨牧云也弄过鸡蛋,只不过都是为了吃,拉玺达也尝过。 只是这次的蛋很不一样。 里面有生命在跃。 拉玺达问道:“你是要孵化它们吗?” 杨牧云点头,“白天里和矛嘴鹮打了一架,咱们没有空中力量太吃亏了,所以想弄一批鸟类试试。” 拉玺达点头,“天空羽族很烦人,对付他们我也没什么好办法,你的做法很明智。就是不知道这些生灵能不能成长起来。” 杨牧云也不敢确定,能孵化出来自然好,孵化不出来也没什么,反正鸡蛋鹅蛋便宜得很,花不了几个钱。 热水流过散发热量,棉絮和干草保温,感觉温度差不多了,杨牧云和大石一起小心翼翼的将鸡蛋、鹅蛋铺进去。 大石的动作很轻,因为他知道这些蛋壳里孕育的不仅仅是生命,还是希望,部落变强大的希望。 就像战士爱马,农人爱牛。 大石对这些蛋的珍视甚至超过的自己的眼睛。 拉玺达说道:“作为一个强大的势力,必须有一种独特的兵种,否则的话就是杂牌军。” 杨牧云愣了一下。 拉玺达继续解释道:“你看看铁炉城的巡逻队,为什么人人惧怕他们?” 杨牧云立刻回答道:“当然是矮人族战士实力不俗,再加上锻造精良的铠甲和武器。” 说完这话杨牧云就意识到不对了。 战士级别的实力,自己麾下一抓一大把,虽然不是矮人族那种百战精英,但每一个都是嗑药磕出来的,战斗经验可能差了点,但身板绝对不亏。 精良的铠甲和武器,自己也有,而且都是自己设计了尺寸和造型到铁炉城代工制作的,与矮人族巡逻队的装备比起来也不算差了。 可是呢,一群鸟就把自己打得灰头土脸。 人家铁炉城巡逻队,名声在外,凡是在铁炉城周边讨生活的,一听到巡逻队的名头就心中发憷。 于是杨牧云问道:“为什么呢?” “因为他们的坐骑!”拉玺达解释道:“盘角山羊是一种很独特的生灵,它们体格强壮,奔跑迅速,弹跳出色,最神奇的是它们逆天的攀岩能力,无论多么陡峭的山壁,它们都能轻松自如的跳来跳去。最难的是,盘角山羊的体型很适合矮人族的个头,简直就是天然的坐骑。” 杨牧云立刻回想起达古等七个小矮子围攻影的场景,正是凭借盘角山羊出色的攀岩能力在乱石堆里蹦来蹦去,把影戏耍得找不着北。 “而且……”拉玺达着重提醒道:“铁炉城把所有的盘角山羊都占有了,除了铁炉城,外面已经没有多少野生的盘角山羊了,这个物种可以说是铁炉城独有的。” 杨牧云瞬间明白过来。 盘角山羊对矮人族的意义就像马之于人类,骑兵对战步兵拥有摧枯拉朽的优势。 但是你有骑兵我也有骑兵,差距瞬间拉平了,也就没有什么优势可言。 独有、专属。 杨牧云瞬间醒悟,自己手下看似有很多兵种,但实际上都平平无奇,没什么特色。 哥布林弓箭手很不错,但弓箭手不是有弓就行的嘛,没有弓玩标枪投矛也可以的吧。 猪头人刀斧手更不用说了,贴身肉搏的种族多了去,猪头人根本算不上顶尖。 牛头人扛电池倒是有点意思,电池这东西是自己独有的,完全能开发成特色兵种,只不过牛头人数量太少,没有形成规模。 象头人倒是形成规模了,但是特色装备和战术还在摸索中。 拉玺达又说道:“矮人族除了盘角山羊,还有狮鹫,这才是真正的利器。文明世界的北方四国也都有各自强大的兵种和战法,你要打败他们,就必须在他们最擅长的领域,粉碎他们最引以为傲的优势。” 【上个月的稿费收入统计出来了,我的是250.66元订阅稿费,再加奖励保障275.48元,合计555.73,扣税的话,估计到手500块吧。所以了,给个订阅吧,多谢了】 第161章 积聚粮草 杨牧云一直在思考拉玺达的话。 特色兵种。 这个兵种必须有至少一项特别优秀的能力,可以是攻击性,也可以是防御性,又或者其他功能性。 比如骑兵的冲锋,重装步兵的防御,弓箭手的火力压制。 拉玺达还说了,生灵的潜力有限,不能兼顾所有,只能把有限的资源着重提升某一项能力,或者某一个部位。 刚刚拥有信仰的新神也都是这么做的。 比如杨牧云击杀的那些生物,全都是将信仰之力灌输到某个器官,某个部位,而不是均匀的分配到四肢百骸每一个部位。 杨牧云忍不住问道:“就没有全能的兵种吗?” 拉玺达笑了,“有倒是有,不过太难培养了。你看看天使就知道了。” 杨牧云愣了一下,天使好像真的有些全能的意味。 能在陆地作战,又能在天空作战,能当前排还能当后排,有战斗力还能给队友提供增益效果,治疗效果等,能打能抗能奶,不战斗的时候还能拉出去当个吉祥物,挂在墙上忽悠忽悠信徒。 作为眷属,天使这个全a王几乎把光明神殿大大小小的事物全包了,优秀得光明神殿都不想培养二胎了。 “拉玺达女士,天使的原型是什么,又是怎么培养的呢?” 拉玺达回道:“一种名为天堂鸟的生灵,至于培养的过程,这个估计连光明神殿自己都不清楚。就像你也不知道你的哥布林会变成现在的模样。” 杨牧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对了,拉玺达女士,天堂鸟既然是一种鸟类,又怎么变成了人形?” 拉玺达沉默了一下,“你真不知道?” 杨牧云坦诚回答:“我真不知道。” 自己的见识就是一个十岁小孩,连部族内部都一知半解,更别说部族外面了。 拉玺达讲解道:“上次说魔力果实的时候应该给你讲过一点。普通野兽不断变强,可以拥有智慧,成为魔兽。魔兽继续变强,可以打破生理上的极限,摆脱兽身,化作人形,他们的后代也就是现在的兽头人。” “也就是说,兽头人都是强横魔兽的后代?” “没错!”拉玺达点了点头,“兽头人天生拥有智慧,随着实力的增强,兽头人的血脉力量会越来越浓郁,最终达到质变,可以化为人形,也可以化为兽形。反过来,兽头人一代不如一代,血脉力量越来越淡薄,最终退化为野兽。” 杨牧云心中一喜。 好消息啊,这可是天大的好消息。 蛋里面孵出小鸡,小鸡吃米不断变强长成魔兽,然后生下一大堆…… 鸡头人? 如果鸡变成人形…… 好像也有人形的鸡,没区别。 摇摇头净化掉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念头,杨牧云双手合十说道:“拉玺达女士,帮个小忙……你看看这些魔力果实,都有什么功效,帮忙筛选几种适合大规模种植的。” 拉玺达看了一眼杨牧云拉过来的大筐,筐子里是分门别类挑拣好的各种果实,这些全都是交易中换来的。 拉玺达比老酋长更加见多识广,如数家珍的道出果实的名字、味道、效果、产地环境等。 这些魔力果实的功效都很简单,要么就是淬炼身体,活血、生肌、强筋、壮骨、补肾、壮阳等,要么就是蕴含某种元素能量,可以提升对外界元素的感知、亲和、掌控。 都属于最平常、最基础的果实。 然而正因为功效单一,这些魔力果实对生长环境要求很低,给足营养就能大规模培养。 拉玺达选出一些适合暖棚中种植的,又选择一些不需要阳光,可以在地下空间种植的。 杨牧云一一记录下来,心中暗道:特效药来了,啧啧啧…… 这时候,拉玺达伸手捏起几枚类似核桃的硬壳果实。 “年轻的野蛮人,你运气不错。其他那些都是最低级的魔力果实,而这一枚是中级魔力果实——血滴子。” 杨牧云愣了一下,真是捡到宝了,一共四枚血滴子。 等等,血滴子? 杨牧云仔细查看,这玩意丑不拉几的,歪歪扭扭不方不圆也就罢了,还麻麻裂裂不光溜,颜色还是灰不拉几的,一点红头都看不到,就这还血滴子。 白瞎了这个威风凛凛的名字。 似乎看出杨牧云的嫌弃,拉玺达解释道:“它拥有特殊魔力,可以储存生命能量,当里面灌满生命能量后,会变得饱满、光滑,就像血滴一样。” 灌满生命能量? 杨牧云立刻想到清道夫。 刷了一下午这玩意,自己的身体和精神意念已经淬炼到了极限,短时间内是多一滴都吸收不下了。 大石的身体和精神意念还差得远,但是有这样一个练级宝地,估计过不了几天就会跟自己一样。 本以为生命能量会浪费掉,却没想到有了血滴子这种逆天玩意,真是瞌睡时候送枕头。 作者越来越上道,终于知道什么叫缺啥补啥了,杨牧云也开始享受到爽文主角的待遇。 拉玺达压低声音说道:“将血滴子吞下,其中储存的生命能量会瞬间爆发出来,为使用者恢复体力,治疗伤势。关键时刻可以吊命,还能唤醒体内生机,让身体年轻十几年,甚至几十年,非常好用。不过,最好藏起来,不要被别人发现。” 杨牧云点头,“明白,底牌就该藏得严严实实。” 拉玺达摇头,“向其中灌输生命能量有两种途径,一个是用自己的血液,一个是用其他生灵的血液。培养出一枚血滴子,需要屠杀数万人,很多丧心病狂的屠村、屠城就是为了这东西。如果你不想人人喊打,最好就把它藏得严严实实。” 杨牧云终于明白了,这玩意就相当于第二条命,没有人拒绝得了其中的诱惑,更别说返老还童的功能了,这几乎是缩水版的长生不老药。 至于屠杀几万人,这重要吗? 自己的命才是命,别人的命都是草芥。 如果能用别的人命延续自己的命,没有人会拒绝,更没有人会反对。 “拉玺达女士,我明白了。” “明白就好。” “那么,这东西怎么种植呢?” 拉玺达:??? 【求订阅,真心求订阅】 第162章 恶魔之血 第二天,太阳刚出来杨牧云就麻溜的跑到桥墩下面,继续刷怪任务。 先是用生命能量把大石喂饱,然后开始培养血滴子。 精纯的生命能量灌入果实,原本干干巴巴、麻麻裂裂的果壳就像洒了水一样,出现一抹鹅黄的绿意。 吸收到的生命能量越多,果壳上的绿意也就越明显。 不知杀了多少条清道夫,果壳变得通体鹅黄,就像是刚刚萌发的嫩芽,充满了勃勃的生命气息。 如果是了解血滴子的人看到这枚果子,一定会遍体生寒。 因为血滴子需要鲜血和生命来培养,果实越美丽,吞噬的生命也就越多。 但杨牧云心中没有任何障碍。 自己杀的又不是人,既不违法也不背德。 相反,清道夫是人人喊打的入群物种,杀它们有利于保护环境,维持生态,是功德无量的大好事。 嗯,就是这么理直气壮。 又是一条清道夫,鹅黄色的果实表面终于浮现出一抹青翠,又是几条清道夫,清脆的颜色慢慢晕开,变得更多、更深。 不知过了多久,桥墩低下又变成了无鱼区,功德无量的杨牧云知道今天差不多了,只能揣起半黄半绿的血滴子,然后和大石一起把鱼的尸体拖入第三层坟场。 “又是一百多条鱼,这才绿了一半,连血色都没看到。” 杨牧云心中急切,把大石留在坟场中,自己则双袖一振沿着河堤向更远处飞去。 河里的清道夫真多。 人类的视角看不真切,毕竟清道夫目标太小了,无论从桥上还是岸上都看不太清。 但是以杨牧云的视角,大大小小的清道夫全都一览无遗,毕竟这些东西对杨牧云而言就是一条条小鲸鱼。 找了一个鱼群密集又隐蔽的地方,杨牧云再次开刷。 一道道精纯的生命能量浇灌在果实上,翠绿的色彩很快变成深绿,然后出现一抹金黄。 杨牧云又换了一次位置,金黄的果实总算出现一个血色的斑点。 没错,是血色! 终于见红了! “卧槽,这破玩意比盘核桃还难。” 杨牧云不禁想到,自己有清道夫可以刷还这么慢,要是换成其他人,想培养出一枚血滴子得杀多少生灵? 杀戮就像飙车,越快越刺激,根本停不下来。 最终的结果,还么上天,要么嗨上天。 杨牧云终于明白这玩意为什么人人喊打了,因为它真的会勾起人内心中埋藏的杀戮欲望。 对强者而言,血滴子就意味着第二条命。 即便自己不用也能出售给其他人,换取金钱、地位、权利、美色。 见红之后,杨牧云心中兴奋,又杀了一条清道夫。 生命能量灌入,果实表面又多了一个血色的斑点。 杨牧云估计了一下,想要让果实彻底变红,还得70到80条清道夫。 干了! 杨牧云又换了一个地方,一番大杀特杀之后,终于把果实盘得通体透红,表面的褶皱和筋络也都消失不见,变得圆润光滑。 而后,血滴子表面闪过一道血色的光芒,仿佛一层光茧将其包裹得严严实实,再然后光芒内敛,血滴子所有的光芒、气息全都消失不见,变成一枚普普通通的红色果实。 杨牧云打开空间通道回到拉玺达面前,将平平无奇的红色果实亮出来。 拉玺达面孔平静,但眼中流露出无法掩饰的震撼。 这才多久? 一天都没有,血滴子竟然灌输成熟了。 “你杀了多少生灵?” 一颗血滴子,得数万,甚至十万生灵,一天杀戮十万,心态却没有受到半点影响,依旧笑得出来,而且笑得那么阳光、灿烂,这个年轻的野蛮人仿佛为杀戮而生。 杨牧云摆了摆手,“也没多少,七八百条鱼的样子。” 七八百? 鱼? 拉玺达愣了一下,随即醒悟过来,压低声音问道:“你在巨人的世界里随意杀戮,就不怕那里的秩序守护者吗?” 杨牧云心中暗道:如果警察得知自己一天消灭了近千条清道夫,应该给自己发一面锦旗吧。 五百块什么的不重要,咱就是想为保护生态环境尽一份力。 “拉玺达女士您放心,巨人世界的秩序守护者非但不会惩罚我,还会奖励我。” 拉玺达怦然心动,缓缓说道:“血滴子,又叫恶魔之血,因为这东西的诞生往往都伴随杀戮、毁灭、野心和战争。没有灌输的血滴子是中级魔力果实,但是灌输成功的血滴子,可以媲美高级魔力果实。” 高级魔力果实? 杨牧云立刻又想起了龙魂草,自己在地下洞穴第三层搞坟场不就是为了模拟龙魂草的生长环境,培育更高级魔力果实的吗。 拉玺达点了点头,“评判一个魔力果实的等级,要看其使用后的作用。没有特殊功效,只能提升身体强度,增加元素掌握的都是低级魔力果实。使用后可以产生质变,比如多了某种能力,或者引发身体出现某种奇特变化,就是中级魔力果实。如果特别稀有,或者能力特别强大,就是高级魔力果实。” 杨牧云的眼睛瞬间瞪大,又惊又喜的看着手上的血滴子,问道:“拉玺达女士,吃了这个果实能得到什么能力?” 拉玺达摇了摇头,“果实中积蕴的生机爆发开来,可以修复重创,只要一息尚存就能复原,还能恢复青春,延长寿命。如果单看这两个能力,与其他高级魔力果实相比要逊色很多。但是,血滴子又被称为恶魔之血,服用的瞬间有可能沟通到强大的恶魔,获得其恩赐。明白了吗?” 杨牧云瞬间懂了。 虽然沟通恶魔是概率事件,但世上最不缺的就是赌狗。 正常人都知道与恶魔交易没好下场,但是被逼入绝境的人不会在意这些,只要能换取到力量,哪怕即刻身死灭亡,甚至永世沉沦也都在所不惜。 拉玺达看了一眼杨牧云手中的血滴子,幽幽说道:“越优秀的生灵,获得恶魔眷顾的可能也就越大。冰河时代降临,无论神明还是恶魔都慷慨了十倍百倍,你若使用这颗果实,必定能沟通恶魔,从其手中获得强大的能力。” 杨牧云怦然心跳。 可是想了想,杨牧云果断摇头。 当初萨满大人主导仪式的时候,自己都放弃了上古魔神的诱惑,又怎么可能向小小的恶魔屈膝。 这玩意对别人来说是价值连城的好东西,但对自己而言就是鸡肋。 白瞎了一整天的时间。 “拉玺达女士,这个东西对我没有任何意义,还是请您代为保管吧。” 拉玺达点了点头,“那好,我就帮你把它培育出来。” 杨牧云:??? 拉玺达:“灌输完成的血滴子可以种植,然后开花结果。只是,除了你没有人这么做。” 杨牧云问道:“结出来果实还得灌输生命能量,盘成血滴子又不能用,那我种它有什么意义呢?” 拉玺达狡黠一笑,“既然是我亲手种下的,就没恶魔什么事了。明白吗?” 杨牧云秒懂,这是赤果果的截胡啊。 “拉玺达女士您稍等,这三枚我也去盘一下。” 【感谢滑稽山上滑稽散人打赏+,加更感谢,410】 第163章 防止沉迷 “金龙,这周围有什么物种入侵,或者什么动物泛滥的吗?” 杨牧云有些郁闷。 也不知道清道夫察觉了危险还是怎么的,经过了两三天的大杀特杀之后变得稀稀拉拉,蹲在桥墩下守了一个小时,游过的清道夫才十来只。 这种刷怪速度,想把另外三个血滴子盘完得猴年马月了。 王金龙琢磨了一下回答道:“我们这有个寺院,里面有个很大的放生池,经常有些沙比在里面放生巴西龟。和尚庙里没人抓,也没人吃,那些龟又特能生,现在都快把放生池撑爆了,和尚们也不管管。这要是下个暴雨,里面的巴西龟扩散开来,后果不堪设想。” 顿了顿,王金龙解释道:“神使大人,和尚您知道吗?他们不吃肉,不杀生,也不碰女人。” 杨牧云点头说道:“不就跟你一样吗,都是拜神的,不过你是神明在这方世界唯一的意志承载者,你的地位就想当他们的释迦牟尼。” 王金龙先是愣了一下,自己怎么就是和尚了。 转念一想,自己这生活跟和尚也没太多区别。 但是听到最后那句话,王金龙瞬间畅快起来。 啧啧,么想到啊,咱这身份,跟佛祖肩并肩。 杨牧云暗暗记下了这个信息,随即询问起王金龙直播的进展。 “神使大人,您是不知道啊,这个游戏公司最近搞了个防沉迷,炸天了啊。” 杨牧云心中暗道:防沉迷这玩意不是一直都有么,怎么就炸天了。 “神使大人,是这样的。以前吧,顶多也就是搞个18禁,未满18岁的不能玩什么,不能干什么。可是现在,直接一刀砍死,不满18岁的除了周五、周六、周日以及节假日能玩一小时,其他时间都不能玩游戏。” 杨牧云心中暗道一声卧槽,这防沉迷还真是炸天啊。 不过这也说明了官方的态度,游戏行业要严加管制,以后条条框框的限制只会更多,不会更少,与之密切关联的游戏主播肯定也要受到影响。 果然,王金龙抱怨道:“游戏主播们也都受到影响,很多没名气的游戏主播本以为能慢慢熬熬出头,现在一看这局面,全都改行了。我这两头直播的观众也少了很多。” 杨牧云点点头“嗯”了一声,没有回答,而是琢磨着一个细节——既然未成年人都不能玩游戏了,那游戏里是不是该搞点成年人喜闻乐见的东西了? 啧啧…… 于是,杨牧云吩咐道:“你给我弄个电脑,最好是笔记本,我有空也深入的了解一下这方世界,以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之前由于体型限制,杨牧云根本没想过打电脑,毕竟自己的身高只有3.5厘米,在键盘上打字就等于玩跳一跳。 你以为一指神禅就是最慢的了吗? 今天让你见识见识更慢的二脚神禅。 跳不动了,我歇歇…… 卧槽,怎么按出来一串字符啊。 退格键好远…… 可是掌握了精神意念的力量后,杨牧云可以隔空御物,按压键盘轻而易举,打字速度足以碾压所有专业选手,或者说,碾压全人类。 王金龙立刻答应下来,“好的神使大人,不知您有没有什么喜欢的品牌。” 杨牧云询问了一下主流的品牌,随即说道:“苹果的不要,联想的不要,其他随便。” 看了一眼外面的天色,时间还早,于是杨牧云开启通道回到部落。 这几天忙着摸鱼,很多事情都忘记了。 比如钻研新药。 云南白药都是配置好的,杨牧云没有原药方,也不能没法改进什么,只能尝试着向其中添加本土的药材,或者拥有生肌止血效果的魔力果实,看看效果如何。 干掉几十瓶云南白药,浪费了大量药材之后,杨牧云终于找到几个可行的配方。 比如加入某种魔力果实和几样药草后,云南白药止血速度提升、伤口愈合速度全都有了提升,几乎能达到肉眼可见的生长速度。 缺点是只能至于一些小型创口,重一点的伤基本没用。 另一种是专门针对开放性伤口的,像水泥一样迅速堵漏,然后缓慢愈合伤势。 恢复效果暂时还不清楚,需要耐心等待实验结果,但杨牧云觉得问题不大。 还有一个是啥球用没用,就是祛疤效果贼强,生在这个世界就是然并卵,但放在地球肯定能备受追捧。 杨牧云觉得是时候表演真正的医术了。 于是上手配制药剂,然后丢入一只史莱姆,待其吸收完药物精华立刻出手取其性命。 可是这一瞬间,杨牧云想到了一个问题。 如果给史莱姆吃的是可以吊命的药物,自己出手击杀它的那一瞬间,药物会不会生效?会不会出现循环bug? 看着手中的白色圆球,杨牧云琢磨着,烘烤、焙干、研磨成粉,再添上蜂蜜、面粉之类的调成糊糊,就是超级无敌祛斑神药了。 有了这个药,赚他个十万八万有什么问题吗? 药厂开工,快速愈合、缓慢愈合两种药丸也流水线的生产出来,然后经过烘烤、焙干、研磨成粉,装成小袋。 以后外出的成员都得带着点,不出事最好,出事了也能应应急。 对了,魔力果实中似乎有补肾壮阳的,是不是弄点伟哥研究一下? 王金龙家里没这玩意,他用不到,也没机会用。 让王金龙买的话又有点张不开嘴,还是找机会去左邻右舍家里转转,肯定能借到几个。 很快,云南白药耗尽。 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杨牧云便打开通道回到地球。 王金龙已经睡觉了,屋里一片漆黑,不过副卧有灯光传出。 杨牧云飞过去看了看,台灯光芒照在一台崭新的笔记本上,电源线、网线全都弄好了,机器也开着。 杨牧云落到笔记本旁边,然后精神意念操纵键盘噼里啪啦一顿乱敲。 先是搜索这个世界的历史,然后搜索这个世界的大事要事,然后是名人名着,电影动漫、流行音乐、爆款小说等。 不好意思,这个文抄公我当定了! 精神意念强大的好处就是,以前看过的小说、动漫、电影全都能回忆起来,哪怕已经忘得一干二净,现在也都能回忆起来。 就像…… 数据恢复一样。 强大的精神意念令杨牧云思绪如流水,灵感像雪崩,双手蠢蠢欲动想要写点什么。 拔掉网线,杨牧云操纵电脑创建一个文档,随即键盘噼里啪啦乱响,屏幕上的文字就像瀑布流水一样,哗啦啦的向下滚动。 第164章 招人拍片 尿急的王金龙打着哈欠,迷迷糊糊走向卫生间。 路过客厅时王金龙耳朵一动,循着声音望向副卧方向。 有动静。 走近两步听了听,是噼里啪啦敲键盘的声音。 王金龙感慨,神使大人不愧是剑仙啊,这键盘使得出神入化,颇有祖安钢琴家的风范。 走到卫生间,王金龙打开水龙头,用哗啦啦的水声掩盖自己的水声,然后开始洗漱、刮胡子。 再从卫生间出来,键盘噼里啪啦的声音已经消失不见。 杨牧云招呼王金龙过来,然后打开自己的作品讲述起来。 “你看看这些,有没有在哪见到过?” 王金龙立刻翻看起来,然后摇着头说道:“没有!从来没看过,听都没听过。” 杨牧云哈哈一笑,“那行,现在这些东西都是你原创的了。” 王金龙愣了一下,随即挠着头说道:“神使大人,这些东西是不是有点……太那个啥了?” 杨牧云断然摇头,“不!这是人们喜闻乐见的文学形式,受众方面比游戏直播宽泛多了,不仅年轻人喜欢,大叔大爷也喜欢,没有男人不喜欢这个的。” 王金龙内心是抵触的,这些东西实在有些难以启齿,不仅挑战正常人的三观,更是挑战正常人的底线,如果这些东西挂上自己的名字,自己肯定臭不可闻。 一个《肌肉金轮》已经让自己毁誉参半了,红是红了,但黑的更多。如果再加上这些“原创作品”,自己估计要黑透了。 杨牧云兴致勃勃的说道:“咱们不仅要把这个写出来,还得把它拍出来,播放给大叔大爷们看,明白吗?主角这种好事就不找别人了,你本色出演吧。放心,你一定会火起来的。” 想了想文档中的剧情,王金龙老脸通红,恨不得用脚指头抠出来一套三室一厅。 不过神使大人主意已定,自己也只能舍命相陪。 但愿,拍这玩意不犯法。 决心已定,思路瞬间打开,王金龙说道:“神使大人,我看了一下,拍这个东西要有女人,年轻的小姑娘和成熟的少妇都必不可少,正好我认识几个朋友,能不能叫上他们一起?” 杨牧云才不管这些细节,“你自己决定就好,放心大胆的干。说个正事……” 杨牧云指了指电脑桌上的云南白药药瓶。 “这是本神使潜心钻研丹药时炼制出来的蝉蜕膏。” 蝉蜕膏? 王金龙满脸疑惑。 这名字好奇怪,难道是知了猴炼制出来的什么东东? 杨牧云问道:“见过蝉蜕皮吗?” 王金龙点头,小时候一到暑假就回乡下爷爷奶奶家,一到晚上就提着手电筒跟着几个小伙伴一起出去摸爬蚱,白天就用铁丝圈着方便面袋子固定在麻杆上走出去捉知了,顺便还能捡些爬蚱皮。 杨牧云指了指瓶子,“这里面的药膏,抹在皮肤上就能让皮肤像蝉蜕一样脱下来。等于换了一层皮。” 王金龙刚开始没听明白,反而觉得这东西有点瘆人,把人的皮弄成爬蚱皮一样,想想都寒颤。 可是转念一想…… 蝉蜕皮是变态啊,从爬虫变成飞虫,这可是古代炼气士们追求的至高境界羽化飞升。 “神使大人,这个药应该有什么了不起的功效吧?” 杨牧云点头,“本神使出手,肯定不同凡响啊。抹过这个药膏,旧皮肤褪去,所有的疤痕、瑕疵、硬茧全都消失不见,新生的皮肤就像婴儿一样完美无瑕。” 王金龙不傻,立刻明白了这玩意的用途。 逆天神药! 这要是全身都抹一遍,岂不是改头换面甚至脱胎换骨。 可惜了,只有一小瓶。 王金龙弱弱的问道:“神使大人,这个东西要卖给谁,卖多少?” 杨牧云划拉到一个文档上,“你看看这个本子,简直就是为这个药量身打造,你去找个女人帮忙拍片,好处就是让她体验这个药。一分钱不花,白嫖。” 王金龙看了看电脑上的文字,又看了看手里的药,怎么总感觉有些不对劲。 不过王金龙还是掏出手机联系人。 这几个人都是同城,因为工作原因经常联系,有事没事的在一起练地摊,喝两瓶啤酒吹吹牛皮。 说白了就是一群代练兼职主播,或者主播兼职代练,接了单子一起五排上分,或者开车带老板。 王金龙虽然看女人的眼光有点瞎,但是看男人的眼光绝对没问题,几个人经常在一起打游戏,人品也都了解,都是能一起玩的。 这次史上最严格防沉迷措施,对小学生来说只是不能打游戏了,但真正吐血的是这些不知名小主播和不知名小代练,跟砸碗掀锅没区别。 就拿王金龙身边这几个朋友来说,因为没名气接不到单子,只能从一些大主播或者代练团队手里接活,一笔单子被抽走大半,到手里的所剩无几。 很多代练都是白天工作,晚上抽空打打单子赚点生活费补贴家用,赚多赚少无所谓,就是不想闲着。 现在防沉迷一出,单子量肯定缩水,甚至无单可接,职业代练更是连下个月的花呗都还不上了。 王金龙这几天接到好几个电话,都是兄弟们打来的。 有安安心心工作的,有出去跑外卖送快递的,还有混不下去准备进厂拧螺丝的。 总之都是约王金龙出来坐坐,吃散伙饭的。 五黑开车群,王金龙艾特所有人,然后发了一个定位。 “马上出来,有大活。” 下面瞬间冒出一连串回复。 “啥情况?” “龙哥不愧是大主播,还能接到大单子。” 王金龙因为《肌肉金轮》一夜爆红的时候没有联系几个兄弟,因为那不是自己的人气。 王金龙因为《肌肉金轮》社死的时候也没有联系几个兄弟,因为这事没有人能扛下来。 现在兄弟们遇上困难了,王金龙不再沉默。 真正的朋友不是天天黏在一起,也不是每天都打电话早安晚安,更不是天天把义气贴在脸上。 真正的朋友是当你一退再退、退无可退的时候,肩膀上突然按下来一只手,告诉你——跟我走。 看到群里几个人都回复了,杨牧云又专门艾特一个人,“把嫂子也带上哈。” “咱们吃饭带她干嘛。” “拍片。” 第165章 半脱全脱 包间里,王金龙脚踩啤酒筐,手拿大腰子,满嘴流油,满面红光。 “兄弟们,客套话就不多说了,现在我手上有个大项目,兄弟几个要是一起干,一夜暴富什么的不敢保证,但是挣点小钱裹住日常花销还是没问题的。” 同桌的其他四男一女和王金龙形成鲜明的对比,要么愁眉苦脸,要么双眼无光,典型的人生低落走背运。 王金龙左手边那个面相老成胡子拉碴的男子说道:“龙哥,我这也老大不小了,还长得着急,认识的知道我是二十四,不认识的还都以为我是四十二,家里现在催得急,让我赶紧回老家结婚,哎……” 说完,这大胡子端起一杯酒,一口闷了下去,然后长长的叹息一声。 上单猛虎,经常一人打爆一条路的大胡子现在就像是断了脊梁的老狗,进城打工五六年,钱没少往家里寄,结果都被他那烂赌鬼老爹嚯嚯光了,就这家庭条件,能娶到什么好媳妇才见了鬼。 另外几人听到这话,本就不高的兴致更加低落。 王金龙右手边是下路二人组合。 矮小瘦弱的眼镜晃了晃酒杯,说道:“龙哥,你也知道,我妈身子不好天天得吃药,我爸出了车祸天天坐在轮椅上,我还有个妹妹要上学。之前我白天送快递,晚上打打单子,一个月能挣六七千,现在晚上没法打单子了,我打算送外卖。” 跟眼镜坐在一起的黄毛噘嘴吹了吹额前的头发,“我们店里有个富婆都打算包养我了,结果那个姓林的沙比出事了,现在做头发的客户看到我们都像防贼一样。哎,这里也没什么混头了,我打算去广州学两年,回来自己开店。” 王金龙看向对面的一男一女。 打野又称野王,最容易勾搭妹子,对面这家伙就是在游戏里遇到了他命中注定的瑶。 “龙哥想干大事我肯定是支持的嘛,不过我跟瑶瑶认识一年多了,也该为将来打算了,所以正好借着这个机会改行干点正事。” 王金龙端起杯子,“走一个。” 放下杯子,王金龙抽了张纸擦掉嘴边的油,“说白了,都是钱闹的,我也不勉强大家。以后跟我干,我开工资,一个月四千五。不要求你们朝九晚五蹲班,有活过来干,没活的时候你们搬砖也行,送快递也行,泡富婆也不耽误。” 说到这,王金龙向眼镜说道:“对了,我开了个卤味店,你回去问问叔和姨,愿不愿意过来帮忙。卤肉的活我来干,叔就是坐那收钱、称称,阿姨的话打扫打扫卫生,一天给咱们做三顿饭。虽然不包住,但是包吃,俩人加一块四千。你妹妹没人照顾,也过来店里吃饭。” 说完,王金龙从塑料袋里掏出一捆红彤彤的票子,手指头沾了口唾沫,哗哗哗的点了起来。 沾唾沫数钱不卫生,但是爽啊。 平常请客都抠抠巴巴的王金龙终于过了一回土豪的瘾。 从一沓钱里抽出十张,把剩下的放到左手边,“眼镜、黄毛,这一沓是你俩的,这个月的工资提前给你们了。” 又从一沓钱里抽出十张,把剩下的递给对面,“野人、瑶妹,这是你俩的,拿着。” 又数了二十五张连着刚才抽出来的二十张一起给右手边,“胡子,先收着,别嫌少。” 五人全都难以置信的看着面前的票子。 这一刻,几人终于相信王金龙是真的飞黄腾达了。 尤其那个叫瑶瑶的女孩,看了看桌上的钱,又看了看旁边的男朋友,然后鼓足勇气问道:“龙哥,咱们拍的片是半脱还是全脱?” 噗…… 同桌的五个男人集体呛酒,然后剧烈的咳嗽着。 王金龙连忙摆手,“停停停,你们想到哪去了。我们是正经公司,以后还要冲出亚洲走向世界呐。” 咦,好像有点不对劲。 于是王金龙拿出手机,给开黑群里发了个一个文档。 “你们自己看吧,看完再说话。” 几人立刻打开文档,然后看一段回头瞅一眼王金龙,脸上的表情要多怪有多怪。 “龙哥,你真是个人才。” “这种东西都能写出来,龙哥你真是被主播耽误的写手。” “龙哥,咱们真把这个本子拍出来,估计会有很多人骂咱们吧?” “呸,别侮辱了本子这个神圣的词。” 王金龙也尴尬的老脸通红,不过这是神使大人安排的任务,自己就是豁出命也得完成。 “咳咳……你们要是担心,那就不给你们署名了,你们就当是跑个龙套。先干一个月,如果觉得行就继续干,如果觉得不行,下个月可以退出。怎么样?” 几个大男人全都沉吟不语。 给兄弟帮忙就是帮忙,收钱的话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 可是这时候,叫瑶瑶的女孩把钱全都塞到男朋友手里,看到对方反抗,瑶瑶立刻生气了。 “八万八的彩礼你还给不给了?八千八、六千六的上车钱下车钱你还给不给了?两千块的改口费你还给不给了?婚庆还找不找了?酒席还办不办了?我家有车有房,不要你的,但是该有的钱一分都不能少。你爸妈指望不上,就凭你上班那点工资,叫我再等你十年八年不成!” 一通吼,搞定两个。 看到野人低头不说话,眼镜立刻收了钱。 在场几人中眼镜是最缺钱的,也是最需要钱的,但也是最抠门不舍得花钱的,请客的次数王金龙倒数第二,眼镜倒数第一。 跟着王金龙干,眼镜一个月四千五,父母又能拿四千,这就等于八千五了,一家四口的饭也管了,这又节省几百块,自己再兼个职,一个月能挣上万块,妹妹上学不愁了,老妈吃药也够了。 能解决一家人的生活,别说叫老板,就是叫爹眼镜也愿意。 反正玩射手的,什么不多就是爹多。 黄毛接过眼镜递来的四千五,说道:“龙哥,我觉得那个富婆还能努力努力,就再等一个月看看吧。” 其他人都同意了,最讲义气也是平常请客最多的胡子哥自然不会在这种时候拆台。 “行!龙哥,咱们什么时候开始?” 王金龙哈哈一笑,“不急不急,先走一个。” 一杯酒下肚,王金龙心中盘算着这一个月光工资就得出去两万五,要不是有大小姐十万块的打赏,还真支不起这个摊子。 那位大小姐可真是贵人啊。 【感谢滑稽山上滑稽散人打赏+,加更感谢,510】 第166章 缺个富婆 杨牧云眼睛看着电脑屏幕,头也不回的问道:“这么快就把团队搞定了?” 王金龙立刻回答道:“是的神使大人,不过这样一来每个月又要支出两万多块,再加上一天三顿饭的话,估计得三万的固定支出。” 杨牧云无所谓的说道:“小钱,别放在心上。既然要干大事,就得舍得雇人,以后摊子更大,你要做的事情也更多,明白吗。” “明白!” 说完,王金龙又汇报道:“我那哥们黄毛,是个托尼。哦,就是给人做头发的,他认识的富婆比较多,正好一个富婆脸上有块疤,听说为了那块疤花了上百万也没弄掉。我寻思着可以把蝉蜕药卖给她挣点钱。” 杨牧云呵呵一笑,“黄毛卖还是你卖?” 王金龙考虑了一下,“还请神使大人指点。” 杨牧云说道:“你把药交给黄毛,剩下的让他自己操作,一瓶药十万,多了都是他自己的。药的来路你自己圆。对了,云南白药用完了,明天再买点。” 第二天一早,王金龙天不亮就到卤味店里淘米洗菜,准备卤味。 今天是团队开张的第一天,得把饭给大家准备好。 七点的时候,野人和瑶瑶来了。 野人是单位里上班的,清闲不累还能摸鱼,今天周六闲着没事,一大早就跑过来帮忙了。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野人住的地方和瑶瑶住的地方相对较远,而王金龙的卤味店恰好在两人住处的中间。 两人刚进来没多久,眼镜一家也过来了。 眼镜的父亲长相斯文秀气,有点知识分子的气质,简单的衣着也能穿出不寻常的味道,眼镜的母亲圆脸大眼,温婉和善,眼睛里一直含着笑。 只是二人看到王金龙的时候显得非常拘谨。 自己两口子,一个是残疾人丧失工作能力,一个身子骨不好不好找工作,又得照顾家人,竟然有人给自己开出一个月四千块的工钱。 不用付出什么劳动就能拿钱,这不是占人家便宜嘛。 要是放在年轻时候,两口子说什么也不会应下来。 可惜,家里的大人每天都得吃药,闺女马上上大学,儿子也该谈对象了,这两样都是花钱的大头。 所以老两口愁了一晚上,最终还是穿上自己最正式的衣服,过来应聘了。 硬着头皮求老板聘用。 王金龙看出老两口的尴尬,连忙说:“叔叔,阿姨,我是眼镜的朋友。我家祖上就是卖卤肉的,我爷爷去世的时候还交代说老手艺不能丢,可惜我爸爸不是做生意的料。我呢,就自己鼓捣钻研,弄了这个店完成我爷爷的心愿。但是吧我还有别的事要忙,不能一直守在这,交给其他人我又不放心,只好麻烦叔和姨了。” 反正这个店是掩人耳目用的,随便找个不知根底的人,把整个店交给他打理,谁知道手脚干净不干净。 还是找知根知底的人放心。 王金龙机关枪似的一通话说下来,老两口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 本来觉得是人家帮自己,就像施舍自己一样,可是现在莫名的觉得,是自己帮到对方了,不是不干活白拿钱,心里总算踏实下来。 而且,老两口觉得这浓眉大眼的老板是个孝心可嘉的好孩子,一个人只要孝顺那就不是坏人,自己儿子跟着这样的老板肯定能出人头地。 这时候,胡子和黄毛也一前一后过来了。 王金龙调侃道:“你俩可没有双休日啊,今天不干活了吗?” 胡子说道:“今天工地没砖,这不是过来看看龙哥的店嘛。咋地了,开门也不说一声,咱虽然没钱,可花篮还是送得起的。” 刚走进店门就看到眼镜的父母,胡子连忙低头哈腰,“叔叔好,阿姨好,我是眼镜他铁……哥们。” 好险,“我是眼镜他爹”差点脱口而出,平常调侃惯了,这会儿差点坏事。 黄毛也跟着过去问好,然后上下左右打量着卤味店的摆设。 王金龙说道:“好了,先吃饭,粥熬好了,卤肉也好了,你们今天有口福了。” 九个人分成两桌,馒头稀饭管够,盘子里两荤两素,都是王金龙自己做的卤菜。 用料扎实,这味道就不会差了,尤其是瑶瑶和眼镜的妹妹,两人辣的吸溜吸溜淌眼泪,却还是不停地啃鸭头、鸡爪。 大家吃得差不多了,眼镜的妈妈和妹妹连忙收拾桌子碗筷,眼镜也要帮忙,却被她妈推开了。 “你们还有正事要忙,快去快去。” 王金龙笑呵呵的拿出一叠打印好的文件给大家。 “都熟悉一下自己的角色和台词,争取今天把第一个片拍出来。” 众人立刻兴致勃勃的翻看起来,然后仔细揣摸自己的眼神、语气等。 胡子摸了摸自己的络腮,说道:“龙哥,我这气质跟角色不符吧?” 王金龙摇了摇头,“要的就是你这未老先衰的脸,至于气质,打扮打扮不就行了。黄毛,你给他收拾收拾,我相信你的技术。对了,隔壁有个理发店,已经跟他们谈好了,工具什么的随便用。” 十几分钟后,黄毛还是刚才的黄毛,胡子却不是刚才的胡子了。 头发重新做了造型,胡子也修剪整理了一下,打了个发蜡定型,愣是把胡子建筑工地的长相整出了豪宅别墅的气质。 王金龙打了个响指,“等会换个衣服就完美了。” 其他几人也开始修理打扮,尤其是野人和瑶瑶的造型,要求特别高,特别细致,可把黄毛累得够呛。 还好不是天天做造型,不然真扛不住。 黄毛撅起嘴角吹了吹额前的头发,“龙哥,我的角色没有造型要求也就算了,怎么还没台词啊?” 王金龙回答道:“你到时候头上蒙个黑布就行了,不用露脸,也不用说话,够清闲吧。” 黄毛一愣,敢情自己是专门过来当造型师的。 不过这样也好,自己不用露脸,片子放到网上挨骂的时候就骂不到自己了。 这时候,杨牧云勾了勾手指,问道:“那个啥,咱拍片还需要一个富婆,你有没有关系好的,约过来客串一下?” 第167章 一丝不挂 “签字!滚!” “林家,不待也罢!” “有眼无珠!这千年人参不如喂狗!” “羞辱龙王,百亿订单作废!” “林张两家,羞辱龙王,如何处置! “还请龙王吩咐!” “什么,你是龙王?!” 看着自己剪辑出来的视频,杨牧云满意的点了点头。 王金龙这几个朋友都是小主播出身,虽然不懂得说学逗唱,但是喊老铁666,双击加关注什么的非常在行,什么夸张的表情都能做出来,多拍几次基本也就过了。 不过杨牧云还是有点不满意,“你这嘴歪的不够,得再高点,嘴角一定要勾起,表情一定要魔性。你再去练练。” 王金龙对着镜子试了几次,可杨牧云都觉得不是自己想要的感觉。 还缺点什么。 “对了,你先抽自己几巴掌。” 王金龙犹豫了一下,可还是抬起手给自己一记耳光,再歪嘴时,感觉有点不一样了。 于是又给自己一耳光,更有内味了。 一阵啪啪啪之后,杨牧云终于满意点头了,“不错,就是这样,记住这个感觉。” 王金龙尴尬的揉着脸,“神使大人,这片子太尴尬了把,什么千年人参,什么百亿订单,这都太浮夸了吧,还有那剧情……” 可能神使大人的世界跟地球不一样,所以那边习以为常的东西这边根本无法接受——王金龙如是想到。 可是拍都拍了,花了两万多,这要是不放出去,钱就白白糟蹋了。 问题是,放出去能火吗? 就算火了,究竟是红还是黑呢。 杨牧云却没想那么多,又给视频剪辑了一下,把魔性的歪嘴表情添加进去,又在视频末尾放了一个“牧云”字样的标识。 这个标识是神明使用的文字,就像人类的签名,神明也都有自己专属的标记,这个标记就是神明与信徒连接的纽带,比如十字架。 杨牧云不懂这些,都是拉玺达帮着设计的,杨牧云只用照着葫芦画瓢,把这个标识画出来,然后插入视频即可。 经过后期的处理,杨牧云打开聊天软件,然后把视频发给王金龙。 “好了,可以发布了。” 虽然防沉迷打击了游戏直播行业,但王金龙还有些人气残留,用他的账号上传能被不少人看到,省了买推广的钱。 不过杨牧云还是有些惋惜,如果早几天发布,观看的人数能翻好几倍,走红的速度也能翻番。 没办法,这就是网红的宿命,蹿的高跌的狠,热度褪去就打回原形,游戏主播全行业受挫,王金龙自然也无法幸免。 可是王金龙刚刚掏出手机就卧槽一声,然后目瞪口呆。 杨牧云也凑了过去。 王金龙又被人爆了。 但是杨牧云很开心,王金龙又有热度了,歪嘴战神可以乘风起飞了,有了新的关注点和热度,王金龙又能火一阵子。 还是那个爆料博主绿绿,不过这次输出的目标有点不一样。 “各位观众老爷们,绿绿上次不是爆料了一个‘肌肉金轮’的游戏主播嘛,结果说明是绿绿草率了,但也不是没有收获。” “那次之后绿绿收到一个神秘人的邀请,请绿绿加大力度,继续爆料那个游戏主播,同时呢,绿绿被这个神秘人邀请到一个小群里,绿绿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群里还有九个游戏主播。” 【图片】(双击放大) 【图片】(双击放大) “如果大家没有印象,那么绿绿在给你们放一张图。” 【图片】(双击放大) “这回大家想起来了吧?没错,就是绿绿上次爆料时,泉水虐杀‘肌肉金轮’主播的那九个主播。” “这九个人当初可是都立下了倒立洗头、倒立喝水,甚至倒立撒尿的g,只是后来因为‘肌肉金轮’主播关闭了打赏,导致没有下文。绿绿本以为双方各退一步也就算了,却没想到……” 然后是一段聊天群的录屏。 “奶奶的,上次炒热度没炒起来,老子直播间粉丝没涨几个。” “你知足吧,这次防沉迷一出,我直播间观众少了一半。” “肌肉金轮那煞笔关什么打赏啊,真是有病。” “我直播间里那群傻逼,一直喊着让我倒立撒尿,我又没输,草。” “就是就是,如果往下搞,肯定是热点事件,咱们几个也都出名了,打击骗子主播,信誉立起来咱们以后接单也方便了。” 群主:“欢迎新成员,欢迎绿绿,这可是友军啊。” “对对对,咱们都是一个战壕的兄弟。” “绿绿大佬,我们准备再爆那个肌肉金轮一波,好好炒一下热度,绿绿大佬觉得怎么样。” 绿绿:“群主在不在?发个红包活跃下气氛呗?” 然后画面一转,绿绿继续说道:“本以为是几个主播个人行为,没想到是有人专门组织策划的,绿绿细思极恐,上次九大主播虐杀肌肉金轮,难道真的只是巧合?” 然后绿绿发挥本色,将群里几个人的资料全都扒了出来。 九大主播的信息几乎是半公开的,随便搜集就能弄到一大筐,但还有一些隐秘的消息,比如哪个主播接单子代练却没完成,然后玩消失,甚至毁号,还有卖号又找回,让买家有苦说不出的。 被骗的玩家在网上爆料,一来没人关注,二来没人相信,对这些主播的伤害微乎其微。 可是一个两个不疼不痒,十个八个呢,一百个两百个呢? 密密麻麻的帖子被扒出来,再傻也知道这几个主播有问题了。 还有主播私生活被爆料的,比如睡粉上星,甚至还大言不惭说睡粉是给粉丝的福利,简直令人作呕。 再加上卖假货,低俗直播,不正当言论等等,全都被绿绿整合起来,一波引爆。 有一个算一个,无论大道消息还是小道消息都被绿绿扒得一干二净,底裤不留也就算了,还得薅一把毛下来,让这些游戏主播真·一丝不挂。 然后绿绿又扒群主,也就是把几人串联起来一起抹黑“肌肉金轮”的那个神秘人。 “这个家伙倒是小心谨慎,用的是小号,除了钱是真的,其他什么都是假的,绿绿也扒不出什么有价值的消息。” 接下来又是一个录屏,主要内容就是那位群主给大家许诺,把肌肉金轮往死里黑,还编排了各种黑料,甚至文案都写好了,照着念就完事。 三人成虎,众口铄金,这么多主播都说肌肉金轮为了暴富不择手段,天天盯着电线杆上的重金求子打电话,心心念念的嫁入豪门当上门女婿,因为又丑又胖遭拒,发奋努力减肥云云…… 群主出手阔错,一人先发两千,事后再发三千,效果好的再追五千。 “啧啧,烂钱就是这么好赚,张张嘴就有一万块,可是被黑的人呢,可能一辈子都毁了。作为一个有道德底线的人,绿绿坚决不能容忍这种丑陋的事情发生。” “2000.01块钱绿绿已经捐给慈善基金了,同时绿绿已经报警,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警察叔叔了,是不是能钓出什么大鱼,大鱼背后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绿绿会持续关注……也请大家持续关注绿绿!” “收藏!点赞!转发!” 关了视频,王金龙又打开自己刚刚拍的《歪嘴龙王》,语气怪异的说:“神使大人,那个群是您建的吗?” 杨牧云摇了摇头,“我想过,但是没钱!” “神使大人,要不咱们缓两天再上传这个《歪嘴龙王》的视频?” 【2500字章节,求订阅】 第168章 老实交代 绿绿这个视频发布的时机很阴险,正是其他其他游戏主播开播之后。 九个主播在自己直播间里绘声绘色讲述自己“有个朋友透露的绝密消息”,把王金龙小时候偷看寡妇洗澡,长大掀女生裙子,毕业后天天找重金求子的桥段讲述出来。 期间还自我发挥,讲述了一些擦边带色的内容,各种荤腔接连不断,九个人九个版本,但每个版本都是直指王金龙。 这几个游戏主播不仅自己黑,还发动力量找自己的朋友、徒弟、粉丝们一起黑,直接把王金龙黑成泡过墨水的煤球,身上黑也就算了,走过的路都是黑的。 这件事传得有鼻子有眼,而且那么多人一起传,很多人都开始怀疑,是不是真的。 哎呦,没想到肌肉金轮是这样的人,为了找个八十岁的女朋友,硬生生把体重从二百一减到一百二。 之前看王金龙天天直播锻炼减肥,很多人还心生佩服,毕竟减肥太难了,有毅力减肥的都是狠人。 可是知道了王金龙减肥的目的,人们全都感到恶心。 “上门女婿就这么香吗?” “还以为给豪门千金当上门女婿,没想到还是个老太太。” “为了钱什么都干得出来,主播真是一届不如一届了。” “兄弟,还有富婆吗,我也不想努力了。” 大大小小的主播再次立起g,表示自己说的都是真的,如果有一个字是假的,就倒立xx。 吃瓜群众的好奇心被勾到顶点,绿绿的重磅炸弹爆了,时机拿捏得那叫一个准,自己人彩排都没这么默契。 剧情反转。 卧槽,还有这种内幕。 绝了绝了,真是长见识了,牛逼! 不用说,牵头的九个主播全都翻车了,他们谁也没想到自己人中出了个内鬼。 狗日的绿绿,上次最先爆料的是你,我们只是跟风蹭热度,没想到你反手捅一刀,该死,真是该死。 你图什么啊! 一万块钱它不香吗? 白捡的热度它难道不甜吗? 和一个挥手几万块钱的大老板长期合作不是财源广进么? 把这事炒作起来对大家都有利,你为什么要损人不利己呢?一次内鬼一辈子内鬼,这么没立场没原则,以后谁还信你,谁还敢找你合作,你还爆锤子的料。 如果绿绿知道这些话,一定会回答:140平的三室两厅不比一万块香吗?零利率按揭贷款它不比热度实在吗?跟着程大老板混才是真正的俊杰。 然后,不断有网友爆料,自己看到警车进入某某小区,然后有人被请上车。 根据身上的手串、耳钉、纹身甚至刚才直播时候穿的衣服,基本确定了这些人的身份,牵扯进去的几个游戏主播都被请去喝茶。 诽谤造谣污蔑,对他人的名誉造成恶劣影响是跑不了了,至于打单子、卖号、下药睡粉之类的料,只要肯查基本都跑不了。 其他跟风的主播一看这局面,卧槽,动真格啊,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举止负责。 于是一个个的连忙站稳、道歉,表示自己不该信谣传谣,一个个好话说尽请求肌肉金轮的原谅。 煽情一点的直接痛哭流涕甚至跪地磕头,不管有没有得到肌肉金轮的原谅,直接倒立洗头、倒立喝水、倒立撒尿,或者一边倒立撒尿一边倒立喝水。 王金龙再次体验到了什么叫天降热度。 自己啥也没干莫名其妙就火了。 这还等啥,开播开播。 直播间里哗哗哗涌入几万观众,而且还在继续进入,公屏上的信息比瀑布刷的还快。 王金龙咳了咳,“老规矩,先介绍我这个手办。” 还没开始介绍呢,直接火箭起飞,十几个人同时送上火箭。 “呃,没想到这么多人喜欢钟大妈,十几个兄弟一起竞价。不过呢,大妈只有一个,只能送给打赏最多的大哥。哎,我真是为难啊,要是多雕刻几个钟大妈就好了,大哥们人手一个。不过我是一个有操守的手艺人,每个手办只做一个。” 竞价开始。 只是竞争不怎么激烈,很多人都是打赏了一两个就不动了。 王金龙从打赏者的id看出是其他同行,估计是之前跟风黑了自己,心里不踏实,过来打赏几个火箭认错。 王金龙原本就没有打算计较,这种强行碰瓷的人太多了,你跟他计较那就是给他们制造热度,他们会更起劲的往你身上碰。 明智的做法就是不理会,就当事情没有发生过。 那些同行见目的达到,心里终于踏实下来,然后默默地消失。 竞价还在继续,目前打赏最多的大哥请求连麦。 接通后,大哥直截了当的问道:“主播你是不是真的喜欢老阿姨啊,你是不是想当上门女婿,你锻炼减肥的真正动力是什么?你要是全回答了,兄弟我刷50个。” 王金龙早就预料到了这种场面,于是干脆果断的说道:“大哥的问题比较多,我就不一一回答了,给大家放一个视频,至于答案,大家自己品就是了。火箭什么的不重要,咱就是图个乐子。” 几分钟后,直播间里开始刷“卧槽”。 本以为肌肉金轮会借此机会解释一下,澄清真相,没想到这家伙还自黑起来了。 这视频简直就是粗制滥造,表情浮夸,对话直白,剧情暴雷,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就是爽,就是上头,就是魔性。 尤其最后那歪嘴一笑,卧槽,简直能把魂勾出来。 下载、保存、转发。 很快,这个名叫《龙王1》的小视频就在各个聊天群传播开来。 越来越多的人涌入直播间。 不知就里的人们也被这个视频炸到了,然后搜索这是哪个电影,哪怕明知道这是烂片也要去试一试。 不为其他,就是那歪嘴一笑太倾城。 王金龙的直播间里,各种礼物纷纷刷起,公屏上的“卧槽”、“牛b”堪比井喷。 刚才连麦的大哥也说了句“卧槽牛b”,然后唰唰唰的火箭刷起,直接带钟大妈回家。 与此同时,杨牧云也感受到无数飘忽不定的信仰之力,只可惜这些信仰之力浅薄而又脆弱,还没成型就消失不见。 数以万计! 数以十万计! 数以百万计!!! 数量越来越多,但大都是瞄了一眼就走,连个订阅都没留下。 【感谢滑稽山上滑稽散人打赏+,加更感谢,610】 第169章 发律师函 “神使大人,有人联系我打广告了,只要在视频里带上他们的产品,5秒钟1000块,10秒钟3000块,如果定制广告,三分钟五万。” 杨牧云想都不想,“打发要饭的呢,让他们滚。” 歪嘴龙王有多魔性和洗脑,别人不知道杨牧云还不知道吗,不敢说未来十年八年,至少未来两三年内要荼毒很多人的眼睛和脑子。 这么逆天的广告效果,几千块钱? “现在人们还没认识到这个广告的效果,不过没关系,很快他们就会明白过来,然后开始震惊、跟风。趁着这段时间多拍多发,把你的形象刻进人们的脑子里,让人们一提起龙王就想到歪嘴,一想到歪嘴就认准你。” 王金龙已经从最初的抵触和抗拒变得坦然和接受了。 自己是肉眼凡胎,哪能看得出神使大人的高瞻远瞩。 一无所有的时候自己为了火什么都敢干,遮着脸就敢说自己是颜值主播,现在怎么还不如从前了。 干了! 怕什么! 杨牧云又挑了一个文件发过去。 “这次是神医,记住把咱们的蝉蜕膏植入进去。场景、分镜都给你做好了,需要注意的台词也都给你们圈出来了,语气神色动作你们自己多揣摩。记住,歪嘴!歪嘴!歪嘴!” 王金龙连忙点头。 “神使大人您放心,这次肯定比上次效果更好。” 杨牧云点点头,“趁着其他人还不屑于跟风,咱们大批量出作品,把观众的印象固化下来,让跟风者无路可走。” 王金龙的速度很快,当天就把《歪嘴神医》的素材拿出来了,杨牧云剪辑一番,立刻又放了出去。 然后是《歪嘴战神》,《歪嘴修罗》,不同的身份,一样的歪嘴,每个系列还陆续拍出续集。 没有什么大牌的演员,也没有什么深厚的功底,可这些视频剪辑出来后就是那么沙雕,那么洗脑。 眼睛说辣眼睛,脑子说掉智商,可手就是不停地划来划去找续集。 杨牧云感觉自己信仰空间中的关注越来越多,虽然都是蜻蜓点水的掠过,一点信仰之力都没留下,但这足以说明视频的成效。 “视频太短了,三五分钟就没了,虽然情绪碰撞很强,但还没开始就结束了,不持久。” 咋整? 延长视频时间? 那不跟水逼作者灌水,把2000字的章节灌成8000字一样缺德吗,本来浓缩都是精华,非要兑点水搞得寡淡无味。 不行。 这时候,王金龙说道:“神使大人,有几个粉丝告诉我,某些小说网站上有人写《歪嘴龙王》、《歪嘴战神》、《歪嘴修罗》之类的小说,剧情也都是照抄咱们的作品,怎么办,要不要给他们发律师函?” 杨牧云下意识的撇了撇嘴,随即意识到这个动作不对劲。 “函什么函,信不信这个律师函一发,立刻骂评如潮。” 这都是上辈子的经验和教训,网友喜欢二次创作就让他们创作嘛,你都自黑黑到家了,还不让人家拍拍马屁蹭点热度。 再说了,杨牧云拍这些沙雕视频是为了挣钱吗,是为了热度吗? 不怕他们写,不怕他们看,就怕噗通一声沉底,连泡都没有冒一个。 “毕竟都是混饭吃的,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咱们得宽容点,明白吗。” 王金龙的心颤抖了一下,猛地又回想起自己以前啃泡面的穷日子,整天心心念念的想红想火,找那些有名气的大主播去学习,去模仿。 结果呢,直播间里一群人骂,那个有名气的大主播也专门向平台投诉,平台二话不说给了自己一个处罚,那个月差点连泡面都吃不起。 “神使大人,那我就发个声明,欢迎广大网友进行二次创作?” 杨牧云点了点头,“怎么创作都行,但是有一点,我在视频中的标志不能去掉,这个没得商量。谁坏了这个规矩,别客气,直接函他!” 王金龙:说好的且行且珍惜呢? “对了,神使大人。有人打听咱们作品里的牧云是谁,该怎么回答?” 视频末尾的作者、编剧、剪辑、特效、后期等全都署名牧云,网友们开始好奇,这个牧云究竟是何方神圣。 甚至有人编出段子。 王金龙名字里包含了龙王二字,这个牧云里面有个云,真应了那句,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王金龙就是遇到了这个叫牧云的贵人才咸鱼翻身。 虽然只是段子,却无限接近真相。 杨牧云回答道:“牧云啊,就是我们家乡的一个地名。” 拍片对人们的影响只能说是蜻蜓点水,写手们创作的网文一来内容参差不齐,二来写手们的更新速度让人吐血,杨牧云想从地球上收获信仰之力不知得猴年马月了。 要快! 要多! 要量大管饱! 没办法,只能自己亲自捉刀了。 于是,王金龙一副见鬼的表情。 虽然知道神使大人键盘用得出神入化,可是没想到速度快到这种程度。 只听键盘噼里啪啦乱响,一个个字符蹦到屏幕上,就像是电脑刚开机的自检界面一样,各种字符哗啦啦向下翻,看得眼花缭乱。 “好了,第一章写完了,你先看看怎么样。” 王金龙立刻打开手机上收到的文档,一字一句的仔细读,仔细看,仔细品。 哎呦我去,这质量可以啊,跟歪嘴龙王那些沙雕剧情比起来就是天上地下,有语文课本的内种味道。 往下拉,看第二页。 可是这时候,手机又是叮咚一响。 “第二章也写好了,你看看感觉如何。” 王金龙:我晕,写书的比看书的还快,这有没有天理啊。 “第三章也写好了,你看看……算了,我先写一会,你先歇一会儿。” 然后,王金龙的手机不断的叮叮叮。 “好了,够你用上一个月了。” 杨牧云晃了晃并不酸疼的手腕,然后揉了揉并不发胀的脑门,“评书你了解吧?不了解也没关系,反正直播间的粉丝也不了解,有个形式就是了。内容过硬就好,人稍微差点观众们不会在意的。” 王金龙:??? “神使大人,我突然觉得,咱们写小说应该比卖手办、卖药更赚钱。” 杨牧云歪了歪嘴,“呵,写小说赚钱?天真!要饭都比写小说挣得多。” 【所以,来正版网站给个订阅吧,不然真得要饭去了】 第170章 无主信仰 杨牧云现在很需求信仰之力。 杀鱼获得的生命能量将身体淬炼到了极致,再多的生命能量也无法令身体有半点提升。 换句话说就是,现在已经到了瓶颈期。 打破这个瓶颈的方法很简单,那就是使用信仰之力灌输身体,强化每一滴血,每一块肉,不断扩大自身的容量,拓宽自身的承载能力。 对神明来说,没有信仰之力做不到的事,如果有,那只能说明信仰不够。 只可惜杨牧云的信仰之力太少了,信徒的底蕴也很浅薄,除了部落里千把号人,就没几个信徒了。 本来信仰之力就少,还时不时的用一点,根本攒不下来。 想把身体淬炼一遍,得积攒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如果想更快,那就只能传播信仰,广招信徒。 不要觉得那些神明动不动修炼几千年上万年很牛逼,其实大部分时间都在等信仰之力,为了争夺信徒大打出手。 杨牧云不敢在地球上明目张胆的搞宗教,那样干看似爽快,哗啦啦圈了一大波信仰之力,但是之后呢? 所以,杨牧云只能选择最为隐蔽,也最为温和的方式,在小视频中插入自己的标志,这样潜移默化的加强印象,偷取信仰。 《歪嘴龙王》、《歪嘴战神》的轰炸能达到这个效果,只是还需要再加一把火,把上门女婿这个点引爆,让更多的人看到自己的标志,记住自己的标志,敬仰自己的标志。 杨牧云想了想,直接祭出赘婿文的老祖宗,最不像赘婿文的《赘婿》。 这本书的质量绝对是杠杠的,唯一的痛点就是更新,真是慢啊。 能把小伙熬成大叔,能把小萝莉熬成大美女,你就说有多慢吧。 可现在,一切都不是事。 “你有空给我买个好点的键盘,笔记本键盘经不起我的手速。” 王金龙看了一眼笔记本,果然,有几个按键歪了,并且没有回弹。 看样子并不是神使累了,而是键盘累了。 “神使大人,这电脑买来还没七天,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可以包退包换。” 杨牧云摇了摇头,语重心长的说:“记住,以后电脑千万别拿出去修,更不要拿出去换。” 很快,王金龙就抱着一个阿米洛中国娘系列静电容键盘回来了。 “神使大人您试试这个键盘,我用的就是这个,手感超好,质量超硬,最重要的颜值超高。” 于是,杨牧云又开始了并不苦逼的码字工作。 如果这个键盘不罢工的话,杨牧云今天就能把《赘婿》搞完本。 哎,上辈子要是有这手速,不,哪怕只有百分之一,还会饿死吗? 又给王金龙写了几十个剧本,感觉够这个月用的了,杨牧云终于松了口气,是时候处理部落的事情了。 老规矩,搬运物资。 盐糖、大米、面粉、肉蛋奶、药品、烟酒、纸张、墨水等…… 小人世界没有纸,写东西都是用的兽皮,不过这玩意很贵,一般人用不起,地球上的纸便宜又实惠,杨牧云用过一次就爱上了。 卤味店这几天积攒了很多骨头,再加上这段时间疯狂屠戮清道夫,地下三层的坟场迅速充实,快填满一半了。 部落中现在不缺吃穿住用,基本解决落后的生产力和部落成员对生活物资要求所产生的矛盾,是时候向更高、更强的目标进发了。 比如,空军! 鸡蛋孵化差不多二十多天。 杨牧云之前就检查过那一批蛋,光照之下只能看到一个小小的黑色斑块,这说明胚胎还没成型。 时候尚早,继续等待。 如果证明孵化可行,以后就能搜集更多的鸟蛋、虫卵,让它们在小人世界诞生,得到世界的认可,然后用信仰之力灌输培养,令它们变成像天使一样的全能眷属。 卧槽,又回到了信仰之力的问题上。 神明真是苦逼,信仰之力关系到一切,就像作者对订阅的渴求一样。 无奈摇头,杨牧云看了一眼天色。 月高风黑。 懒得穿羽衣了,直接御剑升空向着寺院的方向飞去。 放生池的巴西龟泛滥了是吧,我来维护一下生态平衡,顺便把血滴子盘成。 距离寺院越来越近,杨牧云隐约感受到一股莫名的压力。 咦? 寺院竟然有信仰之力。 杨牧云心中一紧。 地球上该不会有超凡的存在吧? 一直以来自己都忽略了一个问题,地球上是不是真的有什么隐士高人、或者古武世家、仙门子弟什么的。 如果真有,寺院中肯定有超凡能力者。 自己现在这模样怎么看都是邪魔外道,进入佛门圣地不是找刺激吗? 但是杨牧云转念一想,不对啊。 信仰之力都是指向性的,从信徒到神明单向传递,直接进入神明的精神空间,根本不可能外泄,更不可能被外界感知。 而现在呢,寺院方向的信仰之力就像水管漏水一样,哗啦啦的向四面八方散逸。 无主的信仰之力? 杨牧云心中一喜,抛下所有顾虑全速前进。 信仰之力的感觉更强了,寺院中的确有超凡的存在。 但这个超凡存在并不是某人,也不是某物,而是大殿里的佛像。 这些佛像都是泥塑木雕,没什么神奇之处,但它们是信徒膜拜的对象,星星点点的信仰之力从四面八方汇聚到佛像中,结果到了佛像后立刻没头苍蝇一样来回乱转。 杨牧云顿时明白,这尊佛像所代表的神明已经陨落了,但是信徒们依旧在信仰着这个神明,这就导致光有人寄件却没人收件,偏偏寄件人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继续孜孜不倦的寄件。 这种事并非不可能。 比如某个佛寺破败之后被山精野怪鸠占鹊巢,然后山精野怪化作佛陀的模样接受善男信女的香火膜拜,借助香火愿力修行。 无主的信仰之力就像金山银山,对周围的魑魅魍魉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这寺庙中的信仰之力不知泄露多久了,却没有引来什么山精野怪,这就证明,方圆几十公里甚至几百公里都没有什么超凡存在,连个精怪都没有。 不敢说自己是地球上唯一的超凡,至少这片区域是唯一。 杨牧云飞到一个大殿门口,在门槛处按下飞剑,朝着大殿中的佛像拜了拜,随即越过门槛捕捉散逸的信仰之力。 信仰之力原本就没头苍蝇一样乱飞乱转,遍寻无觅之后缓缓暗淡下去,最终湮灭消失。 现在冷不丁出现一个接纳它们的事物,信仰之力立刻向着杨牧云的位置汇聚过去。 杨牧云的身体也在信仰之力的推动下朝着佛像飞去。 原本暗淡的大殿瞬间光华大作,佛像的金身上隐约中蒙上一层淡淡的光芒,与此同时,一个“牧云”的标志在佛像中缓缓凝聚、烙印。 今后这里就不是佛寺,而是杨牧云的道场。 “还有几个大殿,全都插上旗再说。” 第171章 见神不坏 佛像周围的信仰之力很多,但大都浅薄,而且都在长期飘荡之后消散得不像样子,根本没有吸收的价值。 但也有几个例外。 无比虔诚、无比坚定的信仰之力,就像遗落在灰尘里的珍珠,虽然过去了漫长的岁月,但是再捡起来时依旧光彩夺目,拭去表面的灰尘,依旧是那么晶莹、耀眼。 杨牧云将这些信仰之力收入精神空间,原本漆黑的信仰世界瞬间光华大作。 如果说普通的信仰之力是萤火、虔诚的信仰是繁星、狂热的信仰之力是月亮,那么从佛像前捡来的这些信仰之力就是太阳。 将整个寺院跑一圈捡来十颗,此时的信仰空间就像是十日当空,光明无量。 杨牧云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之前的自己无论血肉之躯还是精神意念都淬炼到了极致,达到瓶颈状态,再怎么淬炼也没有丝毫提升。 可是吸纳了那十颗信仰之力后,无量光照亮精神意念,更照亮四肢百骸,让杨牧云看到了自己身上所有的不足和缺陷。 很玄妙。 就像是近视眼突然带上了眼镜,整个世界都变得清晰起来。 没看过真实世界的人,看过一眼之后就再也回不去了。 更像是一直看黑白电视机的人,猛然看到了彩色电视。 “原来……这才是真实的自我……” 杨牧云心中蓦地冒出一个词——见神不坏。 十颗信仰之力给自己带来的提升根本无法想象,这究竟是什么级别的信仰之力? 难道是传说中的圣徒? 杨牧云凝神静气,将意念沉入其中一颗太阳中。 然而,没有回应。 这说明提供信仰之力的信徒已经不在了。 人死,信仰不灭,也唯有圣徒才能解释。 这种级别的信仰之力想想都觉得可怕,能拥有这种信徒的神明是幸运的,能培养出这种信仰的宗教也是成功的。 杨牧云叹了口气,随即将意念沉入另外几颗太阳。 一连九次,全都没有回应。 杨牧云做了几次深呼吸,然后将意念投入到最后一颗信仰之力中。 卧槽! 杨牧云难以置信的爆了句粗口。 猜猜看到谁了? 熟人! 就是王金龙隔壁那位。 橘猫的主子。 家中有大堆医书和药材,鼻子一动就能闻出螃蟹味道的女巨人。 看不出,这女巨人是个有信仰的人,而且比狂信徒还高了一个级别。 杨牧云搓了搓手,唉呀妈呀,这可咋办。 其他九个还好,人都没了,信仰收就收着,反正没啥子后遗症,可这女巨人还活着,而且年轻活力,懂医术,一看就是能长命百岁的。 这要是经营好了,以后就是个摇钱树,源源不断获得信仰之力。 想想大石,就王金龙这么一棵树苗,狂热的信仰之力源源不断,杨牧云坐拥上千信徒都赶不上这一个。 而女巨人呢,信仰的坚定程度还在王金龙之上,即便不是圣徒也差不多了,稍微引导引导,培养培养,肯定是一大助力。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这句话套在宗教里也一样,招收一千个信徒很简单,有米就行,但是招一个狂热的信徒,甚至比狂热信徒更坚定的圣徒,只能看天、看命。 杨牧云从拉玺达那里学到了很多知识,其中就包括信徒的划分。 狂信徒通常都是对现实感到不满,对命运感到不公,对生活感到绝望的极端之人,他们的信仰也是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 虔诚的信徒、狂热的信徒都是有所求有所得而信,王金龙就是一个典型。 而再向上就是无所求无所得而信,是真正的信仰,纯粹的信仰,甚至超越了信仰,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去践行慈悲、智慧、超脱。 只有这样的人才有资格被称为圣徒,很多神明毕生都寻找不到一个合格的圣徒。 杨牧云不愿放弃这个信徒,毕竟圣徒太少了,活着的圣徒更少,活着还如此年轻貌美的女性圣徒更少。 在信仰缺失的年代,很可能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杨牧云犹豫了0.0000秒,立刻决定——干了! 问题是,怎么干? 杨牧云考虑了一下,针对王金龙这种有所求的信徒很好办,给他奇遇、给他金手指,让他的人生从低谷走向巅峰就行了。 可是这一套对女巨人不管用,因为她无所求,信仰并不是为了从神明这里得到什么。 所以,杨牧云决定先观察一下。 通过信仰之力的连接,杨牧云看到女巨人正趴在另一个女巨人身上,脸贴脸、眼对眼,口中不断发出难以置信的惊呼。 emmm…… 杨牧云觉得自己来的不是时候,可是下一秒杨牧云知道,自己污了。 女巨人说道:“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这绝对不可能。洛姐,你脸上的疤痕我是知道的,不是皮肤上的病,而是深入肌理,以现在的医学水平根本治不了,就算用激光什么的,也是治标不治本,这怎么可能。除非佛主显灵了。” 语无伦次的说了一通,女巨人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连忙道歉说:“洛姐,我不是那个意思。洛姐你能康复,我也是打心里为你高兴,可是你也明白,我学医的,这种事我实在无法想象。” 下位那个叫洛姐的女巨人坐直身子,然后拍了拍身上的女巨人,说道:“你先坐好,坐好,看你猴急的样子。你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我还不知道你吗。” 女巨人借着整理衣角来掩饰自己的尴尬,然而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 洛姐脸上有一道疤,天生的那种,年轻的时候没钱,去不了大医院,就在一个美容店里做了祛疤,结果失败了,疤痕没去掉反而更加严重。 也正因为这件事,洛姐得了50万的赔偿——当年本地房价才二三百一平,临街的两层自建房,五万都没人买。 洛姐买了,而且全买了,然后做起买卖。 几年之后,洛姐的生意因为经营不善赔得干干净净,反而当初买的一排门面成了旺铺,随着房价一路走高洛姐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自己起早摸黑的瞎忙不如干脆点躺平。 然后洛姐过起包租婆的生活。 手里有钱,这脸就成了心病。 前几天有人兜售一种祛疤神药,还吹嘘不灵不要钱。 洛姐摸着自己光滑柔嫩的脸说道:“要是他开口七八百、三五千,我还真不敢买了,这些年吃亏上当太多了。可他张嘴就是20万,我还真有点信了。这不,一抹就生效了,你看看,多水嫩啊。” 女巨人再次爬到沙发上,膝盖跪在洛姐两腿中间,手一推将洛姐放平,然后捧着洛姐的脸仔仔细细的研究。 “是啊,好白、好滑、好嫩……这究竟是怎么做到的……真的是佛祖显灵吗……” 杨牧云知道,自己该显灵了。 【感谢滑稽山上滑稽散人打赏+,加更感谢,710】 第172章 太乙神针 一觉醒来,女巨人感觉自己脑袋昏沉沉的。 好像做梦了。 拍了拍脑袋,什么梦却想不起来了。 梦里好像有一个男人。 女巨人挤牙膏的手瞬间僵住。 男人? 怎么可能! 自己醒的时候不会找男人,睡着的时候更不会。 昨天晚上被洛姐叫去看脸,回来之后精神恍惚,脑子里都在想着蝉蜕膏。 “蝉蜕膏,究竟是什么东西?怎么会这么神奇?” 拿出手机搜了搜,什么线索也没找到。 这怎么可能,千度一下你就知道一搜,前三页都是卖药的,可是自己翻了三十页也没找到蝉蜕膏的消息。 千度从良了? 这怎么可能。 可是这时候,洛姐发来一个消息,是一个短视频的链接。 随手打开,结果女巨人一口水呛到,咳咳咳的弯着腰,差点把手机甩水池里。 沙雕视频。 女巨人不刷短视频,但是店里的顾客们喜欢刷,自己也耳熏目染之下知道了《歪嘴龙王》、《歪嘴战神》、《歪嘴修罗》之类的名头。 最让自己无语的是那个《歪嘴神医》,什么血脉僵化、肺癌晚期、无药可医的,然后一转身就拿出了一个太乙神针。 传统医术哪有这么神奇,都是这些什么都不懂的外行胡编乱造坏了名声,搞得人们都不相信老祖宗的东西了。 哎。 可是这时候,女巨人浑身一震。 视频中的歪嘴神医没有使出他最擅长的太乙神针,而是拿出一瓶药。 虽然药瓶上的标签撕了,但女巨人还是一眼就认出来那是云南白药。 这道具可真够省的。 可是下一瞬,女巨人瞪大了眼睛,因为歪嘴神医说那瓶药叫“蝉蜕膏”。 等等,视频中的人很眼熟。 女巨人揉了揉眼睛仔细分辨,剧中饰演丈母娘的妇人自己还认识,是自己店里的客人,以前也咨询过祛疤的药物。 眼睛一眨不眨的把沙雕视频看完,女巨人满脑子都是“蝉蜕膏”。 如果不是从洛姐那里回来,女巨人肯定也会以为这沙雕视频是胡编乱造的东西,可是现在女巨人知道,这个沙雕视频里的药是真的,这视频就是针对性的神药广告。 不信的人自然不信,但信的人绝不怀疑。 女巨人开始动摇起来,于是连忙发了一段语音。 “洛姐,那个蝉蜕膏怎么卖,你能帮我带一支吗?” 洛姐秒回,“小叶子啊,姐不是说了么,花20万买的,就是刚才那视频上的丈母娘,张红丽那老娘们你有印象吧,找她问。电话我发给你了。” 女巨人立刻拨过去,结果占线。 过了几分钟再打,还是占线。 很明显,自己晚了一步。 女巨人叹了口气,最后一次拨打,没想到这次通了。 “30万,不还价,先交钱后拿货……喂……买不买……不买别浪费时间……” 女巨人连忙说道:“30万?这也太贵了吧,昨天不是还20万的吗?” “明天就50万了,买不买,赶紧的。” 女巨人连忙说,“我买半瓶行吗,我不要一整瓶。” “穷酸!” 嘟嘟嘟…… 女巨人愣住了,自己买半瓶只是为了研究一下药物的成分,而且开出了20万的价钱,没想到对面直接挂电话了,还没素质的骂了自己一句。 深吸一口气,女巨人无奈的摇了摇头。 宁可架上药生尘,但愿世上人无病。 现在的医者已经没有这种品德了,医院可以办vip,药店可以搞团购,医生们都忙着冲业绩,谁真正在乎病人的死活。 即便真的钻研出了一款神药,也是一门心思捞钱。 这时候,一个声音在心中响起:“你愿意悬壶济世,普度众生吗?” 女巨人本能的回答道:“我愿意!” 可是说完话便愣住了,家里只有自己住,根本没有第二个人,究竟是谁在说话? 见鬼了? 可是女巨人毫无畏惧,反而兴致勃勃的搜寻前后左右。 鬼呀,还没见过呢,真想抓一只研究研究。 这时候,脑海里的声音又响了起来:“不用找了,我就在你的意念中。” 杨牧云通过信仰的连接向女巨人输送了一道力量,女巨人浑身一激灵,瞬间明白了对方的身份。 佛祖,真的显灵了。 对,一定是佛祖听到了自己的心声。 “佛祖,信女叶千寻三岁背汤头歌,四岁随祖父采药、制药,五岁抓药开方,八岁坐堂接诊,从小便有小神医之称,后来有人设计陷害我家,一场事故断送了我叶家三代医名,信女也无法再从医,又如何救苦救难。” 杨牧云叹息一声,“你家中旧事,我悉数知晓。” 知晓个屁。 杨牧云真正犯难的是,自己有什么可以给女巨人叶千寻的。 修炼秘籍? 野蛮人那些锻炼动作都是长肉的,让人家娇滴滴的小美女变成金刚芭比…… 似乎有点不太合适。 医术药方? 杨牧云肚子里这点货还是在叶千寻家里翻书学来的,根本拿不出手。 太乙神针? 这个还真不会,连编都编不出来,沙雕视频里的东西看看就好,不能当真。 咦…… 等等…… 杨牧云察觉到圣徒级的信仰之力有了异动。 其中一颗信仰之力绽放光华,杨牧云从光华中看到了一个眉目清秀,唇红齿白的少年郎。 这少年郎也是从小跟着父祖学习医术,也被称为少年神医,丹药汤剂无所不精,然而其最擅长的还要数一手银针刺穴。 后来少年郎救了一个老乞丐,老乞丐临死前将自己的绝活传授给了少年郎,而这个绝活恰好是——太乙神针。 杨牧云心中暗暗感叹,这就是圣徒的作用吗。 只是一眨眼的时间,自己就体悟到了那个圣徒的毕生经历,掌握了出神入化的医术。 就像是全盘接受疾风剑圣毕生所学的感受,从零开始,转眼满级。 杨牧云不禁好奇,另外八颗小太阳又是什么身份,又有什么绝活,又如何引发它们的共鸣呢? 看来得四处溜达,多找找有没有其他圣徒级别的信仰之力了。 杨牧云通过信仰之力的连接向叶千寻说道:“如果,我传授你太乙神针呢?” 叶千寻大惊失色,“什么?太乙神针真的存在?” 【我是容嬷嬷,太乙神针第三十六代传人,你要是全订阅,我就教你用针扎坏人】 第173章 佛祖显灵 杨牧云再说什么,而是通过信仰的联系,将一道意念输入到叶千寻的精神中,其中包含的正是太乙神针。 这还是杨牧云第一次通过信仰通道传授信徒东西,这种感觉很是奇妙,就像蓝牙配对传输文件一样。 叶千寻瞬间呆滞。 针灸她很熟悉,各处穴位也都记得一清二楚,可也正因此,叶千寻更加明白佛祖穿给自己的太乙神针是货真价实的东西,其精妙程度不仅远超自己的学识,更是远超自己的见识。 太乙神针第一层,银针刺穴,需要借助道具来达到治病的目的。 太乙神针第二层,真气刺穴,在使用道具的同时可以辅以真气,再进一步是抛开道具只使用真气,通过这个方式来刺激到许多隐秘的穴位。 太乙神针第三层,通过神念刺穴,不仅能治病,还可以强身健体,据说还能打开人体密藏,激发生命潜能。 只可惜,太乙神针第三层失传了,只存在于传说之中,便是第二层也残缺不全,只有各个隐**位的位置,却没了对应的真气修炼之法。 但是到了杨牧云嘴里就成了另一回事。 “你先从第一层练起,待你有所精进,我再传你第二层和第三层。” 叶千寻立刻兴奋起来。 太乙神针第一层就已经这么了不起,第二层和第三层又该强大到什么程度? “信女叶千寻,谢佛祖恩赐。” 杨牧云心中一动,说道:“伸手。” 叶千寻依言照做。 一道光芒凭空出现,照在叶千寻手掌上,而后一团团缱绻如烟的丝絮飘落在掌心中。 叶千寻只觉得掌心一凉,然后就见毛茸茸的白色丝线在手掌上勾勒、交织,最后形成一双手套。 没错,就是手套。 纤细、丝滑,又带着充满神秘色彩的花纹。 叶千寻忍不住思考,为什么佛祖会知道蕾丝,而且还收藏蕾丝手套? 这时候,叶千寻感觉手上酥痒难耐,蕾丝手套的线条收紧,然后深深地勒入皮肉之中。 叶千寻忍不住怀疑,是不是自己心中对佛祖不敬,佛祖惩罚自己。 可是下一瞬叶千寻就发现,勒入皮肉的丝线全都诡异的消失不见,但是自己又能真实的感受到它的存在。 与自己的手掌紧密相连,浑然一体。 手指轻轻地颤抖了一下,叶千寻立刻感受到双手的变化。 更灵活了,也更敏感了,右手手指搭在左手腕上,叶千寻立刻从脉搏中感受到了诸多信息。 以前的自己虽然也会切脉,但少说也得十几秒的时间,而现在,刚摸上去就已经有了结果。 匪夷所思。 难以置信。 倒吸一口凉气。 “多谢佛祖恩赐。” 叶千寻心中顿时愧疚起来,佛祖这是在赐予自己济世救人的宝贝,自己却执着皮相,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杨牧云心中哼了一声,小丫头,敢在心里诽谤我,信不信我给你全身都穿上蕾丝。 不过这也给杨牧云提了个醒。 内神经是个好东西,就是外观太尴尬了,以后再给信徒赐予手套的时候就让他们闭上眼睛。 “好了,去用你的方式济世救人吧。切记,医术只能除去身上伤,却治不了心中的病。我再传你一套飞针之法,为你防身所用。” 说完,杨牧云将自己甩扑克牌的经验感悟通过信仰通道传递给叶千寻,配合内神经对双手的掌控,叶千寻现在已经称得上武林高手。 叶千寻双手合十向着前方拜了拜,然后用好奇而又炙热的目光看着自己双手,还忍不住手指动弹了几下。 家里有银针,随手捏起一根,闭上眼睛酝酿了一下感觉,银针的长度、粗细、轻重、纹理、色泽、材质等诸多信息全都跃然心头。 双眼猛然睁开,振臂甩手抖腕弹指,所有动作一气呵成,行云流水。 叶千寻惊讶的瞪大眼睛,捂着小嘴,然后反反复复看自己的手。 这是我的手? 这是我能干出的事? 银针此时已经扎入木质的柜子,针身全部穿入木板,如果不是尾巴部分阻挡,怕是要齐根没入。 又叫了两声佛祖保佑,叶千寻喜欢得蹦了起来。 有了飞针的技巧,再加上自己认穴的能力,自保绝对没问题了。 叶千寻并不迂腐,也深刻明白,世上什么病都能治,唯独穷病无药可医。 自己家世代行医,叶氏医馆就是一块金字招牌,可是几个穷疯了的人一番设计,直接毁掉了叶家三代清誉。 父亲在医闹时被不知从哪飞来的砖头砸在头上,当场没了生机,祖父也气急攻心一命呜呼,年幼的自己只能缩在墙角里无声哭泣,看着一群人又打又砸。 如果那时候自己有飞针的技巧该多好,弹指间就能控制住场面。 只可惜,那时候自己还没信佛。 “爷爷、父亲,我现在得了佛祖恩赐,一定会重拾叶氏医馆的招牌,为叶家正名,为中医正名!” 另一边,杨牧云看着自己信仰空间中光辉夺目的小太阳,心中畅快的笑了。 小姑娘很有斗志啊! “她好我也好……不对,她有斗志,我得到的信仰之力也多,双赢啊。” 寺院里钟声响起。 杨牧云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就在佛像上呆了一晚上,乌龟也没抓着。 没办法,只能明天再来了。 寺院里的和尚开始晨课诵经,然后丝丝缕缕的信仰之力像雾气般从和尚们身上飘起。 当今之世信仰没落,真正虔心念佛的人少之又少,很多人当和尚念经只是为了有个班上,有份工资领。 但并不否认,这世上依旧有虔诚之人,扫地恐伤蝼蚁命,为惜飞蛾纱照灯,刚一坐下就进入到了专注的信仰状态,并且开始产生信仰之力。 如果是以往,这些信仰之力都像无头苍蝇一样乱飞乱撞,最终随风飘散,湮灭消失。 可是今天,所有的信仰之力都百川归海一样飞向佛像。 正在做功课的和尚们也都心有所感,齐刷刷抬头。 今天的佛像,似乎有点不一样了。 几个老和尚察觉这一幕,全都激动地双手合十,不断念叨阿弥陀佛。 佛祖正在注视着这方寸之地! 佛祖显灵了! 第174章 暴富之后 信仰空间中不断有信仰之力浮现,或大或小,或强或弱。 杨牧云惬意的枕着双手躺在软床上,二郎腿翘着还上下上下的晃荡,嘴里叼着的狗尾巴草左右左右的晃荡,全身上下充满了欠揍的气质。 “9527、9528、9529……” 就像是数钢镚的土财主,数来数去,眼一花数错了,再来,一愣神又忘了到哪了,再来。 一次次重复,却还是乐此不疲。 窃据一个寺庙实在太爽了,尤其是这座寺庙拥有数百年历史,在当地名声极大,香火极旺,还有着最大的大雄宝殿,在全世界都小有名气。 不过杨牧云也发现一个问题,自己窃据佛像之后,所笼罩的信徒只包括寺院中的和尚,当地的善男信女,以及曾经在这里拜过的游客。 也就是说,自己只是窃据了某一个片区的信仰,而不是直接窃据了整个宗教的象征。 也就是说,杨牧云想窃据更多信仰的话,还得把全国甚至全世界都跑一圈,逐个点亮。 杨牧云小富即安的属性又发作了,“世界那么大,我一点都不想去看看。” 谁知道其他寺院是什么情况,万一还有超凡强者存在呢? 给自己提供太乙神针的圣徒就是一个真实的例子,地球上有超凡存在,至少曾经存在过。 所以,杨牧云决定,在没有足够的实力之前,还是守着自家一亩三分地过日子。 有一群老和尚、小和尚天天念经为自己提供信仰之力已经很不错了,毕竟这是地球上的信仰之力,一颗顶小人世界一万颗。 有资源就得用,而且要用在刀刃上。 杨牧云立刻沉下心神,借助信仰空间的十颗太阳进入见神状态,以特殊视角观察自我的存在。 腿部肌肉还有强化的余地,筋腱可以更加强韧,骨骼再坚硬一点…… 杨牧云本想一步到位强化到极致,但是双腿传来一阵阵痛楚。 有点操之过急了,毕竟身体牵一发而动全身,局部强化势必会影响到整体的平衡。 但是转念一样,强化双腿影响旧有的平衡,那就把其他地方也都强化一下嘛,大家都提升了,不就又平衡了吗。 于是,杨牧云继续强化双手、躯干、脑袋。 手臂筋肉骨骼也继续提升,手掌的小肌肉群也得到了信仰之力的滋养,十个手指甲盖更是变得刀锋一样锐利。 胸腹腰背的大肌肉群变得更加强壮,肌肉纤维更加密致,强度也有了长足的提升,原本是肉丝的话,现在就是铁丝,甚至钢丝。 体内的脏腑、骨骼也都得到了信仰之力的灌溉,变得更加强大、坚硬。 杨牧云把全身上下能滋养的地方都强化了一遍,在见神视角下,杨牧云的身体更加晶莹剔透,就像是从普通的石头变成美玉、翡翠、水晶。 “哈哈哈,距离不死不灭的小目标又近了一步。” 这一番操作也将信仰之力消耗得一干二净,信仰空间中除了十颗太阳再也看不到任何其他光点。 可是很快,又浮现出一点信仰之力、两点信仰之力、三点信仰之力。 就像没拧紧的水龙头一样,滴滴答答,稳定而又持续,如果遇到和尚们做晨课和做晚课,还能淅淅沥沥的爆发一下。 自我感觉良好的杨牧云突然生出一丝不妙的感觉。 用手摸了摸头顶,果然,毫不费力的薅下来一撮头发,随即头顶凉飕飕的。 只顾着强化身体却把浑身的毛发忘了。 杨牧云整个人都不好了。 没办法,杨牧云只能耐心等待,让身体长出新的头发。 但愿新生的头发能顶破头皮…… 有了源源不断的信仰之力,杨牧云的腰板也硬了起来,终于想着干一些神明该干的事情。 “拉玺达女士,您昨天说那个什么……培养眷属,怎么操作来着?” 拉玺达诧异的看着杨牧云,上上下下打量,还绕到杨牧云身后。 “年轻的野蛮人,你似乎有了奇遇。” 杨牧云点了点头,“没错,拉玺达女士,我收获了一批信徒,现在可以考虑培养特色兵种了。” 拉玺达说道:“培养特色兵种就和你强化自身一样,只是强化的对象从你变成眷属。你只需要给眷属改造出一个‘始祖’,接下来就是让‘始祖’繁衍大量的二代,挑选其中优秀的二代后裔进行相同的改造,然后通过回交产生纯血的三代、四代,也可以引入其他血统强化某一特征,一代代筛选,令‘始祖’的特征彻底固化下来,形成独有的血统。” 杨牧云蹙起眉头,这么麻烦,而且涉及到太多十八禁不能描述的内容,如果全都写出来很可能会连累作者。 “拉玺达女士,还有更快捷的办法吗?” 拉玺达点头,“培养两个‘始祖’。” 等于没说。 看到杨牧云的表情,拉玺达耐心提醒道:“培养眷属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必须有耐心。如果运气好,不出五代就能把血统固定下来,可如果运气不好,血统不稳定,就得花费更多的信仰之力去修正、改造,十几代依旧不能形成稳固的血统。这就像赌博,有可能一夜暴富,也有可能一无所有。” 接着,拉玺达讲述起培养眷属的经验心得。 第一种是世界上存在的生灵,对它们的身躯进行强化、改造,让它们力量更强、速度更快、身板更硬等。 第二种是世界上并不存在的生灵,通过杂交得到,可以融合父系、母系的优点,但也可能融合父系、母系的缺点。 第三种是通过某些秘法、仪式将多个生灵或者其他奇奇怪怪的东西融合到一起,或者作为祭品召唤一个新的生物,再将这个物种作为眷属的“始祖”进行培养。 第一种的好处是简单方便,而且大概率会得到稳定的血统,缺点是眷属的上限不高,潜力不大,没有长远发展的可能。 第二种的好处是上限相对更高,潜力更强,有极大的培养价值。比如狮鹫,无论在天空中还是陆地上都有着强大的战斗力,但也有失败的例子,比如沙雕。 再比如比如满天飞、遍地跑的各种龙兽,不否认其中有优秀而强大的个体,成长起来后可以超越父系、母系,但更多的是龙族耻辱,连真名都不配拥有的废物。 第三种随机性太大,谁也不知道融合出来的是什么鬼,而且鬼也不知道这个东西的智商如何、忠诚如何,又该和什么鬼东西在一起繁衍后代。 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像龙族一样百年孕育、千年长成,那真是熬死人,如果二代再来个不育,那真是气到吐血。 “拉玺达女士,这也太麻烦了吧,为什么不直接将眷属强化到天使那种级别呢?” “如果有这么多信仰之力,投入在自己身上不是更好?”拉玺达淡淡说道:“眷属存在的意义是战斗,随便折损一个眷属都让你肉疼。而且,你还需要信仰之力强化自己的身体、能力、装备等。” 杨牧云想了想,终究没有把“我有这么多信仰之力”说出来。 【感谢滑稽山上滑稽散人打赏+,加更感谢,810】 第175章 叫了个鸡 眷属是个大问题,毕竟小弟多大哥才有面子,小弟实力强大哥才有地位。 可是眷属的培养又繁琐复杂,杨牧云一听就头大。 筛选培养还好说,可是这个回交…… 杨牧云实在有点难以接受。 真不敢想象那种画面有多美。 既然不能在现有的眷属身上下手,那就只能等鸡蛋和鹅蛋的孵化了,找这些小动物做研究心中还好受点。 于是杨牧云就进入到了掐表看日历的状态,一天三遍的盯着孵化室。 正无聊的时候,杨牧云看到在草地上训练的小野蛮人。 老酋长裹着皮衣,怀中抱着骨杖,靠在藤椅上沐浴阳光,影则双手环抱在胸前,板着脸讲述每一个动作的要领和注意事项。 小野蛮人们全都努力的挺起胸膛,收着肚子,然后嘿嘿哈哈的舒展筋骨。 杨牧云看了一会,然后将小娃娃叫了过来,挨个打量着这些孩子,就像是曾经的萨满大人看自己。 “不错,将来长大了都是精神小伙。” 听到这话,老酋长乐呵呵的点头。 娃娃们之前颠沛流离,一个个都饿得皮包骨头,现在过了几天好日子,每天都能吃肉,还能喝奶,一个个都像吹气似的强壮起来,小脸都吃得肉嘟嘟的,身上也都是石头疙瘩一样的肉块。 杨牧云向一个孩子招了招手,然后将手掌覆在其头顶百会穴上,像极了传说中的“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看到杨牧云的动作,老酋长眼睛瞬间瞪大,隐隐约约的似乎想起了什么。 “云酋长,你这是在给孩子们淬血煅骨吗?” 杨牧云反问道:“什么是淬血煅骨?” “云酋长,那些大部落的萨满都掌握着强大的力量,可以施展匪夷所思的能力,比如这淬血煅骨。孩子们骨头软,可塑性强,所以在他们将要长身体的时候,萨满会使用力量为孩子们淬炼气血,重塑骨骼,令孩子们更快地成长起来,一些先天体质差的孩子在淬血煅骨之后也能成为战士。” 说到这,老酋长叹息一声,“可惜,我不会淬血煅骨,否则的话,影这孩子的体格会壮实,实力也更强。” 杨牧云点了点头,顿时明白老酋长说的“淬血煅骨”是什么了。 “老酋长,我虽然不会淬血煅骨,但我也能达到相同的效果。” 说着,杨牧云闭上眼睛,强大的精神意念化作千丝万缕从头顶百汇灌入,转瞬间游遍孩子的四肢百骸。 见神视角打开,小野蛮人全身上上下下、里里外外还无保留的暴露在杨牧云的感知中。 杨牧云就像是拿着放大镜在鸡蛋里挑骨头,仔细寻找孩子身体中的瑕疵之处。 比如这个孩子,骨质疏松,长期下去会导致骨骼强度偏低,无法承受强大的力量,战斗中容易受伤,而且受伤后很难恢复,最终落下残疾。 这既有后天营养不足,也有先天身体缺陷,两者结合导致孩子的个头比同龄人偏低。 老酋长也发现了问题,但这娃娃吃饭也可以,而且活泼好动,还以为是晚长,也就没当回事。 然而在杨牧云眼中,这是一个大问题。 不仅会影响到孩子自身,还会影响到他的后裔。 想到这,一大股信仰之力灌下去。 孩子痛苦的叫了一声,浑身骨骼都传出噼噼啪啪的声音。 信仰之力在粗暴的强化孩子周身骨骼,每一块骨头,每一根骨质,乃至每一个骨骼细胞都在强化范围之内。 除了骨骼,还有脏腑、筋络、皮肉等。 反正鸡蛋鹅蛋也没孵化,闲着没事正好拿这些小野蛮人练手,把他们当眷属培养也不错。 杨牧云从圣徒级信仰之力中得到了一份神医的传承,人体的筋络骨骼、血气脏腑该是什么样,如果有异常该怎么纠正,杨牧云全都了然于胸。 寻常医生能看出病人哪里有问题,然后通过推拿按摩纠正治疗,或者通过食物药品来补益。 而杨牧云不同,直接将力量灌入。 缺什么补什么,哪里异常纠正哪里,哪里不足强化哪里。 血管淤堵也好,筋肉盘结也好,全都给他们梳理得整整齐齐、通通畅畅。 只是,这过程不怎么好受,听小野蛮人杀猪的喊声就知道了。 小野蛮人身上的皮肤开始破裂,一道道血水混合着黑色、灰色的粘稠状事物从体内沁出,刚才还白白净净的小孩,转眼间就成了下水道里捞出的泥巴怪。 影看到这一幕心中揪紧,可是不等其有所动作便被老酋长拉住衣服。 “云酋长在给这些孩子重塑根骨,你不要捣乱!”说完,老酋长指着旁边说道:“你,去守着,不要让任何人过来打扰。” 杨牧云这边,处理完孩子体内的隐疾和生理上的瑕疵,又将孩子血液中的於毒、杂质尽数析出、剥离,肠胃中的寄生虫也全都灭杀。 做完这些,杨牧云将小娃娃丢到一边,那小娃就跟个没事的人似的,哎呦哎呦的捂着肚子,一溜小跑钻到草丛中,然后就是一连串震天的爆响。 然后,杨牧云向第二个小娃娃招手。 那小娃娃看杨牧云的眼神就像是看屠夫,一个劲的后退。 可是老酋长一巴掌抽过去,小娃娃蹬蹬蹬向前冲了几步,一噗通跪在杨牧云面前。 杨牧云扶起小娃娃,手掌按在头顶,然后问道:“老先生,你们部落的小娃娃是不是脑袋都不怎么灵光啊?” 老酋长点了点头,“是啊,也不知道怎么的,我们部落的小娃都木墩墩的,不怎么机灵。” 杨牧云无奈的笑了笑,心中暗道:这身子骨还好说,脑袋瓜子实在不敢乱碰,木墩墩就木墩墩吧,毕竟木墩墩的野蛮人才是标准的野蛮人,自己这种浑身上下都透着机灵劲的,是异类。 洗筋伐髓、淬炼气血、灭杀五虫…… 一系列环节进行完毕,又洗了个热水澡,十二个小娃娃全都焕然一新,整个人无论模样还是精神面貌都变得不一样起来。 影难以置信的看着这些小屁孩。 这还是刚才那群站没个站像,坐没个坐像,浑身上下都像扎签子的毛球蛋子吗。 再看现在这神情气质,族中的战士们也不过如此啊。 老酋长激动的嘴唇直哆嗦,有了这个能力,部落中每一个娃娃都天生注定是战士,而且每一个娃娃都能成长为优秀的战士。 这个能力实在太逆天了。 “云酋长,您真是祖先眷顾的人啊。” 杨牧云也笑了起来,心中暗道:这烧的可都是信仰之力,换成其他神明,还真不敢这么玩。 这时候,大石在远处喊道:“酋长,你的鸡。” 杨牧云一愣,“我没叫鸡啊。” 咦不对,小鸡出壳了。 第176章 莫欺鸡短 杨牧云心中很期待。 这些新生的小鸡究竟什么模样,体型会不会有变化? 如果还能保持地球上的体型,那刚诞生就是巨鸟了,随便长长就是飞龙。 草鹰已经不是鸡的梦想,草龙才是。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杨牧云看着眼前膝盖高的小肉球,心中唯一的念头——就这? 一人高的鸡蛋,孵出来的就这么大点东西? 真是皮厚馅少啊。 不过根据质量守恒定律,一个东西体积缩小了,它的能力一定会变强。 杨牧云抓住小鸡,精神意念瞬间没入其体内。 见神视角下,小鸡浑身筋络骨骼一览无遗。 正如杨牧云所想的那样,小鸡的身板非常强壮,就拿骨骼来说,鸟类的骨骼中空有间隙,天生就比较脆弱,但这只小鸡的骨骼质地非常坚硬,真要作比较的话,刚才那12个野蛮人小娃娃的骨骼强度都比不上这只鸡。 而且,小鸡的骨骼上有一道道奇特的纹理。 这种纹理杨牧云并不陌生,之前卖防具卖盆的时候收来了许多魔兽骸骨,那些骸骨上都有天然形成的纹路。 也就是说…… 这只鸡出生就是魔兽。 杨牧云顿时高兴起来,果然浓缩才是精华。 小鸡眨巴着乌溜溜的眼睛,歪着头看向杨牧云,并且用稚嫩的小嘴摩挲杨牧云的大腿。 这么一会的时间,小鸡身上湿哒哒的绒毛变得干燥、蓬松起来,体型也被衬托的膨胀了一圈,叽叽叽叽的围着杨牧云转悠。 这时候,又有一个鸡蛋动了起来,先是小尖嘴扎出来,然后是一颗绒毛湿哒哒的小脑袋。 杨牧云立刻凑过去,结果小脑袋嗖的缩了回去,许久之后再次试探着钻出来,用乌溜溜的眼睛看着杨牧云。 杨牧云抱起小鸡,照例使用见神视角观察第二只小鸡,随即杨牧云惊讶起来。 这只小鸡和第一只小鸡完全不同。 最大的区别就是骨骼,第一只小鸡骨骼是实心的,质地坚硬甚至超过野蛮人小娃娃,而第二只骨骼中空,脆弱得就像饼干,一直蹲在蛋壳里不出来,原来是骨头软,站不起来。 杨牧云还以为这只小鸡是有什么特殊之处,可是找来找去也没找到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最终杨牧云得出结论,不是自己的见神视角出了问题,而是这第二个小鸡妥妥的废物、失败品。 不过杨牧云还是心存一丝念想,可别是废柴流套路啊,这小鸡被评定为鸡之力三段,然后仰天大吼莫欺小鸡穷,之后一路屌爆,吊打三界。 嗯,还是养着看看吧,反正也费不了几个米。 第三个、第四个小鸡陆续破壳。 杨牧云惊讶的发现,每一只小鸡都不一样,抛开鸡之力三段的废物不提,其他那些有特殊之处的小鸡也各不相同。 比如,有的鸡骨架粗大,骨骼壮实,翅膀相对较小,但双腿大肌肉块多,肌肉纤维也更紧致密集,腿骨上还有特殊的纹理,说不定还有什么特殊能力。 杨牧云通过见神视角判断出,这只鸡不一定会飞,但一定擅长奔跑,而且速度不慢。 而有的鸡正好相反,双腿弱小但双翅大肌肉多,而且翅膀骨骼有特殊的纹理。 这只鸡奔跑不一定行,但一定能飞。 还有的鸡腿和翅膀都没什么特殊之处,但是它的卵巢殊为不同,这鸡要么是能生蛋,要么就是…… 还有一只鸡啥特点都没有,就是个头大,肉多,还特别能吃,刚出生就在那啃蛋壳,啃完自己的又啃其他小鸡的。 20枚鸡蛋陆续孵化完毕,鸡之力三段的占了80%,真正有培养价值的只有4只。 这概率,着实感人。 实践出真知,杨牧云已经明白了拉玺达说的眷属培养方法。 就比如这四只展现出特殊之处的小鸡,一个倾向于陆地,一个倾向于飞行,一个倾向于繁殖,最后一只嘛,已经明白了生命的意义。 根据它们各自的特征进行强化,定向培养。 比如腿粗的就强化它的浑身骨骼以及双腿肌肉,培养出一种类似鸵鸟的鸟类。 之后选择拥有同样特征的个体进行繁殖,或者通过回交,将它们大粗腿的特性固定下来,形成稳定的血统。 杨牧云连名字都想好了——走地鸡。 会飞的类型也一样,强化它的特征,并且不断强化培养,令这个特征固定下来,形成独特的血统。 不过会飞的鸟太多了,而且鸡飞起来好像也没什么可称道的优势。 不过…… 鸡便宜啊。 一枚鸡蛋的成本才1块钱,大量批发还有优惠。 便宜就意味着能够形成规模,就意味着不怕折损,哪怕飞鸡全军覆没,不出几天又能拉起来一批。 再说了,大公鸡、大黄狗、大白鹅这农村三恶霸,战斗力也是不虚的,连人类幼崽都敢怼,更何况其他生物。 于是,杨牧云点了点头,这个类型的鸡也培养起来看看吧。 杨牧云又给王金龙下达指令,让其购入200枚受精卵,而且要注意鸡的品种,买那些基因优良的,最好是从不同的地方买。 没多久,鹅蛋也开始破壳。 跟鸡仔一样,鹅的体型也缩小了很多,比大石还高的鹅蛋,孵化出来的鹅抬起头只到杨牧云胯部。 照例使用见神视角,杨牧云很快便甄别出许多鹅之力三段的废物,真正有培养价值的就两只。 这两只生理特征也十分相似,都是体格粗大、骨骼强壮、筋肉发达的类型,翅膀和大腿都十分有力,而且它们的嘴巴上有特殊的纹路,一看就是战斗力极强的恶霸。 杨牧云开心的笑了。 这俩鹅宝宝不错啊,多种优点集于一身,天生适合当眷属的“始祖”。 好了,就你们了! 杨牧云抱住一只鹅宝宝,手掌覆在其头顶,精神意念瞬间传遍全身,梳理筋肉骨骼,强化头身四肢。 始祖有了,后宫团也得安排上。 于是,杨牧云又给王金龙下达命令,再买200个受精的鹅蛋。 考虑到鹅之力三段的废物太多,杨牧云又将这个数字翻了一倍。 第177章 大地赐福 魔兽级别的鸡和鹅刚出生就能站起来,并且能跟在杨牧云身后到处溜达,好奇的打量着眼前的世界。 拉玺达也带着两个熊崽子出来散步,熊大、熊二看到一群毛茸茸的小团子,立刻好奇的围上去。 熊大还好,只是看看,熊二却试探着伸出爪子摸向小鸡。 杨牧云看了一眼熊大、熊二,这俩小家伙都是货真价实的饭桶,每天吃下去的东西几乎相当于自身体重,拉出来的金坷垃也一堆一堆的,可身体就是不见长。 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差不多也两三个月了,可它们还是小小的一团,估摸着也就到自己膝盖高,跟刚出生的小鸡差不多,比起小鹅还得矮上一头。 被熊崽子撩拨的小鸡小鹅瞬间绒毛炸起,走地鸡一个蹬腿猛地冲到熊二怀里,再分开时,走地鸡小嘴里夹着一撮黑毛。 熊二转身逃跑,而且一左一右走z形路线,熟练得让人心疼。 然而小鸡紧追不舍,无论身子怎么摇摆,头和脖子始终保持不动,就紧盯着熊二的屁股。 看到这个细节,杨牧云眼睛一亮。 熊二骨碌一下翻滚三圈,然后夹着尾巴跑到母亲身边。 拉玺达一巴掌拍得熊二又滚了三个骨碌,熊二起身来到大哥身边,一连串哼哼唧唧。 熊大没有回头,而是直勾勾盯着两只小鹅。 两只小鹅也都张开翅膀,压低脑袋,一左一右围攻熊大。 熊大喉咙中翻滚着低沉的咆哮,雪白的绒毛根根竖起,就像一个白色的刺猬。 大战一触即发的瞬间,杨牧云走到两者中间,然后弯腰抱起熊大。 “好了,这是部落的新成员,不要欺负它们。” 熊大“哦呜”一声点了点头,熊二抓着杨牧云的裤腿想要往上爬,杨牧云连忙弯腰把它也抱起来。 拉玺达眯起眼睛看着小鸡和小鹅,问道:“这就是你培养的眷属始祖吗?” 杨牧云点头,“尖嘴的是鸡,扁嘴的是鹅。你看那个最凶的走地鸡,如果体型再大一点,可不可以当坐骑?” 体型大小不是问题,都可以通过灌输信仰之力控制,就比如之前杨牧云杀过的食人魔勇士。 正常食人魔也就比野蛮人高一头,可是食人魔勇士的体型比象头人还夸张,这就是信仰之力灌输的结果。 拉玺达反问道:“如果给野蛮人当坐骑,体型肯定不能太小,可如果体型太大的话,每天消耗的食物就会增加,同样的资源你完全可以选择其他生灵。” 杨牧云摆了摆手,“不是给我们,是给哥布林。” 拉玺达眼睛一亮,“哥布林瘦小,用这只鸡当坐骑正合适,不仅能奔跑,还可以短暂的飞行一段吧。” 杨牧云记下了这一点。 走地鸡即便飞不起来,翅膀也不能当摆设,扑棱几下为自己加速,遇到山崖陡坡也能像翼装飞行似的滑翔一段距离。 当然,能飞起来更好,多耗费点信仰之力,问题不大。 同时杨牧云发现了鸡在平衡上的天赋,抱着走地鸡左右上下移动,走地鸡的脑袋始终固定在原位置不变。 杨牧云以前看过一篇科普文章,说是鸡头有防抖的特殊能力,人们日常使用的手机摄像都有防抖功能,这个功能就是模仿鸡头研究出来的。 哥布林的提升路线是弓箭手,射箭最需要的就是平衡、稳定,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如果能在高速移动的同时还保持平衡和稳定,想射偏都难。 爱了爱了。 杨牧云立刻决定,对走地鸡这个品种大力培养,为哥布林弓箭手量身打造。 这时候,拉玺达说道:“这是大地阵营的生灵,我可以为它们赐福,令它们获得大地的庇护。” 对这种兼具大地和天空属性的物种,拉玺达非常在意,第一时间宣示其阵营归属。 杨牧云喜出望外,果断将走地鸡放在拉玺达面前。 拉玺达喃喃自语了几句,走地鸡脚下的草地浮现出一道道土黄色的光晕,光晕升腾弥漫,将走地鸡笼罩起来,随即丝丝缕缕的附着到走地鸡的羽毛上,并且由外向内浸入走地鸡的血肉骨骼。 光芒散去,走地鸡的模样焕然一新。 绒毛从淡黄色变成土黄色,爪子表面多了一层细密的土黄色鳞片,眼睛也嘴巴也都变成了黄褐色。 杨牧云抱起走地鸡查看一下,发现它的骨骼上多出了很多纹路,体内也流动着淡淡的土元素。 走地鸡回到地面后立刻用爪子在地上抓挠,然后将扒出来的虫子和虫卵吃掉,饱餐之后又吃了几颗小石子。 拉玺达说道:“拥有大地祝福,它就是土系魔兽了,可以施展土盾。虽然是最基础的土系能力,防御力并不算高,但是能将自身和骑乘者固定在一起。” 杨牧云心中暗道:这就是省了一套马鞍和马镫,拉玺达果然慧眼独具啊。 然后杨牧云又指着两只小鹅说道:“这俩小家伙有什么好的安排吗?” 拉玺达摇了摇头,“这两个小家伙很凶悍,刚出生就斗志澎湃,而且它们的嘴巴是一件很独特的武器,可以训练成守护者,为你守护某一片天空、领地或水域。” 杨牧云灵光一闪。 没错,鹅能飞、能跑、能游,简直就是三栖全能冠军,最重要的这家伙够凶,看到什么都想斗一斗,也敢斗一斗,更有能力斗一斗。 一鹅战三虎,三鹅沉航母,五鹅灭天地,十鹅创世纪,这可不是乱说的。 正好大沼泽那片水域掌控力不足,蛙人又是一群废物,不如放养一些大白放进去。 “拉玺达女士,我看着两个小家伙也土里土气的,很适合加入大地阵营。给它们也来个土盾?” 拉玺达摇了摇头,“它们生来注定是天空羽族,大地的赐福对它们弊大于利。” 这时候,起风了。 草叶涌动,就像是绿色的波浪。 两只小鹅欢快的叫了起来,然后叫着迎向来风处。 绒毛在风的吹拂下晃荡着紧贴在身体表面,两只小鹅一边奔跑一边拍打翅膀,扑棱了一段距离后,它们竟然飞了起来。 虽然只飞了七八步就落下来,但是第二次,它们飞了十几步。 就在小鹅想第三次起飞时,风停了。 草浪不再翻涌,小草终于抬起头。 两只小鹅也仰头向天嘎嘎的叫了几声,声音中充满了说不出的失落和哀伤。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心中生出一种明悟。 培养眷属得依循该生物的本性、天赋等,而不是乱点鸳鸯谱。 给会飞的鹅赋予土属性能力,这不就是沙雕二代么。 【感谢滑稽山上滑稽散人打赏+,加更感谢,910】 第178章 不可描述 杨牧云对地下洞穴改造一番,借助温泉水制成一个天然的孵化箱,专门用来孵蛋。 同时,杨牧云从网上找了一些养鸡、养鹅的小知识,给它们配制食物和药物。 喂养一段时间后,小鸡和小鹅都茁壮成长,个头一天比一天大。 时至今日,小鹅抬起头已经到了杨牧云胸口,小鸡抬起头也能到杨牧云腰间。 不用说,几个小家伙都发育正常,不过这还不够。 培养眷属要的不是正常发育,而是诱使它们出现变异、突变,不断强化身上的优点和长处。 杨牧云使用信仰之力对几个小家伙淬血煅骨,不计代价进行全方位的强化提升,之后每天喂食丹药。 杨牧云现在也是老中医了,有着丰富的草药知识和施药经验,于是对十全大补丹进行升级,增强其药性。 是药三分毒,药性增强也就意味着毒性增强。 可是杨牧云手中有史莱姆,这东西就像是净水机的滤芯,析出杂质,滤掉毒素,剩下的都是纯净无害的精华。 第二代固本培元丹研制成功后立刻投入生产,同时杨牧云给走地鸡喂了一小块,小鸡很喜欢吃,不断地追着杨牧云叽叽叫,想要更多的固本培元丹。 杨牧云又给它喂了几块。 终于,小鸡吃不下了,咕咕咕的蹲下身子,缩着脑袋趴在地上,一转眼就进入了睡眠状态。 杨牧云有些担心,这小东西该不会是补过头,挂了吧。 可是这时候,地面升腾起浓郁的土元素,像灰尘一样附着在小鸡身体表面。 灰尘越积越厚,最终形成一层土壳。 真·土鸡蛋! 这外表再裹上一层麦糠就是跟变蛋差不多了。 杨牧云伸出手掌覆盖在土壳表面,用见神视角观察小鸡的状态。 唔,还好,没死。 固本培元丹化开,温醇的药物精华缓缓流淌,转眼间散入走地鸡全身,促进骨骼、肌肉的生长发育。 就像蚕茧,又像蝶蛹。 这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却又充满了生命的奇妙。 杨牧云静静地观察着这个过程,没有进行人为的干涉,也没有使用信仰之力对这个过程进行干扰,因为这已经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 谁家鸡生长过程中会出现这种情形? 除非是叫花鸡。 仔细想想,必定和拉玺达的赐福有关系。 土壳中,小鸡的骨骼一点点膨胀,质地也越来越坚硬,骨骼表面的纹路光芒流动,象征土元素的光晕从小鸡体内向外一波波辐射开来,遇到土壳之后又反弹回来。 能量波的往返传递充满了玄妙的美感,更像是一个不断重复却又充满无限变化的立体几何图案。 在能量波的往复影响下,走地鸡血肉筋骨奇妙的律动着,身体开始向着未知却又冥冥注定的方向变化。 也正是这一刻,杨牧云终于明白,为什么培养眷属要通过四五代甚至十几代的筛选,将其能力和天赋固定下来,形成稳定的的血统。 生命蜕变的过程太复杂了,其中的奥妙根本猜不透,人为改变其中任何一个细节都有可能牵一发动全身,造成的结果有可能是好的,但也有可能是坏的。 这种未知的不确定性无迹可寻,更无法捉摸。 所以,遵循自然是最好的选择。 用自然打败自然。 许久之后,走地鸡身上的土元素能量开始内敛,土壳中往复循环荡漾不止的能量波终于停歇下来。 膨胀的骨骼、筋肉彻底稳定,沉睡的小鸡缓缓睁开眼睛,然后下意识的抖了抖身子。 咔嚓! 土鸡蛋裂开一条裂纹,走地鸡小嘴快啄,裂纹快速变成缝隙,最终咔嚓一声裂成两半。 走地鸡抖了抖身子,一层细碎的绒毛脱了下来,再看其身上,已经生出了细密的土黄色翎毛。 双腿粗壮有力,爪子锋利如刀,翎毛的边缘也都闪烁着刀锋般的光泽。 变化最大的是体型,之前走地鸡抬起头也只到杨牧云腰间,而现在,走地鸡正常站着,头顶就到了杨牧云胸口。 杨牧云摸了摸火焰一样明亮的鸡冠,然后顺着向下,捋了捋金属烤蓝色的脖颈,再向下就是黄褐色体毛,漆黑的尾羽。 “唔,身子变得更重了,几乎是之前的一倍,也不知道还能不能飞起来。” 走地鸡立刻扑腾翅膀,然后身子原地上升,逐渐到了杨牧云头顶,然后继续上升,升到屋顶树梢平齐的高度,然后无论走地鸡怎么扑腾都无法再升高一寸。 “好了好了下来吧,以后慢慢练习就是。” 走地鸡咕咕的叫了几声,然后落到杨牧云身旁。 这时候,孵化室传来消息,又有小鸡破壳了。 杨牧云连忙赶过去,走地鸡也狗腿子似的跟在后面。 孵化室里,一群毛茸茸的小鸡仔叽叽叽叽的叫着,杨牧云带着走地鸡来到之后,所有的小鸡仔都像按了静音键,乖巧的蹲在地上,不叫也不动。 杨牧云看了一眼走地鸡,没想到这家伙已经有威压和气势了。 这一批200个鸡蛋,有少数几个孵化失败,其他全都孵化成功。 杨牧云心中一动,将一个鸡之力三段的废物放到走地鸡面前。 走地鸡高傲的抬起头,抬起爪子将废物踢了出去,还好没有用太大的力量,否则那小鸡仔必死无疑。 然后,杨牧云又将一个双腿粗壮,而且骨骼上有纹路的魔兽小鸡放过去。 走地鸡立刻低下头,用嘴尖摩挲了一下小家伙的脑袋和后背,动作中满是亲昵。 杨牧云点了点头,暗道:魔兽只把魔兽视作同类,将野兽当异类甚至是食物,哪怕是一奶同胞的两个小家伙也不行。 很快,杨牧云就从这一批孵化的小鸡仔中挑选出三十多只魔兽个体,这三十几只又有一大半是骨架大、骨骼粗壮、双腿肌肉发达的类型。 杨牧云将这几只鸡中的母鸡挑选出来带到拉玺达面前。 拉玺达也不吝啬,当场就给它们进行了赐福。 之后又是一番栽培喂养,9只母鸡也陆续经历了土鸡蛋的蜕变,从雏鸡变为成鸡。 杨牧云抚摸了一下走地鸡,语气怪异的说道:“接下来,你们可以和她们9个做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了。” 第179章 蒸蒸日上 孵化室孵化出的鸡越来越多,有地球上买来的一代鸡,也有经过筛选繁育产生的第二代鸡。 对于自家鸡的品种,杨牧云控制得十分严格,血统方面不能有任何差错。 比如,一代鸡中孵化出的废物,杨牧云都是直接处理掉,避免它们和走地鸡结合,污染了纯净的血统。 另外三种鸡的品种分别是蛋鸡和肉鸡,肉鸡又包括全身都长肉的肉鸡,以及翅膀超大专门产出鸡翅的肉鸡。 这三个品种不能用来战斗,但是可以用来改善伙食。 杨牧云已经品尝过了,蛋鸡下的蛋味道鲜美,营养丰富,更是蕴含着一丝丝魔力,食用之后有淬炼身体的作用。 而且,蛋鸡是地球上数千年筛选繁育出来的优良品种,每天都能产一个蛋,如果喂的伙食好一点,蛋中蕴含的魔力也更加浓郁。 拉玺达吃过这种鸡蛋以后也赞不绝口,然后鼓动杨牧云培养蛋鸡,繁育出稳定的蛋鸡血统。 肉鸡的味道非常鲜美,尤其是长肉快这一点,只需要40天就能长成。 刚出生时身高还不到杨牧云的膝盖,40天后就能长到杨牧云胸口高,不但高还宽,圆滚滚的身子全是肉。 另一种肉鸡身上肉不算多,但一双大翅膀又肥又厚,味道一级棒。 这两种鸡吃进去的都是草、虫子、糟糠、米粒等寻常食物,产出的却是魔兽肉,骨头也都带有特殊的纹路,熬汤不仅有营养,还有魔力。 杨牧云已经迷恋上魔兽蛋和魔兽肉的味道了。 掰着手指头算了算,自己真正吃魔兽肉的次数也就两次,分别是巨钳蟹和矛嘴鹮,其他时候吃的都是普通的肉类。 魔兽肉的好处不言而喻,长期食用就像吃魔力果实一样,好处多多。 只可惜魔兽数量稀少,而且都有强大的实力,不可能是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魔兽鸡的出现,绝对是魔兽界的耻辱。 杨牧云正愁魔力果实太少了,种植又太慢了,现在有了肉鸡和蛋鸡,立刻着手繁育。 同时,杨牧云也明过来,走地鸡实际上是长鸡腿的肉鸡,只是被自己选定为坐骑,所以幸运的躲过一劫。 想到这,杨牧云又给王金龙下达指令,搞一批乌骨鸡过来,要纯种的,价格不是问题。 再看被自己选中的走地鸡“始祖”,现在正带着成群的妻妾和二代后裔在河谷中散步遛弯,不时的停下来在地上抓抓挠挠,翻出土壤中的虫子和虫卵喂食小鸡,吃饱之后就去温泉边上河水,然后吞几颗石子当加餐。 无论条件待遇还是体型外观,走地鸡和其他三种类型都有了天壤之别。 这就是人工筛选培养的结果。 今后走地鸡继续提升、突破,这种变化还会更多,与亲戚们的差距还会更大。 小鹅们也出壳了上百只,在河谷中喂养长大之后就放到大沼泽里面了。 杨牧云也不管它们,随它们在外面觅食、游荡。 于是,种花家出现一个奇特的景观:清早,天刚亮一群大白鹅就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出种花家,然后一路直扑大沼泽,晚上的时候这些大白鹅又聚到一起,一扭一歪的往种花家走。 杨牧云觉得,再过不久就能把巡山任务交给这些大鹅了。 而且,每当大白鹅外出之后,原地都会留下大量的鹅蛋,杨牧云挑选其中个头大、气质好、生机旺盛的鹅蛋送到孵化室孵化,其他的全都拿来裹小葱了。 捡鹅蛋也就成了杨牧云的乐趣。 直到某一天,杨牧云见到一个奇怪的蛋。 这个蛋是母鹅下的,但杨牧云知道这绝对纯正的鹅蛋。 “唔,有母鹅在外面鬼混,带回来一个混血儿啊。” 之后,隔三差五的就能捡到一些奇奇怪怪的蛋。 有的是个头比寻常鹅蛋更大,有的是上面多了奇奇怪怪的斑纹和斑点。 这些蛋杨牧云全都拿去孵化出来。 毕竟,能在一群公鹅的保护下还强上母鹅的,要么身手不凡,要么实力超群,绝对不是什么弱鸡,它们的后裔肯定也有所不同。 杨牧云不由自主思考一个问题——这个世界是不是没有生殖隔离啊,毕竟狮鹫这玩意都能弄出来。 那么,多弄一些奇奇怪怪的种族放飞出去也不是不可以,万一它们承受住了自然的筛选,繁衍出一个新的物种呢。 至于生态平衡什么的。 冰河时代都快来了,迟早要洗牌的,也不在乎这点把点了。 杨牧云一边搜集鹅蛋,一边有事没事就跑到地球上掏鸟窝。 反正有羽衣的伪装,杨牧云能自由自在的飞不怕被人看到,看到树梢上有鸟窝就偷偷摸摸飞上去。 杨牧云没有坏事做绝,每个窝里都给他们留了一个,减轻这些年轻父母们抚养孩子的压力。 于是没多久,杨牧云就搜集到了野鸡蛋、麻雀蛋、燕子蛋、鹌鹑蛋、斑鸠蛋、喜鹊蛋、乌鸦蛋、鸽子蛋、鹦鹉蛋等众多品类。 杨牧云还让王金龙去买鸵鸟蛋、孔雀蛋等。 然后,现实给了杨牧云一记重锤。 孵化是有失败率的,而且即便孵化成功,也有大概率是寻常鸟类,达不到魔兽的标准。 鸽子蛋、鹌鹑蛋数量多,一批孵化几百个,总能得到几个魔兽。 而燕子、麻雀这些,数量少,孵化出来的全是废物,偶尔运气爆棚得到一两个魔兽,可是基数太小,根本没有筛选的余地。 于是杨牧云从遍地撒网变成重点培养,着重培育鸽子和鹌鹑。 鸽子的用处不消说,就是用来传递信息的,不仅要体力好、飞得快,还得方向感强不迷路、不贪吃。 鹌鹑就不用多说了,肉蛋两用,餐桌上又多了一种食材。 诸事顺遂,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种花家蒸蒸日上。 而随着第二代走地鸡成长起来,杨牧云又进行新一轮的筛选,挑出优秀的个体,其他的全都丢给哥布林们当坐骑。 于是,种花家有了骑兵队列。 哥布林弓箭手、走地鸡组合而成的弓骑兵。 因为走地鸡的爪子锋利,能在战斗中撕扯敌人,于是杨牧云给弓骑兵起了个名字——乘鸡撕汗。 第180章 狗头野望 亲手培养一个眷属,杨牧云心中成就感爆棚。 就像是亲手拼完一个拼图,亲手组装一个手办,但拼图和手办是死的,走地鸡是活的,能跟在身边一起散步,还能跟着一起上战场。 除此之外,拼图和手办买回来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而走地鸡可以不断成长,还能通过信仰之力对其进行灌输,不断强化,达到一定阶段还能成长蜕变。 至于下一个阶段是什么模样,有什么能力,一切都是未知。 杨牧云开始琢磨,下一步该干什么呢? 这么长时间的经营,杨牧云已经摆脱了粮食危机,魔力果实也大批量种植,又有了可代替魔力果实的鸡蛋、鸡肉,不仅能让手下吃饱,还能让手下吃好。 最重要的,杨牧云更不缺信仰之力。 窃据寺院带来了稳定的信仰之力,沙雕视频和《赘婿》小说的深耕一旦引爆,带来的收益绝对超过寺院。 如果神明也有福布斯排行榜的话,自己在新神里面也算是首富了。 只是,如何将这些资源转化为实力呢? 天空的劣势依旧没解决,眷属方面依旧拿不出手。 杨牧云开始盘点自己的手下。 哥布林已经有了月神的赐福,再加上大地赐福的坐骑,弓骑兵优势十分明显,未来肯定要在这条路上继续磨砺,提升,就不用多操心了。 等王金龙多赚点钱,买点复合弓的材料,给哥布林把武器升级一下,别的也就没有什么立竿见影的提升方式了。 按照投靠的先后顺序,下一个应该是狗头人了。 杨牧云叫来黑头,开门见山的说道:“哥布林的新坐骑你看到了吗?” 黑头立刻抹了把口水,“主人,我很喜欢。” 杨牧云心中暗骂:都学会抢答了。 “坐骑不是什么难事,关键你们还没有展现出特殊的能力,我也不知道给你们配备什么资源。” 黑头立刻回答道:“感谢主人的栽培,我和我的族人们吃饱喝足,每天还有固本培元丹吃,现在我们的身体都已经淬炼完毕,随时都能晋升第二阶段了。只是,我们在等待机会。” 等待机会? 杨牧云愣了一下,问道:“还得选良辰吉日吗?” “是的主人!我们狗头人有好几个晋升路线,如果选择大地,我们钻洞挖掘的能力将会极大提升,很多地下城都是地底狗头人挖掘修建的。” 杨牧云点了点头,地下洞穴的探索就是狗头人完成的,他们在这方面有独特的优势。 黑头又说道:“我们还可以选择河流,水域生存的能力会得到提升,成为河流狗头人。” 杨牧云问道:“那你呢,你选择什么?” 黑头回答道:“我们当初追随主人是有私心的,我们看到了大地之熊,所以想着效忠之后能够得到大地的祝福。可是后来我们发现,地底狗头人对主人用处不大,就放弃了这个念头。” 杨牧云瞬间明白过来。 地底狗头人最大的作用就是在地底搞挖掘,兴建地下城池。 可是这种事拉玺达也会干,而且干得更好,更效率,地底狗头人这条分支几乎没有任何意义。 黑头深吸一口气说道:“我们狗头人还有一个选择,那就是天空。” 杨牧云瞪大眼睛,上上下下打量着狗头人,这家伙还能长翅膀?开什么玩笑。 黑头连忙解释道:“主人,我们狗头人并不是纯粹的走兽,我们身上还有一部分蜥蜴的特征,根据老人们的话,这是龙族的血脉。我们可以在祭祀龙神那一天向龙神祈祷,如果得到回应的话,我们就有机会得到龙神的赐福,成为……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因为从来没有狗头人成功过。” 杨牧云没想到,狗头人这么有梦想,只是这个梦想有点遥远啊,不敢说后无来者,至少前无古人了。 黑头立刻鼓起胸膛说道:“主人,连哥布林都能得到月神的眷顾和赐福,我们也想试一试,即便得不到龙神的回应也没什么损失,还能再选择其他路线。” 杨牧云顿时明白过来,狗头人这么忍着,是因为不愿输给哥布林啊。 也对。 哥布林是出了名的战零渣,狗头人好歹也有些战斗力。 可是哥布林现在混得风生水起,不仅有月神的赐福,还得到了走地鸡这种专属坐骑,狗头人不羡慕嫉妒恨是不可能的。 “祭祀龙神是哪一天?” “三天之后。” “祭品都准备好了吗?” 祭祀肯定得有祭品,祭品越丰富、珍惜,越能吸引神明得注视和眷顾。 毕竟神明对信徒缺少了解,祭品是唯一评判信徒的标准。 就像相亲时候,直接把车钥匙和房本往桌上一放,什么都不用说了。 如果什么都没有,就光一张嘴吧啦吧啦。 不好意思,我想等工作几年稳定下来再说。 对不起,我正在考研,等我考上再说吧。 哥布林给月神准备的祭品也不咋地,就是一些平常的果实、花草,但哥布林压根就没想过能得到月神的回馈。 纯粹是月神脾气好,不在乎这些物质上的东西,看哥布林顺眼,直接就降下了赐福。 但龙神不一样。 凶残而强横,而且视财如命。 如果第一次不能打动龙神,就不会有以后了。 黑头回答道:“我和我的族人们这段时间一直在狩猎,捕获了很多猎物,加起来有上百头,应该足够了。” 杨牧云却摇了摇头。 龙可是食物链顶端的霸主,金字塔尖顶上的掠食者,什么强横的生物都是它的食物。 狗头人狩猎的那些大鱼大肉在龙眼中根本不值一提。 “祭品方面不用担心,我帮你们筹备点。”说完,杨牧云脸色一沉,“这种重大的事情,你都不和我商议,究竟是什么居心。” 黑头立刻跪下去,“主人,我们只想变得更强大,否则我们根本没有追随您的资格。如果依旧平庸无能,我们根本没有资格享用主人的资源,我们会自主的离开,绝不成为主人的耻辱。” 杨牧云心中暗道:狗头人确实忠诚,但是太忠诚容易走极端。 【感谢滑稽山上滑稽散人打赏+,加更感谢,1010】 第181章 准备祭品 龙几乎是最强大的生物,很多头上长角、身上有鳞的生物都喜欢在自己的种族名中插入龙字,强行和龙族蹭关系。 这种行为放在其他种族身上都是无可容忍的亵渎,但龙族喜欢播种,二代三代继续播种,他们自己都分不清到底有多少亚种和分支,也就懒得管了。 狗头人说自己身上有龙族血脉,这事有可能是真的,但也可能是单方面认亲。 可如果得到龙神赐福,有没有血缘关系都不重要了。 杨牧云也很希望狗头人得到龙神的赐福,那样的话自己麾下就又多了一支强大的眷属。 所以礼物一定要准备好。 送点什么呢? 杨牧云叫来王金龙,“你现在有多少钱?” 王金龙立刻回答道:“上次大小姐打赏的钱差不多花完了,不过这几天黄毛卖出六支蝉蜕膏收入60万,卖出15个手办进账32万,除去日常开支,账户上还有85万。” 经过之前两次爆料,手办的价格已经涨起来了,每个都能进账一两万,遇到几个大老板竞价卖得更高。 不过现阶段手办的收益已经是零头了,蝉蜕膏才是暴利。 黄毛拿货一支10万,能卖多少是黄毛自己的本事,王金龙不管这些细节,也省去了许多麻烦。 杨牧云听到85万,心中顿时掀起了惊涛骇浪。 上辈子的积蓄从来没超过5万的,每天绞尽脑汁都在想着怎么挣钱,结果还是一穷二白。 这辈子随便弄点小生意就有几十万进账,估计明天就是百万身家了。 哎。 “提80万出来,全都买成金条。” 王金龙静静地点头,没有半点肉疼的表情。 他明白,自己现有的一切都是神明赐予的,自己身上的钱财也都是帮神使大人保管,神使大人怎么使用都没关系。 自己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把事情办得漂漂亮亮。 “对了神使大人,金条要真货还是假货?” 杨牧云心中暗骂一声,当然是要真货,搞一些合金去欺骗龙神吗? 王金龙连忙解释道:“假货也是金的,大小、重量、纯度都一模一样,只是来路不明,上面的戳也是伪造的。不过这类型的更便宜,买起来也更方便。” 杨牧云顿时了然。 如果直接找银行买金条,肯定要办各种手续,会留下购买记录,一次两次还行,如果买的太多太频繁,肯定会引起有关部门注意。 而且,自己买金条是为了实用价值,不是为了投资和流通,发票、认证什么的根本无所谓,肯定是哪个便宜买哪个,哪个省事买哪个。 王金龙说道:“黄毛认识的有一个开金店的富婆,如果从她那拿的话,可以便宜很多。” 这是个好事。 杨牧云瞬间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 “那就找她买吧,不用留标记,是纯金就行。另外,记得保密,别留下什么尾巴。” 王金龙离开后,杨牧云打开电脑搜索了点信息,然后穿上羽衣,一飞冲天。 今天早上湿地公园有人放生蛇被当场抓获,但一百多公斤的蛇已经放了出去,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展开紧急搜索也只抓回四十几公斤。 被抓回来的蛇有无毒的草蛇,但也有少数剧毒品种,一旦扩散开来,随时都会威胁市民的生命安全。 消息一出,湿地公园封闭,紧急联系几个知名的捕蛇公司过来清理隐患。 杨牧云看到这个消息立刻有了主意,都说龙蛇一家,那就抓几条蛇当祭品嘛。 一路直冲湿地公园,发现周围主要路段都设置了路障,拉起了警戒线,还有醒目的条幅提醒人们绕行,公园中的大喇叭也在循环播放疏散通知,以及遇到毒蛇的紧急自救措施。 杨牧云心中暗道:公园里一个人都没有,更方便了狩猎。 蛇游过的地方都会留下一条蛇路,就像水管压过的痕迹。 这种痕迹寻常人注意不到,但有经验的捕蛇人会根据这条蛇路判断出蛇的种类、大小等。 杨牧云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但杨牧云视力好,很快就找到了一条蛇路,并且顺着蛇路向前飞。 前方出现的蛇路越来越多,杨牧云心中暗道:这肯定是蛇群汇集的地方了。 可是这么多的蛇聚集在一处,怎么想怎么不对劲。 再向前就是污水处理厂的排水口,哗哗的水不断冲出,在湖边掀起大片雪白的水花。 这周围水体营养丰富,生长着大片的藻类、水草、芦苇等,就连供人行走的水泥路和护栏上也都爬满了青苔绿藓,岸边固堤的垂柳密密麻麻,仿佛遮阳的绿伞,令这片区域阴凉清爽。 蛇路进入水草范围就消失不见了。 杨牧云心中一紧,随即双翅一振向上拔高。 下一瞬,一条蛇从草丛中窜起,长着大嘴咬向自己。 杨牧云心中暗道:这里潮湿、隐蔽又人迹罕至,果然是蛇理想的生活环境。 不过杨牧云是过来狩猎的,找到蛇群聚集之地只会欣喜,根本不会害怕和退缩。 那蛇一口咬空,身子扑到最高点停滞了一下开始下坠。 可就在这瞬间,杨牧云一个猛子扎了下去,接近蛇的后脑位置,然后一爪探出,紧紧抠在蛇头上,然后手掌一震,五根手指紧紧抠入。 蛇吃痛之下左右摇摆,死命挣扎,可是杨牧云不管不顾,五指就像插豆腐一样轻易戳穿蛇的颅骨,然后将脑仁绞成一团浆糊。 蛇瞬间停止挣扎,软趴趴的垂了下去,杨牧云一松手,便听噗通一声。 甩了甩手上的血水和脑浆,杨牧云低头看向羽衣的袖子,却发现羽衣表面像荷叶一样不沾水,血滴根本沾不住,羽衣清洁如新,光洁透亮。 “不错!省的洗衣服了。” 之后,杨牧云便开始了掠杀模式。 上次杀鱼淬炼身体,又用信仰之力强化体魄,杨牧云已经把身体打熬得圆满无暇。 只是一直没机会检测一下自己的战斗力。 眼前这些蛇正是好靶子。 也算是为民除害,积攒功德了。 第182章 地下水道 草丛中全是蛇路,一条又一条花花绿绿的蛇从草丛中游荡出来,蜷缩着身子然后猛然弹出扑向杨牧云。 然而体型并不能说明一切。 杨牧云身高只有4厘米,这里随便一条蛇都有几十厘米,双方的身高差距最低也是十倍以上。 然而单论力量,杨牧云可以提着一条半米长的蛇悬浮在空中,论起速度,根本没有蛇可以接触到杨牧云,杨牧云都不用秀身法,单纯依靠速度就能摸到蛇脑后。 至于杀伤力…… 獠牙和毒液在杨牧云面前都是摆设,反而杨牧云的手指,就像九阴白骨爪一样,插一下五个窟窿眼。 一击致命,一击必杀。 很快,草丛中就躺下了十几条蛇的尸体。 杨牧云则甩着手上的血迹,把战利品丢回部落,然后继续向前走去。 不知是不是错觉,越靠近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口,蛇群就越密集,攻击性也越强。 这气味…… 有点刺鼻,显然污水处理厂排出的水有问题。 杨牧云没有停留,而是顺着蛇路汇聚向排水口走去。 穿过一道铁栅栏,杨牧云立刻从分辨出污水的刺鼻气味中夹杂着丝丝的腐臭和咸腥。 “这排水口简直就是天然的蛇洞,冬暖夏凉,还有铁栅栏防御,不怕野兽侵扰。这些蛇太会选址了。” 漆黑中亮起两颗绿油油的光点,杨牧云不慌不忙的脱下羽衣,折叠起来塞入蛇皮袋。 下水道卫生不好,杨牧云不忍心脏了自己的衣服。 至于袭击自己的家伙,杨牧云不闪不避,抬手一引一拍,手掌击在蛇头鼻孔处,一元硬币粗的大蛇毫无抗拒之力,被杨牧云这一巴掌拍得当场扑街。 强大的冲力作用下,蛇的身子从杨牧云前方荡到杨牧云上方,然后荡到杨牧云后方。 杨牧云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又看了看颅骨粉碎的蛇头,心中暗道:身体淬炼得太狠,出手力道有点大啊。 不过杨牧云还是开心的收起战利品,然后继续前行。 再向前就没了洞口的亮光,变得一片漆黑,真正的漆黑。 不过杨牧云从小就习惯了洞穴的环境,能够黑夜视物,更何况使用生命能量淬炼身体,又用信仰之力强化自身,夜视能力有了质的提升,完全无视了黑夜。 又杀了几只偷袭自己的蛇,拐过一道弯,杨牧云左右打量了一下,很快就看到了一个巨大的蛇盘。 蛇身有大瓶可乐粗,一只手都握不住,长长的身子在地上盘着,也不知道具体有多长,蛇头则高高竖起,几乎触到排水道的顶部又垂下来,居高临下的看着杨牧云。 周围的蛇群也都以这条蛇为中心,仿佛众星拱月。 杨牧云心中微微惊讶起来。 因为这条大蛇不一般,身上隐隐约约流露出信仰的味道。 就像巨钳蟹、矛嘴鹮一样,这只大蛇也在收拢小弟,窃取信仰提升自我。 这时候,大蛇双眼直视杨牧云,口中嘶嘶的吐着信子,一道意念触碰到杨牧云。 “人类……为什么……入侵……地盘……” 感受到脑海中的意念,杨牧云终于确定了自己的猜想。 地球上有超凡生物。 杨牧云心中先是一紧。 因为地球上有超凡生物的话,就意味着存在掌握了超凡力量的人类,那些古老的家族、宗教也都不容小觑。 随即杨牧云心中一松。 地球上有超凡力量才好玩,如果无双割草就太无聊了。 杨牧云也同样直视着大蛇,问道:“你存在多少年了,又是怎么开启灵智的。” 大蛇消化了一下杨牧云的问题,然后回答道:“不记得……最近才变成这样……不知道……” 杨牧云看了一眼大蛇的体型,又想了想排水口处铁栅栏的网格宽度,瞬间明白怎么回事了。 “你体型太大,出不去了?” 大蛇继续嘶嘶的吐着信子,“我吃……老鼠……鱼……虫子……它们帮我……冬天……很饿……” 杨牧云怜悯的看着这条大蛇。 找到这个好地方当窝,然后睡了一觉莫名其妙成精了,然而福祸相依,它发现自己出不去了,只能在这里等待送上门的老鼠和鱼,然后就是控制一些小弟帮忙捕猎,冬天蛇群冬眠的时候就只能挨饿。 还好蛇很耐饿,换成猫狗之类的生物,估计早就没了。 这条大蛇不主动攻击,杨牧云也没杀它的兴趣了。 毕竟人家活这么大也不容易,还是自己在地球上遇到的第一个拥有信仰的生物,杀了实在太可惜。 “你很小心,潜伏这么多年都没被发现,不过今天新来的那些蛇引起了人类的注意,他们正在搜查公园每一个角落,你这里估计是藏不住了。” 大蛇略显紧张,焦躁不安的拍打着尾巴,口中芯子吞吐的速度也更加快速。 杨牧云也没多想,继续说道:“一旦被人类发现,你肯定会被捉去做研究。” 说到这里,杨牧云心中一惊,如果大蛇成为研究对象,被人类研究出信仰的秘密,岂不是意味着新时代的降临。 不行,绝不能让大蛇落入人类手中。 而这时,大蛇自言自语道:“为什么……不受……控制……” 杨牧云愣了一下,什么意思? 什么不受控制。 仔细分辨才发现,大蛇幽绿色的眼睛中心有着一团缓缓转动的能量漩涡,这两个能量漩涡正在散发出特殊的力量,不着痕迹的蛊惑着周围蛇类的心智。 大蛇就是靠这个能力掌控蛇类为自己捕食,也正是靠这个能力将刚放生的蛇收为己用。 “搞偷袭?” 杨牧云心中一怒,这小垃圾玩不起,还好自己修为强大,无论身体还是精神意念都强化到了大圆满的程度,大蛇这点粗浅的精神控制直接无视,甚至感觉都没感觉到。 大蛇见装不下去,干脆不装了,蛇头轰的扑向杨牧云所在的位置。 “这里……你……逃不掉……” 杨牧云纵身跳起避开大蛇的攻击,随即冷哼道:“这里的确是个好地方,就算打破头也不会被外界发现。” 本来不忍心对大蛇下手的,可对方主动找死,正遂了杨牧云的心愿。 那些普通的蛇都是秒,根本起不到检测的作用,正好拿这个大家伙当沙袋,看看自己的实力究竟有多强。 第183章 它的很大 大蛇很疑惑,自己的能力怎么失效了。 以往只要是活物在自己周围,什么蛇虫鼠蚁之类的都逃不过自己掌控,就连水里的鱼儿也能控制,也正是因此自己才能活到今天。 可是,这个虫子一样的人类,怎么就控制不了呢,究竟是没脑子,还是没心眼。 大蛇向前一扑,虽然被杨牧云轻松躲掉,可大蛇还是达成了自己的目的,移形换位,从排水道内侧变成排水道外侧,堵住出入口位置,防止杨牧云逃跑。 杨牧云也察觉到了大蛇的用意,随即不屑的笑了。 “大长虫,你究竟是吃什么长大的,光长身板不长智商,连最基本的形势都看不懂。本想饶你一命,现在却留不得你了!” 大蛇吐着信子不说话,而是猛然攻击,上半身扑,下半身扫,中间半截还碾压滚动,使尽浑身解数想要置杨牧云于死地。 杨牧云轻松弹跳蹦跃,大蛇别说攻击了,连碰都碰不到一下。 十几秒后,大蛇终于累了,攻击变得缓慢起来,毕竟常年宅在下水道里不动弹,猛一运动气喘吁吁。 杨牧云笑了一声,“该我了!” 随即箭步急冲,然后纵身跃起,右拳一拧狠狠砸在大蛇七寸。 方才交手的过程中杨牧云已经大致估算出了蛇的体长,并且根据比例找到了七寸的位置。 大蛇将敌人的动作看得清清楚楚,但也只能是看得清楚,视力好不代表反应快,反而只能眼睁睁看着敌人攻击。 现在,大蛇唯一的想法就是:这人类体型渺小,和虫子一样,力量肯定不大,连自己的皮都蹭不破。 然而下一瞬,大蛇只觉得自己身体被射穿,强横的力道贯体而入、破体而出,灵魂仿佛被打出窍,视角一阵模糊,竟然看到了自己的后脑勺。 下一瞬,视角恢复,只是视野变得模糊起来,痛疼令浑身筋络和肌肉收缩、抽搐,大蛇的身体也怪异的扭曲起来。 杨牧云一拳得手,并且根据拳头反馈回的细节判断大蛇的伤情。 鳞甲看似完好无损,可鳞甲根部已经完全脱落,肌肉厚实,实则肌肉纤维已经被粉碎,并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起,骨骼倒是强硬,没有被打碎。 “不错,是个硬骨头!” 杨牧云脚尖踩着大蛇的身子向上冲去,仿佛奔跑在一条通天之路上,然后一记冲天炮轰中大蛇下颚。 大蛇的脑袋立刻向上冲去,带得身子也绷直、上窜,头颅即将撞在下水道顶上才缓过劲来,然后低下头寻找猎物。 杨牧云粗略估算了一下,这条蛇的体型在四米半到五米,这种体型的蛇重量大概在四十公斤左右。 自己的一拳将大蛇上半身带了起来,就等于二十公斤的力量…… 不,力量不是这么计算的,但是无论怎么说,自己这一拳的力道都要远高于二十公斤,而且考虑受力面积的话,这一拳的杀伤力只高不低。 大蛇晃了晃脑袋,发现视野更加模糊,于是干脆闭上眼睛,纯靠热量感应敌人的位置。 杨牧云察觉到大蛇怪异的举动,顿时明白过来。 “热感应又如何,你真能跟上我的速度吗?” 说完,杨牧云瞬间加速,围着大蛇奔跑起来,大蛇的头颅紧盯着杨牧云原地转动,整个蛇盘也跟着动了起来。 下一瞬,顺时针跑圈的杨牧云向反方向跑去,反应不及的大蛇立刻出现破绽,把后背卖给了杨牧云。 杨牧云几个踏步冲上大蛇身上,然后踩着脊背的鳞片一路向上奔跑。 大蛇察觉自己上当之后立刻转身寻找敌人的踪迹,然而热源消失,周围空无一物。 “蠢货,我在这!” 大蛇终于察觉身上有异常,于是拧着脖子向后看去,然而迎接它的是一个拳头。 杨牧云一记右勾拳砸在大蛇脸颊上,拳头传回的触感告诉杨牧云,大蛇嘴巴里的颚骨碎了。 随即杨牧云左手抓着大蛇下颚,右手并指如刀猛地戳入大蛇咽喉。 这里有蛇鳞保护,细密的蛇鳞将身体保护得严严实实,不留一丝缝隙。 然而杨牧云的指甲更尖锐、更锋利,直接顺着鳞片缝隙插进去,鳞甲的保护形同虚设。 手指插入大蛇身体,杨牧云的手指在其中感应一下立刻找到了血管、食管、气管等。 要害被制,大蛇疯狂扭动起来,脑袋冲向地面,想要将杨牧云压在地上碾死。 可是杨牧云干脆利索一划,随即双足发力离开大蛇。 轰! 大蛇狠狠撞在地上,湿滑的地面瞬间划出一道长长的血迹,大蛇冲势不止,一直撞在铁栅栏上才停住,而后不顾一切的疯狂挣扎。 粗大的尾巴就像一条钢鞭,狠狠摔在地上、水中、墙上,以及铁栅栏上。 轰轰隆隆的巨响声中水花爆射,青苔翻飞,铁栅栏上常年积攒附着的絮状杂质也被蛇尾搅起,在下水道中飘洒。 遭到重击,铁栅栏松动了一下,大蛇再次撞上去。 一次、两次、三次…… 终于铁栅栏崩开一角、两角,大蛇猛地一撞,铁栅栏轰然倒塌。 只是此时,大蛇也耗尽了体力,猛力挣扎的身子静止不动,过了许久之后才左右扭动着爬过铁栅栏,游向外面的草地。 杨牧云抓住大蛇的尾巴向后拖,将它的身体一点点拖回下水道。 大蛇无力抗拒,也不再抗拒,生命流逝的最后关头,它眯着眼睛看向外界广阔无垠的天地。 “如果……没有灵智……自由……活着……” 接到大蛇的精神波动,杨牧云愣了一下。 是啊,如果大蛇没有开启灵智,此时肯定还在草丛中自由窜行,追逐青蛙鸟雀,偶尔再吓得几个小女生尖叫痛哭。 开启灵智之后身体异变,却只能困居在狭小的下水道里,至死才见到外面的天地。 大蛇拼尽全力之下完全可以打开铁栅栏,但是有了灵智之后却生出担忧、疑虑甚至恐惧,不敢殊死一搏。 或许,这就是拥有智慧的代价。 杨牧云说道:“这里是凡人的世界,早就没有神明生存的土壤了,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但这种变化对你而言是灾难,而非幸运。” 只可惜,大蛇听不到了。 杨牧云打开通道,比划了一下,发现通道有点窄。 蛇身像大可乐瓶一样粗,而最粗的腰和头还要大上一圈,通道根本容不下。 没办法,杨牧云只能放弃了将蛇尸拖回去的打算,而是手掌盖在蛇头上,随即开启见神视角,研究大蛇身体。 杨牧云想知道大蛇变化的原因。 【感谢滑稽山上滑稽散人打赏,加更报答~】 第184章 心灵控制 杨牧云心中想了很多。 小人世界神明多如狗,什么山精野怪都敢自称神,神这个称谓早已烂大街了,既不神圣也不高贵更不强大。 但是地球上不同。 再能耐也就自称一下大师、专家,谁敢堂而皇之宣称自己是神明,当天就得被请去喝茶。 野生动物也一样,一旦被发现特殊之处必定遭来围捕,根本不可能发育到狂蟒之灾的程度。 寺院中的无主信仰告诉杨牧云,这世界上应该没有超凡存在。 但是眼前又怎么解释? 可如果这个世界有超凡存在,为什么不去窃据寺院中的无主信仰呢? 这解释不通啊。 下一瞬,杨牧云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 见神不坏状态下仔细检查大蛇的脑袋和身体,杨牧云发现这条蛇身上根本没有信仰之力的存在。 如果使用信仰之力强化身体,肯定会留下信仰的痕迹,但这条蛇身上没有,一丁点都没有。 取而代之的是,大蛇浑身肌肉、骨骼甚至大脑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伤痕。 不是物理伤痕,而是药物腐蚀和破坏。 这条蛇脑子都被腐蚀成蜂窝状了,千疮百孔的,能活到现在真是异数。 也就是说,这条蛇射入了某种刺激生长的药物,但是这种刺激生长是狂暴而无序的,搁在什么生物身上都是妥妥的畸变,死亡。 这条蛇也不知是身板粗壮还是运气爆棚,竟然扛过了药物的毒害,不仅没死还因祸得福,变异成了现在的样子。 这也是为什么它能够自由穿过铁栅栏进入,变异之后却无法通过铁栅栏回到外面,只能困居于此。 虚有其表,难怪实力这么菜。 明白真相后,杨牧云叹了口气。 地球上虽然没了神明立足的土壤,但科学已经发达到可以制造超凡生物的地步,好莱坞大片中的超级英雄或许不是空穴来风。 “献祭!” 很快,大蛇的身体被血光包裹,随即爆散成漫天光粉。 一个气泡在原地吹起,缓缓旋转,散发出瑰丽的蓝紫色光芒。 这是一条小蛇,蛇身很细很短,蛇头很大很圆,尤其那对眼睛格外醒目。 杨牧云伸手摸向小蛇,却没想到小蛇一转身向杨牧云的手指咬过来,杨牧云不查之下被小蛇咬到,手指立刻传来钻心的疼痛。 小蛇的身体就像采血的玻璃管,迅速被血液注满,随即,小蛇盘绕着杨牧云手指,首尾相连形成一枚指环。 这…… 杨牧云看了看还没一毫米粗的指环,又想了想刚才四五米长的大蛇,心中暗道:这厨子克扣了不少啊。 但是下一瞬,指环散发出一道奇特的能量,杨牧云的精神意念与这道能量接触的瞬间只觉得脑子里轰隆一震,眼前的世界瞬间出现左中右三层重影。 下一瞬,三层重影叠到一起。 但是杨牧云总感觉眼前的事物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 仔细分辨才发现,自己又多了一双“眼睛”,就是手上的指环。 这双眼睛看东西称不上清晰,甚至有些模糊,但是这双眼睛拥有类似热成像的功能,可以“看”到草丛中隐藏的活物。 杨牧云将目光转向一个长条的轮廓,精神意念立刻捕捉到对方的思维。 “过来!” 很快,一条三角脑袋的蛇游出草丛,翻过铁栅栏来到杨牧云面前。 杨牧云能清晰感知到这条蛇的思维,知道它的恐惧和不安,还能对其下达各种指令。 “这是大蛇精神控制的能力吗?” 大蛇的精神力不算强,精神控制效果有限,杨牧云几乎免疫了这种层次的控制效果,甚至都感觉不到大蛇在尝试着控制自己。 但这并不意味着精神控制的能力很垃圾。 这就像拿一节七号电池去带动比亚迪电动车,带不起来是电池的原因,而不是车的原因。 杨牧云有庞大的精神念力,但没有什么好的使用手段,这枚指环来的正是时候。 精神力迅速向四面八方辐射,草丛中、树荫下、水草里隐藏的蛇类全都受到召集迅速汇聚过来,竟然有上百条。 这其中既有土生土长的,也有被煞笔放生的,杨牧云下达指令让蛇群进入水道中,然后继续搜罗周围可能存在的漏网之蛇。 “攻击!” 蛇群瞬间疯狂,向着周围的其他蛇咬过去,上百条蛇战成一团,扭曲挣扎的画面就像鞭子抽打在杨牧云心脏上,嘶嘶的声音更是如同锯子穿过左右耳孔,然后反复抽拉。 这画面非常邪异,胆小的人看了不是吓破胆就是吓丢魂。 很快,蛇群安静下来。 没有胜利者,也没有幸存者。 杨牧云打开空间通道,然后抓起一只只蛇尸丢进去。 做完这一切,杨牧云激发手上的风之指环掀起大风,控制水流冲刷现场留下的血迹,以及杂七杂八的痕迹、线索。 大蛇的存在是个秘密。 杨牧云不打算把这个秘密暴露出去。 “没有神明的地球才是最好的地球!” 所有的蛛丝马迹都随着流水冲入湖中,就连水道中的泥土、青苔也都被杨牧云铲平洗刷干净。 做完这一切,杨牧云低头看着水道中清澈的水流。 引起大蛇异变的原因百分百在这污水中了。 杨牧云立刻脑补出几个可能——污水处理厂减少环节,排放不达标废水,某化工厂偷排污水,水中含有毒害物质,多种有害物质混杂竟然产生意想不到的反应。 就在杨牧云琢磨的时候,水道中水量激增,而且水里明显带着淡淡的绿色。 这个过程持续了大概七八分钟,然后水流变缓,绿色消失,重回清澈。 同时杨牧云发现,下水道中刺鼻的气味更加浓郁,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就是污水挥发产生的有害气体,水道是半封闭状态,空气几乎不流通,有害气体在这里堆积、聚集,最终达到一定浓度,诱发大蛇变异。 究竟是什么工厂? 又是什么药品? 谁开的厂子? 一连串疑问浮现在杨牧云心头,视线顺着下水道来水的方向看去,那里也有一个铁栅栏。 穿过铁栅栏很可能就是自己想要的答案。 可是这时候,杨牧云敏锐察觉到下水道中空气的震动,密集的脚步声,传来,杨牧云心知有人来了,立刻御剑飞入下水道更深处消失不见。 第185章 生命一号 沿着排水通道飞行,杨牧云很快便找到了几个偷排水的暗渠。 其中一个暗渠中气味浓烈,显然就是刚才排放绿色废液的那一家。 水管中没水,杨牧云沿着通道一路飞上去,飞了一会儿就来到一个充满阴森气息的实验室。 为了防止被发现,杨牧云收起飞剑,穿上羽衣,又重新化作小鸟。 入目可见是各种烧杯、试管、培养槽等,以及各种连着管管线线的电子仪器。 杨牧云看不懂这些,但他认识小白鼠。 精神意念通过蛇眼指环连接到小白鼠,杨牧云的精神世界中立刻浮现出一幕幕场景。 这些场景模糊、残缺,但是依旧能提取出一鳞半爪有价值的消息。 人类每天都给小白鼠打针,吃药,然后观察小白鼠的变化。 杨牧云又找到几只试验品小白鼠,连接到它们的精神获取信息,就像拼图一样,缓缓拼出自己找寻的答案。 试验品小白鼠的身体全都快速生长,变得粗壮起来,但这种粗壮根本不受控制,无序且杂乱。 小白鼠的皮肤就无法承受肌肉骨骼的增长而绷紧、裂开,随后小白鼠开始狂躁,充满了攻击性,而且发狂的间隔越来越短,如果没有同类就疯狂撞墙,即便被束缚全身也死命挣扎。 最终,小白鼠内脏器官无法承受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压力,破碎、终结。 杨牧云隔着玻璃器皿检查了一下小白鼠的状态,发现它们的身体和大蛇一样,都饱受药物摧残,大脑也像豆腐渣一样全是孔洞和缝隙。 比起大蛇身上的惨状,小白鼠的伤势轻微很多。 看得出实验室对药物的掌控越来越高,副作用也越来越小。 但,依旧是失败品! “这究竟是什么实验室,研究的又是什么药,这些药又将运用到哪里。” 杨牧云小心避过摄像头,寻找有价值的信息,结果一无所获。 四下搜索,很快便看到通向外面的排风口,杨牧云立刻钻了进去。 这时候,开门声传来,随即便听到“啪”的摔东西声。 一个中年男子声音气急败坏的说道:“催催催,催他奶奶的催!真以为搞研究跟搬砖一样,表针一转就有进度,就出成果!越催越慢,再催熄火!” 一个稍显年轻的男声小心说道:“老师,我们的药剂安全可控,对实验体的伤害也降到最低,已经可以申请临床试验了。” 中年男子哼了一声,“对肌肉生长的抑制还没达到稳定可控的程度,对大脑的伤害还没有完全解决了,临床试验无异于杀人。” 年轻男声说道:“老师,我们研制这款药的初衷就是为了帮助那些身体先天残疾,有缺陷,功能障碍的人变成正常人,让正常人更健康。为了达到这个伟大的目标,牺牲几个人又有什么。而且,我们可以用植物人,他们的大脑有没有都一样。” “混账!我就是这么教你的吗?这种禽兽不如的话亏你也说得出口。你,你要干什么,你敢……你竟然真敢……” “老师,为了全人类的进化,牺牲少数几个人没什么大不了的,即便老师挡在了全人类进化的道路上也不行。” 杨牧云走到排风口边缘,看到年轻人突然掏出一把刀,然后狠狠插入老师胸口。 “老师,你太迂腐了,已经是全球进化的绊脚石。今后,我将会是实验室的负责人,生命一号的创造者,引领全人类进入新时代的进化先驱。” 排风口中的杨牧云心中暗道:生命一号?果然是和生命进化相关的科研产品。 中年人粗重的喘息着:“没有我,你根本研究不出完整的生命一号。咳咳咳……就算研究出完整的生命一号,你也解决不了其中的缺陷。还有,徐家不会放过你的,你走不出宁江。” 年轻人得意的晃着手上的u盘,“所有的资料都在这里,只要我拿着这些资料,国外所有的生命工程实验室都会对我扫榻欢迎。哪像现在,跟着你整天睡实验室,一年到头都在养老鼠,我现在看到母老鼠都会想入非非知道吗!” 哼了几声,年轻人又说道:“至于药品的缺陷,只要在人体上做实验,很快就能找到症结,然后对症下药。不进行人体试验,你猴年马月才能有实质性进展啊!” 中年人看着那个u盘,眼睛里满是绝望。 “不要……不要这样……你这样做将会是国家和民族的罪人。” “切!都什么年代了,还跟我说这套。只要完成生命进化,世界上就只有新人类和旧人类的区别,不再有人种肤色的差异,这是多么伟大的贡献啊!明年的诺贝儿和平奖一定非我莫属!” 中年人捂着胸口的伤,语气虚弱地说道:“即便没了人种和肤色的差异,可意识形态的区别依旧存在,你这是要置我华夏万劫不复。” 年轻人嘴里嘟囔了一句,然后又捅了几刀。 “老师,你的格局太小了,根本不明白什么叫全人类共同进化。生命一号出自你这个种族主义者之手,真是莫大的耻辱!” 看着手上的u盘,年轻人哈哈大笑起来。 实验室的所有数据都被销毁了,u盘是这世上唯一一份生命一号的资料了。 拿着这份资料到灯塔国,自己就能成为人上人,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肤白貌美大长腿,狂野性感黑珍珠,尽享不同种族、不同肤色带来的不同体验。 可是这时候,一道黑影从眼前掠过,年轻人还没看清是什么便觉得手上一轻。 “u盘呢?我的u盘呢?” 再看周围的桌子上、地上,哪里都没有,找也找不到。 年轻人的心脏急骤紧缩,带得身子都佝偻起来。 如果没有u盘,灯塔国会收留自己吗,还会斥巨资给自己建实验室吗,会顶着舆论压力给自己物色活人做实验吗,还会拿纳税人的钱给自己养后宫吗。 不,不能! 一定要找到u盘! 然后,年轻人疯了似的冲到电脑旁,然而电脑就像砖一样,无论怎么操作都是蓝屏加乱码。 年轻人噗通一声跪倒在中年人面前,带着哭腔的喊道:“老师你醒醒,老师你不要死,老师你不能有事啊……老师你怎怎么就死了呢,你死了我怎么办啊……” 【感谢滑稽山上滑稽散人打赏,加更报答~】 第186章 九龙拉棺 杨牧云抱着u盘,一路御剑急行回到王金龙家中。 拔网线、开启,插u盘,打开。 实验数据勉强能看懂一部分,从编号1到编号,这个是试验品的代号。 中间一大串状态记录,各种字母组合的数据指标,这个数字和字母拆开来杨牧云都认得,但是放在一起就不懂什么意思了。 最后一个试验状态,全都是死亡,这个没什么难度。 再其他的,就真看不懂了。 专业术语,还有那些字母数字特殊符号的组合,简直比火星语还难。 火星语好歹还能连蒙带猜联系上下文阅读,但是u盘里这些,比天书还晦涩。 最最最重要的,u盘里的资料少了一部分。 别问杨牧云怎么知道的,因为资料末尾用加粗黑体字写着——以下内容须付费。 那个学生还不算太傻,知道留一手。 只可惜这一手没防住灯塔国,却坑了杨牧云。 就在杨牧云不断吐槽的时候,王金龙提着一个箱子回来了。 “神使大人,金条到了。” 都是方方正正的金条,而且上面没有印记,正符合需求。 点了点头,杨牧云说道:“这台电脑不要再联网了,还有,再给我配一台新电脑。” 王金龙立刻表示明白了。 “神使大人,现在手里的存款又见底了,是不是能接几个广告?” 杨牧云没有答应,“咱们的视频可以沙雕,可以侮辱观众的眼睛,但是绝对不能侮辱观众的智商,别搞一些假冒伪劣产品的代言。一旦接错了广告,就是在给神明抹黑,明白吗!” 王金龙立刻正色回答:“明白!” 可是,钱的问题总要解决。 蝉蜕膏的出货量必须严格控制,只有这样才能保持低调和神秘。 手办那边一天只出一个,再快就露馅了。 一下子花掉80万买金条,没有一二十天是攒不回来了。 生命一号又是一个大工程,肯定要购买大量的实验器材,这都得钱。 杨牧云突然发现,穷文富武这句话说得太有道理了。 财侣法地,财字当头,没钱不行啊。 杨牧云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王金龙的体型。 “你现在身材练得不错,肌肉轮廓也都出来了,可以跟那个减肥药公司联系,帮他们做代言了。” 减肥广告那边还有50万的合约没有到账,现在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正好该上门收账了。 王金龙立刻找到减肥药的电话,“我,肌肉金轮,王金龙。两个月前咱们签了一个广告代言……对……好……你们先查询一下吧……” “什么?找了其他代言人?那也行,你们按照合约规定,把违约金赔付一下,否则咱们就走法律程序。” 嘟嘟嘟挂断电话,王金龙无奈的摊了摊手。 “神使大人,我这就联系律师,以我们现在的名气和热度,肯定会有大律师帮咱们打官司。徐福记药业集团这次肯定要倒大霉了。” 杨牧云愣了一下,“等等,那个减肥药公司叫什么名字?” 王金龙连忙回答:“徐福记药业集团,他们是专业搞药品的,保健品、营养品都是他们的强项,最近几年又推出了好几款减肥药,还跨界搞减肥茶、养颜茶。” 杨牧云心中暗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刚才那个实验室就是徐福记药业集团的,u盘中很多图片资料上都有这家公司的标志,没想到王金龙这边碰到的也是他们。 这家公司不好好赚钱搞什么生命一号,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货色。 正好借王金龙的量量他们的长短,测测他们的深浅。 于是,杨牧云说道:“不管他们是要蹭热度还是什么,这个官司咱都奉陪到底。官司要打,钱要拿,那个公司的减肥产品也得给他们搞臭了!” 减肥药,纯粹就是收智商税的玩意。 杨牧云上辈子肠胃菌群紊乱,治都治不好。 生冷油腻辛辣海鲜之类的东西都不能吃,自来水也不能喝,否则就会拉肚子,严重点能威胁到生命。 就这样,短短半年时间,从180暴瘦到120,又半年,只剩下80斤,不仅脂肪找不到了,连肌肉都消失大半,真正的皮包骨头。 很多减肥药都是在干扰肠胃正常功能,抑制肠胃正常吸收,短时间里确实有减重的功能,但实际上都是饮鸩止渴。 杨牧云带着大堆金条回到部落时,狗头人已经开始准备龙神祭祀了。 祭祀龙神的日子实际上就是龙神过生日,只不过龙族的历法有点古怪,不是365天,而是根据天空中某一颗星辰的运行轨迹计算的。 这颗星辰八十多年才出现一次,也就是说,狗头人八十多年才有一次机会给龙神过生日,前十几年出生的狗头人才有机会参与这个庆典,获得龙神的眷顾。 不仅狗头人,其他那些拥有龙族血脉的生物都会赶着这一天祭祀龙神,献上祭品,期待沟通到龙神。 虽然龙神是只吃不吐,只进不出的性子,可万一龙神心情好,看自己顺眼降下赐福呢? 做龙要有梦想。 河谷空地上,黑头带着一百多个族人平整地面,清理杂草,然后用河里捞出的小石子铺垫祭坛。 这些石子光彩鲜艳,在阳光下还能反射出瑰丽的光芒,一定能吸引到龙神的注视,除此之外还有各种亮晶晶的矿石、金属片。 杨牧云看到这一幕直接摇头,然后抬起一块金条扔在祭坛上。 哦,金条有点不准确,这玩意就是一座小金山,砸在地上还传出轰隆的震响。 狗头人全都愣住了。 这…… 黄金? 虽然北地没有把黄金当成货币,但黄金可以当做装饰品,很多长獠牙的生物还喜欢用黄金嵌套在长长的牙齿上。 平常黄金都是一小块,一小坨,而今天,直接一大块,比好几个狗头人加起来大。 杨牧云挥了挥手,象头人带着十多块金条走了过来,然后在祭坛上垒砖砌墙,一个纯粹由金条搭建的黄金屋现了出来。 然后是九条杨牧云精心挑选的蛇尸。 这些蛇在地球上都是中等个头,可是到了小人世界就是巨兽级别,个头足,卖相好,用来当祭品摆盘最合适不过。 看了一眼被象头人摆弄的九条蛇,再看一眼金条垒砌的黄金建筑,杨牧云微微愣神。 “看上去有点像九龙拉棺……” 【感谢滑稽山上滑稽散人打赏,加更报答~】 第187章 这个我熟 祭坛搭建起来,狗头人们全都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还把身上的毛发剃掉,将毛发下的鳞片显露出来,并且小心的给鳞片打磨、抛光,然后刷上一层油脂,让自己全身上下都亮晶晶的。 看到狗头人的动作,杨牧云感觉很好玩,也很好笑。 这情形就像舔狗跟女神见面似的,女神也没说见不见,也没说行不行,舔狗却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 平常理发十块,今天咬牙掏出个一百的,就照这个剪,平常都不用护肤品,今天差点把自己腌入味。 但是呢,人家女神就吃这套。 别管看好不好看,至少说明你用心了,重视了。 当然,最后该拒绝还是要拒绝的。 舔狗嘛,就是女神用来刷魅力成就的任务怪,要不然哪来的“万”人追捧。 不过舔狗家有金山就不一样了。 一个又一个意念在祭坛上方扫过,空中极光一样拉扯出缤纷的光带,仿佛有一个钻头或者砂轮打磨在空气上,迸射出大片的火花。 狗头人立刻兴奋起来,没想到这么快就得到了龙神的回应。 可是黑头咆哮一声震慑住族人,“都闭嘴!这是捣乱的域外邪灵!祖龙星辰没有显现,还不到祭祀的时间。” 旁观的杨牧云立刻转向拉玺达。 后者解释道:“域外邪灵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强大存在,他们知道这个世界的存在,却无法进入,于是会在祭祀的时候掺一腿,想要取而代之,借助祭祀获得这个世界的锚点。” 杨牧云顿时明白过来,原来是截胡的。 拉玺达语气中带着幸灾乐祸的意味,“你应该感谢这个邪灵。虽然你的祭品很不错,但龙神不一定会注视到这里。而邪灵挑衅龙神,为了维护自己的威严肯定会出手的。你这次赚到了。” 说完,拉玺达摇晃着身子站起来,然后一言不发的离开。 怒海狂潮的音浪从天空轰到地面,然后就看到一道五色光芒从天而降,光芒冲击在地上溅起大片的烟尘,烟尘散去,一只光芒幻化的巨龙出现在原地。 虽是光芒幻化,但巨龙体型威武,神态威严,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节都纤毫毕现。 龙角上的螺纹、龙须上的渐变色光芒,爪子周围的鳞片,乃至每一片龙鳞上成百上千道年轮状的线条都没有马赛克处理。 巨龙抬起爪子,猛地抓向极光缭乱的区域,光影勾勒的爪子瞬间变得凝练、真实,尤其是爪子尖部位,劲气吞吐,锋锐至极。 龙爪看似只向前推进一丈的距离,可是这一丈仿佛刺破空间,从一个世界攻击到另一个世界。 一道穿脑魔音诡异响起,然后就看到龙爪子抓着一个半透明的灵体,并且将其从虚空中一点点拖拽出来。 那场景,就像是从镜子里扯出一个活物,匪夷所思却又毛骨悚然。 龙形虚影张开大口,炽热的龙息对着灵体劈头盖脸冲击,灵体就像被沸水冲刷的冰块,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缩小、缩小,直至消失。 强横! 狂暴! 却又无可抗拒。 光影巨龙简单粗暴的战斗方式惊呆了所有人。 这其中也包括杨牧云。 准确说,这还是杨牧云第一次看到神明的战斗方式。 没有什么你来我往的问候家人,也没有什么狂拽酷炫吊炸天的力量碰撞,就是一抓、一喷,比街头混混打架还简单。 然而,在杨牧云看来,这两招有返璞归真、大道至简的意味,蕴含着无数说不清道不明的奇特力量。 杨牧云忍不住想道,如果是自己面对这一抓会如何。 所有的防御都是徒劳,邪灵身在域外,还是被巨龙一爪子抓了过来。 那情形,就像是喷子隔着网线叫嚣,艹尼玛有种来打我啊。 结果狠人二话不说,直接把手伸进显示器里,扼着脖子把喷子揪了出来。 看起来简单,可是其中蕴含了太多普通生灵接触不到又想象不到的力量。 杨牧云模仿巨龙那一抓做了个龙爪手的动作,然后猛地向前一推。 别说空间壁障了,连音障都感觉不到。 这差距已经不是天上地下了,而是外太空和地心。 至于吐息,这是种族天赋,模仿不来。 而且,杨牧云想到一个细节——眼前的龙形虚影并不是龙神本体,很可能只是一个眷属,或者神术。 明白了这一点,杨牧云顿时缩了缩肩膀。 顶级神明恐怖如斯。 灭掉邪灵之后,巨龙虚影围绕着祭坛游荡了一圈。 无形的威压以巨龙为中心向四面八方席卷开来,所有的生灵都不由自主低下头、弯下腰,不敢直视龙神,弱小一点的更是直接跪倒下去,匍匐在地。 在巨龙的威压下,之前邪灵尖啸造成的影响迅速衰退,耳朵嗡嗡响甚至失聪的生灵也再次恢复了听力,邪灵在这方世界留下的痕迹和造成的影响被消除的干干净净。 巨龙这才满意的降落在金山上。 虽然只是光芒凝聚的虚影,但巨龙的体型比象头人还大,再加上头尾和翼展,又要大上一圈。 可是,祭坛中心的金山更大,巨龙趴在上面只是盖住了金山的山尖和山腰,一圈山脚是怎么都遮掩不住。 杨牧云清晰看到龙神的爪子在金条上捏了捏,又抠了抠,似乎在检查金条的成色、质量,随后一激动,又在金条上捏出几条印。 这还是那个一爪子撕裂空间,贴脸对射的巨龙吗? 反差有点大啊。 龙神声音威严的说道:“很好,我的后裔!你们的虔诚会获得应有的回报!” 不用别的,光是“我的后裔”这几个字就值得了,这可是龙神金口玉言的恩赐。 狗头人们立刻激动地跪倒下去,“拜见祖龙!” 一番父慈子孝的认亲现场之后,终于到了发红包环节。 巨龙爪子一引,九条蛇尸飘到空中,然后在光芒的包裹中凭空分解,皮是皮,血是血,肉是肉,骨头是骨头。 简直就是把蛇当拼图拆开。 所有的零碎部件大浪淘沙一样湮灭、消失,最终只留下一滴光芒闪烁的精华。 杨牧云瞪大眼睛,这一幕,有点眼熟啊…… 第188章 一毛不拔 巨龙将精粹握入掌中,随后向其灌输力量,随着力量的灌输,巨龙身上的光芒逐渐黯淡下去。 精粹不断膨胀,宛如一颗耀眼的明珠,照亮了河谷每一个角落,近在咫尺的狗头人更是被强烈的光芒照得内外通透,无影无形。 一道道金色的雾气从龙爪中弥漫开来,然后汇聚成点点滴滴的露珠,露珠仿佛有灵性,朝着狗头人汇聚过去。 无论成年还是未成年,亦或者还抱在怀里的小崽子,全都分到了一滴。 得到金色的露珠,狗头人全都嚎叫起来。 原本狗头人身高跟矮人族差不多,可是现在,狗头人的体型全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拔高。 同时,狗头人身上毛发脱落,鳞甲像蛇蜕一样剥离,一股强大的生机在他们体内勃发,由内向外将所有杂质剥离、析出,附着在鳞甲上褪去。 那情形就像是蛇皮袋子装着一个活物,活物在其中不断的挣扎,然而蛇皮袋结实又不透明,只能看到一个隐约的轮廓不断蠕动,可就是出不来。 终于,挣扎停止,所有的狗头人都安静下来,像蚕茧、蝶蛹一样静静地趴伏在地上一动不动。 巨龙爪子中最后一抹金色精粹也消失不见,随后便见其盘踞在金山上转了两圈,然后合身一扑撞到金山上消失不见。 随后便见金砖一块块漂浮气来,然后在一股无形之力的控制下缓缓融化,然后再一点点蠕动着凝聚成型,以一种比3d打印更快、更效率的方式勾勒出一条栩栩如生的金色巨龙。 没错,正是之前那只光影凝成的巨龙,只是这次变成了通体由黄金浇筑。 精致! 华美! 雍容! 霸气! 杨牧云实在想不出用什么词来夸赞这条龙。 黄金龙回过头去,满意的看了一眼自己的身体,然后忽闪着翅膀,双腿一蹬冲天而起,化作金色流星轰入云层消失不见。 如若实质的威压消散一空,杨牧云终于长长的舒了口气,其他生灵也都毫无形象的瘫倒在地,呼哧呼哧喘息。 “狗头人怎么都没动静了?” “该不会是……” 杨牧云呵斥一声,“都闭嘴,好好守着祭坛!” 经历过走地鸡“土鸡蛋”事件,杨牧云明白狗头人也在经历人生中最重要的变化。 一切,顺其自然,不能让狗头人受到任何干扰和破坏。 只是,杨牧云不由自主吐槽了一句:“这龙神有点太抠门了,人家月神好歹还给了一个传承物品。龙神倒好,两手空空的来,搬着一座大金山走,毛都没留下一根。” 真·一毛不拔! 可就在这时候,一颗金色的流星从天而降,精准轰在杨牧云面前。 原来是一枚金色的龙鳞。 杨牧云还没动,那龙鳞便化作一道金色流光绕着杨牧云转了一圈,最终落在杨牧云左手上。 只见杨牧云新得到的蛇头指环被金光包裹、浸润,变成一枚纯金指环,同时指环上的蛇头也变成了威武的龙头。 赚了! 赚大了! 杨牧云连忙双手合十,“龙神恕罪,龙神恕罪。” 神的名字和尊号果然不能随便念叨,而且还是在祭坛旁边,自己真是作大死。 还好龙神心情好,不计较,否则祸福难料。 只是,杨牧云研究了一会儿指环的功用,发现还是热成像、心灵控制这两样,没有丝毫变化。 龙神该不会就是给指环换个皮吧,我…… 我赞美龙神。 杨牧云终于明白为什么龙神将要出现时拉玺达一言不发的离开了。 本想脚底抹油连忙开溜,可是一想到狗头人,杨牧云又坐了回去。 日落月升,星辰密布。 杨牧云躺在椅子上晃着二郎腿看星空。 反正除了月亮一个都不认识,就是瞎看。 可是这时候,一道强光闪过,夜空中出现一颗格外耀眼的星辰,只见其像流星一样迅速划过夜空,却没有坠落到地上,而是从月亮上方擦过,随即消失在茫茫夜空中。 杨牧云目光紧盯着那颗星,随即摇了摇头。 想不明白就不去想,反正这世上自己不知道的事情多了去。 而就在这时,狗头人终于动了起来。 蛇皮袋诡异的蠕动着,透过月光能看到一个模糊的黑色人形,又不确定是不是人。 嗤啦一声响。 两只手臂从蛇皮袋中伸出,摸索着找到自己的头,然后揪着两边一撕拉。 美人出浴似的晃了晃脑袋,一头亮丽的金发散发着迷离的光泽。 看到眼前这一幕,杨牧云隐约想起一个古老的电视剧,赵雅芝版《新白娘子传奇》,白素贞刚刚化形的时候也是这幅模样,第一次看到的时候还不好意思的捂住了眼睛。 哎,单纯的我,再也回不来了…… 再看狗头人,此时模样发生大变化。 虽然头依旧是兽头,但是变得顺眼了许多,棱角分明的脸庞,刀削斧凿的下颚线,高挺的鼻梁,明亮的眼睛,以及那充满神秘诱惑的金色竖瞳。 颔下、耳际、眉心部位有一圈骨质和鳞片,似乎是龙族血脉的外在体现,头顶还有两根短小的触角,也不知道是什么用途。 躯干修长、四肢发达,身体表面诸如手腕、脚踝、胸腹、后背等处都有着密集的金色鳞片,脊椎、小腿和手腕外侧还有一道凸出身体的骨骼,尖锐而又锋利,就像锋锐的刀刃、剑刃。 双足不是人足,而是类似龙族的爪子,充满了紧致的力量感,杀伤力十足。 最引人瞩目的还是上半身高高鼓起的那两坨肉。 只见狗头人趴在地上咆哮一声,然后浑身肌肉绷紧静止不动,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狗头人钻出蛇皮袋,趴在地上保持不动。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狗头人的身子开始颤抖,而且颤抖的幅度越来越大。 终于,一个狗头人发出愉悦的啸声,然后脊背上那两块高高凸起的肉块嗤的伸出两只肉翼,随后便见那只狗头人双腿一蹬冲入天空,经历了最初的不适应后开始盘旋、翻转、瞬间加速。 越来越多的狗头人飞入空中,然后一边飞行一边调整成整齐的队列,最终齐刷刷降落在杨牧云身前。 “感谢主人栽培,我族无以回报,只能永生永世侍奉主人,效忠主人!” 杨牧云走过去将为首的狗头人搀扶起来,不确定的问道:“黑头?” 狗头人首领立刻跪了下去,“愿为主人效劳!” 杨牧云仔细思考了一下,“以后你们就不是狗头人了……” 毕竟是龙神承认的血脉后裔了,还亲自赐福,再叫狗头人就不合适了,按道理应该是龙头人,可是这个名字怪怪的。 “今后就叫龙战士吧!” 龙战士全体欢呼起来。 杨牧云看了看龙战士首领那威武帅气的造型,还有那一头金色长发,再叫黑头有点不合适了。 “嗯,你就叫龙傲天吧。” 第189章 金色支点 龙战士的出现彻底解决了杨牧云的心头大患,终于有一支天空力量了。 而且测试过龙战士的实力后,杨牧云心中满满的好评。 首先是身高,从矮人族那种小个子拔高到正常人类的水平,几乎提升了一倍还多,快要赶上野蛮人了。 其次是龙族血脉为它们带来了强横的体魄,无论肌肉力量还是神经反应都远超以往,近身肉搏能力强悍。 杨牧云仔细评估了一下,抛开修行因素不谈,天生体魄强健的野蛮人在龙战士面前也只有挨打的份。 比如影。 之前能凭借战斗技巧完虐大石,可是现在跟龙战士比划了几场,全都是败绩。 影一拳打在龙战士身上,最先接触到的是体表细密的鳞甲,几乎卸掉大半的冲击力,然后是铁板一块的肌肉,吸收了大部分攻击,最后是坚硬的骨板,力量都没传达到内脏就强弩之末了。 三重防御之下,赤手空拳的影拿龙战士根本没法。 反而龙战士,小臂和小腿上的骨刃,脚上锋利的龙爪全都是战斗利器,脊椎上的一排骨刺又增加了要害的防御力,全身上下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薄弱之处。 最后是龙战士的海陆空三栖能力:双翼收起可以充当地面军队,双翼展开可以在空中战斗,还能像两栖动物一样在水中活动。 这种强大的多地形作战能力注定了龙战士的发展潜力和培养价值。 还有一点就是,少数几个龙战士拥有了吐息的能力,能够轻易焚化石头、钢铁。 货真价实的龙息,贴脸战斗时按着敌人的头喷上一口,那滋味绝对酸爽。 杨牧云忍不住酸了。 狗头人以前是部落中倒数前三的种族,也就比哥布林、蛙人强上一点,可是得到龙神赐福之后直接蹿升到一线,比起王牌的象头人也不虚,拥有天空优势的龙战士几乎可以碾压所有地面种族。 果然,这个世界的修炼没鸟用,提升全靠变异。 杨牧云也使用见神视角检查了龙战士的身体,仔细揣摸它们肌肉的纹理,骨质的排布,神经网络的连接,学习各功能器官的构造和组成。 这就像是拿着产品逆推其中原理。 只是杨牧云在基础知识这块属于空白,哪怕不同的肌肉纤维结构放在眼前,也不知道是怎么生长出来的。 打个比方就是…… 自己有炼钢冶铁的能力,但是产品设计不行,拿着别人现有的产品拆开一看,好了,我会了。 到杨牧云这里是,产品拆开看得一清二楚,但是自己没有钢铁工业,没有冶炼工艺,连个钉子都打不出来,更别说铁甲舰和红衣大炮了。 杨牧云只能无奈的耸耸肩。 自己的基础理论知太薄弱了,经验积累也太少了,还是从鸡做起吧,先把走地鸡研究明白了再说。 至于龙战士这种高端玩意,采集一些血液,试试地球上的手段再说。 对啊,走科技路线啊,拿到龙战士的血液样本,还怕研究不出其中的奥秘吗。 人家从琥珀里的一滴血就能复活恐龙,自己现在身边一群活蹦乱跳的龙战士啊。 科学修仙,法力无边。 之前电风扇灭猎杀者的时候杨牧云就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只是这段时间忙着提升自身实力,忙着提升手下们的实力,以至于耽搁了。 现在弥补了空中短板,杨牧云终于长舒一口气,可以继续思考科学修仙的事情了。 之前总觉得科技在这个世界是异类,使用时都偷偷摸摸的,能不用就不用。 可是见识到了这个世界山精野怪满地跑,神明随时降临展现神迹的景象,杨牧云突然觉得科学什么的都是小儿科了。 具体从什么地方着手呢。 杨牧云在河谷中溜达起来。 不知不觉就到了地丑工作室。 卤蛋正站在台子上雕刻。 杨牧云问道:“工作上有没有什么困难?” 卤蛋立刻说道:“主人,我还好,只是手办上那些零碎小件的装饰品打造起来很麻烦,尤其是穿铠甲的。工作室没有专业的冶铁炉,一天出一件有点吃紧。” 杨牧云问道:“专业的冶铁炉?” “是啊主人,就是炉火不间断,随时都能加热,咱们这炉子都是烧的木柴,不能一直不停的烧,不然太浪费,可要是不烧,生火、热炉又耽误干活的速度。铁炉城是引出大地之血,依靠大地的热量冶铁的,全年都不间断。” 杨牧云点了点头,铁炉城都是用的地心火焰啊。 不过这个也好办。 “你等一会儿。” 很快,杨牧云就带着几个打火机回来了,而且是那种防风火焰的打火机。 这种打火机使用较高的气体喷出速度,可以在打火机的气流通道上合适的部位形成更低的压力,吸入更多的空气与燃气充分结合,可以将火焰温度提升到2800摄氏度。 而铁的熔点仅有1538摄氏度。 也就是说,这种打火机可以融化绝大部分金属,以及合金。 杨牧云招来拉玺达,在工作室中挖了一个竖井,然后把打火机放入其中,竖井侧面开一条口,可以时刻检查气体余量,竖井上方设计了一个脚踏式杠杆,可以用脚控制打火开关。 卤蛋试着踩了一下,只见一道电火花闪过,打火机喷气口噌的烧了起来,热力瞬间冲击开来,卤蛋感觉自己浑身的汗毛都在蜷曲。 再看小坩埚里,铁锭迅速变红,然后软化、融化,变成一滩明亮的液体,前后也就是十几个呼吸的功夫。 卤蛋惊呼一声,“主人,这究竟是什么神器?哦,太伟大了,如果我有这件神器,一定能冲击锻造大师。” 杨牧云反问道:“一个小物件罢了,有那么夸张吗?” 卤蛋几乎跳起来,“主人,最基础的锻造就是祛除铁中的杂质,通常是千锤百炼。可是在反复加热的过程中,铁锭又会渗入新的杂质。而您这个神器燃烧过程中没有任何杂质的渗入,别人千锤百炼的步骤我只需要一两次锤炼。能打造出百炼精钢,就是合格的铁匠了。” 杨牧云点了点头,这倒是真的。 “还有啊主人,进阶的锻造方式就是将不同材料融合起来,融合得越彻底,刀剑的品质也就越好。我们炉温高、焰火稳定,这就能保证材料更迅速、更彻底、更稳定的融合。能打造出高品质合金装备,就是锻造大师了。” 杨牧云再次点头,“还有吗?” “主人,宗师级锻造除了基础手艺还需要锻造之神的眷顾,赋予作品特殊能力。这就类似月神和龙神给信徒的赐福,不是人力能够达到的。但是,即便我成不了锻造宗师,也能成为最强的锻造大师。” 杨牧云没说话,而是拿起一块铁锭在手中把玩。 可这时,手指上的龙头指环有了动静。 杨牧云只觉得自己的精神意念渗入到铁锭中,然后观察到了里面密密麻麻的气孔、杂质、裂纹。 于是杨牧云心念一动,将其中的杂质剥离出来。 可是杂质与铁锭紧密结合在一起,精神意念根本无法将其移动分毫,强行剥离的话,势必会导致铁锭皲裂、破碎。 想到这,杨牧云将几块铁锭丢到坩埚中,然后脚踩开关,嗤嗤的火焰喷发出来。 坩埚迅速变红,铁锭也一点点的融化。 杨牧云摸了摸龙头,精神意念以指环为媒介投射到坩埚中,然后就见半融化状态的铁锭缓缓飘起,悬浮在坩埚中缓缓蠕动。 卤蛋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然后握着拳手揉了揉眼睛,再向坩埚看去时,发现铁水在旋转过程中不断剥离出细密的黑色杂质。 当其中再也没有杂质析出,铁水开始蠕动着变成剑的模样。 不是粗略成型的剑胚,而是一步到位的成品剑,连剑刃都是开了锋的。 这…… 卤蛋感觉五雷轰顶。 如果人人都会这种手段,铁匠就该失业了吧。 亏自己还得意洋洋的说能成为最强的锻造大师,可是跟主人这手段一比,根本不值一提。 “主人神技,又为锻造开启了一个新的流派,主人必将取代锻造之神,掌握锻造神位。” 杨牧云满意的看着干锅上方的剑,然后手一指将其丢入淬火的大缸中。 嗤嗤嗤的声响中白气升腾,刺鼻的气味弥漫开来。 过了一会儿杨牧云控制作品浮出水面,然后亲手进行最后的细节处理。 比如给剑柄缠上一道道防滑的兽筋、丝线,给剑身抛光打磨等。 同时,杨牧云再次检查这柄剑的内在。 纯粹,几乎没有任何杂质,也没有任何气泡沙眼,更没有金属应力产生的损伤。 这是一把完美的武器! 但也仅仅是材质上的完美。 因为纯铁质地柔软,没有任何实用价值。 真正有实用价值的还是碳钢,以及各种合金。 不过杨牧云还是很满意。 纯铁都能制作出来,铁合金还会难吗? 龙神真是大方,给自己馈赠了一份掌控金属的能力,而这个能力就像是一个支点,让自己可以撬动世界。 这不是金指环,而是金手指。 开启科技修仙的锁钥。 比如,手工diy一套科研设备。 【3000字加更。今天生日,弱弱的求几个全订阅,多谢了】 第190章 规则之力 打火机很不错,短时间点火,用来加工一些小件物品非常合适。 美中不足的是如果长时间点火会烧坏塑料部件。 对此杨牧云很无奈,只能自己手工diy耐高温金属部件。 卤蛋对这方面很有研究,随便说了几种配比,杨牧云调好材料比例,立刻点火融化,随即将几种金属均匀混合。 杨牧云右手拿着一个打火机上拆下来的塑料部件,左手指向坩埚,金属溶液中立刻浮现出一个金属部件的轮廓,细节部分继续修整,最终定型,两个零件一模一样,外观没有任何差距,数据可以精确到头发丝的百分之一。 然后是第二个部件、第三个部件…… 很快,杨牧云将能替换的部件全都替换了一遍,打火机零部件性能显着提升,点火时间再长也没有出现融化的迹象。 现在打火机唯一的缺点就是气体消耗。 卤蛋是做手办,每次点火的时间都不长,只是点火的频率有点高,一个打火机用不了两天。 杨牧云琢磨着换个更大的打火机,储气更多的那种,比如手持式火焰枪。 这玩意王金龙的卤味店里就有,专门用来燎烧猪蹄、猪头上残留毛发的,喷火口是精铜和陶瓷材质,根本不怕烧坏,还能调节火焰的大小、软硬、温度储存气体的罐子容量更大,而且更换方便,一拆一扭,整个过程也就两三秒。 还别说,这东西是真好用,火力猛储量大,野炊搞烧烤、煎牛排、吃火锅都绰绰有余,一罐气可以吃一顿火锅还有余量。 最重要的是技术成熟,安全可靠。 无论零下几十度还是海拔几千米都照常燃烧。 于是杨牧云去搞了一批手持式喷火枪回来。 如果再想提升就只能搞煤气罐了,可惜现在通道口只能通过大瓶可乐,还塞不下煤气罐。 等等…… 杨牧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打火机的零部件都是自己手工打造的,可以视作装备,那是否可以灌输信仰之力,令其变成信仰物品,乃至神器? 如果可行的话,就真的是科学修仙了。 说干就干,杨牧云开始设计尺寸和造型。 之前已经拆了好几个打火机,又做了那么多零部件,每个零件的材质、功用都了熟于胸。 加上杨牧云对数据的精准掌控,以及控制金属的能力,这些零部件无论材质还是尺寸都达到了所能达到的极限,就算让地球上的五轴联动数控车床来加工也做不出来这种精度。 杨牧云敢说,就凭自己这一手,去地球上考一个八级钳工易如反掌,自己这能力制作蘑菇蛋都够用了,别说制作打火机。 很快,一堆零部件制作完毕,杨牧云开始为其单独灌输信仰之力。 打火机主要分为两大部分,分别是储气装置和引火装置,储气装置使用的是钢瓶。 材料也是现成的,直接把王金龙卤味店里用光的气瓶拆分融化,然后制作出一个个小号的气瓶。 气瓶的外观模仿煤气罐造型,矮冬瓜一样圆圆胖胖,高度到杨牧云腰间。 气瓶的基础属性就是坚固、稳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里面的气体不泄露,受到碰撞时不会炸瓶。 如果要用信仰之力附加属性的话,那就是希望容量再硬一点、再大一点、再轻一点…… 瓶身再硬一点,容量再大一点,重量再轻一点。 然后是气瓶的进气管、出气管。 密封装置和输气管使用史莱姆制成,性能杠杠的,还柔韧有弹性,能随意弯曲,比地球上的软管还好用。 如果用信仰之力灌输的话,那就是再柔韧一点,超耐磨那种。 再就是喷火口了,杨牧云使用的是蜂窝状喷火口,使得喷火更均匀,受热面积更大。 如果用信仰之力灌输的话,那就是更加节能、更灼热、更持久。 很快,信仰之力灌输完毕。 也不知是材料原因还是怎么,这些零部件只灌输了一次信仰之力就无法继续灌输。 要知道,杨牧云身上的蛇皮袋子灌输了几十次还能继续灌输。 杨牧云琢磨半天也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只能无奈的挠了挠头,然后把气瓶抽真空向其中充气。 一切就绪。 杨牧云将组装好的打火机(液化气灶)安置好,然后转动砂轮。 摩擦迸发的火星与气体相遇,瞬间迸发出灼热的火焰。 嗤嗤的火焰不断烘烤着坩埚底部,热量均匀传递,锅中的金属块迅速软化,熔成铁水。 杨牧云扭动打火机上的阀门,火焰立刻变小,只能覆盖锅底一小块,向另一个方向扭动,火焰瞬间增大,并且从坩埚边缘升腾而起。 “不错不错!除了没有压力表,其他都很完美,日常使用是没问题了。” 杨牧云甚至琢磨着,这个气瓶可以大规模制造,然后配给龙战士。 战斗的时候对着管子抽一口,应该能够增强龙息的威力,或者飞到敌人上空直接丢煤气罐,砸到谁谁倒霉,炸到谁谁该死。 没错,就这么干! 而就在杨牧云脑子里爽歪歪的时候,一道朦胧的光芒从打火机上升腾起来。 卤蛋最先发现这一幕,“主人你看,神器在发光。” 杨牧云心中暗道废话,这可是打火机,不但会发光,还会放火。 随即杨牧云意识到不对。 卤蛋早就见识过打火机了,不至于这么惊讶。 于是杨牧云也扭头看向打火机,不看不要紧,这一看差点把眼珠子瞪出来。 打火机上确实在发光,而且是一种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奇特光芒。 杨牧云不知道这光是什么来头,但杨牧云明白一点,这光绝对不是打火机发出来的。 糟糕,该不会是设计环节出了纰漏,打火机要爆炸了吧。 想到这,杨牧云浑身汗毛都倒竖起来,飞剑出鞘挡在身前,并且蓄势待发做好了逃跑的准备。 然而不知何时,拉玺达出现在杨牧云身侧,眯着眼睛看向打火机,淡淡说道:“年轻的野蛮人你很有天赋和悟性,恭喜你,得到了规则的力量。” 杨牧云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打火机,脸上满是难以置信的表情。 “规则之力是这么来的?这也太简单了吧?” 拉玺达点了点头,“如果是有主的规则之力,必然要争夺,可如果是无主的规则之力,满足一定条件就能得到。还愣着干什么,去收下它。” 第191章 多握握手 杨牧云将手掌按在打火机上,那光芒就像有灵性似的向掌心汇聚过去。 打火机上的光芒消失不见,却又出现在杨牧云信仰空间中。 这是比较特殊的信仰之力,因为它没有源头,或者说它自身就是源头。 很奇特,就像莫比乌斯环,没有源头,没有结束。 杨牧云将精神意念投注到其中,眼前瞬间浮现出一幅幅特殊的画面。 钢铁! 火焰! 齿轮! 转轴! 那些画面又无比巨大,并且不断循环往复的出现,而自己就像是行走在莫比乌斯环上的渺小生灵。 这是一条注定没有尽头的道路。 可即便如此杨牧云还是在飞快的跑,飞快的跑…… 终于,杨牧云感觉自己的精神意念不断拉高,从上方俯视着规则力量。 此时,自己变得无比庞大,规则之力却格外渺小。 杨牧云一抬手将规则之力握于掌中,信仰空间中瞬间迸发出钢铁轰鸣、火焰爆炸、齿轮转动的异象。 异象变得狂暴而又猛烈,惊涛骇浪般拍击着杨牧云的信仰空间,冲击着他的身体。 杨牧云都没来得及反应便听到轰的一声。 精神意念就像是炮筒子里射出去的炮弹,冲上云端,停止片刻又跌回地面。 随即便是类似贤者时间的奇妙感触。 身体和精神意念都变得格外敏感,所以杨牧云清晰感知到身体的变化,精神的变化。 之前杀鱼获取大量生命能量,再加上信仰之力的强化,杨牧云将身体打磨得强悍无匹,再也吸收不了一滴生命能量,再也承载不下一颗信仰之力。 杨牧云的身体已经达到了世俗生灵所能达到的最强巅峰,但也陷入了瓶颈之中。 一种依靠内在和外在力量都无法打破的瓶颈。 或者说桎梏。 但是借助规则力量,杨牧云打破了这个枷锁。 杨牧云感觉自己的身体和精神都破而后立、浴火重生,身体中各种冗余的能量、物质也都在规则之力的掌控下融合、重组。 手依旧是原来的手,腿依旧是原来的腿,但是更加强横、更加有力,也更加完美。 就像是菜鸟程序员吭哧吭哧写了一万行代码,终于完成一个指令。 结果大佬敲了两下键盘,连一行代码都没用,同样完成了这个指令,而且执行得更快、更稳。 如果非要具体描述…… 首先,杨牧云体内的蛛丝被规则强化了,并且成为控制身体的中枢网络,因为规则之力认为蛛丝传达指令比神经更快,完成动作指令比神经更稳定、更可控。 其次,杨牧云双腿中属于巨钳蟹的力量被规则彻底打散,完全融入到杨牧云双腿中,而双腿与巨钳蟹力量融合产生的冗余全都被抹平,今后杨牧云再也不怕被人闻到有螃蟹气味了。 最后,杨牧云左手上用来开启空间通道的血色烙印转移到了信仰空间中,蛇皮袋、野鸡毛、羽衣、风之指环、龙头指环等物品也都消失不见,随即出现在信仰空间中。 杨牧云先是一惊,生怕空间通道出现什么变故,可是试验了一下,没有任何问题。 并且以前需要挥手才能打开通道,现在只需要一个念头。 心念一动,风之指环重新出现在手上,转念一想,风之指环又回到信仰空间中。 拉玺达笑着说道:“年轻的野蛮人,恭喜你,从现在开始,你就是真正的神明了。拥有规则之力的正神!那么,能否告诉我,你的神位是什么,神职是什么,掌握的规则又是什么?” 杨牧云自己还一头雾水呢,面对这一连串的问题只能挠头以对。 “拉玺达女士,在此之前,能不能给我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说话间,杨牧云将野鸡毛取出又送回去。 拉玺达解释道:“你掌握了规则之力后,信仰空间会固化,从虚幻变得真实,并且以你现世存在为锚点固定下来,如此一来,你就可以将沾染了你信仰之力的物品存放在信仰空间中。” 杨牧云心中暗喜:这不就是小说中人均必备的空间戒指嘛。 可是很快杨牧云就意识到信仰空间的限制,仅包括自身物品,还得是沾染了信仰之力的物品。 拉玺达缓缓说道:“将这些物品存放在信仰空间好处很多,首先绝对不会丢失,其次,这些物品可以承受信仰之力的熏陶,拥有突破极限的可能。” 杨牧云眼珠子一转,如果自己制作几千个煤气罐存放在信仰空间中会如何? 熏陶个几十年上百年,会不会一步步蜕变成蘑菇蛋? 如果可以,那就先做它十万个再说。 拉玺达没注意到杨牧云的表情,而是用一种前所未有的语气说道:“当你的实力提升到一定程度,甚至可以在信仰空间中开辟神国,将眷属和信徒安置在其中。到那时,你就是一个国度,一方世界。” 杨牧云立刻挠了挠胳膊,感觉浑身鸡皮疙瘩都出来了。 让杂七杂八的生灵住在自己脑子里,这事想想都恶寒。 拉玺达感慨完,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问题,“你的神位是什么,神职是什么,规则又是什么?” 杨牧云沉默了几秒钟,回答道:“我说三无,你信吗?” 如果是其他规则,获取的时候就会明白,自己是草原之神、河流之神、湖泊之神。 并且明白自己的具体职务,以及神位关联的某些特殊力量。 而杨牧云呢,就是信仰空间中多了钢铁、火焰、齿轮的影像,然后就没了。 拉玺达没有表现出吃惊的神色,而是指了指杨牧云制作的打火机。 “这是你获取规则的契机,你的规则肯定与它紧密相连,你再触摸一下试试。” 杨牧云依言照做,随即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 手指触摸到钢瓶的一瞬间,一道道蛛丝渗入其中,在钢瓶里游走一圈又返回掌心。 杨牧云仔细检查了一下,发现钢瓶内部没有因为蛛丝而出现孔洞和裂痕。 但是杨牧云脑海中浮现出一条条丝线,这些丝线勾勒弯曲,在脑海中绘制出一副钢瓶的模型。 不多时钢瓶就被这些丝线勾画出来,上上下下、前前后后、里里外外的每一处细节都没有漏掉。 杨牧云暗道:3d建模? 这个能力逆天,什么东西只要摸一下,就能在脑海中形成相应的模型,1:1神还原。 以后应该多和小姐姐们握手。 第192章 科学修仙 杨牧云思考了一下措辞,最后勉强解释清楚了自己新获得的规则力量。 就是描描影,画画图,达到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拉玺达愣了一下,随即无奈摇头。 “规则往往都意味着强大的战斗力,比如掌控地水火风、冰霜雷霆,即便没有战斗力的,也都拥有不错的辅助能力,比如酒神能酿造美味的酒水、丰收之神能让农作物硕果累累、锻造之神能赋予武器和铠甲特殊的功效。” 杨牧云心中暗道:规则不在于你拥有多少,而在于怎么使用它们吧,我这个规则还是挺有用的,有了这个就不需要看什么《异种族风俗娘评鉴指南》了,我自己也会,而且比他们更专业。《评鉴》里都是文字描述,我这都是画像,而且是立体的。 拉玺达看了一眼杨牧云制作的古怪铁疙瘩,说道:“你制作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东西,又对其灌输信仰,世界无法判定这个事物属于什么,有什么功效,会产生什么影响。为了弥补可能存在的缺陷,就给了你一份规则之力。” 杨牧云点了点头,隐约明白了什么。 既然理解不了,掌控不住,那就拉入自己体系,成为己方一员。 拉玺达又说道:“类似你这种情况的有很多,但都成就有限,毫无存在感,要么就是后期获得其他规则,拥有了神位和职权。但也有例外,比如依靠金钱积累信仰的欺诈之神。” 杨牧云心中暗道:毫无存在感好啊,白嫖几万年寿命,这正是我梦寐以求的啊,第一个小目标达成。 可是问题来了,这几万年寿命该怎么打发,难道整天吃吃喝喝睡睡? 或者,再找点小美女耍乐子? 一天两天还行,可要是几万年都这么耍,这谁他mua的受得了啊。 “拉玺达女士您放心,我会好好挖掘这个规则的潜力,同时也不忘寻找新的规则力量。” 拉玺达点了点头,“年轻的野蛮人,无论怎么说,你现在都是正神了,你的实力足以碾压没有获得规则力量的伪神,有资格参与到诸神大战的角逐中,并且分一杯羹了。在此之前,就努力提升自我,以及眷属们的实力吧。” 杨牧云点了点头,“放心吧,拉玺达女士。” 送走了拉玺达,杨牧云继续制造煤气罐。 意念一动,脑海中就浮现出煤气罐的3d建模,所有零件一应俱全,并且能针对某一个细节局部放大观察,还能随意调整。 杨牧云叫来龙傲天,在他身上摸了一下,蛛丝瞬间游走一圈,随即在脑海中勾勒出精致的龙战士模型。 煤气罐和龙战士模型放在一起,大小和粗细有点不协调,龙战士是没法调整,只能修改煤气罐了。 很快,罐子的模型制作完毕,比例与龙傲天也完美契合。 点火,熬汁。 随即杨牧云掌控铁水,令其按照自己的意念变化。 这个过程比之前更加迅速,也更加流畅,煤气罐完全按照脑海中的模型1:1制作。 而且在制作完成的一瞬间,脑海中的模型闪烁了一下。 随即杨牧云发现自己的信仰之力少了一些,大概有几百个普通的信仰之力,与此同时煤气罐上浮现出淡淡的光芒。 这时候,旁观的卤蛋大声喊道:“主人,这是锻造之神的恩赐,没想到您也拥有这种力量。” 卤蛋一直在旁边,亲眼见证了杨牧云获得规则之力,并且晋升正神,第一时间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如果主人拥有赐福锻造物品的能力,那么这种能力也可以恩赐给自己,自己就可以从锻造大师晋升到锻造宗师,甚至更高层次了。 哦,赞美主人! 杨牧云没有理会卤蛋那边涌过来的一大波信仰之力,而是专注的看着煤气罐。 罐身更结实了,金属罐身有了一种水晶似的透明感,光芒照射下能清晰的看到一层层松纹云纹,如此一来,煤气罐就没了傻大笨粗的感觉,反而像刀剑一样,充满了艺术的气息。 更诡异的是罐身变得轻盈起来,至少减轻了一半重量。 杨牧云仔细揣摸,这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可是检查了一遍又一遍,还是毫无头绪。 没有附加什么魔纹和刻印,也没有加持什么魔法,可罐子的重量就是减轻了一半。 “难道,这就是规则的力量?” 卤蛋小鸡啄米似的点头,“没错主人,这种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就是规则,哪怕一根寻常普通的木棍也能拥有特殊的功效。” 杨牧云问道:“你还知道什么,都说出来。” 卤蛋立刻回答:“普通的力量就像大江大河,沿着岸边一直向上走,总能找到源头,一切都有迹可循。但规则就是这个源头,无中生有,无迹可寻。” 看到杨牧云赞赏的目光,卤蛋连忙举起手,“主人,我这些都是学习锻造的时候听铁炉城的大师们说的。” 杨牧云点头说道:“很有道理。” 随即,杨牧云将煤气罐一个个零部件制作出来,然后抽真空,充气。 杨牧云仔细计算充气的时间,比起上一个煤气罐的充气时间长了五倍,上个煤气罐灌输信仰之力,容量增长一倍,这个煤气罐竟然增长了十倍。 规则的力量,简直不可思议。 杨牧云教龙傲天背上煤气罐,然后教他怎么打火,这个火怎么用。 龙傲天瞬间双眼放光,然后将喷火口塞进了嘴巴里。 杨牧云:??? 这不是我的教的吧??? 烈焰并没有烧坏龙傲天的嘴巴,而是在其口腔中汇聚,凝聚成一个带有炫烈光芒的闪光点。 这个闪光点一边吸收龙傲天体内的力量,一边吸收火焰的力量,并且将两者融合在一起。 杨牧云心中一跳,“出去,往天上喷。” 龙傲天也意识到自己闯祸了,双翼一展,双足猛蹬,嗖的冲上天空,才飞起十几丈高,便听一声龙吼,随即炽烈的火光在空中炸开。 杨牧云眯着眼睛观察了一下,火光足有四十多丈,套用地球的比例,那就是一个正常人张嘴喷出120多米长的火柱,而且这根火柱持续了十几秒才一点点变萎、变短、变细。 “这才像龙息嘛,一两丈的龙息有个屁用。不过还是不行,得继续提升,争取更长、更粗、更持久。” 感慨完毕,杨牧云心中暗道:科学修仙第一步,完美! 【感谢裂雨影云打赏+起点币,打赏加更18】 第193章 半自动化 煤气罐的威力很霸道,杨牧云很满意,更满意的是自己能够使用规则力量对制作的物品进行提升,赋予其不可思议的属性。 拉玺达或许无法理解这个规则之力的功效,但杨牧云绝对明白。 大工业、大机械,正是靠着这个,西方文明才在短短一两百年的时间中反超东方文明,成为地球上的霸主。 工业文明对农业文明的碾压是毋庸置疑的,几乎可以用代差来形容。 小人世界有武技、有魔法,还有很多稀奇古怪的生物,以及满地走的神明,如果到了南方文明世界,或许还能看到繁华的街道、华丽的城池、优美的舞蹈和诗歌等。 但是,这个世界有一点…… 生产力太落后了。 连吃饭问题都没解决,连生存都无法保障,这种世界的工业底子可想而知。 但也幸好如此,杨牧云才有机会深耕自己的规则,发展自己的信仰。 种花家这边还好说,眷属们的信仰都能保障。 但是种花家之外就不好说了,自己实在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能让他们信仰自己、膜拜自己。 虽然杨牧云有地球这个信仰田,每天都有大波的信仰之力入账,但蚊子腿也是肉,小人世界的信仰也不能放弃。 而且,小人世界的信仰关系到规则的力量,杨牧云不得不争取。 问题是,怎么宣传自己呢? 欺诈之神有金钱聚敛信仰,酒神有美酒让信徒歌颂,锻造之神有矮人族这个亲儿子种族膜拜。 伟大的神明都得有几款拿得出手的产品,甚至是爆款产品,最好还能与自己的信仰紧密相连,只有这样才能在获取信仰之力的同时还滋养规则、壮大规则。 杨牧云想了又想,就从卖打火机开始吧。 打火机可以打火,火焰象征光明、温暖、希望等。 要不然也不会有《卖女孩的小火柴》这个传说。 人类自诩文明生物,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对火的使用,正是掌握了火的力量,人类才拥有了照明、取暖,可以吃上熟食,掌握了冶炼等。 人类不是唯一掌握了火的智慧生物,但人类肯定是对火利用得最好的。 可即便如此,人类取火的方式依旧是原始的钻木取火。 在人群聚集的村镇和城市还好说,能够彼此借火,可如果是出门在外的商队、旅人、冒险者,身上都得带几块火石。 现在,一个小小的打火机就能解决问题了。 只需要动动手指就能看到火焰,无论白天黑夜,无论草原森林,也无论高山海岸。 哪怕刚从水里爬上来,打火机依旧能绽放出明亮的火焰。 居家旅行,杀人越货必备的神器。 杨牧云敢说,只要这东西推向市场,必定会掀起抢购的热潮。 因为家家户户都有需求。 那么问题来了,给打火机取什么名字呢? 打火机有点太low。 圣火又宗教意味浓厚,弄得像光明教会的杰作一样。 咦…… 杨牧云想到一件事。 打败你的不一定是同行,还有可能是跨界。 很多东西同时具备两种以上的属性,比如走地鸡,可以是天空羽族,也可以是陆地兽族,但是拉玺达率先打上标签,走地鸡今后就是陆地兽族的一员了。 打火机也是。 刚一诞生就集火焰、光明、文明等属性于一身,势必牵扯到火焰规则、光明规则,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轻微的牵扯到烹饪规则、锻造规则等。 也就是说,打火机不仅可以宣传杨牧云的信仰,还能切割其他神明的蛋糕。 可以想象,这东西一出现,肯定会引起自己与火焰、光明的战斗。 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更何况是抢夺信仰之力。 宗教战争的残酷无需多言。 所以,杨牧云琢磨来琢磨去,最终还是决定沿用“打火机”这个名字。 先让火神在前面扛伤害吧,自己在后面猥琐发育。 想做就做,杨牧云开始琢磨生产线的问题。 全自动不现实,种花家现在还一穷二白,除了史莱姆血肉工厂没有任何工业底子可言。 手工才是当下最合适的选择。 想当初外国造车都搞全自动的时候,五菱神车反其道而行,坚持手工制作,把拧螺丝之类能用人工的步骤全都替换为人工,搞了一个半人工半自动化生产线,把生产成本硬生生压低一大截。 按照同样的思路,自己在种花家搞个半自动打火机生产线也是没问题的。 想到这,杨牧云就跑到地球,在网上搜索打火机作坊。 恰好本市就有几个,杨牧云查好位置,立刻化作小鸟飞了过去,然后趁人不注意落在生产设备上。 首先是打火机外壳,将颗粒状塑料放进注塑机中,材料融化后可以按照设计图灌入模具,等30秒后塑料冷却,外壳就成型了。 这个不难。 而且,杨牧云有更好的选择,史莱姆材质外壳,以及金属外壳。 史莱姆材质就不说了,种花家拳头产品,而且货源广,容易获得,环保无公害,现有的生产线稍作升级改造即可,熟练工人也是现成的。 嗯,就这么办。 于是,杨牧云开始打探注塑机内部构造。 手掌触摸上去,蛛丝在金属部件中游走,信仰空间种立刻浮现出一个3d模型,注塑机大大小小几百个零部件全都绘制完毕,其尺寸、材质也都一一在目。 然后是各种配件的组装和充气。 呃,没了。 打火机生产线简陋得令人发指。 杨牧云又看了另外几家,然后麻溜返回部落,开始对信仰空间中的构图进行删减和修改。 短时间内还用不上电气化,搞一个手工机械就行了,如果非要使用动力,水力驱动也不错。 塑料的熔点在170度左右,而史莱姆的熔点是75度到80度之间,温泉水加热就足够了,如此一来加热炉也可以去掉。 塑料模具搞定,剩下的就是金属材质了,火石、钢轮、弹簧、喷火口,以及喷火口下面的小钢舌,以及喷火口上面的金属圈。 金属部件更好办,杨牧云自己就能制作,而且比机器做的更快、更好。 搞定一次性打火机设计图,杨牧云又想到一件事。 打火机外壳是一个很好的宣传点。 写点,或者画点什么呢? 【写点什么,大家看着来吧,这一行交给你们】 第194章 有专利吗 铁炉城又一次热闹起来,因为种花家的商队又来了,领队的不是象头人,而是巨魔斩首者、疾风之殇的野蛮人酋长。 杨牧云看着铁炉城外城的街道和建筑,心中感慨良多。 上次自己来的时候,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野蛮人,或许有点小聪明,但是没有靠山,没有实力,很多人不怀好意的窥视着自己,更是由一把剑引出杀身之祸。 但是这次,杨牧云实力暴涨,还获得规则,成为正神,疾风剑圣那样的货色来多少杨牧云就能灭多少。 也正因此,杨牧云终于放下所有算计和负担,以旅人的视角欣赏起铁炉城的景色。 比起两个月前,天气更暖和了,甚至称得上炎热,太阳长时间照在身上就像烤火一样,地面也不再湿润泥泞,而是又干又硬,每走一步都能带起大片的土尘。 走进铁炉城几百步之后,房屋之间出现很多高矮胖瘦的树木,人们全都躲在树荫下,铺一张小桌子或者摊一张兽皮玩斗恶龙的游戏。 上层卖力推广,下层极度热爱,两个月的时间里,斗恶龙火得一塌糊涂。 当然,这也跟铁炉城没有什么娱乐项目有关。 斗恶龙出来之前,这里仅有的项目就是勇者斗恶女。 但是再勇猛的男人也不能天天玩勇者斗恶女。 毛头小子总以为天天斗恶女是一种享受,甚至渴望一天斗十个八个,但是人到中年才明白,珍爱生命,远离恶女,宁可斗十条恶龙,不愿养一只恶女。 杨牧云出现在街头上的时候,很多兽头人挥着手打招呼。 “嗨,野蛮人勇士,能不能给我也来一张专属的卡牌啊。” “巨魔斩首者,我有一个砍成两半的巨魔脑袋,你收不收啊,换两副卡牌就行。” “云酋长,这次又带来了什么新货,一定要先告诉我啊,我是你最好的朋友,大舌头。吸溜……” 杨牧云朝着众人招了招手,然后一路不停的到了自己的小店。 石条垒砌的建筑就是坚固,两个月没人打理,依旧坚强的挺立着。 当然,这和铁炉城巡逻队的照料有关,否则不出一天就会被人偷得只剩地基。 随意打扫了一下,摆上一张桌子,沏一壶热茶,杨牧云就优哉游哉的等待客人上门。 果然,没多久,铁炉城城主闻讯而来。 上次见面,是铁炉城城主派人给杨牧云送了一张请帖,让杨牧云到城主府去喝酒。 这次,铁炉城城主不敢托大,得知杨牧云到来的消息,第一时间登门拜访。 “尊敬的野蛮人勇士,睿智的云酋长,英勇的巨魔斩首者,无畏的疾风之殇,请接受铁炉城对您的诚挚问候。” 说完,铁炉城城主右手按在胸前,上半身艰难的躬了下去。 矮人族个子不高,腰粗肚子大,鞠躬本就不便。 而且,从来只有别人向矮人族鞠躬,矮人很少向别人行大礼,城主大人做起这个动作格外生疏。 出门时,城主大人已经想过会面的过程,也为自己将要说的话打了腹稿。 可是来到门前那一刻,城主大人看到了护卫在屋子外面的奇特生物。 虽然看不出对方的根脚,但城主大人能感觉得出他们的强大,尤其是那些长着金色头发的生物,瞳孔中散发着如若实质的威压,与之目光交触的瞬间,城主大人的心跳都漏了一拍。 能够拥有这么强大的眷属,野蛮人酋长的实力和底蕴可想而知。 正是感受到这一点,城主大人放下了所有的矜持和骄傲,将自己的姿态放得极低、极低。 距离下跪,也就一线之差。 杨牧云点了点头,没有说请坐,城主大人也不敢坐下,只能尴尬的站着。 还好,杨牧云没有让他站太久,而是拿出一摞图纸。 “武器的订单可以结束了,接下来,你们试着做这些东西。价格不变。” 城主大人接过图纸看了一眼。 双方合作这么长时间,矮人族已经全盘接受了野蛮人制定的长度单位和重量单位,所以看起设计图没有任何困难。 “云酋长,没有任何问题。” 设计图上就是一些大铁块,看不出什么用途。但是城主大人也懒得理会,自己照订单制作就是,野蛮人想拿去做什么都随意。 相较之下,这次的大铁块制作起来更简单,而且更占重量,能换来的大米、烟草也就更多了。 杨牧云笑着点了点头,“好,那我就等城主大人的好消息了。” 城主大人看了一眼桌上的水壶和水杯,但是野蛮人没有请自己喝一杯的意思,城主大人只好无奈的退了出去。 过了一会儿,两个客人同时到来。 瓦伦蒂娜和猫小姐一左一右挤进门,然后自来熟的坐下,杨牧云也笑着端起茶壶给二人倒水。 “尝尝,这是我新研究出来的一种饮料。感觉怎么样。” 猫小姐喝了一大口,瞬间眉头一皱吐了出来,“好苦啊,这是什么饮料,比药还难喝。” 瓦伦蒂娜迟疑了一下,喝了一小口,眉头瞬间骤起,可是紧接着又舒展开来,然后眯着眼睛又抿了一小口。 杨牧云哈哈一笑,“猫小姐,这东西叫茶,喝的时候呢得慢慢的,而且要用杯盖把这些茶叶拨开。你看,像我这样。” 看到杨牧云也喝了下去,猫小姐总算相信对方不是在整蛊自己,于是再次尝试。 “嗯?刚开始确实是苦的,现在有点清香,唔,这味道真好。喵~” 瓦伦蒂娜看了一眼杯中的叶片,然后问道:“云酋长,这次来是要向我们推销这种茶饮吗?” 杨牧云摇了摇头,“不不不,这只是一点小小的见面礼。今天想向你们推销的是这个。” 说着,杨牧云拿出两个精致的打火机。 外观“参考”了zippo的经典设计,黄金外壳更显华贵,表面还有树屋酒馆的标志,以及地穴狂欢酒吧的标志,更是镶嵌了几枚碎钻。 瓦伦蒂娜和猫小姐都疑惑的看着这个金灿灿的东西。 玩具吗? 自己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没必要再送这种玩具了吧。 杨牧云哈哈一笑,随即用手一甩,清脆的喀嚓声中,打火机盖帽翻开,露出磨砂轮和蜂窝状的出火口。 在二女好奇的目光中,杨牧云手指一转,火星迸发,随即冒出橘黄色的火苗来。 这…… 猫小姐一把接过有地穴狂欢酒吧标志的打火机,然后学着杨牧云的样子甩盖、打火。 看到火苗冒出,猫小姐手一哆嗦,差点把打火机丢出去。 瓦伦蒂娜则稳重许多,双手托着打火机问道:“这是送我的礼物吗?” 杨牧云点头,“怎么样,喜欢吗?” 瓦伦蒂娜温柔一笑,意味深长的说道:“你送的东西,我都喜欢。” 杨牧云正不知该怎么回答的时候,猫小姐嘟囔着说道:“这是人类魔法师制作的引火棒吗?奇怪,怎么没有魔力流动呢?” 杨牧云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引火棒?人类已经在售卖这种东西了?” 对了,这个世界应该没有专利的说法吧。 第195章 炎魔之城 猫小姐从身上拿出一根比手指粗的金属管,管身有细小的凹凸颗粒,还有一道道线条美丽的螺纹,金属管顶端还镶嵌着一枚比管身稍大一圈的红宝石。 杨牧云瞬间就看愣了,“这是?” 猫小姐回答道:“摩擦摩擦就能生出火焰的东西,你要不要试试?喵~” 杨牧云连忙摆手,“不了不了,我用不到。” 猫小姐手指肚在那些颗粒上摩擦了一下,金属管表面的螺纹瞬间流过一道细微的亮光,随即光芒迅速向上升腾,最终汇聚到红宝石中。 嗤! 一个小火苗在红宝石里绽放,然后一点点向上飘逸,浮出宝石,在空中燃烧。 杨牧云这才明白,原来是个造型奇特的打火机,不对,应该是魔法版的打火机。 “这东西是哪来的,什么价?好用吗?” 猫小姐把金属棒放到杨牧云面前,杨牧云接过手,脑海中瞬间浮现出这件事物的3d建模。 红宝石、金属管,以及金属管中的构造全都清晰可见。 同时杨牧云也明白了这个东西的原理。 就是依靠摩擦来触发金属管中的魔法刻印,刻印通过魔纹增幅汇聚到火元素宝石中,然后绽放火焰。 握柄的材质、原理杨牧云已经缭绕于胸,魔法刻印和增幅魔纹也都抄录下来,就是红宝石的原理有点不清楚。 宝石外表只有切削打磨的痕迹,但没有任何破损,宝石内部却有一道道蚀刻的痕迹,这些痕迹构成了最关键的魔法阵。 这不是寻常工匠手段能够做到的,有可能和自己一样是通过规则之力附加上去的。 其他东西杨牧云都能模仿、借鉴,但是涉及到规则之力,这个只能摊手。 猫小姐回答道:“这是炎魔城的特殊物产,一支需要100人背的肉干。” 一个人能背起的肉干就是一人背,大概200多斤的样子,换句话说就是两万斤肉干,这玩意简直暴利。 杨牧云忍不住怀疑,自己的一次性打火机投入市场会是什么结果。 好卖是肯定的,但炎魔城的打压也是必然的。 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 瓦伦蒂娜从身上掏出一个铁匣子,从中拿出一张红色的纸符,说道:“这是南方文明世界制作的火球术魔法卷轴。当然,这是缩水版的,火球看不到,顶多也就是一颗小火苗。” 说着,瓦伦蒂娜向卷轴注入魔力,纸符瞬间燃烧,淡淡的魔力蓬发开来,纸随风飘散,原地只剩下闪烁着红光的火焰符文,火焰持续了几个呼吸的时间也消失不见,不过用来引火是足够了。 瓦伦蒂娜将装纸符的铁匣子放在杨牧云面前,说道:“一盒20张,能换取价值一人背的肉干,或者兽皮、兽筋之类的物资,这是最便宜的引火之物了。” 随即,两个女人都用可怜的目光看着杨牧云。 消息闭塞的野蛮人,弄出了一个华而不实的东西。 虽然不知道杨牧云制作的小玩意什么价格,但是看到那镶金贴钻的样子,肯定不便宜了。 杨牧云将一把史莱姆牌一次性打火机放在桌上,然后伸出一根手指。 “一颗魔力果实,换100个,或者其他稀罕物品,都按照这个标准算价。我只卖给你们,你们向外分销。接不接?” 猫小姐和瓦伦蒂娜全都惊讶的瞪大眼睛,然后拿起一个一次性打火机玩了起来。 咔嚓!冒火! 咔嚓!冒火! 太方便了,就算一个孩童也能轻易的使用。 猫小姐忍不住思量,一颗魔力果实的价值大约相当于一人背的肉干,味道好的肉类贵一点,味道不好的肉便宜一点。 也就是说,自己手上的火焰魔法棒在价值上相当于个野蛮人提供的这种小玩意。 火焰魔法棒的确好用,一颗魔晶石可以使用很十几年,甚至几十年。 但火焰魔棒太大了,尤其是对猫小姐这种娇小的女性而言,戴在身上很不方便。 在没有遇到野蛮人的小玩意之前,火焰魔法棒贵有贵的道理,人类制作的火焰魔法卷轴一盒只有20张,而且很容易因保管不善失效。 可是遇到野蛮人的小玩意之后,火焰魔法帮就贵得难以接受了。 一万倍的价格差距。 就连猫小姐这种不差钱的都感觉自己心在滴血。 瓦伦蒂娜则想的更多,询问起这个物品的名字、使用环境、使用次数等。 杨牧云拿起一个打火机,演示了一下调整火苗,然后将火焰开到最大,让打火机一直燃烧。 火焰喷嘴外的铁圈经过特殊处理,十分耐烧,烧了五分钟也没有融化。 这时候,杨牧云将火焰关闭,指着火机中的刻度说道:“看这里,只消耗了十分之一,有多么耐用你们自己体会。” 猫小姐把打火机贴到眼睛前面,看着里面不断晃荡的液体,然后问道:“这些水用完了怎么办呢?” 杨牧云哈哈一笑,“丢掉!” “喵?这也太浪费了吧?火焰魔法棒还能换宝石呢。” 杨牧云指着桌面上的高配版金属打火机说道:“这个是可以补充能量的,以后会给你们提供补充能量的物品。” 不等两人问价格,杨牧云直接说道:“一万个普通打火机送一个金属打火机,上面的图案和文字都可以自选。” 一万个送一个? 这就是跟火焰魔法棒等价了。 不过猫小姐看了一眼金属打火机美丽的外观,精致的造型,华贵的装饰,眼睛中顿时飘起一串小星星。 毕竟这个是送的。 刚才不知道其价值,还没觉得有什么,现在知道了价值,顿时爱不释手起来。 瓦伦蒂娜说道:“先来1万个吧,其他的,等我搜集到更多的魔力果实再说。” 猫小姐伸出五根手指,“5万个!给喵一天的时间准备魔力果实。” 杨牧云点了点头,表示没问题。 成品打火机都放在王金龙家里,只要打开通道,随时都能搬运过来。 敲定了数量,杨牧云问道:“对了,那个炎魔城在什么地方?实力如何?” 【感谢裂雨影云打赏+起点币,打赏加更28】 第196章 业界良心 炎魔,顾名思义,掌握了火焰力量的强大生灵。 在《魔戒》,炎魔是灭世boss级别的存在,在其他世界中,炎魔也都是数一数二的小boss,这个世界的炎魔应该不会弱到哪里去吧。 猫小姐却摆了摆手,“炎魔啊,就是一种元素生物,它们居住在地下,那里是大地的伤口,有大地的血液在流淌,特殊的环境造就了它们,也造就了很多火属性的魔力果实。” 杨牧云记住了这句话中透露的信息:稳定的火属性魔力果实产地。 看样子,以后得多和小姐姐聊天,说不定就有什么意外的收获。 瓦伦蒂娜也知道炎魔城,于是讲解道:“从铁炉城向西,翻过九座大山,跨越九条河流,看到一个通天的烟柱,那里就是炎魔城了。” 杨牧云两眼一抹黑。 这个世界的生灵让人很无语,表达日子就是,开春后第二个月圆之夜,某种鸟飞回来的时候,表达地点就是刚翻过了几座山,又趟过了几条河,表达数量就是一人背、两人扛。 她们彼此之间都能无障碍交流,杨牧云却怎么听怎么别扭。 不把计量单位精确一下实在太难受了,杨牧云不是强迫症也被逼成了处女座。 “问题的关键,炎魔强不强?” 猫小姐回答道:“这个还真不好说,因为炎魔在大地之血中生活,从来不露面,外人根本没见过它。打得过它的见不着它,见得着它的打不过它。” 瓦伦蒂娜补充道:“炎魔城是一个很特殊的存在,那里火焰生灵众多,很多强者都慕名去那里寻找契约伴侣。与火元素生命签订契约后会获得掌控火焰的能力,对火焰拥有极高的亲和,而火元素生命也有了凭依,可以离开炎魔城游历大陆。所以,炎魔城是绝对中立的存在。” 杨牧云问道:“我们卖打火机也没事?” “没问题!” “怕什么?” 好吧,杨牧云发现自己想多了,总是抱有被迫害妄想症。 又给两位美女续了点茶水,三人开始闲聊起来,杨牧云也从中知道了炎魔城的契约规则,跟自己想象的也有点不一样。 炎魔城的火属性生灵千千万万,但都是从一种名为火元素的生灵演化而来。 火元素,就是一个球形火焰。 其个头随着年龄增长逐渐变大,小时候指甲盖那么大,过个几十年上百年都能长到猪头人那么大,特殊一点的还能再长大一倍。 随着实力提升,其颜色也会逐渐从红色变为橙、黄、白、青、蓝、紫。 紫色之后,火元素就能晋升,成长到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之后,火元素就彻底放飞自我了。 可以变成石头,也可以变成飞禽、走兽、鱼儿…… 还可以在自己体内塞石头、塞泥土、塞金属,或者其他奇奇怪怪的东西,然后变成不同的模样。 所以,别看炎魔城的火系生灵千奇百怪,其实都是同一种族。 杨牧云啧啧称奇,“元素生物这一点就是好啊,没有实体的限制,想变什么就变什么,啧啧……如果再晋升呢?第三阶段是什么?会不会从虚幻变成实体?” 猫小姐摇了摇头,“很少有火元素能成长为第三阶段,至少与火元素签订契约的生灵是看不到这一天的,当他们生命终结之后,火元素也会随之熄灭。对了,与火元素签订契约的生灵,死后必将被火焰吞噬。这就是获得力量的代价。” 杨牧云暗道:连火化的钱都省了,火元素简直业界良心啊。 不过看猫小姐和瓦伦蒂娜的表情都不是很自然,杨牧云顿时明白,这个世界的生灵也讲究入土为安那一套,对火化很是抗拒。 毕竟很多宗教惩罚异端的手段都是烧死,这就令人们对火化有了天然的抵触和抗拒。 琢磨了一会儿,杨牧云又问道:“火元素成长需求的能量是什么,火焰吗?” 猫小姐点头,“火焰能量是必须的,不过炎魔城不缺这个。除此之外还需要生命精华,所以炎魔城交易时指定需求肉干——它们很讨厌水。同时,火元素成长还需要经验、见识、阅历。总之很复杂。” 见杨牧云这么关心火元素的细节,瓦伦蒂娜忍不住问道:“云酋长,你要契约火元素吗?” 杨牧云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我的眷属实力有点不济,想给它们提升一下实力。” 火化就火化吧,反正火化的是手下。 瓦伦蒂娜指了指杨牧云手上的风之指环,“你拥有这个就能施展风的力量,并不一定要契约一只风精灵。” 杨牧云看了一眼手上的风之指环,惊喜的问道:“听你的意思,炎魔城也有火之指环售卖吗?” 猫小姐抢答道:“当然!不过火焰指环比火焰魔法棒更贵,还分为不同的等级,最便宜的下级指环就需要1000人背的肉干,或者等价的其他物品。下级指环的力量也不如契约火元素强大,基本没人要。” 听到这话,杨牧云看了一眼手上的风之指环,然后又看向瓦伦蒂娜。 之前只知道这东西贵重,却不知道其价值,现在终于明白了——穷人倾家荡产也买不起的奢侈品。 “多谢瓦伦蒂娜小姐。” 火焰指环、火元素…… 杨牧云喃喃念叨着这两样东西,心中开始琢磨起来。 肉干是吧,没问题,别说1000人背,就是再多十倍,一百倍也没问题。 问题是距离太远了。 等等,肉干可以积存在王金龙那里,然后自己走到炎魔城再取出来,运输不成问题。 距离的话…… 御剑飞行应该也不是难事。 现在的问题是,给谁契约火元素,又给谁配备火焰指环? 哥布林不需要、蛙人肯定也不需要。 龙战士拥有吐息能力,也用不到契约火元素。 剩下的就是猪头人、牛头人、象头人了。 其中牛头人有信仰,杨牧云也给他们设定好了提升的路径,象头人是大地母神的信徒,更不用说。 那么,唯一的选择就是猪头人了。 一想到猪头人头顶和脖子上那浓密刚硬的鬣毛,杨牧云忍不住想到,一旦有了火焰能力,这些毛还能不能保住。 我,猪头人,愿世代为云酋长抽烟、喝酒、烫头。 第197章 物种宝藏 得知炎魔城那边没有什么威胁,而且不靠火焰魔法棒获取财富之后,杨牧云索性放开,搞了一场斗恶龙比赛。 至于奖品,全都由杨牧云的种花家提供。 有口香糖,有摔不烂盆,有美酒和烟草,当然最重要的是冠军得主的专属奖品,金属打火机。 比赛分为树屋酒馆和地穴狂欢酒吧两个赛区,共计三天时间。 这个消息一出,铁炉城瞬间热闹起来。 玩斗地主只是为了消遣,没想到还有奖励。 口香糖和摔不烂盆大家都知道,酒水也不陌生,烟草也听说过,是矮人族喜欢的上等奢侈品,可这个打火机是什么。 与此同时,树屋酒馆和地穴狂欢酒吧推出了一次性打火机。 树屋酒馆大厅中有个小木板,上面经常会张贴一些任务,任务内容描述大都是图案,灵魂画手级别,但神奇的是这并不影响大家理解任务内容和任务报酬。 而今天,任务的报酬成了清一色的打火机——一种能够释放火焰的神奇物品。 搜集某种果实,一人背的量,报酬一个打火机,可重复完成。 捕捉某种动物,两只可兑换一个打火机,可重复完成。 酒吧需要一个女装舞者,仅限男人,奖励打火机。 …… 同时,吧台处有几个展示的样品,随时向咨询的人们展示。 “哇,太神奇了,有了这东西就不用随身携带火石了。” “真是方便啊,以后放火就是动动手的事了。” “刚从水里拿出来也能引火,啧啧。” “冠军奖品好像更高级。” 都不用宣传,斗恶龙挑战赛直接火爆起来。 而此时,杨牧云深藏功与名,在铁炉城溜达一圈就回去了。 铁炉城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多余的利用价值了。 这里最吸引人的物产就是制作精良的铁器,杨牧云想要什么铁器,直接出图纸就是,有大米和烟草,整个铁炉城都是代工。 除了精良的铁器,就是人口了。 杨牧云需要将自己的卡牌和打火机推广开来,像欺诈之神通过金钱掌控人类世界一样,借此获取信仰,培养规则。 除此之外,杨牧云最感兴趣的就是魔法和眷属。 炎魔城的火之指环,还有契约火元素。 杨牧云叫来钢鬣,询问其实力提升情况。 猪头人如实回答道:“主人,我和我的族人每天吃饱了就睡,睡饱了就吃,现在身体淬炼的很快,如果再遇到那只母老虎,我们有信心和它一战!” 杨牧云无语,猪头人的炼体方式太奇葩了,这就是天赋,有口吃的就能变强。 “你们晋升第二阶段有什么限制吗?” 钢鬣摇头,“主人,我不知道,族里的老人都被那母老虎杀死了,我们的传承已经断了。” 杨牧云再次问道:“你们平常祭祀哪个神明,有什么信仰?” 钢鬣立刻昂头挺胸,嗓门洪亮的吼道:“主人,您就是我们唯一的信仰啊,我们才不会信仰其他的神明。” 小伙子路走宽了。 不过杨牧云现在一穷二白,还没法像拉玺达和龙神那样给信徒赐福。 能拿出手的也就蛛丝形成的内神经了。 钢鬣的固本培元还没有达到巅峰,炎魔城之行不急一时。 叮嘱其好好变强,杨牧云再次回到地球。 生物实验室要立刻搞起来。 如果能复原出生命一号,自己也就有拿得出手的好东西了。 地球上的小白鼠、蛇类受到生命一号的影响,全都出现基因突变,身体巨大化,开启灵智,某种程度上还拥有了超凡之力。 这绝对是逆天神药。 如果是小人世界的生物使用了生命一号,又会是什么结果? 强强联合? 强上加强? 而且,除了研究药剂,生物实验室最重要的是研究生命的基因。 走地鸡和普通的鸡在基因上有什么区别,狗头人和龙战士在基因上有什么联系。 这种区别和联系又是怎么产生的,能不能通过科学手段进行干预? 如果能破解小人世界生命的奥秘,想要培养强大的生物还不简单吗? 地球上的科学家捉到奇奇怪怪的生物为什么总是想抽血研究研究? 还不是想得到这些生物的基因样本,研究其中的秘密。 物种多样性是宝贵的财富。 尤其是新大陆被发现后,玉米、土豆、甘薯、木薯、烟草、橡胶、棉花、花生、向日葵、咖啡、可可、番茄、辣椒、南瓜、四季豆、菠萝、地瓜、金鸡纳、古柯等作物被驯化、种植、开发和利用,某种程度上影响甚至改变了中国的饮食和文化历史。 只可惜,地球上能探索的地方差不多都探索了,能驯化利用的物种也都研究的差不多了。 未来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地球上的物种都不会有什么变化,更不会出现玉米、土豆、辣椒、橡胶、棉花之类对世界产生深刻而广泛影响的物种。 除非…… 地球上出现什么新物种。 杨牧云终于意识到自己身在宝山人不知了。 小人世界最不缺的就是生物多样性,各种强大的生命层出不穷,这些生物样本都是地球上科学家梦寐以求的。 最重要的,小人世界的生物都拥有晋升、蜕变的能力,也就是某种稳定而又可控的良性基因突变。 研究其中的奥秘,能制作出生命一号这种进化药剂,还能帮杨牧云培养出最强的眷属。 反过来,还能在地球上培养出特殊的物种——如果杨牧云想的话。 小人世界不仅有超凡生物,还有元素生命这种特殊的存在。 杨牧云很想知道,火元素能不能抽血,能不能切片,体内有没有脱氧核糖酸。 唔…… 一切从零开始。 杨牧云又从湿地公园下水道一路向上回到秘密实验室,没想到这里又换了一拨人做研究。 这波人也需要从零开始,杨牧云正好盯着他们的实验步骤,然后对照参考答案揣摩学习。 同时,也是观察这些人使用的工具。 杨牧云现在拥有掌控金属的能力了,又获得了【钢铁、烈焰、齿轮】这种不知名的规则,机械物品都能手工制作,比如显微镜。 高纯度材料,再加上高精度制作工艺,又附加了规则力量,这就导致杨牧云制作出来的显微镜倍数更高、更清晰。 其他工具和仪器杨牧云也都是尽量自己制作,实在做不出来的核心零部件就借,试剂、药品什么的自己做不来,也都是直接借。 这也导致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三天两头出故障,实验材料也经常无缘无故缺失,怎么筛查都找不出是哪个研究员手脚不干净。 而另一边,杨牧云的实验室快速的搭建起来,并且开始了生命一号的研究。 第198章 你在干嘛 虽然没有什么高端设备,但是基础研究足够了,比如看个洋葱表皮,观察一下血液构成、肌肉纤维形态等。 杨牧云还仔细的对比了地球上的鸡、小人世界刚孵化的鸡、走地鸡三者的区别,打算摸索清楚进化的奥秘。 同时也将研究心得与生命一号结合起来互相印证,找到药物、科学、魔法在生物进化上的联系。 这个过程中杨牧云不断、扩充自己的研究设备,慢慢diy出一个生物实验室,然后就遇到了一个问题。 杨牧云的实验设备好是好,但地球上的主流生物实验都电动化、智能化了。 就拿显微镜来说,杨牧云的仪器倍数再高,精度再好,也架不住电子显微镜的代差碾压。 传统的光学显微镜分辨率为0.2μm,电子显微镜的分辨率为0.2nm,也就是说电子显微镜在传统光学显微镜的基础上放大了1000倍。 这就是牙签弩和狙击枪的区别。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 没有电能,恒温箱、烘箱、冷柜什么的都搞不出来,离心机、智能设备什么的更别说。 想要继续提升实验室,就得面对一个问题——电。 “蒸汽革命还没开始呢,这就直接跨入电气时代了么,步子有点大。还有,这会不会触动雷电之神的利益呢。” 杨牧云听拉玺达说过,天空之神的统御者就是雷神。 不过转念一想,这世上掌握雷电能力的生物多了去,牛头人也一直在玩聚能环,自己玩个充电宝应该不成问题。 应该…… 没问题…… 于是,杨牧云研究了一下充电宝的结构,拆卸了十几个成品之后,终于制作出属于自己的超级充电宝。 零部件中灌输了信仰,成品还加持了规则之力,无论充放电速度还是容量都比原版有十倍的提升,同时充电宝的体积只有原本三分之一。 充电宝成型的一瞬间,杨牧云惊恐的瞪大眼睛,这玩意又发光了。 连忙抓住充电宝,想要将其拆卸开来。 然而晚了,杨牧云的信仰空间中已经多了一个闪电的标志。 钢铁、火焰、齿轮、闪电…… 缓缓转动的钢铁齿轮被火焰缭绕,就像一个风火轮,转动过程中,齿轮边缘不时迸发出一道道细微的闪电。 身边忽的风起,拉玺达神情戒备的出现在杨牧云身边,一双眼睛左右寻找,上下搜索,最终将目光落在杨牧云身前的奇怪事物上。 “年轻的野蛮人,你又触动了什么规则?” 杨牧云琢磨了一下自己的措辞,回答道:“电!” “闪电?” “不,就是电。” “有区别吗?” “没区别吗?” 看到拉玺达紧张的模样,杨牧云低声问道:“会不会招来雷神的关注?” 拉玺达绕着杨牧云转了几圈,随即缓缓摇头。 “不,神明也不是全知全能的,我能感知到是因为我离得近,雷神不可能感知到这里的情况。” 拉玺达说这话的时候很自信,信心满满。 杨牧云问道:“那我可以随意使用电的能量吗?会不会被雷神感知到。” 拉玺达点头,随后摇头,“不用担心,雷神绝对感知不到这里。” “万一呢?” “即便有那万分之一的可能感知到了他也不敢轻举妄动。你是闪电权柄的挑战者,单凭这一点,会有无数强大存在暗中帮助你,甚至公开庇护你,明白吗!” 杨牧云顿时松了口气。 这时候,拉玺达又说道:“每个神明都有无数挑战者,但这些挑战者大都不成气候,毫无威胁。除非你成长到一定的高度,否则雷神根本不屑于关注你。” 杨牧云彻底放下心来。 “对了,年轻的野蛮人,你现在拥有神位和神职了吗?” 杨牧云摊手,自己还是三无光板神。 拉玺达略微失望,不过还是提醒道:“你想掌握更多的雷电规则,就必须面对雷神,这是无论如何都绕不过去的坎。这条路充满了危险,但也充满了机遇。你确定要走这条道路吗?” 杨牧云琢磨许久,最终回答道:“拉玺达女士,我还是继续提升实力吧,就我现在的力量,还不是雷神的对手。” 拉玺达点了点头。 不知是不是错觉,杨牧云觉得拉玺达看向自己的目光更和善了。 “年轻的野蛮人,有什么需要,尽管说!有什么不懂的,也尽管问。” 杨牧云立刻说道:“女士,我的实验室正好需要升级改造一下,还请您帮忙重新布局。” 解决了电能,杨牧云开始对生物实验室进行升级。 建筑的草图已经在信仰空间中勾画完毕。 之前的孵化室、史莱姆喂养室全都包含进去,然后是恒温室、烘箱、冷柜、培养皿、离心机、移液器、光度仪、显像仪等。 能部件能自产的全都自产,实在自产不了的就借点材料自己组装。 智能化方面…… 很多仪器除了硬件,还有软件,这东西实在借不来,杨牧云现有的能力根本搞不定这玩意。 学了几天编程,杨牧云默默放弃了智能化的想法。 基础工业还没吃透,根本不具备搞电子产品的先决条件。 杨牧云的幸福全靠双手,然而工业基础太薄弱了,就算24小时不停的撸铁,也撸不出一个全套的工业体系。 还有,小人世界熟练的工人、技术人员也太少了,得招收一些忠诚的信徒,跟随自己一同探索生命的真理。 选谁呢? 这时候,一群小屁孩嘻嘻哈哈的跑了过来,原来是部落里的野蛮人小娃娃。 这些孩子结束了上午的训练,正在玩闹。 看到杨牧云蹲在一大堆奇怪的铁疙瘩旁边,小娃娃立刻凑了过来。 “云酋长,你一个人在这干嘛?” “呃……哼……你说呢?” “我不知道……你该不会是拉屎的吧?” 杨牧云无奈,这些小屁孩真是什么都敢说啊。 随即杨牧云生出一个想法,把野蛮人小娃娃培养成研究员会如何? 野蛮人自身有血脉天赋,可以觉醒狂化能力,短时间内实力暴涨。 这种力量是怎么产生的,又是怎么生效的,能不能模拟出来,令其他生命也拥有? 研究别人不如研究自己。 不求这几个小屁孩能研究出什么惊天动地的成果,把狂化玩明白就谢天谢地。 多年以后,一群野蛮人穿着白大褂,带着平光镜,拿出一根粗大的注射器往自己手臂上扎,或者往别人屁股上捅…… 很有画面感啊。 “来来来,都过来。我给你们看个好宝贝。” 【感谢裂雨影云打赏+起点币,打赏加更38】 第199章 学习方法 “看清楚了吗?这个就是鲜血最真实的样子……还有这个,是植物的叶片……这个,是鸡肉的纤维……” 一群小屁孩排着队,争着抢着想要看一眼神秘的黑色孔洞,唧唧咋咋,唧唧咋咋,杨牧云的声音都被淹没了。 “好了,都安静!” 把小屁孩们排成一排,杨牧云开始给他们科普生物知识。 不知何时,拉玺达带着两个熊崽子也走了过来,拉玺达趴在门口旁听,两个熊崽子则蹲在最前排。 杨牧云没有在意这两个长毛的学生,继续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最简单直白的生物知识。 哦对了,有电之后,杨牧云还搞了一个手机过来。 最新款华为mate40rs保时捷,拉玺达控制岩石将手机镶嵌在其中,两者结合得严实无缝,就像是巨幕影厅,极致享受。 手机价格也不贵……只要把旧手机拿到转转app上卖掉,我就因为犹豫了五六天,旧手机少卖了三百块钱…… 杨牧云满头黑线,看个生物课科普视频你还给我放广告,过分了啊。 然后,一张光着身子的男人图片现了出来,杨牧云拿着教棍指向图片,然后给孩子们讲解人体身上的肌肉群。 拉玺达啐了一口,用粗重的鼻息表达自己的不满。 小野蛮人们则惊讶的看着屏幕上的人形,好魁梧,好雄壮。 只是很快,一个小屁孩就指着图片喊道:“他下面也太小了吧。” 杨牧云握拳掩在嘴边咳了咳,“这不是重点,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我教你们的是正经的生物学知识,不是那些少儿不宜的东西。” 一群小孩子天真的昂着头,纯洁的眨着眼——我们不是小孩子了嘛? 熊大和熊二更是强烈反对,虽然不能说话,却也挥舞着小爪子抗议,强烈要求来张带毛的。 杨牧云咳了咳,然后一划屏幕放出下一张。 这回变成了女性的。 杨牧云没有回头,而是全身心沉浸在知识的海洋中,为孩子们讲述男人和女人在生理构造上的区别,大家都是男人,所以讲述的重点就在女人身上,杨牧云那叫一个滔滔不绝,口若悬河。 拉玺达都震惊了。 没想到,一个女人都能研究出这么多学问,这个年轻的野蛮人真是天才,讲的东西也都很有道理,究竟是怎么想出来的。 杨牧云意识到自己失态了,把诸多无私传授自己的老师们也都顺嘴说了出来。 “咳咳,刚才说这么多呢,只是为了让你们对生命学产生兴趣,这门学科有很多很多的奥秘等着你们去探索,明白吗!要向生命学的先贤一样,为这门学科奉献青春、奉献热血。” 小孩子们立刻激动地回答:“明白了!” 两只小熊也嗷嗷的附和。 杨牧云于是再次切换图片,开始讲述人体的骨骼、内脏、神经等,再进一步讲述起人体的经络、穴位。 有圣徒级信仰之力带来的医术知识,杨牧云也算是老中医里的航空母舰了,一边给孩子们展示图片,一边在孩子们身上揉捏,让他们感受自己身上的穴位。 熊二也仰躺在地上,露出肚皮让杨牧云给自己点穴。 杨牧云摸了一下,立刻找到几个穴位,然后让熊二好好体验了一把,然后一一讲解这些穴位针对的部位,拥有的功效。 为了提升孩子们对穴位知识的重视,杨牧云还讲述了一些点穴手法,甚至现场点了孩子们的麻穴、痒穴、笑穴,引得孩子们连连称奇。 门口的拉玺达眼睛中满是惊讶。 她也知道穴位的存在,只是从来没有在意过,也没有把这个当回事,甚至都不知道这东西叫穴位。 却没想到里面有那么大的学问。 作为一节启蒙课,杨牧云讲得还是很合格的,甚至可以说超级成功。 不仅成功激发了孩子们对生命学的热爱,还激发了他们将生命学与战斗结合在一起的志向。 杨牧云忍不住想起一个段子。 医学院和体学院打篮球,结果体学院下半场都没撑到就认输了。 没办法,医学院的太特么黑了,随便擦一下就是麻,碰一下就是疼,半场没过,体学院这边人人脱臼,根本没法打。 体学院的规矩,输球不输人。 可是谁能想到医学院屁兜里都带着手术刀,这是人家学习的工具,是热爱学习的证明,不属于管制刀具。 一场架打下来,体学院每人都挨了三十多刀,刀刀避开要害,人都躺地上站不起来了,结果伤情鉴定,轻伤。 更可气的,人家医学院属于正当防卫,过当都算不上。 这就是知识的力量。 野蛮人不可怕,就怕野蛮人穿白大褂。 下课了。 小屁孩们全都撒丫子跑到练武场,影已经提着竹棍等候多时了。 结果下午对练时,影被一群小屁孩打得鼻青脸肿。 倒不是影实力不济,而是唯恐伤着孩子们,不敢太用力。 结果呢,小孩子抱着腿轻轻一戳,影瞬间麻了半条腿。 不要怀疑野蛮人小娃娃的力气,天天吃饱喝足还有固本培元丹,以及魔兽鸡蛋、魔兽鸡肉进补,又被杨牧云淬血煅骨,一个个体壮如牛,这一指头下去戳木板也是两个窟窿。 影也算是大意失荆州,一失足成千古恨,被十几个小孩摁在地上一番乱点,再也没能爬起来。 “这个才是控制肱二头肌的穴位,要大点力气,感觉摁到骨头才有效。” “不对不对,应该再往这一点。” “要不咱们一起按,看哪个有效。” “影哥哥,你胳膊麻不麻?影哥哥,你说句话啊?影哥哥,要不你眨眨眼也行。” 影心中暗骂,我也想眨眼,问题是我做不到啊。 该死,这是什么邪门魔法,竟然可以让一个战士失去战斗能力,小娃娃们又是从哪学到这种害人东西的。 还好,老酋长发现事情不对劲,挥着骨杖把小娃娃们赶走了,要不然影真要成为生命学创建后的第一个牺牲品。 杨牧云正在摆弄实验设备,琢磨明天的课程时,敲门声传来。 然后就见影一脸狂热的说道:“云酋长,我对生命学的各位圣贤老师很是敬仰,请让我也感受一下各位老师的师道之光。拜托了,我一定会认真学习,潜心钻研的!” 杨牧云咳了咳,“你说的,学习,究竟是哪个意思?” 第200章 油价涨了 野蛮人孩子们都开始全身心投入到生命学的研究中,一群孩子每天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出去抓虫子、鸟兽,采摘一些花草拿回来研究。 观察这些生命的形态和最基本构成,将这些东西记录下来,然后整理成画册。 为此,杨牧云又多了一项任务,那就是教导孩子们文字。 野蛮人有自己的语言,但没有文字。 而且,野蛮人的语言很简单,甚至简陋,也就是能简单的日常口语交流,复杂一点的感情表达就词穷了。 比如表达惊讶、愤怒、喜欢、疑惑等情绪,地球人都有相对应的词汇,还有万能词汇“卧槽”,野蛮人这边也有万能词汇“啊”。 高兴地时候可以啊,惊讶的时候可以啊,愤怒的时候可以啊,死的时候也可以啊,但这不是说野蛮人词汇丰富,相反,匮乏得就只有一个啊了。 孩子们制作画册的时候就遇到了文字的问题,一张两张还没关系,用画图的方式就能记录,可是几百张几千张呢? 而且这些图不光是自己看,还要彼此之间交流,画图的方式已经不足清晰又准确表达自己想要记录的内容。 于是,杨牧云顺势拿出准备已久的书同文。 之前和矮人族交易的时候已经完成了统一度量衡,但是书同文杨牧云一直没有做,因为没必要。 无论野蛮人还是其他种族,当前阶段基本都没有文化要求,不聋不哑就是文化人了,书写什么的根本用不到。 就算杨牧云能依靠自己的权威强行推广,也是让自己的属下们浪费时间,学个寂寞,低效且无用。 毕竟,100个人中,99个文盲,1个文化人,文化人才是异类,文盲才是正常人,逼着正常人变成异类,这叫什么事。 现在好了,孩子们感受到了学习文字的必要性,而且有了强烈的渴望,书同文势在必行。 杨牧云教授孩子们的是简体字,但仅仅是教授他们文字,没有教授他们读音,读音上依旧使用的野蛮人口语。 教授孩子们识字是为了方便书写,而不是让孩子们与本土世界彻底割裂。 当遇到一些野蛮人口语中没有对应存在的文字和词汇时,杨牧云才会教孩子们普通话发音。 等于说还是在教孩子们普通话的发音和写法,只是这个过程缓冲了一下,而不是生硬的一刀切。 杨牧云没有传授孩子们什么高深的知识,仅仅是激发孩子们的兴趣和热爱,让孩子们自发探索,并且偶尔讲解一些基础知识,或者解答一下孩子们的疑惑。 晚上的时候,杨牧云再和影一起探索生命学的奥秘,学习生命学的知识。 嗯,很正经的那种学习。 影的实力在他们原部落根本排不上号,甚至是所有者战士里的倒数,可是影有一个宝贵的品质,勤奋好学。 原部落中所有的修行方式他都了熟于胸,然后原原本本的传授给大石,以及小孩子们。 上次被一群小孩子用点麻穴、戳麻筋的方法放倒,影立刻对这个叫做“生命学”的战斗技巧来了兴趣。 当然,影更在乎的是用生命学杀人,而非救人。 学习人体解剖只是为了更好地了解人体结构,知道哪里更加致命,然后有针对性的修改野蛮人武技杀招中的动作。 还有各种穴位,影总是盯着那些一击必杀的死穴,然后跃跃欲试。 强化自身太难了,但是弱化敌人很简单,敌人变弱也就是自己变强。 光有人类还不够,影举一反三,希望弄一些其他种族的活体进行解剖试验,弄清楚矮人、巨魔、食人魔之类的种族身体构造。 杨牧云想了想,觉得这样不妥,还是先从各种野兽做起吧。 应付完这些求知欲旺盛的家伙,杨牧云也开始了自己的学习和工作。 端坐在放映厅里,杨牧云左右扭了扭身子,让自己坐的更舒服一些,然后把椅子微微放倒,再把脚翘起来,搁在脚蹬架上。 这是杨牧云亲手打造的机械座椅,只需要一个按键就能调整椅子靠背的倾斜程度,以及脚蹬架的升起高度,能够让人躺的更舒服,靠得更得劲。 杨牧云美美的唤醒手机屏幕,然后用意念点开播放器,选择本地文件,播放。 妈妈:“你爸和你小姨呢?” 女儿:“他们在屋里,爸爸要脱小姨的裙子,小姨不让,爸爸非要脱,你快去看看吧。” 妈妈又惊又怒,一脚踹开卧室门,却发现里面一个人也没有。 女儿指了一个方向,“在那里!” 看到这,杨牧云好奇的翻了个身,让自己的身子更舒服一点。 屏幕上,妈妈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冲到厨房,正要发怒,却见一个男人扯着一个年轻女人身上的围裙说:“快,把围裙摘下来,来我们家哪能让你做饭。” 短短几十秒的小视频,却充满了刺激和幻想。 演员的表情、动作、语言都为到位,看得出王金龙这伙人表演的功底越来越扎实了。 不过,光有表演还不行,声音、光暗等后期制作也必不可少,这些就是杨牧云的活了。 自学成才的杨牧云开始眼花缭乱的操作,对一大堆视频素材进行剪辑,然后制作出符合自己预期的最终版本。 然后是下一个。 油价涨了。 美系车主:涨了就涨了吧,还能不加了吗? 德系车主:就是嘛,开车哪有不加油的。 法系车主:买得起车还能加不起油? 日系车主:完了完了,要命了要命了,早知道提前加点了,哎呀呀,亏了亏了。 电动车主:涨吧涨吧,涨到一万才好。 (近镜头特写的车主灿烂的笑容,以及某电动车标志) 这是一个广告视频,但王金龙没有拿一分钱的广告费,纯粹是给这个国产车企自来水宣传。 但是你以为这就完了? 视频画面一转。 劳斯莱斯车主:什么?精油涨价了?服务费也要上涨? 你以为这就完了? 视频画面又回到劳斯莱斯车主,只见其拿出手机,打开一款软件查询了一下,然后说道:“假新闻,还好我查了一下。这群骗子真以为我人傻钱多吗,奶奶的,举报他们!” 最后画面特写——国家反诈骗中心app,警民携手,齐心反诈。然后是劳斯莱斯车主经典的歪嘴。 一口气剪了十几个作品,杨牧云伸了个懒腰,然后把视频导到u盘里,然后打开通道。 看着硕大的u盘,杨牧云忍不住说道:“要是能连上地球的网就好了,实在不行,连上王金龙家的wifi也可以。” 第201章 冤家路窄 把u盘交给王金龙,看着王金龙操作上传,杨牧云打开自己的电脑,无聊的浏览着网上的信息,查阅生物学的各种知识、文献、着作。 电脑屏幕就像瀑布一样,一本300多页的电子书,两分钟就看完了,比那些“五分钟讲解一部电影”的速度还夸张。 这些有版权的作品,便宜的十块八块,贵一点的三十五十,可是在杨牧云手中,通通一分钟看完。 “这才半个小时,已经花掉一千多了,哎,烧钱的速度太快了。” 王金龙立刻说道:“没关系神使大人,我们这不是烧钱,而是支持正版,支持创作,支持作者写出更多更好地高质量作品。而且,这半个小时里我已经挣回了一万多。” 说着,王金龙指了指自己的手机。 直播还没开始,已经有人在打赏了,而且还是两个人互刚的较劲。 王金龙的游戏直播人气依旧在,而且因为手办的原因,王金龙的直播观众在经历防沉迷的下降后开始回涨,很快就超过了从前。 每天都有无数观众冲进来近距离观摩造型精美,做工精致,传神还原的手办,然后奉上滚滚如潮的赞美。 纯手工打造的手办,这不是噱头,而是事实。 很多买家买到手办之后都会直播开箱,向自己的观众们展现手办的细节。 石材就不说了,身上的小件饰品也都做工精良,而且还有手工艺术爱好者发现,手办上的刀剑等武器都是手工锻造的,甚至用放大镜展示了剑身锻打形成的波浪状花纹。 看到这些花纹,又测试了剑的锋利程度等细节,买家兴奋的又蹦又跳,直言说一万块买这把剑都不够,赚了,赚大了。 还有很多没名气的小主播都把王金龙的手办当成吉祥物,甚至当成信仰来膜拜,直播的画面中都会露出手办的身影,然后热度真的就立竿见影的上涨。 尤其是那些主玩一个英雄的顶尖大主播,没有一个对应的手办,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国服某某。 以前那些国服某某大主播的直播间里总会刷出“你有肌肉金轮出品的某某手办吗”评论和弹幕,比刷狗头的人更多更频繁。 天天在直播里忽悠人家测本命英雄,你却连自己本命英雄的手办都没有,真可笑。 没有肌肉金轮出品的某某手办,也好意思说自己是国服第一某某王。 随着手办的质量,以及王金龙不断上涨的个人名气,每个手办都能给王金龙带来三五万的收益,偶尔还能爆一个十万八万。 而且,王金龙的歪嘴系列沙雕视频热度越来越高,未来的身价肯定不一般,这些手办的价值肯定水涨船高。 有纪念价值,还能当直播道具,又有升值空间,错过就拍大腿系列。 这也促使很多新晋主播和大主播千方百计拍一个回来。 但是大家都知道,王金龙每个手办只做一个,从来没有卖过重样的。 如果是还没做过的英雄也就算了,以后肯定会出,可是已经出过的,就真的弄不到了。 没有复刻,没有返厂,真正的绝版限定。 刚开始人们还没在意,可是等到某个大主播们为了一个二手手办花费七八万甚至十多万的时候,某个大主播出价20万收一个程咬金手办的时候,人们终于意识到其中的商机。 把某个英雄买下来,甚至全买下来,然后坐等升值。 那些打出名气的大主播想要这个英雄的手办,不好意思,这是我的本命,是我的信仰,得加钱。 而今天遇到的就是这么个情况。 王金龙从名字就看出是两个同行主播,这俩人直播的本命英雄还是同一个,为了一个“国服第一”的名头明争暗斗,火药劲十足。 后来还传出a睡了b的女朋友,b睡了a的好伙计这种事,然后搞得两人恩断义绝,闹了很久才平息下去。 今天这简直是天时地利人和凑到一块了,开没开播俩人就已经开怼,并且拼起了打赏,火箭唰唰的飞。 惊喜来的太突然,王金龙也是刚才上传沙雕视频的时候才发现。 “神使大人,我要收拾一下赶紧开播了,能不能大发横财就看今天了。” 王金龙回书房直播,杨牧云则在副卧看直播。 王金龙照样是老一套,介绍了一下花木兰原皮手办,然后选择花木兰这个英雄进行直播。 一边播,一边讲解花木兰的种种技巧。 王金龙也是认真钻研过一段时间花木兰的,而且也经常观摩那两个花木兰顶尖玩家的直播,还模仿过他们的说话方式,结果被二人举报,无缘无故遭到平台处罚。 赚程金子的钱,王金龙心中很不踏实,可是赚这俩大主播的钱,王金龙心里那叫一个舒服,今天逮着机会坑俩货一把真是求之不得。 一个人中标,肯定有一个人落败,看到这俩货赔钱,王金龙比自己赚钱还高兴。 可是转念一想,有一个亏,肯定有一个人赚,王金龙瞬间不开心了。 王金龙卖力战斗,并且不断鼓吹花木兰这个英雄强势之处,还顺嘴给观众们讲了一下花木兰代父从军的故事,顺便又黑了一下灯塔国拍的圈钱烂片,白瞎了神仙姐姐的颜艺。 直播间里的观众们也纷纷跟着吐槽,气氛很快就热闹起来。 这么卖力的炒作气氛,肯定是为了打赏啊,而且是那两位大主播的大额打赏。 都赏到一万多了,肯定会继续朝上刚,否则这一万多就打水漂了。 而且,观众们也都知道这两个大主播是花木兰的顶尖玩家,对花木兰手办志在必得,也没有跟他们争的想法。 然而诡异的事情发生了,两个花木兰主播同时没了动静,任凭王金龙怎么炒作,怎么鼓动,怎么暗示,两个人全都无动于衷。 王金龙看了一眼两人的打赏金额,相同。 王金龙整个人都不好了。 圈套啊。 直播这么长时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两个人打赏相同的金额,这叫人怎么整。 如果最后两人金额相同,究竟算谁的。 【感谢裂雨影云打赏+起点币,打赏加更48】 第202章 又被黑了 王金龙知道,这绝对不是巧合。 主播这个圈子充满了算计,为了名利真是什么都能做出来。 这两个花木兰主播要不是串通好的,王金龙敢把姓倒着写。 王金龙也是滑不留手,说话做事滴水不漏。 “这两个大主播不愧是并列国服第一花木兰啊,连打赏的金额都一模一样,不分上下啊。小弟要感谢两位大哥的捧场,多谢多谢。只是呢,手办只有一个,只能给今天打赏榜第一的大哥,一切都以打赏榜单的显示为准哈。” 阴我,没门! 这锅甩给直播平台就是。 果然,王金龙刚说完没多久,一串火箭刷屏,两个人的打赏金额立刻蹿升起来,很快就到了三万,然后又停了下来。 还是相同。 这下王金龙更加坚定自己的猜测。 这俩花木兰主播绝对是串通好的。 自己都说了按照平台榜单为准,他俩还搞并列,这绝对是算到了自己的反应,而且还有连环套等着自己。 王金龙也不是泥人性子,再加上以前就有过节,于是脸色瞬间就黑了下来。 不过王金龙明白,自己不能发飙,不能爆粗。 不生气,不生气,不能自己给自己炮制黑料! 于是王金龙揉了揉脸,深呼吸一口,无视了这两个家伙的小动作,继续直播。 观众们也不是傻子,看到这一幕立刻明白那俩家伙是有预谋的。 出于对王金龙的支持,再加上手办的确值这个价,于是又有第三者下场,开始打赏,把打赏金额拉到四万。 几乎同时,那俩主播又把价钱拉到五万,一前一后,还是并列。 王金龙看了一眼排第三的id:肌肉金轮xx分轮。 而就在这时候,第三名的id修改了,变成“玩不起就滚”,然后拉到7万。 两个主播继续追,并列10万。 第三直接放弃,不追了。 王金龙看到榜单不动了,于是说道:“最后一把,打完这把就揭榜了。” 六分钟后,游戏结束。 王金龙看了一眼榜单,那俩大哥依旧是并列,谁也没有多打赏一块钱。 暗道一声牛b,然后王金龙按照惯例和榜一大哥连麦。 接通后,对面的花木兰主播说:“曾经我有一个好兄弟,我们同时爱上一个东西,然后我们吵了一架,结果我不仅没有得到爱的东西,还失去了爱我的兄弟。我承认,我很喜欢这个手办,但喜欢不是一定要得到,所以我放弃手办。” 王金龙瞬间明白怎么回事了。 强忍着骂人的冲动,王金龙又和榜二连麦。 对面传来痛哭流涕的声音,那情绪崩溃的模样听得直播间里的观众们也跟着落泪,还有人专门科普起了这两人相爱相杀的事情。 榜二一直在哭,无论王金龙怎么问都不说话,最后勉强收拾好情绪,说了一句:“对不起,我也放弃手办。” 王金龙心中暗骂,你们俩想复合就复合,为什么要踩着我上? 草,你们情比金坚,传为佳话,我呢?我他mua的不要面子啊? 刚把手办的热度和价值炒起来,你们俩玩这么一出,我以后还怎么混? 不过直播还在继续,王金龙只能顺着连麦榜三。 麦刚打开,对面就声音惶恐的说道:“大哥,这可咋办啊,手办怎么砸咱们自己手里了?糟糕,怎么是连麦,大哥我错了,大哥我再也不敢了……” 王金龙脸上的笑容瞬间冰冻。 自己还是太嫩了,千防万防,结果还是被算计了。 王金龙心中的怒火再也压制不住,当场暴走,在直播中大声吼了起来。 “你们谁啊,演我有意思吗?” “花二十多万整我,搞臭我,什么仇什么怨?” “你们想玩兄弟情深,别带着我好吗?我就是卖手办赚个生活费,碍着你们了吗?” “我的手办质量,还用得着炒作吗?有意义吗?” “真不知道说什么,反正我说什么都不会有人信。” “算了,随他们怎么说吧。” 王金龙失魂落魄的来到副卧,看着杨牧云,然后双膝一软跪了下去。 “神使大人,我又被人算计了。这次,真的是解释不清了。” 杨牧云点了点头,然后指了指前面的电脑。 屏幕上,那两个花木兰主播正在接受采访。 原来他们此时正出席出席一个活动,手办事件爆出后,主办方立刻增加临时环节,让这两个“恩断义绝”的兄弟来个男人的拥抱。 主持人:“听说你们曾经是最好的兄弟,也曾是最好的战友,请问当初你们好到什么程度呢?” 花木兰主播a:“我是农村的,高中没上完就进城闯荡,白天打工,晚上在网吧打游戏。我就是在游戏里认识了我哥,是他教我技术,教我做人的道理,还把我引上主播这条路,我刚开始直播的时候没有观众,也是他给我卖力推广,我交不起房租,吃不上饭,一度想放弃的时候,也是他在火车站拦住了我。可以说我今天的一切都是他给的,他不是我的兄弟,而是我的导师。” 花木兰主播b:“其实也没什么,当初就是看他有天赋,还有股不服输的闯劲,就像是看到了当初的自己。所以想帮他一把,让他少走弯路,也算是弥补自己心中的遗憾吧,并没有他说的那么高尚。” 主持人象征性的摸了摸眼角,然后问道:“据网上的消息说,你们出现了一点小矛盾,导致不相往来,是吗?” 两人同时沉默,没有说话。 这反而更激起了主持人和现场观众们的好奇心。 最终,花木兰主播a说:“网上的消息真真假假,什么表面兄弟,什么为了女人,都是别人抹黑的,事情并不是他们说的那样。” “还是我来说吧!”花木兰主播b接过话筒,“感谢主办方给我们这次发声的机会,感谢!其实事情很简答,就是我一直在刻意的将我的经历和经验灌输给他,告诉他什么路好走,什么地方容易有坑。我这样并没有培养出一个优秀的选手,反而培养出第二个我自己,就连他最擅长的英雄也和我一模一样。” “叫哥有点不尊重,我还是叫你师父吧。”花木兰主播a拿过主持人的话筒说道:“起初我也很疑惑,甚至很恼怒,为什么无缘无故的就臭骂我一顿,还拉黑我所有的联系方式,我找上门也对我不理不睬。可是今天我才明白师父的良苦用心。” 然后,花木兰主播a拿出自己的手机,递到主持人面前说:“能帮我念一下吗?” 主持人瞪大眼睛,然后逐字逐句的念了起来。 第203章 父辞子笑 主播b:“兄弟,花木兰的手办能不能让给我。” 主播a:“呦,一年多了,终于肯回我话了?想要花木兰手办,可以啊!用实力说话,国服第一花木兰,我是不会拱手让给任何人的!” 主播b:“兄弟,你误会了,我准备退役了,这个花木兰就是买来当纪念品的。” 主播a:“退役?你这懦夫!你凭什么退役!你还没赢我,你还不是国服第一,你有什么资格退役?” 主播b:“因为我老了,打不动了,也熬不下去了。” 主播a:“老了?前年火车站里是谁说的,要么昂起头精彩的活着,要么立刻跪下去,窝囊的死掉!” 主播b:“兄弟别说这些了。这个手办我就加到10万,多一分也不加了,你让不让都行。” 主播a:“10万是吧?我奉陪!” 主持人感慨一声,“原来是这么一回事。没想到一个小小的拍卖还隐藏着这么多故事,这么多情感,请大家为他们的兄弟情义鼓掌,送他们一个热烈的掌声好吗?” 现场观众立刻为兄弟之爱鼓掌,啪啪啪的响声不断。 随后主持人转向主播b,“刚才的短信里你说自己要退役了,是这样吗?” 主播b痛苦得双手捂脸,然后才说道:“这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不过我确实要退役了。他比我更年轻,也更优秀,肯定能比我走的更远,国服第一花木兰的称号他担得起,也扛得住。我已经无憾了。” 主持人又问道:“那么你退役之后有什么打算呢?” 主播b回答道:“其实我也是一个手办爱好者,亲手制作过很多手办,我用自己挣来的钱开了一个手办工作室。今后我要去追求梦想了,希望大家能捧场。” 主持人惊讶得“哇”了一声,“既然你开了一个手办工作室,为什么还要去花10万块钱拍卖那个花木兰手办呢?” 主播b看了一眼旁边的主播a,说道:“因为,这是我能留给他的,最后的纪念品了。” 看着电脑直播画面中父辞子笑的感人场景,王金龙的拳头捏得咯咯响。 杨牧云看了一眼,说道:“对,就是这股怒火,就是这种攥拳头的动作,你以后拍歪嘴系列时一定要记住这个感觉,明白吗。” 王金龙愣了一下,默默点头,随即问道:“神使大人,这次的事情该怎么办?” 杨牧云说道:“这次的对手很狡猾,也很老辣,无论心机还是城府都不是你能比的。” 说到这里,杨牧云也很佩服。 这俩主播“恩断义绝”、“表面兄弟”的炒作一年多,一定程度上保持双方人气居高不下。 毕竟有争议才有关注,小主播才去闷头钻研技术,大主播都是钻研盘外招的。 炒作一年多,割了一茬又一茬韭菜,等到炒不动了再搞一场反转,狠狠收割一波眼泪,双方的粉丝互相转化,同时暴涨一大波粉。 他们选中了王金龙。 这是一块上好的垫脚石。 首先,王金龙现在的人气旺盛,不说踩王金龙,哪怕只是蹭一蹭也能蹭到一大波热度。 其次,王金龙“赠送”手办的环节很容易出问题,可以操作的空间和余地都很大,而且之前那个绿绿就爆料过手办,虽然爆料失败,但还是收获了一大波人气。 最后,主播b今后要做手办生意,王金龙的手办名气已经打出来了,拿王金龙当垫脚石简直是一步登天,手办工作室的名气一炮打响,而且还剪除了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花二十几万炒作一波,人设立起来了,手办的名气也打出来了,这一波绝对是血赚。 至于王金龙的损失…… 谁在乎呢? 主持人假惺惺的问道:“对于那个叫肌肉金轮的主播,你们有什么想对他说的话吗?” 主播a拿起话筒,“这个主播我有些印象,他之前不叫这个名字。当初他模仿我直播,模仿我的技术也就算了,连我的语气、动作都模仿,我一气之下向平台举报了他。这事平台出过公告,大家都可以查到。他现在这个肌肉金轮的名字,也是模仿别人,看样子他没有记住教训。” 主播b也拿起话筒,“既然要退役了,游戏圈的事我就不评判了,就说说手办这块吧。说真的,制作一个精良的手办需要倾注大量的心血,往往一个表情、一个动作就要构思几个小时,酝酿一整天。” 主持人立刻捕捉到弦外之音,“您的意思,这个叫肌肉金轮的主播不可能完成那么多手办?” 主播b斩钉截铁的回答道:“没错!肌肉金轮那种一天一个的高产是不可能的,就是三天一个也不可能!而且肌肉金轮这个人每天还要打游戏,还要健身,还要拍视频,他就算不睡觉也不可能一天一个。” 主持人立刻捧哏道:“哎呀,以前还没觉得,可是听你这么一说,好像真的有问题啊。还好我没买他的手办。” 主播b笑了笑,说道:“其实就算买也没什么,那些手办的质量还是很不错的。不过我希望肌肉金轮这个人诚实一点,贴牌组装就是贴牌组装,不要说什么亲手雕刻,身为一个手艺人,我听到这话唯一的感觉就是恶心。” 电脑上的直播告一段落,不过吃瓜众们的狂欢刚刚开始。 主播a和主播b爆的料太多了,而且很多都是有石锤的。 比如主播平台的处罚公告,大家随便一翻就能找到,确实是王金龙以前用过的id没错。 再加上“肌肉金轮”这个名字的由来大家都心知肚明,一顶“模仿”、“抄袭”的帽子是少不了了。 至于手办的速度,一天一个确实有点夸张了。 如果手办不挣钱,大家还不觉得有什么,可问题是,王金龙这个手办太挣钱了。 一块破石头随便摆弄一下就是几万块进账,太多人羡慕嫉妒恨了。 人就是这么奇怪,无法承认别人比自己优秀,哪怕心知肚明,可就是嘴硬。 杨牧云问道:“这段时间让你练习雕刻,没有忘记吧?” “没有!神使大人的叮嘱,一个字都不敢忘记,每天都有练习。” 杨牧云点了点头,“手办的质量是抹黑不了的,他也只敢说你是贴牌。你用事实反击他就是了。” “神使大人,雕刻技术上倒是没问题,可我速度很慢,恐怕会露馅。” 杨牧云说道:“把手给我!” 蛛丝吞吐,王金龙双手的内神经全面升级。 杨牧云点了点头,“现在应该没问题了。而且,我给你准备了一个小玩意,等会儿一定能惊艳全场。” 第204章 一口仙气 获得规则之力后,杨牧云身上的诸多事物都经历了规则之力的淬炼,这其中就包括蛛网。 淬炼后的蛛网更加神奇,也更加强大,最关键的是,蛛丝摆脱了物理形态的束缚,拥有了非物质的特性。 比如杨牧云手掌摸在一个物品上,蛛丝瞬间游走其中,并且在脑海里反馈出3d建模。 王金龙第一时间就感受到了双手的变化。 之前得到内神经,双手已经质变,从普通高端玩家一跃成为顶尖大神玩家,而现在双手再次提升,王金龙敢说,在游戏操作和细节处理上,自己绝对是无敌的。 跟faker五五开? 不存在的,我要打十个faker! 不过现在游戏技术再强也没用了,只有手办能挽回自己的声誉。 拿起石头和雕刻刀,王金龙缓缓闭上眼睛。 不是为了装逼,而是真切感受到掌心皮肤代替眼睛,仿佛有什么特殊的力量从掌心中沁入石头。 由外向内层层沁入,就像洋葱一样,层次分明,纹理清晰。 王金龙也通过这种方式感受到了石皮下的颜色、纹理、走向等,拿起雕刻刀刚要动手,杨牧云却咳了咳。 “开直播,用事实说话。” 王金龙这才醒悟过来,没人看见就等于白忙一场,必须让大家见证才行。 另一边,两个花木兰主播一起开播,跟粉丝们互动。 看到自己喜欢的主播退役,粉丝们十分不舍,用刷礼物的方式为其送别。 同时,粉丝们不断询问手办工作室的名字,产品和连接等,表示现在就要下单。 花木兰主播立刻说出自己的店铺,希望大家收藏关注点赞转发,进店有优惠,拉新有奖励。 直播间里热闹非凡。 吹捧自家手办的时候还不忘贬低一下王金龙,说这人没有任何真本事,就是一个贴标的骗子,而且是老惯犯了,大家买手办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认准xx工作室。 很多原本并不知道这个主播的路人也都转粉,尤其是王金龙直播间里那些手办真爱粉,全都赞赏这位花木兰主播手撕骗子,重锤败类。 咦,手撕骗子…… 这戏码有点熟啊。 但是大家对骗子的痛恨是全网统一的,共鸣之下,纷纷慷慨解囊,下单购买手办。 可是这时候,王金龙开播了。 得到消息的网友们纷纷赶过来看直播。 有人是单纯过来骂人的,有人是想看看什么厚脸皮的骗子,这种时候不夹着尾巴跑路还敢冒出来找骂,有人是也不知道自己该干啥,纯粹过来打个酱油。 直播间里,王金龙也不解释,也不澄清。 你骂随你骂,我就专心干我的事。 污蔑、诽谤、栽赃,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什么都不是! 一块石头在雕刻刀下扑簌簌剥落,大块小块的石屑甚至来不及落下,就盖在石材上。 观众们看得不明所以,纷纷咒骂,让王金龙别出来丢人现眼,就这水平自己三岁时候就会,撒泡尿和的泥巴都比这个像回事云云。 可是当王金龙放下雕刻刀,一口仙气吹到石头上,直播间里的骂声瞬间停滞。 古人有吹皱一池春水的静美。 今人未曾得见。 但王金龙这口吹出了一张美人的绝世容颜。 石粉仿佛雾气,向着脑后飘洒,一张精致的脸庞缓缓显露出来,就像是沉睡的美人,带着些许的朦胧。 而这时候,王金龙两刀刻在左右眼睛上,画龙点睛似的,那张脸瞬间活了过来。 “啊!我感觉心脏颤抖了一下。” “她在看我!她喜欢我!我也喜欢她!” “是神仙姐姐吗,感觉比神仙姐姐更仙啊。” “我要是也有这能力就好了,能把小姐姐捧在手上吹气。” “不要998,不要688,只用38,你也能给小姐姐吹气,还包邮到家哦。” 王金龙双手顺着脖子向下,没多久,又是一口仙气吹出去,石粉剥落,石雕全身都漏了出来。 将石头放下,王金龙开始给金属条加热,然后用工具捏着放在砧台上,拿着小锤子敲敲打打。 然后再加热,捶打成剑胚,然后用刀子在上面压出纹路,开锋磨铣之后缠上丝线,再把剑柄塞到神仙姐姐手中,一个仙子舞剑的手办就现了出来。 “哦!这么漂亮的剑舞者还是第一次见到。” “肌肉金轮真是神人也。” “粉了粉了,爱了爱了。” “禽兽,请给剑舞者穿上衣服。” 王金龙却不理会这些评论,而是又拿起一块石头,在手上扔了扔,仔细感受石头的分量、材质、纹理,以及走向等,然后在心中构思。 看到这一幕,观众们全都安静下来,大气都不敢出。 许久之后,有人忍不住说道:“我挑瓜比他还认真,然而买回来还是白脸大厚皮。” “这石头保熟吗?” “卖瓜的麻子但凡有肌肉金轮一成功力,也不会被华强砍死。” “他动了,他动了!” 王金龙手起刀落,在石头上咔咔几刀,一个大萝卜现了出来,然后顺着向下雕刻,不多时,一个兔女郎造型现了出来。 大萝卜比兔女郎还大,而且是高高举起的状态,人们全都担心的看着兔女郎的双手,这么细、这么小、这么窄,能经受得住那么长、那么粗、那么大的萝卜吗? 然而,当王金龙将连成一体的兔女郎和大萝卜放在桌上的一瞬间,所有人都惊叹起来。 站住了! 稳! 连一丝摇晃都没有。 “这让我想起了马踏飞燕。” “个人以为,比马踏飞燕更牛逼,因为那个是金属的,这个是石头的。” “一整块石头雕出来的,一气呵成,就凭这一点,称一声大师不过分吧?” “这样的手艺,一个手办收几万块钱多吗?我觉得太便宜了!卖一个亏一个!” “这种手艺还用得着花钱找人当托?什么托能脑残到在连麦的时候说漏嘴?” 退役的花木兰主播那边也第一时间得到消息,刚刚炒作起来的舆论瞬间翻转,之前下单的粉丝们也大面积申请退款。 退役主播没想到会出现这种事情,他强装镇定,向粉丝们说:“假的,只看到一双手,又没有露脸,谁知道是不是替身。而且你们都知道,肌肉金轮是换脸的颜值主播,狗改不了吃屎,这视频肯定是伪造的。” 有人提醒:“大哥,那是直播啊。” 退役主播立刻反驳,“直播就不能造假了么?想想肌肉金轮这个名头是怎么来的。” 面对直播间里的质疑,王金龙无奈了,只能喊来胡子、黄毛、瑶瑶、野人、眼镜等歪嘴团队的演员,全角度、多机位直播。 观众们可以进入任意一个直播间,切换成任意角度观看王金龙的雕刻直播,想看脸看脸,想看手看手,先看腿看腿,想看屁股看屁股。 也算是给团队成员们引流涨粉了。 最后,王金龙又在自己的雕刻镜头下放一个手机,手机屏幕上tv1,正在播出《烽火抗大》节目。 这下子,谁再说造假,就是侮辱智商了。 【感谢裂雨影云打赏+起点币,打赏加更58】 第205章 机甲浪漫 在百万网友的见证下,一个又一个花木兰手办在手中诞生,连带的还有她们的武器。 剩下的就是手办上的衣服、首饰、毛发等细节,还有武器的细节处理,镶嵌、镂空、上色等等。 这不是什么难事,但特别复杂、繁琐。 然而这一切在王金龙手中都像蝴蝶穿花一样,充满了灵动的美感。 “妈呀,这植发技巧要是用在人身上,程序员都有救了。” “求大佬程序员科普一下,植一根头发需要多少钱,手办这一头头发价值多少?” “直接在木兰身上纺织衣服,这手艺绝了。只可惜,这衣服穿上去就脱不下来了。” “没事没事,我已经截图还录视频了。” “我没看,我什么也没看,我在看抗战剧,是的,我是一个好孩子。” “一套六个手办,用了不到四小时,这是什么神仙速度。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也不敢相信。” “呵呵,只怕有人亲眼所见也不会相信。” 另一边,退役主播气得咬牙切齿,却还要笑嘻嘻的应对粉丝们。 “是的,我承认,是我小看了这个肌肉金轮,没想到他做手办的实力这么强。不过时代变了,肌肉金轮那种传统石雕已经跟不上时代了,现在的手办材料都是以pu树脂、pvc胶材为主了。不仅追求外观、手感,还极其注重科技感、科幻感,现在为大家介绍一下我们工作室呕心沥血,历时八个月研发出来的【无限飓风号】手办。请注意,我们是取得了官方授权的正版手办,不是某种人无视版权的侵权作品。” 随即,退役主播拿出一个金属材质的机甲手办。 看到这个外观,直播间里瞬间沸腾。 无限飓风号,简直一模一样,不是塑料,也不是树脂,而是真正的纯金属材质,机甲外壳上的摩擦划痕都清晰可见,火焰烧灼的痕迹也说明这是一个历战之躯。 男人的浪漫就是独眼。 哦不,男人的浪漫就是开高达。 尤其是退役主播拿起手机,通过蓝牙连接上无限飓风号,控制手办抬腿、举手、挥刀、转身等动作。 虽然手办的动作十分缓慢,而且非常笨拙,可毕竟动起来了。 直播间里更加沸腾,观众们纷纷询问手办的价格。 退役主播开心的回答道:“现在新店开张,大优惠、大酬宾,官方授权,正版无限飓风号机甲手办,只需1998就能带回家,还在犹豫什么,赶紧点击下方链接,带它回家吧!” 可就在这时候,直播间里开始刷屏:肌肉金轮yyds!肌肉金轮男人的浪漫! 看到自己直播间里的发言,退役主播还以为有捣乱的带节奏,于是熟练的禁言。 “那个肌肉金轮虽然技术不错,但人品真的不行,为了钱什么事都做得出来。这种人品德不行,艺德更不用指望,这种人作品再好也白搭。未取得授权就制作手办,这种人迟早要受到法律制裁。” 可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刷屏,并且让大家过去看。 退役主播禁都禁不完。 那些被无限飓风号撩拨得蠢蠢欲动的粉丝们也都好奇起来。 什么情况? 去看看! 结果,这一看就再也回不来了。 王金龙的直播间里,桌子上铺着一张绸布,绸布上堆满了大大小小,奇形怪状的金属零件。 这些零件最大的也就手指甲盖大,小的只有米粒大小。 观众们都不知道这些零件是干什么用的,可是在王金龙手中,这些零件一一拼凑起来,就像盖房子、搭积木一样,一层层向上延伸,很快就呈现出一条腿来。 然后是两条腿。 再向上延伸就是躯干、双手、头颅。 嗯,勉强算是一个人形,称不上好看,反而还有些马赛克的模糊感,显得十分丑陋。 可是这时候,王金龙手指在其中一个零件上按了一下,人形头顶的金属零件立刻动了起来,然后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从头向脚蔓延,一道肉眼可见的银色涟漪传遍人物全身。 然后,令人惊叹的一幕出现了。 刚才还坑坑洼洼、参差不齐,像素马赛克一样的人形变得光滑有型,成了一个闪耀着金属色泽的裸男。 四肢匀称、体型壮硕,肌肉块棱角分明,身体表面的皮肤就像镜子一样光滑,看不到一丝拼接的缝隙,也看不到任何油手印。 人们这才明白,为什么王金龙要在桌子上铺一层丝绸,还要带着白手套,原来是怕弄脏了作品。 “妈呀,这严实无缝的精度,简直了,去厂里敲零件不行吗,非得做游戏直播。浪费天赋啊。” “这零件都是肌肉金轮自己敲出来的吗?” “满级人类秀优越了。” “大哥,能带我升级吗?实在不行,带我们孩子升级也可以。” 而这时,王金龙动用双手,一左一右将两个零件架在人形的脖子上,然后将一枚枚零件以此为支撑不断悬挂起来。 铺满全身之后,王金龙再次点了其中一个零件,又是熟悉的金属涟漪荡漾开来,人形表面的零部件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咔咔扣紧,紧密的咬合在一起,构成一件贴身的作战衣。 “卧槽,这衣服竟然直接穿上去了?不掉下来?难道是榫卯结构?” “满级人类也做不到吧,这是突破等级上限了。” “赶紧艾特军方过来抄作业。” 而这时候,王金龙又在衣服上悬挂起第三层金属零件。 这次的时间更长一些,足足用了半小时。 当一道金属涟漪从头到脚荡漾过去之后,一个熟悉的造型现了出来——无限飓风号。 王金龙捏起无限飓风号的头,又拎起无限飓风号的胳膊,还大力的抖动了几下。 然而,手办就像是一整块金属,别说零散,连晃动都没有晃动一下,很难相信它是由成千上万个米粒大小的零件拼装而成。 金属的冰冷感仿佛透过屏幕散发出来,沁入到了骨子里,许多人都激灵灵的打着寒战,但寒冷之下,是更加炽烈的狂热。 男人最大的乐趣就是驯服那些冰冷的机械,骑到这些大家伙身上,倾听它们低沉的咆哮,或者进入它们身体,感受它们澎湃的动力和猛烈的冲击。 屏幕上的【无限飓风号】金属手办就是这样一个桀骜不驯的金属猛兽,挑动着男人们心中的热血和狂躁。 从直播开始便一言不发的王金龙终于说话了。 “老规矩,今日打赏最多的朋友可以得到这件我亲手打造,全球唯一的无限飓风号手办。现在是17:56分,凌晨揭榜。” “另外,如果天美喜欢的话,我可以把我的【无限飓风号】创作理念授权给他们。” 第206章 南北大战 留下这句话,王金龙给直播的手机插上充电器就离开了,只留下一个孤高的无限飓风号站在镜头下,向世人展现低调奢华有内涵的工业美。 这种美感不同于山川河泽,也不同于诗词歌赋,但它同样能抨击人们的内心,震撼人们的灵魂。 懂得都懂,即便不懂的也会发出一句来自灵魂的卧槽。 此时恰好是下班放学的时候,坐在公交上、地铁里,行走在下班路上的人们都无聊的刷着手机,可是很快,他们就朋友圈里、聊天群里刷屏的信息震惊了。 肌肉金轮身败名裂,贴牌、炒作、请托…… 肌肉金轮快刀手,三小时完成六个手办…… 肌肉金轮手搓高达,快来看看未来科技…… 霸气!肌肉金轮放出狠话,要授权天美…… 大家看到肌肉金轮这个名字,立刻想起那魔性的歪嘴,然后本能的点了进去。 虽然不指望看到什么惊天的神作,但歪嘴系列质量都不算太差,送审拿奖或许还欠点意思,可哈哈一笑解解压还是没问题的。 然而点进去,所有人都看得头皮发麻。 组装无限飓风号的细节过程被网友们剪了出来,做成各种长短不一的视频。 长一点的就是从脚底板开始,一直组装到天灵盖,多机位全角度,简直是现成的素材库,有点剪辑水平的人都能弄出一个高质量的短视频,再加上高燃的bgm,一脚下去迈巴赫都踩爆缸了,三蹦子都能玩出秋名山车神的感觉。 短一点的就是高达三次自动组装的瞬间,轻轻触动一个零件,然后多米诺骨牌一样卡紧扣实,那种严实无缝的丝滑和流畅看得人浑身舒畅,一整天的疲劳都不翼而飞,再强迫症的人也挑不出半点毛病。 有人忍不住问:这是好莱坞特效吗?是不是《变形金刚》又要出新片了? 下面立刻回答:这是国产高达,国产高达,国产高达!重要的事说三遍! 也有人问:夏侯惇是谁? 下面立刻有人回答:我玩过。 还有人问:无限飓风号是什么? 回答:我也玩过。 提问:肌肉金轮这个无限飓风号呢? 回答:想玩,玩不起。 然后,越来越多的人汇聚到王金龙的直播间里,也有人迷路之下进入到了其他机位的直播间,给胡子、黄毛、眼镜、瑶瑶等人顺手点了个关注。 轻轻松松涨粉十万,把团队里几个人都乐得直打滚。 歪嘴系列短视频火了,但火起来的只有王金龙一个人,其他成员都是小透明。 比如画老妆演管家仆人的胡子,再比如画靓妆演未婚妻的瑶瑶,还有油头粉面演富家大少的野王。 前面三个还好,但眼镜是摄像,黄毛是化妆兼灯光等一切可兼的工作,时不时还要头顶黑布般小弟,别说台词了,正脸都没有。 现在,观众们全都通过直播高达的引流看到了他们,尤其是主播介绍中歪嘴系列团队成员,人们顿时会心一笑。 “这管家演得不错,真看不出是二十多的小伙子。” “没想到瑶瑶公主卸了妆这么美,视频里把你画丑了。” “瑶瑶公主跟野王是男女朋友啊,难怪难怪,原来是本色演出。” “剧组是多寒酸,摄像和化妆还要头顶黑布扮小喽啰,笑死我了。” “丈母娘呢?丈母娘的直播间呢?我不想努力了啊。” 借着王金龙这股东风,团队其他几人也都跟着蹿红,妥妥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要知道,一个月前,胡子还在工地上搬砖,眼镜还在送快递,黄毛还是个托尼,野王是半月光的小科员。 所有人都因为防沉迷禁令失去一半收入来源,准备散伙各奔东西,可是这时候,王金龙把大家聚到一起,发工资拍片,让大家稳住阵脚。 结果呢,谁都不抱希望的的短视频它火了,而且是爆火,今天又借着高达直播杠上开花,火上浇油,带着团队其他人一起火了。 而且随着看直播的人越来越多,歪嘴团队的关注量也在水涨船高,从十万上升到二十万,然后是三十万,五十万。 买粉都没这么快。 王金龙这会儿坐在沙发上,左边是野王,右边是胡子,一人一条胳膊的伺候着,给王金龙按摩缓解疲劳。 瑶瑶公主还拿着牙签扎苹果喂给王金龙,这待遇连野王都没享受过。 眼镜因为工作需要,身上一直带着两部手机,此时正用第二部手机给大家汇报网上的动态,并且汇报直播间里的打赏排行。 王金龙舒服的哼哼着,“妈呀,刚才亢奋着,没感觉到,这猛一松懈下来,人差点散架。卧槽,真累啊。这要不是平常坚持锻炼,还真就去了。” 胡子一边揉着王金龙的肩膀一边说:“龙哥,你这胳膊可真硬硬实,我搬了六年砖的胳膊也比不上你啊。” 王金龙自然知道怎么回事,心中暗道:神明赐下的锻体秘法真是太厉害了,短短两个月就超过别人几年的搬砖成果。 “胡子啊,我这是健身房那种大肉块子,中看不中用,比不上你这种纯天然的,哈哈哈……” 野王捏了捏王金龙的肱头肌,然后咸猪蹄顺手在王金龙胸口揩了一把,还按了按,结果被瑶瑶用牙签狠狠地扎了一下。 “张浩野,当着老娘的面调戏男人,你想怎么滴?” 野王委屈巴巴的说:“我这不是羡慕嘛,龙哥,啥时候也教我两招,我也练出一个好身材。哎,你看看我这啤酒肚都快出来了。” 黄毛笑骂道:“你的角色就该是酒色掏空身子的公子哥,现在的造型正好,别给老子添麻烦。” 这时候,正盯着直播间的眼镜说道:“卧槽,重磅新闻,重磅新闻!天美工作室在直播平台开通了一个号,唯一一个关注的就是龙哥你,而且直接杀进直播间,出手打赏了100万,直接空降第一名。” 嘶…… 屋中几人全都倒吸一口凉气。 这可是100万,不是100块。 王金龙却古井不波,而是咧了咧嘴,“抠门,随便出个皮肤就能赚七八亿,才拿了100万出来,打发要饭的呢。” 直播时王金龙说:如果天美工作室需要,可以把【无限飓风号】创作理念授权给他们。 这话不是无的放矢,而是对准了天美这条大鱼。 天美把无限飓风号授权给退役主播的工作室了,然后呢,做出来的什么垃圾玩意。 塑料壳包铁皮,再加上几个小电机。 usb充电很了不起吗? 能连蓝牙很高端吗? 就这也敢卖1988? 真把玩家当傻子。 王金龙这个才是当之无愧的无限飓风号,看了这个,市面上其他无限飓风号全都是渣渣。 最重要的,王金龙设计的是机甲,是高达,其科研价值远超收藏价值万倍。 天美工作室也知道,今晚这场角逐自己注定不是最后的赢家,出手100万只是表明一个态度。 果然,没几分钟,一个叫南方重工的id打赏了200万,天美工作室直接不跟了。 然后一个叫北方重工的id打赏500万。 一场南北大战在直播间里拉开,各位看官老爷请回避。 不过,回避之前请把大家手上的推荐票和月票投过来。 第207章 上门取件 王金龙直播间里的火箭就没断过。 每当有土豪点火箭,观众们就能抢到系统发放的鱼丸,冲着鱼丸来的玩家直接把王金龙的直播间挤爆,而且还破几率的达成千万观众。 自媒体们自然不会放过这种逆天的热度。 从花木兰原皮肤手办拍卖开始,再到并列10万,再到雇托抬价,然后是花木兰主播退役,两个国服第一花木兰的相爱相杀,手办工作室开业,对王金龙的隔空嘲讽,平台处罚等旧事。 不堪受辱的王金龙直播六个花木兰手办的现场制作,再到退役主播推出自己家的无限飓风号,王金龙也立刻拿出自己的纯金属高达,再引出南北大战。 卧槽! 这简直就是一场惊天大戏。 要泪点有泪点,要燃点有点燃,要黑幕有黑幕,要算计有算计…… 这尼玛,各种翻转和打脸,比歪嘴系列小视频还过瘾。 很多自媒体都开始根据这些材料自己拍起了歪嘴系列的短视频,大都是站队王金龙这边,打脸那两个花木兰主播。 更有“知情人士”出面爆料两个花木兰主播的关系。 这个和王金龙猜测的一模一样,就是直播圈子里用烂了的炒人设,剧本都是提前写好的。 同时还扒出了这两人背后的包装公会,以及该公会旗下其他被包装的主播。 这不扒不知道,一扒吓一跳,一对一对相爱相杀的主播,竟然都是按照剧本演戏,把粉丝们当傻子耍。 一个主播从出道开始就已经定好了人设,然后围绕这个人设设计服装、造型,编造悲情的经历,骗取粉丝们的眼泪,然后再用公会里已经成名的大主播去带,去引流,去炒cp,然后接力一样继续和新主播炒。 等到这些主播人气耗尽,价值榨干,还会当成一次性消耗品榨取一波,给其他主播当祭品。 就拿这次的退役主播来说,有不方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联系到绿绿,给了大量石锤证据。 爆料博主绿绿当场开播。 那位退役花木兰主播是身体出了毛病,已经严重到不能再继续直播的程度,并且还贴出了这位退役主播的检查报告。 姓名年龄和性别打了码,保护个人隐私,但是检查结果高清加粗,并且详细的科普这个病情可能带来的结果。 至于这位退役主播,也不是什么手办爱好者,更是制作手办的门外汉,他也是执行公会的任务。 然后,绿绿贴出天眼查以及其他渠道弄来的手办工作室详细资料。 然后绿绿一针见血的指出这位退役主播的困境,与其因伤病水平下降,失去粉丝的追捧变得一文不值,还不如高位套现,榨取自身最后的价值。 把自己必定会流失的人气转嫁到公会其他主播身上,还能最后拿一笔养老钱,再接这个手办工作室的推广,又是一笔收入,加上以前直播积攒的身家,也足够养老了。 否则的话,这俩花木兰主播又怎么会同时出席一场活动,主持人还神捧哏,把话题往王金龙、手办上面引。 同时,绿绿还扒出这个活动举办方的身份背景,抽丝剥茧将冒头一点点指向那个神秘的公会。 看到绿绿的爆料内容,越来越多“不方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送来爆炸性内幕,甚至包括了这个公会高官非法限制旗下女主播人人身自由,安排她们走穴串场,给富豪老板们陪酒陪睡。 这哪里是什么主播公司,分明就是网上招女票,线下送餐。 黑料越来越多,甚至还爆出用违禁药品逼迫女主播们就范,与境外势力往来等等震碎三观颠覆认知的超级猛料。 绿绿自己都吓了一跳。 如果早知道这些猛料,绿绿绝对会三思自己要不要跳出来捶大瓜,得罪这种有钱有势的大老板,绝对要出人命的。 可是自己裤子都脱了,又怎么可能再缩阳入腹,那些相信自己,给自己爆料的网友们又该如何看自己? 自己要是缩了,还有什么脸面自称爆料博主,下半辈子、下半身都硬不起来了。 于是,绿绿一边抽自己耳光,一边抓自己头发,竭嘶底里的大吼半分钟之后瞪着通红的眼睛大吼:干他娘的! 成了别墅靠海,输了挖坑自埋。 不过绿绿还需要一波勇气祝福。 于是,干大事之前绿绿先打了一个电话,“喂,程先生,是这样的,我想询问一下,xx公会和xx文娱跟贵方有来往吗?” 对面的人立刻笑了,“小子,不用怕,你住的地方是我的大唐物业罩着,你左邻右舍也都是大人物,安保措施严得很。没人能把你怎么样,明白吗!” 绿绿也是聪明人,瞬间士气满格。 跟着程老板就是鸡犬升天,我绿绿活该名利双收。 然后,绿绿把手上的爆料内容整理了一下,又从网上搜索了一些消息进行比对、梳理,拿出一个讲稿的大纲,然后就开始了自己的主场。 这下直接把南北大战的热度都分走了。 网友们纷纷卧槽。 一个小小的直播圈,竟然也有这么深的水? 妈呀,这种有权有势的大人物真能在直播权利呼风唤雨啊。 还好这次他们整的是肌肉金轮,一个颜值和实力并存的沙雕主播,如果是平头小老百姓,估计直接身败名裂,永世不可翻身了吧。 最最最重要的,这王金龙也太牛掰了吧,好像谁整他谁倒霉。 这家伙该不会真的是退隐的修罗,一个电话叫来了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大心腹,分分钟把对面秒成渣吧。 难道沙雕视频里的身份背景都是真的,王金龙只是受制于五年之期,在底层历练,一旦五年期满,就是腾云驾雾之时? 卧槽! 卧槽! 再看这个直播间里的南北大战,似乎可以理解了。 这分明是少爷没钱花受欺负了,派下面的人给少爷送钱的,还生怕少爷牛脾气不收,就用这个方式。 啧啧,有钱人的零花钱就是不一样啊,南方重工和北方重工双双打赏1000万,在加上其他人几万几十万几百万的打赏,这一晚上进账一千多万啊。 吃瓜吃的兴起的王金龙差点忘记自己的直播间。 凌晨快到了,赶紧去盯着结果。 咦卧槽,南方重工和北方重工同样是1000万,你俩怎么就不舍得多打赏一个鱼丸呢? 还有最后一分钟。 30秒! 10秒! 赶紧卡着秒冲一冲。 卧槽,还真一动不动。 于是王金龙与榜一连麦,不接。 再发私信询问收件地址,结果对面来了句:我上门自提。 紧接着就传来咚咚咚的敲门声。 “上门取件!” 【感谢裂雨影云打赏+起点币,打赏加更68】 第208章 全都分配 【有人说地球上的剧情太多了,汗,这就是个转折过渡,为了弥补,今天凌晨多更一章】 半夜12点上门取件,这么尽职尽责的快递公司别说见过,听都没听过。 王金龙心中一咯噔,歪嘴团队其他成员也都猛地一激灵。 啥情况? 还不会是开门查水表的吧。 王金龙强装镇定,指了指众人刚才喝酒留下的瓶子,然后小心翼翼的过去开门。 门口只有两个人,一男一女,很普通的样子,身上也没穿三通一达的工作服。 “你好,我们过来取件。” 王金龙后退一步,然后拿出手机咔嚓拍了个照,用私信跟榜一确认了一下。 “大哥,这是你们派来的人吗?” 对面确认过之后,王金龙这才将打包好的高达交给对方。 看到对方下楼,王金龙紧绷的身体终于松懈下来。 关上门,其他几人也纷纷舒了口气,抹了把汗搁下酒瓶,然后一起用混杂着崇拜、震惊、羡慕的眼神看向王金龙。 “龙哥……不,龙爷,我刚才算了一下,今天这一波进账1700多万,这么多钱,龙爷怎么花啊?” 虽然这些钱跟自己没关系,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听听响也不错啊。 王金龙听到1700万的时候也是心中咯噔了一下。 一千多万啊! 神仙般的挣钱速度啊。 这要是不走直播平台,岂不是还要翻一倍。 不过转念一想,不走直播平台的话,又怎么打开知名度,吸引来那么多竞争者,光靠自己卖的话,估计一百万都难。 但是回到刚才的问题,这一笔钱怎么用? 左右看了看,神使大人没在,指点完自己拼装高达就消失不见了。 不过王金龙也从之前的闲聊中知道一些杨牧云的理念和想法,也知道神使大人现在急需的东西。 “我打算包一块地,开个养鸡场、养猪场,弄个菜园子,让咱们以后都能吃到自家种、自家摘的放心菜、放心肉。” 众人还以为王金龙拿到这笔钱会买房买车,或者买点高端石材什么的,再不济也弄个小工厂,继续制作高端玩具,哪知道是种菜养猪。 这差距也太大了点。 不过一想到吃上自己的猪,自家的鸡,自家的菜,几个人全都眼睛亮了起来。 有的人拼命的吃饭,就是为了活着。 有的人拼命地活着,也是为了吃饭。 谁不想吃点好的呢,尤其是龙哥还开着一个卤味店,如果里面用的都是自家的食材,味道肯定更好吧。 “龙哥,我双手赞成!” “龙哥,我们家四手赞成。” 钱还没到位,但是前期工作已经可以开始了,比如租赁土地,购买各种农机器具,修建猪舍、鸡舍,选购鸡苗、猪苗。 这种事又要有劳人脉宽广的黄毛了。 而与此同时,拿到无限飓风号手办的两个“快递员”驱车向东,风驰电掣的来到一处神秘的场所,而此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 十几个头发花白的研究员已经等候多时了,有几个身上还盖着毯子,显然是等了一夜。 原本抱着茶缸子还瞌睡连连的老人家一听东西到了,立刻精神抖擞,双眼明亮,刚才还呼噜震天的更是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 “在哪在哪,赶紧拿过来。” “一边去,明明是我们北方重工拍下来的,该我们先研究。” “滚蛋,是我们南方重工先出价的,真以为我们跟不起啊。” 十几个老人家立刻分成两拨开始指指点点。 旁边的领导顿时一个头两个大,连忙把两边劝开,“好了好了,不是说好了么,一起研究。” 看到两边还要争,领导连忙打开包装纸箱,去掉填充的泡沫和气垫,又把绸布解开,现场瞬间没了声息。 老人家拎着领导的领子将其扯到一边,然后十几个脑袋凑成一圈打量着灯光下的无限飓风号手办。 有人想上手,立刻招来十几道杀人的目光,于是讪讪的缩了回去。 然后,一群人拿着放大镜左看看,又看看,一边看一边啧啧称奇。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实在不敢相信这是上万个零件组装到一起的。拿着放大镜才勉强能看到零件的缝隙,这精度,老头子真是自叹不如。” “把零件打磨成镜面,我们很多人都能做到,可那是平面,不像这些零件,都是带弧度的,真不知道是怎么做出来的。” “单独一个零件加工成这样也没什么,顶多费点功夫,几十个零件组装到一起也没什么问题,可是上万个零件,组装到一起还能这么丝滑,而且是用那种神乎其技的组装手法……说句不好听的,咱两家绑一块也做不到。” “先别说那些废话……我就想知道,这东西怎么拆,从哪拆?” …… 研究了半天还是无处下手,一群人全都啧啧称奇。 “那少年不简单啊,我们北方重工厂需要他那样的人才。” “我们南方重工厂也需要他那样的人才。” 就在两边争吵不休的时候,领导咳了咳,“刚刚接到的消息,那年轻人申请了一块地皮,还联系一些厂家,订购大型机械。” 老年人们瞬间来了精神,“这小子打算开什么厂,干什么业务?我们北方重工一定要照顾找他。” “咳咳……蔬菜大棚、养鸡场、养猪场。” 在场所有人都瞠目结舌。 “胡闹,这么好的天赋,怎么能去养猪!不行不行,决不能让他这一身天赋浪费了。” “派人把他绑也要绑过来上班。” “给他解决户口编制,分配车分配房,再给他分配个媳妇。百万年薪,他一定不会拒绝的。” 但是领导无奈的摊了摊手,“人家现在是网红明星,还拍视频大火,如果开始接广告的话,一年赚个几千万根本不是事。人家是不会过来上班的。” 这时候,一个头发全白的老年人嘘了口茶水,悠悠说道:“他不来上班也没事,我可以去他那上班。” “哎呀,我也到退休年龄了,正好跟你一起去种菜喂猪。那个谁,小王吧?你给上级打报告,帮我安排安排。” 此话一出,小王领导顿时慌了。 老先生们可都是国宝级的,平常有个伤风感冒什么的就能让几百号人提心吊胆,但凡有个磕着碰着,就得一大群领导过来嘘寒问暖。 也就今天因为一个项目开发,这些老先生才共聚一堂研讨对策,正好又遇到网上那个手搓高达的视频。 老先生们一眼就看中了,说是其中可能蕴藏着解决方案,这才两家一起重金拍下。 结果呢,方案还没拿出来呢,两个老先生要退休了,上面要是追究下来,自己这差事算是干到头了。 第209章 有点羞耻 杨牧云听到1700万这个数字,也是震惊得久久说不出话来。 掐个头是700万,去个尾是170万,哪一个都是上辈子想都不敢想的额数字。 可是现在,一天时间就挣到了,仅仅是做了一个玩具。 杨牧云得到规则之后去了一趟铁炉城,除了卖打火机,还有一件事就是把新设计的图纸交过去。 那些图纸就是高达的零件。 矮人族制作出来的都是半成品零件,但是到了杨牧云手中加工一番,再使用规则之力加持一下立刻就有了质变。 精度和材质全都无可挑剔,组装方式和组装后的成品更是匪夷所思,如果真有变形金刚的话,基本上也就是这种程度了。 这不仅出乎地球上专家们的想象,也同样出乎杨牧云的预料。 规则之力,恐怖如斯。 原本只是为了给王金龙出口气,长长面子,却没想到用力过猛,让王金龙狠狠出了一把风头,引起了高层的注意。 看结果,似乎不算太坏。 王金龙没有进去,也没有被限制自由。 相反,王金龙开农场的事情顺利得超乎想象。 要地,批,相中哪块给哪块。 1000亩够不够? 20亩哪够啊,你这种人才就应该多干点实事,按2000亩批吧。 以后扩大规模的空间总得预留出来,是不是? 考虑一下,再把旁边的水塘承包了养鱼? 你不说话就当默认了。 拿地要什么钱啊,咱们有政策的,扶持三农,扶持大学生创业,扶持新农业新农村建设,反正你别问了,问也白问,说了你也不懂。 对了,这农场资金够不够啊,咱们有政策,可以无息贷款的,购买大型农机设备还能优惠。 人员方面有没有什么问题啊…… 听到王金龙的转述,杨牧云直接无语。 领导有点热情过度了。 于是杨牧云问道:“他们有没有提出什么条件?” 王金龙搓着手说道:“咱那个无限飓风号手办……他们打不开……又不敢强拆……” 杨牧云瞬间明白过来。 草率了。 只是把实物送过去了,却忘记了这一点。 手办拿来收藏还好,浑然一体,打理也方便,可是拿去搞科研就麻爪了。 拆不开光瞪眼看有什么用,可是强拆搞坏了怎么办? 让王金龙再做一个? 专家组的老年人们全都摇头。 这种鬼斧神工的作品,成功一次已经是侥天之幸,概率就跟双手背在身后穿针眼一样,这件手办可以说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就连原作者也很难做出来第二个。 所以,专家组尴尬了。 花2000万买回来一个能看不能摸的玩具,没办法,只能回来找王金龙问策。 杨牧云考虑了一下,说道:“现在你面前有两条路可选,一是接受招安,为国家做贡献。以你现在的能力,绝对能担得起国之重器的头衔,那些老人家会争着抢着收你当徒弟,把毕生所学教授与你。以后你金饭碗有了,铁靠山也有了。” “我选二!” 杨牧云挑了挑眉头,“我还没说呢。” “神使大人,如果不是神明我现在还是草根一枚,每个月两千块钱的收入,温饱谈不上,顶多也就是饿不死。可是皈依神明之后,我逆天改命,一步步登上人生巅峰,并且还在继续向上升。我也不知道最终能升到什么程度,但我很期待。” 杨牧云点了点头,一边在电脑在上疯狂操作,一边说道:“你现在已经被有关部门盯上了,咱们联系不如以前那么方便了。不过有得有失,你以后可以专心致志做事了,算计你的人不敢那么明目张胆了。” 王金龙这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一直风波不断,居心叵测的人全都明里暗里挖坑设套整治王金龙,如果换成普通人早就身败名裂臭不可闻了。 现在也好,有了南方重工和北方重工这两个虎皮大旗,很多人都会收敛一下,不敢再明目张胆针对王金龙。 否则的话,造谣张张嘴,辟谣跑断腿,王金龙整天忙着辟谣都不用睡觉了,也不用给杨牧云干活了。 王金龙听到这话,顿时紧张起来。 “神使大人,我小心一点还不行吗?” 杨牧云摇了摇头,“王金龙又不是说不联系……教你个办法,把手指贴在太阳穴上。” 王金龙立刻照做,并且闭上眼睛仔细感悟。 手指中仿佛蔓延出丝丝缕缕的触须,透过肌肤渗入到太阳穴中。 下一瞬,王金龙感觉自己脑子里轰的一震,就像打开了光明世界的大门,一个崭新的世界浮现在自己眼前。 看到王金龙震惊的模样,杨牧云哈哈一笑,成功了。 蛛丝不仅能和人体肌肉融合,还能与神经连接。 “试试与我沟通。” 听到这话,王金龙点了点头,再次闭上眼睛,将手指贴在太阳穴上。 随即,脑海中出现了一个意念,王金龙尝试与其沟通,随即,精神一震,一道道意念以超越声音、色彩的形式浮现出自己脑海中。 不等王金龙询问,杨牧云便回答道:“这是神明独有的沟通方式,精神交流,今后我们可以使用这种方式进行交流,目前的监听设备应该侦测不到。” 说完,杨牧云指了指电脑上的设计图。 “上面是无限飓风号所有零部件的尺寸、序号,以及安装顺序、拆卸顺序,你把这些打包给榜一,顺便多要点好处。比如国内顶尖的栽培技术,育种技术,生物研究成果,神舟飞船带回的良种等等。机密的东西咱不要,那些无足轻重的,多打包一点,他们不会吝啬的。以后你能够调动的资源更多了,也更广了,我也算沾了你的光。” 听到这话,王金龙立刻摇头否认,“神使大人,我能活着已经是沾了神明的光,能活得这么好,完全是沾了您的光,我也算是光之子了。” 杨牧云笑了笑,然后心中琢磨着,这个农场牧场该怎么安排呢。 种菜肯定是不可能的,要种也是种药材。 养普通的猪普通的鸡是不可能的,要养也是养猪头人血统的猪,走地鸡血统的鸡。 不知道把小人世界的脱氧核糖酸带到地球上是什么结果? 哎呀,这个过程好像有点羞耻。 第210章 馋人身子 王金龙把装有无限飓风号设计图的u盘交给快递小哥,同时从快递小哥手里接回来一个移动硬盘。 5块钱的垃圾u盘换回来价值上千块的移动硬盘,赚大发了。 回到家中,王金龙立刻将硬盘插到没联网的电脑上,然后手指按在太阳穴和杨牧云交流。 杨牧云没有说话,而是操控电脑,翻看硬盘里的资料。 有国家做后盾的感觉真是太爽了。 光靠自己在网上扒资料费时费力,而且一大半时间都在看广告,剩下一小半时间在看“以下内容付费阅读”,结果一付款,后面的内容要么雷同,要么瞎几把扯淡不知所云,找到有价值资料的概率连百分之一都没有。 现在好了,10个t的硬盘塞得满满的。 文字、图片、视频,想要什么有什么。 没有广告,没有灌水,而且所有的科研论文都分门别类的整理清楚,引用的各种文献也都一并奉上,即便门外汉,只要用心学也能看懂,如果有天赋,自学也能无师自通。 种植、养殖是大头,不过也按照王金龙的要求,涵盖了一些基因工程的内容,不仅有国内的,还有国外的。 虽然不是什么顶尖的绝密内容,但杨牧云还是如获至宝。 要是让自己搜集这些东西,怕是得几年功夫,而现在,一张不值钱的图纸就换来了。 跟大佬做交易就是舒服。 杨牧云看了一下移动硬盘的大小,也就跟一盒烟差不多,恰好能塞进空间通道。 于是让王金龙买了个otg连接器。 如此一来就能用手机连接移动硬盘了,杨牧云在小人世界也能潜心研究资料。 还有一点就是,以后可以多弄几个移动硬盘,把地球上的资料拷贝进去,放在小人世界当资料库。 眼下没法在小人世界连上地球的网,弄个移动硬盘也不错。 “国家机构专用的移动硬盘质量就是好,读写也快,有机会多跟他们要几块。” 王金龙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这玩意有钱都不一定买得到,而且,国家手里肯定有更好的。 “对了神使大人,榜一大哥问我有没有兴趣接点外包的活。” 杨牧云疑惑。 王金龙解释道:“就是按照他们的尺寸和要求制作一些精密零件。工具他们给,材料他们包,我只用动动手就行,做好了通知他们取件。” 杨牧云点点头,“没问题,每天抽出来一两个小时为国家做贡献。但是该要的好处一点也不能少,比如那些普通人接触不到的科研资料,多弄点过来。” 这种交易有关部门肯定不会拒绝。 用落后时代前沿二三十年,发达国家都是当废纸处理的科研资料换取当今之世超一流的精密零部件,用鞋底想都知道大赚特赚。 而且,一个天赋卓越,勤奋好学的好青年拿到这些资料能干什么,当然是学习啊,学会了以后能干什么,当然是报效国家啊。 给自己培养人才,怎么能吝啬呢。 不怕你好学,就怕你不学。 而这些东西,王金龙看都没看过,全都被杨牧云借走了,然后躺在机械椅上用手机观看学习资料,然后再把自己的学习心得总结出来,传授给小野蛮人。 看到小野蛮人的学习进度,杨牧云觉得野蛮人并不傻,不敢说天才,但也是正常水准以上,尤其是学习时候的专注劲,杨牧云自己看了都羡慕。 东晋书法家王羲之由于看书太认真,边看书边吃馒头,本来该蘸酱油的却误蘸了墨水,还觉得特别香。 类似的还有牛顿不想读书时被女仆打扰,让她把鸡蛋留在房里自己煮,过一会女仆再进去时发现牛顿手里拿着鸡蛋,锅里煮的却是牛顿的怀表。 都说食色性也,而真正专注的狠人可以忘记饥饿,无视女色。 杨牧云上辈子时,专注状态下一小时可以码3000到4000个字。 然而现实是,码字时总想着看一眼收藏涨了没,看一眼订阅涨了没,刚才那章有好几个梗,看看有人发本章说评论了没。 结果收藏掉了,打赏没来,均订还是原地不动,本章说也是0,然后一薅头发,卧槽,是不是剧情哪里出问题了。 然后瞻前顾后越写越没状态,俩小时连500个字都没有。 过一会儿再回头,这500字还写得狗屁不通,删了重来。 所以呢,提升作者专注最好的办法就是:月票!全订!打赏!发本章说。 这些小野蛮人呢,各个专注,甚至专注到偏执。 喜欢观察毛毛虫的那个,能趴在草地里几天几夜一动不动,两眼直勾勾盯着毛毛虫蜕变的全过程,然后用一千多页图稿绘制下来毛毛虫蜕变的每一个细节。 喜欢研究兽骨的那个,把杨牧云收藏的一大堆魔兽骸骨舔了个遍,然后根据味道的细微差异给魔兽骨骼分类。 还有几个野蛮人小娃娃在绘制各种族的内脏、肌肉、骨骼等解剖图,这段时间经常缠着大石出去打猎,血淋淋的解剖后认认真真记录、绘图。 那种满脸鲜血却冷静沉稳的模样,看得大石心里毛贼贼的,不止一次向杨牧云反映这些小娃娃脑袋瓜有问题,一点也不像野蛮人。 几天功夫,种花家所有生灵都知道了野蛮人幼崽的古怪行为。 以前经常跟小野蛮人玩的牛头人幼崽现在全都躲得远远地,因为小牛牛们发现,这些小野蛮人看自己的时候不看脸,而是在自己身上扫来扫去。 盯裆猫,瞄人缝。 不知为什么,被那眼神盯着,小牛牛们都感觉浑身寒颤。 那眼神太冰冷了,也太锋利了,似乎要掀开皮肤,割开筋肉,破开骨骼,从最深处玩弄自己的身体。 就连整天在地丑工作室干活,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卤蛋也听到了“小野蛮人馋身子”的传言。 研究尸体…… 卤蛋激灵灵打了个寒战。 这种事在铁炉城是禁止的,在人类的世界更是异端的象征,被发现是要被判处火刑的。 可是在种花家,却明目张胆的发生着。 哦,主人究竟是什么神? 脚踩开关,咔嚓一声,喷火口发出炽烈的火焰,坩埚中的金属块迅速变得通红,然后融化。 看到这一幕,卤蛋双手交叠放在胸前,高声喊道:“啊,赞美主人!哪怕您是邪神,我卤蛋·铜须依旧是您最虔诚的信仰者!最坚定地追随者!第一……最后一个殉道者!” 听到卤蛋的祈祷,杨牧云立刻作出回应。 卤蛋脑海中响起杨牧云的声音:“我虔诚的信徒,现在有一个光荣的任务交给你。” 【感谢裂雨影云打赏+起点币,打赏加更78】 第211章 西天取经 卤蛋看着手中的东西,圆圆的、长长的,还中空,触手光滑、冰凉,就像是河底的鹅卵石。 更珍贵的是,这个东西就像水晶一样晶莹透明,从一端可以看到另一端的东西。 有点像酒杯,却又不像。 卤蛋对天发誓,即便铁炉城中最精致的酒杯也比不上眼前这个事物,如果拿到铁炉城,一定能换取一大笔财富。 神明赐下一个这样的绝世珍宝,按道理应该激动万分,可卤蛋心中冰凉冰凉,恨不得挖个地洞把头塞进去。 偷偷摸摸跑进鸡舍,找到一只最肥壮的雄性肉鸡,然后在两个猪头人的帮助下将肉鸡制服。 卤蛋拿出一支特制的小剪刀,对着肉鸡的泄殖孔咔嚓咔嚓,周围的羽毛被清理干净。 这时候,一只只肉鸡挺胸抬头,向卤蛋展示自己肥硕的身板,勾勾勾的呼唤卤蛋为自己服务。 卤蛋一脸颓败的捂着脸,随即醒悟自己这只手刚刚干过什么,顿时一阵恶心。 “神呐,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才会受到这种惩罚。” 顺手打开鸡笼,卤蛋和猪头人迅速完成第二次任务。 很快,雄性的肉鸡都被采集一遍,几个猪头人也都长长的舒了口气。 还好自己的工作只是用力按住公鸡,别的什么都不用做,虽然有点难以接受,但比起矮人要好受一些。 可是这时候,卤蛋咳了咳,交给猪头人两支透明酒杯。 “你们知道该怎么办了吧?” 猪头人首领钢鬣一脸疑惑,“不是都采集完了吗?” 卤蛋再次咳了咳。 钢鬣瞬间脸颊一僵,颤抖的用手指指着自己的脸,然后卤蛋点了点头。 过了几分钟,钢鬣和另一个猪头人采集完毕,将透明酒杯交给卤蛋,然后头也不回的跑了。 杨牧云也很尴尬,不过为了科学,这些都不算什么。 带着一堆试管回到地球,那边,王金龙已经准备好了。 农牧场还在建设中,但临时的鸡舍和猪舍已经搭起来了,优质品种的肉鸡和黑皮土猪也采购了一批。 人工那啥的流程已经熟记于胸,王金龙立刻操作起来。 几分钟后,王金龙长长的舒了口气。 一只手按在太阳穴上,然后心中说道:“神使大人,这样会不会诞下一批怪兽啊?” 杨牧云琢磨了一下,回答道:“生下来我养,不会危害地球的。” 鸡蛋的话,直接拿回去孵化。 地球上的物种上一趟太空都会发生异变,个头大、汁水多、味道美,如果是跨世界会如何呢? 杨牧云很是期待。 鸡的话,都是地球上的物种,可猪就不一样了,这是小人世界的基因和地球上的基因互相结合。 不知道会出现什么奇妙的变化。 鸡蛋还好说,运气好的话估计明天就能出结果,猪那边就有的等了,得好几个月。 这就是胎生和卵生的区别了。 就某种角度而言,卵生的确更具优势。 杨牧云指了指鸡舍里几只毛色光亮的大公鸡,“取精的步骤,你都明白的吧?” 王金龙咕咚咽了口口水。 这活熟倒是熟,取精之路也走了七八年啦,可那都是自家的,还从没给外人服务过,更别说给鸡服务。 不过王金龙也知道,这是神使大人“物种改良计划”中的一环,为了配合这个伟大的计划,自己牺牲一点点色相也不是不可以。 抱着热乎乎的采精杯,杨牧云立刻回道小人世界,然后叫上卤蛋给母鸡服务。 刚洗了二十几遍手的卤蛋瞬间崩溃。 神啊,我究竟犯了什么错。 杨牧云拍了拍卤蛋的肩膀,“整个部落,就你的手最巧,也数你的手最稳,这活别人都干不了,只有你行。” 卤蛋眼神呆滞,嘴角颤抖。 杨牧云从兜里掏出一瓶酒,“红星二锅头,要不要。” 卤蛋瞬间蹦了起来。 可是杨牧云手一晃把瓶子收了回去,然后将杯子递出去。 矮人族见到酒就毫无自控能力了,万一这货喝高了把两样东西搞混就有乐子了。 “先干活,干完活让你喝个痛快。” 卤蛋一拍胸膛,“主人您就放心的交给我吧!” 之后的几天,杨牧云每天都往鸡舍里钻。 地球上的鸡舍,小人世界的鸡舍,整天盯着老母鸡的屁股发呆。 终于,咯咯咯咯哒的声音响起,然后越来越多的咯哒声传来,老母鸡们下蛋了。 孵化室中,两个世界的蛋分开摆放,分别孵化。 地球上的蛋有一人高,小人世界的蛋还没膝盖高,差距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可是谁能想到,这蛋里面是同一个物种。 就遗传物质而言,基本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正常情况下,体型悬殊到这种程度,基本没有结合的可能,可是找老王帮下忙,一切都有了可能。 这段时间,杨牧云几乎是不眠不休的守在孵化室里,时不时地就用见神视角窥视鸡蛋中的变化。 但也仅仅是看一眼,根本不敢上手。 胚胎发育的过程充满了造物的奇妙,任何试图影响这一过程的行为都会导致不好的后果。 轻者畸形、瑕疵,重则死胎、弱质,即便侥幸的存活下来,也有可能导致生命特征不稳,血统无法固化,得不偿失。 最明智的选择就是自然孵化,任由大自然的造物之力去创造新生命。 二十天时间一晃而过,一百多枚鸡蛋陆续孵化。 这回,小鸡仔的体型又有了新的变化。 之前地球上的蛋孵化出的小鸡体型格外小,很有种皮厚馅小的感觉,蛋壳比杨牧云还高,孵化出来的鸡仔却只到杨牧云膝盖。 至于小人世界的蛋,虽然还不到杨牧云膝盖高,但皮薄馅大,孵化出来的鸡仔站起来差不多能到杨牧云膝盖。 这次,地球上的蛋孵化出的鸡仔体型全都变大了一圈,而小人世界的蛋孵化出的鸡仔体型全都小了一圈。 于是杨牧云得出如下结论: 巨型父系+微型母系=微型化子系 微型父系+巨型母系=巨大化子系 【感谢裂雨影云打赏+起点币,打赏加更88】 第212章 猪要生了 鸡蛋跨界孵化就相当于把地球上的种子拿到太空中接受外太空辐射,引诱其产生异变。 只是鸡蛋跨界孵化所带来的异变更加明显,也更加剧烈,这种异变还能不断累积加强,仿佛一年时间走完一万年的自然演化,繁衍出不同的分支。 经过初期的摸索,杨牧云隐约发现了跨界繁殖的关联。 已知1:地球上的鸡蛋拿到小人世界孵化会体型缩小,生命潜能提升,原本是普通物种的,结果成了魔兽。 简而言之,浓缩就是精华。 已知2:小人世界的鸡蛋拿到地球孵化会体型膨胀,生命潜能降低,原本是魔兽的,会变成普通野兽。 换句话说,灌水降低质量。 有了已知条件,就可以针对性的强强联合、优优杂交,令突变的优势继承下来,令体型增长的同时潜能也提升。 即便不能,也可以根据各自的突变特点有针对性的筛选和培养。 巨大化就是增加肉鸡的产肉量,属于优良品种,而且魔兽血统导致肉鸡口感更加鲜美,营养更加丰富,绝不像寻常肉鸡一样寡淡无味。 无论放在地球还是小人世界都有极大的好处,毕竟产肉量是实打实的,一只鸡产出的肉都赶得上寻常两只鸡了,这不是优质品种是什么。 而微小化子系也不是毫无用处,虽然不能吃,但是可以玩。 这种鸡刚出生时算上绒毛也没乒乓球大,但是毛茸茸的样子特别可爱,可以拿在手里玩耍。 而且,微小化子系身体素质好,伤病少,不娇贵,寻常大米、豆子就能当食物吃,不需要什么特殊的宠物粮。 稀薄的魔兽血统带来智商上的提升,可令其通人性,能够跟主人沟通互动,甚至能帮着看小孩。 成年的宠物鸡体型也就一只拳头那么大,但战斗力不容小觑,可以清理家中白蚁、蟑螂等,甚至还能把老鼠按在地上摩擦。 再加上迷你的体型、漂亮的外观,如果价格合适,绝对能成为新兴宠物品类,尤其适合怕蟑螂的小女生。 想想吧,一只听话懂事干净不乱拉,又不乱拆乱咬,还能帮你灭蟑螂赶老鼠的小可爱。 这只小可爱还能放在肩膀上带出门,或者放在车把手上陪你兜风,晚上在床头陪你睡觉,早上准时叫你起床。 这个鸡要100块,过分吗? 100买的不是一次鸡,也不是一天鸡,而是买断这只鸡一辈子,值不值? 有了这两个优良品种,王金龙的农牧场就相当于有了两颗摇钱树,只要好好经营绝对会日进斗金。 两个品种鸡的族群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出现特殊变异的概率也相应提升,杨牧云就能得到更多变异样本,反哺回走地鸡的血统中,然后再用于改良牧云农场的新品种,形成良性循环。 地球上的鸡类品种已经几百年上千年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了,牧云农场这两个品种肯定会震惊世界。 肉鸡倒还在其次,只是品种的改良,属于量变。 但宠物鸡的出现就是质变了,谁也没想过鸡还能当宠物养,更没想过去培育,现在不但有人培育出了宠物鸡,而且还特别适合当宠物。 推广更不是问题,王金龙自己就是网红,拍条沙雕视频给宠物鸡宣传一波,知名度立刻就打响了,然后就会有一群人询问同款沙雕在哪能买到,到时候直接放链接,顺丰包邮。 只是前期牧云农场规模有限,繁育速度跟不上,供不应求之下,王金龙继续采用打赏赠送的方式,每天打赏榜前10都会送两只,第11到100名抽30人赠送一只,前一万名再随即抽取50人赠送一只。 得到宠物鸡的幸运粉丝发视频甚至开直播,各种花式秀宠物鸡的乖巧可爱,聪明伶俐,尤其是宠物鸡带着一顶迷你安全帽站在车把手上兜风的视频,莫名其妙的爆红起来。 于是,宠物鸡成了财富密码,有一只宠物鸡,直播的热度蹭蹭上涨,走在街上回头率都暴涨。 只可惜,宠物鸡太少了,每天只有100个名额,一年下来也就三万多只,这也就催生了宠物鸡的二手交易,宠物鸡在二手市场上身价百倍,五千,一万收宠物的帖子随处可见。 这身价,已经足以秒杀许多宠物狗宠物猫了。 另一边的肉鸡就冷清许多,沙雕视频放出去却反响平平,收藏点赞转发都寥寥无几,但是一群养鸡场老板跑过来考察,然后二话不说就要引进牧云肉鸡。 相信不久之后第一批牧云肉鸡就能走进市场,走上餐桌了。 没多久,牧云农场的温棚修建完毕。 王金龙没有种植蔬菜,而是按照杨牧云的指令,种植人参、灵芝等高价值药材。 至于药材的种子,全都是杨牧云提供。 小人世界搜集了那么多魔力果实,终于派上用场了。 杨牧云从其中挑选出一些与人参、灵芝等植物类似的个体进行培育,获得大量的种子之后将其种植在牧云农场中。 正如杨牧云所想的那样,这些物种在进入地球之后体型都会相应的变大,虽然药效有一定程度的降低,失去了魔力果实的特性,但比起地球上所谓的“野山参”,药效还是要强上十几倍。 接下来要研究的就是,怎么在药材体型变大的同时药效又不降低,如果解决这个问题,杨牧云就有用之不竭的魔力果实了。 除此之外杨牧云还将许多地球上的植物种子带到小人世界培育,然后将培育出来的良种带回地球繁殖。 比如最先成为魔力果实的土豆,杨牧云将一部分土豆拿回来繁殖,然后将其培养为牧云牌土豆。 这种土豆个头不大,但是口感超级好,营养价值也丰富,甚至能感觉到淡淡的热量在体内流淌。 感觉到这一点,王金龙立刻将牧云土豆雪藏起来,自己吃就行了,坚决不能让外人知道。 除了土豆还有茶树,去小人世界旅游一圈之后,茶树也变得不一样起来。 正常茶籽萌发到茶苗出土得四个月,而牧云农牧的茶苗才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就长出来了。 正常茶树种下三年之后才能少量采摘,可是牧云农场的茶树三个月就长得郁郁葱葱,不修剪都不行。 最关键的,采摘下来的茶叶品质高、口感好、营养丰富,秒杀大师造的小罐茶一百条街。 王金龙以前是快乐水的忠实拥趸,可是现在,王金龙开始养生了,每天都保温杯不离手。 现在王金龙的直播内容也变成了带着一群宠物鸡在田间视察,指挥宠物鸡们捉虫除草,累了就用草帽扇扇风,渴了就拧开保温杯呷一口。 那模样让一群没有宠物鸡的人看得牙痒痒。 视察完温棚,王金龙招呼一声,宠物鸡立刻唧唧的排成队跟在后面,然后自发的回到鸡笼休息。 接下来,王金龙又视察猪圈。 几十头又肥又壮的大黑猪一看到王金龙立刻哼哼唧唧的凑过来,等着王金龙喂食。 王金龙向粉丝们说了句“我要喂猪了”,然后关掉直播,给杨牧云发信息。 母猪要生了。 第213章 重大突破 小人世界的杨牧云一阵心血来潮,掐指一算,好像现在就一个王金龙在蛛网上连着。 得知王金龙在呼唤自己,杨牧云连忙回到地球。 母猪要生了? 那可是猪头人和普通母猪结合诞下的血脉,不知道会生下一个什么生物。 此时,几只肥头大耳的母猪躺在干草上哼哼唧唧,四肢伸直,身下有羊水流出,是即将分娩的预兆。 杨牧云心中暗道:“从怀上到现在也就两个月,比正常速度缩短了一半,这也太快了点。” 靠近检查了一下,杨牧云发现母猪体内的胎儿很大,比正常胎儿大一圈,七八个胎儿全都存活,在母猪肚子里拱来拱去,不堪重负的母猪站都站不起来,无力的躺在地上。 很快,第一个猪崽子出来了。 杨牧云仔细分辨一眼,随即遗憾的摇了摇头。 个头很大,但已经完全退化为野兽,没有猪头人的特征。 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 猪舍里的母猪陆续生产完毕,王金龙开始忙碌起来。 给小猪编号,然后清理身体,处理脐带的伤口,同时给母猪做清洁,补充营养和水分。 杨牧云发现这些猪崽子都是普通野兽,上百只小猪崽连一个特殊的都没有,顿时失望的叹了口气。 看样子猪头人的血统不强,与地球上的母猪结合就已经稀释了一半,再因地球上的巨大化影响,血统进一步稀释,彻底沦为野兽。 不过这样也好,就当是改良土猪品种了。 既然都是普通的猪,就不牵扯秘密,于是王金龙一个电话叫来胡子等人帮忙干活,然后还拍了个沙雕视频《母猪的产后护理》。 另一边,杨牧云提取了一些猪崽的血液样本,拿回自己的实验室中进行分析比对,寻找小猪崽和猪头人之间的关联和变化,找到决定人兽变化的那部分基因。 只可惜,一无所获。 基因的奥秘太多了,杨牧云现在的水平还不足以窥视。 不过杨牧云也不是毫无收获。 至少发现了物种巨型化、微型化的关键,那就是跨越世界。 小人世界的生灵进入地球会巨大化,地球上的生灵进入小人世界会微小化。 当然,这个变化局限于脱氧核糖酸、胚胎、卵、种子等,对已经诞生的生命无效。 而且杨牧云发现,这个变化是可以叠加的。 比如,地球上的鸡蛋拿到小人世界孵化,体型变小的同时生命潜能增强,有概率从普通生命提升为魔兽。 这时候,通过人工干预方式令小人世界的一代公鸡和地球上的母鸡结合,诞下的杂交品种体型增大,称之为二代。 这时候,再将二代诞下的鸡蛋送到小人世界孵化,新生的三代鸡仔会比一代更大。 三代鸡仔再通过人工干预方式和地球上的母鸡结合,诞下的四代会比二代体型更大。 就像套娃一样,巨大化是可以遗传的,可以不断循环利用,在地球上培养出火鸡一样大的肉鸡,甚至鸵鸟一样大的肉鸡。 关键,它是纯正的鸡,没有转基因。 同样道理也可以套用在药材的种植上。 小人世界的魔力果实人参到了地球上会变成手指粗,然后反复套娃,就能令魔力果实人参不断变大,变成正常个头,然后膨胀成胡萝卜,甚至白萝卜。 随着个头的膨胀,药效也被不断稀释降低,最终变得和野山参一个水平。 但杨牧云培养的人参生长速度快、生长周期短,不娇贵好养活,综合来说还是要比地球上土生土长的人参有优势。 现在杨牧云已经实现了药物自由,再也不用花费大量的资金去买药材了,需要什么药材都能自己种,虽然药效差点,但是架不住量大啊。 不久的将来把人参当萝卜啃绝对不是吹牛。 反过来,杨牧云不断将地球上培育的良种往种花家搬运,一次又一次套娃,这些药物个头缩小的同时药效上升,魔力果实蕴含的能量越来越精纯,效果也越来越好。 同时,杨牧云给自己培育的物种进行记录。 在小人世界和地球来往一次被称作一次轮回,现在轮回最快的也就是鸡,毕竟它们生长周期短,发育速度快,性成熟就能开始下一代,而且牧云农场没有建立之前就开始培养了。 现在地球上和小人世界都已经培育出三世轮回的肉鸡和宠物鸡,下个月就能培养四世轮回的肉鸡和宠物鸡了。 不过这时候,王金龙和减肥公司广告合同的最后期限到了。 当初《肌肉金轮》爆红时,王金龙和一个减肥药公司签下合同,成为其形象代言,并且在三个月后帮助减肥药公司拍广告、做宣传等,最迟不超过半年时间。 代言费是50万,对当时的王金龙来说是一笔天价合约,王金龙也开始拼命地锻炼减肥,想要有一个健美的体型。 可是后来“颜值主播”曝光,减肥药公司要求解约,并且向王金龙索要天价违约金。 王金龙也没有解约,而是开始了连续100天的健身直播,并且放出话,一定要瘦下来,当上减肥药公司的形象大使。 时间临近,减肥药公司却拒不履行合约,并且请了其他形象代言人。 王金龙便在网上炮轰减肥药公司,指责对方违约,并要求赔偿自己各项损失费,以及支付违约金,合计5000万零1元。 这个1元是王金龙的各项损失费,而5000万是减肥药公司当初在合同中设定的违约金数额。 当初拟定这个合同的时候,减肥药公司就是为了防止王金龙会毁约,但现在的问题是,王金龙想拍这个广告,想做这个代言,减肥药公司坚决不同意。 之前是因为王金龙体型肥胖,做形象代言根本就是在抹黑自家产品。 现在王金龙瘦下来了,成了型男,做形象代言没有任何问题。 但王金龙不是吃药瘦下来的,而是用汗水和努力一点点减下来的,100天健身直播全过程还都在网上挂着。 网上一搜索减肥药名字,出来的全都是肌肉金轮健身减肥的励志视频,这不是反向宣传吗。 广告还没拍都已经这样了,要是按照合约拍出来并且投放出去,哪怕最低的投放量也会变得全网热播。 红是好事,可这种红,基本上遗臭千年了。 徐宏烦躁的点燃一根烟,这个肌肉金轮真是狗皮膏药,赖上自己的减肥药公司了,早知道对方崛起得这么快就不该掉以轻心,直接派个人把他废了就是。 现在肌肉金轮已经是名人了,也不知道走了谁的关系,还受到当地的优待,拿到很多优惠政策,现在再动他影响就不一样了。 这时候,徐宏手机响了,“老板,生命一号实验室有重大突破。” “嗯?不要跟之前那两个蠢货一样,天天有重大突破,就是不见成果。”徐宏吐了口烟,冷声说道:“人是你埋的,要是见不到成果,你就等着陪他俩斗地主吧。” 对面寂静了几秒钟,然后压低声音说道:“老板,这次是真的重大突破,我们把小白鼠换成其他动物,结果成了!” 徐宏心脏猛地一颤,成了? 虽然不是真正的成功,但至少找到了正确的方向。 如果生命一号成功,自己就是第二个埃隆·马斯克了,不,超越马斯克,成为真正的神。 “你们把小白鼠换成了什么?” “鸡!就是现在网上超火的那个宠物鸡。” 徐宏眉头一皱,宠物鸡好像是那个肌肉金轮搞出来的。 【2500字】 第214章 不惜代价 徐宏看着防弹玻璃中的小鸟…… 这是鸡? 这怎么可能是鸡! 体型膨胀到一米的高度,两条大腿长而粗壮,翅膀则短而瘦小,尾巴上的毛全都秃了,露出丑陋的鸡屁股。 正常的鸡屁股也就一丁丁,可是这只鸡的屁股更大、更挺、更翘,就像是…… 一条尾巴。 鸡脖子更加粗短,嘴巴更加尖长,坚硬的鸟喙中隐隐约约能看到锯齿状的尖刺。 这是什么怪物? 负责实验室的研究员说道:“老板,这就是注射了生命一号的宠物鸡,才一个月的时间,它就生长成了这个样子。” 徐宏问道:“有没有什么副作用?检查过它的肌肉活性和大脑组织了吗?” 研究员回答道:“肌肉活性有短暂的降低,但是随着进食又恢复过来了,按照眼下的速度,大概一个月的时间就能恢复正常。大脑组织有轻微的创伤,但是这种创伤很快就愈合了,并没有留下什么不可修复的后遗症。” 徐宏凑近玻璃,想要仔细观看。 可是这时候,变异的宠物鸡双腿猛一发力,身子轰的撞在玻璃上,尖锐的鸟嘴就像一枚钉子插入防弹玻璃,徐宏面前瞬间变成蛛网状的裂纹。 然而,徐宏面不改色,甚至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只见其不慌不忙的抽出一根烟,负责实验室的研究员连忙拿出打火机,凑到徐宏身边准备点烟。 可是,徐宏的烟竟然已经点着了。 嗯? 研究员诧异了一下,还以为是自己眼花走神没注意到,默默地退了回去。 这时候,徐宏用手指摩挲着防弹玻璃上蛛网的中心点。 “不错!很有力量!这一下比起狙击枪的子弹也差不了多少了。” 研究员立刻点头哈腰,“老板,是我们疏忽,低估了试验品的攻击力。” 徐宏摇了摇头,“不,你们的试验很成功,发现了其他人没有发现的秘密。” “其他人?”研究员诧异了一下。 这个实验室是自己负责的,除了自己就是几个打杂的,既接触不到实验流程,也接触不到实验数据,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其他人”。 徐宏“哦”了一声,这才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 不过没关系,死人是不会将秘密泄露出去的。 研究员察觉到气氛不对,下意识的向后退了一步,可是这时候,啪嗒啪嗒的脆响传来,然后就见一只尖锐的鸟嘴从防弹玻璃种钻出来。 就像击碎蛋壳一样将粉碎的防弹玻璃敲开,然后一点点拱了出来。 碎玻璃茬在它身上划过,血淋淋的模样十分可怖,然而试验品毫不在意,而是瞪着眼睛在眼前几个人类身上扫来扫去。 最终,试验品锁定了给自己打针,给自己喂药,每天捆着自己折磨自己的人类。 研究员的心脏仿佛被一只大手攥住,猛烈的收缩了几下。 “老板!老板救救我!老板,我不能死啊。” 徐宏冷笑,“为什么?” “老板,实验数据只有我自己知道啊,杀了我就什么都没有了。” 徐宏弹了弹烟灰,“为什么你们总要留一手呢,既然不能全心全意的为我做事,又如何让我对你们放心呢。哎……” “老板……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还没来得及整理录入啊……” 徐宏竖起手掌,烟气从刘海中袅袅升起,将他的脸庞掩盖起来,就像是佛寺中庄严肃穆的佛像。 “其实,像这样的研究所还有几十家,它们的研究路线各不相同,但研究的课题都是生命一号。” 研究员哆嗦了一下,原来“其他人”是这个意思。 这时候,喜欢一只手指着自己的鼻子说道:“包括我自己,也在研究这东西,懂吗?你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为我排除错误选项,或者,偶尔那么灵机一动为我提供一个新思路。很不错,你给我新的灵感,但你小聪明太多,我用着不放心。” 听到这话,研究员惊恐的向后退去,却不小心绊到凳子,身子踉跄着躺倒过去,而此时,试验品猛然发动攻击。 嗖! 一跃跨过四五米,仿佛一支标枪狠狠戳在研究员胸口。 连挣扎的余地都没有,研究员瞬间蹬腿。 试验品抬起后腿在尸体上蹬了一下,然后“啵”的一声拔出脑袋,转身用通红的眼睛瞪着徐宏。 徐宏却没有害怕,而是自顾自的抽了一口烟,然后自言自语道:“身体素质极强,无论速度还是力量都无可挑剔。只是攻击欲望暴涨,应该是大脑出了点问题。后遗症还是没解决。” 虽然还不完善,但比起之前毫无头绪强多了。 接下来,只要有足够的宠物鸡,大量的实验数据支撑下,总能梳理出一些有价值的信息。 徐宏屈指一弹,手中的烟蒂瞬间化作一道流星飞了出去。 试验品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直接被烟蒂打在身上。 好在烟蒂没什么攻击力,连试验品的羽毛都没破开。 这时候,徐宏又拿出一支烟,只见其捏着香烟的手向下一振又猛然停止,就像拳法中的寸劲一样。 香烟竟然在空气的摩擦下点燃了。 徐宏咬着滤嘴猛抽,烟头剧烈的燃烧着,并且迅速缩短,短短十秒钟,一支烟燃烧殆尽。 而这时,徐宏再次屈指一弹,烟蒂又精准命中试验品。 随即,徐宏一口气吐出,就像春蚕吐丝,烟气凝成一线向前穿行,跨越十多米的距离出现在试验品面前。 试验品焦躁的晃了晃身子,又摆了摆头避开烟气,看向前方的人类时目光充满了警惕。 可最终,试验品还是恭敬地蹲了下去,收敛双翼,压低脑袋,向徐宏表现出臣服的姿态。 “唔……不错,智商很高,看样子我的生命一号也并非完全的失败品,只是用错了地方。” 点了点头,徐宏暗暗说道:宠物鸡是吧,那个肌肉金轮弄出来的新品种。如果能把宠物鸡弄到手,生命一号的试验进展肯定飞快,完美的生命一号也就指日可待了。 “不惜一切代价,拿到宠物鸡!” 【感谢裂雨影云打赏+起点币,打赏加更98】 第215章 发点福利 【祝大家,中秋节快乐】 牧云农场被偷了,宠物鸡被一网打尽。 得知这个消息,杨牧云久久无语。 因为身上有秘密,所以牧云农场没有安装摄像头,尤其是鸡舍、猪圈这些杨牧云经常会出现的地方。 可这也方便了小偷,上百只宠物鸡被一锅端,被偷了还找不到线索。 王金龙虽然报警处理,可警察也查不出什么,只能叮嘱王金龙做好安保措施。 警察走后,王金龙向杨牧云忏悔道:“神使大人,是我疏忽了。” 杨牧云摇了摇头,“对方是高手,还好只偷鸡不偷人,否则的话连你也没了。” 随即,杨牧云低下头,捻着下巴思考起来。 地面上有一些特殊的脚印,普通人或许无法察觉,但杨牧云看得一清二楚。 这些脚印浅浅的一层,如果不仔细分辨根本看不出来。 人类的体重不可能轻到这种程度,更何况对方还带走了上百只宠物鸡。 唯一的解释就是,对方有什么轻身的能力。 杨牧云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个细节,地球上或许没有超凡力量,但可以有武学传承,比如轻身提纵之术。 这样的话,就好玩多了。 看了一眼王金龙,杨牧云说道:“看来这世道不太平,为了你的人身安全,本神使只能给你一些自保手段了。” 听到这话,王金龙瞬间兴奋起来。 中秋节,神使大人要发福利了啊。 杨牧云伸手点在王金龙的手腕上,掌心中的蛛丝得到滋养瞬间蔓延起来,顺着小臂一路向上,将整条臂膀覆盖起来。 然后是另一条手臂。 很快,王金龙的内神经就从双手扩展到双臂。 感知到身体的变化,王金龙立刻兴奋起来。 内神经覆盖双手的时候,就已经让自己一跃成为顶尖高手,打游戏无敌,雕刻无敌,现在内神经覆盖到了双臂,自己的能力肯定水涨船高。 杨牧云歇了歇,然后继续滋养蛛丝,令其继续蔓延,包裹住王金龙前胸后背。 就这样歇歇停停,耗费了两三个小时的时间,内神经终于覆盖王金龙全身。 “从现在开始,你可以精准掌控全身上下每一块肌肉,只要是人类生理构造能做出来的姿势和动作,你都能做出。找个武打电影试试,那些套路拳法你基本上看一遍就能掌握了。” 王金龙立刻跪倒下去,“多谢神使栽培!” 随即,王金龙打开手机找到李连杰主演的《精武英雄》,熟练的快进跳过片头,然后精准的空降在精彩片段处。 看了一遍李连杰干脆利落的战斗动作,王金龙立刻摆起拳架跟着学了起来。 正如杨牧云说的那样,王金龙的拳法跟电影上的武打演员一模一样。 对方是有师承再加上从小勤学苦练才有今日的成就,王金龙刚刚上手就抹平了所有的差距,直接拳法大成。 这种学武速度,找谁说理去。 然而,这就是蛛丝带来的提升,精准控制自身每一块肌肉,妥妥的练武奇才,打套路拳再合适不过。 杨牧云点了点头,说道:“你现在是空有其形,还没有领悟到其中的精髓,后续再多看点电影,多用心揣摩。可惜,现在没有江湖了,否则你也能像陈真、霍元甲一样,成为民族英雄。” 听到这话,王金龙瞬间抬头挺胸,童年时的大侠梦又熊熊燃烧起来。 与此同时,杨牧云信仰空间中的一颗太阳颤动起来。 杨牧云顿时明白过来,和上次“太乙神针”触发某个圣徒的信仰一样,自己刚才的话又触动了另外一颗圣徒级的信仰之力。 流水般的画卷在杨牧云眼前划过,信徒毕生经历一一在目。 只可惜,这个信徒的经历非常平淡,远不如上次的太乙神针。 清末,一个很普通的和尚,整天吃斋念佛,顺便跟着寺里的武僧学习一些枪棒功夫,逐渐从小和尚熬成大和尚,然后是老和尚。 之后洋人在中华大地为非作歹,老和尚心忧百姓却无能为力,只能封山闭寺,诵经祈福。 再然后有义士打死洋人到寺中避难,老和尚收留,洋人到寺中搜查,老和尚们以闭寺修行为由拒绝。 面对洋枪,老和尚心中无惧,带领弟子盘坐在寺庙大门处念经祈福。 三排枪响,许多小和尚、大和尚都倒在血泊中,老和尚身中十多枪却岿然不动,依旧捻着念珠默默诵经,打入身体中的子弹还一点点的排挤出来。 又是三排枪响,老和尚终于被打倒了,但老和尚又一点点的坐了起来,即便身上千疮百孔,血流如注,可他还是默默地念诵经文。 洋人们被老和尚震慑,最终没敢踏入寺院,看到洋人离去的背影,老和尚终于宣了一声佛号,缓缓闭上眼睛。 杨牧云心中暗道一声可惜。 老和尚空有一身高强的武艺,却到死都没有派上用场。 出家人的思想境界杨牧云理解不了,对老和尚这种行为,杨牧云只是敬佩,却不提倡。 但老和尚拥有完整的佛门修行方法,虽然不像少林寺一样拥有七十二绝技,《易筋经》、《洗髓经》,但也算是正宗的佛门修行方法。 杨牧云心中暗道:看样子得找机会去一趟少林寺了。 随即将老和尚记忆中的武学修行内容整理一番,挑选适合王金龙的内容通过蛛丝传送过去。 类似密宗绝学醍醐灌顶,王金龙现在不仅有了拳架子,还有了扎实的理论知识,称得上内外兼修。 杨牧云有感而发道:“勤加练习,将这些失传的东西发扬光大。对了,你那几个朋友如果愿意学,也能传授他们。” 这时候,手机响了。 王金龙接了一个电话之后,脸色变得古怪起来。 “神使大人,减肥药公司签了一个岛国明星做形象代言人,而且马上就要开始广告的拍摄了。” 杨牧云笑了,“好像冥冥中有什么力量指引着你前方的道路。” 王金龙不明白这句话的深意,也没有多想,而是继续说道:“他们可以签多个代言人,并非只有我一个。即便我要求参与广告拍摄,他们也能以我咖位不够名正言顺的拒绝,或者以种种理由减掉我的镜头。” 杨牧云笑了笑,“那个岛国明星凭什么比你高一头呢,为什么不是你为主,他为辅?” “神使大人有所不知,那个岛国明星会唱歌会跳舞,还是一个武打明星,而且是真功夫打星,在国内的人气很高,从十七八的年轻人到三四十岁的中年人都有他的粉丝。我跟他比差远了。” 杨牧云摇了摇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既然是武打明星,那就堂堂正正摆下擂台,与他约战,用拳头打服他,打跑他。” 第216章 帮忙宣传 徐福记药业集团中,一个身材高大、体型匀称的中年人跪坐在榻榻米上,双手虚扣成环至于小腹处,眼睛微阖只剩一条缝隙,嘴唇撮起只余一个小孔,随着呼吸,隐隐约约能听到尖锐的气流摩擦声。 这时候,一个穿着ol装的女性悄悄来到身旁跪下,低声说道:“山田君,拍摄完这支广告我们的公司就能拿下徐福记在咱们国内的代理权,这个代理权对我们很重要,原本是没有任何机会的,现在竟然因为一支广告就拿到了,这全都是山田君的面子。” 中年人没有回答,而是专注的吐纳调息。 徐福记药业集团的创始人自称是徐福后人,所开发的产品也都是借鉴了祖先徐福留下的古方,这种乱认祖宗的行为在山田君看来根本就是凿穿附会,十分可耻。 但是徐福记药业集团给的太多了,容不得拒绝。 再说了,就是拍一支广告而已,不算什么难事。 可是这时候,ol女性又说道:“山田君,广告拍摄过程可能不会太顺利,因为他们之前签下了一个网红作为形象代言。” 说着,ol女性就把徐福记药业集团的减肥产品和肌肉金轮的事情说了一遍。 “山田君,徐福记药业集团希望我们解决这个麻烦,我们一定要把这件事办妥。我建议应该狠狠教训一下那个网红,让他知难而退。” 山田哼了一声,“华夏的网红,都是毫无才艺的草包,没有师承、没有组合、没有修业,转眼就会被人忘记,教育他们是应该的。” ol女性立刻恭维道:“没错,只有像山田君这样有真功夫的明星才能征服观众,走向世界。” 山田不耐烦的哼了一声,“这种小事你去处理吧,开拍的时候再叫我。好了,我要修行了!” ol女性立刻向后挪动,然后轻轻合上房门。 拍摄现场,王金龙无聊的坐着,他也知道自己是来陪跑当背景板的,估计都没有自己的戏份,好好应付完这几个小时拿到50万就行了。 无聊之下,王金龙左看看又看看,在片场中寻找那个岛国明星。 还要找机会挑战他呢,却连人都见不着。 有的人是在片场等导演,有的人是导演在片场等,这就是咖位。 无聊之下,王金龙又拿出手机刷了起来。 这时候一个片场小助理跑过来,将一叠装订好的a4纸交给王金龙。 “肌肉金轮先生,这是你的台词,还请先温习一下。” 王金龙一挑眉头,我还真有戏份,还带台词? 可是打开文件,王金龙的眉头越挑越高,越皱越紧。 什么鬼东西。 拍减肥药广告,直接我以前多么胖,现在多么瘦,两个形象对比一下不就行了,再吹嘘一下自己的产品有什么中药成分,对人体有什么好处,现在买有什么优惠不就完了。 再看看本子上写的是什么,擂台比武,吃减肥药的干趴下健身的。 扯犊子玩意,这谁信啊,直接把观众智商都摘掉了? 小助理紧张的说道:“肌肉金轮先生,动作指导设计了一组高难度动作,如果您做不出来的话可以让替身上场,您只用配合我们拍几个露脸的镜头即可。” 王金龙摆了摆手,“不用不用,我这种新人拍第一个广告就用替身,不知道会被骂成什么样。你跟导演说我真人,再苦再难也会坚持拍摄完成。” 听到这话,小助理肃然起敬。 一切安排妥当,就差主演了,可是岛国明星迟迟不来。 然而导演也不敢催,也不敢问,这就是明星的腕。 导演在片场中走来走去挑毛病,逮着人就骂得狗血淋头,尤其是道具,被骂得跟三孙子似的。 一个小时后,主演终于到了,导演在内的所有人都一路小跑迎上去,点头哈腰,各种嘘寒问暖,还不断地用手虚拨人群,开出一条路来。 王金龙坐在原处没动,就连站都没站起来。 倒不是对这个岛国明星有什么意见,而是王金龙只追岛国动作片女明星,对动作片男明星无感,而且王金龙就是过来走个过场,拿到自己的50万闪人,也懒得和徐福记药业集团扯皮,更不会去巴结奉承一个给徐福记干活的。 导演顺着山田的目光看过去,立刻瞧见了原地不动的王金龙,于是连忙吼道:“你还坐着干什么,看不见山田到了吗?” 王金龙连忙站起来,笑着说:“导演你说得对,咱们等了这么久主角终于来了,那还等什么,赶紧开始吧。” 导演愣了一下,心说:我是这个意思吗? 可是另一边,王金龙已经站到山田对面。 山田是标准的型男,身高、体型、长相都无可挑剔,能红极一时也不是没道理,人至中年非但没有长残,反而更增添一股成熟男性的魅力。 王金龙则胜在年轻,朝气蓬勃,经过长时间的刻苦锻炼,身材也非常完美,一股精悍的气息扑面而来。 山田点了点头,用流利的汉语说道:“年轻人,我劝你还是用替身吧,毕竟你只是一个网红,没有经历过专业的训练,不懂得如何卸力,很容易受伤的。” 王金龙摇了摇头,“如果不受点伤流点血,这50万我拿着不踏实啊。哎,明星赚钱太容易了,怎么也得增加点困难不是?” 山田愣了一下,没想到对方会怎么说。 不过仔细一想也对,华夏的明星挣钱太容易了,不用流血也就罢了,很多时候连汗水都不用流。 “年轻人,你的觉悟很高。但我不会留手的,因为这是我的职业。” “为表敬意,我也不会留手的。” 这时候,导演接了个电话,说道:“我的意思是这样的,为了增加拍摄的真实性,也是为了提升咱们广告的热度,对拍摄现场进行直播。怎么样?” 山田那边还在琢磨“直播”的意思,毕竟以前无论拍戏还是什么,都是拍摄之后剪辑再上映给公众的,从来没有直播过。 可是这时候,王金龙一口答应下来,“好啊,真是太好了!我正想给我的粉丝直播一下,让他们瞻仰瞻仰我的风采。” ol装的女人拉了拉山田的袖子,然后点头。 山田立刻向导演说道:“那就直播吧,我会尽最大的努力,拿出所有的实力,尽量不出现失误。” 王金龙也笑着回答:“那行,在哪直播,我帮着宣传宣传。” 第217章 为了你好 王金龙开播了,讲自己来拍广告了,和岛国明星的对手戏,并且在直播间中承诺,自己一不怕苦二不怕累三不怕疼,坚决不用替身,坚决不抠图等等。 另一边,导演心中暗笑:这年轻人就是不知天高地厚,还以为这次直播拍摄能涨粉呢,想屁吃。 山田则暗暗惊叹,网红的影响力太大了。 刚开始,剧组的直播间就十几个人,估计都是剧组成员在凑数,可是那个网红推广一波,每一秒都有几十人进入,几分钟后直播间观看人数达到了十几万,而且还在飞速上升。 ol女人似乎看出山田神色不对,于是小声说道:“山田君,这个网红经常在直播间搞抽奖,送出高价值手办,以及一种可以当宠物的小鸡,所以他的直播间人气非常高。” “宠物鸡?”山田拔高声音强调了一声。 ol女性立刻拿出手机,随手一划就找到网上发的宠物鸡图片和视频。 “没错,就是它。” 山田说道:“如果我女儿也有一只这样的小鸡就好了。” ol女性回答道:“山田君,徐先生已经考虑到小姐了,所以拍摄结束后会送我们两只宠物鸡。” 恰好王金龙就在不远处跟动作指导交流,原本是不打算听墙根的,可是那女的提到了宠物鸡,王金龙立刻留意起来。 动作指导看王金龙走神,立刻训斥起来。 在片场中,察言观色是最基本的,导演对王金龙的态度动作指导看得一清二楚,自然不会对王金龙客气。 “小子,仔细学着,等会儿挨打的时候可以少受点皮肉之苦。” 王金龙立刻说:“这有什么难的,都学会了。” “会了?行,那你练一遍。” 王金龙向旁边迈出两步,直播的镜头也立刻打了过来,想要捕捉王金龙出丑的画面,《肌肉金轮目中无人,片场无视动作指导》之类的文案都在脑海中酝酿出来了。 然而王金龙一拳打出虎虎生风,紧接着一串动作行云流水,看得动作指导都呆住了。 原汁原味的动作,但是把动作这种程度,就算自己也不行啊。 直播间里的观众们也都惊讶了。 “卧槽,肌肉金轮竟然不是只会秀肌肉的大块头。” “这一套动作干脆利索,跟我印象中笨拙的大块头不一样啊。” “这才是真正的金轮法王啊。” “呵呵,健身练出来的肉都是花架子,传武也是花架子,中看不中用。两样凑全了,就是个双面绣花枕头。” “对对对,外国的武学才是真正的厮杀技。” 山田眼睛一亮,“王君,你练过武?” 之前山田根本没把王金龙放在眼里,现在竟然出奇的叫了一声“王君”。 “既然王君练过武,那咱们就自由发挥吧,不用太拘束了。” 之前山田还生怕自己揍得太狠,有损自身形象。 而且听说华夏人挨打之后都是躺在地上看懂车帝的。 现在好了,对方也是习武之人,应该不会连自己一拳都接不下来。 直播间里又热闹了。 “让一个健身的跟一个打星对练,有没有搞错。” “肌肉金轮这一身肉都是吃蛋白粉吃出来的,哪能跟武打明星那一身腱子肉比。” “感觉是设套坑肌肉金轮啊。” 王金龙连忙摆手,“不不不,我就是跟着网上的动作片瞎练的,拿不出手。咱们还是按照动作指导的来吧,那个安全,不会出事。” 动作指导虽然不待见王金龙,可也不代表他愿意被无视啊,王金龙这番话还是很让动作指导舒服的。 可最终还是导演说了算,“好了好了,山田君已经说了,王先生你就配合一下吧。注意注意,开始了开始了。” 拍摄现场立刻紧张忙碌起来,直播间里更加热闹。 “呵呵,还没打就怕了,真是丢人。” “健身就是中看不中用,花架子。” “以后别说什么肌肉金轮了,听见肌肉就恶心。” “就是就是,还是山田老公好看,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不说了,我要为山田老公减肥,减肥药走起。” 王金龙无奈的摇了摇头,我是为了你们的安全着想啊,算了,胶片也挺贵的,开始吧。 山田已经看过剧本了,也听过导演的讲解了,广告的主旨就是让观众们明白健身练出来的肌肉没有一点用,除了好看屁都不是,还不如吃点药,躺在床上就瘦了。 所以,自己要做的就是打人,怎么帅气怎么打,怎么利索怎么打。 把健身减肥的肌肉金轮一顿暴打,把观众们健身减肥的决心彻底粉碎,连带的还要粉碎掉观众对肌肉男的好感。 山田再怎么说也是唱过歌演过戏的,这点要求不算难,更何况临场发挥。 抱拳行礼之后,山田立刻拉开了架势。 对面,王金龙看到镜头朝向自己,立刻脱掉上衣在空中甩了甩,然后丢到旁边的椅子上,再双手揪着领子一挣,贴身的t恤瞬间爆开,露出一身健壮的肌肉。 导演看到这一幕,轻蔑的冷笑着,小子你就装吧,等会儿有你好受的。 而这时候,王金龙双脚踮起,在场地中左右弹跳,一边跳还一边向空中挥拳激发自身状态。 卧槽,导演差点把眼眶瞪裂。 这动作,这身法,再加上那呜哇呜哇的吼声,像,真是太像了。 如果不看正脸,还真以为那个神一样的男人复活了。 直播间更是爆炸,不过赞的少骂的多。 “真是什么牛马都有,挨打也要带上那个人,可耻。” “这些动作谁不会做,关键是能打吗?” “我也会太空步,这能说什么吗?” 对面的山田也微微愣神了一下,“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为了红为了火无所不用。也好,就让我替那位前辈好好教训教训你!” 说完,山田一个箭步前冲,挥拳打向王金龙。 王金龙脚下灵活一个后撤腾空而起,然后人在空中抬起右脚踢向山田手腕,更是借助手腕为支点,身子以脊椎骨为轴心扭动一圈,左腿旋转一圈后狠狠踢向山田头部。 山田本以为是捉泥鳅,没想到揪出来一条鳄鱼,震惊之下连忙将右拳收回,拳头挡在太阳穴处,大臂、小臂和头颈形成一个三角状,硬接了王金龙这一脚。 一击命中,王金龙身子在空中旋转一圈,然后轻盈落地,左右弹跳了一下化解冲力,随即竖起手掌向前一招,还勾了勾手指。 另一边,山田被一脚踹翻,横着滚了三圈才停下来,虽然麻利的站起来,但所有人都看到,山田的右手背在身后,右肩膀也在微微颤抖。 片场瞬间寂静。 直播间也鸦雀无声。 【感谢裂雨影云打赏+起点币,打赏加更108】 第218章 打到叫爹 空中旋转360度,还能一脚把人踢飞四五米远,这还是人类吗? 直播镜头里的王金龙连忙走过去拉起自己的对手,满脸歉意的说道:“山田先生,咱们是实战啊,你这样弄也太浮夸了,观众一看就知道咱们在演,不真实,不真实啊!来来来再来,咱们再来一次,还是刚才那个动作,你稍微配合配合就行了,不要一下子滚三圈,明白吗!” 山田这会儿脑瓜子还在嗡嗡的响。 刚才发生了什么? 还有,那个王君的话是什么意思?什么浮夸,什么演? 然而王金龙根本不给大家思考的机会,装模作样向旁边说道:“场务大哥,检查一下威亚,别把我吊飞了。好好好,明白,我还不信你嘛!” 场务一脸懵逼,我什么也没说啊,还有你指的那个人是道具啊。 直播间里瞬间恢复了热闹。 “卧槽,肌肉金轮牛逼啊,本以为是配角,没想到是主角。” “山田可是国际巨星啊,竟然给肌肉金轮当陪衬?这他娘多大的面子。” “还以为肌肉金轮有多猛,原来是吊钢丝。” “切,给你吊根钢缆,看看你能不能腾空360度,不知道就闭嘴。” 而这时候,王金龙大喊一声“开始”。 导演:??? 山田听到“开始”立刻冲了出去,依旧是摆拳攻击,和刚才一模一样。 王金龙的应对方式也没有任何变化,还是后撤一步,然后腾空猛踢,在鞋尖和拳头接触的瞬间身子一拧旋转360度,左腿狠狠攻向山田头部。 这次山田有了经验,全身力量灌输在右胳膊上,同时浑身肌肉绷紧,做出卸力的姿势。 嘭! 这回比刚才好了许多,虽然还是被踢翻在地,但只滚了两圈。 王金龙立刻双手叉腰指点道:“山田你行不行啊,告诉你了别演太过分,意思意思就行了,你滚那么远干什么。胶片很贵的,懂不懂!” 山田心中郁闷,张了张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总不能说我是靠实力滚出去的,凭什么说我演。 而且,王金龙武艺高强,气场又足,山田仿佛间又回到了学艺的日子,听到王金龙说一声“再来”,山田立刻双腿一绷并紧,两手贴在腿侧,大喊一声“哈依”。 王金龙走过去扳起山田的胳膊,然后一拳捣在其腰间。 “腰硬起来,腰上的肌肉要软下去,这里硬起来,这里软下去,对,就是这样,你很有悟性!马步要牢,看看你这松散的样子,是不是把武功荒废了!头抬起来,看着我,眼睛盯着我,别走神。” 吼了一通,王金龙退回自己的位置,随即大吼:“开始!” 导演:??? 山田立刻像听到发令枪的运动员,猛地冲了过来,还是那一招,然后再次被王金龙踢了出去。 这回只滚了一圈。 王金龙劈头盖脸训了一通,又对着山田拳打脚踢。 “张弛有度,你这肌肉光紧绷有个屁用,要松弛,要有弹性,把敌人攻击的力道散到全身,传递到双足,宣泄到地面。这种基础中的基础都不知道,还国际巨星!山田,你是被鲜花和掌声遮蔽了心灵吗!” 最后一句,王金龙在吼的时候加入了狮子吼的发声技巧。 山田的心颤动了一下,随即激灵灵打了个寒战,眼前的脸庞迅速模糊,然后变成自己父亲那张苍老的面孔。 “山田,我对你很失望!” “你就是个下贱的戏子!” “你已经配不上武者的荣誉了!” 而这时候,王金龙再次喊道:“开始!” 导演骂骂咧咧的站起身来,可是又舍不得错过这场世纪大战,于是又骂骂咧咧的坐了回去,然后小声叮嘱各机位,一定要把这场战斗记录下来,这可是宝贵的第一手资料。 山田再次冲上来,同样的招式,同样的碰撞,只是这次山田没有倒下。 他站住了! 随即,山田兴奋的握着拳头向天空一冲,为自己欢呼。 刚刚落地的王金龙一个垫步侧踢,山田就像炮弹一样飞了出去。 “混账东西,你是不是忘记了我们在比武吗?观众的掌声就那么重要吗?振作起来,你个废物……” 骂人骂顺嘴了,祖安文学不自觉的就蹦了出来,王金龙骂了足足半分钟才停下。 山田吐了一口血,然后麻利的站起来,顾不得擦拭嘴角,一鞠躬说道:“我错了,父亲大人!” 一句父亲大人把王金龙喊愣了,词忘了,气场也崩了。 直播间里彻底笑翻了。 “打到叫爸爸?” “这个认爹现场演得好,差点把老子笑岔气。” “牛逼牛逼!就冲这个镜头,减肥药我买了。” “我有个预感,刚才的镜头要血洗全网络了。” 可是,山田已经进入状态,再次前冲,再次抬起胳膊挡住侧踢,然后双手交叉封在胸前格挡王金龙的垫步侧踢。 然而这一招的冲击力太大了。 李小龙使用这一招时能把人踢出二十米远,王金龙怕把山田踢死所以收了力道,可还是将人踢出十米远。 刚开始的时候直接把人踢出屏幕,后面使用广角镜头才看到山田的飞行轨迹和落点。 然后,片场回荡起王金龙雄浑的祖安文学朗诵,因为王金龙偶然发现,山田特别吃这一套,越骂他越恭敬,也越顺从。 “开始!!” “开始!!” “开始!!” 山田一次又一次的飞出去,又一次又一次的站起来。 到最后,王金龙都不忍心了。 哎,再打下去就要出人命了。 可是这时候,山田被打出了凶性,魔怔似的瞪着眼睛吼道:“再来!再来!你再来啊!” 时不时的还夹杂一串王金龙听不懂的话。 跟随山田的ol女看出不对,连忙冲过去制止山田,却被一巴掌打飞出去。 瞧见了吧,山田还是很勇武的,一巴掌一个女人。 直播间里的观众都感觉出不对劲了。 卧槽,山田在吐血啊。 第二次吐血了。 第三次了! n次! 嘴里根本没有填血包,这是真的吐血啊。 而且,山田背后好像没有吊威压,也没有化解冲击的软垫,是实打实的踢,实打实的撞啊。 隔着屏幕都感觉到疼。 终于,山田又一次被踢飞出去,然后没能站起来。 王金龙立刻喊道:“场务,干什么吃的,赶紧过去救人啊。” 指挥完现场,王金龙走向直播镜头跟观众们打了个招呼。 “哎呀,我都说了大家按照动作指导说得来,那样的话安全,不会出意外。山田先生和导演非说即兴发挥,大家看看,出事了吧。喂导演,接下来怎么办啊?山田先生这伤势估计十天半个月站不起来了,就算站起来也打不成了,是不是换个其他功夫巨星来配合我?喂,导演,你说话啊。” 被剧组送瘟神似的送到商务车上。 “肌肉金轮先生您先忙,先忙着,有拍摄计划我们第一时间跟您联系。开车,赶紧开车,一定要把肌肉金轮先生送到家。” 享受了一下商务车的推背感,王金龙手指贴在太阳穴上,随即心中默默说道:“徐福记药业集团和宠物鸡失窃有关。” 脑海中立刻响起杨牧云的声音:“我已经找到他了。” 第219章 蛛网跟踪 私人医院中,被包成粽子的山田双眼紧闭,身上插满了各种管管线线,密集恐惧症的人看了估计会当场晕过去。 旁边,ol女带着颈托,脸上贴着纱布,身负重伤却还在不断地鞠躬,向病房中一个穿着黑西装的男人赔礼道歉。 黑西装男人坐到椅子上,ol女立刻双膝跪地继续道歉。 “徐桑,片场中发生的事情我们很抱歉,山田君醒后一定会郑重向您赔罪。” 徐宏掏出一根烟,ol女立刻拿出打火机,跪着向前走了两步为徐宏点烟。 徐宏吐了一口气烟气,“片场中的视频我看过了,没想到那个肌肉金轮是武者,而且实力非常强劲,这倒是我的疏忽,连累了山田。” 听到徐宏往自己身上揽错,ol女立刻松了口气,山田君挨打不挨打没关系,只要代理合作不取消就行。 “徐桑,那么我们的代理……” 徐宏看了一眼病床上的山田,鼻腔中哼了一声。 “事情办成这样,还好意思要报酬?” 自己分明是找山田当主角,让肌肉金轮当配角,可是肌肉金轮反客为主,搞得好像自己花钱请国际巨星捧他一样。 如果不是捧他,怎么解释山田在台上被打成猪头?如果不是钱到位,哪个国际巨星会这么作践自己。 更可气的是山田被人打得叫爸爸,而且还是当着上百万人的面,现在打开手机,随便翻一会儿都能看到山田叫爸爸的表情包和鬼畜视频。 徐福记的减肥药广告还没拍出来,名气却已经打响了。 减肥药是公司现在最主要的财源,很多实验资金都靠减肥药赚取,这么一搞减肥药的收益必定会降低,必须得从其他地方找回来。 “代理没问题,不过费用上调50%!” ol女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反正加的价都由本国消费者买单。 象征性的慰问完毕,徐宏立刻起身向外走去。 保镖打开房门,那一瞬间,似乎有一粒细细的尘埃坠落下来,徐宏感觉后颈上微微一痒,于是本能的扭了扭脖子,令后颈和衬衣领子摩擦消除。 然而徐宏并不知道,刚才那一瞬间,一根比头发丝更细微的絮状物落在了后颈皮肤上,并且诡异的渗入皮肤,潜伏在皮下。 杨牧云的精神意念中,一张大网向着四面八方铺展开来,而在这个蛛网上有三个小点。 一个是王金龙,一个是叶千寻,第三个就是徐宏了。 前两人是使用蛛丝帮他们构筑内神经,增强对身体的掌控,徐宏只是简简单单的打一个标记,被蛛丝标记的人,就算跑到天涯海角杨牧云也能清楚地感知到。 蛛丝不会被人体分解掉,能在人体中长期存在,除非徐宏发现蛛丝的存在,并且把这块皮肉剜掉,否则休想脱离杨牧云的视线。 “猎物已入网。” 徐宏坐车离开,杨牧云却不紧不慢的飞着,偶尔再落到楼顶歇歇脚,或者停在公交车顶上逃个票。 终于,杨牧云跟着蛛丝来到徐宏的住处。 大摇大摆进入豪宅,然后悄悄咪咪的避开摄像头,一路接近到徐宏所在的位置。 豪宅的地下竟然有一个秘密实验室,杨牧云不得不感慨,有钱人真会玩。 只可惜,这地下室的合金大门太严实,连个门缝都找不到,杨牧云左转右转没有找到通风口之类的缝隙,只能自己挖出来一个。 飞剑质量不错,钢筋混凝土就像豆腐一样,杨牧云用点吹灰之力就挖穿墙壁来到地下室的隐蔽角落。 此时,徐宏正端着一盆香米喂宠物鸡。 杨牧云还是第一次看到变异后的宠物鸡。 正常的宠物鸡只有拳头大小,但眼前这只宠物鸡足足一米高,能达到徐宏腰间。 只见其身上的羽毛脱落大半,露出长满颗粒疙瘩的皮肤,皮肤下肌肉高高贲起,就像是一块块肉蛋子。 不知是不是错觉,杨牧云觉得这只鸡羽毛脱落的位置隐隐约约生长出细小的鳞片。 徐宏满意的看着宠物鸡,安抚之后采集了一些血液和细胞样本,然后就开始了自己的研究。 随后,徐宏仔细研究这几次采集的样本,又和之前的诸多实验数据做对比。 “我的生命一号的确是完美的!之所以失败并不是药有问题,而是人有问题。有的人身体素质差,根本承受不住生命一号的强大药力。” “哈哈哈,生命一号最大的作用就是释放生物体内的基因潜能,只可惜,寻常生物基因潜能有限,根本承受不起生命一号的药力,最终生命体量增加,生命质量降低。” “这些宠物鸡体内蕴含的生命潜能是普通鸡的十倍、二十倍,甚至三十倍,如果能解开这个秘密,就意味着拥有了补充基因潜能的方法,那时候任何人都能通过生命一号开启进化,成为超人。” 能有今日的成功,一切都得感谢肌肉金轮。 虽然这家伙很可恶,给减肥药带来恶劣的影响,但这家伙又是自己的福星,为生命一号送上关键的助攻。 徐宏脑海中回想的是王金龙使用垫步侧踢将山田踢飞十多米的画面。 这种程度的攻击超乎人们的认知,只有李小龙那种传奇武者才能施展的出,可如果生命一号推广开来,人人都能成为传奇武者。 可是这时候,正在吃米的变异宠物鸡突然停了下来,直勾勾望向天花板。 杨牧云心中暗道一声糟糕,这傻鸟发现自己了。 徐宏也瞬间惊醒,头也不回的一甩手臂,只听嗖的一声,一个镊子插入天花板中。 变异宠物鸡一跃而起,双腿在桌子上一个借力便跳到天花板的高度,脖子一缩一伸便啄向杨牧云所在的位置。 然而,迎接它的是凌厉的剑光。 嗤! 一剑枭首! 变异宠物鸡的身体重重砸穿桌子,只见其双爪不断蹬弹,浑身痉挛着抽搐,颈腔中的血液扑哧扑哧喷洒一地。 徐宏瞬间战栗起来。 变异宠物鸡体内蕴藏的基因潜能是寻常鸡的二三十倍,在生命一号的作用下尽数释放,肌体力量甚至可以超越牛马,骨骼强度可以媲美钢铁。 然而,就这么诡异的死了,甚至都没看清楚对方的模样。 天花板中,杨牧云甩了甩飞剑上的血珠,杀气遥遥锁定徐宏。 这次不是杀鸡,而是杀人。 迟疑了0.00001秒后,杨牧云一甩手放出飞剑。 都不用瞄准,剑尖直接锁定蛛网上徐宏的那个点,正是徐宏后颈。 第220章 鸟枪换炮 一点寒芒从天花板上爆起,徐宏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视野闪过一道白芒,随即后颈一阵不适。 不疼! 不痒! 说不出是什么感受,但徐宏感觉到了死亡的危机。 “这究竟……是什么……” 颤颤巍巍的抬起胳膊,徐宏发现自己的手不听使唤了。 “不可能……我的手……我的身体……全都用基因药剂改造过,不可能……” 平常可以用空气点烟的双手,这会儿却抬都抬不起来,不仅是双手,身体其他部位也都失去了联系。 徐宏还想说话,却发现自己嘴唇、舌头、喉咙都动不了。 噗通! 身体软软的趴了下去,脸部重重砸在地上,鼻梁无声无息的断裂——耳朵没有听到这个声音,但徐宏感知到了颅骨传来的震动。 然而更可怕的是,徐宏发现自己脸部紧紧贴着地面,鼻子被头颅的重量压住无法呼吸,可是浑身肌肉无力动弹,徐宏清晰感受到了窒息的阴影却无可奈何。 终于,一道力量推在脑袋上,鼻孔通畅,徐宏呼吸到了久违的新鲜空气。 “是谁!你是谁!你在哪!你想干什么?” 口不能言,徐宏心中疯狂的大吼着。 “你想要什么,我给你,要钱都给你,要股份也都给你,求求你不要杀我。” 杨牧云没有说话。 此时自己的武器已经插入徐宏身体中,距离神经中枢只有一根头发丝的距离,都不需要轻轻动弹,只要释放出一道气息就能斩断徐宏大脑和躯干的联系。 飞剑此时也传来饥渴的意念,想要像吞噬清道夫一样吞噬徐宏体内的生命能量。 这一个猎物,相当于成千上万个清道夫。 不过杨牧云也醒悟过来,自己为什么要杀徐宏,杀徐宏又有什么好处。 就因为他偷了自己的鸡,令自己脸面受损? 还是因为他开发出了生命一号,令自己感受到威胁? 又或者其他什么? 杀他很简单,但是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呢? 也就是出一口恶气罢了。 但是留着他好处多多。 比如这个基因实验室。 杨牧云虽然也搞了很多实验设备和器材,还从国家那边拿了很多科研成果,但这改变不了杨牧云是门外汉的事实。 如果把徐宏收编,立刻就得到一个底蕴深厚,实力强大的基因工程团队。 至于忠诚度…… 杨牧云能掌控徐宏的生死。 而徐宏对杨牧云一无所知,即便想背叛和出卖也不可能。 没错,杨牧云从头到尾都没有露面,徐宏根本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什么情况,又是什么存在。 琢磨了一下,杨牧云以蛛丝为媒介,精神意念直接传入徐宏脑海中。 “叮!发现宿主,系统开始绑定……” “叮!系统绑定成功,初始化中……” “叮!采集宿主信息,正在采集……” 然后,徐宏看到自己的手机在一股无形力量的牵引下来到面前,然后手机屏幕自动唤醒,开始对准自己的脸部进行解锁。 意念御物,这对杨牧云来说小菜一碟,不仅能把手机抬起来,还能通过意念点击屏幕,操作手机。 徐宏社交账号被扒的一干二净,银行卡信息也都被掌控,名下所有能查到的资产也都被罗列出来。 面部识别、短信验证、指纹解锁、声纹解锁、虹膜解锁…… 所有的手段都形同虚设。 也就是说,如果杨牧云愿意,可以将徐宏名下的一切资产都卷走,可以通过种种手段令徐宏社死,又或者将徐宏变成类似植物人的傀儡,远程操控其名下的一切。 徐宏也明白了这一点,心中的恐惧无限放大。 “叮!社交信息采集完毕!开始采集生物样本……” 徐宏感觉到丝丝缕缕的事物在自己体内游走,就像是无数丝线在自己血管中、骨管里游走穿梭。 “叮!生物样本采集完毕!” 徐宏感觉自己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类似写字板的画面,一行行文字滚动着出现: 徐宏、男、32岁…… 所有的信息都准确无误,徐宏前两天刚给自己做过体检,各项指标数据基本都差不多。 基因变异:手臂植入雀尾螳螂虾基因。 看到这个信息,徐宏瞬间呆住了,这都能查到? 自己的确给双手植入了雀尾螳螂虾的基因,所以自己的双手无论力量还是速度都远超人类极限,虽然不会功夫,但依旧能开碑裂石,生撕虎豹,任何武术家在自己面前都只有挨宰的份。 警告:使用特殊药剂激发基因潜能,因药剂缺陷,宿主基因存在崩溃风险,正在计算宿主剩余寿命,计算中…… 徐宏彻底呆住了。 没错,生命一号药剂并不完善,功能很强,令自己超越人类的生理极限,但副作用也很大,如果不能找到解决的办法,自己肯定活不到寿终正寝那天。 “叮!计算完毕!宿主剩余寿命147天!” 看着这个数字,徐宏脑海中一片空白,还剩四个月的寿命,33岁的生日都活不到了,可恶。 大惊大恐之后的徐宏渐渐冷静下来。 系统能诊断出自己的病因,想来也应该有解决的办法,仔细想想,今天的遭遇也不算坏事。 “叮!请宿主抉择:1服从系统指令,通过任务获取额外的生命力,补充寿命2本系统卸载宿主。” 徐宏心中疯狂呐喊: 好死不如赖活着,徐宏这种人类精英更加畏死向生。 “系统任务:请膜拜本系统,建立信仰通道。任务奖励,1天寿命!” 随即徐宏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熟悉的画面,手机上也跳出一张图片。 牧云! 肌肉金轮拍的每一个沙雕视频末尾都有这个图案。 徐宏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此劫了,原来肌肉金轮是系统扶植起来的宿主,自己在太岁头上动土,偷了牧云农场的宠物鸡,这不是老寿星吃砒霜再上吊么。 难怪宠物鸡身上蕴藏的生命潜能那么强大,可以达到普通鸡的十几倍二十几倍,原来是系统的杰作。 这一刻,徐宏心中疑虑尽去,反而滋生出一丝丝欣喜。 自己也算是因祸得福了,绑定系统以后,自己也能获得诸多意想不到的便利了,至少寿命是货真价实的好东西。 另一边,杨牧云默默地注视着徐宏,同时关注自己的信仰空间。 我,杨牧云,再也不是一穷二白的神明了,以后再收小弟也不用亲自出面了。 【感谢妖狐?夜万赏,打赏加更15】 第221章 加法减法 恐惧滋生信仰。 徐宏只用了三分钟的时间就成为杨牧云的信徒——最低级的普通浅信徒。 杨牧云瞬间锁定信仰空间中刚出现的信仰之力,然后通过信仰通道将一颗史莱姆丹药传输过去。 两人距离很近,几乎是一抬手就能丢过去,但杨牧云还是选择发信仰通道,哪怕自己为此消耗了上百点信仰之力。 “叮!任务完成!请宿主领取奖励,10秒钟内不领取自动收回。” 徐宏连忙选择领取,然后就看到一颗圆滚滚的事物凭空出现在自己眼前,然后啪嗒掉在地上。 杨牧云暗骂一声,忘了还没解除徐宏身上的控制。 控制蛛丝松开对徐宏神经中枢的掌控,被压迫的神经恢复自由,徐宏立刻感受到四肢百骸传来的酸麻肿胀疼,第一次感觉心跳是这么清晰,脉搏是如此有力。 顾不上自己感受,手一晃捏住地上得小药丸,然后咕咚一声咽了下去。 一股充满生机的力量在胃里泛开,徐宏感觉精神一震。 然后没了。 “叮!使用寿命丹药成功,寿命增加1天,剩余寿命148天!请宿主努力完成任务,获得更多寿命。” 一天的寿命,也就精神震了一下。 徐宏呆呆的趴在地上,虽然身体已经恢复控制,但心灵中的震撼和激荡久久不能平息。 “系统?” “系统你还在吗?” 尝试着叫了两声,却没有任何回应。 徐宏立刻拿出手机拨打110。 嘟嘟声响起的时候,徐宏忍不住摇了摇头,自己竟然也有打110寻求警察保护的一天。 “喂,我要报警,有一个‘系统’控制了我的身体,掌控了我的意志,还让我给他做任务。我说的都是真的……” 结果对面回答道:“先生,建议您下载反诈骗中心app查询,如果您还觉得有问题,请致电精神病院,我认识那里的院长,可以给你预留一个vip病房。” “我说的都是真的,那个系统还叫我做任务,奖励了我一天的寿命,我说的都是真的啊。它没有诈骗我的钱财,但它一定有更深层次的图谋。” “好吧先生,你描述一下那个系统长什么样?” 徐宏瞬间卡壳。 系统长什么样? 不知道啊。 “先生,如果您不知道系统长什么样,我给你推荐一本很好看的小说《低配版系统主神》,可以帮助您加深对系统的了解……” 这时候,手机直接被挂断,而且是自己这边操作的,但徐宏发誓,不是自己按的,因为手机脱离手掌,诡异的悬浮在自己面前。 手机浏览器被打开,然后输入框中出现如下文字:邓超、文章、报警、美人鱼 随即弹出一大堆视频和图片。 徐宏以前看这些图片和视频的时候没什么太大的感觉,可是现在深刻了解到主角心灵中的暴击伤害。 系统能随意拿捏自己,而自己对系统无能为力,即便出去报警也说明不了什么,最多也就是再贡献一个表情包,让那两个警察抠着嘴再多笑十年。 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徐宏大声说道:“系统,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叮!检测到宿主有损害本系统的倾向和行为,扣除寿命!扣除中……” 徐宏身体一软,鼻子再次砸在地上,两个鼻孔被堵,窒息感再次降临,随即四肢百骸传来无法用语言描述的痛苦。 就像是被成千上万根针扎,而且是从内部向外扎,肉体和心灵双重蹂躏,偏偏还叫不出声,只能一动不动的忍着,受着。 随即,肌肉纤维一根接一根撕裂,就像是拿着一把剪刀在吉他弦上推过去,徐宏甚至能清晰感受到“绷绷绷绷”的余韵。 接下来是骨骼,两肋的骨骼一根又一根的断裂,绵密的骨裂声连成一串,就像是在体内放了一挂小鞭炮。 然后是十根手指中的骨骼…… 终于,在徐宏即将的崩溃的前一瞬间,感知又回来了,徐宏瞬间翻了个身,然后呼哧呼哧的吸气、喘气。 “叮!寿命扣除完毕,宿主剩余寿命3天。请宿主珍爱生命,远离幻想。” 感受着脑海中的声音,徐宏彻底愣住。 报了个警,刚刚赚到的1天寿命没了不说,还倒贴进去一百多天,人生本就苦短,自己又走了捷径。 同时徐宏明白了一件事…… 系统或许不能给自己的寿命做加法,但一定可以给自己的寿命做减法,质疑系统是很危险的事情。 既然反抗不了,那就躺平享受吧。 徐宏了解过肌肉金轮,原本是彻头彻尾的草根,可是最近几个月逆天崛起,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这就是躺平享受的结果吧。 杨牧云发现,徐宏的心灵变得前所未有的平静,然后一团狂热的信仰之力在自己信仰空间中冉冉升起。 “系统,我要做任务!” “系统,求求你,我要做任务!” “尊敬的系统,请给卑微的宿主发一个任务吧!” 然而,系统没有任何回应。 徐宏心慌了。 自己还有三天的寿命,如果系统休眠一下,或者来个72小时大升级,自己就彻底凉了。 强忍着疼痛站起来,徐宏深吸一口气,然后掰着手指头将断裂的骨骼接回原位。 生命一号药水给徐宏带来了强大的恢复能力,手上的伤势正在快速愈合。 随即,徐宏绷紧胸腹,手掌来回揉搓推拿,将断裂的肋骨接了回去。 一番操作下来,徐宏疼得大汗淋漓。 可是不知为什么,徐宏又感觉到一股前所未有的轻松,尤其是双手。 注入雀尾螳螂虾的基因之后,手掌无论速度还是力量都提升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但有一利必有一弊,手指开始出现僵硬、不灵活,干什么都像戴着一层厚厚的橡胶手套。 夹烟的时候手还算稳,但是放水的时候跟洗手没区别。 而在刚才的惩罚中,手指骨被一根根掰断,手上的肌肉纤维也被一根根撕裂,重新恢复之后,手变得轻盈而又灵活,肌肤再次传来久违的敏锐触感。 这…… 这一定是系统的恩赐。 想到这,徐宏洗澡换衣服,乔装打扮一番,带上装有宠物鸡的皮箱进入到地下车库。 【下一页有彩蛋】 第222章 大限将至 “神使大人,宠物鸡又回来了,它们还有信鸽的属性吗?” 听到王金龙的惊叹,杨牧云顿时比了跟大拇指,这是个好想法。 “赶紧去找养鸽子的买点鸽子蛋。对了,要带血统的鸽子蛋,贵点没关系,一定得血统好的。” 如果有了自动回家的功能,就不怕宠物走丢了,而且小人世界传递信息确实有点不便。 就拿铁炉城和种花家来说,正常步行需要十来天,也就象头人这种身高腿长步子大的全速前进能勉强一天一个来回。 交通靠走,通讯靠吼,小人世界太难了。 杨牧云开始琢磨着解决通讯的问题。 搞定一个基站,就算手机搞不出来,先拿个对讲机玩玩也行,先解决短距离的内部通讯。 远距离通讯就用信鸽代替,只是信鸽属于单向传递。 也就是说,信鸽只能从外面回到家里,但是不能从家里飞到指定地点。 不知道成为魔兽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试试吧,反正花不了几个钱。 这时候杨牧云想到了蛛丝和蛛网。 当初为了操控飞剑的能力,杨牧云将所有信仰之力一股脑灌入蛛丝内衣,使其出现能量化趋势,获得规则之力后,蛛网也雨露均沾,得了不少好处。 追踪和杀人的功能先不说,现在仔细想想,蛛网好像可以解决通讯问题。 就像现在跟王金龙暗线联系一样,精神力与蛛丝碰撞,杨牧云就能收到信息。 同样的道理,杨牧云可以将信息通过蛛丝传递到徐宏精神中,让“系统”的声音直接在其脑海中响起,图案在脑海中浮现。 而且杨牧云试验过了,蛛丝和蛛网的联系是无视距离的,哪怕徐宏在千里之外,杨牧云依旧能精准定位。 杨牧云可以通过信仰之力与信徒们沟通,所以没有想过通讯问题,现在发现了蛛丝的妙用,杨牧云立刻生出一个绝妙的念头。 给种花家的成员全都种下蛛丝,然后解决蛛网内信号中转的问题,岂不是就能让成员之间彼此联系。 再不济,像bb机一样,让人知道某某找你也行。 科学修仙,法力无边。 剑与魔法的世界人均千里传音,这是什么概念? 重金训练猫头鹰,开着传送阵传小纸条的魔法师可以羞愧到无地自容了。 搞! 搞起来! 杨牧云叫来种花家几个主要成员。 大石身上也有蛛丝,而且和杨牧云的蛛丝是一脉相承,只是没有杨牧云的蛛丝等级高。 杨牧云指点了一下大石,教导其蛛丝的使用方法和培养路线,随即在其身上留下一道蛛丝作为连接蛛网的媒介。 之后是象头人银牙、钢牙,牛头人金角、牛abc,猪头人钢鬣,龙战士龙傲天,哥布林绿帽,蛙人海王。 杨牧云告诉他们沟通的方法,然后就受到了痛苦的轰炸。 “主人你好吗?” “好。” “主人你还好吗?” “很好。” “主人你真的好嘛?” 杨牧云二话不说,把蛙人踢下线。 试验了一下,杨牧云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蛛网和鸽子一样,都是单向通道。 举个例子,大石想找龙傲天,那么就得先联络杨牧云,杨牧云再把大石的精神意念和龙傲天连接在一起。 如果同时两个人都找龙傲天,那么杨牧云要么让他俩排队,要么就把三个人串在一起。 管用是管用,但代价就是杨牧云要成为工具人,化身接线员了。 不行不行,还是开发对讲机吧。 于是杨牧云开始翻阅资料,罗列材料,同时跑到小区周围察看了几个基站实物,并且在不影响用户使用的情况下借了点零件和材料。 很快,种花家第一个基站组装完毕。 在准备插电的时候,杨牧云心中咯噔了一下,这玩意该不会又引来规则之力的降临吧。 但是仔细想了想,小人世界应该不存在手机神,于是就大胆的插了进去。 正如杨牧云想的那样,规则降临,基站和对讲机全都笼罩着特殊的光芒,同时,杨牧云信仰空间又多了一个标志。 带着火花和闪电的齿轮上多了一圈纹路,大略一看有点像联通的中国结,再细看的确是小姐姐跳舞家的盘长纹。 拉玺达如约而至,照例问了一遍:“什么神位,什么神职。” 杨牧云照例摇了摇头,还是光板三无,然后给了拉玺达一个对讲机,告诉她怎么使用。 拉玺达觉得很赞,于是又拿走了两个,挂在两个小崽子脖上。 对讲机的制作难度不算大,杨牧云陆陆续续制作了几千个,种花家人手一个还有多余。 有了这玩意,种花家内部沟通方便了不少,尤其是地面的人和地下城的人沟通时方便了许多,再也不用来来回回跑腿了。 外出采集、狩猎、巡山的队伍与部落沟通也方便了许多,可以随时保持联络,汇报情况。 之后杨牧云又建造了几个基站,将其分布在种花家周围,进一步增强信号的范围和稳定性。 这些对讲机和基站全都加持了规则之力,范围广、信号强、音质高、能耗小、待机长,故障几乎没有。 再加上史莱姆材料的耐磨耐摔,简直是小人世界的诺基亚,急了眼能当板砖砸。 另一个好处就是,每个种族都有自己的专属频道,除蛙人外各种族首领与自己族人的联络加强了,任何命令都能传达到个人,随叫随到、令行禁止。 每天对讲机频道里都乱哄哄的,聊得也都是家长里短,还有熊孩子嗷嗷两嗓子,因为没有实名,捏着嗓子的话也分不出谁是谁,就跟匿名聊天一样。 各族族长板着脸训斥一通,可是屁用没有,频道里还是乱糟糟的。 更过分的是,还有人捏着嗓子调戏族长——猜猜我是谁? 杨牧云心中暗骂,水群天赋是各世界通用的吗? 才一千多号人就这样了,几万个人会是什么场景。 没办法,杨牧云给对讲机来了个升级,暗中增加后台管理、实名查询功能。 当天,很多人都被他们族长捆起来一顿鞭笞。 那情景就像是公司群里匿名聊天,某人有恃无恐对着老板一顿乱喷,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结果第二天看到系统提示:恭喜你成为本群龙王。 就在杨牧云琢磨着怎么把基站和蛛网结合起来的时候,忽然想起一件事——不知不觉三天了。 也就是说,徐宏的寿命“只剩”几个小时了。 第223章 意外收获 徐宏很慌,前所未有的慌。 当初搞出来基因药剂,拿着注射器往静脉里注射都没现在慌。 毕竟心里对自己搞出来的药剂有点自信,哪怕只有十分之一的概率,那也是10%希望,比游戏里抽奖中极品的概率大多了。 可是得罪了系统,生命倒计时归零,是真的凉凉,没有任何生还的机会。 之前被系统告知还有3天生命的时候,徐宏就给自己的手机定了个倒计时,三天时间,现在只剩下三十几分钟了。 心中不断呼唤系统,嗓子都喊破了,系统也没回应。 完蛋。 还有二十几分钟了。 这一刻,徐宏突然平静下来,因为他明白慌没有任何用处,只会白白浪费自己本就不多的时间。 心中一片寂静的徐宏进入到地下室,然后从保险柜里取出一个匣子。 匣子色泽乌黑,乌黑之下透着一股朱红,四壁雕龙画凤,顶盖有一个圆璧图案。 徐宏跪在地上朝着匣子拜了一拜,然后恭敬地打开盖子,从中取出一本丝帛材质的线装古籍。 人生最后一刻,徐宏突然静下心来,开始安安静静的读书。 读这本改变了他一生的书。 杨牧云通过信仰通道注视徐宏,自然而然获得了徐宏的视角,也清晰看到了那本书。 杨牧云心中震惊,因为那不是一本寻常的书,而是方士的手札,而写下这个手札的人叫徐福。 难怪徐宏的公司叫徐福记,还以为他多喜欢吃零食呢。 这本书中记载的内容是长生之道,徐福出海寻找长生不老药未果,但其毕生钻研长生之道,也不是毫无成果。 比如他留下的一道古方,按方合药,可以开启人体密藏,激发潜能补益精气神三宝,达到延年益寿,强健体魄的功效。 虽然还是会死,但终究多活了几百年,徐福就是靠着这个古方活到三百多岁,最终白日飞升。 白日飞升的真假暂且不论,但是徐宏鼓捣那个药方研究出生命一号做不得假,至少证明这古书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 只不过今人和古人叙事、辨物的措辞有很多出入,斤两的计算测量也有所不同,两千年之隔,药物的性状也都有所变化,有几味药物甚至直接找不到了。 这才使得生命一号药剂存在种种缺陷,并没有古籍中记载的那么神异。 至于手札中的炼气之术,徐宏尝试了很多年,连最基本的气感都没找到,不敢怀疑徐福的能耐,只能怀疑自己的资质了。 很快,手札翻到最后一页。 再看时间,还有五分钟。 徐宏想了想,作用没啥事干,再试试手札中的炼气之术吧,生死之间必有感悟。 结果,三分钟过去了,还是没找到气感。 徐宏彻底放弃了,开始思考自己死亡的姿势。 是躺着,还是坐着,又或者斜靠着墙。 是盖被子,还是盖毯子,空调开到多少度。 要不要给打110,叫一个收尸服务。 算了,那接线的警察肯定又会让自己下载反诈骗中心app。 最后一分钟,徐宏脑海中“叮”了一声。 听到这个声音,徐宏瞬间一哆嗦,三魂七魄都快射出来了。 “叮!宿主阅读古书,获益匪浅,奖励寿命3天。” 徐宏不等那个声音说完,直接抢答道:“领取!领取!立刻领取!” 一个小药丸凭空出现,徐宏双手一晃,基因强化过的手臂在0.01秒中就接住了药丸,然后丢入口中。 精准拿捏,一秒不差,感谢系统不杀之恩。 随即,徐宏纳闷起来,阅读古书获益匪浅,我好想什么感悟也没有啊。 这时候,脑海中又“叮”的一声。 “收集古书,阅读古书,将根古书稀有度奖励寿命。宿主开始阅读前向本系统祈祷,开启阅读模式,否则任务无效。” 徐宏默默地重置了三天的倒计时。 想了想,徐宏拨通一个电话,“马兄,你那本《抱朴子》真迹能否割爱?祖传的宝贝啊?好吧,君子不夺人所好。” “对了,小弟这边新研究了一个药,比那个什么虎虎酒功效强多了,马兄要不要试试?哪里哪里,小弟也不是非要收藏,看一看就可以。” “没什么,就是最近有点小烦恼,想多看点书,马兄还有什么古书真迹告诉小弟一声,小弟这有什么新玩意也第一时间请马兄雅鉴。” 然后,徐宏又打了几个电话,分分钟预定二十多本书,看得杨牧云目瞪口呆。 存世的古书这么多? 而且很多作者名如雷贯耳,但书名闻所未闻,估计都是没有传世的奇闻秘书。 杨牧云当初收徐宏就是为了生物实验室以及生命一号的完整配方,可是现在才发现,徐宏的价值不止于此。 地位,以及地位所带来的关系和人脉。 别看王金龙现在混得风生水起,可毕竟根基浅了点,帮着跑跑腿干点小活还行,可是真要干大事,王金龙所遭遇的阻力和掣肘超乎想象。 再看徐宏,一个电话的事,有说有笑就把事情敲定了。 嗯,是个干大事的材料,值得培养。 随即杨牧云琢磨起叶千寻来。 学医的都了不起,徐宏能有现在的地位和人脉,绝大部分是制药的功劳。 但是卖药的哪里比得上行医的,尤其是专治疑难杂症的老中医。 叶千寻本就造诣不浅,又得了太乙神针传承,应该声名鹊起了吧。 不过杨牧云也不想过多干涉叶千寻这种活着的圣徒,随她自由发展吧,制约过多反而有害无利。 最终,杨牧云的心思又回到徐福的手札上。 这位方士传奇的经历,神秘的炼丹术,还有那无数帝王将相渴望至极的长生不老药。 药方是真的,至少不是假的。 炼气术也是真的,徐宏练不出气感是他个人原因,杨牧云一练就有感觉了。 如此说来,徐福手札中记载的其他法术也都是真的了,只是时过境迁,很多东西都失去了神异。 别说修真炼气,国术都快销声匿迹了,玩搏击的都敢自称地表最强了,徐宏这种抱着真经秘籍的都被逼得钻研基因,走歪门邪道了。 事不宜迟,得赶紧捡漏,搜集地球上的传承资料了。 于是,杨牧云打开电脑搜索去嵩山少林寺的车票,打探列车班次信息。 天下武功出少林,经常失窃的藏经阁应该有点东西吧。 【感谢妖狐?夜万赏,打赏加更25】 第224章 吓不死你 在华夏扒了一回高铁,时速超过360公里每小时,相当于每分钟6公里,每秒钟100米,按照杨牧云4厘米的身高而言,就是每秒钟运动2500个身高距离。 按照人类1.8米的个头,相当于每秒4.5公里。 杨牧云不知道怎么评价这个速度,他只知道,当高铁飞起来的时候,手上的风之指环开始发光、发亮,指环上的刻印铭文纷纷脱离本体转动起来。 风之元素! 当初杨牧云用十个手持小风扇都能制造飓风,今天扒在高铁上,简直就是掉进了浓郁得令人窒息的风元素世界。 头上插的野鸡毛挺了没几秒钟,直接在风中湮灭解体。 杨牧云贴身的衣服也一点点粉碎,转眼间变成全倮,反而罩在体外的羽衣没有崩溃的迹象,反而在风之指环散发的刻印波动中不断吸收风元素的力量。 原本想跳车的杨牧云立刻躺了回去,紧紧贴在车顶上,仔细感受着羽衣的蜕变。 “幸好使用生命能量和信仰之力淬炼身体,肉身强度超越生理极限,否则早就在这湮灭之风中化作齑粉了吧。 终于,列车进站,速度降低。 杨牧云终于舒了口气,仔细感受羽衣的变化,发现每一根羽毛的羽管中都烙印着风之指环同款刻印铭文,风在羽毛中流动,羽衣表面仿佛被加持了一层无形的风。 而且这么长时间都没有衰减,应该是永固性的加持。 另一个变化是风之指环,吸收了海量的风元素后,指环发生了质变,能够掌控的范围更加宽广,掌控的风叶更强、更烈。 杨牧云手指轻轻一划,指尖经过的地方竟然拖拽出一条淡青色的风之刃。 嗤! 尖锐的音啸激射出去,风之刃飞行了十多米消失不见。 十多米,地球上的单位。 更让杨牧云开心的是,羽衣表面的风之流动仿佛一层薄膜,竟然拥有隐形的功能。 杨牧云低头看向自己的下半身,发现下面没了。 用手摸了摸,还在,但是用眼看什么也看不见。 确定羽衣已经拥有了隐身的功能,杨牧云立刻大胆起来,跟着乘客钻进车厢中,然后找了一个行李架坐上去。 看不见! 没人能看见! 人来人往,却没有任何人抬头看杨牧云。 而且,就算风之流动失效了,被看到的也是羽衣,并非人形。 双重保险下,杨牧云终于收起谨慎,像旅客一样惬意的欣赏沿途风景。 高铁的环境确实好了很多,不拥挤,也不憋闷,更不喧闹。 就是身上没带吃的,看着别人咔咔咔的嗑瓜子,杨牧云觉得嘴里缺点什么,好多年没尝过瓜子了。 于是给王金龙发了个消息,买点瓜子之类的小零食。 这时候,前方车厢传来争吵声,王金龙瞬间精神一震,急忙飞过去看热闹。 只见一个男人仰着脖子呼呼大睡,呼噜震天,隔着过道是两个女性,杨牧云从背后只能看到两个后脑勺,不过从皮肤弹性、色泽,应该是一个年轻女性,一个中年妇人。 靠窗的年轻女性耳朵里插着耳机,一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模样,与男人仅有一个过道相隔的中年妇人则不乐意了,欠起身子推了推男人。 “这位兄弟,你这样睡着也不舒服,一直打呼噜,换个姿势睡吧。你睡得舒服,我们也都舒服点。” 旁边有人听到之后忍不住小声笑了起来。 男人顿时觉得失了面子,脸一沉呛道:“咋的!我睡觉关你屁事啊!还打呼噜,老子从来不打呼噜!跟你说,老子爱怎么睡就怎么睡,叫你管!神经病!” 中年妇人面颊动了动,最终还是忍住了。 男人还感觉不解气,继续骂骂咧咧。 这时候,靠窗的年轻女子说话了,“这位帅哥,我是学医的,想跟你说两句。” 颜值就是正义,年轻女子即便带着口罩依旧美丽动人,那男子瞬间收起怒骂的嘴脸,换上一副和善的表情。 “美女你说,你说。别说两句,就是一百句也没问题。你看我这里面空着,要不你坐过来?” 说完,男子还扬手撩了撩额前的头发,一副骚包的表情。 年轻女子笑了笑没接话,而是说道:“帅哥,打呼噜是小事,可关键你刚才停止呼吸了你知道吗?就刚刚,你呼吸都没有了,这位大姐才赶忙推醒你,真是吓死我们了。” 听到这话,中年妇人诧异了一下,可是看到年轻女子朝自己眨眼,顿时忍住没说话,而是点了点头。 男子也愣住了。 敢情自己还错怪人家了,可是一时间又拗不开面子,道歉的话怎么都说不出来。 年轻女子接着说道:“你这个呢,在我们学校里叫呼吸暂停综合症,是个很严重的问题。帅哥你平常有没有高血压什么的?有时候喉咙不舒服是不是?经常头晕胸闷吧……对,这些都是缺氧导致的,以后可得小心了,不是每次都能恰好遇到好心人提醒。” 男子听到一个症状就心里咯噔一下,渐渐地头晕胸闷恶心什么的全都来了,呼吸也越来越低沉,越来越粗重。 然后,男子拿出手机百度了一下“呼吸暂停综合症”,结果越查心越沉,越查脑袋越晕。 “哎呦呦,难受,难受啊……停车,停车,我要上医院……哎呦呦不行了,我要死了……乘务员,我要看医生,救命……” 看到那男人一路扒着座椅落荒而逃的模样,周围的乘客全都笑了。 一群人早就受够那呼噜声了,只是没有理会他。 中年妇人感谢的点了点头,然后说道:“小姑娘,你可真厉害,我要有你一半的能说会道就好了。” 又有人问道:“美女,你真是学医的?要不你给我看看?” 年轻女子笑了笑,“最好别看,这一看啊,全都是毛病。” 周围的人全都笑了起来,车厢里顿时充满了欢快的气氛。 杨牧云也笑了,这小女生可真厉害,差点把那个男人吓死,估计以后睡觉都有阴影了。 好奇之下,杨牧云飞过去瞅了一眼。 难怪嘴皮子这么厉害,因为这年轻女子真的是神医,太乙神针传人,叶千寻。 第225章 大善小善 杨牧云一路转车,渐渐发现叶千寻也是去登封方向,而且还坐上了少林寺的车。 杨牧云索性也不找路了,直接躺在叶千寻的背包上。 反正有风之流动,别人也看不见自己,就这么大摇大摆的欣赏起沿途的风景。 叶千寻进入寺内之后立刻有一个穿着僧衣的小和尚接待。 杨牧云开始奇怪起来,因为叶千寻走的不是游客路线,而是禁止入内的区域。 不多时,小和尚行礼离开,叶千寻推门而入,看到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和尚,于是摘掉口罩,脱掉帽子,走到僧人对面的蒲团盘膝坐下。 僧人盘坐在蒲团上念经修行,看到叶千寻到来,抬起头来有气无力的说道:“贫僧罪过。佛门清净之地有诸多不便,只能在此地与女施主会面,失礼之处还请女施主海涵。” 叶千寻打量了一眼四周,淡淡说道:“无妨,赶紧开始吧。” 僧人伸出左手,露出手腕,叶千寻立刻将两根手指搭了上去。 本身就浸淫医术多年的叶千寻又有了内神经的加持,刚一搭手就感知到了僧人的身体状况。 “大师身体健壮得很,没有任何隐疾病患,为何要诓我?” 僧人嘴角勾起,怪异的笑了笑,感觉叶千寻要缩手,僧人立刻翻掌一个倒扣,反而制住了叶千寻的脉门。 叶千寻双手有内神经加持,手速快得超越人类生理极限,可还是被僧人一把扣住,这奔雷闪电的速度与刚才有气无力的模样形成截然相反的对比。 “听闻女施主医术高绝,还掌握有太乙神针,贫僧只能出此下策,与女施主一晤。” 叶千寻冷哼,“难怪大师在这偏殿会面,原来是不敢在佛祖面前做亏心事。” “阿弥陀佛!”僧人悬了一声佛号,“佛主若知,亦会宽恕小僧。得了太乙神针,老衲必定广授门徒,普度众生,可比施主这般只为豪富之人诊病强多了。” “当强盗还这么理直气壮,真是名门正派嘴脸。” “菩萨心肠亦需金刚手段,还请女施主见谅。” 叶千寻左手一晃,几根银针现了出来,可是僧人右手一动,在叶千寻攻击之前将其反制,手指在腕上一压,叶千寻顿时手掌无力,连银针都捏不住了。 “阿弥陀佛!贫僧知道这太乙神针不仅能救人,还能制敌。女施主若是只有这点手段,就不要浪费力气挣扎了。” 叶千寻心中恼怒。 本以为有了佛主庇佑自己可以按照心中所想行善济世,却没想到这才一个月的时间就出了问题,而欺骗自己的偏偏是佛祖的弟子。 “女施主若是告诉贫僧太乙神针,贫僧不仅将承诺的东西奉上,还可将毕生钻研《易筋经》、《洗髓经》的心得告知施主,若何。” 双手被制的叶千寻反而平静下来,反问道:“大师,你不怕佛主降罪吗?” 僧人没有立刻回答,而是长久的沉默。 “女施主,贫僧三岁入寺修行,至今已一甲子,经义、武学、医术无所不学,无所不精。但贫僧从未感知到佛主的存在,如果贫僧所料不差,这世间已经没有真佛了。” 叶千寻点了点头,“一个月前我也如大师这般,但是一个月前佛主显灵了,并且传授我太乙神针。大师想学,找佛主就是了。” 僧人哈哈笑了起来,“女施主以为贫僧是三岁小孩吗?” 叶千寻没有说话,而是叹息道:“真佛从未消失,只是尘世间没了供奉真佛的净土。” 随即,叶千寻闭上眼睛,自言自语道:“佛主,你可看到这一切?” 僧人笑了,想说都这个时候了你还指望佛主吗,可是下一瞬僧人就笑不出来了。 风起,偏殿中猎猎作响。 叶千寻青丝飞扬,衣袂翻飞,脑后有一点明亮的光芒冉冉升起,就像是跃出海面的红日,绽放出万千霞光。 杨牧云心中暗道:“看到了!闭上眼睛,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动。” 力量灌入飞剑,飞剑就像是机场探照灯,照得叶千寻都变成了黑色,身体轮廓之外的一切都变成了白色,僧人虽然感觉双眼刺痛难耐,可还是努力的睁大眼睛。 杨牧云更是放出自己的规则之力,缠绕着电光和火光的齿轮在自身周围缓缓转动,只是杨牧云的身体躲在叶千寻背后,老和尚根本看不见齿轮的模样,看到光芒中不断转动的晕轮,还以为是佛光普照的异象。 老和尚没见过佛光,但他能感觉到叶千寻身上恢弘的气势,浩瀚的能量,以及某种震慑心灵的力场。 这绝不是人力所能及的,更不是人力所能拥有的。 “佛主……世间竟真有佛主……” 杨牧云拥有食人魔的喉管,可以模拟人声,获得规则身体蜕变后喉管也得到规则洗礼,变得更加神异。 此时杨牧云施展力量叹息一声,仿佛亿万众生同时叹息,繁多的声音瞬间拉远了僧人的感知,就像是置身在星空之中的渺小沙粒。 “你,要见我?” 僧人感觉自己就像是站在佛祖掌心上仰望佛祖的石猴,佛祖的声音如同天河瀑落浩浩汤汤,从遥远的空灵之处传达到自己身边,挟着烈烈的风拂过额头、双肩、腰背…… 僧人浑身一哆嗦,瞬间松开了对叶千寻的钳制,随即恭敬地跪倒下去。 “佛祖,小僧获得太乙神针后定广授子弟,普济世人,绝非如此人这般敛财聚利。” 杨牧云用佛祖的口吻说道:“你面前之人习得太乙神针后确实只为富豪巨商诊病,收取诊金也都是千万起步。但所得钱财全都捐入慈善基金,用来支持边远贫穷之地的村镇医疗建设,借芸芸众生之手改善穷苦之人的医疗条件。不拘小善而行大义,此为大智慧。” 顿了顿,杨牧云又说道:“你拥有太乙神针之后,即便不眠不休施针救人,一日夜又能救得几人?又有多少普通医者因你失去工作?你若不在了,又有谁来接替你的位置?贪图小善而毁大义!” 僧人愣住了。 真相竟是这样。 “佛祖,小僧愿追随女居士左右,助其行大义之举,借此消除罪业,积攒功德。忘佛主恩允。” “善!” 偏殿中大风骤停,光芒瞬熄,种种异象全都消失不见。 叶千寻睁开眼睛,揉着手腕上青紫的指印,淡淡说道:“本来只是想借几本书看看,现在嘛我涨价了,藏经阁借我三天。以你的身份,这点小事应该不难吧。” “女居士,三天可看不完藏经阁中的书籍,即便看完也未必能理解。小僧研习经义数十年,略有心得,可为女居士一一解读。” 【铺垫的差不多了,下面就回归小人世界了】 第226章 攀技能树 在千年古刹中逛了一圈,杨牧云发现无主的信仰之力更多了,而且每时每刻都有新的信仰之力向佛像汇聚。 杨牧云像扫地僧一样,将这些信仰之力全都收集起来,在一个又一个佛像上烙印下自己的标记。 一时间,少林寺佛光普照,瑞气冲天。 叶千寻和老和尚都心有所感,随即朝着大殿的方向行礼,其他僧人也纷纷原地跪下,捻着念珠年诵经文。 游客们也被这奇怪的一幕震惊,他们没有感知不到佛像的变化,但他们看得到僧人的变化,于是拿出手机将看到的场景拍下来,然后发到网上。 只是,没人信。 所有人都觉得这是寺院的炒作,是假新闻。 信仰这种东西很奇怪,底层的信徒都会保持坚定和虔诚,就像直线上升,一步步从浅信到坚信,然后是狂热。 可是再向上就变得奇妙起来,很多狂热的信徒甚至更高级的圣徒一不小心就会从一个极端滑向另一个极端。 比如这个老和尚,信了一辈子佛,坚定不动摇。 可是到了老年开始质疑起佛的存在。 直到杨牧云一场“显灵”,无名僧人又重拾信仰,而且直接是圣徒级,或者是这件事令其信仰暴增,又或者老和尚原本就是圣徒级别。 叶千寻来少林的目的也很简单,就是为了查阅一些资料,增长见识和眼界,毕竟叶千寻除了医术高,还是一个佛教徒。 以前没资格进入佛门圣地,但是现在有了。 无名僧人在少林呆了一辈子,藏经阁中的书大半都看过,也仔细研究过,有他在一旁讲解,叶千寻学习得很快,每时每刻都有精进。 杨牧云通过两人的视角也学习了一遍,对佛经多了很多了解,此外还知道了这个千年古刹以华夏修行界观察者视角做出的记录。 再印证徐福手札中的内容,杨牧云对先秦炼气有了深刻的领悟,同时也深刻感悟到地球修行界的没落轨迹。 洪荒山海、上古神话、先秦炼气,这是妖魔鬼怪共生共存的时代,前期毁天灭地的强者层出不穷,到后期翻江倒海都成了巅峰。 三国是将星荟萃的时代,也是人类武力值的巅峰,再向后的隋唐已经逊色许多,却还能征战厮杀,然后修行者逐渐落草为寇,行走江湖,一路式微,国术成了地球超凡力量的绝响。 现在的地球,已经没有了任何超凡力量,甚至也没有了武林、江湖的概念。 哪怕无名僧人,依靠的也是纯粹的肉体力量,没有修炼出一丝内劲。 总而言之,地球上的修行一直在走下坡路。 实力强度不断跌落,对社会的影响也不断缩小,最终销声匿迹。 相较之下小人世界就强多了,数万年甚至数十万年的历史中,修行始终都是超武水平,很稳定。 地球上修行界的演变历史对小人世界没什么借鉴意义,杨牧云看一看图个乐子也就完了,只当是弥补上辈子的缺憾。 但地球上不同阶段,不同层次的修行方式对杨牧云有很大帮助。 比如国术中比武对阵的杀人技。 宋明时期江湖打斗的武功绝学。 隋唐、三国时代沙场武学则因年代久远,语焉不详,少林寺藏经阁也没有详细的记载。 至于先秦时代的炼气、炼丹,徐福手札中有记载,但就像管中窥豹,并不全面,还需要搜集更多资料。 回到小人世界后,杨牧云开始梳理这段时间得到的武学知识。 首先是少林大名鼎鼎的七十二绝技。 网上能搜到的都是假的,开局一张图,甚至一张图都没有,胡诌个名字就敢往下编。 杨牧云在藏经阁看到的才是真迹,而且有老和尚的讲解和演示,同时还有老和尚独到的见解。 比如:武学之道锤炼身心意志才是“本”,拳掌身腿都是“用”。 小人世界的修行都是只注重“本”,不注重“用”,甚至压根就没有“用”概念。 以大石为例,最大的追求就是一棒子敲死敌人,如果敲不死就再来一下。 至于七十二路棒法之类的,根本不存在。 对比两个世界的差异,杨牧云也明白了造成这一点的原因。 小人世界的境界提升太快了。 直接从普通生灵到半神,再到神,获得规则成为正神。 天花板很高,有功夫去琢磨招式不如找点资源提升境界,境界上去了还需要那些招式吗? 而地球上呢,从来就没有“半神”的概念,修行也就是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明劲、暗劲,后天、先天。 说白了就是螺蛳壳里做道场,米粒上绣牡丹。 天花板太低了。 既然境界被卡死了,那就多琢磨点精妙的招式,将自身仅有的力量最大化发挥出来。 杨牧云也不是很需要外在技巧,飞剑碾压一切,如果真有碾压不了的,学再多功夫也没用。 再比如身法,都能飞了,还要什么凌波微步,要什么一苇渡江。 有琢磨身法的功夫还不如打造一件羽衣。 但是杨牧云麾下的成员需要,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像杨牧云一样拥有得天独厚的修行资源。 所以,杨牧云整理出一套适合自己麾下的功法。 比如之前教给哥布林的飞牌技巧,再加入少林七十二绝技中的暗器手法,除了飞牌还能投掷梅花镖、袖箭、菩提子等,可以使用的暗器多种多样。 如果再加入打穴技巧,可以极大提升哥布林的输出能力,小人世界根本没有“穴位”的概念,很可能会以为哥布林的暗器中淬毒了,或者附加了什么神秘诅咒。 嗯,确实可以考虑一下附魔。 哥布林一族潜力有限,虽然得到月神祝福晋升一阶,但已经是极限,想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千难万难,正好可以静下心来钻研暗器之道,顺便学点内家心法什么的。 此外就是各种拳法、掌法、腿法,野蛮人以及猪头人、牛头人、象头人都可以学习,身板强壮的种族修行佛门金刚之法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罗汉拳、开碑手、大力金刚掌之类的刚猛武功正适合他们,金钟罩、铁布衫也不错。 等掌握了这一阶段,再逐步向上钻研,把“技能树”一步步攀升到先秦炼气士时代。 于是杨牧云拿起对讲机,在野蛮人频道里喊了一声。 很快,老酋长、大石、影和小野蛮人们都赶了过来。 【感谢妖狐?夜万赏,打赏加更35】 第227章 夏季备战 老酋长听了杨牧云的话,问道:“云酋长,您这是为夏季备战的吗?” 夏季?备战? 老酋长没看出杨牧云的疑惑,而是接着说道:“云酋长,春天快要过去了,夏天马上来临,不过我这里的夏天很短暂,连两次月圆都没有,很快就要进入秋季,然后是漫长的冬季。所有种族都要为过冬准备了。” 大石也兴奋的点头,“是啊酋长,很快就要打架了。” 杨牧云只能顺水推舟,“没错,春天要结束了,我们得为夏季的战斗做准备。” 过冬杨牧云是不愁的,吃喝住用一应俱全。 但是饿极了的生物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自己不去打别人,也得防止被别人攻打。 “我们部落的顶尖战斗力有我、大石和影,但是光靠我们三个还不够,其他成员的战斗力也都得提升一下。” 听到这话,影愣了一下,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是部落中排行前三的强者,仅次于酋长和副酋长的存在。 杨牧云拍了拍影的肩膀,“不要看轻你自己,别忘了你身上有祖先的恩赐。等你身体淬炼完毕,进入平静期时,我会助你突破的。” 影的脸瞬间红了起来,上次和酋长副酋长一同得到祖先的赐予,可是自己实力太差了,根本无法负荷那件恩赐之物的消耗。 “酋长,我一定会努力变强的!” “好!我现在传授你们的就是变强的方法!” 说完,杨牧云将少林七十二绝技大致的说了一遍,然后现场演示几招。 普普通通的拳法、掌法、身法在杨牧云施展开来时虎虎生风,体内能量涌动,溢出体表形成呼啸的劲气,带得周围飞沙走石,甚至引得旁边山体晃动。 杨牧云连忙收了力气,小心翼翼起来,可即便如此还是看得老酋长等人目瞪口呆。 “云酋长,这就是传说中的战技吗?” 杨牧云点了点头,“没错!这些招式能帮助大家更好地施展力量,击败敌人。” 老酋长摇头叹息一声,“云酋长,我们野蛮人也有很多战技,只是全都失传了,留存下来的就是一些小孩子长力气的动作。没想到云酋长又找回了失传的战技。” 杨牧云心中暗道:这个世界也没有佛教,更不知道金刚罗汉为何物,干脆就剽窃了吧。 “没错,这些都是我们部落传承的战技,现在教给大家。大石,你想学什么?” 大石立刻回答:“棒法,俺要提升大棒的威力。” 杨牧云立刻找来适合大石的武艺,伏魔棍法、疯魔棍法、达摩棍法。 杨牧云随手拿起一根棍子演练了一遍,问道:“你学会了吗?” “学会了!” 杨牧云又重新演练一遍,“学会了吗?” “全忘了!” 全忘了就好,无招胜有招。 然后杨牧云又向影问道:“你想学什么?” 影低头思考了一下,然后单膝跪倒下去,“酋长,我也不知道想学什么,我什么都想学!” 杨牧云点了点头,随即开始一项项演练。 拉玺达被刚才的动静吸引过来。 见到拉玺达,老酋长立刻恭敬地站起身来,向拉玺达行礼,影和小野蛮人也都跟着行礼。 只有大石还坐在地上苦恼的挠着头,思考着杨牧云刚才说的话,为什么自己全都忘了,族长不生气反而还笑了。 拉玺达说道:“主神会将自己拥有的权柄拆分为规则恩赐从神,从神又可以将自己对规则的领悟凝聚成力量种子赏赐给自己的下属。不同的神明也可以互通有无。” 说着,拉玺达指了指杨牧云手上的风之指环和龙之指环。 “你没有掌握风的力量,也没有掌握金属的力量,但是并不影响你使用它们。” 杨牧云瞬间醒悟过来。 这就是游戏中那些加技能的武器和装备的由来吗。 “拉玺达女士,这些东西是怎么制作的呢?” 拉玺达说道:“将那些战技凝聚起来,然后向其中灌输信仰之力,就可以制成特殊的精神印记,这些印记可以烙印在眷属灵魂中,也可以刻印在物品上。” 眷属和信徒可以直接使用这项能力,而且印记、刻印越强大,威力也就越强大。 只不过眷属能承载的烙印有限,物品根据材质不同,承载的刻印也有限,必须适度,否则会伤及根本。 拉玺达点了点头,“神明实力越强,赐予信徒的印记也就越强。你刚才演示的那些战技威力都很有限,真正的战斗中根本派不上用场。” 杨牧云说道:“这只是一些入门的小技巧,随便练练就是了,以后肯定还有更强大的战技。” 先秦炼气术,以及那些搬山填海的法术,随便拿出来一样都是毁天灭地的禁咒级别。 只可惜失传了。 得抓紧时间多探索收集,至于现在嘛,先打好基础。 想到这,杨牧云稳扎马步,开始演示起拳法、掌法、腿法、步法等,又演练剑法、刀法、棍法、枪法。 拉玺达无聊的打了个哈欠。 没意思。 在绝对实力面前,这种花哨的技巧没有任何意义,不过给一穷二白的信徒使用再合适不过。 很快,杨牧云就将自己精挑细选的佛门武功演练一遍。 “学会了吗?” 影立刻回答:“学会一半了。” 杨牧云再次演练,只是这次速度更快。 影回答道:“全都学会了。” 杨牧云立刻点了点头,说道:“从今天开始,你就是传功长老了,刚才教你的东西,你去给各族演练一遍,看他们对哪些感兴趣。” 说完,杨牧云转身冲向地丑工作室。 卤蛋还在兢兢业业的做手办,杨牧云就自己动手,点着打火机熬炼一个铁锭。 铁锭融化成铁水,杨牧云通过龙之指环掌控金属,剥离出其中的杂质,然后将其捏成指环模样。 右手虚托,将大力金刚掌凝聚成一团精神烙印,随即向其中灌输信仰之力。 虚幻的精神烙印渐渐凝聚成实质的图案,杨牧云将这个团附着到指环上,指环立刻多了一圈神秘的刻印,表面也散发出淡淡的光华。 这也是跟风之指环、龙之指环一样,拥有特殊力量的神器了。 待指环上的热量消退,杨牧云向卤蛋招了招手,“来,试试。” 卤蛋立刻兴奋的带上指环,然后用手指摩挲着指环上神秘的刻印。 随即,一道意念涌上心头,卤蛋不由之主的跟着动了起来。 “轰!” 卤蛋身边的大石头上留下一枚深深的掌印,掌纹都清晰可见。 威力不错,这一掌赶得上以前部落中第一勇士在界碑上留下的拳印了! 只可惜指环没能承受住力量震荡,咔嚓碎裂。 杨牧云立刻为自己开脱,“不是指环质量不行,打造的一次性用品。” 可是这时候,卤蛋抓着自己光溜溜的脑壳,尖叫道:“哦,我干了什么!这是刚刚完工的雕像!” 第228章 塑造金身 杨牧云仔细研究手上的两个指环,又自己制作了几个,很快便研究出一些窍门来。 技能有强有弱,威力有大有小,这取决于神明对技能的理解,以及制作刻印时投入的信仰之力。 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物品的材质,以及大小。 比如杨牧云刚才制作的钢铁指环,拍一巴掌就没了,但是杨牧云手上的风之指环在高铁上经受湮灭之风反而质变提升了。 这就是材质的关系。 钢铁指环不足以承载刻印的力量,猛一爆发便震碎了自身。 如果将指环扩大为手镯、臂钏、护手、护肩之类的装备或许会更好一点。 随即,杨牧云开始琢磨起来,将矮人族锻造的精良武器、护具加持刻印,价值岂不是倍增?矮人族为什么不这么做呢? 哦对,信仰之力。 为器具加持刻印是要消耗大量信仰之力的,小人世界的神明信仰之力有限,自然要精打细算。 即便要制作也都是选择高品质的武器装备,求精不求多,要么不做,要么做出来就是了不得的神器。 反观杨牧云,接手了第一个寺院后瞬间暴富,信仰之力多得用不完,接手了少林寺后,信仰之力又暴涨几十倍。 如果说信仰之力的底蕴,杨牧云在小人世界可以称雄所有新晋神明,即便一些老牌神明也未必比得上。 其他神明是有各种信仰需求,比如强化自身,强化能力,强化物品,培养眷属,恩赐信徒等等,但没有足够的信仰之力。 而杨牧云恰恰相反,拥有几乎用不完的信仰之力,却没地方使。 现在知道了给眷属施加精神烙印,给物品施加刻印铭文,杨牧云立刻研究起来。 因为杨牧云觉得这两样可以延伸到生物工程、科学修仙上。 比如给眷属施加精神烙印,令其掌握某种能力,如果血统固化后,这种精神烙印还会随着血脉遗传给后代,令后代天生具备某种特殊能力。 这是什么意思? 妥妥的基因突变啊。 而且比起药物、辐射之类不可控的随机突变,施加精神烙印的方法稳定而又可控。 杨牧云没有给大石、影这些野蛮人施加精神烙印,因为杨牧云觉得野蛮人潜力更大,未来还有更多功法等着野蛮人。 但是对手下的眷属,杨牧云就没有过多的期望了。 这些眷属变强全靠吃饭睡觉,提升全靠长肉,突破全靠晋升,打架全无章法,就是靠皮糙肉厚。 赢了吃饭,输了请全村吃饭。 比如龙战士,跟绝大多数野兽、魔兽一样都是靠天赋,爪子撕牙齿咬龙息喷。 如果对战同等级其他生物,龙族血脉拥有压倒性的优势,管你什么花里胡哨都没用。 但杨牧云觉得,龙战士的实力还有提升的空间,短时间里晋升无望的话可以挖掘一下现有的潜力。 少林绝技没有咬人的招式,但有抓人的绝技——龙爪手,这东西简直是给龙战士量身定制。 杨牧云仔细钻研起这样绝技,并且仔细回忆龙神击杀域外邪灵时的动作。 虽然只是惊鸿一瞥,只看了个皮毛,但加入这个皮毛之后龙爪手瞬间发生质变,无论杀伤力还是擒拿能力都有了质的提升。 随后,杨牧云在其中灌输信仰之力,关于龙爪手的精神意念开始具象化,并且扭曲着化作一个纹路奇特的精神烙印。 杨牧云将神烙印施加在龙战士身上,后者双手十指立刻呈现出金色的纹路,尤其是指甲根处,隐隐能看到一圈圈金色的光晕,双手十指绝对生出异变了。 随后龙战士就能娴熟施展龙爪手绝技,刚猛无俦,呼呼带风,动作间金光弥漫,锐气披靡,隐隐能听到龙吟之声。 杨牧云感慨道:简简单单的龙爪手,愣是被你玩出了降龙十八掌的感觉,还是自带特效和bgm那种。 然后,杨牧云像装软件一样,给所有龙战士都施加上龙爪手、大力金刚指、大力金刚掌、神龙摆尾的精神烙印。 龙战士手上、脚上全都出现了金色的纹路,杨牧云又琢磨着铁布衫也不错,尤其配合龙战士身上这层龙鳞,很搭。 正如杨牧云所想的那样,龙战士一身鳞甲全都生出异变,从鳞甲根部出现淡淡的金色光晕,有的龙战士鳞甲一半都变成了金色,有的龙战士只是变化了一个根部。 看样子基因异变是一个缓慢的过程,需要时间沉淀。 杨牧云也提取龙战士的基因样本,与之前的研究结果进行比对,想要找到基因突变的关键。 结果自然是一无所获。 杨牧云知道自己水平不行,仪器也跟不上,于是就将龙战士的基因样本交给徐宏,让他去研究。 有个免费的劳力,不用白不用。 随后,杨牧云又将草上飞给哥布林,水上漂给蛙人。 施加精神烙印后,哥布林和蛙人的腿脚全都浮现特殊的纹路,筋肉骨骼也都生出相应的变化。 某种意义上讲,这些就是它们的“种族天赋”了,运气好的话还能随着血脉遗传给后代。 另一边,象头人、牛头人、猪头人就没有什么特别搭的绝技了,喜欢什么用什么,等以后找到更合适的了再说。 除了招式,杨牧云还研究了几种内功心法。 这些内功心法在地球上已经没用了,即便老和尚那种钻研了一辈子的,也没能炼出一丝内力。 可是小人世界没问题,杨牧云第一次就修炼出了气感,略一研究就将内功心法融会贯通。 现在可供选择的有金刚不坏体、龙象般若功、易筋经、洗髓经。 金刚不坏体顾名思义,通过内外兼修的方式锤炼肉体强度,达到金刚不坏的效果,被称为防御力最高的武功。 龙象波若功是密宗里至高无上的护法神功,但不知什么原因这部功法流入少林藏经阁,最终便宜了杨牧云。 杨牧云试验了一下,发现这东西确实有用,可以像基因药剂一样激发人体潜力,一步步超越自身极限,拥有龙象大力也不是不可能。 至于易筋经、洗髓经,没有什么花里胡哨的功用,就是简单粗暴激发人体潜能,达到去病强身、脱胎换骨的效果,跟原版的生命一号药剂差不多。 用游戏术语来说,人体有力量、体力两种属性。 龙象波若功就是提升力量的,力量与攻击挂钩,那就是增强杀伤力的。 金刚不坏体就是提升体力的,体力与防御挂钩,那就是增强防御力的。 而易筋经洗髓经什么属性都加,全面提升。 想学什么,杨牧云直接醍醐灌顶再加精神烙印,杨牧云是金刚不坏体大圆满,眷属也是金刚不坏体大圆满,杨牧云是龙象波若功大成,眷属也是直接满层数。 之前看到月神赐福哥布林,龙神赐福龙战士时,杨牧云还觉得自己没啥拿不出手的东西。 现在,杨牧云也能挺直腰杆了。 而大肆灌顶传功的结果就是,修行之后猪头人、牛头人、象头人、龙战士等全都出现了异变,毛发、皮肤都呈现出淡淡的金色,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变化越来越明显。 就像…… 满城尽带黄金甲…… 第229章 最弱的神 种花家成员全都进入了“闭关”状态。 因为杨牧云给他们施加的精神烙印太强了,大圆满的金刚不坏体、满层数的龙象波若功,还有易筋经、洗髓经。 只是他们空有境界,却没有与之相对应的功力,还是得一点一滴的积攒。 可是这时候,一场暴雨降临。 特大暴雨。 河流翻滚,小溪满溢,原本没有河流的地方也开始泛滥起来。 老酋长坐在屋檐下,抬头望向天空,沁入皮肉的油彩微微蠕动着,就像是一条褶皱中缓缓蠕动的蚯蚓。 “夏天到了,好日子结束了。” 不过大石哈哈笑着说:“不,好日子才刚刚开始,以后每天都有架打了。” 一望无际的原野上,兽群惊慌的逃窜着,寻找避雨的树荫、岩石,长时间置身在雨水中会令它们热量流失严重,体力消耗过巨,甚至伤病。 食肉动物也打着相同的主意,它们不仅要寻找避雨的地方,还要寻找美味的食物。 智慧生物们一边加固自己的巢穴,一边派出成员侦查周围的兽群动向,一来是防止被偷袭,二来是偷袭兽群,储备口粮。 杨牧云以前也经历过夏季的暴雨,但早就见怪不怪,根本不当回事。 现在才明白,这场大雨实际上就是战争的导火索。 分散的兽群被迫汇聚到一起,依靠集体的力量报团取暖,弱小的兽群合并成庞大的兽群,以应对此起彼伏的危机。 而兽群中的头领自然而然成为了所有成员信仰和膜拜的对象,然后或主动或被动的开启了信仰,拥有了智慧。 在这场大雨中,杨牧云见到了太多山精野怪的出现,或者说,新神的诞生。 实力弱小的新神大都会带领同族投靠某些强大的神明,也有得天独厚的新神开始招揽从属,组建自己的势力。 这是一次大洗牌,小流汇聚大流,大流碰撞,决出最后的胜者。 最令杨牧云无语的是,自己的史莱姆饲养场里都出了一个“神”。 只是这个神刚诞生就被哥布林饲养员用一个摔不烂盆扣住了,然后掏出对讲机向杨牧云汇报。 杨牧云心中暗道:这应该是最弱的神了吧,也是最憋屈的神。 可再垃圾也是神明,只要开启了信仰,总会有些非同寻常的地方。 于是,杨牧云迅速赶到史莱姆饲养场,看着哥布林脚下砰砰蹦跶的盆子。 “放它出来。” 哥布林饲养员立刻抬脚,束缚已久的史莱姆立刻跳了出来,可是下一瞬,它就重新回到地面,还化出一只手抓住盆子扣在身上。 杨牧云蹲下去敲了敲盆子,说道:“成精了,肯定能听懂人话吧?” 看到史莱姆还在装聋作哑,杨牧云立刻冷笑着说:“生火,烧水!” 史莱姆是瞬间拱开盆子,“尊敬的野蛮人勇士,我愿意臣服于您,成为您的从属,请饶我一命吧。我不好吃,而且我可以不吃东西,不会消耗您的物资。” 史莱姆能有什么用,就算成了神,还是被一个洗脸盆降服。 但杨牧云摇了摇头,没有绝对垃圾的种族,哪怕哥布林这种战零渣种族,在得到适合自身的力量之后,不还是咸鱼翻身。 而且,史莱姆神说的很对,杀它没好处,不能吃不能喝的,虽然实力废物了点,但是人家吃得少,而且保证可以不吃东西。 神卑微到这份上,也是没谁了。 杨牧云说道:“你既然是饲养场里面的,也应该知道我饲养你们的目的,你有什么不同的想法吗?” 史莱姆神连忙摇头,“没有!绝对没有!尊敬的主人啊,我可以帮您改良史莱姆的血统,令它们拥有更多能力,变得更有用。” 杨牧云惊讶了一把,“改良血统那么简单?” 自己费劲巴拉,又是从地球上引进血统,又是使用信仰之力淬血煅骨,再给眷属施加精神烙印灌输功法,废了老鼻子劲才改良一些手脚、皮肤之类的边角料,还没有深入到血统的层面。 这史莱姆神竟然能改良血统。 “主人,我们史莱姆除了血统,什么都没有了。” 好像,还真是这样。 于是,杨牧云找了几只史莱姆,叫史莱姆神现场表演血统改良术。 然而,史莱姆神回答:“主人,我自己就行了。” 说话间史莱姆神身上还出现大片的红晕,好像是在羞涩。 然后就见史莱姆神身体晃动了一下,随即体内出现一些奶茶珍珠似的小圆球,在体液中来回晃荡。 史莱姆神身上裂开一道缝隙,将奶茶珍珠似的小圆球吐了出来,然后缝隙合拢,又变回刚才的模样。 杨牧云沉吟了一下,“你?雌雄同体?” 然后就见那些刚出生的史莱姆神后裔蠕动着冲向饲料,一顿饱餐之后身体快速的生长,然后就钻进饲养场里抱着普通的史莱姆进行血统改良。 “主人,我可以改变身体的属性,并且能够在不同属性状态时诞下后裔,主人需要什么样的后裔都可以。我的同族没有别的要求,只希望死前能吃点好的。” 杨牧云想都没想,向负责饲养场的哥布林命令道:“安排!改善一下史莱姆的伙食。” 虽然史莱姆神这个能力没什么大用,但是当个播种机养着也不错。 随后杨牧云指了指史莱姆神,“你以后就跟着我吧,你的名字就叫——利姆露。” “利姆露感谢主人赐名。” 利姆露一路蹦蹦跳跳的跟在杨牧云身后,刚回到地面上,利姆露就惊呆了。 好强大的部落! 本以为刚才擒拿自己的哥布林已经天下无敌了,没想到地面上还有更强大的种族。 看那些猪头人,黝黑的皮肤中透露着古铜的色泽,身上刚硬的毛发也都发出淡淡的金光,其中气息最强的猪头人一身皮肤和毛发都是金色,在阳光下散发出耀眼的色泽。 本以为猪头人已经无敌了,结果又看到了牛头人、象头人,以及一种长着龙头的强大生灵。 看到杨牧云出现,正在修行的各族战士都停下来行礼,随即用好奇的目光看向史莱姆。 发现大家都在看自己,史莱姆神连忙缩成圆球滚到杨牧云脚边,一副乖巧的样子。 杨牧云向大家介绍道:“我们部落新诞生的史莱姆……神,利姆露。” 史莱姆……神…… 杨牧云突然发现这两个字眼连在一起,好奇怪。 【感谢妖狐?夜万赏,打赏加更45】 第230章 河底捞尸 杨牧云的生活枯燥而无味。 每天就是盯着王金龙倒腾食物、物资,顺便弄些鸟蛋,盯着徐宏搜集的古书,顺手再给他布置点作业。 至于叶千寻和老和尚这边,已经没什么看头了,或者很有看头。 这老头要跟在佛主选中的人身边赎罪,同时也是将保护叶千寻当做自己本世的修行,只是老头太久没出山,闹出了很多笑话。 杨牧云也尝试着将武学方面的精神烙印灌输给老和尚,看看他能否像猪头人、象头人一样原地起飞。 结果,老和尚境界是提升了,可还是修炼不出真气,一丝丝气感都没有。 空有100级的账号满技能,可魔力值0,啥技能都放不出来。 对此,杨牧云只能感慨:地球不仅没了信仰的土壤,也没了修行的空间。 靠人体自身产生真气是不可能了,只能用点外物了,比如灵丹妙药什么的。 只是考虑到体型的差距,想要给老和尚炼制一颗丹药,恐怕得消耗堆积成山的药材,杨牧云果断放弃。 反正地球上没有超凡之力,要那么高的武功干啥。 再说了,武功再高,一枪撂倒,有研究丹药的功夫不如多研究点有用的道具。 比如基因药水。 这个管用,而且能用,徐宏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而就在杨牧云编辑任务催促徐宏进度的时候,对讲机主频道中传来蛙人的大喊。 “酋长,出事了,出大事了,快点带人来河边。我们在部落南边的河湾大石头。” 不好了? 出事了? 听到这个叫声,种花家瞬间沸腾起来。 牛b一兴奋,手里大腿粗的竹棒狠狠抽在族长金角身上,金角胸口古铜色的皮肤传来沉闷的嗡响,却没有丝毫凹陷,竹棒不堪重负的裂成两段,断口处竹刺炸裂,仿佛一根扫把。 金角深吸一口气,随即大口呼出,绷紧的筋肉也一点点舒展开来,弯腰捡起对讲机,沉稳有力的说道:“牛头人!集合!” 另一边,象头人银牙和钢牙正在双修。 银牙施展龙象波若功,挥舞着又粗又长的大鼻子往钢牙身上甩,啪啪啪的声音不绝于耳,钢牙运转金刚不坏体全力防御,任凭小伙伴鞭笞。 一轮酣畅淋漓的大皮鞭之后两人角色互换,钢牙攻,银牙受,龙象波若功和金刚不坏体修炼速度飞快。 可是听到对讲机摇人,银牙立刻在象头人的频道中喊道:“象头人,集合!” 猪头人、哥布林全都以最快的速度汇聚起来,龙战士也背上小钢瓶在校场上方悬停。 杨牧云检阅了一下自己的队伍,随即一挥手,“出发!” 哥布林骑兵一马当先充当斥候探路,猪头人列阵在前充作先锋,牛头人殿后护卫中军,象头人殿后,同时也照应全局,龙战士在天空盘旋,锐利的眼睛检视着地上的一草一木。 种花家挖出温泉之后,杨牧云从地下引了一条水流出来,水流穿过种花家干涸的河床,一路蜿蜒南下,汇入一条大河中。 这条河不算大,河水也不算湍急,河流最窄的地方随便搭几根木头就能做出一座桥,种花家往铁炉城的商队每次经过这条河都跟过小溪没区别。 可是这次连天的暴雨,大坑小坑都积满了雨水,原本的小溪也变成了小河,并且随着越来越多的水流汇入,变成狂暴的大河。 河面宽阔了几十倍上百倍,从北向南望去就是一片浩瀚的水域,之前搭建的木桥早就没了踪影,河水中漂满了大大小小的树枝树干,还有各种兽类的尸体。 一条粗大的树干突然从水中冒出,在激流的带动下猛力旋转着撞向岸边的石头,随即,树干以石头为支点旋转一周,横扫千军似的刮过河岸。 草皮连同泥泞的土地被刮去一层,露出下面黑褐色的土壤,只是这些土壤上残留着深浅不一的血色。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里之前站着的是一群蜥蜴人。 很快一群野狗跑到这里,然后贪婪的舔舐着泥土中的血水和内脏碎块。 兽头人或者甩着套索,或者拉着渔网,还有用绳子拴着削尖的木棍,各显手段打捞河流中的物资。 木材、瓜果、尸骸。 暴雨是一场灾难,但也是一场机遇,洪水冲垮一个个山头,淹没一片片森林,这片区域中生活的鸟兽,生长的瓜果也都被洪水冲了出来,顺着溪流汇入小河,顺着小河汇入大河。 平日里再强大的魔兽也有可能被洪水卷走,凉凉之后飘起来,成为其他生灵的美餐。 一群野狗冒死冲入河中,将一只被水泡得看不出原型的尸骸拖上岸,然后迫不及待的撕扯分食。 尸骸尽数落入野狗腹中,其中四只野狗痛苦的嚎叫着,然后蜷缩着身子痛苦的打滚。 另外几只野狗身上闪烁着淡淡的光芒,眼睛中血光吞吐,一滴滴粘稠的血液从泪腺中流落,在脸上划出两道诡异的血痕,身体肌肤也出现一道道诡异的伤口,然后不断滴落着粘稠的血水。 看到眼前痛苦翻滚的野兽,几只变异成为魔兽的野狗立刻扑上去,一口咬住野狗的咽喉,然后再次分尸入腹。 没有人知道这几只野狗魔兽吃的是什么尸骸,也没有人知道这些野狗会变成什么样子。 总之,这几只野狗变强了。 旁边几只体型庞大的魔兽上下打量着野狗,眼睛中流露出不怀好意的神色。 可是野狗背靠背,压低身子,呲牙咧嘴的反瞪回去,几只体型庞大的魔兽权衡片刻,都悻悻的放弃了攻击的打算。 河流中漂过来的资源太多了,没必要为了几块骨头丢了肥肉。 这时候,一只庞大的兽尸从上游漂过来,只是这尸体太大了,也太重了,咕嘟一声隐没在水中,过了十几次呼吸又重新出现在几百步开外的位置。 河两岸的兽群全都欢呼起来,这种大得离谱的尸骸肯定是了不起的魔兽,然后全都沿着河岸向下冲去。 也有兽类掂量了自己的实力后放弃追逐,继续蹲守在原地。 这时候,又有一个尸骸从上游漂过来,一个身上生有鳞甲,可以在水中生活的魔兽看到之后,立刻奋不顾身的跳入河中,一路直线行进冲向尸骸。 可是即将接触的时候,那魔兽仿佛发现了什么惊恐的事情,身子一转折了回来。 但是晚了。 刚才还肚皮朝上一动不动的尸骸瞬间翻身,然后尾巴一甩掀起大片的水花,身子就像离弦之箭冲向魔兽,然后大嘴一张咬在其腰部。 两者角力一番。 河中心轰隆作响,水花冲天。 最终,魔兽和那个不知名“尸骸”双双沉入河底,再也没有出现。 刚到河岸就看到这么一出好戏,杨牧云不禁感慨道:“高级猎手,往往以猎物的身份出现。” 随即,杨牧云看向下游被兽群追逐的,比十个象头人还大的尸骸。 第231章 冰霜巨人 杨牧云看了一眼巨兽的尸骸,随即转向蛙人。 蛙人立刻回答道:“酋长!这几天水流凶猛,河道里经常有东西冲下来,我们也想着打捞点好东西,可是没想到从上游和下游来了很多外人,然后就成这样了。” 说白了就是一群逐利之辈。 可问题水流冲过来的东西太多了,而且其中不乏极品。 杨牧云亲眼看见河水所过之处大片的土壤被剥离下来,一个小山头整体滑入河道,而这个小山头中包含的植被、呆在上面打捞东西的兽群,以及土壤中埋藏的植物根茎等全都被河水吞没。 这些,可都是好东西。 蛙人向杨牧云汇报的时候,岸边的兽群也都注意到了新来的竞争对手。 零散的小群体全都自觉地避开,继续向上游进发,而自认为实力不错的继续留下来。 下游处,巨兽的尸骸猛力撞向河流拐弯处,坚硬的骨质甲壳像撞角一样深深楔入泥土,巨兽的身子随着水流摆了摆,然后彻底停止下来。 一些动作快的小兽已经加速助跑着冲上巨兽的身体,却发现巨兽背甲庞大,无处下口,想要再回去时却被后续赶来的兽群碰撞落入水中。 有些熟悉水性的则潜入水中寻找巨兽的手足,不懂水性的只能胡乱扑腾,然后被拖入水下。 这时候,一支庞大的队伍来到巨兽所在的位置。 当先的是一群狼头人,只是这些狼头人浑身雪白,脊背上生着一丛冰蓝色的鬃毛,狼头人口中吐着寒霜,十步之内寸草不生,但凡被寒霜沾到,身上立刻覆满冰甲,然后狼头人挥舞榔头,一击将化作冰雕的敌人敲成粉碎。 清理了巨兽背甲上的蝼蚁,狼头人立刻向岸边的泥土和流水喷吐寒霜,想要将巨兽的身体跟岸边冻结在一起,彻底固定下来。 随即,一群毛色雪白的熊头人挥舞着藤索冲上去,藤索蘸了河水变得湿哒哒的,挥舞起来呼呼带风。 熊头人将藤索抛到巨兽甲壳上,随即一道寒气顺着藤索侵袭出去,末端接触巨兽的瞬间冻结成冰,两者紧密的结合在一起。 一根根寒冰凝结的藤索连在巨兽身上,另一端再冻结在岸上,转眼间就捆绑了上千根,原本还随着河水摇摆晃荡的巨兽尸骸渐渐稳定下来。 分散在河岸边的兽头人迅速汇聚,守在巨兽尸骸周围,看他们一致对外的架势,以及身上或多或少的白毛、蓝毛,显然都是同一神明的眷属。 正如杨牧云所想,一阵暴风雪吹过,无数霜雪旋绕成龙卷风,土壤中的水流被汲取到空中,龙卷风的风眼中传出雷霆怒吼,随即一只大手探了出来,然后扒着风眼向外跻身。 “轰!” 一个身高三丈的冰霜巨人从风眼中跳了出来,巨大的脚丫子狠狠砸在地上后又猛力的转了几圈,震荡之下地面都摇晃着下沉,束缚在巨兽尸体上的寒冰藤索也崩崩断裂。 可是冰霜巨人挥手甩出一团冻气击在河面上,冻气弥漫开来,以巨兽尸骸为中心向外扩张百步。 湍急的波涛瞬间凝固,还带着扭曲的麻花状纹路,纹路中还能看到许多神情凶恶的鱼虾。 随即,冰霜巨人转身看向杨牧云的方向。 这片区域都是些小杂碎,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对手,唯一的竞争就是那些浑身土黄的家伙。 冰霜巨人伸着脖子咆哮一声,宣示自己对猎物的所有权。 “这里是我的地盘!野蛮人,滚出去!” 杨牧云冷哼一声,这可是我家门口。 这片土地是我的,这片土地上的所有东西也都是我的,一个捞过界的家伙也敢在我面前耀武扬威,怎么不打听打听我的名声。 “列阵!” 猪头人刀盾手立刻向前行军,左手盾牌高举,右手大砍刀刀尖斜指地面,做好上捅下劈的准备。 哥布林开始用箭雨压制,对面虽然也人多势众,可大都是一把简陋的武器,有的成员甚至武器都没有,面对合金箭头,身上的毛皮根本不够看,即便召唤霜雪形成寒冰护甲也还是死伤惨重。 看到这一幕,冰霜巨人怒了,一挥拳砸在地上,泥土翻飞,无数泥弹跃上空中,而这时候冰霜巨人张嘴喷出一口森然的冻气,所有泥土都冻结在空中。 而后冰霜巨人巴掌一挥,身前悬浮的冰冻泥弹发出嗖嗖的破空声,瞬间飞掠五百步距离轰击在猪头人的阵列上。 轰轰轰轰! 金属碰撞声不绝于耳,缓缓前进的猪头人瞬间受到重击,队列停滞瞬间又向后退了两步,前排的猪头人盾牌被打凹,双脚离开地面向后飞掠。 虽然被身后的同族接住,没有被击倒,可这些猪头人全都深受重创,大口大口的喷着血。 另一边,冰霜巨人看到自己的攻击没有造成击杀,顿时气得咆哮起来,拳头再次捶在地上。 看到敌人要故技重施,杨牧云立刻来到队伍最前方,手一挥,风之指环力量涌动,身周的风元素瞬间狂暴起来。 这可是经受了高铁上湮灭之风洗礼的风系神器,原本无形无色的风之力出现了一抹淡淡的黑色。 那不是纯粹的颜色,而是象征着死亡、毁灭的力量。 冰霜巨人激发的泥弹瞬间停滞在半空,随即被湮灭之风裹挟着吹了回来,见到攻击无效,冰霜巨人一声狂吼带头冲锋,麾下眷属也集体跟上。 狼头人抖了抖身子,一身毛发蓬松起来,密密麻麻的冰针在毛发中凝聚,不多时就给自己套上了一层刺猬似的针甲。 熊头人拖着粗大的藤条奔跑,藤条末端不断释放冻气,水分凝结,并且不断沾汲取土壤中的水分和泥土,刚跑出几十步藤条末端就变成半丈高的巨大的流星锤。 剩余的都是些鱼龙混杂的小喽啰,根本叫不出名字和来历,但这些小喽啰无一例外都长着白毛,一看就是被冰霜巨人赐予了力量。 感受到熊头人的威胁,象头人立刻开始攻击,对他们进行点名,一对一对的史莱姆软弹带着尖锐的音爆从鼻腔中喷射出去,正在奔跑的熊头人立刻浑身乱颤。 可熊头人仗着皮糙肉厚继续向前冲,冲锋过程中还聪明的调整位置,跟随在冰霜巨人身后,让冰霜巨人为自己遮挡箭雨和弹幕。 近了! 更近了! 到达最佳攻击范围,熊头人发出野性的嚎叫,随即扭腰转身将拖拽在身后巨大流星锤甩起来,带着呼啸的风声砸向敌人阵营。 杨牧云再次撑起风墙,可是冰霜巨人一跃而起,门板大的手掌朝着杨牧云的位置狠狠一抓。 就像撕海报一样,只听嗤啦一声,杨牧云撑起的风墙瞬间粉碎。 第232章 全家出动 没了风墙阻挡,熊头人甩起的流星锤从天而降,轰隆坠地然后一路弹跳翻滚,朝着猪头人阵地轰去。 猪头人迅速调整阵型避开,哥布林也驾驭坐骑向左右两侧躲闪,如果实在躲不过去,走地鸡直接原地跳起,扑棱着翅膀跃升一段,让流星锤从脚下滚过去。 冰和泥土冻结在一起形成的流星锤继续翻滚,却被象头人一脚一个踩住,然后踩碎。 看似威猛的密集打击,实际造成的杀伤十分有限。 而这时候,狼头人已经和猪头人撞在一起,狼头人手中握着各种寒冰凝结的武器,身上穿着冰晶凝结的铠甲,与提刀架盾的猪头人狠狠碰撞。 如果是以往,都不用战斗,敌人只是看见狼头人这架势就虚了三分。 被神明赐予力量的眷属和什么能力都没有,只靠爪子和牙齿搏斗的眷属实力天差地别。 狼头人身经百战,从来没打过什么硬仗。 可今天他们不但遇到了,还硬得很离谱。 手上寒冰凝聚的武器打在盾牌上顷刻粉碎,猪头人则反手一个捅刺,狼头人身上冰针飞舞,冰屑飘荡,刀子深深刺入肉体,而后猪头人拧动刀柄,令伤口进一步深入、撕裂。 狼头人挥舞爪子抓向猪头人,大都被盾牌和铠甲荡开,即便侥幸抓中了,手上也不是血肉之躯的感觉,而是坚硬如木石,用力抓上去只留下几道浅浅的痕迹,连皮都没破开不说还爪子生疼。 只是,狼头人注定得不到答案了,因为后排的猪头人挥舞大斧,劈柴似的砸在地上,狼头人瞬间被剁成两节,劈成两半。 熊头人到了。 而这时候,牛头人也迈着沉重的步伐开始加速,猪头人听到这熟悉的声音立刻向两侧避开。 熊头人看到敌人向两侧躲闪,心中瞬间得意,自己的威名无人敢挡。 可是下一瞬他们就看到猪头人身后急冲而来的牛头人。 轰! 牛头人狠狠撞在熊头人怀中,熊头人强壮高大的身子瞬间向后弯曲,就像是一张拉到极限的弓。 熊头人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眼珠子夸张的凸出,就像是两枚鸡蛋硬塞到眼眶中还没塞没进去。 骨骼噼里啪啦的碎裂,熊头人引以为傲的身板在牛头人的撞击下比鸡蛋还脆弱。 “这……怎么可能……” 但是牛头人没空回答,任由熊头人的尸体挂在自己肩膀上,然后继续埋头冲锋。 轰! 又是一个! 扑哧哧…… 这是一大群! 牛头人不管不顾,死命向前冲,直到前方压力骤然一空,这才缓缓停住脚步。 没了加速度,牛头人肩膀上穿成一串的尸体扑簌簌落下,而这时候,牛头人缓缓转过身来。 背后,一群形形色色的小个子拿着五花八门的武器攻击牛头人后背,可是棒子砸断了、骨刀磨钝了,牛头人的铠甲也砍穿了,但铠甲下的牛皮连一道口子都没有。 “现在,轮到我了!” 说完,牛头人再次低头弯腰,然后猛地一个践踏,柔软的泥地瞬间荡起环形的冲击波,那些小个子还没来得及反应便感到猛烈的撞击,浑身骨骼粉碎,内脏粉碎,就连魂魄仿佛也在这猛烈的撞击中被排挤出躯壳。 战场中心,杨牧云和冰霜巨人一上一下,大眼瞪小眼。 “喂,大块头,你从哪里来,家里有几口人?你是跟谁混的?” 冰霜巨人听到这话,立刻冷哼一声,“我是冰风谷冰霜家族的成员,奉命外出搜集物资。你敢阻挠,就等着冰霜家族降临,踏平你的部落,杀光你的眷属,把你的灵魂抽出,镇压在冰霜之中,永生永世承受冰风切割的痛苦!” 说完,冰霜巨人看了一眼河岸边上的巨兽尸骸。见其没有被河水冲走,这才放下心来。 杨牧云注意到这个细节,心中暗道:这家伙的小弟都快没了,不赶紧跑路就算了,竟然还有心思关注战利品。 有猫腻。 于是杨牧云指了指下方,“喂,你的小弟都死光了,是不是再叫点?放心,我给你摇人的机会,绝不偷袭你。” 冰霜巨人听到这话,立刻挺起胸膛开始吸气,胸口和肚皮高高鼓起,模样十分滑稽,随即吸进腹中的气猛力吐出,巨人的胸口和肚子急速缩小,瞬间从挺着肚子变成佝起腰,脚底板离开地面都不知道。 寒风烈烈,呼啸声中一个巨大的冰风龙卷现了出来,而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 密密麻麻的龙卷风如同擎天之柱,快速抽取周围的空气,发掘地面的土壤,汲取土壤中的水分。 而后,一道道悠远的怒吼从龙卷风中传出,那声音就像是从竖直的井底传出,一路回荡着向上,显得连绵不断。 当声音不再回荡,就像是在耳边响起时,一只只大手扒着风眼的边缘奋力跻出,随即身子旋转着跳出来。 轰轰轰轰! 充满压迫的身形坠落在地上,庞大的冲击力令河岸轰隆隆陷落,被寒冰固定在岸边的巨兽尸骸也在一阵轰隆作响中脱离束缚。 刚刚落地的冰霜巨人立刻跨步来到岸边,大手一捞抓住巨兽甲壳上的尖锐凸起,随即浑身筋肉高高凸起,如若实质的雄浑大力雾气般在皮肉中升腾游走。 巨兽的尸骸瞬间一震,随即一点点升起,被冰霜巨人一路拖拽上了岸。 轰! 巨兽的尸骸重重砸在地上,强烈的冲击令象头人都不由自主的抖了几下。 牛头人将双足插入泥土,双手撑在聚能环上菜保持住平衡。 猪头人就没那么好运了,直接东倒西歪,碰撞着跌坐一地。 走地鸡则扑腾着翅膀,在空中悬停一阵才避开大地的震荡。 杨牧云挥手,示意大军撤退,随即好奇的打量着面前的冰霜巨人。 最先出现那个身高只有三丈的冰霜巨人竟然只是一个小个子,后面陆续出现的冰霜巨人全都是四五丈,甚至六七丈,几乎达到地球上四五十厘米。 在这些大家伙面前,象头人都成了弟弟中的弟弟。 最先出现的冰霜巨人指着杨牧云说道:“爸爸,就是他欺负我!” 体型最大的冰霜巨人蹲下来,眯起眼睛看着杨牧云。 “原来是野蛮人。无知的东西,你知道挑衅冰霜巨人的后果吗?” 【感谢妖狐?夜万赏,打赏加更55】 第233章 玄冰铠甲 杨牧云谦虚了一下,“没想到是冰霜巨人,哎呀,早说嘛。对了,你们刚才过来那个法术是什么,看着真神奇。” 最先出现的那个三丈高的冰霜巨人幼崽翘起下巴,傲然说道:“这是我们冰霜巨人的特殊能力,可以通过风洞跨越空间传送。” 杨牧云看了看大大小小十二个冰霜巨人,又看了看旁边比最大的冰霜巨人还要大的巨兽尸骸,问道:“你们还能传送回去吗?这么大的战利品,也能塞得下吗?” 冰霜巨人幼崽诚恳的回答道:“不能,我们得走着回去,这里距离冰风谷太远了,得走十几天。不过顺风的话,我们走的会更快一些。” 这时候,年长的冰霜巨人哼了一声,“不要跟这个野蛮人废话,他看上去很狡诈,在使用欺诈之力骗你。” 杨牧云:…… 冰霜巨人幼崽疑惑的抬起头,“爸爸,野蛮人不都是傻子吗?我这么聪明,肯定不会被野蛮人骗的。” 杨牧云:…… 傻就傻吧,骗就骗吧,反正杨牧云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 这些冰霜巨人的确会某种类似传送的技能,但这个技能是单向的,可以传过来,没法传回去。 这就好办了,不怕打着打着嗖一下找不到人。 “攻击!” 说完,杨牧云拔出飞剑,直冲最高大威武的冰霜巨人首领。 与此同时,大石也抡着棒子冲了上去,攻击个头最矮的冰霜巨人幼崽。 象头人、牛头人和猪头人则打扫战场,搀扶伤员,然后有心无力的看着战场。 本以为龙象波若功练到十三层可以天下乃无敌,结果刚出门就被打了一巴掌,跟这些有着神级血脉的生灵比起来,自己屁都不是。 寒冰巨人的首领大声喝道:“留下两人保护孩子,其他人去抓捕猎物!” 七八个寒冰巨人迈着咚咚咚的步伐冲向方阵,他们直接无视了猪头人和哥布林,甚至都没把牛头人当回事,巨大的手掌直接抓向象头人。 这时候,龙战士出手了。 之前的战斗中龙战士作为预备役隐藏着,现在齐刷刷跃向空中,口中龙炎燃烧,小钢瓶冒出的可燃液体迅速推升龙炎的大小和亮度。 一个龙战士达到极限,脖子一抻龙息瞬间喷射出去,横跨三十丈的距离喷在一个冰霜巨人身上。 冰霜巨人原本没在意这些会飞的蜥蜴,虽然有龙族血脉,但是太淡薄了,实力根本不值一提,依旧紧盯着象头人。 然而龙息落在身上,寒霜巨人瞬间嚎叫起来。 巨人体表每一寸肌肤都冻结着厚厚的冰甲,这些冰甲并非晶莹剔透,而是像玛瑙一样充满了特殊的纹路,十分美观,人类将其命名玄冰。 这不是普通的冰,里面还有寒霜巨人皮肤脱落的皮屑、自然分泌的皮脂、生长过程中脱落的毛发、剧烈运动的汗水等杂七杂八的东西,还有受伤流的血,狩猎流的血,某些植物的种子、花朵等…… 杂七杂八的东西混在一起再吸收冰川中蕴含的严寒,所以玄冰比起寻常冰块更加寒冷,也更加坚固。 玄冰被寒冰巨人年复一年的滋养、补充和强化,质地也会不断提升,百年玄冰磨制成的武器可以削铁如泥,千年玄冰磨制成的武器甚至能刺穿真龙的龙鳞。 可是在龙息的灼烧下,那个寒冰巨人胸口的玄冰被烧薄了一层,原本美观的胸口出现一个巨大的凹陷。 而且,接触龙息也就那么一瞬间的事,寒冰巨人立刻躲开了,如果再多烧一刹那,怕不是要烧穿玄冰,烧到寒冰巨人身体。 “优先攻击这些蜥蜴!” 于是,寒冰巨人蹲下身子,然后猛然跃起,挥舞双手抓向空中的龙战士,还有寒冰巨人双手猛拍,就像打蚊子一样,还有团起泥土使用寒冰之力将其冻结,当做石弹投掷出去的。 然而龙战士速度飞快,动作灵活,寒冰巨人废了老鼻子劲却连龙战士的影子都没摸着,反而被龙战士的龙息撩过身子,体表的寒冰融出横七竖八的痕迹。 这些寒冰巨人别说抓捕猎物了,运气不好还要成为龙战士的猎物。 只是,龙战士输出高消耗也大,小钢瓶的气体迅速减少,只能省着用,攻击间隔越来越长,伤敌倒在其次,威慑的意味更多一些。 寒冰巨人最大的依仗玄冰被破,不敢小看空中的金色蜥蜴,畏手畏脚之下再也没了刚才的肆无忌惮。 龙战士口中含着一口龙炎虚张声势,寒冰巨人立刻畏惧的向后退去,而且后退过程中一个不稳噗通躺了过去,顾不得爬起来,直接双手撑地向前爬行。 显然,寒冰巨人对龙战士是怕到骨子里了。 与此同时,大石也和寒冰巨人幼崽接触了。 虽然老爹派了两个保镖保护自己,但幼崽脾气一上来拒绝了保护,而是挑衅的勾了勾手指,要和大石单挑。 大石哈哈一笑,随即挥着棒子砸向寒冰巨人幼崽的……脚背。 幼崽抬起脚,然后狠狠踩下去。 轰! 这一脚踏在大地上,却仿佛踏在坭坑里,土浪翻飞,最高的甚至飞到了寒冰巨人幼崽的头上。 大石早早的跳起来,没有被这一脚的震荡之力波及到,否则就算不死也得半残。 跃起的大石一棒子砸在寒冰巨人幼崽后背上,结果寒冰巨人幼崽没事,大石反而被棒子传来的反震之力震得手腕生疼。 下坠过程中,大石顺手一棒子砸在寒冰巨人幼崽的屁股上。 本来没指望这一棒子能有什么用,却没想到碰撞的瞬间寒冰巨人幼崽的屁股上出现一个白色的撞击点,隐隐中还能看见密密麻麻的裂纹。 大石立刻喊道:“酋长,寒冰巨人屁股上的冰甲最薄,那里是他们的弱点。” 杨牧云听到这话,立刻瞄了一眼。 果然,寒冰巨人像人类重骑兵一样,浑身包裹着厚厚的铠甲,只有眼睛嘴巴露在外面,单从外表都看不出人形,还以为是什么怪物。 可唯独屁股这块有点薄,而且不是一般的薄。 杨牧云说道:“小孩子是经常被打屁股,所以屁股上冰甲薄,你们成年人又是怎么回事?难道也被打屁股?是谁打的?怎么打?几天打一次?一次打几天?” 第234章 脱一层皮 寒冰巨人首领烦躁的吼了一声,“野蛮人,闭嘴!” 杨牧云手一挥,飞剑倏然射出,叮咚一声击在寒冰巨人首领胸前。 “你身上这玄冰生长得太随意了,我帮你们好好雕琢一下。” 随即,杨牧云手握飞剑冲向寒冰巨人,手腕眼花缭乱的旋转跳跃,剑尖嗤嗤不停的纵横驰骋。 大块大块的玄冰从寒冰巨人首领身上剥落,细碎的玄冰就像面粉一样随着呼啸的风向远处飘洒。 寒冰巨人首领胸前生长得很随意的玄冰转眼间被雕刻成一颗狰狞的兽首,至于什么野兽,杨牧云自己也说不出来,好像是年画上被哼哈二将踩在脚底下那个。 满意的看着自己的作品,杨牧云又转向后背,将这里的玄冰刮薄一层,雕刻出一道道繁复的花纹。 寒冰巨人首领嗷嗷狂叫着,双手奋力抓向后背,还是用寒冰之力幻化出两根冰矛在背后乱捅乱戳。 只可惜,普通人都抓不到自己后背,更别说寒冰巨人这种肌肉粗壮的大块头了。 杨牧云摇了摇头,“你肩膀上这些大冰块有些碍事,我帮你清理一下应该就能摸到后背了。” 随即,两个护肩雕刻了出来。 “倮体可不是什么好习惯,得改。你喜欢穿裙子还是喜欢穿裤子?要不要开裆?” 随即,杨牧云又哗啦啦的一阵切割,寒冰巨人下半身出现了战裙、护腿、靴子。 最终,杨牧云饶有兴致的看着寒冰巨人的脑袋,“雕刻成什么样呢?这次你得配合点,不能乱动了,否则我手一歪……你懂得……” 寒冰巨人双手抱头,咚一下跪在地上,“野蛮人勇士,你赢了,我认输。” 可怕! 真是太可怕了! 自己身上可是生长了八百年的玄冰,很快就达到千年玄冰的程度了,即便刺不穿真龙的鳞片,也是至坚至硬之物。 可是在野蛮人的武器面前,自己的玄冰就像雪一样,被随意揉捏,每一次剑锋从体表划过,玄冰下的身体都在微微颤抖,心脏也在猛烈的战栗。 野蛮人不但有融化玄冰的火焰,还有击碎玄冰的利刃,在野蛮人面前,自己引以为傲的防御根本就形同虚设。 自己虽然还有压箱底的杀手锏,可是连使用的机会都没有。 压倒性的强大,不可力敌,甚至都生不出反抗的心思! “野蛮人勇士,我不是你的对手。” 杨牧云弹了弹手指甲缝隙中的玄冰粉末,“怎么,你刚才不是嫌我啰嗦,让我闭嘴吗?” 寒冰巨人首领抱着脑袋左右摇晃,“不不不,没有没有没有。” 可是这时候,寒冰巨人幼崽大声喊道:“爸爸,你跟那个小不点啰嗦什么啊,赶紧解决了他,帮我打这个大不点。哎呦,他又打我屁股。” 寒冰巨人首领:…… 杨牧云驾驭着飞剑,令自己悬停在寒冰巨人首领面前,然后伸出右手,掌心向上摊开。 寒冰巨人首领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脸上立刻流露出挣扎的表情。 杨牧云长长的“嗯ěn”了一声,眼睛眯起,杀气迸发,如若实质。 寒冰巨人首领哆嗦了一下,随即眉心亮了起来,一团雪白中透点幽蓝的光芒缓缓飘离身体,飘向杨牧云掌心。 失去这团光芒,寒冰巨人首领的气势瞬间萎靡了一大截,其他寒冰巨人看到这一幕也都跪了下去,发出悲怆的哭泣。 被人打败了没什么,可是被人打得连底牌都不敢动用,这就是奇耻大辱了。 就像斗地主时手里捏了个王炸,可是盘算来盘算去也不敢丢出去,响都没响一声就弃牌认输了。 双方实力差距太大了,根本没有施展规则力量的机会。 杨牧云则兴奋的睁大眼睛,仔仔细细观察着掌心中的事物。 规则! 寒冰规则! 这还是自己第一次通过战斗从其他真神身上掠夺规则。 寒冰巨人首领说道:“野蛮人勇士,希望您能赐予我们尊严和体面。我们会回到冰川中沉睡,绝不再与您相遇,更不会与您为敌。” 杨牧云点了点头,随即又摇了摇头,“你们走,那小子留下。” 说话间,杨牧云指了指个头最小的寒冰巨人幼崽。 寒冰巨人首领头颅低垂,向杨牧云叩谢,“这个孩子,就托付给您了。” 按照战场上的规则,自己一方集体战败,都是野蛮人的战利品,要杀要剐都是野蛮人说了算。 能用规则之力换取性命和自由已经足够了,至于孩子…… 野蛮人放过了自己十几个人,应该不会为难一个孩子吧。 想到这,寒冰巨人首领嚎叫一声,然后大踏步的向西走去,其他寒冰巨人也纷纷起身,大踏步的跟了上去。 一群人行走间呼呼带风,风声越来越响,风力越来越大,很快就在原地掀起了暴风雪,当风雪散去时,河边已经没了寒冰巨人的身影。 杨牧云掂着寒冰规则,居高临下看着呆若木鸡的寒冰巨人幼崽。 “小子,你还有其他亲戚吗?一起叫过来?” 被丢弃的幼崽咆哮一声,拔腿就要追赶自己的族人,可是杨牧云使了个眼神,大石立刻冲了上去,一个助跑起跳,双脚狠狠踹在幼崽后背上。 寒冰巨人幼崽身形不稳扑了出去,在泥地上滑行十几丈一头撞在土包子里才停了下来。 寒冰巨人幼崽哇哇大叫的跳起来,抹了把脸上的泥土,使用寒冰之力将泥土变成冰泥球然后狠狠砸向大石。 杨牧云无聊的看着两人打架,然后吸纳寒冰规则。 可是很快,信仰空间中就传来强烈的排斥。 杨牧云的信仰空间中拥有火焰、钢铁、齿轮、电光、声波等规则。 只是杨牧云的火焰规则之力还很弱小,比起手中这团寒冰规则差了太多太多。 如果寒冰规则跟火焰规则在一起,很可能会压制火焰规则,甚至令其熄灭。 而这时候,寒冰巨人幼崽捶着地面,向大石吼道:“有本事来正面战斗啊,别躲来躲去的!” 大石心中有点虚。 寒冰巨人身上的玄冰太坚固了,哪怕是屁股上最薄弱的地方,自己奋力一击也不能击破。 而且寒冰巨人身上冻气弥漫,森然的寒气像钢针一样刺入骨髓,影响手脚灵活,贴近的时间太长甚至会有冻僵的危险。 这种特性完美克制了大石的战斗方式。 是以,寒冰巨人幼崽瞪着眼睛挑战时,大石只能以沉默回应,心中那叫一个憋屈。 杨牧云代替大石答应下来,“好!如果你赢了,我放你走,可如果你输了,就要死心塌地的效忠于我。” 寒冰巨人幼崽唯恐杨牧云反悔,连忙兴奋的点头。 大石欲言又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实在说不出退缩的话。 可是这时候,杨牧云一甩手,将寒冰规则赐予大石。 神明可以将自己拥有的规则赐给从神,自身保留规则所有权,从神拥有使用权。 “去揍他吧!狠狠地揍他!揍得他脱一层皮!” 第235章 山神土地 大石获得寒冰规则后,困扰许久的瓶颈瞬间破裂。 咔嚓! 这似乎是骨骼在碎裂! 但这种碎裂声听在耳朵中美妙而舒适,浑身骨骼似乎仿佛也在跟着蠕动、生长。 刺啦! 这似乎是肌肉撕裂的声音。 但是这种撕裂的声音让人浑身筋肉颤动,不知不觉中有了小幅度的增长。 这种感觉牛头人、象头人更加清晰。 只是听了一声,就抵得上好几天的苦修。 而声音的源头,大石骨骼拔升,浑身肌肉贲起,个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着,一眨眼的时间就高了一头。 杨牧云仔细估算,大石原本是接近4厘米的身高,现在应该有4.3—4.5厘米了吧,换算下来就是比肩姚明的壮汉了。 拥有寒冰规则后,大石身上缭绕着浓郁的苍白冻气,立足之地一片雪白,土壤中的水分迅速冻结,巨大的雪花状纹路向四面八方蔓延,一眨眼就扩张到三步范围,而且还在继续向外延伸。 那模样就像脉冲状灯光一样,寒冰之力以大石脚下为中心顺着雪花纹路向四面八方冲击出去。 大石的皮肤表面迅速凝起一层薄薄的冰屑,冰屑逐渐加厚、加深,最终化作玄冰似的冰甲,想要将大石包裹起来。 可是大石怒吼一声,无形的劲气爆发开来,体表冰屑瞬间崩裂、粉碎。 脸上还裹着一层冰屑,大石伸手一揭,冰屑连着人皮撕了下来,伤口处转瞬冻结没有流血,蓝光流转皮肉迅速愈合,转眼间恢复如初。 寒冰巨人幼崽看呆了。 这是爸爸的力量啊,这还怎么打啊。 大石可不会放过这个寒冰巨人幼崽,冲上去就是一棒子。 之前卯足了力气也只能在玄冰上敲出一个白点,现在一棒子下去寒冰巨人幼崽就像蛋壳一样,咔嚓碎裂。 屁股上的冰甲裂出蛛网般的纹路,裂痕蔓延,转眼间密布全身,然后哗啦啦的掉落下来。 寒冰巨人幼崽就像剥光衣服的小鸡仔,趴在一堆破碎的玄冰中嚎啕大哭。 杨牧云看了一眼,这寒冰巨人也不算大嘛。 之前算上冰壳是三丈高,相当于18—20厘米,可是没了冰壳,寒冰巨人体型缩水一大截,只剩下14—15厘米。 那感觉,就像是机甲驾驶员走出机甲。 变小了,原本比健美先生还威武雄壮,现在根本就是个身子还没长开的小屁孩,实力也变弱了,之前还刀枪不入,现在走路都嫌硌脚。 所以,寒冰巨人幼崽不断地扒拉着玄冰碎片,想要挂到身上,却一不小心被玄冰上的尖角利口划伤,第一次感到疼痛的寒冰巨人幼崽竟然哇哇大哭起来。 杨牧云叹了口气,神话生物中有凶悍的狠角色,但也有胆小怯弱的弱鸡。 寒冰巨人拥有寒冰规则却还混成现在这副田地,真是暴殄天物。 不过想想也是,有资源有天赋并不意味着强大,一手好牌打烂的多了去,不差寒冰巨人一个。 在神话传说中,寒冰巨人的祖先可以手撕天神,但子孙们就成了拦路抢劫的强盗,守着一大堆宝物等勇者上门零元购。 悲催啊。 杨牧云看了一眼河流两岸的打捞队伍,其中有很多是身上带着异变特征的,也不知道是谁家的眷属。 不知道打了儿子会不会带出来一串爸爸爷爷。 不过今天的出场方式太高调了,恐怕骗不到人了。 “带上猎物,回去。” 外面人多眼杂,还是回去再献祭。 于是,象头人、牛头人、猪头人纷纷冲到巨兽尸骸周围,手推肩扛将沉重的尸体抬了起来。 杨牧云施展风之指环招来大风从下向上托起巨兽,减轻大家的负担,队伍迅速行进。 大石看着寒冰巨人幼崽,大棒在掌心中啪啪啪的敲着。 “你是自己走,还是俺打着你走?” 寒冰巨人幼崽麻利的爬了起来。 众人走后,一群兽头人立刻冲了过来,为了地上的玄冰碎片大打出手。 杨牧云用飞剑在寒冰巨人身上玩雕刻切下来不少玄冰,而且是七八百年的玄冰,品质极高。 寒冰巨人幼崽身上的玄冰是整个的剥落下来,数量多而且块头大。 这对使用木棍和石头当武器的兽头人而言是价值连城的宝贝,有些野兽在本能的驱使下将玄冰含到口中,嚼吧嚼吧吞了下去。 大多数是直接原地蹬腿,内脏被玄冰刺穿,或者被寒气侵蚀,生机断绝。 但也有野兽幸运的扛了过去,激发血脉中的力量,蜕变为魔兽。 这些魔兽都声称,自己拥有纯正的寒冰巨人血脉。 河谷中,拉玺达惊讶连连的看着杨牧云,“寒冰规则?运气不错。” 杨牧云点了点头,“是的拉玺达女士,那个寒冰巨人首领刚一出现我就感觉到了规则的力量,还好寒冰巨人怕死没敢与我拼命,很果断的认输了。” 拉玺达点了点头,“规则对他们而言并不重要,在冰川中沉睡几百年,一觉醒来说不定又拥有了寒冰规则的力量。除非有神明完全掌控寒冰规则,否则寒冰巨人不会失去寒冰的眷顾。但是你们不同,失去了就意味着永远失去。” 大石立刻握紧拳头,说道:“俺会用生命守护酋长赐予的力量!” 拉玺达看着大石,问道:“你的神位,神职?” 大石的眼睛迅速变成苍茫的白色,一抹蓝光在瞳孔中浮现,只听其回答道:“冰川之神,苍蓝之峰守望者。” 拉玺达欣慰的点了点头,转向杨牧云说道:“下一步,你就要向苍蓝之峰进发了,只有在那里,寒冰规则才能不断提升。” 杨牧云点了点头。 很显然,大石已经是苍蓝之峰所在区域的山神土地了,如果到了那片区域,大石会变得更强,也只有在那片区域寒冰规则才能持续不断得到滋养。 随即,杨牧云指着河谷中的巨兽尸骸问道:“拉玺达女士,你看一眼这是什么生灵?” 杨牧云很好奇,这个尸骸太大了,比冰霜巨人首领还要庞大。 冰霜巨人首领的身高也就40厘米上下,这个巨兽尸骸手脚头尾全都缩在壳中,看不出大小,但粗略估计壳的直径能达到70厘米左右,如果伸出头尾的话怕是得突破1米。 拉玺达淡淡说道:“龙龟!一种拥有龙族血脉的龟类魔兽,看这体型应该有上万年寿命了吧。只可惜,它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 等等,即将? 杨牧云心中一惊,这大家伙竟然还活着? 拉玺达点了点头,“它年老体衰生机枯竭,已经陷入沉睡,照它现在的情况不可能苏醒了,会一直沉睡到死亡。估计它在沉睡前已经找好了墓穴,却没想到被洪水冲了出来。” 这种情形跟死也没区别。 不,区别还是有的,死了尸体会腐烂,长眠能保持尸体的新鲜度,让猎食者吃起来更美味。 如果不是杨牧云突然出现,这只巨兽落入寒冰巨人手中,肯定能让巨人们饱餐一顿,其麾下眷属的实力也能提升数个档次。 看到杨牧云在思考,拉玺达问道:“年轻的野蛮人,你想救他也不是不可以,别忘了,你有血滴子。” 【感谢书虫小桂打赏,为小桂加更1】 第236章 我一眼看出你不是人 血滴子可以治愈重创,恢复青春,甚至有概率沟通恶魔,获得恶魔的恩赐。 每一个血滴子都要饱饮鲜血才能成熟,一颗成熟的血滴子就意味着数以十万计的生灵丧生。 杨牧云机缘巧合收获了四枚血滴子,并且通过杀清道夫的方式将四枚血滴子全部培养成熟。 “拉玺达女士,救活这只龙龟需要几颗血滴子?” 拉玺达回复道:“你共有四颗,不过我已经种下了两颗,还剩两颗。龙龟体型庞大,有可能一颗就就恢复生机,但也有可能两个耗尽还是死亡。” 杨牧云沉默了一下,心中权衡利弊得失。 拉玺达接着说道:“地下三层堆满了尸骸,对血滴子而言那就是一片得天独厚的沃土,明年春天或许就能结果了。你也可以等待那一天。” 杨牧云摇了摇头,“时间不等人,血滴子现阶段对我而言也没什么大用,还是救他吧。” “两颗?”拉玺达再次征询。 “先一颗吧,不行的话再两颗。” 拉玺达意味深长的说道:“我建议还是直接两颗吧。” 说完,拉玺达立刻走到龙龟的头部,虽然脑袋缩在壳中,嘴巴也紧紧闭着,但拉玺达将两颗血滴子丢入龙龟鼻孔中,并且控制其一路滑到肚子里。 拉玺达走回杨牧云身边,低声问道:“你为什么执意要救他呢?如果献祭给你的祖先,说不定能得到一件了不起的神器。生存了万年的魔兽,很难得。” 杨牧云叹了口气,自己也想要个万年魂环玩玩。 可是一想到对方好不容易活了上万年,就有点下不去手。 毕竟杨牧云心中最大的愿望也是无灾无病的苟上几万年,看到这只龟在沉睡中死亡,杨牧云心中有些戚戚然。 “拉玺达女士,我觉得,一件活着的神器,比死了的神器更有价值。” 拉玺达点了点头,“那就祝你好运了。” 从服用血滴子到现在已经两分钟了,可龙龟还是一动不动,杨牧云心中不禁焦虑起来。 该不会出什么意外了吧。 50%概率都能非酋,什么人品? 可就在这时候,平地响起一声沉闷的巨响。 咚! 就像是一面巨大的战鼓敲响,杨牧云的心脏也随着这个声音猛烈收缩了一下。 咚! 又是一声。 而且这声音越来越响亮,越来越频繁。 杨牧云终于意识到,这是龙龟的心跳。 强而有力,这说明血滴子生效了,龙龟的生命正在复苏。 这时候,龙龟的身子颤动了一下,随即头尾四肢蠕动着伸展出来,间杂的还有大量河沙、淤泥、水草以及小虾小鱼等生物。 一道道血色的光芒在龙龟身体中涌动着、游荡着,由内向外膨胀、蜷缩,与心跳的节拍出奇一致。 就在龙龟迷茫的睁开眼睛,一脸疑惑看向四周时,两道血光在其面前浮现出来,随即,两个庞大的气势以血光为中心,洪水泄地似的席卷开来。 “吼!强大的生灵,你通过了我的考验,可以成为我在人间的仆从了!献上你的灵魂,与我签订契约吧。” “不!这是我的试炼者,你敢破坏血之试炼的规则吗?” “胡说!他身上流动着我的力量,这是我的试炼者!” 看到两团血光不断碰撞,杨牧云终于明白拉玺达说的“两颗一起”是什么意思了。 因为这两颗血滴子上附着有恶魔的一丝意念,血滴子成熟,然后被激活,这一丝意念立刻现了出来,然后与使用者交易,签订契约。 传说中,很多强者为了治愈亲友,或者延长自身寿命,都会投入恶魔的怀抱,偷偷培养血滴子。 但是这条路注定艰难,一旦有人大规模屠城,必定遭来各方强者的围攻。 也正因此,能够将血滴子培养成熟的,无一不是强者中的强者,即便不是强者也必然拥有无与伦比的财富或者权利。 而这些,都是恶魔所需要的。 血滴子也就成了恶魔挑选强大信徒的道具。 看到两团血光中的意识还在争吵,杨牧云插嘴道:“打一架不就得了,谁赢了听谁的。” 两团血光觉得这个法子不错,于是二话不说开干。 只见左边的血光扭曲着幻化为一只羊头牛蹄人身的恶魔,手中持着一柄三股叉,背后肉翼鼓荡,掀起阵阵阴风。 右边血光扭曲着幻化为一个身披骷髅凯的人形恶魔,手中持着一把鬼火缭绕的重剑。 两只恶魔狠狠碰撞在一起,然后分开,随即再次碰撞。 纯粹是力量与速度的比拼,没有任何花巧,也没有任何变化,刚的就是正面。 羊头恶魔不如对方刚猛,屈居下风,眼看就要溃败,顿时慌张起来,三股叉在空中一划撕裂空间。 可是羊头恶魔刚想钻进去,骷髅凯恶魔身形一动出现在敌人背后,然后左手一抓抠住其肉翼根部,右手重剑架到其后颈猛地一划。 嗤! 羊头恶魔的身体迅速崩溃,脑袋坚强的存在了几秒钟。 “骷髅怪,我记住你了,不要让我在恶魔城见到你。” 骷髅凯恶魔哈哈大笑,随即张嘴一吸,将羊头恶魔留下的血色光芒尽数吞噬,涓滴不剩。 随即,骷髅凯恶魔的身形变得更加凝实,原本单调的骷髅凯上也出现了精细的花纹,重剑上的鬼火也变得像洋葱一样,每一朵都层次分明。 满意的眯着眼,骷髅凯恶魔说道:“试炼者,你的实力很强,如果与我签订契约,你还会变的更强!来吧,献出你的灵魂。” “等等!”杨牧云跳了出来,“不是说好了打一架,谁赢了听谁的?” 骷髅恶魔愣了一下,“我赢了!你是在质疑我的实力吗?” 杨牧云用大拇指比了比自己,“你还没跟我打呢!” “可恶!奸诈的家伙,你敢戏弄我!”骷髅凯恶魔狂笑一声,“他是分身,杀他也得不到什么好处,你是本体,杀了你能吃你肉,喝你的血,玩弄你的灵魂,哈哈哈,是你挑衅我的,攻击你不算违规。” 杨牧云放出飞剑与恶魔激斗,可是飞剑穿胸而过,恶魔浑不在意的哈哈大笑。 “愚蠢的东西!我的本体在恶魔城,这只是我意念投射的幻影,寻常手段根本伤不到我,我却能将你抽筋剥皮放血,再摄出你的灵魂。” 杨牧云收回飞剑,大声叱道:“大胆妖孽!我一眼就看不出你不是人!” 第237章 念念经就能成佛 杨牧云脑海中莫名其妙浮现出大威天龙的画面。 上辈子感觉这些台词豪横带感当个梗玩,可是这辈子得了几个和尚的记忆,又在少林寺读了那么多佛经,杨牧云顿时明白这每一句话都是咒语。 就像魔法师施法念咒,和尚们也有降妖除魔的能力,而这些能力就是以对应的咒语激发。 有些需要向神佛借取法力的佛法肯定是不能施展了,毕竟佛祖都没了,但是激发自身力量降妖除魔的依然可用。 最重要的,佛法对妖魔鬼怪的杀伤力特别强大。 一段咒语念出,杨牧云眼中金光弥漫,浓郁的金光就像水汽一样从眼角溢出,飞散在空中,杨牧云身上也弥漫起如若实质的金光,更有几道卍字纹路在前胸后背和掌心浮现。 骷髅凯恶魔见到这一幕顿时惊呼出声,“这是什么力量,竟然可以限制我的行动,削弱我的力量。该死,它还在增强!” 恶魔不敢迟疑,手中重剑一挥就向杨牧云攻去。 杨牧云却稳立空中,持剑的右手背在身后,竖于胸前的左手上金光弥漫。 看到恶魔劈来的重剑,杨牧云不闪不避,而是手掌一推。 嗡! 杨牧云身周百步佛光绽放,背后更是幻化出一个十丈高的坐佛虚影,那虚影面容模糊,看不出长相,但其动作与杨牧云整齐划一,也是一掌推出,就连掌心的位置也和杨牧云重合在一起。 骷髅凯恶魔瞬间惊恐,因为全身上下无处不痛,比光明教徒的力量打在身上伤害更深。 光明教徒的力量只是伤及皮肉,而这个金光却痛彻灵魂。 “可恶!给我开!” 骷髅凯恶魔单手持剑改为双手持剑,重剑上惨绿的鬼火瞬间升腾炽烈,层层叠叠的火焰中浮现出密密麻麻的人脸,每一张脸孔的长相各不相同,但他们的神色都同样狰狞。 轰! 杨牧云不闪不避,用掌心和剑锋对撼! 但是杨牧云掌心佛光笼罩,剑锋不能破坏分毫,反而在力量的比拼中有所不逮,对撼的下一瞬间,骷髅凯恶魔被杨牧云连人带剑拍在地上。 “现在,该我出剑了!” 杨牧云背在身后的右手现了出来,浓郁的金光就像铜水铁汁一样在剑身流淌、滴落。 口中念咒,食指中指在剑脊上拂过,剑身上的金光瞬间凝固,随即密密麻麻的蝇头篆字在金光中缓缓浮现。 雷电风火,杀! 夜叉恶鬼,杀! 魔尊妖孽,杀! 地狱鬼使,杀! 每挥出一剑杨牧云就要念诵一声咒语,七剑之后,杨牧云大声吼道:杀杀杀杀杀杀杀! 再次施展驭剑术,仙剑破开恶魔胸前的骷髅头,穿胸而入,破背而出。 骷髅凯恶魔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你……究竟是谁……人间竟然诞生这种强大的神明……我会把你的名字带到恶魔城……” 随即,骷髅凯恶魔的身形崩溃、飘散,化作一道道血色的光芒袅袅升起。 而这时候,龙龟伸过头来,张口一吸,所有血色光芒都像倦鸟投林般没入龙龟口中消失不见。 旁边的寒冰巨人幼崽看到这一幕,吓得蹲在地上抱着膝盖,肩膀不住的颤动。 “这野蛮人也太可怕了吧,连恶魔都能斩杀,而且毫不费力。” 之前寒冰巨人幼崽还觉得对方是取巧战胜了自己父亲,更觉得父亲都没有拿出所有的战斗力,即便输了也不服气。 现在幼崽终于明白,父亲不是不肯拿出所有的战斗力,而是拿出所有底牌依旧无法取胜,反而进一步激怒野蛮人。 这一刻,幼崽彻底服气了。 杨牧云收起飞剑,看着面前巨大的龙**颅。 杨牧云的身高还没龙龟鼻孔大,单是杨牧云身上弥漫的金光照亮了整个河谷,将龙龟的身影完全笼罩、覆盖。 龙龟缓缓低下头,展现出臣服的姿态。 “野蛮人神明,感谢你救了我,我愿意向你献上忠诚,直至生命的终结。” 感受到信仰空间中冉冉升起的狂热信仰,杨牧云长舒一口气,这大乌龟很识时务啊。 “我接受你的忠诚!” 龙龟将下巴枕在地上,恳求道:“主人,我经历了万年岁月,晋升三次蜕变成为高级魔兽,只可惜迟迟未能第四次晋升褪去凡身成为半神之体。刚才沐浴主人的力量,我感觉到了第四次晋升的契机,希望主人让我沐浴到更多的力量。” 杨牧云立刻醒悟,龙龟说的“沐浴力量”是指佛光。 没想到这大家伙身上有佛性。 随即杨牧云想到《西游记》中第81难的大乌龟,托唐僧向佛主询问自己的寿命能否再增加,何时能化为人形,结果唐僧忘了,于是大乌龟一翻身把唐僧等人丢到通天河里了。 没想到小人世界也有个一心向佛的大乌龟。 于是杨牧云盘膝坐下,凝神静心开始念诵经文,《波罗蜜多心经》、《金刚经》、《首楞严经》等经典名篇一一诵出。 杨牧云修为高强,而且佛法高深——不要怀疑这句话。 得到圣徒级和尚的经验记忆,等于杨牧云修了一辈子佛,身上又有两个寺院窃取的香火愿力,再加上少林那位老和尚的毕生感悟,杨牧云说自己对佛法的领悟世界第二,都没人敢说自己第一。 更何况,这里是小人世界,根本没有佛的概念,杨牧云就是唯一的佛,所以施展佛法威力巨大,还能引动诸多异象,念诵佛经自然也有奇特的功效。 随着杨牧云的念诵,众多猪头人、牛头人、象头人也都汇聚过来,在杨牧云下方盘膝而坐,如痴如醉的摇头晃脑,沉浸在经文中,龙战士则盘成一圈绕着杨牧云身后的佛像虚影盘旋飞舞,哥布林则凭着身形的优势从缝隙中挤到前排,近距离接受佛光的洗礼。 他们都是修炼的佛家功法,金刚不坏体、龙象波若功等,虽然杨牧云只传功,没有传经,但佛家功法和经文有奇特的共鸣,听到杨牧云念诵佛经,牛头人等全都感觉周身力量涌动,身体快速淬炼,精神也受到奇特的力量滋养,飞速壮大。 寒冰巨人幼崽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也连忙往前挤,史莱姆神利姆露也感受到奇特的力量,蹦蹦跳跳的凑到人堆中。 这两个家伙虽然没有修炼佛功,但也获得了莫大的好处。 众人在沐浴佛光的同时,也都激发出了强大的信仰之力,诸多力量共鸣之下,杨牧云感受到了自己激发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存在。 嗡! 天花乱坠,地涌金莲。 杨牧云上方洒下一道无量光,向上看不到光芒的源头,向下看不到光芒的尽处,在这束光芒中,空间凝滞、时间停止,唯有思想还在活跃的跳动。 而这种动与静的反差令杨牧云心中生出诸多感悟,阅读过的诸多经典也都一一浮现。 杨牧云头顶百汇光芒闪耀,即便在无量光中依旧耀眼、夺目。 光芒之中,无数文字、图案的虚影浮现出来,在杨牧云身边缭绕、盘旋,就像是星球周围的小行星带,恢弘而磅礴。 嗡! 无量光照入杨牧云的信仰空间,千丝万缕的光线照在缓缓转动的齿轮上时发生碰撞,一根根光线缠绕在齿轮表面,并且纺线似的随着齿轮转动不断缠绕。 贯穿天地、深入信仰空间的无量光消失不见,但无量光在这方世界留下了深刻的痕迹,并且在杨牧云身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杨牧云看着自己信仰空间中的齿轮,原本黑不溜秋的金属齿轮现在金光闪耀,更是多了成千上万根从中心向外缘发散的渐开线状纹路。 熠熠的金色佛光便顺着这些渐开线向外辐射,触及信仰空间边缘的壁障后又折返回来,重新顺着渐开线汇聚到齿轮中心。 杨牧云心中暗道:这也行?念念经又获得了一个新的规则? 第238章 乌龟不能化形的谜题 看着佛光普照的信仰空间,杨牧云觉得成佛也没什么不好的,反正不讲究那些清规戒律,该吃吃该喝喝,啥事都不往心里搁。 话说回来,佛门修行功法威力不错,降妖除魔嘎嘎好用,卖相也好,随手一挥就是土豪金特效。 再说了,佛的规则已经缠在齿轮上了,抠都抠不掉,杨牧云不当这个佛主也不行了。 更何况,自己在地球上有两个寺院,还有不计其数的信徒,佛的规则基础好,底蕴深,提升迅速。 也正因此,佛的规则刚刚出现就稳压其他诸多规则,甚至对其进行二次淬炼。 齿轮成了佛轮,火焰成了佛火,电光成了佛光,无线电也成了佛音,很有种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架势。 不是其他规则不给力,而是信仰空间中99%的信仰之力都窃据自佛寺,真要掰扯,反而是佛的规则先来的。 不再去琢磨利弊得失的问题,杨牧云低头看向下方的信徒们。 哥布林、猪头人、牛头人、象头人和龙战士都被经文洗涤身心,功法大有精进,而且佛经在他们产生共鸣,久经不绝的回响共振。 虽然听不懂经文里的含义,但他们能记住这种发音,记住这种感觉,就像很多人即便唱不完一首歌,也能哼几句里面最带感的词。 比如打架的时候来一句“般若巴嘛哄”,立刻感觉心中振奋,浑身充满了力量。 至于般若巴嘛哄到底什么意思? 这重要吗,好用不就完了! 类似的咒语还有很多,某些高深的咒语还有对应的手印、心印等,这些都是杨牧云今后需要钻研的内容了。 随即,杨牧云将目光定格在龙龟身上。 这家伙个头最大,而且是诵经的主要对象,得到的好处自然也更多。 原本就有上万年的底蕴积累,又吃了两颗血滴子补充损耗的生命力,身体得到精纯生命力的淬炼,还吸收了两只恶魔投影被打散的能量,又被佛光甚至无量光洗礼。 龙龟这次晋升牌面大,规格高,效果也不同凡响。 一股股血色的光芒从体内向外勃发,龙龟身体中老化的筋肉骨骼全都在血光的冲刷下排挤到身体表层,由内向外改变龙龟的身体。 只是这个改造的过程十分粗暴、野蛮,恶魔长得狰狞丑陋不细致的根就在这。 杨牧云诵经时佛光普照,佛的规则之力由外向内洗涤龙龟,佛光刚猛霸道却又温醇绵和,瞬间就镇住了血色的能量。 淬炼身体可以,但是活你给我干仔细点,还有,按照我的施工要求来。 结果就是,蜕变中的龙龟彻底被佛光支配,就像佛的规则改造齿轮、火焰、电光、声波一样,把龙龟也彻底佛化。 在佛光笼罩下,龙龟原本狰狞尖锐的甲克变得圆润了许多,杂乱的色彩也成了金黄为主,辅以血红色的纹路,充满了威严和肃穆的感觉。 而且,每一块背甲都像琉璃瓦一样晶莹剔透,光芒照耀下折射出一排排金色的咒文,仿佛每一篇经文都篆刻在了龙龟背甲中,这卖相,比唐三丈的锦斓袈裟还酷炫。 四肢原本生有锐利的龙爪,现在尖爪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团团缭绕不散的金色祥云,云朵翻涌间隐约还能看到莲花的虚影,如此一来沉重笨拙的龙龟竟然充满了轻灵的感觉。 龙龟那颗带有龙族特征的大脑袋也改变了许多,原本因为血脉不纯的缘故,龙龟的脑袋非常臃肿,脖子和下颚处还有很多肉瘤,看上去非常丑陋。 而现在,龙龟的血脉被彻底净化,臃肿的脑袋变得粗壮起来,充满了雄浑的力量,大大小小的肉瘤也都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圈密密麻麻的龙须虬髯。 原本螺旋状的独角也一分为二,成了树杈状的龙角,角质由外向内层次分明,外放七彩炫芒,内蕴五色毫光,一看就不是凡品。 杨牧云心中暗道:这算什么,晋升的时候获得了佛的赐福?只是这个赐福内容有点多啊。 同时,杨牧云下定决心,以后眷属晋级的时候,自己就在旁边开坛诵经,谁知道哪篇经文与眷属共鸣,产生奇妙的缘法呢。 龙龟虔诚的低下头,下颚平贴地面向杨牧云叩首,“感谢主人赐我新生,令我褪去魔兽之身,成为半神之体。还请主人为我赐名。” 杨牧云心中疑惑,叫什么名字好呢,这乌龟要是化成人形,也能根据长相特征起名字。 话说回来,这龙龟已经是半神之体,为什么还没有化为人形呢? 很多野兽晋升为初级魔兽的时候就能变成人形了,初级魔兽晋升中级魔兽也能变化。这大乌龟都第四次晋升了,还是兽身。 结合《西游记》中那只久久不能化形的老乌龟,杨牧云略一琢磨,发现这事不简单。 魔兽化为人形后自动获得“某头人”的称谓,比如猪头人、牛头人、象头人。 乌龟一族吃了这个亏,所以化形困难,除了截教那位,基本没有化形成功的例子了。 咳了咳,杨牧云说道:“你就叫龟灵圣……对了,你是雄是雌?” 得知是雄性,杨牧云说道:“就叫龟灵圣子吧。” 龙龟心中大喜,“多谢主人赐名。” 杨牧云又问道:“你有什么能力?” 龙龟回答道:“我第一次晋升,成为初级魔兽时,激发了血脉中土系巨龙的力量,力气大而且体格强壮。第二次晋升,成为中级魔兽时,激发了血脉中的龟族控水之力,能自由掌控水流。第三次晋升,成为高级魔兽时,因为血脉力量紊乱,潜能耗尽,没有激发任何力量。这一次……” 龙龟昂首一声龙吟,颈间须髯拂动,头顶雷电激荡、风火翻滚,脚下土浪震颤、水波湍流,能够操纵风雷水火土诸多力量。 与此同时,龟灵圣子背上金光弥漫,无数头发丝粗细的金光勾连起来,形成一个网格状的穹顶结界,网格中是一个个含义莫名却威力无穷的符文篆字。 随即,龟灵圣子示意周围的象头人、牛头人攻击自己。 杨牧云点了点头,众多眷属同时动了起来。 猪头人挥舞着萱花大斧斩向龟灵圣子,结果斧刃触及到结界,嗡的一声,猪头人被震得两耳轰鸣,瞳孔涣散,随即一股反震之力传来,猪头人嗖的倒飞出去。 牛头人也差不多,全力攻击之后蹬蹬蹬退了十几步,然后还是摔了个屁股蹲。 象头人用身体贴着结界,龙象大力使出,浑身肌肉充气似的膨胀起来,雄浑的力量狂暴涌动。 结果结界还是纹丝不动,甚至连一点凹陷都欠奉。 剩余的眷属全都放弃攻击,改为贴身角力,结果所有人加起来还是无济于事。 杨牧云已经看透了结界的底细。 除了强大的防御力,结界还有卸力、借力、引力等诸多妙用。 网格上那一道道符文篆字将外界攻来的力道分摊转移,与其他力量互为抵消,根本就是敌人左手打右手。 说白了就是以彼之力,还施彼身,群战中堪称无解,想用车轮战术,或者人海战术的可以洗洗睡了。 感觉差不多了,龟灵圣子身下云气翻滚,围攻的眷属全都被一股柔和的力量推了出去,下一瞬,巨大的龙龟竟然在云气的托浮下飞了起来。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双眼放光。 竟然捡了个航空母舰回来,这一波血赚啊。 如果体型能自由变大可以变小就更好了。 【感谢书虫小桂打赏,为书虫小桂打赏加更~】 第239章 冬风快递,使命必达 龟灵圣子在空中飞行了一段时间,速度不快,但非常平稳,几乎没有任何颠簸和摇晃。 不是依靠风力,也不是依靠屁股喷气推进,反倒和杨牧云御剑飞行一样,都是依靠自身精神意念,再加上某些奇妙的法术。 飞了几圈之后龟灵圣子平稳落地,巨大的身形一肉眼可见的速度缩小,原本将近一米的直径直接缩小了一半。 龟灵圣子说这是血脉中土系巨龙的天赋,可以掌控身体小幅度变化。 杨牧云舒了口气。 车当然是大的好——除了停车和加油的时候。 安排完龟灵圣子的居住地,杨牧云转头看向寒冰巨人幼崽。 巨人幼崽这会儿已经没了狂傲,低眉耷眼的所在地上,双手抱膝,下巴也夹在两个膝盖中间。 可即便如此寒冰巨人幼崽依旧比杨牧云高大,杨牧云的身高连对方膝盖都不到。 没了累赘的玄冰外壳,寒冰巨人就不显得臃肿了,仔细打量,身材还算匀称,长相也很清秀,再加上由内向外散发的寒冰之力,冰山气质一下子就出来了。 纯天然,冰山美男——没胸没屁股,应该是男的吧。 “你有什么能力?” 听到杨牧云的问话,巨人幼崽心中一咯噔。 野蛮人部落太强大了,随便看到一个成员实力都不低,尤其是刚刚灭杀恶魔,重生龙龟的手段,看得巨人幼崽心脏碰碰狂跳。 如果没有点本事,会不会被野蛮人当废物吃掉啊。 但是仔细想想,自己好像真的没有什么特殊能力。 “我……我会狩猎……” 对,会狩猎,还收服了一个狼头人部落和一个熊头人部落,并且赐予他们寒冰的力量,让他们帮自己打猎。 杨牧云“嘁”了一声,满脸的不屑。 狩猎,这不是连狗都会干的事嘛? “除了这个,你还会什么?” 巨人幼崽不说话了,因为他真的啥也不会。 杨牧云无语,“那你遇到危险怎么办?战斗的时候怎么办?” 巨人幼崽立刻兴奋的回答:“叫爸爸啊。” 杨牧云想了想,好像还真是这样,打不过就叫爹。 寒冰巨人幼崽弱弱的问道:“现在爸爸不要我了,你能当我爸爸吗?” 如果叫了爸爸,应该就不会被杀死了,所以,巨人幼崽眼睛里满是对父爱的渴望。 杨牧云直接被整得不会了。 “少来这套!” 当初留下这个小崽子,就是为了牵制那群成年的寒冰巨人,就相当于扣押质子了。 虽然巨人饭量大,但杨牧云不怕,养着就是。 但也不能白养是不是。 于是,杨牧云梳理了一下自己拥有的武学,大都是佛门阳刚大力的路数,阴柔的几乎没有,少林藏经阁中倒是收藏了一部玄冥神掌,但因为无法修炼,不能证实其真伪,便丢到角落里吃灰。 少林那个老和尚和叶千寻一起研究佛经的时候对这本书看都没看一眼,反而杨牧云心中好奇,偷偷翻了一遍,把内容都记下来了。 怎么说也是《倚天屠龙记》里数一数二的掌法,不仅物理伤害极高,还附带魔法攻击,并且能给敌人挂上近乎永久的debuff。 这掌法配上寒冰巨人的天赋异禀,不知道会是什么效果。 嗯,修炼一下试试,看这功法是不是真的。 好,修炼完了,确实是真的。 嗯,境界大圆满了,威力很不错,开始制作精神烙印。 杨牧云在修炼玄冥神掌的时候,寒冰规则蠢蠢欲动。 虽然将规则给大石使用,但杨牧云依旧拥有该规则的所有权,制作玄冥神掌烙印时寒冰之力浮现出来,并且丝丝缕缕的融入其中。 抬手将这一技能赐予寒冰巨人幼崽,杨牧云说道:“好好学,好好练,如果连这个都掌握不了,明天就铁锅炖巨人。” 寒冰巨人只觉得脑子里轰隆一响,随即一道精神意念涌现出来,体内的寒冰之力随着精神意念中的方法运转起来,胜雪的肌肤下,寒冰之力奔流涌动,并且在奔流中不断凝练、精粹。 寒冰巨人天生拥有寒冰之力,但寒冰之力是一整坨。 人类气息微弱,还得搬运周天才能修炼出气感,然后将气感不断壮大,达到一定程度后再凝成液态、固态。 寒冰巨人天生就拥有固态的寒冰之力,这是天赋,没的说。 可惜,天赋强大的种族往往都喜欢靠天赋吃饭,根本不会想着精耕细作,将自己的天赋最大化利用。 对这些天赋异禀的种族而言,有时间去琢磨花里胡哨的技巧,还不如积攒资源晋升等级。 玄冥神掌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神功秘技。 但对于根本不知道怎么施展自己天赋的巨人幼崽而言,这功法就像是一枚打开新世界大门的钥匙。 巨人幼崽空有一个火药桶不知道怎么利用,杨牧云送过来一个打火机,就这么简单。 “对了,你们通过暴风眼传送,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巨人幼崽茫然的张大嘴巴,“天生的啊。” “传送有没有什么要求和限制?” 巨人幼崽一边研究玄冥神掌,一边说道:“起风之后我们可以心生感应,通过暴风眼互相呼唤,建立联系之后才能通过暴风眼传送。距离越远暴风的撕扯也就越强烈,没有玄冰甲保护很容易受伤。” 说着,巨人幼崽叹息一声,“我现在没有玄冰保护,不能通过暴风眼传送了。” 杨牧云激活风之指环,周围立刻掀起大风,小草全都平贴地面,站不起身来。 “这种程度的风可以吗?” “太小了,呼唤都传不出去。”巨人幼崽摇了摇头,随即深吸一口气,又猛然吐出,“看,这样才行。” 前方出现一个四五丈高的龙卷风,地面的泥土和草皮全都被撕扯着吸了进去。 风眼打开,巨人幼崽立刻兴奋的喊道:“爸爸,我现在变强了,很强很强。” 里面传来沉闷的咆哮,“滚蛋,坑爹玩意。” 巨大的龙卷风瞬间消散,刚刚被卷走的草皮和泥土呼啦啦甩向四面八方,而就在风眼崩溃的瞬间,一块比杨牧云还大的坚冰从风眼中飞出来,精准砸在幼崽头上。 寒冰巨人幼崽两眼一翻,刚刚得到神功的好心情瞬间没了。 杨牧云若有所思,“他们能从对面丢东西过来,我们是不是也能从这里丢东西过去?” 巨人幼崽点了点头,“是啊,你看他们隔着几千里给我送来了家乡的寒冷。可惜了,这边没有冰块,不能给他们送寒冷。” 杨牧云挑了挑眉梢,心中满是无语。 这么逆天的神技,寒冰巨人竟然用来打雪仗。 “我想搞个快递业务——冬风快递。” 部落到铁炉城之间的路途太遥远了,而且最近大雨连绵,洪水泛滥,沟通完全断绝。 铁炉城又完工了一批玩具高达零件,但是交通受阻没法交货。 如果有使命必达的冬风快递,一切都不成问题。 第240章 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 研究了一下寒冰巨人的情况,杨牧云顿时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这群家伙得到寒冰的庇护,也流淌着寒冰血脉,更是拥有寒冰的规则,但他们信仰的是风神——北风之神。 真他mua的渣男。 通过暴风眼行走的暴风呼唤能力就是北风之神给寒冰巨人祖先的恩赐,已经融入到了他们血脉之中。 信仰北风之神的生灵很多,但得到暴风呼唤这个能力的很少,将其固化在血脉中传承给后代的几乎只有寒冰巨人了。 冬风快递想要开业,就只能招寒冰巨人当业务员。 但问题是巨人幼崽再怎么呼唤,对面对毫无应答,招揽也就无从谈起。 杨牧云暗道:早知如此就不该让他们离开。 但是转念一想,如果不让寒冰巨人离开,恐怕会产生误会,进而导致巨人们殊死抵抗,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嗯,过几天局势稳定了去苍蓝之峰的时候再说了。 翌日,天难得的放晴了。 杨牧云坐上龟灵圣子一路南下,直奔铁炉城。 杨牧云总共去过两次铁炉城。 第一次,实力平平,虽然靠卡牌上的祖先插图赢得了矮人族的好感,但也仅仅是好感,杨牧云与人类的战斗中铁炉城置身事外当了墙头草。 第二次,带着哥布林骑兵、龙战士、象头人等,耀武扬威的到了铁炉城,向铁炉城抛出自己指定的度量衡,以及使用新版度量衡标注的设计图,矮人族毕恭毕敬,无所不从。 今天是第三次…… 杨牧云开车来的,而且是拉风到极点的车。 龟灵圣子获得新生,也刚刚从沉睡中苏醒过来,忍不住想要看一眼久违的世界,一路上都在好奇的打量着地面。 以前都是在地上爬、水里游,最多也就是站在山顶上向远处眺望,真正飞在空中还是第一次,龟灵圣子也感觉新奇。 杨牧云问道:“你长时间飞行累不累?” 龟灵圣子回答道:“陆地上爬行的消耗最大,水中游动省力一些,飞在空中竟然比在水里还轻松自如,我现在越来越喜欢漂在天上的感觉了。” 听到这个回答,杨牧云突发奇想,“那么,你每天都呆在天上如何?” 龟灵圣子没有迟疑,立刻回答道:“主人,您不用征询我的想法,您的意志就是我存在的意义。” 杨牧云没有说话,而是轻轻拍了拍龟甲,随即激活风之指环招来狂风。 “要加速了!” 龟灵圣子飞行速度不算快,给杨牧云的感觉就像是坐低速电动车,不过借驭风力的话还能再快一点。 这个速度用来游玩观光刚刚好,但是赶路的话,真心着急。 不过杨牧云想到了龟灵圣子的正确打开方式——人工卫星。 让龟灵圣子悬停在部落上方,给龟灵圣子背上放一个大号的基站,如此一来通讯覆盖范围就更广了。 或许能在部落中和铁炉城建立起联系。 就在杨牧云琢磨电台和广播的事情时,前方出现一排密密麻麻的小黑点。 龟灵圣子说道:“主人,有一群狮鹫,是矮人族。” 龟灵圣子背上的龙战士们纷纷起身,跃跃欲试的摩挲着手掌。 杨牧云淡淡说道:“我们进入铁炉城范围了,那些狮鹫应该是欢迎我们的。” 此时,铁炉城一片大乱。 外城居民都惶恐的冲出门,抬起头望向天空。 一个不知来意的神秘生物在快速迫近,庞大的体型、厚重的气势、威武的外表,全都重重的轰击在外城居民心中。 究竟是什么人? 是敌是友? 大战一起,会不会把外城夷为平地。 哦,该死,赶紧收拾一下东西准备跑路,一定要带上我最珍贵的卡牌和打火机。 可是这时候,有些眼尖的生物说道:“没有打起来,狮鹫骑士摆出了欢迎阵列,他们下来了。” 外城居民长舒一口气的同时,又忍不住好奇起来:究竟是什么大人物到来,竟然这么大的排场。 嗡! 龟灵圣子平稳落地,没有什么地动山摇的碰撞,周围的树木只是轻轻摇晃了一下,甚至叶子都没有落。 看到这一幕,围观着全都赞叹起来,好强大的生灵,实力强大也就算了,对力量的掌控也如此精妙。 而这时候,龟灵圣子低下头,杨牧云沿着它的脖子一步步走下去,前方,矮人族城主带领几十个家主排成队伍,热烈欢迎。 这其中,大部分家主是心情舒畅的,毕竟野蛮人越强大,矮人族得到的好处也越多。 唯有达古家族心中五味杂陈。 开春的时候,这个云酋长还是一穷二白的傻小子,标准的泥腿子,这才过了两三个月,就直接变成了需要仰望的存在。 达古家主看了一眼旁边的儿子,这小子在野蛮人手上吃了个闷亏,最近几个月一直在努力联系战斗技巧,为的就是要和野蛮人再战一场。 可是现在,双方的差距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于是,达古家主低声说道:“孩子,这就是命运。被神明眷顾的人,天生注定就是这片土地的主角,我们不能与其抗衡,否则会被命运碾得粉碎。从今天起收起你多余的心思,努力成为一名荣耀的狮鹫骑士吧。” 年轻的达古鼻头一酸,一个没忍住泪水落了下来。 “欢迎铁炉城最尊贵的客人,矮人族最真挚的朋友!云酋长,您能来真是太好了,铁炉城无时无刻都期盼您的到来。” 杨牧云点了点头,随即指挥龙战士搬运货物。 “突降大雨,道路阻断,象头人也没法出门了,我只好亲自走一趟。” 看到龙战士卸下来的众多物资,矮人们终于长舒一口气,大米、烟草终于到了。 不等矮人们说话,杨牧云说道:“我定制的货怎么样了,这段时间做出来几套?” 城主立刻回答道:“云酋长,我的族人越来越熟练,锻造的速度和质量都有了很大的提升,这段时间已经存够五套了。” 杨牧云满意点头,“好的,清点数目交割吧。” 城主大人连忙点头称是,然后小心翼翼的问道:“云酋长,等会儿内城设宴,为您接风洗尘,不知……” 杨牧云摆了摆手,“我等会儿还有别的事情。” 城主大人连忙补充道:“瓦伦蒂娜小姐、猫小姐也都会邀请,另外还有卡牌和打火机的事情。” 听到这话,杨牧云收回手捻了捻下巴,说道:“去喝一杯也不错。” 第241章 给你们看看我的宝贝 依旧是上次的城主府,依旧是上次的那群人,依旧是欢迎的宴会,但所有的一切都变了。 上次杨牧云就像是一个逗地主老爷开心的游吟诗人,给地主老爷说点有趣的见闻,或者兜售一些地主老爷没见过的好东西,换取一顿饱饭。 可是这次,杨牧云端坐首位,左右两侧都是跨步侍立的龙战士,再向下才是瓦伦蒂娜、猫小姐、城主等人。 没有人感觉这有什么不对,甚至有种理所当然的意味。 杨牧云上次来是以凡人的身份,而这次来是神明的身份——不是外面那些烂大街的,随便一个窃取了信仰之力就以神明自居的山精野怪,而是真正的神明,拥有规则的神明。 拥有规则的神明也有强弱之分,但毫无疑问,杨牧云是强大的那种。 什么规则暂且不提,单看坐骑就知道了。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远敬衣服近敬人,这话放在哪都不算错。 杨牧云很享受这种感觉,但时间久了也感觉没意思,于是端起酒杯向众人示意。 “我从天上来,但我还是要回到地上生活,因为这里有我的家人和朋友!这一杯,敬最平凡的人,最平凡的生活!” 猫小姐性格最活泼,也最跳脱,一杯酒下肚脸色瞬间红了起来,大眼睛也微微眯起,变成了竖瞳。 这种眼睛十分吸引人,尤其是当猫小姐用竖瞳仔细观察某样事物时,受到视线吸引的人总会忍不住移动身子,想将自己放在那双眼睛正前方,当猫小姐忍不住歪头时,也会生出一种跟着歪头的欲望。 猫小姐从身上掏出一枚指环,“云酋长,这是上次咱们提到的火之指环。” 说着,猫小姐手掌一抬,指环划着一道抛物线飞向杨牧云。 杨牧云伸手接住,随口问道:“不知这世上有没有木之指环、水之指环、土之指环、雷之指环什么的?” 猫小姐转了转眼珠子,说道:“云酋长放心,我回去之后就把悬赏挂到酒吧里,一旦有消息就通知您。” 瓦伦蒂娜也点了点头,表示会在自己的酒馆中张贴类似的任务。 能够为神明做贡献,必定会得到远超付出的回馈,神明随手赐予的东西就能改变一个人甚至一个种族的命运轨迹,这种机会必须死死抓住。 城主大人心中暗道:要什么土之指环,找您家里那位啊。 不过水之指环、木之指环、雷之指环还真没听说,不是每个神明都像炎魔城一样奇葩。 与此同时,杨牧云正在仔细观察火之指环的模样。 造型十分夸张,就像是一簇燃烧的火焰,给人一种从下向上飘逸的升华感,更像一朵怒放的花朵,给人一种从内向外膨胀的张开感。 一条条比头发丝还要细的中空管状事物从指环根部发源,然后在指环的顶部汇聚,指环的花蕊处像夜空一样,闪烁着辉辉熠熠的火花,时刻弥漫着淡淡的火元素能量。 “很不错!圆老板费心了。” 说着,杨牧云将指环套在手上左手上,如此一来就有了掌控金属的龙之指环,还有风之指环、火之指环。 看到杨牧云掌上的三枚指环,在场所有人都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龙之指环! 那颗龙头绝不会有错,是龙神的标志。 普通生灵或许会胡乱使用装饰,但神明不会,神明身上的标志都是有特殊寓意的。 就拿风之指环来说,这是瓦伦蒂娜赠送的,一直被杨牧云戴在手上,这就是瓦伦蒂娜今天排在杨牧云下方第一个座位的原因,即便猫儿也是第二个席位。 虽然大家整天把“斗恶龙”的口号喊得震天响,但顶多也就是斗斗各种龙兽,根本不敢提及那些具有真名的龙族,更别说至高无上的龙神。 铁炉城城主觉得脑子里嗡嗡响。 野蛮人有一个大地神系的靠山已经很强了,现在又多了一个龙神,论起后台,在这周边绝对是一等一的了。 再看杨牧云身边两个龙族特征明显的护卫,以及那只坐骑龙族特征明显的大脑袋,众人更加坚信自己的猜想。 杨牧云却不知道这枚指环的寓意,毕竟在他心中这枚指环就是献祭大蛇得到的普通物品,有点红外成像和精神控制的小功能,一毛不拔的龙神只是给这东西镀了层金。 看到大家都目瞪口呆,杨牧云还以为他们是被风之指环震惊。 “哦,这个啊,因为一场奇遇蜕变的,比之前更好用了。” 众人听到这话,还以为杨牧云要掩藏和龙神的关系,于是都一副“我懂”的表情。 瓦伦蒂娜汇报道:“这段时间卡牌销量已经停滞,铁炉城周边的需求基本饱和了,我在其他地方的族人也开始推销卡牌,但是反响都不如我们这边。” 猫小姐说道:“没错!我们现在的卡牌上全都是矮人族的插图,其他种族并不太接受,有些和矮人族关系不好的城市还禁止卡牌。反而打火机很受欢迎,每个城市都需要,哪怕搭着卡牌卖也没问题。” 听到这话,矮人族的表情都尴尬起来。 都是江湖上混的,谁没几个老对头呢,而且卡牌上的插图是铁炉城这一支矮人的先贤,其他分支的矮人都不一定喜欢,更遑论其他种族。 杨牧云点了点头,“你们把周边各城市的位置、种族,以及他们最出名的先贤统计一下,再出一版新卡牌就是。” 卡牌牵扯到规则的获得,杨牧云制作一个打火机都能得到三个规则,制作了那么多卡牌,还不遗余力的推广,到现在也没规则的影子,敢情问题出在这。 铁炉城的体量终究是小了。 三张花牌,十二个位置,给铁炉城留一个,还有十一个,这就是十二个城市的体量了。 然后就是打火机的情况,烈酒的情况等,瓦伦蒂娜还把香水分装了一下,让族人们带到其他城市试水,结果很受欢迎。 相较之下矮人族就沉闷多了。 大米都自己吃了,烟草都自己抽了,烈酒还不够自己喝的,哪能转手卖出去。 这样下去不行啊。 而这时候,杨牧云拿出一个巴掌大的小玩意,“再给你们看个宝贝。” 【感谢书虫小桂打赏,为书虫小桂打赏加更~】 第242章 午夜场的撩人小姐姐 杨牧云将那些比扑克牌大不了多少的小方块递给在场众人。 “这是我新推出的神器,名叫千里耳,可以让人收到千里之外的消息,具体使用方法是……” 杨牧云简单介绍了一下,众人立刻打开开关,千里耳中立刻传出吱吱啦啦的声音,调整了一下,很快就听到了声音。 现在只是测试阶段,也没有什么节目,就是播放一些纯音乐,可即便如此还是令在场众人难以置信。 “这是千里之外的声音?感觉跟在身边说话没区别啊。” “这是什么音乐,很动听。” “这个小东西里面是不是藏得有小人?” 杨牧云心中暗道:一个收音机就把你们惊成这样,要是让你们看到对讲机手机之类的,岂不是跪地膜拜。 对讲机因为信号问题不能大范围推广,但收音机没问题。 因为对讲机的信号有来有往,必须得靠基站中转,而收音机只管往外发,不用考虑收的问题,收不到信号是你自己的事,跟我没关系。 也正因此,收音机更容易普及。 即便手机已经在地球上普及了几十年,收音机依旧顽强的活着。 杨牧云搞收音机也不是为了做慈善,因为这东西涉及到自己的电波规则。 光靠部落中几千号对讲机用户根本不能令规则发展壮大,必须有更多的用户才行。 跟打火机一样,这每一台收音机都是加持了电波规则的器具,是杨牧云的专属之物,用户越多收获的信仰之力也多,规则的成长也更快。 而且,播什么节目都是杨牧云说了算,哪怕在里面念经,用户们也只能听着,连换台的权力都没有。 瓦伦蒂娜眼睛一亮,“云酋长,我们树屋酒馆有很多歌喉美妙的歌者,她们能不能在这个千里耳里面唱歌,让更多人听到呢?” 杨牧云双手赞成,“多找点声音美妙的小姐姐,我可以给你们树屋酒馆开一个专属节目。” 猫小姐眼睛一亮,“这种小姐姐我们那里多啊,讲故事,讲笑话,聊天解闷,而且夜里不瞌睡,能陪着唠到天亮。” 真·夜猫子! 杨牧云眼睛更亮了,“不错不错,这个可以有。” 各种族审美不同,精灵族长得再漂亮猪头人还是更喜欢老母猪。 但是声音就不一样了。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美妙的嗓音万里挑一。 啧啧…… 什么新鲜玩意刚推广时小妹妹功不可没,但是占领市场后,第一个祭旗的就是小姐姐。 杨牧云决定,自己一定要保持特色,一万年不动摇。 矮人族全程抓耳挠腮。 插不上话啊。 就跟那些元旦晚会才艺表演一样,有人唱歌有人跳舞,而有的人只会嗑瓜子,全程卧槽!牛逼!好好好! “千里耳是个好东西,咱们不能落下了啊,大家想想,有什么拿得出手的绝活没?” 绝活? “酒量大算不算?” “算你个大头鬼!” 一群矮人胡子都快薅秃了也没琢磨出个好点子。 “总不能叫人家听打铁声吧?” 这话别人没放在心里,杨牧云却心中一动,谁说不可以呢,周杰伦还打铁呢,矮人族可以搞个重金属摇滚嘛。 杨牧云上次去地穴狂欢酒吧的时候,就见过不少矮人族在里面敲敲打打的,还别说,挺像那么回事。 有唱歌的,有聊天的,有玩摇滚的,说不定还有慕名而来的游吟诗人,各种学者。 比如《魔法讲坛》、《华山论剑》之类的,定期科普点有用的干货知识,还能搞点生活小妙招,急救常识之类的。 杨牧云突然发现,电台延伸到了很多领域,如果深耕下去,都有获得规则的可能。 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把电台推广出去。 瓦伦蒂娜和猫小姐都有自己的渠道,可以迅速打开销路,收音机肯定比打火机更受欢迎,根本不担心没人买。 铁炉城也不甘示弱。 城主说道:“云酋长,大雨很快就要停了,接下来就是一片混战,武器会特别抢手,我们在出售武器的时候可以顺带推销这个千里耳。这都是大生意,而且我们能把这东西卖到人类的文明世界。” 人类世界的渠道,这或许是矮人族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了。 杨牧云眼睛一亮,“很好!人类世界要加把劲,卖千里耳的同时还可以邀请人类中有名气的学者、艺术家过来。尤其是那些饱受政治和宗教迫害的。” 文明世界北方四国都是光明的信徒,而光明神的尿性是非我即敌,除了自己其他一切都是异端,抓到就送到火刑柱上。 广播电台这种他们无法掌控的事物肯定也会被当做异端禁止,但文明世界又不是只有北方四国,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这就需要矮人族帮忙了。 瓦伦蒂娜研究了一会儿,指着机器后槽上的电池说道:“云酋长,这里是不是像打火机一样,也需要单独充能?” 杨牧云无奈的点了点头。 眼下收音机唯一的限制就是能源了。 电池都是加持了雷电规则的器具,储量更大,收音机耗电量也非常低,即便一天24小时开着,听上三五天不是问题,省着点能撑一个月。 而且,电池都是可以充电的。 打火机必须用特殊的气体,这东西只有杨牧云能提供,但电池使用雷电魔法就能充。 可以预见,收音机普及开来以后会催生一个新的职业——充电师。 掌握了最低级雷电魔法的学徒就可以上岗,最好是实力不强的魔法学徒,因为实力太强反而容易毁掉电池。 门槛低得可怜,而且工作轻松,比搬砖跑腿体面多了,对于囊中羞涩又没有挣钱门路的魔法学徒来说就是天降福音。 尤其是一些魔法资质有限,一辈子没有太大成就的老魔法学徒,人到中年还不能突破学徒级别,基本都改行干别的了。 可是因为充电师的出现,这些老魔法学徒集体焕发了第二春。 突破,老子就是法爷,吃香的喝辣的。 不突破,也能有个谋生的门路,不至于穷困潦倒饿死冻死。 尤其是远离城镇的偏远乡村,方圆百里就这么一个充电桩,你爱冲不冲。 “那么,如何定价呢?” 杨牧云琢磨着,定价不能太高了,否则很多人想买也买不起了,但也不能太低了, “千里耳单价100个魔力果实,附送两个电池。单买电池10魔力果实。至于人类世界那边的价格,你们自己定。” 第243章 来不及解释了快上车 【保底月票攒够了吗亲,快点订阅吧】 杨牧云将收音机、电池等货物交给合作伙伴,然后带着各种魔力果实、魔兽骸骨等踏上返程的道路。 不过在临走前发生了一件小插曲——铁炉城城主单独求见杨牧云。 说求见有点客气,城主差不多是跪在地上说话的。 “云酋长,铁炉城愿向您效忠,成为您的眷属。” 杨牧云心中没有任何惊讶,或者说,他早就在等这一天的到来了。 第一次来铁炉城时杨牧云就打着收服矮人族的念头,毕竟锻造太重要了。 农耕时代,铁匠就意味着刀剑,意味着农具,关系到农业和军事,是国家稳定和强大的基石。 工业时代,铁匠意味着熟练工人,意味着高精尖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是推动物质文明建设的引擎。 只可惜,当时的杨牧云一穷二白,除了吃饱肚子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东西,矮人族又是当地出了名的土财主,收服的话根本说不出口。 可是一个春天,短短两三个月的时间,杨牧云从芸芸众生变成云端之神。 提前上船投资杨牧云的树屋酒馆和地穴酒吧都赚大了,杨牧云有什么好事也都第一时间找这两位。 别的不说,光是靠卡牌、打火机,两家不仅赚得盆满钵满,还打出了名气、地位,这些都是财富换取不到的隐形资源。 铁炉城呢,身为地主,却毛都没赚到。 与杨牧云的交易只是获取了大米和烟草,这两样只能供自己所需,根本不可能转手出售,想买个烈酒还得找树屋酒馆和地穴酒吧。 是的,杨牧云并不直接出售酒水给矮人族,再说直白点,铁炉城根本算不上杨牧云的合作伙伴。 如果不是矮人族有很多族人在文明世界生活,可以借着这层关系把千里耳卖到人类世界去,恐怕还是上不了船。 所以,城主大人下定决心,今天无论如何也要抱上野蛮人的大腿,哪怕是跪在地上求。 一个同时拥有大地系神明和龙神做靠山的新神,短短一个春天就发展到这般境地,如果再过一个夏天,又该是什么模样? 到时候跪着抱大腿都得排队吧。 杨牧云没有第一时间回答,而是翘着腿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 “如果是三个月前你想我效忠,你们矮人族将会是我手下最倚重的眷属,只可惜,你没有抓住这个机会,反而做出了令我失望的抉择!” 出家人慈悲为怀,但杨牧云显然不是出家人,一声怒哼,身上的气势瞬间爆发开来。 信仰空间中的金色佛轮飞速旋转,炽烈的佛光以杨牧云为中心迸发开来,大厅中每一个角落都被金光填充,桌椅板凳乃至墙壁和立柱都被金光渲染,镀上一层金箔。 城主浑身一震,因为他感觉到自己的身形在飞速缩小、缩小再缩小,身前的野蛮人却快速增大、增大再增大。 仿佛面前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座山,一座哪怕自己极尽所能仰头也不能一窥全貌的大山。 好在这种感觉只持续了一瞬间,杨牧云收起自身气势,大厅中种种异象尽皆消失不见。 但城主深刻感受到了那浩瀚的神威,于是他又将姿态放低了一些,原本只是单膝下跪,现在变成五体投地,就连肩膀也贴在了地上。 看到城主瑟瑟发抖的模样,杨牧云心中的怒气也消散大半,毕竟狗眼看人低是智慧生物的通病,自己当时和铁炉城非亲非故,对方袖手旁观也是情理之中。 这世上庸人多,智者少,不是每个人都有拉玺达那样超卓的远见。 可是,杨牧云想要快速发展,将心中的构想一一实现,熟练工人必不可少。 现在制作的打火机,核心部件都是自己大批量制成,然后交给哥布林组装,对讲机、收音机、电池等也基本都是自己手工制作。 如果有了上万熟练工人,杨牧云只用负责搞科研,生产的事情全都交给矮人,无论研发速度还是生产速度都会有质的提升。 “我接受你的效忠,从现在开始,铁炉城矮人族就是我的眷属了!” 城主立刻激动地叩首,“明天,主人的雕像会树立在铁炉城最高点。” 杨牧云点了点头,随后问道:“你们信仰的是锻造之神吧?” 城主立刻回答道:“锻造之神最后一次展现神迹是一百多年前了。其他矮人族我不清楚,但是我们这支已经一百多年没有出现大宗师了,上一批大宗师亡故后,我们族中就只剩我一个宗师了。” “那,你们为什么选择我呢?” 城主回答道:“这段时间按照图纸锻造零件,我们的锻造水平都大幅精进、提升,这一切都是您的恩赐。而且,您能够制造出各种精妙的物品,这才是一个伟大的工匠应该做的事情。所以我们都愿意向您效忠。” 之前矮人族锻造都是看心情,看手感,喝高了随便敲,敲成什么样算什么样。 可是按照杨牧云给的图纸锻造零件,外观、尺寸等都是有严格要求的,而且数据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甚至三位数。 这可难倒了不少矮人族锻造师,有人看了设计图要求后直接气得不干了,宁可饿死,死外面也不吃野蛮人的大米。 但是贫穷使人理智,生活拮据的矮人沉下心研究设计图,然后按照图纸要求敲打零件,用合格的产品换取大米和烟草。 有了物资奖励,这些矮人干得更用心了——只有合格的零件才能换大米和烟草,不合格的零件除了回炉没有任何用途。 越来越多的矮人族加入到锻造行列,就连那些口口声声说不吃大米的家伙也开始叼着烟斗干活。 然后,有几个矮人闲暇时锻造刀剑,本以为一段时间没锻造刀剑会手生,却没想到自己的锻造水平非但没有退步反而还提升了,而且是大幅提升。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铁炉城涌现出上千个锻造大师,几个卡在锻造宗师门槛上的族人也都迈了过去。 众人仔细研究才发现,这都是照着图纸锻造零件的功劳。 虽然说不清其中的关联,但肯定是这样没错。 铁炉城这才迫不及待要上杨牧云的车。 杨牧云点了点头,“既然你们效忠于我,我也不会亏待你们。” 正好徐宏从一个好友口中得知,某富商手中收藏有一本无名古书,据考证,其中记载的是欧冶子铸剑术。 于是杨牧云说道:“你先去外面守着,听到我的召唤再进来。” 第244章 这难道是传说中的石中剑 【国庆快乐】 铁炉城城主出去后,杨牧云立刻打开通道,循着信仰通道定位了徐宏。 “叮!阅读模式已开启,宿主可以进行阅读,并根据阅读的古书稀有度获得奖励。” 徐宏立刻正襟危坐,净手之后戴上白手套,这才小心翼翼翻开桌上的竹简。 旁边,竹简的主人逐字逐句讲述起书上的内容,以及这些文字背后的典故等等,此外还有一些相关的书籍、史料,以及从各个博物馆拍摄的照片、影像资料等,全都是和欧冶子相关的。 徐宏也研究过很长时间的先秦文字,所以竹简读起来并不算困难,里面的意思也大致能理解,也正因此,徐宏断定这本书应该是真的,即便是后人仿造那也是照着真的仿的。 只不过徐宏是研究药物的,跟冶铁铸剑完全不搭边,也只敢保证这竹简的书写和行文方式是真的,至于里面的内容,一头雾水。 但脑海中“叮”了一声,直接奖励30天寿命。 这可乐坏了徐宏。 要知道之前每次阅读古籍得到的都是三天五天,研究一种生物的基因样本奖励的也就一天两天,系统的简直就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今天难得大方一回,难道这本书真的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 但是徐宏不敢问,系统也不会回答。 脱掉手套,徐宏向竹简主人道谢,然后又送上一瓶自己私人调配的保健品,然后又开始打听其他古书的消息。 与此同时,杨牧云重新回到铁炉城,坐在椅子上静静消化刚才获得的知识。 铸剑术,与锻造术完全是两个概念。 矮人族擅长的锻造就是用铁锤和铁砧反复敲打成型,然后打磨抛光,中间或许还有些秘传的手段为武器附加特殊属性。 而铸剑术是制作模具,向其中灌注金属液,然后敲掉模具得到成品,完全是一次成型,根本用不到千锤百炼。 再说的直白点,钢铁器具多为锻造,而青铜器具多为铸造。 至于铁器和青铜器孰优孰劣…… 如果单从材料性质上说,钢铁肯定完胜青铜,但是呢…… 历史上的名剑多为铸造的铜剑。 轩辕黄帝的轩辕剑是铜剑,秦始皇的定秦剑是铜剑,干将莫邪、风胡子、欧冶子等人都是铸剑师,他们的作品也全都是铜剑。 铁剑,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古代的名剑下落不明就不说了,但考古学家发掘出来了一把春秋名剑——越王勾践剑。 历经2500年不锈不腐,能轻松划开20多张纸,无论艺术性还是实用性都堪称完美。 同时,杨牧云从方才阅读到的资料、文献中梳理出铸造术的基本原理,再加上少林寺藏经阁中的各种江湖传闻,奇人异事等,又梳理出许多线索。 只是这还需要进一步验证,正好铁炉城有现成的场地和材料。 于是杨牧云喊了一声“进来吧”,城主大人立刻一溜小跑。 杨牧云说道:“我刚才琢磨出一个铸造术,实验一番看看效果如何。” 城主瞬间激动起来,只是要获得神之恩赐的节奏啊。 “主人,您需要什么场地,很么材料,我这就去准备。” 杨牧云说了一下自己的要求,城主一一记下后立刻麻溜的跑出去准备了。 城主的专属锻造室内,十几个矮人族谦卑的站在冶炼炉旁。 这些人全都是新晋的锻造宗师,之前都卡在大师巅峰不得寸进,又得不到锻造之神的回应,锻造水平迟迟无法提升。 也就是帮着杨牧云打造零件,这才机缘巧合下获得了突破,此时一个个看向杨牧云的眼神都像是看再生父母。 尤其是听说杨牧云要展示一种崭新的锻造术,一个个都努力瞪大眼睛,唯恐漏掉了某个细节。 然而杨牧云没有摸锤子,而是拿出一块白色的脂膏在锻造的砧台上揉捏,就像…… 就像小娃娃玩泥巴。 不,主人是神明,强大的神明。 主人怎么能玩泥巴呢,这绝对绝对不可能! 杨牧云手中揉搓的不是泥巴,而是油脂,魔兽身上挖下来的油脂。 通过反复揉搓析出其中的血水、肉泥以及其他杂质,只剩下纯粹的脂肪,杨牧云将这些脂肪压制成型,使其变成一个四尺长的长条形,然后拿着小刀在长条上切削雕刻。 蛛丝的缘故,杨牧云的手很稳,就像是最精密的机器。 而且信仰空间中已经绘制出了成品的模型,杨牧云完全是按照设计图雕刻。 旁边的矮人宗师们全都疑惑的瞪大眼睛,张大嘴巴。 什么情况? 主人不是说要教我们锻造术吗,怎么在那表演雕刻? 难不成主人是要教我们把铁棍削成剑? 可是削铁棍的工具如何获得? 制作削铁棍的工具的工具又该怎么获得? 如果有了削铁棍的工具,为什么还要用铁剑呢? 就在矮人锻造宗师走神的时候,杨牧云已经雕刻完毕,一柄乳白色的长剑静静躺在砧台上。 只是杨牧云用精神意念控制着这把剑悬浮,并没有与砧台实质性接触。 这时候,杨牧云又拿起毛笔蘸着各种颜料在长剑表面勾勒出一道道含义莫名的纹路。 剑锋、剑脊、剑锷和剑柄上的纹路还各不相同,有的是云纹,有的是兽纹,还有松纹、水纹,以及某些看不出含义的纹路。 矮人们心中不解。 这些纹路只是装饰,没有任何实际作用,非但不会增加武器的威力,反而还会损坏武器的完整性,导致武器锈蚀,坚固度下降,易损毁等。 真正的锻造师不会干这种蠢事,而是通过千锤百炼不断折叠钢材,令材料显现出天然的纹理,不仅美观还能增加武器的锋利度。 想到这里,几个矮人摇头叹气,已经对杨牧云这种门外汉不抱任何希望了。 这时候,杨牧云又干出一件离谱的事,只见其放下毛笔,又拿出一个毛刷蘸着稀泥糊均匀涂抹在长剑上。 这…… 这是什么窒息操作? 矮人们都想退场了,但还是硬着头皮站在原地。 因为等会儿还要鼓掌呢,就算主人打造出的武器连烧火棍都不如,自己也得厚着脸将其夸成天下第一神兵。 就在矮人们琢磨夸奖用的说辞时,泥糊快速凝固,杨牧云将泥壳包裹的剑身竖起继续在其周围涂抹泥浆,厚厚的泥壳不断加高、加厚,将剑身完全包裹。 一个矮人忍不住说道:“听说人类国度有一个石中剑的传说,没有人知道石中剑是怎么出现的,难道主人展示的是石中剑?” 石中剑? 矮人总是们都听过这个,很多游吟诗人都喜欢讲这个故事。 可是杨牧云摇了摇头,“这不是石中剑,而是铸剑术!记住这个名字!” 第245章 终于不是三无光板神了 随着步骤进行,杨牧云心中的感触越来越深。 没错,这就是铸剑术,华夏大地的古老技艺。 诞生了包括轩辕剑在内一系列神器的铸剑术。 泥壳将剑胚完全包裹,接下来就是静置阴干,这个步骤通常要好几天。 杨牧云等不了那么久,只好激活风之指环释放一道道刚刚好的微风,火之指环释放一簇簇刚刚好的火苗。 两者结合加速阴干的过程,剥离泥土中的水分,又不使泥壳开裂、变形。 与此同时,杨牧云从旁边选择了一大块铜,混合其他金属一起熬炼,反正比例都是古书上记载的,大差不差就行了。 几种颜色的金属溶液混为一体,就像卡布奇诺一样,杨牧云使用龙之指环掌控金属溶液,令金属材料彻底融合,变成均匀的同一色彩。 随即,杨牧云释放火焰,用猛火形成烈焰龙卷包裹住泥壳煅烧。 在火焰的炼制下,泥壳迅速硬化,并且一点点变得通红、透明。 泥壳内部浮现出一抹炽烈的光芒,那光芒仿佛有生命般不断地收缩、膨胀,仿佛生命一样用柔弱的搏动向世界证明自己的存在。 看到这一幕,矮人们全都惊讶的跳了起来。 “锻造之神在上,这是怎么回事?哦不,主人在上,我们已经是主人的眷属了。” “主人就在面前,你问主人好了。” “嘘……闭嘴,再说话出去!” 之前矮人们还都没当回事,可是看到刚才那异象,矮人们瞬间明白过来,是自己肤浅了,主人在向自己展示一种前所未有的绝学。 锻造制成的武器都是死物,而主人这种绝学制成的是有生命的武器。 泥壳中的光芒越来越盛。 矮人们这才发现,泥壳中的光芒隐约呈现出剑的形状,而且还有一道道细小的流光仿佛丝线一样在剑身周围缠绕,缭绕着交融成一幅立体的图案。 随着煅烧,泥壳中的压力不断变大,内部的搏动也越来越急促,越来越猛烈,最终泥壳顶部宛如火焰喷发,喷射出一道七彩的光焰。 光焰中有祥云、兽首、草木、水波等图案,各种抽象的事物围绕着一柄剑型虚影载波载浮。 而这时候,杨牧云端着坩埚,将刚才熬制好的金属溶液顺着泥壳顶端喷发出的小孔倒进去。 杨牧云一边做一边讲解道:“给剑模封土的时候,四周一定要厚,但顶端一定要薄,这个薄弱处就像是生灵的脐带,是剑模内外交换物质和能量的纽带,明白吗?” 矮人们瞬间醒悟过来,原来刚才的喷发不是巧合,而是人为控制的。 这时候杨牧云又说道:“之前制作剑胚的脂膏遇火熔化、燃烧,化作精气燃烧,滋养模具,孕育剑灵,同时剑胚的形状会在模具中固定下来,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以金属为材为剑灵塑身。” 杨牧云注入金属溶液的时候不忘叮嘱:手一定要稳,注入金属的同时还要排挤出模具中的气泡,否则这些未排净的气泡会形成沙眼,就像人体从娘胎里就落下的先天残缺一样,影响武器的质量。 虽然是第一次做,但杨牧云有控制金属的能力,根本不可能出现气泡。 很快,模具中便灌满了金属溶液。 放下坩埚,用泥土将模具顶部的缺口封住。 接下来就是静待冷却成型,然后敲碎模具获得武器。 一次成型,这就是铸造的特点。 每一个模具只能使用一次,铸造的每一把武器都是独一无二的。 铁炉城城主凑上前来,小声问道:“主人,您之前在制作剑胚时用毛刷绘制的图案,难道是在赋予这把剑特殊的力量?” 杨牧云点头,“剑胚上可以绘制云纹、山纹、木纹、火纹、水纹、风纹、兽纹之类的图案,不同的纹路赋予的力量都有所不同。” 风纹、云纹代表轻灵、飘逸。 火纹、兽纹代表力量、凶戾。 水纹、木纹代表连绵、强韧。 …… 此外还可以书写文字,赋予武器特殊的能力。 杨牧云心中一动。 给信徒们施加的精神烙印跟铸剑术上记载的纹路极其相似,该不会也是某种“纹路”吧。 杨牧云手中浮现出一枚战技凝成的烙印,灌输信仰之力后手一挥送到泥壳中。 泥壳瞬间光华大作,之前火光喷发中形成的种种纹路幻影全都缭绕着烙印进行排列,和谐而有序。 当一切尘埃落定,泥壳竟然缓缓震颤起来。 随即,一道裂纹出现,从泥壳顶端直接裂到底部。 杨牧云心中一颤,完蛋,模具碎裂,铸造失败。 第一次上手就出糗,丢人丢大发了。 可是下一瞬,裂缝中光芒迸发,如若实质的光芒就像是在裂缝中插了一张金箔纸。 泥壳表面又出现诸多裂纹,然后光芒大放,泥壳崩裂,一柄长剑悬浮在砧台上方三寸之处,通体光芒熠熠,瑞气弥漫。 看造型,正是杨牧云之前用小刀雕刻出来的剑胚模样,就连剑刃、剑脊、剑锷和剑柄上面的纹饰也都和绘制的一模一样。 品相完美! 气息满溢! 虽然没有试剑,但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一把超出想象的强大武器。 杨牧云瞬间明白过来。 这不是失败,而是大成功! 如果铸造的武器品级低下,力量弱小,自身不足以破壳而出,需要靠铸造者敲碎泥壳。 可要是铸造的武器力量强横,自身迸发的力量就会破开泥壳,根本不需要铸造者的帮助。 古书上之所以没记载,是因为古人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大成功。 杨牧云刚要说些什么,却发现自己铸造的剑在发光,而且是无比熟悉的光芒。 规则之力。 自己完成铸剑术,获得铸造的规则。 这一次不再是三无光板神,杨牧云第一次知道了自己的神名和神职。 铸造之神,掌管铸造。 同时,杨牧云明白了与自己并列的其他神明:锻造之神、雕刻之神、绘画之神、酿造之神…… 集齐本系所有规则,可以凝聚权柄——造物! 【国庆快乐,求订阅!均订阅现在是180,如果能达到200,国庆七天保持四更如何?】 第246章 欢迎你加入大地神族 看到杨牧云身上浮现的光芒,矮人们瞬间明白怎么回事了。 “恭喜主人,贺喜主人!” 杨牧云点了点头,“我刚刚展示的铸剑术获得了铸造之神的神位,现在,我将铸剑术传与你们,希望你们认真学习、苦心钻研。” 随即,杨牧云将铸剑术的流程,每一个流程的注意事项,各种纹饰的书写笔画和含义,以及这些纹饰之间的配合、衔接等融汇起来,然后在其中加持一丝铸造规则之力,再醍醐灌顶教给矮人们。 在场的矮人们原本就是锻造宗师,基础扎实、经验丰富,改行铸造师上手很快,很多东西都能触类旁通,甚至举一反三。 “主人,制作剑胚的脂膏里能不能掺入魔兽牙齿、骨骼磨制的粉末?” “主人,剑胚上绘制图案的矿石颜料是不是可以用魔兽血液调制呢?” “主人,如果想要铸造一把水属性或者冰属性的武器该怎么操作呢?” “主人,我们铸造师是否也要以学徒、大师、宗师、大宗师的级别评定铸造水平呢?” 铁炉城城主看着成品剑蠢蠢欲动,“主人,要不要试试这把剑的威力?” 杨牧云点了点头,他也很好奇铸剑术铸造的武器威力如何。 然而,杨牧云的头刚点下去还没抬起来,一群矮人争相涌向砧台,你推我抢争着充当试剑人,甚至不惜老拳相向。 最后还是城主大人快人一步,抓住剑柄“嗷呜”一声,然后猛力的斩了下去。 只见一道霹雳般的剑光凭空浮现,剑刃上的纹饰瞬间亮了起来,剑身拖着一道匹练似的光芒一斩而下。 没有摩擦的火花,甚至都没听到碰撞的声音,剑身轻易斩入经受千锤百炼都不会留下一丝印痕的钢铁砧台,并且还能轻松的抽回来。 真正的削铁如泥。 这威力就连杨牧云自己都吓住了,不过是加持一个力劈华山的招式,竟然可以产生这么强大的威力?古代铸剑术铸造的武器威力也太恐怖了吧? 杨牧云都这么吃惊,更别提那些矮人了。 “大师也锻造不出这么强大的兵器吧?” “你太瞧得起大师了,宗师也锻造不出。” “锻造大宗师也不行,还是铸造术厉害!” 这时候,一个矮人耸动了一下鼻头,“什么气味?” “好像是烤肉味。” “哎呀,城主你的手怎么了?” 原来,城主握剑的手正在滋滋作响,还有一股股白烟袅袅升起。 城主呲牙咧嘴的说道:“忘了武器没退火,烫!” 众人瞬间醒悟,“难怪,我说城主刚才怎么喊得那么响。” 原来是真的疼啊。 “城主,你怎么还不松手啊?” 城主用痛并快乐着的语气说道:“这兵器在吸我的血,好像是传说中的滴血认主。” 随即城主跪倒下去,“主人,是我的失误,玷污了这把神器。” 杨牧云摆了摆手,“随手之作,赏你了。” 城主顿时高兴地合不拢嘴,有了这把剑,自己在族中的地位也就超然起来了,再有哪个老家伙敢仗着年纪和辈分倚老卖老,自己就拿出神明亲手铸造的剑。 咦,主人好像还没给剑命名。 主人呢,怎么一转眼就走了? …… 铸造术的种子已经播下去了,接下来就看矮人族怎么将这一门手艺完善并且发扬光大了。 同时杨牧云给徐宏发布新任务,搜集各种古剑相关的资料,包括文字、图片以及实物。 某些流失到国外的文物也没关系,给个地址就行,杨牧云会亲自上门借物。 因为杨牧云发现,《欧冶子》这本竹简上记录的东西都是真的。 铸剑的步骤、纹饰的绘制全都真实可行,那些专家们认为只是装饰作用的纹路也都有着匪夷所思的功效。 地球上大环境改变了,这些纹饰真的就只剩下装饰意义了,但是拿到小人世界依旧可用,而且非常好用,杨牧云希望得到更多的纹饰。 除了古剑,杨牧云对青铜器也萌生出兴趣。 毕竟铸造术盛行的年代除了铜剑还有铜鼎。 鼎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而且鼎上有各种繁复精妙的图案和纹饰,这些东西都有研究价值。 杨牧云仔细观察过走地鸡晋升蜕变。 得到拉玺达恩赐之后小鸡仔身体吸附大地之力凝成一个土壳,然后各种力量在土壳中回环荡漾,通过某种奇妙而又复杂的方式使得小鸡仔从普通肉鸡变成拥有土系魔力的走地鸡。 铸剑术也差不多。 魔兽脂膏雕刻的剑胚就像是胚胎,其上绘制的各种图案、纹路就是掌控胚胎发育的遗传物质,在煅烧过程中释放出各种回环激荡的能量,塑造剑的“灵”和“肉”。 外表泥壳上的各种符文篆字也是同样的道理,都是为了给剑胚赋予力量,令其蜕变。 所以,铸剑术铸造的武器天生自带灵性,与锻造术千锤百炼打造出来的死物截然不同。 还有一点就是,给物品加持烙印的话,铸造物的接受性更强,几乎能和烙印100%融合,比如刚才铸剑时加持的力劈华山烙印,就像是给眷属醍醐灌顶一样,完全接受、完全消化。 而普通物品,加持的烙印能保留30%就不错了,一大半力量都消散了。 按照杨牧云的观点,锻造术就是把面粉揉成面团,轧成面条,烤成面包,蒸成馒头,炸成油条…… 虽然技法上各有不同,但归根究底还是面制品,兜兜转转依旧是量的变化。 而铸造术是质的变化,就像点石成金,充满了不可思议的变化。 没错,就是炼金术的感觉,却又有所不同。 炼金术是通过材料内的物质和能量进行置换、融合、异变,而铸造术除了材料自身的物质和能量,更多的是吸收外界能量蜕变、提升。 想到这,杨牧云心中一紧。 炼金术属于魔法、奥术的范畴,与造物权柄有小部分重合。 而规则、权柄的争夺,从来都是以这些小部分重合的区域为跳板进行的。 比如光明神与火神的争夺就是从圣火开始的。 杨牧云如果与北方四国战斗的话,势必会对上光明神,而双方的战斗也必然从圣火开始,因为杨牧云第一个规则就是创造打火机获得的。 同样的道理,身为铸造之神的杨牧云肯定会和炼金之神因为掌握的规则有小部分重合,肯定会打起来。 杨牧云真的很想要炼金术,炼金之神不打过来杨牧云也要打过去。 一路胡思乱想着回到部落,令杨牧云意想不到的是,拉玺达竟然蹲在部落中迎接自己。 刚降落下去便听到拉玺达说:“年轻的野蛮人,欢迎你加入大地神族!” 第247章 五感六识之外的视角 “欢迎你加入大地神族!” 听到这话,杨牧云心中生出一种游戏里“欢迎加入xx公会”的感觉,好像很多工会也都是以家族自称,比如最有名的葬爱家族。 “拉玺达女士,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个?” “因为你拥有了神位和神职,而且比较倾向于大地。” 杨牧云顿时明白拉玺达说的是铸造之神的神位,铸造过程中大量使用泥土某种意义上讲,铸造出来的物品就像地里的庄稼,也都是大地的产物。 拉玺达接着说道:“当然,你也可以组建自己的神族,或者加入群其他神族,没有任何影响。” 杨牧云连忙高举双手,“不不不,我喜欢大地。” 拉玺达顿时笑了,“放心,大地神族不会亏待你的。之前只是我个人帮助你,能够动用的资源十分有限,但是你加入大地神族后,就能获得整个大地神族的帮助。” 杨牧云顿时一喜,“咱们大地神族有多少强者?又有多少地盘?” 拉玺达很遗憾的摇了摇头,“大地神族的地盘很大,名义上讲所有的陆地都属于大地神族管辖。大地神族的强者也很多,陆地上生活的所有生灵都是大地神族所辖。天空神族、海洋神族也都屈居大地神族之下。” 杨牧云听到这话心潮澎湃,有种萌新刚进游戏就混入第一大工会的感觉。 然而这时候拉玺达来了个“但是”。 “但是……大地母神一直在沉睡,所以大地神族的势力逐渐衰落,所属强者要么改投天空和海洋,要么自立山头,创建自己的势力,大地也成为了众多神明角力、争霸的战场。” 杨牧云心中一万只羊驼。 这算什么,光杆司令? 拉玺达低下头,近距离盯着杨牧云的眼睛,瞳孔中浮现出琥珀色的光芒,透过那光芒似乎能看到一方广阔的世界,而杨牧云的影子也清晰浮现在其中。 “年轻的野蛮人,大地母神只是沉睡了,并不是陨落了,当她再次苏醒时,大地神族依旧是最强大的存在。而且,大地母神依旧有很多虔诚的信徒,不仅北地,文明世界也有很多信仰大地的生灵。” 杨牧云笑着说道:“我加入大地神族并不是因为这些原因,而是因为您,拉玺达女士。哪怕大地神族一无所有,受到全世界的追杀,我依旧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拉玺达定定的看着杨牧云,随即重重点头。 “这是大地神族的信物,你收好。” 杨牧云愕然,又是一枚指环,想来应该是土之指环了吧。 看了一眼杨牧云手上的另外三枚指环,拉玺达说道:“火之指环、风之指环只能调动普通的元素力量,对凡人而言很不错,但对神明来说不值一提。大概也就相当于一个大号的打火机。” 拉玺达知道打火机,在其看来,风之指环和火之指环也就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工具,拥有它的确会方便许多,但是没有它也影响不大。 “你手上的龙之指环就比较重要了,其中蕴含有一丝金属规则,所以你才能通过它掌控金属,并借此获得了多种规则。同时,它还是龙神的象征,你今后遇到龙族的话,出示这枚指环会得到对方的尊重和帮助。” 听到这话,杨牧云惊讶的看着手上的龙头。 龙神就是给这枚指环镀了层金,本以为是手上最垃圾的,却没想到反而是最珍贵的。 不过拉玺达说的没错。 如果不是这枚掌控金属的指环,杨牧云根本没法顺利的制造煤气罐和打火机,也不可能这么顺利的创造出铸剑术。 只不过龙神很抠门,给的规则也只有一丝丝,制造玩具没什么问题,但是想像万磁王那样毁天灭地,想屁吃。 如果龙神给的是一点点,那么拉玺达给的就是亿点点了。 “这是大地神族的象征——当然,你也可以将它变化成任何你喜欢的模样,可以是武器,可以是饰品,也可以是铠甲。只要佩戴着它,就是大地神族的一员。至于它的功能,你戴上就知道了。对了,要先滴血认主。” 杨牧云没有多想,立刻咬开手指完成认主。 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涌现出来,大地徽章就像是自己的第三只眼、第三只手、第三只耳,第二个鼻子…… 总之,杨牧云感觉自己在视听嗅味触的感官之外又多了一个感知的途径。 这个视角没有具体的视线、视野、视距等,而是以自己为中心,方圆千步范围的一切都能清晰感知到。 岩石、泥土,以及依附在土地上的植物、昆虫。 杨牧云清楚地感知到了种子奋力拱破土壤的沙沙声,感受到了飞鸟扑击昆虫的凌厉,感受到了人们行走时发出的脚步声。 许久之后,杨牧云缓缓抬起头,涣散的瞳孔缓缓凝聚。 “这就是大地的视角吗?” 拉玺达点头,“你现在能感知的范围还很有限,但是在你感知的范围中,你无所不知,并且无所不能。你不是想掌控泥土和岩石,制造城堡吗,现在可以了。” 听到这话,杨牧云一阵激动。 重新沉入大地之戒中,然后按照拉玺达的指引将意念集中到某一个小草上,那小草立刻疯狂摇摆起来,将草叶上的虫子都吓跑了。 杨牧云将意念集中到泥土上,然后控制泥土向上隆起、隆起、再隆起…… 刚开始杨牧云还很生涩,可是在拉玺达的调教下,杨牧云迅速熟练起来,并且进入状态,无需指引自己主动操控。 熨衣服一样将凹凸不平的土地平整一下,挤痘痘一样将埋在土壤中的石头挤出去,然后让石头自己翻滚着移动到指定位置。 干了一会儿,杨牧云突然生出力不从心的疲惫感,精神也一阵恍惚。 杨牧云顿时暗骂一声,这能力好是好,但消耗太大了,还不如派猪头人过去干。 大地之力只能用来做一些特殊的事情,拿来搬砖得不偿失。 然后杨牧云控制石头,想要将石头变化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可是任凭意念怎么驱动,石头都是纹丝不动,更别说变成流水一样随意揉捏了。 拉玺达将一块石头递给杨牧云,“你的能力范围有限,而且会随着距离延伸不断衰减。” 杨牧云接过石头揉捏了一下,果然像和泥巴一样随心所欲。 这时候,拉玺达传给杨牧云一段咒语,并且笑着说道:“试试看。” 【四更奉上,当前均订186,多来点订阅吧,拜托了】 第248章 这个能力很有前途啊 杨牧云一直以来都是走的物理路线,近战靠拳脚,远程靠飞剑。 虽然得到了佛门修行体系,但时日尚短,目前掌握的仅仅是低武层次的拳脚功夫,以及少部分中武层次的内功心法,如来神掌、大威天龙之类的高武技能还没摸索出来。 所以呢,杨牧云还是第一次真正施展法术。 在拉玺达的指引下念完咒语,杨牧云手中的石头立刻蠕动起来,随即拉伸、膨胀,生出手脚和脑袋。 拉玺达解释道:“这是召唤土元素,它会执行一些简单的指令,帮你巡视、警戒,或者触发某些危险的陷阱,还能帮你抵挡致命的伤害——放心,土元素不会死亡,即便被打散了也是重新回到大地中,等待你下一次召唤。” 杨牧云摸了摸下巴,“召唤元素傀儡,好像水元素、火元素也都有同样的法术吧?” 拉玺达摇了摇头,“无论水元素还是火元素,都是消耗能量而存在的,尤其是火元素,消耗能量更多,消耗速度也更快。而土元素不消耗能量微乎其微,甚至是零消耗,这就是大地系法术的优势。如果不被破坏,它可以存在千年、万年。” 同样是召唤元素傀儡,土元素待机时间最长,而且拥有实体,可以抵挡物理伤害和魔法伤害,不像水元素和火元素,都是虚假的舍身救主。 然后,杨牧云将掌心中的土元素傀儡放到地上,通过意念命令其立正、向左转、向右转、向后转。 土元素傀儡全都灵活的做了出来。 杨牧云暗笑,“向前转。” 土元素傀儡瞬间宕机,站在原地不动了。 拉玺达说道:“土元素傀儡执行的不是你的语言命令,而是你心中的想法,如果你自己都不能理解这个指令,它也无法做出相应的回应。” 然后,杨牧云在拉玺达的指点下教导土元素傀儡吃饭。 只见其抱着一块石头,然后就像吃果冻一样,将石头吸入到自己体内,土元素傀儡则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大。 转眼间,土元素傀儡就生长到跟杨牧云差不多的六尺身高,相当于一米八大高个,随即杨牧云开始处理土元素傀儡身体上的细节。 身材匀称,双腿修长,身体呈现出s型曲线,棱角清晰的立体五官,黄金分割的曼妙身材。 杨牧云觉得,如果给这个土元素傀儡穿上衣服,带上假发,再配上小件饰品,就是一个做工精良的手办了。 emmm…… 不能太暴露了,于是土元素傀儡又抱起一块石头,身上蠕动着凸显出铠甲的纹路。 “广播体操,伸展运动,跳跃运动、跳跃运动、跳跃运动……” 不错,很智能! 想到“智能”这个词汇,杨牧云心中一动。 卧槽,这分明是人工智能嘛,而且因为是大地徽章召唤的元素傀儡,智能程度非常高,不像普通魔法师召唤出来的全都是人工智障。 从这个法术的名字就可以体会——召唤元素傀儡。 大地神族可以赋予石头智能,顺手灌输点思想又有什么难的。 “拉玺达女士,世界上是不是沉睡者很多土元素傀儡?” 拉玺达点了点头,“你很聪明,所以不要低估大地神族的力量。大地母神即便沉睡了,大地神族依旧可以有序运转、传承。” 杨牧云不在乎这些,他只在乎大地徽章还有什么好玩的功能。 但是拉玺达遗憾的摇了摇头,“差不多已经够用了,大地徽章赋予你大地的规则,至于怎么使用这个规则,全靠你自己的摸索。” 大地之心,感知大地,掌控大地。 这个能力可以衍生诸多魔法,比如掌控泥土或岩石形成地突刺、陷坑、流沙、沼泽、地牢、尘暴、石墙,甚至地震等。 还可以凝聚土元素形成石肤、岩甲,守护特定目标,或者制造滚石、落岩等攻击指定的敌人。 掌握规则之后,诸多土系魔法都是信手拈来。 召唤傀儡…… 说傀儡不太准确,因为这相当于凭空制造一个人,而且可以教导其各种知识、能力,即便本体被摧毁,傀儡也会回归大地,等待下次召唤。 杨牧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我能召唤多少个元素傀儡?” 拉玺达回答道:“这个要看你的承载能力了,努力修炼提升吧。” 拉玺达离开后,杨牧云不断召唤元素傀儡测试自己的极限。 到达5个的时候,自己的头开始有点沉重,就像感冒了一样,但是勉强还能指挥元素傀儡。 到达8个的时候,杨牧云眼前开始出现飞虫,还有一闪一闪的细小光点,与元素傀儡的沟通出现问题,变得时断时续。 学秦始皇一样搞千军万马的梦想破灭了。 杨牧云挥手,除了第一个元素傀儡,之外的七个瞬间没了灵智,只余傀儡的躯壳立在原地。 没了元素傀儡的压力,杨牧云瞬间头脑轻松、思维活跃。 再一挥手,那七个空壳傀儡也化作泥土,重新融入地下。 唔,这个能力不错。 元素傀儡的身体和灵智是可以分开的,灵智脱离后身体就会像雕塑一样立在原地。 按照拉玺达的说法,元素傀儡的身体可以不断强化提升。 比如使用特殊的石材,比如不同颜色的石材,就可以带来不同的肤色以及手感,啧啧…… 或者在石材上加持刻印、铭文,可以增强元素傀儡各方面的属性,如果元素傀儡培养得好,其实力甚至可以媲美神明。 都说美人如玉,可是谁又见过真正的玉人呢? 杨牧云觉得,自己可以早出来一个。 正好王金龙为了给雕刻做掩饰搜集了一屋子石头,是时候去借点了。 打开空间通道,确定对面安全,杨牧云开始搬运物品。 从铁炉城定制的零件一项项运到对面。 除了零件,杨牧云还将元素傀儡带了过来。 然后四处观望,寻找合适的岩石材料。 这时候,收到消息的王金龙赶了回来,刚进屋子就看到了杨牧云,以及杨牧云身边的元素傀儡。 咦? 神使大人又带了个生面孔过来?还是个异域风情的美女? 这是什么特殊种族?跟神使大人是什么关系? 第249章 这些石头我全都要了 杨牧云指了指旁边装零件的大箱子,“五套,一模一样的。” 王金龙将写有编号的箱子收起来,然后咳了咳说道:“神使大人,这个高达手办的组装方式有些奇怪,那群人照着图纸,愣是三天没拆开,等他们拆开以后重新组装,结果发现多了几个零件,然后又拆装几次,零件总是莫名其妙多出来几个,彻底搞蒙圈了。” 杨牧云心中暗道:这并不是什么真正的高达,而是一种类似搭积木的玩具,是使用齿轮规则调整零件精度的时候脑子里不由自主就浮现出来的。 其中不仅有传统的机械结构,还涉及到榫卯、攒边等木匠工艺,更有类似魔方的变化,还有些杨牧云也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这个小玩意确实精妙,专家拆不开也情有可原,因为某些部分一旦拼接完毕是根本拆不开的,专家们既然拆开了,那只有一个解释——拆坏了。 “五套玩具你收着,以后我不会再做这些小玩意了。” 铁炉城已经被收编成为杨牧云的眷属,而且集体从锻造师转行为铸造师,玩具零件这种没技术含量的活不会再干了。 王金龙立刻回答道:“那,我先给他们送去一套?剩下四套留着。” 杨牧云点头,“再送一套玩具过去,换点稀有的石头,你试探着问问,能不能给一点月岩。” 国家前段时间登月成功,还带回了大批的月球岩石样本,这东西是真正的“天上仅有、地上绝无”,珍贵的很,杨牧云也有点好奇,想弄点玩玩。 能要到最好,要不到也没什么。 “还有……”杨牧云说道:“买点玉石、翡翠之类的,钻石也给我买一点。对了,你现在有多少资金。” 王金龙立刻回答道:“现在手上资金宽裕,有五千多万。” 听到这个数字,杨牧云差点蹦起来。 “多少?” “五千万!”王金龙重重回答道,随即解释说:“咱们跟徐福记减肥药那个广告纠纷嘛,徐福记不知道怎么想的认错了,赔了五千万过来。这事简直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 杨牧云倒是知道怎么回事,徐宏已经猜出王金龙的靠山了,这钱不是给王金龙送的,而是给“系统”送的。 “对了神使大人,徐福记想跟咱们农场搞合作,一起培育优良作物,开发绿色农业。” 然后王金龙说起了徐福记药业集团开出的条件,优越得不能再优越。 徐福记药业集团出钱出人出设备出技术,干最多的活拿最少的钱,王金龙啥也不用干,当个甩手掌柜就行。 “神使大人,这事有点古怪啊,天上怎么可能掉馅饼呢。我觉得不稳妥,还是拒绝了吧。” 杨牧云却说道:“答应他,跟他合作。” 徐宏是研究长生不老的,玩的时候基因突变,全人类进化,这种大牛蹲下身子种菜养鸡根本就是大材小用。 不过有徐宏这个壳子做掩饰,牧云农场弄出什么稀奇古怪的新品种也好解释了,“研发”新品种的步子可以稍微大一点。 随即,杨牧云又询问起沙雕视频和赘婿小说的情况。 这一块深耕许久了,可就是不见收益,根本没培养出几个信徒。 王金龙也叹息道:“神使大人,现在跟风和模仿的太严重了,咱们的歪嘴系列又不接广告,跟风的人又都舍得砸钱做推广,导致咱们热度下降的厉害,而且他们什么广告都接,歪嘴系列口碑被败坏完了。” 对这事杨牧云也没什么好办法。 网红窜起来的快,过气的也快,就像“肌肉金轮”,刚开始时候全网爆红,现在观众们已经麻木了,很多人甚至开始反感这个词,“歪嘴龙王”更不用说,都快成过街老鼠了。 “肌肉金轮”、“歪嘴龙王”这两个形象的潜力已经被榨干了,必须弄点新玩意才行。 杨牧云打开电脑随手搜了搜,随即疯狂码字。 王金龙果断挪开视线,因为紧盯着屏幕的话,最多半分钟,自己就得头晕。 转头看向跟着神使大人过来的新人,王金龙琢磨着,这好像是石头啊。 感受到王金龙的注视,新人抬起头来。 看到石头动了,尤其是与那双呆滞无神的眼睛对视时,王金龙差点一屁股坐到地上。 正在码字的杨牧云随口说道:“我的小跟班,不用管它。好了,你过来看看。” 王金龙翻看文稿,仔细琢磨,这应该就是一个三五分钟的小短片,而且这个小短片应该取自《白蛇传》,却又对其进行了魔改,剧情变化得厉害。 “神使大人,您的意思,让我演法海?” 杨牧云点了点头,“没错,史上最豪横法海,你的绰号就是‘大威天龙’了。这个短片可以当做一个预告片,等热度起来了,咱们再拍完整的片子。” 听说自己要拍电影,王金龙是既兴奋又紧张。 之前拍沙雕视频赚足了人气,可小视频和大电影之间的差距十万八千里,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王金龙开始担忧,自己能驾驭得了法海这个角色吗,自己手上这点钱够拍摄的成本吗,万一票房扑街血本无归怎么办。 杨牧云却压根就没想过这些,他拍短片或者将来拍电影什么的压根不是为了挣钱,而是为了搜集信仰、壮大规则。 现在获得了佛的规则,正好可以借大威天龙来宣传自身,这个路子走通的话,以后多拍点和尚相关的电影,继续加大宣传。 即便国内不感冒,还能拿到外面放,国外有很多崇佛的国家,信徒亿万,简直就是信仰的蓝海。 少林寺藏经阁里有众多江湖传闻、武林轶事的记载,各路大侠的生平等等,这些全都是素材。 还有各种拳脚功夫、枪棒功夫的秘籍,都可以拍成电影。 只要在其中加入自己的形象、字号,就能获取更多信仰之力,滋养壮大佛的规则。 虽然不想当和尚,但杨牧云不得不承认,当前阶段自己手中最强大的力量就是佛规则。 体系庞大、技法周全,从低武层次到高武层次都有对应的力量,其中的因果轮回等等,甚至进入到超武范畴。 只可惜,少林寺底蕴有限,所收藏的功法秘籍也就截止到中武水平,各种咒文、手印、心印要么残缺不全,要么语焉不详,还需要慢慢整理、参悟。 而如果不断壮大佛家规则,就能自上而下贯通诸多法门,比自下而上参悟推演轻松千百倍。 而壮大佛规则的任务,还是得靠地球这边,靠王金龙这个网络红人。 打发王金龙离开的时候,杨牧云不忘说道:“屋里这些石头我用了,你再弄一批吧。” 王金龙“哦”了一声,心中琢磨着,神使大人能用多少,顶多也就一两块吧。 结果等他再次回来的时候发现,屋里的石头一块不剩。 更无语的是,地上的瓷砖都少了两块。 第250章 杨老师的神器照相机(三更求订) 有了充足的原料,杨牧云沉迷到制作1:1人形手办的乐趣中。 各种石材粉末被土元素傀儡吸入身体中,然后自由变换颜色,不仅能变形,还能变色。 只要身体中储存的石料足够多,就能变化出几乎所有想要的色彩。 而且,矿石中含有金属成分,这就导致土元素傀儡可以拥有金属的质感,杨牧云控制土元素傀儡变成终结者和变形金刚,全都有模有样。 尤其是变形金刚变形的过程,杨牧云结合高达手办,为土元素傀儡加持齿轮的规则,细节部分变得更加详细、精致、逼真。 虽然这种细节华而不实,没有任何实用价值,但它好看。 可以用来搞特效,做电影。 杨牧云甚至都想好了给大威天龙短片中制作的特效场景。 原版大威天龙因为年代久远,条件有限,道具和特效都很粗糙,如果由杨牧云重新操刀,不说别的,场景、道具、特效绝对拉满。 我们不玩虚的,我们都来真的,连绿布都不带上的。 甚至王金龙本人也能通过土元素傀儡代替,王金龙只用补拍一些镜头即可,其他高难度动作和法术对轰的场景都由杨牧云自己完成。 万事俱备,就差一个可以在小人世界使用的摄像机了。 针孔摄像机倒是便携,而且清晰度也能达到4k,但杨牧云还是不满意。 正好自己手上有金属规则、齿轮规则,制作零件有特殊的加成,而且大地规则可以自由控制泥土、岩石,制作玻璃镜片没有任何问题。 但凡涉及精度的东西,杨牧云都拥有碾压的优势,什么蔡司,什么徕卡,等我学会了,你们都一边凉快去吧。 至于设备中的电子元件,杨牧云暂时无能为力,要么靠同行衬托,直接从成品上拆或者找国内厂家定做,要么搞个纯机械的。 就这样,拆坏一堆机械照相机后,杨牧云弄出来一个成品纯机械照相机,每一个零件都加持有规则,灌输有信仰之力,是一个真正的神器。 快门咔嚓,一道熟悉的白光浮现在照相机上,随即杨牧云信仰空间中又多了一个规则。 是一道光。 黑白两色的光芒之中有一道道比彩虹更加绚丽的光彩。 这道光芒刚出现在信仰空间中就被佛轮吸引,附着在佛轮上。 随即,金色的佛轮变得五颜六色、宝相端庄,佛轮上缭绕的金色火焰也飘逸出七彩光芒,信仰空间中的金色佛光也变得像极光一样,瑰丽、梦幻。 杨牧云心中暗道:这齿轮也太牛逼了吧,什么都能收。 拥有了光影的规则,再拿起照相机时顿时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镜头里的世界更加辽远、广阔、清晰、真实,几万步之外的一棵小草,竟然清晰看到了其叶片上的绒毛,以及叶片中丝线状的脉络。 速度达到一定程度可以感受到音障的存在,真实度达到一定程度似乎也触摸到这种“障”,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杨牧云忍不住怀疑眼前的景象是不是一张图画,甚至伸出手抓了抓,想要捅破这张图画,看看后面是什么…… 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感觉,杨牧云不由自主的喃喃道:“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让杨牧云惊讶的事情出现了,照相机上竟然浮现出八个蝇头小字,不是阳文,也不是阴文,而是镭射光线的效果。 咔嚓按动快门,又将眼前的画面记录下来。 正准备回去冲洗照片,可是这时候对讲机中传来蛙人的叫喊。 “打架了,打架了,打起来了。部落西边红松林,快来人。” 对讲机中顿时传来一连串兴奋的吼吼声。 杨牧云知道蛙人的性子,于是问道:“谁打起来了?有没有攻击你们?” 蛙人立刻说:“红松林这里有个洼地,之前洪水把这里淹了,这几天洪水退去,洼地里落了不少魔兽尸骸,还有其他杂七杂八的东西,一群兽头人为了争夺资源打起来了。我们不敢上,暂时还没挨打。” 末了,蛙人补充一句,“主人,要不要我们上去挨顿打,这样也有对他们动手的理由了。” 杨牧云骂了一声滚。 考虑到红松林离部落不算远,也就二三十里,杨牧云纵身飞上山头,照相机对着红松林的方向看了过去。 调整焦距,很快,红松林的景象就现了出来。 洪水给红松林带来灭顶之灾,一半的面积都泡在水中,可洪水也给这片土地带来厚厚的淤泥,使得这片土地更加肥沃。 同时,洪水中裹挟了大量果实、种子,还有各种根茎,以及兽类尸骸,其中不乏强大的魔兽。 洪水退去,很多水中生物被困在了低洼处的水塘中,水塘蓄水性差,没有水源补充每时每刻都在下降,个头庞大的鱼鳖都已经露出脊背,不安的翻腾着,躁动着。 仅剩不多的浅水又被几千个水生生物一通搅动,变得浑浊、泥泞,泥糊覆盖在身上,也无法辨认那些鱼鳖原本的相貌。 水塘周围已经聚满了野兽、兽头人,还有魔兽,它们不断地对峙着、嘶吼着,而且随着时间推移,还有越来越多的野兽、兽头人、魔兽向这边赶来。 杨牧云发现,镜头下的泥潭中有一个特殊的轮廓。 单凭肉眼肯定看不出来,但是透过镜头时隐隐约约能看到一个特殊的存在。 不断有兽群按耐不住冲入泥潭,有的野兽运气好,按住一条小鱼开始啃食,或者扒拉到什么果实就吞入腹中。 运气不好的野兽直接被泥浆中的生物摁住,一阵挣扎之后咕嘟咕嘟消失不见,只余下一团血花缓缓飘散。 兽头人和魔兽智慧更高一些,谨慎着不敢轻举妄动,想要等待水位进一步下降,让水中的生物失去反抗之力。 但周围的竞争者越来越多,继续等待下去只能望着到最的食物飞走。 于是,有些魔兽按耐不住动了起来,兽头人们也纷纷冲入泥浆中,翻找果实、魔兽尸骸,捕捉鱼鳖等。 所有的东西都包裹着泥浆,谁也分辨不出东西的好坏,但拿到就是赚到,随便捞到一个东西就填入口中,更有兽头人和魔兽为了争夺战利品大打出手。 混战一起,局面再也无法控制。 不断有水生生物、兽头人和魔兽被击杀,也有一些兽头人和魔兽因为吞服异宝,在生死关头激发异变,临阵突破,还有水生生物吞食魔兽后体型膨胀,大杀四方。 这一切都被杨牧云看在眼中,记在心里,只是杨牧云的目光始终都盯着那一团模糊的轮廓。 就在杨牧云怀疑是不是镜头出了问题时,那轮廓动了。 第251章 开枝散叶和繁衍后代(四更求订) 地面震荡,泥浆翻滚,就像一锅沸腾的水,咕嘟嘟冒泡,无数潜藏在泥浆深处的鱼鳖和瓜果全都被翻了出来,抛上空中。 身在其中的生灵或许感受不到,但杨牧云在几十里外看起来就像是在看大厨炒菜颠勺,手腕一震,锅里的肉菜全都高高抛起。 杨牧云咔嚓按动快门记录下这一瞬间。 泥浆中厮杀混战的魔兽和兽头人们先是一阵狂喜,随即争抢翻上空中的猎物,可是紧接着它们发现自己也被抛上空中。 没了脚踏实地的感觉,兽群惊恐的吼叫着,四肢不断蹬弹想要寻找可依靠之物。 成千上万的鱼鳖,再加上数以万计的野兽、兽头人全都定格在了空中。 这时候,一条条似触手又似根须的事物从地底刺出,一阵挥舞缠绕,空中的事物全都被其捆缚,然后又嗖嗖向下回缩,诡异的没入地下消失不见。 鱼鳖不见了,野兽和兽头人也都不见了,只剩下泥浆和无数木石杂物。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也太突然,如果不是有照片记录,杨牧云都会觉得自己眼花了。 原本嘈杂纷乱的泥潭瞬间寂静下来,好一会儿才传来“扑通扑通”的重物坠落声。 泥潭范围所有的血肉活物都被吞噬一空,反倒是那些树木、瓜果、石头之类的留了下来,重重砸在泥浆中。 杨牧云通过镜头观察了一下,发现那个阴影轮廓已经消失不见,于是拿出对讲机向蛙人下达指令:“敌人消失,打扫战场。” 随即,杨牧云御剑飞行,直插红松林。 自己家门口竟然有这么一个庞然大物,而且自己一直都没发现。 进入到红松林范围,杨牧云立刻将意念沉入大地徽章,脚下的土地瞬间成为杨牧云感官的延伸,意念飞速扩散开来,很快就找到一团强大的意念。 “尊敬的大地守护者,您在寻找我吗?” 听到脑海中响起的声音,杨牧云没有任何意外。 红松林距离拉玺达之前藏身的断崖地带相隔不远,杨牧云猜测,这个家伙和拉玺达有些关联,现在见其道出大地徽章,更加坚信了自己的猜想。 “不,只是过来打个招呼。” 这时候,杨牧云听到一阵哗哗的树叶摇晃,随即便见到面前的树木左右横移。 没错,左右横移,向两边挪开。 那情形就像是树木长在花盆中,花盆下又安了滑轮和导轨——这种道具在电影拍摄中经常用到。 然而,杨牧云瞥了一眼,什么也没有。 完整的地面,茂密的草木和苔藓,落叶中还能看到大大小小的蘑菇。 树木移动,这些地表的草皮却依旧保持完好,没有任何撕裂和破损。 杨牧云顿时明白,对方很可能也拥有大地徽章,可以动用大地的规则,而且对方在对大地的控制上比自己更加精妙、娴熟。 障碍移开,一个巨大的树木出现在杨牧云眼前,从外表看不出树的种类,但是能看出,这绝对不是一棵寻常的树。 不寻常到,近在咫尺的野蛮人从来没听说过的它的存在。 树干上粗糙的树皮缓缓蠕动,出现一张抽象的脸孔,青色的枝丫低垂下去,仿佛两条弯眉,两个类似凸起的树瘤就像眼睛,树皮上裂开的天然纹路就成了嘴巴。 在这个嘴巴下是密密麻麻的生灵。 没错,就是之前在泥坑中争斗的鱼鳖和兽群,此时全都躺在地上,不断哀嚎、挣扎,并且朝杨牧云悲鸣,恳求救援。 这些魔兽比杨牧云之前遇到的血睛白额虎、炽焰双尾虎、巨钳蟹、矛嘴鹮等都要强大,然而在大树面前就像案板上的鱼虾,毫无尊严。 大树说道:“不要惊讶,我现在正处在一个关键的时刻,需要积攒能量晋升,平常我连虫子都不伤。” 说话的时候,口中伸出一股股白色的须状物,芽白色的长须扎进动物身体中,血肉之躯一点点干瘪下去,最终只剩下一个空壳。 鱼虾之类的鳞甲连空壳都没剩下,全都被大树吞噬了。 但是大树苦恼的皱着眉头,“不够,还是不够,真是苦恼啊。这样的机会可不多,一百年都遇不到一次。哎,看样子我注定等不到那一天了。” 杨牧云亮出自己的大地徽章,“你需要血肉的话,或许我能帮助你。” 大树也亮出自己的大地徽章,“我确实需要血肉,也无法拒绝你的帮助。作为回报,我可以帮助你三次。” 杨牧云回答道:“可以!” 大树将三片叶子送到杨牧云身前,“我是树人,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三千年。你可以叫我三叶,因为我刚诞生时身上只有三片叶子。这三片叶子就当是我给你的信物。” 杨牧云郑重收起叶子,随即说道:“我是野蛮人,就在旁边的部落,生活了大概十一年吧。你可以叫我云。” 大树惊讶了一下,“才十一年就成为了神明,唔,赞美大地母神。” 又说了几句,杨牧云告辞离开。 刚回到部落就看见拉玺达。 “你见过它了?” 杨牧云点头,“树人吗?嗯,我以前从没见过这样的生灵。” 拉玺达说道:“它是一棵生命树,只可惜它太年轻了,即便这次晋升成功,也很难在冰河时代中存活下来。” 生命树? 杨牧云问道:“是传说中精灵族守护的那种生命古树吗?” 拉玺达点头,“精灵有很多种,守护生命树的一般是草木精灵,她们都是从生命树上诞生的,生命树是它们的父亲、母亲,也是它们的家园。只可惜,你见到的那棵生命树想要孕育精灵还得数千年的成长和上万年的积累。它注定等不到那天了。” 杨牧云问道:“它不会离开吗?树人既然是人,应该能脱离土壤行走的吧。” 拉玺达摇头,“离开熟悉的土壤它就是行走的猎物。最好的结局就是将所有精华凝缩成一颗种子,待到冰河时代过去,重新种下开始新生。” 杨牧云心中一动,“它是不是已经委托你把种子带走了?” 拉玺达点头,“它比较信任我。如果是其他生灵,很可能禁不起诱惑,将它的种子吞食了。生命之树的种子,相当于顶级魔力果实了,可以令食用者拥有神之躯体。” 杨牧云啧啧称赞,这可是孕育一个种族的母树,其中的生机该多么庞大,而且是纯粹的生命力,生命可以直接吸收,没有任何副作用。 传说中的长生不老药也没这么强大吧。 “年轻的野蛮人,你如果不嫌它累赘,可以试着收养它。虽然它不能为你开枝散叶,繁衍生命,但它散发的生命气息对周围的生灵都有极大的好处。” 开枝散叶、繁衍生命这话听着有点奇怪啊。 不过累赘这话从何说起?谁会嫌生命树是累赘呢? 拉玺达说道:“它浑身都是宝,一旦出现在你的部落中,会有很多生灵窥伺,带来源源不断的麻烦。你要考虑清楚了。” 第252章 就是想问一声还有谁 生命树成长到到一定阶段会开花结果,每一个果实都是一个生命,成熟之后瓜熟蒂落就是一个精灵,而这些精灵会依附生命树建造自己的家园、部落。 而如果没成熟就被采摘,就是人参果树了。 一颗人参果有多么重要? 猴子也就是偷了几颗果子,镇元子果断翻脸,然后矛盾升级,孙悟空倒拔人参果树,最后还是观世音亲自出手才平了这场事。 一颗果子尚且闹出这么大的风波,更何况一棵无主的果树。 杨牧云已经明白拉玺达口中“源源不断的麻烦”是什么意思了,也明白了为什么拉玺达对近在咫尺的生命树极力掩藏,只字不提。 如果不是自己恰好用照相机拍到了生命树捕食,进而过去探索,很可能永远也不知道这东西的存在。 不过权衡利弊之后,杨牧云还是回答:“我希望它能来部落中。” 杨牧云不知道会有什么麻烦,但用脚后跟想也知道在人参果树下修行会有多么大的好处,要不然镇元子怎么会在院子里囚禁着一棵树呢。 释迦牟尼在菩提树下顿悟,牛顿在苹果树下得道,华盛顿在他爹种的枇杷树下学得落樱神斧,杨牧云在人参果树下修行,怎么也不能比前面几位混得差吧。 而且修行这东西原本就是争夺。 与天地争夺,与同类争夺,与异族争夺,天上地下,唯我独尊,余者皆敌。 看到杨牧云意志坚决,拉玺达笑着点头,“年轻的野蛮人,你这样做的话,就等于竖杆子,打出我大地神族的旗号了。虽然会带来源源不断的麻烦,但大地神族的成员也会聚拢到你身边,与你共同守护生命树。” 大地神族确实没落了,连生命树这类的异种都得东躲西(藏)苟且偷生,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大地神族还是有些底蕴的。 这些底蕴或许比不上天空神族和海洋神族,但对于杨牧云这种新建的势力来说,就是一穷二白的打工人突然继承了世界首富家族的遗产,哪怕这个遗产缩水了一百倍,一万倍,那也是白捡的。 人无横财不富,杨牧云当然不会让送到嘴边的肥肉白白溜走。 于是拉玺达出去邀请生命树了。 杨牧云也忙着勘测河谷中的地形,为生命树寻找落脚之地。 不多时,红松林区域爆发出一道冲天的宝光,解除了身上的隐藏,生命树的气息再也无法遮掩,毫无保留的释放出来。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心中巨震,对讲机都不用了,直接扯着嗓门吼道:“集合!集合!全员集合!随我出战!” 红松林距离部落也就几十里,但考虑到树人缓慢的移动速度,这段距离很可能要走几个小时,而这段时间里,不知会招来多少觊觎者。 但凡是有点实力或者有点野心的,都会忍不住想要碰一碰。 听到杨牧云的召集,河谷中瞬间动了起来,短短一分钟,大军集结完毕,然后火速行军赶往红松林。 龟灵圣子也在龙战士的环绕下缓缓升空,从空中掩护大军行进。 杨牧云急不可待,自顾自驾着飞剑冲上天空。 居高临下望过去,生命树的气息就像是夜色中的火炬,黑暗里的灯塔,要多醒目有多醒目。 无数身影从四面八方赶过去,更有飞行生物掠空而行,直插红松林。 杨牧云御剑而行第一个赶到,但很快就有第二个、第三个。 只见一只双头双尾四爪的怪异生灵在生命树上方盘旋,这家伙很聪明,知道自己一个不是生命树的对手,而且杨牧云的气息很强大,便与杨牧云沟通起来。 “咱们一起攻击,好处平分怎么样?” 杨牧云指了指第三个赶来的插翅云豹,“它同意吗?” 怪物一只头与杨牧云交谈,另一只头转向插翅云豹,然后张嘴喷出一团绿色的黏液。 插翅云豹赶路太匆忙,一时间收不住脚,直挺挺撞向那团黏液,壮硕的身躯瞬间被渲染成绿色,并且在一阵阵凄厉的嚎叫中身体腐烂、消融。 双头怪物说道:“好了,它不会反对了,咱们快点出手吧,再晚就来不及了。” 杨牧云又指着一个匆匆赶来的魔兽说道:“它呢?” 怪物另一只头转过去,一道火焰喷了出去,那只魔兽也浑身冒着黑烟掉了下去。 杨牧云转眼一看,没了,最快的就是自家队伍了。 双头怪物立刻急冲冲的吼道:“还在磨蹭什么,快点一起出手拿下它。” 杨牧云说道:“还有人不同意平分啊。” “谁?” 杨牧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我啊。我不同意。” 双头怪物愣了一下,随即醒悟过来,“狡猾而又贪婪的家伙,你去死吧!” 双头怪物翅膀一振向杨牧云冲来,两只脑袋一左一右呈犄角之势攻向杨牧云,而且一个嘴里酝酿绿色的黏液,一个嘴里酝酿橘红的烈焰。 “比数量吗?” 杨牧云脚下的飞剑倏然射出,在身前三尺处停下,刚获得的光影规则附着剑上,一把剑瞬间分化成两把,然后是四把、八把…… 双头怪物瞬间愣住了。 努力瞪大眼睛想要分辨这些剑的真假,结果骇然发现每一把都是真的。 两颗脑袋左看看右看看,实在不知道该攻击哪把剑。 双头怪物灵机一动,剑有一大堆,可人只有一个啊,于是两颗脑袋全都瞄准杨牧云准备攻击。 然而杨牧云身形一阵模糊,也一分为二,二化为四。 这…… 双头怪物虽然有两个脑子,可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眼前的局面,一晃神的功夫将要碰撞了。 杨牧云伸手握住飞剑,然后从十六个方向同时攻击双头怪物。 双头怪物既不知道该怎么攻击,也不知道该怎么防御,更不知道该往哪边躲闪,只能徒劳的选择两个目标喷射过去。 假的! 还是假的! 两个被选中的目标全都一阵模糊,绿色黏液穿体而过,火焰则直接将身影击碎。 而这时候,一阵剧痛从两个脖子上传来。 一道激射三丈长的剑气划过天空,斩在大地上。 地面轰隆着斩出一道沟壑,天空则悲鸣着激射出两道血泉。 “你很强,但是很可惜,你身上没有规则的力量!” 杨牧云左手负于身后,右手一招将飞剑唤回,手腕轻轻颤动做了个震血的动作,然后向四周环顾。 还有shéi??? 第253章 你怎么说话不算话呢 用规则欺负人很爽,尤其是某些特殊的规则。 这个名叫奇美拉的双头怪物实力很强,如果正面战斗,杨牧云就算能胜也得费三五招手脚。 而现在借助光影规则,一个影分身,直接一击必杀。 龟灵圣子随同大军赶至的时候,奇美拉颈腔中还在汩汩流血,周围激荡的烟尘还没有散去,插翅云豹被酸液腐蚀的身躯还在咕咕冒泡,另一只被火焰焚烧的尸骸还在顽强的燃烧着。 而此时,生命树步履蹒跚的从红松林中走出。 它走得很快,这可以说是它生平最快的速度了,可是看在杨牧云眼中依旧很慢,很慢。 被宝光吸引来的兽群一队接一队,杨牧云都惊讶不已,自己领地周围竟然有这么多生灵。 不仅兽头人众多,还有很多魔兽,甚至是拥有信仰之力的山精野怪。 杨牧云左右看了一圈,却没找到拉玺达,也不知道是没跟上还是已经回去了,不过看这架势,拉玺达是不准备出面了。 杨牧云只能落回地面,迎向生命树。 “欢迎你来到我的部落,我会竭尽所能,守护你的安全。” 三叶晃了晃枝叶,“非常感谢你的帮助,只可惜我没有什么能够回报你的了。” 围聚过来的兽群看到这一幕全都呆了。 这就双双把家还了? 这就携手入洞房了? 我们反对这场婚事! “野蛮人,见者有份,不能让你们独吞好处。” “对啊,见者有份,怎么也得让我们喝点汤。” “这么大一棵树,劈成几百份,每人一份多好。” “是啊,它这么大,肯定够分的。” 原本有些兽群畏惧野蛮人的势力,打算退缩不蹚浑水的,可是听到这么多兽群出声,顿时生出一种“我们人多势众”的错觉,一个个都不走了。 而且随着时间推移,到场的兽群越来越多,甚至出现了山岳般凝重的气息。 炽烈的火焰凭空燃起,一只烈焰缭绕的手掌从火焰中伸出,然后是胳膊、胸膛、腰臀,以及一条蛇形的长尾。 “哦!是毒火蛇神,他可是存在了几千年的神明,而且拥有火焰剧毒的规则,没想到它也出现了,这次咱们肯定稳了!” “是啊,想当初毒火蛇神一口火焰烧死了真龙,吞食真龙之后实力大增,练就毒火规则,上百年没有对手了。” “野蛮人确实强大,但不过是刚入门的下位神,对上这种成名已久的下位神差远了,毒火蛇神一个眷属都没带,根本没把野蛮人放在眼里。” 这时候,一声尖锐的啸声从空中滚落,随即就看到一只羽毛金黄的鹰形魔兽,只是一眨眼就飞越到十几里外,然后双翼一折直接原路返回,悬停在战场上方。 两道残影在空中交汇,然后同时消失。 “是闪电猎鹰,虽然不是混我们这片的,但他的名号太响亮了,很多人都知道他的名头。” “拥有神速能力,好像是介于风和雷之间的规则,虽然是下位神,但成名已久,从无败绩。这次咱们更稳了。” “不不不,我觉得应该是闪电猎鹰完胜,没有人敢和闪电猎鹰为敌,所以这个宝贝应该是闪电猎鹰的了。” 这时候,闪电猎鹰身形在金光中扭曲着变形,化作一个鸟头人身还有一双金色翅膀的模样,手中也出现一柄长枪,只是枪头的部分变成了一根长长的金色翎羽。 双翼忽闪着降落下来,闪电猎鹰胳膊一挥,金羽长枪在空中划了一圈,最后指着生命树说道:“这东西我要一半,剩下的你们分。同意的说话。” 闪电猎鹰虽强却不傻,如果不能速战速决,还会有更多的强者赶到,变数也越来越大,所以做出了“极大的让步”。 杨牧云瞬间回答:“我同意!” 毒火蛇神愣了一下,可是脑子还没转过来就看到一双凶戾的眼睛。 毒火蛇神也不是吓大的,原本就和闪电猎鹰有过节,只是双方相隔甚远,摩擦不起来,此时见到闪电猎鹰嚣张跋扈目中无人,立刻阴冷的眯着眼睛。 “我拿一半,剩下的你们两个分……” 毒火蛇神还没说完,杨牧云已经抢答道:“我同意!” 然后,杨牧云用希翼的目光看着二人,希望他俩打起来。 却没想到,毒火蛇神和闪电猎鹰对视一眼,然后同时冷哼着扭开头。 “行!既然野蛮人不反对,我们俩一人一半!” 杨牧云:? 是语言不通,还是频道不对,我好像不是这个意思吧? 但是二人同时出手攻向生命树,作势要将其一分为二。 这时候杨牧云动了,一闪身出现在二人前方,然后飞剑一挥,喷薄的剑气将二人逼退。 “野蛮人,你什么意思?” “竟然说话不算话!” 杨牧云怒道:“说好了剩下的一半跟我分,你们才说话不算话。” 却没想到二人理直气壮的昂起头。 “我说我要一半。你说的你同意。” “对啊,我也说我要一半。你说的你同意。” “既然这样,我们一人一半,有错吗?” “对啊,有什么不对吗?” 杨牧云暗骂一声,两个智障,这俩智障还同频率。 本来想挑唆一下让这两个憨憨先斗一场,却没想到他俩憨过头了,竟然有点小机灵。 而这时候,又有几声咆哮从远处传来。 闪电猎鹰和毒火蛇神对视一眼,立刻向杨牧云发起攻击。 事不宜迟,速战速决,否则一人一半都分不到了。 毒火蛇神一张嘴就是漫天油绿的烈焰,仿佛一股绿色的潮水喷向杨牧云。 闪电猎鹰身周迸发出几道电弧,身形一闪跨越几十步距离出现在杨牧云身前,然后金羽长枪当头劈下。 杨牧云左手一个慢动作,风之指环激活,瞬间凝聚起一道风之壁障在掌心中,风飞速转动,就像手持五档电风扇,喷发过来的毒火被挡了下来。 杨牧云右手慢动作重播,飞剑表针似的画了一个圆周,一把飞剑瞬间幻化出三百六十把,然后像砂轮一样旋转着斩向闪电猎鹰。 闪电猎鹰身形一闪躲开漫天剑光,可是这么一耽搁发现杨牧云消失在原地,再一扭头发现杨牧云出现在另一个位置。 于是闪电猎鹰二话不说冲了过去,挺枪一个直刺。 金羽长枪即将刺中目标的时候,闪电猎鹰觉得自己眼前景物像水波似的荡漾了一下,野蛮人的身形一阵扭曲,变成了毒火蛇神,可是眼前的景物又水波似的荡漾了一下,再次变回野蛮人。 闪电猎鹰愣了一下。 这是怎么回事? 可是不等闪电猎鹰思考,磅礴的毒火扑面而来。 第254章 给我钱还得帮我干活 竟然敢攻击我! 管你是谁,全都弄死! 毒火蛇神怒火中烧的同时满心疑惑,刚才不是野蛮人在对面吗,怎么一晃眼就成了闪电猎鹰。 但是金羽长枪已经打到头上了,毒火蛇神所有不当讲的话全都咽回肚子里,然后双手烈焰缭绕,一层细密的鳞甲从指尖向肩膀迅速蔓延。 金羽长枪击在鳞甲上,传出铿锵的金属碰撞声。 而碰撞的刹那,以碰撞点为中心,方圆十丈范围烈焰爆发,毒气弥漫,闪电猎鹰的身影被彻底吞没。 杨牧云心中暗笑,刚才使用光影规则扭曲自己的位置,令自身光影和毒火蛇神重叠,就像是使用ps将自己p到毒火蛇神脸上,闪电猎鹰立刻冲了上去。 倒不是闪电猎鹰好骗,正相反,闪电猎鹰目光锐利,能看破迷雾、幻影等。 如果杨牧云使用幻术,只能是关公面前舞大刀,可杨牧云使用的是规则,一种前所未有的规则。 就像没见过ps的人,根本无法想象照片会成为照骗。 闪电猎鹰对自己的眼睛很自信,极端自信,其结果就是他不认为自己被骗。 毒火蛇神没来由的被闪电猎鹰一顿暴打,心中也是恼火,这毛病哪能惯,立刻反击回去。 毒火蛇神的毒火威力强大,闪电猎鹰想要贴身攻击毒火蛇神,势必要被毒火笼罩,只要一丝半点的疏漏就会导致中毒,进而丧命。 闪电猎鹰的攻击也很犀利,尤其是手上的金羽长枪,是使用其身上最坚硬的一根翎毛灌输信仰之力炼制,削铁如泥,穿石如纸。 毒火蛇神也就靠着双手上变异的龙鳞才能挡住,其他部位被长枪激起的烈风蹭着就是一道血淋淋的伤口,如果被削到准定要缺胳膊少腿。 然而闪电猎鹰对毒火蛇神的底细十分了解,其血液蕴含剧毒,如果被沾上一滴,就在劫难逃,所以闪电猎鹰攻击时还得分出精神防止被溅上血,动作间束手束脚,无形中慢了许多。 周围观战的兽群全都愣住了。 “什么情况,怎么不去打野蛮人啊。” “对啊,去打野蛮人啊,打完野蛮人再决胜负啊。” 可是这时候,杨牧云指着兽群说道:“杀!一个不留!” 蓄势待发的哥布林骑兵瞬间抛出箭雨,猪头人刀斧手也肉弹一样冲了出去,象头人的鼻子砰砰作响,密集的弹丸在兽群中蹦来跳去,所到之处全都是凄惨的嚎叫,龙战士几十道龙息在兽群中纵横穿梭,火光覆盖之处尽成焦土。 看热闹的兽群没想到自己也就随便点评了几句,却惹火烧身,一个个都玩命的逃跑。 一边跑一边回头看野蛮人的人马追上来没有,发现对方没有尾随立刻折返回来,继续观战。 发现野蛮人出现在另一个位置,闪电猎鹰渐渐冷静下来,双翅一扇倒飞回去,猎猎狂风宛如一堵墙壁将尾随而来的毒火扇了回去。 看着下方惨烈的战场,闪电猎鹰厉啸一声。 “野蛮人,你究竟使了什么手段。” 杨牧云摇了摇头,疑惑的反问,“你说的什么?什么什么手段?” 闪电猎鹰嘴巴张了张却不知道怎么描述,顿时气得羽毛根根倒竖,双翼一扇朝着杨牧云攻去。 杨牧云脚下一错,原地瞬间分出两道身影,然后是四道…… 闪电猎鹰分辨不出有什么区别,只能一记横扫千军,将四个身影同时笼罩,可是在他攻击的同时,又有四个身影出现。 闪电猎鹰狂啸一声,追着杨牧云的身影疯狂攻击,结果眼前水波微微荡漾,又出现了毒火蛇神的脸。 毒火蛇神手臂一抬挡住咽喉要害,金羽长枪和手臂上的鳞甲猛烈碰撞,一股毒火原地爆开。 闪电猎鹰没好气的骂道:“怎么又是你!” 听到这话,毒火蛇神也恼火了,自己好好地观战不想参合,可是这杂毛鸟追杀敌人不断往自己这边靠近,而且抽冷子偷袭自己。 还好自己反应的快,否则真被其阴死了。 闪电猎鹰不得不承认,自己上当了,可是这种话怎么也说不出口,而且就算说出来也没用,毒火蛇神根本不会听。 “杂毛鸟,我是看出来了,你打算搂草打兔子,把我也一起灭了吧。告诉你,休想!今天不管谁来了,我也第一个弄你!” 两人又乒乒乓乓的打了起来。 杨牧云一边观战,一边关注树人的情况。 虽然很想把树人搬到龙龟背上空运回去,可树人并不只有地面部分,还有庞大的根须深埋在地下,只能一步一步的走过去。 想空运,只能让树人舍弃庞大的地下部分,这势必会造成元气大伤,本就贫穷的底蕴又雪上加霜。 而此时又有一群身影出现在战场周围。 观战的兽群被屠戮一番不敢靠近,也没有人帮杨牧云讲解这些新观众的身份了。 一群半人马出现在距离树人几千步的小山坡上,他们眺望着战场,杨牧云也仔细打量着他们。 尤其是半人马的头领,其颈间果然系着一个精致的号角。 于是,杨牧云朝着对方招了招手,“嗨,大马!又见面了!” 半人马首领疑惑的皱了皱眉头,这时候他身边的手下凑到耳边低语几句。 半人马首领顿时醒悟过来,原来自己之前惦记上了一个野蛮人的地盘,想要取而代之,却被对方擒住几个手下,被迫和食人魔勇士一番恶斗。 “野蛮人,没想到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你竟然成长到这般地步。” 杨牧云笑了笑,“你也不差,不仅自己成了神明,还聚集了上百个手下。” 上次见半人马首领的时候,对方还平平无奇,现在却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其身躯像山峰一样巍峨,气息像河沙一样沉滞,只是站在那里就有种无言的厚重。 人身部分筋肉虬结,一呼一吸之间都能感受到磅礴的力量在翻涌,马身部分毛发律动,循着风的流动微微荡漾。 尤其是马尾部分,丝滑柔顺,宛如一束在微波中飘荡摇曳的水草,充满了特殊的韵味和美感。 很显然,半人马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也有不小的收获,杨牧云还在他们身上感受到了规则的力量。 半人马首领看了一眼生命树,虽然很想得到,但自己居无定所的漂泊,根本不可能带上生命树四海为家,最好的结果也就是把生命树砍了,剁成木柴。 考虑了一下剁成木材的收益,以及和野蛮人战斗的风险,半人马首领顿时摇了摇头。 几个月前,一穷二白的野蛮人都能让自己吃苦头,更何况今天全副武装的野蛮人。 而且,野蛮人阵营中有自己的老朋友,牛头人、象头人,实在没必要为了虚无缥缈的蝇头小利和野蛮人交恶。 “野蛮人,我们可以为你而战,但你要给一个合适的价码。” 杨牧云笑了笑,“好啊,说说吧,你想要什么?” 半人马首领指着空的闪电猎鹰,“他的规则对我很有用,你帮我一起杀了他!” 杨牧云暗道,我给你钱还得帮你打架,这小算盘也太精明了。 不过杨牧云还是爽快的点了点头,“成交!” 第255章 北地枭雄,乱世不败(四更求订) 虽然规则很香,但相较之下还是生命树更重要,有一棵生命树在家中可比招财树什么的强亿万倍,包括杨牧云在内的所有部落成员都会从中受益。 而对于四处漂泊的半人马来说,生命树虽好但没地方安置,就算拿到了也是砍掉劈成柴,不如规则来的实在。 双方也算有点交情,而且牛头人和象头人在野蛮人手下过得不错,很滋润,半人马也觉得野蛮人可靠,于是各取所需,一拍即合。 这时候,闪电猎鹰和毒火蛇神再度分开。 虽然两人互相不顺眼,但能活数千年岁月的都会盘算利益得失,不至于在渔翁面前鹬蚌相争。 毒火蛇神甩了甩尾巴,阴沉的双眼看着远处杨牧云的眷属。 “野蛮人,我只要吹一口气,你的眷属就要死光光。劝你不要与我为敌,否则什么没捞到还赔光了眷属!” 身为神明,一般不会对其他神明的眷属出手,即便要打也是派出自己的眷属,如果神明亲自下场说明无人可用,就算胜了也把脸面丢完了。 可毒火蛇神显然不打算要脸面了。 杨牧云面色一冷,身边的飞剑像钻头一样飞速旋转,并且在旋转中拉扯出一圈剑影。 飞剑一化十、十化百,高悬于顶,宛如繁星。 被这么多飞剑指着,毒火蛇神顿时感到脊背发凉。 自己最大的依仗是受到攻击时喷发毒火,所有近战方式都被自己克制,相应的,远程手段大大克制自己。 野蛮人的剑也不知道是什么宝贝,竟然可以远距离攻击,正好天克自己。 杨牧云不屑的看着毒火蛇神,“你未必能攻击到我的眷属,但是我一定能斩下你的脑袋。不信咱们可以试试。” 闪电猎鹰立刻打气:“别怕,他那些剑都是幻术,只有一把是真的。” 毒火蛇神当然知道一百把剑里只有一把是真的,可就算百分之一的概率,毒火蛇神还是不敢硬碰,没道理拿自己的性命给别人垫路是不是。 于是,毒火蛇神向后退了一段距离避开锋芒,见状闪电猎鹰立刻奚落一声“怂瓜”。 毒火蛇神也不气恼,而是阴沉沉的说道:“你还是担心自己吧,有人点名要你的脑袋。” 闪电猎鹰立刻看向半人马,“我也很喜欢他的脑袋,我脚掌捏碎他颅骨的声音一定很好听。” 这时候,周围又多了几波兽群,只是没什么强力的领袖,非神明级别的都不敢冒头了,就算窃取信仰成为神明的,也都在规则之力面前选择了谦卑。 但也有几个兽群在偷偷搞小动作,似乎是在摇人。 杨牧云再次看了一眼生命树,依旧慢吞吞的行进着,这么一会儿功夫才走了一里地,接下来还有二三十里。 得速战速决,剪除掉一个对手再说。 跟半人马交换了一个眼神,两人默契的同时动手。 闪电猎鹰瞬间意识到不好,翅膀一振就要拉开距离,可是半人马吹响号角,自由的不羁之风就像海潮一样翻滚、荡漾,以半人马首领为中心,方圆千步范围内的一切事物都在不羁之风的包裹下摇曳、晃动,缓缓飘浮。 受到不羁之风的影响,树人行进速度都快了一分。 然而另一边,闪电猎鹰身形一晃,一头栽到下去。 因为周遭的风都被释放天性,不受任何约束和羁绊,闪电猎鹰失去了对风的掌控,翅膀扇动借不到丝毫浮力,更别说雷光音速的飞行了。 看到闪电猎鹰倒栽葱坠落下来,毒火蛇神立刻醒悟天上不安全,主动落到地面。 闪电猎鹰发动规则想要制造风,可是这时候杨牧云到了。 杨牧云御剑飞行并不依靠风,而是靠的自身精神意念,不羁之风非但没有妨碍杨牧云,反而减少了杨牧云飞行受到的阻力,无形中速度激增。 感受到致命危机,闪电猎鹰立刻挥舞金羽长枪反击。 可是长枪刺出的瞬间激起一道水纹般的波荡,闪电猎鹰心中暗道不好,立刻施展保命手段,浑身羽毛根根竖起,然后圆球一样向着上下左右前后六个方向打去。 密密麻麻数千根翎羽像利剑一样,无论从什么方位攻击都要被插成刺猬,穿成筛子。 “幻术也好,其他什么手段也好,在我的使用风雷之力淬炼的灭神羽下通通毁灭吧!哈哈哈哈!” 闪电猎鹰就像一个暴躁的雷球,向四面八方激射出万道毫光,一时间风雷之声大作,不羁之风产生的领域都受到冲击开出一个巨大的豁口。 一块被不羁之风卷起的石头擦到灭神羽,就像被火焰舔舐的杨棉絮,以超越视觉极限的速度粉碎销蚀,转眼间荡然无存。 毒火蛇神看到这一幕都忍不住心惊,暗道如果是自己遇到这一招,双臂上的鳞片顶多护住一张脸,根本护不住身体其他部位。 于是,毒火蛇神感慨道:“闪电猎鹰不愧是成名已久的神明,即便身陷绝境之中还拥有反杀之力。吃了这一招野蛮人不死也残,闪电猎鹰没了压箱底的手段肯定会灰溜溜逃跑,如此我唯一的对手就是半人马了。” 可是下一瞬,闪电猎鹰身形猛然僵直,一道血线在其脖颈上悄然浮现,然后猛烈爆发。 “不……不可能……你怎么做到的……” 杨牧云低声道:“你看到的都是假的,我看到的全是真的。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知道你这身毛不对劲了。” “不可能……你怎么越过我的攻击……” 杨牧云笑了笑,摊开手掌,掌心中整整齐齐码着一摞金灿灿的羽毛。 “你这羽毛含金量不低,我很喜欢。” 说完,杨牧云伸手捞住闪电猎鹰的身体,手指像铁钩一样抠入其脊椎,光影规则笼罩,猎鹰身体消失不见,只余下鹰头快速下坠,被半人马接住。 杨牧云趁机抽空猎鹰全身血夜,又割了一块肉下来,然后低声念道:献祭! 这还是杨牧云第一次献祭拥有规则的神明,可是情况紧急,杨牧云顾不上查看战利品,而是往怀里一揣缓缓降落下去。 半人马双手抱着巨大的鹰头。 此时闪电猎鹰还没有死透,眼睛里依旧散发着怨毒的光芒,口中吟啸不断想要凝聚力量攻击半人马首领,可是不羁之风弥漫四周,风之力活泼好动,根本不受控制。 半人马首领手掌覆在闪电猎鹰额头上,然后手指发力抠入其颅骨中。 “你颅骨粉碎的声音的确好听,唔……你的骨头是中空的,还有回音……你听,多么清脆……” 可是下一瞬,半人马首领手掌用力将鸟头挤碎。 光芒爆闪,一个风雷相杂的光团从鸟头里掏了出来。 没有丝毫迟疑,半人马首领直接将这团光芒按在自己胸前,随即,狂风激荡,半人马首领的气息更加厚重、飘逸。 与此同时,半人马首领脑后的青鬃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了一节,马尾缓缓飘荡,竟然还出现了微微的波浪卷。 至于剩下的一小团电光,半人马首领也没有贪恋,直接抛给了杨牧云。 “不羁之风无拘无束,自由自在,这东西对我们没有任何用处,还是你来处理吧。” 杨牧云二话不说将其纳入信仰空间,金色佛轮上缠绕的电光瞬间粗大起来。 功力大增的两人同时转向毒火蛇神。 杨牧云手指在剑脊上拂过,一道电光凝成的银蛇在剑身缠绕游走,最终没入剑尖。 “听说,有人想对我的眷属不利?” 毒火蛇神有恃无恐的大笑,“野蛮人,你真以为自己有资格无视北地的枭雄吗?诸位,再不出现我也走了!” 第256章 爽玩一把苦干一百年 听到毒火蛇神的召唤,几道身影出现在战场上。 蝎子!蜈蚣!蟾蜍!蜘蛛! 正好凑齐了五毒。 五毒神每一个都体型庞大,堪比象头人的大小,而且身上散发着熠熠的光芒,隐约能感受到规则的力量。 毒火蛇神说道:“现在闪电猎鹰已经死了,这片土地就我们几个最大的,依我之见,咱们可以攻下野蛮人的部落,占领他们的老家,然后把生命树一起拿下。” 其他几个毒物全都狂喜,“不错不错,我喜欢,野蛮人的地盘很不错,能够安然过冬了。” “闪电猎鹰死得好啊,野蛮人帮我们除掉一个对头。不过我并不会因此饶过野蛮人。” “要把野蛮人的身体当成肉土,培养我的子嗣。” 五毒神身后是他们带来的眷属,密密麻麻的毒虫黑压压铺满地面,占据山野。 毒火蛇神提醒道:“这个野蛮人会点幻术,那个半人马能让风的规则失效,大家小心点。” 其他几个五毒神纷纷点头,随即开始排兵布阵,围攻野蛮人大军,只要灭了野蛮人,生命树就随自己处置了。 杨牧云看了一眼对面密密麻麻的毒虫毒兽。 蝎子为首的是一个人面人身的神明,长相还算过得去,就是双手和尾巴都保持着蝎子的特征,让人不寒而栗。 蜈蚣是一个虫首人身的神明,生有四腿八臂,每个手中都持有一条活蹦乱跳的蜈蚣。 蟾蜍是一个球形的大胖子,双颊、脖子以及肚腩几乎连成一块,身上布满了疙疙瘩瘩的毒腺,不仅丑还恶心。 唯一令杨牧云眼前一亮的就只有蜘蛛神明了,因为她是五毒兽组合中唯一的女性,模样还很标致,更因为杨牧云对蜘蛛神明有天然的偏爱。 杨牧云得到的第一个宝贝就是蛛丝,而且将蛛丝一路培养到现在,牵引飞剑、标记目标、测绘物体等等。 只是,还不够。 杨牧云还想让蛛丝继续提升,继续变强。 只可惜灌输信仰之力的收益微乎其微,总觉得缺了点什么,直到看见蜘蛛神明的那一刻。 于是杨牧云靠近半人马首领,悄声说道:“看见那个女的没?等会儿动手先杀她!” 半人马首领点了点头,“他们几个不成问题,只是那些小喽啰太烦,一旦中毒就会减员。” 杨牧云说道:“叫你的族人围绕龙龟战斗,小喽啰暂时不管,灭了他们的头领自然就散了。” 五毒神组合中,蟾蜍说道:“他们说的话我都听见了,他们计划这样……” 五毒神当机立断,火力全开。 毒火蛇神尾巴在地上左右摇摆,身体急速窜行,张嘴就是蕴含剧毒的火焰喷洒出来。 毒火直攻半人马队伍,并且在半人马队伍和龙龟之间燃起一道火墙,阻止双方合拢。 与此同时,其他几个毒兽也都发动攻击,密密麻麻的毒虫毒兽也汇成一股五颜六色的潮水冲向野蛮人的队伍。 龙龟昂首高吼发出一声龙吟,身边凝聚起地水火风诸多力量,狂风烈焰不断攻向毒虫队伍。 然而,毒虫毒兽数量太多了,而且悍不畏死,踩着伙伴的尸体继续冲锋,疯狂的模样令杨牧云想起了丧尸。 龙龟向杨牧云请求开启防御结界,但是半人马队伍还被阻隔在外,一旦防御结界升起半人马队伍就没了庇护,成为毒虫毒兽的主要攻击点。 是以,杨牧云让龙龟再等一等。 看到毒虫毒兽冲来,杨牧云扬手将飞剑抛入空中,下一瞬,飞剑像流星一样轰击下来,正中毒虫队伍的先头。 “轰雷!” 杨牧云直接动用刚刚获得雷电规则,雷震声中一道电光从天而降,精准劈在飞剑的剑柄上。 充满破坏力的雷霆以飞剑为导引灌入地下,周遭百步范围全都成了雷场,所有毒虫毒兽全都成了雷电轰击的目标,雷场中银蛇乱舞,转眼间灭杀成千上上万毒虫毒兽。 而这时候,蜈蚣神动了,八条手臂抡圆随即猛然一抛,手中的小蜈蚣就像箭矢一样飞了出去,直接攻入野蛮人大阵中心地带。 蜈蚣还没落地就被击杀,可是蜈蚣神八臂狂挥,直接化身加特林,密密麻麻的小蜈蚣像下雨一样坠入阵中,然后疯狂的攻击。 短短十几秒的时间,蜈蚣神数万眷属全都飞了出去,然后开始琢磨着要不要帮伙伴们一把。 可是这时候,蜈蚣神心中生出一股不祥的感觉,似乎忘记了什么。 野蛮人阵营中,数万只蜈蚣全都软趴趴的贴在地上,别说张牙舞爪了,连动都不敢动弹。 哥布林驾驭着走地鸡在蜈蚣堆里走来走去,走地鸡一口一只蜈蚣,吃辣条一样嚼吧嚼吧咽到肚子里。 至于体型庞大吞不下的蜈蚣,走地鸡全都冲上去将蜈蚣脑袋啄烂,然后用铁钩一样的爪子剖开蜈蚣鳞甲,寻找其中美味的嫩肉。 仅有八只被蜈蚣神拿在手中培养的蜈蚣能够抗拒走地鸡的气息,昂起头来攻击。 然而面对它们的是一只只怒发冲冠的大公鸡。 蜈蚣神攻击方式最炫酷,短短半分钟就把数万眷属投放出去,但也输的最惨烈,连一分钟都没坚持住,全军覆没。 战果,零。 蜈蚣神的脸都黑了。 这可是数万眷属啊,一波没了,连个种都没留下,自己回去之后还得寻找蜈蚣,跟她们繁衍子嗣,然后等待子嗣长大,再从中筛选优秀的个体进行培养,没有几十年上百年是没法恢复元气了。 该死! 该死啊! 五毒兽组合其他成员看到这一幕,本能的想笑,却又硬生生憋了回去。 蝎子神带领自己的眷属从左路进攻,蟾蜍神带领自己的眷属从右侧进攻,绕过地上的雷场直冲野蛮人队伍。 与此同时,蜘蛛神抬手射出一道道蛛丝,横跨战场直达敌阵上方。 蛛丝无需支点,凭空悬浮,转眼间就搭上了十多条蛛丝通道。 大大小小的蜘蛛顺着蛛丝爬行,掠过战场直接出现在野蛮人头顶上方,其他毒虫也纷纷借助蛛丝行动,快速抵达战斗区域。 而就在蜘蛛们准备发动攻击时,一声爆吼在野蛮人队伍中炸起。 大石出手了。 第257章 我的名字叫织梦行云 之前的战斗大石都没有参与,因为他在坐镇中军,同时也是充当预备役。 此时密密麻麻的蜘蛛从天而降,大石终于出手了。 “寒冰!” 森然的冻气弥漫开来,从天而降的大蜘蛛、小蜘蛛身上迅速蒙上一层白霜,蛛丝也缓缓生出霜花。 最先爬过来的蜘蛛全都身体僵硬,扑通扑通跌落下来,后续爬行过来的蜘蛛全都因为蛛网结冰无法通行,被挡在了半路。 蜘蛛的先头部队虽然吃了个闷亏,可还是立刻翻身站起,挥舞着八条长腿左冲右突。 这些蜘蛛眷属体型庞大,实力强横,而且浑身生长着色彩鲜艳的绒毛,这些绒比头发丝还细,可是一旦粘在身上就会痒疼难耐,随即红肿一片。 猪头人刀斧手最先与蜘蛛眷属战成一团,仗着龙象大力和兵器的锋锐,猪头人所向披靡,寻常蜘蛛眷属就是切菜砍瓜,转眼间倒了一片。 但战斗过程中猪头人被绒毛擦到,立刻发出痛苦的惨叫,严重的直接在地上滚来滚去,本想减轻痛苦却没想到又沾上了更多的绒毛。 大石看到这一幕,立刻施展寒冰之力将地面冻结,蜘蛛的尸体以及洒落在地上的毒绒全都被冰封起来。 随即,有猪头人将伤员拖到后面,给其灌下解毒药、止疼药等。 杨牧云制作了大量的药剂,各种功效的都有,别管对症不对症,先把命保住再说。 接下来战斗中,大家都小心翼翼起来。 毒虫身体力量不强,但它们的毒太烦人了。 酸麻疼痒到还没什么,就怕那种见血封喉的,救都没得救。 而这时候蜘蛛眷属们全都开始吐丝,密集的蛛网就像抛石机打出的石弹朝着野蛮人大军兜头盖下。 每一张网都能覆盖十几丈范围,而且网的黏性很高,刚一触及到地面就紧紧吸附,触在人身上也是紧紧地吸附,甩都甩不掉。 大石知道蛛网的厉害,立刻大吼道:“避开!避开!” 但是蛛网太多了,避开一个避不开第二个,陆续有成员被大网罩住或者粘住,困在原地无力动弹,即便使用蛮力将蛛网挣脱地面,可还是紧紧粘在身上,走到哪粘到哪,每一步都万分沉重。 这时候,蟾蜍眷属和蝎子眷属越过雷区冲入战场。 他们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对着蛛网中无力动弹的对象下手。 大石再次施展寒冰之力令战场上冻气弥漫,更是招来大片的冰川梗在战场上,阻拦蟾蜍眷属和蝎子眷属的必经之路。 上方龙龟也配合大石,喷出一道道洪流冲击敌阵,大石立刻将这些洪流冻结,把大堆的蟾蜍、蝎子、蜘蛛冰封起来。 而后,龙龟喷出一道洪流覆盖在毒火蛇神制造的火场中,大石立刻使用寒冰之力将洪流冻结,一条寒冰之桥出现在毒火之中。 半人马队伍立刻抓住战机跨越冰桥,随即加速冲锋,对着蟾蜍、蝎子和蜘蛛的侧后方撞了过去。 受到攻击的毒物们立刻收缩阵容,严阵以待。 可是这时候,半人马队伍一个飘逸的甩尾,向着野蛮人一方冲了过去。 龙龟立刻开启防御结界。 佛光普照,符文升腾,一道穹顶似的光幕升起,将野蛮人一方彻底护住。 结界外,毒虫和毒兽们发疯一样攻击,可是螯足和毒针根本扎不透结界的防御,看着比纸还薄的结界,却比钢铁还要坚硬。 毒虫和毒兽们不死心,更加疯狂的攻击,结界受到攻击开始反震,毒虫们螯足折断,毒兽们毒牙崩碎,攻击越猛受到的反震也就越强。 而结界至始至终都岿然不动,稳如山岳,毒虫们的攻击连一丝波澜都没溅起。 看到这一幕,半人马首领彻底放下心来,再无后顾之忧。 杨牧云看到半人马队伍进入结界,也对半人马首领放下心来,不怕这哥们出工不出力了。 与此同时,大石也来到杨牧云身边,加入战斗。 半人马首领吹响号角,不羁之风呼啸着向四面八方吹去,杨牧云和大石全都感觉身周风息笼罩,身体轻盈,步履如飞。 三人同时朝着蜘蛛神冲去。 “不好!” 蜘蛛神没想到对方说的是真的,第一个就朝自己开刀,于是连忙吐出一张蛛网攻向三人。 可是大石挥舞大棒甩出一块坚冰,蛛网瞬间将大冰坨包裹起来。 为了防止后续的蛛网,大石运足力量凝聚在大棒中,然后猛力砸入地面,苍白中带有一丝湛蓝的光芒在土壤中闪耀起来,随即轰轰爆发。 方圆千步范围的地面就像是一张地毯被暴力的拽了起来,无数土石像冰雹一样盖向五毒组合。 雪崩? 冰雹? 就像是两者的组合,威力庞大,破坏凶猛。 毒火蛇神见状立刻蜷缩身体同时唤起一道火环包裹自身,蝎子神收缩四肢,体表浮现出一层结晶状的甲壳,蟾蜍神身周流水缭绕,化作一个水泡,蜈蚣神身体倒转钻进地面,蜘蛛神则向上射出一根蛛丝,随即身体倏地弹了上去。 只是,蜘蛛神还没来得及松口气,身边一声呼啸,随即就看到了野蛮人的脸。 “你这蛛丝培养的不错嘛,竟然触及到了空间的力量,可以勾住虚空。” 杨牧云用剑尖挑了挑蛛丝的末端,没想到粘的十分牢固。 蜘蛛神心中骇然,立刻射出一道蛛丝,继续向上逃跑。 可是杨牧云如影随形,驾驭着飞剑紧追不舍。 “跑,你还跑啊,有本事你跑到云上。” 蜘蛛神正有此意,于是不断射出蛛丝牵引自己向上飞去,每一次都能跨越数千步,转眼间云层近在咫尺。 可是蜘蛛神到了云层上才发现,野蛮人已经等候多时。 呲牙咧嘴尖啸一声,蜘蛛神喷出一张蛛网打向杨牧云,可是蛛网穿体而过。 原来是一个幻象。 与此同时,杨牧云又出现在蜘蛛神身后。 “喂喂喂,我在这里。” 蜘蛛神继续攻击,可还是假的。 蜘蛛神疑惑了,幻象可以欺骗眼睛,但无法欺骗耳朵,刚才的声音的确是从那里传来,怎么会没有。 杨牧云驾着飞剑出现在蜘蛛神前方,幽幽说道:“你究竟是什么物种,竟然还能在云层中织网。” 说话间,杨牧云搓了搓手掌,上面沾着一道道黏滑的蛛丝。 刚才从云层中路过的时候不小心蹭到了一丝雾气,没想到那雾气中有一束蛛丝。 再仔细看去,蜘蛛神身边翻滚的云雾中全都布满了蛛丝,而且蛛丝飞速扩散,比燎原之火燃烧得还快,转眼间就弥漫方圆数十里范围。 蜘蛛神冷声说道:“野蛮人,我在成为神明之前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织梦行云。” 说完,蜘蛛神缓缓趴下,胸尖触及云朵,臀部高高翘起,摆出一个极度诱惑的姿势。 下一瞬,蜘蛛神从人形变回本体,一只有着七彩锦绣光芒的大蜘蛛现了出来。 “嘶嘶嘶……我的网并不在地面,而是天空……” 说完蜘蛛神身体向后一挫,随即嗖的弹弹射过来,头部密密麻麻的眼睛同时散发瑰丽梦幻的光芒。 “你想吃我,我也很想吃你……可怜的虫子,沉睡吧……” 第258章 一套从天而降的掌法(三更求订) 优秀的猎人,通常都是以猎物的形式出现。 这句话一点没错。 这个蜘蛛神的实力并不弱,相反,它应该是五毒组合中最强的,因为她掌握的规则太特殊了。 首先是空间。 杨牧云使用蛛丝可以像蜘蛛侠一样飞来跳去,但是射出的蛛丝必须勾到东西,在高楼大厦之中倒是可以飞来荡去,如果换成城乡结合部试试,保准飞一次摔一次。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蜘蛛神直接破开空间,将蛛丝射入虚空中,如此一来就不存在射空的可能了,移动范围更加广阔,还能像通天绳一样上天。 除此之外,蜘蛛神还拥有梦境的能力。 十多只眼睛同时射出瑰丽的光芒,云雾翻滚,瞬间化作一个威武的长戟武士。 武士只有半身,庞大的身躯就像一座大山,从腰到头顶便有百丈高,手中长戟更长、更大,也更粗。 呼啸声中,长戟向杨牧云兜头砸下,攻击还没到,杨牧云身边已经劲风呼啸,云雾翻滚着向四面八方冲击开去。 然而,杨牧云像吓傻了一样,一动不动,任凭长戟武士的大戟落在自己身上。 长戟即将砸到头顶时,武士停下了。 蜘蛛神愤怒的吼道:“你怎么不躲!” 杨牧云呵呵一笑,抬手戳了戳面前的长戟,手指竟然直接戳进戟杆中。 蜘蛛神拥有掌控云雾的能力,可以令之按照自己的心意变化,再加上各种光芒渲染,就形成了逼真的长戟武士。 杨牧云心中暗道:原来是电影,这正是我需要的东西。 “周围的云雾也不是被长戟携带的力量迫开的,而是被你掌控着向四周移动,制造出强烈的冲击感!你这法子很不错,换个人肯定被骗到了。” 说着,杨牧云看了看左右,一根根特殊的蛛丝在云雾中若隐若现,银色的丝线上缠绕着一道道漆黑的光芒,正是空间之力。 这就像是看3d电影一样,感觉子弹向自己射来,车头向自己撞来,然后本能反应想要往旁边躲避,殊不知左边深渊,右边地狱。 杨牧云一眼看穿了蜘蛛神的把戏,更是看到了那一道道特殊的蛛丝,蜘蛛神的内裤杨牧云都一清二楚,自然不会入了她的迷,着了她的道。 “去死吧!” 蜘蛛神再次幻化出一个长戟武士,随即发动攻击,这次,杨牧云躲开了。 因为凝成大戟的云朵中有蛛丝,而且是蕴含空间之力的蛛丝。 而后又是第三个、第四个长戟武士出现,从四面八方将杨牧云层层围困,真真假假的长戟像雨点一样落下。 可是杨牧云就像开挂一样,纯粹由云雾凝成的长戟武士不闪不避,任由云雾冲击在身上,但是暗含杀机的长戟武士杨牧云都轻巧避开,并且在避开的同时还完美躲过周围的陷阱致命陷阱。 蜘蛛神攻击几次之后彻底放弃。 十几只闪耀着瑰丽光芒的眼睛同时失去光彩,没了神力加持,长戟武士全都现出原形,变成一团团人形云雾,并且迅速飘散。 蜘蛛神声音颤抖的问:“你……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杨牧云心中暗道:我拥有光影规则,你在我面前放电影,不是班门弄斧么。 如果蜘蛛神对战的是其他人,出其不意之下真能重创对手甚至秒杀对手,但是偏偏遇到了杨牧云,而且恰好拥有光影规则。 杨牧云说道:“你的能力很不错,对我很有用,如果你献出灵魂成为我的附庸,我可以饶你一命!” 蜘蛛神冷哼一声,“你妄想!” 说完,蜘蛛神断掉蛛丝,身体失去支撑之后急速向下坠去。 杨牧云立刻追赶。 可是在追赶的途中,杨牧云突然想起一个由上自下的掌法。 恰好这时一只飞鹰路过,杨牧云一脚踏在鹰背上,轻盈借力一个翻身。 相传如来佛祖为了普度众生,解劫除厄,传与凡人的一套绝世武学,神掌威力可敌天灾地祸,降妖除魔。 少林寺中关于这套最强掌法的记载不少,但大都是讲述这个掌法多牛逼多无敌,什么年代哪位高手曾经用其对敌,掌法一出有什么天地异象等等。 但是具体到这个掌法怎么学,怎么练,则一个字都没有。 杨牧云也不知道最强掌法的具体修炼方法,但此情此景下,杨牧云心生感悟,脑海中流过藏经阁诸多资料的记载,然后双手合十,做了一个礼佛的姿势。 但是下一瞬杨牧云回过神来,这个世界没有佛,唯一的佛就是自己。 于是,杨牧云从起身礼佛的姿势变为双腿盘坐,宛如大殿中的佛像。 急速下降的蜘蛛神回过头来嘲弄杨牧云,杨牧云微微一笑,不理不睬。 蜘蛛神双手挥舞,在空中留下一张张蛛网,银白的蛛丝上附着着一丝丝漆黑的光芒,周遭空间也都不稳定的荡漾起来。 蜘蛛神手掌一拉,黑银两色的丝线瞬间收紧,所连接的空间就像镜子一样砰然碎裂,杨牧云前方必经之处出现大片漆黑的区域,空间乱流呼啸碰撞,范围内的地水火风等元素激荡碰撞,爆发出绚丽的光芒。 更有一道道强大的吸力从其中传来,捕捉周围包括空气、元素甚至光芒在内的一切事物。 这其中也包括杨牧云。 感受到空间裂缝的吸扯之力,杨牧云眼睛微眯,手掌抬起做了个下压的姿势,非但没有向反方向逃避,反而不闪不避笔直冲下。 蜘蛛神看到这一幕顿时畅快大笑,“自投罗网!自寻死路!” 空间裂缝区域有十几丈,杨牧云这渺小的体型掉进去连塞牙缝都不够,而一旦落入虚空,就会迷失其中,再也找不到回来的路,还有可能碰到域外邪灵,被其吞噬得干干净净。 所以,杨牧云必死无疑! 可是这时候,杨牧云身上爆发出如若实质的金色光芒,就像将本尊放大百倍、千倍,化作一个金光巨人。 巨人身高百丈,比方才蜘蛛神幻化出的长戟武士更高大、更威猛。 看到这金光巨人,蜘蛛神瞬间瞪大眼睛。 “本以为雷霆之神的天巡者够威武了,没想到还有比天巡者更拉风的造型。这个野蛮人究竟是从哪来看来的形象?” 而这时候,金光巨人一掌拍在空间乱流处。 金光弥漫,空间乱流就像苍蝇一样,瞬间被拍平、拍死。 而金色巨人的手掌并未随之消散,而是依旧向下拍去。 与此同时,杨牧云恢弘的声音引发天地共鸣、山河激荡: 如! 来! 神! 掌! 第259章 有谁赞成,有谁反对(四更求订) 蜘蛛神脸上幸灾乐祸的表情瞬间凝固,由于凝固的太快,肌肉都为止僵硬、抽搐,失去了控制,都来不及转变为震骇和惊怖,唯有眼睛能看出其心中的恐惧。 一掌抹平空间裂缝…… 不,那一掌的目标是蜘蛛神,空间裂缝只是被顺手抹平了。 虽然手掌距离蜘蛛神还有好几里地,但蜘蛛神已经感受到劲风袭体,周遭的空气都变得像金石一样坚硬,吸不进来,也吐不出去。 如若实质的罡风紧贴着身体每一寸肌肤,并且压着自己急速下坠。 蜘蛛神背后一震,原来是着陆了,有柔软的蛛丝缓冲,蜘蛛神并没有受到什么强烈的冲击。 但是蜘蛛神骇然发现,自己的身体连同蛛网一同陷在土壤中,非但没有受力反弹回去,反而还在一点点下陷、下陷! 而且,蜘蛛神发现自己身边的地面也在向下陷落,看那凹陷的轮廓,隐约是一个手掌的形状,就连手掌的掌纹都清晰可见。 蜘蛛神艰难的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又摸了摸自己的胸,悲哀的发现,自己身上也印下了一道道掌纹。 而且掌纹越来越深,身上受到的压力也越来越重,蜘蛛神感觉自己的骨骼都发出了不堪重负的脆响。 金光巨人就像流星一样轰然砸落地面,视野中的金色手掌飞速靠近、放大,充塞视野,甚至撑裂视野。 “不!我投降!我投降了!” 杨牧云知道,自己成功了,如果世上真有如来神掌,那一定是这个样子的,如果不是,那就说明其他人都练错了。 随着时间推移,如来神掌的威力还在暴涨。 信仰空间中巨大的金色佛轮受到无形牵引急速转动,一时间佛光暴涨,佛火燃烧,雷音嗡鸣,整个信仰空间都震荡起来。 密密麻麻的信仰之力汇成一股投入到金色佛轮正中,化作燃料壮大佛轮,以及佛轮所关联的诸多规则。 杨牧云身周金云弥漫,仿佛有天龙在云层中穿梭游走,无数莲花在金云中盛开,每一朵金莲上都能看到一个迷你的杨牧云,手中持拿刀枪剑戟、经轮、降魔杵等法器。 金莲上的人影也都跟随杨牧云轰出手掌,直取地面上的妖魔鬼怪,一副荡平世间,清洗三界的架势。 而就在这时,杨牧云听到了蜘蛛神的投降和求饶。 如来神掌大势已成,想要收回是不可能了,于是杨牧云只能叹了口气,继续向下拍去。 轰! 金色大手印打在地上,震荡之声滚滚如潮不绝于耳。 一个手持长剑的分身打在毒火蛇神身上,毒火蛇神拼尽全力喷出毒火,可是分身有金光护体,完全无视毒火的侵蚀,大手印像拍苍蝇一样拍在蛇神身上,将其打得粉身碎骨。 一个手指降魔杵的分身打在蟾蜍神身上,蟾蜍神见敌人势大,立刻放弃抵抗,肥胖的身体瘪成两层皮瘫在地上,手印拍下,两层皮四分五裂。 蜈蚣神感觉被一个金光巨人锁定,立刻倒转身子想要钻入地面,可是这时候才发现金光巨人不仅锁定了自己,还锁定了自己身周的一切。 轰! 蜈蚣神就像是被一掌拍入土中的钢钉,只是钢钉自身不够硬,寸寸崩断,碎成一地。 蝎子神举起两只巨螯想要硬刚大手印,尾巴上的倒钩也蓄满力道,弩箭一样蓄势待发。 可是大手印直接将这片区域的土壤、草皮、空气连同范围中的一切全都拍扁、蝎子神鳞甲尽碎,心肝肠胃溅射一地,眼见是不能活了。 “我错了!我投降!不要杀我!” 蜘蛛神诚惶诚恐的求饶,本以为必死的她摸了摸自己的头,还在,摸了摸自己的身子,还完好无损,并没有像其他同伙那样身首异处、死于非命。 恐惧的看向两侧,是小山一样的金色大手指,再抬头向上看去,还是一根手指,只不过这根手指向上翘着,并没有完全拍下来。 金色大手缓缓淡化,然后一点点消失。 杨牧云一点点飘落下来。 双脚触地时身子一个不稳向前摔倒,杨牧云连忙双腿盘起,一屁股坐在地上。 没办法,刚才那一招消耗太大了,信仰空间中的信仰之力全部耗尽,除了十一颗圣徒级信仰之力无法消耗,再无其他信仰之力。 体力也消耗得七七八八,腿酸脚软,都直不起来了。 杨牧云的动作十分狼狈,但是看到杨牧云的坐姿,所有人都心中一凛。 刚才的金光巨人也是这样坐的,并且一掌拍死四个神明。 与此同时,毒火蛇神尸体上飘来一团红绿相间的规则之力,红色的火之规则,绿色是毒之规则。 蟾蜍神尸体上也飘来一团规则之力,是蓝紫相间,蓝色是水之规则,紫色是毒之规则。 蝎子神的是一团黄黑相间的规则,黄色是土,黑色是毒。 蜈蚣神的是一团青绿色的规则,其中包括木和毒。 杨牧云将这四团规则之力尽数收下,信仰空间中的火焰规则立刻壮大一圈,随后又多了水、木、土三种规则。 原本水火不容的情景并没有出现,所有规则之力都被佛光洗涤,就连毒之规则也被佛光浸润得金光闪闪,再也没了森森的邪气。 杨牧云看着蜘蛛神,后者立刻浑身一哆嗦,不但献上灵魂契约,还献上了空间、云雾两种规则。 “你没有毒?” 听到杨牧云的问话蜘蛛神立刻回答道:“没有!绝对没有!我原本就不是毒虫,只不过与他们几个有些来往,结成联盟,被外人当做毒物了。” 都这份田地了,蜘蛛神唯一的想法话就是保命,除了性命之外的什么东西都可以舍弃,又怎么会捏着一个不值钱的毒之规则。 杨牧云点了点头,说道:“既然你皈依我……归顺我,就意味着新的开始,今后你就是盘丝大仙了。” 蜘蛛神立刻跪倒下去,“多谢主人赐名。” 有这么一会的耽搁,杨牧云稍稍恢复了点体力,信仰空间也积蓄了几百点信仰之力。 杨牧云深吸一口气,然后沉声说道:“生命树归我所有,谁赞成,谁反对?!” 【感谢廖愚打赏9000起点币,国庆之后继续为打赏的朋友们加更,每一个打赏都不会忘记,只是还没来得及感谢】 第260章 脱了衣服就能活 杨牧云目光在四周扫了一圈,锐利的眼睛就像是直指人心的太阳,照得所有人眼前一片炫光,不敢直视的低下头或者移开视线。 太强了! 那一掌强大到匪夷所思。 五个神明,在北地纵横多年的五毒组合,每一个都是鼎鼎大名的存在,竟然就这样一击灭杀了。 毫无还手之力,就像拍苍蝇踩蚂蚁一样,生命和尊严全都碎得一塌糊涂。 甚至有人猜测,把五毒物叠在一起也经不起那一掌,威力完全是溢出的。 后面陆陆续续有兽群甚至神明到场,但全都慑于一掌之威,礼貌的停留在安全距离之外,不敢做出任何招来误会的举动。 杨牧云哼了一声,“既然没人反对,那就散了吧。” 众多兽群还是围在原地不动弹。 没有人知道它们在等什么,或许它们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就像看热闹的人群中说的最多的话就是“什么事”、“咋的了”、“在干什么啊”。 这时候,杨牧云提醒道:“闪电猎鹰死了,他的老巢还有很多好东西。五毒物死了四个,眷属也都死的一干二净,老巢无人看守,你们就没有兴趣吗?” 人群瞬间醒悟过来。 卧槽,怎么把这一茬给忘了。 在这里看热闹有个屁用,没人打头阵自己毛也捞不到,就算有人打头阵也未必能干得过野蛮人,就算干得过野蛮人,自己也不一定能抢到好东西。 但是闪电猎鹰和五毒物不一样啊,一个个都是成名多年的强者,纵横北地上千年的神明,家里肯定攒满了各种宝贝,随便捞一件都受用一辈子。 这可是无主之物,谁跑得快就是谁的,甚至快人一步就能独吞包揽,可比逗留在这消磨时间强多了。 是以,兽群呆愣了几秒钟之后全都调头向外跑去。 有人是知道闪电猎鹰和五毒物老巢的坐标,有人是啥也不知道,但是觉得其他人知道,就尾随在其身后。 杨牧云看了一眼剩下几个反应慢半拍的。 别人都走了你还不走,是活腻歪了还是怎么? 那几个家伙瞬间激灵灵打着寒战跑开了。 看到最后一个围观着也消失在视野中,杨牧云终于长舒一口气。 危机解除! 不过现在还不是松懈的时候,说不定有什么诡异的家伙在暗处潜伏着,等待致命一击。 杨牧云现在状态很差,再来一波五毒物这样的组合,杨牧云铁定要跪。 这时候,生命树伸出一根枝丫将杨牧云托起,放在自己肩膀上。 “守护者,感谢你的守护,接下来的路换我守护你了。” 杨牧云点了点头,随即招呼半人马首领说:“既然路过了,不如吃顿饭再走?” 半人马首领甩了甩柔顺的马尾,无奈说道:“我现在出去的话肯定要被一群人围攻,还是在你这避避风头吧。 杨牧云笑了笑,“欢迎欢迎,住多久都欢迎。” 就这样,树人有惊无险的走完了剩下的路,最终穿过河谷入口的关隘。 当树人身体跨过大门那一刻,周围所有的成员都欢呼起来。 成功了! 联盟中又多了一个强大的成员。 生命树在河谷中看了一眼,随即缓步走到正中心处,然后身子蠕动着向下潜入一截,就像是从站姿变成坐姿,树人彻底扎下根来,将自己茂密的根须向四面八方传递、延伸。 随即,土元素受到无形感召源源不断汇聚过来,生命树所在的位置更是缓缓升腾起浓郁的土黄色雾气,就像是黄河水在不断的翻腾、奔流。 杨牧云拥有大地徽章,又得到了一份大地规则,所以能清晰感受到河谷中的变化。 生命树就像是一个天然的聚灵阵,将方圆百里范围的土元素都汇聚过来,河谷中的花草树木全都享受到增益buff,无论生长速度还是质量都有了直线提升。 换句话说,河谷中种植的魔力果实全都自带金坷垃,再也不用靠熊大熊二的有机催化物。 生活在河谷中的各部族成员也都沐浴在浓浓的生机中,每时每刻都在享受着生命气息的滋养,延年益寿的肯定的,修炼速度也会变得更快。 当前阶段所有成员都是修炼的佛门功夫,尤其金刚不坏体、龙象波若功等,全都是反复锤炼身体,打熬筋骨的。 有了生命气息的滋养,受损伤的筋肉骨骼恢复更快,原本需要两三天修养才能继续修炼,现在基本睡一觉就好了,节省了大量的时间,修行速度自然更快。 杨牧云信中激动,“赚了!这一波血赚!” 心情大好之下,杨牧云大摆宴席,各种美食摆满河谷。 大米饭管够,精细的食盐管够,肉管够,菜管够,美味的蘑菇汤随便喝。 这伙食看得半人马们目瞪口呆。 “云酋长,你们平日里吃的都这么好?” 杨牧云摇了摇头。 看到这动作半人马们总算放下心来,想想也是,这伙食消耗谁能受得了。 “不,平日里吃得比这个更好。今天时间仓促,来不及准备了,咱们凑合着吃点吧,明天再吃点更好的。” 半人马:…… 刚刚归顺的蜘蛛盘丝大仙揣着小手缩在角落里,眼睛在各种食物上打转,却不知道该吃什么。 自己的身份应该是俘虏吧,俘虏能活着不被吃掉就不错了,哪能吃饭,就是吃饭也不能吃这些好东西吧。 可是,真的好想吃东西啊。 这时候,寒冰巨人的幼崽来到盘丝大仙身边坐下。 “你也是俘虏吗?” 听到问话,盘丝大仙连忙点头,“你也是俘虏?” 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盘丝大仙又问道:“你……应该是寒冰巨人吧?为什么你身上……” 幼崽立刻悲痛的点头,“他们抓到我以后把我的衣服剥了,不让我穿衣服,哎。” 说着,巨人幼崽抱起一团大米饭,粘上食盐丢入口中,化悲愤为食量。 盘丝大仙咽了口口水,心中暗道:脱衣服就能活下来吗? 盘丝大仙的本体是蜘蛛,不穿衣服也没什么,根本没有什么羞耻的概念,听到“脱衣服就能活”,她甚至有种赚了的感觉。 而且,五毒组合就自己活了下来,其他四个都死了,而且死状惨不忍睹,盘丝大仙忍不住琢磨,野蛮人为什么对自己网开一面呢? 最终得出答案,因为只有自己的女的,而且长得还算漂亮。 所以,盘丝大仙对寒冰巨人幼崽的话深信不疑。 第261章 一群人争着抢着要吃土 酒足饭饱,又给半人马安排了住处,杨牧云便回到自己房中,清点今日的收获。 不过这中间发生了一个小插曲。 杨牧云原本给半人马安排的是有床铺的房间,但是半人马只要一片能遮风挡雨的空地就行。 因为半人马是站着睡觉的。 这是半人马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随时保持站姿,一有风吹草丛就能奔跑、战斗。 和野蛮人一样,半人马也是天生的战士。 进入地下城,快到自己的红牛套房时,杨牧云看见一个白花花的身影,于是咳了咳,“你这是干什么?把衣服穿上。” 盘丝大仙有些疑惑,“主人,您不是喜欢这样吗?” 杨牧云暗骂,谁在背地里乱说,坏我名声。 “你先把衣服穿上。” 盘丝大仙身上蛛丝缠绕,转瞬就穿上一套银白色的贴肉紧身衣,身体轮廓完美的凸显出来,比刚才更加诱惑。 杨牧云忍不住想说你还是别穿了。 “咳咳……你来这里干什么,还有,利姆露呢,滚出来,怎么看门的。” 史莱姆神立刻从红牛套房滚了出来。 “主人,她身上有您的气息,我不敢驱逐啊。” 签订灵魂契约之后,盘丝大仙就被打上了杨牧云的标志,利姆露能清晰感应到。 盘丝大仙顿时明白自己误会了,于是连忙说:“主人,您没有安排我的住处,我还以为……还以为……” 杨牧云无语,自己忘了安排盘丝大仙的住处,于是她就想岔了。 指了指旁边的旺仔套房,杨牧云说道:“你就住那里吧。” 这些铁皮房子都是最初阶段从王金龙家里借来的,一直住着都住出了感情,也就懒得换了。 盘丝大仙看了一眼,竟然是一幢金属宫殿,顿时开心起来,还以为俘虏要住茅草屋,或者打洞。 杨牧云懒得理会蜘蛛精的想法,反正有灵魂契约在手,也不怕她有什么歹念,于是推门进屋,顺便把利姆露关在了外面。 盘膝坐在床上,杨牧云脑海中开始回味那惊天动地的一掌。 刚开始,自己只是想模仿从天而降的感觉,模仿如来神掌的动作。 可是后来不知什么原因触动了信仰空间中的大齿轮,于是疯狂转动,疯狂消耗,再疯狂输出。 刚才杨牧云没明白怎么回事,可是现在静心思考,杨牧云终于醒悟过来。 信仰之力的功效就是实现愿望,化不可能为可能。 山精野怪可以用其强化身体,强化某种天赋,或者强化某一器官。 还可以用其强化自身某种能力,强化自己的器具,或者强化眷属。 而自己当时产生了强烈的欲望——还原如来神掌、强化如来神掌。 于是引动了佛轮,燃烧无数信仰之力将这一欲望实现。 杨牧云不仅拥有了完整版的如来神掌,而且还对这个掌法进行升级,达到了一掌生万佛的程度。 如果说前者还是武学范畴,可以通过模仿、演练来推敲出来,那么后者绝对是法术的层次了,根本就不是一个次元的东西,想破头也窥不到门径。 如来神掌对杨牧云而言不仅仅是法术那么简单,还意味着获得法术的途径,杨牧云也第一次明白了佛轮的用途。 万法之源。 再说的直白点就是一个超级计算机,专门用来跑数据的。 信仰之力就是这个超级计算机消耗的能源,佛火、佛光、雷音等诸多规则就是超级计算机辅助计算的设备。 这种辅助设备越多,计算能力也就越强,计算结果也就越精准。 杨牧云今天又获得了雷、土、水、木、毒、云、空间七种规则,就相当于给佛轮增设了七个辅助设备。 比如佛轮和水之规则、木之规则一起,说不定能推演出金柳露,就算推演不出起死回生的仙药,至少也能得到一种疗伤的药物。 总比云南白药强点吧? 只是,推演一个如来神掌就把杨牧云积攒的家底消耗一空,推演金柳露的消耗怕是更加恐怖,还是先攒信仰之力再说吧。 之前有两座寺院做后盾,每天的信仰之力源源不断涌入,杨牧云都有些发愁,这么多信仰之力该怎么使用。 可是知道了佛轮的功效,杨牧云瞬间焦虑起来。 才这么点信仰之力,够干什么的,我还要更多,更多。 得让王金龙加把劲了。 今后遇到的对手肯定更强,能力也更加复杂多变,如果没有几样压箱底的绝技,今后的战斗中肯定要吃大亏。 在弱肉强食的世界中,失败就意味着死亡,像五毒组合一样被吞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 杨牧云可是亲眼看见,自己走后有一群兽头人冲向战场,跑到如来神掌轰出的手印中吃土。 没错,吃土。 吃那些沁着血,混着肉渣骨头渣的土。 土里面混着神明的尸骸,残留着特殊的力量,这些杨牧云看不上的杂碎对寻常兽头人而言就是天材地宝,吃一口就能变强,吃两口就能变异。 杨牧云不希望自己有一天也变成那样,所以就要更加努力地变强。 再不济也得多几样保命的本事,打不过就跑。 人所有的恐惧都来源于火力不足,而杨牧云的火力不足恐惧症格外严重。 探手入怀掏出一样事物,杨牧云瞬间眼睛一亮。 五毒兽的尸体都被轰成渣了,杨牧云也不敢拿着铲子铲起来献祭给老祖宗。但闪电猎鹰是完整的尸体,虽然没了脑袋,又褪光了浑身鸟毛。 老祖宗或许不喜欢吃鸟头,又懒得褪毛,所以对杨牧云这种懂事的后辈很满意,回馈了一根鸟毛。 真·鸟毛。 如果一定要夸一夸这根鸟毛,就是小东西还挺漂亮。 金灿灿的羽毛长约三尺,宽约四指,羽毛的羽管中空,内壁上能看到一道道金光流转的纹路,隐约还能听到风在其中流动。 而这些纹路和羽管外面的羽枝紧密相连,在羽毛上勾勒出一道飘逸而又灵动的纹路。 “难道是跟青铜器上的山纹水纹一样,这也是一个拥有奇特力量的图案?” 杨牧云觉得这根羽毛跟剑很像,无论长度还是宽度都十分趁手,于是捏着羽毛的根部挥了一下。 结果,房中金光闪烁,一道锋锐的剑气脱离羽毛向前斩出,轻易斩破红牛套房厚重的铁皮。 还好,剑气削铁如泥,直接破墙而出,墙体基本完好如初,即便趴在上面看也看不出伤痕。 可是杨牧云并不知道,那剑气凝而不散,跨越百步斩在隔壁旺仔套房的墙上,同样破墙而出。 正准备脱衣服睡觉的盘丝大仙只觉得劲风袭体,然后脊背一震,浑身一凉。 银色的蛛丝顺着肌肤滑落,全都堆叠在脚踝处。 盘丝大仙看着白生生的脚指头陷入深思。 第262章 种地太慢,抢劫才是王道 盘丝大仙一晚上都没睡,也不敢睡。 神明身体强度远远超过寻常生灵,即便几年不吃不喝不眠不休也不会猝死,最多也就是有点不舒服。 一晚上不睡对盘丝大仙而言没什么大不了的。 而这一整晚盘丝大仙都在思考几个问题:什么是盘丝大仙,什么是仙?寒冰巨人幼崽说的是不是真的?主人昨晚究竟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该主动点去敲门? 盘丝大仙还真有敲门的想法,但是被那个叫利姆露的史莱姆挡了回来。 史莱姆神对这个不请自来的女人很敌视,竟然害得自己挨训,还被关在了门外,哼,有本神在,你休想跨过这道门。 盘丝大仙回到屋中又琢磨了许久,直到杨牧云在外面喊道:“醒了吗,醒了就起来干活了。” 干? 活? 这两个字分开都懂,但是连在一起怎么就不明白了。 疑惑的来到外面,却见杨牧云和大石都在,盘丝大仙顿时紧张起来。 杨牧云指了指前方的空地,说道:“大石,你负责制造云雾,别的不用管,我负责场景和造型,盘丝你负责灯光。” 啊? 盘丝大仙指了指自己的鼻子,然后左右看了看,好像没有别人了。 杨牧云点头,“没错,就像你制造那个长戟武士一样,今天咱们弄点别的。” 说话间,大石已经运转寒冰规则,在周围制造浓重的雾气,杨牧云释放蛛丝融入云雾中,令两者完全融合。 这是盘丝大仙自创的能力,杨牧云拥有云雾规则后一琢磨就明白了其中的关窍,并且灵活运用,用出来的效果比盘丝大仙还强。 一栋栋建筑被勾勒出来,然后是这些建筑中的道路、假山、树木,以及各种物件和摆设。 云雾轻薄无形,比控制泥土轻松万倍,但云雾色彩单调,全都是白茫茫一片。 这时候,盘丝大仙双眼放光,一道道瑰丽绚烂的光芒照射在云雾上,原本白色的墙体和建筑全都被渲染上了色彩。 杨牧云摇了摇头,“这个颜色不对,那个也不对……门应该是红色的,不是这个红,朱红,朱红你不懂吗?朱红就是……算了……” 欲言又止的杨牧云发现,自己还真不知道怎么描述。 就像女人跟男朋友描述口红色号一样,在男人眼里,这他喵的不都是红色吗? 现在杨牧云差不多就是这个感觉。 盘丝大仙的能力配合云雾规则用来搞电影特效堪称外挂。 寻常幻术和幻境都是对视听嗅味的欺骗,再真实还是容易露出破绽,遇到精神凝聚、意志坚定的人肯容易被识破。 盘丝大仙的幻境属于升级版,看到的东西全是真的,又全都是假的,越强大的人越容易上当。 但是有一点,想要制作什么幻境,盘丝大仙必须亲眼见过才行,不能凭空制造自己没有见过的东西。 就拿眼前这建筑来说,形状都没错,但色彩千奇百怪,错漏百出。 于是,杨牧云抬手按在盘丝大仙额头,将自己脑海中的画面以醍醐灌顶的方式传输过去。 密宗至高绝学竟然被用来传图片,也是绝了。 盘丝大仙愣了一下,随即眼睛中光芒一转,场景的色彩被重新渲染,一个红墙黄瓦的寺院现了出来。 清晰! 真实! 杨牧云挥手,光影规则弥漫开来,寺院的清晰度和真实感进一步提升,看得盘丝大仙都目瞪口呆。 这一刻,蜘蛛精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的能力在主人面前毫无用武之地了。 杨牧云又控制云雾凝成人形,盘丝大仙立刻给这个人物渲染上色,僧衣、袈裟、念珠、禅杖,还有光脑壳,以及头上的香疤。 杨牧云控制和尚走了两步,然后原地蹦跳、弹跃。 有云雾规则和蛛丝双重控制,小人那叫一个活灵活现,就算特技演员来也不会做得更好了。 于是,杨牧云拿出自己亲手打造又获得规则加持的“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照相机。 控制小人摆了几个poss,光影规则加持下,杨牧云对细节的捕捉达到了极致,拍出的每一张照片都是顶级摄影师愿意用女朋友十年阳寿换取的珍品杰作。 然后杨牧云又释放佛光当特效,拍了几个狂拽酷炫吊炸天的照片,甚至还让小和尚打出如来神掌,来了一张撼天地镇乾坤的特写。 “好了,收工!” 听到这话,大石立刻停止制造雾气。 盘丝大仙迷茫的眨着眼睛,就这?这就是干活? 但是杨牧云和大石已经离开了,盘丝大仙连忙收起能力,提着裙角一路小跑跟上。 刚回到地面就遇到半人马首领。 “云酋长,我们打算吃过饭就走,所以有个过分的请求……” 杨牧云吃了一惊,“这么快?走那么急干什么。” “呃……夏季是战斗的季节,也是努力变强的季节,我们要趁着这个时间积攒资源,提升实力,并且囤积过冬的物资。” 去年的时候,半人马既没有积攒到资源,也没有提升到实力,还没有囤积到物资,最后穷疯了想打野蛮人地盘的主意。 今年运气不错,终于追寻到了不羁之风,拥有了滚雪球的资本。 杨牧云也明白夏天是狩猎和采集的季节,以往自己的部落势单力孤,没有争雄的资本,只能固守一方,求一份安稳。 可是现在自己的部落兵强马壮,正该逐鹿四方,集聚资源。 就像前几天,一场战斗捡回来一个大龙龟,又俘虏一个寒冰巨人幼崽。 这次,进账生命树一棵,规则七种,奴隶一个。 种地太慢了,掠夺才是最快的。 半人马机动性高,速度快,正好可以四处寻觅资源和战机,在杨牧云这里逗留一天就意味着少一份奇遇。 杨牧云点了点头,“既然如此,我就不留你们了。对了,你刚才说的请求是?” 半人马首领略有些尴尬的说道:“昨天听云酋长说部落中伙食丰盛,所以厚着脸皮蹭一顿。” 杨牧云哈哈一笑,“没问题,安排!” 不仅要安排,还得好好安排。 除了大米饭、蘑菇汤,还有自家产的土豆等魔力果实,还杀了几只魔兽肉鸡,又煮了上百个鸡蛋。 杨牧云又从地球上搬了一堆味道好极了的食物,无论营养还是口味都让半人马拍案叫绝,真有那么一瞬间就不打算走了。 不过半人马首领还是强行振作精神,将心中的怠惰碾灭。 “云酋长,我们这几个月也得到了不少好东西,拿着累赘,不如都送给云酋长,换取一些食物、药品和物资。” 半人马首领是神躯,不吃不喝也没什么,可族人们是血肉之躯,离不开一日三餐。 而且,在和五毒组合战斗的时候,半人马首领看到猪头人使用药品解毒、疗伤,虽然伤员众多,但战后无一死亡。 半人马首领当时就动了心。 钱财乃身外之物,没了再去抢就是,可命就一条,拿钱财换取保命物资,怎么都是划算的。 说话间,半人马战士们提过来一个个兽皮口袋——每个半人马战士腰间都有一圈大大小小的口袋,里面装着必需品,以及战利品。 只是半人马注重机动性,很多有价值但妨碍速度的东西都被丢弃了,能贴身携带的无一不是具有极高价值的好宝贝。 第263章 全自动挂机打宝团队(四更求订) 魔力果实,成袋成袋。 半人马活动范围广,走的地方多遇到宝贝的机会也大,再加上经常劫掠,抄家底的事干多了总能攒下丰厚的身家。 杨牧云现在也不是啥也不懂的小白了,大眼一扫就判断出了这些魔力果实的种类、功效等。 兽皮袋中的魔力果实经过了简单的分类,杨牧云辨认起来更方便,手拎了拎就判断出这一袋魔力果实的斤两。 随即,杨牧云将兽皮袋子里的几个魔力果实挑出来,单独放在一旁。 看到这一幕,半人马首领眼中浮现出一抹讶色,随即是淡淡的失望。 十几袋子好东西白送,只为换取一些食物和药品,野蛮人竟然还鸡蛋里挑骨头,唉…… 不过半人马首领没有说什么,只是静静地立在一旁。 杨牧云将兽皮袋子一一过手,并且仔细检查其中的果实,不一会儿旁边就挑拣出来二十多个魔力果实。 “这些果实不能和那些一起算。” 听到杨牧云的话,半人马首领故作爽朗的哈哈大笑,“不用在意这些细节,都送你了。” 杨牧云定定的看着半人马首领,“真的吗?这些可都是中级魔力果实,你确定全部白送?” 中级魔力果实? 半人马首领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原来不是自己想的那样。 虽然不知道什么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可半人马首领还是难为情的昂起脸,希望别人看不到自己尴尬的表情。 和那些只有淬炼身体,补充能量的低级魔力果实相比,中级魔力果实拥有特殊的功效,食用后有不低的概率激活血脉力量,或者拥有崭新的能力。 总之,只要祖上有点能耐,血脉里有点东西的生灵食用中级魔力果实都会有极大的收获,再不济也能开启灵智,拥有智慧,成为魔兽,可谓是逆天改命。 半人马首领心中感慨,自己的战利品中有二十多枚中级魔力果实,可是有眼不识金镶玉,把中级魔力果实跟低级魔力果实混为一谈。 还好云酋长诚恳,把这些魔力果实都筛选出来了,如果换成奸诈的人类,怕是要装作不知,然后闷声发大财。 “一句话说出来就会被风传扬到遥远的远方,再快的半人马勇士也追不回。云酋长,这些果实确实都是送你的。” 心在滴血啊,可还是要装作毫不在乎的样子。 杨牧云笑着让手下临走装着果实的兽皮袋子,然后继续查看剩余几个装着石头、木料、骸骨和其他杂七杂八的东西。 半人马首领半跪着趴在地上,为杨牧云一一讲解这些东西的来历。 要么是捡来的,要么是抢来的,绝大多数是后者。 以石头为例,要么是天外陨石,要么是稀有矿石,还有可能是某些遗迹或祭坛上崩裂下来的残骸,相同点是其中都有特殊的力量,虽然不知道怎么利用,但是绑上一根木棍就是杀伤力巨大的石锤。 木材也是同理,之前那些人觊觎生命树却又无法将其占有,就想直接伐了劈成木材,用来制作特殊器具,或者武器的握柄。 骸骨更不用说,上面有魔力流动产生的特殊纹路,通常都有特殊的力量,树屋酒馆、地穴酒吧都长期发布收集骸骨的任务,这些骸骨跟货币一样,都是高价值硬通货。 这时候,半人马首领从自己随身的兽皮袋子中掏出一样事物。 “云酋长你看这个,是我们从狼头人部落里缴获的,应该是他们的传承之物,拥有特殊的力量。只是我们不信仰狼神,无法激活这件物品中的力量。” 杨牧云拿起骨哨摩挲了一下,确实能感受到其中的特殊力量,隐隐中还有规则的加持,虽然不知道什么功用,但至少说明这不是普通的骨头。 “这种东西的价值不好估量,不过也算珍品。以后有这种东西尽管拿给我,不要客气。” 这些东西的价值很好计算,却又很难计算。 按照北地的规矩,一物换一物,各取所需,每个人都觉得自己赚了就行。 杨牧云将半人马的兽皮袋子集中起来,125个半人马,大大小小总共800个兽皮袋子。 杨牧云装了100袋子精盐,100袋子白糖,这两样是野外生存的必需品,盐水可以杀菌、补充电解质,糖水可以补充体力。 以前杨牧云和大石狂化时都会在嘴里含一块盐和糖,就是这个原因。 为了防止这些东西遇水溶化和受潮,都用塑料包单独包装着。 然后又装了50袋通用解毒药,50袋吊命的参丸,100袋创伤药,照例是有塑料袋单独包装,还有50袋纱布、绷带,50袋医用酒精。 杨牧云特别叮嘱半人马,这玩意不能喝,千万不能馋。 还好,半人马要时刻保持警惕,不饮酒,之前吃饭的时候就是滴酒不沾。 看到这么多东西,半人马首领直说够了够了。 大赚特赚了。 有了这么多珍贵的物资,手下在野外生存的能力大大提升,能长期保持强大的战斗力,这比什么都珍贵。 杨牧云摇了摇头,然后继续装。 反正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但是能驯服半人马的话,手下就又多了一支强大的眷属。 就算无法驯服,能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也不错。 等于有了一支稳定高效的打宝工作室,送他一点药品就能自动出去找怪打怪,然后拿着爆出来的东西换取更多药品去打更强的怪。 比代练、工作室什么的好用多了,一分钱工资都不用开。 杨牧云只怕给的太少,又怎么可能嫌多,剩余的300个兽皮袋子装满才行。 食物太占地方,半人马又是杂食生物,平常吃肉,如果没吃的也能啃草,不担心吃不饱。 所以,杨牧云给他们装了300袋土豆粉、蘑菇干、鸡肉颗粒等食材和药材混合巧克力制作的便携军粮。 好吃不好吃放在一边,关键这东西高热高能,补充体力效果特别好,速度特别快。 可惜杨牧云的部落没有远程行军的需求,这玩意从制作出来就闲置,现在正好处理给半人马。 打宝团一定要吃饱喝足,省下来更多的时间去打怪夺宝。 又给每个半人马包里塞了两只打火机,脖子上挂了一个行军水壶——都是特制的军品,打火机是防风的,储气量大,行军水壶保温防摔还不咣当。 杨牧云想了想,又给每个半人马配备了一台收音机和几节电池,现在信号是个问题,但以后会慢慢好起来的。 最后,杨牧云将一些特制的对讲机交给半人马首领,并告诉其用法。 得知这东西的妙用之后,半人马首领立刻慎重的收起来。 分别在即,杨牧云指了指半人马战士手中满是豁口的大砍刀。 “你们的武器装备该维修一下了。去铁炉城一趟吧,直接报我的名字。” “多谢云酋长!秋风来临的时候,我们会满载战利品归来。” 第264章 这样也能撞车 送别半人马之后,杨牧云立刻打开通道进入王金龙家,然后经过一系列作者也解释不清楚的手段把拍摄的照片倒腾到电脑上。 王金龙看到那些照片,第一个感觉就是帅,然后就是我怎么这么帅。 “神使大人,这就是法海的定妆照吗?这场景、这道具、这细节……真是震撼啊,光是看图就开启期待电影了。” 王金龙心中更想说的是,这法海不就是我么,神使大人是怎么做到的。 但是想到神使大人是神明,有神秘莫测的手段,答案也就不言而喻了。 杨牧云笑了笑,说道:“把这些照片发到你的社交账号上吧,预先炒作一波《大威天龙》。” 王金龙立刻照做,然后搜肠刮肚编了一段话,最后还是觉得不太满意,自己一个小主播,从来没搞过电影,也不知道怎么给作品做宣传。 总不能还老铁六六六,礼物刷起,关注来一波吧。 正好某不知名三线明星发布一条动态,宣传他的新片,王金龙想也不想,复制、粘贴,连关键词都没换直接发布。 “神使大人,这个定妆照一出,我们的《大威天龙》小短片就有压力了,这要是粗制滥造与观众们期望不符,肯定要被骂惨。” 杨牧云安慰道:“没事,小短片也是为了电影做宣传,粗糙一点也无妨。” 反正原版《大威天龙》更粗糙,但是也更带感。 小短片要的就是那种豪横无忌、张扬霸道的气概,有了这种上头的感觉,火柴人画质都行。 杨牧云现在只希望《大威天龙》一出能激起一波观众的共鸣,带来一大波信仰之力。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白素贞,也都有一个法海,还能再多一个大威天龙。 如果这些人都能产生信仰之力,在佛轮中推演一番,说不定真能衍算出真正的大威天龙,到时候又多了一个强大的战技。 最后,杨牧云说道:“这几天你多搜集一些寺庙的信息,有名的大寺院,不出名的小庙,全都搜集一下,把它们的位置都统计出来。就从周边开始吧,先把省内的信息统计出来。” 顿了顿,杨牧云补充道:“拍电影要实地考察取经,我多跑几个地方。” 王金龙表示没问题,随即汇报牧云农场相关的事情,又把杨牧云上次交代的玉石、翡翠和钻石拿过来。 玉石量大,毕竟这东西便宜,翡翠相对贵一点,钻石就肉疼了,这玩意压根就没有便宜的。 杨牧云看着那一粒粒碎小的钻石,心中琢磨着,如果用大地之力将众多细碎的小钻石融合成大钻石,妥妥的生财之道啊。 不过人造钻石技术日趋成熟,这玩意早晚成白菜价,再者杨牧云也不像以前那么缺钱了,没必要再搞这种事。 所以…… “多买点碎钻,天然的人工的都无所谓,大量的买。” 不卖钱,拿着玩也行啊。 杨牧云离开后,王金龙拿出手机开始搜索资料,可是这时候看到有人疯狂艾特自己。 原来是刚才被自己复制粘贴的那个小明星,正在一键三连的炮轰自己。 王金龙仔细一看,差点吐血。 原来这个叫吴飞帆的小明星新片也是一个和尚跟两个蛇精的故事,不过他们的片子故事情节比较老套,法海依旧是须发全白的老年人,没有任何新意。 在此之前已经有很多白蛇传的电影、电视剧了,现在重新翻拍,没新意也就算了,连诚意都没有,宣传海报粗制滥造,演员表清一色流量小鲜肉,在佛门净地搂搂抱抱,就差亲上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我跟方丈有个约会》呢。 跟杨牧云制作的宣传海报一比较,真是全方位秒杀。 或许,全剧最用心的就是吴飞帆在社交账号上的宣传语了,就这还被王金龙“抄袭”了。 王金龙刚才没仔细看复制粘贴了那个小明星的宣传语,现在才醒悟过来,他演法海,自己也是演法海,难怪一个字都不用改。 “肌肉金轮,一个沙雕视频作者,上不得台面的小网红,你懂什么叫电影吗?你懂什么叫艺术吗?难道还光着膀子去秀肌肉?” “现在看到你那一身肌肉我就恶心,就你这还演和尚,佛主知道第一个个收了你。” “难道只有我一个人看这个新法海造型顺眼吗?” “嗬,你这种人也该被镇在雷峰塔下。” “支持我家飞帆,飞帆么么哒。” “真想看飞帆光膀子的造型……” “你需要的是不是这个——名媛揣手.jpg” “楼上你生孩子******” 面对网上的辱骂,王金龙显得十分平淡,祖安文学诺贝尔奖得主早已经看淡名利是非,不跟这些后学之辈一般见识了。 于是,王金龙又发布了一条动态,简简单单四个字——大威天龙!!! 也许人们现在还不知道这四个字的含义,但是不久以后,所有人都会如雷贯耳。 另一边,杨牧云正在认真梳理自己的技能树,并且思考下一步发展方向。 现在技能树底层是金刚不坏体、龙象波若功、易筋经、洗髓经这四种内家心法,最高层的是如来神掌,中间的就是各种刀法、剑法、棍法、拳法等绝技。 杨牧云现在要做的就是将复杂的东西简单化,比如什么三十六路刀法,七十二路棍法,直接压缩成三板斧之类简单粗暴的招式,最好是像如来神掌这般,就一招,一个动作。 另一个就是把压缩好的技能脉络化,由低到高,由弱到强,循序渐进。 现在眷属们最大的尴尬就是靠天赋吃饭,靠身板吃饭,虽然学习了一些内家心法和散手招式,可眷属实力提升太快了,面对的敌人也越来越强。 敌我双方的实力一天一个样,刚把上一波醍醐灌顶传输的技能消化完毕,却发现敌人都已经是神明级别了,以前的技能白学了不说,还得重新学习新的技能,然后再次消化。 所以需要一个层次分明的技能体系,让眷属们能够像爬楼梯一样,一步一个脚印,上一步的积累都能成为下一步的底蕴。 举个例子:开碑手——大力金刚掌——如来神掌。 开碑手可以当做掌法基础,大力金刚掌是对基础的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这两者都是为了学习如来神掌奠基。 而且有了前面的基础,如来神掌的根基更加稳固,不会成为中看不中用的空中楼阁,上手也更快,省去了从零开始打基础。 每个阶段都能拥有不俗的战斗力,即便实力提升到新境界也能以最快的速度形成战斗力,不至于出现真空期。 还有一点,该琢磨点法术,以及更强的装备了。 【今天有点事,可能更新晚点,但是四更不会少】 第265章 等级体系那玩意有用吗 佛门有许多经文和咒语,即便地球上已经没有了修炼的土壤,但普通人念诵依旧能静心定神,如果是小人世界念诵,肯定会拥有特殊的功效。 这一点已经在龙龟身上证实过,杨牧云也是因为将所有佛家经文念诵一遍,才得到了佛的规则,信仰空间中齿轮变成佛轮。 现在,又开始念经,并且仔细感悟每一个经文的力量和变化。 阿弥陀佛一字心咒,感觉……好像没啥感觉。 阿弥陀佛往生咒,感觉……好像没啥感觉。 阿弥陀佛大乐心咒,有点感觉了……口干舌燥,渴了。 杨牧云一个咒文一个咒文的念下去,结果发现根本没用,跟上次念咒时天花乱坠地涌金莲的场景差了十万八千里。 杨牧云挠了挠头,终于明白了问题所在,阿弥陀佛管不到小人世界,就像在笔趣阁订阅打赏,作者压根就收不到半分钱一样。 于是,杨牧云跳过那些带佛祖名号的经文和咒语。 加持足底咒。 念完发现,脚底板没有任何变化。 仔细查询才发现,真正的僧人每天都会念诵这个咒语,然后往脚底板上吹气或者吐唾沫,如此做,当日无意间踩死的虫蚁之物可得三十三天生命,是真正慈悲为怀的表现。 “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能成为神行太保戴宗呢。” 结果杨牧云话音刚落,信仰空间中佛轮转动,再次像抽水机一样将杨牧云本就不多的信仰之力抽了个干净。 然后,一道明悟在杨牧云心中升起。 嗡ong切qie也ye杂za惹ra嘎ga纳na吽hong西xi娑suo诃he 咒语念完,杨牧云身上瞬间金光升腾,尤其是双腿金光更加浓厚,尤其是小腿肚子两侧还能看到几个扭曲的纹路。 就像…… 就像魔兽骨骼上那些千奇百怪的魔法纹路一样。 然后杨牧云就感到双腿像装了小马达一样,不蹦跶一下不舒服斯基。 没事走两步,可是杨牧云刚抬脚走一步,周围的景物瞬间后掠,就像高速上狂飙一百八,再站定时已经是百步之外。 这…… 这哪里是神行太保啊,分明是缩地成寸。 杨牧云又试验了几次,结果发现这个法术有隐约能感受到风雷之力,有种风驰电掣的感觉,还隐隐涉及到空间的力量,跟瞬移差不多,能够穿越障碍物。 但这个法术也很大的弊端,那就是每次移动的距离忽大忽小,具体多少步说不准,总之不稳定就是了,前方一条直线上任何点都有可能。 而且,脚上的力量越来越弱,每走一步就减少一层,走到第三十三步的时候,力量彻底消失。 瞬间的变化令杨牧云十分不适应,一步跨出竟然摔了一个跟头。 这的确是一个法术,但只能称其为半成品法术,还存在很多弊端和不足,需要进一步的改进。 仔细琢磨了一下,应该是刚才信仰之力太少,佛轮虽然推演成功,但也就是一个大致的雏形,还没有来得及打磨。 又是信仰之力。 自己都这么艰难,小人世界那些土着神明又该是何等的穷酸。 今天是没法继续念经了,多攒点信仰之力再说吧。 逛寺庙捡现成,拍电影扩大影响,这两件事必须同步进行了。 不过转念一想,这个半成品法术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出现在何处,敌人岂不是更不知道。 我预判了你,我预判了你的预判,我预判了你预判我的预判…… 这种事情再也不会发生了,因为我自己都没法预判我自己。 比迷踪步还迷踪步。 先凑合用吧。 然后杨牧云钻研起了藏经阁中那些步法、身法,轻身提纵之术,这些东西都属于武学范畴,自己就能琢磨出来,无需消耗信仰之力。 蜻蜓点水…… 好吧,这种根本不算轻功,地球上很多网红都能做到,除了酷炫没有任何卵用。 杨牧云需要的是草上飞、水上漂、壁虎游墙、八步赶蝉、凌波微步、踏雪无痕之类的,简单粗暴、实用全面的武功绝学。 先把基础打牢,以后再向法术进阶。 各种各样的功法都琢磨的差不多了,杨牧云数了一下,不多不少,正好八九72绝技。 随即,杨牧云开始梳理这些武功绝学的脉络,按照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排列,从初学者到半神级别的强者都能有对应的武功绝学可以选择。 【有人吐槽作者没有写大纲,没有明确的等级体系,那么我就解释一↓】 半神不是神,而是神和人类混血的后代,这些后代天生筋强骨壮,血气磅礴,还拥有巨龙般的大力。 刚出生就能捏死蟒蛇,刚学会走路就能生撕虎豹,随便长长就是万人敌,哪怕不通晓任何武技也能一路平推砍死各种妖魔鬼怪。 稍微混混就是万民敬仰的英雄,然后在无数鲜花和圣光中被神明接走,升入神界,如果老爹也混得不咋地的,就只能在人间老死。 半神也许不会受到疾病的困扰,衰老得慢一点,但依旧不能突破寿命的限制,普通人极限也就是百岁,半神一般也就活两百岁。 所以,半神也就成了普通生灵的极限,疾风剑圣那种拥有圣级称号的强者,修炼到剑圣的巅峰才有挑战半神的资格。 仅仅是挑战的资格,胜负很难说。 遇到血统不咋地的半神还能凭借经验和技巧获胜,但遇到血统牛逼的半神也有可能连对方的防都破不了,如果遇到血统牛逼还经验丰富技巧精湛的半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所以,这个世界的实力体系很混乱。 半神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没有任何修为,全凭身体就能暴打一切。 信徒也是一个最好的证明,只要信仰坚定获得神明的恩赐就能原地起飞。 只有神明销声匿迹,信仰衰微,信徒得不到恩赐,也得不到脱氧核糖酸的前提下,个人修炼才有被讨论的价值,等级体系才有被研究的必要。 就好像某社畜辛辛苦苦工作十几年,等着领导赏识提拔,结果新来的小保安爬上了女总裁的床,第一个月转正,第二个月升迁,第三个月女总裁回家养胎,保安成了新总裁。 找谁说理去? 努力有个屁用? 干得好不如生的好,就是这个现实。 有时间去琢磨武功绝学,还不如去琢磨怎样获得神明的恩赐,怎么勾搭神明怀上一个半神后代。 而半神后代的子嗣虽然一代不如一代,但是比起普通人还是要强大许多,哪怕神之血脉被稀释到万分之一,依旧远超常人。 所以,这万分之一的差距就成了天赋。 杨牧云这种不但琢磨武学,还琢磨出门道,琢磨出一个体系的,堪称神明中不务正业的异类,而且是异类中的异类。 然后问题来了。 杨牧云的眷属全都得到了神之恩赐,七十二种绝技任学任选,各部族首领全都得到了最顶级绝学不说,还有各种修行资源淬炼身体,堪称一步登天。 所以,杨牧云建立起绝学等级体系、实力体系最大的作用就是——干翻等级体系。 第266章 画面拉胯,配音逆天 “神使大人,本省所有佛寺的地点和介绍全都整理出来了,除了大型景点,还有很多地方小庙。对了神使大人,我顺便把各地道观的资料也整理出来了。还有一些山神庙、龙王庙、土地庙,以及民间那些烧香问卦的大仙、大神……” 杨牧云吃了一惊,这才一天工夫,怎么就做完了,速度也太快了点吧。 不过杨牧云也没问怎么做到的,问也没什么意义。 难不成怀疑王金龙人有问题,或者事做得有问题? 那么下次再交代什么活,王金龙会不会故意拖慢几天,好让自己表现的“正常”一点。 上位者只问结果,不问过程,就是这个道理。 拿到所有数据,杨牧云又询问了一下《大威天龙》小视频的进展,已经在筹备剧组进行拍摄了,估计用不了几天就能拿出所需的素材。 不过王金龙也说了剧组遇到的问题。 首先,知名的演员招不到,一听说网红拍电影,哪怕只是电影中一个小小的花絮,无一例外都摇头拒绝。 跟网红沾边的几乎没什么好的,“网红”这个词都已经变成贬义,网红拍电影也不是没有前例,但无一例外都是圈钱的烂片,谁沾谁臭。 而那些有点名气又不怕丢人的,全都是坐地起价,价格远远超出其演技,王金龙看不上这些人,也用不起这些人。 然后是王金龙跟一个法海电影撞车了,一群流量明星号召粉丝对王金龙冷嘲热讽,全方位贬低。 “网红拍电影,真是想出名想疯了。” “不要让网红糟蹋了电影这门艺术。” “相关部门该管管这种乱象了。” “这种裸露身体出卖男色的造型真是侮辱大众审美。” 剧组背后的影视公司立刻明白这是一个炒作的好机会,于是撒下大把的资源。 真正混影视圈这碗饭的人都不敢得罪影视公司,更不敢得罪流量明星以及其背后的粉丝,对王金龙的招揽全都是遗憾拒绝,希望下次合作。 王金龙只能退而求其次,招募二流的、三流的,甚至不入流的。 还好,《大威天龙》只是几分钟的花絮,用到的人物不算太多,场景也很简单,除了歪嘴龙王小团队之外,又招了十几个演员。 某些演员还能客串灯光、道具、艺术指导、动作指导之类的活,熟练得令人心疼。 而就在王金龙烧香拜神开机的时候,流量明星的恋爱版法海传上映了,虽然烂片,但还是收割了不少票房,照这个势头下去,半个月就能收回成本,后面全是赚的。 流量明星们集体欢呼起来。 流量明星的粉丝们也都比过年还高兴,自己喜欢的爱豆票房没扑街,还能小赚一点,这真是破天荒的头一遭啊,流量电影的元年啊。 于是,对王金龙的嘲讽和攻击再创新高。 “肌肉金轮都忍不住抄袭的电影,你还能忍住不看一眼吗?” “我们的电影票房大赚,肌肉金轮恐怕得天台闭眼。” “不不不,肌肉金轮完全可以无限期拖延电影拍摄日程。” …… 就连王金龙的粉丝都不好意思帮忙了。 一个网红,你好好讲段子拍沙雕视频,图大家一乐呵不得了,搞什么电影啊。 我们要是真想看电影还看你一个网红拍的? 哎,真是人一红就膨胀啊。 面对各种挑衅和鄙夷,王金龙不解释、不应战,每天在社交账号上发一句“大威天龙”,搞得流量明星及其粉丝们有力使不出,想进一步炒作也炒作不成了。 大威天龙到底啥意思?该怎么喷?难不成我还得搬着佛经读一读? 算了,喷就完了,管那么多干嘛。 骂声中,王金龙一天拍完了所有素材,保险起见又花了一天补拍很多镜头。 然后,杨牧云当天就剪出了《大威天龙》。 从开机到杀青,全程不超过48小时,当天就能上传网络与网友们见面,这速度绝了。 人物和场景可以用的地方就用原片,有瑕疵的地方就自己用云雾制造幻境,再加上盘丝大仙的灯光效果重演重拍。 总之,这支不到五分钟的短片每一个镜头都精益求精,每一帧画面都能抠出来当背景。 最令人震撼的是片子里的特效镜头。 全是真的! 片子里的配音也都由杨牧云一手包办。 食人魔喉管本来就有模拟各种声音的功能,随同杨牧云一起突破后功效更强,现在杨牧云又有了佛家雷音,声音自带洪钟大吕的效果,听了之后绝对头皮发麻,浑身哆嗦。 不过,考虑到顶尖特效镜头两分钟需要制作半年,杨牧云只能低调低调再低调。 将王金龙拍摄的原片剪了一遍,制作了一个五毛特效的片子。 王金龙把这个视频传到自己账号上之后,网上瞬间笑翻天。 “就这?” “就这水平,你也好意思拍电影?” “卧槽,都什么年代了,还搞这种五毛特效镜头,跟隔壁学一学好么。” “就是,我家爱豆一个吃包子的特效镜头都花了五百万,没办法,就是有钱,任性。” 可是评论风向很快就变了。 “卧槽!画面拉胯配音逆天,我尼玛,这是哪个神仙的嗓音啊。” “草草草!这个视频要闭着眼睛看,奶奶的,配音绝了!” “我家闹鬼,但是看了这个视频之后,我翻箱倒柜找鬼。因为我叫宁采臣。” 短片的画面可以过滤了,绝对的辣眼睛,但是短片的配音太绝了,太平间的守尸小哥放了一遍,结果自己躺进去了。 没办法,尸体都跑了,小哥得赔。 视频最后照例是熟悉的“牧云”字样,人们忍不住猜测,这个牧云是谁? 该不会是配音的人吧。 不管了,先粉一波再说。 然后,视频又跳出一个彩蛋页。 “时间关系,剪了一个临时版本,而且特效镜头还在制作中,明天继续放作品。” 众人这才醒悟过来。 卧槽,肌肉金轮这个法海视频总共也就拍了两天,而且杀青当天就剪出一个五毛镜头版本。 这简直神速啊! 比那些搞了大半年还五毛镜头的电影良心多了。 行,信你一回,点赞收藏关注三连一波。 受到王金龙这个五毛短片的影响,流量明星的恋爱版法海传当日票房小小的降低了一些,但降幅不大。 第二天,王金龙又上传一个视频短片,画面稍有提升,勉强达到五块钱特效的水准了,内容也稍稍有些改动,不变的还是那上头的配音。 简直了! 现在人们脑子里反反复复都是“大威天龙”,比“你爱我,我爱你”还洗脑。 然后,有一部分人发现,这个五块钱特效版本的镜头,比起流量明星号称价值500万的吃包子镜头也差不到哪里去啊。 于是,恋爱版法海传当日票房大幅下降,各种猜疑的声音也冒了出来。 第二版《大威天龙》末尾依旧有彩蛋页。 “因为时间问题,我们的特效还存在不足,请大家耐心等待,明天还有第三版。” 【昨天的第三更,第四更等白天吧,先睡了。没有完成四更,没脸求订阅了】 第267章 你听听这是人话吗(四更求订) 第三版发布的时候,视频质量和特效都全面升级,如果说之前画面只是页游小广告级别,那么第三版《大威天龙》已经达到了电影级别。 至少,不会让人觉得土、渣。 就算跟流量明星的法海电影放在一起也能打个平手,不会被一面倒的碾压。 相较那些美颜滤镜开到顶,鼻子都快磨没了的流量明星,王金龙这个法海形象可谓是素颜出镜,脸上没有化妆,身上没有擦粉,就连头发…… 算了,法海没有头发,也用不到打发蜡发胶。 更难以置信的是,第三版《大威天龙》末尾还有彩蛋,请大家继续期待第四版。 网友们爆炸了。 “第三版都已经跟流量明星的电影持平了,第四版岂不是全面超越?” “《大威天龙》片长4分钟,流量明星的电影片长78分钟,《大威天龙》剧组两天杀青,后者理论上是40天杀青,但实际上他们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卧槽,他们这一年究竟在干嘛?” “我统计了一下,他们拍电影的时候总共绯闻26起,受伤(创可贴)42起,中毒(蚊虫叮咬)83起,撕番七起……还有什么大家请补充。” “我来补充……女一号跟人开房,两次,不过都被公关了。女二号流产三次,在医院被拍到了,也公关了。还有男一号在摄影棚监控拍下来的6分钟激情戏,不过我这只有四分半的。” “楼上的哥们,借一步说话。” “楼上的哥们,好人一生平安。” 作品一出,风向瞬间转变,流量明星的底裤都被扒得干干净净,那个叫绿绿的爆料博主又开始整理资料,蓄力石锤。 又过了一天,第四版《大威天龙》出来了。 铁打的配音,流水的画面,剪辑更加出彩,人物形象更加鲜明,动作更加有力,特效也更加炫酷。 人们甚至逐帧研究,将王金龙等人最细微的表情、动作、眼神拿出来跟隔壁的流量明星最对比,结果不言而喻。 当天,恋爱版法海传票房直接腰斩,片方坐不住了,开始在网上公关,各种刷评控评,顺便黑一下《大威天龙》。 甚至还请来几个影评人对《大威天龙》进行点评,内容不外乎就是,简单粗暴的重复动作再加上魔性洗脑音乐,宣扬暴力和涩情,释放人们内心中的破坏欲望,堪称精神独品,电子鸦片。 这种视频没有任何专业性、艺术性可言,剧组所有成员都是影城跑龙套的,或者干脆就是群演,唯一有点分量的就是王金龙。 网红出身,沙雕视频起家,野鸡大学本科学历,专业还是电竞,这种人也能拍电影,简直是对艺术的抹黑,是华夏电影业里程碑式的耻辱。 对于这些,王金龙还是不回复,不反驳,千言万语都化作一个词——大威天龙。 以前看到王金龙社交账号发的“大威天龙”,人们还纳闷,这究竟什么意思,可是现在,所有人都明白了这四个字的含义。 于是,粉丝们纷纷回复“大威天龙”,路人们也凑热闹跟着回复“大威天龙”,就连黑子们看到这满屏的“大威天龙”,脑子里瞬间响起震撼有力的bgm,手不听使唤的敲出了“大威天龙”四个字,然后发表。 一天时间,评论超过十万,还有数万转发。 刚过凌晨,第五版《大威天龙》出来了。 虽然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个画面,动作台词都是千篇一律,可不知为什么,人们还是忍不住要看一眼,听一遍,而且听了之后没有索然无味,反而更加精神振奋。 一句话,得劲!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之前还有人喷《大威天龙》没有艺术性,没有专业性,可是将五个版本的《大威天龙》放在一起纵向对比,简直就是一步一个脚印,一版一个台阶。 从初学者水到专业,再到顶尖水平,升级感强烈,对比度鲜明。 最令国内影视行业震动的是《大威天龙》里面的特效镜头,碾压国内所有同行,比肩国际一流。 最最最关键的,第五版大威天龙末尾还有彩蛋,预告了明天的第六版。 《大威天龙》一版比一版强,现在第五版都已经国内顶尖世界一流了,第六版岂不是世界顶级? 恋爱版法海传彻底死了。 所有影评人都不敢再为恋爱版法海传发声洗地了,不上去踩两脚就不错了。 《大威天龙》这剪辑手法,这特效水平,还有配音。 要说背后没有高人谁信啊,莫名其妙得罪一个业内大佬,以后不用吃这碗饭了。 恋爱版法海传之前被捧得有多高现在摔得就有多惨。 尤其是那个被剧组宣传时反复提到的“吃包子镜头”,人们忍不住问道:五毛钱的包子它不香吗?为什么要花五百万去做?而且,这个镜头真的值五百万吗? 就像皇帝的新衣,之前大家都没有深思,或者不敢怀疑,即便偶尔有几个说真话的小孩也被流量明星的粉丝一通辱骂,然后删帖禁言,被沉默。 可是现在有了对比的标杆,人们的脑袋瓜子突然清醒过来,黑人小哥吐槽无用科普的摊手表情也跟着火了起来。 是啊,直接买个包子不行吗?狗不理包子才几百块钱?花五百万真的值吗? 而且五百万做成这德行,隔壁《大威天龙》总成本也没五百万吧?看看人家的特效,翻江倒海,电闪雷鸣,佛光普照…… 说完专业性再说艺术性。 《恋爱版法海传》,听听,这是人话吗? 老法海跟青蛇白蛇谈恋爱也就算了,动凡心嘛,八十老翁十八娘,现实里也有很多嘛。 不穿衣服搂搂抱抱有问题吗?没问题啊,观众喜欢看这个啊。 你说妖精没有羞耻心,和尚眼里都是红粉骷髅,我摘了脑子信你。 可是你法海跟许仙两个光头对对碰又是什么玩意? 不顾公序良俗了吗? 在各种负面评论的轰击下,恋爱版法海传直接被轰炸成渣,各种黑料不断爆出,还有人拿着网上的电影片段进行恶搞。 本来就对这部电影没什么好感,却又不得不迁就女朋友的男同胞们终于站起来了,硬起来了,可以理直气壮省下两张两张两张又两张电影票了。 虽然电影院黑灯瞎火气氛不错,可坐着终究没躺着舒服是不是? 恋爱版法海传票房跌到谷底。 而这时候,《大威天龙》第七版更新了,对恋爱版法海传致命一击,直接令其下档。 杨牧云发现,《大威天龙》火爆的同时,将之前歪嘴系列沙雕视频深耕的影响力全都引爆出来。 陆陆续续有信仰之力出现,而且越来越多,越来越密集。 第五版时还毛毛雨。 第六版时滴滴答答。 第七版时淅淅沥沥。 杨牧云忍不住期待,第八版放出时会不会哗啦啦来一波暴风雨般的信仰之力。 【昨天的四更,先把账还了】 第268章 差点把我撑死 网上无数人熬夜等待,等着凌晨的到来,那情形比新年敲钟还激动。 因为肌肉金轮每天都是凌晨更新,而这次凌晨将要更新的就是《大威天龙》第八部,又称《天龙八部》。 叮! 更新了! 无数观众点进去,万年不卡的网站竟然出现了长达三分钟的缓冲。 就这短短的三分钟,许多人度秒如年,不断看着别人在朋友圈里面晒截图,晒卧槽,晒各种震惊,然后将一万个mmp送给移动,送给铁通。 终于打开了,《大威天龙》第八个版本。 这次进度条君长胖了一大截,从原本两三分钟变成八分钟,视频内容也相应的丰富了许多,很多剧情不再是一闪而过,战斗画面也更加丰富,很多地方都是一镜到底,不再频繁切换。 尤其是法海施法念咒的时候,站姿特写、手指结印特写、口型特写,简直比教科书还标准,给那些玩模仿的网友提供了官方教材。 掀起袈裟撕掉僧衣露出脊背上大龙的时候,也给了很多特写镜头。 王金龙cos肌肉金轮的时候,身上弄了蛛网状刺青,不过几个月时间过去,刺青已经掉的差不多了,再一清洗直接没了,杨牧云又给他重新纹了一条大龙。 杨牧云没见过真正的东方巨龙,但杨牧云见过龙神,而且近距离感受过其战斗时的勇猛和威武。 这条大龙就是在龙神的造型上进行加工的,虽然不能还原龙神的神韵,但是对从未见过真龙的普通人而言,那种视觉上的冲击和心灵上的震撼强烈到无以复加。 即使隔着屏幕,依旧毛骨悚然,浑身汗毛竖起。 龙! 真龙! 也正因为感受到这条龙的恐怖,所以在听到“大威天龙”四个字时,心灵感官就像蹦极一样触底反弹,从谷底升到云端,一种前所未有的爽感一股脑喷涌出来,直冲云霄。 结果就是进入了长时间的贤者状态,脑海中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后面看了什么。 妈耶,二十多岁的人了,竟然看手机看得尿裤子,丢人啊。 收拾干净重新播放,开龙脊那一段凝神静气做好心理准备。 好,这一段抗住了,可是接下来灭魑魅魍魉八方鬼怪的时候那一连串杀杀杀,叠浪一样不断堆叠、增强,每一声都在挑战观看者的心理极限,精神承受的临界点。 如麻的杀气腾腾扑面,就像十米高的大浪骑脸打来,很多人感觉自己发际线都被冲击得向后推移了几厘米。 仿佛有一只大手摁着自己的头往水里压,在自己即将窒息的前一瞬将自己捞起来,等自己喘了口气再次把自己按下去。 靠! 看得太入神,竟然忘了呼吸。 牛逼! 这才是真正的特效啊,隔着屏幕都感觉疼。 卧槽,手机竟然也在跟着鼓点震动,手机也被洗脑了。 啥也不说了,献上膝盖。 一个不到十分钟的小视频,愣是看了俩小时,一次又一次挑战自我,却一次又一次挑战失败,根本不能一口气看完。 牛! 牛逼! 啥也不说了,大威天龙牛逼! 这种时候已经没人再去讨论《大威天龙》和恋爱版法海传孰优孰劣了,问出这个问题就是脑残,讨论这个问题更是残上加残。 论画面,《大威天龙》是满分! 论特效,《大威天龙》是满分+2分! 论配音,《大威天龙》是满分x2分! 视频末尾果然有彩蛋:敬请期待《法海传》。 啥意思? 没有《大威天龙》第九版了? 卧槽,肌肉金轮你个死太监,下面呢? 这种神作竟然烂尾了? 骂归骂,可网友们心中更多的还是惊喜和期待,宣传小短片都这么牛逼了,电影做出来岂不是炸天。 恋爱版法海传什么玩意,给大威天龙提鞋都不配,更别说《法海传》了! 情绪被大威天龙烘托到巅峰,满格能量值无处宣泄的网友们全都涌到流量明星的主页,刷大威天龙的各种台词。 咦?还有人出来反抗,一起灭了他。 大威天龙,世尊地藏,般若诸佛,般若巴嘛空…… 大威天龙,去! 地球上数以百万甚至数以千万的网友为了大威天龙喝彩,恋爱版法海传第一个被大威天龙的咒语攻陷。 拔剑四顾心茫然的网友们继续顺藤摸瓜寻找第二个靶子、第三个靶子,所有流量明星的主页都被大威天龙血洗,就连其背后的影视公司也被刷满了大威天龙。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捉鬼驱邪开启了网上生意,全网直播捉鬼。 再然后,视频网站里各种恐怖片也都被大龙天龙血洗,很多人惊奇的发现,只要加上了大威天龙弹幕,所有恐怖片都不恐怖了,反而有点喜剧效果。 不知谁发起一轮挑战——看看有没有大威天龙镇不住的恐怖片。 国内的恐怖片一个能打的都没有,网友的目光全都转移到国外,结果是,无论僵尸也好、邪灵也好、吸血鬼也罢,只要大威天龙弹幕一出,恐怖气氛瞬间消失。 “卧槽!这四个字邪门!” “兄弟,我从小怕鬼,想纹个辟邪的纹身,你说我是纹大威天龙四个字,还是纹个龙脊,又或者纹肌肉金轮的脸?” “牛逼!贞子出来的时候大威天龙四个字飘过,我脑子里瞬间出现了法海摁着贞子喊杀杀杀的画面,我竟然有点同情贞子。” 更夸张的是,第二天一早,公园里健身的老爷爷老奶奶竟然抛弃了听不腻的班得瑞,换成了大威天龙。 还别说,这东西越听越来劲,越听越有精神,都不用练了,听个十遍八遍就感觉浑身轻松,百病不生。 街边很多小店的店长也不带领大家喊“好!真好!真的好!棒!真棒!真的棒”了,而是直接喊“大威天龙,世尊地藏,般若诸佛,般若巴嘛空”。 喊了几遍,感觉状态真的好极了。 之前喊好好好棒棒棒非常羞耻,根本不是在给自己打气,而是感觉老鸨子在告诉清倌人——想挣钱就得不要脸,就得放下身段,就得丢掉廉耻吧啦吧啦。 可是现在,喊大威天龙的时候,仿佛有一种特殊的魔力,让自己充满了斗志和力量。 而另一边,杨牧云也表示,你们喊大威天龙不要紧,这么一天喊几十次上百次,差点把我撑死。 第269章 不能解释得太清楚 《大威天龙》第八版上传之后,杨牧云信仰空间中几乎是大江决堤、天河漏底、太平洋翻身。 巨量的信仰之力凭空出现然后汹涌泻下。 本以为广阔无垠的信仰空间竟然也出现了边界,无数信仰之力平铺堆满,然后涨潮一样层层上叠。 一天时间,杨牧云的信仰空间几乎要被信仰之力填满。 没办法,地球上的信仰之力原本就又大又圆,一个顶成千上万个。 大威天龙又是全网传播,受众数以亿计,甚至还火出国门,走向世界。 经过前后七次铺垫最终引爆,所迸发出的精神共鸣超乎想象,哪怕不信佛的人也都成了大威天龙的粉丝,勉强算是一个浅信徒了。 一人贡献一次信仰之力那也是几亿颗,更何况有些人把大威天龙当成口号喊,一次喊十几遍,隔一会儿再来十几遍,而且越喊越亢奋,越喊越精神。 抽烟提神,不如一起喊大威天龙。 喝茶提神,不如一起喊大威天龙。 睡你麻痹,起来嗨啊,大威天龙! 排位没状态,先来一个大威天龙! 什么,说好的一起复读,你竟然偷偷喊着大威天龙看书学习,气死我了,看我大威天龙! 不知道这些浅信徒们受不受得住,反正杨牧云是受不住了,身体都被灌满了,快要撑爆了。 不行,必须得消耗一下。 于是,杨牧云摆出参悟的姿势,信仰空间中佛轮转动,抽水机一样席卷着空间里的信仰之力。 杨牧云思考:“大威天龙究竟是什么?” 记忆中的经文咒语都没有这个,也就是说,宗教里并没有这个具体人物,也没有相关传说,更没有对应的法术咒语,大威天龙就是单纯的电影台词。 不过,小人世界与佛相关的一切都是杨牧云说了算,杨牧云想让它有那就是得有,就算没有也能创造出来一个。 般若诸佛,其中般若是终极智慧的意思,般若诸佛就是拥有终极智慧的各位大佛。 世尊地藏,世尊是如来佛,地藏就是地藏菩萨,一个是佛中带头大哥,一个是菩萨里的扛把子。 般若巴嘛空,又涉及到六字真言,唵嘛呢叭咪吽,没什么具体的功用,却又拥有所有的功用,反正无论什么时候都能喊上一句。 所以,大威天龙这个法术可以理解为:各位牛逼轰轰的大佬,帮小弟一个忙,小弟祝你们恭喜发财、长命百岁、妻妾成群、儿孙满堂…… 说白了就是自己干不过敌人,找大佬借点力量,然后说点好听话感谢大佬,许诺以后多上几炷香之类的。 类似的法术还有“悟空救我、八戒救我、沙僧救我,观音菩萨救我”,这个更霸道,感谢都不带感谢的。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翻译的太直白了就没意思了。 所以,杨牧云开始琢磨,自己创造的大威天龙究竟应该拥有什么功效呢? 让信徒从自己这借力? 恐怕不行,自己小胳膊小腿的,没借几下就把自己榨干了。 有事还是得靠自己,别给佛祖添麻烦。 地球人为什么热衷于念诵大威天龙咒语,也没见他们能从哪借到什么超自然的力量,但是他们一个个确实精神头更好了,身体更棒了。 说白了,是自我催眠。 人体是一个宝库,蕴含着深厚的潜能,只是大多数时间这些潜能都在沉睡,根本没利用上。 而催眠就是打开这个宝藏的钥匙,能够做到平常做不到的事情。 就好像烧火,木材燃烧一段时间之后表面积攒了一层白灰,这些白灰会降低燃烧的效率,甚至令火熄灭。 这时候轻轻吹一口气,把白灰吹掉,通红的木柴又会继续燃烧,释放出更多的热量。 自我催眠就好像这口气,吹掉火炭上的白灰,释放出更强的热量。 地球上那些商家把“好!很好!非常好”之类的口号换成大威天龙,一方面是蹭热度,拍个小视频传网上就能带来几万的点击播放,给小店引流,另一方面是大威天龙也有自我催眠的作用,能令人精神抖擞,身体振奋,比之前那些口号更有效。 有个医生发帖子说,某病人用心脏起搏器都不行了,医务人员已经在记录死亡时间了。 可是这时候旁边的手机响了,铃声就是大威天龙,结果,病人又有心跳了,起死回生。 emmm…… 这应该是法海一言不合,出手镇杀了牛头马面吧。 经过这件事,《大威天龙》视频更火了,毕竟谁会嫌自己命长呢,医院里也偷偷在抢救室摆了一个播放器,如果到了尽人事听天命的时候,就播放一下,行不行就看法海了。 还有无数人在线拜佛,跑到王金龙发布的《大威天龙》第八版视频点赞、回帖、打赏。 说打赏不准确,这叫拜佛,是供养三宝,求法海保佑自己,简直就是把这个功能当成功德箱了。 《大威天龙》第八版从上线开始就直接冲击网站单日打赏榜首,然后第二天还是榜首,第三天还是。 自己霸榜也就算了,还把第二甩到千里之外。 不用说,《大威天龙》第八版是提前预定全年打赏榜冠军了。 这给杨牧云带来了启发。 自己创造的这个大威天龙法术不向外物借力,而是向自己借力,开发体内沉睡的潜力。 就像…… 就像野蛮人的狂化。 狂化太暴烈了,玩死敌人也得玩死自己,大威天龙稍微控制一下力度,温和一点,可控一点。 杨牧云开始激发血脉中潜藏的力量,视野缓缓注满血色的光晕。 继续推升力量,杨牧云心跳加速,身体开始发热,双手颤抖,鼻息也越来越粗重,浑身肌肉膨胀,体型都逐渐拔高。 就在即将突破狂化的临界点时,杨牧云凭借强大的意志力停了下来,然后仔细感悟这个过程中身体的变化。 没有琢磨明白,没关系,再来一次。 不知过了多少次,杨牧云终于弄清楚了狂化过程中身体中最细微的变化。 其他生灵没有野蛮人特殊的血脉,强行模仿也达不到野蛮人狂化的效果,但这正是杨牧云需要的结果。 能增幅一点力量就行,搞得太过头反而不好了。 嗯,激发潜能的效果有了,然后呢,是不是再添加点其他功能? 第270章 这职业简直变态啊 “大胆!你们这些妖孽真不知天高地厚,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准备捉妖!” “雕虫小技,竟敢班门弄斧,大威天龙!” 恩,这是对敌人的蔑视,也是对自己的肯定,贬低敌人赞扬自己,一加一减之中令我方在心理和气势上占优势。 正好,佛门狮子吼有震慑敌人的效果,如果添加雷音规则效果更佳,大吼的时候自身再佛光升起,令身体更加高大威武,就能对敌人的视觉产生强烈的冲击,进而撼动其心灵,产生不可战胜的错觉。 佛光和雷音都属于阳刚浩然的正气,对阴邪属性的妖魔鬼怪,或者黑暗生物都有特殊的杀伤力,动手之前张张嘴就能伤敌,嘴炮无敌。 啧啧。 接下来是什么? “我一眼就看出你不是人!大胆妖孽,我要你原形毕露!” “般若诸佛,地藏法眼,般若巴嘛哄!显法!” 不用说,这是一个瞳术,为双眼施加法力,或者传说中的开天目,其用途就是增强目力,堪破幻术,辨识陷阱等等。 这方面杨牧云有光影规则,什么障眼法都形同虚设,幻术什么的也都是一眼看穿,盘丝大仙使尽浑身解数都奈何不得杨牧云。 如果双眼灌入佛光,是不是能看穿那些妖魔鬼怪的本体,或者看出阴邪之气的存在,把正常生灵和不正常的生灵甄别出来。 阴阳眼都有了,来点望远、放大、夜视、热成像不算过分吧。 既然眼睛有了,那么耳朵是不是也该提升一下? 听声识人、闻琴知音、听风辩位什么都不算难吧。 寻常武功中就有类似的绝学,而且杨牧云有佛音规则,进一步提升耳朵的能力。 如果能捕捉恶魔低语,岂不是能提前发现被恶魔诱惑的普通人,防患于未然? 这个不算困难。 “大威天龙,金刚火焰。” 这是火焰法术了,简单,安排。 寒冰、狂风、大地、流水、草木、雷电全都能安排上,想给武器附魔什么就附魔什么。 如果不是淬毒有点上不得台面,败坏形象,杨牧云都想再把毒之规则也加入其中。 “雷电风火,杀!夜叉恶鬼,杀!魔尊妖孽,地狱鬼使,杀!杀杀!杀杀杀杀……” 这句台词也很好理解,通过连续的攻击和持续的战斗不断积攒力量,提升战力,使自己越战越强,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通过势的积累达到最终的必杀一击。 就像杨牧云将《大威天龙》分成八个版本,前面七个版本层层铺垫,层层递进,第八个版本一波引爆。 类似叠浪击或者七杀之力之类的绝学,寻常武功中的蓄力技巧,不算难。 攻击力已经爆表了,防御力应该提升一下了。 “大威天龙,诸佛慈悲,赐我菩提佛光。” 杨牧云没有菩提佛光,但其他东西还是可以的,比如护体佛光。 类似护身罡气,又或者游戏中的那些护盾、护罩,额外的血条。 这个不算难,实现起来很简单。 仔细想想,应该差不多了。 伪狂化大幅提升全属性,包括力量、体力、敏捷等,还有攻击防御恢复抗性等,只要是打架需要的属性,全都有,全都加。 雷音嘲讽敌人,降低敌人士气和状态,鼓舞己方士气,瞳术、耳术提升视听能力,金刚火焰之类的武器附魔,七杀之力这样的强化攻击手段,再加上护体佛光。 有点变态啊。 对了,速度有点慢了,把前段时间制造的那个半成品加持足底咒也配上,追人、逃跑、赶路都有大用。 还有“飞龙在天,去”,这是召唤特殊生物助战。 杨牧云想了想,自己手上也就大地规则有召唤土元素傀儡的能力,这个能力也没有来得及研究,所以召唤生物这块一直属于空白状态。 要不,看着整吧,召唤出什么东西无所谓,反正有就行。 如此一来,自己创造的《大威天龙》法术能打能抗能回复,攻高血厚护盾长,有秒人必杀技不说还能召唤东西助战,速度还贼快,打不过能跑,跑还都能跑得掉。 这哪里是一个法术,分明是把一堆法术放在一起搞成一个职业。 这简直就是bug职业。 法海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 所以,大威天龙这四个字不是某个法术或者咒语,而是施法时特定的用语。 想到这,杨牧云对正在创造的法术进行进一步设定。 首先:喊一句“大威天龙”开启潜能,进入全属性强化状态。 这个是核心发动机。 然后:再喊一句“大威天龙”激发潜能,然后可以获得一个强化技能的机会。 可以是雷音,也可以是瞳术、耳术、足术,也可以是兵器术、护身术,还有连击攒强化的攻击手段,或者召唤助战。 这个是重要零部件。 最后,光喊大威天龙太单调了,跟“阿巴阿巴阿巴”似的,所以加点其他词,比如般若诸神、世尊牧云,淦,这样的话自己也能心生感应知道谁在打架。 再来点般若巴嘛哄、唵嘛呢叭咪吽之类万金油的真言咒术进一步激发潜能,提升状态,加持自身。 这个是最后的装饰、润色、抛光、打磨。 《大威天龙》这个法术大致框架就固定下来了,杨牧云心中暗道:就这样吧。 将信仰空间中所有信仰之力吞噬一空的佛轮疯狂转动,十色光晕辐射开来,几乎充塞整个空间。 而且,杨牧云的信仰空间不断有新的信仰之力涌入,有《大威天龙》不断涌入的,也有这段时间刚点亮的几十个佛寺涌入的。 而这些信仰之力刚进入信仰空间就被佛轮席卷一空。 就这样,佛轮一边转动一边攫取,一直转了八天八夜。 按照信仰之力一天积满的速度,也就是说,这八天八夜里总共消耗了九个满空间的信仰之力。 想当初一个神行术就耗光了一空间的信仰之力,就这还只是个半成品,由此可见创造法术的难度。 寻常神明信仰之力来源有限,却处处消耗,根本攒不到几个信仰之力,一个满空间都是奢望,更何况九个。 而且,杨牧云有佛轮帮忙推演规则,无形中消耗更低,效率更高,如果是其他神明,计算力还在掰手指头的阶段,让他们搞超级计算实在有点难为人。 眼看佛轮还在急速转动,根本没有停下来的迹象,杨牧云终于焦急了。 因为,《大威天龙》在地球上的热度达到顶峰之后开始下降,而且是快速下降。 第271章 真是小鸟依人啊(四更求订) 很多人就是一新鲜,三分钟热度,能关注三五天就不错了,十天八天实在有点难为他们。 狂热追捧《大威天龙》的不是没有,但相对之前全网狂欢少之又少,连百分之一都没有。 这也导致杨牧云信仰之力补充速度骤降,原本补充速度勉强能跟上佛轮的消耗,现在渐渐地入不敷出。 杨牧云琢磨着,要不要搞个《大威天龙》第九版,再刺激一下地球那边。 可就在这时候,佛轮嗡的一震,随即一道意念投入杨牧云脑海中,精神世界瞬间绽放出万千光华。 无数梦幻泡影光速般的在杨牧云眼前划过。 每一个梦幻泡影都是一个人,梦幻泡影中是他们心中所认知的、所想象的《大威天龙》。 其中很多热血少年还在作业本上画大威天龙的造型,杜甫再次惨遭荼毒。 还有热血少年为大威天龙写设定,试图用自己的想象去填补众多的空白。 又有写手、自媒体作者等围绕大威天龙进行解读,各种引经据典的考证。 更有游戏工作室火速上马《法海降妖传》、《法海除魔传》的游戏,各种文案、背景、设定也都噼里啪啦的码了出来,无论叫什么名字,其中法海形象都出奇的相似,就连大招也都叫“大威天龙”。 一些传统武术的修行者,不断钻研《大威天龙》的每一个动作,然后尝试着模仿,融入自己的拳法、身法中。 某些研究心理、精神的专家学者,针对《大威天龙》令人精神振奋,甚至死者复生的现象进行研究、分析。 许多外国人也因为《大威天龙》感受到了神秘的东方力量,一边幻想着自己能拜法海为师,一边抓耳挠腮的学习中文。 最终,这万千光华和无数梦幻泡影全都凝缩一处,汇聚成一道拇指盖大小的金红色纹路。 这个纹路不是平面图案,而是三维立体的事物。 终于,还是成功了。 不过杨牧云明白,自己这次成功十分侥幸。 一来是信仰之力爆发,每时每刻涌入的信仰之力勉强跟得上佛轮的消耗,二来是这一波信仰之力都是从《大威天龙》来的,佛轮推演的也是大威天龙法术,二者相性较好,事半功倍。 如果下次的话,未必会有这种千载难逢的好几回了。 杨牧云将精神意念投入成果中,随即猛然睁开眼睛,两道锐利的光芒从眼睛中迸出,随即刺入三丈外的虚空中。 “大威天龙!” 杨牧云一声九音,就像九个人同时说话,充满了恢弘的立体感,又像一个声音被重复了九次,给人以层层叠叠的空间震荡之感。 在这种立体感中,杨牧云的身形迅速拔高了一点点,而且还在随着层层叠叠的震荡感节节攀升,较之刚才升高了九指的高度。 杨牧云也感觉自己的身体微微膨胀,每一根骨骼、每一块肌肉都像注入了铁汁铜水一样,变得强悍而坚硬,皮肤都隐隐透出一股古铜色。 心中似乎浮现出一个上下左右前后的选择光标,可以指定强化一项能力。 于是,杨牧云开始了复读机模式。 “大威天龙!大威天龙!大威天龙……” 一项又一项能力开启,杨牧云眼冒金光、耳绕霞彩,身周佛光笼罩,拳头表面烈焰燃烧。 身边更是泥土喷薄,出现一个通体由钻石构成的土元素傀儡,正是杨牧云之前重金打造那只。 很不错! 感觉很好! 体内的血脉之力也受到刺激,进一步提升身体状态。 感受到这个好处,杨牧云叫来大石、影,和十几个野蛮人小家伙,随即醍醐灌顶,将新鲜出炉的法术传授给他们。 十几个野蛮人小家伙还都没长大,自然没有开启血脉天赋的基础和契机。 而大威天龙能激发身体潜力,全面提升战斗属性,也算是给小家伙们提前预热,为将来觉醒血脉打基础了。 大石和影都是觉醒了血脉天赋,可以主动开启狂化,他们对大威天龙的感触也更深。 杨牧云说道:“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功法类法术,没有什么等级和境界,但也仅仅是学会,想要精通甚至更进一步,还需要持之以恒的修行、领悟。” 大石兴奋的吼了一声,“大威天龙!” 厚重的嗓音就像惊雷炸响,随即便看到大石雄壮的肌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膨胀起来,个头也稍稍拔高了些。 紧接着大石也开始进入复读机模式,“大威天龙”喊个不停。 身周护体佛光笼罩,只是这个护体佛光有点特殊,金黄之中略微泛蓝,还能看到冰晶和雪花。 下一瞬,大石掏出自己的大棒,上面同样缭绕着森寒的冻气。 大棒猛地砸在地上,“大威天龙,飞龙在天,去!” 幽兰的玄冰刺出地面,然后变成一个模样威武的寒冰傀儡。 emmm…… 杨牧云瞬间明白过来,大石拥有寒冰规则,所以大威天龙量身调整,主动适应大石的能力。 “这法术不仅变态,还有点智能啊。恩,更变态了。” 影也跟着喊“大威天龙”,瘦削的身板微微强壮了一些,佛光升起,只是影身上的佛光呈现出浓郁暗红色,隐隐还散发着血腥味,以至于邪气森森。 “云酋长,这是铠甲的力量!我感受到它了。” 杨牧云顿时明白过来,当初斩杀疾风剑圣的时候,献祭获得三个气泡,自己获得了疾风剑圣的剑术经验,大石获得了疾风剑圣的格斗经验,而影获得了疾风剑圣那套神之恩赐的装备。 只可惜,那套神之恩赐的装备过于强大,消耗大得恐怖,影耗尽力量也仅能维持其三秒钟,而且这三秒钟得全力硬撑,什么也做不了,更别说战斗。 那套铠甲对影而言也就成了鸡肋。 强则强已,但是穿不上、用不起,毫无意义,哪怕影每天都在疯狂的锻炼、战斗,迫切的渴望提升,也仅仅是从三秒男变成四秒男。 而今天,大威天龙这个法术让影看到了希望。 提前使用铠甲力量的希望。 挥手甩出一道血光,光芒缓缓蠕动这凝成长刀,影抚了抚刀身,有种喜极而泣的冲动。 虽然铠甲的威力大幅缩水,但消耗也随之骤降,已经达到勉强能承受的范围。 杨牧云鼓励的点了点头,说道:“试试飞龙在天。” 影重重点头,随即念诵道:“大威天龙,飞龙在天,去!” 一道暗红色火焰在影身前凭空绽放,伴随着嘹亮的鸟鸣,一只浑身生满漆黑羽毛,弥漫着死亡气息的大鸟从火焰中振翅高飞,绕着影盘旋飞舞几圈,随即缓缓降落下来。 停在……影的肩膀上。 还没一个拳头大,真是小鸟依人啊。 【大家晚安】 第272章 来了个不长眼的 杨牧云等人试验了一下大威天龙的效果,发现这法术什么人都能用,但是效果嘛,强者刮骨,弱者刮痧。 以杨牧云为例,一声“大威天龙”方圆千步震荡不休,有种山河倒悬、地覆天翻的感觉,衍生的其他能力也都十分强悍。 瞳术能看破一切虚妄幻象,耳术能听到十里之外虫子啃食树叶的沙沙声,足术能达到缩地成寸的效果,百步之内目之所及认知所至。 护体佛光看似薄薄一层,可是大石拿棒子砸半天,手都酸了依旧纹丝不动。 召唤的“飞龙在天”,钻石体土元素傀儡直接把大石摁在地上摩擦。 攻击力方面,杨牧云都不敢测试了,怕大石顶不住。 大石使出“大威天龙”同样实力暴涨,虽然打不过杨牧云,但是完虐影。 影是三人中最弱的,可是施展“大威天龙”之后,让十几个野蛮人小家伙围攻,站着不动把小家伙们累瘫。 而这些小家伙施展大威天龙后在部落里一阵乱窜,直接去挑战往日里一块玩的小伙伴。 那几个身板粗壮的猪头人、牛头人、象头人,以前在他们手里吃了不少亏,今天一定要找回场子。 毫无悬念,大威天龙发动,小野蛮人打遍幼儿园无敌手。 恰好猪头人路过,然后野蛮人小家伙挑战成年猪头人,再打猪头人战士,甚至还干翻了猪头人族长钢鬣。 再去挑战牛头人的时候,聪明的牛头人坚决不以大欺小,根本不给挑战的机会。 人们不会说牛头人畏战,反而都记住了猪头人被十几个小娃娃全部挑翻,从族长到成员一个不拉。 这要是在外面,基本上就等于被灭族屠杀了。 如果换成大石挑翻了猪头人全族,大家还容易接受,甚至觉得理所当然,毕竟大石实力仅次于杨牧云。 就算换成影,大家也不觉得意外,毕竟是战士身份,又有狂化的能力,这段时间负责传功教导各族武艺,闲暇时也都在刻苦修炼,一刻不曾懈怠。 可问题是一群野蛮人小屁孩,个子都没长高,身板还没长开的小奶娃。 跟其他族的小娃娃一起玩的时候,经常被按在地上一顿胖揍。 今天怎么直接爆发了,打完小的还把老的一锅端了。 眼下哥布林晋升了,成为弓骑兵。 狗头人也晋升了,成为龙战士。 部落里也就猪头人实力最菜了,可再怎么菜也是上过战场的,猪头人刀斧手还都是冲在最前排的,不可能是纸糊的。 唯一的解释,小野蛮人真的很强。 没觉醒天赋都这么离谱了,要是拥有了狂化能力,又该如何了得。 还好这时候,杨牧云在对讲机里通知各族族长集合。 蛙人族长立刻在频道里问:“主人,我能晚会过去吗?这里有重要的事汇报。” 杨牧云暗骂,还有什么事能比传功重要。 可是这时候,对讲机里传来嘈杂的声音,伴随着还有无数惊呼。 “主人,渔汛来了,海里的鱼顺着河流逆行向上,要到上游栖息繁殖,现在河里有很多鱼,很多很多鱼啊,水里全是鱼,踩着鱼背能走到河对岸。” 老酋长正抱着骨杖在旁边晒暖,旁边放着个收音机,收听小姐姐唱歌的节目。 老酋长还故意坐的远远地,唯恐小娃娃们听见。 可是听到“渔汛”二字,老酋长立刻拄着骨杖走过来,然后慢悠悠的解释道:“入夏发洪水,把岸上的东西冲进海里,入海口啊,很多海鱼海兽扎堆聚集,饱餐一顿,很多时候,那些海兽还会顺着河流一路逆流向上,甚至冲到岸上猎食。” 杨牧云想了想之前洪水时的场景,数不清的瓜果、尸骸被冲进河中,少部分被捞出来了,但更多的都是顺着水流冲进了海中。 出海口附近的海鱼、海兽肯定更多。 老酋长又说道:“现在洪水快结束了,海里有些海鱼海兽要到上游躲避天敌,顺便产卵,这可是捕鱼的好时机。” 影兴奋的点头,大石也迫不及待的摩拳擦掌。 “河里的鱼太多了,捞都捞不完,一网子下去就能捞几十条大鱼,多捞几网子,风干之后存起来,冬天就有吃的了。” “是啊是啊,俺都等不及了。” 北地生活艰苦,所有生灵从雪化那一刻就在思考如何过冬。 食草动物开始有意识的储存干草,食肉动物开始储备肉干、鱼干,还有各种晒干的坚果、草籽、干菜、干果等等。 渔汛是一个好机会,而且游上来的都是在洪水中饱餐了一顿的海鱼、海兽,一个个膘肥身健,油水十足,正是味美肉鲜的时候。 这不,蛙人们全身心地投入到捕鱼中。 “酋长,河边的人太多了,都是来抢鱼的,咱们的人也赶紧来吧。” 这时候,蛙人话音一转,变得洪亮而又强硬。 “你们是谁,干什么的,这里是野蛮人的地盘,我家老大云酋长你知道不,就是那个一巴掌拍死五毒兽的神明。我警告你们,再敢往前走半步信不信我……咕嘟咕嘟……呜噜呜噜……咳咳咳……” 然后,通讯断了,只有一阵嘈杂的喊声和杂乱的脚步声。 对讲机里传出一个仿佛铁片摩擦的声音,“野蛮人?找的就是你们。” 然后就听见咔嚓一声,连杂音都没了。 杨牧云脸色一沉,有人搞事。 大石立刻跳起来,“酋长,蛙人被揍了,咱们赶紧过去吧。” 刚得到大威天龙这个法术,大石正想找个抗揍的对手好好过过瘾,没想到想什么来什么。 杨牧云点了点头,不过这次没有点齐所有人马,集合太费时间了,再慢悠悠赶过去,蛙人都凉的差不多了。 救人如救火,一秒钟都耽搁不得。 “咱们三个先走一步,其他人集合完毕再出发!” 杨牧云掏出飞剑,嗖的一声窜上天空。 大石和影无奈对视一眼,随即一声“大威天龙”施展法术,浑身筋肉贲起,金光弥漫,然后“大威天龙,神行术”,双脚金光缭绕,一道道金色的符文篆字在小腿两侧升起。 两人缩地成寸,身形不断向前窜动,转眼间就奔出了部落范围,再一转眼已经消失在茫茫原野上。 第273章 派个人给你收尸 渔汛到来,水中的生物最先知道,但是其他生物也陆续察觉,一个个都围聚在河流两岸,各施手段捕鱼。 鸟类可以凌空扑击,一次起落就是一条大鱼。 熊可以一巴掌将鱼拍到岸上,然后美美的饱餐一顿,但也有动作慢的,刚拍上去就被其他动物叼走。 也有兽头人尝试着拉网,但是鱼群太多了,力道也太生猛了,直接挣破渔网逍遥离去,渔网结实挣不脱的就是把人带进河中,运气好又爬出来来,运气不好就缠在渔网里再也没出来过。 清澈的河面下是密密麻麻的鱼群,比摩肩擦踵更加密集,许多鱼儿直接被同类托出水面,不断蹦跶却始终无法落入水中,最终直接缺氧死亡。 一只鱼儿挣扎着跃出水面,却被岸边准备多时的兽头人一记直刺,削尖的木棍精准穿过鱼身,大鱼奋力的挣扎着,兽头人立刻竖起木棍防止鱼挣脱,随即一口咬了上去。 饿! 很饿! 狼头人穆图咧着嘴含住鱼脊背,然后从头向尾嗦过去,嘴巴移动到鱼尾处时,鱼脊背上的肉已经消失不见,只留下一排细密的鱼脊刺。 奔行几千里,一直没吃过一顿饱饭,今天终于能好好吃一顿了。 蛙人族长咕咚咽了口唾沫,虽然心中害怕的要死,可还是不停地嘴炮。 “狼头人,我家主人很快就要到了,你识相的就放了我和我的族人,否则你也会像五毒兽一样,被我家主人一巴掌拍死。你知不知道五毒兽死得有多惨,我告诉你……” 狼头人没有说话,而是将吃了一半的鱼塞进蛙人嘴里。 “你这种欠揍的货色,能活到现在真是奇怪啊。” 蛙人正要说话,却突然瞪大眼睛,“来了,来了,主人他来了!” 杨牧云人在天上就看到一个狼头人在欺负自家小弟,这能忍。 “如来神掌!” 这一掌是单纯的掌法,没有牵扯一掌生万佛的超凡力量,因为杨牧云现在贼缺信仰之力,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挥霍了。 蛙人呱呱乱叫,“就是这一招,一巴掌拍死五毒兽,哇哇哇,主人威武!” 狼头人如临大敌,挥手打出一拳,寒冰呼啸中一只巨大的冰拳显出,然后与杨牧云的大手印狠狠撞在一起。 凝成手印的佛光瞬间崩碎,冰拳也化作漫天碎冰消失不见。 狼头人向后撤了几步,脸上的凝重表情瞬间消散,“这就是打死五毒神的力量吗?看样子五毒神弱的离谱啊。” 杨牧云落地之后将蛙人族长掩在身后,问道:“你没事吧?” 蛙人首领抓着鱼尾把咽进喉咙里的半身鱼掏出来,然后痛哭道:“主人,这家伙专门冲着我来的,冲着咱们部落来的。我刚报上名字他就打我,哇……” 最后那个“哇”也不知道是哭声,还是蛙人族专属的叫声。 杨牧云看了一眼旁边,蛙人的同族全都被狼头人围着,虽然没有拳打脚踢血流成河,但一个个都软骨头似的趴在地上。 好吧,蛙人原本就喜欢蹲着、趴着,问题是上千个蛙人蹲在几百个狼头人身边不敢动弹,怎么看怎么像是俘虏、囚犯。 丢人。 与此同时,大石和影也到了,两人目光狂热的看着狼头人。 就是他们吗? “来吧,俺跟你们玩玩!放开蛙人,冲俺来!” 狼头人首领没有说话,而是摊开手掌亮出一团寒冰规则。 “我们是世代生活在苍蓝之峰的苍蓝雪狼,苍蓝之峰的守护者就是我们的主人。只是我看了一眼才发现,你们的实力也不过如此,根本不值得我们追随。” 一听苍蓝之峰,杨牧云顿时笑了,“大石,找你的。” 不过杨牧云对“实力不过如此”的说法表示不解,苍蓝雪狼究竟是哪里来的勇气,竟然敢这样张狂。 狼头人看了一眼蛙人,随后双手抱在胸前,“这种废物种族的主人,一定也强不到哪里去,而且你杀死五毒兽的那一招也不过如此。虽然不知道你们怎么获得苍蓝之峰守护者的神职,但我劝你乖乖交出规则之力,苍蓝之峰不是弱者能亵渎的圣地。” 蛙人族长顿时沮丧的抬起头。 弱是我的错吗?我也有一颗强大的心,但是没用啊。 而且蛙人祖上没有什么强大的英雄人物,血脉也不咋地,一百个后代里能有十个智慧生命就不错了,其他全都是毫无智慧的野兽。 我们蛙人在水里也不强,更何况是在陆地上,打不过你们狼头人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可是这时候,杨牧云朝着蛙人族长招了招手,“你过来。” 蛙人立刻蹦了过来,“主人,我给您丢人了。” 杨牧云摇了摇头,“是我疏忽,把你们忘了。” 确实是疏忽,也的确是忘了。 因为蛙人生活在靠近水域的地方,所以不像哥布林、猪头人一样经常在杨牧云面前晃荡,杨牧云经常都忘记自己有这么一号眷属。 而且这段时间暴雨连连,洪水泛滥,蛙人活动的范围更广了,存在感也就更低了。 杨牧云感慨的说道:“如果你没有一个荣耀自豪的祖先,那么你就自己做始祖。” 其他兽头人都是人身野兽脑袋,虽然身上有毛有尾巴,但大致都是人形,有明显的躯干和四肢,手掌也能灵活实用工具。 而蛙人不一样,就是一个大号的青蛙。 别说两条腿一前一后行走了,连直立都难。 而且,蛙人只有三根手指,仅能保证抓住东西不掉,但是耍点花里胡哨的动作根本不可能,开碑手、龙爪手什么的基本没指望。 腿长手短经常趴地上也就算了,身体的内部构造也不太相同,内家心法根本练不起来。 人家猪头人、牛头人把金刚不坏体、龙象波若功练得起飞,还编入部落常备军队伍,跟随主人四处征讨。 蛙人只能眼馋的看着,羡慕着,然后继续在河流水域中寻找自己的机缘际遇。 可惜,机缘没找到,找麻烦一个顶十个。 这时候,杨牧云手掌按在蛙人脑门上,对其醍醐灌顶,大威天龙像玉露琼浆一样淋头灌下。 跟那些牵扯到奇经八脉的武功绝学不一样,大威天龙是法术,一种非常简单粗暴好用的法术。 不挑人也就罢了,还能根据修炼者的状况进行适应性调整,哪怕蛙人这种奇葩种族也能修炼。 感受到蛙人逐渐内敛的气息,沉稳的气势,杨牧云放心的点了点头。 “大石,这种小喽啰,哪用你亲自出手。叫蛙人去迎战就行了。” 大石心中第一个想法就是:蛙人有什么用,能打得过谁。 可是想到杨牧云刚才给蛙人传授了大威天龙,大石立刻心中一定。 “好!俺也想看看,大威天龙究竟有多强大。” 对面的狼头人首领听到这话,鼻子都气歪了,让一个蛙人过来跟自己对战,开什么玩笑,分明是羞辱我们苍蓝雪狼一族。 “行!我也不欺负你们,就派我族中最弱的成员给你的蛙人收尸。” 【状态不好,头昏沉沉的,今天暂时只有基础两更了】 第274章 人心改变,形势逆转 一只狼头人走出来,只见其冷酷一笑,宽大的嘴角向后咧起,很是狰狞,幽蓝的眼睛中也蒙上一层白色的霜花纹路。 “嗷呜!” 狼头人仰天长啸,随即体表寒风卷起,就像一道贴身释放的龙卷风,将狼头人从脚到头笼罩起来,浓密的长毛在寒风中缓缓律动,并且迅速覆盖上一层针甲。 寒冰甲胄,外表再覆盖一层松针似的尖刺,看着就令人心惊。 狼头人捏了捏双拳,拳头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冰甲,就像戴了一个拳套,这个拳套又生有几根尖长的冰刺,就像…… 就像金刚狼的双拳,只是把金属换成寒冰。 狼头人二话不说,上身前倾,右拳一记强力横扫,冰刃朝着蛙人脸部刮去。 蛙人虽然弱,但保命技巧娴熟,粗壮的后腿一蹬,瞬间向后跳出五步。 狼头人狂啸一声,然后卷着狂风继续冲击,蛙人再次一个后跳,这次跳的更远。 但狼头人早就预料到了蛙人的动作,身形一窜急冲而出,向着蛙人的落脚点冲去。 在距离落脚点还剩两步的时候狼头人原地一个大回旋,右拳上的冰刃也瞬间暴涨,达到了三尺长。 如果蛙人族长继续自由落体,那么等待他的就是被三尺长的兵刃斩在身上切成五段。 可是身在空中的蛙人双眼一瞪,脖颈连同肚皮一起膨胀,然后发出一声巨大的“咕哇”。 叫声洪亮而巨大,而且格外低沉,就像是乌云下的闷雷,并不是响一声就完事了,而是翻滚不休,像个皮球一样滚来滚去,还带着“嗡嗡”颤动的尾音。 小蛤蟆大腔,这就是蛙人显着的特点,巴掌大的小蛤蟆发出的叫声堪比莽牛,如果同体积换算下来,巨龙的咆哮都不一定能比得上蛤蟆叫。 所以,当蛙人族长喊出“大威天龙”四个字的时候,杨牧云感觉自己的耳朵都被震得生疼。 为什么是佛门狮子吼而不是佛门蛤蟆叫? 应该是不好听吧。 法术运转,蛙人族长的身体充气似的膨胀起来。 不像杨牧云和大石这种只是拔高了一小截,蛙人族长的体型直接膨胀两倍,横着膨胀一倍竖着也膨胀一倍。 正常蛙人趴着的时候也就比哥布林高一点,可是现在,蛙人族长身高堪比两个哥布林,更夸张的是胸背和双臂上膨胀的肌肉,差点把脑袋埋了。 狼头人瞬间傻眼,“这是什么怪物!” 筋肉怪物? 筋肉魔鬼? 只见蛙人浑身肌肉爆炸,黏滑的皮肤紧紧绷起,健美先生穿丝袜,差不多就是那种感觉。 狼头人脑子呆滞了一下,手上却不慢,还是循着战斗本能攻了上去。 可是蛙人族长张嘴一个弹舌,狠狠抽在狼头人脸上,狼头人眼睛受袭击不慌不乱,闭上眼睛硬抗,手上动作非但没有变慢反而又加快一分。 这份战斗素养看得杨牧云赞叹连连,要知道,很多生物在眼睛受袭击时都会本能向后缩,左右晃动脑袋避开危险,还要抬起手臂护在脸前。 就像新手司机上路,路边一个树枝擦过,哪怕明知道不会碰到自己,可还是会向右倾身,顺带猛打方向盘,行云流水的拐沟里。 但是狼头人克服了本能反应,在这种情形下依旧保持攻击,的确是一个优秀的战士。 piā叽! 舌头弹在狼头人眉骨和鼻梁中间的软肉上,就像一根钢钉楔进脑袋,狼头人疼得眼泪鼻涕混着血水一股脑喷出来。 另一边,三尺长的冰刃精准戳在蛙人身上,直取蛙人咽喉和脑袋。 但是,一层金光出现,挡住冰刃的攻击。 金光很薄,而且一触即溃,可是这一瞬间碰撞的力量足以令蛙人弹飞到八步之外。 狼头人傻眼了。 打到了,还打飞了,可是敌人活蹦乱跳跟个没事的人一样。 狼头人用毛茸茸的胳膊擦了擦眼睛周围的黏液,再次脚腕一拧将地上踩出深深地脚印,身子像风一样席卷出去。 蛙人还是蹲在原地等待狼头人送上门,然后照例弹舌头攻击。 舌头又快又猛,防不胜防,狼头人虽然全神防备可还是没能挡住,被一击打在鼻子上。 而且弹舌头威力奇大,就像重拳一样,捶的狼头人眼冒金星,鼻血狂喷,攻击的步伐都凌乱了一下。 蛙人躲都没躲硬吃这一击,但是跟刚才一样又被金光挡住,虽然金光眨眼就破了,可是借助冲撞的力道蛙人又向后滚了一段距离。 狼头人学乖了,不去主动出击了。 这次换成蛙人一蹦一跳的回来,来到五步范围之后站定,然后嘴一张弹舌攻击。 狼头人双手十字交叉护住面门。 可是下一瞬,狼头人双眼瞪得像鸡蛋一样,然后双膝内合,噗通一声跪了下去,两手本能的想要捂住伤处,却忘记自己手上还有长长的冰刃。 蛙人族长呸呸呸的吐了口唾沫,口水中隐约还能看到几根绝对不属于蛙人这种生物的毛发。 杨牧云捂住脸。 这可能是蛙人扬眉吐气的一天,但也是大威天龙被黑得最惨的一天。 不过事实证明,大威天龙提升巨大,适应性也很强。 虽然蛙人孱弱的身体力量只是提升了一倍,发出的护体佛光也跟纸一样擦着就碎。 可蛙人毕竟击倒强大的狼头人。 别管怎么击倒的,赢就是赢。 两个狼头人连忙走上去把失去战斗力的族人搀扶回来,受伤的狼头人伸手向前虚抓,口中嘶嘶的喊着“捡起来……捡起来……” 可是声音太含混,同伴根本听不出他说了什么。 “你说什么?大点声?听不见……” “该死,这些蛙人太吵了,根本听不清说了什么。” 身体和心灵双重打击的狼头人再也撑不住,眼睛一翻晕了过去。 另一边,蛙人靠着主人恩赐的法术击败了狼头人,顿时高兴地蹦来蹦去,不断高呼杨牧云的名字赞叹、膜拜,其他蛙人也纷纷跟着蹦跳,沸腾的信仰之力不断投射过来,没入杨牧云眉心消失不见。 变强,这是弱小种族最大的渴望。 只要能变强,蛙人愿意献上一切,包括灵魂。 只可惜,没有哪个恶魔看得上蛙人弱小的灵魂,更不会浪费力气跟他们签订契约。 强者才有出卖灵魂的资格,弱者连堕落的机会都没有。 杨牧云给了他们变强的希望,而且一转身就击败了刚才欺负他们的狼头人,这种扬眉吐气的感觉真是太爽了。 杨牧云通过信仰的联系给其他蛙人信徒灌输大威天龙。 很快,一个又一个蛙人大吼着“大威天龙”身体缓缓膨胀。 之前是百十个狼头人包围上千个蛙人,现在反过来了,上千个蛙人包围百十个狼头人。 双方的位置没有任何变化,可是人心变了,形势也就不一样了。 第275章 能不能让他们多缓缓 上千个蛙人全都学会了大威天龙,威力强不强暂且不知道,但嗓门绝对大。 一千多个蛙人“大威天龙”的吼个不停,虽然实力所限没有雷音,也不具备什么杀伤力,但它吵啊,就像是飞机起飞时把耳朵贴上去一样。 狼头人常年生活在苍蓝之峰上,习惯了宁谧、静美的环境,哪里受得了蛙人的聒噪。 “别吵了!” 然而,扯破嗓子愣是没能发出任何声音,聊天气泡还没出嘴巴就被一针戳破。 干! 狼头人全都施展能力,召唤寒冰之力将自己武装起来,然后对着身边的蛙人疯狂攻击。 可是蛙人眼底都流动着一丝丝金色的光芒,狼头人自以为迅捷的动作在蛙人眼中跟蜗牛差不多。 蛙人由于生理构造原因,没有强壮的身板,没有硕大的拳头,也没有粗糙厚实的皮毛,一双手还短小无力,只能持拿尖锐的武器,借助弹跳的冲力攻击敌人。 但是蛙人有一个特殊的天赋,那就是视觉,动态视觉。 蛙人看静止的事物时视力很差,就像几百度近视眼一样,但是与之相对的,蛙人看高速运动的事物格外清晰、准确。 狼头人凌厉的攻击动作在蛙人眼中看来慢吞吞的。 蛙人突然发现狼头人也不过如此,没什么好怕的。 你来打我,我跑。 你站着不动,我打你。 蛙人双手短小无力,但是蛙人有一根能长能短、能硬能软的长武器,而且这个武器顶端粗大无比,硬起来的时候就像流星锤的锤头一样。 最关键的,蛙人太长了。 你以为五步之外就是安全距离了,结果下一秒就跪了。 蛙人的弹舌攻击原本就很强,出其不意掩其不备,令人防不胜防,大威天龙全属性提升下,发力更快、更强,也更突然。 之前的狼头人就是个例子,第一次可以说突然袭击,没防备,第二次全神戒备还是被打脸,这就说明根本反应不过来,第三次就更别说了。 蛙人全都被族长带歪了,弹舌攻击总是盯着狼头人的要害部位。 狼头人吃了几次亏之后都学乖了,召唤寒冰护甲将下半身也保护起来,尤其是裆部,增加了密密麻麻的冰针。 但是问题来了…… 迈着八字步走路好难受,根本跑不起来。 有些实力强大的狼头人凭借身法多开蛙人弹舌攻击,拼了老命冲到蛙人身前,可是刚一出手蛙人就像皮球一样弹了出去。 该死,就那一层薄薄的金光,一戳就碎的玩意,偏偏给蛙人争取了一线生机,一个后跳十几步,狼头人想追也追不上。 狼头人首领脚下蓝光喷薄,一朵巨大的雪花状纹路在地面浮现,绽放。 寒冰规则闪耀,积攒力量就要出手。 但是这时候,杨牧云一声大威天龙,身上气势勃发,金光闪耀,身后更是绽放出佛轮虚影,不断转动着仿佛要将狼头人首领的灵魂吸扯进去。 大石也吼了一声大威天龙,身上同样寒冰喷发,而且比狼头人首领的更强、更猛。 狼头人脚下的雪花状纹路伸展开来也有五步方圆,大石脚下的寒冰纹路直接笼罩方圆几十步,在气息的碾压下,狼头人的雪花状纹路“咔嚓”一声,碎了。 看到这一幕,影无奈的缩了缩肩膀,就不献丑了。 杨牧云冷声说道:“我喜欢公平对决,眷属的事就交给眷属,神明在边上看着就好了,你说是不是?” 狼头人首领不断点头,“没错,没错,我也是这样想的。” 说这话的时候,狼头人首领只想一巴掌抽死自己。 寒冰巨人告诉自己,苍蓝之峰守护者换人了,让自己来这里寻找野蛮人部落投靠,并且说野蛮人实力很强,潜力很大,投靠以后能得到很多很多的好处。 自己出发的时候,苍蓝冰熊也在举族迁徙,肯定是也要过来投靠新主子的。 为了第一个抱大腿,苍蓝雪狼一族全速前进,昼夜行军,几天几夜没停,恰好饥肠咕噜打算饱餐一顿,结果刚到河边就被一群蛙人在那指手画脚。 这种弱小的生物,竟然是野蛮人的眷属,一想到蛙人今后会和自己平起平坐,狼头人首领顿时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所以才有了之前的那一幕。 也正因为是过来投靠的,所以狼头人首领没有对蛙人下重手,仅仅是将其控制起来,没伤他们一根汗毛。 可是现在…… 见识到野蛮人强横的实力,还有抬手间令蛙人脱胎换骨的手段,狼头人首领彻底服气了。 这种强大的首领,值得自己追随。 狼头人首领跪在地上一个滑铲,说道:“我只是想向主人献上寒冰规则。” 说完,狼头人首领双手抬起,将自己那一片雪花托到杨牧云面前。 杨牧云震惊、惊讶,但是看在规则的份上,杨牧云也懒得计较了,伸手接过雪花,吸收之后抬手转送给大石。 集合两道寒冰规则,大石身上瞬间光芒闪耀,脚下寒冰光环覆盖的范围也进一步扩张,差不多达到了百步方圆。 正在战斗的狼头人看到这一幕全都愣住了。 我等正在死战,首领何故先降? 但是这么一愣神的功夫,狼头人纷纷被蛙人袭击,双膝内拐着跪了下去。 剩余几个狼头人看到大势已去,纷纷跪倒在地向杨牧云表示臣服。 然后,蛙人们全都蹦蹦跳跳的欢呼起来,“般若诸神,世尊牧云,大威天龙,般若巴嘛哄……大威天龙……大威天龙……” 蛙人们发现,喊出大威天龙这几个字的时候,体内会涌现出一股力量,不断加持自己的身体,淬炼自己的意志,提升自己的实力。 于是蛙人族长决定,以后都不能再“孤寡孤寡”、“哇啊哇啊”的叫了,那是没信仰、没实力、没文化的表现,以后蛙人族的叫声统一变更为“大威天龙”。 不这么叫的开除族籍。 要把大威天龙融入到蛙人族的骨子里、血脉中,并且祖祖辈辈积蕴,世世代代传承。 杨牧云点了点头,算是接受了苍蓝雪狼一族的投靠。 部落大军赶到,战斗却已经结束,百十个狼头人全都蔫头巴脑的跪在地上。 “这是蛙人干的?” “怎么可能?” “蛙人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 “现在蛙人都崛起了,猪头人彻底垫底了。” 猪头人的心情瞬间糟透了。 杨牧云抬手指向河面,说道:“来都来了,总不能空着手回去。抓鱼,多抓点,今天晚上吃烤鱼。” 其他成员全都兴奋的冲到河边,唯独刚刚归顺的苍蓝雪狼跪在地上不动。 “主人……能不能……让他们……多缓缓……” 第276章 没见过放生电的吗 【国庆加更七天,都忘了打赏加更到哪里了,明天按照顺序重新来吧,每个朋友都不会漏掉,感谢大家的支持】 杨牧云看着河里的鱼,正如蛙人所说,密密麻麻,无穷无尽,入眼所见全都是鱼的脊背。 踩着鱼背都能从河这边走到河那边——这话一点都不夸张。 只是没人这样做,因为河里偶尔能看到一些长相奇特的海兽,潜藏在鱼群中向上游行进。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大马哈鱼,一种溯河产卵泅游鱼类,幼鱼在海洋里生活3—5年,通常4龄达到性成熟,成熟后回江河产卵。 只不过眼前鱼群各种长相的都有,绝对不止一种。 难道都是回江河里产卵的? 杨牧云不知道答案,也没有心思去琢磨。 北地很多种族都知道渔汛的事情,却从来没有心思跟着鱼群跑到上游去一探究竟。 没办法,活着就已经耗尽所有时间和精力了,根本没有心思去琢磨那些与吃饱肚子无关的事情,瞎琢磨是吃饱了撑的闲的没事干的人才会做的事。 不过看着河流中一路前进从不回头的鱼群,杨牧云蓦地想到游戏里那些无知而又勇敢的小兵,沿着既定的路线勇往直前,直至胜利,或者死去。 在前进的同时又给沿河两岸的生灵送来了大量的营养,让这些动物能够吃饱喝足,为过冬囤积食物。 如此说来,渔汛还真是世界给这片土地最美丽的恩赐。 所以,杨牧云也加入了抓鱼的队伍中。 哥布林用弓箭绑上绳子,箭无虚发,每次都能射中一两条鱼。 牛头人、象头人和猪头人就是拿着渔网、网兜捕捞,一网下去就是大丰收。 龙战士施展龙爪手,不断往岸上抛鱼。 刚刚归附的狼头人则专门负责喷吐寒冰,将捕来的鱼儿封冻起来,免得鲜味流失变臭。 捕鱼最有效率的还是蛙人,蹲在岸边,舌头一弹就能卷到一条鱼。 之前蛙人只敢捕捉小鱼,可是得了大威天龙,变得筋强骨壮,舌头也增大增粗增强,以前不敢碰的大鱼也敢舔一舔了。 可要说最效率的,还是杨牧云。 使用雷电规则凝聚一团闪电球,然后往鱼群最多的地方一砸,下一瞬就有大片的鱼翻着白肚冒出来。 看到周围人们震惊的目光,杨牧云咳了咳,“看什么看,没见过放生电的吗?捞鱼,赶紧捞鱼!” 岸边还有其他兽头人组队捕鱼,大家都忙得热火朝天,谁也没心思羡慕别家的鱼篓,毕竟有那垂涎的功夫都能捞十条鱼了。 一边捞鱼一边往部落里送,从白天干到黑夜,鱼群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变得更加密集。 岸边捞鱼的队伍换了一批又一批。 大大小小的队伍都捕捉到了超多的鱼获,现场吃了一肚子不说,还手提肩扛人抬。 现在的问题不是能不能捉到鱼,而是捉来这么多鱼怎么带走,带走又往哪放,怎么放。 聪明的兽头人都知道风干、熏干,便于长期保存,有些底蕴的大部落还在山洞里挖有冰窖,用于长期保存食物。 没头脑又没底蕴的就只能敞开肚皮吃。 长期的生存磨练中,很多生物都有了吃一顿顶十天半个月的能力,蛇类的生物甚至饱餐一顿捱半年,下雪前饱餐几顿,下雪后直接冬眠,只要睡眠中不被偷家,一觉醒来又是草长莺飞。 杨牧云坐在河边看了很久,发现河流中的鱼群全都是普通生灵。 估计是海洋里危机重重,天敌众多,不利于后代的成长,所以来到相对安全的江河湖泊里繁殖,让后代能够顺利出生。 也有一些实力低微的魔兽混在鱼群中,一边饱餐,一边跟随鱼群到达产卵地带,那样的话,它们的孩子刚出生就有众多可口的食物。 不过,这些海鱼确实可口美味,一个个都吃得头大腰圆,用手摸一下就能沾上一层肥油。 不仅长肉多,而且模样威武,条纹鲜艳,很有观赏价值。 “走!回家!” 临走前,杨牧云用水之规则控制一团河水飘起,顺便将其中一群活鱼捉了上来。 不知道这些鱼能不能养殖…… 当晚,杨牧云的部落中开启了篝火晚宴,新鲜的海鱼被处理一番送上烤架,孜然、辣椒面、胡椒粉和盐混着烤肉的香气在河谷中飘来荡去。 将近两百只苍蓝雪狼的加入令杨牧云又多了一支下属,同时,狼头人首领穆图还带来一个消息,苍蓝冰熊也在赶来的路上。 听到这话,杨牧云最先想起的就是当初捕捉寒冰巨人幼崽的时候,其麾下率领的就是一群狼头人和一群熊头人。 “苍蓝之峰上还有什么种族?” 穆图立刻回答道:“主人,除了我们和熊头人,还有云豹、雪怪、锦毛鼠、半身人、穴居人,只是它们数量太少,没有得到苍蓝之峰的恩赐。” 苍蓝之峰的恩赐就是寒冰规则。 杨牧云心中暗道:寒冰巨人手中有一份寒冰规则,苍蓝雪狼有一份,苍蓝冰熊也有一份,这寒冰规则也太廉价了吧,感觉跟地里的大白菜一样。 “苍蓝之峰上,有多少种族拥有恩赐?” 穆图回答:“只有寒冰巨人拥有恩赐,我们两族的祖先是寒冰巨人的眷属,随同寒冰巨人一起守护苍蓝之峰,所以才被赐予了规则。” 杨牧云心中暗道:原来如此,寒冰巨人不在乎规则之力的习惯是祖传的,如果是其他生灵,为了规则之力肯定会豁出性命。 趁着篝火晚宴的机会,杨牧云向眷属们传授了大威天龙这个法术。 最先学习的是猪头人,这群家伙确实有点弱了,已经在部落中垫底了。 猪头人得到法术之后全都狂喜,随即施展一番,发现身体是膨胀一圈,可胃口膨胀两圈,刚才吃得已经差不多了,现在又觉得跟没吃过一样,对着食物胡吃海喝。 然后是牛头人、象头人。 这两个种族一直是杨牧云重点培养的对象,也对他们寄予很高的期望。 只是这两族升级缓慢,积累过程太长,到现在都没有达到瓶颈的迹象,更别说突破了。 希望大威天龙能给他们助长一波吧。 第277章 是升了还是生了 【2500字,就不断开了】 牛头人金角施展大威天龙,身体肌肉顿时蠕动着膨胀一圈,浑身骨骼也传出噼里啪啦的脆响,接近一丈高的身体又硬生生拔高一尺,肩宽也随之增长,胸背也变得更加厚实。 浓密的黑毛疯了似的生长起来,然后扑簌簌掉落,重新生长出来的是一层层细密的金色短毛,透过短毛能清楚地看到皮肤下肌肉的轮廓。 远远看去,牛头人就像铜浇铁铸的怒目金刚,一举一动中散发着山岳的沉稳、厚重,又隐含着山崩地裂的毁灭之力。 金角将眼、耳、口、足四个辅助功能挨个体验一遍,又尝试了攻击手段和防御手段,最后大喊一声“大威天龙,飞龙在天,去”。 随即,身边电光闪烁,一团雷球现了出来。 雷球蠕动着想要崭露头角,可是下一瞬,金角身子晃了晃,大威天龙无以为继,种种异象消失不见。 金角顿时无奈的摇头,“主人,这个法术消耗太大了,我现在的底蕴还撑不了住最后一招。” 虽然没看到雷球中出现的是什么,但确定是雷电属性的就行了,杨牧云给牛头人规划的路线也是雷电。 点了点头,杨牧云说道:“基础的身体强化消耗不大,还能作为一种修行方式锤炼自身,比撸铁搬石头的方式更有效率。你看看蛙人就知道了。” 蛙人实力最菜,也就能施展出最基础的全属性强化,至于其他辅助功能,也就能施展一下瞳术增强视力,再就是佛光护体,生成的护体佛光还纸一样,碰着就碎,戳着就炸。 至于其他功能,蛙人实力太差,根本承受不起消耗,所以之前的战斗中都没人释放出神行术、飞龙在天之类的大招。 威力弱也就因为着消耗不大。 虽然不能使用强大的功能,但蛙人开启大威天龙的消耗非常低,甚至可以一直开着,时刻保持肌肉膨胀的魔鬼筋肉人状态。 而且他们很喜欢胸肌把脑袋埋住的脑垫波感觉,让其他生物知道他们很不好惹,绕道远离。 象头人银牙看了一眼筋疲力竭的牛头人,然后也开启大威天龙。 只见银牙浑身肌肉蠕动,关节爆响,一道道金色的佛光在体内闪耀起来,就像是金色的纹路在其皮下蜿蜒穿行,隐隐中烙印下一道道神秘的符文篆字。 立足之处大地之力升腾弥漫,岩石就像蔓藤一样顺着象头人的身体向上攀爬,为其附着上一层厚厚的岩石铠甲,铠甲表面还有一道道古朴而又神秘的花纹,笔画中隐隐间还闪烁着星星点点的光芒。 岩石铠甲沉重,却并不笨拙,象头人能够自由活动,就连被岩石覆盖的鼻子也能灵活弯转。 象头人闷吼一声,“大威天龙,神行术!” 随即,象头人身形猛的消失不见,再出现时已经是几十步开外了——象头人的步。 “这个能力太强大了,正是我们需要的。” 象头人身大力不亏,但沉重的身体令他们迟缓笨拙,如果是赶路还行,闷头往前走就是,可是战斗中辗转腾挪就够呛了。 而有了神行术,象头人等同有了位移,战斗力瞬间有了质的飞跃,战斗方式也能因之改变。 而后,象头人又吼了一声:“大威天龙,飞龙在天,去!” 什么也没有出现,反倒是身上的铠甲亮了一下,又厚重了一分,从之前半覆式变成全覆式。 象头人掏出两枚史莱姆弹球塞入鼻孔,然后为其附加冰、火属性,光芒亮起瞬间“砰”的一声射向天空,两道光弧飞行了很长一段距离然后开始坠落。 “主人,我的鼻子更强了,射击的速度和力量都大幅提升,而且视力增强提升了精准度,弹球还能附加不同属性的能量。” 象头人还想继续试验,结果身上的岩石铠甲光芒闪烁了一下,随即就是一阵土崩瓦解。 不过还好,象头人根基更扎实,底蕴也更雄厚,铠甲虽然没了,但体型并没有缩小,依旧维持着大威天龙的身体强化状态。 而且看象头人的样子,似乎打算一直开启大威天龙,不断锤炼筋肉骨骼的强度,让身体适应这种高负荷状态。 随后,杨牧云看向哥布林。 想了又想,杨牧云摇头放弃了给哥布林大威天龙的打算。 哥布林身体脆弱,骨骼纤细,几乎没什么大肌肉群,全都是小肌肉,这就注定他们更适合走敏捷轻灵的路线,而不适合走刚猛力量路线。 之前传授金刚不坏体和龙象波若功的时候哥布林也练了,但是…… 有一个算一个,不是肌肉拉伤就是骨骼断裂,几次之后哥布林都学聪明了,知道这些东西不适合自己,还是老老实实练习弓箭和叶子牌吧。 种族天赋这东西真没法生搬硬套。 至于大威天龙,杨牧云觉得,哥布林强行施展,唯一的下场就是爆体而亡。 嗯,多转几个道观,说不定道家心法更适合哥布林。 狼头人目瞪口呆的看着一幕幕,心中就像雪崩突脸一样,三观尽毁,世界崩塌。 强大的不是蛙人,而是这个法术,而且看这个样子,所有眷属都能获得这个法术。 理论上讲,自己也有可能获得。 原来寒冰巨人说的是真的,给野蛮人当眷属能得到许多好处,很有前途。 不过自己初来乍到,还是先做出点贡献,立几个大功再说吧。 这时候,杨牧云又给龙战士传授法术。 龙战士已经是自己手下最强的战力了,不知道再经过大威天龙的强化是什么模样。 龙战士首领龙傲天一声清越悠扬的龙吟,“大威天龙”四个字喊出来都充满了别样的韵味。 瞳术,龙战士金色的瞳孔中充满了强大的威压,龙威弥漫,许多生灵都下意识的低下头。 耳术,龙战士能在一片嘈杂中听到最细微的声音,能感受到周围有多少心脏在跳动,感受到多少堆篝火在噼啪燃烧。 音术,原本就威猛的龙吟更加震撼心灵,威慑意志。 足术,对飞行在空中的龙战士不生效。 攻击手段深得龙战士喜欢,无论是双爪附带元素力量还是连击之后的强化打击,都令龙战士杀伤力倍增。 护体佛光给龙战士提供了更强的防御和更多的生存机会。 至于最后一招…… “大威天龙,飞龙在天,去!” 龙傲天浑身力量瞬间被抽空,但是耀眼的光芒在身前绽放,威武的龙头在光芒中凝现,随即是带有一排棘刺的修长龙颈,雄壮的身躯和宽厚的龙翼。 除了身子有点小,翅膀张开也就一尺长,好像没什么不足之处。 杨牧云凑过去伸手捅了捅小龙,手指轻易插入小龙身体,小龙张牙舞爪的咆哮一声,奶凶奶凶的样子逗得杨牧云哈哈大笑。 这时候,小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咬在手指上,杨牧云竟然感觉到微微的疼痛。 “虽然是法力幻化的召唤物,但威力不俗,努力祭炼培养吧。” 众多眷属里,也就龙战士使出了最后一招,象头人似乎也使出了,牛头人使到了一半后继无力。 猪头人…… 对了,钢鬣施展大威天龙之后好像啥也没干,一直在埋头干饭。 再向猪头人的方向看去,正好瞧见钢鬣躺在地上,心满意足的揉着比怀胎三年还大的肚子。 “主人,我要升了。” 杨牧云一愣,“你不是公的吗?” “主人,我要晋升了!” 第278章 子子孙孙还是徒子徒孙 【2500字章节】 看到猪头人一个肚子吃成三个大的模样,杨牧云心中暗骂:你们是净坛使者吧。 难怪没有哪个神明罩他们,除了种花家能喂饱他们,哪个神也养不起这群饭桶。 不过杨牧云还是很好奇,这群家伙晋升的时候会得到什么神明的恩赐。 猪头人钢鬣躺在地上哼哼唧唧的喊着“大威天龙”,浑身肌肉蠕动着庞大一圈,肚子却诡异的一点点缩小下去,虽然依旧膀大腰圆屁股翘,但已经没了刚才走形的样子。 杨牧云说道:“你现在晋升吗?要不要准备祭坛、仪式什么的?” 钢鬣却回答道:“主人,您不是在这坐着吗?” 杨牧云:??? “主人,在您当面晋升,还要祭坛干什么?” 杨牧云顿时醒悟过来,虽然知道猪头人有拍马屁的成分,但还是感觉心中舒畅。 那行吧,我就坐在这。 不过说到恩赐这东西,其实也就那么回事。 哥布林得到月神的祝福,模样改变了,还拥有了搜集月光的特殊能力,然后也没什么了。 总体来说就是基础属性增强了一点,多了一两个技能。 真要论起来,大威天龙的提升更强,基础属性暴涨,多了眼、耳、口、足四个辅助功能,还有附魔、连击两个攻击技能,佛光护体一个防御技能,再加上最后的大招召唤。 这么一想,猪头人说的的确很有道理。 信自己得到的好处更多。 哥布林和蛙人都是倒数第一第二的战零渣,可是看看得到月神恩赐的哥布林,再看看得到大威天龙的蛙人,明显蛙人更强一些,而且蛙人还有继续成长的空间,将来会更强。 转了一圈,哥布林又成垫底。 杨牧云忍不住想道,以后会不会有某些种族专门搭建祭坛,住持仪式向自己祈祷,请求自己给他们恩赐,传授他们大威天龙恩赐? 好像,很有道理啊。 而就在杨牧云瞎捉摸的时候,猪头人的晋升开始了。 只见其不断吼着大威天龙,一声接一声,一声连着一声,而且越喊越高亢,越喊越快速。 体内积攒的力量一波波涌荡出来,最终似乎达到一个临界点,猛地喷发出来。 由内向外喷涌,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喷出大量油脂状的事物,随即一道金色火焰绽放,将这些油脂尽数点燃。 被火焰笼罩的猪头人钢鬣非但不觉得恐惧,反而神态安详的盘起腿,双手合十双目紧闭,口中不断念诵。 仔细听了一下,发现他念的是大威天龙,而不是熊熊圣火。 杨牧云愣了,我从没教过这个啊,小人世界只是修炼武功,根本不礼佛啊,猪头人怎么可能会这个动作,而且标准得就像寺院里的佛像一样? 难道出家人常说的“你跟我佛有缘”是真的?无师自通? 金色的佛火缭绕全身,由屁股下向上升腾,最终在猪头人钢鬣头顶百会穴上方三寸之处汇聚。 佛火汇聚的那一点隐隐将空间灼出一个小洞,一道道特殊的七彩光线从小洞中洒下,照穿皮肉骨骼上,照入五脏六腑中。 杨牧云惊“咦”一声,因为他发现自己的佛轮动了,并且在信仰通道的连接下与猪头人钢鬣气息相接。 也就是说,那些七彩光线是自己信仰空间中佛轮发出的? 七彩光芒回环荡漾,洗练着猪头人浑身筋肉骨骼,同时唤醒猪头人体内沉积的所有力量。 之前修炼的易筋经、洗髓经都在光芒中溶解,开始了真正的易筋洗髓、脱胎换骨,金刚不坏体和龙象波若功也也融入到筋骨皮肉中,镌刻进血统里。 火焰升腾中,隐隐约约能看到猪头人脑颅、咽喉、胸腔、腹部、脊背都出现一个金光凝聚的转轮,脑颅处的轮最为精密,腹部的轮最为厚实,背后的轮最为宽大。 这些轮通过奇特的联系紧密咬合,谐同转动,不断散发出膜状的七彩光晕,与筋肉骨骼交错穿梭,梳理着钢鬣的身体,令其向某个既定方向变化。 钢鬣身上的黑毛疯长,转眼间就成了一个黑溜溜的长毛怪,黑色长毛都拖拽到地上了。 可是黑毛刚触碰到周身的火焰瞬间被点燃消失不见,火焰更是顺着黑毛烧到身上,透过毛孔烧进皮肉中。 不断有灰黑色的杂质从毛孔中喷涌出来,将火焰都染成了灰黑,当火焰重新变成金色,不再有任何杂质时,黑色的皮肤开始干裂、蜷曲。 就像河水干枯后满是翘皮的河床,身子一晃就剥落下来大片大片的黑皮。 钢鬣从黑脸黑毛的猪头人形象变成了皮肤金黄的……应该算猪头人吧…… 招风耳、朝天鼻,依稀能看出猪头人的模样,但是满嘴獠牙没了,少了几分狰狞。 身子更加圆滚了,前面只有肚子,后面只有屁股,小尾巴都被屁股缝夹着看不到了,至于前面……更看不到了。 这前后变化,就像是86版西游记里妖怪皈依佛门后从被毛戴角的狰狞模样变成一身袈裟满身佛光的正派造型。 猪头人现在不仔细看,完全是一副肥头大耳的壮汉模样,搁在普通人的国度里都是眉清目秀的代表,更何况是北地这种妖魔鬼怪堆里,妥妥的美男子。 终于,缭绕体表的金色火焰逐渐缩小,最终隐没在钢鬣的皮肤中,在其胳膊、肚皮、大腿上留下一道道金色的火焰纹路。 头顶的七彩光芒缓缓缩关闭,一切异象都消失不见的时候,钢鬣猛然睁开眼睛,两抹湛然的金光从眼睛中迸发出来。 而后就见钢鬣双膝跪地向着杨牧云三拜九叩。 “猪头人钢鬣,感谢主人恩赐,感谢主人再造之恩。” 杨牧云现在正懵逼着,刚才究竟是怎么回事,还有,信仰空间中属于钢鬣的信仰之力为什么变成了一个猪头人模样?别人都是一粒会发光的小豆豆,凭什么它有鼻子有眼。 不过杨牧云还是抬手说道:“起来吧,这是你虔诚信仰的应得之物。” 杨牧云很好奇,猪头人施展大威天龙会是什么模样,尤其最后飞龙在天会召唤出什么玩意? 钢鬣立刻摆开架势,一声大威天龙之后身形开始膨胀,正常状态下是一个头大脖子粗的肥佬,可是开启大威天龙后身体膨胀,竟然像拉伸平铺一样,肥胖变成了精壮。 这时候,钢鬣施展眼耳口足几项辅助能力,平平无奇,没什么变化。 附魔元素之力倒是有点东西,直接把环首大刀烧化了,变成一地铁水,这个有点尴尬了。 钢鬣挠了挠头,然后开启护体佛光,结果“嘭”的一声,竟然生出一尺厚如若实质的金光,就跟一只猪掉进琥珀里似的。 看到这一幕,蛙人留下了弱小的泪水。 狼头人也都眼睛瞪得溜圆,比纸还薄的金光都让自己束手无策了,这个更好,比石头还厚。 钢鬣也被自己的护体佛光吓住了,连忙喊了一声“大威天龙,飞龙在天,去!” 结果背后升起一个金色转轮,七彩光芒中一个比钢鬣体型庞大三四倍的威武天神形象缓缓升起,挥舞着兵器向前方攻去。 只是没等这一击落下,猪头人就噗通一声趴在地上,被榨干了。 所有人都没看清那形象的模样,杨牧云却从兵器中知道了答案。 二师兄什么时候在小人世界留下了一群子子孙孙? 不,也有可能是徒子徒孙。 第279章 用小萝莉换大妈(感谢你可爱的die打赏) 【感谢你可爱的die打赏,本书收到的第一个打赏——7月8日】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猪头人晋升后提升巨大,堪称是蜕变。 个人实力上的增强尚在其次,最主要的是血脉上的提升。 兽头人的血肉之躯强大到一定程度,血脉中先祖遗留的强大血统也会变得浓郁起来,进而出现先祖的特征,拥有先祖的能力。 所谓晋升,实质上就是血脉浓度突破某个阈值,产生特殊的异变。 兽头人都是蜕变为人形的魔兽与普通野兽诞下的后裔,是一种介于魔兽和野兽之间的特殊存在。 如果非要找个比照,那就是人类世界的半神。 只不过随着先祖血脉一代代稀薄,无论半神还是兽头人身上的力量都会迅速衰弱。 半神还好,即便跌落到普通人水平,依旧有着极高的天赋。 而兽头人就惨了,血脉淡薄到一定程度会变成普通野兽。 而兽头人并不认为野兽和自己是同一族群,哪怕是一胞所生。 血脉浓度通常和实力挂钩,实力越强大,后裔的血脉也越浓郁,诞下野兽的概率也越低,这也是野兽中强者拥有更多交配权的原因所在。 像猪头人这种群体,都是最强者独占交配权,这是保证族群繁衍的唯一办法,如果血脉继续淡薄,下一代全都是野兽,这个族群就完蛋了。 其他雄性猪头人想要繁衍,要么挑战最强者取而代之,要么就是出去打野食,找普通的野猪解决需求。 有点责任心的会等待野猪诞下幼崽,如果里面有猪头人的话就带回部落,没责任心的直接拔了就跑,拍拍屁股走人。 以猪头人钢鬣现在的模样,已经不是晋升那么简单,而是突破了兽头人的生理桎梏,褪去绝大部分“兽”的特征,变成了更高等级的存在。 这也意味着钢鬣的血脉更加高级、更加强大,就算跟野猪繁衍生出来的也百分百是猪头人。 咳咳…… 不过钢鬣这种有品位的猪头人怎么可能去找野猪。 就算钢鬣想,杨牧云也不答应,那是降低后代质量,是赔钱买卖。 其他猪头人全都羡慕的看着一身黄皮的族长,再看自己的一身黑皮,那叫一个羡慕嫉妒恨。 没办法,血统这东西生来注定,是什么就是什么,哥布林经常羡慕狗头人,羡慕狗头人,可是再羡慕也没法。 增强肉身力量,提升血脉浓度,成为魔兽,觉醒祖先的力量是不二之法,在此基础上继续提升,褪去兽的特征,化为人形。 如此一来后裔也都会继承血统,成为介于父母之间的兽头人形态。 杨牧云看了一眼龙战士,又看了一眼猪头人。 龙战士虽然是人形,但依旧保留着浓浓的龙形态,比如龙鳞、龙角、龙牙、龙爪等。 钢鬣相较之下更贴近人形,虽然招风耳、朝天鼻有点奇怪,但是圆圆胖胖的模样比某些脑满肠肥的油腻人类更顺眼。 单从外表论,钢鬣的进化度更高一些,血统也比龙战士更强大一些。 杨牧云忍不住叹息,自己忙着搞眷属,在鸡身上耗费了一大把时间、精力、汗水,结果最好的成绩也就是走地鸡,其次是出产魔兽肉和魔兽蛋的肉鸡、蛋鸡。 反而龙战士、猪头人,自己没怎么花心思,却接连晋升,突破兽头人桎梏,高度人形化。 接下来就是看他们的血脉能不能稳固下来了,就算血脉不稳固,子孙后代不如他们这般强,也肯定差不到哪里去。 最重要的,他们的子孙后代也能修行大威天龙,说不定还能强爷胜祖。 所以呢,培养眷属这种事,科学真不咋地,最终还是要靠神学。 就在这时候,杨牧云突然感觉到一股炙热的目光,转头看过去,却是狼头人首领穆图。 此时的狼头人首领跟二哈没区别,眯着眼睛咧着嘴,尾巴还笨拙的摇来晃去。 唔,刚才没仔细打量,现在再看,苍蓝雪狼这杏仁状的蓝色瞳孔、眉心那三把火、蓝烟灰的毛色,越看越像哈士奇了。 “主人……那个啥……主人……你看看……我们……” 杨牧云点头,“看了,长相不错!” “主人,你再看看……” “看了啊,怎么了?别拆家就行。” 杨牧云不但看了,还仔细看,使用光影规则看透表象直窥本质。 结论就是,狼头人首领此时的表情很像二哈。 明明是来自北方极寒之地的狼,却在南方的空调中冻成了狗。 狼头人首领穆图更加谄媚了,“主人,我们的实力也很低微,连蛙人都打不过,这要是到了外面只会给主人丢人。” 杨牧云顿时明白过来,想要法术你就直说嘛,咱又不是什么吝啬的人。 不过想到狼头人,杨牧云瞬间记起一件事,从身上摸出来一根骨哨。 “你看看这东西,认识不认识?” 穆图接过来,瞬间精神一震。 不是因为认出了这东西,而是这东西闪耀起夺目的光芒,虽然光芒一闪即逝,但确实出现过。 “主人,这是什么东西?” 杨牧云看到这一幕顿时明白找对正主了,于是回答说:“这是狼头人一族的传承物品,狼神赐下的。我这里没有狼头人,就给你们好了。” 穆图顿时激动得浑身颤抖。 传承物品,而且是狼神亲赐的,不说价值,光是这个象征意义就十分了得。 这就像血统证明一样。 拥有传承物品的部落肯定是高贵的血统,这也意味着强大的实力,在与其他同族打交道时会占据优势。 苍蓝雪狼一族属于小部落,全部人数加起来才二百上下,光靠自身的话很容易出现近亲繁殖,新生儿脆弱、残缺等,降低后代质量。 所以,苍蓝雪狼部落每年都要与周围其他狼头人部落“交流”,以补充壮年雌性繁育后代,而每次“交流”的时候苍蓝雪狼部落都特别吃亏。 一个换一个。 结果苍蓝雪狼部落用一个年轻力壮的雌性成员交换过来的却是一个半老徐娘的雌性成员,就这还要贴上一人背的肉干。 小萝莉换大妈,还得倒贴钱,这尼玛不是欺负人么。 然而事实就是这样,你不要有人要。 为什么? 因为对方部落拥有传承物品,祖上血统高贵,周围很多部落都愿意跟他们“交流”。 苍蓝雪狼部落虽然个体实力不错,但没有传承物品证明,空口无凭。 你强大怎么得不到狼神的认可啊? 而现在,狼神的认可到了。 “这玩意怎么用呢?” 第280章 植物也有血统吗 猪头人钢鬣晋升之后,其他猪头人猛受刺激,每天修炼大威天龙,在身体强化状态下胡吃海塞,一个个都吃得膘肥身健。 之后,陆续有猪头人达到临界点,并且在杨牧云的见证下突破极限,接受佛光洗礼,成为金皮猪头人。 当然,钢鬣自己取的名字是黄金猪头人。 杨牧云的信仰空间中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猪头,密密麻麻有两百多个,这其中最大的猪头是钢鬣,其他猪头都小了一号,而且所有小猪头都在大猪头下方排列,像珠帘一样穿成一串。 请教过拉玺达才知道,这是神眷,比普通眷属更高一级的存在。 普通眷属是咬咬牙赌赌咒就能当的,比如苍蓝雪狼,刚投靠过来,但是和牛头人、象头人这些老部下一样都是杨牧云的眷属。 而神眷是全身心奉献给神明,并且接受神明力量洗礼,身心意志都得到规则净化,与神明的力量完美契合的特殊眷属。 就像猪头人,受到佛轮洗礼,属性、力量等全都与杨牧云完美契合,而除了猪头人,其他所有眷属都做不到这一点。 再说的直白一点,猪头人就是为杨牧云而诞生,为杨牧云而存在。 而其他眷属都是天生地养,是独立的个体。 拉玺达还说:“神眷或许不是神明麾下最强大的,但一定是最受信任的。神眷实力的强弱可以衡量一个神明的实力,而神眷数量的多少,可以衡量一个神明的底蕴。年轻的野蛮人,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拥有更多、更强的神眷。” 杨牧云心中暗道:更多好解决,多找点猪头人让钢鬣他们夜夜笙歌就是,反正猪头人繁殖能力强,自己也有大把的粮食可以养活猪头人幼崽,不出几年就能数量爆炸。 可问题,“更强的神眷”怎么解决? 靠猪头人自行修炼得猴年马月了。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找一个更强的种族,让他们接受洗礼成为神眷——比如牛头人和象头人。 不过这两个种族都是有信仰的,牛头人还有一根木桩子传承物品,象头人信仰大地母神,手里也有传承物品,只是杨牧云从来没见过。 让这两个种族改信仰,还真有点难度。 杨牧云不禁吐槽:强大一点的种族都有信仰了,没有信仰的种族实力肯定强不到哪里。 比如猪头人,没有任何神明眷顾他们,都沦落到给老虎当血食换取保护了,如果没有遇到杨牧云,估计再过两三代,这支猪头人就彻底沦为野兽了。 杨牧云心中恶趣味的想着:那只母老虎在哪盘踞着呢?如果再遇到猪头人会是什么场面?估计钢鬣两只手就能将其摁在地上摩擦吧。 不知道猪头人能不能像龙族一样无视生殖隔离。 除了猪头人,另一个没有信仰的就是蛙人了。 这货也是谁都不收,谁都不要的,实力比猪头人还差,后代里仅有十分之一的概率是蛙人,如果不是基数庞大,早就泯灭成青蛙蛤蟆了。 把本土的蛙人培养成神眷,杨牧云还不如从地球上搞点牛蛙卵自己培养。 似乎看出杨牧云的烦心事,拉玺达说道:“牛头人信仰的是丰收之神,如果你成为丰收之神,他们自然就是你的神眷了。” 杨牧云摆了摆手,为了一个神眷去跟丰收之神大战一场,我还不如多从地球上弄点物种看运气。 或者早点把生命一号搞出来,遇到什么生物就灌一点,说不定能喂出来一个强大的物种。 拉玺达意有所指的说道:“如果不需要战斗呢?” 杨牧云第一个不信,“人类都渴望丰收,其他种族也都渴望吃饱饭,丰收之神的信徒那么多,肯定活得好好的,而且底蕴深厚,这种老牌神明惹不起。” 拉玺达指了指洞口外郁郁葱葱的生命树,“如果丰收之神在,他还会为了开花结果发愁吗?你觉得在生命树面前,丰收之神会吝啬神力吗?” 杨牧云心中一震,难道丰收之神真的不在了? “年轻的野蛮人,北地夏天很短暂,大概只有两个月,紧随而来的就是秋天,丰收的季节。如果北地出现丰收之神的规则,其中必定有你一份。” 杨牧云心中二震,当初之所以积极的种菜,解决吃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朝草木、生长、繁荣、丰收这几个规则进发,想着弄个神农的称号。 上次击杀五毒兽的时候,自己确实从蜈蚣神身上获得了一丝草木的规则。 但这个草木属于风、火、雷、水、草、岩、冰之类的基础元素规则,距离生长、繁荣、丰收这种高等级规则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就像杨牧云拥有水之规则,并不代表就可以和海神之神平坐,拥有雷电规则也不代表就能跟天空之神掰腕子。 草木规则和丰收规则差别很大,差距也很大,但草木规则的确是通往丰收规则的门票。 虽然还没通过种地获得什么规则,但杨牧云的深耕已经有了收获。 河谷中的暖棚已经全都种上了魔力果实,交易中获得的魔力果实全都留种、育种,移栽到暖棚中,然后交给哥布林用心看护,并且借助哥布林凝聚月光,帮秧苗茁壮生长。 此外,河谷中还有大量从地球上带来的作物,经过“浓缩都是精华”的影响,虽然距离最低级魔力果实还有一段距离,但味道和营养都有了极大提升,属于高级食材。 部落成员每天都是吃自家种的蔬菜瓜果,哪个不是竖起大拇指点赞。 地下则是蘑菇庄园。 和瓜果蔬菜一样,蘑菇也“浓缩就是精华”,味道更好,营养价值更高,甚至有淬炼身体的功效,几乎等同药材了。 正在这时候,对讲机中传来哥布林的声音:“主人,蘑菇庄园肉菇区出现异变,请您过来看看。” 听到哥布林紧张的声音,杨牧云不敢怠慢,立刻身形一闪冲向地下入口。 “怎么回事?” “主人,我们也说不清,今天打理肉菇区的时候就发现是这样子了。” 蘑菇庄园里面有肉菇、香菇、白玉菇、金针菇等众多品种,这些在地球上平平无奇的植物到了小人世界后外形、色彩等都出现了细微的变化。 原本杨牧云也没在意,还以为是环境变化导致的变异,在研究一番确定它们没有从无毒变成有毒就没再关注了。 可是生命树在部落中扎下根,并且散发出勃勃的生机后,地下蘑菇庄园的蘑菇丛都受到影响,外形和色彩的变化进一步加剧。 杨牧云一眼望过去,原本平平常常的肉菇却成了另一种模样:菌盖色泽如血,还能看到一根根血管状的脉络,顶端更是生有一个肉色的膜片,这个膜片还像心脏一样缓缓跳动。 原本杨牧云还觉得这东西长得如此邪恶一定不能吃,可是猛然间想到徐宏那篇丹方上的一味药。 丹心草,多生于深山林下、河岸岩中,其柄玉百如骨、其盖嫣红如肉,触之即颤,伤之即泣。盖中蕴灵,感阴阳之力而生,沐日月精华而长,闻风雷之音而活,十年如豆,百年若人,食之延寿…… 难怪地球上很多丹方、药方都因为找不到对应的药材而失效了,原来是地球上的灵药因为不知名原因退化,成了寻常的瓜果蔬菜。 就像兽头人因为血脉日渐淡薄变成野兽一样,灵药也成了野草。 可是现在环境改变,触发了某种机制,野草竟然又恢复到了灵药的水准。 如果不出意外,应该是生命树的缘故了。 想到这里,杨牧云狂喜,丹心草找到了,那就意味着缺少的其他几种药材也都能找到,如此一来就能照方开炉炼丹,制作正版的长生不老药了。 长生不老可能有点夸张,但开启体内潜能密藏大幅提升实力,多活几百年肯定没问题,毕竟徐福就是靠着这种丹药活了好几百年,据说还羽化飞升了。 排除后人吹嘘的水分,说明这药方确实有用,徐宏就是靠着残缺不全的药材鼓捣出了生命一号这种牺牲阳寿换取力量的毒药。 “找找,都找找看,还有哪些菌类出现了变异!” 哥布林们立刻分散开来在蘑菇庄园四处查看,杨牧云也运转力量在一块块蘑菇田中寻找。 很快,一个哥布林在远处喊道:“主人,这里也有个异类。” “主人,这里也有个变异的。” 杨牧云心中大喜,这生命树还真是宝贝,有他在自己的部落就会源源不断涌现出仙草灵植。 难怪拉玺达说,如果丰收之神还在,生命树肯定不会因为生长、结果而烦恼。 既然生命树没有被丰收之神抬走,那就说明这位神明多半是陨落了,只是外界还不知道消息。 白捡的规则,不要白不要。 想到这,杨牧云又给自己罗列了几项任务: 一、集齐长生不老药丹方上所有药材,哪怕用穷举法一个个试也要试一遍。 二、趁丰收之神陨落的消息还没传扬开来培养更多作物,为争夺丰收之神的规则做准备。 三、继续提升实力,尤其是眷属的实力,一定要拥有足够强大的力量保护领地,当丰收之神规则出现后,生命树一定会成为必争之物。 正好,狼头人首领穆图在对讲机里喊道:“主人,苍蓝冰熊那群蠢货到了,他们也跟蛙人打起来了。” 狼头人话语中充满了压抑不住的狂喜,冰熊是他们的老冤家,蛙人是他们的耻辱,这两个家伙打起来,谁输了狼头人都开心,两败俱伤更好。 第281章 这是故乡的雪 杨牧云有些无语,蛙人这个惹事精,怎么跟谁都要碰一碰呢? 于是在对讲机中说道:“穆图,把他们都领回来。” 狼头人顿时明白没热闹可看了,于是悻悻的领命。 杨牧云在蘑菇庄园看了一会儿,并且给异变的蘑菇拍照留影,打算回去之后好好研究这些灵药在古籍中的称谓。 做完这些回到地面时,苍蓝冰熊也正好到了。 看到这些大个子,杨牧云心中第一个想法就是,威武、雄壮。 个头跟牛头人差不多,但是腰更粗、背更阔,更具力量感,尖爪和利齿的模样也更显得剽悍。 熊头人数量不多,才十几个,两个成年雄性,四个成年雌性,外加七八个小崽子。 杨牧云看了看狼头人,差不多两百个,怎么熊头人这边才寥寥十几个。 为首的熊头人向前一步,手中托起一块寒冰规则,“苍蓝之峰的守护者,这是冰熊一族为您守护的力量,现在重归于您。愿您的力量永远庇护苍蓝之峰。” 杨牧云接过规则力量,还没等吸收便感觉信仰空间中一震,随即交给大石的那两枚寒冰规则全都受到感召飞了回来。 三者融合为一体,正好是一块完整的规则,一块三棱状的坚冰。 除了最基础的寒冰元素,其中还蕴含冰风、冰雪、冰川、冰河等诸多力量,并且透过这个规则可以看到一座直插云端的孤傲山峰。 半山腰向上终年覆盖冰雪,接近云端的山巅部分更是闪耀着沾染的蓝色光芒,就像是蔚蓝天空凝聚所成。 杨牧云心中一动,就像使用大地徽章一样使用这块规则之力,将自己的精神意念投入其中,规则光芒绽放,在上方投射出一片影像。 大片大片的鹅毛雪花凭空浮现,左右飘摇着向下坠去,若是被风吹拂就上下打着旋,卷出一道道螺旋的轨迹。 看似就在眼前,实际上这是遥远不知几千里还是上万里之外苍蓝之峰的场景,眼前看到的一切都是规则之力投射出来的影像。 然而杨牧云面前的空气微微荡漾了一下,几十朵雪花竟然从影像中吹了出来,就像是它们原本就在这里,从影像跨越到杨牧云面前时连一丝涟漪都没带起。 杨牧云心中一惊,影像瞬间消失不见。 但那几十片雪花的的确确落在了杨牧云脚下的土地上。 “是故乡的雪!” 雪狼和冰熊全都惊呆了。 看到这一幕,狼头人、熊头人全都跪了下去。 “守护者大人!” 杨牧云摆了摆手,随即将三棱状的规则之力交给大石。 “这是我的从神,大石。他才是苍蓝之峰的守望者。” 我很忙,每天都要拯救世界,哪能当一个苍蓝之峰的高地保安。 神明可以将自己拥有的规则赐给从神,就像甩手掌柜一样,寒冰巨人估计也是因为懒,把一部分规则赏赐给了雪狼和冰熊两族。 大石哈哈笑着看向熊头人,这身板、这块头,都是强壮的战士啊,只可惜数量太少了。 于是大石问道:“你们就这么几个人吗?” 熊头人叹息一声,“我们苍蓝冰熊一族原本有上百人,但是有一半不愿意迁徙,走在路上又有一部分成员反悔,返回了。真正过来的就我们一家。” 狼头人群体意识极强,狼王的意志就是绝对的命令,所有成员都要不折不扣的执行。 但熊头人群体意识十分淡薄,也没有什么族长、首领之类的称呼,典型的一盘散沙,一盘颗粒比较大的散沙。 杨牧云点了点头,“欢迎欢迎,既然来了就住下吧。” 一下子增加了十几个熊头人,而且看这些熊的毛色和长相,很可能是熊中个头最大的北极熊,杨牧云更加喜欢。 看到一群熊头人到来,拉玺达带着两个小崽子出来溜圈。 原本,熊头人对野兽形态的熊是十分不屑的,可是当他们察觉到拉玺达身上散发出的威势,一个个都弓腰塌背,表现出顺服的姿态。 许久没露面的熊大和熊二也看向熊头人。 熊大行走间沉稳坚定,很有种龙骧虎步的气度,个头0.8,气场8.0,雪白的毛发和湛蓝的眼睛,单看外观和熊头人出奇的相似。 杨牧云都忍不住怀疑,熊大身上究竟是不是流淌着寒冰血脉。 熊二就逗比了,跟在兄长后面着急的走了几步,结果撞到熊大的屁股,熊大身子晃都不晃一下,熊二却自己摔了个屁股蹲,然后一摇头爬起来,继续跟在熊大身后。 拉玺达看了一眼熊头人,淡淡说道:“基础很牢固,就是营养不良,状态差了点。” 说完拉玺优雅的从众人身旁走过,熊大迈着帅气的步子跟了上去,熊二则看了一眼母亲和兄长的背影,然后又看了一眼熊头人,最终还是选择冲入几个熊头人小崽子中玩耍。 直到熊大发出一声低沉却蕴含威势的咆哮,熊二这才小爪子蹬着草皮一呲溜追了上去。 杨牧云发现,熊大刚才那一嗓子叫走了熊二的同时,还把一群熊头人吓得趴在地上直哆嗦,哪怕那几个成年的熊头人也不例外。 “这两者差距有点大啊,看样子熊大体内流淌的不是寒冰血脉,而是另一种更高级,更强大的血统。” 杨牧云掰着手指头算了算,冬末第一次见到熊大和熊二的时候,这两个小崽子也就刚满月,还步履蹒跚着。 到今天为止,这两个小崽子顶多五个月大,还不到半岁。 但是熊大已经拥有了王者威仪,流露出的气息都能令强大的兽头人跪地不起。 血统这东西,还真是bug,在血统面前,修行根本就是笑话。 拥有强大血统的生灵啥也不用干,就是吃吃睡睡自然生长,强大的力量自然而然就有了。 不过,血统这个bug也有出现bug的时候,比如熊二。 这俩家伙的确是一个娘生的,但是为什么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杨牧云不敢说,也不敢问,只能当做不知道。 “咳咳,大石,你先给熊头人安排住处,以后他们的吃喝就归你负责了。” 大石握拳欢呼,“是!酋长!” 杨牧云摇了摇头,脑子里继续琢磨着刚才那一片苍蓝的冰峰。 苍蓝,那颜色有点熟悉啊。 第282章 我想在里面夹点东西(感谢星空物语cls打赏) 【感谢星空物语cls第二个打赏——7月10日】 苍蓝雪狼和苍蓝冰熊已经安顿下来,并且开始修炼技能树上的武功绝技。 这两个种族都曾经是寒冰巨人的眷属,身上流淌着寒冰血脉,偏向阴寒属性,修行佛门阳刚威猛的内家心法有点不合适。 佛门内家心法修炼出来的力量就像是一团火,在冰块里面烧火,这不是找死么。 两族暂时只能学一些招式散手,顺便跟着寒冰巨人幼崽一起修炼玄冥神掌。 “只可惜,手上的功法太少了,根本不够用的。” 佛门武功门槛低,适应面广,可偏偏有那么几个修炼不成的。 哥布林身板太脆弱,练不成,几个寒冰血脉更不用提。 真要说起来,寒冰巨人幼崽、苍蓝雪狼、苍蓝冰熊就是天生的玄冰之体,或者九阴之体,修炼阴属性功法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比如九阴真经。 可惜,杨牧云没有这部功法,少林寺藏经阁中有它的传闻,但也仅仅是传闻,没有多余的线索。 杨牧云一拍脑袋,“这玩意是道家的功法,找和尚肯定问不出来。” 于是杨牧云安排了一下部落中的各项事务,并且重点盯住哥布林们照看蘑菇庄园,然后打开空间通道来到地球。 王金龙已经等候多时。 “神使大人,这段时间我人气暴涨,很多制片人、大导演、大明星都跟我发邀请、谈合作,还有几个影视公司向我打听视频后期是谁做的……吧啦吧啦……” 嗯,还有几个小有名气的年轻女明星,明确提出了潜规则的要求,只要能在王金龙即将制作的《法海传》里面有个露脸的角色,所有姿势都可以,如果能多几句台词,一个字一次,包爽。 只可惜,王金龙早就脱离了低级趣味,堪破了红粉骷髅,言辞拒绝了对方这种违背道德底线,有碍公序良俗的非分要求。 杨牧云听了一会儿,不断点头。 大威天龙能成功推演出来,离不开地球上众多粉丝们的热情,多亏他们源源不断提供信仰之力,而且是纯粹的,与大威天龙相关的信仰之力。 只可惜,激情不长久,新鲜了那么几天就开始乏味,大威天龙再也无法激起人们的兴趣。 很多人甚至都被大威天龙洗脑洗得麻木了,从刚开始听到大威天龙四个字浑身过电到现在像皮皮蛇一样,软踏踏的提不起劲头。 “你可以开始筹备《法海传》了,制作一定要精良,道具、服饰和场景一定要考究,别怕花钱……” 王金龙立刻说道:“神使大人放心,现在一大堆投资人挥舞着钞票要投我们,还有一大堆广告代言,我们拍这个电影一分钱不用还能大赚一笔。而且是开拍就大赚,根本不用等到上映。” 这么厉害? 杨牧云觉得自己的胆子似乎可以大一点。 “我想往电影里面多加点私货,比如各种修行知识的讲解、战斗细节的刻画、法术咒语的全镜头。一镜到底那种,不会在关键时刻切换镜头,更不会模棱两可,语焉不详。” 王金龙顿时一惊,“神使大人,神明要向地球人传授修行吗?” 杨牧云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神明有心帮你们地球人强大起来,让你们有能力保卫地球。可是,世界规则不同,地球已经无法再修行,就算把神功放在你们面前也没用。你修炼有神族的炼体功法,你应该最清楚。” 王金龙顿时哑然。 自己还是油腻肥宅的时候就修炼神明传授的炼体功法,也确实感受到了这个功法的强大。 但除了体型变好了、体力变强了,也就没什么多余的好处了。 什么呑火吐冰,什么飞天遁地,什么移山倒海……全都没见着。 真要论起来,炼体功法带来的提升远远不如内神经。 功法顶多就是让自己变得强壮一些,依旧是普通人范畴,但内神经直接令自己成为超人。 杨牧云继续忽悠道:“虽然地球上没有了修行的基础,但观摩点评还是没问题的,多写点本章说总是好的。万一以后哪天地球上环境变化,这些功法又都能修炼了呢?” 王金龙顿时感觉责任重大,甚至有种天不生我王金龙,修行万古如长夜的感慨。 “神使大人您放心,我会按照您的要求去做的。” 杨牧云立刻控制键盘,将自己早就琢磨好的剧本码出来,短短几分钟就搞出来十万字,这速度看得王金龙直吞口水。 在这个剧本中,杨牧云加入了诸多佛门修行理念的阐述和讲解,还有上百种法术、咒语的场景刻画。 这些法术和咒语都是杨牧云精挑细选的。 首先,不用借助各路佛主、菩萨的力量,其次简单易学,实用性强适用面广。 比如金刚咒,念诵之后可以凝聚金刚之力护佑自身,抵挡外界的伤害,相当于一个加防加盾的辅助技能。 还有大金刚咒,比上面那个更强,而且还是群体法术。 金刚咒这个法术在佛经中原本就有,咒文、法诀都是现成的,拿到小人世界试验过之后也能施展,但是效果平平,总觉得缺少点什么。 杨牧云打算消耗信仰之力对这个法术进行推演补全,可是一想到巨大的消耗又果断放弃。 能推演出来还好,如果推演到一半没信仰之力了,那就尴尬了。 而这时候,杨牧云想到了自己推演大威天龙时的情形。 如果将金刚咒像大威天龙一样嵌入视频中,被数百万甚至上千万人观看、研究,就能获得诸多与金刚咒相关的信仰之力,再推演这个法术的时候就会事半半功倍倍。 而且,一只羊也是赶,一群羊也是放,如果一次性推演几十个上百个小型法术,是不是更节省资源? 所以,杨牧云在王金龙的《法海传》中插入了大大小小上百个武功、法术、咒语,由浅到深、由弱到强,层层递进。 低级的有一些拳脚功夫,全都可以从已经整理出的技能树上抄袭,反正都是佛门的武功绝学。 这其中有些高深的武功绝技是地球上无法修炼的,但也有一些粗浅的庄稼把式地球人修炼以后也能强身健体,固本培元。 中级的是法术和咒语,比如金刚咒、大金刚咒,佛光普照、快速诵经,金刚伏魔术、救死扶伤等等。 这些法术地球上根本施展不出来,但是咒语的每一个字,每一个手势,甚至念咒的快慢和咬字的轻重都是有讲究的,外行可能看不出来也听不出来,但内行都能感觉出其中的门道。 最重要的,杨牧云在其中加入了一些和尚治病救人、熬药施粥的剧情,这其中涉及到的医理、方剂都是真的,西医什么反应不知道,但中医绝对是震惊、震惊、再震惊。 再向上就是一些涉及到因果、业力、来生之类的佛理了,杨牧云对这些也是一知半解,只能浅尝辄止,给观众们留白。 接下来就是借助王金龙的手把各种素材拍摄出来,然后杨牧云对其进行加工,借助这个电影来收集信仰之力,顺道培养一批功效强大的法术。 如果可以通过这个法子大批量收割信仰之力、培养法术,就能出续集,或者其他独立电影,搞出来一个东方神话宇宙。 文化输出、信仰收割、法术培养一举三得。 完美! 如果这件事能做成,技能书又可以向上攀升一大截,眷属们可选择的绝学更多了,实力也都水涨船高。 嗯,多收集点道家武功绝学和法术,下一部电影拍道家的东西。 【2500字】 第283章 地表最强人类 王金龙所在的省份已经转悠完了,杨牧云扒着高铁一路转车来到武当山。 北少林、南武当! 这就是和少林寺齐名的另一个武学圣地。 杨牧云来的时候正是清晨,太阳还没出来,山崖边就已经站了几十个身穿道袍的老老少少,对着日出的方向采集朝阳初升的纯阳之力,在红日跃出地面的刹那观想阴阳之道。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暗暗点头。 武当还是有点东西的,至少这修炼的路子是对的。 相较之下,少林就不行了,纯粹修炼筋肉力量,在没有内家心法支撑的情况下,那些毁伤筋骨的修行方法与铁砂掌、七伤拳无异,全都是摧残身体获取力量。 这种力量既不强大也不长久,身体巅峰一过就开始走下坡路。 而武当这种师循天地、道法自然的修行方式就高明多了,即便练不出什么,至少它不伤身体是不是。 人体的潜能有限,根本不足以支撑那种割肉熬油的修炼方式。 天地的灵气就算再怎么枯竭,可总有那么一丝丝是不是,炼气十年不成那就二十年,五十年不成那就炼气五千年。 只要活得够长,总有一天会成功的。 令杨牧云吃惊的是,武当有个身材瘦小的老道士身上出现了轻微的能量波动。 朝阳初升的刹那,那位道士身周泛起了一丝丝细微的涟漪。 这种波动普通人或许感觉不到,但绝对逃不过杨牧云的感知。 杨牧云记住了那个道士的气息,然后一路尾随。 老道士面向朝阳吐纳了一会儿,然后纵身一跃跳下悬崖。 没错,跳下悬崖。 周围的游客纷纷惊呼,可是那些一同修炼的道士们见怪不怪,甚至眼皮都没抬一下。 杨牧云立刻冲到悬崖外侧,却看到那老道士双手时而背在身后,时而张开做白鹤亮翅状,身体在下坠过程中一路上下弹跳、左右腾挪,借助一块块凸起的石头做缓冲,短短五六个呼吸的时间就下降一百多米高度,到了地面上。 然后,老道士一甩袖子,背着手向道观方向走去。 周围立刻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还有一些外国人不断高呼“oh,mygod”,然后将刚才拍到的视频传到网上。 还有几个蹲点的网红冲向老道士,想要采访,可是老道士自己拿出一个手机,对着屏幕比了个剪刀手。 “嗨!宝宝们,贫道又开播了,大家有没有想我啊……给大家看一段视频,看看贫道的轻功如何?” 网红顿时石化在原地,这个热度是蹭不到了。 杨牧云摇了摇头,现在和尚道士都在直播,显然都已经意识到网络宣传的重要性。 搁在古代,还得一些高僧和大师跑断腿,四处兜售自己的学说,宣扬自己的教派,过程中还得面对各种质疑,接受同行们的挑战,一不小心就有打死人或者被人打死的风险,还有可能被官府当做妖道、妖僧缉拿。 传教这活,自古以来都是高风险的行业,投入大,收益低,甚至一辈子碌碌无为。 再看现在,拿着手机就能轻易圈到几十万粉甚至几百万粉,如果地球上也能开启信仰,甚至点燃神火的话,这些人个个都有成神的潜力。 可惜,地球没有信仰的基础。 武当山紫霄大殿里也散落了一地无主的信仰之力,杨牧云捡珍珠似的寻摸出十二颗圣徒级别的信仰之力,还有密密麻麻的狂热信仰之力、虔诚信仰之力、普通信仰之力。 大丰收。 信仰空间中原本只有十一颗佛家的圣徒级信仰之力,现在又多了十二颗道家的信仰之力。 而这十二颗就包括刚才跳崖的那位网红道长。 杨牧云将意念融入大殿的神像中,并且留下了自己的名号印记,神像立刻生出特殊的变化。 随后,以大殿为中心,一道特殊能量“嗡”的传播出去。 正在修行的武当山道士们纷纷心有所感,向着紫霄大殿望去,其中感应最强的当数那位跳崖道长。 “呃,宝宝们,山上发生点事,贫道先下播了。等会儿贫道给大家表演千斤坠,货真价实的武功。爱你们,比心。” 随即,跳崖道长一撩衣摆,瞬间化身博尔特,在人群中左摇右摆,见缝插针,以快到匪夷所思的速度向着大殿奔去。 正在偷拍道长的人们全都激动了。 “卧槽!世界纪录!这绝对破纪录了!牛逼!陈道长牛逼!” 这位跳崖的陈道长走进大殿时,瞬间生出一种特殊的感觉。 很微妙,但是又很真实,一步跨入大殿就像跨进了另一方世界,尘世喧嚣瞬间消失不见,紫霄殿不大的空间却给人一种置身空谷的深邃、悠远。 陈道长心有所感看向神像,随即毕恭毕敬的叩拜起来。 杨牧云坐在伸向头顶上,精神意念沉入信仰空间,翻看十二个圣徒级信仰之力的信息,回溯他们的过往。 最老的一个道士是清末,和尚庙里的圣徒级信仰之力最远也是清末。 看来,清末民初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大事,导致修行断绝。 没多久,杨牧云就将十一个圣徒级信仰之力翻看完毕,对道家经典也多了海量的心得和领悟。 最后轮到陈道长的信仰之力。 很快,杨牧云就找到了这老道士身上拥有“气”的原因。 因为陈道长二十几年前在山崖上修炼轻功时不慎脚下一滑摔落崖底,幸运有树木托举捡回一条性命,更幸运的时在崖底发现了几株长相奇特的花草。 当时受伤深重,在本能驱使下将几株花草薅下来吃掉,然后就功力大涨,十多年没练出气感,现在一下子就有了。 也是武当山唯一一个修炼出“气”的人,虽然只有一丝丝。 之后二十多年,陈道长持之以恒修行,然而“气”没有丝毫增长,所有的修炼和努力也仅仅是保持其不衰弱而已。 感觉自己做了无用功,陈道长打算闲几天,结果本就不多的“气”直接散去大半。 陈道长只得再次捡起修行,每天兢兢业业的修炼,维护那最后的半丝“气”,并且每日埋头故纸堆里,想要从前人的经验中寻找答案。 可惜,遍寻无获。 杨牧云看完陈道长的经历,心中暗道:刚修炼出气感的菜鸟还有一丝“气”,这个陈道长只有半丝“气”。 就这半丝“气”还是嗑药磕出来的,可就是这半丝“气”,让陈道长成了最强人类。 星空下第一强者…… 这究竟是赞美,还是讽刺? 而这时候,陈道士说话了。 【感谢万乂天的打赏——7月14日】 第284章 仙界也有二十四字真言吗 陈道长看着大殿中的神像,叹息一声,略带悲凉的说道:“弟子陈北玄九岁学道,一生兢业,无论寒暑春秋未敢有一丝懈怠,勤学多练苦思,四十年未有一日停歇,可为何始终没有触摸到‘道’的存在?敢问祖师爷,何为道,道真的存在吗?” 神向上的杨牧云心中一惊,这是碰到大佬了啊,难怪运气那么无敌,掉悬崖大难不死还能捡到灵草。 不过,这陈北玄生不逢时,出身在这方世界先天就没有修炼的可能。 陈北玄等了许久没有得到回答,于是失望的叹了口气。 同样的问话这几十年间不知重复了几百遍,从刚开始的愤怒,到后来的失望,再到愤怒,最终归于平静。 毕竟是泥塑木雕,怎可可能回答自己。 然而,陈北玄没想到的是,脑海中传来一道煌煌天音。 声音就像是从天而降的布匹,不断冲刷着自己的感知,带来不一样的体验。 “你求的是道吗?” 陈北玄瞬间瞪大眼睛,佝偻的腰杆也瞬间挺直。 是谁? 看了一眼面前的神像,陈北玄心中暗道:莫非是祖师爷?又或者比祖师爷更高的道祖?可是说话也太白话了吧?讲的还是普通话,难道仙界也在学二十四字真言? 随即陈北玄沉默起来,自己求的是什么? 是道吗? 那声音又问道:“你心中的道是什么模样?” 陈北玄还是沉默。 “你求道又是为了做什么?或者证明什么?” 陈北玄发现自己一个问题都答不上来,直到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何为道,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求道,更不知道自己得道之后要做什么。 自己之所以兢兢业业苦修这么多年,纯粹是想看一眼,道是否存在,或者说,那些神仙志怪是否存在。 仅此而已。 脑海中出现了这个声音,答案已经十分明确。 然后呢? 杨牧云说道:“你对道求而不得的,愤懑苍天无眼,哀叹自己怀才不遇,满心愤懑不知该向谁发泄。对吧?” “弟子知罪!” 杨牧云笑了笑,“地球上已经没有了修行的基础,这修行的资源就像潮起潮落,先秦时期是高潮大浪,你不喝水水都要往你肚子里灌。汉唐时期是平潮,弯弯腰就能捧到水喝。宋明时期是落潮,必须有桶有绳子才能汲到水。清末民国,没水了,天地之间一片荒芜。就像大漠,非但取不到水,人们体内的水还不断挥发。”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研究,再加上对小人世界和地球上各种生灵、植物的对比研究,杨牧云隐约生出上面的灵气潮汐论断。 再结合陈北玄的亲身经历,杨牧云更加确信了这个念头,于是说道:“你身上那一丝气来之不易,很可能是地球上最后一丝气。你拼尽全力也仅能保持其不衰减,却从未令其增长半点。” 陈北玄心中最后一道防线被击溃! 没错,那一丝气,来之不易的气,保存不易的气——陈北玄心中最大的骄傲,也是最痛的伤。 如果和其他人一样始终没有接触过道也就罢了,看前人留下的种种典籍时就像是在看yy小说,乐呵一下也就罢了,根本不会有任何多余的念想。 可偏偏陈北玄身上有一丝气,无时无刻都在告诉他,这是真的,这可能是真的,这真有可能实现。 那一丝气来之不易,体量微乎其微,几乎不存在,连最小的法术都驱动不起来,除了能证明气的存在没有任何其他价值。 每当陈北玄感到累了想麻痹自己,放弃对道的追求时,这丝气都会像梦境中的陀螺一样告诉他,这是真的,这是真的,这是真的,你不是在做梦。 可是苦苦追求一生,尝试了所有办法,这丝气非但没有壮大一星半点,还因为尝试减少了一半,令陈北玄无限自责。 没吃过糖的人并不会感觉生活苦,感觉苦的都是吃过糖的人,因为他们知道了什么叫甜蜜。 有时候,无知反而是一种福。 聪明人就是知道的太多了,反而自寻烦恼。 杨牧云说道:“你求的是道,还是结果?” 陈北玄浑身一震,随即醒悟。 同样的话陈北玄对自己说了无数次,求的是道,是经过,而不是某个特定的结果,为什么一定要执着。 就像年轻人玩游戏,快乐就行了,为什么一定要较真自己的账号值几千几万。 可是,这种话陈北玄自己说出来和杨牧云说出来完全是两种感觉。 毕竟杨牧云是通过信仰通道传音,直达内心,又蕴含大道雷音,顽石都给你震开花了,更何况陈北玄这种聪慧绝顶之辈。 求道之人求的都不是道,而是结果,比如强身、长生,或者超凡力量。 但是这种话怎么在祖师爷面前说出口? 动机不纯,道心不坚,活该你摸不到门道。 最终还是杨牧云打破了平静。 “念在你求道之心坚定的份上,我就网开一面,给你一个机会。” 别管什么机会不机会,陈北玄立刻跪地叩首,“道祖,弟子愿接受考验!” 虽然心高气傲,但陈北玄明白一件事,单靠自己的努力根本无法触摸到道的影子,这与天赋、资质、五行、努力全都没有关系,一眼望过去就是无边无际的深渊悬崖,没有任何路可走。 而脑海中这个声音就是唯一的路,唯一的光! 随即,陈北玄的信仰之力光芒爆闪,一度压过了其他二十几个圣徒级信仰之力的光辉。 一波波精纯而庞大的信仰之力在杨牧云信仰空间中弥漫开来,杨牧云隐约察觉自己的信仰空间有些颤动,并且在颤动中微微扩大了一圈。 嗯? 发现这一点,杨牧云心中激动万分。 信仰空间不够用,被信仰之力塞满了,这种事也就杨牧云能遇到,小人世界其他神明想都不敢想。 更广阔的信仰空间就意味着更大的储量,一次能储存更多信仰之力,推演大型法术的时候准备更充足,成功的机会也更大。 原来圣徒级别的信徒是这么用的。 明白这一点,杨牧云对陈北玄更加满意了。 “发挥你网红的优势,继续在网上宣传你自己,宣传道家文化,吸引更多人对道产生兴趣。你现在的粉丝是200万,等你达到500万,我会给你一个小小的奖励。” 陈北玄脑袋嗡嗡作响。 道祖说普通话也就算了,竟然还知道“网红”,知道“粉丝”。 “我有200万粉丝了?” 陈北玄拿出手机看了一眼,还真的刚刚过了200万。 “道祖,也玩手机吗?” “不不不,道祖怎么会玩手机,肯定是掐指一算就知道了。” 【感谢艳昆7月15日的打赏,多谢多谢】 第285章 这奇怪的造型(感谢对k打赏加更) 【感谢对k打赏3000起点币——7月11日】 王金龙的《法海传》就要开机了,后续的肯定是各种炒作,把观众们的注意力吸引过来,引发人们对《法海传》中神话世界的向往,尤其是对各种法术的兴趣。 信仰之力也是有三六九等的,同样是普通的信仰之力,可有的人对大威天龙充满了兴趣,有的人对大威天龙不感兴趣甚至是抵触。 前者的信仰之力对推演大威天龙事半功倍,后者完全相反,事倍功半,甚至产生副作用。 信仰之力有可能是蜜酿,也有可能是砒霜,关键看怎么培育引导了。 杨牧云现在要做的就是在扩大信仰之力来源的同时进行深耕,收获更多高质量信仰之力。 一则《大威天龙》短视频将神话题材电影的门槛拔高到天花板。 以后谁再搞一些粗制滥造的神话题材电影肯定要被骂得狗血淋头,哪怕那些大导演的作品,也要被观众们拿来跟《大威天龙》做对比,妥妥的神话题材质检员。 神话题材标准提升,制作肯定越来越精良,法术的名字、特效都要挖空心思去琢磨,包括念诵的咒语、做出的动作都要再三揣摩。 看港片那些僵尸电影,虽然场景道具都十分粗糙,但人们还是看得津津有味,反而后来那些场景道具精致,特效华丽的电影令人味同嚼蜡。 这是因为港片僵尸电影道士念咒、画符、掐诀,以及各种打斗动作都是精心设计的,甚至是从古书中翻出来的,都是真家伙。 即便没了特殊力量,但是这些空壳的语言和动作也充满了特殊的味道,令人不明觉厉,一下子就沉浸进去。 这是那些台词1234,动作左左右右的小鲜肉四条腿一起用也追不上的。 虽然这种变化没什么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会潜移默化改变观众们的审美,让观众们明白什么才是神仙该有的样子,而不是只追求金闪闪和大翅膀。 不是神创造了人,而是人创造了神——这是拉玺达曾经说过的话。 单个人的创造力十分有限,但千千万万个人的创造力聚合在一起,就能创造万物,这其中自然包括法术。 所以人们的想象力越丰富,创造力也就越强大,聚合在一起的信念之力也就越炽热。 《大威天龙》只是一个开始,《法海传》也仅仅是铺垫,后续还有无数制作精良的视频和电影问世,一步步洗礼地球人的感官和审美。 与此同时,杨牧云继续扒高铁转悠名山大川。 武当山距离龙虎山不远。 如果说武当是修武的圣地,那龙虎山就是修道的圣地了。 香港僵尸电影里面那些念咒、画符、掐诀的动作也都是从这里聘请道士担任指导设计出来的。 龙虎山是七十二福地之一,还是道教之都,道教祖庭,相较之下武当山无论背景还是底蕴都相去甚远。 龙虎山正一派源自汉末张天师,距今已经1900年,传承64代。 少林寺也号称千年古刹,但是跟龙虎山正一观相比,瞬间少了半截。 而且,少林寺在历史上饱经战火摧残,魔教重出江湖要是不拿少林寺磨磨刀都不敢说自己是干大事的,也正因此,少林寺被烧了一次又一次,传承丢失损毁十分严重。 而龙虎山正一观就不同了,历朝历代都没有遭到什么破坏,就算魔教要干大事也不敢拿龙虎山磨刀。 似乎有什么不知名的力量在暗中守护着正一观,镇压着龙虎山。 杨牧云到达龙虎山的时候,从天空眺望下去,立刻感觉出龙虎山的特殊之处。 山岭、林木、河湖以及建筑之间仿佛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神秘联系。 杨牧云心中暗暗琢磨: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阵法”吧,也就是护山大阵。 少林寺也有阵法,但充其量也就是十八铜人阵,威力有限,弊端多多,欺负一下弱者还行,在强者面前不值一提。 而龙虎山不同,单看眼前这个护山大阵就能感觉出龙虎山的底蕴,其他阵法肯定比比皆是。 杨牧云按耐不住心中的激动,一压飞剑,迅速冲了下去。 很快,杨牧云就感受到一股淡淡的法力波动…… 没错,就是法力波动。 “这怎么可能!地球上不是没有修行的土壤了吗?” 陈北玄身上那一丝气顶多是武者修炼的内力,而龙虎山方向传来的是更高级的,修道者修炼出的法力。 那一丝内力还能用食用百年灵草解释,龙虎山这一丝法力波动就说什么都圆不住了。 难道,龙虎山张天师一脉还有什么打破生死极限的老怪物苟着? 杨牧云心中惊骇,就像是惊涛拍岸。 一按云头降落下去,杨牧云直冲法力波动的来源之地,路过天师殿看到那一地晶莹明亮的信仰之力杨牧云都没半点停留。 与此同时,一个小房间中,两个年轻人一脸愁容的叹息着。 “兄长,龙虎珠的能量还在向外散逸,照这个速度,不出三天就会失去最后的灵性,褪为凡铁。” “哎,为兄如何不知,只是我等尝试了数千种材料,上万种法子,甚至连铀235都试过了,就只有这一种延续生机的办法,之前几次还好用,现在怎么也不灵了。” 外界都说张天师飞升时留下三大法宝,天师府就是靠着这三件法宝号令天下道盟的。 实际上龙虎山还有一件不为人知的密宝——龙虎珠。 此珠半黑半白,黑色为龙白色为虎,黑龙狂霸狰狞,白虎威猛凶悍,两者缠斗激战紧密相连,虎口咬着龙尾,龙头含着虎臀,就像一个69形状的黑白圆球。 历史上张天师家族的成员就因为这件事物争论过,它究竟是两个不同的事物嵌在一起的,还是原本完整的事物分成龙虎两部分。 只可惜,两种论调都找到了有利于己方观点的证据,谁也说服不了谁。 龙虎珠来历神秘,威力强大,张天师因循地势布置大阵,而龙虎珠便是这个大阵的阵眼、核心。 只可惜,灵气枯竭,地球已经成为修炼的荒漠,连武道都修炼不出任何成果,更别说仙道。 龙虎珠也失去了种种神异,仿佛沉睡,似乎想借这种方式苟延残喘。 然而遗憾的是,末法时代势不可挡,龙虎珠的法力波动越来越微弱。 看了一眼放在铜盘中的黑白圆球,男青年说道:“小妹,再最后一搏吧。” 女青年脸色凝重的点头,随即向后退了一步,并且拿起厚重的护目镜戴在脸上。 男青年也将厚重的护目镜带好,然后深呼吸之后猛地推上电闸闸刀。 嗡嗡嗡…… 滋滋滋…… 蓝白色的电弧瞬间爆发开来,在特殊的探头上吞吐缭绕,然后一点点凑近龙虎珠,雷霆万钧似的轰击在铜盘上,然后从四面八方灌入龙虎珠中。 之前龙虎珠还会被动的吸收一点电能补充法力,可是最近几次,龙虎珠吸收的电能越来越少,甚至粒米不进。 强电流轰击了将近一分钟,特制的仪器都开始过载发出刺鼻的焦臭,然而奇迹还是没有发生。 男青年拉掉电闸,颓然的丢掉护目镜,眼睛里泪光闪动。 女青年更是低声的哭泣起来。 龙虎珠苦苦挣扎了上百年,终于还是没能熬过去。 可是两人再看向铜盘时,发现那里似乎少了点什么。 刚开始还以为是强光把眼睛晃花了,擦干眼泪又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没有眼花,对方也没有眼花。 两人同时伸出手摸向铜盘,一黑一白两只手紧紧抓在一起,手里除了滚烫什么也没有。 “龙虎珠不见了!” 第286章 就叫龙虎抱吧 龙虎珠?好宝贝! 杨牧云心中暗喜,地球上确实没了修炼的土壤,那微弱的法力波动也是从龙虎珠里传出来的,苦苦挣扎上百年,这颗珠子也走到了穷途末路。 “倒是忘了,地球上不仅有古籍,还有很多古时代流传下来的法宝。” 龙虎珠神器有灵,感受到杨牧云身上浓郁的法力波动,立刻散发出强烈的渴望。 就像一只快要渴死的鱼不断翕动嘴唇,想要将天上的云吞入口中,更像刚出生的婴孩在本能驱使下做出吮吸的动作。 杨牧云将一道精纯的法力输入比自己还要庞大的龙虎珠,珠子嗡嗡震动了一下,散发出淡淡的黑白二色,原本几近死寂的气息也壮大了一圈 有戏? 杨牧云没有理会龙虎珠“我要我要我还要”的渴望,更没有迎合它旺盛的需求。 毕竟不是自己的东西,累死累活把别家的女人喂饱了,这种吃亏的事坚决不能干。 “跟着我,如何?” 龙虎珠嗡嗡震荡,杨牧云没有理会,只是静静地等待。 几息之后,龙虎珠散发出臣服的意念,主动散发出一道意念落在杨牧云身上,却没想到这意念刚接触到杨牧云就陡生异变。 现实世界的龙虎珠瞬间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黑一白两道身影出现在信仰空间中。 黑色为龙,白色为虎。 黑龙咆哮着冲向天空,修长的身影见风即长,气息鼓荡,转眼间就在天空形成巨大的云影龙盘图。 白虎须发戟张的仰天咆哮,脚下虚影弥漫,泼墨似的荡漾开来,转眼形成万里河山图。 没了实体的制约,又没了法力的拖累,二者全都龙游大海、虎啸山林,显出了自己最真实的面目。 而这时,龙俯首,虎抬头,四目相对,天地争锋。 两个嚣张惯了的家伙谁也不服谁,对峙十几个呼吸的时间后天龙坠地,地虎升天,两个大家伙毫无花俏的对刚硬撼,猛烈碰撞。 黑白二色激荡碰撞,一次次短暂分开换来的是一次次更猛烈的纠缠。 最终,龙缠上了老虎的身子,老虎咬住了龙的尾巴,黑白二色弥漫沸腾,龙腾虎跃在天地间碰撞,厮杀。 黑龙身上鳞甲缝隙中散发出耀眼的白芒,而白虎身上也浮现出一道道黑色的纹路,两者都变成了是黑中有白,白中有黑。 而随着两者的争斗升级,肉眼已经看不见他们的动作,更看不清它们的身形,唯存的仅有飞速旋转的黑白二色。 刚开始杨牧云也没察觉出什么,可是看得久了隐约觉得这黑白二色有点像一样事物。 阴阳鱼! 不过阴阳鱼是平面的,龙虎图是立体的。 “不是像!分明就是一个事物!” 无论从哪个方向、哪个角度去看都是黑白交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杨牧云随即将目光转向信仰空间中的佛轮。 之前佛轮万千光华,充斥整个信仰空间,很有种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架势。 可是现在龙虎一出,佛轮就像受气的小媳妇,蜷缩在角落里不敢蹦跶,唯恐惹到激斗中的大佬,一人甩自己两巴掌。 杨牧云立刻在龙虎山上转悠一圈,将几个主要大殿中的无主信仰之力收集起来,顺便给这里插上自己的标志。 再然后,杨牧云回到部落中,御剑直飞生命树下。 生命树看到杨牧云到来,立刻晃动枝叶发出哗哗的声音,朝杨牧云问好。 杨牧云说道:“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树人没有拒绝,毕竟他经常听小鸟唱歌,是一个忠实的听众。 于是,杨牧云第二次诵经。 上次诵经是应龙龟所求,将所有佛经念诵一遍,结果触发奇特的机制,巧合获得佛的规则。 这次,杨牧云打算重来一遍,看看能不能获得道的规则。 在对讲机里喊了一嗓子,召集大家来旁听,随即杨牧云闭目沉思,收拾自己的心情,令自己沉入道的意境中。 之前在武当山的时候收集了十二颗圣徒级信仰之力,没想到龙虎山这边更多,足足三十六枚。 其中三十四枚已经不存于世,只有两枚信仰之力的主人还活着,就是之前给龙虎珠通电的那对兄妹。 杨牧云飞速将信仰之力翻阅一遍,从中提取这些信徒研读过的道经和典籍,品味他们的人生,咀嚼其对道的领会和感悟。 虽然还没开口,但杨牧云身边已经飘起氤氲的黑白两气,身后更是浮现出威武的盘龙卧虎虚影。 当杨牧云睁开双眼准备诵经的时候,一股无可名状的力量施加在他的身上,令他无法开口,无法出声。 杨牧云积蓄力量与那股压力对抗,缓缓抬起手,并指成剑刺向额头前上方一点,身后的龙虎虚影也都发出龙吟虎啸,随着杨牧云协同攻击。 手指、龙爪、虎掌交触的瞬间,杨牧云感觉自己浑身一震,身体和精神意念都激荡起来,就像开车时候那种突如其来的推背感。 杨牧云感觉自己急速飙升了一下。 虽然只有短短一刹那,却令杨牧云从内到外都有了质的升华。 而后杨牧云口吐真言开始诵经,也不管眷属们能不能听懂,能不能理解,杨牧云只管念就是。 能翻译成小人世界文字的部分翻译过来,翻译不了的直接用原文字。 就像中原人读到佛经中那些生僻字组成的不知所云的名字时,眷属们此刻的心情也差不多。 这什么玩意? 听不懂…… 算了,听下一个吧。 杨牧云诵经原本就不是为了让眷属们记住,而是用大水漫灌的方式,看他们对哪些产生共鸣。 数以百千记的佛经,总有那么一两个适合的。 但凡有一丝半点的顿悟,都能受用终生。 杨牧云主要诵经的对象是树人。 树人三叶没有耳朵,但他还有更高级的感知手段。 大地、心灵、精神、意念、生命…… 所以,三叶能完完全全感受到杨牧云心中所思所想,体悟到那苍茫辽远的意境,以及那种无法用语言表达的,玄之又玄的奇妙感悟。 终于,杨牧云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一个阴阳鱼…… 不,这不是平面图,而是立体的,一团黑白两色糅杂的球状规则之力。 比阴阳鱼更高级的龙虎珠。 但杨牧云看着龙虎缠在一起的模样,更想称其为“龙虎抱”。 杨牧云暂时还不知道龙虎抱有什么了不得的,但他知道一点,龙虎抱强势占据了信仰空间最中间的位置,这里以往是佛轮的所在。 被抢了位置的佛轮不敢吭声,默默找了个角落盘踞。 另一边,生命树身上散发出莹莹熠熠的光芒,粗糙的树皮就像注入了某种特殊物质,由内向外散发出晶莹的光泽,一点点向玉质转化。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 树人三叶的颜值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树皮中就像有琼浆玉液流动,每一个叶片都吞吐着浓郁的绿色光芒。 郁郁葱葱的叶片上的绿光统一翕合律动,从远处看就像是一颗绿色的心脏。 嗯? 杨牧云愣了一下,自己家生命树竟然学会呼吸吐纳了,而之前,生命树都是靠根系从大地中汲取养分的。 第287章 就问你,这样的门派牛不牛 生命树虽然神奇,但终究是树,和其他绝大部分树木一样都是使用根须从土壤中汲取营养,这是最基本的生命形态。 唯一的特殊之处就是生命树能够猎杀生命,从血肉中汲取养分,为自己的晋升积累底蕴,同时也是搜集灵魂力量,为以后孕育果实做准备。 可是听了杨牧云讲颂道经,生命树生出许多感悟,尤其是关于清轻浊重的区别、生命和天地自然的联系,阴阳五行的划分,人神妖鬼的区别等等。 这些知识恢弘庞大,远远超出生命树的理解,听了那么多,生命树唯一的收获就是懂得了后天、先天,懂得了炼精化气,于是尝试着呼吸吐纳。 不是单纯的呼吸,而是吐故纳新,激浊扬清,不断提升生命的本质,令自己的身体和精神都得到质变升华。 初始时还有些生涩困难,但是吞吐第一口气之后,生命树立刻感受到了这种能量获取方式的强大。 相较自己使用根须汲取大地之力,现在的能量获取速度有了三五倍的提升。 生命树的呼吸吐纳搅动了周围的天地灵气、自然元素等,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漩涡,漩涡越来越大,吸引更多的天地灵气和自然元素汇聚过来。 七八倍、十多倍…… 灵气和自然元素空前浓郁,直接凝成袅袅的雾气,像海藻一样从地面向上升腾,还不断摇摆卷曲,树枝上也垂下一条条丝绦状的灵气长条,不断随风摇摆。 当真是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 用人类来说,刚开始主要锤炼血肉之躯,能量来源全靠五谷杂粮和大鱼大肉,炼精化气也就是这个道理,跟生命树从土壤中汲取营养物质和大地能量是异曲同工之妙。 外练筋骨皮,内炼一口气。 想要继续强大,就离不开那一口真气,修炼者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壮大自己的真气,这跟生命树通过呼吸吐纳从空中汲取天地灵气、自然元素力量十分相似。 正常五谷轮回式吸收营养和能量拍马也比不上呼吸吐纳,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远远比不上。 刚入门就提升十多倍,如果生命树再顿悟一下,掌握了更快速、更有效的呼吸吐纳之术,岂不是百倍提升。 拉玺达不知何时出现在生命树前,只见其蹲坐着,仰头看向碧玉般的树人。 “你距离开花结果还有千年之久,本以为你不可能度过这次冰河时代了,可是现在看来,你还有机会,而且是很大的机会。” 树人晃动着枝条,“唔,本以为我已经生根发芽,开始成长了,可是就在刚刚,我又有了第一次拱破土壤的感觉,现在的我才真是真正接触到了生命的真谛,触及到了更高层次的存在。” 拉玺达点了点头,“没错,这是一种很高级的神力,你刚出生就接触到了这种神力,比我强多了。我现在想改变也来不及了。” 生命树沉默,没有说话,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拉玺达笑着看向绿油油的树枝,“真期待你开花结果的那一天,不知道你会孕育出什么样的奇特生命。” 生命树孕育出的精灵种类跟生命树的状态有密切关系,生命树本源越强大,孕育出的精灵也会更加优秀、卓越。 草木精灵没有性别,无法自行繁衍,但精灵也有血统,那就是孕育她们的生命树,生命树越强大,精灵也都随之受益,典型的一树得道,鸡犬升天。 听到拉玺达的话,杨牧云顿时松了口气。 看来生命树捡到大机缘了,如果能继续领悟,呼吸吐纳进一步提升,说不定明年就开花结果了。 杨牧云心中暗赞,也就是说,用不了多久自己麾下就能拥有一大批草木精灵了。 生命树都是自己的,精灵更是自己的,天生就是自己的眷属。 天生木灵之体,又心如止水、太上忘情,天生的修道奇才啊。 最重要的,不是一个两个,而是每一个。 一棵树就是一个族群,就抵得上一个门派,门派中人均天才,杨牧云想想都感觉恐怖。 随即,杨牧云低头看向其他眷属。 猪头人已经睡着了。 龙战士也无聊的打着哈欠。 杨牧云已经看出来了,这两个种族更适合大开大阖的佛门刚猛之道,道家这种清心寡欲的实在学不来。 牛头人和象头人似乎有点收获,但也仅仅是触及到皮毛,心中痒痒,浑身挠来挠去,却不知道究竟是哪里来的感觉。 有个拖着鼻涕泡的小牛头人仰起头,垂涎三尺的看着树人身上不断飘摇的灵雾,还以为是什么好吃的草叶。 “酋长大人,如果学会了这个,是不是每天都有吃不完的草?” 杨牧云想了想,“没错!” 几个小牛头人瞬间兴奋的蹦来跳去,眼睛里满是渴望的光芒。 好吧,牛头人还是有点慧根的,只是这慧根长在胃里。 熊头人和狼头人两眼一抹黑,一副我是谁,我在哪的表情,一个字都没听懂。 唯有哥布林,跟着生命树学习呼吸吐纳,不断采集天地灵气、自然元素,并且很快就有了气感。 倒不是说哥布林的资质有多好,相反,哥布林的资质很差。 但正因为资质差,哥布林稍微修炼出来一丁点气就有很强烈的感觉。 其他生灵经脉宽阔,丹田庞大就像池塘湖泊,修炼出几桶水也感觉不出来。 但哥布林经脉纤细,丹田就像一次性纸杯那么大,随便修炼出几滴水就十分明显,没有任何困难。 也就是说,哥布林一族全体修炼出了气感,就算没修炼出的,向族人们请教一下也很快就入门了。 杨牧云很无语,小人世界第一个修道者是自己,然后是生命树,再然后就是哥布林……全族。 看着信仰空间中的龙虎抱,杨牧云笑了笑,这是比佛轮更强大的道之规则。 有了道之规则,符箓法篆、丹药法宝、奇门遁甲之类的东西还会远吗? 想到这,杨牧云再也按耐不住,不多时又回到了龙虎山。 因为龙虎珠的丢失,天师府彻底乱成一团,所有弟子门人都没头苍蝇的四处奔走,寻找。 可是找谁?找什么? 所有人都一无所知。 龙虎珠的存在是个秘密,整个天师府也没有多少人知道。 而且,龙虎珠究竟是怎么丢的还是个迷。 那对兄妹也说不清楚,龙虎珠究竟是被偷了,还是在强烈的电击中灰飞烟灭。 而这时候,一道意念出现在两人脑海中。 黑龙、白虎。 它们又回来了! 而且是活的! 【感谢绿帽之主打赏500起点币——7月17日】 第288章 这是要渡劫吗(感谢裂雨影云打赏加更) 【感谢裂雨影云打赏起点币——7月14日】 “龙虎珠?你是龙虎珠吗?” 小天师心中狂喜,龙虎珠不是丢了,也不是被毁了,而是活了,变成了活生生的生命。 也就是说自己成功了,那个仪器果然能产生灵气。 与此同时,天师少女也兴奋的挥舞着拳头,“哥哥,我找到白虎之灵了。” “妹妹,我也找到黑龙之灵了。”小天师立刻沉吟起来,“妹妹,你说为什么找你的是白虎之灵,而不是黑龙之灵?” 然而话还没说完就被一拳打在肚子上。 天师少女在掌心擦了擦小拳头,手指骨捏得啪啪响。 “哥哥,我也想敲开你的脑袋,看看里面是黄的还是黑的。” 杨牧云看着两人,脑袋上缓缓升出一个问号。 这俩一看就不太正常的少男少女,竟然是圣徒,搞错了吧? 可能天才都有些怪癖吧。 对了,在两人意识空间中投影的黑龙形象和白虎形象是随机的,无心的。实在不行可以对换一下,白虎男,黑龙女。 杨牧云咳了咳,借助投影的形象说道:“我的确活了过来,可是沉睡了太久太久,我忘记了很多事情。” 小天师立刻说道:“你叫龙虎珠,是我天师府的传家之宝、镇宅之宝,我是天师府本代天师张琦灵,这是我的胞妹张绮琳。” 张绮琳连忙点头,“我们是你的主人,你要听我们的。我们为了救你散尽家财,背了一身高利贷,你得好好报答我们才行。比如传授我们一些仙法,灌输我们一些功力,让我们长生不老,知道吗?” 杨牧云心中呵呵,这种人性子跳脱,思维也天马行空,让他们磕头膜拜有点难,所以杨牧云才会用这种平等的对话方式。 我想跟你们好好做朋友,你们却想着骑到我身上。 杨牧云借黑龙白虎的口说道:“我想起了一些事情……有个叫张道陵的小家伙,跟我立下誓约,我帮他庇护子孙后人,他的子孙后人为我提供香火祭祀。我庇护了他的子孙两千年,他的子孙却把我本体都弄没了,只剩下两道残魂。” 说完,杨牧云控制两道精神投影做出张牙舞爪的动作,吓得两兄妹一屁股坐在地上。 “龙虎珠……别冲动……有话好好说……” “叫祖宗!”杨牧云冷哼一声,“张道陵在我面前还要以晚辈自称,你们两个小屁孩没大没小的,成何体统。” 张绮琳眼珠子咕噜一转,“祖宗,你的普通话怎么说的这么好?” 杨牧云心中暗笑,你不是第一个这么夸我的人了。 小天师更稳重一些,龙虎珠确实是祖宗流传下来的至宝,而且两千年间始终庇护天师府,既有功劳也有苦劳,于是连忙俯首躬身,叫了一声“前辈”。 杨牧云应了一声,说道:“你们二人毁我本体,却也助我灵识脱离躯壳束缚,没了拖累可以跟你们自由对话了。咱们之间的恩怨就一笔勾销吧。” 随即,杨牧云问道:“你俩制作的那个机关,究竟是什么事物,竟然能毁我本体?” 张琦灵和张琦灵全都看向屋中的庞大设备。 “前辈,您沉睡的这些年,我们俩想了各种办法唤醒您,当初制造这个设备纯粹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却没想到有反应,于是又紧急追加了几个疗程。” 杨牧云心中暗暗吐槽:这俩小家伙是不是在电视台上卖过药? 还别说,真被杨牧云猜中了。 龙虎山的道士一直有卖药的传统,不过嘛,药效是有的,价格也是有的,纯粹是保健药里的奢侈品,买不了上当,但绝对买的了吃亏。 “咳咳,前辈,你别小看这机器……哦不,这个机关。这可是当下最先进的实验设备,能够控制雷霆之力,比我们祖上的雷法雷诀还要强。” 毕竟,祖宗写的那些东西谁也没见过,跟吹牛逼差不多,没有一点可信度,而机器的功效清晰可见。 张琦灵和张绮琳献宝似的讲述起这个机器的构思和构造,杨牧云听得啧啧称奇。 这其中有科学研究成果,也有古籍上玄之又玄的内容,两兄妹竟然能把二者融合起来,还逻辑自洽,杨牧云听了半天竟然挑不出半点毛病。 玄之又玄那部分挑不出来半点毛病,科研成果那部分也挑不出半点毛病。 没办法,杨牧云对电气学的了解也就局限于手机充电,换灯泡都不敢,这两样都是他的盲区,两者结合起来更是他盲区中的盲区。 “前辈你看这几个电瓶,里面的电都大有来头,这个里面储存的是水电,这个里面储存导入的是火电,这个里面储存的是风电,这个里面储存的是光伏电,这个潮汐电……” 张绮琳补充道:“而且这些电都是同年同月同日同分同秒开始采集的,而且采集地点位于八个方向,八个位置组成的方位也暗合八卦图。” 杨牧云听得一个头两个大,真不知道这俩家伙是天才还是疯子。 “好了好了,不用说了,你们再演示一遍吧。” 小天师立刻走到机器旁边检查,更换了几个零部件,然后举起左手比了个ok的手势。 天师少女却说等等,“龙虎珠消失了,这次给什么补充灵气啊?” 小天师连忙点头,对啊,给什么补充灵气啊? 而且,这机器威力强大,连龙虎珠都被毁了,又有什么能挡得住它的一击。 杨牧云这才发现,铜盘是一个有些年头的罗盘,几根放电的探头也和罗盘上的方位暗暗对应。 嗯,有点门道。 杨牧云将龙虎抱的规则释放出来,置入罗盘中。 黑白两色光芒瞬间膨胀,龙虎虚影从豆丁大小变成拳头大小。 旁边的张琦灵和张绮琳兄妹瞬间瞪大眼睛。 真的是龙虎珠啊,不过从实体变成了虚幻。 哎呦罪过罪过,真的是自己把龙虎珠本体毁了。 杨牧云的声音在二人脑海中响起:“开始吧!” 张琦灵缓缓推动电闸,电火花开始绽放,并且随着闸刀的推动越来越亮,越来越强。 最终,八道电光同时轰击在罗盘上,罗盘一颤,顿时光芒绽放,上面密密麻麻的文字接连闪亮起来。 看到这一幕,兄妹二人顿时大喜,“成功了!” 杨牧云仔细观察,认真体悟。 然后,他发现了一丝淡淡的灵力波动。 不是龙虎抱散发出来的,而是罗盘。 八道电流同时轰击在罗盘上,电能竟然转化为了灵力。 黑龙和白虎立刻张牙舞爪的吞噬着散逸的灵力,杨牧云顿时感觉八雷轰顶,信仰空间中雷霆滚滚。 “卧槽!这是要送老子渡劫吗?” 第289章 好想身体被填满 天师府这对少年男女竟然把电能转化为了灵力,这是杨牧云怎么都没想到的。 虽然转化效率低得可怜,差不多就是拿蘑菇蛋煮茶鸡蛋,而且这些灵力刚转化出来就被狂暴的电能冲得七零八落,普通人进入其中只有被触电身亡一个结果,根本不可能吸收利用。 正常人不可能冒着生命危险吸收雷电灵力,而且就算侥幸不死,这么一丁点雷电灵力也杯水车薪,根本派不上任何用场。 但是杨牧云可以。 吸收雷电灵力的是龙虎抱,根本不存在触电的概念,而且这些雷电灵力品质极高,杨牧云信仰空间中的雷电规则都在欢呼雀跃,不断散发着对雷电灵力的渴望。 在人类看来杯水车薪,对杨牧云而言却是游泳池一样宽广。 雷电规则不断呼唤着外面的灵力,可是龙虎虚影将雷电灵力吸收得涓滴不剩。 龙虎抱在吸收了庞大的雷电之力后,炸毛一样散发出无数细碎的黑白色雷光。 同时,一道道意念从龙虎抱中流转出来,融入杨牧云的精神意念中。 雷霆者,阴阳之枢机,万物之根本,元始生杀之机也。无有雷霆,则无以宰御三界。九天应元雷声普化天尊主生杀枯荣、善恶赏罚、行云布雨、斩妖伏魔、号令雷霆。上照天心大道,下济幽冥群苦…… 随即,杨牧云眼前出现一幕幕光怪陆离的画面。 三国时期张角驱雷策电,呼风唤雨,有天公将军之称,一手“雷公助我”无人能挡,一部《太平要术》席卷半壁江山。 之后黄巾军失败,天公将军身死,《太平要术》也不知所踪,但是其雷法流传下来,被天师后人所获。 张角的鬼道阴雷术和天师一脉的神道阳雷一正一反,原本是水火不容,却没想到两者同修相辅相成,威力倍增。 “原来如此!” 杨牧云瞬间明白了,龙虎珠守护龙虎山将近两千年,见证了龙虎山的岁月变迁,更是龙虎山历代天师的身份象征,每一代天师都会尝试参悟龙虎珠的奥秘,而这个过程中龙虎珠也见证了他们的修行。 这其中就包括天师府最强的雷法。 受到雷电法力刺激,唤醒了龙虎珠对雷法的记忆,也唤醒了其他的记忆…… 从第一代天师到当代的天师,每一代天师修行的阴阳雷法、符箓法篆、龙虎丹道等等…… 原本就强势无比的龙虎抱此时更是像赛亚人觉醒,雷霆激射,散发出无数玄奥莫名的文字符号。 时间跨度很大,内容也繁琐复杂,杨牧云有点宕机,缓了好一会儿才恢复过来。 “很好!你们的发明很有用!” 听到杨牧云的夸奖,张琦灵脸上一垮,“再有用也没用了,龙虎珠都已经毁了,这东西跟屠龙术没区别了。” 习得屠龙术又如何,世间已经没有真龙了。 杨牧云说道:“不!你们的发明可以将电能转化为雷电法力,虽然转化效率很低很低,转化的量也微乎其微,但这说明你们的思路是对的。只要不断改进、提升,你们迟早能发明出适合人类使用的充电器。” 说话间,杨牧云将两道刚刚获得的雷电法力输到二人体内。 雷电能量进入身体,两人立刻激灵灵打了个哆嗦,浑身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变得不一样起来。 思维活跃、感官敏锐,身体充满了力量,每一根肌肉纤维都像装了弹簧似的,随时都有可能爆发出强横的力量。 这种状态真是太好了! 然而快乐是短暂的,一对男女很快就像被抽空了力量似的,软软的瘫了下去。 身体明明很强壮,可就是有种说不出的空虚。 之前没有体会过拥有法力是什么感觉,总觉得自己很充实,很强壮。 可是体验了一次之后,那一瞬间的感受成了两人永远无法忘记的回味。 好想身体再次被填满啊。 杨牧云淡淡说道:“努力吧少年,我很看好你们。继续你们的发明创造,说不定什么时候你们自己就能解决身体的需求了。” 说完,杨牧云直接销声匿迹,只留下两个怅然若失的幽怨男女。 “为什么就不能多给一点呢?” “为什么时间就不能长一点呢?” 只可惜,杨牧云没有理会他们。 小人世界,杨牧云开始盘算自己的所得。 阴阳雷法、龙虎丹道、符箓法篆…… 阴阳雷法不用多说,掌控雷电之力的法术,可以通过咒语驱动,也可以通过法器、符箓增幅雷法的威力。 不过,小人世界没有九天应元普化天尊,也没有雷部正神什么的,阴阳雷法中的咒语大部分都失效了,还得从头再来一点点推演参悟。 而且天空之神掌握的力量就是雷霆,如果自己想要在雷电规则上有所突破,势必要面对这个高不可攀的大山。 雷法基本可以放弃了。 可是这时候,拉玺达过来了,还带着两个小崽子。 “你身上有很浓郁的雷霆之力,很浓郁的雷霆之力,而且这股能量非常纯粹,我还以为是那个人出现了。” 杨牧云没有过多的解释,而是说道:“得了一些奇遇,雷电规则上有了些心得领悟。但我不打算钻研这条路。” 拉玺达立刻明白了杨牧云的担忧,“你现在的实力确实很强了,在新神中是数一数二的存在,但是对上旧神的话还不够看,藏拙是明智的选择。” 而就在杨牧云叹息的时候,拉玺达将熊大推到面前,“但是就这么放弃的话太可惜了,你可以将雷霆之力教给他。” 熊大? 看到杨牧云惊讶的表情,熊大仰头发出一声低沉的咆哮。 随即,小家伙身上白毛蓬松起来,根根直立,体型一下子膨胀两圈。 这时候,熊大眼睛中蓝光绽放,就像天空一样辽远,一道道比头发丝还要细的雷霆之力在瞳孔中幻生幻灭,稍纵即逝。 杨牧云心中一颤,终于明白看到苍蓝之峰时那股熟悉的感觉从何而来了,原来是熊大眼睛中的异象。 沉默了几秒钟,杨牧云低声问道:“拉玺达女士,我想问一个问题……不知方便不方便……” 拉玺达点了点头,不等杨牧云发问便说出了答案。 【感谢书城用户,我不知道我叫啥打赏——7月24日】 第290章 还能更坑爹吗 “他俩的父亲是天空神族的神王!他俩生来注定是统御雷霆的神子,所以我之前才说,他们两个的名字不能随便取。” 拉玺达昂认真的说完这番话,然后直视着杨牧云的眼睛。 “年轻的野蛮人,你现在已经是神明了,而且是新神中数一数二的强者,已经有资格参与诸神之战了,所以你也有资格知道我的秘密。” 杨牧云的八卦之魂熊熊燃烧。 之前就一直在猜测拉玺达的身份、来历,可是一直没有机会向其求证。 “我的名字是拉玺达·盖娅!盖娅就是大地神族的领袖,万物之母,我身上流淌着她的血脉。” 说着,拉玺达抬起爪子摸了摸熊大和熊二,“因为这两个孩子,我被天空神族追杀,只能来到北地避难。你现在看到的我们的外观都是用于为了藏匿行踪。我承诺为你守护部落,无法替你对外征战也是这个原因。一旦被天空神族发现我们的踪迹,与我们相关的一切都会被毁灭。” 杨牧云瞬间明白了拉玺达的苦衷。 “拉玺达女士请放心,我会为你们保守这个秘密的。” 拉玺达点了点头,侧头向北方示意了一下。 “大沼泽里面盘踞着一个了不起的存在,我一直躲藏在他的气息之下不被外人发现,同时,我也要避开大沼泽那位的感知。所以,我从不吃大沼泽里产出的食物,我靠近大沼泽时也只行走在雪中,从不踩在黑土地上。” 杨牧云连忙问道:“大沼泽里面那位究竟是什么?我记得开春前海王鲸出现过一次,该不会和他有关吧。” 当时杨牧云正在巡山,带领大石和一票小弟路过东方的大湖,亲眼见到了海王鲸跃冰而出。 杨牧云永远忘不了当时的画面,忘不了海王鲸那庞大的身躯,和身躯中蕴藏的无限力量。 拉玺达点了点头,“大沼泽原先和大湖是连为一体的,但是因为他一分为二,一部分成了大沼泽,一部分被并入海洋。所以海王鲸能够出现在大湖中,马上还会有更多的海洋神族眷属从中出现。” “为什么?” “因为……”拉玺达顿了顿,语气古怪的说道:“大沼泽中那位不知怎么想的,溜到海中抢了海洋神族的小公主,还让小公主给他生了一个孩子。” 听到这话,杨牧云忍不住看了看熊大和熊二。 神族就这么喜欢生孩子吗? 拉玺达舔了舔自己的爪子,眼睛中满是危险的光芒,杨牧云连忙缩了缩脖子。 “咳咳……拉玺达女士,我觉得熊大骨骼惊奇,是百年难得一遇……哦不,万年难得一遇的修炼奇才,我这里有一部雷法欲传授给你。” 拉玺达说道:“先等一下!” 随即,熊大和熊二肩并肩蹲坐在杨牧云身前。 “以盖娅之名起誓,我愿成为您的从神,用毕生的忠诚侍奉您,追随您!” 杨牧云立刻感受到信仰空间中多了两团特殊的信仰之力,真是熊大和熊二。 “拉玺达女士,你这是……” 熊大和熊二是标准的神二代,而且是至高神血脉的神二代,哪怕整天吃喝拉撒睡也能快速成长,拥有强横的力量。 这种bug级的存在根本不需要投靠谁,因为他们自己就是天生的强者,为什么要做自己的从神。 哦,小小的纠正一下,熊二不算。 拉玺达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想要获得,就必须付出,这是规则!” 杨牧云没再矫情,而是手掌覆在熊大脑袋上,通过醍醐灌顶将自己对雷法的心得体会传过去。 只不过这些心得体会十分零碎,而且很多需要念诵神仙名号的咒语法术都失灵了,学了也是白学,杨牧云直接就略去了。 还好熊大悟性非凡,哪怕零碎的知识也咀嚼出了一些味道,身上立即涌动起令人心悸的能量。 杨牧云惊讶了一下,因为熊大身上的能量既不是炼精化气修炼出来的,也不是采天地灵气吸收进来的,而是以类似信仰之力的方式,从无形虚空中直接投射下来的。 此时熊大像人一样盘膝坐着,摆出一个五心朝天的姿势,头顶空间呈现出扭曲折叠的缤纷变幻,然后一道道比头发丝更细的雷霆之力降落下来。 那些电弧比头发丝还细,但其中蕴含的毁灭性力量令杨牧云心惊胆战。 杨牧云甚至从中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 而之前天师府的那对少年男女制作出的雷电法力根本就像小绵羊一样无害。 杨牧云惊讶的问道:“这是什么力量?” 拉玺达平淡的说道:“正如你所想,毁灭的雷霆之力,天空神王的神力。” 杨牧云倒吸一口凉气。 别人都是炼精化气,吃下五谷杂粮、大鱼大肉,然后将食物转化为身体所需的营养物质。 更进一步也就是通过冥想吸收外界的元素之力,或者通过呼吸吐纳吸收天地灵气,采集日月精华。 而熊大更狠,直接从神王身上吸收神力。 吃现成啊。 看到杨牧云不可思议的表情,拉玺达淡淡的说道:“你以为血脉真正的作用是什么?” 杨牧云没有说话,因为这种时候无论说什么,都会和正确答案背道而驰。 拉玺达自问自答道:“脐带是母亲和孩子连接的纽带,传递各种养分,使孩子诞生、长大,最终瓜熟蒂落。而血脉就是父亲和孩子连接的纽带,传递力量,使父亲的力量可以一代代流传下去。这其中既包括长相特征、根骨资质等,也包括父亲所拥有的神力、规则等。” 杨牧云无语了半晌。 真是坑爹的娃啊。 熊大这样根本就是在他老爹身上插根管子,不断偷窃老爹的力量。 不过话说回来,儿子偷爹不算偷吧。 杨牧云问道:“拉玺达女士,之前你为什么不让熊大这样汲取力量呢?” 拉玺达摇了摇头,“之前我的孩子太小了,也太弱了,吸收雷霆之力的速度太慢了,一旦开启血脉连接甚至还有倒流的可能。但是现在他懂得了掌控雷霆的方法,可以开始继承雷霆的力量了。” 继承(强制)。 “熊大这样做会不会被天空之神发现呢?” “不会!他的神力浩瀚无边,而且每时每刻都在增加,多一滴少一滴根本察觉不出。就算发现了,他也找不到我们。” 杨牧云这才放心下来。 再看一眼熊大修行的模样,杨牧云心中感叹道,坑爹啊。 又看了一眼连个电火花都打不出来的熊二,杨牧云再度感慨:这个更坑爹。 【感谢书友的打赏——7月28日】 第291章 赶紧向祖宗请罪(为妖狐夜打赏加更) 【感谢妖狐?夜打赏起点币——7月14日】 看到熊二沮丧的模样,杨牧云将其抱起放入怀中。 熊崽子现在个头不小,已经没法放膝盖上撸了,估计再过段时间抱都抱不动了。 杨牧云问道:“既然繁衍子嗣有这么大的隐患,神明为什么还要热衷生孩子,诞下了那么多半神后裔?” 拉玺达说道:“半神子嗣只有一半的血统,无法对父亲构成任何影响。除非,子嗣不断突破提升,父系血脉越来越浓,达到某个阈值之后才能汲取父亲的力量,进一步提升血脉浓度。” 杨牧云摇了摇头,“不过在此之前,这些子嗣就会被他们父亲杀死了,是吗?” 拉玺达点了点头。 这是所有神明最头疼的问题。 要么拥有一堆弱渣后裔,一个比一个废物,要么拥有一个优秀得能威胁到自身的后裔,然后忍着心痛将其毁掉。 也正是这个原因,神明不可能无限繁殖。 杨牧云突然想起希腊神话中宙斯的传说:克洛诺斯恐惧自己会被儿子推翻,所以他吃掉了与自己的姐妹兼妻子瑞亚生下的每一个孩子。直到第六个孩子,瑞亚决心保护他。而这个孩子就是后来的宙斯,他也的确推翻了父亲克洛诺斯…… 以前看到这种神话故事,杨牧云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克洛诺斯和瑞亚姐妹兼妻子”这一句,而现在,杨牧云更多的是在思考。 为什么宙斯能推翻至高无上的克洛诺斯? 双方的差距是明摆着的,克洛诺斯又有众多神器、眷属,一穷二白的宙斯凭什么跟老爹叫板? 现在,杨牧云终于明白了——继承,强制继承! 这么一想,杨牧云看向熊大的眼神就变了。 强制继承天空之神的力量,甚至规则,也就是说,熊大注定能和天空之神五五开,甚至取而代之。 种花家第一强者就是这头熊了,虽然轻易不出手,可一旦出手必定是天地翻覆,崩山裂海。 如此一来就能理解天空神族为什么要追杀拉玺达母子了,也能理解为什么拉玺达那么强大的实力却东躲西藏,每次使用力量都谨小慎微。 还有隔壁大沼泽…… 海洋之神肯定会发疯似的攻击大沼泽,否则,他的一切也要被强制继承了。 实在太狗血了。 难怪这个世界那么重视血统,并且将血统视为力量之源。 一个生灵的强弱是生来注定的,父亲和母亲的高度决定了孩子未来的成就。 所以,强大的神明更热衷与弱小的生灵繁衍后代,创造一大堆半神后裔。 因为身上那一半高级血统注定了后裔生来强大,但另一半低级血统注定了后裔再强大也不会威胁到自己的地位。 也正因此,神明基本不会出现“强强联合”式的结合,除非他们活腻歪了,想要真正的解脱。 道家太上忘情,佛家不近女色,原来根子在这里。 杨牧云安慰了一下熊二,然后继续目不转睛的盯着熊大,盯着他身上不断垂下的丝丝缕缕毁灭雷霆之力。 在这些雷霆之力的洗礼下,熊大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着,原本雪白的毛发变得更加苍白,只是在毛尖处隐隐约约绽放着一丝丝湛蓝的光芒。 杨牧云想要用见神不坏的视角观察熊大身体变化,却发现眼前一片混沌,什么也看不见。 拉玺达接着说道:“年轻的野蛮人,大沼泽那边很快就会打起来了,你要做好准备。” 杨牧云愣了一下,“我也参战吗?我还没资格加入这种级别的战斗吧?” 拉玺达摇头,“不是参战,而是不参战,明白吗?” 杨牧云瞬间明白了。 自己的势力就在战场不远处,而且自己在诸多新神中是数一数二的存在,虽然比不得大沼泽和海洋神族这种老牌势力,但是放在新神中也是打遍天下无敌的小霸王。 所以,无论大沼泽还是海洋神族都会拉拢杨牧云,不求杨牧云帮自己战斗,只求杨牧云远远地做壁上观,不要参合。 这是左右逢源两边开吃的节奏。 “拉玺达女士,你觉得我应该开出什么条件呢?” 拉玺达看了杨牧云一眼。 “你现在拥有很多规则之力,不过大部分是最低级的规则之力,水元素、火元素、雷元素之类的。这些规则都有对应的神明,你可以拥有一丝丝该元素的规则,但是想要进一步提升千难万难,除非获得这些神明的赐予。” 杨牧云立刻点头,“您的意思,我应该向海洋神族索要一枚更高级的水元素规则?” “没错!海洋神族不会吝啬这一点规则之力的。最好是划给你一片水域,让你成为某个湖泊的神明。苍蓝之峰附近有个月光湖,你可以试着索要这块水域的所有权。” 杨牧云记住了这个名字,随即问道:“大沼泽那边呢?向他们要什么?” 拉玺达说道:“那是个穷鬼,没什么好东西可以给你的。你可以向他索要打扫战场的权利。” 打扫战场,这可是美差啊。 尸体使用的兵器铠甲、尸体身上携带的道具,全都是值钱的东西,杨牧云不在意这些东西,但杨牧云在意尸体啊。 能被海洋神族派过来打头阵的,肯定都是实力不俗的强大生灵,这些尸骸都是万金难买的宝贝。 想当初,一顿巨钳蟹就让自己双腿强化,如果吃的是更强大的海洋生物,好处肯定更多。 杨牧云现在实力高强,身体也无比强悍,吃再多的巨钳蟹也不会有什么提升了。 但杨牧云的眷属还菜着呢。 狼头人、熊头人还有蛙人,都是垫底的菜鸡。 如果能弄到大量的海洋生物尸骸,一顿顿的吃下去,部落成员的实力肯定会飞速提升。 最最最重要的,这些海洋动物尸骸可以丢到地下三层,肥田种药材。 无论谁胜谁负,杨牧云都能搜集到大量的尸体。 除此之外还能献祭给祖宗,得到一些回馈,话说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向先祖献祭看了。 唔,赶紧准备点东西向祖先请罪。 第292章 无情的杀戮机器 杨牧云琢磨着该给祖先准备什么祭品时,海洋和大沼泽的战斗也在紧锣密鼓的筹备着。 每天都有海洋生灵在大湖中浮现,然后排着整齐的队伍冲到岸上,占领制高点之后观察周围的地势、地形和地貌。 还有海洋生灵施展法术召唤潮汐在湖岸上冲刷,开出一条条沟壑,低洼处积存大量的海水,无数积水的滩涂连成一片向大沼泽蔓延。 敏锐的生物已经察觉到灾难的到来,全都离开大湖和大沼泽范围,却不走远,而是远远地观望着。 大沼泽方向也动员起来,无数千奇百怪的生灵从大沼泽深处迁徙到岸边,这其中就有几个巨钳蟹族群,而巨钳蟹在这其中只是打前哨的小喽啰。 后面还有小山一样的鳄鱼,体长百丈的黄金巨蟒,看不清全貌,只能看到几个触手尖的大章鱼。 虽然大战没有开始,但双方人员已经在中间的滩涂连场大战,海洋神族观察地形的小鱼小虾,召唤潮汐冲开道路的海妖和大沼泽一方的小喽啰们整天厮杀,双方互有胜负,都没吃亏,但也都没占到便宜。 海王鲸又出现了。 巨大的身影漂浮在水面上,鲸鱼额头上安放着一个黄金王座,王座上端坐着一个身穿雪白色鳞甲,手持三叉戟的魁梧身影。 与此同时,大沼泽上常年笼罩的雾气也翻滚起来,浓重的云雾中出现一座海市蜃楼般的宫殿。 就像是空中楼阁,雾山云宫。 海风骤起,湖面上卷起惊涛骇浪,海王鲸礁石似的岿然不动,但是王座上的人影发出一声怒海潮音的咆哮。 海风吹拂到大沼泽上空,雾海一片翻滚。 就像是埋藏千年的遗迹,被吹掉表面的沙尘,露出高耸的建筑。 没了云雾的遮挡清楚看到了云宫全貌,甚至看到了云宫之上几个人影,而看到那几个人影时,海王鲸发出一声痛苦的吼叫,因为额头上的人将三叉戟重重一顿,插入了海王鲸颅骨中。 只可惜,云宫之上曼妙的女性对外界毫无反应,依旧端着酒杯细细品尝,同时用宠溺的目光看着不远处那个粉嫩嫩的小娃娃。 那粉嫩嫩的小娃娃发出咯咯的笑声,女人也跟着笑了起来,只有手持三叉戟的男人在压抑的低吼着。 “进攻!” “进攻!” “再进攻!” 海洋一方终于发动了总攻。 海王鲸带领同族向岸上喷吐巨量的海水,十几条粗大的水柱喷涌着向空中射去。 无数虾兵蟹将进入海王鲸张开的大口中,然后被海王鲸用海水裹挟着喷上天空,飞行到最高点后水弹又在重力的牵引下冲击地面,居高临下砸向战场。 海王鲸会通过己方战场观察者反馈的信息不断调整水柱落点,令那些虾兵蟹将能空降在最合适的地点,对敌人的阵型完成分割。 大沼泽一方显然没有海王鲸这种战略级武器,庞大如山的巨齿鳄,蜿蜒百丈的黄金巨蟒等虽然在战场上左冲右突,但还是无法改变大沼泽一方节节败退的事实。 无数巨钳蟹、巨螯虾、棘背龟之类的沼泽生灵被海洋生物分割包围,然后尽数聚歼。 纵览全局,大沼泽一方就像是毫无章法的乱拳莽夫,而海洋一方进退有据,章法有度,就像是国手对弈,不知不觉中将对手逼入绝境。 山一样庞大的巨齿鳄终于意识到自己孤军深入,放眼望去四周全都是敌人,唯一的自己人就是被海洋生物蚁附式攻击的黄金巨蟒。 庞大的身躯上挂满了海洋生物,海族成员将自己的刺角、尖爪扎入黄金巨蟒身体中,然后死死挂在上面。 黄金巨蟒不断左冲右突想要摆脱困境,可很快就遭到巨鲨武士的狙击。 巨鲨武士算是海洋生物中比较骁勇的存在,身高三四丈长,虽然远远比不上巨齿鳄和黄金巨蟒的体型,但远远超过象头人的体型。 波浪急速破开,一个巨大的三角鳍冲向黄金巨蟒,水面逐渐变浅,巨鲨武士一点点浮出水面。 距离差不多时,巨鲨武士挥动手臂从水中拽出一根挂满绿色铜锈的锁链,锁链一环一环的拉紧、绷直,延伸了十几丈之后尽头处捞出一个挂满藤壶和藻锈的三钩船锚。 巨鲨武士奋力一挥,大浪喷涌中,船锚从身后挥到头顶上方,然后继续划着弧线向前冲去,流星坠地似的砸在黄金巨蟒身上。 嗷…… 巨蟒虽然体型庞大,可身躯并非强悍得刀枪不入,直接被船锚砸成两截,周围的虾兵蟹将闻到血腥瞬间疯狂起来,不顾一切的冲到伤口处啃食黄金巨蟒的血肉。 黄金巨蟒竭力挣扎,将一波又一波虾兵蟹将海妖扫飞,可越来越多的虾兵蟹将冲了上来,顺着创口向黄金巨蟒体内钻去,不多时就将其吃成空壳。 而此时,巨鲨武士瞪着血红的眼睛缓缓转身,它的动作僵硬,行动完全是靠眼珠牵引。 血红的眼睛盯向小山一样的巨齿鳄,瞳孔就像心脏一样剧烈的膨胀、收缩,膨胀、收缩,残忍暴虐的意念瞬间轰入巨齿鳄心中,激起了生命本能中的恐惧。 巨鲨武士拖着大船锚向前冲去,三钩船锚深深插入泥土中,可还是在巨鲨武士的拖拽下一路蹦跳着向前滚动。 巨齿鳄慌了,摇头摆尾击飞一大群虾兵蟹将,随即蜷缩成一团向大沼泽的方向滚去。 可是这时候一群海妖联手唤起巨大的海潮,不仅阻挡住了巨齿鳄的去路,还将其高高托起,巨齿鳄疯狂翻滚了半天却还是原地不动。 巨鲨武士挥舞着三钩船锚原地转动,初始时船锚还在地上滚动弹跳,误伤了不少虾兵蟹将。 可是转了三圈之后,船锚完全脱离地面,并且继续向上螺旋攀升,并且逐渐上升到巨齿鳄的高度。 巨齿鳄皮糙肉厚,防御比黄金巨蟒强多了,至少黄金巨蟒会被海洋生物破防,而巨齿鳄战斗到现在还毫发无伤。 可是这时候,飞速转动的船锚一点点迫近巨齿鳄。 三尺! 两尺! 一尺…… 轰! 船锚狠狠扎入巨齿鳄后背,穿透身体又从肚皮刺出,因为巨齿鳄身体蜷缩成球,刺破肚皮的船锚再度刺破肚皮,然后又从后背穿出。 对穿,两次。 急速转动的船锚停滞了一瞬间,然后继续飞速转动。 万分痛苦的巨齿鳄剧烈挣扎,想要摆脱三钩船锚的钳制,然而越挣扎扎的越紧不说,浑身血液还在飞速转动的离心作用下尽情宣泄、喷洒,在空中留下一圈血色的长虹。 终于,失血过多的巨齿鳄浑身松软,力气越来越微弱,再也无力挣扎…… 而这时候,巨鲨武士收了力气,巨大的三钩船锚快速落下,狠狠撞击在地上,然后一路翻滚蹦跳。 当其完全停止时,钩子上的巨齿鳄已经被放空了浑身血液,成为尸体。 首战,沼泽一方完败! 【感谢书友打赏600起点币——7月28日】 第293章 两国交兵不斩来使 海洋一方虽然胜利,却没有继续推进,虾兵蟹将海妖们全都在大沼泽岸边止步,然后继续清理周边的沼泽阵营成员,或者说,一切非海族阵营成员。 一些长相奇特的海族生物也爬出海面,挥舞着螯足挖掘陆基,想要在大湖和沼泽中间开出一条水道。 海洋生物数量庞大,战力凶猛。 但他们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地形! 只能在水中生活和战斗,滩涂这种浅水已经是极限,如果登陆作战,90%以上的海族成员等不到战斗开始就会死亡。 大沼泽一方首战受挫后,成千上万的癞蛤蟆从沼泽中爬出,一路蹦跳着冲向海族阵营。 严阵以待的海族成员立刻发动攻击,癞蛤蟆连反抗都没有便被尽数屠灭。 不过,在死亡之前,癞蛤蟆们发动自爆,将自身炸成漫天血雨,邻近的海族成员也都受到波及,有死有伤。 海族成员还没来得及高兴,参战的成员全都出现中毒迹象,然后不等救治便当场倒毙。 水里有毒! 癞蛤蟆不是过来攻击的,而是过来释放毒素的。 沼泽一方死了几千只癞蛤蟆,但是海洋一方折损了上万精锐,而且前期占领的滩涂都遭到污染,无法再利用。 虽然能掀起海潮将滩涂冲洗一遍,但沼泽一方完全能故技重施,再次投毒。 海族的推进遭到当头痛击,双方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大眼瞪小眼。 在休战期间,海洋一族的使者来到种花家。 这是一只海龟人。 长着龟的脑袋,龟的甲壳,有手有脚有尾巴,头顶还长着一撮不知是毛发还是海藻的絮状物。 总之,这是一个长相很有喜感,完全长在笑点上的生物。 “尊敬的野蛮人酋长,我是海洋神族,北海巡狩者梅雷迪斯麾下的使者。我的主人要和卑鄙的沼泽堕落者开战,希望您能站在正义一方,与我们携手共同打击肮脏的堕落生物。” 杨牧云问道:“那么,邀请我参战的报酬是什么?” 大石便说道:“酋长,他们带来了巨齿鳄的尸体,现在正在部落外面。要不要放行?” 杨牧云点了点头,“让他们进来吧。” 城门外,上百只海妖和鲛人驾驭着海浪潮汐,一团水流构成的大船载着海妖和鲛人的同时还含着巨齿鳄的尸体一路滚动前进,从容通过城门后一路进入河谷中。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心中啧啧称奇。 海洋生物并不是不能在陆地上自由活动,只是比较废水。 靠这种陆地行舟的办法,海洋生物完全可以在陆地上纵横驰骋,江河所至,皆为海洋生物的领地。 水船在河谷空地处停下,随即巨齿鳄的尸体缓缓下沉,贴到地面上,随即水船后退,并且在后退的过程中与巨齿鳄完全分离。 杨牧云大致观察了一下,这巨齿鳄从鼻尖到尾尖全长有二十五丈,腹部最高处离地三丈,嘴巴最宽处有四丈。 用地球上的数据比例就是80米长,10米高,13米宽的庞然大物。 这样一个庞然大物悄然落地,没有发出一丝声响,更没有传出任何震动,海洋一族的控水能力真是妙到毫巅,上百只海妖和鲛人联手合作依旧充满了默契。 杨牧云走到巨齿鳄面前,抬手摸了摸比自己还高的牙齿,又轻轻敲了敲,这牙齿质地不错,比金属还要锋锐、坚固,还是实心的。 鳄鱼皮的韧性也超乎想象,被巨鲨武士狠狠蹂躏一通,浑身血液都放空了,身上竟然只有四个洞,根本不存在第五道伤口。 看到杨牧云的表情,海龟人笑着低下头,“最贵的野蛮人酋长,您对这个礼物满意吗?” “满意!我很满意!” “那么,酋长大人您是答应我们了?” “不!”杨牧云摇了摇头,“我很满意这份礼物,但这么一点塞牙缝都不够的东西也想收买我?你们是不是看不起我?” 海龟人仔仔细细看了看杨牧云的牙缝,然后又看了看巨齿鳄的个头。 “酋长大人,如果这个不够的话,我们下次再捉到敌方精英,一样送到您面前。” 杨牧云摇了摇头,“回去告诉你的主子,大沼泽给我的价码更高,你们要是加钱咱们还有的谈,要是一毛不拔,就哪来的回哪去吧。” 一只不值钱的巨齿鳄就想收买我,打发要饭的呢。 想要巨齿鳄我不会自己去抓吗? 海龟人愤怒的咆哮道:“高贵的北海巡狩者是你无法想象的高贵存在,获得我家主人的好感,是你这辈子最明智的决定!无知的野蛮人,不要被愚昧遮闭了双眼!” 杨牧云说道:“我的藏品里面好像还缺一个龟人的头。你这颗长了绿毛的脑袋挺特殊的,我很喜欢。” 海龟人愣了一下,“我是北海巡狩者的使者,你竟然要杀我?就不怕传出去被人耻笑吗?” 杨牧云笑了笑,“耻笑?当然不怕了!” “你……你……你竟然……” “因为我是野蛮人啊!在你们这些蠢货眼里,野蛮人就该无知、野蛮,容易欺骗,不是吗?再多一个杀使者又能如何?” 一只巨齿鳄就想哄骗我帮你们打架,海洋一族究竟是多么自大? 说完,杨牧云一招,仙剑铿锵嗡鸣着落入手中。 剑光掠过,海龟人刚生出缩头入腹的想法便觉得身体一轻,一股力量拉扯着自己的灵魂向上飘啊飘……飘啊飘…… 我死了? 海龟人难以置信的看着下方巨齿鳄脊背上那三道横亘脖颈和尾巴的棘刺状骨板线、水船上的海妖和鲛人,还有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海龟人。 可惜,从上向下只能看到一团绿油油的海藻。 而此时,上方也出现一团碧绿的光芒。 生命树满意的挥舞着枝条,树叶哗啦啦的响声就像是招魂幡,引着海龟人的亡魂飘过去。 杨牧云甩了甩仙剑,朝着水船上的海妖和鲛人说道:“告诉你们主子,苍蓝之峰旁边的月光湖,我要了!” 海妖和鲛人看到自己家使者被杀,水船急速的波动起来,隐隐中缭绕起怒潮碰撞的轰鸣声。 可是杨牧云目露杀机,长剑高高擎起,剑气喷薄而出。 斩! 一道烈光划落,水船被整整齐齐剖成两半,连带的还有几十个海妖和鲛人。 血水迅速弥漫开来,转瞬间就把水船染成妖异的红色。 剩余的海妖和鲛人还没从那一剑的威势中回过神来,大石一棒子砸在地上。 苍白的冻气灌入大地,更是沿着地面一路蔓延,狠狠轰在即将崩溃的水船上。 下一瞬,明亮的蓝光从船体闪过,迅速从船尾划向船首,最终在撞角处凝聚成一道冰蓝色的雪花状虚影。 所有海妖和鲛人全都被冰封起来,半截身子在冰船中,半截身子在冰船外。 终于,为首的海妖低下头颅,牙齿打颤的说道:“尊贵的野蛮人酋长,我等只是卑微的仆从,无法代表主人向您许诺什么,但我等会将您的要求如实禀告主人。” 开口时半截身子还在外面,说完话时脸上已经蒙上了厚厚的寒霜,双肩、脊背和耳际五颜六色的鳍也都覆上一层苍白。 杨牧云哼了一声,“那就留你回去传话,其他的一个都别走了!” 【非常感谢老子是主角的打赏——7月31日】 第294章 哥们是个狼灭(为滑稽山上滑稽散人打赏加更) 【十分感谢滑稽山上滑稽散人打赏起点币——7月14日】 如果是普通的野蛮人部落,面对这么大一只巨齿鳄肯定欣喜若狂。 毕竟这是强大的魔兽尸骸,其筋肉像魔力果实一样蕴藏有特殊的能量,食用后能提升身体强度,甚至能突破晋升,唤醒血脉的力量。 更何况海妖和鲛人震撼的登场方式,寻常野蛮人部落胆敢说个“不”字,接下来肯定是水漫金山。 然而,杨牧云的部落并不普通,而且非常不普通。 北海巡狩者毕竟是海洋里的生物,对陆地缺乏了解,更不知道杨牧云这四个月的时间里干了多少大事。 相较之下,大沼泽这边就客气多了。 不仅备上厚礼,而且使者也是杨牧云的熟人——地穴酒吧的圆老板。 大蜣螂蜷缩着手脚将自己藏在树荫下,眯着眼睛说道:“我都一百多年没有回到地面了,没想到被主人一声命令打发到你这里了。哎……” 听到这话,杨牧云哈哈一笑,“圆老板,早知道是你,我去铁炉城一趟就是,何必叫你跑一趟呢。” 圆老板看了一眼河谷中那巨大的冰雕,心中暗道:这野蛮人小娃娃真是心狠手辣,说杀人就杀人,北海巡狩者派来的使团队伍直接全灭了。我要是怠慢一点,说不定也回不去了吧。 谁能想到,开春时候还稚嫩得能捏出水的小野蛮人,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能成长到这种地步,这种高度。 还好当初投资了一笔,也算结下了善缘,今天就算谈不成,应该也不会有生命危险吧。 组织了一下语言,圆老板郑重说道:“尊敬的野蛮人酋长,我的主人是地穴狂欢者、沼泽陷落者、虚空挖掘者、幽暗之渊凝视者,大地神族十二支柱之一的秽土。” 秽土? 杨牧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也是第一次听到“大地神族十二支柱”这个称谓。 不过从其一系列头衔中可以推断,这个秽土是诞生于地穴,而且在地穴中疯狂屠戮打出名气,掌握地穴规则,成为地穴领主,然后又获得了沼泽规则,最强大的能力就是打洞,直接挖穿虚空,挖到了幽暗之渊,也就是所谓的深渊。 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起错的外号。 从“秽土”之名就可以看出,这家伙拥有污浊的力量,大沼泽原本与大湖一体,却被其占据,腐蚀成现在的模样。 深渊最大的特点就是蛊惑、腐蚀,引诱各种生灵堕落、深渊化。 有句话叫做“你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着你”。 然而秽土以“幽暗之渊凝视者”为名,由此可见深渊都无法影响他,同时也说明他手中有通往深渊的门路。 圆老板也开始向杨牧云讲述自己主人的事迹。 听过之后,杨牧云总算明白了秽土和海洋神族的恩恩怨怨。 秽土掌握有沼泽的力量,属于水和土的混合规则,跟河流、湖泊一样,是大地神族和海洋神族争夺的焦点,为了这事海洋神族没少算计秽土。 大地母神沉睡了,大地神族群龙无首,但大地神族强者众多,随便拉出来一个都是强横到离谱的存在。 比如这秽土。 海洋神族谋夺沼泽,秽土更直接,直接将海边一个湖泊抢了,而且还只抢一半。 这就是野蛮人部落门口大沼泽和大湖的由来。 无数年来两族因为这块地盘打了几十架,互有胜负,但海洋神族始终没能把秽土赶走。 陆上作战海洋神族不占优势,不计代价强攻也奈何不得秽土,这家伙打不过就跑,而且逃跑功夫娴熟,能遁入地穴、遁入虚空,急了眼甚至还能遁入深渊。 破坏容易治理难,被秽土腐蚀的大沼泽就算收回了也毫无用处,可要是置之不理一转眼又被秽土掌控。 反复多次拉锯战之后,海洋神族放弃了,不再去争夺沼泽的所有权,对大沼泽这个家门口的钉子户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然而秽土不是忍气吞声的性子,被欺负了那么多年,说什么也得还回去 这不,直接抢了海洋神族的公主,而且这个公主是北海巡狩者的未婚妻。 大沼泽和大湖再向东不远就是北海巡狩者的领地,一想到未婚妻被秽土抢走,而且情敌就在家门口楔着,北海巡狩者那叫一个抓狂。 然而整个海洋神族都懒得理会秽土这个狗皮膏药,对攻击大沼泽一事兴趣缺缺,北海巡狩者只能用自己的班底。 不过现在情况有了变化,秽土和公主生下了一个后裔,身具秽土的血脉和海神的血脉,一旦这个孩子成长起来,陆地上的江河湖泊都要失守,各个地方都会出现“大沼泽”这样的奇葩钉子户。 对此,杨牧云唯有挑起一根大拇指:是个狼灭。 圆老板搓着手说道:“尊敬的云酋长,您也是大地神族的一员,于情于理也该拉同族一把是不是?不过我家主人说了,只要云酋长不帮助海洋神族,主人就感激不尽。作为谢礼,大沼泽可以托付给云酋长管辖。” 托付管辖…… 就像苍蓝之峰守望者一样,给自己封一个大沼泽守护者之类的头衔,以后这块地盘就归自己所有了。 仅仅是地盘,并不包括沼泽规则。 不过这也足够了。 大沼泽紧挨着杨牧云的部落,这片区域土地肥沃、水草丰茂、水产丰富,一直都是周围各族生灵的食物来源地。 尤其冬天大雪降临之后,其他地方都盖上了厚厚的积雪,大沼泽却冒着热气,继续生长水草,吸引各路生灵过来采集、捕鱼。 虽然杨牧云不缺食物,但谁会嫌资源多呢。 “圆老板……你觉得我要大沼泽干什么?我不缺少食物,也不缺少资源。大沼泽对我毫无意义,接过手以后还得帮你们挡刀,被海洋神族当成眼中钉。你家主人耗得过海洋神族,我却耗不过。” 圆老板继续搓手,思考着如何回答。 杨牧云说道:“圆老板,念在咱们以往的交情上,我今天就不留你做客了。回去告诉你家主人,得加钱!” 圆老板叹了口气,向杨牧云告辞。 看着圆老板逐渐远去的背影,杨牧云冷哼一声。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如果弄不清自己在爹妈和亲戚们眼里是什么档次,那就去相亲吧。 看看爹妈亲戚介绍的异性都是什么档次,就明白自己是什么级别的货色了。 “北海巡狩者和秽土开出的条件一个比一个烂,难道在他们眼里我就只值这个价?” 杨牧云一阵无语。 自己好像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战绩,唯一一次也就是灭杀五毒兽组合。 但五毒兽这种组合在北海巡狩者和秽土眼里连蝼蚁都算不上。 “管他呢!反正北海巡狩者和秽土这梁子不死不休了,我稳坐钓鱼台,左右逢源收取好处就是,操那些闲心干什么。” 献祭,先献祭,看看这次能得到什么。 第295章 那些奇奇怪怪的知识 比船还大的大鳄鱼,这是杨牧云献祭过的最大的祭品了,无论块头还是品质,都是一等一的顶尖货。 不知道这东西能反馈回来什么。 手摸在巨齿鳄的牙齿上念咒的时候,杨牧云忍不住想道:要是把这大家伙的满口牙敲掉,应该不影响献祭结果吧。 可是下一瞬,光芒闪耀,巨大的鳄鱼尸体被光茧包裹着消失不见,随即光茧炸开,一个气泡缓缓吹起。 一个? 杨牧云有些失望。 上次献祭疾风剑圣的时候好歹还出了三选一的选项呢,虽然自己选了三个全要。 这次的鳄鱼比疾风剑圣块头大几百倍,实力的话…… 疾风剑圣是人类中的顶尖强者,巨齿鳄应该也是大沼泽中一等一的魔兽,而且看体型肯定是开启了信仰的神明。 理论上巨齿鳄更高级一点,为什么只回馈了一个气泡呢? 杨牧云没有多想,伸手接了过来。 这是…… 鳄鱼皮包? 不过有点不像。 气泡中出现的是一个迷你鳄鱼,外观大致和巨齿鳄差不多,但个头也就一米多。 而且,这个鳄鱼不是活物,内脏血肉已经被清理干净,只剩骨骼和硬皮。 最让杨牧云闹不懂的是,鳄鱼传宗接代的地方被掏了个大洞,用胳膊比划了一下,正好能插进去。 卧槽!这鳄鱼肚子里还有弹性,而且手臂能感受到收缩的蠕动。 杨牧云的表情瞬间精彩起来。 虽然知道野蛮人的老祖宗不太正经,但不正经到这种地步有点夸张了吧,404边缘疯狂摩擦啊。 我杨牧云正人君子,怎么可能用这种东西? 就是扔掉我也不会用的。 “酋长,你不喜欢这个东西?” 杨牧云点头,要是用了会成为全天下的笑柄,史书上肯定会对这个细节大书特书的,一堆无聊的家伙在认识自己时不会记住自己做了什么伟大的事,也不会记住自己开创的力量体系,更不会记住自己留下的智慧和文明。 而是一提起自己就歪嘴斜眼,“哦~~~你说的是那个使用鳄鱼包皮……哦不,使用鳄鱼皮包的神啊……” 为了自己英明神武的形象,杨牧云坚决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 大石高兴地说道:“酋长,你不要就给俺吧,俺用。” 杨牧云看了看鳄鱼屁股处那粗大的孔径,“大石,你的尺寸有点不合适吧。” 这型号,估计也就象头人和牛头人能用,但是他们货真价实的都用不完,怎么会用这个。 大石接过鳄鱼皮包,然后左手粗暴的插了进去。 似乎感受到身体被填充,鳄鱼皮蠕动着鼓了一下,鳄鱼尾巴一圈圈缠绕在大石胳膊上,然后不断收紧。 看到大石的胳膊在紧缩的压力下肌肉高高贲起,青筋一根根暴露出来,杨牧云忍不住眯起眼睛。 箍得好紧,会不会箍断啊。 可是这时候,大石怒吼一声,身上闪耀起夺目的苍白色光芒,森然的冻气弥漫开来,一朵玄奥而繁复的雪花以大石站立之地为中心向周围绽放。 鳄鱼皮包迅速蒙上一层白霜,寒冰之力由内向外侵蚀着它的一切。 大石仿佛在承受着无形的压力,身子一点点跪了下去,可他还是低吼着、哞叫着想要站起来。 左手白霜变成薄薄的冰片,然后变成厚厚的坚冰,一根根松针状的冰刺从鳄鱼皮上沁出,绽放,无数冰针交叠在一起形成一块块厚厚的玄冰。 终于,大石一声怒吼,左手坚冰砰然爆碎,鳄鱼皮内部冰晶流淌,绽放着不稳定的寒冰之力。 原本枯树朽木颜色的鳄鱼皮也变成了透着一点点幽蓝的苍白色。 杨牧云倒吸一口凉气,心中暗道,还是大石会玩,光紧还不够,又加了一层寒冰之力,啧啧。 大石挥舞了一下左手,兴奋的喊道:“酋长,这个东西太好了。” 杨牧云尴尬的点了点头,“你自己明白就行了,非得说出来干什么。” 大石又说道:“它还把我手上的蚁力护腕吞噬了,拥有了蚁力护腕的力量。” 蚁力护腕? 杨牧云顿时想起来了,自己当初在地球上杀了上千只蚂蚁,然后一股脑献祭,得了双护腕。 属性很单一,就是增幅力量,增幅程度超过了一半。 这东西也算个小极品,可就是等级太低了。 却没想到蚁力护腕被鳄鱼皮吞噬了,而且继承了力量增幅的属性。 不过杨牧云脸上的表情更精彩了,原本就箍力恐怖,再加上蚁力护腕的力量增幅,都不用铁杵磨成针了,插进去再拔出来就是了。 杨牧云语重心长的说道:“大石啊,使用这个东西的时候,要注意身体,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啊。” 大石兴奋的点头,“肯定要保护好自己啊!酋长你看,这防御属性太强了,肯定能保护好我的。” 说着,大石掏出自己的大棒,然后狠狠砸在左手鳄鱼皮上。 只听“梆”的一声,非但不清脆反而还十分沉闷,就像用铁棒砸在草革败絮上。 这说明大石敲击的力量被鳄鱼皮吸收化解了,根本没有砸在大石身上。 杨牧云一激灵,瞬间醒悟过来,卧槽,这鳄鱼皮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东西,而是一个臂盾。 只是从系带捆绑的固定方式变成了套臂固定。 从指尖到肩膀部分全部被鳄鱼皮覆盖,防护得严严实实毫无死角,而且还转动灵活丝毫不影响手臂活动。 杨牧云安慰自己,肥水不流外人田,反正是给大石用,不亏不亏…… 这盾牌不适合自己,如果战斗使用使用,难保不会分心,嗯,给大石也好。 “酋长,这东西还会咬人呐,你看。” 听到这个,杨牧云整个人都不好了,果然,这是一个多种用途的东西。 只见大石张开手指,鳄鱼的嘴巴随之张开,露出两排锋锐的牙齿。 好吧,这是一个功能单一的战斗用品,不是非战斗战斗用品。 巨齿鳄的牙齿杨牧云是摸过的,当时都想一根根敲下来留着其他用途。 还好没这样做,否则巨齿鳄嘴里没了牙齿,就不忍直视了。 另一边,大石的大拇指和其他四指做了个咬合的动作,只听“咔嚓”一声脆响,鳄鱼嘴紧紧闭合。 或许是咬合的速度太快,鳄鱼牙齿中竟然传出音爆的声音。 随即,大石朝着一块石头挥出左手,就像咬雪糕似的,石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小。 “好了好了,收起来吧。” 杨牧云摇了摇头将奇奇怪怪的知识驱逐出脑海,然后看向第二个祭品。 海龟人,还有他那长着绿色长毛的乌龟脑袋。 呃,刚刚消失的奇怪知识瞬间又回来了。 【感谢来自书城的哦图谋莫有打赏——7月31日】 第296章 那家伙又来了 绿乌龟没有给什么好东西,毕竟这家伙只是一个寻常的智慧生物,给的就是一个绿色的龟壳。 杨牧云感觉老祖宗闲着偷懒了,把肉剔掉再把壳还回来。 再三检查,发现这个东西确实没有什么特殊之处,也就是龟壳上有些奇奇怪怪的纹路。 看不懂,也懒得看。 杨牧云将目光转移到冰船上——上百只海妖和鲛人。 这些家伙发动潮汐海浪可以水漫金山,如果在种花家施展开来,绝对是灾难的后果。 所以杨牧云果断出手灭了他们。 手摸在冰船上,杨牧云轻轻说一声“献祭”。 随即巨大的血色光茧浮现,整个大船都被覆盖,包括还要、鲛人和血色坚冰。 随即光茧化作漫天光粉飘摇洒下,一个气泡在原地缓缓吹起。 又是一个? 杨牧云很失望。 这怎么说也是上百个祭品同时献祭吧? 就算单个的质量不够,但集合起来的数量也差不多了吧? 算了算了,一个就一个吧。 杨牧云手掌伸入气泡,随即惊讶的睁大眼睛。 这次不是装备和物品了,而是法术,一个极其高深的法术。 陆地行舟。 这是一门极其高深的法术,或者说它不是一门法术,而是无数法术的集合。 有一种叫做水之庇护的法术,单体使用时是将水包裹在身周,水流围绕身体飞速转动,可以卸掉攻向自己的伤害。 举个例子,施法者身高七尺,但水之庇护形成的水球直径一丈。 这就相当于在身体表面缭绕一层护身罡气。 水毕竟是液体,比真气更加厚重,能阻挡更多的冲击。 尤其是水流朝着一个方向飞速旋转,可以产生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将许多攻击引偏、卸开。 除了防御,水之庇护另一个作用就是包裹着海洋生物到空中、陆地上。 只要水流源源不绝、生生不息,那么海洋生物就能无限期的滞留在海洋之外。 这个道理就像是人类背着氧气瓶进入深海一样。 将水之庇护扩大,就能从蛋壳状的水球巨大化,甚至具象化,成为战车、战船等事物。 比如海妖和鲛人使用的水船。 这样一座水船能将巨齿鳄的尸体运送过来,自然也能运送成千上万的海洋大军,对任何陆地生物都是强大的威胁。 而献祭冰船之后反馈的便是“水之庇护amp;陆上行舟”的技能(魔法、法术)。 单个人施展就是水之庇护,召唤水流保护自身,集体施法再经过协调统一就成了陆地行舟。 杨牧云瞬间掌握了这个能力,同时使用水之规则对其进行强化。 水之庇护衍生技能陆地行舟,将水幻化成舟船或者鱼鳖的形象,托载使用者在水域或者非水域环境快速移动。 有点御剑飞行的意味。 这两个能力的消耗都微乎其微,可以长时间赶路。 杨牧云体会了一下,觉得自己以后不需要买游艇了,也不需要坐船了,只需要一个技能就可以遨游七海。 想到这,杨牧云挥手唤起一团水流,将其幻化成一个冲浪板的造型,随即驱动着向前飞去。 水版御剑飞行。 不过飞行过程中水流形成的冲浪板飞速消减,在沿途拖拽出一条绚丽的彩虹色光尾。 好吧,还挺炫酷的,就凭这卖相,值了,就是有点费水。 如果在河流、湖泊、沼泽等地形使用,就无须担心水流的消耗,可以一直飞行。 但是杨牧云转念一想,海洋生物都会游泳,而且游泳更加快速,更加省力,谁会闲着蛋疼搞出这么一个技能。 就为了去空中和陆地兜兜风? 明显是吃饱撑的。 这玩意也就陆地生物拿来玩玩,等同多了一个游泳技能,不至于媳妇和老妈一起掉进河里不知所措。 驾驭着水流来到温泉旁边,并且顺着温泉形成的小溪一路向下游行去,杨牧云突然想到自己拥有的云雾规则。 之前收服盘丝大仙的时候从她手上拿到了两样规则,一个是空间规则——杨牧云到现在也没研究明白,另一样是云雾规则。 对于云雾规则的使用也就是拍电影时制作场景和道具。 但是施展陆地行舟的瞬间,杨牧云生出一个念头,云雾、水、冰都是同一事物的不同形态,其中是否有什么联系? 再说的直白点,是不是可以将陆地行舟变成筋斗云之类的飞行法术? 就算达不到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能有个百八十米也够用了,实在不行,十米八米也能接受。 于是杨牧云开始了悟道。 佛轮转动,道轮也跟着转动,龙虎虚影绽放出黑白两色光芒。 就像两台抽水机,信仰空间中的信仰之力快速消减。 陆地行舟技能被注入一道道玄之又玄的力量,随即开始异变。 不知过了多久,佛轮停止转动,但道轮还在不停地散发着黑白二色光芒,将一道道玄之又玄的力量融入陆地行舟。 又不知过了多久,道轮也停止转动。 而陆地行舟法术变得面目全非,成了杨牧云心目中的腾云驾雾。 杨牧云试验了一下,纵身一跃跳入空中,脚尖轻点,脚下瞬间绽放出一团云雾。 云雾不大,也就脸盆范围,并且一触即散,可就是这么一瞬间,给了杨牧云一个脚踏实地的感觉,令其能够在空中二次跳跃。 然后是三次跳跃、四次跳跃…… 只要云雾不绝,杨牧云就能向走楼梯一样不断向上攀爬,最终达到云端。 而到了云端,就再也不担心云雾消耗的问题了。 然后杨牧云展开双臂向下坠去,看着越来越近的地面,身下云雾弥漫,就像一张充气床垫展开,杨牧云下坠的速度瞬间减缓,短短几个眨眼的时间就变得平稳下来。 杨牧云控制着床垫大小的云雾在空中飞行,这速度也不算太快,也就是小电驴的感觉,都感觉不到迎面吹来的风。 不过杨牧云也明白,这个法术最大的作用并不是赶路,而是突破地形的限制。 战斗时的攻击方式和闪避手段更加诡异多变,而且在面对河流、悬崖、深谷时不那么被动。 这已经不是单纯的技能,而是一种保命手段。 “这次献祭真是值啊!” 而就在这时候,大石扯着大嗓门喊道:“酋长,海洋神族的使者又来了。” 【感谢一夜沧澜的打赏——8月1日】 第297章 这谁受得了啊(感谢裂雨影云打赏) 【感谢裂雨影云打赏起点币——7月14日】 海洋神族的使者又来了,而且是带着军队。 陆地行舟,十艘大大小小的水船组成舰队向种花家所在的河谷迅速推进。。 就像大浪拍击海岸,不过前浪并没有死在沙滩上,而是被一股力量约束着不断向前推进。 十几丈高的前浪、后浪不断向前推进,就像是坦克的履带,托载着密密麻麻吗的虾兵蟹将向前奔行。 陆地行舟所过之处,无数山林被碾压成齑粉,山林中的鸟兽慌忙逃窜,却还是逃不出陆地行舟的碾压范围,惨叫着粉身碎骨。 水船上,北海巡狩者昂扬挺立在船首,眼睛中散发着腾腾的杀气。 一个小小的野蛮人部落,看得起他们才给他们一只猎物,这群卑贱的家伙竟然不识抬举,杀了自己的使者,还口出狂言羞辱自己。 北海巡狩者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秽土,这个家伙狠狠羞辱了北海,不仅圈走了自己麾下的水域,还抢走了自己的未婚妻,令自己威名扫地,以至于小小野蛮人都敢在自己面前放肆。 可恶! 可恶啊! 一定要踏平野蛮人的部落,洗刷这份耻辱! 杨牧云看到来势汹汹的海洋神族,心中顿时一沉。 原本想左右逢源,两边渔利,却没想到玩脱了,丢仇恨了,海洋神族不盯着大沼泽干,反而往自己这边来了。 我不就杀了几个人嘛,沼泽那边可是夺妻之恨啊,这口气能说咽就咽吗? 看着十多艘水船组成的舰队,杨牧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美丽国纵横天下的航母战斗群。 刚才得到的“陆上行舟“法术中就有详细的概述。 其原理就是每个海洋生物都施展水之庇护,然后众多的水融为一体,在施法者的操纵下形成舟船。 这牵扯到成百上千甚至上万海洋生物的力量调动,不仅需要强大的法力,还需要全局掌控,以及精细的细节操作。 否则就会导致水船移动缓慢,甚至崩溃。 北海巡狩者之前派来上百个海妖和鲛人,除了运输巨齿鳄,还有一个用意就是炫耀武力,不战而屈人之兵。 却没想到被全部杀死,即便北海巡狩者家大业大,也狠狠地肉痛了一把。 海洋中不缺少生灵,每年都有数以亿万的海洋生物的诞生,但海洋缺少拥有智慧的生灵,尤其是拥有高级智慧的个体。 之前和大沼泽第一波较量中海洋一方折损将近十万的兵将,但是无所谓,转眼间又能补充十倍、百倍。 但能够控水操船的施法者死一个少一个,一下子折损上百个,少说也得十年功夫才能补充回来。 野蛮人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北海巡狩者的荣耀,也创伤了北海的实力。 船在距离种花家城墙十里处停下。 在十几丈的水船面前,种花家的城墙显得低矮无比,北海巡狩者可以居高临下的俯览着城墙。 杨牧云不喜欢对方高高在上的欠揍样,于是使用刚刚领悟的腾云驾雾,身下涌现出一团云雾,随即身体在云雾托载下向上攀升。 北海巡狩者看到这一幕,溜到嘴边的话又收了回去。 云雾! 该死,又是这个东西。 看到云雾规则的瞬间,北海巡狩者又惊又怒。 因为沼泽那位也拥有云雾规则,沼泽上方常年笼罩着浓厚如同铁幕的雾气,日照不化,风吹不散。 眼前这个野蛮人竟然也拥有云雾规则,难道他已经投靠秽土? 如此,更留不得他了。 想到此处,北海巡狩者挥舞手臂、拧动手腕,三叉戟呼呼带风的转了一圈,随即纵身一跃跳向空中。 杨牧云脚下一跺向上跃去,北海巡狩者一脚踩在云雾上,本以为能再次借力跳起,却没想到脚下一空。 还好北海巡狩者一个旋转令自己短暂滞空,然后第一时间召唤出水球托在脚下。 否则肯定要直挺挺的坠落下去,身体倒不会受伤,但脸面铁定丢得一干二净。 杨牧云虽然自负,但是面对这些老牌神族还是不敢掉以轻心,更不会有什么弑神夺宝的想法。 如果北海巡狩者那么好杀,秽土早就干掉了,还会等着自己? 也不是杨牧云怂,任谁被一支航母编队顶在家门口都会小心谨慎。 且不说十几艘水船上的虾兵蟹将,光是组成水船的巨量海水爆开都能产生水淹七军的效果。 即便种花家能扛得住水攻,河谷中种植的魔力果实,以及地下洞穴中的蘑菇庄园、史莱姆血肉工厂、骸骨坟场就全都泡汤了。 这不同于以往的小打小闹,而是真正的毁城灭地。 杨牧云心中暗骂:早知道就全力攻关龙虎山的护山大阵了。 此间事了,一定要催促王金龙的拍摄进度,赶紧把素材拿出来,自己后期出一个旷世杰作,尤其是水漫金山的剧情,一定要用心用心再用心,推演出法海的手段,就再也不怕水漫金山了。 深吸一口气,杨牧云说道:“北海巡狩者,你不应该将一个中立者推到对立面。” 说话间,杨牧云抬手做了个整理衣领的动作,“不经意间”露出了手上的指环。 与此同时,几十个龙战士拍打着翅膀升空,对着北海巡狩者的方向嘶吼咆哮。 看到杨牧云手上那一闪即逝的金色龙头,再看杨牧云身后众多龙族特征明显的眷属,北海巡狩者瞬间变了颜色。 如果是新出道的神明,看到这枚指环也不会有什么特殊感觉,甚至还会觉得挺精致,抢过来戴戴。 但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古神不同,他们见多识广,尤其是那些不能擅闯的禁地、不能招惹的大佬,古神成员都是从小学习,死记硬背的。 龙神,这可是无数古神都耳提面命的恐怖存在。 如果早知道这个野蛮人部落拥有龙神的眷顾,北海巡狩者打死也不会只送一个巨齿鳄的尸体,而且还妄想以这点“薄利”收买野蛮人,甚至还有炫耀武力逼迫野蛮人就范的想法。 难怪野蛮人会杀使者。 因为使者的档次太低了,根本就是羞辱龙神。 龙族会飞,但不属于天空神族,能下水,但不属于海洋神族,常年居住在大地上,却又不属于大地神族。 这就是龙族,爱去哪就去哪,而且去哪都能站住脚,闯出名声。 最重要的,龙族自成一族,所有成员都是龙神的后裔,不像其他神族那样,是杂七杂八的家族甚至种族报团取暖。 想到这里,北海巡狩者彻底放弃了报仇的念头,甚至担忧自己今天的行为会不会传入龙神耳中,给自己带来灾难。 “尊敬的野蛮人酋长,我无意与你为敌,相反,我是来送礼物的。” 说着,北海巡狩者将一滴水状的规则现了出来。 杨牧云心中一喜,狐假虎威竟然有用,龙神的面子真好使。 遥遥感知了一下,果真是苍蓝之峰旁边月光湖的规则,拥有了这个东西就等同成为月光湖的湖神。 可是北海巡狩者手掌一合,又将规则收了起来。 第298章 踏浪行 “两条大鱼争斗,却有一只小虾米躲在一边观战,还在祈求两只大鱼同归于尽。你说可笑吗,野蛮人酋长?” 听到这话,杨牧云哈哈一笑,“没有这只小虾米,两条大鱼难道就可以罢战言和了吗?还是说,两只大鱼一起先灭了小虾米,再继续战斗?” 北海巡狩者摇了摇头,“不,我觉得可以邀请小虾米一起战斗,如果能杀掉另一条大鱼,两人都有极大的好处。” 杨牧云谢绝了对方的邀请,“一个月光湖的规则,只能让我保持中立,还不足以打动我加入战斗。” 北海巡狩者再次看了看掌心中的规则。 陆地上的河流、湖泊属于水域,一向是海洋神族和陆地神族争夺的焦点。之前大地母神在的时候都是陆地神族掌控,但之后大地母神沉睡,这些就成了海洋神族的领地,而月光湖恰好就在自己手中。 河流的话还有点用,但湖泊就是纯粹的飞地了,海洋神族无法有效管辖,也不能合理利用,通常都是赏赐给当地的土着,让他们替自己管理。 如果野蛮人效忠……哦不,哪怕只是与海洋神族保持友善,也可以赏赐给他。 “野蛮人,今天不谈别的事,我和你打个赌如何?就拿这个东西当赌注。你赢了,它归你。我赢了,你就帮我做一件事。” 杨牧云心中暗暗琢磨了一下,“如果事情太难,我会拒绝的。” 北海巡狩者笑了笑,挥手将一艘中等型号的水船向前推进数里。 “这艘船上是我的得力大将银鳞菲力,你派遣一名手下出战,让他们一战定胜负。” 北海巡狩者感觉到这个野蛮人身上散发着古怪的气息,忍不住怀疑起野蛮人的实力。 如果真的获得了龙神的眷顾,实力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吧? 但是碍于龙神的面子,北海巡狩者不敢对杨牧云出手。 于是生出试探的念头。 强大的神明,麾下从神和眷属的实力都不会弱到哪里,一场战斗可以反映出很多信息。 水船瞬间炸开,从船舶造型化作一个花朵状的高台,银鳞菲力从水中跃出,在空中翻了一个筋斗,然后身姿潇洒的落了下来。 却是一个鱼头人。 几乎有一丈高,头大肚圆尾巴尖,浑身生长着银色的鳞片,在阳光照着下泛着绚丽的光芒。 杨牧云看了一会儿就觉得炫目,视网膜上仿佛被烙印下一个残影,但菲力的真身已经移动到其他位置。 这家伙的鳞片有古怪,可以干扰视线。 杨牧云倒不怕菲力,可问题北海巡狩者点明了这是属下的战斗,杨牧云只能派其他人出战。 数来数去也就大石最合适了,而且大石刚刚获得新装备,正缺个练手的机会。 “对方拥有迷惑视线、混淆感知的能力,小心一点。” 大石兴奋的笑了,“酋长放心,俺才不怕他!” 水流不断从下向上涌动,形成一个花朵般的高台,但是这个高台十分巨大,距离地面将近十丈,如果没点手段连上都上不去。 于是杨牧云拍了拍大石的头顶,将自己刚刚领悟出来的腾云驾雾灌输过去。 大石施展腾云驾雾的时候发现水汽不好控制,灵机一动在其中融入寒冰规则,将云雾冻结成冰雾,如此一来消耗大大降低,效果大幅增强。 而且在寒冰规则下操纵冰雾更加简单方便。 然后,大石就这样登天梯似的来到了擂台上,脚掌刚踏上水面,寒冰之力便蔓延扩散,水面迅速蒙上一层坚冰。 菲力原本半浮在水面上,看到寒冰侵袭立刻弹跳起来,一个后空翻拉开距离,身体摆脱重力束缚一样悬停在冰面上。 杨牧云仔细看去,发现菲力脚底、大腿、胸腹和双臂都点缀着密密麻麻的水珠,正是这些水珠托载着菲力,令其悬停着不落下。 很显然,菲力也有规则,正是水之规则抗衡寒冰规则,令大石的力量无法侵袭到身边,否则这些水滴早就冻结成冰了。 北海巡狩者笑着坐回自己的王座,手中三叉戟一顿,“好了,开始吧!” 脸上带着笑,可是北海巡狩者眼底浮现出一抹深思。 这个云雾变化的方法,有点眼熟啊,跟海洋神族的踏浪行很相似,但是又比踏浪行更加高级。 北海巡狩者眼界很高,寻常海洋神族成员就是把踏浪行练得再纯熟也不会引起他的注意。 但野蛮人施展这个方法不同。 雾气很轻,一滴水就能变化成一团庞大的雾气,同样的施法条件下,雾气的消耗比水小了十倍百倍,却更加轻盈,速度更快。 踏浪行已经是海洋神族琢磨了十几万年,改良了一代又一代版本的魔法、神术,已经几近完美,不可能再有什么重大的提升和变化。 但是野蛮人做到了。 更令北海巡狩者难以置信的是,那个大块头野蛮人明显是临阵磨枪,刚刚学会云雾版的踏浪行,可是转眼就将其改成寒冰版。 难道陆地上的生物都这么厉害了吗?连野蛮人这种傻大憨粗的家伙都精通魔法了。 大石掏出寒冰大棒,大踏步的走向银鳞菲力。 菲力也掏出自己的武器,两柄鱼刺磨制的弯刀——狭长、锋锐,而且刀身晃动时隐隐能看见密密麻麻的纹路。 这是魔兽骨骼上天生的魔法纹路,魔法纹路越复杂,骨骼也就越坚硬,甚至会拥有特殊的功效。 暂时还不知道这两把骨刀有什么效果,所以大石谨慎的放慢了脚步,并且一点点压低身形。 菲力率先发动攻击,身体在空中一个凌空旋转,两把刀在身体外侧旋转一周,随即重重斩在擂台上。 两道凌厉的能量顺着刀刃迸发出来,一左一右仿佛两道水柱攻向大石,所过之处寒冰之力侵袭下结出的厚冰全都被摧残殆尽。 与此同时,菲力的身体贴着水面极速旋转,两把刀迸发出来的能量也跟着旋转起来,一副二龙戏珠的画面,而大石就是那个珠。 大石全神戒备,等待攻击临身。 可是这时候,两道能量猛然撞在一起,大石周边区域瞬间发生猛烈的爆炸。 大浪翻滚,碎冰摩擦,无数水滴和冰屑冲上天空,随即哗啦啦的泼洒下来。 阳光在水滴和冰晶的散射下发出迷蒙的七彩光芒,而在这绚丽的光芒中,菲力诡异的消失不见。 【十分感谢你可爱的die打赏——8月1日】 第299章 吹牛皮谁不会 银鳞菲力冷笑一声,对付野蛮人这种傻大个实在是手到擒来,只用靠过去,然后双刀一划,一刀枭首、一刀开膛。 如果动作快的话,甚至能来得及摘掉野蛮人的心脏。 唔……走兽的心脏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吃到的,尤其是新鲜的,里面还充斥着滚烫血液的心脏,更是难得一遇。 这种机会一定要好好把握。 在无数细雨流光中,银鳞菲力的身影扭动着出现在大石身后。 左手的刀子已经搭在了大石后颈上,无需用力,只要找好角度,身体旋转的力道会拖动刀刃将这颗脑袋切下,而下一瞬,自己就转到他的正面,右手刀一个下切。 可是这时候,大石一跺脚,身后猛然刺出三根尖锐的冰矛,分别取向菲力头颅、胸膛和下阴。 菲力大惊,自己的行迹竟然被识破了。 连忙摇头摆尾一个鲤鱼打挺,菲力悬在空中的身形瞬间向上蹿起一段距离,然后挥刀斩向冰矛将其击碎。 大石转过身的时候,只看到漫天冰屑,哪里还有银鳞菲力的身影。 可是当银鳞菲力再次偷袭的时候,大石又提前未卜先知,几根冰枪提前封在必经之路上,并且这次大石身子一转挥棒打去,差点就要敲在银鳞菲力脑门上。 银鳞菲力放弃了偷袭,而是改为强攻,在隐去身形的同时悄悄潜入水中。 大石虽然冰冻了水面,但冰层很薄,而且之前的战斗中将这层薄冰破坏得七零八落,银鳞菲力潜入水中后找准角度,仿佛离弦之箭猛地射了上去。 大石感觉到冰下的异动立刻警惕起来,随即猛力一棒子砸下。 银鳞菲力双刀与大棒狠狠碰撞,碎冰和浪花高高溅起,环形的冲击波瞬间覆盖整个擂台。 观战的北海巡狩者笑了笑,“你这个勇士实力不错,掌握的力量也有些克制菲力,但是很可惜,战斗经验匮乏,战斗技巧也很生涩,不是菲力的对手。我劝你还是认输了吧,免得折损一个精锐的手下。” 杨牧云笑了笑,“现在说这些有点早了吧?” 北海巡狩者摇了摇头,“实话告诉你,菲力到现在连十分之一的力量都没用,他只是在玩耍。” 不仅仅是玩耍,还是试探野蛮人的实力和底牌,想要看看野蛮人究竟有多少底蕴。 杨牧云心中暗道:装比吗?谁不会啊。 “我也实话告诉你,大石可是号称六边形战士,部落の绝凶虎,他现在还在打瞌睡呢,等他睡醒了,你喊认输的机会都没有。” 北海巡狩者保持微笑,心中却琢磨着:什么叫六边形战士?什么是绝凶虎?那个看似强壮的野蛮人真的在睡觉吗? 好吧,带着虎头帽,脸都被遮住了,看不出来。 杨牧云向大石说道:“别玩了,弄死他!” 之前只是说打赌,没有说点到即止还是分出生死,所以杨牧云也不知道该不该手下留情。 第一次跟古老的神族打交道,不能显得咱们土老帽一样啥都不知道是不是? 但是北海巡狩者刚才的话已经说明,这是既分胜负、也分生死的战斗。 银鳞菲力身上银光闪烁,剽悍的身形周围笼罩着氤氲的七彩光芒,光芒向四周弥漫,融入空气中,注入水下,很快,擂台就变得七彩缤纷。 菲力身上也浮现出七彩光芒,在这缤纷的环境里就像隐身了一样,转眼间消失不见。 两道刀光砍出,大石立刻挥舞大棒砸了过去,菲力一刀封架,另一把刀向下一沉撩向大石下阴。 大石提膝上顶,皮肤表面瞬间罩上一层玄冰,同时一根冰矛与地面呈45度角,斜插着刺向菲力裆部。 一击无果,菲力借着碰撞的力道向后飘了一步,随即身形一晃,大石身周出现了四个菲力的身影,然后是八个。 大石吼了一声,“大威天龙!” 随即,体型猛然膨胀,一股强横的气息以大石为中心向四面八方冲击出去。 环形气劲中夹杂着浓郁的寒冰之力,银鳞菲力制造出的分身瞬间被粉碎。 可是没关系,银鳞菲力再次召唤出一圈分身,从四面八方围住大石。 大石迅速找到了本体,盯着它疯狂攻击,却没想到其他分身也都是实体,刀子砍在大石身上,赤鳞虎皮甲瞬间爆发出火焰回敬分身。 嗤! 遭到火焰冲击的分身一阵蠕动,化作一团水回到擂台中。 大石立刻原地旋转,一记猛力的挥扫。 其他几个分身先是被寒冰侵袭化作冰雕,随即被大棒敲在脑袋上,碎到不能再碎。 可是接下来,整个擂台都开始晃荡。 惊涛骇浪之下,大石制造的冰层咔嚓擦碎裂,然后挤压摩擦,被波浪卷动着互相碰撞,然后彻底粉碎。 随即,擂台上咕嘟咕嘟冒泡,每一个水泡中都浮现出一个银鳞菲力来,转眼间密密麻麻全是菲力。 菲力笑着说道:“野蛮人,你能找到我吗?” 声音忽远忽近、若有若无,根本无法借此定位菲力的所在。 大石冷笑,“大威天龙!金刚法眼!妖孽,我一眼就看出你不是人!” 可是这一次,大石的金刚法眼失效了。 大石双眼金光凝聚,可是眼前的分身全都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区别。 每一个菲力都是真的,根本看不出任何破绽。 一个菲力冲来,大石一棒子砸下去,却空空如也,大棒轰的砸在水面上,蔚蓝的水面瞬间化作白色,只是一眨眼就将方圆数百步的水面冰结。 然而这时候,又是几个菲力杀了过来。 大石再次挥舞棒子迎战,却还是被戏耍一通。 假的! 还是假的! 一连十几个菲力都是假的。 而这时候,银鳞菲力哈哈大笑,十几个甚至几十个菲力同时从四面八方攻了上来。 全都是舍命相搏的全力一击,真真假假难以分辨,就连金刚法眼都识别不了。 大石只能被动的挥舞大棒,秉着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的谨慎,将所有来袭的菲力尽数打死、敲碎。 北海巡狩者哈哈大笑,“你的手下正在那里白费力气,用不了多久,他就会耗尽力量,被菲力割下首级。” 杨牧云面不改色,可心中不由自主的担心起来。 这个银鳞菲力和盘丝大仙有点像,都是玩真真假假的,而且银鳞菲力这一招更具迷惑性。 别说大威天龙的金刚法眼了,自己施展光影规则都看不出真假,大石身临其境,根本没有仔细打量的余地。 杨牧云不愿大石出现意外,于是打算举手认输。 然而这时候,大石再次吼了一声:“大威天龙!冰封!” 说完,大石将手中大棒插入冰面,随即寒冰规则不要钱似的疯狂喷射,十几丈高数百丈直径的擂台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冰封起来。 分身都是水形成,寒风吹拂下全都原地凝固。 剩下的那个就是菲力。 “大威天龙!神行术!” 大石身形一晃出现在菲力身边,随即一棍子咋了出去。 这一击出乎意料,银鳞菲力怎么也没想到敌人会瞬间出现在自己身侧,于是结结实实的挨了一棒子。 大石狞笑,自己棒下从来不留活口。 可是这次意外了。 银鳞菲力身上的银鳞柔韧绵软,毫不受力,一棒子打下去就像打在空气上。 而且银鳞像抹了油一样,滑不留手,大棒哧溜一声滑了出去,连带着大石的身体也失去了平衡。 而这时,菲力阴阴一笑,弯刀在手中转了一圈,从正握变成倒持,随即像螳螂臂一样猛然扎向大石两肾。 【感谢艳昆的打赏,8月4日】 第300章 你有点辣眼睛(为血皇打赏加更) 【感谢血皇!打赏2000起点币——7月17日】 高手过招,一线之差就能决定生死。 如果银鳞菲力没有这层怪异的鳞甲,大石刚才那一棒子铁定敲碎他的脑袋。 很多时候,一个能力,或者一件物品,就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尤其是实力都不算很强的新神,技能和装备起到决定性作用。 菲力已经仔细观察过自己的对手了。 头上有虎头盔,身上有虎皮背心,这两个地方防御力十分强,尤其是虎皮背心,受到攻击时还会发出火焰回敬。 但是,虎皮背心下边边缘是一道空隙,能够看到皮肉,一刀下去绝对能捅成对穿。 银鳞菲力抬头看了一眼,他希望在对手脸上看到惊恐、慌张,甚至绝望。 然而,没有! 全都没有! 他看到的只是一双金色的眸子,里面没有半点感情色彩。 大石手腕一转将大棒甩入空中,随即在腰间一抹,鳄鱼皮带嗖的抽了出来,随即手腕一震甩在银鳞菲力脸上。 啪! 清脆的爆响惊呆了所有人。 近在咫尺,几乎是脸贴脸,银鳞菲力想躲都躲不了,被这一皮带狠狠抽在脸上。 能抗住大棒猛砸的鳞片在皮带抽击之下毫无作用,火辣辣的痛楚从脸颊渗入到牙髓,又顺着下颚骨和上颚骨传到脑海中,差点把菲力疼晕过去。 银鳞菲力口中呱呱叫了两声,尖锐而又急促,弯刀寒芒迸现,速度陡然增快,继续扎向大石的双肾。 “大威天龙!护体!” 仿佛有一口铜钟在大石腹中敲响。 嗡鸣声中,一道如若实质的金色佛光从四万八千个毛孔中散发出来,大石白皙的皮肤瞬间被镀上一层金色,随即佛光凝聚在体表三尺之处,按照大石的身体比例塑造出一个金身法相。 也不完全是金身,因为这光芒中夹杂着一道道雪白的纹路,形成古朴的雪花状纹路。 银鳞菲力双刀刺在金身法相上,却悄无声息。 没有声音、没有火花,甚至都没有碰撞的触感。 而这时候,大石回手一甩,皮带再次抽在银鳞菲力脸上,将其另外一个脸颊也抽得皮开肉绽。 银鳞菲力想躲,可是双刀既插不进去也拔不出来,敌人体外的光芒上还出现两个缓缓转动的雪花,而刀尖所抵的位置正是雪花的中心。 刀被冻结了,牢牢地粘附在雪花上,而且白色的霜花顺着刀尖一路蔓延,眼看就要沾到手指,银鳞菲力连忙撒手。 一个灵活的后空翻拉开距离,银鳞菲力单膝跪地,双手撑在冰面上,鲜血淋漓的双颊处不断张合,扑哧扑哧的喷着水雾。 在水雾的滋润下,银鳞菲力脸上的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转眼间就恢复如初。 看到银鳞菲力被缴械,杨牧云哈哈大笑,“看样子是我的人更强一分,还要继续比下去吗?” 北海巡狩者没有任何表情,只是淡淡说道:“不到最后,胜负还不一定呢。咱们这样的神明都有着漫长岁月的生命,如果不能耐下心来,很容易在时光的折磨下彻底疯掉。” 杨牧云深吸一口气,继续观战,同时也是仔细观察大石身上的护体佛光。 这个能力兼具了佛光的防御和寒冰规则的冰冻,就和菲力的银鳞一样,都是出其不意的底牌,刚一亮出就取得了压倒性的优势,甚至差点杀死菲力。 “野蛮人,你的手段到此为止了吧,但我的手段才刚刚开始。” 说着,银鳞菲力闭着眼睛抬起头,双手向两侧摊开,然后同时向上高举。 随着银鳞菲力的动作,身后海**涌着上升,形成一面百丈宽、三十丈高的巨浪之墙。 巨浪层层叠叠一共九层,每一层巨浪上都涌现出密密麻麻的菲力。 第一道巨浪拍下,浪花中的菲力纵身跃向大石,就像是捕鲸船射出的长枪。 接触到大石身上的护体佛光,分身瞬间冻成冰雕,但强大的动能狠狠轰击在大石身上。 雨点一样的菲力“舍身一击”,大石身上的光芒开始出现晃动,第二道巨浪拍击下来时,护体金光晃动的幅度越来越大,出现光芒厚薄不一的情况,第三道巨浪拍下时,护体金光上出现一道道纹路。 不是雪花的纹路,而是蛛网的纹路。 护体金光被菲力用最简单也最粗暴的方式硬生生磨破了! 堆积满地的冰块压碎了水面的浮冰,哗啦啦的坚冰落入水中,然后又猛地浮起,彼此碰撞产生震耳欲聋的轰鸣声。 而这时候,第四道巨浪拍下,密密麻麻的菲力从四面八方攻向大石。 虽然没了武器,但菲力还有尖牙,大张着嘴巴狠狠咬向大石周身各处。 大石一动不动,甚至都没有开启金刚法眼。 只见其缓缓盘坐下去,甚至还闭上了眼睛。 北海巡狩者不禁哈哈大笑,“野蛮人酋长,看样子你的人放弃了。” 杨牧云没有说话,也没必要说话,因为很快就会见真章。 第四道巨浪拍下,密密麻麻的菲力攻了上来。 这些家伙全都是水做的,没有任何威胁,大石动都没有动一下,任凭他们长着大嘴咬在自己身上,不疼,但是有点痒。 第五道巨浪拍下,隐隐间有种毁天灭地的气势,大石身下端坐的浮冰都上上下下摇晃起来。 这次大石动了,冻气勃发,所有的菲力都被冻成冰雕,摇晃不定的浮冰也迅速扩大,化成一座冰山。 而这时候,第六道巨浪拍下,数百个菲力同时攻了上来,刚刚制作出来的冰山承受不起巨浪的碾压,瞬间崩裂、粉碎。 大石依旧一动不动,坐在一块门板大小的浮冰上,然后被浪头高高抛起,送入菲力的分身群中。 密密麻麻的分身就像食人鱼一样,疯狂攻击落在自己身边的猎物,这其中就有菲力的真身。 而这时候,大石动了。 动作熟练的插入鳄鱼体内,鳄鱼尾巴立刻绕着大石的上臂紧紧缠绕,同时鳄鱼的身体也急速收缩、紧箍,与大石的胳膊合为一体。 大石按着身下的冰面拨转了一下,身子瞬间向左转动90度,随即抬手迎向面前的菲力。 看到这一幕,菲力狞笑着张大嘴巴,满是尖牙利齿的大嘴几乎张成了180度,可以毫不费力的将大石一口吞下。 然而,大石也笑了。 手中巨齿鳄也张大嘴巴,头颅见风即长,从碗口大小变成水缸大小,而且还在迅速变大,那张开的巨口隐隐中有种吞食天地的架势。 咔嚓! 菲力的嘴巴猛然合住。 之前嘴巴张到180度,菲力视线受阻根本没看到眼前发生的事情。 现在虽然看到了,但眼前漆黑一片,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时候,又是一声“咔嚓”,伴随的还有剧烈的疼痛。 菲力前半截身子被鳄鱼吞下,仅有一截鱼尾露在外面。 鳄鱼嘴一点点收紧,任凭菲力全身银鳞滑不留手,可是在巨齿鳄尖锐的利齿下毫无用武之地。 扑哧扑哧…… 菲力剧烈挣扎,并且召唤水流护住自身,顺便顶开鳄鱼嘴的咬合。 然而大石紧紧握拳,鳄鱼嘴将菲力死死咬住,半点也不松开。 牙齿挤压入肉,这次菲力想滑都滑不走了。 见状,菲力停止了挣扎,问道:“你是怎么分辨出来的?” 大石回答道:“你是热的,水是凉的,冻气笼罩方圆数百步,你踏入的一瞬间俺就感觉到了。” 银鳞菲力喃喃自语:“原来是这样,所以你闭上眼睛就是为了集中感知吗?” 大石摇头,“不,不是……” “那是什么?” “你身上又腥又臭,俺被你熏得睁不开眼的。” 银鳞菲力瞬间呆滞,可是这时候鳄鱼嘴咔嚓合拢,半截鱼尾吧嗒掉在冰面上,弹跳了几下,然后归于死寂。 杨牧云笑着看向对面,“看样子是我赢了?” 第301章 向先祖起誓 杨牧云赢了! 毫无悬念的胜利了,因为银鳞菲力已经被彻底吞吃,在大石的巨力紧握下粉身碎骨,血肉成泥。 随即,杨牧云全神戒备的看着北海巡狩者,唯恐对方恼羞成怒,翻脸不认人。 然而,没有。 北海巡狩者脸上的表情十分淡定,非但没有任何恼怒,反而还一直带着笑。 北海巡狩者心中长舒一口气:还好没有莽撞的打上去,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龙头指环,那是龙神的象征,能够持有这种物品的无一不是龙神眷顾的生灵。 比如某个巨龙和人类结合诞下的龙血后裔,又比如某个龙神的圣徒,为龙神在人类社会做事,都会有龙神给与的身份认可。 谁敢动了这些人,就等于挑衅龙神的威严。 而龙神又是所有顶级神明中最暴戾豪横的,做事全凭喜怒,不由善恶。 看到大石施展“大威天龙”后,北海巡狩者彻底明白,眼前这些野蛮人不但得到了龙神的眷顾,而且还无比器重,从龙神那里得到了很多恩赐。 “大威天龙……这就是野蛮人在歌颂龙神吧……龙神竟然赐给信徒这么强大的神术……原来龙神还有一个‘大威天’的称号,这是要和天空神族叫板吗?” 这个大威天龙确实了得,野蛮人光靠这个神术就能和银鳞菲力打成平手,更是击杀了菲力,如果是菲力学习到这个神术呢?如果是巨鲨武士、巨鲸武士学习了,又该如何强大? 北海巡狩者只知道一点,无论巨鲨武士还是巨鲸武士,都不可能有机会学习到这个神术。 海洋神族和龙族的关系还没好到穿一条裤子。 “野蛮人酋长,你赢了!这枚规则就是你的了。” 说完,北海巡狩者将赌注送到杨牧云面前。 “野蛮人酋长,希望你能信守承诺,保持中立。不插手这次的战斗。” 杨牧云举起手,“向先祖起誓,我们部落恪守中立,绝不参与这场战斗。” 向祖先起誓? 竟然不是向龙神起誓? 难道…… 北海巡狩者看向杨牧云的目光又增加了一分尊重。 野蛮人部落已经证明了实力和靠山,如果加入战斗,必定会成为左右战局,甚至决定胜负的力量。 在无法争取野蛮人与自己并肩作战的前提下,让野蛮人保持中立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虽然付出了一个月光湖的规则,但北海巡狩者非但没有感觉吃亏,反而有种赚便宜的庆幸。 月光湖是飞地,海洋神族无法有效的掌控,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给野蛮人,两族也算是有些“交情”了。 这个“交情”非常值! 拿到月光湖的规则,杨牧云心中大喜。 这可不是普通的规则,而是拥有领地、神职、神名的规则。 杨牧云虽然有一大把规则,但真正具有神职和神名的也就两个——寒冰规则、铸造规则。 前者是苍蓝之峰守望者,后者是铸造之神。 铸造之神的名头更大,职权范围更广,但一穷二白啥都得从零开始,跟网上注册个淘宝店没区别。 而苍蓝之峰守望者有一大片领地,虽然职权范围不多,名头也不大,但是家里有地,地里有矿。 现在,杨牧云又得到一块地,而且还是紧挨着苍蓝之峰范围的。 山水相连,依山傍水。 “多谢巡狩者大人厚赠。” 北海巡狩者目光又落在大石身上,尤其是大石左手上的鳄鱼造型。 这东西……有点眼熟啊…… 气息也很熟悉。 北海巡狩者立刻醒悟过来,这不就是之前自己送给野蛮人的巨齿鳄吗? 可是,巨齿鳄体型庞大,根本无法运输,派遣上百个海妖和鲛人施展陆地行舟才将其运送到野蛮人的部落。 这才多久? 满打满算也就半天时间吧,直接缩水上千倍,变成这么一丢丢? 然而,能够轻易击杀银鳞菲力的,岂能是寻常物品? 北海巡狩者第一时间想到野蛮人的靠山。 龙族喜欢黄金,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龙神为了得到更多更多的黄金,就琢磨出一个神术,可以将一些非黄金的事物融合起来,通过稀奇古怪的手段炼制成黄金。 没错,这就是炼金术,最古老、最原始的炼金术。 也就是说,龙神出手为野蛮人将庞大的巨齿鳄炼制成了这么一个小丢丢的东西。 这真是…… 宠溺啊! 同时北海巡狩者也意识到一个可能——昨天自己的使者在送礼物时,龙神或许就在注视着野蛮人的部落,自己的“薄礼”触怒了龙神,所以野蛮人才悍然出手斩杀了使团。 嗯,一定是这样。 这么一琢磨,所有的疑惑都解开了,前因后果也都对应上了。 北海巡狩者心虚的抬起头,看着天上风云变幻的云朵,总觉得其中有一朵看上去像龙族的模样。 龙神……此时说不定也在注视着野蛮人部落…… 再看自己这十多艘水船,北海巡狩者浑身一激灵。 “战事告急!如果没有别的事情,我就先回去了。” 说完,巡狩者不等杨牧云回答便下令:“船尾变船首,返航。” 杨牧云愣了一下,北海巡狩者折损了一个手下,又丢了规则,非但不生气怎么还笑呵呵的。 而且,北海巡狩者着急忙慌的要走,这和之前劝导他人“耐心”截然不同。 怎么回事? 该不是真的打起来了吧? 于是杨牧云拿起对讲机向蛙人询问了一下,对面回答说一切正常,海洋一方和沼泽一方都在屯兵,并没有打起来的迹象。 “怪事!” 既然想不明白就不想了。 杨牧云向擂台上的大石喊道:“下来了,还坐在上面干什么。” 大石立刻捡起那两把弯刀,以及半截鱼尾,驾驭着冰雾跳下来。 “酋长,有收获。” 大石张开手掌,巨齿鳄的嘴巴随即打开,没有想象中血肉模糊的场景,而是两个小小的光球。 杨牧云心中一紧,这巨齿鳄竟然是有生命的活物。 之前它吞食蚁力护腕杨牧云并没有当回事,可是这次巨齿鳄吞食银鳞菲力杨牧云就知道,这东西并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 仔细打量,鳄鱼脊背上出现了亮银色的斑点。 斑点还在不断增多、增大,就像是密密麻麻的银色鳞片。 杨牧云暗道:这个鳄鱼竟然吞噬了菲力的天赋,看样子它和仙剑一样,都是可成长装备。 大石掏出两个光团,然后把剩余的鱼尾巴也丢入鳄鱼口中。 杨牧云清晰听到了“卡兹卡兹”的咀嚼声,就像是牙齿将骨骼碾压粉碎,并且狠狠咀嚼的摩擦声。 再看那两个光团,其中一个是水之规则,最基础的元素规则,比起月光湖那份规则差了十万八千里。 但是看到另一个光团杨牧云心中狂喜。 【十分感谢千万年书虫的打赏——8月7日】 第302章 你真是个大聪明 光影规则! 杨牧云的光影规则是制作照相机获得的,功能也更倾向于图像分辨,而银鳞菲力的光影规则更倾向于模拟、伪装等。 至于功效,之前已经表现的十分明显了。 银鳞菲力掀起惊涛骇浪,幻化无数分身,每一个真假难辨,杨牧云使用光影规则都无法看破,大石最后还是靠细节取胜。 杨牧云悄声问道:“你真的是靠冷热和气味找出真身的?” 大石憨厚一笑,可是眼睛里闪烁着与面相不相符的狡猾之色。 只见其凑到杨牧云耳边,竖起手掌虚掩着说道:“酋长,菲力的分身幻化得很真实,俺根本分辨不出。” “那你?” 大石晃了晃左手的鳄鱼,“这东西有一个能力,嗜血追踪,只要品尝过敌人的血液,无论敌人逃到哪里都能感知到。” 杨牧云心中暗道:这不是开挂吗? 仔细回想,大石唯一接触到银鳞菲力就是拿鳄鱼当皮带抽在菲力脸上的那两下。 “如果你没有抽到他,或者抽到了但是没见血,会怎么样?” 大石立刻挠了挠头,“那俺就使用寒冰规则制造一座冰山,俺不打他,他也别想打俺,不分胜负啊。” 杨牧云心中一震惊讶。 大石开窍了。 还有了战忽局的天赋。 与此同时,返程途中的北海巡狩者抬起胳膊闻了闻自己腋下,又从脑后抓起一把头发嗅了嗅,甚至还在大腿根挠了挠再仔细品味。 “那个野蛮人说辣眼睛。看他憨厚的样子不像在说谎,菲力身上真的很腥很臭吗?” 北海巡狩者整天和菲力在一起,从来没觉得有什么异味。 都说某种味道闻得时间久了就感觉不出来了,如果菲力身上又腥又臭还辣眼睛,那自己身上岂不是也…… 身旁的近侍回答道:“伟大的主人,您身上散发着大海的味道,那是力量的象征,是无上的荣光。” 北海巡狩者抬起一脚将这个家伙踹下船。 “大海的味道……” 如果以往,这个词肯定是正面的、积极地,可是现在,这个词变得无法直视。 大海的味道,那不就是又腥又臭吗? 如果是平常时候,北海巡狩者根本不会在意一个陆上生物的看法。 但是今天,他被菲力的死刺激到了。 虽然对手很强,但以菲力的实力就算不能取胜也不至于落败身亡,而且是这种儿戏般的死法。 身上太腥太臭,被人闻到了,进而破了分身术。 这是什么荒唐可笑的理由,如果事情传出去,大地神族、天空神族还不笑掉大牙。 该死! 北海巡狩者招招手唤来另一个近侍,“如果身上又腥又臭,怎么办?” “主人,洗澡就行了。” “嗯……以后记得提醒我,出门前洗三遍澡……” 话音刚落,北海巡狩者愣住了。 我们海洋神族,每天就在水里生活,洗什么澡? 一群混账,没有一个脑子灵活的,该死,真是该死! 北海巡狩者莫名其妙的想念起那个博学而又睿智的海龟人,活了好几万年,几乎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本时代发生的大事小事海龟人几乎都知道的一清二楚,无论问他什么问题都能说得头头是道,给出满意的答案。 可惜,这个海龟人说话不注意方式,惹恼了龙神,惨遭杀身之祸啊。 哎,上哪再找一个忠诚而又好用的海龟人呢? 想着海龟人的好处,再看身边这些蠢货,北海巡狩者气愤的骂道:“一群废物,光长个子不长脑子,比野蛮人还蠢!” 手下们都感觉受到莫大的羞辱,却又无力反驳,然后都偷偷地在身上挠摸一把,仔细品味。 “都给我好好想,有什么办法可以祛除腥臭。谁想出来了,就可以接任北海总管一职。” 北海总管,等同北海巡狩者的大管家,打理着北海范围内大小事务。 海龟人虽然实力不高,但地位高的吓人,北海巡狩者没有娶妻生子之前几乎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这个位置,谁不想要呢。 于是,一群手下绞尽脑汁琢磨起来,到底有什么办法可以祛除身上的腥臭? 一群人在抓耳挠鳃思考的时候并没有察觉,自己已经默认了“海族成员身上又腥又臭”这个说法。 终于,一个鱼头人从甲板下面冒出头,小声说道:“伟大的王,我想到了一个办法。” “说!说得好了有赏!” 鱼头人立刻回答道:“伟大的王,人类世界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用铁锅烧水,然后在里面放葱姜香料,咱们进去泡个热水澡就能把身上的腥臭去掉了。” 北海巡狩者立刻拍手说道:“好!说得好!我北海还是有博学的智者啊!嗯,以后你就是总管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鱼头人立刻跪地感谢,“小鱼名叫大聪明,因为小鱼打小就聪明。对了,小鱼家中还有一个人类编写的《除臭去腥100招》,回去之后小鱼立刻献给大王。” “好!我北海就应该多一点像大聪明这样的。都听好了,以后要认真去腥除臭!” 我们北海一族世代尊贵,决不能变得又腥又臭! 其他水族听到这话全都浑身凉飕飕的。 不妙! 危! 另一边圆老板也感觉命不久矣。 因为主子又给他安排了一个送命的活——出使野蛮人部落。 就因为这事,上次差点丢了性命,这次还来…… 圆老板欲哭无泪。 自己在地穴里窝了一百多年了,什么大风大浪都躲过去了,却没想到这两天伸着脖子主动往刀口上送。 上次野蛮人念着过去的交情,没有为难自己,这次就不一定了。 “遵命,伟大的主人,我这就去。” 圆老板叹了口气,然后默默地把身子蜷缩成球,无论是生是死,自己都要忠实完成主人交代的任务,哪怕死,死外面,也不能再回来。 可是还没走两步就听身后幽深不见底的洞穴中传来一道光芒,随即便听到主人略显愤怒的哼声。 “愚蠢的东西,这样空着手过去,是想像那些咸鱼一样寻死吗?” 圆老板愣了一下,随即惊喜的转过身来,“主人息怒,主人息怒。” 洞穴中的声音说道:“这是苍蓝之峰旁边一个大裂谷的控制权,他一定会满意的!” 大裂谷? 想到那个地方,圆老板心中一颤,这真是大手笔啊,主人竟然舍得。 似乎感受到圆老板的心思,那声音说道:“那个野蛮人部落世世代代居住在沼泽旁边,只可惜我没时间一直盯着沼泽,不知道那个部落发生了什么。能让北海那个蠢货如此恭敬,野蛮人部落肯定有点后台,我们还是谨慎一些的好。” 顿了顿,那声音又说道:“而且,那个野蛮人酋长曾两次祭祀我,还往沼泽中投放了大量祭品,我给他一些回赠也是理所当然。” “好了,赶紧去吧!” 【十分感谢你可爱的die的打赏——8月8日】 第303章 名字越长越好 拿到北海巡狩者和秽土送的两个规则,杨牧云手中现有的神职达到了三个。 什么守望者、守护者之类的神职名字都是随便起的,在杨牧云眼中分明就是——冰山山神、湖泊水神、峡谷土地。 都是一个称呼而已,没什么好在意的。 抛开神职实质上也就是寒冰规则、水之规则、土之规则。 这方世界有太多山川河湖,带有神职的规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不过呢,杨牧云刚刚成神,而整个世界都已经被古老的神明瓜分完了,几乎每一块称得上膏腴的地盘都有神明罩着。 比如人类世界的疆域,对世俗政权而言就是赋税,但对神明而言就是教区。 更广阔的土地就意味着更多的子民,更多的信徒,可以征收更多的赋税,聚敛更多的信仰。 想要获得地盘就得争,就得争夺,从其他神明口中夺食。 为了一块土地的所有权,两个世俗国家可以进行长达百年的战争,甚至是千年圣战。 苍蓝之峰、月光湖、大裂谷三个地方都是穷乡僻壤,风景很不错,但环境就很恶劣了。 在世俗国家眼中就是典型的不毛之地。 不能种植,因为没有大片的平原;不能狩猎,因为猛兽太多了,猎人有去无回;不能采矿,成本太高了。 最重要的,不适宜人类生存,无法带来赋税和信仰,根本没有必要投入资源进行治理。 这就像西伯利亚,中原王朝几千年来都没有在意过这里,即便明确告诉中原王朝这里有银山银山,也是鞭长莫及,有心无力。 即便占据这些神职的山神土地,看着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地盘,也是只能独钓寒江雪。 没有信仰之力来源,神明根本强大不起来,一旦寿命到头又没有信仰之力继续强化身体,就只能无奈的陨落。 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无论北海巡狩者还是秽土,都没把月光湖和大裂谷放在眼里。 用不毛之地换取一个强者的友谊,这怎么算都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野蛮人或许还不够强大,但有龙神做靠山,野蛮人想不强大都不可能。 这笔投资绝对划算。 但别人眼中的不毛之地在杨牧云就不一样了。 杨牧云一挥手,代表苍蓝之峰的寒冰规则、代表月光湖的水之规则和代表大裂谷的土之规则全都浮现出来。 三团规则上方光芒闪耀,全息投影似的浮现出冰山、湖泊和峡谷的景色。 雪花从全息投影中飘出来,鱼儿从全息投影中跳出来,一只长相奇特的小兽似乎察觉到异常,警惕的抬头看了看,然后继续趴在地上吃草。 雪花就算了,落在地上就化了。 鱼儿跌落到地上,扑腾扑腾的蹦跳着,发出惊恐的精神波动。 “原来还是一个智慧生物……恭喜你,穿越了。” 不忍伤害这个小生命,杨牧云一挥手将其丢入部落的池塘里,池塘中还有上次渔汛时抓来的鱼。 至于这个小生命以后会发育成什么样子,就不是杨牧云所要操心的了。 将三者靠在一起,三团规则之间立刻产生奇特的感应,一道道若有若无的力量在三者之间流转开来,但三团规则依旧是分离的,没有一丁点融合的迹象。 杨牧云无奈的叹了口气。 土地可以轻易兼并,但神职这东西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融合的。 举个例子,某位英女皇的头衔,差不多是这样的:承上帝洪恩,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与其属土及领地之女皇******,英联邦元首,基督教信仰的保护者……爱丁堡公爵夫人、梅里奥内斯女伯爵、格林尼治女男爵……最尊贵的嘉德勋位骑士团领主、最尊贵的巴斯勋位骑士团领主、最古老和最尊贵的苏格兰勋位骑士团领主…… 如果把所有头衔都罗列出来的话,差不多能写个八百字作文。 如果用同样的方式来称呼杨牧云,差不多是这样的…… 苍蓝之峰、月光湖及大裂谷联合神域所有者——杨牧云。 如果再加上种花家、铁炉城,这个头衔又要增加一截,还能再加上巨魔斩首者、五毒兽粉碎者、生命树守护者之类的光辉事迹,名字又膨胀一圈。 昨天和北海巡狩者一场赌斗,又能加上一个“北海劲敌”或者“北海挚友”之类的称谓。 小人世界和地球上欧洲人的命名方式很相像,追求的都是名字越长越好,单纯的姓加名没什么特殊含义,但是加上这一长串的头衔就不同了。 一个人的权力、地位、经历等一目了然,与其他强大势力的关系、交情等也都能寻摸出来。 更牛的是,这些经历还都能制作成图案、徽章,土鳖眼里最多也就是觉得这些图案瞎几把画,但是古老的贵族瞄一眼就能肃然起敬,然后跪地膜拜。 那情形简直就是二维码扫一扫。 一下子得了三块领地,杨牧云也得考虑自己接下来的发展问题。 怎么开发这三块领地,又怎么借助这三块领地提升自身实力、壮大自身势力。 种花家目前所在的河谷很不错,三面高山,一面缺口,易守难攻,又有地下空间、温泉等,发展条件得天独厚,就算寒冬到来也能吃着火锅唱着歌。 但河谷地带的潜力到此为止了,无法更进一步。 旁边就是海洋神族和大沼泽的战场,这片区域的规则掌握在两族手中,除非这场战斗分出胜负,否则杨牧云别想获得周边区域的所有权。 而杨牧云的眷属数量还在飞速膨胀。 蛙人就不说了,一直在外面游荡,没有住在河谷中。 现在又收纳了两百多狼头人,二十左右的熊头人,以后或许还会收揽更多其他种族。 河谷中哥布林、猪头人、牛头人和象头人等都将进入生育期。 得益于部落安全的环境、充足的食物,再加上各种药物,这一批婴儿的存活率将会大大提升,基本都能成长起来。 而这样的集体生育每年都有那么一两回,等这些孩子成长起来,河谷必然会变得拥挤,一步步成为沙丁鱼罐头。 杨牧云之前从来没有因为土地发愁过,唯一因为土地使用发火也是因为猪头人乱拉乱尿,后来专门划定了方便的区域。 可是今天,生命树告诉杨牧云,他要开始生长了,会变得更大一些。 杨牧云刚开始也没当回事,你长就长呗,有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话音刚落,杨牧云就感觉一阵地动山摇。 【非常感谢乱起名不好的打赏——8月8日】 第304章 这块地盘是我的了 一阵阵土黄色的光晕从树根向上涌动,一道道青蓝色的光晕从树冠向地面倾泻,两种不同的颜色碰撞在一起,生命树立刻迸发出一圈圈浓郁的生命气息。 就像视频特效中的灵魂出窍一样,生命树轮廓边缘胀大一圈,并且震荡着向外发散,一次又一次发散中,生命树的枝条更加茂密、树冠更加庞大,生长速度比ps还快。 说话前杨牧云是站在树下,距离树干还有五步距离,说完话,树干已经膨胀到杨牧云眼前,杨牧云正在愣神的时候,直接被树干撞在脸上,然后被推着向后移动。 车速很快,风有点大。 杨牧云第一次感受到车轱辘从脸上压过去的感觉。 生命树周围的地面就像褶皱起来的地毯,凹凸不平且层层叠叠,甚至出现了大大小小的山包。 然后,这些山包全都陷了下去,层层叠叠的褶皱也像熨烫过一样,变得平坦起来。 杨牧云围着生命树转了一圈。 之前最多也就一丈的直径,五六丈的高度,现在直径差不多达到了四丈,高度达到了十几丈二十丈。原本粗糙褶皱的树皮也变得青翠、光滑而又细腻。 养猪赛大象,就是鼻子短,全村杀一口,足够吃半年。 但是遇到生命树这种生长方式,只能打扰了,告辞。 自愧不如啊。 然后杨牧云就发现,本就出现拥挤趋势的河谷这下子变得更窄了。 生命树树干变粗几圈,树冠则膨胀几十圈上百圈,就像是一把直径三四百丈的的大伞。 杨牧云拍了拍屁股底下粗大臃肿的树根,说道:“三叶,要不你再膨胀一点,把这里都塞满了?” 树人低头看了一眼杨牧云,随即抬头看向天空。 “我最近呼吸吐纳又精进了,很快就能掌控周围的能量,布置结界,到时候就能阻挡外界的风雪了。就像……就像给整个河谷搭暖棚。” 杨牧云愣了一下。 给河谷搭个暖棚,这事不是没琢磨过,但河谷地带长十几公里,宽七八公里,换成地球上的数据就是800米长500米宽的空间。 杨牧云倒也能出得起这么多的材料,但是太招摇了,很容易引来各路神明的参观。 不过杨牧云心中还是很想将河谷地带封闭起来,作为自己的私人领地。 结界是一个好办法,很多神明都会在自己的领地中布置结界,一来是防御外敌入侵,二来是避免其他生灵误闯,打扰到自己,高明的结界还能隔绝窥伺。 听树人的意思,还能隔绝外面的风雪和寒流,达到暖棚的效果。 “生成这个结界需要什么吗?” 三叶回答道:“不需要什么,我的传承记忆中有相关的知识。结界生成后需要消耗庞大的能量。如果是以前的我,根本承受不起这么庞大的消耗,但有了呼吸吐纳,我的能量提升很快,支撑结界运转应该不成问题。” 杨牧云点了点头,心中想的却是:树人现在跟吃了化肥一样,估计用不了多久又得膨胀一波,如果到了开花结果的时候,部落里又要多出一大群精灵。 啧啧…… 看样子必须得开分基地了。 杨牧云琢磨了一下部落的位置。 向南一千多公里是铁炉城,向西南三千多公里就是苍蓝之峰。 铁炉城的矮人已经集体投靠,算是自己的眷属了,苍蓝之峰周边区域都成了自己的地盘,拥有神圣的主权。 如果把这三块地盘圈起来,就是一片庞大的区域。 粗略计算:已知三角形一条边大概1500公里,另一条边大概3500公里,夹角大概50度,求阴影面积。 杨牧云用自己并不怎么及格的算术能力计算了一下,大概是几十万平方公里吧。 开疆拓土的感觉就是这么爽。 但是杨牧云琢磨了一下,自己要这么庞大的领土干什么? 自己手下才几个人,能控制这么庞大的区域吗?控制了又如何,能种菜还是卖房子? 而且,这片区域中有许多像炎魔城一样的城市,还得一个个打过去,收拾服帖了才行。 万一哪个城市背景雄厚,一不小心踢到铁板就玩完。 所以,杨牧云不得不三思而后行。 地球上带来的思维就是:甭管这地有没有实用价值,先插个旗,宣布一下主权再说。 可是这规矩在小人世界行不通。 别说北地的荒原了,就算文明世界肥沃的平原,甚至人口上万的繁华城市,人家龙族说抢就抢,说占就占,直接住进去不走了。 你找谁说理去? 这个世界拳头大才是硬道理。 能决定地理疆界的唯有神明,比如边界、信仰荒漠、禁忌之地等等。 相较之下,世俗世界所谓的分界线根本就是扯淡,连猪都管不住还想管人。 杨牧云现在实力不行,还没有划线分界的资格,如果不是借助龙神的名头吓退了北海巡狩者,此时估计已经水漫金山了。 所以,杨牧云放弃了圈地的打算,改为重点经营好苍蓝之峰区域、铁炉城区域、种花家区域。 有这三个支点在,几十万公里的土地就是锅里的肉,谁也抢不走。 但是一想到苍蓝之峰距离种花家有三千多公里,距离铁炉城有将近四千公里,杨牧云就头疼了。 4000公里什么概念? 换到地球上,帝都到魔都也就1200公里,地球赤道周长也就4万公里。 距离是硬伤。 而且这是直线距离,还不包括翻山越岭,也没有考虑一路上可能面临的各种磨砺和危险。 杨牧云拥有苍蓝之峰区域的规则,可以通过规则的投影取出里面的冰雪山石,也能通过规则之力召唤里面的生灵为自己效力。 但这个通道是单向的,只能从里面拿过来,不能直接从这边丢过去。 这时候,杨牧云又想起冰霜巨人,想起了之前琢磨的冬风快递。 寒冰巨人能够通过暴风呼唤彼此,然后通过暴风眼传递。 理论上,寒冰巨人可以居住在种花家、铁炉城、苍蓝之峰三个地点,然后通过暴风眼运输物资、人员。 以后再获得其他据点,也能照葫芦画瓢。 只要控制了某些关键的据点,这几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不是囊中之物吗。 这时候,杨牧云看到了正在河谷中蹦蹦跳跳捉虫子的史莱姆神,心中惊讶了一下,随即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 【十分感谢混沌沉睡者的打赏——8月11日】 第305章 打起来了我们上(为荒陌v加更) 【感谢荒陌v打赏1500起点币——7月31日】 生命树发生巨大变化,河谷中也随之震荡,部落成员们纷纷冲了出来,地下空间负责蘑菇庄园、血肉工厂的成员跑得更快。 史莱姆神利姆露只能蠕动着走路,偶尔蹦跳两下,慢得可怜,估计连乌龟都比它跑得快。 不过利姆露进化出了一个很有用的能力,那就是膨胀。 令自己膨胀起来,体内充满气体,原本蹦一下只有正常的半步远,但是膨胀之后蹦一下能达到三步甚至五步,而且可以连续蹦跳,不用像之前那样蹦几下就得歇一歇。 到了地面利姆露才发现,根本没有地震,而是生命树生长大了。 同样虚惊的还有河谷中的飞虫们,原本躲藏在泥土中、草丛里、石头下的虫子此时全都爬了出来,跑得满地都是。 牛头人小娃娃追着各种虫子玩,猪头人小娃娃和哥布林小娃娃则是抓到虫子就往嘴里填,一边吃一边告诉牛头人很好吃,你们也赶紧吃。 利姆露也嘴馋起来,于是跟着抓虫子。 地上的虫子被小娃娃们糟蹋的差不多了,利姆露只好把目光转向空中的飞虫。 小娃娃们个头不高,抓不到,空中还有很多飞虫。 利姆露蹦起来,一口吞吃几个,跌落地面又又弹了起来,然后再次吞吃几个。 小娃娃们立刻发现了好玩的东西,于是追着利姆露踢来踢去。 利姆露跑不过这些小娃娃们,只能不断地膨胀、憋气,身体越来越大,也越来越轻,最后干脆悬浮在空中不下来了,一群小娃娃只能失望的抿嘴嘴巴哭泣。 杨牧云朝史莱姆招来招手。 利姆露立刻泄掉肚子里的气体,然后就听一阵“噗噗噗”的放气声,史莱姆在空中飞了一圈又一圈,然后噗通一声砸在杨牧云面前。 “这段时间一直在忙着,没来得及关注你。怎么,进化了?” 利姆露立刻回答道:“膨胀……气体……飞……” 具体原理史莱姆也说不清,毕竟它没脑子,更没有脑回路,根本不可能自己琢磨技能,纯粹是本能驱使。 杨牧云饶有兴趣的说道:“你再使出来看看。” 利姆露立刻开始膨胀、憋气,再膨胀、再憋气。 原本只有杨牧云膝盖高的利姆露迅速膨胀到和杨牧云等高,然后膨胀到杨牧云的两倍、四倍…… “好了好了,不用变大了。” 杨牧云真怕利姆露变得太大,然后“嘭”一声把自己给连累了。 此时,比杨牧云高四倍的利姆露身体表皮薄之又薄,几乎是透明色,让人忍不住想要戳一下。 再看地面,史莱姆嘴巴紧紧咬在石头上才稳住身形,石头晃动着从土壤中升起来,就像挤痘痘一样,噗的脱离地面向上升去。 利姆露立刻放气,又是一阵“噗噗噗”,史莱姆在空中蛇皮走位来回旋转,最终狠狠撞在地上。 “对了,热气球,氢气球。” 杨牧云瞬间想到解决交通和物流的好办法。 寒冰巨人数量稀少,算上全家老小也就十几个,能照顾到的点十分有限。 但是种花家、铁炉城和苍蓝之峰周边的小型据点怎么办?大三角范围内那些空白地带怎么控制。 高铁不是万能的,还得大客车转运是不是,大客车也不是万能的,到了镇上、村里还得三轮车、拖拉机。 杨牧云现在没能力在这片区域修路,也没必要修路。 北地的环境太恶劣了,一场大洪水就能把所有的建设清洗得干干净净。 而这时候,简单方便又廉价的气球就是最佳选择。 可以是热气球,也可以是氢气球。 各有各的好处。 杨牧云赞许的点了点头,“没想到史莱姆还有这个能力,不错,很不错!” 利姆露看到主人那放光的眼睛,瞬间心中一紧。 不对,史莱姆没有心脏。 但利姆露明显感觉到了危机。 自己拼了命才进化成废物,却没想到野蛮人能废物利用,命苦,呜呜呜…… 杨牧云问道:“你能改良史莱姆的血统?把你拥有的特性传递给后代?它们也都能像你一样?” 利姆露拼命点头,“主人……我有用……别杀……” 杨牧云纳闷,“杀你干什么?我是想问,你能不能繁衍出一些会膨胀、会充气的史莱姆。嗯,拥有这种能力的后裔可以获得更好地待遇,而且不用死。” 利姆露惊讶起来,能吃到更好地食物,还能不用死?主人真是仁慈啊。 于是利姆露现场繁衍起来。 杨牧云连忙摆手,“去去去,这么多小朋友看着呢,你回去再弄。” 打发走了史莱姆,杨牧云开始琢磨起来。 小人世界不仅能制作出热气球,而且能制作出性能更优越的热气球。 加持了机械规则、金属规则的储气瓶储量更大,体积更小,质量还更轻,不会占用太多空间和负重。 吊篮更不用说,可以制作得比塑料更轻盈,又比钢铁更坚固。 球囊也一样,更结实、更有弹性,密封性也更强。 毕竟小人世界有魔法,还有更霸道的神力,刻画几道符文,加持几道神力就行了。 只要神力加持到位,石板都能飞起来,更别说热气球了,除了消耗有点大,而且经常要补充神力,基本没有别的毛病。 杨牧云开始在信仰空间中设计热气球,同时思考最大的问题——安全。 热气球飞是肯定能飞起来的,但热气球目标太大,移动缓慢,防御脆弱,一只小鸟都能对其造成毁灭性打击。 遇到点状况,基本就是飞行的棺材了,里面运载的货物倒好说,可是人怎么办? 飞行员很难培养的,根本损失不起。 降落伞倒是可以增加生存机会,还能赐予飞行员腾云驾雾法术,再加上其他手段,即便遇到危险也有很大概率生还。 但是看到利姆露方才的模样,杨牧云心中生出一个念头。 如果用史莱姆代替球囊呢? 一个史莱姆太小,那就弄它百八十个。 就算一个史莱姆受到攻击,还有其他史莱姆,给飞行员留足应对时间。 反正史莱姆不值钱,想要多少有多少。 如果史莱姆球囊和加热球囊相结合,就能集合两者的优点于一身。 “到时候搞个史莱姆版《飞屋环游记》出来,啧啧,我真是个天才。” 嗯,利姆露已经在繁衍了,以史莱姆的生长速度,几天时间就能见到成果。 而就在杨牧云继续琢磨热气球设计的时候,对讲机里传来蛙人的声音。 “主人,大湖和大沼泽这边打起来了。” 杨牧云一听瞬间激动起来,“机会来了!快快快,全军结合,随我奔赴战场。” 第306章 强行解释最为致命 北海和沼泽的战斗通常都是从骂战开始的。 双方骂人的时候很克制,都不敢骂对方的神明,但是神明以下的所有成员,大到统帅将领,小到麻虾螃蟹都被问候了祖宗十八代。 骂着骂着骂出了火气,怎么办? 削他啊! 于是双方各自派出一支队伍在中间决战,小到十人打团,大到万人群劈,随时擦枪走火,然后猛烈碰撞。 蛙人刚刚汇报的就是一场数万人群劈。 杨牧云赶到时战斗已经进行的差不多了。 双方参战人数都差不多,谁也没占到便宜,属于伤敌九千八,自损一万。沼泽一方略逊,北海一方以微弱的优势获得了胜利。 群劈幸存者有打扫战场的权利,补刀杀死没断气的敌人,吃掉敌人的头领和精英,获得他们的力量,如果足够幸运,还有机会获得晋升。 可是这次的幸存者太少了,而且人人带伤的躺在地上苟延残喘。 胜了,但惨胜。 北海大营中,海妖祭司遗憾的摇了摇头,“太弱了,他们的潜力也就这么多了,根本没有治疗的价值。” 如果这支队伍有那么一两个表现亮眼的,海妖祭司或许还会耗费魔力施展治愈术为他们疗伤。 可惜,没有,海妖祭司连多看一眼的心情都没有,又怎么会给他们治疗。 剩余那百十个能喘气的似乎也知道了自己的命运。 但他们没有抱怨什么。 只有强者才有生存的权利,弱者存在的价值就是用自己的血肉给强者提供食物。 像他们这样的小虾米小螃蟹小鱼人海洋里多不胜数,每天都要被吃掉数以百万计,甚至数以千万计的,眼前这一万根本不算什么。 如果能证明自己的价值,得到上位者的注视,就能获得变强的资源,从而提升自己。 可惜,他们证明不了自己的价值。 或者说,他们用行动证明了——自己没有价值。 双方第二波参战人员蠢蠢欲动,做好了上战场的准备。 如果胜利了,不仅能收获战场上所有的尸体和战利品,还有机会得到上位者的赏识,这可是一本万利好事。 可就在双方摩拳擦掌准备干架的时候,一群人冲入战场。 “那是谁的部下?” “不知道啊,看模样和来的方向,应该是那群野蛮人。” 坐镇前线的海妖祭司立刻吹响海螺。 正在海洋中休息的北海巡狩者猛然挣开眼睛。 “有人捣乱?走!” 结果,北海巡狩者刚出海面就骂道:“这群野蛮人不是说好了置身事外吗,怎么参战了?” 旁边,大聪明转了转眼珠子,说道:“主人,野蛮人参战也有可能是帮着咱们的呢?” 北海巡狩者哼了一声,“我才不信野蛮人有这么好。” 与此同时,战场两边全都戒备起来。 双方成员都对着杨牧云的队伍大声喊道:“新来的,到这边!加入我们这边!” 杨牧云没有回应,而是招呼手下直冲战场。 看了一眼密密麻麻的尸体,杨牧云摇了摇头。 太惨了! 比屠宰场还惨。 血流成河都是小意思,这里的血浆都凝固得像龟苓膏一样了,一脚踩下的感觉不是拉丝的黏糊糊,而是略带q弹。 看着没过脚背的血块,杨牧云眉头直皱,“这里杀戮太重了!” 这时候,北海巡狩者踏浪而来,身边跟着小鱼人大聪明。 “野蛮人酋长,你昨天刚向你们先祖起誓,说不插手这边的战争,怎么今天就要食言?” 杨牧云理直气壮地说道:“谁说我要插手你们的战争了,我是过来普度众生的。” 什么叫普度众生? 听到这个奇怪的词,北海巡狩者立刻看向大聪明。 大聪明也没听过这个词,可是作为北海最聪明的人,大聪明怎么能说自己不知道呢。 “主人,这个普度众生嘛,就是……噗嘟噗嘟,这是烧水的声音啊,烧开水再放点香料,然后进里面除臭去腥啊,野蛮人这是在使用秘法处理身上的异味。嘿嘿嘿……” 北海巡狩者瞬间明白过来,“不是帮沼泽那群蠢货就行,不管他。” 杨牧云一挥手,“快去快去,看看有没有能喘气的,都搬回去。” 麾下猪头人、牛头人、象头人全都动了起来,看到有伤员就抓起来扛在肩上。 缺胳膊少腿的,这种重残伤势基本没有救治的价值了,就算侥幸活下来也是废物一个,失去了捕猎能力根本活不长久。 可是杨牧云并不在意,叫人全都带走。 而他自己则在战场上左看看又看看,寻找有价值的东西,比如那些亮晶晶的珍珠,红艳艳的珊瑚,还有闪闪发光的鳞片,杨牧云全都悄咪咪的搜集起来。 看到这一幕,北海巡狩者心中暗道:果然跟龙神一个德行,喜欢搜集那些闪闪发光的东西。 这时候,杨牧云对着一个猪头人大吼道:“看着点,把他断掉的胳膊找回来。” “酋长,地上有好几个胳膊,不知道哪个是他的。” “不知道你就问啊!”杨牧云大骂,这些猪头人就是猪脑子。 “好的,酋长,哪个胳膊是他的?” 杨牧云粗重的喘了口气,“问他,问他自己啊!” 又有一个牛头人问道:“酋长,这个家伙被腰斩了,虽然还没咽气,但肯定活不长了,要不要救?” 杨牧云摆了摆手,“救,都救。跟你们讲的普度众生忘了吗?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就算救死了,只要死者没有受伤,也是莫大的功德啊。” 北海巡狩者又问道:“大聪明,普度众生我明白了,可这个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是什么意思?浮屠是啥?” 大聪明赶紧解释道:“浮屠啊……就是那个……泡热水的时候不是会飘起来么,这就是浮啊。那水噗吐噗吐冒泡,不就是屠吗,这就是浮屠啊。” 杨牧云来得快,去的也快,带着一百多号伤员风风火火的走了。 北海巡狩者看了一眼野蛮人离去的方向,说道:“继续进攻。” 准备多时的双方军队立刻嚎叫着冲了上去,与对面的敌人乒乒乓乓碰撞。 还没走远的杨牧云立刻停了下来,“你们先把伤员送回去,我再等一会儿,马上又要有一批伤员。” 【十分感谢万乂天的打赏——8月11日】 第307章 死者没有受伤 部落中,十几个野蛮人小娃娃穿上贴身的白大褂,认真清洗双手,然后带上薄薄的手套。 啪啪两声,然后本能的活动了一下手指。 感觉很不错。 然后检察自己的道具,各种造型的刀锥针钳都在。 而此时,一个个海洋生物被推上试验台。 小野蛮人冷酷的命令道:“冲洗!” 旁边的猪头人助手立刻提起一大桶生理盐水泼了上去,把海洋生物身上的污秽冲洗干净,顺便给他们增加点湿润,免得等会儿干死了。 小野蛮人立刻凑到伤口上观察起来,然后拿起工具在伤口中鼓捣起来。 看到鱼人挣扎,猪头人骂骂咧咧说道:“鱼人,你忍着点,在给你疗伤。” 鱼人立刻躺平,但还是说道:“唯有海洋的力量才能抚慰我的伤势,现在海妖祭司已经抛弃了我们,我们活着也没有意义了。” 小野蛮人戴着口罩,说话的声音也有些瓮声瓮气,“怎么没有意义?我可以把你的模样画下来,做成我研究成果的插图。” 鱼人不知道什么是插图,也不知道什么是研究成果,他只知道野蛮人把一个东西捅进自己身体里了,而且还在不断地进进出出。 哦!疼!太疼了…… 鱼人忍不住惨叫起来,身体也左左右右的挣扎着。 小野蛮人给猪头人使了个眼色,后者立刻捏起沙包大的拳头给鱼人物理麻醉。 很快,小野蛮人就顺着创口的剖面将鱼人的表皮、肌肉、筋膜、骨骼等研究了一遍,顺手又给鱼人伤口清洗一遍,缝合、涂药、包扎。 “下一个!” 小野蛮人刚说完,猪头人就把处理好的鱼人抬了下去,顺便换上一个缺胳膊少腿的。 猪头人刚走两步就回头问道:“这个鱼人要不要放水里?” 小野蛮人头也不回的说道:“伤口还不能见水,先放外面把,隔段时间给他们头部喷点水雾就行了。” 早就试验过了,海洋中的水族生命强悍,段时间脱离水面也不会窒息而亡,如果能隔段时间给他们头部喷点水,滞留时间还会进一步延长。 不过,就算死了也没关系,这说明研究成果不准确,再多研究几个就行了。 就这样,救回来的三百多伤员,小野蛮人救治了一百多个,剩余两百个全都在排队的时候伤势过重、失血过多、窒息缺氧挂掉了。 活着的全都放在病房中照看着,小野蛮人隔段时间巡查一遍,观察记录。 死掉的也没浪费,小野蛮人进行更彻底的解剖、切片,把各种海洋生物研究个透彻。 最后,海洋生物的尸骸也没有浪费,全都丢到地下三层的坟场中做养料。 就这样,北海和沼泽两边打仗,杨牧云赶着收尸……哦不,救死扶伤。 几天之后,杨牧云问道:“研究成果怎么样?” 十几个小野蛮人立刻拿出自己的成果。 其中包括海洋生物的种类划分,身体构造,各器官功用等等。 杨牧云看了一遍,非常满意,作为生物研究,这些孩子无疑是认真的,也是出色的。 但这并不是杨牧云想要的结果。 如果仅仅是生理解剖,杨牧云自己都能做,而且能做得更好,甚至还可以把样本素材拿给徐宏,让他进行更高深的研究。 摇了摇头,杨牧云说道:“我希望知道这些海洋生物的力量运转方式,明白吗?研究研究他们是怎么凝聚力量、释放力量的。看看他们身上有没有经脉、穴位之类的东西。明白了吗?” 小野蛮人瞬间挺胸抬头,“明白!” 杨牧云点了点头,“好了,该研究研究,该休息休息,你们正是长个子的时候,睡不好觉长不高,明白吗?” “明白!” 打发走小野蛮人,杨牧云揉了揉眉心。 小人世界的生灵很奇特,尤其是海洋生物。 飞禽和走兽都可以吸收天地间游离的能量,比如各种魔法元素,又或者天地灵气。 生命树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可海洋生物不同,他们生活在海洋中,而海洋又是纯粹由水构成,上不挨天下不接地。 没有多种多样的魔法元素,也没有所谓的天地灵气。 但是海洋生物置身在浩渺的海水中,有着无穷无尽的浓郁到实质的水元素力量。 所以,海洋生物清一色修行水的力量。 只要不被水淹死,基本都能掌握一点水的力量。 哪怕没有智慧的鱼儿,也能凭本能施展水之庇护,操纵水流——虽然作用微乎其微,但至少不是啥都不会。 陆地上游离的能量多种多样,但都缥缈虚无不可见,海洋中游离的能量单一,但睁眼可见、触手可及。 杨牧云在琢磨海洋生物与陆地生物修行方式的区别。 地球上的武学讲究后天和先天。 后天就是脱离母胎后靠口鼻呼吸,而先天就是在母胎中时通过脐带和羊水获取养分,生长壮大。 换个角度,陆地上的生物大都类似于后天,而海洋生物大都类似于先天。 地球上的武学认为先天优于后天,几乎是清一色的这么认为。 杨牧云不敢苟同这种说法,因为海洋生物和陆地生物战斗起来半斤八两,谁也没有压倒性的优势。 不过杨牧云还是打算研究研究海洋生物,摸索清楚他们变强的方式。 自己闷头研究也没意思,于是杨牧云进入病房,查看伤员们的情况。 一百多个救治完毕的病号,当天死了二十几个,第二天又死了三十几个,剩下的还有十几个眼看着就不行了。 救活的概率大概30%,也就是说,十个人顶多活三个,放到地球上早就被病人家属拍板砖了。 然而,病号们一个个惊为天人,感激涕零,就差点跪在地上给小野蛮人磕头了。 杨牧云出现的时候,活着的海洋生物都起身感谢。 “好了,好了,大家都坐下。我今天过来是有一件事问大家。” “酋长大人,您尽管问,只要知道的,我们绝不隐瞒。” 杨牧云点了点头,“你们平常怎么变强的?” 鱼人毫不犹豫的回答道:“吃啊!” 杨牧云问道:“吃什么?” 难道是天材地宝? “什么都吃,只要打得过的,都是食物。” “是啊,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只要吃的足够多就能长得足够大,然后不断变强。强大到一定程度就能得到巡狩者大人的赏识,加入护卫队伍,然后获得奖励,提升血脉。” 杨牧云顿时来了兴趣,“奖励你们什么呢?” 一个鱼人回答道:“海洋之心的力量!” 【十分感谢书城用户老根~的打赏——8月11日】 第308章 这可真是神医啊 【3200字章节】 海洋之心? 这应该是海神掌握的特殊物品吧,也正是掌握了这个东西,海神才能建立海洋神族,并且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地位。 说话的鱼人敬仰的昂着头,嘴巴两侧的鱼须也迅速充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粗,可是很快就失望的垂下脑袋,两根鱼须也蔫巴巴的耷拉下去。 “这种好东西根本不是我们能够享受到的。” “是啊,海洋之心每年都会分配给七海武,七海武又会分配给手下的将领们,根本不可能到我们这种劣等生物身上。” 劣等生物? 杨牧云愣了一下,鱼人们说起这个词的时候没有太多的抵触,既不觉得耻辱也不觉得愤懑,就像是认命了一样。 于是,杨牧云问道:“海洋中的生物分为很多等级吗?” 鱼人回答道:“当然是有等级的,低等级的族群都是高等级的食物,除非能获得那些将领的庇护。” “是的,我带领族人们战斗就是为了出人头地,让将领们看到我们的勇敢,收我们昂眷属,庇护我们,如果可以的话,给我们一点资源就更好了。” 杨牧云感觉有点可笑,自己都是想方设法收眷属,海洋生物竟然反过来了,眷属们竟然求着抱大腿、找靠山。 这叫什么道理? “海洋里的生物很多吗?” 鱼人首领回答道:“海洋中的生物比陆地上多多了,海里实在太残酷了,想活着都难,睡觉都不敢闭眼。” 问出这个问题之后杨牧云就知道多此一举了。 陆地上的生物就像是住四合院,海洋里的生物就像是住楼房,甚至摩天楼,单位面积容纳的生物数量肯定远超陆地。 陆地上智慧生物一般都不会混的太惨,但是眼前这群鱼人竟然只是最低级的食物。 海洋的物产实在太丰富了。 一群最低级的鱼人都能长得这么肥硕、强壮,可见它们平日里的生活是多么优渥,在种花家住了几天竟然都饿瘦了。 之后,杨牧云又带领眷属从战场上抬了一批伤员回来。小野蛮人再次练手,继续将试验成果记录到自己的研究笔记中。 “酋长,鱼人已经研究的差不多了,下次来点虾兵蟹将吧。” “是啊酋长,听说有一种巨兽叫巨鲨武士,能不能弄一只过来研究研究。” “海王鲸也不错。” 杨牧云心中暗道:这些小虾米都是没人要的货色,我搬回来也没人反对,至于巨鲨武士那种级别的,都是精英中的精英,哪怕受伤了也有海妖祭司恢复治疗。至于海王鲸?这玩意根本不会出现在战场上。 观战这么久,杨牧云也算看明白了,北海巡狩者跟秽土根本不像打生打死的模样。 他们俩也都明白,谁都弄不死谁,全面开展基本不可能,哪种后果谁也承受不了。 但是局部小打小闹还是没问题的,双方把手下拉出来训练,兵对兵、将对将,胜者吞食败者获得变强的契机。 就拿上一场鱼人的战斗,双方都是万人级别,最后死得只剩下一百多,就这一百多还全员带伤,能动的没几个。 平均下来,每个存活者可以分到一百个敌人的尸体,即便一口气吃不完,也能把心脑之类的精华部分吃了,这么巨量的资源砸下来铁定能突破晋升。 最重要的,战场上表现出色可以获得大人物的关注,被大人物收为眷属,从而得到庇护,以及更多变强的资源。 再说的直白点,这两家就是易子相食,互相交换血肉资源。 就像筛子,把弱小渣滓全都淘汰掉,留下的全都是大个精英。 如同炼蛊,互相残杀,彼此吞噬,最终胜出的一定是强者。 杨牧云从战场上捡回来的基本都是毫无价值的小喽啰,战斗力不强,哪怕胜出也不会得到大人物的关注,连治疗术的价值都不如。 要不是为了给小野蛮人练手,杨牧云也不会在鱼人身上浪费时间精力和药品等,纯粹是赔本买卖,吃力不讨好。 不过小娃娃喜欢,那就让他们随便玩吧。 令杨牧云意想不到的是,第一批康复的鱼人回去后给海族一方带来了巨大的震撼。 当初鱼人一族有多惨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缺胳膊少腿,拦腰两半,还有开膛破肚。 这些伤势海妖祭司也能救,但是代价极高,就算救回来也会影响身体的协调,不是残废也等于半残。 可是现在呢,这些鱼人全都活蹦乱跳的回来了。 海族成员全都围了上去,抓着鱼人的胳膊腿仔细打量。 没错,是那些伤员,身上的伤还没完全愈合,胳膊、腿上还能看到斩断的痕迹,肚皮上的伤口也清晰可见。 可是现在,这些鱼人行动自如,气息稳定,跟没事的人一样。 一个海妖祭司踏浪而来,居高临下的俯视着几十个鱼人。 “卑贱的物种,你们有什么奇遇,说出来。” 以往听到“卑贱的物种”时,鱼人们没有任何多余的感情波动,因为这是事实,海洋中所有物种都是强者的食物,存活的唯一价值就是被更强大生灵吃掉。 可是被野蛮人“普度众生”后,鱼人们都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众生平等,高高在上的飞龙和泥泞中的蚯蚓都是众生,都是平等的。 飞龙可以活,蚯蚓也可以活,鱼人也可以活,没有谁生来注定是要死的。 是以,听到海妖祭司趾高气昂的话语,人鱼族长心中怒气攀升,但长久以来的奴性还是令他躬下身子,低着头。 “祭司大人,我们被野蛮人使用神奇的力量救活了,那种力量真是太神奇了,一百多个族人竟然救回来了四十个。” 周围的海洋生物全都惊叹起来。 一百多个伤员竟然救活了三四十个,天啊,这是多么神奇的法术啊,治愈率也太高了,简直就是神医啊。 这时候,有人注意到鱼人身上的伤口,对接得严实无缝,就连皮肤上的彩色纹路都整整齐齐。 曾经被海妖祭司治愈过,但是伤口长得七扭八歪的海洋生物看着自己身上的断纹陷入了深思。 这手艺,差的有点远啊。 鱼人全都骄傲的挺起胸膛,抬起胳膊,向大家展示自己身上的疤痕,还灵活的挥舞着胳膊,向大家证明自己没有残废。 这时候,一群刚从战场上下来的铁甲青钢蟹夹着自己的残肢断臂找海妖祭司治疗,后面还有很多甲壳被锤烂,蟹黄蟹膏都露出来的重伤员。 “祭司大人,请帮我们治疗一下吧,我们愿意付出报酬。灵珠,这是一枚灵珠,我们刚刚击杀敌方首领时获取的。” 看到那枚滴着血,表面还缠绕着血管和神经的灵珠,围观的海洋生物全都发出惊呼。 灵珠是一个生物浑身精华凝聚所形成的的,吞食之后必定能变强,而且很大概率晋升,虽然没有海洋之心的力量那般强大,但也是不可多得的宝贝。 最重要的,这东西量大,小虾米运气好的话也能捡到。 海妖祭司翻白眼看了一眼,普普通通的劣等生物,根本没有救治的必要。而且,他们身上这伤势,自己也根本处理不了。 灵珠虽好,可为了一枚普普通通的灵珠坏了名声,得不偿失。 是以,海妖祭司理都没理,而是一甩尾巴向深海游去。 铁甲青钢蟹失魂落魄的瘫倒在地上,随即痛苦的看着自己死伤惨重的族人。 这下子,全完了。 身后的族人也都失望的吐着白沫。 “族长,你把灵珠吃了吧,如果你能晋升,还能继续保护大家。否则以咱们现在的实力,也保不住灵珠。” 铁甲青钢蟹族长听到这话,顿时犹豫起来。 如果吞食灵珠,的确能够提升实力,而且很大概率突破晋升,可这样做的话族人们怎么办,爪子断掉的还好说,过段时间还能长出来,可那些壳都被锤破的,全都死定了。 铁甲青钢蟹甲壳坚硬,寻常很难受伤,可一旦受伤就几乎不可能治愈。 “族长,只要你活着,把咱们部落的血脉延续下去就行了,我们的死活都无所谓。” 看到铁甲青钢蟹在那生离死别,许多种族都默然的离去。 这种生离死别的场面见多了,大家都已经麻木了。 积聚在大湖周围的大都是中下层,或者干脆就是劣等生物,为了晋升的机会去拼搏、厮杀。 现在只是热身,出战的都是几千个几万个,再过段时间,汇聚过来的种族越来越多,战争的规模也越来越大,百万级的大战每天上演。 到时候会更加惨烈,总不能一场场的全都哭过去。 而就在这时候,鱼人族长说道:“铁甲族长,你们为什么不去找野蛮人试试呢?” 铁甲青钢蟹才从战场上下来,根本不知道鱼人族的事情,此时看到鱼人族身上精心缝合的伤口,顿时生出一线希望。 “可是……我们跟野蛮人不熟,就这么过去合适吗?” 鱼人族长见状立刻凑了过去,向螃蟹们说起了众生平等,螃蟹们听了顿时双眼放光,嘴巴急速的蠕动着,吐出更多的泡沫。 “铁甲族长放心吧,这些野蛮人跟传言中那些野蛮人不一样。” “是啊铁甲族长,我们当初被野蛮人抓走,都以为要死了,没想到全都活着回来了。” “一百多个族人,竟然活了三四十个,太不可思议了。” 铁甲青钢蟹们听得蠢蠢欲动。 “好!我们去找野蛮人试试!如果能救活族人们,以后我就是众生平等的信徒了。” 【十分感谢我不知道叫啥的打赏——8月14日】 第309章 这种神奇的药品 看着一群螃蟹找上门,杨牧云心中郁闷,我这是实验室,不是医院。 “我这里有生命危险,有可能会活下来,但也有可能会死,明白吗?” 然而,铁甲青钢蟹重重点头,“明白!明白!反正回到海里肯定会死,在您这还有机会活下来,这是天大的好事。” 杨牧云心中暗暗琢磨,自己是不是忽略了什么。 地球上要是找人做实验,哪怕99.99%的成功率都是“有风险”,这个世界,9.9%的成功率都有人愿意搏一搏。 只要不是必死,那就是有机会,而且是很大机会。 所以,杨牧云一改之前的保守治疗。 生理盐水、消毒酒精什么的弱爆了,还神经接驳、肌肉缝合,云南白药什么的,不够看不够看。 直接联系徐宏,从他那拿了一批生命一号。 虽然是改良后的生命一号,但副作用依旧存在,损伤身体的弊端没有完全解决。 可这东西有效,能大幅度激发身体潜能,令身体变异,顺便治疗些皮肉伤。 见到野蛮人酋长同意为自己治疗,铁甲青钢蟹族长连忙奉上灵珠。 “尊敬的酋长大人,这是我们在战场上杀死敌方首领获得的宝物,其中蕴含有一个中级魔兽毕生的精华。虽然这个东西很珍贵,但是比起您给我们的帮助根本不值一提。但我们没有更好地东西回报您了。” 杨牧云接过这枚珠子,立刻感受到其中澎湃的生机。 的确是个好东西。 既然对方付费,那就弄点肾上腺激素、吗啡、杜冷丁什么的,让他们享受一下付费玩家的待遇。 铁甲巨钳蟹有幸成为了小人世界第一个生命一号试验品。 断爪子的螃蟹捏着自己的短肢在边上等待,甲壳被砸碎,蟹黄蟹膏都露出来的重伤成员先上。 伤员太多了,没工夫仔细的清创了,草草处理了一下,杨牧云直接将一定剂量的生命一号注入铁甲青钢蟹体内。 “仔细看,仔细学!” 在十几个小野蛮人的围观下,试验品铁甲蟹的身体开始颤抖起来,无法用语言描述的疼痛从每一寸肌肤浮现,铁甲蟹顿时发出凄惨的叫声。 杨牧云早有准备,将镇定止疼的药物注入试验品,大螃蟹迅速的冷静下来,随即杨牧云向小野蛮人讲述这些药物的功效和作用。 可是它的身体就像火山喷发一样,不断向外散发着炙热的力量,同时,一股股粘稠污浊的体液从甲壳缝隙中沁出,从试验品口中吐出,或者从下身的泄殖孔喷发出来。 杨牧云向小野蛮人讲述道:“这是变强的必由之路——毛孔喷粪,鉴于螃蟹没有毛孔,就只能浑身喷粪了。” “咳咳……喷出来的东西呢,也不全都是粪,还有可能是以前受过的伤,中过的毒。还有一些是身体急剧变化产生的坏死组织,或者短时间内快速新陈代谢产生的废弃物。总之都是身体不需要的东西。” 讲解的时候,杨牧云还在仔细观察铁甲蟹的状态,以及他们异变的每一个细节。 生命一号确实有挖掘潜能的作用,但这种挖掘十分粗暴,就像是在火药桶里扔鞭炮,爆炸性的力量有了,就是这个力量不好控制,或者没法控制,后果难料。 幸运的是,在镇定剂、止疼药的帮助下,第一个铁甲青钢蟹成功的扛住了。 生命一号在体内宣泄完毕,药物的力量加上身体中一股脑宣泄出来的潜能,上上下下每一个部位,里里外外每一个器官都被彻底破坏又重新组合,心肝肠胃都换了一遍,外壳那点小小的剐蹭自然…… 螃蟹像脱衣服一样将之前的甲壳从身上掰下来,一块粉嫩的蟹肉从里面挤出来。 接触到外界,蟹肉的色彩一点点变得深重起来,一转眼的时间就成了深青色甚至黑色,本来柔软的肉体也变得坚硬起来,形成新的甲壳。 从黑变粉难,但是从粉变黑超简单。 当实验品身体中的能量逐渐趋于平静的时候,杨牧云知道,自己成功了。 生命一号这次没把试验品搞死,或者说暂时没有搞死,总算没有出现医疗事故。 与此同时,实验体夹了夹自己焕然一新的大钳子,竟然传来金铁碰撞的脆响,它用爪子抹了抹胸前的甲壳,也传来铿锵的嗡鸣。 “我的身体充满了力量,我的钳子也充满了力量,我蜕变了!我晋升了!” 随即,铁甲青钢蟹跪在地上,向杨牧云送上虔诚的膜拜。 其他铁甲青钢蟹成员全都看呆了。 来的时候奄奄一息,半边身子都被砸烂锤碎,可是一转眼,伤势痊愈也就算了,竟然还完成一次蜕壳。 螃蟹一生中要经历很多次蜕壳,最大的原因就是壳太小了,跟不上身体生长的速度。 所以,每一次蜕壳都意味着螃蟹体型增大,也意味着实力变强。 幼年时蜕壳很频繁,几乎每隔几天就有一次,但是成年后,身体基本定型,就不会再蜕壳,几年甚至几十年、一辈子都不会有任何变化。 如果再蜕壳,那就只有一种可能——晋升! 从最下级的劣等生物晋升为中级生物,中级生物很有价值,海妖祭司一般不会置之不理。 杨牧云说道:“他的确晋升了,但这种晋升方式有很大的缺陷,那就是耗尽所有潜能,身体亏空。今后他的实力几乎不可能再有任何提升,而且寿命会大幅缩短。” 这些后果一个比一个严重。 就拿耗尽潜能来说,杨牧云在地球上遇到的那只大蛇,还有实验室里的小白鼠,脑子全都像豆腐渣一样。 身体上的损伤很快就修复了,但脑子受到的损伤不会,不断积累之下就是越发狂躁,最终不堪重负死亡。 但是听了杨牧云的话,铁甲青钢蟹没有任何担忧和畏惧,反而充满了兴奋。 其他铁甲青钢蟹成员也都嗷嗷叫的挥舞着大钳子。 “世上竟然还有这种神药?” “我愿意付出100年寿命,换取10年的强大。” “给我5年我也愿意。” “一天都是赚的。” 这时候,铁甲青钢蟹首领跪倒地上,大声呼道:“尊敬的野蛮人酋长啊,请您施展神通,帮我的族人晋升吧。我们铁甲青钢蟹一族愿向您效忠,永生永世忠诚于您,追随于您!” 【十分感谢会飞的猫能吃鱼的打赏——8月16日】 第310章 乌龟的脑袋也敢咬 【2600字】 就像现在最流行的那句话——你是拿阳寿玩游戏的吧。 生命一号就是这样一个东西,使用后实力暴涨,代价是寿命缩减。 在杨牧云看来这是亏本买卖,拿珍贵的寿命换实力,而且就换了这么一点点,简直就是割肾买苹果的愚蠢行径。 铁甲青钢蟹却都觉得自己赚了,大赚特赚。 毕竟不是每个生灵都能活到晋升那一天,说不定哪天一不小心就被更强大的生物吞噬了,到时候就算有一百年寿命也是直接清零。 现在虽然折损了寿命,可是实力提升,成为中级魔兽,自保能力大大提升,就算只有十年寿命,也能无灾无祸的活到寿终正寝,相较之下还是赚了。 而且这次的治愈率极高,达到了60%,除了几个受创过重,没能承受住生命一号力量冲击的死了,其他成员都救回来了,而且全都突破晋升。 铁甲青钢蟹也遵守承诺成为杨牧云的眷属,并且全都产生了信仰,最低的都是虔诚信仰,有几个还成为了狂热的信徒。 突破后的铁甲青钢蟹全都膀大腰圆,不算爪子躯干直径三米以上,平贴在地上都有一米高,八个爪子一伸展开来显得更加庞大,跟个小坦克似的。 最重要的晋升之后的螃蟹壳无论厚度还是硬度都有了质的飞跃,蟹壳中流动着淡淡的光芒,还有一道道奇特的纹路若隐若现,很显然这些铁甲青钢蟹都掌握有特殊的力量。 杨牧云对这些大螃蟹十分满意,观察一段时间,如果确实忠诚可靠,那就传授他们大威天龙。 随后杨牧云带着这些大螃蟹去战场上普度众生,救死扶伤。 铁甲青钢蟹登场的时候,带来了更加轰动的影响,甚至是骚乱。 之前鱼人一族被救活,大家可以理解,也可以接受,毕竟神医哪都有,没有海妖祭司还有其他的治愈手段,而且很多海洋生物自身就有重生能力,哪怕被大卸八块也能恢复过来。 可是铁甲青钢蟹被治愈了不说,还实力突破了。 人是上午走的,一个个伤痕累累,奄奄一息,结果下午就活蹦乱跳的回来了,不仅伤势痊愈,还实力突破。 货真价实的中级魔兽。 海妖祭司给伤员治愈的时候也有极小的概率引起突破,海妖祭司都会说这是海神的恩赐。 许多海洋生物都口水直流,野蛮人这是下了多大的本钱救治铁甲青钢蟹,不仅治好了还让他们突破了,野蛮人的神是给了多少恩赐啊。 只是铁甲青钢蟹都孤傲的很,始终亦步亦趋的跟在杨牧云身后,对其他人一概不予理睬。 正好战斗结束,只不过这次获胜的是沼泽一方,幸存下来的生灵开始享受盛宴,将敌人开膛破肚,寻找蕴含能量的心脏肝脑吞食,有些甚至连自己一方的尸体都不放过。 将精华吞噬一空后,这些幸存者接二连三的开始进化,身上涌动着光芒,甲壳鳞片蠕动着生长,然后剥落,蜕壳之后以全新的姿态出现在人们眼前。 这时候,沼泽一方潮水涌动,在战场上涌动一圈,卷着所有的尸骸倒流回沼泽中。 随即,备战区的生灵疯狂抢夺起来,在战斗之前饱餐一顿,就算失败了也不当饿死鬼。 数万尸骸,而且是强大生物的尸骸,即便精华部分被摘了,剩余的血肉也非常滋补。 只是备战的队伍不敢吃太饱,如果敞开肚皮吃会增加体重,影响灵活,削弱战斗力。 数万尸体,被吃掉的只是少数,剩余的全都随波逐流进入下一个备战区域。 看到这一幕,铁甲青钢蟹们眼中都流露出浓浓的悲哀。 族人也都成为食物了吧,如果不是侥幸取胜了,自己也是相通的命运吧。 这就是弱者的悲哀,如果不能实现等级的跨越,哪怕取得胜利依旧是强者眼中的食物。 杨牧云看到这一幕,无奈的耸了耸肩。 连救死扶伤的机会都没有。 不过没关系,等着就是,两边下一场参战人员已经在排兵布阵了,又是一场万人级别的大战。 怀着对胜利的渴望,两方人员同时发起冲锋。 北海一方是混编队伍,有虾有蟹有鱼,还有几只体型庞大的棘壳龟,看似杂牌军,实则是各种精锐的集合,其中很多都是参加过一次战斗,晋升过的中级魔兽。 沼泽一方也差不多,有几头类似河马的巨兽,还有很多天上飞的毒虫,地上跑的也是一种名叫水猴子的特殊兽头人。 没有任何花巧,双方队伍狠狠地碰撞在一起,几只河马就像是重装坦克,奔跑中浑身肥肉疯狂荡漾,让人忍不住这些巨兽是水做的。 然而,巨大的螃蟹被河马一蹄子踩碎,几只拦路的鱼头人被河马一甩头吞下,所过之处血肉纷飞,尸骸铺了一路。 直到一只棘壳龟挡在河马的必经之路上,双方都没有退缩,而是硬碰硬的对撞。 河马头破血流,棘壳**顶的棘刺深深扎入河马脖子上,可是河马也一口咬住棘壳龟的头,粗大如树桩的牙齿狠狠扎入棘壳龟的脖子中,牙齿卡住棘壳龟的头,随即河马晃动着大脑袋左右摇摆,猛力撕扯,作势要把棘壳龟的头扯下来。 就表面看,河马占据了上风,一击制敌。 可是周围的虾兵蟹将立刻冲上来救护,手中的骨矛、骨刀狠狠扎在河马腰上、屁股上。 河马不断晃动身子,甩动尾巴,赶苍蝇一样攻击自己身边的小喽啰们。 可是失去了机动性的河马攻击力十分有限,海洋生物身上又笼罩着水之庇护,河马的尾巴甩上去只见水花爆裂,大部分攻击力都随着水花的溅射卸掉,剩余那些力道基本不足以致死。 反观这些海洋生物,手中的骨刀、骨矛都非常锋利,在河马身上一扎就是一个洞,一划就是一道口,粉红色的体液和深红色的血水从伤口中渗出,很快就将周围水面染成红色。 河马越发暴躁,它冲的太快了,后面的友军跟不上,自然没法为它保驾护航。 这时候,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放弃到嘴的猎物,然后撤退。 可是河马舍不得,总觉得自己再用一点力气就能把棘壳龟的头咬下来。 就在这时候,河马感觉胸口难受,呼吸不畅,脑袋因为缺氧变得昏沉沉的,眼前也一片模糊,舌头也一点点变得麻木。 最终,河马无力的松开嘴,双眼呆滞,身体抽搐。 棘壳龟的头晃动着从河马粗大的牙齿中脱困,然后“啵”的拔了出来。 旁边的虾兵蟹将小鱼人纷纷嘲笑,“蠢货,你不知道棘壳龟的脑袋上全是毒腺,受到刺激会喷射毒液吗?” “就是就是,竟然敢咬棘壳龟大人的头,真是活腻了。” 棘壳龟骄傲的昂起头,然后用肩膀顶翻河马,借助尖锐的棘刺轻松破开河马胸膛,然后将脑袋插入河马胸口吞吃心肝。 虾兵蟹将小鱼人们全都期待的张大嘴巴,棘壳龟肯定吃不完这么大的块头,自己也能分点好处。 这么强大的巨兽,它的血肉一定很滋补。 有些小鱼人已经趴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喝水了,这些水里混着河马的血液,也同样很补。 而这时候,棘壳龟兴奋的拔出脑袋,口中叼着一个大块的灵珠。 不等大家看清,棘壳龟一仰头将灵珠吞下,随即身上爆发出浓郁的血光,身周的海水也无风自动,形成一道巨大的漩涡绕着棘壳龟飞速旋转。 远处观战的杨牧云看到这一幕,心中暗暗琢磨,还以为灵珠是海洋生物特有的,没想到河马身上也出。 难道是小说里经常提到的魔核,或者内丹什么的? 【十分感谢你可爱的die的打赏——8月20日】 第311章 给你两个选择 海洋生物千奇百怪,再加上某些变异的个体,能力更是千变万化,一招鲜吃遍天这事并不稀奇。 所以,河马死的不冤。 但是棘壳龟击败河马并且在战场上进化提升引起了敌人们的注意,于是沼泽一方的强者全都朝着这只棘壳龟围攻。 好虎架不住群狼,这只刚刚晋升为高级魔兽的棘壳龟也就帅了五分钟,便被水蜘蛛结网罩住,随即一群飞虫拉着网冲上天空。 五分钟后,棘壳龟重回战场,但是回来的瞬间摔成八瓣,成为河马和飞虫们的战利品。 有空军的压制,沼泽一方迅速占据优势,海洋一方虽然不断射出水箭攻向天空,但都被沼泽一方的飞虫们灵巧避过。 随即几只河马并排冲锋,将那些使用水箭射击的海洋生物踩死、踏碎。 剩下的就是碾压局了,海洋生物全部战死,成为沼泽一方的食物。 十分钟的进食时间,随即浪潮涌现,将杂七杂八的尸体冲入沼泽,给备战区域带来纤美的食物。 几分钟后,新一轮的战斗再次打响。 杨牧云郁闷了,双方实力悬殊,基本上是碾压局,又没有救死扶伤的机会。 可是这时候,几只肥壮的河马走到战场边缘,向杨牧云打招呼。 “尊敬的野蛮人酋长,我想和你谈一下。” 杨牧云立刻走了过去,反正他现在是中立身份,眼中只有伤员病号,才不管他们是哪一边的。 “勇士,你想谈什么?” 河马张嘴吐出一个球状物,却是一颗堪比杨牧云脑袋大小的灵珠。 灵珠中光芒氤氲,仿佛有潮水来回波荡,表面还嵌绕这一根根血管状的纹路,将灵珠内外连接起来。 然后,其他河马也纷纷张嘴,呕吐出几颗大大小小的灵珠。 没错,是呕吐出来的。 兽形魔兽没有手脚,自然不能使用口袋之类的工具,想要随身携带东西的话,只能是含在嘴里,吃在肚中。 许多魔兽为此甚至进化出特殊的胃袋,这些胃袋不是消化食物的,而是专门储藏物品的。 别说一个头颅大小的灵珠,就是再大三五倍的东西河马也能吞下去,蛇吞象也不是不可能。 也正因此,炼金术师最喜欢的尸骸材料就是新鲜的魔兽胃袋,经过特殊处理再加持空间魔法的力量,可以制作出空间袋。 河马们后退五步留出距离,然后说道:“尊敬的野蛮人酋长,听说那些铁甲青钢蟹使用一颗灵珠就得到您的恩赐,上百个成员都得到突破,不知我们这些灵珠能不能换来恩赐?” 杨牧云摸了摸下巴,这才多大会儿啊,消息已经传到沼泽一方了。 看河马这样子,是要把神之恩赐当货物买卖了。 不过这也没毛病。 北地的生物都很现实,谁给好处就信谁。 哥布林可以信月神,狗头人可以信龙神,猪头人信野蛮人,这不都是因为能得到神之恩赐嘛。 哥布林和狗头人都是隔着空间和距离向神明献上祭品,获取恩赐,而河马就实在了,直接面对面的买。 杨牧云咳了咳,“神之恩赐是十分神圣的,而且关系到虔诚的意志和纯洁的信仰,所以……” 虽然对灵珠很好奇,但杨牧云还没必要出售自己的恩赐,真要干了这种事,以后自己就廉价了,不管什么信徒都会筑起祭坛,给自己邮寄各种土特产。 河马们失望的垂下头。 铁甲青钢蟹是低级魔兽,晋升为中级魔兽很简单,但自己是中级魔兽,想要晋升为高级魔兽千难万难,甚至终生无望。 战场是一夜暴富的好地方,但没有人可以一直赢下去。 就像这次,参战的河马有十只,但活下来的只有六只,而且全都带伤。 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受伤就意味着战斗力受损,而战斗力受损就意味着死亡。 为首的河马跪倒下去,“尊敬的野蛮人酋长,我们真的很渴望晋升。如果祭品不够,我们还会继续搜集,我们保证说到做到。” 这算什么? 在我这刷花呗,打白条? 杨牧云问道:“你们既然身属大沼泽,应该是秽土的眷属吧,跟我做这种交易合适吗?” 河马摇了摇头,“我们不属于大沼泽,而是从其他地方过来,专门参战的,我们的目的就是在战斗中获取变强的资源。” “这样啊?”杨牧云开始考虑。 为首的河马又说道:“我们也有其他想法,就是展现自己的实力,收一些眷属,创建自己的势力。可是看到了参战双方的实力后,我才知道自己的幼稚。” 无论海洋一方还是沼泽一方,低级生物都想着抱大腿,找靠山,高阶魔兽都想着收眷属,壮大自己的势力。 最尴尬的就是那些高不成低不就的,比不上不足比下有余,收小弟没人跟,认大哥又不甘心。 毕竟大哥也就是高级魔兽的水平,不足以帮他们晋升。 唯一能帮到他们的就是神的恩赐,即便不能晋升高级魔兽也能壮大底蕴,增加晋升的概率。 而杨牧云帮铁甲青钢蟹集体晋升,无疑成了河马眼中的救星。 杨牧云说道:“既然你们是自由身份,帮你们变强也不算坏规矩,不过变强以后你们要退出战斗,明白吗?” 毕竟是中立的,如果帮一方变强去打另一方就过分了。 河马们见杨牧云松动,立刻兴奋起来,齐齐表示只要晋升就立刻离开战场。 毕竟都是为了变强才到这里,晋升高级魔兽以后再留下也没什么意义了。 杨牧云说道:“你们有两条路可选:第一是立刻晋升,这条路有风险,有三分之一的概率会死,但只要不死必定会得到提升,代价是没有继续变强的可能。” 说完这个,杨牧云顿了顿,仔细观察河马的反应。 让杨牧云意外的是,河马们表现的十分激动,有的甚至忍不住说出“还有这种好事”的话。 不过为首的河马说道:“另一条路呢?” 杨牧云双手负于身后,昂起头,用平淡却充满威严的声音缓缓说道:“信仰我!追随我!成为我的眷属!” 这几只河马实力很强,单论块头也就比象头人小一点点,刚刚晋升过的铁甲青钢蟹跟河马一比也是三蹦子跟大八轮的差距。 而且作为底蕴深厚的中级魔兽,这群河马身上的潜力很大,极具培养价值,杨牧云都忍不住心动起来。 【感谢书友的打赏——8月20日】 第312章 身子都掏空了 河马首领很心动。 如果想要长期发展肯定要抱大腿,野蛮人能够把神恩用在一堆低级的螃蟹身上,还能把药物用在鱼人身上,这说明野蛮人掌握的资源丰富得超乎想象。 如果自己成为野蛮人的眷属,以自己和族人们的实力,一定能获得更多、更丰富的资源,能够更快地提升。 但河马首领还是遗憾的摇了摇头。 “尊敬的野蛮人酋长,我们还是希望选择第一个。” 杨牧云愣了一下。 做自己的眷属有什么不好吗,以种花家现在的实力和底蕴,多少种族哭着喊着做眷属都没门路好不好。 河马首领解释道:“我们是族群中的战士,我们的族人还在家乡等着我们。部落里总有数百个族人,需要很广阔的水域,酋长大人您的部落中并没有水域,所以不适合我们。” 杨牧云瞬间恍然,原来是这个。 不过杨牧云还是很好奇,“你们为什么甘愿冒着生命的危险也要选择晋级?” “因为,我们需要强大的战士,帮族人扞卫水域,守护幼崽的成长。高级魔兽的实力已经足够了,即便无法再增强也无所谓。只要保护好族中的幼崽,它们成长起来以后一定能成为强大的魔兽,甚至有可能褪去兽身,诞下兽头人后裔。” 这些河马是中级魔兽,虽然实力不错,可他们祖上没有什么强大的血统,诞下的后代都是普通野兽,充其量也就是魔兽。 只有实力强大到可以化为人形,才能将自身强大的血脉遗传给后裔,令其刚出生就是拥有智慧的兽头人。 杨牧云叹息一声,这些白手起家的一代魔兽最值得尊敬,拼尽全力给后代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让后代刚出生就能拥有很高的起点。 于是,杨牧云摊开手掌,亮出了月光湖的规则。 规则上方出现了波光潋滟的湖面,广阔的水域看得河马们眼睛发直,大嘴张开,哈喇子流了一地。 “尊敬的野蛮人酋长,您拥有神圣的领地吗?” 杨牧云点了点头,“这片水域就是我的领地,只不过我手下没有水族生物,正打算招募几个,帮我打理这片水域。” 噗通!噗通!噗通…… 杨牧云只觉得地面一阵颤抖,硬生生把自己一米八的个子降成了一米六。 这几个大块头跪得太卖力,把地面都给砸得凹陷下去了。 “主人,我们愿意信仰您,追随您,世世代代效忠您!” 杨牧云心中暗道:果然,还是房子最实在,有房有地什么样的眷属都能招来。 几只河马当场建立起信仰,然后自动的站到杨牧云身后。 这时候,战场上的厮杀刚刚开始就进入了尾声。 沼泽一方最惹眼的是几只电鳗,体型庞大仿佛巨蟒,扁圆的脑袋、薄片状的身体,一道道皮卡丘似的黄黑色斑纹从鳃部延伸到尾尖。 蓝白色的电光从头到尾就没停过,每一次强光爆闪之后,水面上都会漂起成百上千的尸体。 还好沼泽一方打配合的是一群昆虫和飞鸟,避免了误伤,而海洋一方基本都是水族,一身本领连使用的机会都没有,直接躺下。 看到这个结果,海洋一方纷纷唏嘘。 电鳗这种强大的魔兽简直就是bug,谁遇到谁死。 铁甲青钢蟹也都恐惧的蜷缩着身子,如果自己遇到这群电鳗,只会死得更惨。 而此时,电鳗已经扭动着身子在水中游荡,急速接近敌人中最强大的几个,然后顺着敌人的口腔钻了进去,直接吞噬起心脑肝肠。 被吞噬的时候猎物还没完全断气,所以清晰的感受着喉咙被充塞、撑满,感受到滑腻腻的肉体顺着脖子溜入腹中,然后一点点啃噬自己的内脏。 丢了,心脏丢了,脑子也丢了,身子都丢空了。 躺赢的飞虫和飞鸟也纷纷落了下来,停在海洋生物的身体上吸血、吃肉,很快就吃得肚子溜圆,其中的佼佼者更是光芒笼罩,开始了晋升。 杨牧云无聊的叹了口气。 他不希望出现一面倒的碾压局,最希望看到的是胜者惨胜,或者干脆两败俱伤,无力打扫战场,那样的话自己就能救死扶伤,搜集些伤员回去普渡。 可惜,蹲了一上午,看了六七场战斗,没有找到一次机会。 “没劲!回家!” 河马首领立刻凑了过来,“主人,要不要骑乘?” 杨牧云立刻摇头,河马的身子太宽了,自己劈叉也夹不住,盘着腿又不好看。 铁甲青钢蟹有样学样,“主人,要不要骑乘?” 杨牧云立刻盘腿坐了上去。 还别说,铁甲青钢蟹就像是天生的坐骑,蟹壳圆滚,而且脊背平坦,而且行走的时候没有任何颠簸,减震效果极佳。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这些家伙横着走,侧着坐不好看,正着坐不好受。 部落中,小野蛮人摩拳擦掌的等待实验素材。 “酋长,今天拿这些大家伙开刀吗?” 杨牧云摇了摇头,“他们是部落里的新成员。” 小野蛮人不死心,“可以帮他们体检一下。” 体检,这可不是什么愉快的体验。 河马首领初来乍到,看到一群野蛮人幼崽,立刻恭顺的低下头。 “体检是什么?没关系,无论什么我们都配合。” 小野蛮人立刻兴奋的跳了起来,然后连拉带拽的指引河马跟自己走。 杨牧云懒得管这些家伙,而是叫来寒冰巨人幼崽。 在部落里住了这么长时间,小崽子吃得好睡得好,身体长得很快。 只是每次小崽子想要在身上凝聚玄冰的时候,杨牧云都是二话不说敲掉。 看到杨牧云出现,寒冰巨人幼崽还以为又要给自己拔毛了,于是连忙举起双手原地转一圈。 “主人,我身上没有玄冰,一点都没有。” 杨牧云看都没看,直接说道:“叫爸爸。” “爸爸!” “我是说,叫你爸爸。” “可以吗?”寒冰巨人幼崽不好意思的抬头挺胸,一副期待的模样,“那你叫吧。” 杨牧云抬手一巴掌抽在寒冰巨人幼崽身上,“我是说——跟你亲爹发信号——联系他!” 【十分感谢你的书有岚冰打赏——8月26日】 第313章 冰山男神的养成经历 冰霜巨人对自家幼崽很不上心,甩给杨牧云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杨牧云很怀疑,这个幼崽是不是被当成包袱甩掉了。 也对,幼崽现在正是鸡嫌狗厌的年纪,后来投奔的雪狼和冰熊对其也是敬而远之,能躲多远就躲多远,根本没有老乡见老乡的亲热。 现在,幼崽使用暴风呼唤嗷嗷的喊,可对面一点反应都没有。 幼崽无力的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喘气。 “你看到了,他们不理我。” “再喊!” 幼崽于是又召唤出龙卷风,对着风眼嗷嗷狂叫。 从上午喊到下午,幼崽嗓子都喊哑了,对面终于传来雷霆般的咆哮。 “吵死了!你有完没完啊!” 杨牧云立刻说道:“冰霜巨人,你们好啊。” 听到这个声音,对面立刻传来牙关打颤的响声。 “野蛮人酋长?” 杨牧云“嗯”了一声,“有件事情想要找你们。” 冰霜巨人立刻“嘟噜噜”的嘟囔了一大串,然后说道:“不行不行,我们要睡眠,不要吵我们。跟你说话就会浪费体力,没有体力就会饿,这冰天雪地的,上哪找吃的。” 经过这段时间和幼崽的相处,再加上雪狼和冰熊提供的情报信息,杨牧云大致了解了冰霜巨人的生活习性。 简单来说就是,喜静不喜动,可以一动不动的静止几十年上百年。 其他生物在雪山上坐一会儿就会被冻成冰雕,但冰霜巨人喜欢被冻成冰雕,那些坚冰就是他们的衣服、被褥、房子。 冻死?不可能! 憋死?更不可能! 冰封之后再盖上一层雪,这就是天然的伪装了,谁也找不到他们,更无法打扰到他们。 如果冰霜巨人出来活动了,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们饿了,而这个时候的冰霜巨人是极度危险的。 因为他们会吃掉目光所见的一切食物,不是一日所需,而是要保障未来几十年上百年的消耗。 哪怕冰封之后身体进入休眠状态,依旧是有能量消耗的,累加起来还不是小数。 估计正是这个原因,冰霜巨人才迫不及待的把一天都闲不住的幼崽送给杨牧云,后来干脆把雪狼和冰熊也赶走了。 因为一切活物都会打扰他们长眠。 同时,杨牧云也知道了冰霜巨人的弱点。 特别喜欢吃。 冰霜巨人并不是天生就喜欢沉睡,而是因为实在吃不饱,不得不选择长时间冬眠来维持生命,到最后冬眠都撑不住,干脆变成待机。 那些成年的冰霜巨人已经习惯了几十年上百年的沉睡,但冰霜巨人幼崽刚出生,还有着活泼好动的天性,一分钟都老实不住。 这感觉就像爸爸妈妈忙碌一天,回到家就准备躺床上睡一觉,可是熊孩子一分钟都闲不住,在家里蹬蹬蹬跑来跑去,吵吵嚷嚷个不停。 熊孩子醒着,大人也得醒着,但是醒着就要消耗体力,就要吃饭,问题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 连自己都养活不起的冰霜巨人根本没有能力去养活这个小崽子,只好给他一群眷属,让他自己下山玩。 反正有暴风呼唤,就算出了什么事,随时随地都能支援。 没想到小崽子运气不好,刚下山没多久就撞在了杨牧云手上。 当时冰霜巨人之所以那么果断的认怂,一个是不在乎手上的寒冰规则,另一个是——肚子里空空的,实在没力气战斗。 杨牧云说道:“食物!充足的食物!每天可以提供你们体重十倍的食物!让你们每天都能吃饱!” 是的,冰霜巨人一天要吃掉自身体重十倍的食物才能“吃饱”。 小时候吃顿饱饭还没问题,毕竟个头小,吃的也少。 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冰霜巨人身体越来越庞大,所消耗的食物也越来越恐怖。 冰霜巨人的祖先就是因为到处狩猎、杀戮,被当成恶魔,遭到各族一致的围剿,死伤惨重之下,只能龟缩在人迹罕至的冰川雪山上苟延残喘。 “吃饱?” 对面的冰霜巨人喃喃了一声,随即失神。 多么遥远的记忆。 他已经忘记自己上次吃饱是什么时候了。 好像是父亲找到一个雪虫的窝,带回来几十只雪虫。 雪虫不好吃,但那是自己吃的最饱的一次了。 听到对面不回答,杨牧云还以为通话挂断了。 可是这时候,对面传来咕咕咕咕的叫声,就像养了一群青蛙似的。 杨牧云一巴掌拍在冰霜巨人幼崽后脑上,“你说说,每天都吃的什么。” 幼崽摸着后脑勺回答道:“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酱鸡、腊肉、松花、小肚儿、晾肉、香肠……清蒸八宝猪、江米酿鸭子……” 这小子吃得很不错,甚至可以说是部落里伙食最好的。 杨牧云一直很吐槽小人世界的吃喝。 牛头人吃草,象头人吃树叶,哥布林吃虫子。 野蛮人稍微正常一点,天天烧烤,矮人每天啃黑面包。 就连拉玺达,吃过的最好吃的食物也就是水果。 至于烹饪? 不存在的。 所以,杨牧云当初靠炒鸡蛋都能征服拉玺达,一根火腿肠就能把熊大、熊二和大石馋得流口水。 之后杨牧云一直在教导部落成员烹饪,而教导的目标就是象头人。 这些大块头喜欢吃米饭,就教她们蒸米饭,然后教她们炒菜,各种各样的炒菜。 炒出来的菜总得有个试吃的吧。 反正试吃这活杨牧云不干,他到现在都记忆犹新,大学舍友第一次下厨,说要给哥几个做一道清蒸大闸蟹,结果螃蟹上桌,杨牧云伸手夹菜,那螃蟹也伸手夹菜,咔哒夹住了杨牧云的二拇指头。 杨牧云都怀疑,那螃蟹是不是也认为自己要开饭了。 于是乎,冰霜巨人幼崽这个合格的饭桶就派上用场,每天都能混个肚子溜圆。 杨牧云又一巴掌拍在冰霜巨人幼崽后脑勺,“停停停,别报了,差不多了。” 幼崽委屈的说道:“这才刚开个头,还有几百个菜没报呐。” 杨牧云朝着暴风眼说道:“怎么样?来不来?” 没有回答。 可是下一瞬,两只粗大的手臂从暴风眼中伸了出来,扒着风眼周围一使劲,纵身一跃跳了出来。 “啊,好饿啊,先让我吃一顿再说!” 看到风眼里又钻出两只胳膊,杨牧云连忙说:“停停停,先别过来,留几个人在对面。” 【十分感谢此乃红尘镇万古的打赏——8月28日】 第314章 资本家看了流泪 冰霜巨人首领抱着一个巨大的饭盆胡吃海塞,里面都是大米饭,纯粹的大米饭,就是撒了点盐和糖,没想到寒冰巨人一边吃一边幸福的流眼泪。 “太好吃了!” 寒冰巨人幼崽觉得老爹很丢人,于是嘟囔了一句:“土鳖。” 杨牧云开始讲述自己的规划:“大致就是这样——你们几个分别居住在苍蓝之峰、月光湖、大裂谷、铁炉城、种花家这几个主要位置。人员怎么轮换你负责,只要保证每个点有一个负责人就行。” 这支冰霜巨人总共才十二个,最多保证十二个传送点。 眼下杨牧云掌控的区域总共五个,两两一组还有两个替补。 冰霜巨人首领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只是来了一句,“再来一碗!” 杨牧云也不客气,现在正是展现自己实力的时候,不怕寒冰巨人吃,就怕他们不吃。 与此同时,暴风眼里传来其他寒冰巨人的声音。 “首领,吃的啥啊?” “好吃不好吃啊?” “首领,别光顾着自己吃,给大家伙也来点啊。” “首领,多大的碗???” 很快,四个象头人抬着一个大饭桶过来了,饭桶里装满了刚出笼的馒头。 冰霜巨人首领总算良心发现,两根手指捏起精巧的大饭桶,然后轻轻塞到暴风眼中。 对面立刻传来兴奋的欢呼,然后就是乒乒乓乓的拳脚打击声以及惨叫痛呼声。 一连吃了上百桶,冰霜巨人首领总算吃了个半饱,然后心满意足的躺在地上抚摸着肚子。 “野蛮人酋长,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杨牧云只好把冬风快递的构想又说了一遍。 “酋长大人,你的意思,我们每天只需要开启两次到三次暴风眼,就能吃饱饭?你确定每天都能像刚才那样随便吃,吃饱?” 杨牧云忍不住感慨,多么朴实的人啊,全年无休工作,只为吃一口饱饭,资本家见了都流泪。 “没错!食物随便吃!只要好好干活,还会有更多、更美味的食物。” 这群大肚汉太能吃了,象头人烹饪团都被累瘫了,以后他们的伙食得悠着点。 嗯,给他们吃泡面吧,吃火锅也行。 让冰霜巨人吃泡面吃火锅,我真是个天才。 “首领,答应他!你要是敢说个不字,我就是新首领了!” 暴风眼中传来的声音令冰霜巨人首领暴跳如雷,不过他也明白,在食物的诱惑下,自己这群部下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长眠确实能让他们忘记饥饿,但是能吃饱饭的话,谁会闲着没事长眠不醒。 “好的!我答应!” 杨牧云哈哈大笑,“既然如此,那就开始吧。” 随即,杨牧云叫来铁甲青钢蟹。 三四十只螃蟹排着整齐的队伍走路了过来,冰霜巨人首领小声问道:“这也是吃的吗?” 杨牧云咳了咳,“这是我的眷属,为我守护月光湖的。嗯,赶紧派两个人去月光湖寻找传送点。” 苍蓝之峰和月光湖相隔不远,而且冰霜巨人能驾驭暴风雪在山间穿行,甚至还能御风而行一段时间,赶路速度超快。 几十分钟后,一道暴风呼唤传来,冰霜巨人首领立刻接通。 “首领,我已经到月光湖了,也找好了位置,可以开始了。” 冰霜巨人首领“嗯”了一声,然后特别叮嘱道:“这次传送过去的是眷属,不是食物,记住了!” 如果不仔细说明,真怕对面把这些螃蟹当成食物咔嚓咔嚓嚼了。 随即,冰霜巨人首领挥手打出一道冰冻魔法将一只铁甲青钢蟹冻成冰块,然后抬手丢进暴风眼里。 对面立刻接住,然后解除冰冻。 被传送过去的铁甲青钢蟹眼珠子仿佛变成蚊香状:我是谁?我在哪?我经历了什么? 冰霜巨人首领解释道:“暴风眼会撕扯其中的事物,如果过于脆弱,会顷刻间撕成粉碎。所以,必须有玄冰的保护才能安全通过。” 杨牧云点了点头,心中暗道:传送货物还好,传送活物似乎有点安全隐患。琢磨琢磨,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不一会儿,几十只铁甲青钢蟹传送完毕。 轮到河马的时候,河马首领只派了两个族人传送到月光湖摸索地形,寻找合适的栖息地。 至于其他成员,全都回老家带族人去。 之后,杨牧云又给月光湖、苍蓝之峰、大裂谷三个传送点运输了一批物资,让冰霜巨人先建立落脚点。 至少,修一个村庄出来,就算修建不出来,清理出一片空地也行。 几个主要地点都安插上了冰霜巨人,杨牧云终于长舒一口气。 这意味着自己对苍蓝之峰、月光湖、大裂谷拥有了实质性的掌控,不再是仅停留在象征意义上的名头。 随即,冰霜巨人首领派遣一个族人去铁炉城坐镇,杨牧云也第一时间拿起对讲机向铁炉城那边打招呼。 “酋长,这个东西是什么?怎么也能像暴风呼唤一样互相说话?” 杨牧云愣了一下,经过冰霜巨人首领的体型自己才发现,对讲机和暴风呼唤确实有点类似。 “这是一种魔法装备,传送距离十分有限,没有你们暴风呼唤那么神奇。” 种花家和铁炉城之间建了几个基站,基本能保证稳定的通讯了。 但是种花家和苍蓝之峰相隔数千公里,而且一路上山高水远,各种地形阻隔,想要保持联络,远不是几个基站就能搞定的。 但是杨牧云转念一想,暴风呼唤开启的时候是不是能将信号传递过去? 如果可以的话,几千公里的距离就缩短成了几米距离。 然后,杨牧云试验了一下。 果然可以! 也就是说,暴风呼唤开启的时候,等同在相隔数千公里的两地之间开启一条捷径,无线信号直接通过这个捷径往来穿梭,原本不可能有信号的苍蓝之峰也能清楚地接收到信号。 怦然心跳的杨牧云忍不住问道:“这个暴风眼能一直开启着吗?” 冰霜巨人首领忍不住说道:“酋长,刚才不是说好的,一天只开启两三次吗?” “饭后再来一顿甜点。” “咳咳!酋长,暴风眼当然能一直开着。苍蓝之峰上暴风不断,开启暴风眼轻而易举,后续的维持也很轻松。其他地方风力不足,想要开启并维持暴风眼十分困难。” 杨牧云点了点头,“一个苍蓝之峰就足够了!” 【十分感谢你的书友岚冰的打赏——8月31日】 第315章 邻居都买了你不买吗 【2500字】 开启暴风呼唤需要风的力量,维持暴风眼也需要风的力量…… 所以…… 杨牧云又拿出了风系神器——那十几个在角落里吃灰的手持电风扇。 之前刚去铁炉城被人类猎杀者追杀的时候,就是靠这些风系神器,再加上葫芦谷特殊的地形,人为制造了毁灭飓风。 同样的道理,用风系神器制造狂风,开启和维持暴风呼唤应该问题不大。 老规矩,电器用品先手动diy一下,赋予金属规则、齿轮规则、雷电规则等,能用上的几乎都用了一遍。 没多久,一个两丈高、一丈直径的蘑菇型电风扇制作好了。 风力大、续航长,电风扇刚一开启就在上方形成一条长长的风带,然后卷着周围的气流形成一个肉眼可见的龙卷风。 冰霜巨人看到这一幕,立刻施展暴风呼唤。 原本七扭八歪的龙卷风缓缓稳定下来,无论大小还是速度都变得恒定起来,给人一种沉稳的感觉。 随即,暴风眼中传来了苍蓝之峰的声音。 连上了! 杨牧云这才发现暴风眼的另一个用途,除了运送人员物资,还能传输信号。 苍蓝之峰和种花家相隔数千里,信号根本传不了这么远,连十分之一都不可能。 但是通过暴风眼,苍蓝之峰收到了种花家的信号,而且非常清晰,就像趴在信号塔上一样。 这哪里是风洞,分明是入门级的虫洞。 于是,杨牧云的脑袋开动起来。 电风扇可以制造风,冰霜巨人可以借助风力开启暴风呼唤,并且长时间维持暴风眼,等于将冰霜巨人的魔力消耗替换成电力消耗。 理论上只要不断电,暴风眼就能一直存在,信号也就不会断了。 也就是说,这些电风扇成了小人世界的信号塔? 短短一天的时间,种花家、苍蓝之峰、铁炉城、月光湖、大裂谷就完成了联网。 铁炉城中一道风柱冲天而起。 只是这道风柱被冰霜巨人控制着,不断压缩压缩再压缩,最终压缩成两三丈直径的暴风眼,而且暴风眼被压缩成了一张薄饼,顶部和底部的距离也就半丈高。 杨牧云觉得…… 这玩意有点像星河,也有点像ufo。 矮人们在暴风眼周围修了一座建筑给寒冰巨人居住,顺便当做传送阵的底座。 小人世界也有传送阵,不过那是空间魔法的范畴,很复杂也很神秘,想要建造一座传送阵,除了找到信得过的魔法师,还得花费巨量的资源,建造之后的维护也非常烧钱。 除非是超级都会,或者要塞级军事重镇,基本没有配备传送阵的资格。 建不起、养不起更用不起。 传送阵基座需要大量氪金、秘银以及其他稀有材料,维持运转还需要消耗大量的魔晶石,开启一次也得庞大的开支。 最关键的,这玩意空难几率很大,说不定哪次就一去不回,或者回来半截,又或者少了关键的一小截。 冰霜巨人的传送阵暂时没有暴露出什么安全问题,传送活物的时候先冷藏一下,过去的基本都是完整的,解冻之后也都能活蹦乱跳。 冰霜巨人开启暴风眼、维持暴风眼都要消耗巨大的能量,但是冰霜巨人的能量可以通过吃饭恢复,而且还被电风扇抵消了一大部分,冰霜巨人的消耗微乎其微。 暴风眼有千般好,就是有点费暴风巨人。 杨牧云手上目前只有十二个冰霜巨人,加上幼崽也就十三个。 这世上还有其他冰霜巨人,只不过这些家伙一个个都在冰山中沉睡,除非他们主动醒来,否则谁也不知道有几个,都在哪。 于是,十三个冰霜巨人每天吃饱了没事干就扯着喉咙嗷嗷叫,使用暴风呼唤到处嚎,希望能联系到其他同族。 眼下杨牧云只有五块直属地盘,十三个冰霜巨人完全够用,但是今后控制的地盘肯定越来越大,十三个冰霜巨人就有点不够用了。 所以,杨牧云也希望这群家伙早点撩几个冰山美人回来,如果美人勾引不到,撩几个冰山大汉也不错。 暴风眼的出现就像是打通了任督二脉,种花家积蓄已久的底蕴瞬间爆发开来。 其中铁炉城受益最大,因为这里有深厚的基础,众多的人口。 之前与种花家的交易还需要靠象头人手提肩扛,现在有了暴风眼,直接从这边丢过去那边就能接收到,运输的速度和效率都杠杠的。 于是铁炉城外城的人们发现,内城的矮子们开始出售粮食了。 不再是那种烤的硬邦邦可以当棒槌的黑面包,而是柔软焦黄的面包,白嫩嫩软绵绵的馒头。 还有大量的蘑菇,新鲜的水果、蔬菜,甚至盐和糖! 铁炉城外城的生活水平一下子提升数个档次,温饱问题瞬间解决,全员奔小康。 只要努力狩猎、采集,都能换取到食物。 盆子、打火机、卡牌、千里耳之类的东西也都大降价,穷人们也都能买得起了。 铁炉城外城的人们都在努力采集、狩猎,拿着各种魔力果实、魔兽骸骨,以及其他稀奇古怪的东西做交换。 财帛动人心,小偷小摸、烧杀抢掠也开始上演。 夏季战争四起,杀戮盛行。 但夏季也是一个销赃的季节,各种沾着血的战利品通过种种渠道流入铁炉城,流进树屋酒馆、地穴酒吧、矮人族手中。 其中不乏神之恩赐的物品。 这种情形下,所有部族看向周围其他邻居的眼神都充满了进攻欲望。 因为只要干一票就能吃饱喝足,直奔小康。 这个节骨眼上铁炉城传出劲爆的消息——打折销售铁器! 所有铁器统统半价,全部半价,还买二赠一。 这还不买? 你的邻居全都买了,你确定不买吗? 你邻居买了两百把刀,一百顶盔,五十套甲,你怎么也得买他双倍是不是? 只要能拿出魔力果实、肉干、魔兽骨骼、稀有矿石、特殊材料、皮毛…… 一切有价值的东西,都能换到铁器。 砸锅卖铁拿到铁器的部落第一时间开始向周边邻居发起进攻,借助抢掠补充自身的消耗,同时也是获取更多资源去铁炉城购买粮食、药品等。 杨牧云坐在铁炉城美滋滋的清点财物。 魔力果实分门别类的储藏起来,个头大品相好魔力足的就留下来做种,歪瓜裂枣的就直接炼制药品。 魔兽骨骼、矿石、材料等都被矮人们收入仓库,成为以后研究铸造的材料。 至于那几件沾着血的传承物品,杨牧云就有点挠头了。 东西是好东西,然而必须特定的某个种族才能使用,就好像没有开机密码,通不过人脸验证,再牛逼的手机它也只能盖泡面。 忽略这个小小的瑕疵,杨牧云还是赚得盆满钵满。 矮人们也赚得盆满钵满,借助夏季的乱战处理掉了数百年的积压库存,然后全身心投入到铸造的研究中。 铁炉城外城的居民也都赚得盆满钵满,不仅有了梦寐以求的铁器,还通过杀戮赚到了大量的财富,靠着这些财富,足够度过难熬的冬天了。 随着一轮轮洗牌,铁炉城每天都有人消失,但也不断有新面孔加入。 杨牧云一边关注着北海和沼泽的战争,一边关注着铁炉城周边的杀戮,留意其中的潜力股。 没办法,苍蓝之峰、月光湖和大裂谷都地广人稀,需要更多的人手去帮忙控制这些区域。 【十分感谢书城书友老根~的打赏——9月3日】 第316章 没有标准,就由我来制定 北海和沼泽的战争如火如荼,几乎每天都在打,哪天不死伤小十万人都不好意思吃饭。 也没饭吃。 如果没死亡的尸体,北海和沼泽的生物都没东西可吃。 杨牧云带领手下在战场上救死扶伤,普度众生,收获了很多眷属。 虽然都是低级魔兽,甚至毫无智慧的野兽,但也架不住数量多。 有些伤员病号被救活后又回到了战场,但也有留下来的,当场信仰了救死扶伤普度众生的野蛮人。 虽然连普度众生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但救命之恩这些信徒还是明白的,跟着野蛮人能吃饱,不怕受伤。 能吃饱,不怕受伤,这都意味着能活下去,而且能长久的活下去。 最朴素的信仰,也是最原始的信仰。 杨牧云是来者不拒,只要是信仰自己的,全都一股脑丢到月光湖去。 反正月光湖是一个内陆湖,湖水盐分介于海水和淡水之间,海洋生物在其中也能勉强生存。 至于物种入侵什么的,杨牧云也不在乎。 冰河时代一来什么都不会剩下,赶紧汰弱存强才是正理,北海和沼泽之间的搏杀也是这个缘故。 时间一天天过去,杨牧云已经忘记自己在月光湖投送多少生灵了。 没有十万也有七八万。 随着战况的激烈,低级生物已经很少出现了,而且战争规模越来越小,之前那种万人群劈的场景已经很难看到。 取而代之的是几十人甚至几个人的小规模团战。 登场的最基本都是中级魔兽,有的战斗很迅速,几乎一照面就分出胜负,赢家拖着对手的尸体到一旁美美享用,也有墨迹的拉锯战,王八吃秤砣一样紧紧咬在一起,都不松口,也都不服输,估计能僵持到入冬。 偶尔还有一些强大的生物单挑,每次出现这种情形,双方阵营都会激烈的欢呼,密密麻麻的生灵簇拥在战场两侧,学习高手的战斗风范。 杨牧云没有落下一场战斗,并且随身携带录像机,记录下来每个精彩镜头。 就算自己没时间,也叫盘丝大仙带着设备去拍摄。 还别说,盘丝大仙很有镜头感,对色彩光暗十分敏感,拍出的镜头都无可挑剔,给杨牧云制作《法海传》提供了许多素材和灵感。 小野蛮人们通过对海洋生物、沼泽生物的解剖,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了解了身体构造之后开始研究这些生物的力量来源、实力提升的关键。 借着救死扶伤,杨牧云搜集了上百颗灵珠,大都是伤员病号们给的酬劳。 通过对灵珠的研究,杨牧云确定这玩意就是道家所谓的“内丹”,是生灵一身精气的凝聚,也是力量的核心,晋升更高境界的基石。 低级魔兽体内不会出现灵珠,只有中级魔兽才能拥有,实力越强大的魔兽出现灵珠概率越高,灵珠的个头越大,品级也好,也越珍贵。 灵珠这东西海洋生物有,陆地生物也有,只是之前杨牧云没有解剖过强大的陆地生物。 闪电猎鹰直接献祭了,五毒兽直接拍成齑粉,比挫骨扬灰还狠,怎么可能见得着灵珠。 是以,杨牧云深深感慨:“草率了!”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解剖分析,再加上对道经的研究总结,杨牧云明白了低级魔兽和中级魔兽的划分依据。 低级魔兽最注重身体的提升,只要吃吃喝喝就能长肉,就能变强。 身强体壮就意味着气血旺盛,气血强度达到某个阈值就有概率激活血脉,觉醒先祖的力量,血脉浓度越高,概率也就越大。 而中级魔兽不仅仅是吃吃喝喝就能提升的了,还需要更高级的能量。 这些能量不仅作用于身体,还能直接作用于血脉,从血脉中获得先祖的力量,或者基于血脉中的力量变异出新的能力。 杨牧云按照道家的思维去解析,普通生灵主要是固本培元,低级魔兽主要是炼精化气,中级魔兽主要是炼气化神。 不过道家修行核心是筑基、炼精、炼气,而魔兽修行的核心全都是围绕着血脉,比寻常修道之人起点高、底蕴厚、速度快、效率高。 所以,魔兽的灵珠中蕴含的除了精气能量,还有一部分血脉能量,吞食了同族的灵珠,血脉会更加浓郁,吞食了其他种族的灵珠,血脉会获得变异。 这种变异的随机性很大,有可能会更强大,但也有可能会更垃圾。 弱小的魔兽可以随意吞食异种族灵珠,反正自己的血脉已经够垃圾了,或者干脆就没有血脉,不可能会更差。 而强大的魔兽,尤其是血统高贵的魔兽,对吞食灵珠都是慎之又慎,一般情况下只会吞食同族的灵珠,基本不吞食其他异种族灵珠,以防止污染自己的血脉。 就算得到灵珠,他们也会赏赐给自己的从神、眷属等,这也是追随高级魔兽的一大福利。 至于高级魔兽的境界…… 杨牧云手上唯一能称得上高级魔兽的,就是龙龟了。 存活万年始终卡在中级魔兽巅峰,还是借杨牧云的帮助才迈出关键的一步。 除此之外,杨牧云身边也就拉玺达能称得上高级魔兽了,但是给杨牧云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在拉玺达身上采集样本。 唯一能得到高级魔兽样本的机会就是隔壁的战场。 只可惜,中级魔兽的尸体都被当成宝,处理得干干净净,更别说高级了。 普度众生度来的全是渣渣,杨牧云唯一能研究的就只有龙龟了。 研究了一段时间,杨牧云隐约觉得高级魔兽类似于炼神反虚,不断淬炼身体中的力量,探索本源。 龙龟却对探索本源不感兴趣,整日吃斋念佛,研习各种佛经,还经常找杨牧云探讨各种问题。 论佛性,龙龟绝对是部落中拔尖盖帽的,比杨牧云都要虔诚。 杨牧云更了解佛,也更了解佛的历史,手上有佛轮,脑后有佛光,偏偏心中缺少了对佛的信仰和敬畏。 同时,杨牧云还在研究道家的力量,更是掌握了道的规则,更不可能全心全意投入佛之规则。 研究了这么长时间佛道力量体系,再加上对各种魔兽的解剖分析,杨牧云逐渐决定,自己创造一个等级体系。 就像之前创造度量衡一样,北地没有度量衡的概念,自己就创造一个,北地没有等级体系的概念,那自己也创造一个。 不敢说向外推行,至少可以在内部使用一下,用来区别实力强弱,让部落成员明白自己的水平,激起他们变强的欲望和动力。 【十分感谢书城书友勿忘我的打赏——9月3日】 第317章 不要跟开挂的人比技术 杨牧云制定的等级体系第一条就是,不讨论血脉和规则。 如果拥有血脉力量,就按照血脉力量来划分等级。 这方面无论人类的文明世界还是北地各种族都有一个共同的参照标准,只要一提起祖先是谁,大家基本上就有一个约莫了,谁强谁弱一目了然,基本上不会出现什么太大的偏差。 所谓个人努力在血脉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弱者强不了,强者弱不了,就算想低调,实力也不允许。 规则,就是各种元素规则,或者其他规则。 拥有规则的基本都能碾压没有规则的,这就好像抡拳的和拿枪的一样。 七步之外,枪快,七步之内,枪不仅快,还准。 在血脉和规则面前,根本没有讨论个人努力的必要,练技术的永远都打不过开挂的,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至于谁的外挂更好用,那不是普通玩家该关心的事。 杨牧云的等级体系只对那些血统不高贵,也没有规则的弱者有意义。 固本培元、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反虚、炼虚合道——这就是杨牧云版等级体系。 考虑到外人不太理解这些生僻而又拗口的词汇,所以杨牧云搞了一个最简单粗暴的——1星到5星。 固本培元就是1星,普通智慧生物、野兽都是这个等级,需要不断淬炼身体才能提升。 而提升的方式也很简单,那就是吃吃喝喝,不断长肉长骨头,磨砺筋骨皮肉。 固本培元的瓶颈就是成年,这个时候骨骼定型,体型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实力也不会有大幅的增长。 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契机,普通生灵一辈子都迈不过这个坎。 想要突破这个瓶颈,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通过仪式,借助祖先或者神明的恩赐。 比如当初哥布林祭祀月神获得恩赐,完成第一次晋升。 又比如狗头人祭祀龙神获得恩赐,完成第一次晋升。 再比如猪头人祭祀杨牧云获得恩赐,完成第一次晋升。 所谓瓶颈和恩赐,杨牧云是这样理解的。 假设有一根木头,第一天取走其中的一半,第二天取走剩余的一半,第三天再次取走剩余的一半,之后的每一天都重复此流程…… 用数学公式就是:0.5+0.25+0.125+0.075+0.0375+0.01875+0.009375…… 那么,这根木头可以取到天荒地老,几乎是无穷无尽。 哪怕剩余的木头只有微不足道的一丁点,可就是无法一次性拿光,凑齐一个完整的“1”。 而神之恩赐就是这关键的一丁点。 这一点在前期可能毫无用处,但是在后期,尤其是毫厘之差的大后期,这一定点就成了决定性的关键所在。 也许是微不足道的百分之一,0.01,甚至万分之一,0.0001,可就是这微不足道的,小蝌蚪似的一丁点,决定了生灵晋升的方向、特点等等。 同样的道理,当生灵炼精化气达到瓶颈无法靠自身力量突破的时候,又可以借助神明的力量来完成最后的突破。 如果得到神的恩赐却没有突破,那只有一个可能——差! 要么实力差,还没有修行到巅峰,没有触摸到瓶颈,浪费了关键的神之恩赐。 要么就是已经修炼到了极限,潜能耗尽也未能触摸到瓶颈,即便有神之恩赐也晋升无望。 杨牧云制定的等级体系对1星做了详细的描述。 同样是1星的实力,固本培元达到巅峰,已经触摸到瓶颈的哥布林,双手依然举不起百斤重物,强行抬举只有筋断骨折的下场。 同样是1星的实力,还没成年的象头人、牛头人就有千斤大力,单纯依靠肉体力量,随便一拳一脚就能开碑裂石。 所以,这个等级体系还要分种族,每个种族只能在自己内部进行纵向对比,而不能和其他种族进行横向对比。 跨种族的等级体系根本不现实。 就好像不能拿剑士和弓箭手横向对比一样。 以哥布林为例,杨牧云罗列了几个关键的指标,每个指标都有关键的节点。 比如奔跑速度、跳跃高度、投掷射箭的精准度,还有伪装、潜伏等等。 根据各种指标设立考核项目,只有通过考核才能评测实力,综合打分,每个星级有十个段位。 猪头人、狗头人、牛头人、象头人等也都有自己的一套考核、评测。 1星阶段是固本培元,考核项目也大都是个力量、体力、速度、技巧等等相关。 杨牧云和小野蛮人们这段时间一直在解剖研究鱼人、蛙人等各种水生生物,许多数量庞大的主流种族也都摸索的差不多了,在庞大的数据支撑下,也都制定出了各种指标和评测。 2星相当于低级魔兽,主要是炼精化气,光靠单纯的吃吃喝喝也能提升精气,但是这个过程相对较慢,尤其是自身血脉稀薄,甚至压根没有血脉的,成年之后巅峰一过,血气非但不会变强,反而还会随着身体的衰老而快速滑落。 吃魔力果实可以滋养身体,壮大气血,吞食其他强大生灵的血肉甚至灵珠也能做到这一点。 但是魔力果实需要机缘,强者的尸体需要实力,哪一种都充满了危险和变数,尤其后者,一旦失手落败就会成为其他人的口中食。 除此之外,最有效的就是修行功法了。 比如《易筋经》、《洗髓经》等,还有《金刚不坏体》、《龙象波若功》等等,这些武功秘籍都有壮大气血的功效。 只要长期修炼,都能起到固本培元、壮大气血的作用,炼精化气不在话下。 所以,2星阶段的等级体系不仅考核身体素质的硬指标,还有体内气血的强弱程度,以及对气血的掌握和运用等等。 对于这个,杨牧云专门琢磨出一种测试力量和气血的工具。 只要运足力气打上去,工具就会反馈出这次攻击的力道,做出类似“斗之力三段”的评价。 这种测试方法反而比1星时更加简单明了,强不强,一测就知道。 3星相当于中级魔兽,主要炼气化神,也就是通过血脉将身体中的气血之力转化为更高级的力量,滋养血脉,进而激发天赋能力。 这就出现一个死循环。 能够达到中级魔兽的肯定有血脉,没有血脉的基本不可能达到中级魔兽,而关于血脉又是单独的评级,没有可参照性。 没有任何血脉的,纯粹依靠自身努力晋升到了中级魔兽,基本上也潜能耗尽了,没有继续提升的可能。 比如那些河马。 没有血脉还能够晋升到中级魔兽,甚至高级魔兽的,它们自身就是血脉,他们的子子孙孙也都拥有了高贵的血统。 虽然杨牧云不愿承认,但事实如此——这是一个血统至上的世界,很多东西从一出生就注定了。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但是杨牧云信仰空间中的道轮转了起来,黑龙白虎张牙舞爪,黑白二色充斥整个空间。 杨牧云身上也浮现出黑白二色,并且两种颜色围绕着身周飞速转动。 一股明悟缓缓生出,杨牧云心中豁然开朗。 修道成仙,就是逆天而行。 损有余而补不足。 道家的核心并不是什么清静无为,也不是什么阴阳五行,而是以弱胜强,人定胜天! 轰! 杨牧云感觉自己也震碎了一道屏障,捅穿了一层隔膜,一股玄之又玄的力量从遥远而神秘的空间降落下来,飞雪落尘一样黏附在自己身上,没入自己的信仰空间。 【十分感谢淡然是承受的唯一办法的打赏——9月5日】 第318章 大人,时代变了 生命的本质在于进化,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从弱小到强大。 血脉是一种进化方式,这些物种的先祖将自己进化的成果分润给子孙后代,让它们拥有更高的起点,在进化的路上走得比自己更快,也比自己更远。 这就是初代神的由来,也是神裔乃至半神后代强大的根源。 理论上讲,每个生命都能通过自身努力变得强大,不断进化,最终形成自己独特的血脉,然后将这种血脉传递给子孙后代。 但是有一点——时代变了! 初代神诞生的那个时代,世间充满了能量,长满了魔力果实,吃吃喝喝就能变强,规则就像是挂在树上的苹果,一抬手就能摘到。 之后,能量消退,进化困难重重,无主的规则少之又少,即便付出百倍的努力,所获得的成果也不及初代神万分之一。 这就像内测玩家和公测玩家一样。 内测玩家有各种免费的新手大礼包,各种绝版皮肤、绝版道具,爆率超高,打怪超简单。 公测玩家呢,又肝又氪还是一地鸡毛,而各种绝版道具再肝再氪也拿不到。 最重要的,公测玩家开始冲等级、冲排行榜的时候,内测玩家直接空降前十,甚至前百。 洞天福地就那么几个,前面的人占了后面的人就只能瞪眼。 血统更过分,祖宗是内测玩家,子子孙孙还是内测玩家。 大家都是从零开始,有血统的挂机就能变强,每天有礼包领,没血统的每天打怪升级做任务,好不容易赚了点游戏币,结果还不够修装备的。 怎么玩? 怎么比? 杨牧云忍不住想到一句话: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小人世界:还真有! 没血脉的生灵想要变强千难万难,而且变强之后唯一的下场就是成为更强大生灵的食物。 套用地球上的话,小人世界的阶层固化十分严重,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 如果世俗社会阶层固化积重难返,还能振臂一呼。 可是面对诸天众神,普通生灵有揭竿而起的勇气吗? “如果……给普通生灵挑战神明的力量呢?” 杨牧云心中猛然激动起来。 他终于意识到了自己所要走的路,也是最适合自己的路。 诸神圈子是唯血统论的,自己这种草根出身的,就算挤进上层圈子那也是异类。 眼下还能打着龙神的旗号忽悠一下,可是当自己不断成长、变强,并且站到龙神对面呢? 而且,拉玺达也是定时炸弹,熊大这娃子在天空之神身上插管偷修为,天空之神肯定会不惜一切代价弄死这娃子。 因为拉玺达和熊大的原因,杨牧云和天空神族绝对不可能和平共处。 如果有一天纸里包不住火,杨牧云对上了天空之神又该怎么办?还有谁能罩住杨牧云? 既然上面没人,那就只能下面有人。 假若有数以亿万的狂信徒、拥护者,即便诸神也得掂量掂量。 杨牧云琢磨着,这个世界有三个超级大势力:天空神族、海洋神族、大地神族,大地神族虽然荣光不再,可底蕴犹存,可以给自己提供很大的助力。而自己手握佛道两大规则,完全可以借此开创出第四个超级大势力。 杨牧云有地球作为后盾,资源几乎是无穷无尽,站稳脚跟绝对不成问题,发展前景也光明无限。 “从现在开始,就得布局将来了。” 于是,杨牧云驾着龙龟来到铁炉城。 树屋酒馆、地穴酒吧都是杨牧云的盟友,铁炉城的矮人更是杨牧云的眷属,无论杨牧云想在这里做什么都得心应手。 很快,树屋酒馆和地穴酒吧的任务板贴上一张醒目的红纸。 客人们全都震惊了。 酒馆和酒吧的任务都是按照颜色进行分级的,白色最简单,然后是绿色、蓝色、黄色,再向上是紫色。 只不过紫色颜料非常昂贵,比黄金还要贵重,能够用紫色进行标识的任务十几年也难得一见。 至于红色…… 老江湖们都知道,这根本就不是任务通知,而是死亡告知。 象征着鲜血,象征着死亡,象征着极度危险,接这种任务跟送死没区别。 这种颜色的任务从没有出现过,至少,百年之内未曾见过。 然而这不是什么任务,而是野蛮人发布的一则消息——招募人手。 看到这个内容,很多人都破口大骂:裤子都脱了,你就给我看这个? 也有人酸溜溜的咒骂,野蛮人就是材大器粗,发布一个消息都摆出这么大的排场。 但也有人留意上了,野蛮人能搞出这么大的手笔,绝对不是寻常的招募,于是开始打听起来。 “什么?还要进行考核,评定级别?” “野蛮人搞出一个什么等级体系?” “还不达到一定级别不要,说得好像老子稀罕他们一样。” “野蛮人是不是太顺风顺水,膨胀了?” 几个喝高了的兽头人在那瞎胡咧咧,狂吹胡侃,天王老子也不放在眼里。 但是很多小机灵鬼已经偷偷地溜出酒馆和酒吧,向着招募地点奔去。 地方很好找,就是之前杨牧云卖盆卖护具的地方,还在这个地方跟巨魔大战一场,狂撒赏金买巨魔的脑袋,得了个巨魔斩首者的称号。 此时,店铺又扩大了几十倍,用绳子圈出一片场地,然后将其中分成不同的测试区域。 场地门口,一个蛙人操着大嗓门吼道:“实力测试,等级评定,可以提前知道自己未来的成就,认清自己的潜力,找到自己的不足。能不能晋升,能不能觉醒血脉,测一下就知道。测一下不会吃亏,测一下不会上当,测一下更不会怀孕,你还在犹豫什么?快来啊,快来啊!” 一群蛙人小弟跟着喊了起来,而且还走街窜巷的喊。 如果只是实力测试,大家都会不以为然。 可是沾上“晋升等级”、“激活血脉”这些,所有人都好奇起来。 因为这关系到实力,关系到地位,更关系到生与死,没有不好奇,也没有人能忽视。 刚才还犹豫观望的人们瞬间动了起来,一窝蜂的冲向入口处。 第319章 以下内容需要签约才能阅读 杨牧云面前站着一个豹头人,漆黑的皮肤上隐约能看到一枚枚闪烁着暗光的斑点,一双环眼炯炯有神,只是两道泪痕冲淡了眼睛中的杀气,令豹头人的气息变得内敛而平和。 “尊敬的野蛮人酋长,请问我什么时候能突破晋升?我能觉醒血脉吗?” 豹头人倒也识趣,二话不说掏出来几枚亮晶晶的石头,石头里流动着云雾般的絮状物,隐隐中有无数针尖大小的光点幻生幻灭。 这些全都是稀有矿石,价值不菲。 杨牧云看了一眼,说道:“流云星石,陨石落在高山之巅,受到云雾洗炼凝成的矿石,很稀有,也算不错!” 听到这话,豹头人心中一喜,野蛮人酋长满意,看样子自己这次晋升有望了。 杨牧云熟练的收起几块星辰石,说道:“先测试一下再说。” 力量、速度等一系列指标测试完毕,杨牧云又搭上豹头人的手腕,使用见神不坏视角仔细观察其身体每一处细节。 每一根肌肉、每一块骨骼都仔细检验。 而豹头人的心情随着杨牧云的表情变化而跌宕起伏,杨牧云皱眉,豹头人就心脏狂跳,杨牧云点头,豹头人就狂喜,杨牧云叹息,豹头人就浑身鸡皮疙瘩。 “尊敬的酋长,请问……请问……” 杨牧云说道:“不错!看得出你身上流淌着高贵的血脉……” 豹头人立刻骄傲的挺起胸膛,“我的祖先是月神的坐骑,强大的月影·黑豹!” “只可惜……”杨牧云咳了咳,“你身上的血脉已经很淡薄了,说句不好听的,如果这个血脉再淡薄一丝丝,你很可能就是野兽,而非兽头人了。明白我的意思吗?” 豹头人一激灵。 没错,与他一窝出生的几个兄弟姐妹全都是野兽,就他一个独苗苗豹头人,而那些兄弟姐妹还没吃到第一口母乳就被遗弃了。 这是他的幸运,但也是他的不幸。 血脉稀薄,意味着他没有继承到什么力量,身体素质也称不上强横,必须付出更多的艰辛才能获得晋升的机会。 豹头人噗通跪了下去,“尊敬的酋长,请你帮帮我,如果能晋升,如果能觉醒血脉的力量,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杨牧云翘起二郎腿,将几块流云星石抛起,又接住,莹莹的光芒在豹头人眼前划出一条条弧线,转瞬间就变得眼花缭乱。 杨牧云问道:“那么,你愿意付出什么代价呢?或者说,除了这几块星石,你还能付出什么呢?” 豹头人牙关紧咬,双拳紧握。 那几块星石是他身上唯一有价值的事物,但星石具体的价值很难说,喜欢的人愿意拿几块肉干交换,不喜欢的人看都懒得看一眼。 除了星石,豹头人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身上这两百斤了。 “尊敬的酋长,我愿意向您效忠!” 杨牧云摇了摇头,因为豹头人只产生了一道普通的信仰之力,连虔诚都称不上。 “这是你的评价结果,你先看看再说吧。” 说着,杨牧云将一张纸递到豹头人面前。 豹头人迷茫的接过来,然后迷茫的看着纸上的内容——他原本就不识字,更何况还是野蛮人创造的文字。 杨牧云说道:“你的速度和爆发力很不错,三十丈只需要6.5秒,这是你最大的天赋。” 百米速度6.5秒,这是普通人类根本不可能达到的高度,但这只是普通豹头人的基本操作。 豹头人点了点头,速度这块绝对没什么说的,豹头人就是速度快。 这时候,杨牧云又说道:“但是你的平衡性有问题,左腿脚踝处受过伤,到现在也没痊愈,右后腰骨头碎裂过,虽然愈合了但强度降低,急速奔跑时有崩裂的隐患。还有你长期吃不饱,很多肌肉都有萎缩的迹象,体质已经出现衰退的迹象,突破的可能也会越来越渺茫。” 听到这话,豹头人心中冰凉。 没错,自己左脚踝受过伤,被陷阱夹伤,虽然治愈了,但后来左腿一直不怎么灵便,走路的话还不显,可是急速奔驰时就会感觉到。 又后腰是前段时间跟其他人一起劫掠一个羊头人部落时被撞到的,还好是羊头人额骨撞的,要是羊角,自己恐怕就没命了。 至于饥饿…… 什么时候吃过饱饭啊。 杨牧云抖了抖手中的纸,说道:“接下来是解决办法……不过……” “不过什么?”豹头人急切的问道,身子也不由自主向前倾斜。 杨牧云淡淡说道:“接下来的内容要签约才能阅读。” 签约? 豹头人两眼一迷瞪。 而这时候,杨牧云手中的纸张燃烧起来,一个个文字就像浴火的凤凰,在灰烬的黑和白中翩翩起舞,最终化作上百个符文勾连形成的诡异图案。 杨牧云淡淡说道:“滴上你的血,契约就成了。今后你就是我的人了,对我唯命是从,不可有半点违逆。作为交换,我会立刻帮你完成第一次晋升,并且还会在日后帮你完成第二次晋升。至于第三次晋升,就要看你的造化了。” 豹头人是最低级的1星,固本培元都没有达到巅峰,但是给他吃几顿饱饭就差不多了,杨牧云随便给点神恩就能帮助其突破到2星,相当于低级魔兽的实力。 若是好好修炼,从2星突破3星只是时间问题,再不济直接生命一号。 对普通生灵而言晋升千难万难,但对杨牧云这种神明而言根本就是随手之劳。 只是普通生灵潜力有限,根本没有培养的价值,哪怕他们搭建起祭坛,准备好祭品向神明祈祷也很难获得神的恩赐。 除了财大气粗的杨牧云,根本不可能有神明做这种亏本买卖。 不说别的,光是施展这个契约耗费的力量就远远超过豹头人的价值。 看到豹头人还在迟疑,杨牧云嗤笑道:“怎么?你还等着向你那祖先祈祷?或者,向月神祈祷?你觉得以你的潜力,能获得他们的眷顾吗?” 这句话瞬间击碎了豹头人的骄傲,只见其眼中红丝密布,血灌瞳仁,然后将手指放到口中一咬,随即滴滴拉拉的血液浇在符文勾勒出的图案上。 “主人!黑豹向您效忠!” 杨牧云满意的点了点头,“今后你就叫林冲吧,豹子头林冲。” 【十分感谢书城书友老根的打赏——9月10日】 第320章 为什么要去海底捞 【2500字】 豹头人林冲满心震撼,因为身上发生的事情太超乎想象。 晋升,这个困扰了豹头人好几年,甚至有可能困扰一辈子的难题,在野蛮人酋长手中竟然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杨牧云在林冲身上拍了几下,豹头人觉得胸腹中一阵蠕动,好像有几只小老鼠在里面跑来窜去,最后窜到了喉咙眼处,“哇”的吐出一大口血。 乌黑乌黑的血,里面还有许多米粒大小的红褐色斑块,隐隐中还能看到一些白色的蠕虫在其中钻进来钻出去。 豹头人心中恶寒:这都是我肚子里的东西?怎么可能! 但是杨牧云很确定的说道:“你的身体每次受伤,愈合的只是外面的皮肉,但筋肉骨骼中的伤害都封在了体内,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越积越多。年轻时候还没感觉,因为身强力壮,可是一旦过了巅峰期,身体每况愈下,这些暗伤隐疾就一股脑爆发了。” 豹头人顿时心中一凛。 杨牧云又说道:“还有你平常吃东西不讲究,脏东西甚至有微毒的东西都往肚子里吃,积累的淤毒要么不发做,一发做就是要你的命!” 豹头人心脏猛然紧缩,“这……这怎么可能……没有见过伤病折磨的豹头人……” 杨牧云哼了一声,“你见过什么兽头人能安度晚年吗?” 豹头人不说话了。 不仅仅是他们豹头人,其他很多种族也是如此,基本上没有安度晚年的例子,因为兽头人根本活不到晚年。 除非是某些强大的部落,资源富裕到可以照料老人,或者这个老人实力强大,能够远超青壮。 对于绝大部分兽头人而言,衰老就等于死亡。 抓不到猎物,逃不过天敌,等不到伤病爆发,就已经一命呜呼了。 杨牧云又在豹头人身上拍了几下,帮助豹头人淬血煅骨,重塑身躯,顺带将其中的小毛小病解决。 而后,杨牧云拿出一大筐用史莱姆制作的固本培元丹。 豹头人不敢多问,大口大口的吞了下去。 一颗,两颗,三颗…… 一直吃到豹头人两眼翻白,精纯的力量在肚子里散开,不断洗涤着筋肉骨骼,给长时间缺少油水的身体送来丰富的养分。 这种感觉,真不错! 豹头人感觉自己就像是干瘪的种子浸入水中,如饥似渴的吸水膨胀,然后有了萌芽的冲动。 身体被充塞填满,并且有种喷薄欲出的冲动…… 豹头人瞬间明白,自己已经达到了晋升的条件,触摸到了瓶颈,就差临门一脚了。 头顶上仿佛有一层隔膜,透过隔膜能够感受到上方的光晕,听到上方的声音,可是无论自己如何努力,都不能突破这层隔膜的制约。 近在咫尺,却如隔天堑。 这时候,杨牧云手掌按在豹头人头顶上,后者立刻感到隔膜上方出现一个大手印,一个能掌控自己生死、主宰自己命运的上苍之手。 “大威天龙!” 意念灌输下去,豹头人瞬间身体紧绷,双耳竖直,两只瞳孔也极速缩小,只剩下针尖大,皮肤表面的细短绒毛也根根竖起。 其他神明赐予信徒神恩,大都是微不足道的一滴水,就像针尖一样,帮着把隔膜刺破就行了,剩下的全靠信徒自身。 如果说其他神明的恩赐是还没落地就蒸发的毛毛雨,那么杨牧云就是大水漫灌,大威天龙这种级别的法术差点把豹头人撑死。 不过效果也十分明显。 豹头人身形猛然拔高一截,浑身肌肉膨胀,一根根粗大的筋络在皮肤下游走蜿蜒,淡淡的光芒笼罩全身。 豹头人咆哮一声喊道:“大威天龙!” 筋肉骨骼全都在声音中震动共鸣,并且循着奇特的方向滋生、疯长。 杨牧云也仔细的感悟着豹头人身上的变化,渐渐明白了晋升的本质。 这确实是一个奇妙的过程,一个突变的过程,从一个形态蜕变到另一个形态。 就像毛毛虫蜕变为蝴蝶,爬蚱蜕变为知了。 这个过程中,生命本质上会变得更高级、更强大,无论体型还是内在都会像造山运动一样改变。 固本培元积累的底蕴越深厚,蜕变的程度越高,蜕变的幅度越大,蜕变的速度越快。 而晋升过程中得到的神恩将会决定蜕变的方向,蜕变的层次,以及蜕变的细节。 就像哥布林和龙战士,蜕变的过程全都围绕着恩赐,展现出月光、龙的特征,最终成为了特殊的血脉。 眼下豹头人也是这个道理,晋升就像基因突变一样,是一个不可控的过程,充满了随机性。 有可能会变得更好,但也有可能会变得更差,蜕变一万次就有一万个结果,绝对不会出现重复的。 但杨牧云恩赐的大威天龙就像是一个芯片,令豹头人的突变变得可控,并且有迹可循,至少所有蜕变都是良性的,并且都是贴合大威天龙的。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一万个豹头人蜕变,最终的结果都是相同的,统一的长相,统一的能力,并且将这种共同点通过血脉遗传给后代。 而在杨牧云看来,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蜕变后的单位完美契合法术。 人们评价天才时常说:此子简直就是为xx功法而生,或者此子简直就是修炼xx功法的奇才。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这种根骨资质,想要从茫茫人海里找到这样的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但是……打造一根针并不算困难,为什么要去海底捞呢? 神之恩赐最大的效果就是创造出一批完美契合技能的眷属。 不是为眷属量身打造技能,而是为功法量身打造修行者。 经历了毛孔喷粪,又蜕了一张皮,豹头人的体型和长相全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原本略显纤细的身材变得粗壮了许多。 不是臃肿笨拙的粗壮,而是充满爆炸性力量感的粗壮。 豹头人的双腿就像是两根弹簧,寻常生灵静止时都会给人一种脚踏实地的感觉,但豹头人静止不动时竟然给杨牧云一种蓄势待发的错觉。 就像是一根架在弦上的弩箭,随时都有可能原地起爆,一窜百米。 豹头人的体型也是从脚尖向上逐渐增长,无形之中流露出一股向上升起的飘逸和灵动,就像是被风吹拂着流过山顶的云岚,又像是一道下窄上宽的龙卷风。 杨牧云满意的看着豹头人双腿,“走两步试试看?” 豹头人抬脚,瞬间窜到八步之外,速度之快足以在原地留下残影。 杨牧云仔细检查了一下,发现这家伙双腿异变最大,腿骨上出现一道道神秘的金色纹路。 这种纹路杨牧云见多了,魔兽的骸骨上都有,越强大的魔兽骸骨上纹路越复杂。 却没想到豹头人腿上也有。 联想到刚才的那一幕,杨牧云隐约觉得,这些纹路和神行术有关,很有可能就是神行术固化在骨骼上烙印下的纹路,也正因此豹头人才能抬腿迈出八步远。 同时,杨牧云发现豹头人的眼睛发生了变化。 之前只是豹子头,现在又多了一对环眼,妥妥的豹头环眼。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豹头人在刚才的晋升蜕变中腿和眼睛受到特殊力量加持,获得了两样异禀的天赋。 对比了一下,豹头人的蜕变比哥布林强,但是比狗头人弱。 杨牧云顿时得出结论:就以赐予神恩而言,自己要远远强于月神,却远远不如龙神。 豹头人惊喜的跪了下去,“黑豹林冲,感谢主人的恩赐!” 摆了摆手,杨牧云说道:“好了,你出去吧,给外面那些家伙看看你的变化!” 【十分感谢书城书友止少向三石的打赏——9月11日】 第321章 当个恶魔也不错 “我!林冲!赞美……” 豹头人刚想赞美一下自己的主人,就像赞美火神、赞美山神一样,可是猛然发现自己不知道主人的神名。 最后,豹头人只能含混的说:“赞美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主人!” 外面围观的兽头人们全都难以置信的看着黑豹。 进去之前,黑豹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兽头人,实力渣渣,出去打猎还受伤,扛木头都干不好,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贫困人士。 可是进去之后,黑豹竟然突破了! 没错,晋升了! 至少是部落中精英战士的水平了。 如果仅仅是精英战士到还没什么,毕竟同样是精英战士,依旧有强有弱。 而黑豹这造型分明就是强大的那种。 气势凌人、身形剽悍、目光凌厉、步伐如风…… 刚突破就这么强大了,如果再过一段时间又该强大到什么地步。 嘶…… 野蛮人有一手啊。 “黑豹大人,里面是什么啊?” “黑豹大人,你都经历了什么?” “黑豹大人,野蛮人真的能预言什么时候晋升吗?” 然而,豹头人冷哼一声,挑起大拇指指向自己的下巴,傲然说道:“我,林冲·黑豹!主人赐我林冲之名,明白吗?以后叫我林冲!” 以前,林冲卑微而弱小,走路都不敢走在正中间,看人都不敢抬起头,说话都不敢大点声。 可是现在,林冲昂首挺胸,恨不得整个铁炉城都听到自己的声音。 这就是晋升的变化。 一切都源自强大的实力,而且还会继续强大,在强者为王的世界,实力就是一切,拥有实力也会拥有一切。 实力不仅可以保障自己的身家性命安全,还能掠夺丰裕的资源财富。 咕咚! 围观者全都咽了口口水。 有实力才能活着,有强大的实力才能滋润的活着。 这时候,蛙人们蹦蹦跳跳的回来了,后面带着一大群看热闹的人。 见到这么多人,第一批围观者全都急了,于是不管不顾的往前冲,往里挤。 “这位大哥,能不能撇开腿,留个缝让小弟往里面挤一挤。” “滚!你们都说在外面蹭蹭,结果一个个恨不得把半截身子都塞进去。” 入口处有两排龙战士在把守,每次只放进去三五个人,剩余的全都堆在门外,不敢跨越雷池一步。 而进去的三五人全都根据杨牧云的指令进行各种测试,然后由杨牧云亲自把脉诊断。 最终根据各项指标给出实力评价。 固本培元阶段就是1星,并且根据固本培元的进度划分1段到10段。 1星10段就意味着固本培元已经达到巅峰,随时都能厚积薄发完成突破。 这种人杨牧云都会给他们签约的机会,如果签订生死契约,把命卖给杨牧云,就能获得杨牧云的赐福,帮他们完成突破。 如果不愿意改变信仰,杨牧云也不强求。 至于那些还没达到10段的,但是又十分接近的,杨牧云也会给他们签约的机会。 签下契约就能获得杨牧云的资源,快速完成积累。 固本培元火候不足,那就是底蕴积累不够啊,用固本培元丹嘛。 能在铁炉城长期厮混的,无一不是好手,他们不是积累不足,而是身体过了巅峰,状态下滑。 多吃几顿饱饭,多吃几个固本培元丹就能补回来了。 有了黑豹等人的成功案例,越来越多的人相信了杨牧云拥有“预言”的能力,预言今天突破那就是今天突破。 跟突破的诱惑相比,签订契约根本算不得什么。 连明天的太阳都不一定看到,留着自由有什么用。 而且,投靠强大势力抱大腿的机会并不多,现在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怎么能让机会白白溜走。 于是,签订生死契约,把性命卖给杨牧云的兽头人越来越多。 杨牧云来者不拒。 不管对方什么种族,有没有血脉,实力是强还是弱,只要愿意签订契约把性命交给自己,就照单全收,并且尽心培养。 有伤疗伤,有病治病,有困难解决困难,然后降下恩赐帮这些兽头人突破。 只要经过了杨牧云的手,无一例外都完成了突破,从1星变成2星。 2星实力的兽头人就没那么容易突破了,毕竟炼精化气消耗的资源太大了,一年都吃不到几顿饱饭的兽头人哪能承受得起这种消耗。 不过没关系,只要签下契约,就能立刻吃到美食,大鱼大肉,大油大盐。 签订契约的兽头人都被杨牧云安排到苍蓝之峰、月光湖和大裂谷,在那边听从调遣,修建营地,戍卫暴风眼。 有了这些人手的加入,苍蓝之峰等地的人口迅速增加。 签约的兽头人背后大都有或大或小的族群,这些族群也都随着他们一同迁徙了过去。 与此同时,北海和沼泽战场上的救死扶伤还在进行中,每天都在给苍蓝之峰等地输送成百上千的人手。 铁炉城周边少了那么多兽头人,空出来的地盘立刻被新的野兽和兽头人填补,没了强大掠食者的镇压,这些野兽和兽头人快速成长,涌现出许多强大的个体。 北地就是这样。 荒凉却又充满生机,万物生灵就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还有一茬。 把茂盛的树林砍掉,被大树遮挡的小草会在阳光和雨露的滋养下狂野生长,争夺大树留下的空间。 所以,铁炉城周围并没有因为杨牧云的“招募”而变得荒凉,反而更加热闹,也更加生机勃勃。 更远处的族群也都察觉到这片区域强敌消失,纷纷赶过来抢地盘、占山头。 原本就因为矮人族出售铁甲而惨烈十倍的十倍的战争更加火上浇油,每天厮杀不断,不断有旧面孔消失,又不断有新面孔出现。 越来越多的魔兽、兽头人知道了一件事——只要信仰野蛮人的酋长,就能顺利突破极限,完成晋升。 于是,越来越多的生灵来到杨牧云面前,签订生死契约换取力量。 不知何时,铁炉城周边有传言说:野蛮人的酋长信仰了恶魔,并且获得恶魔的眷顾,只要将灵魂出售给野蛮人酋长就能换取力量,铁炉城周边打得尸山血海,都是恶魔蛊惑的结果,吧啦吧啦…… 对这种传言,杨牧云淡淡一笑。 恶魔吗? 倒也不错。 【十分感谢无名与小白的打赏——9月12日】 第322章 帮老板把店捐了 实力等级评定还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然而因为“野蛮人酋长是恶魔”的传言,前去测试的人越来越少,杨牧云枯坐一整天,竟然一个人都没招到。 这时候,树屋酒馆和地穴酒吧在发布任务时都多了一个注释:1星任务、2星任务、3星任务…… 1星任务就是等级评价1星以上才能接取,那些实力弱小达不到评级标准的兽头人就没有接取任务资格,只能寻找那些不限等级的简单任务。 这既是为了保障任务发布者的权益,也是为了保障任务领取者的安全。 两家酒馆用这种方式强制推行实力评价,同时也是向铁炉城居民表明自己的态度。 这一刀正击要害。 已经评价过实力的人能够接到更多的任务,没有评价过实力的人只能看着任务瞪眼。 不好意思,这是实力达到1星的强者才能接取的任务。 你说你是1星强者,有证明吗? 空口无凭,我怎么相信你? 没有任务就意味着没有收入,为了生存,那些兽头人不得不低下头,向杨牧云屈服,老老实实的做实力评价。 借着这股风,杨牧云又招募了上百人。 在树屋酒馆和地穴酒吧的带动下,整个铁炉城出现了许多新变化。 比如肉干交易。 以往交换东西时肉干都是按照重量计算的,比如“一人背的肉干”,现在又引入了等级的概念。 比如从1星魔兽身上割下来的肉,就成了1星级肉干,这种肉干更稀有,价值也更高一些。 魔兽骸骨也有了星级的划分,1星魔兽的骸骨、2星魔兽的骸骨等等,而不再像以前一样“这是一只强大的魔兽骸骨”。 强大? 有多强大? 兔头人眼中的强大和象头人眼中的强大是一个概念吗? 然后就有人根据星级对矿石进行分级,木材也都有了星级的划分。 铁炉城之前就有类似的划分,只是这种划分非常模糊,而且大都是小范围内互相认可,没有扩大开来。 现在随着杨牧云制定的等级评价,各行各业都开始制定自己的等级系统。 比如矮人族,对自己铸造的兵器、铠甲进行星级评定,以相对直观的方式来衡量一件物品的价值。 适合1星强者使用就是1星装备,适合2星强者使用就是2星装备…… 如此一来,买卖双方都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选择困难症也不用再头疼。 这给杨牧云带来了启发。 三流企业卖产品,二流企业卖技术,一流企业卖标准。 原本杨牧云搞实力等级体系只是为了给自己筛选可用之才,但是现在,杨牧云觉得自己可以把事情搞得大一些。 比如:玄幻小说中经常提到的佣兵公会。 考核佣兵等级——根据等级领取任务——根据任务获取赏金——使用赏金兑换物资、药品、装备、技能——实力提升,继续考核等级…… 然后,精英佣兵和佣兵团可以申请签约,获得更多的资源和奖励。 如此一来就能通过佣兵公会这个庞大的网络来选拔人才,而不用自己亲自蹲在人才市场上撒网捞鱼。 “我真是个天才!” 于是杨牧云叫手下去邀请瓦伦蒂娜、猫小姐。 “你们手下有多少人,覆盖区域有多少?” 听到杨牧云的话,瓦伦蒂娜和猫小姐都呆住了。 这种事情是各自的隐秘,正常情况下都不会探听的吧,野蛮人酋长这是什么意思? 不过出于对杨牧云的尊重,猫小姐还是爽快回答道:“我们地穴酒吧除了铁炉城的总店,还有炎魔城、暗黑城、冰风谷、千鸟峰四个分店,以及其他几个小型据点,不过限于当地的人口和资源,没有发展前途。” 之前圆老板特意叮嘱过猫小姐,今后要像忠诚于自己一样忠诚野蛮人酋长,如果自己的命令与野蛮人酋长发生冲突,那就遵从野蛮人酋长的意志。 所以,猫小姐毫无保留的将家底卖了出去。 “云酋长,我们地穴酒吧卖酒只是顺带的,主要还是网罗强者,依靠这些强者收集情报,狩猎目标。我们手下一共有两百多个猎手,其中大部分是1星、2星,只有四个是3星强者。我们并不抢地盘,所以没有势力范围的概念,但活动范围的话,我们在人类世界也有下线。” 杨牧云惊讶了一下,地穴酒吧竟然还兼职着杀手的买卖,而且触角都延伸到了人类世界。 这时候,瓦伦蒂娜也回答道:“我们霜精灵的故乡被摧毁后,族人大都在外面流浪,像我这样站住脚跟的是少数,势力肯定无法和猫小姐相比。” 瓦伦蒂娜倒不像隐瞒,但这事关数千族人的安全,关系到霜精灵一族的存亡,她只能说出一些无关紧要的信息。 杨牧云也没在意这些细节,而是将自己的“佣兵公会”构想说了出来。 “佣兵?” “公会?” 瓦伦蒂娜和猫小姐同时惊呼。 虽然一直干着佣兵的活,但她们从没有将这个事情当做一种职业,甚至都没有“佣兵”的概念。 那些接任务的都是为了换一顿吃喝,吃饱喝足了就好好潇洒几天,等没有饭吃了再来接任务。 但是按照杨牧云的构思,佣兵将会成为一种职业,一种工作。 而且,佣兵公会的势力不再局限于一城一地,而是全大陆,涵盖北地、文明世界,包括兽头人、人类,以及魔兽等其他诸多非人种族,甚至还有可能涵盖深渊、秘境,以及一些异空间、异位面。 听到这个构想,瓦伦蒂娜心中愧疚,还以为云酋长在惦记自己这点势力,却没想到是这样。 “云酋长,如果您要筹备这个佣兵公会的话,地穴酒吧愿意将所有的资源献上。” 猫儿直接帮圆老板把店捐了。 杨牧云点了点头,毫不客气的接下来了。 “猫小姐放心,你以前怎么做以后还是怎么做,加入佣兵公会并不会令你利益受损,相反,你可以借助佣兵公会这个网络更加快速的发展。” 瓦伦蒂娜考虑了一下,说道:“云酋长,我愿意献上我名下树屋酒馆所属的一切资源。至于我的族人,我会说服他们加入进来。” 听到两人表态,杨牧云大笑起来。 佣兵公会想要快速走上正轨,并且稳定高效的运营下去,肯定少不了管理者的辛勤付出。 猫小姐和瓦伦蒂娜有经验,也有团队,肯定能让佣兵公会迅速走上正轨。 只要铁炉城的佣兵公会运转起来,就能当做样板向其他城市和区域推行,一旦网络铺开,就等于将全天下的强者纳入网中。 到了那时候,选拔人才不是轻而易举吗。 亿万狂信徒、拥护者的梦想也不是太遥远。 第323章 天然的烟熏妆 树屋酒馆和地穴酒吧停业三天,重新装修。 得知这个消息,铁炉城的居民全都惊讶起来,有谁在里面打架,把建筑打穿了吗?好好地为什么装修? 聪明一点的兽头人立刻大吃大喝,先把肚子填满,毕竟未来三天都没有好吃的好喝的了。 可惜了,酒馆关门三天,这三天想好好打牌都找不到地方了。 树屋酒馆和地穴酒吧人员进进出出,许多沉重的大箱子被搬进去,又有许多空箱子被搬了出来。 一晃三天过去了,树屋酒馆和地穴酒吧同时开张,外面的围墙撤掉,崭新的招牌呈现在人们眼前。 树屋酒馆的招牌是一个雪花背景上的树木图案,旁边再配一个酒杯。 但是现在,招牌最显眼的地方新增了几个古怪的文字,这是一种陌生的方块字,根本没有人认识。 树屋酒馆和地穴酒吧的侍者向人们讲解,“这四个字是‘佣兵工会’,佣兵公会是专门负责考核佣兵等级、发布佣兵任务、兑换佣兵赏金的地方。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进去看看。” 有人嘟囔道:“说那么多废话干嘛,不是跟以前没区别嘛。” “就是就是,能喝酒,能打牌不就行了吗,做那么多任务干什么。” “兽头人永不为奴,也永远不会打工,谁都别想让兽头人干活。” 可是刚跨入佣兵工会,一群兽头人都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 首先是明亮。 无论树屋酒馆还是地穴酒吧,里面都非常昏暗。 树屋酒馆还好,昏暗一点也没什么,兽头人的视力都很强大,黑暗中视物也没什么问题,更何况树屋开有窗户,外面的光线可以照射进来。 但地穴酒吧就惨了,整个在地下,一点光线都没有,照明全靠蜡烛和篝火,每天都是乌烟瘴气的。 经常去地穴酒吧的人都有一双黑眼圈,都是熏出来的,尤其猫小姐,整天呆在酒吧里,黑眼圈怎么洗都洗不掉,后来感觉这黑眼圈还挺好看的,别具魅力,于是就欣然接受了。 而现在,无论树屋酒馆还是地穴酒吧,给人的感觉就是亮,明亮! 屋顶有小太阳一样的光源,照亮了每一个角落。 人们好奇的抬起头,想要一睹光源的模样,却是眼睛生疼,痛苦得直流泪。 揉了好一会儿才恢复过来,然后再次抬头,这回眼睛更疼了。 一群憨憨站在大厅里比赛,看谁支持的时间更久,于是铁炉城里多了几个瞎子。 树屋酒馆和地穴酒吧改变的不仅仅是led小亮泡,还有一些在兽头人看来神乎其神的设备,比如液晶屏幕。 吧台处,瓦伦蒂娜问道:“需要什么服务?酒水、食物、歌舞?还是佣兵任务?不过在使用佣兵任务功能之前,你需要先登记信息。” 吧台前的兽头人惊讶得天灵盖都快掀开了,身子一个后撤摆出防御姿势。 在他面前,一块黑曜石似的板子突然闪耀起来,然后出现一排酒水、食物,随即这些酒水和食物消失不见,重新变成漆黑,只是这漆黑中有一个白色的竖线一闪一闪。 瓦伦蒂娜看到这一幕顿时笑了,自己刚接触这个东西的时候也被吓了一跳,很久都没能恢复过来。 “客人,请问你评测过实力吗?你的实力等级是?” 兽头人连忙回答:“1星。” 瓦伦蒂娜问道:“1星几段?” 兽头人小声喃喃着:“没有段。” 那就是1星0段了。 这话一说出口,周围立刻响起欢快的笑声。 兽头人脸色羞红,瞪着眼睛说道:“我马上就1段了,马上……” 然后就见黑黑的板子上出现一排文字,然后瓦伦蒂娜提示兽头人站好,站在地上那条横线处。 兽头人懵懵的站了过去,这时候咔嚓一声,就见黑板子上出现了兽头人面孔。 这一幕引来一片惊呼。 “天呐,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把大板牙的魂勾走了?向恶魔出卖灵魂是真的啊!” “别瞎说,肯定是画像,只是这画的也太好了,也太快了。” 瓦伦蒂娜又问道:“大板牙你还有其他称号吗?比如部落名字,祖先名字。” 大板牙立刻失望的回答道:“没有,都没有。我没有什么血统。” 瓦伦蒂娜立刻给大板牙登记佣兵信息,然后翻开一个账本,从上面找到大板牙的记录。 “大板牙,你在我这存的还有73杯酒,折合73赏金,如果没错的话我就给你转移到佣兵资料里了。作为登记奖励,奖励你10个赏金,你现在有83赏金。” 大板牙什么都不知道,但73变成83还是明白的,10杯酒够自己喝10天的了。 瓦伦蒂娜看到大板牙舔嘴唇的模样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于是提醒道:“佣兵赏金不仅能换酒水和食物,还能换其他物品,你可以看看这个兑换列表。” 随即,黑色的板板上出现一大堆物品。 大板牙以及旁边的兽头人们全都两眼一抹黑。 除了图认得,其他都不认得——哦不,图上的东西也不认得。 瓦伦蒂娜解释道:“那个红色的小圆球是固本培元丹,适合1星实力的佣兵使用,里面蕴含精纯的能量,可以加快固本培元的速度。换句话说就是,提升实力。10赏金兑换1枚。” 说着瓦伦蒂娜将一枚拇指尖大小的红色圆珠放在吧台上。 “大板牙,你是第一个在我这登记的佣兵,这是我个人赠送给你的礼物,尝尝味道如何。” 大板牙眼珠子转了转,然后凑到圆球边上闻了闻,然而一点味道都没有。 半信半疑的塞进嘴里,轻轻一咬,大板牙瞬间变了脸色,然后惊喜的瞪大眼睛。 能量,精纯的能量。 以肚子为中心向四肢弥漫,洗涤着筋肉和骨骼,融入自己的呼吸中,浸入血脉里,最终消失不见。 一波!两波!三波…… 第四波的时候后继乏力,走到一半没有了。 大板牙急的上蹿下跳,“兑换!全都兑换!我的赏金全都兑换了!” 第324章 在里面加了个0 【2500字章节】 瓦伦蒂娜立刻将八枚固本培元丹装在盘子里递过来,大板牙连忙双手接住,谨慎的抱在胸前。 与此同时,大板牙佣兵资料上的赏金从83变成3。 后面的人纷纷好奇起来,究竟是什么东西,能让抠门吝啬的大板牙这么阔气,一口气挥霍了80杯酒。 要知道,以往大板牙喝酒都是用大门牙沾沾酒,然后再细细品味,一杯酒能从天亮喝到天黑,人称坐断凳子腿的大板牙。 然而,大板牙小心翼翼的抱着兑换来的东西,然后麻利的挤出人群,找了个桌子坐下,然后一口一个将那些小圆球全都吞了下去。 “我没看错吧?大板牙吃东西一口一个?” “你没看错,一眨眼的功夫吃了价值80杯酒。” “那小红球球到底是什么?” “换几个尝尝不就知道了?” 于是人们纷纷登记佣兵资料,然后兑换物品。 即便没有在瓦伦蒂娜这里存酒,只要登记完资料就赠送10个赏金,正好可以兑换一枚固本培元丹。 吃了固本培元丹,所有人都惊呆了,然后也学着大板牙一样,把自己所有的赏金都兑换成固本培元丹。 喝酒能让人愉悦,但实力提升更让人愉悦。 前者只能让人愉悦一瞬间,但后者能让人愉悦一辈子。 瓦伦蒂娜很无奈,佣兵赏金能兑换的东西太多了,怎么就盯着固本培元丹了呢。 树屋酒馆中不断爆出欢呼声。 一些兽头人在吃了固本培元丹之后感觉自己已经触摸到极限了,可以晋升了,接下来就是找一个合适的时机。 即便没有提升到极限的,也都清晰的感知到了实力的提升。 固本培元丹真是太好用了! 只可惜,一枚需要10赏金,而赏金只能通过做任务获得。 之前是因为在酒馆存的有酒,转换成了赏金,但是重新开张之后就没有这种优惠了。 人们全都懊悔,为什么没有多存点酒呢。 于是,一群人全都涌到吧台抢着接任务。 吧台边的黑板板立刻出现一个图案,瓦伦蒂娜讲解道:“铁炉城向东三百里有一个黑角牦牛魔兽带领的牛群,它们无缘无故攻击了鼠头人的家园,鼠头人开出悬赏,击杀首领并携带证明交付任务,可获得1000赏金,击杀喽啰并携带证明交付任务,可获得50赏金。首领赏金唯一,喽啰赏金封顶2000……” 听到这个价码,一群自认为实力不错的佣兵立刻冲了出去。 击杀黑角牦牛,提着头过来交任务就能领到赏金,牛头还能留着,无论是吃还是卖都能再获得一笔财富,2星牛肉、2星牛骨,这都是财富啊。 宰了这一头牛,一整年都不用挨饿了。 瓦伦蒂娜看着少了一半的顾客,无奈摇头,把“需要先接取任务”的话咽了回去,然后继续介绍其他任务。 铁炉城最近杀戮不断,很多种族都积累了深重的仇恨。 有些被斩草除根了,倒也无所谓,但是那些没能除根的,一些幸存者来到树屋酒馆或者地穴酒吧,付出一大笔财富开出悬赏。 就拿鼠头人为例,虽然弱小可欺,可它们常年在地底下挖洞,时不时的能挖到一些好东西,这些东西虽然不能吃不能喝,但是可以拿来交易。关键时刻还能拿出来发布佣兵任务。 之后又是一大批复仇的任务,还有搜集指定材料的,采集指定药材的,又或者伐木和狩猎的。 没多久任务就被接光了。 剩余的佣兵们大眼瞪小眼,任务呢,给我一个啊。 瓦伦蒂娜无奈摊手。 以往任务多得没人做,还得自己不断地推销,实在找不到人就自己的心腹出手去完成。 每个月都有许多任务完不成,积累到下个月。 现在呢,不但上个月积累的任务完成了,这个月的任务也都接光了,之后再有新任务的话,估计刚贴出去就要被接走。 于是,瓦伦蒂娜和猫小姐同时找到杨牧云。 “任务太少了,一转眼就接光了。” “是啊,铁炉城人太少了,任务需求不多。现在还有一大堆仇杀任务撑着,但这种情况肯定不长久啊。” 杨牧云沉吟了一下。 这确实是个问题。 如果不能提供足够的任务,佣兵工会存在的价值就大打折扣,佣兵对公会的认同和归属也大大降低。 “既然没人发布任务,那就由我来吧。” 杨牧云立刻将目光转向铁炉城、种花家和苍蓝之峰三者之间的三角形区域。 这里面大致的摸索了一下。 其中有炎魔城、暗黑城、冰风谷、千鸟峰四个“城市”,除此之外还有上百个大大小小的部落栖息地,以及上千个魔兽栖息地。 杨牧云已经跟这些势力接触过了,并且委婉表达了“这块地盘我罩着,你们以后都跟我混”的意思。 四个城市都没有立刻表态。 他们都听过杨牧云的名头,也知道杨牧云背后有靠山,可以在北海、大沼泽之间左右逢源,不敢与杨牧云作对,但也没有对杨牧云纳头便拜的意思,想着继续观望,看看风向。 再向下就是上百个大大小小的部落了。 有沉默的,有答应的,也有驱赶甚至攻击使者的。 那些魔兽栖息地更不用说,一个个都是桀骜不驯的主,没有任何沟通的可能。 杨牧云寻思着:就从铁炉城和种花家开始,一路向西推进到苍蓝之峰好了。 其中难啃的骨头交给自己的眷属们刷经验,至于其他边边角角的小喽啰,就给佣兵公会去清理,一来节省眷属的时间,二来可以把佣兵公会这个平台做起来。 很快,杨牧云罗列出一大堆任务。 这些任务大都是猎杀,给出指定地点、指定目标,提头来见。 还有就是探索道路,寻找出一条安全的路径,并且清理沿途的所有危险和障碍。 再然后就是某些地穴、溶洞、密林的清缴任务,清除里面栖息的魔物虫兽等。 还有一些报酬低但是风险也低的任务,比如搜集某一区域的信息,包括这里面生活的动物,生长的植物,山川分布、河流走向等等。 这种任务有点实力的都看不上,浪费时间得到的赏金还不够塞牙缝。 但是像鼠头人、兔头人之类战斗力低下的生灵喜欢这种跑腿任务,轻轻松松就把赏金赚了。 如果探索过程中发现什么特殊的墓地,废弃的地下城,上古的遗迹,说不定就能一夜暴富。 看到密密麻麻的任务,瓦伦蒂娜和猫小姐都担忧起来。 “主人,这些任务制造的赏金太多了,我们恐怕支付不起。” 杨牧云惊讶的问道:“矮人族打造了一百把做工精良的武器,已经兑换完了吗?” 瓦伦蒂娜连忙解释道:“不,武器都还在,战技也没人兑换,中高级奖励一个也没换出去。但是,固本培元丹快被换光了。” 听到二女的解释,杨牧云暗道一声草率了。 这种时候再涨价是不可能的了,缩水固本培元丹的浓度也不可能,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加大产量。 枸杞供应不成问题,问题是,史莱姆不够用了。 北海和沼泽一直在打架,严重影响了史莱姆的捕捞作业,而且还会长期影响下去。 于是杨牧云又给任务增加一条:捕捉史莱姆,1只成年史莱姆1赏金。 想了想,杨牧云觉得这个价钱太草率了,于是又在里面加了个0——长期任务:10只成年史莱姆可兑换1赏金。 【十分感谢华仔小说的打赏——9月14日】 第325章 来一场物种入侵吧 杨牧云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了这种幕后掌控一切的感觉。 佣兵公会基本上是自己一手操控,付出一些微不足道的资源,就掌控了整个佣兵群体,被佣兵们膜拜为佣兵之王,或者佣兵之神。 这有可能又会产生一个神职、神位。 佣兵公会没什么技术含量,别人看一眼就能了然于胸。 但杨牧云不怕抄袭模仿,因为佣兵公会使用了太多黑科技产品,每一样都是小人世界独一无二的。 比如树屋酒馆和地穴酒吧的液晶屏。 这是杨牧云自己敲出来的app软件,功能很简单,就是登记资料、发布任务、计算赏金、兑换物品等。 这种app简陋到极致,随便一款圈钱的手游都比这个复杂,但放在小人世界,这就是独一无二的神器。 配合摄像头的人脸识别、声纹识别,佣兵刚站到手机前就已经“欢迎1星佣兵xxx,或者欢迎2星佣兵xxx”。 全酒馆播报,那情形就像是“欢迎8号机的vip用户,他是来自艾欧尼亚的最强王者”,极大满足了佣兵们的虚荣心。 就这种技术,其他势力挠破头也琢磨不出来。 而且这些手机都是可以联网的,佣兵在任意一个网点登记资料,到了其他网点都能无缝衔接,佣兵任务也是同样,异地领取、上缴,方便到极点。 还有就是赏金的价值。 实体货币经常有通货膨胀的可能,更何况虚拟货币。 赏金也是一种货币,就像欺诈之神控制人类世界的道具“金钱”一样,赏金也是杨牧云控制佣兵的工具。 所有佣兵都为了获取赏金而奔波、战斗,赏金又可以换取各种生活物资,这一点赏金和金钱一样。 但是赏金还能换取修炼物资,战斗物资等,这是金钱做不到的。 杨牧云只要控制好赏金的产出和物品的兑换,就能把佣兵控制得死死的,而控制了佣兵这个庞大的群体,就拥有了左右世俗世界的能力。 此时,杨牧云躺在自己的机械座椅上,使用意念操控手机上的佣兵系统,通过后台权限翻阅佣兵资料。 当前注册佣兵人,其中3星实力的佣兵才几十人,2星实力的佣兵4000多人,剩余都是1星实力,或者0星实力的佣兵。 随即,杨牧云翻阅佣兵积分。 佣兵们在完成任务时,会根据任务的难度和完成度进行评级,获得一定的佣兵积分,这个积分只有后台可见。 积分的作用就是评价一个佣兵的“价值”。 价值越高,就说明这个佣兵是个人才,杨牧云就可以重点关注,然后邀请其签订契约。 关注了一下那几个一骑绝尘的佣兵,杨牧云便开始整理佣兵们搜集来的资料。 铁炉城到苍蓝之峰中间数千里的庞大区域,眼下都是空白,而杨牧云做的就是把佣兵们搜集来的各种资料汇总,然后填充到地图上。 还有就是,找一些位置优越的位置建立佣兵公会的据点,增强对这片区域的掌控。 整理完西部区域的资料,杨牧云又将目光转向月光湖。 铁炉城的佣兵正在向西拓展,月光湖的水族也在奋力探索整个水域 杨牧云虽然掌握了月光湖的规则,但并不意味着掌握了月光湖中的一草一木,一鱼一虾,一泥一砂。 这就像拿着望远镜看星空,目之所及确实能看得清清楚楚,但是目光之外漆黑一片。 这些漆黑的区域都需要信徒们去占据,去点亮。 月光湖中信仰杨牧云的生灵越多,杨牧云的视野范围也就越广阔。 杨牧云向其中投入了小十万的水族,又迁徙了数千信徒。 然而十万信徒放在月光湖中依旧微不足道。 现在只有两个办法:一是收编月光湖中的土着生灵,让他们信仰杨牧云;二是疯狂迁徙眷属和信徒过去,让他们繁育出庞大的族群。 换句话说就是,物种入侵。 只要信仰杨牧云的生物依靠超强的繁殖能力把本土生物生存空间挤压殆尽,就意味着月光湖彻底纳入掌控。 而水生生物最大的特点就是,繁殖能力强到爆。 陆地上的走兽一胎也就一两个,两三个,最多也就十个左右。 但是水族呢,基本都是万为单位,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上百万,甚至还有变态的上千万。 只是这些后代孵化率和存活率都很低,最终能成长起来的万里挑一。 如果…… 这些后代得到精心照料,全都孵化成功,并且妥善的保护起来,全都成长起来呢…… 杨牧云都不敢想象那种画面。 就拿地球来说,为什么近代社会人口数量会爆炸性的增长,人口总数远远碾压历史上任何时期。 因为近代社会人们更能生了? 大错特错。 古代人们不仅能娶妻还能纳妾,整天没事干,唯一的任务就是生孩子,而且十三四岁就开始生,每家每户都有一窝孩子。 可人口总数并没有因为努力耕耘而提升,反而徘徊在很低的水平,遭到天灾人祸还会大幅锐减。 真实原因是: 首先,近代社会生产力大幅提升,产出的粮食能养活更多的人。 其次,近代社会医疗水平大幅提升,孕妇和婴儿存活率大大提升,很多疾病都被彻底消灭或者有效控制。 得益于医疗水平的提升,人们平均寿命提升,比起古代几乎增长一倍,不像古代人生完孩子就匆匆的死掉。 杨牧云手中资源很多,对于小人世界而言,几乎是无穷无尽。 杨牧云掌握的医疗水平也很先进,尤其是十几个小野蛮人,解剖了数以万计的水族,把他们的生理构造都研究的清清楚楚,能把这些实验材料拆碎了再重新组装起来,绝对不会出现少一个零件或者多一个零件。 再加上杨牧云掌握的修行资源,麾下水族的实力都有了质的提升,存活概率大大增大,寿命也相应的增长。 杨牧云现在要做的就是给各个族群划定栖息范围,让他们平安的繁殖后代,并且保护后代的孵化和成长。 等这些后代成长起来,势必要向其他区域扩张,下个繁殖季节,再次扩张,几年功夫就能把整个月光湖占据。 光这样还不够,杨牧云又放了一个大招给水族们助攻。 【十分感谢万乂天的打赏——9月16日】 第326章 非常非常环保 杨牧云第一个想到的是牛蛙,个头大、长肉多,声音洪亮。 最重要的,这东西好弄,菜市场上随处可见。 徐宏从事药物研究,有专门培育小白鼠、青蛙甚至猴子的公司,牛蛙之类的东西也有培养,而且养的又大又肥。 杨牧云一个指令发过去,徐宏立刻动了起来。 系统任务1:搜集牛蛙卵,要求未受米青,高质量。 系统任务2:搜集牛蛙米青子,要求活的,高质量。 徐宏看到这两个任务时那叫一个卧槽,感觉就像是鲁智深拳打镇关西,十斤肥肉不要半点瘦,十斤瘦肉不要半点肥。 等会是不是再来十斤寸金软骨? 然后是各种鱼子、蟹卵之类的,全都要求活的。 徐宏顿时头大了,不过他也知道系统的脾气,动不动就把自己往死里整,一分钟都不敢怠慢,立刻给下面的人打电话。 “我不管你们用什么方法,有设备就用设备,没设备就用手,哪怕用嘴你们也得给我弄出来。” 小人世界,杨牧云美滋滋的坐在湖边,看着前方烟波浩渺的景象。 十几万平方公里,全都是自己的。 钓鱼养鱼的太没意思了,要玩就玩一把大的,弄点怪兽出来。 旁边,蛙人们站成一排。 这里水面静缓,又有丰茂的水草,很适合蛙人们居住,尤其是繁殖期,蛙卵可以固定在水草上,不会被水流冲散冲走。 而且这里是一个小小的湖湾,只要守住与大湖连接的水道,就能给新生的蝌蚪们一个安全的环境,不怕其他生物进来猎食。 但是…… 蛙人们很疑惑,为什么主人把蛙人都分开了,而且全是雄性没有一个雌性,怎么搞嘛,难道主人研究出了神奇的办法? 可是这时候,杨牧云来到岸边,挥手将一大堆卵放入水中。 雄性蛙人们瞬间激动了,血脉中的雄性本能蠢蠢欲动。 水中的是卵,蛙卵,而且是个大饱满的蛙卵。 就像人类喜欢屁股大的,好生养,蛙人也一样,喜欢能产出优质蛙卵的雌性,只有这些优质的蛙卵才能孕育出健康强壮的后代。 这些蛙卵个头比寻常蛙卵大十倍百倍,一看就是高质量的,雄性蛙人们瞬间进入状态。 杨牧云咳了咳,“去吧,该干嘛干嘛!” 扑腾扑腾,蛙人们纷纷进入水中,释放小蝌蚪。 为了占有尽可能多的小蝌蚪,蛙人们全都疯狂了,拼命压榨自身潜能,要不是杨牧云及时喝止,估计小蝌蚪还没孵化出来,水面上先漂了一堆精尽身亡的蛙人。 雌蛙那边也一样,在水中产下蛙卵,然后由杨牧云向水中注入……从地球上带来的牛蛙米青子。 杨牧云有制作魔兽鸡的经验,现在不过是把经验套用在蛙人身上。 可以预见,注入了牛蛙基因的蛙人会因为“浓缩都是精华”的影响下,产生两个分支。 巨型父系+微型母系=微型化子系 微型父系+巨型母系=巨大化子系 雄性蛙人和牛蛙卵产生的后代将会出现巨大化,个头比普通蛙人更高更大,筋肉更加强壮发达,潜能更高。 雌性蛙人和蛙米青产生的后代将会出现微小化,杨牧云不怎么看好这些微小化的品种,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念头,弄一批出来看看。 并且杨牧云还会陆续尝试其他品种的蛙卵,海蟾蜍、黄金箭毒蛙、霸王蛙之类的,看看与小人世界的蛙人结合会生出什么了不起的物种。 此外还有螃蟹卵、虾卵、鱼卵等等…… 全都是地球上的优质个体,又大又圆,往水里一放就引得雄性们把持不住。 反正也不耽误什么事,雄性们就当是福利了一次,办完事该干嘛干嘛去。 杨牧云则耐心的观察着这些孵化区域。 蛙卵发育最快,卵当天就开始分裂了,出现一道裂痕,大部分卵变成两半,还有少部分发育更快的变成了四半。 第二天,大部分卵都不再是球形,而是变成了蝌蚪状。 第三天,陆续有小蝌蚪从卵膜里面钻出来,在水中游动。 第四天,完全发育成小蝌蚪,有头有尾,并且成群结队的在水中游动,寻找吃的东西。 受益于“浓缩都是精华”的影响,这些小蝌蚪在体型比起地球上的同类要小了许多,但比起小人世界的同类还是妥妥的巨型蝌蚪。 而且它们的身体素质更加强壮,潜力也更大。 岸上,蛙人们满心欢喜。 因为水中这些小蝌蚪都是他们的后裔,是他们的孩子。虽然不知道具体哪个是哪个,但总之有他们一份。 “你看这些小家伙,身板真强壮,以后肯定能长的又大又圆。” “肯定比咱们强就是了。” “它们的后代还会更强。” “一代代传承下去,咱们蛙人也有血脉了。” “给孩子们多弄点食物,让它们快点长大。” 于是,一群雄性蛙人纷纷动了起来。 另一边,微型化的蛙人也孵化出来了,只是那些小蝌蚪小得令母亲嫌弃,岸边一个观看的都没有。 同样的一幕在其他地方同时上演,杨牧云从地球上弄来的龙虾卵、螃蟹卵,鱼卵与眷属们结合,孕育出许多优秀的鱼虾蟹。 一个个浅水湾中密密麻麻的全都是小鱼小虾小螃蟹。 粗略估算,每一种都有数百万上千万。 因为杨牧云的精心照料,再加上没有捕食者,这些小家伙都顺利的孵化出来。 只是数量太多了,跟爆缸差不多,光靠浅水湾中现成的食物肯定是养不活的。 虽然一个个都孵化出来了,但食物匮乏的话,其中一些体质差的因为吃不到东西会越来越虚弱,甚至饿死。 食物再匮乏,甚至还有同类相食的可能。 没办法,杨牧云只能投喂食物,只希望这些小家伙都能茁壮成长,然后去开疆拓土,抢地盘。 因为投喂的关系,这些鱼虾蟹都将杨牧云当成父亲,当成神明,自发的膜拜起来。 杨牧云的信仰空间中一下子多了上千万信仰之力。 虽然微小,但是架不住量大。 惊喜之下,杨牧云投喂得也更加卖力了,食材也不断优化提升。 各种魔兽肉、魔力果实不要钱似的往食物里面掺。 转眼间,半个月过去了,除了螃蟹孵化慢还没动静,其他鱼虾蝌蚪什么的都已经脱离浅水湾向月光湖更深处挺近了。 杨牧云慷慨的给它们灌输能力,赋予它们几个简单的小技能。 比如驾驭水流,用来增加生存能力,再比如吸收灵气,提升成长速度。 幼仔实力弱小,身体脆弱,就算给它们灌输大威天龙也消受不起,还是从最基础的筑基开始吧。 再说了,这大几千万幼仔经过月光湖的筛选淘汰,能活下来多少还是未知数,只有最终活下来的精英个体,才有资格获得更多的资源,并且参与到下一轮的繁衍中。 浅水湾被清空,杨牧云立刻又叫来蛙人、鱼头人、虾头人。 经过半个月的修养,又可以榨汁了。 【十分感谢廖愚的打赏——9月17日】 第327章 湖中的人类 相较于猪仔、鸡仔繁衍的繁琐、漫长,水族繁衍省心省力又省时。 想要什么品种的卵,直接给徐宏发指令,只要是地球上有的,都能弄过来,小人世界的雄**费几分钟时间就完成了。 然后,杨牧云就开始记录蛙人、鱼头人和虾头人跟各种生物杂交产生的后代,追踪观察其中的又是杂交品种。 对于蛙人、鱼头人、虾头人来说,这个过程是痛并快乐着。 平常他们一年也就繁衍一两次,可是现在,每隔十天半个月就要来一次,这谁受得了啊。 可是一想到那些又大又圆的卵,就是再痛也得受着。 杨牧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痛苦的。 地球上的宅男,哪天不得杀生两亿,就算首富家的儿子,99%的传承物品也都是排进纸篓了,哪像蛙人他们,全都奔到了终点,孕育出下一代。 传宗接代是烙印在生命骨子里的本能,这些鱼虾蟹蛙跟着杨牧云,不但十天半个月就能繁衍一次,而且每次繁衍的对象都是又大又圆的高质量对象。 这要是换成人的视角,那就是每天送七八个肤白貌美的大长腿,享受人间乐事的同时还可以播下种子,开花结果,子孙满堂,还帮着把这些子孙抚养长大。 这种待遇,哪个男的不死心塌地? 蛙人、鱼头人和虾头人们全都成了狂热的信徒,对杨牧云那叫一个死心塌地。 其结果就是,每隔十天半个月就有数亿新生命出现,并且成为杨牧云的信徒。 再喂养十天半个月,这些小生命全都游出浅水湾,向更深处探索,寻找适合生存的地域,繁衍自己的族群。 再然后,各种龟鳖鳄鱼卵也孵化完毕,密密麻麻的幼龟、幼鳄在浅水湾慢慢成长,然后被杨牧云灌输掌控水流、吞吐灵气的能力后放生。 随着信徒们足迹的扩散,月光湖神秘的面纱缓缓掀开,杨牧云看到了这片水域的全貌。 许多土着生物都赶过来拜山头,其中有大有小,有强有弱,但无一例外都对杨牧云恭敬的膜拜。 然后委婉表示,自己也身强力壮,可以为湖神的繁衍大业贡献一份力量。 杨牧云在湖边浅水湾干的事情太高调了,那些又大又圆的卵也太吸引人了,湖中本土的水族也把持不住。 这东西无所谓。 鱼卵、蛙卵什么的很好弄,虾蟹的卵也很好弄,就是后期照料有点麻烦,其他贝类、龟类的也都能找到差不多的对象。 只要给徐宏发个指令,立刻就能搞到一大堆活体的卵。 反正都是不值钱的东西,而且孵化出来的新生命也都在自己的地盘上,又不会游到别人家。 有了这些土着生灵当带路党,杨牧云的地盘扩张得更加迅速,水中那些危险区域,危险魔兽也都被带路党罗列出来,杨牧云将他们一一感化(物理)。 月光湖中掀起了腥风血雨。 每天都在战斗,而且都是灭族的战斗。 杨牧云麾下有十几万从北海和沼泽度化来的,比如铁甲青钢蟹、银鳞鱼人之类的。 这些眷属在北海和沼泽都是垫底的小喽啰,但是放在月光湖那就是小霸王级别,个体实力强大,战斗经验丰富,又得到杨牧云的培养,灌下了生命一号,得到进化。 眷属打头阵,土着水族打策应,新生的鱼虾蛙人们玩人海战术,所到之处全都是血水。 有了充足的血肉滋养,这些成员全都快速成长,大浪淘沙一样汰弱存强,去芜存菁。 从出生到现在才短短一个月的时间,拥有牛蛙血统的小蝌蚪已经生出四肢,成了还长着尾巴的蛙人。 这是典型的幼年形态,但他们的个头已经赶上父辈,而且浑身腱子肉高高鼓起,无论肌肉含量还是肌肉质量都远远超越父辈。 继续征战厮杀,小蛙人迅速长大,还没等成年就已经完成了固本培元的积累,身体成长到极限。 而此时,牛蛙人的体型是寻常蛙人三倍,蹲坐在地上比杨牧云还要高一大截,无论弹跳力还是弹舌能力都有了质的飞跃。 身体抗打击能力也非常强,鼓囊囊的肌肉疙瘩坚硬密致,就像木材、橡胶一样,牙口不好的敌人含都含不住,咬也咬不动。 叫声更是像打雷,小蛤蟆大腔,近战突然来一嗓子,能把敌人震得小晕一下。 都是自己眷属,也不用搞祭祀什么的了,杨牧云直接给他们降下神之恩赐,灌入大威天龙的力量。 牛蛙人筑基完成,开始炼精化气,而他们对食物的需求更加旺盛,这也促使他们更加卖力的推进。 这天,牛蛙人发现了一群奇怪的生物,杨牧云立刻赶了过去。 只见在湖面上有一大片漂浮的建筑,这些建筑都是就地取材建造的,把水中生长的芦苇编织成小筏子,然后在小筏子上建造房屋。 每个小筏子都不大,差不多就是独门独院的面积,一个圆屋住宿,旁边有一些晾晒衣服、食物的架子。 而此时,这些小筏子的主人也都发现了大群陌生生物的出现,一个个彼此呼唤着,然后用绳索将一个个小筏子连接在一起,组成更大的筏子,甚至是水上城市、水上浮岛。 铁甲青钢蟹等眷属带着一些土着生灵向杨牧云汇报道:“主人,这是月光湖中的人类,在湖中生存上千年了。” 人类? 在杨牧云的印象中,人类都是生活在南方文明世界的,北地生活的都是兽头人,魔兽,以及其他类人种族。 除了文明世界,其他地域都是蛮族、低等生物、劣等民族。 北地最像人类的生物还被称为野蛮人,月光湖上竟然有一群纯正的人类。 这不仅出乎意料,还超乎常理。 而此时,湖上的人类正在紧张的备战。 一个个漂浮的小筏子连接起来,组成一大片浮桥陆地,穿着蓑衣的人类在上面来回奔走,手中持着鱼叉、弓箭等武器。 而且远处还有密密麻麻的小筏子靠拢过来。 似乎发现了杨牧云的存在,浮岛上一个花白胡须低垂到肚腩的老者缓缓走出。 “水怪的驱使者,灵魂的收割者,恶魔的仆从,你为什么要打破月光湖的和平,又为什么要侵犯雪地族的领土!” 杨牧云踏浪而行,来到队伍最前方,遥遥看着对面的浮岛,嘴角勾起胜券在握的笑容。 “我是月光湖的主宰者,拥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所有权,月光湖所有水域,以及水域中所有生灵都该由我管辖、掌控!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明白吗!” 【十分感谢你的书友岚冰的打赏——9月18日】 第328章 升级版水漫金山 “恶魔!你知不知道,这月光湖中水族丛生,却没有一个混的出名号的?” 听到这话,杨牧云心中一愣。 确实是这样。 月光湖这么庞大的水域,湖中生灵何止亿万,但大都是普通鱼虾,魔兽甚少,有那么几个也都是不成气候的渣渣。 自己繁衍的这些小蛙人、小鱼人几乎是一路横推,连个像样的对手都没有。 此时再看人类身上使用虾皮、蟹壳、鱼鳞等物打造的护具,手上用鱼骨磨制的刀剑,杨牧云瞬间醒悟。 不是没有,而是都被宰杀了! 随即,杨牧云哈哈大笑,“那倒是多谢你们为我扫清了月光湖的刺头,现在刺头就只剩下你们了,是不是要帮人帮到底呢?” 不等那些人类回答,杨牧云冷哼着声音转厉,“臣服!或者死亡!” 听到杨牧云咄咄逼人的话语,人类一方全都嗷嗷狂叫,呲牙咧嘴又蹦又跳。 “恶魔!尽管来战!” 杨牧云哼了一声,随即开始列阵。 铁甲青钢蟹在前排一字排来,鱼人排列在大螃蟹左右,就像步坦协同作战一样。 再向后是各种刚出生的小仔子,虽然年幼,但战斗力不俗,再加上恐怖的数量,威慑力十足。 果然,人类一方看到越来越多的魔物从水下浮出,脸色一沉再沉。 虽然都是些不成气候的魔物,可数量太恐怖了,自己一方就算能获胜也是惨胜,而无论胜负,自己一方的家园肯定是毁了。 杨牧云冷哼一声,右手高举,月光湖的规则之力在掌心中闪耀,仿佛一轮蓝色弯月,散发出湛然的光辉。 似乎受到规则之力的感召,月光湖陡生异象,水光连天,云影蔽日,而这一切异象的中心就是杨牧云,准确说是杨牧云手中的那团光芒。 杨牧云感觉好极了,精神意念无限延伸。 这种感觉就像是使用大地徽章,可以连接到一定范围的大地,感知到范围内一切草木花鸟,泥石岩沙。 只是大地徽章范围有限,而且会随着距离不断削弱。 掌心中的水之规则不同。 范围超广,几乎达到了方圆百里。 而且,感知力道并没有随着距离扩张而消减削弱。 杨牧云瞬间明白,这就是信徒的价值,自己对月光湖的感知和掌控会以信徒为中心向四周发散,每一个信徒都是自己的信号塔,是自己的基站,是自己的眼和手。 信徒所立之处,就是自己神威展现之地。 杨牧云一个念头升起。 脚下平滑如镜的水面瞬间涌荡起来。 就像滚轮式洗衣机,沿着圆周飞速转动,中心区域的水面不断下降,边缘的水面不断上升,不大一会儿就在湖中形成一个凹陷下去的区域。 水漫金山! 但这是水漫金山的升级版,白素贞掀起的滔天巨浪只是一面,而杨牧云掀起的巨浪是四面八方。 人类小筏子所在的区域像坐电梯一样沉入湖底,四周是不断升高的水壁。 看着水面一点点没过自己的头顶,没过自己的屋顶,没过远处的高山,没过天上的浮云,甚至没过太阳…… 四周一片漆黑,漆黑中隐隐约约能看到无数鱼虾游动。 恐惧就像水草一样疯狂滋生,缠绕在每个人的心头,遮蔽每个人的眼睛。 虽然有万千斗志,无限勇气,可是面对这种非人的手段,天地的威力,所有人类都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 抬头望天,只有一个小小的孔洞,所有人都像是处在井底。 而这个井还没有四壁,咫尺之地就是水幕。 所有人类都明白,自己的性命取决于那个恶魔的首领。 恶魔首领维持着水壁,自己就能活,如果恶魔首领不愿意维系水壁,周围的水壁瞬间崩塌,无量的大水瞬间砸下来,自己等人绝不比大锤下的鸡蛋硬气多少。 死亡,就是这么迫近! 刚才还斗志昂扬的人类全都熄了火,泄了气。 而此时,杨牧云玩起了兴致。 小时候总喜欢小手搅大缸,把大缸里面的水搅得波涛汹涌,澎湃鼓荡。后来搅出了水平,搅出了技术,知道顺着一个方向搅,把波涛搅成漩涡,而且是深可见底的那种漩涡。 而此时,杨牧云将整个月光湖当成大缸,在这个大缸里搅漩涡,而漩涡的底部就是人类。 此时,杨牧云俯首从“井口”向下看,讥诮的看着人类脸上惶恐的表情。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杨牧云麾下众多虾兵蟹将蛙人纷纷附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声音隆隆,如若雷霆滚荡,在水壁中往复回环,荡漾不休。 “井底”的人类就像是被机枪扫射的麦子,扑簌簌倒了一片。 “我愿臣服!” “我愿信仰您!” “赞美伟大的神明!” 杨牧云笑了,笑得很欣慰。 这才是神明的感觉,执掌天地,把控生死。 自己的意志就是天地之威,口含天宪,言出法随。 虽然放眼全大陆自己排不上号,可是月光湖这一亩三分地,尤其是亿万信徒在侧,自己就是至高无上的存在。 眼下这些人类的确很强大、勇武,将月光湖中称得上威胁的魔兽全都清缴一遍,就算对上杨牧云的眷属也能苦战一番惨胜。 可是,再牛逼的玩家遇到gm也得跪。 gm不仅可以改数据,还能改地图。 杨牧云控制着水流将人类缓缓托起,然后漩涡合拢,乱流平息。 重见天日的人类全都软软的瘫倒在小筏子上,双眼空洞的看着天空。 之前从没觉得天光云影的画面有多么好看,可是现在,所有人类都呆呆的看着天空,渴望着这种平静能永久的持续下去。 活着的感觉,真是太好了! 先前那个老者第一个清醒过来,然后一翻身双膝跪地,朝着杨牧云的方向膜拜。 “伟大的湖神,无知子民不知您的到来,冒犯您的神威,还请您原谅。” 杨牧云哼了一声。 如果是其他种族,方才那一下就直接灭了,数亿立方的水轰隆砸落下去,这些人就是铜筋铁骨也拍成粉碎。 可偏偏他们是人类。 杨牧云又对人类充满了好奇,所以网开一面,手下留情。 “说吧,你们究竟是什么身份,又为何在月光湖中生活。” 【十分感谢小道周生的打赏——9月21日】 第329章 这一手真是绝活 杨牧云手指弹了弹,做了个向上挑起的动作,人类老者立刻像乘坐升降梯一样拔高百丈,来到杨牧云面前。 老者谦卑的跪着,不敢抬头与杨牧云目光相触。 杨牧云仔细打量着老头。 很矮很瘦小,比野蛮人中的小娃娃还要瘦小。 只是,老者衣着整齐,气度平和,有种由内向外散发的华贵之气,即便身上披着鱼皮虾壳也并不显得粗犷、野蛮。 老者双手交叠,额头紧贴在双手交叠的位置,两肘左右平伸向上翘起,从手肘尖到双肩蝴蝶骨,顺着脊椎一路向下,骨骼和肌肉循着奇妙的节奏律动着。 就像…… 就像是不断跃动的火焰。 老者直起身,双手脉门相对,十指弯曲,掌心中一朵火焰绽放。 火光不算强烈,但火焰分为内外数层,就像九层花朵,每一瓣花朵上都流动着金红色的丝线状脉络,勾勒成玄奥复杂的魔法符文。 杨牧云蹙了蹙眉,没有说话。 老者自报家门说道:“我族是火神的信徒。同时,我等也是德·洛斯帝国最后的遗民。隐居此地千年,只求血脉延续,传承不绝,绝无与尊神作对的想法。” 杨牧云心中暗笑:打不过了立刻就说自己没有做对的想法,要是打的过,肯定另一副嘴脸了。月光湖中那些强大的魔兽就是最好的例子。 “哦,原来是火神的信徒!既然如此,你们为什么在湖中生活,这里应该没有多少火元素吧!” 老者回答道:“此地的确火焰元素稀薄,但也正因此,我们对火焰元素的感知更加敏锐,对火焰力量的掌控也更加细致入微。水生魔兽大都畏惧火焰,所以我们才能无往不利。” 老者没有丝毫隐瞒,将自己的底细一股脑盘出。 随即,老者施展了一个能力,看到这个能力,杨牧云瞬间眯起眼睛。 只见老者右手蘸了蘸水面,然后拇指和中指紧扣成一个环状,手指蓄力待发,就像一张拉满的弓弦。 然后,老者手指猛然弹开,几滴水珠弹射出去,在空中连环相撞。 砰砰砰砰…… 一共九个小水珠,一共撞击八次。 第一次撞击,水珠迸射成一个水幕,第二次,水幕变成更大的水幕…… 第六次第七次的时候,水幕已经稀薄的不可见了,第八次时,水幕已经彻底消失不见。 但杨牧云看得真切,那水珠不是消失了,而是汽化啊。 不是化成水蒸气,而是化成氢气和氧气。 而这时候,老者指尖绽放出一团火焰,身前瞬间“嘭”的一声巨响。 剧烈的火光直冲云天,爆炸掀起的气浪也将老者掀了个跟头,但对面的杨牧云不为所动,甚至连头发丝都没动一下。 老者立刻惶恐的跪了下去,“尊神在上,小人并不是故意冒犯您。” 杨牧云摆了摆手,“德·洛斯帝国灭亡上千年了,也没有听说什么复国组织。” 老者立刻情绪激动的说道:“不!帝国的子民一直在战斗,只是一直受到大臣及其爪牙的阻挠和破坏,外人并不知道。” 德·洛斯帝国什么的,杨牧云并不在意,人类世界的帝国征伐,跟自己没有半点关系。 杨牧云在意的是老者刚才使出那一招,将水分解成氢气和氧气。 有了这个技术,就不用搞什么我们不生产水我们是大自然的搬运工了。 直接把水变成氢气不好吗,这可是把水变成油的暴利产业。 自己正在研究热气球,这边就送来一个能把水变成氢气的老头,这是不是有点太顺了。 于是,杨牧云说道:“你和你的子民,到岸边等待我。“ 说着,杨牧云一抬手将老者送回小筏子上,随即操纵水面将一堆堆密密麻麻的小筏子送了出去。 火神的信徒,杨牧云听说过一些。 德·洛斯帝国,杨牧云也听过一些。 大地母神沉睡之后,大陆上是诸神并起,在大地上疯狂圈地,抢占地盘,掠夺信徒。 为此,神明还大打出手,然后不断汰弱存强,最终形成了许多强大的势力。 南方沿海地区成了天空之神的地盘,其他沿海地区都成了海洋之神的地盘,大地上也有了数以万计的神明祭祀。 而其中最强大的当数光明、黑暗、火焰、自然等。 光明教会认定光明神是唯一真神,其他敢称神者都是异端。 借此,光明教会发起一次又一次圣战,将其他神明的宗庙捣毁,将信徒残忍杀害。 这个过程中,自然女神消失不见,火焰之神与光明教会约战几次,最终也下落不明。 唯一扛得久的就是黑暗的信仰了,到现在还在和光明教会对着干,全方位无死角的找麻烦、添乱。 德·洛斯帝国之前就是火神的信徒,每一个成年男性都会获得火神的眷顾,这个国家的战斗力十分强悍。 只可惜,在光明教会面前,火神教成了靶子,练兵的靶子。 德·洛斯帝国几乎是一溃千里,一败涂地,被光明教会攻入皇城,帝国皇室到平民百姓全都被光明教会一一检验。 身怀力量,受到火神眷顾的,全都当做异端,而他们制裁火神教的方法就是火刑柱。 德·洛斯帝国所有受到火神眷顾的人都被一网打尽,即便逃亡出去的也都遭到追杀。 即便这样,光明教会还是不放心,继续派人寻找异端的下落。 杨牧云心中暗暗琢磨:马上就是秋天了,丰收的季节,也是收获的季节。而对于南方文明世界的人类而言,这就是一个噩梦。 因为吃不饱,或者没有过冬粮食的族群会汇聚起来,南下到边境集合,然后一同南下劫掠。 今年南下自己肯定得插上一脚,参上一手。 老者这一支族人不算多,也就千把号人,但这千把号人都有极高深素养,如果能收服,一定能成为强大的助力。 最重要的是他们的身份。 无论皇室身份还是火神信徒身份,都有非凡的意义。 所以,杨牧云问道:“你们要继续保持火神的信仰吗?” 老者连忙说道:“没有没有,我等今后自然是要信仰您。” 杨牧云点头,这些人的确已经成了自己的信徒,只是实力参差不齐。 “我不介意你们双重信仰,所以,你们可以继续信仰火神。” 杨牧云觉得,自己应该找机会出去玩玩。 比如,刚刚出场的气球。 【十分感谢廖愚的打赏9月21日】 第330章 一弹指的功夫 杨牧云一挥手,虾兵蟹将们便散开阵型,潜入水中继续向四周巡察,寻找那些不服王化的家伙。 而杨牧云自身则落到小筏子上,接受这些皇族遗民的跪拜。 在场数千名人类全都恭敬的跪在地上,不说瑟瑟发抖,至少不敢动弹。 刚才那一幕真的吓到他们了。 平常面对的敌人,大家都是一个水平,至少一个范畴。 了不起也就是刀光剑影,魔法咒语,都有见招拆招的余地。 可是面前的神明呢,一抬手就是毁天灭地的无上神威,挡无可挡,避无可避,退无可退。 面对这种局面,除了等死竟然别无他法。 这些皇族遗民不怕死,每一个都有牺牲的觉悟,但他们又是世上最怕死的人。 因为皇族遗民就这么点人了,死一个少一个,如果死完了就没有人再传承帝国的文化和血脉了。 杨牧云向四周眺望了一眼,烟波浩渺的湖面上铁索连环,成百上千的小筏子连成一体,就像是一座浮动的堡垒,无畏的航母。 “你们就这样居住千年?” 为首的老者回答道:“正如神明所看到的,我族在此地栖居千年,一来是躲避陆上魔兽的侵扰,二来是躲避光明教会的追杀,三来也是借助湖中资源繁衍生息。” 杨牧云点了点头,心中暗赞。 这群遗民的祖先真是足智多谋,借助月光湖的环境隔绝了周边魔兽侵袭,又能借助魔兽抵御光明教会的追杀。 除非光明教会能把周边尽数占领,然后撒下海量的人手拉网式搜查。 但是光明教会大张旗鼓来北地搞事情,北地的土着强者肯定不会坐视不理。 就算光明教会买通关系来到月光湖边上,面对千里烟波,又从何找起? 这其中最关键的前提就是遗民们如何在月光湖中立足。 遗民的祖先用了最简单最粗暴的办法,那就是杀。 将敢骚扰自己的水生魔兽杀得一干二净。 杨牧云问道:“既然有这般强大的实力,为什么不去陆上立足,反而在水中潜藏。” 老者尴尬的回答:“我等信奉火神,拥有焚水生火的能力,在水中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陆上反而威力欠缺。” 杨牧云指向前方,说道:“若有一只水蟒在此潜藏,你们该如何应对?” 老者说道:“派族中好手下水,摸清水蟒方位,直接放火就是。” 说着,老者捻起一团水球丢出,沿途留下一串水珠,跨越十几步距离坠入水面。 下一瞬,水中火光爆闪,红光炽烈。 过了两三个呼吸,水面嘭的炸响,一道四五丈高的水柱冲天而起,大大小小的鱼虾扑簌簌跌落下来。 杨牧云沉吟许久…… 炸鱼……是要判刑的…… 谁能想到,火焰力量最好用的不是陆地,反而是水中。 不过杨牧云注意到了一个细节,老者刚才既不施法也不念咒,就是那么随意的一弹指。 “这是你们的血脉力量?” 老者骄傲的挺起胸膛,“没错!这是火神赐予我们的水火血脉!” 天地间有各种火焰,通常是木柴燃烧的火焰、石炭燃烧的火焰,或者各种油脂油膏燃烧的火焰。 但是谁也没想到,水也能燃烧,并且形成火焰。 这一点,就连杨牧云都没想到。 这个能力倒也没什么难的,不就是把水转化为氢氧,然后燃烧形成火焰嘛。 可难就难在,怎么把水转化为氢氧。 地球上的人类倒是解决了这个难题,有多种多样的制氢方式,但无一例外都要消耗大量的能源。 再看小人世界,这群火神的信徒直接一弹指就将水分解成了氢氧。 就是这么一弹指。 皇族遗民自己都不知道这一弹指有什么特殊之处。 但是杨牧云直到,而且清楚地知道这一弹指会对世界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难怪火神可以从诸神之中脱颖而出,能和光明教会掰腕子。 也难怪光明教会对火神的信徒赶尽杀绝。 原来都是因为这一弹指。 杨牧云深吸一口气,叹道:“科学修仙,法力无边,果然如此啊。” 无论武道还是术法,讲究的都是对能量的提取、储存和利用。 提取就是吃五谷杂粮长力气,将血肉中的力气炼化为内力,吞吐天地灵气炼化为真元等,再复杂一点就是各种行功路线、搬运之法、观想之术…… 越高级的能量越强。 储存就是穴窍、经脉、丹田、识海等等。 谁的容量更大,谁的充电速度、放电速度越快谁越强。 利用能量就更不用说了。 有人能量利用率百分之一,有人十分之一,有人十之八九,强弱不言而喻。 同样的前提下,谁对能量利用达到0.99,甚至达到1,那绝对是天才。 如果能突破1,天才中的天才。 杨牧云见识了这么多武功绝学,已经隐约琢磨出了一些门道。 低武甚至零武世界纯粹依靠肉体力量,力量做功时必然有消耗的,单位1的力量传递出去打在敌人身上肯定是小于1的。 之所以能爆发出强大的杀伤力,不外乎是蓄力技巧,借助旋转摇摆等套路动作增加自己的力道。 其次就是用自己的手肘、脚跟、膝盖等坚硬部位对敌人脆弱部位进行打击,造成了额外伤害,并不是将单位1的力量变成了单位2。 中武世界有了内力,可以对自身进行强化,也可以对敌人的要害造成更多额外伤害,并且有了四两拨千斤之类的力道掌控。 但其本质还是1份力量1份输出,力量并不是凭空得来的。 高武世界就夸张了,可以引动天地之威,神鬼之力,还有各种术法、符咒、神兵等等,就像加了杠杆一样,1份力量可以调动10份甚至100份的输出。 然而这个力量不是凭空得来的,大都是平时修行的积累,类似储蓄;又或者从手中借贷,每一份力量都要付出与之相应的代价。 可是眼前这些人类的血脉能力呢…… 既不用修行积累,也不用能量搬运,更不用调动天地力量,借用之威。 区区一弹指,就能引发炽烈的火焰,造成大爆炸。 这根本就是bug! 月光湖非但没有制约他们,反而成就了他们,成为他们最强大的地利。 杨牧云不禁庆幸,还好自己施展天地之威,掌控水流制造超级巨大的漩涡将他们困住。 一旦近身搏斗,自己这些眷属肯定死伤殆尽。 杨牧云看向老者,说道:“你们是不是可以把这方圆几十里的湖水全都煮沸?” 老者重重点头,“我族确实有这种能力!也曾经干过这样的事情!只是代价十分巨大。” 杨牧云眯起眼睛,说道:“再施展一下你们的血脉天赋,我想仔细研究研究……” 【十分感谢戴眼镜的神龙打赏100起点币——10月7日】 第331章 我讨厌圣光 人类老者只能一次又一次的弹啊弹,弹得手指头都酸了,可杨牧云还是没看明白怎么回事。 道理都懂! 细节也都看清楚了,甚至还录下来了。 老头甩手弹出一溜水珠,两颗两颗的碰撞在一起,令水珠不断摊平、变薄、变薄、再变薄。 从水蒸气变成水分子这一过程杨牧云看得清清楚楚,可是再向下,就直接模糊了。 氢原子和氧原子杨牧云都看得清清楚楚,可偏偏最关键那一瞬间看不到。 杨牧云看了不下百次,终于看清楚了。 他mua的是一种类似圣光的保密手段,关键部位直接看不见了,却又不影响前后的连贯和流畅。 分明知道圣光后面有东西,也大概知道那东西长什么样,可就是看不真切。 该死! 杨牧云学会了,但也学废了。 没能琢磨出怎么把水变成氢和氧,却学会了怎么给技能打上圣光。 也算是有心插花花不开,无心采菊菊满山吧。 杨牧云转念一想,自己手上最强的术法就是大威天龙了,但大威天龙的力量源于佛轮。 就好像客户端和服务器的联系。 别人就算破解了大威天龙,但是没有佛轮的授权,也施展不出这门法术,或者照着老虎画猫。 所以…… 杨牧云是一个最不需要圣光,却又被圣光伤的最深的男人。 “我讨厌圣光!” 杨牧云咬牙切齿的说道,心中的愤懑喷薄欲出。 听到这话,老者瞬间喜上眉梢,“神啊,圣光与我们是世仇,如果您要讨伐圣光,我们愿意做您手中最锋利的剑,为您赴汤蹈火!” 其他皇族遗民也都跟着吼道:“愿为神明赴汤蹈火!” 真·赴汤蹈火! 杨牧云沉默了一下,诸位,咱们说的圣光不是一回事。 但杨牧云也懒得解释,而是一挥手指向南方,“过不了多久,我就会带领眷属们南下,领略一下文明世界的风光!” 皇族遗民全都激动得热泪盈眶。 终于……终于可以回到魂牵梦绕的故土了…… 而这时候,杨牧云手中拿出一大摞契约,“来来来,全都有,先签了吧。” 契约内容…… 老头不懂,上面的文字一个也不认得。 但杨牧云翻译给他们听了。 这是天师府的故纸堆中翻出来的,是得道高人们奴役灵兽的法门,一旦签下契约就会在神魂中种下印记,一旦生出歹念就能被主人知晓,只需一个念头就能令其爆体而亡,魂飞魄散。 老头先是惊讶了一下,没想到世上还有这么凶恶歹毒的魔法。 可他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只能签,而且还得爽快的签,愉悦的签。 但是签下契约之后,老头有种浑身说不出的轻松。 现在,自己应该能得到神明全部的信任了吧,既然如此,神明也会投入资源培养自己,培养自己的族人了吧。 神明与光明神不对付,自己与光明教会也有化不开的仇恨,神明更应该培养自己才对。 杨牧云确实打算培养这群皇族遗民。 没办法,血脉太强了,天赋太好了,潜力也太深厚了。 光是吃天赋饭都能把月光湖荡平清空,如果叫他们修行一些武道或者修真的法门,一个个不都是祝融在世嘛。 这种天赋,想低调都难啊! 想到这,杨牧云施展神通,在前方卷起一道巨大的漩涡。 杨牧云双脚腾空来到漩涡上方,双臂张开,手掌紧握月光湖的规则之力,信仰之力快速燃烧,规则闪耀起耀眼夺目的光芒。 杨牧云身下的漩涡不断深入,不多时就触及到了湖底。 湖底的泥沙石头全都被漩涡吸扯着向中心汇聚,一道螺旋状的尖塔从无到有,从低到高,迅速的向上攀升、拔起,最终浮出水面,刺向天空。 皇族遗民全都心惊胆战。 这就是神的伟力吗? 强大! 不可思议! 凡人根本无法力敌! 可是,神明在干什么? 只有老头隐隐约约猜到了杨牧云的心思,却又不敢说破。 浮出水面的泥沙岩石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厚,原本只是立足之地的一小块,可是没多久就成了一个村、一个镇,甚至一座城的大小。 刚才短短一顿饭的功夫,杨牧云施展神力,借助月光湖的规则,在湖心中造了一座岛,效率比天鲲号还要高。 “今后,这里就是你们的居住之地了。” 皇族遗民们看着岛屿,心中并没有太多情绪,毕竟他们早就摆脱了陆地,习惯了水上漂的生活。 陆地会给他们带来无尽的危险,但水会给他们带来强烈的安全感。 但是杨牧云说道:“月光湖没有外河相连,更不可能与南方文明世界接通。如果你们想要南下去文明世界,就要习惯陆地上的生活。” 听到这话,皇族遗民们立刻动了起来,跳入水中一阵奋力游动,从各个方向靠上岛屿。 先前那老者没有动,而是静静地侍立在杨牧云身边。 “神啊,我们需要做些什么准备吗?” 杨牧云点了点头。 “你遴选出五百精英,五百普通成员,并且加强训练,为南下备战。” 听到这话,老者长长的松了口气。 南下战争肯定会死人,而且是大量的死人,但只要不是全族压上就不怕。 哪怕出战的战士全都战死了,只要剩余的族人们会快速生育,十几年后又是一批好儿郎。 就在老头挑选人手的时候,杨牧云出去了一趟,再回来时,身边带着一大堆晶莹透明的事物。 老头第一眼就认出了那些事物的身份——史莱姆! 月光湖中也有很多史莱姆,不能吃不能用,又繁殖力强,跟鱼虾等水生生物抢占生存空间,烦得要死。 神明为什么要带着那么多史莱姆过来? 难道是让我们消灭史莱姆? 杨牧云落到小岛上,然后指着身边的史莱姆说道:“这些是我特意培养出来的变异史莱姆,它们能够捕捉气体,贮存气体。” 皇族遗民们全都听得一头雾水。 史莱姆的能力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吗? 可是这时候,杨牧云点了老头说道:“你,过来,继续施展血脉能力。” 老头看了一眼自己又粗又肿的手指头,心中暗暗苦笑,再弹下去,这手指头就要废了。 第332章 你的眼睛在看什么 这段时间,杨牧云研究了很多热气球的相关资料。 其中一种是向球囊充入氢气,由于其密度比空气小,可以产生极大的浮力。 原理类似木头在水中能上浮。 但是这种方式有很大的弊端:氢气不稳定,易燃易爆,见到明火就炸。 另一种方式是依靠加热使空气膨胀,制造浮力。 类似孔明灯。 在浮力方面,氢气球强于热气,而且氢气一次充入就不用管了,热气需要不停的燃烧加热。 但是在稳定方面,热气球更胜一筹,。 因为故障时能匀速的降落,有个缓冲作用,即便情况更紧急一点也能留足跳伞时间,算是多一个保险。 而氢气球,炸了就是炸了,不等落地就已经炸死烧死了。 还有就是可操纵性。 氢气球只能上升,降落全靠放气,但是放气之后再充气就是个难题,而热气球可以通过控制火力大小来升降,可以反复升降,十分方便快捷。 史莱姆神产生出特殊的史莱姆后裔,可以像球囊一样储存大量空气,并且完全密闭,不会漏气。 膝盖高的史莱姆,充气膨胀之后可以达到一间大屋子,产生的浮力足以带起一个人外加一个吊篮。 但杨牧云还是不满意,觉得这个史莱姆的体型可以更大一些,于是利姆鲁回炉重造,对自己的后裔继续改进。 而这次杨牧云拿来的就是二代史莱姆,体型没有什么改变,还是膝盖高,膨胀起来也就是一间屋子大小——这是史莱姆的极限了,最垃圾的生物,实在没有什么可提升的潜能了。 但是,利姆鲁给这些后裔一个融合的能力。 质量不够就靠数量去凑嘛,杨牧云都在夸利姆鲁这个小机灵鬼。 皇族遗民不断的制造氢气,史莱姆不断捕捉氢气,并且迅速的膨胀起来,一点点升起、离开地面。 这时候,杨牧云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网兜将史莱姆罩起来,并且让人将网兜下端连上吊篮的锁环。 史莱姆不断捕捉氢气,身体快速膨胀,并且向上升起将网兜撑起。 两只史莱姆紧贴在一起的部分生出无数细小的绒毛状肉芽,密密麻麻的肉芽就像柚子肉一样,令人无法直视,但是这些肉芽又紧密的互插在一起,迅速消弭、融合。 两个大气球融合在一起,刚开始还能看到中间的融合部分,就像水蜜桃的两边臀瓣,可是很快就变成浑圆一体,不分彼此。 杨牧云不禁感慨:史莱姆真是一个神奇的物种,身为生物史莱姆无疑是失败的,但是作为一个东西,史莱姆又是成功的。 无论是之前的血肉工厂原材料,还是现在的热气球球囊,史莱姆都称得上是栋梁之材,以一己之身扛起了工业化的基础。 “升起来了!” “天啊,真的飞上去了!” “神迹!这是神迹啊!赞美神明!” 在数千双眼睛的注视下,两只史莱姆带着吊篮一点点飞了起来,网兜的绳索也一点点绷直,并且传出嘎吱嘎吱的响声。 杨牧云向那名老者示意“上去”。 老者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麻利的翻身进入吊篮。 气球微微下沉了一点,老者感觉就像踩在船板上一样,微微的晃荡了一下很快就适应下来。 而这一瞬间,史莱姆捕捉了更多的氢气,又向上升起一截。 杨牧云示意再上去几个人,皇族遗民立刻照做。 终于,史莱姆膨胀到极限,吊篮里装了四个人。 看着缓缓升起,最终悬停在几百米高处的气球,杨牧云心中暗道:一个史莱姆的负载能力大约是两个成年男子,还行。 反正史莱姆有融合的能力,浮力不够就用数量去凑嘛。 再说了,吊篮、网兜都是普通物品,如果用魔法材料、炼金手段,甚至加持一些神力,说不定还能更高。 “降落!” 收到指令,史莱姆身上出现几个小孔,嗤嗤声响中缓缓吐气,气球也一点点降落下来。 四个上天的人全都双腿酸软,不断打摆子,脸色也煞白煞白。 看得出,几人都被吓住了。 想想也是,几百米的高空,往下看一眼都头晕,更何况是四面漏风还不断晃荡的吊篮。 这些人非但没有被吓住,反而激发出了强烈的斗志。 想当初,皇族遗民的祖先被光明教会一路追杀来到北地,在月光湖畔落脚的时候,是何等的仓皇无助。 面对千里烟波,以及水下可能存在的各种强大魔兽,皇族遗民的祖先非但没有选择退避,反而迎难直上,一路披荆斩棘,降妖除魔,最终征服湖水,将天险化为屏障。 现在,他们看到了征服天空的希望,如果就此退缩,不仅令先祖蒙羞,也会令子孙感到耻辱。 “神啊!恳求您,将这些神兽赐予我族,我族一定精心奉养,好生照料。” 神兽? 听到这话,史莱姆神瞬间高潮了,感觉自己的世界都充满了光。 啊! 竟然有人称呼自己神兽,而且是真心实意的那种,绝不是随便说说,因为在说话的瞬间,利姆鲁感受到一丝丝信仰之力从人类身上飘出,落在自己脑门上。 真的,被信仰了! 利姆鲁有信徒,但那些信徒全都是史莱姆,除了自己的族人,其他生灵都不会用正眼瞧自己。 在部落中跟小孩子们玩耍的时候也都是扮演被玩的角色,就是一个好玩的玩具。 虽然利姆鲁很喜欢被玩,但利姆鲁也希望自己能被正视。 现在,一群人类尊称自己为神兽,甚至为此产生了信仰,啊…… 利姆鲁实在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来表达自己的心情,只能挤出两个眼柄看向杨牧云,大眼睛一眨一眨的表示自己很期待。 杨牧云当然不会拒绝皇族遗民的请求。 飞行工具好制作,但是飞行员难弄。 皇族遗民有制造氢气的能力,这就意味着他们不仅能驾驭氢气球,还能驾驭热气球。 最最最重要的,省钱。 不需要带任何燃料,这就能极大减轻负重,还能自己点火御寒保暖煮饭。 以往皇族遗民是在水上漂,但是今后,皇族遗民又有了在天上飞的能力。 这时候,一个年轻的女孩说道:“大长老,我们要是给船屋绑上吊绳,岂不是能让船屋飞起来?那样的话我们就能在各个水域来去自如了。” 杨牧云满意的看着那个年轻女孩,脑子挺灵活的嘛。 就是这女孩看向史莱姆的眼神太狂热了点,仿佛有火焰在燃烧。 第333章 脊梁硬,膝盖更硬 皇族遗民除了玩火的血脉天赋,还有一个契约其他生物,将其收为召唤兽的能力。 召唤兽与主人心意相通,而且有单独的召唤兽空间,可以将召唤兽放入其中,需要时再召唤出来。 只是这个功能使用的时候并不多,皇族遗民都是收服一些水生魔兽,然后令其在湖中自由活动,看家护院。 一来是安全需求,二来是减少自身消耗。 史莱姆也能被契约。 杨牧云第一批带来的史莱姆只有几十只,全都成了皇族遗民的召唤兽。 史莱姆是被契约的一方,属于奴仆,但利姆鲁还是喜极而泣。 这是史莱姆一族最重要的时刻,史莱姆终于站起来了,从一文不值变得有做奴隶的资格了。 虽然是做奴隶,但好歹能混口饭吃,而且不会被随随便便杀掉了。 被契约的史莱姆也都感觉幸福满满,对主人那叫一个忠诚,干起活来格外卖力。 皇族遗民也被这些异种史莱姆的聪明伶俐和乖巧顺服惊呆了,本以为这些家伙会和石头一样呆滞,却没想到比小狗还聪明。 最主要的,史莱姆是最最最低级的生物,契约它们的负担微乎其微。 如果契约对象是普通水生魔兽,一只就达到上限了,再多就会对精神造成负荷,影响自身状态,甚至摆脱控制,反噬主人。 能契约两只魔兽的都是族中精英强者,这种人全族也就十几个。 而史莱姆呢,对身体的负荷简直轻如鸿毛,几乎感应不到。收入召唤兽空间也感觉不到什么消耗。 只可惜现在史莱姆有限,不能随便试验,否则真想试试是否真的可以无限契约。 杨牧云将驻扎在月光湖的冰霜巨人迁移到湖心岛上,然后继续在周围种岛。 同时,各种各样的物资运输到岛上,皇族遗民终于认识到杨牧云的实力和底蕴。 身为皇族遗民,这些人虽然落魄,却还是骄傲无比,为自己身上高贵的血统而自豪。 之前迫于形势臣服了杨牧云,那仅仅是对力量的臣服,他们依旧为自己的历史、文化、文学、艺术等骄傲。 可是看到杨牧云架设传送阵,并且从中运送来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物品,皇族遗民彻底服气了。 虽然拥有火神恩赐的血脉,用火从来不愁,但他们也明白,自己这种能力是特殊的个例,影响十分有限。 潜居月光湖的千年,皇族遗民也总结过自己的失败。 究其原因,火神和皇族都脱离大众了。 片面注重皇族的提升,但是帝国子民并没有从中获得什么好处,所以帝国民众对火神并不虔诚,甚至并不信仰。 因为他们没有从中获得什么真切的利益。 但是看到打火机的一瞬间,皇族遗民全都痛哭流涕。 假如时光能重回千年前,皇族宁可不要血脉,也要这个精巧的小玩意。 这才是真正的传道之火,是建立信仰的关键之物,让每个子民都能感受到火神的光芒和温暖。 子民手中有这个小东西,怎么还会被一句“圣光护佑你”忽悠。 如果帝国子民全都信仰火神,光明教会怎么可能轻而易举摧毁帝国。 至于千里传音的收音机,皇族遗民就只能膜拜了。 帝国全盛时期,的确有能工巧匠制作出巧夺天工的八音盒、歌舞人偶等,能奏响天籁之音,并且根据音乐表演不同的舞蹈。 可是那些东西只能作为王公贵族消遣把玩的奢侈品,不像收音机,可以将声音传递到千里之外,传递到每一个民众耳中,心里。 这不仅是凝聚民心的宝贝,还是收拢信徒的神器,能制作出这种东西的,一定是工匠之神吧! 唯一美中不足的,这宝贝里面每天传出来的都是女人聊天,哎,真是…… 就不能白天讲嘛,大晚上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看到对讲机的时候,皇族遗民全都石化了。 帝国以前也有千里传声的方法,比如边关将领向帝都传送军报,帝都向边关发布命令。 但这些都是类似传送阵的大型工事,耗费沉重,维护巨大,使用代价极其高昂。 无论边关上报还是军情下达,都尽量言简意赅,能省则省,能短则短,能快则快,争取三秒完事。 哪像眼前这个千里传音的东西,里面的女子一个“啊”字都用了七八种发音,持续十几秒不停歇更不中断。 至于盐糖大米,皇族遗民全都泪目了。 北地不产大米,即便帝国尚在时,大米也是南方贩卖过来的,价格十分高昂,帝都中能吃得起大米的都是富贵人家。 这些东西都是祖宗典籍里面记载的,子孙们虽然经常读到,但真正看到还是第一次,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生之年可以品尝到这些东西的滋味。 正在湖心岛上搬运东西建基地的杨牧云愣住了。 什么情况,这些皇族遗民的信仰之力怎么蹭蹭上涨?刚才还都是浅信徒,现在怎么都变成虔信徒了,而且还有一部分人正在向狂信徒变化。 再看那些遗民,一个个都拿着大米饭蘸盐吃得津津有味,吃得眼泪哗哗。 杨牧云暗道:这是第几了?吃到大米饭就泪奔,难道大米饭真的有什么特殊的魔力? “神明大人,恳请您为我等赐名!” 之前只是肉体上屈服,但精神上还保持着独立。 可是见识到杨牧云的底蕴,皇族遗民精神上也跪了。 杨牧云看了一眼遗民的神情,立刻明白了他们的心理转化过程。 毕竟是人类皇族,以前阔过,而且自身血统十分强大,即便落难了也是心高气傲,看不起周边的一切。 脊梁有多硬,膝盖就有多硬。 当他们遇到一个硬实力、软实力都比他们强大,而且强大得多的存在时,膝盖能把地板砸碎。 看看现在,哪里还有皇族的架子,根本就是摇头摆尾乞食的哈巴狗。 之前还处处以皇族遗民自居,抱着千年前的荣耀不丢。 可是现在,他们断然决然的抛弃过往,全心全意匍匐在杨牧云膝下。 因为他们明白,火神能给的,眼前这个神明也都能给,而且给的更多,给的更好。 还有一点,火神消失千年,很可能已经陨落了。 而眼前这位神明就像初初升的朝阳,飞凌中天的势头无可抵挡。 杨牧云想了想,淡淡说道:“从今日起,你们就以祝融氏为名吧!” 【好几天更新不给力,今天尝试三更,还欠了好多加更……】 第334章 曹贼是一种精神(为滑稽山上滑稽散人打赏加更) 祝融氏很快就熟悉了气球这种交通工具,还掌握了氢气球和热气球两种不同的分类。 然后祝融氏就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改造网兜、吊篮,增加其舒适性和防御力。 比如使用湖中水藻纤维编织成的细网,轻盈而又坚韧,还耐腐耐水,不怕雨雪天气。 下方吊篮使用鱼皮、鱼骨蒙制,再以鱼胶密封,既轻盈又坚固,还防水防风。 在月光湖上生活了千年,祝融氏早已深刻的融入到当地环境中,并且就地取材获取诸多生活物资。 他们还从水中捞出空骨鱼的骨骼,将这些骨骼拼接起来,然后在两肋处蒙上鱼皮,一番裱糊之后又在其上方绑着史莱姆氢气球,然后就见空骨鱼一点点飞了起来。 只是空骨鱼轻盈有余,坚固不足,飞上空中后一阵大风便散架了。 几番试验,最终选出两种最好的材料,一个是螃蟹类魔兽的甲壳,一个是乌龟类魔兽的龟甲。 看着祝融氏整天没事干瞎折腾,杨牧云第一个坐不住了。 这么好的天赋,决不能白白浪费了,于是又往地球跑了几次,想要找出一篇火系的修行功法。 可是跑了好几个名山大川,仍然一无所获。 最终,杨牧云整理出一篇《锅炉功》让祝融氏先用着。 这篇功法不是什么高深的东西,而是龙虎山粗使弟子修炼的。 龙虎山丹符双绝,炼丹需要烧火,道士们就收一些童子,专门修行火属性功法,催发真气给丹炉供火。 没什么神异之处,但胜在粗浅,用来打基础再合适不过,不仅龙虎山,其他几个名山大川也都有类似的记载,很明显这是一本大路货。 祝融氏纯粹是依靠火神恩赐的血脉,对修炼并不看重,最多也就是学习一些游泳、潜水的技能和短兵搏杀的技巧。 倒不是祝融氏吃老本,而是那些武学功法修炼起来费时费力,提升也跟蜗牛一样缓慢,有那个时间还不如多抓几只魔兽,剥其皮剜其心,吞**血壮大自身。 可是话说回来,如果修炼功法高明,修行提升速度立竿见影,远远超过猎杀魔兽,谁会不乐意修炼呢。 现在,功法来了。 虽然只是锅炉工的修炼功法,但也得看谁修炼是不是。 能当粗使弟子的,都是些没天赋的鲁钝之辈,那些榆木疙瘩修炼都能生效,祝融氏这种火神血脉拥有者更是一飞冲天,一日千里。 杨牧云给祝融氏制定的目标很简单,那就是入秋前全族完成固本培元,达到1星。 这一点并不难。 祝融氏整日以鱼虾为食,营养丰富到过剩,从小就在淬炼身体打基础,除了族中小孩,基本都达成了这一步。 第二个目标是族中成年人都达成炼精化气,达到2星。 第三个目标是族中至少五百精锐达成炼气化神,达到3星。 现在距离入秋也就一个月的时间,如果换成其他种族,这根本就是难为人。 炼气化神相当于中级魔兽的级别,月光湖中许多生存了上百年的魔兽也达不到这一步。 但祝融氏不同。 他们身上流淌着火神的血脉,又得到了逆天的功法,这等条件下一个月还不能脱胎换骨,还有什么颜面追随神明。 于是,湖心岛周围到处都是奋力苦修的祝融氏成员。 锅炉工主修火焰力量,月光湖周围火焰灵力稀少,那就自己制造。 到处都是水汽蒸腾、火光弥漫的场景,湖面都在热力的炙烤下咕嘟咕嘟。 杨牧云深吸一口气,心中暗道:蒸汽革命似乎到了,就是少了点硫磺味。 这时候,那位祝融氏的大长老凑了过来,说道:“神明,族人们已经能熟练掌握气球的使用了,五百个精英已经抽调完毕,开始学习腾云驾雾之法。” 说起这个腾云驾雾之法,大长老眼睛中满是震撼。 本以为《锅炉功》已经天下无双,却没想到腾云驾雾之法更加神奇,可以驾驭云雾,将无形的云雾变成有形之物。 借助云雾向上攀登,以云雾为踏足点在空中变向,又或者借助云雾的缓冲减缓坠落速度…… 大长老有一种感觉,这腾云驾雾之法就是为气球量身打造,为的就是气球出现故障或者出现什么意外时不至于高空坠亡。 杨牧云点了点头。 这五百人是祝融氏里修炼最勤奋,进步也最神速的,入秋前达到炼气化神是妥妥的。 一下子多了五百个3星修为的强者,杨牧云心中既是惊讶又是震撼。 要知道,佣兵公会中注册的3星强者也就寥寥几十人,都不过百。 这可是铁炉城周边方圆千里所有注册佣兵,而且还包括树屋酒馆、地穴酒吧多年来的积攒。 而杨牧云在月光湖一划拉,就得到了五百人。 而且再过一段时间,还会有第二个五百人、第三个五百人。 祝融氏的血脉太强大了,强大到过分。 一个粗使弟子的功法都能让他们一飞冲天,要是学习到真正的火属性功法,又该是何等逆天。 这世间又有多少如祝融氏这样,拥有高贵血统却混成野人的种族。 除了功法,另一个制约祝融氏发展的就是人口了。 杨牧云已经授意大长老鼓励生育了。 不过大长老一脸愁容,“神明有所不知啊,我族人丁不旺,上千年繁衍才有现在的规模。一来为了保证血统的纯粹,二来为了防止近亲生育,三来还不能破坏伦理。人口规模想扩大实在是难啊。” 虽然繁衍生息是一男一女就能完成的事,但族群的繁衍绝对不是两个人就能搞定的。 这也是很多初代神在繁衍子嗣时,需要自己的儿子女儿配合的原因,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对象了,要不然就得跨种族悲风。 北地原本就没有人类,这群皇族遗民只能从族群内部寻找对象,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血统的纯粹。 但是到今天,祝融氏已经无法解决近亲成婚的问题,很多姑表亲的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这也是之前杨牧云说抽调一千人随同南下时大长老心中一喜的原因。 把那些有妇之夫都抽调出去,回不来就能把他们的媳妇重新分配出去,参与繁衍任务。 这样就不会破坏伦理了。 但是现在,一篇《锅炉功》让族人们实力暴涨,寿命也相应的延长,从战场上活下来的机会也大大增加,重新分配媳妇的计划就泡汤了。 杨牧云很想说,管那么多条条框框的东西干嘛。 曹操是一个人,曹贼是一种精神,人可以死,精神却永垂不朽。 可是话到嘴边又收了回去。 形象,注意形象。 人知廉耻就是不好,干什么都条条框框的,不爽利。 可是一旦人没了廉耻,干什么都没有底线,又着实危险。 无奈,杨牧云只能说道:“我觉得,你们可以跟普通人类结合,繁衍出一批半血后裔。” 杨牧云对纯血不纯血不在意,反正能烧炉子就行。 大长老对此也不怎么反对。 纯血男性和普通女性繁衍不耽误事,还能为种族开枝散叶,半血后裔虽然血脉不纯粹,但依旧比寻常人类强大,稍加训练就能派上用场。 但是反过来,普通男人想和纯血女性结合是万万不可能。 自家的猪可以出去拱白菜,但是自家的白菜决不能让外面的猪拱了。 这时候,史莱姆神利姆露滚了过来,“主人,繁衍的问题,我能帮上点忙……” 杨牧云想到史莱姆变形的能力,瞬间想歪了。 “去去去,一边去,我们说的是正经繁衍。” “主人,我说的也是正经的繁衍。” “呦?你还知道不正经的繁衍?谁教你的?你们都干了什么?” 【十分感谢滑稽山上滑稽散人打赏1500起点币——8月8日】 第335章 魅魔引发的遐想 利姆露说道:“主人听说过魅魔吗?” 魅魔? 杨牧云倒是听过这个种族,不过是在地球上听说的,难不成这个世界也有魅魔,而且跟地球上的魅魔一样,都是那种…… 正如杨牧云所想的一样,小人世界也有魅魔。 这个种族十分奇特,全都是女性,而且可以跟任何种族繁衍。 如果生下来的是男孩,就完全继承父亲的种族,如果生下来的是女孩,就完全继承母亲的种族,并不存在混血魅魔。 所以,魅魔就是天生的生育机器,某些独苗种族的福音。 虽然魅魔生下来的男孩先天上资质上差一点,后天潜能上也差一点,而且阴里阴气很容易成为娘炮…… 但,这些男孩的确是纯血后裔。 听了利姆露的话,大长老老脸通红,恼羞的说道:“跟魅魔那种淫贱的种族交合就是耻辱!我族就是死也不会答应的!” 魅魔名声不怎么好,甚至是极差。 在小人世界,魅魔生的几乎就等于“婊子养的”,利姆露说的实在是骚到不能再骚的骚主意。 杨牧云倒是注意到一个细节,蹲下身子点着利姆露的脑门问道:“你从来没有出过家门,怎么知道的这些?” 利姆露回答道:“当然是从信徒那里知道的。” 杨牧云深思,利姆露身为史莱姆神,自然受到所有史莱姆的膜拜,利姆露也能同信仰的联系看到信徒的所在。 “所以……你的信徒究竟遭遇了什么,竟然对魅魔这么了解……” 利姆露罕见的吞吞吐吐,不说话。 不过利姆露的话给杨牧云带来了灵感。 正常繁衍不行,那就上点手段,比如试管婴儿、代孕,甚至克隆。 祝融氏男性这边还好说,女性那边就需要费点手段了。 不过,问题不大。 随即杨牧云对魅魔来了兴趣,“她们在哪?” 利姆露立刻变化出一只小手,指向远方说道:“大裂谷!” 杨牧云摸了摸下巴上刚刚露出头的柔软绒毛,嘴角勾起一丝笑意。 “原来是我地盘上的。” 杨牧云拥有神圣主权的地盘有三块,分别是苍蓝之峰、月光湖和大裂谷。 现在苍蓝之峰收服了冰霜巨人,基本已经落入掌控,月光湖有大批水军,再加上祝融氏,基本固若金汤,下一个就是大裂谷了。 不过这是不急,现在更当紧的是解决祝融氏的繁衍问题。 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 生孩子趁早不趁晚。 如果能把祝融氏的问题解决了,也就能解决所有其他种族的繁衍问题。 而且这涉及到优生优育。 孩子的归属权在社会,而不在于父母,社会统一培养孩子,所有孩子都处于绝对统一的起跑线,能决定他们优劣的,只有天赋和努力。 有天赋又努力的孩子可以占有大量资源,有天赋不努力的孩子可以占据中等资源,没天赋肯努力的可以占据少量资源,没天赋又不努力的只能被社会抛弃。 只有这样,才能一代强过一代,促使整个种族和整个社会不断进化——无论肉体上还是精神上。 (比如《灵笼》中的晨曦大厅) 这是一个非常残酷的构想,爱情、自由、人权等被践踏得体无完肤。 同时这又是一个真正平等,真正公平的构想。 杨牧云觉得,这个构想很适合自己的部落。 自然筛选太漫长了,动辄就是几十万年上百万年才进化一丢丢。 人工筛选就迅速多了,几十年就能看到成果。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杂交水稻。 肉鸡、蛋鸡、肉猪,这些也都是人工有目的筛选的结果。 同样的道理也可以用在人类身上,通过这种方式有目的选择强壮的和强壮的男女,生下来的孩子肯定会继承强壮的基因。 可以培养出皮糙肉厚的,爆发力强的,速度快的,耳聪目明的。 这就像蚂蚁和蜜蜂的社会,有负责战斗的,有负责劳动的,都是根据需求有目的选择生育培养。 杨牧云的眷属中,猪头人是族群中最强壮的雄性可以霸占所有雌性,生育的小猪仔也都是最强雄性的后代。 不过猪头人数量不多,钢鬣还能耕耘得过来,如果猪头人数量翻十倍、翻一百倍,就算钢鬣变成钢炮也不够用的。 这就需要选择更多的强壮雄性。 杨牧云琢磨着,可以给猪头人设置一个门槛,比如3星强者才有繁衍的资格,给他们分配媳妇,养育后代。 一来可以提升猪头人的整体素质,一代代优生优育,留下来的都是优秀的基因,强强融合,更容易突破血脉的桎梏。 二来可以激发猪头人修行的欲望和动力,没有什么比发媳妇更能激发雄**望的了,而且是优质的媳妇。 这一点看蛙人他们就明白了。 但是祝融氏和猪头人不同,因为他们懂得礼义廉耻,恪守伦理教化,让他们像牲畜一样为了繁殖而繁殖有点难,一个不好还可能整出点幺蛾子来。 比如宝莲灯的故事,牛郎织女的故事。 站在人类的视角,天上的神仙是万恶的,是冷酷的,是自私的…… 但是站在神仙的角度,自己家白菜被拱了,血统被糟蹋了,多少年的心血都白费了。 这就好像农大里面耗费十多年时间,几千万上亿的资金培育出几个新品种,教授和研究生们搭着窝棚在旁边瞪眼守了好几年,结果一打盹的功夫被几个老大爷老大娘摘了,还亲眼看着他们在衣服上蹭蹭吃下肚了。 然后大爷大妈觉得这果子挺好吃,直接连根薅了带回家。 这种人,枪毙一百次都不够解恨的。 人神混血强爷胜祖的可能很小很小,属于变异中的变异,地球上有记载的也就杨戬这一个例子,至于沉香就差了一筹,牛郎的后代更是名字都没有。 但是人神混血必然比人类更强,而且强得多,几乎每一个半神都能在人间干出一番事业,做出一番成就。 杨牧云现在要做的就是,从祝融氏里面挑出几个最强、最优秀的男女重点培养。 然后,可以少量培养纯血后裔,或者大量培养半血后裔。 至于为什么是“少量”和“大量”…… 杨牧云也很无奈。 不过在此之前,得抓一批魅魔过来研究研究。 【十分感谢戴眼镜的神龙打赏100起点币——10月13日】 第336章 从哪学的乱七八糟的玩意 杨牧云一直在研究地球上的基因工程,在其带领下,十几个小野蛮人也都痴迷此道。 听说杨牧云要研究魅魔,小野蛮人全都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不对,研究魅魔能否用来代孕。 既然魅魔能够和几乎所有生物结合,并且诞生后代,这就说明魅魔有两种特殊属性。 一是无视生殖隔离,二是对任何异种族的遗传物质都没有排斥。 之前杨牧云还在琢磨制造培养槽,从里面培养些婴儿出来。 可是想到魅魔,杨牧云眼睛一亮,这不是天然的培养槽嘛。 无毒无公害,纯天然无污染,还廉价又便宜,还不用担心元件老化——没有人可以永远十八岁,但永远有十八岁的人。 命令祝融氏抓紧修行,杨牧云带着史莱姆神向大裂谷赶去。 大裂谷位于苍蓝之峰南边,由无数呈南北走向的峡谷构成,至于峡谷的成因,是苍蓝之峰上的冰川隔三差五向南滑落,在沿途犁出一道道绵延千里的沟壑。 从苍蓝之峰向南看去,这片区域就是大地上密密麻麻的伤口。 别的地方一片盎然的绿意,就这里是漆黑幽邃的黑暗。 杨牧云虽然拥有这片区域的规则,但是因为这里没有信徒的存在,基本是漆黑一片。 “看不出来,这里还挺繁荣的。” 虽然苍蓝之峰的冰川频繁光顾这里,带来毁灭性的灾难,但是苍蓝之峰的冰川也将沿途的动植物带了过来。 所以,冰川中经常能看到强大魔兽的尸骸,以及魔力果实的种子。 苍蓝之峰虽然遍地冰雪,但依旧有生命力顽强的魔力果实生存繁衍,这些魔力果实被冰川裹挟着就像是坐了一班快车,从北向南一日千里。 而大裂谷中栖息的生物就趁着这个机会去冰川融雪中捡垃圾,看看能不能找到食物,以及变强的契机。 而那些没被发现的动植物残骸就在大裂谷中扎根,然后萌芽生长。 杨牧云看了一眼苍蓝之峰上越发闪耀的蓝色光芒,叹息道:“天气越来越冷了,北方的风都像刀子一样。看那些冰川,估计过不了多久就会崩溃,坍塌,然后轰然南下。” 每当苍蓝之峰的冰川轰隆南下的时候,就意味着北地的冬天开始了。 史莱姆神没有杨牧云那强大的实力,这会儿被冻成狗了。 “主人……你能不能……把我……收起来……” 杨牧云夹篮球一样把史莱姆架在腋下,然后纵身一跃跳入大裂谷中。 大裂谷深邃不见底,除了飞行魔兽,其他生灵很难自由的上下出入。 而且,大裂谷纵横千条,其中的连接口错综复杂、千变万化,每年冰川南下时还会出现坍塌、崩裂等,掩埋旧有的通道,又会震裂出新的路径。 所以,即便大裂谷中的地头蛇也不敢打包票自己能找到通往地面的路,而从地面进入大裂谷,除了纵身一跃,基本就只能求助飞行魔兽了。 此时的大裂谷地步,一个人身羊蹄的魅魔心有所感,缓缓抬起头,正看到一个人形物体从高空极速坠落。 魅魔心中欢喜,连忙丢下手中采摘的野菜,一路蹦跳着向坠落点奔去。 不是为了救死扶伤。 大裂谷极深,飞鸟都得飞好一会儿才能摸着地平线,从上面跳下来基本是死路一条。 隔三差五就能看到坠落的生灵。 有的是战斗中慌不择路的,也有是想不开自寻短见的,还有是想要进大裂谷探险猎奇的。 总之,每次遇到这种事情都是大丰收。 运气好能捡到几块残留的骨肉,一百斤掉下来,怎么也能铲起来二三十斤。 运气更好一点还能捡到一些随身的物品。 据说,有一个低级生物捡尸体捡到了一把神器,然后获得神器中的力量,从一个小渣渣变成大裂谷中有名号的强者。 魅魔忍不住想道:如果自己也能捡到一把神器该多好,说不定也能…… 下一秒,魅魔的眼睛就黯淡下去,失望的叹息一声。 就算捡到神器也没用,魅魔除了魅惑,没有任何其他能力——魅魔血脉注定她们身体孱弱,而且不能拥有任何力量。 虽然身属恶魔,却是恶魔中最无害的,连那些毫无智商的小恶魔都比她们强大。 没有实力,又长得那么漂亮,还有奇特的孕育能力,这就注定了魅魔被奴役,被欺凌,而且永世不能翻身,基本上是世世代代为奴为娼。 “不过,还是希望能捡到一些有价值的东西,那样的话,就能献给强大的首领,获得首领的庇护,不被人侵犯了。” 魅魔跑得很快,当她赶到落点的时候,杨牧云距离地面还有一大截距离。 没法,实在太高了,自由落体都得落一会儿。 与此同时,杨牧云也发现了下方小鹿一样蹦蹦跳跳赶来的生灵,看其模样,就是传说中的魅魔了。 “运气不错,刚来就有所发现。” “运气不错,没有其他人发现。” 山谷中寂静无声,杨牧云和魅魔都听到了对方的话,然后两人都愣住了。 魅魔惊叫一声,然后以比来时更快的速度向来路奔去。 可是杨牧云下坠的势头诡异止住,然后凭空横移掠过魅魔头顶,慌不择路的魅魔骇然发现,一个魔神般的男性出现在自己面前。 其身形不算高大,也不算魁梧,但是浑身上下每一个部位每一根头发都流露着强横的力量。 其身上穿着一件柔软纤薄的料子制成的衣服,衣服的颜色很鲜艳,造型很奇特,做工也十分精致。 看到这漂亮的衣服,魅魔忍不住想道:他要是摔死了多好,这身衣服就是我的了。 杨牧云左腿微曲,右脚尖点在石头上缓缓落下,双手抱胸居高临下的看着魅魔。 就在杨牧云寻思着开场白的时候,腋下的利姆露说话了。 “跑啊,你继续跑啊,我看你能跑到哪!嘿嘿嘿嘿……” 听到这话,魅魔瑟瑟发抖的跪了下去,双手垫在地上不断磕头。 “强大的恶魔,莉莉丝还是纯洁的处子,一定可以给您生下一个健康的孩子。只求您能把莉莉丝带在身边,莉莉丝不会给您添麻烦的,而且莉莉丝饭量很小,一天只用吃……” 偷偷瞟了一眼杨牧云愤怒的表情,莉莉丝悄悄缩回一根手指头。 “莉莉丝只用吃一顿饭……要不……半顿饭也行……” 杨牧云很愤怒,但愤怒的对象不是莉莉丝,而是利姆露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玩意。 这套说辞是从哪学来的,它究竟还学了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 不过听到莉莉丝的话,杨牧云愣了一下。 一个肤白貌美,身材高挑,峰峦雄伟,金发碧眼,还声音柔弱说话都带着喘息,一双眼睛时刻有水波流转,愿意尽心服侍,还愿意生孩子的女性…… 不要车不要房不要钱,不需要礼物也不需要整天陪,只求一天半顿饭,这个条件过分吗? 【十分感谢万道佛·寂灭打赏100书币,非常感谢——10月14日】 第337章 最能撩的女人 小人世界有很多走极端的生物。 比如史莱姆,极端到把自己进化成一无是处的废物,成为人嫌鬼厌的东西。 却没想到被人废物利用,开发出各种奇妙的用途。 再比如魅魔,极端到把所有的天赋和潜能都点在繁衍和生育上,是神圣而伟大的象征。 却被其他强大生物奴役、囚禁,成了各种风俗店的主力头牌。 更绝的是,有人把史莱姆和魅魔组合起来。 杨牧云坐在一块石头上,居高临下看着瑟瑟发抖的魅魔。 “抬起头来!” 莉莉丝缓缓抬头,看了杨牧云一眼,立刻像被火烫疼了一样扭过头去,脸颊向上红到耳根,向下红到脖颈(因为再往下面不能描写)。 不仅如此,莉莉丝鼻腔中还发出一声若有若无的“嗯哼”,虽然细小,却像鱼钩一样,偏偏能勾住命门要害。 杨牧云算是服了。 上辈子见过最能撩的也就是妙卡,手指尖轻轻拂过锁骨,嘴唇轻轻印在镜子上,回头一个眨眼,不经意的动作就能把男人撩到,女人也一样把持不住。 可是到了小人世界才发现,这些都是魅魔的基本操作,不是刻意的做作,而是不经意间的本能流露。 每一寸皮肤甚至每一根汗毛都在散发着雌性的诱惑,勾起雄性身体中最本能的欲望。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天生媚骨吧。 原本是为了激发雄性的欲望,完成繁衍大业,却被用在了不正当的地方。 利姆露看到这一幕,立刻蹦到地上,身体平摊开来,变成一个圆形的薄饼。 “主人,大小可以吗?” 杨牧云愣了一下,什么意思? 可是看到莉莉丝娇羞的躺上去,两条腿蹬弹着并在一起,膝侧皮肤在白皙的大腿根上来回摩擦,杨牧云瞬间明白过来。 “利姆露!你是想死吗?” 史莱姆立刻变回原样,把魅魔砰的摔到了地上。 “主人,难道不应该是这样吗?” 杨牧云怒吼道:“我来这里就是为了那些事吗?” “主人,雄性和雌性之间还有其他事吗?” 杨牧云突然发现,自己这个史莱姆知道得太多了,比自己懂得都多。 挖个坑把利姆露埋进去,杨牧云一脚踩在坑上,然后转头看向莉莉丝。 “你是这里的居民?” 莉莉丝胆怯的点了点头。 在遇到陌生雄性的时候,莉莉丝心中满是紧张,因为同族们的遭遇让她明白,魅魔只要遭遇雄性,必定会被侵犯。 但是被侵犯也没什么,好歹能保住性命。 如果没有被侵犯,只能说明一件事——被对方当成食物了。 在被侵犯和成为食物之间,莉莉丝选择了前者。 于是,魅魔眨了眨眼睛,纤长又带着婴儿卷的睫毛上不知何时沾上了点点泪珠,一副梨花带雨的可怜模样,右手无助的盖在左肩膀上,手臂本想遮住胸前要害,却没想到这样一挤压更加醒目吸睛了。 杨牧云拿出照相机,用纯欣赏的眼光把这充满诱惑的画面记录下来,以后有机会的话还可以分享给在座的诸位书友。 也只有这种纯艺术的心境下,杨牧云才能无视魅魔的魅惑天赋。 杨牧云一边欣赏自己拍的作品,一边头也不抬的问道:“这里都有什么人?多少势力?谁最强?” 莉莉丝看到对方不为所动的模样,心中更加惊恐了,难道真的要成为食物吗? 不过魅魔还是恭顺的回答:“这里有很多种族,多得数不过来,而且每年都会有一些种族消失,又有一些种族出现。势力的话,大概有三种,说不出谁最强。” 求生欲爆发的魅魔右手食指点在嘴唇上,眉头微皱一副思考的模样,眉梢似乎也在随着大脑的转动微微上扬,瞬间从火辣性感的小野猫变成了博学多才的小学霸。 杨牧云用照相机遮住自己的目光,镜头一点点膨胀,伸长,然后咔嚓一声。 “这里有多少势力,你给我讲一讲。” 莉莉丝立刻回答道:“首先是各种地穴生物,所有会打洞的种族都包含在其中,它们能够挖掘出通往地面的隧道。” 杨牧云点了点头,圆老板就跟这里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地穴生物虽然名声不显,但它们在北地拥有庞大的网络和势力,不容小觑。 “然后是恶魔族,冰川划开大地的时候,偶尔也会撕裂空间屏障,一些实力低下的恶魔就能顺着裂缝来到这里。”说到这里,魅魔脸上浮现出一抹哀伤。 她的祖先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到大裂谷的,本以为进入这个世界就能摆脱被奴役的宿命,却没想到依旧是被践踏在最底层。 杨牧云用镜头敏锐的捕捉到这个哀伤的表情,然后问道:“第三个势力呢?” 莉莉丝看了一眼南方,咬牙切齿的说道:“人类!” 这个答案令杨牧云感到意外。 人类的爪子已经深入到大裂谷了? 不过想了想,大裂谷从北向南延伸数千公里,而人类的北方四国边境处距离大裂谷南端并不算遥远,依着人类的尿性,肯定会派出探险队过来踩盘子。 从魅魔口中,杨牧云全面了解到了深谷的全貌。 大裂谷每年都会遭到冰川侵袭,暖和的年份,冰川都迈不过大裂谷中段线,可是寒冷的年份,冰川能抵达最南端,甚至继续向前冲击。 所以,大裂谷北方最寒冷,也最危险。 正所谓富贵险中求,大裂谷北段经常有冲击下来的尸骸、魔力果实,本领高强胆识过人的生灵都会来这里捡漏,地穴生物大都盘踞在北段。 中段是裂谷最深处,已经伤到了大地的血管,经常有炽热的熔岩喷发出来,在带来毁灭性灾难的同时也带来了充沛的热量,以及大地深处稀有的矿石,不怕熔岩炙烤的恶魔最喜欢中段。 南段几乎没有什么特殊的物产,但南段安全,很少受到冰川的侵袭和破坏。 而且南段靠近人类的文明世界,虽然两者之间有层层叠叠的峰峦相隔,但人类通过飞行魔兽轻易跨越了山川险阻,在大裂谷南端建立势力。 人类世界拥有丰富的物产,尤其是名贵的衣料,精美的武器,神奇的魔法装备,还有药品、盐…… 人类通过贸易从中段和北段换取各种稀有矿石、稀有魔力果实,并且向两者输送庞大的利益。 这也是人类能够在大裂谷站稳脚跟的原因。 杨牧云又问道:“你对人类充满了仇恨,为什么?” 魅魔捏紧小拳头,呲着小尖牙,一副奶凶奶凶的模样,“因为,人类侮辱我们!” 杨牧云顿了顿,不过还是问道:“怎么侮辱的呢?” 第338章 奇怪的知识哗啦啦增长 人类社会有穷有富,富人夜夜笙歌,妻妾成群,再养十个八个情人。 穷人媳妇都娶不起,只能打一辈子光棍。 这就跟猪头人一样,最强的钢鬣占有了族群中所有的雌性,其他雄性成员怎么办? 有能耐的去外面找野兽群,随便逮着一个雌性野猪凑个凑合 猪头人还能找野猪,可人类总不能去找找也找不到啊。 去勾栏瓦舍,那地方要钱啊。 这是贵不贵的事吗?是压根就没钱。 于是聪明人发现,山羊温顺,个头小巧,别有一番体验,而且这羊还是地主老爷家的。 最关键的是隐蔽,。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总有那么几个倒霉鬼被撞见的。 如果是被穷哥们撞见还好,独乐了不如众乐乐,很快就成了同道中人。 但是被富人老爷撞见,或者被地主老爷家的女仆人撞见,这一招就不灵了。 事情传出去,肯定要被人戳脊梁骨,一辈子抬不起头,一个“异端”的罪名扣在头上,是要上火刑架。 于是,干坏事的人痛哭流涕,向神父忏悔说,是恶魔蛊惑了自己,自己是无辜的。 光明教会怪就怪在这,无论干了什么坏事,只要向神认错忏悔,得到神的宽恕就没事了,所有的罪孽一笔勾销,旁的人也不会因为这些而歧视他们。 这事情一传开,所有的苦哈哈们都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奇怪的知识和姿势哗啦啦增长。 于是,侵犯羊的事情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更多了。 没被抓到就算了,被抓到了大不了忏悔嘛。 反正被恶魔蛊惑侵犯羊这事像瘟疫一样流传开来,挡都挡不住。 光明教会的神父们刚开始还紧张兮兮的各种净化,想要寻找恶魔的踪迹。 可是忙了个把月,毛都没抓住一根,反而越来越的人被恶魔蛊惑。 后来光明教会的神父也都明白咋回事了,然后好好净化了一下这些迷途的羔羊,至于怎么净化的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苦哈哈们隔三差五过来忏悔,神父听了也烦啊,于是呢,要忏悔可以,交费吧。 这就成了嫖客和老鸨的关系。 只可怜了小绵羊们,受伤的总是它们,好处一点没有,就这样被白嫖了。 薅羊毛薅到这份上,光明教会也算独一份。 于是有人好奇,恶魔长什么样呢? 总不能恶魔天天蛊惑你,你却连恶魔什么样都不知道吧? 苦哈哈们肯定是说不出什么来的,但是神父好心的提醒了一下。 能诱惑你们的恶魔,肯定长得很漂亮吧? 对! 能让你们侵犯羊,那个恶魔肯定跟羊有关。 对! 好,一个漂亮的女人,头上有羊角,脚下有羊脚,没错了吧? 你说啥就是啥。 于是,这锅就扣在了魅魔身上,再加上魅魔特殊的天赋,这锅还真扣上去就摘不下来了。 如果是其他强大的恶魔,比如梦魇、吸血鬼什么的,苦哈哈们也不敢乱嚼舌头,万一真招来人家报复就完蛋了。 可魅魔是实力最渣的恶魔,没有任何威胁,污蔑了就污蔑了,侮辱了也是白侮辱。 虽然一直都是被欺负,被践踏的对象,但以前魅魔好歹还是受害者,但是经人类那嘴一吧嗒,魅魔成了自作自受,活该有今天,侵犯魅魔反而成了替天行道。 杨牧云听了魅魔对人类仇恨的由来,心中那叫一万个卧槽。 小人世界的人类都是人才啊,奇思妙想多,洗地一流,宣传也给力,愣是把自己身上的黑料转移到别人头上。 不过这还没完。 莉莉丝又说道:“人类还开出悬赏捕捉我们,然后开风俗馆,还把我的族人们卖到人类世界,等我的族人老了,渐渐长出角,就当成恶魔拉出去火刑示众,欺骗信徒。” 魅魔再弱也是恶魔,寿命比人类更长,衰老得很慢,只是魅魔到了一定年纪会长出恶魔犄角,这东西是判断魅魔年龄的唯一标准。 像眼前的莉莉丝,胸前汹涌,感觉着成熟得像多汁的水蜜桃了,可是头上平平角尖都没露,分明是青涩的酸苹果蛋子。 杨牧云暗赞,光明教会人才啊,简直把魅魔的潜力榨取得干干净净,从出生到坟墓一条龙服务,安排得明明白白。 相较之下,自己的史莱姆血肉工厂什么都不是啊。 杨牧云问道:“你们魅魔就没有人保护吗?” 莉莉丝听到这话直接哭了出来。 好吧,杨牧云知道自己白问了。 保护? 怎么保护? 白天保护完晚上也保护吗? 根本就是前脚出了狼窝后脚又入虎穴。 男女之间不存在纯洁的友谊,尤其是雄性和魅魔之间。 莉莉丝抽噎着说道:“大人,莉莉丝能追随您左右吗?莉莉丝会洗衣服,会做饭,还会收拾家务,还能服侍您沐浴,为您侍寝。” 既然魅魔逃不脱被“保护”的命运,那就努力找一个看着顺眼的保护自己。 地穴生物都长得奇丑无比,而且大都不是人形,魅魔看到他们就觉得恐惧。 恶魔一族也都长得不咋地,但好歹实力不错,“保护力”十足。 人类那边…… 虽然很讨厌甚至痛恨人类,但魅魔不得不承认,人类是长得最端正的了,而且物质条件不错,最重要的人类体力不行,跟着他们生活不累。 想到这,莉莉丝偷偷看了一眼杨牧云。 莉莉丝没见过人类,只是从同族那里听过关于人类的描述,更没见过野蛮人,也不知道二者的区别和联系,错把杨牧云当成人类。 于是根据体型评估杨牧云的体力。 应该……不是很强吧…… 杨牧云不知道莉莉丝在想什么,而是问道:“这附近最大的势力是哪个?” “圆蒲团!” 这句话不是莉莉丝说的,而是被杨牧云踩在脚下的利姆露。 这家伙分出一根触手探出土壤,又把嘴生在了触手末端,吧啦吧啦的介绍着圆蒲团的信息。 杨牧云把这根触手碾了回去,心中暗骂:圆蒲团,我听名字就知道他们干什么的,还用你说? 利姆露这么懂行,它那个信徒八成就是在圆蒲团里。 【这是昨天的】 第339章 主人这是要白嫖吗(edg加油) 人类和其他异种族的关系应该是很紧张的,毕竟双方无论长相肤色还是文化信仰都格格不入。 然而事实是,大裂谷中的恶魔和人类可以勾肩搭背,一边圣光忽悠着你,一边黑暗逼乎着你。 大裂谷就像是一个通商口岸,将人类和恶魔以及其他地穴生物连接起来,两个国度甚至两个位面的物资互相流通,赚取高额利润。 恶魔需要灵魂,纯洁的灵魂。 地穴生物的灵魂都带着浓郁的腐臭味,恶魔一点都不喜欢。 相较之下,他们更喜欢地面上的生物,那种阳光照射,流露着光芒散发着热量的灵魂。 恶魔不喜欢光明,但恶魔喜欢光明滋养的灵魂,而这个东西光明教会最多。 恶魔还需要血液,新鲜的血液。 地穴生物以及其他恶魔的血液都充满了土腥味或者硫磺味,闻着都反胃。 但是地面生物的血液不同,就像是最纯的奶和最甜的蜂蜜混合在一起,闻一口都令恶魔浑身舒泰,吃下去不仅能滋养灵魂,还能滋补身体。 而恶魔能提供的东西更多。 恶魔的心脏、恶魔的血液、恶魔的犄角等,这些都是光明教会需求的祭品。 在一些重要的庆典上献祭给光明神,都能充当业绩,得到大量的恩赐。 比如杨牧云曾经遇到过的疾风剑圣,当初就凭实力斩杀了一只人间游荡的恶魔,将首级献给光明神这才得到大量的恩赐。 祭品在恶魔位面很容易得到,每当冰川撕裂空间壁障的时候,恶魔们都会尝试着在两界反复横跳。 除此之外他们还会捕捉一些实力弱小的恶魔养在大裂谷中,需要的时候现宰现杀——新鲜货更值钱。 再加上恶魔位面特有的物产,以及熔岩中喷发出的稀有矿石、晶体、魔力果实等,光明教会也赚得盆满钵满。 就算没有能力提供高级货色的也能开采火山灰,这玩意都能当做商品卖给人类。 人类不仅赚高级恶魔的钱,也赚低级恶魔以及其他生灵的钱。 而最赚钱的不外乎黄赌。 赌场就不说了,这是欺诈之神的老本行,也是人类最喜欢、最擅长的东西。 黄嘛…… 人类的女性身板较弱,根本承受不了恶魔的折腾,但这里有大量的魅魔。 经过人类的包装和调教,魅魔的天赋被发掘得淋漓尽致,就连魅魔自己看了都把持不住,更别说雄性生物。 而这其中,规模最大、服务最好、设施最全的就是利姆露刚才说的圆蒲团了。 不仅魅魔数量多,质量也高,服务也好。 各种稀奇古怪的项目,还有想都想不到的道具等等,人类看了都叫绝的花巧,那些土包子的异种族生物看了还不跪地膜拜。 比如圆蒲团这个名字,就是风俗馆里驯养的一批特殊的史莱姆,可以揉搓成软床、软垫、软凳。 还能揉搓成各种服装、道具、绳索、镣铐等…… 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 除此之外还开设有特殊服务中的特殊服务,专门接待重金求子的客户。 比如某些族群数量少,根本找不到同类的,魅魔就成了唯一的选择,后代的资质虽然差点,但至少完全传承了自己的血脉。 再比如人类。 人类身体孱弱,经常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不育,而魅魔的孕育除了依靠祖传染色体,还依靠雄性生物的生命力。 大致就是吸取阳气,阴阳结合珠胎暗结的意思。 所以理论上,就算太监也能让魅魔孕育,诞下子嗣,更别说那些有障碍的。 资质天赋降低这种缺陷根本无所谓,反正人类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天赋和资质。 再说了,能重金求子的,家里都是非富即贵的,就算子嗣资质平庸一点也能富足优渥的生活一辈子。 这其中重金求子最多的就是那些贵族领主,大家族的继承人,要么人丁凋零,要么继承人夭亡,血脉断绝。 相较绝嗣,婊子养的也不算不能接受。 更何况魅魔也有纯洁的第一次,只要出得起价钱,这些都不是问题。 还有那些虽然子嗣众多,但总觉得头上绿光笼罩的大贵族、大领主,与魅魔诞下的子嗣绝对是自己的。 利姆露吧啦吧啦讲了半天,然后突然顿了一下,“主人,您也要重金求子吗?对啊,部落中只有主人和大石副酋长两个人了,根本不可能正常繁衍传承,可要是找来几百个魅魔,这根本不是问题。难怪主人您要来大裂谷。” 杨牧云飞起一脚把利姆露踹上天。 旁边的莉莉丝听到这番话,顿时眼睛放光。 要找几百个魅魔,这是多么庞大的需求啊。 而且莉莉丝已经感觉得出,面前这个年轻人的实力非常恐怖,就连被他踹来踹去的史莱姆都非常非常强。 史莱姆张口就是几百个魅魔,但是年轻人很生气,很不满,难道是觉得史莱姆说少了,堕了自家威风? 那就是只有几千个魅魔才能配得上他的身份了?这么一想,年轻人无论财力还是势力都超出想象。 自己是最先来的,一定要抱紧这条大腿,如此一来就能成为几千个魅魔的头头了。 想到这,魅魔莉莉丝看向杨牧云的目光都充满了炙热的渴望。 刚开始说去圆蒲团的时候还满心的抵触和畏惧,可是现在,莉莉丝唯一的念头就是去,去包场,把里面的魅魔都包了。 “主人,您需要什么样的魅魔?莉莉丝一定为您把关,绝对不会让那些无良的家伙以次充好!” 杨牧云好奇的看着莉莉丝,这种大管家的架势和语气究竟是哪来的?而且,什么时候成了主人的,我怎么不记得? 莉莉丝明显误会了杨牧云的眼神,连忙拍着饱满的胸脯说道:“主人您放心,我一定会帮您省钱的,绝不让您多花哪怕一个金币……哦不,铜币!” 杨牧云点了点头,语气古怪的说道:“你不觉得你那些同族很可怜吗?你不想拯救她们吗?你不是痛恨人类吗,就不想狠狠地打击他们,把他们赶出大裂谷吗?” 莉莉丝声音娇柔的说道:“主人,您想的话,莉莉丝也会想的。” 杨牧云摇摇头,一本正经的说道:“问你的内心,说实话!” 莉莉丝眼神波动了一下,不自觉的低下头,咬了咬嘴唇,最终还是没说话。 杨牧云笑了笑,大踏步的走向圆蒲团,“我根本不需要你帮忙省钱,因为……我一分钱都没带!” 利姆露从天上落下来,卟叽卟叽弹跳几下,连忙跟上杨牧云的脚步。 “啊,主人,您是要白嫖吗?” 听到“白嫖”这个词,莉莉丝本能的想要逃跑。 因为敢在圆蒲团闹事的人没有什么好下场,打断胳膊腿丢出来都是幸运的,不幸的都被抽去灵魂做成血草肉树,每天抽血割肉供恶魔们食用。 自己要是跟上去,很可能会万劫不复,这么多年东躲西(藏)吃的苦就白费了。 但是刚抬起腿,莉莉丝心中又响起杨牧云的话: 你不觉得你那些同族很可怜吗? 你不想拯救她们吗? 你不是痛恨人类吗? 就不想狠狠地打击他们,把他们赶出大裂谷吗? 莉莉丝攥了攥小拳头,手指甲深深扎入掌心肉中,然后一咬牙一跺脚,甩着一头金发向杨牧云追过去。 “主人啊,莉莉丝没有实力,也不敢有那些会给主人带来麻烦的想法。但是主人有这种想法的话,莉莉丝就是粉身碎骨也要追随!” 【2500字!edg加油!!!】 第340章 史无前例(5000字恭喜edg) 杨牧云不知道圆蒲团背后的老板是谁,但杨牧云知道一点,其中肯定有人类。 而能够接触到北地的人类,一定来自北方四国。 杨牧云跟这四个国家有过节,逮着圆蒲团撒气肯定没错。 虽然是地表千米之下的大裂谷,但圆蒲团依旧修筑得富丽堂皇,高端大气。 圆顶宫殿式建筑,再配上镂空的斜纹方格砖墙,茂盛的绿植从顶垂到墙根,稠密的绿叶中隐约能看到稀疏的灯光,听到袅袅的欢歌笑语。 还没进入其中,便已经感受到靡靡的气氛,整个人的身体都被唤醒。 门前是两个身高丈二,肩宽八尺,身体呈倒三角状的恶魔。 杨牧云看不出这俩货是什么种族,但是杨牧云能感觉得出这俩货实力不错,能在这么高端的场所当看门狗,怎么都不同凡响。 两个恶魔双手抱胸,血光流动的眼睛看着由远及近的人群,然后一点点聚焦在杨牧云身上。 “欢迎您,远道而来的客人!” 杨牧云点了点头,然后一言不发的走进圆蒲团,利姆露和莉莉丝紧随其后。 等杨牧云走远了,恶魔们笑声嘀咕起来。 “野蛮人?大裂谷竟然有野蛮人出现,他究竟是怎么来的?” “关键是他来咱这还自带史莱姆和魅魔。” “这个小魅魔真是极品货色啊。” “是啊,我在这站了几百年,还是第一次见到那种极品。” “那个野蛮人能卖得一大笔钱了。” “也可能一小笔钱,毕竟那些人类太奸诈了。” …… 刚走进大厅就看到一排排穿着清凉的魅魔排成排,一群身材魁梧的恶魔,或者衣冠楚楚的人类,又或者其他奇形怪状的生物躺在沙发上仔细打量。 “左边第一个,右边第四个第五个……其他都走。” “就中间那个,就中间那个……走,其他都留下。” “还有吗?快点再换几个!” 杨牧云也不急,就这么上下左右的打量着,观察圆蒲团的场地大小,装饰摆设,人员物资等。 大厅中的侍者立刻迎过来,将几个圆滚滚的史莱姆放出来。 史莱姆立刻蠕动着身子变成座椅,自动送到杨牧云和莉莉丝身下,第三个史莱姆则疑惑的看着利姆露,然后一会儿变成圆墩,一会儿变成方凳,然后又变成蒲团,不知道该选择哪个才好。 杨牧云没有坐,而是伸展了一下右手五指,说道:“先带我们玩两把。” 很快,杨牧云就跟着侍者来到赌场。 这里面有两个区域,一个是光线昏暗,空气混浊,吆喝声震天响,哗啦啦不断,偶尔还能听到骨骼碎裂声的闹场,一个是光线明亮,空气清新,客人斯文雅静,心跳声都能清晰感受到的静场。 一个左边,一个右边。 杨牧云想了想,往左边走去。 闹场里面玩的很简单,大部分是摇骰子,这里需要照顾各种穴居生物,以及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恶魔,玩不了太复杂的。 其他的就是大转盘、飞镖、投石、射箭,甚至还有掰腕子,地下室里面还有拳赛,欢呼声大部分是从这里传出来的。 莉莉丝抱着史莱姆,亦步亦趋的跟在杨牧云身后,她唯恐自己走慢几步就跟丢了,然后身陷魔窟再也出不去。 同时她也很想知道,眼前这个年轻人刚才说的是不是大话。 杨牧云走到卡牌区域,让杨牧云吃惊的是,这里有扑克牌,不过扑克牌上的插图变了。 jqk都是人类历史上伟大的帝王,大小王都是小丑的模样,而那个小丑就是所谓的欺诈之神。 杨牧云冷声说道:“我最恨两种人,第一是盗版的人,第二是看盗版还花钱的人。” 说着,杨牧云走到牌桌边上坐下。 莉莉丝紧张的站在杨牧云身后,双手捏在一起,用蚊蚋般的声音说道:“主人……您……没有钱的话没法玩的。赌场里必须有钱才行。” 杨牧云手指在莉莉丝眼前晃了晃,指缝中有一抹亮光闪过。 金币! 莉莉丝心中暗暗惊讶,主人不是说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吗,怎么会有金币? 随即莉莉丝发现,那枚金币上沾着一根毛发,隐隐间还散发着硫磺的气味。 emmm…… 这是一种类似炸金花的游戏,每个人发三张牌,然后就是下注。 当杨牧云将一枚金币丢上去的时候,周围那些下铜币、银币的人全都摇着头盖牌。 “底牌1铜币,这个疯子直接加到1金币,傻子才跟。” “哼,1铜币的好处都不给他。” “下次抓到大牌,我一定吃死他!” …… 就这样,莉莉丝看着自己年轻的主人从身无分文变成1金4银12铜。 之后有输有赢,但杨牧云赢多输少,面前的钱币越来越多,光是金币都攒了一摞。 终于,有侍者过来邀请杨牧云到更高级的区域玩。 杨牧云点了点头,跟着侍者离开,莉莉丝立刻端起装钱的托盘跟上。 高级区域都是些资深赌客,而且都有些身份和来历,但是没人主动自报家门,杨牧云也懒得问。 发牌的性感荷官说道:“幸运之神将会注视着这张赌桌,所以奉劝各位,不要使用作弊手段,否则将会受到幸运之神的惩罚。至于结果,就不用多说了。” 幸运之神是欺诈之神的从神,听名字就知道他的职权,被幸运之神惩罚的人将会非常凄惨,放屁砸脚跟那种,在民风淳朴的大裂谷,走霉运是非常要命的。 随即,荷官发牌,众人跟注。 高级场的人心理素质都很好,身家也非常丰厚,想再像低级场那样诈人就行不通了。 而且,性感荷官每次发牌使用的都是新牌,用过的牌子都直接回收,绝不使用第二回,杨牧云想像低级场那样记忆卡牌背面的细微差异是行不通了。 某种程度来说,这的确是公平的对局。 纯粹靠运气,杨牧云的牌运就有点差了,玩了十几把,杨牧云竟然小输,托盘里的零钱全都输光了,金币也输了一半。 下家一个蜘蛛人出言嘲讽,“野蛮人,你要是钱不够,可以把你的魅魔卖给我,我给你100金币,怎么样?” 听到这话,莉莉丝顿时紧张起来,眼睛含泪,可怜兮兮的看着杨牧云。 有人弃牌,有人加注,正好轮到杨牧云说话了。 杨牧云看都没看下家的蜘蛛人,而是对莉莉丝说道:“梭哈!嗯,就是全压的意思。” 莉莉丝刚舒一口气,随即又紧张的吸了口气,然后双手颤巍巍的点着托盘整个的推了出去。 整整50个金币,算是牌桌开始以来最大的手笔了。 下家的蜘蛛人小心翼翼看了看牌,最终无奈放弃。 50金币,太多了,之前大家都是下的银币,金币都没几个,赢了小赢,要是输了就大输,不值当跟牌。 后面几家也都选择看牌,然后放弃。 看到没人跟,不等性感荷官说话,莉莉丝就连忙把所有的钱都收回来,满眼小星星的看着杨牧云,仿佛在说主人真厉害,主人好棒棒。 一群人都期待的看着杨牧云,等着杨牧云翻开面前的三张牌。 输了,也得输个心服口服,看一眼面前的牌是不是。 然而杨牧云哈哈一笑,看都没看,直接示意荷官把牌收起来。 下一把,杨牧云又梭哈。 这次,莉莉丝半点犹豫都没有,直接把托盘推了出去,然后一脸挑衅的看着其他人,尤其是下家的蜘蛛人。 然后,莉莉丝借机向杨牧云靠了靠,下半身贴近3厘米,上半身则贴近了7厘米。 其他赌客身后也都有形形色色的女人相伴,受到莉莉丝挑衅,纷纷沉不住气了。 “老公,他们就是使诈的,连牌子都不敢亮,跟他嘛……” “老公,你最棒了,我相信你。” “太嚣张了,是不是啊,老公~~~” 有人一脸晦气的盖了牌,但也有人选择跟上。 “野蛮人,这里是牌桌,大家玩的是技巧,不是拳头,耍横是没用的。” 长着八只手的蜘蛛人朝着杨牧云比了八根中指,然后麻利的数了100枚金币推上去。 “我也懒得数你有多少零钱,100金,跟不跟吧。” 后面的人看到这场面,连牌子都不看了,果断选择退出。 唯有一个背后收敛着肉翼的恶魔选择了跟牌,十个人的牌局瞬间变成三个人。 莉莉丝脸色一变,再次向杨牧云凑近几厘米,然后贴着杨牧云的耳朵说道:“主人,不好了,这两个家伙要联手跟你拼消耗。” 杨牧云自然明白怎么回事。 这个玩法的规则就是,每个人三张牌,按照点数和花色组合牌型比大小,但牌面不是唯一的,还得看敢不敢下注。 一桌人轮流说话,选择弃牌,或者跟注,然后一圈一圈重复此流程,直到有人选择弃牌,最后一人成为赢家,获得桌上所有筹码。 但是如果所有人都不弃牌,就会一直往下轮,直到有人财力不支,拿不出筹码为止。 八手蜘蛛人笑着说道:“野蛮人,你身上就只有这么多钱,全都压上了你就一无所有了,我看你怎么继续跟。” 杨牧云没有理会,直接从身上掏出一颗金丝火绒钻放在桌上。 这颗钻石是地球上的,虽然品质极高,但克数不大,卖不上好价钱,但是到了杨牧云手中就不一样了。 钻石刚一出现,一桌人都瞪大了眼珠子。 尤其是在场的人类,看到这颗拳头大的稀有宝石,全都后悔的直拍大腿,只恨自己刚才为什么不跟下去。 虽然这颗宝石价值极高,但牌桌上的估价很低,往往只有一半,甚至十分之一。 杨牧云说道:“我这颗石头,应该价值几千金币吧?不过没关系,作价500金币!” 八手蜘蛛人和肉翼恶魔对视一眼,瞳孔中满是贪婪之色,于是毫不犹豫的跟注,而且肉翼恶魔还加注到1000金币。 其他客人听说这里有人杠上了,立刻都放下手中的牌过来围观。 赌场中经常有上头的,一旦出现这种杠上的场面,都会出现数额庞大的赌资,基本上都是以一方或者数方倾家荡产告终。 轮到杨牧云说话,杨牧云没有说话,而是直接又掏出三枚同样的金丝火绒钻,直接将筹码加到1500金币。 同时,杨牧云解下腰上的蛇皮袋,大拇指和食指插在蛇口中,一副继续掏东西的架势。 看到这一幕,八手蜘蛛人毫不在意的喊出2000金币,然后丢下两张代表1000金币的筹码。 肉翼恶魔紧张的想了想,然后选择看牌,看完之后一脸轻松的丢下三个筹码牌子。 杨牧云继续掏钻石,这回是10颗。 八手蜘蛛人脸色不变,跟上五枚筹码。 肉翼恶魔则是脸色一黑,刚才胜券在握的笑容就像泡沫一样消失不见,然后暗骂一声选择了弃牌,之前跟的几千筹码全都打水漂。 他之前的牌子并不大,纯粹是诈人的。 现场只剩下八手蜘蛛人和杨牧云两人。 蜘蛛人瞟了一眼杨牧云手中的蛇皮袋子,心中琢磨着,这个东西看上去像是空间道具,不知道里面装有多少东西。 不过蜘蛛人对自己的身家更有信心,“野蛮人,中级场的牌桌每次加注最多1万金币,最高10轮,想靠身家吓走我是不可能的。” 杨牧云呵呵一笑,“那你可以试试跟1万,咱们跟到第十轮。” 八手蜘蛛人立刻抛出去10张筹码。 杨牧云继续拿钻石。 蛇皮袋子就像贪食蛇一样,肚子里装的全是钻石。 杨牧云来大裂谷之前就打听过了,也做好了万全的准备,让王金龙准备了一大批不值钱的碎钻。 就这样,轮数不断增加,周围的观众也越聚越多。 蜘蛛人终于坐不住了,很想看一看牌子,但是既然都跟到这一步了,看了牌子也不可能直接丢弃,索性不看了。 之前果断开溜的人们全都懊悔,桌上的筹码太多了,如果自己多坚持一下该多好。 肉翼恶魔则暗道庆幸,因为他的牌子是最小的,杂鱼235,根本不可能赢牌,除非是运气超绝遇到豹子,也就是三张点数一样的牌。 而这时候,八手蜘蛛人和杨牧云都跟到了最大轮数。 这种情形下只能开牌了,否则双方就只能无限制的跟下去。 八手蜘蛛人偷偷看了一眼第一张,脸色一喜,再看第二张,脸色狂喜,随即呼吸粗重的按住第三张。 “哈哈哈,我赢了!” 八手蜘蛛人亮出自己的牌子,三个a,豹子,而且是最大的豹子,玩法中最大的牌。 看到这三张牌,肉翼恶魔就像吃了翔一样,脸色极度难看,他的牌虽然是最小的,但恰好可以吃豹子,如果不弃牌,就是场上最大的牌了。 可惜,他没有胆气,更没有财力去跟注。 八手蜘蛛人八手齐动,搂向桌上的筹码,可是这时候杨牧云说话了。 “等一下!谁说你赢了!” 说着,杨牧云翻开一张牌子,也是a。 看到这一幕,八手蜘蛛人笑得更猖狂了,“你不可能赢我的!野蛮人,你应该多看看牌局的规矩!” 然后,杨牧云翻开第二张牌,还是a! 看到这一幕,整个赌桌都惊呼起来。 一副牌里面只有4张a,根本不可能出现第五张。 八手蜘蛛人瞪大眼睛,虽然难以置信,可还是笑着说:“就算两个a你也不可能赢我,除非你三个……” 杨牧云果断翻开第三张,还是a。 这下八手蜘蛛人彻底呆住了,不断看着杨牧云的牌子和自己的牌子。 一模一样,数字一样一样,花色也一模一样。 “这怎么可能?” “一副牌里面怎么会六张a?” “不是说中级场每次使用的牌都是新牌吗,我们花大价钱出着场地使用费,结果就这?” 肉翼恶魔看到这一幕,立刻翻开自己的杂鱼235,表示自己的牌才是最大的,自己才是最后的赢家。 性感荷官慌了,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于是连忙上报。 很快,一个人类老者来到房间中。 看到桌上堆积如山的赌注,再看桌上的卡牌,老者顿时疑惑了。 怎么可能? 难道有人造假? 可是这造假造的也太像了。 简直以假乱真啊, 造假的事情先不提,就说眼前这个牌局该怎么办? 谁赢! 看热闹的人则不管这么多,只是大声起哄。 “黑幕!骗子!运气之神已经锁定你了,你走到哪都会霉运的。” 赌场的高层纷纷接到消息,于是全都赶了过来。 可是看到桌上堆积成山的赌注,以及六张一模一样的a,全都头大了。 这种事别说遇到,就是听都没听说过。 观看的人越来越多,对幸运之神的斥骂也越来越厉害,连带的欺诈之神也被殃及池鱼。 建立一个信仰需要很漫长很漫长的时间,但是毁掉一个信仰也就仨瓜俩枣的事。 信徒们都是在这里输过钱的,现在看到牌桌上的局面,一个个都觉得自己被安排了,安排的明明白白! 杨牧云站起身来,指着桌上的牌子说道:“我需要一个解释!!!” 第341章 真的只是运气差吗 三个a的牌子是最大的,所以理论上杨牧云和八手蜘蛛人都是赢家,但是筹码怎么可能分成两份? 还有一点,肉翼恶魔虽然是最小的牌杂鱼235,但这个牌恰好能吃三个a,理论上他也是赢家,只可惜没能跟到最后。 但是现在问题来了嘛,赌场发牌出错,这就给恶魔提供了扯皮的机会,你们要是没发错牌我会不跟吗?我要跟了我能输吗? “你们发错牌了!怎么可能有六个a,如果不是你们出错,牌序就会出现变化,三条a就会发到我这!大家说,是不是?” 围观的恶魔一族纷纷起哄。 “是啊!黑店!” “砸了他们!” “拿回咱们该赢的筹码!” 另一边,八手蜘蛛人也不满了,“我的牌才是最大的,我是最后的赢家,这些筹码都是我的!兄弟们说是不是?” 地穴一族的生灵也纷纷帮腔。 同桌的其他赌客也都有样学样,要是牌序正确的话,说不定三条a就发到自己手中了,自己才是赢家。 于是剩余的七个人也都鼓噪起来,围观的赌客们也跟着叫嚷起来,为自己同族站台。 大裂谷中虽然种族成千上万,但大致分为外来的人类以及恶魔,还有就是本土的地穴生物。 虽然大家的长相千奇百怪,但有一条所有种族都适用——面对外种族一致对外。 好吧,魅魔不算。 眼下这种局面,受欺负的恶魔族或者地穴生物要是连吭声都不敢吭声,肯定会被其他种族低看一眼,然后各种欺负,再忍气吞声就被欺负得更狠,形成恶性循环。 不能退! 也没有后退的可能! 想在大裂谷这种地方生存,就必须强,不强也得横,没理还要占三分,更何况现在理直气壮。 于是,恶魔族和地穴生物分成两拨,扯着嗓子大声嚎叫,为自己一方助威。 圆蒲团是人类开的,恶魔族和地穴生物在其中占有分子,帮忙处理各种关系,顺便拉人过来玩。 但无论恶魔还是地穴生物的强者都不敢出来平事。 这种时候站到族群的对立面,绝对是脑子进水了。 所以,这事只能人类一方自己解决。 赌场的负责人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连忙将赌桌周围的客人们请起来,想要控制现场。 可是所有赌客都钉在椅子上不愿挪动,唯恐人类一方暗中做手脚,破坏证据。 还别说,人类的奸诈之名是深入人心的,各种骗术和谎言一套又一套,谁都不会真正的信任人类。 “给钱!” “对!给钱!我们赢牌了,快给钱!” “要是不发错牌,老子肯定加到顶,跟到底!” “对对对,老子也肯定加到顶跟到底,一人十万,十个人就是一百万,快点给钱!” 所有赌客都达成共识,说自己“会下注”十万,赢家通吃就是一百万,每个人都赔一百万,这一桌要赔出去一千万,金币。 人类的赌场虽然日进斗金,但开销也大,利益输送也多,一下子拿出一千万即便他们也要肉疼十年八年。 但是这时候,杨牧云咳了咳。 “我下注的是金丝火绒钻,你们看看这些钻石的个头,看看它们的纯净度,再看看这耀眼的光芒……” 杨牧云哗啦啦夸赞了一番,然后说道:“既然我下注的是钻石,那么赔付给我的也得是钻石。” 其他赌客全都哈哈大笑,“没错没错!他下注的是钻石,我赢了赢得也该是钻石,别给我金币,我就要钻石!” “草,刚才我都想下注灵魂晶石的!” “我还想下注神之血呢!” “我刚才挖了一个高级魔力果实,正想压上去。” 一群人越说越离谱,差点把整个世界压上去。 然后,一群人都瞪大眼睛数起桌上的钻石个数。 杨牧云之前是以一颗500金币压上去的,之前大家还觉得这个野蛮人傻,把宝贝东西贱价压上去了,现在才回过味来,野蛮人这举动造福了所有人啊。 利益均沾之下所有参与这一桌的赌客都“有机会”赢钻石。 从第四轮开始就一次加注金币,每次20颗,一共下出去160多颗钻石,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是赢家的话,就都能得到160颗这样的钻石。 至于赌场去哪弄一模一样的钻石,那就不是大家操心的事了。 “老子赢也该赢钻石!一模一样的钻石,少一颗都不行!” “对!一模一样的,别的什么都不要!” “别他娘的想着折成金币,老子不吃你们人类那一套!” “对,送会员送代金券也不要,老子就要钻石!” 赌场的人类管理者心中暗骂,老子啥话都没说,你们一个个都认定自己是赢家了,连赔偿方案都拟好了。 草,万一是你们作弊,应该赔偿我们呢? 不过看到几百号狰狞的恶魔和地穴生物,再看周围越聚越多的异种族强者,人类明智的吞下了脏话,换成满含芬芳的笑容。 “各位稍等,各位稍等,我们圆蒲团一定会给各位一个满意的交代。” 八手蜘蛛人立刻哼了一声,“满意就给钱!先把金币抬上来,给我们分分!” “对!先把金币抬上来分分,钻石咱们等会儿单独算!” 现在摆在桌上的金币都有10万,再算上“如果没发错牌我肯定跟满”的空头支票,理论上应该是接近90万金币,每个人都赔付90万,那就是900万了。 还要外加1600颗钻石。 要知道,一个年轻魅魔的度夜资还不到一枚银币,一枚金币可以包月,而且是解锁所有姿势那种,享受帝王般的待遇。 重金求子,所谓的重金,也就是枚金币。 因为生儿子是概率问题,所以每次重金求子都是10个魅魔一起,首先要里里外外清洗干净,静心修养三个月,确定魅魔没有被碰过,免得喜当爹。 再加上怀胎十月,前前后后一整年。 10个魅魔包年,还要包含独门独院的住宿,各种饮食营养,下人的服侍,护卫等等,而这些总共算起来也才金币。 圆蒲团要干900单重金求子才能挣到900万,再刨去各种成本开支,真正落下的也没几个钱。 900万金币,这是人类势力在大裂谷的各种生意辛苦忙碌一整年也挣不到的钱。 而且这还不包括1600枚金丝火绒钻。 可以想象这次事件牵扯到的利益有多么惊人。 赌场确实可以日进斗金,但是赌场赔起钱来也是车载斗量。 跳天台的不止是玩股票的。 就算圆蒲团家大业大撑下去了,这件事也赌场声誉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六张a的牌都能发出来,以前输的那些钱真的只是运气差吗? 【凌晨那会儿心里激动,一激动就忍不住想写点稿子,啪啪啪从一点写到四点,写到瞌睡写了个5000字大章发上来,却没想到早晨睡醒一看,收藏不增反减,还掉了几十个,—。—】 第342章 发家致富,全靠维护(为血皇打赏加更) 【加更感谢血皇打赏3100起点币——8月18日】 圆蒲团集体头大。 如果是以往,有人闹事直接打一顿丢出去就是,打死了也没人理会。 那些恶魔教训起自己同族也毫不留情,挖心砍角都是基本操作。 可是今天不一样,圆蒲团根本不敢用强,甚至都不敢说一句硬气的话。 因为以往是赌场面对个人,而今天是赌场面对赌徒,整个赌徒圈子——赌场出岔子的消息长了翅膀似的传出去,大裂谷中无数居民都飞奔着赶过来凑热闹,圆蒲团的守卫们挡都挡不住,赌场中的看客很快就超过三千、五千,并且快速向着一万迫近。 “垃圾赌场,就会骗人,要不是今天出篓子,我们还不知道。” “对!老子在这输了那么多钱,本以为都是运气不好,没想到是有人耍诈啊!” “不愧是欺诈之神的信徒,人类就是不可信!” “呵,退钱!退钱!” “光退钱不行,还得给赔偿,算利息。就按照赌场高利贷的利息。” “对!赔偿,给利息!” 于是,这事一步步升级。 刚开始是杨牧云和八手蜘蛛人的纠纷。 然后变成整桌赌客与赌场的纠纷。 现在变成所有大裂谷居民跟赌场的纠纷。 毕竟大裂谷中的居民谁没来这里玩过两把,谁没在这里输过钱呢,而只要输过钱就有理由找赌场退钱,赔偿。 举个非常恰当的例子,这就是游戏玩家跟狗策划的对立。 杨牧云这只小蝴蝶并没有冲锋陷阵,他只是发了个帖子,爆了个料,然后就有人主动接棒,一步步将这件事拱起来,挑上去,而且热心的奔走,号召更多人一起闹。 发家致富,全靠维护。 眼下这事很明显赌场方理亏,桌上那六个a就是铁一样的事实。 一旦赌场认赔,杨牧云和同桌的几个赌客全都发家致富。 而且赔了杨牧云等十人,其他曾经光顾过赌场的客人怎么办?人家在这里输的钱就真是凭技术输的吗?多多少少也得赔点不是? 这就是利益捆绑。 玩家和狗策划是天然的对立,这种矛盾无论如何都调合不了。 平常只有一个两个玩家奔走呼吁,狗策划理都不理,反正爱玩玩,不玩滚。 可如果所有玩家都联合起来开发票,狗策划准定下台。 就算得不到赔偿,看狗策划出出血也好啊。 这时候,一个长相俊美的年轻男子来到杨牧云身前,左手背在身后,右手轻抚胸口向杨牧云行了一礼。 “尊贵的客人,能不能单独聊一聊?” 杨牧云能跟这人单独聊吗? 现在正是众志成城的时候,玩家们空前团结跟狗策划对抗,谁要是跟狗策划单独聊聊,保准流言四起,说收了好处,做了妥协吧啦吧啦,然后玩家们互相猜疑,不攻自破。 重点根本不在于杨牧云和人类说了什么,而是从他离开座位跟着人类走的那一瞬间,就已经说明杨牧云和广大玩家不是同一阵营了。 不得不说,这人类小伙很奸诈,深得欺诈之神的真传。 杨牧云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不不不!奸诈的人类,你休想欺骗我!我不会跟你们说一句话!我就是要我赢的钱,别的我一个铜币都不会拿,你别想收买我!” 人类青年眉头一皱,不过还是强忍着不满,皮笑肉不笑的说道:“尊贵的客人,您误会了,我们想跟你聊聊……” “不聊!什么也不聊!祖先在上,野蛮人和人类从来只用拳头打招呼!长得像娘们的小子,你要跟勇敢的野蛮人勇士打一架吗?嗯?” 杨牧云这番话听得大家心里舒畅,全都拍桌子砸板凳的喝彩。 “说得好!” “这才是野蛮人该有的样子!” “打他,打他!不要怕!大家伙给你撑腰!” “就是!今天谁敢动我们野蛮人小兄弟,猛毒帮第一个不答应!” “我们银月恶魔谷第二个不答应!” 听到身后众人的话,杨牧云一副感激涕零的表情,大声喊道:“我!野蛮人牧云多谢各位兄弟的照顾!这次赢来的钱我一个铜币也不要,全都请大家吃好喝好玩好,所有的花销都是我的!” 赌场中瞬间响起山呼海啸的喝彩声,“野蛮人”和“牧云”这两个词就像80块钱的大锤和40块钱的小锤,轮番敲在赌场的屋顶和墙壁上,建筑嗡嗡震动,灰尘扑簌簌落下。 负责谈判的人类双拳紧握,指甲深深地扎进掌心中。 他认真地打量着杨牧云,一次又一次,仔细分辨杨牧云眼角眉梢的表情,嘴角的弧度,想要从中分析出眼前这个野蛮人究竟是真傻,还是假傻。 为什么总觉得这个貌似憨厚的野蛮人皮囊下藏着一个比恶魔更奸诈的灵魂? 年轻人想要跟其他参与赌局的赌客单独会谈。 但是有杨牧云这个表率,谁要是敢过去单独谈谈,保不准还没站起来就被其他人拧断脖子。 所以,一个个都十动然拒,并且学杨牧云的模样,表示拿出一笔钱请大家吃吃喝喝,具体拿出多少又不说。 好在周围的人也不深究这些细节,有的吃有的喝就行,也不挑。 一番操作之后,原本只是凑热闹得路人们全都有了切身利益。 这钱要是拿回来了,少说有100万金币的吃喝费用,要是拿不回来,屁都没有。 这种情形下,大家肯定是希望帮着拿回来,谁脑子抽了会站到赌场一方。 不用说,这时候谁敢对杨牧云动粗,路人们第一个不愿意。 实力强、关系广、路子野的意境通过各种手段摇人了。 越来越多的地穴生物破土而出,从旮旯角落里钻出来,随即或爬或滚向圆蒲团赌场奔去,一个又一个身形魁梧的恶魔从剧毒的黄烟中走出,然后长啸一声或跑或飞,直冲赌场。 今天这事注定是不能善了了,必须得多叫点人,免得等会儿打起来吃亏。 所谓吃亏倒不是说挨打,而是等会儿打起来抢钱抢东西的时候,自己抢不了多少。 人类在大裂谷搞各种生意赚钱,又通过圆蒲团把撒出去的钱赚回去,大裂谷中的居民们早就眼红心动了。 只是一直没有名正言顺动手的好机会。 而今天这个事简直是千载难逢的好借口,错过这次后悔一辈子。 杨牧云看了一眼周围,乌压压的人已经把赌场大厅塞满了,外面的人挤都挤不进来。 火候差不多了,于是杨牧云骂道:“奸诈的人类,你们磨磨蹭蹭什么?是不是想赖账啊?行,你们不给,我们自己搬!” 众人就等着这句话了,顿时一呼万应。 “动手!动手!” “快点操家伙!” 赌场的年轻人大惊失色,连忙高声制止。 可是不知从哪飞过来的凳子腿精准命中,年轻人两眼一翻,重重栽倒在地。 场面即将失控的关头,一声怒吼凭空炸响,赌场大厅的屋顶瞬间被掀飞。 随即,一道浓烈的圣光从天而降。 第343章 我换一套技能跟你打 圣光冲击在人群中,密密麻麻的人群转瞬汽化、蒸发。 圣光浓郁,如若实质。 冲击到地面上后还冲击波似的向周围激荡着辐射出去,无数破碎的符文从地面弹起,升华似的向空中逸去。 与此同时,一道道环状的圣光顺着光柱向下冲击。 一环又一环,一道又一道,一次比一次快速,一次比一次间隔短暂。 这个过程说起来繁琐,实则都在一眨眼间。 当光芒强度超越人眼承受极限时,一道黑色的轮廓在光柱中扭曲着拉扯出来。 但那只是视觉上的黑暗,当周围的光芒黯淡下来之后,人们才意识到那个身影身上光华流溢,浓郁的金色圣光就像松脂、琥珀一样在其身周缭绕、流荡。 “该死!是光明教会的走狗!” 这么浓郁的圣光,再加上圣光中那人身上甲胄的造型、式样和表面浮凸的花纹,除了光明教会还会是谁? 赌场中密密麻麻的人群瞬间散开,虎视眈眈的看着中间的大洞。 圣光柱一点点变细,细到极致的时候,从上到下一点点消失不见,最后一点光尾倔强的停滞了瞬间,然后嗖的没入人影体内消失不见。 与此同时,一双光翼在人影身后绽放,忽闪了两下,像一双手臂左右交叉着护在人影胸前,随即没入铠甲中消失不见。 “天使庇护!来的家伙级别还不低!” 赌场中,恶魔们和地穴生物们全都如临大敌。 光明教会虽然是最近几千年迅速崛起的宗教,但崛起势头非常猛烈,呈现出碾压一切的态势。 而光明教会行事风格也的确是看谁都不服,看谁都想干,关键是干谁都能干赢。 管你什么老牌帝国,管你什么传承万年的古老家族,又或者什么亘古存在的神明,全都送上火刑柱。 最搞笑的是,火神在世间行走的意志承载者也被他们送上火刑柱烧死了。 而天使作为光明教会的双花红棍,金牌打手,自然也成了无数种族忌惮的对象。 只要和天使沾上边的,往往都意味着危险和强大。 金光圣凯的人影抬脚向前走了一步,前方的恶魔、地穴生物以及人类全都唰唰的向后退了三步。 杨牧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成了人群中最凸出的存在。 魅魔莉莉丝鼓起勇气揪着杨牧云的后领子将其拽了过去。 “嘘……不要出头……” 人影满意的哼了一声,然后冷冷的扫视一圈,面罩下的眼睛不断向周围逸出沾染的金光。 “堕落者!竟然和这些肮脏的杂碎同流合污!审判邪恶!烧死异端!” 说着,身着金光圣凯的人拔出腰间佩剑,流动的剑光中火焰燃烧,万千圣光向周围激射出去,一朵朵金色的圣焰就像百花怒放,瞬间开满方圆百步。 被圣焰沾到的恶魔和地穴生物全都惊恐的拍打,可是这火焰根本拍不灭,哪里碰着烧到哪里,而且燃烧速度极快,刚才还只是在皮肉伤燃烧,可是下一瞬就烧灼骨骼,焚炼灵魂。 更恐怖的是这火焰可以像光芒一样传递,哪怕没有实质性接触,可是被光芒照射到也会引燃。 一个个恶魔、地穴生物外表无伤,可是体内光芒闪耀,只见其痛苦得抓心挠肺,狞叫着将胸膛撕开,随即一股圣焰从胸前喷出。 那个人……在发光…… 一照面的功夫,金光圣凯屠戮数百人,凶威赫赫,无人敢当。 但是这嚣张的气焰也惹怒了大裂谷的土着们。 “光明教会真是无耻,是在圆不住了,就杀人灭口!” “可惜,光明教会你们太高看自己了!” 金光圣凯横剑于胸,冷声说道:“藐视我主,斩!” 话音刚落,金光圣凯已经凭空横移出现在说话之人身后,而说话之人则从眉心到大腿根出现一道金色的光线,然后身体以光线为中心笔直裂开,向左右两侧摔去。 一时间,所有人都噤若寒蝉,不敢再瞎逼逼。 金光圣凯并没有放过这些人的打算,而是继续挥剑,光华绽放,圣火熊熊,又是数百人凭空蒸发。 随着一声“逃”,赌场中的人们全都向外冲去,地穴生物全都趴在地上爬行,更甚者直接打洞向下方钻去,恶魔们也挥舞着翅膀破窗而出,人类或者跟着逃跑,或者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莉莉丝拽着杨牧云的衣领,“跑啊,主人快点跑啊,再不跑就没命了。” 杨牧云摇了摇头,抓着莉莉丝的小手将其拉回来。 “跑什么跑,没必要跑。” 莉莉丝焦急地说道:“这是光明教会的天使啊,最强的战斗机器,没有人是他的对手。你没看那些恶魔和地穴生物都跑的没影了吗?” 杨牧云无可奈何的解释道:“天使是冲着我来的,我跑到哪都没用。不过你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金光圣凯中的身影哼了一声,“野蛮人,住口!血脉肮脏的杂种!你的口只会玷污了那些神圣的字眼!” 杨牧云没有生气,而是搬了个椅子过来,然后仔仔细细的打量着金光圣凯。 看得出,这是一个人类,或者类似人类的生物,其体内能量磅礴、澎湃,激荡着破体而出,不断灌输到铠甲之中,令铠甲反馈回一波波力量加持自身。 杨牧云自言自语道:“看样子得找个机会出国转一圈了,蛮夷之地也有些传承。” 金光圣凯哼了一声,脚下圣光冲击,就像一道金光凝聚的圆环,以脚尖为中心向四周辐射出去。 与此同时,金光圣凯的身形笔直冲向杨牧云,剑刃光芒流转,再次使出斩杀。 刚才一击将恶魔劈成两片的杀招,在杨牧云这里却失去了效果。 因为杨牧云抬起左手,掌心中同样金光绽放,一道卍字在其中缓缓转动。 天使的剑刃就像被吸铁石俘获,精准刺向杨牧云掌心,可是在距离掌心皮肉还有一丝一毫距离的时候堪堪停下。 既不能前进分毫,也不能后退分毫,就这么僵持在远处。 金光圣凯双手松开剑柄,长剑瞬间模糊,随即像流沙一样风化着消失不见。 “你……你怎么也拥有……主的力量……” 杨牧云愣了一下,主的力量? 哦对了,佛光也是金色,跟圣光差不多,而且佛光也有镇魔驱邪的功效,比圣光更加强烈,更具针对性。 于是,杨牧云左手背到身后,右手抬起摆了个起手式,“行,我再换一个!” 话音刚落,黑龙白虎咆哮着出现在身体两侧。 第344章 你的心好像坏掉了 在金光圣凯眼中,并不是金色的蕴含有神圣气息的力量就是“主的力量”,而是那种光明的、温暖的,令自己感到由衷亲切,不由自主想要臣服的力量才是。 刚才看到野蛮人掌心中那个奇怪的符号时,金光圣凯中的人影感觉自己体内的力量想要破体而出,尽数涌入野蛮人掌心中。 更是感觉到那个掌心比天空更大,比山峰更高,而自己在掌心下无比的渺小。 在天之父! 没错,就是这个。 金光圣凯以前不是很理解这个词的含义,还以为在天之父说的是在天空的父神。 但是看到野蛮人的手他才明白,在天之父并不是身在天空,而是身形高大伟岸,充塞天空,或者比天空更加伟大,将天空握于掌中。 然而,金光圣凯吐血的是,野蛮人说换一套技能。 还没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野蛮人身上的气息陡然一变,随即一条黑色的亚龙和一只白色的虎出现在野蛮人两侧。 感受到金光圣凯的心声,黑龙猛然一睁眼睛,随即向前一窜,贴着脸咆哮一声,震撼心灵的怒吼令金光圣凯心理防线崩溃,五感六识全都沉沦在这永不停歇的咆哮中。 崩崩崩崩…… 金光圣凯身上的铠甲出现一道道裂纹,随即就像刮鱼鳞一样片片剥落,大块大块的砸在地上,弹起,不等落下便风化着、粉碎着,消失不见。 噗通! 没了金光圣凯的遮掩,一个长着金色长发的魁梧男子跪倒在地上。 双手本能的撑着地面,被汗水浸湿的头发打着辔在面前晃荡,最后贴在脸上。 杨牧云靠在椅背上,莉莉丝立刻从旁边拿起酒瓶给杨牧云斟满一杯,然后跪倒在杨牧云身前。 只见其左胳膊支着左腮,撑出一个三角状压在杨牧云大腿上,上半身的重量都压在杨牧云下半身,右手晃了晃酒杯,酒杯螺旋晃动着向上,然后一点点递到杨牧云嘴边。 这个姿势、这个眼神、这个角度…… 杨牧云真的吃不消,狼狈的接过酒杯,然后不着痕迹的翘起二郎腿,又觉得右腿压左腿不舒服,换成左腿压右腿。 莉莉丝幽怨的看着杨牧云,随即将目光转向身侧不远的人类。 魅魔缓缓起身——不是直着站起,而是上半身向前伸了一段,然后晃动着挺翘的臀部,右手梳理着耳边的发丝,然而借这个动作将一头长发甩向背后。 杨牧云咳了咳,将注意力从女魅魔转移到男人身上。 还沉浸在龙吟之中的人类听到炸雷一样的咳嗽瞬间惊醒,再想唤起体内的力量时骇然发现,自己所有的力量都被压制。 就像一座大山压在身上,体内的力量被压制得死死地,根本无法听从自己的召唤,更无法遵循自己的指引。 “肮脏的野蛮人,你对我做了什么?” 杨牧云无奈的摇了摇头,“我对男人不感兴趣,自然不会对你做什么。” 魅魔幽怨的白了杨牧云的背影一眼,心中暗道:我也没看出你对异性感兴趣。 不等男人说话,杨牧云动了动手指,黑龙立刻探出爪子在男人身上一抓,随即带起一个金光流溢的十字架。 十字架是木质,表面包裹着一层金属,还点缀有几颗宝石,金光凝成丝线和箔片作为其装饰,由内向外绽放出万千牛毛似的微光。 黑龙没有客气,直接爪子一振,十字架上连接的金属链子差点把男人的头带下来。 杨牧云从龙爪子里接过带血的十字架。 这东西自己不是第一次见到了,上次斩杀的疾风剑圣身上也有一个。 不过自己没有仔细摸尸,把尸体一股脑献祭了,十字架是被祖先改造了一番反馈回来的。 “不错!” 杨牧云轻声说道。 与此同时,男人疯狂的咆哮了一声,挣扎着想要冲过来,可是白虎一爪子摁在其肩膀上,尖锐的爪子深深抠入琵琶骨,将其一身力量打散,男人虽奋力挣扎,却始终是肉钩上的猪肉,越扎越紧,越插越深。 似乎明白了自己的处境,男人啐出一口唾沫,只可惜那唾沫还没飞远就被一阵风吹了回去,正糊在男人眼睛上。 男人冷笑一声,“杂种!我已经将生命和灵魂都奉献给了在天之主,你休想从我这里问出什么。” 杨牧云摇头,“我什么时候说要问你了?放心,我不会问你的!也不会杀你!相反,我会给你治好伤,把你好好地养着。” 男人察觉不妙,立刻咬舌自尽,可是黑龙一个甩尾,男人的下巴应声而碎。 杨牧云说道:“还有几个能喘气的,站起来。” 然而,一个也没有。 杨牧云哼了一声,“既然没有能喘气的,那就挨个补刀吧。” 话音刚落,废墟中立刻站起一个个身影。 有恶魔,有地穴生物,还有人类。 这些家伙都是刚才战斗中被掩埋在废墟下的,或者跑不快干脆装死的。 他们全程见证了战斗的过程。 不,不能这么说。 因为根本没有所谓的战斗过程,只有单方面的碾压。 以一己之力镇压成千上万恶魔和地穴生物的强大天使,却被野蛮人一巴掌拍在地上站都站不起来,而且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强大! 恐怖如斯! 杨牧云淡淡说道:“出去告诉外面的人,回来观刑!” 说完,杨牧云转向魅魔莉莉丝。 “我说过,会帮你解救你的族人,令她们获得自由,还能帮你的族人恢复名誉。” 莉莉丝跪倒下去,“主人,我从未怀疑过您的话。” 杨牧云再次一指男人,黑龙立刻紧随杨牧云的动作动起来,就像手握着鼠标,鼠标控制着电脑屏幕中的人物。 黑龙的中指压在男人胸前,然后一点点扎进去。 没有血液流出。 然后龙爪向下一划,在其胸前切开一条缝隙,再用两根爪子左右撑开。 一颗金红两色相见的心脏露了出来。 “唔……你的身体受到圣光浸润,一大半都蜕变为天使之体了,估计要不了多久就能退去凡胎,成为真正的天使!” 男人难以置信的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心脏。 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心脏。 但也是他最后一次见到自己的心脏。 因为杨牧云将心脏摘了下来。 就像摘果子一样轻松随意。 男人看着自己空洞的胸腔,一股无法用语言描述的恐惧从骨髓中沁出,然后迅速弥漫开来。 杨牧云说道:“放心,你不会死!” 说着,杨牧云拿出一个史莱姆塞进男人胸腔。 史莱姆立刻蠕动着变化形状,然后分出一根根满是肉芽的触手连接在胸腔中那一根根血管上。 杨牧云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杰作,然后撤回黑龙的爪子,还细心的把伤口缝合。 “带出去,捆在门口展示!每隔十分钟放一斤血,割一斤肉!叫整个大裂谷都知道我的手段!” 第345章 给你一个痛快 圆蒲团大门外聚满了人,形形色色的人,以及众多非人生物,还包括一些非生物。 比如浑身由岩石构成的石头人,又或者骷髅兵,僵尸等等…… 人是千般面孔,却都一色狰狞。 “哦,竟然是光明教会的走狗,还是流淌着神之血的高级走狗。” “哈哈哈,他单枪匹马就想扫平这里,真是狂妄!” “究竟是哪位强者把光明的走狗擒下来了,我要信仰他!” 九根石条拼凑起的高台上,一根原木笔直矗立,上方绑着一根横木,看上去就像是路灯的灯架,而剥光衣服的光明信徒就吊在上面,双手高举,双足离地。 光明信徒目光愤恨的看着周围,看着那些奇形怪状的异端生物,心中的怒火熊熊燃烧,越燃越烈。 可是心脏被摘掉,丧失了所有力量,浑身筋肉骨骼也被一股奇特的力量制约,软绵绵提不起半点力道,虽然异端就在眼前,却无力杀贼。 “野蛮人,你在挑衅神的威严,我主必将降下神罚,将你连同与你有关的一切都从世间抹去!” 光明信徒说这番话的时候有气无力,还不断地咳嗽,但这番话就像无形的魔咒,令眼前许多恶魔、地穴生物,以及其他奇奇怪怪的存在骇然色变。 虽然嘴上咒骂光明神,但是心里怕得要死,面对光明信徒灼灼的目光,异端们全都惶恐的低下头,唯恐自己的面孔被记下来。 这时候,杨牧云笑了,“割肉,放血!” 莉莉丝提着刀子走到台子上,可是她那修长的大腿疯狂打颤,提刀的右手也不停摇摆。 魅魔默默给自己打气,“停下来!稳住!稳住!” 光明信徒看到这一幕,哈哈狂笑,“一个小小的魅魔,也敢在我面前逞威风,是谁给的你勇气!敢在我面前拿刀,究竟是谁给的你勇气!啊?!” 听到喝问,莉莉丝就像是握了一块烙铁,手一抖将刀子丢了出去,铛啷啷砸在石头上。 光明信徒立刻哈哈大笑起来,颇有种铁骨铮铮的豪气。 杨牧云走到台上,将一串项链挂在莉莉丝颈上。 看到那串项链,光明信徒瞬间怒吼起来,身子不断地挣扎,晃动。 “该死的异端!把我的心还我!把我的心还我!啊啊啊啊……该死的野蛮人,把我的心还我……肮脏的魅魔,不要玷污我纯洁的心!!!” 杨牧云没有理会身边的疯狗,而是向莉莉丝说道:“天使之心,送给你,喜欢吗?” 没错,项链的吊坠是一颗金色的心脏,心脏顶尖还带着一抹嫣红。 叫天使之心的饰品很多,但真正用天使之心制作的寥寥无几——杨牧云手上,魅魔胸上这一个就是其中之一。 原本拳头大的天使之心此时只剩下鸡蛋大小,可是其中蕴藏的光明能量、生命力量并没有减少,反而变得更加精纯。 而且,这颗心脏还在轻轻地搏动着,周围时刻笼罩着薄薄的金色光雾。 项链贴在胸前,莉莉丝就像得到了勇气祝福,颤抖的身体瞬间镇定下来,然后蹲身捡起刀子,一步步走向光明信徒。 “卑贱的异端!谁给你的勇气……” 不等光明信徒说完,莉莉丝便莞尔一笑,“当然是你啊!” 甜甜的笑容迷倒了一群人,可是笑容绽放的瞬间,一道血珠溅在这如花的笑靥上。 莉莉丝右手提刀,左手拎着光明信徒小腿肚子上的肉,伴随的还有光明信徒凄惨的吼叫。 光明信徒意志强韧,就是粉身碎骨也不会皱一下眉头,但是行刑之前给光明信徒喂了药。 这是圆蒲团的招牌神药,会提升神经的敏感,提升客人的愉悦享受。 号称给石头人抹上能让石头人开花,给亡灵抹上能让尸体棺材震,棺材板摁都摁不住。 某些强大的恶魔、地穴生物身体素质强悍,跟国足一样就是不射,但是抹上药之后立刻缴枪,足见药水的厉害。 所以,能够想象到光明信徒此时的感受。 他能够清晰感受到刀锋割裂皮肤,刀锋和皮肤摩擦的声音顺着皮肤、肌肉、筋络、血管、骨骼和空气以不同的速度传递到耳朵中。 光明信徒能清晰分辨出这些声音中细微的不同之处。 更能感受到被割断了多少根肌肉纤维,割裂了多少根血管,更能感受到肌肉创面收缩带来的蠕动,感受到细胞壁破裂沁出的细胞液,这些细胞液转瞬被血液冲刷,混在一起流到脚后跟,然后顺着脚底板从大拇指处滴滴答答流落。 清晰! 真实! 而这一切汇到最后都成了痛! 光明信徒很想晕过去,但是身体强悍的自愈力令创口处生出密密麻麻的肉芽,肌肉纤维就像嫩草一样狂野生长,随即连接着交织起来,皮肤蒙生,迅速的愈合如初。 超越神经极限的痛楚瞬间消失不见,但浑身神经还在火辣辣的疼,久久不能平息。 那不是物理层面上的疼,而是精神层面的疼。 莉莉丝两根手指拈着肉放在秤盘上。 “哦,主人,您说的一斤究竟是多少?莉莉丝好像少割了一点。” 说完,又揪着光明信徒的腿来了一刀。 光明信徒再度痛吼,好在这次割的肉不多,恢复得也快,光明信徒立刻粗重的喘息着,大颗大颗的汗珠从额头、胸腹上沁出,然后不断向下滴落。 莉莉丝将两块肉叠在一起,问道:“主人,这应该是一斤了吧?” 杨牧云点头。 但是没等光明信徒庆幸,莉莉丝又说道:“主人,莉莉丝好像忘了还得放血啊。” 于是刀子直接扎在光明信徒大腿上。 莉莉丝一点点掰着刀柄,让血液顺着刀身的血槽向下流,然后用一个酒杯盛血。 伤口在自愈力的作用下快速修复,流血快速被止住。 这时候,莉莉丝左右转动刀柄,让伤口重新开裂。 终于,放够了一斤血。 莉莉丝抓着刀柄猛力一拔。 剧痛之下,光明信徒发出一声高亢的尖叫,骤然的空虚令光明信徒身体一阵抽搐。 下方恶魔和地穴生物们哈哈狂笑。 “他渎神了!哈哈哈,他渎神了!” “真是少见啊,哈哈哈哈……” “不都说天使是不男不女的怪物吗?” 光明信徒羞愧的勾着脚指头,只可惜人被吊着,双脚无法挨地,否则说不定能用脚指头抠出一个三室一厅。 渎神,怎么可能,自己立志成为天使,早就抛弃了那些肮脏的欲望,怎么可能…… 不可能! 这不是真的! 这是恶魔卑劣的手段! 这时候,杨牧云咳了咳,说道:“又到行刑时间了,再割一斤肉,放一斤血!” “肮脏的野蛮人!杀了我!快杀了我!” 杨牧云抬起手制止了莉莉丝,然后声音平淡的问道:“谁派你来的,派你来干什么,说出来,我给你个痛快!” 【十分感谢无世不存打赏100起点币——10月18日】 第346章 是光明背弃了我 杨牧云一句话勾动了所有人的心。 这个光明走狗为什么天神下凡一样出现在赌场中,而且一言不合大打出手。 虽然很多人都已经猜出了答案,但还是不愿相信。 他们在等,等这些话从光明走狗嘴巴里说出来。 光明信徒身子抖动了一下,可是浑身肌肉无力,一丁点力量都提不起来。 杨牧云遗憾的叹息一声,“他不说,那就继续行刑吧!” 看到魅魔一脸兴奋地寻找下刀位置,光明信徒瞬间怂了。 “我说!我说!” 光明信徒大声喊道,声音中还有点迫不及待的渴望。 人群中,许多人类双拳紧握,咬牙切齿,心中疯狂呐喊:不能说,不能说,千万不能说啊! 这种事情就算大家都心知肚明,可也不能摆到桌面上去。 毕竟这是见不得光,而且见光死! 然而,光明信徒并没有这方面的顾忌。 虽然大家都是为光明教会做事的,但属于不同的部门,彼此间互相看不对眼。 就拿受刑的俘虏来说,他是受到神明恩赐,修行天使的力量,逐渐将肉身化为天使。 这不仅需要强大的实力,还需要坚定的意志。 对光明的无限虔诚,使得他看不惯那些跟恶魔交易的商人,以及开赌场、开技院的人类。 在虔诚的信徒眼中,这些都是堕落者,该受到审判,被生活焚尽一切罪恶的渎神者。 杨牧云希望人类在大裂谷中的势力被连根拔起,那位信徒比杨牧云更渴望大裂谷中的人类死无葬身之地。 “圆蒲团赌场中发生意外状况,我被指派过来解围!” 杨牧云嘴角勾起一丝笑意,“你在此之前的职责是什么?是谁派你来的?又怎么解围?” 光明信徒傲然一哼,“野蛮人,休想从我口中得到半点消息,我是不会背叛光明的!” 但是下一瞬,光明信徒就说道:“解围的方法就是让我在这里大杀特杀,以剿灭恶魔的名义将圆蒲团赌场破坏一部分!哈哈哈,这正合我的心意,早就看那群肮脏的堕落者不顺眼了,正好把他们也一起灭了!” 光明信徒傲然的昂起头,一副铁骨铮铮的架势。 他不认为自己出卖圆蒲团的行为背叛了光明,相反他觉得自己是在给光明教会刮骨疗毒,是真正的大义。 杨牧云吹了个口哨,笑着问道:“你还有什么遗言吗?” 光明信徒抬起头,疯狂的咆哮道:“光明注定照亮黑暗,虔诚的信徒就该以斩杀异端为职责,而不是跟黑暗合作!所有与恶魔打交道的人都得死,肉身被圣焰焚尽,灵魂受到圣光的审判!哈哈哈,你们,都该死!该死!” 周围的人类全都咬碎钢牙。 蠢货! 无知的蠢货! 光明教会在北地数百年的筹谋在这一句话中烟消云散了! 轻飘飘的一句话,抹杀了光明教会无数隐姓埋名的虔诚信徒十几代人的无私付出,更是令许多深入敌境的虔诚信徒信仰崩塌。 看,那个获得神明恩赐,受到天使守护,拥有高贵血脉的上位者,根本没有把我们这些人当成同袍。 还有那些虽然身属异族,但是心向光明的二五仔,现在也都死了投身光明的心思。 光明救赎不了他们,只会净化他们。 杨牧云笑了,因为他已经得到了想要的答案。 或者说,他原本就不是冲着答案去的,而是为了离间人类和大裂谷的关系。 信仰这东西很邪门,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简单粗暴的打压非但没用反而还会激起反效果,令光明的信仰更加虔诚、坚定、隐蔽。 最好的办法就是像眼下这样,把脓疮连皮带肉一起挖出来,去根。 从这一刻开始,大裂谷再无光明信仰,不仅现在没有,今后也不会有。 有也是光明信徒的尸体。 杨牧云抬手按在光明信徒的脑袋上,然后劲力迸发,将其脑袋摘了下来。 周围的妖魔鬼怪们瞬间欢呼起来,鬼哭狼嚎,黑气冲天。 圆蒲团中涌出一批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清一色的人类。 这些人类全都跪倒在杨牧云身前,虔诚的膜拜着。 “神明在上,我等愿向您献上虔诚的信仰,换取微薄的庇护,恳求神明允许我等追随。” 圆蒲团就是人类在大裂谷中的据点,其职责不仅仅是吃喝嫖赌一条龙服务,还包括为光明教会搜集情报、物资,输送人员,为在北地活动的信徒打掩护,提供帮助,以及收买大裂谷中的土着强者,度化他们信仰光明等等。 这次六个a事件闹得太大了,圆蒲团的负责人根本压不住场子,只能向上级汇报,而上级也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个事件,于是想着来一出诛杀异端的戏码,一场大战波及赌场,然后不了了之。 反正别管能不能处置得尽善尽美,先把眼前揭过再说。 如果不能解决问题,那就解决掉提出问题的人,只要把所有知情者都杀了,就没人知道了。 问题是,他们遇到了杨牧云。 大裂谷区域驻扎的最强大战力,在杨牧云面前一回合都撑不下直接落败被擒。 最无语的是,这个脑残还把什么事都抖出来了。 圆蒲团的确是为光明教会做事的,这根本不是什么秘密,大家心知肚明,都不说破罢了。 可是现在,人尽皆知,想装傻都装不了。 外面那些恶魔、地穴生物全都群情激奋,看向人类时眼珠子都是血色的。 这种情形下,圆蒲团里面的人类什么下场不言而喻。 更令人类心寒的是,自己被上级放弃了。 五年五年又五年,上级根本不关心自己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只关心利益,在利益面前,自己这群人根本不值一提,随时都可以放弃。 既然光明靠不住,被抛弃的人类只能重新找靠山了,而唯一能庇护他们的只有横空出世的野蛮人。 杨牧云看了一眼瑟瑟发抖的人类。 “你们,愿意背弃光明,信仰我?” 人类纷纷点头,“那些冥顽不灵的全都自裁了。” 杨牧云扫了一眼,只留下几个虔诚信仰的,那些浅浅信一下的全都踢出去了。 恶魔、不死族、地穴生物们看到这一幕纷纷扑上去,当场开吃。 滚烫的热血喷在脸上,几十个幸存的人类全都面色煞白,双眼无神。 但是一恍惚之后,他们都信仰迸发,一路朝着狂热迈进。 在这种鬼窟里,唯一能庇护自己,拯救自己的就只有野蛮人了,必须紧紧抓住这根大腿。 杨牧云指着莉莉丝说道:“她就是你们的新上司了,你们都听她的指挥,明白吗!” 一群人全都愣住了。 圆蒲团可是技院啊,里面的技师大都是魅魔,现在竟然找了一个魅魔当老板,这…… 以后魅魔不听话,是抽鞭子还是滴蜡烛? 【十分感谢华仔小说打赏100起点币——10月23日】 第347章 地利(为冰封雪舞打赏加更) 【加更感谢冰封雪舞打赏起点币——8月20日】 北方四国最北处,一座平平无奇的山,山上一个略显破败的教堂。 跪在神像前祷告的壮汉猛然挣开眼睛,赤裸的上身筋肉虬结,像岩石钢铁一样充满了厚重凝实的力量,皮肤下的筋肉中更是有一道道浓郁的金色光流流淌、荡漾,随着呼吸的起伏在胸前后背和双肩上晕出光芒绽放的十字纹路。 壮汉右手在鼻下抹过,入手间粘稠湿滑。 是血! 金色的血液,看不到一星半点的红色。 壮汉心中暗道:自己已经完全蜕变为天使身躯,身躯强悍,更有神圣之力护持,就算刀剑加身,雷火轰击也不能令自己受伤分毫。 无缘无故流血受伤,必然有缘故。 就在这时候,外面传来一串急促的脚步声,声音临近时哒哒哒的步伐变成了哧溜溜哐当当的响声。 不用说,行走之人摔倒了,并且在地上滑行。 “军团长大人,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被称作军团长的人看看了一眼手指上干涸的血迹,心中瞬间有了猜测。 “有人阵亡了吗?哪处战场的?” 报信的人一骨碌爬起来,工工整整的单膝跪倒:“不!不是战场!是大裂谷,大裂谷……” 军团长瞬间双眼圆睁。 大裂谷? 自己的手下从来不在那边活动,怎么会有人阵亡。 而且,自己手下最弱的也是媲美半神的实力,凡俗中无人能敌,随便派出一个都能横扫大裂谷那群不成气候的异端,怎么可能会阵亡! “谁?” “回禀军团长,是但罗斯,被一个野蛮人杀死了。” 军团长听到但罗斯这个名字,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一个充满稚气的脸孔,这小子是个好苗子,还得到了神的恩赐。 只是实力差了点,没能完全蜕变成天使之身。 “但罗斯一定是作战英勇,悍不畏死,战至最后一刻吧!他的信仰就像圣焰一样炽烈,肯定不会折损我主的荣威!” 报信的人嘴角抽搐了一下,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将信件呈上。 下一秒,教堂中的空气都凝固了,再下一秒,教堂中的空气同时炸开,将教堂的屋顶都掀飞。 “蠢货!蠢货!蠢货!” 不仅当着上万异端的面出丑,还把教会在大裂谷的布置抖露得一干二净。 失去了大裂谷这个贸易点,稀有矿石、魔力果实的来源锐减一半,优质火山灰也没了来源,教会中培育魔力果实的产业都会受到影响,连锁反应就是供给前线的,本就短缺的高级药品再度紧缩。 最最最重要的是,恶魔骸骨、心脏、血液的来源彻底没了。 虽然教会每年都能捉到几个四处游荡的恶魔,但是那才几个,如果恶魔不游荡了,就是颗粒无收。 跟大裂谷做生意能够长期、持续、大量获得恶魔的骸骨、心脏,虽然都是低级货色,但好歹有,而且量大。 这些东西用来献祭的话,能得到神明的注视,并且大概率降下恩赐。 现在好了,财路断了,祭品来源没了,以后获得恩赐的概率也下降了。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一个蠢货的一句话。 下一瞬,军团长重新看向信件,眯着眼睛反复看向其中一句话。 “你确定,那个野蛮人只用了一招?” 报信的人一脸苦涩,何止是一招,人家就是抬抬手,连半招都不算。 这时候,又有几个人听到动静赶过来,得知事情始末,一个个都怒火中烧,跪在地上请战。 “军团长大人,我们召集人手一同杀向大裂谷,将那些异端彻底屠灭!” “不用召集,我自己去就能把他们扫荡干净!” “忍那些狗杂碎很久了,交给我吧!” 军团长心中暗道:之前没有对大裂谷动手,一来是不敢太明目张胆挑衅北方的土着神明势力,二则是故意圈养这些恶魔,源源不断获得祭品。 但是现在摇钱树没了,只能干一回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事情了。 不过,野蛮人强者一招击败自己手下的事情令军团长谨慎起来,他仔细思考,终于从尘封的记忆中抽出一段隐秘。 “不!不可!” 众人同时抬头,军团长大人竟然在恐惧,恐惧的气息是那么强烈,几乎都能用肉眼看到。 军团长深吸一口气,说道:“野蛮人强者只用了一招就击败但罗斯,你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手下们全都迷茫摇头。 军团长仰头叹息一声,说道:“你们都是我一手调教出来的精英,但罗斯虽然比不上你们也相差不远。寻常新神不是你们的对手,中位神或许能击败你们,但也得百招之后……” 没错,天使血脉等同神明,自己这些人即便遇到掌握有规则的真神也有一战之力。 一招败敌? 众人忍不住想道,这究竟是什么实力。 难道是哪个上位神? 军团长说道:“那个野蛮人年轻得很,绝对不是什么老古董。他一定是获得了大裂谷的规则,对神圣领地内的一切都拥有绝对的掌控权。但罗斯进入其中与其战斗,就像是踩在蛛网上和蜘蛛战斗一样。” 规则? 神圣领地? 众人全都沉默了。 拥有规则的无一不是强者,而拥有神圣领地规则的,更是强者中的强者。 在自己的神圣领地中战斗,同等级之下都是碾压,即便跨越等级战斗也是如虎添翼。 因为这是地利! 同样的攻击,打在目标身上造成1的伤害,但是攻神圣领地中的神明,这个1的伤害就分摊到了正片领域中,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反过来,神圣领地拥有者在领地中进行攻击时,可以调动领地中的一切力量和资源。 法术就像不要钱一样丢过来。 怕不怕? 军团长深知,拥有神圣领地的人不能招惹,即便想要将其诛杀,也得调虎离山,趁其不备。 “你们知道千年前我教攻破德·洛斯帝国皇城,摧毁火神殿那一战吗?” 下方几人全都精神一震。 这一战可是本教最艰苦的一战,也是最巅峰的一战,自那以后光明教会再也没有遇到什么像样的敌人,直至现在。 “那一战,教宗大人亲自坐镇,十二圣徒,十二护教骑士团,十二天使军团,尽数参战……” 听到这里,下方几人全都浑身巨震。 教会有护教骑士团,也有天使军团,但都只有一个,本以为这些编制都是唯一的,却没想到千年前像这样强大的编制都有十二个。 看到手下们憧憬的模样,军团长摇了摇头。 “你们知道那一战,火神殿一方有几人参战吗?” 几人全都摇头。 “应该是全民皆兵吧?” “听说那一战德·洛斯帝国的皇城化作废墟,参战人数肯定不少!” “那一战我教歼灭火神这个异端所有信徒,还将其意志承载者送上火刑柱,肯定是百万人规模的大战吧。” 然而,军团长摇头,摇头,再摇头。 “你们都错了……从始至终,火神殿都只有一人参战。” 什么? 怎么可能? 开玩笑的吧? 但是军团长重重点头,他虽不是那一战的经历者、见证者,但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是那一战的老兵。 “我教虽然赢了那一战,但折损了10个圣徒,牺牲了所有的护教骑士团,天使军团只活下来一个人,到现在都没能恢复满编。这一切,只因为德·洛斯帝国的皇帝拥有神圣领地,我们全都在他的领域中战斗。那片领地就是皇城,被德·洛斯帝国营造数百年,地上皇城、地下皇陵,还有诸多其他建筑,凝练万千力量,其中的恐怖根本不是我们能想象的……” 几个成员面面相觑。 “军团长大人,我们该怎么办?” “难道就任凭野蛮人逍遥法外?” “我忍不了了!先出去找几个野蛮人部落讨点利息回来!” 军团长跪回神像下,头也不回的说道:“向教宗如实禀报吧,在教宗下达诏令之前任何人不得外出寻衅!” 第348章 脸探草丛能看到什么 玄妙的感觉浮上杨牧云心头。 就像是玩游戏时地图上到处都覆盖着战争迷雾,地图上的山峦河流全都看得一清二楚,但是又始终隔着一层东西,模模糊糊,不真切,想获得视野只能脸探草丛,至于草丛后是七个洗澡的仙女还是三个抠脚的大汉就只能看天看命了。 可是突然间取得gm权限,一道指令输入进去,全图迷雾去除,是男是女清清楚楚,一草一木清晰可见,峰峦草地跃然心头。 这就是领地神圣主权的作用。 有了莉莉丝,杨牧云点亮了身周十几步范围,再加上百十个人类信徒,点亮范围进一步增加,并且还在随着人类的移动继续扩展。 因为擒拿光明走狗,刑杀光明信徒的举动,杨牧云在大裂谷中收获了一大批崇拜者。 随着他的事迹传播开来,越来越多的恶魔、地穴生物,以及其他杂七杂八的生灵对杨牧云生出好感、敬意甚至膜拜。 大裂谷区域也陆陆续续出现亮点,人口稠密的地方亮点更是连成一片,将周围一切照得纤毫毕现。 人口最密集而且信仰最狂热的圆蒲团区域,就像头顶悬着一颗太阳,强烈的光芒入地三尺,毫无遗漏。 信仰之力所及范围内,没有任何隐秘可言,杨牧云能够掌控一切。 就像在月光湖掀起增强版水漫金山,杨牧云现在也能在大裂谷来一场崩山裂地,将这片土地随意搓圆揉扁。 人类攻城尚且需要十倍的兵力还久攻不下,攻打拥有地利的神明,人数根本没有意义。 人类攻城更倾向于寻找内应,里应外合,神明也如此。 神明的力量大都来自于信徒,只要把信徒赶尽杀绝,或者令信徒“弃暗投明”,神明的防御瞬间瓦解,不攻自破。 所以,杨牧云第一个找到了圆蒲团中供奉的欺诈之神神像。 虽然圆蒲团是光明教会的下属组织,但作为赌场,供奉一个欺诈之神不算过分吧。 更何况幸运之神,财富之神等都是欺诈之神的从神,金钱也是欺诈之神专属之物,赌场不供奉这几位,想当善财童子嘛? 杨牧云眼睛看着神像,手中拿着一张扑克牌中的大王和小王。 这两张牌都是小丑的模样,和面前供奉的神像一模一样。 “既然来了,就坐一会儿,说说话嘛!” 听到杨牧云的话,神像光芒一闪,从中走出一个小丑的投影。 一阵嘿嘿嘿嘿的贱笑声中,小丑出现在杨牧云身后,但是杨牧云身体连同身下的桌椅板凳180度旋转,瞬间变成面对小丑。 掌握了大裂谷的规则,杨牧云能随心所欲控制范围内的一草一木,别说令桌子180度旋转,就是上下颠倒,也同样只需要一个念头。 下一瞬,欺诈之神成了头下脚上,倒吊在杨牧云面前。 只见其身形粉碎化作一团光芒,随即再次重组,变成小丑坐到凳子上。 “恭喜你,野蛮人的神明,你成了大裂谷真正的主人。” 杨牧云点了点头,说道:“我也要感谢你,帮我作弊。” 欺诈之神连忙摇头,“不!我什么也没做,你别想诬陷我。” 杨牧云轻笑,“对,感谢你什么也没做!” 欺诈之神连忙点头,呆了一下又赶紧摇头,紧接着发出一串奇怪的笑,“你欺骗了我,有意思,我竟然被一个野蛮人欺骗了。” 之前六个a再加上杂鱼235的牌不是巧合,而是人为的,杨牧云使用大裂谷的规则偷偷挪动了牌子。 中级场每一局换一副牌,看似杜绝了作弊,但这意味着每一局之后杨牧云就掌握了4张a,一定轮数之后,杨牧云完全可以把一副牌全都换成aaa,到时候每个人抓到的牌都是aaa,谁都不肯弃牌,到时候拼杀的更凶。 前提是,欺诈之神或者他的从神没有揭破对局。 小丑摇头说道:“你换牌的时候,牌还没有送上牌桌,所以不算作弊。有时候,实力也是一种运气,只要实力够强,我可以让幸运之神替你打牌。” 这话说的很有道理,但也是一种隐晦的示好。 杨牧云问道:“你愿意跟我合作?” 小丑坦诚说道:“我只跟胜利者合作,而你是我见过的最幸运的人。” 欺诈之神从来不跟人刚正面,他更喜欢的是依附一个强大的势力,在其内部获得一席之地。 只是“依附”的时候可以不经对方同意,离开的时候也同样不跟对方打招呼。 杨牧云将手中的扑克牌丢到桌上,问道:“你能给我什么好处?” 小丑嘿嘿一笑,“我能给你好运,能让你成为赢家。” “太虚,来要点实际的。” 说完,杨牧云用手点了点扑克牌上的插画,“想把你的肖像印在这里,就得给我足够的好处,明白吗?” 小丑嘿嘿嘿嘿奸笑一通,只是笑声越来越冷,越来越沉。 只见其缓缓起身,瘦削的身子一点点挺直,双手撑在桌沿上,画着浓妆的脸逐渐狰狞。 尖酸刻薄的嘴角不断上挑、后咧,要不是有后脑勺连着,估计上半张脸和下半张脸就分家了。 “野蛮人,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你知道,你在对谁说话吗?别人都是跪在地上,求我!” 杨牧云冷哼一声,也不见其动作,桌上的大小王嗤啦变成两半,就像月票撕裂的声音。 盗版我,拿着盗版去挣钱,拐回头来还向我索要好处,美得你! 看着桌上的扑克牌,小丑彻底怒了。 “野蛮人,你这是在挑衅我!” 杨牧云从蛇皮袋中拿出一副自己的扑克牌,铁炉城版本的扑克,上面的jqk都是矮人族先贤,大王是矮人族始祖,小王则是拉玺达亲手制作的,大地之母徽章。 “这才是正版,明白吗!” 小丑嘿嘿冷笑,“野蛮人,失去我的眷顾,你就等着走霉运吧!而你的敌人,将把我捧上神坛,虔诚供奉!” 杨牧云一伸手,欺诈之神的神像落入手中。 “纯金的!赌场还真舍得下本钱!” 不过杨牧云手一捏,就把神像的头掰了下来,然后捏吧捏吧捏成一个小圆球,放在桌上滴溜溜转动。 小丑的头也从身上分离,然后被揉捏得五官变形,随着小圆球一起滴溜溜转动。 “野蛮人,我诅咒你的赌场倾家荡产!” 金球缓缓停止转动,小丑的脑袋和身体全都黯淡着消失不见。 杨牧云冷笑着说道:“即日起,我麾下取缔黄赌毒,你无机可趁!” 小丑微渺的声音嘶吼道:“我无处不在!永生不死!桀桀桀桀……等着吧……该死的野蛮人……” 【十分感谢书城书友我不知道叫啥打赏100书币——10月29日】 第349章 印着美女的小卡片了解一下 圆蒲团重新开了,不过名字改成了玉蒲团。 没有人知道这一个字的改动有什么差距,他们只知道,这个店更好玩了,多了很多没见过的新玩意,一些让人流连忘返,欲罢不能的新东西。 欺诈之神、幸运之神、财富之神的信徒都得到了神谕,前往玉蒲团捣乱,让玉蒲团倾家荡产。 没有任何世俗力量可以与其对抗,越强大的国家越敬畏欺诈之神,这是欺诈之神的底气所在。 因为欺诈之神掌握了金钱、商业的职权,并衍生出黄赌毒之类的规则,每一个想要繁荣、富强的国度都离不开对欺诈之神的供奉。 再不济,让国家幸运降低,霉运走高,多几场天灾人祸,搁谁也吃不消。 哪怕光明教会也默许了欺诈之神的存在,虽然隔三差五喊打喊杀吆喝几句,但是动真格的一次都没有。 这种局面由来已久,并且还会长期持续下去。 所有敢拒绝欺诈之神的势力都被欺诈之神的信徒整死了,剩下的全都是欺诈之神的信徒了。 但是这些信徒进入玉蒲团后全都瞪大了眼睛。 摇骰子的桌,没了! 玩滚珠的桌,没了! 很多熟悉的玩法都找不到了。 玩纸牌的桌倒是保留了,可是那种能围一大圈人的桌子都消失了,变成三角形的小桌子,或者四四方方的小桌子,纸牌的玩法也变成了斗恶龙,打升级。 那些职业赌徒都气炸了。 这可是断财路啊,没了那些玩法,我们以后怎么赢钱? 这会儿完成神的谕令倒在其次,自己以后怎么活成了头等大事。 于是赌徒们都开始了解斗恶龙、打升级的玩法,然后凑成桌开始玩。 几个穿着侍者服饰的人类从桌子中间的过道走过,正在打牌的人立刻招呼侍者。 “这里怎么收钱?” 侍者鞠了一躬,回答道:“随便玩,不收费。” 不收费,怎么可能? 之前圆蒲团的时候,进门需要兑换筹码,把筹码兑换成金钱需要扣除一笔费用,这就是隐含的门票。 输光不用买门票,门票都被赢钱的买了,赢钱的到也不在乎这么点手续费。 有些赌徒为了逃避手续费,直接不把筹码兑换成金钱了,直接将其当成金钱使用,圆蒲团知道也不制止,反而默许、鼓励。 听侍者说免费玩,一桌赌徒瞬间明白过来,免费的都是最贵的,指不定在哪挖坑呢。 “行吧,先兑换点筹码。” “抱歉客人,我们这里没有筹码,而且,我们这里杜绝使用金钱!任何金钱交易都会受到驱逐和惩罚。” 听到这话,赌徒们愣住了。 动真格? 于是,一群人坐在那里一直玩斗恶龙,然后发现这个玩法还挺有意思。 而且,这里的卡牌无论材质、手感都远超之前的圆蒲团,卡牌上的插图也更加精良。 有矮人族主题的,jqk变成了11、12和13,插画都是矮人族的先贤,以及他们锻造的名兵器。 有霜精灵主题的,花牌上面都是霜精灵一族的勇者,以及他们辉煌的战绩。 还有德·洛斯帝国主题的,花牌上面都是德·洛斯帝国的帝王将相,其他卡牌上也都是德·洛斯帝国曾经的标志性建筑,各种历史片段,重大事件等。 “喂,该你出牌了!到底要不要!” “要啊,不过等我看完这个插图再说。嘿嘿嘿,吸溜……” 几个人都凑过去看那张卡牌,发现上面是一个拥有盛世美颜的绝代美人。 “卧槽,这是谁?太漂亮了吧?” “大王,德·洛斯帝国的末代女皇,火神的意志承载者。可惜,死了。” “你怎么知道的?” “卡牌上不是写着的吗?” 另外两个赌徒再次看向卡牌,还是光溜溜的,一个字都没有。 “哦,你拿着牌,对着脸,集中精神仔细看画面,然后尝试向里面输入力量。” 另外两个赌徒照做,瞬间感觉一道意念回馈过来,其中正是德·洛斯帝国末代皇帝的简短介绍。 “卧槽?这是卡牌?” 几人用同样的办法向其他卡牌中输入力量,也都得到了回馈。 原本对德·洛斯帝国一无所知的人迅速成了德·洛斯的百事通,当然,仅限于卡牌上有的。 这时候,隔壁桌几个赌徒说道:“兄弟,换桌不?” “不换,打死也不换!女皇是我的,谁也别想抢走!” “嘿兄弟,我们这桌是树屋酒馆舞娘团主题,美女更多。” “真香!” 然后,打牌的人们接连知晓了卡牌的特殊妙用,像发现宝藏一样拿着一个又一个卡牌,向其中灌输力量,激活精神烙印,得到信息的回馈。 大裂谷没有什么娱乐项目,以前有圆蒲团,大家就是过来玩玩牌,玩玩魅魔,或者跟魅魔一起玩牌。 倒不是大家喜欢吃喝嫖赌一条龙服务,而是大裂谷只有这个,别无他选。 而现在,玉蒲团玩出花了,小小的卡牌不仅可以玩,还能看,尤其是那些女性插画的卡牌,都成了很多人心中的宝贝。 “卧槽,你他娘的捏着一对三在手里不出是什么意思?” “当然是舍不得打出去,我不会抛弃她的!再来一局,这两张牌还算我的!” “四个三!” “???” 牌场中有不同主题的卡牌,每个主题的卡牌都有很多套,于是人们不断地换桌、换桌。 每张卡牌的介绍都很简单,但大家还是乐此不疲,不断地向其中输入力量,那情形就像是蹲卫生间忘了带手机,拿着洗发水瓶子把上面的说明书看了一遍又一遍。 有时候,快乐就是这么简单。 “玩了一天,一分钱没赢到。” “还把力量耗尽了。” “果然,免费是最贵的。” “不知道玉蒲团以后会不会调高输入的力量。” “嘘!别说出来,让他们听到就不好了。” 赌徒们身体倍棒,玩一天一夜也不觉得累,反而更加精神亢奋。 但肚子咕噜噜的叫唤,一身力气瞬间泄得干干净净。 这时候,空气中飘过来浓郁的肉香,蔬果的清香,还有酒水的醇香…… “这里还卖食物吗?” 人类侍者回答道:“当然!而且都是最好的!” 赌徒们从兜里掏出来金币银币,可是人类侍者脸色一绷。 “客官不可以!我们这里禁止使用金钱交易,违者将受到驱逐和惩罚!” 赌徒急了,抓心挠肝的饥饿,“那怎么样才能得到吃的?” 侍者立刻递来一张卡牌,“这是佣兵公会的简介,您可以了解一下!哦对了,那些食物都是从隔壁佣兵公会飘来的,不是我们这里的。” 【十分感谢书城书友花儿朵朵打赏100书币——10月31日】 第350章 是魅魔好玩还是游戏好玩 杨牧云直接把佣兵公会复刻到玉蒲团中,公会的负责人就是莉莉丝。 此时的莉莉丝就站在公会大厅的吧台中,白皙修长的十指在屏幕上点来点去,吧台外的落地显示屏上出现一张张图片和文字。 一个又一个恶魔、地穴生物、不死生物以及其他杂七杂八的生物录完身份信息,成为佣兵,然后可以接取佣兵任务。 佣兵任务也很简单,大都是搜集物资。 比如:搜集火山灰,1斗奖励1赏金。 大裂谷中段的火山灰很多,因为冰川撕裂大地,露出了大地的血管,每天都有汩汩的岩浆喷涌出来,顺带喷出一些稀有的矿石、晶体等。 这里是恶魔族盘踞的地方,也只有恶魔强横的躯体能够抵御岩浆炙烤,某些特殊的恶魔甚至能在岩浆中泡澡。 搜集火山灰任务简直就是白给恶魔族的,随便刨点土就能交任务,然后就是1斗有多少,1赏金又能干什么。 很快就有人爆料。 赏金可以购买食物,可以购买技能,还可以购买武器等。 最吸引人的就是,赏金可以购买门票,一张通往外界的门票。 大裂谷深陷地下,壁立千仞,陡峭险峻,想要徒手爬上去根本不可能。 即便飞行魔兽也得熟悉路线,避开气旋才能安全进出,稍有差池就是撞墙坠机。 地穴生物简单粗暴,直接挖出去,也有人想出钱请地穴生物带自己回到地面,但是有传言地穴生物将雇主骗到地穴深处就谋财害命。 反正那些雇主再也没有出现过,谁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是死了还是自由了。 拥有肉翼的恶魔族倒是可以飞上去,但恶魔族讨厌阳光,讨厌光明气息,两相对比之下还是大裂谷中更安全一些。 至于其他种族的生物,回到地面只能是奢望中的奢望。 现在佣兵公会只要赏金就能换取回到地面的机会,一下子击中了所有生灵的心脏,还打出了暴击伤害,并施加持续失血debuff。 只需要1万斗火山灰就能去地面一趟。 听起来不多,但是考虑到熔岩地带和玉蒲团的距离,也不算容易,属于费时费力的慢工慢活。 唯一的好处就是简单,只要肯干就有收获。 佣兵公会还罗列出各种物产,每样都有对应的赏金。 等于是将人类商队之前的生意全盘接手,大裂谷中的生意继续做,只是交易对象变成了魅魔,到手的金钱变成了看不见的赏金。 刚开始,很多生灵都不信任佣兵公会,觉得对方比欺诈之神还可恶。 欺诈之神至少是拿金币银币换自己的东西,魅魔竟然什么都不给,只是随口说了个数字。 所以,欺诈之神的信徒都拒绝去佣兵公会,继续等待人类商队的到来。 这时候,一些藏头不露尾的人找上他们,用金币、银币交换他们手中的货物,而且出的价钱更高。 等待多日的欺诈之神信徒大喜,爽快的交易,把自己积存已久的货物一股脑卖了出去,换来大量的金币、银币。 但是当他们拿着金币、银币买东西时却发现找不到人类商队了。 金币还是金币,但是再多的金币也换不来一块面包,哪怕是比石头还硬的面包。 这时候,又有一些藏头不露尾的人找上他们,愿意用比石头还硬的面包换他们手中的金币、银币。 只是这次出价很低很低,一块面包竟然换来了等重的金币。 类似的事情在各个地方上演,所有坚持使用金钱,坚持信仰金钱的人都亏得底朝天,被割肉放血不说,还从骨头上磨下来一层粉。 经过这件事,再也没人把金币、银币当成宝贝了,甚至畏之如虎。 使用金钱就是欺诈,欺诈就该打,打死! 与此同时,佣兵公会大厅中,魅魔莉莉丝清点着今天的收获。 “主人,今天我们的人只回收了几万金币,看样子大裂谷中的金币存量不多了,除了那些在洞穴中长眠的地穴生物,基本都把手里的金钱花出去了。” 杨牧云笑着比了跟大拇指,“干得不错!短短几天回收上百万金币,欺诈之神要被信徒们恨死了。” “主人,大裂谷范围广阔,其中一部分裂谷互相通连,但也有很多裂谷是孤立、封闭的,其中消息闭塞,短时间里很难知道外面的消息,我们正好可以拿这些金币去换取他们手中的货物,然后过段时间再用一些不值钱的东西把金币回收回来。” 说到这里,魅魔激动得手舞足蹈,俏脸也因激动蒙上了一抹淡淡的胭脂粉。 杨牧云想了想,这样好像太缺德了。 但是缺德又如何,挨骂的是欺诈之神,又不是自己。 这事不但要办而且得抓紧时间办,光靠手底下这些人类和魅魔太慢了,正好从外面调派人手过来帮忙。 金钱在大裂谷的信用是彻底废了。 另一边,玉蒲团中的人气越来越旺,杨牧云又在其中增加了麻将、象棋、围棋、跳棋等玩法,不过这些都是要收费的,扣除一定的佣兵赏金。 好在隔壁就是佣兵公会大厅,交完任务领到赏金正好过来消遣,没赏金了再出去做任务挣。 就这样,人们渐渐忘记了一件事。 这里最火爆的生意不该是魅魔吗? 以前来这里都是玩魅魔的,这次竟然忘了。 到底是魅魔好玩,还是游戏好玩? 好像,游戏更好玩。 又是充满希望的一天过去了,莉莉丝再次盘点今日收益。 佣兵赏金已经流通开来,并且取得了人们的认可。 反正金钱能做的事情赏金都能做,金钱能买的东西赏金也都能买。 就是玩的方面少了一样,但赏金能玩的东西更多,这种细节就不用多说了。 “主人,今天又有人过来问我,能不能服侍客人。” 杨牧云皱了皱眉头,魅魔这是什么情况,主动要求上岗,主动要求加班?在家平躺不好么,非得给自己加上200斤的压力。真以为加班有福报? 莉莉丝主动解释道:“主人,如果一个魅魔年老力衰,遭到客人的嫌弃,没有可利用价值,会被光明教会带走,虐打得遍体鳞伤看不出原本的模样,然后当众火刑。那些族人也是害怕自己没有价值,被放弃,所以才……” 杨牧云暗暗咒骂了一下光明教会,然后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十分感谢远德英清打赏500起点币——11月3日】 第351章 都是老绅士了,该懂的都懂 杨牧云拿出一个十字架,看到这事物,莉莉丝本能的一阵恐慌,像幽灵一样往身后平移三步。 杨牧云笑了笑,指着莉莉丝挺拔的胸部,然后稍稍上移了几根手指的高度。 “天使之心还在你脖子上戴着呢,一枚十字架又怎么了?而且,这个十字架被净化过了。” 光明教会得到异种族的器具时都会使用光明之力将其中的异种族能量祛除,使之变成符合光明能量的器具。 这个过程就叫净化。 反过来,其他种族也能净化光明器具。 杨牧云把玩了几天,没能研究出十字架的门道。 这东西跟传承物品一样,都是特定种族才能使用,比如之前杨牧云赏赐给苍蓝雪狼一族的骨哨,就是狼神赐与狼头人的,只有该种族才能使用。 而十字架更狠,不仅指定了种族,还指定了个人,换个人使用都不行,就像身份绑定一样。 所以,杨牧云盘了又盘也没盘出个门道来,明知道这东西是光明信徒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却就是突破不了那层膜,无法欣赏到被圣光包裹的事物。 没辙,只能献祭给老祖宗了。 野蛮人祖先继续发扬风格,不出意外的反馈回一件女装。 杨牧云看了一眼,直接转赠莉莉丝了。 魅魔接过十字架,一股无形的力量吸引将之吸引到天使之心上,随即天使之心光芒爆闪,浓烈的圣光弥漫开来,将莉莉丝的身体完全包裹。 看到人体描边,杨牧云嘴角抽了抽,“万恶的圣光!” 光芒暗淡逐渐暗淡,莉莉丝的身影现了出来,却换了一副模样。 之前十字架化成一身威武的全覆式铠甲,但是到了莉莉丝身上,宽大厚重的板甲只剩两根金属丝。 骨架处由金属丝撑起,辅以轻薄的布料,而且只遮住前边,后面从脖颈到后腰几乎没有任何遮掩。 杨牧云掰着手指头算了算,祖先应该克扣了99.99%的材料,用剩余的边角料打造出了这件衣服吧。 莉莉丝摸了摸胳膊上的臂钏,精美而又繁复的蔷薇火羽在臂钏上缠绕了一圈又一圈,更是向下发出几片叶子,向上伸出一朵光芒流动的花朵。 低头看了看大腿上的腿环,上面的花纹和臂钏差不多,但花朵更加鲜艳,而且花蕊处还有一抹刺眼的嫣红,格外引人注目。 想来应该是天使之心上那一抹心头血吧。 莉莉丝还用手拈了拈腿上比蛛丝更轻薄的衣料,发现这些衣料纵横交错间勾勒出一道道花纹,交织出一个个文字。 能出现在这么精美的衣服上,想来应该是拥有神秘力量的事物吧。 杨牧云咳了咳,心中暗道:谁说野蛮人的老祖宗啥都不懂呢,光看这偷工减料的肉色36d收纳袋、针织镂空包臀小黑裙,还有那神似巴黎世家的丝袜就知道,他们都是老绅士了。 魅魔天生媚骨,再配上这身清凉又单薄的衣物,一身魅力更是盛开怒放。 然而,这个魅魔浑身洋溢着精纯的圣光,从头到脚都充满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圣洁气息。 魔鬼身材,天使面孔算什么,莉莉丝现在根本就是把天使和魔鬼糅合在一起。 杨牧云健忘的挠了挠头,“刚才……我说什么来着?” 莉莉丝扭身看向身后,却不防这个动作令身体的曲线更加凸现、挺拔。 “主人,您刚才说,安排我的族人。” “哦哦,是这样的,咳咳……”杨牧云仔细回忆了一下自己想要的说的话,“你的族人啊,那个啥,哦我想起来了。” 来大裂谷的主要目的就是魅魔。 “告诉你的族人,不用担心被抛弃,我不会像光明教会那么恶毒。” 听到这话,莉莉丝长长舒了口气。 魅魔存在的价值就是繁衍、生育,如果不从事那些事,魅魔就跟笼子里的鸡,羊圈里的羊一样成为餐桌上的食物,或者摆放食物的容器。 再就是像光明教会那般,把老魅魔处理一番,泼上腐蚀药水,弄得浑身褶皱、脓疮,丑陋不堪,然后绑到火刑架上烧死。 不过莉莉丝还是好奇,主人怎么安排自己的族人呢? 那可不是一个两个,而是成千上万。 光明教会不惜血本,重金打造圆蒲团,大裂谷中一半魅魔都在其中。 养这么多人,每天光吃喝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莉莉丝已经缩减了族人们的食物供应,从三顿饭变成两顿饭,最后是一顿饭。 为的就是让她们少吃点,免得主人心疼食物。 杨牧云说道:“把她们训练一下,当棋牌室的侍应吧,再选几个聪颖伶俐的,教导她们使用佣兵系统,做接待任务,至于剩下的……” 杨牧云顿了顿,有种难以启齿的感觉,不过,这是他来大裂谷最主要的目的。 “就继续生育吧,不过这些生育比较特殊,可能会令你的族人产生不适——无论生理上还是心理上。” 莉莉丝对此表示无所谓。 魅魔什么场面没见过,什么种族没体验过,什么型号没测试过…… 心理素质好到不能再好,身体承受能力帮到不能再棒。 杨牧云点了点头,“你放心,我不会勉强你的族人。她们愿意当侍应、接待也可以,愿意出去独自生活的也可以给她们一笔安家费。” 反正杨牧云需要的魅魔数量不多,一万多魅魔里哪怕只有十分之一参与自己的试验都足够了。 “对了,还有一点,如果生下女孩,她们可以留下来自己养育,不愿抚养的我会将她们集中抚养,教导她们各种知识,当她们长大后也可以像她们母亲一样做出选择。” 杨牧云一口气把话说完,心脏扑通扑通的跳,比小处男表白还紧张,然后忐忑的看着莉莉丝,等待她说话。 莉莉丝愣住了,眼泪迅速涌出,然后决堤。 “主人,您不知道我的族人,包括我,全都是您的战利品,您一句话可以决定我们的生死,您的意志我们根本无法违背。既然这样,您为什么还要对我这么好,对我的族人这么好,还要征求我们的同意?哪怕我们不同意,您也一样可以强制执行。” 杨牧云摸了摸鼻子,违背妇女意志这事,有点太下三滥了,自己还有点底线,无法像光明教会那么无耻。 否则每次回到地球上,看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那些字眼时就像小鞭子噼里啪啦的抽打在自己的良心上。 深吸一口气,杨牧云缓缓说道:“因为,孕育生命是一件伟大的事情!我希望,每一个孩子降生到世上时都是受到爱的召唤,而不是恨的指引。我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用童年去渲染一生,而不是用一生去治愈童年。我希望所有的恶与不幸都到此终结,每一个新生命都能受到此方世界的祝福,得到我们的爱和眷顾!” 莉莉丝双腿一软,噗通跪倒在地上,一股强烈的冲动在体内涌荡,令她轻微的颤抖着。 双手按在地上,十指不断发力,一点点抠入木质地板,留下一个个弯月般的指甲印。 “赞美主人,魅魔之神莉莉丝,愿永生永世侍奉主人,为您献上所有!” 杨牧云听到这话顿时愣住。 魅魔之神? 莉莉丝跟史莱姆利姆露一样,都是全村的希望,积攒信仰成了神明? 可是,这神明也太弱了吧? 利姆露被一个哥布林用洗脸盆扣在地上无法逃脱,莉莉丝比利姆露强点,一盆装不下。 莉莉丝一眼就看穿了杨牧云的想法,双手撑地,上半身向前移动了一段距离,变成趴在地上,后腰向下凹陷,臀部高高耸起,还像镜头一样不断推拉摇移,捕捉美的瞬间。 “主人,我的特殊之处是心眼看不到的,必须得用肉眼感受才能明白……” 【十分感谢书友打赏400起点币——11月7日】 第352章 渴望 大扫除。 针对魅魔的住处进行统一清理。 各种乱七八糟,稀奇古怪的用具都统一清除。 床单被罩全都换新的、衣物鞋帽也都统一订制,几百种款式随意挑选。 反正都是从地球采购的。 给玩具穿衣服不是什么稀罕事,这些手指头都套不下的衣服不算难买。 住宅区域进行了彻底的消杀,把所有藏污纳垢的地方连着地皮铲掉三尺。 接下来就是给魅魔们调理身体,补充营养,治病疗伤。 杨牧云还整理出一些适合女性修炼的功夫,比如拳法、掌法、剑法,以及呼吸吐纳的不最求战斗力。 这些都是用来舒活舒活筋骨的,毕竟好炉鼎才能炼出好丹嘛。 一切就绪,杨牧云终于开始了自己的计划。 杨牧云指挥,莉莉丝动手,给试验品配料。 一个……两个……三个…… 给每一个试验品都放置完毕。 忙了一上午,生涩的莉莉丝逐渐熟练起来,操作也越来越流畅,越来越丝滑。 刚开始十分钟都不能结束,现在几秒钟就搞定。 杨牧云悬着的心一点点放下来。 莉莉丝很不错,是个干大事的。 接下来就是等待了。 孕育生命这种事急不得,说十个月就是十个月,也不知什么卧龙凤雏想的天才点子,觉得找十个人一起生就能把时间压缩到一个月。 那些十妈生一娃的书是怎么写出来的,一妈生头,一妈生身子,两妈生手,两妈生脚,想想都奇葩…… 不过杨牧云琢磨了一下,无风不起浪,空穴不来风,既然有这种说法,肯定是有根据的,说不定这世间还存在比魅魔更神奇的繁衍方法。 收回思绪,杨牧云继续专注自己的试验。 这次使用的遗传物质父系是祝融氏最精英的几个男性,母系是大裂谷中人类女性贡献。 杨牧云现在做的就是培养祝融氏和普通人类的混血后代,这些混血后代的潜力不如父系那么强大,却也远远超过普通人类,拿来烧锅炉还是够用了,以后会大量用到这些人。 等待的日子里,杨牧云着手改造玉蒲团区域的建筑,并且修整周围的地形、地势、地貌,打算将这里打造成大裂谷的核心。 人类选址这里必然有其缘由,比如这里位于大裂谷最南端,冰川基本抵达不了这里,就算抵达也强弩之末,有很多办法将其化解。 相较大裂谷北段,这里更加安全、平稳,有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吸引了大裂谷众多人口的汇聚。 再者是这里距离人类北方四国较近,人类可以以这里为触角向大裂谷,乃至周边区域渗透,杨牧云也能反过来以这里为跳板向人类世界辐射影响。 马上就是短暂的秋季了,北地的生物即将迎来漫长的寒冬,又穷又饿的种族该汇聚起来南下了,杨牧云想趁着这个机会去人类世界转一圈。 大裂谷中的生灵也都渴望着去外面转转。 有能力进出大裂谷的是少数,大多数生灵进入大裂谷之后就再也没有出去的可能。 许多在大裂谷出生的生灵对外界唯一的了解就是仰头看天。 大裂谷中常年阴影笼罩,阳光直接照射下来的日子很少,时间也很短,可正因为身在黑暗,更加心向光明,这也是光明教会能轻松传教的原因。 但是现在,佣兵公会也给大裂谷带来了光明,而且是永久的光明。 一万赏金,换取一张通往外界的门票。 这个价格不算贵,只用提交一些珍惜材料就能凑够一万赏金,就算一穷二白也能挖火山灰,日积累月总能凑够。 短短几天时间,就有人凑齐了一万赏金,并且兑换船票。 这一天,佣兵大厅外围满了看热闹的人。 所有人都想见证一下佣兵公会怎么将人送出去,更想知道这个人出去后能不能再活着回来。 之前也有很多收费带人的,但是交钱的人都一去不回,这也使得流言四起,说那些人都死在半路上了。 而今天兑换门票的是大裂谷中颇具名气的强者,一个拥有飞行能力的强大魔兽。 “抵达地面后我会立刻回来,把我的经历告诉大家。放心吧!只要不死在路上,我一定会活着回来。” 【十分感谢书友大赏100起点币——11月7日】 第353章 狗狗要飞上天了 几个史莱姆蹦蹦跳跳的来到吊篮上方,然后在祝融氏成员的帮助下迅速充气,球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鼓胀、隆起。 融合为一体的史莱姆逐渐撑起网兜,被网兜勒出一个个小小的圆形凸起,密密麻麻就像是一个千眼怪物。 继续充气,吊篮晃动着向上浮起,固定在球囊下的绳索开始抬起,并且一点点绷紧。 买票的飞行魔兽看到这一幕,顿时叹为观止。 如果是依靠自己的力量想要飞到地面,一路要面对许多毒虫猛兽的袭击——大裂谷中生活的大都是智慧生物,但也有很多毫无智慧的虫蟊禽兽,它们在山壁上筑巢,四处掠食为生。 此外还有峡谷上方的乱流,如果被乱流裹挟着,一路对抗乱流很可能体力消耗过巨,然后一头撞在山壁上,或者砸下来摔得粉身碎骨。 单独一个人飞上去就千难万阻,更何况带一个人,危机情况下司机很可能就抛下乘客自保了。 但是看到佣兵公会的交通工具,魔兽瞬间惊讶起来。 史莱姆还有这个能力? 圆蒲团也算是玩史莱姆的高手了,还下血本培养了一批特殊的史莱姆,可以变成坐垫、床垫、椅子供人们躺着,人躺在身上之后史莱姆还能不断地胀缩胀缩。 本以为圆蒲团的史莱姆已经天下无敌了,没想到还有更厉害的。 佣兵公会的史莱姆也会胀,不断地胀,而且能带来巨大的浮力,牵引着重物不断上升。 看到这一幕,聪明的生灵已经想明白了中的道理,只要坐进那个篮子里,就能一直向上飞,一直飞到地面。 这东西横向飞行或许不方便,但是直上直下的飞行再合适不过,简直就是为大裂谷量身打造的神器。 买票的魔兽顿时激动起来,捶打着胸口欢呼道:“无论能不能抵达地面,我都赞美佣兵工会,他们确实提供了一个可行的工具!” 两个祝融氏成员进入吊篮,然后招呼飞行魔兽上去。 “请佩戴好这个背包,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坠落,就拉动这个环,可以保住您的性命。” 飞行魔兽扇了扇背后的双翼,脚下顿时一阵飞沙走石。 “看到没有,我会飞,根本用不到这东西!还有,你们为什么不背包?” 祝融氏成员神秘的笑了笑,“因为,我们可以腾云驾雾。” 解开绳索,气球立刻快速上升,下方人群纷纷欢呼起来,一边欢呼,一边蹦跳着向前奔跑。 杨牧云双手抱在胸前,看着激动的人群说道:“很多生灵的眼睛都有一个特殊能力……” 莉莉丝问道:“什么?” 说话间,莉莉丝本能的朝着杨牧云的背影抛了个媚眼,只可惜后脑勺上没眼睛,看不见。 莉莉丝有些气馁,自己天生的魅惑能力并没有在成为神明之后增强,反而还削弱了,这几天朝主人使用上千次魅惑了,一点反应都没有。 杨牧云看着天空说道:“寻常生物的眼睛顶多能看一里之外,再远就模糊了,甚至看不清、看不到。” 魅魔点了点头,没说话。 杨牧云接着说道:“可如果他们紧盯着一个事物,看着其慢慢远离,哪怕几十里外,百里之外,依旧能看到它的存在。也就是说,谷底的人们能清楚看到气球的行进路线,亲眼看到气球上升到地面。” 莉莉丝幽幽想道:既然可以看到那么长,那么远的事物,为什么看不见身边的东西呢? 与此同时,氢气球一路上升到了狂乱之风地带,狂暴的气流上下翻滚,左右扑腾,带着气球一路颠簸,就像是狂涛怒浪中的扁舟。 恰好太阳移动,上方阳光暗淡,史莱姆气球就像坠入无边黑暗。 吊篮中的飞行魔兽怕极了,脸上满是惊恐:“今天的风怎么这么大,糟糕了,这么大的风肯定要出事的。我们会撞在山壁上,粉身碎骨的。” 说着,飞行魔兽喉咙翻滚,剧烈的颠簸令他产生强烈的呕吐欲望。 祝融氏成员不慌不忙,他们从小就在月光湖长大,还没断奶就在湖水中蹬着小短腿扑腾,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 “点火!开启喷气助推!” 两人在吊篮中一顿操作,吊篮四角的四根圆柱立刻亮了起来。 几道亮光从吊篮外传来,然后脚下一震,颠簸和晃动瞬间减弱,然后逐渐平息,吊篮平稳上升,摆脱了乱流。 飞行魔兽兴奋得呱呱叫。 “厉害,真是太厉害了!这个飞行工具真是神器啊!神器!” 聒噪一会儿,飞行魔兽又说道:“接下来是不羁之风地带,这里没有风,也没有任何气流,我在其中无论如何拍打翅膀都产生不了半点升力。” 飞行魔兽心有余悸。 上次路经这片区域的时候一点力气也借不到,扒着岩壁一点点向上爬,终于爬过了不羁之风地带。 但是,说完这话飞行魔兽就闭嘴了,因为史莱姆气球完全无视了不羁之风,一路平稳的上升。 “小心,不羁之风再向上是各种飞鸟和飞虫的栖息地,还有各种食肉的植物,不要太靠近岩壁,离得越远越好。” 但是两个祝融氏的成员哈哈大笑,“该远离的是它们!” 话音刚落,远处岩壁上传来扑棱棱的声音,一个被藤萝半遮蔽的山洞中飞出一群黑压压的魔物。 绵绵密密,密密麻麻,麻麻裂裂…… 这群鸟不是鸟,蝙蝠不是蝙蝠,还带着些鳞片的奇怪生物发现了史莱姆气球的存在,立刻冲击过来。 祝融氏成员打开吊篮上的了望窗,随即右手蘸水甩出窗外。 轰! 骤然绽放的火光照亮了阴影和黑暗,魔物们的身影拖拽出长长地影子,扭曲着交叠在岩壁上,就像是一幅幅上古原人留下的画作。 两个祝融氏成员轮番攻击,将冲来的魔物击退。 可是这里的光芒和爆炸吸引来了更多的飞禽和飞虫,黑压压如沙尘暴般冲了过来。 两个祝融氏成员立刻对视一眼,同时点头。- “风出艮角,地户排兵,巽方前路,呼煞猛风,急急如律令!” “四海混元,五岳驱奔,行云布炁,雷奔雨腾,急急如律令!” 两人同时摆出古怪的姿势念诵咒语,双手随着音节不断变化手势。 飞行魔兽一头问号,这是什么语言?又是什么姿势?这是要干什么? 但是下一瞬,两个祝融氏成员同时笑了起来,笑得很疯狂。 吊篮顶盖打开,放了气的史莱姆一个接一个跌落下来。 “坐稳扶好,我们要起飞了!” 祝融氏成员打了个响指,随即外界轰的一声炸响,吊篮前后左右全都化成火海。 与此同时,吊篮嗖的腾空,在气流冲击下流星似的飞向地面,飞向光明。 【上一章因大家都懂的原因被屏蔽了,哎,看明天能不能解开~想看的朋友可以加书群,】 第354章 强身壮阳且长寿 大裂谷中的生灵全都看得清清楚楚,虽然最后被火光遮挡,但火光散去的时候还是看到了吊篮冲出地面,冲上天空。 杨牧云满意的点头,如此一来口碑打出去了,赏金的信誉也就奠定了,软硬兼施取代金钱只是时间问题了。 但是人群中突然传出一个小声哔哔。 “那只是运气好,如果运气不好,基本上是死了。” “对啊,运气之神都站在对面了,肯定不会每次都好运的。” “没有人说不好,因为死人不会开口的。” 这种论调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认可,所有人看向佣兵联盟大厅的目光都充满了质疑。 “每天少赚几个赏金换吃的喝的就行了,攒一万赏金换门票,没必要。” “是啊,有什么想不开的非得找死。” “可惜了,赏金只能换吃换喝,不能换魅魔了。” “该死的野蛮人,霸占了所有魅魔。” 杨牧云冷笑一声,目光在人群中游走。 虽然看不见,但杨牧云知道,欺诈之神的力量肯定在人群中游荡,不断刺激这些人的心灵和精神,润物细无声的改变他们的思想和观念。 不过……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所谓运气只能是点缀,任何阴谋诡计都没有用武地。 十几台电风扇从1档拧到5档,烈烈的风柱就像麻绳一样杂乱的缠绕在一起,更是像十几个摔跤手抱在一起推拉拖拽,上演男上加男的大场面。 而这时候,冰霜巨人怒吼着发动血脉力量,掌控暴风,将乱麻叮当的风暴梳理成整齐而又漂亮的小麻花辫。 暴风呼啸,传送阵的风眼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扩张、扩张…… 然后一尊尊包裹在冰块中的身影浮现,被冰霜巨人凭空托着,一点点牵引到地面,随即寒冰融化,身影蓦地睁开眼睛。 黄金琥珀色的双瞳中闪烁着危险的光芒,充满爆炸力量的胳膊、大腿上肌肉蠕动,舒缓冰封带来的僵直,一丝丝棉絮羽绒般的寒气从皮肤表面蒸蒸而起,随即肉眼可见的金色能量在肌肉纹理中荡漾开来。 “吼!龙战士奉主人召唤!” 百余个龙战士集体咆哮,嘹亮的龙吟之声在裂谷中炸响,撞到山壁之后又弹射回来,而此时悠长的龙吟依然在持续。 龙吟之声就像长江之水绵绵不绝,在左右激荡中弹跳着向上攀升。 杨牧云缓缓抬起右手,45度角仰望天空,淡淡说道:“杀光!一个不留!” 龙战士们听到指令,立刻吸气沉身,双足疯狂蓄力,双翼紧紧地收敛在脊椎一线。 虽然静止不动,但所有人都感受到了一股强横的力量在不断积攒、积蓄! 就像是不断拉动的弓弦。 龙战士身处的地面一点点凹陷、凹陷,单是力量高度凝聚形成的力场就有万斤重,在原地压出一片内凹的区域。 而这时候,第一个龙战士已经蓄满了力量,嗖的弹射升空,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 每一个龙战士升空的地方都留下一个三尺深的凹坑,看凹坑的形状,是两只巨大的脚印。 龙战士的首领龙傲天是最后一个蓄满力量的,但是当他跳起之后几个呼吸的时间就后发先至,出现在了队列最前端。 “嘶……单纯一个起跳就能跳三百个身高,恐怖!” “这是什么种族,刚才那是龙族的咆哮吗?” “野蛮人竟然收服了龙族?这怎么可能!” 龙战士起跳的推力消竭之后,纷纷打开翅膀,呼啸着向上冲去。 狂乱之风根本吹不动他们威猛的身姿,不羁之风挡不住他们飞檐走壁的脚步,就这样一路穿越层层气流来到上方。 两侧山壁中密密麻麻的生物全都感应到猎物的到来,兴奋的冲出洞穴,朝着龙战士扑去。 可是下一瞬,龙战士就展露自己的尖牙利爪,以及毁灭性的龙息。 龙战士中的精英们没有参战,而是双手抱胸,屹立在战场上方,居高临下纵览全局。 越来越多的飞禽、飞虫,以及其他乱七八糟的生灵冲出洞穴,就像黑色沙尘暴冲向龙战士。 但龙战士金色的身影就像礁石一样,纹丝不动,哪怕被黑色尘暴彻底笼罩,依旧屹立原地。 “大威天龙!” 威猛的声音在天空爆开,随即金光爆闪。 就像阳光刺穿乌云插在大地上,密密麻麻的虫鸟群瞬间变成金色的刺猬,一根根金色锐光由内向外爆发。 随即就见一层卵壳状的金光爆发开来,360度无死角的向四面八方冲击而去,所过之处,无论飞鸟还是飞虫全都像铁锤下的西瓜,崩碎爆裂,死无全尸。 湛然的金光就像是黑暗中的灯塔,无数奇形怪状的种族都从黑暗中冲出来,奋不顾身的冲向金光。 噗通! 一具尸体从上方跌落下来,墨绿色的血液以时体温为中心,喷溅状向四面八方爆射。 立刻有一个身材矮小的生灵冲上去,抓起尸体就往嘴里塞。 “蛇尾飞蝎,肉质鲜嫩,大补,能壮阳,还能提升寿命。只可惜栖息在峭壁上,而且群居,招惹一只就能引来一群,只要被擦伤一丁点就会中毒身亡,所以很少有人能吃到。啊,赞美野蛮人神明,这是野蛮人神明给我的赏赐!” 接着,又有一只只蛇尾飞蝎从天而降,在地上喷溅出一朵朵墨绿色的死亡之花。 强身? 壮阳? 长寿? 立刻有人冲上去,抢夺蛇尾飞蝎的尸体,抢到的人迫不及待下嘴,可是很快就双手扼着喉咙在地上挣扎。 正在啃食蛇尾飞蝎肉的矮个子生灵奚落道:“忘了告诉你,肉里有剧毒,不是毒系生灵别吃。” 随即,天上就像下雨一样噗吐噗吐降落大量尸骸。 有飞鸟的,有飞虫的,还有看不出种族的,其中一部分是天生长得四不像,还有一部分是烧成焦炭根本看不出原貌。 往日里大裂谷也能捡到一些尸骸,被称为天落鸟,或者天落虫。 天空的飞鸟飞虫战斗,尸体不等降落就被吞吃了,漏网之鱼少之又少。 而今天,似乎要把今后一年、十年、一百年甚至一千年的天落鸟一股脑落光。 “看样子,今后几十年上百年都会用担心头上的威胁了。” “是啊,每年开春风力减弱的时候,这些畜生就会穿越风带过来侵扰几天,逼得老子年年挖洞,今后再也不用担心了。” “那些人类只是依据建筑防御反击,野蛮人竟然直接把它们的老巢端了!” “灭族了!” “以后回到地面的路彻底安全了!” 看到这一幕,再嘴硬的欺诈之神信徒也说不出话来。 再哔哔,怕是要被野蛮人的信徒敲烂锤碎了。 第355章 都354章 隔空擒拿的谷王 杨牧云对大裂谷的掌控是全方位的,从天上到地下,每一寸土地都要在自己的掌控之中。 龙战士闲了太久太久,正好可以拿这些小飞虫练练手。 在空中,龙就是主宰的象征, 大裂谷中的居民也都在与比雨点更密集的落肉中感受到了死亡的阴影,明白了谁才是大裂谷的主宰。 佣兵公会人满为患。 众多生灵前往公会大厅报名,注册成为佣兵,做任务领赏金。 至于金币,让它见鬼去吧! 金币戴在身上容易丢失,还容易遗失或者被抢劫。 赏金多好,全都储存在佣兵公会,无论需要什么都能直接兑换,就算死了也不会便宜敌人,变相增加了活命的可能。 而除了吃的,喝的,用的,还有技能和武器。 开碑手技能,1000赏金。 龙爪手技能,1000赏金。 裂马一字斩,1000赏金(须配合刀类武器) 铜铸环首刀,5000赏金。 铜铸八棱剑,5000赏金。 铜铸齐眉棍,5000赏金。 之前人们都质疑这些技能的威力,质疑铜铸武器的质量,虽然身具大裂谷中,但与外界还是有藕断丝连的交往,尤其是人类的影响,使得大裂谷居民知道,最好用的是铁制武器。 但是气球上天,龙族清场之后,所有不和谐的声音都消失了。 而且,佣兵公会将一大堆兵器摆在大厅的兵器架上,佣兵们可以上手尝试,从中挑选适合自己尺寸的。 这些兵器都是铁炉城矮人们铸造的作品。 现在经验不足,材料配方和工艺都不太成熟,制作出来的武器五花八门,属性也都千奇百怪。 但是彼之砒霜,我之蜜糖,矮人们看着奇葩的武器放在大裂谷中未必就垃圾。 因为这里的种族千奇百怪,尤其是地穴生物,其中有兽类,有鸟类,有虫子,还有各种骷髅、僵尸,以及他们的杂交品种。 实在起不出名字,只能以它们穴居的习性,称之为地穴生物。 正因为奇奇怪怪,所以需求也异于常人,总能在别人挑剩的兵器堆里找到适合自己的小极品。 而他们鸟枪换炮变强之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犁庭扫穴! 大裂谷是冰川冲击出来的地形,但是大裂谷并不是一条两条,就像一条河有无数分支细流。 大裂谷也有密密麻麻的岔道。 而且地穴生物擅长挖洞,恶魔也喜欢刨个坑把自己埋了沉睡,甚至营造地下空间,地下城市。 这就使得大裂谷两侧有数都数不清的地下洞穴,甚至地下城市。 作为大裂谷的主人,杨牧云向整个大裂谷范围发出谕令,所有在此地栖息的生灵,都要向自己觐见、朝拜。 有些生灵来了,但有些生灵没来,认为自己天高皇帝远,对杨牧云的意志不屑一顾。 这些大裂谷原住民都是在这里盘踞了几千年,甚至上万年的,什么大场面没见过。 大不了,我再往下挖几里地,能耐的你来打我啊。 没有信徒的信仰之力点亮,杨牧云对那些黑暗区域鞭长莫及。 软的不行,只能来硬的。 于是,佣兵公会刷出了密密麻麻的任务,全都是针对这些桀骜不驯的家伙。 杨牧云提供坐标位置,大裂谷中的佣兵们负责定点清理,将那些深埋在地下的家伙揪出来,顺便将这些倒霉鬼的财富洗劫一空。 当然,也有实力不济的,打野不成反而送了人头。 很快,佣兵联盟大厅就刷出新任务,奖励提升,任务评级也向上调整。 有些原住民打不过就加入,也有些不识时务,负隅抵抗的,打退一波波佣兵之后终于招来龙战士的清理。 此时,杨牧云端坐在佣兵公会的房间中,双目微闭,双手拇指和食指连接,掌心中虚浮着大裂谷的规则。 精神意念沉入这颗土黄色的规则,就像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天地,这片天地是山的轮廓,河流的外观,其中大部分是黑色,但其中也有一点明亮的区域。 除此之外还有无数繁星似的小光点,多多少少的聚散着,并且不断向黑暗区域探索。 经过探索的区域都会被点亮,显示出岩石、泥土的模样,显示出草木骸骨的细节。 几只狗头人刚走过的区域,杨牧云的精神意念投射过去,一枚小石子嗖的弹在墙壁上。 狗头人立刻警惕的蹲下身,摆出防御姿势。 而这时候,墙壁上剥离出一个石像,石像手中包裹着一层铜锈的长矛带着风从狗头人顶瓜皮上掠过。 这算是杨牧云对狗头人的示警了,否则狗头人全都狗头不保。 所以,平常多拜拜神还是有用的。 长矛砸在石壁上的声音就像是一声号令,一只又一只石像从岩壁上剥离,晃动肩膀抖掉身上石化的灰尘,一双双红色的眼睛在黑暗中亮起。 然后,一声愤怒的咆哮冲破层层蛛网,震落成吨的灰尘,从洞穴深处冲击出来。 “是谁!打扰我的长眠!” 狗头人吓得瑟瑟发抖,想跑,可是如若实质的威压从洞穴的甬道中喷发出来,将他们全都摁在地上,头都抬不起来。 隆隆的脚步在洞穴中更加响亮,狗头人感觉自己的骨骼都在不堪重负的呻吟着。 很快,一个穿着腐朽甲胄的高大身影从浓郁的黑暗中浮出,水银泻地的威压转瞬间注满了狭小的空间,令狗头人感觉呼吸不畅,宛如窒息。 可是这时候,一点土黄色的光点浮现在狗头人身前,随即光点像水波般荡漾开来,形成一道水波状的镜面。 镜面中出现的是佣兵公会的景象,一个熟悉的野蛮人正在在其中,狗头人瞬间明白过来。 “是野蛮人的神明!” “他来拯救我们了!” “赞美野蛮人,我将是您最虔诚的信徒。” 洞穴中刚刚苏醒的怪物咆哮一声,刚想说两句台词,可是杨牧云根本不给他机会抬手一抓扣向那怪物的脑袋。 怪物想要躲闪,可是杨牧云的手就像天空一样辽远,大地一样厚博,怪物生出一种无论自己身在何地都无法躲开这一抓的错觉。 最重要的,那掌心中有一枚奇怪的金色符号,看到那个符号,怪物感觉自己浑身沉重,体内的力量就像凝固了一样,就连思维也变得缓慢起来。 五根手指就像五座大山压下来,怪物噗通一声跪了下去,身形连同周围的空间都在诡异缩小。 嗖! 怪物连同身边的空间以及脚下的石地都被杨牧云+拽进水波状的镜面,镜面荡漾了一下,随即快速还原为黄色的亮点,然后像十字星一样闪烁了一下消失不见。 狗头人瞬间从地上蹦起来,刚才压制得有多强,现在爆发的就有多狠。 狗头人挥动着手中的小斧子、小锤子、小棒子向石像怪冲过去,双方乒乒乓乓打了一阵,狗头人完胜。 “这么大的家伙,洞穴里一定有不少好东西,咱们发财了!” “对!赞美野蛮人的神明!” “咦,说起来好像好不知道野蛮人的神明叫什么呢。” “反正他是大裂谷的王者,就叫他谷王好了。” 第356章 你也是来找死的吗 杨牧云现在正清点着自己的战利品。 这段时间抓了不少俘虏,有的是自己亲手抓的,有的是龙战士抓的,还有的是佣兵们活捉了换赏金的。 眼前这座牢笼中,编号0001的是一个天使,也就是之前来大裂谷清场的光明信徒。 虽然被杨牧云扭掉了脑袋,但天使强大的生命力和恢复力令他顽强的活了下来,伤口处始终被一层圣光封着,保护生机不散,脑袋再放到脖子上,竟然又生长了回去。 编号0002到1024都是龙战士从大裂谷上方抓来的飞行鸟类和虫类,比如蛇尾飞蝎、虎皮毒蜂、钩尾蜻蜓等…… 还有些类似蝙蝠的飞行兽类,以及山羊等在悬崖峭壁上生活的野兽。 再然后是土元素巨人,还有一个称呼是石头人。 杨牧云也能通过大地徽章召唤土元素傀儡,跟土元素巨人差不多,但两者一个是召唤物,一个是有灵魂的生命。 还有石头人的变异品种,熔岩石头人,这是恶魔们从岩浆中捕获的。 还有熔岩猎犬、石像鬼、藤妖、树妖、花妖…… 这些东西大都没有专属的名字,自身也智商低下,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能由杨牧云来给他们划分种类,取名。 而今天,杨牧云又得到了一个新猎物。 “编号9527,这个编号不错,很吉利!” 杨牧云仔细看向这个猎物,刚从泥土里爬出来,身上还挂着一层泥壳,扑簌簌掉落的土壤中还能看到一根根植物的根须,根须中还有类似蚯蚓的软体虫子钻来钻去。 使用大裂谷的规则控制泥土,将猎物身上的杂物清理干净,立刻看到一个青面獠牙的人形怪物。 这是什么玩意,又该怎么分类,取什么名字好呢? 就在杨牧云琢磨来琢磨去的时候,突然想到一件事——这个家伙有智慧,可以直接问他啊。 “你是什么东西?” 或许是误会了杨牧云的意思,人形怪物瑟瑟发抖的跪在地上。 “神明在上,我无意冒犯您的威严,更无意挑战您的权威,我不是东西,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 杨牧云咳了咳,“姓名?” “潘查!” “性别?” “男!” “种族?” “人类!曾经……是人类……” “现在呢?” 潘查摸了摸自己的脸,又搓了搓手掌,看着自己皮包骨头的模样,又僵硬的握拳,感受了一下肌肤上附着的一丝丝干肉,眼睛中光芒跳动。 “应该……是僵尸……了吧……可是又……有点不对……” 杨牧云转了转笔,饶有兴趣的问道:“说说你的经历。” 潘查眼眶中的血光跳动了一下,就像是被夜风吹拂的烛火,左右摇摆着,勾勒出悠远的画面。 他曾经是光明教会的神职人员,被调派往北方领地惩戒异端,传播光明,他们也因此被称为异端审判者。 他作战勇猛,身先士卒,每次都是率领自己的队伍像尖刀一样插入敌阵,最终浴血归来。 回到营地后,身上干涸的血迹就像是一层凝固的泥浆,用锤敲一下能掉落好几块,冲洗身体的热水得用三大桶,刷铠甲的刷子能秃掉四五个。 跟着潘查作战的士兵死了一茬又一茬,潘查却每一次都能活着回来。 也正因此,潘查成了所有中下层士兵的偶像,受到无数人的崇敬甚至膜拜,希望能像潘查一样得到神的庇佑。 或许是拥有信仰之力的原因,又或者是自身信仰坚定而狂热,潘查逐渐达到圣徒的级别,开始恢复理智,拥有自我,进行思考。 他渐渐发现,自己亲手处决的异端中很多都是善良无辜的种族,他们祖祖辈辈生存在这片土地,信仰着天空、大地、河流、北风等诸多比光明神更古老的神明。 相较之下,自己才是恶魔,不断地杀戮、纵火,再挫骨扬灰。 直到有一次,潘查带领的小队发现了一个村庄,村庄里不是非人类的异种族生物,也不是顶着野兽脑袋的兽头人,而是一群人类。 从南方文明世界迁徙过来的人类,因为交不起沉重的赋税,整村人迁徙到了这片苦寒之地,宁可在猛兽环伺的地方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也不愿在文明世界承受主之荣光的沐浴。 这个村子最终还是被消灭了,理由是,背弃光明,自甘堕落,全村男女老少无一幸免。 但是从那之后,潘查不再勇猛,也不再无畏。 他依旧是浴血而归,但是换成了他自己的血。 曾经膜拜潘查的中下层异端审判者们全都开始鄙夷他,唾弃他,之前有多赞美,现在就有多恶毒。 战斗还在继续,敌人越来越强,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可怕、诡异。 看着身边的战友一个又一个倒下,潘查心如刀割,可是当他拿起武器时,脑海中忍不住浮现出那些人类村民绝望而又仿佛解脱的眼神。 潘查心中烦闷,漫无目的的在荒野中游荡,无意中发现了一群人类,但这群人类全都是死亡生物。 奇怪的是,这群死亡生物身上没有邪恶的气息,也没有疯狂的攻击欲望,看到潘查时非但不害怕,反而还欢迎远道而来的客人。 “你们也是找死的吗?” “你们也想永远摆脱饥饿、寒冷和疾病吗?” “死亡不是终结,而是换一种活法,这才是真正的活着。” 那一瞬间,潘查的身体剧烈的颤抖。 他虽然活着,可是每天都在杀戮,与行尸走肉无异,反而这些死亡生物,找到了生命的真谛。 死亡生物不需要吃饭,也不需要穿衣服,更不怕疾病,还能长久的活着,有更多时间陪伴亲人。 那一刻,活腻了的潘查坚定点头。 村子里开始给潘查准备死亡仪式,迎接一个新家人的到来。 但是这时候,四个身穿黑袍的猎杀者出现在村子中。 “以主之名,裁决罪人!” “潘查!你果然对主不忠!” “难怪你作战连连不利,还连累伙伴。” “原来你早就堕落!” 潘查懒得解释,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也没有解释的必要,提起兵器就开始干。 四个猎杀者本以为手到擒来,却没想到潘查爆发出无与伦比的战斗力,那个曾经果敢无畏,猛锐盖世的潘查又回来了。 这里的战斗惊动了异端审判者大军,甚至招来更强的天使军团,死亡小村被圣焰彻底焚灭。 潘查孤身一人逃走,绝境无路之下跳崖求生。 即便死了也不亏,如果被生擒回去,肯定生不如死。 枯瘦得皮包骨的手指抚摸了一下脖颈上黑得发亮的十字架,潘查语气复杂的说道:“这是死亡仪式的关键之物,拥有逆转生死的力量。我的仪式虽然出了点变故,但还是完成了。” 【感谢你耶耶我又回来了打赏100起点币,十分感谢~】 第357章 究竟是光明出了轨 不怕饥饿,不怕寒冷,不怕疾病…… 换一种方式活着,明白生命的真谛? 杨牧云听到这些话,脑海中蓦地浮现出一件事。 部落里的萨满大人说过,冰河时代即将到来,到那时永夜的寒冬将笼罩一切,太阳不再升上天空,阳光不再照射大地。 那将是一个酷烈的巨变,所有孱弱的生灵都会因饥饿、寒冷和疾病而死亡。 但是潘查说的情形就像是末日中的一线曙光,让人们能够以特殊的方式存活下来,延续下去。 随即,杨牧云仔细检查潘查的身体状态。 死亡生物,但又不完全是死亡生物,既不是骷髅兵也不是僵尸。 大裂谷中也有死亡生物,无论骷髅兵还是僵尸,又或者更高级的其他生灵,其躯壳中都没有灵魂的存在,而是一种名叫灵魂之火的东西。 灵魂之火是一种灵魂能量,但不是灵魂。 再说的直白点,一个生物死了,灵魂离开身体,而身体受到死亡之力的侵染转变成死亡生物,滋生出灵魂之火。 但这个灵魂之火和原本的灵魂没有一毛钱关系。 说不定原主的灵魂已经转世成人,并且成为驱魔人,将一团圣焰打在自己上辈子的躯体上。 而潘查的情况很特殊,他体内不是灵魂火焰,而是灵魂。 所以潘查不像其他死亡生物那样充满了暴戾的攻击性,在本能的驱使下渴望活物的鲜血和灵魂。 与那些欲火焚身的死亡生物相比,潘查更像是贤者状态下的死亡生物。 清醒,拥有记忆,完全保留生前的感情,并不会因为生死转化而性情大变。 身体也不会像僵尸一样腐烂变质,充满了恶臭,而且肚皮处因为肌肉失去活性不再紧致有弹性而松弛,将肠子肚子撒在外面,再被石头树枝勾住,扯断。 杨牧云在见神视角下看到,潘查的身体完好无缺,就连那个已经失去作用的小螺丝也保持着完整,肌肉和内脏还保持着弹性,甚至能看到潘查胃中未消化完毕的食物残渣。 而且,潘查现在皮包骨的模样,完全是长期掩埋在地下脱水所致,如果补充上水分的话,应该会重新膨胀起来。 杨牧云看了一眼潘查,然后让人送来一碗水,和一碗血。 果然,潘查本能的看着那碗血,眼睛中的光芒像开了氮泵一样剧烈燃烧,不断蹦跳。 许久许久之后,潘查终于将目光移动到清水上,然后端起来一饮而尽。 喝了一碗又一碗,潘查褶皱的皮肤一点点舒展开来,就像干木耳泡发成黑木耳一样。 杨牧云点了点桌面,他已经明白了潘查是什么。 吸血鬼…… 这么说也不准确,应该是血族。 “你能不能变成蝙蝠?” 潘查愣了一下,随即摇头。 “那你能不能使用黑暗力量?” 潘查想了想,然后张开手掌,一团乳白的光芒绽放起来。 这光团让杨牧云瞪大了眼睛。 圣光! 纯正的光明能量! 或许是在土壤中埋藏多年,这圣光的年份更久,更醇香,圣光由内向外渐变成金色,纯粹的金色,浓郁的金色,像琥珀一样略带粘稠,一沾还能拉丝。 一个僵尸,或者血族之类的玩意,竟然施展出了纯正的圣光。 随即,潘查念诵咒语,一个守护徽章加持在自己身上,前胸后背和双肩处都荡漾起圣光的波纹,凝聚出四个宽大的十字图案,将上半身的要害尽数遮挡。 潘查一个接一个的施展,所有咒语都能自如使用,而且比生前用的更纯熟,效果也更好。 这下子,不仅潘查震惊,杨牧云也说不出话来。 圣光不是死亡生物的克星吗? 怎么还能这样? 是圣光出了轨? 杨牧云仔细思索,问题应该就出在那个死亡仪式上。 潘查不是死了,而是换一种活法,感悟生命的真谛。 而潘查生前是光明信徒,拥有光明力量,换一种“活法”后依旧保存前世记忆,以及前世的修为。 现在的问题就是,潘查究竟沉睡了多少年,又是什么年代的人物。 但是杨牧云对文明世界的历史也两眼一抹黑,潘查说出了几个教宗的名字,听在杨牧云耳中就跟小帅、小白、小美一样,一个也不认识。 杨牧云又问道:“德·洛斯帝国知道吗?” “知道!德·洛斯帝国覆灭后,子民尽数依附光明教会,两百年之后,教会继续向北推进,斩杀北方异族,拓展领地,相继建立了四个要塞。我所在的就是索伦要塞。” 如此一来就确定了,潘查是八百年前的人,这一觉睡了八百年。 随即,杨牧云拿出一张契约。 潘查也是爽快人,知道自己根本没得选择,如果想要活下去,就只能取得眼前之人的信任。 杨牧云满意的点头。 潘查体质特殊,有培养价值,说不定能以其为种子培养出一个独特的兵种。 其次,潘查拥有生前的记忆,对光明教会内部的组织、构成,尤其是中下层审判者的培养和训练了如指掌。 杨牧云对练兵一窍不通。 看国庆阅兵挺震撼,但是怎么训练的,一概不知。 而且真正的作战不光靠队列,还有行军、扎营、包围、突击等,这些东西杨牧云更不知道了。 潘查来的正是时候,可以帮自己训练一下军队。 不过眼下还有一个需要训练的,那就是魅魔。 大裂谷中接手了一万多魅魔,此外还陆陆续续有魅魔投靠过来。 这些魅魔大致分为三部分,一个是棋牌室的侍应,一个是佣兵公会中的接待,还有就是人形培养槽。 但是杨牧云又增加了一部分,那就是提灯的白衣女神。 佣兵公会中每天都有大量伤员。 头破血流的伤势随便处理一下裹上几根树藤就完事了,死活看天,断胳膊断手的随便接一下就是,中毒的就直接躺在大厅角落里,硬扛几天,醒来了就醒,醒不了也没啥。 杨牧云觉得,这些佣兵都是自己的免费苦力,帮自己点亮大裂谷,挖矿寻宝,千万不能让他们死了。 于是从部落中调来小野蛮人们,让他们在这里继续救死扶伤,顺便练手,还有大量的异种族尸体可以解剖。 有医生自然少不了护士,而且给人形培养槽置入遗传物质时也需要女性,所以杨牧云又培养了一批魅魔护士。 潘查刚才展现的治愈术很不错,轻伤重伤都能处理,还有净化可以治疗各种毒素。 如果魅魔护士掌握了这些技能,工作起来就更方便了,往佣兵公会大厅一站就是npc了。 而且提灯女神的形象也有助于挽回魅魔狼藉的名声。 第358章 给大家说个神药 不行! 不行! 还是不行! 潘查无奈的看着面前的魅魔们,这么久了......真说明什么? “你们真的用力了吗?用全力!使出吃奶的力气!” 可是魅魔们真的已经尽力了。 最终,潘查无奈的向杨牧云汇报:“主人,这些魅魔恐怕没有使用光明之力的天赋,即便再怎么努力修炼也没用。” 杨牧云从头看到尾,自然明白潘查没有说谎。 不过杨牧云更关心另一件事。 “9527,你……看到这么多魅魔,难道就没有什么多余的想法……哪怕一丝丝……” 潘查雄壮威武的身躯瞬间晃了晃,就像不倒翁一样转了小半圈,然后噗通一声无力的坐倒在地上。 事实上,潘查已经发现了这个事情,但他只以为是身体刚刚获得新生,而且在墓穴里躺了八百年,身体机能还没有完全复苏。 但是休养了几天,身体已经完全复苏,并且状态一点点上升到巅峰,状态不仅完全恢复,还提升了一小截。 杨牧云拍了拍潘查的肩膀,心中暗道:有所得必有所失吧,如果潘查这个状态还能继续繁衍,那就有点可怕了。 但是也不能剥夺潘查做男人的快乐吧。 想到这,杨牧云拿出一包药剂。 “拿去!这是我专门给你配制的药物,看看有没有效果!” 这是地球上一名医学圣手以身试药,历经三十年才研究出来的周末丸,有效时间长达36小时,星期五吃一颗,星期天还有效果,快乐享受整个周末。 但是一定要慎用!慎用!慎用! 潘查的情况有点特殊,但杨牧云觉得,加大剂量不是问题,大力出奇迹,一定能让潘查重振雄风。 至少让潘查知道,还有抢救的必要。 正好这时候,龙战士们狩猎归来。 刚开始的时候龙战士还只是凭借蛮力和龙息,粗暴的撕碎敌人,但是几天磨练之后,龙战士能够凭借龙威轻易震慑敌人,然后一记擒拿手将敌人制服。 此时摆在杨牧云面前的就是几百只瓢虫似的生物,个头有杨牧云腰高,圆滚滚的布满了红黑斑点,一双小眼睛眨巴眨巴,贼兮兮的看着左右。 杨牧云问道:“臣服我,或者死!” 瓢虫们集体张开甲壳,露出四只透明的鞘翅,蜷曲的触须笔直伸长,一副剑拔弩张的模样。 瓢虫首领愤怒的嘶吼,一副死也不服的架势。 杨牧云哼了一声,“杀掉!” 龙战士们瞬间出手,尖锐的龙爪精准插入甲虫头部和躯干连接处的缝隙,瓢虫首领连求饶的几乎都没有,直接眼珠子都爆凸出来了。 有成精的智慧生物,不当祭品真是可惜了。 几百个瓢虫堆成一堆,杨牧云念叨咒语,随即血光弥漫,炸成漫天光粉。 然后,一个气泡出现,看了一眼里面的东西,杨牧云无奈的叹了口气,又是垃圾货色。 “继续巡逻,把这里的天空清理干净!” 收到命令,龙战士集体起飞,升上高空,而此时杨牧云也打开通道。 北海和沼泽大战,杨牧云捡便宜弄了不少尸体,这次入主大裂谷更是老鼠掉进米缸里。 千奇百怪的物种,长得好看又有用的,就留下来驯服,长得不好看又没用的,就献祭了事。 杨牧云每天都要献祭许多次,些弱小的生灵反馈回来的也都是些羽毛、鳞甲、牙齿、皮毛之类的材料。 跟之前闪电猎鹰的翎毛一样,多多少少都有些功用,但派不上什么大用场,属于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类型。 唯一的好处就是,每次献祭都会获得能量,能量可以扩充空间通道的大小。 之前通道只有一人高,杨牧云能自由通过,但大石得低着头弯着腰,一枚鸡蛋就把通道堵得差不多了。 现在通道竟然可以容下一个大苹果,比之前宽大了不知多少倍,果然进进出出的多了会变大。 通道变宽,就意味着可以塞进来更大的东西,比如那些缩小了无数倍,依旧无法塞入通道的大型机械设备。 “还有点紧,再多献祭点东西,继续拓展一下才行。” 然后杨牧云找机会出一趟国。 让潘查教导魅魔这条路是行不通了,没办法,杨牧云只能自己来。 先把这些技能吃透,然后再烙印在魅魔灵魂中。 至于魅魔没有光明力量,施展不出这些能力,那就缺什么补什么呗。 1号收藏品就是天使,虽然力量核心的心脏被掏掉了,但一只史莱姆在天使的胸腔中充当临时心脏。 天使身体素质强悍,恢复能力强大,割一斤肉、放一斤血很快就能恢复。 这就是上好的韭菜,可以随便割,割了还能长出来,根本不怕韭菜死了。 只不过,手下的魅魔有点多,光压榨这一只天使是不是太残忍了,怎么也得多弄几个天使过来分担分担压力是不是。 想到这,杨牧云一转身走进通道。 通道另一侧,徐宏正在废寝忘食的进行科学研究。 说起来,徐宏也是天才,在生物学领域登峰造极的超级天才。 只可惜登顶以后就有点拔剑四顾心茫然了,前方云海无路,后方峭壁深渊,徐宏只能将注意力转移到其他领域。 比如赚钱。 既然不能追求长生不老,那就要在有限的生命里将人间种种乐事一一享受,这才不枉在人间走一遭。 他上过天,下过海,当过人中人、人上人,也体验过人外人,烟酒糖茶古玩字画什么的都品匿了了,徐宏再次迷茫。 疯狂中的徐宏甚至生出人体实验的疯狂想法,成功就是进化先驱,全世界膜拜的徐爷,失败就是全世界唾骂的徐某。 只是这时候,徐宏遇到了“系统”。 这是他的不幸,又是他的大幸。 因为“系统”源源不断给他提供鲜活的样本,供他研究分析,绘制基因图谱,摸索进化的奥秘。 每一个样本都能给徐宏带来震惊、惊叹,而今天,“系统”又给了他一个超级惊喜。 “叮!研究样本【天使族】!分析结果达到标准,奖励寿命100天!” “叮!研究样本【恶魔族】!分析结果达到标准,奖励寿命100天!” “叮!研究样本【不死族】!分析结果达到标准,奖励寿命100天!” 看到这三个系统任务,徐宏瞬间高潮。 因为他知道,系统提供的样本都是真材实料的。 研究各种各样奇珍生物原本就是自己最大的快乐,只是地球上的生物都被研究了一遍,实在没什么好的研究目标了。 现在,一下子来了三个顶级研究目标。 研究出成果能得到寿命的奖励不说,还能中饱私囊在自己身上试验,说不定就能完成超级进化。 看到徐宏哈哈怪笑着开始试验,杨牧云开始琢磨,去哪个国家呢,怎么去呢。 恰好这时候,杨牧云捕捉到一个徐宏心中生出的念头。 【2400字,顺便说一句......不谢】 第359章 其他宿主提前完成任务 “天使之血!这才是真正的天使之血,比西方拍卖的那个天使血晶强一万倍!” 对西方人,徐宏心中本能的反感,甚至厌恶,尤其是那群玩拍卖行的炒家,徐宏恨不得将他们一个个全拍死。 华夏境内流失了太多的古物,尤其是清末,华夏流失的古物比过往几千年加起来都多。 许多珍贵的图书、器物都成了其他国家博物馆中的藏品,华夏人想要研究本国某一段历史还得去外国的博物馆,想想都可气。 之前徐宏还没什么切身的感受,但是这段时间帮系统寻找古籍,倒也寻找到了一些线索,但最后一打听,基本都在国外玩家手中。 赎回,不可能。 看都不给看一眼。 不用想也知道,这些外国佬是打算捂在手里等升值,炒到天价以后再拿出来卖,狠狠捞一笔钱,好好潇洒几十年。 除此之外,老外最喜欢的就是把不值钱的东西按上种种噱头,炒成天价,比如这次的天使血晶。 徐宏暗暗骂了一句:“谁买谁谁他mua的煞笔!” 杨牧云立刻发布一则任务,“叮!搜集物品【天使血晶】,奖励寿命30天。” 徐宏脸上的表情呆滞了一瞬,然后默默接受了自己是煞笔的事实。 西方人最喜欢玩的就是拍卖会,把一些值钱的不值钱的东西放上去******如名匠画作、传世珠宝、孤本书籍、玉石翡翠陶瓷,但也有一些比如某名媛的体温胸布,或者某贵妇的原味小内。 某名家呕心沥血的画作流拍,某贵妇的原味小内被一群人竞拍,这种事屡见不鲜。 用徐宏的话就是,要么是吃饱了撑的,要么是故意炒作。 还有就是一些带着传说的物品。 先讲一个故事,然后再拿出一把锈迹斑斑的刀剑,一个斑驳划痕的皮甲,就说这件物品是几百年前甚至几千年前的东西,是某个英雄使用的武器、护甲,某个组织的象征,某个家族的徽章等等。 这些东西爱信不信,买中了是你的眼力,买错了是你交的学费,跟潘家园那些练摊的一个性质。 这次的天使血晶就是其中一件。 宣传噱头很大,说是什么古时候一个天使受伤了,血液落在琥珀中变成化石,这其中拥有天使的神圣力量,长期佩戴可以延年益寿,去病强身,还能保佑发财。 听听,这台词多熟悉。 不过徐宏了解的更多一些,前段时间爆出一个超级大瓜,教内包括教宗、大主教在内的许多高级神职人员集体翻车,几十年来姓侵十几万儿童。 消息一出,全世界哗然,谁能想到道貌岸然的教会暗地里竟然搞这种勾当,而且一搞就是几十年上百年。 教会为了挽回影响,这段时间频繁的撒钱做慈善,搞公关,想要挽回影响。 但问题是,教会想办事又不想花钱,于是就从家里拿出一些破铜烂铁,讲一段故事,再人为的加成一些长寿、好运、健康的buff,就拿出来卖钱了。 杨牧云悄悄跟在徐宏身后,顺利的到了欧洲某着名城市,也通过宣传以及人们的谈话知道了天使血晶是怎么回事了。 教会里的确有一些保存有血滴的琥珀,但里面的血究竟是人的还是狗的就全靠蒙了。 而且就算真的是特殊生物的血液,年代久远,血液早就失去了活性,除了观赏没有任何价值。 真能从里面研究点什么,教会绝对藏着掖着捂着盖着,而不会拿出来换钱了。 这一点杨牧云最有体会。 地球上已经没了超凡力量,无论人、物还是修行功法,都失去了特殊功效。 不止是佛教、道教,其他各种宗教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成了无用的废品。 但这个废品是对其他人而言,到了杨牧云手中,这些东西都能重新焕发生机,恢复神异。 比如龙虎山得到的龙虎珠,其中蕴含了道家的核心规则。 杨牧云心中忍不住想着,今天会不会运气爆发,直接捡到一个拥有特殊象征意义的东西,再掌握一门规则。 而此时,拍卖会已经在进行好几周了,今天是最后一周,也是最后一天,拍卖的东西无一不是精品。 各种古玩字画应有尽有,但更多的还是宗教器物。 比如某位主教佩戴终生的十字架,某个教堂保存了几百年的银杯,某个钉死过邪恶生物的木楔等等。 为了增加这场拍卖会的逼格,还专门加入了一批华夏的瓷器、文物,甚至还有几件小巧的青铜器。 那些宗教用品或许是虚的,一块流传几百年的怀表又如何,真能比手机上的时钟更准时吗? 但东方的青铜器不同,这的确是货真价实的东西,几千年前东方的王和贵族使用的物品,专属上层社会的奢侈品。 徐宏翻看着拍卖品的目录,寻找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还真找到几本古籍,等会儿要是价格不贵的话可以拍下来。 杨牧云的目标也很明确,那就是天使血晶,再顺着血晶找找看能不能发现什么好东西。 很快,杨牧云就找到了存放拍卖品的保险库。 所谓高科技安保手段在杨牧云面前就是一个笑话。 别说从保险库里拿东西,就是把整个保险库搬走,这些西方人也只能干瞪眼。 但杨牧云没有那么高调,他只拿了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比如那块天使血晶。 鸡蛋大小的琥珀,中心处是一滴金色的血液,晃动湖泊,金色的血液却纹丝不动。 但杨牧云看得清楚,那血液还是动了,只是动的比较缓慢,就像沥青一样,艰难的晃荡出一丝丝纹理。 应该不是人血,或者狗血什么的。 杨牧云毫不客气的收下了,直接丢进空间通道中。 然后呢,来都来了,空着手回去多不好意思,那就再捎点东西吧。 价值百万的珠宝,拿。 贵重金银首饰,拿! 氧化得发黑的金属勋章、十字架、硬币等等…… 这些东西都是有些年头,带点历史的,杨牧云全都拿走! 然后杨牧云发现了摆放青铜器的地方。 看了一眼自己的通道尺寸,直径也就十厘米左右,小点的东西还能塞进去,大东西基本没戏。 杨牧云只能挑选一些小巧的东西。 比如一个小巧的铜小香炉,一个青铜小鼎,还有一个铜制的虎符。 又扫了一圈,确实什么好东西了,杨牧云立刻原路返回。 而这时候,拍卖方终于察觉到拍卖品的丢失,于是疯狂的动了起来,到处寻找小偷。 纸里包不住火,外面的宾客人很快就收到消息。 徐宏呆了一下,自己这次的目标就是天使血晶,东西丢了,自己该怎么交任务? 脑海中突然叮了一声。 “由于其他宿主提前完成任务,本次任务宣告失败。” “任务失败,扣除寿命30天。” “寿命扣除30天,您的寿命剩余7天!” 徐宏的脸瞬间黑了下来,我跨越半个地球,就跑了一个寂寞? 同时,徐宏心中一紧,原来这世上不止王金龙和自己两个宿主,西方世界也有。 系统的实力太强了,势力也太大了。 恐怖! 第360章 头上一块布,全球我最富 杨牧云看着面前堆积如山的战利品,幸福感和获得感瞬间达到顶峰。 美! 太美了! 瞬间达到人生巅峰啊! 现在杨牧云也能自豪的说,我家有矿,而且有很多矿。 佣兵公会之所以不注重金银珠宝之类的东西,原因就在这里,只要杨牧云想,随时都能搬来金山银山。 相较之下,杨牧云更需要那些金钱买不到也取代不了的东西。 比如:魔力果实、魔兽骸骨、上古物品等等…… 眼前这些物品便是。 天使血晶刚进入小人世界就生出了变化,琥珀中粘稠得几乎凝固的液体在快速汲取外接能量,汲取速度之快在原地掀起一股小型风暴。 除了天使血晶,还有其他几样物品都像充电似的吸取能量,然后像指示灯一样缓缓闪烁起来。 比如一个锈蚀得发黑的勋章,一个通体由白银打造的小圣杯,还有那几件青铜器。 杨牧云看了一眼对能量毫无反应的物件,仔细检查了一下,发现都是没有超凡属性的普通货色。 当然,也有可能是这些东西比较闷骚慢热,现在还没有展现出独特的属性。 于是杨牧云眼珠子一转,将那些没有反应的东西一一献祭,让祖先去当鉴定师,免得自己把宝贝当成辣鸡丢掉,白白当了一回两界搬运工。 如果是好东西,就会反馈回奖励,如果不是好东西…… 然后,杨牧云不出意外的得到一堆铁块、铜块,再然后连铁块、铜块都没有了。 显然祖先对这种倒垃圾的行为不满了。 有这么一会儿的耽搁,几件超凡属性的物品已经充够了足以开机的能量,表面上光华流转,宝气升腾。 这件圣杯很不错,可以源源不断凝聚圣水,而圣水是教会十分重要的物品,可以为信徒消灾解厄,驱邪赐福,在很多重要场合、盛大庆典上都用得到。 光明教会中圣水就是硬通货,可以解毒、治病、驱除负面状态,还能当做战斗物品对畏惧圣光的生灵造成重创。 如果发不下来薪俸,可以直接拿圣水代替。 或者自己留着,或者转手卖出去——外面那些地主富商愿意出大价钱购买圣水,哪怕是掺了水的圣水一样有人追捧。 长期供奉在家中可以威慑幽魂、亡灵,起到镇宅保平安的功效,还能内服外用,强身健体,滋养容颜。 除此之外,圣水还能拿来喂养魔兽,配制药剂,加快修行等等。 这玩意在光明教会内部就像石油一样,是命脉般的存在。 在光明教会中看一个人是否真的有地位、有权力,并不是看他职位有多高,而是看他每年能得到多少配额的圣水。 一两二两的都是小渣渣,半斤的说明有点能耐,二斤三斤的是能干大事的栋梁之材,十斤八斤的都是大佬巨擘。 杨牧云看着面前圣杯中弥漫的雾气,还有圣杯内壁上缓缓凝结出的水汽,不由得深思起来。 自己以后也是产油大户了? 头上有块布,天下我最富? 把潘查叫过来,杨牧云将一滴圣水递过去。 “看看这东西什么品级。” 圣水也是有品级的,最低级的圣水拿来洗澡也没多大的功效,但高级圣水闻一口就能状态全满。 潘查上辈子也算是光明教会的中下层骨干,而且因为经常受伤,每天都是喝着圣水、泡着圣水,血管里流淌的都有圣水。 也正因此,他对圣水非常了解。 一口下肚,潘查瞬间眯起眼睛。 “味道很不错,里面蕴含的神圣力量也很特殊,我从没体验过这种感觉。唔……太美妙了……就是纯度太低了,可惜。” 杨牧云点了点头,问道:“怎么提升圣水的纯度呢?” 潘查回答说:“圣水大都是圣杯中自然凝聚的,圣杯内壁上的水无论品质还是功效都要高于圣杯外壁的水,所以,取水的时候把内外壁的水分开就行了。” 杨牧云暗道一声草率了,刚才把两种水混一起了。 “如果进一步提升呢?” “圣杯凝聚圣水就像石钟乳汇聚精华一样,越古老的圣杯,其中积淀的特殊力量越厚重,产生的圣水品级也就越高。所以,除了换更古老的圣杯,没有别的办法。” 说到这,潘查一拍手,“对了!如果找一群信徒在圣杯边上祷告,可以加快圣水产生的速度,也能提升圣水的质量。还有一个功效就是,提升圣杯的品质。” 根据潘查所说,他上辈子时光明教会也就建立了四五百年,但是教会中最珍贵的圣杯已经有了千年的积淀,这都是信徒日夜不断祈祷,信仰积淀的结果,四五百年历史的圣杯效果堪比千年。 如今八百年过去了,光明教会那个最顶级的圣杯应该有两三千年的积淀了吧。 杨牧云一直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于是勾了勾手,把潘查带到存放圣杯处。 圣杯太显眼了,杨牧云动用规则之力给它专门修了个地下室。 “神啊,这怎么可能!” 潘查双膝跪地,眼睛圆睁,鼻翼和嘴唇不断颤动,嘴巴里发出一连串含糊不清的梦呓。 “这不可能!” “世上怎么可能有如此巨大的圣杯!” “这绝对不可能!” 要知道,圣杯的制作是十分复杂的,无论用料还是工艺都十分考究,而且圣杯制作成功后还得开启祭典,得到光明神的恩赐才能产生圣水。 光明教会也希望制作出庞大的圣杯,以增加圣水的产出量,但是尝试了无数次,最终的结果就是,光明教会圣杯的口径全都不超过一扎。 也就是大拇指和食指张开之后的极限长度。 但是想要获得高品质的圣水,圣杯越小越好,最优数据就是食指和拇指指尖相连的圆孔大小。 潘查是见过圣杯的,所以看到面前的庞然大物时,潘查震惊,甚至是惊骇。 这哪里是水杯,根本就是一个水塔。 最重要的,这水塔不是摆设,还有凝聚圣水的功效。 四壁和上下方的泥土、岩石上不断有星星点点的光芒闪烁,随即飞火流星般的脱离墙壁,汇聚到圣杯上。 游离的光在圣杯中汇聚成氤氲翻滚的光雾,然后凝聚成略带银白色的晶莹水滴。 滴答滴答…… 每一秒都有一滴或几滴圣水凝聚成型,沿着内壁向下滑落,汇聚在杯底。 看到这一幕,潘查扑通一声跌坐在地上。 要知道,光明教会中的圣杯一天也凝聚不了几滴水。 潘查咕咚咽了口口水,“主人,我不知道光明教会上一次发动圣战的原因是什么,但我敢肯定,下一次圣战的导火索肯定是这个圣杯!” 杨牧云摸了摸下巴,回忆起拍卖会目录上的介绍。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个圣杯只是某国山区一家乡村教堂里的物品。 一个村级教堂的圣杯都这么强大,大城市大都会教堂的圣杯又该多么逆天,教皇贴身收藏的那个圣杯又该如何了得呢…… 第361章 不出意外的话就要出意外了 滴答! 滴答! 圣杯中不断生成圣水,就像没拧紧的自来水管。 潘查彻底跪了,眼前这个野蛮人该不会是光明神的私生子吧?否则怎么能得到这种逆天的事物! “主人,这个圣杯简直就是神器啊,虽然产出的圣水品级低了点,但是流水多,速度也快,都不用怎么刺激就能自己出水。” 杨牧云立刻问道:“刺激刺激还能出水更多?” “没错主人!刚才不是说了吗,找虔诚的信徒在圣杯周围祈祷,不但可以加快圣水的产生,还能增加圣杯的底蕴,长久之后,圣杯的品质就会提升。百年圣杯、五百年圣杯、千年圣杯……圣水的品质会越来越高!” 杨牧云心中暗道:这不是事,关键向谁祈祷?向光明神的话,就有点资敌了。可是向自己的话,该怎么做?难道把标记打在圣杯上就可以了? 潘查又说道:“也正因圣杯和圣水,光明教会的实力越来越强,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还在继续增加,最终强大到碾压一切。” 杨牧云暗暗点头,没错,或许这才是光明教会强大的根本原因。 因为他们的本源和底蕴一直在增加、增强,信徒的起点越来越高,潜力越来越大,其他宗教就是拍马也赶不上。 刚开始所有宗教都是白手起家,可是渐渐地光明教会有圣水,在宗教斗争中脱颖而出。 圣水可以为刚入教的新人洗礼,可以为修炼有成的骨干淬炼身体,可以为高级成员助力突破瓶颈,还能杀敌、疗伤、解毒…… 一百年后,其他宗教还是白手起家,光明教会不但有圣水,而且还是更高级的圣水。 五百年以后…… 一千年以后…… 这种差距与时俱进,与日俱增,就像滚雪球一样,变得势不可挡。 潘查看着杨牧云的模样,立刻跪倒在地说道:“主人,这东西见不得光,不能走漏半点风声,一旦被光明教会知道了,后果不堪设想啊。就算光明教会不知道,其他势力知道了也一样会明抢暗偷。” 跟光明教会战斗了几百年上千年,那些对头们也都明白了圣杯的价值和意义。 以前跟光明教会战斗主要目标是杀人、拆教堂,以及推倒神像泄愤。 但是后面,第一要务都成了抢夺圣杯,即便抢不走也要将其毁掉。 黑暗力量成功抢夺了几个圣杯,还使用黑暗力量将它们污染成黑暗圣杯,可以产出黑暗圣水。 杨牧云突然想到一个事,圆老板地穴酒吧的那个骨头酒杯,也就是当初给自己提升精神力量的酒水。 当初还没在意,现在仔细想来,那骨头酒杯怎么看怎么像圣杯。 如果周围其他势力知道了自己有圣杯,而且是这么大号的圣杯,一定会疯狂的。 杨牧云立刻招出大裂谷的规则,对地下密室进行改造。 密室就像深海中的铁笼一样快速下沉,随即剧烈的震颤起来。 四壁和上下不断夯实、夯实再夯实,从土变成石,岩石的质地进一步,变得比钢铁还要坚硬,而且岩层厚度达到十丈。 即便如此杨牧云还是不放心,又琢磨着在四壁上加持一些符篆和法阵。 道的规则浮现出来,黑龙白虎的虚影在身周缭绕,随即密室中出现了龙盘虎踞,虎跃龙腾的景象。 黑龙每次擦在石壁上都会留下一道阴刻的龙形,白虎每次擦在石壁上都会留下一道阳刻的虎纹,两者奔走几十圈,迅速将墙壁刻满。 这弹丸之地已经有了黑龙白虎的镇守,任何力量触及到这里都会引起它们的警觉。 潘查看到这一幕彻底放下心来,不过还有一个问题。 “主人,这么多圣水,您准备怎么使用呢?” 如果拿出去出售,肯定火爆又畅销。 但是这种行为必定引起光明教会的警觉,然后顺藤摸瓜,圣杯的秘密就保不住了。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内部消化,让信得过的核心成员使用。 潘查弯了弯胳膊,肱头肌挤压得就像两个金元宝,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杨牧云点了点头,“就给魅魔们使用吧,一来安抚她们的心灵,二来滋养她们的身体,三来修复他们身上的隐疾暗伤。” 潘查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 把圣水喂给魅魔,还有比这更奢侈的吗? “主人,如果把圣水给战士使用,会大幅度提升他们的战斗力。比如您麾下的龙战士,对您忠心耿耿,让他们使用圣水应该不会有风险。” 杨牧云摇了摇头,“龙战士他们有更好的资源,用不到圣水。” 说完,杨牧云又自言自语道:“如果一直灌圣水,魅魔们能不能用出治愈术、净化术?” 潘查心中无语,“主人,就算一头猪,整天泡在圣水里,它也能浑身冒光。” 杨牧云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对了,圣水不是可以配药吗?正好,我有一些药方,可以用圣水熬制。” 药物都是现成的,部落那边已经成了专业的种植园,各种魔力果实茁壮生长。 地球上的牧云农场也开始产出,各种跨世界改良的作物种子也都大丰收,人参、灵芝之类的药材堆满仓库。 至于炼丹熬药的工具…… 杨牧云想起了那青铜鼎和青铜炉。 真是瞌睡了送枕头,缺什么来什么。 正好龙虎山的龙虎丹道还没吃透,可以借这次的机会练练手,用圣水熬炼丹药,药效肯定更高吧。 对了,拿圣水浸泡史莱姆,制作出来的丹药会不会拥有什么特殊属性呢? 杨牧云说干就干,等圣水攒的差不多了立刻开始试验。 清理干净的青铜鼎中加入圣水,然后放入各种药材,下方点火开始熬炼,将一大堆药材熬炼成膏状。 药膏糊糊放入青铜香炉,然后又加入其他主药和辅料,炼制得差不多了开始搓药丸。 杨牧云仔细对比了一下,发现使用圣水的丹药药力更强,药效更足,也更持久。 而且丹药表面蒙着一层莹润的银色光泽,在锁住药力不令其流失的同时,还在缓慢汲取外界的光明能量,融入丹药中润物细无声的提升丹药。 杨牧云研究龙虎丹道,又有龙虎山诸多信徒的信仰之力,对炼丹合药也算有些心得了,立刻分辨出,自己这一炉丹全都是顶级上品。 龙虎山能被历朝历代封为天师,就是因为龙虎山的道士会炼丹,而且每次炼出顶级上品丹药都会想着供奉几颗给皇帝。 而一个炼丹师,毕生也炼制不出几炉顶级上品的丹药。 杨牧云不信邪,又试了几次,结果全都是顶级上品丹药。 杨牧云故意炼坏,可出的丹还是顶级上品。 “圣水功能不可能这么强大,不出意外的话,这意外就出在铜鼎和铜炉上了!” 第362章 是圣光没错了,就是这该死的感觉 杨牧云仔细观察起炉子和小鼎。 地球上真正的炉和鼎都是大块头,尤其鼎,作为镇压山河社稷、气运国祚的事物,肯定追求更大、更重、更硬,具体的鼎足、鼎耳长宽尺寸,鼎壁厚度,鼎身上的文字图案,也都非常有讲究。 杨牧云第一个想起了铸造。 自己虽然摸索出了铸造的流程,但只能算是从零到一的突破,想要完成从一到百到千甚至到万的跃进,还需要无数次的尝试、总结。 无论杨牧云还是铁炉城的矮人,对铸造的钻研都局限于武器,但铸造还包括甲胄鞍鞯,车马门墙,锅碗瓢盆,家居摆设等等,生活中的一切事物都能铸造。 眼前这个炉和鼎就是最好的版本答案。 杨牧云换了普通的炉子,依旧使用之前的流程熬煮药材,炼制丹药,差距立刻就出现了。 之前百分百成顶级丹药,现在连十分之一都没有,而且还炼坏了一炉丹,杨牧云故意使坏不好好炼制,还出现了炸炉。 果然,百分百成就顶级丹药不是圣水的功效,而是青铜炉和青铜鼎。 “这两个东西都是微缩了百倍的迷你摆件,顶多就是个微缩版仿品手办,功能却如此逆天,如果是正品原件,该是什么景象?” 龙虎山之所以叫龙虎山,就是正一道创始人张道陵在此炼丹,“丹成而龙虎现”。 杨牧云自家知道自家事,自己都没有系统的学过炼丹,说是新手上路也不为过,第一次就能炼出顶级货,就跟刚出驾校的菜鸟去秋名山收车标一样,不是人牛逼,而是车的自动驾驶牛逼。 “这青铜鼎和青铜炉有自动炼丹的功能吗?” 杨牧云继续试验,将药材混着圣水在鼎中熬煮,仔细观察才发现,鼎壁上的几个纹路微微闪烁,散发出一种奇特的力量,将药材中的药性萃取出来,并且均匀糅合,几颗同种药材的年份和药力有些细微的差距,但是经过小鼎的熬煮,这些细微的瑕疵都被抹平、祛除。 那感觉…… 就像是让年份稍显不足的药材又重新焕发生机生长了一下,达到成熟,让那些成熟过头的药材又恢复青春滋润了一些,达到刚刚好的状态。 简单的一增一减,将参差不齐的药力梳理得整整齐齐,条条顺顺。 杨牧云心中瞬间浮现出一句话“天之道,损有余,补不足”。 而且,杨牧云在鼎中熬煮好几样药材,但这些药材熬成膏糊状后都泾渭分明,就像油浮于水,层次分明,并不融合。 当药物精华放入炉子里,再加入主辅料的时候,各种膏糊又水乳交融般的混为一体,而且分量和比例都拿捏得妙到毫巅,药物的效力全都被激发出来,阴阳配伍和君臣佐使都无可挑剔,出来的丹药自然也顶级上品。 杨牧云终于确定,这两个玩意的确有自动炼丹的功能。 就像电饭煲做米饭,加入适量的水和米,然后按一下功能键即可。 鼎和炉呢,按都不用按,只管把药物放进去就行了。 这两个东西里面好像有一种奇特的力量,就像编写好的程序,自动处理药材,自动炼制丹药。 只不过它们的能力上限就是将药物炼制成顶级上品,不可能再提升分毫。 杨牧云顿时明白,自己捡到宝了。 光明教会有圣杯,圣杯能出产圣水,可是这又如何。 自己有铜炉铜鼎,可以自动炼丹,每一粒丹药都是顶级上品。 至于丹药的效力…… 杨牧云叫来莉莉丝,拿出一粒丹药给她。 莉莉丝捏住粉红色的小圆球,微微侧过身子,眼波风情万种的看了杨牧云一眼,然后轻启朱唇,将药丸粘在唇尖上,就像龙戏珠一样逗弄了几秒钟,然后一仰头将药丸吞入腹中。 洁白的脖颈微微蠕动了一下,然后高挺的胸膛缓缓起伏,最终紧绷的小腹处张起又塌下,一连串视觉冲击令人能清晰感受到药丸的坠落。 随即,莉莉丝口中发出一声诱人的喘息。 杨牧云感觉不太对。 难道拿错药了? 药效不该是这样,还是说炉鼎又给药物加了什么新效果? 莉莉丝也感觉到不太对。 难道吃错药了? 不应该是浑身燥热,大汗淋漓,然后想宽衣解带,找到一个东西狠狠磨蹭,消除身上万蚁钻心的酥痒嘛…… 怎么该有的症状全都没有呢? 随即,莉莉丝感到一股热流在小腹处冲击开来,然后分成数股,循着四肢躯干不断冲刷。 一股能量以小腹为中心,持续不断向四周散发出绵绵密密的能量波,每一道能量波都像小梳子一样梳理着筋肉骨骼,并且滋润着自己的身体。 魅魔的身体很弱,以强悍着称的恶魔身躯都改变不了魅魔弱鸡的事实,堪称人形史莱姆。 但正因为弱,一丁点提升都明显而卓着。 仅仅一粒丹药,莉莉丝就完成了洗筋伐髓、脱胎换骨。 本就高挑曼妙的身姿更加迷人,紧致的肌肉更有弹性,皮肤也像开了美颜一样,带上了珍珠玉石的光泽。 莉莉丝摸了摸脸,结果粘下来一层轻薄如同蛛丝皮质,就像蝉蜕、蛇蜕一样,莉莉丝也在丹药的作用下完成了一次蜕变。 慌乱的抓了抓身上的死皮,莉莉丝难为情得能用脚指头抠出一间房子。 自己最丑的一面被神明看到了,啊啊啊啊,真想原地去世。 杨牧云却不以为意,这才哪到哪,起点主角人均裹松香,就像烫猪头一样,能从身上掰下来一层带毛的硬壳,魅魔已经算干净的了。 “感觉怎么样?” 莉莉丝激动地跪倒下去,“感谢主人的恩赐,莉莉丝无以为报,只能……” 只能什么,莉莉丝实在说不出口,双方身份差距太大了,根本报答不了。 杨牧云说道:“你试试,看能不能施展出圣光的力量。” 固本培元的丹药里面掺入了大量圣水,理论上应该有那么一点点功效吧。 莉莉丝按照之前潘查教导的步骤,尝试唤起圣光。 之前无论怎么呼唤都没有半点反应,可是今天,念头刚起就生出熠熠的光辉。 莉莉丝身边就像围了一群萤火虫,圣洁的光辉将她全身淹没,只剩一个模糊的人形轮廓。 看到这熟悉的一幕,杨牧云心中暗道:是圣光没错了,就是这该死的感觉! 第363章 人造宝藏 从零开始的摸索千难万难,但是根据成品逆推就轻便了许多。 杨牧云照着炉鼎上面的花纹拓印了一遍,然后查询这些纹路的出处、用途等,不多时就摸索了七七八八,然后就是工艺上如何制作各种花纹。 更进一步的,各种纹路之间的联动就有点挠头了,不过没关系,以后慢慢摸索。 杨牧云将炉鼎炼制的圣水版固本培元丹发放给魅魔们,很快就造就了一批能够施展治愈术和净化术的魅魔。 佣兵公会大厅中,魅魔们又开始营业了。 还是从事皮肉生意,而且是更加露骨的皮肉生意。 以前的皮肉生意一万次也就一次见红,而现在,几乎每次都见红。 以前大家享受了魅魔的服务,心里对魅魔没有半点感激之情,反而更加轻视和鄙夷。 现在,接收了魅魔服务的佣兵全都满心感激,还得诚恳的说一句,谢谢你,辛苦了。 另一边,杨牧云在得到炉鼎组合后,开始了自动化流水线炼丹,把手上积累的各种药物全都丢进小鼎中熬煮,然后送入炉子里炼丹合药。 圣杯虽好,圣水也是万金油,可是有一个致命的缺陷——时间成本。 每一滴圣水都要消耗漫长的时间,想要高品质的圣水,消耗的时间更加漫长。 而丹药不同,只要凑齐原材料,开一炉丹药就能得到几十粒上百粒,每一粒都相当于十年二十年的苦修,能让一个魅魔脱胎换骨。 在杨牧云看来,炼丹最优越的一点就是节省时间成本,把几十棵上百棵草药经年累月积攒的药效一股脑激发出来,短短十分钟就获得了圣水一年半载的积累。 但是圣杯数量多。 光明教会建立至今已经一千多年,谁也不知道光明教会有多少圣杯,但数量肯定不小。 “看样子我也得多弄点炉鼎。” 自己造还没那能力,只能把主意打到地球上。 文物都得上交国家,尤其青铜器这玩意,民间根本不允许买卖,渠道方面是卡得死死地。 至于各大博物馆的青铜器就更别提了,一来是不方便“借”,二来是,就算借过来也塞不进通道里。 杨牧云只能将目光转移到国外。 那些被国外博物馆、私人收藏的青铜器都成为了杨牧云的目标。 只是杨牧云也不知道国外具体有什么青铜器,更不知道这些流落海外的国宝存放在什么地方。 于是,杨牧云给徐宏发布了一则任务。 “叮!统计流落海外的国宝,根据国宝价值奖励1至100天寿命。” 徐宏看到这个任务,心中毫无波澜。 上次参加拍卖会,拍卖方丢失百余件藏品,还都是在保险库中不翼而飞,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唯有徐宏知道,这事是系统干的,至少是系统参与干的。 现在系统发布搜集资料的任务,肯定是为了新一轮的偷窃。 但是徐宏没有任何反对,相反,他心中满是振奋。 将流失国外的瑰宝拿回来,无论是怎么拿,徐宏都会竭尽所能的支持。 而且,徐宏以前玩收藏的时候,对这个圈子深入的了解过,也经常听说某些瑰宝被哪个国家以什么方式夺走,又存放在哪。 这感觉,就像是一个蹲了20年监狱的人突然回到社会,一抬头看见通缉令,就像看到成堆的钞票一样。 上面那些人,全他娘的认识啊! 于是,徐宏麻利的拿出一份名单,其中涉及各种珠玉翡翠,琴棋书画,陶器瓷器青铜器,文献资料等等。 杨牧云拿到名单之后迅速制定出一个路线。 不能让人知道咱是奔着华夏的古董去的,还得“借”点其他国家的东西掩人耳目是不是。 于是,杨牧云第一个目标选在了某座教堂。 只是一夜间,教堂就被收刮得干干净净,圣杯、十字架、勋章,所有一切与宗教有关的东西全都被卷走了。 类似的事情经常发生,教堂也只是在当地报纸上谴责了几句就没有下文了。 毕竟丢的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只要没有人受到伤害就行了。 然后是当地几个富人的保险库,以及银行的金库。 只要存放有艺术品、宗教用具的地方,全都被杨牧云光顾一遍。 大件的拿不走,那就拿小件的,尽可能不惊动物主,等通道扩大了再来。 就这样,短短三天时间,杨牧云就跑了几十个国家,乡村教堂、城镇教堂,还是教区级的大教堂杨牧云一个也没漏过。 大裂谷的地下,杨牧云挖了一个又一个密室,存放的全都是世界各地收刮来的宝物。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 如果杨牧云因为种种意外没有下文了,这些金银珠宝就成了无主之物,在底下掩埋十年百年甚至千年不见天日。 然后某次意外被冰川撕裂大地,带出金银珠宝,然后带来一场狂欢。 如果藏宝地点恰好跟某个上古恶魔的坟墓重叠,就成了凶险的考验,每隔几十年上百年出现一次,吸引大量天才子弟过来送死,死掉99人,成就1个人,然后再给这个人一丁点奇遇,让他快速崛起。 如此一来,遗迹宝库中的财富非但不会减少,反而还会快速增加。 还好,这种局面并没有出现。 杨牧云到“借”得实在太多了,大裂谷下面的地下室都堆不下了,只能把顺来的东西放到王金龙家里。 罗列一番,圣杯总共三百多个,大小各不相同,造型大同小异,纹饰各有特点。 如果每个都能像之前的1号圣杯一样抽水机似的喷发圣水,光凭修行资源也能把光明教会堆死。 此外还有上千个十字架,这玩意太多了,成堆成堆的,其中大部分都刻有名字,只是这些人名杨牧云一个都不认识,应该是无名之辈吧。 至于那些字画,杨牧云欣赏不来,全都丢给徐宏了,随便他怎么处理,但是涉及到经文和修行的物品,杨牧云都仔细翻阅一遍,备份整理。 青铜器有三十多件,大都是小巧玲珑的类型。 可惜了,空间通道太小,那些大家伙搬不动,也塞不进去,杨牧云只能含着泪放弃。 此外就是几个教堂中捡到的信仰之力。 第364章 段坤都保不住的神 教堂中获得的信仰之力很普通,基本是最普通的信仰之力,就像肥皂泡一样,风轻轻一吹就会碎,更别说什么虔诚、坚定了。 杨牧云转悠了很多教堂,全都是这种情形。 刚开始杨牧云还以为是西方隐藏着什么老怪物,或者和自己一样的特殊存在,悄悄咪咪的偷窃信仰之力。 但是仔细观察了几个地方,杨牧云最终得出结论——人心沦丧。 真正信仰宗教的人太少了,很多人连浅信徒都算不上,即便跪倒在神像前也产生不了什么信仰之力。 即便偶尔有一些坚定甚至狂热的信仰之力出现,其对象也是祭祀、暗牧、圣骑士、审判者、仲裁者……以及各种福利奶妈,奶量很大的那种…… 其结果就是这些信仰之力全都像小蝌蚪找妈妈一样,找到教堂里,结果发现走错路了,但是实在不知道该往哪走,就只能在这停下了。 结果就是,杨牧云捡了一大堆信仰之力,但其中十之八九都是不正经的光明信仰。 佛教和道教还好,根子还是好的,遇到合适的水土还能发芽。 杨牧云本来还从教堂里弄到圣光的规则,可是搜集到这么多奶妈信仰,杨牧云都快忘记自己是来干什么的了。 “再去教皇国看看,如果那里还没有,就真的没希望了。” 说走就走,杨牧云一路御剑直达目的地,几分钟就把教皇国转了一遍。 宝物没找到,名器发现不少。 不愧是圣光的源头,就是不一样。 教皇国中收藏的宝物不少,杨牧云随便挑了几件自己用得上,并且能拿得走的。 比如教皇的圣杯。 虽然地球上的圣杯早就一滴水都没了,但作为身份的象征,依旧被教皇珍之又珍的收藏着,其象征意义就如同东方的玉玺。 再比如圣甲虫。 这是一个用不知名材料雕刻的甲虫,体型微小,也就比火柴盒大一点,但对杨牧云来说就是一辆甲壳虫小轿车。 至于其他圣血荆棘冠、圣痕裹尸布、圣枪朗基努斯这些教皇国中搜集的重宝,杨牧云实在拿不下,搬不走,只能留在原地。 为了防止教皇国的人察觉,杨牧云这次很克制,只借了几个小物件,大块头的一个都没动。 反正回头继续借就是。 路过教皇国中心那座神像时,杨牧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将自己的标记打了上去,帮光明神接收信徒的信仰。 虽然信仰不多,可蚊子腿也是肉嘛。 留下标记后杨牧云就摇着头离开了,根本不对此报什么希望。 可是杨牧云怎么也没想到,在空间通道关闭的十几秒后,神像上升腾起淡淡的光华,随即神像脸部蠕动着变化起来。 原本是一个身材瘦削,络腮胡子的中年人,现在却成了一个身板强壮,神情剽悍,目光凌厉的年轻人,年轻到一根胡子都没有。 双手吊起的姿态也成了展臂拥抱天空…… 这一幕被一个路过的神职人员发现,于是一声惊呼后,该人员从兜里掏出手机,打开抖音直播起来。 “神迹?扯蛋,根本就是特效。” “我的光剑变身视频还没做完呢,你们又搞出什么新花样了?” “特效挺不错,勉强值五毛吧。” 没多久,神像上的圣光就消失不见,但是神像彻底改头换面。 “看这里的场景和布置,应该是教皇国的大教堂,但里面的神像不应该是西方人面孔吗?” “说的好像有东方面孔的耶稣似的。” “连段坤都保不住的神,有什么好拜的。” “小声点,我好像看到教皇了,但是他为什么没穿裤子。” 教皇心中怒火沸腾,很想把眼前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拍死。 这里是教皇国的机密之地,发生了那么重大的事件,应该第一时间上报,怎么能二话不说就直播。 “可恶!你知不知道你这种行为给我们教皇国带来了什么样的后果?” 年轻人心中激灵灵打了个寒战,终于从兴奋中清醒过来,同时也知道了自己即将面临的灾难。 为了避免自己被驱逐出教皇国,然后面临一大堆指控,被追索天文数字的赔偿,年轻人立刻滑步冲到神像前跪下。 “主显灵了!我拍到主显灵的画面了!我一定是主眷顾的人!主啊,您要启示我什么吗?” 教皇以及其他高层听到这话全都心中一震。 这小子是教皇国中唯一见证了主显灵的人,这说明什么? 受到了主的眷顾。 这种神棍式的话放在其他地方跟放屁一样,但是在教皇国,这比法律还管用。 单凭这一点,年轻人在教皇国的地位彻底稳了。 教皇一系的人看着年轻人,都像眼中钉。 这是灾星啊! 但是跟教皇不对付的派系看到年轻人就像看到独苗亲孙子一样。 这是希望啊! 于是两边人马针锋相对起来,教堂中的气氛也变得凝滞、沉重。 双方都沉默不言,但是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紧迫感充塞教堂,甚至弥漫整个教皇国。 跪在神像前的年轻人举起手机,对着网友们喊道:“神明没有回答我,我现在该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直播间里的百万老铁们,快告诉我该怎么办?” 教皇看到这一幕,忍不住眉头挑了挑,轻咳一声说道:“你……” 年轻人立刻对着手机自言自语道:“神明显灵了,信徒不都该跪在地上祷告吗?他们怎么不跪呢?这究竟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 教皇整张脸都抽搐了,但是被手机摄像头扫到,他只能硬着头皮跪下去,朝着神像膜拜。 虽然有心让那人关掉手机,可这话溜到嘴边,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 教皇都跪了,其他人自然也都跟着跪了下去。 可是这时候,年轻人突然站了起来,高举手机说道:“老铁们,给大家看看神秘的教皇国各位高层。这个是就是教皇,神在人间的代表,这个是红衣大主教……” 这时候,一群衣冠不整的小孩从外面跑进来,天真可爱的脸上虽然挂着未干的泪痕,但眼睛中都流露着纯澈的光芒。 “神明显灵了吗?” “教皇大人果然没骗我们,来这里就能近距离接触神明。” “大主教说的太对了,只要给我们开过光就能感受到神明的存在。” “教皇大人,感谢您注入我体内的无上法力,让我感受到了神的存在。” 正在直播的年轻人呆了呆,好好组织了一下自己的措辞。 教皇国就这么大点,一根烟的功夫就能溜一圈,哪个房间的声音稍微大一点,几乎全国都能听见。 那些啥跟啥的早就不是秘密了,还被爆料出去,只是外面很多信教信傻了的人无论如何都不肯相信。 于是,年轻人向直播间的几百万观众说道:“这些,都是我们纯洁的小天使们。” 然后,一群莺莺燕燕的女人也冲进来向神像膜拜,其中还有很多大众们熟知的面孔。 直播的年轻人对着女人们扫了一圈,然后说道:“这些,应该是圣母……婊……了吧。” 【十分感谢陆柒扒打赏500起点币,非常感谢~】 第365章 这也算十妈生一娃 杨牧云摸了摸自己的脸。 哎,像自己这么帅的人,是怎么藏都藏不住的。 之前在佛寺和道观打标记,那些神像也都会发生细微的变化,向自己的长相靠拢。 只不过大家都是东方人面孔,这种细微的变化很难察觉。 可是西方的神像就不一样了,从一个大胡子的西方人变成没胡子的东方人,只要不瞎都能看见。 至于教皇国里面群魔乱舞的唇枪舌剑,杨牧云懒得关心,也懒得参与。 “虽然没能获得正经的圣光规则,但获得了一个不正经的。” 此时杨牧云呆呆的看着自己掌心中的光球。 与佛的规则、道的规则相比,圣光规则孱弱万倍,根本不值一提。 但论颜值,圣光规则比前两者高了千倍万倍。 从外向内看去,就像是一个又一个气泡层层套嵌,每一层都能看到幻生幻灭的星云状光点,更有一条条星尘状的环带,每一个光点都在绽放光芒,却又在传递核心处辐射出来的光芒。 注意力投注在圣光规则上,眼前立刻万花筒似的呈现出三千种美景,三千个面孔,三千个身材,三千个姿势,三千道声音。 大千视界、中千视界、小千视界,一应俱全,该大的大,该小的小。 “这才是奶妈该有的样子……” 随即,杨牧云念叨起圣光忽悠你,一抹绿得让人发慌的光芒在掌心中聚起,勃勃的生机不断舒展、绽放。 而且这绿光存在时间很久,能长时间漂浮在头顶上,除了治愈身体创伤,还有抚慰心灵的效用。 此外还有增加战斗力的鼓舞术,激发雄性的战斗意志,令他们热血沸腾,斗志高昂,浑身坚硬如铁,防御力倍增,精神敏锐,洞察力极大提升,恐惧消失,敢向一切敌人挥拳…… 如果在鼓舞中加入曼妙的舞姿效果更佳。 最重要的,这是一个群体效果,十人百人甚至千人万人都能生效,还能通过特殊手段保存起来,反复使用。 还有其他的效果,就不能一一叙述了。 在杨牧云看来,有治愈和鼓舞这么两个能力就足够了。 叫来魅魔莉莉丝,杨牧云把自己的圣光赐予她,令圣光的力量在她身上流淌开来。 莉莉丝试了试,果然能自如的施展出治愈和鼓舞的力量, “今后,这就是你们魅魔一族专属的力量了!” “赞美主人!主人真是太仁慈了!” 魅魔一族从来没奢求过力量,更别说专属的力量。 这就意味着刚才那两个能力将独属于魅魔,其他种族都无法获得。 这不仅是力量的赐予,还是地位的认可,表明魅魔一族受到杨牧云的信任和栽培。 杨牧云赐下的这个专属力量仿佛为魅魔量身打造,完全契合魅魔的天赋,这更令莉莉丝感动。 一个强大的神明,不仅救助了自己和自己的族人,还给自己圣水,给自己力量。 遇到这种神明,魅魔族除了死心塌地生孩子,没有其他方法报答了。 “主人,我上次得到小药丸的滋养,突破极限提升后获得了一种特殊的能力。” “什么能力?” 莉莉丝说道:“能够加快族人的孕育速度。” 杨牧云哦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 莉莉丝之前是手无缚鸡之力,按照自己划分的星级,就是0星,但是吃了圣水版固本培元丹,莉莉丝身体淬炼完毕,达到1星,还突破固本培元阶段,达到了炼精化气阶段,有了2星的实力。 一颗丹药跃升两个星级,这就是经验条浅的好处,随便灌一点就能灌满。 不过加快族人孕育速度,这算什么鸡肋能力,从十月怀胎变成九月怀胎?那不是早产儿吗。 莉莉丝连忙解释道:“主人,我可以让两个族人气息相连,血脉相通,两个人共同孕育一个孩子,可以减少一半的孕育时间。” 杨牧云愣了一下,心中暗骂一声:来了来了,她来了。 莉莉丝垂下头,小声说道:“理论上,十个族人一同努力的话,一个月就足够了。一百个族人的话,三天时间就行了。” 十妈生一娃已经够夸张了,现在百妈生一娃都来了。 魅魔究竟把天赋点在了什么地方? “有什么苛刻的限制条件吗?会不会对你的族人造成什么不良影响?” 莉莉丝心中一震感动,主人最先关心的不是生娃,而是自己族人的安全和健康。 “不会。只是把族人连接起来,消耗一些元气,并不会造成太多的负荷。那些在棋牌室做侍应,在佣兵工会大厅做接待的族人也都能与孕育者连接起来,并不影响她们日常的生活。” 杨牧云听了莉莉丝的讲解,立刻明白了这个法术的原理。 虽然是十妈生一娃,但不是一个生头一个脚那种,而是其中一人负责孕育,其余魅魔与孕育者通过奇特的力量气息相通,血脉相连,为孕育者供应养分,令胎儿更快地发育。 然后,杨牧云看着莉莉丝给十个魅魔施加特殊的天赋力量。 十个挑选好的魅魔手牵手组成一个大圆环,莉莉丝站在孕育者身后,随即一道特殊的力量渡入孕育者体内,又从其双手向两侧传递,挨个进入其他魅魔体内,然后又反馈回来。 每一次传递、反馈后都会在所有魅魔手腕上出现一道环形的痕迹,魅魔们也都感觉彼此间距离更近一点,隐约能听到彼此心脏的跳动,感受到脉搏的起伏。 魅魔们都是被杨牧云拯救的,心中对杨牧云充满了感激和崇敬,有了共同的信仰,同呼吸共命运也就水到渠成。 不多时,十人的心跳、脉搏和呼吸全都同步到了一个频率,所有魅魔手腕上都出现了十个圆环状纹路。 下一秒,她们同时睁开眼睛,看着手腕上的十环,眼睛中流露着难以置信的光芒。 成功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下意识转到孕育者身上,她腹中的小生命与自己也产生了奇妙的联系,小东西正在通过十环吸收着自己体内的元气和养分。 看样子,今天得多吃点饭了。 杨牧云仔细检查了一下魅魔们的状态,发现这种同气连枝的状态病没没有对她们的身体造成什么不良影响,并且不会影响到她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这才放下心来。 接着,莉莉丝又尝试二十妈生一娃,可惜失败了。 尝试了许多次都不能令她们呼吸、脉搏、心跳同步。 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任何一丝细微的不协调就会导致前功尽弃。 很显然,人越多,限制也就越多,成功的概率也就越渺茫,反之,人越少成功率越高。 目前来看,十妈生一娃是性价比最高,成功率也最高的选择了。 杨牧云不禁沉思:为什么都是十妈生一娃,这真的是巧合吗? 不过一想到地球上十妈生一娃,出来的都是大帝之姿,杨牧云不禁期待起来,自己这边的十妈生一娃,不求孩子怎么惊天地泣鬼神,只要能比上半神就满足了。 【十分感谢陆柒扒打赏500起点币,非常感谢~】 第366章 女的,很漂亮,一次俩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一个月没了。 不知什么时候,一缕干燥的凉风吹过大地,青绿的草原出现了一抹黄尖,然后体内的青春被一点一滴的榨干,榨得一滴都没有了。 果实在不经意间长大,吸干了母株中最后的精华,累累的坠在枝头。 北地的智慧生物和野兽们全都忙碌起来,为过冬准备最后的口粮。 北地的秋天很短暂,而北地的冬天很漫长。 这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必须贮藏足够多的食物,把自己吃胖养肥,还要在家里储备上足够的食物,只有这样才能熬过艰难的寒冬。 同时,还要找一个隐蔽的洞穴,加固藏身之处,否则自己所有的积蓄甚至连身上积攒的者几百斤都要成为猎食者的美餐。 杨牧云第一时间回到部落。 因为他记得拉玺达说的话,当秋天到来的时候,部落中将会收获累累的硕果,那时候将会诞生丰收的规则。 同时,杨牧云还记得半人马许下的诺言,当秋风吹起的时候,他们将会满载而归。 “酋长!你可回来了,想死俺了!” 大石蹬蹬蹬的冲了过来,五步之外就一跃而起扑向杨牧云,杨牧云也没有躲闪,而是张开双臂迎接大石的撞击。 “离得又不远,想去大裂谷直接去啊,一转眼就到了。” 大石却倔强的摇头。 “不行!酋长你不在俺就得看着部落里,不能让部落这边出半点意外!” 上次睡梦中被哥布林偷家之后,大石始终提着心吊着胆,杨牧云在的时候还放松些,杨牧云不在这些日子大石睡觉都睁一只眼,大棒始终不离手。 杨牧云拍了拍大石的后背,说道:“不用担心,有拉玺达在,不可能被偷家的!” 说话间,杨牧云已经走进河谷。 谷中草地已经出现星星点点的枯黄,起风的时候能看到零零碎碎的干草叶在风中波楞楞打圈飞舞。 暖棚自成一方天地,不过还是受到秋天的影响,开始结出累累硕果。 种在外面的土豆、葡萄、枣树也都狂野生长,有的还开始结果。 杨牧云随便看了一圈,随即找到拉玺达。 “年轻的野蛮人,看样子你又有新的收获,而且是一种十分特殊的力量。” 杨牧云心中暗道:奶妈崇拜,却是一种特殊的力量。 拉玺达没等杨牧云说话便向地下城走去。 “上次给你说过,丰收规则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规则,想要获得这个规则,种植是最稳妥的方法,不仅要大量种植作物,还得种植出比较稀有的作物,这个作物还得有价值,有影响。” 杨牧云点头,确实是这个道理。 拉玺达说道:“丰收之神陨落的消息掩藏不了多久,其他种族知道以后肯定会争抢这个无主规则。这其中有好几个对手,会对我们构成很大的威胁。” 杨牧云问道:“竞争对手都有谁呢?” “海族在海洋中也有种植田,而且规模非常大,种类很多,这是一个强力的竞争对手。” 海洋面积比陆地更大,如果能发展起种植业,前途肯定不可限量。 “除此之外就是光明教会,他们种植一种名叫圣光菇的魔力果实,这个魔力果实必须用圣水浇灌才能出现,生长,而成熟的圣光菇晒干、研磨成粉,可以制成伤药,药效非常强。你遇到的那个疾风剑圣要是有一包圣光菇粉,胜负难料。可惜,即便疾风剑圣的实力也弄不到圣光菇粉。” 说起这个,拉玺达遗憾的摇了摇头,“圣光菇价值很大,作用很多,只是生长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圣水,即便光明教会也培育不了多少。但为了争夺丰收规则,光明教会肯定不惜血本。” 杨牧云听到这话没有担心,反而暗暗一喜,圣水这东西想要多少就有多少,想要拼资源,准叫光明教会哭出来。 拉玺达又说道:“天空神族盘踞在大陆南方的群山上,他们喜欢饮酒、酿酒,所以到处种植紫水晶葡萄,以及其他珍惜的葡萄品种,也是丰收规则的强力竞争者。” 杨牧云突然想到一件事:“丰收之神是哪方势力的成员?” 怎么天空神族、海洋神族、大地神族,以及刚崛起的光明一系都在争夺这个神位。 拉玺达回答道:“丰收之神的来历很神秘,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种族,只知道他不属于任何势力。他是一个博爱的神,所有生灵都在享受他的恩泽。只是大地一系的生灵享用的更多一些,对他的祭祀也更多一点,所以外人都把他当成了大地神族的一员。” “那我们该怎么做?” 拉玺达叼起一个小竹篮在河谷中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篮子里已经装满了各种魔力果实,然后又从地下城里采摘了一些珍品蘑菇。 随即,拉玺达爪子在地上拍了一下,浓郁的土黄色光芒以爪子为中心向四周泛开,扩展成一个巨大的魔法阵。 “进去!” 杨牧云立刻抬脚跨步走进去,随即地面上的魔法阵向上升腾,仿佛从平面画变成了3d立体画,杨牧云只觉得眼前出现崇山峻岭的画面,并且急速拉进,就像推开一扇大门,云雾中出现一个茅草屋和篱笆小院。 一个精瘦的老者坐在石头上,黝黑的脸上满是岁月留下的斑驳,一双枯瘦的手在地上轻轻捶打膝盖,然后又揉了揉自己的腰,然后疲惫的仰起头看向天空,留恋着微醺的阳光。 发现有客人到来,老人笑了笑,“我身子不方便,你自己坐吧。” 杨牧云左右看了看,发现拉玺达没有跟着自己一起过来,只能提起小竹篮一溜小跑放在老者面前。 “那个……我是……” 老者点了点头,“我知道你,那小丫头在我耳边絮叨几百遍了,不过光说没用,还得看你的手上有没有东西啊。” 说完,老者拿起竹篮中的东西一一观看。 “这些蔬菜不错,蕴含的生命精华很浓郁,只可惜了太耗地力,特性也不能固化在血脉中,无法遗传下去,不能留种。这个蘑菇个头大、养分足、口感好,有点肉味,消耗也低,很不错,只可惜还是不能留种繁育。这些是用来做药的吧,很好,但是药不能当饭吃啊。这个东西的名字叫枣?树上结的?倒是很饱肚子,还耐储存,可惜生长时间太长了。” 老者逐一点评,最终遗憾的摇了摇头。 杨牧云看到这一幕,心中一沉,拍马屁拍到马蹄子上了,完美避过所有加分项。 这时候,老者手一摸,从竹篮里拿出几颗鸡蛋。 “唔……挺大的啊……生机旺盛,小家伙很活跃嘛……好,我来帮帮你……” 说着,老者揪来一把草,随手编了编制成一个草窝,然后小心翼翼的捏起一枚鸡蛋放入其中,一手捏着另一只手还要在旁边护着,唯恐手滑手抖。 轻拿轻放将几枚鸡蛋摆好,随即老者掌心中绽放起一团光芒,光芒笼罩在草窝上,像一张薄毯子护着鸡蛋。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心中暗喜,丰收规则不仅对植物生效,还对动物生效,如果自己得到这个规则,孵化场就能像开加速齿轮一样疯狂暴兵了,难怪拉玺达这么重视丰收规则。 这时候,小院外面再次光芒闪烁,两个穿着清凉纱衣的女孩抱着坛子,提着篮子,说着笑着走了进来,就像回到自己家一样,一左一右抱住老者的胳膊摇啊摇,晃啊晃。 “爷爷,你看我们给你带了什么。” 杨牧云无语,竞争者吗?一次俩,还都是女的,很漂亮。 你们俩那俩摇啊摇的,犯规啊! 第367章 海草海草 两个女孩展示了一下自己带来的东西。 提篮子的女孩将一束束吊着果子的枝藤拿出来,鲜红欲滴的葡萄在阳光照射下显示出一根根细细的筋络,那筋络隐隐中勾勒出一个个玄奥的符号、纹路,散发出说不清道不明的力量。 尤其是女孩拎着葡萄从胸前掠过的时候,纤薄的白纱衣和粉红的圆葡萄形成了明艳的对比。 杨牧云咽了口口水,暗道:汉武帝攻打西域真的只是为了葡萄……干吗…… 老者对左膀右臂上的女孩毫无波澜,轻轻抽出自己的手,然后接过葡萄含在口中,嘴唇一用力便咬下来一颗。 “不错,今年的葡萄很不错,今年的酒也一定更美味,只可惜我喝不到喽。” 两个女孩嘻嘻哈哈的笑了笑,仿佛没听到老者话语中的遗憾,而是炫耀着自己种葡萄的过程,收葡萄的趣事等等,拿坛子的少女打开坛口,顿时飘出一股淡淡的果香、酒香。 拳头大的坛子口浮现出一缕缕袅袅的粉红色雾气,就像是顺杆爬的葡萄藤,在坛子口攀出一张密密麻麻的葡萄架。 少女正要倒酒,老者却说道:“它们的生命本就短暂,多等一下也无妨。” 又过了三五个呼吸的时间,坛口的异象终于飘散着消失不见,少女这才倒了一杯酒给老者。 而此时,前方又光芒闪现,一个浑身水汽缭绕,一颗颗水珠在身边众星拱月般旋转的身影现了出来。 杨牧云看了一眼对方,心中暗道:天空神族那两个小女孩就算了,一看就是小天鹅一样纤细瘦弱,弱不禁风,海洋神族的女子却是另一个极端,高大粗壮,甚至有点威猛,清凉的鳞甲丝绦根本遮不住那一身活力迸发的肌肉。 天空神族那两个小姑娘浑身都罩着轻纱,依旧让人感觉像仙女一样美丽,海洋神族的女子基本就是一身比基尼了,可杨牧云目不斜视,看一眼的欲望都没有。 毕竟,作为一个正常男人,能接受的极限就是金刚芭比,如果没了芭比只剩金刚,对不起,我不是悲风。 海洋女子带来的礼物也很独特,是一捆海草,只不过这些海草看上去像是一群粗细不一的蛇群,被捆扎在一起还不停蠕动挣扎,甚至彼此撕咬,不断喷溅出绿色的汁液。 老者放下酒杯,伸手抽出一根海草。 这一动作顿时令两个天空神族的少女撅起嘴,因为她们的葡萄和酒还没得到点评呢。 老者手中抓着一根完整的海草,手指肚在草茎上捻了又捻,搓了又搓,然后忍不住咬了一口。 吧唧,草头被咬了下来,老者立刻吸了一口,将海草中的汁液吞入口中,然后美美的咽下。 “不错,虽然是草,却像肉类一样美味,而且富含营养,特别饱腹,吃一根,感觉三天都不会饿了,能达到最低级魔力果实的效果了。” 将剩余的草茎也一点点吃下去,老者问道:“这草怎么种植,生长周期多久?” 海洋神族的女子立刻如实回答道:“这些草不用管,只要清理出空地,它们自己就会向四周蔓延,我们只用清理出足够的空间就行了。一个月就能收割一轮,只要留着根,就算切掉草茎部分也能重新生长出来。” 老者看了一眼正在激烈撕咬缠斗的海草,顿时明白了什么,“空间,多大的空间呢?” “间距至少百步。主根越大,需要的空间也就越大。” 老者叹息一声,也就海洋里空旷辽阔才能这么造,陆地上的话根本不可能这么奢侈。 “这些海草,吃肉的吧?” 海洋神族女子立刻点头,淡淡说道:“什么肉都吃,一点都不挑,我们不喜欢的下脚料都可以给它们当肥料。” 老者重重的叹了口气。 海洋生物都是以肉类为主食,反而素食非常少见,拿肉类为原料喂养植物是非常划算的买卖。 毕竟鱼类肠肚鳃胃的味道不好,需要祛除,用这些东西喂养海草一举两得。 可是放在陆地上就不行了。 陆地食物相对匮乏,尤其对智慧生物而言,更多地还是以草木瓜果为主食,不是不想吃肉,而是被逼无奈的选择,能适应杂食的才能活下来,适应不了的,要么一路牛逼闪闪爬到食物链顶端,要么就被无情淘汰。 老者明白,这种海草海洋神族玩玩也就罢了,毕竟海洋中鱼虾众多,本就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 但是这种海草千万不能弄到陆地上,否则权贵们会专门开辟种植场喂养这种海草,用来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以及借助海草中富含的能量淬炼身体,批量制造强者。 如此一来,本就饱受饥荒折磨的生灵会更加困苦,甚至会成为权贵们喂养海草的原料。 想到这,原本慈祥的老者目光一厉,捻起几根海草,那海草立刻首尾扭动,疯狂的缠绕,然后像毒蛇一样攻击老者,草叶边缘处锋锐的锯齿状纹路和密密麻麻的倒钩棘刺也在蹂躏着老者手上的皮肤。 看到血光迸现的景象,两个天空神族的女子惊呆了,脸色煞白不知所措,海洋神族的女足也大惊失色,喊道:“不要!” 可惜,晚了! 老者的血液一滴滴浸入海草中,吸食了老者的血液,海草体型胀大一圈,原本黑紫色的草茎也变成了娇艳的红色,只是叶片摇曳晃动间能隐约看到一条条细细的黑色丝线状叶脉。 海洋神族的女子双膝跪地,“完了!” 随即便见她一锤砸在地上,原地海**涌,女子双眼中波涛翻滚,怒潮之音随着她的话语在所有人耳边响起。 “为什么!要毁掉我千年的心血!” 丰收之神可以助长万物孕育,收获,但他还有另外一个能力,那就是令万物绝育、凋零。 海草攻击丰收之神,等于触怒了丰收之神,没了繁殖的能力,并且海草还吸食了丰收之神的血液,将神罚殃及全族。 女子咆哮道:“你为什么要流血,为什么不避开,为什么不挡住!” 丰收之神看了一眼暴走的海洋女子,“你,也要攻击我吗?” 一句话令女子脸色大变,看到丰收之神伸手向海潮凑过去,连忙收起所有天赋力量,小院转瞬间变得风平浪静。 随即,海洋女子胸口剧烈的起伏了几下,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杨牧云悄悄咪咪的走过去,将地上那些海草卷巴卷巴捆起来,“老先生,这东西看着碍眼,我替你处理掉吧……” 丰收之神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他知道自己这种行为会令海洋神族愤怒,但也仅仅是愤怒,海洋神族不敢,也不能对自己做出什么。 再说了,丰收之神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已经没什么好顾忌的了,谁也不敢在这个节骨眼上招惹他。 能够在临终前为这个世界的生灵除掉一个祸根,也算功德无量。 海洋神族前脚刚走,又出现一道人影。 一个女子,一个奶妈…… 哦不,一个穿着光明教会标志性服饰的大胸女。 奶量如何还不知道,但很凶就对了。 第368章 奶妈图穷匕见(为滑稽山上滑稽散人打赏加更) 这位奶妈身材高挑,也就比杨牧云矮半头,身段很是优美,即便被宽大的金白色长袍遮掩,依旧能从走动时衣衫凸显的轮廓感受到其中的火辣。 相较刚才那金刚一样的海洋神族女子,光明教会这位更加养眼,赏心悦目,甚至比天空神族那两个双胞胎更撩人。 没办法,天空神族的女子太仙了,眉目中空灵飘渺的气质不似人间,更像是一团云朵,一片雪花,哪怕捧在手心呵护都会对她们造成伤害,只能远观,不能亲近。 还是光明教会的女子好点,接地气,有人味。 看到老者手上还在滴着血,奶妈连忙几步走过去,掏出一个做工精美的银瓶,然后帮老者处理伤势。 银瓶瓶口打开的瞬间,仿佛有万千毫光从其中迸出,奶妈将瓶口凑在老者手边找了找,光芒所到之处,流血立止,伤势痊愈。 老者看了一眼自己的手,又看了看小银瓶,点了点头。 “只是散发的余光都这么了得,如果吞服的话,效果只会更强吧。” 光明教会的女子双手交叠按在胸前,鞠了一躬随即说道:“可以死者复生!” 听到这四个字,杨牧云惊呆了。 死而复生,这是何等逆天的功效。 天空神族两个少女倒是平平淡淡,没什么惊讶的表情,复活而已,太平淡了,族内很多人都会。 光明教会的女子将银瓶托到老者面前,说道:“前辈可以试一试这个药,说不定能药到病除,为前辈再延续一段时间。” 老者摆了摆手,“我活够了,用不到这个东西了,还是留给更需要它的人吧。” 随即老者询问了这个药剂的做法。 杨牧云支棱起耳朵仔细听,正如拉玺达说的那样,这是圣光菇制成的药剂,等于是圣水的浓缩之物,至于药效如何,就看圣光菇吸收了多少圣水,吸收的圣水又是什么品级。 老者叹息一声:“东西是好,可惜太贵重了,能享受到的人寥寥无几。” 光明教会女子听到这话立刻抬起头,目光坚定的看着老者,“如果我能传承您的衣钵,就能种植出更多的圣光菇,制作出更多地光明药剂,即便不能令死人复生,也可以极大缓解信徒们的疾病之苦。” 听到这话,杨牧云暗道一声高明。 丰收之神是那种悲悯天下的圣人,最牵挂的就是普通生灵的饱暖问题。 杨牧云拿来的东西令丰收之神很满意,但也不是非常满意,毕竟其中有很多致命的短板。 至于海洋神族拿来的海草,效果很不错,能达到最低级魔力果实的水平,而且一个月就能收割一次,随着时间的增长还能继续提升。 但是在丰收之神看来根本就是灾难的征兆,会给大陆带来可怕的灾难,所以才凌厉出手,将这个事物彻底断了根。 天空神族两个少女带来的葡萄和酒都是珍品,但有一个问题,这东西不止饿,而且太珍品注定无法普及。 所以丰收之神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没有做什么评价——因为他也不想伤害这两个纯洁的少女,让她们伤心。 光明信徒拿来的更是珍品,可奶妈说的话打动了丰收之神。 如果种植出更多的圣光菇,哪怕是最寻常普通的圣光菇,也能造福大众,让人们远离疾病和伤痛的折磨。 吃饱固然重要,可健康更重要,光明信徒原本就有治愈创伤、抚慰心灵的能力,如果再加上圣光菇,这种能力会更强。 所以,丰收之神心动了。 奶妈看到这一幕,顿时流露出胜利的笑容。 两个天空神族的少女虽然单纯,却并不愚蠢,看到胜负已分,全都跺着小脚表达自己的不满。 杨牧云也叹息一声,还以为能拿个大头,再不济也能分一杯羹,却没想到光明信徒这么卑鄙。 好吧,也不算卑鄙,人家是凭本事赢的。 可是这时候,咔嚓一声脆响…… 所有人都诧异了一下,随即转头看了过去。 是小鸡。 那一窝鸡蛋在短短片刻之间孵化完毕,一个小鸡啄开了蛋壳,从里面露出小脑袋。 一只又一只小鸡顶着半边蛋壳走来走去,围着丰收之神打转,然后蹬着爪子翻土,寻找吃的东西。 丰收之神捧起一只小鸡,然后仔细检查它的状态。 “潜力很足,可以媲美魔兽,但是它的实力差到了极点,几乎没有任何战斗力,也没有任何战斗欲望。” 丰收之神不知从哪抓来一把谷子撒到地上,一群小鸡立刻围了上去,不断地低头仰头,将食物吃得一干二净。 丰收之神再次抓了一把虫子撒在地上,小鸡再次啄食,将虫子也吃得一干二净,然后还不断地扒地,想要从土壤中找吃的。 吃饱喝足的小鸡吃了几颗小石子帮助自己消化,与此同时,小鸡的身子一点点长大,同时柔软的绒毛变成硬硬的羽毛。 然后,长大的鸡儿开始下蛋,并且传宗接代,然后丰收之神继续孵小鸡,喂小鸡…… 不知过了多久,院子里挤满了大大小小的鸡,房前屋后树上全都是。 而且这些鸡到处下蛋,草稞石碓里面全都是红皮鸡蛋。 丰收之神愣住了,呆住了,惊住了。 丰收之神比任何人都清楚小院里时间的流逝,也更清楚鸡的生长周期。 孵蛋一个月左右,成长一个半月,一百天之后开始下蛋,每天都能下一个蛋,非常稳定。 而且鸡蛋中蕴含有浓郁的生机,就像魔力果实一样,大补,非常补。 而这些鸡吃的只是一些谷子、青草、虫子,非常好养活,也不会抢人们的口粮,威胁人们的生命。 与海洋神族的海草相比,鸡更温顺平和,没有太强的攻击欲望,可以高密度的群养,哪怕一个孩童也能管理好它们。 而且,鸡蛋可以长期保存。 丰收之神点了点头,“很好,这很好。” 杨牧云心中一喜,这是要成事了? 可就在这时候,奶妈拔开银瓶的盖子,将里面的药剂一股脑倾倒出来。 【感谢滑稽山上滑稽散人打赏1500起点币——8月21日】 第369章 打完左边打右边 磅礴的生机散发出来,浓烈的圣光几乎将奶妈脚下的土壤变成透明的水晶。 奶妈身边就像生命的海洋,生命的漩涡,空气在强大能量的滋养下迸发出强烈的光辉,仿佛无数电光石火在摩擦碰撞。 与之相对的是丰收之神身边,根本就是死寂的虚空地带,之前大家感受不出来,但奶妈放出的强大生机就像是黑夜中的探照灯,将丰收之神的身体照射得纤毫毕现。 寻常人的身体就像石头,不说好看不好看,但至少是完整的一块。 而丰收之神的身体就像一块蜂窝,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孔洞,又像去了皮的老丝瓜,根本就是一根根丝絮的缠绕堆积,古怪而又诡异。 细若游丝的生机竭尽全力维系着丰收之神的身体,可是在生命漩涡的吸扯下,这一根根游丝左右晃动着震颤起来,然后崩然断裂,就像肥皂泡一样瞬间消失不见。 丰收之神还沉浸在鸡的喜悦之中,随即生机泯灭轰然倒地。 其身体摔倒在地上,然后嘭的弹跳了一下,不等落回地面便化作万千枯黄的树叶,飘摇着消失不见。 奶妈抬手一招,一团无主的规则之力从枯叶中飘起。 杨牧云呆住了,愣愣的伸出手,抓住了一片枯叶,然后看着枯叶一点点风化,粉碎,不等落地便点滴无存。 连尸体都没能留下,可见丰收之神真的是油尽灯枯,强行压榨身体中最后一点前能 这就是丰收之神,受到亿万生灵膜拜,临终前还想着最底层生灵果腹问题,说翻脸就翻脸掐灭海洋神族特殊作物的仁慈而又强大神明? 就这样……死了? 一个传奇的伟大存在,没有死在轰轰烈烈的大场面之中,而是死于比小孩恶作剧强不了多少的拙劣手段下。 杨牧云顿时明白了一个道理:神,真的很脆弱,比人类更加脆弱。 两个天空神族的少女全都怒斥道:“你竟然杀死了丰收之神,无知的人类,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会对整个世界造成什么影响?” “丰收之神最伟大的不止是丰收规则,还有他老人家毕生的研究和心得,现在这些东西全都没了,被你毁掉了!” 奶妈哼了一声,伸手抓向空中的丰收规则,“那又怎么样,至少,我赢了!” 诚然,奶妈的手段有点卑劣,就像是不等果子成熟就摘下,虽然强扭的瓜不甜,但它至少解渴。 而且吃着总比没吃着强。 杨牧云站起身来,试图抓住空中一片落叶。 可是不等手指触及,落叶便被皮肤表面溢出的生命能量冲击、摧毁,消失不见。 看着得意洋洋的奶妈,杨牧云咬牙切齿问道:“你可知道,为什么丰收之神的身体都亏空成这样,还坚持着没有陨落吗?” 奶妈冷哼,“畏死向生,这不是所有生物的天性吗!” “怕死?”杨牧云笑了,眼睛中血光逐渐升腾,“丰收之神他老人家临终前还在为亿万生灵的未来深思熟虑,他之所以强撑着没有陨落,是因为他要等秋天到来万物丰收,等大地硕果累累,等所有生灵都能积攒足够的食物过冬!他撑了一年一年又一年,今年终于撑不下去了,所以才找到了我们……” 两个天空神族的少女听了这话全都泪眼迷蒙,泣不成声。 奶妈脸上的表情很难看,这是她从没想到的问题。 可这种羞辱的感觉没能唤起她的良知,而是令她更加疯狂。 粗鄙的野蛮人,有什么资格说教我们文明世界! “没想到野蛮人出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还有资格进入了这片领域,不除掉你,未来必定会成为我教的大敌!” 既然要动手,那就先下手为强。 杨牧云冷哼一声,伸手一招,仙剑入手,随即一发驭剑术直击对方。 奶妈双手合十,浓烈的圣光在身前绽放,如若实质的金线以双手合十之处为中心,360度的发散开来,形成一面圣光十字盾。 仙剑刺入三寸便纹丝不动,既不能插进去也无法拔出来,不上不下的十分难受。 奶妈看了一眼夹在自己胸前的凶器,说道:“这把剑蕴怨气缭绕,血光弥漫,不知杀戮了多少生灵。你果真十恶不赦!” 杨牧云向前跨出几步,说道:“攻心之术?抢占道德的制高点吗?我杀万人的罪孽,也比不上你杀一人!” 仙剑没能攻破奶妈的防御,但言语击穿了她的心防。 只见其闷哼一声,脸色瞬间煞白。 杨牧云右手抬起,掌心中佛光弥漫,金光闪烁的卍字降下一道道如若金箔金纱的强光。 奶妈无所畏惧,自己的圣光十字盾有圣光菇释放的强大圣光加持,连野蛮人的剑都能拦住,更何况他的手。 然而手掌落在圣光十字盾上的时候,坚不可摧的圣盾像水波似的动荡了一下,光盾中的十字纹章最先碎裂,真正的节节寸断,粉身碎骨。 不等圣光十字盾粉碎,杨牧云的手掌就已经落下去,狠狠抽在奶妈脸上。 这一掌名为如来神掌,但是因为融入了佛的规则,超越武学范畴达到一掌出万佛生的高度,妥妥的神仙法术。 杨牧云没有使用全力,别说万佛了,连一个佛都没招出来。 但是足够用了! 力量再大就出人命了。 奶妈半边脸颊坍塌,面皮连着筋肉以及下面的牙床、颧骨、颚骨甚至舌头全都在这一巴掌下变得粉碎。 可是下一瞬,强大的生机治愈了奶妈所有的伤势,能生而复生的药物,修复重伤不是小意思吗。 然而,这时候,杨牧云甩出去的巴掌又抽了回来,用手背狠狠打在另一边脸颊上。 左右开弓,啪啪两下。 杨牧云咒骂道:“神说,如果有人打你左边脸,你不能生气,更不能还手,还要把右半边脸伸过去,给他打。我看你不是太服气啊,怎么,不把神的话当回事吗?” 说完,不等奶妈回答,杨牧云又是一巴掌抽了上去,然后反手又是一耳光。 啪啪! 啪啪! 啪啪! 第370章 好像赢了,又好像没有赢 有圣光菇的治愈,奶妈抗住了杨牧云一次又一次的摧残和蹂躏,无论杨牧云怎么粗暴,怎么大力,哪怕被弄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漓,圣光包裹之后转瞬痊愈。 攻击触发了奶妈身上携带的保命道具,比如那些耳环吊坠戒指臂钏腿环腰带之类的,各种符文、符咒、卷轴之类的东西光芒爆闪,撑起一道道保命的结界、护盾、禁制。 可是没用! 如来神掌之下全都拍成齑粉,连带着那些耳环项链的也都炸得粉碎,连带的还有那一身宽大的长袍。 还有道具想要开启传送,将奶妈带走。 可杨牧云手掌笼罩之下就如同五指山,奶妈的身体撞来撞去却还是原地。 奶妈不断地嚎叫着,就像是被开水烫到的大白猪,赤条条的扭来扭曲,却始终无法躲开杨牧云的攻击。 疼! 不仅仅是肉疼,还有心疼。 圣光能恢复的只是肉体,却无法恢复那些饰品和道具,一想到这次损失的财物,奶妈的心都要裂开了。 来这里的不都是新神吗,新神里面怎么会有这种变态啊…… 半分钟后,杨牧云狂风暴雨的蹂躏终于停止下来,因为药物中蕴含的能量消耗殆尽,无以为继,再弄就出人命了。 而杨牧云还不想这么轻易地放过她。 可就在这时候,丰收规则动了。 世界都为之凝滞。 择主开始! 丰收规则就像一只被遗弃的小狗,左看看,右看看,围着四人转了一圈又一圈。 然后,丰收规则一分为三,一块大,两块小。 天空神族的少女获得两块小的,大的那块径自朝杨牧云飞过来。 而就在杨牧云流露出笑意的时候,那大块的规则竟然与杨牧云擦肩而过,朝着奶妈飞了过去。 杨牧云顿时有些后悔,为什么不直接一巴掌抽死那娘们,非要磨磨唧唧搞前戏。 但是一巴掌抽死她实在太便宜她了,根本无法宣泄心中的怒气。 哎,时也命也。 同时杨牧云也明白了丰收规则择主的原理。 生命的气息。 奶妈被圣光菇治愈了一次又一次,浑身血肉几乎换了一遍。 如果跟他妈滴血认亲的话,肯定认不出来,因为身体里没有一滴血是他妈给的。 生机! 生命力! 只有强大的生命能量才能孕育出更多、更好的果实。 丰收规则就像懵懂无知的婴孩,只知道选胸大的,胸大的多给点,胸小的少给点。 至于杨牧云这种啥都没有的,直接被无视了。 奶妈抚摸着丰收规则,顿时哈哈大笑起来,然后用仇恨的目光瞪着杨牧云,只是眼底深处烙印着深深的恐惧。 今天的事情,将成为她生命里挥之不去的噩梦。 “野蛮人,你等着,我不会放过你的,我会把这里的事情如实汇报,你们野蛮人的末日到了!圣战!即刻开启圣战!亡族!灭种!” 可是这时候,一道光芒从天而降,正打在杨牧云身上。 然后是第二道、第三道、第四道…… 密集的光芒就像雨点般落降落下来。 杨牧云刚开始还在疑惑,这是什么光芒? 精神意念投注在那些光点上才发现,那是一个个新生的生命。 魅魔们生了? 而且时间如此同步,全都一起生的? 仔细想想也是这个道理,遗传物质是同一时刻植入进去的,孕育周期都一样,诞生自然也不会相差太久。 只是杨牧云纳闷了,父系遗传物质也不是自己的,为什么这些新生命会跟自己产生联系? 这时候,一大波信仰之力涌来,全都是魅魔们献上的,感谢自己给了她们一个优秀的孩子。 嗯,好吧,解释不清了。 孩子他娘认为是,那就是了。 可是这时候,丰收规则又动了起来。 两个天空神族的少女还没快乐三分钟,手上的丰收规则之力便像泥鳅一样滑溜溜的飞走了,然后以冲刺的速度投向杨牧云。 奶妈脸上张狂的皱纹还没褪去,便扭曲成了惊愕。 因为她手上的丰收规则也摇头摆尾的离开了。 最大的痛苦不是没得到,而是得到了,已经握在手心了,却又失去。 奶妈惊慌的伸出手,想要抓住丰收规则,却没想到那团规则像受惊的小鱼,哧溜一下直接撞到杨牧云身上。 “不!不可能!怎么会这样!你一个男人,怎么可能比我身上的生命气息更强大!你根本没有孕育生命的能力,怎么可能得到丰收规则的认可!” 说这话的时候,奶妈骄傲的挺了挺胸。 杨牧云说道:“你一次最多生一个,就算一辈子不停的生,也就几十个,有什么好骄傲的吗?” 说着,杨牧云比了比大拇指,“而我,一个月生了三千个!” 噗! 奶妈一口血喷了出来。 她不愿相信,但是丰收规则的反应骗不了人。 丰收规则自主挑选的时候,一分为三,这说明自己虽然有优势,但优势并不大,丰收规则还有其他选择。 如果不是自己提前准备了最顶级的圣光菇,或许也占不了这么大的优势。 紧接着丰收规则舍弃自己,三合一转投野蛮人,这说明双方的差距太大了,大到三个人绑在一起也比不上野蛮人。 难道,他真的能在一个月里让三千个女性野蛮人受孕,又同时诞生? 这怎么可能? 难道这个野蛮人一天之内就与三千个异性野蛮人欢好? 一天,三千次? 就算铁打的身子也受不了吧。 奶妈用怜悯的目光看着杨牧云——这个野蛮人好像赢了,但是又好像没有赢,真是一个可怜的人。 杨牧云也用怜悯的目光看着对方,“光明教会的圣战你是注定看不到,也参与不了了,受死吧!” 一剑穿胸! 仙剑贪婪的吸食着,蕴含神圣力量的血液,就像最好的润滑剂,可以助长仙剑突破,并且能清洗自身深重的怨气、戾气,从邪气森森变得光明浩然。 奶妈丰腴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下去,原本紧绷的皮肤迅速松弛,挺拔的女性象征也如同灌水的气球,软趴趴的耷拉着。 只是一瞬间,就苍老了百岁,一身精华全都被仙剑吞噬。 即便如此杨牧云依旧没有放过她的意思,继续操纵仙剑吞噬。 咔嚓嚓…… 骨骼传来不堪重负的声音,然后轰然倒下,原本高挑的身姿瞬间坍缩成一小堆。 可是她还活着。 仙剑支撑着她身体中最后一丝生机。 杨牧云握着剑柄,一点点抽出来,奶妈浑浊的眼睛中流露出哀求,可杨牧云视而不见,依旧往外拔。 那最后一线生机被拉扯得越来越长,越来越细,最终拉扯到极限,嘎嘣断裂。 佝偻成一坨的残骸瞬间风化,融入土壤中消失不见。 杨牧云转身看向两个少女,瞬间招来两声高亢的尖叫。 “不要看!” “求求你别看了!” 杨牧云说道:“放心,我不是坏人。” “没错没错,虽然你生了三千个孩子,虽然你残暴的杀死了一个少女,虽然你……但我依然相信你是好人。” “可是……请你收敛一下丰收的规则好嘛。” 杨牧云问道:“为什么?” “你不知道丰收就是孕育吗?你现在控制不住丰收的力量,只要与我们对视就会让我们怀孕啊。” “姐姐,我突然觉得,怀上他的孩子也不是不可以。他的实力很强,潜力也很大,还得到了丰收之神的神位,他的血脉一定很强大。” “但是他一天三千次啊。” “一个人三千次,那不是更好吗?” 两个女孩瞬间想通了,然后同时放下捂着眼睛的手。 这下变成杨牧云捂眼睛了。 “卧槽,这力量怎么收起来!卧槽,赶紧缩回去啊!” 第371章 他可真快(为我不知道我叫啥打赏加更) “他可真快啊!” “是啊,不但做得快,跑的也快。” 两个少女同时叹息。 自己这次要是一无所获就算了,可气的是到手的规则又溜了。 这也就算了,更可气的是一个日语三千女的野蛮人对自己看都不看一眼。 “难道我们不如野蛮人的女性漂亮吗?” “不可能,我们母亲是美神,我们是除了母亲之外最美的。” “可惜,我们还没长大。” “野蛮人没眼光。” 两个少女碎碎念了一会儿,然后发现这个小院子里全是鸡。 能够让前一任丰收之神都夸奖连连的生物,肯定不普通,而且这些鸡是前一任丰收之神亲手培养出来的,更加了不得。 两个少女立刻动起手来,将一把把葡萄籽洒在周围地上,然后催发它们狂野生长,并且按照自己的心意向周围山坡上攀爬。 不多时,一个葡萄藤交织出来的鸡笼现了出来。 然后两个女孩把鸡赶进去,并且开始捡拾鸡蛋,拿起鸡蛋对着阳光查看,筛选出其中可以孵化的蛋…… 这个小院包括这个山头都是丰收之神特意挑选营造的,说是洞天福地也不为过。 虽然丰收之神故去,但这片区域依旧残留着诸多布置,对两个新神而言就是一座宝山。 两姐妹立刻喜欢上了这里,不打算离去了。 神明散漫,找个地方睡一觉就是十天半个月,遇见一处美景随便玩玩就是十年八年,看到心动的异性直接就是一顿胡天胡地。 虽然是天空神族中比较受宠的神裔,但是消失个百八十年也不会有人关注到。 “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家了!” “我们两个的家!” 劳碌一天将小院打扫干净,收拾整齐,终于感觉到饥饿和疲惫,于是抱着双手向小草屋祈祷了一句。 推开屋门,两人顿时呆住了。 从外面看是小草屋,可推开门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 宽广、开阔…… 小草屋的四面墙上满是密密麻麻的光点,就像是黑暗的夜空中闪烁明亮的星辰,仔细看才发现这每一个光点都是一个小坛子,只是被施加了特殊力量,显得格外渺小。 当意念投注在坛子上的时候,坛子会变大,然后从墙体中挤出来。 少女连忙伸手接住头颅大小的坛子,发现这东西分量不轻,里面肯定有东西。 坛肚子上有丰收之神留下的精神烙印,只要将手掌按上去就能读取其中的信息。 原来这是丰收之神贮藏种子的道具,里面全都是无数年来从世界各个角落搜集到的种子,然后精心挑选培育的成果。 两姐妹打算在这里长期居住,于是寻思着找一些粮种种下去,手上这个恰好是水稻的种子。 坛子浑圆,没有一丝缝隙,也没有口和盖。 “这怎么打开?” “难道要摔破吗?” 两人想了很多办法,都不能在不破坏坛子的前提下拿到种子,于是只能将其摔在地上。 哗啦…… 坛子崩裂,种子撒了一地。 两姐妹发现里面每一粒都浑圆、饱满,充满了生命的能量,隐隐中还散发着晶莹的光辉,就像是一粒粒玉石、水晶雕琢成的艺术品。 坛子被打破,种子接触到外界,唤醒了体内的生机。 有的种子落在碎片上,有的则直接撒在地上,刚接触到土壤就生根发芽,抽出嫩苗,然后在两姐妹难以置信的目光中不断长高、长高、长高…… 最终长到了屋顶高度才停下,密密的稻穗抽出、垂下,摇摆着挠在两姐妹头顶上。 两姐妹惊呆了,这真是太难以置信了,寻常的水稻也就膝盖那么高,这里的水稻竟然比自己的身高还要高出不少。 最重要的是,稻穗太大了。 神族的子民们也种有水稻,但是稻穗最大也就大拇指那么大,一株只有一个稻穗,而现在的稻穗有手掌这么大,少则两三个稻穗,多则四五个稻穗。 “姐姐,我感觉一个稻穗就够我一顿饭了,这么多稻穗我们一年也吃不完,还能拿来酿酒。酒神叔叔教导我们的酿酒术使用稻米也一样可以。” “先别急先别急,再找找屋子,我觉得丰收之神他老人家肯定留下了别的线索。” 两姐妹在屋中仔细寻找,果然找到一块泥板。 将泥土做成板块,然后将草茎斜切当做笔,在泥板上刻字,等泥板完全干燥,这些字迹就能长期保存。 “丰收之神他老人家骨子里果然是大地神族。” 两人拂去泥板上的灰尘,立刻看到了上面烙下印记。 那是一个双手捧着麦穗和稻穗的图案,简单却不单调。 两人将手盖在印记上,立刻得到了丰收之神遗留的“种子”制作方法,以及用“种子”保存种子需要注意的要点。 刚才打破的那个罐子,就是丰收之神口中说的“种子”,虽是泥土制作,可它们会隔绝外界对种子的侵蚀、腐朽,令种子永远保持生机和活力,就像是给种子外表又套了一层保护壳。 在“种子”里,生命会陷入休眠状态,停止一切生命活动,外界过一年还是一万年,对里面的生命都一样。 也正是靠着这个办法,丰收之神才能将不同时期的作物种子保留下来,让不同时期的优良作物能够交流遗传物质,诞生出更优秀的后代。 四面墙壁上总共十八万千个泥罐,每一个里面都装有一百颗种子,粮食、药品、瓜果、蔬菜、花卉,以及其他杂七杂八的作物,一应俱全,还有与这些作物相匹配的种植方法,培养心得等等。 海量的知识灌入两姐妹精神意念中,即便是神明之身,依旧觉得头昏脑胀,不过两人坚持着将这些知识记忆下来,并且一遍又一遍的巩固。 因为她们明白,这是丰收之神留下的最珍贵的传承,是其毕生的心血结晶。 随后丰收之神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什么?丰收之神竟然是上一个纪元的人?” “什么?世界诞生之前还有另外一个纪元?” (十分感谢书城书友我不知道我叫啥打赏1666书币——8月24日) 第372章 圈养 没有人知道丰收之神的来历,或者说,没有人知道丰收之神真实的来历,因为关于他的传说太多太多,分不清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 “拉玺达女士,丰收之神究竟是什么种族?为什么他对这个世界万物众生都充满了博爱的心?” 一个人的出身决定了他的屁股所在,屁股又决定思维。 就拿杨牧云来说,虽然芯子里是人类,但他出身在野蛮人部落,就注定了野蛮人的身份,既无力改变也无心改变。 从小的生活还不错,身边的族人们对自己都很照顾,自然没有什么苦大仇深的情绪,所以根本不可能因为前世是人类就举起大旗反对野蛮人。 相反,因为被人类暗算刺杀的事情,杨牧云对文明世界的北方四国生出了仇恨,并且打算带兵南下转悠一圈。 杨牧云不是圣人,做不到博爱无私,所以杨牧云对丰收之神充满了好奇,是什么让这个老人家全心全意为普通生灵付出,哪怕生命终结依旧强撑着,继续为普通生灵未雨绸缪。 拉玺达看了一眼杨牧云的背影,说道:“他是上一个世界的人,与这个世界的生灵没有太多联系,所以他没有任何私心,认真履行自己的神职。也正因此,万物众生才能自由生长,没有什么种族受到偏爱以至于一家独大。因为这个原因再加上神职的特殊性,没有哪个神族去招惹他,算是独来独往的特殊存在。” 上一个世界? 也就是冰河世纪之前的神明? 他不仅存活下来,还成为了丰收之神,不归属任何神族,不招惹任何势力,也不被任何势力招惹。 也对,谁敢拿自己种族的生育率开玩笑呢。 拉玺达又说道:“丰收之神的规则至关重要,这是你在新神中脱颖而出的关键,也是你今后发展壮大的根本。不过在此之前,你得完全掌控丰收的规则,而不是像现在……” 杨牧云无奈的点头,自己现在是瞪谁谁怀孕。 搞得现在只能闭着眼,走到哪都提前清场,方圆百步不能有任何生灵,尤其是异性。 丰收规则太强大了,远远不是苍蓝之峰、月光湖、大裂谷之类的普通规则能够比拟的,想要将其完全炼化掌控,得漫长的时间。 随即,拉玺达问起路上的事情。 听到丰收之神施展力量限制了海洋神族培育出的海草,拉玺达沉默了许久,再听到光明神的信徒暗算害死了丰收之神,拉玺达的呼吸都粗重了许多。 再听两个天空神族的少女,拉玺达说道:“天空神族子嗣众多,但神职有限,很多没有神职的新神都会外出历练寻找自己的契机,那两个小女孩是美神和匠神的后代。长相无可挑剔,又勤劳能干,你为什么不带回来呢?” 杨牧云呆滞了一下,素不相识的女孩子直接带回家,这样合适吗? 而且,一次两个…… 双胞胎姐妹哦…… 拉玺达看到杨牧云不说话,立刻笑了,“她们可是天空神族,拥有高贵的血统,如果给你诞下子嗣,生来就是强大的半神。怎么,你真打算找野蛮人给你生孩子吗?” 杨牧云挠头,野蛮人,还真下不去手,这么一想的话,还真是错过了好东西。 拉玺达继续开导道:“有什么好担心的,抢就抢了,反正天空神族的女孩子被抢习惯了,只要有本事抢,没有人追究这种事。” 杨牧云突然语气古怪的说道:“他们信仰我,成了我的从神!” 拉玺达愣了一下,“你已经让她们怀上了吗?” “没有!不可能!”杨牧云斩钉截铁的说,可是很快就不确定起来,“我好像看了一眼,就看了一眼,应该不会有事吧……” 杨牧云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低,到最后他自己都听不见了。 就在刚才,信仰之力落下,两个少女全心全意奉献自我,成为了杨牧云的从神。 杨牧云不觉得自己是万人迷,两个女孩子不可能无缘无故爱上自己,可她们确实全心全意奉献,愿意为自己牺牲一切。 除了那个,杨牧云实在想不出第二种可能。 拉玺达摇了摇头,眼睛中满是幸灾乐祸,“可惜了,丰收之神给我的通道是一次性的,无法再开启神国的传送阵。你接手了丰收之神的规则,自然也就接手了丰收之神开辟的神国,进去看看不就知道了么。” 杨牧云抬手唤出丰收规则,立刻从中感应到一处特殊的空间。 这是一个独立的小空间,却又和外界大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断从外界汲取日月光辉、天地灵气。 在空间中有山有水,有云雾缭绕,松柏长青,桃李吐艳,猿鹤相依,鱼虾嬉戏,确实一处世外桃源的美景。 一片平坦开阔的山坡上,篱笆小院周围葡萄藤盘绕攀附,缠绕出一个鸡笼。 小院正中一个平平无奇的茅草屋,视线刚落在屋顶上就向前推进一层,屋中的景象一览无遗。 两姐妹跪在地上,抱着一个四四方方的土砖坯默默流泪。 怎么哭得这么惨? 难道是真的? 不过,他们怀里抱的是什么? 杨牧云心中刚升起这个念头,土砖坯瞬间消失,然后在杨牧云手上出现。 嗯? 杨牧云愣住了。 但是拉玺达对此没有任何意外。 “强大的神明都能开辟神国,可以用来安放自己的眷属和信徒,比如光明神宣扬的信徒死后上天堂,就是他的神国。这世间还有诸多空间秘境,有的是自然生成的,有的则是神明改造、开辟的。你对这个空间拥有绝对的掌控。” 杨牧云长舒一口气,自己通过规则之力可与掌控大裂谷的一草一木,同样也能通过规则之力掌控丰收之神创造的神国。 一切都秉承自己的意志存在,其中的任何事物都逃不出自己的绝对掌控。 然后杨牧云看到了小院门口处一个闪闪发光的印记。 跟拉玺达之前绘制的传送阵差不多,如果没猜错的话,这个应该是天空之神少女来时的通道吧。 杨牧云心念一动,那个传送印记瞬间被破坏、抹去。 也就是说,这两个少女回去的路被切断了,今生今世都只能在丰收之神的神国中生活了,没有杨牧云的允许,终生都别想踏出一步。 “囚禁少女嘛……好罪恶……” 杨牧云安慰自己,“不是囚禁,这是保护,对,保护她们。” 随即,杨牧云摇了摇头,将手掌按在土块上。 直觉告诉他,这个土块中蕴藏有非常重要的信息。 第373章 你经历过绝望吗 上一个时代、上一个纪元,或者说上一个世界…… 那里曾经诞生了高度发达的文明,智慧生物掌握了世界的种种力量,自称为神。 后来,他们厌弃了神的称谓,觉得在神之上还有更高等级的存在,一种更加完美的生命形态。 只是当他们向那个阶段攀升的时候,冰河时代降临了。 太阳不再升起,江河不再流动,世间万物都为之寂静。 强大的上位者们使用了种种办法自救,可是全都无济于事,离开了熟悉的世界,没了万事万物的基础,上位者们也变得脆弱,不堪一击。 所以,下位者被抛弃,有限的资源都集中在了上位者手中。 他们建造各种末日堡垒,衣食住行,吃喝玩乐,一切的一切都应有尽有。 漫长的冰河岁月中,一个又一个末日堡垒崩溃、故障,最终灭亡。 外界的规则似乎改变了,许多常识和常理都改变、颠覆甚至消失,理想中设计完美的末日堡垒简直漏洞百出,就像刚下水就沉没的巨舰。 即便侥幸没沉也是漏洞百出,四处漏水的大船在海上航行,一边堵漏一边抽水,即便如此还是能感受到水线的不断上涨。 有人因为承受不住无边的孤寂精神失常,结束生命,剩余的人则不断鼓励自己,坚持下去。 没有人知道这种寒冷和黑暗将会持续多久,也许明天太阳还会照常升起,但是明天是哪天? 有人走出堡垒,去外界探索,然后一去不回。 有人补给或能源耗尽,不得不外出搜索资源,然后杳无音信。 但也有人回来了,带回了黎明和曙光的消息。 有人相信了,立刻走出末日堡垒,可是很快就被围攻,杀死。 没有黎明,黑暗前面是更深沉的黑暗,足以吞噬一切的黑暗,想要活下去,唯有将末日堡垒中的人骗出来,杀了他们,占有他们的资源。 但是这些人进入末日堡垒才发现,里面的建筑构造全都崩溃了,食物、能源和各种资源也都枯竭。 堡垒中除了尸体,竟然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物品。 好消息不断传来。 但是已经没人相信所谓的好消息了。 丰收之神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当然,那时候他还不叫丰收之神。 他杀过同类,也吃过同类,还差点被同类吃掉。 资源短缺,有些同族自愿进入休眠状态,节省能源和资源。 越来越多的人沉睡,但他们没有等到同族的唤醒,而是等到了同族落下的屠刀。 所谓信任,根本照不亮黑暗,也暖不热人心。 丰收之神就是这样度过了最幸福,但也最艰难的一段时间。 他选择了休眠,但是还没有进入深度沉睡就被战斗吵醒,经历激战存活到了最后。 丰收之神尝试联络其他末日堡垒,但是没有收到任何回应。 或许是真的没人了,或许是有人,但不敢回答。 最终,吃饱喝足的丰收之神带上最后的物资迈出堡垒,朝着一个方向不停地前进。 或许是毅力,或许是运气。 总之,在即将被绝望吞噬的时候,他看到了一抹亮光。 他鼓足力气朝着那一抹亮光狂奔。 就像是看着一扇即将关闭的大门,看着门缝里透出的光亮不断变窄、变短,心中最强烈的渴望就是,快点,快点,再快一点。 丰收之神几乎是一跃而起,从黑暗的边界跨越到光明之中。 那一瞬间,他感觉浑身都在战栗。 阳光令他不适,甚至给他带来强烈的痛苦。 但他还是久久置身其中,不愿回到近在咫尺的黑暗。 他贪婪的看着远方的大地。 虽然也是冰雪覆盖,但那些冰雪在融化。 不断有轰隆隆的巨响从远处传来,巨大的冰山碰撞、碎裂,宽广的冰层崩溃、下陷,混杂着不知名事物的液体从下方泛起,喷溅。 丰收之神漫无目的的向前方走着。 他透过坚冰,隐约看到了一群奇形怪状的建筑、工具,还看到了许多与自己长得高度相似的生物残骸。 应该算是……残骸……吧。 冰融化的速度比丰收之神的脚步更快一些,前方已经看不到冰雪了,地上全是大大小小的水塘,水面上漂浮着厚薄不一的冰块,还有被水推到岸边的人。 丰收之神检查过…… 死的,死的,还是死的…… 没有任何生命的特征。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了一个活人,只是这个活人口齿不清的说了几句话,也死掉了。 丰收之神麻木了,继续向前走。 直到……一只手抓住了他的脚踝…… 那应该是一个雌性,一个令丰收之神为止产生冲动的美丽生物。 雌性用尽最后的力量,将一个蜷缩成一团的婴孩举起来,眼睛中流露着渴望的目光。 丰收之神将孩子接了过来。 那只手眷恋的摩挲了一下应该的脚丫,然后颓然砸落。 大地上的食物很丰富,所以小孩子长得很快,几天时间就能下地奔跑,而且不断跑到丰收之神前方。 丰收之神只是慢慢的走着,而且走一段就要歇息好久。 从黑暗中走出的那段路伤到了他的腿和脚,他走不快,也走不长。 小孩又长大了一截,然后开始背着丰收之神奔跑。 小孩跑得很快,跳的也很高,锐利的眼睛能搜索到很多有用的资源。 大地上复苏的生灵越来越多。 他们全都呆滞的蹲坐在地上,或者躺在冰上,不断地回想着什么,又或者单纯的发呆。 也有人看到丰收之神和小孩之后,本能的跟了上去。 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要跟随,或许仅仅是为了给自己找个目标,那个这个目标自己也没有目标。 有一天,小孩跪倒在地上,好奇的打量着眼前的事物。 正在打盹的丰收之神睁了睁眼,然后换了个方向继续睡,可是下一瞬,丰收之神直接跳起来。 一棵草。 丑丑的,粘乎乎的,紧紧贴在地上,像一口浓痰,又像一坨排泄物。 可是看到这个东西,丰收之神又蹦又跳,欢喜雀跃。 然后小孩也跟着蹦跳,结果脚下一滑,啪叽摔倒在了上面。 小草没了,但这说明脚下的土地可以孕育生命,这里是可以生存的土地。 丰收之神带领小孩,以及其他追随者平整土地,疏浚河道,从融冰里搜寻可以利用的物资,建立家园。 丰收之神想将自己旧有的知识教导给小孩和其他追随者。 只可惜99%的知识都失去了用途,也就语言还有点用处。 但是太长时间不用,丰收之神早就把语言和文字忘光了。 丰收之神每天都在抱头苦思,回想以前的知识,然后钻研这些知识是否还能起作用。 只可惜,太久太久没有使用,很多东西都模糊了了,遗忘了,话到嘴边不知道说什么。 丰收之神愤恨的捶打脑袋,恨不得砸出一条缝,把手伸进去拨弄拨弄,看看能不能找到些残渣。 直到有一天,手下的人把小孩抬到丰收之神面前,小孩举着一棵草,开心的笑着。 “找到了……父……不要……生气了……” 丰收之神没有接那棵小草,而是瞪大眼睛,看着小孩胸口深可见骨的,几乎将他洞穿的伤痕。 这棵小草生长在一处地缝里,小孩为了采摘它深入下去,脚一滑栽落下去,被冰锥贯穿身体。 丰收之神流泪,悲怆的吼着:“我找这些植物,是为了让你能吃饱肚子啊。” 只可惜,小孩再也听不到了。 他的手还在倔强的举着,直到丰收之神从他手中接过小草,才重重的砸落下去。 一如他的母亲将他送到丰收之神手上。 【十分感谢书友打赏的100起点币~十分感谢~】 第374章 大石,你要老婆不(为老根~打赏加更) “原来这才是他成神之志的起源。” 正是经历了那个凋零、荒芜、死寂的时代,才更珍惜一棵小草,一个蝼蚁。 这些渺小到微不足道的事物也是生命,也是生机,也是希望。 丰收之神不仅留下了自己的经历,还警示了下一个冰河时代的到来,并且留下了应对的办法。 任何高精尖文明都会在冰河时代中冻结,所有精妙绝伦的结构和设计都会因规则的破坏而褪色,一切能力都荡然无存。 所以丰收之神收藏了各种作物的种子,使用泥土作为封印,装盛这些种子,留待后人度过危难。 还有各种作物的培育方式,性状、用途等等。 丰收之神还打算用同样的方式将鸟类的蛋也封印起来,但是这样做会降低蛋的生机和活力,研究了很久依然有缺陷。 剩下的就是对丰收规则的使用心得。 前面那些在杨牧云看来都微不足道,但最后这个丰收规则至关重要。 比如怎么将规则之力炼化,不再瞪谁谁怀孕。 而就在杨牧云沉下心神的时候,信仰空间中的道之规则颤动了一下。 抱成球的黑龙白虎瞬间分开,一左一右出现在杨牧云身旁,随即龙吟虎啸,对着丰收规则狂吞猛吸。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微微惊讶了一下,随即放下心来。 丰收不仅仅是生命的诞生,还是生命的终结,是生与死、长和消、枯与荣的对立,却又是二者的统一。 这种力量正符合道之规则的理念,两者不仅共鸣,还共融、共通。 就像佛之规则融合了齿轮、火焰、电光、声音等诸多规则一样,道之规则也融合了丰收规则。 而得到丰收之神对毕生的经验感悟,杨牧云对生命的认真更加深刻,也更加敬畏。 这时候,佛轮也转动起来,从丰收规则中汲取一部分力量——关于慈悲、仁善的力量。 丰收之神是真正的扫地恐伤蝼蚁命,对所有生命都充满了慈善,在新世界从未滥杀一条生命,最多也就是让某些物种自然消亡。 这种行为恰好符合佛家的慈悲为怀,众生平等。 拉玺达静静地看着杨牧云的背影,看着杨牧云身边的黑龙白虎和金色转轮。 终于,又前进一步。 有了丰收之神的传承,部落中的力量会迅速壮大,能留下的火种会更多,即便冰河时代降临也能更加从容的应对。 畏死向生是生灵的本能,没有谁愿意舍弃生命。 拉玺达也一样。 她不仅要活着,还要更好地活着。 这时候,杨牧云身上的光芒陡然大盛,随即又倏然回缩入体。 丰收规则吸收完毕,力量完全内敛,点滴不漏。 杨牧云终于睁开眼睛,哈哈大笑。 拉玺达问道:“丰收之神的绝技,你学到了多少?” 杨牧云说道:“学完了!” 随手一招,两姐妹眼前屋顶高的稻子消失不见。 杨牧云手一搓,数百粒稻谷出现在手中,随即手一挥撒到土地上。 这些稻谷是丰收之神漫长岁月中培育出的良种,落地生根,稚嫩的根须不断向土壤中钻行,防止自己裸露在外面被鸟儿叼走。 “生长!” 杨牧云放出一道力量,种子所在的地面就像煮沸的水面,咕嘟咕嘟冒着泡,土壤不断地翻滚着,就像是下面有什么了不起的东西要浮出水面。 蹭蹭蹭蹭…… 就像岩枪地刺,一根又一根青翠的禾苗钻出来。 比普通禾苗更高、更大、更粗,就像小草和大树的区别。 这些禾苗迅速高过屋顶,高过树顶,甚至高过山顶。 拉玺达惊讶得霍然站起,杨牧云自己也一声卧槽脱口而出。 “给的力量有点多!” 经过道之规则融合提升,丰收规则升华质变,对植物的补益也更加强大。 杨牧云挥出的力量顶多就是把作物催熟,可是没想到直接令作物突破极限。 这力量还真的不能乱用了。 想到这,杨牧云又说了一声“凋零”,并且严格控制力量的输出。 清脆的禾苗迅速染上枯黄,然后转瞬间成熟,一根根稻穗低垂下来,稻杆经不起穗子的重量,咔咔碎裂。 拉玺达说道:“有这个力量,就再也没有饥饿了。” 杨牧云摇头,“使用神力催生植物不可取,这样生长出来的种子会退化,而且神力催生植物依旧要消耗地力,这次消耗过巨,几年之内都寸草不生了。” 上百棵突然冒出的参天大树惊动了部落中的成员,乌压压的赶过来查看情况。 看到是杨牧云这才放松警惕。 不过生命树三叶向杨牧云发出呼唤,杨牧云知道他想要什么,于是身形一动来到树下。 丰收规则确实能简单粗暴催生动植物,但催生的太猛了就是揠苗助长,短时间内是收获了,长期看有弊无利。 有了稻谷的教训,杨牧云深吸一口气,然后散发丰收规则形成光环,镌刻在生命树周围的岩石和土地上。 如此一来,这些岩石和土地会长期而持续的散发丰收力量,催发生命树更快、更茁壮的成长。 即便杨牧云已经压低速度了,可生命树还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膨胀。 树干变得更粗,枝条变得更多,树叶变得更密。 看着三叶舒服的闭上眼睛酣睡,杨牧云也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即纵身一跃,御剑飞行。 部落这边暂时没有什么事情了,大裂谷那边正乱成一团。 三千个新生儿,这可不是小数目。 这就跟种庄稼一样,收获了一茬就得想着下一茬种什么。 这一批是祝融氏的血脉,下一批找谁的血脉呢? “大石,你要老婆不要?只要你开金口,我待会儿给你送过来。” 大石连忙摇头,跟拨浪鼓一样。 “酋长你还没老婆,俺怎么能娶老婆呢?” 杨牧云咳了咳,“咱们部落人少,生娃这活儿就得你多辛苦辛苦了。” 大石还是摇头,“不行不行,一定得酋长你先。” 杨牧云好说歹说,大石就是认死理儿,说什么也不愿意。 杨牧云无奈了,“我已经有了,三千个。” “(⊙o⊙)啥?” “不信,走,带你去看看。” 【非常感谢书城书友老根~打赏1666书币,加更感谢】 第375章 我还可以 大裂谷中,魅魔们焦急而又忙乱。 三千个刚刚出生的婴孩就像开大合唱,不断地嗷嗷着,一个比一个有劲,一个比一个高亢。 莉莉丝看到这一幕是又激动又兴奋。 三千个婴孩有一大半将近两千是男孩,剩余一小半是女孩。 男孩数量众多算是完成了主人的任务,不负重托,女孩则是扩大了族人的数量,血脉的联系下,莉莉丝感觉自己的力量又壮大了一分。 以往魅魔生出女孩时都谈不上高兴,甚至会非常的悲痛。 倒不是重男轻女,而是魅魔的命运太悲惨了,自己已经饱经折磨,如果再剩下女儿,必定会重复自己的命运。 所以,很多魅魔生下女孩都会偷偷地捂死,不让孩子对这个世界失望,这。 也导致魅魔的主人严防死守,孩子刚生下来就直接抱走。 毕竟魅魔非常值钱,尤其是纯洁的魅魔,很受大人物喜爱。 这些女婴养上十几年就能卖一笔好价钱,然后源源不断为自己挣钱。 而现在,所有新生儿都放在母亲身边,静静地享受着母亲目光的爱抚。 婴儿哭得累了就呼呼睡去,两只胳膊捏着小拳头放在耳朵边,很是可爱。 大石双眼放光的看了一圈,可是很快就皱起眉头,拉着杨牧云悄悄走到角落里。 “酋长……不对啊……” “怎么?” 大石压低声音说道:“这些孩子头发、眼睛、脸盘子,长得都不像你啊,也不像我,他们没有一个是野蛮人。” 说这话的时候,大石满脸愤慨。 族长英明神武,一下子生了三千个孩子,却没想到没有一个是野蛮人,真是太欺负人了。 杨牧云咳了咳,“大石,其实事情是这样的。” 于是杨牧云开始解释人工干预生育的方法和手段,以及这种方式的好处。 大石点了点头,“所以,酋长生孩子的时候,有人帮忙了?” 杨牧云懒得跟这家伙解释了,越描越黑。 “不是,这些孩子都是祝融氏的血脉,原本就没我什么事,你别瞎想。” 说完,杨牧云挑了挑眉,“想不想要孩子?只用几分钟的时间,一个月后让你也能当上几千个孩子的爹。” 大石听到这话瞬间呼吸粗重。 “酋长,真的能有几千个强壮的娃娃,能哭得这么响?” “不!”杨牧云哈哈大笑,“哭得比他们还响!” 大石挠了挠头,“俺爹说过,俺刚出生的时候嗓门最大,经常把周围的猛兽吸引过来。从那以后,只要哪天俺没哭,俺爹就给俺一巴掌。俺要是有了娃娃,嗓门肯定也特大!” 杨牧云无语。 野兽的幼崽胡乱叫嚷会吸引来捕食者没错,可是哪个野兽会胆肥了摸野蛮人的老窝,那不是送菜么。 大石那么小就会吸引猎物,真是个人才啊。 每天都要挨一巴掌,也不知道有没有把脑袋瓜子打坏。 这时候,大石小声问道:“酋长,真的能给部落增加几千个男娃娃?” 杨牧云点头。 “酋长,我愿意!” 杨牧云咳了咳,在大石耳边说了几句话,然后招来十几个小野蛮人。 “去,帮他提取脱氧核糖酸。” 大石眼珠子瞪得溜圆,本能的想要反抗,可是杨牧云一巴掌拍在肩上,大石瞬间浑身僵硬,被十几个小野蛮人嘻嘻哈哈的抬走了。 “大石啊,部落的传承全靠你了。放心,就耽误你几分钟的时间。” 摆了摆手,杨牧云转身走向等待多时的莉莉丝。 “主人,母子平安,所有的宝宝都很健康。” 说着,莉莉丝还抱过来两个哭得小脸通红的男宝宝。 “这两个小家伙是最先出生的,你看,多壮实。” 莉莉丝穿着一身护士装,再抱着一个小娃娃,圣洁的气息令周围空气都明亮起来。 只是小娃娃对莉莉丝抗拒得很,不断蹬着腿想要挣脱。 可是刚靠近杨牧云,小娃娃立刻不哭了,好奇的瞪着大眼睛,朝着杨牧云咯咯直笑,两条胳膊伸向杨牧云,粗短的手指不断勾啊勾,似乎想让杨牧云抱抱。 杨牧云接过小娃娃,随即发现这小家伙并不是喜欢自己,而是喜欢自己身上的气息。 就像婴儿会闻着味寻找母亲一样,小娃娃也是在自己身上感受到了某种吸引他的气息。 丰收的力量? 不过杨牧云没有将丰收规则的力量用在孩子身上。 这些小家伙身上有一半祝融氏血脉,这是火神恩赐的血统,拥有很强大的潜力。 血脉原因,这些小孩的成长速度和成长高度原本就远超常人,如果再给他们施加丰收之力,恐怕一两年就能长大成人。 杨牧云不想制造出一批巨婴,但是时间不等人,冰河时代即将到来,根本没有十年育树百年育人的水磨工夫了。 这一刻,杨牧云明白了丰收规则真正的逆天之处。 那就是批量速成的培养眷属。 就像自己和大石,十多岁了还是没成年的小娃娃,连成为战士的资格都没有,每天唯一能做的就是吃喝,然后等着长大。 如果有丰收规则的力量就好了,可以更快的长大成人。 知识可以慢慢学,本领可以慢慢练,但性命就一条,没了就没了。 于是,杨牧云手指点在男婴眉心处,留下一道丰收之力的印记,嫣红的印记就像是一个胭脂豆。 这个印记并不是一次性生效,而是会随着时间缓慢释放,让男婴每天的成长速度都提升十倍。 按照祝融氏的成长速度,这些孩子应该一个月能跑,两个月能言,三个月就能打狗撵鸡了,不等明年春天就能成长起来了。 杨牧云将孩子一一抱起,刚才还在哭的孩子只要一靠近杨牧云就会停止哭声,然后咯咯直笑,小手一张一合想要抓杨牧云。 一颗又一颗胭脂豆印下,小娃娃们全都满意的闭上眼睛,呼呼酣睡中快速成长。 于是,杨牧云特意交代,给魅魔补充营养,肉蛋奶准备充足,各种水果蔬菜也不能少,一定要把营养供上。 孩子们现在正是疯狂长身体的时候,不能吃东西之前全靠母乳的养分,一定不能在饮食上掉链子。 这时候,一脸苍白的大石颤颤巍巍的走了过来。 杨牧云咳了咳,看着十几个小野蛮人,训斥道:“采集一次就行了,你们是采集了多少次?” 小野蛮人回答道:“这是大石副酋长要求的,他说要一万个婆娘,唯恐不够了,让我们多采集几次。” 杨牧云无语,“不是教过你们吗,一次就能采集两亿个,再多不是浪费吗!” 大石喘着气问道:“酋长……两亿是多少?够一万个婆娘用的吗?不够的话……我还可以……” 【十分感谢预载必禀100起点币打赏,非常感谢~】 第376章 小蝴蝶的翅膀 杨牧云提前进入退休养老的生活,每天就是处理一下日常事务,然后开始带娃。 祝融氏的血脉确实不一般,又或者十妈生一娃带来的特殊性,这些小娃娃们的成长速度比杨牧云预估的更快。 才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小娃娃身高就接近两尺半,相当于地球上70厘米身高的小孩。 地球上身高70厘米的小孩走路都未必稳当,可这些祝融氏血脉的小娃娃都跑得呼呼带风了。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同期出生的魅魔小姑娘。 虽然也都点了胭脂豆,每天被丰收规则滋养着,可魅魔小姑娘刚刚学会翻身,咿咿呀呀口齿不清,说话都不清楚。 而随着时间推移,两者的差距越来越大,还会更大。 杨牧云觉得自己的步子应该跨得更大一点,不能用寻常的眼光和思维培养这些孩子。 否则再过半个月,下一批孩子又要出生了。 于是,这些刚刚出生十五天的孩子们被集中起来,开始启蒙。 文字、数字,音乐、美术,还有武学。 杨牧云对这些祝融氏混血儿的要求并不高,只要掌握天赋能力,会烧锅炉就行了,如果再进一步就是,把锅炉烧得更好一点。 大裂谷上方的飞鸟、飞虫,以及各种掠食植物都被龙战士清理得干干净净,剩下的那些也都向杨牧云臣服,成为杨牧云的仆从,大裂谷的守卫。 大裂谷从地下到天空再到地面,全都成了杨牧云的势力范围,杨牧云的意念在范围内通达无阻。 祝融氏成员也都驾驶着史莱姆气球在大裂谷和地面往返,探索周边环境,搜集地面上的物资和情报。 看到史莱姆气球这么好用,杨牧云琢磨着,是时候把蒸汽机拿出来了。 只可惜祝融氏成员数量太少了,锅炉工有点紧缺,再过一两个月,祝融氏的小娃娃就能上岗烧锅炉了。 闲暇的时候,杨牧云就将意念沉入丰收神国,观看天空神族两姐妹的日常。 丰收神国范围不小,但是对杨牧云而言就像是托在掌心中的水晶球,一眼就能将其中的山山水水尽收眼底,那两姐妹无疑就是水缸中的金鱼,笼子里的金丝雀。 在杨牧云的注视下,两姐妹勤恳的开荒种葡萄,也种植一些稻米,一是自己吃,二是喂鸡用。 然后她们又打破了几个罐子,拿了一些蔬菜和果树的种子在周围的山头上种下。 因为是丰收神国,作物在这里生长的都很快,再加上杨牧云偷偷使用丰收规则催化,基本上是一天就能收割一批作物。 就像…… 就像qq农场一样。 杨牧云几乎是把丰收神国当成种菜游戏玩了,看两个国色天香的小美女弯着腰种菜,杨牧云心情大好。 辛勤劳动之下,两姐妹收获了堆积如山的粮食和果实。 就在她们发愁这么多东西怎么吃得完的时候,一只大手从天而降,抓着刚刚收割的粮食和水果缩回天空消失不见。 看到大手,两姐妹先是惊慌的跑回屋里,可是很快又冲出来对着天空唧唧咋咋说了一大通话。 但是这时候,那个大手又回来了,将一大堆东西放在空地上。 两姐妹看了一眼,顿时收起怒气,变得彬彬有礼。 空地上放着精致漂亮的衣服,十几件衣服,两姐妹在身上比了比,刚好合身,于是更加高兴了。 “姐姐,你说那只手是不是丰收之神?” “丰收之神已经陨落了,不可能是他。” “难道是那个跑得很快的野蛮人?” “也不可能!想要融合丰收规则,少说也得百年时间,不可能这么快。” “那会是谁?” “应该是丰收之神留下的某种考验吧,只要我们认真种粮、种菜,那个考验就会给我们奖励。” “还是姐姐聪明,一下子就想到了。那我们就种更多的粮食,更多的菜吧。对了,明天还能献上一些鸡蛋。” 这里的鸡又能吃又能拉,吃饱喝足就开始繁衍,两姐妹每天都能收到几百个孕育有生命的鸡蛋,还有很多没有孕育生命的鸡蛋。 这么长时间过去,都已经积攒了几千枚蛋,光靠两人根本吃不完,正好拿去交作业。 杨牧云听到了两姐妹的对话,微微一笑。 既然如此,就陪你们玩玩吧。 又过了几天,秋天的气息更加浓郁。 原野上的草地全都变成了枯黄的颜色,树上的叶子也都在萧冷的秋风中落得一干二净。 大裂谷的环境相对封闭,但也熏染到了秋的气息,每天都要从上方洒落无数落叶。 这些落叶很快就被大裂谷中的居民收拢起来,藏入洞穴中,既可以垫窝,又可以果腹。 莉莉丝伸手接住一片翩跹飞落的黄叶,感慨说道:“以往每年这个时候,人类都会缩减粮食的供给,提高食物的价格,这样一来大裂谷中的居民就会为了争夺本就不多的资源战斗,很多时候,空中落下来的叶子都是红的,带着血的。” 杨牧云笑了笑,“这种事情不会再发生了,只要有我在,食物就不成问题。” 佣兵公会中可以使用赏金兑换食物,只要每天完成几个任务就能保证吃饱肚子。 而佣兵公会中每天都会发布新任务,还有长期的重复任务,只要老实听话乖乖干活,肯定不会饿着。 但是大裂谷之外就不一样了。 或许是丰收之神陨落的原因,从那一天开始,大地上的花草树木全都提前进入凋零,产量锐减,甚至绝收。 今年注定是一个灾年。 而且这种灾是长期的、持续的、连锁的。 就像小蝴蝶扇了扇翅膀,经过一系列的催化,最终酿成风暴。 一场寒冷的秋雨中,半人马托着疲惫的身躯回到杨牧云的部落,带回了满载的战利品,同时也带来了战争的消息。 “云酋长,今年北地灾荒,果树没有果子,草木没有种子,很多族群都没有攒够过冬的口粮,这次冬天肯定熬不过去了。所以这次南下的规模会空前庞大。” 杨牧云点了点头。 以往都是食肉动物过冬艰难,所以每年秋冬之际都会南下劫掠一番,既是为了物资,又是借助战争淘汰一部分老弱。 可是今年,不仅食肉动物,很多食草动物也没有积攒到足够的口粮。 这个冬天肯定是熬不下去了,只有南下,去人类那里找吃的,顺便淘汰掉一部分人口。 杨牧云说道:“如果我也要南下呢?” 半人马愣了一下,心中暗道:野蛮人的部落吃喝不愁,为什么还要南下? 杨牧云淡淡说道:“曾经有一个人说,我来到!我看见!我征服!我觉得这话很有感觉,所以也想说一遍。” 第377章 索伦王国 文明世界没有尽头,主的光辉无边无际。 但北方四国是文明与野蛮的边界,是光明与黑暗的前线。 此时,北方四国的领袖全都收到了教廷的谕令,以及北方的警戒。 圣女陨落,就像是夜空中最璀璨的星辰寂灭,苦心积虑准备了那么多年,耗费了天量的资源,却没有拿到丰收之神的规则,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但是不等光明教廷心痛,北方传来了令他们心脏炸裂的噩耗。 歉收、绝收。 异端们肯定要冻饿而死,折损严重了。 这是一个好消息,但是听到这个好消息,索伦王国的执政者们都高兴不起来。 他们知道,血战要来了。 吃不饱肚子的异端们肯定会汇集起来,浩浩荡荡的南下,不顾一切越过边界寻找食物。 索伦王国是教廷骑士团建立的,王国统治者们都是神圣的骑士后代,血脉中流淌着勇气和荣耀的力量,从来不会恐惧和怯懦。 但战争不是光靠勇气就行的。 每一次异端南下都会对北方四国造成猛烈的冲击,视野中能看到的一切事物都会被异端破坏。 一切自然界中不存在的事物都会被异端们争抢,就连城墙上最普普通通的砖块都有异端当成宝贝搜集。 有一次城墙被轰出裂缝,异端冒着箭雨冲到城墙根上,可是没有像预想中那样冲入城中,而是使劲抠了几块砖头就往回跑。 虽然那些城砖都是精工细作,其中掺入了铁渣、魔兽骨骼提升其硬度,又被魔法师加持魔法提升其对法术的防御。 但再怎么也是一块砖,值得用性命去搏嘛? 这种事情经常发生,看得守城一方的人类目瞪口呆,久而久之也就麻木了。 北地的异端太贫穷了,也太落后了,为了一点吃的用的东西,它们可以豁出一切,其中就包括性命。 或许异端们也明白,攻入城中是死路一条,还不如划拉几块砖头赶紧跑路。 今年的异端肯定会更加疯狂,更加不惜性命,绝不会得了几块砖就满足。 索伦王国的国王深吸一口气,说道:“发出动员令,召集所有骑士入伍。发布政令,抢收粮食,所有粮食都存到城堡里,任何人不得私藏。命令过往的商人们,严禁向北地的异端出售一粒粮食,加强边境巡逻,抓住走私粮食物资者斩!” 听到这话,圆桌周围的骑士们全都脸色一肃,肩头挺起,小腹收缩。 “是!” 国王停顿了几秒钟,声音低沉的说道:“向前线的天使军团请求支援,这一次战争不能没有他们!” “天使军团会来吗?他们的军团长不怎么好说话。” “先把信送过去再说,来不来就只能看他们的心情了。但凡能来一个天使,我们就能少折损千人、万人。” 虽然还没开战就求援有点说不过去,但是在坐所有人都一脸理所当然的表情,谁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北方的异端每年都会南下,索伦王国不仅要打赢,还得以最小的代价打赢战争,如果损失惨重伤了根本就会越打越弱,然后被异端撕碎。 “另外,向南边的几个国家派遣使者,让他们支援一批物资和人手。” 北方四国抵御住了异端的侵袭,给南方诸多国家带来了稳定与和平。 南方的国家也不是坐视不理,每年都会派遣军队去北方协同作战,只是他们战斗力有点低下,甚至是负的。 帮不上什么忙还添乱,处处遭人嫌弃,后来索性不派了,只是给一笔钱粮意思意思,只当是花钱买平安了。 一道道指令发布出去,几十匹快马冲出国王的城堡向各个方向奔出去。 而这时候,索伦国王拿出一个巴掌大的收音机,将天线抽出来左右扭了扭,一阵电流声后立刻传出精灵那空灵的嗓音。 国王感慨道:“精灵竟然能制作出这种巧夺天工的东西,真是难以置信。如果我们能掌握这个东西,战争都要为之改写了。” 收音机虽然是杨牧云发明的,但杨牧云并没有出面,跟打火机一样都交给树屋酒馆和地穴酒吧出售,人类世界只以为这些东西是精灵的杰作。 虽然生产力有点落后,但索伦王国的君臣祖祖辈辈都是职业军人,眼界格局还是有的,看到收音机的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它们在战争中的作用,所以派出人手积极联络,想要从精灵族手中弄到收音机的秘密。 但是这些人无一例外有去无回。 “对了国王陛下,我手下的士兵汇报说,最近在边界处发现一种奇怪的飞行魔兽,以前从没见过这东西。” 说着,那名将令拿出一叠绘图分给大家,上面是边境斥候们绘制出的魔兽外观和判断。 众人看到图纸,有的眉头紧锁,有的哈哈大笑。 “史莱姆?你见过会飞的史莱姆吗?还这么大,怎么可能!我真怀疑你们边境斥候是干什么吃的。” “混蛋!我们边境斥候都是百里挑一的精锐,每一个都有神明恩赐的真实之眼,能看破虚妄,看清本质,他们说史莱姆,就肯定不会有错。” 其他人也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史莱姆怎么可能会飞?而且飞那么高?就不怕捕食者吗?” “哈,哪个魔兽会以史莱姆为食?街上的乞丐宁可饿死也不会吃史莱姆。” “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史莱姆频繁出现在我们边境。” 索伦国王看着纸上的图案陷入深思。 史莱姆为什么能上天,为什么能长这么大先放到一边,现在的问题是,史莱姆下面那个东西是什么。 根据边境斥候的说法,那东西是一种四四方方的铁甲生物,身体四个方向有四只巨大的眼睛,同时还有四个粗短的腿,能够喷发火焰。 没有风的时候那东西就在天上飘着,像云朵一样,移动得很慢。 一旦有风就会顺风漂流,速度很快,四条腿喷发火焰时能够加速、变向。 索伦国王脑子里灵光一闪,“这个怪物并不是一体的,上面可能是史莱姆,但下面应该是马车之类的东西,如果没有猜错,那个四四方方的铁箱子里肯定有人。他们的任务就是侦查,我们北部边境的底细肯定被摸光了。” 其他将领们听到这话全都呆住了。 人可以上天? 斥候如果能在天上侦查,跟作弊有什么区别。 人确实能够上天,但那是魔法师的专利,或者驯养有飞行坐骑才能做到。 天空从来不是人类能够奢求的区域,索伦王国没有天空力量,唯一能依靠的就是驻扎在索伦王国西北边境的天使军团了。 但天使军团是教廷直属,索伦王国根本没有权利也没有资格调动天使参战。 “现在,我们有理由邀请天使军团了——邪恶的异端竟然有一种强大的飞行兵器!” 将领们全都哈哈大笑。 今年的战斗,应该可以躺着等待胜利了。 第378章 一眼看过去全是圈圈叉叉 半人马向杨牧云送上战利品,开始进入修养状态,几个伤员接受治疗,没受伤的则随便找了个角落就呼呼大睡。 半人马首领说道:“让他们休息吧,不用管。最近都累坏了。” 杨牧云点了点头,嘱咐手下给半人马盖上毛毯,半人马首领没有拒绝,眼睛中浮现出一丝感激。 “云酋长您如果也想南下,不如一起吧。您的眷属们很强大,完全可以独立组成一支军团。” 杨牧云问道:“这里面有什么说法吗?” “云酋长是这样的,按照队伍的人数,可以分为十人团、百人团、千人团,再往上就是万人团了。手底下有多少人就有多大的权力,比如千人团的千夫长……没错,就是这个称谓,其他十夫长和百夫长要听从千夫长的指挥,不得违抗命令。” 杨牧云惊讶了一下,“如果千夫长让百夫长和十夫长执行一些艰难的任务,甚至派他们去送死呢?” 半人马毫不在意的说道:“战场上,千夫长是带头冲锋的,如果要送死,第一个死的就是千夫长。” 杨牧云心中暗道:有点像苏联的政委啊。 不过仔细想想,南下的队伍都是穷疯了饿疯了的,冲在最前面才能有一口吃的,缩在后面就是想屁吃,毛都捞不到。 冲在前面有可能战死,但也有可能杀死人类士兵,吃到新鲜的血肉,而缩在后面铁定饿死,没有第二种可能,谁都知道该怎么选。 杨牧云点了点头,“既然如此,我们组成一支队伍吧。人员方面有什么讲究吗?” 杨牧云手下兵种众多,还真有些选择困难症。 哥布林弓骑兵机动力强,而且擅长隐蔽,野战、夜战都是好手,天生是当斥候的料子。 猪头人是最好的前排,皮糙肉厚,又有一身巨力,能打能抗,天生是当坦克的人选。 龙战士可以在陆地和空中战斗,而且战斗力强大,还拥有储气瓶提升龙息威力,算得上完美的王牌兵种。 此外就是牛头人和象头人了,虽然还没有完成晋级,但底蕴积攒深厚,这次南下或许就是他们的机缘。 还有最新投奔的苍蓝冰熊、苍蓝雪狼两个眷属,底蕴积攒也不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月光湖中有大量的鱼鳖虾蟹眷属,不过都受到环境和地形的制约,无法跟随队伍作战。 再就是祝融氏,他们也在钻研自己的道路,拓展天赋能力的用法,不断开发史莱姆气球的独特用法,现在的定位还有些模糊。 佣兵公会有上万人的注册佣兵,其中有两三千个签约佣兵,杨牧云随时可以通过任务调遣他们。 半人马是行军打仗的行家,立刻从贴身的皮口袋里拿出一张地图。 一张兽皮上划了几道线,然后圈了几个圈,又画了几个叉,一眼看过去满屏的圈圈叉叉。 对这种辣眼睛的地图,杨牧云一眼都看不下去,于是拿出了自己的地图。 这张地图是杨牧云御剑飞行时拿着照相机俯拍的,再加上史莱姆气球的侦查测绘,最终汇聚到一起,勉强能达到卫星地图的级别。 半人马惊呆了,差点把眼珠子都瞪出来。 美! 太美了! 地图竟然可以制作得这么美。 杨牧云惭愧的说道:“北地的范围太大了,我这探索区域有限,你先将就着看。” 半人马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总觉得这话像是在炫耀。 深吸一口气,半人马指着地图上标记的几个城堡说道:“距离我们最近的是索伦王国,他们的统治者是霍亨索伦家族,出身光明教廷的护教骑士团。这个国家全民皆兵,国王没有王冠,而是整天带着头盔,贵族也不穿华丽的衣服,而是每天穿着铠甲。他们国家没有任何官职,全都是军中职务,所有的城市都是按照军事堡垒修筑,战斗素养非常高。” 说起这话,半人马语气中是浓浓的敬佩。 虽然北地各种族都鄙视人类,觉得人类狡诈不可信,弱小好欺负,但索伦王国是一个例外。 即便在文明世界中也是一个例外。 半人马的手横向一划指着旁边的势力准备讲述,可是杨牧云竖起手掌。 “北方四国,索伦王国最强?” 半人马点头,“没错,如果我们只是为了劫掠一番,最好不要选择索伦王国。” “为什么?”杨牧云很是奇怪,半人马看上去不像是欺软怕硬的。 “因为……索伦王国是北方四国中最穷的,没有任何油水,或许,他们最值钱的东西就是城堡外那一圈护墙了。我们的队伍就算能攻破索伦王国边境也没法继续推进,走到半路就会饿死。” 半人马向杨牧云推荐其他对手,但杨牧云就盯上了索伦王国。 因为疾风剑圣所属的猎杀者成员,大都出自索伦王国。 “就盯着这个索伦王国打!” 要干就干大事,小偷小摸不是杨牧云的风格,也不符合杨牧云的利益。 毕竟他南下不是为了劫掠果腹的食物和过冬的物资,而是为了打出名气,打响名头。 如果在战斗中大出风头,就能获得威望,吸引零星的队伍过来投奔,尤其是那些流浪的野蛮人,一定会把杨牧云当成偶像膜拜,以加入杨牧云的队伍为荣。 这么长时间,除了影所属的部落,杨牧云还没见过第二个野蛮人势力,更是一个同族都没招募到。 与其自己踏破铁鞋,还不如让他们找上门来。 北地还有很多奇特的种族和血脉,只是没有被发掘出来,杨牧云想尽快打响自己的名头,给那些黑暗中的人树立起一盏明灯。 于是,杨牧云指着索伦王国边境说道:“决定了!就是他!” 半人马首领看了一眼索伦王国边境处某个山头,说道:“这里有天使军团的驻扎,如果我们攻击索伦王国,很可能会招来这支队伍。” 杨牧云摇了摇头,“他们早就盯上我了,就算我不去找他们麻烦,他们也会打我的主意。” 从占领大裂谷那一刻,就已经上了天使军团的黑名单。 更何况杨牧云拿到了丰收规则,还杀死了光明圣女…… 第379章 我叫纳扎,我的胡子扎人很疼(为对k打赏加更) 杨牧云麾下有稳定的食物供应,根本没有感受到饥荒的到来,但是其他种族都狂躁且不安,每天都在疯狂的奔走,寻找可以果腹的食物。 只可惜,今年不是丰收年。 野外能够搜集的食物少之又少,而且为了这少得可怜的食物,很多生灵还大打出手。 秋季也是某些生物的繁殖季节,因为秋季的大丰收,幼崽有足够的的食物,能够安安稳稳的猫一冬天,开春之后就已经成长得差不多了,又赶上一个食物丰富的季节,可以大吃大喝长身体。 但是这次,幼崽们饿得直叫唤,母亲的孺头吸了又吸却吸不出一滴奶水。 雄性外出捕猎,在洞穴中囤积了一些食物,等到连续好几天都没有收获时,雄性便与雌性脸颊摩擦着告别,然后一路南下。 他们或许会满载而归,但更多的可能是一去不回。 在南下的队伍中,杨牧云这一支绝对是最亮眼的。 其他队伍全都像是逃难的难民,一个个穿得破破烂烂,手里的武器也乱七八糟,最重要的一个个饿得皮包骨头。 吃草的还好说,地上的草还没啃干净,把泥土刨开还能看到草根,虽然匮乏,但总有一口吃的。 吃肉的就艰难了,除非运气好逮到一些小兽,否则就只能用饿得发绿的眼睛盯着其他生灵了。 这种背景板下,杨牧云的队伍简直就是夜空里的太阳,要多闪亮有多闪亮。 首先是装备精良,那明晃晃的武器和铠甲一看就是金属物品,这种东西死贵死贵,绝不是寻常人能享受得起的。 然后是猪头人那膀大腰圆的模样,还有牛头人粗壮魁梧的体格,象头人小山包一样的身板。 灾年还能吃成这幅模样,家里一定有很多粮食吧。 但是没有人敢打这支队伍的主意。 南下时禁止私斗,这是北地的规矩,谁坏了这个规矩,其他人都可以群起而攻。 再说了,真要开打,也打不过人家,只能是送菜。 哥布林斥候向杨牧云汇报道:“主人,咱们后面已经汇聚起了几十支大大小小的队伍,加起来有上千人。” 杨牧云点了点头,心中暗道:都还没开打呢,威望就已经刷起来了? 有时候,钞能力也能一种能力啊。 第二天,哥布林斥候又说道:“主人,那些队伍在咱们昨天扎营的地方找吃的。” 杨牧云问道:“有东西遗落了吗?” “没有!主人,他们找的是咱们营地里的垃圾。” 杨牧云顿时明白,自己这边的生活条件太好了,手下开始铺张浪费,都已经有生活垃圾这种东西了。 但是哥布林接下来的话让杨牧云明白,自己错怪他们了。 “主人,后面那些家伙把营地里的茅坑扒开了,为了抢里面的东西还打了一架。” 杨牧云:…… 这些家伙是有多穷,又是有多饿? 一路行军,杨牧云身后尾随的队伍越来越多,其中有穷得扒茅坑的,也有小日子过得不错,自备干粮和武器的十人队伍,百人队伍,还有成建制的,看上去实力不错的大队人马。 虽然种族各异,实力参差,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信念——跟着前面的队伍,吃香的,喝辣的。 杨牧云不得不叮嘱做饭的象头人,少放点油,少放点辣椒。 不知走了多久,前方终于出现一条东西走向的连绵群山。 身后尾随的大部队立刻欢呼起来,到了,终于到了。 边界山脉。 这是人类的文明世界和异种族世界的分界线,也是人类目前能掌控的最远距离。 杨牧云赶到的时候发现,这里已经有其他队伍了。 看样子有人跟自己不谋而合,想在索伦王国身上刷声望。 对方也注意到了杨牧云,于是一个看着像首领的带领随从往杨牧云这边赶来。 杨牧云也带着手下迎了上去。 “野蛮人?” “野蛮人?” 双方都很惊讶,两边都是同族。 杨牧云还是第一次见到混得不错的同族,于是多看了两眼。 为首的同族正值壮年,体型魁梧,身板粗壮得不像话,头顶光溜溜的,但是络腮胡子能垂到小腹,粗浓的眉毛又黑又长,几乎能绕着后脑勺打个结。 其身后的亲卫也都是野蛮人,武器清一色大棒,身上都套着树皮和荆棘编织的甲胄,裸露在外面的面颊、胳膊、大腿也都有深浅不一的绿色油彩。 杨牧云从他们身上感受到浓郁的草木之力,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对面的野蛮人酋长应该拥有草木方面的规则。 对方也在仔细打量杨牧云、大石、影,以及半人马首领,目光更是越过四人瞟向不远处的大军。 这不看不知道,越看越心惊。 野蛮人什么时候冒出来一支这么强大的势力,而且领头的还这么年轻。 “我是雪松部落的酋长,我们部落里有一棵好几千年的雪松树,你们应该听过吧?对了,你可以叫我纳扎,我的胡须就像松针一样,扎人很疼的。” 杨牧云久久无言,实在没法把眼前这个比自己高半截身子的彪形大汉和记忆中的娜扎对上号。 “我叫云!来自种花家,这几个都是我的伙伴。” 纳扎豪爽的走过来,张开双臂朝杨牧云拥抱,“哈哈哈,回去以后,我一定要去你们部落做客。当然,我会带上丰厚的礼物。对了,你们部落联姻吗?我们雪松部落有几百个大屁股的小姑娘,娶回去肯定能生大胖小子。哈哈哈……一个换一个怎么样……” 杨牧云咳了咳,“我们部落情况有点特殊,暂时没有联姻的打算,下次吧,下次一定。” 自己部落老老少少全算上,总共也就十五个野蛮人,还全都是男性,一个女的都没有。 就这,怎么跟人家联姻? 杨牧云又想到魅魔那边马上又要上千个婴儿降生,其中的男娃少说也有千把个。 种花家又要多上千个光棍了。 眼下种花家最急缺的不是钱财物资,也不是别的什么,而是女性野蛮人。 众所周知,南方文明世界都是人类,野蛮人女性都在北地。 难道,要去把那些野蛮人部落偷了? 纳扎的部落有一棵活了几千年的雪松,这么显眼的地标,应该很好找。 纳扎莫名其妙打了个寒噤,心中生出一股不妙的感觉。 【十分感谢对k打赏1500起点币,加更感谢~——8月30日】 第380章 打一个小赌 纳扎粗犷热情,但是身为酋长肯定要为自己的部落考虑。 于是纳扎说道:“云酋长,我们是一起进攻,一起分享战利品,还是怎么?” 杨牧云问道:“纳扎酋长,除了一起进攻,还有别的方案吗?” “那当然!”纳扎说道:“咱们也可以约定,这个关口我们打,我们享有所有战利品,下一个关口你们打,你们享有所有战利品。” 如果一方是百人队伍,一方是千人队伍,人少的要么离开,要么就是并入千人队伍了。 但是两个千人队伍,人数相差无几,实力也不相伯仲(自以为),就得好好说道说道了。 杨牧云本就是过来旅游观光的,根本不在意这些细节,于是说道:“纳扎酋长您看,怎么样都行,我没有意见!” 纳扎看了一眼前方小小的关口,城墙横向也就一百多步,高度也就四五个身位,墙上的石头一看就是新开凿的,石头中的缝隙都没填实抹平,肯定是新造不久,攻下来不算难,但里面不会有什么好东西。 于是说道:“咱们各自派遣一支百人队,比比看谁先登城头,胜利一方可以独享战利品,如何?” 杨牧云点头,随即将双方的赌约转告给眷属们,身后顿时响起一片欢呼,一个个种族嗷嗷叫的请战。 前方的关口虽然小,可里面驻扎的人数不少,大约有三百人,而且武器精良,全都是铁甲钢枪,城墙上还堆积有大量的滚木、礌石,暗地里还能看到几个罩着油毡布的大家伙,显然做好了坚守的准备。 攻击这样的关口不算难,但也绝对称不上简单,尤其是限定100人的情况下,更考验手下的素质和统帅的指挥能力。 杨牧云瞟了一眼自己的手下。 100个象头人的话是不是有点犯规了?更何况自己也没有带那么多象头人。 派100个龙战士的话也有点欺负人了,别说关隘上的人类守将,就连雪松部落的野蛮人也能一起灭了。 最终,杨牧云派遣了两个象头人远程压制,八个牛头人负责掩护象头人。 然后派遣哥布林弓骑兵在城墙下游走,精准点射城墙上的人类守军,猪头人皮糙肉厚,负责攻城。 调兵遣将的时候,杨牧云觉得100人有点太多了,10个哥布林弓骑兵和10个猪头人,总共30个就行了,再多根本就是欺负小朋友。 不过这种时候也没必要太高调,一百个就一百个吧。 再看另一边,雪松部落选拔出100个野蛮人战士,分别围成几个小圈子,然后有几个萨满模样的老者在圈子中手舞足蹈。 影看到这一幕说道:“那些萨满在给野蛮人战士赐福。萨满吟唱的战歌可以唤醒野蛮人战士体内的血脉,让他们迸发出更强的战力。” 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战士单膝跪倒在萨满面前,萨满双手抱着战士的头,口中嘶吼出一个音节,那个战士也跟着重复,萨满再次嘶吼,战士再次重复。 一次比一次高亢,一次比一次激昂,战士的身体就像是给轮胎打气,一点点鼓胀起来,肌肉轮廓夸张的贲起,粗大的血管突突直跳,仿佛随时都有可能刺破皮肤束缚弹射出来。 第三次的时候,战士膝盖一顶地面,身子猛地弹跳起来,双手握拳,梗着脖子仰天咆哮,一股强大的气息以他为中心向四周席卷,地上的灰土都打着旋上升。 萨满双手抱着牛角盔狠狠扣在战士头上,然后一指城墙:“去吧!雪松部落的勇士们!” 这一幕也感染了其他野蛮人战士,一个个都跟着咆哮起来,随即抓起自己的武器,闷头冲向城墙。 城墙上的人类士兵早就做好了防御准备。 但是看到密密麻麻的野蛮人大军,人类士兵还是本能的恐惧起来,尤其是新入伍的兵蛋子,竟然哆哆嗦嗦的颤抖。 还好,指挥官的爆喝在耳边炸起,新兵感觉自己就像是被塞进大钟里,然后有人用锤子从外面猛地来了一下。 灵魂就像剧烈震荡的音叉,脱出躯壳左右摇摆。 终于,等灵魂中的震颤停歇下来,新兵终于灵魂附体,重新感受到心脏的搏动,呼吸的炙热,以及手中武器的冰凉。 而这时候,油布毡揭开,几架浑身散发着黝黑暗光的床弩现了出来,绷绷的上弦声响起,伴随的还有滚珠嘎吱嘎吱转动的声音。 床弩向前推动,尖锐的前端一点点插入城墙上的观察口。 嗖! 弩箭穿出观察口。 正在奔跑的野蛮人立刻感觉到危险的降临,正对弩箭方向的成员全都左右分散,或者猛然加速一个翻滚,或者猛然一跳高高窜起。 四根弩箭全都差之毫厘没能命中,野蛮人们纷纷发出欢呼,表达着自己对人类的蔑视。 可这时候又是一声尖锐的啸音。 前一轮还有一个床弩没有发射,而是静静地等待机会,这次他等到了,直勾勾瞄准一个跳起的野蛮人。 轰! 挑起来的野蛮人就像被野牛撞到,身子猛地一震,手腕粗的弩箭穿胸而入,又从后背刺出,被野蛮人坚实的肌肉制约着没有完全穿透,不过也带着野蛮人的身子向后飞行了一段距离。 野蛮人痛苦的嚎叫着,随即身上血光弥漫,浓烈的血焰从四万八千个毛孔中溢出,缭绕在身体周围缓缓升腾。 嗤! 弩箭触地,可是野蛮人面无表情的向前走着,一步、一步…… 箭杆与胸骨摩擦,发出嘎嘎嘎吱吱吱的响声,但是野蛮人健步如飞,没有半点停顿和迟疑。 前方的野蛮人纷纷让开道,潮水般的向两侧避让,仿佛狂化的同族比城墙上的人类更加可怕。 城墙上的新兵蛋子看到这一幕,顿时惊呼起来,“神啊,这是魔鬼吗!” 沉着镇定的老兵指挥官则出奇的慌乱起来,刚才那一击偏了点,没能命中野蛮人的心脏,非但没有杀敌,还令野蛮人狂化。 于是,老兵指挥官声音颤抖的说道:“齐射!压制!快……快叫那些家伙上来!该他们上场了!快快快!” 第381章 你们生来有罪 关隘后方是一片还在建造的堡垒,十几个身材高大,体格强健的壮汉手提肩扛,将一块块比自身还大的石条运送到预定位置。 一些体型较小的工匠就负责将石条调整到准确的位置,然后在缝隙中灌入砂浆和其他粘合物,确保石条能够紧密连接起来。 虽然配合默契,可是只要不瞎都能看出来,这不是两个工种,而是两个人种。 此时,一声尖锐的哨子响了起来,几个身穿神袍的人影出现在工地上。 正在搬运石条的彪形大汉立刻放下手中的活,诚惶诚恐的跪倒在神职人员跟前,不断磕头膜拜。 神职人员翻开手中的典籍说道。 “你们身上流淌着肮脏的野蛮人血脉,你们生而有罪!” 几个壮汉立刻呜呜哭泣。 “我们有罪!有罪!” “神爱世人,宽恕你们的罪孽,将你们养大成人!” “感谢神明!感谢神明!” “但是你们应该谨记着神的恩赐,做好为神明牺牲的觉悟!” 几个混血野蛮人后代立刻抬起头,仿佛一簇火苗在瞳孔中绽放。 “愿为神明献出生命!” 神职者合上书籍,然后手指轻轻点在混血野蛮人后代眉心处。 “去吧!死亡会剥离你们肮脏的血脉,纯洁的灵魂将会得到光的接引,升入天堂。” 这些野蛮人全都痛哭流涕的亲吻着神职者的脚指头,然后狂吼着扯掉身上的衣服,随手拎起开凿石头用的锤子、铁锹,然后一路狂奔着冲向城墙。 等待多时的士兵立刻打开城门,然后将自己的身体紧紧贴在门板后的石壁上,心中默默数着呼啸的破风声。 嗖嗖嗖嗖嗖嗖…… 确定野蛮人全都出去了,士兵立刻关上城门,然后栓上门栓,再把大块大块的石头推倒,堵死在城门洞中。 至于那些出去的混血野蛮人…… 士兵根本就没想过他们能活着回来。 六个混血野蛮人冲出城门那一刻,身上也血光荡漾,血焰升腾。 北地的族群经常南下侵袭,他们不仅掠夺过冬的食物和物资,还掠夺女人。 有的女人被掳走了,但也有女人被及时救援的军队救了下来,只是没多久这些女人就生下了容貌奇特,体格也格外粗壮的婴儿。 比如混血野蛮人。 从生下来那一刻就被邻里们称为杂种,父母们不堪受辱,通常会把这些孩子摔死、溺死。 后来教会的神职者出现了,将这些孩子收养起来,单独培养,教导他们修行,却又用各种酷刑折磨他们的身体,用恶毒的语言摧残他们的心灵。 如此一来,这些混血野蛮人就对自己身上的血脉人血脉引以为耻,无时无刻都想手刃几个野蛮人来洗刷自己身上的耻辱。 看到六个狂化的混血野蛮人冲出城墙,开启狂化状态的野蛮人战士立刻迎了上去。 纯血野蛮人和混血野蛮人瞬间碰撞在一起。 哪怕以一敌六,纯血野蛮人依旧不落下风。 手中大棒一挥就将六个野蛮人逼退一圈,随即脚尖点地,身子嗖的疾驰一段距离,左肩膀狠狠撞在一个混血野蛮人胸口。 咔嚓嚓嚓! 混血野蛮人倒飞着摔倒在地上,不过很快又一个鲤鱼打挺弹了起来,脚底板在地上一蹬,又狠狠地撞了出去。 其他混血野蛮人也都狂叫着攻击,纯血野蛮人抬起胳膊迎向对方,砰砰砰砰的碰撞之后,纯血野蛮人什么事都没有,但是混血野蛮人全都痛苦的嚎叫起来。 原来,纯血野蛮人身上穿着藤甲。 不是普通树藤编制的藤甲,而是在编制好了以后又在上面镶嵌了密密麻麻的雪松树松针。 混血野蛮人一拳打过去,结果拳头上扎满了松针。 这些松针尖锐而犀利,深深刺入混血野蛮人指骨中。 混血野蛮人身体素质强悍,恢复力变态,但松针是直接刺入骨骼中的,皮肉恢复了,却把松针包裹在了身体中。 这些混血野蛮人刚想握拳就感觉骨骼中一阵剧痛,咬着牙忍着疼痛握拳,可是痛感瞬间提升十倍百倍,哪怕狂化之后痛觉变得十分轻微,野蛮人还是差点疼得昏厥过去。 纯血野蛮人根本不给对手机会,立刻冲上去,挥着大棒劈头盖脸砸下去,左手带着松针手套的大拳头狠狠锤在混血野蛮人腹部、脸上、后背甚至头上。 狂风暴雨的抽打之后,一个混血野蛮人不堪重负的倒下。 他身上扎满了松针,密密麻麻的松针。 松针扎的很深很深,完全扎入到骨骼中,甚至将骨骼捅个对穿又从另一侧刺出来。 皮肉在强大的恢复力下迅速愈合,而松针就彻底留在体内,每一次握拳,每一次抬腿,每一次呐喊,甚至每一次呼吸都要牵扯到几百个几千个痛点。 而此时,城墙上的床弩又嗖嗖嗖发射。 五支弩箭将纯血野蛮人身边五步范围笼罩。 纯血野蛮人没有躲避,反而又向前跨进一步,用自己的身躯将倒在地上的混血野蛮人挡住。 扑哧扑哧! 五支弩箭被大棒磕飞三支,剩余一支从大腿穿过,另一只从肩窝穿过。 纯血野蛮人轻蔑的看了一眼身上的伤势,然后狂吼着向前走,任凭弩箭的箭杆在自己身体中抽动、摩擦。 混血野蛮人都呆愣了一下。 他在疑惑,为什么敌人会保护自己的同伴? 可是狂化之下,这种疑惑只纯在了一瞬间,然后又狂吼着扑了上去,拳拳到肉的攻击、攻击、再攻击! 观战的杨牧云看到这一幕,顿时叹了口气。 雪松部落确实有点东西,一根小小的松针都被他们玩出了花样,一根根镶嵌在藤甲上,就像穿了软猬甲似的,谁打他们谁倒霉。 而且,狂化之下的野蛮人丧失理智,会疯狂攻击视线范围内的敌人,这些松针就像是专为他们准备的一样。 转眼间,六个混血野蛮人全都躺在了地上,而纯血野蛮人几度重创濒死,却都在狂化天赋下恢复过来,继续咆哮着向城墙冲刺。 雪松部落打狂化野蛮人都打出经验了。 看到城墙上的床弩又在装填,杨牧云说道:“攻击攻击!打掉对面床弩!再不动手就被别人先登了!” 【感谢华仔小说打赏100起点币,十分感谢华仔小说~!】 第382章 战术穿插,不穿只插 象头人给长鼻子充气,本就粗长的鼻子变得更加勃大,然后随着一声闷响,鼻孔处的两枚史莱姆弹球瞬间消失,又瞬间出现在千步之外的城墙上。 轰! 一架床弩瞬间崩起,弩弦断裂,弹动过程中就像一记猛力的劈斩,周边几个操作床弩的人类只觉得腰上一震,然后就觉得上半身诡异倾斜着向下坠落、坠落…… 城墙上本就不多的几架床弩全部歇菜。 这一幕吓傻了指挥官。 千百年来始终只会蛮力攻城的野蛮人竟然有远程武器,而且武器这么精准、致命,己方床弩只发了两轮弩箭就被一一点灭。 可是这时候野蛮人已经开始冲锋,己方派出去的六个混血野蛮人一照面就失去了战斗能力,这与想象中的截杀几百人,横趟野蛮人队伍截然不同。 神职者看到这一幕也都郁闷的想吐血。 什么情况,教会最顶级的炮灰,竟然没有造成任何杀伤。 看着前方密密麻麻的野蛮人,神职者立刻翻开书籍吟唱咒语。 这时候,嗖嗖的破空声中一阵箭雨袭来,指挥官立刻喝令手下竖起盾牌。 夺夺夺的震动声中,盾牌瞬间插满了箭矢。 指挥官偷空捡了一根箭支,心中满是震撼。 这根箭支箭杆笔直、光滑,表面没有一丝毛茬,而且还涂抹了防腐的油漆,箭头散发着深沉的暗光,转动间还能看到淬火的烤蓝色。 虽然是一支小小的箭杆,但是能反映出很多细节。 这绝对不是愚昧、落后而蒙昧的野蛮人能拥有的事物。 即便索伦王国的士兵也用不上这么好的箭支。 而这个间隙,神职者们已经吟唱完了咒语,上方凝聚出一根根比人身还长的光矛,长矛凝滞了一下,随即嗖的扎了下去。 冲在前排的野蛮人立刻感觉浑身一紧,背后的汗毛都竖立起来。 危险! 野蛮人挥舞着大棒向光矛砸过去,可是光矛击穿大棒,狠狠刺入野蛮人身体中。 光明之力带有灼热和烫伤,野蛮人伤口处瞬间升腾起大量的烟雾,伴随的还有滋滋作响的烤肉声。 野蛮人痛苦大叫,旁边的同伴也拉扯光毛尾部,想要将其拔出来。 但是刚一沾手就响起滋滋滋的声音,仿佛是一块烧红的烙铁,不得不松开手。 被光芒刺中的野蛮人很快就没了声息。 生命,就是这么脆弱。 还有野蛮人左右晃动,想要避开光矛的锁定,可是光矛在接近到一定范围后砰然炸裂,散发出数以百计的小型光矛。 野蛮人非但没能躲过去,反而还连累了身边的其他同伴。 这些光矛狠狠扎入身体中,从深处灼烧血肉骨骼,而且还拍都拍不掉,拔都拔不出。 觉醒了狂化天赋的战士还能爆发一下,凭借强大的恢复力与其抗衡,但是没有狂化天赋,或者用不出狂化天赋的人就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筋肉骨骼以及五脏六腑被圣光焚烧殆尽。 神职者再度吟唱,居高临下呵斥道:“异端!死!” 一颗史莱姆弹球倏然出现在面前,盾牌手反应极快,立刻横移一步将神职者护住,可是弹球将盾牌连同盾牌兵一起打飞,势头不减的向前冲击。 盾牌兵两人带盾砸在身后的墙上,盾牌停止了瞬间,然后一点点落下,只是砸在地上时只见盾不见人。 神职者身边浮现出一道蛋壳状的圣光,这是他们自保的手段,是神明给予的恩赐,会在危险关头自动释放。 但是弹球凶猛,击飞盾牌兵后瞬间破开蛋壳,然后狠狠砸在神职者身上。 咒语瞬间停止,一口老血仰天喷了出来,神职者连哼都没哼一声被砸得五脏尽碎。 弹球轰在墙上后又反弹回来,在两堵城墙之间来回弹跳,所过之处一片哀嚎,碰着就死,擦着就残。 排成一排的盾牌兵瞬间遭了秧,本来只用防御前面就行了,前面蒙了兽皮后面又垫了钢板的大盾能无视大部分流矢,根本不用考虑身后。 但是现在菊花不保,一个硕大的跳弹在身后蹦来蹦去,逮着谁的屁股就狠狠地来一下,被撞的人不仅是满腚伤那么简单,连腰都折断了。 指挥官对此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大声吼道:“滚木!礌石!不要让那些野蛮人上来!” 雪松部落的野蛮人在付出十几条人命后终于冲刺到墙根,纵身一跃将一截削尖的短棍插入城墙缝隙中,然后借力一荡跳上城墙。 还有体力好的野蛮人直接猛一冲锋,直接踩着城墙向上腾跃。 而此时,城墙上推下来大量的木桩和石头,雪松部落的野蛮人被迎头痛击,一个又一个跌落下去。 外形不规则的礌石顺着城墙坡度一路加速,然后弹跳着砸在野蛮人头顶、后背,一个个野蛮人吐血坠落。 即便侥幸跳上城墙也被长枪扎在胸口推了下去。 纳扎眉头微皱。 但不是因为伤亡。 打仗哪有不死人的,仅仅伤亡十几个人就能攻克一座关隘,而且是索伦王国的关隘,那就是大赚特赚。 纳扎皱眉的原因是,自己族人都摸到城墙上了,隔壁的还在慢悠悠推进,难道是认输了? “云酋长,这是要把首胜让给我吗?” 杨牧云心中暗道:野蛮人打仗都是只凭一腔血勇吗?根本不看局面和形势,也不讲究节奏什么的。 火力覆盖不香吗,非得玩战术穿插? 问题是你们只有插插插,没有穿啊。 “纳扎酋长不用急,我们这就开始了!” 哥布林弓骑兵在城墙下游荡着,城头士兵站起来投掷滚木、礌石的时候,一阵箭雨压制。 哥布林虽然力量不足,但精准极高,每一个都是百步穿杨,箭无虚发,城墙上的士兵只要露头就会被射中,有盾牌保护还能捡回一条命,如果露出盾牌外,基本就凉了。 被压制期间,猪头人立刻举着盾牌向城墙靠近。 对面指挥官也是一个老手,瞬间察觉到敌人的用意。 “盾牌手,起!滚木,礌石,下!” 盾牌手立刻齐刷刷站起,盾牌上叮叮当当乱响,重量也在迅速增加。 可是这时候,其他士兵推着滚木和礌石向下砸去,还趁隙反攻一波箭雨,只是仓促之间根本没有瞄准的机会,准头只有天知道。 几个神职者全都面色煞白的蹲在地上不敢露头,因为他们明白,只要露头就会死,那种能摧毁床弩的重型武器就在盯着自己。 指挥官约束不了神职人员,只能当做没看见。 再看一眼那些浑身穿着金属铠甲,连面部都罩着金属面具,浑身上下只露出两只眼睛的重步兵推进到城墙下,指挥官立刻吼道:“放弃城墙,撤退!” 第383章 你确定向我投降吗 指挥官从没想过,自己镇守的关隘会在交战短短一刻钟的时间里陷落。 而且还是双方根本没有实质性接触的前提下。 指挥官根本没有把那些野蛮人放在眼里,毕竟索伦王国打交道最多的就是北地的野蛮人,对他们了如指掌,所有的战法也都是为了野蛮人量身打造。 “如果没有另外一支人马,单凭那些野蛮人想攻破我的关隘,至少得留下五百具尸体。” 指挥官恨恨的想到。 可是因为另一支人马的原因,指挥官连接战的勇气都没有,直接弃城逃跑。 不是他懦夫,而是就算死战不退也是全军覆没的下场,而且还未必能给对方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这种情形下,带领队伍撤退,保存有生力量才是正确的抉择。 另一边,野蛮人兴奋的登上城头,可是还没等他们欢呼便听到一声巨响,随即地动山摇。 人类守军在撤退之前使用魔法的力量摧毁了城墙,连带上面的野蛮人也被炸上了天,至于落下来是死是活,就看个人造化了。 随后,猪头人推进到了残余的城墙,将旗帜插在了上面。 虽然野蛮人多次攀上城墙,但一次也没站住脚,根本算不上先登。 猪头人似乎啥也没干,但是散步一样占领了城墙。 纳扎很不服气,气得哇哇大叫。 杨牧云说道:“这次算你们赢了,关隘里面的战利品都归你们,外面的归我们,怎么样?” 看人类守军那娴熟的模样,肯定是把能带走的都带走了,不能带走的也摧毁了,一些破铜烂铁的杨牧云也看不上。 纳扎愣了一下,随即高兴的笑了,毕竟自己赢了,而且对方“心服口服”。 “城外有什么好东西?” 杨牧云说道:“那六个混血野蛮人。” 说到这个,纳扎一脸嫌弃,毫不掩饰自己对混血野蛮人的厌恶。 “那群家伙都是人类养大的,对咱们充满了仇恨,根本养不熟的。而且他们学会了人类的狡诈,会装着忠诚,然后背后打闷棍!” 这是野蛮人用血换来的教训。 当初看在同是野蛮人血脉的份上,将那些混血儿收留下来。 可是没想到这些家伙给人类通风报信,还在关键时刻对收留他们的部落出手。 而且这种事情不是一个两个,几乎是每一个。 杨牧云坚持要,纳扎自然不会反对。 很快,六个混血野蛮人就被抬到杨牧云身前。 此时,六人的狂化状态还没有结束,身上血焰升腾、红光缭绕,手脚不断地抽搐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可是又痉挛着倒下去。 杨牧云拥有木的规则,又有比木的规则更高级的丰收规则,立刻感觉到了这六个混血野蛮人体内密密麻麻的松针。 那不是普通的松针,而是加持有特殊力量的物品。 坚硬、锋利之外,还不断散发特殊的能量麻痹野蛮人的筋肉,刺激骨髓中的神经,阻断身体中血气和其他能量的流动,或者令其错乱。 杨牧云喃喃自语道:“有点像点穴!” 雪松部落的野蛮人自然不知道点穴的技巧,但是没关系,把全身上下所有地方都扎满松针,总有一个能扎中的是不是? 此时每个混血野蛮人身上的松针加起来都得有十斤八斤。 还都深扎在骨骼中,皮肉下。 能看到皮肤表面密密麻麻的小颗粒状凸起,但看不到松针的存在。 杨牧云心中暗道:这个松针还挺有用的,如果懂得认穴打穴,杀伤力更强,威力更大。 部落里十几个小野蛮人精擅解剖,对人体构造了如指掌,如果让他们使用松针,只需要一根就能要命,哪里会浪费十斤八斤。 另一边,人类将能破坏的东西全都破坏掉,不能破坏的也都一把火烧掉,然后麻利的向南逃窜。 野蛮人涌入关隘的时候,只看到处处火起,烟尘弥漫。 看到火堆里烧了一半的盾牌、弩箭等物资,野蛮人全都心疼得哇哇乱叫,拨弄着火堆抢救物资。 至于追杀敌人,谁还顾得上。 这也是人类惯用的伎俩,故意丢弃一些财物吸引敌人,给自己创造逃跑的时间。 有时候敌人还会因为分赃不均大打出手,杀一个回马枪说不定还能反败为胜。 然而,哥布林弓骑兵衔尾追杀,小刀切肉一样零敲碎打干掉了几百个人类。 剩余的人类见状立刻抛下武器,扒掉铠甲,身上所有能丢的东西全都舍弃,为的就是跑的更快一些。 至于杀个回马枪什么的,想都不想了。 然后,指挥官发现身后长相奇特的骑兵一直在刻意攻击队伍中的神职者。 神职者往哪边跑,那些骑兵就往哪攻击,所有的箭支也都是围绕着神职者。 神职者有防御手段,能够挡掉箭支,但是神职者身边的士兵没有,只能中箭扑倒。 想到这,指挥官命令道:“离开神职者!远离他们!” 剩余几个神职者又惊又怒,这种关键时刻,他们不保护自己也就算了,竟然还打算抛弃自己。 可恶! 真是可恶! 然而士兵们顺从的向两侧避让,箭雨果然都是向着神职者,根本不往自己这边飞。 看到这一幕,士兵们跑得更麻利了。 毕竟,谁也不想当替死鬼。 哥布林弓骑兵也懒得去追那些普通士兵,远远围着几个神职者转圈,不时的射出几箭消耗。 不杀,但也不放,就这么围着消耗。 神职者们虽然有圣光力量,可以庇护自身挡掉箭矢,但圣光力量消耗的太快了,眼看着就要枯竭,到那时肯定要被射成刺猬。 几个神职者顿时明白指挥官为什么弃城跑路了。 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敌人。 “强大的勇士,我要见你们酋长!” 神职者长期跟北地种族打交道,能熟练掌握好几种北地的语言,换了一种又一种,终于沟通上了。 只要能谈,就有活命的希望。 就怕野蛮人二话不说把自己砍了。 哥布林族长绿帽上前一步,居高临下看着瘫软在地的神职者。 眼神冰冷却又炽热。 冰冷是因为面对着人类,是自己的大敌——虽然绿帽也不知道哥布林和人类有什么仇什么怨。 炽热则是因为,自己一个哥布林,竟然追着人类的屁股打,而且还把人类中几个最尊贵的家伙俘虏了。 纵观哥布林一族的历史,成为人类俘虏的数都数不清,但俘虏人类的,自己绝对是第一个。 “你,确认要向我投降吗?” 其他哥布林纷纷吼了起来。 “确定!强大的勇士,请接受我们的投降!我们会按照规矩缴纳与我们身份相符的赎金,在此期间还请确保我们的安全。” 绿帽骄傲的昂起下巴,“很好!种花家部落哥布林勇士绿帽,接受你的投降!” 听到这话,神职者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 对面竟然是哥布林? 自己竟然成了历史上第一个向哥布林投降的人类。 噗! 这个神职者一口老血吐出,干脆利落的晕了过去。 其他几个神职者立刻搀扶住同伴,但都没有表示异议。 反正投降的不是自己,有人背锅,自己闷声发大财就是。 同时,他们心中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强者能把哥布林调教成这幅模样——如果能取得重要的情报送回去,非但不会受到惩罚,反而还会立功受赏吧! —2400字— 第384章 想不想升官(为书虫小桂打赏加更) 杨牧云没有急着推进,而是和雪松部落一起就地扎营,顺便打扫战场。 战场上有很多东西,人类仓促间无法转移走。 比如被丢弃的武器、铠甲,采石场上的凿子、锤子,伐木场里的斧子、锯子。 以及,各种尸体。 就像狩猎一样,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吃猎物的肉,喝猎物的血,睡猎物的皮。 人类把北地的种族当成会说话的牲畜,北地的种族也一样把人类当成肉质鲜嫩的猎物。 所以,当营地周围飘起肉香的时候,杨牧云浑身不舒服。 纳扎拿着几条外焦里嫩的大腿过来分享时,杨牧云以吃过了为借口搪塞,顺手送了纳扎一瓶酒。 可是纳扎礼尚往来,又送了十几颗手艺不咋地的脑袋。 杨牧云是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 好不容易打发走了纳扎,杨牧云开始审问战俘。 六个混血野蛮人依旧手不能动,口不能言,但是狂化状态结束了,全都陷入了昏睡中。 杨牧云照例给他们喂了盐糖两种无色小晶块,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他们自己的造化了。 另一边则是六个瑟瑟发抖的神职者。 北方四国是文明世界的边缘,也是对抗异端的前线,这四个国家也都是光明教会扶植起来的,其中混杂一些神职人员再正常不过。 杨牧云问道:“说说吧,你们在军队里都干什么活?” 神职人员很想表现出自己威武不屈的风骨气节,可是看到那烤人腿,还有烤人头,一个个都吓得失禁。 两国交兵不斩来使…… 但这是文明人和文明人的礼节,野蛮人未必遵守这一套。 “尊敬的野蛮人酋长,我们是战地牧师,在前线军营监视指挥官的忠诚,监视异端……哦不,观察北方的动态,还有就是治愈士兵们的创伤,抚慰士兵的心灵,让他们能时时刻刻感受到圣光的护佑。” 杨牧云问道:“前线有多少像你们这样的人?” “按照人数比例,大概每百人就会有一个战地牧师,每万人就有一个主教。” 杨牧云点了点头,“那么,怎么才能当上主教呢??” 几个神职人员都愣住了,眼前的野蛮人好像有点不一样啊。 寻常野蛮人不都是关心哪里有吃的嘛。 不过他们还是乖巧的回答道:“我们都没有什么高贵的出身,也没有什么深厚的背景,就算努力一辈子也不可能成为主教。” “没有例外?”杨牧云愣了一下。 “除非……除非我们的虔诚能感动光明神,得到神的恩赐,圣光融入血脉,才有成为主教的资格。” 仅仅是有资格,却不一定能成。 从普通信徒到修士,再到牧师,再到主教,以及上面的大主教,每一步都是鸿沟天堑,寻常人终其一生的努力都无法跨越。 杨牧云问道:“那你们想不想现在就成为主教,甚至大主教,然后红袍加身,甚至金冠及顶。” 红衣加身,那是大主教中最具权势的红衣大主教,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 金冠及顶,那是光明神在人间的意志承载者,甚至是在人间的化身。 几个神职人员都呼吸粗重,目光呆滞,心脏碰碰狂跳,耳朵里都响起了血液冲刷的哗哗声。 想! 肯定是想的! 身为神职人员,所求的不外乎两件事,活着的时候升一升,死了也升一升。 但是答应野蛮人的话就不能死后升入天堂了。 看到几个神职人员心动却又抗拒的模样,杨牧云摊开掌心,一抹蕴含生机的圣光绽放出来。 看到这团光芒,几个神职人员全都惊呼出声。 “不可能!” “这绝不可能!” “野蛮人怎么可能得到圣光的眷顾!” 杨牧云连忙摆了摆手,否认道:“不是圣光眷顾我,而是我眷顾圣光!” 随即,杨牧云双掌摊开,拳头大的圣光瞬间弥漫开来,将六个神职人员笼罩进去。 杨牧云的圣光来自地球,与这个世界的圣光既不同宗也不同源。 但两者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没有任何区别。 其实吧,还是有些区别的: 教廷的圣光带有淡淡的金黄色,或橘黄色,而且因为征服了火神的信仰,圣光中融入了火焰力量,烈性如火。 杨牧云的圣光带有淡淡的绿色,因为其中融入的是丰收规则,在恢复、治愈、振奋、焕发方面的效果有质的提升。 六个神职人员身上多多少少都带着伤,而且筋疲力竭,又冷又饿,再加上烤人腿和烤人头的刺激,一个个都惊慌恐惧。 然而圣光笼罩在身上之后,体内生机勃发,能量奔涌,由内向外鼓荡起来。 胳膊腿上的擦伤全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结痂、脱落。 心灵中的恐惧、焦虑、急躁等负面情绪也都被碾碎、烫平。 这一刻,六个神职人员坚信不疑——面前的野蛮人一定是教廷中的大人物,难怪能长得这么眉清目秀。 既然野蛮人都得到圣光的认可了,自己为什么不能向其效忠呢? 效忠野蛮人能不能成为主教并不重要,但性命肯定是无忧了,而且能吃上饱饭是不是? “啊,赞美圣光,彼得愿追随圣光的指引,向伟大的天选者效忠!” “啊,赞美圣光,马太愿追随圣光的指引,向伟大的天选者效忠!” …… 其他几个神职人员也都成了复读机,跪在地上亲吻杨牧云的鞋尖。 杨牧云愣了一下,“等等,你们都叫什么?” 彼得、马太、雅各、西门、约翰、腓力,这是地球上十二圣徒的名字。 而彼得是六人中地位最高的,也是带头向哥布林投降的那位,十二圣徒之首也是叫彼得。 杨牧云心中一动,“那六个混血野蛮人也该有名字的吧?” 彼得立刻抢着说道:“伟大的天选者为他们赐名,是他们的荣幸。” 原来是没名字。 于是杨牧云说道:“安德烈、托马斯、巴多罗买……” 好了,瞬间凑齐十二门徒。 杨牧云伸手拿过约翰的十字架,然后汇聚光明之力灌入其中,并且将治愈、鼓舞的力量烙印在其中。 银质十字架绽放出耀眼的光芒,随即光芒不断内敛,仿佛一层镀膜缭绕在十字架周围。 再然后光芒一点点回缩,凝聚在十字架交叉点上。 看到十字架的变化,彼得彻底信了。 如果不是天选之人,怎么可能得到十字架的认可,又怎么可能令十字架升华蜕变。 “赞美圣光!赞美天选之人!” 至于天选之人为什么是野蛮人的模样,又为什么出现在北地,还跟一大群异端混在一起…… 一定是天选之人收服了他们,令他们虔心追随! 对!一定是这样! 彼得知道,作为第一个向哥布林投降的人类,自己就算活着回到教廷也会被当做耻辱送上火刑柱。 既然如此,就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了。 哦不,一条路走到亮! 我是在追随圣光的指引,我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既然我走在正确的道路上,那么教廷一定是走在错误的道路上! 没错,教廷才是异端! 【十分感谢书虫小桂打赏4500起点币~加更感谢~~~8月31日】 第385章 你在教我做事吗 修整一夜,杨牧云和纳扎的大军继续开拔,向前推进。 他们离开之后,后面跟随的游兵散勇们立刻冲入营地,然后捡垃圾,为了一点残羹剩饭碎骨头大打出手。 正前方又是一座依山而建的关隘。 这个关隘建立的时间比前面那座更早,也更坚固厚实,驻扎的人数也更多。 城墙不再是横着的一条线,而是在城墙基础上向前凸出一截,其上有箭塔,可以居高临下攻击战场上的敌人,甚至还能向后方攻击蚁附式攀爬城墙的敌人。 城墙后方山头上也被挖掘改造,增设了几个大型的箭塔,但里面不是普通弓箭手,而是床弩。 威力更大、射程更远,位置更刁钻、隐蔽。 这已经不是普通的关隘了,而是要塞。 被击溃的守军全都被关押在牢房中,连缴械的必要都没有。 因为这些人丢盔弃甲,早就抛下了一切装备、辎重,有的人连靴子都跑丢了。 审讯庭中,斥责喝骂不绝于耳。 “耻辱!” “索伦王国前所未有的失败!” 如果仅仅是吃了败仗也就算了,关键这个指挥官下令抛弃教廷的牧师。 指挥官并不为自己的行为后悔,“我虽然抛下了六个牧师,但我带回来了六百个士兵,只要给他们食物,给他们装备,他们还能继续战斗!他们没有背叛王国,只是敌人太强大,我们根本无法抗衡!” 要塞的守将并不听。 也不能听。 道理都懂,但谁也不敢担这个责任。 索伦王国毕竟是教廷扶植的,一切都要以教廷的利益优先。 正常情况下,哪怕六百个士兵全部战死,也要为六个神职人员断后掩护,让他们安全撤退。 这是政治正确。 也是信仰坚定。 指挥官做了每一个有良知的指挥官都会做的正确决定,但这个决定本身就不正确。 所以,将军很是纠结。 大敌当前,很想把这六百人放出来武装一下,一起对抗异端。 但是要塞中有几十个牧师,他们都是教廷安插在自己身边的眼线,而且现在就在边上旁听审讯呢。 如果自己把六百人放出来,事后追究起来自己也得成为那第六百零一人。 这时候,有士兵跑过来汇报道:“报告,城外的异端开始行动了,正在向我们这里靠近,预计一刻钟后抵达城下。” 人类一方的斥候想摸过去侦查异端的详细情况,可是派出去几波斥候全都石沉大海,一个也没回来。 人类一方立刻明白,敌人的斥候比自己更强,于是就不派人了,只是找几个眼力好的站在了望塔上观察监视。 被审讯的指挥官跪在地上恳求道:“将军大人,请您一定不要轻视那些野蛮人。他们是众多魔物混合在一起的军团,能将诸多不同种族的魔物整合在一起,说明他们的主人实力更加强大。而且他们装备精良,懂得排兵布阵。” 听到指挥官的话,两边的牧师们全都冷笑。 “懦夫就是懦夫!” “你以为夸大敌人就能减轻自己的责罚吗?” “等我们击溃野蛮人,把野蛮人的头颅摘下来,看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不如先摘了他的脑袋挂在城墙上,让他好好看看我们怎么覆灭野蛮人和魔物的。” “将军大人,你觉得呢?” 被牧师们当面逼问,负责审讯的要塞守将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 恰好这时候,被审讯的指挥官重重磕头,悲呼道:“将军大人!不可轻敌大意啊!敌人太强了,远远超出我们的认知!” 牧师们继续冷嘲热讽,“哼!死到临头还嘴硬!” “怎么,你想让我们也和你一样弃城逃跑?” “然后在逃跑的路上把我们丢下,吸引野蛮人的火力?” 最后,为首的牧师转向要塞守将,不阴不阳的问道:“将军大人,你觉得呢?” 听到两方人员互相指责怒骂,守将一拍桌子怒道:“你在教我做事吗?” 这话似乎是在说指挥官,又似乎是在说牧师们。 虽然忌惮光明教廷的权势,可身为要塞守将,还轮不到几个牧师在他面前指手画脚。 不等众人反应,守将一甩披风,怒气冲冲的离开了,几个要塞中的士兵架着胳膊将指挥官挟了出去。 审讯庭中的牧师们脸上都不好看。 “哼!我们不出手,看他怎么对付那些异端!” 要塞城坚墙厚,又有众多守军,但还是离不了神职人员施展的种种技能。 就拿圣光治愈来说。 这是战场上使用最多的,哪怕血流如注的伤口,一道圣光下去就能止血、愈合,主教级别的神职人员施展,甚至能当场结痂,刚才还半死不活的伤员转眼就能蹦起来继续战斗。 没有哪个人敢不开眼的得罪神职人员,因为他们真的掌握着生死大权。 再比如圣光守护。 这个技能可以在士兵身上施加一层护盾,就像是铠甲外面又罩了一层无形的护具,可以抵挡流矢,也能抵挡刀剑,让己方战士可以专注攻击,不用分心防御,随随便便就能杀个七进七出。 还有其他的勇气祝福等等,都是战场上必不可少的。 没有牧师们帮忙,战损的数量要平添一倍。 这时候,一个士兵仓惶的跑进来汇报道:“报!魔物们火力很强,我方抵挡不住,将军大人请各位上墙,协助守军抵抗。” 然而,几十个牧师全都嗤笑。 “不需要他教我们做事。” 屋子里的哄笑还没平息,又有一个士兵进来,刚进门就跪在地上,“报!我方四座箭塔失守,山上两座弩箭也被摧毁,将军大人请各位上法师塔,火力压制对面。” 然而,牧师们还是冷笑,“叫他亲自来!你还不够资格!” 士兵一脸焦急,“各位大人,将军来不了了!” 牧师们全都怒了,你一个小的大头兵,竟然也敢对我们指手画脚,真是不知死活,还有那守将,端什么臭架子,竟然派一个小兵过来发号施令。 离得最近的一个牧师抬手甩出一道圣光,光芒凝聚成长鞭,狠狠抽打在士兵身上。 这是精神鞭笞。 直接无视物理防御攻击在精神意念上,既是光明教廷攻击敌人的手段,也是平常惩戒的方式。 一鞭子下去,就算铁打的硬汉也得抱着头嚎叫。 豆大的汗珠瞬间沁满额头,然而小兵身子晃都没晃一下。 出手的牧师脸上挂不住,还想继续抽打,却被其他人拦住。 “你回去告诉那老家伙,亲自过来请!” 小兵苦笑着摇了摇头,“将军大人真的来不了了!” 在牧师们愤怒的眼神中,小兵双目圆睁,哇的吐了一口血,“将军……他殉国了!” 牧师们全都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 这前前后后才多久,将军竟然死了? 还有刚才说的箭塔被攻破,城墙失守,难道都是真的? 牧师们慌慌张张的站起来,想要以最快的速度冲进法师塔,如果守住那里,还能撑起要塞的防御大阵,固守待援。 可是还没等牧师们走出审讯庭的大门,就听到一声地动山摇的巨响。 随即就是噗噗簌簌的沙尘,以及噼噼啪啪的石块,一路撞击着砖墙泥瓦从主干道上翻涌过去。 烟尘过后,牧师们骇然发现,城墙塌了。 要塞中一马平川。 一群溃兵慌张的脱掉铠甲,踢掉战靴,然后连滚带爬的向后方跑去。 一边跑,还一边高声喊道:“远离神职人员,离他们远点。” “野蛮人的目标是牧师,都离他们远点!” “远离圣光!” “千万不要跟随!” 【2500字】 第386章 你给我们留点啊 看到从城门缝里冲进来的野蛮人大军,神职人员心中同时浮现出指挥官的呐喊。 敌人很强! 非常强! 超乎想象的强大! 一定不能掉以轻心。 之前大家都以为指挥官是涨敌人威风灭自己志气,更是为了给弃城逃跑开脱,一味夸大敌人的实力。 但是谁能想到,指挥官说的是真的。 而且指挥官说的很保守了。 要塞前后也就撑了一刻钟的时间。 传令兵跑了两趟:第一趟是求援,第二趟是报丧,第三趟…… 没有第三趟了,因为野蛮人已经杀到眼前了。 “法师塔!快!” 几十个牧师仓惶跑路,沿着盘山的石阶向上攀登。 可是这时候,一群张着翅膀的人型生物从天而降,陨石般轰击在山壁上,砸出一个个巨大的石坑。 “吼!” 狂暴的龙吟声震得石阶上的碎石嘣嘣跳动,然后在高频率的剧烈跳动中崩碎解体。 神职者们全都叫苦连天。 法师塔沦陷了。 通往法师塔的盘山小路已经被这些人形龙族摧毁了,以神职人员的能力,根本无法跨越百步的距离登上法师塔。 更别说阶梯上还有人形龙族生物盘踞。 相反,一个野蛮人御空飞行,缓缓降落在法师塔外。 “法师塔中有大主教亲手设计的魔法阵,还有教宗赐福的圣光水晶,里面时刻都充斥着圣光的力量,异端别说进入,就是靠近都会受到圣光的攻击,灰飞烟……” 最后一个字终究还是没有说出来。 因为那个野蛮人一步步的走进了法师塔,法师塔周围缭绕的圣光连一点波动都没有。 “这不可能!”牧师咆哮一声,“他就算进入法师塔也没用,里面的阵法只有我们的圣光之力才能激活,异端就算……” 可是法师塔光芒激射,即便白昼都如此闪耀。 牧师们全都跪倒了。 这是圣光的力量,纯粹的圣光力量,比自己几十个人合力还璀璨的光华。 “天啊,就算主教大人也做不到吧!” “比太阳还耀眼!” “神迹!” 这时候,法师塔表面的光芒螺旋上升,飞速转动,塔尖一点光芒凝聚变得格外夺目。 随即,一道从地面轰入云层,然后平铺着荡漾开来,要塞上方厚重的云层就像被火焰点燃的棉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着…… 万里无云! 天地通透! 阳光就像走了捷径一样,从天空直接洒落到要塞范围,光明的力量也格外浓郁,要塞中每个人都沐浴到了圣光的恩赐。 然而这一次圣光并不是为了人类闪耀,而是为了野蛮人。 所有圣光都倾洒在野蛮大军身上,对近在咫尺的人类不屑一顾。 人类士兵全都失去了战意,呆头鹅似的仰起头看向法师塔,看向从法师塔向下有序排列的野蛮人大军。 这是一支不可战胜的敌人! 刚才那疾风暴雨的攻击已经说明了野蛮人的实力,坚固的要塞在野蛮人大军面前连一刻钟都没撑住。 但更令人类士兵沮丧的是,这支野蛮人大军得到了圣光的眷顾,比自己更多的眷顾。 因为野蛮人的出现,圣光竟然舍弃了自己。 难道野蛮人是走失多年的亲儿子回家,自己才是半道捡来的? 每逢光明教会的重要节日,牧师们都会开启法师塔,来一场圣光普降,让要塞中所有士兵都感受到圣光的温暖。 但也仅仅是感受到温暖。 而野蛮人掌控法师塔,激发的光明力量贯穿天地,圣光普降带来的不止是温暖,还有磅礴的生机。 只可惜,这一切都和自己没关系。 山脚下的牧师们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因为他们发现:圣光绕着自己走,哪怕自己伸手抓向圣光,圣光也会像鱼儿一样从自己指缝中流过,继续游向不远处的野蛮人。 每天和圣光打交道的牧师们发现,自己的力量被剥夺了,哪怕圣光近在咫尺,自己却无法驱使分毫。 “究竟谁才是圣光的信徒,究竟谁才是被圣光护佑的人?” 这时候,彼得等十二门徒从城门裂隙走进来。 “是他们?他们不是被逃兵抛弃,成了野蛮人的俘虏吗?野蛮人竟然没有杀他们?” “哦我知道,这些该死的家伙投降了野蛮人,还把圣光的秘密告诉了野蛮人。” “叛徒!这群该死的叛徒!该死,那个人竟然穿着象征红衣大主教的长袍!” “不仅是红袍,还在上面镶了金边!该死!” 这些牧师嘴上狂骂,心中却无比的羡慕。 红袍啊…… 这可是教廷里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象征。 谁不想在有生之年穿上这身衣服啊,哪怕只是在家里穿穿,过一把瘾也行。 聪明的牧师隐约嗅到了财富密码,于是纷纷跪倒在地,朝着法师塔的方向顶礼膜拜。 投降野蛮人是耻辱,是渎神。 神不可能自渎,所以投降圣光眷顾的野蛮人就是遵从神的指引。 彼得向瘫坐在废墟中的人类士兵挥手,微笑,随即将脖子上挂的十字架高高举起。 “光的子民们,用你们虔诚的声音告诉我,这是什么?” 十字架光芒璀璨,周围的光明力量就像百川归海一样向十字架汇聚,彼得的身影都因为光芒扭曲起来,变得更加高大、伟岸。 “圣光!” “圣光!” 彼得将十字架收回胸口,身边的光芒也逐渐恢复平静。 “天选之人已经降临,他将代表光明,驱散黑暗,迎接黎明,拯救苦难,救赎世人。罪人们,跪下!向天选之人祈祷,恳求宽恕!” 立刻有人抛下兵器,虔诚的跪倒在地,向着法师塔的方向顶礼膜拜。 一道圣光从天空降下,将这名士兵笼住。 磅礴的生机注入士兵体内,疲惫的身体瞬间恢复元气,身上的伤口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结痂、脱落。 “赞美神!赞美光明!赞美天选之人!” 没有什么比神迹更令信徒疯狂,如果有,那就是让信徒成为神迹眷顾的对象。 这个士兵信了一辈子教廷,磕了成千上万个头,还将自己为数不多的薪水捐给牧师。 可是,他连一滴圣水都没享受过。 而今天,他只是磕了几个头,喊了几句口号,竟然被圣光洗礼、治愈。 士兵立刻找到了自己人生的价值,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方向,狂热的信仰之力熊熊燃烧,点点滴滴的飞向杨牧云。 看到这一幕,山脚下的牧师们只恨自己脑子慢半拍。 “啊!赞美圣光!我将跟随神的指引,追随天选之人的脚步,驱散黑暗,迎接黎明,铲除邪恶……” 其他牧师暗骂,你他娘的别把话说完啊,给大家留点啊,草,我们还有好几十个人呐! 第387章 牧羊人 杨牧云惊讶而又好奇的观察着身边的建筑。 法师塔。 这是人类魔法师最喜欢的建筑。 法师塔就像是一个独门独院的独栋别墅,既是魔法师的住所,又是魔法师的修行之地,还是他们进行魔法实验、教授徒弟的场合。 不同于寻常建筑,法师塔中每一块砖都时特殊材料制成,拥有魔法属性,可以布置各种功效的魔法阵。 通常是防御。 就像一套安保系统,寻常小贼想要摸进魔法塔偷东西,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防御的同时还会增加一些攻击效果,在魔法塔范围内,魔法塔的主人战斗力翻倍,甚至翻数倍。 此外还有特殊的功能,比如增加魔力凝聚,制造幻境,或者滋生某种特殊的生物等。 总之,魔法塔作用多,但造价也高。 就拿杨牧云眼下所在的这座魔法塔,高五层,底座直径十丈,向上逐渐缩小,顶端开放,只有一圈护栏。 但是因为修建位在山顶上,魔法塔可以俯览整个要塞,要塞外面的的地形也都一清二楚,魔法师在这里可以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光明教廷的牧师也是魔法师的一种。 魔法塔的功效也是根据牧师量身打造,比如汇聚光明能量,对圣光进行增幅,以及将圣光之力精准投放到指定位置。 牧师对伤员施展圣光治愈,需要在十步范围内,再远就效果大打折扣或者干脆无法生效。 但是魔法塔可以极大增幅施法范围,最远处几乎能覆盖要塞的城墙范围。 也就是说,光明教廷的牧师只用坐在魔法塔中就能参与前线战斗。 如果时雪松部落单独攻城,哪怕他们派出觉醒了狂化天赋的野蛮人,依旧是失败告终。 因为牧师不仅仅可以坐在魔法塔中治疗,还能攻击。 这就像…… 杨牧云想了想,这不就是神圣领地规则的简化版嘛。 自己在大裂谷时,精神意念所至,就能通过大裂谷的规则随心所欲操纵一切。 神圣领地规则更强大,也更随心所欲,杨牧云在大裂谷中就是至高无上的意志。 但是出了大裂谷范围就不行了。 法师塔笼罩的范围更小,就只有要塞范围,顶多就是一个村庄的面积,而且功能也很单调。 但这不是规则,而是建筑。 光明教会可以建造一个又一个类似的魔法塔,然后以魔法塔为中心建设要塞、城镇,从点到面逐步扩大领地。 但杨牧云竭尽所能也无法令大裂谷的规则扩大一步。 “这倒是一个好东西!” 杨牧云很快就掌握了魔法塔的原理,然后通过魔法塔释放出更绚丽的圣光。 浓郁的光明力量凝聚,就像一层层金箔银箔从空中垂直下来,将魔法塔周围笼罩。 杨牧云走到魔法塔的顶端,张开双臂向南方做了一个拥抱的动作。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的眷属们全都欢呼起来。 人类一方的战俘也都跟着欢呼起来。 当然,也有人骂骂咧咧的诅咒,甚至朝着魔法塔的方向张弓搭箭。 但是下一秒,这些人就被砍翻在地,身首分离。 纳扎啐了一口唾沫,满脸横肉抽动着哈哈大笑,然后飞起一脚将脑袋踢出去。 只见其划着一道黑影撞在墙上,然后piā叽爆开,浓烈的杀气爆发开来,周边几十个俘虏全都激灵灵打着寒战,连跪姿都端正了许多。 纳扎挥舞着大斧子,指挥自己的族人占领要塞,清理躲藏在暗处的耗子。 然后着重说道:“这个城是咱们兄弟打下来的,都别乱摸乱拿,谁敢坏了规矩,老子弄死他!” 上一个关隘是雪松部落“打下来”的,归雪松部落支配,这个要塞是种花家打下来的,归种花家支配。 纳扎很守规矩,并没有纵容手下乱来。 雪松部落成员也都口水哗啦啦的看着散落满地的甲胄、武器。 这些都是好东西,可惜这些东西不属于自己。 随即,雪松部落的成员也都崇拜甚至狂热的看向魔法塔顶端。 强! 真是太强了! 本以为自己也是大部落了,对周围其他种族的战斗也都是胜利,算得上骁勇善战,战无不胜了,甚至经常自诩无敌部落。 可是见了种花家的攻城手段,那种铺天盖地的箭雨压制,摧山撼地的远程打击,尖刀一样的斩首式突袭,以及令人无法喘息的碾压式冲锋,雪松部落全都五体投地。 原来战争还能这样打? 不是非得用人命去填。 上一个关隘的时候,雪松部落还有些不服气,想着跟种花家争一争话语权。 但是经过今天的战斗,雪松部落彻底服气了,心甘情愿当小弟,摇旗呐喊。 “云酋长,这些人怎么处置?” 听到纳扎呼唤,杨牧云从上方飞下来,目光落在几十个牧师身上。 “我很好奇,你们为什么没在魔法塔里?” 如果这几十个牧师在魔法塔中辅助战斗,不断远程施展圣光治愈,城墙上的守军肯定能多坚持一会儿,如果有牧师远程加持圣光守护,那个守将也不会被龙战士一击斩首。 虽然牧师们参战也改变不了什么,要塞该沦陷还是沦陷,但是多少能再坚持一会儿。 牧师们有点尴尬。 该怎么回答呢? 难道说自己跟要塞守将闹了不愉快,所以因私废公,拒绝参战,想让守城士兵多损伤一点,等着守将过来求自己参战? 还是说自己根本没想过野蛮人能推进得这么快,还没来得及进塔,要塞就沦陷了,再想进塔也跑不及了。 为首的牧师眼珠子一转,阿谀道:“赞美圣光!我们是得到神的指引,在这里等待神圣的天选之人降临。” 其他人一听全都点头附和,“没错没错!我们都是在等待您的出现。” “赞美天选之人,恳请您带领我们散播光明,传递福音!” 杨牧云看了一眼牧师,然后随手点了几个人。 旁边的纳扎立刻冲进去,将那几个牧师揪出来。 被抓的牧师立刻破口大骂,“肮脏的异端,放开我,有本事与我公平决斗!” “还有你们这群信仰不坚定的渎神者,你们一定会受到神的惩罚!” 可是很快,这些牧师就被砍翻在地,咒骂声戛然而止。 处置了几个丝毫不掩饰心中敌意的牧师,杨牧云声音平淡的说道:“你们的信仰非常坚定,我很满意。但是这世上还有很多迷途的羔羊,必须把他们引领到正确的道路上。” “赞美伟大的天选之人,我们愿意成为您的牧羊人。” 杨牧云点头说道:“很好,那就从要塞开始吧!把人都聚集起来,召开一场审判大会。” 听到“审判”二字,牧师们全都激灵灵的打了个寒战。 不知道谁会成为被审判的倒霉鬼。 但愿,不是自己。 第388章 你就不能有点出息吗 杨牧云向纳扎问道:“你们部落应该南下过很多次了吧?” 纳扎回答:“我们部落每年都会南下,反正我们不南下,那些虚伪狡诈的人类也会偷偷摸摸进入我们的地盘,暗杀破坏,削弱我们的力量。他们烦得很,必须把他们打疼了,打怕了才行。” 杨牧云点了点头。 人类的猎杀者已经不是秘密,常年盯着野蛮人猎杀。 这种传统由来已久,已经没人知道最初的缘由,只是年复一年的重复。 不过在杨牧云看来,这分明是人类对野蛮人的恐惧。 野蛮人与人类在生理上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也不存在生殖隔离,人类社会不仅有混血野蛮人,还很多,这些混血野蛮人依然能正常的生育繁衍。 只是野蛮人体型比人类更高大,身板更强壮,成长的速度也更快,上限也更高。 野蛮人还天生具有领袖光环,其他种族的生灵也都愿意跟随野蛮人南下,对人类世界造成强大的冲击。 这就更助长了人类的恐惧,极尽所能的削弱野蛮人,想要将危险扼杀在摇篮中。 这是注定无法调和的矛盾。 除非,人类将野蛮人赶尽杀绝,或者野蛮人重新掌控文明世界。 至于为什么说重新…… 拉玺达说过,野蛮人的先祖曾经是这片大陆的主宰。 “纳扎酋长,你们南下的战略目标是什么?” 纳扎回答道:“抢粮!抢钱!抢女人啊!” 说完,纳扎嘿嘿笑道:“抢走人类的钱财,然后遇到他们的商队时,又能用钱换东西。还有那些女人,真是水灵啊,细皮嫩肉的,只可惜经不起折腾。” 杨牧云无语。 这分明就是土匪强盗,捞一票就走。 杨牧云直截了当的问道:“你们就没想过,打下人类的城池,把部落迁徙过去吗?” 纳扎惊恐的摇头,“云酋长,可不能有这种想法啊,太危险了!人类的城市根本不是我们能守得住的。” “为什么?” 纳扎说道:“你想想啊,那城市是人类建造的,里面肯定有很多暗道啊,以前就有一个大部落想要占据人类的城市,结果被人类顺着地道摸进城里,来了个里应外合。几千个战士的大部落啊,一夜间没了。” “如果我们能掌握所有暗道呢?” 纳扎不以为然的说道:“部落的人吃什么喝什么?难道在城边上采集狩猎?那不是要被人类当成靶子攻击吗?到那时候,秋冬之际就成了他们劫掠我们了!” 杨牧云语塞,这大块头说得还挺有道理。 纳扎又说道:“而且一旦我们占据城市,就会吸引来人类的大军,还有教廷的天使。我们就算挡住了也会损失惨重,再回到老家,就会被其他部落吞并。” 最终,纳扎语重心长的说道:“小老弟啊,咱们南下劫掠就要有劫掠的觉悟,捞点好东西就赶紧走。” 然后纳扎讲述起自己劫掠的经验和心得。 比如村庄里面能抢到粮食,城镇里面能抢到铁器,城镇里面好看的房子里有漂亮女人。 最主要的目标就是教堂,见到这东西一定得摧毁,然后把神像、十字架、徽章旗帜之类的东西带回去。 这些东西虽然不能吃不能用,但可以当做祭品献祭给祖先,得到祖先的馈赠。 也正是这个原因,很多吃喝不愁的大部落更加热衷南下,而且更喜欢攻击那些城镇、城池。 说着,纳扎指了指山头上的魔法塔。 “小老弟啊,这可是个好东西,你最好把它拆了带回去,等你们部落的孩子成年礼时当做祭品献上去,一定能给你们部落增加好几个神明眷顾的战士。” 杨牧云暗道:这就不用了,我隔三差五就献祭。 纳扎看到杨牧云不说话,继续劝说道:“可不能太贪心。虽然老弟你实力不错,但你毕竟只是一个部落,根基浅薄啊。” 杨牧云问道:“如果我要一路南下,颠覆教廷呢?” 刚才还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的纳扎兴奋的蹦了起来,“干!干死教廷的杂碎!我们雪松部落全都听你的,我纳扎这条命就交给你了!” 但是说完,纳扎就拍了拍杨牧云的肩膀。 “小老弟啊,这话咱们说说就行了,别当真。教廷背后有整个文明世界做后盾,他们根基雄厚,资源丰富,哪怕输一百次也不会伤筋动骨。但是咱们只要输一次,就彻底没了。” 不是纳扎怂,而是历史上有太多强大的野蛮人领袖,甚至得到神明眷顾,拥有规则傍身,还有几十万上百万的仆从。 但是只要他们敢进攻文明世界腹地,无一例外都倒下了。 同样的道理,光明教廷发起圣战大张旗鼓进攻北地的腹心,也都以失败告终,只能在边境地区慢慢蚕食、推进。 仿佛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约束着双方。 杨牧云摇了摇头。 从一开始他只是想南下旅游观光,顺便干死北方四国。 但是圣光给杨牧云指引了一条前进的道路。 谁说圣光就是教廷的专利? 自己现在也有圣光的力量,为什么不能成为正义之师呢? 蛊惑民心,忽悠信徒,自己也是专业的,而且更专业,还有许多专业手段可以用。 “如果那些城池大开城门,欢迎我们进入呢?如果人类匍匐跪地,膜拜信仰我们呢?” 杨牧云指了指那些乖巧恭顺的牧师说道。 纳扎不说话了。 那些光明教廷的走狗,如果是落在雪松部落手中,肯定是切了烤了。 因为光明教廷的走狗从来不会投降,要么竭力抵抗被杀,要么找机会自尽。 对他们而言,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死后不能升入天堂。 投降异端只能多活几十年,但是死后灵魂要承受几千年上万年的折磨和惩罚。 但是这些光明教廷的走狗在面对种花家时,一个个都摇头摆尾的,争着抢着投降、表忠心。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就因为种花家长得白,长得帅? 纳扎摸了摸自己钢针一样扎手的大胡子,渐渐陷入深思。 这时候,刚刚投诚的牧师一溜小跑来到杨牧云身边,点头哈腰的说道:“伟大的天选之人,审判大会已经准备好了,所有人类战俘都集中起来了,您看什么时候开始?” 纳扎猛然醒悟,“对了,什么是天选之人?” 杨牧云暗道:难道这个称号还有什么特殊的意义? 杨牧云装模作样的说:“天选之人都不知道?你,给他讲解一下!” 牧师听到这话,立刻昂首挺胸,向纳扎解释道:“天选之人,就是神明选定之人,当黑暗末日到来时天选之人也会出现,并且召集信徒一同击碎黑暗,回归光明。事后,所有追随者都会得到神的恩赐,升入天堂!” 说完,牧师再次点头哈腰,“伟大的天选之人,我追随您是因为对您的崇敬和信仰,绝不是为了升入天堂!” 杨牧云点了点头,拍拍那牧师的肩膀说道:“没错!我能感受到你的虔诚!好好干,我肯定不会亏待你的。” 牧师顿时两眼眯起,一脸享受,浑身骨头都轻了二两。 第389章 新教(为滑稽山上滑稽散人打赏加更) 光明教廷经常审判这个,审判那个。 这事情他们熟。 所以杨牧云安排了一句,所有流程和环节都准备完毕。 只等被枪毙名单了。 要塞中有驻军四千,其他辅兵和民夫加起来一千多人。 牧师四十,低级修士和各种男女仆人三百多名。 还有一些剃头匠、铁匠、面包师、游吟诗人、商人、技女之类的职业,林林总总也有几百号人。 之前战斗打得很快,几乎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了,很多士兵还没走出营房就发现城里变天了。 最显着的就是那些牧师。 所以,这一战造成的伤亡很有限,也就一千多不到两千人。 后来杨牧云掌控法师塔,圣光沐浴,伤员又恢复了一部分。 只要不是倒霉正中脑袋当场死亡的,都在圣光的洗礼下治愈了。 现在,要塞中所有人加上狗,加上溃败逃回来的六百士兵,总共五千多人汇聚到正中的校场上。 等待审判。 “审判”这个词在光明教廷中有特殊的含义。 当末日来临之际,天使吹响天堂号角,亡失者从坟墓中复活,所有人都要接受光明神的审判。 虔诚信仰并行善者可以得到救赎进入天堂。 不得救赎者将被投入硫磺火湖中灭亡直至永远。 所以,不仅下面的人战战兢兢。 就连那些牧师们也忐忑不安。 包括最先投降的约翰等六个神职人员也感觉头皮发麻,喉头发干。 真要审判一生的话,自己绝对没有好下场啊。 杨牧云端坐在校场上方,俯览着下方的人类不说话。 杨牧云身后,十几个精英龙战士跨立左右,冰冷的瞳孔仿佛刀锋,从每一个人类身上扫过。 大石、影、纳扎、半人马首领陪坐两侧。 种花家部落和雪松部落的成员们围在校场周围,旁听审判。 杨牧云刚才和纳扎谈过以后,已经确定了自己南下的目标。 不仅仅是打死北方四狗那么简单,还要把狗主人一起打死。 否则过几年光明教廷又要驯养几条狗冲过来狂吠。 达到这个目标很简单。 自己趟出一条路,北方众多种族都会顺流而下,冲击文明世界腹地。 但是打破旧世界只能图一时之快。 如果不能建立起新世界秩序,旧势力会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这也是无数年来野蛮人经常打入文明世界,可最终无一例外被赶回老家的根源所在。 文明世界和北地地理上并没有什么鸿沟天堑,而是相连的。 路路通、江河通、山川通。 但是人类用“文明”二字制造了一条分界线。 同时,人类也是用“文明”创建了一套完整的体系,衣食住行、文化信仰等等,将自己与北方的邻居隔绝千里。 尤其是光明教廷崛起的这一千多年,进一步强化“文明”的体系,将文明之外的一切都归为异端。 甚至将这条路走向极端。 圣光就是唯一的真理,是唯一的指引,是唯一的救赎。 信仰圣光死后升入天堂,不信仰圣光死后坠入地狱等等。 然而光明教廷从没想过,如果异端掌握了圣光呢…… 别的地方不敢说,至少北部边疆这些信徒以及神职人员就自我混乱了。 出bug了。 野蛮人是异端,异端该死。 但是信仰圣光的野蛮人是什么? 如果不是野蛮人信仰圣光,而是掌控圣光又该如何? 人类世界以“文明”自居。 就是先进社会对落后社会的嘲讽、鄙夷。 就像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对其他人进行批判,所谓“文明”也不过是以教廷为首的人类世界制造的又一个制高点。 可是杨牧云手中有一箩筐的高科技,可以让北地各种族跨越式发展,制造一个更高的制高点。 人类社会又肝又氪,好不容易掌握了初级农业、初级手工业、初级畜牧业几项技能。 但是北地赶上了开服十周年庆典,免费领了一个新手大礼包,打开就获得了一大堆中级技能,甚至高级技能。 到那时候,人类的表情一定很好看。 收回思绪,杨牧云咳了咳,说道:“审判开始。” 校场瞬间安静下去,所有人都直勾勾的看着杨牧云,极力表现出自己的虔诚甚至狂热。 杨牧云说道:“关于天选之人的传说,你们都应该知道吧!” 众人纷纷点头。 信教的肯定都知道这个。 虽然版本不一样,但都大差不差。 “末日即将来临,太阳不再升起,黑暗笼罩大地,江河不再流动,山川不断增长,最终轰然倒塌,大地将被砸出几千里的裂缝,地火喷涌,就像怪物吐出的舌头,卷着几千座大山缩回地下……” 杨牧云描述的是丰收之神在印记中留下的场景。 作为冰河时代的亲身经历者,丰收之神描述的一切都格外真实,也异常可怕。 更重要的是,这和光明教廷宣传了上千年的审判日格外相似。 是一种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绝望,唯一的生路就是经过神的审判,然后升入天堂。 人类几乎无法想象这种场景,更无法想象自己在这种情形下如何自保,又如何生存,即便侥幸存活下来,又该做些什么。 而这时候,杨牧云身上圣光升起。 以自身为中心360度辐射出去。 为了增加逼真效果,杨牧云还在其中掺入佛光。 单调的白光带上了瑰丽的七色毫芒,还如同水波般氤氲波荡。 人类信徒哪里见过这种大场面,全都唬的一愣一愣的,更是被光芒中蕴含的威严、神圣气场压制得不敢抬头。 杨牧云身边的半人马首领噗通跪了下去。 因为距离杨牧云最近,受到的压制也最强。 纳扎本来在全力对抗杨牧云的气势,但是身下椅子不给力,椅子腿咔嚓碎裂,一屁股坐在地上。 断裂的凳子腿是立着的,所以纳扎的表情很怪异。 气场拉满,杨牧云说道:“而我,将庇护你们在黑暗中前行,在寒夜里生存,引领你们走在正确的道路上,直到黎明降临。” 心思情绪被压到谷底的人类信徒们瞬间触底反弹,激动之下纷纷抱头痛哭。 就像是溺水的人终于抓住了一根稻草。 甭管有用没用,先抓住再说。 万一是真的呢? 这时候,杨牧云说道:“我看到这个世界有人曲解光明,篡改经典,以狭隘的目光和心胸制造偏见和对立。今日,我将重新诠释光明,建立秩序……” “我的光明为大光明,我的教义为新教义,我的秩序为新秩序。而新秩序之下,所有种族结为一体,唯有结成命运共同体,才能在末日之中生存、繁衍,抵达新世界,沐浴到黎明的曙光……” “现在,审判开始!信我者高呼我之名,等待救赎,不信我者,自行离去,等待灭亡!” 人类信徒们看了一眼周围的野蛮人,以及野蛮人的眷属,心中暗道:我就算浑身都是胆,也不敢在这个时候站起来啊。 如果真站起来,不等末日到来自己就没了。 【加更感谢滑稽山上滑稽散人打赏4500起点币——9月2日】 第390章 新圣光更有前途 誓约之地。 这就是杨牧云给要塞起的名字,意喻神和各种族缔结誓约的地方。 所有向杨牧云献上信仰的人都得到了赦免,只要一心行善,必将得到救赎。 随即,杨牧云一边修整誓约之地,一边编撰光明教义。 小人世界的光明教义才流传千年,内容简单的很,一本书就写满了。 杨牧云大略翻了翻,才200多页,一百多张纸而已。 换到地球上,五毛钱一天的小说都314页,可想而知其中的内容有多单薄。 杨牧云手下现在有五十个牧师,一百多名修士,这些都是专业神棍,光明圣典背得滚瓜烂熟。 重新编撰光明圣典的任务自然就落在了这些人身上。 小人世界的光明教义、地球上的光明教义,两者互相印证,取长补短。 小人世界的光明教义是人类视角的,很有种“人类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感觉,非我即敌。 人类之外的异种族,打得过的全是异端,都该烧死。 打不过的,就当我没说。 但是杨牧云重新诠释的新教义中,加入了佛家众生平等、慈悲为怀,道家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内容。 此外,杨牧云还借鉴了动漫、小说里面对教廷各种信条的魔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并且杨牧云重点提出“命运共同体”的概念。 末日不是光靠人类就能度过的,也不是光靠其它某个种族就可以的,必须所有种族团结合力。 不得不说,人类是一个从心的种族,深知自己种族上的劣势。 体格不如野蛮人,魔力亲和别说精灵了,甚至还不如魔兽,更别说恶魔、龙族等强大的生灵。 最致命的是,人类寿命短暂,才几十年,跟其他种族动辄几百年上千年比起来就像蜉蝣一样。 所以,人类对命运共同体举双手赞成。 感觉自己很占便宜。 命运共同体里面都是大腿,就自己是小麻杆,混进这个圈子就是赚了,以后就等着大佬们照顾自己了。 而这时候,在几十个专业神棍的帮助下,杨牧云编撰完成了新版的光明圣典,并且立刻刊印出来。 新版光明圣典对旧版是全方位碾压,甚至可以称之为降维打击。 看到新版光明圣典,这才是真善美,再看旧版,字里行间全都写着吃人。 半人马首领和雪松部落酋长也在翻看光明圣典。 不识字没关系,杨牧云给他们配备了专门的翻译,逐字逐句念诵出来,讲解清楚。 这两个都是大老粗,但是能混上首领的肯定不光粗。 两人立刻认识到这部光明圣典的威力,绝对可以抵得上千军万马。 本以为这次南下就是像往年一样劫掠完了回家,可是看到新版光明圣典,两人都忍不住怦然心动。 今年,或许真的不一样了。 七天时间很短,但是对那些尾随在后面等着吃香的喝辣的的生灵来说很漫长。 还好杨牧云特别关心了一下,给那些信仰自己的人投喂食物。 别管真信假信,只要愿意跪地膜拜就行。 信仰是如此廉价,一颗旺仔小馒头就能换来狂热的信仰之力。 七天编撰光明圣典之后,杨牧云大军继续南下。 有人带路不迷路。 被俘虏的索伦王国士兵要么是本地人,要么是在周围戍守多年,对周边地形地势了如指掌。 而且,他们彼此间沾亲带故。 在信仰了新圣光的人看来,旧圣光就是邪魔异端,假借神的名义搞仇视对立,干种族灭绝,行盘剥压榨。 不能让亲人们受苦受难啊! 如果继续跟着旧圣光,肯定得不到救赎,最终自己不是去攻打他们,而是解救他们。 杨牧云大军没有摆开攻城的架势,人类士兵就跪在地上恳求道,让他们进去劝降。 然后士兵解除武装,就带着一本新版光明圣典进入城中。 杨牧云开始计算时间,并且向手下叮嘱。 “如果半小时内没有开门投降,那就说明劝降失败,对面的人打算顽抗到底。到时候全力攻城,不留活口。” 可是杨牧云话音刚落,对面城门嘎支支响动,一个身穿华丽铠甲的守将双手托着自己的指挥剑,向杨牧云投降。 杨牧云都惊讶了。 这么快? 纳扎下巴都脱臼了。 仗还能这样打? 人类听到野蛮人的名字不都是喊打喊杀吗,怎么还跪地投降了,而且是带着一个城池投降。 该不会有诈吧? 不是纳扎心眼多,而是被人类坑怕了。 野蛮人历史上有很多英雄都是被人类诈降然后坑死的。 杨牧云笑了笑,大踏步的向前走去。 一边走,一边释放圣光,佛轮转动,七彩光芒氤氲波荡着辐射出去。 同时,杨牧云使用云雾的规则在身周制造云雾,还将云雾捏成花朵、铃铛、羽毛、竖琴、火焰的形状。 所到之处,天花乱坠,地涌金莲。 别说对面的人类了,身后的野蛮人们都忍不住跪地膜拜了。 这才几天啊,场面更大,更炫酷了。 杨牧云接过城主递上的指挥剑,然后用剑鞘在其肩膀上敲了三下。 “弃暗投明,必得救赎!我赐你护教骑士身份,持我之剑,为光明而战!” 说话间,杨牧云拔出指挥剑,凝聚圣光灌注其中,还将一道丰收规则加持在剑上,令持剑者时刻受到丰收之力的庇护,恢复力增强。 这位城主家境殷实,佩剑也是花费重金购买的极品货,剑刃像秋水一样缓缓荡漾着粼粼的波光。 而在杨牧云加持之后,圣洁的光芒凝聚成稻穗的图案,给剑身镀上一层华丽的装饰。 收剑回鞘,将指挥剑递还回去。 城主双手接过佩剑,激动得泪眼模糊。 没错,这就是货真价实的圣光,自己体内的斗气力量正在欢快的涌动着,卡了自己好几年的瓶颈冰消雪融,实力又进一步。 信了一辈子圣光,祖祖辈辈都信圣光,从十八代祖宗到自己这辈,还是第一次真正感受到圣光的温暖啊。 这才是真圣光,老祖宗你们信的都是假圣光啊! 你们信了一辈子圣光也没见到教皇一面,更没得到光明神的恩赐。 我才信了一天,就得到了天选之人的恩赐啊。 还是新圣光更有前途。 第391章 牧羊女 地球上,王金龙结束了一天的拍摄,准备回到家中整理素材。 三个月的时间,《法海传》紧锣密鼓拍摄,基本完成所有场景的拍摄,又补拍了许多镜头,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就可以杀青了。 王金龙知道自己拍电影的水平,对那些素材都不抱希望。 只能等神使大人神奇的剪辑、渲染之后才能看到效果。 不过这也意味着自己没活干了。 刚进屋推开门就发现工作房间里有动静,王金龙立刻敲敲门走了进去。 杨牧云说道:“法海传的事情告一段落,接下来你拍一些宗教题材的。” 听到这话,王金龙浑身一紧。 宗教题材,这玩意可不能碰。 杨牧云接着说道:“不是让你搞邪教的,是反邪教的。揭露西方宗教黑暗面的,深挖他们的黑历史、黑材料。” 大致就是宗教影响人的心智,破坏家庭和睦,危害社会稳定这方面的,反正也不是胡编乱造,只是将人们刻意忽略的事实披露出来。 听到这话,王金龙瞬间放下心来。 这东西不但能拍,而且上面鼓励多拍。 就是这玩意拍一部赔一部,国内没市场,国外更是想都别想。 不过神使大人发话了,就是赔钱也得干。 “对了神使大人,前段时间西方发生了一个怪事,教皇国集体干坏事被人直播了,现在舆论上骂声一片,有一个导演拍了部反宗教题材电影,现在大火。” 杨牧云心中一喜,真是瞌睡了送枕头。 “什么背景?现代还是古代?” “西方中世纪背景,世界名导的作品,无论服装、道具还是礼节都非常还原,里面的演员为了演好忍饥挨饿的穷人,专门把自己饿得瘦骨嶙峋,简直是燃烧阳寿拍电影。圈子里都说,这部电影今年肯定要拿小金人的,不拿没天理。” 杨牧云从网上找到资源看了一段,心中暗道:这不就是我要找的东西吗。 最妙的这个电影还是黑白的默片,没有对话,全凭动作、表情推进剧情,完全无视种族和国界。 “妙!太妙了!” 只是这个导演现在过得不太如意。 因为电影内容,虽然取得了中下贫民的赞美,但是把西方上流社会得罪遍了,各种麻烦接踵而来,最致命的就是剧组没钱了。 原本打算拍七部的,凑起来就是《七宗罪》,从七个方面批判西方宗教。 但拍电影就是烧钱。 就算什么也不干也要支付设备租金、场地租金,就算演员全都用爱发电,但是吃住的钱总少不了吧。 现在的问题是,剧组连盒饭都吃不起了,第二部还没开机就黄了。 杨牧云一拍桌子,“这个项目,我王……你王金龙投了!” 王金龙点头,立刻跟对方联系。 钱,王金龙现在不缺,牧云农场的优质蔬菜、水果、鸡蛋、鸡肉已经形成收益了。 而且农场中种出来的高品质药材都被徐福记药业集团采购了,采购价格极高,牧云农场账户上的资金都破亿了。 以农场的名义投资一个国外反宗教题材的剧组是有点奇怪,但是谁会反对呢? 琐碎的事情全都交给王金龙,杨牧云将《法海传》的资源拷进u盘,然后又拷了一份反宗教题材的电影《七宗罪i》。 小人世界。 银锤城。 城主带头迎接天选之人,皈依新圣光,并且向全城民众宣扬新版光明圣典。 但是银锤城太大了,常住人口上万,再加上外来流动人口,将近一万五千,挨家挨户的科普一遍麻烦又低效。 有些人当场皈依新圣光,但有些人抱残守缺,对新圣光充满了敌意。 城主大人很想把这些又臭又硬的家伙丢入大牢,但是一想到新版光明圣典的规章制度,只能怒哼一声离开了。 城主亲自推广也也不行,更别说其他人了。 可是这时候,杨牧云发布了一则神谕,将在城中降下神迹。 天黑不要闭眼,也不要开灯。 太阳下山,月亮没有升起。 银锤城中灯火寥寥,很多老百姓都瞪大眼睛向外看,寻找可能出现的神迹。 没有人发现,银锤城起雾了。 浓郁的雾气在城中心广场上汇聚、弥漫,形成一个四边形的高墙。 而后光芒骤起,照在四边形的高墙上。 城中民众瞬间被吸引过去,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 “神迹!” “神迹降临了!” “这是什么神迹,也太简单了吧?” 典籍上记载的神迹,全都是惊天动地的大场面,动不动就是山崩地裂,电闪雷鸣。 这个神迹只是几面墙,真是没看头。 可是这时候,高墙上出现了黑白色的画面。 哗…… 民众们都惊呆了。 那墙里面有东西。 竟然是人…… 咦嚯,这女人长得也太标致了。 刚才还对神迹不以为然,感觉不如睡觉去的人全都精神振奋起来。 然后这个女人勤劳的割草、喂羊,每天挤羊奶。 但是有一天,女人发现自己家的羊有点奇怪,不吃不喝总是奇怪的叫。 叫兽医过来看也看不出什么。 然后有一天,羊屁股上的毛还被剪掉了。 女人偷偷藏在干草堆里,想要看看怎么回事。 结果,她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地主的儿子竟然…… 地主的儿子见有人撞见自己的好事,立刻兽性大发将牧羊女祸害了。 但奇怪的是,地主的儿子没有受到惩罚。 因为他在神父面前痛哭流涕的忏悔,表示自己是受到恶魔的蛊惑。 牧羊女被侵犯了,没人同情她,反而还被批判成恶魔的化身,是不洁的女人,是女巫。 家中父兄对牧羊女拳打脚踢,将其赶出家门。 牧羊女认为,神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于是决定找到神,让他为自己作证。 就这样,牧羊女带着一只小母羊踏上了旅途。 一路上采集野果,再加上母羊的羊奶,牧羊女顽强的活了下去,还用羊毛给自己编织衣服。 后来,牧羊女病倒在路上,被一个木匠救了,于是放弃了执念,还给木匠生了一个孩子。 但是教堂的人得知牧羊女是不洁之人,是女巫。 村民趁夜放火想要把女人一家烧死,结果木匠拼死把母子二人推了出去,自己则被房梁砸死。 牧羊女的家没了,只能拖着男人给孩子制作的小木车,带着自己的小母羊,再次踏上旅途。 …… 第392章 精神和肉体双重打击 看到牧羊女拖着小车消失在荒野中,观众们久久无语。 小人世界的人们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与众不同的神迹…… 没有死者复活的诡异场面,也没有鲜血淋漓的邪异庆典,更没有电闪雷鸣的宏大景观。 好像就是听人讲了一个故事…… 哦不,没有人讲故事。 因为从头到尾都没有声音,只能通过人物的动作、表情以及场景来猜测。 但是不知为什么,自己总能知道里面的人在说什么,在想什么,并且不自觉的为其担心,为其愤怒,为其憎恨。 憎恨地主儿子的禽兽,憎恨牧羊女家人的冷血,憎恨当地村民的愚昧,更是憎恨教堂的恶毒。 牧羊女都流浪到千里之外,遇见了自己的幸福,有了一个完整的家,可是教堂还不愿意放过她,再一次毁了她。 “牧羊女真是太可怜了,她没干过坏事,为什么就不能过上好日子。” “她那么信神,每天都用最新鲜的羊奶供奉神,可是神为什么没有为她主持公道。” “我们城里之前有个女人,好像也是被污蔑成女巫,最后还被烧死了。” “你一说我就想起来了,是那个谁吧……” 人们纷纷对号入座,说出好几个被教堂当做女巫烧死的贫民百姓。 这些百姓刚刚看过牧羊女的悲惨人生,对里面的神父那叫一个深恶痛绝。 小人世界没有电影的概念,根本不知道那些东西是假的。 他们还以为是真真实实发生过的事情,自然而然带入到现实。 “旧圣光真是该死!” “旧圣光是万恶之源!” “教堂都是收钱办事,早就成了欺诈之神的信徒。” “该死!就因为牧羊女没钱,所以没人帮她说话,悲惨了一辈子。” 人群中有教廷的死硬分子,想要替教廷辩驳。 可是刚说了一句“不是所有教堂都坏”,立刻被人摁在地上拳打脚踢。 宗教就是这么令人狂热,甚至走火入魔。 但是杨牧云并不打算制止。 相反,他要将牧羊女的悲惨经历一遍遍播放,给文明世界的人们来一场巡回演出。 以后有什么好节目都要第一个想到文明世界的人们,极大丰富他们精神世界的需求。 只是,放电影的设备有点难。 刚才放电影完全是杨牧云施展自身力量,以云雾规则汇聚形成大屏幕,然后施展光影规则制作画面。 还好电影是黑白的,还是默片,技术要求不高,杨牧云施展起来毫无压力。 但杨牧云分身乏术,同一时间只能在一个地方放电影,一场电影九十分钟,就算时间管理大师附身也跑不了几个地方。 必须得弄一个可行的设备,迅速推广普及。 第二天一早,银锤城主再次出去宣扬新光明教义。 这次顺风顺水,所有的居民都高声赞美新光明,然后对旧光明批判唾骂。 而且越来越多的人汇聚过来,主动要求皈依到新光明中。 顺便再问城主——牧羊女后来怎么样了。 银锤城主也很想知道后来怎么样了,于是一溜小跑去找杨牧云求剧透。 “尊敬的天选之人,我银锤城愿拨出一栋房屋供牧羊女居住,另外我银锤家族愿意接纳她的孩子,对其进行骑士教育。” 杨牧云摆了摆手。 菩萨太大,恐怕你这庙装不下。 再说了,杨牧云自己也不知道后面的剧情,只能等第二部电影拍出来再说。 随即杨牧云问起下一个城市的情报。 银锤城再向南几百里有个两山夹一城的军事重镇——条顿城。 那里是索伦王国一百多年前修筑的,前后经营了上百年,城坚壕深,兵多将广。 银锤城以及前面的堡垒和关隘,都是最近几十年才新建的,人员也都是临时抓凑的。 而条顿城不同,这里驻扎着条顿骑士团,整个城市就是一座大军营,居住着条顿骑士团的家眷和亲属。 类似条顿城的军镇还有很多,都是某个骑士团世代传承繁衍下来的。 再往上推,索伦王国的建国者,也是骑士团出身,因讨伐异端立下汗马功劳,所以被教廷赐予神圣的领地,建邦立国。 之后数百年中,其他骑士团也都效仿索伦骑士团北上讨伐异端,获取建立城池的土地。 索伦王国大大小小城邦几百个,但其中直属索伦王室的还不到一半,另外一半都是光明教廷册封的骑士团驻地。 名义上归索伦王国节制,实际上都是教廷的马仔。 杨牧云看向银锤城主,问道:“这么说,你也是某个骑士团的团长?银锤骑士团?” “我是被流放的。”城主尴尬的说道:“我们银锤家族是南方的家族,因为得罪了某个势力,被流放到这里了,有人想借蛮族的手……咳咳……伟大的天选之人,我没有不尊敬您的意思。” 杨牧云点了点头,“继续说条顿骑士团。” “哦,条顿骑士团也有百年历史了,现在传承到第三代团长了。骑士团有一千名正式骑士,两千名扈从,还有将近千人的后勤辅兵,再然后就是他们的家眷、奴仆和农民,总计四万多人。” 杨牧云顿时好奇起来。 人类所有兵种里面,骑兵是最昂贵的,类似于坦克。 一个城邦能有一百个骑兵就算得上武德充沛了,五百人的骑兵就能横着走。 千人,这简直就是小霸王。 一千骑兵,再加上两千扈从,也就是三千个战斗力。 但是供养这三千战斗力需要差不多四万人。 没办法,养骑兵太花钱了。 从马匹到铠甲再到武器,全都是用钱堆起来的。 而且骑士和扈从都是从小就开始训练,场地、食物、药物,各种花费也都是钱。 杨牧云问道:“条顿城有什么物产吗?怎么养得起一千名骑士和两千扈从的?” 银锤城主回答:“他们的城池建立在山口处,那周围的矿山有几条矿脉,条顿骑士团靠开矿才养起了这么庞大的骑士,否则早就破产了。” 杨牧云摸着下巴想了想,“有劝降的可能吗?” 银锤城主摇了摇头,“不太可能!他们从小就灌输圣光的信仰,意志无比坚定。而且条顿骑士团对外战斗没有败绩,心高气高的很,如果不能在战场上击败他们,很难让他们乖乖听话。” 杨牧云笑了笑,“那就先打败他们再说!肉体和精神上双重打击!” 【上一章牧羊女,被屏蔽两次,哎~~有点敏感啊~~】 第393章 你演完了,该我了 条顿城。 骑士团每天甲不离身,战马也都开始喂鸡蛋和黄豆,养精蓄锐。 兵刃和铠甲都开始擦拭磨洗,微调各个部位的松紧,令其更加合身。 谁都知道,大战将至。 野蛮人又南下了。 北边三道防线连像样的抵挡都没有,败的败降的降。 尤其是该死的银锤城,本来是让他们在前面当炮灰的,没想到转身就投靠了异端,反而成了异端的盘踞之地。 条顿骑士团团长用雪白的丝巾擦拭着剑身,然后眯起眼睛看了看剑刃上流动的光泽。 锵的一声将剑插回剑鞘,团长双腿一夹马腹,向着城门缓缓行进。 身后,一千名全副武装的骑士纷纷启动。 身下马匹抬脚、落脚的频率完全一致,走动的步幅就像矩画尺量一样,千人如一人。 城门两侧聚满了送行的民众。 神职人员谦卑的立在两侧。 只见他们口中念诵咒语,手指蘸着圣水撒到骑士身上。 “圣光护佑着你!” “神在注视着你!” “与荣耀同行,与胜利同在!” 然而,骑士团成员全都目视前方,对两侧的神职人员看都没看一眼。 城外平原上,异端们已经摆好了阵势。 面对异端的挑衅,条顿骑士团没有退缩的道理。 “用我们的枪刺穿异端的心脏,用我们的剑,砍下异端的头颅!神之光辉永照大地,神之眷顾常伴吾身!为了圣光!为了胜利!” “冲啊!” 杨牧云镇定自若,但是半人马首领和纳扎就显得非常紧张。 “云酋长,这是人类的精锐,他们实力不一般啊,不能小看他们!” 杨牧云点了点头,“但是我的眷属也不一般。放心好了。” “云酋长,条顿城的大门没有关闭,城里的扈从肯定蓄势待发准备重逢了。我们的人也要做好准备,随时出击。” 杨牧云没有回答,而是说道:“如果双方势均力敌,那些扈从才有可能加入战斗。可如果战场上一边倒,那些扈从肯定不敢放肆。” 半人马和纳扎全都疑惑。 战场上的局势,会一面倒吗? 哥布林弓骑兵先用箭雨招呼了一波。 可是条顿骑士们纷纷举起半身盾,身上更是斗气勃发,形成一个强大的力场,将袭来的箭雨挡掉、卸下。 骑兵冲锋速度不减。 而且,目标就在眼前,骑兵们纷纷俯下身子,擎起骑枪,战马也心有灵犀的加快速度,将速度发挥到极致。 哥布林弓骑兵立刻灵活走位向两侧避让,避让不及的弓骑兵就直接一拍坐骑,走地鸡一阵短跑加速,然后双翅一张腾空而起。 条顿骑士们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 敌人竟然会飞。 不过没关系,条顿骑士舍弃这些乱飞的家伙,转而冲向后方得重步兵。 “条顿骑士!” “破敌!” 为首的骑士团团长拔出指挥剑。 “圣光降临!” 一道圣光从天而降,精准照耀在指挥剑的剑尖上,随即以剑尖为中心向周围荡漾开来,身后所有骑士团成员都受到了圣光的照耀,身上出现圣洁的十字纹路。 所有骑士都用狂热的声音呼唤起圣光。 圣光就像滚雪球一样越发浓重、厚实,所有骑士的甲胄外表都镀上了一层白光,甚至披风也都从红色变成了白色。 看到这一幕,猪头人们纷纷喊出大威天龙。 一个个体型膨胀,力量勃发,浑身血气翻涌,忍不住仰天狂啸。 看到对面重装步兵的异动,骑士们全都轻蔑的笑了。 没有人能挡得住骑兵的冲锋,更没有人能在面临骑兵冲锋时保持冷静,异端此时没有转身逃跑已经很不错了。 “杀!” 条顿骑士和猪头人瞬间撞在一起。 然而,想象中骑兵将步兵凿穿的局面并没有出现。 重装步兵就像石头一样,条顿骑士就成了撞向石头的鸡蛋。 啪! 啪! 啪! 哪怕全副武装,哪怕圣光加持,哪怕有坐骑的助力。 可他们依然不是重装步兵的对手。 甚至…… 双方都不是一个重量级的。 “该死!这怎么可能!” “我们全力冲刺,竟然被一个异端轻松挡下。” “这不可能!” 骑士枪刺在一个重装步兵胸前,骑枪断裂,重装步兵身上的甲胄也发出清脆的喀嚓声,炸得一片一片。 铠甲碎了! 但是铠甲下露出的是猪头人的模样。 条顿骑士顿时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我,竟然输给了一只猪头人。 猪头人看了一眼胸前的断枪,随即狞笑着抓住骑兵,将其从马背上拽下来,然后狠狠掼在地上。 骑士心中有一百个不愿意,可形式比人强,这只猪头人的力气根本容不得自己放肆。 咚! 咚! 咚! 重物坠地声此起彼伏,一个又一个骑士被丢在地上。 异端们则高高兴兴的冲向马匹,准备把这个东西也当做自己的俘虏。 条顿骑士团团长看到这一幕顿时震惊了,连忙发出命令,让后队变前队,准备撤退。 可是这时候哥布林弓骑兵去而复返,围着条顿骑士的马腿开射。 条顿骑士的马匹正在加速中,可是冷不丁脚上挨了一下。 好一点的还能坚持着跑下去。 差一点的直接当场翻车,被野蛮人连人带马抓了起来。 “冲刺!撞击他们侧翼!” 骑士瞬间变换好了队形,向猪头人侧翼撞了过去。 然而还是不奏效,一个人员伤亡都没有,反而抛下了几十具尸体。 骑兵冲锋原本是围着蛋糕切肉,一次割下来一丢丢,零敲碎打也能积少成多。 可是异端的这支队伍完全不同。 分明是猪头人,可是这些猪头人实力更强,甚至还进阶过,比自己更高一个等级。 他们一个个就像海岸上的礁石,任凭多急的风,多大的浪,全都一巴掌拍死。 每一次冲锋,被小刀割肉的不是猪头人,而是自己。 冲了几波,条顿骑士团的团长一脸悲愤。 这群猪头人太可恶了,怎么能强得这么变态。 而这时候,为首的猪头人说道:“你们表演完了是吧?该我们表演了!” 钢鬣嚎叫一声,“圣光啊!请庇护我!” 条顿骑士们很想笑,你一个猪头人,纯正的异端,竟然也想让光明神庇护! 真不如一刀抹脖子,看看自己能不能升入天堂来得实在。 然而,令条顿骑士们震惊的是,真有一道圣光从天而降,狠狠轰击在猪头人身上。 更耀眼的光芒,更厚实的光甲,还有那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十字纹路…… “圣光在上!这不可能!” “神啊,您是抛弃忠诚的条顿骑士团了吗?” 第394章 光刃啊,请再次眷顾这座城 猪头人身上本就有大威天龙绽放的佛光护体,此时再得到圣光庇护,身上的光芒越发闪亮,护盾也更加坚实。 刚才骑士们全速冲锋还能刺破猪头人身上的铠甲,可是现在,猪头人裸衣,骑枪反而无法寸进,还没接触到猪皮就被一层看不见的力量阻挡。 猪头人们也发现了这一点,顿时肆无忌惮的笑了起来。 随即,脚步隆隆作响,猪头人开始了反冲锋。 一个个肉弹原地起跳,狠狠撞在骑士身上。 骑士连忙操纵战马闪避,但战马闪避的空间有限,根本避不开猪头人的撞击。 轰! 一个骑士连人带马侧翻在地。 虽然骑士及时抽脚,可是战马翻倒的太快了,一条腿被压在战马身下。 骑士的身体有圣光庇护,又有斗气护体,并没什么大碍。 但是这时候猪头人轰的砸了下来。 咔嚓嚓…… 战马肋骨就像鞭炮一样连串炸响,骑士的大腿也在撞击中粉碎骨折。 猪头人不断冲锋、起跳,然后狠狠轰向骑士。 骑士们跑又跑不过,打又打不动,扛也扛不住,心中的郁闷别提了。 “下马步战!” “战马的身体太脆弱了,扛不住这些异端的冲击!” “列阵!所有骑士向我靠拢!” 骑士们果断放弃坐骑,将佩剑挂在腰上,然后端起骑枪向团长靠拢。 很快,一个刺猬般的长枪方阵出现在战场上。 第一排骑士单膝跪地,长枪平端,第二排骑士长枪架在第一排战友肩上,枪尖稍稍上扬,第三排枪尖45度上扬…… 看到密密麻麻的枪林,猪头人也小心起来,以首领钢鬣为中心聚拢,很快就汇聚成三百人的队伍。 猪头人三百,是因为他们只有三百个,刚才的战斗中几乎没有任何减员。 于此同时,一千名骑士只剩下六百人,条顿骑士团损失惨重。 看到自己人损失惨重,而且被迫下马步战,扈从们立刻坐不住了。 扈从平时主要负责照料马匹、铠甲、武器,同时也会随同骑士一起学习技能,甚至还会拿上武器和骑士一同冲锋。 这不仅仅是主仆、上下级,还有种师徒甚至亲人的关系。 “主人有难,快去救援!” 扈从的战斗力并不差,尤其是两千人规模,同时冲锋的话,也能收获不小的战果。 可是这时候,条顿骑士团的副团长下令关闭城门。 守城门的士兵没有任何犹豫,直接转动绞盘,嘎支支的声音中,大门一点点关闭。 扈从们看到这一幕全都怒了。 “为什么关闭城门!” “我们的主人还在外面!” “该死的!你是不是要故意害死团长大人!” 副团长一声暴喝,“千人决战,异端只派出五百人就将团长大人他们击败了,剩余五百人连动都没动,你们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吗?” 人们悚然一惊,随即瞪大眼睛向外望去。 果然,跟骑士团战斗的只有两个兵种,一个是骑着奇怪坐骑的弓箭手。 就像是哥布林骑在鸡身上。 不可能! 哥布林那种低等生物怎么可能上战场。 而且鸡不可能长这么大。 另一种就是将骑士团逼得下马步战的兽头人。 两者加起来也就五百,也就是说,异端还有五百人根本没有参战。 如果扈从们冲出去,非但不能拯救骑士,反而还会把自己也搭进去。 听着嘎支支挪动的城门,骑士团团长笑了。 只听其沉声说道:“这是一场公平的决斗!我们一千人,对战异端一千人!现在,没有人破坏决斗的公平了。” 但这话的另一层意思就是,我们不会有援兵了。 然而骑士们听到这话非但没有情绪低落,反而振奋了起来。 “与异端决战!神明必然注视此间战场!” “光刃啊!请再次眷顾这座城!” “赞美圣光!赞美我主!” 不仅仅是六百名骑士,受伤躺在地上不能动弹的骑兵也都跟着唱诵起来,城内的居民也都跟着唱起了赞歌。 炽烈的信仰之力熊熊燃烧,条顿城一点点闪亮起来。 随即,空中云层滚荡,浓郁的圣光从天儿降。 六百名骑士笼罩在圣光之中,身体的轮廓都被光芒侵蚀显得模糊而不真切。 从猪头人的方向看过去,眼睛刺痛难忍,即便努力睁大眼睛,看到的也是无数被拉长得几乎变形的人影。 “前进!” 骑士团所有成员同时推进。 他们本就训练有素,心有灵犀,行进之间浑如一体。 锋锐的气势向前猛冲,猪头人被其所摄,半是本能半是被冲击,跌跌撞撞的向后退去。 人类骑士再次推进,脚步踏下,大地轰隆一颤。 剧烈的震荡直击猪头人,许多猪头人直接被震得吐血,身上的光芒瞬间暗淡,护盾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薄。 人类骑士立刻改走为跑,蹬蹬蹬急冲几步。 猪头人被气势碾压,蹬蹬蹬向后退了几步。 一步退,步步退。 骑兵冲锋就是这样,人马还没到敌人就已经被吓破胆了,还没接触阵型就已经乱了。 根本不用砍杀,只要把刀剑架在身侧就能收割一大串头颅。 骑士们已经在幻想,自己一枪一个兽头人,骑枪串成糖葫芦以后再丢弃,使用副手骑士剑砍杀。 三百个兽头人而已,很快就杀完了。 解决了这些皮糙肉厚的兽头人,那些会飞的弓箭手根本不成威胁。 可是这时候,钢鬣也跟着大吼一声,“光刃啊!请再次眷顾这座城!” 所有猪头人都跟着喊了起来。 人类骑士喊什么,他们就跟着喊什么。 人类唱什么,他们也跟着唱什么。 至于这个咒语灵不灵,那就得看神明的心情了。 事实说明,神的心情很不错,而且超级不错。 猪头人上方同样降下圣光,而且更加强烈,更加炫目。 骑士一方的圣光非常单调,就是纯白色。 但猪头人一方的圣光带着神圣的金色,而且散发出浓郁的生命气息。 这还不算,高度凝聚的圣光竟然变成液体,哗啦啦的淋洒下来。 这是…… 参战的骑士们惊呆了,因为天空降落的不是普通的雨水,而是圣水。 纯正的圣水。 比条顿城每年得到的那一丢丢配额圣水也丝毫不差。 第395章 一场雨把我困在这里 一场雨,把我困在这里,你冷漠的表情,会让我伤心…… 淋雨的是猪头人,但伤心的是人类骑士。 雨落下的那一刻,六百名骑士的心千疮百孔。 另一边,沐浴圣水的猪头人全都舒服的直哼哼,一个个脱掉身上的铠甲,让身体淋到更多的圣水。 圣水刚接触到身体就化作光芒消失不见,而猪头人的气息逐渐攀升,身上为数不多的擦伤也转瞬愈合,被消磨得只剩两张皮的护盾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涨满。 更多的雨水洒落在地上,将地面浸润,无数嫩草细芽从脚下钻出,将猪头人所在的方位渲染成一片黄色。 不是秋天枯草的黄色,而是草木新生的鹅黄色。 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富裕的圣水汇成涓涓细流流向骑士们的阵地,顺着骑士的脚底板一路蜿蜒。 神圣的气息像雾气一样弥漫开来,将前排的骑士们笼罩起来。 哐当…… 一个骑士手滑,武器跌落在地上。 就像一根筷子跌落在地上,还没等拾起,筷笼子整个的洒落下去。 然后骑士们再也蚌埠住了,双膝跪倒在地,嚎啕大哭。 眼泪哗哗,丝毫不比对面的雨小。 “圣光……背叛了我们……” 骑士从小就被灌输各种信条,被教导向神明奉献一切。 为了神明,他们敢于向任何人挥剑,哪怕那个人是他们的亲族、领主、陛下。 只要神明在身后,他们敢于和全世界为敌。 但是,神明在对面呢? 骑士们全都信仰混乱。 圣水! 货真价实的圣水! 骑士团虔诚信仰光明神,为教廷开疆拓土,讨伐异端。 立下这么多功劳,每年分得的圣水也就一百瓶。 一瓶的量刚刚够一个人使用,但是条顿城有一千名正规骑士,还有两千扈从,一百瓶圣水根本就是杯水车薪。 没办法,条顿城只能将圣水稀释,加入十倍的水,这才勉强一人一瓶。 分下去之后,骑士们要么自己使用,淬炼身体,要么作为奖励分发给扈从,或者留给自己的子女打基础。 总之一句话…… 条顿城一百年来获得的所有圣水加起来,也就是对面下点雨的量。 现在,对面下雨的量是条顿城两百年的配额了…… 三百年了…… 五百年了…… 雨一直下,对面骑士们一边哭,一边捶打着地面,坚挺的脊梁一点点弯下。 他们都接触到了地上的圣水。 身体筋肉骨骼都被圣水的力量浸润变得紧致、结实,身体淬炼得更加强大。 体内的斗气也得到圣水的滋养、补充,变得更加凝实、浑厚。 这种感觉并不陌生。 平常得到一丁点圣水都会迫不及待内服外用。 可那种掺了水的货色哪能跟今天的比。 “为什么……为什么……我们虔诚信仰了这么多年,神明从来没有恩赐过我们圣水!” “为什么这些异端向神明祈求,神明会降下圣水?” “难道我们在神明眼中还比不上一群异端?” 所有的骑士都沉默了。 一言不发。 身体的状态正处于巅峰,斗气也恢复到满值。 可是骑士们都没了把剑的欲望。 因为,他们找不到信仰的意义,找不到战斗的目标。 条顿骑士团团长痛苦的抓了一把土壤。 可是看到土壤中带出的葱白色草茎,团长连忙松开手,把草茎放回去,小心的将土壤戳了戳。 圣水流过,破裂的草茎迅速愈合,然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绽放、盛开。 团长昂起头,却紧紧地闭上眼睛,“或许……在神明眼中……我们才是异端……” 声音哀怨而又凄婉,空洞而又苍凉。 猪头人走到骑士面前,问道:“你们,还要继续战斗吗?” 条顿骑士团团长没有说话,只是将自己的骑士剑解下,双手平拖举过头顶。 “我们输了!” 至于为什么输,团长根本不知道。 也没人知道。 甚至都不知道输给了谁——肯定不是输给了对面的猪头人。 “请问,我们谁给了谁?” 钢鬣转身指向杨牧云,说道:“伟大的天选之人!” 话音刚落,圣水雨瞬间停止。 杨牧云暗道:还好投降了,不然我这边的圣水都见底了。 大踏步的走过去,杨牧云伸手接过条顿骑士团的指挥剑。 “光刃会继续眷顾你们,但你们应该明白,光刃是为了守护善良,而不是助长邪恶!” 说话间,杨牧云将一道圣光加持在指挥剑上,为这把剑烙印下圣光十字纹路。 条顿骑士团团长接过佩剑,一头磕在地上。 “条顿骑士团,愿向天选之人效忠!” 其他条顿骑士纷纷跟着跪倒下去,向杨牧云献上信仰。 杨牧云一指前方,“那好,进城!” 条顿骑士们整理队列,向着条顿城行进。 城内的守军看到这一幕,全都目瞪口呆。 我们的团长,率领六百骑兵,向异端投降了? 还跪了。 现在,团长率领着他的军队向我们进攻! 哦,圣光在上,光明神在上,这究竟是什么情况! 扈从们也都难受了。 刚才还喊着要冲出去帮忙,可是现在主人投降了,而且还要帮着异族打开城门。 自己这时候应该做一个忠诚的扈从,帮着主人里应外合打开城门,还是做一个虔诚的教徒,跟随其他人一起和异端抗争到底。 “开门!放主人进来!” “不能开门!不能让异端踏足条顿城!” “谁敢不开门,老子第一个弄死他!” “圣光啊,请见证我的勇气!” 城里两拨人瞬间混战厮杀。 然而死硬分子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都知道识时务为俊杰的道理。 虽然不知道主人他们为什么跪地投降,可自己的身家性命、前程未来都系于主人身上,有些扈从更是骑士的子侄至亲。 这种情形下,肯定是帮助自己的主人,而不是跟主人作对。 主人都投降了,自己还在这里顽抗,那不是要置主人于死地吗? 很快,骚乱平息。 条顿骑士团副团长将佩剑夹在腋下抽了一下,擦拭干净上面的血迹,随即吼道:“开城门!” 第396章 护教骑士护法武僧 雪松部落的野蛮人、半人马战士们做梦都渴望暴力的进入人类城市。 但是他们做梦也想不到,有生之年真的进入了,而且是亲身进入。 唯一没想到的就是,进入的方式有点奇怪。 本以为对方会剧烈反抗,抵死不从。 而事实是,对方打开门迎接,而且还热烈欢迎自己的进入。 不仅热烈欢迎,还朝自己身上洒水,把自己身子弄得湿漉漉的。 可惜了,是掺了水的圣水。 如果是精纯的圣水,粘在身上就会化作光芒融入体内消失不见,而不像现在这样。 条顿城门口处血淋淋的,道路上虽然泼了水,可是地砖缝隙里的血迹隐约可见,还能看到小块的碎肉,甚至半截的手指头。 这狭窄的洞口中,肯定死了很多人。 就是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死人。 条顿骑士团很平静的接受了野蛮人大军的进入。 因为野蛮人代表圣光,而他们从小就被灌输对圣光的忠诚,祖祖辈辈始终如一。 走了没多久,杨牧云停下脚步。 前方,一个高大的石像矗立在道路尽头。 是一个全副武装的天使造型。 天使双足紧并,身体笔直,双手拄剑,目光平视前方。 杨牧云有种感觉,这个石像仿佛有生命,正在偷偷地窥伺自己。 于是杨牧云针锋相对的看了过去,目光直指天使的眼睛,仿佛要透过那磨砂玻璃似的双眼看到后面的洞天。 可是这时候,条顿骑士团的团长猛然冲了过去,拔出刚刚被杨牧云加持圣光的骑士剑。 “光刃啊,请再次眷顾这座城!” 骑士剑上圣光缭绕,三尺长的剑身再度延伸,变成四尺,三指宽的剑刃也向外扩展,变成四指宽。 唰! 一剑斩了下去。 天使石像被从头到胯劈成两半。 仿佛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团长将手腕转动一圈,帅气的收剑回鞘,然后朝地上啐了一口唾沫。 “呸!异端!” 杨牧云看到这一幕,心中暗道:如果光明神知道信徒祈祷赐予力量,然后将这个力量轰在他的头上,会不会后悔赐予力量的举动? 如果不赐予力量,信徒肯定会更愤怒,在异端之后还会再骂一句骗子。 哎,神难做。 条顿骑士团团长跪在地上,说道:“伟大的天选之子,请允许我们将您的神像矗立在这里。” 杨牧云摇了摇头,“不用!” 膜拜那些死物有什么用,要膜拜就膜拜真人。 杨牧云心中有更宏大的计划,区区石像,杨牧云根本看不上。 听到天选之子的话,条顿骑士团的人心中齐齐一暗。 自己的城市太弱小了,连供奉神明的资格都没有。 可是一想到之前的战斗,条顿骑士团最引以为傲的一千名骑士被对方三百人打得落花流水,被迫下马步战,步战也没打赢。 一时间,心中充满了挫败。 “伟大的天选之人,条顿城中的教堂该如何处置?” 说这话的时候,条顿骑士团团长眼睛微微眯起,目光就像是锋锐的剃刀,在一群神职人员身上刮来刮去。 神职人员中有几个穿着主教袍子的,见状立刻扑到杨牧云脚前。 “伟大的天选之人,我们都是您虔诚的追随者,我们生命的意义就是等待您的降临,我们存在的价值就是践行您的意志,您是光,我们就是影,是您永远的仆从!” 其他神职人员也都跪倒下去,向着杨牧云表忠心。 杨牧云没有理会这些神职人员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很好!都起来吧!” 看到神职人员们擦汗的动作,杨牧云冷声说道:“举头三尺有神明,今后我会监督你们的一举一动,但凡有任何不忠之举,不轨之念,定叫你们永堕地狱,不得救赎!” 诅咒别人下地狱,跟牙疼咒一样,无关痛痒。 但是这话从杨牧云口中说出来就不一样了,充满了威慑,更饱含杀伤力。 天选之人说救赎,那人必得救赎,反过来,天选之人说不得救赎,那人必定永世沉沦。 如果是野蛮人,听到这话根本不当回事。 什么天堂,什么地狱,什么救赎,根本没听说过。 但是光明信徒不同。 他们懂,他们明白,所以他们更加敬畏。 说话间,条顿骑士们已经把圣光天使的雕像挪走了,地上的碎石也都拿着小扫帚清理得一干二净。 杨牧云说道:“就地安营扎寨吧!” 此行带领的队伍不足千人,加上隔壁雪松部落,合起来也就两千人。 至于那些吃香的、喝辣的尾行大军,全都识趣的没有进城。 但他们都围在城外不离开,等待着杨牧云派人投喂,顺便感恩膜拜。 条顿骑士团团长带领杨牧云在城中转悠。 “伟大的天选之人,条顿骑士团愿意皈依您麾下,成为您最忠诚的骑士团!” 听到这话,银锤城的城主不乐意了。 他娘的,明明是老子先来的,老子的银锤…… 算了,银锤骑士团连个影子都没有,银锤建筑队倒是有一个,不争也罢。 半人马首领不乐意了。 只见其冷哼一声,手掌按在大刀上。 “喂!人类,你说什么!” 条顿骑士团团长看了一眼对方。 不就是半人马么,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们条顿骑士团锤死的半人马多了去。 “哼!我们条顿骑士团确实输了,但我们是输给了无敌的猪头人重步兵,而不是输给你们!” 虽然皈依新主子麾下了,但并不意味着自己就彻底躺平了。 该争的还是得争,这不仅仅是为了条顿骑士团,还是为了全人类。 如果条顿骑士团在天选之人麾下垫底,那么人类以后就很难抬起头,更别想翻起身。 猪头人重步兵第一,那自己肯定就得占个第二。 半人马听到这话顿时哈哈大笑。 旁边的纳扎也笑了起来。 “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 猪头人族长钢鬣小声说道:“我们在主人所有眷属中,是垫底的。” “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 钢鬣捂着脸,“信不信随你。反正这是事实。” 条顿骑士团团长崩溃。 这时候,杨牧云咳了咳,“为了保障决斗的公平性,我只能从麾下选择一个与你们实力相当的眷属,但是实在找不来,只能让猪头人上了。” 猪头人之上还有牛头人、象头人、龙战士。 真要跟这些人打,条顿骑士团估计冲锋都没发起就没了。 这也让杨牧云认识到——条顿骑士团,真的好菜。 就这水平在人类中已经是数一数二的存在了,镇守北方边境百年,对外作战无一败绩。 这个杨牧云信。 但杨牧云知道,百战百胜说的不是条顿骑士团实力强大。 人类并不是依靠武力取胜的,而是装备、训练、战术、后勤等等,诸多方面,与其他因素相比,个人修为反而是最次的,也最不重要的。 就拿人类士兵的操练来说。 最重要的是令行禁止、整齐划一。 把几十人几百人几千人训练成一个整体即可,个人实力反而不重要。 就算教导士兵技能,也是简单的劈砍挑刺。 刀盾手就练习一个劈斩,长枪兵就练习一个捅刺,一辈子就这么一个技能。 想到这,杨牧云摇了摇头。 找这种方式训练下去,人类永远也别想强大起来。 正好,前方传来嘿嘿哈兮的喊声。 杨牧云立刻走了过去。 条顿骑士团团长顿时脸色紧张起来。 “伟大的天选之人,前方是条顿骑士团的少年训练营。那里没什么好看的,如果您要观看操练,可以去隔壁的正式骑士训练营。” 杨牧云摆了摆手,几步走进训练营中。 只见一群小孩光着上身,在空地上挥舞骑士剑,或者拿着石锁打熬力气,还有人在一对一战斗。 条顿骑士团团长解释道:“这些孩子从三岁开始训练,一直到十岁,可以跟随正式骑士学习战斗经验和知识,十年扈从之后就能到教廷考核,成为正式骑士。” 看到杨牧云出现,一群孩子顿时紧张起来。 尤其是几个持剑训练的小孩,剑尖直指杨牧云。 “异端!” 这两个字就像大锣大鼓在耳边敲响,震得条顿骑士团团长耳鼓轰鸣。 糟糕! 这些孩子闯大祸了! “闭嘴!” 小孩梗着脖子说道:“他是野蛮人!野蛮人就是异端!这是教官教我们的!” 其他几个小孩也跟着喊道:“对!没错!” “哪个混蛋是教官,滚出来!你是吧,好,现在可以滚蛋了!以后少年营由我亲自训练!” 骑士团团长亲自训练少年营。 这种事情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而骑士团团长成为少年营教官的第一时间就是取出皮鞭,蘸上盐水之后猛力挥舞。 一个被抽到的小孩疼得原地蹦起,双手捂着屁股嗷嗷叫。 其他几个小屁孩也都感觉浑身皮肉一紧,连忙向远处跑去。 “伟大的天选之人,这些孩子绝无冒犯您的意思,他们只是年纪小……” 杨牧云没有跟这些孩子一般见识,而是转头看向角落里的一个孩子。 “你为什么没有跑?” 小孩低下头,说道:“他们欺负我。” “他们为什么欺负你?” “他们……他们说我是杂种,不跟我玩……” 杨牧云蹲下去,摸着孩子的头说道:“所以,在你心中,他们才是最可怕的,比异端更可怕,是吗?” 孩子重重点头,脸上满是欣喜。 “是啊是啊,他们说异端很可怕,但是异端从没伤害过我。他们虽然不是异端,但他们每天都打我,骂我,还抢走我的午餐。训练的时候也不让我使用场地和工具。” 杨牧云呵呵笑着说道:“孩子,你记住,你身上流淌的野蛮人血脉是十分高贵的血统,其中蕴藏着狂化的力量。” 小孩重重点头,“记住了!” “没人教你训练,那好,我来教你!” 说着,杨牧云向小孩精神意念中灌输了一套拳法。 小孩立刻在原地练了起来,小个子上蹿下跳,左右腾挪,口中不断呜呜哇哇的狂叫。 杨牧云拍了拍手站起来。 “你们这里有多少混血野蛮人后代?” 北方四国原本就是北地生物的栖居地,其中有大量的野蛮人,只是后来被人类占据,这些野蛮人和迁徙过来的人类碰到一起,互相偎依取暖,诞生后代是很正常的事。 而且,拥有野蛮人血统的孩子体格更强健,力气也更强大,简直就是人形怪兽。 这对以耕地为生的人类来说就是最好的劳动力。 男人做梦都想娶一个屁股大能生的,野蛮人女性完美符合他们传宗接代的梦想。 再加上每年一度的南下,大量野蛮人冲进北方四国领地,破坏村庄,杀死成年男性。 至于女性,要么掳走以后用,要么当场使用。 这就使得北方四国,尤其是北部边疆地区的混血儿越来越多,这些混血儿再继续繁衍生息。 有的后代野蛮人特性隐藏了,外表看上去跟人类无异。 但是隔一代两代,这些特征又出现了,两个人类的后代,莫名其妙出现了野蛮人的特征。 这种情形下,女人基本上都被当成堕落的信徒被教廷烧死了,孩子虽然活了下来,却也处处受人欺负、歧视,一辈子都抬不起头。 条顿骑士团团长满头冷汗。 这…… 怎么这么巧呢…… 几个熊孩子在这里给自己找事。 “伟大的天选之人……” 杨牧云摆了摆手,“看他们决战如何!” 被杨牧云赐予力量的孩子一扫之前的恐惧。 双手没有抱头,而是紧紧攥着,极力压制体内力量的搏动。 对面几个小孩奔过来,骑士剑当头而下,其他人也使用各自的武器向野蛮人混血儿攻击过去。 被杨牧云赐福的小孩瞬间动了。 只见其迅捷如飞,脚下一搓挤入众人中间,随即狠狠一拳打在一个小孩肚子上。 那小孩瞬间丧失战斗力,捂着肚子跪在地上。 还有更不堪的,跪都跪不稳了,直接躺在冰凉的地上,身子像龙虾一样扭来扭去。 一群半大孩子,被杨牧云赐福的小孩三下五除二击败了。 杨牧云拍了拍小孩的肩膀,“怎么样?感觉怎么样?” 小孩兴奋的说道:“您教我的那个拳法太厉害了,我真是太感谢您了!请问,我该怎么称呼您啊?” 杨牧云笑了笑,“不用谢。如果你真要感谢我,就答应我,。不要使用这个拳法干坏事。” 打发走一群小孩,杨牧云目光转冷。 “这些小孩学武就是学武,不要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什么东西?”条顿骑士团团长有点懵。 杨牧云深思许久,说道:“护教骑士团……以后就改成护法武僧吧!” 第397章 活着的牲畜 骑士是一个职业,但又不完全是一个职业。 它包含有政治成分,又掺杂了宗教因素。 不像武者那么纯粹,也不像魔法师那么偏执。 最重要的,骑士这个职业从小就被灌输了各种乱七八糟的精神毒素,几乎是泡在毒鸡汤里长大的。 杨牧云也是用残酷的现实才打醒了条顿骑士团的成员。 但世上有千千万万如条顿骑士团的组织,杨牧云总不能一个个都打过去。 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直接把骑士精神阉割了。 只要下面没了,骑士自然就没了。 骑士之所以受欢迎,不外乎建功立业,封爵赏地。 无论世俗国家还是教廷,都将骑士当做一种编制,是笼络人心的手段。 普通人只要勤学苦练,就能上战场杀敌,然后获得封赏,建立自己的家族、领地。 而现在杨牧云要告诉他们的就是,时代变了,这条路行不通了。 朝着刚才挨打的小孩们招了招手,杨牧云问道:“就凭你们这实力,将来上了战场也是送死,明白吗?” 小孩们很不服气。 “我刚才没有着甲!” “我刚才没有使用坐骑!” “我刚才没有带领扈从!” 杨牧云哈哈大笑,“原来你们仰仗的不是实力和勇气,而是装备和坐骑。” 这才是骑士的本质。 能成为骑士,光有实力是不够的,还得置办得起一身武器、防具和一匹甚至数匹战马。 此外还有保养装备的支出、马匹的喂养费用,以及不事生产的吃喝用度花销。 这就注定骑士是有钱人才能玩的职业,穷逼就老老实实当步兵吧。 大石走到混血小孩身边蹲下,壮硕的身躯就像一座山,给小孩带来沉重的压抑。 尤其是大石身上的虎皮背心、虎头帽,全都散发着生人勿进的危险气息。 但是很快,小孩体内就涌现出一股反弹的力量,一种对力量的极度渴望。 “我将来能向您一样强壮吗?” 大石摸了摸孩子的脑袋,“不!” 听到大石的话,小孩眼睛中的光芒顿时一暗。 原来,那些大孩子说的是真的,自己只是一个杂种,一无是处的废物。 可是这时候,大石递给孩子一根木棍,说道:“不用等将来!你现在就可以像俺一样强壮!去吧,把他们全放倒!” 小孩顿时兴奋得两眼放光,朝着平时起伏自己的大孩子们比了个挑衅的手势。 “来吧!你们一起上!” 少年们全都怒了。 刚才一对一的战斗中被击败了,而且是当着团长大人的面,自己丢人丢到家了。 没想到这个杂种越来越嚣张,竟然要挑战自己一群人。 “列阵!” 一群少年瞬间聚集在一起。 “圣光啊,请赐予我力量!” “圣光啊,请赐予我勇气!” 一群小孩像模像样的祈祷着。 什么也没发生,小孩们的修为太浅薄了,根本忽悠不动圣光的力量。 但这种充满仪式感的祈祷可以忽悠自己。 小孩们的精神变得专注而又狂热,觉得自己浑身充满力量,可以斩杀世上一切邪恶。 “冲锋!” 一群少年人右手武器向前挺起,稍稍高出水平线,以便于借助奔跑的上下颠簸来调整攻击角度。 左手则虚抓着,仿佛握着马缰,嘴里还下意识的喊着“驾驾驾”。 一群少年奔跑着,却有了一点骑士冲锋的模样。 看到这一幕,条顿骑士团的高层们都暗暗点头。 这些孩子果真是骑士团的未来和明天,无论天赋还是悟性都无可挑剔,再多加训练,肯定是合格的骑士。 骑士团后继有人了。 可是刚想把心中的喜悦表达出来,却猛然意识到场合不对,时间也不对,立场更不对。 而这时候,混血的野蛮人小孩怪叫一声,挥舞着木棒冲了过去。 哐叽! 库吃! 一棒一个,连人带剑,一起打飞出去。 两者交错而过。 少年们全都栽倒在地,混血野蛮人却拄着棒子粗重喘息。 不是受伤! 也不是疲劳! 而是……觉醒了! 杨牧云笑着说道:“不错,小小年纪就觉醒了狂化天赋,未来肯定是一个了不起的英雄!” 大石哈哈笑着走了过去,一掌切在小孩后颈上,狂化立刻终止。 “酋长!这小孩身子骨还太脆弱,承受不了狂化的冲击。” 杨牧云点了点头,“北地从来不缺骁勇的战士,一个小孩都拥有如此强大的潜力,更何况成年人。但北地还是挡不住文明世界的步步紧逼和吞并。知道为什么吗?” 条顿骑士团的高层心中都有答案,只是他们不敢乱说话。 “教廷!没错,就是因为你们有教廷的支持!可是教廷为什么支持你们,你们又是为什么需要教廷的支持?” 听到挑选之人的拷问,条顿骑士团高层都默默说道:我们北上讨伐异端,所以得到光明教廷的支持,得到支持之后我们可以讨伐更多的异端,然后得到更多的支持,然后…… 绕了一圈,他们突然迷茫了。 我们不断地讨伐异端,究竟是为了什么? 杨牧云转身问道:“若是没有教廷的支持,你们条顿骑士团能向北拓展多远?或者换个问题,如果没有教廷的支持,你们条顿骑士团能在北地的攻势下支撑多久。” 条顿骑士团的团长等高层人员全都沉默了。 长久以来,骑士团对教廷的依赖已经深入到了骨子里。 从孩子们出生的洗礼,到孩子们成长过程中的理念灌输、能力学习,再到获得骑士身份的册封。 这一切都离不开光明教廷。 条顿骑士团的高层们突然发现,一旦失去光明教廷的支持,自己将会一百涂地,死无葬身之地。 “根本离不开……一旦失去了神的庇护,我们肯定尸骨无存。” 自己被教廷吃得死死的。 自己的实力越强,安全上的压力也就越重,对教廷的依赖也就大。 这种时候,要么死心塌地为教廷做事,要么,死。 成为骑士后,每年都要向教廷上缴一大笔信仰税,从教廷换取一定份额的圣水,用来淬炼身体,增强斗气。 信仰税是越来越高,但圣水是越来越少。 然而条顿骑士团根本没有反驳的能力,教廷要什么就得给什么。 教廷给什么就得拿着什么。 战斗中受伤也要请教廷的神职人员医治,战死的成员也要请教廷的神职人员操办葬礼。 条顿骑士团每个人从出生到坟墓都被光明教廷安排的明明白白。 虽然不愿承认,但事实如此——骑士都是光明教廷的工具。 以前人们都虔诚得狂热,认为为光明牺牲是无上的荣耀,所以根本没有细想。 但是现在,他们有了另一个选择,纷纷审视起自己过去的种种。 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对光明教廷而言就是牲畜,不,比牲畜还不如。 牲畜还需要主人喂食、照料。 而自己,需要自己挣钱糊口,还得自己照料自己,每年还得上缴一大笔信仰税。 最重要的,作为牲畜的自己会不断繁衍,并且让自己的子子孙孙都过上牲畜的生活,并且以此为荣。 第398章 这个能力想学吗 “护法武僧也不是你们想成为就成为的!” 听到这话,条顿骑士团高层全都跪了下去。 “我等愿为伟大的天选之人献上一切,信仰、忠诚,以及我们的生命!” 杨牧云没有立刻回答。 自己的武学大部分来自少林寺,这其中绝大部分又都是佛家功法,阳刚猛烈。 虽然武功是为人类量身打造的,但事实证明,兽头人之类的生灵更适合修行武功。 无论猪头人、牛头人还是象头人,都是占了身强体壮的便宜,浑身精血浓郁,底蕴深厚。 在前期固本培元、炼精化气阶段进境神速。 毕竟兽头人们吃吃喝喝睡睡就能长身体,年龄到了实力也水到渠成,根本没有刻苦修炼的概念。 反而人类,先天身体孱弱,就算刻苦修行也未必能取得什么成果,跟兽头人相比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修炼速度比不过也就算了,问题,人类修炼的上限也不如兽头人。 就比如龙象般若功。 人类修炼该功法第一层,力量+10,这就是成长的极限了,再想提升就得突破第一层,进入更高层次。 但是猪头人修炼第一层,力量+20,牛头人修炼第一层,力量+40,象头人能+80甚至100。 人类修行到第三层,所获得提升还没有象头人第一层时候高。 现实中没有这些精准的数据,但大致就是这个意思。 人类在武学上根本不占优势,至少在面对兽头人时没有什么可以拿得出手的优势。 而且兽头人多多少少都有传承,一旦激活血脉中的天赋,实力会更加强大。 所以,人类走外功刚猛的路子收效甚微,远远不如兽头人。 想要将骑士连根拔起,就必须找到一个适合人类的修行路线。 只有让人类从中获得真切的实力提升和切身的攸关利益,才能将他们从光明教廷的体系中剥离出来,死心塌地跟随自己。 既然外功这条路走不通,那就得寻找别的门路了。 杨牧云现在最强的就是道之规则,以及诸多道家功夫。 佛们武功侧重炼精化气这一阶段,而道家功夫都侧重炼气化神,更注重内在的炼气。 兽头人有天赋上的优势,但也有无法弥补的劣势。 那就是智商。 倒不是说兽头人脑残,而是在某些方面显得不太灵光。 而道法又对悟性要求十分苛刻,这方面兽头人几乎全军覆没。 人类可以拥有魔法师这一职业,但是北地众多种族几乎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魔法职业。 杨牧云走到条顿骑士团团长身边,后者立刻浑身一紧,恭敬地低头俯首,由于过度紧张,肩膀都微微颤抖。 杨牧云手掌抚在其头顶上,一道意念灌输进去。 条顿骑士团团长顿时福至心灵,用一种怪异的语气说道:“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说完,便见其将身上的金属铠甲一件件卸下来。 雕镂着圣光十字纹路的甲胄以往都是条顿骑士团的心头宝,每一件铠甲都8有上百年的历史,经历了不知几千场战斗,即便每天用名贵的皮子擦拭,再打上油脂精心保养也不为过。 而今天,它们被随意的丢在地上,沾满灰尘。 只穿着棉质内衬的骑士团团长双手平贴地面,额头重重磕下。 “感谢天选之人恩赐!” 杨牧云摆了摆手,“去吧,试一试!” 团长立刻起身,在空地上动了起来。 依旧是使剑。 之前使用的是骑士剑,练习的也都是骑士剑术,下劈、直刺、横扫、震荡…… 来来回回都是这些招式。 如果击败敌人就算了,如果不能击败,那就求圣光赐给自己力量、勇气、守护,再就是呼唤光刃,借助光刃的力量击败敌人。 而今天。 团长没有呼唤圣光,也没有呼唤光刃。 但是团长的剑刃上光芒熠熠,能量吞吐,一股凌厉的气息弥漫四溢,在地上勾画出一道道深深的沟壑。 而且,团长使用的剑招也一改往日简单粗暴,变得复杂而精妙。 每一招都充满了澎湃的力量,凌厉的速度,凶悍的攻击。 令人着迷,也令人恐惧。 “嘶……这是什么力量?” “很强,团长的实力比以往更强了!” “天选之人的恩赐真是太强大了!” 而这时候,条顿骑士团团长身体瞬间停止不动,右手手腕轻震挽了一道剑花,随即将骑士剑背在身后,左手不自觉的掐起一个法诀。 嗡! 条顿骑士团团长浑身一颤。 因为他发现,左手的手势和右手的剑正在共鸣。 仿佛…… 只要自己动动手指,就能控制骑士剑。 这时候,脑子里灵光闪烁,一道明悟浮现心头,之前杨牧云灌输的力量闪现出来。 团长左手轻动,背在身后的长剑嗡的向上攀升一截…… 然后又是一截…… 然后在左手的控制下从竖直变成横向。 团长还想继续控制骑士剑向前移动,可是突然脑袋一晕。 就像被人打了闷棍似的,眼前一黑,身子踉跄的向前跌撞几步。 骑士剑没了支撑,啪嗒摔在地上。 虽然失败了,可骑士团团长的一系列动作惊呆了所有人。 这种神乎其技的能力震撼了所有人。 骑士都是将剑当做本命武器,可以说是人类中最懂剑的群体。 但是谁也没想过剑能这么玩。 杨牧云摇了摇头。 这个家伙太废物了点,精神意念不足,还没几秒钟就消耗得干干净净。 没办法,杨牧云只能自己亲自下场。 否则,驭剑术的名头都被败坏光了。 随即杨牧云双手捏剑诀向空中一指。 仙剑立刻脱鞘而出。 铿锵的龙吟声响遍训练营,披靡的剑光犹如寒霜,倾洒在地上。 杨牧云也不废话,直接抬脚踢起一件头盔。 头盔瞬间发飞出百米,随即一道流星划过。 人们再看时骇然发现,仙剑正插在头盔上,一击洞穿,透两次,四个洞。 杨牧云不等众人从震惊中清醒过来,便脚一抬跳上空中,正被自己的仙剑接住。 人身站在皮带宽的地方,不但不会掉下来,还能不断摇晃着飞行。 杨牧云居高临下的问道:“这种力量,你们愿意学习吗?” “愿意!” 【这两天兼职工作太累,回到家就昏昏欲睡。昨天没有更新,双休日找机会补上】 第399章 心中无女人,拔刀自然神 御剑飞行的魅力没人可以抵挡。 很多人类孩童成为骑士的初衷并不是为了圣光,也不是为了牺牲,对抗异端什么的。 而是单纯觉得帅! 骑着白马,穿着铠甲,这才是男孩子该有的样子。 可是看到御剑飞行的场景,谁还将骑马当回事。 而且,马真不是什么好坐骑,纯粹是人类找不到什么更好的坐骑了,只能骑这玩意。 “不愧是天选之人啊,坐骑都不一样。” “是啊,谁能想到剑也能成为坐骑。” “以后岂不是不用花费重金购买马匹和马鞍、马甲了,只用一把剑就行了。” “你们有没有想过一件事……坠马只是摔断腿,但是坠剑……” 就在众人议论纷纷的时候,杨牧云纵身一跃从空中跳下来。 看到这惊险的一幕,胆小之人已经吓的尖叫起来。 可是杨牧云并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双手背在身后,优雅的在空中漫步,仿佛脚下有一层层无形的阶梯。 脚踏实地之后,杨牧云挥着袖子一招手,仙剑立刻投了过来,没入杨牧云宽大的袖中消失不见。 这? 所有人都惊呆了。 这哪里是人类的力量啊,分明神的神的手段。 “伟大的天选之人,我们也有资格学习……这个……这个神的能力吗?” 杨牧云点头。 随即又点了点。 “当然可以,但是……” 周围的人们全都提心吊胆起来。 但是什么啊…… 该不会需要虔诚的信仰吧? 这个不难,以后我一天向伟大的天选之人祈祷一万次。 还是说需要向神明奉献钱财? 那我就把条顿骑士团的一切都献上。 还是说什么别的要求? 该不会是血脉吧? 想到这,人们心中都忐忑起来。 光明教廷中也有一些威力强大的神术。 但是只有出身名门,血脉高贵的信徒才能学习。 自己这些人虽然混得不错。 但那是相对普通人而言,比起那些名门,根本就是草木蝼蚁。 不仅自己没资格,自己的子子孙孙都没资格。 杨牧云说道:“但是呢……这个能力对悟性和根骨的要求很高,这个东西呢……” 杨牧云费了好大的劲才让人们了解到根骨、悟性是什么。 “总之,无论根骨还是悟性,都因人而异。有的人天生根骨好,修行起来顺风顺水,上限也高,用不了几年就能御剑飞行。而有的人根骨差,可能修炼一辈子也没有飞上天的机会……” 杨牧云这话原本是上保险的,免得这些信徒学不会降低信仰。 却没想到,周围人听到之后全都瞪大眼睛,口水直流。 “伟大的天选之人,你是说……每个人都有根骨和悟性?” “伟大的天选之人,穷人也有根骨吗?” “伟大的天选之人,异教徒怎么也能有悟性呢,不能让他们沐浴您的光辉。” 杨牧云连忙示意众人肃静。 随即点了几个对自己很狂热的信徒过来。 这些信徒也都学着团长的模样,将身上带有圣光十字纹路的铠甲脱掉,只穿着一身棉质或皮质内衬跪在地上。 杨牧云的手掌在他们头上拂过,这些人全都自发的吟诵“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至于这句话什么意思,没人知道。 受到杨牧云醍醐灌顶的人全都掌握了入门级的驭剑术,能够通过自身力量与常年使用的骑士剑产生感应,一定程度上指挥骑士剑的动作。 虔诚的跪拜磕头之后,这些人都急不可待的试验起自己的新能力。 因为实力有限,这些人学习的是入门级驭剑术,只能遥控一下佩剑。 遥控的能力很差。 这就像一根头发丝吊在剑柄上来回晃荡,不知道第几下就啪嗒断裂,剑不知所踪。 所以骑士剑摔落的哐当撞击声不绝于耳。 而且距离很短。 差不多就是五步范围内。 一旦超出这个范围就必定摔。 可即便如此骑士们还是激动得泪眼模糊,不断向杨牧云跪拜。 “赞美伟大的天选之人,赞美您的慷慨,赞美您的智慧!” 虽然自己现在控制剑飞行的能力很弱,就像婴儿蹒跚学步一样,但每个骑士都坚信,自己将来也能像天选之人那样踩着剑在天空飞行。 就像天使一样,可以更近距离的拥抱光明,甚至踩着剑飞上天堂。 啊呸! 什么天使,那就是异端! 什么天堂,那就是伪神居住的地方。 我们信仰的是新圣光,才不是腐朽的旧圣光。 我们是新圣光下长大的骑士! 哦不! 我们以后是光荣的护法武僧,我们要骑剑。 护法、武僧,这应该是两个职业吧? 但无论护法还是武僧,都比骑士强大。 驭剑术虽然撒手没,但握在手中还是很强的。 比如拔剑速度。 心中无女人,拔剑自然神。 但是心中有了驭剑术,拔剑速度更神。 不是手带着剑,而是剑带着手。 之前练习的骑士剑都是依靠身体力量。 胳臂腰腿的发力。 挥剑一万次,只求一丝丝的提升。 现在,精神意念的力量也能附加在剑上,而且远超身体力量。 初次尝试便暴涨激增。 拔剑速度更快,挥剑力量更强,出剑的角度更刁钻。 很多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姿势也能解锁尝试了。 强! 全方位的强! 这就是质变! 赞美伟大的天选之人! 杨牧云满意点头。 骑士们毫无抗拒,而且格外满意。 这就说明可以将这个模式推广开来,让更多骑士沐浴到新圣光的光辉。 想想也是。 骑士们修炼了一辈子,如果突然让他们从零开始,肯定抗拒从严。 在光明教廷怎么说也是个鸡头,信仰新圣光却成了小喽啰,这怎么能接受。 但是现在,无缝衔接,全方位换代升级。 原有实力保留。 但是强者更强。 而且成长空间更大。 以前在教廷的时候,根本没想过自己能登上高位。 更别说像天使一样翱翔天空。 出身和血统决定了一个人的一切。 现在,只要虔诚信仰,努力修行,自己也能变强,也能像天使一样在天空中自由翱翔。 如此以来,护法武僧也能像骑士一样成为一种职业,一种社会地位。 甚至一种人生追求。 第400章 南下的必经之路 杨牧云在条顿城呆了几天,将这座城中的旧光明信仰连根拔起,新光明信仰稳固扎根。 针对底层老百姓,那就放牧羊女的故事,激起这些人对现实的不满。 谁没被富人欺负过呢,谁没被教堂剥削过呢。 就算没有亲身经历过,总该见过听过吧。 就算没有见过听过,也得想一想,万一自己的子孙后代摊上这种悲惨经历该怎么办。 最好的办法就是,将旧光明连根拔起,彻底杜绝这个隐患。 至于条顿城的中高层就更好说了。 一个驭剑术,集体归降。 北地生灵对光明教廷的仇恨是天生自带的,从呱呱坠地那一刻起就是不共戴天的仇人。 因为光明教廷将他们视为异端,欲除之后快。 千年来不断派遣人手深入北地暗杀破坏,直接和间接死在光明教廷手中的“异端”不计其数,双方的仇恨早已倾山难填、覆海难洗。 然而现在,最仇视光明教廷的反而是最新皈依的人类。 尤其是之前坚定信仰光明的护教骑士团们。 正所谓爱之深、恨之切。 之前被圣光忽悠了一辈子,现在翻身农奴把歌唱,大刀……哦不,大剑劈向教廷头上。 护教骑士团几乎是世代为教廷流血卖命,但是从来没得到什么实质性的好处。 收获远远小于付出。 最重要的,自己信了个假圣光,还被假圣光忽悠着为非作歹。 还好,天选之人降世,并且宽恕了自己所有的罪孽,令自己迷途知返,弃暗投明。 罪孽好消,怒气难平。 这些前护教骑士团都憋着一股气,只有推到教廷大殿,砸毁教廷在人间的所有神像,才能自我原谅,得到真正的救赎。 这几天时间里,杨牧云也对皈依自己的两个护教骑士团有了初步的了解,比如,知道了他们团长的名字。 银锤骑士团的团长,蒙德。 条顿骑士团的团长,查理。 都是骑士团团长,但双方无论实力还是势力都不可同日而语。 银锤骑士团就是个空壳,目前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在城池和领地建设中,就连骑士和扈从都在工地上抡大锤。 条顿骑士团则是传承百年的老字号,麾下千名骑士,两千扈从,还有其他辅兵和预备役。 当条顿骑士团降下圣光十字旗,磨掉圣光十字图纹的铠甲,更名为条顿护法团后。 骑士和扈从后编入护法队列,主战力量膨胀到三千人,另外还动员民兵,多了一个三千人的预备役。 也就是说,眼下条顿护法团有了六千可战之力。 单论数量,远远超过杨牧云的眷属大军、雪松部落的野蛮人队伍。 但是质量嘛,就一言难尽了。 条顿护法团团长查理将一张地图送到杨牧云面前。 “伟大的天选之人,这是索伦王国所有城池、关隘的防御布置图。我们南方是高加索军团的驻地,如果我们要南下,必须攻克高加索军团,将高加索山脉掌握在手中。” 条顿护法团是职业的军人,行军打仗是他们的老本行。 随着查理的讲述,杨牧云也隐约明白了自己当前的处境。 一路攻克四个城池和关隘,自己已经深入索伦王国千里,算得上孤军深入了。 而且,自己一路走走停停,索伦王国肯定得到了边疆告急的战报,并且及时做出反应。 此时的高加索军团肯定已经进入战备状态,时时刻刻枕戈待旦。 于是杨牧云问道:“高加索军团实力如何?” 查理回答:“高加索本来是蛮族,但是在索伦王国向北扩张的过程中,高加索一族皈依圣光,归顺教廷,被文明世界接纳。” 虽然文明世界至今也没有接纳高加索一族,但至少口头上是承认了。 说话间,查理手指在三条南北横亘的山脉上划了划。 “这条山脉就是高加索蛮族世代居住的地方,这片区域山地众多,地势险峻,而且地形破碎,连一块平坦的地方都找不到。骑士团根本施展不开,人类的步兵也因为补给困难,无法长期战斗。” 说起这个,查理是满脸无奈。 当初攻伐高加索蛮族的时候,条顿骑士团的祖先就参与过。 只是无论条顿骑士团的先祖还是其他骑士团,在那一仗中都打得十分憋屈。 自己分明有十二分力气,可是最多最多也就使出来了一分。 自己如此,索伦王国更是如此,光明教廷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北上的脚步就此停滞,并且踟蹰不前将近五十年,几乎是一两代人的时间。 最终,高加索蛮族降低姿态,主动皈依。 教廷也实在不想继续耗下去了,于是许诺了一大笔好处,捏着鼻子接纳了高加索蛮族。 查理说道:“高加索蛮族只在高加索区域活动,并不离开这一范围。同时,外界也不允许进入他们的地盘。南来北往的行人商旅通过高加索山口的时候都要给他们交上一大笔过路费。” 听到这话,杨牧云仔细瞅了瞅高加索军团的驻地。 两侧都是山脉,地形破碎,悬崖遍布,连一块平坦的地面都找不到,马跑不动,人躺不平。 可偏偏这样的山脉中有一条平坦的山道。 不仅南北竖直,还地势平坦,马车走在上面连颠簸声都没有。 就是这样一个穷乡僻壤,偏偏像马六甲海峡、苏伊士运河一样,是文明世界北上的必经之路。 而除了这里,其他地方北上都要翻山越岭,不仅路途遥远,还危机重重,一不小心就人财两空。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走高加索谷口。 只需要交上一笔买路财,就能平南穿过南北,省时又省力。 经常走这条路的人还能包年。 不仅商旅,就连索伦王国和光明教廷也得捏着鼻子认栽,但凡走这条路就得交钱。 查理咳了咳,说道:“他们不是明面上交钱,而是暗地里,以其他形式。” 说这话的时候,查理都替光明教廷脸红。 双方自由贸易,互通有无。 光明教廷每年给高加索蛮族提供圣水等修行物资,索伦王国则向高加索蛮族提供铁器、粮食、布匹和药物等。 高加索地区穷山恶水,基本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也就是象征性的给教廷奉献一些山里的土特产,比如魔力果实、兽皮兽骨什么的。 至于索伦王国那边,高加索连个石头都懒得送,每年就是坐地收钱。 财货给到位,颁发几张通行证,财货不到位,对不住,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 杨牧云很好奇,“高加索蛮族的底气是什么?教廷不是有天使这张王牌?难道也奈何不得他们?” 第401章 陆军不行上空军 “高加索蛮族,究竟有什么底气?” 听到杨牧云的话,查理团长沉吟了一下,金色的眉毛上下扭动。 “高加索蛮族信仰的是狼神和月神,同时属于两个神明的眷属。” 这? 杨牧云略有些吃惊。 还能明目张胆脚踏两只船,而且还不翻,这腿够长的嘛。 月神,杨牧云有些了解,自家哥布林就是月神的信徒,还得到了月神的恩赐,拥有了血脉力量。 狼神…… 杨牧云手下的苍蓝雪狼是狼神信徒,只是没有获得狼神的恩赐,有点上不得台面。 半人马上次劫掠的战利品中有一枚骨哨,是狼神恩赐的传承之物,杨牧云将其赏赐给苍蓝雪狼,只可惜这群废物到现在也没能得到传承物品的认可。 高加索蛮族更加了得,能同时获得两个神明的眷顾。 杨牧云问道:“虽然高加索有神明撑腰,但以教廷那群异端的脾性,应该不会有什么顾忌吧?” 教廷在杨牧云口中就是异端。 其他人也都认可了这个说法,没有任何意外。 查理回答道:“伟大的天选之人,月神也是光明的象征。” 呃…… 杨牧云呆了片刻,随即认可了这个说法。 确实,星月日都是光明的象征。 光明神不是太阳神,也不是月神,更没有掌握星辰。 光明神都这样,他的信徒自然不敢去动月神的信徒。 教廷只敢说狼神的信徒是异端,却不敢说月神的信徒是异端。 所以就有了高加索蛮族这个特殊的存在。 半黑半白,亦正亦邪,游走在灰色地带。 杨牧云顿时明白,为什么自己一路势如破竹攻克了四个关隘、城池,却没有遇到天使之类的强大存在。 原来被高加索蛮族隔着了。 也就是说,一旦跨过高加索山脉,就要和索伦王国拼刺刀了,同时也会真切感受到异端教廷的压力。 到时候才是真正的大战。 “也就是说,高加索山脉是我们之间的界限?” “没错,伟大的天选之人。” 看样子狼神和月神达成了什么见不得人的腚眼子交易,在高加索山脉弄了个看门狗。 那么,有没有可能与高加索蛮族达成交易,弄到通行权? 杨牧云立刻摇了摇头。 这不可能! 自己想要南下,就必须保证身后的绝对安全。 否则,高加索蛮族在自己背后捣乱,够自己喝一壶的。 如果高加索蛮族与光明教廷里应外合,自己跑都没地方跑的。 一旦出现那种局面,自己只能打开空间通道,将眷属们接引到地球。 所以,无论如何,都必须把高加索蛮族拿下。 要么归降,要么滚蛋。 总之高加索山脉区域不能留下任何左右摇摆的墙头草。 查理团长为难的说道:“伟大的天选之人,高加索山脉是从西向东的三条山脉,中间还有许多凌乱杂碎的小山脉,分割出成百上千块大大小小的山谷盆地。” 查理说了一通,杨牧云眉头紧蹙。 高加索山脉中地形很复杂,尤其是这些破碎的地形,就像是一张纸撕成几百片又勉勉强强拼凑起来。 很多地方沟壑纵横,峡谷遍地。 看着似乎就在前方不远,可是中间一道天堑鸿沟,只能站在悬崖边上瞪眼。 而且,高加索山脉还有很多凶险之地。 比如峡谷中吹出的不羁之风,飞鸟从上方经过会失去支撑,瞬间跌落。 所以,这些地形想要凭借蛮力跳过去根本不可能。 光明教廷曾经在这种地方大规模行军,可是没过多久就舍弃所有马匹,骑兵变步兵。 查理的祖先留下了一些关于高加索战争的记录: 骑士的战马无法冲锋,不得不下马步战。 英勇的骑士发现了高加索蛮族的影子,立刻追了上去。 可是沉重的铠甲令骑士脚下的岩石崩裂,原来那是蛮族的陷阱。 骑士脱掉铠甲,跟上了高加索蛮族的步伐,和他们一同在峭壁上追逐。 可是很快蛮族就消失在山林中。 夜晚,蛮族在月光的照耀下仰天咆哮,然后化身邪恶的巨狼。 他们身体庞大,黑暗中只能看到一双血红的眼睛。 骑士营地被血腥杀戮,死伤惨重,幸存的士兵也遍体鳞伤,然后嚎叫着化身成怪物,最终被圣光净化。 杨牧云听了一会儿,问道:“这么多年了,你们就没有想过怎么拿下高加索山脉吗?” “伟大的天选之人,我们每时每刻都在思考这件事,但是高加索山脉的地形太复杂了,还有不羁之风、地肺之火、峡谷裂缝等等,每一步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真的是如履薄冰,步步惊心。 光是地形都如此棘手,再加上那些神出鬼没的蛮族呢。 藏在高加索山脉中和光明教廷打游击。 白天光明教廷占优,可一旦到了夜晚,高加索蛮族频繁出击,光明教廷一方即便不死也被骚扰得疲惫不堪,根本没有足够的精力应对第二天。 最终的结论就是,只要是地上走的,永远都不可能征服高加索山脉。 除非光明教廷派出天使军团,从空中打击高加索蛮族。 说完这话,查理就狠狠地拍了下自己的脑袋。 自己现在不是骑士了,也不是光明教廷那群异端的下属了,不能再用以前的思维和立场去分析事情了。 自己已经皈依新光明,拥有了御剑的能力。 虽然眼下还不会飞,但实力已经有了质的提升。 只要自己虔诚信仰,努力变强,一定能像伟大的天选之人一样在空中翱翔。 杨牧云笑了笑。 他没有告诉这些骑士出身的家伙,想要学会驭剑术必须得十年二十年的苦功。 而从驭剑术上升到御剑术,不仅需要持之以恒的修行锻炼,还得有资质、根骨、悟性。 百年苦修都是小意思。 冰河时代迫在眉睫,杨牧云根本没有时间去等待了。 “飞行嘛……小意思!” 杨牧云自身是神明,在狼神和月神没有出手干预人间的战争之前也不好直接插手战争。 只能让眷属和眷属们争斗。 而杨牧云的眷属中恰好有擅长飞行的兵种。 算算时间,那些混血祝融氏后裔快满月了,已经能说话走路了。 等他们再懂事一点就可以烧锅炉了。 高加索山脉地形破碎,危机密布,从地表进攻消耗大,效率低,还容易被高加索蛮族们一波反攻前功尽弃。 既然如此,就让热气球从空中进攻嘛。 第402章 摆正位置 雪松部落的野蛮人此时都进入了奇怪的纠结中。 首先是,一部分人想回家。 每年南下都是为了抢掠物资,熬过漫长的冬季。 雪松部落有古老的雪松树,部落中有一大片雪松林,每年光是捡松子都能吃得肚圆。 他们南下的目标并不是食物,而是荣誉。 从人类身上取得足够多的战利品,以此来祭祀祖先,获得更多的恩赐。 现在,这个目的已经达到了。 因为杨牧云将几座城市中教堂的神像都交给了雪松部落。 骑士们穿戴的,纹饰有圣光十字图案的铠甲、马甲等,全都成了异端的象征,都是要销毁的。 于是,雪松部落就成了收破烂的,照单全收。 拿回去自己使用也好,当成祭品献给祖先也好,都是荣誉的象征。 看啊,祖先们,您的子孙战胜了人类骑士,缴获了这么多武器和装备。 雪松部落成员都在憧憬,下次祭祀时会得到什么逆天的恩赐。 但是雪松部落首领纳扎知道,自己要是原路返回,很可能就错过了千载难逢,甚至万载难逢的史诗事件。 种花家部落一路摧克,连下四城。 最重要的,这四座城还都向种花家跪地臣服,虔诚的膜拜。 原本纳扎还想教教同族的小老弟,什么叫野蛮人的攻城方式。 但是一路旁观下来,纳扎觉得自己可能是个假野蛮人。 对于族人中不同的声音,纳扎果断兵分两路。 部族中的老弱押送战利品回部落。 精壮的战士继续跟随种花家南下。 同时,纳扎也彻底摆正了自己的位置。 刚开始想着,种花家是千人队伍,自己也是千人队伍,双方平起平坐。 可是走到今天,纳扎已经愿意当个马前卒了。 另一边,高加索人显然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 一个人影穿过云层,坠向大地,直扑蛮族营地。 地上的蛮族见状立刻狞笑着张弓搭箭。 巨弓发出铿锵的铮鸣声,而且经久不断,源源不绝。 狼牙箭呼啸着射向高空,朝人影盖去。 可是那人影双臂交叉呈十字状,背后唰的打开一对光翼。 光翼折叠护在拳头前,随即猛然张开,如若实质的光明力量雨点般爆射出去,迎面而来的箭雨在一阵噼噼啪啪的撞击中尽数肢解。 看到那标志性的光翼,蛮族冷哼着放下弓箭。 可是看到天使在自己头顶上飞来飞去,蛮族首领又浑身不自在。 “把本大王的神器取出来!” 几个蛮族战士立刻从旁边推出一辆木架子车。 将上面草编的席子扯掉,立刻露出一个狰狞的龙头。 龙头虽然只剩下骨头,可空洞的眼睛处隐藏着两团幽幽的火光。 当蛮族首领割破手掌按在龙骨上的时候,一道道血色的丝线沁入骨骼,顺着骨骼纹理向颅骨深处渗去。 得到鲜血的滋养,龙骨眼眶中的火光瞬间炽烈起来,并且液体一样溢出眼眶,缓缓地向上飘飞、散逸。 而后,龙头一点点仰起,嘴巴咔咔张开,快速凝聚力量,积蓄吐息。 其他蛮族战士看到这一幕也纷纷割破自己的手掌,然后紧紧抓着龙角等处。 龙头表面弥漫出一抹诡异的血光,更有一道道肌肉纤维和血管从骨质深处滋生出来,像苔藓地衣一样迅速蔓延。 这时候,一个身材瘦弱的蛮族惨叫着跪了下去,还算壮实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下去。 蛮族嚎叫着,左右摇摆身子想要挣脱,然而龙骨上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吸力,紧紧钳制着令其无法挣脱。 一头棕褐色的长发从发梢开始,一点点变成灰白色。 就像…… 头发的颜色被身体吸了回去,而身体中的所有精华都一股脑灌入龙骨。 咔嚓…… 头发灰白、身体瘦成皮包骨的蛮族无力的跪倒下去,膝盖经不起石质地面的撞击瞬间粉碎。 脑袋摔在地上,咔吧一声裂成八瓣。 诡异的是,八瓣里面连一滴血都看不到,就连脑浆也都变成了老丝瓜似的絮状体。 蛮族首领看到这一幕,脸上没有半点惊讶,反而习以为常,仿佛早就料到这个结果。 “废物!不配存活!” 其他几个蛮族全都脱力的跪在地上,呼哧呼哧喘息,汗如雨下。 虽然只是短短一瞬间,他们却觉得像是大战三天三夜一样疲惫。 而这时候,龙骨仿佛吃饱喝足,放松了对周围蛮族的钳制。 轰! 一个脸盆大的血色光球轰入空中。 龙骨表面刚刚滋生出来的血管和肌肉纤维全都在强大的后坐力下湮灭消失。 龙骨不甘的咆哮了一声,可是能量耗尽,不得不继续沉睡。 除非…… 再次被鲜血唤醒。 再看空中的人。 看到龙骨那一瞬间就收起了光翼,并且敛起全身气息,身体像石头一样极速降落。 然而龙骨的吐息还是锁定了他,如同附骨之疽般紧追不舍。 眼看着躲不掉,天使再次张开双臂,光翼一震舒展开来,随即速度激增。 可是吐息更快,直接命中。 没有人看清怎么回事。 只是看到一具骸骨从空中跌落。 轰! 直击地面。 早有蛮族成员计算好了落点,一路疾奔冲了过去。 “呦,还有一口气。” “不愧是天使,这命够硬啊!” 蛮族首领咚咚踏步来到天使骸骨边,眯着眼睛看了看,随即不满的哼了一声。 “原来是个半吊子天使,血脉都没进化干净,废物!” 天使军团中的天使大都是普通信徒,得到光明神恩赐的天使之血,从而拥有了天使之躯。 只是血脉有强有弱,有高有低。 “纯血天使的骸骨应该是纯金色,透明的,晶莹莹润。能卖大价钱!” 说着,蛮族首领遗憾的摇了摇头。 眼前这具骸骨只有一半部分是金色,剩余那些部分是星星点点的金色掺杂着血色,还有骨白色。 看上去毫无美感,就像是一个次品。 天使听到这话,顿时怒目而视。 “你……竟然敢亵渎……” 然而,蛮族首领一巴掌掰掉了天使的脑袋。 将头骨凑到面前,冷声说道:“废物!你们神也不敢对我这么说话,你算什么!” 第403章 叫你滚远点 蛮族首领猛然握拳,手中的颅骨传出不堪重负的嘎吱声。 天使发出穿透灵魂的尖锐嘶吼,可惜根本无力抵抗蛮族首领的怪力,在一阵狞笑声中砰然碎裂。 将头骨碎片丢到龙骨口中,龙骨立刻开心的嚼了起来。 尖锐而锋利的龙牙嘎擦摩擦,将天使骨骼研磨粉碎。 只可惜龙骨没有肚子,细碎的骨茬立刻从喉咙处落了下来。 一个蛮族先知先觉,拿着一口兽皮袋子将骨粉装起来,熟练得令人心疼。 龙骨砸吧了一下嘴,用低沉沙哑的声音问道:“为什么……八百年了……我吃了那么多补品……还是没能生长出身躯?” 蛮族首领一脸肃然的表情,恭敬说道:“可能是因为龙族身躯强横,需要的血肉更数量更多,质量更高。” 龙骨发出了一阵无能咆哮,上下颚碰撞了几下,最终无奈的接受了这个事实。 蛮族首领又将天使的手骨折下来送到龙骨嘴边,龙骨立刻咔嚓咔嚓的嚼了起来。 “伟大的格罗尼大人,看啊,我们对您是多么虔诚,刚刚狩猎到一只天使就给您送来了。” “很好……不错……天使的血肉……生机……能帮助我……重生……” 龙骨说着说着就没声音了,体力不支,陷入了沉睡。 立刻有蛮族爬到架子车上,将草编的席子盖住龙骨,然后推入旁边的房屋中。 此时,蛮族首领左手一翻,亮出一枚还在跳动的心脏。 天使之心。 虽然血脉不纯,天使之心金色和红色斑驳掺杂。 但这毕竟是天使之心,天使的力量源泉,全身所有精华的凝聚。 蛮族首领高兴地哼着小曲,然后提起兽皮袋子,手掌上上下下抛着天使之心一路小跑。 “祭坛!开祭坛!” 很快,一群蛮族按照实力地位排成排跪倒下去。 蛮族首领将被龙骨嚼碎的天使骸骨倒在祭品托盘上,然后将还在跳动的天使之心放了上去。 蛮族们开始吟唱古老的咒语,祭坛周围的火把依次点燃,炽烈的火光将祭坛烘烤得扭曲变形,由下向上升腾、翻卷。 炽烈的火光中,一团黑暗越发明显。 就像是灯下黑,所有火把的黑暗全都汇聚到一处,凝聚成一团。 而那团黑暗缓缓蠕动,一只毛茸茸的黑色狼头探了出来。 看到这个身影,蛮族全都激动地举起双臂,口中欢呼狼神之名。 黑色的巨狼看都没看蛮族,而是一口叼住盛放祭品的托盘,将天使之心和天使骸骨一起端走,身子一缩回到黑暗之中。 蛮族们没有意外的表情。 这只是神的使者,专门搜集祭品的。 狼神慷慨,高加索的勇士又格外受狼神的青睐,每次献祭都不会空手而归。 这次也不…… “不可能!” 蛮族首领一脸难以置信。 因为狼神没有给他任何恩赐,反而给了他一个忠告——滚远点! 难道是给的祭品神明不满意? 为什么让我们滚远点? 蛮族首领握拳在脑袋上锤了几下,这才想起来,自己部落中“滚”和“逃”是一个意思。 神明究竟是让我滚远点,还是让我逃远点? 滚是不可能滚的! 高加索勇士永不退缩,当初光明教廷想翻越这条山,结果前后对抗近百年,抛下百万具尸体,不了了之。 那么,排除错误答案…… “神明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蛮族首领心知肚明,这个天使肯定不是贸贸然冲入自己领地的,背后必然有原因。 要么送货,要么送信。 可自己还是不问青红皂白把他杀了,然后把骸骨当成祭品献给神明。 唔…… “去哪弄点货真价实的祭品呢?” 正好族人过来汇报,“首领!北方的异端又南下侵扰了,而且一路打到我们这边了。” 异端! 没错,高加索蛮族心中有一种特殊的优越感。 面对文明世界的人类时,他们以神的宠儿自居,认为自己比人类更强壮、坚韧、勇敢、无畏…… 而面对北地的生灵时,他们又以文明自居,认为自己先进、开明、富裕、独立…… 很多时候事情就是这么可笑。 最先提出“异端”的光明教廷只是随口说说,但没想到这个称谓被某些种族奉若圭皁,成了优越的来源。 “那些异端有多少人?都是什么?北边那几个城都是废物吗?” 手下汇报说:“北方那几个城都……都投降异端了!” 这句话让蛮族首领双眼圆睁。 什么? 北方的条顿骑士团、银锤骑士团,还有边境守军一两千人,全都投降异端了? 他们骑士信奉的勇敢呢?守护呢?牺牲呢? 都到哪去了? 废物! 等等,那些骑士跟着异端一起攻过来了? 这可是货真价实的战功啊。 那些骑士的战马,都是上好的食物,这个冬天能多吃几顿肉了。 “首领,那些骑士没骑马!” 没骑马也没关系,毕竟是山地,骑兵施展不开。 不过骑士身上的铠甲、武器都是上好的祭品,绝对不能错过。 “首领,那些骑士也没穿铠甲!” 蛮族首领一巴掌抓住手下顶瓜皮上的毛发,然后揪着他的舌头往外拽。 “你能不能一口气说完!啊!” “首领,那些骑士正在向峡谷走廊推进,人很多,估计不会乖乖交税。” 蛮族首领把手下抛飞出去,又嫌恶的蹭了蹭手上的口水和血水,闻了闻发现还有臭味,于是又蹭了蹭。 虽然不出山,但高加索蛮族对索伦王国的各种势力非常关心。 尤其是自己北方几个新建的城市。 边境守军还好说,一两千人,不成气候。 银锤骑士团就是个空壳子,实力还不如边境守军。 但条顿骑士团实力不俗。 传承三代的老牌骑士团,有底蕴有积累,成员的子孙从生下来就注定继承骑士身份,稍长大一些就开始练习挥剑,接受各种格斗训练。 最重要的,条顿骑士团不是单打独斗的莽夫,而是骑士团,有组织有几率,懂得兵法谋略。 在对抗北方异端的战斗中战绩骄人,全胜无一败。 蛮族首领甚至琢磨过,如果自己对上条顿骑士团会如何。 如果不借助地利和夜色偷袭,单凭正面战斗的话,自己绝对不是条顿骑士团的对手。 而今天,条顿骑士团败了。 败得很彻底。 连信仰都丢了! 蛮族首领熟练的在胸前画了个十字,“赞美光明神!帮你裁决这些异端,会不会有什么额外的恩赐呢?” 第404章 剑是死的 峡谷走廊,索伦王国方向贯通南北的唯一通道。 北地异族想要南下,必须经过这个关口。 然而诡异的是,这个堪称生死命脉的关键点,却掌握在一个既不是文明世界,也不是北地所属的种族手中。 峡谷走廊由南向北有数百里,中间一路坦途,没有任何悬崖沟壑。 高加索蛮族甚至没有在这里修筑一道城墙,甚至没有设置一道拒马。 因为,没必要。 也没人敢挑衅高加索蛮族的威严,敢纵马闯卡。 或许有,但从他们进入峡谷走廊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今天,峡谷北端又来了一群人,这群人不但要闯峡谷走廊,还打算活着走出去。 杨牧云抬头仰望,精神意念像雷达一样散发出去。 凭借着光影规则、大地规则,杨牧云的感知力迅速延伸出去,几十里范围内的地势地貌都尽收眼底,一览无遗。 山头上,一个个带着牛角盔的脑袋探了出来,居高临下看着杨牧云的队伍。 “野蛮人,滚回去!这里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 杨牧云笑了,“你们原本就是北地所属,看你们的长相,再看你们的体型,还有你们说话的口音。跟我们野蛮人有什么区别吗?为什么要堕落到为光明教廷卖命,当人类的看门狗!” 这番话刺痛了高加索蛮族的自尊。 “混蛋东西!我们是高贵的高加索勇士,不是蛮族!我们身上流淌着神圣的狼血,才不是你们那种狂犬血脉!” 高加索蛮族经常和野蛮人打交道,两者为了一条狭小的道角力千年。 一个想进入道中,一个不让进入道中。 结果就是双方在小道里流了好多血,死了好多人。 呛人的话张嘴就来,仇恨自然是蹭蹭往上涨。 狂犬血脉? 杨牧云愣了一下,随即醒悟过来,对方说的是野蛮人的狂化天赋。 不过仔细想想,还真有点像。 地球上有个叫dnf的游戏,里面的狂战士不就被人骂成“红狗”么。 高加索蛮族看到杨牧云不说话,顿时得意的哈哈大笑,还昂起脖子嗷呜嗷呜的学狼叫。 在野蛮人眼中,高加索蛮族就是文明世界的看门狗。 而高加索蛮族眼中,野蛮人就是红了眼见谁都咬的疯狗。 狗头人表示,自己很受伤。 “主人,龙战士请求出战!” 龙战士是狗头人晋升而来,看到高加索蛮族侮辱自己的主人,全都气得咬牙切齿。 杨牧云还没说话,查理拄着剑跪了下去。 “伟大的天选之人,作为您最锋利的剑,条顿武僧请求出战!” 听到条顿武僧这个名字,杨牧云嘴角抽了抽。 中西结合啊,真有种皇甫铁牛、东方爱华、慕容春梅的感觉。 “那好,你们去吧!记住了,抓一个活口!” 查理狞笑着点头,随即带着自己的亲卫们向山坡发起冲锋。 山坡很陡峭,几乎是90度壁立。 看到十几个人类骑士朝山壁撞过去,高加索蛮族哈哈大笑,觉得这些人类脑子不正常。 “让他们撞!撞死了咱们下去捡尸体!” “一个个都站稳了,别等会儿把你们震下去了。” 几个高加索蛮族还捡起石块,以及吃剩的骨头棒子朝骑士们扔过去。 伤害有限,但侮辱性十足。 查理大喝一声,“圣光啊,请庇护我!” 瞬间,一股浓烈的光芒透体而出,查理的面庞都在强光的烘托下变得模糊起来。 看到这一幕,高加索蛮族都愣住了。 好强! 条顿骑士有这么强? 做了这么长时间的邻居,从来没听说啊。 然而这还没完,查理身上的圣光绽放过后缓缓收拢,如若实质的紧贴在体表,隐隐约约凝聚成铠甲的模样。 查理此时感觉无限好。 伟大的天选之人赐予自己成吨的圣水,让自己不但可以喝饱喝足,还能拿圣水泡澡。 有了圣水的浸润,自己的身体生机焕发,实力突飞猛进。 而且,自己坚定了对圣光的信仰,以前的修为非但没有倒退,反而还有了质变。 就像去芜存菁一样。 此时,自己不仅健步如飞,而且还能飞檐走壁。 在即将撞到山壁的瞬间,查理脚下猛踩,身子45度角冲上山壁,然后蹬蹬蹬几步向上猛冲。 由于视角的限制,查理冲到山壁上之后就消失在高加索蛮族视野中。 几个高加索蛮族忍不住好奇,探头出去向下方看去。 然而入眼的是一道浓烈的圣光。 查理手握骑士剑,一飞冲天。 冲得更高的是几颗高加索蛮族的头颅。 其他高加索蛮族看到这一幕连忙向后撤退,拉开和查理的距离。 这时候,山崖边唰唰唰又出现十几道身影,全都是尾随在后的条顿骑士们。 只是此时,骑士们全都卸了甲,只穿着一身轻便的紧身劲装。 高加索蛮族似乎感受到了危险的气息,咕咚咽了口唾沫。 “你们不是条顿骑士,你们到底是谁?” 高加索蛮族看不起人类,尤其看不起人类的骑士。 为什么要骑在马身上战斗? 马的身体那么脆弱,骑着他们不是累赘吗? 而且,人类的身体有力量加持,可以跑得更快,跳得更高,为什么不能依靠自己的身体战斗呢? 还有那一身笨重的铠甲,分明是给自己增加累赘,也是给坐骑增加累赘。 就因为光明教廷这么要求,所以骑士就盲听盲从吗? 现在,这些人类开窍了。 舍弃了一切累赘,只留下一把剑。 这把剑似乎也变得非同寻常起来。 高加索蛮族双眼紧眯,眼睛中满是难以置信的神色。 “你……你们……” 可是条顿骑士……哦不,条顿武僧们将长剑横握于胸前,身子一个急冲从高加索蛮族身侧切过。 条顿武僧已经转动手腕抖落剑刃上的血水了,高加索蛮族这才刚做出躲闪的动作。 然而不动还好,这一动才发现,下半身挪走了,上半身还在原地。 没了支撑后噗通砸在地上,肠子肚子心肝胃哗啦啦流了一地。 “你们的剑……是活的吗……” 查理皱着眉头,轻轻甩了甩骑士剑,将上面的血珠甩落。 “剑是死的,但信仰是活的!” 第405章 来来来,管杀还管埋 条顿武僧们嘿嘿笑着。 驭剑术真是太好用了,尤其是刚才攀登山壁的时候。 正常情形下,骑士剑绝对是累赘,负重。 然而事实是,骑士剑成了自己唯一可以依靠和借力的事物,在攀登过程中比踩在山壁上的双脚还可靠。 脚可以踩空,可以踏错,但剑不会。 只要紧握剑柄,自己就能依靠信念的力量悬在空中,挂在山壁上。 “将信念灌输剑身,原来真的可以做到!” 正是靠着驭剑术,条顿武僧们才能出其不意的冲上山崖,将高加索蛮族斩于剑下。 不过条顿武僧的攻击触怒了其他高加索蛮族。 狼嚎声此起彼伏,顺着山脉的起伏一路鼓荡到遥远的云里雾中。 很快,远处的山谷中也传来嗷嗷的回应。 一个又一个,一片又一片。 没多久,狼嚎之声就汇成浪潮,滚滚而来。 条顿武僧们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 “团长,我们要不要先退下去再说?” 占据山头可以俯攻下方,条顿武僧们占领这个山头之后可以保障大部队顺利通行峡谷走廊。 否则的话,高加索蛮族随便推下去几块石头,射几发暗箭就够杨牧云的队伍喝一壶。 可山头孤立无援,又首当其冲,一旦高加索蛮族大部队来了,就会落入包围。 然而,查理狠狠的摇了摇头,蓬乱的金发在风中飘拂,显得悲壮而豪迈。 “我们是护法武僧,我们的职责就是护法,眼下就是考验我们的时刻。我们非但不能退,还要击垮敌军,让他们知道条顿武僧的威名!” 随即查理站在山崖边向下挥了挥手,打出几个手势。 条顿武僧其他成员纷纷拔剑冲刺,朝着山壁一路纵跳腾挪,宛如蚁附攻城,黑压压的压了上去。 杨牧云虽然没有上山,但周围的地形地貌全都浮现在心中,高加索蛮族的动态了如指掌。 明白了条顿武僧的打算后,杨牧云立刻开始调兵遣将。 “龙战士听令!” “在!” “升空,火力压制高加索蛮族,配合条顿武僧战斗,待敌人溃败,衔尾追杀!” 一声应诺,百名龙战士集体张开翅膀,背上小钢瓶弹跳升空。 杨牧云看了一眼哥布林弓骑兵,又看了看山头的高度,无奈的摇了摇头。 走地鸡毕竟是走地鸡,奔跑状态下能扑腾扑腾,滑翔一段距离,但是让它们直上直下的飞行,还是等下辈子吧。 至于猪头人、牛头人、象头人,就更不用说了。 都是大块头大吨位的陆军,参合不了空军的战斗。 纳扎的雪松部落也同样,对山头上蹦来跳去的高加索蛮族无可奈何。 大石摩挲着大棒,说道:“酋长,这山也不高,俺能召唤冰雾,搭建起一条登山的路。” 大石有苍蓝之峰的冰川规则,能够动用寒冰的力量,杨牧云又教了他云雾规则,可以将水汽凝结成实体,制造几架“云梯”易如反掌。 但是杨牧云摇了摇头,“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爬上去,还要把高加索蛮族彻底埋了!” 杨牧云慈悲为怀,不滥开杀戒。 哪怕人类一方,只要愿意归顺也敞开胸怀接纳。 但是看了高加索蛮族的模样,尤其是听了他们的言谈,杨牧云知道,这个种族的脑子彻底坏了。 把反骨仔当成一种民族传统,刻印在骨子里,成为一种与生俱来的本性。 无论投靠哪个阵营,他们都是脑后生反骨的,可以为自己找到背叛的理由,而且理直气壮。 这样的种族,只有彻底抹去,才是对整个世界的尊重。 山头上,高加索蛮族在嶙峋的怪石上一路纵跳,身形就像跳动的弹丸。 条顿武僧则清理出一片空地,按照骑士的方式结成阵列。 没有坐骑,没有铠甲。 但是他们有信念。 胜利的信念,凝聚在剑锋之上。 高加索蛮族手中的武器五花八门,有长矛,有狼牙棒,还有大砍刀,弓弩之类也不少。 然而面对龙战士的烈焰吐息,高加索蛮族一点脾气都没有。 皮糙肉厚? 不存在的! 龙息连钢铁都能毁灭。 注意,是毁灭,不是融化。 高加索蛮族虽然也嚎叫着呼唤狼神的庇护,然而双方信仰的神明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 在龙神的力量下,万物湮灭。 “大家不要怕,龙族很短,不持久,肯定喷不了几下就萎了。大家坚持住!” 然而龙战士的火焰源源不断,密密不绝。 寻常龙族为了节省力量,都是将龙息凝缩成一团。 龙战士却是喷出一条火柱,在战场上犁来犁去。 如果是一个火球,高加索蛮族直接就凭借灵活的身法跳开了。 可如果是一条火柱,就像附骨之疽,高加索蛮族再怎么蹦跶也逃不出龙息的追杀。 原本高加索蛮族还是扎堆冲锋,可是哪里人多龙战士往哪里覆盖,高加索蛮族损失惨重。 但凡超过三个人聚集,都会招来龙战士的注目。 分散开来的高加索蛮族战斗力骤降,被条顿武僧围着一顿暴打。 高加索蛮族被打得一头懵。 这怎么打? 咬牙切齿的朝空中放了几箭。 狼牙箭扎人龙战士胳膊,高加索蛮族立刻欢呼起来。 然而,龙战士胳膊上的肌肉一点点向外凸起,狼牙箭也被顶了出去,歪歪斜斜的跌落下去。 那一箭的确射中了。 但是没有对龙战士造成任何实质性伤害。 但是侮辱性极强的一箭招来龙战士的怒火。 射箭的蛮族瞬间被龙息覆盖,连同脚下的石地,身边的同伴一起灰飞烟灭。 再然后,高加索蛮族看到身边的同族张弓搭箭,全都吓得魂飞魄散。 这尼玛到底是杀敌,还是自杀? “滚滚滚!” “快滚快滚!” “滚远点,滚快点!” 听到这话,高加索蛮族全都仓皇逃命。 在他们语言里,滚就是逃,都是贬义。 但高加索蛮族从来都是把这个字用在别人身上,今天往自己身上用尚数首次。 龙战士们出奇的没有追。 因为他们小钢瓶里面的气见底了,再吐息只冒烟,不见火。 条顿武僧也停了下来。 因为高加索山脉地形复杂,陷坑遍布,跟着高加索蛮族很容易走入死地。 杨牧云命令打扫战场。 不管死的活的,全都枭首,尸体从山崖边丢下来,很快就堆成小山。 再然后,一阵轰隆的巨响,就像山体滑坡一样,巨量的石块土方砸落下来。 将高加索蛮族的尸体彻底掩埋。 第406章 等他们晚上偷人 父爱如山……体滑坡。 杨牧云用慈父的爱削断山壁,给高加索蛮族们一个温暖的家,让他们永眠在世世代代生存的土地上,注视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随后,大部队沿着滑坡的山体走上山头,与条顿武僧们汇合。 然而杨牧云不知道的是。 他们刚走没多久,滑坡山体就被尾随的吃香喝辣队伍掀开,一具具蛮族尸体被挖出来,剥皮拆骨,注水下锅。 旺仔小馒头虽好,但他们还是喜欢肉肉的滋味。 另一边,杨牧云没有走峡谷走廊,而是沿着峡谷走廊两侧推进。 之前光明教廷攻伐高加索蛮族时,蛮族们居住在各个山谷中,地形破碎、与世隔绝,又有各种自然屏障保护,光明教廷抛下百万具尸体也没能将其征服,无可奈何的退兵罢战。 可是后来索伦王国、光明教廷乃至整个文明世界通过峡谷走廊时都要交买路钱,在给高加索蛮族带来富裕的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了灭顶之灾。 比如…… 所有高加索蛮族都从山窝窝里跑出来,聚集在峡谷走廊两侧。 因为峡谷走廊范围是连通文明世界和北地的枢纽,是人群和物资的集散地。 众多商旅路过此处,带来了各种新奇的货物,同时又带走大量的土特产。 无论什么,只要人类商人看上了,都会出钱买走,而且给的价钱都非常合适。 同时,无论高加索蛮族需要什么或许,人类商人都能提供,即便这次没有,也会承诺下次一定。 这就导致峡谷走廊两侧的高加索蛮族越来越多,为了争夺有限的地段,高加索蛮族们内部还时常打架。 占有一段峡谷走廊,就意味着权势和财富。 部落越靠近峡谷走廊,就证明越强大、越富裕。 偏远地区的高加索蛮族女性做梦都想嫁到峡谷走廊两侧的部落中,想要借此飞上枝头变凤凰。 这也使得高加索蛮族们的生活区越来越聚集,越来越稠密。 杨牧云现在都不用满山窝的躲猫猫了,只要沿着峡谷走廊一路清理过去,百分之八九十的高加索蛮族都得死无葬身之地。 高加索蛮族蛮族们得知有同族被攻击,首先想到的不是复仇,而是幸灾乐祸。 因为靠近入口处的部落是最强大的,也只有这样才能收过路费。 虽然过路费都是大家平摊,但是位于峡谷走廊入口处的部落有地利,总是能以不为人知的方式多捞点好处。 其他高加索蛮族虽然不知道怎么捞的,但是总觉得那个部落不对劲,可是又说不出什么。 现在看到那个部落倒大霉,一个个都敲锣打鼓的庆祝。 紧邻的第二个部落甚至急匆匆的调集人手赶过去。 报仇是不可能的,他们急匆匆赶过去是为了抢地盘。 赶紧把峡谷入口处的地盘圈下来,成为自己部落的所属。 可是他们走到半路的时候察觉不对了。 前方怎么那么多人? 人类! 兽头人! 野蛮人…… 还有…… 高加索蛮族看着不断升空的庞然大物,脸上浮现出惊惧的表情。 大! 实在太大了! 就连象头人的体型在其面前也是弟弟中的弟弟。 圆滚滚的身躯在地面膨胀、隆起,然后缓缓升入空中,在高空翱翔。 最重要的,这种事物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群,一大群。 密密麻麻! “怪物!” “有怪物啊!” 史莱姆气球吓坏了高加索蛮族。 面对这种前所未见的庞然大物,高加索蛮族克制不住心中的恐惧,撒丫子往后跑。 后面的高加索蛮族也都看到了天空中密密麻麻的巨物,再看同族仓惶逃命的模样,也纷纷跟着逃窜。 史莱姆气球上的祝融氏成员全都纳闷起来。 你们跑那么快干嘛,站那别动啊,等我赶上啊。 这史莱姆气球什么都好,可就是有一点,慢! 真的太慢了。 垂直上升下降可以自由操纵,但是水平移动就全靠风力,吊篮上的火焰助推器只能短暂开启,还不能长时间使用。 可是就算顺风情况下,也不可能追得上仓皇逃命的高加索蛮族是不是。 杨牧云感觉无所谓。 史莱姆气球能把高加索蛮族吓跑就已经达到目的了,至于有没有杀到人根本不重要。 看了一眼天色,杨牧云说道:“时候不早了,可以安营扎寨了!” 前方正好是高加索蛮族的部落营地,杨牧云也不客气,直接拿来用了。 高加索蛮族跑得很快,几乎都是两手拎俩锤。 部落中的财物几乎原封不动。 或许是真的太慌了,还没来得及搬走,又或许是认为自己很快就能回来,没必要大包小包的携带。 这些东西全都便宜了杨牧云和眷属们。 每一间房子都被里里外外搜了一遍,就连部落中的地窖也都被掀开,检查清楚。 所有的食物都被聚集在一处,所有的财物也都堆放在杨牧云面前。 杨牧云看了一眼那些金银器具,以及其他奢侈的享受之物,心中暗暗摇头。 高加索蛮族已经堕落了! 安逸的生活和涉密的享受已经腐化了他们的身心和意志。 虽然高加索蛮族自诩孤高的狼,可是在杨牧云看来,他们分明就是被驯服的狗,而驯服他们的就是光明教廷。 高加索蛮族已经失去了茹毛饮血的狂野,而是像人类一样,喜欢上了住大房子睡大床,喜欢穿柔软又华丽的衣服,吃香甜软糯的大米。 受伤了有病了也不去麻烦部落中的巫医,而是使用人类的药品,甚至光明教廷的圣水。 可以说,高加索蛮族如今的衣食住行全都离不开人类。 如果没了人类的各种货物,高加索蛮族的生活水平要倒退一千年。 高加索蛮族的祖先或许有话说了——这是要复活我们吗? 然而,高加索蛮族的子孙后代早已经没了开拓进取的精神,更没了顽强打拼的斗志。 只要一袋子金币送过去,高加索蛮族会笑嘻嘻的说出自己所知道的一切秘密。 可惜,杨牧云今天耐心有限。 “吃饱喝足,先休息一会儿。等着高加索蛮族们晚上偷营!” 第407章 月下狼嚎 高加索蛮族信仰狼神,自称骨子里流淌着狼神的血脉。 野蛮人的血脉天赋是狂化,而高加索蛮族的天赋是兽化。 从人形变成半人半狼的怪物。 这一点有些奇怪。 其他兽头人的进化都是从兽形向人形,比如兽头人。 而高加索蛮族恰好相反,从人形向兽形。 得知自己同族遭到屠戮,整个部落被杀得鸡犬不留,就连尸体都被刨出来吃了。 其他高加索蛮族全都气得血灌瞳仁。 “可恶的野蛮人,一定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白昼不属于我们,因为我们是暗夜的宠儿!” “月神啊,请赐予我力量!” 寂静的夜色中,一群高加索蛮族屹立在山巅上,朝着天空中皎白的明月轻吟低啸。 嗷呜! 嗷呜呜…… 仿佛一朵朵浪花,汇聚在一起形成海潮,最终呼啸席卷,排云滔天。 怒海狂涛的音浪平地炸起,直冲云霄。 月轮周围寥落的云朵全都受到冲击,消散一空。 月亮的轮廓似乎也波荡了一下,随即泻下一道光柱。 银光如水,长河瀑落。 浓郁得仿佛泉浆的月光淋在身上,高加索蛮族们全都发出酣畅淋漓的啸声。 但是刚刚得到月神的眷顾,高加索蛮族们就向狼神祈祷起来。 “伟大的狼祖啊,请苏醒我血脉中沉睡中的狂野吧!” 嘭嗵! 嘭嗵! 嘭嗵! 就像身体中塞了小鞭炮,心脏搏动的声音格外响亮,在寂静的夜空中传出很远、很远…… 随即,高加索蛮族粗壮的体格缓缓拔高,在向上拔升的同时还向两侧阔开。 脸庞也拉长,并且向两侧开咧,本就不大的眼睛从眼角向后眼神,一双眼睛变得狭长,整张脸都显得狡黠而又狰狞。 随即,月光色的长毛从毛孔中疯狂滋生。 山风吹过,高加索蛮族身上的毛发波浪般飘荡起来。 “感谢月神!感谢狼神!我会用野蛮人的脑袋当作祭品,感谢你们的恩赐!嗷呜!!!” 其他变身完毕的高加索蛮族也纷纷发出嚎叫,以此来宣泄体内澎湃涌荡的力量。 嗖! 一个高加索蛮族的首领纵身飞跃,从山顶一跃而下,身体几个轻盈的纵跃弹跳,转眼间奔出千步之外。 其他高加索蛮族也都纵跃飞驰,仿佛一道道银色的流光,在夜色中划出长长的光尾。 嗖嗖嗖! 兽化的高加索蛮族速度、力量、灵活全都有了质的飞跃。 不仅觉醒了狼的野性,还得到了月光的庇护,高速移动时身影变得模糊,甚至消失。 狼群所过之处,乱石穿空,断草腾飞,呼啸的风声久久未能平息。 高加索蛮族营地。 只是此时成了杨牧云的军营。 白天攻伐这个蛮族部落之后杨牧云就安营扎寨。 条顿武僧们发挥自己军人的本色,对营地进行一番大改造,其他眷属们也都全力配合。 比如挖陷坑,刨沟渠,这对喜欢打洞挖坑的猪头人来说就像喝水一样简单,很快就把营地周围刨得坑坑洼洼。 如果敌人从这几个方向进攻,不可避免要规避坑洞,分薄一部分注意力,还会削减速度。 除此之外还设置了大量的拒马、鹿角。 这些笨重的体力活在牛头人、象头人手中就像搭积木一样,不多时就把营地周围布下层层防御。 唯一的完整的平地就是营地正前方那一块。 这是杨牧云给高加索蛮族留下的决战之地,只是不知道他们敢不敢从这里攻击。 听到周围此起彼伏的狼嚎,杨牧云嘴角勾起一丝冷笑。 来了! 沙沙沙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大量高加索蛮族漫山遍野的围攻过来。 杨牧云这边早就知道高加索蛮族喜欢夜袭,也知道他们在夜间战斗力暴涨。 虽然比不上野蛮人的狂化,但也十分强大了。 最重要的是,高加索蛮族的兽化没有后遗症。 不会导致脱力、昏迷。 更不会有神志不清,敌我不辩。 此时,高加索蛮族全都冷静而沉着。 蛮族首领蹲据在营地外的山头上,居高临下观察着营地的防御。 随即,狼头眉骨高耸,眉头紧蹙。 跟文明世界的人类打了这么久的交道,高加索蛮族自然知道人类最引以为傲的是什么。 一个是筑城。 一种是精美华丽的城市。 这是高加索蛮族人最羡慕的事物。 他们做梦都想居住在美妙的城市里,而不是老家的穷山沟沟。 高加索蛮族也尝试着学习人类建造城市,可是画虎不成反类犬,就算勉勉强强建造出一个有三分姿色的城市,可是很快就因为种种原因变得肮脏、污浊,最终废弃。 另一种就是坚固的军镇。 借助坚固的城市防御敌人,而且还有各种陷阱、机关,令敌人刚进入战场就损失惨重。 这个,高加索蛮族很熟。 周围的所有山石草木都是自己的依仗,那些沟壑、溶洞,全都是高加索蛮族的利器,也凭借这些利器坑杀过光明教廷、索伦王国。 正因为门清,所以高加索蛮族更知道这些防御手段的凶险。 不过,高加索蛮族首领第一时间想到了破解之法。 “投石!” 手下们立刻寻找周围的石头,举起之后奋力一掷,石头呼啸着划过夜空,然后狠狠轰击在营地外围。 外围的陷阱瞬间被暴力摧毁。 鹿角、拒马也都在巨石的撞击下粉身碎骨。 兽化后的高加索蛮族力大无穷,举起比自己体型还大的石头轻而易举,还能快速奔跑,再奋力猛掷。 营地周围轰隆不断。 地面剧烈的弹跳、震颤,就像万兽奔腾,震得脚底板酥麻。 高加索蛮族的房屋建筑虽然坚固,但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不多时就一一倒塌。 看到这一幕,高加索蛮族全都哈哈大笑。 更加卖力的投石。 感觉差不多了,高加索蛮族首领一挥手。 “嗷呜!跟我冲!撕碎这些异端!” “冲啊!” 密密麻麻的狼群踩着巨石弹跳蹦跃,很快就冲到营地外围。 高速移动之下,高加索蛮族身上都镀了一层银色的月光,身形迅速变淡,然后一点点消失不见。 当他们再次出现是,已经是十步之外、百步之外。 可是这时候,杨牧云冷笑一声。 “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营地里“砰砰”闷响。 象头人的气枪开始发威,密密麻麻的史莱姆弹球在空中呼啸而过,贴着平地攻向高加索蛮族。 高加索蛮族虽然极力闪避,可是数量太多了,前面的躲过去了,后面的却来不及反应,被史莱姆打在身上。 砰! 就像是挨了一记重拳。 高加索蛮族前冲中的身子瞬间停止,随即在弹球的大力下向后飞去。 落地之后又被弹球带着摩擦了一段,嶙峋的山地上留下一道血肉模糊的拖痕。 奄奄一息的高加索蛮族挣扎着站起来,将折叠的腰杆摆正,然后仰头一声长啸。 身边的月光瞬间浓郁起来,就像琼浆一样洒落在皮肤上,注入身体中。 骨骼摩擦的声音响起,令人头皮发麻,心里发慌。 然后就见高加索蛮族一点点站了起来,还左左右右扭了扭腰,帮助断裂的骨骼矫正。 状态很好,还能再战! 可是这时候,一个史莱姆弹球从人缝里擦过,轰击在一旁的山壁上,弹回来的时候恰好轰在扭腰的高加索蛮族身上。 刚刚愈合的腰瞬间断成两截。 高加索蛮族眼睛一灰,再次仰头向月亮祈求。 可是这一次月光没有再洒落下来。 月神无视了他的祈求。 不但如此,重创的高加索蛮族身体一点点变小,银白色的长毛一点点缩短,最终化作光芒消失不见。 而原地留下的只有一个腰对折在一起的可怜人。 没了月神和狼神力量的加持,高加索蛮族连惨叫的机会都没有,直接一命呜呼。 类似的倒霉鬼还有很多。 而杨牧云也发现了高加索蛮族的软肋。 虽然冷静、理智,保持清醒,但高加索蛮族并没有野蛮人那种近乎不死的恢复力和生命力。 高加索蛮族身上的庇护十分有限。 狼神赋予了他们强健的体格,力量速度灵活恢复等全方位提升,但是遇到致命创伤时,狼神的力量就有点不够看了。 这时候,月神会降下恢复的力量,挽救高加索蛮族的生命。 但月神的力量只能使用一次。 一次之后,这些高加索蛮族也会像寻常生灵一样死亡。 杨牧云发现,高加索蛮族虽然冲锋时狂热无畏,可是一旦被打成重创,向月神祈求庇护之后,高加索蛮族就会变得很怂。 不但冲锋的脚步放缓很多,就连动作间也躲躲闪闪,根本不敢往人多的地方冲,反而哪里人少往哪里钻。 这…… 杨牧云冷笑一声,看样子高加索蛮族不是真的勇猛,而是仗着身上有buff,所以随便浪。 不过高加索蛮族的策略十分成功。 虽然一部分成员被打掉了庇护,但这个时间里,他们已经集体冲击到了营地门前。 象头人虽然火力强悍,但毕竟数量有限,史莱姆弹球不能形成弹幕,无法压制高加索蛮族的冲锋。 而这时候,条顿武僧列阵在前,顶在营地正前方。 猪头人也纷纷高呼大威天龙之名,力量暴涨之后也向外推进。 高加索蛮族很棘手。 借助月光的庇护,冲刺瞬间身形消失,突进到条顿武僧和猪头人面前后一阵乱挠乱咬,然后倏然返回。 条顿武僧身上没有骑士铠甲保护,防御力降低很多,身上的圣光庇护根本挡不住高加索蛮族的攻击。 还好,杨牧云给他们准备了大量的圣水。 受伤的条顿武僧立刻退后,然后在同伴的帮助下治疗恢复。 与此同时,杨牧云也施展光明力量,同时在其中融入丰收的规则之力,磅礴的生机笼罩在条顿武僧身上,令其生命力更加旺盛。 对方都已经请求神明帮助了,杨牧云出手也不算过分。 高加索蛮族的突袭刚开始还能起到一点效果,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效果越来越弱。 到最后高加索蛮族无奈发现,自己挠得还没有对方恢复得快。 甚至还出现了爪子挠的瞬间伤口就已经愈合,将自己的爪子卡在皮肉中的诡异场景。 可怕! 实在太可怕了! 高加索蛮族全都头大如斗。 这种事情别说经历,就是听都没听过。 但是条顿武僧的攻击也伤不到高加索蛮族分毫。 虽然得了驭剑术之后条顿武僧实力暴涨,可还是比不上高加索蛮族的提升幅度。 一剑挥出,可是高加索蛮族身形倏然后退,剑尖从胸毛边缘掠过,竟然连一根都没斩落。 可恶! 高加索蛮族在躲避的同时还反手一击,爪子抓在剑身上,厚重的骑士剑火光迸溅。 质量好点的骑士剑只是出现了几道划痕,不影响使用。 质量差的骑士剑直接出现几道镂空的爪痕,估计再碰撞几下就会断成两截。 高加索蛮族得意的挥了挥手,修长的手指末端是尖锐的爪子,爪子上还银光闪烁,锋利而犀利。 高加索蛮族知道,敌人防御强大,恢复力也堪称变态。 自己如果不能一击毙命,很难击杀敌人。 但是敌人的装备不同。 就是一块铁,而且没有恢复能力,坏了就是坏了。 攻击的重点从人变成了兵器。 一个又一个条顿武僧的武器被破坏,甚至被抓断。 看着残破的武器,条顿武僧们是又气愤又心惊。 这可是钢铁! 高加索蛮族的爪子连钢铁都能挠烂,如果是挠在皮肉伤,骨头上又会是什么结果。 还好,圣光庇护了自己,否则的话,自己的脑袋绝对不会比武器强多少。 看到高加索蛮族的攻击重心从人转为武器,杨牧云无奈摇头。 这个,自己也没法啊。 丰收之力对死物无用,想给骑士剑恢复也不成。 只能等战后重新回炉锻造、修复了。 或者直接换新的。 铁炉城的铸造正好派上用场。 然而,这一切都得等到战后,眼下是没有时间去换装了。 可是,条顿武僧的首领查理一声暴喝。 【4000字】 第408章 男人还是越短越好 “圣光永不磨灭!断剑终将重铸!” “光刃啊!请再次庇护这座城!” 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出现了。 查理手中的骑士剑光芒绽放,从剑柄位置由内向外涌荡起熠熠光辉,随即节节上涨,不断攀升。 如果是正常骑士剑还看不真切,然而查理的剑身被高加索蛮族撕出几道裂痕,就像是三条镂空的花纹,圣光升腾经过三道爪痕时看得一清二楚。 一格! 两格! 三格! 就像充能一样,圣光很快涨到了剑尖处。 剑刃上的光芒越来越强烈,越来越绚烂。 最终,喷薄而出! 查理身上圣光喷涌,整个人就像是一把圣光凝成的火炬,在夜色中格外耀眼。 每一个毛孔都在喷发圣光,每一根汗毛都变成了神圣的金色。 手中的金色圣剑高高擎起,随即重重斩落。 剑气凌啸,十步之内寸草不存。 前方的高加索蛮族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两只眼珠同时向中间移动。 一滴血在视野中线沁出,然后滑落,最终喷发。 强光黯淡下去,视野一分为二,同时向两侧翻倒,然后陷入永远的黑暗。 查理难以置信的收回骑士剑。 因为圣光喷发的缘故,剑身承受了强大的负荷,爪痕处出现了细细密密的裂纹,然后一点点断裂开来。 看着手中只剩小半截的骑士剑,查理非但没有伤感,反而格外开心。 因为剑身更加轻盈,自己的驭剑术似乎也随之增强了许多。 最重要的,自己念头通达,意念和断剑完美融合。 不仅可以进入剑身,还能将其塞得满满的。 不像之前,进去都很勉强,只能在入口处摩擦徘徊,更别说塞满了。 “原来,并不是越大越好,也不是越长越好!” 其他条顿武僧全都得到启发。 “原来是越小越好,越短越强!” “难怪我使用驭剑术时总是不得要领,原来我太大了。” “懂了懂了,这就割!” 平常战斗时都是小心翼翼的爱惜武器,唯恐武器豁口卷刃。 比如,不能用剑砍树劈柴。 砍人的时候剑刃要呈什么样的角度,避免剑刃崩口。 刺人的时候刺入多深就拔剑,免得剑身在马匹的冲力下折断。 还有各种小技巧,都是保护武器的。 但是另一边,骑士们明白怎么将武器更快的磨损,甚至破坏。 咔咔咔! 哐哐哐! 很快,条顿武僧们都咧着嘴傻笑。 有的人割了一半,有的人全割了,手中拿着光秃秃的剑柄呼喊圣光之名。 “光刃啊!请再次庇护这座城!” 坚定的信念瞬间迸发,凝聚成一股灌入剑柄之中,随即一点点升腾、绽放! 光明之力凝成剑刃,探头探脑的伸了出来,然后一点点膨胀变长、变宽。 这一幕别说条顿武僧们,就连杨牧云都看呆了。 卧槽,我叫你们的是驭剑术,不是光剑变装。 我让你们“驭”的是剑,而不是剑的意志,也不是圣光。 一个个怎么都把手电筒整出来了? 但是不容否认,光剑真的很强! 没了剑身的累赘,条顿武僧们速度更快,步伐更轻盈。 之前被高加索蛮族凭借兽化的速度提升欺负得没脾气,现在,条顿武僧勉强能跟得上高加索蛮族的脚步了。 而且,光剑轻盈,没有实质。 高加索蛮族本能的举起武器格挡攻击,可是光剑直接透过武器且在血肉之躯上。 高加索蛮族的爪子攻击条顿武僧,却又被光剑格挡下来。 直接整的高加索蛮族不会了,这东西究竟是实体的,还是非实体的? 弄不清的结果就是被光剑斩断脖子、刺穿心脏。 月神庇护连生效的机会都没有,一个个高加索蛮族就躺倒在地。 而杨牧云时刻关注战场上的局势,无论谁受伤,都是一道蕴含丰收之力的圣光洒落下去,磅礴的生机瞬间治愈伤势,恢复元气。 浓烈的圣光凝成实质,就像液体一样,抹了抹脸上温热的液体,条顿武僧们全都感慨,这雨水来得真及时啊,及时雨啊。 虽然条顿武僧们还是条顿骑士团的时候经常喊“光刃啊”,但收到的效果都非常有限,最多也就是在武器商附着一道圣光之力。 这层圣光之力可以对异端造成更沉重的伤害,还能产生烧灼效果。 骑士团集体施展,能产生质变,拥有无坚不摧的披靡气势。 但,圣光附着剑锋的同时会给剑身造成沉重的负荷,寻常武器材质会出现类似风化的迹象,尤其剑刃部分,本就薄弱,一场大战下来几乎都风化干净了。 这也使得骑士剑越来越宽,越来越厚,也越来越钝。 正是用过了沉重的骑士剑,才更加明白光剑有多么方便、轻盈。 “武僧相比骑士,真是质的飞跃啊!” 首先是脱去了沉重的铠甲,没了防具的累赘。 然后是掌握了神奇的驭剑术,从剑随人走变成人随剑走,负重进一步降低。 现在又将笨重的骑士剑舍弃,取而代之的是没有实体的光剑,身上几乎再也没有累赘,简直就要飞起来。 “列阵!攻击!” 一群条顿武僧排成阵列,同时向前挥剑劈斩,浓烈的圣光以剑气形式喷发出去。 其势如墙,平推直进,挡者披靡,人兽俱碎。 另一边,猪头人的战绩就有点平平了。 速度劣势堪称致命。 猪头人皮糙肉厚,并不以速度和灵活见长。 即便有神行术傍身,但一步踏出鬼知道都冲出多远,猪头人也不敢贸然使用。 面对来去飘忽,行踪不定,又神出鬼没的高加索蛮族,猪头人几乎是被牵着鼻子走,打不着追不上,疲于奔命。 看到条顿武僧追着高加索蛮族纵跳如飞的轻灵劲,猪头人是又急又气。 另一边,高加索蛮族被光剑震慑,战意全无。 “滚滚滚!” “滚快点!” “滚远点!” 高加索蛮族开始逃跑,拉开距离,撤出战场,不理会条顿武僧的纠缠。 可是这时候,杨牧云笑了。 “跑?晚了!” 象头人优哉游哉的走到营地边。 低头卷起地上的巨石,嗖嗖嗖抡了几圈,然后倏的丢了出去。 咻…… 巨石带着尖锐的啸音,狠狠轰击在高加索蛮族队列中。 砸死了几个倒霉鬼之后一路蹦跳着向前翻滚,只是还没等落地就崩碎分解,散成一大堆碎石。 隆隆的巨石像雨点一样砸落下来,正在逃跑的高加索蛮族全都叫苦不迭。 这些石头,都是他们之前抛过去毁坏陷阱的。 有些巨石还从高加索蛮族头顶飞过,撞在前面的山壁上再反弹回来,高速奔跑的高加索蛮族避之不及,狠狠地撞在石头上,粉身碎骨。 一轮齐射,几十枚巨大的石块同时砸在前方山壁上。 咔咔咔咔! 轰轰轰轰! 隆隆隆隆! 山体滑坡,巨大的山体整块剥落,然后像雪崩一样轰击地面,遮天的烟尘冲上天空,乌云铁幕般遮蔽了圆月。 看到这一幕,高加索蛮族惊恐失色。 “不!” 之前诸多挫折都没能令高加索蛮族惊恐,可是现在,他们一个个都像被打断脊梁老狗,浑身瘫软的趴在地上。 第409章 死得更有尊严一点 原来这群狼崽子也怕黑啊! 看到高加索蛮族失去月光照射后瞬间变成软脚虾,杨牧云立刻明白了他们的弱点。 猪头人们终于逮到机会,立刻连蹦带跳的冲了上去,追着高加索蛮族一刀一个,一斧子两个。 千把号高加索蛮族连点水花都没溅起来,直接被团灭。 高加索蛮族的首领被带到杨牧云面前。 “跪下!” 龙战士抬脚踹向高加索蛮族首领的膝弯,却没想到踹了个空,这家伙预判了龙战士的动作,先一步跪了下去。 这先知先觉,一般人绝对练不出来。 “伟大的野蛮人酋长,我愿意臣服您,做您最忠实的走狗。” 杨牧云此时端坐在一个虎皮王座上。 手掌抚了抚虎皮油光水亮的绒毛,随即按在黄金王座的扶手上。 扶手是一只金色的狮子造型,狮子做工精美,每一根毛发都是纤小细微的金丝,狮鬃的长毛和身上的短毛也用特殊工艺区分开来。 两只眼睛是切割成几十个面的湛蓝宝石,还有狮子的鼻子、牙齿、爪子,全都是用不同的材料制成。 杨牧云不知道这个黄金狮子是谁造的,但杨牧云百分百肯定,这不是高加索蛮族能拥有的手艺。 这样一个精美的黄金王座,肯定要搭配丝绸锦缎,却没想到高加索蛮族直接在上面铺了一张虎皮。 高加索蛮族首领看到杨牧云的动作,立刻奉承道:“伟大的野蛮人酋长,您要是喜欢,这个王座就送给您了。” 杨牧云回头,笑着说道:“这已经是我的了,还需要你送?” 高加索蛮族首领顿时噎住了。 从来只有自己抢劫别人,今天竟然被抢到头上了。 龙战士立刻一脚踹在高加索蛮族背上,将其踹得扑倒在地。 “老实点!谁让你抬头看主人的!” 杨牧云摆了摆手,低头问道:“索伦王国对你们很不错嘛,连王座都送给你们。” 高加索蛮族首领瑟瑟发抖,不敢说话。 杨牧云又说道:“能得到这种厚礼,你在这片也算是头面人物了吧。说说,高加索蛮族的底细。” “伟大的野蛮人酋长,如果我说了,您能放我一条生路吗?包括您的眷属和其他盟友都不会伤害我?也不派人把我打残?更不会给我下毒?还有……” 杨牧云有点不耐烦,“你还挺熟练的,看样子这种事没少做!” “不敢不敢,小人只是听说,听得多……” 杨牧云也不掩饰,“老实交代,可以让你死的更有尊严一点。如果有所隐瞒,你会死的很痛苦。” 别说眼前这家伙,就是整个高加索蛮族都被杨牧云判了死刑。 这种喂不熟的白眼狼,还是早死早超生的好。 高加索蛮族首领听到这话瞬间趴在地上,双手颤抖得厉害,撑地都撑不住。 反抗…… 怎么可能? 自己根本不可能有机会反抗。 哪怕明知道对方要杀死自己,自己也没有反抗的余地。 野蛮人,什么时候这么强大了? 看到高加索蛮族不说话,杨牧云循循善诱,“想想吧,你有什么仇人,跟谁有过节,看谁不顺眼……别说没有……那些找不回的场子,我帮你找,那些咽不下去的气,我帮你出,那些报不了的仇,我都可以帮你……” 杨牧云保证,自己只是单纯的说话,没有使用任何精神力量,更没有使用任何规则。 然而,就是这么一番话,令高加索蛮族首领浑身一震、再震,眼睛一点点的红了起来,脸上的表情也阴晴不定,时而挣扎,时而狰狞。 呼哧呼哧…… 高加索蛮族首领一手捂着狂跳的心脏,从牙缝里说出一串人名。 “峡谷走廊一共三天路程,每一个日出到月落都有一个天王,不过他们更喜欢人类的‘皇帝’称呼,自称天皇。我们的天皇是鹑一狼,这个家伙跟我有大仇,如果你们能杀了他,我愿意告诉你们一个秘密!” 杨牧云点头,“既然你这么上道,我就给你点奖励!” 说着,杨牧云坐直身子,居高临下俯视着下方。 “说出这个秘密,我可以让你活着看到他死!” 一句话,高加索蛮族首领脸色潮红,血脉奔张。 只见其疯狂的低笑几声,随即砰砰砰磕头。 “伟大的野蛮人酋长,感谢您的慷慨,如果能看到鹑一狼死在我面前,我就是化作亡灵也要效忠您,追随您!” 杨牧云没有关心这家伙和鹑一狼有什么恩怨。 不过看他双手深深插入泥土,抓得手指甲盖外翻都毫不知觉的样子,这仇肯定不小。 “伟大的野蛮人酋长,那鹑一狼的部落中有一个龙首。他们祖传的一种秘术可以跟龙首沟通,控制龙首为他战斗。就连天使也经不住龙首的一击。” 高加索蛮族首领本想说,就连你的眷属也经不起一击。 但是唯恐这句话触怒了野蛮人酋长,把自己立刻咔嚓了,那样的话就看不到仇人死在自己前面了。 杨牧云问道:“那龙首有什么秘密吗?” “有!那龙首不是死物,而是活物,被斩下千年依旧保持着一线生机,没有死去。龙首依靠吸食血液存活,有了生命能量的补充,龙首就能滋生血肉,甚至重生。但鹑一狼的部落一直在欺骗那个龙首,每次都令其施展力量,能量余波将滋生的血肉消磨殆尽。导致其八百年了始终没能恢复。” 杨牧云:“就这?” “不不不,还有!鹑一狼他们还偷偷从龙首上打磨骨粉,食用骨粉增强实力,他们部落的战士实力远远超越我们。更可气的是,有这种好东西不跟我们分享,反而卖给人类,这是资敌!” 吧啦吧啦说了一大堆。 杨牧云逐渐重视起来。 这个世界,只要和龙扯上关系,都不会弱到哪里。 而且,鹑一狼能成为高加索蛮族三大天皇之一,实力肯定不俗,八百年传承的底蕴也很定不薄。 不过杨牧云还是点了点头。 龙战士立刻抓着高加索蛮族首领的头发,尖锐的爪子倏然划过,嗤的一声将其枭首。 “你……你不讲信誉……” “你说过不杀我!” “你说过要让我看到鹑一狼那蠢货死。” “你……” 吼着吼着,高加索蛮族首领愣住了。 自己好像死了,但是又好像没死,圣光的力量令伤口愈合,自己甚至都没感觉到疼痛。 而且,自己头脑清醒,精神振奋,没有任何不适。 反而…… 反而比之前有身体的时候感觉更好。 杨牧云看着龙战士提在手中的头颅说道:“放心,你会看到的。” 第410章 你死了比活着更有价值 鹑一狼带兵出去,准备将进犯自己领地的异端屠戮干净,顺便抓一些俘虏,献祭给神明。 神明对自己不满,让自己滚远点,这不是什么好的迹象。 然而刚走到半路,前方探子就汇报说,异端屠灭了几个小部落,顺带还收拾了卓泽部落。 卓泽部落,峡谷走廊最北端的部落,能占据这个好位置,卓泽的实力不容小觑,虽然不如自己,但也算是横着走的存在。 可是这样一个大部落,在异端面前连一天都没坚持住。 最重要的,这场战斗发生在高加索勇士的地盘上。 有地利,有人和。 还是发生在月圆之夜,天时占尽。 可即便如此,还是输了。 全军覆没。 鹑一狼忍不住怀疑,究竟是异端太强了,还是卓泽部落太废物了? 谨慎之下,鹑一狼原路折返,将自己部落的人手收拢起来,并且向周边其他大大小小的部落发出命令,召集他们过来分钱。 没错,是分钱! 如果喊他们过来打架,肯定一个个的偷奸耍滑,划水摸鱼,或者派一些老弱病残过来。 可如果叫他们分钱,肯定都会带着最精英的族人,用来增加自己部落的话语权,保护属于自己的财富。 几道狼烟翻滚升腾,直冲云霄,百里范围清晰可见。 高加索蛮族们立刻兴奋起来。 冬天马上到了,又到分钱的时候了,不知道今年能分多少东西。 狗日的鹑一狼,不会又像去年一样,自己把好东西都私藏了,只拿出一些破烂打发大家吧。 不行,今年一定得说道说道,让狗日的鹑一狼知道知道,他还不能一手遮天。 这一次我们部落也有奇遇,实力大幅提升,说不定也能搏一搏大王的位置。 大大小小的高加索蛮族部落怀着奇奇怪怪的心思,全都朝着狼烟升起之处汇聚。 左右也就一天的路程——这是人类商旅的脚程。 而高加索蛮族急速奔驰,一路翻山越岭,半天都没有就抵达了。 毕竟是分钱的,谁也不肯慢人一步。 可是到了鹑一狼的部落营地,所有人都愣住了。 钱呢? 以往每次分钱,营地中间都会堆起大大小小的箱子,箱子里装的有金币、银币、酒杯盘子,还有药物、布匹。 箱子旁边还有各色美女,以及奇珍异宝。 这些东西都是索伦王国和光明教廷献上来的买路钱。 当然,在索伦王国和光明教廷口中这叫赏赐,而在高加索蛮族口中这个叫“进贡”。 可是今年,什么都没有! 是光明教廷掀桌不认账了,还是鹑一狼翻脸不认人了? 先来的部落首领都沉着脸不说话。 毕竟鹑一狼的部落人多势众,实力也格外强大,自己根本无法与其抗衡。 但是等到场的部落逐渐增多,达到几十个部落的时候,这些人紧锁的眉头一点点舒展开来,然后变成看好戏的戏谑。 所有人都在等着,等着一个人率先发难。 然而,等了又等,盼了又盼,始终没有人站出来。 “大木首领,我们这里就你实力最强,要不你站出来帮大家说说?” “对啊,大木首领,只要您站出来,我们都响应你,以后大家都听你的。” “呵呵,多谢各位看得起,不过我这次人手没带够,不方便说话啊。” 众人骂咧几句,然后转头寻找另一个。 然而,无论平常暴脾气还是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此时全都成了缩头乌龟。 别说站出来了,甚至抬头都不抬头。 一个个的装聋作哑,装傻充愣。 大家都是聪明人,谁也不傻。 所有人都等着其他部落先站出来,然后自己附和。 可这样的结果就是,谁也不敢站出来,全都在等别人带头发难。 鹑一狼似乎早就料到了这一幕,心中冷哼,暗骂一声废物。 看了一眼时间,说道:“击鼓!吹号!开始首领大会!” 两侧的蛮族战士立刻挺起胸膛,鼓起腮帮子,浑身肌肉突突跳动,随即发出低沉的呜呜声。 这时候,营地外一群人急速奔驰,在号角声落下的瞬间冲入营地。 然而,鹑一狼哼了一声,“所有部落都准时抵达,唯独你们迟到!是不是不把本天皇放在眼里!” 那部落首领回答道:“路上遭遇一群魔兽厮杀,耽搁了一会儿。而且我们不是赶在号角声响起前抵达了吗?为何说我们迟到!” 首领身后带了几十名战士,每一个都剽悍精壮,神情狠厉。 再看他们手提肩扛的,全都是兽皮、兽角以及其他七零八落的杂碎。 显然,收获颇丰。 鹑一狼斜睨一眼:“我说你迟到,你就迟到!来人,将他推出去,斩了!” “我看谁敢!” 迟到的部落首领以及几十名战士全都拔出武器,呲牙咧嘴,口中发出嗬嗬的低吼。 “鹑一狼,老子早就看你不顺眼了。每年分钱你们部落拿大头,给我们仨瓜俩枣打发。老子可是听说了,每年索伦王国和光明教廷进贡的物品都是几倍的量,还有其他商会、领主的进贡,全都被你黑了!” 这话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惊讶。 毕竟这事大家都心知肚明,不过众人还是装作第一次得知的模样,一个个惊讶万分,手掌按着地面就要跳起来,加入到发难的队伍中。 然而,鹑一狼轻飘飘说道:“谁杀了他,能享有第一选择权!” 索伦王国和光明教廷进贡的东西有贵有贱,有多有少。 金币银币布匹药品这些还好说,按人头均分就是。 可如果是某些只有一件两件的东西呢,给谁不给谁? 好东西谁都想要。 可是好东西只有一件,该怎么选? 最近这些年,索伦王国和光明教廷进贡的东西越来越好了,但数量也越来越少,根本不够分的。 没办法,只能搞出一个选择权,让大家凭本事争。 第一选择权,就是第一个挑选,肯定能挑到最好的。 就像去年的卓泽部落,挑了一个黄金王座,别提有多拉风了。 可就在众人蠢蠢欲动的时候,一个年轻人倏然挥刀,然后眼疾手快,抓住脑后的头发。 正在下坠的头颅猛然一挣,断颈处的血水哗啦啦喷了一地。 哗! 这一幕惊呆了所有人。 因为,出手的不是别人,而是迟到部落的成员。 提头的年轻人将脑袋转到自己面前,目光哀伤,声音凄婉。 “父亲大人,为了部落的利益,只好委屈你一个人了。与其被别人杀死,还不如死在我手中。你的死没有白费,你死了比活着更有价值。不过父亲大人放心,我会帮你照顾好姐姐、妹妹,还有母亲大人们的!” 第411章 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 看到父母的手下们一脸悲愤的模样。 大孝子低声说道:“你们睁开眼睛看看,在场众人谁不想杀我们。父亲大人必死无疑,难道我们也要为他陪葬?” 众人脸上悲愤少了些,可还是没有释然。 大孝子又说道:“各位叔伯兄弟,死并不可怕,但是想想你们家中的姐妹、妻妾、女儿……” 一群人瞬间凛然,随即收回兵器,舒展表情。 鹑一狼满意的看着这一幕。 自己权威依旧,没人敢违抗自己的意志。 而自己所付出的,不过是“第一选择权”。 大孝子将亲爹的人头放到鹑一狼脚前,然后后退着到了营地边缘,他的叔伯兄弟们也都低着头,跪坐在大孝子身后。 跪倒下去的瞬间,众人纷纷回过味来。 不对啊,那个位置是首领才能坐的。 虽然首领死了,但新首领得经过部落统一决定,不一定是眼前这个大孝子。 可是看了一眼周围的局面,众人也只能将话憋在心里。 回去之后再算总账吧。 鹑一狼拍了拍手,随即,一个身材瘦削的人类被蛮族战士带了上来。 这个人类不算瘦小,只是跟旁边比熊还粗壮的勇士一比较就显得苗条起来。 而且蛮族战士身上穿着皮甲,还带着铁护肩,钢钉腰带,而人类只穿着一身单薄的神袍。 风一吹,蛮族战士就像石头,人类就像小草。 鹑一狼鼻子里冷哼一声,说道:“上次有个不守规矩的家伙,在我们上空飞行,被本皇打下来了。你倒是懂得事,知道从地上走。否则,你也过去陪他了!” 人类神职人员低头说道:“下面的人做事莽撞,还请大王不要放在心上。” 说这话的时候,人类心中愤怒,拳头紧握,手指甲深深扎入掌心中。 天使军团的成员啊。 每一个都是血脉高贵,能够适应天使血脉的好苗子。 经过几十年培养,大量资源的堆砌,终于已经拥有了一半的天使血脉,再过几十年,就是纯正的天使之身了。 可是,高加索蛮族毁了他! 鹑一狼再度冷哼,“怎么,你很不服气?” 神职人员立刻收敛自己的表情和情绪,低下头说道:“没错,我很愤怒!甚至是仇恨!” 嘶…… 周围所有的蛮族首领都倒吸一口凉气。 这个人类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在鹑一狼面前说这话。 鹑一狼可不是什么好脾气,杀自己部落的人都不眨眼,更何况异族。 可就在众人准备吃瓜的时候,人类神职者抬起头,说道:“北方的野蛮人已经纠集重兵南下了,大量的异端一路冲击,抵达高加索山下,还要顺着峡谷走廊进入文明世界。我们是过来示警的,只是很可惜,送信的人半路折损,消息迟了,导致卓泽部落遇难。真是遗憾……” 这…… 鹑一狼心中一愣,竟然不是说我的,都不知道怎么刁难他了。 不过听说之前那个天使是示警的,鹑一狼顿时无奈。 自己还错怪他了。 如果早早得到警报,自己也能提前做出应对和布置,避免卓泽部落的覆灭。 不过话说回来,卓泽部落覆灭也挺好的,少了一个刺头。 省得那家伙整天跟自己作对。 鹑一狼问道:“既然因为你们光明教廷的失误,导致我族勇士伤亡,那你们光明教廷准备怎么赔偿?” 这话就有点强盗了。 但是高加索蛮族全都习以为常。 他们根本没听到前半截说的什么,他们只听到最后那句——赔偿! 赔偿就是钱! 光明教廷出手,怎么也不会太吝啬吧。 本以为人类要义正言辞的反驳,然后自己这边武力威吓,以封闭道路为要挟。 然后人类讨价还价,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多多少少弄点好处。 可是没想到,人类一口答应下来。 “给!各位首领最渴求的金属武器!” 听到这话,高加索蛮族们全都振臂狂呼。 虽然人类对高加索蛮族有求必应,哪怕黄金王座都能送。 但是有一点,死死管控着盐和铁。 盐还好说,人类商队都有携带,高加索蛮族在商道上就能强行购买。 但是铁,文明世界的态度出奇一致。 哪怕赏赐给高加索蛮族的桌椅板凳都没有一根铁钉,使用的最多的都是竹钉。 高加索蛮族也想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但是他们老家这块根本没有铁矿。 想要弄铁器真是费劲巴拉,就算弄出来了也又脆又糟,还不如骨头棒子好使。 即便拥有几把金属武器,那也是特殊渠道得来的,数量少,价格高,而且不能大量获得。 人类不但有铁器,还有钢,其中的百炼精钢更是高加索蛮族梦寐以求的宝贝。 “你们,真的肯给我们百炼精钢!?” “不!”人类神职人员竖起一根手指左右晃了晃,摇头晃脑的模样很是欠揍。 高加索蛮族以为自己被欺骗了,戏耍了,顿时摸上武器,想要把这个该死的人类砍死。 鹑一狼咬着牙,瞪着眼睛,“人类,你真以为我不敢杀你?” 人类神职人员双手一摊,“我只说不给你们百炼精钢,却没说要给你们附魔的魔法兵器和魔法装备!” 嘶…… 高加索蛮族更加激动。 魔法兵器,这是文明世界最强大,也最昂贵的武器了。 人类能给自己铁器就是意外之喜了,能给精钢武器就是梦寐以求,而魔法兵器,高加索蛮族连想都不敢想。 毕竟人类很多骑士团都用不上这种高端东西,偶尔有几件魔法兵器也都是传家宝一样的珍物。 鹑一狼感觉事情有点不对。 光明教廷什么时候这么大方了? 不对! 肯定不对! “哼!你们人类向来狡诈无信,除非你能把魔法兵器摆在我面前,否则我无论如何也不相信你说的话!” 说着,鹑一狼挥手,“来人,把这个造谣的骗子拿下!” 人类神职者向后退了一步,随即从怀中掏出一张魔法卷轴撕开。 一束圣光冲上天空,即便在白天都灿烂夺目。 很快,天空的云层中垂下一道道圣光熠熠的身影。 初始时还不甚清晰,可是几个呼吸之后,肉眼就能看见几十道流星般的光芒直坠大地。 高加索蛮族心中战栗,瑟瑟发抖。 天使! 光明教廷中最强大的战斗力。 而且一次性来了这么多。 难道光明教廷要翻脸,对自己动手了? 不!不可能! 我们有月神的庇护,还有狼神的庇护,光明教廷不敢赶尽杀绝。 然而,流血冲突的一幕并没有出现。 几十个天使全都减速,身体在空中一阵滞留滑行。 烈风冲击地面,地上一阵飞沙走石。 天使们全都平稳着陆,微微下蹲随即立起。 天使们从背后取下一个长方形的匣子,一字排开放在地上。 人类神职者说道:“这是光明神赐予我们的圣光武库,每个箱子里都能盛装一百套装备,总计五千套魔法装备,现在全都送给各位!” 说着,天使们打开箱子,从里面掏出一件件兵器,一套套铠甲。 没错! 是精钢打造,而且其上使用雕镂、镌刻、鎏金、掐嵌等工艺绘制出许多繁复而玄奥的魔法纹路。 其中以圣光十字纹居多,但也有许多其他纹路。 高加索蛮族不信仰圣光。 但是为了这些魔法装备,他们愿意成为圣光的信徒。 “哦!赞美光明神!” “赞美您的慷慨!” 鹑一狼脑袋中灵光一闪,终于明白光明教廷的用意了。 随即他一阵心惊肉跳。 滚! 快滚! 滚远点! 原来上次祭祀神明时得到的神谕是这个意思。 光明教廷要杀人夺权了! 而他们第一个要解决的就是自己。 自己之所以能成为众多部落的王,凭借的就是分钱的权利。 现在光明教廷摆明了要踢开自己,自己跟下线联络了。 该死! 而就在鹑一狼脚底抹油准备开溜的时候。 只听噗嗤一声。 鹑一狼身子一震,感觉一个粗大而又坚硬的事物从后面插入自己身体。 难以置信的低下头,胸前穿出一只血淋淋的爪子。 而那个爪子中正握着一颗砰砰跳动的心脏。 虽然没转身,但鹑一狼还是知道了背后之人的身份。 自己的心腹! 自己的左膀右臂! 自己最信赖的人,多年来始终跟随在自己身后的忠臣死士! 否则,又怎么能偷袭成功。 “鹌三狼,你……我待你不薄,让你拥有半龙之躯,你竟然……” “哼!鹑一狼,我这个渎神的异端,死不足惜!今天,我奉圣光意志裁决你的罪恶!去死吧!” “什……什么时候?” 鹑一狼不死心的问道,自己待其不薄,为什么要背叛自己。 “第一眼看到他们的时候!” “我给你的不多吗?” “但是我喜欢上了夫人!” “什么时候?” “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 “几次?” “很多次!” 鹑一狼的心脏咚咚狂跳了几下,随即爆碎八瓣。 鹌三狼纳闷的抓了抓爪子,自己还没发力,怎么就炸了? 看到鹌三狼手刃首领,人类神职人员点了点头。 不错,眼中有光,这是一个虔诚的信徒! 【3000字】 第412章 大地十二柱神 “就是前方!再翻过一个山就是鹑一狼的部落了。伟大的野蛮人酋长,一定要小心,鹑一狼的部落有两万三千人,其中男性九千,精壮六千五,有战士实力的大约四千人,还有一支两百人左右的龙战士。” 龙战士手中提拿的人头就像一个复读机,不断重复着鹑一狼部落的底细。 这家伙对鹑一狼格外关注,甚至鹑一狼的老婆偷人,偷的谁都一清二楚。 这绝对是深仇大恨。 不过这家伙对杨牧云很有用。 在其指点下,杨牧云顺利的找到了鹑一狼的部落。 “伟大的野蛮人酋长,刚才那几道烟是鹑一狼召集其他部落分钱的讯号,半日之内,所有部落都要赶过去汇合,迟到者扣钱,不到者罚款。不过,一般不会有人错过。我上次就得了一个黄金王座,赚大了。” 杨牧云接口说道:“现在是我的了。” “对对对,伟大的野蛮人酋长,现在是您的了,就连我也是您的了。” 而这时候,远方响起一声嘹亮的龙吟。 随即,冲天的圣光在山的另一面暴起,强烈的光芒令山坡上的草皮直接蒸发,就连粗壮的小树都被光芒淹没,只余下一道细细的黑线。 小树没有消失。 只是在强烈的光芒下模糊了、扭曲了,甚至从视觉上消失了。 杨牧云意念放出,穿过山岭,破开强光,立刻看清了异变的源头。 是龙首。 还有光明教廷的天使军团。 这些天使军团在救助龙首,将一瓶瓶充满生命气息的圣水浇灌在龙首上。 这种圣水杨牧云见过,就是害死丰收之神那种。 然而,在药水的滋养下,龙首骨上迅速生出一层粉红色的肉芽。 肉芽疯狂生长,很快就形成血管、筋肉、皮肤、鳞甲…… 眼眶中也出现两颗珠子,初始时灰白浑浊,可是很快就从内向外绽放出金色的光辉,在浑浊的眼球中戳出一条竖直的瞳孔。 “我看到了!” “我闻到了!” “我听到了!” 龙首发出兴奋的声音,浑厚、沉重又有力。 嘴旁的长须随风摆动,舌头绕着嘴唇舔舐一圈。 “啊,这风都充满了香甜的味道。” 人类神职者跪倒在龙首面前,说道:“尼格罗大人,欢迎您的回归!” 龙首眼睛中出现了一丝迷茫,刚刚生出的大脑还是一片空白。 他仔细想。 想了又想。 最终还是没能想起面前这些人是什么来头。 “我……认识你吗……” “大人,您是光之巨龙,光之国守护者,千年前我教与火神教圣战,您追杀火神……不知所踪……现在,我们终于找到您了……” 龙首摇了摇头,“不……你说的……我都不记得了。没有任何印象了。” “大人,一定是您新生的身体还不适应,没有接收灵魂中的信息。您随我们回教廷休养一段时间,有圣光的眷顾很快就能恢复了。” 龙首想了想,好像很有道理。 而且,自己重生需要大量的生命气息,这些教廷的人似乎能帮到自己。 但是这时候,一个声音从远处传来。 “尼格,你还记得我吗?” 杨牧云之前听说鹑一狼的部落中有一个龙首,都只剩骨头了,却始终没死,还时常被鹑一狼用小刀刮下骨粉泡酒喝。 可就这样,龙首依旧顽强的活着,始终保留着一线生机,没有化作亡灵生物。 而今天看到光明教廷的举动,再看龙骨生出皮肉后的模样,杨牧云终于想起了对方的身份。 光明教廷的天使军团如临大敌,早就听说了北方的异端出现一个神明,实力非常强大。 最令教廷难以置信的是,这个异端得到了圣光的认可。 高加索蛮族看到杨牧云时是怒火中烧、战意沸腾。 刚刚鸟枪换炮,每个部落都得到了少则几十套,多者一百多套魔法装备。 光明教廷还许诺,只要认真战斗,打退异端之后,还会再奖励一批魔法装备,今后全面开放钢铁的交易。 这一战,必胜! 龙首转动眼珠,疑惑的看着杨牧云。 这是谁? 好像是野蛮人。 不过,我认识野蛮人吗? 他为什么叫我的名字?等等,他刚才叫我什么? 尼格? 这个名字就像一枚锁钥,瞬间打开了灵魂中潜藏的记忆。 啊啊啊! 吼吼吼! 龙首剧烈的挣扎起来,无数记忆翻滚涌荡,初生的大脑就像是被成百上千个刀片切割刮削,无法用语言描述的痛苦差点令龙首崩溃。 不过,这种痛苦来得快,去的也快。 龙首很快便恢复平静。 只是此时龙首的神态气质全都变得不一样起来。 “野蛮人!你是谁!为什么知道这个名字!为什么这个名字如此熟悉……” 杨牧云没有说话,只是翻开手掌,圣光涌动,纯正的丰收之力注入圣光。 隔着千百步范围,杨牧云一挥手将光球打向龙首。 后者立刻张开嘴将其吞食。 看到这一幕,旁边光明教廷的人全都紧张起来。 然而紧张的同时是惊恐。 刚才那团圣光球里蕴含的生机实在太强大了,只是从自己身边擦过,就令自己生机焕发,整个人都年轻了几岁。 恐怖如斯,自己使用的浓缩版圣水简直可以扔了。 “尼格罗大人,不要被这个异端欺骗,您是光之巨龙,光之国的守护者。” 然而,龙首泛起七彩的光芒,随即就像高温炙烤下的蜡块,缓缓融化,没了狰狞的棱角。 所有人都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 这…… 这是什么情况。 变成一滩液体的龙首又倏然弹起,蠕动着化为人形。 一个肤色稍显深重,丢到阴影角落里就看不清的人。 黑漆漆的人咧嘴一笑,露出两排大白牙。 “我想起来了,我知道我是谁了,我明白了……我领悟了……” 说完,那人原地跳起,双臂一展,化作一只雄鹰冲上云霄。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终于确定下来。 大地神族有十二个强大的神明,比如大沼泽方向与北海巡狩者对峙千年的地穴之神秽土,还有山岭之神、陵墓之神,以及其他几个不愿透露姓名的神明。 传说中的大地神殿有十二根支柱,而每个支柱上雕绘着一个神,合称十二柱神。 尼格罗,是这十二柱神中的一个。 他是自然的守护者,时常化作飞鸟、走兽、游鱼,甚至花草树木,在大地上酣眠、游荡。 因为长得黑,不知是谁开始称他为尼格。 这个名字很少有人提及,也基本无人知晓。 杨牧云是从拉玺达的闲聊中知道了这个名字,闲聊的很多内容都忘记了,唯独这个绰号记得清清楚楚。 于是,杨牧云戏谑的说:“看样子,你们所说的光之国守护者是假的!” 尼格罗变化多端,变成光之巨龙去教廷骗吃骗喝也不是不可能。 只是不知道这家伙怎么搞得,把自己玩了个半死。 等会儿得好好问问。 第413章 正义审判 人类神职者一副世界崩塌,三观尽碎的模样。 “不可能!这不可能!一定是你这个异端使用了什么欺诈的诡术!” “光之巨龙是光之国的守护者,圣光的化身,这绝不可能!” “你是趁尼格罗大人刚恢复,还没清醒过来,欺骗了他!” 杨牧云无奈,“欺诈,是你们人类独有的信仰。好了,废话不多说,战吧!” 杨牧云一挥手,条顿武僧、猪头人大军立刻出现在山坡上,随即俯冲着攻向天使军团、高加索蛮族大军。 “正好聚集在一处,免得钻山洞,躲猫猫了。” 这时候,被龙战士提在手中的头颅急不可耐的吼了起来。 “把我转过来,转过来,我要看到战场。狗日的鹑一狼在哪,帮我找找。咦,地上躺那个有点像,他怎么死了?是谁杀的他?死了都没人收敛尸体,哈哈哈,舒服,舒服啊!不对,他不会这么轻易就死掉的。” 杨牧云淡淡说道:“他身上已经没有任何生机了,死得不能再死了。” “伟大的野蛮人酋长,鹑一狼不是普通人,他们有秘术可以沟通死物,就是靠这个能力他们才控制了龙首。他肯定还没死,他是诈死!” 只可惜,战场嘈杂,除了杨牧云根本没人听到这番话。 杨牧云狐疑的看了过去。 果然,鹑一狼的“尸体”动了动。 不着痕迹的移动了一丢丢,因为移动的幅度太小,所以根本没人注意到这个细节。 然后,趁人不注意,鹑一狼的尸体又移动了一丢丢,而且双脚不动,身体却向上滑动了一截距离。 似乎想要坐起来,更好地观察战场。 杨牧云不动声色,没有点破这个细节,而是居高临下的观察着整个战场。 高加索蛮族夜间战斗力最强,而现在距离太阳下山还有一段时间。 高加索蛮族最明智的选择就是避战,拖延时间,等到夜幕降临。 然而,或许是得到魔法装备后迫不及待想要试一试威力,又或者是天使军团撑腰,给高加索蛮族带来了无限的勇气。 总之,他们毫不犹豫的接战,应敌。 几十个天使军团成员全都展开双翼,飘飞在高加索蛮族上方,口中不断吟唱、祈祷,随即,圣光弥漫,仿佛喷水灌溉,哗啦啦的淋在高加索蛮族身上。 各种祝福、守护神术流水一样喷洒出来,每个高加索蛮族都获得了三五个增益状态。 炫烈的圣光更是激发了魔法武器、魔法铠甲上的圣光十字纹章,高加索蛮族气势更盛,战力更强。 “啊!力量!前所未有的力量!” “赞美圣光!我愿意信仰圣光!” “杀!杀光所有异端!” 几十个天使军团成员全力辅助完高加索蛮族,也纷纷抽出自己的武器朝着杨牧云的方向冲去。 “击杀罪魁!” “斩除祸首!” “异端,觉悟吧!” “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天使高举圣剑,呼唤圣光加持自身。 一道道光柱垂云直落,冲击在天使的剑锋上。 天使彼此之间的站位和移动轨迹都充满了玄妙,光影倏动之间,一道圣光勾绘的魔法阵穿过云层降落下来。 几十个天使军团成员身上都喷涌出浓烈的光芒,身体边缘拉伸出一道道人体轮廓,仿佛将自身放大三倍、五倍、十倍。 虚影勾勒的天使轮廓居高临下俯视人间。 “肮脏的异端,挑战神之威严,罪无可赦!” “以圣光之名,泯除恶孽!” “善必扬,恶必斩!” 每个天使一句台词,煌煌天音滚荡人间。 听到这话,杨牧云一方的眷属全都不由自主的紧张起来。 被骂了这么多年的“异端”,北地生灵心中都留下了刻板的印象。 总觉得人类是正义的、圣洁的、美丽的、高贵的、聪明的…… 是得到神明独宠专爱的。 而自己,丑陋、粗鄙、野蛮、落后…… 是被神明遗弃的。 也正是心理上的劣势,北地生灵们总觉得自己低人一等,抬不起头。 现在被天使们使用带有心灵攻击的法术震慑一通,心灵中的阴影急速飞涨,弥漫开来。 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油然而生,并且越演越烈。 这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刚开始只是微弱的一丁点力量,但是随着时间推移,这种情绪越演越烈,甚至沸腾。 尤其是刚皈依的条顿武僧们,见到众多的天使出现,并且招引圣光降临,过往几十年受到的教诲又浮现出来,有人忍不住心灵失守,信仰动摇,手中的武器再也握不紧,甚至当啷一声掉在地上。 当天使们齐声喊出“正!义!审!判!”四个字的时候,就像一记重锤敲下,更多的条顿武僧噗通跪倒在地上。 这就像是连锁反应,其他本就在摇摆中的条顿武僧都受到影响,噗通哐当的跪了下去。 猪头人们在崩溃关头,全都竭嘶底里的喊出“大威天龙”之名。 那一刻,猪头人都感觉自己的灵魂破茧而出,突破了某种瓶颈,整个升华了起来。 猪头人身上涌现出七彩光芒,那是佛光。 经历了天使的磨砺,猪头人心灵更加圆满,信仰更加坚定。 再看向空中的天使时,猪头人都显得轻松,甚至轻蔑。 杨牧云也抬头望向天空,看着一边旋转一边向自己笼罩下来的正义审判。 “正义?审判?” 杨牧云嗤笑一声。 “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喷人确实很爽,但是有句老话叫做——一山还比,一山高!而我,才是站在山巅上的人!” 随即,杨牧云张开双臂,掌心上托,仰头望向天空。 脑后佛轮升起,身边黑龙白虎浮现,强大的气场以杨牧云为中心,山呼海啸的迸发开来。 气势形成气场,气场又凝聚成领域,无形的力量将杨牧云身体托起,一点点向上升去。 受到杨牧云气场的冲击,正在恍惚中的条顿武僧们全都激灵灵打了个寒颤,随即清醒过来。 看到凶恶扑来的高加索蛮族,条顿武僧们瞬间唤醒了战斗的本能。 “光刃啊!请再次庇护这座城!” “圣光啊!请庇护我!” “为了圣光!” “消灭异端!” 听到这话,对面的高加索蛮族全都气得吐血。 我们才是被圣光庇护的人。 你们才是异端! 该死,为什么对面那些异端身上的圣光更强烈? 而此时,杨牧云右手并指如剑,朝着天空一指,大声喝道:“正义能审判罪恶,又有什么来审判正义?!” “是非善恶,皆由我心!又何须你来审判!” “给我破!” 第414章 圣光不过如此 杨牧云在地球上时听过很多热血的话。 但要论最带感,杨牧云最先想到的就是:命若天定,我就破了这个天。 如果没有这个实力也就罢了,然而杨牧云有这个实力,并且他的实力远不止破天那么简单。 强光绽放。 一声巨响。 天使联手释放的正义审判气场与杨牧云的气场触在一起。 就像两个飞速转动的齿轮狠狠碰撞。 一个顺时针、一个逆时针,双方的碰撞要么是你死我亡,要么是玉石俱焚。 这种时候就看谁更硬,谁更久。 天使军团对自己的正义审判信心满满,千年以来,正义审判击杀的异端不计其数。 无一例外。 这一次也不可能有什么意外。 “审判!” 圣光形成的大天使虚影同时挥手向下戳去。 一根根圣光凝聚的长矛仿佛雷霆般划破长空,直击杨牧云。 杨牧云此时所处的位置就像是箭靶的靶心,四五十支比腰还粗的圣光之矛360度无死角的戳下来,杨牧云这小身板根本插不下。 然而,黑龙一声咆哮。 黝黑的身躯仿佛一支利箭,直冲而上。 急冲的身形见风即长,转瞬间便化作身长十丈,腰粗如水桶的巨大存在。 黑龙一挥爪子,将面前一支长矛拍碎,随即身子一转,如盘龙绕柱,将剩余几十根长矛一股脑打包。 黑龙咆哮一声,随即浑身一紧,圣光凝聚的长矛瞬间咔咔碎裂。 长矛粉碎,重新化作圣光。 然而这些圣光并没有凭空消散,而是化作涓涓细流融入黑龙的身躯。 看到这一幕,天使军团全都惊呆了。 “这不可能!” “这怎么可能!” “一个黑暗生物,怎么能吸收圣光的力量!” “圣光啊!请审判眼前的异端!” 在光明教廷的思维中,白色就是神圣,黑色就是邪恶。 异端中可能有长得白的,但光明教廷中绝不可能有长得黑的。 一个都没有! 而狰狞凶恶的黑龙在他们眼中就是十足的邪恶生物,异端鼻祖。 杨牧云的道之规则是从龙虎山得来的,这黑龙和白虎就是阴阳鱼的立体版,代表阴阳二气。 圣光虽然是光明力量的变种,依旧逃不出阴阳二气的范畴,黑龙和白虎都能轻易掌控其。 别说几十根光矛,就是几千根,几万根,也一样是送菜。 钢铁侠会被雷神劈死? 哦不,那就是大号充电宝。 杨牧云感受到了一道道雄浑的圣光力量从黑龙身上汇聚过来,补充到自己的圣光规则中。 之前杨牧云施展“神迹”,使用的全都是阴阳二气变化出的光明,再掺杂丰收之力。 因为杨牧云自身的光明规则太弱了,而且还是光影规则,并非圣光。 现在,得到几十根圣光长矛的滋养,杨牧云的光影规则迅速衍化,一点点向圣光的方向靠拢、变化。 正义审判没有停歇。 还在继续。 光明大阵还在飞速旋转,几十个天使身上膨胀出的大天使幻影再次高举右手,凝聚圣光长矛,然后重重戳下。 然而这次黑龙更霸道,不等大天使幻影戳下,它便嗷呜一声冲了上去。 十丈长的身躯再度膨胀,变成百丈长。 随即黑龙一记神龙摆尾,将光矛尽数击碎。 破碎的光矛再次化作流光,而后被黑龙吸引,汇入其身体中。 下方的白虎看到这一幕都急不可耐了。 嗷呜嗷呜的低吼几声,仿佛在说,你别把杯装完了,给我留点。 杨牧云伸手摸了摸白虎的脑袋,“稍安勿躁,你俩本是一体,何分彼此。” 黑龙再次咆哮一声,迎头直上,张牙舞爪撞在正义审判的大阵上。 那情形就像是一条鱼儿撞在网上。 然而,这个鱼儿力气有点大。 正义审判的魔法阵被黑龙顶起,向上暴突。 不是黑龙破不开法阵,而是法阵畏惧黑龙,向上逃窜。 然而黑龙爪子一挥,光明法阵瞬间崩溃、撕裂。 组成法阵的线条也同样化作光明能量融入黑龙体内,下方的天使军团齐齐吐血。 与法阵息息相连的他们全都在气机感应下深受重创。 “不好!这个异端太强大了!” “快撤!” “分头逃跑!” 然而,空中再次响起一声龙吟。 不知何时,黑龙的脑袋已经钻入了云层中,而它的尾巴还垂在山巅上。 虽然是能量幻化之物,没有实体。 但是这么庞大的身躯依旧充满了威慑和震撼。 有时候,多就是好,大就是强。 能称为“巨兽”的,没有一个是弱者。 就算是泥足巨人,那也是巨人。 黑龙不是泥足巨人,相反,它是绝对力量的体现,是道之规则的凝聚。 看到天使们分头逃跑。 黑龙轻蔑一笑,嘴角勾起一丝玩味。 也不见其如何作势,万千千丈的身躯一个抖动,所有天使军团就像是被捆仙绳控制。 无论身在何处,全都朝后方飞去,然后狠狠地撞在一起,滚成一团。 黑龙刚要俯冲下来。 却没想到白虎一个蹬地,身子急冲而上,张开血盆大口吞向天使军团。 白虎的嘴不算大。 真要比较起来,还塞不下一个人。 但是白虎的嘴巴外有一种特殊的力量,天使军团所有成员都受到这股力量的影响,身体缩小、缩小,再缩小。 几十人对白虎而言,就像蛇吞象一样,甚至比蛇吞象更加夸张。 但是落到嘴边的时候,这几十人就像是一把瓜子、一捧芝麻,一口吞,还嘎嘣脆。 黑龙气急败坏。 白虎满足的眯着眼睛。 杨牧云第一次遇到半血天使的时候,一记如来神掌就将其制服,半点废话都没有。 这就是规则的强大之处。 技和术,术和道,其间的差距不可逾越,天使不过是强大一点的生灵,在杨牧云这个掌握规则的真神面前,根本没有造次的资格。 如果天使不主动攻击杨牧云,杨牧云也不会对他们出手。 毕竟拉玺达给杨牧云讲过这个世界某些约定俗成的规则。 比如,神明不能向其他神明的眷属出手。 神明之间的恩怨,要么两个神明自己解决,要么两个神明派遣自己的信徒或者眷属约一架。 但是眷属或者信徒向神明出手,挑战神明的威严,那就是自寻死路了。 杨牧云将他们杀死,光明神也得说一声干得漂亮。 更何况,杨牧云没有杀死他们。 天使军团的成员还活着。 他们只是被白虎送进了一个特殊的空间,困在里面出不来罢了。 “看样子大白猫的肚子可以当储物空间了,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呢。” 想到这,杨牧云心中一喜。 之前想搬运东西都是手提肩扛。 刚开始借一个鸡蛋,借几根挂面就够用了,手提肩扛也无所谓。 可是后来手下的人越来越多,地盘越来越大,需要的物资也越来越多。 还好有个蛇皮腰带,像贪吃蛇一样,随便往里面塞东西,肚子就像无底洞一样,歪好能客串一下储物袋的功能。 但蛇皮腰带有个致命的缺陷——口太小,粗一点的东西就塞不进去。 一边是始终没有变化的运量,一边是与日俱增的需求。 杨牧云就是化身搬运工也来不及。 没辙,杨牧云只能从走量变成走质量。 能自产的都自产,不能自产的,或者没必要自产的才考虑从地球上借。 而且,受限于空间通道洞口的大小,一些大件的物品杨牧云要么拆开,要么只能放弃。 比如上次去欧洲“借物”时遇到的很多宗教器具。 现在白虎体现出吞物的特殊能力,杨牧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空间道具。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是解决高加索蛮族的问题。 之前杨牧云对抗正义审判,天空的强光比起天使们救治尼格罗时强烈十倍、百倍。 条顿武僧和猪头人们背对着杨牧云,都感觉睁目如盲,视野四边完全被强光占据,并且从四边向中间侵染,差点睁目如盲。 背对着山巅的条顿武僧和猪头人尚且如此,更何况面对着山巅的高加索蛮族们。 这些蛮族确实得到了强大的魔法武器,也得到了全套的魔法装备。 这一点,光明教廷难得的信誉了一回。 给的都是真货,没有半点掺水。 他们也是想借此机会端掉高加索蛮族的首脑,用厚利笼络高加索蛮族中下层,将其驯服为己所用。 但是,这些装备它有一个致命的缺陷。 虽然能抵抗物理攻击、魔法攻击,但是它唯独不能抵御圣光。 山巅爆发的强光比太阳还要强烈十倍百倍,哪怕只是刹那的迸发,也足以刺瞎高加索蛮族的眼睛。 这种级别的强光根本不是闭上眼睛就能抵御的,哪怕透过眼皮依旧刺得眼球生疼。 高加索蛮族全都被致盲。 恢复之后,总觉得视网膜上被贴了什么东西,昏昏沉沉看不真切,模模糊糊瞧不明白。 看什么东西都有重影。 看什么东西都眼睛刺痛。 风一吹就流泪,然后不得不闭上眼睛揉啊揉。 濒死的惨叫不绝于耳。 每一道声音就意味着一个同族死亡。 一声! 两声! 三声! 随着时间的推移,惨叫声越演越烈,连成一片、汇成一股,此起彼伏。 眼睛失明的高加索蛮族全都瑟瑟发抖,忍不住跪倒在地,趴在地上大喊着“投降”。 刚刚到手,还没暖热的魔法武器全都被丢了出去。 然后高加索蛮族开始撕扯着身上的魔法装备,想要将其也扒下来,丢出去。 刚才打破头都要抢一件的魔法装备,现在恨不得把头摘了,方便身子从甲胄里钻出来。 然而,条顿武僧的屠杀效率太快了。 光剑倏倏猛刺,一个又一个高加索蛮族被枭首、穿心。 另一边,猪头人也手持大刀、大斧,劈柴剁菜一样,将高加索蛮族砍成一地零碎。 死在条顿武僧手中,多少还能保留一个全尸。 死在猪头人刀斧手手中,那真叫一个惨。 别说全尸了,三个人的零碎能拼出来两具尸体算你厉害。 “投降了!真的投降了!伟大的野蛮人酋长,请饶恕我。” 但是,杨牧云没有说话。 高加索蛮族,早已经判了死刑。 而且,杨牧云没心思关注这些普通蛮族,而是在战场上搜索鹑一狼。 刚才就发现这家伙没死,只是没有点破。 但是后来被正义审判拖延了一下,再回头时鹑一狼已经没了踪迹。 但是杨牧云懒得理会一个小角色的死活。 高加索蛮族虽然强大,但还不至于逆天到可以抗衡光明教廷。 之所以能逞凶耍横,主要是背后有两个神明在庇护。 月神! 狼神! 其中月神还有点光明属性。 否则,单一个狼神的话,以光明教廷的秉性,也是一句“烧死异端”,直接冲上去了。 光明教廷忌惮的是这两个神明,而不是高加索蛮族。 现在光明教廷对高加索蛮族动手了,那只有一个可能。 背后的神明们做出了利益交换。 再准确的说就是,月神和狼神放弃了高加索蛮族,不再为其撑腰。 光明教廷布局多年,分化拉拢,制造矛盾摩擦。 现在终于收网,想要把高加索蛮族一网打尽。 如此一来,杨牧云也放下了忌惮。 “查理,带着你的人去四周搜查,无论男女老幼,一个不留!” 这话深合查理的心。 条顿武僧还是条顿骑士团的时候,北御异端,南边也盯着高加索蛮族。 加上高加索蛮族长期对王国和教廷的敲诈勒索,一旦开出的条件得不到满足,就出山溜达一圈四处劫掠,最后还要好吃好喝的供着,礼送出境。 对此,每一个条顿武僧都义愤填膺。 在他们眼中,高加索蛮族比北方的异端更加可恶。 北方的异端来了,直接刀剑伺候,但是高加索蛮族来了,打不得骂不得,即便心里妈卖批,嘴上还得笑嘻嘻的应着。 只可惜,高层的决策不容违背,条顿人虽然做梦都想砍死高加索蛮族,但还是得捏着鼻子忍着。 现在,索伦王国不敢得罪,光明教廷也要极力笼络的高加索蛮族,被伟大的天选之人下达了屠杀令。 “啊!赞美伟大的天选之人!” “吾必将奉您之意志,除恶务尽!” 第415章 第一个目标,索伦王国 失去了背后神明的庇护,高加索蛮族孱弱得可怜。 峡谷走廊这条贯穿南北的要道既成就了高加索蛮族,也成了系在他们脖颈上的吊索。 原本散布在山沟坑洼里的高加索蛮族全都扎堆聚集在峡谷走廊一线,而且因为分赃不均的原因积累了深重的积怨。 都不用光明教廷出手,只用稍稍的挑拨一下,就能让高加索蛮族自相残杀。 现在失去了神的眷顾,只是加速了高加索蛮族的崩溃。 史莱姆气球纷纷升空,带着电台和对讲机,与地面部队紧密联系,空陆协同战斗,对高加索蛮族进行地毯式搜索。 安逸惯了的高加索蛮族早已没了祖先的悍勇,面对实力、装备、士气全都碾压自己的对手,转瞬土崩瓦解。 杨牧云坐镇中枢,等待一个人的到来。 没多久,一声鹰唳从天空划落。 刚离去没多久的尼格罗拍打着翅膀冲落下来。 潇洒的倒扇翅膀,雄鹰在空中翻了个跟头,随即化作人形落在地上。 身材瘦小,皮肤黝黑的尼格罗双膝微曲卸掉冲力,随即抬头望向杨牧云。 此时杨牧云还没有收敛自身威势。 脑后佛轮转动,身侧黑龙、白虎。 “你……得到了生命的传承?” 生命的传承? 杨牧云疑惑了一下,问道:“你是说丰收之神吗?你们叫他生命之神?” 尼格罗听到这话,刚要站起的身子瞬间僵住,随即身子一软,噗通跪倒下去。 “大人……大人他……” 杨牧云点头,“被光明教廷暗算,陨落了。” 尼格罗瘦小的身躯瞬间变得通红明亮,由内向外迸发出一股灼热的力量。 如若实质的能量从体内冲击、迸发,在双拳、臂膀和脊背上喷发涌动。 轰! 尼格罗身体膨胀十倍,化作一个熔岩巨人,双拳狠狠捶在地上。 杨牧云的身体岿然不动,但身下的山峰就像摇了三下又猛然打开的快乐水一样,噗的喷溅四射。 飞溅的不是寻常土石,而是灼热又明亮的熔岩。 体内的怒气仿佛一股脑宣泄出来,尼格罗又变回又黑又瘦的模样,软软瘫在地上。 杨牧云不知道该怎么劝说这个自然之神,只能叹息一声。 “光明教廷供奉的光之巨龙是你吗?你又怎么变成了那副模样?” 尼格罗收住情绪,回答道:“我有无数化身,光之巨龙只是其中之一。我用这个身份潜入光明教廷,是为了探查光明神的底细。却没想到被其察觉,设下圈套诓我去追杀火神……” 杨牧云挑了挑眉头,“光明神有什么异常吗?” 尼格罗点头,“光明神虽自称光明,但从其行事来看,血腥暴戾,残酷冷血。” 这一点杨牧云深刻赞同。 地球上的光明教已经够极端了,但是这个世界的光明教廷更上一层楼,比很多斜教、魔教还要疯狂。 尼格罗又说道:“如果只是这样我根本不会注意,真正令我起疑的是,光明教廷最纯正的圣光中充满了凋零、死亡的气息,没有一丝生机。就像……” 说到这,尼格罗烦躁的晃了晃脑袋,然后狠狠捶了一拳太阳穴。 “想不起来了……我记忆受损……很多事情都忘了……” 杨牧云:“那么,后来呢,你怎么变成了那副模样?” “我化作光明教廷供奉的光之国守护者,光之巨龙。反正真正的光之巨龙也没出现过,也不怕被揭穿。” 自然之神掌握的规则就是变化,千变万化,自然界中的一切他都能变,而且能以假乱真。 说变成光之巨龙就变成光之巨龙,光明教廷根本看不出真假。 只可惜,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光明神察觉了光之巨龙,设计将其坑杀。 杨牧云心中一动,“你继续扮做光之巨龙吧。” 尼格罗连忙摇头。 “不行,已经被识破了,没用的。” 杨牧云笑了,“光明神识破了,又不代表信徒识破了。那些人不辞艰辛的营救你,就说明世俗中的信徒还不知道这些秘密。” 尼格罗一想也是。 杨牧云:“今后,我就是天选之人,你就是光之巨龙了!” 光之巨龙是光之国的守护者。 那么,天选之人就是审判日的裁决者。 这两个都是光明教廷宗教典籍中记载的人物。 虽然从未出现过,但是没有人怀疑他们的真实性。 杨牧云被当成天选之人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所到之处,尽皆归降。 天选之人的名号真的很好用。 反正杨牧云能放出圣光,而且比原版圣光更纯正,更强大。 如果再加上光之巨龙的撑场,天选之人的身份更加牢靠。 反过来,杨牧云以天选之人的身份认可尼格罗光之巨龙,两者互相背书,真实性倍增。 尼格罗问道:“你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 杨牧云说道:“征服文明世界!只要征服文明世界,必然会对上光明神,到时候你就能寻回丢失的记忆了。” 尼格罗想都没想便答应了。 之前就是为了探查光明神的底细才混入光明教廷,而且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现在记忆缺失,尼格罗做梦都想将其寻回。 一切秘密的根源都在光明神身上,必须将记忆找回来。 “尼格罗,愿效忠生命之神,成为您的从神!” 说话间,尼格罗头上亮起绿光,随即一片晶莹碧绿的叶片在头顶缓缓凝成,散发出葱郁青翠的自然气息。 杨牧云探手抓住自然规则。 尼格罗瞬间浑身一震,随即感受到生命规则离自己越来越远,最终从自己身上剥离,联系消失。 杨牧云接收了自然规则之后,体内的草木规则瞬间升华、质变,大地规则也蠢蠢欲动,同时还牵动了一部分丰收规则。 就像玩消消乐,凑齐了三个以上的同样图案,出现了特殊效果。 杨牧云将精神意念沉入其中,立刻感觉自己与天地万物紧密的联系起来。 自己就像是一阵风,在山川上奔跑,在河流中游动,在丛林中追逐萤火,在田野间欣赏日落…… 这就是自然的力量。 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很玄妙。 有很玄奥。 与此同时,杨牧云的精神意念快速的增长、凝练,被自然规则反复锤炼,变得稳固、强大。 过了许久…… 许久…… 杨牧云睁开眼,叹息一声,吐出一口浊气。 随即反手将自然规则还给尼格罗。 这个规则已经被杨牧云炼化,但杨牧云将其使用权授予尼格罗。 这就是从神与主神的关系。 成为某个神明的从神固然要低人一等,受到制约和束缚,但也可以从主神处获得诸多好处。 资源、宝物,甚至规则。 很难说尼格罗究竟是赔了还是赚了。 但尼格罗明白一点,跟着生命之神走,永远都不会错。 这个世界上的生灵全死了,生命之神也有办法活下去。 再次将自然规则收入体内信仰空间。 瞬间,尼格罗双目圆睁,满脸震撼。 这…… 这怎么可能? 自然规则还是那个自然规则,但又不再是那个自然规则。 其中多了很多崭新的东西。 那是一种更深奥、更玄妙,也更强大的力量。 问题是,那种力量从何而来,又如何使用,有什么效果? 尼格罗深深地看了一眼杨牧云。 之前甘愿成为其从神只是为了找个傍身之人,帮自己度过必死危局。 却没想到这一票押中了。 生命之神选了一个优秀的衣钵传人啊。 “主神,光明教廷在文明世界拥有强大的影响力,对民众荼毒深重,如果从外部介入文明世界,必然会被当做异端,遭到全体人类的抵制。可如果从内部……” 杨牧云点了点头。 这正是他的打算。 信仰这个堡垒根本不可能从外部攻破。 因为这个堡垒太坚固了,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南西北风。 但是所有堡垒都能从内部攻破,连红色巨人都能倒塌,更何况一个光明教廷。 以杨牧云现在的实力和底蕴,别说天选之人了,就是自封光明神都有人信。 真正的光明神都做不到的事情,杨牧云这个假光明神做到了,那时候,真假还重要吗? 尼格罗再次锤了锤脑袋,“主神,我已经沉睡了八百年,对现在的世界十分陌生,不知我们的大计从哪里开始?” 杨牧云指了指南方,“就从索伦王国开始吧!” 索伦堡。 王国国王,以及所有大领主、骑士团团长汇聚一堂。 上一次大家聚在这里时非常轻松,根本没把异端南下当回事。 北地的异端就像杂草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王国每年都派遣大量猎杀者进入北地。 可北地的异端依旧割了一茬又一茬。 可是今年,韭菜地里偏偏多了跟铁棍,割韭菜的镰刀实力不济,嘎嘣崩出一个大口子。 “边境守卫全军覆没,银锤骑士团全军覆没,条顿骑士团……乃至条顿城都集体变节,该死!” 边境守卫的覆灭没有任何意外。 这些人都是放在边境当人形预警的,说白了就是当送死的炮灰。 银锤骑士团也是半炮灰,根本没人想让他们活着回来。 但条顿骑士团就不同了。 这是一支忠诚的!强大的!勇敢的!又极具荣誉的骑士团。 这样的骑士团就是王国的中流砥柱。 像索伦堡的会议室内,就有一张专属条顿骑士团团长的座椅。 这样的军队全军覆没会令索伦王国心疼、肉疼,但是这样的军队变节,集体投降异端,就让索伦王国头疼了。 “各位先不要冲动,我还有最新的消息……天使军团派遣五十名天使,前往高加索山脉执行秘密任务,结果被野蛮人酋长一击灭杀。” 什么? 一击灭杀? 那可是五十个天使啊! 不是五十头猪。 猪都知道跑,天使更不可能傻不拉几的杵在那不动,而且,天使会飞。 “各位,很遗憾,天使军团没有飞出敌人的包围。” 众人哗然。 “多少敌人?竟然能包围天使军团?” “咳咳……敌人只有一个!” 说出这话的时候,索伦王自己都不相信。 然而,这是事实。 铁一样的事实。 敌人只有一个,而且只用了三招就灭杀所有成员。 多说无益,这时候,索伦王拿出一枚水晶,放在一件魔法炼金物品中。 魔法炼金物品瞬间光芒闪耀,投射出一道光影。 而光影上出现的正是天使军团联合施展正义审判的宏伟场景。 会议室中,大家全都大笑起来。 “不错!天使军团收拾了异端,再收拾蛮族,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拿到峡谷走廊!” 一想到峡谷走廊带来的丰厚利润,所有人都口水直流。 这可都是钱啊! 真金白银! 只可惜这条命脉要道掌握在高加索蛮族手中。 索伦王国的武人针对高加索蛮族做了无数功夫,而且撰写出超过一千份的高加索蛮族作战方案,治理方略等等。 最终免不了要吐槽几句,王国军方不敢拍板下决定,误国误民,是十足的帝国奸臣。 军方最高领袖是国王陛下? 算了,我什么也没说。 索伦王也很无奈,“我也想将峡谷走廊纳入掌控范围,将高加索蛮族编入外籍军团。但是我也没有办法!光明教廷不让我们发兵,更不允许我们对高加索蛮族有任何敌意。” 索伦王国内地还好点,靠近边疆的地区,每个城市都有光明教廷的人员,从最低级的任职人员,再到高级的主教、大主教、枢机主教、红衣大主教等等。 这些都是光明教廷掌控索伦王国的。 这种情形下,自己就算发布密令,令军队攻打高加索蛮族。 只怕命令刚出城,自己就被软禁了。 陛下何故造反啊? 所以,当索伦王从秘密渠道得知天使军团集体出动,赶往高加索蛮族领地时,心中那叫一个畅快。 梗在索伦王国喉头的鱼刺,终于要拔出来了。 可是没等索伦王高兴,又得到密报,天使军团全军覆没。 与此同时,会议室中众人全都惊得目瞪口呆。 黑蛇! 黑色的巨蛇! 一看就是凶恶的异端! 这种庞大的怪物,一定会给王国造成灭顶之灾。 不行! 一定要组织勇士将其击杀! 回答一些问题,说说近况 最近几天有人说我水的厉害…… 我承认,有点低迷。 上次章节末尾也说了,生活所迫的作者菌出门营生了,找了一份工作补贴家用。 小孩越来越大,压力也与之俱增。 以往扑街混全勤也能活下去,现在扑街混全勤连暖气费都不够。 我码字的时间大都是夜间,书房没有暖气,后半夜动手动脚是常事。 取暖全靠跺脚,我是深有体会。 现在我白天干着一份工作,晚上到家吃完饭码字。 但从上个月开始,孩子吵着让我陪他玩,以前都是敷衍了事,找妈妈去。 但是上个月,儿子直接趴地上哭了,说爸爸从来不陪他玩,从来不。 写书嘛,别说陪孩子玩了,哪次不是凌晨后睡觉,从来都没哄过娃睡觉。 所以嘛,挺亏欠儿子的,码字时间又瘦身了。 年底了,白天工作忙,时间很紧凑,基本写不成。 群里的兄弟应该知道,我同时写着两本书,一本是本书,一本是在本书之前的买断赘婿文,书名就不说了,不在这里打广告,免得被封。 其实就稿费而言,赘婿文更多,毕竟买断文写就有钱,剧情稳定就行,这个不难。 《我的巨人国》成绩并不理想,我期望的是能有500订阅,让我可以有个全勤混,但事实是,三个月了预期的一半都没达到,所以我才不得不提前找个工作。 不是要跑路了,而是生活平稳了才能坐在家里码,不然第一个反对我写书的就是我媳妇。 时间不足,我赘婿文的交稿最先缩水。 《我的巨人国》每天更新4000,很少。 但赘婿文,10月交了五万字,11月交了五万字,12月,这都过了半个月了,一个字没写。 感觉编辑要杀了我过年。 我在努力克服困难,生活上的,工作上的,心理上的。 我在努力做一个时间管理大师了,现在还不太熟练,剧情上有点水…… 这个我承认,我在努力克服。 但是即便卡壳,脑子空转,也得完成每天4000字,不然全勤都没了。 不过我保证,很快就会好起来。 最后,再求一波订阅。 希望本书有生之年能看到500订阅。 拜谢~ 第416章 古老的图腾柱 占领了高加索地区后,杨牧云停止了南下的步伐。 因为,下雪了。 狂风,暴雪,严寒! 不利于行军,更不利于打仗。 索伦王国在南高加索地区布置重兵,几个千人规模的骑士团带领扈从和辅兵依托城市布置防御。 同时,还有其他骑士团奉令向这些城市集结、靠拢。 还有光明教廷的神职人员,也都向临近高加索蛮族的区域汇集,严阵以待。 一朝间,天地冰封。 一夜间,山河变色。 尼格罗袒胸露臂,却不畏寒冷,手掌摊开,一朵雪花悬停在掌心上方。 嘴巴张了张,想要说点什么,可是脑袋瓜不太好,话到嘴边,忘了。 杨牧云说道:“2002年的第一场雪,比以往时候来得要早一些……” 杨牧云顿住了。 不知不觉的,这句话就唱出来了。 哪怕穿越十年,在野蛮人部落生活了十年,但芯子里的某些特质还是没有磨灭。 如今随着实力变强、地位提升,这些特质还有进一步苏醒的趋势。 比如野蛮人南下的欲望和渴求。 之前杨牧云也很热衷,现在就淡了许多。 北地生灵南下是一种发自骨子里的渴望,这其中也糅杂了生存的本能。 一旦大雪降临,北地生存不易,饥饿会驱使大量生灵向南,进入文明世界寻找食物。 成功,就能吃饱喝足,解决温饱问题。 失败,就交代掉自身的一两百斤,解决别人的温饱问题。 索伦王国这个方向防御力强大,不容易南下。 但文明世界与北地根本没有明确的界限,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地,总有薄弱的地方可以钻空子。 但是杨牧云知道,因为丰收之神陨落,今年的收cd不太好,庄稼歉收,野外的草木也都颗粒寥寥。 很多地方甚至绝收。 粮食紧缺的不仅仅是北地生灵,还有文明世界的人类诸国。 今年的人类也没有什么余粮,甚至更穷困。 想到这,杨牧云也就息了南下的心思。 穷人打劫富人,才有收益。 穷人打劫一个比自己更穷的人,无论胜败都毫无收益。 更何况,杨牧云本就不在乎劫掠的那仨瓜俩枣。 他追求的是更加高远的目标。 这时候,牛头人族长金角,带着牛a牛b和牛c三兄弟走了过来。 咚咚咚的脚步声震得地面微微颤动,杨牧云和尼格罗本是脚踏实地,此时却却方身在船上,随波飘荡。 “主人,我们找到了!” 听到这话,杨牧云心中一喜。 牛头人的晋升成了老大难题。 他们固本培元阶段早就积累够了,随时都能突破进入更高层次。 只是一直没有好的晋升契机,所以一拖再拖。 牛头人信仰丰收之神。 杨牧云如今已经是丰收之神了,但杨牧云不知道怎么帮牛头人完成晋级。 于是,金角讲述起自己族群中古老的传说。 在很久很久以前,牛头人生活在一片富饶的土地上。 那里有高山,有河流,还有草原。 那里的高山纯净明亮,天空中的流云就像河水一样顺着山坡向下翻涌。 那里的河流就像风一样,透明无质,眼睛根本看不见水流。 那里的草原肥沃平坦,鲜嫩多汁的青草铺满每一寸土地,顺着一个方向一只向前翻滚,身下始终柔软绵弹,根本不会硌到小石子。 但是有一天,那里发生了一场灾难。 山川破碎,草原撕裂,河流下沉,大地喷涌出炽热的血液…… 牛头人一族见状,举族迁徙,逃离此地。 不过在迁徙之前,牛头人族长将故乡一棵大树砍掉,搬走了。 他们想着未来哪天还能再回到故乡,却不料再也没能回到这片土地。 杨牧云“哦”了一声,“是那个图腾柱?” 金角点了点头,“没错主人,我们按照古老的传说,顺着方位找了过去,果然在山坳中发现了一个大树的树根。那正是我们图腾柱生长的地方。” 这棵树一定记录了牛头人晋升的信息。 杨牧云没有说话,而是点了点头,随即招引所有牛头人随自己一同前往。 前方出现的是一个直径一丈的巨大树根。 树根凸出地表,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圆桌。 圆桌上能清楚看到树根的年轮,也能看到一片片蓝绿色的苔藓,以及红伞伞、白杆杆。 金角将肩上的图腾柱放下,随即向其中灌输力量。 得到滋养的图腾柱瞬间涌动起来,萌生出一簇簇鹅黄色的新枝、细叶,并且以自身为中心向周围散发一道道圆环状的能量波动。 这就是图腾柱最基础的力量,以自身为中心,一定范围内成员都能获得某种特殊的增益效果。 常见的有力量的增幅、体力的增幅、速度的增幅、恢复力的增幅。 牛头人聚集的地方,都会有图腾柱矗立,这不仅仅是祖先英灵寄居之处,也是部落成员的力量源泉。 所以,总能看到牛头人有源源不绝的体力、精力,总是在不停的干活、劳作。 不是他们勤奋,而是图腾柱加持的加持,让他们精力饱满得几乎外溢,不干点什么就觉得浑身难受。 金角将化作树木的图腾柱放在桌面上,随即退开。 树干和树根本为一体,接触之后双方都发出疯狂的呼唤,树根和树干中的能量也都急骤暴涨。 只是,一层隔膜梗在两者之间,令其始终无法融洽的合为一体。 这么多年过去,树根和树干全都成了独立的事物,再也没有融合的可能。 就像某公公,想要把离开自己几十年的宝贝接回去,还得接得天衣无缝,能正常使用,传宗接代一样。 做梦都不敢这么梦! 这种情形下,牛头人想要走丰收之神的晋升路线基本不可能。 但是现在不同,丰收之神就在身边。 杨牧云知道这种情形下,除非自己出手,否则树根和树干是不可能融为一体的了。 一道规则力量打出,树干和树根剖开的部分生出无数白色的细芽,细芽生长滋生,互相攀附彼此,形成一个紧密的整体。 同时,树干的木质也从坚硬变得柔软,并且一点点紧密粘合,揉在一起。 杨牧云施展见神视角,仔细观察树干和树根的拼接。 从木质纤维的方向、年轮的纹理、树皮的导管,等等…… 分开这么多年,树根依旧在生长着,还分发出几十个粗细不一的新枝,而树干已经停止生长,成为一件器物。 想要将二者重新融合,不亚于一场精密的外科手术。 只是这个手术的目标更大、更复杂。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在丰收之力带来的庞大生机,再加上杨牧云精密到分子级别的掌控力下,树干和树根终于完成对接。 一道翠绿的光芒从地面涌出地面,随即汇聚到树根中,再顺着树干和树根的连接处冲向树顶。 就像脉冲状的光芒。 一道又一道光芒直冲而上。 这些,全都是树根积攒的能量、营养,现在一股脑送了上去。 在树根的滋养下,图腾柱顶端生出一簇簇枝叶,而这些树叶色泽淡紫,每一片树叶的叶脉都生着闪电状的纹路。 “这是……” 杨牧云拿不准,因为他已经察觉了这棵树的不凡。 牛头人也是一问三不知,老一辈只说了图腾柱的由来,却没讲图腾柱生前是什么来头。 再说了,打个盹的功夫,传承物品图腾柱没了,以后该怎么过啊? 不过看到眼前的树木,牛头人都知道,自己成功了,激活了一个古老的存在。 要不,让它长几年再放倒,得到的图腾柱应该会更强大吧? “主神,这应该是雷击木吧!” 尼格罗一直在杨牧云身边,他是自然之神,当场道破了雷击木的名字。 “这种树十分少见,我都以为它绝种了,没想到世上还有一棵。” 听到“雷击木”这个名字,杨牧云脑海中猛地一亮。 丰收之神传承中就有雷击木的种种信息,就像是在搜索引擎中输入了关键词,杨牧云瞬间明白过来。 这是一种多年生木本植物,外观像树,但材质像竹子。 雷击木还没长成时就像一棵杂草,平平无奇。 但是雷击木长大后,会展现出神异之处。 比如名字里的“雷击”二字。 其他植物被天雷劈了不死也重残。 但雷击木不同。 光靠阳光雨露,根本长不高,也长不大。 必须得挨雷劈才行。 被雷劈一次,它就能迅速拔高一截,胀大一圈,生长到极限之后再被雷劈就枝繁叶茂,开花结果。 其他树木的生长周期都是因时而动,循着季节、雨热,雷击木却不同。 春天不发芽,夏天不长叶,可能光秃秃一整年、十年、百年…… 可一旦某天挨了雷劈,它就能变成最闪亮的仔,最挺拔的树。 只可惜,雷雨天不好遇,雷击更是难遇,雷击木生长困难,繁衍也就无从谈起,逐渐销声匿迹,不存于世。 金角和牛a牛b牛c都惊呆了。 图腾柱在手里传承了不知多少代,从来不知道它是什么树种。 还以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木桩子。 杨牧云笑了笑,“如果没有雷劈,它就是一个光秃秃的木桩子,拿来当图腾柱再合适不过。可是现在,它要被雷劈了。” 刚才闪耀的光芒全都是树根无数年来积累的能量和养分。 这个光芒来得快、去的也快。 毕竟树根的积累十分有限。 而且,雷击木并不依靠土壤中的养分生长,而是天空中的能量。 这时候,天空轰咔一声,乌云密布,狂风呼啸。 只听杨牧云念念有词。 龙虎山的雷法放在地球上的佛道圈里都是一等一的法术。 杨牧云施展起来,雷法不但更强大,还更精妙。 最重要的,杨牧云拥有雷电规则。 “掌心雷!” “惊雷闪!” “落雷符!” “五雷轰顶!” “雷震九霄!” 一道道闪电从天而降,连绵不绝的轰击在雷击木上。 得到雷电的滋养,雷击木迅速抽枝发芽长叶,光秃秃的树冠立刻变得葱葱郁郁,茂茂密密。 轰咔! 又一道紫霄神雷落下去,雷击木这次怪异的没有继续增长。 一连几次轰雷都没有丝毫变化。 丰收规则告诉杨牧云,这棵树马上结果。 雷击木受到雷击不长个,唯一的解释就是要开花、结果。 花骨朵是蓝紫色的,花朵是略显透明的白色,花蕊很漂亮,就像是一根根细碎的电弧,光芒流淌,星星点点。 花谢! 挂果! 它的果实名叫轰雷果。 葡萄一样密密麻麻的小圆颗粒,每一颗都只有小手指尖大小,但是随着雷击不断,这些果实迅速生长、膨胀,很快就到了拳头大小,甚至人头大小。 杨牧云摘了一颗头颅大小的果实。 果实浑圆,入手间充满了凹凸不平的颗粒状圆点,将果实转动,隐约还能看到闪电状的纹路在紫莹莹的果壳中若隐若现,流淌回旋。 杨牧云看到果脐的位置有一个小圆点,于是用手指肚好奇的摩挲了一下,果壳立刻闪耀起明亮的光芒。 手指移开,光芒立刻消失不见。 手指再次放上去,光芒又亮起。 杨牧云觉得好玩,不断的蹭来蹭去。 一旁的尼格罗总觉得心惊肉跳,不由自主向后退了退。 金角等牛头人也本能感到危险,连忙后撤,退到安全范围,就这还觉得不踏实,又退了几步,还蹲下身子。 杨牧云所在的地方瞬间成了真空。 只是,杨牧云对此一无所觉。 他只觉得,在外面蹭蹭不过瘾,正好感觉果实的肚脐处有点柔软,但是随着自己的摩挲渐渐硬了起来,还微微凸起,颜色也越来越深重。 于是,杨牧云好奇的按了一下。 咔哒! 仿佛激活了什么机关,果实的肚脐处被杨牧云按了进去。 随即,以杨牧云手指插入的位置为中心,九条闪电状的纹路向周围辐射开来,然后顺着果壳的弧度汇聚到果柄处。 杨牧云瞬间脸色一变,随即手掌一挥将轰雷果送上天空。 嗖! 轰! 随即天空中爆开一朵璀璨的烟花。 这等程度的爆炸对杨牧云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威胁,但对其他生灵就是致命的杀伤。 而且是大规模杀伤。 杨牧云伸手,接住一个蒲公英状的飞絮。 这就是轰雷果的种子,坚硬、锋锐,借助果实的爆炸冲击,可以轻易贯穿树木、岩石、血肉、骨骼…… 即便什么都没接触到,也能随风飘摇,抵达极其遥远的地方。 杨牧云喃喃自语:“这不就是异界版的高爆炸弹嘛!” 【昨天在电脑前面睡着了,不好意思】 第417章 换一种手段征服 轰雷果竟然有这种作用? 杨牧云最先想到的就是炸弹。 轰雷果爆炸的声音就像打雷,而且能产生强大的冲击波。 最重要的,轰雷果中有大量的种子,借助冲击波的力道,这些带有棱角尖刺的种子就像霰弹枪喷出的铁砂,一炸一大片。 丰收之神的传承中有相关记载: 轰雷果,不触无恙,触之爆炸,十步之内木石俱碎,百步之内草木寸断。 果中有籽,少则百,多则千,外包锋刺,内蕴雷电,劲逾弓矢,洞穿金铁,血肉之躯不可挡。 此物不可食、不可用,有百害而无一利。 本欲根除,却因该物非雷电之力不生、不长,令其自取灭亡…… 杨牧云顿时明白,丰收之神曾经想过对这雷击木使用规则之力,令其绝育。 可是又想到这种草木需要雷电之力滋养才能生长、结果,而人间雷电稀少,所以就让其自生自灭。 “这或许是世上最后一棵雷击木了吧?” 丰收之神库存了很多植物的种子,但其中并不包括雷击木。 因为这个植物纯粹是为了破坏、杀戮而生,和丰收之神秉承的意念不同,丰收之神不把它们斩草除根已经是仁慈了。 可是杨牧云感觉得出,雷击木不可能这么简单,至少不会像丰收之神想得那么简单。 又摘了一个轰雷果,杨牧云小心翼翼的捧在手中,然后将意念深入其中,由内向外观察轰雷果的每一个细节,每一处纹理。 然后,杨牧云施展力量,抑制住轰雷树中的结构和能量,小心翼翼撬开果实的肚脐。 看到杨牧云的动作,牛头人和尼格罗全都本能的趴了下去,并且自发的捂住耳朵。 刚才那一下虽然没炸到大家的,但是轰隆的爆响并不好受,这会儿还耳朵嗡鸣,幻听不断。 然而,想象中的爆炸并没有出现。 金角灵机一动,蹬蹬蹬跑到杨牧云身边,“主人,这东西危险,还是交给我拿着吧。” 牛头人在部落中一直是禁卫军的角色,并不怎么冲锋陷阵,更多的是护卫后方重要人物。 此时,金角终于想起了自己的职责,忙着表忠心。 杨牧云看了一眼模样憨厚的老牛,没想到这浓眉大眼的家伙也学会了人类那一套。 “这东西很危险!” “为了主人,属下甘愿粉身碎骨!” 杨牧云笑了,“好,你就拿着吧。不过我可先提醒你,这东西在我手里才稳定,到了你手里就不一定了。” 金角伸出去的手瞬间僵住,看着近在咫尺的轰雷果,就是不敢接过来。 杨牧云故意向前送了一下,金角立刻本能的向后回缩。 “主人恕罪!” 羞耻感爆棚的金角双手一伸将果实捧起,然后浑身肌肉贲起,金色的佛光在皮肉筋骨中游荡,金刚不坏体被催发到极致。 然而,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轰雷果并没有爆炸。 而此时,杨牧云已经再次摘下一枚果实,照例将其中的籽取出来。 杨牧云要验证一个猜想。 轰雷果中能积存闪电的能量,并且形成稳定的结构。 当果实的肚脐被按下去,内部结构被破坏,闪电能量立刻迸发,造成强大的杀伤力。 丰收之神只看到了果实强大的破坏和杀伤力,并且单凭这一点就认定雷击木和轰雷果有百害无一利。 但是在杨牧云眼中,轰雷果的价值远超一切。 一个能储存超大电量,还非常稳定的材料,最先想到的是什么? 没错——电池! 之前杨牧云也制作过收音机、手电筒,还使用特殊手段制造电池,令其拥有更大的容量。 然而,手段用尽,电池容量的提升依旧十分有限,也就十多倍。 这种提升幅度若是放在地球上,绝对吹爆,喜提世界首富。 但那是杨牧云使用神力,甚至规则之力加持的结果,诸多手段用尽才提升十倍,哪还有炫耀的心思。 可是在轰雷果上,杨牧云看到了能量进一步提升的希望。 于是,他仔细研究了轰雷果的材质构成。 果壳非常特殊,纯粹由纤维构成,而这些纤维扭曲、交织成一种特殊的结构。 这种形状乍一看没什么独到之处,甚至感觉凌乱,芜杂。 但是当能量流过这些纤维构成的通道中时,会产生特殊的力场。 这也就是杨牧云从果壳外表看到的闪电状纹路。 再仔细一看,杨牧云立刻看出了门道。 纤维和能量构成了一种特殊的,不属于三维空间的构造。 正是凭着这种特性,轰雷树果实的容量更大,无论物质上的,还是能量上的。 果实内部力场约束强,雷电能量丝毫无法外泄,反而高度凝聚,形成电浆,甚至电晶。 果壳形成的力场非常稳定,寻常撞击、劈砍,水浸和冷热变化都无法破坏内部构造,除非是按下果实的肚脐,破坏了内部平衡。 这么一颗轰雷果,其储电量是同体积电池的几百倍,上千倍。 千倍,起步。 毕竟这是纯天然的果实,如果经由杨牧云的加工和强化,其储电能储存量还能继续提升,甚至可以达到万倍。 嘶…… 杨牧云倒吸一口凉气。 如果掌握了这种利器,可以直接开启电气革命了。 手中托着轰雷果,杨牧云眼睛却向远处的山川眺望,从高加索山脉一路向南。 “人类,让你们看看,什么是真正的文明!” 武力征服不得人心,而且容易激起抵抗。 杨牧云“天选之人”的身份忽悠忽悠北地边界的人类还行。 毕竟这些人常年扎根在苦寒之地,根本没享受到文明世界花花绿绿的繁华,心中的优越感并不强,物理上感化他们就能让他们归顺。 但是南方文明世界的人类不同。 他们祖祖辈辈生活在沃土上,拥有先进的政治、文化,繁荣的经济、手工业,创造了辉煌灿烂的历史。 所以,他们骨子里散发着神眷之国、神眷之民的优越感,不仅对异族瞧不起,甚至对边远地区的同族也瞧不起。 想要像征服边境守卫、银锤骑士团、条顿骑士团一样继续征服下去,很难。 尤其是推进到光明教廷的大本营周围时,几乎难如登天。 一路打过去,费时费力。 即便寒冬没有降临,杨牧云也不打算每天督战了,那跟水字数没区别。 所以,杨牧云打算换一种手段。 一种无可抗拒的手段。 第418章 神圣册封 峡谷走廊两侧的高加索蛮族部落全都被荡平,零星逃亡的蛮族也都受到残酷的追杀。 失去了月神和狼神的庇护,高加索蛮族就像是一块肥肉。 消息放出去,往日里备受欺压的生灵全都揭竿造反。 每天都有形形色色的生灵提着高加索蛮族的头颅过来领赏,并表示愿意效忠伟大的野蛮人酋长,接受圣光的洗礼,成为天选之人的信众。 杨牧云照单全收。 高加索山脉范围内居住的哥布林、狗头人、侏儒、地精、植物人、石头人,甚至人类,全都跪倒在杨牧云面前。 大雪封山阻路的这段时间,杨牧云并没有继续南侵,而是盘踞在高加索山脉梳理内政。 首先是版图。 经过史莱姆气球的高空探查,高加索区域的地图绘制完毕。 高加索蛮族集中生活在峡谷走廊一带,真空区域就成了其他生灵的乐园。 只是名义上,高加索蛮族才是这片地区唯一的主人。 这是索伦王国承认的,也是光明教廷谕准的。 至于其他弱小生灵的意见…… 不重要。 现在,高加索蛮族倒台。 杨牧云成了高加索山脉的征服者、掌控者,唯一的神! 所有生灵都闻风而动,赶到杨牧云这边效忠,想要求得杨牧云的册封,成为土地的真正主人。 在外人看来,这种册封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跟一句空话差不多。 实则不然。 这是世俗生物和神明订立的神圣契约。 世俗生物接受神明的册封,并且向神明献上信仰、献祭,获得神明的庇护,其中某些优秀个体还能得到神明的恩赐。 这是小人世界自古以来的传统。 比如某个哥布林部落被杨牧云册封,成为一片森林的主人。 那么,哥布林就对这片土地拥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所有权。 只要杨牧云在位,这种主权就永远生效。 任何信仰杨牧云的生灵都得认同这种所有权,即便其他神明的信徒,想要打哥布林的主意,也得掂量掂量自己的后台。 用人类的话就是:我们跟着野蛮人大哥混的,帮大哥在这里看场子,你们谁敢在这炸刺,我大哥绝对饶不了你们。 小弟帮大哥看场子,利润上交堂口,但是到了年终,堂口也得给大家发点红包是不是? 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秤分金银。 只有将土地册封出去,才算真正掌控,进而凝聚山河意志,融入信仰之力,铸成山川规则。 杨牧云手中掌握有苍蓝之峰、月光湖、大裂谷的规则,拥有该地区的神圣主权。 生活在该地区的生灵都要臣服杨牧云的意志,因为某种意义上讲,掌握规则的杨牧云就是这片区域的“老天爷”。 但杨牧云还不是高加索区域的“老天爷”。 没有规则就没有神圣主权,其他神明可以用同样的方式驱逐杨牧云,占据此地。 所以,当务之急就是把高加索蛮族地区的规则纳入掌控。 不用想也知道,这个规则在月神或者狼神手中。 杨牧云没有去跟这两位谈,而是选择了另一种方式。 重新凝聚信仰,熔炼规则。 前者,就好像是许诺一定的好处,从月神和狼神手中过户该地区的房产证。 后者,是根据占有的既成事实,宣布之前的房产证作废,自己重新办个证。 只要杨牧云在这片土地上插满自己的信徒,源源不断凝聚信仰,百年之后,基本都能有所收获。 但,杨牧云没有那么多时间。 凛冬已至,能不能看到明年的太阳还两说,哪有百年时间去蹉跎。 所以他选择了更加激进猛烈的方法。 “在座诸位,有高加索地区的原住民,也有随我从北地南下的,还有索伦王国边境的人类……无论你们什么出身,现在都有了共同的信仰,在圣光的指引下聚集到我的旗下!” 听到这话,所有种族都跪倒下去,虔诚膜拜杨牧云。 因为他们都感觉得出,接下来要划分地盘了。 这些种族都有各自的诉求,都想分一块肥沃富饶的土地。 尤其是峡谷走廊那一条线,说不想要是不可能的,只是在不知道野蛮人的想法之前,谁也不敢说出来。 这时候,杨牧云挥手,身后云雾弥漫,凝成一道三丈高的云雾之墙。 随即,一道光影打在上面。 正是高加索地区的全景。 看到地图,在场所有种族、部落的头头脑脑都倒吸一口凉气。 太真实了。 太详细了。 不仅是山川地貌,还有自己生活的区域也都被清楚地标注出来。 想到这,那些琢磨着虚报几百里,给自己多圈点地盘的头头脑脑们都缩了缩肩膀。 野蛮人的神明,不好欺骗啊。 杨牧云看了一眼下方,心中冷哼。 在我面前打马虎眼,你们还嫩着点呢。 不过,想要占据高加索地区,离不开这些土着生灵的配合。 不仅要凝聚山河意志,还得在其中融入原住民的信仰之力,铸成山川规则。 这就是所谓的得民心者,得天下。 如果没有这些原住民,没有自己的信徒,高加索地区就是一片空地、荒地,根本没有价值。 杨牧云说道:“我是天选之人,从上界下来拯救你们度过末日劫难的使者。” 地球的穿越者,说“上界”不算错吧。 不过这套说辞土着生灵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 哪个传教的不说自己是上天派来的,不说自己是末日的拯救者? 土着生灵们还是激动地鼓掌,嗷嗷嗷的叫好。 杨牧云哼了一声。 两侧的龙战士立刻瞪着眼睛,伸长脖子咆哮,如若实质的声浪冲击得众人面皮生疼,天灵盖都要掀起来。 猪头人集体运转力量,身上金光缭绕,佛光弥漫,将周围映衬得一片神圣,仿佛神国降世。 条顿武僧集体拔剑,光剑一点点抽出,光刃散发的凌厉气势掀起大风,席卷周围的一切。 杨牧云背后,佛轮转动,道之规则升起,黑龙白虎护在左右,三者散发的强大威势滔滔不绝,冲击着在场所有生灵的身心。 虔诚信仰者,如沐春风,身体和精神都受到洗礼、抚慰。 信仰不坚者,就像惊涛之上的扁舟,随时都有倾覆危险。 半分钟后,杨牧云收起气势,那些信仰不坚定的人瞬间绷不住,全都死狗一样趴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气。 吓死了! 差点窒息而死。 而这时候,杨牧云一拍手,牛头人捧着一个个制作精美的圆球走了上来。 第419章 鸿蒙球 这些,是杨牧云研究轰雷果之后制作的超级电池。 以轰雷果的果壳为原料,趁其还保持着活性时在其中加持种种禁制,储电量进一步增加。 别看轰雷果只有头颅大小,放到地球上还没花生米大,可是其中蕴含的能量相当于同体积电池的千倍万倍。 这么强大的能量,一旦爆发开来,绝对是一场灾难。 野生轰雷果最大的用处便是如此,杨牧云第一个想到的也正是高爆炸弹,配合史莱姆气球从高空打击敌人,简直无往不利。 不说别的,高加索南部那些人类城池、骑士团,一天之内全部荡平。 但是这样做毫无意义。 杨牧云想要的不是一片废墟。 而是虔诚的人群,为自己提供信仰,帮自己掌控更多的地盘。 “这是我灌注神力制作的神器——鸿蒙球!它能给你们带去光明、温暖、福音、圣光……” 说着,杨牧云将一个电灯放在鸿蒙球旁边。 手指按了按鸿蒙球,立刻出现指纹解锁界面,获得权限之后,杨牧云对电灯授权,允许其接入。 “我说——要有光!” 电灯绽放起温煦的光芒。 在这个稍显黑暗的地方格外明显。 “光!” “真的是光!” “这就是传说中的圣光吗?” 一群牛头人捧着灯泡走到各个首领面前,让他们近距离观摩电灯。 别说他们了,就连牛头人自己也好奇得很。 手里抱着一个电灯,就像抱着一颗小太阳,感觉着自己就像是光明使者,为主人传递光明。 在杨牧云的允许下,牛头人将电灯泡递给那些人,让他们亲手感受圣光的力量。 杨牧云借机宣传道:“这些都是我使用神力制造的圣光球。他们可以和鸿蒙球连接,从我这里源源不断获取神力。也可以与你们的身份进行绑定,让你们有资格控制圣光球。” 说着,杨牧云选择了一个信仰最虔诚的哥布林。 哥布林立刻感觉到自己精神意念中多了些什么。 鸿蒙球,似乎在召唤自己,和自己交流。 什么,让我走近点? 抬头? 往左边扭头?哪边是左? 在牛头人的大巴掌下,哥布林终于明白了哪里是左,哪里是右。 然后是点点头,眨眨眼睛,伸伸舌头。 哥布林全都照做,然后是随便说几句话。 哥布林立刻跪倒在地,“赞美伟大的野蛮人酋长,赞美伟大的天选之人,赞美伟大的高加索征服者!翠叶森林哥布林一族永远是您虔诚的信徒。” 在牛头人“贴脸的帮助”下,鸿蒙系统对哥布林进行面部识别、指纹采集、声纹采集,然后被杨牧云授权,哥布林和鸿蒙球、电灯泡身份绑定。 然后,哥布林说:“开!关!亮起来!熄灭!哈哈哈,真的可以……” 看到这神奇的一幕,其他其他过来朝拜的头脑们也都虔诚的跪了下去。 他们过来朝拜杨牧云,确实是怀着各种功利的目的。 比如获得一块封地,又或者得到一些恩赐,再不济也能混个脸熟,得到点保护。 至于信仰,或许有,但绝对不虔诚,也不纯洁。 可是看到圣光球那一瞬间,所有头目都震惊了。 “神说,要有光”这句话流传甚广。 但是谁真正见过圣光的绽放呢? 包括光明教廷中的神职人员,也没有亲眼见过。 可是今天,所有的朝拜者都见识到了。 如果世上真的有圣光,那一定是面前的模样。 “赞美伟大的野蛮人酋长,赞美伟大的天选之人,赞美伟大的高加索征服者……我们愿意向您臣服,向您献上最虔诚的信仰,恳请您让我们也能沐浴到神圣的光明。” 智慧生物都是趋光畏暗的。 正是有了光明,智慧生物才能在黑夜中总结狩猎时的战斗感悟,总结耕种时的经验教训,并且将这些知识以种种形式传递给下一代。 如果天空总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 如果发出声是危险的,那就保持沉默。 如果自觉无力发光,那就蜷伏于墙角。 但不要因为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也不要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更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勇敢的人。 生命可以卑微如尘土,但不可扭曲如蛆虫。 光明并不代表智慧、文明,但它的确是催生文明的重要因素。 如果一个生命,或者一个种族喜欢黑暗,那是因为他们从没感受过光明,也无力拥抱光明。 在场有很多生灵都是习惯了居住在阴暗的森林中,或者不见天日的洞穴里。 但这并不是说他们天生向往黑暗。 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每个智慧种族刻在骨子里的本能。 如果有机会过上好日子,谁愿意茹毛饮血,餐风宿露? 之后,杨牧云又演示了俗称小太阳的电暖扇,还有制造风的电风扇,发出福音的收音机,放出圣光的投影仪。 无一例外,哥布林都是第一个体验者。 其他朝拜者也都逮着机会狠狠地感受了一下。 这种种事物都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神器。 最重要的,这些神器不需要力量就能驱动。 比如那圣光球,如果需要耗费力量才能绽放光明,那就毫无意义。 除了某些重要节日上装个杯,其他时候就只能收入箱子,吃灰。 但是圣光球可以持续不断绽放光明,而且光芒无比稳定。 还有那能感受到春天温暖的神奇毯子,真是太神奇了,部落里的老人一定喜欢。 还有那能感受到夏天炙热的神奇镜子,简直不可思议,今年的冬天能多活几个老人。 至于能发出声音和图像的神器,今年的冬天一定不会太枯燥无聊。 然后,问题来了,这些神器,会不会赏赐下来? 赏赐给谁呢? 杨牧云说道:“鸿蒙球,每个部落一个!” 听到这话,众多朝拜者纷纷欢呼起来。 人手一个的恩赐,这才是真正的恩赐! 而且,自己拿着恩赐的神器回去,说明得到了神明的认可,自己在族中的地位也会更牢靠、稳固、神圣。 无可置疑! 神器还能绑定身份。 这已经不是恩赐,还是权利的象征。 杨牧云继续说道:“鸿蒙球中储存有一部分神力。你们使用神器时会不断消耗神力……” 听到这话,朝拜者们心中全都一紧。 神力消耗完了怎么办? 岂不是要变成石头? 如果真是这样,那些会发光发热发声发风的神器也都不香了。 但是杨牧云又说道:“你们可以通过虔诚的膜拜,用信仰换取神力。产生的信仰之力越多,越坚定虔诚,换取的神力也就越多。” 电器可以给你们免费用。 但是电费不行。 而且这些电器……不怎么省电…… 第420章 祈祷不积极,思想有问题 所有信徒,以部落为单位,全都领到一个“鸿蒙球”。 这些鸿蒙球中储存满了电量,同时还装载了鸿蒙系统,可以与使用者互联,操纵其他家电,算得上一个智能家居。 不过这些看在哥布林、狗头人之类的土着生灵眼中就是另一层意义了。 鸿蒙球是活的,有灵魂的,可以跟自己交谈。 会时刻提醒自己剩余电量,还能查询电量的消耗数据,并且会记录自己部落中所有成员的信息,以及这些成员每日产生的信仰之力数量。 这说明什么,神在注视着自己,注视着自己的部落。 自己的虔诚信仰不会白费,而是被一一记录,可以兑换成电量。 只要自己能一直保持虔诚,就能永远享受光明,享受温暖,享受美好的生活。 哥布林族长手掌按在鸿蒙球上,与鸿蒙系统产生联系,查阅所有部落成员的信息。 部落中上千个成员,名字都一一显示在上面。 然后是每个成员昨天贡献的信仰值。 绿皮大花昨天竟然贡献了两次狂热的信仰之力,这个家伙很有培养价值,今天的伙食给他加两条肉虫。 绿皮斑点昨天竟然一次信仰之力都没贡献,祈祷不积极,思想有问题,今天得给他点颜色看看。 黄皮大脚家里新添了两个小崽子,得赶紧给他们登记,明年又多了两个信徒。 还有几个不信神的,明天不能让他们看《牧羊女》的圣光了。 除非,他们能建立信仰,产生信仰之力! 哥布林族长以前也听过光明教廷传教士传教。 也就是念叨一些经文,然后给自己部落的成员布施一些药物、食物什么的。 最后,就是许诺让自己的族人死后升入天堂。 对这种传教士,哥布林族长不以为然。 光明教廷没一个好东西。 其他地方的同族都被光明教廷当成异端,砍了手骨领赏,剥了头皮换钱。 就这,还死后上天堂呢,给天堂里的光明信徒继续打猎吗? “如果真有天堂,那一定是我们现在生活的模样!赞美野蛮人酋长!赞美天选之人!赞美高加索征服者!希望您继续南下,让更多哥布林部落感受到您的荣光!” 这时候,鸿蒙球传来提示:绿皮大眼虔诚祈祷,为翠叶部落增加狂热的信仰之力1。 看着自己部落的总信仰,再看到自己部落的剩余电量,哥布林族长立刻动身,传教。 不行,鸿蒙球的电量必须100%,少一丢丢都不算虔诚。 其他生灵的部落也都差不多。 被野蛮人拿出的神器震惊得无以复加。 有了明亮的圣光球,洞穴里那些夜明珠可以扔了。 不,不行。 扔了太可惜了,文明世界的人类很喜欢这东西,还是趁人类不知道圣光球,拿到那边卖掉吧,能换不少东西。 本以为这个冬天会很枯燥、无聊,除了睡觉就还是睡觉。 哪知道有了神器,可以聆听福音,可以观看圣光。 啊! 赞美伟大的野蛮人酋长,您一定是上界派来拯救我们的救世主。 短短几天时间,杨牧云就感觉到一波波信仰之力从高加索各区域传来。 虽然总量上比不过地球那边的信仰之力,但高加索本地居民的信仰之力有特殊效果。 可以帮杨牧云点亮高加索区域的地图,凝练山河意志,聚成规则。 杨牧云现在很热衷扩张地盘。 一来是增加自己的势力范围,二来是削弱其他神明掌控的区域。 天空神族掌控了整个天空,还包括大陆的南方区域。 海洋神族掌控了所有海洋,还包括大陆的西部区域,以及陆地上的众多江河。 大地神族则分崩离析,群龙无首,大地之上王旗遍地,各种神明都在大地上圈地放羊,收割信仰。 杨牧云接受了拉玺达的帮助,更是继承了丰收之神的衣钵,地穴之神秽土在杨牧云身上下注,自然之神尼格罗直接臣服,成了杨牧云的从神。 虽然杨牧云没有加入大地神族的意思,但是身上打满了大地神族的标签,就算不是也是了。 杨牧云不是矫情的人,正好顺水推舟,完成自己的计划。 而这一切的前提是一统世界,集中所有力量,免得有人拖后腿使绊子。 即便不能统一世界,至少统一了大地吧。 苍蓝之峰、月光湖、大裂谷、高加索…… 下一个就是紧邻的索伦王国。 将每一个小区域的山河意志熔炼完成,再铸成一体…… 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但是杨牧云没有几百年上百年的耐心,只能用些特殊的手段了。 这个冬天很冷。 但这个冬天并不枯燥。 正好借着这个冬天完成思想上的统一,做好先期的布置。 来年春天,索伦王国一鼓可下! 另一边,索伦王国如临大敌,举国动员,边境上陈兵百万。 百万大军,吃喝拉撒不是小数。 尤其是天寒地冻,需要更多的热量维持身体机能,换句话说就是胃口更大,吃的东西更多。 索伦王国的军队为了保持战斗力,再冷的天也要起来操练。 动起来,就得吃的更多。 如此一来,粮食消耗大增。 前线的将领们要么一无所知,要么装作一无所知。 但是后面的军需官急得头发都薅秃了。 今年本就是灾年,粮食歉收甚至绝收,后方运往前线的粮食减少了一半,军官的肉类和酒水直接没了。 如果是往年,边境也就十万大军,往面粉里掺点沙子、锯末,凑合一下还能过去。 可现在一下子来了百万大军。 这已经不是往面粉里掺沙子了,而是往石头上裹面粉。 本地的军队早就习惯了,新来的外地军队却不知道,战斗没折损一个人,反而因为吃饭倒下了几百个。 闹了几次没结果,反而闹事的人被军法官带走,然后就被教廷的神职人员送上了火刑柱。 罪名是,被恶魔蛊惑,散播谣言,扰乱军心。 …… 一个士兵啃了口黑面包,结果咬到一个石子。 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结果吐出来一颗大牙。 “牛屎!大牛屎!昨天硌掉老子一颗牙,今天又硌掉一颗牙,草,老子不干了!” 说完,士兵愤恨的将面包丢在地上,又跳上去踩了两脚。 即便全身的重量压上去,面包依旧保持完好,足见其硬气。 同营的其他士兵看到这一幕,也都默默的放下面包。 “留在这迟早饿死。” 一个老兵用小刀刮了刮面包,然后伸舌头把刮下来的面包屑舔干净。 “东西难吃,说明咱们还能活。如果哪天给咱们好吃好喝,那就是要我们送命了。” 一群士兵全都激灵灵打了个寒战。 送上前线,战死,然后就少了一张吃饭的嘴,粮食的压力自然就降低了。 而这时候,外面传来同袍们的欢呼。 “将军大人开恩,今天有喷香的面包,还有肉汤,大骨头管够。将军大人开恩,将军大人开恩啊……” 听到这话,营帐内的几人全都浑身发冷。 就连老兵也忍不住手一抖,差点划到虎口上。 怕什么来什么。 怎么办? 看到众人全都盯着自己,年纪最大的老兵收起小刀,食指中指朝下,模仿人腿前后拨了拨。 其他人瞬间领悟:逃? 一说这个,正在假寐的士兵们瞬间不困了。 “往哪逃?” 没人回答,但所有士兵都下意识的看向北方。 第421章 草木精灵兄弟历险记 “这个蛇魔兽真是太坏了!” “还有这个蝎子魔兽,也不是好东西。” “草木精灵为什么不能一起上呢,非要一个个送上去?” 一群哥布林对着墙壁上的画面评论,并且不断高声赞美野蛮人酋长,赞美天选之人,是他让自己感受到了圣光的力量。 这时候,一个哥布林幽幽说道:“对了……你们见过长得这么粗壮的草木精灵吗?” 哥布林没见过草木精灵,但他们也知道精灵族纤细瘦削,根本不可能长得太粗壮。 但是圣光上那几个草木精灵,全都头大屁股圆,一点也不像草木精灵的画风。 “无知的家伙,草木精灵是生命树上诞生的,但这几个小娃娃是从藤条上诞生的,肯定是另一种草木精灵,明白吗?” “也可能是哥布林呢!” “对啊,我们和精灵可是近亲。” 就在洞穴里吵成一团的时候,外面传来喊声。 “有人类入侵者,他们全副武装,已经摸到翠叶森林边缘了,就在野猪洞那里,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到这里了。” 报信的是哥布林绿皮斑点——脑袋上有几块浅绿色的斑点才得了这个名字。 因为信仰不坚定,所以被族长惩罚,不能跟大家一起看观看圣光。 不能在洞穴里享受光明和温暖,被派到外面去站岗放哨。 却没想到,绿皮斑点真的发现了敌人。 人类? 入侵者? 全副武装? 洞穴中的哥布林们全都惶恐起来。 高加索山区也有人类生存,但那都是承受不住领主压迫剥削的贫苦农民,他们隐蔽在山中,耕种、采集、狩猎为生。 哥布林们也跟人类农夫交往过几次,从他们那里学习了不少知识,比如耕种。 但哥布林也从人类农夫那里得知了人类士兵、冒险家的存在。 这些人穿着金属铠甲,手持金属武器,专门为领主大人杀人放火,坏滴很。 人类士兵出现在这片区域,就说明这里不安全了。 如果是以前,哥布林们直接集体搬家了。 反正到哪都是住,上千号族人分散成十几个家庭,分头行动,总有一个家庭能活下来的,然后慢慢繁衍生息。 这就是弱小生物的无奈。 可是现在,哥布林们留恋的看着洞穴中的一切。 会发光的光球,会发热的神毯、神镜,还有发出福音、发生圣光的神器…… 以前部落里也没什么贵重物品,顶多就是分点口粮,随便找个方向逃跑。 可是现在,部落中有太多贵重物品,如果分头跑路,给谁不给谁呢? 看到族人们都本能的瞅着一件件神赐物品,哥布林族长瞬间一声爆吼。 “不就是几个人类吗,有什么好怕的!守好洞穴,等待神明支援!” 其他成员全都半信半疑。 咱们哥布林一族都弱的可以,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强者,谁支援谁啊。 而且,派人出去求救,少说也得三五天,回来的时候大家都凉了。 但是想了想外面大雪封山,寒风呼啸的情景,离开洞穴基本是死路一条,留在洞穴里还能多活一会儿。 说不定能看完《草木精灵兄弟历险记》。 “族长,死活不重要,重要的是死前能看完结局啊,圣光不能停。” 哥布林族长吩咐族人砍断木桩,让封洞的巨石落下来。 轰隆的巨响吸引了人类。 “洞穴里有亮光,肯定有生灵居住。” “我看到了哥布林的脚印,这里肯定是一个哥布林部落。” “走,进去借点吃的!歇歇脚暖暖身子。” “这些哥布林用石头把洞穴堵住了。” “有陷坑,小心!” 哥布林族长心里砰砰狂跳。 没想到敌人来的这么快,大门被堵,不用考虑逃不逃的事情了。 那些陷阱和暗器根本支撑不了多久,一旦防线被突破,就是灭族的下场。 啐了一口唾沫,哥布林族长暗道:拼了。 只见其张开左手,看了一眼上面的记号,随即在鸿蒙球上按了几下。 “赞美野蛮人酋长,赞美天选之人,赞美高加索征服者……我们翠叶森林哥布林部落,遭到人类士兵入侵,请求神明救援。” 哥布林族长也就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 有困难找神明。 没想到对面真的传来了回馈。 “目标位置已确定,正在向距离最近的龙战士下达指令,请等待支援30……25……20……” “呃……神明,请问支援什么时候能到?” “15……14……13……” “我是说,龙战士大人什么时候能到?” “3……2……1,龙战士已到达!” 哥布林族长以为神明在逗自己玩。 可是这时候,外面传来嘹亮的龙吟声。 “吼!翠叶森林乃我家主人庇护之地!入侵者,必将受到圣光的裁决!” 哥布林族长瞬间泪崩。 神,竟然真的来救援自己了。 而且派遣的是最强大的龙战士。 之前朝见神明祈求册封的时候见识过龙战士的强大。 一想到这种强横的生灵会大老远的来拯救自己,哥布林族长就老泪纵横。 看着被龙威震慑,浑身僵硬,双眼呆滞瘫倒在地上的族人,哥布林族长深吸口气,舒展小腹,免得膀胱夹太紧。 这时候,外面传来龙战士低沉的声音,隔着石壁都听得清清楚楚。 “入侵者已经解决,还有其他事情吗?” 哥布林族长立刻听到鸿蒙球中传来声音:“入侵者已解决,还有其他事情吗?” “没了,没了,感谢神明!感谢神明眷顾!” 龙战士移开封堵洞穴的石块,呼啸的寒风夹杂着雪沫子灌入洞穴。 洞穴里的哥布林齐刷刷缩了缩脖子。 龙战士指了指雪地上躺着的十几个人类士兵,说道:“他们说自己不是入侵者,只是想找你们借点吃的喝的,休息一夜。” 人类纷纷讨饶:“没错,我们是索伦王国约克郡的护卫军,奉令到前线协助防御。可是上面克扣粮食和物资,我们兄弟吃不饱,穿不暖,所以逃出来,投奔伟大的天选之人。” 杨牧云的名声不仅在北地流传,南方的人类也都有耳闻。 哥布林族长顿时为难起来。 这些人类坏得很,狡诈恶毒。 自己好心收留他们,很可能被他们连骨头一起吞掉。 龙战士明白哥布林的顾虑,于是在人类身上拍了几下,人类全都惨叫连连。 “我已经封印了他们的力量,现在他们根本无力威胁你们。把他们捆起来,好好看管,别让他们死了。明天神明会派人过来把他们接走。” 说完,龙战士丢下两盘绳子,抓起为首的士兵振翅冲向天空。 【感谢书城书友小眯打赏100书币,十分感谢——11月28日】 第422章 没有人可以拒绝我 信仰空间中突然大爆发,一群哥布林跪倒在鸿蒙球前方狂热的膜拜,一颗颗信仰之力像繁星似的冉冉升起。 这些信仰之力并没有分散开来,而是在一种奇特的力量牵引下抱成一团。 透过这一团信仰之力,杨牧云感受到了翠叶森林哥布林部落的上千名成员,更是从这上千名成员身上感受到了翠叶森林。 很模糊,但确定是翠叶森林没错。 这种程度的信仰大爆发再来几次,估计就能凝聚翠叶森林的规则了。 而这时候,龙战士提着俘虏回来了。 杨牧云听完老兵的讲述,眼睛中流露出深思。 南方的人类世界果然开始断粮了。 前线的军队都吃不饱肚子,后方的老百姓更别说了。 自己现在挥师南下,反而会激起人类同仇敌忾之心,哪怕啃着石头也要跟自己玩命。 对外战争,一向是转移内部矛盾的绝佳手段。 这种时候,千万不能送上门去当靶子。 只用吃着火锅唱着歌,慢慢等待索伦王国士气崩溃就是。 看到野蛮人的神明不说话,老兵单膝跪倒下去。 “伟大的天选之人,我还有十几个同袍,在哥布林的部落中扣押着。” 杨牧云点了点头,“已经派人去接了,明天就能到。” 老兵接着说道:“伟大的天选之人,能不能给我们一些食物,我们愿意回去劝说更多的士兵归降。” 杨牧云倒不急,“再等等,现在还不是时候。对了,你还不了解我们北方教,这几天可以先深入的感受一下。” 掌握光明力量的神明除了旧有的光明神,又多了杨牧云。 杨牧云自称新光明,称光明教廷为旧光明。 光明教廷肯定不认,但是面对同样掌握圣光力量的同行,总不能再称呼对方为异端。 于是,光明教廷称杨牧云所属为“北方教”,意为,北地异端信仰的宗教。 但是杨牧云欣然接受了这个“北方教”的称呼,并且感觉这个名字拥有非常积极的特殊含义。 在有了轰雷果后,杨牧云的思路瞬间打开,围绕这个材料进行布局。 所有信仰北方教的部落、村庄都能得到一个鸿蒙球。 鸿蒙球既是储存能量的电池,又是掌控电器设备的智能终端。 而杨牧云就负责在自己领地上搭建电力输送、信号传输,将所有信徒连接起来。 其他宗教传播信仰,大都是许诺种种好处。 能兑现的大都是实力提升,安全保障,治病疗伤,吃饱穿暖等等…… 不能立刻兑现的就是死后上天堂,死后进入英灵殿,死后永生等等无从考证的空头承诺。 而杨牧云传播信仰直接就是发鸿蒙球,以及各种电器设备。 这些东西都是免费的。 鸿蒙球就相当于神像,可以搜集信仰之力。 信仰之力可以兑换神力(电力),狂热的信仰之力可以兑换更多的电器。 想过上好日子,就积极勤快的祈祷膜拜吧。 杨牧云很自信,没有人可以拒绝自己的传教方式。 老兵马克很意外,自己竟然被释放了。 没有镣铐,没有枷锁,甚至没有一个盯梢自己的人,就这样任由自己在领地中自由行走。 “难道就不怕我逃跑?或者,搞破坏?” 但是很快马克就发现,自己这么点实力在北方教的营地中根本不值一提。 象头人那种大块头就不说了,借给自己十个胆也不敢去摸那些大块头。 牛头人也都高大壮硕,像铁塔一样,自己只有瞻仰的份,没有挑战的心思。 猪头人看上去也不太好惹。 龙战士更不用说了,自己一整个小队都不是人家一个人的对手。 咦…… 北方教的眷属里有哥布林? 但是骑在坐骑上的哥布林看了一眼马克,马克立刻低下头,不敢与其对视。 “那真是哥布林吗?好可怕的眼神,就像刀锋一样锐利!” 北方教的营地中还有很多人类,但是马克看了一圈,发现自己谁也打不过。 如果真要逃跑,单是营地都出不去,更别说后续的追杀了。 难怪野蛮人的神明让自己随意溜达。 马克摇了摇头,收起自己的胡思乱想,转而走向营地中的人类。 “你好,我是索伦王国约克郡的护卫军,请问你们是……” 对方立刻本能的浑身绷紧,双腿并立,脚下一磕回答道:“伟大的天选之人麾下护法,条顿武僧!” 马克瞬间明白,这是集体背叛光明,背叛王国的条顿骑士团。 兵油子马克三言两语和对方拉近关系,并且在一系列吐槽王国军需官的“共同语言”之后,两人变得勾肩搭背。 “伟大的天选之人让我深入的了解一下我们教派,我不知道该从哪入手,兄弟能不能指条明路?” 条顿武僧立刻说道:“那里是营地的圣光厅,每天都在放映圣光记录的历史,你可以去那里了解一下。对了,不要看得太入迷,错过吃饭的时间。” 于是马克道谢之后,一溜小跑往圣光厅冲去。 然后,马克在这里知道了牧羊女,知道了白毛女,知道了周扒皮,知道了葛朗台…… 这些人物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背后都有光明教廷的支撑。 结合自己身边的真人真事,马克那叫一个咬牙切齿。 光明教廷都是一群男盗女娼的恶魔。 这时候,旁边有人在马克肩膀上拍了一下,“头,你在这?” 马克回头一看,竟然是自己的袍泽们。 “哦,该死!我看圣光看得太入迷了,什么都忘了。” 同伴们还在哥布林手上,自己竟然坐在这看圣光。 但是转念一想,自己能有什么办法呢? 如果想办法越狱出逃,同伴们肯定要被迁怒连累。 最好的办法就是坐在这里,一动不动,等待同伴们的到来。 “头,我们在北方教营地里转了一圈,发现这里的一切都和我们认知中的不一样。” “没错,我们对北地生灵的认知就是蒙昧、野蛮、未开化,跟牲口禽畜一样,挖洞居住,在屋子里随便拉尿,没有礼仪和教养……” “但是,我们转了一圈,发现北地生灵……抛开他们的实力不说,很多建筑、工具,也都超出我们的认知和想象。” 最终,马克说道:“比如这个圣光记录的历史……看过之后,我的身心和灵魂都被洗涤了一遍,从现在开始,我就是北方教的信徒了。赞美伟大的北方神!” “头,我先插个嘴……这里吃饭的地方在哪?” 听到这话,马克的肚子立刻咕咕叫起来,他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原本就一天一夜没吃饭,来到北方教的营地后又饿了一天一夜。 【感谢空城山飞雪打赏100起点币,十分感谢—12月15日】 第423章 光缆无铜,偷盗判刑 马克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甚至所思所想,都逃不出杨牧云的掌控。 只是杨牧云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暂时没工夫理会马克等人。 之前试验过了轰雷果的用法,改造成超级电池。 现在杨牧云在试验雷击木的用途。 这种树木普通状态下无法自然发育,除非是遇到雷击,才会狂野生长。 但是换句话说,这种树木耐风化、耐腐蚀,质地坚硬,而且笔直粗长…… 正因为有这么多优点,尤其是最后一点,才会被牛头人部落青睐,选做部落的图腾柱。 但是在杨牧云眼中,雷击木的用途应该更广泛,至少不仅仅是当一根木材。 “雷击木内部芯材导电性无限接近超导体,表皮却是绝缘体,而且树皮和芯材之间也有一层特殊的图案,当有电流通过时,这层图案会被激活,产生特殊的力场。” 然后…… 杨牧云发现,相隔一定距离的两根雷击木可以互相干扰彼此的力场,电流以及其他的能量形式都可以在这个力场中进行传输、流动。 宾果! 杨牧云一拍大腿。 这不就是自己苦苦钻研的基站嘛。 废了老鼻子劲,没想到自然界中有现成的东西。 简单来说,这个雷击木可以取代电线杆、基站、网线、电话线等。 而且,雷击木的传递范围是十公里。 杨牧云研究发现,这个范围还有继续增强的余地。 “难怪牛头人的祖先选择雷击木当图腾柱,原来这东西真的可以向周围发射能量波动。” 于是,杨牧云批量制造雷击木。 还好,这东西不需要岁月的积淀,也不需要阳光雨露,只要被雷劈就能生长。 杨牧云直接从地球上拉一根电线过来,流水线似的催生雷击木。 在220v电流的滋养下,雷击木就像吹气球似的膨胀,而且每一根都修长笔直,半点枝杈都没有。 对这些雷击木改造了一番,杨牧云便安排祝融氏成员驾驶热气球,将这些雷击木运输到预定方位。 牛头人等则在地面行进,协助祝融氏将雷击木种下。 居住在附近的信徒就被安排守护这些雷击木,照料其不被摧毁和破坏。 是以,营地中每天都在忙碌着。 气球兵起飞降落,起飞降落,一刻钟都没闲着。 就这样耗费两天时间,高加索区域主要节点基本都种下了雷击木,电力网络、信号网络基本搭建起来。 杨牧云坐在高加索山脉最北端,就能通过摄像头监视高加索山脉最南端索伦王国军营的一举一动。 每一个鸿蒙球,就是一颗眼睛,可以监视到所在范围的一切。 “久违的网络世界,又回来了!” 杨牧云一直都想用地球上的科技改造小人世界。 只是受制于小人世界的落后,这个计划始终没能付诸实践。 比如前几天在高加索山脉中建造基站。 经常被山野中的魔兽,或者其他种族拆毁。 而他们拆毁基站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其中的金属材料,这对拿着木棍和石头打架的生灵很有吸引力。 杨牧云终于明白地球上那些“光缆无铜,偷盗判刑”是怎么来的了。 偷偷放个基站都这样,更别说拉电线、拉网线、架铁路了。 但是雷击木的出现完美解决了能量传送和信号传输。 收音机和投影仪已经鼓捣出来了,现在又通了信号,搞电视台不成问题。 杨牧云甚至已经琢磨着,电视台每天该讲点什么。 谈经论道不太合适,毕竟观众大都是哥布林、地精、侏儒,以及兽头人,给他们讲太多高大上的东西没用。 那就继续放牧羊女,放周扒皮好了。 反正剧情都是魔改过的,最终矛头都指向了腐朽、落后的光明教廷。 还有《草木精灵历险记》,七兄弟和蛇蝎魔兽斗智斗勇,但是蛇蝎魔兽使用的魔法,以及魔法道具,全都带着光明教廷的影子。 比如蛇魔兽的如意,被改成了十字架,咒语也从“如意如意随我心意”变成“圣光啊,请xxx”。 再魔改点动漫和电影,丰富一下电视台的内容。 在这个连照片都没有的世界,p图的威力大的不可思议。 别说那些土着生灵了,马克等十几个逃兵现在也都成了圣光厅的常客,每天都要对光明教廷咒骂几十次上百次,然后再虔诚的赞美北方教。 文化输出、意识形态输出,再加上电影这个大杀器,纯洁得像白纸一样的土着们根本没有招架之力。 这时候,杨牧云召见马克等十几个逃兵。 “你们在营地里呆了这么多天,说说吧,有什么心得体会?” 马克正在琢磨怎么回答,身后一个同伴打着嗝说道:“火锅真好吃。” “是啊,红油的好吃。” “还暖身子。” “火辣辣的。” 马克一脸紧张,使劲眨眼想要让同伴们闭嘴,可惜,他站在第一排,屁股上没长眼,同伴根本看不见。 一想到这,马克的屁股左左右右的扭了扭,还是觉得火辣辣的疼。 “伟大的天选之人,我的同伴无意冒犯。” 杨牧云竖起手掌,“没关系!你们走的时候,每个人都可以带上一个铜锅,两包红油底料。回去之后,可以请其他同伴吃上一顿。” 听到这话,马克瞬间心领神会。 这是要让自己回去劝降啊。 不过,马克很乐意接受这个任务。 袍泽们的日子太艰难了。 该死的军需官,在面粉里掺入锯末也就算了,后面锯末没了直接掺沙子,甚至掺石头。 再看看北方教的伙食。 大米饭,白白的,一点灰都看不到。 盐和糖,都是亮晶晶的,一点杂质都没有。 蘑菇汤鲜美得令味蕾爆炸,还富含魔力,增强体质。 还有各种肉类,都是敞开了供应,根本不怕吃,吃多少都行。 隔几天还有烧烤晚会,火锅晚会,一到这天,周围的部落首领、村长、族长都打着朝见神明的旗号,舔着脸蹭吃蹭喝,吃不完还兜着走。 不过,伟大的天选之人至始至终都没有说什么。 单从这一点就看得出,北方教的物资充沛到极致,再怎么吃再怎么喝都不会匮乏。 对比一下南方索伦王国的军队伙食。 简直了。 “伟大的天选之人,您放心,我们一定带领更多的士兵,让他们迷途知返,皈依真正的光明!” 杨牧云点了点头,“那些士兵皈依我教之后,都归入你的麾下。有百人,你就是百夫长!有千人,你就是千夫长!有万人,你就是万夫长!” 嗤! 一句话,令马克血压飙升,双目赤红。 如果,自己带回来了十万人,甚至百万人呢? 【感谢空城山飞雪打赏100起点币,十分感谢~~12月15日】 第424章 你信仰北方神吗 北方教营地,起落平台上。 史莱姆气球已经准备完毕,马克等十几名逃兵束手束脚的进入吊篮,然后在一阵剧烈的晃动中缓缓升入天空。 “嘶……竟然真的可以飞?” “就像坐马车一样?” “不,马车没这个舒服。” “也没这个快!” 一群人小声嘀咕着,发现两侧有透明的舷窗,立刻探着头向外看去。 “嘿,老皮,别哈气,窗户都看不见了。” “别瞎说,我才没有。” “上升的速度可真快。” 负责驾驶的祝融氏成员对这一幕见怪不怪。 普通人上天,能不吐就难能可贵了,这群家伙果真是在役士兵,素质就是不一样。 得知对方是索伦王国约克郡的人后,驾驶员的目光更加柔和。 约克郡,千年前曾经是德·洛斯的纺织之乡,是自己祖先治下的臣民。 有了这份渊源,祝融氏出身的驾驶员也热情了一些。 “都坐稳扶好,马上就要起风了。” 凛冬已至,北风盛行,每天日出到正午明媚无风,但是到了下午,就会刮起北风,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强,彻夜寒风直至第二天日出。 借着风的变化,史莱姆气球大多是下午南下,然后次日北上。 南下速度快,狂飙猛进,北上速度相对较慢,大多数时间都是靠气球自身的推进器。 说话间,窗舷外飘过大片的雪沫。 “好了,要加速了!” 随即,座舱一阵猛烈的摇晃。 马克等人立刻浑身紧绷,抓紧副手。 高加索山脉东西范围广,但是南北跨度只有几百公里,史莱姆气球顺风而行也就一下午的事。 只是此时昼短夜长,马克一行人双腿打摆子从船舱里走出来的时候,外面的天色已经黑了。 起落平台上已经停了几十个吊舱。 马克等人跪在雪地上,双手撑地想要呕吐。 可是腹中空荡,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吐的了。 这时候,一个士兵看到球囊自动放气,然后成史莱姆落下来,并且一个接一个跳进吊舱中。 “那是……史莱姆吗?” 祝融氏驾驶员用崇敬的语气说道:“这是信仰了圣光的史莱姆,被神明赐予了特殊的能力。” 另一个士兵小声说道:“史莱姆……似乎在清理吊舱。” 一群人在吊舱里吐得稀里哗啦,史莱姆在清理吊舱,那就是…… 想到这,马克等人瞬间腹中翻江倒海,再次趴在雪地上狂吐不止,胃液、胆汁全都吐得干干净净。 祝融氏驾驶员无奈的摊开手掌,“没办法,信仰了圣光的史莱姆依旧是史莱姆,保留着它们原本的习性。” 刚开始感觉挺恶心的。 但是后来仔细一想,史莱姆不清理,就得自己清理。 如此,也不是不能接受。 “哦不,你们错了!”一个士兵大声喊道:“圣光容不得污秽在人间!所以,圣光史莱姆们主动清理污秽。” 驾驶员比了个大拇指,“不错,你很有悟性!好了,去执行你们的任务吧。记得,明天正午前回来补给,否则就要再等一天了。” 恢复了点状态,马克系紧衣领袖口,扎上腰带,然后背起自己的行李包,一步步朝山下走去,其他士兵也纷纷跟上。 马克手中有一个巴掌大的圆盘,圆盘上最醒目的是一个十字型的标记,标记中有一个不断闪烁的绿点,此外还有几个红点。 这是神明赏赐的神器,可以追踪敌人的位置。 “目标在前方,那个石头后面。注意隐蔽!” 一群士兵纷纷屏息凝视,脚下的步子也轻缓了许多,脚下高抬高落,轻微的脚步声混在北风里,转瞬消失不见。 十几个士兵使用手势交流,很快便分成三路完成包围。 巨石后面,几个士兵瑟瑟发抖的裹着毯子,一个饥饿的士兵抱着面包舔舐,结果舌头粘在面粉下的石头上,猛一撕拉,血流如注。 其他几个士兵也都饿得头晕眼花,蜷缩着挤在石头后面,呼呼睡去。 睡眠能降低体力消耗,减少饥饿的痛楚。 但也可能真的一觉不醒。 马克一行人很丧气。 本以为会是一场激烈的对抗,然后敌人冥顽不灵,自己向他们大声说明北方教的强大、富饶、文明、先进,然后让他们一个个跪在地上感激涕零,迷途知返。 结果,还剩一口气的士兵动都没动,就抬了抬眼皮,然后舔了舔干裂的嘴唇。 “兄弟……动手的时候……利索点……别……别吵到他们……放心吧,我不喊……” 听到这话,马克鼻子一酸。 “别说了,点火,做饭。” 都是索伦王国的士兵,谁还不知道谁。 马克一行人要不是运气好,遇到了北方教的人,此时肯定也在雪地上躺着,甚至已经冻成冰雕了。 王国的用意很明显,就是派遣士兵翻过山岭,到高加索山脉内部打探情报。 至于打探什么情报,打探完向谁汇报,能不能活着回去…… 上面根本没有安排,也从来没有考虑。 再说的直白点,这就是一个送死任务。 被派出去的士兵,根本就不可能活着回去。 他们,都是被放弃的人。 “还好,北方教接纳了我们。” “感谢北方神!” “感谢北方神赐予我们食物!” “感谢北方神赐予我们火锅!” “感谢北方神赐予我们辣椒!” 马克的战友们迅速挖了个坑,然后用几块石头磊起锅灶,一个短胖的金属罐子放在锅下,锅中盛了一堆雪。 没多久,雪化成水,冒起丝丝白气,又咕嘟咕嘟沸腾。 一块红油锅底料丢了进去,很快就化成一锅红汤,士兵们将各种蔬菜干和肉干下进去,然后自发的拿出碗筷等着捞食物。 来的时候吐了一路,肚子里空荡荡的,正好吃点东西垫垫。 一心求死的俘虏忍不住疑惑起来。 这些人,长相和口音,明显是索伦王国的人。 可是为什么,他们身上的装束,还有吃的用的东西,都那么奇怪呢…… 那个不需要柴就能点火的工具,简直太神奇了,难道是魔法师的魔法道具? 这个工具真是太方便了,简直就是野外生存的神器。 如果能活着回去,自己一定要联络几个魔法师,专门制造这种工具,赚大钱。 等等,这是什么味道? 好香! 唔……只是闻一口就浑身燥热,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马克用筷子夹了一片肉。 对,这个叫筷子的工具是北方教的特殊工具。 自己原本想用刀叉的,但是营地里根本没有,自己用手抓饭,但是被赶了出去。 想在北方教的食堂里吃饭,就只能用筷子。 还好自己不算太笨,赶在饿死前学会了筷子的用法。 “你信仰北方神吗?” 快要饿死的俘虏双眼发绿光。 “信!我信!赞美北方神!感谢北方神赐我食物!” 马克咂了咂嘴,“不错,很有悟性,都能抢答了。” 【感谢生之人杰or死之鬼雄打赏500起点币~十分感谢~12月15日】 第425章 我保证,面包里只掺锯末不掺石头 索伦王国在前线陈兵百万。 这百万大军有出身高贵的骑士团,也有当兵拿饷的普通士兵,还有各城镇招募的民夫。 其中能当做主力的只有骑士团,至于其他的,说白了都是炮灰,用来消耗异端实力的。 可是索伦王国怎么也没想到,势如破竹一路推进的异端打到高加索山脉南麓就停止了推进。 不但不推进,反而还一反常态在峡谷走廊南口修筑防御。 似乎是……为了抵御帝国北上…… 于是,索伦王国这百万大军就坐蜡了。 进攻吧。 先不说能不能打得过,光是地形的劣势就要命了。 仰攻高加索山脉,而且还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峡谷走廊,一百万人全填进去也未必能听个响。 防御吧。 一百万人,每天人吃马嚼再加上棉衣棉被的消耗,直接把王国北方大营给掏空了,而且这只是刚开始,漫长的冬季将会持续六七个月。 遣散前线士兵? 让谁回去不让谁回去? 就算没有引发兵变,也会极大挫伤士气,降低战斗力。 到时候北方异端一鼓作气攻破防线,后方就几乎是不设防了。 所以,北方前线的指挥官明知道撑不下去也要硬撑。 “该死的野蛮人,以往不都是不装城墙不回头,撞了城墙也不回头吗?今年怎么了?快来攻城啊!” 至于克扣军粮造成的恶劣影响,指挥官借了军需官的脑袋,然后当着众多士兵的面,吃掉一个夹着石头的面包。 并且保证,从明天起,面包里不再掺石头,而是掺锯末,并且士兵可以自主选择锯末的类型,保证每天都有不同的口味。 这个承诺引得士兵们一片欢呼。 为了防止以后连锯末都吃不上,指挥官不动声色的派遣士兵出去执行任务。 最先是战斗力低下,或者根本没有战斗力的民夫,然后是辅兵,以及各地支援过来的守卫军,只保留最精锐的骑士团。 同样是吃一份口粮,但骑士的战斗力是普通守卫军的十倍,是辅兵和民夫的百倍。 所以,为了节省出更多的资源,只能汰弱存强,把那些战斗力低下的士兵派出去打探消息。 战场上有很多送死任务,明知必死还是要往前冲。 因为冲的话能多活一会儿,但是不冲的话,等待他们的就是督战队的刀子。 还有神职人员恶毒的审判——所有逃兵都被当做恶魔的仆人,送上火刑柱。 此时,马克一行人用火锅将一群沉睡的俘虏唤醒。 一锅廉价的食物,换来了十几个狂热的信仰。 “放心吃,放心信仰北方神。我们神也是光明的化身,还是天选之人,信仰他肯定能获得救赎,死后上天堂。” “对啊!光明教廷那群蠢货,都是腐朽、堕落的渎神者,等北方神大军杀进教廷,一定要把那群家伙全送上火刑柱。” “你们不知道,北方神对信徒可好了。吃饱!穿暖!每天都能聆听到福音,看到圣光!” “我给你们讲讲《草木精灵兄弟历险记》吧……” 一小时后…… 火锅加了八次汤,续了十几次菜,刚才还饿得奄奄一息的俘虏们此时全都吃得肚子溜圆,靠在石头上剔牙。 顺便,催更。 “后来呢?草木精灵怎么样了?有没有打死教宗养的蛇魔兽和蝎子魔兽?有没有救出野蛮人老爷爷?” 以讹传讹就是这样。 杨牧云也就是把蛇精的法宝玉如意改成十字架,把“如意如意随我心意”改成“圣光啊,请xxx”,借此影射教廷。 到了马克等人口中,都不暗讽了,直接明嘲。 马克无奈的挠了挠头,“哎,我们就看到了这里,剩下的还没看到。要不你们自己去北方教的营地看吧!” “我们?我们也能进入北方神的领地?” “当然,明天我们带你去。放心吧,不是让你们走回去,直接乘坐神的座驾!” 一群人叽叽咕咕聊了个通宵。 下层社会的人很快就找到了共鸣,一起辱骂上官,辱骂城主,辱骂教宗…… 越骂越来劲,与此同时,对北方神的信仰蹭蹭上涨。 第二天,太阳升起。 寒风停息。 马克等人从雪堆里站起来,抖了抖身子,随即在雪堆中摸索同伴。 摸了一个,凉的! 摸了一个,又是凉的! 再摸一个,总算有点热气了。 很无奈,昨天俘虏了十几个人,结果撑下来的只有一半,其他人虽然吃饱喝足,又有红油辣椒暖和身子。 但长期的饥饿再加上本就体弱多病,终究没能抗住寒冷的夜。 草草安葬几人,马克和同伴们带着七个活人往预定地点赶去。 他们要把人送过去。 一百个人,就是百夫长,一千个人,就是千夫长,一万个人,就是万夫长…… 马克记得北方神给自己的许诺。 刚开始马克只是为了升官发财。 但是一想到昨晚还跟自己一起吃火锅的老乡,此时都浑身冰冷的躺在简陋的墓穴中。 马克心如刀绞。 他们虚弱的都说不出话来,但还是不断地奉承自己,附和自己,向自己追问草木精灵兄弟的命运。 “野蛮人老爷爷得救了吗?” “邪恶的教宗受到审判了吗?” “蛇魔兽和蝎子魔兽肯定会被送上火刑柱吧?” 即便见惯生死的马克,此时也忍不住红了眼睛。 “野蛮人老爷爷一定会得救!邪教的教宗也必定受到审判!给邪恶教宗当走狗的人,全都烧死,一个也跑不了!” 说完,马克猛地甩头转身,空中留下几颗晶莹的泪滴。 “走!上山!” 就这样,一批又一批俘虏被马克和他的战友们寻到。 有的是被拳头降服,有的是被火锅降服。 总之,最后都成了北方神的信徒。 然后登上史莱姆气球进入北方神的营地,接受北方神的改造。 随即,这些人又被放出去,继续寻找炮灰队伍。 然后用拳头和火锅向他们宣传北方神的教义。 最后,马克觉得这种捉迷藏式的拯救太慢了,每次只能救十来个人,却要耗费一整天的时间。 而这段时间里,不知有多少人冻死、饿死,或者遇到山中的野兽,又或者一脚踩空,滑入地坑、断崖。 于是,马克纠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战友,准备干一场大事。 【十分感谢番茄爱吃巧克打赏1300起点币—9月22日】 【好久没加更了,才加到9月的打赏,慢慢偿还~~~】 第426章 这里,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 杨牧云忙中偷空,观察着自己对高加索山脉的占领情况。 索伦王国每天都在派人过来侦查情况,但是因为不熟悉地形,加上天气恶劣和补给不足,这些队伍都是凶多吉少。 能遇到马克等人还好,遇不到,就只能被封在冰雪中,等来年雪化了,被冬眠中苏醒的动物挖出来吃掉。 这段时间,马克和他的小伙伴们一刻都没停歇,不断奔波寻找侦查队伍。 那情形,就像《血战钢锯岭》中的主角。 而今天,马克没有再搜救犬一样东奔西走,而是补给完毕后,带着队伍翻过山岭,越过界限进入到索伦王国境内。 “有意思……” 马克等人没有进入军营,而是娴熟的绕了过去。 随即,马克等人避开大型城镇,而是专门找边远偏僻的村落。 看到这一切,杨牧云暗暗感叹:每个世界都有牛人,这些牛人还都姓马。 马克的队伍申请了一个鸿蒙球,以及配套的电灯泡、收音机、投影仪等,然后还申请了十几套神职者的服饰。 走到一个村庄,直接问:“你信仰北方教吗?” 不信? 先开灯! “你信仰北方教吗?” 还不信? 给他放福音! “你信仰北方教吗?” 还不信? 给他看圣光! 一套组合拳打下来,再顽固的村民也被感化了。 然后,马克等人向村民灌输北方教的教义,科普北方教的各种礼节和规矩,尤其是用筷子吃饭这种高级技能。 之后,他们马不停蹄的下一站。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马克等人走了几十个村子。 每一次传教都能吸引周围十里八项的村民,很多人甚至收拾着包裹,带上干粮,跟在马克等人后面。 为的就是多看感受一次神迹,多看一次圣光。 尤其那个《草木精灵兄弟历险记》一次就放两三集,想知道后面的故事,跟着跑吧。 哎呀,每个草木精灵的命运都怎么样了? 蛇魔兽和蝎子魔兽最后死了没有? 教宗有没有受到惩罚啊? 野蛮人老头救回来了吗? 村子里派了最聪明,最机灵,记性最好的孩子,让他们跟着传教的队伍看完后面的剧情,然后回来给大家讲述。 结果,这些聪明的孩子全都一去不回。 马克满意的看着身后的队伍。 都是聪明伶俐,又肯吃苦的好苗子,最重要的,他们都虔诚信仰北方教。 唯一不好的就是,这些孩子每天都会为了抢火锅汤打架。 队伍继续行进,跟随的人员越来越多。 都是在家里吃不饱的,今年灾年,家里多一张嘴就得多消耗一份口粮。 所以,很多人家都打发自己的孩子跟着传教士走。 不光男孩,还出现了很多女孩。 马克对此照单全收。 同伴提醒道:“头,这一下子多了三四百号人,咱们身上的粮食根本不够吃,又是采集又是打猎也跟不上消耗。” 马克看了一眼身后的队伍。 所有孩子都眼巴巴的望着自己,脸上满是希翼。 于是,马克望了一眼南方,“再向前就是繁华的城镇了,我们可以去那边买点粮食。” 话没说完,马克就闭上了嘴巴。 自己一行人太扎眼了,在边缘乡村活动还行,但是进入城镇,肯定会受到城主,以及城内教堂的注意。 不行,不能向南了。 也不能向前了, 马克拿出鸿蒙球,手掌按在上方。 一道涟漪状的闪电纹路以掌心所按之处向四周荡漾开来,验证身份通过,连接上北方教营地。 约定了集合地点,马克立刻一挥手,回去。 他要把这群孩子安全的带进高加索山脉,带到北方教的地盘上,让这些孩子沐浴到圣光,感受到神的温暖。 可是这时候,身旁的树枝扑簌簌落雪,然后落雪的树枝越来越多。 马克立刻向周围扫视一圈。 安全。 没有危险。 马克一噗通趴到地上,将火锅的铜锅扣在地上,然后把耳朵贴上去。 “是马蹄声!” 马克对这个声音不陌生,至少百人队伍,而且距离此地很近,非常近。 其他士兵听到马蹄声,立刻明白浑身一紧。 但是马克沉着说道:“往山上走!” 遇到大队骑兵还在平地上逃跑,根本就是嫌命长。 往山上走才是活路。 随即,马克向身后上百号孩子们问道:“你们害怕吗?” 孩子们全都摇头。 马克哈哈大笑,“那好,跟我走!到了北方教的营地,我让你们看大结局!” 鸿蒙球是杨牧云炼制的神器,除了储存电能,装载“鸿蒙系统”,还有类似神像的功能,可以搜集信仰,又可以是杨牧云的分身。 杨牧云通过鸿蒙球定位马克一行人的时候,另外两道意志也投注在这小山旮旯中,并且与杨牧云的意志发生碰撞。 这还是杨牧云第一次和其他神明通过精神意志交流。 那情形就像是“月亮男孩希望添加你为好友”、“孤狼男孩添加你为好友”,恨不得将自己所有的一切都融入到名称中,给对方知道。 杨牧云第一瞬间就明白了这两道意志的身份。 精神意志接触的瞬间,杨牧云脑海中便出现了两道身影。 月神背影是一棵树,一棵高大、茂盛,向上没入苍穹,向下插入云顶的巨大树木。 狼神背影是一片群山,黑暗中的山峦显得格外宁谧。 月神身形纤瘦,狼神体型高大,月神长相俊美,狼神长相粗犷。 但是,两个神明肩并肩站在一起,彼此气息交融,完美的融合在一起,不分彼此,甚至他们身后的背影都层层叠叠的交错在一起。 杨牧云看了一眼二人,问道:“你们是为高加索蛮族找场子的吗?” 狼神双手抱胸,没有说话。 月神回答道:“年轻的野蛮人,你刚成为神明,似乎对神的规则不了解。” 杨牧云点了点头,“是吗?天使和高加索蛮族一同向我出手,我灭了他们也是理所当然吧?” 拉玺达只是叮嘱杨牧云不可随意向其他神明的眷属出手,至于别的就没说过了。 似乎是……不知道…… 倒不是拉玺达无知,而是没必要。 就好像兔子会叮嘱自己的孩子,要小心猎狗,小心狐狸,小心老鹰,小心大灰狼…… 但是老虎只会叮嘱自己孩子,除了拿枪的人类,谁都不用怕。 月神笑了笑,“我们说的不是这个……算了,说正事之前,不妨先打个赌,如何?” 杨牧云略一思索,问道:“怎么赌,赌什么?” 月神手指向下一指,一道光芒在精神空间中亮起,随即出现马克等一行数百人仓皇逃窜的身影。 目之所向、意之所念,都能在精神空间中具现。 这种交流方式确实高端。 “就赌他们能不能逃回你的地盘,至于赌注……” 说完,月神和狼神同时抬手,两个光球从掌心中缓缓升起。 “就拿高加索的规则,如何?” 杨牧云摇了摇头,“高加索的规则是我囊中之物,你们这个赌注对我毫无吸引力。” 听到这话,狼神遗憾的叹了口气,“年轻的野蛮人,这不是赌注,而是我们的好意。希望你不要不识抬举。” 杨牧云冷笑。 如果是上个月自己刚打下高加索区域的时候,这两个家伙拿规则交换,自己肯定不会拒绝。 但是现在,自己拿出鸿蒙球这个划时代的黑科技,还有一系列电器,高加索地区的土着居民全都成了自己的信徒,而且是狂热的信徒。 这些土着居民的信仰之力都沾染有一丝丝山河意志,大浪淘沙一样积淀起来,就是高加索地区的规则了。 短短一两个月,杨牧云就勾勒出了高加索区域的轮廓,估计再有几个月,规则便凝聚完毕,而月神和狼神手中那份,就彻底失效了。 “狼神,我敬你是北地神明,才跟你这般说话。否则,你又算什么东西!” 不是杨牧云狂傲,而是他实在看不上狼神。 身为北地的神明,却和月神勾勾搭搭,要知道,月神是男的。 这就算了,他俩还整出高加索蛮族这个奇葩眷属,简直是道德沦丧,世风日下。 而且,杨牧云已经渐渐明白了自己的权势、地位。 抛开自己领悟的佛之规则、道之规则,以及正在凝聚壮大的光明规则不说,单一个丰收规则就注定杨牧云一方大佬的身份。 哪怕不靠大地神族的背景,光是打出丰收之神这杆大旗,就能自立山头,拉起一个神族。 狼神名头再大,也不过是个摆地摊的,而杨牧云刚出道就继承了世界五百强企业,这就是双方的差距。 闻道有先后,达者为师。 做人如此,做神更是如此。 几万年毫无寸进,甚至还倒退的神明比比皆是。 这其中自然包括狼神。 “肮脏的东西!” 狼神咆哮着一声长啸,身子一阵扭曲升入空中,再落下时已经化作狼型,嘴唇褶皱着向后咧开,喉咙中酝酿着低沉的咆哮。 杨牧云心中暗笑,在精神空间里耍横逞凶,这不就是隔空击键嘛,谁怕谁啊。 不过月神挥手按住狼神,说道:“年轻的野蛮人,你似乎不太了解这个世界的格局,尤其是神明的格局。” 说完,月神再次弹指,月光荡漾,勾勒出高加索区域的地图。 北地、索伦王国,以及再周围的其他区域,全都随着光波的荡漾一一显现。 “文明世界与北地的分界线确实是我俩定下的,但这是背后诸多力量博弈的结果,我俩不过是一 个执行者和仲裁者。” 说到这,月神笑着摇了摇头,“如果不是我俩,高加索蛮族早就被灭掉一百次了。” 这件事杨牧云倒是第一次听说。 “高加索蛮族不是你们的眷属?” 月神否认,“他们只是恰好生活在这个地方,即便没有他们,也会有高加索狗头人,高加索哥布林。” “那好,你说吧,看你如何说服我。” 月神看了一眼狼神,后者立刻蜷缩身子,变回人形,月神这才开口。 “年轻的野蛮人,光明教廷之所以能在人类世界发展壮大,并且迅速崛起,固然有他们自身实力原因,但更多的是诸神的默许,明白吗?” 这一点,杨牧云已经猜到了。 就像高加索蛮族能在这里横行霸道,也是有神明的默许。 再比如自己挥手间灭掉高加索蛮族,如果没有神明的默许,肯定要引发一系列的恶战。 不过杨牧云很好奇,“光明教廷有什么特殊之处吗?甚至因为光明教廷,放弃了火神?” 千年前,光明教廷和火神教碰撞,最终一场圣战,火神教覆灭,光明教廷也几乎全军覆没。 不过这一战奠定了光明教廷迅速崛起的基石,趴在火神教的尸体上成长壮大,甚至将火焰规则融入圣光规则,产生圣火。 月神没有回答,而是说道:“你现在只需要知道一件事,现在诸神打算在你身上下注。” 杨牧云沉吟了一下,“你说的诸神都是谁?他们能给我什么样的支持,又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好处?” 诸神的行为令杨牧云想起拉玺达。 但拉玺达在自己还是一介普通生灵时就下注了,帮助自己成长到现在,而诸神到现在才想上车,说句不好听的,就是想摘桃子。 月神朝狼神点了点头,随即说道:“诸神的身份,你不用知道。诸神能给你的支持就是,不干涉你的扩张,作为交换,你要允许诸神在你的领地上传播信仰。” 杨牧云笑了。 诸神可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 不费一兵一卒,不出一钱一粮,就想坐收渔利白嫖。 可以在自己的领地上传播信仰,如此一来自己不就是个传教的工具人了么? “真是痴心妄想!”杨牧云一挥手,“回去,告诉你背后的诸神,他们在做梦!” 狼神再度咆哮着跳起,化作巨狼扑向杨牧云。 这一次,月神没有说话,也没有阻拦,反而笑着取下腰间的短笛,手指轻动,在指尖转了几圈。 “年轻的野蛮人,你现在再想后悔,已经来不及了。”说完,月神背后光芒大作,一轮明月升起,月辉充斥着精神空间每一个角落。 杨牧云同样哈哈大笑,“该后悔的,是你们!这里,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 【4000字,等会儿还有一章】 第427章 下次再来 杨牧云不知道这些神明背后在玩什么勾当。 但杨牧云能确信一点,这些神明已经注意到了自己,并且打算对自己动手。 如果自己表现的驯服,他们不介意扔出一块骨头,如果自己桀骜不驯,他们不介意把自己变成一块肉骨头。 但那些神明并不知道,杨牧云也在打着同样的主意。 千里之外,马克带着几百个信徒往山上逃窜,远处,骑兵的身影已经显现出来。 他们身上穿着纹饰有圣光十字图案的铠甲,手中持着火焰蔷薇图案的旗帜。 很明显,这是一支光明教廷的队伍。 一定是他们收到了异教徒传教的消息,所以出来裁决异端了。 与此同时,两道强大的气息降临高加索地带。 月神、狼神,两尊强大的身影就像两道霹雳流星,还没落地就对地面造成强大的冲击。 此时,杨牧云还没有完全掌控高加索地区的规则,狼神和月神也一样掌控其中一部分。 所以,这片领域是三人共享。 “无知的野蛮人,你现在退回去还来得及,否则,就要死在这里了!” 杨牧云释放力量,形成力场,周遭的声、光、色全都受到力场影响,变得凝滞、扭曲。 与此同时,杨牧云的身体一点点向上飘起。 就像一块木头被按在水中,前后左右上下每一个方向都在排斥自己,想要把自己逼出去,而且,自身实力越强大,这种排斥现象也就越明显。 这一瞬间,杨牧云想了很多,随即冷笑一声:“光明教廷排斥任何其他神明,诸神的信仰都被批判为异端,真不知诸神是怎么忍下来的,惯着光明教廷为所欲为。” 狼神哼了一声,没有说话,月神也皱了皱眉头。 杨牧云顿时明白了,“看样子,你们诸神在光明神手中吃了大亏!” “无知的野蛮人,用你的拳头说话吧!” 月神吹奏短笛,瞬间日月转换,从白昼变为黑夜。 狼神在月光的照耀下浑身毛发疯长,并且被月光渲染成银色。 月神在背后辅助,狼神在前方厮杀。 可是杨牧云并不在乎。 单挑也好,一起上也罢,没什么区别。 身后光芒绽放,佛轮旋转,黑龙白虎分立左右,头顶也仿佛有门户洞开,降下万仞圣光。 杨牧云左手一指,黑龙立刻环绕一圈向着月神冲去。 狼神刚冲过来就被白虎拦下。 月神丝毫不把黑龙放在眼中,一条黑蛇,有什么好怕的。 可是挥手和龙爪对了一记,月神瞬间神色惊恐,身周光芒凝滞,银色的月辉高度凝聚转化为金色。 余势未消的龙爪直直拍在月神胸口。 然而想象中鲜血飞溅、血肉模糊的画面没有出现,那薄薄的金光挡下了龙爪。 虽然金光只存在了一瞬,但足以令月神逃过致命的伤害。 金光破碎,月神的身影也消失不见,又在其他位置闪现出来。 后怕的摸着胸口,月神脸上惊涛翻滚,骇浪不断。 不是召唤物,也不是元素生物,而是规则的凝聚。 好厉害的规则! 世家竟然有这般强大的规则? 另一边,狼神化身狼人与白虎斗在一起。 狼神赤手空拳,完全肉搏输出,而这正和白虎心意,同样的尖牙利齿伺候。 黑龙和白虎在龙虎山凝聚灵识至今,从来没有过酣畅淋漓的战斗。 一来是中原之地道法凋零,没什么像样的对手。 二则是龙虎山地位崇高,两千年来基本没遇到什么大风浪,龙虎珠自然也就没了施展的机会。 到了小人世界后,黑龙、白虎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上次吞吃那几十个天使只是开胃菜,现在白虎起了凶性,想要把这两个神明也一并吞了。 轰轰轰轰! 狼神的拳头和白虎的爪子不断对轰。 刚开始狼神还心存轻蔑,感觉就是一只虎型魔兽,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是一碰撞才发现,对方是规则凝聚的化身。 狼神顿时惊骇。 规则有大有小,有强有弱。 比如最基础的金木水火草岩冰光暗等元素规则,还有山川、河流、湖泊之类的自然规则,更有欺诈、幸运、财富、锻造、酿造等后天衍生的规则。 但是这些规则有一个算一个,都没有达到化身活物的级别。 活着的规则,无论什么规则,都是一顶一的顶尖存在,一个野蛮人怎么会有这种规则? 察觉不妙,月神和狼神瞬间醒悟,自己草率了。 这个野蛮人神明不是自己想象中那么不堪一击,别说轻易拿下了,自己二人能全身而退就不错了。 “走!” 两人对视一眼,随即全力爆发,自身力场膨胀开来,世界的斥力更加强大,推动二人向上升起。 可是这时候,杨牧云一掌拍下来。 五指上金光缭绕,每一道掌纹都清晰可见,纤毫毕现。 金光刚推出时紧贴着手掌,可是推出一厘米,金光便脱离手掌一米,并且膨胀十倍。 手掌再推出一厘米,金光又脱离手掌十米,并且再度膨胀十倍。 当杨牧云这一掌推到极限时,金光已经脱离手掌八百米,并且膨胀万倍。 杨牧云虽然有佛之规则,但杨牧云并不会佛家法术。 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这一招巅峰武技——如来神掌。 轰! 急冲而起的月神和狼神正好撞在掌心上。 二人上冲的势头被打断,手掌拍下,二人只能奋起全身的力量去对抗。 可是自身力量越强,受到排斥也越大,二人不仅仅是收到由上自下的拍击,还受到由下向上的排斥。 爆发的力量越大,身体收到的碾压也就越重。 咔嚓咔嚓…… 骨骼碎裂的声音响起。 月神最先承受不住,喷出一口闪耀着银色光芒的血液,随即噗的倒飞出去。 没了月神分担,狼神迅速崩溃,也吐出一口闪烁着银色光芒的血液,头下脚上的坠落。 没了阻碍,杨牧云这一掌速度平添十倍,狠狠轰向地面。 这时候杨牧云才惊醒过来。 一巴掌下去,这周围的山峦全都得崩溃坍塌。 于是,杨牧云连忙收起力道,并且化掌为爪,五根手指就像穿豆腐一样,狠狠扎入地面。 噗噗噗噗噗! 地面震颤,却没有酿成大祸。 被盖在掌心下的两人全都狂喷鲜血,随即抛出高加索区域的规则,想要借此逃生。 可是杨牧云冷哼一声:“你们真以为这里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吗?” “无知的野蛮人,这是规则之力,你懂吗!” “对,野蛮人你等着,我们下次来,一定要让你好看!” “下次?”杨牧云摇了摇头,“你们听说过阵法吗?” 第428章 神州电网 杨牧云上辈子时听过一句话:建国之后不许成精。 乍闻还以为是玩笑之话,可是接收了龙虎山的传承后,杨牧云终于明白确有其事,而且还是龙虎山出的主意。 龙虎山以雷法闻名,对雷电的研究极其精深。 所以,龙虎山献策:古有大禹铸九鼎,镇社稷、固山河,今国朝可以金玉为柱、铜铁为绳,织恢恢天网以覆神州,以雷霆灌之,外御宵小,内慑魑魅…… 这张神州电网刚织造起来的时候,隔三差五就要短路故障,时不时还要停电三五天。 真以为这是生产力跟不上,技术落后吗? 天真,那是在捉妖。 杨牧云感叹龙虎山先贤的异想天开,竟然以神州为盘,布下一张大网,一座大阵,将护山大阵融入国朝龙脉气运,镇压山河社稷,以滚滚雷霆镇杀妖魔鬼怪。 无论大江大河阻断,还是秦岭、横断山脉的崇山峻岭,又或者世界屋脊,全都被神州电网覆盖,不顾成本的延伸到每一个村庄,甚至每一个海岛。 也正因此,神州大地才能蒸蒸日上,国运盛强,浑水变清,浊云见日。 所以,在征服高加索地区后,杨牧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架一张神州电网。 刚开始在琢磨用碳化木材还是水泥,用铜线还是银线,怎么防止电线被剪,电线杆被偷,特高压还是什么…… 然后,雷击木和轰雷果出现了。 杨牧云也不纠结了,直接催生一批雷击木,并且将阵图与高加索地形相结合,布下了神州荡魔真雷大阵。 看到月神和狼神抛出持有的高加索规则,想要借规则之力突围逃跑,杨牧云冷哼一声。 “阵!起!” 轰! 高加索范围内所有的雷击木全都嗡嗡鼓荡起来。 所有的鸿蒙球也都受到阵法的感召,其中贮藏的电力断崖式下跌、消失,被大阵迅速的抽去。 所有的电灯全都熄灭,所有的电暖扇全都哑火,所有的投影仪全都熄灭…… 小人世界的生灵不知道什么叫停电,一个个都惶恐起来,还以为是世界末日降临,自己失去了神明的垂爱和庇护。 随即,高加索范围内所有生灵都看到了终生难以忘怀的一幕。 闪电! 雷霆! 不是从天空降下,而是从地下涌出。 一根根粗大的雷霆从树林中、山岭间、河谷里冲云直上,击碎黑暗,照亮天空。 成千上万道雷霆以天穹为布,开始了刺绣。 几个眨眼的时间,雷霆便在天空中锁出一张大网。 月神和狼神抛出高加索的规则,仿佛两只穿云箭,狠狠撞向杨牧云的手掌。 杨牧云打出的仅仅是如来神掌,却不是五指山,二人拼命之下合击一处,金光凝聚的手掌立刻迸裂出密密麻麻的纹路。 随即,砰! 终于冲破了束缚,然而不等二人松口气,便发现一层更加深重的力量镇压下来。 噗噗! 刚刚冲破金光的月神和狼神再次被摁进泥土中。 刚才如来神掌只是令两人粉身碎骨,神州电网则是令两人魂不附体。 恐怖! 真是太恐怖了! 月神和雷神对雷电并不陌生,他们和天空神族打交道的机会很多。 月神和天空神族都属于文明世界,有很多机会观摩雷神施展神力。 狼神身属的阵营和文明世界互为敌对,有很多机会品尝雷电的神威。 但是,头顶的雷电之力和雷神的雷电之力截然不同。 究竟哪里不同,他们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总之,就是不一样。 雷神的神力充满了暴烈、毁灭的气息,闪电无坚不摧,无物不克。 但是,头顶的雷电力量散发着至高无上的威仪,镇压一切的霸道,是一切法、一切则。 两人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可是身上的压力越来越强,灵魂受到的禁锢也越来越重。 同时,天空上的雷霆也注意到了二人的存在,于是从四面八方向这一点汇聚。 就像一湖之水尽汇于一杯,即便静止不动也是沛然不可御的大力。 单是那一份压力,就令月神和狼神生不出抵抗之心、更遑论抵抗之力。 狼神仰头吐出一口鲜血,惨笑道:“雷神的神力,最多伤我的血肉之躯,这个野蛮人的神力,却要我们粉身碎骨,魂飞魄散!” 月神没有说话,因为他已经明白,自己无路可逃。 光明教会对待敌人的手段狠毒至极,只要是异端就送上火刑柱,将人活活烧死。 但是这个野蛮人的手段更加狠辣,杀人也就罢了,还要把人彻底泯灭,无论身体还是精神意念,全都彻底抹去。 月神甚至感觉到,自己在其他位置留下的几道血肉分身,以及虚空中寄托的精神意念全都被锁定。 天空的雷霆不仅仅针对自己现下的身体,连自己所有的后手也都一一株连。 这不是针对实体的攻击,而是一种更加高级的手段,从一开始就锁定了与自己相关的一切。 血肉、精神、灵魂,甚至自己在这方世界中留下的所有痕迹。 “野蛮人,我愿臣服!我愿成为你的从神!” 审时度势之后,月神当场跪下了。 尊严? 面子? 这些值几个钱? 今天被打脸,明天还能把场子找回来。 只要不死,就不算失败。 神明拥有悠长的寿命,根本不在意这一时的荣辱纷争。 只要活着,就不算输。 可一旦死了,就彻底玩完了。 狼神此时也顾不上孤傲了,跟着月神一起跪下,向杨牧云表示臣服,甚至愿意成为从神。 他们想活下去。 哪怕为奴为仆。 反正给谁当奴仆都是奴仆,有什么区别呢? 然而,杨牧云无奈的摇了摇头,“不好意思,晚了!” 月神长啸一声,“野蛮人,你不要欺人太甚!我们已经投降,按照规矩,你应该给我们身份相匹配的俘虏待遇,我们可以用赎金换回自由!” 狼神也嗷呜一声,“野蛮人你没有资格剥夺我们的生命!你这样做,是坏了规矩,会受到其他神明的围攻!” 杨牧云摊了摊手,“不好意思,我控制不住!” ’ 第429章 天网恢恢 【修改后】 杨牧云确实控制不住。 大阵发动那一瞬间,就已经脱离了掌控,不以人的意志转移或停止。 就好像核弹头。 人类能控制的,就是插进去,转一圈,一旦射出去,就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 当雷击木被激活,阵法启动那一刻,就已经脱离了杨牧云的掌控。 甚至……脱离了世界的掌控。 小人世界有雷霆之力。 天空之神掌控了100%的雷电规则,也正因此,他才被尊为神王。 但是杨牧云出现之后,雷电规则又有了破壁般的突破,天空之神不再是完全掌控雷电规则,因为杨牧云在其外又开辟了新的规则。 比如之前的电流。 再比如各种电器。 以及现在的,神州电网。 这个电网是龙虎山先贤的构想,后来被实现。 日夜运转数十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及累累硕果。 神州电网镇杀的妖魔鬼怪不计其数,扞卫神州数十载,为神州崛起奠定了基础,更提供了保障。 这不仅是国之重器,还是功德至宝、造化灵物。 杨牧云在小人世界激活大阵的时候,储备的电能远远不够,于是打开空间通道拉了一根电线过来。 这根线传递过来的不仅仅是电能,还能神州电网运转几十年产生的意志,或者说……规则。 地球上没了成神的基础,没有了超凡扎根的土壤。 然而,地球上神州电网的电能连同神州电网的意志一同进入小人世界后,瞬间有了不同。 就像压抑了几十年的单身宅男,一朝滚床单,滚滚雷霆先把床震散架,再把墙撞碎,最后把屋顶轰塌。 神州电网灌入的电能,以及其他神神秘秘不知名的意志瞬间支配雷击木,掌控所有轰雷果,自我运转,不受任何人干涉。 这其中也包括杨牧云。 神州电网积累多年的超自然意志在此处空前凝聚,聚成规则,更是隐隐间产生意识,成为白虎、黑龙一样的特殊存在。 月神和狼神感受到天空中雷霆大阵散发的威势越来越强大,越来越凝重,心中同时生出一种“此时不走再也走不了”的想法。 “啊啊啊啊!九星连珠,月辉冲击!给我开!” 月神双手高举过顶,随即向两侧打开,在头顶画出一道玄月。 玄月弯曲、暴突,仿佛不断蓄力的长弓。 月神浑身上下每一个部位都明亮起来,光芒爆闪,血肉之躯因光芒照射,变得晶莹透明,隐隐中有晶化的趋势。 感受到月神的挑衅,天空轰咔一声巨响,降下一道霹雳。 霹雳落到中途消失不见,但是摧克万物的气势令月神浑身一震,晶化的身体也出现一道道手指粗细的裂纹。 感觉到自己与雷霆之力的差距,月神不敢再保留,大喝一声开始燃烧信仰之力。 嗡! 一声奇特的声响。 月神信仰空间外放,在其身周凝聚成种种异象。 一棵通天的古树,一片苍茫的山脉,一群身形模糊的狂热信徒。 然而,这一切都像水洗捎色一样,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淡去、淡去,最终消退得干干净净。 月神将自己信仰空间中的信仰之力一股脑燃烧干净,换取额外的神力用于攻击。 那一瞬间,月神身上的光辉暗淡无比,就像木炭从通红明亮变凉后白灰覆盖。 无论这一击能否成功,月神都是元气大伤,血亏到崩。 是以,浑身裂纹的月神含恨怒吼,“给我破!” 吸收了毕生力量,又灌满信仰之力的玄月积累的能量到达顶峰,随即倏然一震射了出去。 射出这一击之后,月神浑身一软,单膝跪倒在地。 这是他最强的一击。 足以震天地、撼乾坤的伟力。 这一击无人可当,即便天空之神,也得避其锋芒! 看到月神拼命,狼神也一声高亢的嚎叫,紧随玄月冲上天空,双爪筋骨爆突,好似荆棘,十指指甲尖锐,宛如刺刀。 “杀!” “杀!” 高加索骤然爆起的沛然神力惊动了周边各区域的生灵,同时也惊动了无数蛰伏的神明。 不知有多少双视线投注在此处,注视着鏖战的几人。 一道道精神意念在空中交织、触碰,随即纠缠在一起,仿佛一个聊天室。 “月神这一击,当真恐怖!” “狼神也拼命了,这么多年没动手,不知狼神实力如何?” “那个野蛮人究竟是什么来路,竟然这么强大?” “雷电之力,难道是天空之神的私生子?” 轰咔! 一道闪电劈落! 诸神纠缠在一起的意念瞬间崩溃,泯灭。 眉心微微刺痛的诸神全都骇然。 仅仅是余波的力量就如斯恐怖,直面闪电的压力又该何等恐怖? 想到这,诸神再次投注精神意念到高加索区域,有些急性子甚至派出自己的分身赶过来。 天空中。 凝聚月神毕生修为的玄月轻松击碎雷霆。 银蛇一样的雷霆连半点反抗之力都没有,直接被从头到尾剖成两半。 看到这一幕,月神哈哈大笑。 自己凝聚毕生力量的玄月过真势不可挡,如此,可以在天地之间开辟一条月光之径。 狼神看到这一幕士气大振,也嗷呜一声,前冲速度陡然激增。 其他旁观的诸神也都哈哈大笑,为月神和狼神喝彩。 虽然阵营不同,但是有一点,诸神都是老相识了,老面孔了。 漫长的岁月中,大家经历了无数次勾心斗角,已经划清了各自的地盘,阵营之间的势力范围。 比如高加索地带,这是文明也野蛮的边界,月神和狼神就是双方镇守边界的成员。 如今,杨牧云强势崛起,不仅打破了文明和野蛮的边界,还打破了诸神无数年来营造的稳定局面。 双方都不愿再争斗。 不想再为了争斗消耗资源和信仰。 所以,他们希望月神和狼神能够给野蛮人一个教训。 最好是将野蛮人扼杀在襁褓之中。 “月神冲冲冲!” “冲破雷霆!斩杀野蛮人!” “杀了野蛮人,我有赏赐!” “狼神要领赏了吗?” 眼看着玄月要接近雷云,可是这时候,又“轰咔”一声。 红色的闪电划破天空,捅穿天地,更是震撼了诸天众神。 “红色的闪电?” “刚才那种凌驾万物的威压是什么?” “这是雷电规则吗?雷神快出来解释一下?” 红色闪电瞬间击中玄月,寄托诸神希望的玄月连半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直接在红色的光芒中消散湮灭。 红色闪电余势不止,激荡不休,将张牙舞爪的狼神冲击、淹没,然后月神绝望的面孔上。 而这,仅仅是开始。 轰! 轰! 轰! 轰! 红色的雷霆一直轰了九九八十一次,这才戛然而止。 被轰击的月神和狼神,早就渣滓都不剩了。 杨牧云看着前方红色陨坑,心中暗道一声可惜。 两个肥肥壮壮的祭品,就这么没了。 但是看到笼罩在高加索上方的大阵,杨牧云满意的点了点头。 有这等伟力,谁还敢在自己的地盘上炸刺? 可是这时候,雷霆大阵倏地消失不见。 前一瞬还滚荡不休,仿佛要将整个世界都熨一遍。 但是下一秒就戛然而止,消失无踪。 雷击木全都回归平静,轰雷果尽数悄无声息。 高加索地区的电灯泡重新亮起,收音机吱啦一声又恢复了声音,投影仪也再次播放起草木精灵兄弟的故事。 杨牧云心中一虚。 这尼玛,关键时刻掉链子。 停电了。 地球那边停电了。 再看一眼天空中那一道道极光般波荡不休的光束,以及无数光束汇聚的光球。 杨牧云心中一沉。 诸神都在注视着自己,如果自己露出半点胆怯,肯定会被诸神群起而攻,撕成碎片。 于是,杨牧云深吸一口气,双臂背在身后仰头望向天空。 浑身力量激荡流转,一股奇特的浮力托着杨牧云的身体向上、向上…… 杨牧云将自己的精神意念插入天空中激荡的光球中。 正在激烈讨论的诸神瞬间没了声息。 杨牧云咳了咳,“萌新报道!” 感受到无数窥视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杨牧云微微一笑,露出八颗牙齿。 只是他的虎牙过于尖锐,也就使得笑容格外凶狠。 至少,在诸神眼中是这样。 诸神一个个也都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什么凶悍事物没接触过,但是一想到刚才红色闪电…… 在场诸神有一个算一个,全都齐刷刷的浑身哆嗦。 恐怖! 太恐怖了! 一道雷霆都恐怖如斯,后续竟然又劈了几十道,不仅是粉身碎骨,连每一个碎片又蹂躏一遍。 诸神迟迟没有说话。 但是所有的精神意念都集中在一道身影上。 最终,天空之神问道:“你的母亲是谁?” 听到这话,所有神明都忍不住吐血。 难道不该问:你是谁,你的神名是什么。 然后无论真心还是假意,欢迎这位新神加入诸神的大圈子吗? 怎么一上来就问候对方母亲。 一想到天空之神的德行,众人瞬间明白了。 难道今天要变成认亲现场? 杨牧云冷笑一声,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现在,我宣布高加索范围是我的地盘!谁赞成,谁反对?” 感受到杨牧云的凶威,再瞧着高加索区域上方滚滚的雷霆,诸神明智的保持了沉默。 月神和狼神尸骨未寒…… 哦不,尸骨都找不到了,还寒什么寒。 包括天空之神在内的诸神全都默认了杨牧云的势力范围。 苍蓝之峰、月光湖、大裂谷、高加索…… 杨牧云已经有了四块地盘。 然而,还不够。 杨牧云伸出大拇指点了点自己的胸口,嚣张的说道:“索伦王国,我吃定了!光明神也保不住它!” 诸神的精神意念疯狂跳动,迸发出五颜六色的光泽。 这次诸神不再沉默,而是疯狂的躁动。 “哈哈哈,索伦王国我吃定了,光明神也保不住他!” “光明神,你的地盘要没了。” “没事没事,光明神地盘大着呢。” 杨牧云能感受到诸神意念中的妒忌、愤恨等。 显然,光明神在诸神中的人缘不咋地。 甚至…… 很差。 诸神看到光明神被挑衅,非但没有同仇敌忾,反而还幸灾乐祸。 见此,光明神冷哼一声,骂骂咧咧的退出群聊。 不是忍气吞声,而是光明神一想到刚才那几十道红色的雷霆就心中打鼓。 那究竟是什么力量? 野蛮人还能不能施展那种力量? 那种力量的极限是什么? 光明神拿不准,所以不敢轻举妄动。 至于索伦王国这边,光明神也没有什么好办法。 守不住,肯定要放弃,否则就是白白流血,白白浪费资源。 似杨牧云这种新神,每隔几年就要有一大批。 仗着资质天赋横行无忌,甚至挑衅到老牌神明头上。 老牌神明收拾他们易如反掌,但是这些新神舍得消耗,信仰之力使用起来就像烧纸一样,眉头不皱一下。 但老牌神明不行。 他们的信仰之力还要强化身躯,提升根骨资质,提升自身绝技等等,根本无力浪费在寻常的战斗上。 毕竟像野蛮人这样的神明源源不断,每隔几年就要冒出来一个,或者好几个。 如果每隔都要跟他们针锋相对,自己迟早被车轮战轮死。 所以,光明神果断退缩了。 接下来就是主神招兵买马的时刻了。 文明和野蛮两大阵营的神明全都向杨牧云发出邀请。 天空之神:“你也是掌控的雷电规则,我们可以好好切磋切磋。” 野蛮阵营山头众多,没有个领军人物,但是每一个觉得自己实力还不错的都向杨牧云发起邀请。 那一瞬间,杨牧云心思百转。 但最终,杨牧云还是冷静的摇了摇头。 “抱歉,我要自立门户!” 不知是不是错觉,杨牧云感觉两大阵营全都松了口气。 天空之神郑重问道:“新神,你的神名是什么?神职又是什么?你的神族又是什么?” 这不是简单的询问,而是神明之间利益的分配,势力的划分。 如果杨牧云声明的神职与某个神名重叠,或者与某个神明的诉求相悖,就需要在诸神的见证下好好说道说道。 “我名原神!我职救世!我的神族……”杨牧云想了想,最终,一字一顿的说道:“大地!” 第430章 重建大地神族 原神也好,救世也罢,都没惊起一丝波澜。 但是“大地”二字一出,何止是波澜,简直要把太平洋掀个底朝天。 大地神族要重新出山了吗? 杨牧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更知道自己说出的“大地”二字会带来什么后果。 但是杨牧云没有更好的选择,或者说,眼下就是最好的选择。 文明世界有天空神族高高在上,北地生灵却没有什么领头大哥。 倒不是说北地生灵实力不行,而是北地生灵太行了,谁也不服谁,谁也灭不了谁,最终就成了山头割据的局面。 杨牧云祭出“大地神族”这杆旗帜正是时候。 神州电网余威犹在,诸神被震慑得不敢轻易动弹,而且杨牧云喝退光明神,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 此时突然打出大地神族的旗帜,立刻吸引来无数掌声。 天空是天空神族的。 海洋是海洋神族的。 大地,却是天空神族和海洋神族的。 这就是大地神族的悲哀。 曾经辉煌鼎盛的大地神族,如今群龙无首,栋梁尽失。 曾经的大地神族成员要么加入其他神族,成为二等公民、三等公民,要么龟缩起来,占据一个山头乐得自在,又或者自己创建势力,收拢成员,想要重现大地神族的光辉。 在杨牧云之前,有众多神明声称建立大地神族,或者自称大地神族。 但是漫长岁月之后,大地神族依旧半死不活,甚至只存于诸神的记忆中,年轻的神族甚至都不知道曾经有个神族叫大地神族。 天空神族的精神意念格外强烈,仿佛一轮耀眼的太阳。 看到这一幕,一个神明小声嘀咕道:“天空之神该不会是想降临吧?” “不可能!以天空之神的实力,降临到人间肯定会受到大幅的压制和削弱,那是很危险的事情。” “没错,越强大的神明受到的压制也就越厉害,强行降临,很有可能阴沟里翻船,被新神轻易干掉。” 与此同时,涛声响起,波浪翻飞,海洋之神的形象也格外高大。 看到这两个神明在装逼,立刻有十几个身影也明亮起来。 只是,他们制造的光影无论声势还是亮度都无法和前面两位相比,最终沦为背景板。 天空之神问道:“你有什么力量,建立起一个神族?” 杨牧云没说话,左手一招,雷霆绽放。 红色的雷霆,就像是火焰和雷电的融合。 看到那不断跳动的电弧,诸神全都心中一紧,唯恐这雷电之力泄露出来一丝丝,伤到自己。 天空之神的脸都黑了。 可是他也没说什么。 此时,海洋之神喝问道:“你有什么资格,占有大地?” 杨牧云右手一翻,绿光升腾。 看到这一幕,不仅天空之神和海洋之神动容,其他围观神明也纷纷惊呼出声。 丰收规则! 竟然是丰收规则! 丰收之神的陨落已经不是秘密。 而且,丰收之神在临终前向各个大小神族发出邀请,让他们派出一个优秀的后辈接受考核,继承自己的衣钵。 只是,谁也不知道丰收之神选择了哪个。 或许是被丰收之神雪藏起来,等待羽翼丰满再出现。 但无论如何,众人对丰收之神都生不出敌意。 如果非要在诸神中选择一个无害却又能震慑所有神族,每个势力都愿意给其三分薄面的,那一定是丰收之神。 如果背负上丰收之神的诅咒,信徒必然要遭到饥荒的折磨,自己也会因此子嗣凋零,甚至无后。 看到这一幕,海洋之神面色僵硬了起来。 海洋神族的天才少女,带着海洋神族精心培育的食粮作物,却被丰收之神下了诅咒,就此失去了繁衍能力,海洋神族损失惨重。 眼前这个野蛮人神明刚刚掌握丰收规则,即便施展诅咒也威力有限…… 但是,诸神不敢赌。 谁敢冒着全族绝嗣的风险去攻击丰收之神? 而且,天空之神在侧耳倾听一个消息后,表情瞬间变化。 “我代表天空神族,认可大地神族!” 听到这话,杨牧云大吃一惊。 本以为天空神族会激烈反对,却没想到对方大大方方承认了自己。 这,怎么感觉有点不对呢? 看到天空之神背叛,海洋之神还能说什么,当然是认可他啊。 难不成在这里投反对票,拉仇恨吗? 两个最大的神族都表态认可,其他神明还敢说什么? 联合起来反对? 有意义吗? 无论你反对不反对,大地神族都照样建立。 恭贺了一句,诸神纷纷退出。 但也有一些神明继续逗留,甚至本尊降临到人间,向杨牧云登门道贺。 杨牧云草草应付了一下,然后将这些应酬交给手下,自己则跑到地球上图清净去了。 刚走出通道,就听见王金龙大声说:“怎么可能?我家怎么可能用了一亿度电?你搞笑的吧!” 对面,一个穿着反光背心,头戴黄色安全帽的人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底气不足的说道:“先生,您是不是在家中使用什么大功率电器了?” 王金龙声调更高,嗓门更大,反问道:“大功率电器,什么大功率电器?我在家里开离心机造浓缩铀吗?” “不是,先生您听我解释,我们已经检查过了,线路正常,仪表正常,确定是您家中使用的没错。” 王金龙的巴掌啪啪啪拍在电表盒子上,“来来来,表在这,你来走。你今晚上要是能让它走一万度,这个帐我就认!” 听到门口的争吵,杨牧云暗暗抹了把汗。 一亿度电? 昨天装个逼竟然消耗了这么大的电能。 不过效果很爽,一下子劈死两个神明,还震慑住了诸神。 啧啧。 最重要的是凝聚了雷霆的规则,并且在打扫战场时捡到了月神的规则,狼神的规则,以及高加索地区的规则。 就是电量消耗有点恐怖。 还好神州电网强大,否则换个蕞尔小国,瞬间停摆。 但是一想到一亿度电…… 杨牧云无语了。 每次施展都要消耗这么庞大的电能,一次两次国家不说什么,但是隔三差五就来一次,鬼也知道这家人有猫腻了。 “愁!” 终于,王金龙打发走了工作人员。 看到杨牧云出现,王金龙迫不及待的冲过去。 “神使大人,那电……” 杨牧云点了点头,“我借了一点你家电。” 王金龙脸颊抽搐,电也能借吗?而且,这是亿点点,不是一点点。 不过,王金龙也没说什么。 神使大人凭本事借的,有什么不可以。 杨牧云说道:“《法海传》已经制作完成,可以宣发上映了。记得收割一波《大威天龙》的热度。” 上次《大威天龙》上映,吊足了粉丝的胃口,把期待拉得高高的。 《法海传》也紧锣密鼓拍摄,准备再炒一波《大威天龙》的热度。 这部电影对杨牧云很重要,因为其中不仅有对大威天龙的升华,还有各种佛门法术。 杨牧云要借助自身规则,推演出更多、更实用的佛门法术。 毕竟麾下多了一支条顿武僧。 只可惜,条顿武僧除了一个拔剑耍帅,其他什么拿得出手的法术都没有,还是全部照搬的光明教廷。 这事情搁在以往倒还没什么,毕竟条顿武僧信仰的依旧是光明,只是分不清哪家的而已。 但是现在,杨牧云和光明神闹翻,更是放出话羞辱光明神。 今后条顿武僧们再想使用光明力量就难了。 杨牧云虽然也掌握了一部分光明规则,但毕竟不完全,也不完善。 既然如此,只能让条顿武僧们改弦易张,修行其他路数。 比如《法海传》中描述的诸多佛门法术。 照例是在地球上炒起热度,然后收割一波信仰,再把信仰之力分门别类整理存放,借助规则之力推演法术。 建立大地神族…… 这话说着简单,也就六个字而已。 但是做起来千难万难。 首先:建立一个神族,总得给大家分好处是不是? 这一点杨牧云倒也不虚,手中有诸多宝贵资源,完全可以仿照佣兵公会打造大地神族。 其次,大地神族得保障大家的人身安全是不是,总不能神族成员被整天追杀是不是? 最后,大地神族成员五花八门,千奇百怪,得给各个种族安排事情做,安排功法修行。 杨牧云现在也算是身兼佛、道,两大修行体系,身上还有光明规则、雷霆规则。 但是问题来了,杨牧云要整理出几十种甚至几百种修行方法,用以满足大地神族成员和眷属的修行所需,只有这样才能招揽到更多成员加入大地神族。 建立神族不易,维系神族更难。 三个顶级神族中,海洋神族最为简单省事,成员全都是水族,力量也都是水系,只需要单一研究水系修行功法即可。 天空神族其次。 大地神族最困难。 海洋神族把一门修行功法完善几万年,十几万年,绝对是经典中的经典,无可挑剔的强大功法。 天空神族虽然相对纷杂,但架不住人家底蕴深厚。 神族中奇人异士众多,能工巧匠比比皆是。 比如酒神、厨神、匠神、乐神、画神等等,这些代表“文明”的神职,几乎清一色天空神族。 这些大贤整日啥也不干,就是瞎琢磨,说不定哪天就琢磨出一个精妙的修行之法。 之前杨牧云还觉得一个《法海传》中科普几十个常用的万金油法术,勉勉强强够用了。 但是现在,杨牧云琢磨着可以给《法海传》拍剧版了,在里面灌更多的水,详细讲解更多的法术,然后收割信仰,推演法术。 而且,《仙剑奇侠传》可以安排上了。 杨牧云是使剑的,对驭剑术、御剑术也都有些心得,但都有取巧的成分,称不上真正的御剑术。 还是得仿照《大威天龙》,在地球上掀起一波仙剑的狂热,然后收割人们狂热的信仰,借此推演出真正的御剑术,以及完整的剑修法门。 对《仙剑奇侠传》,杨牧云还是很有信心的。 这个故事题材新颖,剧情跌宕,感情真挚,更妙的是其中的配乐,每一首都是经典。 这个剧拍好了简直全年龄通杀,而且记忆深刻,杀伤十足,十年二十年都无法忘却。 最重要的,这个剧续集长,在其中灌水讲解各个仙术,肯定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于是,杨牧云说道:“《法海传》的宣发过程中,你要透露一下下一步规划。” 王金龙愣了一下,咱们规划过了吗? “我已经帮你规划好了,首先,你去武当山,找一个叫陈北玄的道士,跟着他学几个月架势。不仅是你,还有主要演员,都得真打实练。” 杨牧云可不想自己费尽心血拍出来的作品被人批的一无是处。 为了演好修仙者,专门去道观当道士,这消息放出去,也是一波热度。 杨牧云不断地说着,王金龙拿着本子笔走龙蛇的记录。 “神使大人,选角有什么安排吗?” 《仙剑奇侠传》的男主角肯定是王金龙,这个毋庸置疑。 哪怕王金龙略显剽悍的神情气质与李逍遥不搭,杨牧云没有换角色的打算。 改剧本就是,有什么大不了的。 问题在女主角上。 长相倒还好说,关键神情气质。 能拿捏到位的实在不多。 “要不,就找叶千寻吧。” 王金龙隔壁的女医生。 记录完毕,王金龙立刻出去找演员了。 一个人在家的杨牧云开始无聊起来。 翻手亮出红色的闪电规则,杨牧云立刻感受到房间内插座对红色闪电的吸引力。 双方抗衡了一下,随即杨牧云将闪电规则收了起来。 不能再搞事了。 这万一再借亿点点电,那就是找刺激了。 于是,杨牧云按捺住心中的冲动,然后闭目沉思,梳理其自己胸中所学。 少林系武功不用说了,已经练了这么长时间,天赋异禀的人已经练得炉火纯青,登峰造极。 道家功夫就不用说了,正在紧锣密鼓筹备的《仙剑》将会着重讲解。 但是,还不够…… 恰好这时候,一道意念在杨牧云心中响起。 “神明,我们有重大发现,电能可以转化为灵气,而且转化效率还能提升。” 杨牧云愣了一下,“是龙虎山小天师?” 【人已出局子,开始正常更新】 第431章 你在这挖矿呢 龙虎山小天师张琦灵与其胞妹张绮琳,杨牧云都快把这俩人忘了。 没办法,存在感超低。 上次取龙虎珠的时候见过他们一面,然后就再也没见过,甚至都没想起来过。 感受到兄妹二人的召唤,杨牧云立刻隐去身形,驾起剑光向赣省飞去。 “老祖,我们成功了!终于成功了!” 杨牧云在二人身前扮演的身份是龙虎珠,这件至宝与天师府老祖张道陵关系匪浅,二人尊称一声“老祖”也不为过。 于是,杨牧云隐在暗处,问道:“电能真的可以转化为灵气?” 两个小天师也不说话,只是拿出自己的研究成果。 在一个挂满灯泡,缠满线圈的罗盘上,一层雾状灵气从罗盘中心翻滚着向外流溢,只是刚刚超出罗盘范围就迅速淡化、消散。 那画面,就像是开了个空气加湿器,只不过喷出来的是灵气,而非雾气。 杨牧云确认了一下,是灵气没错。 只是其中的成分芜杂不清,如果直接吸收,非但没好处反而还有坏处。 这就像是一盆浑浊的水,里面不但飘着白沫,还有各种铁锈杂质,甚至还能看到絮状的卫生纸。 是水没错,但不能喝。 再仔细看…… 灯光洒落在罗盘那一圈圈标志上,光芒凝聚成符文飘离罗盘,在罗盘上方三十公分处凝聚一圈,不断旋转。 每次升起的符文都不同,又仿佛有什么规律可循,杨牧云仔细瞅了半晌,还是没瞅出有什么不一样的。 看样子灵气的芜杂和这些幻生幻灭的符文有莫大关系。 杨牧云琢磨了一下,问道:“你们是怎么成功的?” 张琦灵小天师也很疑惑,“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段时间尝试了各种办法,始终没能成功。好像有一种力量在冥冥中制约着我们,始终无法突破。但是昨天,那层隔膜突然消失了,就一下子成功了。” 昨天? 杨牧云瞬间醒悟。 “昨天什么时候,还记得吗?” “大概是早上十来点吧。” 没错,就是这个时间。 当时杨牧云在和月神、狼神斗法,启动了小人国的电网大阵。 又因为电网大阵中储备的能量不足,从地球上扯了一根电线过去,结果意外凝聚了雷电规则。 小天师也是那个时间点成功的,之前累死累活也不能将电能转化为灵气,但是从那之后就突然成功了。 难道…… 杨牧云心中冒出一个念头。 地球上没有凝聚规则的可能,雷电意志底蕴深厚却始终无法踏出最后一步。 但是小人世界就不同了,地球上深厚的丝蕴到了小人世界,立刻如鱼得水。 金麟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而小人世界,便是这个风和云。 电能可以转化为声光热等诸多其他形式的能量,却偏偏不能转化为灵气。 但是杨牧云私拉电线,将神州电网积攒的意志也给带了过去,还在那边凝聚成规则。 与之相应的就是,地球这边没了神州电网的覆盖,压力瞬间为止一轻。 或许,会出现某些意想不到的变化…… 杨牧云暗骂一声:“是不是闯祸了!” 地球那边肯定会出现某些反常的迹象。 而且不是单一的影响,是一串的连锁反应。 具体会出现什么事情,杨牧云也说不准。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时代变了。 或者变好,也或许变坏。 这种事后悔也没意义了,难不成再把到手的规则还回去? 与其拍大腿后悔,还不如未雨绸缪。 于是,杨牧云正色说道:“你二人,立刻摆香案,请祖师爷。” 小天师兄妹听到这话,心中瞬间一凛。 寻常百姓摆香案、请祖宗牌位倒没什么,可天师府不同。 天师府这么做,是上达天听的,等同与老天爷打电话。 但是二人没有丝毫犹豫,立刻操办起来。 不但摆上了香案、瓜果,请出老祖宗画像,还顺便脱掉身上的便服,换上天师装束。 “跪下!” 两个小天师恭敬跪地,朝着老祖宗的画像磕头,并且报上自己的姓名和身份。 杨牧云一直在观察张天师的画像,琢磨着会不会突然显灵。 但是观察了很久,杨牧云也没发现张天师从二次元走出来,于是长长的舒了口气。 “你二人资质卓越,天赋异禀,悟出此等绝世仙法,可得天师真传……” 说这话的时候,杨牧云心中满是感慨。 天师府全是脑洞大开的奇人啊。 之前有大贤献策,铸神州电网,巩固山河,镇压气运,惩戒妖邪。 这已经够牛的了,结果子孙更胜一筹,直接鼓捣出了电能和灵气的转换。 地球上没有灵气。 但是这重要吗? 神州电网就是最大的灵脉,每一个插口都是灵眼、灵穴,每一个充电宝都是移动的灵石。 这是要开启全民修仙的节奏。 难不成龙虎山先贤和国家早就料到今日之事,所以才押上国运搞神州电网,并且不遗余力将其做大做强。 好大的棋啊。 收起心思,杨牧云放出精神意念,以醍醐灌顶之术向二人传授自己整理出的修行之法。 同时,杨牧云将神州电网凝聚的雷电规则分出一丝,加持在二人身上。 滋滋! 亮光之后,兄妹二人眉心处都出现了一道竖着的闪电标志,红色闪电。 这个标志刚一烙下,罗盘嗡的一声响,原本飘散四溢的灵气化作一缕丝线,朝着兄妹二人飘了过来。 原本芜杂混乱的灵气在靠近二人的过程中就像经了一层滤网,迅速沉淀、净化。 落在二人身上时,已经成了精粹的灵气。 “嘶……这灵气可真纯!” “这就是灵气?感觉真不错!” “上瘾啊!” 两兄妹那叫一个激动。 虽然生在天师府,但是活了二十年,今天还是第一次品尝到灵气的滋味。 可悲,可怜,可叹。 还好老祖垂青,又赐予自己二人修行之法,为自己开慧点化,赐予自己灵根。 感谢老祖! 杨牧云也从二人身上获得了电能转化灵气的关键技术。 “此术关系莫大,你二人务必守口如瓶,一旦泄露,必将生灵涂炭,天地倒悬,明白吗?” 小天师立刻点头,“明白!明白!” “兄长,不行啊,就算咱们不说也瞒不住啊。” “怎么?” “这阵法耗电量有点大,比挖矿还大。” 听到“挖矿”二字,杨牧云眉梢一挑。 把电能转化为灵气,算不算挖灵石矿呢?如果能把灵气凝结成灵石,这东西算不算货币呢?能不能用来交易呢? 第432章 社稷重器的奥秘 在赐予两个小天师眉心印记时,杨牧云的红色闪电规则嗡嗡作响,由内向外翻滚着变化起来。 杨牧云说不清那是一种什么变化。 但杨牧云能感受到这种变化的玄奇、神秘、不可思议。 就像是一张拼图补全了最后一块,瞬间光芒大作,毫光大放。 龙脉——山河——风水气运…… 水力发电——火力发电——风力发电…… 雷电规则质变的同时,杨牧云整个人都通透起来。 神州电网是护国大阵没得跑了。 但是神州电网建立起来后,一切都不同了。 它用一张大网把神州大地重新连接起来,重新盘活。 灵气枯竭,龙脉水位下降、枯竭…… 但是河流没枯竭,煤炭没枯竭…… 火力发电,直接把大西北山川的转输到全国各地。 水力发电,直接把大西南河流的传递到大江南北。 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潮汐发电…… 各地区的发电量提上来了,下一步就是穿针引线,把这些断断续续的重新连接、盘活。 于是有了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南水北调…… 伟大复兴确实有人们自身奋斗的因素,也是精神意念凝聚的结果。 但,其中也有神州电网立下的汗马功劳。 百年间,神州电网轰杀妖魔鬼怪无数,诛灭魑魅魍魉不计,更是将许多危险和隐患碾压于萌芽状态。 这就是“建国后不许成精”的根源所在。 只是这一禁律同样制约了神州电网本身,使其无法更进一步,功德封圣,得道飞升。 明明有着炼气五千年的修为,却始终不能产生灵智。 也就杨牧云打开空间通道,从地球上扯了一根电线,这才令神州电网得到解脱,否则,再让它炼气五千年还是原地踏步。 也正因神州电网变化,对万物的压制减轻,小天师兄妹的试验才得以成功。 虽然转化出来的灵气芜杂混乱,几乎不能直接吸收。 但,这毕竟是零的突破。 而且,杨牧云手中红色闪电规则就像一个接收终端,或者说灵气过滤机,可以将狂暴芜杂的灵气转化为精纯可吸收的力量。 “也就是说……我不仅掌握了电能转化为灵气的关键方法,还掌握了将芜杂灵气提纯净化的核心技术……在这个赛道上,我是无敌的!” 唯一的缺点就是,耗电量有点大。 但是相较灵气的价值,这点花费都是毛毛雨了。 这时候,杨牧云信仰空间中传来密集的呼唤。 杨牧云顺着信仰之力看过去,却发现是马克一行人。 之前马克带着几百个索伦王国的人北上,这一行为触动了诸神制定的游戏规则。 是以,月神和狼神现身,一是阻挠马克一行人的北上,二是斩杀杨牧云这个问题的源头。 只是谁也没想到杨牧云反手亮出电网大阵,直接将两个神明轰杀,还震慑了诸神。 但……有一个神明不同。 那就是光明神。 杨牧云当着诸神的面向光明神挑衅,扬言要吃掉索伦王国,谁也拦不住。 光明神虽然没说话,但这并不意味着光明神就躺平任草了。 神明不能直接出手攻击其他神明的信徒。 这是禁律。 所有神明都不得违反,否则要被诸神讨伐。 光明神虽嚣张跋扈,但也不敢公然践踏这种禁律。 所以,他动员索伦王国境内所有的护教骑士团、牧师、神官,以及神职人员能够影响到的所有世俗力量。 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截杀马克一行人,将其斩杀在索伦王国和高加索的边界上。 马克一行人满打满算也就五百。 而且随着一路逃亡,失足跌落悬崖,遭遇毒虫猛兽,体力不支,或者萌生退意的,加起来有一半多人。 逃亡的第二天,五百人变成三百人,而且还在持续减少。 有时候一转弯就少了几个人,有人进入树林中拉撒,然后再也没出来。 马克没有说什么,只是不断向身后跟随的人们讲述北方教的种种教义,讲述北方神的文明、先进,以及对信徒的爱护。 但是,一个小男孩举手问道:“马克主教,既然北方神那么强大,为什么不救我们呢?” 马克呆住了。 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是啊,北方神那么强大,为什么没有显灵显圣呢? 为什么要看着自己等人身陷绝境,却袖手旁观不救援呢? 这话一出,队伍中的士气瞬间跌落谷底。 而这时候,远处又响起隆隆的蹄声。 这一次不是寻常马匹,而是善于在山岭中奔走的魔兽坐骑,可以在崎岖的山路上奔驰,甚至能够在粗大的树枝上纵跃。 前方也出现了一道道闪耀着金色光芒的身影,只见他们拍打着翅膀在上方掠过,然后围绕着自己盘旋、转圈。 看到这一幕,马克心中沉入谷底。 没想到,光明教廷连天使都出动了。 再仰头看向北方,还剩一个山头,只要翻过下一个山坡,就是高加索的范围了。 终点近在咫尺,可是那一座山头就成了永远无法逾越的天堑。 马克等人心灰意冷。 可怜的看着身后的孩子们,马克低声说道:“孩子们,是我害了你们。不过你们放心,我会告诉光明教廷那些人,是我强迫了你们,你们不是自愿的。” 然而,一个孩子倔强的摇头。 “不!我们是自愿的!我们就是要跟随您一起投奔北方神。” 马克大声吼道:“不要干傻事!” 然而,那个孩子非但不听,反而还面向北方跪倒在地,双手合十高声祈祷。 其他孩子看到这一幕,也纷纷有样学样的跪下去,朝着北方祈祷。 转眼间,两百多孩子跪下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则仓惶的向南方跪倒,口中高呼光明神之名,恳求光明神的宽恕。 天使们率先到达战场,居高临下看着马克等两三百人。 “异端!觉悟吧!” 其他天使也纷纷举起佩剑,高呼圣光之名,恳求圣光赐予自己力量。 光明神时刻关注着这片区域,对天使们的祈求有求必应。 不仅回应,而且十倍回应,百倍回应。 天使们全都诧异的看着自己身上。 往日里自己祈祷圣光庇护,身上仅有微薄的圣光缭绕。 可是今天,圣光浓郁厚重,几乎有一指厚,沉甸甸的就像穿了一层铠甲。 “今天神恩厚重啊!” “圣光格外庇护我们!” 看到天使们身上闪耀的圣光,马克心中最后一丝侥幸也破灭了。 本来就打不过天使,现在更不是他们的对手了。 反抗已经毫无意义。 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死前多祈祷一番。 “伟大的北方神啊,如果您听到了我的祈祷,请启示我前方的道路!” 其他虔诚的追随者也纷纷附和,“伟大的北方神,请启示我!” 刚刚追上来的魔兽骑兵全都哈哈大笑。 “这里是索伦王国,光辉沐浴之地,北方异端的力量还无法……” 下一瞬,天使、魔兽骑兵全都像扼住喉咙一样,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因为,在逃亡者上方电光闪烁,一道道赤红的闪电酝酿成型,随即劈落下来,精准命中每一个正在祈祷的信徒。 第433章 来吧,击剑啊! 一般情况下,神明不能对其他神明的眷属和信徒出手。 但是神明可以对自己的眷属和信徒出手,给力量、给装备、给外挂、给攻略、给地图…… 光明神的信徒喊一句“圣光啊,请xxx”,光明神立刻上了一大堆buff,就是这个道理。 在对待信徒这件事上,光明神确实慷慨。 圣光能够赐予的东西太多了,攻击、防御、治疗、净化,等等。 最关键的,他快。 话音刚落,圣光的庇护就到账了。 当然,这个慷慨和快只是相较其他神明而言。 现在,杨牧云更慷慨,更快。 光明神身在上界…… 虽然不知道哪个位置,至少不是在人间。 而杨牧云呢,不仅在人间,还就在高加索区域,再准确的说,就是现场。 是以,看到红色闪电翻滚涌动,光明神骂骂咧咧的摔键盘了。 刚刚才见识过这红色闪电的厉害,月神和狼神绑在一块都没了,更别说自己那些信徒。 有一个算一个,全都白给。 高加索和索伦王国边界处几乎成了雷场。 红色闪电在云层中翻滚涌动,就像一颗红色的太阳,燃烧了半边天云。 而被红色闪电轰击的信徒,一个个都肌肉贲张,头发竖直,无形的能量由下向上吹拂、涌动,不断迸发着强大的力量。 刚才还被追得像兔子一样逃窜的信徒,此时全都哈哈大笑。 跪在地上的马克被一股力量牵引着缓缓站起,抬起右手紧紧握拳,只听得一连串噼噼啪啪的脆响。 “力量!强大的力量!感谢北方神!北方神万能!”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士兵,当了十几年兵,却连个军官都没混上。 他明白实力的重要性,但是很可惜,他没有,也注定不可能再有。 而北方神让他体会到了力量的滋味! 开山裂石的力量,纵横沙场的实力。 受到马克气势压迫,一个魔兽骑兵高举骑士剑,口中大喊一声:“为了光明!” 随即一个猛冲窜了出去。 身下魔兽力量强横,纵横如飞,眨眼间就来到马克身前。 骑士剑上圣光附着,原本三尺长的剑硬生生长了一截,变成四尺半。 然而,马克同样拔剑。 掌心处红色闪电迸发,顺着剑身一路弹跳,最终于剑尖汇聚。 赤红色力量所过之处,在剑身上烙印出密集的闪电纹路,由内向外散发出沛然不可御的大力。 马克双手持剑,在头顶挥舞半圈。 动作间沉重缓慢,就像是在推动磨盘。 但是又有一种山岳般的厚重感,万钧之重,无可撼动。 马克高呼一声“赞美北方神”,随即奋力挥剑,汇聚全身力量于一击。 斩! 铿锵! 光刃与雷剑猛烈碰撞。 一道道精神意念从四面八方汇聚过来,云层和雾霭中更有无数生灵隐没、蛰伏。 这些,全都是各个神明的耳目。 他们要拿到第一手资料,借此推断所谓“北方神”的强弱和虚实。 尤其是那个红色闪电,究竟是什么力量? 之前杨牧云在诸神面前谈笑自若,诸神中哪怕天空之神和海洋之神都不敢轻举妄动。 究其原因就是红色闪电的力量。 这个力量第一次出现就斩杀了月神和狼神,显示出超强的攻击力。 但诸神还是心存疑虑,需要更多、更深入的试探。 而眼下这场局部战斗就是最好的检验。 光明神是新近崛起的神明,而且崛起势头十分强劲,每一个脚印都踩在一个神明的脸上。 尤其光明神和火神的大战。 光明神胜出,不仅接手了火神全部的势力和地盘,更是褫夺了火神的规则,将其融入圣光之中,形成圣火。 某种程度上说,光明神就是诸神中最能打的,用他检验北方神最合适。 两虎相争,必有一伤。 这是主神最乐意看到的局面。 击剑双方都是无名小卒,甚至可以说是渺小的到卑微的普通生灵。 但就是这两人的碰撞,吸引了诸神的目光。 诸神屏息凝视,只为欣赏这罕见的画面。 圣光勃发,遮蔽二人身影。 电光纵横,弥漫五步方圆。 “圣光!斩灭黑暗!” 光明信徒一声大吼,圣光陡然激增。 这就是光明信徒共同的信仰。 光明,天生的黑暗克星,所有异端都不得活动在阳光之下。 但是,马克也一声爆吼,“雷霆出击!扫黑除恶!” 红色瞬间弥漫开来,并且一点点扳回优势,压制了圣光。 圣光在红色雷电面前几乎溃不成军,被攻击得千疮百孔,然后整个淹没。 当所有圣光色彩都消失不见,归于平静后,击剑的二人都保持着诡异的平静。 但是这时候,光明信徒连人带坐骑向前扑倒。 然后,再也没能站起来。 马克依旧是双手持在,剑身在身前转了一圈,随即缓缓回鞘。 其他魔兽骑兵看到这一幕,全都怒不可遏。 随即,一个又一个积蓄力量,发起冲击。 马克一方,得到雷电灌注的信徒也纷纷拔剑。 老兵们都有制式武器,其他刚刚皈依的信徒,也都拿着镰刀、锤子,毫无畏惧的发起冲锋。 一个! 两个! 三个! 四个…… 在圣光和红色闪电的碰撞中,所有魔兽骑兵都像鸡蛋一样脆弱。 其余的魔兽骑兵纷纷咆哮起来。 自己作为精锐的贵族骑士团,每个人都装备精良,修为高深,还配备有剽悍的魔兽坐骑。 但是,自己在正面战斗中被一群农民打败了。 没错! 就是一群农民! 那些农民手里还拿着镰刀、锤子和斧头。 这简直是耻辱啊! “神啊!请见证我们的忠诚!” “神啊!请见证我们的信仰!” “为了家族的荣耀!为了神的荣光!冲锋!” 剩余的魔兽骑兵毫不犹豫发起攻击。 在短短几百步的冲锋距离中,这群贵族骑士表现出超凡卓绝的骑术,以及心有灵犀的配合。 所有骑兵都排成整齐的阵列,所有坐骑都同时抬脚、踏步,整齐划一。 然而,围观的诸神纷纷离去。 这场战斗已经很明显了,北方神完胜。 在这种级别的战斗中,魔兽骑兵个人的勇武根本无济于事,也无足轻重。 无论他们,还是对面的马克等人,都只是棋子。 光明神和北方神对弈的棋子。 真正主导这场战斗的是神明,而非凡人。 看到两个神明拼刺刀的战斗,诸神全都认可了北方神的强大。 “红色闪电,恐怖如斯!” “那股力量恢弘伟岸,无论质量还是体量都远非光明神能相抗衡的。” “更强大的是红色闪电中那股无坚不摧的意志力量,比圣光中的意志力量还要凝聚、强大。” 对此,诸神全都沉默了。 光明神的圣光意志已经够极端了,非我即敌,异端都该死。 这个红色闪电中的意志更进一步…… 暂时还说不清这股意志是什么,但是连圣光意志都被其轻松击溃、镇压,这已经很说明问题。 狼来了! 现在,狼又来了! 唯一的好消息就是,这两头狼互相看不顺眼,在殊死搏斗中。 魔兽骑兵折损得一干二净。 他们用生命和热血向光明神证明了自己的忠诚、无畏和勇敢。 光明神专门降下神迹,倾洒在这些阵亡的骑士身上,将其英灵带上天空,引入光之国。 层层幕幕的光带从天空垂下,无数花瓣、音符、铃铛的幻影在光芒中呈现,更有无数手持号角和竖琴的小天使从圣光中钻出,吹奏着神圣的乐曲,为阵亡的英灵们开道引路。 看到这一幕,其他追兵全都痛哭流涕,跪在地上向天空膜拜、叩首。 就连那些天使也都落回地面,收起光翼,一手捂胸,低头念诵赞歌。 马克等背上的信徒对此默然,互相搀扶着继续向北方行进。 最难受的是那些跟着马克北上,却在关键时刻意志不坚定,左右摇摆的人。 既没抱上北方神的大腿,又没得到光明神的宽恕。 真是,两头不讨好,左右不是人。 就这样,光明信徒全都沉浸在神迹带来的悲壮氛围中,无视了马克等人的逃亡。 光明神和北方神默契拔剑交锋,又默契的拔剑后撤。 当马克等人跨过边界,踏上高加索的领地时,等候多时的哥布林、狗头人、地精、侏儒等原住民一拥而上,拎包的拎包,扶人的扶人。 “欢迎到家!” “欢迎到家!” 听到这话,马克等人全都欣慰的笑了,随即沉沉睡去。 随即,土着生灵们抬着这些英雄,像游街一样,欢呼着向前方行进。 一路上,不断有围观的生灵,向这些英雄投掷松果、草籽、干花等。 围观的神明也不吝啬神力,降下各种神力。 一枚枚五颜六色的光球从天空降落,倾洒在游街行进的队伍中。 沿路的哥布林、狗头人等生灵好奇的捡起一枚光球,随即在本能驱使下舔了一口,然后啊呜吞入口中。 这些,全都是其他神明的恩赐。 光球中蕴含精纯的神力。 对于牛头人、象头人之类的庞大生灵来说,这些神力只是毛毛雨,润舌头的都不够。 但是对于出了名弱小的哥布林、狗头人来说,一颗神力光球就能把它们灌满、撑爆。 吞食神力之后,这些小生灵全都发生变异。 寒冰哥布林、烈焰哥布林、暗影哥布林…… 火焰狗头人、岩石狗头人、猛毒狗头人…… 这些,全都是诸神给杨牧云送上的礼物。 或者说,小小的见面礼。 反正付出的只是一些微不足道的神力,而这些神力只要催生出一只强大的生灵,就大赚特赚了,这只生灵未来的成就越大,自己和北方神的关系也就越密切。 还有许多神力光球没有被小动物们捡拾,落入岩石中、河流中、泥土里…… 这里或许会出现某些奇特的矿物,又或许会滋生某些特殊的天材地宝,到时候又能催生几个非同寻常的生灵。 今日因,他日果。 是福是祸暂且说不准,但总归是一份善缘。 杨牧云听说这件事之后,只是微微一笑。 这种事情太普遍了,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回头想想,自己眷属中第一个获得晋升的就是哥布林,得到了月神的恩赐,成为前所未有的月光哥布林。 月神这种行为和今天诸神洒神力光球的行为差不多。 只是很可惜,杨牧云斩杀的第一个神明就是月神。 这…… 似乎有点不厚道了。 手中捏着月神留下的规则,杨牧云闭目沉思,仔细感悟月神的规则。 月神是一个很特殊的神明。 文明世界崇拜月神,北地众多生灵也都崇拜月神,月神又是光明的象征,与光明神关系匪浅。 此外,月亮还有滋养植物生长,促进动物发情繁衍的力量,与丰收之神也有些类似。 可以说,月神是诸神之中的交际花,跟谁都能扯上点关系。 只是很可惜,他站在了杨牧云的对立面。 否则,借着月光哥布林这层关系,以及丰收之神的关联,杨牧云也会将其视为座上宾,优待有加。 只是很可惜,月神把路走窄了。 杨牧云手掌用力,掌心中明亮的光球瞬间变形。 只是,光球极力抗拒杨牧云的蹂躏,不断散发明亮的光芒相抗衡。 但是杨牧云身上佛轮浮现,金色的佛光就像紧箍咒,紧紧嵌套在光球表面。 黑龙和白虎一左一右围绕光球,龙爪和虎爪同时拍在其上,抓出一条条深深的沟壑。 光球毕竟是月神的规则,象征月亮,绝不是轻而易举就能降服,甚至破坏的。 关于月亮的传说、祭祀、神话比比皆是,这些全都沉淀成月之规则的精神意志,根本无法轻易降服。 如果是其他神明遇到这种情形,也只能认命。 强行改变只会损毁月之规则,得不偿失。 但是杨牧云毫不在乎。 他原本就是要摧毁月之规则,最好是将其拆分成一片一片又一片。 红色的雷电之力在掌心中绽放,杨牧云手指一点月光球,后者立刻扑腾腾跳动起来。 “建国之后,不许成精!月亮精也不行!” 随即,一道道红色雷霆之力轰下,瀑布般洗刷着月之规则。 第434章 空壳月神再塞满 月之规则的意志象征性抵抗了一下,随即便淹没在红色雷电汪洋中。 杨牧云掌心中月白色的小光球一点点被染成红色。 红色的月亮总会让人想到“血月”、“腥红之月”,莫名其妙带上一种邪异的感觉。 杨牧云手中这颗红色的光球不然。 是血色没错,但那是一种火焰一样的血色,一种可以顺着视觉传递的灼热力量。 只是看一眼就能让人精神振奋,血脉贲张,充满了斗志和力量。 同样是血红色,这颗光球却给人一种充满生机的蓬勃朝气,而非死亡、肃杀、恐怖的情绪。 杨牧云将崭新的月之规则捧到面前,瞪大眼睛仔细观察,连圆球中那些比头发丝更细微的电光都没落下。 不知是不是错觉,杨牧云感觉这个光球也在观察自己。 就像一颗血色的眼睛,密密麻麻的闪电纹路就是组成瞳孔的色彩层次,电光幻生幻灭间与自己近距离对视。 “你的眼,就是我的眼……” 脑海中莫名浮现出这句话。 随即又想到盘古开天地,身化万物,左眼为日,右眼为月。 于是,杨牧云将月之规则按在自己右眼眶上。 “从今天起,月亮是红色的了!” 月之规则吸收炼化,杨牧云的眼睛异变,除了正常的前方视角,还多了一个俯览视角,或者说,上帝视角。 天空中的月亮晕起一丝红光。 红光涟漪般向四周荡漾、弥漫,不多时便将整个月亮染红。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令所有生灵都惶恐不安。 月亮发生这种异变,是不是灾难的征兆,或者别的什么? 但是很快,他们就发现,这个颜色的月亮并不难看,甚至还很赏心悦目。 与之前清冷的月辉不同,现在的月亮竟然有了温暖的感觉。 很多崇拜月神的兽头人经历了初始的恐慌之后,迅速的安静下来。 因为他们发现,自己和月亮之间的联系并没有就此断绝,反而更加紧密了。 有些兽头人部落正在举行祭祀月神的庆典,按照往年的经验,月神眷顾的概率微乎其微。 即便月神眷顾了,也就是给仨瓜俩枣的恩赐。 但是这次,所有参与庆典的成员都得到了月神的赏赐。 每个人都获得了一道红色弯月的印记,拥有这个印记,就能从月神那里获得力量。 与此同时,杨牧云看着自己信仰空间中冉冉升起的红色月亮,以及和这个月亮冥冥相连的诸多信徒。 这感觉…… 就像是一个扑街作者生活所迫去当枪,接了一本太监书,结果发现这个太监书还有几千个订阅,而自己认真写的书,订阅还不够人家零头。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月神的信徒很多,非常多。 杨牧云要不是有地球上获得的信仰之力,连月神的零头都比不上。 从山石草木,蛇虫鼠蚁,再到哥布林、狗头人之类的弱小智慧生物,还有一些强大的魔兽,全都是月亮的崇拜者。 某些得到月亮恩赐的生物,在月圆之夜还会有特殊的变化,实力暴涨,甚至获得特殊的能力。 比如之前被杨牧云剿灭的高加索蛮族。 除了信徒数量多,还有一个就是分布广。 无论什么种族,无论什么阵营,都有月神的信仰。 文明社会的人类信仰月亮,北地许多种族也都是月光的信徒,甚至海洋中也有许多月亮的崇拜者。 掌控月之规则前,杨牧云在小人世界的信徒也就局限于种花家峡谷、铁炉城、苍蓝之峰、月光湖、大裂谷、高加索几个地方。 这些区域被完全照亮,但与之相对的是,这些区域之外的范围一片漆黑。 对整个大陆乃至整个小人世界而言,杨牧云就是井底之蛙。 而现在,杨牧云跳出来了。 光明神自称全知全能。 全能说明其实力强大,能打能抗。 但全知,绝不是光靠拳头和刀剑就能做到的。 必须广撒耳目,广布眼线。 这一点,光明神是依靠残酷的宗教斗争,甚至宗教斗争才完成布局。 而杨牧云呢,仅仅接手了一个月亮的规则就做到了。 格局瞬间打开,从几块地盘拓展到整个大陆,海洋中也浮现出星星点点的信仰之力。 虽然信徒的密度不能和几块自有地相提并论,但是范围广,面积大。 几乎每一个国家,每一个地区,乃至每一个种族,都有信徒存在。 杨牧云可以通过这些信徒,将自己的精神意念投射到任意位置。 如此,也就做到了“全知”。 从这一刻开始,杨牧云完全可以说自己是“全知全能”的神。 月之规则被吸收炼化的瞬间,杨牧云信仰空间中其他几大规则全都动了起来。 丰收规则融合了其中万物生长、孕育的部分,道之规则占有了其中的太阴部分,就连圣光规则也悄悄咪咪补刀,掠夺了月光的部分,…… 这不是杨牧云授意的,而是几大规则自发的反应。 强者愈强,弱者愈弱。 这一点从佛之规则刚进入信仰空间就抢夺齿轮规则、火焰规则、声光规则就可以看出。 一句话,月之规则被拆分完毕,只剩下一个空壳。 从今天开始,月之规则不复存在,月神这一神职也将被除名。 但是…… 杨牧云舍不得月神那数以亿计的信徒,舍不得那遍布大陆乃至海洋的锚点。 那是“全知”的象征。 月神,怎么说都是一个高大上的神明。 只是,月神的神职该怎么设定呢? 没有神职,就无从接收信仰。 杨牧云挠头…… 杨牧云突然灵光一闪,浮现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月亮是什么? 卫星啊。 卫星能干什么? 能干的事情多了去! 之前杨牧云还琢磨着使用云雾规则,在天空中固化出一片领域,制造天空之城,专门用来放置基站。 但云层之上是天空神族的地盘,而且天空神族麾下有很多飞行魔兽,横冲直撞的不看路,天空之城刚搭了个雏形就被撞得七零八碎。 现在有了月亮。 天空之城就没必要了。 毕竟无论安全性、稳定性,还是其他什么,月亮都比天空之城优越百倍。 于是,杨牧云默默地回到地球,搜索人类对月球的开发前景。 此时地球上对月球的开发和探索也是如火如荼,一次次登月成功,并且带回了大量的月岩标本,还有各种太空蔬菜、太空花卉、太空水果。 杨牧云不在乎种菜之类的,毕竟手握丰收之神规则,还有丰收神国,想要什么奇特的种子都不是事。 杨牧云真正需要的是借助月球转播信号,传输能量,以及定位等。 杨牧云特意查询了一下,神州电网有没有想法把触角延伸到月亮上。 结果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神州电网还真有这个想法。 在月球上架设光伏发电设备,由于太空环境没有云雨干扰,阳光照射更加强烈,获得能量更快,更多,发电效率极高。 搜集到足够的电能后,可以将其转化为光波输送到地面,地面接收后重新转化为电能。 如此,就完成了超长距离、超广范围的能量传输。 然后就是一串唏嘘,碍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此技术短时间内还无法实现,但是将来一定能成为现实…… 下面一大堆网友评论,全都是给战忽局点赞的。 还有人说这是另一个版本的星球大战计划。 杨牧云不知道这个帖子有没有忽悠到美帝,但杨牧云自己是被忽悠到了。 于是,杨牧云开始研究这方面的技术。 很多科技都是现成的,甚至公开挂在网上的,只要有心就能搜到。 只是对于普通人而言,这些资料还不如一张奶茶优惠券的价值高。 杨牧云狂啃知识,猛攀科技树。 遇到不懂的就摸着神州电网过河,缺少什么设备和资料,就找国内外实验室借一点。 没错,“借”一点。 凭本事借的,不算偷。 随即,杨牧云开始在小人世界复刻这些技术,并且因地制宜寻找本土化的材料。 首选的自然是雷击木。 杨牧云抬头望向天空,今天的月亮又大又红。 视线不断拉近,杨牧云身边一模糊,就已经置身在月亮之上。 与地球上的荒芜不同,这里的月亮上有生命。 月神行宫范围一片生机盎然,再向外就是荒漠戈壁。 好吧,一模一样的环境,只是月神使用神力开辟出一片小天地。 杨牧云将一棵雷击木的幼苗插入月壤,随即打了个响指,红色闪电噼里啪啦倾泻下来。 雷击木幼苗没有被雷电摧毁,反而变得格外生机盎然,叶片和茎秆都变得晶莹明亮。 更让杨牧云诧异的是,在红色闪电洗礼下,雷击木幼苗的叶脉变成了红色,叶片也沉淀出深浅不一的红色,树干中也像燃烧的火炭一样,绽放着明亮的红光。 “究竟是电能诱发了变异,还是月球上的特殊环境,使其生长得更加茁壮?” 杨牧云又在月球上播种一大片雷击木。 雷击木彼此之间有特殊的感应,可以传递信号、能量等。 只是这个传递范围有限。 杨牧云现在要解决的就是,怎么样才能让雷击木传递范围大幅突破,与地面并网。 杨牧云开始改良树种。 改良之法在丰收之神的传承中占了大头,杨牧云对此并不陌生。 此外,雷击木的生长周期并不受制于时间、地点、季节,只看电能。 受到雷电之力滋养就生长得快,如果雷电之力足够多,当天开花结果也不是不可以。 杨牧云不断催生雷击木,并且择其优秀个体继续培育。 说也奇怪。 在大地上生长得半死不活,甚至几十年不长叶不发芽的雷击木,到了月亮上生长得格外好。 荒凉之地,不毛之地,却成了这种特殊植物的天堂。 这时候,一颗流星从天而降。 强光划过天际,璀璨耀眼。 落点处的雷击木感受到光芒照射,瞬间生出反应,一颗轰雷果爆炸,树上其他轰雷果嗖嗖弹射出去,仿佛一张密密麻麻的大网,将流星结结实实盖住。 没了束手束脚的重力和空气阻力,轰雷果可以自由飞翔。 而强光,就是它们的镖靶。 轰! 在一阵绚丽的爆炸中,流星支离破碎,还没落地就被炸成碎渣。 碎渣! 还没落到月亮上就燃烧殆尽,消失不见。 杨牧云惊讶的瞪大眼睛。 这…… 雷击木究竟是什么玩意? 轰雷果真的只是果实吗? 这东西,越看越不像大地上的东西,反倒更像是月亮上的东西。 杨牧云一直以为轰雷果爆炸只是为了散播种子。 但是现在想了想,这个功用实在鸡肋了点。 大地上本就没多少雷击,再怎么播种也是白费。 但是看到刚才那一幕,杨牧云瞬间了然。 轰雷果分明是雷击木自卫的武器,专门用来对付天外陨石的。 一旦感受到强光靠近,雷击木会瞬间释放果实,这些果实会冲向强光光源自爆,将其摧毁。 然后…… 杨牧云发现轰雷果释放出的果实在吸收陨石遗留下来的物质和能量。 随即,一株株变异特征更加明显的雷击木落地生根。 值此同时,太阳出来了,星辰之力照耀在杨牧云所在的位置。 雷击木的树干和茎叶全都闪烁起淡淡的光芒,仿佛一个巨大的荧光棒。 雷击木叶片张开,就像撑开的雨伞,并且缓缓调整角度,以获得更多的光照。 雷击木的叶脉就像触须一样伸了出来,不断蠕动着捕捉光点,俘获后顺着自身送入体内积攒起来。 杨牧云尴尬…… 本以为这东西是依靠雷击才能长大,没想到,人家也和其他植物一样,都是光合作用成长的。 只是光合作用的等级更高,吸收的光能也更加暴烈。 杨牧云研究了一下这些新品种和老品种之间的区别,发现它们除了外观不同,捕捉能量的方式不同,其他都基本相似。 最重要的,它们依旧是同种植物,彼此之间依旧能传递信号、能量。 “原来这些植物是天然的能源搜集器。这下子连光伏设备都省了。现在只需要考虑怎么把能源送到地表。” 第435章 月光践踏 月亮表面种满了雷击木。 数量达到一定程度,杨牧云连播种都不用了。 因为轰雷果会自动爆裂、散播种子,因为失重和真空环境,种子散播范围非常广。 杨牧云甚至觉得,都不用自己干预,过不了多久,月亮表面就会种满雷击木。 那时候,月亮就真变成红色了。 雷击木可以吸收太空中的种种能量,并且贮存起来。 杨牧云现在要做的就是将月亮表面的雷击木全部连接起来,然后将其中的能量汇聚,传输到地表。 只是受制于技术和设备等原因,最后一步还未能实现。 太深了。 太短了。 “有个问题……我要这些能量干什么?” 杨牧云突然思考起来,自己为什么一定要把能量输送到地面呢? “而且,我有月之规则,可以随时自由进出,如果将能量制作成固体,或者灌输到容器中,就能跨越空间自由存取。” 这就是规则的妙用。 即便身在地面,杨牧云依旧能随时取用月亮上的事物——最重要的,无消耗。 现在的问题就是怎么制造固体能量块。 或者还是老办法,把轰雷果改造成超级电池。 无论哪种办法,都解决了能耗的问题,避免从地球上偷电……哦不,借电。 也不对,用的电都是交了电费的,王金龙交的。 不过,月神的神职依旧没有准确定位。 之前人们一看到月亮就会情不自禁生出清冷、孤寂、安眠、死亡、生长、繁殖等等情绪。 但是现在,人们看到红色的月亮时一脸懵逼。 这东西,到底有什么用? 杨牧云也挠头,月亮除了发电,好像真的没有其他用处了。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生灵察觉到月亮的变化,进而信仰降低,甚至放弃信仰。 信仰空间中与月神相关的信徒越来越少,而且这种趋势越演越烈。 必须得给月神找一个准确的定位,准确的神职。 “以前月亮只能发光,月光给生灵在夜间带来光明,促进植物生长,还能激发某些生灵的潜能……” 那么,就根据这几个功用进行针对性提升。 月亮能发光是吧…… 月光能照明,也能指示方向。 红月一样可以,而且北方教信徒都可以领到电灯,照明不成问题。 指示方向…… 杨牧云第一时间想到了导航、全球定位。 仔细想了想,还真的很可行。 月神的信徒遍布大陆各个角落,甚至海洋中也有信徒的踪迹。 每个信徒都是一个坐标点,根据这些坐标点,可以大致圈连出一张网格地图。 信徒有生老病死,也有喜怒哀乐,更有信仰降低、信仰摇摆的可能,所以这张网格地图的稳定性很差。 但是…… 小人世界没有导航,更没有全球定位的概念。 地图……哪怕是最粗糙、最拙劣的地图,都是国家机密,平民百姓根本接触不到。 这个时代,出门全靠打听,出远门全靠向导,再远一点就是生离死别级的,很大概率是一辈子都见不着了。 人死了,回不来了。 人活着,找不到家了,还是回不来了。 “卫星定位!这个可以有!” 之前给信徒们发放收音机、投影仪,某些死忠的信徒还有对讲机。 现在有了月亮这颗卫星,似乎可以再升级一下,给信徒们发手机了。 发短信、打电话、定位…… 哪怕只有这三个功能,也是逆天的神器。 对于一个车马书信都很慢,一辈子只能爱一个人的世界,这种工具的价值和意义是一万把神器都比不上的。 “可以搞!可以搞!这个很有搞头……” 杨牧云喃喃自语。 而且还能建立多个网络。 最开始时以信徒为节点,只要能大致定位就行了,哪怕指南针级别的定位,那也是定位,这个版本无法传递信息和能量。 这个就是1g信号吧,只要泛信徒就能使用。 随着信仰月神的信徒越来越多,信仰越来越坚定,大地上点亮的区域越来越广,亮度越来越高,就可以推出升级版的网络了。 升级版以信徒和雷击木为节点,能够大幅提升精度,将误差缩小,同时能传递少部分信息,听听广播,看看txt。 这个就是2g信号吧,需要虔信徒才能使用。 终极版就以信徒、雷击木有机结合,再加上其他某些特殊力量,比如杨牧云起家的蛛网,以及声光电波等规则,织造一张覆盖整个大地的网络,除了具备上述功能,还可以看一点图片和视频。 这个就是3g信号吧,需要狂信徒才能使用。 3g信号覆盖开来,大地神族真正崛起。 然后再向近海、深海、高空延伸。 至于4g信号和5g信号,杨牧云还在思考中,一时半会也用不上,先不着急。 根据每个信徒贡献的信仰之力,可以给予一定的话费、流量费。 只要提升自己信仰,就能获得切实的好处。 这可比死后上天堂真切多了。 而且,人活着的时候都能享受到这么多福利,死后的待遇还能差了? 杨牧云心中暗笑,光明神,你拿什么跟我斗呢? 心中把月神职位安排得明明白白,杨牧云一翻手拿出狼神留下的规则。 刚要研究,外面传来咚咚咚的声音。 不是敲门声,而是牛头人的脚步声。 金角跪倒在地,恭敬地说道:“主人,我和我的族人们都已经准备好了,今晚是满月,非常适合晋升。” 杨牧云点了点头。 雷击木本体就是牛头人一族的图腾柱。 研究这根图腾柱也是为了摸索清楚牛头人晋升的仪式,却没想到有了意外之喜。 “好的,仪式开始吧!” 金角起身向身后的族人们振臂欢呼。 其他牛头人立刻响应一声,随即敲锣打鼓,并且跟随鼓点跳起舞步。 只是,牛头人的舞步力量惊人,每一脚都是战争践踏级别,一脚致残,两脚要命。 一百多个牛头人围成一圈,绕着一根格外粗大的树木又唱又跳。 这棵树木就是被杨牧云拼接成活的第一根雷击木,眼下地面上和月亮上所有雷击木都是它的子孙。 隆隆的践踏声顺着地面传入雷击木,雷击木的图腾柱属性被唤醒,躯干上浮现出一道道、一环环、一匝匝颜色各异的花纹和图案。 每一根线条都苍劲有力,亘古久远。 每一个图案都有特殊的含义,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含义全都被遗忘。 但牛头人刚毅不屈的精神流传了下来,并且世代积累,越积越厚。 咚! 咚! 咚! 牛头人的脚步践踏在大地上,可是围观生灵全都感觉是践踏在自己胸口,践踏在自己心脏上,自己的心跳声都不由自主的加快或者减缓,变得与牛头人脚步声同频同速。 可怕! 真是太可怕了! 胆小的生灵已经开始后撤,撇开足够的距离,免得被牛头人的力量波及到。 轰! 一道无形的气劲散发开来。 以图腾柱为中心,向四面八方辐射出去。 杨牧云惊咦一声。 因为在那一瞬间,所有雷击木都致以回应。 所有雷击木都是这棵母树繁衍出来的,本就血脉相通,气息相连。 然而,更令杨牧云想不到的是,月亮上的雷击木也都同时致以回应。 整个过程,没有任何延迟。 卧槽! 牛逼! 杨牧云瞬间捕捉到灵感,噌的站了起来,哈哈大笑。 正在进行仪式的牛头人整的不会了,全都疑惑的看着自家主人。 杨牧云咳了咳,“接着奏乐,接着舞!” 牛头人重新开始。 气势积攒了一会儿,牛头人再次同时践踏地面,上百道冲击力狠狠轰在图腾柱上。 图腾柱再次轰的一声震荡起来。 感受到图腾柱对自己的回应,牛头人更加兴高采烈。 轰!轰!轰! 图腾柱表面的纹路和图案开始发光,并且一点点剥离出来,变成一个光芒凝聚的线条或图案在空中飘荡。 而这时候,所有雷击木都循着彼此间特殊的联系向母树灌输能量。 一道又一道能量从各个方向冲击过来。 这些,全都是杨牧云种植在各地的小树苗。 然而,更令杨牧云难以置信的是,月亮上也落下来一道道光芒。 就像天外流星群,汇成一束轰击下来。 “流星,快跑!” “再不跑就没命了!” 然而,牛头人不慌不忙,依旧围在图腾柱周围踏步,将平地踏得凹陷,将一个平台踩成类似谷仓顶的形状。 图腾的位置更加明显了。 而此时,天空中落下的光芒悉数轰击在母树上。 数以万计,甚至数以十万计、百万计。 母树通体晶莹,就像翡翠玉石,因为雷电之力的注入,晶莹的树干中竟然出现了液体的,类似浆液的事物。 杨牧云愣了一下,“那是……电浆?” 是不是电浆先不说,但是看到月亮上的雷击木跨越遥远的距离向大地传输力量,杨牧云瞬间心中一动。 这个技术不错,值得研究。 只是损耗太大了,每一棵雷击木传递回来的能量百不存一。 而后,牛头人围成一圈,朝着图腾柱跪拜。 杨牧云暗道:该做的事情都已经做完了,剩下的就是看自身造化。 图腾柱中的能量压抑不住,轰的扩张开来。 金角等牛头人全都在虔诚的膜拜着。 图腾柱中的能量立刻锁定几人,对他们进行恩赐。 虽然只是一丝丝,却帮助金角等人就跨过第一阶段,突破到第二阶段。 固本培元到炼精化气的质变。 哞! 牛头人全都仰头吼叫。 随即便见牛头人高大的身躯在光芒笼罩中不断蠕动。 每一个牛头人都被包裹在光茧中。 这些光茧全都是图腾柱散发的能量。 每一个光茧都有一根细丝,在和母树联系着。 能量! 经验! 传承! 母树不断向光茧中灌输。 红色的雷电之力淬炼着牛头人的身躯,强化着他们的筋肉骨骼,增强着他们的血气。 牛头人庞大而又臃肿的体型似乎瘦削了一圈,变得剽悍许多、 身体上的质变尚在其次,最主要的是牛头人身上的毛发脱落许多,坚硬的大厚皮也变成了类似人类的皮肤。 如果说之前是筋肉魔鬼,那么今天就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至少……有个人样了,无论脸上还是身上。 但杨牧云更在意的是,牛头人究竟获得了什么力量。 说好的丰收之神的信徒? 刚才怎么回事? 我们只是膜拜了一下图腾柱,竟然激发了仪式? 随即,金角摊开双手,看着自己的掌心、 之前自己是兽头人的身份,掌心有厚厚的硬皮,还有一层毛发。 但是现在,自己的手掌完美堪比人类。 掌心的红色纹路就像指纹、掌纹一样。 “多谢主人恩赐!” 杨牧云摆了摆手,自己刚才什么也没有赐予,全都是牛头人自己的运气和机缘。 “好了,现在说说吧,你们刚才得到了什么?” 金角激动的握了握拳,握合了几次,让掌心中的红色闪电更加明亮、耀眼。 握拳的瞬间,金角身上滋滋作响。 一种澎湃涌荡,喷薄欲出的能量。 其他牛头人也都得到了类似的奖励,身体发生变化,精神也发生了改变、 不多时,一百多个牛头人全都举行完仪式。 晋升成功! 此时,牛头人的身体依旧高大,身上散发的气息也更加沉稳。 只是,牛头人身上出现了许多红色的斑纹。 看得出,这是红月的力量。 “主人,我们的图腾柱进化了。” 这个……杨牧云有无语。 我今天摆出和么大的阵仗,就是为了牛头人的晋升契机。 可是没想到,牛头人变成了现在这幅模样。 依旧是身材魁梧,肌肉发达。 可如果只是这样,杨牧云都想放弃这些眷属了。 毫无晋升的空间。 主人,“我们是被唤醒了血脉中的力量。“ 血脉中的力量? 杨牧云有些吃惊,牛头人还需要有什么隐藏的杀招吗? 金角立刻开始了自己的表演。 照例是捏紧拳头,可是在拳头中听到了噼里啪啦的的脆响。 随即,一道道血色的闪电在身周徘徊、缭绕…… 第436章 这是……魔尊重楼吗 牛头人金角一声吼。 声音低沉,仿佛万千浪潮的轰鸣,从四面八方汇聚到一点,激荡身体,震荡心灵。 满头紫红色长发就像海藻一样随风飘摇。 在光芒映衬下,身上古铜色的肌肤更加深沉。 如山厚重,如海浩瀚。 最重要的,金角身上生出一种天人合一的感觉。 人在地面站着,但是气息上通青冥,直抵赤霄。 不知是力量的冲击还是气场的影响,金角立足之地五步范围内的沙尘碎石全都诡异的飘离地面,悬浮在空中。 就连金角自身,也是脚步虚浮。 其他人脚步虚浮,八成是因为被酒色掏空了身子,但金角脚步虚浮,是因为体内灌满了雷电之力。 金刚不坏体运转到极致。 龙象波若功施展到巅峰。 “大!威!天!龙!” 护法金刚一样的牛头人仰头狂吼,随即发动变身。 体内力量喷薄而出,从全身四万八千个毛孔薄发出来,在一股神秘力量的掌控下于身后汇聚,凝成一轮红色圆盘。 圆盘直径比金角的身高大一圈,从内向外分为三个同心圆。 最内层同心圆分为两个半圆,第二个同心圆分为四个相等的部分,第三个同心圆分为八个相等的部分。 每个部分的边缘都流淌着銮金的光泽和铸铜的纹理,其中有着神秘的花纹和图案。 同心圆以不同的方向和速率转动,这些神秘的花纹和图案立刻排列组合,并且迸发出奇特的力量。 看着那些图案,杨牧云微微出神。 这些都是牛头人图腾柱上的图案,可是在此之前,似乎还在其他地方见过。 杨牧云心念电转,立刻找到了熟悉的根源。 金文、甲骨文。 而且,这个圆盘的造型有点像罗盘,就是小了点,圈数少了些。 之前研究铸剑术和铸造的时候,杨牧云观察了很多青铜器,并且从其上寻摸出山纹、水纹、风纹、云纹、雷纹等拥有奇特力量的文字(图案)。 这些文字和图案未必和牛头人图腾上的一模一样,但是,象形文字最大的优点就是望文生义,只需看一眼就能领悟其中的含义。 所以,杨牧云很快就明白了这些文字排列组合的含义。 然而这时候,金角又是一声咆哮,身体中迸发的力量更加强烈,喷薄的红色电光就像火焰一样燃烧、升腾。 而这些红色电光并没有凭空消失,而是被身后的圆盘吸收。 不多时,圆盘外缘分散出丝丝缕缕的光芒,然后圆盘又多了一层,变成四个环环嵌套的同心圆。 第四层同心圆分为十六个部分,也就意味着增加了十六个文字和图案,又多了成百上千种变化。 杨牧云看了一眼第四层同心圆的外缘,心中暗道:这玩意还能继续向外延伸? 而这时候,金角身后的圆盘卡卡转动。 似乎触发某种规律,几个文字和图案加粗、高亮,并且有了轮廓扩散的特效。 杨牧云连蒙带猜,隐约琢磨出这是一种如同山岳的坚毅、沉重,像落石一样势不可挡…… 而此时,牛头人一击砸在地上。 百步方圆的地面瞬间崩碎,无数碎石乃至山岩全都在撼地一拳的冲击下向上冲去,磅礴的拳劲以金角为中心向四周辐射出去,所到之处树木摧折,石破天惊。 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土。 看到牛头人威武强大的模样,其他眷属们都馋哭了。 尤其是最新皈依的人类,一个个都目光狂热的看着杨牧云。 伟大的神明啊,我们是不是也该安排一下呢? 杨牧云没有注意人类信徒的表情和目光,因为他眼里只有牛头人。 “这模样……这造型……还有这一头标志性的紫红色长发,霸气的犄角……这不是……魔尊重楼吗?” 对,就是魔尊重楼。 只不过差几道纹路。 杨牧云立刻现场百度,拿到魔尊重楼的剧照,以及游戏中的人物截图。 随即将红色雷电规则加持在金角身上,为其烙下一条条邪异俊美的红色纹身。 最后一笔落下,金角瞬间精神一震。 在雷电规则的帮助下,金角稳定住浑身能量,将其紧紧束缚在身体中不流失,游荡在皮肤下不散逸。 杨牧云看到牛头人最终的造型,顿时满意点头。 “没错,就是那个范!” 金角立刻跪倒在地,恭声感谢杨牧云的恩赐。 其他牛头人战士也都跟着变身。 其中实力强大的牛头人都召唤出了轮盘,只是大部分都两圈、三圈,没人像金角一样达到四圈。 杨牧云仔细琢磨图腾轮盘,虽然没研究透彻,却也研究出一些门道。 这就是一个异化的,或者说能量化的图腾柱,只是从柱形变化为了平面图案。 其中的文字和图案都是随机的——每个牛头人的图腾轮盘都各不相同。 这或许跟牛头人的血脉、经历,修行的方向有关。 总之,这个图腾轮盘就是一个buff能力,可以为自身叠加各种buff,可以是不同种类的buff混杂在一起,也可以是同种类型的buff来个清一色,以及某些具有奇特关联的buff产生特殊羁绊。 杨牧云搞不懂,也弄不明白。 但杨牧云知道一件事,这个图腾轮盘,很强,就像重楼被打出魔神状态开变身一样强。 只是这玩意的消耗也很大,牛头人帅不过一分钟就无力支撑。 在研究图腾轮盘的过程中,杨牧云又有了不一样的收获——地面的生灵可以和月亮上的雷击木产生奇特的感应,或者说联系。 再换个词,就是契约。 只要建立起一个契约,就能与雷击木精神相连,同气连枝。 借助这种联系,契约者就可以从雷击木中源源不断获取能量。 比如牛头人,全都以母树为媒介,在月亮上的子树中留下灵魂烙印。 牛头人一族的成员从出生到死亡,全都和图腾柱息息相关。 幼年时,他们获得图腾柱的庇护,得到图腾柱散发的光环力量,在图腾柱的周围汇聚,组建部落,随着图腾柱走上战场,击败敌人。 死亡之后,牛头人的灵魂并不会到天堂或者地狱,而是进入图腾柱中,加持图腾柱,增强其力量和底蕴。 也正因此,图腾柱在牛头人中格外神圣。 以往只有一根图腾柱,牛头人没得选,只能挤一挤,靠一靠。 但是现在有了数以千万计的图腾柱,牛头人可以住上单间了。 “看!月亮上有一个属于我的图腾柱!” “我要虔诚信仰神明,为我的图腾柱增加力量,让它能够更加快速的成长。” “图腾柱在向我反馈力量,我的修为在稳步提升。” “这是,睡觉都在变强?” “等我死后,我的灵魂会在图腾柱中场面,庇护我的子孙,我的部落……让他们更快地成长,变强!” 牛头人全都惊讶不已,这种变强的方式超出了自己的想象。 什么都不用做,只要虔诚信仰、膜拜神明,月亮升起时,自己专属的图腾柱就会向自己传输力量。 其他生灵变强都是靠吃吃喝喝睡睡,长肉就是变强,就是提升。 而牛头人不同,除了吃吃喝喝睡睡,还能挂机得经验。 这速度,谁顶得住啊。 杨牧云觉得这种变强方式可以推广一下。 不就是灵魂烙印吗? 简单! 于是,杨牧云在条顿武僧中筛选了一批狂信徒,然后收取他们的灵魂印记,与月亮上的雷击木达成契约。 之后,雷击木吸收的能量过载时都可以顺着灵魂契约分流到条顿武僧身上。 “啊!赞美天选之人!神树的力量太强大了,这种滋养程度,根本不是圣水能够比拟的!” “赞美太阳……哦不,赞美月亮!” “我一定能快速变强!” 条顿武僧团的团长查理敏锐意识到,自己的修行路线该做出改变了。 之前自己都是鸡鸣而起,开始沉重的锻炼,通过各种方式打熬筋骨,磨砺战斗技艺,将自己有限的力量最大化发挥出来。 就像搬砖一样,劳累一天整了两百块钱,还要考虑一下,是去吃顿好的犒劳上半身,还是吃顿好的犒劳下半身。 但是现在,事情反过来了。 自己拥有源源不断的能量,每天都有,而且量很大,至少比以前大。 就像每天能得到一万块钱,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把这笔钱花光,否则第二天就会清零。 哦不对,不是清零,而是第二天重新充满,又变成了一万块。 双臂强化?搞到顶! 双腿强化?搞到顶! 躯干强化?搞到顶! 还搞什么精打细算,直接滋养、强化,堆也要堆出一个半神之躯。 空余下来的时间就好好思考剑术,思考哲学,思考人生。 以及,用自己的力量去传播教义,宣扬北方神的伟大。 啊,赞美天选之人,吾等必将成为您手中最锋利的剑,最坚固的盾! 杨牧云将马克等新皈依的人类信徒灵魂烙印也都附着在雷击木上,享受每天灌满的奇妙感受。 这些人类信徒一下子失去了人生追求。 修炼? 没必要了! 修行资源? 没意义了! 反正每当月亮升起时,自己都能得到一大波力量。 每一天,自己都能变强,而且越来越强,终有一日能成为半神之躯。 这种成长速度是以往想都不敢想的,即便不眠不休苦修也不及其十分之一,百分之一。 失去修行动力的人类信徒也没有懒散,而是积极勤快的奔走,继续解救水深火热的索伦王国子民。 比如,去边境向索伦王国的守军叫阵。 来啊,单挑啊! 打了几架,索伦王国就高挂免战牌了。 没辙,马克等人只能主动出击,而且专门选择夜里出手。 “赞美月亮!” 随着这声口号,无数人类信徒蜂拥着冲向索伦王国营帐。 体内能量充盈,磅礴喷涌。 必须得把这些能量挥霍干净,否则就全都散掉了。 即便他们全力吸收炼化,所能利用的也就十之一二,剩余的都顺着毛孔散逸出去了。 这是浪费,巨大的浪费。 所以,必须来一场高强度的战斗,将体力消耗干净。 “代表月亮消灭你!” 这就是索伦王国守军的噩梦。 刚开始听到“赞美月亮”这句话时,他们还会哈哈大笑着回答“赞美太阳”。 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他们终于明白,赞美月亮并不是对月亮的夸赞,而是一种冲锋口号。 紧随这句话之后的,必定是无数实力高强的人类战士。 这些该死的人类投入了邪恶神明的怀抱,用灵魂向恶魔换取力量。 该死! 真该死! 伪神么不能继续信仰光明神呢? 信仰光明神,死后能上天堂,为什么要亵渎神明呢? 可是这时候,营地外传来高亢的欢呼: “赞美月亮!” “代表月亮,消灭你!” 听到这话,营帐中的士兵齐刷刷打了个寒战。 因为,异教徒的新一轮夜袭又要开始了。 “该死!该死!这群黑暗生物,就喜欢夜间袭击,真是该死!” 营帐中的士兵恶狠狠咒骂着,随即屏住呼吸,努力想要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过了一会便听其粗重的喘息。 实在,憋不住了。 为什么这些异教徒能够在夜间清晰视物? 自从月神陨落,月亮变成红色,夜间的能减度大幅降低。 以往有月光时,大家还能挑灯夜战。 现在,月光就像一层纱幔,罩在火把上,五步之内都影影重重,更别说远处的黑暗了。 但是异教徒并不受影响,他们在黑暗中的视觉非常敏锐,甚至比野兽更胜一筹。 一个实力比自己强大的对手,每天夜里盯着自己搞。 放哨吧,肯定被偷掉,不放哨吧,所有人全都被偷掉。 每次轮到抽选放哨人的时候,被抽到的士兵都会哭丧着脸,仿佛被宣判死刑。 很多被抽到的士兵都趁夜开溜,结果导致哨卡无人警戒,全部被端。 于是上级指派一个人盯着哨兵,要死一起死。 然后,两人一起开溜,投敌。 再然后派两个人、三个人甚至四个人盯着放哨的士兵。 问题来了……这还有站岗的必要吗? 此时,“赞美月亮”、“代表月亮消灭你”的口号此起彼伏。 营帐中的士兵们在一阵哆嗦之后,互相对视着,无声交流。 “如果不想被月亮的信徒消灭,就只能加入他们,信仰月神了。” “问题是,怎么加入?” “不如,我们创建一个拜月教,在营地里偷偷招揽信徒,等时机成熟,咱们带着大家一起投靠北方神。” “拜月教?我看行。” 第437章 稳定军心 索伦王国大营中将星荟萃,只是这光芒有点暗淡。 一个个穿着铠甲佩戴勋章的将军全都没精打采的瘫在椅子上。 虽然还没吃败仗,却跟斗败了的老公鸡一样,蔫头巴脑起不来。 唯一站着的红衣大主教咳了咳,说道:“北方教的异端真是可恶!白天不来骚扰,专门晚上来,真是卑鄙!这是对神明的不敬!作为神明最虔诚的信徒,我们应该做点什么……” 其他将领们连附和的心情都没,心中唯一的念头就是——沙币! 我们白天挂免战牌,任凭对方如何挑衅都不出去,对方还能怎么办?硬冲大营和军塞,承受魔法机关弩和魔法塔的蹂躏吗? 还做点什么,我们出大营异端就跑,撤入深山老林,我们追就准定有去无回。 想表忠诚,你们自己去嘛。 红衣大主教原本是想激起这些将领们的斗志,看看有没有人敢出营战斗,为光明神牺牲。 被异端堵着门叫骂却不敢迎战,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然而,没有。 一个愿意挺身而出的人都没有。 不仅没有,还一个个瞌睡虫附体似的,脑袋一点一点,甚至发出了鼾声。 红衣大主教气得直哆嗦,很想一甩袖子大骂懦夫,但是又怕挨打,只能们哼一声,拂袖而去。 教廷的人离场之后,索伦王国将领们瞬间昂首挺胸,再也没有哈欠连天的模样。 这几天一直在守夜,确实辛苦。 但索伦王国将领们都是世代传承的军人,职业素养还是有的,再加上修为在身,熬夜什么的都是毛毛雨,方才那副模样全都是做给光明教廷看的。 为首的统帅用食指关节扣了扣桌面,白桦木桌面发出沉闷的咄咄声。 其他人立刻整齐的注目礼,一眨不眨的盯着统帅,等待其发话。 “这场仗……”统帅斟酌了一下用词,然后深吸一口气,说道:“在春天到来之前,我们没有希望了!” 索伦王国是战争立国的国家,虽然不是什么大国、富国,但好歹也是强国,跟周围几个,尤其是南边几个国家的战争时从来没输过。 这其中最大的依仗就是索伦王国漫长的冬季。 无论敌人多么强大,只要把战争拖到冬季,就是索伦王国的主场,就是反攻的时刻,无论多么强大的敌人,都会在北风的怒吼中被撕的粉碎。 而现在,索伦王国却要将希望寄托在春季。 只因为他们遇到了一个更加耐寒,更加抗冻的对手。 雪上加霜的是,今年秋季大面积绝收,粮税基本没征来什么东西,而今年的冬季又格外严酷和漫长。 在座的都是王国英才,如果不是大家都凑在了一起,随便拎出去一个都是三军统帅级别的。 所以,很多事情都不用多说。 更不用逞无用的血勇。 胜负几乎是一目了然。 光明教廷一力主战,因为冲锋陷阵的不是他们,教廷的牧师只用呆在要塞里,或者魔法塔里远程施法即可。 一旦前方战事失利,这些神职人员绝对第一时间跑路,并且在跑路前启动自毁魔法阵,将魔法塔在内的诸多防御设施摧毁。 所以,教廷不可靠,更不可信! “为了胜利,我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哪怕是付出我的生命,以及家族的荣耀!可如果看不到半点胜利的希望,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带你们回家。失败的罪责我来背负,而王国重新崛起的重担,要由诸位挑起!” 听到这话,在座所有将领都无言的低下头,拳头紧握,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元帅深吸一口气,用近乎恳求的语气说道:“诸位,我等已无退路,但我等更不能贸然发起攻击。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依据城池固守。还请诸位约束家族中的骑士和扈从,以及麾下的辅兵和民夫。只要守到开春,我们一定能迎来胜利的机会!” “是!元帅!” 将军们回去之后,立刻召集自己的亲信,或叮嘱或告诫,一定要把控好营中的思想动态,避免将士们恐慌、厌战。 为了安抚士兵们的情绪,送死行动暂时告一段落。 每日的伙食也改善了一些,从原本只加入一种锯末,变成加入两种锯末。 多一种味道,似乎赚了。 光明教廷的神职人员鼓吹进攻,煽动无知的士兵为光明神牺牲。 结果,被元帅的亲兵捆绑之后丢出要塞。 那之后,神职人员们彻底消停下来。 一个个低眉耷眼,不敢再上蹿下跳,反而还帮着抚慰士兵们的情绪,协助固守,再也没人敢鼓吹进攻和牺牲。 同时,索伦王国加强了夜间的防御,并且设置了暗哨和陷阱,专门针对来袭的敌人。 士兵们众志成城,不慌不乱,又有光明教廷的神职人员相助,将黑夜照成白昼。 夜袭队伍正好撞进包围圈里,左冲右突始终无法脱困,损失惨重。 之后,夜袭的频次和规模双双降低,甚至好几天没有动静,索伦王国一边终于能睡个好觉了。 看眼下这个局面,固守到来年开春,也不是不可能。 …… 杨牧云时刻关注着信仰空间中的动态。 月神的信仰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收藏暴跌之后,终于稳住势头,并且是触底反弹,收藏暴涨。 不仅如此,信徒们还活跃的祈祷,给杨牧云送来坚定虔诚的信仰之力。 之前万物众生信仰月神,都显得佛系和随缘,想起来了信一下,想不起来就不信。 绝大部分信徒一个月也就信那么一次——月圆之夜。 而现在不同了,每天都得祈祷,每天都得膜拜,否则就不能得到月神的眷顾了。 月亮被人们赋予了很多功用。 比如思念。 在这个车马书信都很慢,一辈子只能爱一个人的时代,痴男怨女们除了抬头望月,也没有什么好办法排遣寂寞了。 有人习惯性的抬头,将自己的思念之情送往月亮,希望月亮帮自己送达。 多年来,这种事情发生了很多次。 所谓千里共婵娟,只不过是美好的想象罢了。 可是现在,信徒们向红月寄托思念之情的时候,脑海中竟然响起一个“滴滴滴”的声音。 再看向红月时,眼前竟然怪异的浮现出几个文字。 是她! 是她! 就是她…… 她竟然听到了我的心声。 还回复我了。 第438章 拜月教 “我方军心稳定,尤其是挫败夜袭队伍之后,士气高昂,一扫之前的萎靡不振。照此看来,撑到明年开春不成问题!” 听到这话,元帅紧缩的眉头一点点舒展开来,紧绷的脸庞也露出一丝笑意。 “放心吧,我会给国王陛下修书,多要些粮食和棉衣。其他邻国也该尽一尽盟友的义务了,熬过这次寒冬应该没有问题!” 就在众人愉快交谈的时候,一队神职人员冷着脸走了进来。 看到这一幕,与会的将军们全都挺直腰杆,闭紧嘴巴。 元帅问道:“主教大人,发生了什么事?” 主教哼了一声,“军营中出现了一个拜月教的组织,不知各位听过没有?” 拜月教? 听到这个词,在场所有人都脸色古怪。 何止是听过,在场绝大多数人还是其中的成员。 这个拜月教是新近出现的,刚开始只是底层士兵在搞串联,被军法官抓住之后,军法官也加入其中,然后是闻讯的中层将领,最后那些将军大人也都成了其中的成员。 无它…… 这个拜月教的能力太强了。 只要膜拜月亮,信仰月亮,就能与千里之外的亲人书信往来。 刚开始大家还不信,但是试验了几次之后,发现这是真的。 哪怕与亲人相隔千里,依旧能像面对面一样交谈。 当然,仅限于文字。 根据拜月教骨干的说法,只要信仰坚定,虔诚,晋升为更高级的信徒,还能通过红月和对方语音交谈,更高级的,还能直接看到对方模样。 这是何等逆天。 其他教派别说做到了,就是想都没想过。 是以,元帅习惯性的咳了咳,却发现自己咳嗽的声音有点耳熟。 “主教大人,拜月教并不崇信神明,也不搞宗教仪式,士兵们加入这个组织仅仅是为了和家乡的亲人们沟通,并没有其他意思。而且,自从拜月教出现后,逃兵现象迅速减少,士气快速恢复提升。这是一件好事!” 红衣大主教粗暴的打断了统帅,那一瞬间,在场所有将军都眉头倒竖,牙关紧咬。 “荒谬!简直荒谬!月神陨落,北方教异端取得了月神的权柄,天上的月亮都被染成血色,你们却还要膜拜。这是渎神,你们知道吗!” 元帅没有说话。 月亮的权柄落入北方异端手中,这是人所共知的事情。 但是,红月真的很好用啊。 如果不是红月,自己都不知道夫人又给自己生了一个儿子。 见到元帅不说话,红衣大主教更加恼怒。 “月亮就是异端!红月更是邪恶的异端!拜月教就是斜教!要坚决取缔!传我命令,即日起,所有拜月行为都是渎神!一旦发现,都处以极刑!” 月亮挂在天上,谁想拜就拜。 挡不住,也拦不了。 但是红衣大主教决不允许自己眼皮底下发生这种事情。 这不仅仅是对神明的亵渎,更是对自己的羞辱。 自己是红衣大主教,无论何时,都要对得起身上这身红袍。 听到红衣大主教的话,元帅和将军们的脸色都很难看。 红衣大主教竟然要干涉军营的事情。 而且不经元帅直接下达军令。 该死! 这里是军营! 是索伦王国军方最高级别的会议。 一个红衣大主教竟然在这里大放厥词,上蹿下跳,简直不把索伦王国放在眼里。 但是…… 元帅和将军们一阵泄气。 红衣大主教的身份,好像还真不用把索伦国王放在眼里。 而且,前线将士们想要充足的后勤补给,无论如何都绕不开教廷的支持,如果得罪了教廷,别说新粮了,就是军营中现有的旧粮也要无端蒸发一大半。 是以,元帅再怎么屈辱,还是不得不点头。 “明白了!我这就去传达命令。” 随即,军营炸锅。 拜月教是斜教,月神是邪神,拜月行为是异端,要处以火刑。 一提起火刑,所有人都激灵灵打着寒战。 这滋味,不好受啊。 禁令下发,军营中拜月行为为之一肃。 可是很快,就有人耐不住寂寞,想要和远方的亲人联系。 于是,他们偷偷朝着月亮的方向膜拜,然后等待月亮的回应。 可是不等“叮叮叮”的声音响起,伏在暗处的军法官一拥而上,将跪在地上拜月的士兵抓获。 一百两百,五百八百。 第二天一早,军营中绑满了顶风作案的拜月教士兵。 元帅早就有了心理准备,所以没有什么惊讶。 但是红衣大主教被完全惊呆了。 八百人,将近一千。 这还是禁令刚下,如果是之前,拜月的士兵岂不是要加一个零,甚至两个零? 红衣大主教激灵灵打了个寒颤。 前线军队中到底有多少加入了拜月教? 拜月教的势力和影响力究竟到了什么程度? 不敢想! 如果军营中全是拜月教的成员,自己今天肯定凶多吉少。 但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火刑!” 前面说了火刑,那就要不折不扣的执行。 上千人被绑在英地中心的空地上,然后一排挨着一排绑了上去。 这次行刑无论规模该是人数都远超任何国度。 但这次行刑也刺伤了拜月教信徒的心。 一个好好地东西,又要被光明教廷封杀了。 只是可惜了,没有拜月这个组织,中下层的辅兵、民夫和民兵们该怎么办? 杨牧云发现,索伦王国边界处的信徒数量急速降低,原本几乎把索伦王国大营给点亮了。 现夜袭的人都出来了,索伦王国的营地又回到了之前的状态。 漫无目的,无所事事,脑海中想着家中的事情。 “如果有红月该多好啊,一句话就能跟家人联络上。” 只可惜,红月连同拜月教,全都被定义为斜教异端,不得参与,否则斩立决。 火刑架上,一排又一排的人历经凄惨嚎叫之后,终于一点点安静下来。 周围几个信徒不断向火堆中添柴。 “火真大!” “走走走,往前围围,烤烤火。” “这里可真暖和啊。” 索伦王国的士兵心中那叫一个不平衡。 我们活着的时候全心全意信仰光明神,现在只因为一个小小不然的事情就要给我火刑。 问题是,我们什么也没干,怎么就莫名其妙成了异端? 然而,火刑还在继续。 怒火也在升腾! 第439章 我怎么可能不识字 “国王陛下,教廷的神职人员与护教骑士团成员一同在军营中抓捕异端,抓了上千人。” “怎么这么多?一个个都是猪吗?杵在那让人抓?” “国王陛下,大主教实行连坐法,一人异端,整个营帐其他人都是异端。” 一个营帐二十人,也就是说,只抓了五十人。 不过即便如此,国王陛下还是被气的不轻。 在自己军营里抓人,而且一下子抓了上千人,连必要的审判都没有,直接就火刑,该死! “教廷,欺人太甚!” 元帅没有回答,而是沉默以对。 身为三军统帅,却连自己军营中的事情都做不了主,这其中的屈辱可想而知。 红衣大主教之所以大张旗鼓抓捕异端,既是为了给背后的教廷看,也是为了给军营中的统帅和将领们看。 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而红衣大主教直接翻了三百倍。 在红衣大主教的认知里,这样应该能好好震慑索伦王国的成员,让他们明白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了。 然而事与愿违。 索伦王国被激起了怒火。 拜月教非但没有被斩草除根,反而变得更加隐秘。 士兵们拜月的行为更加隐蔽、隐秘。 之前高级将领对拜月教是隐隐中带着一些抵触,毕竟寻根溯源的话,拜月教和北方异端真的有些牵连。 但是见识到一千个士兵被火刑的场景,索伦王国所有人,上至君王下至民夫,都感觉莫大的耻辱。 上千人被擒拿的时候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犯了什么错,直到被押赴刑场,看到密密麻麻的火刑柱时他们才明白等待自己的是什么。 然后就是各种哭诉、恳求、发誓…… 然而,没有用。 即便当天正在睡觉,被无辜牵连的人,也都一并送上火刑柱。 自知必死的人开始疯狂诅咒谩骂,而这令光明教廷更加兴奋——看吧,这些果然是异端,我们没有抓错人。 一千个人的死亡,在百万人马的战场上微不足道。 同样是死,如果这些人是死在战场上、寒风中,都不会有人说什么。 但问题,这些人死在火刑柱上。 这是一根刺,刺在索伦王国的要害上,尊严上。 君权和神权的斗争中,光明教廷始终占据优势,掌控了上百个大大小小的国家。 教宗的地位比国王更高,红衣大主教都不怎么把一国之君放眼里,更何况其他人,杀几个普通的民夫和士兵,有什么大不了的。 无论国王还是元帅大人,都不敢说什么。 但是在之后的日子里,元帅大人、将军们对拜月教采取默许甚至纵容的态度。 之前还偷偷摸摸的拜月行为现在直接半公开了。 有了上次的教训,军官们直接分出一批人站岗放哨,掩护其他人拜月。 光明教廷的神职人员还没靠近军营,士兵们就已经收到消息,立刻从胸口掏出十字架,然后高声赞美圣光。 反正拜月不需要准备什么祭品、宗教用具,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一上一下就完事了,都不用清理痕迹,神职人员就是长了个狗鼻子也闻不出什么味。 甚至,现场摆上光明神的神像,插满十字架,还是不影响拜月。 看到信徒们正在虔诚的膜拜申明,神职人员满意的点头。 神职人员一走,士兵们立刻放下十字架,仰头赞美月亮。 士兵们在通过月亮和家人、情人、友人交谈的时候,时不时冒出一句“教廷的狗来了”、“等我”。 对面的人先是一阵紧张,毕竟有了一千人集体火刑的前车之鉴,谁也不知道这一去还能不能回来。 随之而来的就是对教廷的反感和厌恶。 该死的教廷,不去审判异端,天天在军营里溜达什么,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吗? 然后,这些亲人、情人、友人又开始通过红月联系其他亲朋好友,顺便抱怨抱怨,发发牢骚。 唠家常一样,转眼间就在亲朋好友面前把光明教廷喷得体无完肤。 在亲朋好友面前喷还不解气,于是又找到左邻右舍,向他们科普拜月教,教他们怎么信仰月神,怎么通过红月联系远方的亲人。 与亲人建立起联系的左邻右舍全都激动不已,然后自发加入宣传,顺便叮嘱亲友们小心光明教廷。 北方边境宣布月神为异端,并且将拜月教成员送上火刑柱。 但其他地方的教堂因为消息闭塞,还没有收到消息,甚至都不知道月亮为什么变红了。 以小人世界这种老死不相往来的信息传播速度,月神陨落的消息想要传遍大陆,少说也得几百年上千年。 然而通过红月,几乎全大陆的人都知道了光明教廷坏,在四处抓捕拜月教徒。 各地教堂也都感觉奇怪,为什么最近所有人看向自己的目光都怪怪的? 还有,小镇上的人以往天黑就睡觉,现在怎么天亮也不睡? 是被窝不暖和,还是女人不好玩? 这要是不睡觉,怎么生孩子呢? 这要是不生孩子,来年唱诗班的孩子就更不够了。 愁啊。 另一边,杨牧云时刻观察着信仰空间中月亮规则的变化。 自从红月有了“千里共婵娟”的聊天功能后,信徒蹭蹭暴涨,而且上涨的速度非常吓人,一天一个样,今非昔比。 通过月之规则俯览大地,象征信徒的光点越来越密集。 昨天某个地方还只有寥寥几个光点,但是今天,那里就出现了上千个光点,看光点密集的程度,应该是城镇。 昨天某个地方还漆黑一片,但今天就有了几十个光点,原来这里有一个人类村落。 与此同时,各种膜拜和祈祷的意念也纷沓而至。 杨牧云只是看了一眼,就差点精神分裂。 太多了,数以千万计,数以亿计的意念。 这其中有单纯赞美月亮的,还有希望月神帮忙寻找亲人的,更有吐槽红月不好使的。 而吐槽内容中绝大部分是,为什么红月只能发送文字?不识字怎么办? 对此,杨牧云只能呵呵一笑。 没文化,怪谁啊。 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 信徒们发明创造了各种鬼画符,或者说象形文字,还有专属两个人的图案等。 甭管别人能不能看懂,反正他们自己是看懂了。 杨牧云看了许久,最终总结道:这就是异界版火星文吧。 不过,其中某些图案还挺有意思的,简单易懂,自己这个没学过火星文的人都能秒懂。 “文明世界的语言文字我也不懂,以后进入文明世界的话,一顶文盲的帽子怎么甩也甩不掉。既然如此,我发明一种我懂的文字和语言不就得了!恩,我真是个天才!” 第440章 福音卷轴(祝大家元旦快乐) 北方前线,红衣大主教通过卷轴与教宗建立联系,向其汇报近前线动态。 说着说着就说到了拜月教。 “拜月教虽然新建不久,但扩张之势非常猛烈,属下坐镇北方大营,日夜巡察,依旧遏制不住拜月教的传播。非是属下办事不利,而是这个教派的传教方式过于奇特。” 跟其他宗教的传教方式相比,不是一般的奇特。 一个是线下地推,一个是线上推广。 寻常的线上推广还得考虑智能终端普及情况,但是拜月教完全不需要考虑,只要一抬头能看到月亮就行。 月亮不是什么新事物,已经存在了不知多少万年,是很多种族信仰膜拜的对象,等于有了深厚的底蕴,忠诚的客户,随便推出点新功能新服务就能让这些老客户激动一把。 “拜月教门槛极低,不需要祭坛、不需要祭品、不需要典礼和仪式,信徒也没有什么明显的特征。根本无法甄别。” 这一点,红衣大主教十分头疼。 教廷有专门搜查异端的法术,圣光之力往目标身上一打,如果是纯正的人类,圣光只会对其有增益作用。可如果是不纯正的人类,那么圣光就会对其造成痛苦和伤害。 还有更进一步,检验对神明忠诚的,直接作用于精神领域,哪怕纯正的人类,只要心底不纯,也会被甄别出来。 至于那些恶魔伪装,或者堕入深渊的生灵,更是一抓一个准。 即便普通人也能甄别异端——只要捆起来丢到太阳底下暴晒,死了的都是异端,活下来的,有可能是好人。 至于晒三天还是五天,纯粹看心情了。 “还有就是,拜月依靠文字交流,属下已经在军营中下达命令,严禁开设课堂教授士兵和民夫识字,只要这些人不识字,就无法拜月。” “属下汇报完毕!” 说完,红衣大主教在身上画了个十字,面前半身高的光球瞬间缩小,并且向内坍缩。 坍缩到极致时,明亮而细密的线条一闪而逝,仿佛是这个魔法卷轴的核心机密。 只是,这一瞬间稍纵即逝,还没来得及仔细观察就化作光点消失不见。 红衣大主教脸上浮现出肉疼的表情。 这是高级魔法卷轴福音,虽然没有攻击力,连一只蚂蚁都杀不死,但它的价值远超寻常战斗卷轴10倍,就这还供不应求。 一张福音卷轴,可以在索伦王国王都换取一套中等档次的宅院,或者按照王城守卫的档次置办10名骑士的马匹、铠甲、武器以及粮秣。 因为,这个卷轴可以无视距离交流,记录一分钟之内的声音和图像,并将其发送给指定的人。 福音卷轴是教廷的专属,只有教廷的高级魔法师才能制作,也只有教廷知道这个卷轴的秘方。 其他国家想要。 可以,买啊! 不是你想买就能买的,还得附带一大堆条件。 但是不买又不行。 如果前线发生战争,身在后方的君王怎么指挥降临,怎么与将领沟通,怎么制定策略? 别人还得骑马八百里加急,你这边直接一张魔法卷轴搞定。 这样宝贵的战略物资,不多囤? 福音卷轴虽强,但也不是没有缺点…… 比如,单向传信。 想要得到回信,对方也得使用一张。 一来一回,两套宅子。 这一刻,红衣大主教终于明白了拜月教的强大。 直接把福音魔法卷轴摁在地上摩擦。 哪怕普通人,只要膜拜一下月神就能通过红月与亲人朋友传递信息。 免费,一分钱不花。 想到方才被自己撕碎的魔法卷轴,红衣大主教忍不住劝谏教宗,咱们省点吧,用红月沟通。 但是一想到自己的身份,想到福音卷轴对光明教廷的重要性,红衣大主教顿时握紧了拳头。 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 光明教廷有两大财源,一个是圣水,一个是福音卷轴。 圣水可以治疗创伤,驱除灾厄,消灭邪祟,还能滋养容颜和身躯,去病强身,属于万金油级别的东西。 然而即便如此,圣水比起福音卷轴还是低了一头。 因为圣水的用户主要是普通人,而福音卷轴的用户全都是王室,越是大国王室对福音卷轴的依赖性也就越高。 单论挣钱,圣水比福音卷轴多得多,但即便如此还是撼动不了福音卷轴的地位。 而现在,福音卷轴地位不保。 拜月教一旦传播开来,福音卷轴将毫无地位可言,光明教廷对大陆各国的影响力和掌控力都将大幅下降。 就在红衣大主教等消息等得直转圈的时候,一个光点在身前亮起,随即光点膨胀成光球,半人高的光球中浮现出一个衣着华贵、气度雍容的老者。 “所有异端一概烧死,无需审判,无需证据,疑罪从有。便是索伦王,也可一并处置!我会调遣三千护教骑士团协助你,即日起,天使军团也归你节制!” 听到这话,红衣大主教忐忑的心终于安定下来。 即便明知教宗看不到自己,听不到自己,红衣大主教还是恭敬地抚胸行礼。 “遵照您的旨意,伟大的教宗!” 天使军团向来是教宗亲自指挥,毕竟天使身上流淌着神的血脉,是圣光在人间的化身。 天使军团军团长地位尊崇,便是红衣大主教都要向其躬身行礼。 而现在,教宗将天使军团的指挥权放给红衣大主教,可见教宗对月神和拜月教的重视。 有了天使军团撑腰,红衣大主教的腰杆立刻硬了起来。 百万大军又如何,我有天使庇护,有神助。 借助天使的力量,红衣大主教颁布禁令,军营中所有文字相关的事物,包括书籍、书信全都收缴并集中烧毁。 命令发出不久就遭到索伦王国将领的反对。 能够持有书籍和书信的,无一不是家境殷实的骑士,这一刀明显是冲他们去的。 而且,贴身携带的书籍,大都是武学秘籍,绝非排遣寂寞的小黄文等。 光明教廷收缴这个东西是什么用意? “主教大人不安好心!” “兵法和秘籍是祖传之物,我们决不能上缴!” “对!这是我们的荣耀!” “誓死扞卫我们的荣耀!” 第441章 异界版焚书坑儒(元旦快乐) 强大的生灵天生强大,血脉中流淌的力量令他们的子孙都是与生俱来的强者。 有强者自然有弱者,不仅生来弱小,而且子子孙孙都是弱者。 这是一个死局。 没有任何破解之道。 强者恒强,弱者恒弱。 想要改变这个局面,要么与强大的生灵通婚,改良子孙的血脉,要么就是修行。 淬炼血肉之躯,潜移默化提升血脉,修行功法,激发生命潜能。 索伦王国是靠骑士团立国,每个骑士团往小了说就是一个传承久远的家族,往大了说就是一个宗门,一个帮派。 而决定一个骑士团特色的,就是他们修行的功法。 这些功法都有来历,而且基本都和神明沾边,说是神的恩赐也不为过。 红衣大主教收缴书籍信件的命令并不是针对骑士团的功法秘籍,但是执行命令的神职人员有私心,故意锁定了功法秘籍。 光明教廷人员众多,高层的神职人员确实很风光,有圣水配额,还有各种资源倾斜,资质优秀且信仰坚定还能通过仪式得到神明的恩赐,甚至得到天使之血融入自身,蜕变为半神之躯。 但是底层的神职人员就不同了。 光明教廷有圣水淬炼身体,有天使之血改变血统,自然看不上修炼功法,也从没有在这上面花心思。 功法也不是没有,但很差劲——修炼不出名堂的人都这么认为。 这也就使得低层神职人员成了被遗忘的群体,资质差的基本没有升迁的希望,混一辈子还是底层,温饱还行,但是想大富大贵基本不可能。 所以,骑士团的修行功法就成了他们变强的唯一希望。 而今天,就是低层神职人员获得修炼功法的唯一契机。 贵族骑士们本就对光明教廷收缴书籍、信件的行为怒不可遏,执行的神职人员又针对功法。 搜出书籍和纸张的也就罢了,那些没搜出来的,神职人员就要求贵族骑士把功法默写下来。 如果可以的话,神职人员恨不得把骑士们的脑袋破开,在里面掏一掏。 这能忍? “为了祖先的荣耀!” “为了骑士的信仰!” “为了我们手中的剑!” “杀!” 流血! 死人! 执行命令的底层神职人员哪里是贵族骑士们的对手,更何况贵族骑士手下有众多亲卫和扈从,十个打一个,一照面就被砍翻一片。 大贵族们有封地,有庄园,还有其他赏赐,家境优渥富足,根本不在乎秘籍的损失。 但是那些小贵族和没落贵族就不一样了。 修炼功法是他们出人头地的唯一机会,如果失去了这个,他们就彻底一无所有了。 也正因此,底层的小贵族和骑士反抗格外激烈,厮杀起来也特别卖力。 早就看光明教廷不顺眼的士兵和民夫也纷纷加入战斗。 得到消息,红衣大主教怒不可遏。 立刻调派手下护教骑士团前去平叛,同时调令天使军团协助战斗。 另一边,索伦王国的统帅和将领们也都得到兵变炸营的消息。 “缺吃少穿,看不到胜利的希望,又被敌人连续夜袭骚扰,士兵们暴躁焦虑疲惫,很容易做出不可预料的事情。” “之前有红月,士兵们还能和远方的家人沟通联络,宣泄心中的情绪,可惜……” “现在光明教廷变本加厉,兵变炸营也是情理之中。” “唯一的好消息——士兵是冲着光明教廷去的,而不是冲着我们。” 元帅和将军们全都沉默了。 炸营兵变不是什么大事,问题是这些兵变的成员攻击光明教廷,还杀死了许多神职人员。 这个罪责谁也担不起。 之前敢于承担战败罪责的元帅,此时也一脸苍白,瞳孔涣散,嘴唇哆嗦。 “元帅大人,要不要通知国王陛下,请他定夺?” 元帅的瞳孔瞬间凝聚,并且凝成一点。 “不!去北边,找北方神!趁着天使军团还没参战,快去请北方神主持大局!” 下方的将军们集体哗然。 元帅,这是要叛国啊! 但是元帅一拍桌子,怒吼道:“如果王国都没了,还背叛个锤子!” 将军们瞬间醒悟。 这已经不是有功者赏有过者罚了。 军队和神职人员互相攻击,并且出现了死伤,光明教廷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咽下这口气。 最终的结果就是,索伦王国被彻底抹去,以儆效尤。 “皈依北方的光明神,我们依旧能保留封号、封地、封国,再不济也能保全家族和家人。但是继续信仰南方的光明神,我们所有的一切都灰飞烟灭,也包括我们自己!我们的妻子、女儿,都会被当成异端送上火刑柱!” 元帅没有给众人多考虑的机会,而是直接下达命令,集中全力与光明教廷的走狗决一死战。 既然要投靠北方的光明神,那就要与南方的光明神划清界限,最好是拿着红衣大主教的人头当投名状。 杨牧云收到手下奏报,南方索伦王国军营中发生战斗。 杨牧云立刻将意念投入到月之规则中,眼前瞬间出现数以亿计的信仰光点,这每一个光点就是一个信徒。 杨牧云立刻锁定索伦王国边军,走马观花的浏览了一番。 “原来是这样……” 杨牧云被红衣大主教的骚操作整乐了。 没有秦始皇的雄才大略,偏偏要玩焚书坑儒,这不是找死吗? 不过这也令杨牧云看到了机会。 眼下凛冬已至,无法进行大规模战斗,杨牧云更倾向于猫冬,全力暴兵,搞基建,然后等开春。 反正自己物资充足,不怕消耗战,时间每过去一天,自己的实力就增长一线,到了明年开春,自己就是全新的姿态了。 索伦王国一方也是同样的想法。 虽然每天都有冻伤饿死,可好歹还有希望扛到开春,要是全军压上一波决战,估计明天的太阳都见不着。 交战双方都选择了对峙,谁也不愿意冒着风险打破这个僵局。 偏偏光明教廷做了这个破局人。 收到索伦王国军方求援那一刻,杨牧云知道,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来了。 “金角,你们和天使谁强谁弱!?” 刚刚晋升不久的牛头人一脸兴奋,瓮声瓮气回答道:“主人,我们也想知道!” 第442章 那是恶魔吧(元旦快乐) 红衣大主教驻跸在要塞中的庄园里。 说是庄园,却围墙厚实、箭塔密布,防御坚固。 兵变的贵族骑士和民兵们将城墙围得结结实实,然后搬来撞角、锤车等攻城器械,还转动抛石机,瞄准庄园方向。 庄园里,红衣大主教心中慌的一比。 他怎么也没想到,索伦王国敢叛变,他们就不怕神罚吗? “主教大人,那些异端扔进来几百个头颅,咱们的人辨认了一下,都是派出去执行任务的。” 红衣大主教没说话,而是一撩衣摆跪倒在地,朝着神像虔诚膜拜。 这种时候,求谁都没用,唯一能拯救自己的就是神。 不对,还有一个。 “天使军团到了吗?” “回禀主教大人,消息已经发出去了,应该在路上了吧。” 而这时候,外面传来轰隆一声巨响。 跪在地上的主教感觉膝盖震得生疼。 抛石机。 这群异端竟然把抛石机组装起来了。 轰轰轰轰…… 一连串密集的石头雨点般落下,原来,先前那个只是测算距离的。 参与进攻的士兵中有很多就是要塞士兵,他们对庄园的布局了如指掌,进攻起来更加得心应手。 庄园四角的箭塔第一时间倒塌、摧毁,然后开始暴力拆迁城墙以及其他建筑,为围城的士兵开出一条行进的道路。 轰! 城墙被砸出一个大豁口,围城的士兵立刻欢呼着冲了进去。 光明教廷一方也不是软柿子,各种法术随手拈来,圣光凝聚的长矛、圣剑不断落入人群,豁口处圣光喷发、血光崩现,转瞬间便铺了一地残肢断臂和心肝肠胃。 只是红衣大主教一方的人太少了,根本挡不住潮水般的敌人,只能抛弃外墙退入庄园内部的碉堡建筑中。 神职人员实力强大,又有法术傍身,依托碉堡据守十分顽强。 但军中使用的床弩、抛石机等都是镌刻有魔法符文甚至魔法阵的魔法器具,杀伤力强大。 甚至能威胁巨龙。 刚开始神职人员们还能依靠建筑和障碍物拉扯一下,可是抛石机将所有建筑列为打击目标,一个挨一个拔除,庄园内很快就没了可以躲藏的地形。 一个神职人员躲闪不及,面对呼啸而来的床弩,他全身力量勃发,撑起一面圣光盾,圣光十字纹章在盾牌表面闪耀,为盾牌进一步加持提升。 然而,噗嗤一声…… 弩箭穿胸而过,破魔属性直接无视了圣光护盾。 完了! 全完了! 芭比q了! 看着要塞四面墙上密集的床弩、抛石机,还有 就在神职人员绝望的时候,远处天空中闪现起一片密集的光点。 是天使军团! 援军来了,而且是最强的援军。 天使出现在战场上,索伦王国的士兵瞬间哀嚎起来。 “快点进攻,赶在天使到来前杀死那群走狗!” 这是不怕死的,想要快刀斩乱麻,哪怕事后自己死了也无妨。 “快点撤退,我们不是天使的对手!” 这是从心型的,知道自己莽撞进攻只会死的毫无价值。 “还是投降吧,我们根本不可能逃出天使的追杀。” 这是理智型,说的全对,但做的全错。 天使军团的威名远扬四方,可以说光明教廷半壁江山都是天使军团打下来的,也正是天使军团强大的威慑力,光明教廷才能嚣张跋扈到今天。 如果没有天使军团,索伦王国军队百万大军就是堆也能把红衣大主教堆死。 可一旦天使军团参战,人数就没了意义。 真正的天使,就是纯粹的战斗机器,不眠不休,不死不灭,为战而生,为战而死。 天使军团是人类获得天使之血,将其融入自身,并不断更换血肉骨骼的混血产物,虽然不如真正的天使那么强大,但对于普通人而言,依旧是无法抗衡的强大存在。 早知道天使军团参战,就不趟这趟浑水了——很多人懊悔不迭。 普通层面的战斗还能用人数、勇气、策略去弥补,但天使显然不是普通兵种,任何力量和计谋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都不堪一击。 尤其是一方拥有顶级战力,另一方没有的时候,最明智的就是跪地投降。 索伦王国的统帅和将军们早就预料到了这一点,所以第一时间派人去北边,找北方教住持大局。 “只可惜,天使军团来得太快了。” “算算时间,我们的人还没放过边境,更别说求援了。” “万一北方神把这里的战斗当做计谋怎么办?野蛮人一向很警惕我们。” “就算我们求援的使者到了,北方神也未必肯救我们。” 索伦王国的将士们全都心灰气丧,斗志全无,稀稀拉拉的冲锋了一阵,损失惨重之后立刻开始溃败。 有些士兵知道自己跑不过天使,干脆跪在地上投降。 然而还是被天使一道圣光斩杀。 这还是幸运的。 有些不幸的士兵被削成人棍,然后沐浴着圣光伤势痊愈,再被削掉一层皮肉,再治愈,最终被削成骨棍,还吊着一口气没死掉。 打不过,逃不了,还死不了。 看到恐怖的骨棍,许多士兵果断抹脖子,让自己走得更干脆一些。 可是这时候,一声低沉的咆哮从远处传来。 随即便看到几十个威武昂扬的身影翻过山岭出现在战场上。 “那是什么?” “好威武霸气,难道是北方神?” “神明不会主动参战的,肯定不是北方神。” 终于,有一个博学者说道:“深沉的肤色,弯长的犄角,粗壮的身形,还有尾巴,血色的纹路……这是光明典籍中描述的恶魔。” “那是恶魔!天使的宿敌!” “恶魔来了,我们有救了!” 一群人类看到“恶魔”出现,非但没有恐惧,反而还欢欣雀跃。 这令对面的天使恼羞成怒。 恶魔是邪恶的象征,这些人类全都成了黑暗的信徒。 异端!堕落的异端! 该死!都该死! 是以,天使们速度激增,呼啸着掠过人类大军头顶。 圣光泼洒得越发密集,下方人类大军惨叫连连,更加溃不成军。 看到天使嚣张的模样,牛头人金角冷哼一声:“今天是我们的第一战,一定要打出我们的名气!踩着天使上位,想想都激动啊!” 第443章 牛气冲天 红衣大主教驻跸在要塞中的庄园里。 说是庄园,却围墙厚实、箭塔密布,防御坚固。 兵变的贵族骑士和民兵们将城墙围得结结实实,然后搬来撞角、锤车等攻城器械,还转动抛石机,瞄准庄园方向。 庄园里,红衣大主教心中慌的一比。 他怎么也没想到,索伦王国敢叛变,他们就不怕神罚吗? “主教大人,那些异端扔进来几百个头颅,咱们的人辨认了一下,都是派出去执行任务的。” 红衣大主教没说话,而是一撩衣摆跪倒在地,朝着神像虔诚膜拜。 这种时候,求谁都没用,唯一能拯救自己的就是神。 不对,还有一个。 “天使军团到了吗?” “回禀主教大人,消息已经发出去了,应该在路上了吧。” 而这时候,外面传来轰隆一声巨响。 跪在地上的主教感觉膝盖震得生疼。 抛石机。 这群异端竟然把抛石机组装起来了。 轰轰轰轰…… 一连串密集的石头雨点般落下,原来,先前那个只是测算距离的。 参与进攻的士兵中有很多就是要塞士兵,他们对庄园的布局了如指掌,进攻起来更加得心应手。 庄园四角的箭塔第一时间倒塌、摧毁,然后开始暴力拆迁城墙以及其他建筑,为围城的士兵开出一条行进的道路。 轰! 城墙被砸出一个大豁口,围城的士兵立刻欢呼着冲了进去。 光明教廷一方也不是软柿子,各种法术随手拈来,圣光凝聚的长矛、圣剑不断落入人群,豁口处圣光喷发、血光崩现,转瞬间便铺了一地残肢断臂和心肝肠胃。 只是红衣大主教一方的人太少了,根本挡不住潮水般的敌人,只能抛弃外墙退入庄园内部的碉堡建筑中。 神职人员实力强大,又有法术傍身,依托碉堡据守十分顽强。 但军中使用的床弩、抛石机等都是镌刻有魔法符文甚至魔法阵的魔法器具,杀伤力强大。 甚至能威胁巨龙。 刚开始神职人员们还能依靠建筑和障碍物拉扯一下,可是抛石机将所有建筑列为打击目标,一个挨一个拔除,庄园内很快就没了可以躲藏的地形。 一个神职人员躲闪不及,面对呼啸而来的床弩,他全身力量勃发,撑起一面圣光盾,圣光十字纹章在盾牌表面闪耀,为盾牌进一步加持提升。 然而,噗嗤一声…… 弩箭穿胸而过,破魔属性直接无视了圣光护盾。 完了! 全完了! 芭比q了! 看着要塞四面墙上密集的床弩、抛石机,还有 就在神职人员绝望的时候,远处天空中闪现起一片密集的光点。 是天使军团! 援军来了,而且是最强的援军。 天使出现在战场上,索伦王国的士兵瞬间哀嚎起来。 “快点进攻,赶在天使到来前杀死那群走狗!” 这是不怕死的,想要快刀斩乱麻,哪怕事后自己死了也无妨。 “快点撤退,我们不是天使的对手!” 这是从心型的,知道自己莽撞进攻只会死的毫无价值。 “还是投降吧,我们根本不可能逃出天使的追杀。” 这是理智型,说的全对,但做的全错。 天使军团的威名远扬四方,可以说光明教廷半壁江山都是天使军团打下来的,也正是天使军团强大的威慑力,光明教廷才能嚣张跋扈到今天。 如果没有天使军团,索伦王国军队百万大军就是堆也能把红衣大主教堆死。 可一旦天使军团参战,人数就没了意义。 真正的天使,就是纯粹的战斗机器,不眠不休,不死不灭,为战而生,为战而死。 天使军团是人类获得天使之血,将其融入自身,并不断更换血肉骨骼的混血产物,虽然不如真正的天使那么强大,但对于普通人而言,依旧是无法抗衡的强大存在。 早知道天使军团参战,就不趟这趟浑水了——很多人懊悔不迭。 普通层面的战斗还能用人数、勇气、策略去弥补,但天使显然不是普通兵种,任何力量和计谋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都不堪一击。 尤其是一方拥有顶级战力,另一方没有的时候,最明智的就是跪地投降。 索伦王国的统帅和将军们早就预料到了这一点,所以第一时间派人去北边,找北方教住持大局。 “只可惜,天使军团来得太快了。” “算算时间,我们的人还没放过边境,更别说求援了。” “万一北方神把这里的战斗当做计谋怎么办?野蛮人一向很警惕我们。” “就算我们求援的使者到了,北方神也未必肯救我们。” 索伦王国的将士们全都心灰气丧,斗志全无,稀稀拉拉的冲锋了一阵,损失惨重之后立刻开始溃败。 有些士兵知道自己跑不过天使,干脆跪在地上投降。 然而还是被天使一道圣光斩杀。 这还是幸运的。 有些不幸的士兵被削成人棍,然后沐浴着圣光伤势痊愈,再被削掉一层皮肉,再治愈,最终被削成骨棍,还吊着一口气没死掉。 打不过,逃不了,还死不了。 看到恐怖的骨棍,许多士兵果断抹脖子,让自己走得更干脆一些。 可是这时候,一声低沉的咆哮从远处传来。 随即便看到几十个威武昂扬的身影翻过山岭出现在战场上。 “那是什么?” “好威武霸气,难道是北方神?” “神明不会主动参战的,肯定不是北方神。” 终于,有一个博学者说道:“深沉的肤色,弯长的犄角,粗壮的身形,还有尾巴,血色的纹路……这是光明典籍中描述的恶魔。” “那是恶魔!天使的宿敌!” “恶魔来了,我们有救了!” 一群人类看到“恶魔”出现,非但没有恐惧,反而还欢欣雀跃。 这令对面的天使恼羞成怒。 恶魔是邪恶的象征,这些人类全都成了黑暗的信徒。 异端!堕落的异端! 该死!都该死! 是以,天使们速度激增,呼啸着掠过人类大军头顶。 圣光泼洒得越发密集,下方人类大军惨叫连连,更加溃不成军。 看到天使嚣张的模样,牛头人金角冷哼一声:“今天是我们的第一战,一定要打出我们的名气!踩着天使上位,想想都激动啊!” 第444章 这就是天劫吗 看到“恶魔”出现,索伦王国的士兵们都像看到救星一样跑过去,某些虔诚的直接跪倒在地高声赞美。 恶魔是邪恶的? 天使是正义的? 可如果天使要杀你,恶魔要救你呢? 正在疯狂屠戮的天使们缓缓停手,目光警惕的看着这些突如其来的敌人。 “恶魔?” 说这话的天使迅速摇头。 恶魔是其他位面的生灵,人间也有它们的踪迹。 有少数是上古时代遗留下来的陵墓、封印等,其中沉睡着强大的恶魔。 也有一些是被特殊的仪式召唤到人间的。 最普遍是某些特殊原因撕裂了空间壁障,实力弱小的恶魔借此机会来到人间,比如大裂谷那些数量众多的恶魔们。 天使们不敢说自己对恶魔多么了解,但肯定不至于一无所知。 “那些不是恶魔,而是某种长相类似的生物。” 至于是什么,天使们也不敢贸然下结论。 这时候,一个后排的年轻天使说道:“管它什么生物,直接杀了就是。” 这句话立刻引来一片赞同。 “对!不管它什么级别,都不可能是我们的对手!” 这话很是狂傲,但这话说的是事实。 在人间,除了神明,天使就是最强大的,某些弱小的神明也是天使的猎杀对象。 为首的天使点了点头,左手抬起在头盔上一叩,面罩倏地弹了出来,遮住了冷硬的面庞。 瞳孔中金光迸发,从面罩上镂空的十字纹路喷薄出来。 “进攻!” 其他天使闻言瞬间动了起来,光翼拍打,炸出漫天金光。 身形一阵急冲,随即进入飞掠俯冲。 牛头人一方立刻列阵,将手中粗长的图腾柱插入山岩中。 噗噗噗的闷响,山石崩裂,雪沫纷飞。 牛头人握在图腾柱上的手掌红光升腾,雷电缭绕,图腾柱瞬间传出嗡嗡的闷响。 光芒弥漫,在图腾柱表面凝成一道道古朴的文字、图案。 这些图案和文字以图腾柱为中心向四面八方辐射出去。 遇到其他图腾柱散发的光芒时立刻像涟漪碰,撞紧密的交缠在一起,产生不知名的奇特变化。 几十个上百个图腾柱的力量频繁碰撞、纠缠,会产生什么影响,就连牛头人自己也说不上来。 但有一点可以确信,图腾柱产生的力量都是有益于身心健康的。 数量众多的索伦王国士兵全都受到图腾柱的力量影响,精神振奋、容光焕发,力量、体力都快速的恢复着,就连精神状态都变得不一样起来。 惶恐被抚平,勇气再度澎湃。 可是下一瞬,几十道金光从头顶飞掠而过。 圣光凝成的长剑从人群中划过,就像犁地一样,翻开泥土,翻出大片的血肉。 几十个天使并排飞行,几十道剑光在人群中掠过,一次又一次。 密密麻麻的人群自发散开。 看到金光冲来立刻向四周躲避,一边躲一边惊恐尖叫。 之前看到援兵来到,还以为自己逃出生天。 可是没想到,这些援兵是样子货,任凭天使在阵型中冲来杀去。 “恶魔啊,请展现你们的力量吧,如果需要祭品,我愿当第一个!” “请拿去我的生命和灵魂,只要你们能杀了这群天使,我即刻自裁!” 天使很强,凡人即便舍命一击也威胁不到他们。 刚才那十几次往复冲杀说明了一切。 在天使军团面前,索伦王国的军队和养鸡场的鸡仔没什么区别。 天使可以肆无忌惮的攻击,地面上的士兵却连威胁天使的能力都没有。 索伦王国的士兵这一刻才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件事。 恶魔们没有翅膀,无法飞行。 面对质疑和绝望的目光,牛头人沉默无言,只是默默地守护图腾柱。 阵型最前方,金角牛气冲天,浑身上下气息弥漫,脑后暗红带紫的长发随风飘扬,密密麻麻的电光雷芒在身周缭绕。 天使们的注意力全都被金角夺去。 这么一个闪亮的仔,就是想不注意都难。 天使们瞬间排好阵势,随即加速俯冲,围攻金角。 “赞美圣光!” “圣光啊,请庇护我!” “以光之名,斩除罪恶!” 天使们不断催发圣光,身上的金色光芒澎湃激荡,浓郁的金光层层包裹,仿佛一颗颗金色流星,天色渐黑,天使们的身形尤为显眼。 金角见状,不屑的笑了笑,随即手掌按在身侧图腾柱上。 嗡嗡! 高频的震动声令人们面庞都在震荡扭曲。 周围所有图腾柱都在一瞬间被激活。 轰咔! 听到这闷雷声,为首的天使心中一跳,不妙的感觉顺着脊梁窜到头顶。 可是冲击的速度太快了,根本容不得思考。 轰咔! 这次,雷声较之前近了许多,但依旧没能阻挡天使们冲锋的脚步。 轰咔! 这次直接在耳边炸响。 为首的天使本能回头,随即大惊失色。 “不好,转攻为守,防御后方!” 其他天使立刻转身,一个个也都吓得亡魂大冒。 雷霆,击碎黑暗。 但击碎黑暗的同时也会粉碎光明。 赤红的雷电贯穿天地,天使全力撑起圣光之力与其对抗,可是一刹那间便被雷霆淹没。 轰! 雷霆轰在地上,连带的还有一个浑身焦黑的天使。 凹坑中的天使晃了晃脑袋,瞳孔缓缓聚焦,明白了自己的处境,立刻翻身跃起,拖着满身伤痛想要飞起。 可是这时候,一个牛头人纵身跃起,粗大的图腾柱呼呼带风,狠狠砸在天使头盔上。 华丽的战盔瞬间瘪得不成型,天使的脑袋也被大力挤压,从面罩的缝隙中喷出大量液体。 轰! 天使再度砸入深坑。 这次,不等他挣扎站起,便被几个牛头人抓住手腕和脚腕。 然后,牛头人向前后左右四个方向迈步发力,天使的身体瞬间被抬起,绷紧。 啊啊啊啊…… 极致的痛楚令天使惨叫不止,浑身圣光闪耀,用尽全力想要挣脱。 然而,牛头人最大的特点就是蛮力。 四个牛头人钳制着,天使的身体一点点变形、拉长。 然后…… 噗嗤…… 天使也成了人棍。 只是他还有两只翅膀。 失去手脚的天使扑棱着翅膀飞起来,俊俏的面孔因方才的重击和身体的撕裂而扭曲狰狞。 “异端!你们等着!等着……” 可是下一瞬,雷声轰鸣,一道赤红的闪电当头砸下,仿佛榔头敲钉子,人棍天使都没来得及惨叫,瞬间被拍进泥土中。 【感谢书虫々之王打赏100起点币,十分感谢~12月19日】 第445章 天劫规则(为廖愚打赏加更) 杨牧云开始思考小人世界的“天劫”规则。 两个世界都有超凡之力——至少地球上古时代是有的。 区别是,地球上的超凡生物都要经历天劫的考验。 哪怕传说中的玉皇大帝,也是经历了千万劫难。 而小人世界根本没有“天劫”的概念。 就连掌握雷电之力的天空之神,也只是将其当做武器,而不是别的什么。 还有一点就是,小人世界成神的门槛太低了。 只要忽悠几百个信徒,就能搜集信仰,然后借助信仰之力强化自身,或者强化某样器物,作为自己的神器。 只要变得比其他成员优秀、强大,就能聚集更多的信徒,搜集更多的信仰,然后一步步滚雪球。 而一旦成为神明,寿命大幅延长,只要持续变强,就能永生不死。 不断地出生,却又没有死亡和夭折。 这就使得小人世界的神明越来越多。 文明世界的神明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于是开始钳制信仰,禁制新教派的建立,禁制新神明的诞生。 最明显的就是光明教廷。 所有其他神明都是伪神,信仰伪神的都是异端。 管你是善是恶,只要窃取信仰成神,就是被打击被消灭的对象。 但是北地不同。 大大小小的部落和族群都会自发信仰自己的祖先,信仰族群中最强大的战士,或者二者结合。 获得祖先恩赐和族人信仰加持的强者将会变得更高大、更强壮,并且拥有特殊的力量。 杨牧云见识过众多开启信仰的魔兽,也亲手斩杀过不少。 这些魔兽无一例外,都是以神明自居。 杨牧云开始庆幸,还好自己出生在北地这个混乱无序的区域,如果是南方文明世界,估计还没出新手村就被城主老爷派兵捉拿了。 那么问题来了,光明教廷为什么执着于烧死异端? 光明神是否想建立一种类似“天劫”的规则和机制,借此遏制新神的诞生? 只是火刑操纵于人手,善恶全由光明教廷说了算,先天有种排除异己的意味,很难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天劫不同。 从一开始就将修行定义为逆天而行,每一个修行者也都认可这一点。 前者就像光明神那句“人生来有罪”一样,后者则是每个游戏都会让你“同意”的霸王条款。 修行者要受到上天的监督和考验,修为达到一定程度时降下天劫。 历劫不死,可以得到上天的恩赐,完成生命的跃升和质变。 同时,天劫又是一种监督和惩罚机制。 为善者,天劫威力降低,为恶者,天劫威力增强。 仗着实力胡作非为者,会提前招来天劫的惩罚,也就是所谓的遭天谴。 地球上有关于天劫和天谴的记录、传闻。 哪怕21世纪,人们依旧相信天谴的存在。 但是没有人去思考,这个天谴究竟是从什么时候来的,又掌握在谁手中。 真的是天地衍生? 会不会是某个威压一世的强者制定的规则? 杨牧云不管地球上是不是,反正小人世界的天劫将会是人为创造、掌控。 当然,在此之前得有镇压一世的绝强实力,否则只会招来其他神明的围攻。 “天心即我心,我意即天意!迟早有一天,天空之神、海洋之神也要承受天劫的考验!诸天众神生死全都在我一念间!” 这时候,杨牧云掌心中红光绽放,赤红色的雷电规则内部剧烈翻滚,无数模糊的意志在其中快速粉碎、重组,以超越视觉极限的速度变幻着。 当规则一点点稳定下来时,无数意志碎片缓缓沉淀,最终凝聚成一个特殊的图案。 天劫规则,凝聚成形! 就如欺诈之神创造金钱、推行金钱,令文明世界的生灵接受金钱。 杨牧云也可以创造天劫的概念,以及天劫的信仰,并且推广天劫,令万物众生接受天劫,认可天劫,膜拜天劫。 只是,谁会闲着没事往自己头上套紧箍咒呢? 就如光明教廷近乎偏执的坚持火刑异端,这么多年了还是原地踏步,比金钱的接受度和认可度差了十万八千里。 杨牧云就好多了,直接拿了个成品天劫规则出来。 接下来就是怎么普及这个规则了。 就在杨牧云思考的时候,索伦王国国王,带着几十个骑士团团长觐见。 而接待他们的,正是条顿骑士团团长查理,现在的条顿武僧查理。 “国王陛下,请允许我最后一次这样称呼你。” 查理以手抚胸,微微躬身行礼。 “看到国王陛下和诸位团长迷途知返,我非常开心,希望我们能亲如兄弟手足,共同侍奉神明。” 以前是君臣,以后就是教友、同僚、袍泽…… 昨天还是一上一下,今天就是并排躺了。 嘶,真刺激。 索伦王认真地看着查理。 他的眼前不止一次浮现这张该死的面孔。 每一次,他都忍不住想要咆哮,用最恶毒的语言诅咒查理。 这个该死的家伙,辜负了自己的信任,辜负了光明教廷的栽培,不仅自己投降,还率领整个骑士团叛变。 该死! “查理!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皈依光明?” 考虑再三,索伦王最终还是把“投降”换掉了。 查理回答道:“因为信仰!我信仰的是光明,而非光明神!我信仰的是正义!而非正义天使!光明神并不光明,正义天使也代表不了正义!而我,找到了真正的救世主!” 索伦王认真地看着查理,四目相对,仿佛能透过瞳孔直达内心。 最终,索伦王移开了视线。 因为他发现,查理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实的,不含半点虚伪和隐瞒。 查理笑着反问道:“那么,你们呢?你们又是为什么皈依光明?” 一句话把索伦王君臣问住了。 为什么? 当然是为了活命。 继续跟着光明神,肯定死无葬身之地。 就算现在不被光明教廷弄死,未来什么时候也肯定会被清算。 这一点,银锤骑士团的团长最有发言权,他们就是因为犯了错误,被发配到前线的。 除了活命,索伦王君臣还有保住自己当前权势、地位、财富的想法。 趁着手中的那点家当还值钱,就卖个好价钱。 臣服北地异端确实不光彩,但北方神实力强横,可以与天使正面相抗,甚至碾压天使。 除此之外,北方神还展现出的种种不可思议和神奇,比光明神还要更胜一筹。 皈依这样的神明不算丢人,甚至,还有那么一点点荣耀的感觉。 作为一个举国皈依的势力,自己应该能得到很多恩赐吧? 索伦王如是想道,随即坚定地抬脚,跨过神殿的门槛。 【感谢廖愚打赏9000起点币——10月3日,加更感谢1/3】 第446章 你也想长生不老吧 索伦王很重视这次朝拜,毕竟这关系到他的身家性命以及前程未来。 如果跟条顿骑士团那群家伙同殿为臣,虽然也很不错,但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杨牧云也同样重视这次见面。 索伦王国放在整个文明世界不算什么大国、古国,满打满算也就建国几百年,妥妥的萌新国家。 但是作为对抗北地的先锋,索伦王国在整个文明世界都是排的上号的。 人们可以鄙视索伦王国,说他穷,说他粗俗,说他落后。 但无论谁都不能说索伦王国弱和菜。 如果能令索伦王国臣服,在文明世界也算起到千金买骨的作用了,后续收服其他国家也都顺风顺水。 杨牧云既是神明,又是南下劫掠的野蛮人酋长。 而无论哪个身份,都需要谨慎对待索伦王国的归降。 索伦王国君臣不会因为杨牧云是神明就纳头便拜,而是要讲清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跟神明讨价还价,似乎有点亵渎神明的意思。 杨牧云强硬一点什么好处也不给,索伦王国君臣就是捏着鼻子也得认了。 但杨牧云没有这样做,反而觉得在商言商才是凡人和神明相处的方式。 凡人信仰神明就是为了得到点实在的好处,比如力量、庇护、启迪等等,谁也不是钱多烧得慌闲着没事干找个神整天拜。 就好像男人追求女人,就是为了睡她,让她生孩子,相夫教子。 如果花了一大堆钱送了一大堆礼物只收获一顶绿帽子,谁他娘的还犯贱找女人。 而眼下,绝大部分神明都是在白嫖信徒。 天空神族虽然也喜欢嫖信徒,但他们不算白嫖。 一番赞美和吹嘘之后,开始说到肉戏。 杨牧云抛出第一个杀手锏:君权神授。 “我认可索伦王国境内所有骑士团对所辖驻地的神圣所有权!” 一句话有人欢喜有人愁。 欢喜的是所有骑士团团长,愁的是索伦王。 之前,索伦王是境内所有城市的主人,是所有骑士团效忠的国王。 而现在,包括索伦王在内的所有骑士团,其效忠对象都变成了杨牧云,王城在内的所有城市,都归杨牧云直辖。 虽然权利削弱了,但索伦王非常满意。 至少还有一座城,不是一无所有,而且自己保留的是最繁华的王城。 最重要的,自己对王城的所有权得到了神明的认可,这就不用处心积虑搞平衡,睡觉都睁着一只眼了。 有神明撑腰,哪怕自己死后子孙里面出了几个无能的蠢货,也不用担心被人篡权夺位了。 象征性征询一圈,所有人都双手赞成。 杨牧云点了点头,又抛出第二个杀手锏:佣兵公会。 佣兵公会在铁炉城、大裂谷等地取得了不错的反响,能够支撑当地日常管理和正常运作。 索伦王国治军有一手,但是内政就一塌糊涂了,到后来干脆不在乎这些细节了。 因为都是军镇,每个城市都有驻军,地方管理的任务也直接交给军官了。 而现在,这些城市的运作和管理可以委托给佣兵公会,城市运作的各种任务也都以佣兵任务的形式张贴发放,可以极大程度节省管理成本,提高运作效率。 对此,索伦王国君臣双手双脚欢迎。 能有人帮他们打理领地,一个个求之不得。 贪墨什么的? 反正也杜绝不了,与其让人来做,不如交给神明,自己只用待在家里收取税金就行了。 之前收税也收不到多少,刨除各种薪酬费用,到自己手上的也没几个钱,加税的话肯定要被戳脊梁骨骂。 很多时候钱没赚到,反而还倒欠一大笔军饷开支,只能向商人举债。 然后越借越多,连利息都还不上,养不起骑士,修缮不了城堡,最终兜售一切,被赶出封地。 而杨牧云向他们承诺的就是,税金保底。 无论天灾人祸,都会按时向这些领主上缴税收,并且不会低于一个数值,绝对不会出现倒欠的情形。 等于说,子孙后代都端上金饭碗了,再经营不善也不至于饿死。 就这样,杨牧云不费吹灰之力从各个领主手上拿到了领地的管理权。 虽然杨牧云派兵攻打也一样能拿下这些城市,但那样做的话肯定会遭来当地居民的反抗,而且还会导致其他国家的警惕和敌视,后续扩张速度大大受阻,治理也难上加难。 还不如像现在这般,领主们用固定资产入股,自己用管理入股,然后双方共享收益。 领主们多拿点钱也无所谓,反正杨牧云不在乎这些东西。 但是信仰这块,杨牧云就毫不客气了。 随即,杨牧云抛出第三个杀手锏:图腾柱。 所有领主都将得道一棵灵魂相连的图腾柱,并且从图腾柱中源源不断获取能量,帮助自身修行。 领主可以在临终前指定继承人,继承城市所有权,以及图腾柱所有权。 听到图腾柱,索伦王等人全都不以为然。 这东西不是兽头人那一套吗? 我们是文明世界的成员,怎么能玩兽头人那一套。 但是杨牧云帮他们和月亮上的雷击木建立灵魂联系,雷击木富余的能量顺着灵魂联系不断滋养他们的身躯时,索伦王在内的领主们全都直呼真香。 这时候,索伦王眼珠一转,问道:“赞美您,伟大的神明!如您所言,我们的实力不断提升,或许还有冲击圣域的机会,我们的寿命也会大幅延长。神明大人,这样合适吗?” 文明世界有大大小小上千个国家,并且每一天都有国家新建和灭亡。 但是这些君王无一例外,都逃不过寿命的限制。 哪怕拥有半神血脉的强者也不例外。 没有永恒的国度,更没有永恒的君王。 普通人或许不明白为什么。 但索伦王知道这背后的秘密。 光明教廷在内的诸多教派无一例外,都禁制君王搜集信仰。 一旦君王有越界行为,过不了多久就会病亡、意外,或者被政变、兵变。 杨牧云知道索伦王在担心什么,于是笑着说道:“只要你们能通过天劫的考验,就是永生又何妨!” 永生? 索伦王等人全都呼吸粗重,双眼瞪圆。 没有人能拒绝永生的诱惑,越是上位者,对永生的渴望也就越发强烈。 【感谢传说中的始皇帝陛下打赏500起点币——1月2日】 第447章 人间岂闻七十岁太子乎 人老精,马老滑。 无论什么东西,时间长了都会产生古怪。 所以,人间不允许有长生的帝王。 或者说,天空神族、海洋神族的神王,本身就是长生的帝王,所以不允许其他人走自己的路,威胁到自己的地位。 杨牧云还无法和这些老牌神明抗衡,毕竟人家根深蒂固,家大业大,经营了不知多少万年,手下的班底和小弟不计其数。 而自己呢,小猫三两只,还都是新丁,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比不过对方。 所以,杨牧云很乐意传授人间帝王长生之法。 反正头疼的不是自己。 而且,只要这些人间帝王认可“天劫”,就等于将身家性命交给了自己。 杨牧云对自己人一向宽厚,让小弟们多活几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索伦王听到“长生”二字,顿时浑身一震,略显浑浊的眼睛光芒大放,佝偻的腰杆也咔咔声中挺直起来。 岁月不饶人。 索伦王在位四十多年,如今已经年近七十。 这种岁数在普通人中已经是老寿星般的存在,走路需要人扶,吃饭需要人喂那种。 索伦王修炼武艺,再加上圣水的滋养,身体比同龄人年轻不少,但还是架不住满头银发,无论体力还是精力都大不如从前。 索伦王也关注过长生的方法。 比如契约龙族、精灵等长寿生灵,共享其寿命。 再比如和恶魔签订契约,转化为恶魔之躯。 投身黑暗、死亡,将自身变成不死生物等。 又或者通过一些秘法采补其他人的生命力。 方法很多,但都困难重重,弊端深重,成功率低,死亡率高。 最重要的,会被光明教廷盯上。 时间长了,索伦王这种心思也就淡了。 可是今天,杨牧云一句话令其心思活络起来。 “伟大的神明,请问,天劫是什么?” 杨牧云这几天在地球上翻阅资料,尤其是武当山、龙虎山等道家门派收藏的古代典籍,对天劫有了很多的了解。 “天劫就是上天降下的劫数!由于长生违背天理,必然招致上天的惩罚和灾难,比如雷霆!” 听到这话,索伦王君臣全都面色凛然。 之前“恶魔”和天使大战,招来雷霆降世的场景又浮现出来。 这时候,杨牧云又说道:“雷霆既代表着毁灭,又孕育着生机。如果能通过雷霆的考验,就可以获得上天的恩赐,淬炼血肉、洗筋伐髓,完成生命的跃升。” 索伦王等人听君一席话,胜读一辈子书。 原来雷霆还有这种功效? 杨牧云心中暗道:你们可能不知道,就算死在雷霆下的人,也有大概率是异界重生,十年前二十年前是重生高潮,最近几年少了。 “在我的领地上,所有生灵都要经历生老病死,若想超脱就只能承受天劫的考验。第一次天劫,寿命百年,然后是三百年、六百年、一千年……” 听到这话,索伦王君臣呼吸都粗重起来。 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而言,估计八十岁就是极限了,满打满算也就十年好活。 而且最后几年身体衰败,必然要躺在床榻上忍受病痛的折磨。 这种死法对一生戎马的索伦王来说就是莫大的耻辱。 如果皈依北方神,修行北方神的力量,接受天劫的考验,活到一百年应该不是难事。 而且度过第一次天劫,后面可以再活两百年。 哪怕多活一年都是赚的。 “我愿接受天劫的考验,还请伟大的神明赐予我长生之法!” 杨牧云点了点头,随即抬手抛出一张契约。 索伦王朗声念诵,随即咬破手指在上面按下手印。 契约瞬间燃烧,随即化作一道流光回到杨牧云的手中。 杨牧云看了一眼,包括之前佣兵公会那些佣兵,条顿武僧等人,自己手上的契约快有十万份了。 既然签下生死契约,就是自己人,杨牧云不仅赐予索伦王驭剑术,以及新琢磨出来的光剑修行方法,还赐予其一道丰收之力。 丰收规则蕴含庞大的生机,索伦王浑身一紧,头顶、脸庞全都散发出蒙蒙的绿色光芒。 索伦王难以置信的看着绿油油的双手。 干瘪得连剑柄都握不稳的手指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鼓胀起来,饱满的肌肉充满了弹性,手指张合之间感受到了久违的力量。 索伦王还感觉牙根酥痒难耐,舌头一舔碰到一丢尖锐的硬物,顿时明白是牙齿…… 勃勃的生机由内向外蓬发,干瘪且四处漏风的身体一点点充实、饱满起来。 一时间,索伦王老泪纵横。 照这个势头,自己还能多活几十年,如果能扛过天劫的考验,一百年两百年的寿命也不在话下。 这些,都是光明神给不了的。 死后上天堂,哪有活在人间当帝王舒服? “赞美您,伟大的神明!” 其他臣子看到这一幕也都眼热起来。 国王陛下都一头银发了,就这银发还稀稀拉拉的,头顶都保不住了。 但是一转眼时间,头上生出了浓密的发根,而且是金黄色的短发,佝偻的背影也变得挺拔起来,不看正脸,说这是壮小伙也有人信。 “伟大的神明,我也愿意接受天劫的考验。” “俺也一样!” 进屋时是一群糟老头子,转眼间就变成一群英俊大叔,甚至帅气小伙。 外面等候的继承人们都看呆了。 接踵而来的便是难以用语言表达的悲愤。 老爹要长生了,自己却还在不断地衰老,这叫什么事? 人间岂闻七十岁太子乎? 于是,一群人全都目光狂热的冲入大殿,向杨牧云表达崇敬和赞美。 杨牧云也不客气,照单全收。 都是官二代们,将其纳入麾下,索伦王国区域的统治更加安定、和谐。 而且,这些人从出生就接受的精英教育,当做继承人培养。 在父辈的教导下,练兵治军都有一套,属于优秀的人才。 杨牧云乐意接受这些高素质人才。 签订契约,接受天劫的考验,然后赐予他们修行之法,以及修行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大致就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 多做善事,当个好人…… 如此,天劫的威力会降低,反之,天劫的威力会提升。 如果坏事做绝,还有可能提前招来天劫。 再然后,索伦王国的士兵、民夫们轮番上阵,向杨牧云宣誓效忠。 随即,大军开拔南下,接收地盘。 第448章 索伦王国的内政(为廖愚打赏加更) 比起刚出发的时候,杨牧云麾下人马膨胀了不知多少倍。 尤其是索伦王国这号称百万的大军加入后,杨牧云都有点头疼后勤问题。 原本百万大军是骑士、扈从、地方卫兵、辅兵、民夫等凑起来的大杂烩。 “号称”百万,实际上没那么多,经过连场大战的折损以及逃兵,更少了。 但是举国皈依北方教的消息传出去后,索伦王国的军营瞬间膨胀。 之前逃亡的士兵都偷偷摸摸跑回去了,而且还带上了他们的亲戚朋友和老乡们。 因为谁都知道,北方神慷慨大方,管饭,管饱。 而且吃的东西好,都是没吃过没见过的,尤其那个叫火锅的东西,红红的,吃了浑身暖和。 总之,这些人就是来混饭吃的。 不但要混饭,还要混进军营里,搞一个差事,或者说搞一个编制,就算没编制,也得混一个“城镇户口”。 杨牧云隐约明白索伦王君臣投降的真正原因了。 索伦王国缺吃少穿,穷途末路了。 随行的士兵每天都在增加,军需官索要的粮食也越来越多,杨牧云都忍不住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在贪污。 军需官也很无奈,不就是想吃口饱饭嘛,怎么这么难呢。 那情形就像是某原神玩家,他只想给老婆买件衣服,家人却都怀疑他在西毒。 大军抵达第一个城市后,城内的军民和官员列队欢迎。 同时,城内所有光明教廷相关的建筑、雕塑、书籍、用品以及神职人员都被清理干净,等待杨牧云的发落。 杨牧云不是滥杀之辈,神职人员都给他们一个弃暗投明的机会,如果冥顽不灵,也不为难他们,直接给一个小包袱,让他们南下去投奔光明教廷。 几艘史莱姆气球在城外降落,随即从上面下来一队魅魔。 这些魅魔都是在佣兵公会干过,知道如何运转佣兵公会。 而她们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也很简单,那就是在新接手的城市中建立佣兵公会,并且借助佣兵公会管理城市日常运转。 这座城市的领主已经皈依了杨牧云,而且得到了返老还童的恩赐,又得到了强大的功法,对杨牧云那叫一个死心塌地。 对领主而言,这个节骨眼上谁敢忤逆神明的意志,就是毁自己修行,坏自己长生,要千刀万剐。 有领主大人率领家族骑士们全程陪护,市政大厅很快就换了招牌,然后就是大刀阔斧的改造和装修。 杨牧云留下一些人手协助魅魔管理佣兵公会,然后率领大军继续南下。 其实,管理一个城市并不难。 只要安居乐业就行了。 杨牧云不需要压榨治下的百姓,税收定得极低,自然也不需要五花八门的税收官,更不需要专门设置一些官员去监督税收官,又不需要设置一些官员去监督监督税收官的官员…… 而且,没了北方的压力,城市中不需要再修筑防御设施,囤积战备资源,也不用再保有一支武装力量。 如此一来,财政压力骤减,富余的资源都可以投入到城市的建设,以及领地的农田水利中。 而这些任务也都是通过佣兵公会发布。 比如:搜集木料(附详细要求)、搜集石料(附详细要求)、搜集铁锭(附详细要求),这种任务长期不断,所有居民都可以领取任务。 嗯,前提是注册佣兵身份。 还有一些揖盗、捉贼、寻回某样物品、消灭兽群、消灭虫群之类的。 一段时间之后,这些任务又会换成修路、架桥、清淤、加固河道等。 佣兵公会中除了公共任务,还有私人发放的任务。 比如雇佣护卫、雇佣导师、雇佣向导等等…… 还有一些出售物品、求购物品的。 后面还会继续完善佣兵公会的功能,尽力将这个模式推行到领地上所有城市,并且一级一级下沉到村庄。 杨牧云既然扛起了大地神族的旗帜,就得装点一下自己的门面。 文明世界鄙薄北地野蛮,那就用事实告诉他们,什么叫文明。 不仅是修行功法、生活水平,还有行政管理等。 而索伦王国,就是杨牧云打造的典型。 夜幕降临,红月升起。 拜月教徒开始了新一轮的活跃。 “国王陛下率领所有领主集体皈依北方神,并且将治理国家的权力交给神明。” “什么?治理国家的权力都交上去了,他图什么啊?” “不知道,国王和领主们都很配合,没有半点抗拒。” “这怎么可能?你们那边现在是怎么治理的?” “不清楚,看不懂,正在观察……” 神权和王权的斗争从未停止。 强势的宗教甚至会罢免国王,用宗教典籍去治理国家。 只是很多时候,宗教治国会把国家搞得一团糟,然后不得不将世俗的权利交还回去。 但不可否认,宗教依旧影响着,甚至钳制着世俗,这种局面未来很多年都不会改变。 就比如之前的索伦王国,如果不是光明教廷逼迫太甚,他们也不会集体转投杨牧云。 “搞宗教那些人治理不好国家,更何况还是野蛮人。” “索伦王国本来就是四战之地,又山多地少,耕地贫瘠,还穷兵黩武。如果不是靠周围其他国家接济,早就崩溃了。” “没错,索伦王国本来就难治理,现在没了周边国家的接济,野蛮人再乱搞一气,估计抗不过这个严冬了。” 人类最引以为傲的就是国家的治理,尤其是文明世界的人类,更是总结内政,还研究出了一门学科。 索伦王国的军事实力很强,但内政水平就一塌糊涂了,干脆就是管理军队那一套生搬硬套到内政治理上。 这也导致索伦王国长期贫困,很多生活用品都是靠南方邻国接济。 是接济,而不是购买。 因为索伦王国很穷,一分钱都拿不出来那种。 如果不是因为镇守北部边境,对抗北地异端的侵扰,南方邻国才不会干这种赔本买卖。 现在索伦王国投靠北方神,邻国立刻掐断了援助和接济,坐等索伦王国崩溃。 尤其是红月上,每天都有人打听索伦王国的现状。 这些人大都是接受过精英教育的,交流都使用的文字,而不是使用鬼画符的火星文。 这些人最关心“国际局势”,好奇新崛起的北方神会如何治理国家。 如果索伦王国在北方神手中一塌糊涂,那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可要是反过来,北方神将索伦王国治理得井井有条,那就是劲敌了。 一些临近区域的人们干脆动身启程,向索伦王国进发,亲身感受一下野蛮人的治国水平。 【感谢廖愚打赏9000起点币——10月3日,加更感谢廖愚2/3】 第449章 系统的养成 杨牧云本以为南下的脚步最多也就到高加索,却没想到索伦王国给自己送上一份大礼。 大军南下,势如破竹,势不可挡。 但是到了索伦王国边境,杨牧云的脚步就停了下来。 不是杨牧云不想继续推进,而是魅魔不够用了。 眼下也就魅魔接触过佣兵公会,懂得智能设备怎么操作,擅长业务办理和客户接待。 这活,其他人还真干不来。 让野蛮人去当保安还行,站柜台,这不是搞笑么? 矮人族更不用说了,人还没柜台高。 哥布林倒是可以培养一下,但是太丑了,天生不适合干这一行。 至于猪头人、牛头人、象头人,动手能力超强,动嘴就算了。 看来看去,也就魅魔天生适合佣兵公会大厅的接待工作。 这也造成了一个问题——打下来再多的地盘也没有魅魔去管理。 严重缺少人才。 无奈,杨牧云见好就收。 在索伦王国南部边境驻扎一支军队,对南部邻国保持高压,却又不主动越过边界。 于是,南部邻国慌了,在边境屯兵,又复刻了索伦王国边境吞并的剧本。 而此时,杨牧云躲在地球上,一键十行的敲代码。 他需要一个app,一个能帮助内政管理的app,或者更进一步的智能程序。 之前给佣兵公会写过一个佣兵管理小程序,专门用来记录佣兵信息,记录任务的发放和提交,赏金的结算等等。 杨牧云还在轰雷果中置入芯片,将果实打造成能量储存装置,并且以果实为管理平台,控制电灯、电风扇、电暖扇等家电设备的开关。 现在,杨牧云要对这些app进行升级、融合,再加入更多的功能。 首先是城市名称。 治下每个城市都录入系统,每个城市的佣兵公会成员可以在大厅中登陆系统,查询本地区居民的信息。 同时,还能在本地区发布公共任务和私人任务。 至于任务难度的评测,赏金标准,系统也给出一套算法,后期还会继续完善。 后期还要数据互通,方便人员、物资、信息的交流。 杨牧云不敢说自己编写的这个系统有多强,但至少管理一个村子,一个城市足够了。 下一步就是一步步减少人工操作,力求系统能自行运转。 后期地盘再扩大,在系统中多增加几个地名就行了。 “咦,又有哪个代码错了?” “卧槽,为什么不能运行?” “奶奶的,头发快掉光了!” 杨牧云没有心思去管理人类国家,也没有精力去整治贪污腐败,更没有心思去搞内政外交之类的东西。 他只需要信仰。 地盘上的居民信仰自己就行了。 只要信仰自己,每天膜拜几遍,其他时候爱耕地耕地,爱摆摊摆摊,爱躺家里躺家里。 安安静静当一个用信仰发电的工具人就行了。 与此同时,一群商人、旅者、游吟诗人、冒险家越过边境,进入到索伦王国。 这些都是其他国家的探子,潜入索伦王国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侦查这个国家的内政治理,打探北方神的具体信息。 能当探子的都是人才。 至少,识字。 “主人,红月真是打探消息的神器,随时保持联络,而且安全隐秘,根本不担心暴露。” “主人,我已经进入索伦王国,我已经进入到一座城市中潜伏,没有人盘查我的身份。” “主人,很奇怪,我准备好了进城费,但是没人收,城门口执勤的是几个农夫,我敢确定,因为他们持枪的姿势跟拿锄头一模一样。他们真的是在认真执勤,给钱都不收。” “主人,跟那些农夫攀谈,套取了不少有用的信息。城市中的守卫不是固定人员,也没有编制,而是从佣兵中随机抽调,而且还有专人训练他们。” “主人,我也注册了佣兵,很简单,没有人怀疑我的身份。系统询问了我很多问题,然后给我分配了一个盖房子的任务,它是不是知道我以前干过泥瓦匠?” “主人,我今天开始盖房子了,佣兵公会给了我一个小册子,里面有很多建筑技巧,我学到了很多新东西,原来房子还可以这样盖。” “主人,我今天领到了佣兵赏金,足够好几天的吃喝花销,而且赏金能换取很多稀有资源。我似乎可以凭借双手在这里生活下去,并且成为一名强者。” “主人,我明察暗访这么多天,隐约觉得系统在操作每一个城市的运转,大到城市的规划和布局,小到道路的方向和宽度,甚至每个人劳作的区域和内容都被安排的明明白白。” “主人,这个城市所有人都有工作,每个人都在做事情,除了断手断脚的伤残士兵,所有人都在劳动。这可是冬天,尿尿都要拿棍子的冬天。” “主人,请允许我最后一次这么称呼你。我已经被系统注意到了,不是身份暴露了,而是我的才华被发现了,佣兵公会聘请我做这个城市的首席工程师。我发现我还是更热爱泥瓦匠的工作,我们以后不要再联系了。” 类似的事情在其他地方也正在上演着。 很多外国来的探子深入调查了一段时间,立刻选择了改变阵营,皈依北方神。 没办法,北方神太强大了。 最重要的,在北方神治下,每个人都有发挥自己聪明才智的机会。 那个干过泥瓦匠的探子,第一天砌了1024块砖,第二天熟练之后砌了1465块砖,第三天达到1789块,这种明显的进步被系统注意。 不但给了他额外的赏金,还对他进行考核,提拔他当工程师。 公平、公正、公开。 仿佛有一双眼睛在上方注视着这座城市,注视着所有人。 只要努力,就有收获。 而且,这个城市没有贪污受贿,没有吃拿卡要,没有论资排辈,没有划水摸鱼…… 甚至都没有金钱这个概念。 每个人都是和佣兵公会对接,从佣兵公会领取任务,赚取赏金,然后使用赏金购买各种物品和服务。 就拿酒水来说。 佣兵公会每天给出一定量的酒水任务,主要由城市中几个酒坊领取,向佣兵公会提供酒水,然后佣兵公会将其出售给佣兵。 面包、糕点、药品等也都是同样的道理,还有铁匠铺、皮货铺、裁缝店等。 同时,这些店铺又可以花费佣金,在佣兵公会发布任务,搜集指定的物资,继续制作更多的商品。 而同类商品又会根据质量和口碑进行评分,制定不同的兑换价格,店主可以根据系统制定的兑换价格上浮或下调20%。 初开始探子们都觉得这些数据是拍脑袋作出的决定,但是仔细研究后发现,这些数据背后都有逻辑的支撑。 不仅精确,而且有益于买卖双方,让彼此都从中获利,促进买卖双方良性循环。 这……简直匪夷所思。 探子们全都感到骇然,佣兵公会背后那个系统究竟是何方神圣? 第450章 我的村长我的村 地球上,王金龙家中。 在薅掉一撮撮头发之后,杨牧云还是没能写出满意的人工智能程序,人工智障程序倒是写出来一个。 想要细致入微的管理,完美运转十年百年甚至千年,这种程序几乎不可能存在。 至少现在是不存在的。 人工智障程序要需要无数的大数据支持。 最终,杨牧云选择了一个简单省事的办法。 既然不能代替人工,那就让人工来做嘛,人工智障程序慢慢学习,从大数据里总结智慧,衍生智能就是。 至于人工…… 杨牧云让王金龙开发了一款手游,名字就叫“我的村长我的村”。 上线一个村,人口随机,有可能十来户,也有可能上百户。 游戏的内容也很简单,那就是盯着这个村子,通过下达任务来引导村子发展。 这个游戏号称“史上最肝”、“有生之年”、“传家之宝”…… 同时游戏公司也宣称,本游戏完全免费,没有游戏商城,不出售任何道具,游戏场景完全真实,里面的每一个人、每一棵草都是真实的。 最最重要的,这个游戏可以挣钱。 每隔一个月就会对玩家管理的村子进行考评,分为不称职、称职、优秀、卓越四个档次。 不称职将会失去游戏资格。 称职将继续保留游戏资格,并领取一份村长俸禄——800元。 现金打卡,微信转账,完全真实,绝不套路,坚决消灭0.01。 优秀则俸禄翻倍,有1600元。 卓越再翻一倍,有3200元,同时还可以晋升到镇长。 游戏在网上招募内侧玩家,第一批遴选了1000人。 王金龙闲着无聊,直接走后台权限弄了个资格,然后开始自己的村长之路。 开局一个村,八户人家,男女老少加上狗,还不到50人。 游戏是上帝视角,可以通过摇杆前后左右移动,还能通过按键来选择上升、下降。 王金龙在游戏中先逛了一圈,发现这个村子真够破的。 房屋材质是木石结构,巨大的石条和木条。 石材的层次和颗粒看得一清二楚,镜头拉进甚至可以看清石头表面的苔藓。 木条上也能看到模糊的年轮,腐朽的部位还有木耳和蘑菇滋生。 这时候,一片雪花从镜头前飘过。 看到雪花以每秒五厘米的速度飘落,王金龙莫名其妙的伸出手,想要接住这朵雪花。 然后…… pia叽一声,王金龙的手机屏幕出现一朵大大的雪花。 “真实,太真实了!” 拿起手机,发现还能操作,于是王金龙选择查看自己的村民。 果然像玩游戏一样,有角色列表,每个角色都有头像,下方还有角色的名字。 点开头像可以看到这个村民的年龄、四维属性、技能特长、健康状况等。 然后,王金龙悲催的发现,自己这几十个农民都是文盲,而且技能特长都很垃圾。 基础农耕、基础放牧、基础木匠等等。 至于女性和小孩,全都是问号,并且提醒未开发。 王金龙一度怀疑,这是不是十八禁游戏。 然而并不是。 看外面应该是寒冬,一眼望去冰天雪地,屋檐下也都挂着长长的冰凌。 村民全都抱着胳膊缩在屋子里,绝大部分人都在发呆,也有妇女在砸坚果,或者鞣制兽皮,不断做一些机械又重复的动作。 王金龙忍不住吐槽,“这npc做的也太简陋了吧,最重要的,这脸这身材一点都不好看,看看隔壁游戏里面的农妇,高跟鞋大长腿丝袜抹胸,这才叫良心好么。” 但王金龙不敢瞎逼逼,因为这是神使安排的游戏。 瞎鼓捣一会儿,王金龙摸索清楚了游戏的玩法,于是选择一个农民,向其下达指令。 清理村中的积雪。 得到指令的农民立刻激动的站起来,神情狂热的喊了一句“伟大的北方神,赞美您”。 只可惜,王金龙听不懂异界预言,还以为这是npc固定的台词。 强壮的村民带上工具就开始铲雪,王金龙觉得一个人干活有点慢,于是又划拉了几个闲着没事发呆的村民。 十几个男性用了一下午的时间,总算把村子里的积雪铲地干干净净。 然后,任务完成。 参与劳动的村民全都得到任务奖励。 王金龙仔细看每个家庭的一家之主,他们在交完任务之后,身上都会多出一些赏金。 然后这些村民都聚集到村中教堂,跪在神像前祈祷了一会儿,然后赏金或多或少的下降了一些。 王金龙满头问号。 这叫什么? 什么鬼? 他想跟村民们沟通交流,但是很遗憾,双方语言不通,而且没有交流的渠道。 唯一可互动的就是发布任务。 但发布的任务内容都是设定好的,根本没有可操作的余地。 王金龙将镜头拉近,想要研究这些村民的语言。 然而,全是马赛克。 没辙,王金龙只能继续发布任务,让村民们劳动起来。 不说别的什么,至少先把村子打扫干净,收拾整洁。 摆弄了一会儿,王金龙发现这个游戏和现实世界的时间比例是1:1,npc村民干活也是正常速度,一板一眼。 “卧槽,真不愧是有生之年系列,真要把这个村子建设起来,估计我孙子都有了。” 但是转念一想,自己媳妇都没有,哪来的儿子,又哪来的孙子。 设置任务,挂机。 然后,王金龙重新订了个手机,等待上门服务。 空闲时间,王金龙关注了一下《法海传》的票房情况。 火爆,没什么好惊讶的。 然后默默的打开浏览器,搜索《我的村长我的村》这款奇葩游戏。 果然,无论“史上最肝”、“有生之年”,还是“每月领现金”,都噱头十足。 但是玩家们体验过之后骂声一片。 这个游戏毫无可玩性,根本不知道卖点在哪。 还有,玩家和npc互动性基本为零,怎么玩怎么不爽。 最重要的,这个游戏太无聊了,没有时间加速,没有一键完成,没有充值入口。 就那么盯着一群粗糙丑陋的大汉一铲子一铲子铲雪。 哪个沙币策划整出来的游戏,年终奖不想要了吧。 水贴泡吧的时候,新手机送上门了。 王金龙立刻把卡换到新手机,然后对着自己的碎屏手机拍了张照。 打开自己的社交账号,把图选中,然后配上文字:《我的村长我的村》,不费钱,就是有点费手机/狗头/狗头/狗头 王金龙本就是网络红人,再加上《法海传》上映带来的巨大热度,就算发一个标点符号都能吸引几十万上百万人围观。 看到王金龙发布的内容,人们顿时好奇起来。 《我的村长我的村》究竟是什么来头?难道是王金龙的下一部作品? 不行,得好好研究研究。 第451章 要不要来吹吹水 杨牧云搞不出内政方面的智能程序,只搞出一个智障程序,没辙只能采用最原始的方式,用人工方式未为程序进行教学。 1000名内测玩家,每人每个月800块,也就是80万。 很贵,但是对如今的杨牧云和王金龙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以后占领的地盘更多了,需要的“村长”也更多,再进一步扩大内测名额就是。 两个世界的数据交换也简单,打开空间通道,一根网线即可。 如果有什么问题,那就关闭服务器进行断网维护。 嗯,真·断网维护。 另一边,王金龙一觉醒来,强忍着尿意打开手机,进入《我的村长我的村》。 村子里的村民已经起床了,而且都吃完了早饭,聚集在村里的教堂中。 村民揣着手,靠着墙蹲坐成一排,不断的抬头向天上看去,不知道在看什么。 王金龙也是无聊,一边穿衣服刷牙,一边盯着手机屏幕。 很快,村民们骚动起来,一个个站起来又蹦又跳。 嗯? 王金龙愣了一下。 改变视角,顺着村民们的方向向天空看去,结果发现一个类似热气球的东西。 不,那就是热气球。 气球在村子中心的空地上缓缓降落,然后舱门打开,将一堆包裹放到空地上。 随即,热气球再度上升。 村民们立刻一拥而上,翻拣自己的东西。 拿到自己包裹的,一边高声赞美神明,一边拆开包裹,从中取出米面、盐糖、布匹之类的东西。 王金龙顿时一愣,“游戏里还有顺丰快递?包邮到村?原来那些村民在教堂里不是祈祷,而是网购啊。” 这游戏有意思。 再看那些村民们领快递的场景,王金龙不禁想到,如果有人偷快递,会不会被全村人摁着打? 王金龙之前发布任务时还小心谨慎,怕把npc累死,或者忠诚度下降,卷铺盖跑路。 但是看到npc们狂热购物的模样,王金龙觉得自己可以大力一点。 从上方俯视村子,查看了全村的布局,然后琢磨着给村子规划一下,还有村子旁边的小河,上面就搭了两根原木,铺一些木板。 是不是可以建一座桥? 王金龙琢磨来琢磨去,觉得这个小村还有很多需要需要建造和改造的东西。 任务选项,建造类。 然后王金龙从中找到桥梁建造。 界面弹出一堆材质不同的桥梁,可是很多桥梁都是灰色。 嗯?钢筋混凝土大桥不能造? 信仰之力不足,无法发布任务。您可以鼓励村民虔诚祈祷,积攒本村信仰之力。 换个简单点的,石拱桥。 该桥梁需要1名建筑师,您的村庄没有建筑师,请培养一名建筑师,或者从其他村庄/城镇聘请。 聘请? 王金龙顿时无语了,修个小桥,至于吗? 突然感觉木板桥凑合凑合还能用,算了吧。 但是一想到后期建造磨坊、水车之类的,肯定少不了各种能工巧匠,建筑师也必不可少。 于是,王金龙翻阅村中小孩子们的资料和信息。 在小孩们的角色卡中有一个“培养”选项,点开培养,有各种路线。 比如:战斗职业、生活职业、其他…… 战斗职业培养花费很高,建一座钢筋混凝土大桥需要10万信仰之力,培养一名魔法师也就1万,而自己拥有的信仰之力也就957。 昨天铲雪任务花费了100,一夜时间又涨回57。 每个村民每天都能提供信仰之力,根据信仰程度,最低0,最多5,现在才恢复正57,还都是刚才拆快递时候恢复的。 看样子信仰之力的获取很困难啊,不能随意挥霍浪费。 战斗职业培养不起,生活职业就便宜多了。 烘焙师、酿酒师、铁匠、木匠、裁缝等,全都是1000信仰之力,而且现在有一个系统活动,生活职业培养费用减半。 “500信仰之力培养一个初级建筑师,很划算。而且后期还能晋级。点了。” 很快,得到消息的村民欢呼起来,全都聚集到一户人家中。 那户人家的孩子就是王金龙选择的建筑师。 全村所有孩子中最机灵的一个。 “这……随随便便就决定了一个人的前途和命运,是不是太草率了?” 王金龙隐约觉得,手机屏幕上不是像素点组成的数据,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也许这个人有光明的前途,可以成为受人称赞的英雄,结果因为自己的操作,就成了一个泥瓦匠。 但很快,王金龙就宽慰自己:也许他一辈子平平无奇,籍籍无名,成为建筑师的话,他的人生会变得截然不同。 大人们给孩子洗澡、剪头发,把身上收拾的干干净净,又穿上一身新衣服,几个大姨大婶还用干花做了个花环戴在孩子头上。 然后,一群人簇拥着孩子到了教堂中,虔诚膜拜神像。 等等…… 王金龙仔细看神像,怎么那么眼熟呢? 这不就是神使大人的模样吗? 这游戏里的神像是神使大人? 但是转念一想,这游戏是神使大人开发的,神像造成神使大人的样子也没什么不可以吧。 正思考间,神像微微放光,一道虚幻的影子从神像脱出,来到孩子面前,伸手一指点在孩子眉心上。 然后,学会了。 王金龙手机上浮现出系统邮件。 尊敬的村长,恭喜你的村民伊卡得到神明恩赐,掌握了初级建造技能。 然后,建造页面解锁了很多建筑。 王金龙仔细翻阅,发现都是一些鸡笼、猪圈之类的,还有房屋的修建。 同时,可以购买住宅、仓库、磨坊、水车、桥梁之类的建造图纸,图纸一经购买可以重复使用。 “也就是说,有了桥梁建造图纸,就有修筑桥梁的资格,可以被其他村聘用了?” 之前的“聘用”选项令王金龙留了心。 眼下新手期,信仰之力获取十分困难,必须精打细算。 否则大手大脚挥霍干净,后面就没法发展了。 可是,怎么跟周围的村子联系呢? 正好这时候,手机弹出来一个信息,是一个好友发来的。 “龙哥,你也在玩《我的村长我的村》吗?你的村子叫什么名,位置坐标在哪?我看看咱们离得近不近?哦对了,我们建了一个村长群,都是里面的村长玩家,要不要进来吹吹水?” 第452章 诸天万界村长群 “神使大人,这个《我的村长我的村》,真的只是一个游戏吗?” 书房中,王金龙疑惑的问道。 杨牧云挑了挑眉头,“为什么这么问?” 王金龙:“主要是这个游戏……嗯……怎么说呢,根本不像是一个游戏。” 杨牧云笑了笑,再度问道:“游戏应该是什么样?” 王金龙想也不想回答道:“进游戏有一个新手引导,让人快速上手,把本游戏的核心卖点全部摆出来,以最快的速度把玩家吸引进去。当玩家对游戏产生兴趣甚至依赖,就可以推出氪金道具。比如武器装备药品,坐骑时装宝宝,哦对了,还有大翅膀,金灿灿那种,最后……” 《我的村长我的村》实在太没意思了。 玩家就只能隔着一个屏幕看风景,除了对村民发发任务就没有其他事情可做了。 最重要的,发任务还有限制,每次都得消耗信仰之力,这东西恢复起来又贼慢。 “神使大人,我觉得可以在开局设置一个引导npc,最好是女的,胸大的。然后我们可以出一个连续登录签到,增加玩家粘度,再搞一个充值活动,送信仰之力,送建筑设计图,送加速。还能弄个大额充值,送中级建筑师。只有可能才能获得中级职业。” 杨牧云竖起手掌摆了摆,“停停停!你说的我都知道,那我问你……这种游戏,供需双方最后都得到了什么?” 王金龙想也不想回答道:“游戏商挣到了钱,玩家得到了快乐啊。” 杨牧云沉默了几秒钟,语气着重的问道:“真的吗?游戏商人或许挣到了钱,但是玩家真的得到了快乐吗?” 王金龙沉默了。 他玩过的游戏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各种端游手游主机游戏,甚至包括5253之类的小游戏也都接触过。 但是,这么多游戏玩了一遍,好像……真的没有快乐过…… 人们玩游戏是为了快乐。 但快乐总是短暂,为了获得更多的快乐,就只能不断地开局、开局、开局…… 用一局局的胜利去麻痹自己。 然而事实是,游戏中遍地坑货,大部分时间都是输,输了以后又要骂。 骂队友,骂对手,骂策划。 想来想去,好像还是俄罗斯方块、贪吃蛇比较好玩。 很简单、很快乐,很纯粹。 而现在的游戏,全都是抽卡、买道具,有钱就是爷。 充钱也就罢了,如果一个月花30能玩得开心也没什么,但是你冲30别人冲300,你跟着冲300,别人冲3000,结果就是大家都充钱了,结果谁也没有开心。 杨牧云说道:“这个游戏并不是冲着赚钱去的,甚至包括我让你拍电影、搞农场,都不是为了挣钱。” 王金龙眼睛一瞄,落在旁边的手办上。 开始弄电影之后,王金龙就“无暇”做手办了,也就没有在网上兜售了。 到现在直播间和社交平台上全是催更的,看到最多的词汇就是“太监”,手办不出全套就跑路。 杨牧云咳了咳,“之前有一段时间确实需要钱,但挣钱只是为了更好地完成任务,明白吗?” 这话,说着太没底气了。 “好了,现在讲讲这个《我的村长我的村》吧,你可以将游戏世界当做一个真实的世界,你们发布的每一个任务,作出的每一个指令,都会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改变一个村子的命运,就像蝴蝶的小翅膀,拨转历史的车轮。” 杨牧云没有说是因为自己编写不出人工智能程序,只编了一个人工智障。 地球上的玩家管理村庄事物,都是在给人工智障喂招、刷经验。 不过,杨牧云的确是用心做游戏的。 地球上的玩家可以用“村长”的身份参与村庄建设,参与到村民的成长中,用特殊的视角见证一个世界的变化。 这种养成,不比养猫游戏、养狗游戏有意思吗? 村庄用心管理建设,还能拿到一笔现金奖励。 如果有管理天赋,还能提拔为镇长、城主,协助管理更广阔的领地,更多的人口。 这个“村长”的身份还能当做财产继承下去,给儿子玩,给孙子玩。 这个游戏的内核是一成不变的,因为它是一个真实的世界。 反正小人世界存在了十几万年,而且还会继续存在下去,百年之内是不会灭亡的。 反观勇者大陆、传奇世界、艾泽拉斯世界、阿拉德世界、瓦罗兰世界之类的,享年绝对不超过100岁。 就算冰河时代真的降临了,世界毁灭,大不了来个“重启”嘛。 王金龙仔细思考着杨牧云的话,“神使大人,咱们做游戏真的不为了赚钱?” 杨牧云点了点头,“没错,我们有更崇高的理想!” 挣钱太俗了,挣信仰之力不好吗? 不仅是治下的子民,还有其他区域的信仰之力。 眼下正在深耕索伦王国境内的村镇城市,只要把这块地盘经营好了,百姓安居乐业,国家繁荣富强,周边其他国家的民众肯定会向往、投奔。 那些国家的有识之士也会仔细对比新光明教和旧光明教的优劣,然后择木而栖。 王金龙点开手机,接受好友的邀请,加入一个名叫“诸天万界村长群”的群聊。 瞄了一眼,里面都三百多人了。 内测资格总共就1000个,这里竟然聚集了三分之一,厉害。 然而,刚准备说句话,群里直接提示,好友把群主转给自己了,赶紧和大家打个招呼吧。 “卧槽,什么情况,群主丢给我干嘛?” “咳咳,龙哥,你是名人嘛,带领大家玩游戏,一起发展是不是?” 其他人也纷纷起哄,“是啊龙哥,我们都是你的粉丝啊,下次开直播,给外面的人讲讲这个游戏嘛。” “对啊对啊,咱们先摸索游戏玩法,建立一个联盟,先期取得优势,等公测的时候咱们抱团发展,称雄一方啊。” 王金龙沉默了一下,“你们很喜欢这个游戏?” 刚刚听神使大人讲解了一番,王金龙勉强接受了这个游戏不枯燥不无聊,但是真要说喜欢,还差得远。 完全没有爽点嘛。 不过看到这么多同道中人聚在一起,王金龙觉得,自己有点肤浅了。 第453章 群主好人,一生平安(为廖愚打赏加更) 群里立刻有人回答:“我玩过很多游戏,但这个游戏跟我玩过的每一个都不一样。” “对,我也是。第一次接触的时候,感觉这游戏真是沙比,没有三十年阳痿根本设计不出这么阴间的游戏。但是玩过以后觉得,这游戏还可以,比那些打打杀杀的强多了。” “说不出这游戏有什么好玩的地方,但就是跟其他游戏不一样·············。” “哈哈,我北漂,住地下室,就全靠这游戏看一眼外面的风景了。别的不说,这画面人太真实了,房屋树木的影子长短都是一致的,太细节了。” “这是我见过的第一个npc会上厕所的游戏。” “视角不限制的话,到处18禁啊,这是内测的福利吗?” “低调低调,别让狗策划知道了,不然直接给你和谐了。” 王金龙不断地咳嗽,因为游戏设计者神使大人就在身边坐着呢。 杨牧云没有理会那些群友的调侃,淡淡说道:“不错,带他们好好玩吧。这个游戏玩好了,可不止称雄一方那么简单。” 原本就是让这些玩家给管理系统喂招,刷经验的。 至于玩单机还是玩联机,区别不大。 而这些玩家好好当村长,以后好处肯定少不了的。 随便交代了两句,杨牧云就回去了。 王金龙长舒一口气,心中暗道:差点被这群家伙坑了。 群里,一张张截图发出来,大家都在按照编号寻找自己的位置,以及周围的邻居。 各路人才纷纷出马,很快就把大家的位置罗列出来了,虽然中间还有很多村子没联系上,但并不影响彼此的合作。 王金龙开始讲述自己对游戏的经验和心得。 首先是信仰之力,这个应该是游戏中最重要的资源,关系到村长任务的发布,还有村民的转职,以及建筑的设计图。 其他人立刻补充。 药剂师需要购买药方。 锻造师需要购买设计图。 随即,众人村子里的特殊人才也被统计起来。 然后就是协同分工和配合。 信仰之力有限,一个村子想要把所有生活职业都搞一遍是不现时的。 于是,王金龙购买了粮仓的图纸,然后搜集所需材料,让自己的村民在建造粮仓。 王金龙根本没想过搞一家一户的模式,而是走大集体、大公社。 所以,第一个建造的就是粮仓。 村子里的粮食都集中到一起…… 这个不难,因为家家户户都穷得揭不开锅,粮仓里面空得能跑马。 这几天村民都是得了赏金,在教堂里网购一些粮食过日子——王金龙觉得这个是网购。 如果没有这个网购的功能,估计村民要饿死了。 初级建筑师很给力,指挥村民忙碌了三天,一座粮仓拔地而起。 三层楼高,直径十几米的圆形建筑。 地面夯实又垫了巨大的石条,外表糊了一层搀着动物毛发、树皮纤维的泥浆,结实又保暖。 然后,王金龙开始有意识的指挥村民把一些重要的财产存放到粮仓里,通过财富聚集来汇聚人心。 这个是王金龙的主意。 他觉得这些村民有很高的自我意识,不应该将其当成数据看,而是活生生的人。 果然,所有值钱的家当都聚集到粮仓里后,人们吃饭都端着碗,蹲在粮仓周围唠嗑,晚上出去尿尿也得绕着粮仓转一圈,唯恐遭贼。 这时候,王金龙开始发布一些平整土地、清理垃圾的任务,任务目标就是粮仓周围。 村民们干得又快又好。 之前铲雪已经算勤快了,现在平整土地清理垃圾更加勤快,甚至称得上玩命,一个个干得大汗淋漓,白气腾腾。 然后,王金龙挠头了。 还干什么呢? 难不成把村子拆了重建? 看上去每个人都在忙碌,都在劳作,可是没什么产出啊。 最重要是没有产出,挣不到吃饭的粮食。 要是没有那个热气球隔三差五送吃的,估计村民都饿死。 信仰神明混吃混喝,这不正常。 百度一下,冬天能种什么作物。 冬小麦、大白菜、胡萝卜、燕麦…… 问题是,游戏没商城,买不到种子。 于是,王金龙向杨牧云抱怨道:“神使大人,游戏里是不是应该有个买种子的地方?” 杨牧云一拍脑袋,忘了。 于是连忙敲打敲打,给游戏小小的升级一下。 自己继承了丰收之神的衣钵,手上有上万良种,谁像要种子,说一声就是,什么样的种子都有,量大货全。 王金龙看了一眼,这些种子好像都认识,但好像又都不认识。 “神使大人,开局种什么好?” 杨牧云无语了,“你玩游戏,还是我玩游戏?” 王金龙也不觉得尴尬,继续厚脸皮问道:“神使大人,您就给点提示嘛。人命关天啊。” “岚冰菇,一种耐寒抗冻的植物,风雪严寒中也能生长。肉能吃,外表有一层硬皮,能剥下来编织绳子、网子,类似麻绳。而且这个东西自带冰属性能量,长期储存也不腐烂变质,如果丢到地窖里,还能降低温度,天然的压缩机。” 岚冰菇只生长在冰天雪地里,类似苍蓝之峰那种雪山冰川,是当地生灵的主要口粮。 其他地方也能生长,但只限冬季。 一旦春暖花开,岚冰菇就会融化、软化,最终化成一滩液体消失不见。 王金龙仔细查看种子列表,顿时双眼放光,口水直流。 都是好东西啊! 这么多神奇的作物? 嘶溜……嘶溜…… 种子要消耗信仰之力才能购买,而且不便宜。 但是杨牧云很贴心的搞了个活动,赠送岚冰菇,1点信仰之力就能兑换100单位,够一亩地用的。 王金龙也不客气,留了100信仰之力备用,其他全都兑换了岚冰菇,然后发任务指挥村民们去种植。 同时,王金龙将岚冰菇的消息告诉群里其他村长。 “多谢群主的种子。” “多谢群主的种子。” “群主好人,一生平安。” 好像有什么不对。 【感谢廖愚打赏9000起点币——10月3日,加更感谢廖愚3\/3】 第454章 强行打成共识 寒冬! 以往这个时候,索伦王国乃至大半个文明世界都是一片萧瑟,万物肃杀。 人们只能猫在屋里,如果没有什么天大的事情,基本不会外出。 哪怕最剽悍的猎人,在寒冬季节也不会进山。 雪地追猎的同时也会成为野兽的猎物。 冬天食物少,野兽的凶性都被激发出来,为了活命,野兽都会殊死相博,而不像春夏秋时,双方感受到彼此的威胁,都会默契的选择退避。 不但不能进山,还得在村庄守着,以防止饥饿的野兽进入村庄掠食牛羊,甚至伤人。 所以,每当冬季,文明世界许多地方都像是被按了暂停键一样,全靠着春夏秋时候积攒的粮食储备。 如果春夏秋时没有辛勤劳作,冬天很可能就会冻死、饿死。 每当冬季来临,一些穷国就会生出饥荒、灾祸,为了活命,百姓们会加入各种稀奇古怪的教派,参加各种邪神仪式。 这种事情挡也挡不住,禁也禁不了。 至少,索伦王已经习惯了。 从他还是王子的时候,就开始带兵平叛了。 当时他还不是王储,只是在带兵平叛的过程中崭露头角,受到父亲的注目,一步步压倒其他王子,赢得臣民的拥护。 正因此,索伦王对那些乱臣贼子有特殊的感情。 痛恨他们,却又感谢他们。 感谢他们的同时也不耽误咒骂他们祖宗十八代。 但是今年,索伦王沉默了,想骂都骂不成。 因为北方神接管索伦王国全境后,没有出现一起乱民起事。 没有! 一起都没有! 这个缠绕索伦王国几百年,荼毒文明世界数千年的顽疾,竟然出奇的消失了。 索伦王不信,加大力度打听,结果还是一样。 没有! 一滴都没有! “这不可能!这怎么可能!” 神明根本没有掌管内政,也没有直接管理,每个城市就安排了几个小魅魔,这就能镇压叛乱吗? 在索伦王的思维中,怎么也得像光明教廷一样,给每个城市派驻一支护教骑士团,按照当地人口,配备一定比例的神职人员。 只有这样,才能直接掌控每一个村庄、每一座城市,威慑当地的人们不敢有乱七八糟的念头。 但是北方神完全不。 没有军队,没有神官,只是每个城市派遣了几个魅魔。 难道靠魅魔的魅惑吗? 一个城市少则几千人,多则几万人,魅魔什么本事能魅惑完? 而且城市里不仅有男人,还有女人…… 但事实就是,索伦王国全境几十个城市都治理得井井有条。 别说邪神蛊惑民众惹事了,就连小偷小摸都杜绝了。 索伦王疑惑,不解。 眼前发生的一切都和他摸索了几十年的治国经验不符。 最重要的一点,索伦王并不认为自己的国家有安居乐业的潜质,更没有国富民强的可能。 太穷了! 没有广阔的平原,没有肥沃的土地,没有丰富的矿产,而且寒冬漫长,一年中有一半时间不能劳作,另一半时间还要饱受北方异端的侵扰。 不,不是北方异端,是北方神的子民。 那些教友都是为了传播北方神的启迪。 哪怕神也不能让这片贫瘠的土地富裕起来。 壁炉中的木材噼啪作响,松木燃烧后,浓郁的松脂散发出略微刺鼻的香味。 索伦王捻了捻手指,饱满富有弹性的皮肤上有种黏黏的感觉。 “在屋里呆久了,再不出去走走,都快胳膊腿都快黏住了。” 旁边几个正在看书的孩子同时转过头来,恹恹不乐的笑脸瞬间变得期待而振奋。 “曾祖父,出去玩吗?要带我们狩猎吗?” “不,还是冬泳好玩,又可以捉鱼。” “还是听戏吧,南边来了一个歌剧团,我早想去看看了。” 几个小孩唧唧咋咋的争论,然后很快就变成物理说服。 一个扎着金色马尾辫的小女孩冷哼一声,用手绢擦了擦拳头上的血迹,然后耀武扬威的来到索伦王旁边。 “曾祖,我们已经达成共识了,去听戏。” 索伦王无视了地上哼哼唧唧的小家伙们,而是弯腰抱起自己的曾孙女。 “好,就听你的!”随即转头向仆人们吩咐:“准备马车,去王城。” 这时候,小女孩扭动身子蹭了蹭,“曾祖,我们便装进城吧?大张旗鼓的,还怎么打探情况啊?” “对对对,还是你说得对。好,便装,少带几个人。” 索伦王在王城中有宫殿,但一家人更多的时候还是居住在城外的古堡中。 王城中的宫殿更多是举办宴会、接待使节、会见臣子的,而王城外的城堡是私宅,只是这个私宅占地面积有点大,功能设施过于齐全。 马蹄轻快,只是几十分钟便抵达王城。 马车在半路上停下来,一身平民装束的索伦王带着几个孩子和侍卫装作结伴进城的商人,步行向王城走去。 城门大开,城墙上也没有执勤的士兵。 看到这一幕,索伦王眉头暗皱。 心中想着:如果敌人以骑兵突袭,城门根本来不及关闭,敌人的骑兵可以长驱直入,杀进王宫。 不专业! 太不专业了! 但是转念一想,如今王城都不是自己做主了,而是北方神管辖,什么人敢对北方神的地盘动武? 如果真有那种级别的敌人,就算城墙上占满士兵,也毫无用处吧。 明白了这个问题,索伦王长叹一声,满怀落寞。 神明的世界,不是自己一介凡人能够揣度的。 看到城门口处两排士兵,索伦王再度皱起眉头。 一个个的连军姿都不会站,腿胯肩腰歪歪斜斜,目光也畏畏缩缩,根本没有军人该有的精气神。 混账! 索伦王国怎么能有这种垃圾,这种货色简直就是侮辱军装! 可就在这时候,索伦王感觉自己的袖子紧了紧,低头一看,是自己的曾孙女。 “曾祖,我们还要去听戏呐。” 索伦王瞬间醒悟,自己已经不是国王了,这些军队也不归自己管辖了,冒冒然在这里开口训斥,很有可能会触怒北方神。 “对对对,去听戏,听戏。” 随手掏了几个银币递出去,可是守城的士兵竖起手掌左右摆动。 索伦王再次皱眉……怎么的?嫌少? 守城门的是个肥差,因为有好处可以捞。 索伦王对此心知肚明,也知道平常人进城,几个铜币就够了,自己拿的是银币,已经很多了。 没想到,对方还不满足。 “不不不!你误会了……” 守城士兵粗糙的脸上满是窘迫,语无伦次的说道:“不收钱,我们不收钱。神明禁止我们收钱,否则会扣我们的赏金。” 索伦王心中一动,将手心向下,小声说到:“不会的,只要我不说,没人会知道。” 对面的士兵立刻警觉起来,窘迫的表情变成严肃,双手紧握长枪。 “异乡人,不要引诱一个虔诚的信徒堕落。立刻离开,否则我们会遵从神的意志将你拘留!” 索伦王见对方不是开玩笑,于是缩回手,将银币揣回兜里。 虽然讨了个没趣,但是索伦王一点也不生气,相反,还有些欣喜。 北方神,治理国家很有一套嘛。 第455章 骨戒 索伦王穿过城门进入王城。 这条路他很熟悉,走过无数次,但每次都是骑马坐车,真正步行还是第一次。 不一样的感觉。 这次,他可以走在路上,听路边的子民在说些什么,卖些什么。 不用保持礼仪,不用维护形象,更不用挥手向人们致意。 索伦王悄悄拉过一个护卫,“城门周围的街道不是没人摆摊吗?我每次路过这里的时候都干干净净的。” 护卫立刻小声回答:“陛下,您每次路过城门时都是提前净街的。” 索伦王:“每次都是?” “每次都是!” 索伦王觉得,护卫们这是防止路边有刺客,恩,一定是这样。 看到几个曾孙在路边摊前面走不动脚,索伦王没有说话。 “想要什么就买吧。” 一张兽皮铺在地上,兽皮上放满了石头、兽骨、兽牙雕刻的小玩意。 魔兽骨骼和牙齿原本就有天然的纹路,再加上人工的修饰,这些纹路更加精美。 店家的手艺不错,骨骼和牙齿上细密的纹路令人一眼望去产生惊艳之感。 于是,索伦王蹲下身,“这种花纹……以前怎么没见过,你是从哪学的?” 话刚说完索伦王就后悔了,这种手艺都是人家的秘密,怎么能随随便便说出来呢。 索伦王还以为自己是大权在握的君王,跟贫民百姓说话呢,浑然忘记自己也是普通人了。 却没想到,摆摊的猎户一脸激动的回答道:“这是神的恩赐!” 随即,猎户讲述起自己的经历。 之前二十多年都很寻常普通,也就是跟着父亲学一些打猎的技巧,在山林里下套子,设陷阱,混个温饱。 偶尔捡到一个魔力果实,或者捡到一些魔兽骸骨,就能多换点钱,给家里改善改善生活。 不过,猎户是一个危险的职业,山林中有众多危险的魔兽出没,一旦遭遇有死无生,猎户的爷爷、父亲,都是这样没的,而猎户迟早也会遇到这一天。 然而没办法,不进山就意味着饿肚子,就没法活下去。 可是这时候,神明对索伦王国的救赎来了。 索伦王心中暗暗嘀咕道:不,怎么能说救赎呢?我就那么差吗? “村子里的神像显灵了,神明跟我们说话,教我们做事,而且教我们养鸡。没错,就是养鸡。一种神奇的魔兽,吃草和石头就能长大,长肉快,下蛋多,而且没有攻击性。这些魔兽骨骼就是鸡的。” 养殖的魔兽? 索伦王以及几个王女王孙都惊讶起来,护卫们也都下意识的按住了剑柄。 在文明世界中,魔兽和兽头人一样,都是危险而残暴的事物。 驯化魔兽很难,养殖更是不可能。 要么没有养殖的价值,要么没有驯化的可能,要么太危险,不敢放心使用。 如果出现一种魔兽级别,吃草和石头就能长大,长肉快还下蛋的可驯化生物,那一定是神明的杰作。 因为,这意味着人类可以源源不断获得魔兽肉、魔兽蛋、魔兽血、魔兽骨之类的材料。 这些东西可以吃,增加武者和魔法师修行的速度。 还可以用来制作魔法物品,来源广、数量大、品质稳定的魔法材料。 嘶…… 索伦王已经意识到了这其中的财富。 北方神竟然将这种逆天的财富交给信徒,真是慷慨的神明啊。 摊主继续说道:“后来,神明恩赐我,让我成了附魔师,可以赋予物品魔法属性,这些都是我使用神明恩赐的能力制作的。看看这个指环吧,是使用魔兽鸡腿骨制作的,上面有天然的魔法纹路,还有我附魔改造的纹路,这个指环可以增加力量,不信你试试。” 索伦王接过来翻看一下,立刻分辨出,这是一根长直中空的骨骼,分段切割之后打磨成指环模样,然后根据其中天然的魔法纹路进行修改,制作成特定的魔法纹路。 有整体的,有单独一个戒面再辅以金属部件的,还有用细碎的骨片穿成一串,做成手镯。 样式精美,纹路惊艳。 这的确是一门手艺。 可以说神乎其技。 无论原材料还是打磨的外观都非常精致,如果魔法纹路真的有增加力量的功能,那就更加可贵。 魔法装备有两个特点。 一个是贵! 二个是少! 好用是真好用,哪怕没用过的人也知道好用。 索伦王年少时候有一个梦想,如果给自己的军队全都使用上魔法装备,轻轻松松就能横扫大陆。 但是长大了才知道,打仗是要钱的。 索伦王心中一动——如果这个叫鸡的魔兽真的可以大规模饲养,就意味着有大量的魔兽骨骼来源,魔法装备就会迅速普及,平民百姓也能用上。 然后就是…… 这个魔法装备的力量提升有多大了。 索伦王找到一枚与自己手指差不多的骨戒,抚摸了一下光滑的内面,再次为猎户的手艺点赞。 戒指套到手指上,骨戒上的魔法纹路隐约亮了起来,显然已经被激活。 随即,一股力量从戒指注入手掌。 索伦王感觉了一下…… 提升幅度很鸡肋。 但是这时候,一个曾孙发出魔性的哈哈大笑。 只见其手指上带了一个骨戒,兴奋得嘴角都咧到耳根了,“哈哈哈,我的力量增强了一倍!姐姐,我要向你挑战,我要堂堂正正打败你!” 扎着金色马尾的少女晃了晃手指,咔哒咔哒的摩擦声响起。 “哦,我亲爱的弟弟,再给你一次说话的机会,请重新组织你的语言。” 刚才口出狂言的少年立刻怂了,脸庞抽搐的说道:“姐姐,我觉得这个戒指不错,只有你这样的强者才配使用。” 少女遗憾的看了一眼自己双手,都带满了,实在没地方带了。 索伦王猛然醒悟,对自己而言可有可无的提升,对普通人而言却是逆天的改变。 就像自己这几个曾孙,从小就开始学武,身板强壮得像小牛犊,带上这个魔法骨戒却能提升一倍的力量。 好吧,哪怕没有一倍那么夸张,就算只能提升一半,也不错了。 如果这个骨戒的价格不贵,普通百姓也能购买一个戴在手上。 干活时候力气更大,耕地、搬运更加轻松省力,就算小孩也能当做成年人使用。 这东西或许不像魔法兵器那样猛锐犀利,但它对国家的影响远远大于前者。 “这个骨戒,怎么卖?” 第456章 王城之巅,名垂史册(为打杂的人打赏加更) 摊主回答道:“粮食,一袋粮食换一个骨戒。手镯的话两袋。” 索伦王心中暗道:你看我像是出门背着粮食的人? 随手掏出一把银币,然后问随行的护卫,“一袋粮食什么价?这么多够了吧?” 国王陛下还真不知道粮价,尤其是今年的粮价。 护卫也说不准。 今年粮食歉收,到处都在闹饥荒,邻国又断了援助,王国境内的粮食一天一个价,护卫也不知道现在是多少。 摊主看到银币,立刻说道:“钱也可以,10银币一枚骨戒。” 索伦王没说话,但是护卫明显愣了一下,这个价钱,低的可以啊,搞得自己都想买几个了。 “这么便宜?” 听到索伦王的话,摊主连忙说道:“看几位老爷气质不凡,所以才这个价,要是换了别人,才不会这么实惠。” 这东西对大人没什么用,但对小孩来说正合用。 骨戒的魔力他们正好能驾驭,提升的力量又特别明显。 索伦王问道:“还有什么别的没有?” 摊主连忙说:“这里有鸡翅骨制作的骨戒,可以提升速度,还有这个是鸡嘴骨制作的骨戒,可以提升破甲能力,都是一样的价。” 索伦王开心的撒币,“全包了!” 几个小屁孩全都高兴地又蹦又跳,帮着摊主收摊。 结果,没走多远,又看到几个摆摊的,也是卖的魔兽骨骼、牙齿制作的小玩意。 索伦王顿时有种不妙的感觉。 于是手脚轻快的走过去,“这个东西,怎么卖?” “一袋粮食……” “银币呢?行不行?” 摊主憨厚的笑了笑,搓着手说道:“骨戒两枚银币,手镯五枚。” 索伦王顿时暴跳如雷,冲动之下就要让护卫去把那个骗子抓回来。 但是转念一想,自己已经不是国王了。 而且,一个愿买,一个愿卖,你情我愿的事,怎么叫骗呢。 什么叫“看你气质不凡给你实惠点”,分明是看我像冤大头。 索伦王强忍着怒火,挤出一丝笑意,说道:“这个鸡……有多大?” 憨厚的摊主用手比划了一下,大概到自己小腹往上一点的样子,然后双手张开,表示长得像水缸一样粗。 索伦王顿时惊呆了,这东西个头还不小啊。 摊主嘿嘿傻笑,“可不是嘛,神明的恩赐啊,这东西一天能下一个蛋,一个蛋比我的头还大,家里两个娃娃,一顿都吃不完。”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 深知小孩饭量的索伦王顿时心动起来,“这个鸡,去哪弄啊?” “神明恩赐的,你不信神吗?” 说话间,摊主的脸色冷了起来,甚至有种厌恶的表情。 索伦王顿时哑巴了。 信神是肯定信得,但是又端着国王的架子,不像普通人那样信。 自从交出大权之后,索伦王一直蜗居在城堡中不出来,哪怕几十里之隔的王都也是漠不关心。 趁着摊主摩拳擦掌的功夫,索伦王一行人连忙混入人群,向城内跑去。 一路上全是摆摊的,各种稀奇古怪,没见过的东西。 索伦王整不明白了,这还是自己执掌了三四十年的王都吗? 投奔北方神才多久啊,还没两个月,怎么王城都翻天覆地了。 等等,正常情况下冬天不是应该大萧条吗,哪怕王都也冷冷清清,怎么现在到处都热火朝天的模样? 雪是真的,而且很厚。 这些摆摊的人是怎么想的,就不怕冷吗? 路边有很多小摊,每个摊位前都有穿着厚皮衣的人围观,攀谈,嘴里不断喷着白色的热气,显得整条街都充满了生气。 “曾祖,看样子北方神不一样,治理国家很有一手。” 说话的是那个金色马尾的王族少女,一只拳头干趴下一群小兄弟。 索伦王失神的点了点头,“我不敢自称明君,也不敢说有功于国,有功于民。但至少也不算昏聩,国民生活还过得去。可是没想到……我生平做的最英明的决定,竟然是举国皈依神明。” 想一下还挺讽刺的。 索伦王这段时间自闭在家,最主要的就是接受不了前后的落差。 虽然得到了青春,得到了长生,得到了月亮上的图腾柱…… 但是,自己失去了权利。 虽然知道这个交换大赚特赚,但一时间有点钻牛角尖,还没能拐过弯来。 但是见识到神明的手段,见识到王都巨大的变化,索伦王服气了。 自己,真不是个当国君的料。 索伦王国在神明手中才能安居乐业,民富国强。 想到这,索伦王豁然开朗。 如果北方神能在文明世界传播开来,压倒一切,成为唯一的神,自己岂不就是迎接北方神的先驱,与神明订立契约的第一人? 文明世界最大的功臣? 自己的名字不仅可以载入历史,还能载入宗教典籍,被后世永为流传。 想到这,索伦王因为失去权力的阴霾瞬间一扫而空。 帝王最大的梦想和追求不就是名垂史册吗? 自己努力一辈子也未必能被史册记住,哪怕自己比现在兢兢业业十倍的治理国家,也改变不了穷国的现状,自己依旧是文明世界中的边缘角色。 但是皈依到北方神麾下,自己就是第一人。 “是我先来的,谁也抢不走我的位置!” 观念改变之后,索伦王瞬间念头通达,茅塞顿开,整个人状态好得不得了,修行的瓶颈也消泯于无形。 然后…… 一阵心血来潮,索伦王感觉浑身绷紧,尤其是头皮微微发麻,头发无风自动,并且向上飘起。 这…… 索伦王心有所感,抬头向上仰望。 大晴天,上方却乌云凝聚,而且隐隐间闷雷滚滚。 冬天打雷,这怎么可能? 但天空确实在打雷,而且云层中隐隐中有电光滚动,就像一条条蜿蜒游动的雷蛇。 这…… 周围的人全都对索伦王指指点点。 “你看那人,不像个好家伙,遭天谴被雷劈啊。” “还真有人被雷劈啊?” “还是第一次见到,长见识了。” 听见这话,索伦王瞬间醒悟,“我的天劫到了!” 随即,索伦王将孩子们推开站到街道正中,以免波及其他人。 然而索伦王不知道天劫的威力,如果范围再大一点,就会把街道两旁的建筑摧毁。 索伦王踮脚向周围眺望。 此处距离城门已经很远了,看头顶雷云的模样,随时都有可能爆发出来。 于是,索伦王一转身向王城内城冲去。 内城是王宫所在,是自己的私产,就算被摧毁了也无妨。 同时,索伦王还有另一层打算。 渡劫,总得找一个最显眼的地方,王成中,还有比王宫屋顶更醒目的所在吗? 我,索伦王,第一个迎接北方神的国王,第一个和北方神签订契约的人类,第一个在王宫里迎接天劫的武者! 我,渡劫于王城之巅,必将名垂史册! 【感谢打杂的人打赏1500起点币——10月9日,加更感谢~】 第457章 杨牧云这段时间一直在编写管理系统程序,借助1000个“村长”玩家的磨练不断打磨系统的能力。 同时也是尝试着借助“村长”们的执行能力,引导索伦王国各个乡村的发展走向。 比如,有的村子适合打铁,有的村子适合干木匠活,还有村子有采药、制药的底子,全都因地制宜,优势发展。 那些平平无奇没什么特色的,就让他们种地、养鸡、养猪。 顺便再从耕种、养殖方面进行产业升级。 比如之前的骨戒制作,就是杨牧云给索伦王国开辟的新产业。 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索伦王国这个边陲、荒芜的穷国正在活力迸发,朝气蓬勃的向上发展。 但是这时候,赤红闪电规则传来一阵悸动。 杨牧云意念落在其上,立刻发现了异动的源头。 “索伦王要渡劫了?” 虽然只是第一次天劫,但杨牧云非常重视,毕竟这是小人世界的第一次天劫。 而且,这家伙选择的渡劫地点是王城正中,王宫之上。 很有种决战紫禁之巅的感觉。 “那就好好安排他!” 索伦王是杨牧云树立的标杆人物,还指望着把索伦王立成典型去忽悠其他国家呢。 所以,天劫的威力肯定不会太大,绝不可能把索伦王劈得灰飞烟灭。 而且,渡劫后的提升一定要大,而且是质的飞越。 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人认可天劫,加入到天劫的修行体系中,皈依到自己门下。 “不过,该有的还是得有。” 杨牧云笑了笑,随即亲自安排天劫。 王城正中,索伦王双手背在身后,衣袂翻飞,须发飘扬,仰头直视天空。 轰咔! 轰咔! 轰咔! 一连三道电光从云层中垂下。 第一道刚出云层就消失不见,第二道垂至山巅,第三道仿佛在头顶炸响。 索伦王脑子里一片空白,早就被天地之威震懵了。 可是这时候,浑身汗毛根根竖起,头发也一根根的翘了起来,向上飘飞,发根都揪的疼。 索伦王终于认真起来,猛然拔剑,随即一声狂吼。 湛然的金色斗气喷薄而出,仿佛铠甲般附着在身体表面。 索伦王右手持剑,左手还有空闲在身上画了个十字,祈求光明神保佑。 只是祈祷念到一半回过神来。 求光明神保佑,这不是嫌活得太久了? 分心的瞬间,一道赤红的闪电劈落在骑士剑上。 索伦王浑身一抖,嘴唇噗嘟噗嘟的哆嗦了十几下。 伤害不大,但是刺激性极强。 赤红色雷霆并不侧重身体上的摧毁,而更倾向于心灵的攻击。 索伦王感觉自己的灵魂被震飞出窍,一路向后倒飞。 站在王城之巅的身影就在眼前,但自己看到的是背影,一个孤傲的背影。 恩,就是那么帅。 指示下一瞬,索伦王眼前浮现出过往的种种。 仿佛人生的倒叙,从眼下倒带,一直到三五岁时,举着木剑跟随父亲学习剑术的时候。 嘿嘿,哈哈…… 那一瞬,索伦王眼睛濡湿。 这时候,钟磬声起。 索伦王感觉自己就像是被拉到极致的弓弦,倏然弹射回去。 心神意志瞬间弹回体内,耳边隐约间还有嗡嗡的鸣声。 索伦王依旧沉溺在回忆中,沉溺在儿时的光阴里。 很多早已遗忘的记忆全都像涨潮似的浮现出来。 轰! 一道赤红色雷霆轰在索伦王头顶。 索伦王本能的挥剑,金色斗气与赤红色雷霆猛烈碰撞。 索伦王脚下为中心,方圆十几步的建筑轰然崩塌,粉碎瓦解。 “原来这才是天劫的真相!不仅是雷霆的攻击,还有心灵的轰炸!” 索伦王心中惊惧。 这究竟是什么力量,竟然可以将自己的过往事无巨细起底,连自己什么时候把宫中侍女推到柴房里嚯嚯都一清二楚。 索伦王都已经忘记那个侍女的长相和名字了,但是今天又清晰的浮现在脑海中。 而这,仅仅是其中一个。 还有更多的往事…… 索伦王不断狂吼,就像是一只受伤的狮子,想要借咆哮来提聚自己的勇气。 “我不怕你!来啊!我不怕你!” 也不知道是不怕雷霆,还是心灵中的破绽。 然而,赤红色的雷霆凌厉反击,瞬间将一切挑衅轰杀成渣。 索伦王身上的斗气越来越薄,越来越脆。 甚至像网眼一样,千疮百孔。 咔嚓! 索伦王的骑士剑断成两截。 断掉的剑刃打着旋擦过鬓角,在索伦王耳垂下割出一道血痕。 赤红色的雷霆瞬间轰在脑门上,水流般不断冲洗。 “不!” 人群中观战的几个小家伙全都尖声喊叫,一边喊一边向前冲去。 索伦王倒了下去,然后被狠狠捶进深坑。 以其为中心,四周全是密密麻麻的裂纹,宛如一张巨大的蛛网。 几个小家伙冲上城头的时候,索伦王正在咳嗽。 “没事……我还活着……” 几个小家伙立刻转悲为喜。 索伦王虚弱的平躺着,然后抬起手看向指头上的骨戒。 刚才,雷霆的最后一击打在了骨戒上,然后就奇怪的消失了。 否则的话,那一击必然成为压垮自己的最后一根稻草。 “刚才,那个摊主说什么……这个骨戒的作用是?” 金色马尾少女瞥了一眼,发现曾祖手上的骨戒变得不一样起来,质地从黄白色变成了紫红色,其中的魔法纹路更加密集,而且不再是简单的一层,而是三层四层叠在一起。 最重要的,隐约间有一道道赤红的电光在骨戒中流转、氤氲。 还真硬,不过是时候软一下了。 脑海中依旧在翻滚着方才走马观花的画面。 索伦王暗暗琢磨:北方神究竟是什么能力,竟然可以窥视到我记忆中最隐秘的事情? 甚至,可以跨越时间,看到我刚出生时的一幕幕。 之前,索伦王还觉得自己不比神明低多少,甚至拥有长生之后,还有可能一步步追赶甚至超越神明。 但是现在,索伦王明白了。 神明的强大是全方位的,不仅仅是力量。 那种洞察一切,掌控人心的手段,绝不是骑马和砍杀就能做到的。 手指肚摩挲了一下坚硬的鸡嘴,索伦王双手向两侧平伸,仰头望天高声道:“万能的神啊,赞美您!” 这次是真心的,索伦王心中再也不敢有任何不敬。 一道赤红色的雷霆轰落下来。 仿佛一根绳索吊着索伦王的身体一点点向上漂浮。 索伦王身上的伤势迅速恢复,皮开肉绽甚至露着骨骼的重在一道道绿光的包裹下快速愈合,转眼间完全治愈。 随即,一道道光球在索伦王面前旋转、跳动。 一道满含威严的声音从天上流淌下来。 “通过第一次天劫考验,延寿百年,赐宝一件!” 第458章 你怎么证明你是你 索伦王瞪大眼睛看着眼前的七颗光球。 王城中的万千路人也都一瞬不瞬的看着索伦王。 本以为就是遭天谴被雷劈了,却没想到是考验,还天劫。 如果说有人眼神不好没看清,或者来得晚了没看到。 那么最后回荡天地间的声音肯定都听清楚了。 “延寿百年,赐宝一件。” 宝贝暂且不论,但是延寿百年这句话,谁都听得一清二楚,也领会得明明白白。 蝼蚁尚且偷生,人怎么会不想活得久一些呢? 凡人想多活几年,多陪儿女,多看子孙。 帝王将相更想多活几年,再享受享受荣华富贵。 而正常情况下,人类唯一能突破寿命极限的方法就是超凡入圣,修炼到一定程度,借助强大的力量洗涤身体,激活生命潜能。 但这个方法也是有极限的,用不了多久又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而且,修炼到圣级艰难险阻,即便索伦王国这种武德充沛的强国,圣级强者也凑不够一只手,就这,还都是光明教廷的人,是光明教廷用圣水和各种秘法、仪式灌输出来的。 现在北方神也向世人展现了延长生命的方法。 而这个方法就是使用雷霆之力洗涤全身,激活身体潜能。 许多外国的探子看到这一幕,全都激动的昏厥过去。 别人或许不认识索伦王,但索伦王化成灰这些探子也能一片一片的拼凑起来。 天空中那个身材精壮,面容剽悍,浑身上下洋溢着桀骜之气的,分明就是索伦王还在当王子时候的造型啊。 天啊! 这不仅是延寿百年,还是返老还童。 七十岁的老头活一百年,和十七岁小伙活一百年,那是两个概念。 哦,这可是大消息,如果把这个消息传回去,国王陛下一定会给我加官进爵的,赞美北方神,您真是我的幸运星。 然后还有这个赐宝。 离得近的人们都看见索伦王选择了一个光球,然后一件物品从光球中掉落出来,被索伦王利落的收起。 没有人知道那是什么,但肯定不是寻常之物。 记下来,这个要记下来。 这时候,索伦王一点点降落下去。 几个小屁孩看着面前的“大哥哥”,心中那叫一个震撼。 曾祖年轻时候可真帅气啊。 我们长大了,肯定也是这幅模样吧? 索伦王难以置信的握了握拳,又弯了弯胳膊。 身体中力量澎湃,生机汹涌。 “这就是渡劫成功的奖励吗?北方神的力量当真恐怖!” 之前索伦王还以为北方神所说的延寿百年、三百年、五百年是忽悠人的空话,就像光明神说的死后上天堂一样。 但是感受着身体中爆炸性的力量,他终于明白,这是真的。 千真万确。 北方神可以做到这种地步。 尤其是怀里这个刚获得的事物,其价值远超延寿。 “走,回家!” 索伦王哪都不去了,只想赶紧回家。 但是几个小家伙眼珠子左右晃了晃,“曾祖,咱们回哪个家?” 是脚下的王宫,还是城外的城堡? 这时候,穿着制服的执法队伍冲到王宫下方,仰头喊道:“你们涉嫌破坏古建筑,在闹市区制造危险事端,立刻下来,跟我们走一趟。” 索伦王:“这是我家!” “你怎么证明这里是你家?” 索伦王语塞。 “你怎么证明你是你?” 索伦王瞬间凌乱。 自己现在这幅模样,好像真的没法证明。 …… 另一边,杨牧云暗暗记下了索伦王的极限数值。 还好最后及时收回力道,否则非得把索伦王炸死不可。 同时,杨牧云还在继续丰富天劫的内容。 光有五雷轰顶太单调了,佛光鉴心威力强大,对渡劫之人震撼远超想象,但是没有拉风酷炫的特效,外人根本看不出来。 为了防止有人修炼雷电属性力量,或者在身上穿一堆雷电抗性的魔法装备。 杨牧云打算在天劫中增加风、火、冰、岩等属性的考验,坚决不给任何投机取巧的机会。 反正只要通过考验,哪怕断胳膊断腿,一道丰收规则打下去,生机勃发,瞬间治愈。 而且有了生死边缘的磨砺,身体和心灵都得到了十足的淬炼,基本都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了。 这一点可以多看点仙侠小说,里面对天劫的脑洞比比皆是。 杨牧云能做的就是尽数抄过来,然后通过自己现有的规则之力,将这些天劫还原出来。 考验尚在其次,主要的是令这些渡劫之人心灵激荡,在其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令其信仰、膜拜。 反正有佛的规则,佛光鉴心。 虽然比不上六道轮回那么霸道,可以把一个人十八辈子查得清清楚楚,却也能将一个人这辈子的根底摸得清清楚楚。 如果信仰不坚定,就渡劫失败,大侠请重新来过。 如果是对自己充满恶意,专门来白嫖奖励的,呵呵免费火葬,魂魄也一起净化了。 天劫,基本可以说是杨牧云设置的“政审”。 另一边,还得增强索伦王国底层百姓的习武风气,增加武者的基础数量。 索伦王国民风剽悍,与北方的兽头人等对峙数百年,靠的就是充沛的武德。 只是索伦王国没有将这股剽悍的民风凝聚起来,更没有足够的金钱和物资去形成系统的武者培养体系。 长久的战争使得索伦王国形成一种理念——骑士才是中流砥柱,寻常军队都是炮灰。 哪怕民间的野蛮人混血儿,也只是高级炮灰。 而杨牧云接管索伦王国后,逐渐扭转这股不良风气。 比如…… 王金龙正在村长群里和其他成员分享经验,介绍养鸡、养猪的小知识,还张贴出《母猪产后护理》的金句截图。 上学时候都没这么认真的王金龙很是感慨,当初要有这股劲头,考个双一流大学还是很简单的吧。 不过,真要考上双一流大学,就不会落魄到这种地步,也就不会遇到神使大人,然后改变命运。 只能说,命运中的一切起落都是注定的,所有的苦难和磨砺都是为了让命运中的方糖更加甜美。 而这时候,手机中传来系统提示:厉兵秣马活动开启,请各位村长及时了解活动详情。 第459章 厉兵和秣马 杨牧云发现把索伦王国的治理交给这些“村长”真是太明智了。 不但解放了自己的双手和大脑,还提升了所有村庄的治理效率,简直就是武侯重生,诸葛在世。 在内政治理方面,杨牧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诸葛亮。 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如果是1000个臭皮匠呢? 诸葛亮再牛也不可能把一个国家治理得面面俱到,井井有条吧? 这1000个“村长”眼下还没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功绩可以夸赞。 但是他们能把索伦王国管理得没人敢随地大小便。 要知道,就这一项,21世纪的印度还做不到。 真正的村长,不可能全天24小时盯着自己治理的村子。 但虚假的“村长”可以。 吃饭瞄一眼手机、走路瞄一眼手机、上厕所瞄一眼手机、睡觉瞄一眼手机。 如果不是无法直接参与村子的建设,“村长”们都直接撸袖子干了。 1000个肝帝盯着索伦王大大小小的村长,这个国家想不大治都难。 某个村民偷偷在树根下方便,直接点击这个人,旁边选择“惩罚”,勾选惩罚的原因和内容,这个人直接吓得浑身一哆嗦,下半身都不好使了。 某个村民小偷小摸,也都被“村长”当场处罚。 “村长”是上帝视角,没有实体存在,村民们根本感知不到,只能将这一切都当做神的注视,神的惩罚。 古话说,雷霆雨露俱是君恩。 这句话用在人类君王身上有些勉强,但是用在神明身上绝对贴切。 那些因为大小便,因为小偷小摸,因为偷懒摸鱼被神明惩罚和告诫的信徒,非但没有对神明生出怨恨之心,反而更加敬畏。 因为这让他们明白,神明就在头顶三尺之处,就在注视着他们。 而且,完成“村长”发布的任务完成之后都有赏金奖励,而且赏金可以兑换非常丰厚的奖励。 不像死后上天堂那么虚无缥缈,而是真切的,可以摸到手的奖励。 开始村民都不信任,赏金刚到手就兑换成米面、盐糖之类的物品。 第二天就有飞艇将物品送到村里。 这种村民从未见过的,还是从天上来的交通工具被当成了神的使者,有些虔诚的村民还当场下跪。 后面村民意识到了赏金的重要性,都不再紧盯着那些低价值的东西了。 米面盐糖都不是什么稀罕东西,从其他途径也能弄到。 但赏金能兑换很多金钱买不到的东西。 比如,精铁手斧——附魔钢斧——符文铜斧。 精铁手斧已经是非常昂贵的物品了,现在只需要1000赏金就能兑换。 附魔的钢斧更加了不起,寻常老百姓有钱也买不到的东西,现在赏金就能兑换。 至于符文铜斧,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但是能标价10万赏金,肯定是了不起的东西。 斧子是索伦王国人最喜欢的工具。 在日常生活中能劈柴、能剁肉,娴熟的手艺人能用一把斧子盖房子,造船。 遇到敌人或者危险的猛兽又能当成武器,无论近战的碎骨破甲,还是远程的一斧爆头,都是基本操作。 好东西实在太多了,可问题是,赏金从哪来? 光靠每天铲雪、挖沟、砍树、盖房子得到的赏金太少了,积攒起来也太慢了。 而且后来赏金可以换肉鸡苗、蛋鸡苗、猪崽,本就贫穷的赏金更加雪上加霜。 这时候,村民们全都后悔起来,当初为什么要换米面、盐糖那些不值钱的东西? 如果刚开始就攒着,现在说不定…… 好吧,还是不够兑换精铁手斧的。 赏金来的太慢了,神明发布的任务也太少了。 有些聪明人已经开始钻漏洞了。 以家庭为单位,所有家庭成员做的任务都可以由一个人交付,也就是说,赏金可以集中到一个人身上。 换句话说就是,人多力量大,多子多福。 为了获得更多的恩赐,为了获得更多的赏金,索伦王国的男人们都趁着这个冬天埋头造人。 家里有未婚男女的,也都开始催婚。 催完婚就开始催生,争分夺秒的催。 最好是今天就能怀上,明天就能见面。 毕竟现在家庭成员越多,获得的恩赐也就越多。 而且,现在种地、喂鸡、喂猪都需要人口,家庭成员越多,财富的积累也越快。 这一下,杨牧云直接郁闷了。 自己开启的任务是厉兵秣马,是让所有村子提升武力的。 毕竟冬天总会过去,开春之后肯定少不了继续南下,继续战斗。 这一切,都得提前做准备。 精钢手斧之类的装备,还有各种战技,以及战斗职业的传承,这些都是为了厉兵秣马。 可是谁知道,所有村子都开始造人了。 而且造人的效率还不低。 大冬天,天寒地冻的,出门就哆嗦,哪里都没被窝舒服,这不是可着劲的造人嘛。 而且很多家有适龄儿女的,也都简单粗暴的婚配,然后就等着生孩子。 杨牧云几乎可以想象,索伦王国明年会有一大波婴儿潮。 “为什么会这样?” 不仅杨牧云纳闷,王金龙等“村长”也都发出灵魂拷问。 为什么自己玩的村子画风变了? 难道这才是游戏的正确打开方式? 虽然游戏中的人物长得粗糙了点,可关了灯都一样啊,即便被限制了视角,看不到太多画面,但声音可以听到啊。 游戏人物之间的对话听不懂,但那些源自生物本能的叫声还是听得懂的。 “卧槽,这游戏真牛逼,那俩npc我听了三天,加起来少说也有四五个小时,愣是不带重复的。” “我这也是,不像其他游戏,全是重复循环播放的音频。” “我有一个朋友让我问问,什么游戏,在哪下载?” “游戏里的npc体力也太猛了吧,吃什么长大的?” “我有一个朋友让我问问,他也想知道……” 再看厉兵秣马的活动公告,所有“村长”都头疼起来,两个头一个大。 厉兵是磨枪,不是磨那个枪啊。 秣马是喂马,不是喂马子啊。 【昨天身体出了点问题,尿血。一整天都不在状态,晚上回来搞到现在才一章,抱歉】 第460章 真的好想再活五百年 活动公告是,战斗职业转职限期一折,每个村庄限一个名额。 杨牧云设定的战斗职业转职是非常昂贵的,需要1万信仰之力。 对于一个村庄而言,最重要的资源就是信仰之力。 发布任务需要消耗信仰之力,给村民转职需要信仰之力,购买各种配方和设计图也都需要信仰之力。 在当前阶段,所有村长都无视了战斗职业转职。 不是不想,而是没那么多信仰之力。 现在有活动,转职1折,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村长掏不起1000信仰之力,只能寄希望信徒们勤快的祈祷、膜拜,每天多加一点,赶紧凑够这个数。 同时,村长群里的人开始研究,这珍贵的名额该给什么人使用。 于是有人开始研究村民们的数据。 比如力量、体力等,以及这些数据和年龄的关系,想要挑选出一个性价比最高的村民。 然后问题来了,是挑选一个春秋鼎盛的成年人,还是挑选一个更具潜力的少年人。 还有就是…… 以养肾为出发点,选个糙爷们。 还是以养眼为出发点,选个美少女? “我去,狗策划就不能大方点,多送几个名额?” 王金龙默默的给该群员禁言套餐。 “好钢要用在刀刃上,这个人选千万不能搞错,就像之前生活职业乱搞一样,后果是很严重的。” 之前刚进游戏,生产基建的时候送一个生活职业转职,但是有人花里胡哨,选了酿酒师职业。 结果没有酿酒的原材料不说,酿酒过程繁琐且漫长,前期基本算废了。 还有选高大上的医师职业,结果村里就那么几个人,还各个提壮如牛,谁会一直头疼发热感冒? 走了一大圈弯路的村长肠子都悔青了。 这次战斗职业,绝对不能选错。 于是,有人晒出自己村子里村民的属性。 “我这个村民力量属性挺高的,感觉职业举重运动员也就这样了。” 其他人纷纷发图,一群人在那互比长短。 不断地比较和碰撞中,“村长”们逐渐摸索清楚了游戏里“普通人”的概念。 比地球上的“普通人”更强,而且强了不止一点半点。 其中那些远超同龄人的佼佼者,一看就是猛将胚子,也就成了“村长”们重点培养的对象,给了他们宝贵的第一次。 至于转职战斗职业的过程也很简单。 这些被选中的人前往村中供奉神像的地方,通过信仰与杨牧云连接,杨牧云为其洗筋伐髓,淬血煅骨,醍醐灌顶,赐予力量。 小人世界不是说没有自行修炼,而是修炼的效率极其低下,至少比起醍醐灌顶是低下的。 其他神明也会偶尔给信徒灌输一下力量和技能,只是消耗的信仰之力太大,所以都是信徒中最优秀的人才才能有此殊荣。 杨牧云就不一样了。 有地球做后盾,信仰之力就像江河之水,滔滔不绝。 狂热的信仰之力是少了点,但普通的信仰之力都多得不知道还往哪用。 现在正好消耗一波。 每个村子的最强者都被挑选出来,转职为战斗职业,并且习得几样技能。 有战士,有魔法师,有弓箭手,还有其他种种。 这些人转职之后又带着村里人操练,将种种知识传授给乡亲们。 感受到真切的实力,转职之人都瞬间化身狂信徒,对神明的崇敬和膜拜瞬间拔高。 其他村民的信仰程度也都水涨船高,因为他们明白,只有虔诚者才能得到神明的注视,才能获得神明的恩赐。 “村长”们也适时下达训练任务,让村民们跟着训练,如果有崭露头角者,都暗暗记下来,等待下一次转职活动。 索伦王国本就民风剽悍,武德充沛,厉兵秣马活动就像是一根火柴丢进火药桶里。 杨牧云非常满意。 短短两个月的时间,索伦王国被彻底消化。 想象中的抵制和抗拒并没有出现,或许有,但很快就变成真香。 如果是正常的统治方式,上情下达间肯定有许多漏洞,某些别有用心者加以利用,必然导致不可预料的后果。 而现在,杨牧云直接舍弃正常的统治方式,以村为单位,1000个村官直接治理一个国家,甚至直接精确到个人,把每个人管理得井井有条。 最重要的,杨牧云的意志可以完美传达到每一个人。 之前修生养息,搞生产和基建,就推出生活职业的转职活动,各个村子都以生产为主旋律,后面再推出养鸡养猪种菜时,全都水到渠成。 现在厉兵秣马,侧重提升战斗力,就推出战斗职业转职,所有村子都热火朝天的操练起来,今后无论征兵还是打仗,都能迅速得到一大批训练有素的新兵。 索伦王国大练兵的时候,周边几个邻国坐不住了。 邻居磨刀霍霍,肯定不是向猪羊的,只能向自己。 索伦王国以前有光明教廷压着,是对抗北方异端的主力。 自己只用每年提供一大笔钱财和物资即可。 自己花钱买平安,索伦王国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有点交保护费的意味,但这笔钱是交给光明教廷的,不是直接交给索伦王国的,也不是太难接受。 问题索伦王国投靠北方异端后,光明教廷禁止了援助。 周围几个国家刚开始很是高兴,毕竟少交一大笔钱财和物资,自己的腰包可以充实一点了。 今年农作物歉收甚至绝收,自己家的日子都紧巴巴的,谁还有余粮支援别人。 断绝对索伦王国的援助是必须的,不仅要断绝,还得釜底抽薪。 几个国家都施展手段,令索伦王国境内的本国商人席卷钱财和物资回国避难。 没错,他们就是想推波助澜,令索伦王国陷入大饥荒中,酝酿动乱,削弱索伦王国的实力。 死掉的邻国,才是最好的邻国。 这是其他几个国家一致的想法。 但是谁都没想到,索伦王国依靠神明的恩赐,平稳度过饥荒。 不仅如此,还靠养鸡种菜把小日子过得有声有色。 穷酸的索伦王国,竟然有点全民奔小康的味道了。 现在更可怕,索伦王国各个村子都在操练,就连三岁小孩都跟在父兄身后练习拳脚功夫。 这不是什么好消息。 几个邻国的国王悄悄碰头商量对策。 结果刚一碰头,话题就变成“真的好想再活五百年”。 第461章 风水轮流转 长生不老,这是所有君王共同的梦想。 明君肯定会嫌自己命太短,如果再给自己三五十年,一定能打造一个盛世。 昏君也会嫌自己命太短,如果给自己五六十年,再给自己一个壮小伙的身板,一定把人间美色再好好享受一番。 我死后,哪管它洪水滔天。 但如果能不死,这滔天洪水还是稍一稍吧。 几个国王大眼瞪小眼瞅了一会儿,然后幽幽叹息起来。 “北边那个蛮子运气真好啊,投靠了北方神,重获新生,变成二十岁的模样。延长了百年寿命。还有其他数不清的好处……” 他们说的是索伦王。 因为地处最北边,和异端们接壤交界,所以在南方几个国家眼里,索伦王国就是北边的蛮子,位于歧视链的最底端。 但就是这么一个大家印象中茹毛饮血的落后国家,摊上了大运气。 “一个穷的响叮当的国家,换到了长生不老,这买卖可真划算。” 拿国家换寿命,肯定是大赚特赚。 毕竟国家不是自己的。 活着的时候有可能被乱臣贼子篡权、架空、逼宫,就算都没有,俩眼一闭,俩腿一蹬,铁定是别人的了。 既然迟早要失去,为什么不换点切切实实的利益呢。 比如,长生加不老。 值不值的问题压根就没考虑过,几个国王唯一担忧的就是,怎么换。 跟北方神没有联系,想皈依都皈依不了啊。 “咳咳……几位,就算你情我愿,光明教廷也不会答应吧?” 听到这话,所有人都沉默了。 没错,光明教廷肯定会反对这笔买卖。 “但是……光明教廷反对有用吗?” 当初索伦王国对抗北方异端的时候,光明教廷也是调派精英前往第一线。 然后呢,没有然后了。 索伦王国举国皈依,光明教廷愣是没什么反应。 “我们家族流传着一个秘密……” “我们家族也流传着一个秘密。” “巧了,我们也有。” 几个国王对视一眼,顿时明白这不算什么秘密。 “我听说,新神刚开始是可以滞留在人间的,但是触发某些条件之后就会被世界排斥,进入到其他位面的空间,并且轻易不能降临人间。” “对,这个规则是限制神明对人间的干预和破坏。云端的神明再想降临,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也正因此,光明神才没有现身和北方神相搏。” “光明神是最年轻的神明,他在人间的这段岁月里打下了大片的地盘,尤其是击败火神之后,几乎囊括整个文明世界。如果不是几个古老的神明联合制裁,光明神几乎把整个大陆统一。” 光明神与火神的战争就在索伦王国周边,这几个国王的祖先也都是那场战争的参与者。 所以,他们的家族都留下了许多隐秘的记录。 后来,光明神升入上界,无法再亲自干预人间,偌大的地盘顿时缩水许多,不过即便如此,光明教廷依旧是人间最强的宗教势力。 然而风水轮流转。 现在该北方神了。 “看北方神的实力和手段,肯定是要干出一番大事的,未来几百年甚至上千年都是北方神的时代了。北方神将会复制光明神的辉煌。” “那么……我们……” 几个国王互相对视。 “什么长生不长生的,我根本没兴趣!我只是不想让治下的子民继续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了。” “对对对,北方神治理国家有一套,我也想把国家托管给他,一丁点好处都不要。” “活到老,学到老,我只想多活几年,好好学习学习北方神的治国手段。” …… 索伦王的城堡中,几波使节同时到达。 如果是以往,这些使节可谓是索伦王国最尊贵的客人,索伦王会亲自走出城外迎接,将客人一路引领到城堡内。 甚至,还要让骑士们列队欢迎,再来一场阅兵式增加庄严和肃穆。 因为这些世界背后代表着富庶的国家,而这些国家有着索伦王国最渴求的粮食、金属,以及魔法装备等。 但是今天,索伦王一点迎接的意思都没有。 使节们自己驾着马车来到城堡前,因为迷路多绕了半天,来到的时候城堡大门紧闭,在外面浑身哆嗦的过了一夜。 然而,使节没有因此恼羞成怒,甚至都没有喊门。 这一夜很安静,只听到沙沙的雪落声。 唯一不和谐的就是使团中放哨的士兵因为太冷摔倒在地,再也没能站起来。 索伦王早就知道外面的消息,只是故意晾着对方。 索伦王国在几个邻国面前一直是低头做小,一个小小的使节都能成为座上宾。 为什么? 使节担负着双方各项交流事宜。 比如通商。 粮食定价多少,生铁定价多少,食盐定价多少…… 这些全都是使节说了算。 使节松松嘴,索伦王国就能平白省下一大笔财富。 能担任使节的都是几个国家中的名门贵族子弟,手中有庞大的资源,而这些资源也都是索伦王国需要仰仗的。 每次使节团过来都是好吃好喝招待,各种风情、各个种族的美男美女随意享用。 索伦王国专门有一个小镇,里面住的全都是邻国使节们的私生子,有些私生子还能找到爹,有些干脆不知道爹是哪个。 但保险起见还是都养了起来。 邻国那些使节的家族也知道这个镇子的存在,但都是拔鸟不认人的,索伦王国替别人养儿子多年,想象中的好处一丁点都没捞到。 索伦王不喜欢这样的生活,但是没办法。 如果邻国抬高物价,或者关闭通商,自己这边铁定要出乱子甚至崩溃。 而现在,软了一辈子的索伦王终于硬了。 美滋滋的睡了个回笼觉,直到中午才打开大门,放这些使节团进入城堡。 “唔,不知道这次要商谈什么?” 没有欢迎,没有宴会,更没有舞会,以及舞会后的保留节目。 索伦王单刀直入,硬邦邦的语气噎得使节们直瞪眼。 使节们不敢摆谱,全都老老实实的道明来意。 说话的同时,使节们都按捺着心中的震惊,瞪大眼睛观察面前的索伦王。 第462章 他给的实在太多了 年轻! 英俊! 这分明是刚成年的帅小伙,怎么可能是索伦王那个糟老头子? 说句不好听的,使节们上次离开的时候,都不认为自己下次来访时能看到索伦王。 看到的很有可能是索伦王的儿子、孙子。 看样子,传说中的长生不老是真的了。 索伦王很享受使节们震惊的目光,用小手指掏了掏耳朵,然后问道:“今年的粮、铁都准备定什么价格呢?供给多少量?有没有什么附加条件?” 邻国的使节们来之前就已经通过气了,所以立刻回答。 “价钱降低一半,量嘛可以翻一倍,至于附加条件,没有,绝对没有!” 几人全都摇摆着双手表示不可能,不存在。 索伦王却冷哼一声,摇着头说道:“这个一半是我们索伦王国的一半,法兰克王国卖给你们的一半?” 一句话令几个使节面颊僵硬,嘴角颤抖,久久说不出话来。 法兰克王国是更南方的大国,国内平原辽阔,土地肥沃,气候适宜,是远近驰名的大粮仓。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法兰克王国温热充足,作物成熟更早一些。 丰收之神的陨落导致索伦王国以及更北方作物歉收甚至绝收,但南方许多国家在此之前就已经收获,所以影响微乎其微。 粮价虽涨,但涨幅并不大。 看到使节们的表情,索伦王往后一躺,慵懒的靠在椅背上,双脚抬起搁在桌沿上,斜你一眼面前众人,随即手指敲了敲杯壁。 几个使节连忙端起酒杯,一口闷下。 索伦王慢条斯理的晃着就被,看酒液边缘在杯壁上留下的一道道红印。 他的手很稳,对力道的掌控也精细入微,所以粘稠的酒液在杯壁上留下一道道密密匝匝的螺纹,很是瑰丽。 “红月在上,这世间没有什么秘密可言。” 索伦王在国外也布置有眼线,自然了解法兰克等国的粮价。 只是法兰克王国和索伦王国之间横亘着大大小小十几个国家,尤其是南方这三个邻国,几乎遏制住了索伦王国和南方各国的连接。 法兰克王国的粮价一倒手就翻了十倍。 现在降一半,还是五倍。 “粮价,降低二十倍!生铁降低三十倍!供应量,给我提高十倍!” 这…… 几个使节都是面如土色。 二十倍,成本价都裹不住,而且这还涉及到运输、储存以及过程中的损耗。 自己国家从法兰克等产粮大国购买粮食便宜,但也是有限的,而且这有限的粮食里还附加了种种条件。 粮价是低了,但自己国家在其他地方做了让步啊。 不,不行! 这太亏了! 绝对不行! 至少,我们也得跟国王陛下商量商量。 索伦王端起酒杯做了个送客的手势,“那就请回吧,不过你们出了这个门,就不用再回来了。” 使节们全都僵住了。 因为来的时候他们都接到了特殊的命令,知道自己此行真正的任务是什么。 “倾举国之力,结友邦欢心。” 这就是国王陛下给他们下的命令。 有个国王甚至明言:“我决定不了自己的寿命,但是我能决定你们的寿命。我若不能长生,你们都别想活命!” 寿命即将终结的国王是最危险的。 因为大清洗往往就在这个节骨眼上。 站错队伍被抄灭的家族多不胜数。 如果自己没能完成国王陛下交代的任务,回去也是死路一条。 生死之间,使节们也想清楚了。 国家又不是自己,命才是自己的。 亏不亏是国王陛下的事,国王陛下都不在乎,自己斤斤计较个什么。 “呃……尊敬的国王陛下,您说的价格也不是不可以。” “对对对,就按照您说的办吧。” “我们是最亲近的友邦,我们陛下肯定不会在意这些小钱的。” 我们国王陛下在意的是长生。 索伦王自然知道这几个家伙肚子里打着什么主意。 借着这个机会敲竹杠肯定是有求必应。 粮食肯定是多多益善。 最近国内很多村庄都在种植一种名叫岚冰菇的神奇作物,很好的解决了国民口粮的问题。 但是国内又兴起了养鸡的风潮。 养鸡需要吃谷物,而索伦王国又是出了名的穷国,这些粮食只能从外面买。 至于生铁…… 国内很多村庄都星期了基建热潮,除了砖石木梁,用量最大的就是铁锭、铁钩、铁架。 而铁,尤其是大宗的生铁,是各个国家都紧缺的物资,索伦王国尤其匮乏。 现在好了,什么都有了,而且价格超低。 国内的经济肯定要蒸蒸日上。 索伦王国忍不住哈哈大笑,就跟打了胜仗一样。 说实话,就算把这三个国家摁在地上抹擦一遍,也不一定能让他们做出这般让步。 但是现在,他们一个个求之不得。 “咱们向来是兄弟之邦,自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最近嘛,有了一点奇遇,琢磨着跟你们分享一下。” 奇遇…… 索伦王的奇遇已经天下皆知了。 至少周边地方的都知道了。 举国皈依北方神,换得北方神的恩赐,得了寿命,又得了宝物,而且国家也托管给了北方神。 几个使节来的路上也仔细观察了,仔细打听了,更是去过去几年做对比。 没得比啊。 大冬天的,索伦王国国民在雪地里平整土地,在河道里清理淤泥,在山林中砍伐树木。 索伦王国大大小小的城镇中、集市上全都是摆摊的人。 摆摊的东西从桌子板凳,到靴子袍子,再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琳琅满目。 这种繁华的景象,自己国家都见不着,但是索伦王国就有。 问了几个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对方都说,这叫地摊经济。 地摊经济好啊,我们国家也想学一学。 长生我们想要,致富我们也想要。 索伦王双掌合十,右手缓缓紧握,仿佛抓紧了什么东西,然后一点点向右侧移动。 一抹亮光从其掌心中绽放出来,随即就看到一柄光芒闪烁的长剑从双掌中抽了出来。 光剑?! 使节们不算孤陋寡闻,早已经从种种渠道得知了这种奇特的武器。 索伦王挥了挥光剑,一脸神秘的说道:“这就是神明赐于我的力量,这个力量,你们也都能获得!怎么样,想要吗?” 说话间,索伦王轻轻挥手,厚重的实木方桌在一阵急不可察的嗤嗤声中碎成一地。 噗通! 几个使节的心脏全都不争气的跳动了一下。 也不知道是惊吓得,还是激动得。 生命和力量…… 国王陛下,不是我们不忠诚,而是他给的太多了。 第463章 秘密的源头 索伦王没有理会三个沉思中的使节,而是收起光剑,转身离开会客厅。 静室中,索伦王虔诚的跪在蒲团上,面前是杨牧云的神像。 “伟大的神明,赞美您。卑微的信徒有事情向您禀告。” 神像立刻浮现出一道道氤氲的光芒,随即,一团意念触碰到索伦王。 “何事?” “回禀神明,我国向南,有大大小小十多个国家,现在他们愿意皈依您,与我一同赞颂您,虔诚的信仰您。” 杨牧云“嗯”了一声,“不错!你干的很好!如果完成这件事,我会再给你一次抽取奖励的机会。” 听到这话,索伦王咕咚咽了口口水。 抽取奖励的机会! 上次面前浮现七个光球,自己随便选了一个,结果得到了一门名叫光剑精通的能力,可以熟练召唤光剑、使用光剑。 与条顿武僧们修行的驭剑术相似,但是又有所不同。 至于光剑的威力,用过的人都说好。 最重要的,光剑精通这个技能修炼到一定程度是可以传承的,也就是能够通过特定的方式传授给自己的子子孙孙,到时候整个家族的实力都会大幅暴涨。 而光剑精通,也会成为索伦王族的招牌能力。 这一切,都是因为成功度过天劫后抽取奖励。 下次渡劫不知道什么时候了,能不能度过去还两说,就算度过去了也不知道抽着什么东西。 现在只要拿下几个邻国就能再获得一次抽取奖励的机会,真是,太好了! 再次赞美伟大的神明,并且送上几点狂热的信仰,索伦王退出静室,又回到会客厅。 此时,几个使节全都双拳紧攥,目光通红。 笔直刚才风度翩翩的模样,使节们此时的样子就像是通宵赌博的赌徒,眼睛中满是兴奋和疯狂。 这股疯狂,就像是饥渴十多天的猛兽看到鲜肉时的表情。 但是,索伦王很享受这种表情。 年轻的时候,索伦王也喜欢玩狗,并且非常享受征服猛犬的感觉。 对于那些桀骜不驯的猛犬,通常都是关到笼子里,锁在一丝光都不透的地穴中。 十几天之后,饿得奄奄一息的猛犬刚回到地面,就会表现出极度的驯服。 阳光、空气、风…… 这一切都会成为猛犬们极度眷恋和渴望的东西。 “唔……赞美神明!” 索伦王已经从三个使节的眼睛中看到了被自己征服的猛犬。 它们,也同样是这种目光,这种眼神。 浓浓的恐惧,以及满满的渴望。 “长生,你们也可以获得!力量,你们也可以拥有!财富,你们一样能占据!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效忠一个半截身子入土的糟老头子呢?是不是?” 虽然索伦王曾经也是棺材板合了一半的糟老头子。 但这并不妨碍他对其他糟老头子的轻蔑。 几个使节已经听出了索伦王的弦外之音——长生,并不仅限于君王,臣子也一样可以。 也就是说,自己同样可以得到长生不老的力量。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便宜自家国王啊。 自己眼下还年轻,但是等二十年后,三十年后,在自己不年轻了,跟现在的国王一样变成糟老头子时,自己也会面临同样的问题。 对生命的渴求。 现在,长生的希望就摆在面前,唾手可得。 “国王陛下,您放心,我们知道该怎么做了!” 索伦王满意的点了点头,“去吧!如果需要帮助,我有数万名忠诚的骑士!” …… 得知使节们已经离去,索伦王冷硬的面庞瞬间垮塌,刀削斧凿的笔直棱角变得松垮垮的。 不多时,一个扎着金色马尾的小女孩来到其身后。 “曾祖父,您在犹豫吗,还是懊悔?现在派出一匹快马,还能把使节追回来。” 索伦王烦闷的挠了挠头发,“我亲爱的小叶卡,你真是个恶魔!” “曾祖父,我听说,北方神麾下的确有一支恶魔眷属,他们可以操纵雷霆,自由飞翔,轻易击垮了光明教廷的天使军团。我觉得,恶魔是一种赞美。” 哦…… 索伦王痛苦的叫出声来,那一仗不仅击垮了光明教廷的天使军团,也粉碎了自己的斗志,让自己彻底臣服在北方神脚下。 “小叶卡,现在就算派出我马厩里最快的马,也追不回那三个家伙体内的野心了。” 为了权力,臣子们敢于弑君作乱,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奋死一搏。 如果权力之上再捆绑了长生呢? 没有哪个臣子能拒绝这种诱惑。 就连索伦王自己也不行。 金色马尾的少女站到索伦王旁边,想要摆出眺望窗外远山的姿势。 只可惜,她太矮了,视线刚好和窗棂平齐,什么也看不到。 于是,小女孩自己搬了个凳子过来,双手扒在窗棂上。 “曾祖父,如果您想要从此养老,完全可以答应三个使节的请求,甚至可以从他们身上索取一笔好处,但是,这种好处只有一次,不会再有第二次。之后再有人想要寻求长生的秘密,就可以找南边那三个蠢货了,而不用找您。” 索伦王点了点头。 长生的秘密根本不是什么秘密。 当初向北方神效忠时有很多臣子,他们也都签订了天劫的契约。 只不过,迄今为止,自己是唯一一个渡过天劫,并且得到渡劫奖励的人,再加上索伦王的身份,其他人自然而然就以为长生的秘密是自己独享、专有。 而小女孩正是利用这一点,劝说索伦王。 “曾祖父,如果他们也都膜拜北方神,获得长生,那么北方神麾下就会有一大堆国王,您虽然是第一个皈依北方神的国王,却不是唯一。” 小女孩膝盖一弯跳下凳子,“可如果其他国王都死于非命,您就是唯一的国王,永远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而我们索伦家族也会成为神明之下最荣耀的家族。” 索伦王刚开始不懂这其中的分别,但是昨天使节们被挡在门外,小女孩深夜钻到索伦王屋中,坐在床上彻夜长谈,剖析利害,索伦王就算是石头也炸出油了,木头也开出花了。 “小叶卡,我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我们做的事情瞒不了多久,传入神明耳中后他会是什么反应。如果是震怒,我们家族就走到尽头了。” 小女孩自信满满的笑了笑,“曾祖父,北方神直接统辖各个村庄,完全不让世俗中的信徒插手,这说明,北方神并不喜欢世俗中的国王和贵族们,我们的所作所为完全合乎神明的心意。” “刚才我已经向神明汇报,说那些国家会皈依……” “曾祖父,国家皈依,跟国王有什么关系吗?” 索伦王语塞,随即而来的就是一阵恶寒。 幸好自己是第一个,是自己先来的,如果自己是后来的,很可能也被算计死了。 小女孩目光狂热的说道:“我们双手的鲜血越浓郁,我们身上的荣光越厚重!” 第464章 这,将是一场屠杀 杨牧云现在很轻松,每天就是两点一线。 嗯,真正的两点一线。 从小人世界到王金龙家里,再从王金龙家里到小人世界。 通道开启,把一根网线甩过去,服务器交换数据,下班时间再拔网线。 闲暇时候就敲敲代码,优化智障管理系统,然后就是继续丰富、完善自己的技能树。 然后就是献祭。 领地上有很多桀骜不逊的魔兽,还有以“神明”自居的山精野怪。 这些家伙全都遭到杨牧云的清缴,麾下眷属每天都在四处追猎。 对这些魔兽和野神,杨牧云给了他们两条路。 一条是臣服,签订契约,接受天劫规则。 另一条就是死。 某毛皮很华丽的魔兽:“吼吼……偶吼吼……呜呜呜……” 杨牧云:“他拒绝了,送他上路。” 某不善言辞的野神:阿巴阿巴……阿巴阿巴……” 杨牧云:“我很佩服你的勇气,但我不认同你的智商。”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这一刻,杨牧云终于明白为什么光明教廷那么拼命地打击异己,狂热的将异端送上火刑柱。 光明神除了创造“火刑”,还想借这种方式清理领地内的一切。 杨牧云拥有苍蓝之峰、大裂谷、月光湖等地的规则,现在又在凝练高加索区域的规则,以及索伦王国的规则。 信徒们信仰自己,源源不断为自己奉献信仰之力,而这些信仰之力又会沉淀出山河意志,最终凝聚规则。 但是有一点…… 某些山精野怪也在招揽信徒,窃取信仰。 如此一来,高加索和索伦王国的版图上就出现了密密麻麻的黑点、阴影。 杨牧云上一世是处女座,有强迫症,手机上有个小红点都得忍不住戳几下,现在放眼望去全是雾蒙蒙的黑点,这能忍? 如果是其他神明,只会以为是自己的信徒传教不买力,是愚蠢而蒙昧的生物不肯皈依自己,还需要加大力度搞宣传。 但杨牧云不同。 他知道,自己的实力是顶尖的,给信徒的福利也是最好的,寻常智慧生物在享受到电器设备之后,全都沉溺其中不可自拔。 人类城市就给他们佣兵公会的方式管理,村庄就给他们安排一个“村长”,所有人类都摆脱了贵族老爷的剥削,摆脱了税吏的压榨,过上了前所未有的幸福生活。 无论高加索区域生活的哥布林、狗头人、侏儒等非人类生物,还是索伦王国生活的人类,全都被杨牧云折服,崇敬得五体投地。 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不信仰自己。 如果有,那必然是野神出没。 如果换光明教廷过来,就等于在漆黑的地图中摸瞎,根本找不到那些野神的准确位置。 但杨牧云基本点亮了全图,哪里有黑点,哪里有野神,直接杀过去,抓回来就是。 而这些野神就是最好的祭品。 唯一令杨牧云不开心的是,野蛮人的老祖宗不灵了。 而且一天不如一天。 之前每次献祭,都会反馈点好东西,大部分是装备,偶尔有几个技能,或者其他经验和知识的传承。 而现在,献祭了上百个野神,竟然一件装备都没有,全都是经验和知识的传承。 比如食用兽血、兽脂、浆果和树叶挤轧出的汁液调和成油彩,在身上涂抹之后赋予自身各种特殊的力量。 很多原始、蒙昧的原始部落,都会有类似的习俗,把脸上、手上、前胸后背都涂得五颜六色。 之前还以为是为了装饰、好看,或者隐蔽、躲藏。 现在才明白,这些东西都是有讲究的。 使用的兽血和兽脂不同,绘制的图案不同,所产生的效果都会不一样。 而这些图案共同的属性就是——可以获得神的庇护。 也正因此,这些图纹和符号又被称为“护身符”。 杨牧云和老萨满沟通了一下,得知这些全都是萨满的传承。 每一个萨满都会从上一任萨满那继承护身符,然后将这种力量赋予同族。 萨满的修为越高,信仰越坚定,绘制出的护身符效果也就越强。 老萨满被捡来以后,始终病恹恹的,半死不活,杨牧云很怀疑老头这模样能不能熬到明年开春。 但是老头得知护身符的内容后,激动得三天睡不着觉,整天缠着杨牧云学习,然后搜集材料上手练习。 老萨满虽然继承了护身符的传承,但仅仅是一部分,或者说冰山一角、皮毛。 这其中有种种原因,并不是老萨满学艺不精。 但无可否认的事实就是,完整的护身符传承并没有流传下来,甚至就连“护身符”这个名字都没传承到。 而杨牧云这里,献祭一个野神,就得到一种“护身符”的油脂制作方法,以及图纹绘制方法。 杨牧云发挥肝帝精神,献祭了几百个野神,直接把护身符图鉴淦满了。 除了护身符,还有将魔兽骨骼制作成各种拥有特殊属性小挂件的技能。 比如之前将鸡骨头制作成骨戒的能力,就是献祭得到的回馈。 然后,老祖宗再次拉胯…… 不给实物奖励,好歹给个虚拟奖励,再厚来,干脆连虚拟奖励都没了,献祭就只有能量,补充通道的能量。 献祭两次甚至三次还不反馈一个东西,中奖率直接从100%掉到20%以下。 刚开始杨牧云以为是自己实力提升,献祭的祭品档次跟不上。 就像1级新手村杀鸡可以嗷嗷升级,但是30级再来杀鸡,经验就蜗牛慢爬,60级来杀鸡,经验干脆不动了。 但是找了几个实力强大的野神,又屯了几十个野神一起献祭,结果还是一样。 该空奖还是空奖。 直到某一天,杨牧云豁然醒悟。 不是野蛮人的老祖宗变心了,也不是奖池被抽光了,而是抽奖的人变多了。 这是老萨满的话。 每个野蛮人部落都有一个封印的卷轴,这个卷轴可以开启仪式,令一名部落成员获得穿越世界的神秘力量。 仪式并非必定成功,通道另一边也不是安全无忧,有可能刚把头伸过去就被某种不知名的强大巨兽一口吞食。 但是依照目前的情况看来,开启仪式,并且完成契约的部落越来越多。 这也说明,今年冬天,冰河时代的序幕正式拉开。 开了挂的野蛮人将会大规模南下,与文明世界产生激烈的碰撞。 杨牧云看了一眼南方。 索伦王国在自己的治下已经从边远穷困的国家变得富庶起来。 但其他野蛮人未必有自己的仁慈和善良,也没有如自己这般高明的治理手段。 再加上文明世界和北地的世仇。 这,将是一场屠杀! 想要拯救文明世界那些大大小小的国家,唯一的办法就是先一步将其占领,纳入麾下。 插上自己的旗帜,划入自己的地盘。 “看样子,等不到明年春天再动手了。” 于是杨牧云给索伦王传令——搞快点,奖励翻倍。 第465章 下一个体系 索伦王单膝跪倒,左手放在膝上,右手按在地面,头颅低垂,双眼紧闭。 “伟大的神明,谨遵您的意志!” 一旁的金色马尾小女孩手足无措,也学着跪了下去。 这时候,索伦王抬手捏了捏曾孙女犹带婴儿肥的小脸,“小叶卡,神明降下谕令,让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向南扩张。” 以最快的速度? 索伦王和小叶卡全都目光闪烁。 这不就等于说“不择手段”吗,只是神明不好说的太直白,就全靠信徒自己领悟了。 之前索伦王还为自己使用阴谋手段而忐忑,但现在疑虑尽去。 想要征服一个国家,靠武力是最缓慢低效的。 而政变颠覆一个国家的政权,选择顺从自己的势力执政,才是最简单方便快捷的。 至于颠覆政权之后的治理问题…… 正常情况下肯定会有尾大不掉的情形,再加上落难王子、公主复仇记之类的狗血套路,根本不可能平安无事。 这种手段征服一个地区无异于吞吃裹着毒药的蛋糕。 有点脑子的君主都会慎之又慎。 但索伦王才不考虑这些。 反正不用自己操心,只要把那些国家颠覆了,自然有神明接管。 “什么奖励不奖励的,我只是不想文明世界有太多蛀虫。” 那些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的国王,就该早死早超生,让他们获得永生,简直就是给神明抹黑。 “对!就是这样!我们是神明的清道夫!” 索伦王咀嚼起曾孙女刚才说过的话——我们双手沾满鲜血,但我们身上负满荣光。 嗯,一定是这样! “把我最快的马牵出来,召集我最忠诚的骑兵,与我一同南下!” 走了两步,索伦王突然转身,双手抱着金马尾小女孩,将她放到凳子上。 走到小女孩背后微微俯身,将小女孩的身子扳正,令她看向窗外。 “小叶卡,我不在的时间里,城堡中的一切都归你管理,你就是索伦家族的代族长!大事可以通过红月与我联系,小事你自行决断。骑士以下所有人,你都可以裁决!” 说着,索伦王从手上摘下一枚刻有繁复纹章的指环。 这就是索伦王贴身佩戴的信物。 旁边的女仆、护卫和管家全都单膝跪地,抚胸向小叶卡行礼。 小叶卡紧绷着红彤彤的脸蛋,努力昂头挺胸,令自己显得更高大一些,却不料身子失去平衡向后摔倒。 索伦王没有伸手,而是头也不回的向外走去。 金色马尾小女孩揉着手肘上的血痕,眼泪迅速沁满。 下一瞬,小叶卡昂起头,努力令眼泪回流。 不许哭! 从今天开始,你就是索伦家族的代族长了,索伦王国未来的王储。 但是一想到这个王储有可能要当一辈子,眼泪花子瞬间绷不住了。 …… “神使大人,我们的电影《法海传》马上就要下档了,下一部作品是?” 杨牧云恍然醒悟,这么快? 法海传都要下档了。 清点了一下信仰空间中的信仰之力,《法海传》带来的信仰之力并不多,而且信仰不深,比之前《大威天龙》时候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不过这也令杨牧云明白了一个道理。 梗就是梗,看一下图个乐子就行了,真要把梗铺展开来,搞成一部电影,或者一个文化,那只能是脑袋秀逗了。 大威天龙就是最好的例子。 几十秒一两分钟的短视频,火爆全网,但是丰富成一两个小时的电影…… 观众们只能表示:很好,很不错,这片子制作精良,剧组良心,吊打小鲜肉,狠狠抽了资本的脸…… 然后…… 就没有然后了。 仅此而已。 人的记忆有限,几十秒的短视频可以完整记忆,一帧不差。 但是一两个小时的电影,把每一个细节都刻在脑子里,基本不可能。 这也是《法海传》不能像《大威天龙》那般收割信仰之力的原因。 哪怕这个电影是杨牧云一手打造,使用了诸多神术乃至规则,一样不行。 “可惜了这部电影中完整的佛门功法体系。” 之前大威天龙爆红的时候,相关的信仰之力源源不断,滔滔不绝。 凭借这一股精纯的信仰之力,杨牧云借助佛轮,推演出了大威天龙这个神术,更是将其传授给眷属们。 尝到甜头的杨牧云打算搞一个佛门修行体系,更是根据少林等名刹古寺的古籍记载推倒还原各种佛门修行之法。 从武学到法术,从真言到手印等,想要借《法海传》整出一套完整的修行体系。 然而,芭比q了。 这部电影没能带来想象中精纯的信仰之力,想要使用佛轮推演出完整佛门修行体系的梦想只能落空。 本来还想像光明教廷圣堂骑士、护教骑士一样,给条顿武僧一套完整的修行体系,将其打造成自己的特色。 结果,研发资金不足,项目搁浅。 那就继续积攒吧,等什么攒的差不多了再搞。 随即,杨牧云意念控制着一个u盘飞到王金龙手上。 “这里面是新剧本,选个良辰吉日开机吧。” 之前就让王金龙着手准备《仙剑奇侠传》了,连剧中几个主要角色也都选好了。 《法海传》中所有佛门武学、法术、真言、手印等都是杨牧云根据古籍推导还原的,其中有很多臆想成分。 但《仙剑奇侠传》中的驭剑术、万剑诀等就不一样了,都是前人智慧的凝聚。 上一世的世界中,《仙剑奇侠传》大火大爆,剑修的题材层出不穷,无论形象还是体系都完整、丰满。 一提起剑仙,画面感瞬间来了。 反观佛门的修行体系…… 根本就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 既不高端,也不大气,更不上档次。 两者先天上就没法比较,根本不是一个档次,也不是一个量级。 所以,杨牧云对《仙剑奇侠传》充满了信心。 这部作品一定能带来精纯的信仰之力,帮助自己推演真正的剑仙大道。 冰河时代开启,其他野蛮人部落纷纷开启通道,谁知道这其中是不是会蹦出一个位面之子。 必须得多弄点手段防身。 第466章 和谐共创繁荣 杨牧云开始搜集北地其他区域的信息,重点打探野蛮人的消息。 红月是一个很好的搜查工具。 但问题来了,红月中使用的文字五花八门,乱七八糟,有些东西甚至都不能称之为文字。 所以,杨牧云想要像搜索引擎一样有求必硬是不可能的。 但是经过反复的筛查之后,杨牧云大致锁定了一些野蛮人用户,然后定位这些野蛮人用户,找到了他们所在的部落。 其中一个野蛮人部落,全体成员体格庞大、粗壮,比大石那种大块头还要膨胀一圈。 更重要的是,这个部落的野蛮人身上萦绕着一层浓郁的铁灰色,身体表面也充满了笔直的棱角,完全不像活人。 他们的酋长更是浑身包着一层金属甲胄,使用一把厚背大砍刀。 一刀开山,一刀断河。 威武而恐怖。 还有一个野蛮人部落,体表乌漆嘛黑,嘴巴和鼻孔还一直冒出黑烟,黝黑的胸膛中随着呼吸,隐约能看到一团明亮的火光在跳动。 他们走过的地方,积雪融化、蒸腾,泥土也变得坚硬、焦黑。 还有许多野蛮人部落,也都有着多多少少的奇异。 单从外表,杨牧云还无法分辨这些野蛮人部落契约的是什么世界。 也许还有很多成功契约了世界,但是还没有探索成功,暂时还没有展现出奇特之处。 杨牧云不敢小觑任何一个野蛮人部落。 就如自己,部落只剩下两个人,一样发展壮大起来。 其他部落若是运气爆棚,抽取到一个强大的世界,进去拣点垃圾都能横着走。 “我还是太弱了!” 看了一眼信仰空间中几乎满溢的信仰之力。 杨牧云眉头暗皱。 他没有再盲目的使用信仰之力强化自身,而是忍着不动。 因为实力强大的一定程度,会被世界排斥,然后升入更高层次的空间。 实力弱小的时候还能在地面上游荡。 比如光明神,刚成神之后就在人间称王称霸,无论什么神明的眷属和信徒,都被其暴揍一顿。 甚至抄家灭门。 折在光明神手中的宗教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为什么。 因为神明不在人间,而神明在人间的信徒和眷属干不过光明神。 当然,光明神在人间的时候有多风光,进入到上界之后就有多狼狈。 神明直接下界的代价太大了,大到几乎无法承受。 比如月神和狼神。 贸贸然降临,实力大大削弱,很多手段都用不出来。 本来就算实力大降,收拾人间的新神也绰绰有余,奈何遇到了杨牧云这个开挂的。 俩神明装逼不成还送了人头。 在这等同新手保护的约束下,上界的诸神对新崛起的强大神明几乎无可奈何。 因为新神初生牛犊不怕虎,不管什么就是干,就是莽。 只有当他们成长到一定高度,对更高层世界有了深刻的了解,才会产生敬畏之心,进而约束自己的行为。 免得自己到了上界被群殴。 杨牧云和诸神没有什么生死大仇,轻易不会拔除其他神明在人间的势力。 准确的说,杨牧云除了针对光明教廷,几乎没有刻意针对任何其他神明。 而光明神的人缘并不怎么好。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也正是这个原因,杨牧云在向诸神宣称自己代表大地神族时,众多神明向其领地降下馈赠以示庆贺。 但其他野蛮人就没有这种顾忌了。 仗着蛮力一路烧杀抢掠,更是携带北地众多种族长驱直入。 文明和野蛮的边界彻底被打破。 而这时候,杨牧云接到诸神的精神联络。 天空中,一团肉眼看不见的光球绽放着熠熠光辉。 杨牧云知道,那是一群神明创建的聊天群,而这个聊天群中聊的,肯定不是什么和谐共创繁荣的东西。 带着紧张和期待,杨牧云插进众神之中。 “大地之神,欢迎你!” 当然,杨牧云这个“大地之神”只是单纯的称谓,并不代表地位。 就像地球那边有很多号称“世界第三军事强国”的,无一例外都被揍得找不着北。 杨牧云这个“大地之神”究竟能不能从自称变成公认,还得看接下来的岁月中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战绩。 杨牧云向天空之神表示感谢,“不知诸位神明呼唤我,何事?” 随即瞄了一眼光球中密密麻麻的精神意念,全都是生面孔,只能从对方的气息和力量特性去揣测对方的身份。 但是有一道精神意念,就是化成灰杨牧云也认得。 光明神。 唔……这老小子也在群里。 难道天空之神要充当中间人,为我俩调停? 也对,从自己崛起并南下开始,就一直在搞光明神,灭他的下属,占他的地盘。 现在又派出人马,暗戳戳的在光明神地头上搞颠覆。 这老小子是坐不住了吗? 诸神难道是想要抱团压迫我,逼我屈服? 光明神这老小子到底许诺出了什么好处? 然而,天空之神的话出乎杨牧云预料。 “我们需要你的帮助!” 帮助? 杨牧云没有表态。 “什么帮助?我又能帮你们什么?” 天空之神说道:“野蛮人苏醒了,他们举行了古老的仪式,与其他世界签订契约,换取强大的力量。这一点,你应该知道吧。” 杨牧云沉吟了几秒钟。 空间通道的秘密是萨满们口耳相传,很多野蛮人酋长都未必知道这个秘密。 但一些古老的存在对此一清二楚。 天空之神不会不知道。 于是,杨牧云回答:“没错!” 之前杨牧云对空间通道还藏藏盖盖,遮遮掩掩,从现在开始就可以放心大胆的用了。 天空之神没有任何意外的表情。 “你的其他同族也开启了通往异世界的通道,资源来自异世界,但危险也同样来自异世界。我们已经感觉到几个异常危险的气息。” 杨牧云回想起自己契约世界的时候,曾经有强大的诱惑自己。 看样子有野蛮人没能经得住力量的诱惑,臣服在了其他世界的额脚下。 想到这,杨牧云嘴角勾起,微微一笑。 “我是一个弱小的新神,没有实力,没有地盘,没有资源又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力量。你们都感觉棘手的存在,我能拿它怎么样呢?” 第467章 我们需要你的帮助 你是弱小的神明? 诸神隐约感觉到月神和狼神在不屈的呐喊。 再次为这两个死得憋屈至极的同伴默哀一秒钟,天空之神说道:“你想要什么援助,尽管说吧。” 杨牧云心中暗笑,嘴上却说道:“我也是野蛮人,我和那些同族没有什么区别,你们为什么要找我帮忙呢?你们,又怎么确定我会为了你们,和同族为敌呢?” 同样是野蛮人,杨牧云为什么要站到同族的对立面呢? 天空之神:“你虽然是野蛮人出身,但你的行事与我们相同。你倾向于规则、稳定、和谐,你能创造繁荣、秩序、和平。你理应是文明阵营的成员!而且是非常优秀的成员!” 诸神在人间都有信徒和眷属,自然知道索伦王国这几个月中发生的变化。 将一个穷国脱贫致富,这是神都做不到的。 而杨牧云做到了,而且做得非常好。 杨牧云没有说话。 因为天空之神让他无可反驳。 野蛮人的身躯只是一个壳,穿越者的灵魂才是核心。 “很抱歉,我不能答应你!那些人都是我血脉相连的同胞,共同祭祀同一个祖先的伙伴,我不能做出任何伤害他们的事。” 但是很显然,天空之神并不知道“得加钱”。 “好吧,我们尊重你的意志。” 杨牧云:(要不,给我一个重新组织语言的机会?) 显然,没有。 诸神并没有为难杨牧云,一个个的退出聊天群,转眼之间就只剩下杨牧云。 从上界投射意念下来的消耗也很大,每秒都要燃烧数以万计的信仰之力,诸神可经不起太多浪费。 杨牧云有点后悔。 东方人的交流方式和西方人的交流方式差距太大了。 你问一个东方人,“今天去我家吃饭吧”,对方肯定会说,“不了不了,家里做好了”。 但是同样的话问西方人,他八成回答:“好啊”。 杨牧云只是客套客套,表示自己不是一个随便的人,对方却当真了。 但是杨牧云转念一想,自己也没有吃什么亏。 文明世界诸神的确能给自己好处,但加入诸神一方,肯定要面对同族们的围攻。 叛徒比敌人更可恨。 其他野蛮人部落肯定会不计一切代价,优先打击自己。 不划算。 太不划算了。 还有一点,如果因为加入诸神一方失去了祖先的眷顾,那就得不偿失了。 归根究底,自己最大的资本就是祖先的眷顾。 哪怕献祭不再回赠奖励,单是这个通道也足够自己傍身的了。 就算小人世界混不下去,也能集体转移到地球。 单是失去了通道,自己就成了瓮中之鳖。 “现在挺好的,诸神一方不会动我,野蛮人一方把我当成同族,而且是值得积极拉拢的同族。完美!” 天塌了有高个子顶着,管自己什么事。 继续种田。 继续发育。 接着奏乐,接着舞。 不过,杨牧云心中也生出一股紧迫之感。 连天空之神为代表的诸神都慎重对待的威胁、隐患、敌人,肯定不会弱了。 毕竟每一个仪式成功的野蛮人部落,背后都有一个世界做后盾,掌握一个世界的资源,绝对不会弱到哪里去。 最重要的,这个隐患潜伏在暗处,而自己在明处。 “刚才草率了,至少应该问清楚这个威胁、隐患的具体情况。” 摇了摇头,杨牧云开始审视自己的优势和劣势。 优势很明显,物质条件极度优越,家里有矿,随意挥霍。 而且,通道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用不着隐藏了,杨牧云可以放心大胆的从地球那边运资源过来。 劣势也很明显,地球上除了物质还是物质,超凡力量几乎绝迹。 杨牧云虽然从地球上得了佛的规则、道的规则,以及残缺不全的圣光规则,但也仅此而已。 其他超凡力量几乎都湮灭在了时间长河中。 杨牧云使用红月搜索其他同族时,见识到了许多拥有特殊力量的野蛮人,这些力量肯定都是从其他世界获得的。 反观杨牧云,想要获得什么力量都只能靠双手。 之前炒作大威天龙,搜集大威天龙的信仰之力,推演这门法术。 现在拍摄《法海传》,搜集佛门信仰之力,推演佛门法术,只可惜失败了。 眼下又在搞《仙剑奇侠传》,准备搜集剑仙相关的信仰之力,推演剑仙的修行体系。 用手指敲了敲额头,杨牧云仔细回想,还有什么力量体系值得挖掘? 地球上的底蕴很深,值得挖掘的地方也很多。 只是可惜无从入手。 杨牧云正在琢磨来琢磨去的时候,对讲机响了,大石的声音从中传来:“酋长,生命树开花了!” 生命树? 开花? 身在前线的杨牧云心中一喜,立刻驾起一道剑光冲向老家。 河谷周边云山雾海。 这是杨牧云布置的护山大阵,云雾将种花家河谷掩藏起来,从外界无法窥探。 但是磅礴的生命气息就像纸里包不住火,透过大阵满溢出来,向四面八方散去。 许多生灵被散逸的生命之息吸引过来,围绕在河谷周围不愿离去。 杨牧云刚进入护山大阵,立刻看到了闪闪发光的生命树。 庞大的树身就像巨型发光晶体,由下到上不断散发出明亮的光芒,并且由内向外不断迸发出生命的气息。 河谷中的眷属们全都 看到杨牧云的到来,生命树的树干上露出一张笑脸。 “伟大的丰收之神继承者,感谢你的帮助,让我快速成长起来。” 杨牧云摇了摇头,“先不要说这些,你的情况怎么样?还需要什么帮助吗?” 拉玺达也出现在生命树周围。 这位女士习惯性的走到杨牧云身后,伸头在杨牧云身上嗅了嗅。 “我闻到了一股熟悉的气息。” 杨牧云简单说了诸神的请求。 拉玺达笑了一声,没有说话,而是抬头看向生命树。 “你又要增添一支眷属,强大的眷属!只是……” 拉玺达欲言又止,止言又欲,最终化作一抹奇怪的笑意。 “拉玺达女士,有什么不对吗?” “确实有些不对,但不知道是好是坏。” 说着,拉玺达抬手指了指生命树的一根枝丫。 杨牧云抬头看去,心中顿时一喜。 这么快就结果了! 咦? 这果子…… 有点不对劲…… 第468章 信仰造物 “这果子不对!怎么有点绿?” 何止是眼色绿,形状也有点绿。 这和杨牧云心中想象的精灵半点都不一样。 见过树屋酒吧瓦伦蒂娜那种霜精灵,大长腿、瓜子脸,细腰,尖耳朵…… 唯一的缺点就是太纤细了,身体曲线不太明显。 生命树上诞生的草木精灵,就算跟霜精灵不一样,至少也有该沾点边吧。 然而…… 看到眼前这一幕,杨牧云脑子里已经回荡起了熟悉的旋律。 葫芦娃,葫芦娃,一根藤上七个娃。 没错,眼前树枝上结的全是葫芦。 每根枝丫上结的不多不少,正好七个,还都不同颜色。 “怎么回事?生命树也有隔壁老王吗?” 生命树眨了眨眼,“什么是隔壁老王?” “哦哦,没事,我就是想问问,为什么你身上会长出葫芦,还有,这些葫芦里真的会蹦出来臭小子?” 精灵族不都是萌妹子么? 高挑、纤细。 那些臭小子可是矮胖矮胖,粗壮粗壮。 一点都不养眼。 等等,这不是养眼不养眼的事,是为什么会生出这些东西。 基因突变也不该突变到这份上啊。 生命树语气奇怪的回答:“这不都是您的功劳吗?” “我?” 杨牧云指着自己的鼻子,我怎么你了?我连植物人都没碰过,更别说你了。 “《草木精灵兄弟历险记》,我看过!”生命树语气温柔的说道。 拉玺达结束了两人驴唇不对马嘴的问答。 生命树孕育的生命并没有固定的形态,而是会根据能量和信仰的熏染塑造生命,你向信徒们传播《草木精灵兄弟历险记》的信仰,自然就孕育出了对应的果实。 “等等,生命树孕育生命的原理是这样?” 但是仔细想想信仰创造的神明,的确都是依照信徒观想的模样诞生。 信徒觉得这个神明应该是男的,那就是男的。 信徒觉得这个魔鬼应该羊角人身,那就是羊角人身。 神明使用信仰之力强化自身也是同样的道理。 信仰,能创造一切,也能改变一切。 寻常植物都遵循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道理,而生命树不同于寻常植物,它和信仰密切相连。 杨牧云种下了“草木精灵兄弟”的种子,那就只能想啥来啥。 “说到这个,emmm,我有很多大胆的想法。” 当初给高加索的各种族推广电器,投影机中储存的就是葫芦娃,而且还取了个高大上的名字,草木精灵兄弟历险记。 结果谁知道,这个片子太火了,哥布林、地精、侏儒、狗头人之类的生灵全都信以为真,将这个形象当成了草木精灵该有的样子。 然后…… “生命树应该是yy成真器吧。” 杨牧云一拍脑袋。 自己在地球上种植大威天龙的信仰,然后收割,通过佛轮推演大威天龙这个神术。 还有《法海传》的信仰,《仙剑奇侠传》的信仰。 同样的道理,自己可以在小人世界种植各种生命的信仰,然后通过生命树孕育。 这才是生命树的正确打开方式。 生命树就像一个生育机器,信仰之力就是模具,模具不同,孕育出的生命也不同。 那些传说中的神话生物,都能通过生命树来培育,实现从无到有的突破。 接下来就是从弱到强的培养和提升了。 这时候,树枝上的七彩葫芦左右摇晃,然后脱离母体,扑通扑通坠落下来。 小葫芦刚落地就咔嚓碎成两半,然后从中跳出一个浓眉大眼的小娃娃。 就是,产量有点低了,这么大一棵树,就解了七个果。 碎裂的葫芦壳一点点烟雾化,化作能量融入葫芦娃体内,不知是不是错觉,吸收了葫芦壳的能量后,葫芦娃头顶的小葫芦更加鲜艳了。 这些葫芦娃出生后围着生命树叽叽喳喳的喊“爷爷”。 好吧,连习惯都一模一样。 嗯,长得也一模一样。 据说是因为制作方穷得,为了节省成本,就给一个形象涂七种颜色,类似的还有海尔兄弟,几个主角也都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杨牧云认命了,男孩子又怎么,浓眉大眼又怎么,粗壮矮胖又怎么了。 能打就行。 检验了一下葫芦娃们的能力。 跟动画中的一样,力大无穷、耳聪目明、金刚不坏、操水控火、来去无踪、收摄万物。 除了老七的法宝被削弱了,其他娃的能力都很强。 七个娃娃的身子骨都很硬,本源充足,筋肉强悍,算是固本培元大圆满。 能够施展奇特的能力,说明达到了炼精化气的层次。 老七的法宝已经不是炼精化气能够解释的了,感觉上已经触摸到了炼气化神的门槛,几乎等于神通了。 总之,杨牧云对这一批货很满意。 七个娃娃晃晃脑袋,揪着生命树的树藤和树须,身子藏在枝叶中,只露出一双眼睛打量杨牧云。 “孩子们,这是你们的……主人,以后你们要跟着他,听从他的命令。” 爷爷的话最好使,七个小娃娃立刻蹦蹦跳跳,翻着跟头来到杨牧云身边,眨巴着大眼睛,仔细记住主人的面孔和气息。 杨牧云一挥手,信仰之力快速燃烧,丰收之力磅礴鼓荡,随即注入生命树体内,刚刚孕育果实的损耗立刻补充完毕,还额外增长了许多。 “满了满了,身体内注满了,快要爆了……唔……非常感谢你,我的主人……” 杨牧云咳了咳,脑子里已经琢磨着让生命树孕育哪个纸片人老婆了。 信仰封神,信仰造物。 啧啧…… 生命树简直是神器啊。 七个小娃娃来的正是时候,自己的宗教体系中正好缺少几个座下童子,就用这七小子了。 之前杨牧云还是凡人级别,行事可以肆无忌惮。 但是现在的杨牧云已经称得上强大的神明,还引起了诸神的关注,再像之前那样就不合适了。 所以,很多时候,杨牧云必须退居幕后,有什么事情都得麾下眷属来做。 即便光明神,不也培养了一堆天使当打手么。 和光明教廷中那些人类融合天使之血形成的低阶天使不同,宗教典籍中,光明神麾下最强的天使都是有封号的。 比如:炽天使、智天使、力天使、座天使、能天使、权天使、战天使等。 凡人都喜欢搞个排名组合,比如五虎上将、五子良将、十二虎臣。 儒门七十二贤。 阐教十二金仙。 杨牧云既然建立大地神族,肯定得有点牌面是不是。 麾下最能打的就是大石了,然后是影。 大龙龟很不错,但主要用来守家。 冰霜巨人主要是搞物流。 其他眷属都只是“兵”的级别,还没有上升到“将”的层次。 这其中有时日尚短,经历尚浅,还没能形成自己独有的力量,没能建立属于自己的膜拜和信仰。 但更多的是生命层次。 哥布林获得月神恩赐,成长为月光哥布林。 狗头人获得龙神的恩赐,成为龙战士。 猪头人获得佛之规则的恩赐,成为黄金猪头人。 牛头人获得赤色雷霆规则的恩赐,成为牛魔。 祝融氏的祖先获得火神恩赐,拥有了特殊的血脉和能力。 人类方面也收了许多骑士,将他们改编成护法武僧。 但是这些人距离封号级别,还有一段距离,很长的距离。 也就是说,杨牧云麾下双花红棍级别的职业打手,一个都没有。 现在葫芦娃来了。 这七个娃娃是禀信仰而生,借生命树之力诞生的生命,身家清白,忠诚可靠。 杨牧云也舍得在他们身上投注资源。 “你们过来!” 几个小娃娃立刻围到杨牧云身边。 杨牧云摸着大娃的头顶。 这孩子打小就力大无穷,正好,野蛮人的“护身符”中有力量方面的图纹。 杨牧云将这些通过醍醐灌顶的方式传授给大娃,顺道还传授了一份龙象波若功。 大娃闭上眼睛仔细感悟,随即猛然张开双目,瞳孔中有金色的光芒绽放。 葫芦娃是秉承信仰而生的奇特生灵,天生自带神通,与半神类似,完全靠血脉的力量。 这种力量体系的特点是,起点高,成型快,刚出生就有强大的战斗力。 但弊端也很明显,那就是出道即巅峰,后面不会再有什么成长,也很难提升。 现在,修行功法有了,提升天赋神通的法术也有了,大娃的战斗力突飞猛进。 二娃是千里眼顺风耳。 杨牧云传授给他的是佛家天眼通、天耳通的修行之法,顺便灌输一些眼睛和耳朵方面的护身符。 老三则传授金刚不坏体,再加上身体防御强化的护身符。 老四和老五控制水火,杨牧云同样给了他们相应的道法,以及提升水火的护身符。 老六就教他一些光影云雾方面的规则之力,再传授匿迹的护身符。 老七…… 杨牧云看了又看,想了又想。 还真不知道教这家伙什么。 跟其他兄长不同,七娃靠的不是自身能力,而是伴生的法宝。 杨牧云实在不知道该教这家伙什么。 甚至,原着中对老七的宝葫芦描述也不清楚。 七娃也看着杨牧云,大眼睛里满是渴望。 杨牧云琢磨来琢磨去,最后决定把老七带在身边,当个吉祥物。 七个葫芦娃各有天赋神通。 比如大娃,除了天生神力,还有变大变小的能力,就是传说中的天地法相。 这个东西,杨牧云自己也不会。 之前在《法海传》中,杨牧云掺入了上百种武学和法术,其中就有天地法相。 杨牧云想要借助《法海传》在地球上播下信仰,激发人类对这个神通的信仰和思考,然后将其汇拢起来,投入佛轮推演真正的天地法相。 但是现在,杨牧云发现了一个捷径。 只要研究大娃不就完事了。 同样,只要把老七伴生的宝葫芦研究透了,自己一来能窥视空间的奥秘,二来也能炼制一些宝物。 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 不对,老七的葫芦更霸道,答应不答应都能收。 “乖,给我看看你的小宝贝。” 这时候,二娃突然跳起来,几步来到一处山顶,然后手搭凉棚向远处望去。 只见二娃眼睛里金光流转,隐隐间有几道光芒凝成的图纹在瞳孔上闪烁。 没错,正是杨牧云醍醐灌顶的可以提升视觉的护身符。 这七个小家伙不但天赋出众,悟性也同样是顶级。 这时候,二娃翻着跟头跳了下来,几步来到杨牧云身边。 “主人,那边有一大群妖怪,正向咱们这赶来。” 妖怪? 杨牧云心神沉入大地,通过大地徽章和大地共鸣,视野就像安在火箭头上一样,呼呼的向前推进。 很快,杨牧云“眼前”就出现一支奇怪的队伍。 “原来是野蛮人的队伍……” 这些野蛮人邋遢,丑陋,手上拿的武器也五花八门,身上、头发上还沾着干涸的血迹。 队伍中还有各种兽头人。 在葫芦娃看来,妥妥的妖怪。 杨牧云仔细感应了一下,立刻锁定了其中一个野蛮人。 这个野蛮人身上的气息最强大,而且他身上有一股深沉的力量。 正在这时,那个野蛮人抬头看了一眼,额前头发晃动间,一双血色的眼睛正好和杨牧云对视。 杨牧云眼前的画面水波荡漾,与大地的连接转眼中断。 “被发现了!还能打断我的窥伺!实力不错。” 如果是其他时候,杨牧云才懒得理会。 但这支野蛮人队伍正朝着河谷方向行进,杨牧云不得不提防。 红衣服的大娃几步来到杨牧云身前,“主人,让我去打败那群妖怪!” 三四五娃也纷纷请缨,不甘示弱。 杨牧云摆了摆手,“有朋自远方来,怎能随便诛之。” 至少先问问这支野蛮人是什么来意。 听说有人来了,正在哄娃的大石连忙提上大棒,蹬蹬蹬冲到杨牧云身边。 “酋长,要打架了吗?” 杨牧云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还不知道对方的来意,先接触接触再说。” 要打架的话,杨牧云也不虚。 神明不方便对凡人出手,但那是一般情况下,如果凡人主动挑衅神明,死有余辜。 “我们的大部队都在前线,后方虚弱,能打的眷属几乎没有。” 说着,杨牧云看向葫芦兄弟。 “正好你们几个出生了,待会打起来的话,你们可以大展身手了。” 第469章 兽魂之力 上次祝融氏的小娃娃刚出生就被杨牧云赐予了丰收之力,促进他们成长和发育,只需要短短三个月就能长成半大孩子,然后烧锅炉、拧螺丝。 当时还有人说,卧槽无情,雇佣童工。 但是跟葫芦娃比起来,那又算得了什么。 人家七个小子刚出生不到十分钟,上战场。 河谷北侧,一支野蛮人大军躺过雪原,从大沼泽旁边路过。 春夏时,北海巡狩者和大沼泽连绵大战,附近的地势地貌都被改变得一塌糊涂,原本不连接的大湖和大沼泽也接在一起,彼此之间出现厚重的冰盖。 野蛮人从冰上行进的时候还趴在冰面上,手掌抹开地上的浮雪,眯起一只眼,另一只眼贴着冰层向下看去。 冰下的水在流动,还有大大小小的鱼在其中穿梭。 只是,这冰层太厚了。 估计有一人高。 但是一个野蛮人舔了舔嘴唇,唇上皲裂的口子中沁出嫣红的血丝。 他很饥渴! 胃里就像有一团火在燃烧,向身体发出呼唤,渴求更多的食物,如果再不能得到食物,就要熄灭,就要消亡。 “吼!” 只见其仰头一声怒吼,披散的头发瞬间炸开,一股无形的气浪以立足之地为中心向四周爆开,环形的气浪冲击着冰面上的浮雪,瞬间清理出一个方圆十多步的空隙。 冰层下的游鱼也呆滞起来,停留在原地无法动弹。 轰! 野蛮人一拳砸下,冰面瞬间炸开一朵放射状的爆裂之花。 野蛮人在冰面震荡分离开来的一瞬间探手下去,手指一捞随即上提,冰面轰隆合拢,将一截鱼尾巴截断在冰层中。 野蛮人提起断了尾巴还跟自己一般长的大鱼,哈哈的狂笑。 随即便见其张嘴凑到鱼的下身,不顾满嘴的咸湿和黏腥,更不顾对方的反抗和挣扎疯狂舔舐、吮吸。 大鱼丰满、肥厚的身体一点点干瘪下去,光滑柔腻的皮肤也布满了褶皱,甚至干瘪、坍塌,变成皮包骨。 微微反射着七彩光芒的鳞片也迅速失去光泽,然后一片片跌落。 没有清脆的碰撞声,而是噗噗嘟嘟的闷响。 但是下一瞬,嘭嗵巨响,一颗硕大的人头跌落在地,弹跳几下,热气升腾的血水四处飞溅,只是转瞬便被冰雪夺取热量,凝结成冰。 一个体格格外硕大的野蛮人瞪着通红的眼睛,粗大且上翻的鼻孔中闷闷一哼,喷出两道白气。 只见其一脚踩在头颅上,还没彻底失去生机的头颅脸上浮现出痛苦的表情,甚至还能看到其嘴唇蠕动,也不知是在祈求还是咒骂。 但,粗壮的脚底板发力,只听咔嚓嚓连声碎响,一朵巨大的血腥之花在冰面上绽放。 “全都听着!” 其他野蛮人,以及兽头人全都微微佝偻着腰,竭尽全力表现出恭顺驯服。 为首的野蛮人面颊狰狞扭曲,极度凶狠,嘴角向上咧起,露出两根尖长锐利的獠牙。 “军令如山!没有攻击的命令,妄动者,死!” 说完,这个野蛮人飞起一脚。 地上的尸体在冰层上滑行几百步,清除沿途浮雪,泼洒满腔血液。 一条鲜血涂抹的道路就这样现了出来。 宛如一张红地毯。 杨牧云从芦花般的风雪中走出,一脚踩住无头尸体,视线沿着猩红的地毯向尽头处看去。 烈风打着旋卷过地面。 无头尸体瞬间裹上一层碎冰,下一瞬,杨牧云身后的队伍也水落石出般浮现出来。 松垮垮的野蛮人大军瞬间反应过来。 敌人在下风处,自己没能及时发现,而敌人早就发现了自己。 如果刚才跟着一起凿冰捕鱼,再被敌人趁势偷袭,肯定要打个措手不及。 一想到灾难性的后果,刚才还感觉酋长小题大做的野蛮人全都感到彻骨的寒意。 死亡的阴影,几乎都罩到自己的脚后跟了。 杨牧云看着对面的野蛮人队伍,尤其是视线另一端的领头者。 刚才那一脚,究竟是运气,还是刻意? 杨牧云不确定。 为什么刚好一脚就抽射到了自己埋伏的地点,而且还偏偏到自己脚下就力竭停了下来。 如果不是巧合,那只有一个解释——挑衅! 野蛮人酋长竖起手掌,示意族人们放松戒备,随即大踏步向前走去。 “对面的同族,我们是兽魂部落,路过此地,还请同族行个方便!” 杨牧云回道:“前方是种花家,生人勿进!” 兽魂部落的酋长微微哼了一声,飘在身周的雪絮凭空炸开,变成漫天雪沫。 “南下征服文明世界,是我们野蛮人一族千百年来的夙愿,希望你们不要违背祖先的意志,更不要和成千上万的同族对抗!” 杨牧云冷哼一声:“征服文明世界,我已经在做了,这里是我的战区,是我的猎场,这里所有的猎物都是我的!就算祖先亲临此地,我也不让半步!” 猎场! 这不仅是野蛮人内部的规矩,其他种族也同样适用。 一个部落其周围一定范围都是猎场,供其采集、狩猎。 不仅智慧生物如此,就连没有智慧的野兽也同样。 杨牧云的话在情在理,兽魂部落的酋长一时间也不知道如何回答。 “我保证,约束手下,不会让他们破坏沿途的一草一木!” 说着,兽魂部落酋长脚底板抹了抹,一块残缺的头盖骨被其踢了出去。 杨牧云坚定摇头,“抱歉,这件事没得商量!” 本来借道这种事就很敏感,正常的部落,谁会心大到让其他部落全副武装的进入自己腹地。 更何况,从种花家向南是铁炉城,这同样是杨牧云的地盘。 再向南就是高加索区域,已经被杨牧云占据。 再向南是索伦王国,也在杨牧云的管理之下。 再向南是索伦王正在颠覆(划掉)正在说服的众多邻国。 兽魂部落借道南下,说是去征服文明世界,实际上就是分享杨牧云的胜利果实。 “我们会用自己的双手去争取荣誉,绝不会侵吞你们的战果,这一点请放心。” “你想岔了,我从没在意过文明世界的资源和财富。” 如果是其他部落,借道也无妨。 多一个伙伴多一份战力。 反正文明世界大着呢,你左边我右边一样是取之不尽的资源和财富。 但问题是,杨牧云和其他野蛮人不同。 他征服的地区并不是为了烧杀抢掠,而是为了永久的占领。 杨牧云需要这块土地上居民的信仰,借助信仰沉淀山河意志,凝练规则,将一块块地域拼凑起来,令自己的大地之神名副其实。 如果放一群野蛮人进入这里,这不是非法拆迁队么。 好不容易搞起来的建设成就,转眼就恢复到石器时代。 兽魂部落的酋长脸色更加狰狞。 其手下的族人也都发出低沉的咆哮和粗重的喘息,有几个人眼睛中血光暴涨,显然已经在怒气的刺激下到了狂化边缘。 “我再问你最后一次!” “除非你们归顺我,成为我的麾下才能通行。否则就用拳头说话吧!” 兽魂部落酋长一声暴吼,手掌张开,一道血光激射而出,随即化作长柄战斧。 其他部落成员也纷纷发出怒吼,身上升腾起五颜六色的光芒。 这些光芒从双肩和头顶向上冲去,在头顶三尺处盘旋、凝聚,化作形形色色的凶禽猛兽形状。 这是…… 杨牧云眯了眯眼睛,还从未见过这种奇特的力量。 而这时候,那些凶禽猛兽的形象向下扑去,附着在野蛮人身上。 野蛮人顿时皮肤蠕动,骨骼劈啪作响,出现种种诡异的变化。 杨牧云看了一眼二娃,二小子眼睛中立刻金芒流转。 朝着对面看了一眼,随即说道:“主人,这些家伙都是妖魔鬼怪!” 葫芦娃还没有脱离固定的思维,在他们眼中,所有非人类事物都是妖怪。 当然,自己家的妖怪不是妖怪。 “主人,这些妖怪残害凶禽猛兽,然后将其精魄灵魂炼制成特殊的事物,战斗时将其融入自身,大幅提升战斗力。” 二娃不仅是千里眼,还有火眼金睛的功能,一眼就看穿了这些野蛮人的跟脚。 “难怪叫兽魂部落,原来如此!” 不过,杨牧云并没有畏惧。 自己这段时间一直在修身养性,很久都没有出手了。 兽魂部落犯到自己手上,正是瞌睡了送枕头,寂寞了送沙包。 “对我出手吧,那样的话,我就有参战的理由了。”杨牧云心中默默想到。 兽魂部落的成员并没有贸然进攻,而是按照自身兽魂的种类排成阵列。 那些浑身生满鳞片和甲胄的兽魂野蛮人在最前列,其中间杂的有身上生有骨刺和犄角的野蛮人,再向后是身上有火焰、冰霜、雷电等能量流转的野蛮人。 最后是一些身上散发着五颜六色光芒,一看就很绚丽,同时也很强大的野蛮人。 “前进!” 酋长一声令下,队伍瞬间向前跨出。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赞叹:“进退有序,军令严明,这个野蛮人酋长有点东西。” 正是出身在野蛮人中,杨牧云才更加了解野蛮人。 战斗时毫无阵型,就是一腔血勇往前冲。 不是把敌人全干死,就是被敌人干死。 但野蛮人这种三板斧式的打法通常都非常奏效。 同级别对手铁定打不过他们,强一个档次的也不是他们的对手,再强两个档次的,基本没有碰面的机会。 纪律、阵型、号令…… 这些东西,野蛮人通通没有。 所以,兽魂部落这一点很可贵。 排除杨牧云这个异数,兽魂部落可以说是野蛮人中一流的团队了。 看到兽魂部落推进,杨牧云后撤一步。 自己这边的战斗力都在前线,后方只留了一批肤色生产和建设的老弱,以及刚出生的幼崽。 比如祝融氏的新生儿,以及大石的几千个儿子。 再然后,就是葫芦娃了。 “酋长,俺先上吧,俺一个人就能将他们全部击垮!” 大石手持大棒,脚下寒冰之力喷涌,一层白霜迅速覆满肌肤和甲胄,下巴上的胡须也都冻结成森森的白色。 杨牧云摇了摇头,“大娃,你去!” 大娃顿时眉开眼笑,双腿一蹬,在空中翻了个空心筋斗。 当大娃稳稳落在冰面上的时候,兽魂部落已经沿着血色的红地毯冲了上来。 “一个还在吃奶的小娃娃,也敢阻挡我们!死开!” 前排那些披鳞带角的野蛮人全都狂笑一声,随即低头弯腰,加快脚步,争先恐后冲向大娃。 大娃看到这一幕,顿时眼睛一亮。 敌人队伍脱节了。 前排埋头冲刺,与中排来开了一段距离。 原本这段距离并不算什么,三五步就弥补上了。 但是在大娃眼中,这就是致命的破绽。 轰! 大娃左拦右挡,一只犀牛兽魂的野蛮人痛呼一声,被大娃抓住了顶门的犄角,另一边是浑身带着尖刺龟壳的兽魂野蛮人,同样被大娃抓着肩膀上的骨刺。 两人刚要发力,可是大娃“嘿”的吐气开声,双手发力将敌人甩起,左右手同时向中间合并。 轰! 一声爆响。 两个兽魂野蛮人狠狠撞在一起。 龟壳上密密麻麻的尖刺狠狠刺在犀牛兽魂野蛮人身上。 这还不算完,大娃一手一个人,原地一转就像大风车,呼呼带风冲入人群。 前排与大娃擦肩而过。 中排则一头撞在大娃身上,然后就像打保龄球一样被挨个抽飞。 “这是什么怪力?” 一个野蛮人怒吼着开启狂化,双眼血红的冲向大娃。 结果大娃理都没理,小脚丫子一抬,一个凌空一字马狠狠踏在野蛮人脑门上。 野蛮人狂吼着伸出双手,想要撕扯大娃的腿脚。 可是这时候,大娃身上浮现出一道光芒凝聚的神秘图纹,一股沛然大力从脚尖传来。 狂化的野蛮人就像铁锤下的钉子,噗嗤一声被压入冰层,并且余势不止冲入水中,在水下穿出一道白色的水线。 开启了护身符图纹的大娃力气倍增,双手的敌人就像两个肉锤,将一个又一个对手捶进冰湖。 兽魂部落的酋长气急败坏。 这群蠢货,一到关键时刻就掉链子。 该死! 只见其一挥手中大斧,身形猛然前冲。 所过之处,雪沫纷纷上扬,仿佛一道蜿蜒千步的雪花长龙。 第470章 我的很强,你要小心 大石:“酋长,这些人真的是我们同族吗?” 野蛮人虽然长得有点粗糙,可至少是人形,而眼前这个部落,奇形怪状,妖里妖气。 比兽头人还兽头人。 大石真的无法将他们当做同族。 但是杨牧云摇了摇头。 他让大娃出战,为的就是试探这些野蛮人的底细。 同时他向二娃问了几句。 得到二娃火眼金睛观察的结果,杨牧云心中隐约有了答案。 “兽魂部落有特殊的能力,可以将凶禽猛兽的精气灵魂封印在身体中,借此增强战斗力。” 杨牧云之前献祭祖先,得到了很多“护身符”图纹的绘制方法。 低级的就是使用一些矿石、植物汁水混合成颜料。 中级的就是使用生灵的鲜血、油脂调配颜色燃料。 更高级的就是将灵魂封印在图纹中,不仅可以获得基础属性的提升,还能得到特殊的效果。 只是这种方式利弊难说。 力量提升的确很大,但是长期和凶禽猛兽的灵魂接触,势必会受到其疯狂、暴戾的感染。 野蛮人本就性格冲动,很容易在怒气的冲击下失去理智,进入狂化状态。 再加上这些凶魂厉魄的刺激,野蛮人更容易狂化、自毁。 杨牧云没想到,这个部落的运气如此爆炸,抽取到了高级的图纹。 更没想到的是,这个部落全员都使用了兽魂。 “跟集体自宫修炼葵花宝典没区别。” 这个部落集体变强没错,但也很容易集体爆炸。 他们酋长唯一能做的就是加强管理和控制,通过纪律约束族人,令他们压制心中的情绪,克制内心中的暴戾。 “这才对嘛,我就说野蛮人怎么会成了军纪森严的队伍。” 而这时候,兽魂部落酋长急速冲击,达到一定距离后高高跃起,双手挥舞着大斧头斩向大娃。 只见其身体向后反弓,双手持着大斧背在身后,斧刃最底端几乎和脚底板触碰。 “有点像……诺克萨斯断头台……” 但是下一瞬,三娃加入战团,挡在了大哥身前。 铛! 一声金铁碰撞的巨响在冰原上爆开。 无形的音波宛如刀锋剑刃,以三娃为中心向四面八方辐射出去。 所过之处,就像刨冰机刨冰沙似的,冰雪纷飞。 兽魂部落成员全都痛苦的捂住耳朵,瞳孔紧紧收缩,仿佛针尖。 离得近的更是耳鼻出血,眼睛中都沁出了一道道粗大的血丝。 太强烈了! 也太震撼了! 不仅是声音上的震撼,还有视觉上的震撼,以及心灵上的震撼。 “怎么可能!” “酋长一斧子连山都能劈开!” “竟然有人能接得住酋长一斧子,还是用的脑壳?” 三娃梗着脖子左右扭了扭,豁口的大斧子和头皮摩擦,发出令人牙酸的硌滋嘎啦声。 然后小家伙身子一顶,巨大的斧面立刻裂开一条纹路,半边斧头哐当掉了下去。 “你……你是……” 兽魂部落的酋长一副见了鬼的表情。 硬接一斧子,关键是毫发无损,就连发型都没乱。 这,这怎么可能! “嘿嘿,我的头不疼,你的手疼不疼?” 三娃看到对方不说话,右掌撮指成刀,咔咔咔剁了三下,斧子又断成三节。 随即三娃以手作刀削小对方大腿。 “吼!” 兽魂部落酋长一声咆哮,“撤!” 所有成员都开始脱离战斗向后奔逃,奔跑的同时还不忘带上受伤的族人们。 大娃原地转了几圈,然后将双手中的敌人嗖嗖甩了出去。 两人一路上旋转着击飞了几十个同族。 大娃还要继续追,却听杨牧云说道:“回来!” “主人,要让他们逃跑吗?” 杨牧云冷笑一声,“怎么可能!” 给大石使了个眼色,大石立刻兴奋的冲出去,寒冰大棒重重敲击在冰面上。 轰! 方圆几千步范围同时一沉。 冰层粉碎,化作成千上万碎片,巨量的湖水从下方喷发出来,汹涌的冲向天空。 但是转瞬间被寒气侵袭,冻成冰雕。 于是,兽魂部落的成员都呆住了。 前方全是密密麻麻的冰锥。 短一点的只到脚踝,但是格外锋利,踩一脚就能扎穿脚底板。 长一点的比自己还高,估计这从屁股扎进去能从嘴里吐出来。 还有更长的,密密麻麻如同森林,连绵起伏仿若群山。 而且,这些冰锥还在不断上浮。 捅破冰层,掀翻冰盖,不断向上穿刺。 看着遮天蔽日的冰山,兽魂部落全都呆住了。 对方竟然可以控制坚冰,而且是这样大范围的控制。 只此一招,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而自己,走到冰层上的时候就已经输了。 打打不过,逃逃不了。 而且回头仔细一想,跟自己过招的也就三个人。 没错,就只有三个人。 自己部落信心满满,却连对方三人都扛不住。 对方还有很多人没出手。 这时候,兽魂部落的酋长转过身来,双眼中闪烁着诡异的光芒,脸上也蔓延起一道道奇怪的纹路。 “种花家酋长,我体内沉睡着一个强大的灵魂,一旦释放,将会带来无法预料的灾难。你,不要逼我使用这种力量!” 说话间,兽魂部落的酋长捂着脑袋咆哮一声,仿佛在极力压制某种力量。 杨牧云无所谓的摇了摇头。 “臣服我,或者死!” 说话的时候,杨牧云眼睛瞅着兽魂部落酋长的手掌。 一道刺眼的血色纹路。 没错,那就是空间通道烙印下的纹路。 杨牧云很想知道,这个契约异世界的魔法阵能不能转移。 “你真的要同归于尽吗?” 兽魂部落的酋长不甘心的吼道。 杨牧云嗤笑一声,“其实我很好奇,你为什么不打开通道,带领族人们进入异世界避难呢?在里面修养一段时间,重新杀回来就是。我又不可能一直在这蹲着你。” 说完,杨牧云抬起手掌,亮出自己的契约魔法阵。 看到熟悉的纹路,兽魂部落酋长眼神波动了一下,语气也温和了许多。 只听其苦笑着摇了摇头,“但是,另一个世界有个生物一直蹲着我啊。” 杨牧云:? 还真有这种运气背到家的倒霉蛋。 之前杨牧云在地球“借物”的时候就始终小心翼翼,竭尽全力不暴露自身的存在。 他怕的就是被外界知晓后,被相关部门清场,然后全天蹲点。 到了那时候,各种先进的高科技设备全年运作,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会警铃大作,自己的空间通道算是废了。 兽魂部落肯定是谋事不密,行事不慎,暴露了自身的存在,被对面盯上了。 “那么,能不能告诉我,你契约的是什么世界?又招惹了一个什么样的对手?” 兽魂部落酋长看了一眼杨牧云,又看了一眼杨牧云身后寥寥数人。 尤其是三娃。 兽魂部落酋长反问道:“你契约的是什么世界?你又是是什么身份?” 杨牧云淡淡说道:“我,大地之神,我创建的是大地神族。” 至于契约什么世界,杨牧云没有回答。 兽魂部落酋长听到这话,顿时呆住了。 大地神族? 虽然孤陋寡闻,但大地神族还是如雷贯耳的。 不是说这个神族已经没落了么。 “如果你能打败我,我的命都是你的。如果你不能打败我,那么,你的命就是我的!” 听到这话,兽魂部落成员全都一脸惊恐的向四周逃散,躲藏在粗大的冰锥后面偷偷窥视。 杨牧云听到这话,顿时重视起来。 兽魂部落的力量很奇特,体内封印的魂灵越强大,战斗力就越强悍,而且还会有特殊的力量。 这个酋长肯定封印了了不得的灵魂,所以才这么笃定、自信。 杨牧云也很想检验一下自己的实力。 “来吧!” 兽魂部落的酋长立刻昂起脖子狂吼一声。 血色光晕在眼睛中泛开,火焰般逸出眼眶,熊熊燃烧。 狂化! 战斗力翻倍提升。 而就在狂化激活的瞬间,其体内爆发出一团浓郁的黑色光芒。 黑色光芒是如此浓郁、深沉,就连狂化的血光都被压制下去。 正常狂化都是满身血光。 但兽魂部落酋长身上缭绕着黑色的光芒。 黑色光芒甚至压制住了血光。 最重要的,兽魂部落酋长抬头看向杨牧云,露出一张怪异的脸。 两侧嘴角向上咧起,几乎咧到后耳根,尖锐的虎牙和粗壮的后槽牙清晰可见。 如果不是有后脑勺在中间隔着,这位酋长左右嘴角能在身后相连,上半边脑袋直接悬浮在空中。 第二个恐怖的是,这位酋长一双眼睛既不是血色也不是黑色,而是白色。 纯粹的白色。 骨骼一样的惨白色。 没有瞳孔的眼球向外凸起,就像两枚剥了皮的鸡蛋硬塞进眼眶中。 “嘿嘿嘿……我说了……这是一个非常恐怖的存在……我根本控制不住他……只能看他什么时候累了、倦了,心情好了……” 然而,杨牧云身形一晃,瞬间跨越几百步距离出现在兽魂部落酋长面前。 右掌竖起,随即轻描淡写的拍在对方眉心上。 “呃?” 兽魂部落求酋长呆住了。 两只惨白色的眼珠子向上翻动,可是下一瞬就被眼前爆发的金色光芒刺痛了眼睛,嗷呜惨叫一声。 “管你什么妖魔鬼怪,魑魅魍魉,遇到我就是你的末日!” 金光绽放。 佛轮在杨牧云身后浮现,并且缓缓转动。 与此同时,杨牧云右手一动,五指紧扣,仿佛抓到了什么不知名的事物。 佛轮的转动速度也更加迅速。 “啊……怎么可能……” “这是什么力量,我好怕……” 前一个声音是兽魂部落酋长的,后一个声音则娇嫩、清脆,仿佛孩童,明显是身体中寄托的灵魂。 杨牧云心念一动,轰隆隆的雷声响起,赤色雷霆从天而降。 轰轰轰轰! 雷霆灌体,兽魂部落酋长瞬间昏死过去,只剩下那魂魄还在与杨牧云相抗衡。 只是,这种反抗力度根本不堪一击。 杨牧云没有干脆利落击败对手,而是开启佛光鉴心,借助佛轮的力量窥探这个灵魂的过去。 在佛光鉴心中,生灵会本能回忆起自己的过往。 不仅是记忆中深刻认知的,还有记忆中早已遗忘的。 而杨牧云看到的画面就是从一道微曦的光芒开始。 这个灵魂的本体应该是一个卵生生物,刚开始就在蛋壳中发育。 时间差不多了,它尝试着啄开蛋皮,然后就看到了自己的父母。 两只威武而强大的……妖兽…… 杨牧云不知道怎么描述这种妖兽。 因为浑身包裹在黑暗之中,只有一双眼睛露在外面。 父母很疼爱这个小家伙,从其诞生之后一直尽心竭力的抚养,同时还一次又一次加固巢穴周围的魔法阵。 他们的努力有了成果。 很多强大的捕食者,以及路过的强大生灵,还有迷路找到这里的生灵,全都被挡了回去。 然而,令父母想不到的是,一个生灵通过诡异的力量直接出现在了他们巢穴中。 接下来的事情就好说了。 兽魂部落酋长看到一只强大而呆萌的生灵,二话不说,手起刀落,然后收取灵魂,借助这个生灵的血液绘制图纹,将之封印在自己体内。 只是还没来得及做就被归来的父母发现,然后一直蹲守在那里,寸步不移。 刚开始,兽魂部落的酋长还觉得自己收获颇丰,兽魂给他带来了强大的力量,以及诸多特殊的能力。 但是很快他就发现,这个兽魂的意志格外强大,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兽魂迅速成长,并且越来越强大。 直到双方强弱逆转,兽魂成了强者,强势的一方,兽魂部落酋长远远无法与其对抗。 每一次动用它的力量,都仿佛猛兽出笼,不吃饱喝足绝不消停。 而兽魂颇具智慧。 在明白了自己与仇人是共生关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后,直接狂性大发。 都要将周围的生灵屠戮干净后还要去周边强大的势力中溜达一圈,各种树敌、拉仇恨。 结果可想而知,兽魂部落一个人口过万的强大部落,被折腾得七零八落。 不是兽魂部落短视,全员契约兽魂。 而是契约兽魂的成员才侥幸存活,其他成员全都死在了战乱中。 杨牧云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后,淡淡说道:“原来如此,收服它倒也不难。” 兽魂部落酋长瞬间跪了下去,“只要你能解决它,我愿臣服你。” 第471章 带我去见父母 杨牧云呵呵一笑,“我给过你很多机会了,只是你没有珍惜。” 说着,杨牧云手掌松开。 “我给你机会,解开了你的束缚,现在,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黑色的光芒瞬间爆发。 压抑到极致,爆发到极限。 黑色的光芒瞬间淹没兽魂部落酋长,漆黑的身形中只剩下一双惨白的眼睛,而这眼睛诡异的浮现出两个黑点。 黑点就像两根从颅腔中扎出来的导管,深邃,幽暗。 杨牧云的目光透过这两个狭小的孔洞深插鬼物灵魂,在其中烙下属于自己的印记。 灵魂戒备的看了一眼杨牧云,瞬间膨胀十倍,周围百步方圆都被黑色的光芒和雾气笼罩。 唯独…… 杨牧云所立之地。 仿佛不属于此处,五步之内金光笼罩,梵音缭绕。 黑暗所到之处,兽魂部落野蛮人全都惨叫起来。 他们的身形不断在虚实之间变幻,上一瞬还是狰狞的异兽形态,下一瞬就已经变回人形。 而且切换的频率越来越高,速度越来越快,逐渐超越视觉的极限。 “啊啊啊啊……” 一个又一个野蛮人惨叫声中爆体而亡,凶魂厉魄则在血光之中绽放,一边狂笑着,一边吞噬宿主残余的精气神魂。 就像点燃的鞭炮,一个接一个爆炸,没有一个野蛮人能逃脱。 得到释放的凶魂厉魄全都力量暴涨,随即扭曲变幻,将不善的目光盯向杨牧云。 上千只鬼物缭绕在杨牧云身周,其中最强大的鬼物更是与杨牧云面对面。 兽魂部落酋长看到自己的族人们惨死,嘶声竭力的咆哮着:“该死!混蛋!你这卑鄙的家伙!你一定不得好死!我要诅咒你!你死后一定会被神明托起,沉沦在地狱里每天喝山羊尿!” 杨牧云没有理会对方的诅咒谩骂。 野蛮人的确粗鄙,但这仅仅是表现在他们的举止和生活上,绝不体现在语言上。 说到骂人的花巧,野蛮人都是弟中弟,在杨牧云这种语言大师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兽魂部落的酋长骂骂咧咧半天,杨牧云并没有感觉自己被冒犯到。 “论卑鄙?我还没有你一半。你心中打算的是,把我诓骗到异世界,然后关闭空间通道,顺理成章占据我的一切吧。” 有时候,消灭敌人不一定要将其杀死,放逐到异世界也一样。 “不!我没有!” 杨牧云冷笑。 佛之规则有六大神通,天眼通、天耳通、神足通、他心通、宿命通、漏尽通。 后两个比较高深,杨牧云现在连边都没摸到。 但前四个杨牧云已经初步掌握,大威天龙中就融入了天眼通、天耳通和神足通,他心通则被杨牧云融入天劫,佛光鉴心,知晓渡劫之人过去种种,然后决定加大电量,还是降低电量。 兽魂部落酋长以及契约灵魂的过去一览无遗,甚至兽魂部落酋长心中转着的念头也被杨牧云清晰捕捉。 此人,不可信。 空间通道确实重要,但千金之子不坐垂堂。 杨牧云不可能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交到别人手上,哪怕一丝丝歹意都要消灭。 相反,杨牧云可以相信那位酋长契约的灵魂。 这个灵魂更加简单,也更加纯粹。 最多就是拆家破坏,发泄一下,或者喝点血吃点肉,满足一下生理需求。 更重要的,这个灵魂并不是小人世界土生土长的。 对它而言,异世界那边才是家,有父母,有亲人,不可能关闭通道把杨牧云堵在另一边。 “臣服我,为我效力。或者,我杀了你,掠夺你身上的力量,然后带领人马进攻你出生的世界。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守在出口的就是你的父母吧?” 听到杨牧云的威胁,兽魂部落酋长张牙舞爪的咆哮起来,一道足以震碎玻璃的尖锐嚎叫原地暴起。 这种程度的嚎叫,普通生灵直接被冲击得魂不附体,当场吓成白痴,甚至活活吓死。 然而,杨牧云无碍。 伸出小手指挠了挠耳朵,“就这?” 兽魂部落酋长双手一招,周围上千只凶魂厉魄云集响应,朝着杨牧云呲牙咧嘴。 灵体幻化成各种狰狞恐怖的模样,冲着杨牧云嘶吼咆哮,只等首领一声令下便扑上去。 但是杨牧云打了个响指,嘴唇轻轻动了一下。 二娃耳朵抖了抖,拍了拍老七的肩膀说:“动手!” 七娃拿出饥渴难耐的宝葫芦,对着漫天妖魔鬼怪喊了一声——收! 这就像吸铁石遇到铁砂,本就是阴邪属性的凶魂厉魄全都被施了定身术,就连叫声都像被压制了一样,越来越小、越来越低,最终消失无声。 只剩下酋长身上那一个。 杨牧云再次看着它惨白的眸子,以及眸子中两个针尖大小的黑点。 “你选生路,还是死路?” 灵魂瞬间咆哮一声,伴随的还有兽魂部落酋长的惨叫声、谩骂声,以及毫无意义的嗷嗷啊。 灵魂反噬,兽魂部落酋长彻底没了。 而后,灵魂跪倒在地,向杨牧云臣服。 杨牧云拿出一张拟好的契约,灵魂二话不说签订,献上自己的鲜血、灵魂和信仰。 点了点头,杨牧云抬手将一道佛光罩在酋长身上。 黑色的光芒和烟雾瞬间被压制下去,从漫过头顶褪到胸口,然后褪到膝盖,最终一点点没入脚下消失不见。 佛光大盛,如若实质的横压在野蛮人酋长肉身上。 与此同时,一道道漆黑的力量在肉身内部汹涌、流荡。 金光和黑光彼此相抗,散发出嗤嗤嗤的声音,丝丝缕缕的烟雾从浑身毛孔中升腾弥漫开来。 这些,全都是身体中的杂质。 与此同时,金光笼罩中的身体越来越低、越来越矮,越来越小巧、玲珑。 就像…… 一块高达三米的巨石,层层削皮之后只剩下一米六。 杨牧云刚才所作的就是洗筋伐髓、淬血煅骨。 而且,杨牧云使用的是佛之规则,效果比眷属们修行的易筋经、洗髓经强了千百倍。 几乎就是再造、重塑! 佛光散去,之前比大石还要庞大两三圈的壮汉只剩下一米五,个头娇小,身材青涩,仿佛把所有属性点都加在了长相上。 “那么,现在可以带我去见你的父母了吗?黑凤凰!” 没错,这个刚出生没多久就被野蛮人杀掉,还封印到身体中的,是一只黑凤凰。 黑凤凰象征黑暗、死亡,天生拥有驾驭鬼物灵魂的神通。 第472章 好强,好大 杨牧云心中很是激动。 守着一个通道耕耘了一年,终于又有了第二个。 数量加一倍,快乐加一万倍,其乐无穷。 地球、小人世界,还有即将得到的新世界,组合起来之后会发生什么奇妙的化学反应呢? 杨牧云也很是期待。 其他野蛮人部落纷纷开启仪式,契约异世界。 杨牧云不知道有多少野蛮人部落,也不知道这期间有多少野蛮人部落成功,更不知道这些野蛮人抽取到了什么样的世界。 但杨牧云相信一点,自己从来不是欧皇,从没遇到过单抽出奇迹,一发入魂。 自己抽到地球确实很强,但地球属于资源型、科技型,其中的超凡力量彻底没落,几乎等于零。 而兽魂部落契约的这个世界,或许没什么强大的科技,也没有什么充裕的资源,但它有超凡力量。 因为黑凤凰的灵魂烙印中有关于世界和种族的传承。 正是看到了灵魂中的烙印,杨牧云才打算干掉渠道,直接和生产商合作。 黑凤凰没有说话,只是晃着手感受自己的新身体。 杨牧云说道:“放心,封印你的印记是使用你本体的鲜血绘制,其中蕴藏有你的……生命烙印,我根据你的生命烙印为你重塑身体,与那个野蛮人没有任何关系。” 所谓生命烙印,就是地球上说的基因。 杨牧云之前一直在研究生物,研究基因,也算是颇有心得。 只是受制于小人世界的研究设备,研究速度受到极大制约。 但是当杨牧云得到丰收规则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丰收规则蕴含的精纯生命力可以滋养生命,还能催生其快速成长。 换句话说就是,使用克隆技术培养生物体的时候,可以用生命力代替各种营养液,培养效果又快又好。 刚才洗筋伐髓的过程中,杨牧云就是使用基因克隆,通过血液样本克隆了黑凤凰,这个过程中,野蛮人酋长的身体就当成养料,消耗了。 黑凤凰生涩又僵硬的说道:“你赐我的身体,我很满意……” 杨牧云心中暗道:我也很满意,没想到克隆出来的身体这么好看。 只是再好看也不能一直看是不是,葫芦兄弟们脸都烫红了。 于是,杨牧云随手招来一道云雾,将黑凤凰的身体缭绕起来。 黑凤凰在杨牧云的指导下摸索了许多,终于找到了通道的位置,然后念诵咒语将其激活。 一个熟悉的气泡现了出来。 没有杨牧云的大,仅仅一人高。 气泡刚刚升起,黑凤凰就惊喜的尖叫一声。 因为透过气泡能看到熟悉的场景,以及熟悉的身影。 是家! 是父母! 与此同时,通道对面,两个强大的存在同时睁开眼睛。 气泡! 陌生的气泡! 但是在这个气泡中,他们感受到了血脉相连的悸动。 两个金冠羽衣的身影仿佛挪移般出现在气泡两侧。 一男一女,同样高挑纤瘦,也同样气势滔天。 男性怒哼,周遭空间全都出现波纹状的荡漾,就连气泡也出现微微的荡漾。 黑色火焰凭空绽放,周遭的一切都被死死锁定。 杨牧云已经透过气泡观察到了对面的情况。 果然如野蛮人酋长所说,被堵门了,而且是蹲守。 两个强大的生灵,非常有耐心的蹲守,蹲守到天荒地老。 这种情形下,空间通道基本是废了。 如果由兽魂部落酋长开启通道,对面这两只黑凤凰绝对二话不说直接开打。 但是当幼年的黑凤凰顺着通道走出去时,两只黑凤凰全都愣住了。 是自己的血裔。 是自己的至亲后代。 只是,她分明已经死了,被一个不知来历的弱小生灵偷袭,然后殒命。 黑凤凰主宰黑暗、死亡,即便至亲死亡,也能将其灵魂保留下来,通过种种手段修复身体,将其复活。 但是没有! 他们搜寻遍了整个世界,也没能找到自己孩子的灵魂。 要么,孩子已经魂飞魄散,彻底消泯。 但他们没能找到那个该死的偷袭者,这不合理。 唯一的解释就是,两人不在这个世界。 顺着这个思路,两人总算明白过来,为什么自己布置下层层防御,却还是被那个弱小的生物溜了进来。 因为他不走寻常路。 也就是说,自己的巢穴中有一个异空间的锚点。 两人便使用了一个笨办法,蹲守在巢穴中不挪一步,等那个弱小的生物再次出现。 但他们怎么也没想到,等来的是自己孩子。 血脉,没错! 灵魂,也没错! 正是自己的孩子! 但是,这不可能,孩子的身体被自己使用魔力修复,正在黑暗之棺中永眠。 不可能! 但是,眼前的这一幕又该如何解释? 这时候,雌性黑凤凰将孩子抱在怀中,一边流泪,一边抚摸着孩子的头颈。 这一上手就感觉到不对了。 太稚嫩了,根本就是刚出生的婴孩。 而且,这具身体太纯洁了,简直一尘不染。 生命力充沛,并且没有受到过任何后天污浊。 没有食物的残渣,没有水流的渍痕,也没有阳光的烧灼。 仔细检查之下,雌性黑凤凰终于发现了不对。 灵魂! 灵魂深处有一道契约。 雄性黑凤凰也很快察觉到不对,并且触碰这道契约。 黑凤凰一族原本就精通灵魂力量,任何灵魂层面的诅咒、契约对他们而言都是小菜一碟。 但是触碰了几下,黑凤凰的脸色一点点凝重起来。 很强! 不是一般的强! 这个契约既无法通过暴力直接消泯,又无法通过技巧进行拆解。 黑凤凰骇然发现,自己根本看不懂这个契约的原理,更不明白这个契约的维系之力。 一般而言,这种契约都需要一个强大的事物作为见证。 比如山河大地、日月星辰、诸天众神等等。 这个神明就是契约的监督者,执行者。 想要违背契约,必然收到神明的惩罚,除非这个违背誓言的人能比监督者更强大,而且是数个层次的强大。 黑凤凰尝试着暴力拆解,只是管中窥豹的一瞥,黑凤凰就灵魂激荡,精神震撼。 “好强!好大!我承受不了!” 第473章 豪华团队 都没有实质性触碰,仅仅是感受到这个契约散逸出的气息,雄性黑凤凰就险些崩溃,精神错乱,沉浸到无休止的混乱中。 极力挣脱之后,黑凤凰虚弱的跪倒在地,双手十指绷紧伸直,点在地面上。 即便如此,肩膀还是小幅度颤动,仿佛随时都会倾倒。 雄性黑凤凰阴柔儒雅的面容瞬间升起一抹黑气,眼睛也变成骨色的苍白,几只黑色的羽翼在身后张开,缓缓拍打着稳住了身形。 “父亲、母亲,是一位强大的神明拯救了我,并且赋予我新生。” 小凤凰知道杨牧云的强大,但还是心中还存有疑虑。 她不知道拯救自己的人和父母比较起来谁更强。 现在,她明白了,父母绝对不是他的对手。 既然如此,自己就要收起多余的想法,一心一意臣服,否则任何一丝不轨之念都会带来万劫不复的下场。 有了这个先入为主的念头,小凤凰立刻自我攻略起来。 大地之神救了自己,还为自己报仇,对自己有大恩,双方又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利益冲突,为什么不能安心跟随大地之神呢。 雌性黑凤凰看了一眼狼狈的丈夫。 上千年了,丈夫还是第一次全力以赴。 上一次全力以赴还是为了战斗,而这次全力以赴,竟然只是为了站立。 雌性黑凤凰低声询问:“那位神明的名字是?” “大地之神!没错,我听到的就是这个名字。” 两只黑凤凰全都震惊起来。 神明的称号五花八门,但其中总有几个是亘古不变的。 比如天空、大地、海洋,生命、死亡,等等。 能成为一方世界的大地之神,绝对不是弱者,再结合刚才契约中传来的伟力,两只黑凤凰全都恭谨起来。 一个强大到无法抗拒,而且随时能降临到自己老巢中的伟大存在,千万不能怠慢,更不能得罪。 于是,雌性黑凤凰朝着气泡鞠了个躬,“远方的朋友,感谢您拯救了我们的血脉后裔。” 说话间,雌性黑凤凰心中琢磨。 自己应该如何感谢这位伟大的存在。 如果给一些俗物,会不会显得自己太贫穷了点? 伟大的大地之神,想要什么物产不都是一念间? 而且,给谢礼的话,对方会不会认为自己是想撇清关系,不愿深交? 雌性黑凤凰甚至在琢磨,如果对方产生误会,孩子的前程肯定要因此受到印象。 既然如此,那就不提谢礼的事了。 而就在雌性黑凤凰绞尽脑汁组织措辞的时候,一只脚从气泡中伸了出来。 随即,杨牧云整个人都脱离气泡,降临到黑凤凰的巢穴中。 踏踏…… 声音无比轻微,可是听在黑凤凰耳中无比响亮、悦耳。 这是世上最美妙的声音。 “赞美您,伟大的大地之神!” 虽然夫妇俩都感受到了面前之人的弱小,远远不似自己想象中那么强横无敌。 但是他们都想到了一种可能——分身。 古老的神明通常都不会以身涉险,而是化身千万,在世间行走。 尤其是降临到异世界,很可能是随手丢一个傀儡过去,或者派一个手下过去。 反正只是充当耳目。 傀儡或手下看到、听到,就等于神明看到、听到,神明的意志也都能通过分身或傀儡传达,就跟当面没区别。 所以,就算气泡中出来的是一只蚂蚁,两人也不敢怠慢半点。 杨牧云很满意自己营造的结果。 如果唬不住人,他还真不敢直接跑过来。 签订的契约,是龙虎山典籍中记载的一个古老法术。 据说,那个法术是姜太公流传下来的,牵扯到封神榜的炼制方法。 虽然不可能如封神榜那般强大,但就算只是百分之一的效用,也足够逆天了。 “拯救令爱只是举手之劳,无需言谢!” 双方没有使用语言,而是纯粹的精神交流。 雌性黑凤凰心中舒了一口气,对方主动说不要谢礼,如此一来,就不会触怒对方了。 但,该客气的还是要客气一些。 “尊敬的大地之神,如果有什么能帮助到您的地方,尽管吩咐,我们暗黑城一定全力相助!” 杨牧云点了点头,“还真有一件!” 随即,杨牧云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很多野蛮人部落都开启空间通道,并且从异世界获取了种种资源提升自己。 杨牧云原本还算自信满满,甚至觉得这个世界的神明不过尔尔,自己能一路横推。 但是看到其他野蛮人部落的实力后,杨牧云选择了谦逊。 强! 太强了! 有些部落还带着其他世界的生灵,甚至其他世界的神明。 正因此,才引得上界诸神不安,并且笼络杨牧云去对抗其他野蛮人部落。 能令天空之神都感到不安,杨牧云不敢想象这是多么强大的力量。 但杨牧云清楚地明白,这种力量自己没有。 “你们的女儿遇到我也算是一场缘分,是她命中的造化。我会把她带在身边亲自教导,不知你们二人意下如何。” 刚刚团聚就要分开,两只黑凤凰都十分不舍。 但他们也明白,孩子跟随大地之神确实是难得的机缘和造化。 如果留在自己二人身边,最多也就是获得家族的资源。 但是跟在大地之神身边,能获得大地之神的资源,等于收了双份成长资源。 黑凤凰一族寿命悠长,再加上涅盘,几乎是不死不灭。 千百年的分离也算不得什么。 于是,二人全都依依不舍的点头,轮流将孩子拥入怀中,不断摸索面颊。 杨牧云咳了咳,“你们的孩子可以经常回来探望,每年至少一次。如果她表现的出色,可以增加到每个月一次,甚至每天一次!” 这…… 这跟住在家里有什么区别。 黑凤凰二人全都喜出望外,叮嘱自己孩子一定要乖乖听话,好好修行。 这时候,杨牧云淡淡说道:“修行要吃苦看,却也并非一味吃苦,该有的享受断不可少。而且,我座下有许多大族子弟,每一个的排场都不小,令爱怎么说也是城主之女,黑凤凰血裔,怎么也不能太寒酸了!” “是是是!您说的对!怎么也不不能太寒酸了!” 明白了大地之神的意思后,二人立刻合计起来。 “护卫绝不能少,女儿的安全必须放在第一位。” 所以,就从族中精锐里抽调一百人……一百人太少了,五百人吧…… 女儿还小,必须得配一个管家帮忙打理生活中的诸多琐事,再加上几个贴身的女仆侍奉穿衣吃饭。 孩子刚出生没多久就遭遇意外,还吃了这么多苦,黑凤凰二人都心怀愧疚,父爱母爱一起泛滥,恨不得把世上最好的享受全都塞到女儿手中。 没多久,一支500人的侍卫,再加上500人的奴仆、厨子、裁缝、园丁、医师、车夫等职业组成的团队,一共一千人集合完毕。 杨牧云轻描淡写的拿出一沓契约文件。 “让这些人都签订一下吧。” 黑凤凰夫妇接过契约看了一眼…… 看不懂…… 但他们也没拒绝,都是照顾女儿的,签订契约不是很正常吗。 毕竟女儿也签订了同样的契约。 还是那句话,能签订大地之神的契约,是这些下人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看着一份份契约签订完毕,在火光中燃烧殆尽。 杨牧云哈哈大笑。 动动嘴皮子就忽悠过来一支千人队伍,自己麾下的实力又壮大一分。 爽啊! 而这时候,黑凤凰又将一个造型精巧的戒指双手奉上。 “尊敬的大地之神,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绝无冒犯的意思,只是小女日常生活起居的花销,还请您代为保管。” 第474章 这个叫大暗黑天 回到小人世界,杨牧云欣喜的翻看着指环。 这就是传说中的空间戒指了吧。 小说中主角开局必备的神器,杨牧云却一直没有。 唯一能称得上储存道具的,也就是献祭青蛇获得的蛇皮腰带。 道之规则中的白虎之灵可以吞食万物,相当于一个储物道具,七娃的宝葫芦也拥有储物能力。 但杨牧云还是喜欢空间戒指。 无它,方便! 精神意念探进去,立刻测量出这个物品的体积。 球形空间,直径的话大致相当于200米,体积的话…… 杨牧云发现自己把公式忘了。 总之很大就对了。 而在庞大的空间中,堆满了分门别类的物品。 其中有堆积成山的金银,显然这是给女儿的零花钱。 金山银山,零花钱,真·家里有矿。 还有做工精良的刀剑和铠甲,但从款式看明显不是女孩子使用的,这应该是用来送礼的。 可以武装一支小型军团的装备,在这里只是送礼的。 还有一些看不出品种的干肉、骨骼、毛皮、鳞甲等材料,也堆成了一座小山。 这些都是好东西,可以用来打造各种装备和物品。 此外就是几个小箱子。 木质外壳上刷了一层红漆,棱角包有钢片。 光芒映射下,钢片中流露出一道道细密而繁复的纹路,如果不出所料,必定是魔法纹路。 宝箱外表再加上一枚枚粗大的铜钉,钉子的顶帽上是一个个圆形的魔法阵,与周围钢片上的魔法纹路紧密相连。 箱子卖相十足,仅仅是看一眼就忍不住想要打开。 杨牧云手覆上去,心中琢磨着里面的事物。 箱体表面的魔法纹路和魔法阵形成完美的阻隔,即便杨牧云都没法在打开之前知晓其中的事物。 哪怕,这个箱子并没有上锁,仅仅是盖着。 手指用力,挑起一条缝,立刻有万道金光射出。 也正是这一瞬间,杨牧云感受到一股熟悉的气息。 没错,非常纯正。 手上的力道瞬间增加,金光如海,瞬间将杨牧云淹没。 一枚金色的心脏现了出来。 在杨牧云的注视下,这个心脏还活跃的跳动了一下。 这熟悉的能量! 这熟悉的造型! 杨牧云瞬间醒悟过来。 天使之心! 之前杨牧云也得到过天使之心,但那是小人世界混血天使的心脏。 质地不纯。 而眼前这个,能量更加纯粹,构造更加精巧、复杂。 心脏表面缭绕着一层如若实质的圣光,圣光凝成一张光膜,膜上还有若隐若现的圣光十字纹章。 看到这标志性的图案,杨牧云顿时确定。 这是小人世界光明神的眷属。 “这么巧?” 杨牧云都感觉意外。 自己随便捡了个世界,竟然在这里发现了光明神的踪迹。 黑凤凰一族和光明神有冲突,甚至是战争。 战争动员了纯血的高阶天使,而且还出现了战损。 天使被斩杀,心脏被剜出,并且当成了珍贵的礼品赠人。 再看其他箱子,全都是心脏、手臂、尾巴、眼球之类的器官。 甚至还有几根长鞭。 杨牧云很是无语。 黑凤凰一族竟然有这种癖好。 还是说,这个世界最珍贵的物品就是器官? 也不知是是不是箱子的作用,这些器官中的生机蓬勃而旺盛。 即便被摘下来,依旧保持着活性,似乎安回去还能长起来。 最后一个箱子是一块黑色的晶石。 晶石中有一道流动的黑色光晕,隐约构成一只眼睛的轮廓。 这是黑凤凰一族的至宝,曜日天目。 其中封印着黑凤凰的修行功法,《大暗黑天》。 “这两口子可真大方,连压箱底的绝学都拿出来了。还是说,他们想借我之手,对功法进行改进?” 摇了摇头,杨牧云开始研读这本绝学。 黑凤凰所在的世界曾经发生过一次天崩地裂的巨变。 巨变中太阳、月亮全都崩碎,天空撕裂,大地破碎。 巨变后,世界陷入永夜的黑暗,万物都沉沦在黑暗之中。 这方世界成了黑暗世界。 大暗黑天,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创造出来的。 一门修行黑暗力量、精神力量、灵魂力量的至高绝学。 杨牧云兴奋的握紧拳头。 终于得到了,高武世界的修行功法! 之前在地球上得到的都是武功秘籍,算得上低武的水平。 即便弄到了一些道术,充其量也就是中武层次。 至于能称之为高武的力量。 杨牧云手中也就一个大威天龙,一个如来神掌。 现在又多了一个大暗黑天。 而且还是针对精神和灵魂的修行之法。 杨牧云尝试着修行。 很快,信仰空间中就发生剧烈的变化。 之前炼化月之规则时,其中的许多力量都被佛之规则、道之规则、光之规则以及丰收规则掠夺。 就像嚼甘蔗一样,榨干汁水后还有许多渣渣。 而现在,这些渣渣对大暗黑天生出了反应。 这是月之规则中的死亡、黑暗、长眠等…… 其他几个规则对这些残余的力量不屑一顾,但是大暗黑天不同,就像天雷勾地火一样,猛烈的碰撞起来。 嗡! 无法用语言描述的黑暗在杨牧云身边升腾起来。 杨牧云的身体也失去了束缚,一点点向上升起。 黑色的光芒以杨牧云为中心,向四面八方飘荡出去,光芒的路线就仿佛一条条黑色的飘带。 杨牧云双手急速变幻,似乎是在掐诀、结印。 同时,身后极光似的黑色光带跟随手指的印诀扭曲变幻,结成各种图案。 宛如刺绣,光带在杨牧云身后编织出两只黑色的羽翼。 而这时,杨牧云豁然睁开眼睛,两道幽暗的光芒冲出瞳孔,没入眼前三尺之处。 那一瞬间,杨牧云感觉自己的视线,以及自己的精神、灵魂全都随着这道光芒向前推进。 短短三尺距离,却宛如十万八千里般遥远、漫长。 只是这种异象仅仅持续了一刹那就消失不见。 杨牧云随即醒悟,这是自己精神力提升,灵魂增强,感知和分辨有了相应的提升。 刚才那一瞬间,仿佛堪破了物质、空间,甚至时间…… 杨牧云拍了拍额头,心中暗暗感慨:这个功法可真强,第一次修行就有了这么强的提升,如果继续修行下去,又该是什么情景? 但是一转头,小凤凰和她那一千随从全都跪在地上,目光复杂的看着自己,脸上满是震撼,眼睛里甚至还有一丝丝惊恐。 小凤凰的管家五体投地行了个大礼,随即感叹道:“伟大的大地之神,您短短一天就修成了至高绝学,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杨牧云愣了一下。 “修成?我不是刚入门吗?” 第475章 老八 杨牧云没有回头便看见了一对黑色的翅膀,纹理清晰,黑得璀璨、黑得耀眼,都赶上垃圾手游里面的大翅膀了。 这不是肉翼,而是纯粹由黑暗力量凝聚,每一片暗黑色的羽毛上都有密密麻麻的符文流淌。 但是看到这对大翅膀的时候,杨牧云第一个想起的就是堕落天使。 天使有两种,一种是光明的象征,一种是黑暗的象征。 之前宗教传说中,后者是光明天使堕入黑暗产生的,但是现在看来,分明在胡说八道。 这个羽翼仅仅是能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修成某种功法的体现,类似于三花聚顶、五气朝元一样。 小凤凰背后升起一团黑暗能量,化作两只翅膀的雏形。 轮廓模糊、细节缺失,就像两团棉花。 小凤凰歪歪斜斜的飞到杨牧云身边,“主人,您能教教我怎么飞行吗?” 刚出生不久就遭到意外,小凤凰都没来得及接受正统的教导和训练。 虽然血脉中有力量传承,但想要觉醒不知猴年马月了。 杨牧云抬手覆在小凤凰脑袋上,醍醐灌顶将自己的理解和感悟传输过去。 小凤凰身后的黑暗能量立刻急速蠕动起来,并且迅速拉长、扁平。 就像大神的ps作品一样,以眼花缭乱的速度变化着。 每个眨眼就是一个质变,不多时便成了一对色泽深沉,外观精美,纹理繁复的黑色羽翼。 看到这一幕,小凤凰的手下再度惊叹。 只可惜,他们已经实实的跪在了地上,除非把膝盖下方掘地三尺,否则根本无法表达心中的敬仰。 整个黑暗世界修行的都是黑暗力量。 虽然血脉上错综复杂,但就力量而言,同宗同源。 这位大地之神在黑暗力量上的造诣经如此之高,如此之深。 黑凤凰一族的至高绝学,只是看一遍就修成了,这份资质令在场千人羞愧得无地自容。 他们都是黑凤凰一族的成员和附庸,也都被赐予了修行功法。 但,无一人修成至高境界。 整个黑凤凰族群中,唯有王修炼成功,以绝世资质也修行了三千年。 至于其他人,即便万年也没能大成,甚至终生无望。 “王这一步棋走对了!” “小姐跟对人了。” “我族大兴,指日可待!” 小凤凰背后光翼扇动,随即又听唰唰两声,一对肉翼伸了出来,光翼仿佛贴膜一样附着在肉翼上。 这一幕,连杨牧云都看呆了。 还能这样? 难怪是黑凤凰一族的功法,原来是量身定制。 杨牧云仔细思考功法,与佛、道和圣光规则中的修行之法互相印证,继而拆解。 很快就从大暗黑天功法中分解出一套纯正的黑暗力量修行之法。 看了眼一千名目光狂热的黑暗生物,杨牧云再次讲道。 这一千人在来的时候已经签订契约,成为自己的班底,对于自己人,杨牧云一向慷慨。 这次讲的是大暗黑天。 杨牧云将自己对功法的理解和思考说了一遍,同时还掺杂了佛道、光明力量中对于黑暗的诠释。 一千人全都豁然开朗,许多人身上黑光涌动,肉翼不自觉的弹了出来,黑暗能量云雾般翻滚缭绕,包裹在翅膀表面,在羽毛的间隙中穿行流动。 看着入定的一千人,杨牧云悄无声息的站起,然后带着小凤凰离开了。 “你在这里还习惯吗?” 对这个刚出生就惨遭毒手的小女孩,杨牧云心中非常怜悯,不自觉的就多关心了一点。 小凤凰回答很好,这里的人都很友好,尤其是那七个草木精灵,对她格外照顾。 杨牧云心中呵呵,七个小子,不就是看了人家身子吗,还要对人家负责不成? 只是七男一女,将来怎么搞? 难不成变成葫芦小金刚? 这…… 好像也不是不行。 只是这样做的话,道德不道德?法律不法律? 杨牧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你有名字吗?” 小凤凰摇头表示没有。 还没成年,是没有真名的,而且她刚出生不久,连乳名都没来得及起。 杨牧云正在思考名字的时候,小凤凰突然说道:“草木精灵他们给我取了一个名字。” “哦,叫什么?” 这七个小子自己都没名字,还会给人家取名字了? “他们说自己叫大娃、二娃、三娃……我和他们是同一天诞生,比他们小,就该是八娃。” 杨牧云无语,“你是女孩子,怎么能叫八娃呢?” “对啊,所以他们给我换了个名字,叫小八。” 杨牧云:…… “哪有女孩子取这种名字的,太难听了。换一个吧。” 小凤凰又说道:“他们称呼兄长都是老大、老二,还说,等有了第九个、第十个,我就可以当老八了。” “咳咳……不可能再有第九个,你这辈子都别想当老八了。” 小凤凰很委屈。 为什么不能有第九个呢,自己就不能当一回姐姐吗? “小八!” “在,主人。” 刚开始觉得小八不好听,但是相较老八,小八也不是不能接受。 “我给你取个名字吧,路西菲尔怎么样?” 小八点了点头,但是脸上没有任何喜色。 “哥哥们呢,也给他们取名字吗?” 他们? 杨牧云懒得起,原作者图省事造型都是用得一个模子,还指望给他们单独取名字? 再说了,取什么名字都没有韵味。 “就这样吧!”杨牧云以不容拒绝的语气说道:“明天开始,你带领护卫们去各地巡察,顺便宣扬我教威名。至于那些工匠,就参与领地上的建设和改造吧!” 黑凤凰一族的工匠各个都是人才,造诣绝对高得没话说。 按照黑凤凰父母的意思,这些人是过来给女儿修宫殿的,但是杨牧云一截胡。 要什么宫殿,都去开山、修路、架桥吧。 这些黑凤凰族人有什么好处? 首先,作为黑暗版天使,修为和实力是没的说的,搬砖扛包一个顶一百个,生物般工程器械,百公里消耗俩馒头。 其次,会飞,不需要脚手架,不需要起重机,不需要塔吊什么的,高山也好,悬崖也好,都能直接开工。 最后,不要钱。 杨牧云已经意识到了高加索区域的重要性。 文明世界和北地之间有漫长的边境,分界线大都是天然的沙漠、雪山、江河。 这些地形通常是天险甚至绝地,远非人力所能抗衡,其中还有众多危险生物的栖居、盘桓。 而高加索区域,尤其是峡谷走廊,就像一条绿色通道。 南北几百公里,全都是平路坦途,而且这里有月神和狼神的庇护,清理了上千年,范围内没有什么危险生物。 现在这一切都落入了杨牧云手中。 其他野蛮人部落自然会闻风而动,都想过来走捷径、抄近道。 兽魂部落不是第一个,也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 “难道真的要来一个杀一个?” 虽说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很拉风。 但过程中的冲击也不是一般人能享受的。 杨牧云不是受虐狂,才不想让别人冲击自己。 还是得实力啊! 杨牧云握了握拳,“只要我够强!够大!够硬!就没有人敢打我的主意!” 第476章 我需要点灵魂 杨牧云正在地球上搜索资料,将各种桥梁、隧道、公路的图纸和施工方案记录下来,准备打包带回去。 这些东西在地球上基本都是公开的,设计图以及各种参数动动手指就能弄到。 只是受制于基建能力、人力成本、科技水平等原因,能按图施工的国家少之又少。 杨牧云这边表示都是小case,有一群天使当免费劳力,就算石器时代的生产力水平也能给你搓出来八纵八横。 这些图纸和方案都可以转化为技能书,充实建筑师职业的技能库。 就算没有设计图,没有参数,只放一张成品的图片,也足够建筑师职业去瞎想了。 这时候,旁边的王金龙吐槽道:“神使大人,这个游戏太偏科了吧?生活职业数量多,范围广,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技能也多。最关键的,转职还便宜。战斗职业,一个战士,一个法师,选择少也就罢了,还贵!” 不是一般的贵啊! 要不是上次开活动,战斗职业转职一折,估计谁也搞不起。 现在没有活动,谁也搞不起第二个战斗职业。 王金龙罗里吧嗦一大堆,然后终于图穷匕见。 “神使大人,什么时候再来个厉兵秣马的活动呗?” 杨牧云点了点头。 “神使大人,强一点的职业啊,多几个选择,另外多几个名额,是不是?” 很快,《我的村长我的村》就出现了系统公告:新职业开放,限时转职开始! 新职业? 王金龙所在的村长群里瞬间热闹起来。 根据系统提示点进去,立刻有人说道:“这不是暗影牧师和黑暗武士么!” “技能有点不一样,但都是玩脏套路搞心态的。” “还以为这游戏是光明阵营主角,没想到还有黑暗阵营,真是对我胃口啊。” “必须转职,必须转职!” “活动价格呢?原价吗?” 系统公告上有显示:暗天使将会周游各个村庄,挑选符合条件的人选,被选中的人可免费转职。 免费? 不限人数? 不过看到那个符合条件,所有人的心都凉了一半。 王金龙看了一眼旁边的神使大人。 强大一点的职业。 多几个选择。 多几个名额。 自己的要求好像都满足了,但是又好像都没满足。 听君一席话浪费三分钟那种感觉。 群里有人开始吐槽。 “感觉还不如上次活动,一折,限额一个,至少有个盼头。” “这游戏已经开始玩弄字眼了,狗策划。” 这人立刻就被禁言了。 杨牧云已经修成大暗黑天,并且将月之规则的残余融入其中,又喜提黑暗规则。 而这些通过参悟黑暗规则,杨牧云又创造了两个新的修行路线,或者说,两个新职业。 光明系有牧师,各种加血加状态。 黑暗系表示,俺也一样。 光明系有护教骑士,能打能抗能冲。 黑暗系表示,俺也一样。 这个活动也算是给路西菲尔积攒一些人气,顺便混个脸熟。 这时候,王金龙又问道:“神使大人,还有什么没开放的新职业,能不能一起介绍介绍?” 杨牧云也不隐瞒,直接说道:“光明系有四个职业,一个战士,两个法系,还有一个魔武双修。只是这个职业暂时还开放不了。” 光明系职业强度是肯定的,而且索伦王国被光明教廷经营了上千年,底蕴深厚。 问题是,一个招呼不好很容易死灰复燃,到时候所有的一切都给光明教廷做嫁衣了。 在光明教廷没有覆灭之前,杨牧云是不会开放这四个职业的。 “然后就是佛系职业——僧侣,嗯,不是那个佛系。这个职业就是《法海传》里面为原型创造的。没有分支,所有技能都可以学,可以走力修,也可以走法修。” 一提起这个,王金龙就精神了。 毕竟《法海传》是他出演的,在里面还是主角,以这个剧为原型设计职业,岂不是以自己为原型? 杨牧云没有解释。 《法海传》在地球上反响平平,票房不错,但激发的信仰之力很有限。 杨牧云索性把这个电影投放到小人世界,给哥布林、狗头人等智慧生物看,顺便再投放到索伦王国的人类。 之前被《草木精灵兄弟历险记》洗礼一番,立刻滋生出草木精灵的信仰,还把生命树带偏了,原本是细腰长腿尖耳的小妖精,结果全都变成了粗短矮胖的胖小子。 现在用《法海传》,应该也能激发出一些信仰吧? 杨牧云突然发现,小人世界的人没看过电影,这方面完全是空白,一个《草木精灵历险记》都能看得如痴如醉,还激发了信仰。 简直就是收割信仰的韭菜田。 而且还是定向的信仰,用来推演技能再合适不过。 同样的道理,黑凤凰所在的黑暗世界是不是也能收割信仰? 王金龙又问道:“神使大人,那啥,要是出僧侣职业,能不能给我个特权呐,比如给我村子里的村民多加点属性啥的。” 杨牧云呵呵,“这游戏完全公平,没有任何后门,更不会改任何数据。” 杨牧云懒得改。 除非这个信徒的资质格外优秀。 王金龙顿时死心了,“还有吗?还有什么其他职业吗?” 杨牧云点头,“有一个类似德鲁伊的职业,不过这个职业的转职要求更高,应该算是隐藏职业吧。” 大地神族十二柱神中的自然之神,尼格罗,就是那个被人摧残得只剩下一颗脑袋的倒霉鬼。 他最强的能力就是千变万化,各种花鸟虫鱼都能随心所欲变化。 往小了可以化作蜜蜂、蚂蚁,往大了还能化作巨龙。 而且不是徒有其表,变成巨龙的话就真的拥有巨龙的能力。 至于变成巨龙时生下来的后代会不会拥有龙族血脉,没有试验过,不清楚。 德鲁伊职业转职肯定不会像尼格罗这般逆天,但给信徒几种常用的变化还是可以的。 比如赶路走平地时用鹿,走山路用羊,战斗时用熊、虎,侦查时用鹰、隼,还有龟、鱼…… 这个职业很强,但是门槛高、要求多,注定不是那么好转职的。 王金龙听到这话,已经切换浏览器去搜索德鲁伊的相关介绍,并且琢磨这个职业所谓的“转职要求”了,看看自己村子里有没有这方面的人才。 “别看了,转职德鲁伊需要自然之心,你们一千个村子加起来也不一定能找出一个来。不过眼下有一个门槛更低,要求更少的职业,算是低配版德鲁伊。” “什么?” “兽魂战士!”杨牧云淡淡说道。 第477章 趁尸体还热着 德鲁伊虽然变化多端,但转职的要求太苛刻了。 而且这个资质是刚出生就决定了的,出生时有那就是有,出生时没有就是没有。 类似的还有刚推出的两个黑暗职业。 拥有黑暗力量,或者心灵向往黑暗的人才有资格转职。 战斗职业刚开始就是战士和法师,要求不高,限制不多,普通人也能择其一终老。 但是再向上走,越来越细分,各种各样的要求和限制就接踵而来。 强行转职,注定掌握不了该职业的精髓,一辈子战五渣。 但是兽魂战士令杨牧云看到了希望。 这是一个大众化的职业,基本上每个拥有血肉之躯的人都适合。 选择一个强大的魂魄封入自身,借助该魂魄的力量增强战斗力,以及拥有该魂魄的某些特殊力量。 兽魂部落这个能力很强,甚至可以说逆天。 只是兽魂部落自身实力不足,无法驾驭兽魂,以至于成了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在杨牧云看来,兽魂部落封印入体的都是充满怨气的厉鬼。 这种玩意,给个机会都想弄死宿主。 寻常时候主人强大,还能压制,可一旦露出疲态,他们立刻就要反噬。 这也是兽魂部落点鞭炮一样炸团的根本原因。 毕竟,不是谁都能像宁采臣一样当亡灵骑士的。 “为什么就不能找一些没有怨气的灵魂呢?” 随即杨牧云醒悟过来,鬼都是因执念而诞生的,支撑他们的力量源泉就是怨气,如果把怨气净化掉了,鬼也就没有力量了。 但是杨牧云想到了另一个关键——质量不够,数量凑。 地球上的生灵块头大,灵魂肯定也是大吨位。 但灵魂又没有实体的限制,地球上的灵魂应该可以封印到小人世界生灵体内吧? 想干就干。 杨牧云问道:“这周围有什么大型生物泛滥的吗?” 王金龙立刻回答:“金钱豹!” 杨牧云:? “没错,就是金钱豹!” 说话间,王金龙点开自己管理的村长群,只见群员列表上全都是金闪闪的豹子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林冲开会。 杨牧云进入厨房,走自来水管道进入隔壁家中。 胖橘猫此时刚吃过猫粮,正无聊的甩着尾巴。 生活不易,猫猫叹气。 主人这段时间经常出差,猫猫吃了上顿没下顿,被迫营业,隔三差五出去打野食,都饿瘦了。 察觉到杨牧云出现,橘猫浑身一激灵。 就像看到救世主一样,喵呜喵呜的叫了起来。 杨牧云也上上下下打量着好久不见的橘猫。 瘦了,但是更强壮了。 而且…… 不知是不是错觉,杨牧云感觉到橘猫体内有一股淡淡的能量。 很淡,很轻微,若有若无。 但是橘猫每一次抬腿踏步和晃脑袋扭屁股的时候,都能感受到一股淡淡的能量在体内流动。 “这家伙该不会要成精了吧?” 不过一想到此行的正事,杨牧云立刻问道:“周围哪有流浪狗、流浪猫,带我去。” 橘猫立刻喵呜一声,示意杨牧云爬到自己身上,然后动作轻盈的跳上窗台,拔开窗户,顺着树枝溜下去。 流浪狗和流浪猫随处可见。 这两样东西可以说是城市的顽疾了。 被它们抓一下咬一口,打个狂犬疫苗都得大几千,要是存着侥幸心理不打,真有可能被阎王爷翻牌子。 橘猫刚走出小区,周围立刻出现一只只鬼鬼祟祟的身影,全都是各种流浪猫。 这些猫看到橘猫时都恭顺的低下头,如影随形的跟在身后。 杨牧云惊讶了一下,“怎么?还成山大王了?” 橘猫点了点头,一脸的骄傲。 它现在很能打,一个打十个,打一百个,小区里的猫没有一个是它的对手,小区外的猫也都被修理了一遍。 然后还带领小弟们跟周边的家犬、流浪犬打了几架。 现在听到杨牧云说寻找流浪狗,橘猫那叫一个兴奋。 “打死!都打死!” 其他猫感受到老大的战意,也都兴奋的呼朋引伴,很快就汇聚了上百只的规模。 城郊垃圾处理厂周围,一群狗游荡在垃圾山中,这里扒扒那里挠挠,想要从塑料和纸壳之间寻找一些可以吃的东西。 它们很饿,很久都没吃饱了。 之前还能在城市中逛荡,但是自从出了一只很能打的猫之后,所有的犬族都被赶出来了。 吃不饱肚子只能趁那只猫不在的时候偷偷进城了,捡一些吃的立刻跑出来,跑得慢了,估计又要挨打。 可是这时候,一声惊慌的汪汪传来。 正在扒垃圾堆的流浪狗都吓得一哆嗦。 那只猫,竟然追过来了。 流浪狗们也都怒了。 城市的地盘让给你们了,城郊的地盘也让给你们了,垃圾堆也要抢,真是不给狗活路了。 既然这样,那就拼了。 橘猫站在一个高处,看着猫狗大战。 流浪猫一方士气很高,数量也占优势,但流浪狗一方背水而战。 退无可退的狗狗们那叫一个凶猛。 再加上橘猫一直旁观,没有加入战团,流浪猫一方立刻被翻盘。 橘猫急得喵喵叫,但是背上的人一直在说等,等,等。 终于,背上的人说上吧,橘猫立刻喵呜一声加入战团。 橘猫爪子尖,牙齿利,最重要的是力气大。 一巴掌一只中型犬,但凡被它拍到的,全都瘫在地上哼哼唧唧站不起来。 就连那些大型犬,也在橘猫爪下走不过十招,眨眼间便被咬住要害,不死也残。 橘猫就像是压死骆驼的稻草,流浪狗一方兵败如山倒,夹着尾巴脱离战场的也就十来只。 流浪猫一方也损失惨重,来时候上百只,现在基本躺了一半。 杨牧云满意的看着这一切。 大暗黑天修行的黑暗力量运转起来,眼睛中瞬间被黑暗充斥。 在黑暗视线下,杨牧云清晰的看到了猫狗的灵魂。 有的灵魂漂浮在身体上方,有的灵魂一半脱出身体,一半还在身体中,就像蜕皮的婵蝉一样。 杨牧云立刻开始收魂,同时还不忘趁热采集鲜血。 做完这一切,杨牧云将一道精纯的生命之力打入橘猫体内,随后便命令它回家。 橘猫离开后,其他流浪猫这才抖着身子支棱起来,耀武扬威的在战场上走来走去,过了一会儿也纷纷离去。 第478章 猫和狗 橘猫瞪大眼睛,仔细瞅着杨牧云,眼睛里七分惧怕,三分好奇。 杨牧云按照步骤,将猫狗的鲜血绘成一个个神秘的图纹,然后将对应的灵魂封印进去。 当然,在封印灵魂之前,杨牧云念诵了十次佛经为这些亡魂洗去怨气,免得它们变成厉鬼,伤害到宿主。 这些猫狗的灵魂在被佛光洗炼之后,全都带上了淡淡的金光,充满了佛性。 融入鲜血绘制的图纹后,图纹也镀上了淡淡的金色。 每一个金色的血滴,就是一枚封印灵魂的媒介,将这个血滴融入体内,就等同将一个灵魂封印在体内,可以借助灵魂的力量,甚至拥有某种特殊的能力。 杨牧云突然想到天使。 光明教廷的天使军团并不是真正的天使,而是被光明神赐予天使之血,将血液融入体内,不断修行壮大天使之血,一点点令自己变成纯粹的天使。 再看眼前的金色血液,杨牧云隐约明白了什么。 “原来如此!” 这时候,杨牧云翻手取出一样事物。 银色的光球中,一个狼头的影像若隐若现。 这是狼神的规则。 之前月神和狼神被赤色雷霆轰杀成渣,月神的规则被杨牧云拆分炼化,狼神的规则却闲置在了手中。 因为,这个狼的规则有点奇葩。 强不强是一个版本的事,帅不帅是一辈子的事。 狼神的规则不强也就算了,但是不强还丑就有点过分了。 就像什么…… 开龙脊一样。 需要模仿龙蛇、蜥蜴之类的生物在泥地上、楼梯上、台阶上扭动爬行。 狼神的规则也一样。 杨牧云还做不到像犬科动物一样四处跑,所以就没怎么在意这个规则。 现在…… 杨牧云将狼神的规则融入自身。 随即,杨牧云眼睛中泛起幽幽的绿光,面庞也出现一道道狰狞的褶皱,嘴角向后咧起,喉咙里滚动着低沉的呜咽,以及悠扬的狼嚎。 在这狼嚎声中,杨牧云刚刚制作的上百滴兽魂血液都生出感应。 猫的血魂只是微微晃荡一下便陷入寂静。 而狗的血魂则泛起细微的波澜,随即一道道奇特的纹路现了出来,不断赋予血滴特殊的力量。 就这样,杨牧云不断昂着脖子,噢噢噢噢的嚎叫。 力量!速度!忍耐!坚韧…… 野性!服从!忠诚!守护…… 狼之规则中蕴含的种种意志都随着狼嚎声注入血魂,促使其蜕变、提升。 同时,月之规则撒下银色的月光,进一步助长狼之规则的力量。 杨牧云又施展大暗黑天,使用黑暗力量温养魂魄。 很快,上百滴兽魂血液炼制完毕。 猫的血魂还是保持原样,带着淡淡的金色。 而狗的血魂得到规则加持,其色彩也从金色变成了金银相交。 金色是佛光留下的烙印,银色则是狼的规则留下的印记。 猫的血魂得到的提升较小,但即便如此,也比兽魂部落那些乌烟瘴气的冤魂更强。 至于狗的血魂,得到了佛之规则的洗练,又得到狼之规则的强化,还有月之规则和暗之规则的温养、提升。 杨牧云也说不清这玩意到底有多强。 但是绝对比兽魂部落那群不人不鬼的东西强就是。 于是,杨牧云给《我的村长我的村》发布新活动公告——猫狗大战。 新职业兽魂战士,限时转职。 王金龙是早就得到内幕消息的,知道这个兽魂战士的厉害。 虽然比不上德鲁伊,但也比寻常战士强悍。 至于选猫还是选狗…… 就在王金龙犹豫的时候,发现100个名额在哗哗下降,于是闭着眼选了一个,还好,抢到了。 “卧槽,群里1000个人,才100个名额,十分之一啊。” “你们的手速比抢红包还快,我的网卡一下就没了。” “刚看到手机,错过一个亿,卧槽!” 王金龙喜滋滋的观察自己抢到的名额,是一个犬类兽魂战士。 然后在自己村民中划拉来划拉去,寻找合适的人选。 只要使用了这个道具,就意味着村子里多了一名战士,而且是更强大的战士。 玩了这么长时间,王金龙也明白转职对村民的提升。 生活职业转职的话,基本就是把文盲蜕变成技校生,立刻就能拎着工具开始干活,省去十年二十年的勤学苦练。 战斗职业更是将一个莽夫蜕变成格斗选手,十八般兵器信手拈来那种。 兽魂战士比寻常战士更高级,更稀有,理所当然应该更强大。 王金龙在自己的村民中选来选去,最终选定了一个男孩,最近一段时间贡献的信仰之力数他最多。 这个男孩是村子里猎户的儿子,只是他的父亲进山打猎,一去不回。 十几天后,他家的狗子回来了,一身伤,嘴里还衔着一顶带血的帽子。 王金龙琢磨着,新职业是犬魂战士,那么悉心照料猎犬,跟猎犬亲密无间的小男孩应该更适合一些。 一直在神使大人那旁敲侧击打探消息,王金龙也隐约明白了转职中的玄学技巧。 很快,男孩就带着一只老狗来到村中的教堂里。 在其他村民羡慕的眼神中,小男孩走进教堂,虔诚的跪倒在神像面前。 “伟大的神明,赞美您!虔诚的信徒遵从您的召唤,前来聆听您的启示!” 旁边,老猎犬机警的蹲坐着,眼睛左右搜寻,不时地伸出舌头舔鼻头,保持鼻子的湿润。 而这时,神像嗡嗡一声,散发出璀璨的金光,一枚拳头大的金银色光球从神像掌心中浮出,缓缓转动。 刚才还昂首挺胸的老猎犬瞬间呜呜一声趴俯下去,下巴枕在一双前爪上,两只耳朵也紧紧地贴在后脖子处。 威压! 强大不可抗拒的威压! 老猎犬动都不敢动,甚至眼睛都不敢睁开。 男孩看到这一幕顿时呆住了,自家这头猎犬可是剽悍得狠,遇到老虎和熊都不怂,现在竟然吓得夹着尾巴,如果不是被死死摁在地上,估计早就调头逃窜了。 男孩明白,眼前的光球不是普通物品。 想到这,男孩咬紧牙关,义无反顾的伸出手,抓向光球。 “力量!我需要力量!我要为父亲报仇!我要战胜山林里的魔兽!神啊,赞美您!” 第479章 北方的狼族 血滴触及到男孩的指尖,立刻蠕动着包裹上去,顺着胳膊蜿蜒流淌到前胸后背、脸部、腰腿。 同时,血滴顺着毛孔渗入体内,融入皮肤、筋络、骨肉之中。 一道道血色的纹路显现出来,正是灵魂的封印。 兽魂没有实体,需要借助宿主的肉身承载才能存活。 而这些纹路既是封印,又是保护,将兽魂与血肉之躯完美的接驳起来。 肉身庇护灵魂,灵魂的力量反过来滋养肉身,保护宿主的安全。 这是一件互惠互利的事情。 如果没有肉身,灵魂残缺不全,很容易消散。 随身老爷爷就是这个道理。 与兽魂类似的,还有英魂。 比如牛头人的图腾柱。 这是一群老爷爷。 每一根图腾柱中都寄宿着祖先的灵魂,这些灵魂会注视着子孙们,庇护着族群,并通过图腾柱赋予子孙们力量。 而子孙们也将图腾柱当做膜拜的对象,为其提供信仰之力。 兽魂和英魂十分相似,只是图腾柱的英灵更倾向于群体、公共,兽魂则更倾向于个人、私有。 汪汪汪! 男孩不自觉的发出犬吠声。 脸部的肌肉和皮肤微微扭曲,勾出一道道褶皱,双手绷直,然后一点点弯曲,仿佛弯钩利爪,脊背隆起,以脊椎为中线,两侧肌肉快速膨胀、蠕动。 男孩脑海中开始出现凌乱又琐碎的画面。 那是灵魂中的记忆剪影,一只幼犬的出生、成长。 虽然都是浮光掠影的一瞥,可是令男孩心中极为震撼,久久不能平静。 食物! 美味的小颗粒状食物,灰黑色,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那形状,怎么像是隔壁村那个药师制作的,那种名叫丹药的东西。 每一颗丹药都价值昂贵,要好几颗大鸡蛋才能换一个。 而自己身体中这个灵魂竟然把丹药当饭吃,一口几十颗,一顿吃几百颗。 嘶…… 这个灵魂的来头太大了吧。 然后是幼犬长大后,在一栋宫殿般的建筑中跌跌撞撞奔跑,一会儿拉,一会儿尿。 拉完尿完就咬着一堆玩具开心玩耍。 很快,一个巨人出现了,蹲在地上殷勤得打扫。 男孩再次震惊。 这个灵魂真是高贵啊,能够让巨人服侍。 再然后就看到幼犬长大,被巨人带着在一个花园式的仙境中巡视领地,每到一个地方就会撒尿标记自己的势力范围。 仙境里面全都是长相俊美,气度不凡的神明,也有其他神明带着美丽的狗巡视领地,那些狗也会抬腿标记领地,彼此之间还会互相威胁,甚至战斗。 偶尔还能看到一些驾驶着钢铁战车的神明。 仙境中停满了各式各样的钢铁战车,男孩猜测,这应该是一个强大而又富裕的神族。 再然后,大狗在陪同主人巡视领地,结果不知怎么走丢了。 嗯,一定是神明的领地太大了,太辽阔了,大狗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失去了华丽的宫殿,没有了美味的丹药,再也不能在仙境般的领地上巡视。 而是每天游荡在陌生的区域,在奇怪的建筑中寻找吃的。 旁边到处是呼啸奔驰的钢铁战场。 男孩心想:这一定是战场吧。 再然后就是大狗和猫的战斗,为了争夺食物,为了争夺地盘,为了…… 隔三差五打架,最终一战,大狗死在了一只凶悍的猫手中。 男孩仰头,看着比自己庞大百倍的巨犬灵魂。 巨犬灵魂低头看着男孩,眼睛中满是忠诚和依赖。 而后,巨犬灵魂化作成千上万缕光芒,从前后左右上下各个角度依附在男孩灵魂中,最终,融为一体。 男孩清醒过来,震撼的摇了摇头,随即张合了一下手掌,难以置信的抚摸着自己的手腕、手肘。 那上面是一层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 但是在鸡皮疙瘩下,男孩感受到了坚韧的皮肤、发达的肌肉,以及坚硬的骨骼。 胳膊中澎湃的力量就像是酒瓶里的酒,只需要一个小孔就能喷发得淋漓尽致。 啊啊啊啊!!! 男孩仰天长啸,然而声音到了嘴边就变成汪汪汪汪,再然后就成了呜呜呜呜…… 旁边的猎犬也受到刺激,仰头附和起来。 发泄之后,男孩跪在地上,虔诚的膜拜一番,随即带着自己的狗向教堂外走去。 与此同时,王金龙惊喜的看着自己村民的人物卡。 小男孩的力量、体质、敏捷、精神等属性全都暴涨,比上一个转职成战士的村民还要高一截。 如果这个小男孩长大成人,岂不是要翻一倍。 而且,王金龙在小男孩的人物卡上看到了“降临”的技能选项,应该就是大招。 同时,王金龙拉近镜头,仔细观察男孩。 他发现这个男孩变得不一样了,与之前木讷普通截然不同,整个人无论身体还是精神面貌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男孩扫了一眼村庄。 脑海中不自觉浮现出大狗的记忆碎片。 笔直的道路、林立的高楼,还有富丽堂皇的宫殿式建筑。 再看眼前,破败的房屋、坑洼的道路,随意丢弃的杂物和垃圾,甚至还能看到一堆堆粪便。 之前接到神明的任务,让大家清理积雪,清理垃圾,平整路面,修葺房屋…… 男孩和很多人都认为没有必要,但是又不敢忤逆神明,看在赏金的份上,神明让干啥干啥。 可是见识到大狗的记忆碎片,男孩终于明白,神明是在改造村子,改造这里的一切,将这里改造成大狗记忆中的仙境。 华丽的宫殿,月亮和星辰镶嵌在宫殿顶部做灯。 钢铁战车,呼啸着奔驰在宽阔的大路上。 还有那整齐的田野,丰富的物产。 男孩心神摇曳。 再看自己村子里的魔兽鸡,还有村子外种植的岚冰菇,他知道,神明这是在帮助村子,帮助村民。 “我们不能只靠神明的指引,我们必须得自己勤劳起来。” 一种领头狗的使命感油然而生,男孩立刻召集教堂门口的乡亲们,给大家讲述自己身上的奇遇,讲述自己在接受神明恩赐时看到的影像。 “我们要勤奋起来,认真执行神明的任务,迟早有一天,我们的村子也能变成仙境!” “好!” “当然,光有勤劳还是不够的,我们还得强大起来,努力修行,等待神明降下更多的恩赐。” “好!” “还有就是……多生孩子多种树,提升咱们村的人口。我以身作则,娶八个老婆。” “滚!” 第480章 有意思的猎物 杨牧云也在观察着100个兽魂战士的状态。 猫魂战士相对弱小一些,但比起寻常战士还是要强上不少。 而且,猫魂战士继承了猫的敏捷和优雅。 他们并不以力量取胜,而是更侧重技巧、耐心。 猫魂战士和普通战士比较,跳得更高、跳得更远,而且爬树、攀墙利索无比,更拥有夜视的能力,在夜间战斗力更加出色。 有很多猫魂战士刚走出教堂就开始了猎杀,进入村子周边的山林,猎杀其中威胁村子的猛兽。 狗魂战士也开始清缴村子周边区域,扫清障碍,建设生产,同时也是搜索山林中的物产。 杨牧云满意的点头。 测试结果,兽魂战士运转正常,没有什么bug。 看样子可以多整点地球上的灵魂,制作成兽魂战士的原料。 尤其是狗狗,有狼神的规则,可以对狗狗的灵魂进行淬炼、提升,还有诸多强化的方式。 这就跟光明教廷的天使之血一样,可以批量制造顶尖战斗力。 光明教廷制造一滴天使之血耗费多少资源,杨牧云并不知道。 但是从天使军团的数量推断,肯定劳民伤财。 要是廉价得大批量制造,光明教廷的天使军团早就爆满了。 而杨牧云制造一滴兽魂之血,代价只是一只流浪狗。 这些流浪狗活着太痛苦了,还是早死早超生吧。 结束流浪的生活,穿越异界开始新的狗生。 于是,杨牧云时不时骑着橘猫出去溜达,专门寻找狗狗干架。 周边的流浪狗被清理一空,然后又跑到隔壁的城市去干架。 如果让杨牧云自己去走街窜巷找流浪狗,恐怕一整天也找不到几个,而且战斗时很容易暴露。 但是让流浪猫去找流浪狗,一找一个准。 无论垃圾堆里还是烂尾楼里,又或者下水道什么地方,全都能扒出来。 最重要的,猫狗打架太寻常了,根本不会引起什么人的注意。 跟随橘猫的猫猫军团也在不断壮大,每一场大战之后都会死伤惨重。 清理流浪狗的同时,流浪猫也死得七七八八。 清理流浪狗的时候,杨牧云还顺手打了一些野兔什么的,同样收敛起来,炼制成兽魂之血。 一个月的时间,小凤凰走遍索伦王国境内每一个村庄。 总共筛选出一千多名适合黑暗力量的人类,顺便还筛选出许多灵魂强大,能够驾驭兽魂的人类。 这些,全都被杨牧云以随机奖励的方式赐予了兽魂之血。 索伦王国实力暴涨,强者如云。 同时,对杨牧云的信仰也更加坚定、狂热。 就连小凤凰路西菲尔,也被爱屋及乌,收获了一批信徒。 阿猫阿狗阿兔解决基础需求,但也仅仅是解决基础需求。 跳得高、跑得快,会爬树、能夜战。 仅仅如此。 基本没什么特殊能力。 就算狗魂战士,杨牧云使用狼神的规则之力为其加持力量,但也就是多了几个垃圾能力。 比如尖牙利爪、铜皮铁骨之类的。 狂拽酷炫的特殊能力,基本没有。 就连最低级魔兽都能掌握的喷水、吐火这种垃圾技能都没有。 再看看人家光明教廷使用天使之血,能领悟一大堆强力的神术,简直逆天。 杨牧云也明白过来。 猫狗灵魂制作兽魂战士确实可以取巧。 前期强大,起步高、提升快,但后期疲软,甚至没有后期可言。 真想开发兽魂战士,还是得用强横生灵的魂魄。 小人世界强大的魔兽有很多,尤其是那些窃据信仰的山精野怪,杨牧云一直在打击、剿灭。 抽取他们的灵魂倒是不错。 不过,这些东西数量稀少,品种还五花八门,想凑成一对都难,更别说凑成一队。 于是,杨牧云将目光转向小凤凰路西菲尔。 招来小凤凰以及她的管家,杨牧云询问起暗黑世界的情况。 问过之后才知道,暗黑世界也有诸多势力。 黑凤凰一族在其中可以称得上一流,但只是一流的尾巴。 杨牧云却不关心这些,他只在意一个——暗黑世界是不是有很多强大的生灵? 管家回答:“暗黑世界广阔无比,大灾难发生之后天崩地裂,更没有人能触摸到它的边际。这个世界生存不易,能活下来的都是强者,最少有一项独门绝技傍身。” 杨牧云一阵惊喜。 有绝技就行! “暗黑世界战斗很频繁?” 这是杨牧云现在最关心的,如果暗黑世界一团和气,自己过去滥杀无辜有点拉仇恨。 但管家的话让杨牧云惊喜翻倍,“战争每天都在发生,为了一块肉,很多生灵可以拼上性命。” 小凤凰的管家跪倒在地,说道:“赞美您,伟大的大地之神,您麾下物资充裕,资源丰富,暗黑世界最富饶的势力,也无法与您相比。” 管家跟随小凤凰来的时候,心中唯一的念头就是保护小主人的安全,免得吃亏,千万不能让小主人做出崽卖爷田的事情。 但是进入到这个世界之后,老管家立刻改变了主意。 小主人一穷二白的,实在没什么好惦记的,就算崽卖爷田,那也得有人买啊。 乞丐打地主的主意,这是肯定的,恨不得取而代之。 但是反过来,地主会打乞丐的主意? 管家:“伟大的大地之神,如果您想要在暗黑世界开辟势力,用不了多长时间,您就能跻身一流,甚至是一流中的王者!” 杨牧云问道:“有那么简单?” 管家立刻昂首挺胸,“我家主人是顶级血脉,实力也非常强大,族裔众多。而且,我们黑凤凰一族有特殊的天赋,涅盘重生。其他一流势力就算集结三五家,也不敢说必胜。” 凤凰一族的涅盘重生确实逆天,堪称bug。 正是这个能力的存在,战斗时可以无比激进,甚至换命。 其他种族如果没有深仇大恨,等闲不会和黑凤凰一换一。 管家:“但是,我族地盘上资源匮乏,子民数量受到限制,固守一方还行,却无力开拓领地。如果大地之神能为我族提供资源,我族就能招兵买马,大杀四方!为大地之神打下一片辽阔的领土!” 杨牧云不假思索的摇了摇头,“我对暗黑世界没有任何兴趣。” 小凤凰表情不变。 管家却满脸失落,强援就在眼前,自己却拿不出什么条件打动对方。 而这时候,杨牧云又说道:“我倒是对暗黑世界的生灵感兴趣,如果你们能帮我捕捉一些有意思的猎物……” 第481章 利益交换 黑凤凰夫妇难以置信的看着面前的女儿。 才过去几天,女儿竟然已经掌握了黑暗力量,还幻化出黑暗之翼。 这…… 这真是不可思议。 如果按照这种速度,不出百年…… 不,都用不了十年,就能修成大暗黑天。 如果再加上黑凤凰的天赋,一双翅膀张开就能遮蔽苍穹,覆盖大地。 这种速度,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管家偷偷传话:大地之神只是看了一遍我族至高功法,然后一转眼就修炼成功了。 黑凤凰夫妇无话可说,唯有毕恭毕敬。 两人看着女儿,问道:“伟大的大地之神有什么指示吗?” 路西菲尔回答道:“主人想要奴隶,献祭的奴隶,越是优秀的奴隶,获得的奖励也就越多。” 奖励? 什么奖励? 路西菲尔:“食物!各种各样的食物!只存在于传说中的,需要阳光滋养才能孕育的食物。” 嘶…… 夫妇二人全都惊呆了。 这奖励实在太珍贵了。 暗黑世界没有发生灾难之前,也是有日月星辰的世界,但是灾难之后,光明不复存在,所有的花草树木都枯萎、死亡。 米面油茶糖之类的食物也都成了传说。 如今的暗黑世界,遍地毒草,就这些毒草还一股子酸臭、腥臊,根本不指望它们能结出什么甜美的果实。 黑凤凰之王不由自主的舔了舔嘴唇。 他小的时候,族中还贮藏的有一些黑面包。 听父亲说,那些比石头还要硬的黑面包是灾难前给奴隶们吃的,奴隶暴动的时候,没有趁手的武器,就直接用黑面包和守卫战斗。 灾难后,喂狗狗都不吃的黑面包成了黑凤凰一族的奢侈享受。 到后来,黑凤凰一族也吃不上黑面包了,族中仅有的几块黑面包都被放进了加持有魔法阵的宝箱里,长久保存。 不过话说回来,几个不值钱的奴隶而已。 黑凤凰这种高等级的生灵,肯定不会趴在地上啃那些毒草。 他们的食物是血肉,新鲜的血肉。 奴隶就是食物。 用不值钱的奴隶换取阳光滋养的美食,有点说不过去啊。 “咳咳咳……奖励不奖励的无所谓,主要是我们想为你的老师做点事情,报答他对你的教育。奴隶,没问题,这就给他献上一百个。” 路西菲尔掰着手指头数了数,嘴里嘟囔半天也没弄清楚一百个是多少。 父母二人看到这一幕,满脸无奈。 终于,小凤凰弄清楚了一百个是多少。 “每天一百个吗?也不是不可以。不过要保证质量。” 每天? 一百? 黑凤凰夫妇突然觉得,自己接到大单子了。 也正是这时候,他们觉得大地之神不是在开玩笑,而是真打算与自己长期合作。 “每天都用奴隶换食物?你确定是每天?” 小凤凰二话不说,拿出空间戒指就往外拿东西。 成袋的面粉、大米、小米、豆子。 还有一瓶瓶散发着甜美味道的新鲜血液。 油脂、牛乳、糖块…… 这些,全都是灾难发生前的食物,黑凤凰夫妇小时候还有幸品尝过。 只可惜,灾难发生后,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 黑凤凰夫妇忍不住拿起一瓶血液,入手间还有些温热。 “这是刚刚采集的鲜血吗?真是诱人的味道啊……” 路西菲尔点头,“没错,这是刚刚杀鸡时候放的血,鸡,一种魔兽,个头很大,还会下蛋,浑身都是宝贝。咕咕咕的叫。” 黑凤凰夫妇已经经不起诱惑,将一瓶鲜血分食。 感受着鲜血在舌尖上爆开,顺着喉咙流入体内,然后被胃蠕动着吸收,化作一股血色的能量流入四肢百骸。 两人全都愉悦的闭上眼睛,舒服的呻吟起来。 就像是久旱逢甘霖,干瘪的身躯一点点舒缓起来,膨胀起来,润泽起来。 “啊……美妙的滋味!” “是啊!比那些奴隶的血液美味多了!” 暗黑世界没有阳光,大地阴暗潮湿,空气中弥漫着腐臭的气味。 这种腐臭自然也腌入味似的,深植在每一个生灵体内,浸入血液,深入骨髓。 以毒草为食的生灵体内积满了乱七八糟的毒素,肉食动物吃了这些食草动物的血肉,毒素又会转入他们体内,连带的还有那些腥臭腐烂的气息。 黑凤凰夫妇早就受够了那种味道,但是为了生存,他们别无选择。 因为,手艺再好的厨子,也祛除不了食材中的异味。 而黑凤凰的视听嗅味触觉又格外敏锐。 现在…… “我发现,再也回不去了。我再也受不了平日里的食物了。” “这就是被太阳滋养的生灵吗?果然,它们的血液中都流淌着温暖的力量。” 小凤凰嫌弃的看着父母嘴角的猩红。 杀鸡的时候,她也忍不住本能的渴望,想要吸食鸡血。 但是一想到七个小伙伴,路西菲尔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 因为她已经看过《草木精灵兄弟历险记》,知道七个哥哥特别痛恨妖精。 而吞食血肉的,都是妖精。 她可不想被兄长们当成小妖精。 “我出去一趟!马上回来!” 说完,黑凤凰之王向空中一跃,黑暗力量鼓荡涌动,随即现出本体。 山峰般巨大的黑凤凰满身羽毛散发着幽幽的黑光,嘴巴弯曲尖锐仿佛黑水晶,漆黑的双爪带着一股晶莹的剔透感。 全身上下唯一的异彩就是眼球。 苍白! 直击灵魂的苍白! 只是看一眼,就感觉整个世界失去了颜色,生命也失去了意义,只想立刻了结生命。 还好,黑凤凰双翅一振消失不见。 路西菲尔身子一晃,随即激灵灵打了个寒战。 刚才那一瞬,她有种魂不附体的感觉。 就像是一支蜡烛,被扇子贴着脸扇了一下,差点熄灭。 “好恐怖的力量!父亲大人好厉害!不过,将来我会比父亲大人更强!” 过了一会儿,黑凤凰呼啸着回来。 嘴巴一张,一道黑光冲击在地上,随即,密密麻麻的生灵现了出来。 “我刚才突袭了一个刺甲野猪的村庄,抓了几百个猎物。你全带走吧!” 第482章 我去去就回 路西菲尔看着满地的猪头人。 它们一个个膘肥身健,比自己大上三四圈,黑色的皮肤下全是鼓鼓的腱子肉。 而且,獠牙外翻,鼻梁到后脑勺处的皮肤层层褶皱,面相格外凶恶。 四肢和胸腹上布满了拳头大小的鳞甲,鳞甲表面还有一层密密麻麻的骨刺。 这确实一个危险的生物。 即便昏睡着,依旧绽放出压迫性的气势,令小凤凰感受到致命的威胁,不由自主浑身绷紧。 “父亲大人,还请你让人处理一下。” “处理一下?有什么需求?” 路西菲尔将自己的要求说了一遍。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将祭品的生魂掠出,再取一份祭品的精血。 这两样东西都是制作兽魂之血的材料。 黑凤凰夫妇二话不说,直接动手。 黑凤凰象征黑暗、死亡,尤其擅长灵魂力量。 他们剥离灵魂的手法比杨牧云更加细腻,非但没有伤害到灵魂,反而还最大程度保障灵魂的完整,甚至还激发肉体中的生命能量,对灵魂滋养了一波。 没多久,一百多份祭品处理完毕。 “好的,父亲大人!那我就先回去了。” 黑凤凰夫妇略有些不舍,心中暗道:女儿好不容易回来一次,怎么也得歇息一下,吃顿饭再走吧。 但是一想到自己族中的食物,再看女儿带来的各种美味佳肴,这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家里没有好吃的,也没有好玩的,自己也教不了女儿什么。 这父母当得,还真是失败呢。 “去吧去吧,回去吃好吃的吧,留在这只能吃苦。” 真·吃苦! 另一边,杨牧云看着面前的血液和灵魂,随即开始制作兽魂之血。 刺甲野猪,暗黑世界的土着生灵。 一种类似猪头人的生物,只是被暗黑力量侵蚀,再加上长期以剧毒植物为食,身体发生异变。 刺甲野猪的獠牙和浑身刺甲都有剧毒,只要刺伤敌人就能令其中毒。 暗黑世界的生灵基本都有高毒抗,即便身中剧毒也不疼不痒,足以致命的毒素只是虚弱一段时间就恢复了。 但是小人世界的生灵不同。 一个个都是零抗性,接触到这些毒素铁定要死翘翘。 长期的外因诱使和内因激发,令这些猪头人获得了特殊的能力。 比如超强的恢复力。 受到致命重创时,刺甲野猪会将自己的刺甲拔下来,扎入身体中,借助毒素激发身体潜能,令自己生存下去。 副作用是,有小概率撑不住毒素爆发,一命呜呼。 除此之外,刺甲野猪还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借助毒素杀死身体中羸弱的细胞,不断汰弱存强,令自身不断变得强大、更强大。 副作用是,每天都要流血,大姨妈伴随每一天。 刺甲野猪,攻高防厚血多,还带毒。 在暗黑世界中虽然不是什么顶级存在,但是在普通生灵中也算是滚刀肉一样的狠角色了。 也就是遇到黑凤凰之王这种强得不讲理的恐怖存在,要是换成其他生灵,一场大战是必然的,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 杨牧云看着刺甲野猪的天赋,不断构思着兽魂之血的构成。 毒素、反伤、治愈、濒死恢复。 主要围绕这几个能力进行强化。 同时,杨牧云想到了几种武学——黑沙掌、五毒掌之类的。 这些毒功都上不得台面,正道人士甚至都不屑使用。 但是不容否认,它们很好用。 于是,杨牧云开始制作兽魂之血,血液和灵魂融合,然后在其中掺入种种力量。 然后,这些兽魂之血给谁使用? 如果直接拿给索伦王国的人类,会不会带来信仰崩塌的后果? 毕竟人类的思想中,使用毒素的都是下三滥。 算了,还是给眷属们吧。 相对而言,眷属们的信仰更加坚定。 眷属中谁适合用毒呢? 杨牧云瞅了一圈,最终选择了蛙人。 蛙人一族修行了大威天龙后,提升也小的可怜,还是眷属中垫底的货色。 杨牧云麾下几个元老级眷属中,哥布林、狗头人、猪头人、牛头人都已经得到了晋升,觉醒血脉力量,完成生命的质变。 还剩蛙人和象头人没有完成晋升。 其中象头人是体量太大,积累不易,暂时还没达到。 蛙人却恰恰相反,实力太差。 杨牧云通过信仰连接上蛙人首领。 “你们族群现在发展得如何?” 蛙人首领海王此时正在月光湖中畅快的游荡着,巡视自己的水域,巡视完了就找个地方蹲着,咕呱大威天龙,借助声音震荡肌肉、脏腑和骨骼,潜移默化提升身体强度。 冷不丁听到神明的声音,立刻浑身一哆嗦。 “回禀主人,我族繁衍速度过快,月光湖已经撑不下了,急需新的水域。而且湖水越来越冷,有的水面开始结冰,我的族人已经陆续开始冬眠,以降低对食物的消耗。” 杨牧云点了点头。 冬眠是一场修行,是生命精华的沉淀。 这是一个难得的提升机会,如果扛过冬眠,蛙人的底蕴会更加深厚,更快达到晋升的门槛。 不过,冬眠也是一个鬼门关。 也许一开春,十个蛙人里八九个都凉了,或者无一幸免。 蛙人的数量太多了,必须借助冬眠筛掉一批弱者,否则的话来年肯定要为了食物和水域大打出手。 杨牧云有点无奈。 当初为了提升蛙人的数量,从地球上搞了一大堆牛蛙卵,以及其他蛙类的卵。 结果比物种入侵还严重,直接物种大爆炸,月光湖都快被撑爆了。 杨牧云说道:“给你一个任务,带领你的族人去另一个世界,开拓地盘。” 与其冻死在冰雪之中,还不如废物利用一下。 到暗黑世界去磨砺,只要能活下去,就一定能变强。 几千万上亿只蛙人,只要能活下来万分之一,那也是赚的。 随即,杨牧云挑选了一批蛙人,授予他们新鲜出炉的兽魂之血。 这些蛙人浑身血光笼罩,一只漆黑的野猪幻影在他们背上若隐若现,散发出一道道漆黑的光芒融入蛙人体内。 随即,一道道血色的图纹在蛙人身上浮现,密集的覆盖在头脸两侧,前胸后背和四肢处。 蛙人的皮肤迅速硬化起来,防御力增强许多。 同时,光芒照射下,蛙人的皮肤出现了瑰丽的斑斓色彩,这些全都是剧毒的标志。 只是刺甲野猪身上的尖刺消失不见了。 蛙人皮表光滑细腻,并没有半点凸起的肉疙瘩。 但是当蛙人张嘴弹舌的时候就出现了。 舌尖上一根根尖锐的骨刺,骨刺尖端还中空带有导管。 “看样子,光靠舌头舔人是不行的,必须得给目标打针,还得往目标体内灌输点液体才行!” 蛙人们如是想道。 第483章 好强,但是好恶心 暗黑世界。 路西菲尔开启空间通道。 透过气泡,可以看到小人世界碧波万顷的月光湖。 湖面上漂浮着大大小小的浮冰,还不断有鹅毛大雪落下,密密麻麻的蛙人漂在水面上、趴在冰面上,身上盖着一层厚雪,冻得瑟瑟发抖。 看到空间通道打开,蛙人首领海王立刻振臂高呼:“大家伙冲啊!” 说完,海王双足一蹬,嗖的跃起三丈高,精准撞入气泡中消失不见。 其他蛙人也纷纷弹跳,投篮似的向气泡撞去。 唰唰唰唰…… 密密麻麻的蛙人就像是一条长蛇,迫不及待钻入温暖的通道中舒展身体。 月光湖太冷了。 每当这个季节,蛙人就会进入冬眠。 但是冬眠危机重重,冬眠失败被冻死就算了,即便侥幸成功,也未必能活到睁眼的时候。 有很多不冬眠的掠食者,专门刨开冰雪吞食蛙人,就算没被吃掉,春天复苏的时候,也会被那些醒的更早的生物吞食。 就算成功熬到苏醒,面对众多饥肠咕噜的猎食者,蛙人又能活几天。 既然这样,还不如去其他世界拼一拼、搏一搏。 暗黑世界。 路西菲尔眼睛越瞪越大。 蛙人,在她看来就是蝼蚁般弱小的生灵。 但是它们的数量太恐怖了。 就像瀑布一样,源源不断,滔滔不绝。 空间通道下的蛙人不断涌现,嘈杂的叫声就像滚滚闷雷,不绝于耳。 “离开离开,离远点,离远点……” 众多蛙人操着大嗓门嘶吼,因为跑的慢一点就会被后面的成员压在身下,然后不断堆叠,造成踩踏事件。 可是这种嘶吼听在路西菲尔耳中就成了振奋人心的号令。 在号令下,蛙人们全都远离传送点,像涟漪般朝周围散去,整个过程流畅而丝滑。 “主人,这就是您的眷属吗?” 虽然实力不怎么样,但是纪律还不错。 路西菲尔虽然没有在这里生活过,但是从管家那里知道了不少风俗和人文。 暗黑世界一片漆黑,靠肉眼分辨物体十分困难。 所以,很多种族在战斗时都选择小规模团战。 因为乌漆嘛黑的,人太多了一个是不好控制,二个是容易分不清敌我。 就拿空间通道旁边的场景来说,如果换成刺甲野猪之类的生物,只怕早就乱成一团,死伤惨重了。 现在呢,蛙人们凭借闷雷般的叫声指挥团队,方圆十几里甚至几十里都清晰可闻,所有蛙人都听令行事,向着外围扩散,避免拥挤。 很快,百万大军集结完毕。 杨牧云看着眼前黑压压的队伍。 随即用手一指前方:“去吧!征服前方的一切!” 海王以及所有获得兽魂之血的成员当先锋,带着蛙人大军潮水般向前涌去。 暗黑世界潮湿闷热。 没关系,蛙人最喜欢的就是这种环境。 暗黑世界遍地毒草、毒虫。 也没关系,这些在蛙人眼中都是可口的食物。 就这样,蛙人大军推土机似的向远方行进,所过之处,地上的毒草全都被啃食一空,毒草中的各种虫子也都成了蛙人的食物。 不断有蛙人蹲坐下去对抗体内的剧毒,但也不断有蛙人在毒素的刺激下身体发生异变,生出瑰丽的斑纹,以及鼓囊囊的毒腺。 “主人,暗黑世界的生灵大都潜伏在草丛中、石头下,所有暗黑生物都明智的保持寂静,因为它们明白,先出声者,必定会成为其他生灵的猎物,被围攻。” 杨牧云摇了摇头,“你说的是普通生灵的视角,而对神明来说,潜力有限的普通生灵是生是死都无所谓。他们看重的只有那些潜力无穷的精英。” 这一刻,杨牧云想起了夏季时,北海巡狩者和大沼泽的战争。 双方将各自的眷属送上战场,成为彼此的食物,更是借助彼此互相吞噬,来提升实力,完成血脉的晋升。 就像养蛊。 弱者可以极限压榨,但是强者可以压榨极限。 蛙人也是如此。 月光湖中有多少蛙人,杨牧云已经记不清了。 保守估计是上亿,还有其他虾兵蟹将等水族。 现在,杨牧云想要把它们全都投放到暗黑世界,压榨他们的潜能,拓展他们的极限。 兵贵精,而不贵多。 “主人,前方有情况!” 杨牧云抬头看过去,蛙人的先锋队伍已经和其他生灵遭遇。 暗黑世界寂静无声,就连虫子扑棱翅膀都静悄悄的。 而蛙人走到哪都是大嗓门,滚滚闷雷般的声音可以传到百里之外。 周边区域的生灵早就注意到这些入侵者了,尤其是看到蛙人这庞大的数量,密集的队列,一个个都兴奋的呼朋引伴。 食物! 鲜美的食物! 这种膘肥身健,还实力微弱的生灵,不就是最好的食物吗! 一群巨大的蝎子从土层下钻出来,挥舞着钳子抓向蛙人,想要把蛙人拖进地下。 一切都很突兀! 善于伏击的蝎子等蛙人队伍先头部队路过后猛然出击,攻击的正是蛙人中间。 数以万计的蝎子同时出现,蛙人队伍瞬间乱成一团。 蝎子们十分得意,使尽蛮力钳制住蛙人,无论对方怎么挣扎都不松手。 但是这时候,一声霹雳般的声音在空中炸响。 大威天龙! 其他蛙人同时吼了起来,“大威天龙!” 包括被蝎钳抓住的蛙人也都在怒吼声中浑身充气似的膨胀起来。 只见他们双腿弯曲,双足上的肌肉猛然鼓胀。 嘭! 蛙人的身体就像一枚箭矢,嗖的射了上去。 隐藏在土层中的黑蝎子都没弄明白怎么回事,便被旱地拔葱的薅了出去。 周围其他蛙人全都瞪大眼睛,眼瞅着黑蝎子。 等待其上升到顶点,开始降落的时候,蛙人们集体弹舌。 噗噗噗噗! 数百个舌头同时弹射在蝎子身上,能够防御刀剑攻击的蝎壳在舌头面前竟然脆弱得像纸一样。 舌头顺着甲壳的缝隙插了进去,然后灵动得左右穿梭,对着心肝肠胃、大腿小腿一阵嗦。 就连眼睛处也被舌头舔了一遍,但凡有点凹陷和缝隙,舌头都会见缝插针,不顾一切的想要挤进去。 随即,舌头猛然回缩,顺带勾着蝎子的内脏。 噗嗤…… 漫天血雨。 一只又一只黑壳蝎子被掏空了身体,狠狠的砸在地上。 看到这一幕…… 小凤凰惊呆了。 好强! 但是,好恶心! 第484章 你可能赚了,但我永远不会赔 “赞美伟大的主人!” 吞噬黑蝎子的血肉之后,蛙人立刻生出变化,皮肤硬化,浑身肌肉更加强健,舌头顶端也生出一个蝎尾针似的凸起。 海王等拥有了兽魂的蛙人发现,一个个蝎子状的灵魂从尸体中飘了出来,就像一团烟雾,扭曲着想要逃跑。 但是自己身上的兽魂立刻生出反应,催促自己发起攻击。 很快,上万个黑蝎子的灵魂被吞噬,兽魂战士身上依附的兽魂也变得更加凝实、强大。 继续向前推进,一群看不出种族属性的生灵现了出来。 这里是它们世代居住的领地,蛙人就是入侵者。 但蛙人根本不讲道理,直接横推过去,这些生灵立刻成了蛙人的腹中餐。 蛙人大军推进百里了,杨牧云才让路西菲尔关闭空间通道,而此时,月光湖中的蛙人已经寥寥无几,都是一些小蛙人,或者小蝌蚪。 路西菲尔说道:“主人,您的眷属真是强大,他们一定能在暗黑世界闯出名气的!” 杨牧云看了一眼蝗虫过境的蛙人大军,心中暗道:但愿他们能完成生命的蜕变,真正强大起来。 没多久,蛙人探索到了一片水域。 路西菲尔再次开启空间通道,将月光湖的虾兵蟹将龟丞相一股脑传送过来。 数以亿计的生灵出现,立刻在周围区域掀起轩然大波。 这可是肥美的食物,新鲜的血液,没有受到黑暗力量污染的纯洁灵魂。 从黑凤凰夫妇对鸡血的反应就可以知道,暗黑世界的生物对“太阳滋养的食物”是多么的渴求。 是以,越来越多的生灵从四面八方汇聚过来,想要猎个痛快。 路西菲尔略显担忧的问道:“主人,不需要我帮忙吗?” 战场上,几只庞然大物散发着浓郁的黑暗力量,一路横冲直撞冲进蛙人队伍中,张开血盆大口吞噬,蛙人一方虽然竭力反抗,可是对那些庞然大物而言就是挠痒痒。 然而,杨牧云没有任何担心。 “路西菲尔,你记住,肉身只是一个载体,死亡的只是肉身,而灵魂还会回到他们信仰的所在,等待下一次轮回。” 杨牧云双手掐诀,结出一道法印。 小凤凰立刻分辨出,这是自己一族的绝学,大暗黑天中的涅盘圣印。 使用这个印诀,可以增强精神,稳固灵魂,保护自己在黑暗涅盘的时候不受损伤。 然而仔细分辨,又和涅盘圣印有所不同。 杨牧云说道:“我在里面加入了佛之规则的往生、超度,借此开创轮回规则。” 杨牧云双手拇指和尾指首尾相连,中指上下遥遥相对,六个神秘的文字在掌中方寸之地浮现、闪耀,连成一串。 随即,一股奇特的吸力在其中生出,战场上死亡的蛙人、鱼人等全都受到这股力量的召唤,失去躯壳束缚的灵魂百川归海般汇聚过来。 杨牧云闭上眼睛仔细感悟,随即将手中汇聚的灵魂抛洒出去。 就像无数流萤飞火,灵魂划出一道光芒消失不见,再次出现时已经千里之外、外力之外。 一些孕育完毕即将诞生的生命散发出吸引力,将一道道流萤飞火的灵魂吸附过去,随即瓜熟蒂落。 这些刚刚诞生的生命眼睛中没有茫然和无知,而是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它们不是暗黑世界新生的灵魂,它们还携带着上一世的记忆,以及信仰。 这些新生儿说的第一句话既不是爸爸,也不是妈妈,而是——大威天龙。 血战三天三夜。 蛙人、鱼人、虾兵蟹将们几乎全军覆没。 回到杨牧云面前的就十八个蛙人。 至于其他的…… 全都阵亡了。 然而,杨牧云没有任何伤心。 数亿生灵出征,回来的才十八个。 但是换个视角。 靠着粗糙的六道轮回,杨牧云将所有阵亡灵魂截留下来,并且帮助他们在暗黑世界扎下根、落下脚,成为了这里土生土长的一员。 并且,杨牧云给那些灵魂赐予了丰收之力。 这一道赐福会令它们更快、更茁壮的成长。 超越同龄人的智慧,超越同龄人的身板,这些生灵必定会成为各个种族的领袖。 蛙人首领海王跪倒在杨牧云面前。 “主人,我们战斗不利,没能为您带回胜利和荣耀!” 杨牧云挥手说道:“不!你们做得已经很好了。” 回来的这些人全都实力暴涨,尤其是蛙人,体内凝聚着如若实质的黑暗力量,体表却缭绕着金色的佛光,皮肤上五颜六色,艳丽而又恐怖。 “你们已经在战斗中完成了血脉的晋升,很不错!” 蛙人们不靠外力,纯粹是生死搏杀间的感悟,令自身血脉蜕变提升。 只是,蛙人祖上没什么强大的存在,也没有参照物,谁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是怎么回事。 杨牧云说道:“你们现在的实力和状态,远远超越你们所有的祖先。蛙人从你们这一代开始崛起,你们就是蛙人的祖先。” 随即,杨牧云一一检查蛙人体内的兽魂。 刺甲野猪的灵魂吞噬了成千上万暗黑生物的魂魄,灵体得到前所未有的滋养,变得格外强大。 同时,这些刺甲野猪的灵魂也在吞噬中得到提升和质变,还从其他灵魂中掠夺了不少记忆碎片,从而领悟新技能。 一句话,蛙人现在是文体两开花。 肉身增强,灵魂也增强,从原本的废柴一跃成为金牌打手。 来年春天繁殖的时候,新一代蛙人就能继承这些金牌打手的优秀血统,诞生出更强大的蛙人。 从今天起,蛙人算是站起来了。 顺着空间通道返回小人世界时,杨牧云叮嘱道:“不要忘记了你父母那边的交易,强大的祭品,越多越好!” 黑凤凰夫妇亲自出马,抓捕一些强大的生灵,抽出灵魂和血液献给杨牧云,杨牧云则回馈食物和物资。 兽魂战士的确强大。 杨牧云琢磨着把蛙人的经验推广到其他种族身上。 选择一批精锐进来磨砺。 能活下来自然好,活不下来也不亏。 横竖都是赚。 还有这六道轮回,得找机会完善一下。 比如生效的范围,几百里太短了,自己总不能一直守在战场上吧。 第485章 流星雨 杨牧云回到小人世界后,脑海中还在思考着暗黑世界的细节。 数亿眷属在暗黑世界撒开,均匀分布在各个角落。 而这些眷属,都会成为杨牧云的眼睛、耳朵,帮杨牧云拨开暗黑世界的迷雾,探索更多这个世界的隐秘。 首先可以确认的一点:暗黑世界没有轮回。 这里的生灵大都以血肉和灵魂为食,灵魂根本没有转世的机会。 而轮回是保证一个世界有序运转的底层规则。 只有轮回运转起来,才能不断吐故纳新。 也只有轮回转动起来,整个世界才能有序运转。 杨牧云掌握丰收规则,自然明白这一点。 丰收季节,既是生灵的丰收季,也是轮回的丰收季。 没有新的灵魂补充,就没有新的生命诞生,新生儿要么是死胎,要么是灵魂不全的残次品。 也正因此,暗黑世界新出生的生物大多数残暴、凶恶,智商低下,光明教廷抹黑黑暗生物也不是毫无缘由的。 诸如黑凤凰之类的高等血脉,则聪慧、睿智,与底层的生物就是两个极端。 回想起黑凤凰送自己的那一颗天使之心,杨牧云开始琢磨——光明神的势力为什么会出现在暗黑世界? 真的只是为了消灭黑暗生物? 不至于吧! 消灭小人世界的黑暗生物还可以理解为异端都得死,消灭暗黑世界的黑暗生物就有点扯淡了,这跟太平洋里做防水一样。 对于这个疑问,只能等那数亿眷属成长起来,与光明神的爪牙有了交集再说。 杨牧云尝试着在小人世界施展自己新琢磨出来的六道轮回。 然而,在暗黑世界能勉强运转起来的法术,到了小人世界连个泡泡都没出来。 最终,杨牧云想到了生命树,向其请教关于生命本源诞生的事情。 “灵魂究竟是什么?从何而来,又要到什么地方去?” 生命树三叶回答道:“我孕育的生命,其躯体来自天地间的阳光雨露,其灵魂来自信仰意念。和普通生灵最大的区别就是,他们没有过去。至于未来……我也说不清。” 生命树沉默了许久,接着说道:“他们诞生,总该有诞生的意义,但是这个意义,并不归我掌控。” “那,归谁掌控?” 生命树做了个挠头的动作,“我太年轻了,还回答不了你这个问题。或者,你应该去请教一下她。” 她,说的是拉玺达。 而就在杨牧云准备起身的时候,天空中突然出现一颗颗闪亮的光点。 “流星?”杨牧云喃喃道:“这流星也太多了吧。” 数以万计的流星同时出现在天空,并且像没头苍蝇一样东飞西逛,然后坠向人间各个角落。 只是,流星下坠一段距离就诡异的消失不见。 杨牧云甚至清楚地捕捉到一个流行的落点在自己方圆百里之内,但是至始至终,自己都没有听到轰鸣,也没有感受到震动。 这一幕,非常熟悉…… 杨牧云想到了自己在暗黑世界搜集灵魂,然后将其投放出去转生的画面。 简直一模一样。 似乎是为了印证杨牧云的猜想,拉玺达不知何时出现在身后。 “诸神,降临了!” 杨牧云:“不是说诸神受制于人间的规则,不能轻易降临吗?强行降临轻则受伤,重则陨落。” “如果是死亡呢?”拉玺达回答道:“诸神的灵魂会在世界本源的招引下回到人间,然后以新生命的形式降生。” “你是说,诸神通过轮回规则重临世间?那他们毕生的苦修岂不是……” 说到这,杨牧云就顿住了。 神明可以通过恩赐的方式,将上一世的神力、神器,以及所有的一切全都物归原主。 拉玺达叹息一声:“这一批降临的神明只是打前站的小喽啰,给后续的神明铺路。不过这也说明,人间发生了什么大事,连诸神都坐不住了。” 杨牧云诧异,“什么大事?连你都不知道?” 一直以来,拉玺达在杨牧云心中的形象都是无所不知,再古老久远的隐秘,拉玺达都如数家珍。 拉玺达轻轻一笑,“我知道的,只是过去,而并非未来。冰河时代降临之前,我还能推算一些未来的轨迹,但是冰河时代降临之后,所有的一切都被清洗了、覆盖了、打乱了,我知道的,未必比你更多。” 杨牧云说道:“前段时间,天空之神为代表的诸神向我求助,希望我帮他们对付我的同族。他们说,我的同族释放出了很强大的。” 连天空之神为代表的诸神都恐惧的存在? 听到这个消息,拉玺达眉头紧皱。 天空之神没必要向杨牧云撒谎,尤其是当着其他诸神的面。 也就是说,冰河时代真的出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物,诸神抱团都没有把握取胜。 不仅如此,诸神还提前布置,派遣一批神明转世。 拉玺达反问道:“看他们的反应,你是拒绝了他们?” 杨牧云不好意思说出“得加钱”的细节,只能点头称是,“野蛮人是我的骨肉同胞,我不能与他们同室操戈。” 拉玺达想了想,说道:“你知道为什么当初光明神在人间时,把其他神明的堂口踢了个遍,结果到了上界没被打死,反而还活得好好的吗?” 杨牧云:…… 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 就好像自己,在人间的时候逮着光明神的信徒往死里揍,往死里黑,甚至取而代之,把光明神的信仰从根上就刨掉了。 但是光明神好像并不怎么在意,甚至都没有组织过像样的反击。 杨牧云一直觉得光明神是在隐忍,等自己到了上界,再新仇旧恨一起算。 但是从光明神的经历来看,好像并没有被虐待。 拉玺达说道:“如果光明神早诞生几千年,恐怕不等升入上界,就被诸神联手绞杀了。人间并不是绝对的安全。但是他很幸运,诞生在千年之前。” “千年之前怎么了?” “那时候,几个神王已经感受到了冰河时代将要来临,从那时候起他们就在未雨绸缪了。光明神能活到今天,也正是这个原因。” “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杨牧云冷不丁蹦出一句话。 拉玺达想了想,“有这方面的因素,但更多的是因为……” 第486章 一念 “人间的一切都将崩溃,依托这个人间的一切都将化作泡影。光明神所破坏的,不过是人间一些神殿、信徒,无关紧要,即便不被光明神破坏,也无法保全。” 杨牧云摇了摇头,“就算是迟早要毁灭的,但是被自然毁灭和被人毁灭,是两个性质吧。要是我,说什么也得把这个光明神吊起来打。” “冰河时代降临前,众神争斗的焦点的确是资源、信仰、利益。但是冰河时代降临后,众神争斗的焦点应该是生存!熬过冰河时代,在下一个时代继续存活。” 杨牧云问道:“那么,冰河时代究竟会带来什么恐怖的事情?” “新时代强者的诞生,以及旧时代强者的复苏。” 新时代?旧时代? 杨牧云用手指着自己的鼻子问道:“我算哪个时代?” 拉玺达思考了一下:“你拥有的规则很多,其中绝大部分会随着世界的崩溃而消散。但其中又有一些能延续到新世界。” “那冰河时代对我毫无影响了?” “不!对你的影响反而最大!”拉玺达声音变得冷厉起来,“有许多神明注定陨落,而你就是他们的救命稻草。你身上的规则越多,所面临的危机也就越大。” 杨牧云暗道一声卧槽:自己成了所有神明眼中的救命稻草,无论这个稻草能不能救命,总之先抓到手里再说。 “那我怎么办?” 一想到刚才密密麻麻的流星,再想到后续还有更多、更强大的流星,杨牧云心中一万只羊驼。 拉玺达的声音非常平淡,“自然是先下手为强,那些神明转世的,找出来,杀掉,把他们的灵魂剥离出来,一并消灭!” 这…… 这是要把诸神往死里得罪了。 杨牧云忍不住怀疑,拉玺达是不是在给自己出馊主意。 “这不就是大海捞针么,一时半会儿找不出来吧。” “那就焚山煮海,排空海水,针不就出来了么?” 怎么排? 这不是开玩笑么。 但是笑着笑着,杨牧云就笑不出来了。 自己手中真的有一个焚山煮海的绝招。 丰收之力! 只要令人间万物凋零,歉收甚至绝收;再令人类以及所有生灵都绝嗣,战乱一起,所有神明转世都会乘风而起,登上人类历史的舞台,成为人世间最耀眼的存在。 只是如此一来,人间浩劫,生灵涂炭。 杨牧云迟疑了。 之前在暗黑世界,挥手坑杀数亿生灵也不皱眉头,但是现在,杨牧云犹豫了。 因为蛙人等眷属在小人世界大概率度不过寒冬,与其等死,不如放手一搏。 但人间的万物生灵不同,他们可以好好的活着。 虽然注定躲不过冰河时代,但是活个几十年寿终正寝还是没问题的。 可如果杨牧云听从了拉玺达的建议,所有人都得死,牵扯到的就不是一两个种族,而是万族。 甚至,世界的存亡。 现在的情形就是,核弹发射按钮摆在杨牧云面前。 如果不按,世界可以苟延残喘几百年,上千年。 万物生灵可能过得艰难一些,但好歹能活下去。 而代价是,杨牧云自己会被诸神当成香饽饽,迎接层出不穷的暗杀。 如果按下去,包括诸神在内的万族生灵会在短短几年,至多几十年间死伤殆尽。 而好处是,杨牧云大概率能活下来。 这是一个艰难的抉择。 杨牧云一直都是将自己当做救世主。 穿越者不都是为了拯救世界而来吗。 但是看眼下的情形,自己怎么成了灭世的大魔头。 “一旦我做了这个决定,诸神肯定会迫不及待弄死我吧!” 等等! 杨牧云突然想到一个可能。 “诸神的恐惧之源,该不会就是我吧?” 诸神,包括杨牧云自己,都认为是某个野蛮人召唤出了了不得的灭世魔王,以至于下界转世。 拉玺达也想到了这个可能。 “如果灭世的根源在你,事情就好办了,一切都在掌控之中。可如果不是……那就是真正的灾难。” 杨牧云烦躁的拍了拍脑袋。 “如果有其他灭世灾难,我们就该集结力量,共同对抗。如果我发动丰收之力,就是给诸神一记背刺。” 可如果不是,诸神的每一分力量都会狠狠打在自己身上。 一念之差,就是云泥之别。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一念成神,一念成魔。 面对这种非黑即白的抉择,杨牧云和拉玺达都愁眉不展。 杨牧云忍不住想到,和天空之神联络,套取一些情报。 或者缓一缓,静观其变。 但是拉玺达说道:“不要犹豫了,再拖一会,那些转世的神明就要降生了。” “那我该怎么选择?” 拉玺达叹息一声,“命运系在你的指尖,你怎么选,都是命运的安排。” 听到这话,杨牧云都想猜硬币了。 然而,旁边的生命树三叶插了一句话。 “为什么对抗灾难的必须是诸神,而不能是我们呢?” 一句话惊醒杨牧云和拉玺达。 是啊,为什么不可以。 如果自己选错了,小人世界真的遇到了灭世危机。 可如果自己能力挽狂澜,压平一切,就无需左右为难了。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 这一瞬间,杨牧云眼睛里迸发出骇人心魄的光芒。 那是一种疯狂到极致,却又坚定到极限的精神气魄。 “哪怕这个世界真的被灭了,大不了,我从头再造!” 说话间,杨牧云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 手掌咔擦用力,石头粉碎,化作细细的石粉从指缝间流下。 地上,石粉缓缓堆积,形成一个小小的土堆,就好似迷你的坟包。 但是一对嫩叶从土包中探出,并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伸展开来。 “还记得你初见我时吗?”生命树说道。 杨牧云点了点头,“当时暴雨,洪水,你借助地形,吸引生灵,然后将其猎杀,埋入树下作为养分。” “血肉滋养的土地,才能孕育出更加茁壮的生命。生命永远不会终结,只会休眠——无论一年,一万年,或者一个时代。” 听了生命树的话,杨牧云点了点头,“我明白了!” 【坐在车上,手机敲出来的】 第487章 枯萎吧! 地球上很多地方都有大洪水的记载。 东方有,西方也有,其他一些古老的民族也有。 这绝不是什么巧合。 只能说明一件事——地球上古时期真的发生过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东方对大洪水的记载是天神互殴,把天空打破了。 西方对大洪水的记载是神明要处罚人间,清洗人类。 杨牧云知道,如果自己什么也不做,那么肯定会出现诸神大战的桥段,打得天崩地裂。 轻则,大洪水降世。 重则,像暗黑世界一样,永无天日,支离破碎。 如果不想这种局面发生,那就必须做点什么——比如,清洗人间。 这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但这又是命运的抉择。 杨牧云信念沉入信仰空间,通过丰收规则沟通自己的神国,沟通整个世界。 精神意念中,丰收之神的神国最先呈现出来。 这里,已经稻香遍地,瓜果满山,两个明媚可爱的少女迎着山风,呼唤漫山遍野的鸡回家。 下一瞬,杨牧云的视线向四面八方推进,就如同飞速荡漾开来的波澜,杨牧云眼前呈现出的画面越来越多。 从一个场景变成八个场景,下一瞬又从八个场景变成六十四个场景。 精神意念感知到的画面以几何倍数增加,只是几个眨眼的时间,杨牧云就感觉头疼欲裂,一道嫣红的血迹顺着鼻孔垂落下来。 毁灭世界,好难! 杨牧云用手背擦掉血迹,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 自己修行大暗黑天,精神意念和灵魂都经过淬炼和提升,可即便如此,自己的精神意念也仅仅覆盖八千里。 最北方从苍蓝之峰算起,最南方越过索伦王国,再向南三千里。 也就是说,自己只能影响这片区域的人和物,至于更遥远的地方,自己就鞭长莫及了。 至少在自己的鞭没有变长之前是甩不了那么远的。 而这个范围,对整个小人世界而言只是冰山一角。 杨牧云正在揉额角的时候,拉玺达淡淡说道:“把精神意念集中一处,凝成一束。” 咚! 晨钟暮鼓般的声音在脑海中炸响。 杨牧云如梦初醒,立刻打起精神,重新唤起丰收规则。 这一次,他没再鲁莽的360度无死角全覆盖,而是如拉玺达所说,精神意念聚焦一处,笔直向南。 眼前的景象不断向两侧飞掠,杨牧云只觉得无数云层迷雾在脸上拍过,自己不断脸探草丛。 唰! 终于,抵达尽头。 杨牧云看到了海! 宽广浩瀚的海洋。 只是很快,杨牧云就感觉精神意念触到一堵坚硬的墙壁,强弩之末的精神意念瞬间碰得粉碎。 “啊!” 这下次,杨牧云两个鼻孔都挂上了鲜血。 但是杨牧云满心振奋。 这才是丰收规则的正确打开方式。 虽然细,但是长,而且持久。 最关键的能抵达世间任意角落。 杨牧云很快就看到了索伦王一行人。 此时,他们正在南方邻国进行颠覆,只是事情进展不怎么顺利。 南方邻国紧挨着法兰克王国,这里是着名的粮食产地。 而且,法兰克王国很注重农耕,甚至培养了大量的魔法师,专门用来养护农作物。 比如建立超大型魔法阵,利用魔法结界改变局部环境,杀灭病虫害,提升农作物的品质和产量。 这是法兰克王国的镇国神器。 也正是有这个定海神针般的存在,法兰克王国兵精粮足,对周边国家影响力巨大。 索伦王等人搞颠覆,刚掀起一点波澜就被法兰克王国给平息了。 一万精锐骑兵越过边界,五千车粮食紧随其后。 看到法兰克王国铁了心帮国王们撑腰,反对力量全都识趣的沉寂下去。 索伦王再怎么煽风点火,上蹿下跳,可是都没用。 双方的实力差距太大了,一点胜利的希望都没有,怎么打? 盲目站队,那不是找死吗! 刀子都抽出来了,却硬生生的摁了回去。 这就像马上贤者时间了,却悬崖勒马一样。 只剩脚尖还挂在悬崖上,就这还能靠核心力量一点点硬挺回来。 挫败索伦王的阴谋后,法兰克国王在王宫中哈哈大笑,向着宫殿中的各国使节说道: “我们法兰克王国拥有最大的粮仓,最肥沃的农田,最勤劳的农夫,最勇敢的战士,最坚固的城池!如果是我们镇守北方边境,一定能把那些异端活活饿死!北方异端神根本不值一提!” 索伦王国百万大军因粮草不足,人吃锯末,马吃土的事情已经在文明世界传扬开来。 人们对索伦王国轻视、鄙夷,认为这个国家的人全都流淌着异端的血脉,不是纯粹的人类。 所以,日常乳索伦是人们茶余饭后最爱干的事。 法兰克国王的话使得人们哄堂大笑。 “没错!如果是我们法兰克的骑士,一个冲锋就能冲到异端老巢!” “把所有的异端都捆了带回来,当成祭品献给光明神。” “还有他们的神明,也一起捆回来!” “索伦王国那群渎神的叛徒,也都送上火刑柱!” “到时候,我一定要用我这双小鹿皮靴狠狠踢北方异端神的屁股!哈哈哈哈!” 杨牧云恰好将视线落在了法兰克王国,恰好听到了这番话。 于是,杨牧云抬起右手遥指前方,口中吟唱道:“枯萎!” 言出法随! 法兰克国王红润的脸庞瞬间变得灰白,柔顺的金发一点点炸起,像凌乱的枯草,富有弹性的皮肤也像风干的鸡皮一样干瘪下去。 没了肌肉的支撑,没有筋络的制约,没了血气的充盈…… 法兰克国王的身体再也无法保持直立,而是摇摇晃晃了几下,噗通一声摔倒在地。 伴随的还有其他大臣、使节、王子、公主…… 所有人都在一瞬间走完了百年光阴,体内所有生命力都燃烧殆尽,只剩下一张臭皮囊。 他们手不能动、口不能言、目不能视…… 唯有耳朵还能听。 他们只剩下最后一口气,强撑着没有散掉。 周围的人都惊恐的瞪大眼睛,然而一个个都被无形的力量扼住脖子,半点声音都不敢发出。 唯恐…… 被那不知名的伟大存在听到。 而这时,一团圣光在王宫中亮起,而后是第二团、第三团…… 第488章 神罚的降临 法兰克王国中,所有人都惊呆了。 这是神罚! 这一定是神罚! 因为他们刚才亵渎了北方的神! 于是,幸存的人连忙高声赞美。 “哦!赞美北方神!” “北方神万能!您卑微的信徒赞美您的无上荣光!” “听说北方神能赐予信徒长生不老,我想这应该是真的。” 既然能赐予信徒长生不老,那么另一边,北方神肯定也能让信徒衰老甚至死亡吧。 比如,像国王这样。 已经枯萎的国王等人使尽浑身力气,却还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这种无力感不仅仅来自身体上,还来自灵魂中。 明明对外界的一切都清楚感知,却无法作出任何回馈。 他们想跪地求饶,可是动不了,也说不出来。 甚至连呜呜呜和阿巴阿巴的声音都发不出。 看到一团团圣光在王宫里绽放,在场所有人都欢呼起来,认为这是光明神的救赎。 “啊!赞美光明神,虔诚的仆人永远侍奉您!” “光明必将驱散黑暗,异端一定会被送上火刑架!” 但是一些见多识广的人悄悄低下头,屏住呼吸,悄悄蜷缩腰杆和肩膀,努力减少自己的存在感。 这些人明白,大殿中出现的圣光绝不是光明教廷的救援,甚至有可能是光明教廷的求援。 法兰克王国内一座座种植园全都刮起了萧冷的秋风。 前一秒还是翠绿如茵,下一秒就直接枯叶满地。 哐当…… 正在维系魔法阵运转的大魔法师呆若木鸡,手中水晶球在地上弹了两下,然后无巧不巧磕在台阶边缘,碎成八瓣。 但是这种时候,已经没人去关心一颗价值连城的水晶球了。 “敌袭!” 伴随着大魔法师穿云裂帛的尖叫声,法兰克王国集体绷紧神经。 福音卷轴就像不要钱似的撕开,燃烧。 王城周边十几座种植园全都传来噩耗,魔法阵好好地,但是里面的作物一瞬间荒芜。 然后是王国其他区域的魔法种植园,纷纷请求国王派兵援救。 一个又一个声名卓着的魔法师恳求国王陛下派遣人手,查出搞破坏的罪人。 种植园的损毁倒在其次,抓住,杀了就是。 但他们摧毁种植园的方法流传出去的话,世间任何一人都有可能掌握这种方法,进而威胁到王国的国本。 于是,法兰克王宫中热闹非凡,全国各地数百个种植园纷纷使用福音卷轴报丧。 而王宫中的臣子、使节们全都心惊胆战。 他们最清楚种植园的真相。 惩罚! 神的惩罚! 无可抵御的强大力量。 无论帝王将相还是花草树木,都在一瞬间枯萎、老化。 之前所有人都觉得神明离自己很远,所以能随便口嗨,但是当他们知道神明就在自己身边,并且监视着自己的一举一动时,就像一把利剑高悬于顶。 人群中有一些贵族小腿肚子发颤。 他们最喜欢干的事情就给教堂里的修女们送温暖,用自己火热的身体暖热修女冰冷的心。 在光明神的神像前这样做,有一种禁忌的快感。 第一次时还心中忐忑,但是当他们发现光明神并没有因此大发雷霆或者别的什么时,胆子越发的大了起来。 他们甚至觉得神明不过是石雕泥塑,对人间的一切都无能为力。 至少,光明神是这样。 可是现在…… 一群人只是说了几句北方神的坏话,就变成这幅生不如死的模样。 难道……北方神比光明神更加无所不知,无所不能? 另一边。 索伦王正在和几个古老的贵族交谈。 “机会不多!错过这次,你们家族再也没有夺取权力的机会了。我们三千精锐已经乔装打扮混进来了,你们只要一发动,就能掌控王城,抓到那昏君。你们国家的人们几十年来都水深火热,肯定会支持你们,拥护你们。” 但是,一个贵族问道:“法兰克王国的精锐怎么办?还有那源源不断的物资,我们可没能力跟法兰克王国对抗!” “没错!如果法兰克王国不支持我们,我们就是夺去了权力也没用,到时候饥荒一起,我们必然倒台,然后被送上绞刑架。” 索伦王表示,北方神武德充沛,武力强大。 但是其他人都不以为然,反而悔恨自己当初是鬼迷心窍了么,竟然被索伦王一煽动就要夺权。 “北方神确实强大,我们并不怀疑这一点。但是……” 瞎说,在场众人谁也没见过北方神。 “但是……这里是文明世界,这里有文明世界的规则,北方神的力量还到不了这里。” 更有一人直接叫嚣道:“没错!北方的异端,还管不到南方的文明世界。” 这时候,几个人慌里慌张的冲进来。 索伦王的贴身侍卫也紧随其后。 众人有的是附在耳边一阵嘀咕,有的是送上竹筒、书信。 得到消息后,所有人都惊呼出声。 “什么?” 法兰克国王亵渎北方神,被神明降下神罚,一瞬间苍老百岁,只剩下皮包骨的一坨。 这…… 这还不算什么。 天底下最不缺的就是国王,尤其法兰克王国这种传承千年的大国,王室子孙成千上万,顺位继承人多得数不过来。 说不定眼下已经推举出一位新国王主持大局了。 然而,更恐怖的是,法兰克王国所有的魔法种植园都被北方神降下诅咒,一瞬间枯萎、死绝。 “完了!法兰克王国这回彻底完了!” 随即,一个家主跪倒在地,朝着索伦王高声喊到:“我们芭芭拉家族,愿遵从北方神的意志,迎接光明的到来。” 其他几个贵族家主也纷纷拜倒。 现在局势明了,再不表态就赶不上班车了。 法兰克王国富裕、强大,兵精粮足,尤其是粮食这项武器,可以影响甚至决策周边一些小国的国策。 这是一个不可战胜的对手。 但是,法兰克王国再强大也只是普通的国家,是血肉之躯,需要受到生老病死的制约。 而北方神亲自下场了。 再弱的神,那也是神,人力无可抗拒。 这时候还要抱法兰克王国的大腿,那就是脑子喂狗了。 然而,索伦王双手合十,再缓缓拉开,一道炫烈的光芒在掌心中绽放开来。 “神明座下,已经没有你们的位置了!” 说完,索伦王的身形极速窜动,在屋子里几次移形换位之后缓缓站定。 光剑上洁白如雪,滴血不沾。 而他身后,几个贵族家主全都满脸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 “你……你竟然……” “哼!神明已经降临,要你们还有何用!” 说这话的时候,索伦王心中自责:神明都亲自下场了,自己这个做先锋的,还真是失败啊! 不行,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神明都亲自下场了,自己还藏头缩尾干什么。 第489章 有人叫亚瑟吗 神明对人间的影响力非常强大。 法兰克王国遭到的惩罚,使得这个延续了上千年的王国一夜间分崩离析。 消息传出去,周边其他效果纷纷见风使舵,选择皈依北方神。 凡人在神明面前,除了跪拜,似乎没有第二种选择。 然而,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就连杨牧云都没想到,自己施展丰收规则影响法兰克王国会带来这么多连锁反应。 法兰克王国是文明世界的粮仓,周边许多国家都需要从法兰克王国购买粮食才能维系日常需求。 文明世界之所以能够稳定繁荣,一路向前发展,全靠了法兰克王国这个压舱石。 现在,这个压舱石没了,离翻船不远了。 有点小聪明的人已经意识到了粮荒,而且是史无前例的粮荒。 法兰克王国是千年古国,魔法盛行,魔法师数量远超其他国家。 但法兰克王国并没有将这些魔法师编入军队,对周边其他国家侵略,而是将魔法师集中到一起,研究种地。 使用魔法结界屏蔽严寒,屏蔽害虫,促进作物生长。 在这个基础上一步步简化繁琐的魔法阵,提升魔法阵的稳定性,降低魔法阵的消耗。 除了常规的魔法,还在其中加入某些巫术。 据传说,法兰克王国的魔法师中有许多披鳞带角的异族。 有人将这一消息捅到了光明教廷,希望光明教廷来烧死异端,但光明教廷奇怪的否认了这一指控,顺便对法兰克王国褒扬一番。 由此可见法兰克王国在魔法农业上的造诣,就连光明教廷都不敢轻易拿捏。 因为法兰克王国的稳定关系到文明世界的粮食安全,关系到周边许多国家是吃饭还是吃土。 现在,杨牧云干了光明教廷都不敢干的事,搞了光明教廷都不敢搞的人。 文明世界的繁荣、富强、和谐、稳定瞬间坍塌,分崩离析。 杨牧云喘着粗气,施展大暗黑天恢复精神力,同时分出一道意念观察法兰克王国以及周边诸多国家的动静。 各个国家的权臣们都闻风而动,百姓们也都揭竿而起。 这些是嗅觉最敏锐的人。 得罪一个神明,而且是现世的神明,无论法兰克王国还是什么王国,都注定灭亡。 自己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在国家覆灭前多捞取一些好处。 武器、铠甲、粮食、矿石、金钱,以及人口…… 所有的一切都成了争夺的焦点。 就像串通好的一样,所有的城市都宣布独立,只要手下有点兵的人都开始宣布自立。 贵族老爷、军队的将领、巡逻队的长官,就连商会的会长、奴隶贩子们全都摇身一变成了城主、镇长。 为了争夺地盘、人手、财富,紧随而来的就是战争。 谁都想夺取至高的权力,谁都不想成为别人往上爬的垫脚石,说都知道把危险扼杀于萌芽之中。 而这一切,都离不开索伦王的策划、煽动,甚至亲自出手。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索伦王国以南大大小小十几个国家全部覆灭,然后在这十几个国家的遗址上建立起数百个城邦。 法兰克王国更不用说,原址上建立起上千个城邦。 而且这个数字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着。 城头变幻大王旗,每天死掉的国王、城主,比牺牲的士兵还要多,而且多好几倍。 但杨牧云的目光一直停留在这些国家的小孩子身上,尤其是刚出生的婴儿。 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诸神降临,以转世投胎的方式避过人间规则压制,他们只能从婴儿开始。 这些国家新生的婴儿中必定有神明转世,而神明转世的婴儿天生不凡。 经过细心观察,杨牧云还真发现了许多天生异象、天赋异禀的婴儿。 有些乱兵冲击到村子里,想要大开杀戒。 危急关头,这些婴儿的守护者突然现身,将乱兵消灭干净,然后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守护者,要么是村里不起眼的牛马鸡犬,要么是村里的傻子、疯子,还有可能是村里的老神父。 总之,这些婴儿不是随随便便转世,他们身边早已经安排好了一切。 随后,婴儿开始接受神明的恩赐。 比如有小兽衔着稀有的魔力果实冲进家中,然后对着婴儿拜上三拜,放下果实消失不见。 也有婴儿在家中乱爬钻到一个角落里,从落满灰尘的旮旯中扒出一破破烂烂的戒指、手镯。 还有吟游诗人、占卜师、占星师路过家门口讨水喝,然后不经意间看到了婴儿,留下几句神神叨叨的话,还有赠送一个护身符,或者留下一本书,一个项链什么的。 甚至有一些落魄的流浪武士、流浪魔法师千里迢迢赶来投奔,见到一个话都说不利索的小婴儿,直接纳头便拜。 这些…… 有点眼熟。 杨牧云心中暗骂,小说都是骗人的。 还以为主角都是大气运之人,实际上呢,全是安排好的,都是托。 难怪说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哪有什么不劳而获? 所有的一切都是这些神明转世前就拥有的。 哪有什么天材地宝有德者居之? 每一件物品都是滴过血,受过精神烙印的。 不公平! 太不公平了! 于是这天夜里,一颗陨石从天上坠落。 杨牧云抬手打出飞剑,通过精准的制导,轻松拦截下陨石,然后剑身一甩,将陨石打得偏飞出去。 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原本应该降落到某个婴儿家中的陨石,却飞到了索伦王国境内,化作一把光芒缭绕的剑插入了村中的石磨。 王金龙正在玩《我的村长我的村》,冷不丁的,手机屏幕弹出来一个提醒。 天降洪福,一把神兵利器坠落在你的村子里,请前往查看,并且寻找神兵的有缘人。 王金龙立刻扒拉屏幕,哪里人多往哪扒拉。 那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石磨,在村子里好几百年了,听说是用什么玄钢矿石打造而成,质地坚硬。 平常这石磨得两个壮汉在前面拉,两个壮汉在后面推,就这还转得吭吭哧哧,干不了多大会就得坐下去歇歇。 而现在,石磨高高悬浮,距离地面有一人高。 再看石磨上,正插着一把流光溢彩的双手大剑。 剑柄是使用藤条缠绕,藤条上凸起的骨朵清晰可见,剑锷上还能看到几根修长细腻的丝蕊,明光如镜的剑身青气缭绕,青气所到之处花丛怒放,红玫朵朵。 看到这一幕,王金龙啧啧称奇,随即扒拉村民资料:有人叫亚瑟吗?老的小的都行,女的也没问题。 第490章 误会,都是误会 就这样,杨牧云成了雁过拔毛的绿林好汉。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谁想给小号倒腾装备和经验,先给我瞅一眼再说。 不给? 那行,通通扣下来。 这叫什么? 围点打援。 守着这些神明转世的婴儿,等着发财就是。 把他们家掘地三尺,什么瓶瓶罐罐的都弄走。 什么小兽敢过来送灵丹妙药,直接放狗逮走。 有流浪武士、流浪法师来投靠,全都绑回去。 游吟诗人、占星师,这不是异端嘛,都带走。 拐来的东西,杨牧云都投入到自己的地盘上,有研究价值的自己留下研究,没研究价值的就随便撒出去,便宜自己的眷属和信徒。 于是,铁炉城、苍蓝之峰、大裂谷、月光湖、高加索和索伦王国的人发现了一个怪事。 晚上北风呼啸,第二天一早,总能在雪地里发现一些奇怪的瓶瓶罐罐,花花草草,有时候还能捡到刀剑、铠甲、书籍、卷轴,甚至捡到大活人。 虽然冻得半死,但是给他一口热汤就能生龙活虎。 王金龙等人也都兴奋起来。 狗策划终于良心发现了,这个天降洪福活动太好了。 一群人每天晚上都不睡了,就等着北风肆虐的时候,把视距拉高,瞅着村子范围。 只要哪里光芒一闪,立刻追着看过去,标记这些物品的落点,然后给村民发任务,将这些宝物回收。 神器家里捡,还有比这良心的活动吗? 当然,东西捡来了也得有人用是不是。 毕竟《我的村长我的村》主体是村民,玩家只能通过决策和指令影响村民,不能直接上手。 于是,一群人根据物品上的系统描述开始推敲,寻找蛛丝马迹,然后从自己村子里寻找合适的人选。 有些低级的物品倒还罢了,只要使用者条件不是太差,基本都能成功认主。 书籍、卷轴、魔力果实之类的更简单,是人是狗都能用。 但是某些高级物品就麻爪了,挑人,而且不是一般的挑。 比如王金龙村子里掉落的那把“石中剑”。 王金龙翻了又翻,把村民祖宗八代都刨了一遍,结果一个叫亚瑟的都没有。 无奈之下,王金龙让村民轮流上去拔剑,无论谁都一样,“石中剑”纹丝不动。 再后来“石中剑”也烦了,剑柄上生出一根根尖刺,谁碰扎谁。 这要是其他玩家遇到,指定是放弃了,可王金龙不同。 “神使大人,这个石中剑究竟有什么限制条件?是拔剑的姿势不对,还是八字不对?” 杨牧云研究了一下那把剑,顿时明白怎么回事了。 于是派七个葫芦娃出去一趟,把神明转世干掉,魂魄也收了回来。 荆棘之神的佩剑,灵魂绑定的神器,荆棘之神的灵魂不灭,这把剑就不会认其他主人。 “好了,搞定了,这把武器已经没有限制了,它会重新选择顺眼的主人。” 王金龙心中暗道:认识gm就是这么牛,天大的事,后台修改一个数据就行了。 很快,村子里一个身材扁平跟搓衣板似的假小子把荆棘之剑拔了出来。 没多久,上界的诸神也察觉到了不对劲。 仔细一查,直接气坏了。 这个该死的野蛮人,真是胆大包天,竟然连诸神的东西都敢抢。 于是,天空之神带着一群神明降下精神意志,找杨牧云谈判。 天空之神,“小兄弟,过分了啊,别人好歹抢一半留一半,你倒好,羊毛薅秃了也就算了,羊也宰了吃了。” 其他利益受损的神明不乐意了,“赔!赔偿!十倍的赔偿!” “十倍不行!必须得一百倍!” “如果不给一个说法,等我们降临之时,一定踏平你的势力,摧毁你的神殿,杀光你的信徒。” “对!” 杨牧云笑了笑,“我是野蛮人!” 立刻有一道精神意念破口大骂:“你是野蛮人又怎么了,你是野蛮人就能……就能……” 这位神明突然说不下去了。 野蛮人,好像还真是以打家劫舍为传统美德,以辛勤劳动为耻辱。 普通野蛮人只是打劫一下人间的各种族,眼前这位却打劫到了诸神头上。 杨牧云骂道:“刚才那几个要赔偿的,要说法的,还想踏平我神殿的,都留下字号,咱们挨个切磋。” 结果,诸神一方全都没了声音。 放放狠话就算了,真要留下字号,这个野蛮人真能把自己的神殿砸了,把自己的信徒灭了。 自己身在上界,对人间的影响大打折扣,而这个野蛮人就在人间,横行无忌,没有对手。 这尼玛,憋屈! 诸神中随便拎出来一个都比杨牧云强大,但是因为身在不同的层面,强行将临的话风险极大,而且实力大打折扣,反倒不如野蛮人了,一不小心还会像月神、狼神一样翻车。 所以,诸神都明智的选择了闭嘴。 杨牧云却不乐意了,“你们不说是吧?那我开始点了!炉灶神是吧?刚才要赔偿的是你吧?” 立刻有一道精神意念吼道:“不不不!绝对没有!我刚才根本没有说过话!” 说完,一堆密密麻麻的陨石从天而降,精准落入杨牧云的领地。 这些陨石将要触及地面时全都来了一个急刹,然后咕噜噜翻滚几圈,露出本来的面目。 都是烧得通红的炉石,赤红的火光中还有一道道蜿蜒扭曲的符文,散发出奇特的魔力波动。 杨牧云满意的点了点头,“不是你炉灶神那是谁?我刚才感觉到那人身上一股火气!” 炉灶神立刻说道:“面包神,没错,就是面包神。我刚才听得清清楚楚,就是他!” 炉灶神和面包神的神职有些重叠,利益冲突严重,一直以来都是互相看不顺眼,这会儿逮着机会肯定落井下石。 只要搞死面包神,自己的神职就能延伸出去,实力也增强不少。 “你放屁!”面包神也撒出一大堆神力凝聚的炉石,“炉灶神你的心跟你的脸一样黑,说的话没有一句能信的。” 杨牧云没有理会这俩家伙,而是继续点名,“刚才那个要踏平我神殿的,好大的口气,说话这么冲的,除了战神没谁了。” 战神立刻咳了咳,“我刚到,发生了什么事情吗?大地之神为什么如此生气?” 说话间,密密麻麻的神力球降落下来,每一个球里面都有一道战神的神力,这道神力可以成为武者修炼斗气的种子,也就是说,战神一抬手给杨牧云的领地上催生了数百个实力强大的武者。 杨牧云啧啧摇头,“也没什么大事,就是刚才有个人说丢了东西,非要赖我,让我十倍赔偿。” 战神脸上一苦,不过还是硬着头皮降下了十倍的神力球。 这时候,和平之神插了一句:“大地之神,你一定是听错了,刚才那家伙说的一百倍赔偿。” 天空之神看着一群互相拆台的诸神,心中暗骂:这叫什么事啊。 第491章 第一个投诚的神明 “大地之神,你在人间,确实占有很大的优势。但这种优势能持续多久,完全取决于我们付出什么程度的代价,你明白吗?” 天空之神说这话的时候声音低沉,语气冰冷,一副胜券在握的姿态。 杨牧云摇了摇头,“你以为,我只会抢劫吗?” 说完,杨牧云抬起一根手指指向远方,缓缓念道:“枯萎!” 千里之外,一个神明转世的婴孩瞬间变得苍老、枯瘦,痉挛的抽搐了几下,随即没了声息。 随即,杨牧云又指着下一个方向。 一眨眼的时间收割了十几条人命,诸神这才反应过来。 “住手!” 丰收规则太强大了,可以针对一切有生命的事物,这其中自然包括人类。 而诸神想要进入下界,必须转世为人,这就意味着他们的性命攥在杨牧云手中。 除非,他们能找出另一种下界的方式。 天空之神说道:“你究竟想要什么!” 杨牧云反问:“你们究竟在怕什么?” 究竟是什么存在,令诸神如此恐惧,以至于纷纷转世。 然而,天空之神沉默了。 杨牧云冷笑,仿佛已经知道了答案——肯定是自己了。 但是天空之神在沉默之后低声说道:“你还没有进入上界,对此还不了解。上一个时代……有神明没有陨落,而且是一位至高的存在。冰河时代降临,他势必会苏醒。” 这个消息很震撼。 上个时代的至高存在,难怪诸神这般畏惧。 不过仔细想象,也不是不可能。 毕竟丰收之神就是上一个时代的生灵,在这个时代修成了神明。 “你们为什么不直接消灭他?” 天空之神摇了摇头,“预言之神预言到了灾难的降临,却没能预言到更具体的信息。趁现在还有时间,我们未雨绸缪,提前防御,否则,我们都会陨落。谁,都无法幸存!” 杨牧云依旧摇头。 “预言之神说的话,可信吗?” 诸神再次沉默。 最终,一个神明解释道:“为了找到生路,预言之神燃烧一切,在预言之后就陨落了。没有撒谎的必要。” 杨牧云还是摇头,“不!我无法信任你们!至于原因,我不说你们也该明白吧!” 野蛮人的先祖曾经是诸神的领袖,但是后来离奇失踪,与其有关的一切也都被抹去、篡改。 “也许,你们畏惧的那位至高存在,就是我们野蛮人的先祖呢?” 天空之神放缓语气,更是放低姿态,“我们需要你的帮助,这种关系到所有人生死存亡的事情,我们必须保持冷静、理智。” “帮你们,也不是不行!我还可以为你们转世的神明加持丰收之力,令他们快速成长起来。” 听到这话,诸神瞬间狂喜。 如果正常的生长速度,想要长大少说也得十年二十年,这期间有太多意外和变故。 可如果有了丰收规则的帮助,能缩短到两年之内。 “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你说,只要条件不是太过分……” 杨牧云掏出一张纸,“所有转世的神明,都要签下这张灵魂契约!” 这…… 天空之神被激怒了。 诸神中以他为尊,而杨牧云这是在觊觎他的位置,挑战他的权威。 “大地之神,你有什么资格统领诸神度过劫难!?” 杨牧云竖起一根手指晃了晃,“不不不,你说错了,我从没想过率领诸神度过劫难。信我者,方得永生,才能得到救赎。至于不信我的人,爱死哪死哪!” 一直没说话的光明神气得够呛。 这可是自己的宣传口号啊。 但是现在光明神一点都不敢支棱,这个要命的节骨眼上,得罪了大地之神,转世就没希望了。 天空之神没有说话,只是冷冷的哼了一声,然后便收回精神意念。 其他诸神逗留了一下,然后也纷纷离开。 不过,在离开之后,有个神明悄悄咪咪的找到杨牧云。 “大地之神,我是炉灶之神,我愿意签下灵魂契约,虔诚的追随您!” 杨牧云点了点头。 炉灶之神这种存在感超强,但是实力弱得一塌糊涂的神一抓一大把。 这些家伙在诸神中都是抱大腿的咸鱼,铁定是渡不过冰河时代,就算度过了,也会失去信仰和神力,灰飞烟灭。 杨牧云对炉灶之神很感兴趣,说道:“我这里有个规则与你有缘,你若成为我的从神……无论实力还是影响力,都会有百倍提升!” “百倍提升?”炉灶之神不太信。 自己这种废柴,一倍的提升都千难万难,更何况百倍。 “不不不,我说错了……”杨牧云纠正道。 炉灶之神心中一松,就知道是这样。 但是这时候,杨牧云又说道:“是千倍万倍的提升!” 炉灶之神忍不住怀疑自己遇到了骗子。 但是想了想自己在诸神中的地位,心中又忍不住有一点点的小期待。 诸神连欺骗自己的兴趣都没有,自己身上也实在榨不出什么油水,大地之神好歹还欺骗自己,这说明他是重视自己的,想要重用自己。 于是,炉灶之神凝聚力量,投射下来一道分身。 一个黑脸白胡子老头出现在杨牧云面前,只是这白胡子老头的身影非常虚幻,杨牧云呼吸带动的气流都差点将其吹散。 老头强撑着抓住灵魂契约,麻利的完成签约步骤。 随即,天空中降下一道流星雨。 这是炉灶之神的灵魂、神力,以及傍身的几件神器,小老头不顾一切的转世了。 加起来还不到十件,真是够穷的。 杨牧云根据灵魂契约锁定流星雨的落点,身形一动追了上去。 或许是脸黑的原因,这炉灶之神运气不咋地,转世的是一只鸡。 杨牧云直接将这只刚出生的小鸡仔抱走,顺便捡取了周围掉落的物品、神力法球等。 小鸡仔身上的绒毛干燥后就变得蓬松起来,软萌软萌很是可爱,还在杨牧云手掌上磨了磨嘴。 只见其歪着头打量杨牧云,眼睛里满是疑惑和好奇。 杨牧云竖起一根手指点在小鸡仔脑门上,为小家伙洗筋伐髓、淬血煅骨,顺便将一道丰收之力加持上去。 “咕咕咕,吃吧吃吧……” 拿了一堆东西喂给小鸡,后者一边吃一边长大,在丰收之力的作用下,不一会儿就长到了双手合抱大小。 杨牧云将其放在地上,继续喂食。 小鸡还是吹气似的膨胀。 这时候,杨牧云拿出炉灶之神的神力法球。 这是对方毕生神力的凝结,就跟经验丹似的。 杨牧云将这些神力掰碎了喂给小鸡,后者的成长速度变得更快,而且浑身土褐色的翎毛染色似的转化为火红色。 接下来是炉灶之神的规则,也被杨牧云归还给了大公鸡。 崭新的炉灶之神诞生。 而这,还不够。 杨牧云手掌一翻,亮出一枚蒸汽缭绕的齿轮规则。 鸣钟! 推动杠杆和活塞! 第492章 灵魂能卖出的最高价 大公鸡……准确说是炉灶之神,歪着头,用疑惑的小眼神看向杨牧云。 因为投了鸡胎,所以这一世通过魔兽蜕变成兽头人,也就是鸡头人。 顶着一个鸡脑袋,长脖子,肥圆的躯干,双腿粗短,双翅短小,然后胸前又多出一双手。 跟天使的生理构造十分相似,如果开了10级美颜的话,基本就是一毛一样。 鸡的眼睛在两侧,虽然视觉交叉的原因,拥有360度的视野,但是视野某一部分并不怎么清晰。 比如正前方的杨牧云。 鸡头人需要歪着头,斜睨杨牧云。 接收了前世的神力、规则,炉灶之神已经知道了“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几个问题,同时也明白眼前的大地之神就是自己今后的大腿、靠山。 “伟大的大地之神,赞美您,感谢您赋予我新生!” 鸡头人的赞美是真心的,震撼也是强烈的,对自己的新身体也是…… 有那么一小点点满意的。 这身体虽然弱了点,但是血脉中隐隐约约有一股强大的力量。 只是这股力量很飘渺,时有时无、若隐若现。 然而真正令鸡头人不敢相信的是,自己转世重生也就一天的时间,竟然已经成长起来,并且恢复了实力、神位。 神不骗神,大地之神真是太可信了,没有黑掉自己的身家和性命。 然后,鸡头人疑惑的看着大地之神手上那个圆溜溜还带有一圈尖刺的规则。 “这是什么?” 杨牧云颠了颠手中的规则,反问道:“你既然是炉灶之神,肯定对烧火的炉子很有研究吧?” 说到这,炉灶之神就来精神了。 你可以看不起我的神力,可以看不起我的血统,但是你唯独不能看不起我的神职。 既然我能成为炉灶之神,那就说明这世上烧炉子我是最专业的,就算那个面包之神也不配给我提鞋。 “尊敬的大地之神,我成神十几万年,一直都在研究怎么制作炉子。农耕家庭使用的炉子、牧民家庭使用的炉子、贵族使用的炉子。此外我还根据燃料不同,研究出了烧木材的炉子、烧风的炉子、烧土石的炉子、烧水的炉子……另外我还根据火焰的不同……还有各种提高效率的魔法阵和符文镌刻……” “停停停停!” 杨牧云连忙摆手,这家伙跟地球上天师府那两兄妹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整天吃饱了撑得没事干,研究风电、水电、火电、光伏发电的区别。 但是仔细想想天师兄妹的成绩,杨牧云觉得自己应该轻视玄幻世界的知识分子。 能在地球那种末法时代搞出灵气,光这一个成就就能封神证道了。 一个成神十几万年,鼓捣炉子十几万年的老家伙,肯定不会简单。 而这也正是杨牧云看重炉灶之神的地方。 自己制造打火机的时候就搞出了齿轮规则,这就是蒸汽机的种子,蒸汽规则的起源。 至于蒸汽机、蒸汽文明的影响。 说是诸神战栗丝毫不为过。 杨牧云一直没深入的研究蒸汽机,也没有想过去开启蒸汽文明。 一来是没必要。 直接进入电气化时代了,后面更是得到了轰雷果这个可以充当超级电池的逆天之物,蒸汽机直接搁浅。 二来是有风险。 蒸汽机对世界的影响实在太大了,这东西虽然孕育于水元素和火元素之中,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反骨仔,与生俱来的使命就是干翻一切超凡力量。 电池这东西还能拿雷电规则掩饰,天空之神即便知道了也不会当回事。 但蒸汽机连掩饰的余地都没有,一出道就是最亮眼的崽,逼人的帅气怎么都盖不住。 现在杨牧云决定祭出蒸汽机了。 因为他有了足够多的自保手段,甚至捏住了诸神的命脉。 而炉灶之神将是最好的人选。 杨牧云用手指拨动齿轮,淡淡说道:“光明神升入上界不过千年时间,却拥有举足轻重的权势和地位,就连天空之神都要对他拉拢。而你升入上界十几万年,却还是可有可无的存在。天空之神接纳你成为天空神族,却未必记得你这号人物,对吧?” 炉灶之神捏了捏小拳头,一副羞辱的模样。 没错,就是这个道理。 他,堂堂炉灶之神,在天空神族中却只是一个伙夫的待遇。 伙夫,就是单纯的烧火,脏累差,永无出头之日。 做饭做得好,那是厨神的功劳,手艺不错。 做饭做的不好,那是炉灶之神的过错,火候不够。 后来又来了一个面包之神,也对炉灶之神发号施令,还经常把面包烤不好的锅甩到炉灶之神头上。 一想到过去十几万年的悲催生活,炉灶之神气息粗重,浑身鸡毛乱颤。 “因为……光明神战斗力强大,而我,没有任何战斗力。光明神的神职是天地诞生的先天规则,而我的神职是文明世界衍生的后天规则。我们双方根本没有可比性!” 杨牧云问道:“后天衍生的规则,未必就不如天地衍生的规则。明白吗?” 炉灶之神还以为杨牧云是在安慰自己,顿时心中一暖。 虽然点头应是,却并没有放在心上。 “伟大的主人,您放心,小神这么多年来一直在偷学厨神的厨艺,虽然没学到精髓,但基本功全都记住了,就连面包之神的手艺我也学会了,以后做饭这块……” 杨牧云没有说话,而是一弹指将齿轮规则授予鸡头人。 哐当! 宛如一口大钟被撞响。 齿轮规则中蕴含的诸多机械构造在炉灶之神信仰空间中展开。 这其中就包括杨牧云使用精神意念烙印下的蒸汽机。 研究了一辈子炉火,烧了一辈子锅,炉灶之神对这个是门清。 论积攒和底蕴,炉灶之神并不缺,反而深厚到了极致。 他缺少的是点石成金的灵光一闪。 现在,他找到了! 炉灶神职的出路并不是只有学习厨神、面包之神。 炉子也不是只能局限在厨房里。 除了做饭,自己还有很多领域可以涉及。 这会儿,炉灶之神就像是被拧紧了发条,整个人从身体到灵魂全都高速运转,又像是被推动的多米诺骨牌,一股不可用语言描述的伟大力量在随着时间的流逝越积越多、越演越烈。 最终,轰鸣一声! 鸡头人浑身战栗,猛烈的哆嗦了一下,随即惊叫一声,拍打着双翅、挥动着双手,施展神力在原地磊起炉灶。 一个全新的炉灶,一个可以改变世界的炉灶。 “赞美大地之神!将灵魂卖给您,是我生命里做的最明智的决定!我的灵魂竟然卖出这种高价,真是不可思议!” 第493章 闭环和空转 蒸汽机完成那一刻,一抹奇特的光芒在蒸汽机内部闪耀起来,并且脉冲似的向外辐射。 随着光芒的澎湃涌动,一道道蛛丝状的纤细脉络在蒸汽机表面凝现、蔓延,转眼覆盖整个机器。 就像是莲藕中的丝线,树木中的叶脉,动物体内的筋络。 因为这些纤细脉络组,蒸汽机不同的部件开始奇异融合,变成同气连枝的整体。 没错,现在这个机器成了一件整体的事物。 杨牧云挠了挠头,问道:“你都干了什么?” “没有干什么?我就是把平常琢磨的一些小技巧用在了上面。” “什么技巧?” “怎么减少炉温的损耗、怎么提升炉子的温度、怎么增加炉子的密封性、怎么让炉温稳定可控,还有……” 炉灶之神说了一大堆,全都是蒸汽机制造过程中的关键技术。 人类在解决这些问题时,用的办法也就是提升材料的性能,提升设计工艺、制造精度等。 但是炉灶之神不同,他直接使用神术。 每个零件上都加持了特殊的魔法阵、符文。 而这些东西都是他在十几万年岁月中琢磨出来的。 “伟大的主人,我在天空神族这些年,给锻造之神烧过火、给沐浴之神烧过火、给陶器之神烧过火……就连天空神族惩罚罪囚的炼狱,也是我主持建造的。所以,我掌握了很多奇奇怪怪的知识。” 真是丰富的经历。 可惜了,都是烧火的经历,不是泻火的经历。 不过这些奇奇怪怪的知识很有用,而且其作用远远超出杨牧云的想象。 每一个零部件都被专属的魔法阵和魔法符文强化其主要功效,更难得的是,这么多零部件结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一个完整的魔法阵。 杨牧云忍不住上手摸了一下。 完美! 这精度,将工业之美展现得淋漓尽致。 然而,这是一个魔法的产物。 蒸汽机表面那一道道天然生成的魔法纹路就是最好的证明。 难不成是个混血儿? 还指望靠蒸汽机干翻超凡之力呢。 “不想那么多了,先点火!” 这是炉灶之神的强项,于是很快就往炉膛里塞入精炼的煤炭,随手一点,火焰瞬间升起,对炉膛进行加热。 温度一点点上升,锅炉的压力开始提高,然后推动活塞和杠杆做工。 没有粗糙的摩擦声,也没有生涩的转动声。 杨牧云将手掌放在耳边,仔细倾听。 火焰舔舐炉膛的声音、锅炉中沸水翻滚的声音,全都听不到,一丝一毫都没有。 每一个零部件都丝滑的运转着,行云流水的流淌着。 炉灶之神制作的炉子,简直就是鬼斧神工。 这哪里还是金铁打造的死物,分明是一颗缓缓搏动的心脏。 现在,这颗心脏缺少一个身躯。 齿轮规则中记录了很多蒸汽机的应用,只是涉及到机械制造,炉灶之神就成了睁眼瞎。 他会的,只是搭建炉子。 除了炉子,他什么都不会。 看到炉灶之神满脸惭愧的模样,杨牧云宽慰说道:“你做的已经够好了!记住,你制造的是心脏,是灵魂!是一个新生命的关键所在,更是造物的核心!而你今后的使命就是,精益求精,制作出动力更强、消耗更低的蒸汽机!” 说这话的时候,杨牧云自己都感觉脸红。 根本就不把能量守恒定律当回事啊。 但是仔细想想,无论魔法还是武技,哪个把能量守恒定律当回事了。 开碑裂石,消耗俩馒头。 移山填海,消耗俩馒头。 上天入地,消耗俩馒头。 凭什么蒸汽机就不能呢? 炉灶之神却不知道能量守恒定律是什么,而且他关注的重点也不在这里。 蒸汽机是心脏,这个可以理解;是灵魂,这个也说得过去。 但是“造物”一词,炉灶之神想都不敢想。 他没想到蒸汽机在大地之心中这么重要,更没想到大地之神会把这么重要的事物交到自己手上。 这是何等的信任。 自己在天空神族十几万年,还是一个打杂的,但是到了大地神族,自己立刻就成了心腹、股肱。 “主人,您放心,我一定遵从您的意志,聆听您的教诲!” 杨牧云一直静静地注视着蒸汽机,然而等了许久许久,还是没有规则的降临。 究竟是小人世界不认可这个事物,还是这个事物已经超出了小人世界的认知,以至于封无可封,赏无可赏? 但是很快,杨牧云就摇了摇头,将多余的念头驱出脑海,开始思考蒸汽机的具体应用。 管它认可不认可,能用就行。 现在问题来了,怎么用? 祝融氏就是最好的锅炉工,由于火神恩赐的特殊血脉,他们可以将水催化成燃料,蒸汽机在祝融氏手中必然大放异彩。 水被血脉力量催化为燃料,燃料燃烧重新生成水,水化为蒸汽做工,蒸汽冷凝成水。 一个闭环。 永动机。 白嫖。 杨牧云心中一阵兴奋。 就好像用几张垃圾r卡组合,却触发了某种逆天属性,一击秒杀ssr。 而且,杨牧云通过魅魔批量孕育了数千个祝融氏后裔,再加持上丰收之力促使孩子们快速成长,第一批锅炉工已经就位。 同样的方式,杨牧云还能批量制造第二批、第三批祝融氏后裔。 有蒸汽机在手,祝融氏将会成为自己手下最强大的眷属。 但是问题来了,蒸汽机究竟要应用在什么领域,又会对这个世界产生什么影响。 杨牧云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所在,也明白了为什么蒸汽机没有得到小人世界的认可,迟迟没能获得规则。 蒸汽机虽好,但一直在空转,并没有产生实际意义。 “难道要效仿工业革命,搞一列小火车,或者搞纺织工厂?” 手工作坊都没发展起来,谈什么工业革命,又何来世界的变革。 杨牧云叹了口气,蒸汽机并没有像自己想象的那样一路火花带闪电。 不过很快,杨牧云就对《我的村长我的村》发布任务。 炉灶之神无意间创造出一个奇怪的事物,这个事物究竟有什么用途,请各位村长一同探索。 第494章 异界风俗和评鉴 王金龙等“村长”玩家本来也没当回事,但是看到系统上弹出的物品图案,以及相信的信息,“蒸汽机”三个字已经撑破天灵盖冒了出来。 小人世界的生灵不懂蒸汽机的意义,但是地球上,随便一个九年义务教育出身的人都明白。 “靠靠靠!策划竟然放出了这么逆天的道具,这是要搞什么?” “卧槽,咱们的村子充其量也就刚摆脱石器时代,这直接进入蒸汽时代吗?” “蒸汽机免费领取,每个村子限一个,能选择大中小型号,各位领取的时候一定要慎重。” 但是这时候,王金龙发出一句灵魂拷问。 “我们要蒸汽机干嘛?” 一群人全都僵住。 对啊,要蒸汽机干嘛? 这的确是好东西,但是自己的村子用不到啊。 伐木、耕地、采石、磨磨这些活,村民自身就能完成,俩馒头就能干一天。 在这个人均大力士的世界,蒸汽机还真有点鸡肋了。 蒸汽机有用,但是没有用武之地。 这时候,一个村长玩家弱弱说道:“你们听说过蒸汽朋克吗?” 蒸汽机问世后,推动世界发展,推动文明进步,推动人类社会变革。 但是很快,人类世界迎来了电气,进入了电气时代。 但是蒸汽时代并没有因此结束,某种意义上讲,人类的文明依旧是建立在烧开水上。 电力的主要来源依旧是火力发电,航母用的还是蒸汽轮机,核电站也是烧开水推动汽轮机。 区别不过是亚临界、临界、超临界、超超临界…… 再怎么翻花样,其本质还是烧开水。 地球上的蒸汽文明还没发展到巅峰就被电器文明截胡了。 仿佛…… 嫁接。 砧木还是蒸汽文明,但结出的果实成了电气文明。 王金龙看到群员们七嘴八舌的抬杠,果断呼叫神使大人。 杨牧云从空间通道走出,迎面就是一大堆问题。 “神使大人,游戏为什么突然推出蒸汽机?感觉有点突兀。” 杨牧云:“为什么突兀?” “因为没有蒸汽机发展的基础。” 说着,王金龙将手机屏幕展示出来,群内一群杠精正在引经据典的大战。 就拿电灯泡来说。 这东西问世的时候,世界主流使用的还是瓦斯灯,灯泡非但没有受到欢迎,反而还被排斥。 究其原因,电灯泡需要庞大的基础设施建设。 从发电厂、输电设备等,全都要从零开始,绝不是买个灯泡拧上去就能放光的。 杨牧云在高加索地区给哥布林、狗头人等部落使用的电灯泡、电风扇、电暖气,使用了是雷击木、轰雷果组合取代了基础设计,还有无线输电的技术。 如果没有这两样逆天之物,也只能靠电池。 就跟之前的收音机一样,很牛批,很受欢迎,但也仅止于此。 蒸汽机面临的也是同样问题。 这确实是一个足以改变时代的新事物,而且刚一出世就达到巅峰,同型号之下性能远超地球上的工业产品。 但是这个新事物没有用武之地。 王金龙试探着问道:“神使大人,难道我们要在游戏里搞作坊、建工厂、修铁路?” 杨牧云挑了挑眉毛,“为什么不能呢?难道你们希望一直养鸡养猪?” “神使大人,我们现在只能以局外人的身份引导npc的行为,不能给他们直接下达指令,想让他们搞作坊……怎么可能……” “这是为了保护,免得你们中某些人恶搞。”杨牧云微微一笑,“后面会逐渐开放权限,提升你们的操作性。” 趁这个机会,杨牧云向王金龙透露了一点世界背景。 “游戏世界里即将迎来气候变化,寒冷、黑暗,以及其他未知的危险。而你们所要做的就是带领村民活下去,保护生命的火种,在此基础上延续文明的火种……这个前提下,你们可以想尽一切办法去引导、去探索。” “这才有意思啊。” 杨牧云接着提醒道:“游戏世界里不仅有科技,还有魔法,你们以为的蒸汽机并不是纯粹的蒸汽机,它的具体参数还得你们去实验探索。对了,你们对蒸汽机有什么改进的想法,都可以提出来,我这边可以进行调试,如果可行就能制作出来。” 王金龙心中暗道:还调试,难道游戏物品的属性和数量不是改个代码就行的吗? 不过王金龙记下了这个。 “神使大人,您的意思是说,这个魔法蒸汽机可以应用在各种场景、各种场合,无论多么沙雕的想法都可以在里面尝试?” 杨牧云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我只负责大方向,具体的执行和建设,全靠你们。对了,你们还有什么需求,尽管说。” “神使大人,就是人口太少了,有的村子上百号人,有的村子才几十号人,而且全都是挖瓜裂枣,一个能拿得出手的人才都没有。” “这简单!给你们招募流民的权限,每天都能招募一个流民,支付额外的信仰之力可以刷新列表,并且招募更多。” 流民的来源也好解决。 一个是北地的生灵,让他们南下,融入到各个村子里。 二个是南方文明世界的流民、乞丐等,还有因战乱失去家园的难民。 法兰克王国和周边十几个国家都乱成一团,乱世人不如盛世犬,渴望逃离的人多了去。 杨牧云:“可招募的流民中有普通人,也有拥有一技之长的人,随着村子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还有可能招募到官员、贵族、魔法师、武士,甚至异种族生物。” “异种族风俗……咳咳,我不是那个意思。神使大人,您继续说。” 杨牧云翻了个白眼,“很快就会有第二批村子开放,这一次将会招募一批新玩家。你们这些老玩家将会有一次迁城的机会,可以改变自己的村子。” 索伦王国以南大大小小十多个国家已经收入囊中,正需要派人去管理。 杨牧云懒省劲,继续沿用村长的模式,交给地球人管理。 而且照目前的趋势,法兰克王国也撑不了多久了,估计开春前就能拿到手,到时候又需要一大批村长。 一听说可以迁城,改变村子位置,王金龙顿时兴奋起来。 有些村子是天选之地,但更多的村子穷乡僻壤,根本发展不起来,不迁城没法活。 “神使大人,迁城后村民呢?村子里的产业呢?能不能带走?” 很多村民都转职了,学技能了,投注了大量的心血。 要是不能带走,那就亏大了。 杨牧云:“可以把现有的村民集体迁徙过去。当然,村民可以决定是否跟随,这个取决于村民。” 这…… 王金龙麻爪了,需要村民投票自决啊, 村子里的产业和财富呢?难道也投票自决? “至于村子的建设进度,系统会给你们进行评鉴……咳咳,评价,给出村子的繁荣度评定,繁荣度越高,新村子的条件也就越好。” 就在王金龙琢磨要不要搬迁的时候,杨牧云又抛下一个重磅炸弹。 “另外,新招募一万名村长,你们每个人有一个推荐名额,可以给自己的朋友。算是给你们的福利。” 第495章 来一个……招聘会 本章节内容正在手打中,当您看到这段文字,请您稍后刷新页面看是否已经更新,如果长久未更新,请通过下面反馈联系我们! 特殊时刻,请大家多多收藏支持:(.xs7)我的巨人国 小说旗 如有问题请点击此处反馈给我们 第496章 奇奇怪怪的人和知识 王金龙下播之后,立刻向杨牧云汇报自己的做法。 同时,王金龙心中琢磨着,神使是不是借助这个游戏来寻找某件事的答案。 是否神界遇到了什么麻烦事? 比如那个所谓的冰河时代。 “神使大人,地球上有很多科学实验室,都在模拟月球、火星上的环境,搭建一套在外星生存的生态系统,是不是可以给那些科研人员一个资格,让他们进入游戏?” 杨牧云摇了摇头,“这只是一个游戏,你不用想太多,按照一个游戏去对待就行了。” 《我的村长我的村》初衷就是为了调教人工智障管理系统,为其填补经验。 至于依靠这些玩家解决小人世界的难题…… 杨牧云并不抱太大的希望。 说完,杨牧云关注了一下《仙剑奇侠传》的拍摄进度。 王金龙回答道:“目前已经在宣传预热了,资金已到位,准备工作也都完成了,已经可以开工了。” 杨牧云心中一松,如果能把这个巨着搬上荧幕,绝对能让地球人震撼不已,到时候随便收割一波信仰之力,就能借此推演出许多剑修法术。 不指望多么逆天,至少能完成零的突破,为剑仙之道奠基,后续的高级功法自己再推演就是。 不过有了《法海传》的前车之鉴,杨牧云多留了个心眼,知道万事不能太想当然。 于是他打开电脑,指着几个文件说道:“这是我制作的《仙剑奇侠传》游戏第一部,你拿去网上推广一下吧。” 这个游戏是杨牧云自己敲出来的,单机手游,不说什么火爆全网,至少玩一玩还是没问题的,完全对得起几个小时的投入。 随后,杨牧云又拿出一堆歌词曲谱。 “这些,你去找人制作出来,一切都得是最顶级的。制作完成拿来我把关。” 有了这两个铺垫和预热,到时候电影一出,再怎么也能小火一把吧。 就在两人聊天的时候,邮件箱不断收到邮件。 王金龙随便打开几个,全都是没有什么实质性内容的答卷。 “神使大人,你看这个人挺有才的。说什么,把特鲁索娃、谢尔巴科娃、瓦利耶娃一起打包,每天在冰上表演花样滑冰,搞得雄性生物欲火焚身,就能御寒保暖了,而且还不上火,不伤身,还能提高生育率。” 说了一会儿,王金龙自己也感觉挺尴尬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pass!” 杨牧云咳了一声,“这个人挺有想法的,给他一个名额。” 王金龙继续翻阅邮件。 “这个说,可以像蚂蚁一样挖洞,建造庞大的地下工事,借助土层保暖。同时在地下建造沼气池,借助微生物发酵产生的热量保暖,还能将沼气当作能量来源,用以烧水煮饭发电,生活中产生的垃圾可以当做沼气的原料,还可以养殖菌类作物、蚯蚓、蟑螂作为食物来源……” 王金龙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 这家伙说的也太全了,而且还有很多现成的图片。 比如地下工事的选址,挖掘深度、平面设计图,各个功能区的划分等。 然后还有容纳的极限人口等。 “这家伙绝对不是临时制作的答卷,应该是以前就研究过这个。不知道是何方神圣。” 杨牧云看了一眼对方的设计,点了点头,“有点东西,给他一个名额!” “神使大人,还有这个,说是建造休眠仓,借助极寒环境将所有生灵冷冻,然后将他们的意识上传到元宇宙中……草,这是个打广告的。” 杨牧云打了个哈欠,“这个pass!” 全民休眠仓,这是什么圣母思想。 小人世界可没有人权一说。 普通生灵只是神明豢养的禽畜,培育的资源,割了一茬还有一茬,死绝了也不怕,怎么可能给他们搞休眠仓。 元宇宙更是扯淡。 有空间通道,直接去真实的世界不好么,为什么非要搞一个假的。 然后,王金龙继续念叨来信内容,杨牧云全凭喜好,pass或者通过。 这其中有游戏的真爱粉,也有旅游养鸡玩家,还有喜欢暴兵推基地的战斗狂。 当然,也不乏各种冷兵器爱好者、甲胄爱好者、宝马良驹爱好者、母猪产后护理爱好者。 总之,各种奇奇怪怪的人携带着各种奇奇怪怪的知识,成为了村长玩家。 而这些极具个人魅力的村长又会把自己的个人特色灌注到村子里的村民身上,引导他们走向一些奇奇怪怪的道路。 这就是杨牧云想要的。 各种千姿百态的人和事,给人工智障管理系统刷经验,触发各种事件,提供各种解决办法,训练人工智障管理系统一步步走向成熟。 新的一万名村长玩家进入游戏。 他们治理的村庄除了索伦王国范围,还有索伦王国以南十多个国家。 王金龙在内的第一批玩家全都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了迁城,或者不迁城,确定之后,第二批玩家立刻进入。 与此同时,王金龙将几个好朋友拉进了游戏中。 这几人就是之前拍歪嘴龙王时的小伙伴,后来沙雕视频热度过去,几人都转向电影制作中,曝光度有所下降,人气也不如从前。 《我的村长我的村》来得正是时候,让几人重新有了曝光度。 王金龙:“上次测试我也没有权限,这次有了权限,第一时间照顾你们几个,都好好玩,别摸鱼。” “龙哥放心,上班可以摸鱼,打游戏怎么可能摸鱼。” “就是,龙哥你放心吧,我一定好好搞。” 几人进入游戏页面,第一件事就是了解村子的详情,清点村庄的人口、建筑和财富。 系统提示:你成为编号1168【绕河村】村长 系统提示:绕河村居民63户,共计346人,您可以点击居民资料卡了解详情 系统提示:上一任村长为你留下了粮仓一座、磨坊一座、岚冰菇庄园三座 系统提示:绕河村东部20公里有一片树林,你的村民可以在此地采集木料 系统提示:你当前拥有信仰之力1000点,你可以消耗信仰之力发布任务了 其他几人也都登陆了自己的村子,开始熟悉自己的资产。 “龙哥,我们的村子编号都是连着的,是不是你专门安排的?” 王金龙点了点头,“你们的村子离我不远,咱们可以取长补短,共同提升。” “我们该做什么?” 王金龙安排道:“你们的村子全力制造养殖场和温棚,养鸡、种岚冰菇。食物自给自足。另外寻找村子里最擅长养鸡的人,给他转职驯兽师。” “然后呢龙哥?我们要不要发展战斗职业?” “不!”王金龙说道:“后面全力养殖史莱姆,咱们一起干个大事!而在养殖史莱姆之前,我得把这个蒸汽机的事情搞定。” 第497章 死者没有受伤 王金龙想得很简单,一个村庄不断发展,肯定会变成乡镇,甚至城市。 自己的村子和几个朋友的村子肯定会融为一体,变成一个大型城市。 而冰河时代即将来临,城市建造得再好也没有意义。 运气差一点,直接被冰川平推。 就算运气好一点,也是留一个全尸,被永远冰封。 所以,从一开始王金龙就在思考诺亚方舟的故事。 神明告诉人类,要制造一个大船,然后把农作物的种子带上,把所有动物都带着一公一母,借此度过大洪水的灾难。 王金龙觉得自己就是故事中的主角,神使大人已经告诉自己即将面临的灾难,而自己从现在开始就要着手打造诺亚方舟。 与诺亚不同的是,王金龙想要拯救更多的人。 要带走的不是种子,和家禽家畜,而是各种学者、工匠,以便于更快恢复文明。 所以,王金龙最先想到的就是飞行城市。 一座可以在天空中自由飞行,追逐阳光和温暖的城市。 只有这样,才能逃避冰川风雪的侵蚀,走出死亡困境。 地球上想要做到这件事很难,非常难。 就算自己有那个想法,也没那个能耐。 就算自己有那个能耐,也没那个资格。 城管一个违建就能把自己请进去吃饭。 但是游戏中,一切皆有可能。 王金龙已经进入状态,将《我的村长我的村》当做一个完全真实的世界,一个可以随心所欲释放脑洞的世界。 只要资源跟得上,就是在这里修金字塔,修万里长城都没关系。 而资源…… 除了铁锭、木材、石料和粮食,还有最重要的信仰之力。 信仰之力可以发布任务,可以给村民转职,还能购买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比如魔兽鸡苗、魔兽猪崽、岚冰菇孢子。 还有,魔兽史莱姆。 这是王金龙从杨牧云口中套取出来的情报。 村子上方经常有热气球飞过,给每个村子运送粮食、货物以及人员等。 这个热气球的球囊是一种名叫史莱姆的魔兽生物,它们可以吞食特殊的气体,令自身膨胀起来,并获得浮力。 而且,这些史莱姆还有一个特殊的能力,可以互相融合,变成更大的史莱姆,吞食更多的气体,产生更大的浮力。 最关键一点,这个融合是没有上限的。 然后王金龙就打听起这些史莱姆的来历,并且询问能否获得。 当时杨牧云也没多想。 史莱姆而已,遍地都是。 凭着狗都不吃的特点混了十几万年,成功存活到今日。 自己手上这些史莱姆都是史莱姆神诞下的后裔,有点特殊能力,但也仅此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在王金龙再三恳求之下,杨牧云答应将这种史莱姆上架到物品店,售价也定为最低的1信仰之力。 喂鸡、喂猪,种植岚冰菇,将天赋不错的村民转职为驯兽师,然后就是喂养史莱姆。 驯兽师可以与鸟兽沟通,强大的驯兽师还能契约魔兽。 王金龙不求这些驯兽师契约什么强大的生灵,至少,能契约史莱姆是不是? 他的构想就是,建造一座超级大的热气球,像城市一样大。 城市的主体好说,尽量采用质地轻的材料,并且可以借助魔法的力量为城市增加浮力、反重力等等。 城市悬浮全靠氢气球加热气球带动,热气球的主体材料就是史莱姆。 而且,氢气球可以放在城市下方,用来托起城市,热气球放在城市上方,用来拉升城市。 维修方便,保养容易,还能解决城市中的一部分生活垃圾,真是再合适不过。 城市的核心动力就是蒸汽机。 蒸汽机燃烧释放的热量可以用来提供动力,还能为天空之城供应暖气和热水,热量回收之后排出的尾气也能用来加热气球中的空气,提供升力。 如此,天空之城必然是一个庞然大物,其中所需要的史莱姆也是数以万计,甚至数以百万计。 “还好,史莱姆拥有繁殖能力,否则光是购买和补充史莱姆就得百万计的信仰之力。” 王金龙开始绘制天空之城的草图。 然而拿起笔画了几下发现,自己就是个手残,根本没有这方面的天赋。 而且王金龙想起一件事,现在村长和村民还不能直接沟通,就算自己拿出图纸,村民也接收不到。 “神使大人,什么时候增加一点互动啊,现在这个太不爽。” 对这个事,杨牧云摇了摇头。 要是增加互动,聪明人就会发现这游戏是一个真实的世界了。 “增加互动是可以,但并不可能像真人一样互动。你们还是继续使用发布任务的方式和村民沟通,不过你们可以在任务内容中编辑任务提示。” 虽然不如直接交流来的爽快,但也不是毫无收获。 王金龙对这个结果很满意。 于是琢磨着怎么引导村民。 小人世界这边,一万个村长的涌入,给诸多村庄带来巨大的变化。 索伦王国以南大大小小十几个国家,惨遭战火蹂躏,本就贫穷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外敌入侵、内臣叛乱,国家都被打烂了,国王也都下落不明,生死不知。 但是这些得了势的领主、贵族和权臣们整齐划一的皈依北方神,接受北方神的恩赐。 城市的管理完全交给佣兵公会。 有了索伦王国的治理经验,再加上第一期1000个村长给人工智能刷经验,管理系统有了大幅提升,已经足够处理日常事务。 再加上人工审查,查漏补缺,基本不会出现什么太大的问题。 村子里就是另一番景象了。 北方神的使者给村子里送来了口粮和工具,帮助村民渡过难关。 同时,村民脑海中时不时响起神明的启示,指引他们清理垃圾、打扫积雪、平整路面。 完成这些任务后都会得到神明的恩赐,这些恩赐可以兑换农具、种子和鸡苗、猪崽。 但是神明的启示里总会附带一些奇奇怪怪的任务提示。 比如打扫茅厕的任务:石头生出了一些白色的东西,可以试着搜集一些。 紧接着是烧炭的任务:你可以把木炭研磨粉碎,跟白色粉末混合在一起。 没过多久又发了一个:试着寻找一些硫磺吧,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然后,死者没有受伤,墓前十分平静。 杨牧云不得不发了一则“禁燃禁放公告”,然后把那些胡搞的玩家账号封禁。 火药武器确实好用,但是在神的力量面前,根本一无是处。 第498章 海阔天空 杨牧云在小人世界搞得如火如荼的时候,上界的诸神则像热锅上的蚂蚁。 光明神:“我的信仰空间又暗淡了,上千万信徒背弃了信仰。” 天空之神听到这话,立刻宽慰道:“你有其他世界的信徒,何必在意这一丁点的损失。而且,最多百年时间,下界生灵将会被大清洗,早一天晚一天而已。” 其他神明听到这话,心中滋味各不相同。 有些神明实力强大,不仅在本世界横压一世,还找到了通往其他世界的节点,在异域宣扬神威、传播信仰。 比如光明神。 威名显赫诸天,荣光辉耀万界。 虽然有夸大的成分,但确实很牛逼就是了。 诸神中,如炉灶之神、面包之神、陶器之神之类的底层神明,既没有资源,也没有实力去开拓异世界,只能在本世界拥有少量的信徒。 就这些信徒,还都是浅信徒,狂热的信徒寥寥无几。 这也导致他们的信仰之力来源少,数量也不多,属于饿不死却也吃不饱那种。 一千万信徒的减少,光明神肉疼归肉疼,但也就是疼一下,不至于要命。 可要是落在炉灶之神身上,绝对是天崩地裂的灾难,甚至信仰寂灭而陨落。 有一个神明恭维道:“几位主神大人信徒广布,即便下界改天换地大清洗,也不会损伤诸位主神大人的根基,反而我们,成了无根之木,无源之水,还有陨落的危险。” 天空之神摇了摇头,没说话。 其他几个主神,包括光明神在内,全都一脸的愁容。 自己虽然有其他世界的信徒,但自己的根基在这里,失去了下界的信仰,自己就是空中楼阁,根本不可能长久。 而且,异界信徒的信仰之力太薄弱了,只能一定程度上延缓自己的生命,却不能改变自己陨落的结局。 除非自己放弃与神职所关联的一切,降为一个普通生灵。 这对至高无上的主神而言,无疑比死还难受。 一旦自己失去力量,势必会遭到仇家们的报复,到时候真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光明神说道:“我在一个破碎的世界中搜集轮回规则,只要我掌握了轮回之力,就能帮助大家在其他世界重生,躲避冰河时代的清洗。” 听到这话,底层的神明全都怦然心动。 他们的力量并不强大,神职也弱的可怜,在诸神中都是底层小角色,背景板。 没什么好眷恋的,也没有什么不能丢弃的。 之前第一批转世重生的时候,就是这些底层的神明。 只是诸神并没有掌控轮回规则,导致重生的神明被大地之神一一狙击。 现在听到光明神说自己即将掌握轮回之力,底层的神明恨不得纳头便拜,提前获取一张车票。 但是,天空之神在内的几个主神没有表态。 他们也都在寻找逃脱清洗的办法。 除了舍弃现有的一切,似乎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轮回转世倒是可行,但谁也不敢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交到其他主神手中。 对中下层的神明来说,不过是换个主子,反正在谁手下干活都是干。 可是对天空之神这些主神而言大不相同。 光明神也知道自己今天不可能有更多的收获了,于是笑了笑,带着自己的手下离开。 其他诸神沉默了许久,也都陆续散去。 只是,所有神明都在焦躁的奔波着,劳碌着,寻找下家,寻找出路。 而这其中,大部分都是跟光明神眉来眼去。 天空之神对这一切心知肚明,但他视而不见。 只见其手持雷霆长枪,雄壮的臂膀上筋肉虬结,一道道闪电状的纹路在肌肉凸显的纹路中蜿蜒游走,并且不时地鼓荡着蠕动。 满头棕黑色的长发披散着散落在身后,随风飘摇,金黄色的双眸电光涌荡,透过乌云向下方看去,仿佛在寻找,又仿佛在凝望。 其身后,一道水光浮现出现,随即从中走出一个魁梧昂扬的男子。 男子头戴碧波冠,手持三叉戟,袒露着上身,腰间只围了一条鱼鳞状的战裙。 紧接着,一道暗影凭空浮现,随即出现一个浑身散发着幽暗光芒的男子。 此人身周萦绕着一圈黑暗的能量,可以隔绝一切声光色,阻断一切精神意念的探查。 天空之神、海洋之神同时转身,看向那黑暗的身影。 这是黑暗之神,他们一母同胞的弟弟。 同样是主神,又有两个兄长撑腰,可黑暗之神混得要多惨有多惨,几乎没有存在感。 只因为光明神喜欢找他刷经验、刷道具,把黑暗神在人间的信仰破坏殆尽,仅有的信徒也都东躲西藏,不敢露面,自然也就没人去宣传黑暗的信仰了。 天空之神:“你们找到后路了吗?” 海洋之神回答道:“我找到了上一个时代冰封的遗迹,一旦冰河时代来临,我掌管的海域也都会冰封,我所有的子民也都会冻结,我也会随之成为冰封的遗迹。” 说这话的时候,海洋之神是绝望的。 他的力量来自于海洋,他的危机也同样来自于海洋。 他是海洋的化身,海洋冰封,他也同样被冻结。 除非他能放弃海洋神职。 放弃的一瞬间,也就是他陨落的时刻。 天空之神同样叹息一声,“我的神力在不断地流失,有人在窃取我的力量。大地之神已经触及到雷霆规则,或许是他。有他帮我分担浩劫的惩罚,倒也不错。” 这时候,黑暗之神散去身周的力量,露出一张病态苍白的面孔。 只听其说道:“千年前,你们劝我避开光明神的锋芒,集中力量拓展异域。真是退一步海阔天空啊!” 天空之神、海洋之神闻言顿时一喜。 “可有收获?” 黑暗之神点了点头,“但是,我开拓的那个世界,光明神也在开拓,与我抢夺轮回的规则。而且前段时间,又有一个陌生的力量触动了轮回规则。只是我还没探明他的身份。” 天空之神问道:“你得到轮回的规则了吗?” 黑暗之神点了点头,“得到了一小部分,还没有完全获得。不过,保护两位兄长的灵魂转世重生已经足够了。” “我们二人转世重生,你又该如何自保?” 黑暗之神傲然一笑,“我的力量会大幅下降,但我在异域的信徒众多,只要信仰不灭,延续下去还是不成问题的。” 说这话的时候,黑暗之神眼睛中杀机密布。 他在等待,等待光明神信仰衰竭,实力下降,到时候报仇雪恨。 天空之神叹息一声,“转世重生简单,只是我们不想失去现有的一切。如果你能完全掌握轮回规则,或许能帮助我们规避冰河时代的浩劫。新时代,我们依旧是天空之神、海洋之神,又能执掌一个时代。” 黑暗之神攥了攥拳头,说道:“我会全力以赴,只是单凭我一人之力远远不足,还需要两位兄长的支持!” 第499章 这玩意有点恶毒 本章节内容正在手打中,当您看到这段文字,请您稍后刷新页面看是否已经更新,如果长久未更新,请通过下面反馈联系我们! 特殊时刻,请大家多多收藏支持:(.xs7)我的巨人国 小说旗 如有问题请点击此处反馈给我们 第500章 我还没出手,它就自己倒下了 本章节内容正在手打中,当您看到这段文字,请您稍后刷新页面看是否已经更新,如果长久未更新,请通过下面反馈联系我们! 特殊时刻,请大家多多收藏支持:(.xs7)我的巨人国 小说旗 如有问题请点击此处反馈给我们 第501章 咔咔咔 如果是以前,杨牧云也看不到灵魂的存在。 但是修行了大暗黑天之后,杨牧云的精神力和灵魂之力都有了质的飞跃,而且对黑暗中的事物格外敏锐。 比如,那光天化日下的五个灵魂。 被手机砸中额头和后脑勺的妇女已经“清醒”过来。 因为没了肉身的束缚,妇女此时头也不疼了,脑袋也不晕了。 她呆呆的看着全景天窗的车子,心中琢磨着,这是什么车? 其他几个男人也都满脸的茫然。 驾驶位的男人也在不断地蹬腿,嘴里嘟囔着:“这刹车怎么没反应啊,怎么没反应啊……” 显然,几人还没意识到自己的死亡。 杨牧云高居五人头顶三尺,抬手亮出灵魂熔炉。 炉膛上的符文逐个亮起,一道道蕴含神秘力量的字符陆续激活,炉门打开,一股强大的吸力释放出来。 五个魂魄立刻生出感应,身体就像是十级大风中摇摆的纸片人,不断发出震耳欲聋的哀嚎。 只可惜,这种哀嚎活人是听不见的。 虽然十分抗拒,但几个新死的灵魂哪能扛得住神器的吸扯,几秒钟之后,灵魂熔炉的炉膛就发出了耀眼的光芒。 五个大块头灵魂,把花生豆大小的炉膛塞得满满的。 五个人的灵魂就像塞进滚筒洗衣机的床单被罩,不断地翻滚着,碰撞着,哀嚎着。 灵魂熔炉散发出一道道奇异的力量将灵魂死死压制,同时点燃五人的灵魂,绽放出一簇簇灵魂火焰。 灵魂火焰随着情绪的波动时高时低,还间歇性爆发一下。 然而在灵魂熔炉的制约下,灵魂火焰持续而恒定,平稳而有序,锅炉中的水迅速沸腾,然后开始做功。 只可惜,蒸汽机另一端什么也没连接,灵魂熔炉产生的力量全都在空档运转。 周围开始出现围观者,并且拿着手机向事故现场咔咔拍照。 杨牧云虽然是隐身状态,但还是果断开溜。 小心,无大错。 齿轮转动,发出灵动悦耳的咔咔声。 这声音是如此的美妙,仿佛小锤和凿子敲在石头上,石粉扑簌簌落下,缓缓雕琢成型。 杨牧云瞬间呆住。 他发现精神力正在被锤炼。 精神力源自灵魂,二者都是无形物质的存在。 于修行者而言,血肉之躯的锤炼简单方便,只需要不断运动即可。 但是精神意念的锤炼难度平添百倍。 这也是小人世界武者众多,但魔法师少之又少的原因。 一来魔法师门槛要求高,二来魔法师修行难度大,两者相乘,难上加难。 只有那些先天精神力强盛,可以感知到元素力量的人才有资格修炼魔法,然后在漫长的岁月中忍受枯燥的冥想,以水滴石穿的耐心去获得蚊子腿的提升。 虽然也有《大暗黑天》这种专供精神和灵魂的修行功法。 但只有实力强大,意志坚强的人才能修行,寻常人根本修炼不得,否则很容易迷失在永夜的黑暗中。 而现在…… 杨牧云发现,灵魂熔炉每一次咔咔转动,都是对自己灵魂的敲打、锤炼。 一种和谐的震动在自己精神意念中荡漾开来,在这种震荡之下,灵魂越发凝练、厚实。 “也就是说,这个灵魂熔炉散发出的力量可以锤炼精神和灵魂,是一种逆天的修行辅助器具?” 咔咔! 咔咔! 灵魂熔炉缓缓做功,推动齿轮转动。 杨牧云仔细品味,发现这就是单纯的声音,不涉及到任何能量,也没有任何物质。 就是单纯的声音! 纯粹的声音! 只是这个声音可以传递到灵魂深处。 共振。 精神的共鸣,灵魂的激荡。 杨牧云感觉自己蓬松如棉絮的灵魂在共振之中一点点填平、压实。 总量上降低了,但是质量上大大的提升了。 “不可思议!” 杨牧云找了个隐秘的地方,盘腿坐下仔细检查灵魂熔炉的运转状态。 咔咔! 咔咔! 齿轮还在缓慢而坚定的转动着。 灵魂熔炉本身并没有磨损,熔炉中的灵魂虽然饱经摧残,却没有因此而消耗。 也就是说,自己所获得的提升并不是以消耗灵魂,或者消耗物质为代价的。 再说的直白一点就是,自己得到的提升都是白嫖的。 而且白嫖力度非常大。 咔咔! 咔咔! 齿轮还在转动。 杨牧云感觉自己的灵魂就像是浑金璞玉,被剖掉了表面的石皮,又一点点雕刻打磨,逐渐成型,从原本的黯淡无光变得晶莹剔透,甚至隐隐间有了向光华夺目的趋势发展。 咔咔! 咔咔! 看着完好无损的灵魂熔炉,杨牧云终于确信,自己捡到宝物了。 炉灶之神的神力,加上自己的齿轮规则,再加上灵魂熔炉设计图、蒸汽机的设计图,最后整出了这么个逆天的玩意。 之前还觉得灵魂熔炉模样丑陋,走到哪都像提着一个马灯似的。 可是听着清脆悦耳的“咔咔”声,杨牧云突然发现,马灯也没什么不好的。 只要能白嫖,就算提着一个马桶到处溜达也没什么不可以。 于是杨牧云第一时间返回小人世界,将马灯亮给炉灶之神看。 “主人……这几个灵魂可真不一般啊。” 炉灶之神侧着头,透过炉膛的窗口向里面看去,立刻发现了里面的异常。 “赞美主人,竟然连泰坦巨人的灵魂也能捕捉到。这可是上好的燃料啊!” 杨牧云摇了摇头,而是将灵魂熔炉递给对方。 “来,握住,仔细感受。” 炉灶之神疑惑的伸出手,抓住握柄的瞬间,大公鸡两只眼睛全都瞪大到了极限。 咔咔! 咔咔! 大公鸡瞬间浑身激灵灵打了个寒噤,一身黯淡的羽毛哗哗脱落,一簇簇光泽鲜艳,色彩瑰丽的羽毛从体表浮现出来。 大公鸡的眸光更加明亮,眼神更加锐利,整体的精神气质也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赞美主人,您真是太伟大了,竟然可以创造出这等神器!” 杨牧云自身实力强大,尤其精神和灵魂受到《大暗黑天》功法的提升,体量庞大。 灵魂熔炉的咔咔声对杨牧云虽有提升,却如同愚公移山。 炉灶之神实力低微,精神和灵魂也没有杨牧云那般庞大的体量,灵魂熔炉的咔咔声就像二脚踢插进耳朵眼里,几乎是拿着锉刀把三魂七魄里里外外锉了一遍。 各种冗杂斑驳的精神污毒都被清理得干干净净,精神澄澈,灵魂纯粹。 简直就是灵魂版的洗筋伐髓,毛孔喷粪。 杨牧云看到大公鸡的前后变化,更加坚定了之前的猜想。 这是一个逆天神器! “来来来,再多造几个!外观也改一改,轻便一点,好看一点……” 第502章 意外契合的轨迹 杨牧云将一个特制的铃铛挂在橘猫脖子下。 橘猫很抗拒,难受得抬起爪子想把那东西挠掉,但是看到杨牧云的眼神,立刻乖巧的咧起嘴角,做出一副乖巧的模样。 杨牧云说道:“这是一个好东西,马上你就知道了。” 橘猫轻车熟路的带着杨牧云溜出小区,然后寻找流浪狗的晦气。 城管找不到的流浪狗,橘猫找。 城管抓不住的流浪狗,橘猫抓。 尤其是那些攻击性强,还带有狂犬病的流浪狗,橘猫是杀无赦。 干脆利落的将一只流浪狗击杀,橘猫优雅的晃了晃爪子,仿佛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 刚才的战斗中,流浪狗从头到尾都没能摸到它一下。 这时候,橘猫猛地一声喵呜,浑身毛发瞬间蓬起。 它感受到了! 感受到了颈间那个事物的异动。 更是借助颈间事物看见了一条模糊的狗轮廓冲向自己,然后诡异消失不见。 然后,橘猫听到了轻微的咔咔声。 猫的听力本就敏锐,咔咔声在其耳中更加响亮。 随后橘猫就发现,一股奇特的力量在自己身体中流淌,只是橘猫简单的小脑瓜并不知道,那股力量还在梳理它的身体,抚慰它的灵魂。 杨牧云拍了拍橘猫的脑壳,“继续,前面还有一只疯狗。” 随后,杨牧云又给橘猫的几个铁杆小弟带上特制“铃铛”,让它们去追杀这座城市里的危险生物。 疯狗、疯猫数量有限,橘猫和它的小弟们只能回归老本行,抓老鼠。 随着灵魂熔炉中的灵魂越来越多,机器的转动也越来越快,猫咪们得到的提升也越大。 杨牧云感受到这些茂密的精神力飞速增长,并且迅速凝实,几乎达到了小人世界魔法学徒的水平,可以施展一些特殊的力量。 至于能触发什么力量,还得看猫咪们自己的天赋和机缘。 杨牧云将猫咪们搜集的灵魂一股脑转移到自己的灵魂熔炉中。 之前五个人类的灵魂,再加上数百只猫猫狗狗,以及数万只蛇虫鼠蚁。 原本以为灵魂熔炉会转动得更快,输出的能量更强。 然而,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 蒸汽机仿佛遇到了莫大的阻力,输出功率非但没有变大,反而还在急速降低。 不仅如此,蒸汽机上还出现了一连串耀眼的火花,拉扯出一道道绚丽的七彩光芒。 杨牧云愣了一下。 就像是从空档变成行驶档,输出的力量不再是空转,而是切切实实作用在了外界的事物上。 外界的……事物…… 是什么? 杨牧云忍不住伸手在光芒周围撩了撩,入手间除了空气还是空气。 但是杨牧云发现,缓缓转动的机械上出现了一道道七彩的光芒。 这些光芒不仅缠绕在机械外表,还随着转动不断沁入机械内部,当绚丽的光芒充斥色彩之后,一道道模糊的符文篆字凸显出来。 同时,一道模糊的轮廓在眼前出现,并且一路向天空延伸,一直延伸到杨牧云视野的极限。 轮廓只出现了一瞬间,然而这惊鸿一瞥间,杨牧云已经明白了那是什么。 以灵魂熔炉驱动的蒸汽机并不是空转,而是带动了轮回的力量。 刚才出现的那高耸入云,不见边际的事物,是六道轮回。 只是,蒸汽机的功率太小了,虽然勉强触及了轮回,但是还无法将其撬动,甚至带着其飞速转动。 “还愣着干什么,继续干活去!” 橘猫为首的喵喵队立刻冲了出去。 虽然抓到的灵魂都要上缴,但是灵魂滞留在铃铛的这段时间,自己已经享受到了十足的好处。 杨牧云心中思绪电转。 刚开始搞出蒸汽机只是想改变小人世界,凝聚出一个新的规则。 但是小人世界生产力薄弱,没有深厚的底蕴积累,蒸汽机连个水花都没溅起来。 惊喜往往在意想不到之中。 灵魂熔炉和蒸汽机结合,竟然撬动了轮回的力量。 虚影轮廓,以及那些符文篆字,正是佛家、道家典籍上记载的六道轮回。 “原来,地球上的六道轮回并没有随着末法时代消失,而是依旧存在于不知名的所在。只是它无力运转,陷入了死寂。” 再看自己的小蒸汽机,还在与不知名的存在较劲,哪怕对方纹丝不动,小蒸汽机还是锲而不舍。 “这又是一个神州电网啊!” 上次将一根电线接到小人世界,意外收获电网的规则,更是借助电网的规则轰杀了月神、狼神,并且将这个规则改造成天劫。 这次惊喜更大,直接捡了个六道轮回。 这时候,杨牧云终于醒悟,之前的“咔咔”声为什么能给精神和灵魂带来如此大的提升。 蒸汽机冥冥中契合了轮回轨迹就产生如此大的影响,如果六道轮回重新转动起来,又该如何逆天? 转动起来! 没错,让它转动起来! 杨牧云开始向蒸汽机上灌输自己从佛经、道经上领悟的六道轮回。 佛轮在杨牧云脑后浮现,一边转动,一边放大,最终将蒸汽机彻底笼罩起来。 佛轮中有无数佛陀虚影,这些佛陀齐心协力托举、扳动,想要重启轮回。 黑龙白虎也现了出来,二者首尾相连互相追逐,很快就变成了阴阳鱼的模样。 水火相济、阴阳相交,黑白二色很快就渲染开来,并且向轮回缓缓侵蚀。 在二者的加持下,蒸汽机的功率大幅增强。 六道轮回嗡嗡震动了一下,天空中再度浮现轮回的轨迹。 然而,震动之后,轮回依旧纹丝不动。 杨牧云不信邪,盘腿坐下,精神意念沉入信仰空间,清点一番信仰之力的存货,然后一股脑灌输到蒸汽机中,对其进行加持、提升。 这个蒸汽机本就是神器,用料不凡,做工也无可挑剔,几乎是炉灶之神的巅峰之作。 而现在,海量的信仰之力灌输下去,灵魂熔炉蒸汽机以及其中的水,全都开始质变。 那是一种杨牧云无法理解的变化。 他不知道这种变化产生的原因,也不知道这种变化造成的结果,他只知道,灵魂熔炉蒸汽机更强大了。 可即便如此,六道轮回依旧稳如泰山。 杨牧云精疲力竭的坐下去。 角力的时间不长,满打满算也就几秒钟。 但是这几秒钟的时间,杨牧云掏干了体力,耗尽了精力,甚至信仰之力也被榨干。 重启六道轮回…… 竟是如此困难。 再看一眼灵魂熔炉。 里面的灵魂全都在刚才的角力中燃烧殆尽。 杨牧云心中暗道:燃料,我需要更多的燃料…… 第503章 灵魂搜集者 炉灶之神前所未有的忙碌起来,因为杨牧云下达指令,制造一万件灵魂熔炉蒸汽机。 而这仅仅是其中一个造型,后面还有几十种上百种造型。 比如猫铃铛、狗铃铛、马灯、火炬等等…… 为了提高生产速度,杨牧云也亲自帮忙,还将生产地点设在铁炉城,集合所有矮人族的力量。 地球上,杨牧云收编了许多城市的阿猫阿狗,组建汪汪队和喵喵队,让它们击杀领地范围内的流浪猫、流浪狗,以及老鼠、蟑螂等。 这些生物的灵魂虽然弱小,但胜在量大,积少成多每天都能进账十万计的灵魂。 同时,杨牧云通过徐宏结识了一些境外的雇佣兵,将名刻有自己神名的吊坠给对方,用以搜集游荡的灵魂。 只要搜集到灵魂,吊坠就会源源不断产生提升精神、滋养灵魂的能量。 集满之后,可以上缴获得赏赐。 小人世界,杨牧云放出的灵魂熔炉蒸汽机更多。 得到召唤,树屋酒馆的霜精灵,以及地穴狂欢酒吧的猫小姐全都第一时间赶到。 看着面前气度如渊似海的大男孩,霜精灵和猫头人全都感慨不已。 第一次见面,对方拿出的是卡牌。 第二次见面,对方拿出的是烈酒。 再然后是打火机,是千里传声的工具,是各种稀奇古怪的小玩意。 这些东西都很精巧,也很有用,但仅此而已。 人们或许很需要这些事物,但也只是需要的程度,还没有上升到渴求,甚至渴望的地步。 毕竟这些东西顶多就是给生活提供了便利。 而无论武者,还是魔法师,在修行中多多少少都忌讳贪逸享受,崇尚苦修,将怠惰视为最大的敌人。 底层的穷苦百姓对打火机等新奇玩意很是追捧,但是中层以及上流社会,对打火机之类的小玩意都是嗤之以鼻的。 至少,明面上是。 可是现在…… 杨牧云提起一个马灯似的物品,“这东西,能锤炼精神力,滋养灵魂。效果可能比不上地穴狂欢酒吧的珍宝——燃魂暴走……” 听到这话,猫小姐顿时兴趣缺缺。 燃魂暴走可是自家酒吧的神赐之物,也不知道圆老板从哪得来的,但是效果非常强大,可以激发使用者血脉中的潜能,觉醒灵魂中的传承。 本以为大地之神会拿出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却没想到就这。 然而,杨牧云下一句话令猫小姐目瞪口呆。 “虽然比不上燃魂暴走,但这个物品的提升是持续不断的,永不停歇的。” 咔嚓! 霜精灵手中的茶杯被捏得粉碎,五根纤细的手指,却爆发出惊人的力量。 与此同时,霜精灵感觉一只大手攥住了自己的心脏,仿佛要将其捏爆,血液鼓荡着向顶门冲击,令霜精灵头晕目眩。 作为地穴酒吧最大的竞争对手,霜精灵瓦伦蒂娜对燃魂暴走的名声如雷贯耳,对其功效也了如指掌。 但这东西有一个致命的缺陷——一生只能饮用一次。 严格说起来这并不算缺陷。 毕竟功用逆天的东西,哪能像白开水一样天天喝呢。 可现在偏偏出现了一个东西,可以从早到晚一直不停地提升力量,而且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怎么可能? 这绝对不可能! 两人自然是不信的。 但是杨牧云摊开手掌示意一下。 随即,杨牧云令人牵来两只野兽现场宰杀。 两只兽魂分别进入马灯中,暗淡的灵魂之焰绽放起来。 灵魂熔炉的温度提升,锅炉开始沸腾,蒸汽机也开始运转起来。 咔咔! 咔咔! 两人全都浑身僵硬、紧绷,从上到下、从内到外都在激灵灵的颤抖、战栗。 最终,两人全都失声尖叫,松开了马灯。 精神力就像一张不断震颤弹跳的大网,灵魂更像是充气了一样快速膨胀,有种挣脱躯壳的迹象。 磨合了几十年上百年的灵魂与身体出现了不合拍、不协调、不同步。 好在接触马灯的时间短暂,这种异样的感觉只是持续了一小会儿便恢复正常。 但两人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竟然是真的! 一种廉价得,几乎不需要任何花费的提升途径。 而且是持续的、长期的,没有任何副作用的变强方式。 至于灵魂壮大导致与身体脱节,只要多加练习,就能重新磨合,在强大的提升面前,这种微不足道的缺陷根本不值一提。 霜精灵立刻抓住马灯的提手,而且是双手同时抓住。 “赞美您,伟大的大地之神,如果我的族人拥有这种神器,就能快速提升力量,击败冰霜巨龙,收复我们的家园了!” 猫小姐没有说话,但也将马灯紧紧攥住,不肯松手。 之前无论杨牧云拿出什么精巧绝伦的东西,她俩都只是惊讶、惊叹,感叹这个东西好卖有市场能赚钱。 但也只是单纯的能赚钱。 文明世界很多国家一纸政令就能将这些东西封禁,只能通过黑市偷偷售卖。 但是,马灯这东西,谁敢封,谁敢禁? 不但不敢禁,还会争着抢着求着购买。 你不买? 可以,你的对手购买,等着被仇家灭门吧。 “大地之神,请问,这个神器该如何获得?” 杨牧云看了一眼桌上的马灯,说道:“免费!我给你们各五千个,你们的任务就是,把这些马灯送出去。给你们的亲人也好,属下也罢,总之,我只有一个条件,那就是把灯点亮。” “请问,该如何点亮?” “灵魂!” 说这话的时候杨牧云做了个攥拳的手势,忍不住桀桀的笑了起来,标准的反派嘴脸。 杨牧云都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黑化了。 收割灵魂,这的确是邪恶魔神的行事风格,杨牧云没想到自己会堕落到这种地步。 不过一想到地球上的六道轮回规则,想到重启六道轮回需要耗费的动力,杨牧云只能将这个邪恶魔神进行到底。 哪怕献祭一个世界也在所不惜。 毕竟毕竟冰河时代即将到来,就算自己不动手,这个世界的生灵也会被大清洗。 与其这般,不如便宜自己。 等六道轮回规则到手,自己还能给这些生灵安排轮回转世,也不算白嫖他们。 “去吧!搜集灵魂吧,你会变得更强大!如果连续三天没有搜集到灵魂,那么,使用者的灵魂就会被它吞噬!” 说到这里,杨牧云再次桀桀的笑了起来。 这一次,他是故意的。 打发走了霜精灵和猫头人,杨牧云再次发起召唤。 半人马首领、雪松部落野蛮人、条顿武僧、索伦王室…… 大批量马灯、火炬等造型的灵魂熔炉蒸汽机被送了出去,然后通过各种渠道流通开来。 然后,大量灵魂通过灵魂熔炉之间的玄妙联系从四面八方汇聚过来,流入杨牧云的灵魂熔炉中。 第504章 播种者 将灵魂熔炉蒸汽机送出去之后,杨牧云手掌一翻,拿出一枚干瘪的果实。 果实外皮呈青褐色,类似核桃一样满是褶皱,只是褶皱更多、更细、更密集,令人一看就生出丑恶之感。 这是血滴子。 一种恶魔制作的果实。 投放在人间,给那些野心家使用的中级魔力果实。 持有果实,不断杀戮,用鲜血浇灌果实,就会令果实品级上升,可以达到上级魔力果实。 浇灌成熟的血滴子呈鲜红色,宛如血红的晶石,透过阳光仿佛能看到血色的海洋。 使用成熟的血滴子,无论多么重的伤势都能迅速痊愈,还有机会与恶魔建立联系,签订契约,获得恶魔的力量。 之前杨牧云很抵触血滴子这种邪门玩意。 当初急需提升实力,所以催熟了几颗,但是那是跑去地球上杀清道夫浇灌成熟的,没有在小人世界汲取一滴血液。 而现在,杨牧云变成了自己曾经最痛恨的模样。 浇灌成熟一颗血滴子,要屠灭一个城市,数万生灵,甚至十万生灵。 就算再嗜杀成性的魔头,一颗血滴子也就毕业了。 但是灵魂熔炉蒸汽机…… 这东西没有上限。 杀戮,永不停歇。 因为杨牧云在设计之时就给灵魂熔炉蒸汽机内置了一个设定——三天没有新的灵魂进账,就要吞噬使用者的灵魂。 所以,这个东西一旦启动就不会停止。 除非…… 使用者被杀。 结论就是,灵魂熔炉蒸汽机比恶魔创造的血滴子更邪恶百倍。 不过杨牧云已经没心思关注这些了。 他现在只关心灵魂,更多的灵魂。 之前杨牧云还琢磨着以文明的方式征服文明世界。 却没想到转了一圈,自己又用上了最原始、最野蛮的方式。 用最冷静的头脑,做出最疯狂的决定,自己不是恶魔,却比恶魔更加残忍。 然后,杨牧云叫来草木精灵七兄弟,以及小八。 “你们最近闲着没事,就跟我去暗黑世界降妖除魔吧!” 一听降妖除魔,七兄弟瞬间来了精神。 最近这段时间可憋坏了。 随即,杨牧云将八个吊坠挂在他们颈上,这些吊坠都是灵魂熔炉蒸汽机。 随行的还有上次幸存的十八个蛙人。 重新踏上这片土地,蛙人们的眼睛瞬间红了,浑身肌肉也变得鼓鼓的,浓烈的黑暗力量在体内涌动、激荡,丝丝缕缕的黑色烟雾逸出体表,化作冒气狼烟直冲天际。 呱呱! 滚滚雷声从蛙人口中发出,前方地面瞬间开裂,所到之处飞沙走石。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周边隐匿的黑暗生物们瞬间激动起来。 肉! 又有大肉块送上门了。 上次的饕餮盛宴才过去没多久,没想到这么快又能饱餐一顿。 许多盘踞在地穴中消化腹中食物的黑暗生物也纷纷动了起来,摇头摆尾的顶开洞穴的封土,如同爬蚱一样拱出地面,向着叫声行去。 对地球上的生灵,杨牧云还保持些许的尊重。 对小人世界的生灵,杨牧云还有点滴的仁慈。 但是对暗黑世界的生灵…… “一个不留!” 十八个蛙人瞬间跳起,在空中留下一串残影,随即双腿在空中一蹬,竟然如同蹬在硬物上,身体流星般坠向地面,所经之处空气为之扭曲,音爆声中拉出了一个又一个马赫环。 轰! 烟尘飞起,黑暗能量满溢。 无数生灵都没现出形体便随同砂石一同湮灭,灵魂则受到熔炉的吸摄,发出一连串无声的尖叫,扭曲着没入炉膛。 在一阵“大威天龙”的怒吼声中,十八个蛙人体型膨胀,浑身肌肉快速贲起、膨胀,由内向外透出一股黑色的金属质感。 筋肉缝隙中更有一道道能量凝聚形成的符文、篆字,宛如紫黑色的刺青,罗织在身体表面。 上次战斗,数亿蛙人幸存十八个。 按照养蛊的说法,这十八个蛙人就是数亿蛙人,以及无数黑暗生物血肉精魂喂养出来的“蛊王”。 而现在,他们复仇来了。 一个个就像绿巨人变身,宣泄着魔鬼肌肉中破坏力。 他们比绿巨人更强一些,因为他们有一根绿巨人都没有的肉鞭。 舌头一弹,准定带走,或者带回一个猎物。 要么被弹碎天灵盖,要么被舌苔上密密麻麻的倒刺灌输毒液,还没来得及挣扎便一命呜呼,随即灵魂飘起,被灵魂熔炉吸摄。 草木精灵七兄弟一看这情形,全都急了。 明明我们是主力,怎么被你们抢了风头。 七人立刻冲入战场,各施手段,一通乱杀,小八也在众人保护下施展黑暗力量,帮助草木精灵们战斗。 尤其是小七,宝葫芦一开,战场上瞬间飞沙走石,地动山摇,无数妖魔鬼怪就像吸尘器下的碎纸屑,全都惨叫着消失不见。 这边的战斗吸引了更多的黑暗生物。 就在蛙人们和草木精灵杀得兴起的时候,杨牧云却一声令下,回家。 不多时,战场周围聚满了形形色色的生物。 这些生物疑惑的观察着地面上雷击火烧的痕迹,还有空中残余的黑暗能量波动,心中不断推断着参战人员的实力、来历等。 只是很快,他们就被地上的肉食吸引。 尸体! 遍地尸体! 虽然灵魂被胜利者掠夺一空,但对方并没有将尸体一并吞食。 尸体都是新鲜的。 里面的血液也都湿润着没有粘稠凝固。 正好,趁热。 然后,这些黑暗生物全都发现了尸体堆中散落的圆球状果实。 这些散发着奇特魔力的果实,想不注意都难。 有黑暗生物尝试着伸出手,小心翼翼的摸上去。 下一瞬,黑暗生物浑身激灵,瞳孔缩小成针尖状。 只见其紧紧握着手(爪),然后身体前倾盖住地上的物件。 其他黑暗生物见到这一幕,也纷纷在尸体堆中扒拉起来,寻找其他果实。 下一瞬,所有的黑暗生物都兴奋而又癫狂。 找到了! 我也找了! 好多啊,遍地都是。 而且,这个果实的力量太强大了。 只要拿着就能不断强化精神力,提升灵魂强度。 只是这时候,一道意念流入脑海。 是否将此物品与灵魂绑定,绑定成功之后,只有本人才能使用该物品,时时刻刻受到精神和灵魂的强化提升,但是每天都要向其中补充新的灵魂,否则就会被吞噬。 想明白生命的意义吗?想真正的……活着吗? yes\/no 没有哪个生物选择放弃。 因为这里是暗黑世界,是一个充满了死亡和杀戮的世界。 在这里,实力至上。 弱肉强食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不仅仅是血肉,就连灵魂也要成为胜利者的食物。 与其被掠食者吞噬,还不如冒险赌一把,与这个神秘的物件签订契约。 yes! 恭喜你,契约成功。 用鲜血和灵魂浇灌果实,果实成熟之时,你将会获得无与伦比的力量! 第505章 恶魔的诡计 暗黑世界,一抹乳白色的光芒拔地而起,直冲天际。 就像是黑暗中的灯塔,极力的光耀着四面八方。 黑暗遇到光明便向后退去,但是后退一段距离迅速反扑,将光线咬断、吞噬、消化。 但是如渊似海的黑暗始终不敢越过雷池一步,默契的维持着光与暗的边界。 光明的正中心,是一只庞大而又威武的光之巨龙。 巨龙浑身莹润乳白,剔透晶莹,宛如一座巨大的白玉山,柔和的亮度从心脏处散发出来,在巨龙几近透明的身体中蜿蜒流转,然后随着呼吸一波波喷涌出去,向四面八方荡漾开来。 光之巨龙趴卧在地面上,下颚枕着双爪。 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光之巨龙猛然睁开眼睛。 宛如雷电绽放,光明瞬间扩张十倍,万里范围瞬间被照耀得澄澈通透。 黑暗落潮般向后退去,许多藏匿在黑暗中的生灵就像搁浅在沙滩上的鱼儿,挣扎扭曲,惨叫哀嚎。 但也有许多生物虔心信仰光明,忍着剧痛跪倒在地,向光之巨龙的方向顶礼膜拜。 然而,光之巨龙并没有理会地面上的皈依者,而是目光直勾勾看向远方,金色的眸子里满是思索之色。 那里,似乎有什么非同寻常的事情发生。 空想无益,光之巨龙支起身子,高昂头颅。 宛如朝阳变作正午,光明笼罩的范围再度扩张。 与此同时光之巨龙双翼扇动,胸膛鼓起,积蓄许久之后张口吐出一团炫烈的光球。 光球瞬间穿梭百里,在涌荡的黑暗中划出一条光明坦途。 通道末端,几名天使双翼张开。 一对、两对。 就像种子萌发,叶片伸展一样。 小人世界出现的都是两翼天使,这里竟然出现了四翼天使。 仔细分辨,最上方的羽翼是实体的,血肉所成,下方那对羽翼却是纯粹由光明能量凝聚而成。 天使们循着感知寻觅了一番,随即盯上了一片狼藉的战场。 此时战斗已经结束,但黑暗力量的波动还没有完全消泯。 一个天使斜睨一眼,随即抬手一抓,光明能量凝聚,化作一柄相当于身高两倍的长矛。 长矛顶端是尖锐的菱形,握柄上有六道含义莫名的符文纂字,宛如滚烫的锡蜡流淌滴落,在纵向上拉伸得极长。 天使四翼齐振,身形瞬间坠下,即将撞击地面时猛地一个拔升,长矛在地面戳刺一下,磅礴的力量在地面犁出一道纵横百步的沟壑。 轰隆的撞击掩盖不住凄厉的惨叫,一个长相丑陋的黑暗生物被长矛挑着撅出土壤,身体因为剧烈的疼痛蜷缩成一团,紧紧缠绕在长矛上,却又被长矛炙热的能量灼伤,忍不住痉挛着弹开。 一蜷一弹,一张一合,扭曲之极。 “异端!死!” 可是这时候,领队的四翼天使竖起手掌,“慢着!” 黑暗生物立刻像看到救星一样,朝着领队天使作揖求饶。 只是,领队的天使全身上下都笼罩在银色甲胄中,就连面部也罩着全覆式头盔,只有双眼部位有一条十字形的缝隙,缝隙中还被光芒充斥,等同完全隔绝。 神圣、威武。 却也冰冷、无情。 “跪下!” 天使的声音嘹亮、悠远,仿佛整个天空的回响,黑暗生物就像是一滴水面对整个大海。 不仅在瞬间失去自我,还被震慑得魂不附体。 只见其灵魂出窍,上半身已经脱开了躯壳的束缚,下半身却还困在身体中。 四翼天使一把抓住灵魂的头颅,千丝万缕的圣光之力在灵魂中流荡,随即折返回来没入掌心。 而此时,黑暗生物的灵魂已经被灼烧得千疮百孔,宛如筛子。 灵魂被身体吸附,一点点收了回去,可是黑暗生物眼神呆滞,动作僵硬,朽木烂泥似的跪在地上,一动不动。 “原来是这样!” 随即,四翼天使朝着黑暗生物胸前指了一下,皮肉瞬间破开,一枚拳头大小的果实现了出来。 这是? 一群天使全都惊呼出声,脚下也不着痕迹的撤了半步,身子侧对着果实并且按住佩剑。 看到手下如临大敌的模样,领队摆了摆手。 “他的记忆中,这里发生了激烈的战斗,但是当他赶到的时候,就只剩满地尸体,以及这样的果实。” 有天使问道:“这是什么事物,给人一种很邪恶的感觉。” 领队尝试着将手按了上去。 立刻,咔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不是顺着空气的波动传入耳中,而是顺着手掌的肌肤、筋络、骨骼,甚至灵魂。 在那咔咔声中,天使感觉自己的精神力像是被一把梳子缓缓梳理,滞涩的念头变得如丝顺滑,灵魂也在微微的荡漾着,并且似乎在荡漾中缓缓增长。 天使领队心中一颤:竟然是真的,那黑暗生物并没有被蛊惑,灵魂中的记忆都是真的。 免费试用结束,天使领队脑海中传来一道诡异的声音,随之出现的就是一个是与否的选择。 天使靠着莫大的毅力,这才选择了否。 可是下一瞬,果实表面浮现出莹莹的光芒,光芒缓缓凝成古拙的符文篆字,这些篆字也不稳定的跳动闪烁,给人一种极度危险的气息。 天使想要将其丢出去已经来不及了,只能随手召唤光明力量,将果实镇压。 但是没用。 果实炸开,光明之力连半点抵御之力都没有,天使身上的甲胄也没能提供半点保护。 领队的天使双膝一软,无力的跪倒下去。 此时的他连对面那个灵魂被烧灼得千疮百孔的黑暗生物都不如。 至少,对方只是灵魂受损,还有恢复的希望。 而天使,直接失去了灵魂,变成一具空壳。 其他天使都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吓懵了,纷纷拔出佩剑,施展光明神术为自己套上护盾。 驱魔、却邪、镇狱之类的神术更是不要钱的撒出来,将立足之地净化成绝对的光明领域。 然而,没用。 领队还是死了,死的不能再死,怎么救都活不过来那种。 “该死!我想起来了,刚才那个果实的外观就是传说中的恶魔果实!” “对!我也记起来了,是恶魔们制造的,专门用来蛊惑普通生灵杀戮的道具。” “可恶啊,恶魔竟然敢挑衅神的威严,是太久没有征讨恶魔城了吗?” “走,回去把这里发生的一切都汇报给光之巨龙大人!” 第506章 动手,抓天使 杨牧云正在往自己的灵魂熔炉中倾倒燃料。 在暗黑世界收割了数以十万计的灵魂,而且暗黑生物嗜血夺魂成性,在杀戮中吞噬其他生灵的鲜血和灵魂。 所以,这十万计的灵魂和地球上收割的灵魂有本质的区别。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双方就是一大包棉花和一块石头的对比。 一个生在体量庞大,但是另一个质地精粹。 杨牧云施展法诀,灵魂熔炉蒸汽机缓缓转动,齿轮上加持的符文篆字接连亮起,草木精灵七兄弟和十八蛙人搜集的灵魂全都在齿轮的招引下汇聚过来。 然后杨牧云就看到一个又一个精粹的黑暗灵魂跌入炉膛,然后嘶吼狂叫,彼此攻击。 “真是厮杀成性,到了灵魂熔炉中还不忘互相吞噬。” 这种强大的灵魂,激发出的能量也更加庞大,灵魂火焰更加炽烈。 灵魂熔炉中有一个防御弄能,主要是防御炉膛中的灵魂能量爆发,大搞破坏的。 之前地球上那些蛇虫鼠蚁猫猫狗狗的灵魂,包括人的灵魂,全都触发不了这层防御。 而现在,防御法阵被触动了。 魔法阵脱离露壁具现出来,宛如两口对扣的锅碗,将灵魂罩在其中,任由其如何冲撞始终无法逃脱。 而冲撞的能量全都成了灵魂熔炉的动力,被施加到六道轮回中。 将新得的十万灵魂一股脑投入进去,灵魂熔炉能量大爆,炉膛照耀出的光芒也炫烈夺目。 蒸汽机转速更快,之前还是像表针一样“咔咔”响动,可是现在,齿轮转动的声音连成一线,就像从水滴化作水流,潺潺不息。 齿轮和六道轮回契合处顿时迸发出电光火花。 然而,任凭灵魂熔炉蒸汽机如何做功,六道轮回还是纹丝不动。 杨牧云控制灵魂熔炉加大输入,法阵对灵魂的炙烤和折磨更加猛烈,灵魂迸发出的能量也更加磅礴。 六道轮回接触点的符文篆字被灵魂火焰炙烤,仿佛充能般亮了起来,轮回也微微颤动了一下,仿佛有所松动。 只可惜下一瞬,被点亮的符文再次黯淡下去,轮回也重新变得纹丝不动。 杨牧云心中一喜,总算不是毫无反应了。 继续加大马力。 然而,许多弱小的灵魂已经不堪折磨,灵体表面出现一道道细细的裂纹。 它们需要休养和恢复,否则就会不堪重负,粉碎破灭。 如果再提升折磨的力度,恐怕炉膛里的灵魂瞬间灭杀一半。 杨牧云暗恨,燃料不足!不足啊! 手掌握着剑柄,恨不得跑出去找一个养鸡场、养猪场屠掉。 深吸一口气,杨牧云还是忍住了。 可是这时候,一道璀璨的光芒现了出来。 就像流星划过天际,精准笔直的撞在炉膛上。 这个灵魂格外强大。 就像一颗led小亮泡怼在眼前,令杨牧云眼前一亮。 下一瞬,灵魂在炉膛中炸开,撑得炉膛中的防御法阵猛然膨胀。 不过还好,法阵迅速稳定下来,将那团灵魂狠狠地压制下去。 “混蛋!卑劣的恶魔,竟然敢暗算我!该死的,有种放我出来,与我堂堂正正一战!” 杨牧云嘿嘿一笑。 这真是意外之喜啊。 自己将灵魂熔炉蒸汽机藏在血滴子果实中,然后散播到暗黑世界。 本来是想让暗黑生物捡了去,通过杀戮搜集血液和灵魂,却没想到抓了个大鱼。 “你的意志很坚定嘛,竟然可以拒绝壮大灵魂的诱惑。” 没错,这个天使选择了拒绝。 但是它并不知道,触摸血滴子的一瞬间就已经完成了灵魂的绑定,否则又如何听得到“咔咔”声,又怎么提升精神和灵魂力量。 至于为什么毫无所觉…… 六道轮回的伟力,岂是小小天使能够抗拒的。 霸王条款的“我同意”什么时候需要你主动去点了? 炉膛中,天使的灵魂爆发出强烈的圣光,对周围的黑暗生物凌厉杀伐。 黑暗生物们看到天使的灵魂,顿时腰不酸了腿不疼了,全都狂热起来,兴奋的冲向天使。 刚才灵魂上裂纹斑驳的黑暗生物,此时也转瞬痊愈,状态比全盛时期还要强盛一分。 双方激战,灵魂熔炉的输出瞬间翻倍,输出的功率也大幅提升。 接触处的符文篆字瞬间充能完毕亮了起来。 “成了!” 只是这时候,一道流光在六道轮回上拂过,令杨牧云窥探到了六道轮回的全貌。 上抵青冥、下达黄泉。 这就是轮回。 刚才点亮的符文篆字只是六道轮回上微不足道的一处。 与之类似的符文篆字,还有数以亿万。 嘎支支…… 吱扭扭…… 六道轮回转动了一小截。 对六道轮回而言只是转动了微不足道的一小截,甚至连亿万分之一都没有。 然而,毕竟是转动了。 六道轮回一小步,人类世界一大步。 地球上所有的生灵都感觉到一股奇特的悸动。 虽然只有短短一刹那,但所有生灵都清晰的感受到了。 一种灵魂深处的战栗。 一种古老而又遥远的呼唤。 许多人脑海中还浮现出陌生的画面、人物、事件。 只是很快就有砖家叫兽出来辟谣,说这是行星运动,太阳风暴,量子纠缠等等…… 总之,就是瞎扯淡,还扯得挺顺溜,仿佛真的有那么回事。 不管怎么样,这件事总算是糊弄过去了。 另一边,受到鼓励的杨牧云终于醒悟过来。 灵魂的数量固然重要,但灵魂的质量才是重中之重。 一个天使的灵魂竟然抵得上十万暗黑生物。 如果把光明神的灵魂抽出来,塞进炉膛里,又该是什么情形? 嘶溜…… 杨牧云真是太期待了。 之前还总想着避战,不和上界的神明刚正面。 但是得到天使的灵魂,并且见到它强大的战斗力后,杨牧云跃跃欲试。 动手! 抓天使! 死活无论! 随即杨牧云发动力量,搜索暗黑世界的天使。 小凤凰去找父母打听消息。 杨牧云则将精神意念沉入信仰空间,寻找那些在暗黑世界转世重生的信徒,通过信仰之力的连接与信徒沟通。 无数消息反馈回来,杨牧云也迅速整理出光明神在暗黑世界的势力。 第507章 谁钓的大鱼 暗黑世界是一个支离破碎的大陆,原本完整的板块粉碎成无数大大小小的浮岛,这些浮岛就是既单独存在又互相联系的整体。 比如被称作恶魔城的,就是其中一个比较庞大的浮岛,庞大得堪比一方小世界。 实力弱小的黑暗生物只能在浮岛上游荡、生存,实力强大的黑暗生物则可以跨越边界,横渡虚空,抵达其他浮岛。 作为暗黑世界中凶名赫赫的势力,恶魔岛的名声一向不咋地。 其上最强大的生灵就是恶魔族,实力强横偏又喜欢使用阴谋诡计——他们最喜欢制造一些果实、雕像、傀儡,在其中加持自己的力量,然后分发给其他弱小的生灵,令其与自己签订灵魂契约,获得自己的力量,借用自己的力量成长壮大,然后为自己效力。 恶魔城所处的位置空间壁障脆弱,极易产生空间乱流,一些弱小的恶魔就能在裂缝中钻行,进入其他世界。 实力强大的恶魔虽然不能进入,却可以将加持有力量的道具丢入其中。 就像漂流瓶一样,或许十年后百年后有说不上幸运还是倒霉的生灵捡起,然后与恶魔建立联系。 所以,天使们看到血滴子的瞬间就想起了恶魔城,想起了那些明明可以靠实力,却偏要玩心态的异端生物。 一个四翼天使被恶魔暗算致死,而且连魂魄都找不到了。 这事情传回去后,光明神震怒。 因为那不是普通生灵蜕变的两翼天使,而是纯粹的天使族生灵,自己的亲信心腹。 自己成神的时间不长,底蕴有限,麾下四翼天使总共也就七八百号,都不过千,而且繁衍困难,成长缓慢。 一千年才培育了七八百个,每一个四翼天使的折损都是千年积累毁于一旦。 如果只是肉身被毁,重塑便是。 可灵魂都找不到了,那就彻底没了。 恶魔城敢对自己的眷属下手,这是十分危险的讯号。 “出兵,踏平恶魔城!” 得到光明神的谕旨,光之巨龙立刻动了起来。 庞大如山的身躯一点点直立起来,遮天的双翼一点点向两侧舒展。 高耸! 巨大! 四翼天使在光之巨龙面前就像蝼蚁一样微不足道。 吼! 龙吟震天。 四面八方的光明所属全都化作流星飞芒汇聚过来,宛如倦鸟投林,落在光之巨龙鳞片的缝隙中。 随即光之巨龙奋力一跃升入空中。 就像烈阳升起,飞凌当空。 方圆万里的黑暗生物都抬起头,看着天空中巨大的光球,眼睛中浮现出畏惧、痴迷的神色。 光明,这是多么遥远的记忆。 遥远到令他们畏惧,只是遥遥看一眼都觉得双眼刺痛,本能的想要逃避。 “是谁?竟然触怒了那个大家伙?” “那条巨龙在这里据守百年,眼看就要占领全域,怎么突然放弃了?” “他们行进的路线好像是恶魔岛!” “啊哈?恶魔城那群该死的家伙得罪了光明力量?” 恶魔城的恶魔们真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光之巨龙会万里奔袭杀过来。 要知道,这里是暗黑世界,没有光明的所在。 光之巨龙绽放的光明对黑暗生物有极大的克制,黑暗生物都不敢直视光明。 但是,这种光明绽放对光之巨龙而言也是一种巨大的消耗和负担。 光之巨龙再强也是生灵,而非太阳——即便他立志成为暗黑世界的太阳。 光明神在此开拓百年,但每次都是选择一个板块,光之巨龙盘踞于最中心一动不动,尽可能降低能量的消耗,征战杀伐全都交给天使们。 可是今天光之巨龙不惜血本,不计代价,横渡虚空跨越数个板块杀向暗黑世界三大最强势力之一的恶魔城。 谁都知道,出大事了。 恶魔岛是一个巨大的板块,有十万里长宽。 板块内部的熔岩涌动着喷发出来,酝酿出浓密的尘烟。 尘烟如同铁幕,又好似镜子,将熔岩中的光和热封堵回来,禁锢在恶魔岛上。 所以,恶魔岛随处可见被高温融毁烧穿的岩石、陆地,密密麻麻的孔洞宛如蜂窝,不断流淌着粘稠的液体。 恶魔天赋异禀,不惧高温,强大的恶魔甚至可以在熔岩中泡澡,弱小的恶魔就只能踮着脚,努力用一根脚趾在滚烫的岩石上游荡。 将要受不了时立刻换第二根脚趾、第三根脚趾…… 如果脚指头不够用,那就得倒立起来,用恶魔犄角顶在地上,让脚指头恢复恢复。 恶魔犄角质地特殊,不怕高温的熔岩侵蚀。 但也有些体力不支的小恶魔,保持不住倒立,噗通一声栽倒,挣扎一会儿便没了动静,然后再也没冒出头。 没关系,熔岩中每时每刻都有新的小恶魔涌现出来。 资质低劣的小恶魔只能在熔岩中四处游荡,寻找肥美的熔岩虫,以及其他生灵果腹。 资质卓越的小恶魔则张口喊出自己的真名,并且无师自通的搜集信仰,并且制作属于自己的信物、道具,蛊惑其他板块,甚至其他世界的生灵。 恶魔岛中心处,一个使用熔岩晶石垒砌的巨大城池。 无数体型庞大的高阶恶魔居住在这座城中,他们惬意的躺在熔岩中,就像泡温泉一样优哉游哉的享受着。 不过他们的双手一直在忙碌着。 制作各种石头、印章、瓶瓶罐罐、书籍字画、刀枪剑戟等。 虽然外观各不相同,但本质都一模一样,就是一个承载恶魔力量的封印物品。 每个高阶恶魔都非常有耐心,有些高阶恶魔甚至生长出四只手臂、八只手臂,甚至一百多只触手。 为的就是加快制作速度。 空间乱流涌起,恶魔岛上的烟幕最先生出反应,掀起汹涌的波涛。 下方,熔岩喷涌,万炮齐发。 狂暴的能量在恶魔岛上碰撞,激起炫烈的火光。 脆弱的空间壁障缓缓显现出来,一同出现的还有其上密密麻麻的裂纹。 卑微的小恶魔们立刻削尖了脑袋,纸片人似的钻入这些裂纹中,想要逃离这片土地,进入其他世界。 只是裂纹咔嚓错动,才钻进去一半的小恶魔们瞬间被腰斩,污浊的绿血瞬间喷溅开来,顺着空间裂隙的纹路炸裂开来。 就像是夹死在玻璃中的苍蝇。 也有些运气好,侥幸钻了进去的,可是还没来得及庆幸就被一道空间乱流卷住,如同掉进粉碎机中的肉猪,瞬间变成馅料。 高阶恶魔无心关注那些小恶魔,反正死的再多都能补充回来,不知多少万年了,小恶魔的数量依旧若如牛毛,不见绝迹。 随即,高阶恶魔将这段时间积攒的各种道具一股脑丢入空间裂隙中。 扑通扑通…… 就像把钱往水里丢一样。 但是,每一个高阶恶魔都满怀期待。 一万个道具丢进去,哪怕有一个被异界生灵获取都是血赚。 鲜血! 灵魂! 信仰…… 一切的一切应有尽有。 这是钓鱼。 更高级的钓鱼。 只要有鱼儿咬钩,那就是大赚特赚。 可是这时候,一声龙吟从千里之外传来。 光之巨龙威武的身躯就像一柄裁纸刀,抵在烟云之上一路推进,将漆黑的天幕一裁为二。 看到光之巨龙庞大的身躯,以及比身躯更庞大数倍的虚影,所有恶魔都沉默的对视。 他们心中只有一个疑问:这大鱼,是谁钓的? 第508章 你还不够资格 看到耀武扬威的光之巨龙,恶魔们全都愤怒咆哮。 魔神的威严冲天而起,一个又一个恶魔释放黑暗权能,蕴含着硫磺气味的魔力喷涌而起,布满鳞片的身体也在飞溅的岩浆中迅速拔高,转眼间膨胀十倍、百倍。 随后,恶魔抬手一抓,喷涌的岩浆立刻落入手中,凝成各式各样的武器。 武器内部流淌着炙热的火力,充满腐蚀力量的恶魔之炎令武器生出层层叠叠的花纹,武器表面包裹着一层薄薄的黑色光膜,光膜中恶魔力量厚薄不匀,凝现出一道道繁复的花纹。 虽是随手而为,但这些武器的威力不容小觑。 即便光之巨龙也不敢鲁莽得直接骑脸,而是双翼张开悬停于上方。 双翼张开,龙鳞竖起,藏匿在光之巨龙身上的天使们立刻现出身形,围绕在光之巨龙身周结成圆阵。 那模样,就像是一群小虾米环绕在巨鲸身旁。 “异域生灵,恶魔城不欢迎你们的到来,立刻离开!” 其他恶魔纷纷振臂高呼,呲牙咧嘴,做出一副凶狠的表情。 光之巨龙双翼挥动,圣光化作漫天光羽、蔷薇,飘洒落下。 这是纯粹的圣光能量凝聚而成,对黑暗生物,尤其是恶魔族,充满了杀伤力。 看到恶魔们慌忙躲闪,光之巨龙说道:“一个恶魔,杀死了我们英勇的战士,神非常生气!十个恶魔的头颅才能平息神的怒火,否则,踏平恶魔城。” 恶魔们非常生气。 一个外来的,跑到自己地盘上撒野,还张嘴就是十个头。 可恶,根本不把恶魔城里面成千上万的恶魔放在眼里啊。 但是,所有的恶魔都沉着冷静,稳坐钓鱼台,左看右看,希望有一个带头冲锋的。 恶魔们实力强大,尤其是住在恶魔城中的高阶恶魔,放在其他世界都是魔神级别的强者。 但是,他们都不敢打头阵,都想让别人抗伤害,自己捡便宜。 刚开始时恶魔们还义愤填膺,觉得就是一只光之巨龙罢了,在场众多恶魔就是堆也能将其堆死。 但是等了半天一个先动手的都没有,恶魔们嚣张的气焰顿时委顿下去。 如此一来,光之巨龙的气焰更加嚣张,心理优势加成之下龙威如若实质的冲击下来,震得地面龟裂,蛛网状的裂痕密密麻麻蔓延开来。 不仅如此,光之巨龙还率领众天使们向下降落,使得地面受到的冲击越发强烈。 然而面对从天而降的光环,众多高阶恶魔连连后退,极力让自己躲藏在其他恶魔的后面。 轰隆! 光之巨龙触地。 一道环形的圣光冲击出去,方圆几十里范围瞬间成了光的海洋。 这一下,恶魔后退得更快了。 然而光之巨龙猛然冲出去,抓住一只高阶恶魔。 恶魔身周包裹着流淌的岩浆,高大威武。 然而在巨大的龙爪下,恶魔的体型就像一手可握的小娃娃。 “你!刚才敢瞪我?” 巨龙说话的时候,眼睛中的杀气喷薄欲出。 恶魔还没来得及狡辩,便听咔嚓一声。 岩浆凝成的甲胄支离破碎,恶魔的身体也彻底化作齑粉,灵魂挣扎着想要逃脱,却被光之巨龙紧紧捏在手心中。 “还有九个!” 说这话的时候,光之巨龙扫了一眼周围。 之前恶魔们听到光之巨龙说要十个人头,心中唯有愤怒。 但是现在,他们心中满是庆幸。 还好只是要十个。 哦不,现在是九个了。 光之巨龙显然已经摸清了恶魔们的秉性,只见其四肢着地,低着头巡视许久,然后猛然一个摇头。 头颅再次昂起时,嘴里又叼了一个恶魔。 其他世界魔神般的高级恶魔,此时比鸡仔也好不了多少,虽然愤怒的嘶吼着,咆哮着,却始终挣不脱巨龙的牙口。 “还愣着干什么!出手啊!一起战斗啊!每个人出一招就能把他们全灭!” 被叼的恶魔极力鼓动,不自觉就用出了蛊惑的天赋。 如果是普通生灵,在恶魔的诱惑下瞬间理智燃烧,潜能爆发,不顾一切的向着巨龙发起冲锋。 然而,在场的都是恶魔,而且是高阶恶魔。 他们都有蛊惑的天赋,并且有极高的抗性,任凭上面的同族磨破嘴皮说破天,大家还是一动不动。 光之巨龙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一切,任由嘴边的恶魔热情澎湃的演讲,鼓动其他恶魔。 然而,在残酷的事实面前,这一切都成了徒劳。 士气非但没有增加,反而一撸到底。 绝望了! 那个恶魔遂不再言语,垂首待死。 舔了舔舌头,光之巨龙说道:“还剩八个!” 下方的高阶恶魔们也都绝望了。 他们知道,不会有人挺身而出。 大家都是聪明的恶魔,威逼利诱蛊惑恫吓之类的伎俩都是行家里手。 谁不知道谁啊。 那些台词都是统一的好吧? 极致的清醒,自然导致了绝对的冷酷。 在场所有恶魔都权衡利弊。 如果反抗,在场成千上万高阶恶魔恐怕要死三分之一。 但是不反抗,最多死十个。 自己死亡的概率还不到百分之一。 这对拥有无尽寿命的高阶恶魔而言,无疑是赔本的买卖。 用自己的生命去造福其他恶魔,脑子坏掉了吧。 还是让光之巨龙杀吧,十个而已。 光之巨龙就像巡狩天下的帝王,目光威严的俯览山河。 刀锋般的目光从每一个恶魔身上扫过,仔细分辨这些恶魔的实力深浅、威胁等级。 就在这时候,光之巨龙目光一凝,金色的眸子紧紧盯在一个身影上。 威胁! 这是个特殊的恶魔! 他身上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气势。 在这个恶魔身上,光之巨龙感受到了威胁。 此子,不可久留! 就你了! 光之巨龙猝然出手,身子猛地向前一扑,双爪就像抓蚂蚱一样,将目标恶魔紧紧盖在地上。 “好!很好!其他恶魔都向我低头,唯独你昂着下巴!你要为你的桀骜付出代价!” 说完,光之巨龙双手握紧,尖锐的爪子深入土壤,抓起一大块泥土。 可是这时候,一个微弱,却坚定地声音从那方泥土中传出。 “就凭你?还不够资格!” 第509章 登高一呼 杨牧云之前带领数亿蛙人,以炼蛊的方式培养出十八个蛙人王者,但是死掉的蛙人等生灵也不是毫无价值。 他们被杨牧云以佛、道规则中超度往生的力量送去轮回,转生成暗黑世界的生灵,这其中就有几个幸运儿转生到了恶魔岛,并且成为高阶恶魔。 虽然换了身份、种族、血统,但是在佛道力量的护持下,他们依旧保持着前世的记忆,以及前世的信仰。 光之巨龙以王者之势出现,这些信徒立刻向杨牧云祈祷,将自己的所见所闻通过信仰连接汇报给神明。 杨牧云瞬间明白光之巨龙口中死亡的天使是怎么回事了。 这个倒霉鬼现在正在灵魂熔炉中做功,为重启六道轮回贡献力量呢。 原本,杨牧云是想笑的。 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原因,光明神在暗黑世界的开拓队伍和恶魔干起来了,真是喜闻乐见。 但是嘴角刚刚勾起,杨牧云就意识到了不对。 恶魔城在暗黑世界算是顶尖的势力,恶魔族更是血脉强大的生灵,更因为天赋能力,可以凭借精神意念沟通其他世界,诱惑外界生灵签下契约,源源不断获得信仰和崇拜。 也正因此,恶魔的实力都无比强大,底蕴也无比深厚。 恶魔城绝对是难啃的硬骨头,与其战斗,就算胜利也是惨胜。 光明教廷…… 哦不,暗黑世界的光明势力应该是直属光明神的,他们遵从的也就是光明神的意志。 光明神竟然不顾损失和伤亡,要强攻恶魔城。 这不是什么理智的行为。 光之巨龙带领四翼天使们开拓暗黑世界百年,一直都是稳扎稳打,寻找那些弱小的板块和种族进行度化,怎么突然做出这种莽撞的行为? 只因为一个四翼天使的死? 不至于吧! 但是紧接着,杨牧云就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成千上万强大的高阶恶魔,面对光之巨龙的杀戮,竟然都袖手旁观,置之不理。 什么血气,什么勇武,都是扯淡。 恶魔身上从来没有这方面的品质。 光之巨龙一连杀了三个恶魔,所有的恶魔都无动于衷。 只要屠刀不落到他们身上,就权当失明,看不见。 这个杨牧云很熟。 当初报复哥布林部落时,杨牧云也是这样干的。 先给群体打上标签,制造对立,然后将其中弱小的一部分抹杀。 然而又给剩余的群体打上标签,制造对立,再将其中弱小的部分抹杀。 如是反复,几次之后,剩余的群体已经不成气候,就算想要反抗也没机会了。 光明神想要的绝对不是复仇,也不是十个恶魔的头颅。 而是整个恶魔城,所有的恶魔。 所以,杨牧云行动了。 他立刻向恶魔城调兵遣将,并且授意自己的信徒在恰当时刻登高一呼。 现在,时间到了。 “就凭你,还不够资格!” 光之巨龙手中爆开一团黑暗力量,年幼的高阶恶魔撑起一个纯粹由黑暗能量凝成的护盾,抗衡光之巨龙的握爪。 “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家伙,也敢对我无礼?” 光之巨龙说这话的时候满脸不屑,可是他心中很是凝重。 那些上了年岁的高阶恶魔都喜生怕死,但是刚出生的恶魔不同,他们一个个初生牛犊不怕虎,并不在意生命,反而还在执着于生命之外的某些东西。 自己真是选了一个错误的目标啊。 果然,看到恶魔年轻的脸庞,在场所有恶魔都浮现出惊讶的神色,还有那么一丝丝羞愧,却转瞬即逝。 为了防止事情有变,光之巨龙猛然握爪,想要将这个恶魔捏碎。 但是这时候,恶魔高吼一声短促的咒语,浑身力量猛然暴涨,黑暗能量仿佛潮汐,围着恶魔的身体环绕三圈,每次环绕一圈便膨胀一分,三圈之后砰然爆开。 光之巨龙猝不及防,手指被掀开一道缝隙,恶魔立刻顺着这道缝隙逃了出去。 落地的瞬间,恶魔立刻招引岩浆包裹在自己身上,体型拔高十倍,声音也变得更加洪亮,上方火山灰凝聚的天幕都被震荡得撕裂开来。 光之巨龙终于听清楚了恶魔方才呼唤的咒语是什么了。 “大威天龙!” 不仅光之巨龙听到,其他高阶恶魔也都听到了,恶魔城外那些中级恶魔、低级恶魔、小恶魔也都听得清清楚楚。 有的恶魔毫无反应,但有的恶魔瞬间精神亢奋,力量澎湃,跟着附和起来。 一时间,大威天龙的喊声此起彼伏,最终汇聚成一道。 这些,全都是被杨牧云投放转生的蛙人等生物,通过暗黑世界的自然轮回转生到各地。 数亿生灵,转生到恶魔岛的怎么也得有几百上千个,而现在,他们全都被大威天龙的口号团结起来,凝成一股。 前世的记忆就像被加粗、放大一样,变得越发清晰、深刻。 修行大威天龙的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强横的力量瞬间涌荡全身。 其他恶魔不知道大威天龙是什么含义,但是在光之巨龙的压迫下,他们无比渴望有同族出头。 正因为他们贪生怕死,所以特别渴望其他人出头,渴望其他人送死。 对于这些注定要死亡的同族,他们不吝惜赞美和掌声。 一时间,恶魔城中的高阶恶魔全都跟着附和起来。 而那些底层的小恶魔、低级恶魔和一部分中级恶魔是真心渴望有一个强大的首领,保护自己的安全,维护自己的利益。 看到恶魔城中的高阶恶魔都如此“拥护”,越来越多的小恶魔、低级恶魔、中级恶魔都跟着喊了起来。 而且,更加的虔诚,更加的狂热。 他们不知道大威天龙是什么,总之,跟着喊就是了。 光之巨龙懵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一个短促的,没有任何能量的咒语,竟然有这次诡异的效果。 整个恶魔族都陷入了狂热之中,异口同声呼喊着这个咒语。 大威天龙究竟是什么? 龙族好像没有这个存在。 难道是恶魔族历史上某个了不起的英雄? 想到这,光之巨龙心中一沉。 光明神的旨意是兵不血刃掌控恶魔城,但是看眼前的情况,不流血是不可能了。 既然冲突不可避免,那就尽最大能力降低损失,减少伤亡。 光之巨龙一双金色竖瞳猛然盯向登高而呼的恶魔。 杀了他,恶魔族的凝聚力瞬间土崩瓦解。 第510章 喷子的威力 光之巨龙本体没动,浑身上下强光绽放,仿佛有一层虚影脱离身体向前冲去。 巨龙虚影一闪即逝,瞬间冲击百步,百步开外恶魔藏身的熔岩瞬间凝滞,随即砰然炸裂。 但是很快,光之巨龙都低沉的咆哮一声。 完美一的一击,竟然被躲开了。 熔岩中并没有恶魔的身影,对方竟然未卜先知似的脱壳而出,潜藏到了下方的熔岩中。 “懦夫!” 光之巨龙吼了一声。 但是在场所有恶魔族都无感痛痒。 打不过就跑,理所当然嘛,只要活着,早晚有复仇的机会。 而这么一个耽搁,大威天龙的呼声此起彼伏,汇成一股,潮音海浪般席卷开来。 光之巨龙烦躁的蹙起眉头,屏蔽周围的纷扰,追寻那个恶魔的气息。 在这里! 光之巨龙立刻甩出一枚光球标记了目标位置。 标记地点周围被覆盖的高阶恶魔瞬间向后弹跳、飞跃,远远避开。 光球炸裂,岩浆冲天,原地就像陨石坠落,被炸出一个夸张的凹坑,冲天的岩浆升到最高点,然后凝滞片刻坠回,这过程中显出了一条条藏匿的熔岩虫、石火鱼等生灵。 但是,并没有见到那个登高一呼的恶魔。 下一瞬,光之巨龙又看向一个方向,那里又出现了目标的气息。 又是一道光球甩了出去,不仅如此,光之巨龙还补了一次龙息。 这次威力更强,范围更大,许多来不及闪避的恶魔都被龙息波及,纷纷咒骂,朝着光之巨龙、天使以及他们背后的光明神、光明信徒发出诅咒。 寻常生灵的咒骂毫无威力,但恶魔的不同。 毕竟诅咒、蛊惑、伪装是恶魔天生具备的能力,就像蛇带毒一样,属于天赋、血脉。 低级恶魔诅咒,顶多让人哆嗦一下,大不了也就是头疼发热,中级恶魔能让人生病受灾,霉运连连,而高阶恶魔的诅咒就拥有杀伤力了,可以见血,甚至要命。 诅咒是能够跨越时间和空间的,如果当面使用,效果更好,威力更大。 于是就见光之巨龙体表光晕升腾,涟漪荡漾,宛如雨天的水面,无数凭空出现的黑色光球噼里啪啦撞在光晕上,然后砰然炸裂,消失不见。 光之巨龙尚且如此,其他天使也好不到哪去。 一个个身上都升腾起神圣的光盾,光明神赐予的神圣祝福被激活,抵抗疾风暴雨般的诅咒。 该死! 这些卑贱的生物,竟然敢挑衅神明! 光之巨龙和天使全都怒火中烧。 恶魔的诅咒对自己伤害有限,根本破不了神明赐予的祝福和庇护。 但恶魔的诅咒就像苍蝇一样,令人心烦、讨厌。 该死的东西,滚开! 一个暴脾气的四翼天使随手劈出一剑。 圣光喷涌,光刃披靡,纵横百步,然后余威不减继续向前冲击。 这一剑很快,就像离弦之箭向前冲击,所经之处波及许多恶魔。 受到攻击的恶魔更加暴躁,随口大骂。 挥剑的天使身周瞬间黑暗涌荡,无数蕴含诅咒力量的光球就像连珠弹一样砸在身上。 而且,这些诅咒更加恶毒,也更加强大。 光明神赐予的祝福庇护一点点变形,然后终于达到极限,噗噗破裂,变得像筛子一样。 天使自身也瞬间从白色变成黑色,从头到脚乌漆嘛黑,脸色更是黑中带紫、紫中带绿。 浑身皮肤噗噗裂开,就像干旱的河床,皮肤硬化卷曲,露出下方的筋肉。 大滴大滴的污血混着体液喷溅出来,血水中仿佛有着无数正在细微的蛆虫,这些小生命贪婪的吸收着宿主的生命力,蠕动翻滚,彼此吞噬。 当这些小生命破出体外之后,立刻见风即长,眨眼间就成了蚊蝇,甚至还有蝗虫、飞蛾、甲虫…… 黑风暴似的虫群持续了七八个呼吸的时间,当最后一只虫子顶开天使的顶门飞出后,天使只剩下两张皮的身体就像是断了线的风筝,飘飘摇摇的坠落下去。 这…… 就连恶魔们都惊呆了。 我只是随便骂了一句,没想到那么多人跟着骂的。 我没想过要骂死他的,真的,他的死跟我没关系,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谁知道他承受能力那么差,光明神的祝福和庇护也太差劲了吧! 哦,我不是有意冒犯光明神。 赞美光明神! 如果是寻常生灵这么说也就罢了,但是恶魔们咱们光明神,这话怎么听怎么刺耳。 尤其是听在这些光明信徒耳中,怎么都像是“问候你母亲”一样。 “肮脏卑贱的低等生物,竟然敢亵渎神明!” “不可饶恕!” “死吧!” 之前无论光之巨龙还是其他天使们出手时都还算克制,攻击时尽量不波及,不扩散,甚至都没有使用太强大的神术。 毕竟他们是带着特殊任务而来,不是专门过来砸场子结仇的。 但是恶魔们用诅咒杀死了一个同伴,这是血仇。 恶魔们又对自己的神明不敬,亵渎自己的信仰,这是生死大仇,十世可报! 光之巨龙原本就不是什么好脾气,尤其是进入暗黑世界开拓,向来只有他打别人的份,哪有别人撩拨他的。 只见其紧绷的嘴唇快速跳动着,一道道浓郁的光明能量在唇缝中喷薄涌动。 就像是含了一颗太阳,万道细微的光芒将巨龙的嘴巴照耀得几近透明,只听一声嘹亮的龙吟,光之巨龙仰天喷出一道光柱,然后晃动脑袋,光柱随即下斩。 劈开火山灰凝聚而成的铁幕,撕裂岩浆翻涌的大地,更是湮灭了数以千计的恶魔,以及其他生灵。 天使们也纷纷擎出神圣的大剑,将一道道蕴含光明神力的剑气喷薄倾撒,刺入恶魔身体中。 乱了! 场面瞬间失控! 通过信徒的视角观察暗黑世界的光明神很是无语。 这不是自己想要的结果。 为什么会发展到这种地步? 还有那个恶魔呼唤的咒语,有点耳熟。 另一边,杨牧云也通过自己信徒的视听感知关注着战场。 “喷子的威力,实在太强大了。只可惜这些喷子没有网线的保护。” 叹息一声,杨牧云点了点头,“该你们登场了,干得漂亮点!” 第511章 谁还没个后台呢 空间通道打开,牛头人雄赳赳、气昂昂的出现在恶魔城中。 他们浑身肌肉贲起,铜浇铁铸的筋肉中流荡着一层层密密匝匝的金色光芒,金色的光芒晦明晦暗中隐隐凝聚成一道道繁复的符文篆字。 这是佛之规则凝聚的大道文字,牛头人长年修行金刚不坏体、龙象波若功形成的异象。 牛头人背后也同样光芒升腾,仿佛一轮出海的红日。 浑圆的轮盘内外多层,每一层上也都有象征牛头人传承的图案,不同的图案组合在一起还会有匪夷所思的能力。 自身强大,又有先祖的庇护,刚一出场就成了恶魔城中最惹眼的存在。 光之巨龙和众多天使的目光也都投向牛头人。 当然,在他们眼中这不是牛头人,而是恶魔的一种。 恶魔只是一个泛指,恶魔族也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并不是所有的恶魔都长得一模一样,准确说是千差万别。 但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被毛戴角。 牛头人顶上那一双犄角跟恶魔族的十分相似,再加上牛头人此时布满全身的暗红色魔纹,比恶魔还恶魔。 不明就里的恶魔甚至将牛头人当成了恶魔城中隐藏的强者。 再加上之前“大威天龙”的呼唤,包括光明巨龙在内的所有生灵都将牛头人当做了应召而至的上古恶魔。 于是,恶魔们全都欢呼起来,口中的呼声更加强烈、响亮。 那些实力最顶尖的恶魔们则眼中露出疑惑的神色。 恶魔族中还有比自己更古老的存在? 不可能吧! 牛头人金角眨了眨紫铜色的眼睛,瓮声瓮气说道:“散开!布阵!” 其他牛头人立刻浑身电光涌荡,身形风驰电掣的急速窜动,高高飞起占据边缘位置。 占据方位之后,所有牛头人都取下背上的图腾柱,重重杵在空中。 轰! 轰! 轰! 图腾柱撞在空气中,却仿佛敲在大鼓上,回荡起嗡嗡的闷响。 声音回荡中,一道道电光迸发出来,从一根根图腾柱上弹射而出,在空中摇摆了一下随即找准方向,向距离最近的其他图腾柱弹射过去。 只是眨眼间,这些雷光电弧就在空中连接成一个巨大的篱笆,将恶魔城范围圈了起来。 随即,一道磅礴的气势凭空涌现,仿佛无形的枷锁压在光之巨龙身上,令其身体向下一挫,原本虚踩在熔岩表面的脚掌瞬间陷了下去。 看到这一幕,光之巨龙不屑的哼了一声。 “可笑,就凭这种四面漏风的东西,也想困住我?” 身子压低蓄力,随即猛然昂首咆哮,周遭的图腾柱瞬间电火花迸射,仿佛短路。 其他天使也纷纷呼和起来,朝着空中劈斩,攻击图腾柱和牛头人。 牛头人也招引闪电之力,在身前形成壁障,守护自身和图腾柱。 光之巨龙张口吐出一道龙息,直取为首的金角。 牛头人酋长鼻腔中传出闷哼,两道白气喷吐出来,在空气中摩擦出呲呲的声音。 面对扑面而来的龙息,金角不闪不避,而是硬抗。 口中呼和大威天龙,身体力量和精神意念全都暴涨增幅,身后的图腾轮盘也缓缓转动,几个图案组合起来,散发出一个牛头的轮廓。 金角浑身皮肤迅速硬化,短短的金色绒毛迅速生长,就像在体表穿了一件金丝软甲。 更奇特的是,其他牛头人身上也全都浮现出牛头的轮廓。 龙息及体时,所有牛头人身上的轮廓同时闪耀起来,并且如遭重击般剧烈晃荡。 光之巨龙这凶猛的一击,被分散到上百个牛头人身上,威力骤降,竟然连防御都没能破掉。 “该死!” 光之巨龙的威严受到挑衅,瞬间从趴地状态变为人立而起,修长的脖颈高高上扬,一团光球在口腔中闪耀,透体而出的强光将头部以及脖颈都淹没,消泯于光中。 这一击,更强! 但是牛头人毫无畏惧,直接叩击在图腾柱上,图腾柱也光芒闪耀,强光中隐隐能看到一个个牛头状的灵魂在飘荡。 这些,全都是牛头人的先祖英灵。 一个个牛头虚影围绕在牛头人身边,细碎的光屑在所经之处洒落,融入到牛头人身体中,不断增强他们的力量和气势。 这一幕看在恶魔们眼中就有了不一样的意味。 因为这些灵魂虚影和恶魔太像了,在先入为主的思想下,恶魔们自然而然将这些虚影当成了恶魔族的先祖、远祖。 “这些果然是受到上古恶魔庇护的英雄!” “我们恶魔族祖上真的阔过。” “有祖先保佑,光明走狗有什么好怕的!” “我也好想得到先祖的庇护!” 光之巨龙第二击依旧没能奏效,因为恶魔城众多恶魔们现场认爹、认爷、认祖宗,狂热的膜拜着牛头人的祖先。 恶魔由于种族天赋,很容易就能获得其他生灵的信仰。 但是很少有什么生灵能获得恶魔的信仰。 恶魔城中众多恶魔只信仰自己,这也是他们在光明信徒面前一盘散沙的原因。 每个恶魔都是自我为中心,根本没有家庭、团队、集体、种族的概念。 但是现在,他们有了! 不是恶魔没有信仰,而是没有找到值得信仰的事物。 高阶恶魔们或许还保持矜持,坚守自我。 但是中级恶魔、下级恶魔,以及卑微的小恶魔们全都狂热起来。 他们渴望得到“先祖”的认可,得到先祖的庇护,让他们能拥有自保的力量。 于是,越来越多的恶魔加入到欢呼之列,高喊“大威天龙”。 这就像是攒了二十年的老处男,不动则已,一动就是把自己的全部的身家倾囊相授。 狂热而精纯的信仰之力源源不断灌入图腾柱中,灌入牛头人的英灵中,力量暴涨之下,牛头人身上的守护力量也水涨船高。 光之巨龙第二击用的力量更强,但是造成的效果远远不如第一击。 “吼!可恶!该死!” 光之巨龙彻底疯狂。 因为这已经他最强的龙息了。 “在暗黑世界还要分出力量对抗黑暗的压制和侵蚀,如果是其他世界,你早就死了!死了!” 于是,光之巨龙昂头向上方呼唤。 几个眨眼之后,一道炫烈的光柱从天而降,就像一根贯穿天地的白玉柱,将光之巨龙笼罩在其中。 他开挂了! 光明神在隔着世界为光之巨龙传输能量。 看到这一幕,恶魔们的心全都吊了起来。 他们可不想刚刚认的祖宗就这么挂掉了。 但是看到光明神亲自下场参与战斗,牛头人非但不怕,反而如释重负的笑了起来。 搁这片混的,谁还没个后台呢? 第512章 在吗 本章节内容正在手打中,当您看到这段文字,请您稍后刷新页面看是否已经更新,如果长久未更新,请通过下面反馈联系我们! 特殊时刻,请大家多多收藏支持:(.xs7)我的巨人国 小说旗 如有问题请点击此处反馈给我们 第513章 地狱不空,誓不成神 在吗? 杨牧云一向很讨厌这种说话方式。 有事不能直说嘛,你问我在不在,我回在,然后你开始说事,这不是白白浪费彼此时间吗。 但是精神意念的交流与网络不同,刚一接触就获知了对面的身份。 龙神。 “在在在,在的,不知尊敬的龙神有什么指示?” 之前只听说龙族强大,知道龙神不好惹,但是除此之外,对龙神几乎一无所知。 之前天空之神、海洋之神找自己谈判的时候,龙神并不在其中,所以杨牧云并不知道龙神属于哪个阵营。 但是对神明的了解越深,杨牧云越明白龙神的强大。 不属于任何一方还能活得这么潇洒,绝非浪得虚名。 随即,杨牧云目光一转落在光之巨龙身上。 “难道……是给这个家伙说情的?” 此时,光之巨龙被恶魔们诅咒得抬不起头,一双眼睛也满是密密麻麻,芝麻粒大小的符咒,龙神便是能连接到光之巨龙也是两眼一抹黑。 龙神说道:“大威天龙,这是你的信徒吧?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你便成长到如此高度!” 杨牧云摸了摸手上的龙之指环,心中暗道:该不会是通过这东西窥视的吧。 不过,杨牧云还是谦逊的说道:“全靠龙神栽培,我才有今日的成就。” 如果不是龙神给的龙之指环,自己就不能掌握金属的规则,不能掌握金属的规则就不能制作出加持规则的打火机,得不到齿轮、机械之类的规则。 自己的成就的确是滚雪球般飞速壮大,但最初的雪球却是龙神给的。 这个情,确实得承。 龙神也不客气,接下了杨牧云的感谢。 “大地之神,我今天来,是想和你做一笔交易。” “你想让我放了光之巨龙?” 这个时间,这个节骨眼上,龙神唯一能做的就是这件事了。 然而,龙神打消了杨牧云的猜想。 “不!为什么要放了他?” “那……” 龙神没有回答,而是慢条斯理说道:“从前有个魔法师,光明天赋很不错,自称光之子。我很看好他,所以给了他一些资源,还让一个后裔帮助他成长,护持其长大。” 光之子?后裔? 杨牧云心中一惊。 难道,光明神的后台是龙神? 杨牧云一巴掌拍在额头上,这他娘的不是明摆的吗,还用猜? 光之巨龙就是招牌,除了龙神,还有谁能得到龙族的效力?光明神座下有龙族,那铁定是龙神的关系户啊。 有了这层关系,光明神一系列嚣张跋扈的行径也就可以理解了。 差不多把文明世界所有神明的教堂都拆一遍,神像砸一遍,见到谁都是异端。 这种家伙还能活蹦乱乱跳,原来是有龙神在撑腰。 “龙神,您的意思,是要为光明神说项?” 龙神再次摇头,“大地之神,你听我说……” “好好好,你说,你说。” “没错,你也猜到了,是光明神。暗黑世界也是我指引他来的,按照约定,他要在这方世界搜集灵魂之力,凝聚轮回规则。而光之巨龙,就是我选定的轮回之主。” 光之巨龙? 轮回之主? 光明神开拓暗黑世界原来是为了轮回规则。 “不知,光明神搜集了多少灵魂,又凝聚了多少规则?” 杨牧云更关心这些灵魂在哪,能不能便宜点卖给自己。 自己现在急缺灵魂,大量的灵魂,源源不断的灵魂。 龙神回答道:“还不到三分之一,但是足够凝聚轮回规则了,只是规则不全,力量很微弱。” 还不到三分之一…… 四分之一总有吧? 这是何等庞大的数量。 看样子光之巨龙和天使在暗黑世界这些年没少杀戮啊。 龙神叹了口气,“地狱不空,不成主神。只可惜,你横插一脚。” 听到遗憾的叹息,杨牧云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 原来龙神绸缪,将光之巨龙捧送到主神的级别,只要将暗黑世界的生灵清洗一遍,全都送入轮回,他就是这方世界的主宰了。 只可惜,自己来了,并且同样看上了轮回规则。 “那么,不知您现在的意思是?” 龙神也没有过多的责怪杨牧云。 毕竟他和杨牧云也有旧情,杨牧云强大起来,也是他的助力——至少不是敌人。 虽然搅黄了光之巨龙的机缘,但还不至于因为这些小事交恶。 不过听到“地狱不空,不成主神”这句话,杨牧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地臧菩萨。 地狱不空,誓不成佛。 只可惜,地狱中的恶鬼源源不断,地臧菩萨的宏愿就成了枷锁,永世没能成佛。 但是掏空暗黑世界并不是什么难事,主神的话…… “龙神,我也很需要轮回规则。” 龙神沉吟了一下,“不能交换吗?我的子嗣也需要这个规则,冲击主神的尊位。” 杨牧云心中暗道:我不仅需要暗黑世界的轮回规则,还有小人世界的轮回规则。 “龙神,很抱歉,我非常需要这个规则。不仅是光之巨龙手中的规则之力,还有其他的,我都会一一取回。” 龙神“嗯”了一声,“你有这个志向,很不错,那就让我的子嗣助你一臂之力吧。暗黑世界,他熟!” 这…… 这是让光之巨龙改换门庭,从光明神座下皈依自己门下? “龙神,这样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就这样说定了!” 说完,龙神立刻撤回了精神意念,杨牧云连着喊了几声都没有应答。 看了一眼手指上的龙之指环,杨牧云心中暗骂。 龙神能通过这个指环随时定位自己,自己却不知道龙神身在何处。 这种感觉,很不爽啊。 但是想了想光之巨龙…… 杨牧云说不稀罕是假的。 庞大的体型,比自己手下的龙龟还要庞大,妥妥的巨兽。 看天使们的战斗方式就知道,根本就是把光之巨龙当成航母。 这样一个强大的战斗单位,谁会拒绝呢。 而且,光之巨龙是牌面,象征着龙神的关系。 有了这个手下,自己也能好好地嚣张跋扈一下了。 于是,杨牧云连忙给牛头人传信,叫他们留活口。 第514章 托卡马克 “住手!” 得到杨牧云的指令,牛头人一声咆哮,满身牛毛熠熠生辉,一头长发猎猎舞动,雷光灼灼,雷音滚滚。 其身后,牛头人一族的先祖英灵纷纷受到感召,聚集在金角身后,铜铃般的大眼睛瞪着下方芸芸众生。 “住手!” “住手!” “住手!” 无数来自灵魂的咆哮冲击而下,直击恶魔心灵。 许多实力低微的小恶魔看到这一幕直接瑟瑟发抖的跪了下去,向牛头人献上膝盖。 其他实力强大的恶魔们也陆续跪倒,再不济也低下头颅,表示顺从。 唯独一些实力强大的高阶恶魔,或者亘古就存在的古老恶魔,桀骜的斜睨着眼睛,对牛头人的警告不屑一顾。 熔岩翻滚,巨大的火焰手掌死死拽住光之巨龙,防止其突围逃跑,密密麻麻的诅咒如同蜂群蚁群,布满光之巨龙全身,不断蚕食其体力,压制其光辉。 一个银角恶魔桀桀冷笑,“趁他病,要他命!光之巨龙此时正是虚弱的时候,不宰了他,还等什么时候,大家伙快点加把劲,杀了他一起分好处!” 立刻有其他恶魔起哄,“快动手!快动手!这可是光明生物,他的血肉和灵魂没有被黑暗侵蚀,味道一定好极了!” “他的灵魂很强大,一定很美味!” 咕咚! 许多恶魔都贪婪的咽着口水。 暗黑世界一片黑暗,毒素横行,所有的生灵都污浊不堪,骨子里散发着腐朽的气息。 如果不是迫于生存,没有哪个暗黑生物愿意吞噬其他暗黑生物。 所以,这些土着们都无比渴望其他世界的食物、血肉、灵魂。 尤其是阳光下滋生的谷物、生灵,光是闻一闻都能令恶魔们陶醉,一口吃下去更是无上的享受。 光明生物的血肉更加美味,光之巨龙的血肉绝对是无上的珍品。 “搞快点!搞快点!” “快点弄死他!” “干他弄他!” 疯狂了! 或是被仇恨冲昏了脑袋,或是被美食蒙蔽了眼睛,又或者其他什么别样的情绪。 总之,恶魔们失控了! 光之巨龙悲鸣一声,竭力释放光明力量为自己撑起护盾。 只是,光明护盾每时每刻都在被诅咒消磨、侵蚀,明显支撑不了多久。 而这更加刺激了恶魔的攻击欲望,一个个都欢呼着、咆哮着,甚至冲到光之巨龙身前,手脚并用,张牙舞爪。 真正的恶魔,真正的地狱! 每一个生灵都是恶鬼,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散发着都血肉的渴望。 杨牧云通过牛头人的视角看到这一幕,顿时眉头紧皱。 可恶! 光之巨龙死不死无所谓。 坦白来说,杨牧云也想弄死这个大家伙,然后一波献祭看看能不能换点好东西。 但是龙神开口了。 虽然没有直言求情,但杨牧云能领会龙神的意思。 真要把光之巨龙弄死了,肯定要被龙神惦记,甚至记恨。 杨牧云虽然不怕龙神,但也不想莫名其妙拉仇恨。 于是,杨牧云再次给牛头人金角传达指令。 金角怒吼道:“立刻离开,否则死!” 其他牛头人也纷纷附和,滚滚雷音响彻天地,就像一场风暴在平地上卷起,无数实力低微的小恶魔都被声浪卷起,吹出图腾柱的领域范围。 其他恶魔也都察觉到事情不妙,立刻手脚并用向外逃去。 但是正在攻击光之巨龙的高阶恶魔依旧充耳不闻。 快了! 光之巨龙身上的蛋壳就要攻破了! 只剩下薄薄的一层! 马上就能突破进去了! 这种时候怎么能拔出来? “快!加快速度!不能让他们独吞战果!” 这话刺激了其他恶魔。 对啊,不能放弃! 放弃了不就是把到嘴边的肉交出去嘛,那些家伙肯定是要独吞,连一滴血都不会给自己。 不行! 无论如何自己也要吃一口血肉。 万一自己由此突破,实力再度提升,血脉再度变强呢? 然而,这些正在围攻光之巨龙的高阶恶魔们没有发现,身边的中级恶魔、低级恶魔和小恶魔们都消失的干干净净。 就连熔岩中的虫子、鱼儿和其他杂七杂八的生灵都逃窜得一干二净。 死亡的气息在这片土地上方笼罩、积蕴,前所未有的浓烈。 只是,光之巨龙身周就像台风眼,比其他所有地方都宁静。 金角在心中默默说道:“清场完毕,可以攻击了!” 地球上,杨牧云点了点头,将电闸再次向上推起。 更强的电流顺着线路疯狂涌入,灌进图腾柱组成的阵法中。 一根根图腾柱得到雷电之力的加持,绽放出的光芒更加璀璨,密密麻麻的符文、图案投射出来,交织融合,令结界光幕更加厚重、凝实。 嗡! 强大的震荡之力在结界光幕中出现,转瞬百里,在光幕中飞来荡去。 就像一团快速穿梭的能量,一眨眼时间就在恶魔身体中穿梭十次八次。 下一瞬,更多的震荡之力出现,密密麻麻穿梭游荡。 之前仿佛微风拂面的能量团开始出现作用,一个又一个高阶恶魔被冲击得身子晃动。 几个呼吸的时间,这股力量再次增强,就像一只拳头狠狠砸在恶魔身上。 虽然恶魔强横的身躯无视了这种程度的攻击,但是无言的恐惧在恶魔心中滋生、蔓延。 恐怖! 这股力量增长得太恐怖了。 无论是其中的力道,还是能量团的数量,都令人头皮发麻。 嗡嗡嗡嗡! 能量光团越来越快,并且开始有了灿烂的光尾,托着十里八里长的光尾在结界光幕中穿梭。 刺啦! 穿梭轨迹的边缘扫到一个高阶恶魔,坚硬得不惧刀剑雷火的鳞甲竟然被割裂出一道整整齐齐的缺口。 嘶…… “不好!他在攻击我们!” 恶魔们纷纷反击,撑起黑暗魔力保护自己,然后手段尽出与穿梭的能量光球较量。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冷哼一声,嘴角满是不屑的笑意。 “这个阵法,是以图腾柱为基布下的托卡马克装置,一个融合了科学与神学的全新力量,而你们,就是这个装置的第一批实验品。” 托卡马克装置…… 这是一个陌生而又奇怪的名字。 但是这个装置的功用肯定是如雷灌耳——核聚变。 第515章 大机缘 这是一种利用磁约束来实现受控核聚变的环形容器,通电的时候内部会产生巨大的螺旋型磁场,将其中的等离子体加热到很高的温度。 地球上的托卡马克装置受制于能源、材料等因素,十分的笨重和僵硬。 但是,杨牧云手中有雷击木、神术、魔法阵、符文等力量,可以完美解决托卡马克装置中的诸多难题,甚至可以将这个装置的性能提升数倍。 图腾柱圈起的范围,就是托卡马克装置的范围,电、磁、真空被神术和魔法阵加持,成了坚固的结界。 嗡嗡嗡嗡! 激荡的能量光球穿度越来越快。 十里八里的光尾也越拖越长,越拓越宽,越闪越亮。 光球贴着结界飞速穿梭,仿佛有一层无形的力量制约着它的轨迹,令其无法穿出结界,更无法靠近结界一定范围。 而这个范围越来越小,光球能够穿梭的距离也越来越短,与之相应的是它的速度越来越快。 环形穿梭的能量光球渐渐摸到了自己的尾巴。 就像是……莫比乌斯环。 那一瞬,能量光球的威力开始显现,一个实力不济的恶魔惨叫起来。 一道光球轰在他背上,上一秒还只是重拳一击的力道,此时却宛如刀削斧凿,恶魔体表鳞片猛然爆开,一团血雾纷飞四溅。 但是下一刹那,光球绕了一圈再度冲击过来。 然后是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 最终超越视觉极限,拉成一道耀眼夺目的光环。 成千上万滴恶魔之血随着能量光团向前冲击,并且在飞速穿梭的摩擦中快速点燃、燃烧殆尽,散发出猩红而又漆黑的火焰。 恶魔浑身血液眨眼间被掠夺殆尽,恶魔的身体也在光芒中显得模糊、虚化。 最终,消失不见。 一个又一个恶魔惊恐的吼叫着,竭尽全力抗衡冲击而来的能量光团,但还是无可抗拒的粉碎、雾化,最终消失不见。 而随着一个又一个恶魔的粉碎,其他恶魔终于恐惧了。 他们终于放弃了光之巨龙,铆足全力想要冲出去。 但是结界光幕拥有强大的斥力,越是接近光幕斥力就越强大。 恶魔想要蛮横冲撞,却差点把自己撞得灵魂出窍。 最终,一道飞速穿梭的能量轰击在身上,瞬间粉碎。 “这究竟是什么力量?” “为什么我的法术全都无效?” “竟然可以无视我的防御,怎么可能?” 之前张狂无忌的恶魔们终于跪倒下去,朝着空中的牛头人讨饶,“我们知罪,还请先祖饶恕。” 其他被围困的恶魔纷纷跪倒。 只是在跪倒的过程中,又有几个恶魔抵御不住能量团的穿梭,被轰杀粉碎。 这一幕更加刺激其他恶魔,不断磕头请求饶恕。 但是,金角摇了摇头。 因为杨牧云下达的指令就是杀无赦。 所以牛头人一言不发,只是操纵图腾柱,不断接引更多雷电之力的灌入,持续强化这个大阵的力量。 托卡马克装置中的能量螺旋上升,能量团的冲击也越来越猛烈,任何一丝丝的破防都会被能量团趁虚而入,进而将其撕得粉身碎骨。 实力最弱小的恶魔一个接一个消失不见,就连最后的惨叫声也被光团湮灭、吞噬。 恶魔们发现求饶无用,逃跑也无用,一个个都彻底崩溃了。 他们活了悠久的岁月,千年万年,甚至千万年。 他们拥有强横的力量,蛊惑人心,隔空咒杀。 但是,在托卡马克原理形成的大阵中,所有的一切都被制约,都被扭曲在这个环形的空间中。 自身与外界的一切连接都被切断。 既不能从外界获得力量,又无法将自身力量轰出结界。 就连精神意念触碰到结界边缘都会被扭曲着弹回来。 入目所见,只有无数绚丽的光尾拉成的光线,咫尺之外的景象全都模糊一片,混沌莫名。 这就像是一方独立的世界,一方隔绝的世界,一个完全没有规则的卵型空间。 啊…… 又是一个恶魔承受不住能量穿梭的压力,崩溃着粉碎。 无数碎末也在能量流中顷刻燃烧殆尽,不复存在。 剩下的恶魔们全都集中全力防御,更是将一个个法术套在自己身上,又从眼睛里、耳朵里、鼻孔中、嘴巴里等五花八门的地方掏出一件件神器,用来增加保命的手段。 能量流穿梭不休,并且越来越快。 但是恶魔们仿佛找到了节奏,找到了缝隙,身上承受的压力竟然越来越小,越来越小。 似乎……胜利在望,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 就好像涨潮的时候,个子矮的都被淹死了,水位不断上涨,眼看着个子高的也要被淹死,但他们一个个都扒到了木板,任凭水位如何上涨都无所谓。 但是这时候,一声龙吟在耳边炸响。 这龙吼声强烈无比,甚至在一瞬间压下了能量流的穿梭。 恶魔们醒悟过来,自己身边还有一个绝世煞星。 之前自己怎么对待光之巨龙的,现在光之巨龙脱困,又岂能饶恕自己。 果然,光之巨龙脱困之后立刻展开报复。 噗! 一个恶魔被光之巨龙拍中,身子轰的撞在结界光幕上。 饱满的身子瞬间拍成薄饼,不等滑落下来便被能量流席卷着磨成粉碎。 第二个…… 第三个…… 光之巨龙就像拍苍蝇一样,一巴掌一个。 就算有那些棘手的,补上一口龙息便是。 没多久,托卡马克装大阵的恶魔便被屠戮一空,只剩下光之巨龙一个。 而此时,光之巨龙的身体也被能量侵蚀得千疮百孔。 原本,光之巨龙的身体就像钢铁、钻石一样,坚硬而强悍。 但是被能量团侵蚀这么久,他的身体就像海绵一样,外强中干。 仿佛气球一样,须有其表。 就这个表皮也随时都有可能崩溃,只需要一个针尖大的破绽,就是粉身碎骨的下场。 可是光之巨龙依旧站着。 全身上下无懈可击。 无数高阶恶魔死亡后,他们的身体、灵魂都被托卡马克大阵捕获,被强大的能量流粉碎,化作大阵运转的燃烧。 也正是无数恶魔充当燃料,一步步推高了大阵中能量流的强度,以至于对光之巨龙都产生了巨大的杀伤。 如果再这样下去,不出十秒钟,光之巨龙也会和之前那些恶魔一样,粉身碎骨,魂飞魄散,成为大阵的养分、燃料。 但是这时候,杨牧云的声音在光之巨龙脑海中响起。 “臣服我,向我奉献,你不仅可以活命,还可以得到一场大机缘!” 第516章 有杀气 光之巨龙已经得到了龙神的启示,立刻向杨牧云俯首,献上自己的信仰。 杨牧云叹息道:“还不够!” 光之巨龙沉默了一下,随即闭上眼睛,眉头一点点蹙起,额头上的皮肉仿佛拧成一团,浑身的能量也聚于一处。 一团七彩的灵魂之力荡漾开来。 丝丝缕缕的雾气在光之巨龙脑后升腾,凝绕成一个光圈。 光圈中的光芒仿佛百层千层,每一层都有十万计百万计的光点。 凝神望去,每一个光点都是一个灵魂,这光圈中竟然有亿万个灵魂。 光之巨龙悲痛的低吟一声,随即放开对灵魂的控制。 这无数灵魂瞬间失去制约,没头苍蝇似的逃窜。 只是很快,这些灵魂就被托卡马克大阵中穿梭涌动的能量碾碎、冲散,还原成灵魂本源,融入往复穿梭的能量团。 转眼间,所有灵魂都被冲散碾碎,化作托卡马克装置中的养分。 而大阵中的灵魂能量已经浓郁到了极致,甚至像河流溪水一样液化,局部地方还凝结成银灰色的灵魂晶石。 光之巨龙清晰感觉到身周灵魂之力的浓郁、质变,自己就像是磨盘中的谷粒,每时每刻都在承受着粉身碎骨的压力。 哪怕,那个压力并不是冲自己而来。 杨牧云提起灵魂熔炉,暗黑世界的灵魂源质立刻受到招引,顺着空间通道汇聚过来。 泥浆般的灵魂源质灌入炉膛,灵魂火焰瞬间绽放。 蒸汽机嗤嗤作响,转动飞速。 齿轮交界处,一个模糊的轮廓现了出来。 那正是地球的六道轮回。 只是这个轮回停滞了不知多少年,早已陷入死寂。 嘎支支、吱扭扭…… 灵魂熔炉和六道轮回连接处火花迸射,光芒飞溅,但是巨大的轮回就是纹丝不动。 灵魂源质还在继续涌入。 炉膛中的火焰继续升腾,越发炽烈。 灵魂火焰就像朝阳,一点点转变为正午的太阳,强烈得令人无法直视。 熔炉中输出的力量也更加磅礴,轮回规则就像充能一样闪烁了一下,微光沿着边缘棱角向远方荡漾出去,描绘出轮回规则的轮廓。 这时候,一个又一个字符光芒涌动,比之前的更多,也更亮。 纹丝不动的轮回规则再次发出嘎支支的声音,仿佛搁浅万年,早已和堤岸锈蚀在一起的万吨巨轮,重新响起高亢的汽笛。 暗黑世界的灵魂源质飞流瀑落,与炉膛激发出轰隆的鸣声,越来越强烈的能量涌荡出来,带动蒸汽机,带动轮回。 六道轮回上的文字和图案接连亮起,越来越多…… 杨牧云也清晰感觉到六道轮回的震颤,并且随着灵魂源质的涌入,震颤幅度越来越大,震颤力道越来越大。 胜利在望,近在咫尺。 只可惜,托卡马克装置中的灵魂源质很快就消耗得一干二净。 没有横财暴富,六道轮回刚刚点亮的文字、图案逐渐暗淡,直至熄灭。 看到由远及近的光芒,杨牧云叹息一声。 这就像推着石头上山,在没有到达终点之前,所有的努力和投入都是白费。 因为一旦停下脚步,石头会立刻滚落下来,重回原地。 但是,杨牧云真的找不到更多灵魂了。 这一波屠戮的全都是高阶恶魔,还有许多远古存在的强大恶魔,灵魂质量非常之高,可即便如此,还是没能撬动六道轮回。 想要继续获得灵魂源质…… 除非把恶魔岛上的所有恶魔一股脑抹去。 杨牧云承认,自己真的很想很想这么干。 毕竟再不给灵魂熔炉加燃料的话,之前的投资就全都打水漂了。 看着光之巨龙,杨牧云一阵心动。 真想把这个家伙装进去啊。 只可惜,杨牧云答应了龙神,要给这家伙一条出路。 但是光之巨龙感应到了杨牧云的杀机。 如他这般强大的生灵,灵觉格外敏锐,更何况有信仰通道联系彼此。 “主人,您需要灵魂吗?” 杨牧云“嗯”了一声。 光之巨龙说道:“主人,我奉令攻打恶魔城,为的并不是向那些恶魔复仇……而是……” 杨牧云瞬间精神一震。 对啊,光之巨龙率领几百个天使攻打恶魔城,分明就是羊入虎口。 恶魔们不反抗还好,可一旦反抗起来,光之巨龙和天使们都没有全身而退的机会。 “我们攻打恶魔城,为的是这里的本源核心。” 本源核心? 杨牧云愣了一下,这个词,还是第一次听说。 转头看了一眼正在维持通道的黑凤凰,对方也是茫然的摇头。 她虽是暗黑世界的生灵,但从小就被掠走,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基本一片空白。 光之巨龙解释道:“暗黑世界虽然破碎,但某些特殊的事物被保存了下来,比如轮回之地。” 光之巨龙指了指身下的熔岩地带。 “这下面就是一处轮回之地,暗黑世界的亡魂都会被牵引到此处,孕育转生,成为新的生命。也正因此,熔岩中才会源源不断涌现出恶魔,以及其他生灵。” 你是说…… 杨牧云心中一动。 这熔岩下面竟然是一个小型的六道轮回? 不,不是六道轮回,而是一个孕育生命的温床。 恶魔毕生只做一件事,那就是通过种种办法连接其他世界,诱惑其他世界的生灵信仰自己,与自己签订契约,将灵魂出卖给自己,为自己收集更多的灵魂。 而这些令狐全都被恶魔投入本源核心,用以催生更多的生灵。 而投入的灵魂越多,恶魔获得的好处也就越大。 杨牧云的目光看向熔岩,看向地表咕嘟咕嘟喷起又炸裂的气泡。 “你是说,这下面有不计其数的灵魂?” 光之巨龙深信不疑的点头,“没错,只要占领了这里,就能掌控暗黑世界轮回规则的三分之一。” 杨牧云心中暗骂一声龙神。 这家伙给自己说光之巨龙已经掌握了三分之一的轮回规则。 原来,八字还没一撇。 “还等什么,列阵,把本源核心给我围起来!” 牛头人们瞬间响应,粗壮的双臂同时用力,粗大的臂膀上筋肉蠕动,雄浑的力量灌入柱子中。 外界涌入的雷电之力也被他们经由身躯灌入图腾柱中。 而后,结界大阵瞬间楔入岩层一路延伸。 第517章 启动,轮回 能量翻滚、涌动。 该死的压迫感令恶魔们喘不过气来。 不仅呼吸不到带有硫磺味的烟雾,反而还被能量碾压在身上,伴随着一阵咳嗽,肺泡里积攒的烟灰顺着鼻孔和嘴巴喷了出来。 逃! 越远越好。 恶魔们立刻向外冲去。 一些实力低微腿脚不利索的小恶魔只能绝望等死。 但是下一瞬,他们发现结节能量在与熔岩碰撞的时候撑裂了周围的空间壁障。 密密麻麻的裂缝在周围迸开,小恶魔们连抵抗的能力都没有,直接被吸了进去,流落到不知名的空间中。 也有一些小恶魔主动跻身进入其中。 毕竟恶魔生命力强大,身体也十分强横,能够在空间乱流生存许久,大概率能经过空间乱流漂到其他世界。 空间崩碎、大地开裂。 汹涌的岩浆喷涌而起,就像时爆浆多汁的瓜果。 牛头人手中的图腾柱在雷电之力催发下迅速扎根,雷电脉络状的根系在土壤中迅速蔓延开来,乱石穿空,岩浆横流中,庞大的恶魔岛轰隆震颤,并且在震颤中碎裂、剥离。 雷电之力在地下轰鸣碰撞,大片大片的延时和熔岩喷入空中后再也没有落下来,而后一座座山峰在雷电之力的轰击下飞入空中。 就像是剥包菜,一层一层又一层。 恶魔岛被刮地三尺!刮地三丈!刮地三里…… 杨牧云毫不吝啬电能的输出,反正不是消耗自己的能量。 有庞大的神州电网做后盾,自己只需要在其中加持一点雷电规则即可。 “加大输出!加大输出!” 电能更加磅礴,主导图腾柱的牛头人身体中流动着庞大的电能,筋肉骨骼几乎被烘托成透明的水晶,透过莹润的身体轮廓能看到无数细如毫发的电能在其中翻滚、炸裂。 而这种炸裂千倍万倍作用在恶魔岛上,宛如一张雷电交织的大网,将整个恶魔岛都笼罩起来。 随后,这个大网向内紧缩、紧缩、再紧缩…… 图腾柱的电状根系密密麻麻遍布整个恶魔岛,覆盖整个大陆。 随着大网的收缩,整个大陆的精华都被图腾柱攫取、吸收、炼化,封入托卡马克大阵。 嗡嗡嗡…… 大阵依旧在运转,能量团急速穿梭。 强横的能量力量将周边一切都震荡粉碎,一枚巨大的七彩光球在托卡马克大阵中散发出璀璨的光芒。 已经离开大阵范围的光之巨龙昂起头,看着上方巨大的光球,眼睛中充满了渴望。 这不是灵魂,而是灵魂之源。 是暗黑世界生命诞生的起源。 亡魂经过这里获得新生,如果没有亡魂,这里也会衍生出新的灵魂,虽然品质不高,但总算是一个新生命了。 正是这个根源,保障了暗黑世界的生机和繁荣。 而这个根源,也就是暗黑世界的轮回所在,将其纳入掌控,就意味着握住了暗黑世界的命门。 可惜……可惜啊…… 光之巨龙遗憾的摇了摇头,将目光从七彩光球上移开。 “主人,暗黑世界的轮回规则碎成……至少三块。我寻觅数百年才确定三处,分别演化成三个特殊之物:不灭之魂、不朽之躯、不死之血。它们都能赋予接触者特殊的天赋,比如不灭之魂,赋予恶魔特殊的精神意念,跨越空间甚至时间时的损耗微乎其微,所以恶魔们才能蛊惑其他世界的生命信仰、奉献。” 听到信仰空间中传来的意念,杨牧云哦了一声,暗道:原来面前这个事物是不灭之魂。 然后,杨牧云想到了不朽之躯、不死之血。 尤其是后者,杨牧云看了一眼身边的小凤凰。 而这时,托卡马克大阵中的不灭之魂疯狂跳动着,想要摆脱束缚。 可是它并不知道,托卡马克装置的束缚力。 这不是寻常的禁制和束缚,既不属于物质也不属于魔法,不灭之魂所有的冲撞都是徒劳无功。 不,也不能说徒劳无功。 毕竟每次碰撞都会散逸出大量的灵魂源质。 碰撞几次,不灭之魂就从光滑的球体变成毛茸茸的团子,表面上散发着成千上万道絮状的细丝。 这些细丝被大阵捕获,随即疯狂的攫取,以抽丝剥茧的方式掠夺灵魂源质。 同一时间,汹涌的灵魂之力送入灵魂熔炉,迸发出更为璀璨的灵魂光芒。 咔咔咔咔! 六道轮回传来轻微的颤响,正在熄灭的文字和图案也再次点亮。 杨牧云看到有戏,顿时心中一松。 加把劲! 托卡马克装置中的不灭之魂就像一个毛线团,被大阵不断抽丝、薅毛,源源不断的送入灵魂熔炉。 虽然被称为不灭之魂,但终究是有个上限的。 被这么光速掠夺,不灭之魂也扛不住。 几个小时后,比光之巨龙还要大上几倍的不灭之魂开始缩小、坍塌。 而此时,地球上的灵魂熔炉已经呜呜爆发,蒸汽机连接着灵魂波动,翘着六道轮回向前翻滚。 嘎吱吱的颤动幅度越来越大,颤动的频率越来越快。 只可惜,六道轮回还是一动不动。 而此时,不灭之魂再次缩小、坍塌,而且坍塌势头无可阻挡,并且在缩小到极致之后猛然爆开。 “不好!” 杨牧云立刻加大电能输出,雷电规则疯狂加持,同时施展佛的规则降下金色佛光对牛头人们进行庇护。 牛头人也察觉到大阵中猛然生出的巨大能量,全都哞叫着抱紧图腾柱,双足坚定地屹立原地,一副誓死坚守的架势。 与此同时,图腾柱中修养的先祖英灵们也都浮现出来,巨大的身影在吸收雷电之力、灵魂之力和信仰之力后变得无比高耸、庞大。 无数先祖英灵的身影出现在大阵的结界上,众志成城,共同对不灭之魂的最后一击。 轰! 双方猛烈对抗。 而此时,输出的能量瞬间爆表。 所有的灵魂源质都被托卡马克大阵吸收,并且转瞬输出到灵魂熔炉。 在不灭之魂最后一击的爆发中,六道轮回动了。 嗡嗡嗡……咔咔咔……隆隆隆…… 那种声音无法用某一种词汇形容,也无法用某一种语言表达。 总之,那是一种无与伦比的震撼。 杨牧云感觉自己的精神和灵魂都得到捶打、洗礼,无形无质的灵魂仿佛出现结晶化的趋势,一道古拙的符文烙刻在自己灵魂深处。 那是六道轮回的标记。 也是六道轮回的记忆。 第518章 搞错了,再来 杨牧云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在海洋中载波载浮的酒瓶。 自己以为自己装满了。 实际上只是海洋中微不足道的亿万分之一。 杨牧云的精神意念和灵魂已经足够强大了,即便放在小人世界诸神中都是数一数二的强,认知、阅读和记忆能力自然也强大到匪夷所思。 但是面对六道轮回传来的信息,杨牧云发现自己的容量就像软盘一样小的可怜。 就像是大数据,却又比大数据更加久远、复杂、强大…… 六道轮回中记载着地球从诞生生命开始到现在的一切讯息。 某个灵魂从诞生之初至今的每一世轮回。 不仅是人类,还有飞禽走兽,草木虫鱼,所有的生命都有记录。 杨牧云唯一的感觉就是宕机。 宕机之后的感觉就是迷茫。 放眼望去,视线所及全都是乌央乌央的灵魂,密密麻麻全都是虫子。 如果不是知道这玩意的身份,杨牧云都觉得自己不是搞错了,找到了一个虫子的六道轮回。 收回视线,杨牧云仔细观察整个轮回。 他在六道轮回上做了一个记号,然后就是等待! 漫长的等待! 杨牧云一边关注着六道轮回,一边处理暗黑世界的善后事宜。 恶魔岛已经被掘走了不灭之魂,失去孕育恶魔的能力。 也就是说,现存的恶魔就是所有,就是一切,只会逐渐减少,不会再有增加。 除了那些通过空间裂隙逃到其他世界的低级恶魔,剩余的都被杨牧云一网打尽。 牛头人被杨牧云扶植上位,成了“远古恶魔”,图腾柱也就成了恶魔们共同的信仰。 所有恶魔都虔诚拜倒在图腾柱下,成了牛头人部落的一员。 杨牧云研究了恶魔族的能力,发现他们真的是bug。 不灭之魂赋予他们的灵魂特殊属性,精神意念超乎异常的强大。 精神力强大的生灵,很容易就能影响甚至掌控精神力弱小的生物,所以才导致恶魔的蛊惑能力异常强大。 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罢了,充其量也就是魅魔的水准。 但不灭之魂还赋予恶魔另一个能力——“不灭”——精神力特别持久。 寻常生灵的精神力延伸范围有限。 比如杨牧云,精神意念释放出去,或许能感知方圆百里的一切,结合大地徽章或者其他规则力量,感知范围更大,或许能提升到千里,甚至万里。 比如红月规则,杨牧云的感知能力可以覆盖月光照射的一切区域。 但有一个问题,覆盖范围越大,清晰度和精确度都会随之降低,万里之外人畜不分,只能根据信仰之力标记成闪光的点。 诸神便是如此。 在上界俯览人间,看到的都是云里雾里,不真切,只能通过信仰之力来确定信徒的位置,以及数量。 但是恶魔的精神意念不同。 他们的精神力并不会随着距离的扩大而衰弱。 延伸一万里,跟近在咫尺没什么区别。 延伸十万里,还是掌上观纹。 这种特性甚至可以跨越空间,延伸到其他世界。 也就是说,恶魔身在暗黑世界,精神意念可以跨越空间壁障,与其他世界的生灵交流。 在这个交流过程中,恶魔消耗的精神意念微乎其乎,就像面对面交谈一样。 正是凭借着这个天赋,恶魔才能无处不在,随时随地蛊惑人们出卖灵魂,签订契约,源源不断获得新鲜的灵魂投入熔岩,获得不灭之魂的馈赠。 现在,这些恶魔都被杨牧云驯服了,成了麾下的眷属。 “多好的天赋,多强大的能力,怎么就被你们用在了那种歧途上!” 杨牧云恨铁不成钢的拍着大腿。 很快,牛头人金角收到神明的旨意,竖起图腾柱,召集所有族人参加集会。 没错,族人。 恶魔族也都被纳入了牛头人部落,成为牛头人的一支。 杨牧云的声音从图腾柱上方响起。 “不灭之魂赋予你们神游太虚的能力,不是让你们坑们拐骗的,而是有更光荣,也更加艰巨的任务!” 听到这话,恶魔们顿时惊呼起来。 原来自己的天赋能力叫神游太虚。 此时,高阶恶魔和亘古存在的古老恶魔都被一网打尽,碾碎灵魂化作源质投入灵魂熔炉中。 中级恶魔、低级恶魔甚至小恶魔们根本没有得到过完整的传承。 而且也不会再得知恶魔族的历史。 不灭之魂都被杨牧云挖走了,恶魔族的历史就任凭杨牧云编撰了。 杨牧云说他们姓牛,他们不会觉得自己姓马。 “神游太虚,是为了让你们寻找更加宜居的世界,更加肥沃的土地,更加繁荣的文明,而不是叫你们在那里易容变声,诱惑懵懂的少男少女。” 恶魔们全都惭愧的低下头,鳞片覆盖的嘴角一勾一勾,脚指头抠在冷却的岩浆岩上,差点抠出三室一厅。 没错,这就是恶魔最喜欢干的。 对付老色批,就用销魂的女声去诱惑他们,用暴露的曼妙身姿荼毒他们的梦境,让他们不能自拔,乖乖献上信仰。 对付吝啬鬼,就用金钱,用发财,用暴富,告诉他们怎么做才能不劳而获,才能躺着挣钱,才能一辈子衣食无忧。 对付修行者,就用功法、秘籍、神兵、神兽…… 总之,恶魔们无处不在,身化万千,可以同时钓着成百上千的人。 仗着精神意念的特异,恶魔可以关注一个世界百年、千年。 只要对这个世界有一定了解,就能通过巧妙的布局,令普通生灵获得财富、机遇,进而出卖灵魂,成为恶魔的仆人。 “但是你们这群目光短浅的家伙,只能靠坑蒙拐骗,恫吓色诱,你们就不能直接点吗?就不能强硬点吗?” 这时候,一个恶魔弱弱的说道:“不行啊,那些世界都有土着神明,我们刚想建立宗教就被他们灭了。” 又有恶魔接棒道:“是啊是啊,我们的精神意念可以穿越空间壁障,注视其他世界,但是毫无战斗力啊。” “我们虽然可以诅咒对方,但所有力量跨越世界会被削弱,土着神明又有世界的庇护,根本无惧诅咒。我们奈何不得对方。” “而且那些土着神明睚眦必报,诅咒他一次,他就一辈子跟我们对着干,每时每刻都在追查我们的仆人。” 恶魔们怨声载道。 杨牧云都无奈了,“你们为什么不能联合起来,一同诅咒那些神明呢?就像刚才你们诅咒光之巨龙!” 一句话,所有的恶魔都沉默了。 杨牧云没有继续讲话,而是回头继续观察六道轮回。 标记的位置重新出现,这证明六道轮回已经转了一周,而这个过程中六道轮回展现的全都是虫子的记录,别说人了,连个猴子的都看不到。 是不是真的搞错了? 难道这不是地球上的六道轮回? 第519章 放长线钓大鱼 杨牧云随便扫了一眼,瞬间毛骨悚然。 就像空气中的水凝结成冰雾,冰雾凝聚成冰,冰再急冻到爆裂粉碎。 密密麻麻……无边无际…… 虫子的灵魂烙印太多了,就像是把银河装在火柴盒大小的空间中,而入目所见,六道轮回中是星辰大海般广阔的空间,这其中又有多少“火柴盒”,里面又有多少虫子的灵魂烙印。 杨牧云移开视线,收回精神,激灵灵打了个寒颤。 六道轮回恐怖如斯,根本不是自己能够驾驭的。 还是继续驯服这些恶魔吧。 相较之下,还是这些头顶长角的家伙更温顺些。 “咳咳……你们,想明白了吗?” 恶魔们全都忙不迭的点头。 “明白了!集合起来,力量大,就连神明也扛不住我们的诅咒!” 没错,就是这样。 之前的战斗中,恶魔们疯狂输出,诅咒的力量就像潮水大海,将光之巨龙在内的光明信徒全部淹没。 就连光明神亲自出手降下神力,也没能挽回败局颓势。 异世界的土着神明再怎么强大,也不可能比得上光之巨龙,再有世界的庇护也比不上光明神亲自降下的神光。 光之巨龙都险些丢了性命,更何况那些土着神灵呢。 杨牧云满意的笑了起来,“很好!你们的悟性很不错!接下来,你们可以自由组队,互相帮助,共同占领世界了。” 恶魔们全都欢呼起来。 “我已经探索到了一个世界,经营了三百年,小有实力。对方是一个土着神灵,实力不算太强,连智慧都没衍生出来。谁来帮我一起干掉他!” “我这也有一个世界的坐标……” 如果是以往,恶魔们绝对不会向其他恶魔分享自己探索到的世界,哪怕这个世界自己无力探索,依然不会让自己的成果落入其他恶魔手中。 世界的坐标,这是恶魔最大的秘密,只能独占,绝不共享。 其他恶魔胆敢染指自己探索的世界,必然要大战一场。 恶魔们隔着世界,拿那些土着神明没办法,但是拿身边的恶魔还是有办法的。 然而因为杨牧云一句话,所有恶魔都抛弃了传统。 这就像放大镜,平常的光线照在身上不疼不痒,但是通过放大镜照在身上,瞬间嗷的一声蹦起来。 土着神明便是如此。 之前,恶魔的诅咒还没牙疼咒的杀伤大。 在被诅咒的过程中,许多土着神明还从恶魔这里学到了诅咒的精髓,衍生出自己的独特力量,甚至从恶魔口中套取出许多修行法门。 但是今天,土着神明都惊恐起来。 因为诅咒的力量强大了一千倍、一万倍。 自己虽然有世界的庇护和祝福,但是恶魔的力量太强大了,祝福之力转瞬间就被消磨得千疮百孔,再然后轰然崩灭,荡然无存。 一个土着神明七窍流血殒命,灵魂也没能逃走,被诅咒之力刻满三魂七魄,惨叫着消失不见。 与此同时,无数恶魔嘿呦嘿呦的喊着号子,收回自己的精神力。 那情形就像是一群人深海打鱼,齐心协力收网。 不得不说,恶魔的精神意念就是逆天。 正常情况下拿那些土着神明毫无办法,除了骂两句,说一些风凉话,没有任何输出手段。 可一旦那些土着神明死了,灵魂没了肉体的保护,恶魔立刻现出狰狞的面孔。 一束束精神意念就像大网一样兜头盖去,将土着神明的灵魂牢牢抓住。 只是这种情形太少太少。 土着神明寿命悠长,几乎不会横死。 而且,土着神明有种种自保手段,死后也会妥善安置自己的尸骸,并且建造陵寝,布置守卫,防止自己死后被打扰。 如果不是众多恶魔合力,就算遇到土着神明陨落,一网撒下去,也会遭到对方的竭力抵抗,到时候就成了拉锯战。 这就像钓鱼佬和大鱼的体力对抗,要么鱼精疲力竭被钓上岸,要么钓鱼佬自认不敌,弃钩保杆。 现在,成千上万恶魔同时出手,土着神明都没怎么回事就被拉了回来。 杨牧云看着浑身上下闪耀着七彩光芒的灵魂,心中一阵惊喜。 好! 真是太好了! 这个灵魂的等级实在太高了,蕴含的灵魂源质也是寻常生灵万倍。 这绝对是众生里的vip。 杨牧云弹指祛除掉灵魂上密密麻麻的诅咒力量,随即将土着神明的灵魂塞入熔炉。 没了土着神明的制衡,恶魔瞬间掌控世界,在其中兴风作浪。 培养仆人,扶植宗教,奴役生灵,为自己搜集信仰和祭品。 于是,源源不断有灵魂被恶魔捕获,然后送到杨牧云手中。 有绽放着七彩光芒的土着神明,也有各种神兽、魔兽,还有智慧种族的各种修行者。 他们无一例外,都是被恶魔蛊惑,签订了出卖灵魂的契约。 但是杨牧云并没有伸张正义的想法。 恶魔很坏,但如果恶魔是给自己服务的,那就是勤劳能干,是劳动模范。 真要论起来,明火执仗的杀人获取灵魂,哪有让恶魔出手来的方便快捷。 杨牧云什么都不用干,坐享其成便是。 恶魔们探索的世界太多了,不计其数。 或者是放长线钓大鱼,蛊惑这些世界的强者,或者是大面积撒网,收割普通生灵的灵魂当做祭品。 而有了这源源不断的灵魂,熔炉的灵魂之火越发炽烈,输出的功率也越来越高,六道轮回的转动从开始就没有停下过。 而现在有了新燃料的加入,六道轮回转速更快。 杨牧云漫不经意的看了一眼,可是很快就惊讶得目不转睛。 出现了…… 出现蛇虫鼠蚁之类的高级生灵了。 原来,六道轮回转速达到一定高度,就会呈现出不一样的画面。 比如这些虫子的灵魂烙印,当六道轮回加速转动的时候,虫子的灵魂烙印已经变成了纯黑的背景板,一个又一个爬行动物的灵魂烙印现了出来。 “莫非……六道轮回的关键点是转动的速度,转动越快,收益也就越大?” “看样子我得多毁灭几个世界才行。” 第520章 继续探索未知世界 “加快速度,我要更多的灵魂!” 猜想到六道轮回的关键,杨牧云立刻向恶魔们发出命令。 声音通过图腾柱散发出来,在暗黑世界翻滚震荡,恶魔们全都精神一震,狂热的欢呼起来。 灵魂,这是恶魔的最爱。 收割的灵魂越多,恶魔们就越快乐。 手中有世界坐标的恶魔们全都欢呼起来,招引周围的同伴们帮忙,合力诅咒那些世界的土着神明。 于是,一个又一个土着神灵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陨落,然后灵魂被恶魔掳走,送入灵魂熔炉,成为六道轮回重启的动力。 如果诸天万界有头条和热榜,那么一定是这样的: 域外天魔横行。 天劫心魔数量暴涨万倍。 未知力量出现,神明频频受害,截止今日已有…… 猎杀神明,这究竟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 干掉土着神明,一个又一个世界被恶魔攻破,信仰恶魔的宗教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无数虔诚的恶魔仆人开始搜集祭品,举行仪式,向恶魔献上自己的忠诚,换取恶魔的赏赐。 对此,杨牧云毫不吝啬。 将一枚枚精神烙印分发下去。 恶魔的精神力强大,意念沟通诸多世界。 但这仅限于非物质上的交流,所以恶魔更多的是蛊惑、利诱等,真正抡刀子砍人的并不多。 但杨牧云赐下的精神烙印可以通过恶魔的精神力量完美送达目标灵魂中。 各种武学功法,魔法战技,书法绘画之类的技巧全都通过这种方式传递出去,极大增强恶魔仆人的能力。 恶魔仆人又开始杀戮,不断输送灵魂献祭给恶魔。 杨牧云感觉自己就像是坐拥几千家超市的老板,手机一直不停地叮叮叮,汇报收款金额。 这感觉,美。 灵魂熔炉的转速越来越快。 那些土着神明的灵魂质量很高,迸发的灵魂能量也更加强烈,再加上流水般涌入的普通灵魂,六道轮回上的图案也一点点变得清晰起来。 刚开始时是虫子,各种各样的虫子。 现在,六道轮回上出现了新的灵魂烙印。 依旧是虫子,只是这些虫子拥有了变化之能。 就如破茧成蝶、蜕蛹为蝉。 “进化……突变……” 确实如此,各种各样的虫族诞生、繁衍、灭亡。 灵魂烙印在这个过程中也像滚雪球似的不断壮大。 杨牧云从没想过,小小的地球上会有如此众多的虫族。 更没想过这些渺小的虫族会诞生出社会乃至文明。 “加快速度!我需要更多的灵魂!” 面对杨牧云的命令,恶魔们全都头大如斗,只能对自己的下线发布命令,需求更多的灵魂。 恶魔仆人们虽然铆足全力杀戮、献祭。 但是面对启动六道轮回的需求显得杯水车薪。 杨牧云琢磨着,自己是不是该让王金龙开个屠宰场了。 六道轮回才解锁了两层,第三层解锁的需求肯定更大,更别说后面的第四层、第五层和第六层。 这时候,又是一个闪烁着七彩光芒的灵魂被恶魔送过来。 嗡! 灵魂熔炉瞬间震荡起来,这一个灵魂产生的效果抵得上百万寻常生灵。 “区区土着野神都能抵得上百万生灵,光明神之类的主神又该抵得上多少?” 看样子,还是得探索更多的世界,屠戮更多本源强大却实力低微的土着神。 杨牧云一念起的瞬间,另一边的光明神激灵灵打了个寒颤。 此时的他正在给侥幸逃回来的天使们治愈伤势,清理毒素,净化诅咒。 千年之前与火神一战,天使军团死伤惨重,两翼天使几乎折损殆尽,四翼天使也所剩无几,不得已取天使血液赐予人类,培养不纯粹的混血天使。 而今天,天使军团再次遭受重创,虽不致命,却也是千年来最大的损失。 领头的几个天使们纷纷跪地,向光明神请罪。 但光明神摆了摆手,没有说什么,而是双目神光灼灼,凝望下方。 “那是什么能量?又是什么神术?为何如此强大!” 牛头人,光明神是知道的。 一个很好的眷属种族,但是因为长得太丑了,天生的异端。 牛头人的图腾柱,光明神也是知道的。 一种功效还算过得去的力量,但比起自己的祝福术差远了。 光明神当初创造光明神术中的各种祝福时便借鉴了图腾柱,但光明神自认为自己的神术更加高明、优秀、卓越。 但是暗黑世界发生的那一幕震惊了光明神。 牛头人竟然使用图腾柱封锁了恶魔城,还将其中的高阶恶魔、远古恶魔一网打尽。 自己的天使军团要不是跑得快,也全军覆没了。 看了一眼狼狈的眷属们,光明神实在不忍苛责,只是无奈的叹息一声。 有光之巨龙坐镇,加上近千名天使,在那些恶魔们不主动反抗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将恶魔们一一击破的,再不济也能找一个立足之地,将自己的势力楔入恶魔城,慢慢窃取其中的灵魂本源。 但是大地之神的眷属呢…… 简单粗暴,包围、歼灭。 都不到一天时间,直接覆灭了恶魔城的顶尖战力,并且收编了剩余的恶魔族。 再想想自己筹谋百年,步步为营的推进,还是借口一名天使被害才找到进攻的理由,光明神满心无奈。 这真的是牛头人的图腾柱吗? 自己当年借鉴的时候是不是看漏了什么? 还有,牛头人为什么会掌握雷电的能力? 那个雷电产生的结界防御力为何如此强大? 别说是数以万计的恶魔,就是数万头猪,一哄而散八面开跑,想全杀掉也得费一番手脚,一不留神就会有几个漏网之鱼。 再看看牛头人,尽数歼灭,一只不剩。 最重要的,牛头人从头到尾都没有真正出手,只是把魔法阵布置起来就没管了。 嘶…… 这个阵法威力恐怖如斯,大地之神手段当真了得。 难怪龙神会指示光之巨龙改换门庭。 明显是要把未来的希望压到大地之神一方了。 骂了一声卑鄙无耻的爬虫,光明神问道:“我们开拓的其他世界什么情况了?” 立刻有一个四翼天使躬身跪下,说道:“第二世界、第三世界都在开拓中,预计五百个神界年能开拓完毕。” 光明神摇头,“等不了那么久了,缩短一半时间!” “主神,这样做的话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原来还有压缩的余地?”光明神惊喜了一下,“那就不计一切代价,再压缩一半!” 这时候,一个四翼天使表情怂动了一下,“启禀主神,我们之前探索过一个世界,只是后来因为不知名原因失去了那个世界的联系。现在……” 四翼天使高亢的声音中满是欣喜,“现在,我们又收到了那个世界的讯号,可以重启探索了。” “那就开始吧!我们需要更多的信徒,更多的信仰!” 第521章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小凤凰路西菲尔咬了咬嘴唇,额头沁出几滴汗水。 只听其艰难的说道:“我的通道还在收缩……越来越小了……我快坚持不住了……快点拔出来,要不然会夹断的……” 听到这话,杨牧云连忙手一哆嗦,把粗长的电线从通道里拽出来。 随即空间通道关闭。 暗黑世界中的托卡马克大阵没了神州电网的能源供给,威力瞬间衰减,甚至都支撑不起图腾柱上的光芒。 光明照耀百里的恶魔城瞬间黑暗下去,重新回归一片漆黑。 但是关于图腾柱的传说永久的流传下去。 所有恶魔都坚信那是自己祖先的力量,自己的祖先是诞生于雷霆之中的光明所化。 自己的血统是高贵的。 自己血脉中流淌的力量是强大的。 在祖先的统御下,自己也能凭借天赋力量在诸多世界攻城拔寨,神挡杀神,血洗苍穹。 这种滋味,真是太美了。 比之前缩在熔岩之中藏头露尾的生活美妙了千倍、万倍。 唯一不美的是祖先对灵魂的渴望太强烈了,而且用那个什么“业绩”、“指标”的要求灵魂数量。 灵魂不好弄啊。 但是完成业绩和指标可以从祖先那兑换丰富的奖励,还有可口的鲜血、鲜肉。 嘶……不说了,继续蛊惑新灵魂去。 杨牧云遗憾的看着面前渐渐缩小成针尖大小的通道,就连这个针尖大的黑点也在一阵闪烁中消失不见。 还好,自己依旧能感受到恶魔们的精神意念。 这群家伙的灵魂和精神意念太特殊了,几乎是无视空间的阻隔,哪怕通道关闭,依旧能凭着精神联系给自己输送灵魂。 只是输送的速度和效率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再看气喘吁吁坦然在地上的小凤凰,杨牧云说道:“你太久没有给祖先献祭了,空间通道的能量消耗殆尽,空间通道无法打开了。” 之前只顾着扯电线给牛头人供电,却忘了小凤凰的通道能量有限,不能一直开着通道。 小凤凰看了一眼掌心细微得几乎消失的血色纹路,眼睛中浮现出一抹忧色。 自己对大地之神唯一的价值就是开启通道,如果失去了这最后的利用价值,自己就是一个废物了,会不会被主人抛弃? 这时候,杨牧云拍了拍小凤凰。 “走,带你出去走走。” 小凤凰心中一激灵,但还是乖巧的跟在杨牧云身后。 话说回来,小凤凰对自己所在的这个世界也充满了好奇。 所有的一切都很庞大,而且空中充斥着各种嘈杂的轰鸣,就像是不知名巨兽的咆哮,还有许多金属碰撞的声音。 尤其是大地之神之前塞入自己通道中的黑色物体,里面涌动着令自己灵魂战栗的磅礴能量。 小凤凰满脑子问号,满心疑问。 就这么呆呆愣愣的跟在杨牧云身后向外走去。 来到窗户边,小凤凰看了一眼外面苍茫的大地,以及大地上无数高耸入云的宏伟建筑,呼吸都粗重了许多。 这……这里究竟是什么世界? 这时候,杨牧云一挥手召唤出飞剑。 听到铿锵的剑鸣,小凤凰双腿一软跪了下去。 “主人,不要杀我,我一定会努力变强,成为像七个兄长那样的强者。呜呜呜,请不要杀我。” 杨牧云愕然,这是哪一出。 不过很快他就明白了小凤凰的担忧。 “小傻瓜,我怎么忍心杀你。走吧,给你抓点祭品,补充一下能量。” 手一挥,飞剑在身前停住,杨牧云抬脚站了上去,然后示意小凤凰跟上来。 隐去身影避开无处不在的监控,杨牧云带着小凤凰一路穿梭来到河边。 经过几个月的休养,清道夫又多了起来,透过浅薄的河面就能看到密密麻麻的鱼群。 小凤凰惊恐的向后退了一步。 这…… 这些水中的巨兽也太庞大了,而且数量也太多了。 这究竟是什么恐怖的种族? 杨牧云施展力量从水中摄出一条肥大的清道夫。 离开水面的鱼儿惊恐挣扎,在空中甩出大片的水花。 然而在杨牧云强大的念力面前,清道夫所有的挣扎都是徒劳。 看着一点点送到自己面前的巨兽,小凤凰吓得一屁股蹲了下去。 可是看到旁边寒光烁烁的飞剑,小凤凰神经一绷。 如果自己表现得还是这么不堪,就是妥妥的废物了。 蹭的站了起来,然后福至心灵的念诵起咒语,一声“献祭”脱口而出,随即手掌覆在清道夫额头上。 庞大的鱼身瞬间定格,血色的光晕仿佛一层镀膜,将清道夫紧紧包裹,随即鱼身炸成漫天光粉消失不见,只余下一个气泡在远处漂浮着缓缓转动。 杨牧云愣了一下。 还能出物品? 于是他也抓起一只清道夫献祭。 结果,气泡是有,但是除了能量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杨牧云不信邪,又献祭了几只清道夫,结果无一例外空奖。 而小凤凰献祭一只出现一个气泡,跟杨牧云形成鲜明的对比。 这已经不是概率的问题了,分明是规则问题。 小凤凰也察觉出不对,于是讪讪的说:“主人,这个东西给你好嘛。” 杨牧云接过看了一眼,只是一件黑色的皮甲。 应该是使用清道夫的骨骼和皮肤制作的防具,黑白豹纹的皮质粗糙厚实,还超耐磨,里面有骨骼作为支撑,非常坚硬。 最主要的,这铠甲有生命气息,仿佛活物。 这件铠甲会自我修复,无论受了多么严重的损毁都能一点点复原。 没有什么花里胡哨的功能,就一个超耐磨,但是在普通生灵眼中已经是难得一见的宝甲。 然后小凤凰就像批发一样,获得了一件接一件的铠甲。 献祭到第1000次的时候,气泡中出现的终于不是铠甲了,而是一个书籍。 “生灵物化,技能书?” 杨牧云接过书籍看了一眼,果然和自己想的一样,是清道夫铠甲的制作方法。 想到这,杨牧云恨不得一巴掌抽死自己。 之前献祭了那么多,全都是东一榔头西一锤子,根本没注意到将一样东西连续献祭1000次能获得什么。 小凤凰又献祭了一次,和杨牧云一样,也是空无一物。 杨牧云咳了咳,说道:“一定是祖先嫌你烦了,教会你让你自己制作。这叫……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第522章 绝笔信 六道轮回启动的瞬间,就像是千万吨巨轮开始鸣笛,涡轮转动,卷起惊涛骇浪。 死寂了上千年的海面波荡起来,寂静了无尽岁月的空间以特殊的方式向无数邻域宣示自己的存在和归来。 光明神座下四翼天使探听到的就是这一信息。 多年前,天使军团向四极八荒探索,寻觅目标进行征服。 有的天使肉身穿梭虚空,有的天使灵魂转生异界,在付出无数心血之后终于探索到了一个世界。 只是没多久,这个世界就沉寂了。 光明神一方与该世界失去了联系,探索的先遣队也生死不知。 而现在,他们收到了讯息。 最后一道讯息。 “赞美吾主,我主万能。赞美圣光,光明永恒。圣战远征军团第七军团长向在天之父致以最虔诚的祈祷。” “军团探索到一方失落的世界,有远古伪神留下的痕迹,但与之相关的伪神均已销声匿迹。军团驻扎,开始招揽信徒,尝试探索,却遭到伪神传承者的阻挠和破坏,遂与之大战,胜利之时却发现该世界收敛了所有能量,关闭了与外界的一切联通,进入了彻底的静默。” “吾主所赐神力日渐衰退,第七军团坚守千年,于沉睡中永眠。对于该世界的一切探索成果,均载于羊皮纸上,封于黄金柜中。” “愿吾等灵魂能回升天国,沐浴主之光辉——您永远的忠实仆人·撒拉弗,绝笔!” …… 杨牧云还在寻找幸存的清道夫时,突然感受到一阵心悸。 正在缓缓转动的六道轮回也莫名的颤动了一下,略微的停顿之后,本就缓慢的转速骤然降低一半。 杨牧云郁闷得直欲吐血。 废了千辛万苦老鼻子劲终于把六道轮回重启,转动了起来,哪个不长眼的给自己来了一脚刹车。 该死! 循着心血来潮的源头掐算一下,杨牧云立刻抬头向西方望去。 在那里! 空间就像水晶、玻璃,被一道金色的钉子穿透。 蛛网状的裂纹以透点为中心向四面八方蔓延,并且随着钉子的不断挤压越来越广。 这…… 杨牧云愣了许久,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形。 究竟怎么回事? 天空好端端的怎么裂开了? 难不成女娲补天的旧事又要重演? 不对,这个钉子看着好熟悉。 杨牧云拉起小凤凰,手一挥御剑而起,风驰电掣的向西方掠去。 近了! 更近了! 杨牧云跨越千里、万里,看得更真切了,甚至感受到了那枚钉子的气息。 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杨牧云暗道一声卧槽。 这哪里是钉子,分明是一柄长矛。 长矛穿透厚厚的壁障,矛尖处喷涌出金色的光辉,平面展开勾绘成一个魔法阵。 玄奥、复杂,恢弘、磅礴…… 杨牧云不认识这个魔法阵,但杨牧云认识这魔法阵中散发的能量。 “光明神的狗腿子定位到了地球?” 真是冤家路窄啊。 刚在暗黑世界踹了光明神的堂口,这一转眼就又撞上了。 光明神究竟是走运,还是不走运呢? 与杨牧云的轻松不同,小凤凰紧张得浑身颤抖。 “主人,您不要太掉以轻心,敌人比想象中的更加强大。” “哦?” “主人,之前在我的家乡,光明神的信徒无法从外界吸取力量,反而还要耗费自身力量对抗黑暗的侵蚀,所以实力下降的厉害。但是这里不同……” 杨牧云瞬间醒悟。 地球上是正常的世界,光明信徒可以自由的使用神力。 而且……地球上有光明信仰的底蕴。 自己之前也吸收了不少光明信仰,但十分有限。 如果天使降临就不同了。 杨牧云之所以实力强大得离谱,就是因为他拥有地球信徒,这些信徒的信仰之力个头比小人世界的信仰之力庞大百倍千倍甚至万倍。 一个信徒的信仰之力抵得上一万个。 如果光明神的狗腿子降临这方世界,也能获得万倍的信仰,那时候就更棘手了。 与地狱国门之外。 只是不能和天使们照面,一旦露了脸…… 虽然不怕光明神,但也尴尬是不是。 想到这,杨牧云随手拿出一套献祭清道夫给的甲胄。 这甲胄是胸甲连着头盔,面罩一拉,鱼嘴闭合,整张脸都盖在里面。 左右晃动脑袋,透过鱼眼部位向外看了看,视野还得到增强,很不错。 另一边,小凤凰也有样学样套上鱼头铠甲。 小凤凰身体瘦弱,但鱼头铠甲自动收缩,完全贴合形体,看上去既不累赘又不臃肿。 于是,一高一矮、一胖一瘦两个鱼头怪出现了。 “哈哈哈,不错。” 杨牧云笑过之后,带着小凤凰冲上天空,挥剑斩向长矛楔入之处。 金色的圣光瞬间升腾、绽放,想要对抗剑气的攻击。 但是杨牧云的飞剑神异非常,再加上杨牧云自身的实力,区区圣光如何能跟杨牧云相抗。 只听“啵”的一声,飞剑一战而下,圣光连同魔法阵一起裂成两半。 长矛矛尖和飞剑剑尖轰然碰撞,铿锵鸣声伴随滚滚惊雷,光焰绽放,烈火冲天。 最终还是飞剑更胜一筹,迟缓了刹那便切入长矛,从矛尖到矛柄一分为二。 开裂的空间瞬间逆向回缩,一点点收拢起来。 被杨牧云一剑斩出来的裂隙也缓缓消弭。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杨牧云与空间壁障对面的生灵照了面。 果真是天使。 一群天使受到反噬纷纷吐血,然后用仇恨的目光看向杨牧云。 天使们纷纷诅咒谩骂,但是空间壁障相隔,声音无法传递。 正准备嘲讽几句的杨牧云无奈叹息,听不到,骂也是白骂。 于是杨牧云双手架在嘴角做了个鬼脸。 鱼脑袋仿佛知道了杨牧云的心意,还吐出长舌头噗噜噜的搞怪。 小凤凰也双手举在头上,扭腰晃屁股,十足的嘲讽。 两人的动作就像撒在伤口上的盐,对面天使们再度吐血,而且比刚才吐得更多。 而这时候,空间壁障的裂隙彻底消泯。 天空依旧澄澈、蔚蓝,再也看不到一丝一毫的纹路。 但是杨牧云心中略有些沉重。 天使究竟是怎么找到的地球? 第523章 围点打援 光明神面前漂浮着一团圣光凝成的镜子,上面显示着两个鱼头人吐舌头扭屁股的模样。 一个身高臂长的天使眼睛中金光灼灼,声音沉闷的说道:“可恶!野蛮的土着,卑贱如蝼蚁的生灵,竟然抗拒圣光的洗礼,该死的堕落异端,必须用圣焰洗涤他们的身躯和灵魂!” 其他天使纷纷附议。 对面的生灵一看就很弱小,两个鱼头生物而已,进化都不完全,实力肯定不怎么样,也就是仗着地利与自己对抗。 这种毫无威胁的对手,自己手到擒来。 白捡的功劳,一定要揽在身上再说。 其他天使想要开口的时候已经被占了先机,只能羡慕嫉妒。 光明神仔细看着鱼头人,眼睛中浮现出一丝丝疑惑。 鱼头人应该是海族生灵,怎么会出现在天空? 难道这个世界的海族特别强大? 光明神回忆起这个世界相关的信息,之前第七远征团提到过“亚特兰蒂斯”,好像就是海族的文明。 但亚特兰蒂斯不是被第七远征团灭掉了吗? 难道还有余孽? 随即光明神笑了起来。 对方全盛时期都不是第七远征团的对手,现在几个杂鱼,又岂能挡得住? 想到这里,光明神的目光瞬间炽热起来。 实力如他,已经很少因为外物动心了。 这世上已经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打动他。 除非,是比他更强大的神明留下的衣钵传承。 第七远征团将那个世界所有的传承信息都收拢起来,封存于黄金柜中。 必须得到黄金柜! 不惜一切代价! 光明神没有继续强行登陆,而是手一挥打出万丈圣光。 前方瞬间模糊起来,随即无数光线扭曲变幻,一个个身影现了出来。 那些人全都穿着曳地的白色长袍,老少不同,种族不一,肤色各异,但都目光平和、古井无波,仿佛这世间没有什么事能影响到他们。 但是看到光明神的瞬间,这些人全都狂热起来。 双手高举高落,五体投地式拜倒下去,朝着光明神高呼盛赞。 光明神面无表情——他的身上有层层圣光笼罩,寻常生灵根本看不到他的表情和身形,只能见到一个大致的轮廓。 光明神朝着下方匍匐跪拜的信徒们点了示意了一下,对方立刻感动得痛哭流涕,一个个身形波动,模样扭曲,险些炸裂。 光明神挥手打出一道圣光,这才压住众多信徒崩溃边缘的灵魂。 原来,这些都是因为虔诚信仰,死后进入天堂的信徒,一个个都是灵魂体,因为长时间受到圣光的滋养,灵魂强度也都有了质的变化。 因为天堂中没有死亡,所以灵魂的数量越来越多。 这些灵魂不属于生灵,也就无法产生信仰之力,对光明神没有任何用途。 唯一的好处就是,他们不用吃也不用喝,不消耗任何资源,养着就养着吧。 而今天,这些灵魂终于派上用场。 “派遣一万圣灵,前往那个世界探路。” 圣灵不同于寻常灵魂,他们的意志格外坚定,信仰格外虔诚,即便投生转世也不会被磨灭所有的记忆,天生不凡,具有宿慧。 他们就是光明神传播信仰、探索异界的棋子、先锋。 更重要的是,圣灵是灵魂,不具有肉体的累赘,可以轻易穿越空间壁障,偷渡到其他世界。 世界之间的壁障十分坚硬、宽厚,个头越小、实力越低微的事物穿梭起来也就越简单。 光明神钻不进去的狗洞天使可以,天使钻不进去的老鼠洞圣灵可以。 甚至都不需要孔洞,圣灵凭借自身非实体的特性,可以像光影一样穿透世界壁障,进入其它世界。 当他们转世成功后,会迅速扎根各行各业,各城各地,然后异口同声宣传神的事迹,传播神的威名,只要不出意外,都能迅速站稳脚跟,做大做强。 但是今天,无往不利的圣灵遭遇了滑铁卢。 杨牧云已经重启了六道轮回,与地球上所有灵魂都建立起联系——至少生出了感应。 所以圣灵出现在地球的第一瞬间就被六道轮回感知,也被杨牧云察觉。 那些圣灵就像从运输机上跳下的伞兵,欢天喜地的寻找着陆点。 可是谁想到,一股奇特的力量横空掠过,一万个圣灵转瞬一网打尽。 他们都没弄清怎么回事就眼前一黑,知觉全无。 杨牧云看着被自己封印起来的灵魂,冷笑一声,敢在自己手底下玩穿越重生,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的。 一万个圣灵被暴力搜刮,杨牧云喃喃自语道:“羊皮书?黄金柜?难道是……原来如此,难怪光明神对地球这么热衷。” 榨干圣灵最后的价值,杨牧云随手将其投入灵魂熔炉,这些可怜的灵魂都没明白怎么回事便成了六道轮回的燃料。 但杨牧云对他们的压榨还没有完。 每一个圣灵的灵魂烙印都被杨牧云截留下来,然后交给恶魔,恶魔们通过这些灵魂烙印轻易模拟出圣灵的信息。 于是他们向光明神一方发送讯号:这里生灵众多,一万个圣灵太少,多派点人手过来增援…… 负责此事的天使顿时兴奋起来,直接向光明神申请再派一批圣灵,加快拓展速度。 光明神也是心急黄金柜,二话不说派出十万圣灵。 结果自然不用说,这一批十万圣灵也成了灵魂熔炉的燃料。 然后同样的方式,继续向光明神呼叫增援。 第三次,光明神挥手送去百万。 天堂积攒的灵魂太多了,正好消耗一下。 可是很快,光明神就察觉不对。 这些家伙一个劲的摇人,都一百万了还在摇,究竟什么世界,需要如此多的圣灵去探索? 光明神透过信仰通道,随便脸上几个信徒。 结果,什么也没有。 一个两个……光明神一连翻看几万个,都是毫无收获。 那些圣灵都已经死亡,哪里还能为光明神做耳目。 光明神知道,自己上当了。 百余万圣灵,足够光明神肉疼一把了。 该死! 真是该死! 究竟是谁,敢这般戏耍自己。 另一边,杨牧云哈哈大笑着将百万灵魂投入熔炉。 圣灵的魂魄蕴含有强大能量,一个抵得上普通生灵几十个上百个。 多么好的劈柴啊。 得到这股能量相助,六道轮回转速再增,第三圈也一点点浮现出来。 第524章 千年的底蕴 【2600字】 搜刮了这些圣灵的记忆后,杨牧云吐槽一句:全都是被洗脑洗成脑残的货色,一点有用的东西都没有。 是的,这些灵魂的记忆中除了赞美光明神就什么都没有了,比硬盘格式化还干净彻底。 不过杨牧云还是说道:“感谢光明神送来的火箭!” 真心实意的感谢,如果不是这一百多万熏陶百年千年的圣灵,灵魂熔炉也不会那么快的提速转动,达到第三层。 六道轮回第一速度,出现的全都是虫子的灵魂烙印。 六道轮回第二速度,依旧是虫子,只不过是高级一点的虫子。 六道轮回第三速度,终于看到了脊椎动物、以及少部分原始的爬行动物。 嗯…… 杨牧云感觉很眼熟,这不就是进化论的那一套吗? 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从水生到陆生…… 六道轮回再次提速,会不会出现恐龙之类的巨兽,以及哺乳动物,甚至人类? 等等…… 杨牧云意识到一个问题…… 生物进化论究竟是怎么来的? 物种演化的顺序又是怎么定的? 六道轮回究竟是物种演化的剧本,还是记录? 如果先有的物种演化,那么六道轮回的转速肯定是有上限的,等人类出现的时候就无法继续提速了。 但是六道轮回这慢悠悠的德行,显然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然后杨牧云想到一个很重要的信息:为什么轮回叫六道轮回,而不叫五道轮回,七道轮回? 难道说,地球上的轮回, 最高也就是第六速度? 第三速度后, 轮回中显现的灵魂烙印万倍骤减,杨牧云的视野勉强能做到管中窥豹, 观其一斑,而不像之前那般,只是瞥一眼就被庞大到爆炸的信息撑裂脑壳。 无数象征脊椎动物、爬行动物的灵魂烙印仿佛星辰般闪烁、暗淡,就像宇宙繁星, 幻生幻灭。 每一刹那都有无数象征灵魂烙印的光点暗淡、熄灭, 消失不见,但是每一刹那又有无数光点绽放、闪亮。 每一个烙印都象征一个灵魂,一条生命的轮回,轮回转动, 生命繁衍。 看了一会儿, 杨牧云隐约发现了六道轮回的意义。 这东西就像是一个大型的离心机,按照一定的规则对灵魂进行分类,符合某些特质的灵魂烙印被分入不同的速度区域。 第一速度区域是虫子, 各种虫子,细菌微生物等。 第二速度区域还是虫子,但高级了许多,有飞虫、爬虫、甲虫等。 第三速度区域就是脊椎动物和爬行动物了。 当六道轮回转动起来时,不断有第一区域和第二区域的灵魂烙印流入第三区域,第三区域也有灵魂烙印流入另外两个区域。 每个区域中的灵魂烙印都是流动的、交换的,而非一潭死水。 杨牧云突然想到了民间传说中,积德行善可以转世投胎为人, 行凶作恶就进畜生道等。 “难道这些不同转速的区域就是传说中的修罗道、饿鬼道、畜生道、地狱道……” 可能叫法不同, 划分的依据也不同,但轮回确实有三六九等, 远不止六道。 “轮回没有重启前, 岂不是静止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 杨牧云心中一动。 古代人类数量稀少,远古时代也就几十万人, 秦汉也就千万人, 再往后千百年才一点点破亿, 及至现代全球七十多亿人。 而且这个数量还会越来越多。 如果轮回停止转动, 各个层次之间失去了交流,人的区域怎么可能无中生有? 数量增长必然导致质量下降, 要么是自身的,要么是外界的。 比如人类的资质一代不如一代。 地球上洪荒巨兽时代神人满地, 先秦时代还有炼气士,有百家争鸣,到了汉末就跌落到将星荟萃、神鬼无双了,然后一路下滑到盛唐游侠儿,在国术时代留下一声挽歌,彻底断绝。 百家争鸣时代古今中外圣贤如雨后春笋,之后便一路下滑,大道断绝,人们只能在科学这种旁门左道上螺蛳壳里做道场。 外界质量下降更不用说, 灵气枯竭,末法时代。 杨牧云心中暗道:重启轮回, 是不是意味着灵气复苏呢? 看着六道轮回中晦明晦暗的光点,以及各区域中不断流动交换的灵魂烙印,杨牧云陷入深思。 好奇心下, 他抬手指向其中一个光点。 视野迅速拉近、扩大,眼前的画面迅速变化,转眼间来到灵魂烙印面前, 然后一头扎了进去。 在一阵云里雾中之后,杨牧云看到了这个灵魂烙印的所有经历。 从诞生之时,一个只有本能的微生物,然后经历上百世轮回,一点一滴积攒某种类似“经验值”的特质,终于变成一只浮游生物,然后再次百世轮回,积攒够了“经验值”,变成一只毛毛虫,百世虫生,终于积累够了“经验值”, 成为一只鸟雀…… 经历了千万世的轮回,终于攒够“经验值”可以成为人类了,可是这时候轮回已经停止。 说好的排队,一个一个来, 但是谁他娘的把队首和队尾连在了一起? 一个队排了上千年还没排到头, 做一次人可真难。 好惨。 杨牧云心中一动, 随手取来一枚鸡蛋,然后弹指将这个灵魂烙印打了进去。 他想知道,基因突变的关键究竟是什么。 这是一枚受精的鸡蛋,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孵出一只毛茸茸的小鸡仔。 如果是母鸡会被留下来饲养,而公鸡就会拿出去低价售卖,幸运的话会被爱心泛滥的小孩哭着闹着买回去饲养。 要么因饲养不善三五天蹬腿,要么健健康康的长大,最终还是没能熬过大年三十。 现在,这个卵出现了意外。 一种特殊的却又格外关键的特质从天而降,融入其中。 正如杨牧云所想的一样,灵魂烙印落入鸡蛋中后就像火星子吊在炸药桶里,产生了巨大的变化。 正在缓缓酝酿的生命就像开了加速齿轮似的,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生长、发育。 清莹透亮的蛋身中出现一个黑色的斑点,斑点迅速膨胀,几乎将蛋壳充满,即便如此还在继续生长。 鸡蛋中的营养物质跟不上胚胎的发育,连十分之一都不够。 没办法,灵魂烙印中蕴含的“特质”太庞大了,千年积累,超乎寻常。 种子比花盆还大,还没发芽呢花土里的养分就被榨干了,这不是等死吗? 悲哀的意念弥漫开来,新生命似乎已经明白了自己的结局。 等待千年,却得来一个胎死腹中的结局。 它不甘心。 杨牧云随手打了一道丰收之力进去。 浓郁的生命气息就像久旱甘霖,蛋壳中的胚胎瞬间活跃起来,并且朝着杨牧云发出一连串感激。 杨牧云的精神意念透过蛋壳感知其中的变化,清晰看到那个生命的成长。 确实是鸡的模板,但又不是鸡。 首先是生命本质上。 鸡只是普通生灵,没有任何超凡特性。 但这个生命拥有特殊之处,生命烙印中蕴藏的“经验值”一股脑爆发出来,就像是单身了几千年的老处男,想要把人生中所有的渴望一股脑弥补。 如果是正常情况,早就把身子玩坏了。 但是有杨牧云赐予的丰收之力,身体生机磅礴,什么姿势都能配合,什么花样都能体验,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它做不到的。 于是,灵魂烙印尽情表演。 突变! 返祖! 进化! 杨牧云脑海中浮现出一大串类似的词语。 一个鸡蛋壳中竟然孵化出了一只恐龙,而且这个恐龙还不是最终形态。 它还在发育,还在完善自我,还在对自己的细节进行雕琢打磨。 看到这一幕,杨牧云心生感慨:“轮回重启,积攒了上千年的妖魔鬼怪全都出世降生了,虽然存活不易,但难保有那么几个机缘巧合挺过去的。” 看样子,时代变了。 第525章 先来一千个 小人世界,冰河时代降临,万物冻结,生命凋零。 地球上,灵气复苏,精怪重现,甚至有可能像寒武纪一样重现物种的大爆发。 一个上升趋势,一个下降趋势。 有意思! 与此同时,鸡蛋中的生物已经孵化完毕。 一只类似霸王龙,但是比霸王龙更加精致小巧的生物顶开蛋壳,尝试着划动了几下小爪子。 轻薄的蛋壳就像一张纸,咔嚓撕成两半。 小东西很满意自己的爪子,然后尝试着抬腿跨出一步。 没有出现跌倒的画面,小东西稳稳地落地。 杨牧云发现,这个小家伙在落地时是前脚掌先触地,随即是后脚跟,整个过程流畅而轻盈,没有发出任何声息。 这是一个天生的猎手——杨牧云如是想到。 虽然没有继承无数世轮回的记忆,但许多深刻的生死瞬间反复多次烙印在灵魂中,已经成为了本能。 无论是捕猎也好,被捕猎也好,都是战斗经验。 最令杨牧云好奇的是小东西的眼睛。 它的瞳孔就像相机镜头,瞳孔焦距可以自由调整,而且能随意追踪。 仔细看瞳孔中,有着密密麻麻的砂状物, 这些砂状物密密麻麻聚合在一起, 形成瞳孔的颜色、纹理。 杨牧云不知道这些砂状物的作用,于是将精神意念落在小东西身上, 旁观了一下小东西的视角。 几乎是360度,无死角。 哪怕脑后也能看到。 最重要的,小东西将注意力落在某处时,视野会迅速放大、拉近。 而且这个能力可以同时追踪视野中多个物体。 比如飞行的苍蝇。 小东西一心多用, 同时盯着好几只不同位置的苍蝇, 还能估算它们的飞行轨迹。 然后,小东西一个急冲然后跳跃,苍蝇都没明白怎么回事便被小东西一口吞掉。 小东西落地后没有丝毫停顿,又是一个弹跳, 正好拦截在第二只苍蝇的飞行路线上。 而这时候, 第三只苍蝇已经警觉,改变了路线,小东西也不遗憾, 美滋滋的咀嚼着食物。 “厉害!” 杨牧云赞叹一声。 刚出壳一分钟不到就完成了双杀,成长起来还了得。 而且,这个小家伙的身体素质好得没话说。 杨牧云通过见神视角观察它的躯干四肢、五脏六腑,发现它的骨骼密度和强度都远超人类,甚至还要超过猫科动物。 肌肉比重和肌肉纤维的强度也远超人类和猫科动物,对小肌肉群的控制度也非常高,几乎可以媲美杨牧云用蛛丝制造的“内神经”。 有力量,又能完美掌控这些力量, 身体素质还足够强横, 又有坚韧的羽鳞甲保护,防御伤害的同时还能散热保暖, 增加环境适应能力。 尤其是刚才那短暂的猎杀表现…… 完美的猎杀者。 别看它个头不大, 但是爆发的力量可以推动自身体重的百倍以上,同体型单挑几乎无敌。 猫科动物已经是完美的猎杀者, 这个小家伙的生命构造还在猫科动物之上。 这就是一个天生的猎手, 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猎杀。 “看样子, 鸡的祖先的确是霸王龙!虽然某些生理构造退化了, 但是条件许可的话,仍然会激活, 显化。” 想到这,杨牧云抬头看了一眼隐没在虚空中的六道轮回。 这其中滞留的灵魂无以计数, 如果正常轮回,地球上生灵的基础根本无法承载它们的降生,最终强大的灵魂力量凝聚不散,滋生鬼怪。 可如果自己介入,将这些灵魂投入胚胎,孵化出来…… 这一瞬间,杨牧云想到了光明神大批量制造的圣灵,想到了这些圣灵入侵其他世界的方式。 再看六道轮回中密密麻麻的灵魂,杨牧云有种叉腰大笑的冲动。 啊哈哈哈, 哈哈哈哈。 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于是杨牧云开始琢磨备胎的选择。 鸡蛋是很好的材料,廉价、易得, 而且效果不错。 鸡蛋的遗传物质中沉睡着霸王龙的遗传基因,灵魂很容易就能激活这些特性,转化为天生的猎杀者。 杨牧云看了一眼小霸王龙, 小家伙立刻乖巧的俯下身子,下颚触地,鼻尖到尾尖拉成一条直线, 就连双瞳也变成斗鸡眼,凝视着杨牧云的脚尖。 这似乎是它们表达恭敬和顺从的姿势。 打开空间通道,将这个小霸王龙送到暗黑世界,顺便在其脖颈上挂了一枚铃铛造型的灵魂熔炉。 随即杨牧云开始批量制造。 鸡蛋,鸡蛋,还是鸡蛋。 杨牧云从六道轮回中抓取不同的灵魂,将其打入鸡蛋中,令二者融合。 只需要少量的丰收之力,保障生命的孵化即可,而被丰收之力祝福的生命会自动打上大地之神的标记,为自己效力。 很快,杨牧云又孵化了第二个生命。 依旧是随机抽取的灵魂烙印, 外加一枚鸡蛋。 灵魂烙印中更多的是飞虫的记忆, 所以这次孵化出来的更具有翼龙倾向。 依旧是天生的猎杀者,肌肉强横, 动作迅捷, 反应敏锐,几乎将生理潜能压榨到极致。 杨牧云继续创造生命。 越来越多的恐龙现了出来。 同样的鸡蛋,只是因为灵魂烙印的不同,孵化出来的品种千奇百怪,五花八门。 这也佐证了一个道理——生命遗传既取决于物质,也同样取决于意识。 在没有超凡的末法时代,物质的影响更大一些,但是在灵气复苏的超凡时代,意识的影响更强一些。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热血番的主角仅凭不屈的意志,顽强的斗志就能一次次爆种,完成不可能的成长和逆袭。 每一只恐龙身上都带着灵魂熔炉,专门搜集灵魂,到后来杨牧云觉得挂件太麻烦,干脆把灵魂熔炉植入恐龙体内。 就像……芯片…… 这样,恐龙大军无时无刻都在为杨牧云搜集灵魂。 杨牧云对光之巨龙下令:“率领我的军队,去净化黑暗吧。顺便,找到其他轮回规则碎片!” 随后,杨牧云向王金龙下令:“鸡蛋!鸭蛋!鹅蛋!只要是蛋就行,受精的不够,不受精的也可以试试。什么,还有鸵鸟蛋?一枚三斤重,才135块钱,还顺丰包邮到家?好,来它一千个!” 第526章 一定要降低油耗 看着鸡蛋壳中孕育孵化的新生命,再想到自己最初搞眷属时,穿越两界杂交肉鸡、蛋鸡,弄出走地鸡的场景。 杨牧云心中感慨:内因才是重中之重啊。 自己累死累活搞杂交,又给它们搞基因优化,不断筛选培育结合,最终弄出来的走地鸡还是达不到期望。 如果是给哥布林制造坐骑,或者用来下蛋、产肉,那么它们是合格的,甚至可以说是优秀的。 在高加索境内、索伦王国境内,肉鸡和蛋鸡迅速推广普及。 这种有着魔兽级别,却没有魔兽实力的家禽身受各种族喜爱。 而且吃普通的食物就能产出富含高营养的肉和蛋,这种肉和蛋中都含有魔兽特有的魔力,人类食用可以增强体质,提升修为,就像吃魔力果实一样。 同样是鸡蛋,但是看看地球这边。 自己也没有怎么干预,孵化出来的竟然是霸王龙。 不,比霸王龙还要优秀、强大。 这足以说明,意识决定物质,而非物质决定意识。 或者说两种都成立。 只是在血统、天赋的决定因素上,意识的影响更大一些。 “所以,天使之所以强大,能够成为诸神中最优秀的眷属,除了基础基因优秀, 还离不开一个或一群超凡卓越的灵魂内核……” 肌肉有肌肉记忆, 灵魂也一定有类似的特性,一世世繁复轮回、累计, 灵魂中也会沉淀出特殊的烙印。 或者是捕猎的技巧,或者是躲避危险的本能,又或者其他奇奇怪怪的东西。 这种烙印会在某些条件合适的适合成为基因突变、生命进化甚至跃升的关键。 就像妖魔鬼怪,都是相由心生, 想怎么长就怎么长。 只是妖魔鬼怪长得太随意了点, 没有经历过战斗的打磨和筛选,而六道轮回中的灵魂都是经历了成千上万世的沉淀和凝萃。 这些灵魂徘徊了少说两千年,积攒的底蕴堪称恐怖。 诞生的每一个生命都非比寻常,与众不同。 杨牧云的目标开始转移到龟蛋、鸟蛋、虫卵、鱼卵等。 没有向其中融入其他生灵的血脉、基因, 就是纯粹的蛋和卵。 但是杨牧云向其中送入了特殊的灵魂, 然后打出一道丰收之力护持这些生命的孕育和诞生。 杨牧云不知道这些新生的生命是什么,但他知道,那绝对不是胚胎中应该诞生的物种。 千奇百怪的物种打上灵魂熔炉之后一股脑丢入暗黑世界, 让它们狂野生长,自由狩猎,接受环境的淘汰和筛选。 同时,这些生灵都是杨牧云的耳目,杨牧云可以通过它们观察暗黑世界,推断其他轮回碎片的位置。 有的新生命顽强存活,迅速适应暗黑世界的环境,快速掠食成长。 但也有生命落地成盒, 根本不适应黑暗、毒素等因素。 这些倒霉的灵魂受到六道轮回的招引, 重新归来,继续排队。 而这些灵魂意念开始不甘心的思考、总结, 琢磨新生命的形态、进化方式等。 当然, 光想没有用,还得胚胎的本源足够强大, 能够支撑这些构想的实现。 比如鸟类胚胎, 如果非要生长出一双强壮的大长腿, 倒不是不可以, 但强行改变生命形态,消耗的生命潜能更多, 性价比极低,投入到其他方面的潜能就有限了, 生存的机会大大降低。 而下次轮回的话,又不知猴年马月了。 倒霉的话,灵魂被吞噬,连轮回的机会都没有了。 所以,投胎是个技术活! 而就在杨牧云醉心“造物”,研究不同配方的时候,放在暗黑世界的眼线传来反馈。 发现一群特别难缠的家伙,大军损失惨重。 同时,在这片区域发现了特殊的强者。 杨牧云立刻通过信仰通道将视线转移到目标地点。 恐龙大军一路吞食, 全都成长为巨兽级别。 但是庞大的体型并不臃肿,一个个都灵活奔走, 矫健腾跃。 对面的生灵哪里见过这种不讲道理的家伙。 体型不占优势,力量不占优势,战斗技巧也全都被碾压。 如果不是有魔法能够挽回一点优势, 真的毫无抵抗之力了。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魔法优势也一点点被抹平。 因为这些怪物的实力膨胀得太快了, 而且不断有新的成员从四面八方汇聚过来,连带的还有被它们征服的土着生灵。 只要有吃的,这些怪物就能不断成长,不断进化。 而且进化还非常有针对性。 遇到敌人皮糙肉厚就会着重提升爪牙,或者腐蚀性体液。 遇到敌人攻击犀利,那就着重提升鳞甲、骨板。 比如现在,敌人精擅黑暗能量,那就从被吞噬的猎物身体和灵魂中寻找对抗之策。 生出抵抗黑暗能量的皮肤、角质、鳞甲等,或者在身体表面流转能量,形成魔法护盾。 总之,这些恐龙大军就是随便长,随便进化, 怎么样好用就怎么样生长。 它们也不知道进化的终点是什么,它们只知道,不断进化, 不断超越,不断向更强的形态迈进。 一切都是为了保障自己的生存, 一旦被击败就会死亡。 恐龙大军本能的畏惧死亡,却不知道为什么畏惧。 明明没有死过,却像死过无数次一样,格外有经验。 死了,灵魂被吞噬就什么都完了。 即便不被吞噬,侥幸重新轮回,那漫长的等待也足以抓狂。 捕猎! 吞食! 进化! 再捕猎…… 可就在恐龙大军一路势如破竹,屠灭无数种族部落,千里推进的时候,无数僵尸、骷髅从地下钻出,还有其他死亡生物。 地表就像潮水般不断泛滥,密密麻麻的身影受到召唤之后汇聚起来,向恐龙大军发起冲击。 恐龙大军顿时吃了个瘪。 敌人都是死亡生物,就算击败它们也不能吞食。 没有食物,很快就会饥饿、虚弱。 庞大的身躯对能量的消耗十分巨大,如果不能及时进食补充能量,别说进化了,能活着都不错了。 战斗继续进行,恐龙大军别说猎物的尸体了,连自己手下的尸体都吃不到。 所有死者都成了死亡大军的猎物,被转化成死亡生物,然后调转头来攻击。 幸存的恐龙大军越战越累,越战越弱。 审时度势之下,恐龙大军开始撤退。 也有一些饿得头昏眼花,直接饿死、累死的。 他们意念中最后一个想法就是——如有来生,一定要降低油耗。 第527章 轮回才能对抗轮回 杨牧云看着恐龙大军视野中的黑暗生物,密密麻麻、铺天盖地、漫山遍野。 大地中满是漆黑的色泽,浓郁的黑暗能量就像粘稠的石油,一团团阴冷的灵魂火焰在地表升腾、逸散,映衬得土地更加深沉。 一道道波纹在地面泛起,仿佛有无形的漏斗,黑暗能量从远到近汇聚起来,向地下渗透、凝聚。 豆丁大小的骷髅、僵尸以及其他不死生物潮水般向前涌动、推进。 与此同时, 地面翻滚、开裂,翻滚着向上升腾,好像有什么了不起的事物从沉睡中苏醒。 一只只巨大的手掌从地下探了出来,就像是扒在下水道口,然后借力从地下爬出的巨人,一个个山峰般巨大的头颅咆哮着晃动头颅,甩出大片的污泥。 那情形,就像是一颗参天大树被连根拔起, 庞大得覆盖方圆千里的根须网络也一股脑拽出土壤。 高昂的咆哮如若实质,令空间激荡,周遭一定范围的骷髅兵和僵尸全都在声波中凭空肢解、粉碎,全身上下所有的能量和精华都汇入灵魂火焰,无数火焰从四面八方凝聚到一处,没入巨型生物口中消失不见。 这些巨大的生物一点点从地下钻出、站起,然后在地下摸索了一通,拔出一柄柄各式各样的武器。 看着这些顶天立地的魔神,杨牧云沉默了。 一直以为小人世界的生灵体型渺小,暗黑世界肯定也大不到那里去,却没想到。 还有这种顶天立地的存在。 按照地球上的尺寸,这玩意绝对是两米大个。 你能想象这样一个巨大的生物在豆丁战场上唱跳再用武器拍地板会造成什么样的杀伤吗? 反正光之巨龙是没有战斗的欲望,身子一折就转了回去,一边冲入云层,一边急速远离。 地面上的恐龙大军也同样,急速狂奔。 此时,灵魂中潜藏的死亡恐惧集体唤醒、激活, 所有恐龙都在本能的驱使下远离危险的源头。 小豆丁还好躲避,但是比几个巨兽级的庞大恐龙被魔神目光紧盯、气息锁定。 巨大的魔神身影纵身一跃,凌空时手臂快速挥舞,兵器被舞动得如同螺旋桨,而后身体急速下坠,流星般轰在地面上。 巨兽级别的恐龙反身撕咬,晃动身体冲撞,想要凭借尖牙利齿和铜筋铁骨令对方付出一些代价。 然而——嘎嘣!咔嚓! 巨兽恐龙崩断了满口牙, 撞碎了浑身骨,而魔神身影只是晃了晃, 屁事都没有。 巨大的武器轰隆锤下,恐龙被生命能量、灵魂能量千锤百炼的身躯就像大西瓜似的砰然四溅。 只是这些血浆肉糜喷溅到一定距离之后,诡异的凝滞不动, 然后被一股奇特的力量拉扯着倒卷回来。 魔神身影张开巨口,宛如漩涡风暴,将空中飞舞弥漫的的血肉吞噬。 暗黑世界崩碎, 规则崩灭,没有完整的轮回,所以生命中止后灵魂不入轮回,而是自由飘荡。 或者滋生不死生物,或者消散不见,而大部分都是被其他生灵当做食物吞噬,融入自身。 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暗黑世界特有的轮回,每一个暗黑生物的身体都是轮回,至少是轮回的一部分。 但是恐龙大军的灵魂是属于六道轮回的,生命终结的瞬间,灵魂便在六道轮回的牵引下没入虚空,魂归故里。 感受到嘴边的灵魂想要逃逸,魔神立刻咆哮一声,伸手抓向灵魂。 魔神虽然体格巨大,但是根本无法对抗六道轮回这种级别的伟力,双方的拉锯只持续了一瞬间便宣告终结。 但是魔神失败之后,立刻有一道新的力量加入角力。 正在向远方飘逸的灵魂瞬间停止,被拽回去了一段距离,然后进入僵持状态。 杨牧云与六道轮回心灵相印、意念相通,瞬间感觉到精神一震。 就像是被人揪着三五根头发猛拽一样。 杨牧云感觉到自己身体发肤相关的事物受到侵害,本能的反抗起来。 双方僵持的瞬间,越来越多的恐龙大军被追上,杀死。 一团又一团灵魂从肉体中爆开,雾气般游荡在战场上。 如果是正常情况下,灵魂根本不可见。 但这里是暗黑世界,周围环境的映衬,不可见的灵魂变得分外耀眼夺目。 正常情况下,灵魂最多滞留几秒钟便会在轮回的吸引下消失不见。 即便是百万人级别的大战,只要不是同一瞬间击杀,灵魂逐个消失,根本不会出现堆积、聚集。 但是这次不一样,所有灵魂都在两股力量的角逐之下僵持在原地。 于是,旧的灵魂消失不了,新的灵魂陆续浮现,战场上方白茫茫一片,飘满了灵魂。 森冷的灵魂能量破开雾气,照亮黑暗,将战场照耀得如同白昼。 暗黑世界的死亡生物全都垂涎的看着漫天灵魂之火,这些,可都是进化的力量。 一些会飞的死亡生物冲上天空,想要吃个痛快。 但是平日里吞吸自如的灵魂之力就像石头铁块一样坚硬,飞行死亡生物与其碰撞,身体砰然炸裂,一团灵魂火焰冉冉升起,没入灵魂海洋中。 恐龙大军几乎是横推万里,屠戮了不知多少种族,搜集的灵魂数以亿计。 被它们俘获、击杀,然后经由灵魂熔炉炼化的本土灵魂,甚至还要加上战场上死亡的死亡生物。 堆积起来的灵魂数量堪称恐怖。 这么大一团灵魂力量,杨牧云看了都流口水,更别说…… 等等! 杨牧云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与自己争抢灵魂的是谁? 能够与六道轮回掰腕子的,只能是轮回之力。 也就是说,支撑那些巨型魔神的力量就是暗黑世界轮回规则的其他部分。 只有魔法才能打败魔法,也只有轮回才能对抗轮回。 杨牧云瞬间来了精神。 终于找到了,就是这里。 之前看到这些巨型魔神时,杨牧云本能的想要避其锋芒。 自己来暗黑世界是为了寻宝,不是为了打架的。 没必要在这里白白浪费资源和时间。 但如果是为了轮回之力,那一切都是值得的。 杨牧云没有直接出手。 一来,他要隐藏身份,二来,神明之间的战斗都不会直接出面,而是由眷属下场。 于是杨牧云开始调兵遣将。 草木精灵兄弟,十八蛙人,牛头人,全都被杨牧云投送到前线。 恶魔城中的恶魔族虽然没有直接参战,但他们凭借天赋力量远程攻击,对不死军团以及巨型魔神进行精神干扰。 光之巨龙得到指令也停止了战术性撤退,而是找了个地方重整旗鼓。 只见它浑身光芒绽放,宛如一颗明星。 慌乱逃窜的恐龙大军立刻朝着光芒闪烁之处汇聚。 杨牧云将百战余生的恐龙收了回来。 这些都是经历战火检验的合格产品,要保留它们的血脉,用以繁衍和改良的。 至于战场,就交给新兵种吧。 第528章 列阵在前 密密麻麻的黑红色生物空投到战场上。 这些都是蚂蚁。 杨牧云从六道轮回中随手抓了一大把虫子的灵魂烙印,将其注入各种虫卵中。 孵化的出来的生灵千奇百怪,杨牧云也不知道该怎么为它们命名,暂且还是叫蚂蚁吧。 在地球上渺小得微不足道的生物对于暗黑世界的骷髅僵尸而言就是庞然大物,至少不会是死于脚底板的事物。 急速冲锋、弹跳,蚂蚁大军用巨大的上颚精准命中敌人。 潮水般的蚂蚁大军就像拍打防洪堤,对不死生物造成沉重而强猛的打击。 蚂蚁大军强大的肌肉力量,再配合变态的咬合力以及蚁酸的腐蚀, 什么骷髅,什么僵尸都是纸糊的。 不否认骷髅兵和僵尸强大的战斗力,但是对方根本不给你发挥的机会。 这就像刮胡刀片一样。 真的很薄、很脆、很弱。 但它真的锋利,真的致命。 一刀两断,然后抱着脸就是一顿乱啃。 虽然蚂蚁大军同样脆弱,不堪一击,但是它们量大,而且成长速度飞快,只要啃几截骨头就能成长,吃几块僵尸就能变强。 骷髅兵和僵尸能无限重组、复活,没错,这种复活能力在和生灵的战斗中无往不利。 但是蚂蚁大军啃食速度飞快,自己的同伴也一样啃,骨头渣子都不留,不死生物能怎么复活? 这比挫骨扬灰还狠,因为骨灰都被吸收了。 而且杨牧云还在背后不断地投放生力军,蚂蚁大军源源不断,滔滔不绝。 空中嗖嗖的啸音不断,一颗又一颗比山还要巨大的陨石轰击在地面上,溅起大片的烟尘火光, 强烈的冲击令大地变形, 周边百步的不死生物荡然无存。 巨大的陨石咔嚓碎裂,黏滑的液体瞬间流淌出来,无数丑陋狰狞的蚂蚁从液体中挣扎出来,黑红色的几丁质外壳就像荷叶,黏滑的液体根本无法在其上粘附,轻易挣脱粘液束缚,迅速向周边散去。 一个巨型魔神咆哮着吼道:“拦住它们!那是敌人运送兵力的工具!” 只可惜,巨型魔神还没说完便被一个陨石精准命中。 陨石在魔神胸前炸裂,粘液瞬间将其身躯包裹,数以万记的蚂蚁从黏液中挣扎着跳出来,然后疯狂攻击最近距离的敌人。 与此同时,杨牧云又在炮制新的鸡蛋。 没错,那是蛋。 只是杨牧云将其中的遗传物质摘除,换上了蚂蚁的遗传物质,顺便向其中注入数以万计的虫子灵魂烙印。 这就等于借鸡生蛋,哦不,借鸡蛋生蚂蚁。 一枚鸡蛋中孵化出成千上万的蚂蚁幼虫,只需要在其中注入丰收之力,保障灵魂烙印的降生、孵化即可。 与此同时,鸡蛋外壳又可以加持防御力量,提升鸡蛋的防御力, 保障其安全抵达投放地点。 杨牧云一念起,上百枚炮制好的虫蛋划着啸音冲入空间通道,带着灿烂的焰尾精准命中指定位置。 不仅是鸡蛋,还有鸭蛋、鹅蛋甚至鸵鸟蛋。 随着熟练度提升,杨牧云对灵魂烙印的掌控越发娴熟。 每一枚蛋壳中孵化出的生命越来越多,而且生命质量越来越高。 蛋壳上价值的神力也也越来越强悍,附着的攻击力越来越强大,命中目标的瞬间对周围敌人造成强大的杀伤,给孵化出的虫子提供第一口血食。 就这样,鸟蛋遍地开花,骷髅兵和僵尸被打得溃不成军,不仅背腹受敌,而且无论走到哪都被敌人围追堵截。 不死生物虽然不知疲倦,但不代表他们傻,对面不按规矩出牌,这仗还怎么打? 另一边,杨牧云玩得是真爽。 这就好像下棋时斩杀敌方大龙,自己的棋子随便下,对方只能像贪食蛇一样不断突围,但无论突围到什么地方都神兵天降。 唯一制约杨牧云的就是炮弹问题了。 王金龙气喘吁吁地说道:“神使大人,咱们自家农场的库存没了,周围几个便利店、超市的鸡蛋都被买光了,只能等明天了。” 杨牧云无奈,只能恋恋不舍的看着最后一坨弹药,然后在其中灌输更多的丰收之力,在蛋壳上加持更多的神术。 轰轰轰轰! 最后一排流星划过黑暗。 与此同时,暗黑世界的战斗已经进入到歼灭阶段。 小杂鱼都被打扫干净,只剩下一群山岳般巨大的黑暗魔神。 密密麻麻的蚂蚁大军从四面八方围攻,可是暗黑魔神毫无畏惧,挥手投足之间都能带动喷薄的黑暗能量冲击,碾死无数的蚂蚁。 每次攻击都有几十上百的蚂蚁化作齑粉,灵魂飘离身体,升上天空。 蚂蚁们虽然使尽浑身解数攻击巨大的魔神,但尖牙利齿、蚁酸剧毒全都无效。 魔神的身体比金刚石更加坚硬,蚂蚁大军抱着啃食也没能在上面留下一道痕迹。 甚至,魔神躺倒地上滚来滚去,碾死成千上万蚂蚁,再站起身时还是毫发无伤。 杨牧云认真观察,仔细分析,终于发现了魔神的秘密。 “他们身上有一种奇特的能量,那层能量就像镀膜,紧紧包裹全身,保护其不受任何伤害。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股力量就是轮回之力了。” 而通过空中灵魂之力的拉锯,杨牧云已经定位到了轮回之力的准确位置。 “牛头人,列阵!” 一根根巨大的图腾柱亮了出来,随即一根又粗又长的黑色事物从空间通道中插进暗黑世界。 细长的事物一阵螺旋摇摆,仿佛有一股磅礴的能量从根部挤压到顶端。 随即一道乳白的光芒绽放,无数惊雷电闪喷薄出来。 神州电网巨大能量顺着这些电弧冲击在图腾柱上,激活柱身镌刻的无数图案花纹,同时也激发了牛头人与图腾柱的共鸣,与先祖英灵的共鸣。 能量颤动中,一个庞大的力场缓缓展开,将战场悉数笼罩。 托卡马克大阵再次列成,而这次的目标是那一个个身高恐怖的黑暗魔神。 嗡! 一道能量在大阵中环绕旋转,能量在空间中飞速穿梭,产生耳朵听不到的震荡。 但是这种震荡令黑暗魔神发出尖锐的怒吼、愤怒的咆哮。 那竭嘶底里的模样,隐隐中透着一丝丝的恐惧。 第529章 起来,你们起来啊 有了上次的演练,牛头人对托卡马克大阵的掌握更加纯熟,再加上实力的蜕变和提升,能量掌控越发得心应手,大阵的威力也平添三分。 随着电流的涌入,大阵产生的力场越发凝实、厚重。 一股庞大得不可抗拒、不可逾越的能量光幕将战场笼罩起来, 360度无死角,全方位无懈可击。 在大阵中的蚂蚁大军都被牛头人掌控力道送了出去。 剩下的全都是死亡生物,以及巨型魔神。 尤其是后者,感受到大阵传来的压迫,一个个嘶吼咆哮,仰天喷吐黑暗能量形成的冲击波。 然而, 所有能量轰在大阵边缘时,都受到无形之力的约束,无法跨出大阵半步。 无论是黑暗能量、死亡能量、灵魂能量, 还是其他那些杂七杂八的能量。 只要是能量形式的存在,全都无法逾越半步。 “这个结界一定有防御上限,只要突破这个上限就行了!随我一起——攻击!” 一个巨型魔神发号施令,其他巨型魔神纷纷响应。 一群家伙整齐划一,朝着同一方位发出最强的攻击。 然而,托卡马克大阵晃都没晃一下,连一点波纹都欠奉。 巨型魔神愤怒的咆哮一声,“万能的暗黑之神,虔诚的信徒恳求您赐予神力!” 黑暗神? 听到巨型魔神的祈祷,杨牧云瞬间明悟。 原来这里是黑暗神的信徒。 转念一想,世上以黑暗为名的神多了去,而且小人世界没有黑暗神的传说,应该是其他世界的神明吧。 然而这时候,一道黑暗神力从虚空中降下,精准射向巨型魔神。 只是黑暗神力在触及托卡马克大阵边缘时,就像面条撞在石板上,一阵扭曲随即砰然碎裂。 黑暗神的力量, 竟然无法突破大阵的封锁。 但是巨型魔神没有气馁,而是给同伴鼓劲道:“神的力量在跨越世界时削弱了,所以才被结界阻拦。只要我们降低结界的能量,神力就能降下。” 说完,为首的巨型魔神怒吼一声,胸膛高高鼓起 一团黑色的魔焰在胸腔内绽放,黑暗火光顺着肌肉纹理向臂膀腰臀蔓延流淌,一道道玄奥的纹路在魔神体表凝现出来,仿佛灼热的烙铁,滋滋冒着白烟。 黑暗火光迅速灌注到指尖、头顶等身体末端,随即轰的一声在巨型魔神周围爆开。 烟尘中,魔神的体表皮肤向两侧剥落开裂,一个新的肉体破体而出。 新生肉体是抱膝蜷缩的姿势,随着炸裂迅速站起身来,迅速膨胀。 更高大、更威猛,更强悍! 魔神的体型比之前有了十倍的增长,而且还在继续不停地膨胀。 其他魔神也纷纷咆哮着发动力量,立足之地大地崩碎,暗能冲击,黑烟升腾,缭绕全身。 一个又一个巨型魔神体型疯长,变成顶天立地的巨人。 托卡马克大阵的边缘显现出来,昂首挺胸的魔神们纷纷碰壁,不得不低下头、弯下腰。 不过这正是魔神们想要的。 “捅破它!” 众多魔神纷纷吐气开声,浑身黑暗能量涌动,化作陆地龙卷向上冲击。 这一幕…… 杨牧云眯起眼睛。 托卡马克大阵就像是一个无形物质的蛋壳,里面是顶天立地的巨型魔神。 有点像开天辟地。 何止是像,分明一模一样。 众多巨型魔神集体爆种,顶得托卡马克大阵一阵晃荡,从不可见、不可视的虚幻状态显现出来。 支撑大阵的图腾柱上光芒闪耀,几个牛头人先祖英灵浮现出来,想要借助自身力量稳固大阵的结界。 巨型魔神们看着牛头人的身影,顿时张狂大笑,更加卖力得向上撑起。 更多的牛头人英灵从栖居的图腾柱中走出,附着在大阵上,加固结界,对抗魔神。 杨牧云冷哼一声,随即加大电流输入,托卡马克大阵威力暴涨。 重压陡然飙升,许多魔神一阵不支,膝盖酸软的跪了下去。 杨牧云心中暗道:托卡马克大阵源自托卡马克装置,这东西可是利用磁约束来实现受控核聚变的环形容器,将其魔改成法阵。 至于这个大阵的承载能力,用一个不恰当的比喻,那就是手捏核弹。 核弹爆炸产生的声、光、热、波等,全都捏在掌心里,没有一丝一毫泄露。 一群暗黑生物,能掀起多大的风浪? 为首的巨型魔神看到跪地不起的同伴,顿时大吼连连。 “站起来!你们这群废物,全都站起来!” 你们再不站起来,我就扛不住了。 其他魔神也不是不想站起来,而是大阵产生的威压太恐怖了,自己根本承受不住。 而且,大阵似乎在一点点收缩、合拢。 异域的暗黑神仿佛感受到信徒的危机,降下更多的黑暗能量,不断轰击托卡马克大阵。 这些攻击给了魔神们信心,支撑他们不断鼓起力气,膨胀身形,抗衡大阵的压力。 然而,光之巨龙优哉游哉的飞到大阵上方,身上光明绽放,宛如一颗太阳。 从天而降的黑暗神力瞬间消弭一空,再也没有一丝一毫黑暗神力降临。 作为光明神曾经的头号打手,光之巨龙太了解这个老对手了。 如果是面对面战斗,光之巨龙绝对有多远滚多远。 但是跨越世界施展神力,暗黑神的力量要被削弱十倍、百倍,光之巨龙瞬间勇武起来。 看到这一幕,为首的魔神也承受不住,推金山倒玉柱的跪了下去。 这一跪,就像是脊梁骨断裂。 支撑魔神的信念轰然倒塌,所有的精气神都在一瞬间消散殆尽。 数百牛头人先祖英灵的怒吼声中,托卡马克大阵电光闪耀,大阵内的能量团开始冲击、转动、川流不息。 魔神们体型庞大,托卡马克大阵收缩的时候,众多魔神被挤在一起,就像沙丁鱼罐头。 然而这仅仅是一个开始,随着电能疯狂灌入,大阵还在持续收缩。 川流不息的能量不断冲击着魔神们的身体,消磨着他们身外和体内的能量,剥离灵魂意志,碾磨血肉骨骼。 内外双重重压折磨之下,终于有一个魔神不堪重负,在一声不甘的咆哮中噼啪爆裂。 而这就像是一根导火索,其他魔神也都在崩溃边缘,只是差一根稻草。 噼啪之后,就像鞭炮一样,顷刻间全部炸裂。 魔神们的精气神全都被大阵炼化,然后回缩成球,被杨牧云召回。 滚滚的灵魂能量汇入灵魂熔炉,成为六道轮回的能源。 也成为角力中压破平衡的关键砝码。 暗黑世界天空中数以亿万的灵魂瞬间震荡,随即砰砰崩裂,与暗黑世界联系中断,并且循着六道轮回的招引没入虚空,消失不见。 第530章 光芒,即真理 亿万灵魂宛如漫天星斗,灵魂同时顺着一个方向飞流,就像璀璨的银河,漫天辉光摇曳中,令人生出一种空间扭曲,时间错乱的感觉。 但是灵魂熔炉的充实和饱胀让杨牧云回过神来。 暗黑世界……巨型魔神…… 我是来寻找轮回规则的…… 手掌一翻, 一团暗金色的规则浮现出来。 这就是巨型魔神上蕴藏的规则——不朽之躯。 正是这股能量,令巨型魔神体型远超其他暗黑生物,在体型庞大的同时还具备诸多强大的能力。 最显着的一点就是无坚不摧的身躯。 横推暗黑世界的恐龙大军伤不到他们毫毛,蚂蚁大军也同样毫无作为。 就连光之巨龙见到他们也只有避战逃跑的份。 这就是不朽之躯。 无伤、无损、无畏。 防御力超强、恢复力超强,甚至碎尸万段也能滴血重生,挫骨扬灰也能重组愈合。 但是很可惜,他们遇到了托卡马克大阵。 一个蛮不讲理的超强杀阵。 众多巨型魔神合力,也不是不能抗衡托卡马克, 甚至有可能凭空摸出一把斧子来场开天辟地。 但是很可惜, 托卡马克大阵背后是神州电网。 双方的力量源泉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 而现在,不朽之躯的规则落入杨牧云手中。 只是一瞬间,杨牧云就明白了这个规则的力量。 筋骨皮肉血髓乃至毛发,全都强化到极致。 只要身体足够强大,就无所畏惧,哪怕雷火轰杀、刀斧加身都无法将其杀死。 不会死,自然也就跳出轮回,甚至掌控轮回之力。 杨牧云心中一阵激动。 不朽之躯规则可以对自己眷属们修行的金刚不坏体就能得到飞跃提升,有质的突破。 而且不朽之躯还有令身体巨大化的效果,类似天地法相。 这个规则相当于草木精灵兄弟中大娃和三娃能力的融合。 只是,不朽之躯的力量更加强大——无论力量的本质还是力量的效果。 杨牧云当场对大娃和三娃进行醍醐灌顶,将不朽之躯的力量加持在二人灵魂烙印中。 随即,两个小娃娃身上能量涌动,粉嘟嘟的身子一阵蠕动荡漾。 磅礴的能量以身体为中心向外四溢膨胀,就像是将二人的身体轮廓放大十倍、百倍,千层、万层。 随即这成千上万层身体轮廓瞬间回缩,仿佛一层层纤细微小的能量光膜, 加持在每一滴血上,附着在每一根肌肉纤维中,包裹在每一寸肌肤乃至每一根毫毛上。 虽然还是小娃娃的模样,但是两个小娃娃变得光芒内敛,底蕴深厚。 但是没多久,杨牧云勾起的嘴角一点点僵硬起来。 他终于发现,自己手上的不朽之躯规则并不完整,仿佛缺少了那么一小块。 就是这一小块,令不朽之躯白璧微瑕。 “难道这就是罩门?” 仔细想想还真是这个意思,一个无敌强大的力量,偏偏缺少了一小丢丢,变得不那么完美,给敌人留下一丝可趁之机。 可是转念一想,若非巨型魔神身上有罩门,自己也无法那么轻而易举的战而胜之吧。 “不朽之躯缺少的这一块,究竟在哪?” …… 云端之上,诸神汇聚。 久久未出现的黑暗之神也到场了,引得诸神侧目。 千年前光明神崛起,黑暗神随即销声匿迹,任凭信徒和眷属被追杀殆尽也未曾现身。 以至于诸神都猜测,黑暗神是不是陨落了。 见到黑暗神本尊,感受着那澎湃涌动喷薄欲出,却又凝聚不散的黑暗力量,诸神全都明白过来,黑暗神还活着,而且活得好好的。 下一瞬,诸神的目光都转到光明神。 毕竟,这两个家伙不共戴天。 黑暗神消失之后,光明信徒也一直在换着花样祸祸黑暗信徒,双方的仇恨比天高,比海深。 现在王者归来,怎么也得说道说道,是不? 光明神看了一眼老对头,又看了一眼给老对头撑腰的天空之神、海洋之神,还有周围一大群目光各异的神明。 虽然心里慌得一批,可光明神的坐姿稳如老狗。 “你们一个个这样看我干什么?” 威严、淡漠,一如既往。 但是诸神一反常态,不再对光明神畏畏缩缩、唯唯诺诺。 相反,诸神依旧用怀疑、不屑、鄙夷的目光看着光明神。 “哼!对我无礼,你们是不想得到光明的救赎了吗?” “咳咳……那个,我有话要说。” 光明神知道,今天宴无好宴,天空之神为首的诸神分明是想要对自己围攻,甚至清算。 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光明神很纳闷,这群家伙就不怕惹怒自己,失去轮回的庇护吗? 之前诸神对自己是百般讨好恭维,原因就是自己手中掌握有轮回规则的奥秘,可以保障诸神重生,并且重生后依然能获得神力、神职等,借此避过冰河时代,重新成为下一个时代的诸神。 只是,暗黑世界出了点变故,自己没能拿到轮回之力。 光明神心中暗道糟糕,对方选这个节骨眼上找自己,八成是知道了暗黑世界发生的事情。 于是光明神咳了咳,“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光明神立刻抛出新的诱饵,向诸神证明自己的价值。 “我的信徒在无尽的乱流中探索,发现了一个特殊的世界,一个可以承载我们诸神的世界。” 说着,光明神摊开手,掌心上浮现出亿万颗细碎的光点,无数光点飞速萦绕盘旋,组成一副浩瀚的画卷,画卷上最瞩目的就是一个水蓝色的世界。 “我掌握到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那方世界空间广阔、资源富裕,最最最重要的是其中的土着生灵,体型巨大,灵魂美味,产生的信仰之力也十分纯洁、纯粹,最重要的,信仰之力的量,是我们这个世界生灵的千倍、万倍。他们,简直就是最完美的信徒。” 听到这话,在场诸神全都咕咚咽了口口水。 神明可以不在乎满地的金银,也不在乎流淌着牛奶蜂蜜的河流,更不在乎成千上万的纯洁少女…… 但他们渴求信仰。 信仰之力就是神明赖以存在的根基,也是他们成长变强的唯一途径。 只是,他们并不相信光明神说的话。 世上怎么可能有这样的世界。 信仰之力又怎么可能膨胀千倍万倍。 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然而,光明神手掌上升起一团信仰之力。 一团巨大的,几乎将光明神身形掩映吞没的炽烈信仰之力。 就像人类举着一块比自身还大的钻石,告诉全世界,我找到了一个钻石矿,这种个头的钻石在那边就像沙子一样,满地满地。 那一刻,光明神就像是一颗太阳,照亮了在场诸神的心灵、世界,以及前方的道路。 第531章 加强版贤者时间 杨牧云正在清点自己的收获。 与巨型魔神一战赚的盆满钵满,除了不朽之躯还有数以亿计的灵魂。 这其中有一部分是恐龙和虫族大军,属于六道轮回原本的灵魂烙印,但更多的是暗黑世界本土的灵魂。 暗黑世界的灵魂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茁壮。 六道轮回中的灵魂烙印虽然个头大,但受限于地球上的规则,没有灵魂彼此吞噬, 只能自我发育。 而暗黑世界的灵魂可以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不断吞噬弱小壮大自我。 换句话说就是,千年老鬼多如狗,万年老鬼满地走。 每一个灵魂都是吞噬了无数同类、异类成长起来的,一个顶几千个,上万个。 而现在, 这一切都成了灵魂熔炉的能源, 成了六道轮回的动力。 渊海倒流般的灵魂之力涌入,六道轮回的转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提升。 这一次流入的灵魂能量比以往每一次都要多, 都要强,也都要精纯。 杨牧云本以为这次能令六道轮回再次提速,解锁更高级的物种。 按照之前的经验,下次很可能就解锁哺乳动物,甚至人类。 然而杨牧云失望了。 六道轮回转速提升,但距离解锁新的层次还有很大差距。 没有出现新的等级。 杨牧云还有种预感,这次解锁的进度连一半,甚至十分之一都不到。 “该死!” 一下子灌入这么多灵魂还没能填满,真想解锁第四道轮回,甚至更高的轮回,岂不是要把地球上的生灵全都喂进去? 不行不行,太疯狂了。 还是让恶魔族在诸多世界搞诈骗,诱骗那些贪婪的家伙出卖灵魂吧。 可是这时候,六道轮回反馈一道意念。 有域外生灵正在尝试降临。 杨牧云立刻顺着意念追查过去,结果发现石沉大海。 追丢了? 不可能! 而这时候,又是一道意念反馈过来。 杨牧云几乎是第一时间追查过去。 结果不出意料,还是追丢了。 “有域外存在入侵?而且还掌握了入侵的方法, 比光明神那个蠢蛋强多了。” 随即杨牧云蹙起眉头。 有域外生灵入侵地球,而且能逃过自己的感知侦查,这可不是什么好迹象。 杨牧云比谁都知道地球的好处。 虽然是末法时代,超凡力量枯竭殆尽。 可毕竟孕育过诸多强大的力量体系,就算考古也能考察出一些收获。 除此之外,地球上最大的资源就是物质和精神。 如果是小人世界,地球就相当于一个超级宝藏,随随便便一些小神明就能像自己一样依靠赚差价崛起。 能够绕过六道轮回,悄无声息的藏匿在地球…… 杨牧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野蛮人的空间通道。 难不成有其他同族绑定了这里? 如果那个同族足够聪明,就能从地球上获取大量资源飞速崛起。 如果那个同族不够聪明,就是给地球送菜,如果被地球上的国家抓住并且研究,必然带来文明的跃迁。 “不行!太危险了!决不能让那些域外生灵胡来!” 无论哪一种,都不能发生。 然而事情并不以杨牧云的意志为转移,越来越多的域外生灵降临到地球,触动六道轮回感应。 就像湖面上下雨,听到滴答、叮咚声音的时候,雨点已经隐匿无形了。 于是杨牧云找上王金龙。 “有不知名的存在入侵你们所在的世界,未来很可能会发生一些预料之外甚至认知之外的事情,有可能整个世界都因之变化……” 杨牧云一边说着一边观察王金龙的表情。 “咦……你好像一点都不惊讶,为什么?” 王金龙声音平淡的说道:“第一次见到神使大人您的时候,我确实很惊讶,但是这都一年过去了,我早就习惯了。” 杨牧云无语了半晌。 好吧,准确来说,自己也是域外生灵。 “不不不,我不一样。我对地球人没有恶意,你懂的。但是刚来的那一批不一样,他们来者不善。” 王金龙再次点头,“所以,这就是汽车人和霸天虎?我是不是要肩负起拯救世界的任务?” 杨牧云仔细想了想,好像真的是这种关系。 这群域外生灵是什么来路,有什么能力,在地球上又能翻出什么花样…… 杨牧云一无所知。 毕竟地球的环境和资源太特殊了,哪怕只有一粒种子,只要条件事宜,都能生出参天大树。 自己不能掉以轻心。 “所以,从今天开始,我要对你进行强化训练,传授你神的力量。同时,你要建立起守护世界的力量,搜罗志同道合的队友。” 直接给王金龙灌输神力有点难,毕竟双方的体量差距太大了,就像用打火机给火车烧锅炉一样。 但是传授王金龙一些修行之法还是没问题的。 地球上的某些规则已经松动了,隐隐有了灵气复苏的迹象,六道轮回也被重启。 也就是说,那些消失的神秘力量都会接连回归。 王金龙听到这话,古井无波的心态瞬间炸裂。 卧槽! 卧槽! 卧槽槽槽! 我要牛逼了! “神使大人英明,赞美您!” 跟着杨牧云混了一年,王金龙的确得到很多好处。 比如固本培元的丹药,各种魔力果实,还有全身的内神经。 依靠这些,王金龙也算是大侠级别了,行侠仗义还是足够了,但拯救世界还是有点难。 杨牧云勾了勾手,王金龙立刻蹲下,将自己的视线与桌面平齐。 一根手指点在王金龙眉心处。 杨牧云将一道规则之力烙印进去。 不朽之躯! 不灭之魂! 一个主精神意念,一个主血肉之躯。 两者合一,足够王金龙成为魔武双修的超级强者。 轰! 一声炸响,王金龙感觉自己的眉心松果体的位置突突直跳。 仿佛一根火柴丢进了汽油桶中,王金龙感觉自己浑身上下、里外,精气神乃至灵魂都在剧烈的爆炸。 火柴是杨牧云赐予的力量。 而汽油桶就是王金龙长期以来积攒的人气、声望,也就是信仰之力。 爆炸产生的力量迅速膨胀,王金龙在冥冥中感应到了一层膜。 只是没等他仔细观察感受,那层膜便被己身迸发的能量冲击、撕裂。 王金龙感觉自己身体中所有的一切都在爆炸中急剧宣泄,每一滴血、每一根肌肉纤维、每一块骨质都像蒲公英一样远飞千里,像阳光一样辐射万界。 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王金龙感觉自己膨胀千倍、万倍,身体像空气一样,众多细胞宛如浮尘,随风飘荡。 身体延伸到极致之后,精神意念继续飞翔。 攀上山巅、冲出云层,甚至到了月亮之上。 只是还没等王金龙发出感慨,爆炸的冲力瞬间消竭,身体和精神没了特殊力量的支撑瞬间坍缩。 就像是被人大力抽射,王金龙的意念快速回滚到体内。 嗡嗡嗡嗡…… 王金龙感觉自己身体的一切组成部分都在剧烈的颤抖、摇摆。 在这个过程中,王金龙的精气神、皮肉骨骼血髓以及其他,全都打散重组。 而不灭之魂和不朽之躯的力量就是控制重组的编码,重组后的身体、精神将会与两种力量完美契合。 当一切静止下来、沉淀完毕的时候,王金龙长长的吐出一口气,问道:“这是……加强版贤者时间吗……好舒服……” 第532章 你可以去降妖除魔了 积累信仰,点燃神火,塑造神明。 杨牧云很是震惊,就在刚才那一刹那,王金龙踏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 生命形态质变飞跃,每一个细胞、每一根肌肉都是在信仰中分解、重组,并且遵循信仰重塑。 就像捏脸, 王金龙的模样完全依循信徒想象、认知中的模板进行重塑。 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而是几百万、上千万,众多印象的合称。 王金龙本就是个网红主播,然后通过“肌肉金轮”一夜成名,再然后通过游戏主播、歪嘴龙王等方式走红网络,然后是大威天龙和《法海传》的拍摄。 尤其《法海传》,电影并没有给杨牧云带来多少信仰之力, 本以为其扑街了,却没想到信仰之力都积攒在了王金龙身上, 并且在刚才那一瞬间彻底引爆,成为重塑中至关重要的决定性力量。 重塑之后的王金龙整个人精气神都变了。 他依旧是他,却又不是他。 他保持着自我、本我,内外如一,却又拥有了千人千面的特性,仿佛无数复制体的集合。 头发更少了,变成了镫亮的光头,皮肤上的蛛网纹身彻底消失不见,变成后背上的金龙纹身,健美教练似的大块肌肉也变了,就像一根根盘在柱子上的虬龙,一举一动都充满了喷薄的力量感。 这幅形象…… 不就是荧幕上的法海吗。 他终于活成了自己饰演的角色,或者说,即便法海复活重生,也应该是现在这个模样。 但是不知怎么的,杨牧云心念一动,想到了一种可能。 于是连接六道轮回, 借助轮回的力量勘察王金龙。 在六道轮回的视角下, 就像观看千手观音,王金龙背后浮现出密密匝匝的重影。 这些重影就是王金龙的前世,每一个重影都有一段完整的人生,是一个单独的档案。 而现在,这一切都呈现在杨牧云眼前,如同掌上观纹。 上一世! 上一世! 上一世! 而诸多前世全都烟雾似的消散,冰雪般的融化,丝丝缕缕的融入到王金龙身上。 每一个重影融入,王金龙的身体都会焕发出一道人体描边的金色轮廓,自身也会像镀膜似的增添一份神秘力量和气质,变得更加深沉、凝实、厚重。 终于,一道浑身焕发金红色火焰的身影从轮回的云雾中降下,双手合十宛如坐佛,膝上横置一根禅杖,光影幻象镀膜般的融入王金龙身体中,消失不见。 杨牧云暗暗赞叹:难怪动静这么大,原来祖上阔过。 与此同时, 王金龙双目睁开,两道闪电在瞳孔中映射的漆黑中浮现。 只见其抬手向杨牧云行礼,用满含磁性的嗓音说道:“多谢神使大人!” 杨牧云沉默了两秒, 问道:“你是不是回忆起了什么?” 王金龙目光平静,表情淡然,嘴角微微勾起,恬然一笑,颇有佛祖拈花的风采。 “感谢神使大人将我唤醒,只是在我沉睡的期间,还需要神使大人帮忙照看这副皮囊。” 就在杨牧云纳闷的时候,王金龙表情一僵,随即眼睛中浮现出一丝迷茫,再然后就一脸猪哥的捏着自己的胳膊,摸着自己的胸,嘴角口水直流。 杨牧云无语。 还以为是突破什么桎梏,赛亚人变身了呢,原来是代打上线。 这家伙遇到自己之前就是靠代练赚取生活费,没想到成神以后能力也跟代练有关,这是巧合吗? 仔细想想,这个能力也没什么不好的。 总算是有一张底牌了,不至于手无寸铁,遇到14岁的少年拳王,就算王金龙自己打不过,也能叫代练上线接管身体。 但杨牧云很想知道,这个代练究竟是王金龙宿命的前世,还是点燃神火时信愿的凝聚。 只可惜,自己的六道轮回掌控能力还不强,看不到更多信息。 与此同时,王金龙终于从振奋中冷静下来,咳了咳,想要借挠头掩饰尴尬,入手却光溜溜的。 “神使大人,这个……” 杨牧云淡淡说道:“你试试精神意念相关的力量。” 王金龙再次挠头,不知道怎么试。 杨牧云不得不提醒,“念台词,就是你电影里念的那些法术咒语。不要告诉我你拍戏时念的1234!” 王金龙“哦哦”两声,然后回忆起拍电影时背台词、找感觉的情景。 秉着呼吸酝酿许久,王金龙竖起手掌,低眉敛目,口中喃喃念叨金光咒。 这是一个激发力量,释放佛光的法咒,施展后浑身金光缭绕,能够驱散负面状态,恢复体力,治愈伤势,身边的队友也能享受到一部分效果。 算是一个群体增益buff,还是万金油那种,不管什么情况都能拿来用用,再不济也能当个大功率电灯泡是不是? 当然,金光咒的效果都是特效做的,包括光芒是针状还是带状,光波还是光幕,里面的花纹该怎么设计等等。 这些全都是王金龙和一大群特效公司的员工在一起商量的。 所以,王金龙对这个金光咒的理解远超常人,甚至,特效制作出的效果只是他预期中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 但是现在,金光浮现,自王金龙背后上升,以后脑勺为中心向四面八方辐射。 王金龙的身体被金光浸润,仿佛琉璃水晶,又像铜浇铁铸。 而且,金光咒还有继续晋升的空间,比如佛光普照、金身护体,并且可以对其他佛门法术加持,对佛门兵刃灌注…… 就像中草药里的甘草一样,百搭,还都搭得不错。 王金龙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就连瞳孔周围也都散发着沾染的金光,眼睛所看到的一切都蒙上了一层淡淡的金光。 “这就是金刚法眼吧?” 只可惜,全屋上下扫来扫去,所有的一切都完好如常,没有妖孽藏匿其中,没机会喊出那句“我一眼就看出你不是人”。 当王金龙将目光落在杨牧云身上时,顿时感觉脑袋一震。 就像是把头钻进铜钟里,然后被人用锤子狠狠地砸了一下,王金龙感觉自己的魂都被震出躯壳,又震成八瓣。 惊鸿一瞥,王金龙看到了一个巨大的转轮,一个层层嵌套、密密重叠,带有无数瑰丽光芒和玄奥符文的转轮。 一种超乎认知、超乎想象,超出思维理解极限的至高存在。 就像将星辰大海装进一只蝼蚁脑海中。 仅仅是这个概念便足以撑爆其灵魂。 杨牧云满意的点头,说道:“很好,你可以出去降妖除魔了!” 第533章 你还记得我吗? 月黑风高,人间不眠。 这里的夜不是寂静的,这里的人不是安眠的。 刚刚降临的灵体们很是不习惯。 几个拎着酒瓶的杀马特少年肩并肩、手牵手,在马路上走着z字形路线。 一个红黄蓝绿紫毛摇了摇头,眼眶红肿,眼睛充血的他伸出颤微微的手指。 “你们看,那边有几个奇怪的家伙……” 他旁边一个黑白灰蓝橙毛立刻夸张的点头, “这造型,比咱们还个性啊!嘿,你们几个,过来!” “我大哥叫你呢,听见没有!过来!” “快点过来!” 前方不远,几个身穿黑色曳地长袍,脸上纹饰着暗金色纹路的灵体转过头来。 “一群在黑暗中狂欢的堕落者,被沉睡唾弃的卑贱生灵, 将你肮脏的身躯献祭给神明吧!神的意志僵在你腐朽的肉土上绽放出迷人的黑暗之花!” 随即, 几人大踏步的走了过去。 “哼,很听话嘛,去,给老子买几盒烟,记住了,老子要粗的,长的!” “对对对,我们大哥不喜欢细的!” “再给老子带几瓶水,低于三块的水老子不喝!” 然而,灵体双手高举过顶,向神明发出一声赞美之后,身体瞬间扭曲、拉长,瞬间跨越五步距离缠绕在红黄蓝绿紫毛身上。 那情形,就像是蟒蛇绕树。 红黄蓝绿紫毛看到这一幕,瞬间惊叫一声, 冷汗如浆,酒意瞬间消了大半。 “你……你是什么人……不,你是什么怪物?” 然而, 灵体根本不答话,而是捧着他的脑袋。 “看着我的眼睛!听着我的声音!记住我的面容!承载我的信仰!赞美吾主!赞美黑暗!死神不眠,黑暗永生!” 随即,灵体迅速的盘旋起来,螺旋状的身体就像一个红酒开瓶器,极力的想要撬开杀马特少年的额头。 另外几个灵体也都一样,选定了一个杀马特少年开始强行占据。 可是这时候, 一个穿着风衣的身影从远处走来。 只见其两指夹着一张朱砂绘制的金色符箓,用力一弹, 黄纸化作一道流光贴在街头巷尾的摄像头上。 杀马特少年看到有人过来, 连忙大声叫道:“你……过来……过来……” 风衣男子回头看了一下,露出一个戏谑的笑容。 另一个杀马特少年机灵点,连忙说道:“哥!大哥!帮个忙, 帮我们打妖妖灵行不?老弟等会儿还有个酒茬, 好几个小妹儿, 给你介绍一个!哦不,俩!包带走!” “这话我爱听!不过呢, 妖妖灵也没用,他们只会告诉你,不信谣, 不传谣。只会说你们看到的都是幻觉。他们不相信你们所说的真相,也不会给你们帮助。” 杀马特被这一番话绕晕了。 “大哥,救命啊,大哥,先救命再说啊。” 风衣男将帽子摘下,露出一颗明光澄亮的大光头。 那头比路灯还要亮,就像是这黑暗中唯一的太阳。 “这世上啊,有太多黑暗。不经历,你们根本不知道它的存在。经历了,你们一样无法抗拒它的存在。外界的黑暗好除,心中的黑暗难治!更绝望的是,黑暗将自己洗白,窃据了太阳的位置。” 杀马特更加惊恐了,因为他感觉自己的五感六识都一点点消磨殆尽,意识就像被浸入水中的大西瓜,不断下潜、下潜、下潜…… 四面八方无处不在的压力仿佛要把自己压爆。 “救我……肌肉金轮……救我……我是你粉丝啊……” 正在念台词的王金龙就像被打断施法,一下子忘词了。 “让我帅完不好吗?为什么要打断我?” 脱掉风衣,露出一身两根筋的小背心。 背心上印着浮夸的“佛”字,但怎么看都是拼多多质感,一点都不庄严肃穆。 “你的昵称是什么,我查查是不是真粉!” 杀马特随口说出一个名字。 王金龙摇头,“查不到。” “大哥,字体啊,字体,你是简体字,我不是。” “那你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我复制的……” 几经周折,王金龙终于查到了。 还真是粉丝,而且发言记录都是夸自己长得帅,没有黑过自己。 “看在你们是真粉丝的份上,我就大开杀戒了!” 几个杀马特顿时涕泪横流。 平时拜关公、拜财神、拜土地、拜耶稣,结果没一个顶事的。 结果随手关注了一个网红主播,关键时刻救了自己。 几个黑暗灵体全都发车不高亢的尖叫。 灵魂冲击! 杀马特的抵抗直接被粉碎,黑暗灵体立刻像黄鳝一样钻进去。 活动了一下新身体,黑暗灵体桀桀狂笑。 “你是这个世界的守护者吗?可惜啊,你太弱了,根本不是我们的对手!” “是啊,你很幸运,遇到了我们。我们可以给你一个机会,信仰黑暗,加入我们。” “打不过就加入,这好像是你们世界的至理名言吧?” 说话间,黑暗灵体挠了挠自己造型夸张,颜色更夸张的发型。 他们觉得这是对黑暗神的亵渎,于是施展力量,将头发全都染成深邃的黑暗色,并且拉回最自然的直发。 另一个黑暗灵体更直接,直接手指一弹,头发扑簌簌落下,直接贴着头皮削了个光头。 王金龙笑了一声,“不得不说,你们比刚才那几个家伙顺眼多了。不过,我还是要净化你们!” 几人瞬间动了,从各个角落包围王金龙。 “这具身体蕴含的能量太磅礴了,只可惜,他们不会运用!” “是啊!怪不得古籍上说,这个是修行圣地。” “我们可以吸收他们的精气神,孕育成圣灵再破体而出,回归我们的世界。” “愚蠢的土着,竟然以为那是元婴飞升!” 几个黑暗灵体互相交流着,根本没把中间的王金龙当回事。 或者,在他们眼中,王金龙已经是死人。 轰轰轰轰轰! 几只手掌同时打在王金龙前后左右和头顶。 只差一丝丝就能将王金龙打得粉身碎骨,魂飞魄散。 但就这一丝丝成了无可逾越的天堑。 一抹凝实的金色佛光在王金龙皮肤下流淌激荡。 玄奥古朴的金色纹路一点点脱体而出,仿佛一层金钟罩,将王金龙护起来的同时,把几个黑暗灵体也迫退。 “好强的能量!” “这不是他的力量!” “该死,他体内也有灵体依附!” 这时候,一声阿弥陀佛响起。 声音滚滚不休,绵绵不绝,就像瀑布一样从天而降,不断冲刷着现场。 王金龙睁开眼睛。 一抹炽烈的火红在瞳孔深处泛起。 金色大鹏鸟的虚影从背后张开双翼,一道灼热如炭的纹路在眉心处蜿蜒流动,凝聚成形。 “吾名法海!汝等,可曾听闻?” “不,不曾听闻!” “那你们听好了!大威天龙!大威天龙!大威天龙!!!” (抱歉,消失了很久,在为生活奔波,现在稍微稳定下来了,抽空恢复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