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七浪子》 江湖七浪子简介 作品简介:(正宗传统武侠,喜欢穿越文或者神幻文的渎者请勿进,因为会让你失望。笔者对古龙老先生作品有些研究,所写的武侠小说模式与其有些接近,虽情节起伏却不脱俗,实为憾事。)江湖是个大溶炉,什么样的人都有,胡丹出生在一个辽无人烟的荒漠之中,他唯一的亲人是他的母亲,赖以为生的只是两只大雕。他就在这样的一个地方生长着,长大着。二十年之后,他来到江湖上,他才发现母亲教他抓飞鸟的手艺居然是天下最绝顶的轻功,用来削树枝的剑术居然是一流的剑招,后来他得知他居然就是二十年前天下第一剑侠胡酒的儿子,他生下来就注定了种悲惨的命运,这就是江湖。五彩缤纷的江湖背后渗透着那一段段不为人知的感伤。胡丹流浪江湖上,一路遇到许许多多奇怪的事,冷芳芸的多情,陆小丹的依赖,杀手廖虹的生死之恋,玉玲珑号令千军万马的翡翠令,以及殷门飞刀传人的恩与仇,冷风吹的世代仇恨,神刀庄的特大内幕,鬼城十年一约的凶残——故事精彩万分,悬念高低起伏,七个漂泊江湖的浪子,七种不同的生活方式,数百个各色各异的人栩栩如生跃然于纸上,一段简单的江湖恩仇,导引出千百段迷离复杂的武林之事,恩怨何时了,情爱何时绝,正宗传统武侠传奇,敬请观看。关外三剑客剑法高超,为人固执,一直想问鼎中原,却一一败在当年江湖第一怪侠之称的寂寞老人手上,于是从那之后,他们便与寂寞老人订有约定,十年一约,只要他们输,鬼城之人绝不踏入中原半步,若是他们战胜了,便是中原武林浩劫时候到了。因这鬼城之人,不仅武艺高强,而且使毒之术与四川唐门不相上下,另有暗器为天下之最,寂寞老人是一个非下非邪的人物,对别人的生死早已经麻木,却任然尽力去挡住鬼城入关来,后他死去,当时天下第一剑侠,寂寞老人的传人胡酒单剑独马在鬼城赴约时露尽风头,一剑杀十人,令鬼城心战胆寒,许诺二十年后再行论剑,而如今正是二十年到来之际,他们苦练了二十年,也许早在等到中原派人去赴约了。就在这危机之时,胡酒之子胡丹肩负江湖武林存亡的命运,单身赴鬼城,一路上风云际会,无所不有,他的命运最后会如何,他能否得胜而回,这就是我们正在看的故事,充满着幻想与不可知。 江湖七浪子系列丛书:共有四部。其一,鬼城杀手。其二,红樱枪。其三,桃花林。其四,别离江湖。 第一章 浪子传说(1) 万里无云,晚秋时节。 一片枫叶林。 此时枫叶正红,大半的枫叶已飘落在地,地面上覆盖了一层厚厚的枫叶。骄阳似火,假如有酒,静静在躺在枫叶堆上,一边饮着酒,一边看着这枫叶飘零,该是一种多么美好的生活。 胡丹正躺在枫叶堆上,他手中正有酒。 不过他饮酒时不像苏州城里的侠客们那样,手握着种碧绿小杯,一小口一小口地品味,胡丹手握的是一个比他头还要大的酒瓶,他是在往嘴中倒酒。 酒不是俗品,是精酿二十多年的女儿红,酒香四溢,香味**。 一般的人喝这种烈酒,只是用小杯,一小杯,一小口地喝,这样才能体味出酒的醇味,这样也不易醉。胡丹却大口大口地喝,一边的花生米他都很少去碰,他没有醉,只要认识他的人都知道,要想灌醉他,比让一个有钱的花花公子到地下去拾米粒吃还要困难得多。 酒瓶里面的酒去了大半,可他还在喝。 他不喜欢浪费酒,尤其像他手中这样的美酒。 地上没有一滴酒,他的手虽不大,却将大酒瓶抓得很紧,酒一滴没有滴落。 他这样子喝酒,别人说他如牛饮或说是豪爽他都无所谓,他仿佛对别人说的话都不在乎,有时别人骂了他,他还对别人笑。陆小丹为了这件事提醒了他几次几十次他总是不听。 陆小丹当然没有他这么好的酒量,她根本就不碰酒,她讨厌酒的味道,但她此时躺在胡丹的身边,却没有一点讨厌的意思。 她只是很开心。 她手中有一块铜镜,她正在看镜子,镜子里面的人也在看她,但不论看多久,谁也没有变,她还是她,她还是那样年轻,那么美丽,不知看过自己多少次了,陆小丹也渐渐喜欢上自己了,自己真是美,圆圆的脸蛋,弯弯的眉头,一双大眼睛连她自己都心动,难怪有许多年轻多金的名侠后人经常来寻她,有的甚至不远千里,花上千金只为看她一眼。 可是陆小丹瞧不上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 她只喜欢看铜镜,看里面的自己,尤其在胡丹身边,看的时候更是多,几乎比她去看胡丹的时候还要多。她也经常对人炫耀这面镜子。 因为这面镜子是胡丹送的。 胡丹的习惯她最懂,胡丹只是经常请别人喝酒,很少送别人东西,要送只送金银,千万银两一推而出,连眉头也不皱,但是除了送别人银子和请人喝酒外,陆小丹发现送别人镜子这还是胡丹的第一次。 虽然这面镜子只值十文钱,可这面十文钱的镜子她却当为无价之宝。 胡丹还在喝酒。 陆小丹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发了一阵呆,忽轻声说:“小坏蛋,你说我长得漂亮不。” 这句话她不知道问过胡丹多少次,几乎一次便有一个答案,但问多了,答案便重复了,陆小丹却乐此不疲,越问越有兴趣。因为她根本不相信自己真的很美,虽然有许多男人见到 她如饿了几天的人,忽然见了一顿美味一样。 男人都是爱美的,女人当然也一样,只有自己美,才能**的心,才可让胡丹不从她身边走开。 这道理陆小丹在二岁时便懂了。 她一直叫胡丹为小坏蛋,这是因为胡丹总在别人问他姓名时,神采飞扬,脸上带着那种讨厌的笑容说:“在下便是胡丹,古月雄古月大侠那个胡字,和救人性命的仙丹的那个丹字,姓名就叫做胡丹。” 后来陆小丹只要一听别人在问胡丹的名字,总会抢着说:“他是狐狸精那个胡字,小坏蛋的那个蛋,名字就叫做小坏蛋。” 无论她说什么,胡丹总不在乎,只是笑,那种讨厌的笑看多了,就让陆小丹讨厌不起来了。 陆小丹问了这句话后,这小坏蛋只“嗯”了一声,又去喝酒。 陆小丹扳着他的肩膀说:“嗯,嗯是什么意思。” 胡丹又是“嗯”了一声。 陆小丹干脆抢去他的酒瓶,她知道这小坏蛋心地最好,无论她做什么事,都不会生气,无论谁要胡丹生气都不大容易。胡丹去抢酒瓶,陆小丹立即用头填住那个酒瓶口,叫着说:“你不说嗯是什么意思,我就不让你喝酒。” 胡丹说:“嗯,嗯的意思就是说一个人长得臭美,还要经常问别人她美不美。” 陆小丹立即扯住他的耳朵,娇声说:“你说什么。”胡丹惨叫起来,脸上却没有一丝惨色,他连忙说:“我是说你长得真美,只可惜不是我的老婆。” 陆小丹这才松手,她终于又听到了她最想听的话,这句话她听了很多遍,脸还是不由自主地红了,头也低下去了,却大声说:“你这个小坏蛋,也想娶我做老婆,下辈子吧。” 她心里其实想得要命,嘴里却要命的倔强,她不想把心里面的心事坦露给别人,可只要见过他们的人都会明白她的心事,她若不喜欢胡丹,又何必经常和他在一起,躺在他怀中,静静地看他喝酒,又老是问他自己到底美不美。 胡丹却似没有听到她的话,他好象只会喝酒。 陆小丹又呆了一阵,才说:“你虽然长得丑一点,听说也有女孩子喜欢你。” 胡丹只是喝酒。陆小丹叹了口气说:“万花楼的金如意,可是万花楼的红字招牌,卖艺不卖身,一见到你,她便恨不得立即脱光衣服躺到你怀中去。” 胡丹仍在喝酒。此时却去抓了一把花生米。 陆小丹说:“真怀疑有些人是不是瞎了眼,怎么那么喜欢你,还有,你这个小坏蛋好象全天下都有朋友,真让人奇怪你是不是一个傻瓜。” 这世界的人活得都很累,找个正常的人做朋友都提心掉胆,怕别人出卖,傻瓜只要长得可爱,他的朋友就不会少的。 胡丹的酒喝光了,喝光了酒的他就闭上了双眼,陆小丹的话他似是一个字也没有听到,陆小丹见他想睡觉,忍不住拧了他一下。虽然很痛,他仍然闭紧双眼,真的像是已经睡着了一样,陆小丹恨恨地在他脸上打了两下,是重重的出手,却是轻轻地落下,就像春天的柔风拂在脸上一样舒服。胡丹几乎是睡着了,陆小丹去扳他的眼,虽然看到了他那狡猾的眼光,可他的身体一动不动,像是越睡越香了。 陆小丹暗自扫兴,只好拿出铜镜来往里面瞧。 她在等胡丹醒来,她知道胡丹只要是酒喝够了,也睡够了,兴趣也会来,只要他兴趣一来,全世界就有他的笑容,那时候总会让她开开心心好几天也忘记不掉。 陆小丹望望铜镜,又望望天,再望望胡丹,她希望时间快一点过,却又是害怕天黑,天 黑了胡丹便会回家,回他那个朋友的家,江湖上很有名气的侠客山庄,而她只有去住客店,因为她看不起侠客庄里的那些侠客,那些**总是用狼望羊一样的眼光看着她,她虽然不怕,却觉得恶心。 太阳偏偏下坠得很快,陆小丹也有些累了,头枕在胡丹肚皮上,望着天空,无云的天空,一丝温柔的阳光从枫叶缝中穿射过来,照在她脸上,暧暧和的如同胡丹温暖的肌肤。 蓦地,一对大雕飞入了她的视线之中,大雕又大又强壮,张开翅膀约有数米之宽,在半空飞着,像一片乌云,在他们头顶的上空,不时飞骋,不时翻滚,不时长啸,陆小丹几曾见过如此的神鸟,不由就看呆了。就在这时,胡丹忽然发出一声长叹。 每个人都会有长叹,可胡丹的这声长叹让陆小丹吃了一惊。 她见过胡丹狂笑过,微笑过,又蹦又跳大笑过,装腔作势地生气过,看见他长叹却是陆小丹第一次。 她不由望向胡丹。 胡丹的脸不见变化,只是他那双总闪着善意的眼睛里却多了一丝淡淡的忧郁,往日总是挂在脸上对什么事都不在乎的色彩全消失了,多的只有寂寞与落拓,但是胡丹一注意到陆小丹在看他,寂寞与落拓全消失了,感伤也变成了笑容,虽有些生硬,却也是笑,看多了胡丹的笑,陆小丹从他这种笑里面感觉出这小坏蛋一定有许多没有告诉她的秘密。她正想追问时,胡丹忽地笑出声来,又恢复了往日的洒脱自如,又是那么的迷人**的笑。他笑着对陆小丹说:“我说它们是我家喂的,你信不信。” 陆小丹见他先说话,心里面一高兴,想问的话一下子就忘记了,见到他这么说,那肯相信,朝他白了一眼说:“我说它们是我的好朋友,你信不信。” 胡丹说:“不信。” 陆小丹说:“你连这也不相信,你想我会相信你么。” 胡丹的眼中发出亮光,说:“你不信。” 陆小丹说:“当然不信。” 胡丹说:“那好,我们打赌。” 陆小丹想也没想:“好,咱们就赌。” 胡丹说:“假如我有法子证明它们是我家养的,你就算输了。” 陆小丹再也忍不住,笑了,她实在想不出胡丹有什么法子让她相信,她也确实想相信。可是不相信她会输,虽然她知道胡丹是个聪明多主意的人,她只是想不出他用什么法子来证明,怕他反悔,忙说:“好,赌就赌,不赌是小狗。” 她一说完这句话,胡丹笑得像一只获猎而归的狐狸,让陆小丹真想咬他一口,胡丹说:“我舍命陪君子,可是你输了,不能赖皮啊。” 陆小丹高兴坏了,她铁定认为自己不会输的,见他笑得奇怪,忙说:“那咱们赌什么,不能太简单,那样太无趣了。” 胡丹笑着说:“我若是赢了,你做我老婆,我要是输了,随便你,怎么样。” 陆小丹脸又红了,只是说:“你一定会输的。” 胡丹笑的越来越得意,仿佛他已经是赢了似的,叫着说:“你敢不敢赌。 ” 陆小丹脸又是红了,只说:“你一定要输的。” 胡丹笑得越来越开心了,大声说:“你敢不敢赌。” 第二章 浪子传说(2) 陆小丹还没说话,却见胡丹身体一弹,人立而起,忽地摄唇长啸,那两只大雕像是开始往南方飞去,长啸声刚落,立即转过头来,尖鸣着向他们两人呼啸而来,吓得陆小丹脸色大变,以为这对大雕是要来吃他们的肉,她早听说过大雕最好食人与动物的肉,而且力大无比,是以忙抽出地下长剑,闪身到胡丹的身前,挥剑向疾扑过来的大雕拼命刺出,她才刺出了三寸,手就不能动了,不但手不能动了,连同身体也动不了,胡丹那双有力温暖的手紧紧抱住了她的身体,连同双手也紧紧抱住,一阵温馨的男人气味冲入她鼻中,让她魂不守舍,全身脱力, 长剑也咣地一声落在地上。 双雕在他们头顶上不停地尖啸,不时用爪子将胡丹抓上一把,胡丹哈哈大笑,松开陆小丹,将双雕一把抱住,双雕又是尖啸,将胡丹挟起,带上了丈佘之高,又疾扑而下,陆小丹又吓得脸色骤变。虽知他轻功很好,还是怕他一不小心伤了身体。胡丹一落地,双雕争相着将头往他怀中乱窜,弄得胡丹嘻嘻而笑,陆小丹看呆了。 一雕脚上还有一个竹筒,竹筒里面有一张纸,胡丹拿出了纸,手竟然有些发抖,轻轻念出:丹儿无恙,母于数日前在关内发现一张来自西域鬼城的武林贴,是鬼城十年一约的时候到了,你年少气盛,经验不足,千万不能去。母字。 胡丹看着纸条,听到陆小丹在笑,回过头去,两雕在此时尖啸着自他们头顶上飞过,远远飞去。陆小丹说:“别人都知道你出名很快,身世来历却是无人可知,但我现在知道了你还有一个母亲。” 胡丹漠然地望着天边,虽在笑,却笑得有些凄凉和寂寞,他喃喃地说:“谁又是没有母亲,谁又没有个家。 ” 只要是人,都会有母亲,都有家,纵使他一出生就让人抛弃,一生注定流落街头,可他仍有母亲,他仍有家,母亲是抚养他长大的人,这个世界就是他的家。 陆小丹望着他的笑,竟有些心疼,说:“鬼城有什么地方,又是什么十年一约。” 胡丹说:“西域有个地方名唤鬼城,有关外武林人士聚集之地,你可曾听说过关外三剑侠的故事吧。” 关外三剑客剑法高超,为人固执,一直想问鼎中原,却一一败在当年江湖第一怪侠之称的寂寞老人手上,于是从那之后,他们便与寂寞老人订有约定,十年一约,只要他们输,鬼城之人绝不踏入中原半步,若是他们战胜了,便是中原武林浩劫时候到了。因这鬼城之人,不仅武艺高强,而且使毒之术与四川唐门不相上下,另有暗器为天下之最,寂寞老人是一个非下非邪的人物,对别人的生死早已经麻木,却任然尽力去挡住鬼城入关来,后他死去,当时天下第一剑侠,寂寞老人的传人胡酒单剑匹马在鬼城赴约时露尽风头,一剑杀十人,令鬼城心战胆寒,许诺二十年后再行论剑,而如今正是二十年到来之际,他们苦练了二十年,也许早在等到中原派人去赴约了。 陆小丹虽然不知道这件事,但她仍然很高兴,胡丹知道的事她都不想知道,因为若她知道了,就看不到胡丹说话时的那种精彩神色,就是知道的她也常说不知道,这一次她是真的不知道,便说:“不知道。” 胡丹说:“不知道,不知道便算了。”他倒了下去,躺在软软的枫叶上面,慢慢地合上了眼。 陆小丹这次岂容让他躺下,一手将他拉了起来,胡丹仍然闭上眼,在她手中还像是睡得很香,胡丹是个聪明人,知道对付多嘴的女孩子最好的法子就是装睡,不管她问什么,说什么,他只管去睡他的觉,虽然他知道装睡对陆小丹是没有用的,他还是要装,要闭上眼睛。 陆小丹弄了一阵见他总不肯睁眼,不知想到了什么,竟然让他睡了,松开他的头,将他放在枫叶之上,还用手替他当枕头,给他枕着,胡丹这时那还能睡得着,左眼张开了一条缝,偷偷地去望陆小丹,陆小丹很快就发现了,但也假装没发现。只是轻轻地说:“叶败就要来找他打架了,他本来就不是人家的对手,还是让他多睡一会儿,以免一招二招就败下阵来,那可甩脸。” 她的话才说了一半,胡丹的眼全睁开了,话刚说完,他就瞪起双眼,瞪眼并不是生气,瞪眼有时候是表示想吓吓你,哄你开开心,陆小丹就是喜欢他瞪眼,百看也不厌,胡丹说:“你在说什么。” 陆小丹一本正经地说:“我没说什么,什么也没说,你听谁说什么了。” 胡丹哼了一声。 陆小丹大笑起来,用一只手抚摸着他的乱发,柔声说:“你是天下第一厉害人物,无所不能,无所不会,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第一大英雄,天下的人只要你喝一声,就会吓昏了一半,要是你再喝第二声——”她的笑容始终不断,说到这里她故意不说了, 胡丹忍不住问:“喝第二声怎么了。” 陆小丹大笑着说:“喝第二声还能怎么了,大家起来一起打你。” 叶败终于来了, 他踩着厚厚的枫叶,与一喽阳光直射而入,他好象永远穿着同一件衣服,头戴一顶破皮幅,右耳挂着一个**的金耳环,脖子上刻上一条龙,脸上带着一丝冷冷的杀气,全身装点的像是一个出征战士一样,又是可爱又是可怕,一柄镶金带玉的长剑挂在他腰际,三尺三寸长,极溥,剑之上有个杀字十分闪眼。 他是个杀手。他本是江南四大庄之一的叶家庄的少主。他以前的名字叫喊神龙剑侠叶正,后来因为错杀了一个朋友。取名叶败。取名叶败后,又加入桃花林,桃花林是当今已是取代杀手岛,成为新一代江湖上最为厉害的杀手群聚之地。叶败之所以改名,是因为他一直以为自己不能打败任何人,虽然有时他杀了别人,还是以为自己是败了。 陆小丹怎么也想不通胡丹为什么会与这么一个,看一眼都会让人害怕的杀手有交情。 叶败很少笑, 陆小丹却看见他在胡丹面前笑过很多次,并且都是善良的笑, 陆小丹为此很是佩服胡丹。 胡丹一见叶败来了,挺身而起,抱拳笑着说:“叶兄,近来无恙。” 叶败这次没有笑,脸有些冷,说:“好。” 好是什么意思,好其实根本没有意思,叶败说好,只是告诉胡丹,自己听到了他的话而已。 胡丹说:“叶兄既然来了,只可惜已没有好酒,这里的酒全让小弟喝光了,只有些花生米,不知叶兄可有兴趣吃一些。” 他抓起一把花生米,随手挥出,叶败还是脸无色彩,只张大了嘴,陆小丹也张大了嘴,她不是想吃花生米,她只是吃惊,不由忘神地张开嘴,原来胡丹随手挥出的花生米竟是一颗接着一颗,连成一条线,住叶败射去,可也奇怪,速度也不快,那花生米真的如一条线联起来一样,即不停,也不往下落,直往前射去。 叶败笑了:“多谢。”说着忽然在半空转了个弯,头往下一栽,人忽然在半空中不动了,原来他在空中转身时射出一条飞索,系在他身边的一株树木之上,将他吊了起来,离地仅有三尺,花生米刚好落入他嘴中。他比胡丹更要精彩,陆小丹没有拍手掌,她绝不会拍手掌,她不想让胡丹失去自信心,她希望胡丹赢,胡丹在她心中是个巨神,无所不会无所不能的巨神,也是从不会败的神,叶败又算什么,名字就叫叶败,就只有败,他能胜胡丹么,做梦去。 吃完花生米,叶败松开那条飞索,望着胡丹说:“你知道我是为了什么老是想要与你打架么。” 胡丹说:“不知道。” 叶败说:“因为我看见你有些讨厌。” 胡丹说:“哦。” 叶败说:“无论一个怎么样好的男人只要与一个令人讨厌的女孩子在一起就会让人觉得讨厌了。” 胡丹望望陆小丹,笑了。叶败脸上也露出了笑,却是生硬的笑,他的全身充满力量,手指触摸着冰冷的剑锋,他曾听人说胡丹的剑是世上最可怕的一柄剑,他就为了这个理由来找胡丹打架,比试一下谁的剑更让人可怕,但他不会胜,他就是杀了胡丹他也会当自己是败了,因为他已经把胡丹当做了朋友,一个人杀了朋友,当然是败了,若是不杀死胡丹,又怎么可以分出胜负来。 陆小丹的脸气得苍白,幸好胡丹及时说:“这里好象没有令人讨厌的女孩子,这里只有一个陆小丹,天下独一无二的大美人,在下未来的妻子。” 陆小丹又开心起来,这些话让她心里高兴,但并不想让别人听到,可此时不但想让别人听到,还要让别人听到心里面去,这个别人当然是叶败。 叶败叹了口气说:“胡丹,你这是自甘堕落。” 胡丹又“哦”了一声。 叶败说:“我还想告诉你一句话,冷姑娘让我转告你一句话,他若不来找我,我就去死。” 冷姑娘。 陆小丹的眼睛立即睁圆,瞪着胡丹,冷姑娘当然是蒲东第一庄冷家庄的唯一宝贝女儿,冷芳芸。陆小丹不可能不知道这个名字。她可以忘记这世上所有的人,当然除了胡丹,她也一定会记住冷芳芸。因为有一次她见到这个冷姑娘在胡丹的怀中,那时冷芳芸中了巨毒,脚不能走,话不能说,他们身后有二十多名江湖好手在追杀他们,冷芳芸虽然中了巨毒,仍是不改她的绝世容貌,传说中的冷家庄世代都有美女,冷芳芸的父亲就有六个姐妹,都是天下绝色,江湖上无论是谁都想在冷家庄拉一个女人回家,冷芳芸出生之时便是人见人爱,十岁那年,便被称为蒲东第一美女,而如今正是妙龄,十七岁,怎么不让陆小丹着急。 胡丹叹了口气,说:“她——” 陆小丹忽然想哭,尖声打断了胡丹的话,说:“他是一个多情种,他一定会去的。” 胡丹和叶败仿佛没有听到她的话,叶败说:“冷姑娘确是江湖上不可多得的奇女人,江湖上那一个不是趋之如矢,胡兄岂可放弃,况且她对你又是情深意重。” 胡丹笑了,他又笑了, 陆小丹只想用一个鸡蛋塞到他嘴里面去,胡丹根本没有去看她那又爱又是恨的表情,也许是因为他心中有了第一美女喜欢他,还要她陆小丹做什么,只听胡丹说:“是吧,只可惜是名花有主。” 叶败笑得有些怪,说:“那个主是谁。” 胡丹说:“难道你还不知道。” 叶败想了一想,说:“是不是那个一脸傲气,总瞧不起别人的那个小子。” 胡丹笑着说:“他不是小子,他姓殷,名叫殷可傲。” 听到这里,陆小丹脸上才有了些笑容,殷可傲她也认识,与胡丹交往过的人她几乎全认识,在陆小丹心中,殷可傲虽然要比胡丹差得多,可无可否认他也是个美男子,甚至还传出有过几个女孩子为了讨他欢喜而大打出手的传说。他与胡丹争一个女人,胡丹有她在一边拉着,陆小丹从来不想让胡丹输的,也从来没想到他会输,可是在这一件事上却希望他输,最好输得一塌胡涂,最好是输惨之后再也不敢去找别的女孩子。 叶败却没她那样想,他只冷声说:“我不认识他,其实有你在,别人谁还会去白费心机。” 胡丹笑了笑,说:“我们又何必去说这些烦恼事,我们去找酒来,一起好好地喝上几杯,那有多好。” 叶败说:“我不是来与你喝酒的。” 胡丹说:“我当然知道你来的目的,只是如今有女人在场,尤其这个女人很有可能将来会是我的老婆,我总不至于和你像两只疯狗一样咬上一架吧。” 叶败皱了好一阵眉头,才说:“人嘛,活着的时候总要做一些自己不愿意去做的事。” 胡丹不说话了,眼睛望着陆小丹,眼中好象透露出一丝无奈。 叶败接着说:“我是一个杀手,你说你是我的朋友,但你要知道,杀手是没有朋友的。” 胡丹说:“所以我才交你这个朋友,就是想从你身上打破这个先例,我就是你的朋友。” 叶败说:“可我还是要和你打一架,为了这一天,我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睡好觉了。” 胡丹轻声说:“那么更不能打,你要先养好精神再说。” 叶败咬牙说:“非打不可,若我打伤你,只要你愿意我们还可以做朋友,若你打伤我,我们还是朋友。” 陆小丹忍不住说:“若是他杀了你呢。” 叶败抬头望着天,说:“人死了,什么都不用去想了。” 人死去,生前的万千家财,显赫地位俱会随他死而逝去,无论你有多少金子,也不可多活一秒钟,无论你有多么显赫的地位,也无法让你多活一秒钟。 对于胡丹与叶败的决战,陆小丹心里没有底,叶败毕竟不同于一般的江湖高手,死在他剑上的人不知有多少。她虽说不相信胡丹会输给叶败,却还是有些怕。虽然心中害怕,脸上却装做很高兴的样子,说:“那就好,小坏蛋你快杀了他,他说死了也不会怪你。” 叶败听到这句话,竟然眉开眼笑,忙接着她的话说:“对对,女人说的话最中听了,胡丹你千万要一一照办。” 胡丹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了,挺直了腰,从地下拾起一柄剑,一柄普普通通的剑。 剑出鞘,露出沉黑色古旧的剑锋。 剑虽长,却无锋口,最要命的是剑锋上还有两个缺口。胡丹握着这样的一柄剑,淡淡地说:“好,出手吧。” 叶败眼睛立即发亮,手一抖,剑已到手,剑如高山流水,一泄万丈,只看到寒星点点,夺人眼目,当是一柄好剑。叶败说:“好,我先出手了。” 这是他的惯例,无论做什么事,他都是自己先动手,对于一个杀手来说,先下手为强这句话他比许多人要理解深刻一些,尤其是在高手之战,寸秒必争。 一剑击出,犹如在暗淡无月的夜空里忽然掠过的一颗流星,其招之狠,其剑之快,真是无法形容。胡丹只在望着手中的长剑,像是根本没有发觉对手已经向他发出了要命一剑。 陆小丹在胡丹身侧五步之远,她早知道胡丹不会先动手,可他一动手绝不比叶败慢,她最希望看到叶败的手刚将剑刺出时,胡丹的剑就刺穿他的咽喉。叶败已经出手了,胡丹却没动,一点动的痕迹也看不出来。陆小丹吓了一大跳,她知道叶败这样的杀手,出手就是要命的杀招,并且是最快最有效果的杀招,这一惊让陆小丹猛地飞身扑了过去,同时拔出了刀。 拔出了那柄充满邪气的绝情宝刀。 陆小丹看到过叶败的出手,知道在这五步之内是绝不可能赶在他剑之前救下任何一个人,可她还是要出手。她才拔出宝刀,叶败的剑就停在胡丹的心窝处,那个地方,只要刺入三寸,没有人可以不死的,绝对没有人。剑就停在那个地方,剑尖微微颤抖,停住了。胡丹笑了。 叶败的力气好象用尽了,再也刺不进去。 好快的剑,好稳的一只手。 第三章 浪子传说(3) 陆小丹呆了,猛地收身,砰的一声跌落在地,她不觉得痛,她只是紧张地看着叶败手中的那柄剑,以及那只握剑的手。 胡丹微笑着说:“你怎么不出手了。” 叶败说:“我从来不杀不反击的对手。” 胡丹大笑起来,说:“你这是个好习惯,恰巧我也有个毛病,我的毛病就是从不与朋友打架。” 陆小丹见到他们开始说话,才松了一口气,但一见到胡丹胸口的那柄剑,呼出的气立即又收回来,胡丹怎么不出手,怎么不动,他难道是吓傻了,这傻瓜不怕死,可把自己给吓死了。 叶败低着头想了一阵,才说:“那好,从此之后,我不是你的朋友。” 胡丹说:“这样子不行了,已经太晚了,我这个人脾气很怪,认定的事,一辈子也不想改变。”他望着叶败,笑着接着说:“你说你从不杀不反击的对手,我呢却是从不与朋友打架,看样子这架我们是没办法再打下去了,不过我从来不怕别人用酒来灌醉我,你要是有这个本事,你不想出名只怕也不大容易。” 叶败在心里叹气,嘴中却说:“可我一定要和你比剑的,一定要你出手的,你记住了。” 说着,手一抖动,剑像长了眼睛似的飞入他腰际的剑鞘之中,直到此时,陆小丹才长舒了口气,脸上有了点笑容,刀掉在地上,她也不去捡,一把拉住胡丹,将他拉开离叶败十多步之外,才说:“你怎么不动,你是个死人啊。” 胡丹笑着说:“在叶败的剑下,死人总要比活人好。” 陆小丹还不及说话,叶败抢着说:“为什么。” 胡丹说:“死人不会为了名利去和朋友打架。” 叶败皱眉头说:“死人也有朋友么。” 胡丹说:“当然有。” 叶败说:“哦。” 胡丹说:“死人的朋友就是他的过去,是好是坏,别人都认了。” 叶败忽然转过身子,大步朝着另一面走去,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大声说:“我一定要你出手与我决斗。” 胡丹说:“为什么。” 叶败说:“我一定要知道到底我们之间,谁的剑更厉害一些。” 胡丹说:“不用试了,我们的剑全是俗物,只有正义之剑才是最厉害的,就像你,纵使这天下没有一个人是你的敌手,你也绝不会被尊为天下第一,因为你手中的剑只是柄会杀人的剑。” 正义之剑,正义无敌。 邪恶能够横行一时,可最终定会被正义所替代,在人类的历史上,正义永远是无敌的。 叶败忽然冷森地说:“你瞧不起我。” 胡丹说:“我没有瞧不起你,我只是瞧不起自己。” 叶败说:“哦。” 胡丹说:“我只是个经不起**,我还想多喝几杯酒,才不敢与你交手,再说了,我们俩个一交手,无论是谁输谁赢,对我都没有好处,要是我输了,只怕今后我再也没有兴趣去喝酒了,叶败,幸好你是我的朋友,你若是我的对手,你将会是一个最可怕的对手。” 叶败沉默片刻,终于笑了,笑得如同阳光般灿烂,笑着就走了,他走时留下一句话:“我们一定会成为对手的,因为这是老天爷安排的。” 叶败走了。 叶败带着他的剑与失望走了,他心里并不把胡丹看成是个贪生怕死的懦夫,他只是在恨为什么胡丹不愿意与他比剑。叶败的人与他自己的剑一样爽直,从来不拐弯抹角地去想什么事,他对一个人好,就永远好,他看不起一个人,就会永远看不起,他认定的事,那怕便是错事,他也一直会做下去。叶败同样也是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他此时在想另一个简单而又有效的方法逼胡丹出手。 叶败走后,陆小丹望着他的背影说:“他真是个疯子,他这样的疯子真让人可怕。” 其实她害怕的不是叶败的快剑与杀招,而是胡丹的手,胡丹若老是这样不肯出手,那么总有一天会让叶败杀死的。陆小丹是这样想的。 胡丹听到她的话,良久才说:“他是个快乐的人。” 陆小丹惊奇地说:“你说他快乐。” 胡丹说:“一个人能够像他这样活得简单而又健康,纵使他不大笑,他也是快乐的。” 陆小丹说:“可我不愿意你有他这种快乐。” 胡丹说:“为什么。” 陆小丹抿起了嘴,说:“因为我不愿有那么一天你也拿着一柄剑对着我说,拔出你的剑来,那样的话,我真的是太害怕了。” 胡丹笑笑,笑笑之后就望着满天飞的枫叶。 陆小丹呆了一下说:“你难道不知道,你在这里呆了七天,一天少说喝了十多斤酒,七天也有七十多斤了,我真奇怪在这个破地方,这些破枫叶树林有什么好玩的,为什么你却乐此不疲。” 胡丹忽然说:“你能不能离开我,到别的地方去玩几天。” 陆小丹脸一红,说:“我就要死缠着你不放,要你一辈子也找不到老婆,气死你这个小坏蛋。” 胡丹一字字地说:“我不是和你在说笑,我是很认真地在和你说这件事。” 陆小丹说:“我也不是和你在说笑。”胡丹说:“我真的有事要做。” 陆小丹想到了什么,忽然说:“你要去鬼城。” 胡丹说:“有些事你不要知道最好,一个人知道的事太多了,麻烦也会多的。” 陆小丹低着头,缓缓说:“听说西域是个风景优美的地方。” 胡丹说:“哦。” 陆小丹说:“这些天我老是烦得慌,又没什么好地方玩,我也想去那边玩一玩。” 胡丹说:“你不能去。” 陆小丹一怔,说:“为什么。” 胡丹又笑了起来不怀好意地笑着:“因为我们胡家不能绝后。” 陆小丹叫了起来,说:“这是什么事,这又关我什么事。” 胡丹说:“你若是不赶紧替我们胡家生个儿子,你说我该怎么办。” 陆小丹脸上顿时绯红,跳起来去拧他,胡丹这次学聪明了,一闪身,人远远地离开了陆小丹。陆小丹见没有抓住他,也不再去追了,她本身就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敢爱敢恨,她听了那些话很高兴,高兴了又何必去追胡丹呢。 胡丹见她不来追,便又躺了下来,他一向很懒,不需要浪费力气的时候他绝对不会多浪费力气。 胡丹躺在枫叶堆上,支起了二朗腿,十分畅意地看着陆小丹,说:“所以嘛,咱们得加把劲,咱们也不要浪费时间了,快过来,过来先给老公捶腿。” 陆小丹白他一眼,娇嫩着说:“要我侍候你,下辈子吧。” 胡丹眨眨眼说:“下辈子,下辈子你就愿意做我老婆了。” 陆小丹立即又叫了起来:“屁,屁,屁——下,下,下,下,下辈子也不做你老婆。” 胡丹故意叹了口气,苦着脸说:“这里怎么好象有人在放屁,怎么这么臭。” 陆小丹忍不住跳起来去抓胡丹,胡丹这次没动了,况且这次陆小丹是用她苦练了十多年的轻功来追他,他虽能逃掉,可也太麻烦,太麻烦的事,胡丹从不想去做的,落在陆小丹手中他又没有什么害处,又何必逃,他也舍不得逃,一个正常的男人,能让一个美丽可爱的女孩子来抓自己,也是一种运气。陆小丹抓住他,脸上的红昏变成了欢乐,高叫着说:“呵呵,我终于抓住你了,小坏蛋,我看你还往那里跑。” 胡丹闭上了眼睛,说:“既然已经落入了你的魔掌之中,我也不想活了,你最好先给我揉揉背,以免我生气。” 陆小丹紧紧抓住他的衣服,整个身体全伏在他身上,她的身体柔软而温暖,她又美丽而又可爱,这种女人最容易让男人犯罪,胡丹望着紧贴面前这张秀丽的脸,心一阵乱跳。 陆小丹却没有往那方面想,她喃喃自语地说:“听人说抓到坏蛋后要先点住他的穴位,然后用刀将坏蛋大卸八块。” 她边说边做,胡丹对她说:“老婆,要点我——”说到这里,只觉得全身一软,全身就软 绵绵的了,再动不了。陆小丹哈哈大笑,手指连挥,又点上了胡丹身上的几处要穴,这个在她眼中无所不能,无所不会的小坏蛋终于落到了她的魔掌之中。 陆小丹高兴地哼起歌来。 胡丹还在笑,说:“你点了我的穴位,是不是想脱光我的衣服,做我的老婆。”他接着装腔作势地叹了口气,说:“其实你根本就不必点我的穴位的,因为我一直是很愿意的。” 陆小丹这一次脸也没红了,仿佛就没在听他说话,伸出手在胡丹脸上拍了拍,又提了提他的耳朵,摸摸他的鼻子,看着他傻笑,为一下可把胡丹弄傻了,说:“你想做什么。” 陆小丹说:“你不是想娶我做老婆吧,好,我答应你了,我带你去绝情园,满足仍然这一心愿。” 胡丹说:“不行,我一定要去鬼城的。” 陆小丹眨眼说:“我不让你去。” 胡丹说:“这可不是儿戏,千千万万的中原武林人的性命就在这一步之间,我若不去,只怕江湖难逃这一浩劫。” 陆小丹嗤的一声笑出声音来,说:“你真认为自己是天下第一剑客,还是当你自己是武林大盟主,中原武林高手千百万,那能让你这样一个毛头小子去送死。” 胡丹说:“你不知道我是天下第一大侠么,天下谁还能做我的敌手。” 陆小丹摸着胡丹的鼻子,复又拉拉他的眉毛,娇笑着说:“小坏蛋,你只是天下第一小坏蛋,那样的大事,那是你能去做主的。” 胡丹说:“你敢小看我。” 陆小丹说:“是啊,怎么样,我就小看你,你连我也打不过,又怎么可以去鬼城。” 胡丹大叫着说:“谁说我打不过你。” 陆小丹眨眨眼说:“那你为什么让我点住穴位。” 胡丹说:“你怎么可以这样不讲理,明明是你使用色相——” 话没说完,嘴巴就让陆小丹伸手捂住,陆小丹拼命忍住笑,一本正经的说:“武学本无止境,天下没有第一的高手,无论用什么手段,只要能将对方打倒,你就赢了。” 胡丹不说话了,干脆闭上了眼睛。 陆小丹大声说:“我在和你说话,你怎么可以睡觉。” 胡丹说:“你说得那么多大道理,我已经无话可说了,我若再不好好睡一觉,只怕会被你生生气死。” 陆小丹忽而柔声说:“其实你不要那么生气的,败在陆小丹手中,并不是耻辱。” 胡丹说:“你的名气很大吧。” 陆小丹笑着说:“不是很大,但很快我要出名了。” 胡丹说:“为什么。” 陆小丹假装神秘地说:“我已经将大名鼎鼎的大飞侠小坏蛋活擒,我能不出名吧,只怕我想不出名也不大容易。” 胡丹叹了口气,真的想这女人是怪物,女人心里在想什么,别人根本就看不懂。 陆小丹抱起胡丹,胡丹的手刚好碰到她柔顺的脸颊,心里没由头地一阵乱跳,他刚要说话,却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一匹马的马背上。 好俊的一匹白马。 这匹白马当然是陆小丹的那匹马,而且是千里挑一的好马。 她要带胡丹到那里去。 胡丹不去问,知道了也是没用。只听陆小丹大声说:“从现在起,你就是天下无双的风流大**,在这一带到处有你的女人,而我是个捣蛋女神,偏偏要将你带走,不让你如愿,气死你这个小坏蛋。” 她对自己说的这一番话很是满意,尤其是那一句捣蛋女神更是让她心花怒放,兴奋异常,一时觉得自己的口才比任何人都要好,其实让她高兴的是胡丹终于可以乖乖地和她一起到处流浪了。 第四章 侠客山庄(1) 走了几天路,胡丹终于知道陆小丹要带他去何处了。自洛阳一直往南,穿入湖广,又自湖广横向江西,直往福州方向而去。路上胡丹根本就不认识一个人。他知道绝情园是处身于在茫茫大海中的一个孤岛上,福州正靠海。胡丹虽不情愿,却也无可奈何,幸好陆小丹给他买酒。胡丹像是每天都离不开酒。 这一天正至江西与福州边境的一个边远小镇上,这里的人还保留着很古老的传统,日升而起,日落而归,可是很黑的夜里仍然有不眠的夜灯。 天龙大客栈的灯光通夜不眠。 此时已近零时,客栈里仍然有数十名客人在纵情喝酒,谈天说地,观看着卖艺少女的优美舞蹈,和听着那宛若黄鹂般醉人的歌声。 胡丹还不想去睡,他还在喝酒,他稳稳地坐在一把檀木椅子上,双手放在桌上,脸上带着笑容。陆小丹侧身躺在他怀中,正一杯杯地喂他喝酒。别人的目光全看呆了,觉得天下之大只这少年最懂得享受,竟能劳使这么美丽不可方物的女人侍候自己喝酒,像陆小丹这样的女人,在这里喝酒的人一辈子能够见到一次都是觉得很走运了,可天下居然有人用这般绝**人来侍候自己喝酒,这让许多人不开心。陆小丹和胡丹虽然坐在客栈最偏僻处,虽然是很小声在说话,虽然从来不去看别人,但还是有人忍不住了,一个身着紫色绸缎的少年忽然站起身来,一直走到他们的身边。 陆小丹看了那少年一眼,脸色有些变,喂胡丹喝酒的手也不禁停了下来。胡丹呼出一口气,张大着嘴唇,他还舍不得这杯美酒。 紫衣少年抽出了一柄纸扇,虽在秋天,已有些凉意的秋天,他还是用力扇了几下,之后才缓缓说:“江湖南北中,号令传四方,好剑者居南,北侠慕容恨,采花郎君中。” 这紫衣少年念出这几句话后,立即看到客栈里传来了几双惊诧的目光,胡丹皱眉说:“他在说什么。” 陆小丹轻声说:“他说他是采花郎君。” 胡丹说:“可是我却不认识他。” 陆小丹说:“你当然不会认识他,他是当今天下最淫邪的**,让他毁掉的女人不知有多少。” 胡丹“哦”了一声,就在这时,旁边传来一阵掌声,紫衣少年采花郎君拍着手大笑着说:“原来这位姑娘早已知道小可微名,幸会,幸会,不知小的可否请教姑娘的芳名。” 陆小丹脸色微变,正欲说话时,胡丹忽然说:“不可以。” 采花郎君一怔,仿佛是他听错了一般,说:“为什么。” 胡丹笑着说:“阁下有没有看到这姑娘的老公就在她身边,阁下去问她姓名,当然是不可以的。” 陆小丹对于胡丹说她是他的老婆这样的话不知听了多少遍了,以前总会假装生气,这时却想也没想,便叫着说:“对啊,你最好滚远一点。” 采花郎君看着陆小丹,又看看胡丹,对着胡丹说:“她是你的妻子。” 胡丹早就笑得直不起腰来,一听他这样在问,忙说:“不错,正是。” 采花郎君缓缓说:“你可能还不知道这样一件事,一个人若是娶了一个太漂亮的老婆,他死的时候总要比一般人要快得多。” 胡丹说:“哦,有这样的事么。” 采花郎君说:“因为男人一旦娶了太漂亮的老婆,他就开始走霉运了。” 胡丹笑着点头说:“对,你说的一点儿也不错。”说着歪斜着眼睛看了一眼陆小丹,说:“老婆,你能不能坐过来点听我说一句话。” 陆小丹很乖地将耳朵放到他嘴唇边,只听胡丹在她耳边轻声说:“求求你了,快解开我的穴位,姑奶奶,我很少去求人的。” 陆小丹其实也很想看到胡丹生龙活虎的模样,但她知道一旦解开了他的穴道,他若是要走,她陆小丹又有什么法子再留住他呢,那么这一路来的劳累都不是白费力气了,现在他还在自己手中,以后可以看到的机会还会有很多,不在乎多这一次,至于面前这个下三流的角色,陆小丹还不放在眼中。 所以陆小丹就在他耳边说:“你很想逃是不是,可惜我不会让你如愿的。” 采花郎君一眼贼眼在陆小丹身上转来转去,忽然说:“哦,我明白了,原来这位仁兄是让别人点了穴位,最难消受美人恩,这话说的是一点儿也不错。”他说这话的声音很响,胡丹知道坏事了,因为他早就发现另外有几个人在注意到他了。这几个人胡丹大多认识,最巧的是这几个人多少与胡丹有些仇怨。 采花郎君的话一说完,就看到几个人脸带着冷笑站起身来。站起身来的一共有五个人。 这五个人之中最左边的那个人身材高大,满面横肉,他就是在洛阳城曾被胡丹一掌打掉两颗门牙的大力神杨大力。站在杨大力身边的那个人一双眼睛亮晶晶,脸上满是杀气,很年轻的那人,他就是洛阳城中最有名的恶人之一——魏小刀,传说他杀人劫货,专做没本钱的买卖,一次他打劫一批路过客商时让胡丹遇上了,胡丹便从毒仙子王红姑那里借来点毒药,竟然让他拉了一个月肚子。魏小刀身侧的那个人是他的兄弟,也是个心狠的角色。最右边的那人听说还是关外三匹狼的亲传弟子谭重义,他虽名重义,却是一个一手接银子,一边动刀子的无情无义之人,但是他天生最会交朋友,别人见到他面如俊玉,谈吐不俗,就不由自主地把他当成朋友,在江湖上,拼命想和谭重义交上朋友的人不知有多少,却有一次让胡丹逼出了他的身份来,虽然未杀他,却已是让他声名狼藉。胡丹暗自皱眉,像他这种情况下,遇到这群人中的其中之一主让人头痛了,想不到这时居然全都到齐了,这当如何是好。 杨大力张着一张掉了两颗门牙的大嘴,第一个冲到最前面,大笑着说:“胡大侠,好久不见,别来可安好。” 他力气不仅大,而且轻功也很好,别人注意到他时,他已经掠到了胡丹身后,陆小丹正冷眼看着采花郎君,一时不防,居然就让杨大力冲到胡丹身后,等到她惊觉到时,杨大力已经抓住了胡丹的手臂,他们的身前后忽然多了七八个人。 采花郎君像是对杨大力有所顾虑,陪笑着说:“杨兄难道也认识这小子。” 杨大力咧嘴一笑,说:“你敢叫他小子,说出这人来历,可别吓破你的狗胆。” 采花郎君笑笑说:“小弟的胆子一向不大,但还是想听听杨兄介绍一下,这人到底有多大能耐。” 杨大力说:“哈哈,他的能耐有多大我不知道,只是我这两颗大牙就是他打掉的。” 采花郎君吃了一惊说:“他是胡丹——一柄剑连同武当臭道士也惊叹不已的胡丹。” 杨大力点点头。 采花郎君顿时像是吃错药的疯狗一样,直往后退,脸色也吓白了,谭重义忽然伸手一抓,将他拉住,采花郎君大惊失色,叫着说:“你——” 谭重义冷笑着说:“以咱们七人联手,天下谁还能是我们的敌手,何况,你没有看到胡丹是让人点了穴位么。”话一落,他的人就到了胡丹与陆小丹的中间,一柄鬼头刀不知何时到了他手中,陆小丹一惊,不由后退了几步。杨大力这时也猛地伸出手来,一手抓住了胡丹的头发,陆小丹这才有些惊慌,惊叫着说:“你们想做什么。” 杨大力冷冷说:“我不想做什么,我只要这小子的大牙,每一颗都想要。” 魏小刀恶狠狠地说:“我也不想做什么,我只想让他肚子痛上一年,让他好好尝尝肚子痛的滋味。”说着从怀里拿出一包药粉,狞笑着说:“恰巧我身上有药。” 谭重义阴侧侧地说:“我这个人最讲义气,做事也最公平,胡丹这小子太没礼貌,我若是不教训教训他,实在难出我心头之恨。”顿了顿,他接着说:“不过胡丹毕竟是个大侠,我们做事也要给他留点余地。”还有一个年轻人说:“我与胡大侠是没有任何恩怨,只是听说他的剑法很是可怕,我倒想借他一只手用用。” 采花郎君见到胡丹一动不动地任由杨大力抓紧住头发,胆子立即壮了,跳了起来,**地望着陆小丹的脸,说:“这位姑娘你不用害怕,有大哥我在,没有人会来伤害你的。” 杨大力冷笑着说:“你敢调戏她,你最好别去惹她。” 采花郎君一怔,说:“杨兄,你不让小弟——” 杨大力冷笑说:“你可知道她是谁吧。” 采花郎君说:“她是谁,难不成她是女魔王。” 杨大力说:“她当然不是女魔王,但也会杀人,你看到她手上的那柄刀没有。” 刀面略显紫色,刀面上镶有五颗蓝色的宝石,刀锋上红星点点,这是什么,莫非是血。 采花郎君望着那柄刀,脸上的**一下子消失了,失声说:“绝情刀。” 江湖绝情刀,刀斩无情人。 这柄刀在十年之前才初现江湖,一个用右手使刀的绝**人就用这柄刀杀死了不知多少的成名好手,虽然很少有人见过这柄刀,但任谁都听说过这柄镶着五颗宝石的刀,都知道这柄刀锋上有血迹点点,永不褪色。传说中说得这样离奇,只要绝情刀一出,便有一股邪气将它的对手全身罩住,任你武艺多高,也只有送死的份。最传神的一次是在一个月圆的夜里,一个使这刀的女人只身杀入西湖盐枭总帮,一路过去,所向无人能抵,杀死数百好手,连同总帮帮主也死于她那柄刀之上,听到幸存的人说起,他们只看到一道貌岸然比阳光还要灿烂的一道光彩亮过,众人便大片大片地倒地身亡,那亮光,映照得百米之类如同白昼,就这样一战,湖水竟被血污染成赤红色,那柄刀便是绝情刀。这更使绝情刀声名大振。采花郎君虽然好色成性,武艺却不大高,岂能不怕,他又想往门外冲去,却见他身后又忽然多了一只手,一手又将他拉了回去,那人说:“你不能走。” 采花郎君定眼一看,竟是魏恶人,吃了一惊,怔怔地说:“我,我——” 杨大力抓紧胡丹的头发,将他整个人提了起来,陆小丹又是心痛又是难受,喝叫着说:“快放手。” 杨大力哈哈大笑着说:“我若是不放手呢,你又能怎么样。” 陆小丹颤抖着说:“那你要做什么。” 魏恶人说:“我们要你将全身的衣服都脱下来,一丝也不要留。” 陆小丹几乎要跳起来,双眼看着魏恶人,若不是胡丹在他们手中,早就挥刀拼命了,可她不敢,她知道那样只会很快地送了胡丹的性命,胡丹若死,这些人便是粉身碎骨,也会让陆小丹心痛一辈子,可要她一个女孩子在客栈里脱衣服,却又是怎么可能,杀了她也不可能,顿时,泪水如泉水般涌现出来。 魏恶人冷笑着说:“你脱不脱。” 陆小丹眼睛似是喷出火来,只是紧紧握住绝情刀柄。 采花郎君看着陆小丹如花娇艳,胆气壮了,叫着说:“魏兄何必做如此大煞风景之事,这姑娘家清清白白的身体,岂能在大众广地之下脱光衣服,依小弟看还不如让她陪我们找间屋子玩玩,我们便放了那小子,如何。” 陆小丹定定地望着胡丹,忽然说:“你们杀了他吧。” 话说出后,眼泪直淌而下,刀柄却握得很紧,她心中在想:“他们杀了胡丹,我就替胡丹报仇,杀了他们,之后我自刎,那么我就与胡丹再也分不开了,这不正是我自己一直的心愿么。”想到这里,心下一阵黯然。 那知她这句话一说出来,便听到门外传来一人的长笑声,笑中说:“你们这么多大男人在欺侮一个小女子,算什么英雄。” 魏恶人一听传过来 的声音,心神一震,当即大声说:“快杀了胡丹。” 杨大力冷笑着说:“怕什么,有我们在——” 刀光一现。 杨大力的话才说出一半,人已经倒了下去,八尺身体猛地翻倒在地,胡丹似是动了动,居然还稳妥地坐在椅子上,他看到了一柄刀,所有的人看到了一柄刀。 飞刀。 飞刀娘子门下的飞刀。天下第一的飞刀。 第五章 侠客山庄(2) 胡丹顿时喜出望外,一名白衣少年自门外大步走入,魏恶人脸色变成惨白,剩余的几个人全怔怔在看着那紫衣少年的那双手,看着那双手上的一柄三寸长的飞刀,那要命的飞刀。而刚才他出手的另一柄飞刀已到了杨大力的咽喉之处,血还在流,只是杨大力已经再也动不了。 陆小丹大喜,冲过去一脚踢开杨大力的尸体,紧紧抱住胡丹,热泪夺眶而出。 只有经历过生死的人,才会懂得能与心爱的人一起活着该是多么快乐的事。 胡丹在大笑,对着那白衣少年说:“殷兄,好飞刀。” 这少年便是飞刀娘子门下的殷可傲,如今飞刀娘子门下唯一的飞刀传人。 飞刀娘子门内飞刀之法在殷家传女不传男,自上代飞刀娘子殷小凡死于关外的消息传入中原之后,飞刀娘子殷老夫人生怕飞刀之术从此绝传,不得已将全身秘术传与长子殷正。殷正却是个吃喝嫖赌五毒俱全的**子,家里的巨额财产让他花费去一大半,后来别人干脆叫他殷败家子。待殷正习成飞刀之术后,老夫人便将庄内一切事务交托给他,一心修佛了,殷正一生在乎灯红酒绿,根本无心江湖争雄,他老婆早死,也只有一个儿子,在他儿子殷可傲十岁之时,便开始教他飞刀之术,飞刀娘子门下岂是俗品,数年之后,殷可傲走出江湖才不到二年,便是名动天下。 正因为他年轻,名声又好,他多次被江湖武林首推前往鬼城应约的最佳人选。 殷可傲对胡丹笑笑说:“胡兄见笑了。” 胡丹忽然伸出一只手,抓起桌子上的那个大酒瓶,笑着说:“殷兄,过来,咱们好久没见面了,今天可要多干一杯。” 这一动作,让殷可傲,陆小丹以及所有的人全吃了一惊,胡丹明明是让人点了穴,怎么又能轻易地拿起酒瓶呢,其中陆小丹震动最大,她实在想不到胡丹居然与她开这样的一个玩笑,自己刚才为他拼命,他却故意做出那么个可怜模样,陆小丹不由将紧抱着他的手也松开了,然后猛地推了胡丹一把,“哇”的一声冲出了店门外,一块又厚又结实的木门被她一掌击打个粉碎,只听哭泣声音渐远,所有的人都静静望着胡丹,不敢说话。胡丹脸上还带着笑,有些顽强,又有些心酸的那种笑,他笑着喝下一杯酒,语气冷冷地对着那一群脸色苍白的人说:“今天在下实在没心情杀人,趁现在在下不想动手,你们都走吧。” 魏恶人等人大喜,却那里敢相信天下有这样的好事,一个人也不敢动,只望着胡丹发呆, 胡丹挥挥手说:“走吧,别在这里打扰到我与殷兄喝酒的雅兴。”他又喝起了酒,脸上的笑容 荡然无存,眼中只有一片茫茫然,那些恶人这才放了心,惊叫着往外面冲去。 殷可傲却叫了一声:“站住。” 这两个字声音并不大,却像一根有着魔力的绳子,几个人同时站住,由于冲得太快,采花郎君一头撞在一张桌子上,两俩碰个正着,倒在地下,似是昏了过去。 魏恶人颤抖着说:“殷,殷大侠有何吩——吩咐。” 殷可傲冷冷说:“将尸体带走,别妨碍我与胡大侠饮酒。” 几个人大喜过望,齐时应是,忙乱着将杨大力的尸体抬起,可是奇怪的是他们往外走的时候却是越走越慢,殷可傲与胡丹早就不在望着他们了,他们已经正你一杯我一杯地喝起酒来。最奇怪的是一向酒量极好的胡丹竟然一下子让殷可傲灌醉了,殷可傲自己也很快地醉了,整个客栈里的人,喝酒与没有喝酒的人都像是全醉了。 只有几个人没有醉,他们便是刚才要杀胡丹的人。他们慢慢地走出店门,在店门口放下杨大力的身体,就不走了,一齐回头往店里望去,看到店里的人全像是醉了,不由大喜。 魏恶人大笑着说:“好啊。”说着伸出手拍拍采花郎君的左肩膀说:“好一味迷香,怪不得有那么多好女孩坏在你手上。” 采花郎君装腔作势地说:“魏兄在说什么笑话。” 魏恶人说:“你又何必装腔作势,他们都倒了。” 采花郎君这才大笑说:“哈哈,不敢当,不敢当,小意思而已,这是小弟的独门迷药,只要沾上一点,最少要醉二个时辰。” 谭重义狞笑着说:“那还等待什么,去提了他们的头来饮酒。” 采花郎君说:“这又何必着急,这迷香的效力达二个时辰,咱们先喝几杯酒,再慢慢地玩玩他们也不迟啊。”又叹了口气,说:“只可惜那个姑娘却走了。” 可就在一回头,他就看到他最想找到的人,陆小丹正站在他身后。 陆小丹怒极而走,一路上越想越是生气,心中想:“小坏蛋有什么可神气的,竟然敢拿他的生死来开玩笑,害自己白白地担心一场,倘若不狠狠地揍他一顿,实难出心中之气。” 她就在一路上嘴着念着:“胡丹,你这个小坏蛋,狡猾的狐狸精,你也敢玩我,你看我怎么来对付你,看你以后在我面前还敢不敢笑,我一看到你的笑,就恶心。” 可她实在很想去看胡丹那恶心的笑容,简直是不去看都不行,她好希望一回去就看到胡丹那张笑脸,又能听到他对自己说一连串的客气话,请求自己原谅他,这样之后自己才慢慢去原谅他。 但是这小坏蛋却只顾着与那名臭小子殷可傲地喝酒,不仅没有对她说半句好听的话,连同看也没朝她这一边看来。 她正在边走着边想着心事的时候,一只手忽然伸到她面前,挡住她的路,她吃了一惊,忙退了一步,望向那人,认得那人是那个色胆包天的采花郎君。 采花郎君一见到胡丹与殷可傲也只了自己的迷药,又看到陆小丹这般美丽不可方物,那里还把杨大力的话放在心上,还当是杨大力自己对这女孩有心,故意吓自己,这样一想,对绝情刀也不是那么恐怖了,对着陆小丹就想动手动脚了。他心中想:“以我的模样和人才,天下那有女孩子不心动的,只要她肯说一句话,我就要她不到一刻钟就听话地躺到我怀中来。” 那知陆小丹并不如他所想的那样听话,闪身退后几步,怒吼着说:“滚开。” 采花郎君邪笑着说:“小妹妹别害怕,哥哥只是在陪你说说话,好吧。” 陆小丹不禁失笑,这一笑真是百媚俱生,让采花郎君身子软了一半。陆小丹笑着说:“你可真好玩。”采花郎君心里狂喜,以为这女人对自己有心,忙应付着说:“对,对,我好玩极了,我什么都会玩。” 陆小丹手朝着他一招,轻声说:“那好啊,你过来陪我玩玩。” 采花郎君色心一起,胆气立足,一看到陆小丹如花容貌,那里还忍耐得住,一把向她抱去,这次连谭重义想拉也没拉住。 他的手才出了一半,连同陆小丹的身体也没碰到,立见刺眼亮光一闪,一股寒气直逼而来,顿时让他心胆俱裂,他虽好色,可是武艺底子并不差,大惊之下,身体急往回窜,只觉得手上一痛,左手的整个手掌竟然让陆小丹这一轻轻一刀削断,痛得他哇哇大叫,鲜血流了一地。魏恶人刚想从陆小丹身后偷袭,一见此状,也吓得夺路而逃,陆小丹本来心里就有火,这一时全暴发出来了,大叫着说:“谁也休想走。” 胡丹与殷可傲不知何时醒过来了,或许他们根本就不曾中了迷药,此时他们也到了门外。胡丹手端着一个大酒瓶,殷可傲手中有一柄飞刀,胡丹拍手笑着说:“好,好,陆姑娘,你千万不要放过他们,一定要赶尽杀绝,千万别让这群不知死活的的家伙跑溜了一个去。” 陆小丹本意是要杀了这群人的,可听到胡丹这样一说,就不肯动手了,狠狠白了胡丹一眼说:“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话,我偏偏不赶尽杀绝,我偏偏要让他们全跑溜了去。” 这几个人那里还敢再停,只恨爹妈给他少生了两只脚,全都飞快地跑开了,直笑得胡丹直不起腰,往嘴中倒酒时酒全洒在脸上。 第六章 侠客山庄(3) 客朋满座,座无虚席。 在洛阳一带的人,几乎就没有一个人不知道洛阳郊外南往十里路处有一个大山庄,这个山庄住着一大批武林中的好手,江湖上的英雄。只要在江湖上走的人,没有一个不想去这个山庄做客。因为这个山庄太有名,庄主重义轻财,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到里面吃喝玩乐,而且走的时候还可以得到一笔不菲的礼物。 这个山庄就叫做侠客山庄。 这个庄主就是孟飞。 孟飞这个人太引人注意了。 无论孟飞在什么人面前,无论他处在何地,别人只要听说过他的名字,不管以前是否见过他,只要看到孟飞,就会认出他来。 此时,正是上午用餐时间。 早已守候在客厅的近两百名武林中小有名气的客人们俱是一一入座,酒菜也早早搬了出来,这一次,可一向守时的孟庄主却还是迟迟未到,主人未到,客人当然不好意思先吃,有些人嗅着酒香,肚子里面的酒蚜早就不耐烦了,正在这时,有人大声叫了起来。 “大家看,孟庄主来了。” 孟飞身上总有一柄红樱枪不离身,那柄铁枪有三尺之长,一般时候他都插在背上,枪上有七块鲜红的布带,这最能引起别人的注意,况且他又年轻,二十三岁,正是青春大好时光,为人又豪爽,武艺也高,长像英俊,所以他交的朋友最多,虽然他大多的朋友都是常常有事求他,他从不让这些人为难。 孟飞一出现,立即有许多人高呼着站了起来,荆州名家后人荆小江大叫着说:“孟庄主,今天你怎么来得这么晚,当罚酒十杯。” 孟飞大笑着说:“好你个小子,竟敢将我,你敢与我一醉方休么。” 荆小江说:“好,今天不醉不休。” 孟飞四处望了一眼众人,大笑着说:“好,今天咱们大家都不醉不归。”又对着身边一名青衣少年说:“姜兄,你要当我是兄弟,打架时,一定要记住了,那怕我醉死了,你也要叫我一声。” 那青衣少年一身破旧,衣服补丁压补丁,头发枯燥,全身像永远有气无力一样,但在场之人却没有一个人敢去小看他。 因为他虽衣着破旧,名气却不小,他是丐帮新任帮主姜如尘。 丐帮是天下第一大帮,这样的一帮之主,谁又敢小看他。 姜如尘笑着说:“你想找借口少喝两杯,那可不行,今天便是萧贵那王八蛋来到这侠客山庄,兄弟也要将你灌醉。” 孟飞说:“就凭你那三脚猫的酒量,想灌醉我,却不容易。” 孟飞的声音刚落,就听到一个人大声说:“谁在这里吹大话,要喝酒,何不来找老兄我。” 说话时此人尚未在十丈之外的门外,话刚落音,这人就到了孟飞身边的一个空位上坐下了,好快的轻功,众人只觉得眼光一花,一个人已从门外到了里面,再去看时,来人端起了酒杯,喝干了一大杯酒。 孟飞一见到来人,皱眉头说:“又是你这小坏蛋,你为何老是阴魂不散,你喝酒牛皮,侠客山庄这么多酒鬼,为什么你老是只找我一个呢。” 来人正是胡丹,孟飞的酒量是不差,可他那及得上胡丹,他一见到胡丹与他喝酒就头痛,因为胡丹的酒量不是用高手来形容了,那几乎像是个永远堵不满的大酒瓶,无论是多么烈的酒,他喝下去多少去一点事也不会有,无论喝多少也不会醉。 胡丹赶紧倒了一杯酒,说:“怎么了,不敢吹牛了,不敢喝酒就别赖在这里。” 孟飞大笑着说:“喝酒我是喝不过你,不过若是说别的什么事,我可要比你都略胜一筹。” 胡丹又喝下一杯酒,眼一歪,说:“只怕未必,人常言男不坏,女不爱,一个男人五毒不全,再怎么坏也是有限得很,你又有什么能耐,而老兄我老人家天生的五毒俱全,并且是炉火纯青。” 众人哈哈大笑,笑声之中,只见一个女人铁青着脸从门外走入客厅,这女人是陆小丹。众人虽然见过她很多次了,但还是有许多人看着她发呆,她铁青着脸,别人也觉得好看得紧。胡丹一见,拍掌便说:“你瞧,我老婆来了——哈哈,别的什么我不敢说,我这老婆可是天底下数一数二的大美人,孟飞,你还敢说什么别的事要比我略胜一筹么。”他顿了顿,接着大声地说:“大伙们说是不是。” 一些凑趣的人也大声说:“是。” 孟飞望了望陆小丹,摇了摇头说:“这我也怀疑啊,我真怀疑陆姑娘是不是眼睛有问题,这个正是什么说着,一朵鲜花——” 胡丹抢过话,笑着说:“这句话我已经听了几百次了,点新意也没有,你怎么不捡些新鲜一些的话来说呢。” 孟飞眼睛一转,忽然说:“胡兄,你看看陆姑娘,她今天好象不大高兴呢。” 胡丹说:“女人的心思,你最好别去想,因为你不但想不懂,反而是越想越头痛。” 孟飞说:“她好象是来找你坏事的。” 说话间,陆小丹就到了他们身边,孟飞话刚落音,陆小丹就拿眼看着孟飞,冷冷说:“我找他有什么事,我来侠客山庄你很心烦是不是,瞧不起别人,倒还假惺惺地买酒给别人喝,你这个人分明就是个小人。”众人怔住。孟飞也似是呆了。胡丹拉拉陆小丹的手,可仍然阻止不了她要说的后面这句话:“你以为自己有几两银子,便可以得到天下人的敬重,你难道不知道,别人在吃你的东西的同时,只当是在吃傻瓜一样。” 孟飞皱眉头说:“陆姑娘这话是什么意思。” 陆小丹说:“我说话不好听,你不会让别人赶我走么,你不是交了那么多酒肉朋友,他们吃了你那么多东西,难道都不肯为你办事吗。” 孟飞脸色更难看了,说:“你在说些什么,我怎么越来越听不懂了。” 孟小丹还要说话,胡丹忙着伸出手,捂住她的嘴,孟小丹张嘴就咬,胡丹手一松,手中的酒便倒入了陆小丹的嘴中,陆小丹这还是第一次喝酒,只觉得一股难闻的液体直向肚子下滑下,极不舒服,不由全身一颤,一口酒倒是咽了一大半,她刚要对胡丹生气时,胡丹抢着就说:“今天你是怎么了,这么胡乱说话,昨晚你才喝了那么点酒,难道说今天还没醒过来么 。” 孟飞见事有转机,忙陪着笑说:“算了算了,胡兄的朋友,便是给我一耳光我也只有忍着,何况只是喝醉了。”说着举起酒杯,大声说:“来,众兄弟们,大家先来干一杯。” 众人便喝起酒来,陆小丹一看寻事已上无望了,甚是无味,等待了一会儿,便对胡丹说:“小坏蛋,你得跟我走。” 胡丹说:“男人喝酒,女孩子最好不要多话。” 陆小丹说:“可你千万不能去鬼城。” 鬼城两个字一出,孟飞倒吃了一惊,望着胡丹:“怎么,你也听到风声了。” 胡丹说:“几天前才知道的。” 孟飞说:“胡兄真的想去鬼城。” 胡丹笑了,笑着说:“孟庄主说笑话了,以在下这三脚猫功夫,岂敢只身上鬼城,那不是怎么说来着,自寻那个死路么。” 孟飞说:“胡兄过谦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小弟早知胡兄武艺非同寻常,今日怎吐此晦气之言,不过,小弟虽无才,然早已去心似箭,这次,就请胡兄让给小弟吧。” 胡丹淡淡地说:“你也想去。” 孟飞正色说:“正是,小弟虽无上代名侠胡酒那般绝世武艺,但小弟并不惧死,况且望眼江湖,良莠不分,若是此战失利,中原武林岂不就是一次天大灾难。” 姜如尘一直在旁边听着,他并不喜欢多说话,但到此时也忍不住了,叫着说:“孟飞,此事非同小可,可以说全天下武林系于一人之手,此事干系甚大,在下也想去一趟鬼城,也想领教一番关外武林人的绝代武艺,虽死也无憾。” 孟飞听到这一席话,脸色有些冷,说:“姜帮主也想与在下争此一任么。” 他与姜如尘向来亲如兄弟,一直称他为姜兄,此际为了这事一起,他便改称为姜帮主,这已经说明他心里很不高兴了。 姜如尘说:“孟庄主虽是武艺超凡,人所众知,但是此事关重大,非你我二人便可说的算,天下的英雄不知有多少也想去呢。” 孟飞说:“既然如此,你我又何必在此多加争论,日后找个地方切磋一下,谁武艺好,便是谁去,姜帮主你看如何。” 姜如尘冷冷一笑,不再说话。胡丹说:“彼此兄弟又何必为了此事而闹得不开心,依在下所猜想,中原武林高手辈出,再说武林中只怕早有定论,反正为时尚早,咱们又何必为了此事而不开心,来,咱们先喝几杯再说。” 他举起酒杯,别人还没说话,他已经喝干了那杯,别人举起酒杯时,他又倒满了一大杯。 陆小丹一直在看着他,此时也忍不住就笑了,心想:“胡丹,你这可恶的小坏蛋,你想自己去鬼城,却想不到你的这些狐朋友狗友也都想去,你为人那么大方,从不想要别人为难,这次只怕不能如愿了。” 众人喝着酒,便不再说话了,客厅里流淌着一种冷清的气氛。 约过了半个时辰,一名庄丁忽然走向孟飞,低声在他耳边说:“庄主,少林寺自称觉性的老和尚前来拜庄。” 孟飞眼一转:“少林寺,老和尚,这种事你还要问我,快快请进来。” 少许,觉性才缓缓而至,孟飞和众豪早已迎到门口,孟飞为首抱手行礼,大笑着说:“大师大驾光临,有失远迎。” 觉性合什还礼,说:“阿弥陀佛,施主不必多礼,施主想必就是孟飞孟庄主。” 孟飞忙说:“在下正是。” 觉性自长衣袖中掏出一张帖子,交给孟飞,方才说:“孟庄主,少林寺于本月二十七日在少林召开天下武林大会,届时请孟庄主一定前往。” 孟飞笑着说:“敢问高僧,何事如此急促。” 觉性说:“鬼城与中原武林十年一约的时间指日可待,少林寺这次便是为了此事而开。” 孟飞听了大喜,忙说:“在下一定及时赶到,有劳大师了,请入敞庄喝茶。” 觉性说:“不必了。”双手合什说:“贫僧就此告辞了。” 孟飞等人连忙还礼,觉性转身,飘然而去。觉性一走,孟飞便打开紫色的武林贴,只见上书:孟庄主,本月二十七日于少林召开天下英雄大会,共商讨赴鬼城应约之事,敬请孟庄主如期参加大会。少林大悲。 大悲是少林方丈。 孟飞喜不自禁,能受武林中最有名望的人邀请无疑是一件很光彩的事,他不由将刚才不高兴的事全忘记了,连再去喝酒时也比往常要多喝几杯。 孟飞躺在一张最能让人舒服的木椅之上。 他的红樱枪就放在他随手可以抓到的书桌上,他一个人正在昏暗的炮光下看着孟家祖传下来的武功秘诀,他总有这个习惯,睡觉之前总要看一会儿书,才能入睡。此时已快到凌晨时分了,孟飞才将那一章关于枪法的秘诀看完,他觉得有些累了,便合上了书,刚要移身到**睡觉时,忽然看到窗外人影一闪。 孟飞的反应要比一般人高得多,但他不动声色,故意叹了口气,自言自语地说:“哎,累死了,该睡觉了,明天还要和兄弟们喝酒呢。” 于是他就弄灭了灯,来到床边,打开床帘,让人从外面看起来他已经上了床,其实他是到了床下。 孟飞从床下身体一转,在地下连着几个翻滚,却没有一点声音,抓住放在桌上的红樱枪,人已到了窗边。 第七章 侠客山庄(4) 窗外只有晚秋凄凉的月光,连一个人影也看不到,孟飞并不急,他的耐心本来说很好,只要那个人没有走,若是他没有敌意那就罢了,只要他有敌意,一定会选择从这窗户进来的,那么他孟飞的枪就能很容易地从那个不告而至的人身上刺穿。用他手中这种枪杀人,从来不用第二下的。 外面是有人。那人却没有进来,一直没有进来。过了半响,只听外面有女人的声音说:“孟飞,你藏在窗户后面做什么,你既然已经知道老娘大驾光临,为何还不出来迎接。” 孟飞听到声音,知道再藏不住了,只好站起身来,刚好看到外面的女人。两人对视,孟飞虽说有些狼狈,却一丝难堪的表情也没有,仿佛他不应该从**起来,而是就应该藏在窗户后面一样。 孟飞笑着说:“在下早料到大刀魔女星月之夜寂寞难耐,一定会出来找男人,早就心庠难平了,想不到今日在下倒有这个艳福。” 来的人一身黑衣,年约三十多岁,风韵犹存,月光之下让人一看就不觉心乱动,最引人注目的却不是她的容貌,而是她手中的刀,那柄刀长约七尺,宽足半尺,刀沉无,整柄刀透出了冷冷杀气。 这人正是大刀魔女林荫。 大刀魔女林荫是终南山无眉道人的嫡系弟子,一生中做事是非不分,传闻她好喜生食人血,武艺也是高不可测。但她与孟飞并无仇,在这个时候来侠客山庄,到底是为了什么事。 林荫冷笑着说:“果然不枉称天下第一流氓的称号,出口便成脏话,不过倒合老娘胃口,老娘最讨厌那种心口不一的小人。” 孟飞嘻皮笑脸着说:“在下心口都一样,既然姑娘看上了,那就快进来,**一刻值千金呢。” 林荫听到了,娇笑着说:“天下第一流氓果真名副其实。” 孟飞眉头一扬,接着说:“那还等什么,大姐你虽说人长得那个丑一点,年龄也是大了一点,可我孟飞是不会在乎的。” 林荫气得脸眉都歪了,喝声说:“无耻小人,你在找死。” 她猛地挥刀奋力砍出,只听轰隆一声,窗户被刀砍成两半。这柄大刀是用万年寒铁造成,削铁如泥。孟飞那敢硬碰,刀一砍来,他的人忽然就不见了。大刀尚未收回,孟飞已从房门穿出,距离林荫十步外站着了,七条红绸带的红樱枪遥指着大刀魔女,怪声说:“好刀法,果然名不虚传,只是不知别的功夫能否与这大刀一般厉害,否则可要让在下失望了。” 林荫也厉声说:“什么别的功夫,孟飞小子,送命来吧。” 她叫着就飞身掠起,大刀在昏暗的月光下一晃,顿时发出缕缕血光,可她的刀不及挥出, 孟飞忽然喝声:“住手。” 林荫一怔,倒也真的住了手,冷冷说:“你怕了么。” 孟飞说:“当然,大刀女魔头又有谁能不惧。”见林荫脸色一变,忙说:“姑娘月夜来寻在下,不会只是为了要厮杀一场么。” 林荫说:“当然不是。”又冷然一笑,接下来说:“听说孟庄主仗义轻财,一抛千金,今夜我前来是想讨要几两纹银花花的。” 孟飞松了一口气,笑着说:“原来如此,姑娘如此一番做为,却让在下空白多情了一番。” 林荫只当没有听到这一句话,碰上了孟飞这样子的人,她倒是第一次发现男人会这样好色,连眼睛都可以把人给吃了似的,对于好色的男人,装楞做哑也许是最好的一种方式。她就不说话了。孟飞等了好久,却不见她说话,暗自发笑,眼睛一眨,说:“那么请问林大侠女需要多少两纹银开销呢。” 林荫这才缓缓地说:“不多,五千两银子就足够了。” 孟飞听到此言,倒抽了口凉气,说:“大姑奶奶,少姑奶奶,小姑奶奶,你一口气就要五千两,这不是要了我孟飞的命么,我孟飞一时倾家荡产也给不了你这个数呢。” 林荫眼光里立时发出冷冷的杀气,看着孟飞说:“那你是铁了心不想给了。” 孟飞正色说:“在下虽然重义轻财,但做的都是正大光明的事,要在下拿这么多的银子给你,不要说现在根本没有,便是有,在下也万万不会给的。” 林荫冷笑着说:“好,我就要你这句话。” 忽然一声长啸,直穿而出,惊得连同庄里的狗也狂叫起来。长啸过后,整个山庄顿时热闹起来,只见到一群人手持着火把自庄外飞快冲了进来,几百明亮的火把顿时将整个山庄映照得如同白昼,竟然不知来了多少人。孟飞这才大吃了一惊,惊声说:“原来你——” 林荫说:“这是你自找死路,也怪我不得。” “孟庄主,孟庄主,不好了。” “庄主,出大事了。” “——” 只看到一群人衣着不整地向这边飞奔而来,为首之人是荆小江。姜如尘白天与孟飞闹了个不欢,在饭后早就告辞而去,庄内虽说还有不少武林人,可真真的高手又有几个,大多是一些混餐饭吃的江湖人。他们一听到长啸,又看到不少人满怀凶气冲入庄内,有好些吓得目瞪口呆,灵活一些的如荆小江等人就忙着来找孟飞,可是他们那里知道孟飞也正处于危难之期,因为孟飞素知这林魔头不仅是刀法一绝,而且火功天下无双,一旦在庄内放一把火,侠客山庄只怕得从武林中除名了。火一放,便是能够杀了她,于事也无所补,要再去修筑一个侠客山庄只怕是万无可能了。但是林荫的要求又太高了,他孟飞虽财富不少,可要一时三刻拿出五千两银子,也同样是万无可能。 孟飞一时呆住了。林荫看着他有些发白的脸,笑着说:“孟庄主,你意下如何呢。” 孟飞想了半响,心一横,喝声说:“好,我给你五千两银子,但这五千两银子对于在下来说并不是个小数目,请林女侠宽恕三日,三日后孟飞定当如数奉上。” 林荫嘤的一声笑了起来,说:“你当是骗三岁小孩子,天下第一流氓的话谁敢相信,谁要是相信你,只怕是要倒大霉了。” 孟飞闻言大怒,心想自己虽生性风流,但说出的话却还没有不应践过,这女人竟然说不相信,他岂能不怒。 孟飞手握紧红樱枪。 蓦地,只听一阵马蹄声飞驰而来。孟飞皱起了眉头,心想:“这人是谁,竟然敢在侠客山庄放马疾驰,莫非是林荫的手下,才敢如此无礼,把我孟飞不放在眼中。”眼中杀气立重,沉沉地向林荫走去。 林荫冷声说:“好,你竟敢对老娘动起杀念来,这可怪不得老娘了,老娘今天就陪你过几招。” 正在这时,马蹄渐近,众人还来不及看清来者是谁时,只听到马上之人大叫了起来:“好啊,我当是谁,原来是你这个小姑娘家,小孩子也喜欢玩刀弄枪的,哈哈,有意思,不知道你会不会喝酒。” 胡丹,总让人出于意料之外的胡丹。 孟飞忽然就松了口气。 孟飞早就知道胡丹虽然在江湖上名气不是很大,也少露出武艺,但无论什么人,只要碰上了他,好象都会让他三分,况且这胡丹冰雪聪明,别人头痛得要命的事在他手中无不可轻轻一笑化解。此时他来了,就是林荫不让步,凭孟飞与胡丹这两个人联手,在几十招之内擒杀她也绝不是难事。 岂知,林荫本是一脸傲气,可一听到这声音,竟然像是见到鬼似的,连退了几步,胡丹驰马到了他们身边,林荫望着胡丹,脸色全白了:“你——怎么又是你。” 胡丹笑着说:“哈哈,有缘千里会相会,几月不见,原来你长大了许多,怪不得胆子也大了起来。” 林荫跳了起来,浑身颤抖,大声说:“你这个魔鬼,你这个王八蛋,你这个阴魂不散的恶鬼,我——我上辈子欠你什么了,老是让我遇到你,我——我要死了,我——”说到这里,她的人像箭一样射向高墙之上,经过一株大树,浑身的力气像是没地方发挥一样,猛地一刀削去,那株大树让她的大刀一砍,顿时断成两半,紧接着,她的人已跃出了高墙之外,叫喊声也渐渐远去。孟飞从来没见到这样奇怪的事,不由又发呆了。 过了好半天,孟飞才拍手说:“胡兄啊胡兄,这次你若不告诉小弟你是怎么能吓跑这个女魔头的,小弟拼死也要灌醉你。” 胡丹还没说话,便听到不远处的一株树上有一个人幽幽地说:“这是小坏蛋,你说要灌醉他,真是合了他胃口,他便是很想说也不会说了,你何不说要是他不说,便把他吊起来,打他的屁股,这样说不定他会告诉你真话了。” 说话这人穿着一件金皮大衣,头戴着顶破狐皮帽,左耳有个巨大的金耳环,脖子上画着一条神气活现有龙,剑别在腰际,剑皮之上有个杀字格外引人注目。他从数米高的树上落下来,掉在地上,连树叶都没有震落一片。 胡丹听到他的声音,不用去看他的脸,便知道来人是谁了。别的人只要一看到他腰间的剑,也会知道这人是谁。 叶败。 生平之中总认为自己无论做什么都是失败的叶败。 孟飞见到叶败年纪不大,轻功却过人,知其非一般人可比,忙着抱掌为礼,说:“这位兄弟,这么知小坏蛋的底细,一定是小坏蛋的好朋友,既然是胡丹的好朋友,那么,我们也是好朋友了,别的什么话也不用说,咱们先找个地方喝一杯再说。” 叶败哭丧着脸说:“别的什么话都可以不去说,但是这句话我不能不现在说。” 孟飞觉得叶败说话好有意思,便笑着说:“什么话这么重要。” 叶败一字字地说:“我是来杀人的,我是来杀胡丹的。” 孟飞吓了一跳,失声说:“你——” 叶败却忽然放声哭了起来,边哭着边转身就走,边走边大声说:“我不要胡丹做我朋友,我是桃花林的第三号大杀手,杀手是没有朋友的,我不要胡丹做我朋友,我不要,我要杀了他。” 他急冲而出的身体猛地撞在侠客山庄的坚硬高墙之上,众人吃了一惊,心想这人看上去轻功不错,怎么连这么高一点的墙也跳不出去。念头还未转开,只听“轰隆”一声巨响,高墙上多了一个洞来。别人脸色一变时,叶败就从那个洞中飞穿而过,再也看不到了。 众人不觉哑然失笑。孟飞忽然想到了什么,说:“这个是叶败。” 胡丹说:“江南叶家庄少主,叶家后人,原名神龙剑侠叶正,后不知何因投身于桃花林,位居桃花林杀手群中第三,以前有个大名叫做十三哥。” 孟飞笑着望着胡丹,眼中流露出惊佩的光芒,叹了口气说:“胡兄真是知识渊博,天下之事无所不知,真是让人佩服。” 胡丹拍着孟飞的肩膀说:“咱们哥们何必在这里说这些屁话,而浪费大好时光,你不是说要请我喝酒么,咱们快去多饮几杯。” 孟飞说:“对,得尽欢时须尽欢,莫让岁月空蹉跎,走,咱们喝酒去。” 刚到大厅,姜如尘便尾随而至。一进门就说:“孟兄,真是抱歉得很,午间小弟多喝几杯,多有得罪,请你恕罪,今夜小弟在庄外饮酒做乐时有人来报,说侠客山庄竟然有人敢来犯庄,匆匆来迟,幸好无所损坏,否则小弟这一生都不得安宁。” 孟飞是豪爽之人,一听姜如尘这样一说,便是有天大的气也放到一边去了,伸手拍着姜如尘的肩膀说:“好兄弟,废话少说,今天你若能与我灌醉胡丹,没说你没有对不起我,便是天大的过罪也不再怪你。” 姜如尘喜笑颜开,说:“好好,小弟就舍命陪君子。” 胡丹说:“想灌醉我,可要比让大刀魔女生孩子要困难得多。” 孟飞一听,愣住了,说:“她是个女人,她生孩子有什么困难。” 胡丹笑着说:“她那样的人,谁遇到谁就倒八辈子霉了,谁又敢娶她不妻,她嫁不出,又怎么能生孩子。” 孟飞拍掌大笑:“甚是,真是有趣。” 姜如尘说:“原来大刀魔女是让胡兄赶跑的。” 孟飞想到林荫刚才惊惶失措的狼狈样,不禁哈哈大笑:“胡兄可真是天神再生般人物,一剑未出,一指未动,就吓得大刀魔女落花流水,落荒而逃,真是痛快。” 姜如尘看着胡丹,笑笑说:“原来胡兄有这么大的本事。” 胡丹说:“这也算不了什么,不过说出她这么怕我的原因来你们都很奇怪,为什么她会那么怕我,可是,只要说出来了,那就一文不值了。” 孟飞忙着说:“那你快说,快说。” 胡丹说:“那是因为有一次我抓住了她,脱光了她的衣服,在大街上走了两个来回。” 孟飞与姜如尘俱是一怔,天下那有这样的事,要是说别人倒还有可能,可这人是胡丹,打死他们也不敢相信胡丹会做出那样的事。他们早知胡丹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他从来不做为难于别人的事,即使是对罪大恶极的坏人,他也是彬彬有礼,况且林荫生性狂傲,真有此事,只怕早就羞愧得自杀了,那能活到今天。他们当然不信。孟飞忽然想到了什么么,便问:“那是在什么地方,有谁看到了。”他实在忍不住要求证一番,因为他的好奇心本来就比别人要强得多。 胡丹笑着说:“那是在杭州西湖附近,可惜没有人看到。” 孟飞又奇怪起来,说:“为什么会没有人看到。” 胡丹说:“那是因为在夜里。” 孟飞出神地“哦”了一声,似是恍然大悟。 胡丹接着说:“她为什么这么怕我,那是因为我放过她时对她说了一句这样的话,如果你以后再做坏事让我遇到了,我就再脱光你的衣服让你在白天到街上走两个来回。” 孟飞与姜如尘齐时哈哈大笑起来,孟飞嘴中刚喝上的一口酒激喷而出,全落在胡丹身上,只气得胡丹气急败坏,连忙闪身逃开。 三人连饮好几瓶酒,姜如尘与孟飞用的小碗,第一次还只是倒一小半碗酒,又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在喝,却已醉糊糊的,胡丹用的是大碗,嘴到碗干,一滴也不剩,可他一点醉意也无。谈笑之间,姜如尘说:“其实要去鬼城,就非得有一件刀枪不入的盔甲不可。” 孟飞说:“说的倒不错,可是放眼天下,那里有刀枪不入的盔甲呢,又到那里去找得到。” 姜如尘说:“要是说寻常的防御盔甲倒不难得到,但是高手过招,使的全是削铁如泥的宝刀,寻常盔甲却也是无用。” 孟飞说:“那你知道那里有刀枪不入的盔甲。” 姜如尘又喝下一口酒,神秘地说:“我与你说了,你千万不要对别人去说。”他用手指了指胡丹,却大声说,连胡丹也不能告诉他。孟飞忙着点头,说:“对,谁也不告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谁也不告诉。” 姜如尘好象眼睛也睁不开了,说:“不行,连天与地也不能告诉的。” 胡丹在一边听到暗自发笑,他们的声音那么大,只怕连在庄外面的人都能听得到,还指着自己说不告诉自己,看来这两人都是喝醉了,他们是在说酒话。 第八章 狂风谷(1) 姜如尘说:“告诉你不要紧,在狂风谷有一种头上长角的怪物,最爱吃人和动物的肉,且又是力大无比,当地人称独角怪,全身上下刀枪不入,它那一身皮,便正是护身的最佳之盾。” 孟飞眼中顿时显出光彩,说:“狂风谷,这又是在那里呢。” 姜如尘说:“你知道泰山吧,狂风谷便是在泰山东部的山腰上,那里有一处温泉,那温泉水池便是狂风谷的入口。” 孟飞想了想,说:“你知道这么清楚,你怎么不去抓独角怪呢。” 姜如尘叹了口气说:“俗事太多,无法分身,只待这次少林武林大会事一了之后,我再行布置人手前往狂风谷了。” 孟飞又哦了一声,说:“来来,别只说话,咱们再喝一杯。” 他给自己倒满一杯酒,往自己嘴中倒,酒杯空了,人也醉倒了。 姜如尘抓住了酒瓶,揉了一阵眼,忽然说:“孟飞呢,他怎么走了,哦,我知道了,他一定是去吐了。”他又对胡丹挥挥手中的酒瓶说:“你看我多厉害,孟飞都有吐了,我还能喝。”仰头猛喝了几口酒便伏倒在桌上,再也醒不来了,那个酒瓶里面的酒全倒入他的脖子衣服里面,可他已经不能动了,看来真是醉的不轻。 胡丹见着他们一个接着一个倒了下去,故意叹了口气说:“是英雄最好别喝酒,不然喝醉了,就成了狗熊。” 胡丹仍在喝酒,他便是饮再多的酒也不会醉,但当孟飞与姜如尘醉倒之后,整个大厅像是空荡荡地只有他一个活人时,他每饮一口酒,脸上的寂寞就会多一点,而在别人面前,不论那人是谁,都无法看到他的寂寞与烦闷。 他带给别人的只有笑与欢乐,他的痛苦却只留给自己去忍受。 在所有认识他的人眼中,他是一个充满快乐,年轻又聪明的大酒鬼,在别人面前,他只有笑容与欢乐,但当他独自一个人时,尤其是在长夜不能入眠时,他会想到许多事,他才出江湖不到两年时间,天下认识他的人就不少了,可别人谁都只知道这个年轻人剑法极好,轻功极好,几乎无所不会,无所不能的人物。但他的身世,他又来自何处,却没有一个人知道。胡丹也从来不去告诉别人。 是啊,陆小丹知道他有个母亲,但人谁没有母亲呢,其实在他的生活中,他就只有一个亲人,就是他的母亲。他出生在那个仅有母亲和他两个人居住的洞穴里,他活动的范围仅为一个不足百米的万太悬崖中间的一个洞庭湖里,他们的生活来源便中仍靠洞门口那株大树上的一对巨雕。是母亲一人教他走路,练剑,写字,说话的,他的所有一切全来自他母亲所传。 对于自己的身世,胡丹就只知道自己的姓名叫胡丹。他的父亲是谁,又为什么生活在这样的地方,他什么也不知道。 在十多年前,他们便可以离开那个山洞而去了,但他母亲不愿走,她喜欢上了那个寂寞又狭窄的山洞,他母亲并不爱笑,却常常要他笑,对他常说:“一个人要有爱心,应该有笑容。”所以胡丹的笑容才会如此的灿烂,如此地迷人。 连同胡丹自己也不是很明白,好象他天生是要出名的,第一次去喝酒,就被酒香迷住,但却能痛饮不醉,他使出他母亲教他抓鸟儿,砍树枝的法儿总很能够轻易让人目瞪口呆。 渐渐地,胡丹便知道了,他的母亲应该是一个江湖上很有名气的大侠客,所以她传给自己的轻功与剑法全是天下第一流的。想到这一点后,他便经常追问母亲,他母亲总是笑着对他说:“傻孩子,我为什么要骗你,你到外 面去长长见识,是件好事,我传给你的武艺都是你的先辈们留传下来的,别人爱怎么说你,你都不要理他们。” 胡丹追问了许多次,便不再问了,出洞后,他从别人欣喜若狂的眼色之中,发现了他的不平凡,因此他做任何事都暗留一步,很少显现身手了,但他,却在这两年之间轻而易举地成为江湖上最有名气的少年英雄之一,他有这样的能耐,他不想出名都不行。 此时他仍然在喝酒,他仍然没有醉,喝酒对他来说已成为一种无物可代替的生存乐趣,他总是觉得活着太累,喝酒正是可以让自己放松的一种机会。 不知何时,门忽然开了,有几名丐帮弟子自门外而入,一名五袋老丐对胡丹抱手做礼说:“胡大侠,帮主——”说着,便看到已倒在地下的姜如尘,话也不说了,忙着过去扶起,又有一名乞丐扶起孟飞,这姜如尘与孟飞俱是满面绯红,醉得不醒人事。 胡丹听到门响,寂寞与烦闷似是一扫而空,脸上又呈现出一副对什么事都不在乎的笑脸。淡淡地笑着说:“姜帮主和孟庄主想伙同来灌醉我,只可惜我没醉,他们都不能动了。” 众丐陪着笑说:“胡大侠天生海量,天下人谁又不知道。”那五袋老丐说:“胡大侠酒量天下无双,真是让人敬佩。”顿了一下说:“请恕老丐带帮主告辞了。” 胡丹说:“请随便。” 众丐齐向胡丹拱手告辞,胡丹一一回礼,他们才始离开。孟飞已让他们放在一张宽大的木椅上,像是正睡得香,可当众丐刚刚走出客厅时,孟飞忽然挺身而起,脸上的绯红一扫而去,脸上又堆满了那种又是神秘又可爱的笑容。胡丹见他跃起,竟无半点惊讶之色,只淡笑着说:“醒来了,正好我一个人喝酒太闷,何不过来陪我喝一杯。” 孟飞笑着说:“你是个大酒鬼,我可不陪你玩命,刚才你听到没有,姜如尘酒后之言,他透露了一个天大秘密。” 胡丹说:“人常言,酒后吐真言,想来一定是不假的了。” 孟飞笑了起来,脸上现出让天下人都会为之着迷的光彩,他缓缓地说:“泰山狂风谷,独角怪,全身刀枪不入,正是孟飞成名于天下的最佳兵器。” 胡丹说:“你已经很有名气了。” 孟飞说:“这些算什么,我要做让天下英雄为之骄傲的第二个胡酒胡大侠。” 胡丹说:“可惜天下就只有一个胡酒,永远不会有第二个。” 孟飞不悦地说:“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瞧不起我。” 胡丹说:“名侠自有名侠的苦恼,人生仅仅短短几十年,名利终究为身外之物,你要那种名望又有何用。” 孟飞说:“谁说成名不好,我就要大大出名。” 胡丹不说话了。 孟飞接着说:“但此事只怕我一个人做不到——胡丹,你当不当我是你的好朋友。” 胡丹微笑着说:“你需要我帮你做事,直说就行了——再说了,喝了你这么多酒,不把你当成好朋友,我也要努力去争取。” 孟飞高兴地拍掌说:“那太好了,传说中的胡丹是天下第一奇才,天下没有他做不了的事,明天,你陪我前往泰山。” 胡丹说:“泰山并不近,这武林大会——” 孟飞说:“我早就想好了,我们只须一路上快马加鞭,先去泰山,再往少林,决不会误此大事,况且此次武林大会也决不是一二日之内的事,我们晚几天去,也不当紧,再说,武林大会少了我们,还开得成吧。” 胡丹说:“你就吹吧。” 孟飞大笑着说:“天下虽大,但像我们这样年少而艺高的人却是屈指可数。” 胡丹说:“别吹牛了,说吧,我们怎样才能找到狂风谷。” 孟飞说:“那还不容易,找到狂风谷,直走进去便是了。” 胡丹说:“狂风谷入口确实很容易找,但其中却有名武林前辈在谷外布了三十七道会要人命的阵营,别说是人便是飞鸟也难度,只要差池半分,进去的人就永远出不了狂风谷。” 孟飞一怔:“此话当真。” 胡丹悠然地说:“我何必骗你,你听说过断肠乾坤断肠人的故事么。” “断肠乾坤断肠人。”孟飞摇头说:“这是什么意思。” 胡丹说:“早在数十年前,就在这洛阳地带,有个武艺高强的绝世美女,因其夫早逝,悲愤厌世,想寻一个无人的地方了此残生,可是纵望天下,何处又有这样的地方,有一日她在外无意之间发现了这狂风谷,见到这里风景优美,山清水秀,便住了下来,因她名气实在太大,几乎每天都有人要探访,于是她就在谷口立了一块巨大的石牌,上写着俗人止步,违者杀。想用这样来阻止别人的骚扰,但天下好色的人实在太多,她的名气又实是太大,甚至于有许多人知道一入谷必死无疑,也前仆后继地冲了进去,这样一来,杀的人多了,让女人很心烦,为了阻止这些人,她只有去找精通阵营的鬼谷子一个后人,从那人手中抢走一本鬼谷子亲手所著的阵营秘方。这女人本是冰雪聪明之人,一学就会了,她竟然将几十个大阵溶入一体,组成了一个望鬼谷子后人都望尘未及的大阵来,用来封住了入口。此后数十年过去,再无人得见那绝世美女一眼,她也许早已死去,也许她还活在谷里,她当年自称断肠人,这就是断肠乾坤断肠人的故事。” 孟飞皱眉头说:“你——难道你也没有办法。” 他以为胡丹一定会摇头的,可胡丹却点点头说:“要入狂风谷,须找冷风吹。” 冷风吹。 冷风吹,何许人也。 第九章 狂风谷(2) 二十三年之前雇价最高,一生中从未失手过的杀手岛岛主,江湖人称杀手之王孟春风的最后一个弟子,也是最让孟春风满意的一名弟子。 那年江湖第一剑侠胡酒只身单剑杀入杀手岛,追杀杀手岛上的三十二名江湖上的一流杀手时,除了几名在外闻风而逃走的杀手之外,只剩下孟春风与冷风吹两个人。那时冷风吹仅五六岁。胡酒战胜孟春风后,挥剑欲杀他时,孟春风却说:“胡酒,你可以杀我,可你必须答应我照顾这小孩子,不是因为他年龄小,只是因为他的骨格极佳,是习武的天才,这孩子的父母全是武林中大有名气的侠客,却死在关外三匹狼的手中,我一生之中从不求人,这次你要答应我放过这小孩子,我便是死了也会感谢你。” 胡酒说:“人之初,性本善,我只杀该杀之人,又岂会为难小孩子。” 孟春风凝望冷风吹一阵,才闭上眼睛,说:“动手吧。” 他是个大杀手,一生之中杀人无数,在武林中走了几十年,几乎可以说没碰到对手,这次败在胡酒手中,自知罪大恶深,难逃一死,临死之前想到了冷风吹,竟然为了一个小孩向别人求情,这是他生平第一次。但是胡酒却没有杀死他,胡酒念到孟春风到今天此地步不易,到死时居然爱心忽现,就放过了他,只是废除他握刀之手。胡酒走时,孟春风说:“你为什么不杀我。” 胡酒说:“我说过,我只杀该杀之人,你本来也是属于那一类的人群之中,可你做了一件好事,收养了一个孤儿,足已偿命,我废除你武艺,是为了你杀了人的报仇,我留下你的性命,只是为了这小孩子。” 孟春风说:“也许我会将他培养成另一个杀手之王的。” 胡酒说:“恩有恩报,仇有仇报,人类邪永远不会胜过正,这小孩子的未来在于他自己的手中,他是变成好人或者是坏人,岂可让别人来决定。” 孟春风说:“你不肯杀我,有朝一日,这小孩子会去杀你,当真有那么一日,你会后悔么。” 胡酒说:“生有何欢,死又何惧,碌碌而活,于已何益,就像我这样的人便是死了也比你活着要快乐得多。” 话毕,人飘然而去。孟春风将那小孩子——六岁的冷风吹抚养成人,并将全身所学武艺传授给他。冷风吹果然是武学奇才,什么招式一学就会,一柄长刀其快无比,杀人如同杀鸡般容易,二十岁时出江湖便少有对手。孟春风却看不到冷风吹去找胡酒为他报仇雪恨了,因为胡酒在杀死无缺宫宫主之后如同流星一逝,杳无音信了。像胡酒这样的大侠,只要一出现在江湖上,便会人尽众知,但孟春风花尽万金,差上数百人寻上数年,仍然不得其踪影。一日之间,他想起当年胡酒曾经对他说过的一句话:“你本来是一个该杀之人——”郁郁不欢,他本来是个心高气傲之人,见复仇无望,没几年便死了。冷风吹生活在孟春风身边二十来年,养成了一种奇怪的心态,时正时邪,杀人做事随心所欲。后又在一次偶然中从一个山沟得一本武功秘诀,习得刀法更精妙,一刀挥出,对手连同脸上的笑容尚未消失,就倒地身亡。只是好景不长,后来他喜欢上了一个女人,那女人是武林名门后人,天生娇贵,又怎么会看上一个满身血腥的杀手,但受冷风吹的名气所逼,那女人的父母竟然将女儿嫁给他,但却让女儿寻找机会去杀他,就在动手之时,让冷风吹发觉了,冷风吹并没有责怪她,也没有祸及她全家,只是孤独地一个人离开了那个女人,后来在泰山下面的小城里买了一间房子,从此之后,许多人看到他终日沉迷于声色之中。那间房子有个雅名。唤做听雨阁。 胡丹和孟飞来到了听雨阁。 听雨阁。 门前一块巨石头上有人龙飞凤舞般刻上这三字,传说中是冷风吹在一次酒醉后在空中出刀一气呵成的结果,字迹如行云流水,冷漠而脱俗,正如同活着的冷风吹。 胡丹与孟飞在听雨阁门前的巨石前方形空地上站着。 听雨阁门前有十多级台阶,可以听到小阁楼上正响着动听的旋律,还不时传出女孩子的娇笑声。胡丹站了半响,才说:“孟飞,你在这里站一会,我先进去拜访。” 孟飞笑着说:“胡兄想要看看绝色佳人,怕我去会误了大事,是不是。” 胡丹说:“有孟兄轻轻一笑,千万粉黛无颜色,我那有空闲去瞧别的女人。” 孟飞说:“只可惜陆姑娘不在这里,不然她看见我让你去找别的女人,不找我拼命才怪呢。”忽然又说:“嗯,陆姑娘怎么没有和你在一起,她呢,你莫非是把她给卖了。” 胡丹忙别过头去,脸上现出丝丝酸苦之色,只听到他大笑着说:“孟飞真是天人神算,一猜就中,胡丹就是把她给卖了。”不待孟飞说话,他大步向台阶上走去,同时朗声说:“冷风吹可在此处寻欢做乐,朋友大驾光临,也不见远迎出门。” 孟飞望着胡丹,眼中全是敬佩的光彩,这小鬼,为什么到处受人欢迎,真好象天下人都是他朋友一般,这点功夫可要向他好好学习。 胡丹却在想着与陆小丹分手时的那段时景。他们两人从侠客山庄出来,陆小丹便喜形于色地说:“小坏蛋啊小坏蛋,这回你的希望可完蛋了吧,天下第一号流氓,丐帮帮主都想去鬼城,这次你便是真想去,我看也没什么指望了吧。” 胡丹却说:“我一定要去的。” 陆小丹的笑容渐渐消失,说:“为什么。” 胡丹说:“什么也不为,我只是做我应该做的事,谁也不能阻止我去鬼城。” 陆小丹指着胡丹的鼻子,哭着说:“真想不到你会这样重视名利,竟然连命也不要。” 陆小丹虽然聪明才智,却那里猜测得出胡丹的心事,而胡丹又怎么能对她说自己心里的一切,胡丹很少能够藏住秘密,但此事他永远不会说。他之所以一定要去鬼城,也是因为这些事,胡丹只会沉默,用冷静的沉默来对待陆小丹的失望与指责。 陆小丹仅只哭闹了一会儿,眼泪就干了,脸上还有了笑,她好象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对胡丹点点头,虽然她有笑容,虽然她对自己点头,但胡丹不难看出她心中的无奈和难受,胡丹一生中从不想去伤害别人,尤其是女孩子。但是在这件事上,他是没有选择的,他就是死也要死在鬼城。胡丹忍着心中的巨痛,脸色生硬,淡淡的对什么事都不在乎的笑,望着陆小丹。 陆小丹说:“我为什么要怪你,为什么要骂你——你要去做的是件天地间最伟大的事,我应该为你感到骄傲才对,我为什么要反对。” 胡丹一时之间见她改变这么快,有些吃惊,说:“你好象在一天之间就长大了许多。” 陆小丹却又流下了眼泪,声音又硬咽起来,哭着说:“你要保重,我要走了。” 胡丹像是没有看到她的泪水一样,还笑着说:“你要去那里,你是我老婆,怎么可以离开老公,你不会是去找别的男人吧,那可不行。” 陆小丹没有了笑容,转过头说:“我会等你回来,你回来了,我还会去替你找酒喝。” 是的,无论胡丹是生是死,他都会回来的,活着,中原是他的家,他死了,他的消息也会回来的,只要鬼城的杀手进攻中原之时,那就是证明胡丹是死了,到了那时,她便什么都知道了,可以买酒,自己喝,因为在她心中,全是胡丹的影子,自己喝着酒,就像是胡丹在喝酒,两个人到那时浴为一体,还有什么可让他们再分开。 陆小丹就那样走了,再不回头。 胡丹在幻影中走上了十数个台阶,隐隐可见一个身着白衣服的年轻男子正躺在一群衣着华贵的女孩子中间饮酒做乐,他的头枕在一个女孩子身上最柔软的地方,他的左手是握着一个鲜红的酒杯,右手却在另一个女孩子身上温暖着,他的双腿放在再一个女孩子的身上,那女孩子正侧着身子用十指纤纤替他按摩着,满屋子全是春色。 孟飞想着胡丹应该止步了,但胡丹却推门直撞而入。胡丹进入后,那些女孩子虽然没有什么大动静,但娇笑声却停了下来,倒酒的酒杯满了却还在往下倒,揉腿的双手忘记了动静,她们都在偷偷地看着胡丹,然后再看着冷风吹,像是在比较这两个同样年轻的男人到底谁要英俊一些。 胡丹对着那男子抱手作礼,说:“冷兄别后无恙否。” 那男子缓缓地抬起头来,胡丹第一眼看见他有一双可怕的眼睛,那种眼光看别人一眼,便像有一股刺人心肺的冷气直刺而入。但此人脸色清秀,十指细细,宛若女子,神色倨傲冷漠,隐隐有超然世外之像,真是人中之龙,好个美男子。 那男人看着胡丹,说:“阁下是那位,我们几时又曾相见过。” 胡丹便不由自主地笑了,这一笑立即将那几个女孩子的眼光全吸引过去了,胡丹说:“佛说,色是空,空既是色,无我无色,无欲无望。那么这么说来,我便是你,你便是我,我与足下虽然未曾见过面,可已曾神遇过千万次了。” 那男子一怔后,拍掌笑说:“好一个神遇过,这位朋友真是个妙人,请问高姓大名。” 胡丹却说:“阁下可是冷风吹。” 那男人说:“我是不是冷风吹对你很重要吧。” 胡丹说:“阁下若不是冷风吹,在下只好立即走人,因为在下今天到此地,是来寻冷风吹有要事相求的,并不是与别人聊家常的。” 那男人淡淡说:“你说有事相求,是何事。” 胡丹听到这句话,脸上顿时神彩飞扬,大声说:“冷大侠,在下胡丹,古月雄古月大侠的那个古月胡,丹,就是救人性命的那种仙丹的那个丹字,名就叫胡丹。” 话没说完,那几个女孩子都忍不住娇笑起来,冷风吹听到胡丹两个字,双腿一用力,自女孩子群中弹跳而起,站移到地上,抱手为礼:“原来是胡大侠大驾光临,久抑大名。” 胡丹说:“在下也是久抑了冷大侠大名。” 冷风吹说:“大侠不敢当,在下也只是浪得薄名而已,胡大侠有何事吩咐。” 那些女孩子又望望胡丹,再望望冷风吹,实在不懂来的这叫胡丹的男人是什么身份,竟然让连同朝庭高官前来拜访也不肯起身的冷风吹站起身来,居然他也会有如此彬彬有礼地对别人说话,这可是破天荒地的第一次。这来的男人年纪轻轻,身材也不见如何高大,连同他腰间的那柄剑也是金沥落尽,剑柄也秃,这人究竟是何人,能让冷风吹如此礼遇。 胡丹说:“些许小事,不止挂齿,客人上门来,冷兄难道舍不得几杯酒么。” 冷风吹说:“素知胡兄酒量惊人,只可惜这里的酒太少,否则便是死也要陪胡兄喝个痛快。” 胡丹说:“酒少无妨,恰巧在下身上有数十两锁碎银子,在下今天做东,请冷兄叫个佣人去买些好酒来。” 冷风吹却摇头说:“街市俗酒,岂能用来招待胡兄这样的大客人。” 胡丹笑着说:“我这样的客人,你这里很少么。” 冷风吹说:“不多,一天最多也只有十多个。” 胡丹哦了一声,又轻笑着说:“那么敢问一句,一天里你这里最多有多少个人来求见你。” 冷风吹说:“如今江湖丛林,什么样的人都有,冷风吹之所以是冷风吹,是因为他还没有死,胡丹之所以让冷风吹佩服,那就是因为胡丹一定有过人之处,那么请问,你究竟有什么能耐可以让我请你喝酒。” 胡丹说:“原来冷兄只是想要在下弄几个把戏给大家看,只可惜我不会,不过,我有一个好朋友最会了,让他替我弄弄,不知冷兄意下如何。” 冷风吹说:“还有人么,莫非又是一个江湖名侠了。” 胡丹说:“他不是很有名气,只不过认识他的人比较多而已。” 冷风吹“哦”了一声,忽然朝着那群女孩子挥挥手,说:“你们都退下吧。” 女孩子们全走了,冷风吹又躺到地上,躺到那柔软的波斯地板上,他的左手仍握着酒杯,右手却握着一柄刀,冷冷的刀,毫无感情的一柄刀。他手中的酒杯里面的酒早已经干了,却已没有人再去给他倒满,因为所有的女孩子全走开了。 胡丹待那些女孩子全都看不到身影时,才大声说:“孟庄主,快进来。” 话刚落,孟飞便推门而入。冷风吹说:“这位朋友又是谁。” 孟飞说:“在下孟飞,人称天下第一流氓,不过想必你也不会认识。” 冷风吹说:“既然阁下能够自称天下第一,在下岂能有眼不识英雄,岂不是枉混江湖数年,听阁下的语气,想来阁下便是洛阳侠客山庄的庄主孟飞了。” 孟飞大笑着说:“想不到薄名也有让冷大侠所闻,不胜惭愧。” 冷风吹说:“只不过如今天下鱼目混珠,鱼龙混杂,你便说你是冷风吹,一定可以让许多人相信的。” 孟飞的笑如刀割般切断,说:“原来阁下是在取笑我们。” 冷风吹冷冷说:“天下英雄并不多,少年英雄更少,我只是很难相信今日在这小小的听雨阁里便有二三个而已。” 胡丹应声说:“说得不错,在下也有同感。” 冷风吹猛地看着胡丹,说:“你不相信我是冷风吹。” 胡丹说:“如果你想要让我相信,便只有你证明给我看了。” 冷风吹眼中立即射出一丝杀气,冷冷地说:“胡大侠想赐招。” 胡丹说:“我从来不想和别人打架。” 冷风吹说:“有许多事都是是身不由已的。” 胡丹说:“在下也许会是个例外。” 冷风吹的手已经触及冰冷的刀柄,杀手的刀绝不轻易使出,一出手便可伤的,尤其像他这种成名的杀手,更是如此。 胡丹接着说:“所以阁下想证明给在下看,在下倒可以给你机会。” 冷风吹眼睛一眨,他忽然感觉到这个年轻人很有趣,便说:“说说看,是什么机会。” 胡丹说:“我只要说一句话。” “什么话。” 孟飞抢着说:“要入狂风谷,须找冷风吹。” 冷风吹先是一怔,之后便大笑着说:“你们两个人也想入狂风谷。” 孟飞语气坚定地说:“正是。” 冷风吹说:“为什么。” 孟飞说:“真人面前不说假话,我们是为了独角怪。” 冷风吹说:“你们又怎么知道狂风谷里有那种怪物。” 孟飞有些得意地说:“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冷风吹说:“你们能够对付得了独角怪物么。” 孟飞说:“不知道,但很想试试看。” 胡丹却说:“如果阁下若是让我们进了狂风谷,那它就是死定了。” 冷风吹望着胡丹,淡淡说:“这位朋友好大的口气。”伸手抓过桌边另一方一个轻巧的碧绿杯,倒满一杯酒,对胡丹说:“请喝酒。”说着,手一挥,酒杯便脱手而出,快若银狐,酒杯在空气中激射而出,直向胡丹脸上击去。 胡丹说:“多谢。” 第十章 狂风谷(3) 二根手指忽然疾往空中伸出,停下来时,手指头中间便多了一个酒杯,便是冷风吹击向他的那个酒杯,杯中的酒仍满。冷风吹有些傻眼了,胡丹笑着说:“应该是好酒。”一口便饮尽。 孟飞望着冷风吹,大声说:“冷风吹啊冷风吹,你不知道他是谁吧,他可是大酒鬼啊,你请他喝酒,别说你用小杯倒酒给他喝,你便是用酒杯将酒倒到地下,他也不舍得浪费一口酒的。” 冷风吹望着孟飞背后的红樱枪,那上面有七块红布条在无风自动,忽然就笑了起来,笑得很奇怪,转过头望着胡丹说:“你们真想入谷。” 胡丹说:“如果冷大侠觉得麻烦的话,我们另外想法子也是一样。” 冷风吹说:“不敢,在下欢迎还来不及呢,怎么能觉得麻烦。”他自内衣里拿来一张纸,递给胡丹,说:“这便是狂风谷入谷的地图。” 胡丹接过地图,微笑着说:“这件事好象太容易了些。” 孟飞忙着说:“冷大侠岂是一般俗人可比,胡兄千万不要胡思乱想。” 冷风吹有些不悦地说:“胡大侠倘若不相信在下,请将地图还我。” 胡丹立即大笑着说:“天下谁不知冷风吹吹眉之际便可杀人,阁下又何必用假地图和我们开玩笑,在下这句话的意思,只是觉得我自己运气太好了一些。”笑着对冷风吹说:“冷大侠,有劳了,就此告辞。” 冷风吹淡笑着说:“你做事总是有些让人出其不意,不过,你要记住,你欠我一顿酒。” 孟飞心里其实也没有底,只是觉得此事太容易得不真实,但见胡丹告辞出门,也不好再说什么了,两人先后走出听雨阁。走下台阶,便听到冷风吹在屋子里忽然弹起了古筝来。 高山流水。知音之曲。 曲旋优美悦耳,如同天上之曲。 胡丹两人上马,疾驶而去。 直到看不到他们身影,冷风吹才松开了古筝,发起了呆,之后摇摇头,却又笑了,自言自语地说:“自古英雄出少年,此二人日后必成大器,但愿冷风儿她千万别让我失望,你是我小妹,你要我给你找一个天下最好的男人,你才肯出嫁,现在,我基本上已经做到了。” “胡丹少年天性,冰雪聪明,初出江湖才仅仅一二年,便侠名远播,天下皆知,人又年轻英俊,气质不俗,这样的男人你若再是看不上眼,只怕今后再没有男人你会看上了。” “孟飞虽是天下第一流氓之称,但他为人却正大光明,虽说风流,但武艺超人,以兼闻名天下的侠客山庄的庄主,声名不在胡丹之下,这种男人,正是女孩子的梦中白马王子,你能不心动么。” “只怕你见到这两个男人,就花眼起来,不知要选择那个才好,那我就开心了,你常让我头痛得要命,最好自此之后,你好好安静下来,别再来烦我就好了。” 说着说着,忽然发出一声爆笑,大笑声中,脸上的冷漠与杀气荡然无存,这时,连同晚秋的阳光也在这笑声之中变得温暖起来。 孟飞一马当先,边策马边大声说:“胡兄,冷风吹会不会骗我们,你看他送给你图纸时那种笑容,分明是不怀好意。” 胡丹微笑着说:“可是刚才是你说不要让我胡思乱想的哦。” 孟飞说:“刚才事出从权,当不得数的,先得到再说。” 胡丹说:“假如你是冷风吹,你会将给别人真地图吧。” 孟飞立即说:“不会。” 胡丹笑着说:“所以你才不会是冷风吹,你只是孟飞,是侠客山庄的庄主,天下第一大流氓。” 孟飞说:“这么说来,这地图九成是假的了。” 胡丹说:“假如我是冷风吹,我决不会去骗别人,因为他要害人的时候根本就不需要去骗人。” 孟飞恨恨地说:“你以为我们不会是他对手。” 胡丹说:“是不是对手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根本没必要骗人。” 孟飞说:“你这么相信他,相信一个无情的杀手。” 胡丹说:“你若是不信,就不要多话,真或者假,我们去试下就知道了。” 孟飞说:“你真的想要去试。” 胡丹笑着说:“你若是不敢去,我一个人去就行了,但是你可没忘了,那谷里就不定有绝世美女,你不去,只怕会后悔。” 孟飞苦笑着说:“管他美女也罢,魔鬼也罢,这事因我而起,是生是死,是好是坏,且让我们去试试再说。” 这就是真正的孟飞。虽然认识他的人都叫他流氓,可这流氓最讲义气,有福总肯与朋友一起分享,有难却总留给自己,他若是对一个人好,就永远会对那个人好,他若是对一个人心存间隙,时刻都会想法子去捉弄对方,所以他无论做什么事,他永远是开心的,甚至于经常受到他捉弄的人也一点不怪他,因为谁若想交孟飞这样的朋友,就得忍受他这样的性子。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一个人能够像孟飞这样讲义气,能交到这样的朋友都应该满足了。 胡丹只是笑笑。 狂风谷。 狂风呼啸,在空中翻滚,风旋入左边林中,又自头顶刮下。 狂风谷口果然有温泉,这温泉有百多米这宽,泉水温热,一块巨大的石头突出水面,上面用朱红写上一行字。 俗人止步,违者杀。 字迹鲜红,刺目,像是有多年了,但仍然发出凌人的光芒。在这里曾死了多少痴情男子,也曾埋没了多少热血青年的梦想。 数十年之前站在这里可饱览狂风谷四季美丽的风景,可如今却只能看到一望无际的天波,里面什么也看不到,泉水清澈如境,里面有游鱼游来游去,谁都不敢相信这么美丽的地方曾吞没了那么多人的骨肉。 这就是传说中的狂风谷么。 孟飞手指着那块巨大的石头对胡丹说:“想来这个地方便是狂风谷的入口之处。” 胡丹说:“也许是吧。” 孟飞说:“可这石头边上就只有清水。” 胡丹说:“这就是狂风谷的奇妙所在。”他说完,拿出冷风吹赠送的地图,果见那地图上清楚在那块石头上标有狂风谷入口几个大字,和眼前所看极为相似。之后一条鲜红的红线自水底直透而入,在纸上标有石头上一个战火 ,图上写着按纽所在。图纸上还写着三三二,二二五,七七这类的数字,令胡丹孟飞目瞪口呆,不知所然。 孟飞呆想了一阵,才说:“好,既然来了,就相信冷风吹这一次,你站在这里不要动,我先下去试试。” 胡丹说:“还是我去吧。” 孟飞说:“你在这里等着我的好消息就行了,抓到独角怪后,我也分你一半。” 胡丹笑着说:“可我也想看看活着的独角怪。” 孟飞瞪眼说:“胡丹,你要把我当做朋友,就别跟着我。” 胡丹大叫着说:“孟飞,你要是不要我做朋友,你就先去好了。” 孟飞猛瞪着胡丹,胡丹也瞪着孟飞,两人相视半响,孟飞才说:“好吧,我们是好朋友,生死与共,一起进去。” 第十一章 狂风谷(4) 胡丹这才大笑着说:“什么狗屁话,是有福同享。”于是两个人随着图纸上的指点潜水到那块巨石旁边,胡丹刚寻找到那块光滑的小石头时,孟飞看到了,忙说:“小心有诈。”话没说完,胡丹就按了下去,只听得轰隆一声巨响,早在一边准备着的孟飞忙飞身跃起,抓住胡丹的手,向石上跃去,可脚还没有落到石上,那个地方连同那块巨石全让水吸了进去。两人手拉着手,一起被水冲入一个又黑又大的巨洞里去。孟飞大惊失色,惊叫出声,声音刚叫出,嘴就被水堵住了,心想这次完蛋了。他自己死了不打紧,只恨胡丹也偏偏跟着来,不禁有些 心灰意冷,茫茫然松开胡丹的手臂,胡丹却猛然抓紧他的手腕。就在这刹那之间,两人随着流水如箭般像是划出了百米之远。胡丹只觉得一下子头昏脑涨,手脚无力,全身陷入水中,他忙屏住呼吸,将入口的一口泉水强吞入嘴,两个人在水中不知呆了多久,才觉得身体一下巨痛,两个人从水中穿出,重重跌倒在地上,虽然痛得要命,两人却是大喜,因为他们又看到了可爱的天空。 天空蔚蓝色,万里无云,真是个好天气。 两人长长吸入一口气,又尽力呼出,不由觉得大是畅意。四目对视,都是不禁大笑起来。原来两人身上的衣服被水中的尖石和急流是早就划破,露出了一块块肌肉来。胡丹手中的剑就只剩下光剑,孟飞的红樱枪竟成了秃头枪,一直让不知多少人神魂颠倒的七块鲜红的布块不知去向。 接着他们看到了个大山谷,像是有数百丈宽,四边均是望不到头和悬崖,这个小山谷里草青水绿,树木丛生,还不时传出几声鸟叫声。 这就是传说中的狂风谷。 外面已经是晚秋,这里仍如春天。 胡丹两人去过许多山奇水秀的地方,但还是让这种安宁而又美丽的环境所吸引住。 这是在神话中么,世上竟然有这么美丽的地方。 接着他们看到了个柱着拐杖的老太太。 这位老人最少也有七十多岁了,她每走三步都会歇上两步,她此时正踩在草地上,一小步一小步地向他们走了过来,她的头发早已花白,脸上满是无情岁月的痕迹,身体总是老往前歪,眼睛也一直低垂着,显得有气无力,像是只要有阵大风一吹便会将她吹倒一样。 这老人是谁。 孟飞问胡丹:“她是谁。” 胡丹眨着眼说:“她是谁你也不知道,她就是数十年前归隐此地的那个绝代美女。” 孟飞叹了口气:“可惜我们来晚了几十年。” 胡丹笑着说:“你难不成是为了她而来的么。” 孟飞说:“那当然不是,她便是绝世美女,小弟也只有让给胡兄,小弟久阅群花,对女人早就不那么感兴趣了。” 胡丹说:“这老人脚步松散,看上去弱不禁风,难道这谷里就只有她一个活人么。” 在这时,那老人已经走到了他们数步之内了,她人虽老了,步子看上去也慢慢,可那么远的距离却没有走多久就到了,她有眼睛也很好,一眼就看到了这两个年轻人,她张了张嘴,呆了半响,才说出几个字:“这里怎么有两只猴子。” 她的声音又老又嘶哑,说出一个字来,第二个字就好象跟不上了,想来这老人来这这里住很久了,并且是一个人居住在这里,很久没有与人说话了,加上年龄又大,声音一下子很难表达出来。 胡丹与孟飞一听有人把他们说成猴子,哑然失笑。孟飞怕她听不到,大声说:“老人家,你好,我们不是猴子,我们也是和你老一样的是人,我们听说你老人家在这里居住,一个人会很无趣,所以我们特意来拜访你老人家的。” 那老人用眼睛看着孟飞说:“原来是会说话的猴子,你这小猴子好会说话,我都这么老了,有什么好看的。” 孟飞哭笑不得,只好又说:“老人家,我们是人啊。” 那老人想了好一阵,才说:“哦,原来是人啊,小孩子,你们叫什么名字啊。” 孟飞大声说:“不敢骗你老人家,晚辈名叫花少爷。” “ 花少爷。”老人点点头,说:“是个好名字,另一个呢。” 胡丹笑着说:“他是花花少帅花大牛。” 那老人家看着胡丹说:“我在问你话呢,你叫什么啊。” 胡丹还不及说话,孟飞就抢着说:“他是草上飞。”最后觉得不够,又加上一句:“轻功天下第一的草上飞草包大侠。” 那老人又点头说:“同样是个好名字。”她顿了一下,接着说:“来,你们都过来,让老婆婆好好瞧一瞧你们。” 胡丹与孟飞俱是一怔,自己身上衣不遮体,虽说对方是个七老八十的老太婆,可毕竟是个女人。孟飞忙说:“老前辈,请恕晚辈无礼,不能从命。”说出这一句话后,觉得浑身有人在望,只想找个地方藏了起来。胡丹却不一样,因为他身上的衣服要比孟飞身上的衣服要多一点。孟飞的上衣全掉了,只剩余一条**,而他还有条上衣,虽说破烂,却也很满足了。 胡丹得意洋洋地说:“你不是天下第一大流氓吧,怎么怕一个老人家了。” 孟飞叫着说:“她要是再年轻四十岁,不用你说,我早就过去了,可是——” 胡丹朝着他做了个鬼脸,说:“只可惜好一个花花大帅,到了如此山清水秀的神仙境地,竟然没有英雄用武之地,可惜啊可惜。” 那老忽然厉声说:“好,你们两个——两个小子,竟然敢拿我老人家开玩笑。”说话声音虽老,却隐隐有一股威严现了出来。孟飞不由一愣,胡丹却哈哈大笑起来。 蓦地,只见那老人忽然飞身纵了过来,速度还不是一般的快,竟然不逊色于一流武林高手,身材虽弱不禁风,却在宽大的衣裳之下显得十分洒脱自如。胡丹看呆了,这那里是个老人。才一怔,就让老人伸手点住了动穴。孟飞吓了一跳,转身就逃,边逃命边叫着说:“不好了,有鬼啊,有鬼啊,救命啊。” 无论是谁,忽然之间见到一个连走路也走不稳的人一下子飞了起来,都难免会吓一跳的。但让孟飞吓一跳的事并不是如此,而是因为这老人居然能在一招之内就将胡丹点住了,这不能不让他吃惊,他从来没有看到胡丹败过,若天下有人能在一招之间将胡丹制住,这人若不是鬼,那才叫怪呢。 第十二章 神秘女人(1) 孟飞一时战意消失,见胡丹一招不过就让别人点了穴道,自己那敢去试。只是在长草中飞奔,那老人的轻功似乎极好,一眨眼的功夫,便已到了他的前面,孟飞又是一惊,慌忙之中,抽出背后的红樱枪,闪电般刺出。 那老人笑了笑,不慌不忙地用手往前一伸,竟抓住孟飞的铁枪头。 孟飞在此时更是惊慌失措,又是刚从水中冲出,铁枪刺出虽快,却是软弱无力,便是寻常武艺,武艺低过他好几倍的人也可以轻易打败他。可是能抓住他刺出的铁枪头的人,孟飞直到今天才首次遇到,枪一落入人手,心就怯了,手上一松,铁枪便落到那老人的手中,只吓得孟飞脸色苍白,仓皇之中闪身往后直退,却看到一颗金弹由那老人衣袖里射出,点住他的穴道,他哗的一声,栽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 孟飞一倒地,那老人又恢复了原状,仿佛随时都会跌倒,走三步歇两步地走向孟飞,用拐杖在他头上重重敲了两下,只吓得孟飞魂飞魄散,顿时昏了过去。那老人轻笑着说:“你这娃儿不听话,老婆婆打你屁股。” 胡丹虽然被点了动穴,可还能说话,脸上也没有半点惊慌之色,他被点住穴也只是一时吃惊之间,又加上一路累得浑身乏力,那老人的武艺实在太高,一进防备不及,才让点了穴,但事已到此,他也无可奈何,生死由命富贵在天,这一点他比谁都看得开。此时见那老人在捉弄孟飞,好象她并没有什么敌意,觉得有趣,失笑着说:“可千万别打太轻了,那小孩子从来不喜欢听话。” 那老人正想再打孟飞几下的,一听到这话,扬起的拐杖也放了下来,身子一闪,到了胡丹身边,瞪着他说:“你这小子更坏,连你朋友要挨打了,你还让别人不要打太轻了。” 胡丹故意神秘地说:“你可不知道,那小子是天生桃花命,艳福特别的好,我虽是他好朋友,在这点上我比他可差多了,所以嘛,我对他就只有恨,恨他为什么那么会讨女孩子欢喜,恨自己为什么就没有女孩子喜欢。” 那老人又笑了,笑声之中胡丹忽然发现她那双眼睛格外晶亮,在她那张老脸之上,犹如漆黑的夜空下的两颗明星。胡丹不由自主地看呆了。那老人见他发呆地看着自己,怔了怔,说:“你这小孩子,怎么用这种眼睛看着我,唉,我要是再年轻五十岁就好了。” 胡丹忙说:“那可不行。” “为什么。” “你要是再年轻五十岁,我就是上刀山,下火海,过奈何桥也会想法子把你追到手,这不可麻烦了。” 那老人像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男人一样,一下子愣住了,眼睛中又现出与她年龄不符的亮光。 胡丹说:“想你老人家年轻时一定是个大美女,你的眼睛看别人一眼,就会让别人一生都难忘记,若是别的地方让别人一看,那可更不了得,非死人不可。” 那老人缓缓地说:“为什么会死人。” 胡丹说:“你有那么美丽的一双眼睛,一定也有绝美丽的一张脸,也会有如同天仙女般的绝妙的身材,让别人看到,岂不是连觉也睡不好,吃饭饭不香,而你长那么美,一定不会轻易去喜欢一个男人的,若有如我这样平平凡凡的男孩儿遇到你,不死才叫怪呢。” 那老人似是听呆了,眼中亮光更明,胡丹忽然柔声说:“假如你解开我的穴道,那可更——” 那老人竟身不由已地伸出手指,可才刚触及胡丹的肌肤,立即就缩了回去,眼中现出笑意,说:“你这小娃娃,真是狡猾,老婆婆今天差点儿就中了你的诡计。” 胡丹刚涌出的希望一下子就消失了,但他又岂是那种轻易放弃的人,接着他又说:“这样想你就错了,我便是想逃,又怎么能逃得过你老人家的手掌,再说,我若是要逃,又何必进来,只不过觉得自己这样一个人呆站着不大雅观,你若是解开我的穴道,然后我们俩一起吹吹牛皮,你说该有多好。” 那老人说:“好,我会给你机会的。”忽然就一拍手,立即从草丛里走出了四个仅着束腰红裙的少女。别看这几个女孩子像是弱不禁风,力气却不小,她们两个抬一个,倒是轻轻松松的。 这谷中竟然还有一个石洞,这石洞又宽又大,装置得都比胡丹住过几次的醉仙大客栈价钱最贵的那间房子还要好得多,外面有的东西这里都像有。胡丹不由看呆了。 那老婆婆舒服地躺在一张又宽又柔软的红狐皮革被子里,仅露出了个头,眼中含笑看着胡丹与孟飞。 孟飞与胡丹被放在一张凉冰的大石**,石**原有的狐皮被子却让一个可恨的小女孩子抽掉了,硬硬的石块直让他们皱眉,与那老人一比,几乎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这让他们又是艳羡,又是不开心。孟飞不开心时总会说些让别人不开心的话,最后让一个不开心的女孩子在他睡穴上点了一下,他便睡着了。那女孩子又笑咪咪地看着胡丹,胡丹当然不敢惹她,只好装做没看到她,说了一句:“这里有这么多的可爱又美丽的女孩子,要是有酒就更好了。” 可是就没有人理他。 胡丹其实是嗅到了酒香,从那若有若无的一喽轻香中知道那酒是精酿了最少有二十年的好酒。他是个酒鬼,酒鬼的鼻子本来就比一般人的鼻子要敏感得多。 胡丹面对着几个绝**孩子,有手不能动,面对美酒,有酒不能喝,这比要他的命还要让他难受。但想到此时受制于人,想做任何事都像做梦一样不大真实,但真实的却全变成了酒香。呆想了一阵,终于想出了一个点子来,于是便堆满笑容又说了一句:“真是想不到这里的女孩子也会喝酒,只是不知她们的酒量好不好,我的酒量虽然是天下第一的好——只要别人不要用酒瓶来灌我,我就永远不会醉。” 那老人像是睡着了,此时却忽然说:“小玉,你去喂他喝酒,别用酒杯,就用酒瓶去灌他,看这个满嘴大话的家伙酒量到底有多大。” 胡丹忙着说:“要给我喝酒就要慢慢喂的,不行,不行,那样会灌死人的。” 话刚说完,那名刚才很不开心的女孩子便抓起她身后的一个大洒瓶,扳开他的嘴便往里倒。胡丹虽大叫着别倒,心里却特别舒畅,酒一入嘴,胡丹什么都忘记了。 过了片刻,胡丹少说也喝下了那瓶酒的一半时,那老人才说:“他怎么样了,要是醉了,就别灌了。” 胡丹见那酒瓶渐渐离开嘴边,忙着叫了起来:“我没有醉,我还要喝。”他忽然发现那老人到了他身边,正凝神看着自己,接着忙碌着说:“快灌我,我还要喝。” 那老人说:“你还能喝,你真的没有醉。” 胡丹失笑着说:“我不是说过我是天下第一的大洒鬼么,你最好再准备两瓶这样的好酒来,否则就休想灌醉我。” 那老轻拍着他的脸,胡丹觉得那只干枯的手掌掠过他的脸时,全身寒毛也被凉透。那老人说:“看来这小子真是个大酒鬼,既然灌不醉他,就别灌了。” 胡丹说:“你怎么说话不做数,我不怕醉死,我还要喝。” 那老人望着他的脸,说:“我知道你的酒量好,可这酒是留给我哥——留给我自己慢慢喝的,本来就不是很多,全给你喝了,以后我喝什么。” 胡丹分明听到她有说‘我哥’二个字,她还有哥么,那她这么老了,她哥岂不更是个老怪物,只是她为什么改口说留给自己喝,她也会喝酒么。胡丹于是奇怪地说:“你也会喝酒么,你也会喝酒。” 那老人眼睛一眨,说:“当然会。” 胡丹说:“那你快放我起来,咱们一人干一大杯,看看谁先醉了。” 那老人说:“我可不会牛饮,喝酒贵在养身,喝那么多又有什么用。” 第十三章 神秘女人(2) 胡丹是个酒鬼,洒酒鬼的人最恨别人说喝那么多酒有什么用的这种话,他听到老人这样一说,不由微怒地说:“既然你不给我酒喝,那你就放了我,让我自己去找酒,我自己去买酒喝。” 那老人说:“你又想逃了,是不是,好,我就放你起来。” 胡丹见到她用手指往自己胸口伸出,知她先要点自己的丹田穴,让自己的功力无法发挥出来,之后才会解七自己的穴道,让自己可以动,却不能动用功力。心由念转,运用起胸前一点点功力,轻轻一下便已将丹田之穴移开了一点点,仅仅一点,却已够了,这种移穴术在许多人梦寐以求而不可得的,但对于胡丹来说,他在十五岁时就可以用这种移穴术做游戏了。那老人手指在他丹田穴上一点,才满意地解开他的动穴。胡丹站起身来,故意伸伸肩膀,舒舒腿,又皱眉,不悦地说:“你怎么可以控制我的功力,这比要我的命还要让我难受。” 一个在他对面的女孩子忽然转过头来,吃吃地笑了起来。胡丹觉得奇怪,这才发现自己的上衣隐隐欲裂,吓得他忙一手抓紧,这又让那些女孩子大笑。那老人也笑着说:“小玉,你去给他拿一件衣服来。” 虽然是一件女孩子穿的衣服,胡丹却如获至宝,穿在身上,顿时荣光焕发,连眉头也显得有精神,顿时让那几个女孩子看呆了。 胡丹邪笑着去拉小玉的手,说:“小玉姑娘,今天夜里有空么,我带你骑马去洛阳城看烟花去,好不好。 ” 小玉只是吃吃而笑,满脸通红,但并不用力挣扎。那老人眼睛一眨,淡淡说:“好了,你们都走吧,先去找点野味喂好那只独角怪,别让它饿坏了。” 小玉这才忙挣开胡丹的手,和那几个女孩子嘻笑着走出洞门。胡丹听到那老人说的话,心中大喜:“原来真的有那种怪物,姜如尘竟然说的是真的。” 那几个女孩子一走,那老人像变了个人似的,全身冷冰冰的,连同去望胡丹一眼也没有。 胡丹呆了一会,就说:“你这里真的有那种怪物,带我去看看好不好。” 那老人冷冷地说:“原来你们来狂风谷,是为了那只独角怪物。” 胡丹说:“你怎么知道的。” 他想早晚这老人都会知道,早告诉她一声,以后那只怪物让他们给杀了,会让她更伤心,于是就承认了。 那老人说:“世上没有我看不出的事情,可你们千万不要去打它的主意,它是一条猛兽,力大无穷,张口便能伤人,凶恶无比,我们有时也想吃它的肉,却没有法子杀死它。” 胡丹笑着说:“那我帮你们杀了这怪兽,岂不更好。” 那老人冷笑着,转身就走了,竟然不再理睬他。她一走,胡丹便找来刚才没喝完的小半瓶酒全倒入嘴中,这才叫醒了孟飞。 孟飞醒来,便叫着说 :“有鬼,有鬼,这里到处有鬼——”说到这里,见到胡丹在身边好好地坐着,惊慌之色逐渐消失了,惊叫也停了,缓缓说:“你怎么自由了。” 胡丹假装叹息着说:“可我的内力全无,咱们这次玩完了。” 孟飞说:“你——你没有了内力。” 胡丹说:“是啊,现在我们要怎么办。” 孟飞呆了一阵,才抬头说:“生有何欢,死又何惧,老天要为难我孟飞扬名天下,我便死就是了。”他望着胡丹,黯然伤神说:“只可惜我连累了胡兄。” 胡丹淡淡地说:“别多话了,我们再好好想想法子。” 他本来想吓吓孟飞的,让他尝尝贸然行事可能会发生的恶果,可看到他面露绝望之色,便不忍心再去捉弄他了,便低声说:“你别乱叫啊,我的内力仍在,我们也不会死的,可我此时不能替你解穴,怕那老太太看出破绽,她武艺高,而我们一路劳累,只怕不是她的对手,所以你要忍上一忍。” 孟飞闻言大喜,胡丹接着说:“你先在这里安静地睡一觉,我先去找找独角怪的下落,等待机会再来救你。” 孟飞忙点头说:“胡兄请便,只要胡兄能脱此大劫,小弟死又何惜,至于那独角怪得到与否更不值一提了。” 胡丹一笑说:“别着急,我自有办法的。” 他走出了洞门,就看见数百米外有一群女孩子在围着一个石坑处嘻嘻发笑,又听到一种像是狗叫又似是马鸣的声音,心想这一定就是姜如尘说的那种怪物了。他忙向那边走了过去,他穿着长裙,显得不伦不类,脚步又重,走出才几步,就被那群女孩子发现了,一齐回过头来,望着他嘻嘻发笑,胡丹老远就向她们挥手,并大声说:“喂,美女们,大家好。” 那些女孩子先是一怔,接着又大笑起来,笑声之中,胡丹到了她们身边,她们便围着胡丹,全朝他瞪着眼,也不笑了。胡丹脸有些红,毕竟让女孩子这样看着可不是件好事,他做了个鬼脸,大声说:“大家好,大家在玩些什么呢,这样开心。” 一个女孩子说:“我们在玩什么,关你什么事,你怎么就走出来了,谁让你走出来的。” 胡丹一愣,发现这声音竟然有些耳熟,可一时想不出在什么地方听到过,他的记忆力都不大好,记不住的东西,他从来不去认真记忆,他干脆不去想了,因为他认为这世界上的声音相同的人也不少,他以前从来没有到过狂风谷,又怎么可能见到过这里的女孩子呢,他只是发现这个女孩子长得真是不错,不由多看了她几眼。 这女孩子无疑是这群女孩子中最闪眼的一个,眼睛最大也最亮,脸如娇玉,却全无半丝世俗之气,冰冷而绝艳,这种神态有些像极冷风吹,只是冷风吹不会有如她这样温柔的眼波。 这容貌绝代的女孩子,莫非就是以前居住在这里的狂风谷之主的后人,同样有让世人疯狂而痴情容貌的女子。 胡丹一时看呆了,喃喃地说:“果然天下绝色,想不到这个小小的山谷里,也藏着如此美貌的女子,真是让世人羞死。”他干脆死看着那女孩子说:“敢问姑娘芳名。” 那名女孩子还不及说话,就让另一个女孩子推了一下,那女孩子说:“风儿,这位大哥在问你话呢,你怎么不回答。” 胡丹立即笑了起来,说:“哦,我知道了,原来是风儿姑娘。” 那风儿冷冷地说:“你别和我说话,我很讨厌你。” 胡丹其实也没有心思与她说话逗笑,他的目光已让关在一个笼子里的怪物吸引住了。这只怪物有些像狼,可长了一只角,身上有着虎身上的花纹,却没有尾巴,但它目光满是凶恶之气,这就是独角怪么,传说中刀枪不入的神兽么。胡丹有些失望,他总认为这只怪兽有老虎那样强壮,又有狮子那样凶狠,可看眼前这只怪兽,全身上下除了眼光有些特殊外,别的地方看起来软弱无力。胡丹十七岁时打死的那只狼就比这只怪兽大一半都不止。 风儿见胡丹好象是没有听到她的说话,不由脸上一红,冲向前一步,一脚狠狠向胡丹的屁股踢去,胡丹那敢闪躲,咬牙挨了这一下,感觉却不痛,原来这风儿作势是很用力,其实踢到胡丹身上时,力气就减了一大半,这让胡丹又奇怪又是惊喜。 她到底是什么意思。 胡丹不想了,他的手已经抓到了铁架的开启处,他相信自己一定有能力对付这只怪物的,因为他身上正带着剑,剑虽然不是销铁如泥的宝剑,可还是一柄利剑,仍然可杀敌。 他这一举动,让所有的女孩子的脸全吓白了,风儿大叫着说:“别动。” 可那铁门还是让胡丹打开了,那怪物站立起来,住外直冲,速度极快。众女孩子只吓得四处逃窜,风儿飞身爬上了附近的石块,惊叫着说:“小心。” 第十四章 神秘女人(3) 胡丹没忘记对她笑了一下,那只怪兽张大了嘴,朝着胡丹飞扑而至,胡丹在这时不再像是那个又笨又傻的男人了,他的身上凝成了一代大侠的气概,腰也挺直了,浑身上下发射着耀眼的光芒,沉沉一掌拍出,击在怪兽头上,那怪兽怪叫一声,胡丹以为它会立即被这一掌击毙,因为他这一掌使出了几乎可力裂巨石的内力,可怪兽只是翻了个滚,又咆哮着冲了出来,胡丹这才吃了一惊。 怪兽根本不存在让对手歇气的机会,弯腰用头上独角向胡丹撞去,这独角锋利无比,洞外的石头到处有让它撞破的痕迹。人只要让这角刺中,定然会被刺出个洞来。 胡丹忽然猛喝一声,抢先一步,身体像是向着那独角直撞过去,风儿在一边看到,吓了一跳,忙闭上眼睛,心想这次胡丹一定死定了。胡丹的身体眼见就要撞上怪兽时,他却不见了,远远躲藏起来的几名女孩子只觉得眼睛一花,胡丹就爬上了独角怪兽的背上,一手抓着它的独角,另一只手正握着一柄剑。 怪兽见有人在它背上,不由又吼又跳,一纵竟有一丈多高,胡丹像是附身之符,死死帖在它身上,怎么样摆脱不了。它于是就飞快狂奔起来,一会儿撞上巨石,一会儿又从树边擦去,胡丹却只在那里用脚轻轻一点,怪兽便身不由已地闪了过去,竟然不能伤到胡丹分毫。 风儿见到怪兽越去越远,便跳下岩石,焦急地向前追去,追了一阵,想到了什么,又回过头去,回头对那群女孩子说:“快去解开洞里面那个男子穴道,放他出来。” 孟飞在洞口早听到胡丹的声音,待到穴道一解,如游龙出洞,飞手抓过石桌之上的红樱枪,闪电般冲出洞来。 怪兽就在前面,不时发出巨吼声。 “ 胡丹一定还没有事,不然怪兽一定不会如此急促。”孟飞这样在想。 当他追上风儿,与风儿一起飞奔着赶到时,却见到那只怪兽忽然转身向他们直冲过来,又快又急,独角发射出冷冷的光芒,胡丹还活着。胡丹带着一脸浓厚的笑,仍然坐在那只怪兽背上。 孟飞当仁不让,高喝一声,平端铁枪,向前飞纵。 风儿全身似乎麻醉了,呆呆地站在原地,呆呆地望着怪兽背上发出如此迷人笑容的胡丹。 孟飞的铁枪尖离怪兽尚有十步之遥,只听得那怪兽长嘶一声,前腿跪地,胡丹就在此时直射向天空,如同一只大鸟飞纵而起,离怪兽背而去,在空中连连翻了几个跟头,稳稳地站在一块青石之上。风儿都看迷了。 那只怪兽倒地之后,再也爬不起来,嘴中淌出鲜血,竟然死去。 孟飞大喜,一手抛开手中的铁枪,紧紧抱着胡丹,猛地在胡丹胸口猛击打了一下,胡丹也不吃亏,一脚踩在孟飞脚上,直疼得孟飞连忙松开手,跳了起来,直流眼泪,可脸上兴奋之色丝毫不减。他是太开心了。 风儿看到这一切,忽然默默地转身走了。 孟飞抓着胡丹的手,开心地说:“胡丹,你是怎么杀了这只怪兽的。” 胡丹大笑着说:“它打不过我,就听话地自己寻死了,还对我说,要我好好地剖了它的皮,抽它的筋,喝它的血,用它的酒肉来下酒。” 孟飞当然不会相信他说的鬼话,这小子是个深不可测的人物,不过他是朋友,自己不用担心,能交到这样的好朋友真是运气。见到胡丹不肯说真话,也不去追问了,当今之计,先将独角怪的皮剖下来再说。孟飞剖皮很有一路,他从胡丹手中拿来剑,剑尖往怪兽嘴中一伸,使劲割开一个口来,于是便用双手各持一方,便尽全力往两边猛扯,加上胡丹在一边助力,不到片刻时间,整张皮便被他们全力剖了下来。孟飞将皮包成一团,竟然只有他手掌般大小,孟飞就放入口袋里,虽然湿湿的,可他一点儿也不在乎,他仿佛看到了一上天下第一的高手正在高歌欢呼,那个人当然是他孟飞。胡丹只是淡笑不语,忽然孟飞看着胡丹大笑起来,这倒让胡丹为之一怔。 孟飞手指着胡丹说:“你这小子,天下这么多衣服,为什么要穿女人的衣服。” 胡丹这才明白他笑的原因,便说:“这你就有所不懂了,因为我穿上女孩子的衣服,是不是就英俊了一些。” 孟飞又大笑,笑着说:“好了,我懂了,我是懂了——别多说了,我们赶紧走吧。” 胡丹说:“我们又怎么走。” 孟飞说:“你难道就没有看到从里面看向外面,能看得清清楚楚么,无论你朝着那一条路走去,都能轻易走出去的,因为狂风谷的目的只是阻止别人进来,并不阻止里面的人外出。” 胡丹拍手说:“还是孟庄主聪明。” 孟飞说:“哈哈,那是当然。” 胡丹说:“那我们还等待什么,快走吧,别又让那个鬼老太太来烦我们。” 孟飞叹了口气说:“唉,只可惜这里面的那几个绝色少女。” 胡丹说:“那我们就不走了,先一人泡上一个再说。” 孟飞笑着说:“我可没时间了,武林大会指日可待,我岂能为了区区几个女子在此处浪费大好时光。” 胡丹说:“那你还在说什么,快走吧。”他们才一转身,人就呆了,那名怪怪的老太太不知何时如同鬼魅般出现在他们身后。 孟飞一见到那老人就害怕,不由大叫了一声,拔脚便跑。那老人喝声:“往那里跑。”孟飞吓得跑更快了,胡丹却轻轻伸出手,手中握着剑,剑挡住了老人的去路。那老人身法虽好,可也快不过胡丹的剑。 那老人大怒,伸出一只如同鸟爪的手向胡丹的剑尖上抓去,同时说:“臭小子,竟然敢伤我怪兽,拿命来吧。” 胡丹淡笑着,剑却不动,他实在想不出天下有谁能空手去抢握在他手中的剑。 眼见那老人的手已至近,胡丹冷喝一声,长剑直削而上,只吓得那老人匆忙收手闪开,孟飞早逃得不见人影了。 胡丹并不想伤她,见她收手了,也不抢攻,只是笑着说:“很抱歉,你养的怪兽太凶狠,我已经替你除去了,在下就此告辞了。” 那老人挡住他,说:“慢走,你敢与我去一个地方以武艺论生死么。” 胡丹歪着眼看他,说:“我们又没有深仇大恨,那又如必呢。” 那老人说:“你是不敢。” 胡丹说:“不敢罢,敢也罢了,害怕也罢,反正我是不会随你去任何地方的。”胡丹虽年轻,血气正刚,但是别人想用激将法**当,却是万不可能的。 那老人凝望着胡丹,大喝一声:“小子,休狂,接招吧。” 她手中多了一柄发射着银光的刀,人飞身掠起,刀尖直往胡丹胸口点去,其刀法怪异,极快,胡丹却似早料到她的刀会削向那一个地方似的,咣的声响,剑就她的刀挡了回去,那老人忽然收势不住,刀猛地回收,往自己身上砍去,只听咔嚓一声,那老人的衣带立被利刀割断,露出了一片雪白的肌肤。 胡丹不由得看花了眼,心想着这么老的女人竟然会有如同少女般的柔嫩肌肤。就在他一怔之间,那老人闪电般飞近,双手游动,点住了胡丹身上数十处穴道,胡丹岂有不倒之理。 那老人见到胡丹倒在,顿时大喜过望,系好衣带,大笑着说:“老娘使出这么一点点颜色,就让你这小子神魂颠倒,看来你这小子真不是好东西。” 胡丹闭上了眼,叹息着说:“你这恶魔,真是让人感到可怕。” 那老人冷笑着说:“如今你才知道,只怕是太晚了吧。”忽然大声音叫了起来:“来人啊,将这小子带回洞去,今晚就用他做我们的晚餐。” 胡丹大惊:“但身上所有要穴被点,也是无可奈何,只好任由她们摆布了。” 孟飞只觉得身后有那老女人在追,连头也不敢回,只是拼命地往前冲,一直冲到温泉里面,再从温泉潜水不知游走多久,再露出水面时,才发现自己已到了狂风谷谷口的温泉之中了。 狂风仍然很大,巨石上的血字仍然闪亮。孟飞觉得如同做了个恶梦初醒。他一生之中从未受过如此的惊吓,他做梦也想不到天下居然还有人将他吓得如此狼狈的一天。一向很讲义气的孟飞在逃窜路上,把胡丹也忘记了,一个人连同自己的性命都保不住了,是没有人会想到别人的。孟飞这样安慰着自己。 但是这种想法不能让他安心,他想来想去,忽然眼睛一亮:“胡丹这小子武艺要比我高得多,天下好象没有他做不了的事——他若是连这个小小的山谷也闯不出来,他还能是胡丹么,我又何必为他担心。” 孟飞在自己骗着自己,心里才稍稍安静了一些,接着他又想到这些日子少林便会举行武林大会,心中又想:“胡丹既然能闯出来,那样一定就会很安全,他既然没有危险,我有事先去少林,他一定不会怪我的。” 孟飞这样想,他也这样去做,从水中爬上来后,将身内藏好的怪兽皮又好好包了一下,再将秃头铁枪插在背后,他想:“下山之后,无论如何要去找一件衣服,可千万不要让别人发现我有刀剑不入的宝衣。” 第十五章 神秘女人(4) 可他才走出百丈之外,忽听到一阵大笑,一个人大笑着自他面前不远处的岩石后走了出来。这人身上挂满布袋,衣服也又破又旧,但眼睛闪烁,脸色清秀,傲然不群,正是丐帮帮主姜如尘。 孟飞一怔,他一见到姜如尘,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想将宝衣藏好,毕竟这宝衣是姜如尘告诉他,他才得到手的。可他的手才刚动,姜如尘就笑着说:“是孟庄主,真巧啊。” 孟飞手就不敢动了,心想着他有可能不知道。于是对姜如尘强颜笑着说:“原来是姜帮主,真巧啊。” 姜如尘的目光望着孟飞自己破烂内衣中透出的大半块怪兽皮,眼睛一亮,怪笑着说:“原来孟庄主比小弟要先到一步。” 孟飞忙抓紧那团怪兽皮,大声说:“这东西可是我与胡丹两人拼命才得到的,你想怎么样。” 姜如尘说:“我当然知道是你们拼命才得到的,我也知道这天下能难倒胡丹的事没有几件。”又想到什么,忙问:“胡丹呢,胡丹在那里。” 孟飞脱口而出:“他还在里面。” 姜如尘说:“他还在里面没有出来。” 孟飞脸有些红说:“在里面又怎么了。” 姜如尘说:“那太好了。” 孟飞一怔,说:“原来——那天夜里你没有醉,你——只是骗我们。” 姜如尘说:“二两老酒,就想将堂堂的丐帮帮主灌醉,那么,我姜如尘还能在江湖上混么,老实告诉你,让我去杀那只独角怪兽太麻烦了,我最不喜欢做太麻烦的事,我又知道你这小子不怀好意,所以差你办事是最好不过的了。” 孟飞大怒,说:“你好卑鄙。” 姜如尘冷笑着说:“这也怪不得我,只怪你贪心太重,哈哈,我看你还是听话地将东西交给小弟我吧,不要受皮肉之苦。” 孟飞更怒,手指着姜如尘,喝声说:“好你个小人,原来你是这样的一个人。” 姜如尘笑着说:“你到现在才知道啊,哈哈,你知道以前那个经常来辑拿我的那个人是谁吧,他便是当朝左将军萧方之子萧贵,现任皇宫内府待卫首领,那是因为我从皇宫之中偷出来了一件皇帝最宠爱的一个妃子一对价值连城的碧绿凤凰。” 孟飞听他说完,方拔出铁枪,冷冷说:“好,我知道了。” 姜如尘说:“原来你也想杀我。” 孟飞说:“你这狗猪不如的东西,留在这世上有什么用。” 姜如尘冷冷说:“只可惜你杀不了我。”他拍拍手,四周忽然同时现出了数十个人影,原来姜如尘早就安排了人手,来的人一个个俱是丐帮一流好手,他想独得怪兽之皮,早就志在必得。他说:“孟庄主,识时务者为俊杰,我不想杀你,只要你身上的东西,并且我可以答应你,等我自鬼城归返之后,便可以将宝皮还你,但我还有个条件,你不许去武林大会了。” 孟飞大喝一声:“便是丐帮全部人马齐聚此地,我孟飞也无所惧,你姜如尘有本事就杀了我。” 姜如尘知孟飞枪法极好,倒也不敢小看他,忙着说:“好,我先让你领教打狗阵的厉害。”喝声说:“弟兄们结打狗阵。” 孟飞也知丐帮打狗阵威力强大,那里肯让他们结成阵来对付自己,当即飞身冲出,挥枪急刺,一名丐帮弟子伸棍去挡,立时木棍击飞,孟飞飞起一脚,将那名丐帮弟子喝开数米之远,他也趁机冲出了众丐的包围。姜如尘冷笑着说:“好功夫,真是让人佩服。” 孟飞打得眼红,一听到姜如尘的声音,立即向他扑去,猛喝声:“小子,你送命来吧。” 可丐帮弟子数十人之众,又岂容他轻易去和自己的帮主交手过招,孟飞人还在半空,就有几柄流星镖向他飞射过去,虽然流星镖射不中孟飞,但却使他在空中一闪跃,人就坠了下去,丐帮弟子在这时迅速地结好打狗阵法,将孟飞团团围住。 孟飞四面是敌,大怒着说:“姜如尘,这是你逼我的,休怪我出手无情。” 姜如尘说:“孟飞啊孟飞,你又有何能耐——”他的话还不及说完,只听一丐帮弟子发出一声惨叫声,孟飞一枪刺穿了那名丐帮弟子的咽喉,当场要了那人的性命。姜如尘一见,也是大怒,喝声说:“这人疯了,快杀了他,千万别让他跑了,为死去的兄弟报仇。” 众丐帮弟子齐声应是。却在这时,只听一个冷冷的声音传了过来:“是谁在这里杀人,沾染了大山的灵气,真是该死。” 第十六章 神秘女人(5) 这声音如同来自地狱的声音,让人一下子凉透到心底。 大家先是看到一柄刀。 一柄冷冷的,毫无感情的刀。 只要你看过一眼,你就会永远忘记不去这柄刀。 刀以黄金为柄,玄铁为刃,铁木为柄,九块玉石装在刀柄之上,布成一个星形,刀柄下面挂着一块比他的脸还要白的白布条,纤尘不染,透出一喽淡淡的郁金香的花香。 接着便看到了冷风吹。 杀手冷风吹。 脸色清秀,神情冷漠,眼中满是杀气,十指芊芊,犹如女子的一个男人。 这就是冷风吹。 天下便是花尽万金再请不到的大杀手,他已封刀归隐。就在他二十二岁之时。他封刀了。 别人这个年龄还在为未来着愁和努力,可他已经功成名就退出江湖来。 冷风吹到这里来做什么,他又怎么会在这里出现。 丐帮有几名长老认识冷风吹,不由有些呆了,只有孟飞知道,冷风吹就隐居在泰山,出 现在这里只是很正常不过的事,不过,最让他感兴趣的事是冷风吹想杀人。 姜如尘握住打狗棒,冷冷说:“阁下尊姓大名,来到此处有何吩咐。” 冷风吹便望向姜如尘,姜如尘与他眼睛一对,只觉得全身有些发冷。冷风吹说:“冷风吹,杀手冷风吹。” 姜如尘当然听过冷风吹的大名,身为丐帮之主,他知道的事岂能太少,他一直以为冷风吹只是传说中的可怕罢了,天下那有十几岁的少年便可达到一刀杀一人,招招俱杀招的一流杀手的境界。此时见到冷风吹,他才明白了,现实中的人与传说中的冷风吹一点也不假。这人确实是一个可怕的敌手,但姜如尘身为一帮之主,岂可让人一个姓氏就吓住了。手一指着冷风吹说:“先做了这个小子再说,弟兄们,跟我来,上。”虽然说着跟我来,其实他是走在最后面。帮主下令谁敢有违,立即有十数人飞身自姜如尘身边掠过,飞杀而出。 冷风吹仿佛就有看到,那些人在瞬息间到了他身边。十多柄刀剑全向他身上攻去。 正在这时,所有的人看到了一道瞬目的刀兴闪出,只听一声声惨叫发出,攻向冷风吹的丐帮弟子一个个倒窜而出,掉在地上,鲜血染红一地,十多个人无一生还。 冷风吹仍然是冷冷地站在原地,他的刀仍在刀盒之中。 所有的人都怔住了,孟飞的铁枪正抵在一名丐帮弟子的胸口,却再也刺不进去。 风,只有狂风在呼啸。 天地之间,一下子寂静无声。 多可怕的杀招,多可怕的杀手。 冷风吹冷冷地说:“我虽然是封刀归隐,但谁要是在狂风谷杀人闹事,还有,谁要想杀我,我一定会先杀了他。” 第十七章 武林大会(1) 孟飞喝了一碗姜汤,全身冒出了一身冷汗水,他才似是从恶梦之中醒过来,自己进入狂风谷后,连同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也有如此好运的一天。 如今他仍是孟飞,真正的孟大侠,侠客庄庄主,天下第一流氓孟飞。 孟飞现在穿上了一件最华贵大方的衣服,红樱枪上又挂上了七块鲜红布条,他的脸还是如以前一样让女人心动,让男人艳羡。 冷风吹就坐在孟飞的对面,客栈里就只有他们两人是客人。冷风吹在小口小口地喝酒,孟飞脸上的欣喜他没有一点感觉。他的人他的心也许是冰做的,也许世上没有任何东西值得他去注意。 孟飞自言自语地说:“这次真亏有了胡丹,要不是他,我可能进去不了狂风谷,也得不到这宝衣,便是得到了,也休想出谷来。” 冷风吹说:“在谷中,你们可曾遇到过什么样的人。” 孟飞眼中流露出惊色,说:“有一个武艺高强的老女人和几个小女孩子。” 冷风吹怔怔地说:“老女人。” 孟飞说:“对,那老女人看起来弱不禁风,可使出武艺来,却是极高,伸手就抢过我的铁枪,手法之快,令人无法形容。” “她抢你的铁枪。”冷风吹忽然怪笑起来:“她为什么要抢你的铁枪呢。” 孟飞一怔,说:“她——” 他说不下去了,究竟让一个人抢去他的成名兵器可不是件光彩事,况且他还想着要更成名于天下,这种事那能详细与别人说出来。 冷风吹呆想了一阵,摇摇头淡淡说:“她还是那样调皮,还是那样喜欢抢别人的兵器。” 孟飞奇怪地说:“你认识她,你认识这老婆婆。” 冷风吹再忍不住大笑起来,笑声中说:“她又是什么老婆婆,她是我的小妹冷风儿。” 孟飞惊呆了,半响才说:“你小妹,冷风儿。” 冷风吹忽然喝干了手中酒杯里的酒,站起身来,一句话也不说,便往外走去。孟飞只在望着他,一句话也不说,冷风吹就这样走出了客栈。 胡丹被捆绑成一个棕子一样抛在硬硬的石板上,之后再没有人去理睬他。在这石板上并不难受,难受的只是刚才那几个大姑娘用她们的纤纤玉指捆绑他,用丰满的身体在压着他,将他抬放到洞内石板上的时候,一个正常的男人,只要被年轻又貌美的女孩子轻轻一碰都会歪想千万,况且活生生地身体贴紧在身上,幸好时间并不长,不然胡丹会发疯,他这时不仅被捆得很紧,穴道没有解开,他的身边还有两个像是不怀好意的小女孩子死瞪着他,胡丹实在想不出她们要对自己做什么。 胡丹开始望着那两个小女孩子,脸上露出了他那迷人的男人笑容,虽然他不想用容貌去征服这些女孩。可他实在想这两个女孩子对他好一点。他忽然见到一个女孩子眼睛中有些笑意,便对那女孩子做了个鬼脸,笑着说:“大姐,你好。” 那女孩子竟然理都不理他,还转过头去。 胡丹只好望着另一个女孩子,对她说:“小妹妹,你也好呀。”那个女孩子白了他一眼,也转过头去。胡丹闹了个无趣,心中又生一计,装腔作势地叹了口气。那两个女孩子果然中计,都转过头来看他,他心中得意,脸上却不敢露出半点笑容,还哭着脸说:“想不到我堂堂大侠草上飞独闯江湖几十年,今天会落到一个小小的山谷里面,我在外面的那些兄弟们要是知道了,一定会笑掉大牙。” 那两个女孩子虽然没有理睬他,也不与他说话,可是眼中却流露出一丝渴望,渴望他说下去的感觉。 胡丹当然看得出来,笑着说:“两位小妹妹,你们听过这么一个人没有。” 她们都不理他。 胡丹便接着说:“我有个朋友,说起来可是大大有名,我的大名也许你们没有听到过也有可能,可是这个人你们一定知道,他的名字叫做冷风吹。” 说到这时,这两名女孩子的眼睛同时亮了起来,显然知道冷风吹这个人,胡丹早料到冷风吹与谷内的人定有牵连,否则他岂能有入谷地图,并且他与这谷中之人一定很熟,虽然没有希望提出冷风吹来这些人会放他走,可提出他来,她们一定会对自己好一些。 胡丹说:“他曾对我说过狂风谷中有一群美女,这群美女个个天姿国色,美貌绝伦,尤其是与她们说话的时候,真是如沫春光——” 那两名女孩子听着,不由同时笑了起来,显是在细听胡丹的说话,胡丹见到她们笑了,心想:“她们一定会和自己说说话吧。”可不到片刻,两名女孩子又平静下来,铁青着脸,当然一句话也没有说。胡丹刚涌现的一个希望又破灭了,顿时火气上升,大声说,他还说:“但如果她们不说话时,尤其是对你冷着脸时,都像丑八怪。”话没说完,胡丹身上就挨了两下,屁股上也挨了一脚。一个女孩子指着他的脸说:“好你个臭小子,本小姐美丽不美丽,要你胡说些什么。”胡丹哈哈大笑。 大笑声中,只见那个名唤风儿的姑娘已到了门口,见到那两个女孩子脸上气得通红,胡丹却在哈哈大笑,忙问缘由。胡丹便说:“这两个小妹妹好有意思,在下称赞她们貌美如花,说得是像过分了一些,可是她们不应该自己气自己,气自己不打紧,还用她们的纤纤玉指给我搔痒,可乐坏在下了。” 胡丹笑开了怀,风儿却不觉得有趣,冷着脸说:“把这小子给我拉起来。” 那两名女孩子齐声应是,伸手抓起了胡丹,手上用的力气几乎可以将胡丹扣成水,扔到地下也是重重地扔,要报这一话之仇,直疼得胡丹咧嘴。那风儿早就坐在那名神秘老人曾坐过的那张椅子上,满面冷漠之色,看着胡丹,像是要吃人似的。胡丹忙说:“风儿姑娘吉祥,在下草上飞有礼了。” “草上飞。”风儿念了一下这个名字,说:“你叫草上飞,你是在什么地方混饭吃的,为何要伙同匪人害死独角怪,快快如实招来。” 胡丹说:“是,在下一个字一个字说给姑娘你听。” 风儿忍不住笑了起来,另外那两个女孩子也捂嘴偷笑。胡丹一本正经地说:“在下混在江南,以四海为家,以**江湖饮酒为乐,只是前些日子误信匪人所言,伙同花花公子花大帅狼狈为奸,前来狂风谷,欲杀独角怪,夺其之皮,用它的肉来下酒,终在今天响午时分在下误放独角怪出笼,因为心想着自己骑术高超,想偷这独角怪当马骑到外面去威风威风,可这花花公子真不是个好人,姑娘说他是个贼人,那是千真万确的事,只是姑娘说得太轻了一些,应该这样说才对,花大帅这个大贼人,大强盗,大流氓,大英雄——哦,不,不,是大笨蛋,不是大英雄,他竟敢将美如天仙的风儿姑娘的宠物害死,真是罪恶滔天,死有余辜——只是要问一问姑娘,他现在在那里。” 胡丹胡说了这么一大堆话,只是这最后一句才是他现在最想知道的,风儿果然说出了答案:“那小子已经让祖师婆婆一拐杖打死,抛到河里喂王八了。” “真的。” 胡丹吃了一惊,风儿冷冷地说:“你以为我没事可做,只会骗人么。” 胡丹叫了起来:“臭姑娘,你们怎么可以杀死他,他——” 风儿说:“是你说的,他杀了怪物,罪恶滔天。” 胡丹脱口说出:“谁说是他杀了怪物,怪物是我杀的——”说到这里,发现风儿脸上呈现出一丝捉弄的微笑,想住口,但已经来不及了。风儿望着他,笑着说:“怎么了,你还想让别人为你背黑,这不全都——像你这种小人物,想来骗我,门也没有。” 胡丹苦笑着说:“那么说——孟——花大帅还没有死。” 风儿脸一沉,说:“死了。” 胡丹脸上顿时一脸的苦像,其实他心里很开心,看风儿的表情可以看得出孟飞一定是逃走了,不然也不会自己一提出孟飞来,风儿就不高兴,孟飞既然逃了,他一定会想办法来救自己出谷的,孟飞的义气之重在江湖上可是大大有名的。胡丹所以一点也不担心。 他那里想得到孟飞此时已经上了去少林的路上了。 胡丹又让人抛到石**,第二天上午,那名老婆婆才走过来。胡丹当时刚吃过看管他的那两女孩子喂他的米饭和些粗菜,虽然不怎么样好,却也是让他显得精神好得很,一看到这老人便叫着说:“喂,那花大帅呢,他在那里,我怎么见不到他。” 那老人似是没有听到他的问话,她也不说话,一直走到胡丹身边才停住了。胡丹奇怪地望着她,那两名女孩子在这时忙偷偷地溜出去了。 直到那两名女孩子不见了人影,那老人才对胡丹说:“喂,小孩子,这里面好不好玩。” 胡丹立即说:“好是好玩,就是不自由。” 那老人说:“你要自由,外面那么大,难道没有让你感到好玩的地方,你为什么要自找苦吃,到这里来闹事,杀死我的心肝宝贝,我告诉你,只要是入谷的人,如果是男人的话,没有一个能够活着走出这个地方的,就在你这张**,六天前我还亲手将一个男人砍成十八块呢。” 胡丹忽然觉得身体有些颤抖,但还是强装平静地说:“那畜生有什么好玩的,只要你老人家愿意放我出谷,十天之内,我便送你一件比那畜生好玩十倍的东西。” 那老人说:“年轻人最爱说谎话,我若是放了你,无异是放虎归山,你到了外面,谁又能找到你。” 第十八章 武林大会(2) 胡丹说:“那还不容易,想我堂堂草上飞,江湖上谁不知道我的大名,要找我,可比在酒瓶里倒酒喝容易多了。” 那老人说:“是吧,但我将你关在谷里,要找你那不是更容易了。” 胡丹正暗猜测她说话的意思,只觉得丹田穴上一麻,在发怔时,自己被封的另几处穴位一齐被解开,绑在他身上的绳子也被那老人轻轻一拧就掉下来了。胡丹站起身来,只听那老人怪敌着说:“你这小子太狡猾,上次你竟然移开穴道,让我上了你的恶当,现在你可移不了穴了吧,我要你生生世世做我的奴隶,永远呆在这狂风谷中。”胡丹听呆了。 那老人又躺在那张柔软而又舒适的兽皮被上,轻声说:“最近我老人家身体开始变硬了,小子你过来,替我揉揉肩膀。” 胡丹只好听话,功力全无的他如同一个废人,不听话都不行。走近那老人,立即闻到一丝若有若无的香味,这是什么味儿,胡丹以前只在陆小丹身上嗅到过,这老人已近古稀之年,为什么身上还有这种小女孩子身上才有的香味呢,真是怪事。胡丹没有时间多想了。那老人俯低了身子,头埋入被中,说:“给我揉揉肩膀就行了,只能揉肩膀,别的地方碰都不能碰的。” 胡丹觉得好笑,心想:“你这么大岁数了,难道我还会占你便宜不行。”可自己的手触上她的肩膀,顿时如同触电般弹了起来,原来这老人竟有一身软若无骨的肌肤,手轻轻一碰,便觉得十分舒服。胡丹想起昨天与她交手时她露出的娇嫩的皮肤,不由让他更加奇怪,于是手上就用了点劲,将那老人的上衣往下拉了好长一段,果然露出了雪白如脂的肌肤。那老人觉得有异,忙着说:“你在做什么。” 她此时说话的声音在胡丹耳朵里一下子像是年轻好听了许多。胡丹心神一荡,说:“没什么,我什么也没做。”手自肩膀而上,待到那老人发觉不妙时,她的一头假发和面具全被胡丹撒了下来,露出了一张绝美的脸,这不是风儿是谁。胡丹哈哈大笑起来,风儿却是又羞又惊,脸上绯红,见着胡丹正不怀好意地将身体往自己身上压来,忙去推胡丹,可她刚返身,忙碌中出错,竟将胡丹拉了近来,胡丹一时收势不住,整个人就俯倒在她身上。风儿不动了,不知是惊呆了还是故意的。胡丹压着风儿,也像是呆了,竟舍不得离开身体,两人对视了半响,风儿才像如梦初醒,猛地将胡丹推起,将他整个人推出,重重地跌倒在地,胡丹惨叫一声,头撞在石床角上,鲜血立时飞溅而出,倒了下去。 风儿将衣服整理好,一风胡丹鲜血飞溅,心中也是大惊,忙扶起他,惊叫说:“你——你怎么了,摔痛了没有,有没有弄伤,不要紧吧。” 胡丹咬咬牙,这痛可不轻,他长吁了口气,说:“幸好在下不是存心占便宜,不然十个草上飞也起不来了。” 风儿想笑,却笑不出来,只是呆呆地看着胡丹。胡丹痛疼难忍,便说:“给我上点药吧,我要死了,你知不知道。”风儿这才忙去找来干净的白布替他擦去血污,又倒了一些糊状的东西置入伤口处,又寻来一块干净的布块替他包了起来,她手上的皱纹早已去掉,手指头又圆嫩又温柔,胡丹任由她摆布,半点也不觉得痛,两人在这时相隔很近,望着她冰清玉洁的脸,情不自禁地伸头亲了过去,风儿一时不备,闪躲不及,让胡丹结结实实地亲了一下。风儿一阵脸红,垂着头,嘟着嘴,却不敢放手,怕胡丹再摔伤,只装成很不高兴的模样说:“你这无耻的家伙,总想着占别人的便宜,伤得那么重——也不怕痛。” 胡丹大笑着说:“痛也痛过了,能够亲上一口你这么美丽的女孩子,我一天痛上一百次我也愿意。” 风儿又羞红了脸,吃吃地说:“你啊你,真是个无耻的草上飞。” 胡丹在狂风谷一呆就是三天,他早就想走了,他也必须得走,他一定要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少林寺,去夺取武林大会的第一桂冠。他这样去做不是为了名气,他只想正大光明地去鬼城,了结他的心事。 他母亲说的一句话他永远忘记不去的:“**心,在你的心中,要学会时刻为别人着想,这样你才是个真正的男人。” 胡丹时刻想着这句话,所以他武艺虽高,可心地却十分善良,连同走路都怕踩死蚂蚁,杀人的事他几乎连想也没有去想过,但他心中对恶人如对恶兽一样痛恨。他杀死独角怪,那是他以为这种动物若活在世上,一定会有许多人和动物因它而死去,所以他才动手杀了它。 他做过的事,从来不后悔。 胡丹天生就有这种性格,有时他说笑,别人当真了,他就一定会去想方设法将那个笑话变成现实。有一次他吹牛说能在深水中抓到一条鱼,这当然是说笑,人一入深水中不能见物,况且又是抓深水中的鱼,叶败却认真了,说他是在吹牛。于是胡丹就浸在水中三天三夜,终于抓到了一条很大的鱼,却因此得了一场大病,病好之后,他又不当一回事了。 但是如今,他觉得有些亏对风儿,因为他知道自己心里已经有了一个没有人可以代替的女人,那个女人并不是风儿,而他却和风儿嘻笑无忌,从风儿的神色举止之中可以看出她已经对自己心动,如今他却必须走,走之后,也许这一生中再遇不到风儿了,他想自己一生之中不可能再到这狂风谷来,风儿又不知道他真是谁,天下之大,她又去何处能找到自己,但他却不后悔,他心中是这样在想的,风儿一个人平静地活在这里,也许会如同传说中以前那个女人一样孤苦到老,可现在她有了自己的存在,给她带来了一些美丽的回忆,将来她老了,容貌尽失,想到她自己以前曾爱过一个男人,她也会开心些的。于是胡丹就释然了。有许多事就很简单,看透了一文不值。人生就是这样,爱一个人虽然没得到相伴到老的结局,只带给你许多烦恼和痛苦,可会给你留下许多回忆,所以才会有这么多人去爱,世界才会如此精彩。 胡丹知道自己无法和风儿呆在这荒谷中度过这一生,他必须走,为了那个女人,为了天下众生,他一定要走的。 可他怎么走呢。 三面均是高耸入云的绝壁,就是他轻功未失也没有把握爬到顶峰,况且他如今功力全失。还有一面是温泉,也不知道是否如孟飞所说直通往外面,但水太深,他没有功力,弄不好就会淹死,胡丹几乎要措手无策了。 第十九章 武林大会(3) 恰巧在这时,他忽然听到几声熟悉的雕鸣叫之声。 鸣叫声音很小,但很急促。 胡丹大喜,同时也吃了一惊,这对大雕是他和他母亲唯一相连的传信之物,它们又从关外飞返中原,这其间与前些日子相遇时并无几天,莫非有什么大事发生了。想到这里,胡丹不由惊出一身冷汗水来。 他抬头上望,只见双雕在千丈外高空盘旋,他忙撮嘴长啸,但功力已失,啸声传出极近,高空上的双雕又如何能够听到呢。虽然双雕眼光极尖,对自己一举一动只要看上一眼便可认出来,但是在千丈之外的一个人对雕来说如同一只小蚂蚁般大小,眼力再好,也不能发现。长啸过后,那双雕不仅没有看到,反而展翅往天空尽头飞过去了。胡丹几乎想哭,幸好那双雕并未飞远,在空中盘旋一圈后,又可以看到它们的影子。胡丹这时忙脱下衣服,向着天空挥舞,人也在地下狂奔起来,又蹦又跳。这时正是响午时分,风儿和那群女孩子正在吃饭,一听到胡丹的怪叫声,一齐冲了出来,全都望着胡丹发笑。胡丹顾不上她们了,仍然狂奔着,挥舞着衣服。 也许是人忽然间多了,过了一会儿,那双雕在空中尖啸一声,直坠而下。胡丹大喜,见到那群女孩子正望着自己发笑,她们在可不行,忙对她们做了个鬼脸,大叫着向她们冲去,大笑着说:“哈哈,那一位小妹妹来陪哥哥玩玩啊。” 他这一扑,只吓得那群女孩子红着脸连忙闪开,胡丹当然抓不住她们中的任何一个,就是能够抓到,也只当抓不准,他就这样很快地将那群女孩子全赶到山洞里去了,刚说完‘我要睡觉脱衣服了,你们可千万不要偷看啊’这句话时,那大雕已落到他身后,他忙着去抱双雕,又蹦又跳的,那群女孩子个个都看呆了,风儿最为开心,却忽然看到胡丹骑到一只大雕背上去了,心里暗叫不好。忙着冲出洞来,却让另一名女孩子一手拉着,那女孩子笑着说:“风儿,这小子使坏,你千万别上当。” 这时,双雕已经展翅飞起,将胡丹箭一般地带向天空。等到风儿挣开那女孩子的手,狂叫着冲近来时,可还是晚了一步,大雕早已将胡丹带上了百丈高的天空。 胡丹随手抛掉手中的衣裙,大笑着说:“风儿姑娘,告辞了,后会有期。” 风儿眼泪都流了出来,狂叫着说:“你别走,你别——” 胡丹却听不到了,胡丹的身影已随双雕飞上了高涯,转了一个弯,风儿便再也看不到了。 朝阳似火。 少室山游人如涌,少林举办了武林大会已经开始了两天,比武选出入鬼城的使者也进行了两天。虽然这次比武大会名义上是选拔一个出使鬼城的使者,其实和选天下第一英雄并无差别。二十年前胡酒未去华山十年才一次的论剑大会,他是出使鬼城了,当时华山论剑之上的第一高手却只能位居第二。虽然有许多人并不想去鬼城,但不能不来参加这个武林大会,若是能够在此地争得一席之地,立即便会名扬天下,于是收到武林贴的没有收到武林贴的,武艺好的武艺差的不知来了多少人。 这几年产生的英雄真是多,一个胜似一个,令少林方丈大悲和尚大为惊叹。 台上这时是陕西一名以硬功著称的名侠诸葛天和郑州的刀剑双绝常刚决斗,两人已经斗了百十余招,仍然不见有谁落败。 孟飞此时正坐在前台最引人注目的那个位置上,红樱枪的红布条飘荡,不知吸引过多少人的眼光。他正在冷眼望着台上两人过招,看着看着,不由想放声大笑,在别人眼中可能算是高手的诸葛天与常刚,对于他来说却只是不堪一击,但他此时不想动手,因为他想看看,天下的英雄究竟有多么厉害。 不知过了多久,台下响起了一阵响亮的掌声,原来是常刚将诸葛天打下了擂台。常刚得意非凡,双手作揖,说:“那位英雄来会会在下。” 他一连问了两句,就见到一个人自台下一跃,只见到他轻轻一纵,人就站在台上。 叶败。 叶败还是穿那件破裘衣,头戴破皮帽,一脸的沮气,好象刚才有人打了他一掌,他却连是谁打了他也不知道一样。 但别人却睁大了眼,因为这擂台少说也有丈余之高,台边的一木梯,人上台一般是从木梯而上,而叶败坏却从台下轻轻一跃,人就上去了,他的轻功本来就不错。 叶败手一拱,对着台下众人说:“在下姓叶名败,想来领招这位朋友的高招。” 常刚见到叶败轻轻一跃便可飞上丈余的高台,加上他身材又高大,全身透出冷冷杀手,不由心就怯了,听到对方说自己是叶败时,更是害怕,天下谁不知道叶败是桃花林的大杀手,忙着说:“叶兄,请你手下留情。” 叶败叹了口气,说:“在下尚未与你决斗,你便要在下手下留情,你莫非是在讽刺我无论与谁打架都无一胜算之事。” 常刚说:“不是,不是,不敢,小弟知叶大侠武艺高强,人又如人中之龙,在下本不该与叶兄相争,但今天——” 叶败摇头说:“叶败叶败,屡战屡败,看来今天又要败了。” 他忽然飞身掠起,快如闪电,迅若银狐,手中之剑直往常刚攻去,一剑三式,分攻向常刚上中下三处穴道。 高手一出招,便已知分晓。 常刚本来就心存惧意,一心只想找点面子退出就是了,料不到这叶败抬手就出招了,一见叶败飞剑攻来,慌忙之中挥刀去挡,却听啪啪声响,手背上被叶败用剑面拍了一下,长刀立被震飞,飞出数丈之高,落下之时,已经到了叶败手中,而叶败手中的剑不知怎的一下子到了常刚的手中。 叶败大笑,说:“好一个双剑双绝,果然好本事。” 众人全看呆了,俱想这叶败武艺可真高,出手夺别人兵器那也罢了,竟然还能在那一瞬息间将自己手中的剑柄塞到别人的手中。 常刚脸上一红,转身便往台下冲去。叶败忙说:“喂,你怎么就可以走了。”话没落音,衣袖里忽然飞出一段白陵,一把就缠住常刚的脖子,常刚顿时被拉住了。叶败手一紧,便将他拉了回来。 常刚好不容易挣脱了脖子上的白陵,对着叶败怒声说:“在下敬你是条汉子,在下已经认输了,你却如此戏弄于我,你到底意欲何为。” 叶败咧嘴一笑,将手中白陵抛掉,说:“哈,在下出手无心,请你原谅。” 常刚淡淡说:“既然如此,在下也无话可说,在下认输了,告辞。”他伸出双手抱手为礼,叶败笑嘻嘻地也像他一样还礼,可在这一眨眼之间,却见几颗铁莲子自常刚手中闪电般飞出,令人防不胜防,直向叶败攻去,众人不由失声叫了起来:“这下叶败可完蛋了。” 却见叶败临危不乱,他的手也像常刚一样挥出,又立即回收,常刚眼见那几颗铁莲子分明击中了叶败,可叶败却像没事一样,脸上还是笑嘻嘻的,那铁莲子也不见了,不由又惊又奇。 叶败说:“你这铁莲子怎么是铁的,一个子儿也不值,你怎么这么穷,连个金莲子也打造不起,一点儿也不好玩,我还给你。” 话刚落音,只听到常刚一声哇叫,全身动也不动了,他玩铁莲子已久,出手也快,可他实在看不出叶败是怎么出手的,只感觉到他的手一动,自己的动穴就被点住了,要知叶败乃武林世家之后人,自小就习武,对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尤其后来加入桃花林,受到了许多大杀手的指点,武艺更是不同寻常,休说只点常刚的穴道,便是用铁莲子在常刚身上任何地方穿一个洞来,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常刚惊慌之际,又觉得身体一软,穴道竟又被解开,不由大喜,但也满面羞红,低着头大声说:“叶大侠武艺天下第一,真是让人佩服。” 叶败正在把玩着手中的几颗铁莲子,正在想什么办法好将它们用掉时,一听常刚这么说,不禁失神起来,手中的铁莲子掉到地下,也仿若不知。常刚趁机飞身掠下,钻入了人群之中。 叶败忽然哭了起来。 他本来就是个正大光明的人,想哭就哭,想笑就笑,一点也不会想到掉了他冷面杀手武林世家子弟的名声。他越哭越响,哭处众人全发愣了,心想:“这小子是疯子,明明是他胜了,好好的怎么还会哭。” 只有孟飞素知叶败的性子,叶败本是一个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人,孟飞也曾见到过叶败哭过一次,这次就不再为怪事了,只是不懂他为什么而哭,忍不住大声说:“叶败,你为什么要哭。” 叶败哭声更响了,只是眼泪不见一滴,他大声回答:“刀剑双绝这小子——他,他说我武艺天下第一,可是我去找小坏蛋比武,小坏蛋无论如何也不肯,打不败小坏蛋,我那是什么天下第一武林高手,刀剑双绝这小子明明是在侮辱我。” 孟飞说:“胡丹不愿意与你比武艺,也许他只是怕你。” 叶败瞪眼说:“你也敢侮辱我,我跟你拼命。”说完,人如一道闪电疾朝孟飞那地方射去,只吓得那地方的人四处逃散,叶败一落地时,孟飞已不见了。众人齐发出一阵暴笑。 叶败扫兴地说:“死流氓,你是乌**,一眨眼就逃跑了。” 正巧在这时,西南面的大道上传来一阵口号声。 “殷门飞刀,无敌天下,飞刀娘子,天下无敌。” 第二十章 武林大会(4) 暴笑声渐渐静止了,人群中一片寂静。众人俱想,是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冒天下之大不讳在天下群雄面前自称天下第一,这样做不是自寻麻烦么。 接着众人听到一阵飞马蹄声,十数快马飞驰而近,在人群之边,竟毫不停步,吓得众人纷纷让道,咒骂着躲避着朝那群人望去。可仅是望了一眼,到嘴边的声音又收了回去,再也骂不出来了。 他们看最先看到的是一个女人。 一个你根本不知道用什么言辞去形容的女人。 这样的女人只要她平平静静地站在一边,或者她出现在你面前,都可以让你刹那之间窒息。人人都说天下只有花儿最美,可所有的鲜花到了她面前就会如同杂草般无人再注意。如果她能够望你一眼,当天夜里你一定睡不着,她眼中透露出的柔情,任何一丝都可以将你燃烧。 这女人就是冷芳芸。 蒲东冷家堡唯一的千金冷芳芸。 冷芳芸的身边仿佛总少不了殷可傲。 殷可傲的确有可傲的资本,脸容俊秀,举止大方,一脸的傲气都让人不敢小看。自殷小凡之后,他是殷门飞刀的唯一传人。少年之时,处处受人喜欢。长大之后,更为武林一大侠客,他出手的飞刀无人可挡,百步之内可取人之首级,犹如袋中取物。众人先望一眼冷芳芸,再看一眼殷可傲,心中不由会叹声,天下若真有一个男人配得上这美人,只怕便是她身边这男人了,否则这天下虽大,到那里去找到一个配得上她的男人呢。 冷芳芸淡淡地笑着,一直低垂着头,催马在后跟上,但这群马到人群边还是慢了下来。殷可傲目中无人,冷眼四望,得意非凡。 忽听到一人喝声说:“是什么东西,竟然有这么大的口气。” 殷可傲冷冷说:“朋友是谁,有胆说话,怎么没胆现身相见呢。” 从人群之中跳出了个年轻男子,大声说:“是老子说的,你又待如何。” 却见到亮光一闪,众人便听到那年轻男子一声惨叫,身体向后拖空飞起,后又重重摔倒在五尺之外的地方。 一把银白色的飞刀掉到他脚边,那男人并没有死,只是动弹不得。 众人大为惊奇,心想这飞刀传人武艺真为奇怪,一柄小小的飞刀可将一个大男人击出五尺之外,打得动弹不得,真是好功夫。一时都不敢说话,自觉地让出一条路来,任由这一行人直行而入。 殷可傲一伙人在台前才下了马,立即就有人找来了几把椅子,让冷芳芸殷可傲几人坐下。 殷可傲刚坐下,便听有人叫喊着说:“谁是飞刀传人,快来与我打架。” 殷可傲缓缓地抬起头,便看到了叶败。叶败正站在擂台之上,对着殷可傲一群人大叫。 殷可傲冷冷说:“在下便是。敢问阁下尊姓大名。” 叶败说:“我早就知道你是飞刀传人了,可你为什么还不上来与我打架,难道你怕我不成。” 殷可傲哦了一声,说:“原来你叫叶败,不过很抱歉,我从来不与疯子打架。” 叶败瞪眼说:“你说谁是疯子。”他忽然发现冷芳芸,眼睛一转,假装失声说:“哎呀,原来冷姑娘也在这里,真是巧遇,胡兄弟想你可想疯了。” 殷可傲的脸色顿时变了。冷芳芸却跳了起来,欣喜若狂,颤声说:“他——他在那里,你快告诉我。” 叶败望着殷可傲,眨眼笑说:“他呀——你是问胡丹么,哎呀,只可惜了一个好人才。” 冷芳芸的脸立时变得苍白,惊问:“他——他怎么了。” 叶败怪笑着说:“他么,昨天与我打架,却让我一不小心——一不小心就一剑杀了他。” 冷芳芸眼泪夺眶而出。她那里知道叶败说的只是他自己的梦想,他一直在为和胡丹决斗而奋斗,可胡丹从来不与他比试,无论他想什么办法相逼也不成。冷芳芸颤声说:“什么,他死了。” 叶败看到她流眼泪,心中不由一软,刚想告诉她这是假的时,殷可傲忽然说:“你算什么人物,又有何能耐杀死胡丹。” 叶败一愣,忙着说:“你小看我,我可是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叶败,怎么,你不相信我有这能耐,那么你为什么不敢与我决一死战。” 殷可傲失笑着说:“你可是那位打架从无一胜,只会撒谎骗人,桃花林的小小杀手叶败,告诉你,你根本不是我的对手。” 叶败大声说:“胡丹真死了,你不相信我,谁若是在说谎谁就是——算了算了,你不信就算了,随你便,反正胡丹死了也好,你可以独占花魁了,何乐而不为,否则胡丹一来,那有你殷家小子的份儿。” 殷可傲轰然变色,冷喝说:“小子你找死。” 亮光一闪,叶败正在得意忘形之中,忽然哇的一声大叫,手中剑掉到地上。众人这才定眼一看,叶败肩上多了一柄飞刀,鲜血正从飞刀创口直射而出。 叶败跳了起来,一手扯掉飞刀,抛到地上,也不去阻止血,只大骂:“好一个卑鄙无耻之徒,趁人不备暗下杀手,你有种,何不上来与我生死一战,你使刀也好,剑也行,狗屁飞刀也可以,为什么只会偷偷摸摸地暗箭伤人,算那一门子英雄。” 少林方丈和尚见叶败在台上大闹,实在是瞧不下去了,当即走上前去,双掌合什说:“叶施主已身受伤,请随待从前去止伤。” 叶败指着大悲,怒目而瞪,说:“老和尚,来来,咱们先过一百招。” 众人一阵大笑,大笑声中叶败才肯下台,在经过殷可傲身边冷笑着说:“好小子,日后老子再找你决千招。” 殷可傲冷然说:“只要你能活着,我随时奉陪。” 叶败冷冷一笑,转身就走。冷芳芸身影一闪,挡住了他的去路,问:“你怎么就可以走了,你还没——” 叶败皱眉说:“难道你也想与我打架。” 冷芳芸眼睛一亮,竟然看得叶败发呆。冷芳芸说:“我只想问你一下,胡丹——他在那里。” 叶败说:“他——胡丹在侠客庄他死了,你还问他做什么。” 冷芳芸娇声说:“你骗人。” 叶败一手格开她,说:“别碰我,别烦老子,老子有的是天下大事要做,谁有功夫管你们小孩子玩过家家的游戏。”说完,哈哈大笑,扬长而去,肩膀上的血流了一地,他连看也不去看,更不用说去包扎了。 孟飞心痒难平,纵身掠上高台,模样轻松自如,听得众人齐说一声好,连冷芳芸都看了他一眼,可孟飞发现那殷可傲仿佛没有听到那哄天雷般的好字,竟然连望他一眼也没有。而孟飞上台正是想领教一下殷门飞刀,这连叶败也无法躲避的飞刀,试一下自己能否逃开。而第二个目标是想见识一下叶败坏嘴中说的那个喜欢胡丹的女孩子长得到底怎么样,但主要的还是找殷可傲比试。至于女人么,以他侠客山庄的庄主身份,要什么样的还不是手到擒来。他又何必去让好兄弟争风吃醋,况且他对喜欢别人的女孩子也没有兴趣。冷芳芸容貌虽美,却只能让孟飞看了一眼,心中觉得这女人还可以。之后他便望向殷可傲,对着殷可傲说:“阁下即是无敌于天下的飞刀传人,那么在下斗胆向阁下请教。” 殷可傲这才望向孟飞,见到他气质不差,神色之中便不再好坏么轻狂了,当即说:“不敢当,敢问阁下大名。” 孟飞自背后抽出红樱枪,说:“在下孟飞。” 台下立即有人惊叫出声:“啊,孟飞。” “红樱枪,孟庄主。” “这就是那个最讲义气的孟庄主。” “他就是天下第一流氓。” “——” 殷可傲点点头,说:“孟庄主,幸会。” 孟飞说:“请。” 殷可傲却又恢复了狂妄表情,淡淡说:“现在我不想出手,若是天下人个个向我挑战我都出手,岂不把我累死。”他的意思很明确:你孟飞虽值得我出手,可他还是不愿意,因为他是来得天下第一桂冠的,战败了你孟飞,又不知还要战败多少人才能走到最后一步,那样太麻烦了,他只要等待到最后一个战胜群雄的人,只要一战,不就简单了,又何必多浪费力气。 孟飞冷笑着说:“你真以为自己是天下无敌么,若真的与你这样的人交手才真是无趣。”其实他的想法与殷可傲一样,只不过既然殷可傲说出来了,他当然不会再说,只是在找一个台阶下出口气罢了。 他下台了,连头也不回,更不去望殷可傲,众人对着殷可傲也投以讽刺和白眼。 殷可傲只当没看到。 第二十一章 武林大会(5) 武林大会又继续了小半天,陆续有人上台,又有人下台,直到华山弟子张子开战胜一名点苍弟子时,已是夜暮降临了。大悲方丈这时走上台,洪声说:“今日比赛就到此为止,明日继续比赛,希望天下有为之人涌跃参与,以济世人之苦——”他的话还没说完,众人大哄起来,齐齐而散,后面的话再没有人能听到了。 张子开高兴异常,今天虽然身受数处伤,他仍是开心,因为他今天战胜了六名武林中的好手,尤其是最后与点苍弟子的一战更为幸运,他虽知以自己的武艺无法得到天下第一的桂冠的,但一生中有了今天这样的成就,他也很开心了。伴他而来的几名华山师兄弟也很兴奋,一行十余人走路也像是轻了许多。刚走下少室山,却忽然有人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一名脸色清秀,神情冷漠,身着一身白衣的年轻男子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这人居然是杀手冷风吹。 冷风吹冷冷说:“谁是张子开。” 张子开一怔,说:“阁下是谁,找在下有何贵干。” 冷风吹眼中闪出一丝杀气,说:“今天可是你力战群雄,最后一个得胜而归之人。” 张子开说:“不错。” 一名华山弟子大喝说:“是又怎么样,要想比试,明天擂台上刀刃相见便是了。” 冷风吹没有去理他,只望着张子开说:“我一直都很懒。” 张子开又是一怔,说:“这关在下有什么事。” 冷风吹说:“我一直都争强好胜。” 张子开越来越听不懂了,说:“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冷风吹说:“没有什么意思,只不过你一定要死。” 张子开终于听到冷风吹的意思是想要自己的命,看他身材偏高,却像白面书生一样的人,不由发笑着说:“你想杀我。”他身边有八名华山师兄弟,试想这个年轻人能耐再好,又怎么能敌得过他们,只怕这个男子是个疯子。竟然说出如此可笑的话来。 冷风吹说:“像你这样的人为什么也喜欢争那些虚名,你要那些虚名又有什么用。” 张子开大怒着说:“这关你什么事。” 冷风吹淡淡地说:“因为我要杀你。”他的手已按住了刀柄,那个用黄金为柄的刀柄,刀柄之下有一块白布。 张子开轻视地说:“用这种刀是不能杀人的。” 冷风吹说:“我也想告诉你一句话。” 张子开说:“什么话。” 冷风吹说:“只要是刀,就可以杀人。” 他的手挥出了,刀光一闪,立即消失。 张子开正握着自己的剑柄,华山本就以剑为强,出剑之快,很少有别的门派之人可以比拟。可冷风吹的一刀挥出后,他的手却从剑柄上松开了,握了二十十年的剑柄面对敌手时却松开了手,接着,一喽鲜血自他的咽喉处无声地滑落下来,他的脸上甚至还带着轻视之色,就这样对着天倒了下去,再也起不来了。 冷风吹的手松开了刀柄,刀仍然挂在腰际,好象动都不曾动过。 张子开倒地时,他已转过头去,转头就走。 华山弟子们全惊呆了,没有一个人敢去挡他,一路上的路人齐望着冷风吹,被他那柄刀震住了。 冷风吹走出十丈远,才听到身后发出痴狂般的惊叫声音。 第二十二章 无敌飞刀(1) 这一天的武林大会上充满了血腥味。 第一个上台的是来自大草原的仇剑客,出手几招之内便杀死一名武当派的弟子,引起了一场轰动。但武林大会 上的明文规定,比武大会上生死难料,自负生死,不准为难别人,力求点到为止。既然人已经死了,谁也不好 再说什么。 传说仇剑客是草原里一群狼养大的,有一天,一群猎人杀死了数百只狼,在狼窝里发现了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 孩,那小男孩就是现在的仇剑客。那时他不会说人话,猎人将他带出后,扶养长大,他长大后拜一隐名的恶魔 为师,学了一身好本领,竟然将那群救了他出狼窝的那些猎人先后杀死,当时就引起了一场血腥雨,待江湖上 一些正义之侠去追杀他时,他却已经走了,这件事很快就被人淡忘了。众人只是想不到他还敢在这种地方露面 ,一些认出他来的人看着他无不怒目以待,仇剑客见真面目已露,见状不好,杀死杀伤几个人后寻找机会偷溜 走了。 之后江湖有天下第一堡之称的四方堡少庄主史可在台上击伤四川唐门的人,两伙人大打出手,自台上至台下, 各自随从刀刃相见,等到少林寺持事和尚赶到时,地上已多了一层死人。在大悲和尚的苦力相劝之下,双方才 息事休手,但之后的血腥味仍是不减。此时已是正午,天空万里无云。 此时台上一名天山派的弟子武艺高强,凭一柄铁剑连败数十人,上台的人数便少了,等了半响,仍是无人上台 。 大悲和尚不觉有些失望,这天山弟子武艺虽然不错,可要他去鬼城应约,无异于送死,但自己是少林方丈,一 言即出,永无更改,但是若让这样的人率领天下群雄去鬼城,实在是有损中原武林人的面子,正在为难之时, 忽听一人朗声说,且让在下来会会这位天山上的朋友。 看到此人,大悲心里一喜,看到这人自木梯缓缓上来时,忙双手合什迎了上去,原来是丐帮帮主,老僧有礼了 。 丐帮帮主。 姜如尘。 姜如尘忙还礼说,不敢有劳大师,天下之事,每个人都有责任,在下武艺寻常,且让在下来试一试这位天山上 的朋友的宝剑。 台下在这时立即响出了一阵轰天响声,帮主吉祥,帮主所向无敌。 姜帮主神功天下第一。 帮主神威,丐帮扬威。 —— 这些人齐声叫着,让群雄不禁皱眉,但看在丐帮人数向来众多,又是天下第一大帮,俱是敢怒不敢言。那天山 弟子一看到姜如尘,人像忽然间矮了一段,忙抱手行礼,满面绯红,说,姜帮主,在下有礼了。 姜如尘淡笑着说,不必多礼,咱们现在可是对手,阁下出手时千万别手下留情。 那天山弟子怔了半响,才说,在下岂敢与帮主论刀论剑,在下——在下认输便是。 在这时,他只觉得眼前一花,台上又多了一个人。 一个透着高贵气质的男人,身上穿着上等的丝绸,干干净净的脸上透出一丝威慑力,虽然在天下群雄面前,仍 如同人中之龙,卓然不群,让人不觉就凛然生威。 姜如尘见到此人,立时如同耗子见到猫一样吓愣了。 来人手握着一柄金光辉煌的长剑,他轻掸着剑锋,悠闲地说,姜帮主,别来可好。 姜如尘脸像是被吓白了,望着那柄剑,半响才说,萧贵,你——你不要欺人太甚。 萧贵,当今官居左将军萧方长子,现任宫内待卫首领一职。 萧贵说,姜帮主,我看你还是和我走一趟吧。 姜如尘呆望着萧贵,一时之间不知如何是好,那天山弟子见状,猛喝声,你是何人,这台上岂是你随便来的地 方。 萧贵随手一剑,疾向那天山弟子削去,一剑如万均雷霆,夹杂着疾风疾扑而去,那天山弟子忙挥剑去挡。 只听咣的声响,天山弟子的剑竟被生生击断,萧贵一剑余团市力未尽,又听嚓的声响,削去了那天山弟子的半 边头发,天山弟子只吓得脸无人色,萧贵冷喝,跪下。 话尚未落音,那天山弟子已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连头也不敢抬起,其实他的双手双腿早已被萧贵一剑震得麻木 ,怎么也爬不起来。 众人顿时轰动起来,一群丐帮弟子飞身掠起,齐向擂台扑去,萧贵忽高举长剑,冷声说,尚方宝剑在此,谁敢 妄动。 尚方宝剑。 众丐全惊呆了,无一人敢往台上冲,那柄尚方宝剑可是代表皇帝的信物,谁敢与这柄剑的主人为敌,便是公然 和当今皇帝为敌,虽然大家是在外无法无天的人物,可那有一个人敢与皇帝为敌。 姜如尘却在这场混乱之中逃入了人群,萧贵见状,忙挥剑飞身追去,众人见他们追到,纷纷闪开,人群又是大 乱,只剩下那名天山弟子还跪在台上,怔怔发呆。 大悲方丈见众人混乱,比赛那里还能进行下去,忙站在台上,运用狮子吼玄门内功心法说,众位檀越,冤家宜 解不易结,望天下英雄以大事为重,此次大会之事非同小可,关系着千百万中原人们的安危,望众位英雄涌跃 上台,今天无论结果如何,最后一名得胜者便出使鬼城,明日再不论武。 一字字抑扬顿挫,将所有杂音全压了下去,众豪无不动容。少林方丈一言即出,永无更改,那怕今日得胜之人 是一名寻常百姓,他也会被选去出使鬼城,以应十年一约。 大悲说完这句话,便再不说话,他刚转过身子去,台上就多了一个人。 一个英俊脱俗,举止大方,神色狂妄的少年。 殷可傲。 他终于出来了,他总会在最适当的时候出面,他本来一直在等待着大悲说这句话。 殷可傲欣长的身体在台上异常引人注目,他大声说,在下飞刀娘子门下殷可傲,有那名英雄前来指教。 他连问了三声,却无人上台来。原来昨天他以飞刀伤叶败,飞击一人于数尺之外之事,早在当天传闻开来。而 且这殷门飞刀的确是天下第一流的飞刀之门,一般之人那敢轻易去尝试,况且便是战胜殷可傲也没什么好处, 反而要去一个生死未卜的鬼城。那些成名的大侠能够成名于江湖来之不易,只有少部分是为了名气而来,大多 都是看热闹的。 大悲望着殷可傲,心中想,这少年神色不俗,想来武艺不错,他又是殷门飞刀名下,名门焉有俗手,若是让他 去出使鬼城,那是最好不过的好事了。 他等待了一会还是见没有人上台应战,正想着上台定殷可傲为最后行胜之主时,却听一人大喝,殷家小子,老 子再来会会你。 大悲一见此人,大是皱眉头,原来此人又是叶败。众人一见到叶败,全都失声大笑。 第二十三章 无敌飞刀(2) 叶败已到了台上,他的伤口仍未包扎,但血已止住,介一的手中不知从那里捡到一柄刀,那柄刀连刀尖也没有,他脸上也全是血污,却没有一丝痛苦之色,别人怎么说,怎么想,他都不在乎。 殷可傲望一眼叶败,冷笑着说,叶大侠果然英勇无双,伤痕未结。血痕未干,还有力气来求战,真是让人佩服。 叶败说,你不用拍我马屁,别人我都可以不去找他,只有你不行,我一见到你就烦,你必须将我打败,我才能服你。 殷可傲说,我的飞刀已经伤过你,你根本不是我对手。 叶败说,那时你搞偷袭,怎么做数,若你不敢与我打架,就快滚下去,别阻了我争雄天下的大好时光。 众人又大笑起来,殷可傲却没有笑,脸上的傲气越来越浓,他说,好,我再让你领教一次无敌飞刀的威力。 亮光一闪。 殷可傲手中分明没有飞刀,可他的手一动,便有一柄飞刀自他手中飞出,众人只看到一眨眼的时间,那柄飞刀就到了叶败眼前。 叶败刀在手中握,早已防备着殷可傲随时会出手的飞刀,可他还是晚了一步,飞刀又刺在上次飞刀刺过的伤口处,鲜血又是飞涌而出,叶败一怔,很快就哈哈大笑起来,殷可傲冷笑着说,这好笑么。 叶败大笑还未止,他拍拍手,扔掉手中的刀,笑着说,果然我不是你的对手,好个飞刀门下。 殷可傲一时想不出叶败这话是什么意思,他便说,既然如此,那你还不下去。 叶败听了这话,脸上的笑一点一点褪去,直至恢复了平静,他才说,我此时还不想和你玩命,因为我还没有打败过胡丹,所以你不让我下去,我也要下去的。 他说走就走,话没说完,人就到了台下,却恰巧碰到了人群最前面的孟飞。叶败怔了一下,夸张地张大嘴。孟飞见到他这怪模样,忍不住笑笑说,叶大侠,怎么了,吃骨头夹住了嘴巴,合不拢了吧。 叶败望了他一阵,才说,你是不是孟飞。 孟飞说,我当然是孟飞。 叶败说,你是孟飞,那你见了我为什么不快跑。 孟飞说,见了你,我为什么要跑。 叶败说,那么你在这里做什么。 孟飞说,我是来打败殷可傲的。 叶败又张大了嘴,半响才说,我都打不过他,你又何必上去送死。 孟飞拔出了红樱枪,笑着说,天下无敌的是这柄枪,而不是殷门飞刀,你连这也不懂么,真让我失望。 叶败老老实实地说,我的确不懂,你快告诉我是什么原因吧。他眨眨眼,接着说,别要我花十两银子给你买棺材,因为我今天很穷,穷得连一文钱也没有了。 孟飞飞身跃上擂台,又回头大声说,今天可不敢要你破费,也不敢麻烦你,只是以后你找胡丹打架时别忘记了告诉我一声。 叶败瞪眼说,告诉你干什么。 孟飞大笑说,告诉我,我一定会给你去买一具棺材,最好的棺材送给你。 叶败一愣,孟飞再也不理睬他了,孟飞已望向殷可傲的手,也许那就是在这个地方最可怕的一只手。 殷可傲也在望孟飞,此刻说,孟庄主,请。 孟飞说,请。 孟飞手中有枪,三尺七寸长的铁枪,殷可傲手中有刀,七寸长的飞刀。 两人呆呆相视。 叶败在台下大叫着说,孟飞,你千万别死,死了我也跟着你倒霉了,因为我不知道到那里去找钱给你买棺材。 孟飞不理他,谁也没有理他。 叶败又叫着说,殷可傲,你要是英雄,去找胡丹打一架,你若能打败他,老子给你叩头都愿意—— 仍然没有谁去理睬他。 只是殷可傲的手已微微扬起。 孟飞的目光有些冷,汗水正从额头边缓缓渗出。 忽听到台下一个女人声音,殷公子,别伤了孟庄主,胡丹曾说过这孟飞是他的好朋友。 殷可傲脸色顿时变了,眼光越来越冷,里面已经呈现出杀气,孟飞懂得他的心,殷可傲爱的女人心目中却有另一个男人,这样的局面是谁也受不了的,况且这人是心高气傲的殷可傲。殷可傲的心在此时一定是乱了。心乱了,就有机可乘,孟飞虽不想趁人之危,可这机会实在太好,不出手实在是太亏了。 孟飞出枪了。 枪如游龙,不呜则已,一呜惊人,刹那之间,仿佛全身心的力量全到了这柄铁枪之上,一枪平刺而出,发射出强大的劲力,疾刺往殷可傲胸部。 孟飞很明白,对于一个这样可怕的对手,出手时千万不能留情面。 因为殷可傲有可能不会给他第二次出手的机会。 殷可傲的手几乎在同时挥动,依殷可傲的内力,这一刀足够要了孟飞的性命。 枪快,飞刀更快。 枪尖刚刺到殷可傲的胸前,孟飞便让飞刀击中,他只觉得有股强大的内力直冲而来,一时闪躲不及,飞刀结结实实地击在孟飞的胸口之上。 孟飞身穿怪兽之皮,刀剑不入,但见对方飞刀如此强劲,情知再无法伤到对手,不由趁机猛往回拉,轰隆一声巨响,人就倒翻在台上,巨力一冲,只觉得脚步下沉,竟将那层硬木穿透,跌倒下去。 但他手中仍紧紧握着铁枪,枪尖正对着殷可傲。 殷可傲见他神色正常,行若无事,有些吃惊,但很快平静了下来,拍拍手,淡笑着说,多谢相让。他说完这一句话时转过头望向台下,却看到冷芳芸美丽双眼中掠过一丝阴暗,不由为之一怔,却未料到孟飞将枪尖移了移,正遥遥对准他的咽喉。 蓦地,天空忽然传来两声雕呜,一人大笑声音远远传来,孟飞怔住,这笑声这么熟悉,竟像是胡丹的笑声,胡丹竟然从天上而来。 孟飞的手松开了铁枪,整个人才跌倒在擂台之上。 胡丹来了,果然是胡丹。 胡丹从天上来了。 胡丹躺在两只大雕的背上,如躺在一张宽大而舒适的床铺上,两只大雕一前一后,刚好将他托起。 众人那里见过如此奇迹,不由全看呆了。 只有孟飞没有太多惊奇,胡丹别说是从天上而来,就是他从地下爬出来,从水中钻出来,那都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因为在孟飞心中,胡丹是无所不能的,世上根本就没有胡丹做不了事。 胡丹被双雕带出狂风谷后,才找了个地方让双雕停住,自一雕脚上铁简里拿出一张纸,看了一眼,那纸上写着,丹儿,母有重要事要告诉你,快速回。 胡丹很听母亲的话,但这次不同,是武林大会举办之际,他怎么可安然归家,于是他干脆让双雕带他直往少林,他想知道到底谁是天下第一英雄,是谁去鬼城应约,若那人武艺胜过自己那就罢了,若是平常之人,他岂能放心,一路之上,连衣服也来不及去找,赤着上身仅着一条**随双雕来到少林。 胡丹令双雕停在地上,胡丹刚从雕背上下来,叶败就冲了过来,他肩膀上的飞刀仍未取去,却是一脸开心,大叫着说,好,好,胡丹,来,快来,快与我决一千个回合。 胡丹笑着说,叶兄,你就别白费心机了,不会与你决斗的。 叶败听到这话,脸上的欣喜之色一下子就消失了,转头就走,胡丹拉也拉不住。胡丹一松手,便看到了冷芳芸。 冷芳芸笑逐颜开,笑容中有泪光闪动。 胡丹站住了,笑了笑,说,冷姑娘,你好。 冷芳芸喃喃地说,胡丹,是你么。 胡丹笑意更浓厚了,说,近来还好吧。 可汹涌而至的人群一下子将两个人隔开了,胡丹就势忙转头就走,他怕见到冷芳芸,他怕冷芳芸流泪的双眼勾动他好不容易才隐藏好的心中感情。他才走了几步,就让从台上飞下的孟飞一把紧紧抱住了。 殷可傲还站在台上,却没有一个人去望他,他虽是得胜之人,却显得那么孤单,那么的寂寞。 孟飞抱紧了胡丹,大笑着说,胡丹,胡丹,你也出来了,那鬼老太婆没有要你的命,真是太好了。 胡丹说,胡丹若是那么容易就死了,孟庄主还会把我当朋友么。 孟飞叫着说,对,对,你是天下第一大侠,天底下最厉害的高手。他指着殷可傲说,这小子狂妄得很,你去教训他怎么做人吧。 胡丹这才发现到殷可傲,便松开了孟飞热情的包围,脸上的笑容可掬,大声说,是殷兄么,别来可好。 殷可傲脸上的冷漠与狂妄在这一句寻常的问话中全消失了,对着胡丹,没有一个人有冷漠与狂妄,他笑着说好,我很好,你呢。 胡丹说,好啊,只是现在心很慌。 殷可傲说,是不是很久没有喝酒了。 胡丹拍掌说,殷兄果然是知已,英雄所见略同,走,今天你请客,咱们大喝千杯,不醉不归。 殷可傲说,要灌醉你,那可不大容易。 胡丹说,别多说话了,咱们先去喝酒,边喝边说。 大悲这时忽然说,殷公子,今天比武就到此为止了,明日老僧率同天下英雄在少室山为殷公子饯行。 殷可傲一怔说,饯行。 大悲说,殷公子的飞刀天下无双,正是出使鬼城的最佳人先,明日午时,请到少室山,千万别让天下英雄失望了。 殷可傲忽然大笑说,好,好,在下一定按时而来,决不失约,方丈大师,在下先告辞了。 一行人朝着山脚下走去。胡丹虽只着一条**,却也神采奕奕,嘻笑一直不断,说的都是一些众人闻所未闻,想也没想到过的趣事,直听得冷芳芸一阵阵发笑,但他们谁也没有注意到走在他们身后的一个女人,陆小丹。 陆小丹虽在那日盛怒之中与胡丹分别而去,却无一时不记思念着胡丹,无论她走到那里,去做些什么事,总摆脱不了胡丹的身影,于是她便来到少林,她知道胡丹想去鬼城,想去鬼城他一定会来少林的,可她在这里等了好几天,却没有看到胡丹,她的心情渐渐好了起来,真希望胡丹永远别来少林。 胡丹还是来了。 他竟然只穿着一条**从空中而来。 陆小丹见到胡丹,又惊又喜,见到他与冷芳芸说话时,心如刀割般的痛,至于胡丹与叶败孟飞殷可傲等人一一相见,陆小丹只当没有看见。 她想自己能够像如今这样好好看胡丹几眼,也就够了。 胡丹有了冷芳芸,她还有什么希望可言。 殷可傲是在陆小丹心目中除了胡丹外最好的一个男人,因为他有可能击败胡丹,抢回本应该属于他的冷芳芸。再说胡丹心地好,事事都为着别人着想,他一定不会与殷可傲去争一个女人的,幸好有殷可傲。 正因为有殷可傲在,陆小丹才有勇气一直从胡丹身后跟了下来。 直到山脚,直至有一个人挡住了他们的去路,陆小丹才停住了脚步。 一个神色冷漠,白衣胜雪的男人。 冷风吹。 胡丹见到冷风吹,忙大笑着说,冷兄,原来你也在啊。 冷风吹望着胡丹,脸上才有了一些笑容,淡淡说,又是你,古月雄的古月胡,仙丹的那个丹字,胡丹。 胡丹说,冷兄侠驾光临,真是幸会。 冷风吹冷冷望向殷可傲,说,此人可是飞刀娘子门下的殷可傲。 他说这话时只望着殷可傲,他眼中又现出了冷漠杀气。 殷可傲说,正是。 冷风吹说,今天可是你力败群雄,成为出使鬼城的中原使者。 殷可傲见来者神气有杀气,心神一凛,说,朋友有何贵干,在下正是。 冷风吹说,好,因为我要杀死你。 出手一刀,一刀如同游龙出海,黄金为柄,玄铁为刃的宝刀一出手,仿佛十丈之内的物质已落到他刀光之中,任由他屠割。 陆小丹只望着胡丹,胡丹在殷可傲五步之内,手中虽然没有兵器,可听他口气,与冷风吹还是有过交情的朋友的,他若是出手救人,冷风吹不可能不给他面子,况且胡丹武艺高强,救一个人只是弹手之力。 但很快陆小丹的心坠入了五里云雾之中,胡丹面对那柄刀视而不见,边脸色也没有变化一下。 莫非他想看到殷可傲死。 殷可傲死去,他才有机会得到冷芳芸。 殷可傲死了,他才有机会去鬼城。 一念到此,陆小丹顿时觉得全身冰冷,倘若胡丹真是这么一个人,她应该怎么做,她决不能爱上一个这么无耻的男人。 可她已深爱上了胡丹。 胡丹若是一个无耻的人,她应该怎么办。 冷风吹那不可阻碍的一刀如同狂风般吹过,可殷可傲还是站在那里,只是移动了脚步,移开了五步之内,这五步之内,殷可傲使出了五种手法逃开了冷风吹这一刀,他身上的衣服被利刀划破了几条缝,不由让他又惊又怒,回过头来,手中已多了一柄飞刀。 冷风吹的刀却已经收起,像是根本没有出手过一般。胡丹忙按住冷风吹的手,说,朋友之间又何必刀刃想见呢,冷兄—— 冷风吹不去看胡丹,对着殷可傲说,你是唯一一个让我出刀无血而归的人,为了这一点,你可以成为出使鬼城的使者。说完,挣开胡丹的手,大步而走。胡丹在他身后说,冷兄,何不留下来痛饮几杯。 冷风吹头也不回,大声说,我又不是酒鬼,为什么要和你喝酒。 胡丹说,可你有绝世美酒,若是不留给我喝,岂不是白白糟蹋了。 冷风吹笑着说,有朝一日,我会请你去喝酒的。 胡丹待冷风吹的人影消失不见时,方才望向殷可傲说,殷兄,刚才没事吧。 殷可傲说,谁要想杀我,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胡丹怔了一怔,说,别的什么都不要说了,走,咱们去喝酒。 殷可傲说,请吧。 陆小丹在他们身后又呆住了,她又见到胡丹那恶心的笑,第一次感觉到深深的倦意,她累了。从绝情园出来已经有好几年了,她从一个无情魔女在胡丹的身边变成了一个侠义侠女,以前江湖人一听绝情刀三个字便魂飞魄散,而如今,陆小丹将绝情刀拔出来,放在别人面前,别人都不会感到害怕。 陆小丹不知自己这样是对是错,她从不去想对和错。 她只是觉得,与胡丹度过了那么多美好日子,她的一生不再是有遗憾了,但若是失去胡丹在身边,她却不知要怎么去生活。 胡丹呢,心中是否有了她,她不敢问,也不敢去想。 男人都是好色的,她虽美,但在冷芳芸身边,她觉得自己什么也不是,既然有了冷芳芸,胡丹又怎么会把她放在心上。 胡丹一定很喜欢冷芳芸的,否则凭他的身手完全可以在冷风吹出手之前挡住他出刀,胡丹为什么没有那样做,除了冷芳芸这个理由之外,陆小丹实在想不出别的任何理由。 胡丹走了,和殷可傲冷芳芸等人一起走的,陆小丹却仍站在原地,她如同一个夜游的幽灵,虽然呆在人群之中,却如同在茺山面对孤坟乱石一样清静与寂寞。 她已经习惯了这种孤苦的生活。 但她的眼泪还是忍不住往下滴落。 第二十四章 无敌飞刀(3) 酒。 胡丹生活之中像是永远不会没有酒的。 殷可傲只喝了一小杯,胡丹最少喝下了两斤酒。 胡丹这时已经换上了一身青衣,青衣将他的脸映照得神采飞扬,英俊非凡,直看得冷芳芸目瞪口呆。屋子里并 不热,胡丹全身却湿透了,他只是在拼命喝酒。 冷芳芸就坐在他身边,忽然她说,胡丹。 胡丹想只当没听见,可他却不由自主地抬起头来,放下了酒杯,说,叫我么。 冷芳芸眼中闪烁着亮光,激动地说,我真的以为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 胡丹说,你还年轻,活到一百八十岁,都不会死,你怎么会有那么种想法。 真的。 冷芳芸根本不把一边冷眼旁观的殷可傲放在眼中,说,你知道吧,我等你——等待了那么久,可你一直没来找 我,我真的是害怕再也见不到你了。 胡丹想起叶败说过的话,冷姑娘叫我告诉你一句话,他若不来找我,我就去死。心里一阵感动,但望到殷可傲 ,忙说,你——我很快就回家了。 回家,你的家在那里。 冷芳芸一直只当胡丹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浪子,根本没有想到他还有家,忙惊喜地说,我和你一块儿回家。 胡丹淡淡笑着说,不必了。 冷芳芸眼中马上满是抗议,一双美丽的眼睛望着胡丹,全是委曲与泪水,胡丹只当没看见,他说,我的家在很 远的一个地方,那里没有别的人,没有酒,没有人间应该有的任何东西,那里只有蛇,蚁,狼,冷风,树木与 溪水—— 冷芳芸又喜叫着说,啊,那一定是个很美丽的地方。 胡丹摇头说,不,你没有去过那些地方,你根本不会知道,我家住在一个万丈高涯的中间一个石洞里,那里就 只有一片无穷无尽的寂寞,只有无尽头的枯燥,别的什么也没有。 那知冷芳芸眼中的光彩越来越亮了,她说,那太好了,我最讨厌人多的地方,若能在那么一个与世无争的地方 度过这一生应该有多好。 胡丹心神一荡,这么温柔的乞求,这么亲切的爱语便是铁心人也会柔化为水。胡丹却只能在心里对好心产抱歉,是为了有殷可傲,但他的脸上仍有笑,浓厚的笑,不带一丝烦恼的笑,仿佛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一样,他又说,可我还是喜欢中原的游浪生活,我注定是个浪子,以四海为家。他狂笑着接着说,中原有这么多如花美人,这么多山珍海味,这么多女孩子喜欢着我,我又怎么会去那种人迹罕至的地方度过这一生。 胡丹的意思很明确,无论你冷芳芸想做什么,我都不会依同你,无论你有多么喜欢我,可喜欢我的女孩子多的是,又怎么会与你安安静静地去过这一生。至于胡丹心里真实的想法是什么,却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知道。 第二十五章 无敌飞刀(4) 冷芳芸却不理会他在说什么,只坚定不移地说,无论你去那里,让我一起跟着你,好吧。 胡丹只是摇头,他又饮尽一杯酒,冷芳芸是蒲东第一美女,武艺又高,是江湖上人人所梦魅以求的女孩子,况 且又有殷可傲与她早有婚约,胡丹把殷可傲当成好朋友,他又怎能让老友的未婚妻与自己一起去浪迹天涯,饱 受风霜之苦。 酒很苦,可再苦的酒也比不上胡丹心中之苦。 胡丹不说话了,他只在喝酒。 冷芳芸也给自己倒上一杯酒,她很少喝酒的,只是她今天遇到胡丹,心情特别好,才想喝点酒,遇上了胡丹, 几乎就没有人会必情不好的。当然殷可傲在此进会是例外。 冷芳芸喝了一口酒,挟了一筷菜,吃了起来,边吃边望着胡丹,忽又看了看殷可傲,嗯了一声。 胡丹与殷可傲两人同时望向她。 她有些惊奇,脱口说出,喂,你们有没有发现,你们两个人好象是亲兄弟一样呢,看起来好像的。 胡丹与殷可傲对视一笑,俱不说话,胡丹端起了酒杯,殷可傲却拿起了筷子。 这怎么可能,胡丹天生爱笑,平易近人,心地好,而殷可傲却生性狂妄,待人冷漠,出手便伤人,他们两个全 然不同的人怎么会是兄弟呢,纵是很像也只不过是巧合罢了。 三人又喝了一会儿酒,胡丹忽然推桌而起,冷芳芸也忙着站起身来,说,你要做什么。 胡丹说,我想我应该走了。 冷芳芸高兴地说,那好,我和你一起走。 胡丹咬咬牙说,不,我一个人走。 冷芳芸立即嘟起了嘴,这个模样让胡丹忽然就心跳了一下,吓得他忙转过头,强笑着说,我有点事要做,我先 走了,过一段时间,我去你家找你,怎么样。 冷芳芸说,不,我要跟着你走。 胡丹摇头说,女孩子要听话,这样才会让人喜爱。 冷芳芸娇嗔地说,可你一去就会音迅全无,我又到那里去找你。 胡丹说,不要你来找我,我向你保证,我一定要去找你,这样可行了。 冷芳芸知道胡丹一向说一是一,一言出,永不悔改,可他就是对自己说的话十次却总有九次不落实,况且现在 就与他分开,又舍不得,只是大摇头。殷可傲忽然说,胡兄,你还是和冷姑娘一起走吧,不然以后她经常要我 陪她去找你,那可真要了我的命。 他虽然说话时带着笑,可谁也看出他声音中的无奈和心酸,只有冷芳芸像是没有感觉,她只里只有胡丹一个人 ,别人怎么说怎么想她都不管,胡丹却不能不管。 因为他是胡丹,胡丹是一个最不喜欢为难别人的人,尤其是对殷可傲,不管怎么说,殷可傲曾经帮过他的忙, 虽是举手之劳,胡丹却永远不会忘记,他可以忘记对别人的好,可永远忘记不去别人曾对他的恩。 胡丹就是这么一个人,既然殷可傲已爱上了冷芳芸,冷芳芸又是他的未婚妻,他就决定退出,也不管冷芳芸在 他心目中到底已经有了多么深的感情。 胡丹说,还是由殷兄保护冷姑娘吧,在下浪迹江湖,四海为家,自己照顾自己已经很为难了,又怎么能去照顾 好别人。 冷芳芸甜笑着说,我可以自己照顾好自己的。 殷可傲却说,明天我就去鬼城应约,也许我再也不回来了。创建了略带伤感的话语让胡丹一阵震动,胡丹不由 说,殷兄,我想请你帮个忙。 什么。殷可傲望着胡丹说,先说说看。 胡丹说,替我解开穴道,我中了别人的暗算,到如今仍不能运用功力。 殷可傲又是一怔,手不由颤抖起来,他刚要站起来,却又坐了下去。冷芳芸却跳了起来,纤纤玉指在胡丹身上 游动,十指绵绵的,胡丹觉得十分舒服,她的手一松开,胡丹就觉得心中的一块大石化开了,一股内力自丹田 穴中激射而出,顿时一改刚才无神的表情,脸上呈现出一种可让千千万万女孩子为之心乱意迷的神色,冷芳芸 只觉得一阵心跳,又看呆了。 殷可傲淡淡说,谁有这么大的本事可以点住胡兄的穴道。 胡丹笑着说,前些日子我在江南一带伙同孟飞去**一个女孩子,那知那女孩子身怀武艺却又装成一由弱不禁 风的样子,我正想去欺侮她时,可却让她给点了穴道。殷可傲立即大笑起来,胡丹冷眼看了一眼冷芳芸,以为 她一定会生气,可看到她脸上除了笑容,一丝不高兴的表情也找不到,她见到胡丹在看她,便笑着说,好啊, 原来你是个小小**。 胡丹说,氢以后你最好别跟着我。 冷芳芸却抿着嘴笑了起来,笑得别提有多开心,之后她又幽幽地说,我知道你是个正人君子,是个好人,你骗 不了我的。 胡丹只对她一笑,之后望着殷可傲,神色一凛,一字字说,殷兄,明日少室山之约请让与小弟如何。 殷可傲惊声说,你想去鬼城。 胡丹说,不是想想就算了,是一定要去。 殷可傲却摇头说,可是我一定要去的,没有人可以阻止我,我就是死,也要死在鬼城。 冷芳芸忽然大声说,咱们谁也不准去,三个人在一块儿,开开心心过日子有多好,又何必去那个鬼地方活受罪 呢。 在她的心中,有胡丹在身边,当然开心,可胡丹能够开心么,殷可傲呢,也许都不能,况且此时是武林大灾来 临,若魁在的人攻入中原,岂不更加开心不起来。 胡丹苦笑着说,你不会懂的。 殷可傲说,我一定要去的。 冷芳芸一脸的不开心。胡丹说,你真是真去。 殷可傲说,死也要去。 胡丹忽然说,希望在下能够战胜阁下的无敌飞刀。 殷可傲冷冷说,你想与我比武。 胡丹说,是的,像在武林大会上,谁胜了谁就去鬼城。 殷可傲的目光开始冷了起来,冷声说,殷门飞刀,天下无敌。 胡丹说,我也会飞刀,我一直想和你比试一下谁的飞刀更快些。 殷可傲忍不住笑了,笑着说,若你不是胡丹,我一定会以为你是个疯子。 胡丹脸上已经没有一丝笑容,说,这一点也不好笑。 殷可傲的笑一下子消失了,脸色变得沉重起来,说,你真有那样的飞刀。 胡丹点点头说,真有。 冷芳芸大叫,有就有,没有就没有,反正有我在,你们就别想打架。 殷可傲说,可这架非打不可。 冷芳芸瞪眼说,那我们就先杀了你。 殷可傲只觉得心在滴血,望着冷芳芸激动的脸,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 胡丹忙说,冷姑娘是为了我们朋友着想,殷兄千万不要生气。 冷芳芸竟一瞪胡丹,不悦地说,都是你惹出来的事,你们俩都是我最好的朋友,无论那一个受伤,我都不会好 受的,咱们一起这样过得好好的,又何必去管什么鬼城的事。 胡丹说,我是实在不想看到他去送死。 冷芳芸长叹了口气,去鬼城实在是件生死未知的事,现实看来,他们俩必须会去一个,谁去好呢,这在冷芳芸 心中下不了定论,胡丹去吧,她舍不得,殷可傲去吧,她又觉得自己与胡丹这样很对不住他了,若是他去会让 自己更为难。 殷可傲说,我不会与你争,但是我一定要去的。 胡丹说,那么我们就只有在武艺上分高低了。 冷芳芸忽然大声哭泣起来,退了几步,指着他们俩个人,怒吼着说,你们全去死吧,死了我倒还安心一些,全 死去吧,我什么也不管了。说完,转头狂奔出店门,胡丹忙碌着追了出去,挡住了她的去路,说,你要到那里 去。 冷芳芸一把推开胡丹,怒气冲冲地说,我回家去。 说着往一边直掠飞去,胡丹不敢再去挡她,只在她身后大声说,冷姑娘,日后若有机会,我便去冷家堡找你。 冷芳芸跑得飞快,还蜗牛到了这句话,可此时她对胡丹完全失望了,她自小至大还未受过这么大的气呢,两个 自己当成最要好的朋友都给她气受。她对胡丹说了几次想跟着他一起走,无论去那里,受什么苦,她都不怕, 但胡丹就是不答应,她又曾要求殷可傲别杀孟飞,可殷可傲偏偏用飞刀刺入孟飞的胸口,至于孟飞生与死,那 时出现了胡丹,她就没有心思去理会别人了。 就这样想着,就这样去远了。 胡丹的脸上立即现出了一丝忧郁之色,直至冷芳芸消失再也看不见,他才回过头来,殷可傲站在门口,胡丹一 见到他,脸上又很快恢复了平静。 但殷可傲没有去望胡丹,大步走出客栈,朝着冷芳芸相反的方向走去。 胡丹跟了几步,大声说,殷兄,请留步,明日之事,你如何了断。 殷可傲站住了,冷冷说,我去。 胡丹说,看来我们真正要经比试一场了。 殷可傲眼中慢慢地现出了狂妄之色,回过头看着胡丹说,我不会与好朋友动手的,你可以杀了我,也可以点了 我的穴,将我绑起来,但我无论如何明天一定会去的,除非是我死了。 胡丹倒抽了口凉风,他终于体会到了叶败为什么在他说出和殷可傲刚才说的这句话意思相近的话来忽然大哭, 他明白了。 胡丹这时也想哭,想大哭。 可他没有,因为他毕竟不是叶败。 殷可傲用手整理好他自己身上的衣服,转过头去,再不回头。夕阳如血,将他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 胡丹呆了半响,转过身去,想走向另一条路,这客栈本是在一个十字路口旁边,可他一转身,就看到了陆小丹 。 第二十六章 鬼城杀手(1) 夕阳将陆小丹的脸映照得通红,更显得美丽,她犹如一个孤独的游魂,没有家,没有吃,没有住处,没有朋友,没有人活着应该有的一切。她现在就站着,站在胡丹想走向的那条路中间,仿佛就像一个梦。 陆小丹本身就是一个梦一样的女孩子。 从江湖上传说中最离奇的绝情园中涉入江湖,手持着一柄让天下人为之心战胆寒的绝情宝刀,初出江湖七八个月,便杀死了一百九十三人,其中有恶人,赌徒,大老板,浪子,嫖客,大侠,强盗——什么人都有。直到她有一天听到一首歌之后,才改变了她这一切。 一首没有歌词的曲子。那个人唱了一遍又一遍,她就听了一遍又一遍,她仍然没有听清其中的任何一句歌词,她只是感觉到这首歌曲很好听,于是她就很想看一眼唱歌的那个人。 就这样,她就遇到了胡丹。 胡丹是她生命中第一个去主动接近并且让她心动的男人,在胡丹之前,不知有多少男人去找过陆小丹,可她一个也不去理睬他们,她心中只有仇恨,绝情园主下达给她的仇家名单有三百三十多人,她也许这一辈子也杀不尽,况且她根本就不相信这世上还有能够让她心动的男人。 她总是认为一生之中不会遇上了,胡丹的出现,却改变了她的一生,变了她的一切。甚至于后来有一次胡丹从她身上找来绝情园主给她的仇敌名单的那张纸烧去,她也没有生气。 胡丹在她身边,她总是硬不起心来去杀人,不仅是她,有许多人一看到胡丹那比阳光更灿烂的笑容,就会想到人的一生活着如此美好,那有心思去伤害别人,人生如此美丽,又何必去杀别人。 陆小丹对胡丹并没有什么奢求,她杀了太多的人,感觉已经麻木了,她只想着过了一天是一天,在胡丹的身边,像是每天都有快乐的内容,总能让陆小丹开心快乐,于是她只跟着胡丹走,别人无论说什么她都不在乎,她的心中只记着一个人,这个人就是胡丹。 陆小丹与胡丹分别之后,她又想到去杀人,可每当抽出无情的宝刀时,脑中就闪出胡丹的笑容,刀往往就归盒不发了。她想胡丹已经是她生命中不可少的一部分了,胡丹属于冷芳芸也好,胡丹属于金如意也好,但她们永远无法将她心中的情感带走。 永远没有谁能带走。 第二十七章 鬼城杀手(2) 胡丹,冷芳芸和殷可傲三人走时,她本来不想去追的,可她走来走去,还是走到了这一条路,胡丹他们在客栈里喝酒,她便站在外面的空地上看着胡丹,只要看着胡丹,她的心就觉得踏实了。 胡丹他们少说在客栈里呆了两个时辰,她便在外面站了两个时辰,路人都在好奇地看着她有人甚至于问她在做什么,她都不说话,也不走,眼中只看着胡丹,心里也想着胡丹。 直到后来冷芳芸冲出了客栈时,她才闪身退让,躲藏到一个无人注意的角落处,后来殷可傲走,胡丹冲出客栈门,她都在一边看到。 所有的人全走了,只有胡丹在街上发呆。 陆小丹却不知不觉地走了出来。 她走出来,站在胡丹身后,望着胡丹,胡丹没有发现她,她不想走,因为她知道这一次若她走了,不知要隔多长时间才可见到胡丹,也许这一生再也见不到了。 陆小丹听了殷可傲与胡丹分别时说话,虽然殷可傲想去鬼城,但她想胡丹也一定会去的,胡丹一定有办法取代殷可傲的,胡丹说过的话很少看到他改变过。 陆小丹是这样在想的。 胡丹望着陆小丹。 陆小丹也望着胡丹。 胡丹脸上的失望与沮气慢慢地消失,先是嘴边露出一点笑,接着是眼睛,眼睛之后,脸上全是笑容。 是那种让陆小丹心跳,又很讨厌的笑。 胡丹笑着说,陆姑娘,还好么。 他永远不会说出让别人伤心的话,别人说过对他不利的话,他也只当全没听到,他从来不想去伤害别人。 陆小丹听着他说话,眼泪无声地流了下来,胡丹只装做没看到,笑声还大了一些,说,你是我未来的老婆,为什么不过来陪我多喝一杯酒。 陆小丹心里一阵感动,眼泪也干了,她和别人不一样,她感动的时候,只是会很高兴,而别的人大多只会哭,。胡丹又说,我不想去鬼城了,我不要你去鬼城收我尸体,不知我这样做,有没有让你伤心,有没有让你小小的失望。 陆小丹立即跳了起来,脸上满是笑,和胡丹在一起,笑声本来比平时要多得多,她心里一开心,不由笑了起来,她一笑之下,夕阳都好象温柔了许多。 第二十八章 鬼城杀手(3) 小孟,孟飞。 叶败边叫着边追上孟飞,邪笑着说,我早就告诉你了,你根本不是那飞刀小子的对手,你又何必去自找没趣呢。 孟飞怒声说,你这无耻之人,幸灾乐祸。 叶败假意叹气说,哎,小孟,我看你还是看开一些吧,那胜败乃兵家常事,你最好别自杀了。 孟飞理都不想再理他了,只哦了一声。 叶败接着说,想我叶败当年傲视群雄,天下少有对手,是何等的威风,想不到今天也遇到一名无名小子的羞辱,可我老人家不在乎。 孟飞再也忍耐不住,叫着说,本来我可以杀死他的。 叶败一怔,又大笑着说,对啊,你可是天下第一流氓,我倒把这个给忘记了,你可是天下女孩子梦中的白马王子,那飞刀小子算是什么东西,你吹一口气就能将他吹飞。 孟飞听他这么一说,心知道有些事不可能与面前这人说清楚,也就不说了,再说,有些事少一个人知道就多一份安全。孟飞只望着灰色的天空,天空之中仿佛飘浮着一般血腥味。他叹了口气说,我不想和你说话了,我有些饿了,前面是我一个好朋友的镖局,名叫快马镖局,你要是愿意的话,咱们一起去打扰打扰他,去喝点酒。 叶败说,喝酒便喝就是了,你又不是胡丹那酒桶,老子还怕你不成。 孟飞说,可要是去喝酒,以你叶兄的臭身份,只怕连门也进不去。 叶败冷笑着说,什么玩艺儿,他们请老子去,老子也懒得去,既然你这么说,那么你且看看老子的本事如何,看老子怎么进去喝他个狗日的。 孟飞听到他满嘴粗话,也不生气,只淡笑着说,你的伤可好了一些。 叶败的伤口虽没有好,可已经上了药包扎好了,他说,伤好不好,我都能打架。 孟飞说,那就好了,不然你被他们打出门来,那可很失脸呢。 叶败不屑地说,快马镖局又处划什么东西。说到这里,他忽然一惊,失声说,啊,可是快马一鞭,黄金万两的那个快马镖局。 孟飞笑着说,正是,正是如今天下武林中镖闭塞得最快,风险也最小的那个快马镖局。 叶败听到,心里满不是滋味,瞪眼说,那又怎么了。 孟飞说,不怎么了,只是快马镖局的总镖头是在下的好朋友。 叶败一怔,立即又大笑起来,大笑着说,那太好了,妈妈的,我正好肚子有些饿,若是不让他好好请我们吃一顿,实在是有些瞧他不起,快走吧。 叶败就是这样可爱,说不过别人时总会找机会去吃别人,反正以后机会多的是,报复今日这耻也不在一时一刻,只有吃饱喝够才最现实。 一边走,孟飞一边说,听说他们最近要送一批镖银入藏边,仅是雇价就在万两白银之多,可见这批货价值之高了。 叶败说,那我们去劫了这批货,岂不发财了。 孟飞凛然说,我孟飞一生疾恶如仇,不去说快马镖局郑总镖头是我朋友,他便是陌生 人,我也决不会去做那种禽兽不如的事,我孟飞岂是个贪财这辈。 叶败大笑着说,好,好,你是正人君子,我是无耻小人,算我没有说这句话,好了吧。 孟飞这才舒开眉头,说,其实我孟飞也不是个什么正人君子,但有一点你要知道,我对待朋友,连性命也可以不要的。 叶败说,能做你的朋友,可真是好运气。 两个人说着说着,很快来到了一条宽阔的古道这,孟飞说,看到了没有,往左转一个弯,便是快马镖局了。 往左再转一个弯,叶败忽然大声说,不好。 孟飞忙问,什么叫不好。 叶败说,这里怎么会有股杀气。 孟飞以为是什么大事,一听这话,不禁失笑,谁又敢在快马镖局边闹事,你真是太小心了。 叶败正色说,这里一定死了不少人,而且是刚死不久。 孟飞见他神色十分认真,慢慢地笑也失去了,说,你是怎么知道的。 叶败说,因为我是一个杀手。 杀手对于江湖上各式各样的凶杀十分敏感,因为他们杀多了人,心中无形之间便有一种感觉,只要是在某一个范围内有杀人迹象存在,他就可以感觉出来,叶败正是一个这样的杀手。 转过一个弯,果然看到一座雄伟的房子,尤其房门前上挂的快马镖局的那块巨大的招牌更是引人注目,听说是用两百斤黄金倒注而就,但此时这块招牌却已被划分为二,门前大门也被人用利器砍成几块。孟飞大吃一惊,闪电般自破门处飞射而入,却见到一院死尸,鲜血淋漓。孟飞失声叫出,不好了,神剑被盗了。 叶败从未看到过孟飞有如此惊慌过的表情,也为之一凛,说,什么剑。 孟飞大声说,当年名震天下的断肠谷主无情笛张无情的那柄宝剑。 叶败惊声说,斩情剑。 江湖上至今仍在传说那柄剑,有一首歌是这样在唱的,悠悠之宝剑,且看斩情剑,杀光人不眨眼,无坚不可摧,斩金削铁如泥土,无血不归神通广大—— 歌的意思是说,这柄剑削铁如泥,杀人过不流血,出鞘后剑无血不归,杀气甚重。这柄剑在二十年之前胡酒与无缺宫主决斗于黄河之畔时出现过一次,一个武艺低微的女子竟然用这柄剑攻破功力无人可及的无缺宫主结成的巨大功力之阵,几乎伤到无缺宫主。后来这女子死于当地,临死之时将这柄剑送与胡酒。胡酒那时已习成了人剑合一的剑学到高境界,任何一物在他手中俱可伤人于百丈之内,斩情剑虽利,但在他眼中却与一般俗物没什么分别,他便将斩情剑反手抛下千丈黄河水底。至于后来如何入快马镖局,却无人知道了。 孟飞疯也似的穿过大厅,一眼就看见郑总镖头就挂在屋顶之上,双眼圆睁,惨不忍睹。孟飞几乎快要气疯了,在这一时他忽然听到一声轻微的响声。 孟飞停了下来,这声音是从桌子下传来,他忙掀开桌子,里面竟然藏着一个脸色苍白的年轻人,身穿着快马镖局的衣服,想必就是这里的人。孟飞想也没想,伸手抓住他的衣领,将他提了出来,忙着问,是谁杀了这么多人。 那人吓得全身直打颤抖,说,别——别杀我,我—— 孟飞在他耳朵边大叫着说,我是侠客山庄的孟飞,是郑总镖头的好朋友,快告诉我,是谁杀了这么多人。 那人过了好一阵,才断续地说,是一群身穿黑衣的人,他们——他们的声音我听不懂,我—— 黑衣人,说话你听不懂。 孟飞一怔,说,天下那有这样的人物。心中忽然电光一闪,失声说,鬼城,西域鬼城,黑衣使者,难道鬼城的人已经进关了。 那人脸色变得苍白,吓得竟然扑到孟飞的怀中去了。孟飞去推他的肩膀,说,别怕,现在已经没事了。 话刚说完,却觉得胸口一痛,一柄利器刺入他胸口,若不是身穿定衣,这一下定然可将他刺通,孟飞不由大叫一声,一掌化刀,直切而下,那人一招得手,正感得意之时,却让孟飞一掌刀划下,哇的一声音=大叫,当即死亡。孟飞正欲跃起,只见一柄剑飞抵到他眉心之间。 叶败自外冲入,大叫着说,不好了,孟飞,我们被包围了。话没说完,便看到两柄剑向他刺来。叶败虽然有伤在身,但武艺未失,狂呼一声,身体离地而起,侧身闪开,随手自怀中一抓,抓到两块硬物,随手抛出,只听得两声惨叫,有两个人迎面倒地。 要他们命的竟然是两块金条。 孟飞大叫着说,叶兄,快走,是鬼城—— 话才说着,头上让人重重一击,当即跃倒在地,昏迷过去。 叶败再伸手入怀,怀中已空无一物,左脚一勾,勾住一柄长剑,随手抓起,朝着孟飞扑去,孟飞,不要怕,我来救你。飞身扑出,长剑幻出七朵金花,疾攻向他面前的一个黑衣人的七大要穴。 叶败的剑法向来是叶家祖传,叶家剑法一向以巧为奇,以奇夺胜,这七种攻势,却有四种是虚设的,真正要人命的却只有一种,但已足够让一般的武林好手目不暇接了。 那知此人连想也没有去想,反手一剑向叶败攻去。剑如脱弦之箭,却正是削往叶败此招的弱点之处,叶败这一剑无隙可乘,唯一的办法只有人以剑砍出,夺叶败性命,叶败就必会自救,否则叶败的剑虽然要了对方的命,自己也少不了一死。 叶败果然只好收手回挡。 哐的一声,双剑相撞,叶败如同电击,长剑落地。叶败一时轻敌,备之不防,几乎中剑,只吓得叶败转身就跑。那黑衣人又是一剑刺出,幸好这一剑来势不速,叶败的轻功又让人出乎意料地快,长剑与叶败擦肩而过,将叶败的衣服划破,叶败更为吃惊,见那剑力度竟然不减,心中一急,忽然大叫着说,小子看镖。 叶败说着反手一挥,那人一惊,忙闪身躲避,可却空无一物,这时,叶败已闪身出了大厅。大厅外就有两个人迎面冲来,那两人大叫着说,休走,看剑。 两剑齐齐刺来,叶败去势太猛,一时收势不住,忙乱中将衣服撒下,向上一挥,缠住一剑,他的手一用力,那剑一滑,与他胸前刺过,刺入了另一人的肚皮之中,那人怪叫一声,手中之剑也几乎就在同时刺入了这人的胸口之处,两人直立而亡,倒下去时,叶败已冲出了丈多远。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叶败很懂这句话所含有的意思,他知道凭自己一个人的能力是救不得孟飞的,有可能反而会送了自己的性命,唯一之计,先逃开这里再说。 后面传来几个声音,小子,站住。 叶败理也不理,身子猛飞,很快就到了镖局门口,进来时门口空无一人的地方如今站满了人正向叶败扑来。叶败想也没想,纵身自围墙飞身掠出,等到那群人注意到他时,他已经到了数丈外的大街之上了。 先前与叶败交过手的轩衣人跃出门口,四处望了一眼,冷声说,追,不能留一个活口。 大街上行人众多,十几个身穿黑衣的人向人群冲出,刀剑飞扬,街上顿时发出一阵惊呼,等到他们冲过去后,几十人已倒入血泊之中。 叶败早就到了人群中间,却听到身后不时传来阵阵惨叫,心神一凛,转身就往回头路走去,还大声说,老子在这里,你们这群王八蛋,不要乱杀无辜。 叶兄。 叶败刚经过一个小摊,就让一人用手挡住,他闪电般地一手打出,见到那人叫了声叶兄,忙将掌收回,这人是丐帮央行主姜如尘。 叶败大喜,说,姜帮主,快,叫你兄弟们快来,鬼城的人已杀到中原来了。 姜如尘吃了一惊,说,什么。 叶败听到前面有惨叫声不断,推开姜如尘,说,你看,他们正在杀人。 姜如尘大怒,说,鬼城的人敢到中原来,敢在这里杀人。 叶败又大声说,老子在这里,你们何不来找老子,乱杀百姓,不算英雄好汉。他话刚落,那与他交过手的黑衣人挥剑已经到了他五步之内。 姜如尘闪身到了叶败身前,双手抱拳,说,朋友是何方高人,竟敢到少林圣地闹事。 那黑衣人冷冷说,潘黑衣。 叶败破口大骂,你连姓名也不敢说,你是黑衣狗。 潘黑衣望着叶败说,阁下可是桃花林杀手叶败。 叶败说,老子便是叶败,你又怎么了。 潘黑衣说,鬼城大王想请中原武林朋友去鬼城做客,叶朋友请随在下去玩一趟,如何。 姜如尘说,十年论剑约期未到,你们提前杀入中原,意欲为何。 潘黑衣冷笑着说,中原武林人才辈出,令大王欣喜若狂,故先令在下来中原领招一番。 姜如尘喝声说,如此出尔反尔的丑事,你们也能做出,真是污了关外三剑客的威名。 潘黑衣轰然色变说,鬼城大王已经练就了绝世神功,天下再无敌手,就是胡酒再生,也非其敌手,关外三剑客在天之灵应该欣慰才是,中原武林本应是由西域来统率的,我们入关的早晚,又有何妨,阁下想来也不是一般庸才,何不投降西域,以去杀身之祸。 叶败说,你可知道你此时在和谁说话么。 潘黑衣大笑说,中原武林又有何人让我所惧,他便是当今天子,又奈我何。 叶败大怒,见到潘黑衣身边忽然多了一群身穿黑衣的人,忙对姜如尘说,姜帮主,快叫你的兄弟们来帮忙,孟飞也落入他们手中了。 姜如尘听到,脸色一变,立将手中打狗捧一挥,洪声说,丐帮弟子听命,速杀鬼城黑狗。 他话一落,后面便响起了一阵轰动,成千上万的丐帮弟子自人群中冲出,齐整地站在姜如尘的身后,一下子围满了整条大街,对着姜如尘齐齐跪下,齐声说,帮主洪福齐天,帮主神武。 潘黑衣竟然也吃了一惊,说,原来是丐帮帮主,久仰,久仰。 姜如尘手中打狗棒指着穿孔机黑衣的这群人,大声说,丐帮弟子听着,这群人是无耻之徒西域黑狗,速与我杀狗。 说着纵身一跃,站在大街中间。姜如尘打狗棒一挥,大帮人向前排山倒海般冲出。 潘黑衣忙说,快退。 叶败跃了几步,大叫着说,黑狗,往那里跑。 施开轻功,一手抓住一名黑衣人,往后猛一拉,将那人摔倒在地,众丐按在地上,刀剑齐飞,顿时将那名黑衣人砍得面目全非。 叶败打得兴起,竟向潘黑衣扑去,这一下当然不敢再小视,他使的可是当年偷学面是来的少林大擒拿法。却不知潘黑衣像是对少林武艺颇是精通,叶败手刚伸出时,他便将剑尖往上一送,随即飞起一脚,踢到叶败胸口,叶败哇的一声,向后跌倒,压倒了一片丐帮弟子。 潘黑衣也不敢趁势猛攻,只是反身飞奔。 叶败倒地之后,随即翻身飞起,自一丐手中抢过一柄大刀,又向前直冲杀出,这一下可很难挡,一下子就让他杀了好几名身穿孔机黑衣的好手,没几下子,就追上了潘黑衣。 潘黑衣见丐帮人多势众,不敢硬挡,又见叶败越杀越猛,也有些害怕,忙对叶败大声说,叶败,你敢不叫住这群丐帮弟子,我就让人去杀了孟飞。 叶败一怔,刀在半空中停止了,潘黑衣哈哈大笑,唰唰两剑,刺死了正用刀剑攻向自己的两名丐帮弟子,随着他的人飞快退出。 姜如尘见叶败杀敌无力了,还以为他受伤了,一把抱起他,叶兄,怎么了。 叶败有些扫兴地说,黑狗手中有孟飞,不能轻举妄动。 姜如尘闻言,忙高举打狗棒,大声说,兄弟们,且住手。 众丐正杀得起劲,一听帮主号令,却又谁敢不听,当即全都停下脚步,回头来望。姜如尘对叶败说,叶兄,如今应该怎么做。 叶败说,先叫几个人盯着黑狗,想法子救人要紧。 姜如尘忙吩咐几个人去了,那几个人俱是六袋弟子,在丐帮身份不低,很受姜如尘器重。后姜如尘说,鬼城武艺一向低劣,今天竟然有如此高手,真是让人难以相信,只怕说出来也没有人相信。 确实没有人敢相信,一个小小的关外鬼城差来的几个人就能让中原一个最有名的大杀手与丐帮帮主联手攻击也能不败而去,这简直不敢相信。 这时却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音,一人大叫着说,官府查案,闲杂人员散开。 马太快,那人的话还没说完,快马已经冲入了众丐之中,原来是一群官兵。为首的一名首领模样的人一见丐帮弟子手有兵器,地下又有许多死尸,大喝着说,就是这群人,全给我拿下了。 即时,数马冲杀过来,那首领一刀一个,连伤了几名丐帮弟子。姜如尘不知道怎么了,一见到官兵,脸色大变,穿过丐帮弟子,飞身掠上了一座屋顶,转眼就不见了。叶败看到官兵出手便伤人,不由大怒,挥出几马,连连击杀几名官兵,但由于官兵来势汹汹,也让他身中了几马,鲜血直流。众丐也是一时不备,有刀在手,却未得帮主吩咐,不敢出手,一下子地上就多了二十多个丐帮弟子的尸体。 叶败见到丐帮弟子死了这么多人,怒火冲天,大叫着说,快动手啊,杀死这群狗官兵。 可丐帮帮规历来严格,不得帮主号令,谁又敢与官兵为敌,只得四处逃窜,还是不时有人中刀死亡。 叶败可没有想那么多,杀性一起,竟冲入官兵之中,举刀乱砍,但他手臂中刀,旧伤未了,新伤又起,厮杀了一阵,便感挥刀无力,竟让一官兵将他手中的刀一下震落。刹那间,全身又多了几刀。 忽见人群中又起了哄动,只见一个人从人群头顶上箭一般地飞掠而来。 来人手提着一柄金光闪闪的宝剑。 他正是萧贵。萧贵自人群的头顶上飞过,手一挥,长剑飞出,在空中随手一挥,只见鲜血直淌而下,一名官兵翻身落马。别的官兵看见,大喝着向他扑去,萧贵丝是无惧,稳稳落在地上,手中剑向官兵一指,大声叫了起来,尚方宝剑在此,谁敢妄动。 众官兵大惊失色,齐地止步,翻身下马,那首领越众而出,望着萧贵手中宝剑,扑通一声跪倒在地,高声说,捕头方小七叩见萧大人。 萧贵持尚方宝剑辑拿皇宫盗窃犯一案在天下各府均早知晓,这捕头一见尚方宝剑,知眼前之人是当今皇上面前的红人,他不过是一小小的捕头,岂敢无礼。他一跪下之后,剩下官兵忙跪了一地,众丐却趁机向四处散去,直到大街上只剩下官兵和死尸时,萧贵才挥挥手,归剑入鞘,转过头去,扬长而去。 第二十九章 飞刀传奇(1) 流星。 孟飞醒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是满天繁星。 一颗最闪亮的星星忽然从东方划过,在高不可及的天宇中发出一道瞬目的光彩,之后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之中。流星虽然短暂,可它留下的却是永恒。 孟飞此时在想自己是否会和流星一样的命运。 他实在不想就这样死去。 他怕今后传说侠客庄孟庄主时,会有人这样说,孟飞是让别人打破了头,拉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一刀杀死的。 孟飞心想,我要是死,也要死的光明正大,我的死,也要给后人留下一丝光泽。 他孟飞本来就不是个寻常的人。 孟飞三岁习武,十三岁便入江湖处理复杂的江湖事务,十七岁手中红樱枪便传遍江湖,十九岁时便回到洛阳,修筑侠客庄,自此名气更旺,这样的人对女孩子有天生的**力,他为人虽正气,做事却邪气,天下各种各样的事他好象都会做那么一点,尤其是各种坏事,所以众人便叫他为流氓,这样的流氓一出来,谁又能比得上,所以很快就成为天下第一流氓。孟飞没有父亲,没有母亲,没有兄弟姐妹,他少年时长年随同一对卖艺老夫妇南来北往,受尽疾苦,他就只知道自己出身于洛阳,他的身世来历,没有一个人知道。 他为此而骄傲。 别人若身世不明无不会感到凄凉,可孟飞不会,他为人率真,不愉快的事他从来不去想。 孟飞就这样回忆着。冰凉的铁条将他的手脚夹得很紧,动一动如针刺般痛,孟飞心灰意冷,心想也许这一生就这样完了。但他绝不会失望。 在他没有死之前,任何事都休想让他失望。正因为他有这种性格,多少次曾让他化凶为吉,死里逃生,一直过到今天侠客山庄孟庄主这样的身份。 风。 忽然有风。 风吹着孟飞凌乱的头发,孟飞的眼光犹如星光般冷漠。 他的伤口也在隐隐地痛。 就在这时,一个女人在风中而近。 这个女人年约二八,长发披肩,秀如幽灵,双眸雪亮,飘然而至。 孟飞怔了怔,他为能在这样个不知名的鬼地方遇到一个这样的美女而发怔,这是他一生中从来没有过的,以前就只有女人为他发呆,为女人发怔,这还是他生平第一次。 那女人轻轻地走到孟飞身边,孟飞这才发现自己是躺在一间客房的一把长椅上,头靠着窗户,眼睛可以看到外面的星光闪烁,这是什么地方,他不知道,他只有看着眼前的女人,那女人在黑暗中美艳得不可方物,连同声音也是那么迷人,她说,孟飞,你是孟飞对吧。 孟飞不禁精神一振,忙着说,是,我是孟飞。 那女人脸上立即有了笑容,那种轻淡无邪的笑让孟飞猛然间心跳。他想,这人是谁,她来这里做什么,难道是鬼城的人,想来劝说我归顺鬼城,若真是那样,我应该怎么办。其实他肯定是会不同意的,只是这女人一出现让他心不安宁,孟飞为自己的想法呆了一阵,望着那女人如同星光灿烂般的眼睛,心中一时软弱无力。那女人说,哦,孟飞,你受的伤重不重,现在还痛吧。 伤口已结疤,鲜血早已经止住,这对于孟飞来说,从不当这点小伤做回事,孟飞便说,区区小伤,在下从不把它放在心上。 那女人听他说话有趣,娇笑着说,不痛就好了,哦,我听人说你是中原武林中的第一号流氓,是不是啊,可你一点儿也不像流氓啊。 孟飞心中电光一闪,这女人问这件事是什么意思,我且先说是看她怎么反应。于是便说,人是看不出来的,我就是中原第一流氓孟飞。 那女人笑得更甜了,说,可你看起来真像个正人君子,怎么大家会叫你做流氓呢。在她眼中,只有又丑又老又土的人才是流氓,像孟飞这样的美男子,怎么看也看不出他像流氓,他怎么能叫做流氓呢,当然不能。 孟飞听到她说话很是可笑,不由大笑着说,姑娘你最好离在下远一点,若是不小心中了在下的阴谋,那你可就惨了。 那女人先是微微一笑,接着又静静地说,可你不像流氓。 孟飞眼睛一转,忽然又怪笑着说,小姑娘,你还年轻,许多事你就不懂的,所以你进来时不点灯我一直没有怪你呢。 那女人一怔,接着说,哦,我忘记了。她随手从衣服里拿来一件东西,顺手一挥,光线立即亮了起来,这是西域有名的鬼火点灯。灯一亮起来,孟飞的眼睛忽然间就明亮起来,他看到了一个貌美如仙的女孩子。只是不像中原人。 孟飞看呆了。 那女人说,怎么了,点灯让你不舒服么,你好像个傻瓜。 孟飞长吁了口气,静了静神,脸上正经事儿样地说,小妹妹,来你过来一下,到我身边来。 那女人一怔,说,你想做什么。 孟飞夸张地说,姑娘天生丽质,人间难寻,在下孟飞,一生之中竟然能够遇到姑娘这样天仙般的女子,虽死也无憾事了,所以我才想要看清楚你一些。 那女人笑着说,你很怕死么。 孟飞说,若是死,在下倒还是有些怕的,不过若是死在姑娘这样的美人儿手中,在下就不怕了。 那女人说,我又怎么会杀你。 孟飞说,所以我想求姑娘一件事,姑娘千万要答应。 那女人说,你这人好有趣,你可是我的敌人,我为什么要答应你。 孟飞神秘地说,因为这件事与姑娘有关。 那女人怔了怔,说,为什么,你先说吧。 孟飞说,这样说出来就不灵了,你先过来一点,此事非同小可,万一让别人听到了,那可是要命的大事。 那女人兴趣来了,走近了一步,说,你快说,是什么有趣的大事。 孟飞叹了口气,说,你把耳朵过来一点,伸到我嘴边来,我只能说给你一个人听。 那女人忙着将耳朵伸过去,但仍然离孟飞有尺之遥。孟飞于是就说了,小声地不知在说些什么,当然那女人听不清,不由得将耳朵靠过去仔细去听,那知孟飞的声音更小了,那女人也慢慢地将耳朵伸到了孟飞的嘴唇边,她那柔软丰腴的身体都几乎快跌到孟飞的怀中了。 孟飞闪电般在她脸上亲了一下,那女人顿时满面通红,哇的一声惊叫,全身一软,居然掉到了孟飞的怀中。直吓得她慌张着跳了起来。孟飞这时半真半假地说,那是因为我喜欢你。 那女人想也没想就给了孟飞一个巴掌,指着他的脸,气呼呼地说,你这个流氓—— 孟飞却不生气,能被美丽的女人打对他来说也是一件趣事,他笑着说,现在你可相信我这个天下第一流氓的外号名不虚传了吧。 那女人只气得全身发颤,说,你,你—— 她实在不知要说些什么才好,只觉得面前这个男人竟比她遇到最可怕的那个敌手还要难缠。 孟飞却看着她那模样心里就开心,还高声音唱起歌来,小妹妹,你真可爱,小妹妹你到我身边来,亲亲我,抱紧我,千万别离开—— 那女人生气好一阵,此时听到他的歌声,有些发呆了。 孟飞到此时心里别提有多高兴,唱完歌,又说,其实你大可不必生气,像孟飞这样的流氓,天下还真找不出几个来—— 那女人别过头去,不想看着孟飞那张流氓的脸,只冷冷说,可你要知道,如今你在我手心之中,我若要杀你易如反掌。 孟飞大笑着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姑娘想怎么做请随便吧。 那女人又是一怔,过了一会儿,咬牙切齿地说,可我不会让你死得那么舒服的。 孟飞就说,那你来咬死我吧,听人说要是被女人咬死的男人,可是要下十八层地狱的,你来咬死我就是啊。 那女人不知想着什么,脸上又是一红,说,我为什么要咬死你。 孟飞说,鬼城的人不都是鬼吧,你难道听说过鬼不会咬人吧。 那女人瞪眼说,你才是鬼呢,你才咬人。 孟飞接声说,对啊,那咱们可是一家人了,你快放了我。 那女人只气得喘不过气来,怒叫着说,谁与你是一家人,你真不要脸。 孟飞对着她做了个鬼脸,说,哈,这么说你就不对了,我什么都可以不要,就是要脸,不要脸的是你才对,半夜三更,你到这里来做什么,孤男寡女,同处一室,成什么体统。他接着装成恍然大悟,失声说,啊,我知道了,你一定是想来**我。 那女人连声说屁屁,一张小脸绷得红红的,更是可爱。 孟飞看着不由有些痴了,怔怔地看着她的脸,笑着说,姑娘人美屁也美,连放的屁也好香。接着他又装腔作势地说,啊,我明白了,原来美人儿都放香屁,以后我可要多找几个像姑娘这样的女人儿来给我放屁儿玩。 他的话刚说完,那女人扬掌就要动手打,可一看到孟飞满脸邪气的脸,却无法下手,面对这样的俘虏,她竟不知如何是好。 孟飞忽缓缓地说,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那女人脱口而出,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你以为你是谁。 孟飞笑着说,原来姑娘没有大名啊,这可奇怪了,早听人说鬼城的人都是鬼名的,我还不信,谁也没有想到,还真有这么回事。 那女人说,谁没有姓名。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干脆笑了起来,她觉得自己对孟飞这样的流氓生气只能气坏自己。她笑着说,我只是不想告诉你而已,我不会告诉你的。 孟飞邪笑着说,不告诉我没有关系的,只是以后别人问我遇到一个最美的女人叫什么名字时,我就说是一个会放香屁的女孩子,这样就行了。 那女人立即就叫了起来,谁是那个会——那些话对于她来说全是无法想像的事,可听到她耳朵里却当真怕孟飞就那样与别人去说,呆了一阵,不知怎么回事,一下子之间,也就觉得这个第一流氓实在也不怎么讨厌了,反而有些可爱,她想了想,松了口气,说,告诉你也没什么,我叫潘容儿。 好,潘容儿,好名字,天下第一流的名字。 潘容儿的脸又有些红了,吃吃地说,这又是什么一流的名字,倒是你的名字才是一流的好名字呢。 孟飞说,对啊,所以咱们才是天生一对呀。 潘容儿竟然莫明其妙地一阵心动,垂头说,你——你还没有妻子么。 孟飞忙说,没有,没有,我孟飞一向独来独往,况且一直没有见到过姑娘这样的女人,我又怎么能结婚呢。 潘容儿头垂得更低了,说,可你—— 孟飞见到她这模样,知道这女人对自己动情了,心中一喜,眼边显出了无限希望,柔声说,芊儿,你可愿意和我回侠客庄做客吧。 潘容儿的头几乎要碰到她高耸的胸膛了,声音更是低不可闻,她说,我,我—— 孟飞说,你解开我的手腕好不好,我向你保证,我绝不跑的。 潘容儿猛地抬起了头,望了孟飞一眼,四目交视,忙又低下头来,吃吃地说,你可千万不能跑呀,你一定不能跑。 孟飞眼见希望就在眼前,心中狂喜,却柔情似水地说,有你在,我舍得跑吧。 孟飞的双手终于自由了,他压抑着心中的狂喜,一把抓着潘容儿的双手,潘容儿脸上又是一红,却不再挣扎,任由孟飞将她的手握住。 当孟飞在她耳朵边轻轻说出你真美三个字时,她只觉得全身发软,整个人躺到孟飞身上,孟飞大喜若狂,松开了她的双手,一手轻抚着她的长发,另一手挽住她的纤腰。 潘容儿在孟飞怀中,痴痴地说,听说侠客庄的孟飞是个大流氓,可真是说的一点也不错。 孟飞的手缓缓自她头上而下,此时快触到她高耸的胸膛,她全身一颤抖,伸手去推,却被孟飞另一只手抓住了,顿时全身上下酸软无比,再无力气。 孟飞如同梦幻般的声音在她耳边响着,这正是能让世上千百万的少女们如痴如迷的那种声音,你是这世上唯一一个能让我心动的女人,你也是这天下最美丽的一个女人,我一直认为这辈子再无缘分遇到一个我真爱的女人,可你出现了,让我多高兴啊,嫁给我吧,我会给你幸福的。 潘容儿不再说话,衣服已让孟飞一件件脱掉。潘容儿觉得这样并不对,但又说不出什么地方不好,自己喜欢了这个男人,干脆就任由他做主好了。 孟飞的话越来越让她神魂颠倒,魂飞魄散,在我的眼中,你是这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世上再没有任何人可以与你相比,我一定会爱你爱到海枯石烂,永远都不会变,为了你,我宁愿下刀山入火海,也不会让你受一点点的苦,受一点的委曲。 孟飞的手终于将潘容儿的衣服脱得个干干净净,潘容儿的身体犹如一堆稀泥般倒在孟飞怀中,嘴中娇语连连,让孟飞不由心跳也为之加速。但孟飞心中想做的却是另一件事。他又在潘容儿耳边说,来,先躺到**,我去给你倒怀水喝。 潘容儿却紧紧抱住孟飞,娇喘着不肯让他离开。孟飞又说,我爱你哦,听话啊,听话的女孩子才最可爱,来,放开手,我去给你倒怀水喝。潘容儿的手在他声音中慢慢地放开了他。孟飞一得自由,立即飞快地抓起潘容儿跌落地下的衣服,往床下一抛,脸上的柔情似水就消失了,邪笑着说,哈哈,亲爱的,告辞了。 他推开窗户,潘容儿觉得不对头时,翻身而起,只发现自己全身已成**,忙又抓着被子盖住。孟飞手指着她,笑着说,小宝贝,千万别大叫,让别人看到了你的身体,那样就不好了,我先告辞了。 孟飞飞身穿出窗户,转眼便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之中。 第三十章 飞刀传奇(2) 小坏蛋,快点。 陆小丹飞马在前,不时传出一阵急促的铃铛声,这是她故意花上十文钱买来气胡丹的,因为她的马比胡丹那马要快得多,胡丹一生气,看着胡丹那表情陆小丹就别提多开心。铃铛声声响当当,在空荡荡的原野上,现出一丝寂寞的感觉。 胡丹骑的是一川马,这种马的脚程虽快,可那里比得上陆小丹骑的那万中选一的天山神驹,陆小丹只须一眨眼之间便可去数百丈,胡丹那马却要跑上好一阵子,只急得胡丹吹胡子瞪眼睛的,几次暴跳如雷说要与陆小丹换马骑,可陆小丹岂可让他如愿,不但不给,还振振有词在说,我是去你家做客,你要对我好一点才是,你又怎么好意思骑客人的马呢。况且她也很想看看胡丹那故意生气的模样,实在是太可爱了。 陆小丹在前面飞驶,只听得胡丹在后面大声说,好畜生,半点也不给你胡大爷面子,下次你看我不打断你的狗腿。这下,陆小丹连肚皮都笑疼了。 这日到了玉门关,风沙隐隐可见,空气里也充满着一种干燥的气味。外面便是万里沙漠。 陆小丹仍然不怕,她还高兴得很,在那大沙漠里,有胡丹的家,胡丹要将她带她带回他的家中去。她能不高兴吧。 胡丹说,咱们先准备好一些水与食物,我们还要几天几夜才能到家。 陆小丹可不管那么多,只好奇地问,你的家真在大沙漠里。 胡丹说,是啊,沙漠里最好,没有一个人来把你抢走。 陆小丹娇声说,谁说的,说不定那一天我就一个人偷偷走了。 她忍不住想笑,说归说,可她想自己是不会走了,在胡丹身边这么开心,又何必走开呢,除非有——冷芳芸。想到冷芳芸,陆小丹的眼色便黯然起来。 胡丹根本没有发现她的失态,仍笑着说,看来我只好把你绑起来,那样我才放心呢。 陆小丹幽幽地说,应该我把你绑起来才是。 胡丹拍手说,好,既然你想绑住我,我也想绑住你,干脆咱们俩个就找根绳子将两个人绑在一起好了。 陆小丹脸上又红了红,胡丹爱不爱她,她不知道,只是她喜欢着胡丹那是真的,保要胡丹在乎她,她是永远不会走的,但是胡丹,胡丹自己若是走,她却一点法子也没有。她此时听胡丹这样和她开玩笑,不由娇羞地说,呸,小坏蛋,谁要和你绑在一起,直偿要脸。 胡丹很快买到了水和食物,两人偕同着出关。次日清晨,便到了一片绿洲,,那里草青水盛,林木丛生,狐狗出没,对于已经走了一天一夜的风沙路陆小丹来说,见到这绿洲,别提有多高兴,陆小丹以为胡丹的家在树林里面,可胡丹却带她来到了一座大石山之下,这座石山高耸入云,马已经无法上去了,只好松开马绳,任其游走。陆小丹几曾吃过这样的苦,上山之后,便是响午时分了,胡丹终于肯在一块巨石边停了下来。 那巨石约有数丈之长,石面上干净而平滑,他们虽然爬上来花了不少时间,可这里却有一条大道,放眼望去,一望无边,大道边却是望不着底的深涯,只见一片片浮云在空中飘荡着。 陆小丹却没有去望这些东西,她发现了那巨石上有一柄断剑,剑尖的一部分已经深入石层,露出的剑柄和数寸剑锋不知经历过多少风吹日晒,却仍然光亮照人,不可逼视。 这是谁的剑。 陆小丹心想,谁会将一柄这么好的剑留在这里,显然已经过了无数岁月,但这剑却仍然可看出它的价值不斐,难道此剑的主人已经死了,再说这石头光滑平整,石头坚硬如铁,此剑虽利,但要刺入这么深,却也不易,想来此剑主人内力深厚,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那一定是个很迷人很痛不欲生的故事了。 陆小丹望了望胡丹,胡丹一路上从来没有消失过的笑容在这时全不见了。陆小丹心中奇怪,心想,这小坏蛋怎么了,难道这柄剑与他有关。 胡丹忽然说,你去拔拔剑,试试看。 陆小丹伸过手去,轻轻一碰,剑竟然丝毫无损,纹丝不动。她心中不服,便用双手小心地抓起剑柄,向上拔剑,可却怎么也拔不出这柄剑来。 胡丹这时才淡漠地说,这柄剑就是我,我就是这柄剑。陆小丹松开手,听他说的话,如同听天外音乐一样让她茫然不解。胡丹接着说,我母亲曾对我说过这里发生了一个很无奈的悲剧故事,在这个地方,有两个她最好的朋友为她而死,但她一直不肯说出这件事的内容,她只对我说,若有那一天你能拔出这柄剑来,我就告诉你一切。 陆小丹说,那你为什么不拔,你的力气还不够么。 胡丹说,六年前,我就有足够的力气拔出这柄剑来,我为什么不拔出来呢,那是因为我想一个人的烦恼已经够多了,这件事无论如何,都已经是过去的事了,我又何必知道这一切呢,直到现在,我想我是错了。 错了。陆小丹心中一片茫然。 胡丹说,对,我是错了。 为什么。陆小丹很想知道。 胡丹眼转望向宽阔辽远的天空,说,那是因为我的一切包括我的身世也许可以为武林减免一场大灾难。 陆小丹不说话,她只是一下子感觉胡丹长大了。 胡丹接着说,母亲教会了我许多东西,我一出生到长大都在她身边,从来没有见到过别的任何一个人,因此我认为世上所有的人都与我是一样的,都有我这样的功夫,但自从几年前我到了江湖之上时我才发现,一切全变了,我所学到的无一不是江湖上最一流的,我很快就出名了,就是因此而赐,所以我想,也许我母亲以前曾是天下很有名望的一个大人物,既然这样,我一定要问个清楚,我的父亲是谁,我又怎么会有如此好的武艺。 陆小丹叹息着说,是的,一个人若是连同自己的父亲都不知道是谁,那确实很可怜。 胡丹摇摇头,昂然说,我是为了天下武林着想,也许我还可以从我母亲那里学来更多的武艺用来为武林造福。 陆小丹说,你又何必这样苦,你几曾为你自己活过。 胡丹让她这一句话呆住了,低下的头又抬了起来,自言自语地说,也许这是我的命运,我的存在自己的性命就不是我自己的。 他说着眼中流露出一丝深深的忧伤,这忧伤竟让陆小丹的心狂跳不已,原来这小坏蛋心里也有这么多难言之痛,内陆肯对我说这些话,说明我在他心中已经是一个很重要的人了。 她还不及说话,胡丹已拔出了剑,他用两根手指头夹住剑锋,像没有用什么力气一般,剑就被拔出来了。 胡丹握着剑,转过身去,走到涯边,说,走吧,跟我回家吧。 站在悬涯边,陆小丹只觉得头一阵发昏,几乎要栽了下去,她的脑中顿时一片空白,她不去想一切,也像是不知道自己正站在什么危险性的地方,她只知道,胡丹若是要从这里跳下去,她也会跟着往下跳,胡丹若是要自己死,她半刻也不会迟疑。人死了,若能和心爱的人死在一个地方,对陆小丹来说是件最幸福的事,胡丹伸出手抱住她的腰,往下一纵,胡丹熟练地抓着一条手臂粗的老树藤,痴射而下。 胡丹这么熟悉这个地方,他的家真的是在悬崖中间么。可这悬崖边尖石滑不可抓,人又怎么生存。 陆小丹只觉得狂风在身边吹,云朵在眼前飘,人如同做梦般昏沉沉的,俩人一滑下去就有数百丈远,速度竟是越来越快。陆小丹不由惊叫出声,惊叫才出声,俩人已稳稳落在悬崖石块上生长着的一棵古松树上,陆小丹惊魂未定,眼睛睁大,那敢再闭,四处望去,看见了一间长约丈的石洞,洞里面有成堆的水果,还有一些破旧的衣服和一个长发垂地的中年女人。 莫非这真是小坏蛋的家,这女人就是小坏蛋的母亲。陆小丹这样心想着。胡丹抱着陆小丹跃入洞中,那中年女人一见到胡丹,眉目之间顿现出喜色,笑容之间,透出了一股浓郁的亲切感。 她是谁。她能传胡丹那么傲人的武艺,那么她以前又是谁。 那女人一把抱住了胡丹,脸上的郁色一扫而空,眼中有泪花闪烁,却欢叫着说,丹儿,娘可把你给盼回来了。 胡丹在这个女人面前十分听话,甜甜地说,娘,我也很想念你。 那女人在他头上抚摸了一阵,才发现了陆小丹,怔怔地说,你是谁。 陆小丹忙跪下行礼,她在绝情谷,连同见到园主也不用这样行大礼的,别的人更不用说了,可这女人是胡丹的母亲,她却不敢失礼,跪下说,伯母,您好,我是小——我是胡丹的朋友,我叫陆小丹。 真是好险,连小坏蛋三个字差点儿就说出来了,当着别人母亲的面叫别人为小坏蛋,这是一种很无礼的表现,陆小丹这么想,心想着自己真聪明,反应还真快。 那女人脸上立即堆满了笑容,她的笑容与胡丹同样亲切温和,她看起来只有三十多一点,只是长发已有白色,全身上下透着一种浓郁的沧桑感,可见她这一生之中经历了不知多少风雨飘摇了。只有经历过那么多不幸的事,才会有这种未老先衰的容貌,才会有这种沧桑。那女人见到陆小丹聪明伶俐,一看就喜欢上了这个小女孩子,忙着说,快起来,快起来,我们是山野人家,你又何必行此大礼呢。 陆小丹还是叩了几个头,才肯站起身来,说,谢谢伯母。她实在想不到自己也有这么听话的一天。 那女人松开胡丹,将陆小丹拉到身边,看陆小丹虽然风尘仆仆,却也不隐其绝代容貌,不禁有些心痛,拉着她的手说,胡丹怎么可以带你到这里来玩,这一路上可把你累坏了吧。 陆小丹低下了头,说,伯母,我不累。 胡丹则笑着说,她的武艺比你儿子的还要好,我都不觉得怎么累,她怎么会累着呢。 那女人对胡丹一笑说,真是说小孩子话。她说着从水果堆里拾过几个红艳艳的山果,给他们一人一个,接着说,一路上肯定口渴了吧,来先吃一个水果吧。 陆小丹忙伸手接过,说,谢谢伯母。 正在这时,那女人看到了胡丹放在地上的那柄断剑,脸色一变,有些吃惊地望着胡丹,长叹口气,摇摇头,才说,你终于拔出剑来了。 胡丹刚咬了一口水果,听到他母亲那么说,忙又吐了出来,也看着母亲,强笑着说,娘,那你是不是——是不是应该告诉我,我的身世了吧。 陆小丹一听到这话,立即咬了一大口水果,装做不是存心听别人的家事一样,连眼睛也放在水果之上,那女人呆了一阵,才说,对,是时候了,丹儿,你今年二十岁了吧。 胡丹说,快了,还有一个多月就到了。 那女人像是呆了,只是奇怪地看着胡丹。 陆小丹又咬了口水果在嘴里,却怎么也没有咽下去,她竟也似是呆了。 过了半响,那女人才缓缓地从怀中掏出一个布包来,布包里有一个刀状的物体,她拿出来之后,整个山洞就亮了起来。 陆小丹与胡丹眼睛眨也不敢眨地望着那物体, 这是一柄飞刀。 这是一柄和殷可傲手中使的飞刀一个模样。 只是殷可傲的飞刀是铁造就的,而这柄飞刀,却是用黄金造就的。 那女人手托着这柄飞刀,竟似是托着无价之宝物一样,一字字说,你们可知道这是柄什么刀么。 胡丹摇头,陆小丹也摇头。 那女人脸上忽现出无限光彩,说,你们可曾听说过有一个大剑侠叫做胡酒么。 胡丹点头,陆小丹也点点头。 那女人说,那你们知不知道他手中那柄剑的剑名么。 胡丹不动,既不点头也不摇头,陆小丹却摇摇头,她确实不知道。 那女人缓缓地说,那是正义之剑,正义剑,天下最正义的一柄剑,而这柄飞刀,也是以正义为名,是正义飞刀。 胡丹说,娘,可是在江湖上有人使的一种飞刀与您手中的这柄飞刀十分相似。 那女人说,殷门飞刀,飞刀娘子。 她高举着手中飞刀,光芒顿时便射满她全身,她的人也像是显得高大起来,她接着说,我就是飞刀娘子,第九代的飞刀娘子。 胡丹惊声说,那我和殷可傲岂不就是—— 那女人点点头说,飞刀娘子本是殷家单脉相传的,二十年一换,到了娘这一代,却是到了传女不传男的尽头,二十多年前,在江北地带有个飘雪剑侠的江飘雪,还有一个刀神名叫毛毛天,再一个叫做铁笔判官裘独,这三人号称江北三侠,他们俱是当年名震天下的一代名侠,但是因为娘,他们一个个被弄得家破人亡,那柄剑便是洒飘雪留下的。娘是个不祥之人,你是我唯一的儿子,你也一样逃不掉悲惨的命运,在你三岁那年,我又碰到了胡酒——说到胡酒二个字时,她那苍白的脸宠顿时有了少女般的红昏,竟让陆小丹不由有些自惭形秽,心想着胡酒在这女人心目中定有不同寻常的地位,只听她接着又说,这酒鬼当时正在玉门关内一个酒家饮酒我遇到他时,他对我说过这样一句话,孩子往后的日子就靠你照顾,但你要记住,他的生命不只是他一个人的,他的生命是全天下人的,我在鬼城一战获得了二十年中原的平静,二十年之后,鬼城之约就由他去吧。她在说胡酒告诉她那句话的时候像是完全变了个人似的。陆小丹仿佛看到了一个大英雄正在以坦诚无私无畏的语气说出一件多么伟大的大事,心想这女人到底与胡酒有什么渊博,为何十多年的事仍是记得清清楚楚,说得也惟妙惟肖,真是让人不敢相信。只见那女人望着胡丹,泪流满面痛苦地说,孩子,你——你该明白娘为什么要逼你苦习武艺了吧。 胡丹还在笑,还笑着说,娘是为了我好。 虽然他母亲说出了他的身世之谜,竟是一个命中注定的悲剧,可仍是很让他开心的模样,这正是他不想伤害别人,尤其是自己最亲的母亲。 胡丹本是一个善良的人。 那女人摇摇头说,胡酒真是很狠心,他竟然将你送去鬼门关,因为以你如今的武艺,去鬼城无异于一条死路,娘——娘要你回来,就是想告诉你这一切,不想让你白白去送死。 胡丹还笑着说,那酒——那酒鬼是我父亲么。 那女人点点头。 胡酒。 陆小丹眼中唤出了光彩。 胡酒,这是天底下那个最辉煌的名字。 这是唯一一个让冷酷无情的绝情园主经常说起,既爱又恨的男人。 陆小丹就是在胡酒的传说中长大的。 那女人又说,酒鬼将他全身功力注入你的体内,他自己厌倦了江湖上的仇恨恩怨,却将你的一生送上这生死未知的厮杀上去——他这样做,未免太无情了吧。 胡丹笑容越来越甜了,像是有些欣然,说,不,这正是他伟大之处,他完全可以将全身功力送给任何一个人,任谁也不会拒绝,可他偏只给了我,给了他的儿子,因为我是他的儿子,父债子还是天经地义的事,他未能了结的事交给我去做,是最好不过的了,我高兴都来不及,又怎么会埋怨他,我为有一个这么伟大的父亲而自豪。 陆小丹在一边只听得热泪盈眶,心潮澎湃,心里也佩服胡丹,一件世上最悲壮的事在他嘴中却成为一件最伟大的事。 胡丹接着说,他在那里,我很想见见他,可以吧。 这是世上最平常,最普通的一件事,儿子见父亲一面,可以说是天经地义,义不容辞的寻常之事,但胡丹说出来,却像是在哀求一样,像是他一生之中一件最难完成的事一样,他哀求的人,竟然就是他的亲生母亲。 那母亲却只是摇头说,没有人可以找到他,也没有人可以再见到他。 胡丹不说话了,脸上的笑容也一点一点消失。 那女人说,你应该体谅他,每个人都有他自己无可有奈何的事,他——从来不喜欢求别人,但他对自己的亲人却显得无情得多,你一定要原谅他,他——毕竟是你的父亲。 胡丹说,我会的,我明白了。 眼泪却自他眼眶边无声无息地流下来,陆小丹望着他的泪水,竟又有些呆了。 胡丹竟有泪。 在她心中一直认为最快乐最会让自己开心的胡丹竟然也会流泪。 他常给别人的只有欢乐,而他心中隐藏着的痛苦竟会如此之深,一件对于别人来说最平常的事在他心中却成为一种不可达到的奢求。 他的生存人只是为了别人。 那女人颤抖着手将手中的金飞刀递给胡丹,咬牙说,你现在就走吧,我不能再留住你,我不能成为武林罪人,我也不能对——对胡酒失信。 胡丹接过飞刀,又紧紧抱着他母亲,高声说,娘,我好想多陪你呆一会儿。 那女人却轻轻推开他,自怀中拿出了一本极薄的书,放到胡丹的衣袋之中,颤声说,孩子,这是你父亲剑术之中最传奇的一招,现在我把它交给你了,二十年前,就是这一招,你父亲一剑杀死了鬼城的十大护法,争得了中原武林二十年的平安,你带走吧,永远别回来了。 胡丹流着眼泪,说,娘,那您—— 那女人凄然一笑,说,我要去找他,我就是死也要和他死在一起,这道理你现在还不能懂,将来你就会明白的。 胡丹懂。 胡丹也曾深爱过一个女人,他当然懂。 深深的爱是没有理由分开的,生同床,死同穴,这是天下痴情男女最平常的梦想,每一对深爱过的人都会有这样的心态。 陆小丹也懂。她不怕死,可也想死时和胡丹在一块儿,既然命中注定,他的命运无法改变,那么胡丹去鬼城,她也要去,死,两个人也死在一块儿。 胡丹忽然又笑了,脸上的泪痕还未干,他竟然又能笑了。 心中的伤痕让岁月慢慢地磨平,命中注定是这一种结局,他还有什么可说的。他只想让大家活得快乐一些。 胡丹笑着说,娘,那我们就先走了,只是再见了,我一定会再见到您与父亲的,不过,若你找到父亲后别忘了给儿子捎个信儿,待我自鬼城凯旋归来时,再去会您们,您老说这样好不好。 第三十一章 藏宝之图(1) 陆小丹只想哭。 可她哭不出来。 她永远也忘记不掉绝情园主指着一个人的图像对说她的那句话。他是二十年前最有名气的剑手,天下没有一个是他的对手,他的名字叫做胡酒,你要永远记住这个人,你只要见到他,无论用什么代价,一定要替我杀死他。 你只要见到他,无论用什么代价,一定要替我杀死他。 陆小丹从来没有想到人与人之间的仇恨会有如此之深。 绝情园主在她心中只是一个善良而又和蔼可亲的母亲。她虽然不是陆小丹的母亲,却如同母亲一样照顾着陆小丹。 但这个善良又和蔼可亲像母亲一样的人只要一说到这个叫胡酒的男人时,善良与和蔼可亲全消失了,有时是一脸的敬仰,有时则是深深的痛恨。 绝情园主有一张男人的画像,那个脸上有着一道淡淡的刀痕的男人就是胡酒。 画是死的,可画中的人却传神至极,那男人面目英俊,气质不俗,甚至于连他的眼睛中还闪烁着一丝淡淡的笑。 陆小丹从来没有见到如此逼真的画像,在这之前,她也从不相信世上会有如此神奇的画,如此多情的笑容,这是爱之笑,只有真正深爱过的人才会有这种笑容,也只有真正爱过的人才会画出这种画。 刀。 绝情之刀。 刀如凝雪,刀如薄冰,刀虽不沉,却锋利无比,削铁如泥,无坚不摧。 绝情园主就是要陆小丹用这柄刀去杀死胡酒。 陆小丹于是永远忘不去这个名字。 可命运却这样安排着,她居然喜欢上她要杀的人的儿子,这会是什么样的结局,她不敢想,她只希望胡酒永远不要出现,那样她才会和胡丹多呆一些时日,快乐也会多一点。 况且,胡丹此时是去西域,也许就是一条死路。 死亡对于陆小丹来说并不可怕,胡丹到那里去,她都会义无反顾地跟着,她不去向胡丹说什么,她只是想跟着他一起生活。 跟着胡丹的路一起走。 一直往前走。 风好大。 树叶纷纷坠落。 好一个秋天。 这个秋天对于陆小丹来说,只是一个适合伤感与寂寞的秋天。 胡丹想先回玉门关内,购买一些水和食物,此去西域鬼城,决不能少这两样东西。当然胡丹也少不了酒。 胡丹于是坐在酒店里喝酒,陆小丹也吃饱了,便拿出胡丹送她的那面镜子,朝着里面看,里面的人还是那么耐看,还是那么美丽不可方物,只是她再也问不出那句曾经问过胡丹不知多少遍的话:我长的到底美不美。她心里有了隔膜,园主的话与胡丹各在一边压得她无法开心起来,纵然胡丹对她还是和以前一样。 她不能不改变。 胡丹已经喝下去二十多杯酒了,陆小丹也看了铜镜中的自己好一阵儿了,才听到身边好像有人在说话,便无意中听了一句,谁知这第一句话就让她大吃了一惊。 一个脸色阴郁的汉子说,鬼城如此不顾江湖道义,不守诺言,提前进入中原,以至少林掌门大悲又决定发出武林贴,他要亲自出马,一统群雄,进攻鬼城呢。 陆小丹就吃了一惊,鬼城的人已经进关了。 她望了一眼胡丹,胡丹好象也在吃惊。 又有一个年老的人说,大悲那老和尚又算什么,中原武林自从胡酒无声退出江湖后,没有一个真正的好手了,那们叫什么潘黑衣的人一人就战败了少林众僧,挑了洛阳快马镖局。还夺走了一柄稀世宝剑,谁也奈何不了他,听说还活擒了侠客山庄的庄主孟飞呢。 胡丹听到这里,跳了起来,吼叫着说,什么。 陆小丹忙去拉他的衣带,示意他坐下,可胡丹不仅不坐下来,反而在桌子上一拍,指着那些人说,你们刚才在说什么,鬼城的人竟然进关了,孟飞也被他们的人活擒了。 那些人一齐望向他,一年轻男子容身而起,冷冷地说,你是什么东西,大呼小叫的,你大爷为什么要告诉你。 胡丹说,阁下声音这么大,想必就是黑旋风那一帮的人了。 黑旋风是一个帮派大哥的外号,这个帮名为沙漠帮,是一群经常活动在关外大沙漠一事的强盗。他们杀人劫货,无恶不做,那些人一听有人敢在这个地方似乎不将黑旋风放在眼中一样,都站了起来,那人就说,朋友好眼光,只是一个人知道的事太多了,麻烦事也会多起来的。 胡丹冷喝一声,手往桌子上一拍,那个重约二十多斤重的大酒瓶忽然托空而起,稳稳地落在他的手中,胡丹对着瓶颈喝了一口酒,冷声说,快将你们知道的事一个字也不许假地说出来,不然老今天就替天行道,要了你们这群人的狗命。 那些人一见到胡丹如此神威,吓得脸色全白了,恶人自有恶有恶人冶,他们一个个又老实地坐到座位上。胡丹接着说,快说。 你——你要问什么。 那个脸色阴郁的人战战兢兢地说。 胡丹说,鬼城的人是不是已经直关了。 那人忙着说,是。 胡丹说他们为什么会提前入关。 那人顿时结结巴起来,说,这——这我就不知道了。 胡丹说,那么孟飞怎么会能鬼城的人所擒,现在他们人在那里。 那人脸色更白了,说,在下也不知道,只是孟飞却逃掉了。 胡丹惊喜地说,真的吧。 那人忙说,听人说孟飞在路上暗算了鬼城的小公主,趁机逃跑了。 胡丹笑着说,这倒还有点像,这小子。沉思片刻,又说,那么鬼城的人现在在那里你们可知道。 那人说,我们不知道,只有昨天洛阳有人飞鸽传书过来说鬼城的人去挑少林未能成功,已决定去武当了。 武当。胡丹惊声说,他们好大的胆子。 陆小丹听到这里,才又拉了拉胡丹,好了,咱们走吧。 胡丹也说,对,我们立即去武当。 胡丹拉着陆小丹的手就往个走,走到门口时还见到那一群人在发呆,胡丹不由回头对那那些人笑着说,你们都不必太害怕,我是和你们闹着玩的,回去告诉你们老大,说他的兄弟我日后再去找他喝酒。 他说一句话,那些人点一下头。他说完了,那些人就全都站起来了。 胡丹刚要走,却听一人说,请留步。 第三十三章 藏宝之图(2) 胡丹一怔,回过头去,一个长须飘飘的龙钟老人不知何时出现在胡丹与陆小丹的身后,胡丹笑了笑,老人家,你好,你老有什么吩咐呢。 那老人瞪眼说,你这娃儿是谁,竟敢欺侮我的徒孙们。 胡丹手一指那帮人笑着说,这些人都是你的徒孙啊,你老可真行。 那老人叫着说,快说出你这娃娃的名字来。 胡丹说,在下姓胡名丹,古月雄古月大侠的那个古月胡,和救人性命的仙丹的那个丹字。 陆小丹不觉又是一笑,她甚至还想说,他是狐狸精的那个狐字,小坏蛋的蛋字,名字就叫做小坏蛋。 那老头望着胡丹,又望着陆小丹,说,嗯,你祖宗不管你是狐狸精还是野猪精,只是这个女孩子长得还合我意,我那徒弟正恰在此时好没有老婆,我不如做件好事得了,做件好事,将这个小女孩带回去给他做老婆好了。 他的话还没说完,陆小丹就破口大骂,你这老家伙,真不要脸。 那老人丝毫不怒,反而笑着说,好啊,太好了,这种脾气与我那徒弟小黑天生一对儿。 胡丹见这老人似是疯癫,可他举手投足之间显出一股子一流高手的风范,也不敢小看他,便一把抱着陆小丹,说,老前辈,只可惜要让你老人家失望了,这小女孩已经名花有主,她是我的老婆。 陆小丹本来气得满面通红,一听胡丹这么说,便将头放到他怀中,用手轻轻打着他那宽阔的胸部,气也消了。 那老人说,你这小子,是你老婆又怎么了,你难道还也与我徒弟抢一个女人么。 胡丹咬牙笑着说,正想如此。 那老人忽然闪电般向前一扑,数步之距离,瞬息便到,胡丹还滑反应过来,那老人就快到身边,幸好胡丹的手法并不慢,一手就抓出剑来,往前对着老人一刺,剑也极快,令人防不胜防,那老人当即吓了一跳,见那柄剑像长了眼睛似的朝着自己肚皮刺到,如他继续向前,虽可抓住胡丹,却必会让剑刺中,只好往一边一闪,他没有料到这小子剑法如此之好,一时不备,虽躲开了剑,却也狼狈不堪。 胡丹本意不在伤他,见他闪开了,也就一笑收剑归鞘,笑着说,不好意思,让你老人家受惊了。 那老人脸上一红说,小子,你敢瞧不起我,好,我再让你见识一招。 他的身影又往前扑来,这一次竟比前一次快了数倍,胡丹心中一惊,反手去拔剑,剑刚出鞘三寸,只觉手上一轻,剑发出一声轻微的响声后又归入鞘中,他忙着伸手去推陆小丹,陆小丹在这时已拔出绝情刀,向那老人闪电般攻去,一招便是很可怕的杀招,那老人看到刀光一闪,闪身辟开,哈哈大笑着说,好,好,果然有几下子。 谁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胡丹忽然觉得手上一阵麻木,并且逐渐朝上升,不觉大吃一惊,这是什么功夫,天下有这么可怕的武艺么,不到片刻,胡丹整个手臂便全麻木了,胡丹不由惊叫出声,叫住正猛向那老人攻去的陆小丹,小丹,快过来,我中招了。 陆小丹正拼命似的追杀那老人,一听胡丹叫得惊讶,连忙回头,见到胡丹满面痛苦,身体似的软弱无力,不觉大惊,连那老人也顾不上了,纵身便扑至胡丹身边,胡丹这时全身已经麻木了,身体正直直地往地下倒去,陆小丹忙着伸手去接,在这时,她也只觉得全身一麻,全身也就一动不能动了,两人一齐摔倒在地。 这时背后响起了那老人怪笑来。 陆小丹眼睛快喷出火来,呀声说,你这鬼老头,使毒计暗算人,还不快给他解药。 那老人愣头愣脑地说,你连自己也快保不住性命了,还去管别人的死活。 胡丹淡淡笑说,对,你说得对,在下纵横天下,所向那个无敌,还是第一次栽倒在别人手中,你武艺这么高,真是让人佩服,请问老前辈高姓大名。 那老人点头说,你这小娃娃说话就好听得多了,我老人家姓古月,单名雄。 胡丹吃了一惊,说,前辈就是天下侠名最响,最讲义气,武艺也最高的古月前辈,原来如此,晚辈败在前辈手中,虽败犹荣。 古月雄早在几十年前就名动江湖了,他一身内功横练,功力极深,年纪轻轻的时候就当选为武林盟主,当时声名之旺,无人能及,但后来他不知何故离开江湖,不知去了何方,没有一个人知道,几十年过去了,仍有不少人会记起他,听到他当年的故事,古月雄听到胡丹这么说,心里很高兴,这几十年来他一直隐居在沙漠之中,还真以为天下的人都忘记了他,此时一有人拍他马屁,回想当年风光,不由得意洋洋,极其开心。他笑着说,好,好小子,你这小孩子可真聪明,我就放你一条生路吧。 说完,他屈起左手食指,朝着胡丹身上一掸,胡丹立觉麻木顿消,全身内力上涌,一跃而起,伸手解了陆小丹被点了的穴道,忙又回过身子来对古月雄说,好样的,果然英雄所为。 古月雄笑着说,虽然你说的话很合我意,可这女娃儿我好不容易替我徒弟看中了,你一定要把她交给我。 胡丹说,区区小事,何足挂齿。 古月雄心中一喜,笑着说,这么说你是同意了。 胡丹说,当然——没有。古月雄刚要翻脸,胡丹便接着说,前辈虽然有天下第一的武艺,但有一样事我比你要强多了。 古月雄大怒说,什么事你会强过我,快说出来,你这小子,若不是,看我不打破你的狗头。 胡丹缓缓地走向客栈,在桌子上拿过一个酒杯,晃了晃说,喝酒,你敢与我比喝酒么。 古月雄一怔,心想,他妈的,这小子好聪明,几十年前我与那个大酒鬼一起喝了一天一夜的酒,才败在那个酒鬼手中,从此后我再也不敢在他面前说会喝酒,那人是个大酒桶,老夫服他是情理之中的事,可你小子只是个不足二十的小孩子,乳臭未干,竟敢也向我挑战,你和我喝酒,不醉死你才叫怪呢。于是大声说,喝酒便喝酒,咱们不过得赌些东西。 他从前与一个大酒鬼喝酒打赌烧眉毛,谁输了就烧谁的眉毛,结果他输了,害他几年都不敢见生人,这次当然不能赌输了的烧眉毛了,得想个办法。古月雄想了一阵,才说,咱们就赌这个小女孩,你胜了,她还是你老婆,你输了,她便只好嫁给我徒弟了。 陆小丹一听,怒声说,死东西,你—— 胡丹忙一手捂住她的嘴,将她抱在怀中,陆小丹挣扎了一阵,也挣不脱胡丹的双臂,她便不挣扎了,躺在胡丹的怀中最舒服了,况且她早知道胡丹一定不会让她吃亏的,于是便安静了下来。 胡丹笑笑说,你老是前辈高人,只不过开出来的价太俗气了吧。 古月雄生平最恨别人说他俗,一生气便说,岂有此理,老夫说出的话,顶天立地,岂会俗气。 胡丹想了想才说,那好吧,咱们就这样打赌,你胜了,这女孩子就随你处置,你输了,就去打鬼城的人,见到一个打倒一个,这样你可敢。 古月雄当然相信自己不会输,不论胡丹开什么单,他是照单全收,笑着说,好,一言为定。 胡丹便找了个位置坐了下去,双手一拍,大声说,酒来。 酒。精酿二十多年的女儿红。 胡丹实在也想不到在这种荒凉的地方也会有这样的好酒,而且价钱也不贵,只喜得他心发怒放,脸上却不动声色,先给自己倒了一杯,轻喝了一小口,假装失声说,哇,这么烈的酒,怎么会是这么烈的酒。 古月雄大笑着说,怎么,你害怕了吧。 胡丹皱眉说,这种酒,我喝一杯就醉了,咱们另换一种比赛如何。 古月雄心想,这小子年纪轻轻,酒量肯定不好,否则他怎么一开始就想反悔,我可不能放弃这个好机会。于是忙说,不行,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若不敢比,就算你输了。 胡丹等待他说完,猛拍桌子说,好,老子就他妈的舍命陪君子了。他一手抓住那个酒杯,一口饮尽,叫着说,店小二,给老子倒酒。 古月雄心中暗想,小子,你这样喝酒,再喝几杯,不醉死你才叫怪事呢,老夫陪你这么喝却不怕,老夫用内力压住酒便是,看人色彩挨多久。他也不动声色地喝下了一杯,立即有人给他倒满。 胡丹端起第二杯酒的时候,眉头皱得更紧了,脸也紧得通红,但还是一口就喝下去了。 古月雄也忙着一口喝尽。 胡丹一连喝干了十杯酒,他的脸还是那么红,眉头还是皱得很紧,古月雄却已经是满面通红,面有醉意,头也伏在桌子上了,只看得那些人大发呆,这可是半斤一杯的酒啊。胡丹端起第十一杯酒时,眼睛也像是睁不开了,他结结巴巴地说,来,老子再陪你干一杯——喝这一杯,老子也——也不会醉。他又一口饮尽。古月雄身不由己地说,好,再喝这一杯,你——你这小子,再不醉——他的酒喝到不及一半,人已经滑到桌子下去了。 胡丹见到他已经醉得不行了,忙又猛喝几杯酒,站起身来,这一起身,倒吓了那群人一跳。胡丹笑着拍手说,古月雄,枉你成名几十年,连喝酒也不会,真是愧为大侠。他的手一抖,已自陆小丹身边拔出那柄绝情刀,那些人又是一惊,有两名大胆的人惊叫着扑上,喝声说,你要做什么。 刀光一闪。 胡丹使刀向他们一挥,那两名汉子立即向后直跃而落,只觉得身体一阵发凉,站起身来一看,发觉他们的胸口处竟让刀刃划出了一道长长的裂口,连内衣也破了,只是肌肤完好无损,不觉又感幸事,又是吃惊,那还敢动。 陆小丹眼睛发出光。 这是多么漂亮的招式,这正是她想地千百遍却一直未曾得一见的刀法。 陆小丹却又一阵黯然神伤。因为这毕竟是胡丹,胡丹毕竟是胡酒的儿子,她这一生中必须要杀的人的儿子。 绝情刀在胡丹手中,如同有了魔力,只轻轻松松几下,竟然将古月雄的满头长发全都削尽,露出了个大光头来,众人正在大惊之时,胡丹的身体已飞快袭出,在客栈仅丈高的空间连连转了几个圈,他停在地上时,一面墙壁上已经现出了一行大字,古月雄,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抢小坏蛋的老婆,从今之后,你得听令于我,打倒鬼城所有高手。 字如高山流水,极其洒脱。 陆小丹正看得有趣,却忽然有人在她肩膀上拍了一下,令她大吃一惊,连忙回头,只见到一个黑衣蒙面的女人在窗外对她招手。 这是她最熟悉的一个人,绝情园主。 陆小丹这才吁了口气,心中也在为自己的吃惊而感到可笑,心想,天下除了师父之外,还有谁能有那么好的武艺,在我背上拍一下而我能不知道。 她望望胡丹,胡丹正在得意地看着自己写的大字,陆小丹偷偷地从窗户一射而出,所有的人正在发呆着看着胡丹,没有人注意到陆小丹穿窗户而出。 绝情园主将陆小丹带到一块巨石后面。 第三十四章 藏宝之图(3) 陆小丹忙跪下叩头,叫声,师父。 绝情园主冷冷说,起来吧。 陆小丹站起来了,想起刚才胡丹戏弄古月雄的情景,她很想开心地笑,可在绝情园主的面前,又有几个人可以笑得出来,陆小丹只是呆呆地站着,低下头,静听绝情园主吩咐。 绝情园主说,那个男人是什么人。 陆小丹心一颤,忙说,他——他是我的朋友。 绝情园主冷笑说,你好啊,师父让你出园来杀人做事,可这些天却连找也找不到你,想不到你竟然只是找了个男人。 陆小丹吓得又跪倒在地,忙说,不,师父,我—— 她无话可说了,她确实是因为胡丹才不去胡乱杀人做恶事的,与胡丹在一起的日子,她根本就没有去想以后的事。 绝情园主冷冷说,好吧,你去杀了他吧,要让我相信你,你就去杀了吧。 绝情园主的话在陆小丹脑海中是一道生死符,只要她说出一个人来,那个人在陆小丹心里就如同一个死人一般,这一吓可不轻,陆小丹吓得脸色苍白,张开了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她不知说什么好。 绝情园主的脸变得更冷了,说,你不愿做么,你不再听我的话了么。 陆小丹只是叩头,头重重地嗑在地面上的沙石上,顿时鲜血飞溅,绝情园主一手抓住头发,怒声说,为了一个臭男人,你竟然为他流血,他值得你流血么。 陆小丹的眼泪直流而下,却咬咬牙说,师父,我不会去杀他的。 绝情园主长长吸了一口冷气,松开抓住陆小丹头发的手,缓缓地站了起来,陆小丹觉得全身都凝固成冰了,空气安静地要人命,她偷偷地抬起头来,抬起头去看绝情园主,却见绝情园主慢慢地褪去左手上衣袖,露出了整个手掌全无的断手,她也正在望陆小丹,眼中已有了热泪,只听她说,你知道我这只手——这只手是怎么断的么。 陆小丹虽然知道师父有一只断手,手腕之处似是让人用利器砍断的,是谁砍断的,是怎么断的,却是没有一个人知道。陆小丹听师父这么说,语气之中仍有许多年未曾化解去的仇恨之气,不由低声说,不知道。 绝情园主冷喝说,是因为一个男人,你知道吧,为了胡酒,他让我终生不能使剑,他让我一生活在痛苦与绝望之中,你说这仇要不要报,这仇该不该报。她叹着气,接着说,如今,我好不容易将你培养长大,把你看成我所有的希望,而你——你却让我太失望了。 陆小丹震呆了,但她仍不能因师父的愤怒表情而决定去杀胡丹。她想了一阵,才说,这男人是——他是胡酒的儿子,可我不会去杀他。 绝情园主先是一惊,旋即眼中现出了灸目光彩,惊喜若狂地说,是真的吧,他真的是胡酒的儿子。 陆小丹说,是。 绝情园主呆了呆,接着说,你和他有什么关系,已经发展到什么地步了。 陆小丹脸红了红,说,没有。 绝情园主说,他母亲是谁,是飞刀娘子么。 陆小丹点头说,是的。 绝情园主眼睛又是一亮,说,那好,太好了。 陆小丹怔住了,说,什么——什么叫做太好了。 绝情园主说,在他后背有一张地图,那是当年胡酒留下来的藏宝之图,你去将那张图想法子抄下来。 陆小丹说,可是—— 绝情园主竟然对她笑了一下,说,好,我答应你不杀他便是,只要有了这张藏定之图,我甚至可以让你和他结为夫妇,永远在一起。 陆小丹顿时大喜过望。绝情园主却又冷冷地说,所以你无论用什么方法,一定要将那图纸抄下来,无论用什么法子,否则,我只好杀了他。 陆小丹忙说,我去抄地图。 绝情园主忽然凝视着陆小丹,满脸都是怜惜的表情,良久才叹了口气,说,你去吧,他在那边找你了,我就先走了。 陆小丹忙又跪下,恭恭敬敬地说,徒儿恭送师父。 她刚叩下头去,只听到一阵清风自身边闪过,抬起头来,绝情园主已杳如黄鹤。陆小丹这才松了口气,心想,抄那张地图太容易了,只要不伤害小坏蛋,什么事都好办。她这才敢起身,却听胡丹在她身后大笑着说,老婆,你一个人在这里叩头干嘛,要拜天地,也要等等我啊。 陆小丹却不理睬他,跳起身来,只觉得这些天来心中的一块巨石被搬开了,又蹦又跳的,十分高兴,连头上的血弄了自己满脸都是,也不知道,倒吓了胡丹一跳,胡丹一把抱住她,又惊又叫地说,你疯了么。 陆小丹拼命地挣开他的手,直往前冲了几步,又回头来一笑,说,我高兴,我喜欢流血满面,你管得着么。 这下胡丹可发呆了。 陆小丹很快找来水,洗了个脸,在这时便想出一个计谋来。于是他找胡丹要来绝情刀,走到胡丹的马前,一刀便将那马头削落,胡丹听到马惨叫之声,觉得奇怪,冲出来时,早已为之已晚,只气得胡丹又跺脚又瞪眼的,直让陆小丹看得哈哈大笑,胡丹见到她莫名其妙的怪笑,呆了一阵,竟也笑了起来,邪笑着说,那也好,咱夫妇俩亲热亲热,坐一匹马就行了。 陆小丹就是这样想的,她正要坐在胡丹的背后,再寻找机会掀开胡丹的衣服,然后吧,想怎么抄就怎么去抄,但她听了胡丹的话还是忍不住就脸红了,说,我一个人走,我看着你讨厌,才不想让你跟着我的。 她牵出自己那匹白马来,见到胡丹还在傻笑,心中一气,便飞身上马,胡丹笑声越来越响了,她猛一拍马,马一受惊,直往前冲。冲出了百丈之外,陆小丹才回过头去看,胡丹却不见了。这小坏蛋到那里去了呢,他怎么不跟着来呢,他难道一个人走了么。想到这里,心下一阵黯然,于是将马停了,浑身软绵绵的,觉得全身没有一丝力气,若不是紧伏在马背上,只怕已掉了下去,她竟不知道是应该回去呢还是应该再往前走。 蓦地,只听一声音自己马肚子下面传了出来,喂,老婆,怎么不走了。 胡丹,他竟然藏到马肚子下面去了,怪不得一眨眼之间便看不到他的影子,这小子,可把她陆小丹害得要命。 陆小丹只觉得身体又轻飘飘的了,大笑着说,好啊,看我不累死你。 马如脱弦之箭一般飞射而出。 胡丹立即哇哇大叫着说,啊,不好了,救命啊——小老婆要杀人了,啊,我要掉下去了,啊救命啊。 声音越来越小,最后便听不见了,陆小丹又吃了一惊,猛一回头,几乎与胡丹的脸相碰到,一股男人味直扑而来,陆小丹只觉得全身酸麻,整个人便躺到胡丹宽阔的怀中,这一次,纵使她使尽全部力气,也再挣脱不开了。 这一次走了多远路,去何处,陆小丹连想也不去想,至于从他背后抄录那藏宝地图之事,她也一点不着急,机会总会有的,又何必急在一时,陆小丹在胡丹怀中睡着了,还做了一个美梦。 她梦里正和胡丹躺在枫叶之上,胡丹在喝酒,她正在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她甜甜地说,小坏蛋,你说我长得好不好看。 胡丹像是望了她一眼,说,在我的心中,你是天下最美丽的女人,做我的老婆好不好。 陆小丹笑着说,别臭美了,下下下——下辈子吧。 胡丹正色着说,不行,你不答应我,我就自杀了。陆小丹就说,可你有冷芳芸了呢,你不要她了吧。 胡丹说,她是别人的未婚妻,谁也改变不了的事实,你知道为什么我不会娶冷芳芸吧。陆小丹摇摇头说,我不知道。胡丹便说,因为我是不会和自己的表兄弟去争一个女人的。 陆小丹便不说话了,心里很开心哦,只听胡丹又说,来,让我亲亲你,好吧。胡丹一把将她抱紧,她却忽然大叫起来,别抱我,快放开我,镜子要破了。 这时,猛然醒来,却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宽大的**,胡丹呢,却也不是躺在枫叶上喝酒,他是坐在椅子上喝酒。边喝酒边看书,陆小丹清楚地记得那本书是胡丹的母亲给他的那本武艺秘笈。 陆小丹摸摸额头,冷汗直冒,想着这个梦,也真是奇怪,忙伸手去摸一下装铜镜的那个口袋,铜镜仍在,安然无恙,这才舒了一口气。 胡丹一见到她醒了,便放下书站了起来,带着笑说,老婆,这一觉你可睡得狠,睡了都有一整天了,嘿,想吃点什么。 陆小丹一醒来就听到胡丹安慰的声音,心里就甜蜜蜜的,笑呵呵地说,我要吃红烧肉。 胡丹说,老婆要吃红烧肉,这好办。 陆小丹见他每句话中都带有老婆两个字,不由有些羞赧,叫着说,你叫我什么,你这大坏蛋。 胡丹说,怎么,我叫得不对么,你是我老婆,我当然叫你老婆。陆小丹装腔作势要打他,扬起手来说,你再胡说八道,我打你。 胡丹嘻嘻哈哈地还来到她身边,说,打是爱,骂是情,老婆请随便。 陆小丹忍不住就笑了,笑着说,好,你转过身去,我踢你屁股。 胡丹果然听话地转过身子,大笑着说,老婆千万别留情—— 话还没说完,整个人就让陆小丹一脚夫踢中,哗啦啦一声,撞到面前的土墙上,直痛得胡丹直咧牙,陆小丹本来想趁机撒开他的衣服,然后借机看那秘图,可这小坏蛋老让她生气,让她忍不住一脚踢出,倒忘记了正事,只让胡丹倒足了大霉,抱着头在地下大喊大叫,陆小丹只乐得眉开眼笑,小跑着自己到外面去找东西吃了。 陆小丹刚走出房门不远,忽听一人轻声说,小丹,丹儿。 陆小丹一抬头,就看到绝情园主。 她立即想起了那件宝图的事,吓了一跳,忙跑过去,欲跪下行礼,绝情园主却摆摆手,说,不必了,事情做的怎么样了,秘图到手了没有。 陆小丹垂下了头说,还没有—— 绝情园主脸上显现出冷霜般的怒气,冷冷说,这件事你做不了么,这事很难办么。 陆小丹忙说,不,不,师父,我很快——很快就会做好的,你放心好了。 绝情园主说,正因为他的你的心上之人,我才对他这么好,不然,依师父的武艺取他的性命易如反掌,还用得着你花那么多心思做什么,你好自为之吧。 陆小丹一张脸吓得苍白,忙说,是,是,师父对徒弟的好,徒儿永志难忘。 绝情园主说,他知道你想抄他的秘图没有。赇小丹忙摇头说,不,他不知道的,他什么也不知道。 绝情园主说,那好,我再给你一些时间,今天我要去江南有些事要做,你得了宝图之后,好好收藏起来,日后我让你师姐杜菁菁来找你,你交给她便可以了,但要记住,这是我给你的最后一次机会了,把握不把握就看你自己了。 陆小丹说,是。 绝情园主忽然伸出手来,手中有一颗鲜红的丹药,伸到陆小丹的面前,陆小丹一惊,说,师父,这是什么。 绝情园主说,这只是一种极好的迷药,只要你在胡丹的酒中下一点点,待到他喝下之后,立即会昏迷一个时辰,一个时辰之内,已足够你做任何事了。 陆小丹这才有些放心,接了过来,忽然见到师父的脸上忽然呈现出一种咬牙切齿的恨色,一怔之下,但又不好去问什么,只是急急地说,师父,这药——这药真的是——这药什么时候给他吃。 绝情园主静了片刻,才缓缓地说,这种药最好在晚上给他吃,因为那个时候要安静一些。 陆小丹这时大着胆子说,师父,这药有——有毒吧。 绝情园主眼中立即射出冷光,冷声说,你连师父的话也不相信么。 陆小丹又吓了一跳,忙说,不,不是,弟子知道错了,下次再也不敢了。 绝情园主望了她一眼,长叹着说,自古多情空遗恨,何不慧剑斩情丝,天下男人都是一般的薄情寡义之人,我这样去做,谁是谁非,这都只能怪你——胡酒啊胡酒,胡酒啊胡酒,你毁了多少女人的心,你让多少女人伤心痛苦地过一辈子啊。 声音凄怆忧伤,越去越远,越去越小,渐渐便不可闻,绝情园主的身影在她的声音中如同一沫轻烟,飞出了客栈,消失在茫茫的天地之间,夜色凄迷,四周寂静,陆小丹望着师父远去的身影,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 她就那样呆在黑夜之中,望着远方的天边发呆。 天色早已黄昏,客栈里的人越来越多了,陆小丹对那些人一个也没有认清楚,那引起人对她来说,好象都是不存在,她的心中,只有一个胡丹,另外最多还可加上一个园,绝情园。 这是什么地方,她都不知道,对于她来说,天下所有的地方都是陌生 的。 她没有家,她一出生就没有任何亲人。 她懂事时,绝情园主就告诉她一句话,你是被你父亲抛弃的,你活在这个世界上是多余的。 她是多余的,所以她无论做什么事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她的少年时期便是灰色的记忆,没有欢笑,没有快乐,没有得到任何爱,绝情园主从不给她任何让她温暖的东西。只是强逼她练武,去习练杀人。并常对她说,你一定要学会杀人,你必须要杀人,因为你要杀的人太多。 陆小丹认识的人很少,园里的姐妹都不愿意和她来往,有一次她找了一只小狗玩,只过几天,那只狗就莫名其妙地死去,所以她只有依着绝情园主,去学习杀人,杀一个个连同名字身世来历都不知道的人,只有看着那些人垂死挣扎时那种模样她仿佛才有些开心,她也曾问过一次绝情园主她母亲是谁,现在在那里。绝情园主回答她说,你母亲死了,杀死你母亲的人就是你父亲。 所以之后的一生之中,任何邪恶的事她都会认为是正确的,她父亲杀了母亲,又抛弃了她,她刚和一只小狗儿玩得开心,小狗却忽然死了,这些事足够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她分不出认识胡丹是好是坏。 没有遇到在胡丹之时,她心中没有一些欲望,随便杀人,随手拿别人的东西吃,自己喜欢的东西得不到就随便毁去,做任何事都没有感觉,做任何事也不会觉得内疚,欢乐或者痛苦,但认识胡丹之后,胡丹一直不同意她去杀人,胡丹那无邪的欢笑,也让她再狠不起心来去杀人,因为胡丹,她竟然学会宽容与忍让,因为胡丹,让她多少次笑得直不起腰来,她一直认为世上再没有一个男人可以让她心动,可有胡丹,她都宁愿自己舍弃生命也不想让他受到那怕一点点伤害,她甚至为了胡丹而敢背叛师父。 夜里风好大,风中含着一些沙尘的味道,很苦,很苦。陆小丹就这样站在风中,痴痴发呆,忽然从她身边溜过一个人,她以为是闲人,也不在意,谁知那人竟然一把抓住她的手,她一惊,另一只手闪电般朝着那人攻去,但她的手刚击出时,那人的头已经抵住她的手,在她耳朵边轻声叫着,小丹小丹。胡丹,又是这个阴魂不散的家伙。陡峭上丹的力气一下子就消失无存了,整个人也软了下去,胡丹半抱着她,向他们的房子里走去。 胡丹的模样有些鬼鬼祟祟,他在做什么。陆小丹不去想,胡丹的心事她永远想不到的。 两人很快就到了房间内,灯还亮着,胡丹关紧门,小声地说,别说话,外面有鬼来了。 陆小丹见到他怪模样,不由笑了下,说,什么鬼。 胡丹怪笑着说,当然是女鬼,你千万不要让她见到了。 陆小丹忍不住大声说,是女鬼,我怕—— 胡丹忙捂住她的嘴,脸色也变了,说,别那么大声音,你不怕,我可怕呢。 陆小丹见到他这样神秘,心中就想,这也好,我把迷药给你吃了,让你听话地好好睡一觉,我倒再去瞧瞧有什么女鬼。于是她也小声音地说,好,我不大声,来,我陪你喝酒。 胡丹一愣,立即笑着说,老婆你可真好。便松开她的手,陆小丹走到桌子边,桌上有酒,她倒了一大杯酒,偷偷地从内衣里拿来那颗丹药,刚要弄破放入那酒杯之中时,却听胡丹在她耳边轻声说,你这是什么。 陆小丹吓了一跳,手一松丹药便往地下掉去,她如一个做贼的小偷被除数人当场抓住一样,满面通红,刚想去捡,胡丹早已捡到手了。胡丹见到是颗丹药,笑咪咪地说,好啊,你这臭婆娘,竟敢用毒药暗杀丈夫,罪大恶极,真是该打。 陆小丹心中有鬼,但听到胡丹这样说话,便瞪眼说,就是想毒死你,我看着你烦透了。 胡丹哇的一声大叫,他也忘记了外面有女鬼,刚才还让陆小丹小声点说话,可他此时的声音外面五里路外只怕也能听到,他大叫着说,好啊,你要谋害亲夫,我完蛋了。他说着将那颗丹药往空是一抛,陆小丹忙伸手去抢,胡丹只身体轻轻一飘,张大着嘴,丹药刚好落入他嘴中。陆小丹的手到了胡丹嘴唇边,但还是慢了一步,胡丹朝着她怪笑一声,张大着嘴,里面已经空空如也,他笑着说,什么也没有了,毒药已经到了我肚子里面去了。 陆小丹顿时如释重负,伸出手在胡丹面上轻轻一击,笑着说,我就是想毒死你这个小坏蛋。 胡丹挨了一掌,跳了起来,往**一倒,大声说,不好了,我快死了。我被老婆害死了。 陆小丹朝着他**的鬼脸,说,小坏蛋,好好地睡一觉,醒来时便什么都好了。 她才一转身,胡丹呼吸立即变粗了,满面通红,眼中现出了邪光,忽然飞身跃起,一把抱住陆小丹,就往**按去,陆小丹一时不备,被他抱个正着,见到胡丹那张恐怖的脸向她的嘴唇吻了下来,心中一急,本能地拍出双掌,结结实实地击打在胡丹胸膛,胡丹惨叫一声,向后直跌,哇的一声,将陆小丹的上衣撒了个口子,露出了一大片雪白的肌肤来,胡丹一见,狂叫着又飞身扑上,陆小丹岂可让他扑到,身体一晃,到了胡丹身后,随手一挥,点住了他的动穴,将他推倒在**,胡丹被点了穴,不能再动,可心痒难平,舒着粗气,脸上露出一种可怖的欲光。陆小丹那里见过如此场面,吓得不敢再看,她这才发现自己上当了。 绝情园主给她的根本就不是迷药,而是极烈的春药,竟然连同胡丹这般内力的人也无法抵御。 她是自己一生中最敬重的人,她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什么。 陆小丹不敢再想了,随手抓起一件衣服,一掌击开窗户,飞身掠出。 第三十五章 正义飞刀(1) 胡丹只觉得全身**直烧,痒痒难平,拼命叫喊起来,冲动之中,竟然一下子冲开了穴道,人直立而起,一连喝了十几口酒,仍然无法将**平息。 这本是最烈的春药,烈女也能变成**,况且胡丹是一个血气正刚的男子。 他做梦也想不到陆小丹会找来这种药给他吃。 看陆小丹当时的情景,虽知不会是什么好东西,但是绝不会是毒药,陆小丹不至于要害死他,因此他才凑趣吃下,他内力高强,便是一般的毒药对他也是无济于事,是以他才咬咬牙一口吃下,急急陆小丹,逗逗她开心。 那知他却中计了,陆小丹却走了。 她这是什么意思。 胡丹已经想不到那么多了,这时,忽然听到窗户外面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胡丹,胡丹你怎么了。 胡丹一听到女人声音,立即跳了起来,拉开门,那女人就站在门口,她身穿着一件黑衣服,虽然是一般最寻常不过的衣服,可穿在她身上,却比别人穿着一件最合身,手工也最精巧,设计最大方,装饰最华丽的衣服更要好看不知多少倍。她此时脸上有一丝急怕神色,却不能让她的绝代容貌让人忽视,她时刻都让男人感到窒息。 天下除了冷芳芸之外,还有谁可以用这种词句去形容。 冷芳芸一待胡丹打开门,便走了进去,话还没有说出来,就让胡丹双手紧紧抱住,接着门关了,灯也不知是怎么弄灭了,冷芳芸只觉得身上软绵绵的,没有一丝力气,躺在胡丹疯狂的怀中,她觉得好开心。 她怀疑这是梦。 只有梦才有这样的意境。 梦中才会有胡丹主动去抱她亲她的场面,她咬咬牙齿,有点痛,趁着黯然的月光看了看抱着她的人,这分明是千真万确的胡丹,天下除了胡丹外,谁能有这种让冷芳芸心驰神往的男人气魄。 冷芳芸放弃了守备。 这本是她梦寐以求的事。 机会已经来了,不管目的是什么,先得到了再说。 她并不是个自私的女人,但她爱的东西她一定要得到,况且是一个在她心目中没有人可替代的男人。 冷芳芸觉得快疯了。 胡丹早已脱光了她的衣服。 冷芳芸含着笑,紧紧抱着胡丹。 夜空,星光灿烂,月光明媚,陆小丹冲出了店门,一直往外冲去,有两三匹马直朝着她冲来,她竟然不躲,几掌挥出,只听到一阵马嘶声音,那几匹马惨叫着倒地而亡。陆小丹望也不去望,她只是向前冲,她在这时,只想要杀死自己。 她是第一次尝到了被人骗的滋味。 骗她的人却是她生平最敬重的恩师。 她只能怒,只能生气,她不会因为这样一件事去找绝情园主兴师问罪,或许绝情园主并没有罪,陆小丹既然喜欢胡丹,她那么做,并没有做错什么。只是陆小丹最怕被别人骗,尤其是她最相信的人。 陆小丹不知跑了多久,终于跑不动了,她在一条小河边停住了脚步,河水清澈,陆小丹就倒在干枯的河边沙地上,倒了下去,倒在地上,看着天空的星星点点。 她想,明天也许一切会好起来的,明天一定会好的。 对于人来说,明天永远是最美好的,明天带给人民的只有希望与光明。 胡丹直到半夜,一阵凉风刮过敞开的窗户吹到他的脸上,让他微微感觉到有些凉意时才醒过来,他伸出手去抓被子,却触到了一大片光滑如脂的肌肤,他惊声而起,觉得大脑一阵刺痛,却真正清醒过来。 我到底做了什么事。他想,脸上有些冒汗了。 忽然一只柔软的小手自他胸口伸了过来,一把抱着他,一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声音呓语般说,胡丹,抱紧我,胡丹,我好冷啊——别闹了,我好冷—— 冷芳芸。 这个女人竟然是冷芳芸。 胡丹一下子全身都冰冻了。 他记起昨天夜里被陆小丹踢了一脚,陆小丹跑了出去之后,他便去寻酒喝,却碰上了独身一人的冷芳芸,冷芳芸一见到他,便惊喜地跑了过来,吓得他连忙就跑,拉着陆小丹回房,后来陆小丹红色的丹药,被他抢过来吃了,之后发生什么事他就记不住了,至于冷芳芸后来怎么出现,怎么来的,陆小丹为什么又走了,他什么也不知道了。 想到这里,他忙着去找自己的衣服,却觉得身体一软,又躺到冷芳芸身上,冷芳芸让他一碰,顿时醒来,一见他想起身,忙抱着他,柔声说,胡丹,你—— 胡丹往日那种对什么事都不在乎的笑容在此刻全消失去了,脸上有一丝惊慌的凄伤,望着冷芳芸的脸,说,你,你怎么—— 冷芳芸脸上一红,在黑夜里淡淡星光之下仍是那样娇媚入骨,她将胡丹抱得更紧了,声音也更柔和了,她说,我,我—— 我不怪你的,你这个小坏蛋——说着她吃吃地笑了起来,胡丹忽然手用力一挣,粗鲁地挣脱开冷芳芸,双眼假装狠心的朝着冷芳芸瞪去,却看见了她一片光滑的肌肤及雪白高耸的胸膛,忙别过头去,只大声说,你为什么要来找我,你为什么要到这个鬼地方来。 冷芳芸脸上的痴迷一下子全消失了,双眼怔怔地看着胡丹,似乎从来没有认识他一样,眼泪直流而下。 胡丹一看到她流泪,心中一软,声音却生硬地说,我——我是吃了别人的毒药,我—— 冷芳芸又伸出手抱着他,这次抱得更紧,她哭着说,我,我不怪你,无论你对我做了什么事,我都不怪你。 我不怪你,无论你对我做了什么事,我都不怪你。 这是多么高尚的爱。 在她心中,胡丹一直只像一个梦,今生能够与他相伴这样的一夜,她已经感到活着再无所憾事了,以后不论他们之间会发生什么事,她都不会再有遗憾。 她出生在武林世家,一生下来就让人当宠物般养大,从不知烦闷和痛苦是什么,长大之后,习成武艺,在江湖更是呼风唤雨,一路平坦,因其生得貌美,为众武林世家子弟追逐,她家又有花不完的金银,她的一生,比千百万的人生活还要好得多。 她遇上胡丹,却让她忘记了以往的一切。 在认识胡丹之前,她从来就没有发现世上会有如此光辉灿烂的笑容,从来就没有发现世上会有如此快乐的人。 因为在胡丹身上,无论他做什么事,都会有欢笑,有一天冷芳芸见到胡丹失手被一名黑山大盗所擒,胡丹落入人手,仍然欢笑未减,竟然在轻轻几句话中,令那名杀人不眨眼的大盗弃恶从善,不但放了胡丹,还将他所得的几十万两银子全捐给灾区的灾民,令她大开眼界,在事后胡丹忽然朝她一瞪眼,那动作是多么自然与可爱,胡丹当时对她说,小姑娘,你瞧大哥怎么样,快快回家带几瓶好酒来,越烈的酒越好,大哥就收你为徒。她不在此列哈哈大笑之时,胡丹立即又说,不许笑。她一愣,胡丹就大笑起来,望着她还有些邪笑地说,冷姑娘,你千万不能笑,你不笑时已经足够让我一辈子不能忘记了,你若再笑一下,岂不是要了我大酒鬼的老命。 从那之后,胡丹就在她心中永远抹不去了,虽然后来她知道她少年时便与殷家订了亲,但她也顾不上了。 爱,本来就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 胡丹也同样爱着冷芳芸,他却与所有的人不一样,他心中的爱是最无私的,他明白自己是一个终年四处奔波的浪子,以四海为家,身世未明,再加上殷可傲曾救过他一次,他岂能与救命恩人抢一个女人,胡丹也曾对殷可傲说过这样一句话,冷芳芸是殷这逐字人,小弟终年四处奔波,来去匆匆,自由无牵挂,又岂能与你争一个女人,我走了,我会忘记她的,你好好待她吧。 他是心里滴着血说出这一句话的,但他说到的事就会做到,因此他纵横江湖,流浪天下,四处躲藏着冷芳芸。 谁愿意让一个自己喜欢的女人成为别人的老婆,况且这女人又喜欢着自己。 在离开冷芳芸那一段时间里,他遇上了陆小丹,他喜欢冷芳芸的美貌与多情,也喜欢着陆小丹的可爱与纯情,他对这种事要求并不高,他一直在想他自己这一生注定要做许多重要的大事的,他的生活中绝不容许他有平坦的路一直走下去,他没有时间去享受生命,所以他还希望殷可傲与冷若冰霜芳芸成亲,那样,他才可以放心,殷可傲年纪轻轻,却在江湖上的地位飘浮直上,名利双收,人又年轻英俊,这般年轻多金的武林公子哥在大多武林世家女子中可遇不可求,至于胡丹自己,他从不为自己去想,他宁愿天下人负他,他也绝不负天下人。 但事已到此,木已成舟,胡丹无话可说,话说得再多,也无法挽回一切,他只是淡漠地说,好了,什么也不用说了,你走吧,让我静一静。 他确实需要静静,无论你是谁,只在发生了像这样你意想不到的事,你都应该静一静。 冷芳芸走了,她临走时说了一句话,你可以不来找我,但我一定会去找你的,今生,你是我唯一的男人。说完这句话,她转身就走了。 胡丹躺到**,自己倒酒喝着,第一次发现酒也这么苦。可他还是喝着,除了喝酒,他实在没有别的事去做。 他必须要为今天着想。 他的今天永远是快乐和开心的,无论什么地方,无论是什么环境,只要有人,他的脸上除了笑容外,没有人可以看到他的忧伤。 他永远忘记不了那句话,一个人要有爱心,应该常有笑容。 这句话是他母亲告诉他的,那时他只有九岁,他母亲也只说了那么一次,他却永远记住了。但现实生活中却总有许多无奈的事发生,总让胡丹开心不起来。 可是爱仍在。 爱永远是存在这个世界上的。 陆小丹回来时已经是清晨了。 胡丹这时早在**睡熟了。 陆小丹叫醒他时,他一看到陆小丹,脸上就有了笑容,他不允许别人看到他的心事,那烦琐的心事。他笑着说,好啊,昨晚你给我吃的是什么东西,害得我一晚上都睡不着。 陆小丹见到他还有笑容,心想还好,忙着说,是一种魔鬼的药,所以啊,以后无论我给你吃什么,你千万别再吃了。 胡丹大笑着说,以后啊,无论你想做什么,我都不要再理你。 陆小丹并不知道昨晚上发生了些什么事,胡丹当然理不会提起,谁都只当做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日子照样还是要过的。 胡丹于当日又购买到一匹马,饭后,策马向武当疾驰而去。在胡丹心中,武林上的祸福远比他自己的事要重要得多。 第三十六章 正义飞刀(2) 孟飞大笑着说,你们可知道兄弟是怎么逃出来的吧。 在场宾客齐齐摇头,他们想破头也想不出孟飞怎么会逃出鬼城的魔掌。 孟飞得意地笑着说,当我万念俱灭的时候,却进来一个女人,你们都知道的,我可是天下第一大流氓,对于女人么,只需三言两语,谁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我将她迷昏之后,她自然百般依附,很听话地解开我的穴位,连我脱下她衣服,她也不反对。 荆小江笑着说,孟庄主,这手高招你可千万要教给小弟。 孟飞笑着说,那可不行,兄弟是兄弟,高招是高招,若传给你,以后我怎么混饭吃。说完一拍手,大声说,快上酒来,今天咱们兄弟们一醉方休。 孟飞。 一个声音忽然从门外响起。 孟飞一怔,便看到叶败自门外大步而入,剑已出鞘,看到那出鞘的剑,不由又是一怔。 叶败握着剑,对孟飞一字字地说,我不会喝酒,今天我是来找你打架的,我要试一下从鬼城手中逃出来的人到底有多牛皮。 孟飞笑着说,但我从不和朋友打架的,你便是杀了我,我也决不还手。 这句话他听胡丹对叶败说过几次,他的记忆力不大好,这句话却一直未忘,今天终于使这句话有用途了,因为这句话也许只对叶败这种人有用,胡丹那是百试百灵,今天叶败来了,正向他挑战,孟飞想试一下胡丹是否地吹牛皮,他也确实想下次见到胡丹时羞辱他一次,孟飞实在不忍心见胡丹在江湖上一向来那么呼风唤雨,牛皮十足地过日子。 叶败果然皱眉了,皱眉说,你又不是胡丹,你怎么能说出这句话。 孟飞说,但我将你当成朋友了,这是没有人能改变了的。 叶败冷冷地说,我是杀手,我没有朋友。 孟飞说,胡丹既然是你的朋友,我又何尝不是呢。 叶败咬牙说,胡丹是没有人可比的,你又算是什么东西。 孟飞听到叶败骂他,不怒反笑,说,我不是东西,我是孟飞,是胡丹的朋友,也是杀手叶败的好朋友。 叶败说,你可真让我失望。 孟飞说,为什么。 叶败说,你不敢与我打架,蛤说便是,何必去找借口。 孟飞呆了,他立即去想如果胡丹碰到叶败这样说话时,胡丹会怎么回答这种话呢,他会怎么说呢,孟飞想不出,胡丹常常是出人意料的。 孟飞只好自己找话说,我不与你打架又怎么样。 叶败说,你这个天下第一流氓的特号就去了吧,这个破庄,也由别人去保管,妈妈的,什么侠客庄,全是狗屁。 孟飞虽在笑,但笑容有些加强。 荆小江听到这赶时髦,再忍不住,喝声说,叶败,你未免欺人太甚了。 叶败冷冷地说,你又是什么球艺儿,敢与我打一架么。 荆小江满面通红,跳起来大声说,正要与你打一架,别人怕你,我荆小江就是不怕,你能奈何我。 叶败立刻喜形于色,说,但愿你别让我失望。 荆小江是洛阳武林世家子弟,他家祖传的刀法,在整个洛阳城里颇有名气,他一刀挥出,唰唰有风,分攻叶败上,中下三处要穴,其势如风,令人防不胜防,以他这刀法在侠客庄众多宾客中,已是首屈一指的一流人物了。 只是他的对手是叶败。 叶败冷冷一笑,待到他刀快近身时,左手随便一剑击出,这一剑竟快荆小江十倍。 荆小江大吃一惊,连忙收刀回挡,刀剑相格,只听一阵铛铛之声,他那一柄百练精钢的刀已经断了几条,一时吓呆了,他几曾遇到这样的对手,不由吓呆了。 叶败并不想杀他,对于认为他不屑杀的人,他从不杀。他冷笑着说,你这样的武艺再练二十年,也不是我的对手,而现在,你根本不配与我交手,滚开吧。 荆小江气得面红耳赤,忙向后退去。 叶败这时又看着孟飞说,我已经伤了你的人,你为什么还不来与我打一架。 孟飞说,你们都是我的好朋友,我真不知道要帮谁才好。 叶败说,我已经打败了他,你要再帮我也没用,你最好帮帮他。 孟飞淡淡笑着说,那我就谁也不帮。 叶败倒怔住了。 他又想不出办法来了。这是他最感觉到麻烦的事,为什么自从遇到胡丹之后,想找个人打架也这么难,别人怎么都变得这么聪明了呢,怎么都知道他的弱点,倘若天下人全是他们这个样,那不是要了他叶败老人家的老命。 幸好他此时又想到了一个好敌手,否则他非气出病来不可。想到这个人,他就拍拍手,收剑入鞘,指着孟飞大声说,说句实话,你还真不配做我的对手,我来找你,只是想哄哄你开心,逗你玩玩,要真的让你与老子打架,老子会觉得烦呢。 这次孟飞发愣了。 叶败觉得十分开心,在空中连连翻了几个跟头,哈哈大笑起来,再不去望他们任何一人,往门外大步走去。 孟飞忙起身挡住他,他若不知道叶败忽然这么开心的原因是什么,只怕连酒也休想喝下去了。 叶败有个很快又恢复了冷静,说,你挡住我做什么,妈妈的,要找老子打架,老子可没兴趣了。 孟飞说,我不是找你打架的,我只是奇怪你为什么这么开心。 叶败说,我为什么不能开心,你不敢与我打架,我有的是乐子找,我去找——说到这里,他止住了话,因为他看到孟飞的眉头舒展开了一些,他本想是让孟飞难受的,又怎能去把孟飞想知道的事全都告诉他,看来孟飞是想知道他为什么会忽然之间这么开心的原因了,于是他便不往下说了,转过头去,又捂住嘴神秘地笑了起来,然后接着说,我去找别的乐子去,难道不行吧。他本来想说是去找别人打架的,但发现孟飞很着急的模样,生怕他一听到自己是去寻别人打架,就不感兴趣了,于是便临时改口说是去寻找乐子,这下完了,孟飞才舒展开的一点眉头又皱了起来,说,叶兄,找什么乐子呀,能不能带兄弟一起去啊。 叶败不屑地朝着他全身上下望了一眼,摇摇头说,这种乐子不是你这种小孩子玩得起的,你不要去最好。 孟飞对得不到的东西偏偏想得到,他忙说,无论你说我是什么,今天你去那里我就跟着,杀了我也不离开。 叶败立即哭丧着脸,任谁都能轻易看出他很不开心。他转身就走,一下子就窜出了侠客庄的大厅,他走得这么快,是不想让别人看到他脸上的高兴。 他实在是太高兴了,倘若孟飞知道他叶败去找谁,只怕会吓得赶紧跑,这能不让叶败开心么。 出得庄来,便随便自侠客庄的马圈里牵出一匹马来,孟飞也忙牵过一匹马,两骑离庄,风驰而出。 第三十七章 正义飞刀(3) 胡丹与陆小丹一路疾步,很快穿过一片高山荒漠,行至第二天,便可闻到中原那温湿而柔和的天空。 但他们不再去品尝这大好河山,他们只想在鬼城高手来临之前,赶到武当山,否则,只怕武当在劫难逃。 刚入湖广之地,便见到街上四处悬挂着胡丹的头像,胡丹一怔,同上得马来,将马绳交给陆小丹,后穿入人群,走到画像之前,举目凝望头像下面的细字。 胡丹,你若是好汉,就到荆州府找我,否则你就是狗熊。飞刀太岁。 胡丹吃了一惊,心想,这飞刀太岁的称号在如今江湖上除了殷可傲外,还有谁敢用这个称号,殷可傲自少林武林大会后,去西域未成。但声名大振,又击败数十名前来挑衅的武林好手,隐隐已成为众武林英雄之中的头目,武林中的盟主,但是他怎么会向自己发出战贴,他准是知道了自己与冷芳芸之事。 胡丹脸上冒汗了。 这是他唯一为难的事,他只有这件事才有槐于殷可傲。 胡丹虽然出江湖不足两年,可他每做的任何一件事都是光明磊落,这件事错并不在胡丹,可他还是觉得自己做的十分可耻。胡丹只有逃。 他如同小偷一样溜出人群,上了马之后,便忙催马而去,陆小丹一边追,一边问,怎么回事,发生什么事了。 胡丹回头说,别问,你什么也不用问。 两人彼此之后再不走大路,寻山路荒原而行,幸好不过二日,便已望见林隐叶红,满目清新,气势磅礴的武当。 来到武当山脚下,忽然见到地上倒了几具死尸,像是寻常百姓的尸体,仅有一具全身黑衣,腰系长剑的中年汉子的尸体,胡丹一见到黑衣人尸体,便下马来,仔细看了一阵,惊声说,不好,鬼城的人已经来过了。 陆小丹说,你怎么知道的。 胡丹指着黑衣人尸体,说,这黑衣人无论从衣着,形态,肤色上看都像西域大沙漠中走出来的人。他顿了顿说,在沙漠里长大的人,皮肤要比中原人干燥粗糙,身上结实而黑,这人是西域来的,绝对没有错。 陆小丹笑着说,那你还等什么,这人看上去死时不久,看样子他们的人刚经过这里,我们冲上去去杀他们呀。 胡丹恍然说,对,我怎么忘记了大事。说完飞身上马,陆小丹说,那我们先去那里。 胡丹说,紫宵宫。你随我来,武当我最熟悉。 陆小丹不再说话,两人策马飞驰而上。但刚到了太子坡,忽听一人惊呼说,殷公子,那不是胡丹么。 胡丹脸色大变,转身想跑,但已经晚了。 殷可傲一行人正在太子坡上方数十米外站着,只见殷可傲身子一纵。,闪电般逼近胡丹。胡丹拉住马,殷可傲这一纵刚好落在胡丹前十步之遥。殷可傲冷笑着说,胡兄,别后可好啊。 胡丹脸有些发热,说,殷兄。 殷可傲眼中发射出杀气,冷声说,我不再是你的兄弟,拔剑吧。 胡丹说,殷兄,你—— 殷可傲说,我最恨言而无信之小人,你什么也不用说了,我什么都知道了,拔你的剑。 原来冷芳芸在那日之后,离开胡丹,便去找殷可傲,对他说,我要回家了。 殷可傲知道她好不容易出来一次,那肯这么几天就回家,一定另有别情,便问,为什么只玩这么几天就想回家。 冷芳芸说,什么也不为,你忘了我吧。 殷可傲大惊说,冷姑娘,你—— 冷芳芸凄然一笑,说,我一直当你是我的大哥,我一直也只把你当成我的大哥看待,原谅我,我不再是你的未婚妻了。 殷可傲心高气傲,那里就此放弃,忙着追问理由,陆小丹被逼不过,只好说,我已经是胡丹的人了,今生与你再没有缘分了。 胡丹。殷可傲一直瞧不起别人,可以说他从不把任何一个人放在眼中,却想不到这次竟然与自己有婚约的女人让别人抢走了,岂不令他气愤。离开冷芳芸后,便一路让人发放武林贴,到处寻找胡丹的下落。欲与胡丹决一死战。他来武当是因为有人报武当有强敌入侵,他如此身份,岂可不来,于是一路追到武当,却不料鬼城的人先一步而上了武当,他们便原路追到,一直到太子坡。可他一见到胡丹,什么都忘记了,那怕鬼城的人将武当夷为平地,他也只当没有来。 殷可傲见胡丹这么说话的语气,心中更怒,喝声说,你还有什么话要说,仗着自己风流天性,**的妻子,你还有话要说。 陆小丹的脸一下子全白了。胡丹皱眉说,你听我仔细解释给你听,好不好,事情并不是你想像那样的。 殷可傲眼中杀气更浓郁,只冷冷说,好,你说吧。 胡丹想将那天中毒之时的情景说出来,可看到陆小丹,却迟疑起来,忽听到山坡上缓缓传来一阵阵惨叫声,脸色一变,说,鬼城的人已上了武当,咱们先退强敌,再容在下向你好好解释如何。 不必了。殷可傲冷酷地说,那些俗事就交给我们去做就行了,我送你一程吧。 说着,他亮出了左手。 手中有刀。 飞刀。 雪白的刀光,冷若冰霜的杀气。 陆小丹想也没想,飞身掠起,挡到胡丹身前,大声说,殷可傲,你不要做事太过分了。 殷可傲把玩着手中的飞刀,望着陆小丹,怒气却更旺盛,说,好啊,胡丹,你玩弄了冷姑娘不说,竟然还有另一个女人肯为你卖命,真是好艳福啊。 陆小丹并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些什么事,他只是会帮胡丹无论谁想伤害胡丹都不行,无论胡丹是对是错她都不管,在她心中,谁欺侮胡丹都不行。殷可傲话说完后,她便说,你要想杀胡丹,那我就先杀了你,别人怕你殷可傲,我可从来没有把你放在眼中。 胡丹却轻轻地将陆小丹拉到身后,也亮出了手,左手。 手中有刀。 飞刀。 黄金为柄,黄金为刃,刀上下全是赤金所铸。 没有人会害怕黄金,可这柄黄金所铸成的刀一出,却射出了一股慑人的威力。 殷可傲望着胡丹的手中的刀,怔了怔,半响才说,这是什么刀,这也算是飞刀么。 他不相信胡丹会使飞刀,便是会使,他也不相信胡丹的飞刀会比他的飞刀还要快。 胡丹眼中已有泪,却大声说,这自然是飞刀,是天下独一无二的飞刀,天下第一的飞刀。正义飞刀。 他说完这句话,脸上忽然有了一股神圣不可侵犯的光芒,在这一刻,他不再只是一个江湖四处奔波的浪子,他像是一个神。 在这一刻,胡丹想自己并没有什么错,错的只是命运,既然命运让他与冷芳芸在一起,那么他也不会轻易放弃,没有人可以改变命运的,绝没有人。 所以他还是胡丹,那个正大光明,磊落洒脱的胡丹。 殷可傲望着胡丹,发现他此时全身上下竟没有一处容他夺去性命的空隙,不由之间,自信一点一点地消失,大声呼喊,我不相信,天下绝对没有比我的飞刀更快的飞刀。 话说完,刀已出手。 在喊叫之时,他忽然发现胡丹咽喉处守卫最松散,竟露出几处空隙,这些空隙往往是让敌人死于非命的地方。 其快无比。 没有人可以形容这柄刀的速度。 刀至胡丹身边几乎与他最后那个安的发音一同完了,而他出手之时正是他说的最后那个字,速度真的是无可形容。 而胡丹连脚也没有动。 动的只有他的手,左手。左手使正义飞刀往自己头面上的挑,只听得啷的声响,殷可傲那柄从未落空的飞刀就断成两段,落到地上。 陆小丹呆了,殷可傲呆了,所有的人全看呆了。 谁也想不到世上竟然有这么可怕的人。 天下竟然有人用一柄黄金造就的小刀格开了已到了他咽喉边的殷可傲的飞刀。 这不像真的,只是做梦。 胡丹脸上还有笑,笑中有酸苦,却也是笑,他笑着说,飞刀娘子之门,确实是天下数一数二的飞刀之门,你的飞刀虽得真传,可还是邪气太重,那是因为你没有正义飞刀。在你的心中,只有报复与仇恨,出人头地与得到名利,这样的你可以很快就成名,终究却不能长久的,我是有亏于你,但我以为是情有可原,世界本来就是身不由已的,好多事都是这样的,我不想再向你解释什么,这柄正义飞刀与我怀中的这本飞刀秘籍我留在身边也没有什么用,你拿去吧,这本是殷门之物,还有,这次十年一约的西域之行你不必去了,我一定要去的,因为——因为我比天底下任何一人更有资格去,因为,因为我是胡酒的后人。 众人又怔住了。 胡丹缓缓地接着说,普天之下,没有一个人比胡酒的后人更有资格去鬼城。 胡丹不去想未来,他只想去鬼城,至于此行是福是祸,是生是死在此刻都变得那么轻淡。 殷可傲接过正义飞刀与飞刀秘籍,他的眼中也有泪。 这眼泪象征着什么,没有人懂。 只是他脸上的怒火和杀气却荡然无存了。 我是胡酒的后人,普天之下,没有一个人比胡酒的后人更有资格去鬼城。 这是胡丹对殷可傲说的最后一句话,他的意思很明显,我是天下第一剑侠的传人,若我不能去鬼城,你更不能去,如果我去是送死,你更没有用。他的意思就是要殷可傲不去鬼城。 而胡丹自己,他却是必去不可的。 就是明知是死路,他也要去,便是死,他也要死在鬼城。 为了天下人,为了胡酒,为了自己的命运,他义无反顾。况且,他的武艺要比许多人更好,他若不行,去的人再多,也是没有用的。 到了此时,他没有再去想冷芳芸与自己的事,他也不再打算向殷可傲解释些什么。有结事你越解释越麻烦。 事情已经发生了,无论怎么样解释也无法弥补了,他已经伤害了殷可傲永远都无法去弥补了。对于这种无可奈何的事,他一向不想去多想。 船到桥头自然直。 这种事发生了,无论怎么样都会有结果。 陆小丹第一次感觉到与胡丹有距离了,她一直以为自己深深握住胡丹的心了,却在胡丹将那柄正义飞刀送给殷可傲的时候刹那粉碎。 她根本就不懂胡丹的心。 胡丹是一个感情丰富的男人,心事之奇怪,为人之怪异,俱为江湖人惊诧,陆小丹与他呆了一年多,直到此时才感觉到她所了解的只是胡丹的小部分内容。 若是换成别人将这么珍贵的东西送给也许会是自己最可怕的对手,陆小丹一定会以为那人是疯了,但这个人是胡丹,她却无话可说。尤其是从胡丹与殷可傲的对视之中,她隐隐已发现一个不可让她知道的秘密。这个秘密她一旦知道,也许她会永远不理胡丹。因为在胡丹眼中,无论对什么人都不会在乎的,可他却有一件事不敢说出来。 陆小丹不想去问,她想如果她去问,胡丹一定不会说的,胡丹若想说,他也一定会告诉她的。 胡丹要想说的话早就说了,他不想说的话没有一个人可以逼他说出来。 何况陆小丹也不是那种强迫别人做一些自己不想做的事的那种人。 她只是跟着胡丹走。 除了跟着胡丹走,她已无路可走。 第三十八章 侠义所命(1) 叶败脸上越来直发青了,青得让人可怕,像是十分不高兴孟飞跟在他身后,孟飞暗自高兴,虽然一路来累了一些,但一想到叶败心里难受的样子,他以为很是值得。 能让叶败在烈日之下难受的事,孟飞当然高兴。 叶败毕竟不是一般的人。 江湖上想见到叶败的不知有多少,却很少有人认识他。 桃花林是杀手群聚之地,是当今天下最神秘最传奇的一个地方,常年有一名杀手在外面飘荡,他是桃花林最为外人所知也最光彩的一名杀手,他就是叶败。 传闻林所要杀的人没有一个人能活着在这个世界上,他们里面出来的杀手去杀人时,从未有过一次失手过。近数年来,桃花林的声望甚至比前几十年的杀手岛更为响亮,所以,叶败想不出名都不行。 叶败将孟飞带到武当山太子坡一段路时,孟飞才感觉到不大对劲,便说,叶败,你到武当来做什么。 叶败冷冷说,谁若不想去,我又不拉着他的手。他用眼一别,看到孟飞似有些迟疑不决,眼睛一转,接着说,你要回去还来得及,不然到时后悔就来不及了。 孟飞本来就想走了,可一听到这话,他就无法走了,若走,说明他胆子小,若有人说他孟飞胆子小,他死也不肯服气的。 孟飞于是咬咬牙说,你无论说什么也没有用,总之,你到那里,我便跟着去那里。 叶败心里高兴,脸上却苦着个脸,像是孟飞欠他几百两银子不还还要找他借银子一样,说,我又不是女人,有什么地方让人感觉到有趣了。 孟飞笑着说,你不觉得自己本来就是一个很有趣的人么。 叶败马上便瞪着孟飞,铁青着脸,不说话了。 孟飞也不觉得难堪,他早知道叶败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于是笑笑说,你可知道这太子坡有个什么样的故事么。 叶败理都没理他。 孟飞接着说,这可是一个惊天地,泣鬼神,让天下人千秋万代也不能忘记的伟大故事。 叶败这时像是在认真地听他说话了,只是仍不说话。 孟飞知道他心动了。故意叹了口气,说,这么好听的故事,若是换了我,便是不吃饭不睡觉也要听一听的。 叶败静了一静,忽然说,你倒是说说看,到底是什么球艺儿。 孟飞暗自发笑,说,你想听了。 叶败立即装出不屑的模样,说,我从来不喜欢听别人的故事,不过别人若是硬要对着我讲,我也只好听着。 孟飞笑着说,本来我真是想对你说的,可这有事太长了,只怕一时说不完。 叶败立即说,长故事确实很无趣,不过这路也太长,你想说就说吧。 孟飞去摇头说,只可慔我今天心情不好,否则我一定要说给你听。 叶败说,说故事与精神好坏有什么关系。 孟飞说,这你就有所不懂了,精神好时,说出来的故事便是平淡无奇,也会变得精彩万分,听者也无不动容,魂飞魄散,而精神坏时说出来的故事便是精彩特绝,也会就得死水张扬,臭不可闻,令人扫兴。 叶败说,我倒想知道怎么让人个扫兴法。 孟飞再忍不住哈哈大笑,说,叶败,你别装模作样了,我知道你想听,可我今天偏偏不说,气都要气死你。 叶败听得暴跳如雷,几乎要跌下马去,怒喝着说,好小子,今天老子跟你缠上了。你要是不说,老子就把你从龙头涯上抛下来。 孟飞于是慢慢地说那个故事,那个故事果然很长,也很精彩,直听得叶败神采飞扬,魂飞魄散。路虽长,但当这个故事说到快结局时,两人已到了紫宵宫。 孟飞仍在大声说那个故事,叶败却发现路边倒了十多具死尸,不觉皱眉,见孟飞像是没有看到一样,他也只当没看见。跟着孟飞,仔细地听孟飞说故事,却在这时,孟飞忽然惊声说,不好了,紫宵宫里有人厮杀。 叶败忙说,管那么多干吧,快说那个太子与那个姓聂的民女怎么了,皇帝老儿准不准他们结婚。 孟飞再不理他了,大喝一声,凌风道长,凌风道长。 凌风道长是武当派掌门,孟飞曾来武当拜见过他,孟飞一边叫着凌风道长,一边向前冲去,刚到了门口,有两柄刀向他闪电般砍了过来,刀法之快,竟然胜过山西沈家的风雷刀法。 孟飞忙向左一闪,随手拔出铁枪,往右一挡,飞脚就势踢出,将右边那人一脚踢翻,那个人的刀几乎快砍到孟飞的头上。 孟飞虽是有惊无险,却也吃了一惊,连刺几剑,将左边那人刺死当地,右边那人忽又飞刀削来,却让孟飞自后一枪刺死。这时叶败还在后面叫,快说,快说,那太子最后怎么样了,他死了没有,你快说啊。 孟飞还来不及说话,前面又冲出十多个手持刀剑的汉子,全是一袭黑衣,孟飞惊声说,不好,鬼城的人,他们已经到了武当。 叶败愣了一愣,忽然大笑着说,孟飞啊孟飞,可对不住了。 孟飞说,什么对不住了。 叶败怪笑着说,我知道你害怕鬼城的人,所以就带你出来,哈哈,你上当了吧,告、告辞了。我想那太子只怕早死了,什么狗屁故事,真是无味至极。说着大笑,话刚落,人侧飞而出,门口冲出两人想挡住叶败,却让他忽然伸出两只手,竟然一手抓着一个,往外一抛,只听哇哇两声,这两人跌落在地,头破血流,再也动不了的。他窜出门后,那帮人迅速将孟飞团团围往。 孟飞自那次失手让潘黑衣擒拿归还之后,又苦练了数十日武艺,将祖传的枪法使的炉火纯青,这群普通打手又岂是他的对手,一下子让他刺死了五六人。 这群黑衣人竟然像是不怕死,越战越勇,越战越多,孟飞枪法虽好,一时也难以招架,只好连连闪身而退,窜向宫外。他刚人出宫外,立有一段紫色衣袖向他迎面攻来。 紫色衣袖长约丈余,最前端有一排锋利的刀刃,挥动起来,其快无比,加上那使衣袖刀之人内力强盛,更是让孟飞不敢小看,孟飞不敢狠挡,赶往左闪,掠出几步,那衣袖却又飞快攻近,孟飞看到躲无可躲,心一横,铁枪竟然往前一伸,神奇般地伸到衣袖刀的前面,只觉得眼光一闪,铁枪就将衣袖包成一团。 好武艺。 那人冷冷一笑,手上手劲,将孟飞拉起,两人往外台阶上落下。 孟飞这才发现了这人的模样。 来人穿着一身紫衣,浓眉粗眼,满脸横肉,身体高出孟飞半个头来,眼中发射出冷冷杀气,让人不寒而战。 你是谁。 孟飞大声问,趁势稳住脚步,手紧握住红樱枪,丝毫不动。 来人笑着说,阁下想必便是前些日子使诡计暗算小公主,逃离而去的侠客庄孟庄主么。 小公主。孟飞一怔,不知所然。 那人说,你难道不是孟飞。 孟飞说,朋友的话好难懂,孟飞乃是俗世庸人,怎配算计公主,在下几时又曾与什么小公主见面了。 那人哈哈大笑,说,果真是你,太好了,小公主对我们下了最后通牒,必活擒你送往鬼城,你遇上了我,是你的晦气。 孟飞怔住,想了半响,方才明白,说,原来那个小姑娘就是你们的小公主,真想不到在下有此艳福。 那人冷冷说,只怕小公主再见到你,会剖了你的皮,吃你的肉呢。 孟飞失笑说,那小娘们可真美,什么时候你带她来见我,在下也是不胜感激。 那人说,那你快束手就擒,到鬼城后你自会遇到她的。 孟飞摆摆手说,那倒不必了,中原美女遍地都是,小公主在鬼城是大美人,在中原也能称第一,不过是从后面数的。 那人怒目而视,说,你敢瞧不起小公主。 孟飞大笑着说,我就是瞧不起那骚娘们。 那人更怒,说,你这小子,活得不耐烦了。 孟飞见他想出手,忙说,且慢,先请问一下阁下大名。 那人冷冷说,老人是潘紫衣。 潘紫衣。孟飞说,西域怎么有这么难听的名字。说话间,忽然手上用力,一股内力顺着衣袖飞荡击出,那料到潘紫衣也在同时出劲,两人内力相碰,当即齐齐跃起,孟飞趁势往下坡一泄而下,那一群黑衣人看见,齐齐跃将着冲下。 孟飞落定,望着汹涌而出的鬼城杀手群,冷笑着对潘紫衣说,原来你们来了不下高手。 潘紫衣料到他心思,一挥手说,你们都走,这小子我能对待。 第三十九章 侠义所命(2) 是。 那群黑衣人齐声应是,再转身而去,只听宫内不断地发出惨叫声音,想必里面血战早起,这些如狼似虎的关外杀手杀将进去,武当虽为仅此于少林的武林第二门派,可也势难抵挡。孟飞想到这里,心急火燎,双眼发出冷漠杀气,他在想办法一举杀死面前这个大魔头。 就在此时,料不到潘紫衣忽然一用劲,手上发麻,铁枪几乎脱手而出,待他握紧铁枪时,那紫色衣袖刀让潘紫衣悠地收回。孟飞不由怔了怔,却又见满天紫色飞盖而来。 孟飞冷冷笑起,竟朝衣袖刀迎面扑去,欲在中途使枪再次缠住衣袖刀,可潘紫衣像是早就料到他这一着,衣袖击出之时,手往身上一摸,再伸出来时,手上却多了一条粗绳。 当孟飞的铁枪快缠住衣袖刀时,潘紫衣的长绳直刺而至,令人防不胜防,孟飞一时不备,当即让长绳点住胸口一大要穴,顿时全身软麻。 你服是不服。潘紫衣一脚踢倒孟飞,大笑着说。 孟飞当然不服,说,不服,你使阴谋诡计胜了,不算英雄。 潘紫衣说,不服,不服你怎么不赖在地上不肯起来。 孟飞眼睛一转,说,我就是不服,你武艺虽高,你若是不使诡计,断不是我的对手。 潘紫衣说,笑话。 孟飞说,你说的当然是笑话,若不相信,你怎么就不敢再放开我再比试一次么。 潘紫衣说,比试什么,鬼城四使纵横中原,所向无敌,你又算什么人物。 孟飞冷笑,只是一言不发。 潘紫衣见他笑得奇怪,不由问,你在笑什么。 孟飞不理他,只是笑,笑得好象还很开心。 潘紫衣更是奇怪了,见他竟然笑得那么开心,便说,你很开心么。 孟飞干脆不去看他,只是笑,大笑不止。 潘紫衣说,孟飞,你到底在笑什么。 孟飞这才说,我在笑我自己。 笑你自己。潘紫衣不懂他的意思。 孟飞大声说,想我侠客庄孟庄主一身好武艺全未使出来,就让一名鬼城的无名**道,他要是什么话不说也就罢了,可他却在大吹特吹什么横行中原所向无敌的屁话,真是不要脸,让我听到也脸红。 潘紫衣气得满脸通红,说,你难道还敢与我比试么。 孟飞说,有什么不敢,三招之内我若不取你性命,我就跪在地下叫你爷爷。 潘紫衣热血上涌,什么也顾不上了,在孟飞身上疾点两下,孟飞身体一松,全身都恢复了正常,不由大喜,飞身跃起,退后五步,手使铁枪对着潘紫衣,说,小子,过来送死吧。 潘紫衣大笑着说,无知小子,竟敢胡吹大气,老子让你三招。 孟飞大喝一声,三尺七寸长的红樱枪疾刺潘紫衣,招式又快又急,形如拼命。 潘紫衣哈哈大笑,手一抖,紫色衣袖飞射出手,孟飞并没有再攻,直往后退,脸色已大变,招式十分狼狈,眼睛却总不离潘紫衣的咽喉之处。 潘紫衣见到孟飞狼狈不堪模样,心中更喜,在他衣袖丈余之内,谁也休想轻易逃脱,他放下心来,收回飞袖,又复大笑着说,孟庄主,快束手—— 蓦地,他的笑如同刀割般被削断了。 一件硬物闪电般射入他的嘴腔之中,自他后脑穿出。 潘紫衣连死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死了的。 那是个枪头。 孟飞手中红樱枪的枪头。 在红樱枪中居然装了个弹簧,里面有一条一丈二尺长的铁索系住这个枪头,只要手一按上红樱枪后的一个按纽,枪头立即便会闪电般刺出,其速度之快,令人无法形容,当敌人一看到那枪头时,人就倒地死亡了。 孟飞擦试去脸上的冷汗水,手一按,枪头又飞射回来,落入枪管之内,仿佛连动也未动,只是枪头上满是鲜血。 孟飞冷笑着说,什么鬼城四使,敢跟老子玩游戏,老子就要了你的命。他实在高兴极了,就在这时,下面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胡丹,胡丹。 胡丹与陆小丹并肩而行,一路上两人俱不说话,及到半山腰时,却忽然听到有人在台阶路边的树林中高声呼喊自己。胡丹转头,只见一群丐帮弟子在姜如尘的带领下飞身自树林中冲了出来。 姜兄,胡丹惊喜地说,别来无恙否。 姜如尘在胡丹身边停下,叹息着说,别提了,近些时日时运不佳,上次在皇宫弄了一批货出来,却让宫内待卫发觉了,至今自身难保。 胡丹说,那么姜兄前来武当又为何事。 姜如尘说,听说鬼城的人已杀上了武当,我和兄弟们是前来助力的。 胡丹说,你已经自身难保,何必冒险来此。 姜如尘长叹说,丐帮乃是天下第一大帮,我是丐帮帮主,如果我不出来主持正义,丐帮一乱,天下岂不更乱七八糟,那么别说灭亡鬼城了,连丐帮弟子的事也足够让中原武林忙一阵子了。 胡丹也叹息着说,对啊国家兴亡,匹夫有责,鬼城高手如云,已经有二十多年未出现在江湖上了,此次敢冒然来到中原,一定有了充足准备,虽说咱们自身难保,身陷囹圄之中,可也要为因家出份力气,为中原武林争一分光彩。 姜如尘说,只怕这次中原武林在劫难逃。 此话怎讲。胡丹一惊,问。 姜如尘说,十面阎王潘长恨,白紫黑红四衣客,牛头马面双怪侠,双面判官可胜天。 胡丹说,此话何解。 姜如尘说,鬼城的鬼王名叫潘长恨,武艺为关外之最,传言他全身刀枪不入,内力雄厚,力可碎石,手中长剑更是少有对手,听人说便是胡酒胡大侠再现江湖只怕也不是他的对手。 胡丹淡淡地说,人都不会是无敌的,没有人是天下第一的。 姜如尘说,还有他手下四名大将,各称潘白衣,潘紫衣,潘红衣,潘黑衣,仅其中之一名便在洛阳挑去快马镖局,活擒孟飞,击败叶败,武艺深不可测。 胡丹轻轻叹了口气,姜如尘接着说,牛头马面乃鬼王左右双护法,武艺之高,可想而知,再一个双面判官,手使一对判官笔,却没有人可以杀死他,当年在鬼城他没有出名时,有人曾一刀砍断他的头,可过了两天却传出了杀他那人被杀的事来,杀死那人的凶手就是他,他武艺之高,又善使毒,很是—— 胡丹不待他说下去,立即说,那还等待什么,快上武当山,见一人抓一人,再停下去,武当只怕会被鬼城全毁了。 姜如尘也说,对,我倒忘了正事,快上武当山。 正在此时,忽有一块巨大的石头自上面的石阶上飞滚而下,这块石头少说也有千百斤,是谁有这么大力气搬上石阶,又推滚而下,丐帮弟子一听声响,往上一看,全是吓了一跳,尖叫着向一边闪去,那敢去挡,胡丹却怒喝一声,竟然抢前一步,伸手抓过一丐帮弟子手中铁棍,往面前石阶上刺出,只听轰隆一声,铁棍子竟然深刺入石阶之中,巨石撞在铁棍之上,顺着铁棍向台阶外飞落,跌落尘埃,铁棍顿时弯成一张弓箭一样。众人一见胡丹如此神威,齐声叫好。 胡丹却手指着上面石阶,扬声说,何方鼠辈,暗箭伤人,还不快滚出来。 很快就走出了一个人。 一个身上干干净净的人,自台阶边林中轻轻一跃,便上了台阶之上。 这本是一个引人注目的男人,尤其他手中那柄剑,人只要一看到就永远不会忘记。 因为这天下再没有一柄剑有这柄剑尊贵,神威绝代,单凭那剑鞘上的任何一颗宝石,就足够让一百个人好好过一辈子了,剑上有四个字十分耀武扬威,尚方宝剑。 这人自然是萧贵。 姜如尘一见到萧贵,如同白天里见到鬼一样转身就想跑,胡丹却一手拉住他,萧贵在这时飞身掠近,长剑已经出鞘,顿现出一股冷冷的剑气,让人不寒而战。 姜如尘吓出一身冷汗,脸色大变,颤抖着说,胡兄,你—— 萧贵就站在他五步之内,轻弹着剑锋,极是得意。 胡丹却笑了,别人想哭的时候,他还能笑出来,萧贵的目光立即转向他,冷若冰霜地说,这位朋友尊姓大名。 胡丹止住笑,一字一顿地说,胡丹,古月之胡,丹药之丹。 久仰大名。萧贵早听到这个名字,却并不将胡丹放在眼中,能让他看得起的人只怕这天下没有几个。 胡丹说,多谢。 萧贵也说,在下也是多谢,多谢胡大侠援手。 胡丹说,不谢。 萧贵说,就请胡大侠将要犯交给在下,在下好回宫复命。 胡丹忽然说,阁下可是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么。 萧贵一怔,但还是说,知道。 胡丹说,那么阁下可知道今天这里要发生什么事么。 萧贵冷漠地说,我只做我自己要做的事,别人的死活,与我有什么关系。 胡丹猛地喝声说,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你贵为王孙后代,不体百姓疾苦,手使尚方宝剑,却只会为虎做伥,今天鬼城之人攻上武当,姜帮主心念天下苍生安危,才带领兄弟前来帮忙,但你却存心使坏,误天下大事,今天你若敢动姜帮主一根毫毛,在下胡丹拼命也要取你项上之首,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萧贵惊住了,姜如尘和丐帮弟子却欣喜若狂,他们都深知胡丹武艺高强,只要有他撑腰,便是百十个萧贵也不足为患。 陆小丹有些吃惊,她只是在想,胡丹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变化。 胡丹在陆小丹的心中是从不会叹息,不会忧伤,也不会恶凶地说话的,可今天他全变了,像变了个人似的,是不是他真的长大了,在陆小丹的心中只有人越长越大时才会有变化,在她的心中,也只有长大的人最让她难懂,陆小丹一念至此,也不由叹了口气。 丐帮兄弟与胡丹已大步自萧贵身边走过,萧贵不知是惊住了还是真有些害怕,连挡也不曾挡一下就眼睁睁地看着对手从身边走过去了。 走出了老远,陆小丹回头一看,见萧贵还在原地发呆。 姜如尘这时说,胡兄,天下果然没有难得住你的事,别人头痛得要命的大事在你手中三言两语就解决了,真是让人佩服,简直让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胡丹淡淡说,区区小事,不值一提,只是今后这种与官府做对的事,要少做为妙。 姜如尘叹气说,当时我是鬼迷心窍,如今打死我也不敢了。 胡丹说,事情已经过去了,后悔也没有用,只是我没有机会见到皇帝老儿,不然我去替你求求情,那该有多好。 胡丹一本正经地说完,忽然就哈哈大笑起来,别人在发愣时他又为何发笑,只听他又接着说,想我胡丹是什么东西,还大做秋梦和皇帝见面,真是天大笑话。 众人大笑,陆小丹也忍不住笑了,姜如尘却没有笑,正色说,咱们就没吹牛了,先救了武艺再吹也不迟,也不知道这次来武当的鬼城高手有多少人。 胡丹说,上次攻打少林时,他们去了多少人。 姜如尘说,仅仅去了五个人,鬼城四使与一个小姑娘。 胡丹说,上次他们失手了,这次出手肯定是有很大把握了,咱们快走吧,希望没有去晚。 十数人疾奔上山,约走了大半个时辰,快及紫宵宫时,忽然听到一声惨叫发出,惊天动地,胡丹大惊说,此人功力深厚,武艺定不俗,竟然也送命在武当,真是可惜。 姜如尘黯然说,武艺这次只怕—— 胡丹说,此人想来不是武当之人,武林中另有高手相助武当,或是武当已有高手出山,此时正在大展雄耀。 姜如尘奇说,胡兄何以得知。 胡丹轻笑说,生于关外的人,声音与中原本非一样,死去之人定是鬼城之人。 姜如尘说,但你又怎能知道武当没有绝代高手。 胡丹说,武当掌门凌风道长虽剑掌双绝,却很少有实战经验,鬼城之人善于使毒药,出手之前就早注意了凌风道长,除了武当道长之外,武当人丁日渐衰弱,武艺高强之人更无几人,谁又可以与早已预谋的鬼城人争雄。 两人边说边率先飞速急行,转过一个弯,眼前就出现一座碧绿琉璃瓦的大殿,大殿楼阁飞檐,雕梁画栋,项顶上,排列各种雕塑的飞禽怪畜,这正是闻名天下的武当紫宵宫。 接着他们看到了孟飞。 孟飞一见到胡丹,心中大喜,大声说,胡兄,你也来了。 胡丹一见到孟飞心中大喜,飞射而出,孟飞一把抱着胡丹。胡丹大笑着说,原来孟庄主大驾光临,打败鬼城只是挥掌弹指间事。 孟飞也大笑着说,有胡丹在,他们敢不夹着尾巴滚么。眼睛一转,就看到了姜如尘,忙对着他点点头说,姜帮主。 姜如尘心中有槐,只淡漠地说,孟庄主,你好。 孟飞知他心里不大好意思,但孟飞为人大方坦率,便笑着说,你是和胡丹一起来的,就是与你有天大仇怨,我也绝不会此时找你算帐,你又何必向我问好。 姜如尘脸上一红,胡丹松开孟飞的怀抱,说,老朋友一见面,你小子就想调笑一下,真不亏为天下第一流氓,可咱们再不进去紫宵宫,迟了片刻,只怕鬼城那些杂碎都让咱们吓死了,可就无趣了。 正是。孟飞本来有些胆怯,却见有胡丹等人在场,顿觉勇气十足,天大的事也有胡丹顶着,胡丹在孟飞心中简直比神仙也要让他佩服。 孟飞这样对人佩服,还是他生平第一次。 孟飞一直是个眼高过顶的人,他虽有大班朋友,可那些人他一个也瞧不起,在一起喝酒寻乐也就罢了,那些人也用不着他去佩服,再说孟飞仅二十岁的时候便创造出侠客山庄这么天下闻名的山庄,江湖上又有几个人可以比拟。但对胡丹他不能不佩服。因为许多事让他头痛得要命,可到了胡丹手中,无不迎风而解,这样的人他不佩服都不行。 于是,胡丹,孟飞,姜如尘,陆小丹与大帮丐帮弟子云涌而入。 里面竟然还是鲜花盛放,到处飘荡着一股清香,此时已近晚秋,里面仍然有无数桂花怒放,静得让人可怕。 人呢,武当弟子二百七十三人呢。 难不成全死在鬼城杀手群之手,那么鬼城的人呢,为什么也不发出一点动静。 胡丹挥挥手,示意大家全停下来,孟飞忙说,胡丹怎么了,这里好象没有一个人呢。 胡丹说,鬼城的人应该在里面,只是武当众弟子——忽然想到什么,忙大声说,快退出宫。 第四十章 侠义所命(3) 伸手拉起陆小丹,往宫外冲去,余人不敢不听,忙尾随而出。 胡丹站在宫外,放开陆小丹,待众人一齐出来时后,胡丹便说,里面竟然有毒。 陆小丹问,什么毒。 胡丹说,是大草原一带的一个帮派的独门迷药。 孟飞叫着说,大草原,什么帮派。 胡丹说,在大草原一带,你们可曾听说过神刀庄这个地名。 茫茫大草原,第一神刀庄。 刀出快如风,杀人不流血。 这首歌孟飞小时候就曾听到别人唱过,到现在仍然未能忘记,他当然知道。据说神刀庄乃一邪恶组织,里面的人神出鬼没,刀法却是当时天下一流,传说中被他们杀死的人,身上连个伤口也找不到,地上连滴血也不会有,因此成名于江湖。他们曾杀死了无数闻名于江湖的大侠客,后来不知何故神刀庄竟然发生了巨变,忽然之间从江湖上绝迹,到此时已经有了三十多年,难道他们还未曾灭亡,他们以前就让人头痛了,如今一出江湖,岂不是更为可怕。 胡丹说,这神刀庄神出鬼没,极是邪气,为人处事非正又非邪,但最为奇怪的是他们庄内的人好喜欢去杀成名的江湖人,后来不知何故神刀庄发生了变故,三十多年前遇到一名不知从何而来的老人用剑削断神刀庄主双手后,令他们一度退出江湖,而如今倘若真是他们重出江湖的话,一定武艺更好,这样一杰,岂不令天下大乱。 孟飞越听越皱眉,说,胡兄,既然神刀庄默默无数数十年,或许他们的人早都死光了也不一定,这迷药是别人盗来的也有可能。 胡丹摇头说,不是,这迷药乃是用最珍贵的几种山草药精练数十年才可成,而且只可以迷倒人,江湖上的人一般是不会去提练的,另外,这配方是神刀庄的镇庄之宝,天下无人可知,这一定是神刀庄有人重出江湖了。 孟飞说,那——那难道没有办法对付他们。 胡丹想了想,忽然笑了笑,望着姜如尘,说,姜帮主,贵帮此时可有治蛇咬伤的药草。 姜如尘说,丐帮是天下乞丐齐聚之地,难免有狗咬蛇咬的事经常发生,又岂可无蛇药,我身上便有。 胡丹大喜,说,如此甚好。他从姜如尘手中接过蛇药,又说,我在一本书上看过,用蛇药可以将这种迷药的药性化解去也有可能。 孟飞高兴地跳了起来,大叫着说,那好,咱们还等待什么,快拿蛇药进去杀人。 胡丹又摇头说,但这蛇药,须内力高强的人方可使用得见效,这样吧,丐帮兄弟且留在宫外守卫着,我和孟庄主先进去看一看。 姜如尘忙说,在下也愿意随去。 陆小丹不说话,她根本不用说话,她只知道胡丹到了那里,她也会去那里,此时胡丹像是把她给忘记了,她也不生气,胡丹望了她一眼,给了她一点蛇药,她立即开心起来,胡丹毕竟没有忘记她。 四人一路无事地进去了。来到里面,孟飞大声说,鬼城的小辈们,你祖宗爷爷来了,还不快出来拜见。 可他们一直去了好远,连同一个人都没有发现,孟飞扫兴地说,这些人全死了不成。 蓦然,却响起了一声钟声,顿时让众人心神一震。 钟声之后,余音不绝,一个人不知从何处而来,一下子就到了他们面前。 赫然便是潘黑衣。 潘黑衣一见孟飞,眼睛闪动着冷光,冷若冰霜地说,又是你,久违了,孟庄主。 孟飞冷笑着说,真是有缘千里能相遇。 潘黑衣又望望姜如尘,说,姜帮主也在,真是天大喜事。 姜如尘说,这次你再遇上你姜爷爷,是你霉气。 潘黑衣见他们似是有持无恐,倒是一怔,说,你们来武当要做什么。 胡丹笑笑向前走了一步,说,想和朋友喝几杯酒。 潘黑衣又是一怔。 胡丹接着说,不知朋友的酒量如何。 潘黑衣这才回过神来,也大笑着说,好,有趣,只可惜此地无酒,否则倒真可与你干上几杯,不,几杯不够,最少十杯,十大怀。 胡丹静了一下,说,所以我说我瞧不起你们这群人吧,连喝酒都这么小量,你们竟然有胆子到武当来撒泼,直是可笑。 潘黑衣又发怔了。胡丹又说,不过幸好没有太多的酒,否则不醉死我,淹也可把我淹死,我恰巧只有一杯酒,一大杯,你若想让我瞧得起,你就喝吧。说着他从口袋里伸手一掏,掏出一个银瓶来,掀开瓶盖,酒香四溅,潘黑衣本是个酒鬼,一闻到如此酒味,不由张大了眼。胡丹轻饮了一口,摇头叹息着说,此酒是百余年前老君仙留下来的精品,喝一口便少了一点,最为憾事,今天既然朋友也想饮酒,在下便舍肉喂虎,舍命陪君子了,请。 胡丹说着手往前平平推而出,酒瓶便平平向前送去,便如一个正常人走路那么快慢,但却一点也不偏,直往潘黑衣面前送去。 潘黑衣一见,情知遇到了高手,但他天生的勇气十足,不由冷冷一笑,大声说,来得好。 他仗着内力深厚,根本不把这年轻人放在眼中,左手凝劲,一把抓去。 却听哗的一声响,潘黑衣手一碰到酒瓶,立即感觉到身体如落入火炉之中,身体向后翻滚而去,同只手臂顿觉软弱无力,垂了下去,幸好他反应极快,左手拔剑抵在地下石板上,才没有摔倒,但手上用劲过大,剑竟刺入石板七八寸深,潘黑衣满面通红,似是再站不起身体来。 胡丹却赶紧抓住了那个银瓶。孟飞却冲了过去,提起潘黑衣胸口衣襟,正反两手给他两个巴掌,打得节满脸是血。胡丹看到,便说,算了,我先来问他几句话。 孟飞这才住手,潘黑衣望着胡丹,说,阁下是何人门下,竟有如此内力。 胡丹说,这你就不必多问了,中原历来是藏龙卧虎之地,高手如云,鬼城虽然自成一派,但又岂能是中原武林的对手,只是以卵击石,自取灭亡而已,我不想杀你,你回去禀告鬼王潘长恨,就说胡酒后人胡丹数日后前往鬼城赴约。 胡酒。潘黑衣脸色大变,惊声说,谁是胡酒后人。 胡丹说,在下胡丹。 潘黑衣忙说,那么胡酒呢,他在那里。 胡丹说,先父无心再武林争雄,早已隐居山林多年,不问世事,但他念念不忘与鬼城的二十年之约一事,特令在下前往鬼城赴约。 潘黑衣眼睛忽然一亮,说,那你快去禀告你父亲胡酒,说鬼王潘长恨在西域恭候他的大驾光临。 胡丹说,这个容易,只要你们能杀死我,他也许就会亲自出马了。 你—— 胡丹说,我怎么了,你一招便败在我手中,难道我也不够格不成。 潘黑衣忽然说,你们先放开我。 胡丹立即说,孟飞,先放他起来。 潘黑衣刚站起身来,便发出一声长啸。孟飞想挡却已经晚了,只好怒喝说,你要做什么,你想死不成。 孟飞说着又要动手,胡丹却挡住了他,说,别动他,他是在请高手。 过了片刻,只听一个阴沉沉的声音说,谁在这里闹事,竟然还敢劳驾我老人家前来帮忙。 潘黑衣手指着胡丹,说,双面判官,胡酒的后人胡丹,快杀了他。 啊。 只听声惊呼,一个宽大的人影立即闪身而过,地面赤砖被他双足踩碎。 这人满面青色,一个人比寻常的二个人像还要大得多,双手各持一支判官笔。一只笔少说也有几十斤重,笔杆比一般人的手臂要粗一倍有余,令人一见不由倒抽一口凉气。他那双眼睛只要朝着人看一眼,别人脸色都会变。胡丹却还带着笑,并且笑得很迷人,笑得很开心。 那人站在胡丹面前,瞪眼说。你是谁,你在笑什么。 胡丹大笑着说,我是你老祖宗,我在笑你这只大水牛,怎么也敢称判官。 双面判官大怒。潘黑衣忙说,他就是胡酒的儿子,就是胡丹,快杀死他。 胡丹也拍手说,对,我是你祖宗,快来杀死我啊。 双面判官竟然也笑了起来,笑声之中,他手中的判官笔忽然向前伸出几尺,竟然有丈余之长,顿时变成了两条铁枪,让胡丹大吃一惊,忙着说,你们先出去,房子太小了,别伤了你们。 其实不是房子太小了,是双面判官的笔太长了。胡丹声音一落,孟飞与姜如尘就向门外闪去。陆小丹却没动像是没听到一样。只是反手拔出了刀。一道瞬目的亮光飞射出来,绝情刀已经出了鞘,胡丹皱皱眉,双面判官一笔直刺过来,胡丹不敢轻敌,闪身跃起,随手拔出了自己那柄破剑。 双面判官一招未能刺中胡丹,第二招跟着而至,胡丹忙着闪避,反手一剑刺在判官笔上,只当嚓的声响,长剑顿时又多了个破口。双面判官身体虽肥,反应却不慢,紧接着又一笔横扫过来,胡丹虽不怕他这样的枪法,但他此时身后有陆小丹,他又不能不躲开,他的破剑也绝对抵挡不住双面判官的双笔夹攻。 但他绝不会逃,他只是对陆小丹说,小丹,你快出去,看我怎么收拾这条大水牛。 说话间,挥剑欲去架横扫而至的判官笔,陆小丹却抢先一步,一刀砍在飞扫过来的巨笔之上,双面判官只觉得手上一轻,手中判官笔间让陆小丹无声响地削断好长一截,又惊又怒,手手劲将手中判官笔向陆小丹奋力掷去。胡丹见判官笔断了一只,大喜过望,一把抱过陆小丹,往另一边的门外冲去,双面判官这一掷自是落空。见胡丹两人欲逃,猛喝一声,又一笔飞扫而近,轰隆一声巨响,判官笔挑起张桌子击打个粉碎,胡丹两人却到了门外了。双面判官发疯似的追去,可在门口,判官笔太长,怎么也拿不出来,他正欲回身收笔时,忽然面前多了个人影,接着胸口一阵巨痛,整个人跌倒在地。 胡丹踢他一脚后,刚想上去再给他一脚,却见双面判官人虽肥,动作却极快,刹那间,翻身而起,判官笔也不要了,抽身就往胡丹追去。 胡丹大笑,人在半空中竟能转身,脚尖在墙上一抵,顿如飞鸟直上云天,稳稳地落在另间房子的屋檐上。 双面判官迎面就扑来,喝声说,往那里跑。 胡丹当然不能不跑,他也想试试这条大水牛到底身法有多好,又怎么可以如传说中那样不会死,于是就在屋檐上连连翻跟头,向前飞射冲出,却忽然见到后面有一空地有许多人,心下一凛,飞身扑下,他的到来让那些人都吃了一惊。 这些人之中有一些黑衣鬼城的勇士,有数百名武当身着道袍的道人,还有一帮衣着各异的武林人。武当凌风道人盘坐在地下,他胸口有五六柄剑架在其上。 胡丹刚落地,众人齐望向他,他立即拍手笑着说,各们齐聚武当,真是幸会。 一名手持钢刀的中年人冷声说,阁下是什么人,这里正在处理江湖大事,无关人员速走为妙。 胡丹怪笑着说,你不配与我说话,你有本事就与我徒弟去聊聊吧。 那人大怒,你徒弟是谁。 忽然听到双面判官大叫着自外面掠近,胡丹手一指双面判官,说,我徒弟来了,老兄我可要走了。 双面判官正向胡丹追来,那手持钢刀的中年人忽然挡住了他,怒叫着说,何方小辈,且留下来。 他挥刀向双面判官后背砍去,其快无比,出手如风,令人防不胜防。双面判官闻得风声,将判官笔往回一格,可那人的刀却忽地收回,从另一个角度重又砍出,直砍双面判官肚皮,双面判官忙着闪避,手上一松,判官笔掉了下来,落在地上,那人仅用两招便让双面判官露出败像,不由心中狂喜。对胡丹说,你这徒弟是个草包,想必你也平庸至极,滚蛋吧你们,我且饶了你们一命。 忽然,只听一个全身着紫衣的人说,双面判官,你不是有柄好剑么,为什么不拿出来。 双面判官手无寸铁,正愁如何去对付胡丹时,一听此言,才想到自己胸口藏着一柄剑,不由大喜,伸手就撒开上衣,一柄黑铜色的长剑立即现了出来,这柄剑竟然让他藏在胸口,剑虽数尺之长,若不是他拿出来,根本就没有人会知道他胸口还藏着一柄剑,双面判官握剑在手,猛一拔剑,剑出鞘来,一股寒气直溅而出,好一柄剑。 胡丹看到此剑,不由吃了一惊,斩情剑。 他脑海中立即想到当年听母亲对他说过这柄剑的情景。 殷小凡在说斩情剑的时候,眼中现出了一股深深的落寞,她说,这是柄魔剑,它带给人的就只有痛苦与寂寞,无论是谁得到它都是没有好结果的,只是此剑锋利无比,削铁如泥,是天下第一宝剑。最可怕的是这柄剑只要一出鞘,无血不归,有时竟然会控制了它主人的整个思维,杀人全不由已,十多年前,就有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侠死在这柄剑上,而杀他的人却是最心爱他的一个女人。 她所说的就是这柄剑,胡丹眼中却现出了光彩,心中想,鬼王全身刀枪不入,若我有此神器,岂不是事倍功半,至于剑有魔法,只怕是传闻而已,天下那有那样的事,我且想法子将剑夺到手再说。 主意一定,人便转身走了过去。 那与双面判官格斗的人见他拿来了一柄毫不起眼的一柄剑,不由笑了起来,你就是拿了你祖宗的宝剑也没有用,今天老子就先杀了你再说。 大笑着转身,飞身掠出,手中长刀直向双面判官砍去,这刀招犹如高山流水,却又似是疾风横阵,威风凛然,势不可当,手法即洒脱却又暗藏杀机。 但这次双面判官根本不去想对手这招式里有多么精深,只缓缓一剑挡出。 这一招既不快也不急。 那听人心想,我只须用刀在他剑上砍去断可将那剑震落,然后趁机一刀削去他半边头来,这样做好不轻松,这胖牛怎么这么笨。 于是也不再使花样,一刀朝着剑是砍去。 可是这笨牛并没有死,死去的是这个自以为是的聪明人。 几乎没有任何兵器相碰的响声,那中年人手中那柄百练精钢的刀就断了,那中年人在冷笑之中,头就让削去一半,身体直倒下去,连同笑容也没有消失,人就已经死去。 剑仍然雪一样的白,剑上连同一点血迹也没有。 众人大惊失色,胡丹却轻掸着那柄破剑走向双面判官,别人就看他发呆了——他莫非是个呆子,这样的剑也不能让他害怕。 胡丹当然不是呆子,他比许多聪明人要聪明得多,所以他做的事总是让人料不到。胡丹在双面判官六步外站住了,忽然大笑出声。 双面判官说,你在笑什么。 胡丹没有理他仍然在笑,大笑,大声音的笑。 双面判官怒气冲上脑去,大声说,你再敢笑一声,老子也将你砍成两块。 胡丹也许真怕他砍成两块,立即止住了笑,说,你为什么不让我笑,为什么要将我砍成两块。 胡丹说这话也真是有趣,别人不再问他为什么要笑很不错了,他竟然去反问别人为什么不让他笑。 众人全瞪大了眼睛,心想着这真是个疯子。 双面判官说,你为什么要笑,你不笑,别人又不会将你当成死人。 胡丹说,当然不会,但我实在忍不住。 双面判官说,有什么事让你这么想笑。 胡丹晃晃手中的破剑,说,我正在想,假如我这柄剑能将你的剑削断,再将你的头砍成两块来,你说这样可笑不可笑,好笑不好笑。他说着又笑了,又是大笑。双面判官也在笑。所有的人都想笑,可看到双面判官满脸的杀气,想笑也笑不出来了。 双面判官说,你真的想试试。 胡丹说,当然非常想,不然我怎么会走过来找你。 第四十一章 无敌剑法(1) 两剑在空中轻轻相格。 地下果然多了个剑尖,双面判官见胡丹老气横秋,冷静沉着,认为他那剑定是不俗,可看到他那剑实在是不堪入眼,也不当回事了,因为他自己手中的这柄剑他试过许多次了,真正的无坚不摧,岂能让胡丹那一柄铁剑能够削断。双剑相格,果然是胡丹的剑断了。 双面判官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胡丹像是快要哭了,脸色难看得要命,弯下腰去捡起地下的剑尖。 剑尖有七寸长,刚好一柄飞刀那么长。 剑尖握在手,胡丹便抛开手中断剑,大声说,大水牛,你输了。 双面判官怔了怔,说,什么,我输了。 胡丹认真地说,当然是你输了。 双面判官冷笑着说,断的是你的剑,怎么能算是我输了。 胡丹大笑着说,杀人偿命,欠帐还钱,你弄断了我的剑,当然你得赔一柄剑给我,而你用一柄这么好的剑来赔偿我这一柄一文不值的破剑,当然算是你输了。 双面判官说,我若是不赔你又能如何。 忽听一人大声说,你这死胖子,千万别惹他生气,最好赶紧跑,跑得越快越好,不然你的剑不但没了,人也会玩完了,因为他是大酒鬼胡丹。 一个人从墙角伸出个头来,这句话就是他说的,除了叶败之外,谁会有这种晦气的脸。 胡丹这个名字并不怎么好听,在此时却还是引起了一些不小的燥动。 一个全身红衣的汉子说,他就是胡酒的儿子吧。 双面判官说,对,他就是胡酒的儿子胡丹。 胡丹挺直了腰,淡淡地说,不错,在下便是胡酒的后人胡丹,在下斗胆请你们速退出中原武林,回归鬼城,禀告鬼王,说在下三个月后定会只身赴鬼城应约。 红衣汉子惊声说,胡酒真的有儿子。 双面判官怒喝一声说,胡酒的儿子又怎么了,看剑。 他宠大的身体向胡丹疾扑过去,手中斩情剑一挥,射出十朵金花,剑气冰冷凌人,胡丹早知此剑之利,那敢硬碰。单掌往前一拍,人如一只大鸟一样飞了起来,双面判官的人虽然要比胡丹大一倍有余,保龄球身法也极快,长剑疾扑,怜惜刺入胡丹的后背了,在后背之上划过一道长长的剑痕,胡丹一时大意,差点受伤,不由惊出一身冷汗,忙拼命闪避,连身上掉下个布包来,他也没有发觉。一纵十步之远,双面判官立即拼命去追。所有的人全移到他们身上去了,根本没有谁去注意胡丹身上掉下来的东西。 只有叶败。 叶败正骑在墙上,胡丹一向他这边跑,他赶紧爬上了墙,站在墙边树上,若胡丹无能为力追自己,他也好趁机钻入武当众人之中,随便抓一个人来挡难,那知胡丹根本没有注意他,后又险中一剑。 叶败清楚地看到胡丹身上掉了下东西,心中大喜,暗想,这小子出身来历向来无人可知,他一出江湖就出名,他现在说自己竟然是胡酒的儿子,别人都不敢不相信,这小子,他身上的东西,岂会是寻常之物,我且拾去,不还给他,他若问我要,我且说要他与我打一架之后才能给他,否则就不给,岂不快意。 于是,藏身下树,一个跟头,摔倒在地,再起身时,地上的包已经到了他的口袋之中了。 叶败开心得很。 只是叶败万万没有想到就是这次的巧遇让他改变了命运。 这袋中之物就是当年一招杀十人,一柄剑无人可挡的第一剑侠胡酒那一招惊天动地的剑谱。胡酒传与殷小凡,殷小凡传与胡丹,胡丹还来不及去学会的绝代剑法。 双面判官离胡丹越来越近了,胡丹好象已经走不动了,可他偏偏不去找个地方藏匿起来,还在拼命地跑,双面判官心想再逗胡丹一会儿,累都可以把他累死,什么胡酒的儿子,在他双面判官的眼中,和一个普通的对手没有什么两样。 胡丹就这样跑着躲藏着,动作越来越慢,双面判官刚想伸手去抓胡丹的头发时,可胡丹忽然一手抓住了身边一根树技,借力一翻,人也上了那株大树。 他爬上了大树后,脚下一滑,人又落了下来,幸好他抓住了那根树枝不松手,否则早就死在尾随而到的斩情剑上。 胡丹就在那根树枝上飘荡着,好像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 双面判官心中大喜,狂呼一声,纵身跃起,胡丹离地面仅有数尺之高,只要双面判官跳起用剑一砍便可以将胡丹砍成两半。众人都以为胡丹只有死路一条了,有几个人甚至于站了起来,冲出身来。不管胡丹是不是胡酒的儿子,就凭胡酒两个字,足够让许多人为之拼命也在所不惜。 第四十二章 无敌剑法(2) 蓦地,只见一道亮光一闪,双面判官惨叫一声,自空中直掉而下,斩情剑脱手飞出,落入地下,剑刺入土中,直至剑柄,众人再去看时,斩情剑已入了胡丹手中,而双面判官的手臂之上却插着一个剑尖。 胡丹那柄破剑的剑尖。 就在这时,胡丹身体一闪,手握着了斩情剑,轻撞着剑背,剑顿如龙吟,清脆传出,胡丹心花怒放,说,好剑,果真好剑。 胡丹又于双面判官手中拿过剑鞘,双面判官满脸苍白,剑尖划断了他左手脉门的血管。令他全身无力,眼睁睁看着胡丹拿去他的剑,敢怒不敢言,胡丹这时笑着说,多谢了。 收剑归鞘,但剑尖刚入鞘三寸便再也插不进去了,剑身竟然发出一阵颤抖。 胡丹大奇,手用力,一推剑柄,剑却忽然跃出剑鞘,往地下掉去,一下子便将双面判官刺了个血洞,这一次,双面判官连惨叫声音也不及发出,便已经死去。 胡丹怔住,他从来不想杀人,长这么大来这是第一次,可伤人的狼,蛇,秃鹫等些凶残动物他却杀了不少,这次无意中杀人,实让他吃了一惊。他拔剑而出,这次再装入鞘中,剑再也不颤抖了,稳稳地滑入鞘中。 这竟然是一柄只有传说中才听到的无血不归之奇剑。 胡丹以前听过天下有这么一种奇异的剑,剑一出必伤人,不伤人不见血决不归鞘,他总认为是那些杀人狂徒给他自己定下的规律,如今亲眼所见,才恍然大悟。 胡丹心想,以后我要注意一点,别随便出剑,以不要伤害无辜。 双面判官一死,鬼城那些人大吃一惊,有十数人俱是惊叫出来,那些衣着各异的武林人却是为之一振。 此时,孟飞率着一群人飞步冲入。 这群人中,陆小丹首当其冲,一见胡丹好好地站在那里,不由舒了一口气,望了他一会,似乎全身力气也没有了,又垂下头去,别的人她都好象没有看到。在她心中,天下就只有一个男人。 这男人自然是胡丹。至于别的人么,别的人她都不想认识,陆小丹从来就不打算去认识别人,在她心中,天下绝没有一个男人比胡丹更俊逸与能让自己开心,天下也绝没有一个男人比胡丹更值得让她去喜欢。 陆小丹就是这样一个人,所以她在外混了几年了,除了胡丹外,她没有另一个朋友。 胡丹对着陆小丹笑了笑,便转过头去对着那群鬼城的杀手们说,鬼城的朋友们听着,中原武林高手如云,是藏龙卧虎之地,而你们小小鬼城,弹丸之地,竟胆大包天,杀入中原,岂不是自取灭亡。你们速退回西域,今天且放过你们,你们回去之后,告知鬼王潘长恨,在下胡丹三月之后定去鬼城应那十年之约。 鬼城的人不知是被胡丹手中的剑吓住了,还是让他几句话吓住了,一个俱不再敢动手,过了半响,只听那红衣汉子放疗,咱们走吧。他们便很快走开。 孟飞望着他们的背影,哈哈大笑着说,各位朋友慢走,老子就不相送了。 那红衣汉子回头冷眼看他一阵,说,孟庄主,高山流水,后会有期,咱们走着瞧。说完这句话,头再也不回,一直走出了紫宵宫。 胡丹此时一直在望着那群衣着各异的武林人,孟飞待鬼城的人全走得看不到的时候才回头来大笑着说,凌风道貌岸然长,有胡丹这小坏蛋在这里,天大的事也只当在放屁,你还不快摆一桌酒席来慰劳慰劳。 凌风道人却是脸色一变,他身边站满了各色不明身份的人,听孟飞一说,凌风道貌岸然人说,请你们走吧。 孟飞一怔,你怎么这么小气。 凌风道人忽然说,滚。 孟飞震住了,对方是名动天下的大派主,他对自己无礼,自己也只好受了,但孟飞天性如此,别人对他好,他就对别人好,别人对他恶,他就对别人恶,喜怒好坏,半点不由人,他不禁微怒说,来者都是客,你怎么这么无礼。 凌风道人这次再也没理会他,胡丹望着凌风身边那一群人说,这些朋友,可是神刀庄的朋友么。 那群人不说话,孟飞怔了怔,忽然想到什么,叫了起来,好啊,。原来是神刀庄的人在作怪,真是该死。 一手朝着凌风道人身边着红绸的人当胸抓去,那人冷喝一声,手已握着刀柄,只觉有一阵冷风吹过,一刀朝着孟飞左臂砍出,攻势又快又急,令人防不胜防。 孟飞根本就没有去阻挡,他身着刀枪不入的怪龙皮,何惧炎有,一手就抓着那人的衣领口,那人手中的刀自然砍到他手上,可孟飞已经将那人抓着,迎面就是两巴掌,之后反手抛开,拍拍手,大笑起来,只看得别人目瞪口呆。 姜如尘喝声说,先做了他们,什么球艺儿,兄弟们上。 帮主令下,犹如山倒,众丐飞扑着向那群形色各异的武林人飞纵而去。凌风道人忽然说,武当众弟子。 那群俱全身不动的武当弟子一听,立即精神大振,齐声说,弟子在。 凌风道人说,道家之地,禁止喧哗,岂容外人在此喧闹,速将这群无礼取闹之人赶出武当。 众武当弟子齐声说,是。 胡丹却摆摆手说,且慢。 凌风道人挥挥手,众武当弟子就停住了,凌风道人说,你有何话可说。 胡丹说,好,我们走。 走出紫宵宫,孟飞奇怪地望着胡丹,胡丹微笑着说,你在看什么。 孟飞扫兴地说,我们为什么要出来,难道还怕了他们不成。 胡丹说,那你知道我们去武当的目的是什么。 孟飞说不出,他不知道是去做什么,他只是中了叶败的奸计,才会来武当的,但进入紫宵宫却是为了解武当之灾,这才是真的。孟飞便说,当然是救武当之危。 胡丹说,对啊,我们的目的是为了救武当,而他们个个安然无恙,鬼城的人也已经走了,我们还呆在这里做什么。 孟飞一时发现胡丹说的话真是怪,说得好象不但有理,连给他反击的机会也没有,这话里分明有毛病,而他却找不出来,他于是只好闭口无言了。 胡丹说,别着急,神刀庄在江湖上江湖上又算什么东西,凌风道人虽然中了他们的蛊,可却一时不会死,武林也不会毁在他们手中。 孟飞失声说,凌风道人被他们下了蛊。 胡丹轻声吟说,茫茫大草原,第一神刀庄,刀出快如风,杀人不流血。 吟声凄伤,低曼,却透出一丝深深的疲倦之色,在别人心中,胡丹永远没有这些感情的,是什么让他改变了这么多,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去问,胡丹,这个对江湖秘事如数家珍,武艺深不可测的神秘之人在他们这群人中已成为一个首领,胡丹无论说什么,怎么做,他们都不会去违背,因为所有的人都佩服了胡丹。 胡丹凝望着北方那片天空,眼光中注满了忧伤与感叹,却没有人可看得到,胡丹平静地说,神刀庄本只是大草原里的一个小帐蓬,多年以前,有五个武林之人为了逃避仇敌追杀,就躲在那个小帐蓬里面,之后不知从那里得到一本刀谱,再现江湖时,立即名动天下,他们五人逐渐发展壮大,在原先那个帐蓬边修建了一个长达数里的大山庄,里面的人由当初的五个人发展到二千多人。有一点不能不提,神刀庄人虽众,刀法以狠,险,奇夺胜,但招式平稳,一遇到真正的高手就只能白白送死,因此神刀庄一些人于是就研发出数十种毒药,在使用刀法之时放出毒药,敌手一中毒,当然会手忙脚乱,刀法迟缓,更有的人不需要他们动手,自己就给毒药毒死了,所以才不见血。这些全都是一些很寻常一件事,却在武林中越传越神,其实天下那有杀人不见血的刀。 别人都听得入神,胡丹的言辞巧妙,说话时语气生动活泼,神情悠扬,手舞足蹈,说得虽是一件乏味之事,却让听者无不动容。陆小丹越听越开心,直到他说完才对他说,小坏蛋,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别人都不知道的事。 胡丹笑着说,我知道的事可多着呢,你要是嫁给我,可——忽然想到冷芳芸,心里黯然,但还是接着说,可就好了。 陆小丹并未察觉到他证据中的变化,嘟着嘴说,嫁给你,做梦去吧。 这些话他们说过千百遍了,可在今天说来仿佛却有些隔膜了,再没有以前说时心里那种快感,两个人在心中对对方无形之中轻淡了许多。 这是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谁也不知道。 孟飞说,胡丹,你说神刀庄挟持武当派,意欲为何。 胡丹心中一震,心转电移,说,不妙。 孟飞失惊说,什么事不妙。 胡丹呼出一口气,很快又恢复了平静,淡淡地说,名利**,谁又不想成为天下第一人呢。 孟飞说,那他们下一步的目标又是什么呢。 胡丹说,挟天子而号令诸雄,他们会怎么做,要么他们会去攻少林,要么他们在朝中有人。 姜如尘说,神刀庄复出江湖,此际又是鬼城入侵之时,若不速灭去神刀庄,日后定会为祸武林。他一说完,孟飞忙点头,胡丹却摇头说,今日来武当之人只是神刀庄小部分之人,他们手中竟然能够挟持到凌风道人,令人不可想像,我们就是可以杀掉他们,却也是于事无补,所以我才不想去白费力气。 姜如尘说,应该怎么办呢,好,一切听胡兄你的,在下有勇无谋,愿听胡兄差遣。 胡丹微笑说,如此多谢了。他抬头望向紫宵宫,接着说,我们先不要打草惊蛇,神刀庄此时未成气候,如今成为武林公敌,其实不需要我们动手,别的人就够头痛了,倘若别的人真对付不了他们,那么日后我们再寻找机会去除去他们,并不为迟,如今之计—— 说到这时,脸色便凝重起来,众人都以为他要说什么大事,忙凝神以待,那知胡丹说,如今之计,先回侠客庄,痛痛快快地喝几斤美酒,再言别事。 叶败得到秘籍之后,仍在紫宵宫闲逛,他想去找点酒喝,可这紫宵宫不要说有酒,就连酒杯都不见一个,让他大为扫兴。他觉得这几天真是亏大了,带孟飞来武当,不仅没有看到他出丑,反而让他杀了一个人,威风了好一阵子,他并没有看到孟飞杀人的情景,他只是觉得一个人杀了人之后,总是很威风的。 让他感到亏了,当然又是败了一次。 叶败在以前他自己以为失败一次便拔掉一根头发,后来觉得拔一根太少,就换成一次拔十根,可拔了几次,就觉得太痛,他又换成喝酒,可他的酒量并不好,喝几杯就会醉倒,他又换成在身上划伤口,如今身上已划了十七处伤口了,他以为他失败的事太多了,有时一天就有四五次都不足为怪,任何事对他来说,都是不幸和倒霉,今天虽然捡到胡丹身上的一本书,叶败心想说不定这本书是胡丹故意掉了,别人都不去捡,自己去捡,真是丢人。 他立时万般扫兴,无意之中竟转入了一个悬涯边的木房边。在武当山,如天然而成在千丈悬涯中间的房子多如牛毛,叶败一掌击碎门,大步走了进去。他本是想找个人说说话的,可这里面偏偏一个人也没有,他又是一阵的落寞,低着头,直往前走,走过几间房子,看见前面木房处有几束鲜花。 叶败心想,今天运气还可以,还看见几束鲜花,武当是宝山,我身入宝山而得宝花,是不亏了。 想着于是纵身一跃,一把抓往鲜花,又飘飘而下,见一间房子窗户上可以落脚,便用脚尖轻轻一点,伸手抓住那窗户,站在那里,忽听一阵吱吱叫声,叶败发现两只发亮的眼睛在房内朝自己飞扑而来。 蛇。 叶败一惊,脱手松开窗木。几乎掉下悬涯,幸好他反应够快,一把抓紧悬涯边石块,才不至于掉下去,可手中的鲜花已经变成了一滩稀泥。 叶败爬上来,心有余悸,却也是大怒,老子今天好不容易找到一束鲜花,可你这狗猪不如的东西,竟敢吓你家大爷,害得我弄坏了鲜花,今天你叶大爷就与你比个高低。 第四十三章 无敌剑法(3) 叶败拔出长剑,见那屋有锁,一剑直削下去,锁就落地了,推开门,便嗅到一阵腥臊味,叶败也不顾了,他心想,活着真没有意思,想找个人打架也这么为难,想出的风头也被他们全抢光了,我叶败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不如死了算了。他干脆关紧门,人刚转过去,只闻得一阵疾风飞射而近,叶败反手一剑刺出,却听铛的一声,长剑折为两截,接着他才发现这蛇竟有一丈之长,腰比他叶败像是要粗上一倍,不由倒抽口凉气,一时不备,那蟒蛇巨尾一扫,叶败只觉得一阵发昏,身体被蛇尾扫到,黑暗之中不及细想,双手在空中乱抓,抓住了一根粗实的木檐,就吊了起来。 叶败身体一吊起来,那蛇在他身下无论如何也够不着他了,叶败见到那蛇在他下面乱窜乱跳,心中大喜,脱口说,老子在上面凉快,孙子你在下面气坏,老子不跟你一般见识,你又能如何。 说到这里,叶败心中一怔,老子打遍天下所向有敌,尚无得胜之日,但天下之人却没有一个我不敢打的,这畜生只是一条蛇,我若怕它,日后传扬出来,天下英雄定会更瞧不起我了,对,今天无论如何也要与它打一架。 于是手一松,人就直坠落下去,巨蛇一见,张嘴便咬,叶败身影飘动,闪了过去,铁拳在蛇背上猛击一下,巨蛇吃痛,发出怪叫,疯狂般向叶败攻去。 叶败一招得手,哈哈大笑,趁着窗外一点微弱的光线,看准了蛇头,飞扑而去,双手紧搂住蛇脖子处,他早就听人说打蛇打七寸,就在蛇头下面的地方,只要一控制了那个地方,蛇就会咬也咬不住,缠也缠不上,再毒的蛇也不怕,巨蛇大惊般窜出,又重重地跌落在地上,想将叶败压倒,可叶败只身体一侧,就落到巨蛇背上,双手仍是紧紧扣住巨蛇不放,蛇想用嘴咬,却咬不住,用尾巴扫,却也扫不到,叶败高兴极了,巨蛇渐渐不反抗了,突然叶败觉得腿脚上一痛,心下一惊,忙伸手去抓,竟是刚才自己抛掉的剑。断剑划破了自己的大腿,鲜血流了出来,叶败一时想到蛇素喜食恶腥食物,他便捡起断剑,往自己腿上再用力划了一刀,将剑上沾满鲜血,后将沾满鲜血的断剑往蛇嘴边伸出,巨蛇也许是饿坏了,闻到血腥味,竟然一口吞下。断剑入腹之后,巨蛇立即发出惊天动地的吼叫,竟将叶败抛到地下,叶败这次真是吓坏了,忙使出轻功,一纵又上了悬木之上,寻一个地方躲了起来,巨蛇在地上乱跳了好一阵子,才止住了动掸,长长的身体像散架似的平坦开来,再也不动了。 叶败大喜,飞身掠向门边,拉开门一看,只见巨蛇的头已经歪在一边,蛇血淌了一地,早已死去。 叶败心愿得偿,手舞足蹈,在地下连连翻几个跟头,忘形地说,他妈的王八蛋,害得老子白白地吓一场,空空流了那么多血,今天孙子你死了,老子要吃你的肉,喝你的血。 说到这里,就想拍手而去,可刚走出门口,猛地想起自己最后的两句话,老子要吃你的肉,喝你的血。心下一怔,说,我可不能对畜生失信,我必须要说到做到,必须要吃它的肉喝它的血。听人说蛇血很补的,我且试一试看,可千万别长胖了。 于是他找到剑头,在蛇身上划了一个口,鲜血就涌现出来,叶败忙伸过嘴去,一阵腥臊味直滑入肚,极是难喝,叶败却皱着眉,运足劲,足足喝个够。之后他将蛇翻过身去,他知道蛇身上只有肚皮很嫩,又易破,不似背上坚如山石,运劲一剑划去,果然好破,划出一条长缝来,长缝里有一个巨大的蛇胆,又黑又粗大,与他以前所见到的任何一种蛇的胆都不一样。心中大奇,心想,这是什么球艺儿,可能有巨毒,我可千万不能吃——不对啊,蛇应该只有嘴上有毒牙,别的地方根本无毒,我又何必害怕,胡丹孟飞他们瞧不起我,不把我放在眼里,可他们吃过这么大的蛇胆么,哈哈,看来我比他们幸运得多。想到这里,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攫取下蛇胆,一口吞下,只是咽得很难受,另外倒没有什么味道。但一入肚中,却觉得一阵火气直冲咽喉,浑身立时火势起来,痒痒的极是不爽,叶败这才吓了一跳,拼命地呕吐起来,可蛇胆早已经入肚了,又岂能再吐出来。过了一会儿,火气越来越旺,叶败觉得身体快要爆炸了,发疯般冲出房内,顺着路一直冲了出去。 叶败一路上只感觉全身轻飘飘的,脚尖在地下一点,人就飘出了数丈远,而在他以前,就是尽力一纵,也只能有丈余远,这一惊更是不轻,他大叫着说,不好了,有鬼啊,有鬼上身了,快来救命啊。 他其实是好运临头,那蛇是原武当派主一尘道长喂养的药蛇。是一尘道长在云游关外时发现的,原是绝迹的异种。一尘道长得到此蛇,如获至宝,立时辞去掌门之职,将蛇关在这个人迹罕至的小木楼里,用灵药喂养。这异蛇让他喂养了二十多年,药性已成,常人饮其血可徒增数十年的功力,若吃蛇胆便会万毒不侵,蛇肉也是增气之宝,但一尘道长万万没有想到叶败无意之中撞到此房,喝这蛇血,吃了蛇胆,让叶败轻功大增,轻功之术更加神妙,叶败当然想不到这蛇有如此多灵性。叶败便往山脚下走去,往日叶败需要走几个时辰的路今天一个时辰不到便走完了。走到了山脚下,叶败回过头去望望高山,黯然神伤,他认为只是临死之前的回光返照。心想着胡丹还有那个一脸傲气的飞刀门小子他们活在这世界多么威风,而自己却快死了,更是感到人生无常,万事皆空,万般伤神之间,手触到胸口那本浅薄的剑谱,就伸手拿了出来。他心中想,我反正要死了,这东西还是还给胡丹吧,不行,我都是快死了的人,死也要把这东西毁掉。 他越想越气,怒气冲冲地打开剑谱,剑谱上就只有几幅画像。一个个都是使剑的模样,那样子十分怪异,出剑的方位与手法和叶败学会过的见到别人使用过的全然不同,这就引起了叶败的注意。 叶败自言自语地说,天下怎么会有如此奇怪的剑法,这样子——能出剑么。他望着第一幅画像,又说,真是奇怪,创造这剑法的人莫非是个疯子,疯子也创造不出这么怪的剑法来。叶败一边说,一边用手不由自主地随着第一幅画像练了起来,他本来就对奇怪的东西最感兴趣,越奇怪的东西越有兴趣,这一下练功下去,可上了劲儿,一共就练了十天,终于学会了,这一招简简单单,奇怪至极的剑法里包含了许多平常叶败连想都没有想到之招式,叶败生性聪明,普通的招式,他一看就会了,可这一招,一个小动作都会要他花上大半天才能学会。 这一招,是叶败平生练剑练的最久,也是最认真的一次。饿了就去小木屋生吃蛇肉,十天好象没什么概念就过去了。 十天之后,叶败悟透了最后一个动作,坐在地上,一阵凉风吹过,叶败让风一次,才发现日出日落,已经过去了十天之久。十天都是过去了,他不但没有死,身体好象越来越强壮了,连中毒的痕迹也没有半点,他这才相信自己是遇到了奇遇。但他转念一想,这小坏蛋姓胡,胡字通念为无,名字叫做丹,是小坏蛋的蛋,胡丹胡丹不就变成了无蛋无蛋,无蛋的是没有的意思吧,这说明胡丹不是个好人,他是故意让我捡到这本书,是用来害我的,否则天下之人那有用十天才能学会一招剑式的招式,看来我让上当了,哎,只怪我叶败天生愚蠢,总是上别人的当还当遇到了奇遇。 扫兴之际,便将剑谱一点一点撒碎,散入水中,散完之后,叶败却哈哈大笑起来,大声说,胡丹,你的武艺好,我佩服你,可你敢与我比试轻功么,我轻轻一跳就能去数丈之远,你有这能耐么,哈哈,我一定要胜了你。 想过来想过去,得意洋洋,觉得自己不再是昔日城下阿蒙,已非常败叶败了,此时已是另一个人了。于是他进城买了一柄上好的剑,一匹上等良驹,一套干净的紫玉袍,再去一个客栈,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后穿上紫玉袍,佩上好剑,骑着好马,径直往侠客山庄走去。 胡丹那小子一定是在侠客庄,孟飞那么大方,侠客庄里的酒又多又好,胡丹不喝穷孟飞,又岂能走,哈哈,只要我击败胡丹那小子,我便名动天下了,到那时我要改名,改为叶胜。叶胜叶胜,常胜无敌,打遍天下,战胜胡丹那小坏蛋,第一大侠是我叶败——不是不是,是我叶胜。 胡言乱语,胡说八道一番,他策马驶过那个小城里,到处都飘荡着叶败的狂笑声,别人看着他发笑,讥骂他,他都不在乎,想想自己就要名动江湖了,何其快意,那能与这般小人物一般见识。 但他刚来到城门口,就让几个官兵挡住。一名捕头模样的人指着叶败喝声说,你是何人,疯疯癫癫的,快滚下马来。 叶败当然也不把这些人放在眼里,一听有人无理地要第一大侠叶胜下马,便满是怒火,瞪眼说,老子是叶胜,你不认识老子呀,老子很快就要名扬天下了。 那名捕头根本不认识什么叶败叶胜的,只听到他口头上自称老子,便是大怒,扬鞭朝叶败猛击过去,叶败正在想像这些小人物敬慕他叶胜大名时如雷贯耳的表情,一时不备,竟被长鞭结结实实地打中左脸,他一愣。那捕头大声吩咐他身边几个人,说,把这疯子拉下马来,送去牢里,重重教训不知天高地厚的这小子。 是。 另外四名官兵应声着同时向叶败扑去,叶败似才醒悟过来,想到刚才让人打了一鞭,心下大怒,飞身跳起,朝着最前一个人胸口就是一脚,那人惨叫一声,飞出丈余之外,踢倒在地,动也不能动了,另外三个人吓得连连退了几步。 那捕头大怒,大叫着说,好小子,竟敢杀死官差,来人啊,乱箭射死他。说完话,和另外三个人转身就跑,城墙上立即现出了一排弓箭手,叶败虽不怕这些俗箭,但怕伤了坐骑,忙说,别射,别放箭,有话好好说。 可那些人那容你说话的权力,一排十几支箭直向他射去,他真怕射死马,忙拔出箭来,使出以前学会的挡箭之术,长剑连挥,依他以前的本事,最多可挡住六七只箭,可今天一出手,剑气震荡,剑还不及箭,箭已被剑气击飞,只看得众官兵全呆了。叶败见状,忙策马疾驶,可还是有几名官兵反应极快,一见他要跑,忙将城门拉了上去,叶败快到城门,城门已关上大半,他想溜出去却是万难,眼忽见到拉门的两根粗绳,心中一动,飞身脱马而起,身体直窜飞出,一剑朝那两根绳砍去,可在这时城上忽然伸出一根长枪来,当胸朝叶败刺去,叶败来不及砍绳,只好向左一扑,扑上竟有数米之城门,到了城门上一名兵丁的身边,来不及细想,一剑就刺出,使的正是刚刚学会的那一招。 那人惨叫一声,叶败一剑穿过数人的格挡一下子刺入了那人的咽喉之中,当真是神出鬼没,快捷无比,令人防不胜防。 那些人常年呆在这种小地方,何曾见过如此剑法,一惊之下,让叶败一剑一个,一一杀死,叶败哈哈大笑,觉得这般杀人十分有趣,以前他杀人时,总觉得要费好多力气,可一使出这招来,杀人只须轻轻一剑,便可以了,当真是前所未有的轻松。最后连同城下的那捕头和三名兵丁一齐杀死,才大开城门,策马出城。 第四十四章 神刀庄高手(1) 宾客满座。 在侠客庄里喝酒总不乏人,只要孟飞一回庄,几乎天天都有人来造访,有许多人更是长期住在这里。于是大摆宴席是必不可少的,今天的人自然也不少,可今天酒宴之上却没有人再似以前那样狂醉豪饮了,几乎所有的人都在议论着同一件事,只有一个人与众不同,他一直在大笑着饮酒。 他便是胡丹。 胡丹与别人就是有这点不同,他脸上别人很少看不到笑。 纵使他不应该笑,他仍在笑。 他的笑很灿烂。在别人眼中,他也许永远是一个快乐现而灿烂的人。 孟飞对着姜如尘说,此事非同小可,鬼城之乱未平,又增加了个神刀庄,岂不是乱中更乱,令人不快么。 姜如尘说,神刀庄确实是武林之心患之毒,我们根本不敢相信他们竟能设计害死少林方丈,又扶持一无是处的玄光和尚当成方丈,如此收少林为已用,欲引武林于绝地,真是该死。 孟飞叹气说,一个武当已可虑,如今再加上少林—— 姜如尘说,天下武林一直以少林为首,神刀庄能够不费吹灰之力得到少林,他们的能耐非同一般。 孟飞想想说,姜帮主何不趁机联合天下群雄,荡平神刀庄,以绝后患。 姜如尘苦笑着说,丐帮虽大,声誉却大不比以前,天下出此大祸,丐帮本应首当其冲,但——哎。他摇摇头说,兄弟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胡丹忽然大声说,有朋自远方来,孟庄主,还不快快迎客。 叶败正站在门口迟疑不决,他实在想不出自己是进去还是不进去,进去么,怕胡丹追问剑谱下落,而自己却撒毁了,不进去么,自己这数百里匆匆而来,走了实在有愧于自己。正犹豫间,听胡丹这么一说,叶败眼睛一亮,心想,胡丹定然不知道是我捡去了他的东西,否则又怎会说我是客人。这样一想来,心中豁然开朗,便大声说,我不是客人,也不是谁的朋友,孟飞你也不要假惺惺地来迎接我,我只是找人来打架的。 孟飞正想起身,一听他这么说,便不起来了,只大笑着说,我有个朋友叫叶败,不知你认不认识他。 叶败立即铁青着脸,皱起眉头,他最怕别人说他是谁的朋友,孟飞这么一说,他就想走人了,可一想要胜胡丹,最少也要胡丹吃一惊,硬是停住了脚步,谁也不去瞧,一直走到胡丹的身边,胡丹笑着看着他,还在喝杯中的酒。陆小丹冷冷地站起身来,望着叶败,眼中现出了杀气。 叶败很快发现了陆小丹的敌意,居然对陆小丹一笑说,陆姑娘,你放心,我不会杀胡丹的,我不必这样瞪着我不放。 陆小丹松了口气,说,那你来做什么。 叶败却不再理她,对胡丹说,胡丹,咱们是好朋友么。 胡丹正往嘴里倒酒,脸上也正露着阳光般的笑容,可听到叶败这句话,笑容一下子就消失了,端起一杯酒,伸到陆小丹的嘴边,柔声说,陆姑娘,我想请你喝一杯酒,好不好。 叶败一怔,知道胡丹在怪他刚才没有理陆小丹才不理他,但他不生气,生气的应该是胡丹才对,因为叶败捡到了胡丹的东西,不但学会了高强剑法,还毁去了剑谱。在叶败心里,则他对不起胡丹,胡丹不给他面子,也是应该的。 陆小丹一下子被胡丹逗乐了,推开胡丹的手,说,我才不喝这臭东西。 叶败忽望着陆小丹说,陆姑娘人长得可真漂亮,胡丹这小子真是好艳福。 这话一出,可把陆小丹乐坏了,胡丹几乎要把嘴里的酒全吐出来。今天叶败怎么了,会说这种话,莫不是良心发现,还是他觉得要对陆小丹好一些,怕她以后找机会报复,他会说这种话,真是让人不可思议。 胡丹忍不住大笑着说,陆姑娘人长得美丽不用你说我也知道,你说这话拍我马屁一定有什么要求,是什么,有屁就快放。 叶败从桌子上拿了一杯酒,喝了一小口说,在这里放屁可不行,你喝酒喝够了,可我一路劳累,还想在这里大吃孟飞一顿呢。 众人都哈哈大笑。叶败却没有笑,接着说,今天嘛,我当然不是为了过来拍马屁,白混一顿饭吃的,当然还有别的目的。说到这里,一双眼睛立即盯着胡丹,生活他会忽然凭空消失了一样。 孟飞叫着说,什么目的,快说出来让大家听听。 胡丹笑着说,可千万别提打架的事,我可烦。 叶败不屑地说,你们这群人真是无趣,难道我叶败除了打架外就不会别的事不成。 胡丹笑痛了肚子,一边揉肚子,一边说,我实在看不出你除了打架之外,还有什么事你是会的。 叶败昂起了头,说,我叶败除了喝酒——望了一眼陆小丹,不情不愿地接着说,喝酒和那些无知的小女孩爱缠你外,你还有什么事强过我。 陆小丹立即瞪圆了眼睛。胡丹说,你别用话来刺激我,想要我和你打架,这里每个人都没有你聪明,你是天下第一聪明的大英雄,这样好了吧。 叶败说,不好。 胡丹说,什么叫不好。 叶败皱眉说,你怎么这么怕死,死有那么可怕么。 胡丹说,我一向很胆小的。叶败不说话了,胡丹微笑着说,别人又怎么敢与叶大侠比胆子,那岂不是拿鸡蛋碰石头,搞得一塌糊涂么。 众人又大笑,孟飞怪笑着说,胡丹是大坏蛋,只是叶败若要与胡丹闹事打架,那叶兄你岂不就成了顽固不化的石头了。 这次连叶败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可他只笑了一会儿,便闭上了嘴,脸上再也找不出一丝笑意来,仿佛他从来没有笑过一样。别人那里忍耐得住,一时间,只笑得轰天巨响,叶败忽然就大声说,我说不过你们,但你们有谁敢与我比试轻功么。 轻功,这句话胡丹听得很清楚,笑着问,你的轻松很好么。 这时,大家逐渐停住了笑,叶败等了好一阵,见到大家已完全止住了笑,正在望着自己,就得意洋洋地说,不是很好,一般般而已,只不过比你们要好那么一点点。 胡丹又想笑,但还是忍住了,说,你是不是想和我比轻功么。 叶败一字字说,正是。 胡丹说,你的轻功有多好。 叶败说,无法形容,最少比你的要好。 胡丹笑笑说,看来你一定是要赢了。 叶败咬牙说,正是志在必得。 胡丹立即说,所以我决不能如你愿,我这个人嘛,天生就不喜欢和别人比试,无论什么方式都不行,别人若想与我比试,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将我灌醉。 要灌醉胡丹比摘天上的星星还要难,胡丹说这句话后,叶败的心又落到了地狱,这讨厌的小坏蛋,总有借口来搪塞自己,叶败越想越气,转身就走。 孟飞忙说,叶兄不喝两杯了么。 叶败站住了,冷冷说,我又不是胡丹,靠吃穷朋友为生,我有的是银子,为什么要喝你的酒。 孟飞听得直皱眉头。胡丹说,你别出口就伤人,你想请我胡丹喝酒,我还不想去呢。 叶败也不去望胡丹,说的话却是说他,你以为你武艺天下第一么,这么牛皮,谁又愿意请你喝酒。 胡丹笑着说,我武艺高低无所谓,反正就是你不请,也有人请的,你管得着么。 叶败说,我为什么要管,不敢与我打架,明说便是了,找什么破借口。 胡丹想了一下,说,你真的很想与我打一架么。 叶败点头说,正是这样,做梦也在想。 胡丹说,那好,我答应你,等神刀庄解散之后,我就与你打架,你不想打也不行。 叶败不悦地说,神刀庄算什么东西,神刀庄与打架有什么关系。 胡丹说,当然有,神刀庄如今控制了少林武当两大名派,我当然要看到这群人全死了我才有心思与你打架,你也知道,我最看不得有人耀武扬威,为非做歹了,况且你武艺高强,若是不小心一剑将我刺死,他们岂不更是不可一世了。 叶败想想也是,于是也不说话,转身就走。 孟飞说,叶兄,请慢走。 叶败说,我为什么要慢走,我走快一点不行吧。 话一说完,人却不见了,众人定眼细看,叶败已到了门口。他离门口尚有丈余远,只在瞬息间就到了门口,速度之快令人骇然,再去看他时,叶败已经却了数丈之远的门外去了,不到人眨眼的时间,已经没有了他的影子。 众人全惊呆了,这里的人大多是在武林中颇有地位的人,虽武艺有高有低,但见识却都非同一般,一见叶败有如此快的身法,却是他们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地的快。姜如尘也自一惊,脱口说,轻功之术,叶败的轻功会有这么好。 孟飞说,叶败在以前—— 胡丹说,他在这几天一定碰上了奇遇,若他真的去找神刀庄的麻烦,那可就太好了。 孟飞怔怔地说,他只是个杀手,他会去么。 胡丹说,也许会的,他本质并不坏。 孟飞想了良久,又说,神刀庄到底在大草原什么地方,我们何不聚集好手一齐杀去,灭其根本地,再一一除去散落在江湖上的残渣余孽,该有多好。 胡丹说,这个地方江湖上无人得知,江湖人本来就很少有人去大草原,加上他们隐藏得好,所以至今江湖上无人得知,说到神刀庄,只有以毒攻毒。 孟飞忙说,如何是以毒攻毒。 胡丹说,要灭亡神刀庄,只有以刀治刀,以快治快,请冷风吹。 冷风吹。孟飞皱眉说,他会来么,他一个人,行么。 胡丹说,天下刀法最快应数是冷风吹,他是杀手之王孟春风的最后一个徒弟,刀法自成一派,他为人冷漠,出手无情,确实是神刀庄的生死之敌,但要清他出山,却是不易,因为他早年就封刀归隐,不问世事,心中又最痛恨正义人士,要他出来主持正义,只怕不是件容易办好的事。 孟飞说,有你在,天下就没有办不了的事。 胡丹摇摇头说,我如今最怕见到的人,也许就是他了。 孟飞奇怪地说,为什么。 胡丹说,你还记得在狂风谷里遇到那个叫风儿的女人么。 孟飞说,当然记得,那是个很美丽的女人,她又怎么了。 胡丹说,难道你就没有发现她与冷风吹很像么,长像很相似么。 孟飞一怔,立即就想到了冷风吹那次对他说的话,忙说,我知道,他们本是兄妹。 胡丹说,嗯。 孟飞哦了一声。 胡丹轻叹着说,在狂风谷—— 孟飞忍不住就笑了,说,那女人可真是——却不知你是怎么出谷来的。 胡丹说,也许我们真的是不该进狂风谷的。 陆小丹这时冷冷地说,风流胡少侠处处留情,这时觉得有麻烦了吧。 胡丹一怔,孟飞哈哈大笑着说,胡丹正是不应该去的,看来在下无意之间也得罪了陆姑娘了。 正在此时,门外传来侠客庄庄丁大声传话,神刀庄庄主叶离群叶大侠前来拜庄。 第四十五章 神刀庄高手(2) 神刀庄。 这三个字一出,令在场之人为之一凛。 他们来做什么。 黄鼠狼给鸡拜年,定是不安好心。 但我们岂会怕他们,有胡丹,孟飞,姜帮主三人在,又岂会怕一个小小的神刀庄。 胡丹孟飞姜如尘等人一齐迎了出去,来的虽是敌手,但江湖礼数却不能少。 来的人正在庄外,一行九个人。 为首一名青年玉面素衣,但双眼闪烁,气宇不俗,隐隐有王者之相,让人一见顿生敬佩之心,在他身后站着七个高大的汉子,每一个都手节架大,卓然不群,显然一个个非是俗手。在他身边还站立着一个绝色的少女,年约二八,端庄秀丽,与这男子长相极是相似,显然是一对兄妹。 在他们身后竟有一辆十匹好马拉的马车,车皮是用黄金包做而成,垂帘上挂着最华贵的丝绸,车夫手中的马鞭,像是用玉做的,如此气派的马车,在场之人见过的都是首次,俱是心想,这神刀庄有何能耐,能有如此大的气派,敢乘这样华贵的马车。 孟飞在吃惊的同时拱手为礼,说,叶庄主大驾光临,不能远迎,但请恕罪。 那玉面青年也抱手为礼,淡笑着说,孟庄主多礼了,在下等冒然相访。无礼已极,尚请孟庄主恕罪才是。 孟飞笑着说,不敢,请到内厅用茶。 那玉面青年说,多谢。 一行人来到大厅,玉面青年大刺刺地选主位而坐,他身边的人却无一人落座,孟飞连说几句请坐,他们只当没听到,孟飞颇是为难。那玉面青年便说,坐下吧。那些人才纷纷入座。 孟飞待他们全入座,方才说,叶庄主大驾光临,请问有何指教。 那玉面青年说,指教不敢当,在下叶离群。他又指着那绝色少女说,这是舍妹叶舞容。那少女叶舞容在椅上对众人点头为礼,叶离群又指着身边那群人说,这是在下的几位随从。 那七个人忙站起来向孟飞等人行礼,孟飞忙站起还礼,孟飞还礼之后,指着姜如尘说,这是丐帮姜帮主。又指着胡丹说,这是在下的好朋友胡丹,天下第一名侠胡酒的后人。 叶离群只淡漠地哦了一声,像是对胡酒这个名字并不熟悉,丝毫不以为怪,而他身边那七名随从一齐脸上变色,有一个人惊叫出声。叶离群望望身边的几个人,一脸茫然。竟不知他们为何而惊。一名随从忙在他耳边轻声说了几句话,只见他连连点头,这时胡丹站起身来说,叶庄主天生宝贵之相,日后成就定是非凡,贵庄的几个朋友个个武艺超俗,今天你们大驾侠客庄,真是让在下大开了眼界,方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叶离群说,阁下这话在下有些不懂,但请明示。 胡丹淡淡地说,以阁下几人的武功造诣,问鼎天下轻而易举之事,阁下等又何必乱杀无辜之人,挟少林武当号令天下群雄,阁下如此行事,意欲又是为何。 叶离群变色说,胡大侠说话未免难听了一些,放眼天下群雄纷起,自少不了刀剑杀伤,在下欲一统这天下武林,只是为天下苍生造福而已。 胡丹说,鬼城诸杀手近日来进攻中原,杀人无数,无恶不做,阁下何不去荡平鬼城,反来残杀中原武林人士,同室操戈,岂不令天下人寒心。 叶离群说,在下正想一统中原武林,后再去荡平西域鬼城,这样难道不是更好么。 胡丹凛然说,只要阁下等有为天下苍生造福之心,一呼天下应,又何必使诡计害死大悲和尚,控制武当掌门人,阁下等以如此可耻的手段便是得到天下,也是让天下英雄所不耻。 他话刚落,叶离群身后有一人挺身而出,怒喝声,你好大的胆子,竟敢—— 叶离群忙盯那人一眼,那人脸色莫名其妙地变了,当即住口不言了,又退了回去。叶离群笑着说,粗人无礼,胡大侠勿怪。 胡丹挥挥手说,不用客气。 孟飞见到胡丹像是生气了,心中大奇,胡丹从来就没有在别人面前这样生气过,今天他到底怎么了,这叶离群又有什么能耐,能让胡丹生气。 其实胡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如此生气,他只是觉得叶离群身边那些人称冤,看起来个个武艺不俗,却甘愿为一个小小的庄主受委屈,或是为了叶离群这样的人而去杀了少林方丈,他想不生气都难。 陆小丹忽然拉了拉胡丹衣服,轻声说,咱们走吧。 走,胡丹说,到那里去。 陆小丹说,这里人太多了,我不喜欢,我陪你到外面喝酒去。 胡丹脸上又有了笑,阳光般温暖的笑,让陆小丹心动又心醉的笑容。,他笑着说,不要忙,再呆一会儿,我带你去吃洛阳最有名气的小吃。 孟飞说,叶庄主今天前来到底有何贵干,何不快说出来,让大家听一听。 叶离群大笑着说,我们前来会友不行吧。 孟飞冷笑着说,当然可以,以武会友,只怕今天要让你们失望。 叶离群击手说,妙,以武会友,真妙。 孟飞心想早晚得撒破脸,不如早一点,他本是个直爽性子,便大声说,请于后花园赐教。 侠客庄,后花园。 在一般人的花园里除了有草木树花之外,一定还有座假山,要么就有一个水池,可在侠客庄的花园里,除了几根杂乱无章的草叶之外,便是成堆成堆的石头和随地可拾的刀剑。 这像是一个古战场,那里有一点花园的柔情和气。 但这花园很宽,装横也很豪华,一条大杆上飘着角怪状异形的彩旗。上书侠客庄三个大字十分惹人注目,杆子下面并排着十多尊铜塑狮子,隐隐之下,透出一股冷冷的杀气,在铁椅的背后,排列着十八般武器,随手可及。 孟飞高坐在最高那个座位上,长枪横于胸前,说,好,叶庄主远道而来,在下献丑了,请叶庄主派人应战。 叶离群傲笑着说,贵庄难不成没有另外一个高手么,敢劳庄主亲自出马。 孟飞大笑着说,侠客山庄,俱如兄弟,谁出手都是一样。 叶离群击手说,好一个侠客山庄俱如兄弟,那好,就让在下来领招孟庄主的无敌枪法吧。 孟飞站到台前,叶离群刚要推椅而起,那少女叶舞容却挡住了他,笑着说,这种野蛮之人,何必要你亲自动手,先让小三陪他玩玩。 叶离群说,也好。挥手一召,一名随从立即应声而出,庄主有何事吩咐。 李小三。叶离群说,下去陪孟庄主玩两招吧。 那李小三抱拳说,是。话落,人倒掠而出,快速如风,一眨眼就到了孟飞身边,在倒掠之时,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柄长剑。 好轻功。 众人不觉轻赞一声。 李小三握剑为礼,说,庄主,请了。 孟飞说,请。 李小三猛一喝声,长身而起,剑如流星,一去万里,直朝着孟飞当胸刺去。好快的剑,好快的手法。 剑以快抢先机,以奇夺胜。 这李小三出剑快如风,手法熟练而平稳,果真是个剑道高手。 但孟飞又岂是一般之人,长枪一挥,顿时现出十余处金光,一齐飞刺,端是五光十色,令人虚实不分,实是不好敌。 李小三只略怔一下,反手收剑,身体往下一抖,闪电般一掌击出。 孟飞长身而立,身体徒空而起,一柄长枪犹如游蛇出洞,疾刺李小三脸部。 李小三一剑往上挑起,只听咣的声响,双刃相接,齐退数步,孟飞觉得双手一颤,竟让李小三手一格之间震得双手发麻,不由暗自吃惊,小觑之心顿收,抓紧长枪,凝神以待,李小三刚收剑转身,退出数步。 就在这时,只听得胡丹大笑着说,好一招虎纵九天,好一招平渡华山,好一招游龙飞天。 此话一出,李小三脸色一变,对着胡丹一辑,说,在下不才,让胡大侠见笑了。 胡丹大笑着说,以关东三杰的身份对在下这种无名小卒自称在下,若是说出来岂不笑掉别人的大牙。 孟飞一怔,说,原来是关东三杰大驾光临,小子倒失礼了。言罢,略一行礼,持枪退出。 他早已久违关东三杰的大名,知关东三杰侠名远播,剑法高超,为人行侠仁义,战胜他自己会觉得过意不去,若败在他手中却是丢脸的大事,一见有胡丹出面,便借机退了回去。 叶离群一怔之后说,李小三,你们既然认识,退回来吧。 李小三应声,是,便退了归座,胡丹起身直到叶离群面前,笑着说,今天叶庄主带了这么多高手来侠客庄,莫不是想将侠客庄夷为平地么。 叶离群说,岂能如此待友,在下只想与胡大侠,姜帮主及孟庄主做个朋友,我们一起来号召天下英雄,共图讨伐鬼城之大事。 胡丹说,但是阁下就想凭你手下的九个人便有把握将我们全部战败么。 叶离群得意一笑,说,我们又何必厮杀,做个朋友不是更好。 陆小丹忽然越众而出,拔出绝情刀,刀光冰冷而耀眼,刀尖指着叶离群,大声说,快出来送死。 刀刚一出,叶离群身前就站满了人,她的话还不及说完,便有人厉声说,把刀放下——你好大的胆子。 退回去。 叶离群一见陆小丹,眼睛就亮了,忙说,住手,退下去。 那些人一怔,却并不闪开。 叶离群看着陆小丹,笑着说,请问这位姑娘芳名是—— 陆小丹刀光一抖,向前虚砍一刀,却见两名快刀自叶离群两边飞出挡来,欲阻隔陆小丹之刀,陆小丹本是虚招,一见有人来挡她的刀,心中更怒,扬刀而起,向前猛砍,叶离群对这群随从放心得很,动也不动地望着陆小丹,一刀正往他头顶之上直砍而下。 胡丹突喝一声,小丹,不可伤人。 说话之时,身体闪电般穿过刀光,一把抱住了陆小丹,举起了陆小丹的手,陆小丹的手终于在叶离群头顶半尺的地方静止了。叶离群身边只呆立着两名手握断刀的随从,叶离群也吓出一身冷汗,叶舞容却吓得惊叫起来。 陆小丹一落入胡丹怀中,整个人像似变了,刚才还凶狠狠地想杀人,可此时却变得比小猫儿还听话。 叶离群看到她这模样,又看呆了,过了好一阵,才吁了口气说,姑娘好功夫,多谢手下留情。 陆小丹理也没理他,手一摆,刀已归鞘,她轻抚着胡丹杂乱的头发,娇柔地说,小坏蛋,这里人太多了,我们到外面去透透气,好不好。 胡丹说,我们先在这里喝几杯酒,再走,好不好,外面没有这里的美酒。 陆小丹不开心地说,可这里—— 胡丹捂住她的嘴唇,笑着说,这里立即就有好戏瞧了,你信不信。 陆小丹尚未说话,只听叶离群大声说,将这女孩子拿下。 第四十六章 神刀庄高手(3) 叶离群的声音中透露出不可抵挡的威力,像是话一从他嘴中出来,就根本没有让人商量的余地,此人口气之大,真是让人不敢小觑。 果然,他话才一落音,那七个随从立即拔出刀剑,展开轻功,刹那间将胡丹与陆小丹团团围住。 姜如尘见状不对,忙叫着说,丐帮兄弟。 只听四周响起一阵巨响,在。 花园里四周忽然密密麻麻地站满了人,一眼望去,竟然望不到尽头。姜如尘吩咐说,传我号令,神刀庄来人一出侠客庄,杀无赦。 四周又是一声巨响,是。 叶离群冷笑着说,以多胜少,你以为我们会害怕不成。 身体一闪,已至众丐面前,随手拔出一柄长刀,疾扑而出,刀快无比,一刀竟将一丐的头砍成两半,众丐顿时大声呼喊起来。 胡丹一见血战即将来临,心想已方虽可得胜,但代价定当付出不少,心中不忍,大喝着说,且慢,大家住手。 说话间,一把抱起陆小丹向上一抛,陆小丹如同天上仙女坠落凡尘,人犹如舞蹈,冲出了重围,身体一飘,刀又出鞘,向叶离群冲去,胡丹在此时一掌击倒一人,也向包围圈外冲去。 那知他才冲出三二步,两柄快刀疾伸而至,挡住他的去路。 那少女叶舞容冷喝声说,乱贼小人,一齐杀了。 她说着长身而立,一刀砍死两名侠客庄的庄丁,直往叶离群身边冲去。 陆小丹飞身向叶离群冲去,刚及一半,却见到面前身影闪动,顿觉一股强劲的掌力直涌而至,陆小丹吃了一惊,陆小丹吃了一惊,在地下一滚,闪了开去,又一刀自地下飞砍而过,那人知陆小丹手中刀利不可挡,不敢狠碰,只好闪身逃开,陆小丹这一招本是虚招,见那人一躲开,长刀立即向叶离群砍去。 这一刀才是真正的杀招,才是真正要人命的招,正是往昔闯荡江湖大魔女的气魄,不杀人不收手的一招。 叶离群武艺虽好,可实战经验太少,一闻刀风,却不闪开,直转头来望,陆小丹这一刀岂是一般武林人可比,眼看就要将叶离群劈成两半时,陆小丹却忽然感觉到身后一人挥掌朝自己不要命地击来,来势之快,威力之大,生平罕见,当即连想也不及想,飞快返身,刀往后一挥,那偷袭之人好象根本不给自己留有后路,收势不住,整个人竟让绝情刀削成两段,鲜血飞沾,摔倒在地。 叶离群大吃一惊,忙叫着说,段无色,活擒这小姑娘,千万别伤害她。 只听一身材魁梧,脸色清秀的男子应声说,是。 陆小丹一刀得手,得意洋洋,举目四望,寻找叶离群的下落。却让一人挡住去路,这人正是段无色。 陆小丹娇声说,你是谁,快滚开,我要杀神刀庄庄主叶离群。 她一刀飞起,横砍段无色,段无色忙侧身闪开,伸手入袋中,笑着说,姑娘千万别着急,让在下陪你玩几招。 段无色说话之间,身体游走,手中长刀却连连不断偷袭陆小丹,陆小丹刚要出杀招,段无色却不见人影。陆小丹杀得性起,挥刀猛砍,一下子就砍倒了另一名神刀庄好手,却在此时,只闻到一阵淡香扑鼻而来,不由一惊,情知中毒了,刚欲拟住呼吸时,可这药性极强,她不由扑通一声,栽倒在地。 胡丹正敌住两名神刀庄的高手,他仍不肯出斩情剑来,斩情剑一出,无血不归,虽对手武艺高强,他仍然不想伤杀无辜,忽然闻到扑通一声,见陆小丹栽倒在地,吓了一跳,大喝一声,一手抓住一敌之手,往身后一拉,手在那人手腕上一用力,那人的刀正巧划在自己的咽喉上,当即溅血身亡,另一名见势不好,连忙后退,胡丹飞伸一掌拍在他肩膀之上,身若闪电,朝着陆小丹冲去,将一名神刀庄人迎面撞倒,孟飞见到,飞出一枪,将其刺死,胡丹已掠出数步。 但胡丹还是晚了一步,一柄利刀已横在陆小丹的咽喉上。 冰冷的刀光。 胡丹呆住了,人瘫软了下来,当即大声说,住手。 所有的人一齐停了下来。 神刀庄的七名随从已死其四,伤两名,丐帮及侠客庄各死伤数名,叶离群与叶舞容两刀全坠地,才幸免于难,脸色早吓得苍白。区区九个人,又怎么能敌得过丐帮大帮高手,胡丹及侠客庄诸雄的联手攻击。 两边分开,叶舞容接过段无色,提起昏迷的陆小丹,横刀于胸,脸上不由露出喜色。她显然已经发现她手中之人已足够让他们平安离开了。 叶离群浑身是血,狼狈不堪,一风陆小丹被已人所摛,脸上不禁狂喜。胡丹站在他五步之外,脸色有些变了,冷冷若冰霜地说,请叶庄主放了这姑娘。 叶离群看上去脸色好了许多,笑笑说,放了她,只怕不容易。 胡丹说,放了她,我保证你们一个个能平安无事地走出侠客庄。 叶离群冷冷一笑,说,可我一定要带她走。 胡丹说,你要杀的人是我们,你的对手也是我们,与她无关。 叶离群望望地下的死尸,说,你们杀了我这么多手下,你想我会放过她么。 胡丹说,不放她,你们休想走出侠客庄。 叶离群说,我看中的女人,我一定要得到她,我会放她,做梦吧。 胡丹怒斥说,你是一代英雄,岂可如此蛮不讲理。他一见陆小丹有危险,几乎要气坏了。见陆小丹被摛,他的心比割一块肉还要让他难受。但陆小丹在他们刀口之下,他们只要轻轻一动,便会要了她的性命,他又岂敢胡来。 叶离群不去理胡丹,挥手说,我们走。 一人当先,赶往庄外走去,孟飞冷笑着说,今天侠客是你们的葬身之地,你们还能走得了么。 叶离群停住了脚步,只冷若冰霜地看着胡丹。 胡丹咬牙说,放开她,有什么要求你尽管开口。 叶离群大笑着说,她在我心中,比你们一班粗俗男人们要有价值得多,再说我要什么没有,会对你们有什么要求,我只要带她走。 胡丹眼睛中发出杀气,这目光让孟飞也吃了一惊,胡丹一字字地说,你要她做什么。 叶离群说,告诉你也无妨,她是我一生之中最让我心动的女人。 胡丹冷冷说,你想娶她为妻。 叶离群大笑不语。 姜如尘大声说,如此无耻下流之徒,枉为人雄,今天姜如尘拼却性命不要,也要诛杀你这狗贼。 叶离群忽扬声说,舞容,谁若敢对我们动一招一式,便将这女子一只手砍下来,我虽喜爱这女人,可性命还是要紧。 叶舞容笑着说,好。 一手抓着陆小丹的左手,提着绝情刀,只待 砍将下去。陆小丹仍在昏迷之中,仍是那样让人心动。胡丹望望陆小丹,又望望叶舞容手中的那柄刀,胡丹也知这柄刀极利,砍一只手根本不用费半点劲,这时,几乎所有的目光一齐望向胡丹。 胡丹举起了左手,你是用尽了全身力气才说出一句话,让他们走。 第四十七章 杯酒论英雄(1) 酒,美酒。 只有酒,才是胡丹此时此刻最需要的。 眼睁睁地看着一个自己喜欢的女人被别人从眼皮下带走,他却不能出剑,眼睁睁地看着一群与自己敌对的人大摇大摆地走开,有剑却不能出,胡丹行走江湖上这样做还是生平第一次,除了喝酒外,他还能去做什么。 而最好的酒,却是洛阳城中醉仙客栈为最。 醉仙客栈的酒,一分银子一分货,什么样的价钱喝什么样的酒,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只要你有银子,在这时春色绝对可以喝到好酒。 胡丹喝的当然是好酒,这里面最贵的酒是庄主人精藏了五十多年的女儿红,共也只有几十斤了,胡丹一下子就要了十斤,虽然出了高价,可还是心痛得老板直皱眉头。酒果然是好酒,一饮之下,酒香四溅,将胡丹旁边那帮喝酒的人目光全吸引过来了。 可胡丹只想喝酒,他只想喝醉。 萧贵大步而入时,第一眼就看到了正在狂饮的胡丹。 胡丹却没有看见他。 一个人感觉到无奈时,喝醉也许是一种最好的方式。 萧贵于是大步走到胡丹的身边,将手中的尚方宝剑往桌子上一抛,店小二一走过来,他便往桌子上抛了一张银票说,给老子上酒上菜,要和胡丹的一样好,一样多。作出了 不管别人认不认识胡丹,但幸好那店小二见到他手朝旁边指着,这才明白了他的意思,酒菜很快就端了上来。 萧贵也像胡丹那样狂饮,可才喝了二大杯,头就开始痛了。第三杯一喝下去,他的心就如同刀割,只想呕吐。 于是他不再碰酒,只在吃菜,只看着胡丹。 胡丹终于看到了那柄尚方宝剑。 这柄剑在天下绝对是没有第二柄的。虽然不是天下最好的一柄剑,却是最有权力的一柄剑。 接着他又发现了萧贵。 胡丹看到萧贵,立即就想笑,可他实在笑不出来,他可以在这酒店里大哭一场也不怕,因为这群人没有一个人认识他,以后有人再见到他时,他又是快快乐乐的人了。可萧贵不同,萧贵认识他,知道他是谁。 胡丹只好装做不认识他是谁,也只当没发现他。 他只去喝酒了。 萧贵也不去看他,又一口气猛喝了三大杯酒。 胡丹刚在认为他的酒量还不错时,却只听到他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一掌就将身边的大酒瓶打个粉碎,将桌子上的菜碟抓起来往四处乱扔,只吓得在酒店里的人四处逃窜,店小二刚想上来阻挡时,就让他一手抓起,往上一抛,竟然撞坏石瓦,往外冲去,远远传来一阵惨叫声音。他露了这一手,只吓得店里的人脸色苍白,那里还敢进餐,拼命似的往门外冲去,老板也吓得放下手是酒杯,跑到后面去了。 只有胡丹仍在不紧不慢地喝酒。 他脸上已有了笑。 这个连谁也没有放在眼里的朝中呼风唤雨的人物此时此刻竟然会哭,做出这种连同普通人也不会做的事来,胡丹能不开心么。 但他的心呢,胡丹的心永远无法被这些陌生人的事再让它跳跃起来,他的心随着陆小丹的离开后像是已经死去。 萧贵忽又拔出宝剑,在店面里一阵乱砍,将能够砍烂的东西全都砍碎,店里面很快就只剩下胡丹那一张桌子还能站着好好的。 胡丹仍在喝酒,脸上的笑容更浓。 萧贵去抢胡丹手中的酒杯,胡丹赶紧将那一杯酒喝干,将酒杯给他之后抱住了大酒瓶,站起身来,就想走。 萧贵将酒杯摔在地上,大声说,我想通了。 胡丹本想走的,只到这句话后,便不走了,他觉得奇怪,想了想,说,什么事你想通了。 萧贵说,我决定不再做一条狗了。 胡丹更加奇怪,说,谁敢将你当成一条狗。 萧贵说,我在宫中当待卫时,就像狗一样在过日子,现在我不同了。 胡丹说,为什么。 萧贵哭丧着脸说,我家——我家一百七十八口人,一百七十八口人全被皇帝给赐死——他狂呼着说,从此以后,天下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一个人了,孤单单的一个人了,没有任何一个亲人了,再没有一个亲人了。 胡丹惊说,皇帝又为什么要杀你全家。 萧贵凄惨地摇头说,是为了我,为了我这个不祥的罪人。 胡丹说,为什么会为了你,你做了什么对不住天下的大罪吧。 萧贵怒火中烧,气愤地说,是因为我不肯迎娶公主。 公主。 胡丹怔了怔,说,如此洪福齐天的喜事,你也舍得放弃。 萧贵朝着他瞪眼说,我虽然是个侍卫,可我也是人,我也应该有自己的生活,我岂可让自己的一生去交给一个尚未见面过的女人来主宰。 胡丹叹气着说,我原来看错了人,你才是个真正的男人。 萧贵说,人生在世,就是要为自己而活,皇帝杀了我全家,可我还活着,只要有机会,我一定要报仇血恨。 胡丹失声说,你想杀君王。 萧贵说,恩以恩报,仇以仇报,我一定要报仇的。 胡丹笑着说,如此昏君,杀了也好,来,我敬你一杯。他举起了酒瓶,张口喝了一大口酒,又将酒瓶递给萧贵,萧贵接过也喝了一大口酒,但还是忍不住吐出了一大半来,胡丹忙抢过酒瓶,说,你喝不下,给我节约一口吧。 萧贵说,倒还未请教大名。 胡丹想起自己曾经告诉过他一次,想他当时以为自己是个了不得的人物,那里会记得胡丹这个小小的名字,只好又再说一次,胡丹。 胡丹。萧贵说,在下是萧贵。 胡丹说,我知道。 萧贵说,以后我们就是一路人了,无论什么事,只要你一句话,在下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了。 胡丹笑着说,那么就多谢了,可是你一句话,我却不能照办。 萧贵说,我知道你的意思,我既然已经想杀皇帝,岂还会帮他捉贼,姜如尘无论犯罪有多重,也与我无关了。 胡丹说,如此甚好,否则你们打起架来,丐帮那么多兄弟,我一个人可打不过来。 萧贵强颜笑了一下,说,胡兄近日来欲去何处。 胡丹说,追一个人。 萧贵说,谁。 胡丹说,神刀庄庄主叶离群。 神刀庄,叶离群。萧贵见到他脸色有异,吃惊地问,他们怎么了。 胡丹皱眉说,他们抢走了陆小丹陆姑娘,此时她生死未知,如今最麻烦的事就是连同他们人去了何方我也是不知道。 萧贵说,其实我——哎,我这人不怎么好,怎么说呢,你要是相信我,我就和你一同去追杀叶离群,如何。 胡丹淡漠地说,这个就不用了,不敢劳你大驾。 萧贵说,不必客气,有事只管吩咐,萧贵我交定你这个朋友了。 胡丹说,那么也好,只要你去探得神刀庄下落时,请传告侠客庄,在下一般呆住在侠客山庄之中。 萧贵说,好的。呆了片刻,接着说,那叶离群到底是何许人也。 胡丹略一沉思,说,他武艺不怎么高,可他手下高手成群,也不知他有何能耐让那些人为他那么卖命,他仅在几天之内便控制了少林武当两大门派。 萧贵说,听你如此说来,此人一定很可怕了。 胡丹说,除了鬼城之外,放眼天下只怕只有叶离群首屈一指了。 萧贵说,那好,下次我一遇到他,就替天下行道,一剑杀了他。 胡丹说,杀不杀此人无所谓,只要能帮在下救出陆姑娘,在下就万分感激了。 萧贵说,那好吧,我尽力而为。 胡丹说,如今江湖上风起云涌,鬼城之事就足够让中原大乱了,这叶离群却无端地忽起风波,胡乱杀人,他到底要那名利又有何用。 萧贵说,有些人就是这样的,天下又有几个人不想扬名立万,名震天下呢。 胡丹说,名利之害人,胜过利刀千百倍。 萧贵说,但人活着,真正能看透名利的却又有几人。 说着说着,门外忽然响动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人远远喝声说,是什么人敢在这里闹事,是活得不耐烦了吧。 第四十八章 杯酒论英雄(2) 十几个捕快自外面一涌而入,为首两名捕快手拿着铁铐直朝着胡丹与萧贵扑去。 胡丹喝了一口酒,那名捕快刚想来抓他的手,那口酒就到了那捕快的脸上,那捕快只觉得脸上奇痛无比,向后倒翻而去。另一名捕快去抓萧贵,更是倒霉,刚到身边,就让萧贵抓起尚方宝剑朝他拍去。 那捕快惨叫一声,整个脸如同猪肉注水后胖了起来,半边门牙也被打断。鲜血直流,倒在地下,惨叫不停。余下捕快一见,哄然大怒,一齐高叫着拔出佩刀,齐齐冲上来,挥刀乱砍,萧贵大喝一声,迎了上去,一剑便结果了两名捕快,再一掌击开一人,大声说,尚方宝剑在此,谁敢胡闹。 那些捕快全惊住了,呆呆地站着,萧贵收剑入鞘,转身便要再去喝酒时,却听一名捕快大声说,这是朝庭钦犯,快抓住他。 萧贵一惊之下,冷笑着说,就凭你们这些不中用的东西,也想来抓老子归案。说着便又要拔出宝剑来杀人。胡丹却一手抓住他的手,张口便是两口酒喷出,冲倒了几个人,吓得另一些人全不敢近身了,胡丹说,他们只是禀公办事,别乱杀无辜,况且,杀尽这些人你也不能算是报了血仇大恨。 萧贵说,那我们还像野狗一样逃跑不成。 胡丹说,咱们让这群庸才见识一下什么才叫做绝代的轻功。 萧贵这才松开了剑,说,你总是有理由为自己脱身,好,我且听你这一次。 胡丹对着他一笑,手指着那群捕快,大声说,你们这群狗奴才,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也敢来抓萧大侠,再不让开,休怪老子大开杀戮了。 那群捕快却不走,也不肯让开,一名捕快说,你们逃不了的。 萧贵冷笑着说,老子连皇宫也可来去自如,一个小小的客栈也能留住我不成。 那捕快说,今天恰巧姜大人也来了,我已令人去请,如今只怕早已到了门外。 萧贵一怔,说,姜大人,姜春。 那捕快得意地笑了,说,正是他,你害怕了吧。 胡丹说,这又是一名什么样的大人物。 萧贵说,这人在皇宫里是我的生死对头,一直想置我于死地而后快的一个侍卫首领。 胡丹笑着说,能做你的对手,他的武艺一定很高的。 萧贵说,我从来没有与他交过手,但他也是侍卫首领,武艺一定不一般,肯定极是敕手。 胡丹说,那咱们打不过就逃吧。 一捕快大声说,只怕你们已经没有机会了。 敞开的门一下子就被一个人几乎挡了一半,这个人身体十分高大,站在门口,凛然生威,目光冷冷地看着萧贵,说,萧大人,久违了。 萧贵说,原来真是姜大人,在下倒失敬了。姜大人如今可是宫中风光人物,享尽荣华富贵,前程未可限量啊。 姜春,这个自然是姜春,若是别的什么人萧贵理也不想理的。姜春说,多谢萧大人美言,萧大人今天就请随下官回宫,不知意下如何。 萧贵说,那就要看你的本事了。 姜春大笑着说,那是当然,对待萧大人这种大名鼎鼎的宫内第一高手,姜某又岂敢小觑。他在大笑之中,却没有发现胡丹已慢慢地自一边不见了人影。自然,他的对手只有萧贵一人。 萧贵脸色一变,说,你有什么本事就全使出来吧,我应着就是。猛地抽出尚方宝剑,却听一阵哗啦啦声响,几个窗户边突然全被人推开,露出张张铁弓来,箭头全对着萧贵,竟然有二十多张弓箭。萧贵呆住了,纵他武艺再高,若这二十多张弓箭一齐射来,他也一样逃不掉,这一帮弓箭手,他最熟悉了,不但个个劲力强大,箭法极准之外,发拉箭也极快,只要姜春一声令下,他萧贵就会变成了刺猬。 却在此时,萧贵发现胡丹不见了。 他本来在担心胡丹弄不好会与自己一同送命于此,可胡丹却不见了人影,不告就别去,还是让他心里一阵难过,他想不到他这一生中最认真交往的第一个朋友竟然会是如此之人。萧贵叹了口气,垂下了头,他认命了。刹那之间,所有的往事一涌而现,铭心刻骨的仇恨,不堪回首的往事,一切变得不可重复了。 姜春的笑声俞来俞大,他觉得太开心了,一直是自己眼中钉的对手居然也有今日,这能不让他开心么,想着擒拿萧贵后回宫领赏的情景,心里别提多美了。 萧贵望着他的狂笑,眼中现出冷冷杀气,手挺着剑朝姜春当胸攻去,他不能给弓箭手机会,给弓箭手机会就是送自己去鬼门关,姜春一见飞剑刺到,冷笑着说,你又何必自寻死路。说着拔出腰刀,冲上一步,往前一挡,两刃相接,姜春只觉得手一阵酸麻,手中刀几乎被震落,吓了一跳,一刀反挑,竟将萧贵迫退了几步,姜春再不敢轻敌了,忙大声说,放箭。 他对自己战胜萧贵并无多大信心,可对他的弓箭手极是满意,这些弓箭手是他亲手从千军万马中选出来的一流好手,有这些人在,他放心得很,他都像是看到了萧贵浑身是箭的尸体了。 他甚至于不想去看萧贵了,萧贵死定了。 箭射出。 却不是几十支。 只有一支箭。 射向的人不是萧贵,反而是姜春。 姜春感到奇怪,为什么那么多箭手不随他的口令一齐向萧贵射箭呢,他们今天怎么了,正在这时,一支箭已到了他的面前。 好个姜春,临危不乱,刀光一闪,这一刀砍在飞箭之上,将箭击飞。这一招远比用人去砍箭要难得多,不能力太大,不然箭会被砍断,仍有箭头刺入他身体,力也不能用得小,力气小了虽可碰到箭,却砍不断,箭还是会射中他,还不能用势太老,用势太老了,别人第二箭射来就挡不住了,况且还有一个一直在他身边不远处握剑的生死对手。姜春用的是不快不慢,力气也不大不小,不差分毫,这就证明他的刀法的确是炉火纯青的地步了。 他见到手下使箭不射击队向他的对手反来射他,心中大怒,喝声说,瞎了你们的狗眼,怎么射起老子来了。 第二箭又紧跟着射来了,这是最左边的第二个弓箭手上的弓箭,第一个弓箭手上已无箭,但脸色生硬,奇怪地看着姜春,这让姜春更是生气。 这一箭来势不及刚才那一箭凶狠了,姜春轻轻松松地就躲开了。 姜春瞪着那群人大声说,你们全是死人了,怎么不射死他。 忽听到一人笑着说,姜大人,你还要我射么。 姜春大怒着说,快射死这钦犯,还等什么。 萧贵听到那声音,眼中发出了亮光,刚才射箭的射手手中的弓已到了那人身后的一个人手中,那个人一脸笑容,笑得比阳光还灿烂的笑容。 胡丹。 竟会是胡丹。 他在一刹那间游走到外面将几十个人穴道全点住了,这让萧贵不能不佩服,姜春不能不变色。 弓。 弓上无箭。 弓上却有一柄剑。 一柄铁剑。 以剑为箭。 姜春曾听过有这样的事,可他从来没有那样去试过,因为剑太沉,若是有箭,还用剑做什么,剑那么大,那么笨重,就是可以射出,别人一见,一闪身就躲藏开了。但姜春一见到胡丹手中的弓与弓上的剑,整个人像是一下子跌入了冰窖之中。 弓在胡丹手中又紧又稳,长剑架于弓弦上,又轻松又自如,这样的射法,姜**想着这人一定试过千百次了,射得一定很准,威力也一定很大。 姜春斗志全无,连忙后退。 胡丹淡笑着说,你又何必怕,我又怎么舍得让你死。 姜春听到他说话,跑得更快了,一下子就到了门口,再过一眨眼功夫,他便会到了门外,只要到了门外,胡丹的箭法再好,也休想伤他分毫,姜春几是看到了希望。可就在此时,剑却脱弦而出,剑光冰冷,犹如龙吟。 只听一声惨叫,长剑自姜春后背直透而入,扑通一声将他钉在地上。姜春没有死,胡丹不喜欢杀人,射中的只是姜春的左肩。 弓也在此时咔嚓一声断了。 众捕快几曾见过如此高手,吓得脸色全苍白了,连倒在地上的姜大人也不敢去扶了,亡命般地飞窜而出,远远还传来他们的惊叫声。 胡丹和萧贵两人在门口相视而立,萧贵说,数日前,我尚未知晓我全家被杀之惨事之时,我本想去找你一论剑术高低的,可今天一见,在下甘拜下风,胡兄真是天神下凡,让小弟大开眼界,真是佩服。说完便是一辑。 胡丹淡淡地说,在下只多亏有了一个大剑侠做父亲罢了,无论谁是胡酒的儿子,都会有我这样的武艺,我又有何傲之言。 萧贵说,胡酒胡大侠剑法天下无双,如今又有胡兄你继承衣钵,趁早是天下大福。 胡丹说,往事已逝,萧大侠又何必提它。 萧贵说,所以我决定交你这个朋友了。 胡丹笑着说,我们早就是朋友了。 萧贵大笑着说,有友如胡丹,萧贵不虚此生。 胡丹说,阁下剑法自成一派,日后造诣定是不俗。 萧贵摇头苦笑说,我心如止水,如今武艺只降不前,何谈日后。 胡丹说,我倒可给你找一个明师。 萧贵大喜说,那太多谢胡兄了。 胡丹轻笑说,山西太原有一个酒鬼,你可听说过。 酒鬼。萧贵想了一阵,才说,在下只听说过有一个自称酒仙的狂人,可否就是他。 胡丹笑着说,正是他,不过如今谁若称他为酒仙,他定要痛骂谁一顿的。 萧贵奇怪地说,这又是为什么。 胡丹说,因为他天生奢酒,酒量的确是深不可测,可却仍有限量,他曾与我痛饮三天三夜的酒,他终于醉了,所以从那之后他不再称酒仙,不敢再称酒中之仙了。 萧贵恍然大悟说,原来如此。 胡丹说,但这酒鬼的剑法造诣却是十分之高,你的剑法以刚猛为主,若能得到他指点一二,日后名动天下,也不是什么为难之事。 萧贵大喜过望,说,那样太感谢胡兄了。 胡丹说,你现在就去找他,找到他时,你只要说你是胡丹的朋友便是了。 萧贵听得心花怒放,忙说,多谢多谢。 胡丹淡淡地说,盛名累人,纵然你能得天下第一又有何用。 第四十九章 杯酒论英雄(3) 萧贵大步走开了。 他走得很自信,仿佛前面有一条光明大道在等待着他。 胡丹仍在喝酒。 客栈里只他一个能活动的人,房子外有数十名被占住穴道的弓箭手,姜春的惨叫声仍在不断继续,剑已经被拔出。胡丹解开一名弓箭手的穴道,让那人为姜春包扎好伤口,可仍然点住他穴道,不让他们走。 胡丹怕他们走得太快,若自官府领一大批人出来,萧贵也许逃不出洛阳城就被抓住了。 过了半响,街上突然传来了一阵马蹄声,胡丹尚未放下酒杯,便听姜春大声说,快去追萧贵,他已前往太原了。 胡丹没有杀他,杀这些人对他来说易如反掌,此时已与萧贵走时相隔了一个多小时,萧贵早已走了很远了。况且他是曾经的侍卫首领,自有过人之处,岂会要他胡丹保护一生一世,胡丹放心得很,一听惊呼声,又喝干了一杯酒,自萧贵抛出店小二的那个大洞一跃而出,站在屋檐上。 满街骑兵,刀剑遍地。 胡丹忽发现最前面的几个人中一人很是面熟,此人身着一身紫黑色的宫中之服,看样子是侍卫首领一级别的人物,居然是段无色。 胡丹大喜,段无色,那么叶离群一定还在洛阳城,叶离群在洛阳城。陆小丹若没有死,她也一定还在洛阳。于是刚想寻一个地方躲藏起来,却见一官兵指着自己,大声说,在那里。 胡丹岂容让段无色看到自己,身体一飘,纵出十余丈远,攀着一棵好槐树,往下一滑,就冲入了街上的人群之中,别人听到说话声音,连同头不及抬起,胡丹已经消失了。 陆小丹醒来时,发现自己竟然睡在一张宽大而舒适的狐皮被中,室内紫金玉褛,金光闪烁。绝情园在江湖上算得是数一数二的华福了,可与这里相比较,却也是黯然失色,这是什么地方,自己又怎么会在这里。想着想着陆小丹觉得一阵头痛,不由大叫起来,小坏蛋,这是什么地方,你又在那里。 可来的不是胡丹。 来的只是两个容貌姣好的少女。 一少女走过来扶着她说,小姐,你醒了。 陆小丹忙抓着她的手,说,这是什么地方,胡丹呢。 那少女说,胡丹是谁,我不认识他。 陆小丹说,那我怎么会来到这里。 那少女说,是李探花的好友叶公子带你来的,你记不起来了吧。 什么叶公子,陆小丹翻身而起,发现自己身上已换上了一件十分华贵的绸衣,不由又是一怔,说,我的衣服呢。 那少女说,叶公子吩咐奴婢为小姐你更衣了,你那衣服奴婢已着人洗去了。 陆小丹冷哼一声说,我怎么才能走出这个鬼地方。她只想去找胡丹,没有胡丹的地方对她来说没有一点意思。 那少女甜笑着说,叶公子吩咐过的,小姐你就住在这时太行了。 陆小丹心中一乱,怒声说,我为什么要住在这里。她穿上放在软塌上的一双精巧的锈花鞋,便往外走去,那两名少女忙挡住她,忙着说,小姐,叶公子吩咐—— 可这次她们的手还不及陆小丹的身体,两个人就被陆小丹两手支起,摔倒在地,痛得她们哇哇大叫起来,陆小丹看都不看她们,往外就走去。 突听一人说,姑娘想到那里去。 门口多了一个人,玉面临风,卓然不群的叶离群。 陆小丹这才想起当时去杀此人时吸入了一口迷药,后就人事不醒了,原来就是这个人带自己到这里来的,心中这样一想,当即大怒,大声说,原来是你,拿命来吧。 伸手于腰,欲去拔绝情刀,可刀早就不在身边。一怔之时,叶离群身后射出一个人,闪电般出手,点住了陆小丹几处要穴,陆小丹顿时一动也不能动了。 叶离群走进房来,那两个丫环方站起来,幸好陆小丹并不存心伤她们,否则十个她们这样的人也都完蛋了。叶离群说,扶这位姑娘**躺着,好好侍候,要是让她生气了,小心你们的狗命。 那两名少女脸色惨变,连忙点头说,是,是。 陆小丹又躺到**,她全身无力,叶离群身后之人是段无色,段无色的点穴术不同寻常,陆小丹几次想通力解穴,可她连连用了几种方法,都告失败,她也只好躺在**着急的份儿。 逃去无望,陆小丹只想着胡丹。 她想起了她与胡丹相遇的那一天。 那是一个秋天。 这个秋天是陆小丹生命中最快乐的一个秋天,那一天也是她自己认为这一生中最快乐的一天。 那一天风好大。 前面好象已经没有路,再往前走便是一大片又阴又冷的大树林了,远远望去,也没有尽头,路在树林外的空地上便是到了尽头。人都很忙,谁又愿意到这又阴又冷的树林中去呢。陆小丹却慢慢腾腾地走了进去,对她来说,无论是在何处都是一样的,什么地方对她来说都是家,她根本就没有一个属于她一个人的家,她根本就没有家。 她不但没有家,也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 她懂事时只看得到一个美丽的师父。 这个师父断了一只手,这个断了一只手的师父将她养大成人,教会她许多杀人的刀法。 整个少年时期她只记得有一件开心的事,那是她和两个师妹捉住了一只五彩十色不知名的小鸟,她们几个人开开心心地玩了三天,第四天就让师父发现了,后来那两个师妹便再也找不到了,那只鸟则成了她那个中午的午餐。 那一年她才七岁。 她催马走了好一阵,穿过了大片树林,却发现面前是一片金黄色的枫树林,秋天正盛,枫叶已开始飘飞,她跳下马来,拾起一大片一大片的枫叶,用一根长长的丝带系上,串成长长的一串,然后拉着在风中到处飘走。有时她轻轻跃起,落地时,手上又有了一大片枫叶。 枫叶正红,秋色正浓。 陆小丹玩了大半天时间,太阳也从东边升到头顶了,天气一点儿也不热,她将那串长长的枫叶串挂在一株高大的树上,竟然一直落到地上。她随着枫叶串在空中荡了几个千秋,伸出手抓住了两只小鸟,后又落到地上,用手轻抚着小鸟柔软的发丝,两只小鸟惊叫着,挣扎着,她茫然若失,松开手让两只鸟飞走,喃喃地说,你们快飞吧,你们是自由的。 鸟飞走了,在树枝上跳来跳去,陆小丹玩累了,倒在地上呆望着蔚蓝色的天空,忽然却听到一阵爽朗而悦耳的歌声自远处飘来,不知何故,竟然让她砰然心动,可她听了好一阵,却听不清一句歌词,好象这首歌根本就没有词,只有一些音符在飘响着,不知不觉中,陆小丹就向着歌声处走去。 胡丹在这里喝酒已经喝了九天了。 他从别人嘴中得知这里的人酿的黑米酒清香怡人,价钱也不贵,这里的人又十分好客,于是他就来了,在这九天时间里,不知已喝光了多少酒,花了多少银两,他全不知道,他只记得手中有酒,酒边有熟牛肉,这就已足够。 这里的人果然好客,他们从来没有见过有谁能喝下那么多酒的人,于是有的人便亲自将家里最好的酒送来给他喝,最奇怪的并不是他能喝多少酒,而是无论有多少人看他,他总是嘻嘻而笑,有时还喝着一首连歌词也听不清的歌曲,虽然没有歌词,谁也不知道他在唱什么,别人都觉得比小镇南边酒楼里的那卖唱父女俩的歌声要动听得多,不知是谁带的头,胡丹来这里的第三天一到响午,便有近百人主动到这里,看胡丹唱歌和喝酒,听他说些乱七八糟的笑话。他们很少有人去问这少年来自休息要去向何地,他们只在乎胡丹的现在,至于他的未来与过去都与他们无关,今天胡丹唱歌已有三遍,喝酒也喝下子十余斤,到了这时,该是他对别人说笑话的时候了。 胡丹刚想开始说话时,却有一个人突然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这句话在这里最少有几十个人问过了,今天问他的这个人是来自百里外的那个小镇上的人,他听人说这里有个人会讲很有趣的故事,于是他就来了,胡丹带着笑却是很认真地说,小弟姓狐狸的那个狐字,名字就是大坏蛋的那个蛋字,老兄你要瞧得起小弟,叫小弟一声大坏蛋就万分感激了。 又有人说,大坏蛋,你自称大坏蛋,到底又做了什么坏事。 胡丹说,除了生孩子外,别的坏事都让我做过了。 又有人问,你杀过人没有。 胡丹便说,杀人可不是件好玩的事,谁也没有权利要别人的性命,我从来不喜欢去杀人,可也是杀了几个人,真是可恨极了。说到可恨极了,脸上仍是满脸笑容,别人听到不由哈哈大笑起来,陆小丹站在人群之外,看了他好一阵,第一眼看着他那张小孩子般的可爱的笑脸,以及他那欣长的躯体和少年老成的一脸沧桑味,他还有一双看起来活灵活现的眼睛,就看到这双眼睛,陆小丹不由对这少年忽生好感,觉得这少年真是好看极了,又看他谈笑风生时的那种动作不禁暗自着迷,只是双眼一阵迷茫,心中在想,我一直视男人如无物,这男人怎么有这般魔力,让我动心了。陆小丹自己发呆,眼睛却仍未离胡丹半步,胡丹这时正在说一个大笑话。 很久很久以前,在森林里有一只狐狸很狡猾,连虎王也为它头痛,最后虎王下了决心要将这只狐狸处死,可不知狐狸从那里听到了这消息,虎王去抓它时,却掉入了它家门口的一个陷坑里。虎王吼叫了半天,才看到狐狸慢腾腾地走了出来,虎王大怒说,快放我上去。狐狸就说,大王,请息怒,小人也是为你的安全着想,小人前日听到有人说西山的狮王今天率领百万大军,要来与你决一死战呢。虎王一听,也感吃惊,它对那狮王早有畏惧之心,忙说,真有此事。狐狸说,大王休惊,确实有此事,不过小人还能应付得过去,只不过要向大王借一点东西,小人才可以保大王平安无事。虎王忙问它要借什么。狐狸说,借大王的衣服穿一下,让小人为你分忧解愁,可好。虎王只想着怕狮王,一听有法子让自己不出面就行,当即同意了,便将虎皮脱下来给狐狸,狐狸穿上虎皮后,立即召来熊将军,狼大臣,指着虎王说,快将这怪物乱棒打死。于是手下将领们一齐乱棒向虎王打去,虎王大怒说,你们疯了,我是虎王。狐狸得意大笑着说,这怪物才是疯了,来人啊,先将它拉入天牢,今天就杀了,做一道美味的晚餐,咱们一起共享。众大臣大喜,于是就这样将虎王分成三十八块——一个人听得入迷,不待他往下说,便问,怎么被分成三十八块啊。 胡丹笑着说,咱们刚好三十八个人,若不公成三十八展示会,咱们怎么分。 众人大笑,那个人满脸通红地说,可咱们一起最少也有四十多个人,你只分成三十八—— 胡丹一边抬起头来一边说,要是人多了几个,岂不要再分一次,这样岂不麻烦。一抬头,就看到了陆小丹,俊目顿时发出亮光,陆小丹一阵心乱跳,只见胡丹高举着一杯酒站起身来对着自己说,姑娘何不过来喝一杯。 陆小丹见到众人的目光全都在看着自己,脸上一红,以前她无论有多少人在看着她,她都不当做一回事的,可这少年胡丹带着笑只望她一眼,她就会不由自主地惊慌失措,她吃吃地说,我——我不会喝酒。 胡丹笑着说,有缘千里来相会,姑娘不会喝酒,在下也不敢顽强,就让在下敬你一杯吧。 胡丹一口将酒喝光,陆小丹连连后退,退到人群最后面去了,一句话也不敢再说了。 胡丹见到她那惊慌模样,洒然而笑,一手将手中酒杯置于桌子上,另一手在桌子上轻拍,忽然纵声高歌。杂乱的头发在他头上显得格外引人注目,那身并不合体的衣服却能让他在人群中那样醒目,这无疑是人中之龙,人群中的公子。胡丹很随意,无论什么人,他都可与你当成朋友,只要谁与他说上几句话,你就会将他当成朋友,因为谁见到这样的热情洋溢的少年,想不把他当成朋友都难。 他的歌声高亮而悠扬,歌声一出,连街市上远处小贩买卖的争吵声音也消失了,天上地下,好象就只有这么一首歌曲在活动。 陆小丹依稀可听出一些简单的词: ——思念还是一片云,——多少往事成烟云,爱啊爱梦中人——多少恩怨付诸去,多少——痛饮千杯尚未醉—— 陆小丹听得发呆了,她几乎从来没有听过男人的歌声,尤其是这么好听的歌声,一曲未尽,不知何故,她觉得双眼一片湿润,眼泪流了下来,连挡也挡不住。她自小至大都没有流泪过,她根本想不到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让一个陌生的男人的歌声令她流眼泪。 歌声婉转,悦耳,在最后一刻竟然有一种似是无可奈何的情绪充滑而入,陆小丹望着胡丹,似是已经看见了他满身的伤痕以及隐藏在心里的那么多无奈与忧伤。 他只是一个将欢乐带给别人,将痛苦留给自己的人。 他的一生一定有许多让人无法发觉的伤痛,否则他绝对不会活得如此灿烂与快乐,因为只有能忍受最痛苦的事的人才会懂得享受生命。 陆小丹胡思乱想着,真想走过去,和他说笑喝酒,那怕是醉死也无所谓,可她却不敢,她可以杀人可以做许多别人做梦也不敢去做的事,但她却没有勇气与一个陌生的男人喝酒。 她想她应该走了。 她是永远不属于欢乐的世界的。 于是她安静地牵过马,那匹无一根杂毛的白马,刀一阵长嘶,她飞身而上,正欲拍马而去时,却见到此时有一群马飞驰而近,在大街上无所忌惮地放马狂飙,一连冲翻了十多个摊子,撞倒了好几个人,陆小丹望着那群人,听到人群中的惊叫声音,眼睛里立即现出了杀气。这本不关她的事,她也从来不想去管这些事。可今天她却忽然想杀人,杀这几个没有礼貌的人,来的一共是十三个人,十三匹马,他们就是这一带无人不知的太湖十三骑。传说中他们杀人无数,无恶不做,陆小丹并不认识他们,只是她的手握紧了刀柄,绝情刀的刀柄。 无论这群人是为何事而来,遇到了她,是他们的霉气。 第五十章 阳光少年(1) 马,快马。 马飞快地冲了过来,共十三匹。 陆小丹便站在原地不动了,那十三匹马瞬息间便将那个有着阳光灿烂笑容的少年那一群人围了起来,陆小丹见到那少年丝毫不慌,而他身边的人匆忙闪开,都逃得远远的,那少年胡丹笑嘻嘻地端起了一杯酒,站起身,只见一骑士用长刀指着他说,你是不是前几天在太湖将我们太湖帮的镖车劫走的那个小子。 胡丹笑着说,在下是一片好心,阁下千万别误会了,你们日进万金,区区纹银几千两,又何足道矣,恰巧在下在小城见有几个小乞丐几天都没吃饭了,就帮你们做了件大好事了。 那人怒声说,你是自寻死路,怪我们不得。 胡丹笑着说,在下这么年轻有为,你们这群黑道大哥们全死光光了,小弟还可活上十年二十年的,都不会有问题的。 陆小丹听到胡丹说话,哑然失笑,弃马而行,很快就到了那十三个人的后面,那十三个人谁也没有注意到还有人敢到他们身边来,他们谁也没有注意到陆小丹。陆小丹心想,只要这群倒霉鬼一出手伤人,她也会出手,她出手绝对不会比这群人慢。她非常相信自己,她无论如何也要保证那少年的安全。 因为这世界上能让她开心的人太少了。 这就是她救人的理由,可连她也不能相信自己会救一个才刚认识陌生的男人。但她确实不想这个男人受伤,那怕一点点伤。 那群人听到胡丹这样说话,大怒,已有几个人挥起利刀,看样子是要动手了,陆小丹刚想出手,却听一个如同女子般的声音自远方传来,大坏蛋,怎么回事了。 胡丹立即大笑说,殷兄,快来,这里有人想杀你的好兄弟呢。 好,我来了。 众人只觉得眼前身影一闪,有人出刀,刀还未出鞘时,人影便看不见了,再定眼一看,见他们的包围圈里就多了一个人。 这男子身着一件华贵的裘衣,一双手又白又嫩,一双眼睛极是雪亮,发射着狂傲的神色,这不用说是一个江湖世家的子弟,一个男人中的男人,后来陆小丹才知道他叫殷可傲。殷可傲长相英俊,陆小丹看着他就想皱眉,殷可傲洒脱的笑声也让陆小丹觉得刺耳。她只看了第一眼,第二眼就看不下去了。 殷可傲手中空无一物,却让这太湖十三骑觉得全身一阵冰凉,一股冷冷的杀气自殷可傲身上飘出,直渗入了他们的心底。 陆小丹也感觉出了殷可傲杀气太重,比她还要重,可见此人一定是一个出手就能伤人的高手,只怕此人的手法比自己还要可怕一些,陆小丹想到这里,不由对自己的想法很是感兴趣。 只见胡丹对殷可傲说,殷兄,你来的正好,快来陪兄弟痛饮两杯。 一名站在胡丹身后的汉子见他们两人有说有笑的根本不将他们十三兄弟放在眼中,心中一怒,吼叫着说,去死吧。一刀朝着胡丹当头砍下。陆小丹吃了一惊,闪电般一刀挥出,一股热血飞沾而出,那汉子竟然让她一刀削为两段,栽倒在地。可陆小丹却突然发现那死尸上多了一柄雪白的飞刀。 飞刀。 飞刀娘子门下的飞刀,传说中已接近神话的飞刀。 陆小丹来不及多想,那剩下的十二骑大惊之下,纵马挥刀直朝他们扑去,太湖十三骑全是些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你要想战败这些人,只有比他们更狠。 胡丹长叹着说。太湖十三骑一出手便想着要别人的命,只可惜今天你遇到了你的老祖宗,怪也只能怪你们的运气不好。 胡丹忽然飞身掠出,他不动则已,一动惊人,陆小丹第一次看到他的兵器。 那是柄略显现古旧色的长剑。 剑虽长,却无利刃,最要命在旦夕的是这柄剑竟还有两个缺口。 这柄相通剑在胡丹手中却成了一柄闪光的神器,剑气纵横,陆小丹让这剑气一震,她出手要杀的那人却侥幸逃过一死,接着她见胡丹出剑如飞,一剑剑从敌手身边穿过,可是那人就是丝毫无损,却飞了起来,被剑挑飞去丈余之外的空地上,胡丹一口气就挑了五个,陆小丹不由看傻眼了,但并不担误她杀人,她几刀下去就杀死了三个,殷可傲用飞刀杀了四个。 胡丹脸是还有笑容,闭着眼睛,却不知在说些什么。殷可傲见到有个女孩子也在帮胡丹杀人,而且武艺还不错,觉得奇怪,因为他从来没有见到这个女孩子,不由对她善意一笑,说,这位女侠高姓大名,刀法可是一绝。 陆小丹没去理他,只是在好奇地看着胡丹,心想着,他在说什么呢,杀这种人,他也心痛么,真是个怪人。 陆小丹看着胡丹有着浓浓的眉毛,虽是乱七八糟地长着,可看起来很有精神,轻薄的嘴唇,普通的大鼻子,脸上还有些黑,可这一切就构成了一个成熟而又英俊的男人,在他身边的殷可傲与他一比较,像是一个小孩子。在陆小丹心里是这样想的。 最让陆小丹奇怪的是胡丹无论在什么时候总带着一脸的笑容,很温暖的笑容,阳光般的笑容。 好象他的一生中都是幸福和开心的生活,永远与忧伤绝缘。 这种笑容,足够让陆小丹温暖一辈子了。 太湖十三骑剩下的五人早已逃得远远去了,现场的人群虽然拍痛了手掌,但还是很快地一哄而散去,杀人的人,没有谁不怕的。 刹那间,大街上就只剩下胡丹,陆小丹与殷可傲三个活人了。 胡丹当然也发现了这少女刀法又快又狠,人也极美,却一点也不可怕,她的眼睛一看到自己就充满柔情似水,与他对视时,居然还会含蓄地低下头去。胡丹让陆小丹这模样逗乐了,眼睛一转,计上心来,装成很神秘的样子对殷可傲说,殷兄,这姑娘你看怎么样。 声音不大,可刚好够让陆小丹听到,陆小丹知道是在说她,她抬起头来去望胡丹,胡丹那双眼睛中透出邪气,却一点也不讨厌。 殷可傲说,难道你认识她。 胡丹哈哈大笑,怪怪地看了陆小丹一眼,又对殷可傲说,告诉你也不打紧,她是我老婆呢。 声音又刚好让陆小丹听到,陆小丹心里很高兴,却装成冷若冰霜的样子,瞪着胡丹,脸也红了,只说,你们两个家伙鬼鬼祟祟地在说什么。 胡丹立即说,我们说的话,不关你的事,姑娘千万别问。 陆小丹只恨得牙根直响,这怎么不关她的事,明明就是在说她。她知道自己长得很不错,一直是许多江湖世家子弟追逐的对象,这样的笑话她少说也听到过一百遍了,不过,就只有这一遍她没有真正的生气。对着这个笑容满面的男孩,她竟然生气不起来。 殷可傲拍着胡丹的肩膀说,胡兄你可真好眼光,找了个这么美貌的妻子。 陆小丹这次可是清清楚楚地听清楚了,她立即大声对着胡丹说,你胡说八道些什么。 胡丹的笑容一丝不减,只说,你先回家去吧,我要与殷兄再饮几杯。 陆小丹一怔说,回家,回什么家,回谁的家。 她的脸更红了,要是在平常,她早已出刀割断别人的咽喉了,只是这次她偏偏生不了气,更不用说用刀杀人了。 胡丹装腔作势地叹了口气说,好了,你回去不回去是你的事。说着一把拉着殷可傲的手,说,走,咱俩喝酒去。 殷可傲大笑起来,大笑中仍显得狂傲,手甩开胡丹的手说,我终于明白了,你又是在吹牛。 胡丹瞪眼说,什么,我在吹牛,开什么玩笑,你不相信我说的话。 殷可傲说,当然。 胡丹说,那咱们打赌。 赌什么。殷可傲说,赌注当然不能赌喝酒,因为你是个酒鬼,我们就赌半边眉毛。 胡丹怔了怔说,半边眉毛。 殷可傲说,对,就赌半边眉毛,一个人若被削去了半边眉毛再说谎骗人就没有会相信了,你敢不敢赌。 胡丹说,好,赌就赌,不赌是小狗,你输定了,不过嘛——殷可傲忙说,不过什么。 胡丹说,你得给我一刻钟的时间。 殷可傲失笑着说,给你一年时间也没用,好,我就给你一刻钟时间,只要你能够让我相信,你就算赢了。说完哈哈大笑,转身就走了,远远听到他大声说,我就在前面客栈里等待你的好消息,哈哈,不见不散。殷可傲一走后,陆小丹的心不由狂跳起来,脚步也向后退了几步,双眼盯得极圆,见到胡丹正在看着自己,笑容很邪,怔了一阵才说,你——你要做什么。 胡丹故意叹了一口气,说,你——你这柄刀好不好。 第五十一章 阳光少年(2) 陆小丹用手抓住了刀柄,冷声说,当然是柄好刀。她顿了一顿,起了捉弄之心,装做很严肃的样子说,你死了之后,你脸上还有笑容的。 胡丹竟然高兴地跳了起来,说,那太好了。 陆小丹皱眉头说,什么叫太好了。她实在不明白胡丹在说什么。 胡丹向她走近了几步,陆小丹并没有退步,只是握刀的手握得更紧了,像是生怕胡丹会来抢她的刀自杀似的。胡丹说,在下想借姑娘的宝刀用一下。 陆小丹真以为他想自杀,吓了一跳,忙着说,不借。 胡丹说,为什么不能借。 陆小丹心想,他这是什么话,我不借给你还要找理由么。她便说,我为什么要借给你,你不是有剑吧。 胡丹摇头说,我这剑一点儿也不好使,怎么能削下我的半边眉毛呢。 陆小丹一听,想到刚才听到的那些话,方恍然大悟,忍不住笑了,说,你真是个大傻瓜,好好的为什么要削去半边眉毛。胡丹说,因为你呀。他不待陆小丹说话,接着说,你不是我老婆,管我为什么要削去半边眉毛。 陆小丹笑得更开心了,手也松了刀柄,她发现这少年越来越有趣了,不但有趣而且很可爱,顿时脸上温柔了许多,笑着说,你这个丑八怪,也想娶我做老婆,下辈子吧。说完她退后几步等着看胡丹生气,心里却对这个怪怪的少年警戒心松了许多,反而对他亲近了起来。 胡丹一点生气的模样也找不出,陆小丹这才发现想要这个人生气比让她一天走五百里路还要难得多,胡丹笑着说,你说我长得很丑,可喜欢我的女孩子却不少哦,万花楼的金如意你可听说过么。 万花楼是当时江湖上第一大青楼,金如意是万花楼的红字招牌,卖艺不卖身,寻常男子想见她一面极是为难。陆小丹常在江湖上走,岂能不知,一听之下不由有些醋意,说,她难不成也喜欢你。 胡丹这次笑得连眼睛也不肯睁开了,闭着眼说,不相信,敢不敢打赌。 打赌。陆小丹邪气地看着胡丹的眉毛,说,赌你另外半边眉毛么。 胡丹忙说,眉毛是不能再赌了,就赌你用刀替我削半边眉毛。 陆小丹见他开的赌注很奇怪,不由说,要是我胜了呢。 胡丹一本正经地说,你胜了,我给你一两银子。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两纹银,笑着说,这是我全部家当了,可你胜不了我的,因为你输定了。 陆小丹暗自好笑,说,好,就赌了。 胡丹笑得像一只刚从乌鸦嘴中得到一块肥肉的狐狸一样,拍手说,你输了。陆小丹到底要看胡丹怎么去证明,见他从内衣袋里掏了一阵,再伸出手来,手中多了一块金如意,晶莹剔透,造型独特,极是精致好看,胡丹笑着说,这就是她送我的定情之物,只可惜我想用它去换酒喝。 这玩意儿陆小丹曾经见到过一次,那次她追杀一个人在万花楼时就见到一个绝美的女人脖子上就挂着这东西,她忽然有些生气了,胡丹怎么可以有别的女孩子身上的东西,至于胡丹是什么人,她都不去想,只是胡丹有别的女孩子送他的东西,就是不该。她冷冷地说,这玩意儿到处都有,我用几两银子就可以买到一百个来。 胡丹张大了嘴,说,什么,你说这是假的。 陆小丹晃着头说,当然是假的。 胡丹一怔,眨眨眼,又说,那么——那么你可听说过金姑娘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么。 陆小丹当然听说过,便说,是啊,她曾经画了一幅画,有人要出千金购买,她也不肯卖。 胡丹眼中闪现出得意的色彩说,假如我拿出了那幅画来,是不是就算你输了。 陆小丹还真怕他身上有那幅画,便来个先下手为强,说,那也不能算我输,这世上总有些不要脸的臭男人得不到美人心,总爱去偷一些她的东西来安慰安慰自己的。 胡丹皱眉头说,你怎么这样蛮不讲理。 陆小丹看到他皱眉,心中直乐,嘴中却说,世是那种人,也是有的。 她说完就发现胡丹正怔怔地在看着自己,心神一荡,胡丹说,你说完了没有。陆小丹忙说,说完了。 胡丹说,你知道我的姓名么。 陆小丹说,我知道你姓胡。 胡丹说,对,我姓胡名丹,名叫胡丹。 陆小丹轻声笑着说,你不是说你姓狐狸的那个狐字,名大坏蛋那个蛋字,你不是大坏蛋吧。 胡丹正色着说,不是。 陆小丹一怔,胡丹又说,别人怎么叫我,叫我什么我都可以不去管,但是你要叫我我为大坏蛋,绝对不行,因为我已经看上你了,将来你一定会成为我老婆的,那有老婆叫自己老公为大坏蛋的。 陆小丹呸了一声,满脸又绯红。胡丹笑得好开心,伸手入怀中拿出一张画来,轻轻打开,果然是陆小丹在万花楼她见到的那幅画一模一样的,只是现在多了一行字。送给酒鬼胡丹留念。这行字又能粗又大,在一丈外也能看得清楚,字迹也绝不像是造假的。陆小丹一呆,胡丹得意地说,怎么样,你认输了吧。 陆小丹忙说,你——胡丹便走近几步,笑嘻嘻地说,想来你的刀法很不错的,可千万为要在替你老公削眉毛的时候留下几根来。 陆小丹说不过他,眼一盯便说,我为什么要给你削眉毛。 胡丹说,你怎么不讲理,说话怎么可以不算数。 陆小丹一笑说,我就是不讲理怎么样。眼睛中看到胡丹手中的画,转念一想,便对他说,因为是你在骗人。 胡丹说,我骗什么人。 在骗我。陆小丹说,因为你手上的这幅画根本不是金姑娘画的,我曾经见过那画一次,你拿过来,让我检查一下。 胡丹就想要她心服口服,见她伸出手,忙将画递了过去,那知画一到了她的手中,如羊入虎口,被她一把撒成四块,后揉搓成一团,松开手时,就成为碎片了。只气得胡丹又是跺脚,又是很生气的样子,跳起了有五尺高,却也拿陆小丹没办法,陆小丹别提多开心了,眼睛又望着胡丹手中的金如意,千笑呵呵地说,这金如意一定也是假的。 假的。胡丹气急败坏地说,谁敢说这是假的。 我就说它是假的,你拿过来给我看一看,我就能立分真假。陆小丹又想着去骗金如意了,可这次胡丹也学聪明了,不再上当了,反将手中的金如意放到怀中,叹了口气,喃喃声说,哎,我早就知道女孩子说话都不能太相信的,我又何苦与这个小丫头打什么赌。话刚说完,便听到陆小丹大叫着说,你在说什么。 胡丹像是吓了一跳,忙说,我在说——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女人给男人削眉毛了,尤其还是只削半边眉毛。 陆小丹忍不住又想笑了,说,难道你曾见到过女人给男人削眉毛的事,还是在削半边眉毛。 胡丹神采飞扬地说,当然,尤其在去年有个大美女给我削眉毛的时候,哈哈,那可神了,一刀削过来,哇,真是神出鬼没,我的眉毛一根也就没有了——他的话还没说完,陆小丹已拔出了刀,红着脸大声说,是左边的还是右边的眉毛,快说。 胡丹哈哈大笑,大笑之间,陆小丹的刀已经到了他面前,用这种刀削眉毛,真是杀鸡用牛刀,陆小丹只怕自己一不小心便将胡丹削下一层皮来,虽然她知道以她的本事别说是削眉毛,就是再难十倍的事也难不倒她,只是她还明些怕,慢慢上前,整个人不知不觉中缩到胡丹面前了。 左边的眉毛果然让一刀削得一干二净,陆小丹不由轻吁一口气,后退了一步。胡丹却在这时轻轻呼出一口气,朝着陆小丹喷去。陆小丹一时闪避不及,那口热气正吹到她脸是,却让她如沫春光般舒服,但她还是忍不住朝胡丹一瞪眼,刀向他扬扬,倒吓了胡丹一大跳。 削去了半边眉毛的胡丹更显得有些邪气了,但仍然不减让陆小丹着迷的俊气,在她心中,胡丹更是显得不可一世,让她疯狂。 陆小丹只感觉到心跳极快,她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给一个男人削眉毛,在胡丹身边,好象时刻都有有趣的故事发生。 胡丹用手摸索着眉毛,拍手叫好,连连翻了几个跟头,已到了丈余之外,陆小丹正看得入迷之时,见胡丹竟然骑上了她那一匹白马,那匹白马性子极烈,寻常人一近它,它就会将那人一脚踢开,不知如何胡丹骑上它,它居然也不乱跳,好象还很听话,只听胡丹大声说,姑娘告辞了。 陆小丹一时不知为何,丈余之地她只要一掠就到,可她不去追,只大声地说,你为什么要骑走我的马。 胡丹笑着说,因为我是你老公胡丹。 陆小丹这次是没听清,忙说,你说什么,我没听清,再说一次。 胡丹大声说,你老公姓胡,古月雄古月大侠的那个古月胡,名丹,是救人性名的仙丹的那个丹字,名字就叫做胡丹,你一定要记着了。说完哈哈大笑,拍马往前冲去,那马竟然吃里爬外,连同主人也不顾了,放步飞行。陆小丹追了几步,也大声说,你姓狐狸精的那个狐,名小坏蛋的那个蛋字,名字就叫做小坏蛋。 可小坏蛋已经逃得远远去了,他再也听不到了,但那时之后陆小丹永远记住了胡丹这个名字,也永远无法忘记这个秋天中的这一天。 之后,她清楚地记得,她与殷可傲二人追胡丹去了侠客庄,再一块儿与胡丹在侠客庄里装模装样地打了一架,当然是她打败了胡丹,再之后,她就时刻跟在胡丹身边,只要胡丹不在,她就觉得心里空荡荡的。 但胡丹呢。此时他又在那里。 他怎么不来救我。 陆小丹长叹口气,心想,假如从今后,胡丹永远不来救我,我该怎么办。 第五十二章 阳光少年(3) 他怎么会到这里来,叶离群与李探花又有什么关系,难道叶离郡民是官府中的人不成。 胡丹在街上呆了好一阵儿,才随着段无色等人一起来到了李府。他知道这是刚中探花的李探花之家,段无色等人进去了,他却在门外发呆。 叶离群做事神秘莫测,出江湖不及一个月,隐隐便有中原霸王之态,他武艺虽高,却可能不及段无色,姜春之流,可段无色与姜春他们这群高手怎么会听命于他呢。 况且,以神刀庄的武艺,又何以可令高手如云的少林听任于他呢,难道他们背后还有一个更可怕的人不成。 段无色是宫中侍卫,连宫中侍卫也听令于叶离群,可见其势力范围之广了,要想除去此人,只怕不大容易。 既然段无色在这里,那么叶离群一定也在这里,那么陆小丹呢,她也在这里么。 胡丹想着,便自李探花府的矮墙一闪身便掠入了李府院内。 此时已是倦鸟归窝,夜色已深,却仍是无法阻止胡丹的脚步。 她会在什么地方呢,那叶离群又在什么地方呢。 胡丹于是便想走几着险棋,找了一个暗处躲藏了起来,等待了一会儿,便见有两名李府家丁提着灯笼向自己这边走来,边走边说话。 一人说,这叶公子到底是什么来头,李探花一见到他,怎么那么恭敬。 另一人说,听说叶公子武艺高超,是一个江湖上的高手。 那他到这里来做什么。 这我就不大清楚了,刚才我在送菜时,听叶公子对另一个人说好象是等几天便去太原。 太原,太原可是个好玩的地方呢,我也去过一次。 那是当然,不然叶公子那样的人又怎么会去那里玩呢。 那个女孩子你见过没有,与叶公子真是天生一对,我长这么大了,还从来没有见过一个这么美丽的女孩子呢。 那女孩子是叶公子带来的,听他们说她武艺高强,举手便可杀人呢。 这时他们刚好走到胡丹面前,一见胡丹,呆了呆,只觉得身上一痛,就不能动了,再一怔时,便听到胡丹冷冷的声音说,那个女孩子在什么地方。 两人忙着摇头。 胡丹说,不知道是吧。 两人忙点头。 胡丹的手已握紧剑柄,说,既然你们不知道,那留下你们在这世上还有什么用。 这两人吓得脸色全白了,一个人抢着说,好象——好象就在书房里。 胡丹说,书房在那里。 那人说,书房就在后面,一直走过去,那门口——门口人两棵松树,就是那间房子。 胡丹便往后就走,来到了书房,书房果然在两棵松树的背后。 房内还有灯,门却紧锁着。 胡丹四处望了望,又返回点住穴位的那两人面前,换了他们其中之一的一身衣服,提着个灯笼,大步向书房走来,那知门一推便开了,胡丹尖着嗓子说,姑娘,小的给你送茶来了。 没有人应话。 胡丹左右看了一阵,才轻步地走了进去,**躺着一个人,全身竟有手指头般粗的绳子紧紧绑了起来的。胡丹心一阵狂跳,他以为是陆小丹,低声叫着,小丹,陆小丹。 那人动了一下,胡丹抛掉灯笼,飞身掠了过去,一手抓住那人的手臂。 却听轰隆一声巨响,胡丹前后左右各自被屋顶上掉下铁栏来,将胡丹团团围住,直到这时,胡丹才看清楚睡在**的那人一眼,那女人他连见都没有见过,根本不是陆小丹。 胡丹吃了一惊,门外此时飞快闪出十多个人来,为首一名正是叶离群。 叶离群大笑着说,胡大侠,别来可好啊。想不到我们这么快又见面了。 胡丹冷冷地说,你好毒的心计。 叶离群说,我早就料到你会来找陆姑娘,所以我特地从外面找来这东西,让你开开心心地来,也开开心心地住下来。 胡丹怒声说,陆小丹呢。 陆小丹,谁是陆小丹。叶离群一怔说,哦,我明白了,那女孩子原来名叫陆小丹,好动听的名字。 胡丹说,她现在在那里。 叶离群说,她很好,我不会伤害她的,不过你想要见到她,却是万难。 胡丹说,你到底想要怎么做。 叶离群说,我看上了陆姑娘,只想娶她为妻。 胡丹双眼似喷出火来,说,你别做梦。 叶离群冷笑着说,如今你成了我的阶下囚,还有什么资格说这种话。 胡丹似是怔住,脸上一变说,你到底是什么人。 叶离群淡笑着说,我是神刀庄庄主叶离群。 胡丹说,那你身边又是些什么人,为什么有朝庭上的官差。 叶离群说,因为我不仅想称霸天下,还想要控制皇宫,做皇帝。 胡丹居然笑了,说,为何不介绍一二。 叶离群说,也好,我让你死也死个明白。 他指着姜春和段无色说,这两人你曾见过的,他们叫姜春与段无色,又指着身后两名冷然而立的汉子说,这两人是段小燕与陈龙。他们是我的贴身四护卫。 叶离群接着说,这四人刀法为天下最快,也是神刀庄四柄最可怕的刀,他们不但刀法一流,功力之深在江湖上也是首屈一指,神刀庄就凭这四兄弟,天下于我只是指日可待之事。 胡丹笑声渐大了,叶离群本还想吹嘘,一听到他冷笑声,那些话也说不出来了,只说,你还能笑得这么开心么。 胡丹说,好个神刀庄的四大饭桶,居然还想得天下,哈哈。 叶离群大声说,这人疯了,快唤弓箭手来,乱箭射死他扔到后山去喂狗。 陈友应声说,是。便回头叫了一声,快召弓箭手。 胡丹手抓住斩情剑柄,往外抽出,一道闪亮的光线射出,顿时将叶离群等人震退数步。 胡丹大声说,叶离群,你想称雄武林,罪孽深重,休怪胡丹手下无情。说罢,一剑削出,几乎是没有一点声响,剑已经将铁柱划断,接连着几下,便已削断了数根,飞身冲出,叶离群几人如同见到鬼一样往外直窜飞出,胡丹冷笑着说,往那里跑。 却听姜春大喝声,休得无礼,看刀。 刀出果然快。 但这柄刀来不及胡丹身边,刀就让斩情剑削断。 斩情剑一出,天下无敌。 姜春一惊,向后倒掠,身材美妙至极,胡丹飞身追出,却见姜春手一挥,击出了两把短镖。 胡丹眼见短镖近身,一闪身已来不及,不由身影一乱,姜春一见,心中大喜,竟然回身一掌挥出,他以为胡丹身中短镖,定会大乱阵脚,便是不中,也会慌张的,只要他一乱,姜春这一掌足够要了胡丹的命,是以他才冒险返身击出这一掌。 却见一阵亮光闪出,姜春的手快接近胡丹的胸口了,忽然惊叫一声,身体直往地下倒去,重重跃倒在地,待他站起身时,双手已经软弱无力,原来胡丹在那一瞬息间竟然扣住了那两柄金钱镖,再闪电般挥出,正打在姜春双臂之上,虽没有要了他的性命,可也让他鲜血飞溅,受伤不轻。 姜春一倒地,段无色当即对段小燕说,杀他。 一刀疾扑而至,刀法又快又狠。 就在出刀的一时,他的右手伸入怀中。 段小燕并没有理他,与陈龙两人各抓了叶离群一臂,闪电般飞出了好远,这时,已有无数的庄丁如汹涌的洪水般涌至。 胡丹冷冷一笑,说,你又何必来送死。他见段无色一刀来得凶险,也丝毫不惧,挥手当面一剑,扑头砍去,那知段无色这一刀只是虚招,并不袭击胡丹,他右手击出,一喽浓烟在他们之间散开。 这招刀中夹毒之计,不知让段无色杀了多少人。 胡丹在浓烟之中一下子消失了人影,段无色身体倒掠出五步远,站立着大笑说,凭你武艺有多高,也一样逃不掉老子的销魂一挥手。 他的话刚说完,就见到眼前亮出了一丝夺目的亮光。 亮光自浓烟中现出。 剑。 是剑之光。 胡丹手中的剑之光。 段无色的笑声被这一喽剑光削断,脸上现出了从所未有过的恐怖。 一柄剑将他的咽喉刺穿。 段无色甚至于还可以看到从他咽喉上流下的鲜血来。 胡丹自浓烟中穿出,冰冷的脸色如同催命无常,只吓得看到的人四处而散,那敢再挡,胡丹追了几步,便将数十人杀死。 他本来就是来杀人的,段无色必须得死,因为是他抓住陆小丹的,至于那些无辜的庄丁,则是他手中的剑无法控制了。 这些人一死,剩下的活人都不见了,原来他们一起冲出李府门,远远逃开了。 胡丹望着地下的死尸,惊呆了。 他望着手中的剑。 果然是一柄杀人的绝代好剑。 但却是一柄邪剑。 他不想杀那些无辜的庄丁的,可一出手都变成杀招。杀人之后,李府的夜色一片死样的寂静,胡丹收剑于鞘,茫然若失,他知道今天又是白费一天了,在这种环境时奉承绝对不可能找到陆小丹,于是他只有走,到那里去呢,他不知道,他只想喝酒。 第五十四章 阳光少年(4) 侠客庄。 能装下数百人的大厅座无虚席。 孟飞高坐主席位,他今天邀这一大群多少与他有过交情的老朋友们来,当然有他的目的,而这些人都曾或多或少受过他恩惠,所以他一句话,全都来了。 待到酒过三圈后,孟飞才说,众位兄弟,小弟今天请大家来,不单只为寻欢作乐,今天有大事要与大家商议。 杭州府李天大声接着说,孟兄你有什么话但管直说,小弟虽然才能低劣,但孟兄你一句话,要小弟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荆小江也说,对,李兄说的话也是小弟我心中所想,生死事小,只要力所能及,定当从命。 ——一时众说纷芸,孟飞满意地说,哈哈,我要兄弟做的事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有可能——来自千里外的天山双怪之一的萧中剑打断孟飞的话说,孟庄主高义天下皆知,有话尽管吩咐便是。 孟飞便说,吩咐不敢当,我想与众兄弟一同去大草原摧毁神刀庄的老窝。 此话一出,大厅之是顿时鸦雀无声。 这对众人来说无疑是件大事,也许真是要命的事。 神刀庄能在一个月内力挑少林,控制武当,在江湖之上横行霸道,称王称霸,风传他们的刀法又快又狠,杀人如杀鸡,越传越神,到如今已人说神刀庄的人只要到了你百丈之内地地方,只要他想你死,他一刀挥出,便可要了你的性命,这如何让别人不怕。 孟飞有些难堪,望着大厅中的人,心想,这些人往日胆大包天,做事果断勇敢的人今天是怎么了,竟都一言不发。他一眼望出,他望到的人忙别过头去,要不就假装喝酒或低下头去。 孟飞摇摇头,叹了口气,接着他便看见了叶败。 叶败已不再是昔日城下阿蒙了。 往日那不全身的衣服全然找不到了,他那张黑脸也洗得一干二净,光亮照人,头发根根竖起,显得又神气又英俊。 此时他身上穿的是一件又大方又舒服的紫玉绸衣,一柄长剑上镶满宝石,晶莹剔透,脚穿着一双虎头鞋,鞋尖上还锈着一对高鸣的小鸟。 这身装扮,令在场之人俱为之眼目一新。 叶败大步而入。 别人在望他,他只当没看到,一步约为半尺,一步一步走近孟飞。 孟飞看到他这怪模样,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大笑之中,叶败到了他身边,孟飞手抓着叶败的衣领,说,叶败,近日可发了大财了,今天兄弟你见你,简直快认不出你来了。 叶败其实也没有发大财,他只不过去了一趟玉门关,在那里遇上一个衣着鲜艳的大魔头,杀了那魔头后,夺了他的衣服,用上他的剑而已,至于那魔头身上的近千两银票,叶败在路上早已替他花光了。 叶败对孟飞点点头,就想找地方坐,可座无虚席,那里又找得到,叶败不禁皱眉说,今天侠客庄怎么有这么多没钱喝酒的人。 此话一出,顿时引来一阵燥动。萧中剑性子最急,抢着说,这位朋友说这句是什么意思,在下千里迢迢而来,岂会是为了一餐酒饭。 孟飞忙说,萧兄千万别误会,我这朋友心直口快,但他绝无恶意。 叶败却用白眼瞪了一眼萧中剑说,你是什么人。 萧中剑说,在下天山双怪萧中剑。 叶败冷笑着说,哦,我明白了,天山很穷,若不到外面骗些吃的,怎么过日子。 萧中剑与他身边双怪之一的另一人萧中平一齐拍案而起,萧中剑喝声说,我们敬你是孟庄主的朋友,才对你容忍一二,你不要太放肆了,否则别怪我们兄弟翻脸不认人了。 叶败大喜着说,原来你们想找人打架,那太好不过了。 孟飞忙挡住叶败说,叶兄,千万不可。 叶败冷冷地说,有什么不可以,他们千里迢迢过来找上门打架,为什么不可以。 孟飞说,这两位朋友可是小弟自千里之外请来的客人。 叶败冷笑说,那么这么多人怎么你一说到神刀庄都不敢说话了。 萧中剑说,你说谁不敢说话。 叶败说,你敢去吧。 萧中剑说,谁说我不敢。 叶败大声说,既然敢,那么还等待什么,我也想去,咱们一块去就是。 萧中剑说,谁怕谁,去就去。 叶败忽然跳了起来,一把抱着萧中剑,大笑着说,好,好,真是个大英雄,来来,咱们先饮一大杯再说。 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看别人不顺眼的时候,他就想方设法去找那人打架,当他气消了,看别人也顺眼了,就会叫那人去喝酒,至于是否得罪了谁,他全不当做一回事。 叶败与萧中剑一连干了三大杯,萧中剑一张白脸慢慢变红了,叶败一张红脸却慢慢变青了。 孟飞忽然说,叶败,胡丹不是说要让你去杀鬼城的人么,你怎么就回来了。 叶败大笑着说,鬼城的人现在已经烂头焦额了,我可不想再去趁火打劫。 孟飞奇怪地说,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叶败说,什么意思,说你笨你真笨,哎,你可听说一个姓古名月雄的人。 孟飞先是一怔,又恍然大悟说,什么姓古,这位前辈我当然听说过,不过他不是姓古,他姓古月,单名雄。 叶败如见鬼一样望了孟飞一眼,过了一会儿,才大笑着说,对,说你笨其实你不笨,难怪有人叫他古月大侠,妈妈的,却只有我叫他古大侠,原来我一直错了。 叶败就是这样一个人,是对便是对,是错便是错。 孟飞说,他还活着,你见到他了。 叶败说,他一直以为这位老兄早就死了,可他却没有死,他是去了大沙漠,在那个鬼地方成立了一个大帮派,叫什么什么——这个我倒忘了。 孟飞说,莫非他与鬼城的人干上了。 叶败拍手说,正是,我遇到古月大侠时,他已经杀死了七个鬼城派出的杀手,他的手下才死了三个,我见他没有吃亏,所以我就站在一边看着,他的武艺可真是高,虽然比我还要差那么一点点,可比起你们任何人来,却是要高明得多了。 这次众人不再生气,都哈哈大笑起来,大多的人这才明白这叶大侠的话虽然让人生气,可他却是个自吹自擂之徒。 后来我见到他打不赢了。叶败眉飞色舞地接着说,于是我就对他说古大侠你打不赢了,要不要老兄我帮你。你们知道那老头怎么说,他说,他妈的那个坏小子,可害得老夫要命,下次遇到他,一定要剖他的皮,喝他的血。我听了他这话很是奇怪,心想这老头是不是年龄大了,脑子有点毛病了,我说帮他打架,他却去骂别人,八成是他头发昏了,想投降,后来等了一会儿,他果然想投降,我这时可着急了,心想这可不能让他投降,小坏蛋要我杀尽鬼城的人,才肯与我打架,多一个人多份力量,他不投降,狗急了还要跳墙呢,那他急了一定会去杀人,多杀一个人我就少出一分力,于是我大声说,别忙,别忙,别投降,叶大侠来帮你了,是自己人就滚开,我的剑法天下第一的,一剑必杀一人。那老头听我这么一说,忙叫他那帮兄弟住手了,于是我老人家一个人以一敌百,一剑杀一人,一招杀一人,只吓得那群鬼城的人魂飞魄散,你知道最后是谁胜了。 萧中剑立即说,当然是老兄你胜了。 叶败哭丧着脸说,我虽杀了他们几十个人,可他们都不是死地我自己的剑法上的,我是——哎,又败了一次。 别人听到他这句话全是莫名其妙,其实他说这句话的意思也没有错,他确实杀了几十个人,却是用捡来胡丹身上掉下来的那本剑谱上的剑法杀死的。 孟飞不想听他说丧气话,他只想知道结果,便说,你又败了一次也没有什么,后来那古月大侠怎么说。 叶败说,后来他只是问我认不认识一个叫胡丹的人。 胡丹,他问胡丹做什么。孟飞惊声说。 叶败说,其实当时我也不知道他问这话的意思是什么,我以为是胡丹抢了他老婆,不然他怎么看上去很恨胡丹的样子。后来我老人家仔细想了一下,应该不会啊,胡丹有的是女孩子喜欢,再说古月雄那副模样,找的老婆也不能怎么样的,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后来才知道原来是胡丹要他去杀鬼城人的。胡丹真是神通广大,能差得动古月雄,真是了不起的大英雄,看来我与他这一架是非打不可了。 孟飞听到他乱七八糟地胡说,但也听懂了意思,不由大喜过望,说,既然有古月雄与鬼城的人在自相残杀,少说也可抵住一二个月吧,这段时间里,已足够灭去神刀庄了,这样一做,真是天下大福。 叶败冷笑着说,只可惜你的朋友只会喝酒——说到这里,见有许多人对着他怒目而视,他就不说了,只大笑了几声,再喝了几杯酒,吃了小半碗米饭,然后气昂昂地连孟飞也不瞧一眼就走了。 孟飞望着他背影,叹气说,桃花林第三杀手,打架从无不败的叶败,上次见到他轻功要比以前要快几倍,今天一见,他的武艺又似长进了,倘若如此下去,他岂不成了天下第一高手,为何我孟飞处处受挫,无法腾飞呢。 第五十六章 最神气的乞丐(1) 胡丹又喝了一天一夜之酒,他仍然未醉。 他只是觉得有些累。累了也不想去睡觉,他还一直在想着陆小丹。 陆小丹落入神刀庄之手,叶离群为人做事神秘莫测,心狠手辣,他会不会对陆小丹下毒手呢,陆小丹在他手中,他们想做什么便能做什么。 想到这里,胡丹再喝不下酒了,大刺刺而起,一掌将酒瓶击个粉碎。 他一定要去救陆小丹。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在这时,他想到了孟飞。 孟飞,侠客庄庄主。 侠客庄有的是人,我为什么不去让孟飞找几十个人和我一起杀入李探花府呢,他们若不放人,我们就大开杀戮,纵火烧府,看他们放不放人。 胡丹于是便来到了侠客庄。 叶败才刚走。 孟飞正在招呼众人喝酒,胡丹就来了。 胡丹站在门口,第一句话就是这样说的,孟飞,给我找几十个能杀人放火的兄弟。 胡丹本是个很多礼的人,但想到陆小丹被摛,他再没有心思强颜应付,说些虚伪的话,他想只要是朋友,无论你怎么说,朋友也不会生气的,是朋友的也会帮忙的。 孟飞一见到胡丹,立即大喜,便想招呼他不喝酒,听到在胡丹这么说,倒怔了一阵,才问,胡兄,怎么回事。 胡丹不理他,大声说,在下胡丹,那位朋友能瞧得起在下,请随在下去杀人。说完转身就走,连头也不回。 孟飞忙放下酒杯,对数百名又惊又奇怪的人说,那些兄弟愿意帮小弟出点力气,便随小弟来吧。 孟飞第一个尾随胡丹而出。 胡丹脸不再只是笑,现在,只有冷冷的杀气。 他想他必须再杀人。 他不能不杀人,这次救人,谁敢阻挡,就杀谁,无论那人是谁,是什么人。他不能再忍让了。 侠客庄离李探花府并不远,只有十多里地,众人之中大多有马,胡丹当然也有马,他骑着陆小丹那匹神骏的白马,孟飞也有马,是一匹高头大马,脚程也不差,但他还要拼命催马才可跟上胡丹。其余的人更不用说了,一会儿功夫,就留在很远的后面了。一行人浩浩荡荡,赶往李探花府走去。 胡丹催马走了一阵,回过头来看身后的人虽然不少,但却是又慢又乱,便停下马来对孟飞说,你去和他们说一声,我们是去李探花府救人的,有可能要去杀朝中大臣,若有怕被连累的,武艺不是很高的,家居在此地的人就不必去了。 孟飞一怔说,李探花府。 胡丹皱眉说,是,有可能要杀李探花。 孟飞说,这可是件要命的大事。 胡丹冷冷地说,你也可以不去。 孟飞脸色一变,当即大声说,谁不去谁才是王八龟儿子,我孟飞虽然人称天下第一流氓,可朋友有难,我岂会置之不理,你要是看不起我孟飞,干脆一剑将我杀了。 胡丹心中感动,忙说,我——对不起,我说错了话,我只是太着急了。 孟飞叹了口气,便回过头来对着陆续走近的众人说,众位兄弟,今天我们是去李探花府救人,极有可能要与官府的人交手,武艺不高,怕连累的,或家居此地的兄弟们就不要去了。 众人全站住了。 荆小江第一个大声说,孟飞能去,我荆小江又怎能不去,大不了一死,又怕什么。他的话一说完,他身边有人说,我武艺不好,孟庄主肯定不要我去,去了反而误了大家的事,我不去了。 我家就居在洛阳,我怎么可以去杀官府的人,下次若有什么事,我再去便是了。 和官府的人厮杀,我怎么敢,要是—— 他们好大的胆子,我可犯不着跟着他们去发疯。 去杀李探花,李探花号令一下,千军万马都调得动,我们才几百个人不是去找死吧。 —— 一个个人都不动了,每个人都为自己找了一个动听的借口,有的说话声音极大,故意让身边的人听到,他们的理由这么好,再说他们都不去,那么谁也不会说谁,他们仍然是江湖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们还是最讲义气的好朋友,不知是谁说了一个字,走。一下子就走了一大半,孟飞惊呆了,这些平日说惯了下刀山入火海也在所不辞的兄弟们怎么都走了,等了一会儿,那地方就只剩下了荆小江一人。荆小江脸色发白,像是在发呆。 孟飞顿时万分失望,侠客庄名扬四方,无论谁一提无不大竖起姆指,可今天这个大名鼎鼎的孟庄主去打架,却只能找到一个人卖命,他觉得这几年来自己几千几万两纹银全都掉到河里去了。他望着荆小江,还是有一丝感动,毕竟还有一个愿意为他卖命。可当他刚要说话时,荆小江却说,孟兄,我看还是——还是不要去李探花府的好,和朝庭做——做对,有,有好结果吧。 孟飞呆了呆,胡丹忽然说,你家里还有些什么人。 荆小江一怔说,有父母兄弟姐妹二十多人。 胡丹冷冷地说,你若是死了,他们会很伤心的,侠客庄的酒,你还没有喝光,现在还不抓紧时间去多喝几杯,明天孟飞只怕要关门了。 荆小江又怔了怔,说,胡兄孟兄,要是别的事,小弟万死不辞,这件事—— 孟飞轻叹着说,你先回去吧。 荆小江也走了。 第五十七章 最神气的乞丐(2) 胡丹与孟飞相对而立,良久,不知是谁开始笑,两个人一起大笑起来,大笑之中却没有一点不快乐的意思,他产只是感觉到很轻松。 不肯出力的朋友,纵有千千万万,又有何用。 他们虽然没有一个人肯帮忙,却知道了这么多人的心事,也不算亏了他们。 大笑中胡丹说,荆大侠这种人真是有趣,他既然说万死不辞了,如今我们只要他跟我们去一趟李府,他也不敢去。言语之中,充满了对人的蔑视。孟飞说,这些人——我看走了眼。 胡丹止住了笑,叹了口气说,人都是自私的,这也怪不得他们,只是——这件事我一定要做,那怕是死,也一定要做。 孟飞大笑着说,生亦何欢,死亦何惧,死后十八年孟飞又是一条好汉,走,咱俩先去救出陆姑娘,再去侠客庄痛饮千杯。 胡丹淡笑着说,还和你那帮兄弟们一起喝酒么。 孟飞摇头说,辱吾一次,其错在我,若这种事发生第二次,我孟飞又有何颜面活在这世上为人。 胡丹说,好,喝酒——真正喝酒两个人就够了。 两个人怎么够,最少要三个人。 叶败远远大叫着说,纵刀飞跑了过来。 胡丹一怔说,你来做什么。 叶败生气地说,你这个大坏蛋,真不是好东西,有架可打,也不告诉我一声,真是太不够朋友义气。 胡丹失笑说,你不怕死么,我们是去李探花府去杀人。 叶败大笑着说,他妈的管他李探花李探草的,老子只要有架可打,有人可杀,便是去皇帝老儿那里我也是照去不误。 胡丹大喜说,好,有你们两人在,我们三人,千军万马也不足惧,走吧。 叶败催马尾随着胡丹说,咱们今天打赌,谁杀人最多,谁就算赢,怎么样。 胡丹却说,谁救出陆姑娘,谁才能算赢。 叶败大喜说,真的。 胡丹说,当然,你若是胜了我,从今之后,你要我做什么,我便做什么。 叶败高兴极了,想着以后能让胡丹为他做任何事的风光,眉飞色舞,欣喜若狂,像是陆小丹已让他救出来了一样。 三人纵马飞驰,不一时便来到了李探花府。 胡丹一马当先,催马直上台阶,共有十余级的台阶,白马一纵,便已到了最上面,只吓得两名守门的庄丁大声疾呼起来,胡丹一手抓住白马背上长毛,人离马而起,在空中转了一个圈,将两名庄丁踢倒在地,动掸不得。 叶败大笑着说,痛快。 他也催马向上跃去,可这匹马却不如胡丹那匹马的好脚力,跃上了六七级台阶便落了下来,叶败退了回来,让马再跃一次,他想再学胡丹刚才飞脚踢人的模样,可是那两人还倒在地上不起来,直气得叶败破口大骂,一剑便将李探花府四字金牌削了下来,孟飞随后使马一踏,顿被踏出一个洞来,孟飞回头一枪,刺在那招牌之上,又一脚飞快踢出,那块招牌立被踢个粉碎。 胡丹已到了院内,院内正通往李府客厅,胡丹见到院内无人,催马竟至客厅,里面正有十多个人在说话,胡丹的那匹白马一踩至客厅大门,里面就全乱了。 原来李探花一家十多口正在家中用餐,一见有人气势汹汹催马挥剑冲了进来,早吓坏了,李探花从未习过武艺,是个文官,家里男女老少十余口,从未见过这样的场面,李老太吓得干脆昏了过去,其实的人全是脸色大变。 胡丹见叶离群不在客厅,不由一怔,听得身边一人大声说,何方强盗,竟敢私闯李探花府闹事。 胡丹回头望去,见有大群官兵舞剑挥刀往客厅冲来,却让孟飞叶败二人挡在门外。李探花只吓得全身发抖,脸色苍白,惊声说,大,大王,你有什么——但请吩咐。 胡丹冷冷说,叶离群呢。 李探花忙说,他——他们走了。 他走了,胡丹一怔说,什么时候走的。 李探花说,今天,今天清晨走了的。 胡丹说,你可不要骗我。 李探花身体一震,忙说,大,大王,我——我不敢骗你。 胡丹说,他们去了何方。 李探花说,太原。 太原。胡丹说,去那里做什么。 李探花说,好象是找人。 找什么人。胡丹说。 李探花说,好象是找一个酒鬼。 酒鬼。胡丹立即想到那日对萧贵说的话时,姜春恰巧在旁边,他听到了,所以他们才去太原找那酒鬼,捉拿萧贵。想到这时,不由一笑说,这样也好,我要让你 们死无葬身之地。 胡丹便一脚踢翻了饭桌,又吓了那群人一跳。胡丹转身就走,飞身上马,走出门口,在门外大声说,李探花,我们走之后,你若敢给叶离群通信,日后我定取你性命。 说罢,胡丹一掌击在青大专砖墙上,只听轰隆一声,半边墙倒了下来,胡丹大笑着催马而出,飞起一脚踢倒两名挥刀上前的官兵。这时孟飞和叶败已杀死死伤二十多名官兵,正杀得起劲,那群粗俗兵丁又如何是孟飞与叶败的对手,胡丹见到一地死人,心下一软,说,咱们走吧。 一马当先,再没有人敢去追他。叶败忙着说,陆姑娘呢,她在那里。 胡丹说,别问了,走。 叶败说,这么多人,杀得多有趣,我真舍不得走。 胡丹已冲出了府门,过了一会儿,才见孟飞与叶败双双催马而出。叶败说,陆小丹呢。 胡丹摇摇头说,他们已经走了。 叶败说,走了,去那里了。 胡丹说,太原。 胡丹的马快,也不等叶败与孟飞,飞快地催马狂奔,叶败在后面哇哇大叫他也只当没听到。 胡丹几乎快气疯了,叶败几乎快急疯了。 胡丹不能再浪费时间了,若陆小丹真有三长两短,这一生无论如何都无法抹去他心里不安。他不是为了报知遇之恩,到底是为了什么他也说不出来,他只觉得如果就这样失去了陆小丹,他这一辈子也无法快乐了。 叶败见追不上胡丹,只气得哇哇大叫,拼命拍打马,可还是离胡丹越来越远了,最后竟见不到胡丹的人影了,叶败大怒,一剑刺死马,施展轻功,却把孟飞远远抛到身后去了。 骄阳似火,又是一个酷热的秋天之日。 胡丹只觉得浑身热汗直流,行至一客栈附近,便停下马来。 江南春客栈。 胡丹一见这店门,心里直奇怪,江南春,这是北方一带,与江面又有什么联系,天下这么多客栈名,为何要称江南春呢。 但就是这个店名让胡丹想到了江面地带的风和日丽,山美水秀,美女如云,心中大动。便下马来看看这江南春客栈到底代表着什么意思。 胡丹将马绑在客栈外,大步而入客栈,寻一座位坐下,发现在这个小小的城镇里,这小小的客栈里的客人还真不少,他坐下后,店小二走了近来,说,客官要点什么。 胡丹说,给几斤酒,切些牛肉片就行了。 店小二说,客官要不要来点江南风味的小吃。 胡丹说,江南风味,你们能做出来。他立即想到在江南常吃的几道名菜,不由食欲大增,精神焕发。 店小二笑着说,那是当然,小店虽小,可江南那里的任何一道名菜都能做出来。 胡丹拍手说,好,先来一道杭州小吃双龙戏水,再来一道龙归大海,里面的蛇肉不是油浸,而是要清蒸的,马马虎虎再加上一道汤,另外再送十斤邵兴的米酒就好了。 店小二说,是,真瞧不出客官可是个江南通,客官可是江南人。 胡丹微笑说,我不是江南人,我只不过在江南走了几趟而已。 店小二又说,好,客官请稍等片刻。 菜一上桌,满屋皆香,引来了许多人的注意,胡丹谁也不顾只大口地喝酒,大口地吃着菜,觉得畅意极了,江南的菜本是天下有名的,岂是北方的几种粗食所能比拟,在这里的客人大多来去过江南,况胡丹点的这几道菜都是十分名贵,一般人岂能吃得起,有好多人几乎连名称也不知道,连菜名也说不出来,别人怎么给你去做。 胡丹用大碗一连喝下了十来碗酒时,门外忽然冲进来一个乞丐模样的老人,衣服上干干净净,却满是补丁,不似丐帮弟子那么又脏又臭,他一进来,就冲到胡丹身边,伸手往胡丹身边的菜碟中抓去,胡丹一笑,也不阻挡,那老丐一连吃了几大口菜,店小二气急败坏地冲了过来,一边推那老丐,一边大骂说,又是你这老疯子,你不要命了,这菜好几两银子一个呢,你也敢吃。 那老丐朝着店小二瞪眼说,你这鬼孙子,怎么从来不做这几种菜给你老子吃,今天老子一见食欲大增,你让老子如何是好。 胡丹淡笑着说,那你何不坐下来,和在下喝几杯。 店小二忙说,客官千万别理他,这老疯子又穷又酸,整天就只知道骗别人东西吃。 胡丹笑着说,没事的,你下去吧。 那老丐坐了下来,朝着胡丹全身上下看了一阵,才大叫着说,喂,小二,快再上一桌酒菜,要和这桌上的一模一样的。 店小二听到,走了过来。胡丹不知想到了什么,便说,嗯,再上一桌吧。 酒菜一送上桌,只见门外有几个乞丐不知在说什么,店小二一见到他们,忙去赶。那老丐忙说,阿王,阿三,小五,你们快进来吃点东西,今天我遇到了一个大财主请客呢。 那几名乞丐大喜,为首一名乞丐伸手便将店小二推开了,身体一闪,就到了胡丹他们的身边,胡丹眼睛一亮,好俊的轻功,想不到这里会遇到丐帮的高手。仔细一看,胡丹竟发现这几名乞丐身上都挂着几个布袋,最多二名乞丐竟有六袋,另外四名乞丐俱是五个麻袋,这才暗吃一惊。他知道丐帮是以麻袋多为贵,帮主一共是七个,六袋则为丐帮长老一级人物,五袋也是不低,今天竟让他遇到了这么多的多袋乞丐,可真是好运气。 胡丹却装做什么也不懂,只是说,请问这几位朋友的高姓大名。 那几个人却只当没听到,理也不理他,抓起筷子,风卷残云般将桌子上的酒菜很快就消灭了一大半。那老丐像是吃饱了,过了一会儿,才对胡丹说,这几个人可都是在人物呢,寻常里见到他们一面也不容易,所以今天你虽然请了客,却是你的大喜事。 胡丹哦了一声,指着离他最近的那六袋弟子说,这人叫什么名字。 那老丐说,我一直叫他阿王,他的大名叫做王大丐,有一个江湖上的外号叫做执法如山。 执法如山,王大丐。胡丹心中一凛,他早就听说过丐帮有一执法长老铁面无私,为人正直,武艺也高强,却想不到竟是这貌不惊人的青年乞丐。他又指了指另一个六袋乞丐说,这人叫什么名字。 那老丐说,他嘛,有一个歪名,好难听的,叫做江狗儿。所以大家都很少叫他江狗儿,他也有个外号叫做一掌定乾坤。 胡丹又是一惊,江狗儿这名字是不好听,可在江湖上也是有名气的人物,一路降龙十八掌使的比前任帮主使的还要好,一次他曾为江湖一落难身殘的武林人主持公道,只身入四川唐门,如入无人之寺地,他在丐帮也是长老一职,胡丹又问那老丐说,那么这四位兄弟又是什么人呢。那老丐被问得不耐烦了,便说,你这小子烦不烦,我老头记忆力不好,怎么能记住那么多东西,你要是有本事,就和我喝两杯。 胡丹一听到他说到喝酒,便笑了起来,怪怪的笑声,直笑得那老丐莫名其妙地问他,你在笑什么。 胡丹立时不笑了,说,什么也不为。 那老丐一拍桌子怒吼说,你是不是瞧不起我们。 胡丹又笑了,笑着说,谁敢瞧不起丐帮两大长老和大名鼎鼎的疯丐呢。 第五十八章 最神气的乞丐(3) 那老丐一怔说,你也认识我。 胡丹点头说,你老人家若不是姜如尘姜帮主的授艺师父的话,那么丐帮的两大高手与四名堂主又怎么能委曲在你身边。 那老丐似是吃了一惊,站起身来,大叫着说,不好了,不好了,这小子神机妙算,居然一眼就看出了老子的身份来。 胡丹拍拍手说,对啊,在下不但是先知,而且还是个大酒鬼。 疯丐满脸的不相信,说,什么,你说你是大酒鬼。 胡丹说,不错。 疯丐说,那么你能喝多少酒。 胡丹说,喝得不是很多,不过我喝过的酒已经足够让你们在里面游泳了。 疯丐哈哈大笑起来,那些长老护法也全都笑了起来,仿佛他们忽然之间听到了个天大笑话一样。 胡丹愣了一下,也大笑起来,他笑得最响,笑声最大,很快就将那七人的笑声压了下去。 疯丐却不笑了,望着胡丹说,你在笑什么,什么事让你那么开心。他一不笑时那些乞丐们全都闭上嘴巴,胡丹却还是笑了一阵,才缓缓地说,我很开心,我几十年都没有这样开心过了。 疯丐皱眉头说,你今年才多大。 胡丹说,也不是很大,最少要比你们姜帮主大那么一点点。 疯丐说,姜如尘今年才二十岁,你大一点,是大多少。 胡丹说,年龄小又怎么样,年龄小就可以说不会喝酒,你若敢与我喝酒,今天你要能灌醉我,往后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帮你做什么。 疯丐大喜说,此话当真。 胡丹说,那是当然,并且是让你们大家一起来,你们之中一个人喝一杯,我也喝一杯,若是我先醉了,就算我输。 疯丐忙着说,但这样做不大公平,若是你输了,我要你请我喝一年好酒。 胡丹说,只要你能胜过我,什么事我都听你的。 疯丐想了想,又说,真的是我们中的一个人喝一杯,你也喝一杯。 胡丹说,对,就是这样,只要我醉了,就算你们胜了,我袋中还有二千两银票,应该可以支付你一年的好酒了吧,你胜了我,就可以拿走。 疯丐欣喜若狂说,好好,快人快语,痛快,今天老子就让你试试老丐的厉害。 胡丹拍桌子大叫着说,小二,再上二十斤好酒。 疯丐忙接着说,要最烈最纯的好酒。 酒一上来,众丐的眼睛立即看圆了,王大丐抢着说,我先来喝第一杯。他拿过桌子上一个小杯,自己倒满,一口喝干。胡丹淡淡一笑,拿过一个大碗,最少可盛下王大丐那种小杯十杯那么多,自己倒上大半碗,然后说,来,干了。一口饮尽,众丐见到他一口喝下那大半碗烈酒,脸不红心不跳的,不由齐是一惊,但他们都是江湖上成名的大人物,一字千金的人,又岂能就这样认输,争先恐后,一人连干了几杯,胡丹见赶不上他们了,于是就端起酒瓶,嘴对着嘴,大口喝了起来,这样一来,众丐全呆住了,见他这样喝酒,依他们干一杯胡丹 喝一杯的规则,他们也只好苦着脸陪喝下去。 这酒可是烈酒,胡丹手中的酒瓶是个十斤装的酒瓶,他一人一瓶,另外一瓶交给疯丐他们,很快胡丹的酒瓶已经去了大半,而众丐用小杯一人一杯在喝,刚开始还感觉有趣,轮流了下来几次,他们的酒瓶里的酒仍然不及喝去三分之一,再喝下去,只觉得越来越苦,而胡丹却像是没事一样,眉飞色舞痛饮。众丐喝着喝着,都住口不喝了,只呆呆地看着胡丹。但他们刚才喝下的酒也是不少,个个头重脚轻,头昏脑涨,极是难受,看着胡丹,都像是见鬼了一样。 这时门外有一个人直刺刺地冲了进来。 他身上那件名贵又好看的裘衣都成了布条了,这人正是叶败。叶败一路追胡丹时,一边用剑划自己的衣服,就是再好,再结实的衣服也早破了,他那双虎头鞋也破了个大洞,露出了他那又大又粗的脚趾来。 叶败第一句就是说,你们这群臭叫化,你们真是笨,和大坏蛋比喝酒,你们还不如去和王八比游水。 疯丐正觉得与胡丹喝酒自己面子上挂不住的时候,一见有人来捣乱,心中一喜,却拍桌喝声说,你是谁,敢在大爷面前胡说八道,打扰大爷喝酒的雅兴。 叶败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说,我认识你,别以为你是姜如尘的师父,带着执法护法长老和几个小堂主我就怕你了,来,来,咱们先打一架再说。 疯丐吃了一惊,一见叶败一口气说出他们的身份来,觉得此人也是不可小觑。其实叶败是桃花林杀手,桃花林里有一本册子上将江湖上各大帮派其中高手与江湖上有名气的人全写得清清楚楚,又有图像,桃花林每个杀手可以说都能倒背如流,一见岂能不识之理。疯丐说,你又是什么人。 我,你问我。叶败叹气说,你不该与我说话的,我是一匹马。 疯丐觉得奇怪,说,马,什么马。 叶败瞪着他说,还有什么马,说你笨你就是笨,马当然是用来走路的马。 胡丹看着叶败对着疯丐胡搅蛮缠,双眼笑得只剩下两条细缝了,脸上也像个笑弥佛,笑着放下酒瓶,招招手说,叶大侠,来,过来,一路辛苦了,先喝两杯解解风尘。 胡丹的话刚说完,叶败便说,谁是叶大侠,我是一匹马,一匹追不上胡丹白马的马,一匹又老又丑又差劲的马。 胡丹含笑不语,疯丐一下愣了,见世上居然还有这般人,像是比他疯丐还要疯上三分,顿感有趣,忙说,来,来,马大侠,别着急,也别生气,我敬你一杯。 疯丐刚端起酒杯,叶败大声说,谁是马大侠,我是马崽子,马鬼儿子。 疯丐又呆了,手中的酒杯掉到地上去了也像是没发觉到,胡丹再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王大丐忽然说,对,你是马崽子,那么你还不出去,天下那有你这样跑到客栈来与别人说话的马。 叶败朝他一瞪眼,旋即又低下头去,缓缓地说,对,你说的有道理。他低下头,往门外走去,众丐又看呆了。胡丹却说,别管他,咱们还是比赛喝酒吧。 疯丐忙着说,让这个马大侠一乱搞,没兴趣了,不比了。 胡丹说,那么是我胜了。 疯丐眉头一皱,他从来没有想过他也有输的这一天,但这是事实,他还是说,对,你胜了。 王大丐邪笑着接着说,反正你胜了也没有什么好处。 江狗儿也抢着说,你只说你输了便随我们要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的。 疯丐本来是满脸沮丧,一听立即拍手说,对,对,你根本没有说你胜了要我们做什么,我们输了也不用为你做什么事的,今天恰巧我老人家还有要事要办,不陪你了,现在我们就要走了。 胡丹依然笑得很开心的模样,说,几位请慢走,不送不送。 疯丐他们本来站起来就往外走了的,走了几步后疯丐回头来看胡丹,胡丹还是满脸的笑容,只是不说话,笑着看着他们的离开。疯丐站在原处看了胡丹一阵,又往外走了两步,胡丹还是不说话,仍然在笑,他再走几步,胡丹还是和以前一样,疯丐便不走了,又乖乖地回到桌子边,坐了下来。另外几名乞丐一见疯丐回去了,也只好又回头来寻位置坐下。 胡丹笑着说,你们怎么不走了。 疯丐说,不能走,我老人家一生光明磊落,不做小人之事。 胡丹哦了一声,说,原来如此。 疯丐在王大丐头上重重拍了一下说,都是你这小子出的坏主意,让老子丢脸,你看人家牛皮十足,我们若是走了,日后传到江湖上去,岂不坏了我疯丐的一生英名。 王大丐忙说,对,对,我们是正人君子,岂可捉弄小孩子。他将头转向胡丹说,好小子,真有你的,说吧,要我们帮你做什么事。 江狗儿也说,无论做什么事,我们大人连眉头也不会皱一下的。 胡丹说,还是不用了吧,我是小孩子嘛,算是开玩笑好了。 疯丐叫了起来,说,不行,绝对不行。 王大丐说,对,不行,最少要我们帮你做一件事。 江狗儿接着说,对,并且还应该是一件很难办的事。 胡丹失笑说,如此如何敢当。 疯丐说,快说。 王大丐说,快说出来。 江狗儿也大叫着说,无论什么事,我们一定给你办妥。 胡丹忽然望着王大丐胸前的布袋,不怀好意地说,这种布袋真是好玩,借几个给我玩玩,不知行不行。 王大丐呆了一阵,还未说话,疯丐在他头上猛打了一下,说,还不快取下来,一起给他。 胡丹说,这好象太少了点儿。 疯丐失声说,什么,六个还不够你玩。 胡丹说,我也不好意思要太多,马马虎虎给我九个布袋就可以了。 什么。 众丐全惊叫起来,丐帮里面布袋越多在丐帮的地位就越是尊贵,帮主一般是挂七个,最多为九个,一般是那些为了帮中立过大功的长老才有资格挂。如今丐帮之中就只有疯丐一个人有资格挂九个布袋,但他经常云游四方,一直未挂,而此时胡丹居然破天荒地说要挂九个,这不仅是让丐帮大没面子,还摆着什么执法长老,护法长老都得听胡丹吩咐了。 胡丹笑得更响亮了,说,既然不好办,那就算了吧。 疯丐咬咬牙,说,人言而无信,何以为人,好,我就给你九个布袋。说完这句话又指着江狗儿与王大丐四堂主几人说,从今之后,这位小兄弟就是丐帮最有身份的客人,你们以前怎么待我,以后就怎么对待他。 第五十九章 最神气的乞丐(4) 胡丹几乎要乐坏了。 他从来就没有这样开心过。 他身上这时披了件又脏又破的叫化衣,头发上还不伦不类地系上一块鲜红的破布条,将头发根根竖起,破衣上束着一根别人用来防寒之用的大围巾,脚穿着一双破了十多处以上的布鞋,胸口挂着九个大布袋,身边站着笑着比哭还要难看十倍的疯丐,王大丐,江狗儿及几名堂主。这几个人一站出来,特别显得胡丹与众不同,他往古道上一站,别人看到他如看到怪物一样,可他神气活现,仿佛此时他身上穿的是天下最好的一件衣服。 他从街头这边走向那边的时候,不用他吩咐,四名堂主大刺刺地将挡在路中的人全赶到一边去了,吓得行人纷纷闪开,马车更是赶紧换道,胡丹正高兴大跳时,却忽然听到一阵马蹄声飞驰而近。 胡丹吃了一惊。 这分明是陆小丹那匹白马的蹄声。 那马他交给了两名丐帮弟子小心地看护着,谁敢骑到大街上来。 胡丹一转头,就看到了骑在白马上的叶败。 叶败此时像是比胡丹更要神气,一见到胡丹发现了自己,猛一拍马,马疾驰而近,丐帮两名堂主怒斥而起,向叶败扑去,可那匹白马忽地飞纵跃起,自这两名堂主头上飞纵而过,一下子冲出了好远,远远听到叶败说,大坏蛋,这匹马真是好,真是一匹好马。言罢,哈哈大笑,催马飞奔。 胡丹指着叶败,大声说,快给我抓住他。 丐帮两大长老闻声飞射而出,街两边的丐帮弟子也一齐向叶败扑涌而去,顿时街上马欢人乱,引发一阵阵惊叫。 叶败看着向自己接近的丐帮众人,一拍马背,马就跃过七八名丐帮弟子,眨眼间便去了百丈之远,等两大长老追去时,叶败早就不见了人影。 胡丹大是扫兴,见路边有个货郎挑着货架在卖东西,不由手一伸,将货架抢了过来,往街上一躺,只气得那货郎满脸通红,张口想骂人,立被十来名乞丐拉到一边去了。 胡丹玩了大半天,实在有些累了,货架虽不平也不够长,并且容易弄碎,可胡丹躺在上面,却像很舒服,晒着太阳,像是睡觉了,他一闭上眼睛,立即有丐帮弟子自一边拿了块大布,用枝头支起来,放到胡丹的头顶之上,替他挡住阳光,又有两名丐帮弟子拿来纸扇,在一边替他轻轻扇着风。 直到太阳西斜,孟飞才纵马而来。 孟飞催马刚到胡丹前二十丈之外就让丐帮弟子挡住了。孟飞有些恼怒,大声说,你们想做什么。 一丐帮弟子说,太师父在前面乘凉,任何人不能打扰。 孟飞一看,果见大街上除了几个站在路中间的乞丐之外,数十丈之内竟无一人,行人都挤到路两边去了,孟飞不由大怒说,丐帮岂能如此霸道。 那丐帮弟子冷冷说,得罪了,请回去。 孟飞见这人无礼,更是生气,再加上身有朋友要事在身,那能停留,猛一催马,便越过两丐,直往空荡荡的街上冲去,那丐帮弟子想阻挡,被孟飞一鞭子抽在身上,滚到一边去了,孟飞趁机飞马向前撞去,红樱枪已在手握。 何方小子,竟敢如此胆大。 王大丐远远看到有人敢放马直冲过来,冷喝一声,与江狗儿齐齐跃出,两掌向前挥去。 孟飞只听到马一阵长嘶,马体竟向后倒退而出,孟飞心中一惊,忙飞身下马,闪到一边,那匹马居然让这两掌击退了十余步之远。 孟飞不禁说,好掌法。 王大丐冷冷说,来人啊,将这疯子扔出去。 孟飞见有数十名丐帮弟子向他扑来,更是生气,叫着说,好啊,我倒要来领招一番丐帮的高招。他本在狂风谷时与姜如尘动过几招,那时心里就有些瞧不起丐帮了,后来虽然冰解前释,可他心中仍对丐帮鄙视,今日又见到丐帮如此欺人,那里还耐得住。 胡丹却忽然抬起头来,不高兴地说,丐帮弟子那里去了,谁在这里胡闹。 一丐帮堂主忙说,是一个疯子,要硬闯大道而过。 孟飞正想出手,却忽然听到胡丹的声音,吃了一惊,忙大声说,胡丹,你怎么也在这里。 胡丹望着孟飞,笑笑挥手说,让他过来,别动手了。 王大丐听到胡丹吩咐,忙喝声说,丐帮兄弟,且住了。 那些人听到胡丹的话时已经停住了脚步,孟飞抛掉手中红樱枪,一把抱着胡丹,挥拳头就打,那知胡丹比他更快,一手伸到他腋下,他顿时大笑起来,胡丹一用劲,贷架散落在地上,跌个粉碎,大笑中孟飞说,我还以为是谁,原来是你这个小叫化在逞威风。 胡丹说,今天运气好,捡到个丐帮大头领当当,倒也是威风凛凛,特别有趣的事。 孟飞说,九个布袋啊,可真不小啊。一见疯丐在一边直皱眉头,便指着他对胡丹说,这老人家年龄这么大了,怎么也跟着胡丹你出来混,难不成他还想扬名江湖。 胡丹和孟飞对视一眼,一齐哈哈大笑起来。胡丹笑了好一阵,才强行压住了笑声,说,这位是天下最厉害的乞丐头目,在下除了喝酒能胜他之外, 再无一事可与他做对手了。 疯丐这才神气起来说,有的人瞎了眼,不认识我是天下有名的人物,我也不怪他,天下的瞎子本来就很多。 孟飞一怔,胡丹对他说,他就是姜如尘的师父,疯丐。 孟飞忙拱手为礼,说,原不是老前辈,久抑久抑。 疯丐却理也不理他。胡丹笑着说,你怎么现在才来。 孟飞说,我遇到了一个人。 胡丹见他神色有些怪怪的,便问,是谁。 孟飞说,这个人你也认识的。 胡丹脸色一变,说,是谁,不会是冷芳芸吧。 孟飞说,不是,是狂风谷的冷风儿。 胡丹又是一怔,在这些日子里,他早将狂风谷的那些事全忘记了,况且他心中已经有了两个女孩子存在,那能再装下另一个人呢。虽说冷风儿容貌绝代,对自己也是有情有义,可毕竟还在千里之外,想也没用,有可能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也有可能,就这样,若不是孟飞提出这个名字来,胡丹也许真能将她给全忘了,但是孟飞这话还是让胡丹吃了一惊。 你来做什么。 孟飞笑笑说,她一见我就问草上飞在那里。忽然他脸上现出神秘的光彩,**地说,哦,我明白了,风流草上飞在狂风谷就将冷风儿姑娘她—— 胡丹忙打断他的声音说,我是正人君子,你千万别想歪了。 孟飞说,可她——你难道不去想想,她自狂风谷往洛阳来,这么远的路来找你,不可能只是找你玩玩,胡丹啊胡丹,看来你又要倒霉了。 胡丹笑着说,有美女相伴,岂不是乐事一件。 他不待孟飞说话,接着说,走,我们先去太原。 第六十章 杀人女魔(1) 寂寞。 寂寞是什么。 没有人可以形容出来,寂寞也许就像一个站在喧嚣的街市却没有银子,也没有朋友这样的一个浪子。这浪子也许就是寂寞的意思。 每个人都会有寂寞。 陆小丹呆在太原城一名已告老返乡的将军府中。 她这时穿的是太原城最有名气的裁缝师用这里最好的布料做的一件女裙,住在在间比绝情园主自己居住的那间房子还要好十倍。绝情园主是一个懂得享受的女人了,在她的房子里,每一件东西都不会是多余的,每件东西,都是她精心挑选的,都是天下最稀罕之珍贵之物,可与陆小丹住的这一间房子一比,那间房子就显得极俗气,陆小丹每天吃的菜最少有七八十种之多,而且次次不重复,她经常在想,她一天所花费的银两足够让一个平常的人好好过上一年,或者说一生了。 可她仍是寂寞。 寂寞是无法阻挡的。 只要你坐在椅上,寂寞女神她便会从你的呼吸里走入,从你的发丝里渗入,从你的手指中伸入,从你的眼中呈入——对于一个呆在你最不愿意呆在地方的人来说,寂寞,是无法阻挡的,寂寞,是无所不在的。 她仍然是被叶舞容点住了无处穴道,每隔二个时辰便来换点另外几处穴道,而叶家的点穴术,很是奇怪,陆小丹便是使尽千方百计也都无法解开。 在这里,她最讨厌见到的人就是叶离群。 叶离群一天总要来看她二三次,想方设法让她笑一笑,但陆小丹从不给他一丝笑容,从不与他说一句话,除了讨厌他外,陆小丹甚至于连多望他一眼也都不想。 她只是无日无夜地想着胡丹。 现在已经是午夜时分了,越到夜深,人越是觉得寂寞,陆小丹经常失眠,她此时坐在一张舒服的木椅上,拿出胡丹送她的那面铜镜,往里面看着自己发呆,自己这几天像是憔悴了许多,脸色也显得有些苍白,看看想想,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快到了天亮时分了。 叶舞容应该来了。 叶舞容总是这个时候准备无误而来的,叶舞容其实也很美丽,说话也很可爱,陆小丹并不讨厌她,有时还会和她说说话,虽然叶舞容脸上很凶的样子,可她心里还是善良的。 叶舞容轻轻地走了进来,脸上带着一丝淡淡的笑容,说,陆姑娘,你好。 陆小丹抬起头,看着叶舞容。 叶舞容便走过去,轻轻将她手中的铜镜拿下来,像哄小孩子一样说,睡吧,夜里不睡觉,很伤身体的。 陆小丹说,我睡不着,我在想胡丹。她是个想什么便说什么的人,半点也不觉得有难为情。 叶舞容叹了口气说,胡丹有什么好,你答应我哥有多好。 陆小丹说,我只喜欢胡丹一个人。 叶舞容忽然说,如果胡丹死了呢。 陆小丹从来都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一时竟不知怎么回答,在她心中,胡丹又怎么会死,胡丹是那么年轻,那么快乐,那么好的人又怎么会死。 叶舞容咬牙说,他很快就要死了,你信不信。 陆小丹想了好一阵,才说,不可能的。 叶舞容冷笑着说,胡丹会死的,他一定得死。 陆小丹不说话了,叶舞容呆了一会儿,替她换点了穴道,便走出了房间,在走出房间之前,陆小丹已经躺到**,陆小丹还是不能入睡。 酒鬼那件事怎么样了。 叶舞容在门口碰到了叶离群,轻声说。 叶离群淡漠地说,萧贵早已去找过他了,我们并没有遇到他。 叶舞容的脸不知何故变得铁青,冷冷地说,他也去过那里。 叶离群说,是。接着他冷若冰霜地说,等一二天之后,我便带领宫内高手将他与那个酒鬼全抓起来。 叶舞容淡漠地说,我看我们还是不要轻举妄动得好。 叶离群说,为什么。 叶舞容说,我——我们是以神刀庄的身份出现,来到太原已经是与身份不符,倘若别人知道我们派人抓了萧贵,别人一定会怀疑到的。 叶离群冷笑着说,但我一定要抓到萧贵的。 叶舞容黯然地低下了头,说,陆姑娘她一直未答应嫁给你,以后我们要怎么办。 叶离群说,我看中的女人,除非她死了,否则她只有嫁给我。 叶舞容说,她——她有可能要等到胡丹死后才有可能去考虑别人的。 叶离群怔怔地说,她真的有这种想法。 叶舞容说,这也许是你唯一的机会了,只有让她死了心,她才会考虑另外一个男人的,不过,也有可能让她真的死了心,是死了自己的心,一个女人的心若死了,你得到她也只是一个躯体而已。 叶离群眼中现出了惊人的冷色,说,便是一个躯体,我得不到她的心,别人也休想得到。 叶舞容望着满天的月光,脸上竟流露出凄凉的色彩,她是在同情胡丹的悲剧,还是在为了为陆小丹而感到伤感,或者是因为她们做为一个女人的悲哀。 叶离群接着说,那好,我立即派人去先杀了胡丹,有些事,总要做了后才能知道结果。 叶舞容说,其实你也用不着去杀什么人的,女人最认命的,你今晚就进去,陆姑娘根本就没有反抗的力量,你又何必去乱杀无辜,这样,你也可以看到最后的结果。 叶离群正色说,我叶离群岂会做那种事,我要得到一个女人,岂可用强,我必须要她心甘情愿的。 叶舞容摇摇头,轻叹说,只可惜女人只有一颗心,一生之中也只能爱上一个男人。 叶离群昂着头,冷冷说,谁要违背我的意志,我就杀谁,陆小丹若是——我宁可杀了她,别人也休想得到她。 叶舞容别过头去,眼中像是有泪,说,既然如此,那你又何必要我点住她的穴道,你的力量如此之大,天下又有谁逃得出你的手掌心,你又何必点住她的穴道你才能安心。 叶离群见叶舞容言语之中有些怒气,不由用手轻抚着她的长发,叹息着说,舞容,我知道你在恨我,可你想过没有,我们是不同于任何一个家族的,我们的首页是容不得半点污点的。 叶离群伏身在叶离群的身上,痛声哭了起来,叶离群轻拍着她的后背,柔声说,这有什么好哭的,世上男人这么多,你还怕找不到一个比他更好的男人么,你告诉我,你看上了谁,无论他是谁,我都可以轻易让你如愿。 叶舞容摇摇头,自叶离群怀中轻轻挣脱,别开头去,说,多谢你了,我知道你能做到,但我不会的。 叶离群皱眉说,可我已经将萧贵全家关入天牢,对外传出已将他全家杀了,你想逼我自毁诺言,失信于天下么。 叶舞容不说话,只是凄然地笑了笑。 叶离群说,你也知道,做一个主子的人并不容易,岂可出尔反尔,萧贵既然不把你放在眼中,逃婚而去,我就是将他全家九族全杀了,也都不能洗去我们家的耻辱,你说,我们家能受侮辱吧,他们不该死么。 叶舞容说,你是太子,你说的一字值千金,可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女人,又算是什么—— 太子。 陆小丹虽躺在**,却一直没有睡着,一听到这太子二字,也是大吃一惊,心想,原来这叶离群竟蝇太子,难怪他一出江湖来便有如此之大的势力称王称霸,数日之间让天下为之震惊,那些朝中大臣见了他如狗见了虎王一样连大气也不敢出,萧贵是宫内侍卫,他与公主有婚姻之约,萧贵却不喜欢公主,逃婚而去——这叶离群派人将萧贵全家抻入天牢,再想抓住萧贵,一同处斩,这太子何等的凶残。 只听叶离群说,你是堂堂正正的大国公主,一人之下,千千万万人之上,你是何等尊贵的身份,岂可为了个区区微不足道的男人而让天下人耻笑。叶舞容淡淡地说,我已经知道了,我该怎么做,我自己很清楚,我走了。 第六十一章 杀人女魔(2) 到了太原之后,孟飞便走了,胡丹头戴着一顶自丐帮小弟子头上抢过的破皮帽,他的脸和头发像是一年里没有洗过了,黑得见不不到一点白光,可他偏偏神气得很,他躺在两名丐帮弟子的身上,躺着喝酒,倒在大街最中央的地方,这条路就像是断了,若有人想走过去,就只有转出几百米远从另一条路转过去。 胡丹还在高声放歌,唱着谁也听不懂的歌。 叶败也来了,抱着剑,站在胡丹的身边。 他一直在等着胡丹要他去杀人。 因为他知道胡丹在这里寻一些人的下落,寻了许多天,却还是没有找到,只要他找到那些人,他一定要杀人的,杀人这样的好事,叶败一向不太愿意错过的。 所以他只有时刻呆在胡丹身边,如果他有时不在,胡丹若找到那些人,他岂不又白费了一个机会,别的机会叶败可以不当回事,但杀人的机会实在是难得,叶败从来舍不得放弃。 胡丹在唱歌,叶败便在一边看着。 叶败想自己活得太累了,一个人活着像胡丹这样该有多好,无忧无虑,钱财对于在胡丹来说如同无物,身边的女人失去了,他也是满面的笑容,他好象只要有酒喝,有牛肉吃,像是足够了。 但叶败想不到胡丹在街上装疯卖傻是为了什么,胡丹扮成乞丐,就是因为乞丐不引人注目,他一心想救出陆小丹来,在他心中,陆小丹是任何人也填补不了的,虽然她不及冷芳芸美丽,可她喜欢自己,以自己不依靠,陪着自己度过那么多的日日夜夜,这样的人除了陆小丹之外,胡丹实在再找不出一个来。 胡丹本是个多情的人,多情的女人心中只有一个男人,而多情的男人心中却可同时容忍几个女人。 他喜欢陆小丹,这种喜欢是从冷芳芸身上得不到的。 所以他一定要救出陆小丹来,他在太原横行霸道,倘若神刀庄的人一听到风声,神刀庄刚出江湖,争强好胜之心极强,一定会来找胡丹的,但胡丹等了十多天也没有一个神刀庄的人来找他。 胡丹只有喝酒。 喝着名贵的美酒,用酒来打发日子。 叶败却在轻掸着剑尖,听那剑发出凄艳的声音。 今天已是下午,今天又是一天了, 陆小丹呢,她如今还好吧。 胡丹想着陆小丹,眼睛有些湿了。 忽然,听得有一名在街头守卫的乞丐弟子发出一声惨叫,胡丹别眼看去,见一名乞丐弟子被人一脚踢在胸口,重重摔倒在地,胡丹心中一怔,谁人敢来找丐帮的事。 惨声过后,数十名丐帮弟子齐呼着向那边走去,有一个女人的声音大叫着说,臭叫化子,也敢挡我的道,你们想死不成。 胡丹听到这声音,忙翻身而起,冷风儿。 冷风儿来了。 胡丹知她武艺不错,怕她乱杀丐帮弟子,忙大声说,让开让开,谁让你们挡住这位姑娘的路了。 众丐听到叫声,连忙记路。俱是心想这个平时里到处惹是生非的酒鬼今天怎么了,别人找上门来也委曲求全,不敢与对方打架。 叶败却从众丐身后冷冷地站了出来,手已握紧剑柄。 那女人果然是冷风儿,一听胡丹说话的声音,不由大喜,连众丐也顾不上去杀他们了,飞身向前扑去,大笑着说,好啊,死草上飞,你这小子竟然在这里。 站住。 却听一人冷声说。 冷风儿一怔,忙刹住了脚步,面前多了一个持剑的男子。这人自然是叶败。 冷风儿见有人敢挡她的路,不禁大声说,快滚开,不然我杀了你。 叶败不动,冷声说,你是谁,来做什么。 冷风儿说,你管得着吧。迎面便是一拳击出,叶败忽然出剑,那知剑一出手,只觉得背后有人一掌击来,来势之快竟为他生平罕见。叶败一惊,谁人有如此的内力。一惊之下,忙收剑转身,他和轻功极为不俗,闪身之中,已窜上了街边的屋檐之上,回头一看,不由大奇,原来这偷袭的人竟是胡丹。 叶败气坏了,跃下地来,指着胡丹说,你这小王八蛋,竟然向我搞偷袭,来来,我们先打一架再说。 胡丹一笑说,我知道你剑法天下一流,故不敢让你出剑伤我的朋友,才出此下策,那里敢与叶大侠比试。 叶败再一看时,他刚才出手去杀的人正一把拉着胡丹的手,不由得他不发呆了。 胡丹笑着说,下次你要出手杀人,千万要问一问我。 叶败呆了一阵,才说,这女人是你什么人。 胡丹说,这位姑娘可大有来头,你若是伤了她,冷风吹不找你拼命那才叫怪呢。 叶败瞪眼说,冷风吹怎么了,我难道还怕他不成。 冷风儿朝着叶败冷眼相望,说,这只蛮牛是谁。 胡丹哈哈大笑,哈哈,他有个大名叫做叶败。 叶败只气得脸色苍白,看了冷风儿一阵,才愤愤地走了,走了十多步,又回过头来说,这位姑娘可真是丑,我看着她也觉得讨厌。说完,也不再去瞧冷风儿的脸色,转过头去,大步走了,还一路唱着歌,小妹妹你千万别走,哥哥等你已经皱白了头,那年头你出了家门口,到如今已经是十个年头—— 开始他唱时还是满面春风之色,唱到后面歌词时,却透出一股浓郁的凄苦滋味,但很快就没有人可听得见了,叶败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之中去了。 叶败一走,冷风儿便冷冷地看着胡丹。 胡丹不由笑着说,你还好吧。 冷风儿说,好。 胡丹说,那日与你分别,在下实在是无礼至极,你还在生我的气么。 冷风儿说,不知道。 胡丹说,现在我仍想去狂风谷玩,只可惜俗事缠身,想不到你也来到了太原。 冷风儿说,难道我不能来么。 胡丹嘻嘻地说,当然能来,谁敢说你不能来,我去打他屁股。 冷风儿这时忍不住笑出声来,她冷着脸的时候像带着股冷若冰霜的杀气,可一旦笑起来,却又显得多么可爱与年轻,胡丹看着不由有些发呆了。 冷风儿见到胡丹看着自己发呆,推了他一把,说,你好厉害哦,竟然有两只鸟带你走了,你那两只大鸟呢。 胡丹说,那两只鸟又算什么,我还有让人更奇怪的事呢,我在家里时,常常将老虎当马骑呢。 真的吧。 冷风儿虽少沾人间俗气,但她毕竟年轻,难免有小女孩的心思,要是胡丹一开始对她冷淡淡的,说不准她早就喜笑颜开地去对胡丹说笑了,如今一听到胡丹说他可以将老虎当马一样骑,心中奇怪,便惊叫出声,说出话后不由一阵脸红,心中的恨意也消失了。 胡丹望着她的笑脸,说,那是当然。他脸上顿时显现出梦幻般的色彩,这正是让千千万万女孩为之魂牵梦萦的神色,他笑着说,有一天我骑着一只大老虎去追杀一只大狮子,途中还打死了十多条头狼,活捉了几十只飞鸟,最后竟然将那只老虎活活累死了,这话说出来你不信也得信的。 冷风儿当然不相信这事,只见胡丹说的有趣,不觉有些入迷,说,你家是在什么地方,那么好玩。 胡丹说,当然了。 冷风儿说,那你家在什么地方。 胡丹想着那家乡,心中一阵酸苦,脸上却仍有笑说,我的家就是整个大地,五湖四海到处都是我的家。 冷风儿失笑说,哦,原来你是个流浪汉。 胡丹说,流浪汉也有流浪汉的乐趣,走,我带你喝酒去。 冷风儿皱眉说,那是你们男人喜欢的脏东西,我才不碰呢。 胡丹说,我才不会让你碰呢,走,想吃什么,我请客,你付帐。 冷风儿还未能说上话,胡丹已拉着她的手往前走了,走了几步,胡丹又回过头来说,老疯子,王大丐,江狗儿,你们都滚吧,老子从今天起不做乞丐了,滚他妈的鸟蛋去,说着,将身上的九个布袋一齐抓起,四处扔去。 冷风儿大是奇怪,她以为胡丹这么去骂人家,别人不生气打他才叫怪呢。丐帮可是天下第一大帮,岂是好欺负的,那知那些人不但不动手打胡丹,反而欣喜若狂,一扫脸上的霉气,都哈哈大笑起来,大笑声中,见一名老丐忙跑了几步,走过来小声地说,小兄弟,今后那再没有什么吩咐了吧。 胡丹说,没有了。 那老乞丐自然是疯丐,疯丐一听到胡丹这句话,在空中连连翻了几个跟头,大笑着说,臭小子,害老子不浅,下次老子我再碰酒,先砍了自己一只手再说。 一路上冷风儿问个不休,你怎么当上乞丐了,还背了那么多布袋。 他们怎么那么怕你。 这些天你去了那里玩了。 你到太原来做什么。 —— 胡丹只是笑,一句话也不说。 蓦地,胡丹与冷风儿刚走过街头拐角处时,只听得一个人冷声说,站住。 第六十二章 杀人女魔(3) 胡丹一怔,缓缓地转过头去。 一个全身黑衣的年轻女人站在他十步之外,说话的声音就是她发出来的。 这女人犹如寒冬怒为我所用 一朵梅花,冷若冰霜地站在那里,显得又艳丽又醒目,冷风儿虽然美丽,但与这女人一比较,倒像是个小孩。 冷风儿也在望着这女人,说,你在找谁。 那女人说,我找胡丹。 胡丹,胡丹又是谁。 冷风儿一怔。说着望向胡丹。 胡丹将她拉到身后,来者不善,这女人全身上下充满着一股邪气,定不是善与之辈,万事小心为妙,胡丹说,你打我有什么事。 那女人说,只有一点点小事。 冷风儿却叫了起来,拍手说,原来你就是胡丹,原来你就是大侠胡酒的儿子胡丹。 胡丹之名在武当一战之后名动天下,况且他又是以前天下第一剑客胡酒的儿子,这样一来,声名越来越响,冷风儿虽然刚出江湖不久,但一路上也听过不少胡丹的故事。 胡丹淡淡地笑着,望着那黑衣女人,说,什么事。 那女人说,陆小丹呢。 胡丹怔住。 那女人接着说,她在那里。 冷风儿看了看那女人,又看了看胡丹,发觉那个叫陆小丹的名字的女人在胡丹心中一定有很深的地位,不禁问,陆小丹,她是谁。 胡丹却没有回答她,只对那女人说,你是她什么人。 那女人说,我是她师姐,我叫杜菁。 胡丹一闻其名,身体竟不由一抖,冷声说,名流大魔女,杀人不眨眼的杜菁。 杜菁忽然笑了起来,这一笑让人魂飞魄散,让胡丹无由头一阵心跳,杜菁荡笑着说,对,我就是那个杀人女魔,今天奉园主之令,来取阁下的人头。 园主。胡丹有些迷茫。 杜菁说,绝情之谷,绝情之园,绝情园园主。 胡丹有些吃惊地说,绝情园主要你来杀我。 杜菁冷笑着说,不错。 胡丹说,你有自信能杀得了我么。 杜菁说,若是没有,我就不会来了。 胡丹冷冷一笑,举起手中长剑,说,你知道这是柄什么剑么。 杜菁说,什么剑。 胡丹眼中现出了杀气,说,斩情剑,天下最无情的一柄剑,剑出必伤人。 杜菁一怔,又满脸笑容,一步一步向胡丹走来,看起来极为端正的身体一下子变成了一个风情万种的绝代尤物,冷风儿一看,也不由地被她吸引住了,再也移不开眼光,她实在想不出天下还有如此美丽的女人。 胡丹却一掌拍在冷风儿的身上,将她推开,冷声说,你快走。 冷风儿的身子顿时如同断线的风筝一样直往前掠去,一直飞开了二丈多远,才落在地上,却丝毫无伤,原来胡丹使的是巧手法,风好将她推出,却又不伤到她。 杜菁的脸上又透出浓郁的笑容来,胡丹全身似要爆发,连想也没想便要一把抱着她,将她抱紧,脚步一步一步向杜菁走过去。 杜菁忽然脱下长裙,长裙里面什么也没有,丰满的**,平坦雪白的小腹,修长的玉腿,绝美妙的身材,顿时将街上的行人目光吸引过来了,杜菁也一步步走向胡丹,张开了双手,荡声说,来,快抱紧我,我好冷啊,快抱紧我。 她一把将胡丹紧紧抱住,丰满的胸膛紧贴着胡丹的胸口上,不住地颤抖着,胡丹的手已抚摸上她的身体。 杜菁手中却有了一柄刀。 一柄三尺长的刀。这种小刀用来杀人是不用第二刀的。 正是杀人的利器。 冷风儿在远处看到了,她想大叫,却叫不出口。 刀已经慢慢地接近了胡丹的心腹,却在忽然之间,胡丹的手一下子触到了冰冷的斩情剑鞘,心中一凛,双手抓住杜菁的双臂,用力一推,杜菁人飞一般地向后退出,砰地声响,撞在一株树上,又重重跃倒在地。 胡丹这时才完全清醒过来,大声说,淫妇,拿命来吧。 伸手刚要拔剑,那知杜菁却飞身而起,手一挥,她面前顿现出了一阵黑雾,胡丹那敢呆在黑雾之中,他知道那是毒雾,虽然他并不怕一般的毒药,可若是呆在这毒雾之间,若是杜菁再突下杀手,他又岂能逃得了。待雾散之后,杜菁还是站在那株树下面,身上已经披上了衣裙,手中握着那柄刀,刀光冷冷,可她的眼光更冷。 胡丹笑着说,好一个**,我胡丹真是好艳福,得美女自动投怀送抱来。 杜菁脸上一红,又冷冷说,看了我身体的人,没有一个想再活着。 说着,她的手一挥,一股腥臊味直向胡丹飘去,胡丹忙一闪身躲开,那把毒针便向人群之中打去,只听数声惨叫,地下便多了一层死人。 胡丹立稳身体,望了地下的死尸一眼,倒抽了一口凉气,好毒的针。 杜菁说,我还有更可怕的呢,杀你易如反掌,看刀吧。 她的刀法与陆小丹的刀法虽是大似,使出来的威力却不一样,陆小丹的刀法正大光明,而杜菁的刀法却极具邪气,竟都是些胡丹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招式。 她一刀犹如高山流水,数十步一掠而近,一刀竟有十数种招式相连,胡丹剑未出鞘,不敢狠碰,忙闪身避开,但身体一晃动,杜菁的嘴一张,一粒铁丹飞射击出,令胡丹防不胜防,忙一手扯下半片衣袖,往空中一击,使出巧劲,将铁丹击落在地,在这刹那之间,杜菁一连十三招连环刀法使将出来。 胡丹的身体在空中飞旋,连连翻身数十次,时而如呆鸟展翅,一纵数丈之高,让杜菁望尘莫及,要么就在空中猛踢一脚,身体却向后侧倒掠而出,让杜菁目不暇接,几十招过来,杜菁倒吓出一身冷汗来,却连胡丹的身体也没有碰到。 这是她自出道以灭,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怪的高手。 胡丹趁她收刀转身时,竟伸手在她头发上一抓,她挥刀去砍时,胡丹早去了数米之远,杜菁一怔,头发散落下来,盖住她的眼睛,她怕胡丹偷袭,飞刀乱砍,胡丹却手提着她束头发的玉器,得意洋洋,靠在一株树前,哈哈大笑。 杜菁挥舞着刀,脚下忽然一滑,眼看就要摔倒在地了,胡丹正觉得开心时,却见一柄刀闪电般向他射来。 杜菁飞身而出,手中已经没有了刀。 原来她这柄刀不仅是削铁如泥的好刀,而是一柄暗器,其对手离自己不远时,刀杀不及,她的手只要按一下刀柄上的一个地方,刀便会飞射而出,杜菁就是用这种方式不知杀了多少成名的英雄。 但这次她却失手了。 刀飞出一阵之后,胡丹还在原地大笑,只是她手中的玉器已经成为两半,杜菁大吃一惊,还不及动身,玉器就刺入她头发之中,将她的乱发竟然束了起来,杜菁又惊呆了。 胡丹大笑着说,我实在不想杀你,因为你和陆小丹一样——一样只是个可怜的女孩子。 第六十三章 夜闯将军府(1) 柔和的阳光下,一群小孩子正在池塘边玩水,每个人身上俱是满身的水和泥,却还在不停地戏闹着,直看得一个老头哈哈大笑,喝下的一口酒全喷了出来。 童年多么美好。 他们不会想未来,不会为金钱而愁眉苦脸,他们不会为任何事而费尽心机,不会为明天而苦恼,童年的他们只有现在。只要能够把握现在,他们就心满意足了。 萧贵当然也有童年。 但他的童年和这些人的童年并不一样,在他童年时,连普通小孩就可享受的嘻闹都成了奢侈的想法。在他六岁时,便有两名武师教他学武,他父亲是个大将军,为国立了不少汗马功劳,却只有他一个儿子,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自己的儿子能继承自己的位置,萧贵并没有让他失望。 萧贵在十岁时便在皇宫之中有名气了,因为他有一次竟将两名入宫盗窃的大盗设计擒拿,十六岁时在宫内举行擂台赛上,他一举夺魁,皇帝立封他为小将,之后便收他为贴身侍卫,十八岁便封为侍卫首领。他的少年时期几乎处处都是光彩,但有一件事,却让他步入万劫不复的地步之中,皇帝竟然要将一名公主下嫁于他。 萧贵虽是侍卫首领,却从未见过公主,在他心中,岂能让一个自己一面不见的女人伴自己一生呢,恰巧在这时,姜如尘夜闯皇宫,盗去了皇太后十分喜欢的几件珠宝,皇帝龙颜大怒,下令萧贵辑拿此案,并赐尚方宝剑,可令他调动天下千军万马,于是萧贵便来到江湖上,在限期之内,却未捉到姜如尘,但他也不回去复命,后连皇帝下旨召他回宫,商议与公主的婚事,萧贵却撒碎圣旨,逃离而去。 他现在来到了太原,听胡丹的话来找酒仙的。 酒仙现在自称酒鬼,酒鬼便是这个白发老头。 萧贵在这里呆了三天了,三天之间,酒鬼只教了他三招。 三招平平常常的招式。 不由让萧贵大失所望。 但他还是整整练了三天。 三天的时间,他已将那三招练了千百次,每个动作都熟悉已极,他却不觉得这三招比自己以前习练到的招式好上多少,他今天来找酒鬼,是来向酒鬼告别的,但他虽只呆了三天,也知道酒鬼喝酒的时候最恨别人去找他说话了,于是他就站着,酒鬼手上的五斤酒才完了一半,萧贵已经站了两个多时辰了。 他还是在站着。 他反正是无路可走,天下任何地方对于他来说已没有分别了,他已经没有了家,没有财产,没有亲人——他什么也没有了。 他只是一个浪子。 所以他才不会在乎多呆一会儿。 酒鬼终于喝干了酒,那群小孩子也累得躺在柳树下睡觉了,萧贵才走了过去,一辑到地,恭敬地说,前辈,晚辈想要告辞了。 酒鬼这才望了他一眼,淡声说,这几天来让你失望了吧。 萧贵忙说,不会,前辈对晚辈的一片心意,晚辈永世难忘。 酒鬼说,你为什么要学绝世武艺。 萧贵叹气说,人生一世,莫过于杀父之仇难报最为耻,况且是便宜几十条人命。 酒鬼说,那你有没有想过,以你此时的身份,便是练成了天下第一的武艺,你也休想入宫,更不用去杀当今天子了。 萧贵摇摇头说,我并不求能杀死谁,我做任何事,只要尽到自己最大的努力,我就死而无憾了。顿了一顿,接着说,前辈既然无事吩咐,晚辈就此告辞了。 酒鬼抓起酒杯,却又放下,望着萧贵,一字字说,你可以走了,我送你一句话,也许对你有用,这句话就是,侠义无敌。 萧贵一怔,喃喃地说,侠义无敌。 他没有走,他在那里站了半响,才豁然开朗,他想胡丹说的对,他确实需要到酒鬼这里来学一点东西的,因为他的心中已让仇恨迷失,倘若长此下去,自己岂不成了人嘴中所憎恶的恶人,仇是要报,可侠义不能忘。 侠义无敌。 只有侠义才是无敌的。 萧贵转过身去,仿佛看到了一片光明,他一直往前走,走出了十多米远,却听到身后有人大声说,你回来。 是酒鬼在叫他。 萧贵一愣,还是回去了。 酒鬼说,你不能就这样走了。 萧贵一怔,说,为什么。 酒鬼说,我怕你会见到那个大酒鬼。 大酒鬼。萧贵说,你是怕我见到胡丹么。 酒鬼忽然伸出一只手,手上有一本破旧的书,递给萧贵说,在见到胡丹之前,你必须翻完这本书,否则你千万别让他见到。 萧贵接过书,说,又是为什么。 酒鬼说,喝酒我已输给了他,我不能让他看到他托我办的事在我这里,你竟什么也学不到。 萧贵大喜,忙跪下叩头,心想,既然他这么说,那么他给我的这本书上定是有极高的剑法。连声说,多谢前辈,多谢前辈。 酒鬼挥挥手。 萧贵就这样走出了酒鬼的那个小宅院。 夕阳西下。 萧贵仍站在野外,仍在看手中的书,酒鬼给他的那本书。 书中只有三招,就是在三天内酒鬼教会他的三招,只是里面多了几点注释,三招平平常常的招式顿时显得不同寻常。 这三招名为游侠三式,是一个浪子在无家可归,花尽千金,腹内空空的时候偶感而成,当真是威力四伏,雄勇难敌,加上萧贵一身浑纯的内劲,一剑挥出,竟震得数米之内的树叶刷刷而落,这可把萧贵乐坏了。 夜深了。胡丹仍在喝酒。 除了喝酒之外,他实在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做什么。他的脸上虽然时刻像少不了笑容,可此时他一个人呆在屋子里时,眼泪却尽情地流下,又寂寞又无奈。 身负着改变江湖命运的重任,一生想见一眼自己的亲生父亲都成为奢求,心爱的女人却被别人抓去生死攸关——一个人只要有其中之一就无法快乐,况且是有三件,他在别人面前仍是笑,能够笑出来,这已经是很不错了。只有孤单一个人的时候才显得他才是真正的胡丹。 想哭就哭,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这才是胡丹的心愿。 做胡酒的儿子在别人眼中光彩万分,对于胡丹来说却成为了一种负累,胡酒高大正义的光环下容不得胡丹有一点点错,所以他只有笑,不停地笑,不停地做一些连他自己也感到厌倦的事,这时举杯喝酒也正是一件他感到厌倦的事。 不知过了多久,窗外突然传来一阵阵脚步声,胡丹不去理睬来人,只喝着他的酒,却听到有人在拍打他的窗户,胡丹才说,是谁。 来人推开窗户,胡丹懒散地抬眼一看,他以为是冷风儿,来人却是丐帮的江狗儿。 江狗儿一见胡丹,忙说,胡大侠。 胡丹立即笑了起来,他不想在别人面前失礼,说,江大侠星夜光临,有何指教。 江狗儿说,胡大侠,在下已经寻找到神刀庄的下落。 真的。 胡丹大喜过望,他是曾经对丐帮的人吩咐过,一旦发现了神刀庄的下落,立即向他禀告,那时他有疯丐撑腰,丐帮上下谁敢不遵,但他此时已经脱离丐帮,江狗儿再来告诉他,完全是出于侠义了。 胡丹忙说,他们在那里。 江狗儿说,太原徐府,徐太胜将军府。 第六十四章 夜闯将军府(2) 胡丹忙放下酒瓶,说,多谢了。伸手抓过桌子上长剑,穿窗户而出。 冷风儿就站在窗户不远处,她住在胡丹左侧的那间房子里,一直不敢入眠她总是怕胡丹会莫名其妙地失踪,她只想多呆在胡丹身边一会儿。江狗儿来的时候,她就知道了,这时一听胡丹要走了,她当然要站出来了。 胡丹看着她,说,你还没睡么。 冷风儿赶紧说,我也喜欢到外面去玩,你们要到那里去,我陪你们一起去吧。 胡丹说,我们是去杀人。 冷风儿说,真巧,这几天我的手也有些发痒痒,得杀几个人过把劲。反正她是缠住胡丹了。 胡丹便不再说话了,他也的确需要帮手,冷风儿的武艺并不低。 徐府。 江狗用手指了指一座高大宽阔的房子说,胡大侠,这就是徐府了,但是在下不能帮你再做什么了,帮主有令,任何人不得与官府闹事,在下就此告辞了。 胡丹对他拱手为礼说,请慢走,多谢江兄弟大恩。 江狗儿一辑还礼,说,不用谢,胡大侠自己保重。说完,转身而去。 江狗儿走后,胡丹只觉得胸口有一股热气直涌而出,便站在徐府门口,大声说,叶离群,你这不知羞耻的东西快给老子滚出来。 这一声发出,震天动地,胡丹的内力深厚,尽力呼出,数里之内俱可听到,一时之间,徐府灯光四处亮了起来,四个守门的兵士大怒着向胡丹扑来,可未及身,就让冷风儿一脚一个全踢入徐府门口的池水之中。 胡丹在这时大步而入。 手已伸出,手中有剑。 杀气在这一瞬息之间笼罩了他整个身体,他只想杀人,谁来阻挡他,他就杀谁。有许多事,只有用武力才能解决问题。 叶离群果然在徐府。 此时他就站在胡丹的面前,他的身后还有数十名随从,姜春,段小燕,陈龙三名刀手齐立在他左右,冷冷地看着胡丹。 胡丹冷声说,叶离群。 叶离群哈哈大笑着说,我以为是谁人有这么大胆,原来是胡大侠,正巧我也在找你。 胡丹便说,陆小丹呢。 叶离群说,她就在这里面,有本事的话你今天就可以带她走。 胡丹说,我却希望你把她交给我。 叶离群说,我若是不交呢。 胡丹用手轻掸着剑尖说,那么神刀庄今夜就从江湖上抹名。 叶离群冷笑着说,你好大的口气,只怕你有得来就没有回了。 胡丹不想和他浪费时间,剑一指叶离群说,人呢。姜春身后的两名刀手激射而出,大叫着说,小子,看刀。 两刀在空中飞舞,亮出一道长长的劲风,疾向胡丹扑去,胡丹大喝一声,说,叶离群,这是你逼我的。 一剑挥出。 只见两喽鲜血飞沾而出,两名刀手竟让胡丹轻轻一剑削为两段,不由让徐府闻讯而至的数百名官兵大吃一惊,叶离群的脸色也变了。 胡丹仍在轻掸着剑锋,剑上仍是雪白,还发射着冷冷的杀气,胡丹又冷冷地说,人呢。 叶离群尚未答话,只听一女人说,休得逞狂,我来会会你。 叶舞容。 叶舞容自人群中冲了出来,手一抖,一道亮光将所有的人脸都照白了,这光亮,正是她手中的刀发射出来的。 胡丹当然识得这柄刀,这柄刀是陆小丹的绝情刀。 叶舞容缓缓移步,说,胡大侠,请。 胡丹忽然用力推冷风儿,同时大声说,快去救人。 冷风儿一怔,身不由已地滑出了几丈远,冷风儿说,去救谁,那人在那里。 胡丹说,你快去找,我怎么知道她在那里,她叫陆小丹,是个女人。 冷风儿就去了,没有人可以阻挡到她。 几十名官兵挡在她面前,她只刀一挥,便杀了十多人,余下的人如见到鬼一样吓得都跑开了。 此时,胡丹已与叶舞容交手了数十招,但却一直找不到机会下杀手,不是叶舞容的武艺有多好,只是她手中的刀,那柄刀是陆小丹的心爱之物,胡丹手中握的是天下无双的宝剑,纵使他的宝剑能够削断绝情剑,他也绝对不会好运样去做。况且这绝情刀也是天下名器,两刃相接,谁好谁坏并不知晓。无论如何,胡丹的剑不会去碰叶舞容手中的刀,但叶舞容天生冰雪聪明,看出了胡丹这一弱点,反而越战越猛,逼得胡丹节节败退。 叶离群见状大喜,忙大声吩咐,快准备弓箭手,别让胡丹跑了。 姜春应声说,是。他转身吩咐一声下去,便有数十名弓箭手飞步跑出,将胡丹与叶舞容两人团团围住。 却在这时,只听一人说,大坏蛋,好你个臭小子,打架也不叫我,真是气死我了。 第六十五章 夜闯将军府(3) 真是气死我了。 这句话一说完,便有五名弓箭手倒在地上,咽喉被剑刺穿,余下的弓箭手大惊失色,又见一铁枪飞扫而过,几名弓箭手让铁枪一扫,当即翻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了,余下的人更是惊慌叫起。 胡丹见到这两人,不由大喜过望,大叫着说,叶兄,孟兄,你们来的正好。 叶败说,你这臭小子真不够朋友义气,谁交了你这样的朋友,真是倒足大霉了。说话之间,长剑疾刺,使的是看起来很寻常的那一招,却一剑杀一人,竟然没有一个人能够例外,剑刺出,俱是咽喉之处,一剑致命,半点也不差。 孟飞大笑说,幸好叶兄今夜说要找你喝酒,一去找你时,就见你鬼鬼祟祟地从窗户里跳出来,后面还跟着个女孩子,我们怕你拐卖少女,要做坏事,谁知你是来找架的。 孟飞的长枪如游龙出洞,快迅狠毒无比,而这些弓箭手只善于射骑,近身之战又岂是他们这般高手的对手,一时之间,数十名弓箭手已死伤大半。 胡丹见府内官兵一乱,怕叶离群趁乱而逃,忙说,叶兄孟兄,先杀叶离群。 叶离群见到胡丹忽增两人相助,一出手便将他苦心培育数年的弓箭手杀死大半,斗志全无,转身就想跑,段小燕,阵龙两人紧跟着他身后一步也不敢离开,胡丹话一落,连正与孟飞恶斗的姜春也退了回去,叶败杀得性起,听胡丹这么一说,当即大叫着说,那一个是叶离群,快站出来送死。他飞身纵起,举目四望,一名弓箭手见机不可失,弯弓欲射叶败,那知弓还未能拉开,咽喉处就中了一剑,这样一来,只吓得叶离群一行人魂飞魄散,他们的刀虽快,武艺也不差,可自信比起叶败这随手出的一剑来,却也自愧不如,段小燕武艺在三侍卫之中为最高,却在心中暗想,叶败若是向我刺出这一剑来,我也一样无法躲开。不由脸上俱意顿生,但仍是站在叶离群的身边。 孟飞不知何处大叫着说,叶败,我先杀叶离群了,你千万不要与我争。 叶败一听,这如何了得,孟飞这小子想抢我的功劳,我得先杀了叶离群。正在这时,从内门忽然涌出一群手握刀剑的汉子,这群人俱是一身白衣装扮,年龄名异,但身法极敏捷,叶离群一见,脸色才平缓一些,忙说,快杀了这群歹徒。 叶败正愁身边的活人越来越少,杀不尽兴了,一见又来这么多人,心中大喜,连叶离群也顾不上去找了,哈哈大笑着说,来,先试我一剑。说罢,迎面一剑刺出,刺死当先一人,叶离群忙说,这人剑法特别厉害,快结罗汉阵。 叶败才不管什么罗汉阵不罗汉阵的,只要看到一个人,一剑就击出,但此次剑才击出了一半,却再也刺不往前了,不由怔住,只见面前有八个光头和尚已连成一排,正向自己包围而近,这一剑显然是他们几个人用内力抵住了。 叶败大吃一惊,自习成此招之后,他还是首次失手而归,只吓得他转身就跑,边跑边喝,萧兄弟,萧大王,萧爷爷,快来救命啊。他跑得极快,八罗汉的轻功极是不俗,可叶败一跑动,竟让他们无法挡住,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他离开。 孟飞看到叶败想跑,忙说,不要怕,这只是少林八罗汉,有我在,我们两人又何足惧矣。 叶败不理他,只是说,不行,这几个光头是鬼,我不能和鬼打架。他越说越远了。 孟飞见他跑了,忙跟着他跑,谁知叶败跑到胡丹身边,就不跑了,他看到胡丹身边与胡丹交手的女人就不开心,便说,姑娘天生绝色,交给我好了。说着说着,一剑便直刺而出,使的却不再是那一招一剑杀一人的绝世剑法了,而是他以前自己习会的一招,他见叶舞容这么美貌,杀了实在可惜,可剑才一刺出,听到咣的声响,自己的剑尖就断了半截,不由大吃一惊,叶舞容接着一刀砍至,叶败还在看着自己的断剑发呆。胡丹猛地喝声,叶败,快闪开。 孟飞见到叶败情况危机,忙一枪向叶舞容胸口刺出,叶舞容闪身就躲了过去,刀劲还是丝毫不减,直向叶败砍去,这一刀足够可以让叶败分为两半。 千均一发之时,叶舞容几乎可看到叶败被宝刀分为两半了,心中暗喜终于杀了一强敌了,却听到一声脆响,自己手中的刀居然让凭空而至的一剑击打在刀面之上,只觉全身一阵疼痛,刀也脱手飞刀,双臂震得发麻,刚想再去拾到时,叶败这时不发呆了,一个翻腾,再起身时手中已有了绝情刀。叶舞容双臂脱力,垂了下去,又见另一面猛地冲过来一人,不由惊叫出声,却让那人一手点住了动穴,再一眨眼时,一柄闪亮的剑抵在她的脖子处,她不由惊呆了。 胡丹也惊住了,来人居然是萧贵,半夜三更,他怎么会来到这里,才过几天,他的剑法比以前不知要好了多少倍了,就凭刚才出剑救人的那一招,胡丹心想他自己也有可能做不到。 叶败大叫着说,好啊,你这臭小子,怎么现在才来,差一事业要了老子的老命。 萧贵说,兄弟刚才在外面遇到了几个来历不明的坏人,所以才迟来了一步。 胡丹大笑说,来的正好,一点也不迟。 孟飞忽失声说,大家小心。 刹那间,只见他们面前站着一排手持黑色钢骨的男人,那黑黑的小洞正对着他们几个人。 叶败大笑着说,你们这是做什么,拿小孩子的玩艺儿来吓唬大人么。 胡丹只看了一眼,便惊叫着说,别轻举妄动,这是江湖上最厉害的十种毒药之一的碧玉夺魂针。 叶败脸色顿时苍白。 孟飞也在发呆。 萧贵却是无动于衷,只是看到胡丹他们几个人神色有异,情知不妙。 碧玉夺魂针本是四川唐六镇庄之宝,十余年前不慎让外人所盗而去,这才流落江湖,其威力极大,只要有人一按钢筒后的一个按纽,将钢筒一推,便有几十玫毒针飞射而出,十丈之内,飞鸟难度,无物可挡,天下第一堡堡主刀剑合璧,天下少有对手,却死在这毒针之上,这更让天下人闻针色变。 叶离群自那群人后走出来,冷冷地说,快放开那姑娘。 胡丹也跃前一步,说,陆姑娘呢。 叶离群冷笑着说,你们众人已经、是我掌中之物,还有什么资格与我谈条件么。 胡丹待他说完,才说,萧兄。 萧贵一怔,不知胡丹叫他做什么,但还是说,在。 胡丹说,握紧你的剑,只要他们一有异动,你千万别怜香惜玉。 萧贵说,是。 叶离群的脸色顿时变得死灰色。 胡丹挥挥手说,咱们走。 叶败怔了怔,说,他们让我们走。 胡丹说,天下岂有能留住你叶大侠的地方么。 叶败大喜,第一个冲出徐府,萧贵携叶舞容第二次出,胡丹与孟飞在萧贵身后并排向外走去,边走还边说话。 孟飞说,你知不知道天下有个孬种。 胡丹笑着说,当然知道。 孟飞说,那个人是谁呢。 胡丹故意大声说,他姓叶。 孟飞说,该不会是叶败吧。 胡丹声音更大了,说,叶败是英雄,我看神刀庄这个叶大庄主倒有点像。 孟飞说,你是说叶离群了。 胡丹说,这我可就不知道了,我又不是他爷爷,你不能去问叶离群么。 两人说着说着同时哈哈大笑起来,并肩走出了徐府。 叶离群与那一帮人都不敢去追,一直站在原处一动不动。 第六十六章 夜闯将军府(4) 冷风儿一路飞奔,一路大喊,不时引来了数十名官兵的喊叫之声,有无数箭向她射去,可她丝毫不乱,那种箭岂能射到她,她边走还边大叫着说,陆小丹,你在那里,胡丹让我救你来了。 站住,别让她乱跑,快挡住她。 忽然冷风儿见一队兵士团团围住一间精巧的小房子四周,刀剑出鞘,如临大敌,一见到冷风儿,齐声叫喊起来。 冷风儿这才发现了这间小房子,心想,这房子外面有这么多人守着,难道陆小丹关在里面不成。于是就停下脚步来,对冲上来的几名兵士一笑说,陆小丹在不在这里。 一名官兵大喝声说,你是什么人,竟敢乱呼陆姑娘的大名。 冷风儿一听,心中更喜,便说,这么说来,她在这里面了。 那官兵说,在又怎么样了,弟兄们,将她绑起来。 人还未动,却听数声惨叫,几个人已让冷风儿砍死,冷风儿想也没想,冲入了人群之中,如虎落羊群,一刀挥出,便有人不死即伤,但那些兵士不知怎么回事,个个怕死却还是猛上,这人死了,后面立即有人冲上来补上。可冷风儿还是很快就杀到了门口。 门在这时忽然就开了。 门内露出了一张连冷风儿一见也觉得心跳的女人脸来。 她忙收刀,跃入门去,一把拖着那女人,往里面便冲去。那女人自然是陆小丹。 外面的人在这一刹那间全吓呆了,一个个呆站当场,没有一个人敢动。 陆小丹今夜又无眠,此时已快接近换点穴时分了,叶舞容却还没有来,外面又传来打斗声和叫喊声,后来见那些人越杀越急,有人已到了她的门口,还有人在大叫着她的姓名,她于是打开门,门一开,便见到了冷风儿。 两人进房,那些官兵却不敢入房追杀,只守在门口。 冷风儿说,你是不是陆小丹。 陆小丹奇怪地说,你怎么知道我的姓名。 冷风儿忙着说,是胡丹让我来救你的。 胡丹。 陆小丹眼中立即现出了光彩,一把抓着冷风儿,惊喜地说,他也来了,他现在在那里。 冷风儿望着陆小丹脸上惊喜的神色,脸上开始露出一丝苦色,这是她从来没有过的,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是她对胡丹动心了么,在吃陆小丹的醋,冷风儿说不明白,她很少与男人接触,除了冷风吹外,胡丹与孟飞是她第一次见到的陌生男人,见胡丹时,就让他的笑容吸引住了,直到后来胡丹乘雕飞去后,她才觉得外面的世界一定很精彩,于是她就跑了出来,她曾听胡丹说过少林寺。于是就往洛阳城走来,路上遇到了孟飞,得知胡丹下落,便一路追到了太原,她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做,也许是因为她这样做只想和胡丹一块儿,可她忽然见到胡丹身边竟有这么美丽的女孩子时,心就凉了,不由叹息着说,他——他没有来。 但冷风儿答应过别人的事,她一定会做,于是她接着说,走,我带你去见他。 陆小丹大喜说,那好,快解开我的穴道。 冷风儿一怔说,你被点穴了。 陆小丹说,是。 冷风儿想也没想,在陆小丹身上一拍,陆小丹顿时全身轻松起来,略一运气,一掌击碎雕花书桌,大笑着向外走去,那些兵士得叶离群吩咐过,谁又敢用刀剑往陆小丹身上招呼,她一伸出手就抢过了一柄钢刀,一挥手便杀了两名兵士。剩下的人一见,大惊失色,只待她刀一至,连忙闪开,眨眼之间让她杀了十多人。 冷风儿望着陆小丹,心想,你武艺这么高,人又长得这么美丽,胡丹一定很喜欢你,既然这样,我又何必与你去争胡丹,我还是走了吧。 冷风儿摇摇头,穿过窗户,一刀杀死一人,窜入树林之中,眨眼间便已不见。 陆小丹无辜受了这么多苦,杀性一起,怎么肯罢休,地下的死尸很快就倒了一地。余下的人都远远地躲开了,陆小丹见再无人可杀,推开房门,拿来油灯,竟在徐府四处放起火来,之后她就站在熊熊大火边拍手大笑,十分畅意,压抑许久的郁闷一扫而空。 待叶离群一伙人赶到时,大火已经无法扑灭,越来越大了,他们虽然没有扑灭火,却在逃出徐府的路上遇到了陆小丹。 陆小丹竟然还有府外和闻火而来的人群看着火起。 叶离群听到手下人说到,不由大怒,说,快把她抓起来。 陆小丹一听声音,转头望见叶离群,眼中满是杀气,大叫一声,说,看刀。 人如流矢般向叶离群挥刀冲去。 叶离群还尚未动手,一名少林寺的罗汉抢先一步,挡住陆小丹,合什说,施主请住手。 陆小丹一脚踢向那少林和尚,喝声说,滚开。 可脚才踢出一半,只觉得左侧有一阵劲风疾扫而至,身体猛地向后倒去,段小燕一刀向她砍来。 陆小丹最恨别人搞偷袭,一闪身,躲了过去,一刀仍是不变地向叶离群划去。 谁知这少林和尚似不怕死,立身在叶离群身边,竟似不把陆小丹的刀放在眼中,陆小丹猛一咬牙,一刀狠砍下,那和尚飞身一挡,陆小丹刀招一变,一刀就砍在那和尚的胸口,当场将他砍成两半,也在这时,她立被一阵雄厚的内力推开七八尺远。 叶离群不由惊声说,别伤害她。 陆小丹横刀而起,却忽然发现几个和尚正将她团团围住。 陆小丹这才知道自己已经落入了天下最厉害的少林罗汉阵中。 萧贵将叶舞容横于马背上,一手紧扣着她的纤腰,两人身体紧紧相贴,可她却发现叶舞容竟然丝毫不慌,脸上也没有落入敌手的惊色,倒是让他大为惊诧。 一行人又回到了客栈。 下马来,胡丹望了一眼叶舞容,笑笑说,萧兄倒是好福气,这女子绝色容貌,与萧兄倒是天生一对。 孟飞大笑着说,萧兄是大英雄,一定瞧不上这种女色了,不如将她让给在下算了。 叶败一听急了,虽然他一向对女人并不放在眼中,可一见有几个人在抢的女人,不管,先抢到手再说,对于他来说,要不要是另一回事,抢不抢也是另一回事。他就说,这女人我早看中了,谁要敢与我抢,就得先与我打一架。他手上拿着陆小丹的绝情刀,得意洋洋,斜眼看着萧贵,一副志在必得的模样。 萧贵淡淡地说,两位兄弟不要开玩笑了,在下先把她关起来再说。 叶败忙着说,对,快把她送到我房子里关起来便是了。 萧贵没理他,抱着叶舞容大步走向最近的一间房子,一脚就踢开门,里面正有一个人在睡觉,惊醒后,萧贵便挥挥手中的剑,那人吓得衣服也不敢穿了,抢过一件衣服叫了一声妈呀便匆忙地冲出房子来。 五人俱进房。 胡丹说,这女人就暂由萧兄看管着吧,但千万不可让她跑了,她是叶离群的妹子,我还指望她去救回陆姑娘呢。 叶败说,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胡丹说,什么。 叶败目瞪着他说,你是瞧不起我。 胡丹这才明白了叶败的意思,当即说,看管人可是件麻烦事,叶兄若是觉得舒服,那么就将这个女人交给你好了。 孟飞也接着说,对对,这种小事,叶兄一定会做的最好了。 叶败一听孟飞说是小事,心里就慌张了,他叶大侠怎么可以做小事呢,忙说,我为什么要看着她,麻烦的事怎么总来找我,胡丹你怎么不看着她,我叶败像是做这种小事的人吧。 胡丹说,那还是麻烦萧兄吧。 叶败拍手说,对,这种小事,叫萧贵做最好不过了,他若不肯,就得与我来打一架。 胡丹忽然之间想到叶败今夜之间的那剑法极是奇怪,而且是狠毒无比,几乎是无人可避,不由就问,嗯,对了,叶兄弟,刚才你使的那招剑法极是高明,什么时候学会的。 叶败一听,吓了一跳,眼睛四处张望了一下,他在寻找逃路的地方,他以为胡丹发现了他捡到了胡丹的那本书,不由说,这又不是你教会我的,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胡丹说,当然不会是我教会你的,我若有那么好的剑法,岂不就是天下第一人了。 叶败本来走了两步,此时却停了下来,说,你真的不知道。 胡丹说,知道什么。 叶败心中大喜,脸上却露出一丝凄色,轻声说,我——我也不知道。说完这句话后,他立即转过头去,露出一脸的笑。 胡丹等人走后,萧贵将叶舞容带到房间里,重重地抛在**,叶舞容睁着一双大眼睛望着萧贵,眼睛里流露出的不是惊慌,却有一丝惊喜的色彩,像是她此时不是落入了敌手手中,而是在和情人约会。 萧贵站在床边,在她脸上拍了一下,冷笑着说,我最讨厌官府中的人了,你们神刀庄与官府狼狈为奸,定不是善人,今天落入我的手中,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叶舞容脸不知何故红了一阵,柔声说,我没有什么话要说。 萧贵说,那我问你,你怕不怕死。 叶舞容说,怕。 萧贵忍不住也笑了下,说,你倒也实话实说,你既然怕死,那怎么可以与胡丹他们这群人做对,他们一个个武艺高强,随时都可能要了你的小命。 叶舞容想了一阵说,这只怪我兄长爱贪玩。 萧贵奇怪地说,贪玩,天下还有你们这样的人,拿性命来与天下人开玩笑,你们真以为一个小小的神刀庄便可统一天下么。 叶舞容说,对神刀庄来说,统一天下又有何用,我们只是想统一中原武林,共同杀入鬼城,摧毁鬼城为快而已。 萧贵说,可此事你们独断专行,你们如此行径,中原武林群侠又岂能服你,若是惹怒了天下英雄,一千个神刀庄也可化为灰烬。 叶舞容闭上了双眼。 萧贵只当她是害怕了,接着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只有趁早解散神刀庄,才是唯一的出路。 叶舞容又睁开眼睛,说,天下没有人可以让我们走回头路。 萧贵见自己的话她也敢违抗,不由怒起,说,你再胡说八道,我就杀了你。 叶舞容竟然笑了起来,说,我在你手中,听不听话都是一回事,你要杀我与不杀我和我说话有什么联系。 萧贵见她还能发笑,便冷笑着说,你是以为我在和你开玩笑,你以为我不敢杀你么。 叶舞容又闭上了眼睛,脸上的笑意却是更浓了。 萧贵看着她的笑,呆了呆,发现她的笑貌居然还那么引他入神,再一定眼看她时,发现她的上衣不知何时被什么划开一道缝来,露出了一大片雪白的肌肤,隐约可见玉胸高耸,加上她的温柔甜笑,绝色容貌,这一切让萧贵哗然心动。脸一下子变得通红,喃喃地说,你不相信么。 叶舞容说,我就是不相信。 萧贵忽然之间想到了全家被残杀,那场面定上惨不忍睹,而眼前这女人却还是仇敌之人,脑中涌现出一股热血,一把抱住了叶舞容。 叶舞容脸色骤变,惊说,你——你要做什么。 萧贵恨恨地说,我要杀了你。说着便往她脸上亲去,叶舞容只吓得面无人色,尖叫着说,你——救命啊。 萧贵将她压倒在床单之上,她本来就是让萧贵点住穴位的,全身不能动掸,只好任由萧贵脱下她的衣服,动粗为所欲为,开始她还能喊叫,捂为喊声也喊不出来了,萧贵用嘴挡住了她所有的声音。窗外明月万里,月光如水,真是好景色。 一阵过后,萧贵忽然自叶舞容身上爬了起来,猛地抽了自己两个巴掌,叶舞容正在流着泪水默默地受着他发泄着兽欲,一听到掌声,吃了一惊,怔怔地看着他,眼中透露出的不再是怒火,而是柔情似水。 她虽然不喜欢在这样的一个地方将自己的第一次交给萧贵,但毕竟是自己一直爱着的男人,也就只好由着他了。自从十三岁那天。她在宫中看到萧贵时,就知道自己永远只会是他的人了。 萧贵打了自己两巴掌之后,伸手便将叶舞容的穴位解开,叶舞容一得自由,忙抓过被子盖在身上,但身体却如同针刺般痛,全身也软弱无力,又倒在**,却在这时,一个剑柄伸到她面前,她抬起了头,便看到一脸认真模样的萧贵。萧贵说,我现在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浪子了,我伤害了你,拔我的剑,杀了我吧,我不会怪你的。 叶舞容抓紧了剑柄,眼中又流出了泪水。萧贵缓缓地闭上了眼睛,叶舞容将剑才拔出一半,就又重重地推了回去,哇哇大哭起来,萧贵被她的哭声吓得几乎跳了起来,忙说,你——你别哭,别哭,是我对不起你,你快杀了我吧。 叶舞容说,我为什么要杀你,你这个——她这娇柔模样,让萧贵又心动又怜爱,他又重重给了自己两掌,鲜血都流了出来,他也不去擦,只说,我不是人,我不是人——叶舞容忽然一把抱着萧贵的头,按在她的胸口,哭声却渐渐小了起来。 萧贵的头触上了她丰满的胸口,心又乱跳起来,忙伸出手去推,却推在她胸膛之上,吓得忙又缩手,这个以前高傲的侍卫首领也有为女人措手无策的一刻。 叶舞容终于止住了哭声,她对萧贵说,放我回去吧。 萧贵忙说,是,是,你——你先松开我。 叶舞容这才发现自己紧紧还在抱着萧贵不放开,脸一红,忙松了手,萧贵脱了身,找来衣服穿上,才背过头去,说,你快穿好衣服,我送你回去。 叶舞容说,你真要放我回去么,你不怕你的朋友生你的气。 萧贵咬牙说,一切后果由我来担,你只管走便是。 叶舞容说,可你放我走,我哥说不定会杀死陆小丹的。 萧贵说,人大不了一死,我没有什么可怕的,但如果陆小丹因我而死,我一定会给胡大侠一个答案的。 叶舞容见到他说话语气坚定,这才听话穿好衣服,自**下来,又穿好鞋子,才对着一直在一边发呆的萧贵说,我——我好了。 萧贵回过头去看她一眼,又是一阵心乱跳,忙移开眼,说,来,我跟着我来。 两人轻轻地拉开了门,外面一个人影也没有,萧贵又去牵马,二人一马轻手轻脚地走出了客栈大门,也像是没有一个发觉到。抚叶舞容上马后,萧贵叹了口气说,你走吧,永别了。 叶舞容哽咽着说,你和我一块儿走吧,不然他们会杀了你的。 萧贵说,不,我不能走,我不能亏待我的朋友。 突听一人笑着说,你放走了我们的人质,这不是要了你朋友胡丹的命么。 孟飞。 萧贵吃了一惊,回过头去,只见胡丹孟飞叶败三人正坐在屋檐之上,正朝着他们这边张望,尤其那个叶败,好象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向他们移动脚步,萧贵脸色一变,叶舞容竟然一把抓着他胸口衣襟,将他提上马去,忙说,快跟我走。 萧贵一时不备,让叶舞容拉上马,还来不及反应过来,叶舞容就一挥马鞭,马就如同箭一样地飞出去了。 叶败大声在后面叫着,别跑,别跑了那小娘们。 但萧贵已经是身不由己了,叶舞容紧紧抱着他,他只好大声说,胡兄,今天得罪了,日后小弟任凭你处置——话越来越小,很快就听不清了,直到萧贵两人一马走出很远后,叶败才生气地看着胡丹说,你为什么要放他们走。 留下他们又能够做什么。胡丹摇头说,叶兄你的性命是他救来的,而叶舞容也是他抓回来的,我能留下他么,况且,我已将萧贵当成朋友了。 朋友,这就是胡丹对萧贵的认识,无论萧贵怎么对不起他,萧贵也是他的朋友。 孟飞叹息着说,但只是想不到他会是这样一个人。 叶败恨恨地说,这小子好艳福。 胡丹微笑着说,该是他的,他逃也逃不掉的,不应该是他的,他怎么也得不到。胡丹望着叶败说,叶舞容不会是你的,所以你怎么也得不到。 叶败瞪着胡丹说,你以为我就没有女人吧。 胡丹笑笑说,当然有,不过——叶败说,不过什么。 胡丹接着说,不过嘛,一定要比叶舞容年轻二十岁,好看一百倍。 叶败摇摇头,望着远方茫茫的黑夜说,比叶舞容好看百倍是没有的,但要比她好看却是真的,在我心中,她是这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 叶败长叹着说,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往事又怎堪回首,走。他一把拉着胡丹的手,大声说,咱们喝酒去,他妈的,老子今天要一醉方休。他又唱起了那首歌,小妹妹你千万别走,哥等你皱白了头,那年头你出了家门口,到如今已经十个年头—— 第六十七章 七侠闹太原(1) 叶败当然有过去。 他过去是武林世家的子弟,当然不可能没有女人看上他,况且他长得极为英俊,只要他肯每天洗一个澡换一身衣服,他甚至于比孟飞更能引人注目。 他原名叶正,是江面神龙庄少庄主,十几岁便名震江湖,那时江南一带的年轻人很少有人可做他的对手。 叶败曾经有过无数的女人,但他只喜欢其中一个,这个女人是江南首富李玉楼的独生女,名唤做李月娘。 李月娘的美在美女如云的江南也是很引人注目的,但她心里只有一个男人,这男人就是叶败。 叶败与李月娘成亲后,一直居住在西湖岸边江南最有名气的佳丽山庄之中,叶败年少多金,当然会交许多朋友,朋友之中有个叫宠小江的来佳丽山庄找叶败玩的时间最多,宠小江的武艺很高,为人正义傲气,人也长得极是英俊,叶败将他当为最好的朋友,只是这人色心极重,对李月娘的绝代容貌十分动心,只要叶败不在家时,他就想方设法去**李月娘,李月娘人虽美,却是一个守身如玉的好女人,宠小江调戏她几次也没能成功。李月娘实在不耐烦时才告诉叶败,叶败虽宠爱李月娘,却不相信她这话,却在一夜他有事没有归家,次日回家之时,李月娘竟然被人杀死。服侍李月娘的丫环告诉叶败宠小江昨夜里来过一次,但不到一会就走了,宠小江走后,她们进房去看时,就发现李月娘已经死了,叶败闻讯大怒,寻到了宠小江,宠小江却不承认。他说,我是喜欢李月娘,但我不会杀她的,她已经死了,昨夜我也的确到过贵府,我无论怎么解释也没有用,你杀了我吧。叶败便杀了他。 但事后不久,叶败却忽然发现管家房子里有一块李月娘曾佩过的玉琬,不由起了疑心,便去找管家,管家支吾其词,但无论如何也不肯认那玉琬是他偷来的,叶败没有把柄,只好放了他。第二天,管家却逃走了,叶败本意在第二天要将管家扫地出门的,只是他自己逃了就不相同了,一个人心里没鬼,怎么偷跑呢。叶败大怒,便追问丫环,才知宠小江那夜是来找叶败喝酒的,他是几次调戏夫人不面,终于醒悟,过来向叶败赔礼道歉的,夫人原谅了他,所以走之前夫人还让她去准备一些酒菜,让宠小江吃完再走。 叶败顿如雷击,一剑杀了那丫环,再派人去追杀管家。几日之后,管家被人带回,叶败从管家嘴中才得知是管家贪心叶家珍宝,去偷的时候让李月娘发现了,才杀她灭口的。 管家虽然也让叶败亲手杀了,但叶败内疚之心不能消,随后他散尽叶家万金钱财,浪迹天涯,后来加入桃花林,苦练武艺,终成桃花林排行第三的大杀手。但他总不能忘记自己曾错杀一个朋友的事,后来便取名叶败。 叶败最喜欢和人打架,也最喜欢杀人,可他再也没有信心胜一次。 因为他已经败了一次,有些人一生败了一次,一生便都是输了,叶败就是这群人中的一个。 他身上的伤疤多得不可胜数,他也杀了无数的人,可他纵是将别人杀死了,他也有借口在心中告诉自己没有胜,他永远是败的。 叶败很少佩服人,他只佩服胡丹,胡丹的酒量他不得不佩服。 此时他们正在喝酒。 这个客栈里最好的酒一下子被他们买到了一大半,孟飞与叶败喝得昏迷迷的,却仍在不时大叫,好酒,好酒,来,再来干一杯。胡丹却眉飞色舞,大叫着说,酒,真是好酒,够劲儿。 三个孤单的浪子,三个同样有着传奇色彩的侠客,在这一个小小的客栈里,用酒来打发他们的故事。 叶败虽是醉意迷蒙,却还是念念不忘刚才的事,他说,胡丹我真搞不懂你为什么不去杀了那娘们,还故意让她跟着萧贵跑掉了。 胡丹说,我杀她做什么。 叶败说,那你怎么知道他们今天晚上会逃走。 胡丹笑着说,问孟飞,是孟飞推醒我的。 孟飞说,他们声音那么大,十里外的人都听得见了,只有你叶败是个睡猫子,连一点知觉也没有。 叶败叫着说,这关我什么事,我要是睡觉了,别人在我头上撒尿我都不会知道。 孟飞笑着说,若你一天睡觉了,别人杀了你怎么办。 叶败大笑着说,别人来杀我,他的剑还不及出手,我已一剑刺穿了他的咽喉。 孟飞当然当他在吹牛皮,不屑地说,你在吹牛皮,鬼才信你呢。 叶败说,你不信。 胡丹赶紧说,叶败是天下第一高手,你也敢不信。 孟飞大笑着说,我岂敢不信,我只是在想若有一天我用枪去杀睡觉了的叶败,到底我们俩人谁死。 叶败认真地说,你。 孟飞倒是一怔,说,为什么。 叶败说,因为我是一个杀手。 胡丹说,可别人看你根本不像是个真正的杀手。 叶败冷笑着说,那我像什么,你说我像一个读书人是么。 胡丹说,不是。 叶败说,那么我是像一个商人了。 胡丹还是摇头说,不是。 叶败再忍不住叫了起来,大坏蛋,你要是敢让我再猜一次,我就打破你的头,你信不信。胡丹大笑着说,信,我非常相信,我只是看你像个流氓,天下第一流氓这个称号应该是你才对,孟飞又有何德何能居此高位。 叶败冷笑说,你认为我这个人是专做坏事的么。 胡丹说,不是,一个人只能做坏事也不能称做流氓,最少不能称为天下第一流氓,你看看你,胸口一条龙,头发几十年难得洗上一次,身上衣服常年也不换一次,左耳上的大耳环价值连城,右耳却空空,你这模样若不像流氓,那天下就没有流氓了。 叶败听后,不怒反喜,对着孟飞说,孟飞,你听到没有,从今之后,我就是天下第一流氓了,谁敢说我不是,我就打破他的狗头。 三人饮酒很久,直到天明,客栈里的人越来也越多了,三人都饮过头了,胡丹虽不明显有醉色,可神色之中也有酒意了,孟飞与叶败已烂醉几次,醒来又饮,醉后又醒,天明后,两人竟用内力将酒逼出体外,头脑才渐渐清醒过来,直到正午,三人各提一个大酒瓶,走向大街,边走边饮,煞是痛快。 风好大。 沙尘满天飞舞。 他们三个人虽然时歪时斜,但狂风无论如何是吹不倒他们,他们走在这寂辽的街上,一边说笑,一边饮酒,叶败竟一路跳起了江南万花楼的求欢舞来。 这种舞本来是青楼**跳着用来娱乐客人的,叶败曾一段时间是万花楼的常客,看了几次,十分喜欢,竟出百金要那些女子教会他为止,一般人学全这种舞最少要一个月,而叶败只用了三天就学会了,跳得比那些欢场女人还要好看,他在街上跳了起来,轻松,洒脱,吸引来了许多人的目光,一群小孩子一路追着,拍手大叫个不停,叶败跳得更欢了。 望月楼。 太原城西最繁华的一个地方。 望月楼在这带为最高,每到月圆之日,到这上面品酒的人不知其数,昨夜也是月圆之日,望月楼上却没有一个人。 望月楼在三月之前就让一个有钱人包住了,从那时开始,所有的人就只有望楼兴叹,往日游客如涌的楼上观月的地方经常没有一个人了。 但此时不是月圆之日,却有一个人。 一个白衣如雪,冷漠俊逸的年轻男人。 他正在弹古筝,他的长发在风中飘着,直看得楼下过往的姑娘发呆。 这人是谁。 众人都在想这个人是谁,因为这个人他们从未在太原这个地方见到过,他怎么能上这座如今已经不再是常人可随便而上的楼呢,难道望月楼是他租下来的。 筝音高亮而悠扬,凄婉而多情。 楼下骑轿而过的太原富家李二小姐在楼下一听到筝音,便喝令停轿,并打开轿门,看了一眼那男子,竟然就发呆了,如今已过去了二个多时辰,可她仍然还舍不得走。 胡丹孟飞叶败三人刚好从这里经过。 孟飞走在最前面,忽然停住了脚步,说,这里好象有人在卖唱。 叶败冷冷地说,这么难听的曲子,让人可真扫兴。 胡丹不禁向望月楼上看了一眼,失声说,冷风吹。 冷风吹。 这人居然是冷风吹。 叶败一听到这个名字,眼睛就亮了起来,立即扔掉酒瓶,大声音说,冷风吹,冷风吹,快快下来与我打架。众人全在看他,叶败也不管,酒瓶破了,他也不管,他只是大叫着,手中已拔出剑来。 筝音顿断,冷风吹淡淡地说,谁在胡乱叫嚣。 他的声音像是没有一点力气似的,可楼下的每个人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叶败忙叫着说,是我,叶败,叶大侠叫你。 冷风吹又弹起了古筝,筝音中说,叶败是谁,我不认识。 叶败大怒着说,那你快下来,听说你的刀法很好,快快下来与我比试。 这次冷风吹竟不理他了。 胡丹忽然淡笑一声,说,朋友来了,也不肯下来陪朋友喝一杯么。胡丹的话刚落,音乐又断了,冷风吹脸上像是有了些生气,只听他说,是胡大侠么。 胡丹说,不是大侠,只是个大酒鬼。 冷风吹说,却不知你的酒合不合我的口味。 胡丹含笑着说,不合你的口味可以再去买来,不知你有没有银子。 冷风吹说,我身上从不带那些俗物。他身体动了一下,众人只觉得、眼睛一花,冷风吹已经站在胡丹的面前了。 胡丹拍手说,冷兄好俊的轻功。 冷风吹说,雕虫小技,在下又怎能及得上胡兄,胡兄乘雕上天是天下一绝,令在下大开眼界。 胡丹说,那是小孩子玩艺儿,倒让冷兄见笑了。 冷风吹说,那双雕呢,怎么不见在胡兄面前。 胡丹笑着说,冷兄不会是为了双雕而重出江湖吧。 冷风吹说,当然不是。 胡丹说,在下实在想不出这天下还有什么事值得冷兄重出江湖。 冷风吹这次居然有了点笑容,说,我说是因为你,你信不信。 胡丹觉得诧异,说,哦,为了什么,难道有人请得动冷兄来杀在下了。 冷风吹竟大笑着说,谁敢请我来杀胡兄,我就先杀了他,用他的银子给他买棺材。 胡丹却说,但我却想请冷兄去杀几个人。 冷风吹一听杀人,脸上的笑容立即消失了,冷冷地说,要我杀人,好,十万两银子一个,仅一次机会,要杀谁。 胡丹微笑着说,我可以找出十万两银子,但是冷兄若是杀不了那人呢。 冷风吹说,天下还有这种人么。 胡丹说,可要是真有这种人呢。 我赔你二十万两银子。冷风吹充满自信,大声说。 胡丹笑得很邪,说,我不想要你的银子,如果你要是输了,你就答应给我办件事就行。 好。 冷风吹的回答又干脆又简单,如他杀人一样又快又洒脱。 胡丹听到他说了那个好字,立即用手指着自己说,杀我,我出十万两银子请你来杀我。 冷风吹呆了,手忽然摸上了刀柄。 叶败先是一愣,稍后失声大笑起来,他的笑声极大,听得别人大皱眉头,对他不满地白眼,可他只当没看见。 冷风吹望着胡丹,目光又冷又狠,胡丹仍在笑,孟飞刚紧张地向胡丹走近一步,手握紧了铁枪。谁知冷风吹只看了一阵,手就自刀柄上松开了,居然又笑了笑,说,说吧,什么事。 叶败的笑声一下子像是被刀割断了,吃惊地说,天下竟然有这么笨的人,竟然会答应胡丹替他做事。 胡丹的笑容消失了,一字字地说,灭神刀庄。他的目光一直望着冷风吹,接着说,我不要你杀太多的人,只要你帮助我一下,因为天下只有你的这柄刀,才可以让神刀庄的人惊魂掉胆。 冷风吹想了好一阵,才说,可以。 胡丹顿时笑得连眼睛都闪着光,冷风吹却在这时说,你见到冷风儿了么。冷风吹说出这句话时脸上已经呈现出温和的神色。 胡丹说,她昨天也在——忽然想到了些什么,惊声说,不好,昨夜里徐府去救人时,我让她一个人去救陆小丹,其实我是想让她先走,可是直到今天我还没有看到她,莫非她出事了。 冷风吹摇摇头说,她不会出事的,若有人能够让她也中了计,那么我急也没有用,因为她的武艺与心机比我还要好上一些。 胡丹失神说,但愿如此。他想到冷风儿,立即又想到了陆小丹,不由又狠饮了一口酒。 冷风吹呆了一会,才缓缓地说,你让她去救陆小丹,那陆小丹又是谁。 胡丹说,陆小丹是我的一个好朋友,她是被神刀庄的人抓走的。 冷风吹哦了一声,又笑着说,我妹子虽然不是什么绝世美女,可也天生可人,我不管你以前交过什么人,只是她如今喜欢上你了,我就把她交给你了,不知你意下如何。 胡丹笑笑说,你有这样一个妹子都觉得麻烦,不知她若是做了我的妹子后,我有没有麻烦。 冷风吹的脸色顿时有些难堪,却在这时, 一人飞马从街头狂奔而来,老远处就大叫着说,胡丹,不好了,陆姑娘出事了。 胡丹的脸色顿时变了。 来人是萧贵。 将军府。 叶舞容说,王兄,陆姑娘天生绝色之容貌,你要杀她,不觉得可惜么。 叶离群叹息着说,我不杀她何以服众,况且她一颗心不在我身上,我也无可奈何。 叶舞容说,那你何不先派人去将胡丹的头取回来,再以太子身份一现,她能不动心么。 叶离群苦笑着说,那样她只会更恨我。忽然想到什么,说,对了,我先派些好手去杀了胡丹,后再随便去抓一些人来,说是杀胡丹的凶手,也一并杀了,让她知道我是替她报了仇,这样做岂不很好。 叶舞容说,反正人不能杀,试一试吧。 叶离群说,只是我奇怪你为何还能逃出来,有机肥料丹怎么没有防备你逃跑呢。 叶舞容低下了头,说,或许他失去了陆姑娘,已经失魂落魄了,没有防备我也会跑。 门外这时转来了击门声。 叶离群说,进来。 门开了,姜春站在门外,躬身行礼说,太原府已经下令今天午时三刻将陆姑娘开斩,公子还有什么吩咐没有。 什么,叶离群望向门外的天色,忙乱地说,现在是什么时刻。 姜春说,已快近午时。 叶舞容忙说,那还不快去备马,咱们直接去法场。 第六十八章 七侠闹太原(2) 陆小丹站在两匹高头大马拉的囚车之上,囚车是由几十根手臂粗的钢条铸成的,纵使她有内力使尽全力也纹丝不动,她就在这车上,前后两边跟着数百名佩刀兵士,缓缓地走过太原街,走向城西的断头台。 风好大,可再大的风也吹不去她心中胡丹的影子。 胡丹她永远不可能忘记。 而叶离群,叶离群是什么东西,叶离群是什么人也与她全无关系,太子,太子又算什么,他只不过是出生得好地方而已,这种人给她陆小丹提鞋都不配,想娶她做皇后,她不如去死。 陆小丹不流泪,她的泪水早已流干,七岁时死了那只可爱的小鸟时便流干净了。 但她现在却想哭,她不是怕死,她只是感到遗憾,遗憾自己到死之前仍然不能见到胡丹一面。 胡丹呢,他在那里。 他是在喝酒,还是和冷芳芸在一起。陆小丹心中一片茫然,心中却想,他们两人若能成亲才是天生绝配,我又算什么,我什么也比不上冷芳芸,我只是一个杀人魔头,一个绝情园主的杀人工具而已,冷芳芸则不同,她出身于武林世家,身份尊贵又天生绝色,美貌绝伦,她和胡丹确是天生一对。 无论她怎么想,心中仍然控制不住想见胡丹一面的念头,就看一眼,她死去,她也会觉得高兴的,死对于她来说并不可怕,可怕的只是她在临死之前不能见胡丹一面,有胡丹在,她不论在什么地方都会很开心,可胡丹她也许这一生都无法见到了。 阳光如血。 囚车缓缓向断头台驶去,陆小丹仿佛已经看到了那个郐子手上那柄闪闪发光的鬼头刀和一个个残酷而冷漠的笑容。 她是谁。 是一个杀人魔头。 她长得这么美,杀了多可惜。 听说她杀了人,把神刀庄和徐府的人杀死了几十人之多,还纵火烧了徐府呢,别看她长得好看,心可狠呢。 她这么坏,真是看不出来。 杀死她,杀。 —— 陆小丹只当听到。 她做的事,她从不后悔,她虽知道活着多好,可她去死,她仍然无悔。她本来就不曾当自己活过。 心早已死去的人。 她活在一个没有爱的地方,人虽是活着,可心已经死了,她只是绝情园的杀人工具,在里面没有人给她笑脸过,却对她极为严厉,十多年如同一日,她早已死去,她没有少年,没有欢乐,如果说没有遇到胡丹,她连一个外人也不会认识。 胡丹真好,胡丹给她带来了无穷的欢乐和笑容,有了胡丹,她地笑管人活着原来也有快乐和感情的,与胡丹在一起后,她便很少去杀人了,最后竟违背了一直敬重的师父的话,与胡丹四处流浪。 有了与胡丹一起生活的日子,她感到不再虚度年华了。 毕竟她要比绝情园中的那些女孩子快乐幸福得多,因为她曾有过一个她深爱着的男人。 风,狂风。 狂风中,忽然有一匹白马自长街尽头的狂风中呼啸而来。 马,白马,雪白的毛发,如雪一样的白马。 陆小丹的眼睛顿时亮了。 她终于见到了她最想见到的人,胡丹骑着她的白马来了。 陆小丹流泪了,脸上却带着笑,见到胡丹,她想不笑也不行,可她的眼泪仍在流,她想挡,怎么也挡不住,因为这也是幸福的泪水。 他来了。 胡丹终于来了。 第六十九章 七侠闹太原(3) 站在人群之中的胡丹也许你不一定就会注意到他,会对他另眼相看,可手中有剑,身下有快马,在狂风中飞驶的胡丹却没有人敢小觑,狂风吹拂着他的长发,斩情剑已出鞘,冰冷的剑光让整条街的人为之心战胆寒,他脸上不再是一成不变的笑容,而是比冰雪还要冷的冷漠之色。 他虽骑在马上,却像是他的人从空中飞来。 马蹄声声,人群之中立即发出一阵阵惊叫之声,众人忙向两边挤去,所有的目光全向胡丹望来,他们做梦也想不到,有人敢在官府刑场杀人时放马在街上飞奔。 等到官兵反应过来,胡丹已如大鹏展翅,离马而出,在空中连翻了十多个绝美的跟头,闪电般射出十多丈远,直看得众人发呆,手中的箭也忘了射出。 胡丹已经到了囚车前。 十余名官兵一涌而至,胡丹猛喝一声,说,滚开。 长剑一挥,发出夺目的光彩,一剑便将冲在最前面的几个人削成两半,鲜血染红了一地,只吓得后面跟上的人脸色惨白,连连后退,半步也不敢向前了。 胡丹也不去追杀,一把攀上了囚车,陆小丹惊喜地抓着他的手,小坏蛋,是你么。 胡丹柔声地说,你受苦了,当然是我,我来救你了。说着一剑轻挥,便将坚不可摧的囚车分为两半,胡丹一手抱出陆小丹,另一手握剑,恰好白马此时向前冲来,刚到囚车一边,胡丹飞身一纵,抱起陆小丹,稳稳地落在白马背上,白马也仿佛知人性,知此地凶险,等待胡丹两人上了它背之后,立即放腿飞射而出,眨眼便去了十丈之外,将远远射来的弓箭一一抛在身后。 忽然狂风又起,在胡丹面前又传出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音,一群人飞马奔来,胡丹定眼一看,见为首一人正是叶离群,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不由大怒,喝声说,叶离群,纳命来吧。 策马直向叶离群冲去,长长的街道一时让一阵惊天动地的马蹄声音震住,路人纷纷闪开,到处乱成一片。 街上很快就空荡荡的了。 只剩下几十匹马,胡丹与神刀庄的人。 而数十丈之外却有一群正从发呆中苏醒过来的官兵蠢蠢欲动,向这边追来。 胡丹单剑匹马,却也不惧,还直往叶离群一众人冲去,这小子竟然敢要陆小丹死,神刀庄的人也敢称雄天下,叶离群该死,他们所有的人都该死。 胡丹手紧握着斩情剑,这柄江湖上第一凶器在这时发出了夺目的光彩,胡丹往日的善良一扫而去。 他想这真是一柄好剑。 用这种剑去杀人确实是好。此时此刻,他就想杀尽这群神刀庄的人。 白马快若闪电,等叶离群发觉到他时,闪避已不及,一惊之下,往后便倒,重重摔倒在地,胡丹一剑将叶离群那匹马给砍死,神刀庄众人齐齐拉住马绳,叶离群大惊之下,却也不慌,赶紧爬起来,躲藏到人群之后。 胡丹站在神刀庄包围圈中寻找叶离群,大叫着说,叶离群,你有种的就快滚出来。 突听一人朗声说,阁下是什么人,好大的胆子,竟然敢胡乱出手伤人。 一名老者催马而出,长须飘飘,身材魁梧,浑身发出一股冷冷的杀气。 胡丹望着这老人,说,你是谁。 那老人说,老夫姓陈,排行老三,大家都叫我老三爷。 胡丹听到这个名字吃了一惊,说,阁下莫非是洛阳第一高手,掌法天下无双的无敌掌陈老三。那老人点头说,你小子好眼光,老夫便是。 胡丹一怔,立即说,传闻你为人正义,疾恶如仇,今天为何助虎为威,甘做神刀庄的鹰犬,真是让人感到遗憾。 陈老三冷笑着说,你杀死官差,强劫罪人,还敢胡乱说别人是非。 胡丹冷静地说,我倒想看看无敌掌的武艺到底有多高。 陈老三说,已经足够要了你的小命。他忽然飞身脱马飞出,双掌猛地拍出。胡丹不敢小看这无敌掌,挥掌迎上,却听一声巨响,胡丹的人犹如断线风筝般直往后冲去,陆小丹见状一惊,飞身去抱,两人一齐向后跌落,重重跌倒在地,胡丹站起身来,嘴唇上有了丝鲜血,可他手中的剑握得更紧,目光也更冷。 陆小丹没有受伤,在落地之时,胡丹用手托起了她的身体,所以胡丹更受多一份内力,自出道以来,胡丹从未遇到过这么可怕的劲力,这无敌掌果然名不虚传。 陈老三一掌得胜,欣喜若狂,说,年轻人,别垂死挣扎了,你们根本不是我的对手,快投降吧。 胡丹傲然说,陈老三你这老狗,快过来老子再陪你过一百招。 陈老三大怒,大步向胡丹走去。 这时,街上又响起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音,胡丹转眼一看,只见众官兵已将四周的去路全部围住了,那群马是由外面而来,莫非又是神刀庄的人。蓦然,却听一人大叫着说,大坏蛋,你死了没有,我们来救你了。 胡丹闻言大喜,纵身一跃,大声说,叶败,是你们么,我在这里,快过来帮忙。他与叶败等人本来是一同赶来救人的,胡丹的马快,先行了一步,但他也想不到叶败他们也来得这么神速。只要他们几个人来了,岂会惧这数百名官兵与神刀庄的人。 那群官兵见有人向他们冲来,还以为是神刀庄的人,但还是有人去阻挡,不及问话,人就让对方剑尖挑起,一剑穿心而过。来的人正是叶败,孟飞,萧贵,连同丐帮姜如尘闻讯后也率大帮弟子过来了,姜如尘与叶败等人一路,丐帮弟子在后面飞快跟来。叶败一剑杀死那人后,五人齐齐下马,杀入官兵之中如虎入羊群,杀得众官兵四处逃窜,狼狈不堪,死尸倒了一地。 第七十章 七侠闹太原(4) 站在人群之中的胡丹也许你不一定就会注意到他,会对他另眼相看,可手中有剑,身下有快马, 在狂风中飞驶的胡丹却没有人敢小觑,狂风吹拂着他的长发,斩情剑已出鞘,冰冷的剑光让整条 街的人为之心战胆寒,他脸上不再是一成不变的笑容,而是比冰雪还要冷的冷漠之色。 他虽骑在马上,却像是他的人从空中飞来。 马蹄声声,人群之中立即发出一阵阵惊叫之声,众人忙向两边挤去,所有的目光全向胡丹望来, 他们做梦也想不到,有人敢在官府刑场杀人时放马在街上飞奔。 等到官兵反应过来,胡丹已如大鹏展翅,离马而出,在空中连翻了十多个绝美的跟头,闪电般射 出十多丈远,直看得众人发呆,手中的箭也忘了射出。 胡丹已经到了囚车前。 十余名官兵一涌而至,胡丹猛喝一声,说,滚开。 长剑一挥,发出夺目的光彩,一剑便将冲在最前面的几个人削成两半,鲜血染红了一地,只吓得 后面跟上的人脸色惨白,连连后退,半步也不敢向前了。 胡丹也不去追杀,一把攀上了囚车,陆小丹惊喜地抓着他的手,小坏蛋,是你么。 胡丹柔声地说,你受苦了,当然是我,我来救你了。说着一剑轻挥,便将坚不可摧的囚车分为两 半,胡丹一手抱出陆小丹,另一手握剑,恰好白马此时向前冲来,刚到囚车一边,胡丹飞身一纵 ,抱起陆小丹,稳稳地落在白马背上,白马也仿佛知人性,知此地凶险,等待胡丹两人上了它背 之后,立即放腿飞射而出,眨眼便去了十丈之外,将远远射来的弓箭一一抛在身后。 忽然狂风又起,在胡丹面前又传出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音,一群人飞马奔来,胡丹定眼一看,见 为首一人正是叶离群,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不由大怒,喝声说,叶离群,纳命来吧。 策马直向叶离群冲去,长长的街道一时让一阵惊天动地的马蹄声音震住,路人纷纷闪开,到处乱 成一片。 街上很快就空荡荡的了。 只剩下几十匹马,胡丹与神刀庄的人。 而数十丈之外却有一群正从发呆中苏醒过来的官兵蠢蠢欲动,向这边追来。 胡丹单剑匹马,却也不惧,还直往叶离群一众人冲去,这小子竟然敢要陆小丹死,神刀庄的人也 敢称雄天下,叶离群该死,他们所有的人都该死。 胡丹手紧握着斩情剑,这柄江湖上第一凶器在这时发出了夺目的光彩,胡丹往日的善良一扫而去 。 他想这真是一柄好剑。 用这种剑去杀人确实是好。 此时此刻,他就想杀尽这群神刀庄的人。 白马快若闪电,等叶离群发觉到他时,闪避已不及,一惊之下,往后便倒,重重摔倒在地,胡丹 一剑将叶离群那匹马给砍死,神刀庄众人齐齐拉住马绳,叶离群大惊之下,却也不慌,赶紧爬起 来,躲藏到人群之后。 胡丹站在神刀庄包围圈中寻找叶离群,大叫着说,叶离群,你有种的就快滚出来。 突听一人朗声说,阁下是什么人,好大的胆子,竟然敢胡乱出手伤人。 一名老者催马而出,长须飘飘,身材魁梧,浑身发出一股冷冷的杀气。 胡丹望着这老人,说,你是谁。 那老人说,老夫姓陈,排行老三,大家都叫我老三爷。 胡丹听到这个名字吃了一惊,说,阁下莫非是洛阳第一高手,掌法天下无双的无敌掌陈老三。那 老人点头说,你小子好眼光,老夫便是。 胡丹一怔,立即说,传闻你为人正义,疾恶如仇,今天为何助虎为威,甘做神刀庄的鹰犬,真是 让人感到遗憾。 陈老三冷笑着说,你杀死官差,强劫罪人,还敢胡乱说别人是非。 胡丹冷静地说,我倒想看看无敌掌的武艺到底有多高。 陈老三说,已经足够要了你的小命。他忽然飞身脱马飞出,双掌猛地拍出。胡丹不敢小看这无敌 掌,挥掌迎上,却听一声巨响,胡丹的人犹如断线风筝般直往后冲去,陆小丹见状一惊,飞身去 抱,两人一齐向后跌落,重重跌倒在地,胡丹站起身来,嘴唇上有了丝鲜血,可他手中的剑握得 更紧,目光也更冷。 陆小丹没有受伤,在落地之时,胡丹用手托起了她的身体,所以胡丹更受多一份内力,自出道以 来,胡丹从未遇到过这么可怕的劲力,这无敌掌果然名不虚传。 陈老三一掌得胜,欣喜若狂,说,年轻人,别垂死挣扎了,你们根本不是我的对手,快投降吧。 胡丹傲然说,陈老三你这老狗,快过来老子再陪你过一百招。 陈老三大怒,大步向胡丹走去。 这时,街上又响起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音,胡丹转眼一看,只见众官兵已将四周的去路全部围住了 ,那群马是由外面而来,莫非又是神刀庄的人。蓦然,却听一人大叫着说,大坏蛋,你死了没有 ,我们来救你了。 胡丹闻言大喜,纵身一跃,大声说,叶败,是你们么,我在这里,快过来帮忙。他与叶败等人本 来是一同赶来救人的,胡丹的马快,先行了一步,但他也想不到叶败他们也来得这么神速。只要 他们几个人来了,岂会惧这数百名官兵与神刀庄的人。 那群官兵见有人向他们冲来,还以为是神刀庄的人,但还是有人去阻挡,不及问话,人就让对方 剑尖挑起,一剑穿心而过。来的人正是叶败,孟飞,萧贵,连同丐帮姜如尘闻讯后也率大帮弟子 过来了,姜如尘与叶败等人一路,丐帮弟子在后面飞快跟来。叶败一剑杀死那人后,五人齐齐下 马,杀入官兵之中如虎入羊群,杀得众官兵四处逃窜,狼狈不堪,死尸倒了一地。 神刀庄的众人大为吃惊,叶离群大声说,快,快杀了那几名凶徒。 姜春却忙说,公子,你快走,这几个人武艺高强,我们只怕抵挡不住。 叶离群一听大怒,说,你难道也怕死不成。 姜春忙说,不是,只是这几人—— 叶离群更加怒不可遏,喝声说,我们这么多人,岂可惧怕几个江湖小毛贼,快上去杀了他们。 你想要杀谁。 冷风吹不知何时到了他身边,冷若冰霜的目光,冷冷的刀影。 叶离群没由头地一惊,姜春大喝一声,挥刀朝冷风吹砍去,他使刀之快确是一般人不可及,快得 无法形容,喝声一出,刀就到了冷风吹的身边。 这一刀犹如行云流水,挡不可挡,姜春就是这一刀,杀了不知多少成名的大枭雄。 可是冷风吹好象没有看到他正对着自己出手。 姜春明明看到自己的刀砍在冷风吹的头上,可忽然之间只觉得脖子上一凉,一股热血飞喷而出, 他的刀就掉了下去,他的人也跟着倒了下去。 姜春到死也不相信天下有这么快的一柄刀。 叶离群见到姜春在一招之下便让人夺去性命,大惊**就跑,可见人影一晃,一人已经站 在他的面前,手中一柄冷冷的刀,正是刚一招杀死姜春的冷风吹。 冷风吹冷笑着说,你还想走么。 叶离群惊呆了,脸色顿时变得苍白。 叶舞容忽大声说,别杀他,他是—— 冷风吹的刀却已经出手了,他的刀一出手,很少会落空的。 手下留情。 冷风吹一刀挥出,便听到一人这样说出,接着一柄沉重的剑疾向他身后拍来,虽隔数米之远,仍 可感觉出剑的威力,冷风吹这一刀虽可要了叶离群的命,可也难抵住这一剑,不由就收刀回身, 一脚将叶离群踢倒,趁势闪身辟开身后一剑,回头一望,见那偷袭之人竟然是萧贵,怔了一怔, 眼光冷冷地望着萧贵,说,好,好剑法。 萧贵让他的冷漠脸色惊退了一步,忙说,冷兄,请恕罪。 冷风吹冷然一笑,收刀归鞘,傲然而立,竟然没有一个人敢向他靠近。 他也不去找萧贵算帐,他知道萧贵是胡丹的朋友,他救叶离群一定有他救的理由,反正他也不急 在一时。 此时,孟飞与叶败两人与无敌掌过招,两人一枪一剑,竟然杀不了一个单掌之人,冷风吹看着觉 得很可笑。 姜如尘此时正率领兄弟们正在阻杀官兵。 胡丹与陆小丹正让神刀庄的段小燕陈龙缠住。 叶舞容望了一眼萧贵,轻轻拉着叶离群的衣袖,说,咱们先走吧。 叶离群早就被冷风吹的一刀吓破了胆子,连忙寻马而上,两骑飞驰而去远。冷风吹本可以阻挡他 们的,他却没动,只冷冷地看着。萧贵自叶氏兄妹离去,这才舒了一口气。 无敌掌突一掌自孟飞枪边击过,将孟飞击倒在地,又反过身来一掌朝着孟飞胸口击去,叶败一见 ,大惊之下,忙出一剑,匆忙之中,使的正是胡酒秘籍之中的那一招惊天动地式。 无敌掌一见剑风呼啸,心知来势不俗,忙闪身躲避,一掌顺藤摸瓜,将叶败推到一边,叶败手一 抖擞,一剑正自他的左手掌心穿过,无敌掌大怒,朝着叶败扑去。 冷风吹在这时现出身来,身体一闪,人就到了无敌掌的面前。 冷风吹的轻功犹如鬼魑,一闪身就去了数丈之远,别人还来不及看到他时,他的一刀就有可能划 破别人的咽喉了。 无敌掌一见面前忽然多了一个人,虽吃了一惊,但他自当艺高,胆儿也大,仍然往前直冲,心中 在想,我这样一撞过去,不把你撞飞才叫怪呢。 冷风吹却不见了,一股鲜血染红了无敌掌的脸,他哇的惨叫一声,跳起来竟的一丈余高,又重重 地跌落下来,地下已多了一只手掌,原来冷风吹在那一瞬息之间,一刀削下了他的左手掌来。 无敌掌这一声惨叫,全场皆惊,叶败早就闪身于众官兵之中,一阵乱杀,一时杀死数十人,剩下 的人没命地逃开了,直乐得叶败哈哈大笑。 胡丹见到叶离群已经走了,官兵也让他们杀了不少,神刀庄犹是倒霉,溃不成军了,至于这些散 兵游勇,杀多了又有何益,于是收刀入鞘,扬声说,兄弟们,咱们走了。 叶败忙大叫着说,不行,我还要杀几个人。 可胡丹等人俱已上马,叶离虽然兴致勃勃,却也极为无奈,只好收了剑,跺了跺脚,才肯上马, 尾随而去。 数百官兵和神刀庄的人看着他们来去自如,也只有站在一边看着的份儿,虽说还有数百十人,却 没有一个人敢去追。 胡丹救回陆小丹,心事一了,不由很是开心,边走边催马说,今日多亏众兄弟帮忙,咱们先回侠 客庄,小弟我借花献佛,一定要好好敬各位一杯。 第七十一章 江湖七浪子(1) 侠客庄。 宾客满座,数百张椅子座无虚席,孟飞见仍有许多人无处可坐,便立即派人再买上一百多张椅子回庄,却仍是不够。在座之人俱是江湖上有头有脸的人物,竟也有好一些那次去李探花府打架不肯去帮忙的人,他们竟也来了,孟飞好象也忘记了那一件事,孟飞从来不会记住别人曾对他的坏处,数百人齐聚在侠客庄的大厅之上,大厅仍然不见拥挤。 侠客庄这客厅少说也可同时容纳千人之上,孟飞当年修建时就准备好百多张桌子的地盘,长宽各有数百米,厅内装饰之豪华,远比洛阳城中最好的那家酒楼还要好上几倍。 尤其是侠客庄三个纯金而制就的大字匾高悬厅上,那是用几十斤纯色黄金而造就的,不知吸引了多少人的目光,单凭这一块匾,已值万金之上。 侠客庄的桌椅也是用最好的檀木做成,檀木在天下分布本来就不多,而且极是昂贵,也极难买到,孟飞却不知使出什么手段从各地寻来。 侠客庄里还有数百间房子。在这里的客人喝醉了,便可自寻一间房子安然躺下,吃饭时便有人将你唤醒,孟飞的好客之大气在天下最有名气的。 今天侠客庄大摆宴席,招来天下宾客,闻讯而至的江湖侠客可真不少,连较远的四川唐门,峨眉山慧尼师太以及昆仑的不老剑古枫掌门人,崆峒派的大师兄一剑断魂聂义,暂住洞庭湖的两湖盟主名荡天下的黑道枭雄萧老大等人俱亲身驾临,中原一带的名流人士更不用说了。这些年来,侠客庄的名气越来越大,击败鬼城将神刀庄惊得魂飞魄散,那能不威惊天下。侠客庄孟飞当众雄回庄之后,立即发出武林贴,号招天下有志之人前来讨伐鬼城与神刀庄的,这种武林盛事,诸雄岂可错过,所以大多俱是不远千里而来,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人是为了孟飞而来,有一些人却是为了一睹胡酒后人胡丹的风采而来的,或者是因为冷风吹等人,才不惜星夜兼程,但有一些人因身份不高,来得有些晚,不能入庄,便守在门口,久久不散去,幸好庄外有一家大客栈,有的是酒菜,孟飞早就想到这一点,早就安排下去,凡在这一段时间里,任何人可以随便在这客栈吃喝,分文不收,所以这家客栈从清晨就被挤得满满的。 胡丹和陆小丹正与峨眉山师太说话。 慧尼师太对胡丹说,令尊当年一剑杀十人,名震天下,换取了中原武林二十年的平静,真是为了武林立了不世奇功,无法不让人敬佩万分。 胡丹笑着说,可我这做晚辈的,却槐对先父,武艺好坏不说,前些日子还受了伤,真是惭愧。 慧尼说,打架受伤在所难免,其实我最佩服的不是令尊的武艺,而是他的人品。 胡丹说,哦。 慧尼说,在当年,众所周知的事,当年有个无缺宫主曾几次对胡大侠手下留情,未曾杀他,后来胡大侠绝艺习成,却杀了无缺宫主,这才是我最敬佩他的事。 胡丹笑着说,师太晨光讥笑先父恩将仇报么。 慧尼摇头说,不敢。她叹了口气,接着说,倘若不知内情的人知道此事,也许会你那么说,但只要知道了内情,谁也不会那么说的。 胡丹淡漠地说,哦,那他们会怎么说。 慧尼说,他们只会说胡大侠是非恩怨分明,是天底下最伟大的一个人。想当年无缺宫主武艺高强,天下所向无敌,她为人心狠手毒,杀人无数,她若不死,天下将永无宁日,胡大侠若不杀她,他虽可幸免于难,可他岂是那种视天下人于无物的那种人,岂可让天下人遇此大劫,无缺宫主对他有恩,而胡大侠一直是个施恩不图报,滴水之恩,定然涌泉相报的人,他杀了无缺宫主,只是徒增他自己的自责与内疚而已,正因如此,我才佩服他。 胡丹想了一会,笑笑说,先人已矣,何必谈他,如今天下群雄四起,其中尤为神刀庄的人最为逞强,不知用什么手段竟然控制少林武当,号令天下,此庄不除,定是后患无穷。 慧尼说,正因如此,我才率人千里迢迢赶到,相助胡大侠。 胡丹拱手一辑,说,多谢师太。 陆小丹忽然说,你是慧尼师太么。 慧尼师太一怔,说,这位姑娘好面生,你认识我么,你是听谁说过我。 陆小丹摇摇头说,我不认识你。 慧尼师太更是奇怪,对胡丹说,胡少侠,这位姑娘是—— 胡丹说,这位姑娘名叫陆小丹,是绝情园的朋友。 绝情园。慧尼呆了一阵,才说,陆姑娘,段冰玉是你什么人。 陆小丹说,我不认识这个人。 慧尼说,她就是绝情园园主啊。 陆小丹便说,她是我师父。 慧尼笑着说,我看你与她长得那么像,早就在猜疑了,她是你的母亲么。 陆小丹说,我没有母亲。 胡丹忙说,陆姑娘出生之后,父母——全死了。 慧尼师太哦了一声,又说,陆姑娘,假如你再见到绝情园主,替我捎一句话,让她到峨眉山来找我,我有很重要的事要告诉她,好吧。 陆小丹说,我不回去了。 慧尼奇怪地说,为什么。 陆小丹却不再理她了,只静静地看着胡丹。胡丹便说,她与绝情园主闹翻了,她不愿意回去了。 慧尼似懂非懂地哦了一声,又点点头。 胡丹轻手环抱着陆小丹,温柔地说,今天你怎么了,不高兴么。 陆小丹叹了口气,说,你送我的那块铜镜不见了。 胡丹心中一阵感动,说,那又怎么了,过些日子我再去买一块送给你。 陆小丹想了一阵,却摇摇头说,不用了,那不一样的。 胡丹心想,这又是什么不一样了,女孩子的心如海底的针,怎么想也想不明白的。呆了一阵,在陆小丹的耳朵边轻声说,老婆,你已经是我的老婆了,我的东西就是你的东西,你的东西全是我的了,不见了一块铜镜又怎么了,下次我去给你再买一块大镜子来。 陆小丹顿时笑了起来,一笑之下,立即吸引了许多惊艳的眼光,她忙低下头去,伏倒在胡丹,吃吃地笑。 叶败忽然怪怪地走过来,对胡丹说,你的麻烦事来了。 什么麻烦事。胡丹一怔,问。 叶败立即大声说,我又何必告诉你,我怕有人会吃醋。说完,他又再怪怪地看了陆小丹一眼。 胡丹隐隐约约之间也感觉到什么不对,心想,是冷风儿来了么。正在胡思乱想之时,一阵悦耳的筝音悠扬地传出。这筝音在喧闹的大厅里格外清新,接着又听到一个人高声而歌起来。 冷风吹。 冷风吹便是这样一个人。 无论有多少人在他身边,他想做的事他就去做,他从不去管别人在想什么,有没有讨厌他,他都不会理睬,他的一生活着,永远只是为了他自己而活。但这次却是例外,这次是孟飞这样要求他的。 筝音响起,大厅上的杂音立即小了许多,筝音中,响起了孟飞那充满活力的声音。 各位江湖前辈,江湖朋友,兄弟姐妹,孟飞承蒙天下英雄瞧得起,移贵足来到此地,真是让在下感动—— 孟飞说到这里,冷风吹的音乐声消然而绝,大厅里已经十分安静了,只有孟飞的声音在接着说出,俗话说得好,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前些日子里鬼城之人违约进攻我中原,残杀无辜,幸得武林群雄齐心协力,方保平安,今日却有神刀庄死灰复燃,为祸武林,控少林武当,号令天下,罪孽深重,所以在下才敢下武林贴,请来各位武林中的好手,咱们今天一起议议如何才能灭神刀庄之策。 四川唐门唐少群是唐家二公子,为人直率,当即大声说,四川唐门愿随孟兄一起杀敌。 孟飞忙说,多谢唐兄。 崆峒派聂义大声说,我代表崆峒派也随孟兄马首是瞻。 华山五义之一的李代桃也扬声说,华山也愿随孟庄主一同灭神刀庄。 第七十二章 江湖七浪子(2) 众人正在各自报姓名时,叶败忽然走到冷风吹的面前,大声说,你这筝音真是难听,再不停手, 我就将它打碎。 冷风吹像是没有听到,叶败大怒,更大声说,这里有个聋子,名字叫做冷风吹。 冷风吹终于抬起头来,冷冷地看着叶败,叶败也望着他看,说,你干嘛不敢与我打架,是怕了我 么。 冷风吹不语,筝音仍未断。 叶败再忍不住,跳起来去抓冷风吹的古筝,冷风吹用手挡住他的手,冷冷说,你千万别想来惹我 ,因为我的刀太快,有可能一刀将你的头砍下来,我的刀还像在鞘中。 叶败一怔,又满脸不屑地拍拍屁股,到别处寻酒去了。 姜如尘正和两湖盟主在说话。 萧老大说,丐帮能有姜老兄这么一个人做帮主,确是武林之福。 姜如尘却摇摇头,说,只可惜我早些年做错了一件事。 什么错事,萧老大笑着说,什么错事能让姜帮主为难。 姜如尘说,前几年,湖广一带大旱,颗粒无收,老百姓生活极是凄苦,于是我重操旧业,在皇宫 里偷了一些东西卖了,竟不小心让朝庭知道了,害得我如今也像野狗一样到处流亡。 萧老大大悟说,原来是这种事,这算是什么,老百姓死一千一万,他还是当他妈的皇帝,有那一 个皇帝会为老百姓着想呢,姜帮主这是大侠之作为,值得敬重。 姜如尘叹息着说,我本来想去投案自首,自食其果也无所谓,可我宁可去死,去坐牢,也要先将 鬼城的人赶出中原才行。 萧老大拍手说,好,真是英雄气概。 姜如尘说,往事不堪回首,如今萧老大你可真是无限风光,统率两湖英雄,威惊四方,不知让多 少人敬仰呀。 萧老大大笑着说,小弟虽小有成就,可与你姜帮主一比,岂不是班门弄斧,姜帮主如此一说,倒 让小弟惭愧。 姜如尘笑着说,何愧之有,如今天下有那一位英雄能有萧老大这样的财富与地位,江南的财富你 少说也占五成吧。 萧老大说,姜帮主说笑了,在下可不敢当。 姜如尘说,听说前些日子徐州张老太去贵地,大大失礼,惹得萧兄你生气,将她全家抻在君山, 这张老太人品不大好也不说罢了,但他有个儿子却与我丐帮一名堂主是生死之交,所以我想向萧 兄讨个人情,放过他们这一次,不知可好。 萧老大说,有姜兄这句话,便是有天大的事我岂能不照办,这张老太仗着武艺不错,在洞庭湖我 兄弟们开的一家酒楼里用餐不肯结帐,还伤了我几名兄弟,所以我才让人将他们扣了下来,如今 既然姜兄你开话了,在下岂敢不听,我回去之后,立即让人放了张老太一家人走。 姜如尘大喜说,如此太多谢了。 叶败忽手拿着一柄铁扇摇摆着大刺刺地走了过来,见了有人要面前也不让道,直撞上去,别人吃 痛,但早知叶败为人,那能与他一般计较,只有远远让开。姜如尘一看到,失笑叫出,叶兄。 叶败本来已经走向前面几步了,一听有人叫叶兄,便回过头来,像是不认识姜如尘似的看着他, 冷冷地说,谁在叫我。 姜如尘说,是我呀。 叶败瞪眼说,你是谁,我不认识你。 姜如尘笑着说,可我认识你,你叫叶败,对不对。 叶败奇怪地说,我怎么叫叶败呢,叶败又是谁,你没有看到我手中的扇子么。 铁扇。 扇面上有一个女人,飘飘若仙,却衣着鲜艳,姜如尘当然认识这柄扇。 这柄扇子是铁扇公子的心爱之物,他就是依着这柄特制的铁扇扬名江湖的,这柄铁扇并不是普通 的扇子,它收起来约有一尺之长,可当利刀使用,展开来却是一件防身良器,寻常铁剑不能伤它 分毫,最让人头痛的是这柄扇子中藏有银针,一按扇柄的某个地方,就可同时飞出数十根银针来 ,令人防不胜防,却不知怎么会到了叶败手中,真是让人奇怪。 只是叶败握扇在手,非常开心,得意洋洋。 姜如尘在人群之中一望,便看到铁扇公子在一边苦恼着脸,不知如何是好。 叶败说,告诉你,我是铁扇公子。说着朝着姜如尘一嘟嘴,头一晃,转过身去,将扇一收,插于 腰带之中,装做一个公子模样的人大步向前走去。 姜如尘朝着铁扇公子招了招手,铁扇公子忙走了过来,拱手说,帮主有何吩咐。 姜如尘说,你的铁扇怎么会到叶败手中去了。 铁扇公子说,叶——叶大侠他说要借在下的扇看看,他就拿去了。 姜如尘笑着说,原来如此,我去帮你要回来便是。说着,起身朝着叶败去的方向追去。 叶败此时正在人群之中得意地四处张望,可身后却没有一个认识他的人,又一昂头,往前走去, 连紧插在他腰际的铁扇不见了也不知道。姜如尘将铁扇还给铁扇公子说,你还是快找个人多的地方躲藏起来,这叶败蛮不讲理,惹上他可 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铁扇公子忙说,多谢姜帮主,在下立即就走。 铁扇公子刚走不久,便听叶败大声说,不好了,有贼。 姜如尘心中好笑,也大声说,叶兄,怎么了,丢了什么宝贝了。 叶败怒气冲天,四处张望,大叫着说,谁偷了我的铁扇,我找到他,先打破他的头再说。说着说 着,人便不见了,他钻入了人最多的地方去了,不时还听到他大叫着说,有贼,有贼,快抓贼啊 。 这时,孟飞与胡丹已高坐主席台,孟飞大声说,今天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个诸位想必早就听说过的 大英雄,胡丹。 胡丹起身抱拳为礼,大笑着说,在下胡丹,天生的大坏蛋,大家叫我大坏蛋就行了。 众人大笑。 陆小丹却没有笑,她只呆呆地望着胡丹,眼睛闪出了亮光。她永远都会为胡丹的这种表情而陶醉 ,无论多少次,她都有一样的感动。 孟飞接着重说,在下是孟飞,想必诸位都已经知道了,不要看我人模人样的,其实我不是个正人 君子,我是流氓中的王,无论那一个女孩子让我碰到了,只要三言两语就上手了,哈哈,只不过 我比胡丹要差那么一点点。他指着陆小丹说,这位陆姑娘天生绝色,不用我多嘴,大家都看得到 ,她对胡丹很好,妈妈的,我认识的女孩子没有一个及得上她的一半之美,你说这样我不比胡丹 差么。 众人又是大笑,陆小丹却皱眉,在胡丹耳边轻声说,我们走吧。 她虽知自己美貌,也希望让许多人能喜欢,可她有了胡丹在身边后,别的男人她都不当做一回事 了,只要胡丹喜欢她就行了,所以她不想让别的男人用异常的眼光来看着她,她一看见别人色迷 迷的目光就觉得恶心。 胡丹不说话,却摇摇头。 孟飞接着说,好了,笑话说到这里就算了,言归正传,这次聚会的目的是召集天下有志之人,为 了天下的安宁,我们想组织一个英雄大联盟,我建议这个盟主就由胡丹胡大侠来做,不知众位意 下如何。 此言一出,立即有人大叫起来,说,好。 胡大侠年轻有为,正是最佳盟主人选。 我举双手赞成胡大侠为盟主。 胡丹若为盟主,定是武林之福。 ——一时众口一词,眼看就成定论了,却听一个尖锐的声音说,我就不同意。 这人声音并不大,只易让人听到,这种声音在喧嚣人群之中很容易让人听到,几乎所有人都听到 了,都让这声音一怔,心中想,谁会反对让胡丹来做盟主呢。正在寻找是谁说出此话时,一个身 材单薄,面目冷若冰霜的年轻人站起身来说,天下英雄,我就不同意胡丹为英雄盟主。 孟飞有些不悦,说,请问尊姓大名。 那人说,阴山常不败。 常不败。 众人一听,立即发出一阵嗓音,常不败乃是阴山众鬼之中排行第二,但武艺却是其中最好的,他 好生食人脑,使一柄鬼头刀,重达七八十斤重,虽做事邪恶,杀人无数,但也为武林中做了不少 大好事,其中一次草原闹蚊灾,成千上万的牛羊因中毒而死,草原之上的人背井离乡,遗尸荒野 不知其数,常不败一人就捐了十多万两白银,派人送粮食到灾区,解了灾区燃眉之急,所以他直 到现在,也少有人去向他兴师问罪。 叶败一听有人在这种场面比他还像要牛皮,又敢称常不败,不由大怒,推开身边几个人,朝着常 不败冲去,边冲边说,什么常不败,岂不是冲着老子来的,老子姓叶名败,你乌龟儿子却叫常不 败,来来,咱爷俩打上一架,看谁胜谁败。 众人一阵哄笑,孟飞忙阻止叶败说,叶兄请住手,且听这位常朋友说出让我们信服的高论来再打 架不迟。 常不败早听到叶败的大名,对他也有些胆战,一见孟飞阻止了叶败,胆就壮大了些,说,胡丹虽 然年少有为,武艺高强,但这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我们若是让这么一个二十多岁乳臭未干的小 子担此大任,传到别人嘴中,岂不笑掉别人大牙。 孟飞开始皱眉。 陆小丹拉起胡丹的手,说,我们还是走吧,不当什么盟主了好不好。 胡丹只是轻笑,并不说话。 叶败听了这话,如何了得,胡丹是他一生之中最想打败的人,如果他也成了乳臭未干的小子,自 己岂不很没面子,怒火更盛,又要冲过去,孟飞忙又一手拉着。 忽然,一直坐在一边喝闷酒的萧贵站了起来,朗声说,这位常大侠想必是武艺高强,在下能否向 阁下讨教一番呢。 常不败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说,你是什么人。 萧贵说,姓名只是身外之物,比武打架,又何必要知道别人的姓名。 叶败大声说,对,常不败,你要是不敢与他打架,你就是狗杂种。 常不败大怒,孟飞忙说,叶兄,不可出口伤人。 叶败瞪眼说,就是你胆小怕事,我骂他怎么了,他敢瞧不起胡丹,我就要骂他。 常不败冷冷地望了叶败一眼,才转过头去对萧贵说,好,咱们就比试一番。 叶败一听有架可打,高兴异常,跳起来说,好好,快让一个位置让这位常大侠过去。 众人忙着让开路来,萧贵与常不败走入场地,孟飞忙说,点到为止,以武会友,千万别伤了和气 。 叶败大笑着说,孟飞,你怎么这么胆小怕事,若不杀这常不败,老子可要让他给活活气死了。 萧贵握着剑柄,拔出剑来,说,请。 常不败也拔出他那柄重约七八十斤重的鬼头刀,说,请。 萧贵当即一剑平刺而出。 剑式平平,毫无奇异之像,全无劲力的一剑。 众人看他拔剑的样子老成,以为他一定有惊人之剑法,那知竟然出手这样的一剑,不由都大失所 望,心想着这样的剑法也敢向大名鼎鼎的常不败讨教,真是不知死活。 胡丹却亮了眼睛,他知萧贵一向以剑为力,一招使出,内力便全注入剑式之中,碰到功力比他的 低的人一招便可将对方的兵器击落,但若遇到内力比他强的人,反而会自食其果,伤残自己,但 此时他忽然使出这般平淡无奇的招式来,想必他从酒仙那里学会了不少东西,那酒仙的武艺之高 胡丹清楚得很,萧贵只要得到他一点拔,十个常不败也不会是他对手。 常不败见到有人出手这般无力,也敢向自己挑战,心想,依你这样的剑法,我一刀随便砍出,击 地你的剑上,断可击飞你的剑,再一刀便可要了你的命。心转电移,一刀直砍下,七八十斤重的 刀在他手中如若无物,直砍而下,当是劲力千斤,威不可挡。 正在这时,萧贵大喝一声,剑在半途上飞快转向,穿过对方的刀光,疾刺常不败的双眼,常不败 那料到这个出手寻常的人一下子会如此厉害,不由大惊失色,那敢再攻,忙挥刀架挡,他本想用 刀震落别人手中的剑,可别人剑术一转,他倒成了被动。 萧贵这一剑正刺在常不败的刀背之上,常不败只觉得手中的刀顿时沉重了十倍不止,几乎快握不 紧刀了。却在这时,萧贵却收招了,收招之后,又是一剑刺来。 速度太快,又是处于被动的局面,常不败只好又用刀去挡。 一声响,两刃再次相撞,常不败这次如受电击,手一松,鬼头刀落地,双臂酥麻,垂了下去,再 也提不起来。 众人全惊呆了,萧贵将剑归鞘,淡淡地说,多谢相让。 过了半响,众人才大声说,好,好剑法。 常不败满面通红,在众人齐声叫好的当头偷偷摸摸地走了。众人闹了这一阵,孟飞才说,除了这 位常朋友外,天下英雄谁还有异议么。 突听一个小孩子的声音大喊着说,我就有异议,我就不服。 这小孩子约有十岁,声音又尖又小,他生怕别人听不到,叫出来的声音却奶气十足,众人一怔, 后齐是大笑。 可胡丹笑不出来,陆小丹也笑不出来。 因为他们已经望见了那小孩身边有一个人,那是一个英俊无比的男人,一个十分像男人的人。 但胡丹与陆小丹都知道这是个女人。 因为他们对这个人太熟悉,这个人就是冷芳芸。 孟飞却没有注意到,看到一个小孩子说话有趣,便哄他说,这位小朋友有何不服。 那小孩子见别人都在看他,但他发现自己个子矮,有大半人都看不到他,便爬上了桌子,大声说 ,我就是不服,你能把我怎么样。 胡丹满脸通红,却还发现冷芳芸的双眼老是朝着他这边瞧,陆小丹叹了口气,脸上满是酸味,推 了胡丹一下,说,她来了,你怎么不过去陪着她。 胡丹摇摇头,不说话,心中的苦恼只有自知。 陆小丹却站起身来,向门外走去,众人一见她走来,忙让开一条好大的路来,谁都知道这个魔女 可是最不好惹的。胡丹一怔,说,陆姑娘,你要去那里。 陆小丹没有回头,也没有说话,她一直往前走了。 胡丹叹了口气,大步追了上去。 你为什么要一个人走。胡丹问。 陆小丹忧伤地说,还是我走吧,这件事我想了很久了,想过很多事,我不能这样一直牵累着你。 陆小丹自从那块胡丹送她的铜镜失去之后,心中便对人间的希望,对胡丹的依恋,向往的快乐生 活一起随着那块铜镜失去了,她以为这一切全是冥冥之中安排好的,在她的一生之中,好的东西 ,自己喜欢的东西总会失去,所以她才肯认输地放开胡丹来。 胡丹痛苦地说,可是我真的不想让你走。 陆小丹凄婉地摇摇头,我只是一个杀过人的魔头,我们不适合在一起的,你去和她在一起吧,她 才是真正你需要的女人。 两人这时已经走出了侠客庄的庄园,胡丹刚要说话时,叶败忽然推门而出,说,胡丹,你怎么可 以一个人带着老婆偷跑呢,有人要与你比试武艺呢,快跟我回去。 胡丹轻声说,名利是非,我早已看透,那盟主之位还是让给别人吧。 叶败呆了呆。 陆小丹忽然说,你怎么不回去,老跟着我做什么。这句话当然是对胡丹说的。 胡丹说,我为什么要回去,那里又不是我的家。 陆小丹说,那你要到那里去。 胡丹说,你去那里,我就去那里。 陆小丹叹气着说,我想回绝情园。 胡丹一惊说,为什么。 陆小丹缓缓地说,在外面这么长时间,我才发现,也只有绝情园那种地方适合我这种女孩子生存 ,也只有绝情园不会给我伤害。说着说着,泪流满面。 胡丹不由已地拿出一块面巾,轻轻地擦试着她脸上的泪水,却怎么也擦不干净,但他还是擦着, 边擦边温柔地说,是我伤害了你,原谅我好吧。 陆小丹刚要说话,却让一个冷冷的声音打断,那个声音只有三个字,陆小丹。 陆小丹顿时如遇电击,回头望去,一个有着绝代风姿的女人冷冷地站在那里,她虽然与你同站在 一个地方,可给别人的感觉永远是高不可攀,天下除了绝情园主之外,还有谁能有这种神彩风姿 。 陆小丹忙着跪下叩拜,连望也不敢再望一眼胡丹。 胡丹却在望着这个江湖上最神秘的绝情园主,绝情园主也在望着这个江湖上最有名的剑侠之子。 绝情园主看了胡丹一阵,似乎才发觉陆小丹的存在,头略低一些,对陆小丹说,你为什么要跪下 ,快起来,你又为什么要流泪,难道是为了这个不知死活的臭小子,你告诉我,是他伤害过你么 。 陆小丹忙说,不师父,谁也没有伤害过我。 绝情园主冷冷地说,那你为什么要流泪,天下没有任何一个人值得你去为他流泪的,你懂吧。 陆小丹忙点头,眼泪却又夺眶而出。 绝情园主说,我早就告诉你了,天底下的男人都是薄情寡义之辈,你怎么老是记不起我的话。 胡丹忽然说,前辈,请听晚辈一言。 绝情园主冷若冰霜地说,你是什么东西,你凭什么要我听你说话,你不配与我说话,滚开。 胡丹说,可这句话晚辈一定要说。 绝情园主又冷冷地看着他,像是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的人一样。 胡丹说,陆小丹也是人,你不能将她带回去,关在那个没有温暖,没有知觉,也没有感情,没有 人性的绝情园去。 绝情园主怒不可遏,喝声,就凭你也配教训我,你有什么能耐留住陆小丹。 胡丹昂然而立,丝毫无惧。陆小丹已经吓得脸色苍白了,叶败忽然走了一步,说,不知凭我叶败 行不行。 绝情园主冷笑着说,叶败又是什么东西。 叶败大叫着说,叶败不是东西,叶败是天下有名的叶大侠。 绝情园主那里会与他歪缠,不再理他,拉着陆小丹的手,将她从地下拉起,说,我们走。 叶败说,谁也不许走。说着闪身逼上,一剑疾刺绝情园主,剑如高山流水,激励着阵阵剑风,威 不可挡的一剑,正是惊天动地的那一式。 胡丹一见叶败一出手就使出杀招,心下一惊,想上前阻挡,却为时已晚。 但不知为何,绝情园主仿佛身后长了眼睛一样,这一剑刚刺出,她忽然返身来,衣袖一拂,一股 强大的内力直泄而来,顿将叶败连同他的剑一齐击开十数丈远,轰隆一声,竟撞倒了一株丈余高 的大树,叶败倒在地上,一动也不能动。 胡丹大惊失色说,叶败,你—— 绝情园主也似是呆了,呆望着叶败,喃喃自语,他怎么也会这一招,但却怎么如此不堪一击—— 心念电转,闪身到胡丹身边,冷声说,到底你是胡酒的儿子,还是那个使剑少年才是,说,你们 俩人到底谁才是胡酒的儿子。 胡丹说,先父武艺高强,只可惜他的不孝子却不成器。 绝情园主冷静地说,那你解开上衣,让我看一看。 胡丹惊声说,你—— 绝情园主冷喝声,动作快一点。 胡丹望向陆小丹,见她一脸的伤神,不由叹了口气,轻轻解开上衣,脱了下来,露出浑身的刀疤 。绝情园主说,转过身去。 胡丹再望望陆小丹,这次陆小丹连望他也没有,陆小丹不知在想些什么。胡丹见事以至此,只好 依言。 绝情园主的手轻抚着胡丹的后背,胡丹正感到奇怪时,只觉得身体一颤抖,知是让绝情园主点了 穴道,忙欲使出移穴之术,可不知怎么回事,往日里百试百灵的移穴术在绝情园主手中如同无物 ,绝情园主只轻轻一点,胡丹便不能动了。 正在吃惊,胡丹觉得后背是一阵巨痛,陆小丹顿时发出一声惊叫,绝情刀的刀尖自胡丹左肩膀飞 划而过,鲜血飞沾,胡丹感觉到后背让一只手轻轻地抚摸几下,穴道又让解开,等待他回过神来 ,绝情园主已经哈哈大笑着带陆小丹去了数丈远外了。那匹通人性的白马一见主人,忙飞纵追去 ,她们俩飞身上马,两人一马疾驶而去。 陆小丹在离开之时还回头看了胡丹一眼,眼泪又如泉涌般透出,心中在狂呼,小坏蛋,我走了, 我还是走吧,但我心中永远不会忘记你的,我永远会记住你的,生生世世,永远不会忘记你,我 便是死去,尸体化成灰,在我的灰骨上,仍可看见我用心刻上的你的名字。 第七十三章 江湖七浪子(3) 等到孟飞等人闻讯而至时,绝情园主偕同陆小丹早就不知所踪了,胡丹仍在发呆,叶败却躺在地下直捶胸,孟飞忙扶起叶败说,怎么回事了。 叶败大怒说,是绝情园主那个丑八怪老太婆将陆小丹带走了,她还将胡丹给杀了。 胡丹,啊。 胡丹并没有死,绝情园主那一刀自他的左肩关节刺下,依绝情刀之锋利,只要往下轻轻一削,便可要了胡丹的性命,但绝情园主并没有那么做,她只放了胡丹的血,身体之上也只是一点小伤,只是他后背血汗污然,让人惊骇。 孟飞忙让人找来金创药,给亲自给胡丹上了药,又找些干净的布条将他包扎好,一切弄好之后,胡丹推开他,说,这人真奇怪。 孟飞说,怎么了。 胡丹说,我后背有什么东西么。他虽然被点了要穴,但神志还是很清楚的,他清楚地感觉到那股鲜血全洒在他的后背之上,然后绝情园主用一块布在自己后背上一印,便再用她的手在自己背上抚摸一阵,这无疑是在印他后背上的什么东西,这让胡丹奇怪。 孟飞看了看胡丹的后背,惊声说,你的后背竟让人用巧手法剖了一层皮,仅是很薄的一层,连血流的也不多,是谁有这么好的武艺。 胡丹说,是陆姑娘的师父。 孟飞说,绝情园主也来过。 胡丹点点头,抬头望向明净的天空,身上虽很痛,却不及他心中的痛千万分之一,他仿佛感觉到了如同冷芳芸一般的痛,他好不容易将一个大魔女的邪性消除掉,甚至他的心中已将她当成妻子的陆小丹却让别人带走了。 胡丹不是不爱冷芳芸,只是冷芳芸与飞刀娘子之门有婚约的,他的插入,只能凭增更多几个人的痛苦罢了。若是没有那么的一夜,胡丹会将冷芳芸永远当成美丽的记忆。可那销魂的一夜,却不可更改着他们的命运。 胡丹必须得对冷芳芸负责任。 但他不能就这么放弃陆小丹。 那个充满忧伤,美丽可爱,对自己十分友好的多情女孩子,他又怎么能一下子就忘记去呢。 突然他看到一双眼睛。 一双又亮又美丽又熟悉的眼睛。 天下除了冷芳芸外,还有谁会有这么一双让胡丹心动的眼睛。 冷芳芸走近胡丹,双眼中缓缓流下了泪水,这泪水让胡丹又心痛又觉得珍惜,忙着对这双眼睛一笑,冷芳芸走到他身边,心痛地说,你怎么这么不小心。 胡丹却说,近来还好么。 冷芳芸说,还好,看到你就好了,你呢。 胡丹说,也好啊。孟飞这时在远处大叫着说,胡丹,胡丹,快过来,我们还有很多事要做呢。 胡丹没有去理他,他便大步地走了过来,一见冷芳芸,觉得面熟,但一时之间记不起这人是谁,但是胡丹的朋友就是他孟飞的朋友,忙抱拳说,这位仁兄好面熟,敢问尊姓大名。 冷芳芸一笑,并不回答,胡丹笑着说,她不是仁兄,她是冷芳芸。 孟飞忙说,哦,原来是冷姑娘,哈哈。其实冷芳芸虽扮成男子模样,但以她的绝色容貌,亦是无法掩饰,天下绝没有那么英俊的男子,况且她的女孩子声音无法改变,她和胡丹说话时,已经有许多人在悄悄地望着她发呆了,只是孟飞未曾注意而已。孟飞接着说,与冷姑娘说悄悄话什么时候都行的,不急在这一时,胡兄,还是先议事为重,冷姑娘,请入大厅用茶,小弟失礼莫怪。 冷芳芸又是一笑,胡丹说,走吧,别让孟大庄主久等了。 胡丹说完就往前走,冷芳芸立即跟了上去,可才走了两步,门内走出了萧贵,萧贵望着胡丹与孟飞,便站住了,说,胡兄,孟庄主,多承两位的热心帮助,在下有些事要做,先告辞了。 胡丹一怔说,你要走了么。 萧贵说,人生无常,聚散离合本是天注定的,告辞了。 孟飞说,萧兄,不再多喝一杯么。 萧贵说,多谢孟庄主的好酒,已经喝够了。他缓缓地接着说,我不喜欢一个人呆在同一地方太久,没有什么可以留住我,万金财富,绝代佳人,我连瞧也都不去瞧一眼的,告辞。说罢,一揖之后便走,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对胡丹说,胡兄,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日后小弟定当报答胡兄指点之恩。说完,再不回头。 直到萧贵走远,孟飞才说,这萧贵倒是个趣人。 胡丹叹息着说,一个人全家在一日之内死伤殆尽,任谁也受不了的,他不疯说明他很不错了,况且他还记得有恩必报。 孟飞说,可是人海茫茫,人生无常,天下之在,不知何时何地才可再相逢。 胡丹有,有他这份心,我已经知足了,再说,我又怎么会在乎他是否报恩。 三人说着话便往厅内走去,冷芳芸此时已经卸下了发夹,散披着长发,撒去脸上的人皮面具,虽着一身男人衣服。却一寸寸显出的都是女人,而且是女人之中的女人,走进去时,几乎所有的目光全到了她身上。 冷芳芸不敢去瞧别人,低着头,脸红红的,却更增几分娇媚,小心地跟在胡丹的后面,看着胡丹的脚跟走路,心里却十分激动。 蓦地,一道冷冷地目光向她直逼而至,同时夹杂着浓郁的杀气充满她身边。冷芳芸武艺不高,可感觉还是很灵敏的,她吃了一惊,抬起头来,只见一个白衣胜雪的男子正站在胡丹的面前,手已握着他自己腰际上的那柄镶满宝玉的宝刀。 胡丹有些发怔,说,冷兄。 这人是冷风吹,冷风吹冷冷地说,胡丹,我要你好好回答我几句话。 听到冷风吹这样的话,别人都有些惊讶了,胡丹仍是在笑,可是笑着在如此冷漠的眼光下却不是件好玩的事,他便说,你有什么话,请问吧。 冷风吹说,冷风儿呢。 胡丹说,我已经向你解释过了。 冷风吹冷冷地说,她死了没有。 胡丹的笑容一下子凝固了,说,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冷风吹说,你身边这么多女孩子,让我实在想不出你会对我妹妹有几分心思。 胡丹说,你认为是我杀了你妹子么。 冷风吹只是冷笑。 冷芳芸拉了胡丹的手,轻声说,冷风儿是谁,你怎么认识她的,这男人怎么怀疑你杀了人呢。 胡丹淡笑着说,什么也没问了,什么事也没有。 冷风吹冷冷地说,好,拔剑吧。 胡丹说,我不会与你过招的。 叶败不知何时已到了大厅,听胡丹这么一说,便大声说,好啊,原来胡丹只是个孬种,与谁打架都不敢。 胡丹说,冷风儿若是死在我手中或者是因我而死,胡丹定会拔剑自刎,绝不会污了冷大侠的神刀。 冷风吹过了许久,才吁了口气,说,你用什么来让我相信你。 刀光一闪,众人只觉得一阵眼花,冷芳芸不由惊叫出声,冷风吹的刀已在胡丹面前轻挥几下,任何一下都可以轻易要了胡丹的性命,可胡丹一动不动,刀光一收,胡丹那件衣服顿时一块块地掉了下去,只不过他的胸口没有受到一点伤。众人不觉看呆了,胡丹却笑着说,好刀法。 冷风吹冷冷一笑,笑声中如同鬼魅般地穿出人群,远远听到他的说话,胡丹,总有一天我会再来找你的。 冷芳芸一把抱着胡丹,虽在那么多人面前,却显得那么自然,脸色全吓白了,可见她刚才有多心惊,她叫着说,你——你没事吧。 胡丹点点头。 只听刚才那个大叫着我就不服的小孩子大声说,姐姐,这人是谁,母亲说过的,男女授受不亲,你怎么可以抱着他。 冷芳芸忙松开手,一脸绯红,却增了几分秀色,又看得许多人发呆了,胡丹望着那小孩子说,好小子,叫什么名字,出口成章,将来必成大器。 那小孩子大声说,你别拍我马屁,我姐姐已经有未婚夫了,怎么也不能嫁给你这个大酒鬼的。 冷芳芸娇柔地说,小灵,别胡说话。 胡丹笑着说,原来他认识我。 那小孩子说,我当然认识你,你就是我姐姐常对我说的那个大酒鬼胡丹,我听都听腻了。 胡丹产禁失笑,他此时绝对不会去看一眼冷芳芸的,这时若去看她一眼,她一定要认为自己对她动心了,他虽然早就动心了,但她不想再伤害她,她必须接受自己心里一直想到的结局。 他将冷芳芸送给殷可傲。 至于冷芳芸愿不愿意,伤不伤心,在胡丹心中,他宁可让自己心爱的人受伤,也绝不想让陌生的人为难。 况且冷芳芸,一直都是殷可傲的。 冷芳芸脸更红了,见大家都在望着她,竟将头藏到胡丹的身后,脸上却荡漾出幸福的微笑来。 那小孩子又大叫着说,胡丹,我知道你喜欢我姐姐,如果你真的想得到她,我倒可以给你出个好主意,因为我看她也好象有些喜欢上你了。 众人又大笑。 胡丹说,小孩子最好别过问大人的事,不然会老得快的。 那小孩子说,我正愁人小力量不大,快点长大一些更好。 胡丹皱眉,举目四望,那小孩子说,我知道你是想找酒喝,你这个人我早就看透了,说中了你的心事,就想喝酒,但是你不是说过这样一句话么,你说酒是我生命,但是如果冷芳芸不让我喝酒的话,我就永远不喝了。对不对,你千万别否认,因为现在大家都已经知道了,你若再赖皮就不算男子汉大丈夫了。 众人这一下笑得更乱了,叶败忽然挤了过去,对着那小孩子一拱手说,这位小兄弟真上天才,在下叶败,一生从未佩服过别人,今天想不佩服你都不成了。 那小孩子微笑着说,你佩服我有什么用,我就只有一个姐姐,胡丹那酒鬼想要娶她,没有你的份了。 叶败不待别人发笑,抢着说,大家千万不能笑,这小兄弟年龄虽小,可说出的话却是大道理,这是一个非常有道理的问题,这个小兄弟既然说冷芳芸是胡丹的了,那么大家千万不可弄错了,这两个人是天生一对,别人人换上半个也不成,大家说对不对。 对。 叶败说完那句话,忙又抢着接自己的话说个对字。立即有许多人大声叫了起来。 胡丹只有苦笑,这小孩子显然是有备而来,这些话想来是由别人操刀,让他说出来的,否则以他小小年龄,那有这样的口才,而这叶败是天生的幸灾乐祸的高手,他平生就喜欢看别人难受了,当然尤其是看胡丹他的。 那小孩子一见场地乱成一团,大喊着说,安静安静,不要说话嘛。 众人一直听他说了几句,才安静下来,想再听听他还要说些什么可笑的话出来。 那小孩子见到所有的人都在看他,才停止了喊叫,装模做样地望了一眼四周,这才缓缓地说,看来众位大侠是决定将我姐姐嫁给胡丹了,哎,早知如此,我真不应该带她出来玩了,不过嘛——事已至此,我一个人反对也没有用,少数服从多数吧,干脆我们大家一不做二不休,做好人做到底同,送佛送到西天,幸好我今天带来了一对红烛,咱们今天就让他们结婚拜天地好不好。 好。(请看书的朋友不要在留言簿上留下没有礼貌的话,不是不想上传,只是现在与原文网——很感谢你一直喜欢此书,这一部我还是会陆续上传完的。第三部与第四部有可能同样会到都市言情小说发表。) 叶败第一个脱口而出。众人也连连跟着说好,那小孩子果然从口袋里拿出一对红烛。 孟飞望望胡丹,叹一口气,走上前挥手让众人安静下来,过了好一会,众人才安静了,孟飞才说,今天是侠客庄商议天下大事之日,胡丹与冷姑娘虽然是天生绝配,地造一双,但也不用急在这一时。 那小孩正在兴头上,见到有人捣乱,不由大怒,怒气冲冲地盯着孟飞说,你是什么人,这里没有你说话的份儿,快滚到一边喝酒去。 众人大笑,有许多人也大声叫孟飞快走开,别误大事,孟飞岂会与小孩子一般计效,也就一笑了之,心想今天想做点实在事只怕不太可能了,望着胡丹,摇摇头,端起一杯酒,私自喝了起来。 这又让那小孩子看到了,就说,你这人好不明事理,怎么现在就可喝喜酒了呢,再等一下,让新娘新郎先拜了天地,不好吧。 孟飞怔住。胡丹这才说,别再胡闹了,神刀庄与鬼城之人在中原横行霸道,杀人无数,我们等不悼念先者,却在寻欢作乐,实是不敬。 众人心中一凛,顿时清静了下来。那小孩大叫着说,那些事再大也比不上这件事,胡丹真是—— 可这一次,没有一个人附合他了,他说着说着,声音也就没有了。那小孩觉得无趣了,就悄悄地跑到冷芳芸身边,拉着她的衣服,说,姐姐,你教我的我全说了,好象也没有什么用呢,现在我们要怎么办。 冷芳芸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见胡丹正带着笑望向自己,心忽然直跳起来,胡丹抚摸着那小孩子的头笑着说,你弟弟真可爱,他叫什么名字。 冷芳芸说,他叫冷童,因为他太顽皮了,大家都叫他小皮。 胡丹笑着说,你们为什么会到这里来找我呢。 冷芳芸说,是我二叔带我来的。 二叔。 胡丹当然知道冷家堡的冷二当家是谁,这人姓冷为平,是冷家堡一带武艺最高,在江湖上威望也最大的一个人,听说他双手可同时发射流星镖十多把,把把可命中百米内任一目标。冷家堡堡主也就冷芳芸的父亲却没有这种能耐,在外面,别人也许不认识冷家堡主是谁,但一提起神镖手冷二却很少有人不知道,想不到他也来了,胡丹怔了一怔,说,他——他在那里。 冷芳芸还不及说话,只听到他们身边有人说,我在这里。 胡丹定眼望去,只见一个全身着黑衣,脸色寻常的中年人缓缓地站了起来,只见他掀开了那顶一直戴在头顶的虎皮帽时,顿时露出卫张如同女子般的笑脸来,他向胡丹淡淡一笑,说,我就是冷平。 胡丹忙抱拳为礼,说,冷二叔你好。 冷平点点头说,你好。 胡丹说,冷二叔大驾光临,晚辈不知,失礼了。 冷平吟首说,不必诸多俗礼。 胡丹双是一揖说,是。 冷平说,你就是胡丹,好,闲话就不用多说了,什么时候和我们一起去冷家堡一趟,我家大哥很想见到你一面。 我去冷家堡。胡丹一怔说,我——他不知要说什么好,说去也不好,说不去也不好,一时竟然说不出话来。这时那小孩冷童就说,刚才胡大哥就对我说了的,现在就打算和姐姐一起回去的。 胡丹说,我—— 冷芳芸拉了一下他的衣服,他后面的话便说不出来了。 冷平说,既然如此,那我们现在就走,这里俗气太重,我可呆不下去了。 这就走。胡丹一怔。 冷平说,若是你还有什么话就快去对你那些朋友说,我们可以等着你的。 胡丹忙说,我—— 冷芳芸又拉了一下他的衣服,他刚鼓起的勇气一下子就消失了,胡丹心想,莫非冷芳芸有什么事要我去做,却又不便说,她拉我的衣服,定是要我去答应她二叔。胡丹心中又想,反正灭神刀庄与鬼城也不是朝夕之事,神刀庄经那日一战,只怕已吓破了胆,我留着也没有什么用,不如走一趟冷家堡,三月之后赶去鬼城,去鬼城之路大半是死,假如我连冷家堡也没去过,死了也有所憾。想到这里,胡丹便说,好吧,我们一块去冷家堡,你们先等我一下,我去向他们告别。 第七十四章 变幻莫测(1) 胡丹对孟飞说,孟庄主,兄弟我要告辞了。 孟飞正在与一剑断魂聂义说话,闻言一怔,说,胡兄,你千万不要灰心,这盟主之位非你莫属的。他以为胡丹是受到别人的笑话,心灰意冷,想找个地方安静下来,不由如此说出。 胡丹说,我不是灰心丧气,我只是想去冷家堡走一趟。 孟飞失声说,莫非你真的—— 胡丹打断他的话说,我心已决,走一趟也没有什么关系的,三个月后我就出使西域,若得胜而归,再来与你喝酒,这神刀庄想来也成不了什么大气候的,有丐帮与孟兄在,率领天下有误之士,定可对付得了,我告辞了。他拱拱手,转头就走,却听一人大叫着说,胡丹,你这小子,真不是东西。胡丹一怔,回过头去叶败冲过来给了他一拳头,说,你这重色轻友的家伙,真不是好东西。 胡丹笑着说,是又如何,难道你想与我打架么。 叶败大喜,说,正是,做梦都想。 胡丹却说,听说神刀庄有许多高手未死,不知你听说过没有。 叶败得意洋洋地说,当然听说过的,我还杀了不少呢。 胡丹微笑着说,那你还不快去,在这里想混酒喝么。 叶败一呆,忽然又跳又叫起来,大声说,对对,我要想与胡丹打一架,就得先灭了神刀庄才行,我干嘛还在这里混酒喝呢。见到姜如尘就在身边,便一手拍到他肩膀上,叫着说,姜帮主,你怎么不去杀神刀庄的高手呢,若去慢了,连一个低手也没有了,还在这里混酒喝么。又对着孟飞叫着说,妈妈的,孟飞,你的酒好酸,一点味道也没有。叶败就这样乱七八糟地说着话窜出了侠客庄大厅。胡丹来到了冷芳芸他们几个人身边,冷平说,这么快就说完了。 胡丹说,话在以前早就说过的,今天与他们说话只是重复一次而已。 冷平淡笑着说,那咱们走吧。 四人乘上三匹马,冷平与冷童共乘一骑,冷童像是特别高兴,一路大叫,冷芳芸已恢复女装,更显得艳丽不可方物,引得路人个个看得发呆。胡丹却不敢看她,虽有许多话想要问她,可有冷平与冷童在身边,话又怎能问出口。 他以前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去冷家堡做客的,他也从未想到他也会有头疼的这一天。 去冷空堡确实比让他去杀十个武艺高强的匪徒还要让他为难。 胡丹嘴中常说要将冷芳芸还给殷可傲,但感情这一方面的事,岂可勉强,冷芳芸是个活生生的人,不是动物与礼物,她也有选择与爱的权力,不是谁说让她跟谁就跟着谁,况且胡丹实在也舍不得,他们已经有了肌肤之亲,胡丹每每想起那一夜销魂,就会让他心潮澎湃,不能自己,但去冷家堡,是用江湖身份去拜访还是以晚辈身份去拜访,他都不知怎么去确定,在这里见到冷二堡主,他都感到很为难了,倘若见到了冷芳芸的父母时,他真不知要如何是好。 途出洛阳城疾行半天,冷童忽然大声叫了起来,三个人连忙齐齐拉马,停了下来,冷芳芸说,你怎么了。 冷童说,不好了,母亲送给我的那金锁儿忘记在客栈了。 冷平说,那可是你母亲在你十岁时生日送给你的,你怎么可以这么不小心。冷童急说,我们赶紧回去找。 冷平说,算了,我们都走了大半天了不要那玩艺儿了。 冷童立即放声大哭起来,哭着说,我要去找,我要回去。 胡丹见他哭时连同眼泪也不流一滴,眼中还露出天真的笑,知他在说假话,但他既然这么说了,自己也不好说什么,只好说,好吧,我们一起回去找,如何。 冷平皱眉说,如此一来一去数百里,来回太误事了,这样吧,我和冷童回去找东西,你们俩人先回冷家堡,我们在冷家堡相见便是了。 胡丹想到能与冷芳芸单独处在一起,心就没规律地跳了起来,忙着说,我们还是一起回去吧。 冷平摆着手说,不必了,我和冷童回去就好了。 冷童也摆着手说,你们别想缠着我们不放,我想和我二叔亲热亲热呢。 胡丹与冷芳芸对视一眼,脸全红了,冷平大笑着说,这小孩子,说话真逼死人。 胡丹知他们是想避开自己两人,只好说,既然如此,我们就此告别吧。 冷芳芸说,小皮,千万别太淘气了。 冷童大刺刺地说,管好你自己就行了,你也千万别欺侮胡大哥,不然我可告诉父亲,让父亲给你厉害瞧瞧。 冷平一笑说,好了,好了,我们就先走了。说完,拔转马头,朝着回头路走去。 冷平的马蹄声越去越远,胡丹的心越跳越快,偷偷去看冷芳芸,却发现她正在看着自己,两人一对视,胡丹忙垂下头去,冷芳芸对着他展颜一笑,说,走吧。 胡丹忙着说,是。翻身上马,却一不小心,几乎栽下马来,引来一阵大笑,胡丹忍住心跳,拍拍马背,你怎么这么不小心,要害我摔一跤,我可要打你屁股。他想冷芳芸一定会笑的,可只听她轻叹一口气,说,那个女孩子是陆小丹么。 胡丹一怔说,是那——哦,是啊,她叫陆小丹。 冷芳芸说,她——她是你的朋友么。胡丹眼睛转了转,一咬牙就说,不是,她是我的未婚妻。他怕冷芳芸还不够清醒,又加了一句,一个男人年龄大了,总要找个女人的呀。 一个男人年龄大了,总要找个女人的呀。 冷芳芸将这句话默默地念了几遍,眼泪开始直流而下,胡丹皱皱眉,假装没看见,催马直向前冲去,走了好一阵,回头一看,冷芳芸还在老远的后面慢慢地走着,一人一骑,在天地之间,显得多么的孤单,多么的寂寞。 胡丹看着这情景,不由一阵心痛,下马来拉着马一步步向前走,过了好一阵,冷芳芸才跟了上来,胡丹无话找话说,你怎么这么慢慢腾腾,咱们快马加鞭比赛一下,看谁的马要跑得快一些如何。 冷芳芸叹息着说,跑那么快做什么,看着你到我家去生我父母的气,还不如在这路上慢慢地走,那怕走到死——若能走到死,那应该有多好啊。 胡丹不禁望她一眼,见她满脸是泪,心一颤,柔声说,你——你在恨我么。 冷芳芸淡薄地说,恨,有爱才有恨,有时我恨你恨不得将你生吞吃了或者用刀将你削成一块一块地——可你就是不是我的对手,就是愿意,我也舍不得。她凄惨一笑说,我今生是毁在你手上了,你不要我,我只有死,我已经没有选择的余地了。 胡丹轻叹着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傻。 冷芳芸摇摇头,也翻身下马,与胡丹并肩而行,说,这只怪我自己,当初我要是只呆在冷家堡当我的千金小姐就好了,我不去河南瞧那什么桂林山水,苏杭风光,那该多好啊。她缓缓地接着说,那样我一个人,平平淡淡,无喜无忧,无悲无痛地就这样过了一生,那应该是多么好的一种生活啊。 胡丹一阵感动,忙说,你不要再说了,别再说了,我是个经不起**,你再说下去,我怕—— 冷芳芸冷冷地说,你怕,你怕什么,你是怕殷可傲吧。 胡丹认真地说,这的确我是做错了事,我对不起他。 冷芳芸忽然大声哭了起来,叫喊着说,你就只想着对不起别人,对不起殷可傲,你有没有想过我,我也是人,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我一个大姑娘家,千里迢迢,尝尽苦难,来找你,我只求你一句动听的话也得不到,你说,你将我当成什么人了,我在你心中到底还有没有价值。 胡丹听呆了,过了半响,才伸出一只手去搂抱冷芳芸的肩膀,冷芳芸却挣脱他的手,冷声说,我不要你的怜惜,我也是人,我要你真正的动情。 胡丹叹息着说,也许你还不知道,我的生命很快就要从世界上消失了,不到三个月,我必须去鬼城赴约的。 真的,冷芳芸一怔说,为什么要去,非你去不可吧。 胡丹点头,一字字地说,因为我是胡酒的儿子。 冷芳芸垂下了头,陷入了深思,胡丹接着说,我是喜欢你,在我生命中,我比任何一个人更喜欢你,更在乎你,正因为如此,我必须让你一生过得快乐,殷可傲正是一个最好的男人,他与你又是有婚姻之约—— 冷芳芸忽然抬起头,盯着胡丹,眼睛里显出熊熊火光,说,可我不想要什么幸福生活,也不在乎,我只要与你在一起,那怕只能过一天快乐的日子,我也心满意足,死无遗憾了。 胡丹忍不住再次拥抱她,她不再挣扎了,反而将头放到胡丹怀中,紧紧将他抱住,听到她如此说,心中所有的顾忌全都消失去了,在她耳朵边笑着说,你知道我现在最想做什么么。 冷芳芸此时脸上满是甜蜜,泪水早已让欢乐烧干,她娇声说,想什么。 胡丹邪笑着说,不知道这附近,有没有客栈,我想和你好好地谈一下未来的事。 冷芳芸满脸飞红,捶打着胡丹的胸口,吃吃地说,好象前面——前面不远就有一家客栈的,只是不知道还有没有房间—— 胡丹大笑着说,英雄所见略同,不知你身上有没有带足够银子,我要让你好好给我喂一次酒,好长时间没有女人给我喂酒了呢。 胡丹想起了前两年自己救冷芳芸时身负重伤,躺在**,却酒痒难平,只好求冷芳芸去给他买酒与喂酒的情景,心中不由又是一阵感动。冷芳芸娇嗔说,别臭美了,我才没有银子用你买酒喝呢。 胡丹笑着说,假如你有银子不肯给我买酒喝,那我这一辈子不就惨了。 冷芳芸整个人几乎瘫软在胡丹的怀中不肯起来了,娇声说,好了,好了,我给你去买酒,醉死你这个小王八蛋,熬药醉死你这一辈子,不知你怕不怕醉死。 胡丹大声音说,不得了哪,你这么一说我可快要流口水了,再不喝两杯,我可想都想死了。 双腿一用力,搂着冷芳芸,两人向一匹马上跃去,胡丹在马背上一拍,马便往前飞奔而去,冷芳芸早就松开了另一匹马的绳子,两人共骑一匹马,有些萧杀的天空刹那间就得温暖起来。 第七十五章 变幻莫测(2) 孟飞。 孟飞刚从侠客大门而出时,便听到一人冷冷地叫着他的名字,孟飞一回头,三柄剑分上中下三路疾朝他刺出,招式之狠毒,竟似比少林罗汉阵还要略胜一筹。 这三剑刺出,立即封住了孟飞的所有退路,而他前面是石墙,他虽可轻易击破,可那时间足够让十个孟飞倒地身亡了。 幸好他带着红樱枪。 他拔红樱枪的速度远比别人拔剑要快得多,因为他这柄枪是插在身后的,只要手往上一伸,抓着枪杆,枪便会闪电般向前刺来,像是他一抓着枪杆子就已是使出了半招。 此时的侠客庄似是没有一个人。 孟飞抓着红樱枪,枪闪电般往下一按,已挡开了刺住胸口的那一剑,那人一怔,却见一个枪头已到了咽喉边,一声惨叫,这个人就让孟飞飞射而出的枪头击出数丈之远,掉到地上,再也动不了。 孟飞也在同时闪开了刺往身下的那一剑,而他手一动枪柄,枪头直飞回来,一下子就缠住了最上面的那一柄剑,那人也是一怔,让孟飞一脚踢在胸口,连翻几个跟头,那人刚起身,一个包围的枪头刺入他的咽喉,他也倒了下去。 剩下的一个人只吓得脸色苍白,抛掉长剑,转身就跑,还未跑出一丈远,后背一凉,他便看到了自他胸口穿出来的枪头来。 孟飞收回枪头,小心四处而望,见无一人,才轻轻吁了口气,擦拭着眉头上的汗水,这几招是孟家祖传来的,风雨不透,快速无比,他自己十分满意的武艺,但这也是秘密,虽然有些人知道但知道的人都是死了,他这枪比任何一柄枪要好使得多,他飞出的枪头比任何一种暗器要有力要准确无误得多。 孟飞再去检查了一下尸体,也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便去庄内叫几个庄子,说,门外有几个死人,将他们去埋了,再给我准备些好酒来。他每次都是这样,他杀人之后就觉得很疲惫,而一疲倦,他就会用食物来补偿。 孟飞一个人就坐在能容纳千人的大厅中喝酒,佣人庄丁全让他叫出大厅外,他想静一静,要想一想江湖上有谁与自己有如此之大的深仇大恨,派杀手来杀自己。 他还来不及想出一个人,酒也才喝了小半口,便听到姜如尘大门外大叫着说,孟庄主,孟飞。 孟飞皱眉,也大声说,是姜帮主么,我在大厅里面。 姜如尘便推门而入,他的脸色显得有些惊慌,说,不好了,我们都出事了。 孟飞说,什么事。 姜如尘说,神刀庄已经下了武林贴,出了赏金,说有谁能杀死七浪子之一者,赏银子十万两,活擒一人者,赏银子二十万两。 七浪子,孟飞一怔,是那七个人。 姜如尘说,你看。说着拿出一张鲜红如血的纸张来,上面清楚地写着,各位武林同辈,各位武林朋友,近来江湖上出现七个**浪子,他们分别是胡丹,孟飞,叶败,冷风吹,姜如尘,萧贵,陆小丹,这七个人在江湖上为非做歹,做恶多端,为武林人士为不耻,神刀庄为求得武林平安,不惜用巨金来除去这七人,若有杀死其一者,赏银十万两,活擒其一者,赏银二十万两,言出如山,决不食言。署名为神刀庄叶离群。 孟飞大笑着说,好个叶离群,竟然出此毒招。 姜如尘说,神刀庄肯出此高价要除去咱们几个眼中钉,想必此时又在重设高手,以促成独霸天下的目的。 孟飞说,那又如何,下次若是让我遇到他,一枪杀了他便是。 这时,却有一名庄丁走进来说,庄主,门外有一名姑娘要求见庄主。 孟飞一听是女人,便挥手说,什么人,我不见。 那庄丁说,可那位姑娘说一定要见到孟庄主一面的。 孟飞怒声说,我说不见就不见,让她滚,你没看见我正与姜帮主在商议大事吧。 那庄丁迟疑了一阵,还是拉门走了,过了一会儿,只听一个女人大声说,孟飞这小子在那里,快告诉我。 一庄丁的声音,庄主现在正与丐帮帮主在商议大事,姑娘你千万不能去打扰他们。 那女人的声音,既然你这么说,他一定是在大厅里了。 孟飞更是大怒,心想,这女人是谁,竟敢闯入侠客庄里闹事。不由厉声说,是谁找我,让她进来见我。 门开了,走入了一上衣着鲜艳的女孩子,脸色清秀,超然不俗,孟飞怔了怔,这不是鬼城的那个美女潘芊儿么。 潘芊儿大步走了进来,眼中不再是柔情似水,而是一股冷冷地杀气,孟飞一见到潘芊儿,魂都飞了,忙迎了上去,笑着说,原来是潘姑娘来了,不及远迎,在下失罪了。 潘芊儿冷漠地说,你的人呢,他们为什么还不出来抓我。 孟飞说,他们为什么要来抓你。 潘芊儿冷笑着说,中原武林以侠客庄为首的英雄们不都是把鬼城之人当成敌人么,你难道忘记了我也是鬼城之人么。 孟飞笑着说,可你只是个女孩子。 潘芊儿说,女孩子也是人。 孟飞笑着说,上次多亏你舍身相救,在下报恩之心都来不及,岂敢再冒渎姑娘呢。 潘芊儿狠狠地说,上次是我瞎了眼,你这流氓,竟然对我使出了那种手段。 孟飞陪着小心说,事出从权,在下告罪了。 潘芊儿拔出随身携带的长剑,咬牙切齿地说,那好,你就饶了你,你过来吧,让我刺你一剑。 姜如尘皱眉说,这女人是谁,怎么这样蛮不讲理。 潘芊儿也盯着姜如尘说,这男人是谁,我看不顺眼,不知道滚开么。 孟飞忙说,对,对,姜帮主,请慢走。他确实有些想念潘芊儿了,尤其是在那一次见到她的如玉肌肤之后,不时就想到了她,此时她一个人来到侠客庄,岂不正是想念自己而来,孟飞又岂能不知,心想凭自己的甜言蜜语,刀现在虽然生气着,可只要一会儿,她就会很开心的。这个让别人头痛的女孩在他眼中只像一个坏小孩。 坏小孩虽然看起来讨厌,可只要你略施一点小计,他就会乖巧地听话了。 潘芊儿在孟飞心中就是这样的小孩。 姜如尘一走,孟飞便变了一张脸,要多可爱就多可爱的脸,走到潘芊儿身边,伸手拉着她的小手,轻轻地抚摸着,说,芊儿,这几天不见,可想死我了。 你是想找死了。潘芊儿现在最反感听到他的甜言蜜语,一听到便想起那一夜所发生的事,一时气不知从那里出,挣脱他的手,一掌朝着孟飞脸上击去,孟飞这一次动也不动,这一掌可不轻,可孟飞的脸上笑容不因此而去了一点,那怕只一丁点,反而更加多了笑容,嘻嘻哈哈地说,我知道你是很生气的,怪只怪我不应该那样欺骗你,其实我这一生中从未骗过别人,那是我唯一的一次,不过——我那是在寻生路,我也不想死啊,但是事后我就后悔了,我怎么可以骗这么美丽的女孩子呢,你再狠狠打我顿出气以,我一点也不会怪你的。 好,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可别怨我出手太重。 潘芊儿眼中的怒火像是消失了一点,可一想到那天的事,心里一团火就烧得慌,于是她一个个逃出鬼城来,万里迢迢来找孟飞,要问孟飞为什么要那样做,为什么要骗自己,她本来已经喜欢上孟飞了,可一听到他此时说话的语气和那天的声音相似,刚才还在为自己出手太重而懊悔呢,但听他这么一说,怒火就浓了,连连给孟飞二三个巴掌,孟飞的脸都肿了起来,可他脸上仍有笑,也不乱动。潘芊儿越打越开心,最后还踢了他一脚,打了他两拳,不过人一开心,手脚用力明显就小了,打他两拳头时几乎比棉花落到身上还要轻了。 孟飞自己也感觉到了,心中暗喜,柔声说,你还生气吧。 潘芊儿的气已经消失了大半,一听他这么说,怔住了,说,我,我—— 孟飞声音更甜了,说,若你还生气,再打我吧,打死我也不怨你,若你不生气了,让我叫人准备一些好菜,想来你一路而来很累了,用了这么多力气,可千万别伤了身体。 潘芊儿潘芊儿潘芊儿潘芊儿潘芊儿潘芊儿潘芊儿潘芊儿潘芊儿潘芊儿 潘芊儿忽然说,那好,你说让我打死也不怨我,那好,你就让我一剑杀了吧。 孟飞望着那柄冰冷的剑尖,心想,这个玩笑可开不得了,我身上虽有宝衣,刺两剑也没有事,可别让她千万不要刺我脸上,那我可完蛋了。转念一想,便说,对,对,杀了我你若能解恨,那我死也值得了,来朝着我胸口刺。他每指着心脏的地方说,从这个地方刺下去,绝对不会用得上第二下的。 潘芊儿不待他说完,一剑就猛刺过来,孟飞叹了口气,心想,这女人是真想要我的命,看来做可怜虫也不行了,干脆就来个霸王硬上弓,反正她是什么鬼城的公主,我玩弄她也是替天行道。欲待她一剑刺到自己胸口,便伸手去抢她的剑,然后再点她的穴道。 可潘芊儿一剑刺出虽快,但却在他胸口处停住了,那双让孟飞心跳冲动的眼睛死望着孟飞说,你真的愿意为我去死。 孟飞忙又装做一幅笑脸说,若是我的死能换来你的笑容,我死了也没什么要紧的。 为什么。潘芊儿眼泪刷刷而落,更显得楚楚动人。 孟飞不觉又是一阵心动,说,因为我喜欢你。 只听咣的一声,那柄长剑便落到地上,潘芊儿飞身扑上,一把紧抱着孟飞,哇哇大哭起来。 这一下可把孟飞哭呆了,女人,女人到底是疯子还是什么玩艺儿,刚刚跳着要杀你,可一睁眼就扑入你怀中来,谁要说谁能猜出女人的心,谁一定是个疯子。 孟飞虽然呆了,却很快又回过神来,脸上又堆满了笑,用手轻抚着潘芊儿的脸,笑着说,你好美。 潘芊儿脸这一下就红了,将自己的头埋藏在孟飞的怀中,再也不肯露出来了。 就在这时,大厅的门忽然被人一脚踢开。两人都吓了一跳,连忙分开,只见叶败大步走了进来,他脸色冷冷地,眼望着天,冷冷地说,是谁在侠客庄里出言不逊,快叫他出来见我。 孟飞心想,这叶败真是好不知事,关键时刻怎么可以来闹事。忙说,没事了,这里没有来闹事的坏蛋,你走吧。 叶败像是望也没有望潘芊儿一眼,冷冷地说,这女人是谁,我怎么从来没有见到过她,是不是神刀庄派来的敌手。 孟飞忙着说,不是,当然不是,她是潘芊儿潘姑娘,是我的好朋友。 叶败盯眼说,好朋友,男女授受不亲,是好朋友就可以搂搂抱抱吧。 潘芊儿一听,没由头地来气,说,这人是谁,怎么这么不懂礼貌。 孟飞笑着说,他叫叶败,是我的朋友。 潘芊儿说,你怎么有这种朋友。 叶败大声说,男子汉,一言即出,驷马难追,能交上我这样的朋友的人天下太少了,但你凭什么就可以做孟飞的朋友。 潘芊儿脸忽然红了,说,我不是他的朋友。 叶败说,哦,原来你不是他的好朋友,那么你就是坏人了,快拔出你的剑来,与老子我打一架,再放你走。 孟飞一听,坏了,忙说,叶兄,别胡闹了,这姑娘是我的未婚妻,你怎么可以对她这么说话。 未婚妻,叶败怔了怔,问潘芊儿,你是孟飞的未婚妻。 潘芊儿一张俏脸全红了,叫着说,是又怎么样。 叶败怔了半响,才收剑回鞘,叹气说,人家两口子在打情骂俏,我若再呆在这里是太不识时务了,哎,不知什么时候我才能找到一个老婆来陪我。他长声叹息着,倒退着而走,脸上现出了一丝痛苦,他那张可怕的脸顿时现出了寂寞得十分可爱。 孟飞笑着说,这人可真是个怪人。 潘芊儿却盯着他说,刚才你对他说了什么。 孟飞怔了一下,说,没有啊,什么也没有说啊。 潘芊儿忽然就笑了,又抱紧了他,红艳的嘴唇吻上了孟飞的脸,她支吾着说,你说了的,你说我是你的未婚妻。 孟飞笑着说,事出突然,说出来的话怎么可算数。 潘芊儿手指慢慢松了些,叹息着说,你——你真的不喜欢我么。 孟飞笑着说,当然——是假的。他说着手就在潘芊儿身上抚摸起来,温柔地说,我喜欢你,我最喜欢你了—— 潘芊儿娇笑着用手去推,可孟飞就连潘芊儿的手一抱着了,孟飞梦呓般地说,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潘芊儿柔情似水地说,什么好地方啊。 孟飞邪气地说,一个可以让你欲死欲仙的好地方。 潘芊儿在孟飞脸上轻咬了一口,声音也小了许多,不,我才不会去呢。 孟飞说,这可由不得你了,我看你还是束手就擒吧。 潘芊儿半推半就地说,你可真是个大流氓。 两人边调笑着来到了孟飞的卧室,孟飞一把将门关上,然后便紧紧抱着潘芊儿,往**猛按下去。正在忙乱之间,孟飞只觉得身体一颤,全身上下顿时动掸不得,这一惊可吓得孟飞不轻,潘芊儿轻轻地将他从自己身上推下去,吃吃地笑着说,我实在不敢太相信你,我要让你先吃点苦头再说。 第七十六章 变幻莫测(3) 她慢慢地扣上被孟飞解开的衣履,又伸手去解孟飞的衣服,解开外衣,就发现了那块奇怪的兽皮,于是用手去撒扯,却丝毫无损,心中一怔,不由就望了孟飞一眼,拿过剑来,在那皮衣上一阵乱划,仍见那衣服丝毫无损,潘芊儿的脸越来越难看了,冷冷笑说,我真以为你不怕死,原来你身上竟是穿了一件宝衣。 孟飞说,可我爱你之心日月可鉴,你难道也不相信了吧。 潘芊儿凄然一笑说,想我千里迢迢,背叛父母家园,来这里找你,可你——没想到你还是这样在欺骗我,真是让人寒心。 孟飞心一横,说,那好,现在我身上什么也没有了,你就用剑杀我吧,这样你就可以知道我是说真话未完是说假话了。 潘芊儿摇摇头说,我为什么要杀你,让你就这样死了,真是让你幸福,你难道不知道我们鬼城的毒技很不错么。 孟飞点头说, 那也好,你就给我喂毒吧。毒死我这个让你不开心的薄情人,但是有一句话我不能不说。 潘芊儿见他似是很认真,便说,什么话,你说吧。 孟飞闭上了眼,缓缓地说,我爱你。 潘芊儿又忍不住流下了眼泪,却从袋中拿出了一粒粉红色的丹药,颤声说,既然你爱我,那么这粒毒丹你可敢吃下去。 孟飞突然笑着说,只要你不让我死,我又怎么死得了,只要你不肯离开我,我又怎么能离开你。他的声音越来越温柔,我是喜欢你的,别说是吃毒药,便是你让我马上去死,我也会连眉头不会皱一下的。 潘芊儿说,那好,我暂且相信你这一次。 孟飞大喜说,你应该早就相信我才是。 潘芊儿说,那好吧,你张开嘴巴吧,我把这药喂给你吃好了。 孟飞笑着说,既然你已经相信我了,那就——但一眼看到潘芊儿还铁青着脸,忙接着说,那就吃了也无所谓,反正我这一生是再也不想离开你了。他本想说那就不吃好了,一见到潘芊儿脸色不大好,吓得连忙改口。 丹药一入肚,孟飞先是觉得一股清苦直入心腓,过了片刻,全身开始发热,这时潘芊儿的一双纤纤玉手在他肚皮上一阵阵揉搓,孟飞如陷入五里雾中,全身畅快无比。 事毕,潘芊儿便解开了孟飞的穴道,冷笑着说,从现在开始你最好别背叛我,否则你会终生后悔的。 孟飞见事已至此,再如何也没有办法,不如先享受享受再说后事,便一把抱着潘芊儿,尽量放低声音说,既然我已经在你的手掌心之中了,那么你是不是也应该付出点代价来尝还我,对不对。潘芊儿却冷冷地推开他,说,我还要考验你一段时间,我是西域的公主,不会那么随便便将自己嫁给别人的。 胡丹的头枕在冷芳芸柔软又丰满的胸膛之上,他又在喝着酒,冷芳芸甜蜜地笑着看着他喝酒,屋子里的一对红烛已经烧去了大半。 好一个销魂的夜。 与自己最心爱的人在一起,无论是呆在什么地方都是最快乐的。 胡丹就很快乐。 未来是什么,他不去想了,他只知道自己再不能让冷芳芸受伤害了,因为他在伤害冷芳芸的同时也在伤害着自己。 只有现在,现在的快乐才是最重要的。 胡丹想着想着,忽然说,你跟着我在一起,不后悔么。 冷芳芸眼中透露出幸福的光彩,说,我不会后悔,我只是很高兴,我很高兴能够和你在一起。 胡丹说,你真的不怕别人笑话你么,不肯嫁给一个有名有望的世家子弟,却愿意与一个浪子到处去流浪。 冷芳芸说,你说的这些话我一点也不喜欢听,你不想问问我家里的事么。 胡丹笑着说,那好吧,请问你希望我知道你家里的什么事。 冷芳芸说,我家里的人都很好,只是我父亲总喜欢出些稀奇古怪的事来为难人而已。 胡丹说,那你母亲昵。 冷芳芸说,她,她是个很善良,很美丽的母亲,只可惜——她已经去世了。 胡丹沉默了一下,叹息着说,其实也没什么要问的,睡觉吧,天都快亮了。 冷芳芸抚摸着胡丹的头发,说,你不要以为我母亲死了,我就很伤心。 胡丹说,为什么,你不伤心么。 冷芳芸说,不,我从来不伤心,她接着说,她是为救我父亲而死的,有一年,我父亲外出不幸染上了一种断肠草的巨毒,回家时,已经隐隐一息了,等到请大夫过来,为时已晚,但大夫还是开了个药方,并说要一个人吸去伤口中的毒汁后,药才会见效,我母亲听到了,一句话也不说,送走了大夫,便去吸毒,母亲就那样死去了,可她的死却救活了父亲——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想母亲当年为什么会那样做,直至现在我才明白,那是种爱,只有爱,一个平凡的人都可以做出轰轰烈烈的事情来,假如有那么么一天,你也—— 胡丹说,那我就一刀先杀了你,然后我就自刎。 冷芳芸盯眼说,我是和你在说真的。 胡丹说,你看我像是和你在开玩笑么,假如真有那么一天,你要像你母亲那样去做,我一定会先杀了你,因为没有人有权利要他深爱着的人为他去死。 冷芳芸呆了片刻,才说,但愿没有那么一天。 胡丹忍不住就笑了,说,我们现在都活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去想那些事呢,天都快亮了,早点睡觉吧,明天还要赶路呢。 天亮,两人起床时却发现天已至响午了,不由对视一笑,胡丹说,今天我们要经过些什么地方呢。 冷芳芸说,想那么多做什么,咱们走到那里算那里,这样不是很开心么。 第七十七章 变幻莫测(4) 长街。 往日繁华的幸福街在这一日竟然显得十分清静,街上没有一个人,桃花酒楼日日生意兴隆,今天却门也没有开,往常在街上挤满的小摊今天却没有看到一个。 因为今天是十月十日。 在这一带这一天是鬼节。 在十月九日,每年里的这一天,街上莫名其妙地多了无数张花花绿绿的纸张,每一张纸上写着,十月十日天,万事要平安,摆好金银柜,阎罗来人间。 早在几年之前,这里就开始这样在做了,第一年时,有许多人不信,不但未备好礼品,还大开城门,到处闲逛,午间时分时,众人只看到一股不浓烟自不远处的关帝庙里飘出,接着便清楚地看到一群身着大红大紫衣服,头戴鬼面具的人持刀剑自街上冲来,见人便杀,见物便抢,刹那间尸骨遍地,关六爷是当地财产最多,打手也最多的一户,那群鬼从他家里一过,后来别人就发现他家里没有一个活人了,金银财宝也是颗粒全无。从此以后。只要到了十月十日这一天,这一带的人就早早关上门,在门口摆上上好的酒席,有钱的人摆好金银财宝,一天都不敢出大门半步。住在破屋子里的李疯子不知厉害,一个人还在街上走来去走去,到了第二天,别人发现他的尸体竟被分成八块,而那些不摆供品或金银的人家,不是有人死伤,便是家破人亡。几年下来,这里的人早已经习惯了,于是只要到了这一天,大家便早早地准备好东西。胡丹与冷芳芸自街头而入时,见状大为奇怪,走了一阵,胡丹突然嗅到了一人家门口的酒香,不由一时心痒痒难平,下马端起便喝,竟品出这是蕴藏了最少几十年的女儿红。喝光之后,觉得不是很尽兴,于是就去敲门,过了好一阵,那门才开了,只见有十多个人全身发抖地跪在门后,连头也没有人敢抬,只是齐声说,鬼大王饶命,大王饶命。 胡丹更是奇怪了,说,我不是什么鬼大王,我只是路过贵地,见你们青天白日间大门紧闭,又摆上这好酒好菜是为何意。 那些人一听只是路过的,便有人偷偷抬起头,看了胡丹一眼,见他长得不似他们所想像的那种鬼的模样,那人便胆壮了,站起身来,说,既然是路过的,那就快走吧,若是让他们给见到了,你们可就倒霉了。 胡丹笑笑说,谁遇到我们了,又会倒什么霉。 那人说,你还不知道吧,在这一天,鬼王要来世上收检财富,大吃大喝一顿,方可保地方人们一年平安呢,谁若敢对鬼王不敬,鬼王便会叫人勾了他的魂去。 胡丹惊声说,有这种事。 那人说,前几年就有人不信,那年死了好几百人呢。 胡丹叫着说,朗朗乾坤,竟有这种事发生。 正在这时,远处忽然转来类似马嘶狼嚎的叫声,那些人一怔,忙着说,你们快进来躲一躲吧,他们来了。 胡丹说,是来取财么。 那人说,是,是,快进来吧,我——我们要关门了。 胡丹笑笑说,多谢,你关门吧,我去会会鬼王。 那人脸色吓白了,你千万不能——那些怪叫声音越来越近了,那人还想说什么,他身边一人急忙将门关紧了。 胡丹正在发怔,冷芳芸见他神色有异,便问,怎么回事了。 胡丹说,这里有鬼。 冷芳芸说,青天白日之间,那来有鬼。 胡丹说,是啊,我也不信的,但他们都这么说,你先去找个地方躲藏起来,我去会会鬼王。 冷芳芸说,我可不能走。 胡丹说,为什么。 冷芳芸笑着说,若有一个美丽的女鬼来了,我怕你这小子起了色心,跟着她跑了。 声音这时又近了许多,听来仿佛有种萧瑟的滋味,响彻在寂静无声的天地之间,让人冷汗从头顶一直流到脚下。这时,已快是夜暮降临黄昏到来之时。 冷芳芸不怕,因为有胡丹在身边。 有胡丹在身边,她怕什么。 胡丹当然也不怕,他实在想看看这群鬼是什么样的人,他知道这世界没有鬼。 远远地终于可以看到一群人穿着大红大紫衣服骑马直冲过来,他们脸上戴着鬼面具,手中高举鬼头刀。 胡丹知他们是向着自己两人而来,不慌不忙地端起了酒,饮了一口,对着纵马而来的人群高歌,阎罗王爷听我说,牛头马面且慢行,勾魂小鬼慢慢来,让我先饮一千杯。 那群戴面具的鬼终于在他们身边停住了,冷芳芸望望鬼,又看看胡丹,不由流露出笑容,她也已经发现了这群鬼不过是一般的人装扮而已,她不是不相信世上有鬼神之说,只是这群鬼扮相太粗俗了,又在大白天出来,与她想像中的根本不一样,这些人在江湖上充其量也不过三流人物,胡丹却不同,在她心中胡丹是战无不胜的。一鬼尖着嗓子说,你们是谁,见了我们怎么不闪避。 胡丹就笑了,他在这种时候还能笑,不但是笑,而且是大笑,直笑得那群假鬼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竟为知要怎么做才好,直当是碰到了疯子。一鬼冷笑着说,原来是个疯子,小王,给他一刀送他上路吧。 胡丹的笑消失了,一鬼挥动手中的鬼头刀,直朝着胡丹的头上砍下,明明这一刀足够可让胡丹分成两块的,可他只觉得眼睛一闪,胡丹的手已经抓着了他手中的刀,那些人吃了一惊,胡丹笑着说,这是什么东西,是你们的法器么。说着,手一用力,那柄鬼头刀就在他手中如同面灰之一样被他揉做一团。 一鬼欲从胡丹身后偷袭,一见胡丹如此神威,吓了一跳,忙收刀而回,因收刀过急,差点儿从马上摔了下去,胡丹淡漠地说,怎么不动手了,难道鬼还怕死么。他的手向前一挥,那鬼惨叫一声,竟让一物击上了半空,又掉了下来,顿时无声无息了,众鬼这才真的似如见了鬼似的,吓得往四处散去,胡丹忽大喊,站住。 众鬼那肯站住,胡丹突在地下打了个滚,再起身时,十几颗沙砾往四处飞去,像长了眼睛一样,一粒射向一人。只听到数声惨叫,十多个人翻身下马,摔倒在地,像是死了似的,剩下的几个鬼飞驶而去,狂呼着连头也不敢回地跑开了。 胡丹轻叹着说,到底是人怕鬼,还是鬼怕人。 冷芳芸在一边拍手笑说,好武艺,你这一招都比我二叔成名招飞花满天强多了。 胡丹张开了双臂,满脸倦怠,却笑着说,现在我又想睡觉了,别老拍我马屁了,快来给我捞捞痒。 胡丹就躺在几个鬼的身上,喝着酒,初冬的阳光十分温柔地照在他身上,他觉得比躺在万花楼里那一张一夜要花十两银子的床还要舒服得多。冷芳芸并没有给他捞痒痒,只是站在他身边,靠在马背上,看着他喝酒,可惜好景不长,不过片刻,又听得数匹马在街上狂呼着而至。 为首一人是个壮年汉子,满脸横肉,身材魁梧,眼中发射出逼人的冷光,一只耳朵似是让人削去一半,他是唯一一个不戴鬼面具的人,其实这个人不用装扮,别人都比看到鬼还要害怕。这人在胡丹前数米远止住马,盯着胡丹说,阁下是那路神圣,竟然来挑老子的地盘。 胡丹说,阁下又是那路神圣,何不过来与老子喝一杯。 那汉子喝声说,老子先送你上西天。他手略弯,拔出一柄闪光的刚刀,刀才被拔出,整个人就如同电击般跳起来,自马上跌落。 原来冷芳芸见胡丹飞石一下就击落十多个人,手技一痒,便使出一柄流星镖击在那汉子的肩膀上,那汉子手一松,自己的刀掉了下去,砍在自己的腿上,痛处难忍,摔下马去,跟在他身后的几个人全惊呆了。 胡丹慢慢地站起来,像是已有醉色,一把抱着冷芳芸,叫着说,老婆,这些人只会摔跟头,一点儿也不好玩,我们别理他们了,到前面喝酒去。 冷芳芸本来想拾一柄刀将这些人一一结果掉的,但听胡丹这么一说,她倒不便下手了,心想胡丹可别真是醉了,他若真醉了,对方人多势众,自己虽然武艺不差,可也有些麻烦,便说,好,咱们走吧。 他们上马而去,竟没有一个人敢追,只是忙着解开自己同伙的穴道,一伙儿寻马而上,没命似的往回走去。 胡丹与冷芳芸纵马转了个弯,胡丹就像神色清醒过来了,刚才的醉色也荡然无存,冷芳芸舒了一口气,说,我还以为你真醉了呢。 胡丹微笑着说,我能醉么,告诉你,我从来没有醉过,我这样做只是想知道他们的鬼王是谁。 冷芳芸说,刚才那人不是鬼王么。 胡丹说,他若如你打的那个人那样不够打,他早就死了一千次了,还轮得着我胡丹出手么。 第七十八章 阴谋诡计(1) “孟飞。” 潘芊儿大叫着正在侠客庄大厅里与众侠饮酒作乐的孟飞,说:“快陪你到后花园采花去。” 众侠一愣,孟飞皱眉说:“我正与朋友们在喝酒,你一个人去吧。” 潘芊儿冷傲地说:“一个人有什么好玩的,孟飞,你敢不来么。” 孟飞怔了半响,还是站起身来,放下酒杯,苦笑着说:“诸位朋友,多多原谅,在下有点小事,先告退了。” 一路上,孟飞脸色生硬,一句话也不说,潘芊儿却像是很开心,一路上又蹦又跳的,像个小孩子一样,孟飞望着她那美妙无比的身姿,全身都热了起来。 来到后花园,潘芊儿不再蹦跳了,只静静地站在孟飞面前,笑嘻嘻地说:“你怎么了,生气了呀。” 孟飞脸红了红,忙说:“我怎么敢呢。” 潘芊儿娇笑着说:“你的意思是说如果你没有吃了我的毒药,你就敢了么。” 孟飞摇头说:“其实我也舍不得。” 潘芊儿朝着他做了个鬼脸,说:“屁。” 孟飞说:“真的,芊儿,我们一直在想我们什么时候成亲最好呢。” 潘芊儿脸上一红说:“我什么时候答应过你了吧,谁说过要嫁给你呢。” 孟飞邪笑着说:“可我们天天在一起,别人都那么在想了,你若是不嫁给我,谁还敢娶你。” 潘芊儿推了他一下,又拧了他的鼻子,笑着说:“你好臭美哦,想娶我的人多的是呢。” 孟飞看着她满脸娇嗔甚是可爱,顿时想出了一个主意来,眼睛一转,装成神秘的样子说:“采花儿有什么好玩的,走,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说着就抓着潘芊儿的小手,潘芊儿也不挣扎,只说:“什么好地方啊。” 孟飞说:“你不要问,我带你去便知道了。” 孟飞将她带到花园外的一个水池边,池塘水十分清静,正中有一座假山,石头装饰得煞是老看,孟飞指着那假山说:“走,我们到那山上去玩。” 潘芊儿说:“那破山上有什么好玩的。” 孟飞说:“这你可就有所不懂了,你看,蓝天白云,假山流水,啊,那是多么美丽的环境啊,真是让人心驰神往,魂飞魄散呀。” 说着俩人飞身跃起,稳稳地落在假山之上。 孟飞说:“在这里钓鱼可真是好,一年我总有那么几天会来这里钓鱼的,这假山可是我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才做好的,你看——”他指着一排排字说:“那排字是一位老前辈用手指写在来的呢。” 石头上真的一行字:侠客庄聚真侠客,侠客齐聚侠客庄。 潘芊儿惊叹着说:“这人是谁,好深的内力。” 孟飞忍不住用手去触摸那字迹,边摸边说:“那是当然,想当年这位前辈——”话还没完,只听一声巨响,孟飞吓了一跳,一把抱着潘芊儿,脸色吓得苍白,潘芊儿怔了一会,便笑着说:“这里竟有一个洞。” 孟飞这才发现假山中露出一个洞来,他吃惊地说:“怎么可能呢,我在这里呆了几十年了,从来没有想到这里会有一个洞呢。” 潘芊儿笑着说:“这可就奇怪了,只是这个洞设得好巧,想不到让我们歪打正着居然给弄开了。” 这洞高约三尺,宽约二尺,里面黑不溜秋的,潘芊儿说:“这肯定是一个藏宝洞,走,我们进去看看。” 孟飞忙拉着潘芊儿说:“算了吧,我怕出事,也太巧了吧。” 潘芊儿娇笑着说:“怕什么,有我在,我保护你就是。” 孟飞低下了头,脸上却有了笑容,仍是说:“不行,太奇怪了,我们不能进去。” 潘芊儿说:“你一个大男子汉,还怕,别怕,你跟着我就是了。” 孟飞还是不愿意。 潘芊儿一时高兴,也没发现孟飞的异常,只说:“走吧,怕什么。” 她说着就冲入了洞口之内,孟飞忙跟着去,两人刚向洞口走了几步,却听一阵怪响,洞门居然关上了,潘芊儿倒没有什么吃惊,只有孟飞惊叫着说:“不好了,我们要完蛋了。” 潘芊儿说:“来,咱俩拉着手儿,别怕,没事的。” 孟飞却不去拉她的手,只忽然大叫着说:“不好了,谁在后面打我——啊啊,有鬼啊,哦,不,不,大仙,大仙,我说错了,求求你,放过我们吧,我下次打死我也不敢进来了。”说着,他猛地跪倒在地,用拳头在地下狠击打起来,发出清脆的声音,便听上去似是在叩头,只听他说:“大仙,我给你叩头了,求求你——放了我们吧,放我们出去吧。” 潘芊儿开始听孟飞的声音十分恐怖,在里面又黑暗,心里开始也真有些害怕起来,正在这时,只听孟飞啊的一声惨叫,在孟飞足下的地方忽然裂开一个口,孟飞直跌而下,远远转来他的声音,这洞似是有数丈之远,潘芊儿听到孟飞惨叫,也吃了一惊,叫着说:“孟飞,孟飞,你没事吧,你——你在那里。” 潘芊儿连叫了几声也不见有人回音,不由更是慌张,从口袋里拿出个火折子来,脱下自己的衣服,点了起来,借着火光四处张望,却听脚下有人嘶哑地说:“我——我在这里啊。”潘芊儿寻音而觅,发现孟飞正落在她脚下的一个大洞里,与她约有丈余的距离,整个人吊在一块突出的石块上,忙问:“你——你没事吧。” 孟飞嘶声说:“我快要死了,这洞——是个鬼洞,我快要撑不住了——” 潘芊儿忙说:“你别慌,我就来救你。” 她将束腰之带轻轻解开,在火光之中,孟飞往上一看,看到了一片雪白的肌肤,竟让他有些看痴了,只见潘芊儿将束腰带往下一飘,这腰带居然有数丈之长,直飘到孟飞身边,她大叫着说:“孟飞,你快抓紧这绳子,我拉你上来。” 孟飞那里想上去,他是另有心计,但他怕潘芊儿起疑心,忙伸手去抓紧那条带子,潘芊儿大声说:“你抓紧了吧,我开始拉了啊。” 孟飞装成有气无力一般,说:“抓——抓紧了。” 可是当潘芊儿一用力往上一拉,却拉了个空,孟飞在下面惊叫着说:“不好了,我觉得全身一点力气也没有了。” 潘芊儿大惊说:“你怎么了。” 孟飞叹息着说:“看来是天要亡我,前几天你给我吃了你那毒丹,我以为我一个朋友的解毒丹能化解此毒,于是我找他要了一些,吃了下去,想不到竟然是——是害了自己,如今我只觉得全身软弱无力,四肢酥麻——哎,是我对不起你,你走吧,别再理我了,我也不想活了。” 潘芊儿一听,心中如刀割般地痛,大叫着说:“你怎么可以乱服解药,有的解药本身就是有毒 的,如今——如今你让我怎么是好。” 孟飞忧伤地说:“算了,是我命中该绝,也只怪我不该对你三心二意的,我死了你再去找一个比我更好的人吧,也忘了我吧。” 潘芊儿忙说:“不,不,你不能死,现在还没有到——” 孟飞叹声说:“我也不想死呀,可又有什么办法,我也不知道那两种药合在一起居然成了一种致使的毒药,哎——不知道那毒药你身上有没有带着解药,也不知道吃了你的解药有没有用。” 潘芊儿抢着说:“不,不,那不要解药的,吃了我那东西怎么会中毒呢。” 孟飞一怔,说:“什么,你喂我吃的那东西会没有毒,这可就奇怪了。” 潘芊儿摇头说:“那种药要几个月后慢慢才有反应的,不会有这么快的。” 孟飞一听这话,刚有一点惊喜也就慢慢给磨去了,想着迷茫的未来,竟然是怀着毒药过这一生,顿觉人生无望,不由长叹着说:“算了,你不肯给我解药,我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我活着还有什么乐趣呢,我还是死了吧。”说着手一松,人就往下坠去,此后再无声音。潘芊儿借着微弱的光线看着孟飞一下子就不见了,下面又是一个像是深不见底的黑洞,孟飞像是坠入了无底的洞中去了,过了半响连一点动静也没有了。 潘芊儿一阵发呆,火光灭去了,眼前就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第七十九章 阴谋诡计(2) 孟飞正躺在这洞下面即干净又舒服的**,这地洞是他亲手做成的,这下面当然不是万丈深涯,就只有一张舒服的床。他心想:“这小丫头死也不肯上当,真是无情无义之人,先让她急急再说,反正她是无法自己一个人走出这个山洞的。” 后又听到潘芊儿几声惊叫,再之后便是长久沉寂。孟飞等待了好一阵,已是不耐烦,在心中暗骂着说:“鬼城的人个个是薄情寡义之人,见面里对你好得要命,可你一有危险,她就在想拍拍屁股走人了。”这个念头还来不及散去,却闻到一阵疾风往上直坠而下,孟飞吃了一惊,还来不及反应过来,一个人重重地跌在他身上,压得他浑身肌骨欲碎,几乎要断气,当他气急败坏地推开那人时,却触到了一张热泪盈眶的脸。这张脸孟飞不用去想就知道会是谁的脸。其实在这洞里,除了他与潘芊儿外,那还有半个活人。 看来潘芊儿并不如他所想像那样无情无义,她竟然舍命来陪葬孟飞。 点上灯。 灯光之下,潘芊儿一张又惊又喜的脸逐渐变成了恼怒,眼中的泪水被怒火代替,她盯着孟飞说:“好好,好厉害啊你,孟飞,你又骗了我一次。” 孟飞不好意思地一笑,说:“我不是有意的,你——” 潘芊儿泪如雨下,指着孟飞的脸,叫着说:“以后我再也不会相信你了,你说什么话,我都不会相信你。” 孟飞心想:“反正已经与你闹翻了脸,没有必要再假惺惺地对你那么好。”于是他就站起身来,冷笑着说:“也好,现在我们到了这一地步,我们是谁也不再相信谁了,你给我解药,我救你出洞,从此之后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好了。” 潘芊儿咬着牙说:“你休想。” 孟飞冷笑着说:“难道你也想在这里面活活饿死不成。” 潘芊儿恨恨地说:“便是饿死也不给你解药。” 孟飞说:“那我们就比试一下谁更狠些。” 潘芊儿大怒,挥手朝着孟飞击去,却让孟飞一手抓住,潘芊儿拼命挣扎着,也挣脱不了,不由就停了手来,只破口大骂:“你这个流氓,畜生,快放开我。” 孟飞说:“好,我放开你,那我的解药呢。” 潘芊儿冷笑着说:“你便是杀了我,你也得不到解药。” 孟飞见她如此硬朗,也害怕了,心想女人真是莫名其妙,宁愿自己死,也要害别人。想着不禁松开了她的手,柔声说:“芊儿,给我解药吧,我们是对手,是敌人,注定了在做一生敌人的,你又何必和我在一起,正邪势不两立,你给我解药,我便放你走,天下这么大,以你公主的身份,找什么样的好男人找不到呢。” 潘芊儿笑着说:“可我这一辈子就缠上你了,你死也逃不开的。” 孟飞一咬牙说:“可我根本不喜欢你,我也有老婆的。” 潘芊儿一怔说:“你有老婆了,她在那里。” 孟飞心里也实在不想骗一个深爱着自己的女人,他何时又曾有老婆,听到她语气凄伤,心中一软,摇摇头,叹息着说:“像我这样优秀的大男人,怎么会没有老婆呢。” 潘芊儿见到他这样说话,便知他在说假话了,心中松了口气,孟飞忽然坐到她身边,抱着她的双肩,柔声说:“芊儿,求求你了,给我解药吧,你又怎么忍心让一个你爱着的男人受到伤害呢。” 潘芊儿冷笑着说:“我就喜欢让骗我的人一生难受。”她接着说:“无论你用什么办法,也休想从我身上得到解药。” 孟飞大怒,跳了起来,站在潘芊儿面前,说:“臭**左说右说你当耳边风,老子揍死你。”双手由抱改为按,一把将潘芊儿按倒在**,顺手抓着她的头发,拳头在她身上重重地落了下去。潘芊儿咬紧牙关,虽然很痛,可她连一声惨叫声音也不发出,孟飞连打了几拳头后,发现她嘴角有些血流了出来,也不忍心再打她了,只是仍不松手,叫着说:“你服不服。” 潘芊儿也叫着说:“不服,打死我也不服。” 孟飞又伸出出拳头来,对着潘芊儿的脸说:“那我就打死你。”可这一拳打到潘芊儿身上时,孟飞只觉得陷入了五里云雾之中,浑身的力气全消失了,原来潘芊儿在解开束腰带时,长裙已经掉下去了,现在她身上仅着一件单薄的内衣,孟飞的手正碰到她丰满的胸膛之上,这一下让他热血沸腾,手顺势将潘芊儿的身体摆正,伸过头去,在她脸上狂吻起来。 潘芊儿先是一怔,接着便是拼命地挣扎起来,可她岂是孟飞的对手,不到片刻便觉得全身乏力了,只有任凭孟飞摆布了。 孟飞将潘芊儿全身衣服脱光,一直在他梦中呈现的肌体真实地再现了,却在这时,孟飞忽然脑中一震,头撞到床头上,立时神志一清,停了下来,呆呆片刻,翻身下床。接着挥手朝着自己脸上连狠狠击了几掌,鲜血涌了出来,他又抓起床边桌子上一杯冷水朝着自己头顶上淋下。 潘芊儿本是认命了,可一见孟飞完全占领她的身体时,却又似上次一样起身,这次当然不是为了逃命,那他是为了什么呢,又见他自己给自己巴掌,不由大是奇怪,竟看着孟飞发呆了。孟飞望她一眼,忙又转过头去,伸手捡到一件衣服,抛给潘芊儿,大声说:“快穿上衣服。” 潘芊儿立即乖巧地穿好了衣服,可衣服太小了,她那一双修长的玉腿怎么也隐藏不了,潘芊儿只好又躺到**,找被子将自己盖住。潘芊儿左思右想,突然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大哭着说:“你不是人,你不是人,孟飞,你这个魔鬼。” 有些女人就有这样的毛病,当男人去碰她的时候,她会拼命地反击,而当男人放弃了时,她就会觉得自己没有吸引力了,不让你喜欢了。就的这样的事,有的女孩当你经常花尽心思去追她,也许你一生永远不可能得到她,但当你忽然对她冷淡的时候,或许她就会来注意到你了。 孟飞心中有话,却不敢说,他不想让别人笑话他,因为他是天下第一流氓,号称这个称号的人怎么连这种事也不敢做呢,这事若是让别人知道,岂不笑破他们的肚皮。孟飞等潘芊儿骂累了,便从桌子边拿过一个酒杯来,倒了一杯酒,说:“你若是口渴了,就喝点酒吧。” 潘芊儿接过酒杯,她并不口渴,但此时她却想醉倒,无论谁在这种时候保持清醒是件多么伤心的事。她很快就喝干了这一杯,然后将酒杯递给孟飞,无表情地说:“麻烦一下,请再倒一杯酒给我。” 潘芊儿一连喝了三大杯酒,然后再也喝不下去了,她已经醉了,醉的无论别人要在她身上做什么她都不会知道了,可孟飞却走了。 胡丹的轻功不俗,冷芳芸与他一比就要差一些了,但追上一群下三流的小强盗,却足足有余了,他们跟了数里之路。 在一条街头时,他们终于遇到了另一群鬼。 这群鬼竟有上百个之多,地上的金银财宝已堆积如山,刚才让冷芳芸用飞镖击伤的那人此时正跪在一个一身白衣的青年人面前,不知在说些什么。 胡丹与冷芳芸便止步了。 胡丹说:“那白衣人看来就是鬼王。” 冷芳芸轻笑着说:“鬼王,这群鬼又算什么东西,连众鬼之城的那些恶鬼见到你都吓得屁滚尿流,这些人又算什么。” 胡丹说:“我只是不想杀太多人,但有些人却是不杀不可。”他轻抚着斩情剑鞘,叹息着说:“只是这柄剑,却总让我身不由已,只要剑一出鞘,便不由自己控制了,而且是一杀不可收拾,这数百人遇到了这柄剑,说不定会都真成了鬼的。” 冷芳芸淡淡地说:“俗事很烦心,你难道从来没有想过去找个没有人烟的地方快快乐乐地安静地过这一辈子么。” 胡丹说:“天下会有那么好的地方么,我不知道,也不想去找,我只是一个浪子,今天是,明天也是,活着是死了也是,我是老天注定了要让我永远是一生流浪的。”他接着有些伤感地说:“几十天后,我将再步入我父亲的后尘,也许我没有他那么好的运气和武艺,我若死去,我的死,只会成为一个江湖上人的饭前酒后的一个笑话,可我也要去,因为我是胡丹,因为我是胡酒的儿子。” 胡丹早就决心已定,他必须去,他谁也不怨谁也不恨,这本是他的命运,他出生在胡家就是很不幸了,可他的父亲一句话却要他付出一生做代价。 他想,他便是死在鬼城,也是无牵无挂的,应该悲伤的人早在二十年前做好了准备。而他的朋友,只会为他感到骄傲。 冷芳芸说:“我们今天的事还没有做完,想那么远做什么,你放心好了,你死了,世上多的是男人,我随便找个把自己嫁掉就行了,难道我还要你操心么。” 胡丹知她言不由衷,心中一酸,眼泪快流出来时,他忙别过头去,大步朝着那群鬼走了过去,大声音说:“今天莫非是地狱大开鬼门,怎么跑出这么多魔鬼出来。” 一人惊叫着说:“大哥,就是这个小子。” 胡丹看到所有的人都在看着自己,便盯着他们说:“谁是你们老大,叫他出来见我。” 那一身白衣的青年人冷静地走出人群,说:“我就是。” 胡丹手一拱,说:“请问尊姓大名。” 白衣人冷声说:“就是你杀了我的兄弟。” 胡丹轻笑着说:“不错。” 白衣人说:“请问尊姓大名。” 胡丹说:“胡丹,古月之胡,丹药之丹。” 白衣人一怔说:“七浪子之一的胡丹。” 胡丹笑着说:“对,若是你们有本事的话活擒在下,便可得到二十万两银子,若是能杀死在下,也有十万两可拿。” 白衣人说:“说出来是个**,在下倒真想试试。” 胡丹说:“是以人命为赌注还是以银为赌注。” 白衣人说:“我知道你最喜欢做善事,我若败了,我们从此再也不从这个地方出现。” 胡丹说:“好。”接着便说:“我若败了,将人头送给你。” 白衣人向前走了两步,手中有了一柄铁笛。胡丹说:“以笛为刀,阁下是以暗器为强还是以点穴为强呢。” 白衣人冷笑着说:“以杀人为强。”他突然回头一笛击出,却不是击向胡丹,而是攻向他身后数步之远的一名假鬼,那鬼惨叫一声,栽倒在地,众鬼大惊失色,吓得连连后退。胡丹也吃了一惊,说:“你为何无辜杀人。” 白衣人冷笑着说:“杀人也要找理由么,那样活着有多累。” 胡丹说:“想来阁下杀人过多,人都麻木了,人命关天,岂可胡来。” 白衣人说:“我不杀你,你就会杀了我,人活着就只有两种选择。” 胡丹皱眉说:“可我并不想杀你。” 白衣人说:“不想杀人的人,终有一天会死在别人的手地。” 胡丹忽然微笑着说:“阁下对杀一字造诣极深,甚有心得,不知阁下在桃花林排行第几位呢。” 白衣人一怔,说:“你认识我。” 胡丹说:“我不认识你,我只认得你那只手,握笛的手。”胡丹见白衣人随意之间便可杀人,出手之快,出手之准确,俱是江湖上一流手法,他就怀疑这个人是不是杀手,而当今天下除了冷风吹之外,就只有桃花林的杀手才称得上是杀手,胡丹又听传说中得知档花林第一杀手高寒天使的是笛,所以才有此一问。那白衣人忽说:“对,我便是杀手高寒天。” 胡丹说:“在下与阁下三弟叶败是好朋友。” 高寒天说:“叶败一直以未能与你交手一战而为叹。” 胡丹说:“所以今天你可是好运气。” 高寒天轻拂着铁笛,一字字地说:“这正是我的运气。”他缓缓地接着说:“拔剑吧。” “剑。”胡丹想了想,说:“能不能借一柄剑给我。” 高寒天说:“阁下腰间不是有一柄剑么。” 胡丹说:“此剑乃是不祥之物,剑出必伤人。” 高寒天想了一阵,才挥挥手说:“给他一柄剑。” 很快有人递上一柄剑,看似是送剑,其实是蕴藏了一着可怕的杀招,而高寒天也在此时出手了,他是一名最好的杀手,最会把握机遇又不肯多浪费力气的一流杀手。 这时正是最好出手又省力气的时候。 一笛如剑,一招便是要命的杀招。 第八十章 阴谋诡计(3) 胡丹恰巧在这时握住了剑,手闪电般一转,剑锋回转,恰巧一剑划到了高寒天必救之处,两器相撞,两人齐时退后数步。胡丹叫着说:“好武艺。” 高寒天也说:“好剑法。” 话一落,人如雷电般疾向胡丹猛刺而出,这正是他一向的习惯,他杀人时总是不要命地向对方攻击,只要对方一不留神,他铁笛之中的毒针便会射出,射向对方的身体,那些针全是见血封喉的极品毒药。 胡丹皱了下眉头,他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不要命的人,何况还是一个一流的杀手,但高寒天虽说攻势极快,让他防不胜防,可他自己全身几乎所有的致命处全呈现到对手眼中,好象只要对手似他一样不要命地拼杀,断可要了他的命,但也难免不让他的铁笛击中,可胡丹不敢,没有人敢用生命去做赌注,一招去决生死,况且高寒天是杀手,他绝不是会和别人以命相拼的,他若是经常似这样不要命地打架,不知已经死多少次了。这一定是他的一种手段。 果然是,高寒天就是想用身体上呈现出的几个要命的破绽去吸引别人的注意。只要他的对手留意到那些细微的动作时,他的毒针便会有机会施出。 胡丹在皱眉头时,高寒天忽然身体往后一纵,一纵之间,手中铁笛飞射出一把毒针。 这就是高寒天抓住着一个胡丹的破绽,武艺到了他这种份上,别人的破绽太容易找到了。 高寒天在一丈之外的地方站住了,他想好好看到这个眼高于顶的年轻人是怎么死去的,他杀人的乐趣,就是喜欢看别人临死时的那种情景。 可是他刚站稳,一柄剑,一柄很平常的剑已到了他面前,稳稳地抵在他胸口之上。 高寒天呆了。胡丹就上在他面前,他手中的剑正抵在高寒天的胸口,胡丹说:“你输了。” 高寒天叹了口气,说:“我是输了。” 胡丹说:“其实你不会输的,只是你太相信自己了,有些时候,太相信自己也是一种错误。” 高寒天就是太低估胡丹的轻功了,其实当他的毒针出手之时,胡丹就躲开了毒针的控制范围之外去了。 冷芳芸在一边早就在等这一刻了,拍着手说:“好,太好了,胡丹,你终于胜了。” 高寒天看了一眼冷芳芸,又对胡丹说:“好武艺。”话落人就落入众鬼之中,双手连挥,只听一阵惨叫响起,众鬼疯也似的向四周狂奔而去,地面上一下子多了几十具尸体。高寒天果真不愧为桃花林第一把好手,出手一招便杀一人,出手又快。胡丹心中不忍,飞身掠起,随手抓着地下一柄长剑,高声说:“住手。” 高寒天冷声说:“这些人恶性已成,死不足惜,我答应你不在此处再出现,我一定要做到。” 胡丹挡了他一招,说:“我不让你再杀人。” 高寒天说:“试试看。” 两人在空中又过了十多招,俱无所伤,但地下还活着众鬼们全跑得个干干净净了,高寒天越战越勇,胡丹却忽然退后一步,大叫着说:“且住,听我一言。” 高寒天一怔,立即收招,冷冷地说:“请讲。” 胡丹说:“我们这一次是为何而打架。” 高寒天说:“是你先动手的。” 胡丹笑着说:“可是现在我不想动手了。” 高寒天脸上露出了一点点笑,旋即又消失了,他冷声说:“那好,我们就此别过吧,后会有期。” 胡丹拱手说:“你是个很可怕的人,我们还是不要见面的好。” 第八十一章 阴谋诡计(4) 高寒天走后,胡丹望着地下的尸体,只是不停地摇头,不停地叹气,这让冷芳芸觉得奇怪,问:“你这是怎么了,怎么又是摇头又是叹气的,怎么回事了。” 胡丹说:“这个人可真是厉害。” 冷芳芸说:“你是说他武艺厉害还是他杀人厉害。” 胡丹说:“我是说他的心厉害。” “心。” 冷芳芸摇头说:“他的心一点儿也不可怕,因为这种人的心早就死了,在我心中,只有一个人的心最厉害可怕。” 胡丹笑笑说:“可千万别说是我。” 冷芳芸苦笑着说:“很不幸,这个人就是你。” 胡丹沉默了。 冷芳芸幽幽地说:“在以前的那段日子里,我最怕就是见到你,却又最想见到你,我都无法控制我自己了,却又不能忍受你对我的冷漠,幸好那段时间已经永远成为过去了,我不再想了,反正,从今至后,无论你是杀人魔头,还是声名狼藉的浪子也好,我都不管了,我这一生,欢乐与痛苦全部就只有你能给我了。” 胡丹摇摇头,凄怆地笑了笑,一把抱着冷芳芸,却感觉到她的身体一直在颤抖着,不由强颜说:“现在我都在你身边,你还怕什么,我整个人现在都是你的了。” 冷芳芸眼中掠过一丝阴影,说:“但我似乎感觉我们——” 胡丹忙挡住她的话,抢着说:“什么都不要再说了,我们好好找个地方去喝点小酒,多好,净想着这些破事烦人要命。” 冷芳芸却咬牙说:“不,我一定要说,我感觉我们总有那么的一天的。” 胡丹说:“是什么的一天。” “你离开我的那一天。”冷芳芸忽然流着泪水说:“因为你太无私,无私虽然是一可多得的美德,可我情愿你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永远不会无私多好。” 胡丹说:“这又是为了什么。” 冷芳芸说:“因为一个自私自利的人绝不会放弃一个像我这样喜欢他的女孩,我知道我长得并不丑,江湖上想得到我的男人不知有多少。” 胡丹笑笑说:“这么说来你是为了我,嫁给我只是降了你的身份,委曲了你自己。” 冷芳芸忙说:“不,不,我没有那个意思,我心里一直就只有你一个人,你肯娶我,我就心满意足了。” 胡丹亲着她的脸孔,动情地说:“不要怕,虽然我这个人对世上许多事情看得很开,可我也知道好与坏,美与丑,我若是真心肯将你放弃,我就不是个人了,我向你发誓言,若真有那么一天,你就一刀杀了我,我也决不怨你。” 冷芳芸说:“若真有那么一天,我杀了我自己就够了,我宁死也不想你受任何伤害。” 胡丹说:“别说的那么感伤好不好,我们如今活得这么好,又何必去想以后的事,以后的事谁也不能预料,你知道我爱你,我也知道你爱着我,这就够了。” 冷芳芸吁出一口热气,像是一下子松了许多,说:“对,我爱你,你爱我,彼此相爱就够了,我们又何必去想那么多呢。” 胡丹笑得更浓了,眼中现出光来。在她耳朵边轻声说:“你知道吧,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偷偷跟了你一整天呢。” “真的。”冷芳芸心中一喜,说:“为什么跟着我一天。” 胡丹神秘地说:“这个可不能告诉你,不然再没面子了。” 冷芳芸那里肯依,缠着他说:“不嘛,你一定要说,快告诉我,告诉我。” 胡丹只是摇头说:“不行的,真的不能说的。” 冷芳芸想了一会,笑着说:“哦,你不说我也知道了,你是见我长得美丽,一见我魂儿也让我勾走了,对不对啊。” 胡丹笑着说:“别臭美了,才不是呢。” 冷芳芸甜蜜地说:“一定是的,看你脸都红了,呵呵。” 胡丹瞪眼说:“不是,绝对不是。” 冷芳芸亲着胡丹的脸,娇滴滴地说:“胡丹,你这个大酒鬼,快承认吧,不然我——我可饶不了你。” 胡丹小声地说:“不行的,我一个大男人,做了这种见不得光的事,打死我也不能承认的。” 可这小声音刚好让冷芳芸听到了,冷芳芸大喜过望,拍着手大笑起来,胡丹也在笑,两人都笑得很幸福。 冷芳芸就躺到胡丹的怀中,胡丹骑在一匹白马之上,两人共骑,向前路驶去,走了一阵,冷芳芸忽然似想到什么,说:“你说,你当时跟着我一整天,到底是想做什么呢。” 她张着一双美丽可人的大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胡丹,胡丹便说:“不,不,是误会吧,我一个堂堂正正的大男人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来呢。”说完这句话,发现这句话不能尽意似的,忙接着说:“告诉你吧,我是想要保护你。” “保护我。”冷芳芸一怔说:“我又没有危险,你保护我做什么,难怪那几天我老觉得一个酒臭的臭小子老跟在我身边,鬼鬼祟祟,就知道不是好人。” 胡丹夸张地张大嘴,说:“你可别胡乱误会好人啊,你不是在那时出事了吧。” 冷芳芸又是一怔,说:“那可是十天之后的事了,你难道跟了我十天。”胡丹说:“是啊——啊,不是,不是,一定不是的。” 冷芳芸去扣着他的鼻子,笑着说:“到底是还是不是。” 胡丹皱眉说:“我的小姐,你小心一点,我就只有这个鼻子好看一些,别不小心就弄伤了,我说是还不行吧。” 冷芳芸眉开眼笑,甜甜地说:“那么是说,在那个时候,你就喜欢上我了。” 胡丹给了她一个白眼,说:“那么你将我第一次与你见面的时候到你出事那天为止,你记得是十天,你若没有没有意思,这么久了,怎么还会记得那么清楚。” 冷芳芸笑着说:“那是因为我一开始就喜欢上你了。” 第八十二章 生死亦相随(1) 胡丹说:“其实你长得虽然美丽,可这并不是你吸引我注意的重要条件,真正让我心动的,只是因为你有一颗善良的心。”顿了顿,接着说:“对于一个出身豪门的女孩子来说,能对一个浪子抛弃一切去照顾他,这无论如何也会让我心动的。” 冷芳芸笑着说:“所以这样一来你就喜欢上我了。” 胡丹说:“喜欢你的人太多了,并不在乎多我一个对不对。” 冷芳芸跳了起来,叫着说:“不,不,喜欢我的人,我只要你一个就足够了,别的男人我都不放在心中的。” 胡丹说:“那么你是喜欢上我了。” 冷芳芸笑嘻嘻地说:“是又怎么样,反正我们以后最终会成为夫妻的,夫妻本来就应该互相喜欢才是吧,难道我还怕别人笑话。” 胡丹说:“可是——” 冷芳芸说:“只是你这个小贼,陆姑娘呢,她和你——” 胡丹一想到陆小丹,眼睛中立即现出一丝忧郁,他深知陆小丹的性格,她对任何事都不会在乎,只要她一回到绝情园,她又可能变成以前一样的杀人魔头,她又没有一个真心的朋友,只有胡丹,只要胡丹在她身边,她才会快乐,她才会可爱,胡丹真难以想像陆小丹不在自己身边的日子会是什么样的。她又怎么能够过得下去。 冷芳芸忍不住就问:“你——你很喜欢她么。” 胡丹呆了,他想如果他们之间没有发生这一些事,他和陆小丹或者会在一起的,他很喜欢陆小丹么,或许是的,因为已经没有言辞来形容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了,但如今,胡丹也为难了,他已经伤害了一个冷芳芸,他没有心思再去伤害另一个女孩子了,虽然他知道自己倘若去找陆小丹,陆小丹一定会很开心的,但自己能去么,他们的相识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一切的开始就注定他们是没有结果的,早痛胜过晚痛,不如让自己与她早早地忘记对方,那样对他们几个人都有利,想到这里,胡丹咬咬牙,强笑着说:“如果你要让我去找她的话,我是不会介意的,她可也是一个绝代美女呢。” 冷芳芸立即抱住他,大声说:“你若是想去,我也会拼命挡住你,若你想逃跑,我就把你绑起来,我呢,永远守在你身边。” 胡丹抚摸着她的长发,叹息着说:“陆小丹是个好女孩,我与她在一起那么长时间已经是伤害过她了,如今我已经有了你,也只好放弃她了,谁让我对你这么痴心呢,谁让你又长得这么美呢。” 冷芳芸说:“你要我美,我就可以比世界上任何都要美丽,你要我丑,我可以变成丑八怪,只是我无论如何也不让你离开我了。” 胡丹笑着说:“我是个好色之徒,最喜欢美女了,你若是那一天变丑了,我才不理你呢。” 冷芳芸立即笑了起来,她知道胡丹的心最好,胡丹只要对一个人好,就会永远好的,这时胡丹对她好,这就够了。 能够拥有一个让千千万万少女心动的浪子,冷芳芸还能说什么呢。 两人纵马飞奔,途经一座小山,只见景色幽静,人迹罕见,他们便寻了个地方下马来,躺到厚厚的树叶上,胡丹喝着酒,冷芳芸却在唱歌,她的歌声很悦耳,只是这首歌很奇怪,其中有几句歌词是这燕的: ——十里飞鸟聚,万丈无人烟——你我去采珠,相伴玲珑谷——人断手足刀断刃,绝色美女要人命—— 胡丹听到她歌声中似乎有许多无奈,便问:“你在唱什么歌。” 冷芳芸轻叹着说:“你听说过一个叫玲珑谷的地方么。” 胡丹说:“那是在什么地方,我从来没有听到过。” 冷芳芸说:“在江南一带,具体地点谁也不知道,那里有一个山谷,这山谷与别的山谷大不相同,因为这山谷动物能够来去自如,人却无法生活下去,这么个谷就叫做玲珑谷。” 胡丹一怔说:“为什么动物可以生存下来,人却不行。” 冷芳芸说:“因为这山谷里有一个很可怕的恶魔。” 胡丹说:“哦。” 冷芳芸说:“听说那是一个双腿残疾的女人。” 胡丹说:“这可就奇怪了,她双腿残疾,别人不去欺侮她就不错了,她竟然还能去杀人。” 冷芳芸说:“没有人见到过她杀人,杀人的是她的弟子,她有十多个美貌如花的女弟子。” 胡丹笑着说:“美女如蛇蝎,杀人不见血。” “正是你形容的那样。”冷芳芸说:“她们生活在玲珑谷里,很少有机会出谷去,但玲珑谷里有一条小河却是她们经常去的地方,她们都在那里练功,有一次竟然让外人发现了,以为是仙女下凡,于是一传出江湖,便有许多人去了那个山谷,但去的人大多死了,能活着出来的人几乎还没有一个。” 胡丹说:“她们竟有那么高的武艺。” 冷芳芸说:“其实也不是很可怕,只是那个地方的枫叶多了一些,在那枫叶上他们下了一些极毒的药,服了解药的人当然可以随便出入,而不知情的人一旦走了进去,便永远不会出来了,这也奇怪,那不知是种什么样的毒药,为什么只对人有毒,动物却一点事也没有。” 胡丹忽然说:“你怎么知道这么清楚。” 冷芳芸说:“江湖上是这样传说的,其实真正的玲珑谷主是什么人,谁也说不清楚。” 胡丹说:“这么邪恶的地方,不过我没有时间了,不然一定去玲珑谷一趟。” 冷芳芸忙着说:“不,你千万不能去。” 胡丹一怔:“为什么。” 冷芳芸说:“因为,因为——你不会是她们的对手,她们太可怕了。” 胡丹一笑说:“我知道你担心我,我不会去的,如今我娶了一个这么好的老婆,那还想去和别人拼命呢。” 冷芳芸笑着说:“那么鬼城是不是也不去了。” 胡丹咬牙说:“不,我一定要去的。” 冷芳芸有些笑容全部凝固了,一字字说:“为了我,你能不去吧。” 胡丹摇摇头,别过头去,他不想看到冷芳芸失望的脸色,只是说:“你不要说什么了,我一定要去的。” 冷芳芸发怔了片刻,又笑了起来,笑着抱紧胡丹说:“可你为了我,一定可以杀死那些对手,得胜而回的,对不对。”她虽装着很高兴的样子,眼中却还是忍不住流了下来,胡丹望着她的眼泪,柔声说:“我们还是走吧,冷家堡的酒,我可是非常想喝了。” 正在这时,却听天空突然发出一阵鸟鸣,胡丹抬头一看,见一只黑色的大鸟在半空中正去啄食一群嚓中乱飞的麻雀,便伸手拾起一块石头,屈指射出,一石击在那大鸟的头部,将它击落在地。 冷芳芸一怔,胡丹淡漠地说:“这只大鸟是鬼城的杀手,而这群麻雀就是中原的人群,我倘若不杀死这只大鸟,就会有许多麻雀死在它手中,所以有许多事不是你想做或者不想做,而是你必须得去做的。” 冷芳芸想了一阵,才说:“嗯,我知道了,咱们走吧。” 两人上马,胡丹就说:“这山路真是难行啊,不知要多远才有街市。” 冷芳芸笑笑说:“我知道你的酒快没有了,是想去找酒喝了,我记得前面不远就有一个大街市,街市里面什么东西都有。” 果然有个大集市,东西多的让胡丹大开眼界,胡丹去过苏杭,以为那里就是除了洛阳城之外最繁华的地方了,可与此处一比,方知天外有天,胡丹吃着自关外快马运到的甜丝瓜,喝着极纯的好酒,笑着对冷芳芸说:“这是什么地方,怎么如此繁华。” 冷芳芸只是笑,不去理他。 胡丹见她笑得奇怪,说:“好啊,你不告诉我,以后有什么有趣的事你也没指望我会告诉你,我知道的趣事多如牛毛呢。” 冷芳芸忍不住大笑说:“你就是一根牛毛。” 胡丹假怒,大叫着去抓冷芳芸,冷芳芸急着催马便走,胡丹一路追去,连未吃完的丝瓜也随手抛掉了。蓦然,胡丹见一个地方挤满了人,心中奇怪,便说:“我不理你了,我一个玩去。” 冷芳芸见他不追了,也就停了马来,胡丹往人群中一望,却是一张追捕令: 现有杀人逃犯七人,分别是胡丹,孟飞,叶败,冷风吹,萧贵,姜如尘,陆小丹,此七人生性凶残,在太原曾杀死杀伤官兵及无辜群众一百七十三人,罪大恶极,本府悬赏追捕,活捉其一人者,得银五万两,杀死其一人者,得银二万两。 胡丹一怔,心想这神刀庄果真神通广大,在这么远的地方也有消息发出来,还可号令官府为他们卖命,只是这价钱怎么低了半数多。再仔细一看,追捕令下面还有七个人的画像,个个活灵活现,传神至极,与别的地方全然不同,胡丹看到,暗自吃惊,心想:“天下谁有如此丹墨之才,竟能画得如此神似。”这几张画真的是画得不错,尤其是陆小丹的那一张,更是出众,美貌中透露出冷艳,冷艳中透露出温柔,让人一见就心痒痒难平,另外胡丹的笑容,孟飞的神采飞扬,叶败的晦气味道,冷风吹的冷酷,萧贵的高贵,姜如尘的凛然大义一一力透纸背,各有和有神色,各有各的特色,胡丹看呆了好一阵子,他主要在看陆小丹,就仿佛是看到陆小丹活生生地立在自己面前,看着看着,不由自主地冲入人群,一把撒下陆小丹那张画像,放入怀中,后又在众人目瞪口呆的目光下将另外几张画像一起扯下,揉搓成一团,手一用劲,画像就化成碎片四处飞散,那两名看守的官兵大怒着向胡丹扑去,让胡丹轻轻一推,那两个人就飞出七八尺高,重重地跌落到外面去了。胡丹飞身穿出人群,骑上马,冷芳芸这时也催马到了他身边,看到众人大惊着四处走开,忙问:“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胡丹笑笑说:“没什么,我们走吧。”两马长啸,风一般地射出了老远。 第八十三章 生死亦相随(2) 孟飞将潘芊儿关了三天三夜,他也陪着她过了三天三夜,寂寞,寂寞就像一张网一样将两个人围住了。 孟飞说:“给我解药吧,只要让我重得自由,我就与你成亲,好吧。” 这几句话他几乎一天都要说上几十遍,潘芊儿总是不理他,要么就是说:“你以为我会那么傻,男人的甜言蜜语没有一个好东西。” 孟飞便盯着她说:“你真的不怕我。” 潘芊儿淡淡地说:“这句话你在这三天里说过一千次了。” 孟飞大声说:“说上一万句我也不嫌多。” 潘芊儿笑着说:“那你一个人就慢慢地说去吧,你说的比别人唱得还要好听,我最喜欢听的。” 孟飞说:“那你给我解药,以后我天天陪你说话儿。” 潘芊儿说:“我身上没有解药,你杀了我也得不到解药的,我也不会给你解药的,反正我被你侮辱多了,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我死也要一个陪葬的。” 孟飞闻言大怒说:“我年轻有为,志比天高,前途广阔不可限量,你怎么可以缠着我不放。” 潘芊儿冷笑着说:“我也是西域公主,身份难道比不上你一个小小流氓。” 孟飞一怔,旋即又大笑起来,大笑中说:“有趣,有趣,太有趣了,真他妈的有趣。”他说着用手指着潘芊儿的鼻子说:“你真是可爱透顶,我恨不得立即脱光你的衣服,打你的屁股。” 潘芊儿不觉失笑,说:“你敢么。” 孟飞冷冷说:“我为什么不敢。” 潘芊儿很认真地说:“因为你不像个男人。” 孟飞的脸被这句话气得铁青,一个正常的男人最怕女人对他说这句话,孟飞咬着牙说:“你最好不要后悔你说的话。”说着一把将她抱了起来,左手顺势将她的外衣扯开,潘芊儿神色漠然,也不挣扎,嘴角却有了笑,她终于可以握紧孟飞的心了。当外衣解开后,潘芊儿才微微用手去阻挡,吃惊地说:“你——你不要——你——” 在这种时候,这种软弱无力的话反而成为动力,孟飞心里本来几次想放弃了,可还是咬紧牙关挺过来,潘芊儿很快就**了。 孟飞再一次看到潘芊儿的**,热血沸腾,跃起身来,伸手去打她屁股时却抚摸是她那对高耸的玉峰,用来吓唬她的嘴吻上了她的脸,潘芊儿十分紧张地盯圆了眼睛,可她的双手却紧紧抱着孟飞的腰。 她以为这是梦。 第一次见到孟飞的时候,就让他的气质所吸引,那知那次孟飞只脱了她的衣服露了她的衣服却逃走了,于是她千里迢迢来到侠客庄,假装很生气的样子让孟飞上当,其实她喂孟飞吃的那丹药并不是毒药,而是西域的圣药,平常之人一吃就可凭增力气,且万毒不入,习武之人一吃可增十年功力,此药极是难配,药方也早就失传了,西域鬼城一共才只有三粒了,让鬼王珍若生命,她这颗药便是从鬼王那里偷出来的,她想让孟飞吃,却又不想对他直说,怕他瞧不起自己。在她心中,男人都是对那些喜欢自己的女孩子提不起精神的,在男人心中,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所以她喂孟飞吃圣药时才说成是毒药,孟飞骗她,开始时让她很生气,后来她想男人应该都是差不多一样坏,两个人在一起说说谎过日子还会更快乐些。这样一想她就不生气了,孟飞去脱他衣服时,她却不怕,可他又是一次没有动她,她才知道孟飞虽然让别人称为天下第一流氓,可心地却很善良,从来不做一些别人不愿意做的事,而一旦做了,就一定会负责任的。潘芊儿想得到一个完整的孟飞,就只有奉献出自己,于是将计就计,引孟飞上当来达到她的目的。 孟飞几乎是疯了,在她身上如同野兽般冲动,潘芊儿虽痛得要命,可她高兴,能与心爱的人做这种事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事。 潘芊儿当然也不例外。 地洞里和蜡烛燃尽了,流下最后一滴泪水,整个地洞顿时就看不到一丝亮光,孟飞终于静静地躺在潘芊儿身边,虽累,却仍然无法入眠。 在这之前,他一直以为自己很伟大,远远与一般之人拉开了距离。他虽和许多人称兄道弟,笑言欢乐,可并不代表他瞧得起谁,但他从不欺侮弱者,一个恶人若是怕孟飞去杀他,不必去找人来保护自己,只等待孟飞来动手时,跪到地下苦苦哀求,孟飞便会放过他,相反还会去安慰他。所以,他虽然得到了潘芊儿,却觉得对不起她,孟飞根本就没有打算要动她的,可他也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谁能受得了女子用那种话去说自己呢,孟飞不后悔,他如今最想做的事就是能和潘芊儿说说话,让她千万别怪自己,他只是受不了**的,但他还不知如何开始时,潘芊儿却说:“你这个流氓,竟然——竟然动我——” 孟飞的心提了起来,说:“对不起,我——” 潘芊儿脸上有了笑,但孟飞看不到,潘芊儿说:“对不起,你说句对不起就行了,你快杀了我吧。” 孟飞柔声说:“我为什么要杀你。” 潘芊儿带着哭声说:“我一个堂堂大国公主,竟然让你——我,我还有什么颜面活在这个世界上。” 孟飞急了,忙说:“不,你千万不能死。”潘芊儿叫着说:“我就是要死。” 孟飞忽然搂着她,说:“我娶你为妻,这样总行了吧。” 潘芊儿想了想,说:“那你得答应我,不与西域为敌。” 孟飞听她松了口气,不由一喜,但一听她的条件,心又挂了起来,忙说:“不行,不行,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鬼城的人胡乱杀人,我是中原人,我怎么可能袖手旁观。” 潘芊儿大怒说:“那我先杀了你。” 孟飞闻言呆了一阵,又站起身来,自桌子上拿过自己的红樱枪,递给潘芊儿,潘芊儿手握着冰凉的铁枪,说:“你要做什么。” 孟飞说:“你杀了我吧,这样我死了,中原武林就不会怪我了。” 潘芊儿咬牙切齿地说:“你真的不怕死。” 孟飞说:“怕。” 潘芊儿又开始想笑了,可她没有,她只是说:“那你为什么要我杀了你。” 孟飞叹息着说:“可是背叛朋友比死还要可怕。” 潘芊儿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哭着说:“可我呢,你想过我没有,你死了我怎么办。” 孟飞说:“你——你是西域公主,难道也有烦忧不成。” 潘芊儿嘶声说:“孟飞,你真不是人,只要是人,谁能没有烦忧,谁能没有,如今我是你的人了,你若死了,我怎么活下去呢,我不远千里来找到你,我是为了什么,你这个忘恩负义,薄情寡义的大流氓。” 孟飞一阵感动,但她要自己答应的事确实难从命,只好说:“那些事以后再说吧。” 潘芊儿说:“你一定要答应我。” 孟飞说:“那事你打死我也不会答应你的。” 潘芊儿叫着说:“你不肯答应,我跟你没完。” 孟飞笑着说:“我已经答应娶你为妻了,当然不会完的。” 孟飞说着一把抱着她,潘芊儿已经不再挣扎了,反而将他抱紧,嘴中不知在说些什么,孟飞大笑着说:“你抱我这么紧,我不想使坏都不行了。” 第八十四章 生死亦相随(3) 风已止,雨水已停。 胡丹与冷芳芸走在一条宽阔而干净的古道之上。胡丹说:“我一直想问你一句话的,你父亲要我去冷家堡是为了什么事。” 冷芳芸娇笑着说:“说不准他是想看看你这个大酒鬼能不能将我家的美酒给喝光呢。” 胡丹说:“我要听真话。” 冷芳芸想了好一阵,才说:“也许他是想看看自己未来的女婿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吧。” 胡丹迟疑地说:“可是——” 冷芳芸说:“怎么了。” 胡丹说:“那你家到底有些什么人呢。” 冷芳芸说:“父亲,二叔,我和小弟,哦,有一个人你可要小心些。” 胡丹说:“是谁。” 冷芳芸说:“这人是我父亲的徒弟,他很讨我父亲的欢心,后来我父亲就将他收做干儿子,他力大无穷,武艺极高,名字叫做冷武君。” 胡丹怔了怔说:“这么怪的名字。” 冷芳芸说:“这是我父亲替他取的,意思就是想让他问鼎天下,以武君临江湖。” 胡丹说:“可是你为什么要我小心他呢。” 冷芳芸娇笑着说:“因为他对我很好,只要一见到别的男人与我关系好一点,他就会生气。” 胡丹笑着说:“这倒是个趣人。”他接着又说:“这里离冷家堡还有多远。” 冷芳芸望了一下天边,说:“再走三二天就差不多可以到了。” 胡丹心里其实巴不得多走几天,心中暗喜,嘴中却说:“怎么这么远,要是知道的话,我可不肯来这里了。” 蓦地,一匹快马自前方飞驰而近,马上坐着一个玉面俊气的青年,那青年一见冷芳芸,脸色一喜,叫着说:“小姐回来了。” 冷芳芸对着他点点头,淡淡地说:“你要到那里去,怎么走得这么急。” 那青年说:“我去古城庙请空空和尚,老爷说要与他下棋。” 冷芳芸说:“哦,那你去吧。” 那青年应了声是。望了一眼胡丹,冷冷地说:“这位朋友是谁。” 胡丹抱拳为礼,说:“在下胡丹。” 那青年理也不理胡丹,朝着冷芳芸说:“小姐,我走了。” 冷芳芸见他对胡丹无礼,也就当没听到他这句话,对着胡丹说:“前面有个大酒楼,我陪你去喝一杯。” 那青年闹了个无趣,冷哼一声,催马就走了。 胡丹望着他的身影逐渐去远,才问冷芳芸:“这人是谁。” 冷芳芸说:“他是什么人,关你什么事,你问他做什么。”她一拍马背,展颜一笑说:“来,追上我,我便请你到天下最好的酒楼里喝酒。” 胡丹拍马追去,大笑着说:“好啊,你敢逃,看我怎么收拾你。” 冷芳芸策马狂奔,胡丹大笑着从后追去,约过里许,只见人烟逐渐多了起来,房子也逐渐豪华起来。 忽然冷芳芸大声说:“快随我来,前面便是天下最大的酒楼。” 胡丹在这时立即看到了一排少说有七八十尊石狮的房子,大门敞开,最少可以让二十个人同时进出,门口此时竟然站着二三十个青年,像是迎客的店小二,胡丹去过的地方不少,但还是让这种豪华的排挡给吓了一跳。冷芳芸对着胡丹嫣然一笑,催马竟穿门而入,胡丹也想像她一样冲进去,可却让两名有礼貌的年轻人挡住了。胡丹只好下马来,将马随便交给身边一人,后大步向里面走去,走进这个大门,里面竟然还有一个装饰更豪华的大理石门,那门口有一排镀金的大字,上书:天下第一家。 这酒楼真是有趣,竟敢称天下第一家,胡丹不觉失笑,走了进去。 走入了客店大厅,里面的设计让胡丹又吃了一惊。 这酒店里仅有一张桌子,只是这张桌子很长,从门口直通到大厅尽头,有几十丈之远,桌子两边坐满了人,酒香四飘,桌子上面的酒菜应有尽有,端是稀世奢侈,在桌子的两边,还有几十丈的空地,足可以让人在里面跑马,场地上,十八般武器样样俱有,冷芳芸正坐在马背上,神气活现地看着胡丹。 胡丹向着她走过去,大笑着说:“这酒楼可真是我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之地方,足可以称得上天下第一这个尊贵的称号了。” 冷芳芸笑着下马,将马绳松开,任其自去,牵着胡丹的手,寻位坐了下去,早就侍候在一边的几人中的一人立即给他们端来了金盘和干净的毛巾。又有人送上了酒菜。胡丹匆匆洗了一下手,便去看桌子上的酒瓶,一眼看到瓶子太小,不由皱眉说:“酒楼这么不懂礼貌,这么点酒给我止渴都不成。”说着拍手大叫着说:“小二,赶快上十斤好酒来。” 这一句在平常酒店里最寻常的话却在此时如轰天雷,众人全向胡丹望去,冷芳芸只吃吃而笑,将头伏倒在胡丹的怀中去了。 胡丹不禁一愣,低声在冷芳芸耳边说:“这些人怎么了,我叫小二上酒,他们全看着我做什么。真是让人受不了。” 一名店小二模样的人赶紧走过来说:“客官要点什么。” 胡丹说:“马马虎虎来几个下酒菜就行了,可酒一定要最好的,先来个十斤吧。”那人笑着说:“本店有精酿二十多年的女儿红,还有最新送来的竹叶青,客官要那一种。” 胡丹说:“竹叶青就可以了。” 酒菜很快就上桌了。 胡丹抓起酒杯,却发现酒楼里的人大多都不在喝酒,都似地奇怪地打量着自己,他虽然举止大方,可让这么多人用这种眼光看自己,却还是会让自己难受,忍不住举目四望,发现桌两边还有几十名舞女正在翩翩起舞,洛阳的侠客山庄在洛阳一带的歌舞可是首屈一指了,可比这酒楼却觉得要逊色得多。 胡丹又望向自己身边的酒杯,这酒杯明显要比其他人的酒杯要大得多,他不由一怔,便推了推冷芳芸,奇怪地说:“他们怎么就给我一个人拿了个大酒杯——” 冷芳芸说:“他们——你喝酒用大杯不是更好吧。” 胡丹说:“可是他们怎么会知道呢。” 冷芳芸笑着说:“这可能是你大酒鬼的大名天下大事皆知了,他们这么大的酒楼,怎么会不知道呢。” 胡丹说:“可是你看这酒楼,这里面的人好象都不是来用餐的,是来看我的,他们看我做什么。” 冷芳芸吃吃地笑着说:“你长得这么俊,他们是让你迷住了吧。” 胡丹知她在说谎,但他生性爽直,见他们像是没有恶意,也就不当回事了,当即给自己倒了一大杯酒,站起身来,满面春风,举起杯说:“来,在下借花献佛,敬各位一杯。” 胡丹一口喝尽,众人听到他的话,也忙着举起杯来,一口饮尽杯中酒,胡丹在这时忽然发现一个满身绵绣,三十来岁的年龄,生得细眉细眼的男子,这不正是苏州城里的王子光王公子么。胡丹还曾与他在一起喝过好几次酒呢,他一见熟人,心中大喜,对着王公子说:“王公子,久违了。” 那王公子一怔,眼睛一转,忙说:“我可不认识你,你认错人了吧。” 胡丹说:“你难道不是王公子么,我是——” 王公子说:“我姓江啊,不姓王,你一定认错人了。” 在他身边有一人笑笑说:“对对,他是我兄弟,姓江名飞,可不是王子光王公子,你一定认错人了。” 这更奇怪了,天下王公子这么多,可胡丹没有说出他的姓名来,那人怎么会知道胡丹怎么想出来的呢,岂不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胡丹皱眉,但见他们喜笑颜开,似乎没有恶意,不由向客栈里的人望去,只见客栈里的人大多数人竟似是有武艺,并且很多人还带着兵器,不由更奇怪了。 冷芳芸见他在发呆,便说:“你怎么不喝酒了呢。”胡丹说:“这里真是奇怪,我们还是走吧,我不想喝酒了。”说完便想转头走人。冷芳芸忙着拉着他,说:“这个店可有个规律,进来不喝醉的人就不许走的。” 胡丹说:“天下那有这样的酒楼。” 冷芳芸笑着说:“他们就是怕你不喝酒。” 第八十五章 生死亦相随(4) 胡丹只好又坐了下来,这时,一个他对面神色昂傲,不怒自威的中年人突然对着胡丹说:“这位年轻人,为什么不肯喝酒,是这里的酒不合你的口味不成。” 胡丹忙说:“不是,只是在下今天身体有些欠佳,想先行告退了。”其实他那还有心思去喝酒,他的心全放到周围的人身上去了,被那么多的人用目光看着自己,当然会很难受的。 那中年人说:“天下第一店里有这一带最好的大夫,不知你——” 胡丹忙抱拳行礼说:“多谢多谢,不敢劳驾。” 那中年人微笑着说:“年轻人不必多礼,我看你身佩长剑,想必剑法必然不俗,能否献上一首让在座各位大开眼界一番。” 胡丹说:“不敢,小子雕虫小技,那敢在各位前辈高人面前献丑。” 就在这时,那个王公子忽然说:“哦,我记起来了,我好象见过他,他前几年在苏州城里的百步穿杨天下弓箭手比赛中得了第一名呢。” 那中年人说:“啊,这么说来,原来是个高手了。”顿了一下,接着说:“幸好这里什么样的兵器都有,少侠如果你不肯献艺露出一手来,就是失礼了。” 胡丹还想推辞,说:“我——” 冷芳芸却说:“去就去嘛,怕什么。” 胡丹在她耳边轻声说:“你怎么帮起外人来了。” 冷芳芸娇笑着说:“你武艺高强,又怕什么呢。” 胡丹还不及说话,只见众人都已经站起身来,齐声叫好,又有人拍起手掌来,冷芳芸也站了起来,胡丹那能推辞。 弓箭处正有一人在射箭,只见那人用手轻轻一拉弓弦,箭便急射飞出,将百步之外的一根细绳子上吊起的一个木葫芦射破。众人齐拍起手掌来,胡丹也大声说:“好箭法。” 众人一齐向他望来,刚才那中年人从那人手中拿过弓箭,递给胡丹,说:“你来试试。” 胡丹接过弓箭,发现这张弓还很沉,他又接过一个人递过来的一支箭,众人正凝神以待时,胡丹便望向百步之外的那一排小葫芦,却见到那葫芦前面丈余远有一排小字,那排小字上有一个苍蝇,胡丹看准了目标,轻轻一笑,手一拉弦,假装失声说:“哎呀,怎么这么重。” 众人一怔之时,那箭已经飞射而出,箭射出确实有功力,发出呼呼的响声,甚为急促,比刚才那人要快得多,可一箭射出,竟远远地离开了那一排葫芦,咣的一声,射在前面的墙上。 众人顿时大失所望,有些人不禁失声笑了起来,那中年人勉强笑笑说:“哈,箭射出的劲力不小,可惜没射中。” 胡丹晒然一笑,冷芳芸盯着胡丹说:“你是怎么射的,你的箭法那么好,难道还射不中么。” 胡丹在她耳边说:“我只是看见前面墙上有一只苍蝇,射活的东西才有趣。” 冷芳芸这才喜出望外,说:“真的。”又对胡丹嫣然一笑说:“我去看看。” 胡丹却拉着她。那中年人又说:“年轻人,你腰间的长剑,定是天下利器,不知可否让大家见识一番你的绝世剑法。” 胡丹陪着笑说:“不敢,俗人破剑,不屑一试。” 那中年人皱眉说:“难道天下英雄想见识一下你的剑法也不成么。” 胡丹摇头说:“在下浪迹天涯,身份低劣,承蒙诸位前辈看重见爱,深表感谢,但恕在下不能从命。” 那中年人一怔,接着又笑了起来,他笑着说:“好,好骨气,能说这样话的人,我们不用看他使剑,也知道他的剑法一定不俗。” 忽听一人冷声说:“倘若他真的剑法高超,怎么不敢当众表演,只怕是泛泛之辈。” 胡丹目光有些冷漠,却只当没有听见,他对冷芳芸说:“既然这里没有酒可喝,天下这么大,我们再去找个地方便是,我们走吧。” 冷芳芸却吐了吐舌头说:“我们不能走啊。” 胡丹说:“为什么。” 冷芳芸展颜而笑,说:“他们这么多人在这里等了你这么久,你一见到他们就想走,这样未免太不近人情了吧。” 胡丹有些吃惊了说:“他们——” 冷芳芸却没有理他了,径直走到那个中年人身边,拉着他的手,说:“父亲,你们怎么可以这么欺侮他,下次你再让我带他来我可再不理你了。” 那中年人哈哈大笑起来,胡丹这才明白,这个神色昂然的中年人便是冷堡主,而其余的人全是冷家堡里的宾客,这天下第一家就是冷家堡。 冷堡主望着胡丹,笑着说:“胡公子,老夫刚才失礼了。” 胡丹满脸绯红,支吾着说:“前辈,我——” 冷堡主拉着爱女的手,朗声说:“我们回去喝酒吧。” 原来冷芳芸得知胡丹答应去冷家堡,就想办法支开她二叔与小弟,让他们先回冷家堡,去让冷家堡准备。冷家本来与飞刀娘子之殷家有婚约,江湖上一诺千金,冷堡主一直也看重殷可傲的,但经不了爱女寻死觅活般的求情,他也动心了。他实在很想看一看自己爱女的心上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于是得到消息后,立即召来亲朋好友。冷家堡在这一带可是声誉最好,财富最多的一个庄,冷家的大通钱庄遍及江南,江南十大镖局,四大名庄俱有冷家亲信在里面做事,加上冷家堡行侠仗义,在江湖上声誉极好,只是胡丹常在洛阳一带流浪,少听人说到冷家堡大名,是以他才见到天下第一店才大吃一惊,其实这第一店是由冷家堡当年的习武场地改选而成的,冷堡主又听说爱女的心上人是当年江湖上第一剑侠的儿子,是个大酒鬼,于是遍寻好酒好菜,摆了巨席,一来让天下朋友尽情欢乐,二来让胡丹见识下冷家堡富动天下的豪富,可那知那个传说中神奇的浪子却在此地像个傻瓜样子,不由大失所望,觉得在江湖朋友上失脸了,但听爱女说胡丹武艺高强,莫非他只是在故弄玄虚,于是就忍着不发做,手一拍,大声说:“上酒来,上菜。” 门外立即走进一百多名庄丁,将桌子上的残茶剩饭一齐收起,再不到片刻,便有人端着酒菜而入,刹那之间,将桌子摆满,只见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中游的,珍稀名酒应有尽有,众人都已入座,胡丹坐在人的中间,却忽然从头底涌现出一股寂寞。 一种铭心刻骨的寂寞的心底自心底涌出。 他是一个浪子,几年的流浪生活让他尝尽了人间百苦,看惯了穷人的悲惨生活,有些人连年四季颗粒无收,竟以树皮充饥,大街小巷满是青皮病黄的乞丐。可这一桌,所花费的银两,足够让几百个人好好地过上一年了。 胡丹虽然不怕贫穷,他不时做着劫富济贫的善事,加上又有孟飞这样的好朋友,吃穿住行都不成问题,可他从来不想过这样奢侈的生活。 众人入座之后,却见冷堡主又一拍手,屋子里顿时响起了一首胡丹最熟悉的曲子,那些舞女们换上了另一身更艳丽的衣服,在满是红绸缎的地板上翩翩起舞。 这首曲子竟是胡丹母亲教会他的那首名唤《刀客爱》之曲。 胡丹脸色变了。 冷芳芸在他身边轻笑着说:“怎么样,这首歌是你经常唱的那首歌,我派人在江湖上找了好几个月,才找到谱子的呢。” 胡丹淡淡地说:“让他们换一首曲子。” 冷芳芸怔住:“你不是最喜欢这首曲子么,为什么呢。” 胡丹说:“什么也不为。” 冷芳芸柔声说:“那就听吧,大家都喜欢听呢。” 胡丹忽然说:“这首歌不是用来娱乐的。”说完,站起身来,他的心中在这一刻觉得烦闷不已。曲子仍然在响动,胡丹再忍耐不住,站起身来,这时众人正在斟酒敬菜,没有人注意到胡丹的离开。 胡丹很快来到大街上,街上行人如涌,胡丹心里却空荡荡的,什么感觉也没有,望着繁华的都市,他只想吐。 可他什么也吐不出来。 他这才知道自己仅只喝了一杯酒,别的什么东西都没有碰过。 冷芳芸从后面跟来了,竟然还牵着两匹马,胡丹听到马蹄声,茫然地回过头去,看到冷芳芸,脸上又似有了些笑。冷芳芸说:“我知道你不喜欢和陌生的人在一起喝酒聊天,马我带来了,我和你一块儿走,无论你要去那里,我都要跟着你。” 胡丹说:“那么你父亲呢,你们那些亲朋好友呢,他们该怎么办。” 冷芳芸抱紧着他,将头放到他肩膀上,说:“我谁也不管了,有你在我身边,我就很开心了,谁让他们惹你不开心呢。” 胡丹想了想,说:“不了,我们还是回去吧,我想回去喝酒了。”顿了一下,接着说:“不要花银子的酒,世上已经不多了。” 胡丹和冷芳芸又回到了天下第一家,众人正在为他们的失踪议论纷纷呢,胡丹已带着笑与冷芳芸走了进来,胡丹随便从桌子上拿过一个酒杯,举了起来,大声说:“众位前辈,众位朋友,今天小可得蒙冷堡主大摆宴席,召来诸位朋友,以酒会友,小可胡丹能来此地,与众位欢聚一堂,实是无上荣幸,今天在下就借花献佛,先敬各位一杯。”一顿话说出,众人见到了另一样的胡丹,见他完全不似刚才那种生疏,举止又大方,言辞有礼,都不禁心里暗自佩服,胡丹容光焕发,神采飞扬,让冷芳芸看着心里大乐。 胡丹倒了一杯酒,一口饮尽,大声说:“今天咱们不醉不休,可好。”大厅里立即响起一阵激烈的掌声。 胡丹又倒了一杯酒,望着冷堡主,说:“冷堡主,你的大名我是早已久抑,只是小侄空手而来,无以为敬,当处罚一杯为敬。” 冷堡主哈哈大笑,说:“好,好。” 胡丹又喝了一杯酒,众人又是一阵掌声。却在这时,人群中却传来一声长叹声,叹息声音一出,众人的笑容如同刀割般消失了,俱是心想:“谁人有这么大的胆子,竟然在这时长声叹息。”众人齐向长叹之人望去。胡丹惊喜地说:“叶败,竟然是你,你也来了。” 身着裘皮破衣,头戴一顶破皮帽,左耳上挂一个砚大的金耳环,这不是叶败还会是谁。 叶败正站在人群之中,望着胡丹,仍叹气着说:“我已经在这里等你三天了。” 胡丹脸上一红。他和冷芳芸一路上走走停停,游山玩水,极尽逍遥,从洛阳到这里的路他们竟然走了一个来月,想不到叶败早到了,他来找自己有什么事。胡丹便说:“你找我,有什么事。”叶败说:“古月雄为了你一句话已死在鬼城圣主手中,而你却在这里喝酒寻乐,乱拍别人马屁,连我听了也觉得恶心。”说完这句话,他将自己手中酒杯的酒全淋在自己头上,就转过身去,往门外大步而去。 突听一人冷冷地说:“站住。” 叶败停住了。 胡丹见这出声之人竟是响午在路上遇到的那个骑马男子,这男子此时手中正有一柄剑,剑尖指着叶败,冷冷地说:“你是什么人,竟敢到冷家堡来撒泼。” 叶败瞪眼说:“我又不是胡丹,我为什么不敢。” 胡丹忙冲上去拉着叶败的手,他知叶败一出手便可伤人,他对那男子说:“不好意思,这是我朋友,想来阁下误会了,他不是来寻事的,他是来找我的。” 那男子傲然说:“我不管他是谁,谁敢在这里闹事,我就对谁不客气。” 胡丹的笑容逐渐消失了,他缓缓地挺直了身体,望着那人说:“请问阁下尊姓大名。” 那男子说:“冷武君。” 胡丹记起了冷芳芸说的那句话:“他力大无穷,武艺极高,名字就叫做冷武君。”不由一笑,说:“久仰。” 冷武君说:“多谢。” 胡丹便不与他说话了,叶败推开他,站在冷武君面前,说:“你是什么东西,老子在这里说话关你屁事。” “休得无礼,看剑。” 冷武君突地反手拔剑,一剑刺出,长剑挟风,犹如龙吟,朝着叶败刺去。胡丹忽而出手,反扣冷武君的左手脉门,冷武君左手一缩,右手反击,攻向胡丹面门,胡丹近身去挡,谁料到冷武君却闪电般朝着胡丹近身撞去。 冷武君这一撞,一只大虎都可以让他撞飞,冷芳芸亲眼看到他曾撞过一匹大水牛,不由惊叫起来,可胡丹却像是一片空中飞出的树叶一样,让他撞出,竟飞开丈余之外,稳稳地落在地上。众人一惊之后,连连说好。冷武君本意就是想用这一撞将胡丹撞死的,却不料奈何不了他。不觉大怒,挺剑直往胡丹扑去。胡丹忽然大喝一声:“你竟是梵净山的人。” 冷武君吃了一惊,当即沿气而下。胡丹目光似电,一直跟着他,厉声说:“你是梵净山的人,为何来冷家堡。” 冷堡主一听,吃了一惊,站起身来,叫着说:“冷武君,你真的是梵净山的人么。” 冷武君忙抱拳做辑,说:“义父,我——” 冷堡主冷冷地说:“快说。” 冷武君说:“义父,那小子是一派胡言,你也相信他的话么。” 梵净山有一个大帮派,里面的人都是些无恶不作的恶人,盅虫之毒天下皆知。江湖上一听便大皱眉头。因他们所做之事俱是伤天害理的事,江湖上一些人好几次组织人去灭亡这一帮派,不是全军覆没,便是望山兴叹。梵净山处处都有险境,易守难攻,尤其那天圣帮位于梵净山绝顶峰上,不是梵净山的人根本不能上去,梵净山天圣帮几年里便会派出一个或几个人到江湖上来做乱,引起天下纷争,这几年江湖平静,难道只是冷武君没有动作而已,若是那样子,岂不让人胆寒。 冷芳芸大叫着说:“胡丹不会说假话的,这人一定是梵净山的匪徒。” 冷堡主却沉默了。冷武君这人在冷家堡已经呆了四五年了,并且善解人意,很得冷堡主的欢心,冷堡主待他若子一样,若他真是梵净山的人,如何是好。 冷武君其实就是梵净山天圣帮的大弟子,天圣帮历来有个规律,让本帮大弟子外去江湖,寻机会兴风作浪,引起江湖纷争,冷武君刚出江湖之时,便打听到冷家堡财富惊人,又有冷芳芸貌美如花,于是就化身更名来到冷家堡,想方设法取得冷家堡主的欢心,将他收为义子,他本想寻机杀尽冷家堡的人,再强抢冷芳芸,可一直忌惮冷平的连环飞镖,也不想强抢冷芳芸,他想日久生情,以他过人的武艺与俊逸,又经常与冷芳芸相处,最容易得到她的喜欢,那样岂不最好。但冷芳芸自小就与殷可傲有婚姻之约,这样已经让冷武君头痛了,想不到半路上竟杀出个程咬金来,又有一个男人与冷芳芸恩恩爱爱,他岂能容忍,于是借着叶败无礼的时候,露出杀机来,却不料胡丹一眼就看出了他的身份来历,这可如何是好,心里只想先杀了胡丹再说。 冷武君不能再忍受了,拔出刀来,对着胡丹说:“拔出你的剑来。” 第八十六章 关于此书的 第一章 恩怨岂能一刀了 第二章 冷家堡 第三章 娇艳的女人 第四章 神秘的刀,无情的人 第五章 迎客使者 第六章 万花楼寻欢 第七章 名侠的笑容 第八章 阴错阳差 第九章 美人之恩 第十章 绝世奇遇 第十一章 星月与剑侠 第十二章 神女岛 第十三章 相聚何必言别 第十四章 群侠风流 第十五章 无边风波 第十六章 生死关 第十八章 红颜祸水 第十九章 荒漠神狐 第二十章 第一剑侠 第二十一章 神奇的传说 第二十二章 生死之战 第二十三章 咫尺天涯路 第二十四章 情与爱 第二十五章 恩怨何时了 第二部内容简介,描述胡丹在大喜之日,被神刀庄叶离群的带人来抓走了,叶离群一心欲置胡丹于死地,因此他不顾自己身份,竟命令名侠双刀,各大掌门的一大群江湖上绝顶高手亲自出马,胡丹为了保存冷家堡百多年来的利益,只好以一死来换得冷家堡的平安。叶离群一出冷家堡,见自己请来的这一大群人都不愿意让自己动手杀胡丹,便令手下姜春另带一群人从另一条路带走胡丹,让他在深夜杀了胡丹,就这样,竟然引出了真正神秘可怕的神刀庄的主人,一个邪气极盛的女人,她有一块可以让千千万万人迷失本性的宝石,翡翠令一出,无人可挡,一个绝色的女人,竟然因为有了一张奇石,就一统了江湖。就在这时,真真假假的胡酒藏宝之图浮现江湖,玉门关之外的万里沙漠就成了众人追逐的场所。原来这一切只是一个阴谋,一个可怕的阴谋之中的阴谋,一切只是因为一个女人集聚几十年对一个男人的恨。爱是什么,恨是什么,爱恨交集的人生又会是怎样。 江湖七浪子系列丛书共有四部。 第一部, 鬼城杀手(都市言情小说首发) 第二部, 红樱枪 第三部, 桃花林(暂时没有决定,看情况再论) 第四部, 别离江湖(同上) 第三部内容简介,桃花林第一杀手颜红衣在去杀人时失手,竟死于娇小玲珑的两名女子手中,冷风吹遇到此事,却压了下来,他不想看到一个江湖上很有名气的杀手竟然就这样死去。数日之后,桃花林唯一的女杀手廖虹星夜归来,带来了一个让所有人意想不到的人,数月之后,又一个颜红衣又出世了,只不过这个人经常现面江湖,随身总有一个美女相伴,在经过数次交手之后,颜红衣被众侠堵截在一个再也逃不掉的地方,他也身受重伤,在这时,廖虹用生命为代价,说出了一句震惊天下的话:颜红衣就是胡丹。紧接着,一场更大的阴谋出现了,桃花林之主与江湖上另外两名赫赫有名的枭雄居然要弑君夺位,胡丹与殷可傲之间恩怨又更深了,之后,他们的故事会如何,敬请期待最精彩的江湖七浪子之桃花林。 第四部内容简介,胡丹失去武艺后,流落江湖,化名换容隐身于一个小山庄里,可便是这样也不能让他安静下来,一名神秘女孩子忽然在一天钻入了胡丹的床,就这样,他们认识了,也就这样,胡丹只好又撞入肮脏的江湖之中,在与江南四大庄的人交往中,胡丹才发现这人都有多么可怕,就在他危机之时,萧大少就出现了,他带来了举世无双的神丹,这神丹居然可以让一个人恢复功力,胡丹于是就踏上了出使鬼城的脚步,一路上惊险四伏,最终到了鬼城,等待他的会是什么结局,胡丹会死在鬼城么,他与鬼城的高手们交手会否败阵,他最后能否与自己最亲爱的人呆在一起,他在鬼城又遇到了些什么人,发生了些什么事。江湖,这就是我们所幻想中的江湖,充满着幻想与不可预知的未来。 (以上章节已由笔者于五年前全部手稿完就,约为一百二十万字。)第一部还有二章没有上传,约为二万字左右。喜欢此书的朋友可以加笔者的qq群88324061,然后笔者可以发全部章节给你。你可以下到手机上慢慢看。谢谢你的支持。 第八十七章 情仇与恩怨(1) 冷武君杀机一现,全场立时大乱,众人慌忙闪开,让出一个大空地来,场面上就只剩下胡丹,叶败,冷武君与冷芳芸。冷堡主本来已经走开了。见冷芳芸还在现场,去拉她走,冷芳芸不依,冷堡主便说:“走吧,胡丹武艺这么高,他不会有事的,你留在这边上相反还会误事。”冷芳芸一想也是,这才走开了。 胡丹说:“你不配让我出剑。” 冷武君冷冷地说:“不出剑,你便死。” 叶败听到这里忙走到胡丹面前,笑着说:“要打架,可别忘了我。” 他边说话时边学着刚才冷武君撞胡丹的模样,向冷武君撞去。冷武君大怒,心中却想:“原来这小子是个笨蛋,他这样一撞来,我便可一剑杀了他。” 可这小子叶败的身体还不及他身,手中的剑就飞快去刺出了。正是那要命的一剑。 叶败已经尝到甜头了,杀人用这么好使的剑法那里还去用别的。所以一出手,便是杀人的招式。 冷武君本以为自己一剑断可以要了叶败的命,可他的剑还没有挥出,对方的剑就飞刺而近,竟将他全身上下的空隙全部封死,不由吃了一惊,仗着武艺不俗,向后直退,脸色却已大变,冷堡主却大声说:“手下留情,不可在冷家堡伤人。”说着话,双手连挥。几柄流星镖疾向叶败攻去。 胡丹也在这时大声说:“手下留情。” 胡丹的身体顿时犹如闪电般掠起,在空中忽然连翻了几个跟头,看得众人全呆了,天下那有这样的轻功。在惊叹之中胡丹推开了叶败,又躲开了冷堡主的几柄飞镖,但叶败的剑太快了,还是一剑将冷武君的左肩膀刺穿,冷武君哇的一声,狂叫起来,狂呼声中,只见一只闪光的小虫从他怀中飞射而出,直扑叶败。 却听呼的一声响,那闪光的虫忽然就不见了,众人只能够看到胡丹的手动了动。那虫子就被一柄流星镖钉在墙上,发出惊人的怪叫。 众人大惊失色,都让胡丹这一刹那间的动作惊呆了,他这一撞叶败,二抓流星镖,三击杀飞虫,几是一气呵成,除非亲眼所见,否则绝对没有一个人敢相信天下会有这样的人,只见胡丹立即走到那虫子边上,抓起流星镖,冷武君忙叫着说:“请住手。” 胡丹回过头来说:“现在你还有什么话说。” 冷武君点头说:“是是,我是梵净山的人,请胡大侠大发慈悲,将虫子给我。” 胡丹笑着说:“此虫毒性极大,咬人一口,便会见血封喉,这种巨毒之物,在下岂能容忍它留在世上。” 说着,他手中的镖在那虫子身上轻轻一划,那虫子便再也叫不出来了。 冷武君大怒说:“好你个胡丹,你敢杀我的宝贝,咱们走着瞧。” 胡丹叹息着说:“只可惜今天我不想杀人,不然你还能活到此时么。” 冷堡主听到这话呆了一呆,叶败大声说:“胡丹不屑杀的人,我叶败连碰都不会去碰他一下的。” 胡丹说:“你走吧。” 冷武君跺跺脚,便冲出门外,众人大声叫好,也没有人去阻止他离开。冷堡主也不禁满脸笑容,他这时才觉得女儿真有眼光。 胡丹走向叶败,叶败冷冷地说:“你看着我做什么,我有你这种朋友觉得羞辱。” 胡丹说:“我只想问一句,古月雄他真的死了么。” 叶败说:“死了,他们的人全死了。” 胡丹一下子像人老了十岁,望着空白的天空,说:“人总是要死的,古月大侠为了我一句戏言而死,我除了尊敬他,我无话可说。” 叶败想说什么,可就是硬忍着,人群之中这时走出一个人来,对胡丹说:“你真的是姓胡,叫胡丹。” 胡丹说:“正是。” 那人又接着说:“令尊可是胡酒。” 胡丹说:“是的。”顿了一下接着说:“你怎么知道。” 那人说:“因为我曾经是令尊的对手。”他定定地看着胡丹,一字字地说:“你曾听过江北三侠的故事么。” 胡丹说:“略知一二,前辈是——” 那人说:“我便是裘独。”他眼中刹那间闪出了泪花,又说:“江飘雪,毛毛天,裘独我们三人就是当年的江北三侠。江飘雪使的是剑,毛毛天使的是刀,我使一柄铁钩。江飘雪当年与殷小凡是青梅竹马的一对恋人,可是因为有了胡酒,殷小凡竟然让胡酒给拐走了,后来我们三人去找胡酒算帐,在关外一处绝涯边欲置胡酒于死地时,无缺宫主来了,他们——他们与殷小凡一起葬身于深涯之中,唯独留下我苟且偷生,也是我命不该绝,算我命大,我让胡酒一掌击在胸口,击出几丈之外,昏死过去,我醒来时他们全走了,我们艺不如人,虽死不惜,也就罢了,可我恨胡酒,倘若不是胡酒,他们,他们都会活得好好地——这都是胡酒造的孽——” 胡丹叹气说:“是非黑白,恩怨情仇,天下又有几人能够说得清楚。” 裘独说:“本来今天我来是想杀你的,但此时我却要放弃了。” 胡丹说:“为什么。” “因为你的本质并不坏。” 胡丹冷冷地说:“难道说父亲胡酒便是阁下嘴中千夫所指,人所憎恶的坏人么。” 裘独说:“是非自有历史评说,昔人已逝,再多言又有何用。” 冷堡主一直在一边听着,这时忽然说:“胡少侠,请问令堂是谁。” 胡丹淡淡地说:“江北殷家,飞刀娘子。” 一言即出,举堂皆惊。裘独拍案而起,那张结实的实木桌竟让他一掌击个粉碎,附近的酒瓶菜碟震荡得到处都是。他颤抖着说:“殷——殷姑娘她还活着么。” 胡丹点点头,神色却凄然,说:“她虽然还活着,但这世上只怕没有人可以找到她了,她去找我父亲去了。” 众人又是一惊,冷堡主忙问:“胡大侠还活着么。” 胡丹说:“我母亲说他隐居在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我想他已经厌倦了这世上的所有人与事,他想找个地方躲起来,绝没有一个人可以找到他。” 众人全听呆了,脸上顿时俱注满了一种敬仰的神色,从这上面可以看到,胡酒的一生有多么傲人的武艺与显赫的名望。 冷堡主却认真地说:“胡丹,我知道你是个聪明人,我只有一个女儿,我不能因为你是谁的儿子就可以接受你——你懂我的意思吧。” 胡丹说:“我懂,人生在世是天生注定的,我只不过是比一般人要幸运一些,你们可以瞧不起我,也可以赶我走,但我还是要说,我仍然是我,我是胡丹,天下唯一的胡丹,胡酒的儿子。”他目光望着冷芳芸,眼睛中透露出脉脉柔情,却对冷堡主说:“我想告辞了,数月之后,倘若我能活着回到中原,我仍会到冷家堡来,我走了,冷伯父,各位朋友,在下告辞了。”一挥手,身体倒射而出,冷芳芸早在一边注意着他了,一看情况不对,忙伸手去挡,却挡了个空,忙着追了出来,大声地说:“胡丹,胡丹,快停下来,我有话要对你说。” 胡丹不但没有停下来,反而更快了,冷芳芸听到他说:“冷姑娘,三个月后,我若是不死,一定会来看你的。” 冷芳芸哭着说:“我不相信你说的话,我要跟你一起去西域。” 胡丹不再应话了,他已去了数十丈之外了,将所有的人远远抛到身后去了。叶败忽然对着裘独呸了一声,大声说:“什么玩艺儿。” 裘独冷笑着说:“阁下这是在说谁。” 叶败说:“就是在说你,你又想怎么样。” 裘独左手抓紧腰际的铁钩,冷冷地说:“你自寻死路,休得怪我。” 叶败立即喜笑颜开,说:“要打架,你可找对人了。” 那知裘独却没有立即动手,说了一句话:“刚才你使出那一招剑法,是谁传给你的。” 叶败闻言大吃一惊,忙向四周望去,见到胡丹早就不在了,才略感放心,说:“你在胡说八道,这是老子独自创造出来的,岂会是别人传授的。” 裘独冷笑着说:“这一招我见过许多遍了,你想瞒着我,休想。” 叶败见他说话声音十分肯定,倒也不敢再多言,转身就走,众人也不敢挡他,叶败走到门口,又回头来说:“你们这里的人全都是笨蛋,刚才那小子根本不是胡丹,胡丹此时正在万花楼喝酒寻乐儿呢,况且胡丹的母亲不是殷小凡,殷小凡不是早就死了吧,这都是江北三破剑亲眼看到的,还能有假么,刚才那人叫张大牛,有个大名叫赖皮狗,他与我一起在江南长大的,前些日子他老爹还给他说了一门媳妇呢,那媳妇**就是俺家表妹,不然老子这么远跑过来做什么,就是怕我表妹的男人跟别人跑了。”说完,转身就走,众人听呆了,叶败说话时神色逼真,不由让别人不相信。要知叶败想说好这句话足足花了一天一夜的时间呢。 冷堡主似是如梦初醒,一看女儿也不见了人影,脸色一变,大声说:“快去追那小子。” 第八十八章 情仇与恩怨(2) 瞬息之间,数百十人飞射而出,叶败忙闪到一边,让那些人冲了出去,他望着这群似是疯狗一样的人群,他冷冷地一笑,飞身上了屋檐,只见追出的人越来越多,千余人俱出庄向胡丹追去。 叶败待到他们全部消失后,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大笑声中,只觉得左臂让什么东西刺了一下,十分疼痛,不由一手拍去,只听他自己哇的一声惨叫,整个人从屋檐之上掉了下来,手掌心让一根银针刺透,他这才发现刚才自己站立的地方多了一个人,一个脸色冰冷,双眼呆滞,一身皆黑的中年人。 叶败大吃一惊,心想自己武艺这么高,可有人到了他身边居然也不知道,这人的武艺岂不更可怕。但叶败天生欺硬怕软,拔掉手掌心中的银针,双手叉腰,叫着说:“你是什么东西,竟敢暗算你老子。” 那黑衣人不怒反笑,说:“你使毒计害胡丹,你不够朋友。” 叶败吓了一跳,大声说:“你胡说八道,谁害他了。” 那黑衣人说:“刚才那个人真的不是胡丹么。” 叶败冷哼了一声,四处望了一眼,说:“老子有的是天下大事要做,没时间陪你玩。”说完,却不走开,只望着那人。那黑衣人忙说:“别忙走,我找你是有件对你很重要的事要对你说。” 叶败叫着说:“你回去告诉你娘吧,我可不愿与你说话。”说完,猛一使轻功,直往前飞去,一直走了好远,心想这下那个讨厌的人一定会被自己远远抛在身后了吧。可他刚歇口气,停了下来,又听那人的声音在自己后不远说:“你怎么不走了。” 叶败一回头,那黑衣人正站在他身后五步远的地方,叶败又吃了一惊,说:“老子走累了,歇口气再走也不行吧。” 那黑衣人笑笑说:“行。” 叶败便坐了下来,那黑衣人也坐了下来,叶败闲得无聊,想起黑衣人刚才说的那句话,就说:“你**,刚才是那个龟儿子说有好事对老子说,现在怎么不说了。” 那黑衣人说:“现在你想知道了吧。” 叶败说:“说吧。”说着他向前迈了一步,那黑衣人根本没有发觉到。那黑衣人说:“是你的天大好事,可以让你除去眼中钉。” 叶败假意大喜,说:“真的。”说着又走了一步,离那黑衣人仅有三步了,那黑衣人似是还没有发觉。叶败就在此时忽然出招,左手握剑闪电般刺出,使的正是偷学而来的那招胡酒的绝艺惊天动地式。 剑光一下子笼罩了那个黑衣人全身,剑尖仿佛顿时将那人的咽喉刺穿,叶败松了口气,冷笑着说:“你别怪我,是你自找的。” 可剑一收,对方却没有如叶败所想那样浑身是血地倒地而亡,他还在原地,仿佛一点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还笑了笑,说:“你这柄剑不够锋利。” 叶败倒抽了口凉气,又复一剑刺出,这一招足足用了他十成功力,又似是刺在那黑衣人的咽喉之上,却丝毫不能伤他。那黑衣人说:“你这柄剑是木头做的,根本不能杀人。” 叶败吓得转身就跑,边跑边大叫着说:“有鬼啊,有鬼。”可他还没走开五步,就让那黑衣人一手抓着他的后领衣,将他拉了回来,那人说:“你不是想和胡丹打架么,我教你一个法子,断可让你了这一心愿。” 叶败一听,心底的惧意一扫而空,立即回头说:“你说的是真的。” 那黑衣人说:“你只要现在去找到胡丹,见到他后就什么话也不要对他说,只管出手朝着他咽喉攻去,你不要怕,你杀不死他的,你就用刚才刺杀我这一招去杀他,但你若有半点迟疑,他就不会与你打架的,你想想,如果有人用这样不要命的招式去对付你,你会不出手么。” 叶败听呆了,过了好一阵,才跳起来大叫着说:“对,对,这法子真妙,我怎么一直没有想到呢。” 第八十九章 情仇与恩怨(3) 胡丹的轻功就是再好,他也不想跑得太快,他并不是个朝三暮四的人,他不能做这种刚刚还在说着多情的甜言蜜语,忽然却去冷冷高开对方的人。 他不用回头去看,就知道冷芳芸在后面追来了。 胡丹的心里实在有些疲惫了。 一个感情丰富的男人无论受到多大的委曲都不会忘记他的情人。 冷芳芸终于追上了他。 不知是他停下来,还是冷芳芸加快了追赶的速度,总之冷芳芸追究到了胡丹。 前面是一条河,杨柳依依,冷冷的冬天,透彻的河水,胡丹就站在河边杨柳下,他觉得人一下子虚空了,他不想再走了。心还在,人便是走到天涯海角也是一样离不开。 冷芳芸紧紧抱着他,满是泪水的脸渗透了胡丹胸前的衣襟,她拍打着胡丹的后背,大声说:“你为了我,难道不能忍一忍么。” 胡丹本来想说一些安慰她的话,可说出来的话就变了,他说:“因为我只是一个浪子,我一无所有,你跟着我,我带给你的只有侮辱。” 冷芳芸说:“我爱的只是你的人,我并不在乎你有什么。” 胡丹说:“但我忍受不了别人对我的侮辱,那怕那个人是你最亲的人一样也不能例外。” 冷芳芸哭着说:“那个别人,那个别人是你未来的岳父大人,你——你难道不能通溶一下么。” 胡丹说:“不论他是什么人,对我来说是一样的,我没有办法让自己改变,还有,我一直并没有以是胡酒的儿子为荣,他在天下人眼中便是永远高不可攀,可在我眼中,他只是个不称职的父亲。”他不待冷芳芸说话,便接着说:“再说了,你为何不为自己想一想,假如我真的不能从西域归来,那么你该怎么办。” 冷芳芸缓缓地摇头说:“你死,我也死,你活着,我也活着。” 胡丹叹息着,轻抚摸着她的脸,说:“你真是个小孩子。” 冷芳芸说:“我不小了,我都已经有十九岁了,我都可以做你的新娘了。” 胡丹笑笑说:“那你真是大人了,你应该活得像个大人一样,想想现实一点的事,或许你应该考虑一下殷可傲,他——” 冷芳芸怒斥说:“你给我住口,你若敢再说他一个字,我发誓永不理你了。” 胡丹苦笑着说:“其实开始他说要去鬼城应约的,为了你,会伤害许多人的。” 冷芳芸像是忘记了刚才的誓言,说:“除了你之外,我不会接受任何男人的,除非我去死。” 两人都沉默了,过了片刻,胡丹手指着河水,淡淡声说:“流水多么宁静,这里的鱼儿多么快乐——” 冷芳芸说:“可水最终会让太阳烤干,鱼儿最后会成为人类的食物。” 胡丹皱眉说:“生活多么美好,未来多么美丽,你怎么老是想些失望的事呢,你怎么不去想想你自己的未来呢。” 冷芳芸说:“你不要再说了,我的未来就你,你若是要离开了我,我——” 胡丹说:“你还这么年轻,又这么美——” 冷芳芸冷冷地说:“难道你是因为我长得太美,而自惭形秽,不敢娶我么。” 胡丹不说话了,他毕竟是个聪明人,因为这时他无论说什么,都无法阻挡冷芳芸内心的想法。冷芳芸接着说:“那么,我立即就成为一个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女人,你走到路上,一天都可遇到一百个一千个我这样的女人。” 胡丹忙说:“你什么也不用说了,我知道你的心意,咱们还是一起走吧。” 冷芳芸脸上终于有了笑容,她笑着说:“我们走吧,我们一起回去吧,我去向父亲告别,然后无论你去那儿,我都跟着你。” 胡丹说:“聚散离合本是人生无常,聚了又散,散了又聚,那又何必别,那又何必聚,我们还是不辞而别去吧。” 冷芳芸沉默着,胡丹呆望着西方的太阳。 胡丹在想他的母亲。 “她此时到了那里,可曾见到那薄情寡义的丈夫,她活着已是很不易,却还要为一个男人而牵挂,但愿她能幸福。”胡丹默默地祝福着自己的母亲,他决定明天就去西域。 聚散离合,生死离别本是人生无常之事,也是人生难免之事,早一天是去,晚一天也得去,晚去还不若早去。古月雄已死,抵抗鬼城的英雄又少了一个,而鬼城的人向来反复无常,虽说自己对鬼王传过言约好三月之后自己必往鬼城应约,可谁又能保证他们不会提前入侵,此时若不去,只怕他们又要出关了,一时之间,胡丹觉得自己全身上下发出了一种不可一世的光彩。 他觉得自己不再是简单的一个人。 他不再是冷芳芸眼中的胡丹。 他已经是一个可以改变武林命运的巨人。 他的成败,将关系着千千万万人的幸福,想到这里,他忽然推开冷芳芸,冷若冰霜地说:“冷姑娘。” 此时胡丹的声音即不再是温柔也不像是冷漠,这种声音冷芳芸从未听到过,不由一怔,缓缓退后一步,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 胡丹语气坚定,像是便有千军万马在他眼前也动摇不了他的决心一样,他说:“我要走了,我一个人走,你什么都不要说了,从现在开始,我不再是胡丹,我不再是你喜欢着的爱人了。” 冷芳芸叫着说:“你在说什么,我一点也听不懂。” 胡丹说:“我只是想告诉你,我明天就要去西域了。” 冷芳芸奇怪地说:“你不是还有两个多月么。” 胡丹说:“刚才我决定了,我明天就走。” 冷芳芸几乎快要哭了,说:“为什么。” 胡丹说:“因为我毕竟是胡酒的儿子。” 胡酒。 天下第一剑侠胡酒。傲气震天下的名侠,他虽然有二十多年从未与世人见面,但所有认识他知道他的人一提到他,俱是满面敬意,说着他的故事时神采飞扬,仿佛正在说着刚发生的故事一般。 胡丹一说出胡酒两个字,冷芳芸便不再说话了,她感到不能够因为他们两个人小小的情话故事而污染了胡酒这两个字,任何人一说出这两个字来,都是热血沸腾,不能自己,冷芳芸心虽碎了,却强忍眼泪,说:“好,好,我不再阻止你,因为你——你是胡酒的儿子,但你要知道,无论你去了多久,我都会在冷家堡等着你——一直等着你回来。” 胡丹不再说话,因为他自己也没有把握从鬼城归来,他缓慢地转过身去,风,风一时好大,风刮着胡丹杂乱的头发,胡丹的脚步在风中异常的稳健,他一直往前走去。 可他才走出十步,却见一柄剑,一柄雪白的剑突然从他面前的杨柳树边刺了出来,这一剑正对着胡丹的胸口,无论从那个方面来说,都是一流高手才能使出一剑要命的杀招。 来人是谁。 胡丹一怔,一眼望见来人左耳上挂着的一个砚大的金耳环时,身体才本能地一动,仅移开半步,他就不肯动了,击出的掌也收了回来。 这人自然是叶败。 胡丹以为叶败只是在逼他出手。 他一听剑风声音,确想拔剑,可一看到来人是叶败时,手就停住了。 他不相信叶败会要他的命。 剑刺入了胸口,鲜血染红了胡丹的脸,胡丹仍然不倒。 胡丹脸上还有笑容。 叶败呆了。 他不相信自己的剑真会刺入胡丹的胸口,但胡丹浑身的鲜血,冷芳芸的尖叫,他不能不相信这是真的。 叶败还不及清醒过来,就让冷芳芸一脚踢在胸口,迎面直倒而去,跌入冰冷的河水之中,他站在水中,抚摸着自己发烫的脸,仍有一种不相信的感觉。 胡丹正在望着他,胡丹脸上还有笑,胸口的长剑还没有拔出,胡丹说:“好快的剑式,这一招叫什么剑名。” 这一招正是胡丹怀中掉落的那本书上记载的那一剑式,叶败老老实实地说:“这是我拾到你的那本书上学到的,我照着书上学成的,名字就叫做惊天动地式。” 胡丹说:“原来那本书——书是让你拾去了。”话说完,人倒地而去。 冷芳芸疯也似的抱着了胡丹,鲜血染红了她全身,她也不在乎了,她想狂呼,却没有声音。 胡丹躺到她怀中,胡丹仍然在笑,笑着说:“我会死吧。” 冷芳芸张大了嘴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可她仍在说,其实这时无论她说什么,胡丹也许都不会听清楚了。 胡丹脸色开始苍白起来,说:“我们还是走吧,这个地方太吵了。” 冷芳芸呆怔着。 胡丹气喘吁吁,说:“你,你抱得动——动我么,我会很重么。”他重重吁出一口气,说:“若是要让你抱着我——一下子跑几里路——只怕你跑——” 话未说完,冷芳芸就换着他向一边跑去,顺着河水跑,前面有什么她都不知道,她只是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在跑。 叶败还在水中,水很冷,可他一点也不觉得冷。 冷芳芸飞快地跑,飞一样地在跑,鲜血跟着她们的脚步流出好长一溜,她都不知道,不知过了多久,胡丹在她怀中动了一下,说:“不知道——你还有没有力气停下——” 冷芳芸便停了下来。 胡丹说:“我的血也差不多流干了,你能帮我——拔出剑来,止血——你会不会,还有——我身上有——有好药。” 果然是好药,药一抹上,血立即停了,可胡丹已经隐隐一息了,但他还在说话,他说:“你知道我——知道我现在——在想什么么。” 冷芳芸摇头,不停地摇头。 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事,她最心爱的人中剑倒地,生死不知。 仅有一次,那是她与胡丹初识的那几天里,胡丹让人一剑削在肩膀上,又中了巨毒,可那时的胡丹还神气得很,脸上总是神采飞扬,那有如今这般说话行动都困难的一刻,这能不让冷芳芸担心么。 胡丹**着说:“我——我最想——和你去——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声音越来越小,说到地方时,已小不可闻,再往下,只见到他嘴巴在动,却再也听不清楚了。冷芳芸听着听着,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 胡丹会死么。 胡丹会被叶败一剑给杀死么。 叶败的一剑真的要了胡丹的命么。 没有人可以回答。 第九十章 情仇与恩怨(5) 胡丹忽然大笑着说:“你说什么,你要我将这柄剑送给你,你就饶我一命。”他大笑着,张口吐出了一口鲜血来,可他仍在笑,冷芳芸连忙扶着他,大笑中胡丹说:“你莫非在说笑话,你如今已在我手掌之中,居然还敢说要饶我一命。” 潘长恨一怔说:“就凭你们俩个半死半活的人也想留下我么。” 胡丹说:“我若是没有把握,我怎么会如此开心,我实在太开心了。” 潘长恨于是大笑,如同胡丹般大笑。 胡丹一字字说:“断肠草。” 潘长恨的笑容刹那间凝固了,眼中现出了一丝惊色,说:“你——你下了断肠草。” 胡丹冷冷地说:“断肠草之毒药天下无双,十多年前曾让成千上万的人死于一朝,你难道没有听到过么,家父也曾饱受断肠草之毒,于是隐居山野,苦研二十年,终于练成了一种无上的毒药,他本来就是想让在下用来对付鬼城的,不然我小小年龄,武艺低劣,又岂敢放话去鬼城赴约,哈哈,只可惜刚才你太轻敌了,你现在已经吸入了断肠草之毒,冷姑娘,快抓住他,他已经不敢使用内力了,只要他敢动一分内力,药性便会发作快一分。” 冷芳芸大喜过望,叫着说:“鬼王,你去做鬼吧。”挥手便是三柄金钱镖急射而出,鬼王那敢乱动内力,他对胡丹的话信以为真,他可以不相信任何人的话,可对胡丹的话他不敢不相信,因为胡丹是他最大对手胡酒的儿子,那怕便是胡丹在说谎他也不敢不信。但冷芳芸武寻常,她挥出的金钱镖又怎么能打得中鬼王,他一闪身就躲开了。正想用什么法子杀了胡丹再说时,却听到有人大叫着说:“胡大侠,胡大侠在那边。” 鬼王回头一看,只见大批人汹涌而来,不由暗自皱眉,心中想:“我若真的中了断肠草之毒,岂可再能与这么多人厮杀,他们人多势众,我还是先速走为妙,再说这七浪子也只不过沾名钓誉之徒,早杀晚杀不在这一刻。”想到这里,他低声说:“好,胡丹,今天你受伤在身,老夫杀了你也是不算英雄,老夫今天就饶你一次,下次必要了你的性命。” 胡丹看着他逐渐消**影,全身一瘫软,又倒在地上。 来的全都是冷家堡的人。 冷堡主走在最前面,等待他走近时,冷芳芸此时已扶起了胡丹。冷堡主看着胡丹的伤口,怔了怔,叹息着说:“走吧,我们都回去吧。” 冷芳芸却连看也没有瞧自己的父亲一眼,只淡漠地说:“我们不回去了。” 冷堡主说:“为什么。” 冷芳芸忽然哭叫着说:“胡丹受了重伤,我不忍心再让任何人去伤害他。”她眼中流着泪水,接着说:“我不管他是谁,是谁的儿子,是好人还是坏蛋,是流氓还是大侠,我只知道我喜欢他,我永远不会再离开他了,我不想看到任何人再来伤害他。” 冷堡主轻叹着说:“你不会后悔么。” 冷芳芸说:“我从来就没有后悔过。” 冷堡主呆了一阵,才点头说:“回去吧,他受了重伤,你总不忍心让他就这样四处流浪吧,你也不能就这样与他一块儿四处去流浪吧,最少要让他去给你母亲的灵位叩几个头吧。” 冷芳芸惊喜地看着自己的父亲,眼泪又忍不住夺眶而出。 有父亲的这句话,一切都好了。 胡丹也正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来养伤,而这个地方,有什么地方比冷家堡养伤更好呢。 胡丹醒来的时候,已是凌晨时分了,可是室内的灯火还没熄,冷芳芸正伏在床沿上,正在沉沉入睡。 “这是那里,会是冷家堡么。”胡丹怔了怔:“我怎么又回到冷家堡了。” “我要走。” 他抓起放在床头边的剑,轻轻披上衣服,下床来,冷芳芸也许是真累了,却仍然没有醒来。胡丹在她脸上亲了一下,喃喃地说:“我必须得走了,因为鬼王已经莅临中原了。” 走出门外,月光似水,又是一个好月夜,胡丹发现这间房子有一条长长的过道,过道外面是一个大花园,虽是冬天,仍然清香怡人,他呆呆望着,一股香味在风中轻飘过来,胡丹不由自主地从过道上走去,过道中间,此时竟然摆了一张桌子,桌子上有三个酒杯,一瓶酒和两个人。 胡丹呆住了。 原来这两个人一个人是冷堡主,另一个是裘独。 冷堡主扬起了酒杯,说:“胡公子,这里给你留了个酒杯,你可以坐下来喝一杯么。” 胡丹便坐下,自己倒酒喝,他伤口还在痛,微有血渗出,可他还是要饮酒,他喝酒时什么也不顾的。 冷堡主待他喝下一杯酒之后,才说:“我想我们都误会了你,我向你道歉。” 胡丹只喝酒,他不想说话。 冷堡主微笑着说:“我女儿很喜欢你,希望你不要辜负她。” 胡丹的手停住了,呆望着冷堡主。 冷堡主脸上全是笑容,慈祥的笑容,他说:“冷芳芸是一个好女孩子,我们一直为她而骄傲。” 胡丹忽然说:“我知道。” 他又喝酒,一大杯一大杯地喝。 冷堡主轻叹一口气,说:“可她在很小的时候就与可傲有婚姻之约。” 胡丹不说话,但放下了酒杯。 冷堡主说:“但我们会尊重她的选择,你要带她走,或者留下来,我都没有意见。” 胡丹说:“我即不想带她走,也不想留下来。” 冷堡主说:“为什么。” 胡丹说:“因为我是胡丹。”他又喝了一杯酒,冷冷地起身,不再说话,便向回头路走去,忽然他呆了。 冷芳芸出现了。 胡丹虽然去过许多地方,也看到过许多让他惊奇的事,可以前所经历过的任何事与现在冷芳芸比起来,都未免逊色。 冷芳芸就站在门口。 她穿着一身粉红色的新娘装,脸上虽然未戴着头巾,却更显得迷人,她身上还别着几束鲜花,仿佛她来自最美丽的天堂,仿佛她此时拥有了世上所有的幸福,她刚刚还在沉睡,转眼就变成了新娘。 胡丹轻轻地走向她,她的脸更红了,却不肯低下头去,双眼脉脉含情,让胡丹一阵儿心乱,胡丹不由笑了起来。 他这一笑,仿佛比月光还要灿烂,月光在这一刹那间失去了颜色。 仿佛在这一刻起,冷芳芸又拥有了以前那个无忧无虑的浪子胡丹。 胡丹笑着说:“你要成亲了吧。” 冷芳芸点点头,说:“是啊,你还不知道啊,我忘了告诉你了。” 胡丹说:“这么大的事,你怎么可以忘记告诉我,你说我应该怎么处罚你呢。” 冷芳芸娇笑着说:“我可不会喝酒,你千万不能罚我喝酒,我不是酒鬼。” 胡丹笑意更深了,说:“不行,我就要罚你喝酒,你不能喝,就让新郎替你喝,你怎么不把新郎带过来让我瞧瞧呢。” 冷芳芸终于低下了头,吃吃地说:“新郎是个大酒鬼,前几天他让人刺了一剑,伤还没有好,今天却又来喝酒了,不知道你认不认识他,他的名字叫做胡丹。” 胡丹忍不住一把抱着冷芳芸,冷芳芸也忍不住就笑了,笑着在他耳边说:“昨夜我想了一夜,我们还是成亲最好了。这样我就不怕你会抛弃我了,这样我才不会经常为你而牵挂了,于是我就连夜叫了十多个人赶做了两身新装,却不知你喜不喜欢。” 胡丹亲着她的脸说:“只可惜今天我那帮流氓朋友没有来,不然他们可要羡慕死我了。” 冷芳芸眨眨眼说:“你是说你那群侠客山庄的狐朋狗友么。” 胡丹点点头,还不及说话,便听到一个人爽朗大笑着说:“小坏蛋,小臭虫,大酒鬼,你真不是好东西,成亲这么大的事也不告诉老朋友一声,你是想替你老丈人节省酒钱吧,哼,我偏不让你如愿,今天我把所有的兄弟全带过来了。” 这人自然是孟飞。 冷芳芸娇笑着说:“来了有多少人啊。” 孟飞大笑着说:“不多,不多,侠客庄五百七十三名兄弟除了胡丹自己先跑来之外,剩下的差不多都来了。” 胡丹笑着说:“叶败呢。” “叶败。” 孟飞皱眉说:“他还敢来,他一来我就要了他的狗命。” 胡丹淡淡笑着说:“他是一个好朋友。” 胡丹话刚落音,就听一人大声说:“我不是好朋友,你千万不要夸奖我。” 叶败。 叶败原来早已在花园里的桂花树下站着了,他接着说:“我是一个杀手,我没有朋友,谁也不是我的朋友。” 他冷冷地说出这句话后,人就不见了。 胡丹与孟飞相顾而视,又同时大笑起来。 有恩必有仇,有爱必有恨。 这就是人生。 这就是生活。 只有体会了仇恨,才能懂得恩爱的重要,也只有经历了生离死别的痛苦,才会知道欢乐对于一个人来说有多重要。 胡丹拥抱着冷芳芸,在寒冬的过道上,静静地望着远方发黄的天空。 远方有梦。 未来正在前头。 拥有了这一刻缠绵,他们已经知足了,只有懂得知足的人,才明白生活是为了些什么。就是此时死去,他们会感到幸福,他们也会感到这一生没有白活。 真正的幸福,真正的快乐,那怕只是能拥有一刻,也比平平常常过上一生,都要让懂爱的人满足得多。 第九十一章 情仇与恩怨(4) 叶败还呆在水中。 他不想走,他实在想不出自己还有什么路可以走。 他与胡丹是好朋友,好朋友怎么会出手伤了对方,伤了那么好的朋友,以后谁还会做自己的朋友,这些估且不说,只是他的心又怎么会再安静下来,一个人连同心也无法安定下来的人,他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不到片刻,便听有人大声说:“叶败,你怎么跑到河里去了,那小子跑那里去了。” 叶败抬起头,茫然地说:“你问的那人是谁啊。”叶败这才发现岸上站满了人,冷家堡的人。一人接着他的话说:“就是刚才你说的那骗子张大牛,我们正在找他。” 叶败忍不住破口大骂:“你他妈的才是张大牛,大水牛的,他是胡丹,千真万确的天下第一剑侠胡酒的儿子,你们这群王八蛋真是瞎了眼睛。” 那些人全是一愣,有个人怔怔在说:“可是你刚才——” 叶败叫骂着说:“老子说你爹是我儿子,你他妈的也相信吧。” “疯子。” 这群人这才发现他们正在和一个疯子说话,叶败也有同感,他冷笑着说:“真是一群疯子,胡丹那一点配不上你冷家丫头,你们这群人真是猪,狗眼看人低,竟将这么好的一个人双手往外推,要是老子有女儿,留不住胡丹,拉也要拉住他的。” 众人早当他是疯子,也不与他争执,忽然一人惊叫着说:“啊,地上怎么这么多血。” 叶败垂头丧气地说:“是刚才老子不小心刺了胡丹一剑,你们不用去追了,他已经死了。” 冷堡主也在人群之中,一听叶败这么说,忙大声说:“别听这疯子胡说八道,快去追回小姐,千万不要出事了。” 这些人一走,叶败在水中拼命击打自己的脸,打一下说一句:“我的剑法天下第一,可一定杀不死胡丹的。” 要不就是说:“胡丹武艺那么高,我再刺他一二剑,他也不会死的。” 可他一看到地上的鲜血,信心就消失了几分,但还是说:“胡丹要是死得这么早,那鬼城的人要谁去杀,他就是会死也不敢死的。” 人的生死,岂可是为自己的随心所欲,但叶败这般反复自言自语了几次,越发相信胡丹不会死了,说着说着,不由开心起来了,胡丹既然没有死,他还有什么可不高兴的,大不了下次见到他时给他去买几瓶好酒便罢了。 胡丹止住了血,他口袋里居然连少林寺的大还九转丹也能找到,喂他吃下一颗后,苍白的脸色一下子好了许多,也是幸好那一剑刺偏了一些,血流得虽然多,但性命却是无碍。 冷芳芸躺在地上,将胡丹的头枕在她柔软的双腿之上,然后柔声说:“你不会有事的,放心吧,好好睡一觉,醒来时你就和以前一样生龙活虎了。” 胡丹笑了笑,冷芳芸忙捂着他的嘴,娇嗔地说:“你受伤了,不要笑,你这讨厌的笑容,我最讨厌看到了。” 其实胡丹的笑容总带给别人轻松与欢乐,冷芳芸也最喜欢看着他的笑了,只是胡丹受伤了,生怕他一发笑,就会弄痛了伤口,所以冷芳芸宁愿胡丹不要笑,胡丹中剑时,她伤心欲绝,胡丹大难不死,却又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涌上她心头,只要胡丹不死,她已经很满足了。 冷芳芸松开了捂着胡丹嘴巴的手,撒下了身上一片衣袖,轻擦试胡丹脸上的血,笑着说:“你这样最乖了,才是我的——” 胡丹说:“你的什么呢。” 冷芳芸吃吃地笑着,完全没有发现她身后已经多了一个脸色冰冷的黑衣人,她笑了一阵,才说:“我的,我的——” 胡丹忽然说:“你站了这么久了,不觉得累吧。” 冷芳芸一怔,不知胡丹在说什么,正想发问时,只听自己身后有个声音淡淡地说:“我最喜欢听年轻人谈情说爱了,我一点儿也不觉得累。” 冷芳芸立即如同着火般跳了起来,脸一下子全红了,回过头去,只见一个黑衣人正站在她身后几步远的地方,犹如一个从地下爬出的幽灵,冷芳芸吃了一惊,说:“你是什么人。” 那黑衣人说:“我不是人,我是鬼。” 冷芳芸惊声说:“鬼,大白天那里来鬼啊。” 胡丹吐了口气,说:“他是鬼,天下最可怕的鬼就是他。” 那黑衣人一怔说:“你认识我。” 胡丹忽然挺身而起,手抓着斩情剑柄,说:“我当然认识你,你若不是鬼城的鬼王,我宁死也不敢相信。” 胡丹的内力在江湖上已经是一流的了,可这个黑衣人站在他数步之外很久了他才能感觉出来,身边忽然多了一个人自己都不知道,那个人的武艺岂不是很可怕,胡丹又看这人肤色与中原人不同,若这人不是鬼王,鬼城那里会有另一个如此武艺的高手,是以胡丹才说出此话。 那黑衣人笑着说:“哈哈,果然有两下子,听说中原有七浪子个个武艺超群,尤其是胡丹武艺更是深不可测,今天得见阁下风范,真是让本王大开眼界。” 这黑衣人正是鬼城之五潘长恨,潘长恨是上一代鬼王贾龙的侄子,当年贾龙以剑法称绝武林,所向无敌,最后却让胡酒以寂寞老人的剑法,又设巧计让贾龙形如残废,后死于鬼城护法卢梭子之手,胡酒在二十年前往鬼城论剑时,一剑竟将十名护法刺死,让鬼城元气大伤,故才会决定以二十年为限,再行论剑。潘长恨本来只是个白面书生,偶然在一个山洞里得到一个宝藏,里面有几本关外三剑客当年留下来的武功秘籍,从此数年之间便武艺超众而出,传说他全身上下刀剑不入,横练内功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了。再加上他内力雄厚,可于十丈之内击毁任一物体,有西域鬼城选举城主之时,他一人力败群雄,夺得王位,近些时间,以为中原武林里能人乏空,于是先让双面判官率一些人偷偷溜入中原,几个月不到,却几乎是全军覆没,但却也让他知道了中原武林中以七浪子的手段最为厉害,七浪子之中还有一人竟然是当年第一剑侠的儿子,这不由让他吃了一惊,于是也不敢轻易进攻中原,只自己一个人先来探探风声,寻觅七浪子的下落,得知胡丹去了冷家堡,便一路而至,虽见到胡丹几次,却也不敢轻易出手,后见到叶败生性爽直,于是便捉弄他一下,他本来只是当做开了一个玩笑,谁知竟让叶败一剑得手,不由大喜过望,便想现身去杀胡丹。 胡丹听他这么一说,就知道他不怀好意,便笑着说:“但是阁下此次并非为开眼界而来。” 潘长恨大笑着说:“果不亏为胡酒后人,佩服佩服。” 胡丹说:“既然是来杀我,为何还不动手。” 潘长恨望着他手中的剑,说:“这柄剑是柄好剑。” 胡丹说:“那是当然,是天下用来杀人最好的一柄剑,传说中无论是谁得到了这柄剑,他的结局一定凄惨无比,这柄剑就叫着斩情剑。” 潘长恨说:“也只有这样的剑,才配得上天下第一。”顿了顿,接着说:“如果你可以将这柄剑送给我,我倒可以饶你一命。” 第九十二章 传说中的那柄剑(1) 夜更深了。 胡丹仍无眠,他呆坐在窗户边,望着窗户外凄迷的冬天。 烛光已灭。 夜更深了。 冷家堡的后花园几乎有一个狂风谷那么大,假山高耸入云,树叶洒落一地。虽在冬天,仍能嗅到一阵桂子花香。 桂子花。 冬夜桂花香,人间无遗憾。 胡丹终于喝干了最后一杯酒,刚想**就眠,就在这时,一种韵律自远处而来,听似极远,可筝音清淅,如在耳边。 此时还有谁无眠,拔动这情弦,挑人心颤。胡丹叹息着,天下还有谁与自己一样寂寞。 明天便是他与冷芳芸的婚期。 冷芳芸天下无数的绝代容貌,却无法抹去胡丹心中的阴影,冷芳芸的万丈柔情,也无法改变胡丹的悲惨命运。 因为他是胡酒的儿子。 有些人一出生便会成为王子,有些人一出生就会遇到灾难,有些人一出生便注定有幸福一生,有些人一出生却有许多事要他去做。 这是谁也无法去改变的。 胡丹并不想身负天下第一剑侠的儿子身份去闯荡江湖,他是胡丹,虽然他敬仰自己的父亲,可父亲却没有给予他什么东西,甚至连见一眼都成为奢求,既然如今他已经长大,为何还要那名义上的父亲做什么,只是父亲要求胡丹做的事,他一定要做,他也不求再得到什么,他只是想完成母亲的一片心债,他若死去,这世上是没有人会伤心的,该伤心的人早已在十多年前伤心过了,他想,因为许多人已将我当成死人了。 以胡丹现在的武艺,去应战高手如云的鬼城,况且还有一场要命的灾难在路上随时出现,他能战胜鬼城的众高手么。 没有人敢相信。 连胡丹也不敢相信。 此时他与冷芳芸成亲,对他来说又多了一种负荷,他若是真的死去,又将带来了另外无数人的悲痛。 但他别无选择。 冷芳芸的痴情,侠客庄的道贺,他都可以不去管,只是如今天下俱已知自己与冷芳芸即将成亲,他若推辞,冷家堡一辈子的威名将会在刹那间扫地,他胡丹则会成为忘恩负义的小人,他自己的声名可以不去管,可是冷家堡,它是无辜的,它不能也不应该成为自己的陪葬品。 胡丹想:“我不能走。” “我不能拒绝。” 况且他也是真的喜欢冷芳芸,他也无法忘记她,即使知道他们的结合会是一种悲剧,可他也只能这样去做。 不知何时,冷芳芸也披衣起床,站在他身后,见到他在发呆,不由担心地说:“已经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是睡。” 胡丹脸上立即涌满了笑容,说:“我睡不着,我在想你。” 冷芳芸娇嗔地扑入他的怀中,笑着说:“我就在你的身边,你还想我做什么。” 胡丹说:“我在想你家的家财贯,你知道么,我是个好色又贪财的,又懒又蠢的大酒鬼。” 冷芳芸去拧他的手,却是轻轻地,不肯多用一点力气,她甜甜地说:“原来你是一只大懒猪,这下我可倒霉了。” 胡丹假装气急败坏,跳起来,大叫着去抓冷芳芸的鼻子,可脸却让冷芳芸亲上了,他的手臂也就垂了下去,抱住了她的腰,夜色温柔,却又怎能及得上这柔情似水呢,月光明媚,却又怎可与情侣的眼光论亮呢。 两人相拥了好一阵,冷芳芸才肯松开胡丹的脸,柔声说:“你真傻,半夜三更的,你这么大声叫嚷嚷,别人不骂你是疯子才怪呢。” 胡丹瞪眼说:“我就是疯子。” 冷芳芸那双美丽迷人的大眼睛中透出了无限温柔,说:“可我就喜欢你这样的疯子。” 人生在世,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随心所欲地生活,这样的人生才不叫虚度,这样的活着才叫做活着。 第九十三章 传说中的那柄剑(2) 陆小丹又回到了生活了十多年的绝情园。 她的一切也因此变成了原来的模样。 整天不停地练刀,习轻功,学暗器,去杀人,或者冷漠地和别人说几句话,又和一群似是永远不会笑的人在一起生活。陆小丹只有在夜幕降临的时候,她才觉得自己还活着,在这一刻,她总会躺在绝情园最北边的那块形如伏牛的巨石之上,想着胡丹,巨石边本来是杂草丛生,蚁窝成群的,陆小丹却肯花去几天时间去收拾,这附近就变得和她**一样干净了。 她就躺在这巨石之上,遥望着北方,太阳坠落的那一刹那间,北方的那面天空就会出现无数朵五彩的云朵。 就是这刹那间的亮光,让陆小丹能够开心一下。 因为那五彩的云朵就像胡丹那灿烂的笑容。 陆小丹无法忘记那天从侠客庄被师父带走的那一时的情景。 绝情园主的脸在那时显得格外的可怕,她冷冷地对着陆小丹说:“你必须要忘了胡丹,你必须要忘了他,我说过的话,便是做数。” 她从来不对陆小丹多说什么恐吓的话,但这次却是声色俱厉,陆小丹在刹那之间全身都凉透了。 陆小丹有个师姐,叫做江翠红,一天耐不住寂寞,偷偷与外面的一个男人私通,却在私通几次后让绝情园主发现了,绝情园主便将他们全带回了绝情园。 那两人只吓得脸色苍白,在二十六名师姐妹面前,绝情园主拿来了一柄刀,陆小丹知道那柄刀叫绝情刀,锋利无比,绝情园主对众弟子说:“这柄刀是绝情刀,你们都知道的吧。” 众弟子都莫名其妙地点头,只见那柄刀已经到了那个男人的面前,绝情园主冷冷地声音说:“这柄刀已经杀了七百五十九人,你若不肯说真话,你便是第七百六十人。” 那男人忙跪地求饶。绝情园主说:“你为什么要来**我园中的女弟子。” 那男人忙说:“我,小人——前些日子见到江姐姐,便喜欢上她了,小子斗胆求前辈行个方便,让我们两个——成亲,小可不胜感激。” 绝情园主冷冷地说:“我可以答应你的要求,但我也有一个小小的要求,就是让我用刀在你脸上轻轻划上一刀,我便可饶了你们,并且放你们出园成亲,你看这样怎么样。” 那男人大惊失色,忙伸手捂住脸,只说:“前辈开恩,前辈开恩。” 绝情园主说:“假如我饶了你的性命,以后你还会不会来**我园里的女弟子。” 那男人立即说:“前辈只要饶了我这一次,小子发誓今生今世再也不理她。”绝情园主叹息着说:“男人都是没有人性的东西,一个男人说如何如何爱你,但为了你露出马脚不愿意别人在他脸上轻轻划上一刀,这样的男人留下在世上又有何用。” 说着,她便一刀将那男人的头削下,然后砍下他一只手,做成肉饼,竟让江翠红生吞服下肚,这才放了她一条生路。陆小丹想到那场面就心惊胆寒。 所以当这样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陆小丹能够不怕么,不怕那自然说不过去,一听师父这样警告自己,可她还是说:“你就是杀了我,杀了胡丹,让我吞下他的肉,我仍是无法忘记他的。”在她心中,胡丹是天底下最好的人,江师姐那个男人当然不能与他相比,绝情园主砍掉他一只手,或者杀了他,他还会对自己好的,既然他对自己这么好,自己又岂能忘记他,陆小丹是个直性子人,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她以为师父一定会生气的,也许还会杀了自己,可什么也没有发生,绝情园主只是轻叹了口气,摇摇头,说:“你和他是不会有结果的,他虽然喜欢你,你也喜欢他,可——这件事是上天注定的,谁也无法改变的,没有人可以改变。” 陆小丹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失控的师父,惊讶地看着她,她接着说:“况且,他已经有了冷芳芸。” 陆小丹并没有被她的一番话而改变自己的心意,她心中想:“冷芳芸不是有未婚夫了么,要不,自己与冷姑娘一起嫁给胡丹不好么,洛阳南城边的王员外不也是有两个老婆么。”可这次陆小丹没有将自己想到的话说出来,绝情园主望了陆小丹好一阵,目光逐渐有了些温暖,过了一会儿,绝情园主说:“我们回去吧,回去之后我就给你举行一次比武招亲大会,我会给你找一个武艺最好,人最英俊,胜胡丹一千倍的男人。” 陆小丹却摇摇头。 绝情园主说:“绝情谷里的武艺不同寻常,美女如云,江湖上不知有多少人做梦都想到绝情谷去看一眼,为的就是看看其中的美女,而你又是其中最美丽的一个,相信只要我一发出武林贴,天下所有的少年英雄都会去的。” 陆小丹又是摇头,说:“可我谁也不想嫁。” 绝情园主冷冷地说:“这种事不用你来做主,我要你做的事,你一定得做,我要你嫁给谁,你一定得嫁给他。” 绝情园主当然有许多办法让陆小丹答应,除非她去死。这点陆小丹不能不相信,可她心里想:“我喜欢胡丹,无论我嫁给谁,但我的心,我的心只是胡丹的,这一点谁也不能改变的。” 陆小丹回谷之后,经常在巨石上望着北方,此时她又在望。 她仍然在想着胡丹。 “在下便是胡丹,古月雄古月大侠那个胡字,和救人性命的仙丹的那个丹字,姓名就叫做胡丹。” “我是说你长得真美,只可惜不是我的老婆。” “你不嫁给我,那我岂不绝后了——你赶紧给我生一个孩子来。” “陆姑娘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姑娘,我能找到她做老婆,真是前世修来的福气。” “——” 这些胡丹不知说过多少次的话又现出在陆小丹的脑海中,不时带给她一个微笑。 多么开怀的往事,多么向往的境界。 回忆幻成了甜蜜的欢笑,而现实却是如此的残酷。 突然,陆小丹听到有人在叫着她的姓名。“陆小丹。” 陆小丹脸上的柔情一下子消失了,来人脸色苍白,身体仿佛弱不禁风,是江翠红,她来做什么,陆小丹应了一声,脸上又布满了冷漠神色。 江翠红走到她身边,眼中露出了一喽浓郁的杀气,说:“我们去杀园主,去不去。” “杀师父。” 陆小丹心一颤抖,这样的想法她从来没有有,一时之间不由呆住了,江翠红冷冷地说:“她毁了我一生的幸福,如今她又要来陷害你,这样的老巫婆太恶毒了,我若不杀她,一生都无法安宁。” 陆小丹呆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杀还是不杀。” 杀了绝情园主后,她便自由了,她又可以快快乐乐地和胡丹在一起了,那些让自己温暖的情节可以一次次重复到自己厌倦。可绝情园主养育了自己十多年,养育之恩,可与天比高,自 己去杀她,岂不是恩将仇报,这样的事,她能做么,呆了一阵,才说:“我不想杀她。” 江翠红盯着她说:“为什么。” 陆小丹说:“我不知道。”心里却在想:“我便是硬下心来杀了师父,胡丹知道了一定不会高兴的。”一时犹豫不决,伸手抱着江翠红因为她知道江翠红心的仇恨有多深,江翠红怒声说:“你到底去不去。” 陆小丹迟疑地说:“我们两人去杀她,能杀得了么。” 江翠红冷笑着说:“她此时在练一种魔功,全身发颤,看样子是走火入魔了——” 陆小丹跳了起来,不由自主地向师父的房间冲去,江翠红心里一喜,伸手提着柄刀,随后跟上。 绝情园主此时全身发颤,脸色铁青,全身上下的衣服几乎全被强劲的内力震裂,陆小丹一看到,只觉得心一阵刺痛,大叫一声:“师父。” 便要扑过去,江翠红却挡在她面前,说:“你守在门前,我若是失手了你再上。” 那知她才走出一步,只觉得身体一阵酥麻,身体一软,跌倒在地,不由大吃一惊。 陆小丹点了她的穴之后,立即扑上了绝情园主,将她的身体扶起,置于椅上,一掌按在她的丹田之穴上,运足内力,全力向绝情园主身体内注去,那知她使尽全力,内力却丝毫进入不了绝情园主的身体,不由一怔,正在这时,绝情园主睁开眼睛,脸上虽然还是冷冰冰的,眼中却有了丝欣慰,她说:“丹儿,我没事。” 陆小丹大喜说:“真的么。” 绝情园主说:“我武艺这么好,又怎么会有事。” 陆小丹脸上的关切之情一点一点消失了,又恢复了以前的死无人色的表情,淡漠地说:“既然师父没什么事,那徒儿就告辞了。” “且慢。”绝情园主望着陆小丹,说:“丹儿,你真的不恨我么。” 陆小丹望着师父,淡淡地说:“恨,但我忘记不了你的养育之恩。” 绝情园主叹息着说:“是啊,我毕竟养育你十多年,其实你就是杀了我,我也不会怪你的。”她说着望了望倒在地下的江翠红一眼,江翠红的脸顿无人色,那知绝情园主并未如她们所想那样一刀杀了她,反而替她解开了穴位,江翠红又惊又喜,只是呆呆站在当地,不知说什么才好。 绝情园主说:“你是来杀我的,是不是。” 江翠红吓得全身颤抖,扑通一声,跪拜在地。 绝情园主说:“我知道你们都恨我,我确实不该那样就杀了那个男人的。”叹了口气,接着说:“你以为那个男人真是个正人君子么,其实他在接近你的第一天我就发现了,只是我没有当时点破你而已,我去调查了关于他的事,其实在他接近你的前三天,他在另一个地方奸杀了三个少女。” 江翠红呆了。 绝情园主用手抚摸着右肩膀上的衣袖,接着说:“你们知道我这只手是因何而断的吧。”她的声音流露出一丝浓郁的忧伤,说:“那是因为一个男人,二十多年前,我爱上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有一柄只有神话中你才能听到的剑,无论你有多高的内力,无论你的轻功有多好,只要你在他百丈之内,他要杀你,就如囊中掏物,轻轻一招便已足够,而他那柄剑,却只是一柄极其普通极寻常的一柄剑,这个男人本来是与我姐姐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可是后来,他却亲手杀了我姐姐——为了这个男人,我拼命杀人,谁说话得罪他,我就去杀谁,可他却杀了我姐姐,而我却下不了手去杀他——那次之后,我发现我自己竟然将这只手砍下来了。” 陆小丹与江翠红两人面面相对,都惊呆了。 这是什么样的一种爱与恨,天下有这么残酷的爱么。 她们顿时感到自己的那一点点感情的事在与师父面前根本不值得一提,爱,那才是种爱,而她们的,只是种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绝情园主一个女人忍受了那么大的痛苦来扶养长大这一群孤苦伶仃的女孩子,无论她对自己做了什么事,她们都不应该有怨恨,因为与师父一比较,她们活得太幸福了。 绝情园主眼中已有泪,说:“翠红,你走吧,绝情园主带给你的只有痛苦,你换个地方,也许会生活得好一些的,你走吧,忘记这里的一切。” 江翠红就这样走了,她临走的时候是带着种说不出滋味的感觉而走的。陆小丹像是发觉自己在做梦一样。绝情园主说:“丹儿,别的人无论怎样生活都可以,只是你,我一定要给你举办比武招亲大会,替你找一个最好的男人。” 陆小丹想了想,就说:“你为什么不愿意我嫁给胡丹。” 绝情园主说:“以后你会明白的,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陆小丹叫着说:“我就不明白,你爱错了人,那只是你的事,你为什么要阻止我去寻找幸福。”她豁出来了,反正不与胡丹在一起,活在什么地方都是一种受罪,不如激怒师父,让师父一刀杀了自己,倒可一了百了。 绝情园主不仅没有杀她,反而柔声说:“你不明白的,有许多事都是强求不来的。” 陆小丹长吁了一口气,说:“那么,那么——我求你让我与胡丹一面。” 绝情园主说:“不行。” 陆小丹说:“为什么不行,我连同见一个人的权利也没有了吧。” 绝情园主说:“不是我不同意,只是因为我在你身边的日子没有多长了。” 陆小丹一怔,绝情园主接着说:“我要去一个地方,去杀一个人。” 陆小丹想问:“你培养了这么多的一流杀手,还用得着你亲自出手么。”可她不没有问,因为师父这样做一定有她这样做的理由,绝情园主又说:“只要这个人一死,天下再没有仇怨值得我再出手了,你们也不必再去杀人,你们想要做什么事,我都不会强求了。” 陆小丹隐隐约约看到了光明,她忙着说:“那人是谁,我去替你杀吧。” 绝情园主说:“不用,杀这个人,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替代我,我必须亲手杀了他,才会觉得我多活了这么些年没有白活。” 陆小丹说:“这个男人是胡酒么。” 绝情园主身体一颤,说:“你怎么会知道。” 陆小丹说:“只有爱之深,才会有刻骨的仇恨。” 绝情园主眼中缓缓地流下了眼泪。陆小丹说:“胡大侠的武艺真的像大家所说那样深不可测么。” 绝情园主眼睛立即充满了光彩,泪水一下子竟然让光彩烧干,只听她说:“他是天下第一的,永远都是,他那柄剑是无敌于天下的剑,天下绝对没有一个人可以抵得住他轻轻一剑,传说之中,他一剑居然将名动江湖的鬼城十大护法全都杀死,那一战令鬼城之人魂飞魄散,心战胆寒。” 陆小丹眼睛中也现出了光彩,她说:“天下真的有那么神奇的一柄剑么。” 绝情园主眼中充满了憧憬,缓缓地说:“我也不敢相信,只是我相信,如果天下真的有那么的一柄剑,便只有胡酒才有。” 第九十四章 传说中的那柄剑(3) 冷家堡。 腊月十七。 那张几乎望不到尽头的长桌是坐满了人,那间大厅里摆满了桌子,却仍然装不下来贺的佳客。 冷家堡唯一的千金与天下第一剑侠的儿子成亲之事,岂可草率从事。 胡丹只是不停地笑,笑着喝酒,大口大口地喝酒,幸好他酒量极大,虽已喝下了不少酒,仍然神采飞扬,冷芳芸只被人强行灌了一杯酒,就满脸绯红,只不过她还是紧跟着胡丹,内心时里开心地要命。她一生中最想要做成的事,终于在这一天让她如愿以偿了,她感到这一辈子也无所遗憾了。胡丹呢。 没有人知道胡丹心里现在在想什么,没有人可以猜测出他的心事来,连他自己也不懂,他幸福么,他开心么,虽然有众多有朋友来了,可他的父母也许还不知讯,更不用说来祝贺了,人一生成亲这么大的事,自己的父亲也不能到场,甚至于有可能不知道,这该是一件多么让人遗憾的事。 孟飞喝得醉昏昏的了,正在与姜如尘大吹牛皮。这是好朋友的喜酒,一辈子就只有一次的喜酒,他怎能不多喝几杯呢,对于他来说,这种酒太珍贵了。门外忽然传来两声巨鸟的鸣叫声,这叫声在喧嚣的人群之中,仍然格外的响亮。 孟飞一听,顿时大喜,酒意也醒了许多,忙拉过姜如尘,往门前冲去。 胡丹与冷芳芸正在为冷堡主敬酒,一听鸟叫声,忙回过头去看。 冷堡主一怔说:“怎么了。” 胡丹又回过头,淡淡说:“没什么。” 孟飞这时冲了过来,大声说:“胡丹,你那两只鸟儿来了。” “什么鸟儿。”冷堡主皱皱眉。 胡丹笑着说:“是我家养的两只鸟,我先告辞一下。”说着,将酒杯放在桌子上,随着孟飞,向门外走去。冷芳芸忙跟着他走了出去。 来到外面,只见叶败正大声地对那两只大雕吼声说:“快下来,快下来,不然老子打死你。” 那两只大雕只是在空中盘旋,不时发出呜叫。叶败性起,拾起地下一块石头,大声说:“畜生,快下来,不然老子一石头打死你。” 胡丹忙说:“叶兄住手。” 叶败瞪眼说:“这两只鸟真不是东西,竟然不理我。” 胡丹一笑,朝上手一挥,那两只鸟一见到胡丹,便尖啸着向他冲来,只吓得众人脸色大变,可一见胡丹竟紧紧地抱着那两只大鸟,齐是发怔。胡丹用手抚摸着大雕的翅膀,笑着说:“你们还好吧。”那两只鸟像是听懂他的话一样,啾啾叫了两声。 胡丹从一雕脚根处拿出了一个竹筒,抽出一张纸来,看了一眼,脸色就变了,眼泪竟然盈盈而下。 众人俱呆呆地望着他。 胡丹在他们的心中是一个快乐的象征,他们有的人也许看到胡丹一连三天三夜的笑容,却没有人看到过他流泪。胡丹居然有泪。 冷芳芸见胡丹很是异常,握着他的手,说:“怎么了。” 胡丹笑了笑,将那张纸很小心地放到冷芳芸的手中,眼泪未干,笑容更迷人,他笑着说:“没事儿,只是一点小事情。” 冷芳芸不悦地说:“什么事儿,你难道还要隐瞒我不成。” 胡丹说:“你看看手上的纸就知道了,我父亲给我写了一封书信。” “胡大侠。” 冷芳芸一怔:“他写了什么。”纸上的字并不多,写的是:“丹儿,为父在千里之外欣闻你与冷家千金成亲之事,不胜之喜,祝福你们能够相亲相爱,白头到老。我已经与你娘在一起了,我们都很好,勿念。胡酒。” 冷芳芸的双眼闪出了亮光,那几十个普普通通的字一下子变成了闪光的明星,冷芳芸只觉得胸口一股热气,忽然高声音叫了起来,脸上也满是热泪,可她也顾不上了,只大声说:“你们瞧瞧这是什么,这是天下第一剑侠胡大侠的亲笔贺词。” “胡酒。” “胡大侠。” “天下第一剑侠。” “——” 众人全沸腾了,这张纸仿佛已不再只是一张纸,这个称呼也仿佛不再只是一个称呼,而是一个伟大的代名词,这个叫胡酒的名字,也仿佛不再只是一个人的姓名,它成为普天之下万人敬仰的光环。 胡丹却没有去与他们一起疯,他的命运仍然无法改变。 父亲的来信只字不提鬼城之事,也许是他心怀内疚,不好意思提及,因为谁都知道鬼城之战是胡丹不可胜任的,而他是天下第一剑侠,他岂能让自己的儿子知难而退,他不提,只是他不想面对面地再伤害儿子的心。 可他毕竟还活着。胡丹为这个理由便是很开心了。 今夕能够快乐,今夕可以纵欢,又何必去管明天,又何必去想未来。 明天与未来都是虚无飘渺之物,谁又能料到以后会发生什么事,世事难测,人生无常是难免的事,懂得生活的人,只有紧紧地抓住现在。 对于人类来说,现在永远是最现实的。 胡丹拥着冷芳芸,在众人的簇拥下向礼堂走去,在那时,他们将进行他们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事,虽然再过不久,胡丹会义不容辞地单身去赴西域鬼城之约,冷家堡也有可能遭遇到别人的耻笑,可他们谁也没有去想。 今天能够快乐,谁还去想明天,明天的烦恼且交给明天去做,此时且拥美酒,高歌说尽天下英雄。 (第一部鬼城杀手完结) (第一部 鬼城杀手 已完。敬请批评指正,敬请等待江湖七浪子系列丛书第二部 红樱枪。过了这么久,阿飞对关注此书的朋友深表歉意,谢谢你的关注,让你久等了,本来做为一个网络写手,我完全是不称职的,因为我总是让读者久等,我希望自己以后不会这样了,谢谢你的支持。红樱枪。有关章节内容, 第一章 恩怨岂能一刀了 第二章 冷家堡 第三章 娇艳的女人 第四章 神秘的刀,无情的人 第五章 迎客使者 第六章 万花楼寻欢 第七章 名侠的笑容 第八章 阴错阳差 第九章 美人之恩 第十章 绝世奇遇 第十一章 星月与剑侠 第十二章 神女岛 第十三章 相聚何必言别 第十四章 群侠风流 第十五章 无边风波 第十六章 生死关 第十八章 红颜祸水 第十九章 荒漠神狐 第二十章 第一剑侠 第二十一章 神奇的传说 第二十二章 生死之战 第二十三章 咫尺天涯路 第二十四章 情与爱 第二十五章 恩怨何时了 第二部内容简介,描述胡丹在大喜之日,被神刀庄叶离群的带人来抓走了,叶离群一心欲置胡丹于死地,因此他不顾自己身份,竟命令名侠双刀,各大掌门的一大群江湖上绝顶高手亲自出马,胡丹为了保存冷家堡百多年来的利益,只好以一死来换得冷家堡的平安。叶离群一出冷家堡,见自己请来的这一大群人都不愿意让自己动手杀胡丹,便令手下姜春另带一群人从另一条路带走胡丹,让他在深夜杀了胡丹,就这样,竟然引出了真正神秘可怕的神刀庄的主人,一个邪气极盛的女人,她有一块可以让千千万万人迷失本性的宝石,翡翠令一出,无人可挡,一个绝色的女人,竟然因为有了一张奇石,就一统了江湖。就在这时,真真假假的胡酒藏宝之图浮现江湖,玉门关之外的万里沙漠就成了众人追逐的场所。原来这一切只是一个阴谋,一个可怕的阴谋之中的阴谋,一切只是因为一个女人集聚几十年对一个男人的恨。爱是什么,恨是什么,爱恨交集的人生又会是怎样。 江湖七浪子系列丛书共有四部。 第一部, 鬼城杀手 第二部, 红樱枪 第三部, 桃花林 第四部, 别离江湖 第三部内容简介,桃花林第一杀手颜红衣在去杀人时失手,竟死于娇小玲珑的两名女子手中,冷风吹遇到此事,却压了下来,他不想看到一个江湖上很有名气的杀手竟然就这样死去。数日之后,桃花林唯一的女杀手廖虹星夜归来,带来了一个让所有人意想不到的人,数月之后,又一个颜红衣又出世了,只不过这个人经常现面江湖,随身总有一个美女相伴,在经过数次交手之后,颜红衣被众侠堵截在一个再也逃不掉的地方,他也身受重伤,在这时,廖虹用生命为代价,说出了一句震惊天下的话:颜红衣就是胡丹。紧接着,一场更大的阴谋出现了,桃花林之主与江湖上另外两名赫赫有名的枭雄居然要弑君夺位,胡丹与殷可傲之间恩怨又更深了,之后,他们的故事会如何,敬请期待最精彩的江湖七浪子之桃花林。 第四部内容简介,胡丹失去武艺后,流落江湖,化名换容隐身于一个小山庄里,可便是这样也不能让他安静下来,一名神秘女孩子忽然在一天钻入了胡丹的床,就这样,他们认识了,也就这样,胡丹只好又撞入肮脏的江湖之中,在与江南四大庄的人交往中,胡丹才发现这人都有多么可怕,就在他危机之时,萧大少就出现了,他带来了举世无双的神丹,这神丹居然可以让一个人恢复功力,胡丹于是就踏上了出使鬼城的脚步,一路上惊险四伏,最终到了鬼城,等待他的会是什么结局,胡丹会死在鬼城么,他与鬼城的高手们交手会否败阵,他最后能否与自己最亲爱的人呆在一起,他在鬼城又遇到了些什么人,发生了些什么事。江湖,这就是我们所幻想中的江湖,充满着幻想与不可预知的未来。 (以上章节已由笔者于五年前全部手稿完就,约为一百二十万字。) 第一章 恩怨岂能一刀了(1) 正午。 和熙的阳光洒照大地,晚秋的一切显现出一片茂盛生机,冷家堡的街上行人来来往往,争相购买着自大理快马运到的红葡萄。今天街上的人比往常足足多了十倍,因为今天是冷家堡的大喜之日。 冷家堡世代都有美女扬名武林,任何一个有地位的武林世家均想在冷家堡带一个女人走,但到了冷芳芸这一代,就没有人再有此奢想,因为今天正是冷芳芸新婚之日,新郎是侠名传天下的第一剑侠胡酒的儿子胡丹,冷家能得此婿,自是十分高兴,因此今天蒲东的酒家有一大半都被财大气粗的冷家堡包下了,任何人可以随便进入吃喝,而绝不会收银子,这样的机会好事又好酒的人群岂可错过,所以天一亮,这群人便早早地聚集到酒楼前,等待着纵情酒杯的欢乐时刻。 正是众人欲入酒楼一饱口福时,过客众多的街上忽然传来一阵狂风,刮着一团团灰烬向街市冲来,狂风之时,传来一阵阵急促的快马声,绝不只一匹马,就像万马奔腾,路人不及回头,快马几已近身,只吓得众人纷纷而逃窜,十数名跑得慢些的老人当即便让快马撞倒在地,顿时血泪漫漫,尖叫声,哭喊声,骂喝声连成一片。 长街虽长,可站在丰发大酒楼第六楼的顶端仍然望不到快马的尽头。冷风吹就站在那儿的凉台上,左手轻弹着古筝,筝音时而感伤,时而激昂,时而凄凉——引来一大群好事的人站在丰发大酒楼下面的空地,傻瓜似地看着冷风吹入神。但当无可胜数的快马飞速冲来,这群人全吓跑了,有几个跑得慢的人让快马撞倒,发出阵阵凄惨的叫声。 这里的人在这里生活了一辈子了,却从来没的遇到过这样的事,天下竟然有人敢在冷家堡的地方,在冷家堡大喜之日里弹着一首悲哀的歌曲,这人竟有这么大的胆子,更让所有人奇怪的是这一群马,这马上那一批全身武装的官兵,他们来这里是为了什么,为什么会挑这一天来,所有的人都不懂,但逃命要紧,能走多远就走多远了。 冷风吹望着飞驶而过的大批快马,转过头来看一眼冷家堡的方向,冷家堡仍然喜气洋洋,不时传过几人的纵情大笑声音。冷风吹叹了口气,摇摇头,自言自语地说:“胡丹,今天我本是为杀你而来的,可是看来,用不着我出手,今天你的麻烦事就不会太少的。” 他缓缓地将古筝置于身后,再将放入桌上的宝刀挂到衣带之上,却在这时,只听有人大呼:“冷风吹,那人就是冷风吹。”接着便是烈马长嘶之声,立即有数十匹快马将酒楼包围了起来。 冷风吹冷冷一笑,假装没有看到,沿着木梯一步步地走了下来,他连同望也似不曾望一眼地面数十个正冷眼相望着他的那群军官模样的人。 “冷风吹。”再一个声音哄亮响起,一人大叫着说:“快下来束手就擒,等候发落。” 冷风吹这才懒懒地回答了一声:“是什么人在胡乱叫你大爷的名字。” 那人大声说:“你死到临头,还大言不惭,弟兄们,将酒楼包了起来,一只苍蝇也别给老子放出来。” 这人是叶离群手四侍卫之一的姜春,他武艺极高,但他亲眼看到过冷风吹的刀法之可怕,已是到了无可形容的高度,他自信不是对手,所以他一吩咐手下,自己却先走了。 冷风吹望着姜春的背影,冷冷地说:“既然想取你大爷的性命,为何你逃得比谁都快。”说着话,人忽然自楼梯上一滑,像千丈之高的瀑布一样直淌而下,瞬息之间,已到了楼下。那一大堆人正生龙活虎般等待来抓冷风吹的人,一见自己要抓的人竟然到了自己身边,也是吓了一跳,却还是有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使出少林的大擒拿法,齐向冷风吹扑去。冷风吹仍然站在那里,却不知为何,这几个人退回去的速度,竟然比扑过来的速度最少要快一倍,退到他们的人之中,才发现有几滴鲜血从自己的手腕上流下,接着各自看到自己落在地下的手掌。冷风吹出手一招便将这几个人的手掌全部削断,好快的刀法。这几个人的惨叫声音只吓得马匹惊起,齐齐后退,马上的骑客想拉也拉不住。 冷风吹冷漠地说:“少了一只手比掉了性命要好得多,你们走吧,我不杀无名之辈。”冷风吹朝着那群人挥挥手,那群人果真傻瓜似地往后退去。却在这时,忽然听到一个声音说:“十二弓箭手,放箭。” 前面的那数名伤者倒退入人群之中,几匹惊马也让拉开,后面闪电般冲上来几个人,马上面俱有一个手握弓箭的射手,一齐对准冷风吹。 “放箭。” 命令如山倒,几十支足可以力透钢板的利箭向冷风吹射去,只见冷风吹身体一动,倒退飞起,接着又闪电般脚在楼梯上一抵,人又疾扑而出,从射手的头上射过,在半空之上还悠然自在地弹起了古筝,筝音不再是悦耳动听之曲,而是前一百七十多年的杀手之王孟春风的祖师爷所创的杀手之曲。 曲子一响,那十二名手握箭的射手猛地翻身倒地,双手捂耳,跌落马后,疯狂乱叫,而站在冷风吹一边的路人却是安然无事。 另一边的数不清的快马仍然疾驶而往前,连瞧也不往这边瞧一眼,冷风吹忽然一声长啸,身体飞射而起,扑向快马群,亮光一闪,刀已挥出。 烈马也长呜,栽倒在地,马上的骑手一齐向前扑倒,后面的快马一时不备,不及拉绳,也自跌倒,一匹压住一匹,一人压住一人,刹那间倒了一地。路边看热闹的人一见此等奇迹,若不是心怕官兵残酷,早就拍手叫好了。 冷风吹却似是没有看到,马已然归鞘,众人的目光看呆了的景色,他几乎不当做一回事,他无所顾虑地向前飞奔,连疾驶的快马也没有他快,许多骑客只见到眼前亮出一道亮光,人就栽倒在地了,如铁般的排练已让这群人习惯了各种各样突发奇来的事物,可是这一次,却还是让冷风吹轻易地就乱了他们的阵脚,有的马冲上了两边的酒楼,有的马竟飞舞跳起,将前面自己的人踏在脚下,冷风吹一时杀得性起,数百之人没有一个人能阻挡住他的出刀。 一刀便杀一人,一招便伤一马,等待众骑发现他时,他却已经远远到了前面去了,前面又是一阵人翻马仰。 冷风吹再忍耐不住了,哈哈大笑起来,一脚踢倒一倒地而起的一名官兵,飞身掠上了一匹好马,一脚便将马的原来的骑客踢了下去,然后一刀砍在马屁股之上,好马一惊,便硬是将它前面的几匹马撞开,惊得那几骑鸡飞狗跳样,冷风吹大笑之中,双腿立于马背之上,旁若无人地收刀入鞘,取下古筝,弹起了史无古人,后无来者,武林最为萧杀无情的杀手之曲。 一曲未尽,但听一人大叫着说:“冷风吹,留下步来。” 声音刚传出,一支弓箭划空而来,夹杂着凄婉和疾风,直射冷风吹,冷风吹丝毫不惧,脚尖一抵,人就脱鞍而出,看准飞箭,单腿踏去,人竟像是让飞箭带动一样,随箭向前冲出了数十米,飞箭终力尽坠落,冷风吹又踢倒一骑士,又抢到一匹马,古筝一路之中串联不息,此时更为响亮。 咣咣咣,不知何人猛击三下铜鼓,冷风吹一怔,只见前后左右之人俱伸手勒马,快马长嘶一片,但还是全停住了,长街一片哇然,瞬息之间,千马俱停。 “好。”冷风吹狂叫一声,一掌击倒座下大马,同时离马而去,飞身上了一边的石硫瓦上。刀在鞘中,筝已挂到身后,身法丝是不乱,但人落屋脊不久,他身边便站落了人。全是如狼似虎的官兵。 “到底是谁来了,会有如此大的气派。”冷风吹轻按着宝刀,心想。 为首之人是姜春。此时的人手持一柄令剑,一指冷风吹,大声说:“冷风吹,你好大的胆子,竟然在大街之人胡乱杀人,该当何罪。” 冷风吹轻掸着刀柄,冷声说:“反正朝庭现在是黑白不分,还不是你说得算,既然我罪不可恕,阁下何不率领你的千军万马,来擒拿老子,更待何时。” 姜春说:“休得猖狂,冷风吹,明年今天便是你的忌日,弟兄们,给我上,杀死此人者,官升一级,俸银千两。” 话未落音,就有四五个人齐齐扑上,冷风吹反手握刀,却只望着姜春,说:“官差大人,我想你说错了,明年今天是你的忌日才对。” 刀出鞘,无声无息,冷风吹飞身扑出,在半空中一线射出,几个人想飞身去挡,刀未及出手,自己的头就飞了起来,四五个人竟然让他一刀全都砍下头来。好快的刀。好可怕的杀招。 地面上有成千上万的人全看到了冷风吹的出手,却不能看清他是如何能一刀削下五个头来的。刹那间,所有的人只觉得脖子一紧,倒抽了口凉气。 姜春一见冷风吹如此神威,正向自己扑来,也心知自己身边便是有再多的人也不能阻止到他,顿时吓得脸色苍白,脚下一滑,人就掉到马下去了。冷风吹飞来一刀就削到马头之上,那马一声不响地就轰隆倒地。 冷风吹冷冷地说:“我若想杀谁,没有人可以从我刀下逃掉的,你又何必白费力气,枉想逃跑。” 声音冷漠,像来自冰雪底层的冷气,一下子让人凉入心底,站在冷风吹旁边的人忽然手脚发软,几乎要摔下马去,那里敢上去擒捉冷风吹。 姜春大惊之下,连连叫救命,惊惧之色颜于色表,冷风吹身影如同鬼魅般追到,冷冷地说:“没有人可以救得了你的。” 刀出,冷风吹每一刀都是要人命的杀招,他出过的手很少空回过。因为冷风吹永远记住孟春风对他说的那句话:“你是一个杀手,你每一次的出手都必须得到报酬,否则你不如走,能逃多远就逃多远,因为你杀不了别人,别人却有可能会要了你的命。” 冷风吹从不敢忘记这句话,所以他很少出刀,但一旦出手,便是杀招,没有九成的把握,他绝对不会出刀,此时他就有九成的把握。 刀已至姜春的额头。 这一刀并不快,几乎所有的人都能看到他出手的姿势,以及刀去的方向,但便是这样慢慢腾腾的刀法,却已经将姜春所有的退路全封死了。冷风吹无疑是个杀手中的杀手,这样的杀手去杀人不只是去要一个人死那么简单,他们自然会去享受杀一个人之中的乐趣,尤其是杀这种鱼肉百姓的官员,他很想看一看这样的人临死之时会是个什么模样的情景。 姜春的汗水如雨水般滴落,刀几乎都贴近了他的肌肤,冷风吹那柄削铁如泥,雪白如脂般的宝刀已经网死了他。却在这时,只听得一声高喊:“阁下杀性如此之重,确实罪孽深重,不可饶恕。” 声音说出来时像是在丈余之外,话说得很快,当冷风吹听到最后一个字时,两柄刀,两柄略弯的刀用一种奇异却又有效地招式格住了冷风吹的刀,来势之快,功力之老到,俱似胜冷风吹一筹。 冷风吹一惊之下,这时他虽可轻易要了姜春的性命,可明显会落入对手的下风,要知道高手过招,一个小小的失误就有可能送命,况且是这种情景之时。冷风吹猛然抽刀回身,身体一转,倒射飞出,那知那人像是附身之符,紧紧跟随,轻功也似于冷风吹有过之而无不及。冷风吹临时返身出手,挥刀一阵乱砍,这才将对手逼退了两步,不也太过接近自己。抽着这点空隙,冷风吹退至屋檐,挑刀而立,冷眼望着来人。见他并不如自己心中所想那样穿着官服,头戴官帽,这人一身青色衣服,玉面俊雅,年约为三十多一点,只是脸色苍白,像是多年生病一样,但其的容貌仍是起乎常人,令人一望之下。顿生敬意,冷风吹望着他一阵,才说:“好刀法。” 第二章 恩怨岂能一刀了(2) 来人肃容说:“阁下可是杀手岛孟春风的弟子冷风吹。” 冷风吹说:“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在下就是。” 来人点点头,接着说:“孟岛主现在可好。” 冷风吹一字字地说:“他早已魂飞天外,七年前死于杀手岛。” 来人呆若木鸡,良久才说:“他一生仗刀行恶,虽威惊天下,却也难免一死,阁下年纪轻轻,难道也想步其后尘,去做一个遗臭万年的杀人狂魔。” 冷风吹断然说:“住口,孟春风是非恩怨,自有后人评说,阁下又有何德何能,便可以代表天下武林,乱说他人是非。” 那人缓缓地摇头说:“是非恩怨,自有后人评说,好一句后人评说,但你胡乱伤人,误伤无辜之人,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冷风吹冷冷地说:“杀可杀,杀天下可杀之人,悔可悔,悔天下可悔之事,在下不杀人,可又有谁能容得下一个杀手之后人于世上,官兵铁骑横扫长街,路人又有何罪,难道死也有余辜。” 那人不知想到什么,过了许久才说:“孟岛主死于何人之手。” 冷风吹说:“天下可以伤到孟岛主的人又有几人,还用我说么。” 那人叹息着说:“果然是胡酒,哎,你知道吧,孟岛主当年错杀过一个人,那人是昆仑仙儿之弟,也就是我老婆的亲弟弟,当时,那被他错杀的人只是个疯子。” 冷风吹当然知道仙儿与胡酒的那种关系,胡酒一生中的往事他比任何人要知道得多,因为他的一生似是因为战胜胡酒而活着的,知己知彼,是做为一个真正的对手最重要也必须要做的事。当然也知道做为一个天下第一杀手的人去杀一个疯子是件多么耻辱的事,不由就哑然起来。那人接着说:“所以胡酒去杀孟春风,不论是多么为难的一件事,胡酒一定会做到的。”说着说着,又摇头起来,苦笑着说:“你不会懂得这其中的含义的,你走吧,相信这里没有人可以留得住你,十年之后,你会是所有人的一个最强劲的对手。” 冷风吹说:“走是一定要走的,我的家又不是在冷家堡,我只是不明白一件事,今天这么多官兵来到冷家堡,到底为了什么事。” 那人说:“是叶离群带大家来的,我也不知道他来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 “叶离群。”冷风吹说:“他也敢来这里。” 那人说:“不错,不仅是叶离群,连少林掌门大觉方丈,武当道长,天山净衣上人,昆仑无敌剑俱已侠驾至此,你还是速离开此地吧。” 冷风吹冷冷地说:“好个叶离群,看不出他能有如此能耐,不仅七大掌门能够随便差遣,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名动天下,以侠义震九州的双刀慕容斐也变成他的鹰犬,真是让人不敢不佩服。” 那人一怔说:“你认识我。” 冷风吹说:“天下除了双刀之外,还有谁能够在一招之内化解我夺命的杀着。” 这人正是双刀慕容斐,天下最讲侠义正直的侠客,十多年曾与胡酒联手与当时天下第一人无敌老人决斗,并以他的双刀取下无敌老人的项上之首而名动天下,后来与胡酒绝义,因为胡酒确是有事愧对了他,胡酒因为一个女人居然害死了他几个最要好的兄弟,那些人虽不是死于胡酒之手,却是因他而死,当年华山论剑上的第一剑手高江鸣,因风光全让未出席的胡酒夺去,心生疾恨,约慕容斐联手去杀胡酒,却遇到慕容斐的断然拒绝。后来虽说慕容斐抢走了胡酒的心上人仙儿,但是江湖上没有一个人说会说他不够仗义,其实论他的身世名气,便是找一个胜仙儿十倍的人也不为过,但他无悔,十多年了,仍见他们夫妻之间生活得很好。 慕容斐淡淡地说:“名气能杀人,但愿阁下能够忘记我是慕容斐,尽可将我当成一个阁下不屑于出手动刀的敌手,阁下还是走吧,没有人会说阁下是临阵而逃的,而且,这里很少有人认识我。” “你错了。”冷风吹说话时毫无一丝表情,他说“名气的确可以杀人,但杀的都是些庸才,真正的英雄,是不会临阵而逃的。” 慕容斐说:“英雄,做一个英雄要付出多少代价,阁下应该比谁都要清楚,英雄虽然光彩,可谁知道他们背后要付出多少。” 冷风吹说:“可英雄毕竟是英雄。” 慕容斐说:“年轻人最容易冲动,年轻人也最喜欢让别人看成自己是英雄,可是无论是谁,生命于任何人只有一次,阁下年纪轻轻,日后造诣定然不小,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是,好象还是晚了一些,阁下看看自己的身后,此时阁下便是想逃也逃不掉了。” 冷风吹傲然回头,见不知何时竟有数百名兵士握弓箭正对着他,心中一凛,却仍然坦然而笑,挺直了腰,朗声说:“大丈夫生亦何欢,死亦何惧,只是为阁下这样的英雄感到羞耻。”冷风吹将英雄二字说得特别重,话罢之后,再不去望慕容斐,似是不屑于与他为伍,与他说话也似是降低自己的身份一样。冷风吹对着众多弓箭手大步走去,反手拔出古筝,旁若无人地弹起了古曲《高山流水》来,筝音悠扬,发出阵阵金属声音,令人动容。 “好一曲高山流水,”慕容斐仰天长叹,叹息着说:“阁下多才多艺,确是天下不可多得的人才,只可惜叶庄主来了,我便是保你也保不住了。” 叶离群就在人群之中,骏马之上,他一现出身来,大街上的骑士齐齐翻身下马,牵马拔刀,立于两旁,中间现出一条大道路来,虽有死尸惊马,早让众兵士拉到一边,只是鲜血淋漓满地,让人凄然。叶离群身边竟有少林武当天山昆仑四大掌门,以及几名身着紫衣袍,神色得意的宫中官员,其排场之大,冷风吹还是生平第一次见过,叶离群目光所到之处,立即静寂无声,冷风吹想起上次杀叶离群时让萧贵出手救走,自己失手一事,不由怒火中烧,站前一步,厉声说:“叶离群,想不到你还能活到今日,真是苍天无眼。” 叶离群望了一眼冷风吹,不怒而笑,说:“我道是谁敢在这里撒野,原来是冷风吹冷大侠侠驾光临,听说阁下挥手之间就伤我数百兵士,真是让人敬慕。”说到此处,回头看了一眼身体左侧的天山派掌门净衣上人,笑着说:“冷风吹的刀法堪称天下一绝,上人也善于使刀,倒可以与他去切磋切磋。” 净衣上人心中恼怒,心想这小子太小看自己了,居然让自己这样身份的人去与一个小伙子比试刀法,但却不敢反抗,只好一辑首,说:“是。”说罢,飞身掠出,从众弓箭手头顶上掠过,稳稳地落在冷风吹的对面,他这一露轻功,马上引来一阵喝彩声,净衣上人对着冷风吹微笑着说:“小友请了。” 净衣上人的兵器也是一柄刀,只是他这柄刀与天下所有的刀不一样,这柄刀既无刀锋,又无刀尖,就像是块破铁一般的刀,但没有人敢瞧不起这柄刀,传言中自己孟春春风一死,史阿大不知所终之后,这柄刀便是天下最有声望的一柄刀,这柄刀也叫做残缺宝刀。 冷风吹将古筝置于身后,便看了净衣上人手中的刀一眼,冷声说:“这柄刀可是名残缺宝刀。” 净衣上人说:“不错,正是。” 冷风吹说:“传说中这柄刀自出世来一百七十六年,杀人无数,可从来没有杀过一个不该杀的人。” 净衣上人点头说:“嗯。” 冷风吹忽然大笑,狂笑,几乎要笑出眼泪,众人俱是一怔,心想此人不会是让净衣上人的名气给吓疯了吧,只是净衣上人没有觉得奇怪,他淡声说:“这柄刀有这么值得可笑么。” 冷风吹仿佛没有听到他说话,仍在笑,大笑,狂笑着。 净衣上人脸有些变了,接着说:“朋友是觉得——” 冷风吹却忽然止住笑声,笑声如同让刀切断般消失,随即而来,是他的满面杀气,逼人的杀气,让人一下子如掉到了冰池里一样,他一字字地说:“既然宝刀从来没有杀错一个人,此时却为何还不动手呢。” 净衣上人像是忽然之间老了十岁,他说:“老夫是应该出手了,杀阁下用此刀的确有槐于宝刀的历行规律,但是,若阁下死后,天下便再也看不到这柄刀了。” 净衣上人说得很轻掸,他本来是一个一字值千金的武林名宿,此时说出这句话来看似轻描淡写,其实不然,这柄宝刀是历代天山派掌门人的信物,可他竟然说出此话来,让冷风吹也有些发呆了,但他绝不去想,因为做为一个杀手,受到影响只有杀人与被杀,能够杀死对手就绝不会心软,因为他的心血已注入自己手中的刀之中,也是因为对方毕竟不同于钱宝贵那等俗人一流,也许他今天就会葬送在对方手中的这一柄毫不起眼的破刀上,慕容斐说的不错,生命于任何人只有一次。生命对于冷风吹也是一样,也同样只有一次,只要有机会,就不能放弃,他也绝不放弃,孟春风教了他武艺不少,可从他身上学来的生命概念只有一次,就是孟春风败在名侠胡酒手中后,竟然出人意料之外地哀求胡酒饶他一个小徒弟一命,那时冷风吹就在他们面前,那种情景他一辈子也忘记不了。 净衣上人说:“出招吧。” 冷风吹说:“是该出刀了。”说着话便缓缓地拔出自己那柄刀来,刀以黄金为柄,玄铁为刃,铁木为柄,九块玉石装在刀柄之上,布成一个星形,刀柄下面挂着一块比他的脸还要白的白布条,纤尘不染,透出一喽淡淡的郁金香的花香,这绝对是柄好刀,杀人绝对用不了第二刀的宝刀,杀别人杀自己都一样不用第二刀的好刀。 瞬息间,一股浓郁的杀气飘浮在两人之间,无数双眼睛定定地看着这两人,有许多人都知道,这一战不论是谁输谁胜,都会在武林上划上一笔,因为比试的两个人都不是一般人,一名是杀手之王的闭门弟子,另一名是七大名派之一的派主。冷风吹若是输了,不但送了性命,也让孟春风十数年的心血付诸一旦,净衣上人若是败了,那不仅仅只是输了一场比试,天山派的名气立即会在武林中直线下滑,而引发这场决斗的叶离群却眼目含笑,神情清爽,高兴非凡。 决斗即将开始。 冷风吹握刀,向前迈出五步,净衣上人握刀,也亦向前五步,两人之间的距离已不足五步了,正是出手的好地方。 “住手。” 正在千钧一发之时,忽然响起了这一声音,这声音并不洪亮,却足够让附近百米之内的人听得清清楚楚,在这个时候,也许天下根本没有人可以让他们再住手了,就连同那个决斗发起人叶离群也不可能了,因为他们的心中已出招。但还是有人可以做到谁也做不到的事,来的这个人,无疑是其中之一。 叶离群一听这声音,眉头一皱,他身后一名懂事的官员立即对自己手下的一名总兵使了个眼色,那总兵立即带领一群人向那个叫住手的人扑了过去。 “站住。” 这次说话的人是净衣上人,他已经收手了,甚至于他的刀也不见了,而冷风吹就站在他五步之内,手中的刀光闪眼,随时都可能要他的命,可他仿佛没有看到一眼,只冷声喝住了几名如狼似虎的官兵。 那名总兵只当没听到,他根本就看不起这群又老又爱摆架子的家伙,他只听自己顶头上司的命令,所以他只怔了片刻,便又扑了上去。 净衣上人出手了,本应该挥向冷风吹的力掌猛地拍在总兵的后背上,那总兵哇的一声怪叫,向后跌落,幸好净衣上人并不存心要他性命,只用了三成功力,但也让他再也爬不起来,他后面的几个人连忙扶起了他,那总兵刚想发怒,却见净衣上人转身向刚才说话的人走了过去,神色恭敬地说:“阁下可是胡酒胡大侠。” 这声音一出,许多人的目光齐刷刷地望向了那人,有许多人惊叫出声: “胡酒。” 这一个普通的名字在这群眼高过顶的人群之中像一阵春雷轰隆炸过,竟有如此份量,一时,连同少林武当昆仑几大掌门人的目光也全吸引过去了,人群官兵之中,顿时嗓动起来。 来人一袭灰色衣服,脸色清秀,额头边脸上有一道不太显眼的刀疤,腰系一柄看上去极为普通的长剑,只是剑鞘之上有几块原来不知何颜色的破旧布条在随风飘扬,好像无论他在什么地方,都似是站在高山之颠一样,这正是传说中天下第一剑侠胡酒的神态,这不是胡酒是谁。 胡酒竟然没有死,胡酒竟然会出现在此地。 胡酒微笑着说:“是净衣老友,哈哈,别来可安好啊。” 净衣上人笑得都快见不到眼睛了,说:“好,好,还不是老样子,听说胡大侠已经归隐山林,四处云游,做闲云野鹤去了,今日怎么有此雅兴,居然来理此试诸等俗事。” 胡酒说:“在下人虽在天外,可心却在江湖,此次前来,只想向上人相求一事。” 净衣上人陪笑着说:“胡兄何必如此客气,胡兄侠义天下无双,何事那敢言求,但请吩咐便是。” 胡酒也不客气,便一手指着冷风吹言说:“此人是孟春风唯一得其真传的后人,胡酒不才,斗胆向净衣上人求一个情——”净衣上人有些迟疑,看了一眼叶离群,却只能缓缓地摇头。冷风吹却对着胡酒说:“阁下可是胡酒。” 胡酒淡笑着说:“正是。” 冷风吹说:“好,” “好,何事其好。”胡酒一怔。 冷风吹说:“在下历尽艰苦,只求能见阁下一面,在下这一生飘泊,也只是为了见上阁下一面。” 冷风吹不自觉地挺直了腰,脸上现出少有的残酷之色,一字字接着说:“在下虽不才,却从未有过向别人求救过,多谢胡大侠授手之恩,在下毕生之愿,便是与阁下一战,胡大侠,请出宝剑。” 说话之后,便是一辑,一辑之后,反手拔刀,冷冷的刀光连环使出,他是个真正的杀手,是天下第一流的杀手,他当然懂得先下手为强的宗旨,况且,他实在没有多大信心能够对付得这天下第一大侠胡酒,在胡酒面前,绝对没有一个人会有完整无缺的信心。 只有刀,刀才是最实实在在的,实实在在的杀气,实实在在的刀,实实在在的杀手,实实在在的杀招。 胡酒好似知道他会出手一般,一手就抓着自己腰际的长剑,剑如游龙,洒然脱鞘而出,这一时,所有的人的目光全望在这柄剑之上。 这是柄太普通不过的剑,不值十两银子的剑。 这样的剑便是随便掉到地上,一般有点名气的剑手连多瞧一眼也不会去瞧的剑,却是当今江湖上最有名的一柄剑,也是天底下无人可抵挡的一柄剑。 胡酒为什么会使用这样的一柄剑,其实他若是想要好剑,随便吩咐一声,便会有无数铸剑名师专可为他铸剑,而且不会收取分文,任何一个有名气的剑手都会将最心爱的宝剑赠送给他以为荣,可是,他自从闯荡江湖到成名,一直使用的只有这柄剑,因为这柄剑是他初恋情人送给他的,也就是名动天下的无缺宫主送给他的。(详情敬请期待江湖七浪子的前传《七柄红粉刀》之侠传) 他一直很珍惜这柄剑,可他却用这柄剑葬送了他最心爱的初恋。 有许多事可为可不为,做为一个大侠,胡酒是最懂的,其实在最后那次杀无缺宫主的时候,他已经知道他要杀的人就是自己一直在寻找的女人,可他还是出手了,人在江湖,许多事不由你自己可以控制的。 人在江湖,身不由已。 胡酒却很爱这柄剑,他这柄剑从来不会用来去格挡别人的出招,他一出手就会是不可抵挡的,你根本就来不及反应过来,你就已经败了。所以他这柄剑还保持得很好,除了那剑柄上那几块已经分不出原来是什么颜色的布条陈旧之外,别的地方还都保护得很好。 胡酒出手了,他的剑法看上去并不怎么奇特,就是平平常常地一出手,直朝着冷风吹必救之处攻去,却当他攻来的招式没杀伤力一般,冷风吹心一惊,他行走江湖这么多年,却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对手,心里一震,猛地收招,闪身避开胡酒的来剑,也就在这一瞬息之间,他忽然发现了这名震天下的第一剑侠胡酒出剑的时候,身上竟有无数个可怕的破绽,这些破绽,都可以让第一剑侠横血当地的,然后,就是这一些太多的破绽,竟然吓住了冷风吹,若是冷风吹遇到别的对手如果有这么多的破绽的话,他一定会死命攻击的,可他此时的对手是胡酒,是天下第一侠的胡酒,是自己师父一说起就敬佩万分的胡大侠,谁都知道这胡酒玩剑已有几十年,时至今日,可以说天下没有他打不败的对手,这样的人,他的剑法若有破绽,一定是他的对手要命的死路。 果然,冷风吹不攻反退之后,刀一回收,胡酒身上的所有破绽就全消失了,接着,冷风吹看到一柄剑,一柄平平淡淡的剑飞射而出,胡酒出招了。 众人的目光全看呆了。 这并不是随时想看就看得到的剑招,也许是可能你混江湖上一辈子,也看不到比这一招更可怕的剑招,也许是你所看到过的剑招之中,最神奇的剑招。 所以,所有的人全抨住了气息,双眼瞪得极大,死死地看着胡酒的剑。 这一招冷风吹太熟悉了,他不仅见到过叶败使过好几次,孟春风也曾教他无数次抵抗这一招式的动作,可是待到胡酒一出手,冷风吹就发现师父错了,这一招也并不如孟春风所讲授得那么可怕无比,最少这一招很慢,慢中夹杂着冷冷杀气,并可随时改变招式,但比孟春风所言说的最少要逊色十倍。 不过,这一点很少有人能够看得出来,在场的这么多高手之中,也许就只有冷风吹看得出来,因为他太熟悉这一招式了。为了对付这一招,冷风吹最少花上了十年时间去学习对策。 可冷风吹转念一想:“胡酒莫非是在装做,或许他的年龄大了一些,功力减弱了,或许是在这等大场面上,防备他的仇敌来对付他,所以才会出招不老,不似那种志在必得地要人性命的杀招,倘若是这样,他若是出招不尽心意,我便是胜了他也不光彩。”想到这时,猛地掠后十步,一脚踢倒一名靠近他的兵丁,冷然收刀入鞘,说:“胡大侠,今天阁下出招似是心剑不一,倘若侥幸胜了,在下也是胜之不武,不若我们改个时日,改天再战吧。” “那是最好,”胡酒一笑收剑,接着说:“你年纪轻轻,刀法却有如此造诣,实是不易,日后定成大器,孟春风慧眼识珠,但愿你不要让他失望。” 冷风吹虽然觉得这天下第一大剑侠说话婆婆妈妈的,很让自己失望,但也不敢失礼,说:“多谢美言。” 叶离群见他们一出手便停手不战了,心中很是不悦,当即说:“紫衣上人,还不快将钦犯擒拿归案。” 净衣上人脸涨得通红,却还是说:“是。”脚步却没有动,只看着胡酒。 胡酒手一伸,说:“上人且慢。” 胡酒向叶离群走了几步,抱拳说:“请问阁下尊姓大名。” 叶离群还没有说话,净衣上人抢着就说了:“这是神刀庄庄主叶离群叶公子。” 胡酒淡淡地说:“神刀山庄,韦不败是你什么人。” 叶离群一怔说:“我不认识他。” 胡酒便笑着说:“韦不败便是二十年前神剑山庄的庄主,阁下既然不识此人,又何以可称为神剑山庄的庄主呢。” 叶离群哦了一声说:“原来你是说那老头啊,我早就叫人把他给杀了。” 胡酒正色地说:“阁下到底是什么人。” 叶离群便不说话了,只当没有听到胡酒在问话,他身后的一名官员不识得胡酒大名,见他声音无礼,便厉声说:“休得无礼,叶公子乃当朝红人,岂容尔辈胡言乱语。” 胡酒冷冷静地说:“便是当朝天子大驾到此,胡酒也是如此说话。” 那名官员是今朝新科武状元,他并不认识这天下无双的大剑侠,他在朝中得圣上宠爱,无人敢违其意,此时竟让一个江湖粗人抢白一顿,那里还呆得住,立即大声说:“诸位将官。” 有数十人应声说:“小人在。” 武状元大声吩咐:“速将此汉子擒拿,若其反抗,格杀勿论。” “是。” 那些人全应了声音,却没有一人敢出手去捉胡酒,连动也不也动半步,只是眼睛怔怔地看着胡酒。 少林一觉方丈缓缓说:“叶施主,请息怒,此人是几十年前名动天下的第一神剑侠胡酒,为人正义侠气,叶施主不可鲁莽行事。” 叶离群失声说:“此人莫非是当年一人单剑匹马独向鬼城赴约,一剑杀十人的大剑侠胡酒胡大侠。” 一觉说:“正是此人。” 叶离群不禁喜形于色,叫着说:“胡大侠,原来你就是天下有名的胡酒胡大侠,久仰大名,多有得罪。” 胡酒淡淡地说:“名声之累人,叶庄主不必客气。” 那名武状元正想着自己亲自出马,去捉拿胡酒,一听叶离群出言敬佩,那里还敢动,脸涨得通红,却也莫可奈何。 叶离群又说:“在下久慕胡大侠威名,不知胡大侠可有兴致与小可一起,共享荣华富贵。” 胡酒说:“不敢当,粗鄙俗人,以四海为家,流浪习惯了。” 叶离群大感失望,虽不想就这样放掉冷风吹,但见所有人似乎都对这胡酒有所忌惮,心想也不必节外生枝,况且这胡酒又是他一生之中最羡慕的人物,武艺又是极高,若是与他动手,只怕胜负难测,性命也不易保全,只好说:“既是如此,在下不敢勉强,胡大侠与冷大侠就请自便吧,真希望以后能够有胡大侠这样的人经常陪在身边多多指教在下。” 说完手一挥,众兵丁立即让出一条路来。 胡酒拱手为礼,说:“多承美意,告辞了。”说着对众掌门人也是一辑,便转身向外走去。 冷风吹却不动,叶离群奇怪地说:“我已经答应不为难你了,你为何还不走。” 冷风吹冷冷地说:“我为何要走。” 叶离群说:“胡大侠既然指定要带你走,无论如何,今日我要给胡大侠一点面子,绝不会再为难于你。” 冷风吹傲然说:“我要告诉你一件事。” 叶离群说:“什么事。” 冷风吹就说:“冷某一生纵横江湖,纵是今天横尸当地,也绝不会摇尾乞怜,欠别人情分,该走的时候我一定会走的,至于你的手下敢不敢来追,便是你自己的事了,而我现在,就想走了。”说罢,闪电般跃起,一刀毙向身边两名兵丁,只听两声惨叫,两个活生生的人就倒地身亡,众人一凛,冷风吹就飘入了屋顶。 叶离群脸色铁青,却一言未发,数千官兵也就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冷风吹消失在长街尽头。 胡酒此时已走到一条巷子路口,回过头来看着冷风吹的背影,眼中一片迷茫,他在想什么,却没有人会知道,慕容斐却在看着胡酒,眼中亦也是一片迷茫,他在想什么,没有人注意。 冷风吹很快就看不见人影了,胡酒也很快就不见了,千马又急驶,长街又刮起阵阵旋风,马群过去,地下留下数十名官兵的死尸。 第三章 冷家堡(1) 胡酒步出长街,穿过一条小巷,他身后仍然有无数目光跟随,这就是英雄,英雄是属于天下人的,天下人谁不敬仰英雄。 就在一株百年槐树之下,冷风吹就站在那里,挡住了胡酒的去路。 胡酒看着冷风吹,微笑着说:“是你,刚才没有受伤吧。” 冷风吹冷冷地说:“今天虽然我认为你并没有帮过我什么,可我毕竟是因为你而能够这样轻易脱身的,所以这一次我也放过你,我冷风吹做事恩怨分明,十日后,我会在洛阳城观音庙前恭候大驾。” 胡酒脸色一变,说:“你想我会去么。” 冷风吹说:“我想你一定会去的。” 胡酒沉默了一阵,才苦笑着说:“不错,你说的不错,无论如何,我不能不去,我一定会去的。” 冷风吹说:“我已经找你找了十年,任何事十年的时间都应该来了结了。” 胡酒长叹着说:“二十年了,二十年来我知道你一定会找到我的,孟春风虽是我的对手,可我理解他,他的一生中从来没有一个输字。” 冷风吹望了一阵胡酒,才拱拱手说:“告辞。” 言罢转身,朝着茫茫的人群中走去,走了好一阵,又回过头来说:“胡丹今天与冷家堡千金成亲,叶离群等人前来冷家堡一定是为了他而来的。” 这话不多,但已足够,胡酒既然可以从叶离群手中救出自己来,也一定可以救出他自己的儿子,像胡丹那样的人,若是死在叶离群这种人手中,确实是一种遗憾,冷风吹是这样想的。 胡丹呢。胡丹又在何处,他和冷芳芸已经成亲了吧。 张灯结彩,上千佳宾,胡丹就在这里。 冷芳芸等待这一天等得太久了,为了这一天她付出的代价太大了,一个享尽荣华富贵的女子,却为了一个终年飘泊的浪子,甘愿四处流浪,品尽艰苦,但幸好,有情人成眷属。这一幸福的一天终于还是来了,这就够了,再多的苦也值得了。冷芳芸此时正和一帮少女们呆在新房里,心里老想着胡丹,胡丹却在喝酒,喝他自己的喜酒。 今天是大吉之日,万事皆宜。 时过正午,阳光明媚,照在冷家堡高悬的明镜之上,虽快至冬天,众人却不觉得冷,只是大声叫嚣,大口喝酒,大块吃肉,胡丹已经喝下了十一杯酒了,但他没由头地觉得这酒很苦,一杯比一杯更苦,可他还是要喝,正如同他与冷芳芸的婚事一样,天下就有许多这样的事,你越是不想做的事他越是就发生了。 他刚给自己倒上了第十二杯酒,大门外传来一人大声说话:“丐帮帮主率兄弟前来恭贺胡兄新婚大喜。” 虽然这里人多话杂,但这声音却是一清二楚地传入每个在厅里喝酒寻乐的人耳里,看来姜如尘的内力几天不见,又见长进了。胡丹心想,立即站起身来,大声说:“快快有请。” 转过身,便见到姜如尘与几个六袋长老大步而入,虽然他们今天都特意换上了一身干净衣服,但乞丐毕竟只是乞丐,诸多食客一见,忙捂鼻子闪开。 胡丹却没有那么麻烦,冲了过去,一把抱着姜如尘,大笑说:“好兄弟,你来的正是时候,快快请坐,我们今天可得好好喝上几杯。” 姜如尘身着一件破旧衣服,虽然洗得干干净净,但在这众豪富群之中,仍然显眼得紧,可他像是没有感觉到,还大笑着说:“胡兄如此大喜,也不捎带个信儿给兄弟,真是该罚酒十杯。” 一名乞丐长老陪着笑说:“帮主昨天听到消息,当即连夜赶来,可把俺们累惨了——”他接着说:“不过为了喝到胡大侠的喜酒,便是在下跑断了狗腿也值得。” 胡丹拍着他的肩膀说:“大哥你可真会拍马屁,可惜我胡丹一穷二白,什么也没有,否则,我可给你吹上天了。” 众人大笑,大笑中姜如尘说:“新娘子呢,冷姑娘天生国色,今天可要让俺们这些大老粗们一饱眼福了。” 众人又是大笑。大笑声中却听到一人冷冷地说:“现在的乞丐真不像话,要想喝酒,大厅里那有他们的份儿,他们怎么不到外面去等。” 姜如尘与几大长老的笑声顿时如同刀割一般消失了,胡丹也怔了怔,回过头去,见说话之人是一名身穿白衣的年轻人,这白衣人身材倒不是很高大,只是英俊非凡,但面生得紧,他见到胡丹在看他,竟白了胡丹一眼,接着又冷冷地说:“真怀疑冷堡主是不是眼睛有毛病,怎么会找一个这样粗俗的人做女婿,真是有失冷家堡百年的颜面。” 众人一时哑口无言,面面相觑,连同远近的谈话声音也在这一刹那间小了许多,胡丹说:“朋友好面生,敢问尊姓大名。” 那年轻人冷笑着说:“你问我什么,我就回答你,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胡丹终于笑了,微笑着说:“我发现你很像一个人,也只有那个地方的人才会说出你这样没有礼貌的话来,要不要我告诉大家,你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那年轻人脸色一变,手不由地伸向腰际,胡丹只装做没看到,接着说:“来的都是客,阁下也只不过是出生得好一些,并没有什么好值得你骄傲的。” 那白衣少年呆住了,手缓缓地从腰间松了下来,往四处一看,众人只觉得他目光似剑,与他一对视,俱是不由自主地低下头去,只有胡丹在看着他,他一对上胡丹的眼睛,连忙闪开眼光,只听胡丹大声说:“叶败今天怎么还不来,他不是一直想要喝我的喜酒么。” 说完这句话,胡丹就势移开了眼光,那知他声音刚落,便听到一人大叫着说:“你**,老子都喝了二十多杯酒了,谁还在说老子没来,谁就是瞎子,冷姑娘天姿国色,却嫁给一个瞎子,这一辈子可就难受了。” 叶败,当然是叶败。 天下也只有叶败这样的人敢在这种地方说出这种话来。 叶败忽然从人群中冲了出来,一把拉着胡丹的手,大声说:“这胡丹是个瞎子,配不上你们冷家大小姐,干脆我就做件好事,把他给拉走算了。” 众宾客见到有人这样说话,俱感有趣,想笑,却一看到叶败满脸凶像,笑声到了嘴边又吞了回去,只有姜如尘,姜如尘不仅在笑,而且笑得还像很开心,很开心地拉着叶败的手,说:“叶兄,今天可是好朋友好不容易才有的一件大好事,你就不要开玩笑了。” 叶败朝着姜如尘一瞪眼,却立即又笑了,笑着说:“你想做我兄弟,也好,来,帮帮忙,你是我兄弟,这可是你说的,快,咱哥俩将小坏蛋给拉走,去送给另一个人。” 姜如尘忙说:“这个我可不敢。” 叶败脸色立即变了,冷冷地说:“那你滚开,老子没有你这样的兄弟,你算什么东西,还敢与老子称兄道弟。” 众丐见叶败出言无状,俱是大怒起身,姜如尘忙阻挡住,还大笑着说:“好一个叶败,可惜我不上你当。”说完话,便与众丐在人群中找到位置坐了下去,准备不理睬叶败了,胡丹被叶败抱着,很是难堪,不由皱皱眉,说:“叶兄,我不能走。” 叶败冷声说:“你难道舍不得冷芳芸,她是什么玩艺儿,又有什么好。” “这位朋友请你说话小心一点。” 冷二堡主冷平缓缓地走过来,望着叶败说:“朋友是朋友,说话可得有个度,既然是胡丹的朋友,到冷家堡来,就是冷家堡的客人,但朋友若是无事找事,就休怪我们待客无礼了。” 叶败仿佛没听到冷平的话,对着胡丹说:“胡丹,你今天必须要跟我走。” 胡丹摇头说:“我不能走,最少今天不能走。” 叶败说:“再不走,便来不及了。”接着便在胡丹耳朵边轻声说:“陆小丹在绝情园已经举行比武招亲了,你再不去,连老婆也没有了。” “真的。”胡丹想起陆小丹那清纯的笑脸,可爱的容颜,躺在自己怀中的俏皮,不由有些黯然,但一想到冷芳芸,心中一片迷茫,却看到叶败连连点头。 冷平在这时忽然大声说:“胡丹,吉时已到,快去与新人拜堂成亲。” 胡丹闻言,心里顿如电击一般,清醒过来:“今天是我与冷芳芸成亲的好日子,我怎么可以在这一天里去想着另一个女人,再说陆小丹若是真的能在那场面上找到一个她自己喜爱的男人,那样于她也公正多了,我都是别人的丈夫了,怎么还可以想着她不肯放手。”茫然若失之间,叶败叫着说:“你是什么东西,滚开。” 叶败说着一掌朝着冷平脸上击去,冷平大怒,双手去扣叶败的脉门,两人双手一接触,俱是一震。冷平收掌而回,心想:“这小子好深的内力。” 叶败却在心想:“这人好象想与我打架,这时是办正事好呢,还是打架好呢,到底和他打不打呢。”心里正在踌躇时,胡丹一把拉住他的手,正色地说:“叶败,这是冷家堡,不是侠客庄,请你不要无礼取闹。” 叶败一听,轰然大怒,叫着说:“冷家堡便怎么了,你跟着我走,谁敢阻挡我们,我就杀谁。” 胡丹见到有许多人正朝着这边张望,有些生气了,沉声说:“叶败。” 冷平走过来拉着胡丹的手,对着叶败说:“朋友请便吧。”叶败一怔,冷平已经拉着胡丹向前走去。 叶败呆了好一阵,在冷平与胡丹已经走出了十多步时才大声说:“站住。” 胡丹就站住了,这一次连同冷平也没有拉住他。 叶败大步走了过来,刚要说话。胡丹挡住了他,静静地说:“叶兄,什么话你也不要说了,你的心意我领了,你告诉我的事,我也知道了,有什么事以后再说吧,今天,请求你不要再为难我。” 叶败站住了,他不再追了,他回过头,从桌子上随便拿来一杯酒,一口饮尽,然后推开身边几个人,往门外走去,他懂胡丹的为人,胡丹从来不用这种语气对朋友说话的,今天他的确是生气了,看来他是舍不得离开冷芳芸了,既然他自己不想走,叶败是无论如何也拉不走的,既然带不走胡丹,他叶败留在这里会很生气,为何还不走,于是他就走了。 外面的风好大,叶败却敞开胸膛,露出一大片坚硬有力的胸肌,引来一路人惊奇的目光,可叶败谁也不去瞧,他想做的事,他就去做,没有什么可以让他顾虑,就像在冷家堡出言无状一样,他也知道这是没有礼貌的一件事,可他就忍不住,自己就做了。 “请留步。” 叶败刚转出一个大弯,忽然听到这么一个声音,这附近没有另外一个人,明明是对他叶败说的,可叶败此时心情不好,居然有人敢叫他留步,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那知那名不知好歹的家伙还追了上来,挡住他的路,叶败这才说:“你是什么东西,怎么挡你老子的路。” 叶败说话的时候只看着自己的手,连是什么人他都不想看一眼,那人低声说:“你不认识我,我却认识你,你是桃花林的杀手叶败。” 叶败皱眉头说:“老子这名字很有趣么。” 那人怔怔地说:“你说笑了,我只是想找你办一件事。” 叶败不屑地看了面前的这个人一眼,见他脸色铁青,神色卑琐,只是双眼肿肿有神,衣服也十分新鲜,叶败冷冷地说:“说吧,什么事。” 那人说:“我要你去杀一个人。” 叶败又重新看了他一眼,说:“你有银子么,老子杀人的雇价很高的。” 那人说:“我没有银子。” 叶败便不想理他了,他是个杀手,是一手拿钱,一手做事的杀手,要想让他给你杀人,杀无缘无故的人,就得必须出得起他要的价钱,他虽然爱好打架,可那都是人的天性,他也不是随便就出手杀人的,听到这话,叶败转身就想走,却听那人叫着说:“我没有银子,我只有几粒宝石。” 这人手中果然有宝石,成块成块的宝石,他一拿出来,立即在阳光下发出奇异的光彩,叶败当然识货,知道他手中的东西已经足够让他去杀几十个人了,叶败眼睛就亮了,天下谁不喜欢金钱呢,叶败想了一想,便说:“那该死的人是谁呢。” 那人说:“我知道桃花林杀手杀一个人的价钱,我手中的东西已足够让你们去杀几十个人了,对不对。” 叶败这次很认真地说:“对。” 那人眼中现出了一丝笑容,接着说:“但我只要你去杀一个人,这些宝石就全是你的。” 叶败不由就笑了,笑着说:“那个该死的人是谁,谁又能值这个价钱。” 那人说:“胡丹,冷家堡的女婿胡丹。” 叶败有些发呆了,心想这世界上的怪事还真特别多,明明他和胡丹是朋友,可竟还有人愿意出高价要他去杀胡丹,他忽然想起那次胡丹与冷风吹在太原时的谈话,那天胡丹说:“假如有一天你遇到一个人出银子让你来杀我,你该怎么办。”这句话是胡丹对冷风吹说的,冷风吹当时就说:“那我就杀了他,用他的银子给他买棺材。”想到这里,叶败又笑了,那人见他又发呆又有笑的,以为他答应了,便说:“我要他今天就死。”叶败眼睛一眨,说:“你是谁,叫什么名字。” 那人一怔说:“你问这个做什么。” 叶败说:“这是桃花林的规律。”其实这只是他叶败的规律,他只是想到底是谁舍得出这么大的价钱来要胡丹死,又是为了什么,别人要他唯一的朋友死,他当然想知道清楚才行。 那人呆了片刻,才说:“胡丹那小子——那小子杀了我三名结义兄弟,与我有不共戴天之仇,你不必问我姓名,你只要替我去杀了他,这些宝石就全是你的了。” 叶败见追问不出了,也就不问了,再说他总以为胡丹这小子身边老是有女孩子跟着,也许是他骗了别人女孩子后又不要别人了,所以才找人去杀胡丹吧,问不出就不问了,于是就说:“你的结义兄弟都死了,你怎么还不去死,你一个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这是什么意思。”这时轮到那人发呆了,直到这时他才发现了叶败眼中的杀气,慌忙想跑,可已经晚了,一柄剑,一柄镶满宝石的剑刺穿了他的咽喉,鲜血飞溅,他倒了下去,手中的宝石四处散落,他却不能动了。 叶败一招杀人,收剑归鞘,在那人尸体上又重重踩了一脚,望着那尸体说:“我很不喜欢和别人说笑话,你说没有银子的时候老子就想杀你了,何况你还说你没有银子只有宝石这样的话来,你真是笨啊。”他摇摇头,弯腰将地下的宝石一一拾起,然后说:“哦,我忘了告诉你一句话,你现在听听也不错的,我要杀胡丹时,你不出银子我也会杀的,可现在你便是用一座金山,我也不会杀他,你不知情,我不怪你,因此你送了小命,你也不要怪我。” 正想走,一匹快马自街头飞掠而过,吓得街上的路人四处跑开,叶败大怒,他本想到路口去随便抓一个人来,要他去替死人买棺材收尸,但一见这匹马,心中就有气,心中想:“老子杀人这么辛苦,你却在这里溜来溜去的吹风。” 想着之时,那马已飞掠从他身边穿过,叶败哇叫一声,趁那快马飞掠而过后,竟飞出双手抓住马尾,那马长嘶,将叶败拉上前几步,但还是停了下来,马上骑客一时不备翻身落马,身体刚落地,一柄快刀就向叶败砍下,叶败一惊,正想松手拔剑时,却见那人一刀将马尾砍断,看也不看叶败一眼,那马吃痛,又向前飞奔,那骑客飞身掠上,只将叶败跌了一跤,重重跌倒在地。 叶败暴跳如雷,跳起身来,那马早就跑得不见了影儿,叶败何曾吃过这样的亏,就想去追,但见那快马是往冷家堡而去时,便放弃了,他实在不想看见胡丹与冷芳芸成亲的那种气氛,于是他又重新走到路中,随便抓着一个人,随便就给了那人一块宝石,那人虽然衣服破烂,穷困潦倒的样子,可也是识货的,一看到宝石,忙欢天喜地地叩拜道谢,叶败却拉着他到了那条小巷里,指着那尸体说:“老子不是疯子,这样的破石头老子虽不大喜欢,可也不会无缘无故地给别人的,给你石头是要你拿这石头去换一幅棺材来,厚葬此人,否则日后老子便用这石头去买棺材来厚葬你。” 那人闻言吓一大跳,但也放下心来,他知道世上没有无缘故的施舍,原来只是埋个死人,再怎么的厚葬也用不了他手上的东西的十分之一,自己还是发了个大财,不由连声说:“是,是。” 叶败看到他又惊又喜的模样,心里高兴坏了,哈哈大笑,大步而去,再不回头,走出很远,又脸色铁青,因为他又想到了胡丹。他此时一想到胡丹,就不由得来气,不想生气都不行:“胡丹这小子,臭坏蛋,死臭蛋,真是个忘恩负义的小人,陆小丹对他那么好,他却还去见一个喜欢一个,真不是东西。” 他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都已经忘记了以前看到胡丹与陆小丹在一起时,让胡丹忍心放弃冷芳芸而为冷芳芸抱不平,所以总故意说出各种各样的谎言,要破坏他们在一起,如今他心愿得偿,可却觉得又对不起陆小丹了。 “胡丹与陆小丹本来就是天下无双的一对,怎么可以让别人给破坏了呢,冷芳芸又算什么东西,她长得一点儿也不像美女,那模样,一看就想吐,她怎么可以嫁给胡丹呢。但是如今,他们却要成亲了,陆小丹也在绝情谷举行比武招亲,这对天下无双的良缘看来要活活分散了。”叶败越想越不是滋味,想着想着,叶败最后决定: “不管怎么样,陆小丹一定得是胡丹的老婆,别的谁也都不行,谁要敢与胡丹争女人,我就杀了谁。” 想到这里,叶败就又哈哈大笑起来,到集市去买了匹马,上马飞奔,日夜不停,向绝情谷的方向驶去,马走了一天一夜,再也支撑不住,吐血而亡,叶败正在幻想着自己替好朋友杀情敌,正在兴头,忽然让马将他翻了下来,虽然伤不了叶大侠,可叶大侠还是不由大叫霉气,骂声中他用剑削了一大块马肉来,此时已是清晨,叶败找来一些枯枝,将马肉烤熟,边吃边叫好,心里也想着:“这马真不错,死了也不忘记为我做贡献,真是匹良驹。” 第四章 冷家堡(2) “你可认识那个身着红袍,背插红樱枪杆的男子。” “当然认识,只要是在江湖上走动的人,没有几个人不认识他。” “他那么有名么,此人到底是谁,叫什么名字。” “你可曾听过在洛阳有个侠客山庄么。” “侠客山庄,这可是妇孺皆知的地方,天下谁人不知。” “哈哈,他就是侠客庄庄主。” “孟飞,他就是那个最讲义气的孟飞。” “对,这话你说的没错。” “——” 什么才是快乐,有的人拥有了一切想得到的东西,却仍然闷闷不乐,有些人一无所有,却成天欢乐,快乐其实很简单,只要你自己此时觉得满足,这就是种快乐。 快乐的定义很简单,孟飞的为人也很简单,他从不去想些复杂的事,因此他总觉得自己还是活得很快乐的,最少自己感觉要比胡丹活得快乐得多,胡丹此时虽在婚堂里像是很开心一样,脸上的笑容配着冷芳芸的绝代容貌,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只是孟飞知道胡丹并不开心,胡丹心里有太多的心事,这些心事全是他孟飞都无法承受的。 孟飞今天已经喝了好几十杯酒,都真的有些醉意了,可他还想多喝几杯,冷家堡的酒并不见得比得上侠客庄的藏酒,可让孟飞觉得还是冷家堡的酒要好喝一些,珍贵一些,因为这是他最好的朋友的喜酒。 酒很苦,酒很苦它也是酒,酒再苦它也是酒,就像胡丹与冷芳芸成亲后他还是胡丹一样。他孟飞喝了朋友的喜酒他还是孟飞一样。 孟飞又给自己倒上一杯酒,这次却没有喝,只看着那淡黄色的酒色,渐渐就好象那酒杯里藏匿着一个人似的,那个人一双眼睛在闪耀着,身体却是**地,长得很美丽,眼波也很温柔,在孟飞心里,天下就只有潘蓉儿才给他那样的感觉。 “这鬼城的公主为什么会看上我,我一无所有,人虽像长得有些模样,可天下长得俊的男人多的是,况且她也知道中原与鬼城是水火不相容,生死之敌手,她却来缠住我,还怕我不理她,喂我吃了她的毒药,这种女人,真是让人莫名其妙。” 想到这里,孟飞在心里不由叹了口气,真不知自己要怎么去打发掉这个女人才好,可自己真的却不想放她走,杀她更不可能了,便是自己没有中毒,自己也舍不得杀掉她的。孟飞前几天来这里喝朋友的喜酒,就将她一个人放到庄里了,她现在在做什么呢,孟飞心想,又叹了口气。 孟飞虽在一本正经地喝酒,可姜如尘的到来,白衣少年的无理取闹,他都看在眼中,姜如尘赶来只是意料之中的事,因为孟飞给他留下了一封信,让姜如尘带一百个丐帮兄弟来喝酒,可他只来了十个人,但只要来了,就很不容易了,天下第一帮之主为了一个朋友的喜事千里迢迢连夜赶来,确实不易,只是那个白衣少年让孟飞奇怪,孟飞这样在想:“这人是谁,竟敢在冷家堡闹事,看他样子似是有备而来,可为什么他才刚开始就不往下闹了。” 想着这件事,心里疑惑顿生,却忽然听到众人一声惊呼声传来,竟有一匹快马冲入了大厅之中来,吓得众人四处乱窜,几名身手快捷的汉子飞身扑了上去,只见冷平拍桌而起,轰然色变,大为生气,孟飞让马蹄声一吵,酒意倒醒了不少,他是胡丹的朋友,无论谁敢来这里闹事,他必须首当其冲,于是反手拔枪纵声跃起,但有人比他速度还快,两人拼命似的冲了上去,阻止了快马的脚步,另外有两个人齐时挥掌攻向马上骑客。 骑客一声惊呼,跌落下马,惊马也让扑上的两人紧紧拉住,快马长嘶一声,终于倒地。 胡丹认识此人是荆小江,此人是武林世家子弟,早就习会了处危不乱,今天他是怎么了,竟会如此失态,正欲喝止那几个紧扣荆小江手臂的汉子时,却听孟飞大声说:“住手。” 那几名汉子一怔,荆小江用力一挣,便脱开身来,一见孟飞,神色一震,飞身扑上,泪如雨下,失声说:“不好了,不好了,孟兄弟,侠客——侠客庄,侠客庄几十名兄弟全——全——”他硬咽着,再也说不出话来,孟飞闻言大惊,叫着说:“你说什么。” 其实孟飞一看到荆小江的神色,便已知庄内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大事,莫非是庄内失火,或是——孟飞不敢往下想了,幸好荆小江还是很快就说出了答案:“他们全遇难了,侠客庄也毁了,是叶离群——” 孟飞呆了,大厅里顿时有无数人疯也似的叫了起来。 “什么?” “侠客庄毁了?” “荆小江,你倒是说话啊,侠客庄到底怎么了?” “这事不可能。” “——” 荆小江便是有一百张嘴,也回答不了,也说不出来,争着争着,他干脆就手一松,跌倒在地,口吐白沫,昏了过去。 孟飞还在发呆。 胡丹拔开人群,走到孟飞身边,拍着他的肩膀说:“怎么了?” 孟飞如梦惊醒,茫然地看了胡丹一眼,眼中竟有泪,只听他淡笑着说:“没事,胡兄不必担虑,只是小弟——小弟得告辞了,胡兄,祝你与冷姑娘百年好合,幸福永远,告辞了。”孟飞接着吼叫着说:“侠客庄的兄弟们,咱们就此与胡兄告辞吧,今天的喜酒,下次再补上,咱们走。” 他不再看一眼胡丹,因为怕他脸上的泪水让自己最要好的朋友看到,也怕自己的眼泪打破今天的喜事气氛,孟飞大步冲出了厅堂,他这一走,立即有数百人尾随着冲出。 外面的风好大。 孟飞归心似箭,一行人匆匆飞身上马,催马出庄,姜如尘丐帮兄弟们也听到了消息,一一与胡丹告辞而出,胡丹送出了庄外,望着这群人飞马而去,心中一片迷茫,这种事本是他必须在场的,可是他此时却不能走,最少今天不能走,面对朋友有难自己却不能授手,这种事让胡丹感到很抱歉,可他只能说抱歉,因为他也许不再是那个在江湖上飞来飞去的浪子了,他已经有了个家。 家是浪子的牢笼,而浪子一生都在寻找家。 这是世界上最无奈的事情,可它却偏偏存在。 姜如尘与胡丹相对拱手,沉默不语,之后,姜如尘骑上了丐帮弟子牵过来的一匹马,飞身而上,拼命加鞭催马,马飞驶而去,再不回头。 胡丹呆立良久,人像是一下子老了许多,他开始有些恨自己了。晚秋此时的阳光十分炎热,胡丹却觉得全身冰冷,他只是呆望着马匹驶过去的方向,直到一名庄丁连连叫了他几声,他才惊醒过来。 又是饮酒,又是与不熟悉的人彼此说着谁也不想多说的假话,又是强装着灿烂的笑容,胡丹觉得自己的脸都变得麻木了。 他的人虽在这里,可他的心早已不在了冷家堡。 时已正午,到了拜堂成亲的吉时。 冷家两个堡主笑容满面,高坐首位,众人俱是纷纷落座,两名清纯可爱的少女扶持着冷芳芸,与胡丹并排站在红布条之上,胡丹深情地望着冷芳芸,虽然不想此时就与她成亲,可她毕竟是自己一生中最爱的女人,能与最爱的女人成亲,正是痴情恋人的一生最美好的愿望。 冷芳芸低垂着头,半露的脸颊昏红,却隐藏不了她的绝代容貌,引来了众人的赞叹。 “一拜天地——” 胡丹与冷芳芸并排而跪,冷芳芸嗅着胡丹浓郁的男人味道,心里一阵乱跳,胡丹却在此时忽然感觉到一股闷气。 一种大风雨即来的闷气。 胡丹猛然就抬头,立即看到了刚才寻事未果的白衣少年,那白衣少年所处的目光与所有的人的光线不一样,他的眼中注满了落寞与仇恨,他的左手平移,长衫罩着手掌,似是握着些什么东西,见胡丹在看他,脸色一变,身体不由后退,胡丹并没有去抓他,虽然知道他在对自己不利,可是此时他不能动,他此时是绝对不能乱动的,他不能让自己可能就仅此一次的大喜事而留下一个笑柄。 “二拜高堂。” 胡丹与冷芳芸转过身去,正要对着冷家二堡主相偕而拜时,就在这忽然之间,一阵马蹄声如同万马奔腾,响彻云霄,紧接着,一阵惊叫声音也急促响起,天空仿佛就在此刻响起了一声巨雷,立即又下起了暴雨,全场哗然,冷家二堡主齐时起身,冷芳芸身体一颤抖,红盖头飘而落,胡丹像是没有感觉到他的妻子的惊色,只是自己挺直了腰,大厅之内在这一时刻砸了锅一样,众人纷纷往庄外冲去。 冷平大声说:“诸位肃静,肃静。” 他的话刚说出来,大厅内却忽然爆起了一个烟花筒,让众人更是惊慌失措,那里还能静得下去,几名年幼的少女更是吓得大哭。 冷芳芸美丽的脸孔变得铁青,怔怔地看着门外,胡丹叹了口气,伸过手去,紧紧抓着她的手,只看见庄内宾客纷纷地自他们身边尖叫着冲向庄门外,正在此时,又有人大声说:“冷堡主,不好了,庄外有数千官兵——” “是官兵。”胡丹一惊,心想:“那天在太原为救陆小丹时,和侠客庄兄弟,另外一些武林上的朋友劫了囚车,又杀死杀伤官兵数十人,莫非是自己来冷家堡的事已经暴露,他们寻仇来了。”想到这里,心上一乱。正在这时,庄外传来一个洪亮的声音: “冷家堡里面的众人听着了,今天洛阳八扇门总捕快李大人,偕同宁大将军率队前来办案,捉拿杀人凶犯江湖七浪子诸恶人,无辜之人,立即在原地蹲下,伏首待命,违者杀无赦。” 声音洪亮,丝丝入耳,慌乱之人慢慢地安静了下来,很多人开始蹲了下去,胡丹大步而出庄门时,庄门外已见几名庄丁横尸当地,余人心战胆寒,伏倒在地。胡丹迈门而出,见到一名持马汉子傲然立于门外场地,一见胡丹,立即说:“来人可是胡丹。” 胡丹说:“是。” 那人冷笑着说:“久仰大名。”猛地一喝声:“拿下。” 他的声音一落,十多名手握佩刀的军士飞身扑上,这些人自然碰不到胡丹,胡丹一掌击昏最前面的那名军士,扬声说:“且住。” 那些人只觉得震耳欲聋,心神一凛,俱全停手了,那发号令的人说:“胡丹还不束手就擒,更待何时。”他说着手一摆,立即有几十名弓箭手从队列里冲了出来,拉起了弓,一齐对着胡丹,胡丹望着地下的几名庄丁的尸体,冷冷地说:“这些人是无辜的。” 那人说:“敢违抗命令的人,都得死。”胡丹不由抬头向前面望去,他站在台阶之上,前面便是一大群兵马,竟然望不到尽头,不要说来了这么多凶狠的官兵,便是只这些马匹,就足够将宽大的冷家堡化为灰烬了,但胡丹生平最恨乱杀无辜的人,一听他如此一说,更是大怒,说:“今天你们来了这么多人,看来是志在必得了哦。” 那人大笑着说:“正是这样。” 胡丹说:“可便是再多上十倍的人,也休想留下你的性命。” 那人大笑,大笑着说:“如一个胡丹,果然有些胆气,死到临头了,还敢大言不惭。”对着众弓箭手说:“放箭。” 他刚回头,立即便看到自己马前多了个人影,最后一个字刚落音时,一柄剑击裂了他的护心镜,剑尖自他的胸口透了出来。 (简阿飞是有些懒,可是说过的话还是说到可以做到的,江湖七浪子第一部鬼城杀手简阿飞曾说过要在都市言情小说上发行完毕所有章节,虽然时日久了些,但还是做到了,这一部也一样,简阿飞给你承诺,保证全本,并不收费。所以如果你想看得快一些,就多留言,也就只有留言可以给简阿飞一些温暖,那样,他才不会觉得这部书也就只有他一个人在关注而已,毕竟是自己的心血之作,不喜欢与路过此书的人就不必留言了,因为如果你没有仔细看过书的内容,你根本就没有资格褒贬简阿飞。) 第五章 娇艳的女人(1) 那汉子大叫一声,跌落马下,座马吃惊,双腿后退,踩在他脸上,他已经不能再动了。 百箭齐发,可台阶上早不见了胡丹的影子。 胡丹正站在众射手之后,手中握的不再是剑,而是一个酒瓶,他叹了口气,饮了一口酒,摇着头说:“我生平最恨就是乱杀无辜的人,只是你死得太不值得了,你在皇宫里也许可以威风凛凛,但是你来错了地方,你不应该遇到我胡丹。” 众射手一见面前的人已不见,立即拉弓收箭,返身而退,倒是齐整,一齐对着胡丹,将胡丹团团围了起来。 “住手。” 一声冷怒吼,冷平自庄内飞身掠出,站在台阶之上,双手抓着几十柄细小的暗器,喝声一止,他身边立即射出了几十名劲装汉子,每人手中俱有一个奇特的铁器,里面装的正是冷家堡几十年来抵制外敌的镇庄之宝——无敌铁莲子。 这绝不是一般的铁莲子,只有见过它使用的人才知道,这是一种要人性命最容易的工具。 但这些官兵又怎么知道这种东西的厉害之处,又怎么会听从他的差遣,手一松,几十柄利箭全朝着胡丹射去,幸好胡丹的轻功不凡,身体一闪,人就入了天空,直线冲上,快迅无比。就在这几十支箭落空之后,冷平手中的暗器已经脱手,当前的几十名弓箭手立即狂叫着扑倒,连挣扎也不及就倒地而亡。 众弓箭手几曾见过如此可怕的暗器,但一见他们竟然敢杀官兵,不由大怒,不知谁叫了一声:“杀。” 这一声刚落音,冷平又有双手挥出,几块圆状物体脱手飞出,接着轰的几声巨响,那物体在官兵群中炸响了,只听得阵阵惨叫,官兵竟倒了一地,这一惊可不小,吓得幸运的官兵连箭也不敢放了,连连后退,直退了几十步之外去,全是神色惶然,觑觑而视,再也不敢妄动一步。 胡丹立于死尸之上,冷声说:“叶离群呢,快叫他出来见我。” 胡丹知这次官兵前来是来者不善,而叶离群心机狠毒,灭去侠客庄后定然会想到斩草除根,一定会来抓他的。果然不出所料,叶离群果然很快就出现了,众兵丁缓缓整齐地让开一条道来,叶离群与四大掌门,慕容斐催马而来。 胡丹看到了四大掌门伴着叶离群一起出现,倒抽了口凉气,说:“好个叶离群。” 叶离群笑嘻嘻地拱手说:“胡大侠,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胡丹说:“过得还算过得去,叶庄主,看你如今春风满面,日子混得不错吧,几时竟混上了个将军了。” 叶离群笑着说:“哈哈,那还是多承胡大侠的福才是。” 胡丹忽然冷然说:“听说是你带人毁了侠客庄。” 叶离群大笑着说:“侠客庄?想洛阳乃是法制重地,岂容江湖浪人撒野的地方,圣上英明,早就起心铲除此庄了。” 胡丹说:“圣上是否英明暂时可以不说,只是你心疾英雄,勾结官府,如今竟用诡计掌控四大掌门为你卖命,你这样做,岂不让天下英雄心寒。” 叶离群说:“虽说在下行事有些过于偏激,但还不至于像阁下那样无做非为,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这事,阁下指使江湖黑帮抢劫法场,杀害官兵,罪孽深重,当诛九族。” 胡丹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确是天经地义之事,但阁下等横行江湖,为所欲为,你们杀的人还少么。”他别过头去,望着黑压压的官兵群,大声说:“诸位来评价一下,叶离群强抢民女,乱杀无辜,是非不分,大敌当前却挑起氛端,引起江湖自相残杀,这样的人该不该死,该不该诛。” 众人无言,数千人的场面被胡丹一席话弄得鸦雀无声,过了好一会,少林掌门一觉大师双手合什说:“善哉,善哉,胡少侠所言虽有些过于偏激,但却也说出了江湖之真理,极有道理,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才是万人所敬仰的英雄,阿弥陀佛。” 一觉大师运用了少林正宗狮子吼武功,发起内力,方围数千丈之内的人俱是听得清清楚楚,闻者无不动容失色,胡丹恭敬地合什说:“大师所言极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叶离群大叫着说:“你们在说些什么,我怎么一句话也听不懂,今天我千里迢迢赶来,并不是来听你们说废话的,胡丹,念你是个聪明人,快束手就擒吧,或者我可以饶你一命。” 胡丹一惊,心想着:“冷家堡虽在江湖上大有其名,但又怎能是这群如狼似虎的官兵的对手,叶离群既然可以挥使得动官兵,定可使他们为所欲为,倘若因为我一个人,而牵连了冷家堡,岂不——”一念至此,脸上顿时露出了汗水,握剑的手也有些颤抖,为了冷家堡数百之人,他的确赌不起,他是胡酒之子,更赌不起,因为他不能让天下人认为第一侠的后人会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他虽可以随时随地地走掉,甚至于可以自信到四大掌门联手也休想留下他来,可冷家堡,却一定会被强加上了**的罪名,又会成为第二个侠客庄,叶离群这次志在必得,幸好孟飞,叶败等人已经走了,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死不足惜,于是便说:“好,我可以让你带走,但你必须答应我一件事。” 叶离群冷笑着说:“你既已是阶下囚,何有谈价的余地。” 胡丹说:“阁下难道非得拼个你死我活才会心甘么。” 叶离群望着身边四大掌门,笑着说:“那次你们巧以得手,你想没想过,今天你会有那么幸运么。” 胡丹说:“你就敢这么肯定,四大掌门会这么为你卖命。” 叶离群得意地说:“为何你不试一试。” 胡丹说:“正是要试一试。”他忽然就闭上了眼睛,脸朝着天空,缓缓地举起了剑,剑光在阳光之下发出刺眼的光芒,就在这时,他手上的剑就无缘故地断成三截,掉到地上,他手上多了另一样东西,一柄闪光的短刀,三寸长,飞刀。 黄金为柄,黄金为刃,刀上下全是赤金所铸的一柄飞刀。 飞刀娘子门下的飞刀。 众人的目光一下子变了,脸色也变得凝重起来,一觉大师闭上眼睛,连声念着:“阿弥陀佛。”慕容斐的目光一下了亮了起来,另外三个掌门人的脸色也全变了,叶离群感觉到身边的高手们俱是神色不大正常,他虽不知道这柄飞刀是何来历,但也想得到这柄小刀一定很可怕,也许不比胡酒的那柄剑逊色,他的笑容一下子凝固了,语气有些生硬地说:“你手上的东西是用来做什么的。” 胡丹说:“用来除恶扶善的飞刀,这样的刀,就是为了对付你这样的人而存在的。” 慕容斐这时在叶离群耳边轻声说:“这柄飞刀与第一剑侠胡酒的剑一样有名气。” 叶离群还是不懂,问:“这是为什么?” 慕容斐说:“并不是因为它的速度无人可及,而是它所代表的正义,这柄飞刀一出,天下所有自命正义的人都不能与它为敌,这柄飞刀是天下独一无二的飞刀,也是天下最有名的一种兵器,它的名字叫做正义飞刀。” “正义飞刀?”叶离群喃喃地说:“可否是飞刀娘子之门的那种飞刀。” 慕容斐点点头,说:“有这柄刀在,刀的主人无论要我去做什么,我想我绝对不会拒绝的。”叶离群听着就呆了,慕容斐眼睛定定地看着他,眼睛之中发出了威严之光让叶离群一阵不寒而栗。胡丹说:“虽说这柄小刀重不足斤,长不及三寸,但它要一个恶人死,是绝对不需要第二刀的,正义飞刀是没有人可以阻挡得了的。” “殷门飞刀,无敌天下,飞刀娘子,天下无敌。” 这句话隔了无数年,仍然有人记得,有许多人永远不会忘记,因为这柄飞刀从来没有杀错一个人。 叶离群一时感觉到仿佛脖子是有一双手正在用力地扣压着,呼吸顿时重了起来,连忙向后退去,胡丹却没有出手,仍在把玩着手中的飞刀,淡淡地说:“你不必害怕,我是不会随便用这柄飞刀去杀人的,你虽罪恶滔天,你不配我用这柄刀去杀你,只是你也逃不掉正义的惩罚的。” 叶离群稍微地放下心来,停住了脚步,净衣上人挺身而出,朗声说:“敢问胡少侠, 殷女侠如今可好。” 胡丹茫然地抬头,眼中已有泪,一字字地说:“前几天她飞鸽传书,小子才得知她——她现在正与第一剑侠在一起——应该会很好吧。” 忽然之间,胡丹第一次觉得自己是天下第一剑侠之子很为羞耻,别人一出生便是父亲带领养大成人,可他一生中竟连看自己的父亲一眼都成为奢求,这是什么父亲,一时心乱如麻,到底心里是个什么滋味,这只有他自己知道。 胡丹此话一出,顿时引来一阵**,飞刀娘子居然会与胡酒在一起,他们是什么关系,这年轻人手中有飞刀娘子的信物,莫非他是——。慕容斐心转电移,叫着说:“你与飞刀娘子如何称呼。” 胡丹说:“正是家母。” 有几个人顿时就呆了,尤其慕容斐,良久反应不过来,过了许久才说:“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无敌剑却说:“今天在前不久得以一见令尊风范,可并不见令堂——他们今天到此,不是来找你么。” 胡丹闻言一惊,失声说:“什么——你说什么?他——他到过冷家堡。” 无敌剑叹息着说:“令尊剑侠之名,确不虚传,十数年不见,风采仍然不减当年,令人敬仰。”胡丹不说话了,他可以不去相信任何一个人,但绝对不会不相信无敌剑的话,无敌剑在江湖上名气赫赫,一字拿到任何地方都可以当得千金的,他便是将死的说成活的,别人听到必得点头称是,无敌剑正义之名气,早年就传遍天下。 慕容斐接着无敌剑的话说:“令尊自从当年杀死无缺宫主后,二十多年从未听人说起,但今天,我们却是千真万确地看到了他。” 胡丹心中一片空白,想什么,谁也不知道,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缓慢地说:“那太好了,他——他又重出江湖了,鬼城杀手又何足惧矣,纵然我死,也可瞑目了。”说着他抛开了手中的飞刀,这只是一柄他拾到过殷可傲手中的飞刀而叫匠人制就的,活龙活现,再说这柄飞刀在场的人虽然有些人看到,但也不甚仔细,所以一时想不出真假,而那柄真正的飞刀,已经由胡丹交给殷可傲了,飞刀脱手后,胡丹呆立当场。任凭数名官兵飞身扑上,将他用粗绳捆绑了起来,又有两柄快刀夹到他脖子上,胡丹一点也不挣扎,只望着叶离群说:“你可以杀了我,但你必须得答应我,冷家堡的任何一个人,你都不能动他分毫。” 叶离群既不点头,也不应话,只是看着胡丹无所惧怕的脸孔,不知他心底在想什么,没有人知道,只怕他自己也不知道。 这一时,冷平忽然抢先一步,大声说:“谁也不能带走胡丹。” 叶离群怔怔地说:“阁下口气如此之大,倒忘记请教尊姓大名。” 冷平说:“老夫冷平,冷家堡二堡主。” 叶离群不由笑了,笑着望了望身边的一名官员,笑着说:“冷二堡主很有名气么,我们为什么不能带走胡丹。” 冷平大声说:“胡丹已经是冷家堡的女婿,谁也不能带走他。” 叶离群便不想理睬他了,慕容斐插话说:“冷堡主,胡丹无法无天,罪责难逃,但一切俱与冷家堡无关,冷堡主犯不着为了这样一个人而送上整个冷家堡。” 冷平怒叫着说:“休想,今天便是死,也要取下这小子的人头。”说着手一指叶离群,两柄金钱镖疾射而出,分射向叶离群面目,来势汹汹,冷家堡的家传武艺确不可小觑。 却见慕容斐身体一闪,箭一般地冲向叶离群,数名官兵大惊失色,以为他要去杀叶离群,齐挥刀向他招呼,可刀还不及挥出,刀便断成两截,再一定眼时,叶离群还好好地坐在马背上,那两柄金钱镖已经到了慕容斐手中了,慕容斐淡若无事般地看着冷平,笑了笑说:“这种镖我在二十年前就会玩了,而且比你使得更快更要准确,还给你吧。” 他手一挥,两柄金钱镖竟连成一线,直往冷平射去,冷平脸色一变,闪身就要躲,可说也奇怪,他想出了几十种逃避的方法,却一样也使将不出来,这镖太快了,只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镖刺入自己的身体之中,但让冷平更奇怪的是,那镖一触到他的衣服,立即就顺着他的衣服往下掉去,掉到地上。两柄镖让慕容斐用重手法挤成了一柄,而发射时使出了巧手劲,刚好到冷平胸前时便往下跌落,单凭这一点,冷平就及不上了。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冷平这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高人,但仍有两个不怕事的庄子随手洒出了两个圆状物的小包,冷平心存怯意,见状一惊:“这次可完蛋了,若再杀死官兵,只怕冷家堡得从江湖上除名了。”但喝止已经不及,却听慕容斐大叫一声:“来得好。” 只看见他的身影平稳滑出,双掌往前一推,那两块物体竟然在半空中停止了,众庄子几乎当是见到鬼了,只有几大掌门之流才知道是慕容斐是利用深厚的内力控制住了,他的内力居然到了隔空凝物之层次,果然不亏为一代大侠,好个慕容斐。众官兵却齐声叫了一声:“好。” 两个圆状物体居然在空中旋转起来,越转越快,像有一个人用手抓着一样,众人看得眼睛都花了,那两样东西才忽然一掉头,只听轰隆两声巨响,撞在冷家堡的石墙之上,顿时撞出了两个大洞来。 冷家堡众人全都吓呆了,慕容斐稳定收掌,行若无事般,对着冷平说:“冷堡主爱才之心,令人敬仰,但生死有命,宝贵在天,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他转头对着叶离群朗声说:“叶公子,慕容不才,但想向公子求个人情儿,胡丹杀人劫法场,罪大恶极,但冷家堡事先并不知,请叶公子放过冷家堡。” 叶离群淡淡地说:“慕容大侠既然出面求情,我就放过他们这一次。”说完挥挥手,他身边的一名侍卫立即大声说:“班师回营,后队变前锋,开路回朝。” 这一队人来得快去得也快,走的时候连同地下的死尸也一并处理干净,只是冷家堡的长街经过这一次的浩劫之后,往日繁华的长街顿时变得萧条起来,冷平望着大队人影远去的背景,目光也变得迷茫起来,叶离群一群人终于越去越远了。 (这是一本传统的武侠,相信看到此处的读者朋友们都已经了解到了,这一部书主要是描述人的性格,主要的有七个人,七种不同的命运,其二便是故事的情节,围绕着鬼城与中原武林的一个约定而展开,数百个人栩栩如生地跃然纸上,第一部的情节主要是拉开武侠之光芒万丈的画面,所以故事比较简单,人物也不是很多,其实你正在看的第二部也是一样,故事简单,人物也不是很复杂,其实简阿飞就是个简单的人,他喜欢用一种简单的方式来动作自己的作品,那样不觉得累,那样可以让自己偶然温暖。) 抻送胡丹的数百匹马一出冷家堡,便一分为二,大部分的人都前往洛阳,一小部分人也就是几十个人俱已经是身着江湖服装的劲旅汉子,任谁也料想不到,这剩下的几十个人竟然带着这次叶离群大动干戈而捉到手的要犯胡丹往南方而去。 胡丹躺在软轿之上,捆绑他的粗绳早已解开,只是他仍然动也不能动掸,叶家的点穴之术真不是吹的,胡丹想移穴都活动不了。但此时胡丹很是舒服,叶离群毕竟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一个人,竟然还派了两个年轻貌美的女子来轿中侍候胡丹,还给他留下一瓶胡丹最喜欢的好酒。 少女的身体紧紧依随着胡丹,她们都只着不多的衣服,这样的女人便是穿很多的衣服,只要她肯轻轻看你一眼,都可能让你喘不过气来,何况此时她们的衣服太少,更要命的是她们的几只细腻玉手正在胡丹胸口探索着,她们正用一种最刺激的方式给胡丹喂酒。 胡丹实在想不到这人运气一好了,连同做一个阶下囚也会是如此享受,他边喝酒边在想自己是不是真的开始走好运了。只怕如此的囚犯一百人之中最少也有九十九个人愿意去做,尤其是年轻又有那么点风流的公子哥儿。胡丹当然想不到今夜月上柳梢头时便会是他的终日,叶离群在指使这一帮人带走胡丹时就下了密旨给带头的姜春,让他带几十个人悄悄带走胡丹,带到海边去,务必在今天之内杀死胡丹,然后在海里毁尸灭迹太容易了。 此时已经离开冷家堡数百里之外了,叶离群也率一群人快马加鞭,奔驰往绝情园主在苏州给陆小丹设备的比武招亲的擂台,为引开别人的目光,叶离群吩咐手下另将一名与胡丹相似的兵丁扮成胡丹,绑在囚车之上,让大部的官兵带回洛阳,无论那一个目光如炬的高手,也休想猜测得出胡丹此时正躺在软轿上享福。 已快是黄昏,呼啸的海风吹得众官兵目光呆滞,他们都不想往前走了,只想找个地方,像胡丹一样抱一二个女人,睡个舒服的觉,至于杀胡丹,随便找个地方就行了,山高皇帝远,反正没有人知道,回京复令便行了。 可姜春却不敢,叶离群的话他一个字也不敢忘,他只有走,一直往前走,尽量离开冷家堡的方向越远越好。 月。 月光光,照大地,犹如银盘,这一队乔装打扮的官兵此时已行至一处罕无人迹的海滩边,这里正是杀人毁尸的好地方,胡丹呢,胡丹已经在少女的怀抱里睡着了。姜春望了望月光,发呆了好一阵,才说:“好了,就在这里吧。” 此时正是月上柳梢头的时候。 姜春拔出了佩刀,刀光冰冷,发出残酷的杀气,他一手掀开胡丹呆在的那间软轿,胡丹就醒来了,那两名少女正在做着美梦,胡丹不待姜春说话,便轻笑着说:“小声点,别吵醒你姑**美梦。”他像是不知死亡已经到来,仍然笑嘻嘻地。 姜春冷笑着说:“死到临头,居然还懂怜香惜玉,好个风流侠士。” 胡丹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姜大人只怕一生也享受不了这样的艳福,因为你活着就不像个人在活着,你只是一条狗。” 姜春怒笑着说:“好,老子就让你死在这轿子里吧,老子还让这两名女子给你陪葬。” 女子终于醒了过来,一见姜春凶神恶煞般的模样,吓得脸色苍白,一听到他这话,有一个竟然吓得哇哇哭了起来,姜春知道这是一对青楼的**,前几天姜春叫人将她们赎了出来,她们一定以为从此可以脱离苦海了,那知赎主却要用她们的身体去陪葬。 姜春一手抓着胡丹的头发,将他凭空拉出,摔到地下,接着一脚踩在他的脸上,冷冷的刀锋抵在胡丹的咽喉边,姜春说:“胡丹,你英雄年少,出尽风头,别怪我,要怪只能怪你自己生未逢时,你不该因为陆姑娘而去与叶公子为敌的,天下虽大,叶公子的命令却没有一个人敢不听,你就认命吧。” 胡丹忽然就说:“且慢。” 姜春说:“你有什么话要说。” 胡丹说:“我想知道,叶离群到底是什么人。” 姜春一怔说:“你就要死了,要知道那么多事有什么用,到地府去好好想想吧。” 钢刀挥起,连月光在这刀光之下逊了颜色,胡丹绝望了,他喃喃地说:“想不到我胡丹一条好汉,有一日竟死在这般粗俗汉子手中。” 姜春再不迟疑,一刀飞斩而下,就在这时,海边海滩不远处忽然疾转出一种奇怪的歌声,轿中那两名看起来软弱无力的弱女子闪电般从轿子里扑出,四只纤纤玉手掌几乎在同时拍到姜春的胸口之上,姜春一百多斤的宠大身体顿时像让狂风猛一吹似的,飞了起来,砰的一声,落到数米之外的海滩之上,却一动也不动了,竟似是死也一样。一路跟随而来的众官兵都在等着看胡丹临死时的惨境,却不料到突出变故,俱是大惊,但都是群久经风险的汉子,虽惊却丝毫不乱,纷纷拔刀冲了过来,这群人中全是宫中数一数二的武艺好手,俱是叶离群亲自派人从百万军中挑选出来的勇士,丝毫不逊于任何一江湖大侠。 两名少女见已一招得手,正自得意之时,忽见众官兵猛地攻来,来势汹汹,况且她们手无寸铁,忙一齐抓起胡丹的手臂,再飞身掠起,纵至轿顶,几十柄刀同时落在胡丹刚才落身的海滩上,发出嚓嚓之声。 胡丹似是惊呆了,呆望着眼前这两名秀色可餐的美女,竟像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两名女子左侧的那名身材略高的少女一把抱着胡丹,对另一名女子说:“小绿,你挡住他们,我先走了。” 那名叫小绿的少女娇声说:“好。” 声音刚落,人就往众官兵扑去,一名冲在最前的官兵出刀虽快,可这次他的刀才挥出,刀就不见了,一迟疑之间,那柄刀就削下了他的脑袋。 此人虽死,却没有让后面冲上来的吓住,相反他们出手更不要命,一拥而上,只挥刀乱吹,他们虽然有些时候在别人的眼中是大英雄,不可一世,可能够很多人一起出手对付对手的时候,他们从不独自行动,距离又这么近,这样一来,小绿便是武艺再高,也施展不开来,使了几刀,人就让他们硬逼入了刚才的那辆软轿之中,她虽杀了几个人,可自己身上也免除不了中刀伤,有一刀几乎要了她的性命。 她人一入轿中,立即一脚往后轿板踢去,依她的内力,休说一块轿板,便是一株树,她都可以踢出个洞来,可这一踢,却让她自己的腿几乎拆断,轿子居然都是用玄铁所铸成,小绿大惊失色,复又扑回前门,她看到了几十支飞射而来的利箭。 一官兵大声说:“禀告大人,凶犯已死。” 有一人大声说:“好,速去追杀胡丹,无论如何,一定不能让胡丹生逃。” 众官兵齐应声:“是。” 一齐上马,奋力挥鞭,如狼似虎般地向着那女子带胡丹跑的地方追去。 胡丹让那个女子双臂抱着,犹如腾云驾雾一样,面前的海滩景色纷纷向身后退出,这女子竟然会使当今天下最有名的武当梯云轻功。一眨眼的功夫便将众官兵远远抛到身后去了,但随后追来的官兵俱骑着马在追,那些马全是千里选一的快马,不到片刻,便追上了一大段路程,眼见越来越近,胡丹忍不住叫了起来,说:“快解开我的穴位,我也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那女子并不理他,胡丹又说了一遍,那女子怒斥说:“闭上你的臭嘴。”胡丹就不再说话了,不用自己走路就可以跑这么快,这样的机会并不多,况且抱着他的还是个绝世的美女,这样的机会更不多。 但后面的追兵越来越近了,不时有利箭从身边射过,胡丹脸靠在美女的丰满胸口处,只有心乱跳,倒也不觉得可怕,只是那女子吓出了一身冷汗水。幸好这时前面忽然就出现了一大堆篝火。 火光很亮,就在十丈之外的空地上,那边立着十多个颜色鲜艳的帐蓬,似是让快马蹄声吵醒了他们的美梦,一下子从帐蓬里钻出了几十个人来,借着火光,胡丹看清了,这竟是一群女人。更近了一些,发现这些女子无一不是绝色妙龄,再近了一些,他发现这群女子仅只着贴身小衣,丰腴的**在火光之中格外引人注目。胡丹一下子就看呆了。 黑夜里,罕有人来的海滩边上,忽然发现有几十个穿着不多衣服的女子出现在自己面前,而且个个都是国色天香,无论是谁都会大吃一惊的。 第六章 娇艳的女人(2) 胡丹当然不能例外,他不但吃惊,还吃了大大一惊,因为抱着他的女子一走入这群帐蓬之中,就此不走了,胡丹让几十个女孩子围着,满眼全是春色撩人,他不吃惊才叫怪呢。 后面追到的众官兵也不能例外,他们虽然守在宫中,宫中佳丽无数,但谁又敢去多瞧一眼,况且再美丽的一个女人,不是自己的,也抵不上自己的老婆,这道理他们还是懂的,再说这群美女看到他们来势汹汹追来,却不觉得吃惊,这更让他们心动,虽有许多官兵欲一饱色餐,可军令如山,却是一个也不敢忘记的,他们迅速催马连围成一个圈,将众女人围了起来。 姜春是宫内侍卫首领,这次是他带队来的,可他死了,他一死,副队长刘子义官职最大,因此他觉得最威风,他的马并不高大,但毛发雪白,总显得他与众不同。他一直瞧不起姜春的,但在他手下做事却也不敢对他如何,姜春这一死,让刘子义大感欣慰,只要能处死胡丹,叶离群一定会让他替代姜春这个位置的,想到这里,姜春的说话声音似是有力度得多,尤其是在这么多美女面前,声音大当然也可以当成一种身份。他虽然长得不算高大英俊,可声音来也能证明他在这一群人中是身份最高的一个,只听他大声说:“你们都是些什么人,竟然胆敢窝藏朝庭钦犯,快将人交出来,方可饶你们一死。” 可是那群女人并不认为他有身份而注意他,几乎就没有一个人正眼看他一眼,众官兵也没有因为他声音大而觉得应该敬畏与尊重他,那群人的眼中就只有女人。明显这些女子比刘子义要有趣得多,过了好一会儿,一名懂事的官兵叫着说:“这些女子深更半夜在这里出现,一看就不是好人家,我们不如将她们一一擒拿,带回宫中严加拷问,大家说如何。” 刘子义还不及说话,另外就有几个官兵一齐叫了起来:“好,这样最好不过了。”这几名官兵一应声,竟然不用刘副队长发令,几十名官兵飞身下马,如同饿虎扑食一般朝着那群女子冲了过去,刘子义大怒,却也喝止不住,眼见参与的人越去越多,最后连同刘副队身边的大班也忍不住跳下马去了,这让刘子义哭笑不得,只好大声说:“大伙们小心点,千万别伤及无辜。” 话还未落音,只听轰隆一声巨响,那群疯也似的官兵还没有反应过来,跑在最前面的十多人一齐掉入了一个沙坑里面,被里面堆满的竹刺刺穿,有几个侥幸未死,也痛得哇哇大叫。 刘子义大吃一惊,正想喝住再往前冲的官兵,只见一张大网悬空飞来,他猛地一刀击出,砍在大网之上,那知网却没破,他的手却被震麻,这网居然是用玄铁所铸,略一迟疑,他和他身边的数十名官兵就让大网紧紧网住。 正在这时,一个帐蓬忽然打开,急驶出了七匹烈马,后面拉着一个盛满铁刺的铁轮,疾向他们冲来。 网中的人大惊失色,连忙后退,但身体受制,那能快过马匹,这一来,不是被马撞倒,便是让铁轮砸死。剩下的十多名生存下来的官兵大惊之下,连忙夺马而逃,几名跑得慢一点的官兵让自烈马之上的女子飞箭射死,这些女子虽然看似娇柔,可箭术并不比任一熟练弓箭的官兵差,相反还更具杀伤力,一箭杀一人,眨眼之间,地下就满是官兵的死尸,刘子义等几名在网中第一轮逃脱的人让几名女子持刀一一杀死,一个不留。其景之惨,杀人手法之歹毒,莫言这些久居京城的官兵,便是久走江湖的胡丹也是从来没有见到过一次。 死尸,冷月光,酷暴的女人身体——胡丹忍不住闭上了眼睛,却在这时,有名女子在他耳边笑着说:“胡公子,喜欢么,喜欢别人为你杀人么?” 胡丹想这群女人都是疯了,这样的女人最可怕,胡丹叹了口气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那名女子说:“我的意思就是说,喜欢我为你去杀人么。” 胡丹说:“无论怎么说,我都要感谢你们。” 那女子笑着说:“谢倒不必,我救你也是有目标的,既然你也认了是我帮过你,那么你必须为我去做一件事,来报答我对你的恩情。” 胡丹说:“我能够拒绝吧。” 那女子说:“应该不能的。” 胡丹轻笑着说:“那你就吩咐好了。” 那女子说:“也不是很难做的事,我要你去杀一个人。” 胡丹说:“那个该死的人是谁?” 那女子说:“无名。” “无名。”胡丹奇怪地说:“这是谁?” 那女子说:“那个人就是无名,他说他叫无名,所以见过他的人都知道他是无名,就像你是胡丹一样,所以认识你的人都知道你是胡丹。” 胡丹说:“哦。” 那女子说:“此人的刀法天下少有对手,他出道几年来,从来没有人打败过他。” 胡丹说:“嗯。” 那女子说:“我要你去杀了他。” 胡丹说:“几年来从来没有败过的人,我又怎能战胜他,既然我没有把握去战胜他,我又何必去杀他,我不能答应你。” 那女子怔住,良久才说:“可是我曾救过你的性命。” 胡丹笑着说:“救一个人,难道就可以让那个人给你做事,天下有这么轻易的事么,你救了我,也可以杀了我,但我绝对不会为你去杀人。” “杀了你。”那女子露出一个妩媚的笑脸,接着说:“我又怎么舍得杀了你,你这么可爱的一个男人,若是杀了岂不可惜,其实要杀你太容易了,我又何必亲自冒险去青楼假扮**去侍候你,又花这么大的力气去救你。” 胡丹笑眯眯地说:“其实我也舍不得死,想着你亲我的时候,真是快活死了。” 那女子脸一红,娇羞地说:“不许你胡说八道——” 胡丹笑着说:“自己可以做,难不成还怕别人说么。”忽然胸口一痛,让那女子点住了哑穴,这女子拍拍手站起身来,对胡丹一笑之后,又朝着外面挥了挥手,立即传来无数声音惨叫。掉落于深坑里面的人此时让几名女人用毒液淋下,顿时皮开肉绽,死于非命,胡丹听到那种临死的**,感觉想吐,却什么也吐不出来。他全身都不能动了,又怎么能够吐得出来。那群女子像是司空见惯一样,连脸色也没变一下,眼睛也没见多眨一下,就像屠夫杀了几十条猪一样。胡丹身边下令的女子待将那群官兵中所有快死的人弄死之后,才拍拍手,娇滴滴地说:“好了,收队回谷。” 她吩咐完毕,刚转过头去,立即听到两声惊呼,竟是女人的惊叫声,她闪电般再转过头来,猛然见到一个如同鬼魅般的白衣男子正站在深坑边上,有两名淋毒液的女子正向深坑中跌落。 第七章 神秘的刀,无情的人(1) “谁?” 众女子齐声叫出,终于看清了那个人,那个一身白衣的男子。手持着双刀,脸色冷漠却略带着点麻木感觉的男人。不用说,这人便是名震天下的双刀慕容斐。 慕容斐站在死尸之边,冷冷地说:“好一群歹毒的女人,杀人竟然如此残酷,令人心战胆寒。” 胡丹身边的那女子笑着说:“阁下身手很不错,敢问尊姓大名。” 慕容斐缓缓地说:“慕容斐。” 那女子娇笑着说:“啊,原来是慕容大侠,久仰大名。” 说话之时,似是满面敬意,话一说完后,却看也不再看慕容斐,只是吩咐自己手下女子,冷冷地说:“慕容大侠来了,还不快去迎接。” 几名少女齐声应了个“是”,随即便有四柄利刀齐向慕容斐攻去。她们的刀法怪异,年纪轻轻,出手却不俗,且动作优美,让人觉得她们不是在杀人,而是种舞蹈。然而这种舞蹈比慕容斐这十来年遇到的最可怕的对手还要让他吃惊,这四柄刀竟是使出一种招式,但刀一出,像是一下子可以将敌手面前所有的退路全都切断,出手就是要人命的杀招。这一招她们用来对付过许多高手,很少出过差错,但今天却没有那么容易了,因为她们的对手是慕容斐。 慕容斐使双刀,自他闯荡江湖以后,很少有人可以看到他使用武艺,但有一些武艺几乎可以称雄天下的大枭雄却死于他手中,这样的人,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会显得很可怕的。 几柄刀快迅无比地攻到他身边,几乎都可以与他的身体相撞了,慕容斐这才出手,他一出手就有必胜的把握,常年的江湖经历告诉了他许多东西,虽说这几柄刀法怪异,花样众多,令人防不胜防,可慕容斐相信凭借自己的武艺,在这几柄刀没有伤到过他之前,他完全可以将刀的主人打倒,但他的手一出,眼前的刀阵就一下子乱套了,前者快迅无比,杀气腾腾,后者却犹如雷霆,邪气十足,几柄刀同时变了几个动作,每柄刀就在一刹那间使出了几个可以要人命的攻式,慕容斐便是生了一百只手,在此时只怕也不足够,也难以抵挡,幸好他的双刀不是凡器,一招满天飞星,顿时将自己全身上下层层封住,只听嚓嚓之声不绝于耳,几名女子一齐往下跌落,手中握的刀器全只有尺寸之长。 这几名女子就呆了,手握着断刀站在那里,慕容斐已经过了怜香惜玉的年龄,飞起几脚,将她们一一踢倒,后飞身扑向胡丹身边的那女子,同时厉声说:“妖女,留下命来。” 那名女子似是呆了,也许是让慕容斐绝代武艺吓呆了,呆呆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看着慕容斐的双刀闪电般袭到。另外的女子也似让这一变故吓住了,竟然都不动了,呆若木鸡地看着慕容斐向她们的主人攻去。 慕容斐都仿佛可以看到那女子死于自己的刀之下了,却在这一心转电移之迹,一直不能动掸的胡丹忽然屈指一弹,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粒沙石向慕容斐弹去,去势极凶,发出吱吱声响,慕容斐人虽在半空,却丝毫不乱,刀尖一点,那石头击在刀背之上,慕容斐一时不备,手上一松,不由往后一退,停了下来,落于地上。就在这时,从附近一个帐蓬里猛地射出了几十支利箭来,倘若慕容斐再往前一步,便是大罗神仙在世也休想留得命来,慕容斐站稳身体,不由出了一身冷汗,心想着侥幸,见黑夜里人多杂乱,刚才出石之人劲力不差,让他吃了一惊。一时似乎到处都是要命的陷井,那里还敢停留当地,往后倒翻而去。 那女子一直很安静的模样,仿佛天塌下来也不会让她害怕,可是当一看见胡丹出手发石时,立即如同火烧屁股似的跳了起来,纵到数米之外,怔怔地看着胡丹。 胡丹正在看着她发笑,虽是深夜,但也有月光如水,月光下显现出了一张让月光也失去光泽的笑脸来。 慕容斐几十年来了,所经历风险之事数此次为之最,此时大难不死,心有余悸,倒抽了口凉气,定了定神,厉声说:“你们究竟是何门派,行事如此鬼鬼祟祟。” 那女子这才看向慕容斐,淡淡声说:“传闻慕容大侠近十多年来一直守着一个别人不要的疯女人,不再过问江湖事了,只是阁下的武艺却好似越来越精妙了,真是奇迹。” 慕容斐变色说:“你知道的事并不少啊。” 那女子冷笑着说:“我知道的事真不少啊,还有很多没有说出来呢,要不要我一一说给你听。” 慕容斐冷声说:“不必了。” 胡丹忽然就笑着说:“我最喜欢听女孩子对我说江湖上的事,姑娘若是不嫌小坏蛋有些傻土,不妨可以与我一起说上十天十夜,我也不会烦的。”那女子狠狠地瞪了一眼胡丹,胡丹假装没看到,接着就说:“姑娘,我知道一个人心里若装着太多的事,不找一个人吹一吹,那滋味一定很难受的,而我天生喜欢听别人吹牛,姑娘若是也喜欢吹牛的话,那咱们可真是天生一对啊。” 那女子一直铁青着脸看着胡丹,此时再忍不住嘻地笑出声来,这一笑真是百媚俱生,胡丹正巧在看着她,这一下就看呆了,过了好一阵,他才傻子般地说:“我母亲曾告诉过我,当一个女孩子看着你发笑时,她一定是看上你了,你对我笑,是不是就看上我了。” 那女子一怔,接着又笑了起来,胡丹忽然正色说:“若当一个女子看上我了,我若是连同她的姓名也不知道,我一定会睡不着的。”那女子笑得更响了,别的女孩子也全都笑了起来,连慕容斐也忍不住笑出声来,可他才一笑,那女子却对着他说:“你为什么也要笑?” 这句话问的真奇怪,慕容斐说:“我为什么不能笑?” 那女子冷冷地说:“一个人身中了巨毒,也会这么开心,他一定是个疯子,你莫非是与一个疯子过日子久了,也染上疯病了么。” 慕容斐的笑一下子就如刀切般消**体一软,双刀咣地落地,仰面翻倒,一张脸顿时变得惨白,胡丹大吃一惊,他实在是想不出慕容斐是什么时候中毒的,谁又有这么大的本事让名震天下的慕容斐中毒,这真是奇迹,胡丹不由看向那女子,那女子也正在看着他,一见胡丹望向自己,便说:“你现在是不是很想知道慕容大侠怎么会中了我们的毒,是不是?” 胡丹这一次很听话地说:“是的,非常地想知道。” 那女子笑着说:“你有没有注意到他身边有一块大青石。” “石头。” 这是海边的一座石山,这里的石头比比皆是,在慕容斐脚边果然有一块大石头,只是胡丹真的想不懂这块大石头与慕容斐中毒有什么联系。那女子接着说:“毒就在那大石头上。” 胡丹还是想不通。 那女子说:“这种毒名叫做一笑销魂。” 胡丹更是不懂得了。 那女子见胡丹不像知道的样子,便说:“这种毒只有在一个人大笑的时候才能伤人,任何一个人在大笑的时候他的身体都会很放松的,虽然留意着对手,但绝对不会注意他自己身边本来就存在的东西的,就因为这一点,所以他中毒了,我这个人一向很懒,所以想杀人时总喜欢用最不用出力气的方式去杀我要杀的人。” 胡丹呆了半响,才说出一句话:“好样的,你是个太聪明的女人。” 这些女孩子在出手伤人的时候,另一只手总是放在衣袖里,里面有一个玉瓶,玉瓶里有毒,她们一般边出手边放毒,便是她们对付不了的对手,也很容易就中计的。她们的毒可以下到任一地方,而她们自己早服了解药,天下又有几个人在与别人交手的时候,能注意到自己身边丝毫无杀伤力的一块石头,那女了娇笑着说:“这么说来,你一定很佩服我了。” 胡丹说:“那是当然,不过你也该告诉我你的芳名了吧。” 那女子歪着头想了好一阵,才说:“我叫玉玲珑。” 胡丹想自己已经永远忘记不了这个名字了,他挺直了腰,说:“不知玉姑娘需要在下做点什么呢。” 玉玲珑笑着说:“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胡丹说:“既然姑娘不杀慕容斐,定然有留下他来的价值,姑娘若不会好好利用这种价值,姑娘今天就不可能好好地站在这里了。” 玉玲珑娇柔地说:“知我者胡丹也。”双美目望着胡丹,一字字地说:“与无名决战。” 胡丹就笑了,笑着说:“我也知道你会说这句话的。” 玉玲珑说:“现在你可以答应了吧,你还有什么话要说么。” 胡丹说:“在像姑娘这样聪明的人面前,我还能有选择的余地么,不过我有个条件,先放了慕容大侠。” 那女子挥挥手,说:“那是当然,来人啊,送慕容大侠。” (现在这个网站看书的人真是越来越见少了,本想开个新书的,几天了点击才一百几,妈妈地,不开了,看着让人难受,还是在此书下上传算了,喜欢地跟上,不喜欢的算了,简阿飞就当此一游——) 第八章 神秘的刀,无情的人(2) (简阿飞流浪归来了,飘过此地的朋友请留下点什么再走,现在阿飞有时间上传新章节了,你的留言是阿飞最大的写作动力,谢谢来过——) 酒。 酒香四溅。有名气的酒店里除了有好酒之外,当然还有同样引人注目的好菜。在苏州城里的好客大酒店,只要你付得出好价钱,不仅可以买到最发的酒,还可以买到你只有在想像中才可以想到的某种动物的肉,这样的酒店想不出名都不成。此时,苏州城里人见人怕的姚氏三兄弟正在好客大酒店里喝酒。 这三兄弟个个牛高马大,天生就爱与人打架,且力大无比,加上他们在十多岁那年时遇到了个异人指点,武艺练得极高。他们生性无恶不做,前几天出海时发了个大财,夺了几个出航远岛的商人,将那群商人全部杀了,得了一大群金银与财物,无论是谁一下子发了个大财,一定会庆祝一下地,但这在三兄弟到这里不是为庆祝来地,他们是应约而来地。 没有人想得到在苏州城里有人敢惹这不要命的三兄弟,这三兄弟也想不到,可偏偏就发生了,今天凌晨,他们家的大门上挂着一柄银刀,刀上有一张纸,纸上有几句话。 “带你们的刀,带着你们的人头,午时到好客大酒店,你大爷找你们收帐来了。无名。” 这三兄弟从来没有听到过无名这名号,再说别人都找到家里来了,他们岂能不去,他们实在想看一看到底是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向他们挑战。 他们于是早早就赶到了好客大酒店,等了一上午,他们等待的人却没有来,直到太阳正顶时,才发现一个身捻厚剑的青年大步走了进来,这个面目清秀,双目肿肿有神,那柄剑足足有半心之厚,可他背在背上,却像一点也不吃力,就凭这一点想唬住三兄弟,却是万万不能地,他一进来,三兄弟就瞪着他看,那知这人似乎比三兄弟更为不爽,一进来,便将厚剑往桌子上一放,那硬木桌子咔嚓一声就散架了,他只有换另一张桌子,将剑依在桌子上,一只手却握着剑柄,另一只手猛拍桌子,大声说:“狗日的店小二,快给大爷上酒来。” 店小二还没反应过来,姚氏三兄弟就围了上来,这人虎目一瞪,冷冷地说:“老子心情烦,滚开。” 三兄弟中老大说:“听朋友口气,朋友想必就是昨夜给我们留书的无名大侠了。” 那人一听无名二字,就大怒着说:“你奶奶地,谁是无名,操,无名那狗崽子要老子来这个烂酒店,还他娘地说要打掉老子两颗大牙,老子倒要看看他有多大能耐。” 三兄弟中三弟脾气最急,见这人粗鲁无礼,大怒说:“你这狗崽子,再说句粗话,老子这就打掉你二颗大牙。” 那人一怔,半响才说:“你们是什么人?” 三弟得意地说:“奶奶地,你到苏州城去打听一下,那个不知道姚氏三兄弟地。” 那人听了,点点头,说:“原来是大名传天下的姚氏三兄弟啊,久抑久抑。”说着,伸出双手,一把就扣着三弟的右肩膀,三弟见他来势不急,动作并不快,却不知怎么回事,却怎么也逃不掉,手臂一入他手之中,只觉得骨格奇痛,只一下,那只手就垂了下去,痛得哇哇大叫,老二在三弟一边,看得情况不对,反手一刀击出,他的刀法最为精练,出刀必伤人,也少用力气,因为他杀过许多人,俱只用一刀。可这一次却不行了,刀一挥出,便听一声脆响,刀居然就从中断了,他从来没有遇到这么奇怪地事,不由一怔,一怔之中,又觉得胸口一痛,自己掉在地上的断刃居然就跳了起来,刺入了他的胸口,老大本来在一边看热闹,虽然看到这个人比较结实,但凭自己的两兄弟一定可以料理到他。但只一眨眼的功夫,自己的兄弟居然一死一重伤,吓得斗志全失,那敢再斗,手中的刀也掉地下去了,转身就跑,却猛地感觉前面忽然多了一把椅子,不知从何处多了一把椅子,挡住了他的前路,他一时不备,翻倒在地,再想爬起来时,已再也没有力气了,那人手中那柄厚重的铁刀压在他后背上,犹如一座山一样,他惨叫一声,张口吐出一口狂血,便再也不能动了。 第九章 神秘的刀,无情的人(3) 三个活生生的人全死的死,伤的伤,那个出手的人却还坐在位置上,厚剑还有原地,仿佛他刚才根本就没有动过一样,那三弟一见两位兄弟全死了,吓得魂飞魄散,跪倒在地,不住地叩头,客店里的人全吓得跑光了。只有他们二个活人了。那人却似是神气得很,仿佛是他刚才杀了无名一样,他手中握着的不是酒杯,而是无名的头脑骨一样。而跪倒在地下叩头的人不是三弟,而是无名。 那知他刚喝下一口酒去,那口酒便急喷而出,人也随着酒喷射而出。厚剑紧接着压到他身上,这一次,他便是使尽全力,也休想推开这柄他平时只要用手轻轻一抓就可随意挥动的剑。 门外这里又进来了一个人,这个人并不高,个子很小,穿一身黑衣服,手上也黑黑地,衣服又脏又破,这个人一直走到那个手握重剑的人面前,在他脸上踢了一脚,冷冷地说:“你以为你有一柄玄铁剑,你就可以做天下第一人了是不是,你还差太远呢。” 那人看着他,拼尽全身力气才说出一句话:“你,你就是毒蜘蛛。” 来人点点头,那人就口吐白沫,死了。临死时还不相信似地睁着大眼睛,毒蜘蛛笑着望着他说:“希望下辈子投胎做人时千万别再做牛,牛力气是大,可越是容易被累死地。”说完这句话,又望着姚氏兄弟中的老三,说:“听说你们前几天发了个大财,是不是啊。” 姚老三连忙点头,毒蜘蛛冷冷地说:“那还不快滚回去给大爷准备好。” 姚老三忙说:“是是。”他终于明白生命要比任何财富更有价值得多。 毒蜘蛛拿起刚才姚氏兄弟喝酒过的酒杯,自己倒了一杯,喝了一口,长吁了口气,说:“好酒啊,若不是我想得到那点小财,一定要喝个醉地。”他声音刚落,便听一人大声说:“好酒啊,若不是我想得到那点浊财,一定要喝个醉地。” 无论是声音,还是气势俱与毒蜘蛛一模一样,毒蜘蛛听到声音,吓了一大跳,连连退了几步,大叫着说:“是不是圣剑君子王龙王大侠驾到。” 一人站在门口边,笑着说:“你怎么知道我也会来。” 毒蜘蛛苦笑着说:“天下除了王大侠你老外,我实在想不出谁还有如此让我害怕的声音。” 王龙冷笑着说:“既然你连听到别人的声音也如此害怕,你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送你一程吧。” 毒蜘蛛忙向后退,后退之时双手一挥,面前立即现出了一阵毒雾,他对这雾极是了解,人一触及立即会昏迷,眼见生死仇敌王龙快要撞上他施出的毒雾了,他不由想笑,可笑声还没有传出来,一柄剑,一柄雪亮的剑,自他左侧面刺入,将他刺了个穿透,毒蜘蛛倒了下去,便看到王友站在他身边,好象一点事儿也没有,毒蜘蛛抓着从胸前透出的剑尖,厉声叫着:“想不到你也是个见钱眼开之辈,我好失望——” 王龙说:“不是,是无名约我来地。” 毒蜘蛛双眼圆瞪,嘶声说:“又是他——”话没说完,人往地下倒地,一掌拍在地上,地面上顿时多了一个血红地手掌,可他的身体再也动不了。 姚老三本来就想走地,可是一直没机会,此时看呆了,王龙拔出剑,走到他身边,拍着他肩膀说:“听说你前几天发了个大财,是不是啊。” 姚老三这次连点头也点不了,只看到他全身颤抖,张开嘴,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王龙叫着说:“你还不带路。”姚老三已经再也不能带路了,仰面就跌倒了,这个恶人居然让人活活吓死了,王龙望着他的死尸,冷冷地说:“你又何必这么害怕,我岂会杀你这样的小人物,我要杀也要杀无名。” 无名呢,无名究竟是谁,无名在那里。没有人知道。但一直守在楼下的那群好事者都明白,无论无名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不想出名都不行了,因为也只有他,自己不出手就已经杀了好几个高手了,这样的人岂不最可怕。 无名到底在那里呢。 无名终于来了,众人看到一个眼神冷漠,脸色惨白的少年大步走向酒店,走入酒店的时候,他回头说了一句话。 “我就是无名。” (这些天我尽量更新快一点,一打上电脑就发,谢谢你的支持。) 第十章 神秘地刀,无情的人(4) 无名呢,无名究竟是谁,无名在那里。没有人知道。但一直守在楼下的那群好事者都明白,无论无名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不想出名都不行了,因为也只有他,自己不出手就已经杀了好几个高手了,这样的人岂不最可怕。 无名到底在那里呢。 无名终于来了,众人看到一个眼神冷漠,脸色惨白的少年大步走向酒店,走入酒店的时候,他回头说了一句话。 “我就是无名。” 无名使的是刀,任何人都可以看到他手中那个鲜红布包着的刀柄,布匹鲜红,像是用鲜血染红,但那柄刀实在太窄,刀尖实在太长,可这明显是柄刀。刀无鞘,无锋口,只有刀尖,刀尖也是鲜红。 这也是刀么,这种一折便会断的东西也能称做刀么,能用这种东西去与武艺高强的对手决斗么,没有人相信,同样也没有人敢用这种刀去决斗,因为这种刀在手里,明显地就败了一步棋。 可拿着这样刀的这个自称是无名的家伙却像是骄傲得紧,说完这句话后,轻轻一跃,人就到了二楼,到了有四具尸体的二楼,也看到了正在楼上用酒洗剑的王龙。 王龙当然也看到了他,当然也听到了他的说话,但他还是要问一句:“阁下就是无名。” 无名淡淡地说:“无名。” 王龙双眼眯了起来,说:“好。我终于等到你了。” 无名不说话,只看着王龙,王龙接着说:“老子纵横江湖几十年,还从来没有人敢用如此方式向老子下战书地。” 无名说:“凡事都得有个开始。” 王龙说:“但愿你不要让老子失望,因为老子已经有些佩服你了,你的胆气特别大。” “多谢。” 无名又说出了两个字,但王龙一听到这两个字,像是比听到骂他的话还要让他难受,有些人就是这样,说多谢两个字的确比骂人的话还要让人不舒服。无名就是那样地人。 王龙说:“传说阁下在江北一带一夜里挑了十三家山寨,一次杀了七百多人。” 无名竟不想说话了,他本不是为了与王龙聊天而来地,所以他只点点头,王龙接着说:“江南四庄中的江家庄少庄主半月之前死于非命,是否死于阁下之手。” 无名又点头。 王龙笑了,他觉得今天来这里不亏了,他一直觉得无名根本不值得他出手的。于是他说:“好了,你可以出招了。”王龙是个痛快人,痛快人问话也最简单,只要问几件最重要地就够了,若什么小事都想知道,不知要花去多少时间,王龙让人称为圣剑君子,杀人当然不能乱杀,现在他可以理直言顺地杀无名了,无论是谁,做了这两件事中之一的事,那个人就该死了,何况做了两件。王龙杀人需要理由,这两件事做为理由,已经足够了。 无名歪着头看着王龙,说:“你先吧。” 王龙说:“如果你不肯先出手,那你根本就没有机会出手了。” 无名说:“好。” 没有人知道无名说这个好字的含义,好字一落音,他的刀已经出手,刀如龙吟,竟然是柄好刀。 最适合杀人的好刀。 无名的刀一动,王龙也就出手了,他虽负圣剑君子这个称号,可出手绝不肯让别人占一点便宜,多占一丝先机,因为他明白,对于一个高手,出手慢一点,对手便会多了份胜利的机会,自己则会多一份危险,王龙的剑出手极快,无可形容,剑出如风,无物可挡,无坚不推,在他出剑的当头,空气中仿佛响出了一声巨雷,欲将无名压碎。 这的确是那种不留机会给对手再出手的杀招,可那样的对手绝不会是无名,无名的出手绝对没有王龙的慢。 他出手了,一柄刀,刀欣长,极薄,向来势如破竹的剑挡去,两器相接,立即缠绵在一起,却无半丝相格的响声,王龙在想:“他这小子,竟敢用这样的刀法来挡我的利剑,他定是不知道我是以力为强项,以力击败敌的缘故,哈哈,我只要用多一份力气,便可击断他的刀,然后再一刀杀了他。”可事与愿违,他便是用了十成内力,对手的刀仍然还在对手手中,完整无缺,又似是附骨之虫,无论他怎么用力,却怎么也摆不脱,他向上,刀也向上,他向下刀也向下,无名使的刀法竟是极柔,王龙直到此时才吓了一跳,连忙转招,但内力一收,竟也离开不了那柄薄刀,对手的内力竟然一点一点地压了上来,王龙身上的衣服一下子让冷汗水渗透,急忙撒剑,往后直退,但已经为时为晚,无名的刀已经到了他的面前。 嚓地一声,刀尖直透王龙的咽喉,王龙百多斤的身体如断线风筝一样飞了起来,向后直跃而落,撞破一面墙壁,向楼下跌去,重重地跌倒在地,鲜血这才流了出来,数百围观之人被这惨景吓得惊叫,有几个人居然吓得大哭起来,一生平安家户的人们又有谁有机会见到过如此杀人的情景,更有几个人重重地呕吐起来。再过一会儿,几百人如梦初醒般,一哄而散。繁华的街头一下子变成了空道。 无名就站在楼顶上,手握着一个酒杯,刀已经插入了腰带,脸色平静,仿佛刚才这一刀不是他出手的,人也不是他杀地一样。 胡丹其实早就来了,他和玉玲珑原来站在人群之中,玉玲珑今天穿了一身黑衣服,脸也用黑纱蒙往,人群散了之后,整条街上就只剩余他们两个人没有走了。胡丹漠然地望着无名,说:“这就是无名么。” 玉玲珑说:“他就是,你害怕了么。” 胡丹笑了笑,说:“我只是觉得他手中的酒好香。” 玉玲珑也不禁失笑了,笑着从口袋里拿来一个酒瓶,递给他说:“死酒鬼,男人全不是好东西。”胡丹连忙接过。他从不想虐待自己,无论做什么事都是想做就做,喝酒也一样,他懂得一个人心里的欲望若是不能够得到满足,那是最难受的事了,此时他身上没有银子,当然买不来酒,想不到玉玲珑像是他肚子里的蛔虫一样,居然给他准备着酒。这样一来,胡丹不想说多谢都不行了,所以他很认真地说了一句话:“多谢。” 胡丹喝着酒,走入了发客大酒店,所有的人远远地看着他,好事的人总是不肯走太远地,他们一见有个男人不怕死地敢再去杀人地点,全都好奇地看着胡丹。胡丹没有注意到他们,他只是一步步往楼上走去,最后在无名十步之外站着了,笑着举起了酒瓶,笑着说:“请了。” 无名看了他一眼,冷冷地说:“请。” 胡丹便饮酒,酒瓶里的酒并不多,只有一斤来,所以他一下子就喝光了,这让他很不舒服,他将空酒瓶抛掉之后,望着无名说:“没酒了,阁下能否请在下喝一杯呢。” 无名冷冷地说:“我从来不请别人喝酒地。” 胡丹说:“这个习惯并不好,这样就没有人肯请你喝酒了。” 无名说:“我从来不喝别人请的酒,死人的酒除外,我经常拿死人的银子去给自己买酒喝。” 胡丹笑着说:“只可惜在下身上的银子全让老婆给拿走了,不然倒可以做一次死人请阁下喝一次酒。” 无名冷冷地说:“有老婆的人了,做事就得小心一点,这地方并不是你这样的人可以随便来的地方。” 胡丹笑着说:“只是我做不到,我最听我老婆的话了。” 无名说:“嗯。” 胡丹说:“我老婆今天叫我过来向你求战。” “求战?”无名略是诧异,接着说:“楼下的女人难道就是你的老婆?” 胡丹大笑着说:“老兄你这次说的简直太对了。” 无名冷笑着说:“世上多是枉死于名利路之人,阁下年龄轻轻,未来定有一番作为,何苦去争名利二字。” 胡丹说:“可我老婆一定要我来找你决斗一次。” 第十一章 神秘的刀,无情的人(5) 无名说:“但这次只怕会让你老婆失望了,我要打架往往是自己去找地,从来没有人来找过我。” 胡丹说:“所以这一次会成为阁下一生之中最难忘记的记忆,阁下一生之中决忘记不了地事。” 无名望着他,目光如剑,发出冷冷地杀气,让人不寒而栗,胡丹只当没看见,眼光还是那么有神,无名望了他一阵,才说:“你走吧。” 胡丹说:“走?你为什么要我走?” 无名说:“我从不与无名之人决斗地。” 胡丹就笑了,大笑,大笑中说:“你并不知道我是谁,你怎么知道我就与阁下一样无名。” 无名冷冷地说:“我在苏州呆了一个月,杀了二十七人,伤了五十多人,这些人全是这个地方最有名气地人,像阁下这样地人,若是想出名,并不会比他们其中任何一个人差,但阁下到现在仍然是无名之辈,纵然你武艺天下无敌,我也是不屑于与你动手地。” 胡丹忽然说:“请问,这是什么地方?” “苏州。” “天下大还是苏州大啊 ?” “当然是天下。” 胡丹笑着说:“阁下去过的地方少,见识也不高,我也不会怪你,但你若是连江湖上的七浪子若是没有听说过的话,那你真是孤陋寡闻了,若阁下是这样地人,阁下便是跪下来求我,我也不屑于与你动手地。” 无名的眼睛一下子亮了,竟似是有些欣喜,大声说:“阁下也是七浪子之中的人物,久抑了,请问尊姓大名。” 胡丹说:“胡丹。” “好。”无名淡笑着说:“这个名字无论想做什么已经够了。” 胡丹说;“既然如此,那好,就带好你的刀,带着你的人头,明天响午龙王庙见。” 无名脸色一震,沉声说:“不见不散。” 不到半个时辰,胡丹与无名决斗之事传遍了整个苏州城。玉玲珑面带着微笑,带着胡丹走入了一间潮湿而又矮小地房子里,他们就信在这里,当然也没有人会想到他们会住在这里,连同胡丹也想不出玉玲珑为什么会选择这里。 第十二章 迎客使者(1) 龙王庙在海边,远离苏州城,但不到响午,这里来的人远比苏州城里逢年过节时的人还要多,大家都想看一看传说中那个七浪子之一的胡丹是个什么模样,还有那个在苏州城里来去无踪影无人可敌的无名又是个什么样的人物,最重要的是他们两个人决战的胜负如何。 胡丹早早就到了,他和玉玲珑乘坐了一辆精致的马车疾驶而至,但没有人能够看到胡丹与玉玲珑,他们谁也不喜欢让别人用复杂的眼光死死地看着,他们坐的这种马车在城里多如牛毛,绝对没有一个人会想到胡丹会坐在这里面。此时胡丹正在喝酒,边唱酒边看着玲珑秀丽的玉玲珑的脸宠。 玉玲珑却在看着窗外,叹息着说:“无名怎么还没有来。” 胡丹笑着说:“应该来的时候他才会来的。” 玉玲珑望着胡丹,说:“我真想不出你们两个人谁会败。” 胡丹说:“你说呢,你希望谁败。” 玉玲珑叹了口气说:“我也不知道。”沉静片刻,接着说:“听人说无名一生下来就是练武的好材料,最爱使刀,三岁开始便有名师指点,十岁时便一人杀死十多匹恶狼——” 胡丹笑着说:“但我不是狼,他也不再只是十岁。” “不错。”玉玲珑眼睛里现出一丝亮光,说:“此人的刀法经过天下最有名的十多个刀客的指点,再由他溶为一派,最后那十多名刀客竟无一人是他敌手,他出生于大草原,到了苏州城已经两年了,这两年之间,他不知战败过多少人,从未败过一次。” 胡丹忽然说:“你怎么会知道他这么多事,你不会是喜欢上他了吧。” 玉玲珑笑坏了,叫着说:“此人目中无人,心中只有刀与刀招,若真是有女孩子喜欢他这种人,那才叫怪呢。” 胡丹说:“你说此人如此神奇,为何我出江湖这么久,却是从来没有听到过他的大名。” 玉玲珑想了一阵,说:“你又何不是一般,你们七浪子在江湖大有名气,你们还不是一下子就冒出来了,以前又有谁知道你胡丹的大名呢。” 胡丹呆了一阵,说:“也许你说得对,真正的龙不呜则已,一呜必惊人,无名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世界就有这样的奇怪,有些人拥有惊天的武艺,却一生活在贫苦之中,有许多人一点才艺也没有,却活在天堂上,有些人天生不想出名都不行,有些人历尽万苦也休想出名。 外面的人在一时忽然静了下来,远近只有一阵沉重的脚步声音传来,胡丹拉开窗户,便看到一个人大步走了过来,这人自然是无名。无名的头抬得比一般人要高,腰很直,他的双手柔嫩,肤色白浙,那柄神秘的刀就随便地挂在腰带之上,他每走一步俱留下一个深深的脚痕,他的眼睛却从不乱看,直往前看,脑中总在思索着些什么,一步步,一步步走向龙王庙,庙门正大开,往日客似云集的善男信女今天一个也不见了,连同在庙里骗点吃喝的二个小和尚也不知跑到那里去了,因为谁都知道这里将发生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 江湖上每天发生的大决斗不知有多少场,因此为战斗而死的人不知有多少,但真正的决战却太少,杀人谁都会杀,但高手间的杀人要比一般的杀人要精彩刺激得多。尤其是今天这样的战斗,当然要比死气沉沉的戏剧要好看得多。 现在主角已经来了,胡丹呢,大家都在想着胡丹:“胡丹怎么还不来。” 既然一定要发生的事,谁都想它早发生一些,大家只希望胡丹快点来,然后与无名厮杀,杀他个天错地暗地,这样他们就满足了,玉玲珑看着无名逐渐走到了跟前,轻声对胡丹说:“他来了。” 胡丹说:“我看到了。” 玉玲珑轻声说:“去吧,既然要发生的事,何不快一点结束呢。” 胡丹喃喃地说:“是啊,既然来了,我为什么还不动手呢。”他反手握着了身边桌子上的长剑的剑柄,推开车门。却又回过头来望着玉玲珑说:“如果我不幸让无名杀了,你会为我掉泪水么。” 玉玲珑一怔,还不及说什么。胡丹已经一跃而下,长剑出鞘,立即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胡丹一步步走向无名,众人的目光也一点点地跟了过去,无名也在凝视着他,冷冷地说:“原来你早就到了。” 胡丹说:“你来的并不太晚。” 沉默,之后便是沉默,死一样的沉默。无名缓缓地在沉默着拔出了刀,闪亮的刀刃,无情的冷光。 胡丹也扬起了剑,剑亦发出冷漠的光芒。 一刀一剑。 刀光冷漠而神秘,剑影**而冰冷。 胡丹忽然望向了海,海风呼啸,一浪高过一浪,在平和的阳光之下,显得那么雄壮与不可接近。胡丹叹息着说:“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过真正的海。” 无名不语,胡丹接着说:“一个人一生之中如果没有见过海,便死去,那该是种多么可悲的遗憾啊。”无名亦不说话。胡丹摇摇头,呆想了一阵,又说:“我们何不到海边沙滩上去决战,谁死了,也不用麻烦别人去埋葬,海水一到,便消失了,那该多好。”无名终于说出了一个字:“好。” 海浪吹拂着沙石,潮起潮落没有规则,此时正是潮起的时候,他们站在离海一丈之远的地方,可不到一瞬息间,海水便迎面扑到,海风也吹乱了他们的头发,胡丹握紧了剑,说:“在比赛之前,我可以问你一句话么,当然,你可以不回答。” 无名说:“问吧。” 胡丹说:“你并不是无名,以阁下如此之武艺,绝不会无名于天下,你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么。” 无名冷冷地说:“名字乃身外之物,阁下何必如此在意,无名便是无名,但并不是没有姓名,我只能告诉你一句话,我以前的那个姓名带给我的只有无穷无尽的耻辱与苦恼,另的什么也没有,我若是忘记不了那个名字,我这一生就誓被那个姓名而毁去,因为那个姓名太不一般了。” 胡丹哦了一声:“多谢,我明白了。” 胡丹其实什么也不明白,他只是知道一个人若是不肯说的事,谁也问不出来,便是知道了,也会很无趣,无趣的事,胡丹从来不去做的,他便说:“你现在可以出招了,但我还有一句话一定要说,我与你决斗是为了一个女人,是那个女人让我来与你交手的,我不知道她有什么目的,她的名字叫做玉玲珑。” “是她。”无名似是一怔,但片刻之间脸上竟呈现出一丝笑容,接着说:“她的眼光一直不错的,但愿你不要让我失望才好。” 胡丹说:“你认识她?” 无名脸色一震,冷冷地说:“不认识。” 胡丹沉默了一阵,双眼望向了茫茫无边际的大海,海风呼啸,海浪掀起了有数丈之高,有水珠沾染上了胡丹与无名的衣服,可他们谁也没有动一下,他们就像两尊石雕的雕像,就这样呆了不知多久,胡丹才说:“人活在这世上,名与利是两柄刀,阁下自称无名,但在下估计,这个名字很快就可以天下有名的,许多人一生下来就会成名,阁下就是属于这一类人,无名即是名,无名即是有名,许多年前,有一个大杀手,当时天下几乎没有人可以做他的对手,他的十多个徒弟俱是当年里雇价最高的杀手,他的声名已经无人出其左,声名已经达到了顶峰,他的名字就叫做莫无名,莫无名,这三个字到现在还很有名,他不仅仅是当时天下杀手之王者,更是刀客的先驱者,他的刀法天下无一人可以挡住,但他却死了,死在自己的刀下,他的弟子有名名列杀手群中最未的杀手,武艺为诸杀手之最差,人又多情,但他的结局却最好,后来他的名望比莫无名更加响亮,为什么呢,因为他有爱,有爱的杀手一定是种悲剧,可他是唯一的例外,他用一个人的自由去换取了全天下武林的安宁,与神仙谷的传人封刀归隐,既得到了自己心爱的女人,又得到了侠者的英名,他的名字太寻常了,人们只知道他姓沈,又名列杀手第十三,所以大家就叫他沈十三。” 无名仔细地听胡丹说的每一个字,听他说完后,才一字字地说:“阁下会说这么多话,是在讲别人的故事还是另有用意。” 胡丹说:“不,你说错了,我告诉你这件事只是要你记住一个人活着,并不是只为了名,而是要有爱,阁下仅现江湖数月便杀死杀伤数不清的人,倘若这样下去,最后你杀的人便是你自己了。” 无名沉默着,低下了头,又抬起:“也许你说的不错,但已经别无选择。” 他顿了顿,接着说:“无论你说了什么,这一战必不可少,动手吧。” 刀起,剑闪动,四目对望,飞溅的浪水四处飞溅,海沙在刀剑急速闪烁,众人的目光一下子直了,所有人等待的时候终于到来。 第十三章 迎客使者(2) 无名闪电般掠起,欣长的身体宛若急起直追的海浪,又如一抹夜空的流星,只是一般的流星看起来速度是很慢的,但无名的快绝对不是速度可以形容的,众人的目光眨眼之间,就看到无名已经到了胡丹的身边,雪白的刀光划破天色,发出急促的嘶嘶之声,直扑胡丹的面门。 好快的身法,好快的刀。 胡丹徒然拔剑,似乎要比无名慢上一箸,看似不快,但却刚好抵住了无名无孔不入的刀气,但因来势太急,强劲的内力逼得胡丹直往后退,海沙将他的脚步冲得飞溅,刀剑顿时溶为一体般,似与海浪同在,同起同落,一刹那之间,两人已过了百招之多,无名的刀犹如有魔法,贴上了胡丹的剑,刀剑相格,却又半点响声,但无名的刀却能直往前刺,竟让胡丹防不胜防,幸好胡丹的轻功不差,海沙渗透了胡丹的双脚,直至膝盖,双脚也越陷越深,面前又有如此可怕的对手,他还能使出轻功么,但他却还是使出来了,他总是给人着惊奇。他的轻功也是与所有高手的轻功不一样,他的人忽然从沙中跃起,直直冲上天空,无名的刀一时收势不住,也只能顺着胡丹的身体掠起,掠起之时,他的右手猛地一掌击出,向胡丹胸口击去,这一掌几乎用了他八成功力,掌风呼呼,威不可挡,犹如山倒,足可裂石,胡丹似是早知道他会使如此招式,身体往空中倒去,竟然还带着无名,箭一般地向他身后冲去,哗的一声,胡丹的身子贴着了冰冷的沙石,无名在这一种时刻居然还能收势转招,忽然收刀,又重一刀挥出。 这种刀法便是使刀一辈子的老刀客也会拍案惊奇,这种刀法是世界上刀手中最难以预测的刀招,高手相斗,争在尺寸,此时,胡丹身法已老,他还能躲得过去么。 一个人倒在地上,全身的力气俱在自己手握的剑上,剑正与对方的刀相格着,然后在这一时,对手却忽然抽刀转招,又从另一个根本让人想不到的角度刺出来,这个角度,又是最让人忽略的死角,这种可怕的杀招又有谁可以躲得掉。 所有的人惊叫一声,他们甚至于像是看到胡丹血溅当场一样。 幸好这人是胡丹,天下独一无二的胡丹。 天下若没有人可以躲避得掉如此怪异的招式,但最少会有一个人能,这个人就是胡丹。 胡丹手中的剑忽然就断了,断成三条,他手上的剑柄也不见了,剑柄刺入了沙地,他的人一下子在沙地上面向后退去,如同沙地是最光滑的大理石地板一样,连沙地也似不曾动过一点,无名的刀当然刺空了,正刺在他的左脚边,一刀却刺空,无名反应极快,一刀落空,疾步朝着胡丹胸口当胸踩去,胡丹又往后一滑,躲了过去,无名当头一刀又刺至,胡丹忽然直立而起,人猛地站了起来,无名的刀虽然与他的胸口仅半尺之距,可余力已尽,刀再往前一点便到头了,前面正是胡丹的胸口,那个地方,只要一用力捅进去,便是大罗神仙也救不了胡丹的。胡丹的断剑也刚好抵在无名的眉心之间。 两人一起静止了,无名缓缓地说:“你为什么不肯杀我?” 胡丹笑了,在这种时候他居然还能笑,他笑着说:“你又为什么不肯杀我?” 无名说:“我刀招已死。” 胡丹说:“我剑招虽未老,可心招却已老。” “心招?”无名双眼迷茫起来。 胡丹说:“因为你不能死。” “不能死?”无名更加迷糊了,胡丹接着说:“阁下的刀法已经达到了有刀胜无刀的境界,这样的人才江湖上不知要多久才能出得了一个,我若杀了你,只怕这一生再也找不到一个像你这样的好对手了。” “有刀胜无刀?”这是什么概念,无名不懂。 胡丹说:“因为你已经将手中的刀当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了,在你的手中,你的刀就是你的手一样让你使得自如,这样的刀,天下又有几人才有。” 无名从未听到如此可笑的笑话了,可他没有笑,他笑不出,他只觉得汗水一滴滴地从面宠上滴落,呆了一阵,才缓缓地说:“可我想杀你,与你动手的时候,我最少出了十次杀招。” 胡丹说:“对于真正的对手,谁也不能心软,但你并没有杀到我。”他忽然将手中的剑柄抛掉,挺直了腰,说:“也许是我怕事,是因为我知道我若杀了你,我也必需付出很惨重的代价,无论谁想杀了你,都必需付出惨重的代价,我说的对不对。” 无名想了一阵,说:“也许你说的不错,只是你要记住,无论是多么惨重的代价,对于一个人来说,再沉重的代价都比留下自己的性命要好。” 第十四章 迎客使者(3) 胡丹说:“但在下并不那么以为,天下的人虽多,可像阁下这样有趣的人实在太少。” 无名这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他有趣,不由露出了一丝笑容,说:“也许十年之后,阁下便会成为天下第一人。” 胡丹想想说:“也许在十年之前,阁下曾经是天下第一人。” 无名脸色变了,露出了一种奇怪的神色,冷漠地说:“阁下知道的事不少啊,还知道些什么,何不一起说出来。” 胡丹拍着手笑着说:“没有,在下与阁下认识不到两天的时间,在下那能知道阁下些什么事,只是胡乱猜测地。” 无名叹息着说:“希望阁下不要知道为妙,有些事,最好不要知道,便是知道了,也要一定去努力忘掉它,不然就活不长了。” 胡丹微笑着说:“但是无论怎么说,你会是一个好朋友。” “朋友?”无名轻轻摇头,说:“在下不会有朋友的,从没有过朋友。” 胡丹忽然发现此人与冷风吹一样冷漠,甚至于有过之而无不及,海风平息了,人群也逐渐散去,他们得到了他们想要知道的结果,这种结果在他们之中又会传成一千千个版本,这就够了,至于是谁杀了谁,谁放过谁,已不再是件重要的事了,人就有这么奇怪。 胡丹说:“那么——还要比试么?” 无名说:“不比了,在下现在不是你的对手,但是有一天,我会再去找你的。” 胡丹说:“既然如此,那恕在下告辞了。” 无名便收刀于鞘,刀就像长了眼睛似地落入刀鞘之中,长长的红丝带在风中飘荡,他不再望胡丹,望向远方的海浪,好象海浪的尽头有一个女人在等待他归去,胡丹走了,无名仍然没有说一句话,谁走了,谁来过了,对于无名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只有他自己。胡丹已经到了玉玲珑的马车边,马车仍在,四匹快马不变,轿内豪华仍旧,香味犹存,只是人已经不再,人呢,胡丹不知道,没有人可以告诉他,两个和尚又回到了寺院,连胡丹这边也没有看一眼,既然刺激的事已经发生过,他们又要面对平常的一生,别人的是非对于他们来说也不重要。 看不到玉玲珑那张娇艳的脸,胡丹竟有些失望。胡丹也走了,他不再坐马车,江湖上的路,不合适于太过奢华,他骑上一匹马,用断剑削断马绳,马驮着他,向茫茫然的天地间走去,胡丹没有去向,也没有归途,马呢,马也一样,它出生于一家贫穷人家里,出生便学会了劣来顺受,它已经习惯了让人骑它,因为它知道,它是让人用来骑地,它的生命同样不属于它自己的。 前面就是如海潮的人群,他们俱在议论着胡丹与无名的事,却没有几个人去看他们谈论着的主角人物,大多数像已经不认识他,在他们的眼中,英雄只应该在战场上的,退出战场了,英雄便只是一个人,一个和他们一样的人。 蓦地,十多匹快马自胡丹路前的古道上疾驶而近,众人俱是怔怔地看着他们,人都在心想:“好戏已经结束了,他们还来做什么?” 只有胡丹的眼睛亮了,来的十多匹快马当中有一人扛着一面鲜红的旗帜,上面三个字格外令人注意:“殷家庄。” 胡丹立即想到了殷可傲:“殷可傲呢,如今他怎么样了,他可否已经习完了我给他的那本飞刀秘诀,是否已经真正掌握了正义飞刀的要领?” 思索之间,忽然心内让一种极深的内疚感涌满,心中狂呼:“胡丹啊胡丹,你夺走了别人的女人,就想用一柄飞刀与几张破纸去弥补么,殷可傲是不可能原谅你的,你还妄想与他做朋友,只怕是做梦。” 一念至此,想假装成漠不相识的人与殷家庄的人擦肩而过,那知那群马上的骑客一见到他,俱是猛地勒马而立,骏马长嘶,但还是停了下来,胡丹并没有看到殷可傲,殷可傲没有 在。那么殷家庄的人找自己又有什么事呢,正在迟疑间,一名毛发皆白,但身体健壮的老人郎声说:“阁下可是胡丹?” 胡丹情知不可避开,忙笑着说:“有劳过问,在下正是胡丹。” 那老人也笑了,笑得有些和气与温暖,长吁了口气,笑着说:“太好了,真不枉苏州一行。” 胡丹笑着说:“前辈可是来寻找在下的么?” 那老人说:“正是啊,庄主他思妹心切,一听她竟还有个儿子存活世上,像是年轻了十岁一样,特令老奴四处寻找胡少侠你的消息,并请胡少侠前往殷家庄一趟。” 第十五章 迎客使者(4) 胡丹现在最怕的就是见到殷家庄的大少爷,心中有些为难,脱口说:“前辈,我——” 那老人忙说:“不敢当,老奴名叫殷忠,请胡少侠直呼老奴姓名就好。” 胡丹说:“这如何敢当,殷前辈,我——” 那老人殷忠说:“恳请胡少侠不要推辞,庄主年迈多病,此刻已病卧在床,胡少侠若是能够抽空去一趟,庄主他——他不知该如何欣喜呢。”说着,老泪纵横,余人尽皆黯然。 胡丹想了一阵,才说:“殷老庄主近来可好?” 殷忠说:“庄主近年来多病在身,数月已未起床,全凭一丝希望在维持,殷姑娘多年前一去无踪,令庄主终日不忘,如今好不容易有她的儿子出现——胡少侠若是不肯去殷庄,老奴就跪地不起了。”殷忠当头朝地跪下,胡丹吓了一跳,忙翻身下马,跪地扶起,失声说:“前辈折杀小人矣,殷前辈快快请起,快快请起。” 殷忠神气凄凉,喃喃地说:“庄主幼年丧父,青年失妹,一生之中从未享受过几天快乐的日子,胡少侠,老奴就恳请你去殷家庄了庄主最后一个心愿吧。” 胡丹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心想:“虽然我最怕见到殷可傲,但我与他终究是表兄弟,这一辈子也不可能不见面,早晚都会见面的,晚见不如早见。”便说:“那好吧,我答应你了。” 殷忠等人一闻此言,喜颜于色,殷忠紧紧抱着胡丹,颤抖着说:“多谢胡少侠,多谢胡少侠。” 江南四大名庄,四足而立,威惊江南,名扬天下,殷家庄位于杭州西湖以西百多里地的一个城镇里,在这里,江南有的东西几乎全有,殷家庄山清水秀,一条小溪围绕着殷家庄之侧,令殷家庄常年平增几分秀色,殷忠指着一条宽敞的古道,说:“沿此路直走,百多里便可到了,只是今天天色已晚,胡少侠一路上也是辛苦了,也听说胡少侠在江南城里有许多朋友,我们不妨在江南城里留宿一晚,明天响午便到到了。胡少侠倒可去会会好友。” 胡丹在江南是认识不少人,在江南城里他就呆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一年时间里由于他仗义疏财,武艺又好,不知认识多少人,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认识他,他只清楚记得当时他在江南城里一走动的时候,请他喝酒的人不知有多少,在当时,他喝酒最喜欢去大天下酒楼,大天下酒楼不是花园,却有常年不败的鲜花,现在又是秋天了,大天下酒楼门口的几大盆牡丹花正开着鲜艳,十多株铁树傲然而立,龙和尚还坐在门口,他真名叫做龙子孙,但却真做了两年和尚,所以熟悉的人都习惯了叫他龙和尚,后来大家都这样叫他了,他一点也不介意,他对什么事都不介意,只是他的酒很好,不但份量足够,从不掺水,郁香迷人,年代久远,有时任何人可不付银两也可以去小喝一杯的,胡丹就在这里喝了许多不花银两的酒。 酒楼里面还是老样子,干澡透风,阳光照射的时候,像是来自于仙境池塘一样,墙壁上诗书画画,极尽爽快。 胡丹老远就嗅到酒香,不由一阵心痒难平,大步走了过去,龙和尚正在打着算盘,胡丹站在他面前了,他也没有注意到,胡丹看了他一眼,忽然说:“二三得五,四七二十八,九九八十一,七七归一,龙和尚,你老糊涂了,明明是七两六钱银子,你怎么算出是八两五钱了。” 龙和尚正算得入神,被他胡搅一阵,真不知该是七两六钱还是八两五钱了,鼻子一耸,脱口便说:“去去,别烦我,人老了,不中用了,你再吵一次——”说到这里,忽然抬起头来,一眼看到了胡丹一张熟悉的笑脸,怔了半响,连算盘也掉地下去了,他一把抱着胡丹,大声叫了起来:“小坏蛋,你倒是来了。” 胡丹故意生气地说:“总听人说你从不会说骂人的话呢,可我才一来,你就叫我小坏蛋。”他叹了口气,接着说:“你的老毛病几十年了还改不掉。” 龙和尚虽然对别人都很有礼貌,但对胡丹却不讲粗话的时候很少,他大笑着说:“小坏蛋,一年不见,你死到那里去了,老子的酒让风都风干了,你居然还不来喝。” 胡丹一听就皱眉头了,叫着说:“那还有没有?” 龙和尚大笑着说:“小坏蛋回来骗吃了,便是没有,老子偷也要去偷一瓶来。” 胡丹大声说:“那还等什么,本公子哥渴都渴死了,还不快叫芳芳姑娘上酒来。” 芳芳是龙和尚的儿媳妇,三十多岁的人了,正在给客人倒酒呢,一听到胡丹的声音,也喜笑颜开,听到胡丹这么一说,便忍不住破口大骂:“老娘的儿子都比得比他爹还要高了,你这死小坏蛋,还叫老娘姑娘。” 胡丹瞪眼说:“他**,你只会生儿子不会生女儿,你不晓得本公子还是光棍一条么,要是生个女儿也有那小畜生一般大小了,本公子倒可将就了。” 芳芳笑骂着说:“去你**,金姑娘可是天天盼星星望月亮地等着你去娶她呢,可你这臭小子,臭坏蛋,见一个喜欢一个,一年也不去给她个信儿,也不怕她跟别人飞了。” 胡丹一听金姑娘三字,心里一片黯然,虽然嘴中说:“是吧。”可他心里是什么滋味,却有谁知道,他是喜欢金如意,尤其喜欢听她弹奏那首《刀客爱》之曲,每听一次,总会心旷神怡,数月不忘,可在他心里,自己与她,毕竟只是两个世界的人一样,再说现在他有了冷芳芸,又有陆小丹在一边守望着,心里那还容得下金如意。 芳芳没有注意到他的神色,只接着大叫着说:“小坏蛋,你快坐下呀,老娘今天给你炒几个好菜,包你一辈子也忘记不掉。”又对龙和尚说:“爹,叫小二去地窖里将那瓶沪酒拿出来。” 龙和尚大喜,连声说:“好,好。”他本来就是因为喜欢喝酒才被赶出寺院的,一生爱酒如命。边走边心里滴咕:“这个臭坏蛋,真是好大口福,老头子我平常里想喝一点那酒,儿媳妇的脸色都难看得要命,今天她却要我端出来了。”想归想,酒很快就端出来了,菜也很快就摆上来了,胡丹还是坐在二楼那个临窗户的位置,他一个人,他习惯了一个人慢慢地喝酒,龙和尚虽然爱酒如命,可酒量并不高,拼命饮下一大杯,便再也喝不下去了,加上今天的客人实在太多,店里的人手忙不过来了,他便告退了,胡丹乐得一个人,这瓶沪酒真的不错,香味四溅,入口若滑,可到了胡丹嘴中却似很苦,无论吃的东西再可口,但只要一个人有心事,再美的酒,再好的菜,也都会变得很无味。 第十六章 万花楼寻欢(1) 寂寞。 寂寞无法抵挡,寂寞总是在人不轻意之间便慢慢渗入,慢慢地腐蚀人的灵魂,胡丹无法抵抗,这刻心的寂寞正如一柄刀,在割他的心。胡丹没有醉,他的酒量是与生俱来的,好象永远不会醉一样,其实他也醉过,只是醉的时间很少,他也害怕喝醉,一醉醒来后头涨痛得要命。 杭州知府的大公子李俊骑着他那匹骏马,穿着很华贵的衣服,从街头一路走来,走路的时候,连正眼都不去瞧别人一眼,胡丹看着他,只觉得好笑,他想不到这个眼高过顶的人会为了一个女人而在地下呆坐了一夜。就只为见那个女人一眼。 那个女人就是金如意,万花楼最红的女人,李公子居然只想着多看一眼金如意,求人托话,金如意却不理睬他,只说了一句:“明天我若是有兴趣,我会去看看他的。” 李公子听了这一句话,居然就呆坐在大厅里一夜。在别人眼中呼风使雨的角色竟然这么听话于一个青楼的女人,他就是再威风,也不过如此罢了。 这天李大公子虽然不看别人,但他还是看到了胡丹,一见到胡丹后,目中无人的脸色全消失去了,脸上布满了笑容,拱手对着胡丹说:“胡兄,好久不见。” 胡丹淡淡笑着说:“是李大公子么?” 李俊陪笑着说:“正是小可,胡公子今夜可有雅兴,小可今夜欲在万花楼宴请几位好友,若不嫌弃的话,一同寻乐如何。” 胡丹挥挥手,手中有酒杯,他说:“ 多谢好意,只是近来风寒,在下略有感冒,不能奉陪。” 李俊的笑容顿时有些勉强,又一拱手说:“这样啊,那只好下次了,小可就此告辞了。” 胡丹点点头说:“请慢走。”说完,望着酒杯,好象身家赫赫的李大公子连这一柄酒也比不上似的。 李公子走了,这次再也不威风了,胡丹望着他的背影,只想笑,大笑,可是他没有笑,因为他想到了金如意。 “一年不见了,她现在可好,近来过得怎么样了?” 胡丹知她虽人在妓院,却是卖艺不卖身的,从没有人敢强迫她做她不愿意做的事,但她人在烟花地,身岂能由已,整天身边都是些自己不喜欢的粗俗男人,能开心么。想到这里,胡丹只想去看望一眼她,胡丹想着自己也许就快去西域赴约了,此次生死未知,也许是永别了,金如意毕竟喜欢过自己,对于一个喜欢他的人,经过她的面前,若不去道别一声,岂不显得他太溥情了,胡丹本来就是个多情的浪子。 想到这些理由,胡丹的心一下子开朗了:“纵是偷偷看她一眼,听她唱首歌,也比在这里喝闷酒强。” 在万花楼当然比在一个酒楼喝闷酒要好得多,只要你身上有足够的银子,这一点很快就会知晓,胡丹早就体会过无数次了,但这次与以前进这个地方就全不一样的感觉了,进门的两棵粗壮的迎客松还在,只是让人精心地修剪了叶子,看上去特别干净舒服,十九级大理石台阶仍然看上去很光滑,很结实,此时已近夜深,所以万花楼的门开得很大,门口十来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多情少女们都姑盯着从门口进入的人看,院内传来一阵阵响铃似的笑声,还有淡淡香味,不知是花香还是少女们的体香,胡丹分辩不出来,他只是望了一眼这十多个少女,他连一个也不认识了,欢场如阳光,天天换新颜,这道理胡丹很懂,男人总是喜欢年轻貌美的女孩,幸好颖母没有变,这个女人姓张,四十多岁了一张脸还比许多二十来岁的少女的脸要耐看得多,可她从不接客,二十年前的冰美人的她从不正眼去一眼男人的,后来她跟了一个有钱的财主,之后又开了这家江南最有名气的青楼,她现在也一样,能够让她去看的人不多,记住的人更少,但无论怎么说,总有几个是例外的,胡丹正好是其中一个。 只是她现在在小椅子上坐着小憩,连眼睛也没有睁开,胡丹走进去的时候,立即有四五个少女围了过来,有几个甜甜地叫着:“公子,你好坏哦,怎么好久不见你来了,你不想人家了么。” 多情的女人,对任何男人都会多情,虽说她们一生之中还是第一次见到胡丹,可她们就有能力让胡丹一下变了才刚刚上个月陪过她的那个大少了,胡丹当然知道,但绝不说破,也不会说,你认错人了,这般的傻话,他也知道如果与一个卖笑的女人去争吵一个问题,还不如去和狗抢一个面包吃。胡丹立即用手抚摸着一个笑容最甜折女生,说:“哥哥这段时间要挣银子啊,不然怎么敢来看你们呢。” 女孩子给了他一个媚眼,天真地说:“那你今天有没有带银子来啊。” 胡丹笑着在她耳朵边轻声说:“哥哥今天没有带银子来,我身上只有银票,不知道你喜欢不喜欢。”嘻嘻一笑,走到了二十年前的冰美人的面前,猛地一拍桌子,张姑姑吓了一跳,慌忙跳了起来,眼睛还没有注意到这人是谁时,胡丹笑嘻嘻地对她说:“张姑姑,小坏蛋向你老人家问好了。” 张姑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她的面前已经多了一张面额不小的银票,这一下将所有的少女的目光全吸引过去了,不爱财的人又有几个呢,何况在这欢场之地的烟花之女。张姑姑笑得脸上花粉刷刷直掉,看了一眼胡丹,失声叫了起来:“是你,你这小坏蛋,居然这么久才来。” 胡丹说:“嗯,哈哈,来的也不算晚啊,才一年多呢,萧大少与小四爷他们都还好吧。” 张姑姑皱眉说:“你怎么不问问你的金如意金姑娘呢,你这家伙,还是这么口是心非。” 胡丹笑着说:“当然了,那么请问张姑姑,金小妹妹现在还好么,她还想我么?” 张姑姑故意叹了口气,说:“萧无少正在削木头,小四爷清早就带着阿红姑娘出去了,现在还没有回来,如意呢,她正在红粉楼修指头儿。” 胡丹与萧大少以及小四爷的关系没有人懂,萧大少是一名常年流浪于大草原的马贩子,可他与所有的马贩子不同,因为他的马全是野马,大草原本来就有许多野马,野马的体质当然要比家马好得多,谁都知道想去抓一只野马比去别人家偷一百只马还要困难得多,可他常年有野马卖,只要你出得起价钱,你立即就可以从他身边带走一匹绝世的好马,小四爷与他不一样,小四爷是武林后人,其父辈之声名在江南一带如日中天,他一出生就好像比别人要运气好得多,无论他需要什么,只要吩咐一声,许多人会立即帮他把他要做的事办好,他们经常与胡丹一起到万花楼去见金如意,也知道金如意对胡丹很好,所以胡丹一走之后,这两个人不用别人吩咐,竟然明里暗里地保护着金如意,无论你有多少银子,你有多大权力,你都休想让金如意做她自己不想做的事,所以金如意在这里呆了快两年了,仍然从未有人强迫过她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她让不知多少人乘兴而来,却败兴而归,这些人远比看过她跳舞唱歌的人要多得多,但两年快到了,每天仍然有许多人似是相约好一样,来到红粉楼,去看她一眼,或者看她唱歌。 萧大少坐在红粉楼前的一株桂花树下,神情专注,手中握着柄小刀,拿着根木头,谁也不知道他在雕刻什么,但谁都知道这个人不好惹,红粉楼近在身边,里面不时传出女人的娇笑声与男人的酒香,可萧大少却从不去偷看一眼,不去那地方喝一杯,金如意的房子正对着他,只要里面有一点异常,他就会出现在那里,快一年了,他却才去过两次,第一次打破了好色的花公子的头,第二次打掉了江南四大庄的黄家庄的少庄主两颗门牙,从此之后,再没有人敢去那里闹事了,逐渐那里平静得就只有酒香歌声在飘了。 萧大少在看着手中的木头,像是觉得木头比所有妙龄可人的少女要好看得多,胡丹过去时,他也没有看见,他还在看手中的木头。胡丹便真的走进去了。 第十七章 万花楼寻欢(2) 红粉楼是万花楼之中要价最高的一幢楼,里面也严格地分了层次,有专门卖艺的,有专业跳舞的,唱歌的,陪人做任何事的,但却奇怪,这里虽然价钱最高,但一天下来来来往往的人都远远高出其他任一楼,或许是艺术存在时,好色的男人只会玩弄着女人的身体,纵欲过后,这些人才会真正地欣赏艺术。 金如意就住在最靠东面的那间大房子,门外的牡丹花各种颜色,无一不是极品,里面灯光闪烁,雪亮如同白昼,不时传出男人的狂叫,也有酒香散发出来,看来是有一些男人在划拳拼酒,胡丹走了过去,门口的美女拉开了门,另外没有人注意到他,金如意并不在大厅之中,胡丹知道她此时一定呆在大厅之外的一间小房子里面,那房子里面远比大厅里要安静舒服得多,只是一般的男人根本就无法进去,只不过胡丹去过多少次都记不清了,金如意一定在里面。 胡丹自己寻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就有一名少女给他端上一杯热茶,胡丹接过杯子,顺手给了少女一块碎银,少女的脸色立即温柔起来。胡丹小声地说:“金姑娘呢,她今天会出来唱歌么。” 少女心安理得地将银子放入自己的口袋里,在这个地方,她收到的小费特别多,一般都是问她的主人是不是会唱歌有没有睡觉了之类的傻事,不过她接到银子后很开心,无论别人是为了什么目的,而给自己一块银子,自己都会开心的,开心的人当然就很少有假话了,开心地人说:“金姑娘正在陪一名公子饮酒,今天估计是不会出来会客了,你如果想要见她,明天趁早吧。” “陪一名公子饮酒,就他们两个人?”胡丹怔了怔,脸上的失意无人能够看得透,但无论金如意做什么,他都不会怪她,欢场夜夜换新人,何况自己一年都没有来找她,胡丹想这样来让自己心里想开一些,却还是忍不住叹了口气,又塞了一块银子给少女,淡淡地说:“麻烦姑娘给我几斤好酒。” 那少女立即笑得如春花绽放一样,连声说:“好,好,公子请稍等。” 酒,酒来了,酒虽不好,可也是酒,况且在这个地方真正没有几个是来喝酒的,他们又何必送好酒上来呢。胡丹饮着酒,呆到一个角落去,雪亮的灯光下,他却如同活着黑暗中。 胡丹的对面坐着五六个年轻人,满身刀疤,衣服披开,眼睛之中总透出一丝杀气。一见有人朝着他们观看,便会死盯着那人,好象别人不知道他们是刀口啧血的汉子一般,他们此时正在大声说着他们辉煌的过去,那位面目冷漠,脸上被两道醒目的刀疤排开的汉子说着:“去年这个时候,老子正在和洛阳六扇门三大捕快血战呢,那三大捕快武艺真吓人,可以说是人闻声色变,可老子我只斗了十招,便削断了那名快刀手的手臂,吓得另外两个人没命地跑了。” 一名披发汉子拉接着他的话说:“那你脸上的伤——” 那刀疤汉子说:“**,老子砍掉了人家一只手,能不奉献点礼物么,笨蛋。” 众人大笑,仿佛极是开心,别人却是大皱其眉,几杯酒入肚,那刀疤汉子似有些醉意了,大声说:“金如意这臭**好大的架子,咱哥们几个全是千里迢迢而来寻乐子的,可她却和一个不知死活的臭小子在房子里干见不得人的勾当,太不给人面子了。” 他兄弟当中一人接着说:“对啊,咱们七山五义又岂是省油的灯,咱们就冲进去,杀了那臭汉子,把那臭**先奸后杀,看谁能干个吊事。” 那名披发汉子忙说:“可这女人是小四爷罩着的人,谁要动了她,便是不给小四爷面子了,况且,外面还有萧大少在——” “怕个屁。”刀疤汉子手指着他的脸,拍案而起:“男子汉敢做敢为,你小子贪生怕死,滚你的好了,做为一个大男人,做事还怕前怕后,还算什么英雄。” 披发汉子大怒,叫着说:“老五,你说什么。” 刀疤汉子冷冷地说:“我说有些事胆小怕事。”披发汉子抓起桌边的一瓶酒,对着自己的嘴猛喝几口,然后大声说:“咱哥们今天说个清楚,谁怕事谁就是王八蛋。”说罢,猛地掀起桌子,一脚踏碎,众人大惊失色,连忙向一边闪开,胡丹却不动,他只当没看到。 “走。” 披发汉子伸手拉着刀疤汉子,反手拔出刀来,说:“我夏雄虽比不上大哥雄威,可还怕你刀疤狗比下去不成,咱们走。” 刀疤汉子酒意一上,说:“好,这样才是你夏雄的真正本色。” 两人说着话就往内室走去,房间里好像没有一点动静,夏雄一脚将门踢开,金如意就俏生生地站在门口,她望着这两名汉子,她的脸还是那么娇艳脱俗,眼波还是那么温柔多情,便是盯着你,你也会如沫春光,胡丹望着她丰满的身体,抽了一口凉气,喝干净杯中的酒,又倒了一杯,只听那熟悉的声音淡淡地说:“你们喝醉了,还不回去么。” 夏雄**着说:“回去?也要带你一起回去。”说着伸手去抓金如意的玉手,胡丹见到那只又白又嫩的小手落入了一只又黑又粗的大手之中,不觉想吐,但他不动,这不是他动的时候,金如意既然有心爱的男人,这时也应该出面了。 金如意手一让这粗男人握住,满面羞红,拼命挣扎着,可那里能挣得脱力大如牛的夏雄的掌控,这时果然有个男人从她房间里出现了,那男人拿着一根小棍,一棍击打在夏雄的手上,夏雄只觉得手像断了一样,痛不可耐,连忙松手,接着,便看到一只脚,飞快踢了过来,他还来不及反应过来,便连同身边的兄弟一起跌倒在地,那男人笑呵呵地半抱着金如意,望着他们两个人说:“要学会对女孩子有礼貌一些,你们喝醉了,我可以放过你们这一次。” 刀疤汉子大怒,说:“七山五义岂是让人羞辱之流,看刀。”这人从地下翻身跳起,反手出刀,出手便是浓浓杀气,他恨不得一刀便将这个怀抱着美人的男人砍做两片,谁知那男人只当没看见一样,刀到了他面前,他也不动,连脸色也没有变,仿佛他知道萧大少一定会出来帮他对付这群人似的。 萧大少果然来了,来的不迟不晚,刀疤汉子的刀刚好快砍到那男子的头上了,萧大少就出手了,一手竟抓着那柄刀背,刀就在那男子的头上停了下来,萧大少的手法极是奇异,他一出手,很少落空的。 刀疤汉子这次使尽全力,但仍然如落入虎口,丝毫不动,他一生杀人极多,倒不惧死,手一松刀,随后自己夏雄腰间拔出一柄刀,对着萧大少又砍了上去。 这一刀更快。 萧大少望着那柄飞砍而至的刀,手一动,刀疤汉的另一只不知何故忽然弹了起来,他砍出的刀正好砍在自己的手上。哇啦一声,刀疤汉子痛得要命,鲜血飞溅,萧大少已经到了门外,他手中又是那柄小刀,又在雕他的木头,剩余的几个欲冲上来帮自己兄弟的人全吓呆了,一见萧大少出手如此可怕,那里敢去追,其实萧大少只是闪开了一些,他并没有跑,这伙人虽然杀过不少人,可从来没有遇到如此高手,恶人还需恶人冶,只有你比他们更狠,他们才会怕你,才会尊敬你。 七山五义走了,断的手,流血的刀一起都带走了,萧大少却已不再雕他的木头,他在望着胡丹,金如意虽然仍然伏身在那男人的怀中,但多情的目光却在胡丹的脸上,那男人正在用手擦拭着身上的鲜血,他似乎是一个很爱干净的人,任何血汗都能让他轻易难受,因此他并没有发现室内还有一个外人,但这个外人的眼睛却在他脸上。 胡丹忽然发现这个男人很像一个人,一个他绝对见过的人,只是这个人是谁,胡丹已经记不起来了,但胡丹清楚地告诉自己,这个人他一定认识。 萧大少拍拍手,将手中的小刀与木头塞入口袋,对胡丹拱手,淡淡笑着说:“原来胡兄弟大驾光临了,小弟居然还不知道,真是该死。” 胡丹这才去望萧大少,金如意的双眼流出了泪水,胡丹虽看得到,可他绝对不会去多看一眼,他也是个多情的男人,也知道情之一字于人有多么困难,情之累人,绝不比用刀杀人慢,他只怪自己来的不是时候,只怕自己遇到了这等事,他绝不会怪金如意,女人的欲望本身就比男人多得多,强得多,一年了,一年后找个别的男人这很正常,因此胡丹又笑了,笑着对萧大少说:“想不到萧少爷的手法比一年之前更厉害数倍,佩服佩服。” 说到佩服的时候,萧大少已经抱着了胡丹,一拳头击在他胸口,胡丹痛得哇哇大叫,却也不吃亏,一脚正巧踩在萧大少的脚耻头上,两个本来在别人眼中很成熟老练的名侠,一下子像两个小孩子一样乱蹦乱跳起来,最后两人同时松手,面对面地大笑起来,笑得眼泪都流了下来,笑着笑着,胡丹把刚自己倒满的酒杯中的酒全部倒入萧大少的嘴里,呛得萧大少连声咳嗽,跳起来足足有五尺之高,金如意这时已经松开了那男子,脸上开始露出了笑容。 她曾经与为两个人有过过去,过去的美好并不能因为时间而成为过去,胡丹能来看她,这就够了,已经足够她温暖好一阵子了,她又怎么好意思在好朋友面前流泪水呢。 两个大男人疯狂了好一阵,那男子也走了,什么时候走的,他们也不知道。萧大少笑着说:“好了,现在不与人争疯了,咱们兄弟以后有的是时间,快去与金姑娘聊聊天吧,她可是想死你了。” 胡丹带着笑,他想装出最好看的笑脸,却装不出,无论谁在他看到喜欢过自己的女孩子刚从别的男人怀中离开的时候,都会是这个样子的,萧大少走了,不该走的,应该走的人全部走光了,大厅之间就只剩下胡丹与金如意两个人了,房间里一时静得连对方的心跳都清脆可听,胡丹缓缓地低下头,他不想让自己眼中的失望让金如意看到,他缓缓地说话了:“好久不见了,我看你来了,最近还好吧。” (此书看到此处你的感觉如何,有那些地方需要笔者修正的,请指点,还有,这几天有些时间,所以会更新多一些,以后断更的时候请多哈哈——最后一条,如果你喜欢此书,就请到留言簿上置顶的地方留言个,好让在下看看到底有多少人喜欢这本书。) 第十八章 万花楼寻欢(3) 金如意不说话,胡丹又说:“你不开心么,我来了,你不高兴么。”她还是不说话。胡丹偷偷地抬头看她一眼,见她脸色铁青,不由一怔,拉接着说:“既然你没有话要对我说,那么我可以先去喝一点酒么。” 金如意还是不说话,胡丹就想转身,却听她忽然叫了一声:“站住。” 声音很冷漠,像是很生气的样子,她从来没有对胡丹这样冷漠过,胡丹感觉也很诧异:“你寻了个男人,我不生气已经是对你不错了,想不到你还先生气。”但他还是听话地站着了,装出一丝笑容,说:“你不是不想与我说话么。” 金如意盯着他说:“小坏蛋,你什么也不要说了,我不要听你说话,我要你看着我,看着我的眼睛。” 眼睛亮晶,眼波温柔而多情,胡丹立即想起了第一次见到金如意的情景,那么天真,可爱,胡丹不由有些看得痴了,金如意伤心地说:“你是不是已经不想再见到我了,你是不是很生我的气,你是个好人,从不会去故意伤害别人的,因此你才要对我冷漠,对不对?” 胡丹默然,他想不出她会说出这种话来,他不回答,他不能骗金如意,也不想骗自己,他确实想对金如意冷漠的,所以沉默是最好的表达。 金如意眼中流出了泪水,抽泣着说:“你是因为我胡乱**,还将别的男人带到只有你才进去过的房间里去,才生我的气的,对不对,我要你回答我。” 胡丹终于点点头,这个头点得极是为难,他不能骗别人和自己,他只有跟着自己的感觉来说实话,那知他刚一点头,金如意就投怀送抱,紧紧地抱着了他,胡丹没有推辞,因为这样他们并不是第一次了,金如意像变了个人似的,又回到了一年之前的岁月一样,温柔地在他耳朵边说:“那么你是吃醋了。” 胡丹不说话。 金如意在他鼻子上重重拧了一下,娇笑着说:“你倒是说话啊。” 胡丹嘟着嘴说:“可是你不要听我说话的啊。” 金如意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低着头说:“人家刚才——小坏蛋,快说嘛,是不是吃醋了。” 胡丹点点头,微笑着说:“有一点。” 金如意一下子活泼得像个小孩子一样,松开胡丹,又蹦又跳起来,比刚才萧大少还要狂一样,胡丹奇怪地看着她,只见她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温柔了,这并不是她职业般的笑容,而是发自己内心的那种笑容,也只有呆在她最爱的男人面前才会发出的那种笑容。她笑逐颜开地一把拉着胡丹,冲入自己的房间里面,猛地将门关上,然后将窗帘也拉得紧紧的,胡丹也笑了,笑得有些迟疑,有些迷茫,却见金如意忽然就将他推倒在**,然后压到他身上,在他脸上轻轻亲了一下,甜甜地说:“看来你也开始喜欢上我了。” 胡丹笑着说:“像你这样美丽的女孩子,不喜欢你的男人并不多。” 金如意得意地笑了起来:“你今天才知道么,呆子,呵呵,今天我要告诉你两个秘密。”说着她将头紧贴在胡丹宽大的胸膛上。胡丹轻抚着她的秀发,触摸到她发热的**,身体不由一阵涟奇,脸也有些红了,顺着她的话往下说:“是什么秘密啊,说来听听。”金如意用手指头在他胸口划着圈,脸羞红得不像样:“第一个秘密吧,刚才你遇到的进入我房间的那个人,他并不是个男人,她是个女孩子,和我一样的女孩子。” 胡丹有些惊讶:“真的?” 金如意没有回答他的话,径自说下去:“第二个秘密嘛——”她的声音越来越小了,几乎不可闻听,幸好胡丹还是能够听得到:“你抱着我,紧紧抱着我,很快就会知道了。” 胡丹心里一阵激动,因为他已经猜测到了金如意想要说的是什么秘密了,他的手不知觉地抚摸到了她手臂上的那颗守宫纱,他怎么也不敢相信金如意竟然还是个处子之身,可这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到了此时此地,谁还能忍得住,况且还是自己心里一直喜欢着的人,胡丹忘情地将金如意翻倒在床,全身压了上去,咬着牙说:“你这样的女孩子最容易让人犯罪。”金如意娇语:“但你会——你会么?” 若是没有出现过那个女扮男装的女人,若是没有这次冷家堡之劫难,若是没有鬼城之约定——胡丹也许不会的,他不想伤害自己最好的朋友,可是此时,到了此时他才发现自己也需要另一个人的温暖。 一个无家可归的浪子,一个随时都有可能没命的侠士,一个流连欢场卖艺的女孩,一对喜欢要命的男女,在寂寞的深夜里,无论发生了什么事,都是不需要理由的,陪着胡丹的是一个充满**,多情却不**,**却不淫秽的女孩子,没有人会拒绝得了这样的女孩,绝没有人。 灯光不知何时熄灭,黑夜里就只有男人的呼吸与女人的**在响动,不知过了多久,胡丹才停了下来,头躺在金如意温暖柔软的胸口上,长叹了口气:“你——我们这样做——你会后悔么?” 金如意在黑暗里面的声音更**,她说:“我们为什么要说这个,我为什么会后悔,为了自己心爱的男人,你无论对我做过什么我都不会后悔的。” 胡丹想了一阵,才缓缓地说:“因为我已经有了未婚妻。”金如意忽然就笑了,娇笑着说:“你以为我是想嫁给你?” 胡丹就是这样以为的,听她这样一说,便问:“你不是?” 金如意也叹了口气,说:“你有了未婚妻的事我早就知道了,我只是担心你不久之后即将去鬼城之事,以你的身手,在中原也不能算是数一数二的人物,此去鬼城,谁敢保证你一定会回来,况且,我只是一个烟花女子,我一直追求的是一种平静而安静的生活,我要嫁的人是平常人,而不是一个名侠的剑客。” 胡丹说:“你知道我许多事,这一年里来的确发生太多事了。” 金如意笑着说:“我还知道你与一个叫陆小丹的女孩子很要好,而她却让她师父带回绝情园了,而现在,正是她师父为她举行比武招亲的大会的时候。” 胡丹有些凄伤:“你们都是好女孩子,只可惜我连累了你们——” “你别说了,”金如意伸出手挡住胡丹要说的话:“我说过,我只是个平凡的女子,我要嫁的人也是平常人家,你能够在也许永远不可能再见面的时候再来看望我一次,我已经感到世界对我很不错了,我也已经满足了。我还有什么奢求呢,我只会永远记着你的,永远都会——” 胡丹缓缓地摇着头,伸手去抚摸她的长发,却不小心地触到了她的脸,她的脸上竟然让泪水渗透了,她竟然在哭,胡丹呆了,手在她脸上逐渐停住下来,默默地替她擦拭去泪水,可却怎么也擦不干,金如意喃喃地说:“你走吧,现在就走吧,以后永远别再回来了。” “你走吧,现在就走吧,以后永远别再回来了。” 胡丹呆了,一个喜欢他的女人竟然在这种时候过后就叫他走,还永远别再回来找她了,这种打击无论你有多坚强也一时受不了,他长叹一口气,他发现这一段时间里自己老是经常叹息,也许是真正的幸福已经属于他的并不多了,他的一生就注定了只有寂寞与孤独为伍了。 胡丹真的走了,走之前只留下一句话:“也许——也许我们真的是永别了。” 金如意静静地望着他,在这个时候她表现出最坚强的表情,淡薄地说:“再见终须要别离,即知别离,又何必再见。” 胡丹喃喃自语:“是啊,再见又要别离,即知别离,又何必再见,即知别离,又何必再见。” 一路上胡丹反复念着这句话,萧大少还呆坐在那边雕木头,木头在他灵活的手指上已经变成了一个彬彬如生的女人**,那是谁呢,萧大少不说,没有人知道,因为他从不去雕那女人的脸。胡丹过去时,萧大少发现了,立即放下了手上的东西,笑着说:“胡兄可是要走了。” 胡丹说:“再见终须要别离,即知别离,又何必再见。” 萧大少说:“但人生就是这样,活在别离与再见之间,若无再见,又无别离,那么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胡丹听了这句话沉默好一阵,才说:“你经常在雕什么?” 萧大少说:“在雕一个女人的像,她是我的初恋情人,可她却死在我的剑下。” 胡丹从来没有听他说到这回事,不由有些奇怪:“这又是这什么?” 萧大少说:“什么也不为,有许多时候人总会做一些让自己不懂的事,一个人若是天天让幸福充满,那未尝不是一种悲哀。” 是啊,一个人活着整天都是幸福布满,他的一生未免太过单调了,未尝不是一种悲哀,一个人活着就应该拥有所有人世间的感情,寂寞,伤感,开心,快乐,喜欢——这样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人生。 胡丹没有说再见,他就走了,他知道这一次也许真是永别了,即是永别了,又何必再说再见,萧大少也没有说再见,只是望着胡丹的背影,然后又开始雕他永远雕不完工的雕像。 有些人分开是不用道别的,因为人在江湖上,无论在任何地方对于他们来说都是一样的,所以告别是多余的。 胡丹走出门,那群多情的少女们还在门口,来来往往的客人多得是,她们并没有注意到胡丹是否离去,胡丹就这样走了,他心想:“万花楼,永别了。” 一个人道永别的时候是什么样的滋味,只有经历地生死的人才能明白,无论谁都明白其中所所包含的意思,是让你放弃一个熟悉的地方,或者是一个熟悉的地方忽然之间一下子将从你的生命中消失去,你的心里在当时一定很难受,那怕你还可以从头开始创建一个同样的环境与物体,可是原来给你的感觉已经是永别了。 胡丹不仅要永别万花楼,也要永别江南了,他就打算明日在殷家庄呆一天,后天便去鬼城赴约,那生死未卜的前程,那险恶阴邪的道理,他已经别无选择,他想他无法再活着回来了,所以对于他在江湖上的一切都要永别了。 他当然不会忘记陆小丹的比武招亲大会,但他不会去,那一切只是个梦,遥远的梦,他不想再走入那梦中去,也不再想去遇到那梦中的人,他若死于鬼城,也许对许多人都要公平得多,世界也不会因他死而改变,所以他决定死,决定去鬼城。 第十九章 名侠的笑容(1) (原先此章节发的章节错了,那章节是不要的,哈哈,笔者居然没有发觉,不好意思。再发新章节先。) 笑容给人的感觉总是温暖的,可能永远保持着笑容的人又有几个。 胡丹望着万花楼来往喜笑颜开的人群,新的一天又将到来,然后对于他自己来说呢,是又过去了一天么,离死亡近了一天么,他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有许多事你知道得太多,带给你的只有更多的痛苦与烦恼,“人生充满了无柰,不喜欢做的事,不喜欢遇到的人却总发生在你身边。”胡丹在马上,依稀无法忘记金如意的温柔,他并不认为自己做这一件事是种罪恶,可却并没有内疚之感,因为昨夜里他们只是在相互取暖而已,他们都寂寞,寂寞,只有寂寞,他们才会做出如此的事来。寂寞,寂寞是没有理由的。寂寞总让一个人不能控制着自己的灵魂。朝阳初起,万喽光线晒照大地,照得每人都很温暖。胡丹却要走了,离开这里任何一个地方也许将会是永别去。但在清晨,他却觉得很冷,不过他也庆幸,毕竟自己有生之年还能再来到这里,他挥起了马鞭,再回过头去看一眼他熟悉,也给了他快乐与痛苦的万花楼,他真的要走了,可是这一次,他的马鞭却又没落下去,马也没动,因为他看到了小四爷。 小四爷正站在万花楼的门边,脸止正有着汗水。但汗水仍不能抹去他脸上的红胭脂,昨夜里他肯定又找了个女人,但他身体很好,人也年轻,所以根本没给人很累的感觉,他的剑也挂得好好的,无论他找了多少个女人,他仍然还是他,小四爷在江南一带是谁也不敢小觑他的,胡丹当然也不会,因为他们是好朋友。 小四爷看到胡丹时松了口气,大笑着冲了过来,大声说:“臭坏蛋,一年不见,原来你还没有死,怪事怪事。” 胡丹淡笑着说:“在下本以为是来给小四爷去烧点纸钱的,居然还健在,真是让人失望啊。” 小四爷盯着眼说:“笑话,我天天睡在胭脂粉中,那有臭坏蛋那么容易挂掉——” 胡丹大笑着说:“正是人在毒中不知毒味,兄弟你身中巨毒,若再不找解药,只怕为时已不久,这倒可麻烦了,看来又要在这里玩几天才能走了。” 小四爷一把抓着他的衣领,假装生气地说:“谁说胭脂有毒,谁就是笨蛋。” 胡丹正色说:“胭脂本无毒,可品久了,也会有毒,此毒小可倒有一绝妙解毒妙方,最好用二十斤精酿的女儿红洗一洗足下的肠胃,一天洗五次,如此一年就可解其巨毒了。” 小四爷哈哈大笑,说:“原来你是想喝马尿,哈哈。”忽然神气一变,低声说:“听说昨晚你在金姑娘房子里做贼,你到底偷了些什么?” 胡丹得意忘形地说:“美人房间里能有什么可偷的,窃香偷玉正是小坏蛋的拿手本事,小四爷啊小四爷,你便是再学半年也极不上我的。” 两人大笑,这就是好朋友,无论你对他说什么话,对方都不会生气,无论你想怎么做,对方都不会介意,因为真正的朋友,就是另一个你自己,胡丹与小四爷都深深懂得这个道理,所以懂道理的胡丹绝对不能对小四爷太客气了,于是这对懂道理的好朋友,去了酒楼。 胡丹抬着头望了望四边,说:“这家酒楼一年前可是没有呢。” 小四爷说:“是啊,这家酒楼是胡兄弟走之后才修建的,今天这酒楼刚好是开业了一个月了。” 胡丹一怔说:“如此说来,我倒与这个酒楼有缘呢。” 小四爷笑着说:“哈哈,正有所感,这家酒楼名字就叫做有缘的酒楼。” 胡丹笑声更响亮了,说:“这酒楼如此有趣味,想必这老板定是个趣人。” 小四爷说:“那是当然,老板不但是个趣人,而且还是那种很有趣味的人。” “哦。”胡丹笑着说:“怎么个有趣法,你倒是说来听听啊。” 突听一人笑着说:“小四爷就不必说了,你要真的想听,我说给你听可好?” 第二十章 名侠的笑容(2) 声音很甜蜜,很是悦耳,能让男人一听就起了某种不良**的那种声音,当然绝对不会是男人的声音,胡丹一听之下就觉得这声音很是熟悉,但目光所及,立即否认了自己的想法,因为说话的人是一个少女,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她算不得上很美丽,但无论谁望她一眼,就绝不会轻易地放弃,她那双眼睛好象随时都会勾去你的魂魄,胡丹当然没有见到过如此之女色,胡丹本来一向对美貌女孩子很感兴趣的,只是此时想这女孩子不请自到,看样子不是好惹之人,最好别去惹她。但他失望了,这女孩子不但是在对着他说话,反而旁若无人地走到他们桌子边,坐到胡丹的对面,双眼定定地看着胡丹,胡丹脸有些红,无论谁见到这种女孩子,都不禁会心动的,胡丹原谅了自己对女孩子的好感,既然来了,他就不应该怕,于是胡丹带着微笑着说:“姑娘若是来喝酒,那你是来对地方了,也是你找对人,如果姑娘是想来讲故事,那就只怕我们哥们会让你失望。” 女孩子先不说话,用手抓起一个酒杯,胡丹刚用来饮酒的那个酒杯,喝了一口酒,然后说:“我喝酒不是很在行,我真的是来讲故事的,我想给你们讲一个个关于你的故事,你确认你自己不想听听么?” “哦。”胡丹认真地看了女孩子一眼:“你认识我?” 少女给了他一个笑容,说:“以前不认识,今天——现在已经认识了。”她又喝了一口酒,接着说:“你若是不想听,我立即就走。” 胡丹听到这里,实在想听这女孩子到底会说关于自己的什么故事了,忙说:“两个臭男人在一起喝酒也无趣得很,姑娘若是愿意给我们讲故事,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并且还可以送些碎银,给姑娘去买些胭脂。” 少女展颜说:“那倒不必了。”说着从自己衣袖之中拿出一张画像来,慢慢展开来,然后说:“胡少侠可否认识画中此人么?”胡丹当然认识,这本是画给他的画像,画中的他正骑在一匹骏马之上,衣服飘渺,手中握着柄利长宝剑,从人群之中冲了出来,此画传神至极,无论从那一细节,都似入木三分,胡丹不由看呆了。少女接着说:“这张画可画得还过得去么,只是小女子感觉仍是无法描绘胡公子的风神万一,实为憾事。” 胡丹大笑着说:“只可惜在下是个一无所有的浪子,不然,便是花尽万金也要将这张画买了下来,让天下人瞧瞧,臭名昭著的小坏蛋也有如此神威的一面。” 小四爷与那少女对视着哈哈大笑起来,笑声之中,那少女将画递给胡丹,说:“只要胡公子肯答应小女子一个不情之请,这幅画像是胡公子的了。” 胡丹愣然,说:“嗯,说来听听。” 少女沉默一下,才说:“我有一个表哥,久慕绝情园陆小丹陆姑娘芳名,听说近几日里绝情园将为陆小丹举行比武招亲,所以他很想去瞧瞧,但人生地不熟,所以我想求胡公子帮帮忙,捎他一路而去,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胡丹一听到陆小丹名字,脸色一变,但只是瞬息之间,片刻之后,又恢复了原状,淡淡笑着说:“好个多情男子,令人感动,只可惜——在下不能让姑娘如愿。” 少女说:“胡公子你——” 胡丹摇头说:“我不会去。” 少女惊声说:“为什么不去?” 胡丹说:“在下来江南只是为一些俗事,并不是为了陆姑娘而来。” 小四爷忽然说:“天下虽极少有人得知绝情园到底是在何处,但此次比赛却是设在湖广一带,洞庭湖岸畔,胡兄弟不是要去鬼城赴约么,此去洞庭湖,并不会担搁行程,天下美女虽多,可陆姑娘却只有一个。” 胡丹眼光一闪,说:“在洞庭湖?” 小四爷微笑着点头,指着少女说:“我来介绍一下,这位便是有缘酒楼的老板,年少有为啊。” 胡丹一怔,接着拍手笑着说:“啊,厉害厉害。” 少女笑着说:“谢谢夸奖,小老板一个,还望胡公子多多照顾生意才是啊,小女子姓姜,大家都叫我姜小妹,胡公子也这样叫我无妨。” 胡丹忍不住笑出声音来:“哈哈,姜小妹果然是趣人。” 少女姜小妹一待胡丹说完,便对他使了个媚眼,妩媚地说:“既然小妹也都叫了,胡大哥,那么小妹妹的请求你应该不会推辞了么。” 胡丹大笑着说:“如此可爱的妹妹,大哥若是不同意,那真是太煞风景了,放心好了,我答应你便是。” 姜小妹喜出望外,连声说:“多谢胡大哥。” 小四爷拍手说:“想不到两位一见如故,哈哈,哈哈,有趣有趣。”胡丹与姜小妹对视一眼,脸上俱是一红,胡丹忙别开眼睛,望着小四爷,说:“ 我们是不是应该告辞了吧。” “告辞?”小四爷说:“你现在就打算去——?太心急了吧。” 姜小妹娇笑着说:“人在江湖中,心在伊人边,胡大哥与陆姑娘分别已久,岂不牵挂怀念,那有不相思之理。” 小四爷哈哈大笑起来,胡丹这次却没有发笑,望着姜小妹,一字字地说:“你怎么知道这么多事,你到底是什么人?” 姜小妹眼睛一眨,说:“胡大哥年岁轻轻,却声名震天下,江湖上谁个不知,那个不晓——” 胡丹冷然地说:“我曾见过你,你到底是谁?” 姜小妹不说话了,小四爷大笑着抱着胡丹的肩膀,叫着说:“好了好了,你这么大的人了,小脾气还是不改,人家小姑娘家坐不出门,行不出户,你怎么会见到过她,你这样会吓着她的。” 胡丹眼中的厉光在小四爷的拍肩上的动作之中慢慢消失去,又变成了笑容,大笑着说:“如此,令表兄在何处呢。” 姜小妹看到胡丹露出笑容,这才舒出一口气,拍拍胸口说:“胡大哥真会开玩笑,这一下子可吓坏我了,不过能看到胡大哥生气的模样,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胡丹笑着说:“但愿你能不再看到我生气,生气对于所有的人都不好。” 小四爷大笑说:“能开心的时候,又何必去想烦恼,胡兄弟,来,再饮一杯,当做兄弟送你远行。” 第二十一章 名侠的笑容(3) 胡丹就这样与小四爷姜小妹告别了,姜小妹的表哥韦无双面目很清新,手指纤细而秀长,说话彬彬有礼,比姜小妹还像女人,不过他的骑术还是很不错的。两人随着长街直行,长街虽长,可也有尽头,尽头的地方,便见到好殷忠等人。殷忠一见到胡丹喜笑颜开,迎了上来,说:“胡公子,来的正是时候。” 胡丹说:“让你们久等了。” 殷忠说:“没有没有,我们也只是刚到而已。” 胡丹说:“通宵饮酒,哈哈,这时头还有些痛。” 殷忠说:“喝酒若是不头痛,只怕天下喝酒人有一半不想喝了吧。” 胡丹笑着说:“正是,这才是人生之中之事,没有烦恼,那有快乐,如果现在还有酒,那该多好啊。” 韦无双微笑着说:“小生正巧有带几瓶好酒,胡兄若不嫌弃,不妨请随便。”他行李中真有酒,一嗅酒香迷人,直乐得胡丹眉开眼笑,边饮边说:“韦兄弟可是个雅人,行李中居然藏有如此之美酒,莫非你也是个酒鬼。” 韦无双说:“酒鬼可不敢当,只不过酒意一上来,不喝几口,真感觉不痛快。” 殷忠说:“这位朋友所言极是,若是酒意一起,没有酒喝,那滋味还真不好受。” 胡丹再饮一口酒,含糊地说:“不过殷家庄有没有好酒?” 殷忠笑着说:“当然有,不是老奴吹牛,天下的酒有好过殷家庄的藏酒应该不多了呢。” “哦。”胡丹来了兴趣,忙着说:“是吧。” 殷忠说:“二十年前,殷姑姑便高价从别人手中购置了几十瓶好酒,全是江湖上所剩不多的好酒,正恰那酒现在还在殷家庄的地窖里头呢,几十年来,殷庄主居然从来不去动用它。” 胡丹说:“是吧,酒越久香味越纯,这道理我懂,无论那一种酒,便是收藏了二十年,都会成为极品好酒了,何况还是稀世的好酒。” 殷忠想再说些什么时,可话没说出来,眼睛就望着前方了,所有的人都在望着前面,前面迎面走来了一辆八人抬的大轿。 在这个地方,坐轿子的人并不少,穿黑衣服的人更多,只不过所有的人加起来都不会有这辆轿子这么可怕,因为这辆轿子的人明显与中原人不相似,身体粗壮,皮肤黝黑,眼睛却发射着蓝光,胡丹见过这样的人太多了,他也杀过不少这样的人,这群人竟然是鬼城杀入中原的那些杀手群。 胡丹清楚地记得人曾经对着潘黑衣说过的话:“我不杀你,回去告诉潘长天,三个月之内我定去鬼城赴约。” 那里潘黑衣没有说话,他当时是让胡丹震住了,呆了一阵,才带自己的身下走了。 此后几个月来,中原再无鬼城入侵的半点消息,胡丹应约将于三月内的事天下皆知,胡丹一直以为他们最少三个月之内绝不会来中原,可是此时才不到一个月时间,他们又出现了,来得如此平常,如此快速。 殷忠有些吃惊,望着胡丹说:“这群人莫非是——”话没说完,便不再说了,胡丹已催马冲了过去。 轿子之前有四个人在赶跑挡住面前的人,其实不用他们去赶,别的人一见到他们恶神般早吓得跑到一边去了。可在胡丹却催马停在路中间,四名黑衣人一看到胡丹,便站住了,为首之人一挥手,八人抬的大轿立即停滞不前,胡丹发现这黑衣人正是潘长天的四大堂主之一的潘黑衣。胡丹冷冷地说:“别来可好,黑衣使者,咱们又见面了。” “是你。”潘黑衣一怔:“你居然敢出现在这里?” 胡丹冷笑着说:“这句话应该是我来说才是,三月之给定并未过期,你竟敢来到中原,你们好大的胆子。” 潘黑衣大笑着说:“笑话,阁下以为自己是天下第一的人物么,就单凭你小子一句屁话,便想阻止鬼城百万雄师入住中原,简直是天大笑话。” 胡丹说:“既然鬼城之人不守信义在先,就休怪中原人待客无礼了。” 潘黑衣大笑着说:“听说前些日子里阁下在浦东出现,天下的新老英雄们全一个个地爬出来了,正好可免除我们一个个地去找,少了许多麻烦。”言罢手指一伸,傲慢地指着胡丹说:“令主此次也亲临中原武林了,我们发誓,不争得天下决不归还,今天我就不杀你了,你且快去传告令尊胡酒胡大侠,今年中秋月圆之日,城主将会率鬼城高手齐聚集洛阳,与中原武林决一高低。” 胡丹不怒而笑,说:“既然你们失信在先,也就不要怪中原武林朋友对你们不客气了,今天,你便是第一个送命而来的孤魂野鬼。” 胡丹忽然离马飞奔而起,长剑在飞动之时闪电般从鞘之中而出,长街两边顿时让可怕的剑气填满。 殷忠等人眼中俱是一片心急,韦无双却是双眼雪亮,嘴角露出了笑容,他心里在想什么,只怕没有人知道,剑如脱弦之箭,人如空中游龙,洒脱的剑法使平凡的剑显眼起来,夺魂的正义让邪恶胆寒。 潘黑衣似是有持无恐,并不惧怕胡丹,胡丹的剑快到了他身边,他身后的两个人才飞身扑出,两柄雪白的刀脱手飞出,挡住胡丹一剑,这两柄刀竟似与胡丹出剑时一样快,一样的可怕。 几种兵器相触,胡丹已经停住了急冲向前的脚步,立于当地,他不是傻子,这两个人的刀绝不好对付,他发现一月不见,连潘黑衣的内力竟然强了许多,不时射出冷冷地杀气,数招之后,胡丹收剑回身,既然一下子收拾不了对手,他绝不想多浪费力气,他杀人也是一样,从不想多浪费力气去杀人,他要住手,天下没有一个人可以留住他。 他一收剑住手,那两个人并不趁机侵攻,反而退后一步,立于原处,冷冷地看着胡丹。 潘黑衣说:“胡丹我不想杀你,误时务者为俊杰,你还是投靠鬼城吧,天下大势已去,中原又有谁可与鬼城抵。” 胡丹说:“是吧,你放过我,那你为什么不叫你的两条狗现在来杀了我。” 潘黑衣说:“当然,我想凭我们几个人是杀不了你的,可是,城主已经来到了中原武林,他这次重出江湖,天下又有谁可做他的对手。” 胡丹立即想起了那个如同鬼一样的老者,那个绝代的手法与轻功,都是到了神鬼未测的地步了,上次若不是自己使巧计逼走了他,只怕自己当时根本难逃对手之手。但他还是冷冷地说:“他不会是天下第一的,天下有一种人他是永远斗不过的。” 潘黑衣说:“哦, 是什么人?” 胡丹说:“正义。”潘黑衣一怔,胡丹转身上了马,对着殷忠等人一眯头,说:“我们走吧。” 潘黑衣并不想留下他们,他们来此的目的,并不是要杀掉胡丹,他们另外有一个重要的目的,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让他轻易改变主题,他只是说了一句:“胡丹,你变了你再也不是胡丹了,纵然此后正义会战胜一切,但真正的胡丹早就死了。” 胡丹这次呆了,他实在不懂潘黑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潘黑衣叹了口气,说;“在以前,无论什么时候我从来没有看到你脸上有如此之累的感觉,但如今,你已经没有了笑容,只有仇恨与寂寞,下次你若是让城主遇到,你想这样好好地活着,只怕也不容易。” 胡丹真的变了么,胡丹真的不再像以前那个阳光般的男孩了么,胡丹自己比谁都要清楚,可这一切,已不由得他不去改。 人在江湖,身不由已。 马疾驶穿过一片树林中的古道,再往前,便是数不清的房屋,像是一个城镇,殷家庄就在这里。 人还在树林里,远远就可看到路上有一些头戴白巾,脸色惨白的人站在路边,殷忠等人一见,俱是一惊,快马加鞭,猛穿过一长溜的房屋,竟见第一座屋顶上都有条白巾在飘浮。一朵朵鲜花让快马疾驶过去的疾风刮落,让马蹄踏碎。殷家庄最豪华最显眼的那间大院落当然是堡主所居住之地,只不过此时这家神乎其神传说中飞刀传人的世家此时已经让白绫布条盖满,本来一直很繁华热闹的地方变得凄惨而寂寞,门口有气无力地站着几名殷庄的家丁,一见殷忠等人,一句话还未说出来,泪水已经先流,殷忠更是老颜**下马,狂呼着说:“是谁?是谁过了?” 其实他根本就不用去问,一个人死了,在这种地方也能有如此摆场,除了殷庄主之外,又能有谁人。 殷庄主果然死了,遗体停放在灵堂之上,死去已经有两天了,如今已入棺收敛,殷可傲正跪倒在灵牌之下,失父之苦让他的人似已变得麻木,他仅是看了一眼胡丹,一句话也没说,眼泪就夺眶而出,胡丹走到他身边给殷老庄主叩着,低声安慰着殷可傲:“殷兄弟,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变。” 殷忠早哭得一塌糊涂,他辛苦地在殷家几十年,庄主一直待他如亲兄弟一样看待,想不到年轻他十年的殷庄主却先他而去,这比割他的肉还让他难受,他大哭着说:“殷兄弟啊,你我几十年的结义之情,你一直待我恩重如山,你怎么可以说走就走呢,老兄我将你最想见到的人带来了,可是你却连他一眼也看不到——” 哭声凄惨,闻人无不掉泪,胡丹只觉得心酸,他最害怕的便是生离死别样的情景,每当遇到这样的事,总是让他好几天掉不起精神来,以后回想到某某离去的情景,都有一股深刻的酸苦滋味,但谁人能不死,谁又可以与另一个人相伴一生不分离,胡丹深深明白这个道理,可他也不能抵抗失去一个至亲的亲人死别时的伤痛。 殷忠哭了好一阵儿,别人怎么劝也劝不了,殷可傲缓缓地站起来,淡淡地说:“殷伯伯,客人来了,何不请他去大厅赏茶,这里有我照顾便可以了,快请胡大侠去客厅用点早点,待会儿我再去拜望胡大侠。” “客人?”一个以前生死结义,荣辱共存的好朋友好兄弟此时只是一个陌不相干的客人,胡丹怔了怔,没有谁可以说出他此时的苦,因此他就去喝茶,把一杯杯热茶当成酒一样一口一口地喝下去,殷家庄的大厅里冷冷清清,仅有胡丹与两名待手而立的侍女,殷忠也回灵堂去了,大家都没有心思和胡丹一起饮茶。 响午时分,阳光自东边移至到正顶,初秋的光线仍是十分淡热,胡丹喝了几十杯茶,一名年轻的侍女好耐心地又说:“胡公子,还要茶么。” 胡丹立即笑了,他发现自己刚才好像是个傻瓜一样,居然喝茶入了神,笑笑着说:“不用了,多谢,嗯,我可以问你们一件事么?”那侍女陪着笑容说:“当然可以,胡公子但问无妨。” 胡丹说:“殷老庄主已过世多少时日了。” 那待女说:“已经有两天了。” 胡丹说:“他生了什么重病么?” 那侍女说:“殷老庄主的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只是因为他喜爱喝酒,经常喝醉,身体一直不好。”她说着就流泪了,接着说:“大老爷是个大好人,好人怎么就不长寿呢。” 胡丹叹息着说:“是啊,也许我真的来太晚了些。” 那侍女小心地说:“听人说胡公子便是我家姑**公子哥,也是天下第一剑侠胡酒胡大侠的儿子,是不是真的。”她说此话的时候双眼闪现着光芒,紧紧盯着胡丹看,少女总是多情的。胡丹淡淡笑着说:“声名累人,你记着我是胡丹就好了,古月之胡,丹药之丹。”那侍女忙着点头,刚要想说些什么时,只听不远处有人大声说:“江北桃源六兄弟前来送礼,恭送殷老夫子魂归西天。” 这声音阴阳古怪,极是难听,一闻便知是来寻事的人。胡丹脸色一变,推椅而起,冷声说:“这是些什么东西,人死万事前是前非皆去,如此来闹,太不尊重人了。” 那侍女失声说:“这几个人又来了,真是吓死人了。” 胡丹说:“他们来到过这里么?” 那侍女说:“这六兄弟武艺高强,毒技尤其可怕,他们——” 胡丹说:“你不用说的,我去会会他们。” 胡丹来到了门外,便见到了六名颜色各异的壮年汉子,以一名白衣汉子为首,站在殷家庄的门口,几名庄丁吓得脸色苍白,齐向两边跑开了,为首那白衣汉子大声说:“老子李大,路听到殷老爷魂归西天,特来送礼,殷家少爷不是回来了么,怎么还不迎接客人。” 胡丹笑了笑,迎了上去,拱手为礼说:“不知桃源六位大侠大驾,不及远迎,恕罪恕罪。” 李大盯着他说:“你便是殷家少爷么?” 胡丹说:“殷少爷现身份不同往日,已是武林盟主,何等身份,当然不能随便什么人就可以见得到的,他知道有几位朋友上门来拜访,特令小人张三出来送阁下等一程。” 李大眉头一皱,说:“你叫张三。” 胡丹说:“不必太客气了,叫我三爷就可以了,不用跪下行礼了。” 此话一出,桃源六兄弟脸色全变了,脾气最好的老五也大怒起来,眼睛眨也不眨,抢着便是一刀迎着胡丹砍去。他们本来就与殷老庄主有世代仇恨,一见殷老庄主一死,便想趁火打劫,一扫当年受过的辱气,但早就闻到地殷可傲的传闻,对殷可傲还是有些忌惮,别的人他们那里放得到眼中去,一见胡丹出言无状,立下杀手。这一刀砍出,仿佛在空气中一下子凝结起来,却又立即似巨雷惊起,疾扑胡丹。众人都以为胡丹断可让这一刀砍做两段,可是众人定眼看去,胡丹并没有被分为二段,只是那柄刀已经断了两块,一半在胡丹手中,另一半在老五身上。李大冷笑着说:“原来殷庄还藏着高手,老子倒失眼了。” 胡丹说:“贤侄你过奖了。” 李大大怒,反手拔了那柄雪亮的长刀,喝声说:“臭小子是活得不耐烦了。” 说罢直冲过去,一刀飞砍而下,直赴胡丹。 胡丹见他来势汹汹,但不论刀法,内力俱是江湖上少有的高手,胡丹不敢轻敌,凝神以待,李大的刀却在这一时便不见了,胡丹眉头一皱,定眼一看,原来他将那柄刀又重新插入他那刀鞘之中去了,胡丹几乎快想笑了,天下居然有这样的刀客。 但幸好他没有发笑,不及发笑的当头便看见面前有几粒细不可视的细沙穿空而至。细不可视,却带着一股难闻的恶臭。 胡丹久经江湖,知道凡事小心为妙,当不敢硬碰,却在此时,一直袖手旁观的其他几兄弟齐时扑上,‘天罗地网十招杀’是这几兄弟惯用的杀招,此招一出,还没有人能逃走过的先例。 第二十二章 阴错阳差(1) 胡丹一生中并未做过什么很了不得的大事,但从来没有看错一个人,他将一个人当做朋友,就永远不会变,‘天罗地网十招杀’确是很可怕的杀招,甚至于比叶败出手就是要命的那些招式更残酷,胡丹却没有逃,因为他已经不必要逃。这来势汹汹,杀人于无形之中的六兄弟全倒在地上,在他们的咽喉上,各插入一柄飞刀。 殷可傲手中的飞刀已光,飞刀全到了别人身上。 胡丹望望他,淡淡地说了一句:“多谢。” 殷可傲拍拍手,自死尸身上拔出飞刀,用布条仔细擦拭干净,又放入袋中,他说:“何必在道谢,兄弟一场,我知道你最不喜欢杀人,这些人我就帮你杀了,也没有什么,况且你是我表哥。” “表哥。” 胡丹对这个称呼很别扭,但这却是现实,他真的是殷可傲的表哥。只是一时不习惯如此,他便说:“哈哈,这个称呼听来极是舒服,还是叫我小坏蛋听来顺耳一点。” 殷可傲说:“这可不敢当,表哥哥如今是天下最有名的七浪子之一的大人物,与丐帮之主平起平坐,小弟岂敢冒味。” 他说话时语气平缓,无喜无怒,亦是看不出他心中是喜是悲,胡丹又笑了,他并不想笑,只是此时由不得他不笑,笑容在某些时候也是一种无奈的表现。他淡笑着说:“殷兄弟是少年英雄,武林中的大盟主——” 殷可傲说:“往事已逝,再言其又有何意思,胡兄何不进去饮几杯。” 胡丹又饮酒,这次并不是在大厅里了,大厅里被四方来给殷老庄主送行的人占满了,殷老庄主虽说极少在江湖上活动,可是飞刀娘子之门在江湖上的声望也不是一二日之间的事,所以江湖上一听飞刀娘子四个字,便会心存敬意,此次又是飞刀娘子家门唯一的一个兄长逝世去,所以到来的人不知来了多少。胡丹被安排到了一间小书房里,这间小书房听殷可傲说是他姑姑殷小凡的书房,也就是胡丹母亲的书房,殷小凡离家几十年了,可这书房仍然保持得如同原来模样,可见殷老庄主对自己唯一的妹妹之亲情深厚了。殷可傲与胡丹闲聊几句,便告辞而去,整个书房里就只剩余胡丹一个人了。 胡丹闲着无聊,边翻看书架上的书,边喝着酒,书架上面虽然干干净净,可书面上仍然积灰甚多,可见此类书已经很久没有人翻动过了。 胡丹随手从书架上拿出一本书名为《飞刀入门之术》的书来,这样的书在殷家庄比比皆是,几乎可以人手一本,只是胡丹并不知道,他一眼看到书面上写着殷小凡三个字,胡丹怔住了,这是母亲当年看过的书,想着母亲现在不知在何方,心下一阵凄伤,不由凝神翻阅起来,这书中的东西都是十年前母亲教过他的,所以看来并不生疏,也无异常之处,想着自己母亲一生疾苦,如今虽说已经找到了那溥情的丈夫,只是不知他们过得如何,想着这些,心中又喜又悲,正想将书放回原处时,手却触摸到书的封面上有一些手动过的痕迹,再用手指着轻轻触摸着书面,立时感觉书的封面后有什么东西。 胡丹有些兴趣了,这会是什么呢。 他于是轻轻地将封面用小刀划开,却见里面果然有东西,是一张纸,胡丹怔了怔,伸手拿出,竟是一张地图,自玉门关而画起,通向关外的一张地图,各处皆很详细,图中还有字迹,似是男人的手笔,题上十几个字:“挥刀斩水水更流,多情反被多情误。” 果然是男人写上的,诗的另一侧面写着胡酒两个字。 “关外,关外有什么地方会这么神秘?父亲为什么会画如此详细的地图交给母亲,而母亲却如此珍惜地藏在如此不为人发觉地地方。” 胡丹立即想到了一件事:“几十年前,一代大侠李残风,为人侠义,武艺高强,为抵抗当时无人可敌的蜘蛛堡欲一统天下的野心,力杀蜘蛛堡主,名声如日中天,获得了几名侠女的喜欢,其中无情笛张无情曾偶然奇遇,获得无数珍宝,但两人在一起时却让人陷害,不得不逃出中原武林,舍命逃到关外,将诸宝埋入一个秘密的山洞里,但怕藏宝之地因他们而死后无人得知,便将藏宝地图告诉胡酒,后李残风死于情人之手,张无情不知所去之后,胡酒也为盛名而累,曾携昆仑女侠仙儿一起在那山洞归隐,累时五六年,之后因为一些江湖之事,胡酒不得不重出江湖,但他离开之前,却将寂寞老人所传授给他的无敌剑谱,笨鸟展翅大法等一些天下有名的武艺绝技一起藏在那个山洞之中,胡酒出洞之后,再也没有归还那个山洞了,后李残风之子李叶叶偶得奇遇,发现了这山洞,仅此带出的几颗夜明珠送给小魔女当玩物,便已震惊天下,此后十数年来,常年里不知有多少人在关外沙漠之地寻觅这个洞穴,但无一人得到,直到现在,仍然有无数人念念不忘记那个山洞。” “这难道便是那个山洞的地图?”胡丹心跳动了一下,他并不是在乎那些里面的珍宝武艺秘诀,而是他只想见一眼自己的父亲,胡酒快二十年了没有在江湖上度过了,人在何处无人得知,以他那般人物,无论在何处,都不会不引人注目的,但没有人看到过他,那只有一个地方可以去,便是那神秘传奇的藏宝山洞。 胡丹小心地将地图用姜小妹赠送画有自己画像的那张纸好好包了起来,吁了口气,又饮了一会酒,忽然闻到一阵幽香扑鼻,他本来是一般毒物根本不能伤到他的,只是此时,一闻之后,竟然头昏脑涨,吃了一惊,忙运功力抵抗,那知全身的内力不知一时飞到那里去了,轰隆一声,栽倒在地。 胡丹昏倒了,门就开了,殷可傲从门外走了进来,冷冷地说:“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不要怪我,虽说我们是好朋友,也是表兄弟,可是你若不死,我殷可傲活在这个世界上像是多余的。” 第二十三章 阴错阳差(2) 快马加鞭,数百匹马自长街呼啸而至,洛阳乃是帝都所在之地,繁华异常,侠客庄这一带,虽说快近洛阳城郊,可也有说不出的繁荣,但自从侠客庄一百多具尸体整整齐齐地摆在侠客庄门前的广场上时,侠客庄也让一把大火化为灰烬时,附近这个地方就一下子变得凄凉起来,废屋之中,不时只可看见一只寻食的小虫慌忙着奔走着,空中此时万里无云,便是用尽护城河水,也洗不尽侠客山庄的耻辱与血水。 孟飞一马当先,快速冲了过来,一百多具尸体已经让官府托人做了简单棺材,皆已入土,便埋在侠客山庄的后花园里头,后花园虽然宽敞,可一下子埋入了一百多个死人,顿时就显得狭窄起来,孟飞望着地下的血迹,人似是已经麻木了,随他一起快马加鞭的几十名兄弟俱是哭叫着冲入了残破不堪的侠客山庄。 庄内到处只是血迹,到处都可见残断的刀具,剑柄,大厅里上千精致名木而成的座椅全被人打断,折碎,装饰豪华的庄内到处可见不堪入眼的伤痕,连同门口傲然而立的四颗高大铁树也让人用利刀削断,掉入尘土。 众人俱在庄内收拾残局,洗涤血水,孟飞一人来到后花园,后花园的天空中飘浮着一股郁气,似乎这些往日里孟飞那些要好的兄弟们正在向孟飞问好。 孟飞没有去问附近的一些亲邻,潘芊儿是否死了,他心是这样想的:“如果她也死于当时,找到尸体又有什么用,如果她能侥幸逃得性命,她一定会回鬼城的,她一定不再想见到我了,我想着她又有何用。”心里虽这样想着,但像是差了点什么似的,当然不会是因为自己中了她下了巨毒而没得到解药的缘故,是为了什么呢,孟飞也不知道。 一夜无话,众侠俱在残破的住房里草草就住,次目一早,孟飞吩咐几名仅剩余的庄丁叫醒还在沉睡的众侠,来到侠客庄大厅,众侠俱是坐在破烂得不像样的椅子上,孟飞想着往日风光之时,忍不住仰天长叹,众侠俱是神色凄然,过了半响,孟飞才说:“诸位兄弟,侠客庄虽然倒了,但我们还活着,只恨叶离群这狗贼,勾结官府,但侠客庄却不能坏在他手中,兄弟们说对不对。” “对。” 众人齐声叫起,又有诸人大声说:“重建侠客庄,重建侠客庄——” “诛叶离群这狗贼,摧毁神刀庄。” “杀叶离群,杀叶离群。” “——” 诸人都是满腹怒气,一触即发,孟飞待他们叫了好一阵,方说:“好,明天兄弟便发武林贴,传呼天下有志英豪,但今日之时神刀庄高手如云,又有少林武当诸大门派相助,咱们遇到重创,不可轻敌,我欲想让众兄弟先行散去,各聚集人手兵器,数月之后,到年岁月底,再聚集侠客庄,誓与叶离群拼个你死我活,兄弟们意下如何呢。” 江家四高手之一的黄法虽人近中年,但性子最为急燥,一听孟飞如此一说,心中一急,大声说:“孟庄主,此事虽不可操之过急,但此离到年底却还有数月之久,咱们兄弟们都是血性汉子,要是再等待数月,只怕头发都会急白,试想数天前太原七浪子,侠客庄,丐帮兄弟大闹法场之时何等威风,以孟庄主在江湖上的威望,挥臂一呼,天下响应,不要说一个小小的神刀庄,便是皇帝老儿,也不足为惧,又何必等待到年底呢。” 众侠一听,齐时呐喊起来,一人言说:“这次杀死侠客庄的官兵,便是洛阳府派出的人,我们纠集天下英雄,荡平洛阳,为死去的兄弟要一个公道。”众侠又齐齐应了一声:“对。要一个公道。” 孟飞心想:“这群兄弟俱是些血性汉子,攻入洛阳城并不为难,可是洛阳是帝都之地,天下脚下,岂容乱来,再说数百兄弟,其中武艺高强之人又有几个,只需官府一派出弓箭手,几轮下来,还不是全完蛋了,几百个人岂能动皇帝半根寒毛。”于是就说:“诸位兄弟,大家说的不错,但在下一见死伤如此之多的兄弟,心里不得安宁,如此急促办事,只怕事办不成,反而伤了在座的诸位,在下知道各位俱是为人正义,不是贪生怕死之辈,但这洛阳城是天下脚下,杀几个贪官不难,若是公然与昏君做对,只怕还不是时候。” 诸侠俱沉默下来,听孟飞言语真诚,又素知他为人爽快,不是贪生怕事之徒,不敢去杀官兵,又想着这是天下脚下,武艺高强的人多如牛毛,以他们这群人去,还不是如飞虫扑火,自取灭亡,一时俱是感叹。孟飞接着说:“侠客山庄已经如此,诸位兄弟若是不嫌弃,咱们今天就好好痛痛快快地饮几千杯,在下尚有数千纹银,倒可买来好酒好菜,万事先不论,一醉方休。” 诸侠一听,俱是感伤,见他话是竟隐隐有送客的意思了,要知孟飞最好客,无论是相识或者闻名的江湖的朋友上门来拜访,只要你不想走,他绝对不会赶你走,而且一直会将你客客气气的招待着,而今天他说出如此之话来,说明他心里已碎。 时过响午,酒席已全准备好,入座的诸侠却不再是往日的上千之众了,也不再豪言壮语了,一个个脸色铁青,大口饮酒,大口吃菜,说话的人很少了。孟飞连干三大杯酒,脸上已经微红,举杯站了起来,话还没说出口,泪水已经流了下来,与酒混在一起,竟分不出何处是泪水何处是酒了,众人都怔怔地看着他,只见他清了清嗓子,大声说:“诸位兄弟,来,孟飞先敬各位一杯。” 往日里孟飞如此一喊,众侠立即会大声呼喊,尽力狂叫,但今天只见诸侠挺身而起,端起酒杯,一句话也不说,只一口将杯中之酒饮尽。 孟飞也将自己酒杯之酒一口饮尽,又倒满一杯,再说:“再敬各位一杯。” 诸侠又举起了杯子,却在这时,只听一声阴侧侧的冷笑声音自门外响出,接着听到一人冷笑着说:“侠客庄今天在开庆贺会呢,还是在开追悼会,死了那么多人,居然还能喝酒,真是可笑啊。” 又听另一人大笑着说:“我看是在开追悼会吧,他们一下子死了一百多人,元气大伤,谁还好意思在他们兄弟尸骨未寒的时候,再举杯痛饮呢,你看孟庄主这个大庄主只怕不复存在了。” 原来那人的声音说:“只怕侠客庄一关闭后,中原武林一年下来,不知要饿死多少没银子买酒喝买饭吃的大侠客呢。” 诸侠脸色尽变,已有几个人飞身掠起,大喝说:“滚出来,是何方鬼神,在侠客庄也敢胡言乱语,活得不耐烦了。” 第二十四章 阴错阳差(3) 孟飞也冷冷地说:“躲在门外的朋友,何不进来一起痛饮一杯。” 外面一声音说:“侠客庄庄主请我们喝酒,你要不要去。” 另一人说:“只怕宴无好宴,酒无好酒,孟飞这小子的侠客庄也完了,他那有心思去买来好酒好菜呢,不去也罢。” 一人说:“也的也是,幸好哥们身上喝酒的银子倒还未少过。” 两人说着说哈哈大笑起来,一齐站在门口,众人只听得一阵细风飘过,便看到两人立于门口,好象他们就早在那个地方一样。竟不知他们是何时而来,好快的轻功。众侠俱是一惊,见这两人身材高大,皮肤黝黑,不似中原之人,齐声叫了一声,接着刀剑出鞘之间不绝入耳,几十个人冲了出去,将这两人团团围了起来。 黄法冲在最前面,厉声说:“鬼城黑狗,竟敢再次来到中原,当真是欺中原无人了。” 两人之中左边那中年冷笑着说:“你也配称中原高手么。”说着手往前一伸,竟一把扣着黄法的长剑剑尖,黄法大怒,猛地一剑拍出,但剑尖入敌手之后,却如落入铁手之中,丝毫不能动掸,便是黄法使尽全力,也不能动半分,要知黄法的内力在江家众高手之最,剑法也极是不错,生平未说有人敢扣他剑尖,连略胜他一招的人也找不出多少来,那知在这个毫不起眼的人手中,他的剑像是个玩具一样,连一招也走不下去,众人俱是大惊,齐时退了几步。 孟飞早料到此二人非一般俗人可比,直到此时,他才放下酒杯,拔出红樱枪,众侠一见庄主出来了,忙让开一条路来,孟飞以枪为礼,淡淡地说:“两位大驾光临,不及远迎,恕罪恕罪。” 抱拳之时,左手在黄法肩膀是一撞,黄法只觉得一股极强的内力直涌而入,力气大增,挥剑急刺,却听一声轻响,那柄精练而成的长剑断为两截。 那人冷笑着说:“庄主好功力,佩服佩服。” 孟飞说:“不敢当,请问两位朋友尊姓大名。” 那人忽然伸手于怀,拿出一块红色的令牌,说:“姓名是身外之物,在下是鬼城左使者红令使。”又指着身边那人说:“这位便是右使白令使者。” 鬼城之人虽有些人从未在中原武林上现过面,可是他们的名声已经传遍中原了,鬼城这二令使身份比鬼城四侠更高一层,为鬼城城主左右手,武艺定是不低,鬼城四侠其中一人便可搞得武林大乱,况且这两使齐出江湖,众侠闻言一惊。孟飞又一抱拳,说:“原来是鬼左右使者,幸会,幸会。”顿了一顿,接着说:“两位使者侠驾侠客庄,不知有何指教。”红令使说:“明人之间不说暗话,咱们兄弟前来,正是想请庄主去鬼城做客的。” 黄法长剑虽断,但也不惧,此时一听红令使者出言无状,冷冷地说:“你们算什么东西,凭什么让庄主随你们去鬼城一趟。” 红令使不再说话,手指徒地伸出,听听轰隆一声,黄法整个人就被这一掌击退数步,重重地跌倒在地,嘴角立即发出一股热血,要知习武之人对胸口头部之处极为防备,两人交手之间,别说被人掌击中,便是稍微接近都不大可能,可这名满江湖的大侠黄法竟然一招让人击在胸口,这红令使的武艺岂是常人所说,几个年轻的汉子立即扶起黄法,另外几十人齐齐拔出刀剑来,齐向红令使两人攻去。 孟飞却喝了一声:“住手。” 这一声犹如雷击,众侠一阵发愣,但还是停了上来,呆呆地看着孟飞,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孟飞目光一扫,推开身边一名兄弟,复对红白令使抱拳说:“素闻鬼城左右使武艺高强,技高过人,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红白二使一时不知他什么意思,只是拱手回礼,齐时说:“不敢当,不敢当。” 诸侠见孟飞眼中敌意全无,神色似对朋友一般,俱是如入五里云雾,竟想不出孟飞是何用意,过了良久,只听孟飞说:“但两位这样一来,便要将江湖第一号流氓带入鬼城,只怕有损中原武林天威,小弟不才,愿向两位请教。” 诸侠一听,齐声说:“对,孟兄弟展开神功,杀这两狗,以示中原雄威。” 更有一人大声接着说:“孟庄主武艺高强,这两狗是自取其辱,不知好歹。” 孟飞忽然回头冷冷对那个人说:“你除了会奉承拍马之外,你还会做什么。” 此言一出,众侠俱是一怔,齐以为自己听错了,一向大方义气当先的孟庄主竟然会说出如此扫人兴的话来,简直不敢想像,一时之间,大厅静寂无声,一人傻傻地说:“孟庄主此言是什么意思,小弟愚味,恳请明示。” 孟飞望了望红白两使,声音更冷漠了,说:“侠客庄已经毁了,所有的银两也已入了官府,你们再留下来,谁给你们去买酒喝。” 那人大叫着说:“我们是看在孟庄主——” 孟飞冷冷地说:“不必说了。” 那人怔了一阵,冷笑着说:“原来孟庄主将我们当成乞丐,来侠客庄混饭吃的人,天下之大,何处没有我大刀李三的藏身之所,李三不才,却也无颜面立于此地,孟大侠,告辞了。” 大刀李三是湖中十大高手之一,多年前曾一夜挑了十家山贼窝,杀了无数为恶的山贼,只是此人极淡薄名气,在侠客庄几十日之间,别人只知道他武艺高强,却也不知他便是赫赫有名的大侠李三,此时他怒极出庄,立即引来一阵惊呼,看来这大刀李三也有过人之处,到处有他的崇拜者。李三说了那句话后,连头也不回,将一柄长刀折为两截,抛置地上,大步而去,再不回头,诸侠俱呆了。 孟飞望着他的背影,冷冷声说:“原来这人也是大侠,怪事了,前几天胡丹来侠客庄邀人去李状元家救人,却怎么不见一个大侠。” 在场之人听到后,脸色一片绯红,虽然这几十人之是当时确有些当时在场的人,只是事情过后都有些后悔了,幸好孟飞并没记仇,他们就心安理得了,只想着以后孟飞有难,他们一定会拼命地出头来帮助,但此时孟飞此话一出,提出那件事来,那些人脸皮再厚,也呆不下去了,还有刚到的那群人,一见孟飞的心眼并不如传说中那样宽广,与传说中的那个孟庄主全然是两个人了,不由大失所望,长声叹息,一个接着一个,谁也没再望孟飞一眼,走出门外,大厅里顿时显得空荡荡的了。 孟飞直到众人一走尽,才长声叹息,眼光之中竟有泪水闪烁,红令使笑嘻嘻地说:“孟庄主果然有仁有义,名不虚传,中原虽多名副其实之人,但真正称得上侠义之人,倒还只孟庄主一人了。” 白衣使也笑着说:“他明知这群人一哄而上也不是我们的对手,便使激将法将这群废物骂出屋外,莫非他一个人就想对付我们兄弟两人么。” 孟飞瘫痪在一张椅子上,红樱枪也掉到地上,他的手却抓着一个酒杯,酒杯中还有大半杯酒,他一口饮尽,又倒满一杯,一口又饮尽,喝完这杯之后,定定地看着红白二使,说:“我可以答应你们,随你们去鬼城,但你们也得答应我一件事。” 红衣使笑着说:“看在你大义灭亲的份上,我们兄弟给你个机会,你说吧。” 孟飞说:“替我去杀一人。” 红令使者冷笑着说:“这个让孟庄主也头痛的人到底是谁呢?” 孟飞一字字地说:“神刀庄,叶离群。” (今天就更新到此了,更新了一万多二万来字,看得你眼睛发麻,可不要怪俺哪,看得满意就留言个先,不满意直接将此书p了,言至于此,嘻嘻。) 第二十五章 阴错阳差(4) 红令使一听,说:“是他,这个容易,我早就听人说这叶离群武艺不高,手段却是不弱,他竟能控制少林武当诸大名派,中原武林有名望的人他手下不知有多少,此人日后定会成为我鬼城称雄天下的绊脚石,这个要求我能够答应你。” 孟飞冷冷地说:“如此多谢了。” 红令使说:“多谢不敢当,刚才我们兄弟不请自到,尚有失礼之处,能够原谅就好了。” 白令使说:“刚才听孟庄主说叶离群勾结官府,残杀侠客庄兄弟一事,此时叶离群估计一时三刻找不到他,但洛阳城的官府却不会更换,既然孟庄主愿意加盟我鬼城,咱们兄弟俩何不做个顺水人情,将这洛阳城大乱一番来做一大礼,如何。” 此话一落,红令使连声说好,孟飞想了一会,说:“在下虽随两位前往鬼城,却并不一定加盟鬼城,之于加盟之事,尚待日后再言说,还有这大闹这洛阳城,在下倒有此意,两位肯授手帮忙,那是莫大之喜。” 红令使笑着说:“既是如此,何不速去。” 孟飞想着后花园的一百多个坟墓,怒火中烧,大声说:“如此有劳了。” 洛阳城官府。 洛阳府离侠客庄不过数里之地,半个时辰便到,在这众多达官贵人,王孙遗主之中,知府位低至极,但他一言放出,却可调动千军,直辖于皇帝,与外省之首长同一等级,一般人倒也不敢小看,这洛阳府地构造之鸿,是外省府有过之而又不及,门口置放着十八个身强力壮的兵丁一字排开,路边行人骆约不绝,在门口还有一张皮鼓,一击之下,数里外也听得到,孟飞与红白双使催马而过时,十八名兵丁齐声叫骂起来,手法极是灵活,拔刀跃进也是干净利索,但碰上了孟飞他们这等高手,也是雕虫小技,孟飞一枪猛扫,便将当先冲过的一排兵丁全部击倒,后面冲上来的就没有他们这么幸运了,扑上来就让红白双使挥剑杀死,一招杀一人,孟飞经过那块皮鼓之时,一枪刺过,用力挑起来,再飞起一脚,将皮鼓踢出七八丈之远去了,鼓声响个不绝,孟飞大声说:“狗官,快出来送命。” 这一闹之下,路人齐是大惊,心想有谁有这么大的胆子,居然敢在天子下动土,但一见地下的十多具死尸,全吓得四处乱跑,远远地走开,府内值班兵士一见有人敢私闯官府大门,连忙击响应急小鼓。顿时全府内万枪齐起,数百名军士涌现出来,很快就将孟飞三人团团包围。 孟飞一枪挑出,挑开几人,见来人越来越多,想着当日诸侠客的惨案,心中大怒:“这些人中定然有当是屠杀侠客庄的人。”一思至此,再不留情,一连杀死二十多人,吓得存活的众官兵再不敢靠边,只是挥刀喝喊,孟飞大声说:“大爷是侠客山庄的庄主孟飞,今天前来只是找知府一人,与别人无关,你们若再不知死活,就休怪大爷手下不留情了。” 红衣使随手抓起一个人,一刀削死,大笑着说:“孟庄主何必浪费时间,今天我们就将这洛阳府杀他个鸡犬不留就是了。”说罢,人身影一闪,闪身于众兵丁之中,犹如虎入山群,地上刹那间就倒了一地死尸,众兵丁虽说强悍精练,但何时见过如此凶恶之人,一见他靠近,惊慌得忙四处乱窜,府内一时乱成一团。仍然不时有人倒地身亡。 孟飞见众兵士不时倒地身亡,心想主凶是叶离群,倒与这群人无关,自己要报仇杀这种人又于事何补,先找个大官才是正经事,于是随时抓过一个兵丁,枪尖抵到他的咽喉边,厉声说:“快说,知府那昏官在那里,那天是谁带兵去侠客山庄的。” 那兵士吓得脸色苍白,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孟飞连连给他几巴掌,抛到地上,然后跃上马直往里面冲去。 正在这时,忽听一人大声喊着:“诸兵将听令。” 众兵士正在没命逃窜,一听这声音,脸色一震,齐时停了下来,只见一名满脸胡须,身材高大的汉子立于屋顶上,他身边站满了身持弓箭的弓箭手,齐对着屋下,只待一声令下,便飞射而下,那人又大声说:“不许退后,若谁退后,杀无赫。” 孟飞识得此人,此人曾是两湖之间的一代枭雄,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人称拼命三郎苏两湖,后来不知何故入了官府之门,担任洛阳府大捕头,经常与孟飞有过交道,孟飞当然认识他。苏两湖一见孟飞,皮肉不笑地说:“我道是谁人敢在天下脚下动土,原来是侠客庄孟大庄主,孟计庄主,久抑了。” 孟飞冷冷地说:“你还记得我,倒还不错,数日之前,血洗侠客庄,阁下也算其中之一个么。” 苏两湖大笑着说:“侠客庄只是一个个匪窝,老子久已起心将其摧毁,那日叶公子一吩咐,哈哈,便是老子率领兄弟们去干的,你又待如何。” 孟飞怒极,手中关节寸寸暴响,怒吼说:“血债血偿,今天我要你用性命来还。” 苏两湖大笑着说:“就凭你,哈哈,有本事就来啊。” 孟飞大喝一声,长身而起,脚尖自马背上一点,人已箭一般地射上了屋顶,不用苏两湖吩咐,几百支箭齐向孟飞射去,孟飞挥动着红樱枪,舞将开来,寸雨不滴,将来箭击开,直往前冲,红白双使一见孟飞形如拼命,也齐身而起,四手连挥,几十粒铁弹子飞射而出,只听得数十声惨叫声音,弓箭手倒了一地,再去看红白双使时身如鬼魅般飞弹而出,身法之快,无人可形容,他们手中的兵器鲜血淋漓,这些兵士虽勇,却几曾遇到过如此武艺之人,一声哇叫,那里还及得上拉弓出箭,只没命地跑了,数百弓箭手倒有一大半自己跌死了,而这时,孟飞已经与苏两湖交上手了。 苏两湖的兵器是两手各持一柄长刀,两柄刀使将出来,呼呼生风,一刀紧似一刀,看来这个大捕头并不是浪得虚名,孟飞一条铁枪,也是历经风雨,不知从多少次风险决战中脱颖而出,当然决非空穴来风,两人交战了一百多招,倒不见谁现败像。红白双使只顾着去乱杀官兵,并没注意孟飞。 孟飞攻抢一阵,将苏两湖击退几步,正欲使出压箱绝艺夺命七枪来,忽然身体之内,像是让谁用拳头击中一般,全身血液倒流,一股热气猛地自丹田而出,疾奔全身各处穴位,顿时全身上下骚痒难忍,孟飞一生中从未遇到如此过状态,心中大惊,当即以为是潘芊儿喂他吃的毒丹发做了,不由一下子万念俱灭,心中长叹:“想不到我孟飞一生英雄,竟死于如此之人手中,潘芊儿还是终于要了我的性命。”一怔之间,就让苏两湖几招攻上,在他腿部砍了两刀,幸好苏两湖素知孟飞武艺不低,倒也不敢拼命冲上,只是功力一到,便随时全身而退,孟飞鲜血飞溅,却觉得一股热气越积越高,忍不住便往上直冲,孟飞狂叫一声,歪着身子就向苏两湖扑去,心中只在想:“今天我孟飞反正活不下去了,死也要拉着苏两湖一起,我死也要替枉死的兄弟报仇。”苏两湖见孟飞满身是血,心神不灵,胸口要害处也全坦荡而露,破绽万千,不由大喜,红白双使听到孟飞狂叫,情知不妙,但他们离孟飞太远,心有余而心不足,心想孟飞这下一定完了。 苏两湖一刀就砍在孟飞的胸口,一刀得手,他便哈哈大笑起来,那知笑声之中,孟飞的整个人就飞撞过来,两人猛地撞在一起,奇迹就在这时出现了,苏两湖像是受到了几万斤的力气撞到一样,整个人就像个断线的风筝一样飘了起来,远远地落了下去,落地之后,再无半点声息,看样子人已经不能活了。 孟飞也惊呆了,呆站在屋顶之上,望着地下苏两湖掉下的那柄刀,恍然如梦似的,傻瓜似地跳了下来,拾了起来,手指在刀背上轻轻一掸,刀便断成几截,掉到地上,孟飞又在吃一惊,他不知道自己的内力此时竟然有如此之高。 呆呆一阵之后,方才想出自己身上披着一张刀枪不入的宝皮,但为何自己的力道轻掸在刀背上,便可将刀震断,却是自己无论如何也想不出来了。 第二十六章 美人之恩(1) 初秋的阳光虽不太烈,却也照得人疲倦欲睡,懂得享受的人一般不会在正午时间行路的,便是要赶路,也一定会寻辆通风的马车。胡丹正躺在透风的马车上,不过不是他自己要赶路,而是殷可傲让他坐的,他不想坐都不行。 殷可傲乘坐了一匹高头大马之上,脸色不喜不怒,跟随在胡丹身边一步不离,两人离开殷家庄已经有十多天了,去何处,胡丹根本不知道。 阳光似是越来越大,殷可傲的脸上也透出了一丝丝汗丝味,他不由望望天空,叹了口气,说:“前面有片树林,你到前面停下车来,我们休息一会儿再赶路吧。” 这句话是对那个车夫说的,车夫应了声:“是,公子。”胡丹在里面听到他们的声音淡漠地说:“真想不到我小坏蛋生平没做过什么大好事,今年却处处碰到好运气,上一次坐马车时不仅有少林武当几大掌门护教,还有那个不知死活的神刀庄叶离群像狗一样地跟着,今天却劳驾武林大盟主看护,真是天大运气。” 殷可傲笑着说:“你可以多劳驾几次无所谓的,你也可以多骂我几句,我也不会怪你,反正你也不会骂多久了的。” 胡丹轻笑着说:“我只是说自己好运气而已,说实在话的,我若是你,我说不定还会做更过分些的。” 殷可傲忽然正色说:“胡丹,你是个真正的英雄,我敬佩你,但这天下既然有了你,就不应该有我,有我之后,就不应该有你,上次你不肯杀我,这次你落入我手中,你就认命吧。” 胡丹说:“其实我更佩服你的,你真是个人才,居然连四川唐门的迷香也能搞得到,你用天下最毒的迷香去让你的兄弟功力全失,这种本事,我不能不佩服你。” 殷可傲忽然叹息着说:“也许我做错了这件事,但我一直在告诉自己说,我一定要明白一件事。” 胡丹说:“是什么事?” 殷可傲说:“天下虽大,可是冷芳芸只有一个,武林盟主也只能有一个。” 胡丹的笑容慢慢地消失了,喃喃地说:“其实我应该早就明白的,只是我不敢相信,你真的是这种人,你真的会做出如此之事来。” 殷可傲冷冷地说:“所以我们之中必须有一个人要去死,你或者我,幸好我的运气要比你好那么一些。” 胡丹说:“那你为什么还不杀了我?” 殷可傲脸色微变,说:“我可以告诉你另一件事,叶公子已经准备将我收于他身边了。” “叶公子,叶离群?”胡丹心中一凉,脱口而出。 殷可傲双眼中闪烁出光芒,说:“对,正是他,他是当今天下最伟大的一个人物,也是成名最快的一个人物,不管他用什么手段来掌控到天下,只是都由不得你不敬佩他这种人。” 胡丹苦笑着说:“此时又将多了一个姓殷的。” 殷可傲得意地说:“这还是多亏了胡兄的恩赐,若不是胡兄你所赐的飞刀秘笈与正义飞刀,叶离群只怕不会如此看重小弟,小弟日后若是飞黄腾达,绝不会忘记了胡兄这份好意。” 胡丹只气得脸色苍白,一句话再说不出来。殷可傲看着他的脸色,接着说:“听人说最近鬼城的人又复赴中原,看来你是去不成了,这等大事,说实在话的交给你这个大酒鬼,中原武林人也不大放心,这样好了,这一点小事我给你办好就成了,你只要多多保重身体,到洛阳之前千万别伤了自己的身体,否则小弟也不好向叶公子交差啊。” 胡丹这才说:“这个你倒可以放心好了,在下人虽笨,但自己身体却是于任何人都是最大的一件事,你不必提醒,我也会知道的,多谢你的关心。” 殷可傲哈哈大笑着说:“其实有我在,你便是想死也死不了,你的生死,必须由叶公子来定夺。” 胡丹冷笑着说:“你未入叶刀庄,便是忠心耿耿,我看你不到一年,天下除了叶离群之外,你便是天下第一人了。” 殷可傲说:“但愿胡兄金口玉言,到时小弟自免不了多买些纸钱去烧给胡兄。” 胡丹笑着说:“怕就只怕阎罗王也似殷大侠这般重视名利,纸钱不到我手,就没有了。” 殷可傲说:“这么说来,胡大侠武艺高强,自然轻淡名利,不似我这般我,纵是终生追逐,只怕也及不上胡大侠名利之万一,我若不重这名利,匆匆忙忙百年就过,以后别人就只会记着胡大侠你,就无人记得在下我了。” 胡丹呆了半响,方说:“但你想过没有,倘若有一日,天下知晓你归附叶离群,还将我当做礼物,休言我父母去与你为难,只怕天下武林没有几个人会放过你,傲啸武林数百年之久的飞刀娘子的清誉,竟毁在你身上,你不怕天下英雄心寒么。” 殷可傲说:“这个你倒说的也是,但你却没有想到,我若是没有把握善后,我又岂会在殷家庄将你擒拿,又为何不当即把你杀死,所以这个你放心便是,我绝不会掉殷家的脸的。” 胡丹说:“也许你做的对,一个人真正为了自己的目的,不论做出了什么事,他都是没有错误的,那么你最后的目的的呢,你的最后的目的是什么。”殷可傲不知想到那里去了,并不说话,胡丹呆了一会再说:“虽然我抢走了你的未婚妻,但你此时杀了我,也一样夺不回她的心了,你如今又是天下大盟主,威信天下皆知,我真的想不出你还差点什么。” 殷可傲冷笑着说:“我的胃口一向不小,天下现在虽有许多人当我是盟主,但有许多人根本不把我当做一回事,我要做盟主一定要当年名副其实的武林盟主,要控制着江湖武林所有人的命运的大盟主,将江湖掌握到我手心时里头来,到了有一天,我能说一句话就代表着江湖时,也许那时我就满足了。” 胡丹倒抽了几口凉气,说:“当一个人说每一句话都能代表江湖时,他的一举一动,只怕就没有什么好——” 殷可傲冷眼望天,说:“我不要快乐,我只要天下所有人都颂我,佩服我,畏惧我,别的什么我都江堰市不需要。” “疯子,殷可傲,你已经疯了。” 胡丹除了这句话外,简直没有话再可言说,以殷可傲此时的身手,天下能够做他的对手的人并不多了,况且此时天下江湖大乱之中,四分五裂,少林武当自顾不及,再加上神刀庄,桃花林,这些帮派体系齐齐冒出,殷可傲的确可以大展开玩个大的游戏的。可是这个游戏太可怕了,可怕到要用全江湖的命运来当筹码。 殷可傲接着说:“叶离群此时正是风云际会之间,我去投靠他,以你为进阶石,他定会高兴异常,只要我一旦成了他的心腹之后,嘻嘻,叶离群又算什么东西,他只是跳梁小丑,除掉他只是反正手之间。” 胡丹忽然就了,笑着说:“你真的是疯了,既然你要将我送去见叶离群,现在却在说他的坏话,你难道不怕我去他身边告你一状么。” 殷可傲冷然一笑,说:“只怕你已经没有机会了。”顿了顿说:“我不会杀你,也不想虐待你,我要送你去一个地方,这个地方比世界上所有的地方都要好,既有无双于天下的美酒,亦有如花似玉的美女,似胡兄这般好色好酒之人,只要待上一天,便会感觉活着天堂。” 胡丹眼睛亮了,笑着说:“是吧,一个人呆在一群美女之间,还有美酒喝着,那样虽一生不得自由我还要感谢你,但是,我可以问一句么,你到底打算带我到那里去么。” “最秀女人国,情留玲珑谷。” “——十里飞鸟聚,万丈无人烟——你我去采珠,相伴玲珑谷——人断手足刀断刃,绝色美女要人命——“ 这仿佛是一首歌的歌词,也似是一首诗里面的句子,诗本身就是歌,歌本身便是诗,这也不必考究,只是胡丹听了这句话,却也是大吃一惊,他永远忘不掉冷芳芸在自洛阳至冷家堡的路上偶然谈到玲珑谷这三个字的时候所呈现的惊惶表情,能让冷芳芸害怕的事并不多,那是胡丹看到的唯一一次,最后她还说了一句: “因为,因为——你不会是她们的对手,她们太可怕了。你只要去了那个地方,你做鬼也忘不掉的那地方。” 第二十七章 美人之恩(2) 面视一望无际的黄河水,背临秀峻万分的高山秀岭,胡丹不知身在何处,只是这黄河水,他是知道的,天下绝对没有第二条这样的河,而自己面前的这个看上去神秘的地方,就是让冷芳芸也言之色变的地方么,胡丹不懂,殷可傲告诉他了:“这就是玲珑谷。“ 胡丹心里吃惊,但忍不住问了一句:“你要将我送到这里来做什么?” 殷可傲笑笑说:“在玲珑谷里有许多外人根本想不到的事,这里面有个当今天下最妙的一只手,他可以将所有的人重新翻新出来,所以,虽然我将你送到叶离群那里去,其实你还会好好地活在玲珑谷的。” 胡丹失声说:“你——”到了这时,他看到殷可傲的脸色,才隐隐约约地想得到他们要去的地方会有多么可怕了。是啊,殷可傲没有杀了他,却永远将他埋在地底层中,当他有朝一日功成名就后,他就会将自己救出来,这样,谁也不能说他什么了。只是胡丹不明白殷可傲为什么不毁去自己的武艺。 但事已至此,再多想也无益处,只好走一步算一步了,他装做若无其事一样,说:“我怎么看不到玲珑谷的入口在那?” 殷可傲说:“入口就在你眼前,只要你大声说一个字,便会有人来接应你的。” 胡丹这次很听话,就说了两个字,这两个字便是他自己的名字:“胡丹。” 因为他的内力已全封,但尽力呼出却也异常大声,一声呼出,四面回音,良久不息,忽然听到半空中传来一女子声音:“是谁在此圣地大专喧哗。” 胡丹立即看到了一个女子,这个女子并不算良美丽,可她身上的那件衣服立即将天下许多比她要美丽的女子一下子就比下去了,她身着一件鸟羽绒衣,胡丹虽见识广博,却也说不出她身上的这种羽毛是何种鸟的毛发,只是觉得这种衣服无论穿在谁身上,这人一定会显得美丽可爱几十倍,这穿着鸟羽衣服衣服的女子竟然飘在空中,仿佛一朵五彩的丽云,胡丹没有感动奇怪,因为他看到了半空中有一条长索系在黄河对面的一座高山之上,这个女子正站在长索之上,殷可傲说:“这女子年龄十八岁,名唤七仙女,听说她在谷中只是个小角色,听人使唤的丫环,谷中长得比她好看的美貌女子不知有多少。” 胡丹说:“殷公子艳福不浅,请问殷公子一个,这玲珑谷的谷主,可曾见过。” 殷可傲叹息着说:“我虽来过几次,也见过谷主一次面,但她脸蒙白巾,却无法识得其芦山真面目,但其中的侍女,个个都是国色天香,娇艳可人。” 胡丹大笑着说:“这么说来,这位谷主不是绝色便是丑八怪了,否则她见了殷公子这样的美男子,也不敢以真面目示人么。” 殷可傲说:“如此冒渎之言,胡兄不敢妄言。”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竟似不将那女子放在眼中一样,七仙女虽在空中飘浮,显得姿态优雅,美妙动人,但持久了,也觉得腿脚软麻,看他们假装没听到自己的问话一样,不由生气起来,大声说:“何方来客,本姑娘的问话也敢不答。” 殷可傲这才说:“七仙女姐姐休怪,在下殷可傲,有事求见谷主。” 七仙女这才仔细地看了一眼殷可傲,语气好了一些,说:“原来是殷公子,失礼了,只是谷主近日内云游在外,未曾归谷,殷公子若是有耐心,就在谷外等待个十天半月再来求见吧。”言吧,身影一飘,人已随索滑入对岸,倏忽不见,殷可傲皱眉说:“这臭娘们,好大的架子。” 胡丹淡笑着说:“看来在下没有殷公子这般好艳福,载兴而来,败兴而归,实是可惜。” 殷可傲冷冷地说:“哈哈,不会的,为了你,我们不会败兴而归地,我们就在此等下去好了,谷主一天不回来,我们就等她一天,一年不回来,我们就等她一年。” 胡丹说:“这倒不必了吧,你一剑将我杀死,将我尸体悬于高索之中,谷主一回谷,便可看得到了,你有多少大事要做,岂可陪着一个快死的人而虚度时光。” 殷可傲咬牙切齿地说:“你别逼我,你最好别逼我,为了有朝一日我能功成名就,没有什么事我做不出来。” 胡丹笑着说:“好象我于你的前程有莫大的干系似的,你说的话可真难懂呢。” 殷可傲说:“你懂的,因为你不是个笨蛋。” 胡丹在确懂,他比任何一个人更懂得殷可傲的心计,自己失手在殷家庄里,只是他不敢相信自己的推理是正确的,毕竟他们是表兄弟,殷可傲之所以不杀自己,因为他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胡丹活着比死去的价值要大得多,胡丹的价值绝对是天下所有人中无人可比的,无论谁是天下第一剑侠的儿子,他一定富有的,胡丹一出江湖,便名震天下,江湖上能人辈出,武艺高强者多如牛毛,可是从来没有一个人成名有他这么快,就是这一条,已经足够让许多人喜不自禁,难以放弃了,殷可傲也就是因为这一条,自从他得到了胡丹给他的飞刀之术之后,发现自己学会了许多以前自己连想也没有想到的东西,后来又知道胡丹竟然是天下第一剑侠的儿子,那么他身上的武艺绝学一定极是不俗,这些东西,如果自己用武力去逼胡丹说出来,胡丹一定不会说的,巧于殷可傲有一次遇到玲珑谷,知道谷里有一种神奇的药物,可以让人将自己所知道的事一五一十地全部说出来,就是因为这一点,殷可傲便是感觉等待一年也不为久。他得到胡丹所赠的飞刀秘笈,立时发现自己以前所学的东西一文不值了,况且那还是他殷家的东西,当年自己的姑姑殷小凡初出江湖时,飞刀一出,无人可挡,例不虚发,但连出三柄却碰都没碰到当时的胡酒,胡酒的武艺之高可想而知了,胡丹是胡酒的后人,胡酒又要胡丹去出使唤鬼城,胡丹必定知道胡酒当年名震天下的绝代剑法,殷可傲若是想出名,成为天下第一人,若是可以学到这无双于天下的剑法,岂不事半功倍,只要他学会了胡酒的剑法,想不名动天下只怕也难,所以在没有学到之前,他绝对不会伤害胡丹的,殷可傲在一次偶然之间中了玲珑谷中一女子的迷药,被带到此处来,他当时也让人喂了这种药,他记得自己当时是将自己心里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毫不迟疑,后因偶尔得已出谷,可他一直忘记不了谷中的迷药。胡丹是江湖名人之后,长像英俊,武艺又高,殷可傲素知玲珑谷之中的人喜新厌旧,无情无义,却最喜欢年轻英俊男子,一旦欢爱,厌烦之后,便会将其杀死。所以殷可傲只待见上谷主一面,恳求一药,让胡丹吐出全身绝艺,他就可问鼎天下,指日可待了。 但只有一点殷可傲万万没有想到,胡丹不仅没有学会胡酒最惊人的天下无双的人剑合一的绝世剑法,也没有学会惊天动地式人鬼俱惊的招式,只是习会了另一些简单有力的剑招,便是一一吐出来,殷可傲并无胡酒当年浓厚的内力,使将出来,也无多大作用,反而会多而杂,杂七杂八地练习,自己的飞刀之术也难以精纯,那么纵是学会那些剑招,又有何用,胡酒当年剑法最高造诣便是以气运剑,若无高深内力,威力便发不出,胡酒以无敌剑法成名于江湖,可他的身上却受了两大高手了大半内力,当年寂寞老人与秦无敌比斗之时,,斗了七天七夜,所拼的内力,几乎有大半都入了胡酒的体内,因此胡酒得此奇遇后,方可达到剑未能最高境界,人剑合一,名震天下,无人能敌的神话。 胡丹不说话了,有些话不说明白才好,他暗自调息自己的内力,可全身酥麻,丹田之内那有半丝内力可调,他虽然食下胡酒留下的万毒丹,寻常万毒不入,只是却不知此粉烟竟如此厉害,他并不惧怕死,可能够不死的话,他当然不想死。 过了半响,殷可傲吩随从拿来食物分开吃下,却在此时忽然听到一女子声音:“恭迎谷主圣驾回谷。” 第二十八章 美人之恩(3) 同时他们头顶的天空之上似是飘过一朵云彩,飞掠而过,两人抬头一望,见四个绝色少女抬着一轮轮棍,软辊之上坐着一个面蒙黑纱的女人,自天空中飘飞,眨眼便去好远,胡丹却发现那个蒙面女人好象往他们这边望了一眼,那眼光有些熟悉,正迟疑之间,又听一女子声音说:“殷公子,谷主有请。” 这么快。胡丹一低头,发现刚才离去的七仙女盈盈而立于他们的面前,不知从何而来,这句话正是她说的。 殷可傲大喜过望,连忙笑着说:“多谢七姑娘。” 七仙女给了他一个白眼,说:“好你个殷公子,数月这见,竟然越长越英俊了。” 殷可傲陪笑着说:“多承七姑娘的美言。”说着指着胡丹对她说:“这位公子才是人中之龙,名流侠客,小子得蒙谷主错爱,不敢忘其大恩,这位公子便是在下请来的,送给谷主的小小心意。” 七仙女望了望胡丹一眼,皱眉头说:“这公子么——怎么他的脸色这么白,长得也不怎么样,这样的人谷主要多少便有多少,你竟将这样的人当宝贝一样送给谷主。” 胡丹怔住,谁在这种情况下,也无法开心起来,谁又能忍受得住别人说他长得不怎么样,便是不怎么样的男人子民不能忍受,况且胡丹自信还有几份俊气,这更不能忍受了,但他脸上绝对没有半丝生气的模样,反而笑了,一笑之下,七仙女立即觉得眼前的景色也黯然失色了,她一直以前很不错的殷公子也变得很一般了,她从未见过如此迷人的笑容,原来秀色可餐并不只专用于女子啊。胡丹笑着对她说:“本姑娘,幸会幸会,在下胡丹。” “胡丹。” 七仙女不由脸上一红,竟低下了头,轻声说:“你名叫胡丹,哦,我记着了。” 殷可傲见她居然让胡丹一笑黯然失色,心中好笑,但他是个聪明人,绝不呈现于脸上,只说:“七姑娘,请禀告谷主,说在下就不进去打扰各位了,只求谷主赐一粒失忆丹,明日此时这位公子哥儿就是玲珑谷的了。” 七仙女想了一会,说:“谷主吩咐我带你们入谷去的。” 殷可傲脸色一变,忙说:“这可不敢当,小子在这里恭候七姑娘便是。” 七仙女说:“放心吧,谷主早就料到你的小鸡肚肠,她吩咐你只需带胡丹入谷便是了,她绝对不会再为难你了。” 殷可傲只是不敢,他虽忘记不去昔日那销魂的往事,却不再敢轻意再随这女人进去,他怕一入谷中,虽有美女无数,夜夜销魂,只是那样的销魂,他今生今世也不再敢去领招了,他忙着说:“小子不敢,只是小子胆子小,若中谷主不肯赐丹,小子只好将这公子带走好了。” 七仙女脸色一变,冷声说:“想来便来,想趟便走,你以为玲珑谷是你家的么,留下人来,放你一条生路。” 殷可傲心慌人冷静,反手拔出一柄飞刀来,抵到胡丹的心窝处,冷冷地说:“若中七姑娘不肯成全,小子立即要了这位公子哥儿的命。” 七仙女似是吓住了,笑着说:“别,开玩笑的呢,别动手伤人,万事好商量。” 殷可傲轻抚着手中的刀,说:“那好吧,我们在这里等你,你去吧。” 七仙女眼睛一转,笑嘻嘻地说:“我又何必再入谷,失忆丹我这里就有,又不是什么稀罕物儿,我给你就是,接着。”说着随手一挥,一粒佛珠大小的丹药向殷可傲射去,殷可傲曾服过此药,当然识得,忙伸手接过,笑着说:“如此多谢了。” 那知殷可傲的刀一离开胡丹的胸口,两支箭不知从何处直向他飞射袭来,殷可傲做梦也想不到会忽出此变故,只得向外一闪,一脚将胡丹踢倒,闪开两箭,又向胡丹冲去,这次他才显身,面前立即出现了十多支利箭,呼啸而至。快速无比。 殷可傲这次身边无物可挡,飞身一掠,立可避开重点利箭射到,定眼向七仙女望去,心中大怒,手中飞刀几乎欲脱手击出,但刚才还在面前的七仙女却不见了,她刚才所站立的地方此时现出了一个大洞,殷可傲脚步一抵,掠到大洞边,往里一看,竟似不及谷底,可又何曾看得到七仙女的身影,顿时大惊,反手一飞刀击出,向胡丹射去。 胡丹刚才所站立的地方他不用看,只须反手一刀便可要了胡丹的性命,殷可傲的飞刀早已达到了神鬼未测的地步,这样杀一个人如同囊中掏物一般容易,七仙女刚才所呆的地方有暗洞,那么说不准胡丹那呆站着的地方也有暗洞,倘若胡丹落入了她们手中,他的一切心血全落空了,不如一刀杀了胡丹,倒了结了无穷忧患。 那知刀一脱手,人一回头,又吃了一惊,胡丹已经不知去了何方了,地上就只有他的飞刀,另外连同半个洞也没有,胡丹到那里去了,明明刚才就在自己的眼前,可一眨眼的功力他竟然失踪了。 正在这时,忽然感觉到脚下一阵发痒,心中一颤,跳起来足足有八尺之高,飞身攀上了一条树枝,回头一望,这才发现他所站的地方,不知何时现出了一个小洞,一只女子的手正从那地方缓缓缩回。 殷可傲只吓得魂飞魄散,哇叫一声,飞身窜下古树,掠下山去,远远而去,再也不敢回头,只怕没有人相信这个年轻有为的殷可傲,少林论剑大会一举成名天下知的少年英雄竟然有如此狼狈的一刻。 胡丹也很狼狈,不过他不觉得怕,因为他正躺在一个地洞里,坐在一个女人的身边,这女人是七仙女,当殷可傲掠向另一个洞的时候,胡丹就从地面是掉了下去,七仙女就抱住了他,两个人一块儿掉到这个山洞里。 七仙女身体很热,又暖和又柔软,足够让每个男人情难自禁,胡丹感觉身体有一般异常的感觉慢慢升起,七仙女抱着了他,说:“胡公子,受惊了吧。” 胡丹静了静神,说:“有一点。” 七仙女娇笑着说:“这是谷主的杰作,普天之下,论机关之巧妙,天下绝对没有一个人能及得上谷主。” 胡丹笑着说:“可是你要将我带到那里去呢。” 七仙女说:“自然是一个极乐之处,公子去了,一生都忘掉不了的。”说完,嘻嘻而笑,直笑得胡丹心乱如麻。 大地终于停止了移动,胡丹只觉得一阵光亮刺眼,猛然睁开眼,前面是一座高耸入云的石壁,他站立起来,发现自己此时立于石谷之间,前面是一深谷,谷中面临涯,一面正是滔滔黄河之水,此时阳光正倒映在水之中,反射过来,发出瞬目的光彩,任何人一望,定会让这种自然奇妙之光所迷倒。胡丹也让迷倒了,这个地方并不宽,仅有数百丈之宽,地面上有各色石,居然还有许多鲜花,似乎不沾点人间烟火。 七仙女伸手抓着头顶上的一根古滕,笑着说:“胡公子,请吧。” 胡丹没有听到,七仙女撞了他一下,他才恍然大悟,说:“什么?” 七仙女娇笑着说:“你不会轻功,就抱紧我好了,千万别松手,我带你下去好了。” 胡丹怔怔地说:“这是什么地方?” 七仙女说:“这便是玲珑谷。” “玲珑谷?”胡丹又是一怔,他的脑中的玲珑谷一定四处充满杀气,是个充满凶险与淫秽的地方,可这个风景秀丽的地方居然就是玲珑谷,他却是做梦也想不到,这地方虽然偏僻,犹如桃源,只是为什么世人将它说成这么可怕呢,胡丹想不懂,他虽然轻功,可此时迷药药效未过,纵有绝世轻功也使唤将不出来。 七仙女接着说:“这虽是玲珑谷,却是谷主一个人住的地方,我们这些做侍女的丫环很少有福份进来的,今天是多亏了你,我才有机会来这里一次。” “哦,”胡丹说:“如此说来,我更是好运气了。” 七仙女娇笑着说:“那是当然,你还是第一个能进入到这个地方的男人呢。” 胡丹便抱着她的腰,两人自半空中一飘,直往下坠,片刻之间便到悬底,胡丹笑着说:“多谢姑娘。”言吧松开双手,又接着说:“姑娘的身材好棒。”七仙女脸一下子红了。推了胡丹一把,说:“公子请便吧,小女子告辞了。” 胡丹说:“如此风雅之地,姑娘不想多呆一会儿。” 七仙女说:“我可不敢,我怕谷主吃我的醋,嘻嘻。”胡丹一怔,七仙女在他耳边说:“你小心点吧,谷主吃男人连骨头也不吐的呢。”说着伸手攀住古滕,疾行而上,很快就消失在刚才来的那山洞之中。 胡丹呆在这个宽敞的地洞里,疾行一遍,沿着边际走了一遍,约用了大半个时辰,他不是去寻逃生之路,而是在找这个神秘的玲珑谷的主人到底住在什么地方呢,可他找不到,最后他呆在一块似有刀剑削过的石壁之边发呆着。 这确实是用刀剑刻画过的,除了刀剑之外,胡丹再想不出是用什么东西划出来的画面,在别人的眼中,这些简单的符号只怕连多瞧一眼也不会去瞧的,可胡丹不同,任何一个人要达到他这种造诣都必须学会许多东西,最重要的是能发现奇迹。这就是个人类之中最伟大的奇迹。 胡丹以为这几条平平常常的痕迹就是奇迹,他想起自己所会的那些刀法剑谱,各式各样的剑式刀招,以各式各样的手法对着半空中的那些痕迹划去,可画了老半天,连一点感觉也没找到。 “这是什么呢,这人是什么呢?” “天下竟有这样的刀法么?” “他的随手一画,竟让我这个江湖上小有名气的人愁眉不展,不可能,天下绝以没有这样的人,天下绝对没有这样的招。” 胡丹沉默了,猛地抬头看到丈余之地的石壁上,一道石痕让他眼目一清,这绝对是刀痕,刀划过的痕迹,他心中一悟,从石头空隙里缓缓爬上,终于看清楚了那个刀划这的地方,那个地方刚好是一柄刀的大小,只不过这刀柄一并而入,但刀已不在,显然是有人用利器在石头上开了一道缝,取了那刀出来,胡丹又看了一阵,发现刀刺入石头处的接口处,滑润异常,显然可见是柄宝刀,削铁如泥的宝刀,与自己以前的那柄宝剑同样锋利,或者有过之而无不及,虽说用宝刀刺石头,并不难,但若是有人能够将刀柄一并刺入,却是万难,或者这柄宝刀没有刀柄,胡丹想到这里,立时将这想法推翻,刀锋之下的柄痕犹在,他懂这种石块是异常坚硬,常人挥刀休说刺入,便是刺入一寸也是难于上天,可此人是谁,他手一挥,便可将一柄刀及柄一齐刺入石壁之中,这种内力岂非匪夷所思,不敢想像,如此可见石壁之上所有的痕迹全是人创造出来的,是一招招可怕的杀招,这两个人正在决斗,各展神功,刀剑虽不相接,剑气刀气在石壁上反复划出,后这宝刀主人杀掉对手,也许是深受了对方之故,竟将自己心爱的宝刀刺入石壁,埋刀归隐,无人可知。 正在这时,只听有一女人的声音在下面响起:“你爬那么高做什么?” (由于现在时间有些忙碌,上传的时候有些地方显得有些乱七八糟,现在先将章节上传,以后有时间再慢慢修正,谢谢你的关注此作品。)明天之第十大章节将述说美丽可爱的七浪子之唯一女孩子陆小丹的传奇比武招亲的故事,敬请关注。 第二十九章 稀世奇遇(1) “孟飞居然投降鬼在,做了鬼城的帮凶。” 叶败本来不相信这句话,但听到越来越多的人说这件事时,他不能不相信,尤其是孟飞与红白双使唤去挑了洛阳府,杀死大捕头一事更是证明他背叛中原武林的事实。叶败正走在往湖广的道路上,这一些日子日夜兼程,但这一天他居然为了听到关于孟飞的这些传说而呆在一个小店里闷闷地喝酒,这于他这种人来说是不常见的。 叶败边喝酒边心里在想:“真是人不可貘想,孟飞以前与胡丹要好,他不敢与我打架,不知为了什么,我一直瞧他不起,也许我知道他以后一定会向鬼城屈服的,这么外威风凛凛的外号不叫,偏偏叫什么天下第一流氓,这天下第一流氓的称号得到之后,他想不坏都不行了。” “下次我见到他,他若是还说那句‘我与你是朋友,我不和朋友打架’,那我怎么办呢,那么我要不要和他打一架呢,这倒是个问题。” “我本来想带着你去多杀几条鬼城黑狗,让你也借我的威风逞逞英雄,可你怕狗,还甘心情愿去做狗,真是让人扫兴。” “——” 叶败对中原与关外有约定之事并不知情,也不想知道,他只是瞧那些太不顺眼了,看不顺眼,他就想杀几个,他只愿意做他自己想做的事,他最想杀人,但又不想乱杀人,杀错人,一般上来说几乎没有几个人敢去惹他,所以他杀人的机会并不多,最畅意的事就是胡丹叫他去杀人,胡丹是个好人,叶败心里一直这样认为的,胡丹要杀的人一定是坏人,他如果叫自己去杀人,那连想也不用去想的,挥剑便杀,别提多痛快,至于鬼城的人是否能统率中原武林,掀起腥风血雨,在他心中却比不上陆小丹比武招亲这一件事重要,他怕陆小丹被别人抢去做老婆了,因为叶败觉得自己对不起她:“陆小丹与胡丹本来是天生的一对,你为什么经常要看她不顺眼,害得他们生离死别了,叶败,你真不是个东西。” 叶败在心时达样痛骂自己,想到这里,便再也坐不住了,大声叫了起来:“小二,店小二,老子要走了,快给老子牵马来。” 他也不管现在是什么时候,只管大声叫喊,其实现在已经是深夜了,全客栈的人全让他的声音给震醒了,一齐爬了起来,有几个人提着棍子想将这个吵闹到家伙重揍一顿,可一见到叶败的样子似乎比他们更着恼,手中的棍子偷偷地扔到一边了,叶败骂骂咧咧地翻身上马,一拍马,向前冲了丈余地,酒饭钱当然忘记付了,店小二与掌柜的只要他这样的人走了就感谢得要死了,那里还敢问他要酒菜钱。看着他催马走后,刚缓一口气的小二猛听一个声音说:“龟儿子店小二,你过来。” 店小二吓了一跳,双脚软麻,但看到掌柜连连朝着自己挥手,只好硬着头皮走了出去,走到叶败面前:“客官,客——大爷有什么吩咐。” 叶败见他动作一点也不快,本想破口大骂他一顿的,但见到他满脸堆着脸,出言谦逊,倒也骂不下去了,只是瞪着他说:“没什么吩咐的了,他妈的,你们怎么还不去睡觉啊。”店小二哭笑不得,心想:“这还用你说,不是你这龟儿子,老子早睡觉了,他妈的,疯子啊。”可他不敢说,只连声说:“小的这就去睡,大爷你老慢走。” 叶败这时觉得已不必要浪费时间在这种小人物身上,当即一纵马,冲出门外,门外月光冷漠,天高地宽阔,好一个秋。 八百里洞庭湖,乃是湖广之地最奇异的景色之一,其间风景怡人,尤其在秋之间,秋风吹拂着湖面,一喽不沾轻尘的风徐徐吹过,让人真疑不是在人间,秀湖在峻山四处围绕,茫茫无边际,在洞庭湖面,不时可看到游人与渔夫络绎不绝,偶然的一只水鸟从水中钻出,嚼食着一条小鱼,发出吱吱的叫声。 就在洞庭湖中的一个小岛屿之上,陆小丹就在这里举行比武招亲。 这个岛名神女岛,岛内怪石林立,花草四季不同,最为游人喜爱的是这岛中有一石头引人注目,这雕像似是一个年轻的少女举手遮蔽阳光,遥望着北方茫茫的天际,湖水呼啸,吹得她一身薄纱,将一身玲珑脱俗的**隐隐约约呈现,她的脸上似是有一些忧伤,她显然是在等人,等待她远去的爱人。 关于这个石头,倒有一个这样的传说: “数百之年前,这里住着一名隐者,这隐者有着一身高超的武艺,他的妻早已过世,膝下就只一女,名为湘女,后来,他又在途中救了一名孤儿,收为徒弟,十数年后,这一男一女俱已经长大成人,而这隐者却逐渐老去,却在忽然的一天里,隐者忽然让男孩子去关外杀一个强盗,关外万里,强盗千百万,隐者却要那男子一定要杀了那强盗,才能归岛,否则绝不能回此岛,这男孩子年轻气盛,欣然而应,但此时他却与那女孩子深深相爱,两人分开时恋恋不舍,男孩子虽然不舍得,可还是去了,临走时说了一句话:‘你等着我,我一回来就娶你为妻。’湘女含泪水说:‘我等待你,永远等着你。’可这男孩子一去再无音讯,数十年后,隐者去世,少女颜裉,可她一直没有放弃,她相信她所爱的男孩子一定会回来娶她为妻的,但因思念之情太重,不几年便死了,再数年之后,那男孩子终成为一名侠,携剑而回,桃花仍旧,人事全非,只是在他路过的边上有一块石雕的雕像,上面画着一个少女的脸容,彬彬如生,望着远方,让人心愀,这男孩子内心沉痛,挥剑自杀,鲜血染红了那块石雕,从那之后,那石雕竟然一寸寸见长,偶尔有渔夫上来,见岛上忽然多了一块巨大的少女雕像,惊为天人,立即跪下焚香,神女之名不禁而去,自此之后,游人络绎不绝,终成后来的神女岛。” 陆小丹正坐在神女岛的石雕边,纤纤手指头正抚摸着冰冷的石块,似乎在抚摸着她最心爱的男人的胸口,嘴中喃喃自语:“小坏蛋,小坏蛋,你现在在那里,你还好不好。” 第三十章 稀世奇遇(2) 陆小丹也听说过这个故事,她也真想像湘女一样的石头立在这里,等待着她要等的男人,可她不能,她只能想想而已,传说毕竟只是传说,她便是在这里站立一万年,也不会变成石头的,因此她很羡慕湘女,为了一个男人苦苦等待那么久,直到死也没有变,然而,她能等胡丹一辈子么?她不知道,她什么也不知道,她从不习惯于去想未来,她也没有未来。 陆小丹心中就只有仇恨,她虽不是杀手,却也杀过无数的人,有许多人她连名字也不知道,绝情园的话就是那个人的命运。 此时绝情园主却要将她嫁掉,嫁给一个可能是素味平生的人,谁能在神女岛湘女石像的面前的这张巨大的擂台上无敌手时,那人就是陆小丹的夫婿,陆小丹想着这件事就在为人类悲哀,为什么人类总有着为难着人类自己的事呢,为什么一个人连同选择与自己一个喜欢的人在一起的权利也没有呢。她想着想着,眼中注满泪水,她伸出手去抚摸下腰间那柄比冰还要冷的绝情刀,不由发出一声长叹。 “明天就要开始比武了,看来这几日来湖面上游玩的游客越来越多起来,这神女岛附近的人更是多得要命,只是他们都不敢上来,绝情园主已经下了命令,不允许一个人私自上岛,否则杀。许多来往的游客也只有望湖兴叹,心老想着时间怎么这么慢,还怎么不是比武的那一天。” 陆小丹只在想着胡丹,除了胡丹之外没有一点事能够让她开心起来,纵是可笑破一千个肚皮的笑话她都不屑一顾,也只有胡丹,胡丹的一个小动作都可以让她欣喜半天,回味数年。女人的心最纯,她们本来就对世上的事都不会放在心上,唯有自己喜欢的人,谁个人不喜欢与自己喜欢的人终生厮守在一起呢。 绝情园主乘着一匹白马,缓缓而近,见到陆小丹一个人在发怔,不由叹了口气,冷声说:“你一个人又到这里来做什么?” 陆小丹听到到声音,吓了一跳,忙站起来,满脸通红,嗫哟着说:“我——我没做什么。” 在别人面前,她像个不可侮辱的天仙女一样,可在绝情园主面前,她永远只当自己是一个没长大的小女孩,绝情园主的眼睛似是看到她内心中去了,冷笑着说:“你以为别人都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陆小丹脸色一变,说:“我,我——真的——” 绝情园主轻轻摇头,身体一晃,人如同一只飞鸟般立到陆小丹的身边,轻轻抚摸着她的长发,手指头是那样的温柔,眼波也似是注满安慰,轻声说:“傻孩子,别去想那男人了,他们父子都是天下最坏的男人,不值得你去记着念着,你是天下最珍贵的人,胡丹又算得了什么,比胡丹好的男孩子天下多得是,况且——况且天下有许多不如意之事,你要看开些。” 陆小丹也摇头,眼中注满了泪水,咬咬银牙,说:“我还是忘记不了他。” 绝**一沉,似要发怒,但一眼见到陆小丹一脸的泪水,心下一软,说:“何苦呢,你真是傻孩子气,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了,你难道要永远这副脸色对待你的师父,我真的想看到你一生之中都开开心心地。” 陆小丹安静地说:“我向来是这个样子的,你不要逼人,如果你真的为了我好,就放了我,好不好?” 绝情园主忽然双手紧握,忽厉声说:“你这知迷不悟的家伙,混帐。” 陆小丹很少看到师父这样严肃,顿时吓得全身发抖,她虽对生死之事并不太看重,但不知为何一看到绝情园主一生气,她就会觉得很害怕,吓得连话也不敢说了,绝情园主狠瞪了她了一眼,却忽然望向了远远的天空,猛然跪倒在地,她此时的脸色在明净的阳光之下显得异常地恐怖,怪异,虽然脸上有泪水,陆小丹却不敢出言安慰,绝情园主的泪水也不是要人来安慰的,她望向南方,嘴中喃喃地说:“姐姐,小妹无能,当年你武艺那么高,居然心甘情愿地死在恶人之手,我好想早早退出这肮脏的江湖,可是我一定要为你报仇雪恨,现在,我已经能够找到他了,你在天之灵,就保佑你最亲的妹妹马到功成,除杀恶人吧。” 言吧,反手伸出,抓着陆小丹腰际的绝情刀,拔了出来,刀面雪白如脂,端是一柄好刀,绝情园主竟用刀往自己的胸口划去,陆小丹大吃一惊,忙叫着说:“师父,不要——”飞身扑出,但天下又有谁有绝情园主这样的好身手,谁又可以从她手中抢去刀,刀一落,鲜血飞溅,洒了一地,却是她自己在自己的胸口划了一刀,刀有逾尺之长,鲜血淋漓,极是惊人,她雪白的胸膛从伤处现面,在鲜血之中异常的迷人,陆小丹同样是一个绝代美女,也不禁炎之逊色,可以想像得到绝情园主年轻时有多么美貌动人了,此时却看到她雪白的胸膛上横七竖八地不知已经有多少刀痕,刀痕将那秀美无双的胸部带来一丝诡奇的色彩,以她的武艺,天下绝没有人可以在她身上划这么多刀,这一定是她自己划上去的。 陆小丹惊呆了,想着绝情园主的那只断手,心里又是一阵战颤,这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对待自己竟比对待敌人还要残忍,倘若没有刻骨铭心的仇恨,谁又可以做得出来。 绝情园主划了自己一刀之后,又随手将手中的刀往后面一抛,紧贴着自己的胸膛边飞出,哐的一声就滑入了陆小丹的刀鞘之中,她冷然站起来,连衣服也不扣,脸上的青气俞积俞浓,猛地走到那匹白马之前,一掌拍出。 白马一声长嘶,轰隆一声居然飞出了七八丈远,跌入湖水之中,之后全无声讯,显是这一掌已经击碎它的肺腑,毙命而亡。 陆小丹吓得脸都白了,怔怔地看着绝情园主,眼中又流出了两行泪水,她知道一个人心里的仇恨多了,休言杀一匹马,连杀一千匹马也不能化解而去,但一个人心内的仇恨太深,最易伤身体,陆小丹虽恨师父不愿自己嫁给胡丹,对她心存不满,可是一看到她如此之动作,心中便是一片迷茫,不由长叹了一口气。 这时湖边有几名好事的游客远远听到巨响声,俱大笑着赶船而近,都想来看个究竟,那知刚近岸畔,只听得一个冷若冰霜的声音: “将他们全都杀了,分成八块,抛到河里喂王八。” 绝情园主。她的话对于她的弟子来说,不仅只在绝情园是命令,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命令,陆小丹缓缓站起来,手握着绝情刀柄,看着那几个人,仿佛是看着几个死人。却见两道路闪电般的人影从岛中飞出,窜入水中,直奔那船而去,阳光明媚之中,两道雪白的刀光分外刺眼,陆小丹便不动了,她知道是她的姐妹们出手了。 片刻之后,只听得几声惊叫,那几个人便跌入湖水之中,船也让人点了一把火,点燃起来,两道人影自湖水中穿出,落入岛上,大声说:“禀告师父,弟子们已将这等闲人杀死,分了八块,抛到湖水之中去了,请师父吩咐。” 过了许久,只听绝情园主说:“知道了。”过了一会,又听她说:“大家都严以待阵,今夜子时之前,倘若有人敢入神女岛,无论是谁,杀。” “是。” 只听几声含糊的声音,俱皆散去,陆小丹还站在神女岛这石雕之前,伸手拔出了满是鲜血的宝刀,轻抹去刀面上的鲜血,叹息着说:“自古多情空余恨,何不慧剑斩情丝,天下之宝刀,唯利当绝情,但纵是柄天下无双的宝刀,却为何斩不去一个人的身影。” 第三十一章 稀世奇遇(3) 月,明月。 月上柳梢头,犹如银盘,高悬天际之上,月里有一抹淡淡的黑影,那是月宫里的桂花树么,树下的嫦娥还好么,她是不是仍然在想着她的男人,想着那个永远无法再见得到的男人?虽说她位居极顶,万万人抬头才可看到,却也寂寞之极。陆小丹望着明净的月亮,心中在想:“那么我呢,我与嫦娥是一样的命运么,其实我比她更苦,最爱的男人还好好地活着,可我却有可能永远见不到他,这样的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不如去死算了。” 陆小丹这样在想着,在她心里,对于生与死之念头本来看得很轻,此时更是万念俱灰死志了然,一时之间,觉得这世界再无一事得其所念,不由地拔出了绝情刀。 刀光迷茫,发射着让人不可逼视的光彩,刀光仍是那么冷漠与残酷。 死念一生,陆小丹黯然神伤,横刀于颈,凄惨地说:“小坏蛋,我要走了,我要永远离开你了,你以后自己多保重啊,到了如今,我也没有选择的路了,因这我这条命是师父给我的,无论她对我做过什么,我都不会怪她,只是她让我与你永远别离,那还不如用死来做为一种别离,况且我杀死过许多人,死不足惜,好好珍重吧,别了,别了,永别了。” 两行泪水从她脸宠上飘下,她的手竟有些颤抖,她做梦也没有想到,有一天她会拿起这柄刀来,来杀掉自己。 月光如水,却忽然间陷入了云层之中,似是不愿意看到这惨境,万虫俱寂,似是不愿惊动这无边的感伤,陆小丹觉得刀气已经逼入肌肤,冰冷的刀到了咽喉边。 “喂,陆小丹。” 忽然一个男人的声音猛地响起,陆小丹吓了一跳,手一松,绝情刀落入地上,直刺而入,陆小丹茫茫然地回过头去,便看到了叶败。 “叶败?”陆小丹一惊说:“怎么是你?” 叶败。 来的人正是叶败,天下绝对没有第二个同样的叶败。 叶败瞪眼说:“是我又怎么样,他奶奶地,老子听你说了大半天情话,怎么又不说了,真是气死人了。” “谁?” 由于叶败的声音实在太大,已将四处警戒的绝情园中的看护人员全吸引过来了,她们一听有男人声音,这如何了得,几个人一飞而至,齐声叫起,刹那间,他们面前已经多了十多个少女,杀气腾腾,为首女子正是杜菁菁。 陆小丹吃了一惊,忙说:“此人是胡丹的好朋友,你们千万别伤害他。” 杜菁菁冷笑着说:“胡丹又怎么了,他的朋友又怎么了,师父有令,无论是谁,私闯神女岛,杀无赦。” 叶败大笑着说:“好,太好了,这几天老子忙着赶路,手正发痒,来吧,一起上吧,千万别客气,幸好老子也不似小坏蛋那样会怜香惜玉。”说着身影一闪,瞬息之间,人就到了杜菁菁面前,伸手就往她的咽管上抓去,杜菁菁只觉得眼光一闪,对手已到面前,一时不备,吓出了一身冷汗,于是挥刀乱砍而出,人也急向后退出,一大把银针也同时向叶败洒去,陆小丹互知杜菁菁的毒针极为歹毒,又极是难防,不由为叶败担心,却见叶败大笑一声,顺手摘下身上披衣,往四周一扫,几十玫银针全被披衣扫飞。 杜菁菁心中暗惊,她也想不到叶败的武艺竟然如此可怕,不由大声说:“诸位姐妹们,咱们一起上,杀了这狂徒。” “住手。” 一声比冰还冷的声音立时让众女子生生站住了,绝情园主自百花丛中走了出来,望着叶败说:“我道是谁,原来是桃花林第三大杀手叶败。” 叶败大声说:“你这老巫婆,我认得你,当日在侠客山庄便是你偷袭老子,让老子中了你一掌。” 绝情园主假装没有听到,冷冷地说:“叶大杀手星夜侠驾神女岛,却是为何事而来。” 叶败说:“听说你这老巫婆想将陆姑娘嫁出去,我叶败第一个就不服,我来看看到底有谁不怕死,敢来这神女岛比武招亲,来一个我杀一个,来一对我杀一对。” 绝情园主说:“莫非叶大杀手看上了陆小丹,所以想在比武大会上一举夺魁——” “屁,屁。”叶败连声叫屁,说完之后便接着大声说:“陆姑娘是小坏蛋一个人的老婆,换半个人都不行的,只是他近日有些事忙得不可开交,所以拜托我老人家前来帮他的大忙,我先将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不怕死的家伙全杀掉,看天下除了小坏蛋外,谁还敢去打陆小丹的主意。” 绝情园主说:“可若是你在神女岛上一举夺魁,陆小丹岂非只好嫁给你了,我这地方是比武招亲,不是在寻事生非。” 叶败一怔,心想:“这倒是个麻烦事,我怎么能没有想到呢,哦,对了,我可以不上比武擂台,只在路上见一个杀一个,见二个杀一对好了,这样一来,我就不算是在比武招亲了。”想到这里,心里极为开心,说:“这件事么,倒还应该考虑一下,不过我叶败是个聪明人,你想难住我,没门儿,连窗户也没有。” 说完,不再看绝情园主,手一指杜菁菁,说:“你们还想打架么,来啊,老子一个对几个都不是什么问题。” 杜菁菁脸色一沉,正欲挥刀攻去时,可绝情园主却说:“住手,没我的命令,谁要敢与叶大侠过招,自己提头来见我。”众女子俱是一怔,却听她继续说:“你随我来。” 这句话是对陆小丹的,陆小丹点点头,尾随着绝情园主,向一边走去。叶败想去阻挡,只走了一步,又停了下来,心想:“陆小丹是她的徒弟,她这做师父的要和徒弟说说悄悄话,我阻挡住她们做什么,况且她们都是娘们,男女授受不亲,我叶败可别上这个大当。”这转念一想,又去望杜菁菁等人,说:“你们几个臭娘们真是无趣——小坏蛋怎么还不来,太阳怎么还不出来——”说着,黯然伤神,低垂着头,长声叹气,朝着湖边走去,在湖边,有一小渔船,叶败就是自己乘坐这小渔船而来的,他现在就是想上那船上去睡觉了,他心里觉得这些女子都很无趣,这么无趣的女子胡丹也会喜欢,可真让他叶败想不懂,男人吧,还是多睡觉的好,一想到女人头就痛得难受,难受了,还不如去睡觉,一觉睡到大天亮,快乐胜神仙。 第三十二章 稀世奇遇(4) 胡丹正在苦苦思索,猛一听到有人声音,心中一惊,竟失手坠下,向下直跌落,啊的一声来不及呼出,人就落入一个柔软的女人怀中。 胡丹这才心里方平,觉得有一股香味钻入鼻孔,竟是十分熟悉,回头一看,便见到一个蒙着黑纱的女人。 胡丹虽然不是正人君子,可对待男女之情却是比较严肃的,所以一让人抱着,身体碰到了女人的柔软胸部,全身一发热,脸上一红,连忙挣开,但还是忘不了感谢别人,他说:“多谢姑娘授手之恩。” 那女子一声笑出声来,说:“你爬那么高,是不是想着要逃走啊。”她的声音极是动听悦耳。 胡丹这才正眼看了一眼那女人,见她身材秀气,露出在外面的肌肤雪白如脂,寸寸惹人情思,她便是不呈现出脸部来,都可让人轻易呼吸困难,好一个绝**人。不由深吸一口气,定了定心神,说:“不敢。”再一眼看到那女人的眼光似乎十分奇怪,便说:“在下身无长物,体弱多病,又怎么能爬得上这万丈高涯,姑娘倒见笑了。” 那女人妖笑着说:“是吧,想不到名震天下的江湖七浪子之一的胡大侠也有言体弱多病的一天。” “你认识我?”胡丹这才大大吃了一惊,那女人接着说:“我不但认识你,而且还很知道你的底细,你是天下第一剑侠胡酒与飞刀娘子的儿子,武艺造诣极高,轻功尤为一绝,你走入江湖几年里来,可以说还从没有遇到一个对手,只是你生近桃花,身边美女无数,想不到如今居然落到今天此等地步,难道不是因为女人么。” 胡丹嘻嘻一笑,说:“玲珑姑娘想不到对在下的事如此有兴趣,真是让人感动。” 这时临到那女人吃惊了,她缓缓地将脸上面巾拉开后,果然便是当日在海边救过胡丹的那名叫玉玲珑的女子,玉玲珑可爱的脸宠上现出一丝惊诧,惊声说:“不会吧,我的易容术如此差劲么,让你一眼就看出来了。” 胡丹本来不大敢肯定,只是觉得生平所见过的女子最为奇异的当是玉玲珑,又看其身材与当日所见的女子大致相似,所以才此一说,此时见她的脸之后,当然知道了,便得意地说:“这还不容易,你的易容术太差劲了些,不过嘛,这天下除了玉玲珑之外,谁还有这样动人心魄的身姿,那个姜小妹与她那表哥全是你改扮的吧。” 玉玲珑笑着说:“我本来想装一个臭男人跟你一块去洞庭湖见识一下那个让你魂飞魄散的大美人儿,可你这小子见识太差,一天不到,便中了别人的恶计,倒浪费了姑奶奶一片心意。” “哈哈。”胡丹笑着说:“我只想着那个姜小妹她那里的好酒,可是天下第一流的。” 玉玲珑给了他一个白眼,说:“姜小妹就在你身边,天下第一流酒难道会没有么,笨蛋。” 胡丹畅快地痛饮着美酒,玉玲珑亦持杯在旁边,胡丹几乎乐开了花,识出这玉玲珑是姜小妹并不难,天下绝色的女子虽多,可既是绝色又是好气质的女人却不多,虽说玉玲珑的易容之术妙绝天下,但她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却是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她易为韦无双的时候更是容易识出来,女人天生就是女人,正如同男人天生就是男人一样,怎么改也改变不过来的,只是让胡丹想不通的是一向淡泊名利的小四爷怎么会替一个酒楼女老板圆谎,莫非这以前曾名动四方的小四爷也动了凡心,喜欢上了这个娇艳无双的玉玲珑,不过也是,只要是男人,没有看到如此的女子不心动的,胡丹只是想不通这点,所以才假装没识出韦无双的真面目,此时一再见到她一切都皆实了,不管她对自己有什么打算,应该不会伤害自己吧。所以胡丹一杯又一杯,尽情地饮酒,一大瓶精酿的竹叶青大半已经到了他肚皮之中了,他拍拍肚子,笑着说:“肚兄啊肚兄,我便是此时死了,也不枉你随我一场,临死时也让你品尝到这千载难逢的美酒,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玉玲珑笑得眉开眼笑,说:“你可真是个天才小坏蛋,我若是不认识你这么久,一定当你是个疯子。” 胡丹说:“其实疯子比正常人更好。” 玉玲珑从没听过如此荒谬的事,不由问:“为什么?” “疯子最少知道此刻能够快乐,就绝对不会去想未来的苦恼。”胡丹这样说。 玉玲珑忍不住又发笑,说:“你年轻有为,出身名流之家,前程无可限量,难道你也有苦恼。” 胡丹说:“未来是件遥远的事,我能够不去想它,就绝对不去想它,明天的事交给明天去做,明天的伤心明天再去想,今朝何不畅饮美酒,抱拥醉色,依香偎玉,销魂度日呢。” 玉玲珑用手背拍着胡丹的脸,说:“我知道男人,第一个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只要一看到漂亮的女孩子,立即就会忘记自己以前曾经山盟海誓的恋人。” 胡丹说:“佛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我即是佛,佛即是我,人间万物,俱是灵空,姑娘何不说开心一些的话,尽说些让人扫兴的话,人生得意须尽欢。” 玉玲珑忽正色着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说就是没说,没说就是说,那我还说什么呢。”言吧,两人对着大笑起来,大笑之中,胡丹又说:“我若是有姑娘那绝妙天下的丹青之术,将姑娘此时的容貌画出来,携到洛阳城去,只怕买之千金也不为贵,好一个绝色美女。” 玉玲珑说:“我若有胡丹这样的好身手,一天杀一人收之千金也不为贵,可是你为何不去做杀手呢。” 胡丹笑着,又饮了一杯酒,忽然伸手握着玉玲珑柔软的手掌,说:“你可以再为我画一张画像么,我就给你千金如何。” 玉玲珑说:“这样的请求从胡大侠的嘴中吐出来,天下只怕没有一个女人会拒绝,听江湖传说胡大侠可是当今天下最富的一名浪子,区区千金便要小妹动手,未免太显得寒酸了么。” 胡丹一怔,又大笑着说:“千金还算寒酸,只怕天下再没有一个富人了。” 玉玲珑柔声说:“对于别人来说,千金自是巨富,但于你胡大侠来说,区区千金,只是九牛一毛而已。” 胡丹见她说话并非玩笑,便说:“如此倒要请教。” 玉玲珑说:“你还不知道。”眼睛转了几下,笑着说:“算了,说这些事做什么,你不累,我还累呢,纵你有金山银山,对我又有何用,该寻欢时且寻欢,莫浪费大好时日。” 胡丹看着她奇怪的脸色,顿时想起了当时在侠客庄时绝情园主带走陆小丹时曾经在自己后背上割除了一块肉,莫非自己背上原来有一张藏宝图不成,而那张宝图,便是天下名扬的第一宝图,寂寞老人是自己父亲所留下来的宝图,是啊,那宝图举天之下就只有胡酒一个人知道,而自己是他儿子,他隐名埋姓,却也不愿宝遗荒山,便将那地方画成一副画,刻在自己背上,这完全是有可能的。想到这里,他不禁长叹一口气,又想:“纵是万金又有何用,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一个人有那么多少宝物,只怕连同寻常人可享受的安宁也不可以有了,我又要来又有何用。” 玉玲珑见他无故叹息,觉得奇怪,说:“你不要好好休息一下么,你不累吧。” 胡丹眼睛眨了眨,脸上又有了笑,纵是他不想笑,他也要笑,谁都江堰市知道,有些时候笑比哭更难得,他笑着说:“我是很累,可我更害怕一个人睡觉,我很怕自己一睡下去,再也醒不过来了。” 玉玲珑用纤纤细指拍着他的脸,柔声说:“我经常一个人睡的,可一见到你,也不想一个人睡了,我陪你睡好了,不过你得答应我,睡觉时不能打呼噜,我最怕睡觉时别人打呼噜了。” 胡丹神秘地说:“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可千万不能告诉别人。”玉玲珑脸上绯红,点点头,胡丹就在她耳边说:“我只要和我喜欢的女人睡觉,就不会打呼噜的,连做梦也不会的。” 胡丹果然不打呼噜,他便沉睡于梦乡之中,玉玲珑却没有睡觉,她的眼睛还睁得大大的,脸上满是满足之后的柔情,光滑柔软的肌肤躺在胡丹的怀中,就躺在他宽大的胸膛上,她觉得这样很好,胡丹并没有让她失望,有些地方与传说中的胡丹的名声一样让人放心,她真想就这样永远不起来,可她还是起来了,她知道,她愿意这样一直躺在胡丹的身边,可胡丹却不行的,胡丹这样的人她最懂,胡丹绝不属于她一个人的,她一个人绝对没有可能拥有胡丹的,她于是起来了,在胡丹的胸口点了几下,胡丹便是在假睡,这时也得真睡下去了,玉玲珑将胡丹翻了个身,这张床很大,很柔软,很温暖,夜明珠的光线柔和,正是男女相伴时最浪漫的灯光,用这光线来察看一个人的身体却是有些暗,玉玲珑的手指伸向床头,只听一声嚓嚓响,头顶光滑结实的石顶一下子现出了一个大洞来,外面的阳光直射而入,整个房间里顿时亮如白昼,其实这就是白昼。这时莫说找身上的东西,就是看你脸上有几根寒毛也不是问题,可她将在胡丹身上反反复复地察看了好几遍,就只有后背有个巨大的伤痕,另外连一些异常的东西也没找到。她呆了呆,喃喃自语着说:“原来哥哥听来的消息是假的,这小子身上连个屁画也没有,倒让他小妹让这小坏蛋白白侮辱一场。”越想越怒,伸手就向胡丹脸上击去,手指头刚触上胡丹的脸,又猛地停住,脸上又是一片绯红,呆呆望着胡丹一阵,紧握的手指慢慢松开了,变得让她自己也不敢相信的温柔,去抚摸着胡丹的长发。 “这个小坏蛋长得还很俊的啊,难怪有那么多人喜欢上他,倒也不冤自己**子,要是永远有他陪在身边,什么宝藏都没有任何价值了。” 却在此时,忽然听到一人长叹着说:“阿弥陀佛,我佛慈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老衲可什么也没看到,罪过罪过。” 第三十三章 稀世奇遇(5) 这个声音似乎是从头顶之上露出来的洞穴里传来,这个洞穴立于悬涯高坡之上,寻常不启动开关的时候,上面全是青色成块的大石头,这附近根本就没有人会出现,可是谁会出现到这里,这一惊可不小。玉玲珑惊叫着说:“谁?” 说话的当时抓起一件衣服,披在身上,反手抓起桌子边上的一柄长剑,飞身掠出洞穴之外,这地穴虽在四面皆涯的山谷中,但此穴极深,悬涯的另一边仅有几尺之厚,这几尺之厚的石头让玉玲珑费尽心机制成一个机关,好让外面的阳光射入,而她在里面无论做什么,也没有人能够看得到,这个洞穴本身就立于数百丈余的高坡之上,一般的人休说发现,便是想爬上去根本做不到,想不到此时居然有人不但找到了,还爬了上来。这个不速之客是个胖乎乎的和尚,衣着一件破袈裟,脖子上挂着一串沉沉的铁珠子,压得他的衣服不透寸缝,最少有几十斤重,可他像是移步如风,显是内力不弱。 玉玲珑一见是个和尚,脸色一沉,冷声说:“那里跑来的野和尚,竟然来此偷看。” 和尚双手合什,说:“贫僧是从关外而来,见此处山水相连,犹如仙境,想必定有灵草妙药,不曾居然会遇到——恕罪恕罪。” 玉玲珑心存杀机,喝声说:“出家之人不在室内修行,居然做出此肮脏之至的事来,拿命来吧。”闪电般出手,剑如流星,一连七式连环剑法,朝着和尚身上刺去,那和尚合什说:“来得好。贫僧陪你玩几手。” 一句话之间,身体猛往后闪,退到悬涯上的天空之中,像是一个人在平地上滑出一般,脚不落地,却丝是不见下坠,这样一来自然就将玉玲珑的一剑七式全都化解去了。玉玲珑虽然见过的高手不少,但却从未见过如此吓人的武艺,脸色一变,复一眼看见和尚的眼睛直往自己身上猛瞧,一副**模样,眼睛一转,顿生一计,假装吃惊,手中剑也掉到地下去了,往后就跑,那知她身后是悬涯,自然只有往下坠落了,果然那和尚中计了,大叫一声:“姑娘小心——”身影如箭般射过,伸手扣住玉玲珑的手腕,往上一抛,玉玲珑早就料到这一着了,他的手刚扣到她和手腕时,她的另一只手在手忙脚乱之间已自头发上拔下一根长长的银针,直往和尚的咽喉边刺到。 和尚见来势极快,却不心慌,竟张开嘴,一口将银针咬住,这一来竟将玉玲珑震荡得双手发麻,跌倒在地,玲珑生平从未受到如此可怕的对手,虽知自己无论怎么也不是这和尚的对手,可她不会认输,她一定得杀了这个和尚,眼睛一眨,转了个念头,于是娇笑着说:“你想看就看好了,又为什么要偷看。” 说罢,双手在身上一扯,顿时,丰满的胸膛,修长的大腿,光滑的小腹,一齐现了出来,那和尚吃了一惊,连忙吐出嘴中的银针,却死死盯着面前的女子,连连说:“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看了好一阵,才闭上眼睛,嘴中的“阿弥陀佛”却是不断,玉玲珑就是要这个结果,她弯身一滚,拾起地下长剑,一剑刺中那和尚的小腹,她心中一喜,却听咣的声响,长剑寸断,那和尚居然用剑刺他不进,玉玲珑呆了,呆站在那里,连衣服也忘记了去穿。 那和尚又睁大眼睛,他几曾见到过如此美妙的女子**,只双手合什,连阿弥陀佛也忘了去念,双眼发出欲光,死盯着眼前的绝代尤物, 不时咽咽口水,但口水还是从他的嘴边流了出来,玉玲珑此时已经不再去想杀这个人了,她只想找衣服穿上去,拾起地下的衣服,将自己全身罩上去,连一个手指头,一根头发也不要露出来,可她的手才一动,只觉得全身一阵颤抖,便再也动不了,她全身上下几处大穴竟让这和尚以玄空神指隔空点穴法一一点尽,她脸色骤变,只想倒入这深涯之后,可身体休说纵入这一尺开外的深涯,连手指头也动不了,不由急的想哭,只好眼睁睁地看着那和尚一步步向她走近。 第三十四章 星月与剑侠(1) 玉玲珑平生之中历经无数的风险,可从来没有过此时这刻不能动的时刻,见过奇异的恶人千千万万,可从来没有比面前这个胖和尚更为可怕,胖和尚笑嘻嘻地说:“老衲从佛五十年,已经五十多年没有见过真正的女人了,佛者超度众生,女施主乐行好施,以身相供,老衲在这里谢过了。” 这和尚满嘴佛理禅机,说出的话似是正大光明,但这样的话听到了玉玲珑的耳朵里,却比针刺还要难受,不由大叫一声:“救命啊。” 和尚嘻嘻而笑,听她的声音悦耳动听,心神一荡,走近几步说:“老衲就过去为你救命。”说完,身子一闪,伸出一只胖乎乎的大手去拉玉玲珑的手腕,玉玲珑一只细细纤手让一只宽大的胖手拉着,只觉得全身颤抖起来,哇叫一声,顿时瘫痪在地,却在这时,听一人冷声说:“秃驴,看镖。” 两块闪光的物体自玉玲珑头边擦过,来势极汹,胖和尚一时**高起,不曾抵挡,竟让那物体生生地击打在脸上,顿时肿了两大块,胖和尚吓了一跳,猛地往后一闪身,松开了玉玲珑的小手,玉玲珑大喜过望,紧接着腰际一紧,身上多了一件衣服,穴道也被解开了,一个男人站在她身后,一把搂着她的腰,休去想这手指的温存,玉玲珑不用回头去看,便知是胡丹来了。 胡丹只穿了一件**,上身**,脸上却阳光灿烂,望着胖和尚,说:“怪事年年多,令年还特别多,真不到连守佛五十年的风尘老和尚也有动了凡心的一刻,真是让在下大大吃了一惊。”说着又在玉玲珑的耳朵边轻声说:“你不脱衣服都让人魂飞魄获了,你要是肯脱衣服,只怕我佛如来看到也得还俗了。” 玉玲珑本就气得满面通红,一听胡丹这话,却还有些开心,谁不爱听自己喜欢的人说自己美丽呢,她喃喃地说:“你怎么出来了?”她实在想不通胡丹怎么能自解穴道呢,其实胡丹根本没有睡觉了,见她点穴时,便轻轻地将穴道往边上移了一寸,玉玲珑便是点上一百次,他仍然可以来去自如,也是对他无用。 那胖和尚见胡丹出现时,自己竟然没有感觉,一出手其之快无比,竟然还能击中自己的脸,看样子这人武艺极高,虽然自己横练金刚,全身上下刀剑不入,但这两块石头也将他的脸击得发肿,心中恼怒无比,再看到已经到手的美食居然一下子就落空了,更是大怒,跳了起来,喝声说:“那里来的野小子,敢管你祖宗的闲事。” 胡丹笑着说:“我是谁,你真的想知道么,只怕听了吓破你的狗胆。” 胖和尚叫着说:“快说。” 胡丹便说了:“老子便是西域十大护法的祖师爷那不成器的孙子的爷爷的老公公,潘长天那小子的嫡亲外公。” 胖和尚想了一阵,还不及算出胡丹到底是什么人来,只听胡丹叫着说:“好啊,潘长天,你也敢来抢你外公的老婆——” 胖和尚一听潘长天这个名字,脸色一怔,连忙回头去看,又觉得脸上一痛,一块尖锐的石头啪的一声击打在他的左眼上,鲜血飞溅,这只眼睛当是废了,他这时才看了一眼身后,身后是县涯,何曾有一个人,不由狂叫一声,直扑胡丹,可胡丹与玉玲珑却不见了,那个可见到地下密室的地穴也似着魔似的一点也瞧不到了。 胡丹正与玉玲珑躺到**,玉玲珑的衣服也落到了地上了,令人**的完美身体一览无所遗,胡丹紧紧抱着她,她眼中又现出了**。 良久良久,玉玲珑才娇喘着说:“你好厉害啊,怪不得天下的女孩子谁都想见你一面,连天下第一美女也会移情别恋啊——” 胡丹说:“可那天下第一美女连说出你的名字来都不敢说,她又何能及得上你。” 玉玲珑醉眼朦胧,说:“可我发现你还是喜欢她多一点。” 胡丹说:“你也会吃醋第?” 玉玲珑娇笑着说:“我不吃醋,我只想杀了她,再杀了你。”她又匆匆吻向胡丹的脸,粗声说:“张开嘴,我给你吃一点最好的东西。” 胡丹岂能拒绝这样的**,在这种时候,便是喂他吃毒药他也认了,玉玲珑自床边拿着一个丹瓶,倒出了一粒,胡丹只觉得异香扑鼻,清脆可口,便一口吞下,又去紧抱玉玲珑。可是这一次,玉玲珑却冷冷地推开了他,自己披上一件衣服,胡丹伸手去搂她,她却冷冷地说:“别再碰我。” 胡丹怔住了,手缓缓地自她身上抽走,玉玲珑声音更冷了,她说:“出去,我不喜欢你一直呆到我**。” 她刚才还像是个**,此时去像一个高高在上的天仙女,一个正与自己恩爱的女人忽然说出一句这样的话来,是男人就受不了,胡丹也是男人。 胡丹当然很难受,但他还是走出了山洞,走出这个洞穴,石头之门在他身后缓缓地关上,胡丹站在门口发呆,过了半响,门又开了,胡丹眼睛一亮,见到了一个容光焕发的女人,这女人当然是玉玲珑,不过她已经穿戴整齐,像是正要去洛阳城看烟花似的,她的脸上却没有一丝胡丹想看到的色彩,她说了一句:“刚才那个和尚是什么人,你认识他?” 胡丹便说:“他便是当年名震天下的无敌老人的一个徒弟,武艺极高,名为风尘和尚,听说关外他武艺为第一。” 玉玲珑想了一阵,又问:“那么他与当今鬼城之主有什么关系?” 胡丹说:“潘长天的武艺大多由他传授的。” 玉玲珑冷冷地说:“刚才在外面,你既然可以连连伤他两次,为何不与我联手趁机杀了他,以绝后患呢。” 第三十五章 星月与剑侠(2) 胡丹这才明白女人是为这事在生气,不由笑了,心想女人的心真是海底的针,谁要敢不听女人的话,日子只怕比死还要难受,他苦笑着说:“以你我的武艺,在江湖只能算是一号人物,对待中原武林中一些高手便是没有胜算,此人剑法极高,天下除了胡酒之外,只怕已无人可望其项背,再说他练成了金刚不坏之身,全身刀剑不入,只怕便是胡酒再出江湖也休想从他身上得到好去,你我之身手无异于去送死。” 玉玲珑哦了一声,说:“我知道了。”说完这句话,双眼便定定地看着胡丹,像是看着一个极可笑的人物一样,胡丹这时发觉自己错了,她绝对不是因为风尘和尚这件事而着恼自己,她一定有更可怕的事发生了,只听她缓缓地说:“我只是想让你知道一个事实,从今之后,无论我说什么事,你都得照办,我要你什么时候出现,你那怕再有事,也一定得来,这就是命令,你懂我的意思么?” 胡丹一震,立时运劲在胸部转行一圈,发现檀口,天门两穴似是有异常,顿时得知她刚才喂自己服下的东西一定上巨毒之物,她不再肯给自己假以颜色,定是因为此事。 玉玲珑接着说:“因为你现在只是一条狗,我就是你的主人。无论任何人吃了我的心丹,就一辈子休想再逃得我掌握。”胡丹只觉得全身一下子凉透了。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转过头去,温存变成了冷风,太阳已逝,月光升起,残月犹如银盘,却也略带一丝灰暗的阴孤,姣洁如玉,光彩照大地,胡丹实在是太累了,便寻了一个平整的石头之上躺下,不知不觉地睡觉了。 睡梦之中,只见有两个人影忽然就出现了,自远而近,时快时慢,男人手持一柄剑,女人面蒙黑纱,手中一柄利刀发着瞬目光彩,两人动作俱是简单干净,每出一招一式,其中都似包含着数十种攻势,有假有真,有幻有真,胡丹一看,当即呆了,他自出江湖以来,几乎碰到了难以计数的高手,可是在这两个人的面前,那些人全像是小孩子的游戏,他自问不可能躲避过这些招式的任何一招,这是什么样的人物,这是什么招式,天下竟然有这样的招式么。只见那男人剑光飞舞,激起地上的石块片片舞动,犹如秋天扫落叶,无数片大小不一的石块在天空之中盘旋来回,并不下坠,他的剑并穿其中,似是一口深谭,无人可窥其深浅,而那女人,刀光之中呈现出比月光还要明亮的光彩,娇柔的身体犹如在舞蹈,手中的刀一闪,便仿佛看到天上的月光眨了一下眼,似大地震荡了一下。两人相距一丈之远,刀剑却互不相接,却听到咣咣之声响不绝于耳。胡丹的眼睛似是看花了,忽然那男人身影一闪,冷喝着说:“久闻冰雪神功无敌于天下,果真非是俗品,好生令人佩服。” 女人一边回招一边笑着说:“既然连天下第一的大剑侠胡酒也佩服,小女子想不开心都难。” “胡酒。”胡丹呆了,这身影竟然是自己的父亲,他怎么会来到这里,这女人又是什么人。 只听胡酒傲慢地说:“我已说过,今日前来此处,你我之间就只有一个人可以走得出这个洞穴。” 女人目光闪烁,说:“虽说你名气不小,天下少有,但传说中你并不是一个一言九九的汉子,此次为何你会如此认真。” 胡酒冷冷地说:“胡酒游戏人间,自是不理俗事规律,只是这一次,我决不轻易放弃,我要杀你,你一定得死,除非今天我留在这里。” 女人沉默了,胡丹望向那女人,女人脸上蒙着一层黑纱,只见身材妙趣,自己相信从来没有见过有如此好身材的女人,但却记忆中却找不到此人是谁,不由略是失望,再次望向胡酒,只见胡酒的人影也朦朦胧胧,瞧不清楚,只是可以看到一个男人的影子一般,这时那女人叹息着说:“是啊,许多人是不应该死的,可是他们都死了,许多事都不应该死抓着不放,可是它们还全是放弃了。”忽然冷漠地说:“胡酒,我告诉你,冰雪神功天下无敌,并不是徒俱虚名,只是终究有一个致命要害,便是这檀门一穴,你只要有办法能够在这个地方轻轻一击,便可废去我这天下无双的本事了。” 胡丹一听此言,便让这天下无双四个字迷住了,心想,放眼天下,谁人可以称得上天下无双这四个字,胡酒虽然有许多人称他天下无双,可并不是他的剑法,主要的只是他的正义之气,便是此前他的对手,便武艺高他许多,这女人到底有多厉害呢,她又为什么要将自己的要害之处告诉自己最强劲的对手呢,这一点,胡丹想不懂,天下除了胡酒与那个女人之外,只怕没有人知道。 胡酒淡淡地说:“多谢。”接着挺直胸膛,说:“现在我就正式用无敌剑式来对付你这天下无敌的冰雪神功,看好了,第一招,神鬼莫测。” 第三十六章 星月与剑侠(3) 只见他手中的剑疾住左边一刺,剑柄往自己胸口一抵,他的人不知何故一翻身踩在长剑之上,而他的剑未落,手也未离开剑柄,向那女人直撞而出,胡丹只是哎呀一声音,脑中电光一闪,天下竟有如此之招式,而自己竟然也似是极是熟悉,细一回想,自己也是可以使出,正在思索之间,胡酒的剑已及到女人面门,射出十三朵剑花,分别自天门,太阳,幽泉——等穴一路点去,虚实之间,虚便是实,实便是虚,一剑之下,竟杂含数不清的杀招,只须对手一不留情,这剑招当可伤了对手。 好可怕的一剑。 那知那女人并不当做回事,也不闪躲,只微微地摇摇头,胡丹好象看到几十柄剑刺入了她的体内一般,心想这女人还不死定了,胡酒竟然使出这般残酷的杀招来对付一个弱女子,实是不该。却在一眨眼之间,那胡酒却不住手,身影急往前冲,同时厉声说:“无敌剑式第二招,拔草寻蛇。” 剑光同时发出了十七道瞬目的光彩,胡酒一剑反向自己胸口刺出,剑尖紧贴自己的右腹疾刺而过,不仔细一看,直相信他这一剑已刺入他自己的胸膛,胡酒倒掠如飞,一剑将背后所有的空隙全似封死,胡丹沉迷于剑之道已久,自然知道此剑取他身后一丈之内的人性命如同中取物,易之极矣,心中不由大叹,这拔草寻蛇之招,休说寻蛇,便是有一千条蛇也可以找到了,天下之毒的招式只怕以此招为之最了。 却说那女子不慌不忙,轻轻舒开双臂,两只手似是已断,人在空中连连转了几十个大圈,在剑光之中掠过,这一剑招已然落空,胡酒接着说:“剑式第三招风卷残叶。” 声音刚起,那女人的双掌往前一推,似是推在实物上,借力直飞而出,快若脱弦之箭,极是凄美,胡酒飞也似地转身,从无数的落石之中穿插而过,一剑挥出,这些杂乱的石头连成一串,齐向一条直线,啪啪数声,有的石头击打在地上,便即粉碎,胡酒此时的剑才从石头中穿出,疾若流星,快如银狐,如是一道闪电,向那女子追去。 胡丹越看越发呆了,这些招式一招比一招更怪,一招比一招更神奇,常人莫说会使,便是想也想不到,但奇怪的是这些招式于自己极是熟悉,仿佛自己脑子里就有的,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这些招式配合于自己母亲所教的绝代轻功笨鸟展翅大法,一触便通,隐约之间便已知精髓,只是这些招式威力极大,一出手便会伤人,未免失了母亲所教授武艺之时的心意,不由长叹。 紧接着,胡酒又使出无言七只手,逍遥法外,泰山压顶,神龙回首,落花纷飞,醉迷舞剑,乱七八糟,呼风唤雨,雷电长啸,惊天动地数招,胡丹只看得眼花缭乱,目瞪口呆,那女子却一如仙女下凡,使出几十种神鬼莫测的武艺来,胡丹不说去学,便是想看仔细些也是极难,他只能看到两个人,两个一模一样的女人,是两个人,两个一样有着绝艺的两个女人,胡酒的剑有时虽然将那其中一个分成两半,可一定眼,另一个就出现了,神出鬼没,让人诧异万分。 这样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胡丹只觉得胸口内有一股热力直射而出,伸手抓起一根枯枝,仿若是一柄剑,依着眼前所记胡酒的招式一一使出,这一挥手之间,那些招式便一一明显出来,就像是他体内本身就有的,只略练习几次,便可轻车熟路,一挥而成,不由狂喜。 眼前胡酒又与那女人决斗之中,两人对掌一招便收手,各退后数步之外,胡酒说:“你为什么不杀我?” 那女人笑着说:“我为什么要杀你,世上有趣的人并不多,当代名侠之中的更为罕见,你虽是我一生之中最大的对手,也是放眼江湖之中唯一一个可以做我的对手的,若杀了你,岂不是会很寂寞,我又怎么舍得杀了你。” 胡酒冷冷地说:“你一定会后悔的。” 那女人说:“我永远不会后悔。”接着便一字字地说:“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发过誓,今生今世无论做什么事,我都不允许自己后悔,后来我做到了,我一直没有后悔过,也许我是忘记了后悔这件事。” 胡丹说:“刚才我使出落花纷飞这一招之时,变招时胸口留有一丝空隙,倘若那时你用两面刀向我抛来,我定然难逃性命。” 那女人说:“我不想要你性命,也不想伤你,你还不懂我的意思么?” 胡酒不理她,接着说:“最后一招惊天动地使出之时,你也有杀我的机会,因为我忘记你不仅也会这一招,并且使得比我好,所以我一剑击出之时,你可以以刀化剑,用同样的招式向我攻来,你一定比我快,所以死的一定会是我。” 那女人笑着说:“是吧,你不觉得很好笑么,你震惊天下的一招却也伤不我。” 胡酒说:“可你一定得死。”他的眼光立即变得很冷,脸宠也变得极其严肃,握剑的手也有点颤抖起来,他大声说:“你不是一直想见识一下人剑合一的剑之法最高境界吧,今天我让你如愿以偿,这便是你所见到的最后一招剑式。”刹那间,月光昏暗,满天星星似是车水马龙,四处飞溅而出,冷风也似是让这凄凉的剑气所凝固,胡丹又呆了,双眼一眨不敢眨,这便是传说中神话般的剑法,天上地下根本没有人可以抵挡得住的剑招,这已不是人所使出的剑招,这是要命的阎罗王。 闪电一闪,一柄平平凡凡,不足十两纹银便可买到破剑在这时发出了瞬息万变的光环,寻女人手中的那柄闪光的宝刀一时变得黯然无色,月光一时暗淡。 第三十七章 星月与剑侠(4) 没有人可以形容此时这一剑的速度与威力,没有人可看得出此剑的方向,那女人的身法虽快,一连幻出了两个身影,相距约去十丈多远,那知这柄剑在胡酒手中像是有了势不可挡的魔力,一剑刺穿第一人影的咽喉,接着又直射而出,又刺入了第二个人影的胸口,剑停了,人也倒下,鲜血飞溅,胡丹大吃一惊,失声叫出:“住手,不能杀——” 就这样大喝一声,猛然醒来,头脑冒出积汗,片片坠下,胡丹脸色苍白,生平虽看过人杀人不少,可从来没有感觉到用剑杀一个人给他带来的震动。 虽人醒来,可眼中似还是闪着金光,那夺命的一剑,如泰山压顶,还让他淌不过气来。 玉玲珑就站在他身边,手中提着柄雪亮的剑,星月在空,却阴影无边,玉玲珑冷漠地望着他,冷冷地说:“你在说什么,你做恶梦了么?” 胡丹摇摇头,又点点头,脑中就只呈现那夺命的一剑,竟没听到玉玲珑在说什么,玉玲珑说第二句的时候他才听到了,玉玲珑说:“这个地方一直很邪,初来乍到,慢慢你就会习惯的。” 胡丹想起点什么,急急地抓着玉玲珑的手,抓得那么快,那么紧,连玉玲珑也没有挣脱,正欲出言喝止,却听胡丹说:“这几十年来胡——胡酒一生之中与那些人决斗过,又杀过些什么人?” 玉玲珑冷笑着说:“他打过的架,杀过的人我便是与你说到天亮也说不完,你有一个这么值得骄傲的父亲,可是你天大的福气。” 胡丹没听到她出言讥刺,也没去想那么多,他只想知道那个女人是谁,他忙着说:“不,他一生之中杀过的人——杀过的女人——” 玉玲珑感觉到他的力度越来越大了,抓得手腕生痛,运劲使出内力去挣,却立如泥牛入海,不由一惊,咬牙说:“你想杀了我,快放开我。”胡丹忙松开手,叫着说:“快告诉我。” 玉玲珑低着头望了一眼发青的手腕,又望了一眼胡丹,说:“听说胡丹数江湖阅历,如数家珍,天下英雄无一不知,为何却到自己的父亲,这么有名的天下第一剑侠却是一无所知。” 胡丹说:“我也不知道。”其实他知道的,他的江湖阅历大多是自己的母亲与他说的故事,那些哄他睡觉的故事,飞刀娘子生于江北,长年却呆在江南最繁华的地方,与江北三侠交情一向极好,江北三侠名动天下之时,遍极天涯海角,可以说天下之事,没有他们不知道的,他们极看重这个小妹妹,而飞刀娘子又极喜欢听这些东西,所以只要呆在一起,便会告诉她一些,飞刀娘子虽未去过许多地方,可她有这么三个朋友,只要她想知道的事,就没有不可能不知道,但她对胡酒的事却没有对胡丹说,尤其是胡酒与无短宫主之事,虽然胡酒杀了那女人,可他却之后立即退隐江湖,可见那女人在他心目中的份量有多重,飞刀娘子心高气傲,几次追问,却问不缘由,因此对那女人有很深的陈见,这事当然不能给自己的独生子说出,便是有时说到胡酒之时,她也只有用某某大侠代替,是以胡丹一出江湖,各门各派的事几乎无一不知,可对胡酒的事却一无所知。 玉玲珑在他头顶之上拍了一下,又气又恼地说:“小坏蛋,你叫笨蛋才是,胡酒一生之中,只杀过一个女人,这个女人便是二十多年前称霸天下的无短宫主。” “无短宫主?”胡丹似有所悟,说:“她的武艺是不是很高?” 玉玲珑说:“她的武艺岂止是用高来形容,当时天下只怕没有一个人可以做她的对手,便是令尊胡酒也根本称不上她的对手,行走江湖上,她几乎不出手,她将七个无名的女孩子训练成七个杀手,只会一招,却连少林高僧,丐帮长老也俱死伤在她们手中,试想这样的人,谁还能与她为敌。” 胡丹说:“她的武艺极高,我知道了,只是当时胡——我父亲为什么要杀了她?” 玉玲珑摇摇头,笑着说:“傻瓜,你真是笨死了,你父亲侠气万丈,武艺高强,岂容有人为非做歹,残杀生良,只是当时他们决战之时,却是无一人可得见,是为天下武林一大憾事。” 胡丹奇怪地说:“这又是为了什么?” 玉玲珑说:“假如我与你在此处决战,我杀了你,或者你杀了我,外面的人纵有千百万,他们能不能看得到。” 胡丹想了一阵,说:“当然看不到。” 玉玲珑说:“这就对了,他们二十年前就在这里决战过。” 胡丹的脑子一下子涨大了,失声说:“什么?” 玉玲珑不理他,接着说:“当年千百万的人见到胡酒与宫主,两人以两柄利器将这里开了一条石隙,然后两人一棺进去了,但出来时,却只有胡酒一个人,很多人当时就进来过,可里面除了有刀剑动过的痕迹之外,连一个人影也没有看到,棺木也不见了。” 胡丹不想问了,他隐隐已经知道了结果:“胡酒杀死了那女人,再将她的尸体装入棺材,推到黄河水中,这处水深尺,棺材入水即沉,自然看不到了。”他眼角不知道怎么湿润了,淡淡地说:“谢谢你告诉我这么多。” 玉玲珑轻轻拥抱着他,柔声说:“其实你虽不及当年胡酒那般令女人为之发疯,却也是天底下数一数二的男儿了,倘若这一生能够与你永远留在这个地方,就我们两个人,应该有多好。”胡丹似乎没有听到她在说什么,玉玲珑接着说:“可是你不会的,你胡家都不是死呆在一个地方的性格,你不会为了一个女子默默无闻地呆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过这一生,你们是属于江湖的,江湖上也少不了你们的,你们同样也离不开江湖的,所以有许多时候我真想杀死你,这样子,你就可以永远和我呆在一起了,可是我舍不得,你虽然不会与我厮守一生,可我也曾经与你相守过。”她说着长长叹了口气,接着说:“曾经相守过,这就足够了。” 她说完,轻轻推开胡丹,挺直了身体,说:“早睡吧,明天我带你出去活动活动,去见你此时最想见到的女人。” 说完这句话,她摇着头,走入了洞穴之中,胡丹望着那片石门缓缓合起,他忽然跳了起来,抓紧玉玲珑留在地上的长剑,依稀回想起梦中所忆,使将出无敌剑法的第一招,神鬼莫测。 他梦中所轻易记住的剑式在此时却如上天之难,刚摆好招式,飞身跃起,剑也挥动,双脚却无法踩在剑面之上,咣地坠落,跌了六七十次,手脚肿痛,也是无法达到动功与剑之境界。 玉玲珑在洞内听到异响,便走了出来,见胡丹正在做着怪异的动作,不由一笑说:“你在做什么?” 胡丹回着一望,见玉玲珑一袭睡袍,大半雪白肌肤露出在外面,令他猛然心动,想着昨天的销魂时光,脸上一红,手低了下去,剑柄在胸口撞了一下,立感觉奇痛,双脚乱跳,辗转往复,人脱空而起,这时吓了一跳,欲念全无,头上脚步下,用力一翻,双足正好落入剑面之上,剑也顺力向前疾冲而出,胡丹大喜,却忽然看到前面一块石壁,心中一惊,闪电般伸手去抵,一时手足无措,手正抓着长剑,剑尖挥动,在石头上点了十多个点,分伞状散开,身体却重重跌落在地,翻身跳起,痛得哇哇大叫,一块尖石刺穿他的衣服,鲜血流了一地,但无论如何,这一招竟然就这样学会了。 玉玲珑看到他狼狈模样,只笑得花技乱颤,猛见自己一身单衣,脸上一红,忙退回了石洞。 胡丹心是暗喜,再试几次,于此却已了然于心,原来此招第一招练习时须心内无杂念,如人在万般俱灭之时,把尘世的一切俗事全都忘记去,胡丹试剑之时,心中只记得梦中的招式,刚好玉玲珑出来一呼,竟不自觉地在自己胸口上一撞,极其难受,立即采取招式来防止自己不要受伤,自然而然地达到了需要的境界。第一招习好之后,立即去练第二招,他的记忆力并不算好,但不知怎么回事,这十多招,竟全是熟悉至极的招式,像是本来自己就会的,只是已经忘记了一样。 他这一练下去,一夜之间居然习会了五招,当练习到泰山压顶那一招式之时,忽然之间全身力气随一剑直坠而下,使剑刺穿了一块尺长的石块,身体一颤,双眼发红,张口吐出一只鲜血来,手脚立时颤抖,全身穴位一齐时疼痛,摔倒在地,一身酸麻,不由大惊失色。 “莫非是走火入魔的起头,我没有剑术心法,而只练习其招,又贪图过多,将一门无可敌的侠法练成了邪术,长此下去,一定会害人害已。” 第三十八章 星月与剑侠(5) 胡丹这样想着,强挣扎着想站起来,脚下却一软,瘫痪在地,再也无力站起,他于是坐到地上,运气于丹田,在全身四处飘荡,幸好他内力雄厚,收招也早,不到半个时辰,全身的疼痛逐减,功力也恢复原状,但这样一来,他再也不敢往下练习下去了,天色已渐明,胡丹睡着了。 他醒来的时候正是朝阳初升,万线霰光倒映在黄河水波之上,天地之间似是抹上了一层神秘的粉红之色,胡丹定目望向石壁,石壁之上依稀可见到有刀剑划过的痕迹,立时胡丹脑中现出了一个剑手正在握剑使出,从空中使招,一剑削过石壁。黄河水波在这时被阳光倒射而出,射到石壁之上,那些刀痕更为明显,那名剑手更为清澈,那阳光之色,晶莹夺目,胡丹虽去过不少地方,却还是第一次看到这般神奇的景色。 那名剑手脸色朦胧,剑却雪亮夺目,太阳光逐渐明亮,将那剑手的影子团团围住,那剑手出招不快不慢,却刚好让胡丹能够看到,胡丹目瞪口呆了。 片刻之后,太阳冲出了云层,高挂在东方之颠,神秘的光线慢慢便消失了,那道剑手的影子也逐渐模糊,直至消失不见。 “这是什么原因引出来的幻景,莫非是鬼,否则单凭人,谁又可以创造出如此可怕的剑法来。” 胡丹呆呆发怔,万思不得其解,一切光线消失之后,黄河之水流淌之声滔滔不绝,向东流去,似是玉光倒映的水面一片平静,胡丹心神一震,闪身跃至水岸边,竟一眼看到一口约为丈余的发光物体缓缓下沉,“这难道便是那无短宫主的葬身棺材,那个所向无敌,却死于自己父亲手中的可怜女子,可它为何会发光,给人造成如此奇异的幻觉。” 苦苦思索,再无头绪,初想跃入黄河,想办法捞上那棺材,去看个究竟,但此念一出,立时封住,心中在想:“死者已逝,我胡丹能够再见其影已是万幸,如何可再动幻念去惊扰先人,我胡家已是对她不住,她能给我幻觉指点,如此厚待我,我怎么可以做那可耻之事。” 世界上就有许多让人想不通的事,当想不出原因之时,你就会把它疑神疑鬼,胡丹虽不相信鬼神之说,这一次却深信不疑,但至于如何竟然会教授自己武艺之事,无论如何他也想不出来了。 不知过了多久,玉玲珑身披一件红色绸缎,轻轻地站到他的身后,看到他正在发呆,不由一笑说:“你在想什么?” 胡丹一惊,回过头,望了一眼玉玲珑,说:“哦,没什么,我只是觉得这里景色这么美丽,我要是可以在这里多呆几天,那该是多美啊。” 玉玲珑笑着说:“你应该满足了,这几十年来,你确是江湖上最幸运的一个男人,你是唯一一个在这里呆过一晚的男人,自从胡酒与宫主一战之后,这里便让人封住了,这个地方不仅景色美,有时夜里还可以看到绝色的美女与一名握剑的剑客出现。” 胡丹失声说:“你也见到过。” 玉玲珑说:“什么见到过?”她眼睛一转,惊声说:“这里真的有那样的奇景?” 胡丹迟缓片刻,说:“当年我父亲与宫主在这里比武,棺材理应是用水葬了,你在这里住了不少时间,难道就不曾想过去打捞上来看个究竟么。” 玉玲珑一怔,接着大笑着说:“真是痴人说梦话,黄河水一流千里,连块重石头掉了下去,也不知会刮到几百里之外去了,棺材入水时日已久,不知已经去了何方,你便是当今皇帝,可差得到千军成马,也休想办得到。” 胡丹怔了怔,他刚想说自己就在这里看到过那棺材,可转念一想:“还是不告诉她为好,这女人天性怪异,非是俗人,倘若她得知,一定会探个究竟,这样就对逝者太不尊重了。”正在这时,玉玲珑说:“听人说那棺材竟是用整块玉石雕就,棺材四周镶满宝石珠玉,纵是黑夜,也如同白昼,不说里面的珠宝价值连城,单是那棺材便是无价之宝了,倘若有人可得到这件东西,只怕连令尊的藏宝之图也是黯然失色了。” 胡丹又发呆了,暗想:“原来真的是我幻觉,那棺材是玉石雕就,朝阳升起,若有光线照到水底,棺材之上的宝石之光自己反射出来,混和着阳光自然发出很奇怪的景色,那光线照射到石壁之上的刀剑之痕上,自是各备姿态,我心头只想着剑式,所以便将那光线与剑式想接合幻想出一个人影来。仅此而已罢了,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想到此处,心下一片空明,不知为何,一时觉得人生活着好无味,但他片刻又开心起来,毕竟他曾经得到胡酒传艺的梦,却也不负一番为人子之意,他虽一生不能见到自己的父亲,但也满足了。 暗想至此,眼泪却直流而下,玉玲珑却没有看到,胡丹淡淡地说:“你昨天说要带我去见我最想见的女人,我们什么时候走?” 玉玲珑说:“你真的想去,还是你只是想离开这个地方?” 胡丹笑着说:“这重要么,我一向不喜欢呆在同一个地方,我的人本身就只属于江湖的,你这里就是江湖,对于我来说,我走与不走都是一样的。” 玉玲珑冷笑着说:“说的像唱的一样好听,我知道你一定想去的,只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你好好呆着吧,什么时候我开心了,我再带你出去。” 胡丹心中有些着急了,他真的不想再呆在这里,但脸上不动声色地说:“哈哈,我其实也不这么早就到外面去,这里——” 说到这里,脸色一变,目光停在玉玲珑背后的地方,话也不往下说了,玉玲珑奇怪地说:“怎么了,我不放你外出,你就不开心了。” 胡丹笑了一下,眼睛还未离开那地方,笑着说:“你这里真的是没有人可以进来的么?从来没有一个外人进来过么?” 玉玲珑想也没想,便说:“没有,从来没有。” 胡丹说:“可是有人仗着绝世轻功,再配上锁合鹰爪,这里虽有千尺之高,终也有尽头,难道真没有人——” 玉玲珑大笑着说:“不会的,玲珑谷内的女人,江湖上不知有多少人为之神魂颠倒,可进入此谷中的男人却只有你胡丹唯一一个。” 胡丹缓缓地挺直了腰,说:“可是凡事都有先例的,你可担保十年之内没有人可寻到这里,可十年之外的一天也会有人来的,而且来的不是一个人。”他用手指着玉玲珑的身后,玉玲珑回头一看,脸上的笑容一下子消失了,那望不到头的高涯之上不知何时飘下了十多条绳索。 (敬请欣赏第十二章节神女岛) 第三十九章 神女岛(1) 叶败一身劲装,手握一柄雪亮的长剑,披散着头发,端坐在神女岛石像一侧的一张石椅之上,目光冷冷地望着他面前的路。 他在等人。 自然是等待他要等的人,也是值得他在等的人。 叶败想的就是见到一个来比武应亲的人便打败一个,这样一来,那上台比武的人一个便没有了,那么他就不必为战胜群英而违诺了,可人算不如天算,来的人并不少,他也打败不了这么多人,半天不到,神女岛就多了数百名年少英俊的少年英雄,这些慕名而来的群英叶败虽说也打败了一些,但大多的人还是去了绝情园主摆好的擂如之边去了。 叶败见来的人越来越多,一时想全部交手打败根本不可能,心中又出一计,他在神女岛四周各立了一块巨牌,上面写着一行字:“是英雄的就到神女岛石像前找我叶败打一架,狗熊的就去擂台。” 他的水平本不高,写得几个字粗俗至极,可他极是满足,觉得他太聪明,用几十个字就可将全部英雄召唤过来了,那些不敢来找他打架的人全是狗熊,那倒不足为患了,陆小丹总不至于嫁给狗熊吧。 这几张巨牌子挂着的地方极是显眼,看到的人不知有多少,但却并没有几个像叶败叶大侠所想的那样的英雄,他等待了大半天,只有几个人来瞧他一眼,给了他一个白眼就走了,一个来向他应战的人也没有,叶败心就想:“原来这天下的英雄并不多。”反而擂台那边倒是英雄辈出,层出不穷,一个比一个身手好,一个比一个武艺高强,呐喊声音连连起伏,叶败却还在等,他想一定可以等到的。 果然等到了。 响午时分,果然有一个英雄出现了。 这人一身白衣飘扬,欣然俊魁,傲然不群,眼光冷漠,这样的人无论站在什么地方都不可能不引人注目的。 尤其是他腰间长剑,虽然未能与叶败手中那柄镶满宝石的剑一样装饰,却也金光闪烁,竟似是黄金制成的剑鞘与剑柄,他望着叶败说:“好。” 叶败双眼发光,站了起来,大声说:“好。” 来人拔出了剑,这明明是一柄剑,又用剑鞘装着,可他一拔出来,却成了一柄刀,太像一柄刀了,只是这柄刀尖太长,略弯曲,明明是柄刀,刀尖鲜红。 叶败见这柄兵器实在怪异,不由惊问了一声说:“这是杀人用的兵器么,这样的兵器用来杀人太容易了。”他一看到这柄刀就喜欢上了,立时就想夺了这柄刀,他一见到奇怪的东西,就如同赌徒见到银子,酒鬼见到酒一样,他想这个人不配有这柄奇怪的刀,只有他叶败才应该是这柄刀的主人。 来人冷冷地说:“这不是杀人的兵器,它只是一柄刀而已。” 叶败眼睛一转,咬牙说:“好刀。” 来人说:“好听的一句话,比写在巨牌上的字要好听得多。” 叶败不由笑了笑,说:“听到你这句话,你就足够佩用这柄刀了。” 来人也笑了下,说:“原来你想抢我这一柄刀。” 叶败说:“不错。”歪着头看了他一眼,便说:“不过现在你放心好了,便是你死了,这柄刀也会给你陪葬,我动也不会再动的。” 来人笑着说:“如此好意,在下是不是应该说句多谢。” 叶败说:“这个就不必了,你叫什么名字?” 来人说:“无名。” “无名。”叶败呆了一下,忽大笑着说:“近来江湖初出一名刀手无名,便是你?” 来人正是无名,与胡丹决战于大海之边的无名。无名说:“不错。” 叶败拍手说:“好,好,太好了。” 无名一见到他开心得像个遇到宝的人一样,心想:“我来与他打架,他说什么好,他又有什么好。”他那里知道叶败生平之中最喜欢找人打架,名气越大的人越是合他心意,但名气大的人大多不会去招惹他,他也一时难以碰上,想不到此时居然遇到了这个与胡丹交过手,胜负不分的无名,看他样子是来找自己打架的,这比他土屋变成金屋更让他高兴。无名本间就是寻遍天下高手决斗,谁有名气便是他要找的人,而此时江湖上的少年英雄,又有谁名气以大过江湖七浪子之人呢,此时一见叶败之名,立即寻了过来,他虽与胡丹交过手,却是不胜不负,当时两人由于有各种原因,两人的真实武艺并没有显露出来,胜负之间,谁也不知,一时见到胡丹武艺不俗,当定其他六浪子武艺一定非比寻常,于是冲入江湖,四处寻找另外几个人的踪影,江湖上的盛事,当然少不了他,陆小丹比武招亲之事,在江湖上早就传名很久,他岂能不知,他并没有意去与众英争一个女子,但岂能不来,他一入岛之上,便看到四处都挂着叶败的战书,心中一喜,立时便赶紧过来了,报上大名后,那知两人一招未过,对方却显现得比自己还开心,看叶败样子并不是假的,心中暗凉,心想:“莫非这小子早有诡计,引我到此,再伙同别人,取我性命,对了,这叶败是桃花林大杀手,难道——” 想到此处,脸色一变,退后几步,举目四望,近处有数人在走动,却无一人值得他注意,倒是擂台边不时传出一声惊叫,但他疑心即起,心中更是料到自己想的没错,战念立消,手紧握刀柄,如临大敌,身影一闪,退后几步,大叫着说:“好你个叶败,我倒小觑了你。” 叶败见他不战就想走,这如何了得,心中大急,大声说:“喂,站住。” 这一声音极是响亮,震得远处数十之人全往这边瞧来,隐约可见几胩好事之人朝这边走了过来,无名走意心决,那里肯停,他虽艺高,却胆不大,除非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他只做万无一失的事,其实那些人并没有过来,那么多人胡乱走动只是常性,但在无名眼中却是索魂野鬼,那敢再停留,身体直射飞出,一刀将一株大树削断,借势掠上了一渔船,削断绳子,荡船而去,叶败大怒,大声骂了起来:“臭小子,王八蛋,你他妈的真是狗熊。” 无气听到叶败气急败坏的叫骂之声,爽然一笑,船已经去岸数十丈之远,以他的高超躯船术,便是此时有人在岸边来追,也休想追到他,他觉得自己让叶败的阴谋失算,大是得意,大笑着说:“叶败,谅你小子武艺也是一般般,你若是真英雄,何不到湖中来与大爷一决高低。” 叶败大怒,喝声说:“好,老子便去与你一决高低,龟儿子等着你家老子。” 说罢,双足一闪,便使轻功直向湖中冲去,身影一闪之后,竟离岸去了一丈多远,距离无名只有数尺之地,无名见他轻功如此之好,有些吃惊,心中想:“你虽轻功不俗,但你想用轻功在空中追上我,却是如同登天。”手上一使劲,疾去丈余。叶败身子无外落地,咣地一声落到水中,无名松一口气,哈哈大笑起来,叶败虽水性不差,可又怎么可以在水上追到一只船,不由长叹一口气,呆在水中朝着无名直骂,无名得意非凡,竟放慢船速,大声而歌,高山流水之曲。叶败越是恼怒,他的歌声越大,眼见他越去越远时,只听到一阵古筝声音自远方而来,弹的正高山流水之曲子,音奏动听,旋律优美,顿时将无名的歌声压了下去。 无名一怔,猛然转头,只见自己背后不远处漂出了一个白衣书生,此人独人独桥飞疾而近。 这男人一边驶船如飞,一边还弹着古筝,看上去他的速度并不比自己慢,一下子遇到如此之两名高手,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叶败一见此人,顿时大喜过望大声叫了起来:“冷风吹,你来的正好。” 冷风吹淡淡地说:“原来是叶兄,叶兄盛秋之中,竟有雅兴在湖中戏水,真是让人心服。”他离无名约有二十多丈之远,但随口言出之语,却如近在耳边,一言便可知此人的内力之强了,无名眼见叶败复飞快向自己游来,越来越近,而那男子始终驶船挡住自己去向,心下一惊,竟飞身下水,一头钻入水波之中,攸忽不见。叶败一怔,停了下来,笑着说:“原来你要做缩头乌龟,可不是老子不敢与你比试。”说完这句话,人缓缓而前,游到那船边,跳到船上。哈哈大笑。冷风吹却只当没看到叶败似的,筝音不断,疾快地自远而近,向神女岛驶来。 叶败看到冷风吹驶船似飞,心中一惊:“倘若冷风吹也是来比武招亲,他武艺不算高,不是我老人家的对手,但他的刀法怪异,一时三刻战胜不了他,可千万不要让他上擂台才好。”一念至此,立地将无名忘记得一干二净,大声对冷风吹说:“冷风吹,你也是来与胡丹争老婆的么?” 冷风吹不理他,只当没听到,叶败接着说:“有种的你等着我,老子与你先斗三天三夜再说。” 冷风吹也不理他,此时已快近岸,忽然飞身掠起,弃船而去,落入岸上,落到叶败另一边去了,叶败一惊,但他从未驶过船,只身便扑入水中,连划带钻直往事神女岛冲去。 第四十章 神女岛(2) 胡丹笑了笑,说:“看来你我得搬家了。” 玉玲珑想笑,却笑不出,狠狠瞪了胡丹一眼,脸色却又恢复了平静,朝着那十多个人迎了上去,笑嘻嘻地说:“各位远道而来,小女子未能远迎,但请恕罪。” 那十来人自丝索上飞滑而下,身手十分利索,一见到玉玲珑,一名中年汉子指着她大声说:“祖师爷,可是这名女子。” 玉玲珑一怔,胡丹挺身而出,站到她的面前,双眼定定地望着那名被称为祖师爷的蒙面大汉,笑容可掬地说:“风尘和尚,别来无恙否。” 玉玲珑再怎么聪明,但她吃过风尘和尚的大亏,此时一听这几个字,脸色也是一变,失声说:“又是这老秃驴,小坏蛋,快走。” 她说完一把拉起胡丹的手,欲冲入洞穴之中,再运用开关将石头门关上,那么便是来上千军万马她也不怕了,再说洞里面早就有无数可怕的机会,只要一到了洞穴里面,启动那些开关,这一群人再武艺高强她也可一网打尽,但她身影才一动,那些人竟似是早料到她会这样做似的,六七个人立即挡到她们身后,十多个人立时将他们两个人团团围了起来。 风尘和尚拉开面纱,大笑着说:“臭小子,今天我倒要看你往那里跑。” 胡丹说:“我为什么要跑,这里是我们夫妇的家,该走的应该是你们。”说着在玉玲珑的脸上亲了一下,只气得风尘和尚脸色发紫,但想到马上就可以碰到自己心旷神怡的女人了,又是一阵开心,冷笑着说:“失捉这小子,分成九块,抛到黄河里去喂王八。” “是。” 那十多人齐声应了一句,十多柄刀剑齐出,猛向胡丹攻去,胡丹哈哈大笑,除了风尘和尚,他当然不将这些人放在眼中,伸手拔剑,却未料到一人忽然飞身扑上,一剑虚挑,来势极快,胡丹似是一时收势不住,脚步竟有些颤抖,一不留神,那人的五个指头就猛地拍在他的胸口,闪电般点住了胡丹的几处大穴。 玉玲珑大吃一惊,她料不到胡丹竟然一招没过就落入对方手中,她本来想以胡丹替她阻挡一阵,自己趁机逃到洞穴里面去的,但想不到他此时竟然像是个不会武艺的俗人一样,不由大失所望,也觉得这次完了。 那人一招得手,极是得意,伸手就抓起胡丹,高举过头,余下的十多名汉子一见胡丹一招未过就落于已人之手,不由有些失望,觉得祖师爷未免太过于兴师动众了,这么个男人,那用得上他们这么多一流好手来摆开大阵势。风尘和尚也是怔住,胡丹的身手他早就领招过,便是以这十多个人能否战胜胡丹也未可知,但万万想不到竟然一招未过就让那群人中的一名武艺平庸的武士擒拿住,太出人意料之外了。风尘和尚不由定眼看去,只见胡丹虽在人手,但脸上惊意全无,神色悠然,心下转念:“中这小子的计了。”不由大声说:“快杀了那小子。” 众人还不及转念,抓着胡丹的那个人只觉得双腿一软,跪了下去,紧接着咽喉边渗出了鲜血,一声惨叫还不及发出,便倒地身亡了,他在临死之前,还看到了一柄剑飞快地刺出,接着看到了五名离自己身边不远的师兄弟和他一起中剑倒地。 好快的剑。 胡丹落于地上之时,自己也吃了一惊,他刚才使出杀人之招是那夜所学会的无敌剑式之是的拔草寻蛇之招,轻轻一使想不到会如此威风,一时倒不敢相信了,但身边前后全是死尸,十多个人一下子倒了六七个,并且全是一招致命的剑法。但此时并不是发呆的时候,胡丹握紧了剑,脑子中呈现出无敌剑式的招式,嘴里却说:“在下一直很懒,但最懒的人若是快死了,也会变得手脚利索一点的。” 风尘和尚一见在一眨眼之间就死了几个弟子,不由大怒,说:“好小子,老衲倒小看了你。” 胡丹说:“不敢不敢,在下只会几小招杀鸡斩狗的招式,那里可过得鬼城的佛僧的法眼,见笑了见笑了。” 玉玲珑一见胡丹如此神勇,心中大喜,也不想趁机逃回洞穴里去了,一把抱着胡丹的腰,大声在他耳边说:“你这小坏蛋,原来你在骗我,等一下看我怎么收拾你。” 胡丹白了他一眼,说:“昨晚你已经收拾了我,今天晚上——” 玉玲珑笑声更甜蜜了,脸色绯红,叫着说:“我早知道你这小坏蛋,坏透了。” 两人旁若无人,像是根本未将这名鬼城高僧与几名好手放在眼中一样,看着玉玲珑美丽可人,谈笑风生,却是和另一个男人,风尘和尚心中怒极,厉声说:“奸夫淫妇,纳命来吧。”抢上一步,双掌如电,疾拍一掌而出,胡丹虽与玉玲珑在调笑,眼睛却时刻注意到风尘和尚的举动的,见他身子一动,知他内力之强,在江湖上几乎没有几个可以比拟,不敢轻视,那敢硬拼,一把抱着玉玲珑,趁势向后飞奔而出。 胡丹的轻功之术虽然举世无双,但还是慢了一步,风尘和尚的掌力竟然能绵绵不绝地击出,啪的一声,胡丹让风尘和尚的掌劲击中后背,连连退了几十步,张口吐出一口鲜血,和玉玲珑一起重重摔倒在地。 风尘和尚大笑着说:“好小子,竟能逼得老夫使出无上神功伤你,真不简单。”一笑之后,立即吩咐存活着的几名弟子:“还不快将那小子乱刀分尸,呆站着做什么。” 那几个声音齐应一声是。他们刚才让胡丹的快剑惊破了胆,虽见他身受重伤,也有一些畏缩,但师命不可违背,还是一齐向胡丹冲去,出手全是要命的杀招,丝毫不给对手留半点余地。 玉玲珑隐约可见剑风逼近,她虽也被风尘和尚一掌击得头昏脑涨,胸口难受,却比胡丹好了许多,一见有几柄兵器向胡丹攻来,心中一急,双手一近,同时大叫着说:“看镖。”那几个人虽可往前猛刺,定可杀得了胡丹,但见玉玲珑形如拼命,出手极急,距离又是如此之近,那敢轻慢,连忙向边上一闪,躲避过去。那知玉玲珑只是虚招,只是空手一挥,手中根本空无一物,一出手之后得手后,玉玲珑忽然撒开长衣,露出一大片雪白的肌肤,几名汉子只看到一件红绸衣向他们飘去,接着看到了一个**的女人身体,齐是心神一荡,脚步一停,却在这片刻之中,玉玲珑飞身抱起胡丹钻入了石洞之中,他们那里想到这洞里有机关,还以为美女入洞了,而老和尚在外面,自己追进去揩点油也说不准,齐喝一声,并不阻拦,只是尾随而至,也是不紧不慢,刚好让玉玲珑入了洞穴之中。 第四十一章 神女岛(3) 风尘和尚见几名弟子色迷心窍,竟将这女人放入洞里,他早就领教过这个怪洞的机关了,当即大喝一声:“别让她入洞。”边说边往洞穴处飞奔而来,见面前有一名弟子,随手抓起,猛地向玉玲珑掷去,玉玲珑左脚已踏入洞门,忽然耳闻疾风扑到,慌忙一闪,那弟子顿时落空,落于地上,头破血流,看样子活不成了,这时玉玲珑与胡丹已经完全进入了洞穴之内了,风尘和尚的轻功不错,很快就冲到洞穴边,他仿佛可以见到胡丹与玉玲珑的影子了,却忽然眼前一花,秃头撞到一块石头之上,只痛得他头昏脑涨,一块巨石忽然之间闪了出来,将洞穴整个包围了。 胡丹让玉玲珑紧紧拥抱着,玉玲珑在惊慌之中,竟然忘记将他放下去,一阵热意直涌于胡丹的心头,这就是寂寞,寂寞使这个人类更加寂寞。寂寞就是另一个你自己。 胡丹忽然说:“你是女人么?” 玉玲珑说:“当然是。”她当然是女人,胡丹又接着问:“女人都喜欢在男人面前脱衣服么?” 玉玲珑这才发现自己身上没有穿衣服,脸上一红,吃吃地说:“我,我——” 胡丹不想听她说什么,女人做什么事都有她非常正当的理由。 风尘和尚几个人在外面大声叫喊,大声喝骂,幸好他说的粗话全是关外言语,一个字也听不懂,听了好一阵,胡丹失笑说:“老和尚,老秃驴,你慢慢骂,时间还长着呢,你一定可以活到明年这个时候。” 风尘和尚一听胡丹的声音,大怒着说:“臭小子,你屡次坏我好事,你究竟是谁,是何人的门下弟子。” 胡丹说:“大爷姓胡,名丹,叫说过大爷的名字没有。” “果然是你。”风尘和尚暗吃一惊,却也暗自喜欢,说:“好,听说你经常坏我鬼城大事,还杀了我们不少兄弟,今天竟让老衲遇到,是你命该当绝,胡丹,你认命吧。” 胡丹嘻嘻笑着说:“只是大爷我在内享尽艳福,老衲你却在外干着急瞪眼,老子这洞里天上飞的,水中游的,地上跑的,山上溜的什么好吃的都有,而你面前就只有无数的大石头,也许你老入了佛门,四大皆空,能吃石头也不一定。”他虽然疼痛难耐,却还故意在玉玲珑脸上亲了一下,惹得玉玲珑骚痒难忍,不由吃吃而笑,直气得风尘和尚七窍来烟,直下令手下众人,说:“快他妈的想办法将这破石头砸碎,老子要喝他的血,吃他的肉,将他的头当球踢。” 那些人虽然应令,用手上兵器朝着石头上砍去,可刀一砍上石块,立即弯卷,何曾能够动巨石分毫,胡丹笑得更开心了,大笑着说:“龟儿子,你们慢慢动啊,老子可要与你娘睡觉了。”接着,洞中响出了怪模怪样的嘻笑声,只听得那几个人魂飞魄散,那里还能使得力气出来。风尘和尚气坏了,却也是一无所成。 胡丹在洞内正紧抓着玉玲珑的手,眼中发出冷冷的光芒,他说:“我为你杀了这么多人,既然他们现在伤不了我们,你怎么还可以痛下杀手呢。” 玉玲珑正手想去按一个石头壁上的一个按纽,此时让胡丹抓紧手,也不去挣扎,娇笑着说:“可是这里若只是有我们两个活人呆着有多好,他们呆在这里,生活也无趣了。”胡丹正色着说:“没有人可以要别人的性命的权力,这些人只待一回关外,此次心惊胆战,日后定不再为恶江湖,人的生命是件最庄严的事,没有人可以随便便取别人的性命,没有人能那么去做。” 玉玲珑眼中现出一丝怒气,狠盯着胡丹,胡丹双眼之中现出了一股正气,竟是毫不畏惧,两人对视中,玉玲珑眼中的怒火慢慢地消失了,又变成了一片柔情,她说:“是啊,便是我不杀他们,他们也妨碍不了我们,我和你呆的日子也不会太久了,现在能够与你好生生地活在一起,我还有什么不能满足的呢,好,我答应你,不杀他们。” 第四十二章 神女岛(4) 胡丹这才松开她的手,说:“多谢。”此时他的眼光不再是柔情万丈,而是比铁都硬的正气,他忽然发现自己这些时间做了许多不应该做的事,幸好现在并没有沉迷过深,他要回头还来得及,回头做的第一件事,便是离开身边这个女人。 这个曾让他为之疯狂,为之痴迷,为之心醉的女人。 这样的女人最可怕。 玉玲珑便是一个这样的女人。 其实,她心内是有一半对胡丹的痴情,一半戏弄这个江湖上已经很有名的浪子,若是她真心地对待着胡丹,胡丹也许永远离不开她的,她身上给胡丹一种无法抗拒的魔力。只是她是女人,她以为美丽的女人无论要做什么事,男人都只有听着,确实,有许多男人在听着,而且很乐意地听着,可凡事都有例外的,胡丹便是一个例外。 胡丹在离开冷家堡之后,知道自己若是能够侥幸不死,自己也一定会去鬼城赴约了,所以他想忘记以前所有的一切,过去的一切,所以他坠落了,到处寻欢做乐,他希望自己活着的时间里,每天都能够让自己真正开心起来。他想用这些事来忘记母亲交给他无法抵赖的责任与任务,但是直到现在,他仍然不快乐,直到风尘和尚的一掌,将他从睡梦中惊醒过来了,他对着玉玲珑说多谢,他说多谢,他很少说为这两个字了,说出这两个字来,也证明与过去告别了,也同时说明与玉玲珑拉开了距离,一个人对要说多谢的那个人总是比较陌生。玉玲珑也懂这个意思,她刹那间只觉得全身凉透了,天气并不冷,她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因为她一直觉得这世界上绝对没一个肯离开她的男人。 “因为不再拥有,所以才会珍惜。” 玉玲珑抬起了头,眼泪流下的脸宠,她乞求着说:“别离开我,别说这两个字,你知道吧,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对我有多重要。” 胡丹心似乎在这时死了,竟望也不望她,他知道他去望她一眼,可能不忍心看到她的心疼模样,再次将她抱紧,胡丹从不想伤害别人,尤其是他曾经爱过的女人,此时他却最不再想伤害的人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 “人活着是为他自己而活的。” 胡丹想到这句话的时候忽然相起了叶败,叶败做事与常人不相同,他想哭便哭。整天便只是找个打架,杀人为乐,在江湖上为所欲为,在别人眼中像是个可怕的疯子,可怜的男人,但他的本性并不坏,他要杀的人都有该死的理由。叶败心里呢,他一定很满足,他以自己的生活方式活着,他一定会满足,因为他是为他自己而活的。 叶败曾经多次想方设法逼陆小丹离开胡丹,因为那个时候他觉得冷芳芸与胡丹才是天生良配,可是之后一见绝情园主将陆小丹带走,胡丹成了冷家堡的女婿,他却觉得对不起陆小丹了,人他认为陆小丹与胡丹今天的情景全是他一手人造成的,于是他拼命似地去劝胡丹,甚至想在冷家堡胡丹婚礼之日将冷堡主杀死,但因胡丹阻挠,不能得手,他没法子了,只好独身去神女岛,要替胡丹战败每一个去抢陆小丹的男人,他不是为了要别人过得好,过得幸福,他只是想让自己心安。胡丹声音淡薄,说:“我必须走,我们两个人在一起,我变得太快,我毕竟不是普通人,我是天下第一剑侠的儿子,我的生命,在出生后便注定不是属于某一个人的,况且,你是玉玲珑,你也不甘心做一个人的妻子,我们在一起,终究是要别离的。” 玉玲珑哽咽着说:“但我愿意为了你放弃一切。” 胡丹冷笑着说:“你的一切,你的一切是什么?” 玉玲珑脱口而出:“我本来想独步江湖,称霸天下,可是为了你,我可以退出。” 胡丹一怔,之后笑了,笑着说:“你?你能称霸天下?” 玉玲珑见胡丹满面讥讽之色,便说:“只要我想,便可以将天下握到手中,几十年前,我——” 胡丹笑着说:“几十年前,你还没有出生呢。” 玉玲珑忽然说:“你可曾听说过翡翠令的传说么?” 第四十三章 神女岛(5) “翡翠令。”胡丹吃了一惊,他不想骗别人,更不想骗自己,他当然听说过翡翠令的传说,翡翠令只是一块几两重的鲜红的翡翠雕成令字牌的一种信物,但这种信物却在几十年前没有一个人敢不知道,走在江湖上的人,没有一个人不知道,比二十多年前无短宫主更是让人为之色变,传说之中,只要翡翠令一现江湖,便会掀起江湖一大片血腥之雨,它虽说只是一块有些价值的令牌,可它的邪恶之力量极为强大,它可以使好人变为坏人,坏人变为尊者,许多江湖侠气的大侠在一夜之间遗臭,许多恶名远擂的恶人一夜之间可成为万人敬仰的英雄,倘若说皇帝是天下万能民的统冶,翡翠令便是江湖上的统治者。当时,手里有这块令牌的人也不是什么绝代侠客,他们只是十三个年轻人,有几个都没有二十岁。他们的武艺极是奇异,他们的行为也极是怪异,不知他们十三个人有什么办法,一夜之间荡平了七十二个山塞,血染长江。后来不知他们使了什么手段让江湖是最有名气的八大门派的掌门共同同意一名名叫萧君的年轻人为武林盟主,武林中的大小事物,尽在他一言之中,只是好景不长,正当以寂寞老人为首的一批绝世高手正欲纠集人手去与他决战之时,这群人竟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以前经常在武林上露面的十三个人竟然一个也再没看得到,他们为主之期仅为九个月,于江湖只是昙花一现,成了一个谜,但任何一个成名的侠客都不敢忘记这十三个人,他们的令牌便是一块翡翠令。胡丹只好说:“知道,江湖上的人都知道。” 玉玲珑一咬银牙,从内衣袋子里拿出一个方形的珠玉盒来,高举于顶,双眼显着光,骄傲地说:“这就是让天下武林为之闻风丧胆的翡翠令牌。” 胡丹想笑,他几乎从没有听说过如此可笑的笑话,一个如此年轻美丽的女人她竟然说她手中有当今武林中最有权威的东西,却笑不出,任何人一见到玉玲珑此时的脸色,绝对笑不出来,她此时也在笑,只是笑中带着一丝残酷的色彩,那色彩却是那么的让人感觉到神圣不可侵犯,绝不允许任何人侮辱的,任何人都不行,除非她死了,不然谁也休想不去注意她手中的东西。胡丹说:“这就是悲翠令么,请你拿出来让我瞧一眼。” 玉玲珑冷漠地说:“不行。” 胡丹说:“哦。” 玉玲珑想了一阵,才缓缓地说:“我们这个家里的人都发过毒誓,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绝不会让翡翠令再重出江湖。” 胡丹说:“什么时候才算是你说的那种时候。” 玉玲珑说:“天下大乱的时候。”胡丹说:“可是这里并不是江湖,这里只是你的家,让我悄悄看上一眼,并不算你违誓。” 玉玲珑咬着牙说:“你如果真的想看,那就杀了我,随便你怎么看都可以。” 胡丹见玉玲珑不会同意了,虽然心里好奇之心极强,却也无可柰何,只好笑笑说:“我又怎么会杀了你,再说这翡翠令又是什么东西,我瞧不瞧还不是一样过我的日子。” 玉玲珑说:“我在十八岁出江湖之时,便是带着称雄天下的野心而来的,我相信,只要我能够坚持下去,天下就会被我握到手中的。”她顿了一顿说:“但是,只要你不离开我,我便愿意立即回去,并且将翡翠令永远封闭起来,你愿意给我机会平静过日子么。” 胡丹说:“很抱歉,我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我要走了,你需要做的一件事便是请告诉我,我应该从那里才能够出去?” 玉玲珑虽然早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但却料不到他说走就想走,不由脸色一变,胡丹竟伸手扣着她的手腕,说:“既然我要做一件事,谁也阻挡不了我的。”他的手略一用力,玉玲珑便感觉骨头如针刺入般疼痛,不由怒目望着胡丹,大声说:“死坏蛋,你——你快放手。”胡丹说:“放手便放手,谁愿意一辈子抓着你的手,你这个女人,太可怕了。”他的手指在松开的同时随即一路点下,封住了她好几处大穴,胡丹说:“现在你可以说了,这个洞穴的机关在那里。” 玉玲珑动掸不得,冷笑着说:“他曾经对我说过,让我一生之中不能相信任何男人,尤其是年轻多情的侠客,他说的果然没错。” 胡丹说:“你说的那个他是谁?” 玉玲珑忽然厉声叫着说:“死坏蛋,臭坏蛋,快杀了我,我死了也不放你离开玲珑谷的。” 胡丹笑着说:“别人都当你这玲珑谷机关万千,入了便一辈子也走不掉了,我看也只不过是如此而已,你这么相信自己的感觉,那只是你自己在欺骗你自己罢了,你不告诉我,我也找得到。”他说着抬头四处望了一眼,用手指头在石头上摸索了一阵,片刻功夫,便触到了一个石头颜色的按钮,他笑着看着一脸土色的玉玲珑,说:“让我来告诉你吧,你这种机关我在十三岁的时候就可以随意摆弄,这种机关太小儿科了,我那个时候就经常用你这样的机关去关困小狐狸。”玉玲珑几乎想哭了,看他熟悉的手法,知道他也是个懂机关的行家,并且枝术比自己不知强多少倍,长吁了口气,胡丹在那开关上摆弄了一会儿,顶上的石头门就轰隆开了,外面阳光正明媚,好一个秋天。胡丹伸手解开了玉玲珑几处穴道,但还是控制了她的内力,这女人很邪恶,他不得不小心一些,他飞身冲出了洞穴,后再回头给玉玲珑一个笑容,叫着说:“玉姑娘,以后你就别把男人都当成玩物一样看待,有些男人发疯了,比女人可怕一千倍。” 胡丹就这样走了,洞门也缓缓地关上了。玉玲珑再也看不到胡丹的影子了,她喃喃地说:“可是女人发疯了,也一样很可怕的。” 她站起身来,拿出了翡翠盒,握在手中,另一只手在谷内的石门一按,那扇通往谷内的石头门就慢慢开了,风尘和尚几个人本来已经开始绝望了,正在想办法离开这个地方时,一见洞口忽然就开了,心中狂喜,飞身扑来,玉玲珑就站在石门的门着,笑吟吟地看着几个充满欲望的男人,像是在迎接自己的男人一样,她轻声说:“你们还没有走么?” 风尘和尚已经到了她面前,本想一把扣着她的手,将她制服,可一听她说话语气温柔,十分受用,以为是她想通了,愿意从了自己,虽然这样不大可能,却也是心下狂喜。也不去制服她了,**地说:“我见了你,舍不得走啊。” 玉玲珑再笑了一下,这一笑让风尘和尚几个人魂飞魄散,风尘和尚张开一张臭嘴,就想扑上,玉玲珑轻轻伸出一只手,抵在他的眉头上,甜蜜地说:“你这个死和尚好坏,说话逼人好开心,谁知道你会不会得了好处后就会不会想走呢——”她脸上流出了泪水,如同梦幻般地站在玲珑谷内,她闭上眼睛,缓缓地伸出手,打开了手中的翡翠盒。 一道比闪电还要明亮千倍的光线从盒中透了出来,世界仿佛在这一时轰隆一声爆破了,风尘和尚让光一照,哇叫一声,连连后退,如同见了鬼一样。玉玲珑让光一照,苍白的脸蛋顿起了光彩,让人永远不敢忘记的神圣光彩。 第四十四章 相聚何必言别(1) 一柄剑。 剑刺穿了几尘和尚的咽喉,这个曾经震惊过鬼城的风云人物却死在一个寻常的女子手中,连一招都不及过,这样的事无论谁说出来,绝对没有人敢相信,但这是真的。几个幸存的鬼城随从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四处乱逃。 胡丹手中的剑在玉玲珑的手中,风尘和尚全身如铁,凡剑万难刺入,可他一见翡翠令,玉玲珑手中的剑就刺穿了他的咽喉,一点也不用费劲,翡翠之光仍然未散去,在天边闪烁着刺眼的光芒,翡翠盒却已经放到了玉玲珑胸内的衣服里,她全身被点的穴道不知何故全被解开,她用手杀死风尘和尚,简直比用牛刀杀一只鸡还容易。 玉玲珑望着风尘和尚临死之时那恐慌的表情,他若不死,这恐慌将会跟随着他一生也不可能忘记,玉玲珑也不会忘记,她并不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光芒了,这是第二次。 第一次见到这光芒之时在她十岁,那一次光芒现出,她死了双亲,除了兄长与她之外,整个山庄几百多人,没有一个再能好好活着。 是一群盗窃的马贼率领人马杀到了神刀山庄,当时全庄人都在睡梦之中,一时不备,让人放了毒物,全庄人都被毒倒。神刀老庄主临死之前打开了翡翠盒,之后交给了玉玲珑,全部马贼与全庄人一起埋葬在神秘的神刀山庄。 玉玲珑才是真正的神刀山庄的传人,无名便是她兄长,兄妹两人流流落江湖,无名专心于剑法研究,并无心江湖争雄,玉玲珑却野心极大,召集一群美貌女子,在玲珑谷里安心静养,只待一天称雄天下。 叶离群只是听信了一个手下人得来的传说,所以借用了神刀庄这个神秘而传奇的名字,其实,他与神刀庄没有一点关系,他甚至不知道神刀庄是在何处,谁才是真正的主人。 那几名鬼城高手看到风尘和尚的惨死,听到他的惨叫之声,接着满天的飞血沾满他全身,他们那里见到过如此可怕的事,不由齐齐大叫出逃,疯也似地跃入汹涌的黄河,眨眼之间,人就不知了去向。 他们宁可死,,也不想再看一眼这个女人,这女人虽然美,却比鬼还要让他们害怕。 玉玲珑手上剑的血还未凝固,眼中的杀气却一点一点集中,她望着遥远的天际,喃喃自语说:“胡丹,你会后悔的,与你在一起,我已经不再想去称霸天下了,可是你在逼我,现在翡翠令重现江湖了,纵然我想罢手,也是身不由已了。”叹息一声,眼泪一点一点地滴下,长剑在她手中忽然寸寸而断,她按开了一个洞口,朝着里面大声说:“玲珑谷诸女听令。” 叶败爬上岸,已不见冷风吹的踪影,他四处望了一眼,也不见一个熟悉的人影,只见台上有两名年轻人在尽力过招,一人使刀,一人使剑,不时引来众人的掌声,叶败却一眼都不想看,便飞掠而过,跳到台前一张高桌上,绝情谷两名侍女见叶败脸带杀气,倒也不敢去阻挡,加上又识得此人不大正常,也不去为难他。叶败对着台上两人大叫着说:“住手。” 这两人正斗得上劲,那里肯依,像是没听到他说话一样,叶败见这两人根本不把他当做一回事,心中大怒,手在剑柄上一拍,拔出长剑,人往台上扑去,长剑同时朝着两人攻去,心中怒火正旺,使出的全是要人命的杀招。 那两人见有人完全不顾江湖礼数向他们出手,吃了一惊,大惊之下,却也不乱阵脚,两种兵器竟全向叶败格去。这两人一人武当派的,一名是峨眉派的,本交情颇发,但一见陆小丹资色极佳,两人俱是不想相让,于是交起手来,一见叶败竟敢向他们两个人攻来,心内便无形中连成一线,心意相同,一刀一剑向叶败攻去。 咣的一声,精钢所练的一刀一剑竟让叶败一剑击断,叶败毫不迟缓,剑出如飞,将武当弟子的左手刺穿,另一掌拍在峨眉弟子的脸上,人借劲力轻轻一转,立时退出擂台,连脚尖也没碰擂台半步,那两人虽未受重伤,但也伤得不轻,见有人一招便可伤他两人,大惊失色,情知不知敌手,那敢再去拼命,狼狈地跳下擂台,叶败虽想杀了这两人,但他不敢在擂台上停留,生怕脚尖碰了一下擂台,怕那绝情老太婆说他也是去比武招亲一样,不然那两个人早死透了,居然敢惹他叶大侠。不过,打死他也不去沾招亲的边儿,他可不是会喜欢好友的女人的那种人。 叶败再站到那桌子之上,没有一个人敢乱叫,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叶败只当没看见,他望向四面,大叫着说:“冷风吹,别人都怕你,老子却不怕,你若想打陆小丹的主意,有老子叶败在,你想也没想。”众人大怔,叶败却着说了一句:“他妈的,老子姓叶,怎么有了个儿子姓冷,不会是野种吧。” 全场轰然一声笑开了,场地内虽有上千之人,但能全听懂叶败说这样的话的人只怕没有几个,叶败也不管别人能不能听得懂,他相信冷风吹一定能听懂的。 冷风吹果然听懂了,他自人群中探出个头来,他不是很高,只是他推开了身边一名站在石头上的男子,自己再站了上去,这本来还不怎么引人注目,只是他一说话,别人都发现了这个人。冷风吹冷冷地说:“叶败,别以为你是胡丹的好朋友,我便不敢伤你,今天我前来,并不是你想的那样,陆姑娘比武招亲之事,志在寻一佳婿,倘若你要胡乱纠缠,只怕别人都放不过你。” 叶败一看到冷风吹,眼光立即直了,盯着他说:“什么比武招亲,陆小丹是胡丹的老婆,难道你不知道,我还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妹子长得难看没人要,以为胡丹除了陆小丹之外便有机会给你妹子了,可是,你想也不要想,既然你妹子没人要,干脆送给我叶败,破铜烂铁的货,我叶败一生也收过不少。” 第四十五章 相聚何必言别(2) 冷风吹冷然色变,他本意是为了阻止叶离群等人前来伤害无辜,他早知叶离群对陆小丹爱慕已久,如此之事,他非到不可,叶离群是个什么样的人,冷风吹慢慢地也知道了一些,自从冷家堡之事后,冷风吹便尾随他们大军追至洛阳,想寻机会救出胡丹,到了洛阳之后,却发现叶离群与胡丹都没有回洛阳,情知不妙,又忽然想起前不久听到的江湖传闻陆小丹比武招亲之事,于是星夜兼程赶来,一来要救胡丹性命,二来因冷风儿对胡丹心存爱意了,实不想看到自己最亲的妹妹喜欢的男人就这样死去,陆小丹嫁给别人最好,千万不能嫁给胡丹,不然冷风吹说不准会杀了她,但陆小丹嫁谁都行,却不能嫁给叶离群。一路之上,并未曾听到半丝毫他们的消息,当下更不敢迟缓,来到神女岛,此时一听叶败如此一说,心中恼怒岂可形容,他本早就封刀退隐,有时别人骂自己,他也不会当做回事,只是想不到这叶败不知好歹到如此地步,连他妹子也给骂了,这口气在天下英雄之间如何可吞下,当即大声说:“好个叶败,且放马过来,我陪你玩几招。” 叶败见激将之法终得以见效,哈哈大笑,跳下桌子,大声说:“好,好。” 冷风吹冷冷地看着飞掠而近的叶败,忽然长啸一声,脚下一抵,身体如一溜烟般冲天而出,众人只见到一道白影闪动,冷风吹已掠出了几丈之远,与叶败近到咫尺,腰中的宝刀闪电般出鞘,响声不绝,出手便是杀招,无人可形容的可怕杀招。 叶败知此人出手便可伤人,使用的第一刀几乎都能够要了别人的性命,这么说来,他出鞘后第一刀威力非凡,而且会快迅无比,所以一见他拔刀,手中剑鞘脱手而出,直击冷风吹,接着飞快地抓着剑鞘,这样一来,他既出了剑,又攻出了一招。 冷风吹见剑鞘来势很急,狂呼一声,一刀砍出,顿时将剑鞘削成两半,刀却毫不迟缓,破风砍出,直看得众人眼花缭乱。 “好。” 叶败第一个叫了声好。接着只听得刀剑相斗之声音响个不绝,眨眼之间,叶败已与冷风吹过了十多招了。 绝情园主与陆小丹端坐在一侧边的坡地上,他们身后站着十多个艳若挑花的侍女,陆小丹望着叶败与冷风吹的过招,眼光有些迷茫,仿佛又见着胡丹在她面前唱刀客爱的曲子时挥手出招时的姿态,是那么的让她迷惑与喜欢,可是此时,他的朋友,已经是他的两个朋友竟然在她面前交手。绝情园主并没有发现她的心事,只是说:“欠看到了没有,这两人便是当今武林中最杰出的高手,但他们的出招并不是无缝可寻,叶败出剑形如拼命,剑式怪异,毒辣,冷风吹出刀以快为主,每一招都可能会要对手的命,每一招都是以让对手死而方休,叶败不说也罢,只说这冷风吹,传言他是当年天下最厉害的杀手之王孟春风的最后一个弟子,武艺造诣比孟春风当年有过之而无不及,有人说他杀人时往往只用一刀,少有人可以躲避得开,但若是有谁可以躲避开他那要命一刀,再能够同时出手,便可轻易地伤了冷风吹。” 陆小丹似是在听着,又似是什么没有听到,只哦了一声,绝情园主接着说:“江湖新人胜旧人,以他们的年龄,竟有如此的武艺,已大为不易,不过,你也一样,你要记住,你并不比他们任何一个人差。” 陆小丹倒将这一句话听得清清楚楚,心中一怔,抬起了头,说:“我——” 绝情园主略有不悦地说:“我绝情园主的徒弟,岂会逊色于孟春风。” 陆小丹淡淡地说:“可是我宁愿做一个普通的人。” 绝情园主冷冷地说:“有些人天生就注定做不了平凡的人的,你就是那种人,此时正是你终生大事,你若是再敢念着那小坏蛋——哼。”陆小丹神情一震,忙着说:“没——没有,我没有想着他。”绝情园主叹了口气,摇着头说:“以这冷风吹与叶败,虽两人出身不是很好,却也长得玉树临风,相貌不俗,小丹,倘若你能够看上其中之一,我该有多么高兴啊。” 陆小丹脸色苍白,不说话了,手紧紧握着腰际的椅子,似乎正在握着与胡丹的回忆,她想永远不以放弃胡丹,她怕自己的手一松开,胡丹就让这两个年轻的杀手所替代了,她的心有些动摇了,只是心中装满了胡丹,叶败与冷风吹长什么模样她都不想知道。 绝情园主呆呆望了她一阵,又望向叶败与冷风吹,只见那两人越战越勇,场地越拉越开,惊得众看客四处逃避,他们附近十多丈之内之人的衣服不时被划破几条,竟似是他们的刀剑之风所破,绝情园主说:“冷风吹并不想要叶败的命。” 陆小丹根本没有在看,她什么也不想知道,只是点头,绝情园主说:“冷风吹一直以快致敌,刀法一直让人防不胜防,但今天他只是以气攻敌,快却为其附,舍长而取其短,只怕胜之无算。”陆小丹又点点头,无论师父说什么,她只会点头。 绝情园主说:“以此类之战,再过十招,冷风吹的内力不及叶败深厚,定会受伤。”果然不及十招,叶败剑尖一旋,一剑划过冷风吹的前胸,划开一条血污,冷风吹脸色变都没变,仍是一刀刀出击,绝情园主忽然笑了,说:“哈哈,这次叶败要倒大霉了。”话未落音,冷风吹刀尖一沉,一刀疾扑而下,形如拼命了,叶败挥剑相格,两器想触,却未料到冷风吹竟以左掌闪电般偷击而出,他的内力本来就只在这只手掌之中,出刀只是虚招而已,这一掌实实在在地拍在叶败的胸口,叶败狂叫一声,长剑跌落尘埃,倒退十数步,摔倒在地,张口吐出一口鲜血。 众人俱是以为冷风吹定会乘胜追击,叶败胸中一掌,那还有力气还手,以冷风吹之快刀之手,一招便可取了其性命,那知冷风吹却收刀归鞘,拍拍手,说:“好剑法,倘若我不使计谋,定胜你不得,幸好我痴长几岁,今天算侥幸胜了你,你也不必难受,等你与我一般大事,我也许就不是你的对手了。” 叶败血污未干,还大声笑着说:“我本名就叫做叶败,本就是常败,你胜了我也无什么光彩,我输了也没什么,你要想借此机会得意,只怕你想错了。” 冷风吹忍俊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叶败忽然说:“好。”冷风吹一怔,大笑之色一复如常:“什么?” 叶败笑着说:“能见你这小子一笑,就让你砍老子一刀也无所谓,人常说回眸一笑百媚生,胭脂水粉无颜色,什么绝**子也用不上,在你身上却是正确极了。” 冷风吹脸上再无表情,拉下后背古筝,轻掸琴音,忽然飞射而出,一掠飞过数丈,落到湖边一船之上,不管这船是谁的,一刀削断绳索,飘然而去,叶败大笑着说:“他**,连道别也不与他老子说一声,真是个小气鬼。” 第四十六章 相聚何必言别(3) 绝情园主望着冷风吹渐去的背影,冷冷地说:“再过几年,此人只怕能够独步武林,无人可为其敌了,我倒小看了他。”陆小丹又是点头。绝情情主接着说:“冷风吹心计之深,极其性格,外冷心热,江湖上无一人可及,这样的人无论做那一件事都会入魔,叶败的剑法以狠为快,内力强高,所以冷风吹当然不敢以快取胜,只好以慢致慢,又假装让叶败胜了半招,在叶败心里开始得意忘形的时候,他忽出奇招,胜了叶败,却是无惊无险,得了好处之后,不再乘胜追击,见好就收,因为叶败虽中了他一掌,反而不再易伤他,所以他才见好就收了,好个冷风吹,好个冷风吹。”绝情园主望着陆小丹,淡薄地说:“假如有一天,我以你为诱耳,定可引得天下武林大乱,哈哈,看来这几天天下来的英雄真是不秒,绝不比去年间少林选武林盟主出使鬼城的人少。” 台上又陆续有一些人上台献艺,各有所伤,败招而回,如此这样一连几天,让绝情园主却大失所望,她这才发现陆小丹并不如她所想象的那样有见效,直到第三天,上来一名少年不肯说出名字的高手连败七八人,让绝情园主稍微有些看上眼之外,其它的人没一个让她满意,但那少年当夜里不知所踪了,她这才发现,天下的少年高手并没有多少,这些人也都不是她所想象的那样全是大**。 时至第五日,绝情园主本在客厅之中喝茶,一时兴起,携陆小丹与众弟子上台前一观,竟发现这天之人比往日要多出一倍,并且一扫往日沉沉之色,个个神彩飞扬,台上两名少年正斗得火热,出手招式俱是纯熟,功力非同寻常,模样也俊俏无比,不由大是喜欢。 如此过了半天,众人各食自己所带来之食物之后,又有人出场叫战,此人形似潘安,脸色白静,玉树临风,自称是江府徐玉,他一抱拳,大声说:“在下徐玉,以武会友,望天下英雄好汉指教。” 有一名浙江五虎门的林小刀应战,名人之后代,出手自是正大光明,招招有力,与徐玉力战了百多招,方败阵而出,败阵退回,脸不红心不跳,还说:“徐兄好功夫,小弟佩服。” 徐玉还礼说:“林兄好刀法,在下只是运气好,胜了一箸,多承相让。” 林小刀一笑挥手说:“多谢美言,小弟虽败犹荣,告辞了。” 绝情园主冷冷的脸上有了生色,冷笑着说:“这几个人倒也做得好戏,居然做到比武擂台上来了,倘若江府徐老爷子,五虎门林神拳得知,只怕得气得吐血呢。”她一眼看见陆小丹脸色不大好,知她对这些事从不想关注的,倒也没兴与她相说,便向身后杜菁菁说:“你可知道是什么原因么?” 杜菁菁说:“此二人本是好友,上台比武并非出于本意,所使武艺也平常之极,弟子猜测这两个人是别人所逼而上来的。” 绝情园主说:“不错。”她顿了顿说:“这林小刀出于五虎门,五虎门的刀法素以奇险著称江湖,自树一职,在江北一带颇有微名,但他——”言至于此,目光望向擂台,后面的话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 台上多了一个人。 这一人身着白衣长袍,面容如玉,他并不算很高,比徐玉还似是要矮了一些,但徐玉与他一比,几乎像是一个小孩子,他的佩刀还在鞘中,刀未出,隐约有一股侠气飘然而出,端是一代大侠之风,细看他约有四十出头,人虽中年,却比年轻人更有魅力些,他上台对徐玉一拱手,说:“在下江阿东,上来向徐少侠领教。” 徐玉忙抱手为礼,说:“江大侠多礼了,请。” 江阿东使的是单刀,刀出虎虎生风,动力十足,几种全然不同的招式在他出手之中连成一片,犹如挹来之物,绝情园主轻叹一口气,冷笑着说:“果然是你。” 杜菁菁一怔说:“敢问恩师,此人年龄不小,出手却老成,定是武林成名之辈,恩师可识得此人么。” 绝情园主哼了一声说:“这人化成灰我也识得他,你在外闯荡的时间也已经很久了,难道没有见到过使双刀的高手么。” “使双刀,双刀慕容斐。”杜菁菁失声叫出:“这人是慕容斐?” 绝情园主点点头,说:“不错,他便是再怎么易容,也骗不了我,他正是双刀慕容斐。” 杜菁菁叫着说:“此人可是与胡——胡酒一起成名于天下的大侠客,在江湖上与胡酒同样声名,想不到他——” 绝**一变,冷冷地说:“胡酒这两个字是你叫的么。” 杜菁菁吃了一惊,忙说:“是是,弟子知错了,请恩师处罚。” 绝情园主挥挥手,摇摇头。叹息着说:“是啊,你的没错,当所昆仑仙儿因李残风一死之事,对胡酒一直不能释怀,当时胡酒人远在鬼城,其实李残风之死与他全无关系,但仙儿却没有那么想,她一心要杀死胡酒而后快,这一追杀,竟然有了七年,最后她像做了场梦似的恍然醒来,已觉得再无颜面对胡酒了,在这时,慕容斐这小子投井下石,娶了仙儿,这实是江湖武林上最可悲哀的一件艳情故事。”接着她一字字地说:“但是,他今天前来,却并不是为了陆小丹而来。” 杜菁菁小心地说:“那么他——” 绝情园主说:“我也实在想不出,江湖之上还有谁有这么大的能耐,可以差得到双刀慕容做出如此不要脸的事来。” 杜菁菁脸色微变,这句话她虽然不敢说,但她还是咬着牙齿说了出来:“男人都是喜新厌旧之辈,也许连真正的大侠客也不能例外。”说完小心地去看师父,绝情园主并没有生气的样子,她只是喃喃地说:“也许你说的对,这是我们做为一个女人的悲哀,但若一个女人,连自己的男人都看不住,这不仅此于说她很笨,而且可以证明她心里最少有一点点根本不在乎那个男人。”她抬头望着天,天空万里无云,好个秋天,接着她说:“就是慕容斐来此比武招亲,便是真的,也不算亏待了仙儿。”杜菁菁忍不住问:“这又是为什么?” 绝情园主说:“一个女人心中只能有一个男人,只能有一个男人,无论她以后遇到什么样的男人,但她心中最开始喜欢上的男人,是任何人也比不上的,仙儿最初喜欢的是胡酒,嫁给慕容斐,只是她觉得自己对不起胡酒而已,但在她的心中,慕容斐连胡酒的一根头发也比不上的,慕容也算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又怎能忍受自己的女人整天心里就只有另一个男人,他无论做出什么事来,都是可以原谅的。” 杜菁菁怔了半响,才说:“可是天下人——” 绝情园主说:“真正的英雄,是从不注重于天下人的看法的,慕容便是这真正的英雄,他一生的优点足够盖去他能犯下的所有错误,我心中时刻在想,以胡酒的为人,性格,模样——实在想不出在二十年前会有那么多的女人喜欢于他,而且这些女人个个都是武林名流人家,个个天姿国色,万中选一的女子,他究竟有什么魔力呢。”绝情园主在心中暗念着这几句话,杜菁菁心下一动,眼见师父的脸上像是有泪痕,心下暗想:“她对我们说,天下男人都不是好东西,你们是绝情园的女子,是绝不能喜欢上任何一个男子的,但她此时说出胡酒的名字,难道她当年也喜欢胡酒——”一念至此,再也不也敢想下去了,当然更不敢说了,眼睛忙转去看台上双刀慕容斐,慕容斐此时也许是怕人看得出来,所以才使单刀,他与徐玉过了几十招之后,以一招泰山压顶,将徐玉手中的兵器击飞,力道所至处,竟使徐玉发须根根竖起,徐玉吓得脸色苍白,在众人的哄笑声中退出了擂台,这一场,慕容斐胜得威风凛凛。 之后又有数人上台应战,俱是几招之内便败场而退,如此一来,再连呼数声,台下再无一人应战了。 按照规律,由一人力败群雄之后,无人再上台领招之时,再及绝情园主派一主持向台下连呼三声,击鼓三声,击鼓之后再无人应战时,得胜之人便是最后胜者了。 绝情园主见慕容斐满面豪气,端站在台上,在万众之前,举止行为大方,虽年龄大了一些,却也不枉为人间奇男子,陆小丹若是嫁与此人,倒也不枉这一生,心下一动,召来杜菁菁,在她耳边说:“慕容大侠武艺绝世,看来在座之人无一人是他对手了,你便去擂台之前,连呼三声,击鼓三下,将这门亲事定下来吧。” 杜菁菁应了声:“是。”匆匆便朝着擂台边走去,陆小丹脸色顿时惨白,望着绝情园主,眼泪涮涮而下,绝情园主只当没看见。 杜菁菁走上了擂台,先是向慕容斐一揖,说:“江大侠武艺非凡,实是人中之龙,幸会。” 慕容一笑回礼,说:“不敢当,姑娘多礼了。” 杜菁菁说:“呵呵。”说罢在台一边的皮鼓上轻击一下,然后大声说:“按擂台所规,园主的吩咐,击鼓三声无人应战,陆姑娘便是这江大侠的了,此为第一声。” 鼓声一响,众人俱是脸色一变,有几名好事者蠢蠢欲动,但一见慕容斐不怒自威,武艺也确实高,心中一凛,便不敢上去了。 叶败受冷风吹一掌,连走路都觉得肚子疼痛,这几天却总躺在擂台前侧,握剑而立,本一见此名江阿东的人一出手便不同凡响,已感觉不妙了,见他连胜数十人,更是大惊,心想自己有伤在身,这次可真完了,但朋友之事,岂可不答,一听杜菁菁说出此话,便大声说:“且慢,老子要会会他。” 杜菁菁早得到绝情园主的吩咐,见叶败在无礼取闹,微是一笑着说:“叶公子若是可以使剑,便请上台。” 叶败皱眉说:“老子有伤在身,不能上台。” 杜菁菁笑着说:“既然叶公子不能上台,当然不可做数,好,第二鼓。”第二鼓声一击出,叶败只急得脸色通红,大声说:“好小子,老子不能让别人怀疑与好朋友抢老婆,不能破这忌讳,江姓小子,你有种下台来与你家老子战百回合。” 慕容斐早知这叶败不大好惹,又是个疯子,自然是不同他一般计效,再说若伤了此人也讨不到好去,因为他背后有一个宠大的杀手群落,全是天下继孟春风后最有名气的杀手群集之地,谁又敢去惹事生非,杀这叶败。再说叶败武艺高强,当然也是一般人根本打不过的,不然他早死几千百万次了,那能活到今天。他笑着说:“叶大侠说笑了,在下只是以武会友,此处也是绝情园比武招亲之地,在下与叶大侠无仇无恨,又何必以刀剑相见,恕不能从命。” 众人大笑出声,杜菁菁一笑之下扬起了鼓棒,大声说:“第三鼓。”心下却在暗想:“想不到陆小丹真的嫁给了此人,此鼓一击下,便是铁打的事实了,便是不嫁,名声也是他慕容家的女人了,真不知是喜是悲。”手还不及击落,便听一人大声说:“且慢,容在下去会会这个江大侠。” 诸人眼睛一亮,只见一人自人群中飞身掠出,身若游龙,姿态极其洒脱,他与擂台约有数丈之地,可见他轻轻一掠,人就到了台上。 此人脸清肤白,脸容清秀,手指犹如女子,他在台上一站,立即将慕容斐也比下去了,他正是叶离群。 叶离群先是遥望一眼陆小丹,后者却连这边望一眼也未曾,不由让叶离群有些失望,别过头来,对着慕容斐抱拳说:“在下叶离群,请江大侠指教。” 慕容斐笑了笑,说:“指教不敢当,请。” 第四十七章 相聚何必言别(4) 台下众人一听叶离群三个字,顿时轰动开了,连绝情园主的双眼也多望了他一眼。 此时众人都知道当今天下武林中少年高手,武艺最好的当是七浪子,但最有名气的人却是叶离群。叶离群仅出江湖上数月之时,便已将江湖上成名的一大批老新英雄收于门下,并不费吹灰之力,便将少林,武当为首的几大掌门归于麾下,隐约有一代宗主之地位,听说人的名字的人多,真正见过他的人却没有几个,一听他自报姓名,众人才恍然大悟,原来,叶离群便是他。 绝情园主眼望着叶离群,微微点头说:“原来他就是叶离群,不错不错。”然后对着陆小丹说:“听说此人对你十分钟情,可有此事。”陆小丹失神地哦了一声,其实她没听到师父问自己什么话。绝情园主笑着说:“此人年轻有为,比之慕容斐要强多了,况且他年纪不大,却创造出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江湖大盛世来,这样的人才,你若嫁给此人,确实不会降低你的身份了。” 陆小丹想也没想,说:“我不会嫁给他的。” 绝情园主脸一沉,说:“你当我在玩儿儿戏,只要他能战胜慕容斐,你不嫁也得嫁,你若不同意,岂不让我在天下武林中甩脸了,哼。”陆小丹没有说话,低着头,脑中就只想着胡丹的笑容。 这世上只有胡丹的笑容才给她带来温暖,倘若这一生再见不到这样的笑容,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至于叶离群是个什么样的人,她不去想,世上绝没有一个人能够替代胡丹在她心中的位置。 叶离群已与慕容斐在台上过招了,两人纵是各持身份,出招俱是正大光明的招式,叶离群使的是各大门派的成名之招,少林的七十二绝艺不时在他的招式中显现而出,他确是个习武的奇才,少林七十二绝艺,便是少林寺中修行很深的老僧们去学会一招半式,少说也要花上七八年时间,但叶离群自少林大悟和尚手中借来秘诀,仅是苦练数月,便将七十二绝艺其中之护体神功,玄沙掌,达摩拳法等十来绝艺一一通融,达成一路,竟有小成,虽说此时不能与真正高手决出胜负,但于少林里却也是一流好手了,慕容斐使的是江湖闻名以久,却少有见到的飘雪神掌,这是江北三侠之中的江飘雪独创的掌法,江飘雪虽声望与江湖地位在江湖极其响亮,但他人很少出江湖,况且他使的一般是剑。这路飘雪神掌精妙绝伦,除了慕容斐,毛毛天等人之外,知道的人极少,这掌法以轻快为主,快柔为助,使之出来招式大度,但其变化多端,让对手极是难防,叶离群仗着武当绝顶梯云轻功与少林的达摩掌法才可控制局面,二人直过了百多招式,到了后来,掌法使得越来越精妙,看得众人眼花缭乱,齐是喝彩,百招之后,胜负不分。 绝情园主越看越开心,脸上有了笑容,她笑着说:“原来这慕容斐也只是叶离群的奴才,看来这叶离群今天定可以武取胜。” 杜菁菁一怔,说:“恩师,这我就看不懂了,以慕容斐在江湖上的身份,万金难请,可是为何此叶离群年纪轻轻,居然可以差得动他呢。” 绝情园主冷笑着说:“你出江湖时日不多,自是无法知道,这叶离群一看就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听人说他可以差得动皇宫侍卫,以我看来,他不是朝中某个亲王,便是某位大臣的后人,你看他满面得意的样子,但手法与武艺无一及得上慕容斐,为何他会如此自信呢,因为慕容斐就是他的人,否则,以他的身手,在慕容斐的手下,连十招也走不过去。” 杜菁菁说:“叶离群那一次在太原的时候,曾带有宫内侍卫,其中还有侍卫首领——” 绝**一变,眼中透出一股让杜菁菁心寒的气氛,这种眼光杜菁菁以前还看到过一次,那就是有一次绝情园主在望着胡酒的画像时才有的眼神,可她——一转眼,绝情园主的眼光逐渐暗淡,只是吐出一口气,连声说:“好,好太好了。” 杜菁菁不知说什么才好,也不敢发问,只是望向台上。只见叶离群忽然使出一招怪招,长拳向慕容胸口攻去,慕容斐早有防备,身体一闪,一手扣住叶离群的手,往下一按,向手一掌朝着他肩膀上推去。 这一招实中有虚,虚中有实,精妙有神,看得众人直发呆,却料不到叶离群的那只手忽然像是长了一尺,啪的一声,击在慕容斐的胸口,这一突出奇变,慕容想变招闪避,却已不及,生生让这一掌击在胸口,迎面倒开,摔倒在台上,脸色变得通红,却已站立不起,似是让人点了穴道。 “好,好功夫。” 台下人齐声呼出,胜者永远是有人欢迎的,过了会儿,慕容斐才缓缓站了起来,抱拳说:“叶大侠掌法精妙,令人佩服,告辞。” 叶离群得意洋洋,笑着说:“江大侠谦让了,多谢。”慕容斐不再说话,倒掠而出,落入台下,接着台上又上来了十多个身手不俗的人,但这十多人竟无一可胜过叶离群一招半式,全都败北而去,直足斗了二十人时,再无一人敢上台试招。几十名叫嚣最厉害的汉子此时也老老实实,再无一人敢出声了。 杜菁菁再次走入擂台之上,连击三鼓,也无人应声上台,叶离群笑逐颜开,连声道谢,叶败此时也让绝情园的人阻到台后面去了,杜菁菁随后便说:“既然叶离群战胜群雄,如今三鼓已击,再无人上台应战,这一场——” “狗屁。” 突听一声巨大的哄声响起,似是几十人共同呼出一样,众人一怔,转头一望,却见天上忽然飞过十多名身着破烂衣服的乞丐,这骂声正是众丐齐声喊出的。 杜菁菁眉头一皱,却见十多名乞丐一齐落在擂台之侧,为首一名脸色清秀,神情冷漠,手持一根碧绿的棍子,正是丐帮之主姜如尘。 姜如尘逞足了威风,望着杜菁菁,冷冷地说:“谁说没有,老子不就来了。” 话落,双足在地上一抵,人如一抹淡云,飞掠而上,落入擂台之上,脚步却没有落地,就用那碧绿的棍子抵着擂台,脚踏在棍子之上,竟然站立起来。众人顿时静寂了,这个姜如尘,看来武艺大进了。这一着就吓住了许多人。 众人还没回过神来,姜如尘手一指叶离群说:“你这小子勾结官府,残害江湖英雄,到处为非做歹,老子今天就替天行道,要了你的狗命。” 叶离群见他们十多人自数丈之外破空而至,武艺个个不弱,见他说话大义凛然,心中一惊,忙向台下的自己人望去。 慕容斐见叶离群脸生惧色,不敢回避,当即挺身而出,上了擂台,向姜如尘一抱拳说:“姜帮主,江某有礼了。” 姜如尘见来人气势不俗,仔细一看,便识出他竟是天下有名的双刀慕容,若是往常,他遇上这般的人物都不敢再造次,只是今天,想着他为叶离群出头就生气,于是冷冷地说:“你是什么东西,你不配与我说话,滚开。” 慕容斐脸上不见丝毫生气,只静静地说:“请指教。” 姜如尘理都不理他,望向杜菁菁说:“告诉绝情老夫人,我不是来招亲的,为避嫌疑,我脚不落擂台,今天此来,只为诛杀叶离群这恶徒,若是有失礼之处,来日再上台拜罪。” 话罢,只见那棍子在地上猛一闪动,便带着姜如尘疾向叶离群扑去,使出的正是丐帮镇帮之艺,降龙十八掌中之一。 慕容斐早知叶离群武艺,断不是这丐帮之主的对手,身体一闪,人就挡在姜如尘的面前。替叶离群挡了这一着。 姜如尘脸色变得铁青,忽然有个声音震动了整个擂台附近的人:“慕容斐,你真让天下英雄为你羞死了。” 一个女人的声音。 声音好象并不大,可是台前台后所有的人没有一个不清清楚楚地听入耳中,说出话的时候这声音好象在百丈之外,可是声音一停了下来,这个人就到了擂台之上,如同幽灵般站在叶败先前站过的长桌之上,这个女人年约三十多岁,却脸红肤白,可见她当年定是个美人胚子。她手中握着一柄短剑,发出森冷的亮光,正对着慕容斐。 众人这才大惊,心中在想:“原来这江大侠是双刀慕容斐,那么这个女人是谁,她居然敢向慕容斐挑战。” “慕容斐居然是叶离群的手下。” “慕容斐居然会做别人的走狗。” 姜如尘哈哈大笑着说:“原来是慕容大侠,久抑大名啊,哈哈。” 慕容斐脸色惨白,一张脸涨得通红,眼望着那女人,冷冷地说:“来的可是万姑娘?” 叶离群移动了一步,脸色仍然是冷淡淡的,说:“莫非这个女人就是人尽可夫的那个叫万忆剑的淫女。” 慕容斐叹了口气,显然表现出对他这样说话很觉得他无礼,但还是点点头,说:“逍遥宝剑库,弯弯儿忆剑,忆剑便是她。” 那女人万忆剑冷笑着说:“不错,我就是人尽可夫的万忆剑,慕容大侠与叶小儿你们谁只要肯花十两银子,也可来与我共度良宵。” 万忆剑这个名字在江湖上并不陌生,江湖上想从她手上买一柄剑的人不知有多少,因为她便是天下最有名气的神匠之女万忆剑,万神匠本是武艺高强之人,却不知何故死于敌手,留下了几十柄利嚣与一对儿女,万弯与万忆剑,万神匠逝世之后,万忆剑便是其宝剑库的主人,万神匠所铸之剑无一不是绝世好剑,学武之人得之无不如虎添翼,但却有传言万忆剑因为一个男人**卖入青楼,逍遥楼的神剑也全都抛入万丈深涯,终成武林大憾事。 慕容斐脸色又渐变,却听万忆剑厉声说:“我虽是个青楼女子,可是你们任何一个人都不屑于我出手,慕容斐,你虽是江湖大侠,当年的双刀慕容,与胡酒同时成名于江湖,何其威风,可是现在,你只是一条狗。你现在活着简直是污蔑了胡酒的名字。” 说着,她将手中那柄闪着绿光的宝剑随手抛入台上,抛到慕容斐的面前,淡淡地说:“这是一柄魔剑,只杀可杀之人,你自刎吧。” 众人呆了,天下居然有人敢要名动天下的一代大侠自杀,这说出来简直是天大笑话,只是此时,这个一代大侠忽然浑身颤抖,他一生之中所历之风险之事不知有多少,每次他都能轻易地化凶为夷,脱身而去,但是这一次,他却输不起,无论他有什么样的苦衷,他都输不起,因为他确实不能污了胡酒这两个字。 “你是与胡酒同时成名于江湖上的人,一起受到万众的爱戴,胡酒一生之中为平鬼城而费尽心血,但你竟然到这是非之地,帮助恶人,你活着的确污了胡酒这个名字。” 慕容斐双手颤抖着去拾那柄剑,却在此时忽然台下飞来一条白带,一把系住了那柄剑,平托而起,慕容斐一惊,他本来可以一手抢下,但他此时心里正处于极度的烦琐之中,已忘记了抢夺,眼睁睁地看着眼下的剑让人抢走。 台下这个人竟是姜春。 第四十八章 群侠风流(1) 姜春见夺剑在手,心中大喜,高举着手中之剑,盯着万忆剑,大声说:“你是什么东西,竟敢来此闹事,快快滚开,不然老子一剑杀了你。” 他出足了风头,可见那万忆剑却连望他一眼也没有,她只在望着慕容斐,淡淡地说:“我真不知道你还想活着,你现在活着到底有什么乐趣。” 姜春厉声说:“你这恶女,你要找死,休要怪我。” 万忆剑似乎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她还在望着慕斐,姜春大怒,在宫中他可是受叶离群恩宠,便是亲王贵人也不敢与他无礼,此时受此耻辱,如何可受得下去,猛地冲了起来,挥剑就往万忆剑刺去,飞身掠起,众人只听得一声惨叫,姜春整个人就在半空中啪的一声,直直倒退而出,重重地摔倒在地,他手中的剑将他的头一下就削断了,紧接着,那柄剑就飞了起来,像长了眼睛似的落入了万忆剑的手上,姜春的头与身体分开了,落在地上,双眼睁得大大,似乎根本不相信这是真的。 众人大惊失色,丐帮的几名长老也是大惊,连忙闪身于帮主身边,怕这女人对帮主无礼,万忆剑身前身后的人全都吓得没命似的跑开了,虽说万忆剑一个弱女人,可是比恶鬼更让人害怕,虽说这些人大多武艺高强,可谁见过如此可怕武艺的女人,所以能跑多远就跑多远去了,万忆剑哈哈一笑,站起身来,众人只觉得眼光一闪,万忆剑已经到了台上,她用剑抵着慕容斐的眉心之间,微笑着说:“既然你自己不敢动手,我帮你好了。” 此时,姜如尘,叶离群等人早已趁机会溜开了,台上台下十丈之内外已只剩余他们两个活人,慕容斐震叹之际,并不反抗,况且他心存死意,只怕此剑一下,天下再无一人可以救得他了。 “放箭。” 只听一声响起,十几支利箭划空而出,齐齐向万忆剑射出,万忆剑哈哈一笑,护剑之手往四周一挥,十几支利可断金的箭全让她一剑震飞,落于四处,再接着他的剑在慕容斐身后一扫,众人一看,只想这次慕容斐死定了。 慕容斐只当已经要死了,倒也没有什么,却见自己身上的衣服一块一块地往下掉去,肌肤却是无所损伤,这样一来,比要了他们性命还要可怕,他忙抓紧裤,往台下拼命地纵去。 万忆剑并不想杀他,她望着长天,摇摇头,说:“纵然杀了你,他也回不来了,纵然杀死了全天下的人,他也活不转了,我又何必杀了你。”她说着收剑于鞘,退倒身影,黯然而去,瞬息便去了十多丈之外,众人齐吁了口气,却见她忽然回头来说:“告诉你不要紧,十年之前,我已是天下第一高手,我这次不杀你,是因为你以前确实是一名大侠,但若今后,你要再做这种让胡酒失脸的事,我依然会来要你的性命。” 慕容斐冷汗沾透全身,万忆剑指着叶离群一伙人说:“我知道现在你们这群家伙在江湖为非做歹,罪大恶极,可是我不杀你们,因为你们都不配我出手。” 说完,她的手往面前轻轻一摆,掌前百步之内的数百人一齐飞了起来,轰隆一声巨响,如平地一声雷,这几百人一落到地上,只觉得全身心血澎湃,污血倒流,倒是无性命之忧,他们中间一颗两人才可合扰的大树竟让这一掌生生击断,飘出了十多米远,跌入湖水之中。 众人目瞪口呆,连同绝情园主也是脸无颜色,心中叹然:“好一招开山神掌,凭此一招,天下可及得此人的人已是极少,她自吹十年前便是天下第一高手并不虚假,便是胡酒有人剑合一之绝艺,只怕也伤不了这名女子,可她为什么并不出名。”眼光暗淡,依此人这掌威风之大,自己只怕在她手中连十招也走不过,大叹:“天外有天,楼外有楼,真正的高手往往是不现其名。” 眼见万忆剑双足在地下一抵,摘下一根树木,飘然入湖,双足踩在树技之上,快如脱眩之箭,很快就只能看到一个小小的影子,再之后,什么也看不到了。 众人全看呆了,直到再见不到她的影子,绝情园主才大声说:“杜菁菁,收拾东西,继续比武。” 杜菁菁刚才吓得不轻,躲藏于人群之中,此时一听师父叫呼,连忙跑了出来,脸上惊色未散,还不及说话,陆小丹却叫了起来:“我要见胡丹,胡丹,我要见胡丹。” 众人呆呆地看着陆小丹,原来陆小丹见万忆剑施展神功,杀人就在反手之间,顿时觉得这人生活着确实无什乐趣,人生就像一场戏,生命如此短暂,能够活着,如果不能与心爱的人活在一起,那不如死去,她心中就只想着胡丹,她并不在乎别人说她什么,便大声叫了出来,绝**一变,却又叹了口气,也是无可奈何,挥挥手说:“走吧。” 她站起身来,携着陆小丹的手,便往会客厅走去,十多名弟子齐齐从后跟着。 忽然一人大声说:“谁也不许走。” 绝情园主一怔,便站了下来。 说话的叶离群,叶离群望着陆小丹,见她脸上欢乐全无,连看自己一眼也没有,刚才让万忆剑一搅乱,他几曾如此狼狈过,一直都是出尽风头的,他一话说出,众人全望着他,他又接着说:“弓箭手何在。” 立即有几十名衣着各异的人挺身而出,齐声说:“属下在。”叶离群指着陆小丹等人,说:“将这几十个人全部拿下,一个也不能放走。” “是。” 场面顿时混开了,人群之中飞快地冲出了一大帮人,足足有几百人,手持弓箭,迅速将绝情园主十多个人一齐围了起来。 绝情园主冷笑着说:“叶公子好大的胆子,连我的人也敢动。” 叶离群笑了笑说:“老前辈若是成全在下,在下当然不敢对老前辈无礼,只是——”忽然脸色一沉,喝声说:“除了陆姑娘一人之外,另外有谁敢乱动,杀无敕。” 绝情园主刚想从陆小丹腰际去拔那柄刀,一听这话,当即停住了,她心想:“我虽可杀出这重围,也可杀了这叶离群,但我这十多名弟子只怕一个也走不了。”只哈哈一笑,坐了下去,那十多名弟子脸上变色,拔刀在手。 叶离群哈哈一笑,极是得意,他这一次带了千数弓箭手前来,是下了大决心的,此时见另一些弓箭手对准了另外的众雄,场面几乎就落于自己掌握之中,不由对着场内众人说:“众位英雄听好了,在下叶离群,诸位若想成名立万,在江湖上混出个名堂来,就只有加入我神刀庄,江湖上现在人心泛乱,不久之后,我便是天下的大盟主,全天下的武林英雄都得听我号令,谁敢不从,杀。”说完,手一挥,几十名弓箭手手一松,立即现在最前面的几十名江湖人倒了一地,众人大吃一惊,觉得此人心如此之狠,叶离群笑着说:“谁敢不从我,这些人便是模样。” “叶离群,你这恶徒,纳命来吧。” 只见一人自人群中飞掠而出,人如穿波踏浪,一柄红樱枪闪电般地朝着叶离群攻去。 孟飞。 孟飞一刀当先,他身后跟着两名着黑衣的汉子,自是鬼城左右使,三人如同大鹏展翅,齐向叶离群攻去。 叶离群一听呼声,听得孟飞的声音,脸色一变,手一挥,几十支利箭朝着孟飞三人射出,众人大乱,丐帮几名长老趁机手起刀落,朝着弓箭手杀运河,群侠一有此机会,如何敢落后,一人接着一人,只杀得弓箭手狼狈不堪,死伤惨重,姜如尘大声说:“众位英雄听好了,这叶离群是为恶武林的罪魁祸首,此时鬼城之灾未除,他却率人出来为乱江湖,放此人不得,杀了叶离群。” 姜如尘动起内力呼出,全场人听得清清楚楚,一闻此言,当下全朝着叶离群杀去。 孟飞与左右二使展开轻功,杀向叶离群,叶离群一向对孟飞心存惧意,见他们如同天公下凡,脸色惨变,只听一声阿弥陀佛响起,十八名少林和尚挺身而出,挡在他的面前,迅速摆起了罗汉阵,慕容斐本欲自杀,但一见叶离群身处险情,微一迟缓,便飞身而至,抓起他的手,大声说:“快随我来。” 叶离群一遇险情,心无主见,任由他带着,尾随而至的是各大掌门人,众人全都是武艺超强的人,很快控制了一轮船,砍断绳索,驾船而出,众侠追到岸边,遥望另外的船,那有一船可及得上此船,极是扫兴,又回到战场,将那些弓箭手全都杀死。 孟飞及左右使力敌十八罗汉,他们使出浑身力数,也是一时难得脱阵而出,只好眼睁睁看着叶离群逃走,却在这时,姜如尘率几名长老发现孟飞等人凶险,飞身掠上,自一罗汉身后攻去,将那罗汉击开,孟飞飞身掠出,姜如尘大笑着说:“孟兄,好样的,我知道你是好英雄,绝不会做那出卖朋友的羞事的。” 孟飞冷冷地说:“姜帮主,这可不敢当,多谢授手。”说罢飞起一枪,刺入一罗汉脑门,杀气立现,令姜如尘吃了一惊,那些罗汉正在凝神力对着左右使,那料到有人暗算,啪的一声音,长枪透脑而出,剩余十七罗汉念着阿弥陀佛,又迅速结起阵来,但还是慢了一步,左右使已经趁机逃了出来,各自伤了一名罗汉,立于孟飞两侧,姜如尘见孟飞杀人如同游戏般,不由呆了。 左使指着姜如尘说:“他就是丐帮帮主?” 孟飞冷冷地说:“看在他今天一掌之恩的份上,不要杀他,叶离群那小子已经跑了,我们也走吧。” 姜如尘这才知道自己救了一条狼,不由大怒叫着说:“孟飞,你这王八蛋。” 孟飞冷笑着说:“哼,今天得你一掌之恩,我也放过你一次,下次遇到休怪我出手无情。”话一说完,与左右使飞身掠出,夺了一船,飘然而去。 绝情园主见围着自己的那群弓箭手也让乱冲而至的众侠搞昏了头,心中一喜,随手披开长袍,挥动起来,大声说:“快走。” 陆小丹还在发怔之时,她的十多名姐妹已经冲入了人群之中,狠下杀手,这些全是绝情园主培养出来的职业杀手,杀人太容易了,一时将围着她们的那些弓箭手杀倒一地,陆小丹还没有反应过来,绝情园主已经抓着她的手,猛地一抛,她整个人就飞了起来,从众弓箭手头上飞过,众弓箭手见叶离群等人已经逃走了,自己人却已溃不成军了,早就没有了斗志,全都抛掉了弓箭,没命地逃跑着,他们虽然弓箭射得好,可那能与这些江湖好手相斗,上千之人杀的被杀死,有的跳入湖水之中淹死也不知其数,鲜血淋漓,染得湖水全都红通了。 陆小丹望着发狂的人群,她与姐妹们乘上了一船,扬长而去,远远的,陆小丹的幻想也随着淌水而过的船而去。 她本来幻想胡丹一定会来的,就像那天自己被官府的人送上斩头台时一样,他骑着那匹白马,手持着斩情剑,如风一般地而来,可是他没有,直到这种时候,胡丹还没有来,他一定是忘记了自己,胡丹他一定还在冷家堡做他的姑爷,他有了温柔多情的冷芳芸,又怎么能够记得住她陆小丹。 绝情园主呆望着神女岛,陷入了沉思,一直不说话,直到船到了尽头,到了岸边,她才站起身来,任凭弟子将行李拉下船,她才淡淡地说:“好了,你们都走吧,我们就此分手吧。” 众弟子一怔,绝情园主又说:“大家师徒一场,为师多年来对你们不好,你们不要再放在心上,今天一别,我们也许都永远再也见不到面了,人,终有要分别的这一天。”她拉着陆小丹的手,说:“小丹跟着我走,别的人自己到行李里面一人拿一百两黄金,那些首饰,你们随便拿吧,我们就此分手吧。” 杜菁菁等十多人这才听明白了,一齐跪倒在地,因为以前她们这群人中除非做出了让师父很不开心的时才会逐出师门,她们都不知道师父为什么要将她们全部赶走,虽然师父对她们似乎无情无义,可是要不是有师父收养她们,她们现在不知成什么样了,人岂能忘恩,杜菁菁哭着说:“师父,弟子不知犯了何罪,竟让师父抛弃,请指点出来,若真有错,就请师父开恩,一掌将弟子杀了吧,我至死也不想离开恩师。”另外那些弟子也是齐声说出,她们是真不想离开这个外冷心热的师父。 绝情园主望着她们,脸上现出了一丝温暖,这是她从来没有呈现出在脸皮过的,她静静地说:“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如今你们都已经长大成人了,我也已经老了,你们再待到我身边只能浪费你们的青春,你们没有做错什么,都起来吧。” 杜菁菁等人只是不依,只在哀求。她们居住在绝情园已经熟悉了,实在想不出今后到那里才能够落脚。 陆小丹一句话也没有说,但眼泪不禁夺眶而出,别离,别离本就是人生之中最痛苦的一件事,尤其是生离死别,但人与人终究有别离的一天,谁也不可能永远与谁呆在一起,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这一点。 绝情园主叹息着说:“你们虽是我的弟子,但我一直将你们当自己的女儿看待,虽然我为人做事怪僻,做了许多让你们不开心的事,终究也是为了你们好,我看着你们一个个长大成人了,也实在舍不得就这样分开,可我实在不能,我们一定要别离,因为,我要报仇雪恨的时候到了。” “报仇雪恨?”绝情园主说出这几个字来的时候,连秋天的风景也似乎凉透了,众女从来没有听到过她如此说话的语气,她要去去报仇,她的弟子不都一个个是身怀绝艺的杀手么,为什么她独自一个人去,杜菁菁哽咽着说:“恩师的仇人,就是我们的仇人,是什么人值得恩师你老亲自出手,恩师,只要你将你的仇人的名字告诉弟子,弟子等赴汤蹈火,万死不辞也要替恩师杀了此人。” 绝情园主摇摇头说:“你们替我已经杀了不少人,那些人全是我的仇敌,我很感谢你们,但唯有这个人,必须我亲自动手。” 杜菁菁失声说:“胡酒,你已经知道他的下落了?” 绝情园主点头说:“是的,胡丹的后面上曾有一张地图,去年在侠客庄找到陆小丹时我将那张图复制了过来,胡酒既然能隐藏二十年未出江湖,他一定是呆在这里。”她脸色庄重地说出了这件事,仿佛是在说着件非常神圣的事,是的,以她武艺之高,虽及不上鄙视群雄,来去无影的万忆剑,可她从未乱杀一个人,不是她杀不了人,只是这天下,已经没有几个人值得她去动手,她再一个人的时候,也许便是她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了。 绝情园主呆了一阵,接着说:“为什么我一直不让你们帮我去杀这个人,因为他现在已经不再只是个人,他已经是一个象征,一个天下所有人都尊敬的象征,你们都是人,普通的人,人都有自己的感情的,无论你们谁杀死了他,一生都会变得黯然无色,再无乐趣的,况且,你们根本杀不了他,你们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但我,我必须要杀了他,或者死到他的手中,你们都走吧,天下这么大,你们一定可以找到自己喜欢的人与事的,走吧,这样一走,你们不再是人们眼中的恶魔,你们只是一群天真可爱的女孩子。” 杜菁菁等人泪流满面,虽然她们并未如她所说的那样,但见师父去意已定,知道已经无法更改了,也各自散去了。从此天下之下,江湖之上,绝情园,神秘而可怕的绝情园从所有人的眼皮下消失了,但却仍是没有人可以找到那个地方,那个叫做绝情谷的地方,也没有一个人可以接到绝情园发出的追杀令了。 直到几个女孩子从路的尽头一一消失去,绝情园主忽然仰天长啸,泪水如雨水般落下,去望陆小丹时,看到同样的满是泪水的脸。 别离,这就是别离,生离本身就比死别更为残酷。 第四十九章 群侠风流(2) 陆小丹不知在想些什么,她只是感觉到天边尽头有水有花草丛生的地方,她穿着一件柔软舒服的花裙,在花丛中尽情地舞蹈,柔和的春天,不再有寂寞与空虚,一切充满了茂盛生机,只是胡丹的影子一直或隐或现,一直没有离开过她的心口。 风好大。 风中传来阵阵马蹄之声音,似有一个年轻骄傲,脸上堆满笑容的男子乘马而来,陆小丹的心又在隐隐做痛,她知道这是梦,清醒的白日梦,比寂寞的夜里一醒就散的那种梦更要残酷。 胡丹既然这么久没有赶到神女岛,那么他们一定不会再来了。 胡丹来不了,日后一定再也见不到了。 “欢乐终究成为过去,悲伤始终未曾离开身边。”许多人都有这样的心事,用这两句话去形容再恰当不过,这些人的人生虽有过辉煌与欢乐,但他的心终会老,不再去渴望美好的未来。其实,我们的未来何尝给我们的不是一种痛苦呢。但往往可以抓住的现在又何尝不是一种快乐呢。 陆小丹快乐么,没有人知道。 陆小丹自己也不知道。 绝情园主和陆小丹离开洞庭湖时,绝情园主说出一句话:“我忽然之间想通了,有些人一生下来就活在欢乐之中,有些人一生下了就注定是痛苦,这些全是前世所注定的,谁也改变不了,我带你去找胡酒,见到他之后,我就放你走,你去寻胡丹也好,嫁给他也好,只要你愿意,我不再为难你,因为我想通了,一个人若活着,活在别人的掌握之中,那该是多么的不幸啊。” 姜如尘等人待孟飞三人夺船而去,便喝令在场的数百名乞丐兄弟大开屠杀,要将叶离群带来的人杀得一个不剩,这些往日里以义气为重的丐帮弟子,这些从不肯伤弱者的仁义侠客在此时都变成了疯狗,鲜血不时染出,谁也分不出是自己人还是别人的。 阳光正洒照大地,好个萧条的秋天。 此时却变成了血腥的战场。 一百多名弓箭手退入湖水之中,湖水已经淹没了他们的胸膛,他们手中的弓箭早已掉地,手上再无寸铁,可以让他们抵挡得了如狼似虎的杀手。他们脸色苍白,望着汹涌的湖水,遥远到不可及的湖岸,又望望充满杀气的群雄,雪白的刀刃,他们浑身发抖,他们都是生在繁华之地的富人,一生之中从未受过任何痛苦的高贵射手,此时只像一群待牢的幼羊,不时有人倒下,染血,滑入湖水深处,再也爬不起来。 姜如尘在岸边高举起打狗棒,往前一挥,厉声说:“杀。” 棒子一挥,数百名好汉争先恐后扑入湖水之中,手中的利刀向一个个手无寸铁的弓箭手砍去,姜如尘冲在最前面,他杀的人最多,他脸上已经让血气淹没,眼中只有杀气,冲下水的大多是丐帮兄弟,群雄垂手而立,望着一个个凶恶的丐帮兄弟,心也寒了,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魔剑。 万忆剑手中的剑真是柄要命的魔剑,众人在未见到此剑之前还一个个面对笑容,谈笑风生的侠客,可是剑一现,血光一起,他们就身不由已地朝着别人杀去,半点不由自己。 此时有些人大脑逐渐醒了过来,顿时觉得刚才行为有失侠义之心,欲想喝止别人,可见众丐杀气正盛,那里能喝止得了。 蓦地,天地之间忽然颜色一变,阳光也忽然变得暗绿色,湖水不知何帮也变成了五彩之色,众人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颜色,俱是一怔,丐帮兄弟手中的刀正对着敌手的头,此时却不知不觉地自手中掉落,落入水中,他们的身体顿时软弱无力,跌落水下,姜如尘也在这一瞬间觉得一阵昏沉,站立不稳,身体往后直倒,漂在水中。 岸上数百上千众雄也忽然间就如同喝醉酒一样一齐倒地,但大家的眼睛却还是能够看到东西的,大家都看到一个身着一件红色衣服的女人,自水波之中破浪而来,光线正是从她那个方向传来。 “翡翠令。” 玉玲珑来了。 玉玲珑当然不会放过神女岛这样的盛景,她来的时候,正好看到所有的人在厮杀,于是她现出了翡翠令,她的船此时停到了神女岛上,她并不算太高,不过在此时她是最高,她手中正握着一个精致的盒子,另一手抓着一柄剑,万忆剑的魔剑,她向擂台一摆手,四名侍女飞快抬了一台软塌,她一躺了上去,四名侍女飞一般地从人群头顶上飞过,上了擂台。 玉玲珑眼光流转,眉飞色舞,凝望着一个个如同痴迷的汉子,忽然笑出声来,这一笑声,在众人耳中一下子变成了世界上最动听的音乐,她笑着说:“你们愿意归顺我么?” 这句话一说出,众人只觉得力气全有了,几百个人大声说:“愿意。”其中叶败的声音最为响亮。 叶败站在最前面,满面通红,眼神很怪,死望着玉玲珑,双眼一阵迷茫,只怕此时玉玲珑要他自杀,他连皱眉头也不会皱一下就自杀了。 玉玲珑并不要他自杀,玉玲珑也并不认识他。 玉玲珑又笑着说:“陆小丹呢,她现在在那里。” 无数人一齐说:“乘船刚走了。” 玉玲珑很满意这样的效果,接着说:“那么你们刚才为什么要杀人呢,你们都在杀什么人呢?”有人大声说:“这些人全该死,他们是叶离群的手下。” 玉玲珑一听这个名字,脸色一变,说:“叶离群去那里,叫他来见我。” “乘船逃走了。”有些人这样说,又有不少人说:“不知道。”玉玲珑皱眉头说:“一群乌合之众,快先几个有名号的大侠出来,让他们与我说话。” 第五十章 群侠风流(3) 于是,叶败,姜如尘,少林罗汉,殷可傲居然也在人群之中,殷可傲本是随着叶离群而来的,一直并未露面,还易了容,身边仅有十多个忠心的庄丁,却料不到竟让最忠心的庄丁给推了出来,他因为早就吃过了玉玲珑的解药,并未受惑,只是力气全无,他万万想不到他的手下不仅将他推出来,还撒掉他脸上的面具,大声说:“这是当今天下最有名气的武林盟主殷可傲,是最有身份的人。”生怕别人听不到他的声音一样,玉玲珑嘻嘻一笑,吩咐手下众女将群雄赶到一边,方才收起翡翠令,放入怀中,众人方才大舒一口气,瘫痪在地,让他们推出来的人在刹那之间被人喂食了一粒丹药。 半响之后,众人才慢慢醒悟过来,好象生了一场大病似的,虽然好了,但也觉得眼花脑涨,手足发软,再过片刻,力气才慢慢恢复,想到刚才发生之事,恍然一梦,而他们推出的人他们再也看不到了,远远只能看到湖中飘着一大船,依稀便是玉玲珑她们乘来之船,但这些人谁又敢去追,分别夺船而去,夺不到船的人拼命似的跳入水中,游水而出,死也不敢呆在原地一步了。 叶败等人被带上大船,他们醒来之时,玉玲珑已换上了一件红色的狐袍,端坐在他们的面前。美丽不可方物。 玉玲珑看着殷可傲,笑着说:“原来是殷公子,好久不见,别后可好。” 殷可傲看到玉玲珑,似是见了鬼一样,顿时脸色苍白,连忙跪下叩头,颤声说:“玉姑娘,我,小人——” 玉玲珑冷笑着说:“你好厉害啊,竟然敢勾结我的手下侍女,趁机得逃,居然还敢带着人来与我讨价还价,你好大的胆子。” 殷可傲只是叩头,头叩破了,血流一地,仍不敢停,他似乎不知道痛一样,玉玲珑看了他一阵,才缓缓地说:“算了,你抬起头来,我问你一件事。” 殷可傲抬起了头,满面是血,血水流了一地,众侠此时力气已足,姜如尘见殷可傲受此侮辱,虽说对他并无好感,但也是大为不平,跳了起来,指着玉玲珑的脸大声说:“魔女,士可杀而不可辱,今天这小船之上,若你——” 玉玲珑眼睛一转,看着姜如尘,娇声说:“原来是丐帮帮主,久抑大名。”忽然冷冷地说:“将姜帮主拉下去,鞭打一百下,一下也不要多,一下也不要少,让姜帮主长长记性。” “是。” 她身后两名娇娇女应了声,朝着姜如尘走去,姜如尘怒极反笑,大声说:“魔女你也太托大了,丐帮帮主能耐不大,可对付两个弱女子却也不在话下,可别怪我不怜香惜玉,毒手摧花了。”当下,拔出打狗棒,朝着当前一名女子脸上刺出。 那名侍女嘻嘻笑着,根本不把这天下有名的大帮主放在眼中,也不闪避,只是双掌往前一挥,姜如尘的打狗棒都快着她的脸了,却在这一刹那间体内似有团烈火燃烧起来,一阵巨痛猛然冲出,怪叫一声,向后直倒,猛地摔倒在船上。 这一变故让众侠大吃一惊,齐运气在身体到处转动,都发现自己休内有异常情况,情知中了玉玲珑的圈套了。 两名侍女见再没有人敢上前帮忙了,于是一齐走出,将姜如尘拉起,抛到船头边,各持一根棍子,朝着姜如尘身上击打而去。众侠心想:“天下第一大帮的帮主居然在玉玲珑的两名小小侍女手中走不了一招,说出来只怕打破别人的头也没有人敢相信,他堂堂一帮之主,却受此侮辱。”却在这时,叶败忽然挺身而出,站出身来,也不拔剑,只大声说:“住手。” 那两名侍女理都没理他,仿佛没有听到,棍子重重地击打到姜如尘的身上了,玉玲珑有趣地看着叶败,笑了笑,说:“你为什么要我住手,你也是丐帮弟子么?” 殷可傲说:“他是桃花林杀手叶败。” “叶败?” 玉玲珑笑意更浓了,说:“叶大侠,你既然有胆子敢叫我住手,那么你的能耐一定不小。” 叶败尚未说话,殷可傲抢着说:“此人剑法极快——” “闭嘴。”玉玲珑瞪了殷可傲一眼,冷声说:“你是什么东西,我问叶大侠的事,你在放什么屁,滚开。” 殷可傲只气得脸色绯红,却听话地走到一边,找个地方坐了下去,大气也不敢说一句了。叶败却丝毫无惧,眼睛瞪着玉玲珑,说:“老子从不怕人,谁都不怕,你也不算什么好东西,有种的将老子也抓起来用鞭打。” 玉玲珑这次却没有生气,笑着说:“是吧,我相信你,天下像叶败这样的好好汉并不多了。” 叶败一怔,说:“这么容易,你就相信我了?” 玉玲珑拍手说:“江湖上七浪子是我生平最敬重的英雄,你既也是七浪子之一,不论你说什么,你要做什么,我当然要相信你说的话,也一定相信你。” 叶败哈哈大笑着说:“我若说你是小狗,莫非你也会相信?” 众侠听得发呆了,这些人虽向来都是艺高胆大的人,但一见翡翠令体内的力气不知何故一扫而空,心中俱是对玉玲珑有所忌惮,一听叶败居然敢说出这样的话来,简直是在找死。谁知玉玲珑并未生气,反而甜甜地说:“人与狗本应该是一类的,只不过人强了一点,狗的本事差了一点,就像现在一样,我比你们都要强那么一点点。” 众侠见她言语之中称他们是狗,均是不悦,但人落入她手,也只有听着的勇气。叶败却是笑逐颜开,大笑着说:“有趣有趣,你真是有趣极了,天下除了小坏蛋之外内外便是天下第二个有趣的人了。” 玉玲珑眉头一皱:“谁是小坏蛋?” 叶败一怔,心想这女人真够笨,连小坏蛋是谁也不知道,其实虽然天下有许多人知道胡丹这个姓名,可是天下唤胡丹为小坏蛋的人却也只是叶败陆小丹孟飞一线人物,玉玲珑见识虽广,却又怎能知道这种小绰号,叶败笑够了,才认真地说:“小坏蛋就是胡丹啊,古月之胡,丹药之丹。” 玉玲珑终于脸上变色了,她一听到这两个字,脸就不由得变了,她冷冷地说:“是吧,我倒想听听他有什么有趣的事。” 叶败丝毫没有发现对方的脸色,还大笑着说:“他做过有趣的事不知有多少,与你说上十天半月也说不完,最有趣的事是——”说到这里,话语一顿,竟然说不下去了,他心中一直以为胡丹所做的任何事都是很有趣的,与他在一起,总是能够让自己轻易开心,但要他说出这些事,却发现那些事也太过于平常,若当成世界上最有趣的事说出来,只怕会笑掉玉玲珑的大牙,当下脸色一沉,笑声立住,念头一转,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你到底是什么人物,我为什么要将世上最有趣的事说得你听,你算什么东西。” 众侠一怔,玉玲珑也发呆了,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叶败得意地看着她的脸色,又开始笑了起来,玉玲珑忽然冷冷站起,喝声说:“将这小子拉下去,脱光衣服,绑在船帆上,三天三夜不要放下来。” 叶败的笑声如刀割般断了,他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会发生如此让他吃惊的事,他还未想出什么法子来应付时,两名侍女走到他身边,抓着他的手臂,他全身一软,全身立时半分力气也无,任凭两名侍女拉向船帆。 剩下的众侠大惊失色,少林罗汉齐声“阿弥陀佛”,挺身站起,他们虽看破红尘,但于世俗之事却也极为通懂,这玉玲珑所做之事,比杀了那人还要让他难受,心中不忍,齐身而起,已将叶败与两名侍女团团围住。 玉玲珑笑着说:“少林罗汉阵是天下第一大阵,世上无人可破,可谁又不知道这只是少林以多欺少最不要脸的勾当,哈哈,今天你们就放下叶公子,先领招一下十大罗汉的神威吧。” 少林罗汉齐吟阿弥陀佛,迈步如飞,立即结起罗汉阵,罗汉阵在有十多人结成时威力最大,但十人也可组成,虽说不能与真正高手对峙,但对付两个弱女子,却未免有些可笑了。 那两名女孩子嘻嘻而笑着,根本不将这名震天下的人物放在眼中,左侧的女孩子笑着对玉玲珑说:“主人,想不到这老和尚也这么色,十几个和尚围着我们两个女孩子,这怎么办呢。” 另一名女孩子笑着说:“既然没办法了,被逼不如主动一些,我们脱了衣服陪他们便是了。” 那名女孩子说:“这样也好。”她们果然就脱起衣服来,一片雪白如脂的肌肤,十几个和尚一见她们脱下一件外衣时,便连忙止住脚步,团上了眼睛,再脱下去时,全都双手合什,打坐坐下,竟不再敢去看,更不用说出手了,全被两个女孩子一一踢到湖水之中去了。 十名罗汉一入水中,竟然立即口吐白沫,惨叫不已,只看得众侠目瞪口呆。 玉玲珑笑着说:“你们谁若敢不听我吩咐,他们十个人便是你们的下场,你们现在都是我的手下了,谁敢偷袭我,背叛我,我就让你们死无葬身之地。” 她的话刚说完,便听一人大声说:“放心吧,我们都会很听话的。” 第五十一章 无边风波(1) 风。 凉风习习。 胡丹在风中而来,水底而出,就如同一条鱼自水中穿出一样,只是胡丹与鱼最大的不同,是他竟然将抛到水下的十个罗汉一一抛回船上,接着一柄剑,雪白的剑光,在玉玲珑五步之外站定。 “小坏蛋。” 叶败惊喜着大叫,不知一时从何来的力量,一把就抱着了胡丹,胡丹歪着头看着叶败,笑嘻嘻地去拍他的脸,却没料到叶败的双手一下子将胡丹紧紧抱住,连同他的剑也一并抱起,十指接着再不停,在胡丹身上的要穴不知点了有多少,胡丹就是大罗神仙在世,也不能不倒。 胡丹倒下去了,也不肯相信叶败会暗算他。 玉玲珑望着胡丹,淡淡地说:“你也来了,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 胡丹虽倒在地上,幸好叶败慌乱之中并没有点他哑穴,他说:“我倒小瞧了你,想不到天下最有名的这些人竟然全落到你的手中。” 玉玲珑说:“他们算什么人物,一群不中用的庸才而已。” 胡丹叹息着说:“可是江湖虽大,要找出他们一样的高手却也不易。” 玉玲珑说:“风尘和尚与他们相比较,谁厉害一些。” 胡丹说:“风尘和尚。” 玉玲珑说:“风尘和尚已经死了,我用剑杀死的。”她顿了顿,接着说:“还有一名女子,她武艺之高,连我也无法去形容,可以说,她要是想成名,令尊胡大侠也只怕要委屈排第二了,你可能不知道这个女人有多可怕,可是你面前的这些所谓的高手全都知道的。” 胡丹想了一下,说:“是你杀了她?” 玉玲珑说:“是我杀了她,难道你见到过她么?” 胡丹说:“我不幸见到了她,只是当时她还没有死。” 玉玲珑说:“难道你真相信她比胡酒还要厉害。” 胡丹说:“有些人不能用可怕去形容的,但她武艺确实不错,这连装做也装不了的。”她静了一阵,接着说:“我知道二十年前江湖上有二种神功,都是无法用可怕去形容的,无论那一种神功现世,胡酒便不会是她们的对手,其一就冰雪神功。” 冰雪神功是无短宫主习成的,她习成之后,短短几个月之间,便横行天下,无人能与她为敌,虽最后死于胡酒之手,可任何一个人只要知道胡酒与她之间的那些秘密,就会明白那怕胡酒便是练成了人剑合一的剑术至高境界的剑法,也一样无法杀得了她的。玉玲珑点头说:“那么一种是冰雪神功,另外一种是什么神功。” 胡丹说:“烈火神功。”玉玲珑说:“你是说万忆剑练就了烈火神功。” 胡丹说:“不错,她临死之前告诉我,烈火神功的秘诀在何处,并让我取来,发扬光大,莫让其从此断绝。” 玉玲珑娇笑着说:“那么你一定去拿了来。” 胡丹说:“我拿了,可是我将它毁了。” 玉玲珑一愣说:“这又是为什么?” 胡丹说:“纵使练就了那样的绝艺,也一样死在你手中,我练来又有什么用。” 玉玲珑叹息着说:“你随时都有机会趁我不备,一剑将我杀了的,你有的是机会。” 胡丹忽然正色说:“便是我不杀你,你也会死的,你神气不了多久的,天下,终究只有正义才是无敌的。” 正义无敌。 邪恶能够一时掌控了天下,成为武林的至尊,但终有一天会让正义所代替,没有人可以抵抗得了正义的力量。 这句话玉玲珑也懂,只是她不相信,她笑着说:“可我这次出了玲珑谷,我的目的便是为得天下而来的,我要让天下所有的人都以我为尊,我一定成功的,你相信我有这样的能力么。” 胡丹咬牙说:“不可能的,你永远不可能会有那么一天的。” 玉玲珑说:“我知道你会这样说的,我连自己也不敢相信会有那么的一天,你又怎么能相信呢。”她忽然静了下来,手中抓着那个翡翠盒,高举于顶,一下子像变了个人似的,目光中满是冷漠,说:“但我要告诉你,只要翡翠一出,我不得天下,就是死。” 翡翠令。 胡丹的目光变得迷茫,语气有些生硬地说:“你掌中的东西真的是传说中那无人可为敌的翡翠令。” 玉玲珑没有回答他问的这句话,她只是掀开了翡翠盒,顿时满江的阳光黯然失色,湖边的天色顿时让这五彩缤纷的光环充满,天地之间,也变了颜色,胡丹整个人被笼罩在翡翠的光线之中,立觉得全身意志力一点一点从身体中滑出,勇气荡然无存,真想对着这个令牌的主人跪倒,此时不论这个令牌的主人要他做什么事,他一定会一口答应的,良久,光线渐逝,天地间又恢复了自然色,玉玲珑的脸色也渐进变得多情而美丽,她摇着头说:“虽然我是翡翠令的主人,但许多时候我都分不出是它在让我控制还是它在控制着我,不过还好,只要我有什么要求,它都可以轻易让我办到。” 第五十二章 无边风波(2) 胡丹惊醒过来,全身所被点之穴竟然不解自破,他站了起来,只觉得全身酸软,身体无力,他说:“天下谁有如此之高的智慧,可制造如此神奇的翡翠,这翡翠里面注入了数种毒药,竟经光线传播,可让任何人意志全失,功力全无,昏迷而去。” 玉玲珑怔了半响,说:“幸好我一直没有小瞧你,这翡翠令的确是改造而成的,但却不是由人改造的,而是自然造成的,它出现的时候,流传到如今最老的一个便是它出现在一个古墓里,不知是谁发现了这个古墓,竟然引来了江湖上无数的高手,然而,去到那个地方的所有高手都魂飞魄散,遗尸茺山,自此之后,那个地方竟让当地人称为鬼山,再无一人敢入那山中去,直到几十年前,我们家出了个非常好运的人物,他竟然在路上拾到了这块奇异的宝石,只不过当时的他并未习武,因此翡翠令对他来说并无任何伤害,而一遇上那些凶恶的强盗去抢他身上的宝物时,只要翡翠一现,那些人竟然立即杀气全无,一一失去了抵抗能力,忘记告诉你,我家那个极好运的人本身就是个极会使毒的大行家,一得此物,如虎添翼,他稍微在翡翠之中加入了一些药物,翡翠令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了,几十年下来,我们也旺盛一时,在几十年前,天下谁敢不知道我们家,谁能不知道我们那们庄。” 胡丹惊声说:“神刀庄,莫非是神刀庄?” 玉玲珑娇笑着说:“我知道你虽是个大坏蛋,却并不是个大笨蛋,我知道你一定能够猜测得出来的。”她笑过之后,又严肃地说:“神刀庄历年来出现江湖上的时日并不多,以前只是研制药物的世家,所以神刀庄里面武艺好的人并没有几个,再加上神刀庄所做之事又全是武林所不能容忍的事,仇敌那么多,但他们又怎么稳坐天下第一大庄的称号呢,便是因为有这块翡翠令。” 胡丹说:“但是叶离群他们那伙人——” 玉玲珑叹息着说:“当时也许真是神刀庄霉运的时候了,叶离群的人勾结了神刀庄里的大管家,趁我们年节不防之际从暗道偷袭而出,结果我们神刀庄一百多口人除了十多个归顺叶离群的人之外,就只剩下了二个人。” 胡丹说:“可是他们手中并没有翡翠令,为何还能杀死比他们武艺高强的人呢?” 玉玲珑说:“翡翠令是不详之物,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谁也不敢乱使,他们能够伤到武艺比他们高强的人说破了一点也不为怪,因为神刀庄还有一种怪药,能够让人暂时昏迷,决战之时,谁又注意到这些,所以很轻易地可以打败对方。” 胡丹倒抽了冷气,说:“叶离群这小子。” 玉玲珑凄凉地说:“艺不如人,他派人杀了我全家一百多口,我并不怪他,只是要杀他,家仇不能不报,我必须要他死,现在翡翠令重出了江湖,我也已是身不由已了,我不仅要得到天下第一个称号,还要杀了叶离群。” 胡丹说:“你想过没有,任何一个人想得到天下第一人的这个称号,都必须付出惨重的代价,并且有可能你根本就没有机会的。” 玉玲珑说:“是啊,必须要付出惨重的代价,也许还根本是没有机会的,但我别无选择。”她握紧翡翠盒,接着说:“这东西一出江湖,是别法回头的,谁也不能例外,除非它的主人死了。” 胡丹说:“它只不过是一块石头,只要你肯将它抛入这湖水之中,它一定起不了任何作用的,你何不试亠试呢。” 玉玲珑变色说:“ 自从我知道这块令牌存在的时候,就有人告诉我一句话,令在人在,令亡人亡。这也是神刀山庄历年以来的规律,每个有可能接承翡翠令的人都得发毒誓,我也不例外。”她望着胡丹,泪流满面,动情地说:“当日我曾求过你,只要你不离开我,我便可以寻机会回去,交还翡翠令,可你——你让我太伤心了。” 胡丹却说:“交还翡翠令,它有如此魔力,还有谁可以控制得了它么?” 玉玲珑想了一下,说:“这本是绝密的一件事,是不能与任何人说的,可是就是忍不住拒绝你,翡翠令天下就只有一个地方有东西可以镇住它,那就是神刀庄的神刀池。” “神刀池?”胡丹说:“好奇怪的地名,在神刀庄附近有一个池塘么?” 玉玲珑说:“神刀庄地处北荒草原,地处偏僻,中原曾出动数万人花足了十年时间去寻找,几乎踩遍了整个草原,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够找到,你知道是什么原因么?” 胡丹说:“如果你要是很想告诉我,我听听也无妨的。” 数十年前,神刀庄如同一阵旋风般吹向中原武林,时日不长,威力却大,引起当时武林大乱,许多武林世家,名门大派在神刀庄足迹所及的地方荡然震动,一时烟火弥漫,而当另一股新的武林力量应运而生时,神刀庄却不知何故一下子就从江湖上消失了,江湖上有人花上万金,纠集数万之人,竟在草原上找寻了十多年,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那神秘之地,最后这事不了了之了,一直是江湖上一个大谜,胡丹当然想知道谜底。玉玲珑说:“其实说破了很简单,神刀庄就位于大草原的一条河附近,河水边有一座石山,神刀庄就座落在石山之下,当年数万人之中最少有一千以上之人经过那个地方,只是他们看到的只会是荒漠与石头。” 胡丹说:“哦,为什么看不到呢。” 玉玲珑说:“其实神刀庄就是那座石山,我们所有的人全都住在石山下的地洞里,那石山让我们祖上的能人巧匠花了数百年的功夫,设立了无数机关,不动机关时便如一般的山庄差不多,只是动一下机关,外面就只能看到一座石山了,在神刀庄的中间有一个池塘,池塘当头立着三棵柳树,池塘的水天生异常,一年四季冰冷如冰,这就是传说中无人可找得到的神刀庄,这石山是由一个个古阵而设置的,不懂阵法的人根本无法进入,这就是神刀庄的秘密。” 第五十三章 无边风波(3) 胡丹说:“你对我说这么多不可告人的事,是不是一会儿就要杀人灭口。” 玉玲珑笑着说:“不是,我不会杀一个我喜欢的男人,永远都不会,我将这些东西告诉你,也并不想让你保守秘密,你甚至有机会可以带几千几万人再去踏遍草原,顺着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去仔细地寻找,便是不难找到神刀庄的。”说着她忽然拿出了一张牛皮纸,递给胡丹,接着说:“如果你若是觉得那样太麻烦,你可以接下这张地图,你从这里出发,只须十天时间,快马加鞭,你可轻易地到达神刀庄的。” 胡丹接过地图,打开一看,见上面写得清清楚楚,仔细地看了一阵,又将地图还给玉玲珑,然后说:“到了今天这样的地步,便是寻到了神刀庄,对于江湖还有用么,现在江湖上真正的大敌是你这个人,而不是神刀庄。” 玉玲珑娇笑着说:“你能够懂得这个道理,也不错了。”她顿了顿,接着说:“你可以走了。” 胡丹直以为自己听错了,说:“你让我走?” 玉玲珑对着胡丹妩媚一笑,说:“是啊,我就是想放你走,让你到江湖上去告诉所有想与我为敌的人,让他们不要做无谓的抵抗,全都来投降于我吧,也告诉他们,有我在,鬼城那帮杀手们,叶离群这群人全只是跳粱小丑,半点用也起不了。”她说着用手轻轻抚摸着胡丹的脸,嘻嘻地说:“到了那时,我便是天下最伟大的那个女皇,而你便是我最得宠的一个男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胡丹打开她的手,冷笑着说:“可我一定要杀了你,你不杀我,我一定要杀了你,只有杀了你,江湖上才能够真正平静下来。” 玉玲珑哈哈大笑着说:“我会等待那一天的到来的,只要你有本事,你随时都可以来杀我。” 胡丹气坏了。 他一走上岸,便施展出绝世的轻功,向前奔出,路上有人看到他全像是见鬼似的,他也不管,也不知走了多远,前面有一个小镇,他寻了一个酒店,伸手抢过一名正在品酒的酒客手中的一大杯酒一口饮尽了,这才像舒服了一点点,他做梦也没想到会有这样的事。 玉玲珑且不去说她,女人的事,本就是很难说的,昨晚还躺在你怀中娇语,今天却有可能变成陌生人,这样的人与事多不胜数,倒也不能让胡丹生气。胡丹生气的是叶败。 想不到叶败居然会使暗计算计自己,最让胡丹生气的时候还是他走的时候叶败说的那句话:“胡丹,有空了一定要经常过来玩玩,玉姑娘见到你一定会很开心,你要再来,我也要陪你多喝两杯。”胡丹当时就说:“你知道自己是谁么?” 叶败说:“我当然知道,我是神刀庄的大总管叶败。” 胡丹说:“那你还记得我是谁么?” 叶败笑着说:“我那里敢不认识你,你是玉姑娘最器重的一个人,何况你是天下第一剑侠胡酒的儿子,江湖上你这么年轻就有名的人物实在是不多,我想不记住你都比较难。” 胡丹鼻子都气歪了,脱口骂出:“你他妈的是个混蛋。” 叶败笑嘻嘻地说:“不敢当,不敢当,别人都叫我叶总管,阁下客气了。” 胡丹当他已经让玉玲珑迷失了心神,不再想理他,转身就走,叶败跟随了两步,在他后面大声说:“胡大侠慢走,我家主人还有一句话要我传给胡大侠。” 胡丹回过头,冷冷地说:“我与你很熟么?” 叶败一愣,但还是说了,他说:“主人要我一定要告诉你,若是你想念她了,随时都可以来找她。” 胡丹想着这件事,越来越生气,世上的事就有这样奇怪,你越不去想的事,它反而越是清澈,不想都不行,他喝光了抢到手的那杯酒,还不及坐下,便看到一名容貌秀丽的女子走了过来,笑着说:“客官要点什么?” 胡丹叫着说:“先来十斤好酒,解解闷。” 那女子点头说:“好的,客官请稍等。” 说完转身就走了,胡丹望着她的背影,脸上一怔:“这女人好面熟啊,在那里见过呢。”他抬着头,望向柜台处,见一个男人坐在那里,衣服雪白,在一个小小的客栈能够见到一个这样干净的人已是不易,可看样子这个人还像是这个客栈的掌柜。他此时正在写着些什么,感觉有人朝着他望去,便抬头一下,胡丹看了一眼,失声说:“是你。” 那男人看到胡丹,面色立即变了,大叫着说:“啊,不是我,不是我。”猛一转身,却见到在丹已经到了他身边,全店里的人一齐望着他们,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这男人,这小客栈的掌柜居然是萧贵,侠客庄一别而去的萧贵。 胡丹看到萧贵,立即知道那女人是谁了,那女人当然是叶舞容,当今天下最有名气的大令主叶离群的妹妹。 胡丹一把抓着萧贵的手,笑着说:“好久不见,想不到你偷了别人的妹妹跑这里来做老板了,生意还不错嘛。” 萧贵难堪十分,低声说:“胡兄,我——我们入内室说话吧。” 两人走入里屋,发现这小小的客栈后面居然还有一座小假山,假山边有一个石亭,却一个人也没有,两人在石亭子边的石头桌子边坐下了,叶舞容过不久就端着酒菜过来了。对着胡丹一笑说:“想不到是胡大侠大驾光临,倒是失礼了。” 胡丹笑着说:“萧夫人说笑了,在下只是一介莽夫,岂敢受大侠二字,只是萧夫人你文武双全,出江湖而威惊天下,退出江湖却香遍天下,看着你炒这菜,看着就食欲大增,萧兄弟真是好福气啊。” 叶舞容说:“见笑了。” 胡丹便说:“萧夫人请坐。”叶舞容便在萧贵身边坐下了,给他们两人各倒了一杯酒,胡丹说:“多谢。” 萧贵这才说:“胡兄你忽然出现,可吓坏小弟了,小弟生平之中就——就对不起胡兄,想不到小弟我逃到这样的狗窝里,胡兄也能找到。” 胡丹说:“萧兄说那里话了,你我是兄弟,何言对不起之说,萧兄你心志淡泊,能轻易退出江湖,隐居这等优美之地,实是令人佩服,而小弟我人在江湖,不知何时才有缘安静地退出江湖,一享这般清福呢。” 萧贵说:“胡兄你身处江湖,天下要你去做的大事不知有多少,岂可如同我萧贵一般无志无向,呆在这边城做一只蠢鸟呢。” 胡丹说:“萧兄弟过谦了,来,喝酒。”萧贵才小半杯入肚,胡丹已经十多杯入肚了,直看得他们夫妇目瞪口呆。 胡丹一口气饮尽了二十多杯酒,方吐气说:“如今江湖上风云忽起,各门各派,四分五裂,外祸内乱,民不聊生,我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呢。” 第五十四章 无边风波(4) 萧贵失声说:“此话怎讲?” 叶舞容也吃惊地说:“我兄长他——” 胡丹说:“叶离群控制少林武当诸大门派,又轻易拉笼一些武林上有名之人,他的名气在如今江湖上如日中天,但他毕竟年轻,如果想要一统江湖却是极难。” 叶舞容不懂了,说:“既然胡大侠说我兄长已控制几大门派,手下能人极多,可以说所向无人可敌,阁下为何出此言。” 胡丹又喝下一杯酒,说:“如今江湖四分五裂,令兄一派人虽人多势众,但却还及不上鬼城众杀手,况且此时之外,除了鬼城,又另生一股势力,此人一出江湖,江湖上真正的灾难也就来了。”叶舞容听了大不为然,萧贵却见胡丹说得如此认真,情知非假,只是也不敢相信天下谁还能有叶离群如此之势力,不由问:“胡兄说的此人为何人物?” 胡丹说:“神刀庄的真正主人。” 此言一出,叶舞容脸色一就,叫着说:“他们又出江湖了么,他们还没有死干净么?怎么可能。” 胡丹说:“他们还活着两个人,他们两个人并不可怕,可怕的只是翡翠令。” 叶舞容张大了嘴,再也说不出话来了,萧贵望望胡丹,又望望叶舞容,他想不出有什么事能让她如此吃惊的,只听胡丹说:“我从来也不相信天下会有这样的东西,杀了我也不敢相信,但是——我亲眼所看到的,无论你是谁,无论你的武艺有多高,只要你一见到翡翠令,你就不再是你自己,便是有个三岁的小孩子拿着柄剑都可以轻易地杀死你。” 萧贵惊讶地说:“天下居然有这么可怕的东西,它是什么东西制成的,为何会如此可怕。” 胡丹说:“只是一块令牌,它不寻常只是因为它是用整块翡翠做成的,但它最可怕的是它会发出一种奇怪的光线,这种光线才最可怕。”他忽然冷冷地看着叶舞容,冷冷地说:“既然这种事让我遇到了,我应该怎么做,你一定是最清楚的,如果令兄再不回头,将来发生什么事,休怪我出手无情。”他此时只想去杀掉叶离群,也许叶离群一死,玉玲珑心中的怒气就会消失了,她有可能因此而退出江湖。 叶舞容一直对胡丹有几份畏惧之心,一听他这话,吓了一跳,仿佛叶离群已经死在他手上一样,连忙说:“不,你不能杀他,你不能那样做,无论谁也不能去杀叶离群。” 胡丹冷哼了一声,并不说话,叶舞容此时什么也顾不上了,大声说:“因为他就是当今皇上。” “皇帝?”胡丹吃了一惊,惊问:“叶离群便是当今皇帝。” 叶舞容脸上流出了几路细汗,这下萧贵也是目瞪口呆,半响话也说不出来,只呆望着面前自己的女人,似是呆了。叶舞容咬紧牙,一字字说:“我父皇在今年七月下令退位,传入我皇兄,当今天下,唯他一人最尊贵了。” 萧贵忽然跳了起来,双眼瞪得极圆,抓紧叶舞容的胸口衣服,粗声说:“你——你就是那个公主?” 叶舞容点点头,说:“我七岁那年在御花园看到过你一次,就——谁知你——” 萧贵大怒说:“可是你——叶离群却下令将我家人七十多口全打入天牢,最后杀的杀,流放的流放,你竟然也视若无睹。” 叶舞容眼泪如雨水般淌下,摇头说:“我皇兄年少气盛,致此大错,我——我也无能为力。” 萧贵狠狠地盯着她,如果目光可以杀人,她最少已经死了几百次了,萧贵呆望着她一阵,忽然猛地将她推开,双手抱着头,跪倒在地,大哭起来:“老天,你真是瞎了眼呀,竟让我——伴着仇人相宿相飞,呆了多半年,我狠啊——” 胡丹倒抽了口凉气,此时冷冷说:“叶离群即是当今皇上,就不应该老惹是非,挑起这江湖的大血案来,此时此刻,便是我不杀他,也已经平息不了江湖上的公愤了。” 叶舞容暗自心惊,却凛然说:“如果不是你们七浪子胡乱惹事,皇兄他早就一统中原武林了,后率众出关,荡平鬼城,他这样做又有何不对。” 胡丹冷笑着说:“天下本来就是你家的,只要叶离群振膀一挥,千万人应合,但在江湖上,却是不一样,天下武林之中有那么多想称天下第一的人到头来不是横尸茺野,便是死于乱刀之下,况且你一个身娇体贵的皇帝,你已是天下第一人了,又何必到此肮脏江湖上来混,做一个肮脏的浪子呢。” 叶舞容恨声说:“难道江湖上就只许你这样第一剑侠的后人去闯,既然你说天下是我叶家了,那又为何在江湖之上,我叶家的人为何不可随心所欲一些呢。” 胡丹说:“江湖比不及朝中,朝中之人身居要职,贪生怕死,委曲求全的人多不胜数,但江湖之上的人,一无所长,人就性命一条,拼的是血与仇恨,求的是个安分,而你们却是——” 叶舞容说:“我皇兄有多少大事在做,那里去想你们这群浪子的心事,他一心只想着万民安居乐业,国福民强,而不想看到一个刀光剑影,终年血恨交织的江湖。” 胡丹说:“可他所做之事恰得其反,如今天下却因他而大乱,如此昏君,不要也罢。” “大胆。”叶舞容怒吼着说:“我当你是我夫婿的朋友,让你三分,谁知你得理不饶人,蛮不讲理,你算什么东西,你又是什么身份,竟敢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来。” 胡丹淡笑着说:“我不与你争论,你既是皇宫之人,定可入得宫内,你带我去见太上皇,我与他当面去论是非好了。” 叶舞容轻蔑一笑,说:“你是什么人,竟然想见我父皇,我父皇何等尊贵,岂是你这样的人可以随便见得着的么。” 胡丹不说话了,他此时才记起做为一个想保持礼貌的男人,最少不要与女人去争执某一件事。萧贵在这时忽然站起身来,盯着叶舞容,脸上全是冷漠,仿佛在看着一个陌生的敌人。他冷冷地说:“你父皇又怎么了,他难道不是个人,胡大侠行侠仗义,何等英雄之人,难道也不够格去见你父皇,你父皇又算什么东西。” 叶舞容不敢与萧贵吵架,见他对自己父皇无礼,也不敢生气,只是说:“我父皇——” 啪的一声响,萧贵一掌击在她的脸上,叶舞容一时呆住了,接着萧贵的另一掌在她另一边脸上响了,萧贵冷若冰霜的声音说:“滚,滚到你父皇面前去,我这一辈子都不想再见到你。” 叶舞容双眼中的泪水缓缓流淌下来,脸色惨白,喃喃地说:“我们——” 萧贵说:“我一想起你是那狗皇帝的女儿,我就想吐,你这个不要脸的女人,你若不走,我便杀了你。” 叶舞容只觉得心都碎了,她以为自己已经紧紧地握着面前这男人的心了,可是没有,男人根本就不将她当人看待,什么山盟海誓的诺言,都只是梦一场,**一场,如此无情无义的男人,竟然自己爱他那么久,长这么大,她还是第一次让别人打,而且打得这么重,她已经绝望了,她退后几步,盯着萧贵那张自已曾经深爱着的脸,颤抖着说:“我——我想不到你会是这样一个人,我瞎了眼,看错了你这畜生,萧贵,你这个畜生。” 萧贵说:“骂得好,不错,我就是个畜生,你这一骂我当做别听到,从今天之后,我们什么事也没有了,今后若有机会再见之时,休怪我萧某人手下无情。” 叶舞容呆了呆,脸上又涌出泪水,望着面前这张脸,这张冷漠的脸,心中在痛,却还是舍不得,想着这大半年来的恩爱,真怀疑刚才所发生的一切全是梦一样,她半响才说:“我,我们——真的完了,萧贵,你,你一点夫妻之情也没有了么。” “夫妻之情?”萧贵怒吼着说:“你还有脸说出这个情字,你既然想嫁给我,那那个狗皇帝杀我全家的时候你死那里去了,又怎么不见你出来说情。”他越想越气,一把抓着叶舞容的头发,重重又是几个耳光,接着一脚踢下,胡丹见萧贵盛怒之下,脚劲十足,这一下若是踢中叶舞容,只怕不死也得残废,虽然对别人夫妻之间的事自己不便出手,但事出紧急,不能不管,忙大声叫:“萧兄,不可。”说罢,飞身扑上,双掌在萧贵身上一拍,顿时化出了他大半内力,饶是如此,叶舞容也是被踢到五步之外,关发散乱,口吐鲜血,萧贵一脚踢出,竟然连去瞧她一眼也没有,仿佛当她是个死人一样,叶舞容缓缓地站了起来,她想不到萧贵有这么一天对她下毒手,不均万念俱灭,咬牙站立起来,狠盯了眼萧贵,然后朝着门外走出,再不回头。 胡丹见她身影弱不禁风似的,脚步也是无力,看来刚才一下受得不轻,不由长叹一声,说:“萧兄,她毕竟——是你的妻子。” 萧贵挥手说:“你不必多说了,我死也不会再理会她什么夫妻之情,今天之后,我已经不认识她了。”却在这时,只听门外叶舞容哎呀一声,忽然摔倒在地,萧贵脸色一变,连忙抬头去看,关怀之色,溢于颜表,只见叶舞容摔倒在地,一动也不动,吃了一惊,见胡丹正带着笑容看着自己,脸色一正,大声说:“要想死也别死在我萧贵的客栈里,滚出去死,别沾污了我的生意。” 叶舞容似是想拼命站起来,可身体才立起一半,又摔倒下去,这一下看上去更重,胡丹笑了笑,对萧贵说:“你们毕竟有过夫妻之实,况且,她能够放弃荣华富贵肯与你呆在这个小地方,这说明她是很在意你的,之于她父亲的事,你在皇宫呆那么久,难道还不懂得身不由已这个道理么。” 萧贵很不开心地说:“你竟然也取笑于我,我——” 胡丹说:“人都是一样,我在取笑你么,有些人我真恨不得一剑杀了她,可是如果她真的有什么凶险时,我却是拼了命也要救了她。”说着叹了口气,接下去说:“况且事已经发生了,杀了她于事也无益,也许当时她父皇杀你全家的时候她并不知情,这事也不能全怪一个女人,人的一生,难得真正爱一个人的。” 萧贵呆了一阵,还是轻轻走了过去,叶舞容竟然昏了过去了,萧贵脸色冷漠,却很温柔地将她抱入房间,胡丹走了,他不走,呆在此地也是于事无补,既然他们都知道了真相,是福是祸,是散是聚,那是他们自己的事,而自己的麻烦事已经够多了,自己都不知道要怎么才能够做好才是呢。 胡丹想着乱七八糟的事,就这样走了,他走的时候,顺藤摸瓜拿走了一瓶酒,喝酒才是此时最需要做的事,最好是能够喝醉。 但真正想喝醉的人并不多,真正肯去醉的人也不多,胡丹也不愿意醉,他也不能醉,因为他要做事的太多了。 许多事便是这样,仿佛就只为他一个人存在而存在一样,胡丹就是这个人,他实在想不出他这一生中竟然会遇到这么多奇巧的事,让人烦心的事,竟然有这么多。 不知觉之中纵马而出,也不知走向何处,走了多远,人烟忽然逐渐稀少起来,却在这时,大街之上,忽然响出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音。 第五十五章 神秘侠客 (上章节还有千多字,一起放到五十四章节里,注意观看。)胡丹听得马蹄之声,猛地抬头,便见叶离群与慕容斐等人纵马而来,似是很惊慌似的,胡丹脸色一变,手握紧剑柄,头却偏向一边,那知这几个人只当没看到有个大活人在一边一样,瞧也没瞧他,催马疾去。 胡丹也催马追去,他实在想不通叶离群竟然也有让人追杀的一天,他想看看谁有这个能耐,前面的人越来越多了,叶离群等人只是拼命催马,忽然,慕容斐一声惊叫,一手猛拉马绳,快马人立而起,居然在数步之内生生定住,长街一阵大乱,原来他的马前忽然冲入了一个十多岁的小男孩,叶离群拉住马时,已去了十多丈之外,一听马嘶之声,回头一看,见慕容斐落于身后很远,忙大叫着说:“慕容大侠,快点。” 慕容斐没有理他,反而走下马去,那男孩儿虽然受惊不小,却是丝毫无伤,慕容斐见他泪流满面,柔声说:“小弟弟,你别伤着吧。” 那小孩子半响才说:“不知道。” 叶离群见慕容斐仿佛不理自己,心中微怒,大叫着说:“慕容斐,追兵旋即便到,还不快走。” 慕容斐望向叶离群一眼,眼中满是鄙视,他又回过头来看着小孩子,抚摸下他的头发,才上马而去,又向那小孩子挥挥手说:“小弟弟,以后不要在街上乱跑了,小心受伤呀。” 那小孩子笑着说:“知道了。”只见他身影一闪,速度却是极快,这那里像个十三四岁的小孩子,他一闪身就到了慕容斐的面前,手中多了柄小刀,一刀刺入那条大马的头上,烈马长嘶,那小孩身体一闪,已去了一丈多远,这那里是个小孩子,只见他身体一晃,立即长了三尺,这分明是鬼城的右令使,慕容斐吃了一惊,他做梦也想不到面前这个小孩子便是他们要逃避的三大高手之一,心中虽惊,身影却丝毫不变,飞身而起,随即拔出长刀,脸上却出了冷汗,心中在想:“倘若此人出刀杀的不是这匹马,而是自己,不知自己能不能够逃避得了,也许自己也像这匹马一样倒地而亡命了。” 右令使对他爽朗一笑,说:“想不到慕容大侠成了神刀庄的鹰率之后,竟然还有此等善心,真是让人佩服。” 慕容斐说:“我也想不到鬼城大使也会出此下三流的招数,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右令使说:“就因为此事不是很光明磊落,我才肯饶你一命,我要与你单打独斗,让你输得心服口服才是。” 慕容斐说:“今天你虽说算是放我一次,但我却不领你的情,要想让我欠你人情,你也是休想。”他忽然倒转长刀,朝着自己腹部一刀刺入,直透后背,右令使之才大吃一惊,心想:“中原双刀慕容斐,果真真君子。”慕容斐冷笑着说:“你要想杀我,只管朝着我来,你们恩怨已尽,我出手也不会留情面的。”他猛地拔出长刀,鲜血飞沾而出,染红一地,右令使目光如电,望了慕容斐一阵,呆了半响,方抱拳说:“好,好一个男子汉,你并没有让我失望,你是中原武林中的一个大君子,让人佩服。” 慕容斐说:“中原武林,藏龙卧虎,岂是塞外蛮野之地可以比拟,鬼城想到中原称雄,想也不要想。” 他每说一个字,鲜血便多流出一分,但他还中咬着牙一字字地将这一句话说完,说完之后,双刀抵地,左腿单跪,似是想好好站着也是不大可能了。 右令使脸上一红,击掌说:“阁下临死之时,还能说出如此话来,阁下这一生没有白活了。”说着他从一边的树上拆开了一根树技,缓缓地朝着慕容斐走去,慕容斐血红着双眼,狠狠地盯着右令使,他这一刀太刺狠了,为了出一口气,他竟然忘记了对方是一个很可怕的杀手,看来,自己在他手下最多可走过十招了。 胡丹早就注意了右令使,早就下马了,此时正缓缓地站到慕容斐的身后,他在一个旧货店里随便扯了件衣服,披在身上,将头发也弄得乱七八糟,形如乞丐,这样的乞丐在街头到处都是,一般没有人注意到的,连右令使与慕容斐也没有去注意他们身边不远一个乞丐正慢慢走近。右令使出招之时,胡丹拔剑了。 剑就在旧衣服里面,胡丹的手上,剑一出,右令使立即感觉到周围现出了一股浓厚的杀气,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的剑法。 长剑击在枯枝之上,枯枝立即断成无数条,洒落一地,右令使猛然醒悟,但闪避为时已晚,啪的一声,剑背拍在他脸上,他只觉得整个头都被击昏了,重重摔倒在地,但他反应极快,虽说当前出招时过于轻敌,让人偷袭成功,但他艺高胆大,在地上一滚,手中就多了柄剑,在自己面前乱挥,他以为胡丹偷袭成功,定会趁机而上,他便是死也要拉着对方。 那知胡丹瞧也没瞧他,伸手抱着了慕容斐,伸出食指,点了他几处穴道,急喷而出的鲜血立时止住,又自口袋里拿来一个玉瓶,这是他在路上遇到的一个神医手中买来的止血好药,倒了大半在慕容斐的伤口之上,随后从自己衣服上扯下一条布带来,给慕容斐包上,包扎过后,右令使早就闪身到几十步之外去了,手握着一柄剑,脸色铁青。 胡丹望着右令使,冷笑着说:“中原慕容大侠欠你一刀,我也放你一剑,休只言说鬼城会送顺水人情,其实你刚才根本就没有机会杀死慕容大侠。” 右令使点点头说:“不错。”停了一下,接着说:“敢问尊驾高姓大名。” 胡丹用眼角扫了一眼慕容斐,冷冷地说:“江湖上的人,没有姓名,有的只是一个代号,不说也罢。” 胡丹知慕容斐此人心高气傲,生平从不欠人之情,又想及以前他帮着叶离群对付自己,此时若是说出身份,定然让他难堪,胡丹很少去做让别人难堪之事,他从不想去伤害别人。 右令使看了胡丹一阵,才说:“那好,今天你我到此为止,高山流水,来日方长,终有一日你我会重逢,告辞。” 慕容斐止住了血,脸色好了一些,呆了一会,方想到刚才有人救了自己,刚要道谢,但一见右令使便要离去,他到了这里,那么孟飞也一定来了,叶离群岂不危险了,不由失声叫出:“这位大侠,救命之恩,不敢言谢,前面有一位重要的人将要受到危险,大侠若肯授手相助,在下莫齿难忘阁下大恩。” 胡丹知他说的是叶离群,天下虽大,实在没有一个人比他更为重要,他虽然做了许多错事,可他毕竟是一国之主,自己做为他的国中之人,岂能见死不救,不由长叹一声,说:“好。” 慕容斐忙说:“多谢。”这两个字一说出,身体立即往下倒,终究是流血过多,便是再厉害的人物,也逃不掉这种状态,胡丹知从他这种大侠嘴里说出多谢这两个字实在比割他自己一块肉还要困难,但救的人是叶离群,叶离群此时身边有少林武当几大掌门,孟飞与另一名鬼城使者一时三刻绝伤不了他,让他多受点惊也好,便淡淡地说:“慕容大侠,你自己此时流血过多,性命凶险,我虽救过你,但你因此而死去,岂不是白白浪费我一片心血了。” 慕容斐神色一振,咬牙说:“慕容斐死不足惜,前面那人才是关系到天下兴衰之人,大侠若肯授手,在下死无所憾事。” 胡丹摇摇头,说:“到了这个时候,我真想不懂你真是大侠还是别人的走狗了。”他望着右令使,笑着说:“你说天下竟有如此有趣之人,你可曾遇见过么。” 右令使怔怔地说:“从未见过。” 胡丹说:“这世界很无趣,是不是?” 右令使便不知道要怎么回答他了,只是说:“是。” 第五十六章 神秘侠客(2) 胡丹接着说:“要找一个让自己感觉到有趣的人却是很难,对不对。”慕容斐满面苦笑,他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让别人说是很有趣的人。胡丹不待右令使回答,便厉声说:“我要去救人了,你有本事便来阻挡于我,便是杀了老子也不妨,但老子走后,你若敢伤害慕容大侠,我做鬼也要取下你的项上之首。” 胡丹说着闪电般跃起,迎面一剑击出,一剑七星,击在右令使面前,硬硬的石沙面上立即多了七个深浅不一的小洞,呈圆点分布,胡丹一剑刺出,人已掠飞丈之外,右令使一愣,立即大叫着说:“想在我面前摆弄剑法,休走,看剑。” 右令使猛地喝声,身体倒掠而出,犹如穿云之箭,一掠而上,与胡丹一前一后,疾飞而去。 胡丹见对手轻功不俗,不由一笑,回头对他一招手,大叫着说:“有种跟上老子,来啊。”话罢,身体一闪,在空中连连翻跟头,随意变招,人如一只巨鸟展翅而飞,右令使这一次便是使尽吃奶的力气也追赶不上了。 前面人群混乱,无数的人四处奔走,刀剑之声咣咣不绝,胡丹脚步在地下一抵,穿过人群,便看到左令使与少林掌门大悟和尚斗招,孟飞正与武当一觉道人过招,昆仑掌门,叶离群等人呆在一边,谁也没有出手。 叶离群当然不会出手,他知江湖之人,能人辈出,若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他绝不肯与江湖之中人厮杀,而各大掌门自持身份,岂会以二敌一,以多胜少,便是胜了也不光彩。胡丹望着孟飞,见他身体似是强壮了一些,功力也增长了不长,几月不见,他居然可以与武林泰斗斗个平手了。 那个左令使手持一块尺长的令牌,令牌闪闪发光,与大悟掌门斗得个难舍难分,此人时而掌,时而以令为剑,出招尽是些极尽怪异之招,少林掌门拳法虽清,功力虽深,但若正大光明地与此人相斗,一时取胜不容易啊。 正在这时,只听一人大声说:“师兄,合令。” 众人一怔之下,却见一个人闪电般冲入人群,挥掌向少林掌门面眉击出,少林掌门见来掌势壮,不去硬碰,身体一闪,那知此人走的竟是虚招,左令使也不趁机偷袭,各持一令,两下一合,只听一声巨响,犹如雷震,来人正是右令使。 巨响一起,远远旁观的人群俱是吃了一惊,齐齐吓得脸色苍白,摔倒一地,叶离群身边的一些侍卫摔倒一地,叶离群武艺并不差,功力也不弱,也觉得心神一荡,幸好此时昆仑掌门伸出一掌,抵在他胸口之处,顿时一股真气冲上,便感觉好多了。 响声一起,左右令使顿时像变了个人似的,他们本是以奇,巧,险为胜,此时双使一对眼神,右令使居然朝着少林掌门当胸一掌击出,竟似是不要命的拼法,天下谁人敢对少林掌门使如此之招,岂不是送死,少林掌门合什说:“阿弥陀佛。”当仁不让,迎面一掌击出。 轰隆一声,两掌相接,震荡得一边沙石飞扬,只是感觉少林掌门并没有得什么好处,因为右令使并未收掌,他要的就是这样,大喝一声,拼尽内力向少林掌门尽力压去,另一名手持令使的使者也朝着右令使冲来,他们的武艺本是极高,但最可怕的还是这双令合击的这一奇招,不知多少次让他们败中取胜,杀敌于无形之中,但天下虽大,能够让他们合令的人并不多,也只有如同少林掌门这样的绝世高手才配他们合击出手,只要少林掌门一败此招,便是他们没有伤到此人,也断可煞去中原武林的锐气。 胡丹早就看出了其中奥妙,见众人还在发呆之时,长剑飞出,点向右令使,使的正是玲珑谷所学就的拔草寻蛇。 若是用此招去杀蛇,未免太小题大做了,只怕连地下的草地也会掀起,但用此招去对付善搞偷袭的双使,却是极好。 这一招使出,杀气立现。 只听得左右令使齐声惊叫,握令的手指痛得要命,不由手上一松,双令牌脱手飞出,飞向数丈之外,他们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人就倒翻而出,飞身夺令。 令在人在,令亡人亡。 右令使一手抓住一块令牌,刹住身体,左令使人如同断线的风筝,身体在半空中旋转了一个大弯,这才抓住了已掉到地下的令牌,但身体刚沾地面,顿时张口吐出一口狂血,单腿跪地,脸色变得苍白。 “胡丹。”孟飞正与一觉道人过招,一听这边发生巨变,齐齐停手,孟飞一见胡丹,脱口叫出,皱了下眉头:“怎么是你。” 胡丹笑着说:“原来是孟庄主,好久不见,别来可好。” 孟飞眼中立即流露出一丝暖意,但一眼看到狼狈不堪的双使者,暖意立即消失了,白了叶离群一眼,冷冷地说:“今天你走狗运,大爷来日再去杀你。”再不说话,连看胡丹一眼也没有,扶起左右令使,抢了几匹马疾驶而去。 胡丹没有追,叶离群也不敢派人去追,满街的人看到这三个人夺马而去,竟然连大气也没敢出一声。 胡丹直到他们的身影全部消失后,再回头望着叶离群,眼光冷漠,拱手为礼,说:“叶庄,久违了。” 叶离群怔了怔,随即合惊喜地说:“原来是胡大侠出手相助,在下倒失敬了。” 胡丹冷冷地说:“你不必自称在下,我见过叶舞容,我们彼此心照不宣便是,萧贵为人处事有些不当,但并不全都是他的过错,也错不到祸及九族,他如今与令妹在这个小镇上,希望你能够好好处理,如今正是天下大乱的时候,真正神刀庄的主人已出江湖,翡翠令所至之处,无能可敌,鬼城此时又横行中原,惹事生非,连侠义无双的孟飞也让你逼得成了人神共愤的叛徒,你便是得到江湖又能如何,于你名望有害无益,我此时不杀你,我要看你如何给天下人一个交代,如今武林四分五裂,盗贼四起,匪人群起,江湖险恶,此时你还不退出江湖,更待何时。” 叶离群听得脸上一阵红,一阵紫的,听胡丹说到此地时,方惊声说:“你说什么,翡翠令真的重出江湖了么,这可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喃喃自语几声,忽然抬头,见前面多了一张熟悉的脸,竟是叶舞容,她身边站着一个横眉冷脸的汉子,手持一柄尚方宝剑,这人自是萧贵,不由又惊又喜,叫着说:“舞容,你还好么?” 叶舞容望了一眼身边的萧贵,萧贵没有理她,别过头去,叶舞容咬牙说:“我很好,我来这里只是想告诉你,我一直很好,你不要担心,我现在和萧公子在一起,我不想回去了。” 萧贵猛地将她一推,冷声音说:“滚吧,我一见你们兄妹俩就恶心,滚回去吧,我一辈子再不想见到你了。” 叶舞容摔倒在地,呆望着萧贵,眼泪又流了出来,叶离群扶起了她,冷笑着说:“如今萧大人已经是萧大侠了,随我回宫吧,这肮脏的江湖,我已经厌倦了。”叶舞容低声说:“我不想回去。”叶离群望了萧贵一眼,摇头说:“他已经知道了我的身份,我们确实于萧家有愧,但我们的身份不同,又岂可让别人垂怜。”叶舞容只是摇头,双眼一刻也没有离开萧贵。 蓦地,小镇边传来马蹄声,响声震天动地,众人纷纷闪避,回头一望,只见成千上万的快马飞驶而来,十多匹高头大马在前,躯赶闲杂人员,为首一名身着御卫衣服,正是宫中侍卫首领。 胡丹缓步走到萧贵身边,低声说:“人的命运往往因一个选择而改变,此时正是那个选择,是走是留,你自己决定吧。” 萧贵咬牙说:“我岂会再贪图富贵,我早就看透了这一切。” 胡丹笑了,说:“的确,江湖上虽肮脏无比,但却比官场要干净许多,开心许多,在我们身后面的街头有一个身穿白色衣服的人,他手持双刀,胸口中了一刀,受伤不轻,你不妨去帮帮他,他虽做了许多错事,却也不亏为当代之一大侠,他的名字叫慕容斐。” 萧贵惊声说:“是他,双刀慕容斐。” 胡丹点点头,萧贵就这样走了,叶舞容想去追,却让叶离群死拉着不放。胡丹还没有走,他呆在原处,任凭如狼似虎的官兵从自己身边催马而过,他也不动一下。叶离群在十多名姿色俱佳的少女扶着走向一辆十多匹马拉的马车,叶离群披上了帝王之装,拉着叶舞容之手,站在马车之上,路边的行人全看呆了,他们都呆在这个小镇里祖祖辈辈,可又有谁有幸能够见到如此大的场面,又有谁能见到当今的天子。胡丹望着叶离群,心想:“叶离群此时既然在大众场面上现出了身份,看来他是决定要退出江湖了,他若退出江湖,只待少林武当诸派联合群雄,鬼城并不足虑,只是玲珑谷——” 想到这里,只见有一名身着宫内太监服装的老人走到他的身边,揖首说:“这位可是胡公子。” 胡丹说:“在下就是。” 那老太监说:“皇上有请。” 胡丹本不想过去的,但见叶离群在马车之上对他招手,不敢失礼,大步走近,就站在马车面前,单腿跪地,朗声说:“草民胡丹拜见皇上。” 叶离群威风摆足,见以前一直是他最大对头也对他跪头,大是得意,笑着说:“不必多礼,胡大侠请起。” 胡丹便站了起来,笔直地站在叶离群的面前,这种模样他一生之中还从未有过,让他十分拘束,纵是如此,别人的眼光也看呆了,他们从来没有见到过有人在皇帝面前也会这么随便,皇帝叫他起身,他连谢恩也不说,急得那老太监对他连使眼色,胡丹只当没看见。 叶离群忽然小声地说:“你要我退出江湖我可以答应你,但是你必须答应我三件事。” 胡丹微怔,但立即说:“皇上请吩咐。” 叶离群说:“第一件,你必须将玉玲珑杀掉,毁掉翡翠令,联不想再看到那样的邪物留在人间。” 胡丹点点头说:“此事我自有主意,皇上不必多虑。” 叶离群说:“第二件事,鬼城之人屡次伤我国民,做恶多端,朕有要事在身,不能统率群雄出往歼灭,现下令于你,你可敢担此重任。” 胡丹又点头说:“小人愿意为国为民,义不容辞。” 叶离群声音更浊了,说:“这第三件事嘛,最为重要,你若是将陆小丹陆姑娘送于宫中,联可担保你一生荣华富贵,飞黄腾达,前程不可限量。” 第五十七章 神秘侠客(3) 胡丹以为是什么紧要的事,不听则已,一听怒发冲冠,跳起身上,手指向叶离群,大声说:“此事恕在下办不到,陆姑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礼物,至于享受荣华富贵,飞黄腾达,人各有命,倒也不劳阁下挂心。”他一怒之下,几乎想动手打人,江湖切口一道而出,一语之后,惊得众人目瞪口呆,当即有十多名侍卫拔刀剑飞扑而上,朝着胡丹扑去,胡丹傲然而立,丝毫不惧,冷笑着说:“你为一国之君,竟然也如此贪恋女色,置天下民众于水深火热之中不顾,你这等昏君,胡丹不才,却也不是可以让人随便摆布的走狗。” 话至此处,十多名侍卫已近身边,两名身高力大的汉子伸手就去抓胡丹的手,胡丹刚要动手,却听叶离群大声说:“住手,滚开。” 十多名侍卫面面相觑,连连应是,一齐退了下去,叶离群盯着胡丹,眼中露出一抹杀气,冷冷地说:“成大事之人,岂可为女色而迷,胡丹,你是名门后人,但我举手之间可以让你成为遗臭万年的武林罪人。” 胡丹冷笑着说:“便是粉身碎骨,胡丹也是从不会更改。” 叶离群哼了一声,竟不再敢与胡丹目光对视,良久之后,叶离群才大声说:“起驾回宫。” 几千人马缓缓而去,胡丹还站在原地,最后街头的人也慢慢走散了,胡丹还没有动,黄昏已经来了,胡丹还是没有动,他忽然发现,陆小丹在他心中的地位竟比他最喜欢的冷芳芸还要重要得多,无论是谁,只要敢对陆小丹说上一句不好听的话,他都会暴跳如雷,他甚至于可以轻易为她付出生命,而对他最喜欢的冷芳芸,最怜惜的金如意他都没有这种感觉。 这到底是种什么样的情感呢。 胡丹想不懂,胡丹有许多事都想不通。 胡丹只是在这时发现自己与叶败一样只要心里一激动,也一样会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了,真正别人看到的脸上满是笑容的那个胡丹,原来只是他的一个假面目而已。 笑容不能证明什么,笑容也不可能永恒,真正永恒的笑容,只要一次就够了,胡丹此时笑不出来,他现在只想找到陆小丹,让她躺到自己身边,静静地听她问自己她美不美,静静地看着她看着自己送给她的那张铜镜里的她自己,让她静静地陪着自己喝酒。 往事总是最美的,但往事从不会重复,便是有重复的意境,但当初的新鲜与刺激已经成为了过去了。 黑夜。 夜并不全是黑色的,夜并不黑,犹如银盘的月亮之光洒照大地,入冬的地面已渐渐有些凉意,倦鸟早已归家,倦旅客早已入睡,冷风吹却没有睡意,他无法入睡,听雨轩里的女孩子全让他赶了出去,那群热情似火的少女们此时不知又在喜欢上那一个让她们心动的男人。 冷风吹此时只想孤独。 孤独的滋味很不好受,但孤独的时候却可让一个人想到许多往常想不到的东西。他于是来到了狂风谷。 深夜之中,尘世之上很少有狂风谷这样寂静的地方。 冷风吹坐在刻着狂风谷三个大字的石头之上,平放着古筝,筝音悠扬,如同珠玉,静山四周一片寂静,这正是冷风吹一直所梦想的地方。 只有在孤独的时候,他才会有梦。 他所有的梦想都是这个诺言,一个也许他一生都无法兑现的诺言。 二十三年前,孟春风将死之时一句动情的话不仅救活了他自己,也改变了冷风吹一生的命运。 五年之前,孟春风临死之时说了一句话,这句话说后,他就死去了,永远不存在了,这句话就改变了冷风吹一生的命运。 孟春风被尊为杀手之中的杀手之王,一生之中很少需要别人帮他做些什么,更不会求别人什么,唯独这一次,他说了他一生之中唯一的一次要他的徒弟冷风吹为他做一件事。 “你一定要战胜胡酒,若不能战胜他,就让他杀死你,这两件事只要发生一件,我就可以瞑目了。” 冷风吹懂得他的意思,杀手只会尊敬能够胜过他的人,当时孟春风身中意外之伤,而胡酒年轻气盛,不战就败于胡酒之手,但他心中一直不服,因为他毕竟没有与胡酒交过手,胡酒胜了他,只是异外而已。后来胡酒放过了他,他也没有脸皮再去找胡酒比试,只将全身的武艺一起教给他最后的一个徒弟,冷风吹,他最后的日子里,最大的愿意便是能够看到冷风吹能够与胡酒一战,胜了,那他的杀手之王的桂冠并没有抹黑,照样是无人可敌的杀手之王,若是败了,他也是死而无憾了。 就为了这么一句话,冷风吹寻找了胡酒七年,却是从未见到过胡酒的痕迹,胡丹像是从人间消失了一样。 在冷家堡附近,胡酒神秘地出现了一次,可以说是救了他一命,但他不会记恩,记恩会淡忘仇恨,他比任何人都懂这个道理,他于是约胡酒决战,但胡酒并没有应约,后来又听到胡丹让叶离群带走了,冷风吹不是呆子,他自然可想出其中的疑问,一切可以证明那个人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剑侠胡酒。 任何人都知道,胡丹一直是叶离群眼中钉,手中刺,一抓他到手,恨不得杀而后快,胡酒即是胡丹的父亲,儿子大难当头,做父亲的怎么可以不出现,况且,胡酒是成名大侠,岂会应约不来,临阵退场。 最有趣的事是,双刀与胡酒是一起成名的人物,相传两人以前还是多年好友,但当时双刀对他说的话,他的脸色就告诉冷风吹那个人是假的,只是当时情况危机,双刀并不道破,借机趁机,放了冷风吹。 “胡酒在何处呢,胡酒还活着么?” 冷风吹仰天长叹,筝琴寸寸根断,他躺在长石之上,望着天边闪烁的星星。 “冷风儿呢,冷风儿又在何处,她还活着么?” 冷风吹无时无刻都在想着这两个人,冷风儿自太原时与胡丹一见面之后,便再也没有看到她了,胡丹为人正义,决不会杀一个喜欢他的女人,江湖上有冷风儿那样武艺的人并不多,若她没死,那她到那里去了呢,快一年了,她也不回来。 杀手最忌讳个情字,然而冷风吹却总是赶不开,幸好他杀人时出手冷酷,一刀杀一人,才没有死于对手刀下。 冷风吹想着妹妹冷风儿,又想想胡酒,以及胡丹那些人,不知不觉中睡着了,醒来之时,是感觉到一阵轻微的风声惊醒的,他吃了一惊,翻身而起,手触上了刀柄。 这是谁呢,谁有这么好的轻功与内劲。 一个人。 一个蒙面的女人。 这个女人并不算高,她正轻轻地站在冷风吹丈外之前的地面上,双眼淡淡地望着他,月光之下,只觉得那双眼充满了仇恨。 冷风吹还是惊得不小,以他的武艺,便是在睡梦中,常人近他百丈之内的地面上,他就会感觉出来,而这个人直到近到他身边才感觉出来,他当然知道高手之间,一丈之地,就可轻易要了一个人的性命了,对方若是敌手,她有备而来,而自己在睡梦之中,闪然已败了一着,但看这女人似乎没有敌意,不由暗自叹息,起身拱手为礼:“阁下星夜来访,小可无礼,不及远迎,恕罪恕罪。” 那女人冷冷地说:“不必多礼,我来这里只说一句话,说了就走。” 冷风吹听得那声音似是个年长的女人声音,便说:“前辈但请吩咐,在下洗耳恭听。” 那女人说:“传言阁下一直想找一个人,有没有这回事。” 冷风吹眼睛一亮,说:“是的。” 那女人接着说:“那个人可是胡酒,天下第一剑侠胡酒?” 冷风吹忙说:“前辈可知道此人下落?” 那女人说:“我给你一张地图,你只待八月中秋之日赶到,便可见到这个人。”说完,挥了挥衣袖,一张羊皮纸自她衣袖里穿出,直向冷风吹飘去,冷风吹伸手抓住,那女人冷冷地说:“阁下好大的胆子,竟然这样相信别人,随便一个人给你东西,竟敢这样大意地接。” 冷风吹洒然说:“前辈武艺这么高,若是想来暗算在下,又岂会用这种下三流的手段,只待我在醒梦之时,出手一击,在下就自问略输一筹了。” 那女人冷笑着说:“阁下如此自信,我便只胜阁下一筹么。” 冷风吹傲然说:“不错,以前辈的轻功来看,可胜在下一筹,别的方面,还须得试后方知。” 那女人哈哈大笑,说:“不必了,你我无仇无恨,不必刀剑相见。”略顿之后,又说:“若想寻胡酒,八月中秋之日必至,若过一日,只怕会让阁下失望了,此际离八月中秋尚有二十来日,已足够任一人从容赶到了。” 冷风吹拱拱手说:“如此大礼,冷风吹在此谢过了。” 又是一阵风吹,那女人在风中一下子便无影无踪,冷风吹望着她远去的方向,陷入了深思。 第五十八章 生死关(1) 长空。 胡丹不知走了多远,也不知到了什么地方,天空晴朗,凉风扑面,秋高气爽,他倒在一大片枯草之上,头枕着一把柔软枯萎的郁金香,望着长空,饮着酒。 酒是他路过的一家小客栈里买来的,既不是好酒,也不纯,但他喝的不是酒,喝的只是回忆。 回忆永远是最美好的,回忆永远让人快乐。 他望着满地的荒草,枯萎的草叶,暗自感叹:“人生岂不如这草木一样,短短几十年,终有枯萎的一天,那怕你便是武林的第一高手,或者是世界上最肮脏的乞丐,都是一样,然而草木可以再次繁荣,而人呢,终究是人生如戏一场,幸好此时有酒。” 寂寞,然而寂寞就像疯长的野草一般缠住了胡丹,胡丹最害怕寂寞,酒瓶很快就空了,胡丹便从怀中拿出一张画像来,画像上的陆小丹正冷漠地看着自己,她仿佛对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不在意,只有那双眼睛,里面仿佛充满柔情,这多情的眸光,足够让任何一个男人迷恋,陆小丹确实是一个天姿国色的美女,她只要肯笑一笑,手中不再握着那柄发着冷光的绝情宝刀,绝对不逊色于天下任何一个美女,她若是换掉那件宽大的衣服,她的身材便可给人带来无数艳梦,这魔鬼般的女人,此时正焚烧着胡丹的心。 呆了良久,胡丹对着画像长叹一口气,用手指在地上挖了一个洞,然后将陆小丹的画像埋了进去,之后,他就呆呆地站在那里,他一点儿也不再觉得寂寞与孤独了,仿佛他正与他相伴多年的妻子呆在一起,只是他觉得这一生如果若不再见到他埋下画像的这个女人,他便再无乐趣了,天下如此之大,他不知道自己现在应该做些什么,也不知道今天晚上他将会在那里落宿。 太阳渐渐西行,时光在飞速动转,胡丹忽然想起了家,想起了他那个呆在大漠之中的家。虽说那地方什么东西也没有,比不上任一中原的宅院,可那里曾经呆过他的亲人,有他最幸福的回忆,他多想再回去睡那张小石床,啃几个发干生硬的干果,听母亲给他讲无数神奇的传说,但他知道那只是个梦,只有梦里才会有那样的意境,他也清楚知道,自从自己离家出走后,母亲一定也走了,那地方现在也许已经成为了猿猴的落脚地,长满了灰尘,不再是个家了。 他如今已是个浪子,没有家的浪子。 浪子,没有家,没有常人所能拥有的一切,如果说有家,那浪子的家就在江湖,只有江湖这个大家能够让浪子有些真正的快乐,然而这些快乐却需要他用无数的痛苦去交换,浪子是与寂寞,饥饿,疲惫,肮脏,绝望——这些因素相们而行的,今夜里你睡在万花楼最豪华的房间里,陪同你的是千金难求的绝色,你只要随便一句话,便会立即得到最满意的帮助,而第二天他却可能待在潺雨水的屋檐下,呆在辽无边际的荒漠之上,相伴的只有蚊蝇与冷月。 这些都是浪子的故事,只有浪子才会有的生活。 浪子在江湖,真正他拥有的东西,也许就只有他手中正握着那杯酒。 胡丹在天黑之前寻到了个酒楼,酒楼很阔气,来这里喝酒的人全都是这地方有钱有势的人。胡丹的到来,并不受人欢迎,最少门口的小二连多看他一眼也没有,这只是因为胡丹的衣服又旧又脏,这样的人自然不会把少得可怜的银两给小二哥买糖果吃,直到胡丹叫了几声后,小二才懒洋洋地给他送上了一个小菜,两斤酒,胡丹也无所谓,他只要有酒可喝,他便什么也不会在乎,况且此时还有歌听。 卖唱的是一个走路都有可能让风吹倒的老头和他刚满十八岁的孙女,孙女叫雪花,长得如同一朵怒发的鲜花一样,张老头拉二胡时,雪花就唱,老头的二胡声音很低沉,雪花的声音很甜。 他们还只弹唱了三首歌,盛银两的破碗里已经有了七八钱银子,这里的人出手都很大方。 张雪花又在唱第四首歌,这是一首酒店里最流行的曲子,词的意思是一名大姑娘,她的未婚夫多年之前就离家出走了,远去了千里之外,几年才托人捎回一点口信,词里大多透露出那个大姑娘的寂寞与伤感,令人凄然心动,胡丹几乎忍不住要掏银包了,但此时正不巧,他口袋里就只有几张自冷家堡带出的银票,碎银全用光了,只好对雪花姑娘抱歉地笑了笑,使劲地拍拍手掌,大声音叫好,他附近的几个人冷眼瞧着他,满眼是鄙视。 胡丹只当没看到,他除了听歌之外就去喝酒,酒楼这时又上来几个人,最前面的是一男一女,男的那个人在这时喝酒了的除了胡丹之外就没有一个人不认识,这人便是这里最富有的做玉石生意的牛家庄牛大少爷,牛少爷身着的很扑素,如他为人一样,简单而诚实,只是他身边的那个女人与他不同,女人长得很美丽,身上穿的是自快马加鞭从洛阳城里送到的最贵的丝绸,是这里最好的衣坊连夜赶做好的,她脖子上那块通体透明的玉石正是牛家的传世之宝,价值连城,衬托得她脸更加妩媚,吸得别人的目光全看过去了,他们后面是几个牛庄的随从,个个生龙活虎般,谁都知道这些人的武艺绝不逊于任何一个飞刀镖局的镖头。 牛少爷今天看上去心情特别好,一见店里的人这么多,而且大多都在向他打着招呼,他大声便说:“今天我请客,诸位的酒菜全算到我身上。” 众人大喜,齐声道谢,胡丹没有道谢,也没有在喝酒,他在看着那个娇艳的女人。 这个女人也在望着他。 这女人不七他认识,居然是绝情园的杜菁菁,她为什么会出现到这里,为什么会出现在牛少爷身边,是不是绝情园主要她来杀这牛少爷的,自己要不要阻挡她呢,心下正在迟缓,这时,他不注意别人,别人都在注意着他了。 牛少爷自然不会在自己心爱的女人面前动粗,他也很懂礼貌为人,但他身后的几名随从却没有他那样的修养,几名随从见胡丹死死地盯着自己的女主人看着,一点不把别人放在他眼中,这让他们不爽,几名随从眼光一使,便有最后两名随从走到了胡丹的身边,胡丹似乎没有发现危险来临,他还在望着美女,这两名随从左边那位别看他个子不高,他却是以内功著称江湖的,经常也喜欢露几手,于是一手按在胡丹的左肩膀上,冷笑着说:“朋友,能不能请我也喝一杯。” 说话之间,手上运了两成力,他这两成力足够让一块大木头都拧下去三分了,他并不想伤人,但他这力一使在胡丹身上,却如同泥牛入海,无影无踪,他吃了一惊,满面通红,动足七分力气直逼而下,顿觉双手软绵绵的,对方还是好好地坐在椅子上,他松开了胡丹的肩膀,看不出这小子不仅有色胆外,还真有些本事,心中却在想:“是不是这两天自己陪小妖用的劲头太多,功力不从心了。” 胡丹直待杜菁菁与那牛少爷入座之后,才回过头来,看到自己身边有两个人,好象这才发现了他们似的,笑着说:“两位大爷敢情是也来喝酒的么。” 那两人对视一眼,齐声说:“去死吧。” 一人手抓着桌子,另一人飞起一脚往胡丹当胸踢出,胡丹不动,桌子也没有动,抓桌子的人使尽了全力也没能动桌子半毫,桌子好像是生铁铸在地上一样,踢胡丹的那人却忽然弯下了腰,摔倒在地。 胡丹哈哈大笑说:“原来你们是来吵事的。” 这两人方知是遇到高手了,退后两步,手握着刀柄,胡丹还不及发话,杜菁菁已经站了起来,大声说:“不许无礼。” 那两人一愣,见主人与少奶奶向这边走了过来,当下按住刀柄,不敢拔刀,胡丹望着面前这个娇艳的女人,脸上的冷笑逐渐消失了,反而有了些温暖,任谁见到她此时都知道她已不再是以前那个魔女了。 她已经改变了。 胡丹笑着说:“杜姑娘,好久不见。” 杜菁菁对着他展颜一笑,指着身边的牛少爷说:“这是掘夫,姓牛,这个地方玉石生意都是他做的。”又指着胡丹对牛少爷说:“这位是胡大侠,胡丹,江湖上最有名的大侠之一,以前我在江南认识的。” 胡丹与牛少爷齐拱手说:“久抑,久抑。” 两人重新落座,挥手叫开了那几名随从,胡丹想问陆小丹现在何处,而她又为什么会弃恶从善了,他还没有说话,杜夫人就说了:“当日江南一别,还真多亏了胡大侠赠送的几十两银子,否则我可真来不了这个好地方,也寻不到这样好的夫婿。” 胡丹一怔,牛少爷立即说:“原来如此,大恩不敢言谢,胡大侠可否略移贵步,移步寒舍,小可定有厚礼相送,也好让我们尽一下地主之宜。” 胡丹心神一转,暗付:“想来这牛少爷并不知杜菁菁以前的身份,她也退出江湖了,看样子牛少爷对她还不错,她也喜欢这牛少爷,我可千万别胡乱一通,给她误事了。”当下就说:“杜姑娘笑话了,你与陆小姐情同手足,区区几两银子,何劳言谢,实是惭愧。” 牛少爷嫌疑尽弃,笑着说:“应该的,应该的。” 胡丹说:“在下在此处能遇到杜姑娘,又得知杜姑娘找到个如此佳婿——只是不知杜姑娘可否知道陆小姐现身在何处,能否见告,不胜感激。” 第五十九章 生死光(2) 杜菁菁说:“陆妹妹与姑姑去关外寻一个旧人去了,我们已经分开了一个多月,听姑姑说她那个旧人姓胡,她还说是你给她们的地址——胡公子难道不知道她们去找谁么?” 胡丹闻言,脸色一变,心想:“她去寻胡酒去了,看来当日在侠客庄,她一定是早知道我后背上有地图,所以才那么做,原来自己的后背上有地图,想必当年自己父亲胡酒将所有藏宝藏在一个秘密的地方,又置成这张地图,刻在自己的后背上,只是为何母亲从来不曾向自己提起,难道母亲也不知道么。”接着又想:“她只带陆小丹一个人去寻胡酒,陆小丹性子孤僻,为人外冷内热,她一定不会帮师父去杀自己的父亲,而绝情园主心狠手毒,定会伤了陆小丹不可,况且,便是陆小丹不帮忙,她自己的武艺高强,若是加以暗算,胡酒便是通天本事,只怕也难以敌对。”一念至此,心里大乱,这两个人无论是谁受伤了,他一生都不会安宁的,随即起身,强颜笑着说:“多承相告,在下有要事需立即找到陆姑娘,来日方长,今天就此告辞了。”说完对牛少爷一抱拳,说:“牛公子,多谢美意,只是在下人在江湖,身不由已,来日定会登门造访,告辞。” 牛少爷与杜菁菁齐齐起身还礼,牛少爷说:“胡大侠侠名远扬,天下皆知,既然胡大侠有要事在身,小弟不敢勉强,来日方长,有空请一定到寒舍,小弟夫妇一定——” 胡丹笑着说:“一定一定,告辞了。” 胡丹别去酒楼,立即重金买了一匹马,飞身而上,疾往关外冲去,一路无话,不几日便到玉门关。 姜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玉门关是历代丝绸之道,也是历代兵家必争之地,玉门关之外,抬头望去,便是茫茫沙地,无边沙丘,关内虽然想比之下要温暖干净许多,但也常是风沙扑面,但幸好还有水,有水当然有酒。 由于是交通要道,来往的客商络络不绝,便有一些好眼光的商人在玉门关内修筑了第一家酒楼,自此之后,这个地方如春后花开般几年之间就多了几条长街,街头的物资年货,绝不逊于中原的任一城镇,尤其是当年胡酒曾饮过酒的江大肚子的太白酒楼更是食客如云,朝朝尽满,只是主人已异,这个老板不再是那个又老又胖的江大肚子了,而是地个年轻貌美的女老板,这女老板看上去刚二十出头,貌美如花,在她手中的太白酒楼更加名扬天下,在这里只要你肯花费适当的银子,你就可以享受到中原任一酒楼应有的服务,这酒楼的东西,全是快马加鞭从中原运到的。 太白酒楼之中,有一个大赌场,只要你肯拿出银子,谁都可以进去玩几把,在太白酒楼的楼台前,还罗列着来自世界各地的珍奇物件,足够的清水与干粮,可让来往的客商进出关内。 胡丹此时正在杂货堆边把玩一块精巧的铜镜,这无疑是中原洛阳李家的真品,他想买下来送给陆小丹,他永远忘不了陆小丹看着镜子里头的那种可爱模样,但在那次太原动法场之后,陆小丹却说不见了,而胡丹却答应再给她买一块。 记忆中胡丹轻手环抱着陆小丹,温柔地说:“今天你怎么了,不高兴么。” 陆小丹叹了口气,说:“你送我的那块铜镜不见了。” 胡丹心中一阵感动,说:“那又怎么了,过些日子我再去买一块送给你。” 陆小丹想了一阵,却摇摇头说:“不用了,那不一样的。” “——” 想着那些甜美的往事,心中不由又痴又醉了,脸上也露出了幸福的笑容,他决定明天就入关,而那张地图之上写的便是自这条路入关的,关内看来没多少里路程,也许随时都有可能遇到陆小丹了,但一想到可能就要与绝情园主与胡酒见面,心里又是一阵沉寂。 耳边忽然响起了一身娇笑声:“公子。” 胡丹一怔,这谁的声音,好熟悉,他抬起头来,便看到了太白酒楼的女老板,这个叫姜小妹的女老板,想到刚才自己发愣的表情让她看到了,脸上一红,笑着说:“原来是你,你居然跑到这边城来做生意了。” 姜小妹好象早就发现胡丹会出现一样,笑着说:“做生意的人就像你们跑江湖的人一样,只要那里有钱可赚,就会去的,胡公子,好久不见了啊。” 胡丹笑着说:“是啊,快一年了吧。”接着拿起手上的铜镜,笑着说:“这铜镜我买了,要多少银子?” 姜小妹说:“胡公子居然喜欢小女孩的玩艺儿,哦,是要用来送给心上人了,对不?” 胡丹忙说:“姜老板说笑了,我只是见这铜镜手工精巧,想买一块来玩玩。” 姜小妹说:“公子,如果你要给心上人买镜子的话,你手上的太粗俗了,倒是这里有块很不错的镜子。”她手上有一块镜子,这镜子竟似是水做的,里面的人影看得一清二楚,这寒毛也清楚可见,真是奇怪,她接着说:“这才是送美人的佳品,此物来自西洋,中原绝无,要价本来是十两八钱,公子若是要买,给足十两便可以了。” 胡丹不是少见多怪的人,但接过那镜子一看,也是大为惊奇,但手中的铜镜也不舍得放开,于是笑着说:“两块我一起要了。”说着从袋子里拿出一大绽纹银,递给姜小妹,然后说:“剩下的也不要找了,给我打几斤好酒,上个小菜,不够的,呆会再算。” 姜小妹说:“好的,不知客官是江南人,还是江北人。” 胡丹说:“难不成喝酒也他江南江北么?” 姜小妹说:“那是当然,小店里大江南北和地的菜都有,只要客官你说得出来,我店里就可以做出来。”胡丹怔住,便说:“我也分不清自己到底是江南人还是北方人,好,算你会做生意,不论南北,各上几种,多谢。” 酒自然是好酒,菜果然分江南江北,且绝不比洛阳城里任一个客栈里差,胡丹一路劳累,这次想不到在此荒野之地居然可以大饱口福,真是好运气,不一会儿,几斤好酒就完了,他便大声说:“小二,再上十斤好酒。” 这次叫酒的声音很大,有许多人开始注意他了,在这里喝酒的人大都是一些嗜酒成性的豪客,但却从来没有见到过如此大酒量的人。胡丹也注意到不远处的一伙人,日光闪烁之下,这群人都佩带着兵器,举手投足之间,无不透出一流高手的气质。酒很快就上来了,姜小妹好象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喝酒的人,这次自做主张送来了二十斤,她不请自坐,给胡丹倒满一杯酒,笑着说:“公子好酒量。” 胡丹一口饮尽那杯酒,笑着说:“我也不知是何原因,便是喝烈酒也常常喝不醉。” 姜小妹说:“自古英雄多豪爽,公子莫非是一个武林中人。” 胡丹对她做了个鬼脸,说:“如果我说我是武林中一个大有名气的人物,姑娘你会相信么?” 姜小妹嫣然一笑说:“当然不信,公子文质彬彬,岂是流落江湖之人。”胡丹说:“是不是来了一个客人,你便这样去与他说话,然后问他是不是江湖中人么。”姜小妹说:“自然不是。”一笑后接着说:“只是近些日子,江湖上风传一代名侠胡酒的藏宝之图现出天下,江湖上不知有多少人这几天尽聚集在玉门关,客官你从中原远道而来,难道只是过往的游客么。” 胡丹吃了一惊:“什么,胡酒藏宝图?” 姜小妹说:“这几天来往的客人都在说这件事,我听得太多了,不相知道都很难,想来一代大侠胡酒,他一生中所收藏的珍宝不知有多少,就不说他所收藏的珍宝,便是一本武功秘决,都可以让千千万万人为这拼死拼活了,像公子这样的人物,定是武林中名流后人,若不是为了这藏宝之图,又岂会千里迢迢,尝尽艰苦来到此关外之地呢,所以小妹才有此一问。” 第六十章 生死关(3) 胡丹说:“想不到胡酒人归隐数十年,世人还未能忘记他,一句藏宝便可将万千江湖好友**来了。” 姜小妹眉开眼笑,说:“那是当然,胡酒是江湖上的第一剑侠,又岂是一般俗人可比,他一句话,便可代表整个江湖,像他这样的人物,天下本来就少,而他为人做事大公无私,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胡丹沉默不语,却忽然听一人冷笑着说:“只不过他贪生怕死,做了二十年缩头乌龟,如今江湖大乱,他也不出来主持正义,居然还有人说他一句话便可代表江湖,真是可笑。” 姜小妹脸色一变,但还是转过头去,脸上笑嘻嘻地,看见说话之人是一个头戴草帽,脸色阴冷,身材高大的中年人,便笑着说:“只怕阁下说此话不尽其意,似想胡大侠当年行侠仗义,为民除害,做的是何等英雄的大事,如今虽说是天下大乱,却还未到大灾难之时,况且,胡大侠此时不出江湖,或者说他确有为难之事不能脱身也说不定。” 那人冷冷地说:“只怕他早就身葬异处了,江湖若再等着他来主持正义,只怕得等到他来世了。” 姜小妹只气得脸色发白,一句话再说不出来,只是望着胡丹,似乎是要胡丹出来为胡酒争执一般,谁知胡丹只当没有听见,又端起一杯酒,姜小妹见他不说话,伸手就去抢他酒杯,胡丹手中的酒杯岂是一般人可以抢得到的,姜小妹当然抢不到。 姜小妹抢的并不是胡丹的酒杯,她也知道自己抢不到,忽然她脚下一滑,人就顺势撞到胡丹的杯中,十指疾伸,在胡丹胸口几处穴道上轻轻一碰,这时,这那里还是那个做生意总是笑嘻嘻的姜老板,她比一般武艺高手还要可怕。胡丹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穴道就让她点住了。胡丹虽没有料到她会出奇不异,只是没想到她的武艺会这么好,不过,像有他这种身手的人,无论在任何人身边,他都会提防,他只是在姜小妹伸出手之时,轻轻地将身上的穴道移动了一点,姜小妹看上去已经点了他的穴,其实只是点在他的皮肤上,连一点痛也没有,姜小妹出手很是温柔。胡丹没有生气,他知道天下就有许多奇怪的人与事,奇怪的女人更好,他只是伸出手将姜小妹的**推开扶正,说:“我都没有喝醉,你怎么就醉了。” 姜小妹心中一惊,脸上却没有露出半分来,甜甜笑着说:“你若是没有喝醉,怎么有人说这样的话,你却不生气呢。” 胡丹说:“他说的又不是我,我怎么也像他一样鸡牛斗呢。” 姜小妹娇柔地说:“你若没有喝醉,怎么你醉杯里的酒已经空了,你却还在喝,不是醉了,是什么呢。”说着手一抬,似是要替胡丹倒酒,胡丹出手比他更快,一手抓着她的手腕,往左一侧身,笑嘻嘻地将酒杯里的酒全倒入了她的嘴中,姜小妹本欲想用衣服里面的毒针去刺胡丹,那知胡丹似乎早知道她的心事一般,一手抓着她的手腕,她便全身无力,她想骂人,可酒倒入嘴中,骂声就没有了,虽然她骂不出人,伤不了胡丹了,可刚才那个大说胡酒不是的汉子忽然跳了起来,指着胡丹大叫着说:“说你便怎么了,欺侮女孩子,算那门子英雄好汉,有种的来找老子单挑。” 胡丹当然不会去找他单挑,他实在不想杀人,当然别人要杀他,他当然不能让别人如愿。在这时,他忽然发现装哑做聋是件很有趣的事,至少你不想听到的,便当做没听到好了,他连那个汉子也没去望一眼,反而抓着姜小妹的玉手,轻轻抚摸着她手臂上裸露的肌肤,笑着说:“姜老板一身细皮嫩肉,居然跑到这边城来做酒楼老板,真是一种浪费啊。” 姜小妹气急败坏,她自小就是为练杀人而存在的,十岁之时就已经理悟到了杀人的最高境界,在桃花林众杀手群中,她是唯一一个女杀手,她杀的人绝不比第一杀手颜红衣少,她杀人很少用刀,许多让别人头痛的人就在她轻轻一笑之中了结了生命。前几个月里她收到指令,追杀江湖七浪子之一的胡丹,她自然不会因为胡丹而改变自己杀人的手法,她不喜欢鲜血,那样容易弄脏衣服,她是个爱美丽的女孩子,看到胡丹长得人模人样,杀了觉得可惜,可杀手就是杀手,只为杀人而存在,于是她与一名同伙设计,然后自己靠近胡丹,先点他的穴道,然后用自己衣服里的毒针刺他一下,便是大罗神仙也难逃一死。可料不到这家伙居然是个鬼精灵,倒看上去像是自己投怀送抱了,倒还不如与他单挑,那样可能胜算还高一些,如今人落入他手,不知他要怎么摆布自己了,不由又急又怒,却也无可奈何。 胡丹一边说着话,一边逗笑姜小妹,他像是色迷心窍了,根本没有发现身后有一人持刀飞砍而至,雪亮的刀光几乎刺得别人眼睛发痛,可他还是没有发觉。 只是那个人根本不能杀人了。 那人大叫一声,向后直倒,他自己的刀将他的头砍成两半,小店里的人全看呆了,有几个人惊叫着冲出了店门,亡命似地跑开了,其中还包括刚才那几位说胡酒如何不是的人,他们跑在最前面,店里面只多了两个人,两个女人,他们是绝情园主与陆小丹。 胡丹也呆了,呆呆地还抓着姜小妹的手不放,绝情园主冷冷一笑,说:“小丹,你可看看,你心目中的好男人居然到处惹花弄草,在你的面前居然还抓着别的女孩子的手不放。” 陆小丹哦了一声,双眼雪亮,好象比刚才的那柄刀更亮,望着胡丹,里面就只有惊喜与开心,至于胡丹为什么抓着别的女孩子的手,为什么与别的女孩子这么亲热,她都没有发现,她的心就只有胡丹,别的人,她都不曾去望,别的事,她都不再去想,她心里就只有胡丹。胡丹才是她最想见到的人,见到了胡丹,她还有什么奢求呢,陆小丹看到胡丹后,身体不由自主地向前走了几步,脸上竟有了笑,这笑容一现,立即让姜小妹的妩媚动人的美貌一下子变得黯然失色,姜小妹不由低下了头去。陆小丹叫着说:“小坏蛋,原来你也来了这里。” 胡丹忙松开了姜小妹的手,姜小妹立即感觉自己像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物,心里有些酸酸的,但她毕竟久经人事,脸色一转,立即便是一个老板了,朝着陆小丹走了过去,笑着说:“两位客官要点什么。” 绝情园主没理她,望望胡丹又望望陆小丹,说:“我只给你们一柱香的时间,一柱香之后,胡丹你立即给我消失在我眼前。” 说完这句话,她大步走出门外,远远地走开了。 胡丹拥抱着陆小丹的肩膀,见她多日不见,竟似憔悴了许多,心里一痛,淡淡地说:“你还好吧。” 陆小丹心中甜蜜,眼角现出泪水,笑着说:“我见到了你,我就好了。” 胡丹又是一阵心痛,似是想起了什么,立即自自已口袋里拿来两块镜子,递给陆小丹,说:“这是我给你买的,送给你。” 陆小丹接过两块镜子,见那块干净透明,显现出犹如可以看到另一个自己一样,竟是她生平所未见过的东西,不由长叹一口气,却抓着铜镜,望着里面模糊的自己,却似是醉了,胡丹笑着说:“怎么样,不比以前那块差吧。” 陆小丹点点头却又摇摇头说:“不能比的,不能比的。”她将铜镜放入自己怀中,另一块还给了胡丹,说:“我不喜欢有两个自己,我只要一块,另一块送给你。” 胡丹一怔,却还是收了下来,随手放入怀中,两人呆呆望着,竟不知说什么才好,陆小丹也不想说什么,只觉得就这样看着胡丹,就已经是一生中最大的快乐了。 过了片刻,只听绝情园主冷冷的声音响起:“胡丹,你还不滚么,是不是要我送你一程。” 胡丹正与陆小丹在情不自禁的当头,虽知绝情园主来到,却也不惧,心想:“如果就这样死在陆小丹的面前,也是不枉一生,许多人碌碌一生,一生都没有找到个真正喜欢自己的人,而我,不仅找到了,而且她还是我心目中无人可代替的一个人。”一时想到就要分开,顿觉得人生无常,活着便是受累,死后万事俱空,碌碌活着,不如死去。 陆小丹好象没有听到师父的声音,她的眼里心里全只有胡丹一个人,她虽是一个一流武艺的高手,只不过此时便是一个三岁的小孩子自她身后刺她一剑,她也不会知觉。 却只呼的一声,胡丹的身体顿时如同断线的风筝般自己陆小丹身边掠过,重重地跌落门外,摔倒在地,陆小丹这才如梦初醒,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 “胡丹——” 陆小丹惊叫着欲追去,却让绝情园主一手拉着,绝情园主冷冷地说:“我没有杀他,你放心好了,走吧,我们应该走了。” 陆小丹这才心神方定,但见胡丹口喷狂血,那里肯就此离去,一双俊目时刻在胡丹身上,眼中的泪水一串串而下,只是说:“我——我不走——我不走——” 绝情园主说:“好,你不走可以。”陆小丹一怔,绝情园主接着说:“我立即去杀了胡丹,你便是永远呆在这里,我再也不管。” 陆小丹吓了一跳,忙紧紧抓着师父的手,生怕自己手一松,绝情园主便会杀了胡丹,她连声说:“走,我们走,我们快走吧——” 绝情园主冷冷一笑,让还在一边发呆的姜小妹准备好清水干粮,之后,携陆小丹之手出店门而去,自始至终,胡丹只是不停地吐血,却不开口说话,绝情园主连望他一眼也不曾,只有陆小丹一双眼睛全在他身上,尤其最后别离之时,更是三步一回头,直至再也看不见了,眼前已让一片风沙埋没。 胡丹缓缓地爬起来,一点一点地爬起来,这一掌可受得不轻,纵使胡丹内力雄厚,也抵挡不住,他爬进了客栈,这时围观的人也逐渐多了起来,胡丹终于坐到了原来坐着的位置,桌上的菜没动几筷子,酒还是满的,他抓紧酒瓶,连同自己的鲜血,一齐喝了下去。 众人只觉得看花了眼,俱觉得这个人真是个不要命的酒鬼,身中了重伤,不去找大夫医冶,还这样喝酒,定是离死不远了,齐是叹息摇头,均觉得不可思议,却没有人去给他找大夫,这时,姜小妹走了过来,推开几个围观的闲人,将胡丹扶起,她一身雪白的衣服顿时被子染成红色,她也不顾了,她显得很不耐烦,这那里还是个整天笑逐颜开的女老板,她怒吼着说:“都滚开,人都要死了,有什么好看的,再不滚,老娘连你们一起杀了。” 她面前几个五大三壮的大汉一愣,还真怀疑自己的耳朵听错了,这姜老板看上去弱不禁风,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刚才看到这受了重伤还不要命似的人喝酒就奇怪了,不料这女人更奇怪,心中这么想,反而挤得更紧一些,姜小妹想挤出,也挤不出了。 姜小妹见人越挤越紧,她不再挤了,她伸出手来,抓着当头的一名大汉的衣服,这名大汉很小的时候就开始练少林长拳,倒有几分力气,但让这弱不禁风的女老板一伸手来,他就躲不了,正一怔时,只觉得自己飞了起来,一头撞在楼板上,又重重跌落下来,胸口接着让人踢中,只听哎呀连声,他连同他身后的几个人一齐摔倒,直落到门外的沙地上。 这一下,众人吓得脸色苍白了,慌忙夺门而出,姜小妹冷冷地说:“滚。”这时所有的人全跑了,连几个店里的小二也不见了,他们和人群一起跑掉了。 姜小妹将胡丹扶正,躺到一张椅子上,先在他胸口处点了几处穴道,止住了血,便说:“绝情这恶妇可真够厉害,连七浪子中大名传天下的胡大侠也经不起她一掌,真是让人佩服。” 胡丹怔住了,他想不出这个看似弱不禁风的女老板懂得事不少,只听她接着说:“你虽然受了重伤,但还不至死,只是恰恰不好,偏巧让你遇到了我。”她盯着胡丹说:“我是个杀手,有人用一万两银子要你的命。” 胡丹终于说出一句话来了,他脸上竟还有笑,他说:“想不到我这条性命还值这么多银子,早知如此,我应该将自己卖了。” 姜小妹忍不住笑了,说:“杀一个像你这样有趣的男人,我倒真还舍不得,以前我只要说出来要杀一个人,那个人不是吓得抽筋,便是跪地求饶,从没遇到过一个像你这样有趣的人。” 胡丹脸一板,认真地说:“你不会是看上我了么。” 姜小妹笑声更响了,笑了一阵,她脸上的笑容在一刹那间猛地消失了,她冷冷地说:“够了。” 说完,她抽出一柄短刀,刀光闪烁,颜色微蓝,她将刀抵在胡丹的胸口,胡丹止住笑声,脸上的笑容有些生硬,望着姜小妹,说:“桃花林众杀手中,你排行第几。” 姜小妹吃了一惊,脱口而出:“你怎么会知道我是桃花林的人。” 胡丹说:“桃花林也就只有一个女杀手,廖虹,你就是那个女杀手。” 姜小妹怔了怔,说:“我就是廖虹,我排最未,第五位。” 胡丹想了想,忽然说:“好,我知道了,你可以动手了。”他望着门外飞逝的光阴,脸色起了一种肃穆的光彩,死,在一些人心中同样是一种神圣的事,你死了,一切都没有了,可你的灵魂还在,若死时不能保存他为人的本色,他的灵魂也不会安宁,也必留下遗憾,这叫做视死如归,正如佛法所云:不如归去。意思与这大同小异,胡丹正是这样的人,即是死,也要死得从容,死得满足,他开始又有了动人的笑容,他说:“我虽然没有当过杀手,可我曾有几个做杀手的好朋友。” 廖虹叹了口气,说:“很抱歉,你比我想像中更有趣,但我还是不得不杀你。”阳光忽然从墙壁上一个缝隙中飞射而入,将胡丹的脸呈成五彩缤纷,空气中充满了血腥味道,蓦地,门外正有数十匹快马急疾而近,风沙旋风而起。 第六十一章 红颜祸水(1) 廖虹忽闻马蹄之声,心下一凛,胡丹就在这时闪电般出手了,他重伤之下,出手却也不慢,一掌击在她的左肩膀,人借力往后一退,椅子下如装上滑轮,直退去丈余之外,廖虹虽没有受伤,却也吃惊不小,当她惊醒起身时,门外传来一声郎笑声音:“快给老子来一斤好酒,老子可渴死了。” 快马,快马一齐在太白酒楼前停住了,几十名身着异装的中原人一齐冲了进来,说话之人冲在最前面,这人胡丹认得,不巧廖虹也认识,不但认识,而且很熟悉,这人正是叶败。 廖虹一看到叶败,刀往下一滑,入了衣袖之内,她傻傻地站着,不知叶败此来有何事,她当然知道胡丹与叶败的关系很不错,她绝对不会为了杀一个人而开罪叶败,她知道桃花林的杀手群中没有一个人是好得罪的。 叶败看见了她,却不如她所想像那样向她点头打招呼,反而瞪着眼睛说:“你是聋子,快给老子上酒来。” 廖虹开始怀疑这叶败是不是假的了,她并没有变脸,这个模样桃花林里面的杀手都最熟悉,若他是叶败,他怎么可能不认识自己呢,但无论怎么说,这人确实是叶败,天下独一无二的叶败,绝没有人可以将叶败变成另一个人,也同样休想让另一个人变成叶败。“他一定是想掩饰自己的身份,他在做件大事,而他身边的人都是他得罪不起的。”廖虹这样想,可想想也不对啊,叶败是谁啊,连对桃花林的主人也从不见有过低三下四的表情过,别的人更不用说了。但现在他怎么——不想了,廖虹不去想那么多了,她又像是一个精明的女老板了,她笑着说:“客官请稍等,酒菜马上就到。” 她转过头,随手将短刀自衣袖里滑入内衣,这样只要不脱去她的内衣,任何人都见不到她这柄刀了,她先将胡丹扶起,柔声说:“你这酒鬼,老是给我惹事生非,你看你,不小心,又撞到地上了吧,还流了这么多血,让客人看见,你让我还能怎么做生意呢,真是烦死人了,你不能好好安静几天呢。” 她像是在责骂她酒鬼丈夫,看她娇柔的模样,进来的人几乎就不再怀疑她刚才便是那个吓得众人脸色巨变的女魔头了,她小心地扶起胡丹,往里房走去,还在说:“你快好好去洗个脸,这么大一个人了,还像小孩子一样不听话,跟了你呀,我上辈子不知欠你什么了。” 胡丹笑嘻嘻地配合着她,还温柔地搂着她的腰,一只手摸索着活动。廖虹倒不敢反抗,心中在想:“等一下一定要将这只手砍了喂狗,敢占老娘的便宜。” 她们站住了,因为叶败站在她们的面前。廖虹望着叶败,叶败却在望着胡丹。 胡丹忍不住笑了笑,说:“前面站着的那个人可是神刀庄的叶总管么?” 叶败立即笑得像小孩子,神气地说:“你的记忆和我一般好,我就是神刀庄的叶总管,我叫叶败,你这么聪明,一定是胡丹了。” 胡丹忽然说:“我和你很熟么?” 叶败一怔,接着很认真地说:“好象不太熟悉,可是我说过,我会陪你喝几杯酒的。” 胡丹说:“玉玲珑呢,她来了没有?” 叶败说:“主人当然来了。”说出这句话后,便听到玉玲珑的声音:“小坏蛋,好久不见了哦,想不到你还没死啊。” 胡丹别过头去,见玉玲珑就坐在一张桌子边,喝她自路上带来的醇梅杨,一脸的笑容,正在望着自己,胡丹松开廖虹的腰,拱拱手说:“江湖真是小啊,处处都逢君啊。”说着他重重一推廖虹,朝着玉玲珑那边走去,才走了两步,便身不由已地往地下倒去,吓得廖虹连忙扶起,看着玉玲珑的神气,不知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只好将胡丹扶到玉玲珑的身边,只听胡丹说:“只是我也没有料到,我们见面会这么快,又会相遇在这样的一个地方。” 玉玲珑脸上有些红昏,毕竟是个年轻的女孩子,一下子看到心里头喜欢的男生,都有这样的表情,她看了扶着胡丹的廖虹一眼,脸色立即变了,冷笑着说:“你倒是好运气啊,几天不见,又找了个这么貌美如花的女人,真是处处留香啊。” 廖虹忙着说:“你可没误会了——” 胡丹只有苦笑,玉玲珑见他们的表情奇怪,便问:“你们没关系么,可是你对他有那么好。”廖虹没有说话,胡丹便说了:“那只是因为我没银子买酒喝,欠了她一点酒钱,她若不好好照顾我,我醉死了,谁替我还债啊。”玉玲珑轻吁了口气,说:“风流倜傥的胡大侠,居然也有闹穷的一天,哦,你欠她多少银两,我替你还了。” 胡丹半真半假地说:“我跟你也不是很熟啊,你替我还了债,岂不我又欠了你银子,左右都是欠,还不如只欠她一个人的好。” 廖虹摸不清面前这个神秘女人的底细,又见自己店里的小二全都不见了,只怕一会儿酒菜不到,叶败那些人可不好惹,只好说:“你们先聊着,我去给那几位客官找些酒菜,先失陪了。” 玉玲珑即不点头也没摇头,胡丹也没有什么表示,廖虹就走了。叶败与姜如尘数人神色呆滞,和少林几个罗汉正在拿来路上买来的烧牛肉吃,几个罗汉吃得最多,他们似是忘记了自己是四大皆空的佛门之人了。胡丹叹了口气说:“你还没有杀了他们么,他们这样活着,比死了更让人心痛。” 玉玲珑笑着说:“我记得你曾对我说过,要我多做善事,少以杀人为乐,你难道不记得了么。” 胡丹说:“那你带他们到这里来又是为了什么?” 玉玲珑说:“为了什么,我也不知道。”顿了顿,又说:“我只喜欢人多的地方,江湖上人越集中的地方我越喜欢,不过我不喜欢有风沙的地方,幸好我的手下办事能力特别好,给我准备了一辆马车,车内很温暖,我一直呆在车里面的。” 胡丹望向门外,果然有一辆马车停在外面,马车很大,竟有八匹马拉,胡丹坐过这样的马车,知道这样的马车比坐在自己家里还要舒服一些,胡丹不想说话了,他只想喝酒,不由望了望内室,心想:“廖虹怎么还没有送酒来呢。” 玉玲珑看他眼神,就知道他心里想什么,笑着说:“看来这个女人并不是真的喜欢你,她只是想收回她的酒银而已。” 廖虹竟然走了,里面一个人影也没有,只有酒,胡丹只要见到酒就开心了,玉玲珑却不和他想的一样,她吩咐叶败几个人,让他们去找出这个女老板,那怕是荡平这玉门关,也一定得找出这个女人来,叶败几个人应声而出,胡丹没事做,已经开始在喝酒了。 玉玲珑看上去很悠闲,静静地看着胡丹在喝酒。 一直到胡丹喝下二十多杯酒的时候,玉玲珑才说:“你这么喜欢喝酒,你觉得这店里的酒的滋味如何?” 胡丹说:“酒不好,可我已经满足了,在这地方连水都贵如油,何况有酒。” 玉玲珑说:“我说的不是那意思,我说的只是,你有没有想过,你每多喝一杯酒,你便会多增加一份内伤,便离死亡近了一步,你真的不怕死么。” 胡丹笑着说:“生有何欢,死又何惧,若是连喝酒也要受人限制,活着那还有什么滋味,那还不如死去。” 玉玲珑说:“可我不会让你去死的,最少,你要看到天下在我手中掌握时才能死,我一定要你活到那个时候。” 胡丹还没有说话,她便一手扣着胡丹的脉门,将他手中的酒杯打掉,胡丹惊叫了一声,微微张大了嘴,便有一颗红色的丹药飞入他的咽管,玉玲珑说:“这是一颗天下最珍贵的丹药,天下也只剩余这粒了,便是一个死了十天的人,这粒丹药都可救活,你可以放心好了,不要待到明天,你便可以生龙活虎般出现在我的面前了。” 胡丹不知是有些疼痛,还是很感动,眼角里有两行泪水缓缓流了出来,风沙飞速而近,淹没了整个天空。 第六十二章 红颜祸水(2) 马。 三匹快马。 孟飞冲在最前面,左右二使左右相陪,千里之路,昼夜不分,直此而来,前面几里地便是玉门关了,隐约可嗅到风沙扑面而来的气味。 时至正午,骄阳似火,跑了几十里地,三人俱是一身大汗,前面竟然出现了一个水井,三人大喜,连忙勒马而住,寻了个干净的地方坐了下去。 左令使喜出望外,大口喝着干粮,大口饮着冷水,吃得好畅快,并大笑着说:“城主要是知道我们将中原的侠客庄的大庄主也请到了鬼城,不知有多开心呢。” 右令使也笑着说:“我看公主会最开心吧,日夜相思的心上人一下子出现在眼里了。” 左令使说:“公主喜欢了孟兄弟,城主还很生气呢,这一下孟兄弟弃暗投明,加盟鬼城,这一来,什么事不就是解决了么。” 孟飞虽然想着潘芊儿,可他毕竟是中原之人,不能因一个喜欢的女人就背井离乡,忘记祖宗,他来鬼城,志在想玉门关内再会一会天下英雄,因他在路上听到传说,胡酒的藏宝之图现于天下,江湖上这些日子里不知有多少人奔向关外,只要在路上得遇一些真心好友,将真相与他们一说,纠集群雄,杀这鬼城二使,洗去叛国之耻,而此时离玉门关越来越近了,他的心却越来越不安宁,只怕这玉门关内的英雄已得宝而归,或者都还没有来到,这可如何是好,自己一个人又根本敌不过这凶狠的双使,难道真的随他们去鬼城做叛国贼不成。 想着想着,便靠在一株树上,连日来长路跋涉,连马也累倒了几匹,何况人呢,人早就累了,可是这时,左令使忽然说:“孟兄弟,此处极处偏僻,远近无人烟,再有几十里地就是玉门关了,我们何不快马加鞭,半响便可到了,在那里有的是酒店,总比睡这草地强多了,我们还是先赶路吧。” 孟飞心想:“对啊,我这时在这里发呆,别人只怕早就从玉门关过去了,何不先去玉门关去,若他们一日不来,我便假装生病,料这两人也不会勉强。”便说:“好吧,那我们就快一些,我到累坏了。” 一路无话,太阳快下山之时,他们才到了玉门关内,三匹良马俱是扬起了蹄子,喷着粗气,远远便可看到太白酒店四个大字在风中飘扬,孟飞虽不好酒,但久已未碰酒,也有些怀念了,又见那酒楼装饰不俗,竟不逊色洛阳城里的几家大酒楼,心想:“江湖朋友中喜欢酒的人一定极多,一来这荒远的地方,定来畅饮,我何不到这里去,更容易遇到他们。”之后又走了几十米,见酒楼门口停了几十匹马,心中更不怀疑,当下说:“我们去那个酒店吧。” 酒店里人并不多,胡丹与玉玲珑等人喝了酒就入内寻房间睡着了,客栈里就只剩余那几个罗汉还在大口饮酒,大块吃着牛肉,孟飞并不识得这几人正是闻名天下的少林十八罗汉之中的人,但一见到和尚在喝酒吃肉,眉头一皱,对着双使说:“想不到关外和尚居然也好酒好肉。” 左令使笑着说:“和尚也是人,与我们又有什么区别呢。” 右令使说:“出家人既然四大皆空,荤菜怎不可以品尝,我们只是少见多怪罢了。” 孟飞左右一看,见掌柜处没一个人,店里面一个像是打杂的人也没有,便大声说:“小二,快上酒来。” 没有人应,孟飞又叫了几句,一名和尚冷冷地说:“这里没有老板了,朋友若是要酒,里面便有,若要下酒菜,只有自己去找了。” 孟飞大奇,刚想再问些什么时,看见里面走出了一个人,双手捧着一大瓶酒,带着笑容说:“客官请稍坐,酒已到,不知客官要什么样的下酒菜。” 胡丹。 这个一身店小二打扮的人居然是胡丹。 孟飞怔了怔,左右二使并没有认出此人便是大名远扬的七浪子之一的胡丹,只是瞧了他一眼,左令使说:“有什么菜尽管上,要快一点。” 胡丹点头说:“好的。” 他说着便将酒放在一张空桌上,在衣服上擦拭了手,又往里屋走去,孟飞待双使坐定后,忙跟着胡丹走了进去,胡丹正在炒牛肉,孟飞一把抓着他,低声说:“你怎么会在这里?” 胡丹笑了笑,说:“玩够了没有,我可不希望一个朋友越陷越深,况且,我小坏蛋的朋友并不多。” 孟飞叹息着说:“事到如今,我也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 胡丹说:“我知道你一切的意愿只是为了杀掉叶离群,为你的兄弟报仇,但有一点你要明白,虽然你的本意并非叛国,但天下的人已经将你当成了那种人物,倘若你还不收住脚步,到了一定时候,你想后悔也来了及了。” 孟飞忙说:“可我应该怎么做呢?” 胡丹说:“若是你不怕死,还想再玩下去,可以随他们去鬼城,那个地方我们谁也没有去过,将来若是想举兵歼击,若是不知敌情,也是为难,你去一趟也好。”他望着孟飞,双眼发出逼人的光芒,孟飞从来没有见过胡丹有这种表情,只听胡丹说:“我的朋友本来就不多,你别让我失望,叶离群终究是当今天子,他无论做了什么样的错事,我们都无权评他是非,他是个昏君还是明君,历史自会给我们答案,我们谁也不能杀了他。” 孟飞哦了一声,胡丹接着说:“应该杀的人不必心软,不足死的人千万别杀。” 孟飞陷入了深思,低着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胡丹说:“我现在需要你帮我做件事。” 孟飞抬起了头,眼中现出一丝光彩,说:“什么事?” 胡丹低声说:“将玉玲珑引出太白酒店,拖的时间越长越好,但千万不可与她交手。” 孟飞不问为什么,他相信胡丹,为了胡丹,他以性命也不要的,他相信胡丹为了他的事也一样可以性命不要的。胡丹要他做的事一定有他的道理,他听了这句话,心里就有了个打算,立即去想应该如何想办法引出玉玲珑来。胡丹在他身后说:“她手上有翡翠令很邪恶,无论如何,不能让她现出翡翠令来,不然,你就会变得如门外的少林罗汉一样了。” 孟飞惊声说:“门外喝酒吃肉的和尚便是少林寺的十八罗汉中的人物?” 胡丹点点头,孟飞吓了一跳,沉默了一下,就走出了内室,一见到双使,脸色就变了,好象随时随地都要寻人来杀一样,他大叫着说:“这是什么破酒楼,走,咱们去另一家找酒喝去。” 双使正在饮酒,一听这话,齐声问:“为什么?” 孟飞也不理他们,大步朝着门外走去,门外群马受惊,长嘶而立,原来孟飞当头脑一枪将拉着软塌的八马之一的一匹马一枪刺死,马声齐惊鸣,震天动地,立即有数人齐步冲来,为首之人正是丐帮帮主姜如尘。 孟飞一见姜如尘,吃了一惊,姜如尘却似不认识他似的,大声叫着说:“你是什么人,竟敢杀我庄主的坐骑。” 孟飞还没转过念头来,双使早自他身后掠过,齐向姜如尘等人攻出,姜如尘虽神志不清,但岂是等闲之辈,一招降龙十八掌,迎面击出,顿时将双使击退数步,他身后之人全是江湖上成名之辈,出手不俗,一时不到,两边冲了上来,孟飞旨在引玉玲珑出店,打斗声音一起,杀性也是,但他面前的对手全是江湖上呼风使雨的人物,他说是可以杀得了他们,也不轻易轻使出杀招,这些人那一个没说死在他手中,便是伤了其中一个,只怕一生都不得安宁了,不敢杀人,可这几匹马就有好受了,刹那之间,地下倒了十多匹死马,惊得众人大声叫骂,十多个人齐向孟飞攻去。 左右双使自到中原以来,所到之处,无不所向无敌,却料不到在这个小小玉门关之内,竟然遇到了一群这样的高手,百招已过,不仅伤不了对方一根寒毛,他们自己几次差点都伤到对方手上了,顿时战意立消,大叫着说:“孟兄弟,此地不宜久留,咱们快退吧。” 孟飞没理他们,说:“就凭这些家伙也想留下我孟飞,休想。” 话刚落音,只听得一个女人娇声说:“原来是洛阳的侠客庄的孟大庄主大驾光临了,倒是小女子失敬了。” 孟飞抬头一看,便看见店门口现出了一个千娇百媚的女人,正是在神女岛有一面之缘的玉玲珑,他虽未能亲眼看到过玉玲珑使用翡翠令的情景,但江湖上传说,他敢能不知,他挥动红樱枪,挡住了几个人的攻势,大声说:“玉玲珑,你让你的手下住手,我有事禀告。” 玉玲珑说:“你们都住手吧。” 说也奇怪,正形如拼命的群雄一听她的声音,便全都停了下来,一个个站得笔直,刀剑虽在手中,却一点防敌的意思也没有,此时若是双使猛下杀手,定可伤得数人,只是双使自持身份,不伤不敌之敌,得已脱身,也不去趁机偷袭,只身飞掠到孟飞身边,紧握令牌,凝神以待,玉玲珑缓缓地走下了台阶,笑嘻嘻地说:“孟庄主若是有事告诉小女子,只须托人一信,小女子又岂敢不听呢,你又何必伤我千中选一的良驹呢。” 孟飞说:“几匹破马何足道矣,名动天下的神刀山庄绝不会这样小器吧,姑娘若是那样的人,在下也不会来找了。” 玉玲珑笑着说:“只是不知道你要告诉我什么样的好消息呢?” 孟飞心想:“我已经将她引出来了,之后应该怎么做呢?”心下一转,立即笑着说:“你随我来。”说罢身体一晃,向大道走去,玉玲珑冷冷一笑,挥了挥手,说:“留下他。”只见姜如尘猛地飞出,打狗棒在半空中划出一道弧线,便将孟飞挡住,孟飞知这打狗棒法精绝无双,不敢狠碰,只得停步一收,人又退回原处。玉玲珑冷笑着说:“有什么话在这里说便是,若真是好消息,我倒可饶你一命,倘若不让我如意,你们三个人都不要离开这里了。” 孟飞眼睛一转,便说:“你想用武力对付我,只怕你错了,我本来想说的,现在我就不说了,你又能怎么样。” 玉玲珑冷笑着说:“我从不想在别人面前浪费时间,我再问一句,你说还是不说?” 孟飞似乎被吓住了,呆站在那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玉玲珑望着他,似乎已经看透了他的意思,忽然脸色一变,冷冷地说:“抓着这三人,乱刀砍死。”说完这句话,转身就走了,孟飞见她就走,忙大声说:“我这就告诉你,别走。” 玉玲珑理也没理他,孟飞飞身掠起,红樱枪疾朝着她的后背刺去,枪一刺出,立即有十多种兵器向他的枪头招呼而来,孟飞手上一振,长枪几乎脱手飞出,不敢再行偷袭,见玉玲珑快步走入了店门,情知大势已去,不敢再斗,倒掠几步,对双使说:“不可恋战,我们快走。” 第六十三章 红颜祸水 玉玲珑刚入客栈,心里闷闷不乐,迎面便看到胡丹自叶败房间里走了出来,本来就怀疑孟飞有诈,一见胡丹居然从叶败房间里走出来,疑惑更重,便问:“你在这里做什么?” 胡丹忽见玉玲珑,丝毫不见惊讶,笑着说:“客人杀了你的马,生怕他们再返回来杀我这个冒名的店小二,想找个地方躲起来。” 玉玲珑自然不信,冷笑一声,推开叶败的房间,见叶败正在隐隐入睡,大白天他也能睡得着,真是佩服他,玉玲珑仅是看了一眼,她就知道叶败绝不是装的,在她眼里,没有人可以骗得了她,只是她这几天不见了几粒迷魂解药,盗去之人不留丝毫珠丝马迹,她怀疑是胡丹偷的,因为只有胡丹才有机会多呆在她身边,再说孟飞又是胡丹的好朋友,这事天下人都知道,孟飞不会无缘故地来闹事,说不准是胡丹安排他来的,因此她才不理孟飞,匆匆地回店里来,想查个究竟,便是胡丹想用解药去救人,也没有时间,何况叶败根本就没醒过来,胡丹看到她脸色奇怪,便说:“怎么了,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敢惹你不开心。” 玉玲珑说:“还能有谁,你的老朋友,武林中的第一大叛徒孟飞。” “叛徒。”胡丹一听这两个字只觉得热血沸腾,真不敢想像孟飞真的当上叛徒他应该怎么办,真是不应该与孟飞刚才说那些话,如果孟飞是个贪生怕死之辈,他一定会寻机会杀死左右二使,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可胡丹说出了那些话之后,胡丹知道孟飞便是有机会也不会再动手了,他一定会去鬼城的,否则,他就不配叫侠客庄庄主这个称号,可是他一去了鬼城,若是一去不返,这叛徒二字休想再让他从江湖上抹去,孟飞生平轻财重义,对侠义之事看得比任何事都要看重,而自己却要他去鬼城,他若是因此而死,胡丹岂能心安,一念至此,胡丹立即就想冲出门外去,将那二使杀死,一定要阻挡孟飞去鬼城之行,便是江湖上的人不信,也不可让他去冒险,当下便说:“是他么,来,我们去会会他。” 那知他们一走出店门,孟飞三人便从阴暗处钻了出来,原来他们在外面与众高手交手逃避之后,居然又回到了太白酒楼来,左右二使极是阻挠,孟飞只是不听,孟飞低声说:“依我们三人的能耐,便是胡丹与玉玲珑联手来也休想留下我们,我们又怕什么。” 左令使说:“这玉玲珑能够掌控这么多的高手,能耐一定非同小可,我们一定不要小瞧她。” 孟飞装做不高兴的样子说:“休得长别人威风,灭自己志气,尽说些扫兴的话。” 左令使说:“神刀山庄是中原武林中实力最强的一个计右离群单是假冒神刀庄的名号便已经威惊天下,名扬四海,如今真正的神刀庄的后人重出江湖了,风光无限的叶离群竟然立即退出江湖来,如此可见神刀山庄的传人一定有多么可怕的魔力。” 孟飞冷笑着说:“我倒想试试看,一个女人到底有多么厉害。” 右令使忽然说:“大家都别吵了,我们倒猜猜看,刚才玉玲珑与胡丹走出的房间里到底藏着什么呢,我们要不要去瞧一眼。” 左令使说:“看他们的表情,一定是很重要的东西,我们不如顺手牵羊——” 里面并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只有人,叶败正躺在**,脸色平静,呼吸顺畅,睡得像是个小孩子一样,孟飞从来没有见到过睡着了的叶败,此时一见,觉得他这个样子可爱极了,像个正在做美梦的孩子,他本来就是个孩子,一个让人又可怕又可爱的大孩子。 右令使望着叶败说:“此人是谁呢?” 孟飞低声说:“他是江湖上最可怕的杀手,走,我们惹谁都行,可千万别去惹他。”说着便去拉右令使的手,右令使脸色一就,冷笑着说:“便是第一剑侠在此,我也——” 他闪电般出手,孟飞正伸出手,右令使已经出手了,等待孟飞感觉到了,已经晚了,右令使这招是他尽力一击的一着杀招,寻常便可轻易败敌,何况此时他面前的只是一个沉睡的人。 鲜血飞溅,染红了孟飞一脸,不过不是叶败的血,而是右令使的血。 剑。 叶败手中的剑刺穿了右令使的咽喉,右令使的玄铁令都快拍到叶败的身上了,但已经晚了,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鲜血就堵塞了他的嘴,多快的剑,多快的一剑。 第六十四章 红颜祸水(4) 剑。 叶败手中的剑刺穿了右令使的咽喉,右令使的玄铁令都快拍到叶败的身上了,但已经晚了,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鲜血就堵塞了他的嘴,多快的剑,多快的一剑。 剑自床被下穿出,剑在叶败之手,叶败似乎还没有醒来。 孟飞忽然想起了他与叶败说的几句话:“我很想知道若有一天你睡觉了,我用刀去杀你,你可知道死的会是谁呢?” 叶败当时说:“死的一定是你。”语气很认真。 孟飞当然不信,问他:“为什么?” “因为我是杀手。”这是叶败的回答。 这一次,孟飞彻底地相信了,杀手到了叶败的这个境界的时候,已是任何时候都不会留空隙给别人的,叶败真的可以感觉出杀气,这绝对不是巧合,像那一次在飞马镖局一样,他可以感觉到里路之外的杀人之事,因此,他杀人,也可以是在无意识之间去杀的,甚至于他杀了人,他还在做梦。 不过这次叶败已醒来了,右令使的玄铁令掉到他身上,震醒了他,微凉的风吹着他裸露的肌肤,他的手还紧紧握着那柄剑,剑尖正有血一滴一滴往下滴落,剑面上的那个杀字十分闪眼。 叶败望着孟飞,笑了,笑着说:“你也来了这个鬼地方了。” 孟飞失声说:“你并没有中迷药。” 叶败对他做了个鬼脸,说:“我为什么要吃那颗又不好看又不能卖钱的破果子,玉玲珑这小丫头想控制我,哈哈,谁也想不到她也中了我老人家的计么。”他朝着孟飞做了个鬼脸,接着说:“——前面站着的那个人可是神刀庄的叶总管么?——我和你很熟么?” 叶败怪模怪样地说出这句话,不仅左令使莫明其妙,连孟飞也瞪眼结舌,不知何云。其实叶败只是在想着那天与胡丹说话时的情景,他像从来没有发现自己也有这么聪明的时刻,一想到胡丹生气的那模样,他心里几乎乐开了花。 左令使一见右令使在叶败一剑下就告送命,心中大怒,挥令便向叶败扑去,孟飞忙挡着他,低声说:“你与我均非他的对手,此人已是除胡酒之外的中原第一高手,我们快走吧,幸好我与他还有些交情,他也不致于要为难我。” 左令使死了亲如兄弟的朋友,如何肯就此罢休,一见孟飞阻挡,更是大怒,厉声说:“让开,他便是胡酒再生,我今天也要取他狗命,为我兄弟报仇。” “你想要谁的性命?” 一个女人甜甜的声音从门外转进来,左令使只觉得全身热血一下冰冻了,这声音的主人自然是玉玲珑,不说她的武艺怎么样,单是她拥有这么多武艺高强的手下,就不好敌,一念至此,一掌击碎窗户,向外急窜而出,胡丹正在玉玲珑身边,一见左令使想逃,手立即抓着一柄长剑,大声说:“留下他。” 叶败早在等这样的一句话了,他一直想要胡丹欠他一个人情,但他心里总认为胡丹的武艺比他高,喜欢他的女孩子比他叶败喜欢的女孩子还要多,总是没有机会让胡丹欠他的情,这一次胡丹说出句话后,良机千金,岂可错过,飞身掠起,闪电般一剑刺出,左令使的轻功的确不错,眨眼功夫人就穿出了窗户。一闻剑风,双脚一转,双手回旋,举令抵剑,叶败正好一剑刺在他的玄铁令之上,发出火光闪闪,左令使手上一震,几乎跌倒,叶败大笑着说:“胡丹,我替你杀了这个人。” 一话未了,人就急往窗户外冲去,他知道胡丹不会轻易要人的性命的,所以必需抢在胡丹发话之前杀了此人,这样胡丹一定无话可说了。可是他身体才一动,孟飞忽然横枪刺出,疾刺叶败的左肩膀,叶败正急往外扑去,一时不备,见铁枪来得太急,急忙闪避。这一来,左令使已经趁机掠出好远,再也追不上了。 胡丹见孟飞忽然向叶败出手,本在意料之中的事,忙说:“孟兄弟,苦海无涯,趁早回头,杀了这左令使吧。” 孟飞冷冷一笑,并不言语,只是猛地伸出铁枪朝着玉玲珑攻去,玉玲珑还没有反应过来,胡丹已经闪电般出手,招式之奇,竟是孟飞生平所未见,一剑便将铁枪托住了,孟飞冷笑着说:“胡丹,你若是英雄,也想让我回头,你就杀了这恶女子,我孟飞此后一生将随你差遣。” 胡丹淡淡地说:“她只不过是一个弱女子——” 孟飞冷笑着说:“弱女子?你当我不知道,近些日子里江湖上发生了好几次惊天动地的大事,这些事全都是你身边的这个弱女子一手策划而成,死在她手上的人不知有多少,如此女人,你居然说是弱女子,要想留下我,就放马过来吧。” 玉玲珑忽然笑着说:“看你人长得有模有样的,听说还是天下第一流氓,可是你却为何如此笨头笨脑呢,我对所有的人都下了毒,为何独对胡丹没有下毒呢,因为我相信他,他宁可让我杀了他,也不绝不想伤害我的。” 玉玲珑说的没错,胡丹宁可杀了自己,也绝不会伤害玉玲珑,世上就有许多这样的男人,多情的男人,便是他曾经的恋人变了心,他仍然舍不得去伤害对方,胡丹就是这种男人。 孟飞哼了一声说:“当年胡酒胡大侠还不是将曾救过他无数次,也曾帮过他无数次的无缺宫主一剑杀死,江湖上的人却没有一个人说他不是,他是何等的英雄,想不到会有一个如此多情的儿子。” 叶败忽然说:“天下只有一个胡酒,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要是每个大剑侠的儿子都有他老子那般英雄,那么天下岂不是英雄遍地,群芳聚集了。” 孟飞说:“既然如此,他又何必说我不是,咱哥们大路向天,各走半边,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走我的独木桥,请。” 胡丹还不说话,外面这时转来左令使的声音:“孟兄弟,休与他们闲话,咱们兄弟艺不如人,走为上策,回到鬼城,请城主召集各路英雄,再来雪此一战之辱罢了。”原来左令使一走之后,居然没看到人来追,心中挂念孟飞,又回来偷看,听得他们说话,忍不住就说话了。 孟飞不说话了,弯腰朝着窗户外窜去,叶败与胡丹没有追,玉玲珑也没有说话,只眼睁睁地看着孟飞与左令使两人齐肩冷笑而去远。 胡丹似乎麻木了,他知道孟飞说的对,当今天下大乱,源头还是起于他身边的这个女人,只要杀了她,除鬼城之外,天下已再无人可搞乱江湖了,以他此时在玉玲珑的身边,以他神奇的剑法,定可轻易取得她的性命,可他不敢,他怕这一剑下去,会带给自己一生的忏悔。 叶败当然也明白孟飞的意思,他虽然说话似是白痴,可他肚子里聪明得要命,他不想玉玲珑死,他不想,他觉得像现在这样过日子已是他一生中是快乐的一件事,他发现能够骗许多自以为很聪明的人比找人打架有趣多了,而这个机会只有玉玲珑才能够给他,此时,便是别人想杀玉玲珑,他一定会拼了命地也要保护她的周全,所以此时他的眼光一直在盯着胡丹,生怕胡丹忽下杀手。 玉玲珑脸上虽然还带着笑容,但眼神之中却闪烁着一丝冷漠,她在想什么,没有人知道,她做的事,就是不想让人猜得明白。 第六十五章 荒漠神狐(1) 风。 风刮着蛋大的沙石迎面吹来,吹得人眼睛迷茫,头昏脑也涨,陆小丹只是拼命似的饮水,幸好她们带的水足够,但她绝不会浪费一滴水,在沙漠里,水就是生命,没有水,生命很快就不存在。 在沙漠里,生命不存在的因素并不仅仅只是水,还有狂沙,飞石,凶畜,寂寞与饥饿,绝情园主眼望着一望无际的黑沙,眼中现出了一丝绝望,乘坐的两匹马早在两天前已经倒地而亡,只有那匹孤独的骆驼仍然在迎沙而立,而前路有多远,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寻找到她们想找到的地方,她们也不知道,她们只有往前走,绝情园主不想回头,退回去也许就只有死路一条,再说她的生命之中就没有过不了困境。她们只有往前走,这条路在胡丹后背刻下的地图上清楚地现了出来,只有从这条路才可以去得了胡酒的藏宝之地。而她给了江湖上几十个有名气的人的地图,也就是这张地图复印下来的,只不过少了去藏宝地点的正确地方。她要让那些人可以找到那个地方,却永远不知道藏宝地在何处,因为她需要的只是一些看众,而不是要一群寻宝的狼。 又是一阵狂沙,狂沙起时,骆驼只是拼命地往前走,绝情园主将陆小丹抛于骆驼之上,而自己紧紧在后跟着,用粗绳将自己捆在骆驼背上,这时,她不再相信胡酒给她的图纸,她只相信骆驼,她只有相信骆驼,因为骆驼会让她又逃出这块死地。 骆驼飞快地跑了好一阵,终于将黑沙抛在身后很远了,绝情园主与陆小丹的身上被无数的沙石击中,全身酸麻,等待她们清醒过来,却忽然吓坏了。 水,装满水的袋子竟然在骆驼飞奔的时候被击破一个洞,里面的水已经一滴也没有了,没有水,在沙漠里多呆一刻也很难办到。 绝情园主快气疯了,拼命地抓自己的头发,尽力地吼叫,可无论怎么样,仍然得不到已经流失去的清水。 陆小丹面对着一生以来最大的绝望,却渐渐静了下来,她把自己背上喝剩余不到半斤的水递给绝情园主,然后躺在驼峰上,让炎热的太阳洒照她全身,汗水一滴滴流落下来,立即被风沙吹干,她无所谓,至于生与死,她已经没有时间去想了,她只想着一个人,这个人就是胡丹。 死是无法避免的,什么样的死对于一个人来说都是一样,只不过陆小丹想自己死的时候千万不能忘记胡丹。 她的一生中就只有一个人,这个人便是胡丹。 胡丹不是她的丈夫,不是她的朋友,不是她的兄弟,胡丹不是她的什么人,可是胡丹在她心里却代替了所有人的位置,在她的心中,胡丹即是她的丈夫,也是她的朋友,也是她的兄弟,如果她离开了胡丹或者胡丹不在她的身边,那时无论有多少人重视她,喜欢她,她都会觉得自己是个孤儿。 人生就是这样,到处充满着绝望与悲伤,寂寞与记忆。 陆小丹并不怕死,若没有胡丹,她只怕早就死了许多年,既然这些日子是异外中得到了,再失去了,她也不觉得可惜。 绝情园主却没有她那样的想法与心情,呆望着天边刺眼的阳光,阳光刺得她双眼生花,她也不闭一眼,在空虚时候,瞎子与正常人都是一样,都只有一条路,那便是死路,死路一条。 绝情园主也不怕死,只是她却从未想到在死之前连同生平之中最大的仇敌一眼也看不到,而她手中正握着去那仇人住的地方的地图。 希望总是在失望之后。 沙海,沙子的海洋,死亡之海。 好不容易挨到了夜里,沙漠的夜晚寒冷又干燥,空气中没有一丝水分,只有苦与干的沙尘,绝情园主渴得嘴唇都裂开了,可她还是舍不得喝下那点点水,陆小丹几乎快昏倒了,她躺在骆驼峰上,任由骆驼将她们带往前方。 路,永远是向着前方的,夜色降临,天边闪耀着几颗星星,闪光的星星在沙漠之中异常的清新与神奇,仿佛就在自己的眼前,而只要自己轻轻一跃,便可以将它摘下来,月如银盘,月宫里的桂花树清楚可见,嫦娥呢,可怎么看不到她,她是不是偷偷离开了月宫,与地下的吴刚约会去了,陆小丹想着想着,感觉有些了,便彻底清醒过来。 可是想着嫦娥与吴刚也不能让她温暖起来,她又昏了过去,绝情园主拉住骆驼,望了她一阵,默默地脱下自己的那件外衣,盖在她身上,将所有的水一起倒入了陆小丹的嘴唇之中。 陆小丹只觉得有种前所未有的舒畅,寒夜虽冷,却也比不上人之心,再冷的天气,也可以让人给予自己的温暖躯赶走,她又醒了过来,双眼望见了一脸泪水的绝情园主,连泪水也只是流过便干掉的一张脸。 陆小丹咬咬牙,想说一句感谢的话,可她还是强忍着不说出来,她也知道,这点水确不能用感谢二字的话就可以表达的,在沙漠里,多喝一点水就可以多活一些时间,在许多这些时间里就有可能遇上了来往的客商或者找到新的水源地,只要活着,一切才有希望,绝情园主用最后的一点水给了自己,她就不是想得到自己的几句感谢的话的,她这么做,又是为了什么呢,她对以前所有的弟子们都毫无感情,为什么会对自己这么关心,陆小丹不想去想,也想不出答案,反正多喝一点水也逃不掉死亡的阴影,反正都快死了,便是知道些什么,又有什么用呢。 骆驼缓缓地向前走着,绝情园主也坐上了骆驼,她已经没有任何力气再走动了,又饥又渴让她一下子老了下去,陆小丹轻轻望着这张最熟悉的脸,忽然发现她的头上竟然长了几根银丝,心中一酸,两行泪水缓缓地流下来。 就在这时,骆驼忽然放步飞奔起来,陆小丹几乎摔下骆驼背来,她吃了一惊,以为又有沙风尘了,可抬头一看,到处安安静静的,什么也没有发现,可骆驼为什么跑这么急了,陆小丹想不出,幸好一下子就知道了答案。 前面不远处竟然有一棵树,沙漠里很少有树,有的也只是边缘的几棵小杨树,仙人掌之类的一些小生物,可是这棵树少说有两丈多高,两个正常的壮汉合拢起来也休想抱住它,看见这棵树,陆小丹眼睛亮了,既然树在这里能够活下去,肯定这附近有水源。 但欣喜是欣喜,她还是不敢相信,她曾听人说过在沙漠里快要死的时候很容易起一些幻觉,有时候看见一条河,可是你走了几天,仍然走不到那条河水的边上。 陆小丹于是猛扣手指,手指痛得要命,她才相信这不是幻觉,骆驼这时已经穿过了高树,陆小丹她真的感觉到自己遇上了奇迹,这里不仅多的是树,而且还有草地,黄土地,潮湿的土地,柔软的嫩草,淌着水的清泉水,就出现在她的眼前,一切只有在草原里才有的境色在这里却忽然出现了,骆驼将她们带到了一条清泉水边,自己猛喝起水来,陆小丹喜极而泣,不知从那里来的力气,一把抱起已经隐隐一息的师父,纵身掠入水泉之中,痛饮起来,绝情园主的嘴唇一碰到清泉之后,人立时醒来,不亏为武学大师。 两人畅饮泉水,饱食干粮之后,此时虽然有些冷,却是觉得此时此地是天下最好的地方,此处清草地,比中原的遍地黄金要让她们喜欢,此处的泉水,比珠玉更让她们心动,此时阴冷的月色,冷漠的星光,一切都显得那么温暖。 两人吃饱喝足后,各自运劲将衣服拱干,这样的事对于她们来说只是小事一件,不一会儿,身体就温暖起来,练功的人,寒冷并不算什么,一切停当之后,两人望向四周,这草地竟有千丈之长,边缘处是一座石山,每隔数尺,便有一棵大树相连接,彼此起伏,连成一线,绝情园主去过许多风景优美的地方,却是感觉从来没有那一个地方有这么秀丽。 陆小丹到处看了一眼,见师父看景色入神,自己没事可做了,于是从骆驼背上寻来帐篷,到一棵树边慢慢地支起帐篷来,然后再出来,师父仍然在看着景色发呆,她没事可做了,竟然跳起了一种奇怪的舞来,这是她年幼的时候曾看到过师姐妹跳过的一种舞,她的记忆力本来就好,当时就觉得这种舞比练刀剑快活多了,便记了下来,长大之后,终日忙着杀人与被追杀,慢慢就淡忘了,此时大难之后竟然又记了起来,心中大喜,忘形之中就跳起舞来。 绝情园主听到这边的响声,回过头来,看到了正在舞蹈的陆小丹,她枯燥的脸色像是有些笑容,像一个母亲在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儿一样,仇恨在她此时的眼中消失了,残废可以让人忘记许多东西,仇恨也是其中的一种。 但这也只是一刹那之间,忽然之间,她的目光从陆小丹身体上移开了,望着自己身边的一棵树,这树上有一柄刀。 刀还在闪光。刀,这是一柄纯钢铸就的刀,刀比一般的刀要宽上二寸,看起来很重,就刺在树上,刺入树里约有一尺多,剩余的刀刃让树枝淹没,若不是绝情园主躺着,若不是绝情园主内力强劲,看到刀刃之上发射出来的一点光线,她定然发现不了这柄刀。 绝情园主纵身一跃,抓着那柄刀,往外用力一扯,刀就出来了,确是柄好刀,刀上还有一行字:生死由命,富贵在天。 陆小丹在跳舞的时候眼睛往这边瞧了一眼,就再也转不开眼了,她一看到那柄刀,脸色也变了,慢慢地停了下来,望望,再望望绝情园主。 绝情园主看了那柄刀好一阵,眼中又现出了光芒,仇恨的光芒,原来仇恨虽可以让死亡的阴影轻易带走,但人活着,仇恨是永远存在的。她叹了口气,好象在自言自语地说:“这是洛阳城里二十年前最有名的三名高手之一的刀,这柄刀因为比一般的刀要宽上二寸,所以取名为宽灾刀。” 陆小丹听着,也不问,更不说话,绝情园主接着说:“传说中这三名高手二十多年前曾携手冲入关外,追杀胡酒。”她说到胡酒这二字时,脸色又变了,一张脸变得有些红昏,若不是陆小丹知道师父恨胡酒入骨,一定以为她在说她的情人的往事,只听她接着说:“但是江湖上再没有人见到他们回到中原。” 陆小丹忽然说:“或者他们也如我们一样,遇上了风沙,却并没有我们这样的好运气。” 绝情园主说:“绝不是,他们一定遇到了胡酒。” 陆小丹不说话了,她在望她几步远的一块大青石,青石之上摆着一柄断钩,隐约之上看到那青石上好象还有字迹,绝情园主见陆小丹不说话,只看着眼前的石头,走近一看,果然有字,几十年过去了,字迹仍然可见:“胡酒,大丈夫可杀不可辱,你既然不屑于与我铁郎吴钩动手,我还有何颜面活于天下,愿来生能够做上你的对手。” 陆小丹看着看着,不由长叹一口气:“他是自杀的,胡酒并没有杀他。” 绝情园主说:“胡酒虽没有杀他,可他却见着了胡酒,你瞧这句,你既然不屑于与我铁郎吴钩动手这句话,就足以证明胡酒当时就没有死,他当时就在此地出现过。” 陆小丹又沉默了,她知道自己无论说什么也打消不去师父的雪仇之心,既然说什么也没有用,又是何必再说,她低着头,望着那柄铁钩,再抬起头来,此时月正上柳梢头,忽然之间,面前的一切全都变了,当月光照射过树梢头时,再射下来时面前的一切全变了,山虽然是那座山,可山脚下却有一座金碧辉煌的房子,一条宽敞的道路直通过去,那房子边上竟有流水,喷泉,石狮,将那房子映照得五彩缤纷。 “这是天堂么?”陆小丹喃喃自语,她见过不少的豪华房子,也住过不少豪华的房子,却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好看又精致的房子,这房子,地上有么,那一定是在天堂。 绝情园主也正在望着那个地方,一听她说话,便说:“这不是天堂,也不是海市蜃楼,这是真的,真真切切的地方,这就是胡酒的藏宝之地,胡酒——胡酒这恶贼就住在这里。” 陆小丹呆了,绝情园主忙拿来地图,在上面仔细地看,不错,正是这个地方,这就是胡酒的藏宝之地,胡酒一定在那间房子里面。 忽然之间,沙漠里响起了一声叫喊声,一个嘶叫着说:“对了,就是这里,我们找到了。” 绝情园主一听这声音,便知道是川内唐家庄唐风来了。 她将这张藏宝图复制了几十份,上面的路线就可以直接寻找到这个藏宝的地方,只不过这地方早就有人摆了异阵,不懂阵法的人根本就进去不了,而她自己手中的藏宝图上就有进去的路线,当然这些不必一起复制到他散布出的地图之上了,她并不想让别人与她一起可以见到胡酒,胡酒是属于她一个人的,她只想杀死胡酒,杀胡酒的时候要让这几十名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看着,这几十个人之中的第一个便是冷风吹,这几十个得到藏宝图,便当是假的,也一定不会放弃不来看的,他们一定都到了路上了,只不过绝情园主想不到唐风竟然这么快就到了,倒出于她意料之外了。 绝情园主拉着陆小丹的手,将手上的刀抛到地上,低声说:“走。”后面又传来唐风惊喜的声音说:“哇,太好了,这里面居然是个绿洲,老天有眼,让我唐风发财了。” 远远看到十多个人飞奔而来,绝情园主已经与陆小丹退到了第三棵树之下了。 唐风冲在最前面,一眼看见草地上有一匹骆驼,失惊说:“不好了,有人携足先到了,快,追上去。”绝情园主并不想在这个时候就与他们见面,刚想拉陆小丹寻个地方藏起来,却听一个大声说:“他们在那边。” 眨眼之间,十几个人疾向她们扑来,轻功之快,竟不逊色于中原一流高手,陆小丹握着绝情刀柄,绝情园主冷冷一笑,脚步方动,十几个人已将她们两人围住,唐风远远便叫着说:“你们是什么人?” 绝情园主历经这几天的赶路,虽然刚才吃饱喝足,仍然觉得内力不足,再说杀这些人于她并没有益处,她要留着力气去对付更可怕的人,她于是冷笑着说:“唐庄主风彩不减当年,十数年不见,倒也多了一大班龙子凤孙,真是风水轮流转啊,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 唐风一见有人一眼便道破了他的身份,也是吓了一跳,见这女人的身体看起来虽然疲倦,但太阳穴高鼓,显然内力极强,又听她言及十数年不见,心下暗转,但无论怎么去想,也想不出自己几时见到过此人。唐门新一代弟子最出色的少年剑手唐玉冷笑着说:“只可惜我们家老爷不记得你了,识相的,将所得的宝贝全都拿出来,否则,要你们死无全尸。” 绝情园主说:“唐庄主,你身为川内名家,使毒高手,可教子弟之术却太差劲,让人失望。” 唐玉拔出腰佩长剑,指向绝情园主,厉声说:“休得废话,快拿出东西来。” 陆小丹不说话,十多个人拿刀剑围着她们,她也不见一点惊慌,只是此时有人用剑指着自己师父了,她不能不管,她也拔出刀来,刀光一现,四周雪亮,众人只觉得亮光一闪,如同白昼,星月之光在刀光之下黯然失色,谁对师父无礼,陆小丹就会杀谁,除了杀死无礼的人之外,陆小丹实在想不出什么办法更好了。 绝情园主并没有阻挡陆小丹拔刀,只是刀一出鞘,刀光映得她的脸更加冷酷,更加无情。 唐风一见这柄刀,犹如着了魔似的,整个人都变了,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连连叩头,叫着说:“尊使饶命,尊使饶命,小人冒犯尊使,罪该万死,求尊使放过小人一条生路,小人下有幼儿,上有八十岁的老母——” 众人全惊呆了,谁也想不到一向傲气十足的唐庄主居然会向一个人叩头叫着说饶命,此话说出来一定会笑掉别人的大牙。唐玉以为唐庄主此时中邪了,一定是面前这个女人有邪气,他年轻气盛,冲到唐风的面前,剑刺着绝情园主,大叫着说:“你这邪魔,过来与你家大爷——” 话没说完,只感觉后背让人重重一掌拍上,整个人就飞了起来,落到丈外的草地之上,他身上的长剑刺穿了自己的胸口,再也起不来了。 众人大惊失色,揉揉眼睛,这才相信刚才确是唐风出手一掌要了他最心爱徒弟的性命,不由大吃一惊,齐退几步。 绝情园主冷笑着说:“你以为你杀了一个人,就可以免去唐门几百年的大灾难么?” 唐风又跪下,连头也不敢抬,只是不停地叩头,不停地说:“求尊使饶过这一次,饶了唐门这一次,小人立即回去,交代后事,然后挥刀自尽,绝不敢污了尊使的神刀。” 绝情园主只是冷笑,不知是谁脱口说出:“无缺宫,神秘使者。” 一言一出,所有的人俱是脸上变色,陆小丹也吃了一惊,心想:“难道师父便是江湖上传说中的那个杀人如割草,灭家如谈笑,二十年前最有名的无缺宫中的神秘使者。” “胡酒杀了无缺宫主,她是宫主的心腹,自然会给主人报仇。” 这样一想,陆小丹就想通了,胡酒杀了师父的主人,师父要报仇,是在情理之中的事,只是陆小丹心里却在想:“若是有人要杀我报仇,我也无话可说,因为我也杀了不少人。” 唐风听到这一句话,脸色更是吓得无人色,连声说:“休得无礼,快快拜见尊使。” 那些人终于醒悟过来,一齐拜倒在地。绝情园主说:“听说贵庄近年来人丁兴旺,你们的毒技也大有增长,想要唐家庄寸草不留要花很大的力气,而我一向很懒。”说到这里,唐风明显松了口气,却听绝情园主接着说:“只是规律不能破,二十年前我放过你一次,这次却不行了。”唐风等人缓和的神色一下子就提了起来,只听绝情园主说:“这样吧,你将你这次带来的人一起杀了,我就放过你这一次。” 唐风咬着牙,缓缓站了起来,回头向众弟子望去,众弟子见他目光所及,如同刀割,不寒而战,不知谁说了一句:“咱们要死,也要先杀了这臭婆娘,兄弟们,快动手。” “手”音刚落,那人就哇地一声,迎面跌倒,一粒黑沙将他的头打破,正是唐风出的手。 绝情园主淡淡地说:“唐庄主风采不减当年,连对付自己人下手也半分不留情面。” 这时,剩下的十多个人哇地大叫一声,拔腿就往四周冲去,眨眼之间便去了丈远,纵是唐风有三头六臂也休想伤得了他们,却见唐风忽然长啸一声,双手连挥,一把乌沙向四周击出,乌沙疾如闪电,十多个人一齐倒了下去,连同惨叫都不及发出,便已经无声息地死去。 绝情园主终于哈哈大笑起来,唐风忙又跪倒在地,等候发落,绝情园主与陆小丹向他走了几步,绝情园主才说:“你可以走了,这次回到中原,这里的事对谁都不能说出,否则,我一定会去唐家庄,后果你一定知道了吧。” 唐风连连点头,擦去脸上的泪水,脸有欣喜之色,连连叩三个响头,方说:“多谢尊使不杀之恩,小人——” 话说到这里,就再也说不出来了,一柄刀,锋利无比的绝情刀一刀就将他的头砍了下来,滚落在他的双腿前。 是陆小丹出的手。 陆小丹觉得这个人太讨厌,比她杀了的所有人都要让她觉得讨厌,所以她杀了他,她杀人,有时是不需要理由的,这一次,这个理由已经足够让她杀十个人。 绝情园主的脸色还是冷冷地,不觉得喜欢,也不觉得失望,反正唐风的死与活与她根本就没有关系。她只在乎眼前的那间神奇的房子。她回过头去,望向那座山。 山仍是山,只是那座金碧辉煌的房子已经消失了,流水与石狮,喷泉与宽敞的道路全不见了,只有黑暗,无边无尽的黑暗。 陆小丹也发现了,她淡淡地说:“那边一定有不少机关,你一个人进去吧,我在外面等你出来。” 绝情园主说:“你为什么不想进去,说不定里面是个大宝藏,你可以一辈子都没有见过的大宝藏。” 陆小丹说:“可是也许胡酒在里面,我知道是他杀了你的亲人,无论他是对是错,是正是邪,他都是你的仇人,你去杀了他吧,如果胡酒杀死你,我陪你一起死。” 绝情园主说:“可是你真的不想看一眼天下第一剑侠的真面目么。” 陆小丹望着天边的星星,说:“都是一个人而已,没有什么好瞧的,我没有兴趣。” 绝情园主说:“可是我很想让他看你一眼。” 陆小丹说:“这又是为什么?” 绝情园主说:“有些事你不知道反而最好,我也不想现在就告诉你,你不必着急,我现在也不想进去,我要等待一些人。” “等人?”陆小丹说:“等人,你要等待什么人,无论谁来了,都会离开,又何必让他来,又何必让他别。” 绝情园主说:“因为这件事我要让天下人都知道,知道这一战的结果。” 陆小丹说:“是说杀胡酒的事么,胡酒在天下人的心中早已经是死人了。” 绝情园主说:“你想错了,胡酒便是死了,他还永远活在人的心中,这次我要让所有人将胡酒从心里抹去,我要让他遗臭万年。” 陆小丹说:“你又何必做那么狠——一个人死了,已是不幸的事,若让他死后还遗臭,岂不是让你连杀了两个胡酒。” 绝情园主说:“哼,我一定要这样做的,天下也只有我一个人可以让胡酒生不如死。” 陆小丹说:“那我们是不是还要等很久。” 绝情园主说:“无论等待多久都是觉得值得的,这么多年也过来了,我早就习惯了等待。” 到了这时,她脸上逐渐变得斩钉截铁,绝无反悔之意,陆小丹终于不再说话了,因为她无论说什么,也无法再化解去师父的怨恨。 过了片刻,绝情园主说:“此时我力气大都已经复原,便是他们都来了,也不足为惧,这绿洲也不小,你到处去玩一会儿吧,我不想看着你一直皱着眉头站在我身边。” 陆小丹应了一声,便走开了,她不知道要去那里,只是沿着草地,往前走去。 (本来想这些天全部章节都发上去的,可是暂时没有确定地点,让喜欢此书的久等了,谢谢你的光临) 第六十六章 荒漠神狐(2) 天亮了,又是新的一天开始,每天都是这样来的,这样过去的,这就是我们所存在的世界,天天一样,然而天天却不同。 到了响午,第二批人就来了,竟然是叶离群一众人,叶离群就坐在那匹最高也是最年轻的骆驼上面,他的身边赫然便是少林武当昆仑天山等掌门,以及宫内几十名武艺高强的侍卫,以及无数的兵丁,这时虽然太阳正火,这群人却像没有受过沙海之苦一般,就像在洛阳城里繁华的街头行走一般,竟足有上千之众。 绝情园主望见叶离群,眼睛一亮,又回过头去看陆小丹,昨晚睡在她身边的陆小丹不见了,她到那里去了呢,她什么时候起来的呢,绝情园主想自己真是太累了。 绝情园主整理好衣着,走出帐篷,一眼便看见绿洲的另一边有一件衣裳飘动,那不是陆小丹是谁,看样子她很开心,像一个小孩子,她在做什么呢? 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还好好地呆在这里就行了。 绝情园主缓缓地站起来,这时大队人马才发现了这个正站在树脚底下的老女人,许多人向她望来,绝情园主也在望他们,从他们大队人马之左望向右边,最后目光停在一个长须老者的脸上,那老人正在望着她,见她的目光有些惊奇,便对她点点头,脸无人色地说:“我来了。” 这老人是江北三侠之中的裘海。 绝情园主知道江北三侠因飞刀娘子之事而恨胡酒入骨,其中两人也因此而送命,只剩余这裘海一人,她来杀胡酒,自然少不了要告诉他,但想不到他竟然将当今天子也带来了,不由冷冷一笑说:“裘大侠,你带来的人可真是不少,看来这次对宝藏是志在必得了。” 裘海淡淡地说:“不敢,老朽行将就木,早就不再过问江湖上的事,只是有叶公子相邀,老朽不敢不来,若是有失礼之处,老朽在这里陪罪了。”说完一辑为礼,绝情园主说:“你既然已经将当今天子也带来了,江湖上有名有姓的人物也来了不少,现在还有我说话的余地么。” 裘海说:“老朽千里而来,其实只想看一个人而已。” 绝情园主说:“你想见谁?” 裘海说:“我希望可以见到胡酒。”他接着一字字地说:“胡大侠二十多年未出江湖了,他若还活着,除了这个地方之外,我已经没有任何地方可以想了。” 绝情园主说:“你果然没让我失望,我让你来的意思就是想让你再见胡酒最后一面。” 裘海抱拳说:“如此说来,多谢了。” 叶离群一直在听他们说话,但见他们越说越远了,忍不住插言说:“敢问老师父,陆姑娘怎么没来,她不是和你在一起的么。” 绝情园主仿佛没有听到叶离群的说话,连瞧一眼也不瞧他,只说:“我今天约了几十个江湖上很有名气的人来此,目的便是杀死胡酒,让你们见识一下天下第一剑侠临死之时是什么模样。” 叶离群见她根本不把自己放在眼里,脸色一变,但也不敢发做,他来这地方,本意就是为了陆小丹,至于藏宝对他来说根本没有意义,绝世武艺他也没有兴趣,他只想带陆小丹回宫,绝情园主是陆小丹的师父,可以说是她唯一的亲人,他自然不敢得罪她,可裘海却还是吃了一惊,他虽知道江湖之人本来就不把皇朝贵人当做一回事,只是这人是当今天子,却不敢失礼,见绝情园主不理皇帝,裘海忙说:“那么请问一句,陆姑娘在何处呢?” 绝情园主眼睛一转,望向叶离群,眼中发出刺人的光芒,一字字地说:“你看着我。” 她的脸色肃穆,眼中却透露出不可战胜的杀气,叶离群只看了一眼,第二眼就看不下去了,绝情园主说:“我要问你几句话,你必须如实地回答我。” 叶离群吓了一跳,连忙说:“是,是,晚辈一定。” 绝情园主缓缓地说:“你能够一辈子待陆小丹好么?” 叶离群心中忽然一喜,感觉出了些什么,忙说:“能,能。” 绝情园主接着说:“你能够将她封为皇后么,一生对她恩爱么?” 叶离群一时大喜过望,连连说:“能,能够。” 绝情园主说:“从今之后,你就退出江湖,只管朝政,为民做事,你做得到么?” 叶离群说:“只要前辈肯玉成此事,朕——晚辈一定遵命,造福万民。” 这一次绝情园主的眼光开始有些暖意了,叶离群见她缓缓地点头,不由喜形于色,过了良久,绝情园主叹了口气,说:“她就在那一边,你带着她,带你的人,走吧。” 叶离群就等着这句话了,其实他刚才就发现陆小丹在那一边了,此时一得绝情园主放话,连忙向着绝情园主指着的方向望去,见陆小丹秀丽的站在一棵树的下面,想着自己不久就可得到这个一直魂牵梦绕的女子,心中狂喜,翻身下马,竟对着绝情园主连叩了三个响头,才爬起身来朝着陆小丹的方向走去,十多名宫内侍卫生怕有失,忙尾随而去,绝情园主像是了结了一件心事一样,长长吁了口气,接着自言自语地说:“小丹,你别怪我,我也是身不由已,我不想你做一个浪子,嫁给叶离群吧,尝尽荣华富贵,倒不亏你跟了我二十年,命运也待你不差,在这时候,竟然还让你遇到了一个最爱你的贵人。” 陆小丹看上去还在笑,笑声娇柔动听,她此时正对着树上发笑,不知树上有什么东西让她发笑,笑得如此开心,叶离群从来没有见过陆小丹的笑容,一听她这笑容,全身都软绵绵的了,大是受用,他挥挥手,那十多名侍卫一齐站住了,其中居然还有两名宫女。 叶离群看了好一阵,陆小丹却像没有发现身边有几十个人在围着一样,叶离群忍不住叫着说:“陆姑娘,小丹。” 陆小丹听到声音,回过头来,望了一眼叶离群,觉得这人有些熟悉,却记不起是谁了,皱着眉头说:“你们是什么人?” 陆小丹是忘记了叶离群,并不是她的记忆力不好,只是叶离群这种人根本不值得她去记忆,有许多人心里最想忘记一件事,却拼命地记得很清楚,陆小丹却不同,她要忘记一个人,就绝不会再记住。叶离群以为她在装腔作势,这个模样更讨他欢心,于是柔声说:“我是叶公子,叶离群呀。” “叶离群?”陆小丹摇摇头,她仍然记不起这个姓名来,她又转过头去,望着树上,笑着说:“小坏蛋,快下来陪我玩,这些人讨厌死了。” “小坏蛋?”叶离群脸色一变,心想:“莫非胡丹也来了。”他脸色就的时候那十多名侍卫早扑过来了,叶离群退后几步,对着他们做了个手势,十几名侍卫立即穿过陆小丹,飞身扑向那棵大树,刹那之间,就将那树包围了,陆小丹反落到外面去了,一见这情景,她的脸色一变,叫着说:“滚开,你们想做什么,滚。” 众侍卫那里肯听,陆小丹大怒,飞起一脚,将她当前的一人一脚踢倒,就在这时,众人只觉得一道光线闪出,两个人头已经落地。 叶离群一见陆小丹出刀,心中一凉,连连退了几步,远远的群雄见到此情景,无不大惊失色,绝情园主大叫着说:“小丹,不可伤了叶公子。” 等待群雄闪电般赶到之时,竟让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只见十多名侍卫已经受伤过多,树枝之上正游走着一只金黄色毛发的小狐狸。陆小丹正在望着小狐狸拍手叫笑。 叶离群见群雄赶到,略为安宁,但刚才双眼所见的事太过可怕,还是躲到人群之中去,大声说:“快杀了那只小狐狸,是它咬死了我的侍卫。” 众侠那敢不依,除了几个有地位的掌门之外,一起过来的人全都准备冲过去了,二十多名壮汉冲在最前面,拉开那几名大难不死却吓得脸色苍白的侍卫。刀剑乱飞,洛阳有名的快剑手江问雄出剑如风,一剑抢先朝着小狐狸的腹部刺出,一剑之中,竟带着七八种不同的攻势,他生平与人交手从没有这样尽心过,以这种刀法杀一只小狐狸只是牛刀杀鸡。 剑明明刺穿了那只小狐狸,可众人还没有定眼过来,便听到江问雄一声怪叫,鲜血自他咽喉处飞沾而出,金光一闪,小狐狸落到了陆小丹的肩膀上。 少林掌门一觉方丈双手合什,说:“阿弥陀佛,动物与人类诸生平等,江施主以此毒剑杀生,也是不应该,此小狐狸极具灵性,诸位不可大意。” 陆小丹轻抚着小狐狸的毛发,对它刚才一招之下就杀了一名一流高手的招式极是不惧,只笑着说:“小坏蛋,你真是个小坏蛋,谁对你不好,你就杀了他。” 小狐狸缩在她身心之中,竟只有碗口大小,众侠俱是见多识广的人物,都从未见过如此奇怪的动物,更是没见过杀人如此容易快速的动物。 绝情园主也有些发呆,不过她牢记着自己答应别人的事,忽然向前走了一步,说:“小丹。” 陆小丹叫到叫声,便说:“哦。” 绝情园主说:“我已经将你许配给叶公子,你跟着他走吧,现在就走。” 陆小丹一下子呆了,脸上的笑容慢慢地凝固了,两行泪水直流而下,呆了半响,才慢慢地说:“你将我嫁给别人——我,要我跟着他走。” 绝情园主狠心地说:“对,现在就走。”她的语气再容不下陆小丹一刻的迟缓,就如同以前她吩咐的事一样,绝对没有反对的余地,她让陆小丹她们去杀人的时候,就是用这种语气的,陆小丹一次没有拒绝过。 这一次陆小丹也没有拒绝,她只是缓缓地将小狐狸放到地上,泪水如流水般流落到狐狸身上,她柔声地说:“你走吧,这里的人都是坏人,快回家吧,不要再理睬别人,我也要走了,再也不回来了。” 众人听得一阵黯然,小狐狸也似是懂得人性,用柔嫩的毛发在陆小丹的手上乱动,却不肯走,好象很舍不得离开她一样,陆小丹推推它,哽咽地说:“人终有一别,你走了,我也要走了,我不能不听师父的话,因为我这条命是她给的,她便是要我死我也不能怪她,你快走吧,我们永别吧——” 众人一齐望着绝情园主,心想她为人做事太过狠毒,全都向她投向鄙视的目光,绝情园主却只当没看见似的。 小狐狸三步一回头,终于还是走了,消失在茫茫的草地之中,陆小丹呆望着那个地方,仿佛一个女人正在送别自己心爱的男人,正和心爱的男人永别一般。 第六十七章 第一剑侠(1) 清晨。 胡丹被一抹阳光射在脸上,再也睡不下去了,他睁开眼,便看到正站在窗口边的玉玲珑。 玉玲珑正在望着窗户外面,似乎已经感觉到胡丹已经醒来,淡淡地说:“今天,我带你去见第一剑侠。” 胡丹还没有回过神来,玉玲珑又说:“人都到齐了,应该出发了,你收拾好你自己的东西,今天上午就出发了。” 胡丹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穿好衣服,洗了个脸,便来了客栈之中。只见众人早已准备好一切,人人俱是显得神采飞扬,不可一世,叶败正在对玉玲珑说:“禀报庄主,一切已经准备完毕,请问庄主何时出发。” 玉玲珑不理他,只在喝她的茶。 胡丹忽然在人群里见到一个人,殷可傲。殷可傲这几月不见,似是从世界上消失了一样,此时不知又从何处出来了,他脸如新玉,风采却大不如前,像是忽然之间老了十岁,背也有些驼,目光呆滞,这那是不久前那个威惊天下,少林扬威的武林盟主半分气味。胡丹忘记不了他曾经救过自己一次,虽然他曾多次对不起自己,但他却都忘记了。他毕竟对不起殷可傲。他忽然觉得自己是应该对他做些什么,这时,玉玲珑说:“胡丹,你收拾好了没有,我们应该走了。” 胡丹嗯了一声,并不说话。 玉玲珑站起身来,见胡丹不动,迟缓了片刻,便说:“我们走吧。” 胡丹咬着牙,抬起了头,望着玉玲珑,说:“我要求你答应我一件事。” 玉玲珑一愣,笑着说:“我从来没有见过你求过别人什么事。” 胡丹正色说:“我很少求人,但这次你必须答应我。” 玉玲珑见他说得认真,便说:“什么事,你先说说看。” 胡丹说:“我要你放过殷可傲。” 玉玲珑冷冷地说:“为什么?” 胡丹说:“因为他曾经救过我一次。” 玉玲珑说:“但他已经不是以前救过人的殷可傲了,他现在只是我的一条狗。” 胡丹说:“正因如此,我才要你帮助他,让他回到原来的模样,我想你一定有办法的。” 玉玲珑凝神望着胡丹,嘴角有了些笑意,说:“如果你求我放过他,那你就会欠下我一个人情了。” 胡丹说:“我知道。” 玉玲珑接着说:“欠我的人情也许比欠世上所有的人的人情还要难偿还一些,你不害怕么。” 胡丹说:“这我也知道,只是我想再欠殷可傲的人情,他救过我一次,我也救他一次,从此之后,我与他再无瓜葛了。”殷可傲走的时候脸还是铁青着的,不多说一句话,他只是握紧手中的包裹,里面有他的飞刀,他仅是望了胡丹一眼,眼光仍是很呆滞,毫无光泽,他对着玉玲珑一拱手,说出两个字:“告辞。” 玉玲珑自然不会留他,她说:“你不应该感谢胡丹么,是他求我放过你的。” 殷可傲这才望着胡丹,胡丹也在望着他,两人目光对视,望了一阵,殷可傲才说:“你救我,我不会记你的恩,你如果要杀我,此时我绝不还手,但有一件事你要记住,日后有机会,我还是会去杀你的。” 玉玲珑望着胡丹笑着说:“看来你救错了人,你只是救了一条最毒的蛇。” 胡丹也笑了,笑着说:“只要你能杀了我,我死而无怨。” 这话他是对殷可傲说的,他接着说:“我救你,不是为了心里不安,是因为你这个人,你是一个大侠客,你应该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侠客的,而不是现在的神刀庄的一名庄丁,若你成功的那一日,你能杀了我,我不定不会怪你的,更不会后悔,我只是为你骄傲。” 殷可傲说:“我也不想再找什么借口,证明不是你救我,我一样也可以活生生地离开,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你已经救了我,我以前也救过你,你伤害过我,我也曾经伤害过你,今天之后,恩怨一笔勾销,来日再见,是敌是友,由老天安排吧。” 胡丹苦笑着说:“忘记这里的一切吧,你是殷可傲,一个顶天立地的大男子,武林大盟主。” 殷可傲没有再说话。也不做别,走出了客栈,牵出一匹马,飞身而上,拍马朝着关内而去,再不回头。 胡丹与玉玲珑等人站在太白酒楼的当头,一直看着殷可傲消失在长路的尽头,玉玲珑才叹息着说:“养虎为患,纵虎归山,胡丹啊胡丹,日后你的麻烦一定不小。” 胡丹说:“但有一点你要明白,他是个君子。” 玉玲珑说:“天下最可怕的对手便是君子,这道理现在你也许不懂,日后你一定会明白的。” 胡丹不置可否,前往沙漠的人已经聚齐了,竟发现又多了几十个生面孔,竟然又有几名名震天下的一方大枭雄,心中一惊,忙问玉玲珑:“这些人——这些怎么全落到你的手中。” 玉玲珑只是笑,不说话,被胡丹催得急了,才肯说:“你可知道我是从何处得到这张藏宝图么。”胡丹不知,胡丹当然不知道,玉玲珑接着说:“这几十个人之中就有几个有秘图的人,我抓了他们过来,就是想让那个送秘图的主人大吃一惊。” 胡丹说:“可是你想过没有,若是真的有那个宝藏,他也知道地点,那人为什么不自己去取了来,反而复制了这么多张,送到天下许多人的手里。” 玉玲珑笑着说:“我也知道其中一定有阴谋,但便是假的,胡酒这两个字也足够让我们白跑一趟了。”她望着胡丹,说:“你有一个第一剑侠的父亲,你是天下最幸运的儿子。” 胡丹只是笑,他心中的苦又有谁知。 玉玲珑说:“再过几天,便是八月中秋了,中秋节的月色又亮又圆,若在那一夜杀人,该是如何的畅意啊,人若是死在八月中秋圆月之下,也是多么美好的事啊。” 胡丹知这个女人心狠,所做之事全都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她说要杀人,对她来说如同踩死一只只蚂蚁一样,心里着急,脸上却带着笑,说:“又何必杀人呢,杀人是多么恶心的一件事。” 玉玲珑嫣然说:“你们男人都瞧不起我们女人,我就喜欢杀人,你又能怎么样?” 胡丹半真半假地说:“也许我会杀了你。” 第六十八章 第一剑侠(2) 冷风吹出行的那一天,当他沫浴后,换了身新的衣服,正准备出门的时候,听雨轩一下子来了十多个彪形大汉,为首一人满脸胡须,高出他身边大汉半个头来,他手上戴着价值不菲的玉石,脖子上的金项链比他的手指头还要粗大,他们的气势也很惊人,一直到听雨轩台阶之下才停住马蹄。 冷风吹刚将古筝披到肩上,抓着宝刀,门外便传来一人的吼叫声:“冷风吹可是住在此处?” 冷风吹冷冷地说:“不知阁下远道而来,冷风吹就在此处。”冷风吹一听这声音,便知道这人是谁,一见这派场,江湖上知道的太多,天下除了洛阳王富贵之外,谁人敢将价值连城的宝石随随便便露在外面,招摇过市,冷风吹以前做杀手的时候曾接过他的几个大单,早就是老熟人了,岂能不识得此人。 王富贵立在台阶之下,看着冷风吹缓缓站在门口,他点点头说:“我要你帮我做件事。” 这就是有钱人的方式, 有话直说,从不浪费时间。冷风吹淡淡地说:“说。” 王富贵便说:“杀一个人。” 冷风吹迟缓了片刻,便说:“谁?” 王富贵先不说话,只挥挥手,他身边的几名汉子手脚利索地翻身下马,捧着几个包裹来,置于地下,接着打开。冷风吹看了一眼,里面全是闪着金光的黄金,这些黄金少说有上千两之多,虽然以前帮他杀人时出价很高,可所有得到的黄金没有这一次的一半,王富贵说:“这是一千两黄金,只是事前所付的定金,事成之后,我另有厚礼。” 冷风吹冷冷地说:“千两黄金,足够让在下杀十个人了,况且只是定金,倒不知天下有何人当值这个价钱。” 王富贵说:“桃花林,姜老鬼。” 冷风吹倒抽了口凉风,说:“当今天下最有名气的杀手群聚之地桃花林的大老板姜老鬼。” 王富贵说:“不错,就是他。” 冷风吹说:“这次我帮不了你了,在下也是杀手,生平最不愿意去做的一件事,便是去杀另一个杀手。” 王富贵冷笑着说:“难道你也怕姜老鬼?” 冷风吹说:“天下没有能够让我害怕的人,请回吧,若有诚意,一月之后,你可再来听雨轩,也许我会答应你的。” “一月之后?”王富贵冷冷地说:“姜老鬼已经接受了我的仇人的邀请,开始派出最好的杀手来杀我了,一个月,一月之后,只怕我早期就尸骨无存了。” 冷风吹淡淡地说:“生死是上天所定,你活了这大半生,已比一千一万个人要开心得多,又何必再活下去。” “放屁。”王富贵大怒说:“别以为你武艺高强,谁都怕你,我王富贵一生之中又怕过谁人,告诉你,今天你答应便罢了,不答应你休想活着离开这个地方。” 冷风吹说:“想要我的性命,只怕没那么容易。” 王富贵吼叫着说:“老子怕的不是桃花林杀手,老子怕的只是你们杀手做事鬼鬼祟祟,背人捅人刀子,否则老子怎么会来请你。” 冷风吹说:“我知道你养了不少门客,假如日后有人请我去杀你,我一定会先告诉你。” 王富贵气暴如雷,叫着说:“快,快,快把这个狗娘养的冷风吹给老子宰了。” 那群人还不及动手,冷风吹忽然说:“且慢。” 王富贵大叫着说:“你他妈的还有什么屁话要说?” 冷风吹一字字地说:“我现在就要杀你,你听到了没有,我自己请我自己,出价是一两银子,因为在我眼中,你只值这个价钱。” 王富贵一下子像呆了,他这才发现眼前这个杀手竟是他生平未见的劲敌,他吃了一惊,连声说:“见鬼,狗娘养的,快挡住他。” 刀,闪光的刀光。 冷风吹已出刀。 王富贵一见冷风吹出手,不及拔刀,忙抓着两个身前的人来挡在身前,他非常相信自己的手下,只要冷风吹这一刀杀不了他,冷风吹一定休想再出第二刀。 刀却从两人两头相接的一点空隙中刺入,刺入了王富贵的眉心,王富贵一声惨叫,向后摔倒,鲜血这才喷射而出,他身前的那两人吓瘫了,倒在地上,不停地颤抖。 冷风吹拿出一块雪白的布条,擦拭去刀锋上的血污,将布条抛在王富贵的脸上,冷冷地说:“你什么也没做错,千两黄金足够让我去杀十个姜老鬼,可是你选取错了日子,因为今天,我要去杀一个人,这个人是我一直以来做梦都想遇到的对手。” 忽然背后一阵刀风疾砍而至,冷风吹闪电般返身,刀自半空往下一削,偷袭之人只觉得脸上一凉,两条眉毛却了一半,脸色顿时全都白了,刀落在地上自己的脚上,也忘记了痛,汗水如流水般滴落,冷风吹没有杀他,他觉得这样的人不配他出手去杀,那样会污了他自己的宝刀。冷风吹又回到了门口,所有的人全吓呆了,过了半响,不知是谁发出了一声惊叫,十多个壮汉发出一声狂叫声,飞身掠上马背,疯也似地跑开了。 当所有的人消失去无影无踪的时候,冷风吹忽然坐了下来,不停地呕吐,可是今天早上他才喝了一杯热牛奶,什么也吐不出,他中个很爱干净的人,他本来就厌血腥,然而他却终生与血腥为伍。 长街上这时又响起了一阵马蹄声音,一闻到马蹄声音,冷风吹立即站了起来,他不想让任何人看到他现在这个模样。 一个人却从屋角边缓缓地走了出来。 是个女孩子。 长发披肩,犹如幽灵般的女孩。 冷风吹见到此人,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这女孩子正是他寻找了数月未找到的妹妹冷风儿。 冷风儿并没有望他,只是在望地下的死尸,说:“你一直还在杀人,一出江湖便只会杀人么。” 冷风吹惊喜地说:“风儿,你回来了么。” 冷风儿满身疲倦地说:“是呀,我回来了。”说着眼泪流下了眼眍,犹如露珠般晶莹,冷风吹一把抱着她,叫着说:“风儿,你怎么了,怎么流泪了,你没有事吧。” 冷风吹是个杀手,这样的杀手对别人的血,无论多少都可以不当一回事,只是他自己妹妹的泪水,却比让他死还要让他难受。 冷风儿叫着说:“我没事,我只是不喜欢再看到你杀人,你别再去杀人了,好不好?” 冷风吹点点头,却忽然说:“好,我答应你,只待胡酒一死,我就封刀归隐,永远不再过问江湖上的事。” 冷风儿一听到胡酒二个字,不由身体一颤,泪眼迷惘,颤声说:“是——是他的父亲么?” 冷风吹一怔,他虽知风儿对胡丹很好,却也想不到她竟陷入如此之深,看着她清秀的脸蛋,失神的双眸,破旧的衣服,这一切只是因为胡丹而来的么,这怎么可能呢,冷风儿一直视男人如无物,她怎么可能对一个乳臭未干的浪子如此深情,想到此处,他不由大怒。 “你还忘记不了他么,你还记着他。”冷风吹生气地说:“可你看看他,他不仅有一个冷芳芸,而且还有个陆小丹,这些日子又与玉玲珑好上了,谁知道他明天身边会又有个什么样的女人呢,这样的男人你也会喜欢。” 冷风儿不语。 冷风吹接着说:“不错,他的确是当今天下最有名的几名侠客之一,是个大英雄,好男儿,但是,天下的大英雄,好男儿多的是,你又何必缠上他一个呢。” 冷风儿低下了头,神色凄然,喃喃地说:“我也不知道。” 冷风吹也懂冷风儿的心,爱一个人本来就是不需要理由的,倘若爱也有理由,那就不是爱了,那就只是一种交易了,他也曾经爱过一个人,他也懂得爱一个人是怎么的痛苦,但他还是希望自己的妹妹能够忘记去胡丹,于是他咬牙说:“你为了他失踪几个月,谁也不知道你去了何方,假如你有什么事,我怎么向死去的父母交待。”说着,他拥抱着风儿,接着说:“风儿,你要知道,我宁可自己去死,也不想看到你半点委屈的。” 冷风儿叫着说:“我不要你死,我只要你好好地活着,求求你,以后别再杀人了,我们都只有一条性命,没有人有权力可以要别人的性命的。” 冷风吹闻言脸色一变,冷声说:“风儿,你仔细听我说一句话。” 冷风儿抬起头,望着冷风吹。 冷风吹说:“我说过许多次了,你不要流泪,天下没有任何人值得你为他流泪水,因为我们是杀手之王的传人,杀手便已经不会流泪了,况且我们是杀手之中的杀手,记住,我们宁可流血,也不要流泪。” 冷风儿凄然地摇摇头,说:“我想通了,这几个月来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那就是关于爱一个人的问题,我发现我自己一直在逃避他,可是我无论走到那里,我也忘记不了他,所以我决定了——我这次回来,只是想再见你一面,之后我就去找他,我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风儿了,大哥,我知道你一直待我很好,从今之后,你忘了你这个妹子吧。” 冷风吹这次没有生气,只是默默地听着她说话,直到她说完,冷风吹才说:“好吧,你去寻找自己想要的幸福吧,但是你要记住,你是我的妹子,永远都是,我也是你的大哥,永远都是。” 冷风儿点点头,缓缓地松开冷风吹的双臂,站了起来,冷风吹望着她笑着说:“你又长高了一些,只是太瘦了,不过还是很可爱,胡丹若不是瞎子,他一定会喜欢你的。” 冷风儿一张俏脸涨得绯红,低着头说:“那我走了,你要多保重身体。” 冷风吹点点头,他不敢再说话,怕一说话就让冷风儿见到他的泪水,他的身体犹如冰霜,但他的心对自己唯一的亲人却怎么也狠不起来,杀手也是人,也有——,亲人之情。冷风儿走了,她走得很快,身体显得十分轻松,让冷风吹以为又见到了以前那个可爱的风儿了。 风又吹起,风中正有寒意送来,已快到中秋了。 冷风吹取下古筝,轻弹筝弦,弹出一曲《别离曲》,曲子优雅动听,连他自己也想不到他还有如此冷静的心思来弹奏古筝。 一曲终,又是一曲,他想弹《高山流山》之曲,那知手指根本不听使唤,弹出来的又是《别离曲》。 远古不知什么时候的一名异人所做词的别离曲,令人回肠荡气,久久不能自己。 第二曲间未断,便听有人拍掌说:“好一首别离之曲,杀手的别离曲,岂不就上生死之曲,妙,妙。”冷风吹一按筝弦,余音不断,他冷冷地说:“来者定是千手神偷,为何只呆在屋檐之上,窃听佳曲,却不敢下来相见。” 一人果然站在屋檐之上,一听冷风吹道破,便现出身来,此人衣着朴素,圆脸长须,正是曾与胡丹交过手的狂侠无名。无名笑着说:“要听阁下的别离曲,却也不易,一生中能得二次,心已足矣,便是做小偷也值得了。” 冷风吹淡淡地说:“可否能请教一下阁下的尊姓大名?” 无名笑着说:“无名之人,不足言矣。” 冷风吹冷冷地说:“阁下在一月之内,战败杭州无敌手,龙王庙一战,与名动天下的胡丹平分秋色,神女岛上也可来去自如,阁下这等身手,想不成名也不容易,却为何总自称无名。” 无名怔住了,说:“阁下怎么能认出在下?” 冷风吹说:“识出你来并不难,因为这天下真正的侠客并不多,在下如果连阁下也认不出来,那么今天在下又有何颜面存于世上。” 无名说:“多谢夸奖。” 冷风吹说:“今天阁下大驾光临,定有要事相议,何不说出来一听。” 无名说:“我只想问一句。” 冷风吹说:“你说吧。” 无名说:“假如你有一个最亲的亲人为恶武林,杀人无数,你应该怎么去做呢。” 冷风吹说:“不知道,我没有那样的亲人。”他根本不用去多想,因为这样的事对他来说,绝对有一样的答案,他就只有一个亲人,那这个亲人除了会去爱一个人之外,他想不出来她能做什么坏事。 无名叹息着说:“你和我一样,我也一样不知道。” 冷风吹忽然说:“曾听人所言,阁下要与七浪子中的人物一一分出胜负来,可有此事。” 无名说:“有。” 冷风吹说:“如果今天你再不与我比试一场,也许你要留下一生的遗憾了。” 无名说:“为什么?” 冷风吹说:“因为我今天就要去关外杀一个人。” 无名吃惊地说:“你也知道胡酒藏宝地图现于世之事。” 冷风吹点点头说:“我也有地图。” 无名说:“江湖上传言这几十天里有几十个人都得到了藏宝地图,你有没有去想过,这也许是一个阴谋。” 冷风吹说:“我必须去。” 无名沉默了一阵,说:“便是让你见到了胡酒,你有把握杀得了他么。” 冷风吹说:“不知道。” 无名说:“你又和我想的一样,我也不知道。”冷风吹说:“假如今天一别之后还能够有机会再遇到你,我想我们一定会成为好朋友的。” 无名说:“不知道。” 这次无名说不知道,也是因为确实是不知道。 冷风吹想笑,却没有笑出声来,他很小的时候就不会笑了,多年的冷漠,已将他的笑容冻死,如今甚至于他想笑,那种笑出来的模样也充满了杀气。 无名说:“人之一生之中,本有许多无可奈何的事,这些事,谁也没有办法。” 冷风吹就说:“就如同这别离曲,这些年我多次离开听雨轩,却唯有这一次想弹这首曲子,也许我是再也不会回来了。” 第六十九章 神奇的传说(1) 陆小丹没有闹,也没有与绝情园主再说一句话,她们的话早已经说完,就这样随着叶离群一大群人离开了这个绿洲,只是少林一觉方丈等人却不走,一觉大师说:“阿弥陀佛,叶公子,老衲身为少林掌门,惭愧为天下正宗之宗师,今日胡酒胡大侠的藏宝现于世,一定会引来无穷无尽的杀气,我佛慈悲,苦渡众生,老衲愿守在此处,定教胡大侠的遗物不遗流到恶人之手,以造福天下。” 叶离群有了陆小丹,什么事也不在乎了,反正以后他想自己也不会再到江湖上去闻荡了,又看这和尚决心已定,也不勉强,挥手说:“好吧,愿意留下来的都留下来好了。” 于是武当,天山,昆仑,裘海等人一齐说:“我们也愿和一觉大师同济相伴,为民造福。” 叶离群此时心情极佳,料想在这里留下一觉一个人也起不了什么作用,有了这几个老家伙,再好不过了,便说:“好吧,你们几个都可以留下来,其他的人收拾好场地,便上路吧。” 陆小丹躺在一匹最高的骆驼驼峰之上的银狐皮上,她脸上无喜欢也无忧伤,只是手中拿着块镜子,总往里面瞧。 回宫途中,走了大半路,一帆风顺,甚至连普通的风沙也没有遇到,叶离群带来的人之中,就有几个多年呆在沙漠之中的商人,沙漠对于他们来说,已比他们的老婆还要熟悉,什么时候有风,什么地方有风沙,他们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不待叶离群吩咐,他们便将一切安排妥当。 陆小丹一点也不觉得是在沙漠里行走,此时正上太阳正顶之时,她正在喝着几名宫女送的杨梅汁,一边看着镜子里头的人像。 忽然,听到一人大声说:“那边有一匹野马。” 陆小丹正看着自己的人像入神,让人声音一吵,吃了一惊,抬头望去,他们的路前头果然有一匹马,不过这匹马走路还没有人行走得快了,缓缓半天才迈出几步,嘴里正流出白沫,毛发已干燥,俊目已失神,听到人声音,便抬头嘶叫了一声,它的声音又干又哑,像是一个老人说话的声音一样。 叶离群一听到有人说有野马,心中一喜,一看,果然有一匹马,便大声吩咐:“听说野马天生神骏,别伤了它。” 众人齐声应了个是,立即有几十个人飞身催马赶近,向野马包围而去,才走了几步,有一个大声叫着说:“哇,还有个死人。” 众人一听这话,全都停住了脚步,陆小丹一行人逐渐走近了几步,陆小丹又望过去,那是个女人,不知是谁用绳子绑在马背上,也不知是死是活。 陆小丹见过的人很多,记住的人却很少,偏偏这个女人她记得很清楚,这个女人居然是冷风儿。 冷风儿也喜欢胡丹,胡丹有时对陆小丹说起过冷风儿,陆小丹不能不记住她。喜欢胡丹的女人,陆小丹没有一个不认识。 几名冲在最前的侍卫一见有个死人,心里大叫霉气,便要冲过去将死人拉下来,将马擒住,陆小丹忽然大声叫了一声:“不许动。”从侍卫吓了一跳,全都住了手,这可是皇上喜欢的人说话了,他们那敢乱动,叶离群也觉得奇怪,望着陆小丹说:“陆姑娘,你怎么了?” 陆小丹像是没有听到他的说话,飞身掠起,抓起骆驼一个大水袋,闪电般向冷风儿冲去,她的轻功本来就不差,众侍卫只觉得眼睛一花,陆小丹到了他们面前。 陆小丹一手抓着绑着冷风儿的粗绳,用力一扯,粗绳立即断成两截,冷风儿便滚落下来,陆小丹一手抱住,有一名机灵的侍卫忙脱下衣服,辅在地下,陆小丹抱着冷风儿坐到衣服之上,将冷风儿放置于腿上,伸手去探她的鼻息,众人全看呆了,尤其是叶离群,他与陆小丹在一起呆过的日子并不算短,见她无论对什么人都是冷冰冰的,竟想不到她会对一个沙漠里遇到的快要死的人这么好,只听陆小丹自言自语地说:“你可不能死,你很喜欢胡丹的,我记得你曾经救过我一次,还是胡丹让你去救的。” 众人一听胡丹两个字,脸色全变了,连忙低下头去,假装什么也没听见,怕叶离群一生气,他们这些做下人的就倒霉了,叶离群当然也听到了,他虽然生气,可也是没有办法,只有在一边发呆的份儿。 陆小丹先将水袋里的水倒了一些在冷风儿的身上,沙漠之中,水遇风即会被烤干,烤干了陆小丹再倒,一直倒了大半袋子水,冷风儿的身上才好象凉爽了一些,陆小丹这才说:“好了,你可以喝水了,不然,我一倒水给你喝,一定会呛坏了你。” 她缓缓地扳着冷风儿的嘴唇,将水袋削开一角,然后对着她的嘴,慢慢喂她喝,水很快就不够了,一名侍卫不待主子吩咐,早就去提了一大袋水过来了,放到陆小丹的身边,躬身听令。 冷风儿喝足了水,脸渐渐变得红润起来,眉毛与头发也一根根地竖了起来,虽然没有醒过来,但脸上已经有了些笑意,一下子看得附近的众人发呆,心想不到一个快死的女人仅喝了点水就这么耐看了,宫中怎么没有一个这样好看的女人,陆小丹也看呆了,缓缓地说:“你长得真漂亮,心地又善良,又肯听他的话,他一定很喜欢你的,对不对?” 冷风儿自然不会回答她的问话,冷风儿根本没有听到她的话,陆小丹望了好一阵,长长叹了口气,别开眼睛,眼中已经有泪,她不上骆驼,就没有一个人敢走,她没动,也没有一个人敢动,一个个只干渴得面红耳赤,直冒粗气,叶离群待了好一阵,才说:“你们都散开吧,别傻傻地站在这里碍事。” 众人如蒙大赫,双脚都酸麻了,往四方走了几步,喝了几大口水,才回过神来,叶离群吩咐他们准备好干粮,食水,就地为营,吃点东西,有几名宫女捧来苏州城最软的桦花糖子,洛阳最好的玉卷皮儿,参汤,送到陆小丹的身边,陆小丹这才发现那匹正口吐白沫的马,心中一凛,眼泪几乎快流了出来忙着说:“对不起,对不起,我只顾着你的主人,倒忘记照顾你,来,来,快来喝水,你一定渴坏了吧。” 她也不管这匹马是否听得懂,就将那大袋子水拉开来,放在那马的脚边,那马虽然听不懂她的话,可却看见了水,发出一声欢呼,伸入马头,痛饮起来。 待那马喝尽那大袋子水时,冷风儿也醒来了,她一醒来,就看见了陆小丹,怔了怔,揉了揉眼睛,脸有些发红,说:“你——” 陆小丹笑着说:“我认得你,你叫冷风儿。” 冷风儿说:“我——” 陆小丹说:“冷风吹是你兄长,他为了你好几次都想与胡丹打架,可胡丹不愿意和他打。” 冷风儿这才记起面前这个熟悉的人是陆小丹了,她惊喜地说:“你是陆小丹?” 陆小丹说:“是的,我是陆小丹,胡丹他找到你了么?” 冷风儿有些发傻了,说:“胡丹,他找我,他现在那里?” 陆小丹说:“前几天在玉门关我见过他一面,之后我就走了,这几天来再也没有见过他了。” 冷风儿说:“可是听到人说他也出了关——” 陆小丹说:“那么他的伤好了没有?” 冷风儿吃惊地说:“他怎么也受伤了,我不知道呀。” 陆小丹说:“我师父打了他一掌,他流了很多血,他怎么还能出关呢,这里多危险,一不小心就会让风沙埋没了,他——”说着说着,陆小丹几乎想哭了。 冷风儿不敢去望陆小丹的脸,她怕自己一望,心里就失去了信心,她是来找胡丹的,她要找胡丹,只想多看看他一眼,至于做什么事她倒没有想过,但若是胡丹身边有了陆小丹,她说不准就会像以前一样走了。 陆小丹扣着她的肩膀,叫着说:“快告诉我呀,他的伤好了没有啊?” 冷风儿不知道,这些日子里,她根本没见到过胡丹,她能够说什么,只是她咬咬牙说:“他好了,一点事也没有了,他是胡丹呢,天下又有什么事可以难得住他。” 陆小丹顿时眉开眼笑,像个小孩子似的笑了,冷风儿别过头去,她发现自己的心正在一片一片地被撒裂,高温的沙地,她觉得自己全身都凉透了,泪水流过了脸,瞬息让风沙埋没。 蓦地,冷风儿眼睛所及的地方忽然现出了几匹高头大马,疾跑而来,冷风儿吃了一惊,大声说:“不好了,有强盗。” 无边无际的沙漠之边正有几百匹快马飞疾而来,这正是沙漠里强盗的象征,只有生存在沙漠里的强盗,才会有如此强劲的快马,来往过客乘骑马的人虽不少,可谁又敢在沙漠里纵横驰骋。 风沙风近,数百匹马旋风般扑近,当先一人手持一面上写着‘古月’二字的招牌,刀剑之光亮如流星,整个沙漠顿时变成鬼魅之色。 众人闻身而起,一见黑压压的马群,俱是倒抽了口凉风,一名宫内侍卫首领召集起众侍卫,挡在当道,将叶离群一干人远置于身后。 百多匹马疾驶而近,从四面八方刺了过来,这些人骑术精,箭术高超,多年生活在沙漠之地,专劫过往的大队客商,一见这边有这么多人,俱是大喜过望,冲杀而来,百马齐鸣,瞬息就将叶离群一队人围成一团。 当行一名骑士手握长长的宝剑,人也长得高大魁梧,大声说:“留下值钱的东西,我就放你们走,若敢反抗,老子杀你们个鸡犬不留。” 这一声音喊出,犹如半空惊雷,他面前几名功力略差的侍卫脚下一软,手中兵器一齐震落。 冷风儿暗自着急,若是在平原之地,强盗再多她也不怕,但这是沙漠,只要这些强盗将水袋子刺破,那么这里的大群人就没有谁可以活着离开沙漠。再说这群人身携强弓,料是游骑箭术不差,靠这群养尊处优的侍卫来保护安全,只怕极难。 她望了一眼陆小丹,见陆小丹像是根本没有发觉到面前有随时随地可要她命的强盗,陆小丹此时手中正拿着块铜镜,脸上竟没有一丝变色,不由佩服陆小丹的从容,这种视生死如草莽的精神,胜过俗男人千万倍。 其实陆小丹心中在想着胡丹,每到这个时候,她便什么也不会去想,因为这天下,绝没有一个人一件事比胡丹在心中还要重要,她此时正在想胡丹回答她的那句话的情景。她问:“我长得美不美?” 胡丹好看的眉毛一扬,对她做队上鬼脸,怪声说:“别臭美了。” “什么,你说什么?” 胡丹连忙说:“我说你长得可真美,可惜不是我的老婆。” 陆小丹每到这个时候,脸上会一笑,然后甜甜地说:“做你老婆,下辈子吧。” “——” 回忆如此美丽,又何必去为现在担忧,现实总是最残酷的,将残酷的现实变成回忆,却又可变得那么美丽。 第七十章 神奇的传说(2) “在沙漠里,曾经有一个神奇的传说,你听曾听说过?” 胡丹望着玉玲珑,神色正儿八经地说。 玉玲珑自然没有听说过,她根本不知道胡丹在说那一个传说,只听得胡丹接着说:“在中原武林有三个武艺高强,为人侠义的侠客,他们其中一人使剑,剑上镶满宝石,剑光雪白,他的全身上下都是干干净净的,时刻都像一个呆在摇篮里的小孩子一样,第二人使的是刀,他的刀法奇特,出刀奇快,出招时往往出人意料之外,杀人时从不肯多出一丝力气,第三人使的是钩,这三人虽然武艺高强,却厌世倦名,一直呆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很少与江湖上的人打交道,只有一个女人,她是个例外。” 玉玲珑听得胡丹的声音中有一丝硬咽,让她不忍率听,不由说:“这故事一点也不有趣,和这沙漠也没什么关系,你不要再说了。” 胡丹仿佛没有听到她说话,接着说:“这女人是他们在一次追杀一名杀人放火的强盗时遇上的,她是江湖上有名气的名家之后,使剑的男人虽然心高气傲,却也忍不住爱上了她。” 玉玲珑听着听着,也不禁陷入了失神之中,世事莫过如此,悲剧发生全在于爱之一事,不由神游万里,心里不再平静。 胡丹望向面前的沙地,沙地边有一条干枯的河流一直通往远处,不知这条路有多少人走过,才形成了这一条路,路正穿过一道山腰,山是荒山,山上只有尖石与沙地,山边竟有极陡的悬崖,胡丹说:“那个女人年少气盛,一心只想在江湖上闯荡出个名号来,那名使剑的男子生怕她在外出事,也就与另外二个人一起出了江湖,很快他们都出名了。” 玉玲珑不用去想也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一定很悲伤,不然胡丹不会有如此忧伤的语气,她叫着说:“不要再说了,我不要再听。” 胡丹没有理她,接着说:“他们出名之后,自然会交上一些朋友,一日他们去朋友家饮酒——他们竟遇上了一个当时天下最有名气的剑客也在那里,那女人兴奋异常,并不是每天都可以遇到这样的大人物的,但是,那名使剑的男人却生怕那最有名的剑客出来闹事,便接前出来向那人挑战,谁知闻名不如见面,别人眼中如何如何的剑客,居然并不如他们所想那样喜欢生事,面对使剑的男人的挑衅竟然面不改色,那天是这三人的那朋友大婚之日,当婚礼开始之时,忽然有一名绝色的蒙面女人高唱哀歌,飘然而至,那名有名气的剑客居然拔剑相助,但奇怪的是,天下很有名的那名剑客居然不是那女人的对手,几招便败,却不知何故,那女人竟然什么事也没有做就走了,接着那名大剑客也走了,这三人才松了口气,却没有想到与他们交情很好的那个女人竟然也不见了——” 说到这里,他们已经到了山腰路边,胡丹指着一块大青石,这块石头表面上干净光滑,中间却有一个明显的小剑,似是利剑所刺,胡丹就停了下来,说:“一切所发生的事全出乎别人的意外,那名一心想在江湖上闯个名号的女人竟然对那名有名气的剑客动了心,在那个时候,那名剑客武艺虽高,却是声名扫地,名誉极坏,江湖上不知有多少人想杀他而后快,加上此时他身上中了一种巨毒,也不再想江湖争雄,他想自玉门关出关,到天山去,天山有他一个朋友,他要去那里了此残生,谁知道他一出玉门关,便遇到无数江湖人的追杀,那名女人一直跟随着他,替他挡去了许多风险,后来一路过去,发现那些追杀的人不减反增,那女人竟然发出一封飞鸽传书,召来那三侠之中使剑,使刀的两人,然而,就在这里,这便是他们两人的葬身之地。” 玉玲珑叹了口气,说:“自古多情空遗恨,这名男子也太傻了,为了一个变心的女人,竟然送了性命。” 胡丹说:“不论怎么说,这二名剑侠都是天下少有的奇男子,天底下最忠实的朋友。”胡丹说着朝着悬崖直走了几步,玉玲珑见他前几步之远就有深不见底的悬崖,忙去拉着胡丹,胡丹没理她,只是往前走,一直走到悬崖的边上,接着说:“当时,他们身上中了无数刀,鲜血已经沾满了他们全身,而对手却是越来越多,他们根本不是那群人的对手,最后,他们三个人站在今天我站在的这个地方,使剑的那个人看到了悬崖中有一棵树很粗大,便寻机会与使刀的人一合并,说了几名话,那名女人因为担心那名已经落入敌手的那名有名气的剑客,身中一掌,正是半昏半迷,神智不清之时,却忽然让人抛到了半空,直坠而下,她让疾风一吹,顿时醒来,感觉有一条长绳捆住了她的腰,紧接着,她看到悬崖之上有个人飞坠而下,那绳子虽长,但高那树还是有相差几丈之远,那男人连眉头也不皱一下,猛地一跃,竟然让他抓紧了树枝,紧接着,那女人的身体往下急滑,快到树枝时,只觉得身体受力一拉,整个人往上一托,便滑入了树上的一个山洞里,眼前,有两道人影坠入了悬崖之中。” 传说就这样结束了么,玉玲珑听到这里,很想再听下去,只是胡丹忽然不说话了,胡丹站在悬崖边,呆站着发呆。玉玲珑说:“这是真实的故事,绝不是传说,对不对?” 胡丹没说话,眼睛里已有热泪盈眶。 玉玲珑说:“难道这事与令尊——胡大侠有关么?” 胡丹说:“那个女人便是我的母亲,我们一直住在这个地方,这里,就是我的家。” 玉玲珑这才吃了一惊,说:“你说的是飞刀娘子与江北三侠的故事?” 胡丹说:“那不是故事,那是真实的事实。”说着,眼睛望着半空的骄阳,阳光刺痛了他的眼眸,他仍然没有移开双眼,他淡淡地说:“我脚踩着的这块石头就是绝情石,若当这件事只是个故事而已,那么就是绝情石的故事,其实绝情石并不绝情——真正绝情的是胡酒,至于我自己,从我出生那天开始,我就是个多余的人,无论我什么时候死,我想都不会有人挂念着的。” 胡酒是个大侠,天下无双的大剑侠,他声名之响亮,剑法之高强,天下无人不晓,但他是个多情的人,却很少有人知道,传说中一般只呈现出他神奇的剑法,逼人的风彩,无双的侠义,自然不会牵涉太多女人,玉玲珑一直没有往那方面去想那个伟大的剑侠,但她一见到胡丹,她就明白了,她很清楚地知道,多情与绝情本是一物,你对这个女人多情,便是对另一些女人的绝情。 在当年,像胡酒这样的年轻就名动天下的大剑客就不会多,现在也是一样,这样的人怎能没有女人喜欢,喜欢胡酒的女人一定很多,只是玉玲珑不知道而已,但玉玲珑知道胡丹的苦,一个做儿子的一生之中连见自己的父亲都变成了奢求,那他活着真的一点意思也没有,因此她一点也不觉得奇怪。 胡丹接下来说:“我母亲有一柄纯金所铸就的飞刀,上刻着正义飞刀四个字,这是飞刀娘子之门历代相传之物。胡酒有一柄剑,他自称是正义之剑,这一刀一剑在江湖上俱是名动八表的利器,而这块石头称为绝情石,江湖上却又有一个神秘的绝情园主,我此时在想,莫非这女人也曾是胡酒的——我一直想不懂她为什么会那么恨我父亲入骨,不然她不会取走我身上的藏宝图,后又复制多份,吸引天下有名的英雄来到这沙漠,她到底想做什么呢?” 玉玲珑说:“胡酒自命正义,行侠仗义,但因他而死的人只怕比咱们所杀的人要多出几十几百倍,是是非非,倒也难分。” 胡丹说:“是非?谁又能分得出来,是本是非,非本是是,纵使我们可以灭了鬼城,救得中原苍生,但鬼城因此而灭,岂不也是一件灾事,恩恩怨怨,何时可了结。” 便在这时,悬崖下面忽然传出一声鸟叫之音,胡丹精神一振,扣唇长啸一声,玉玲珑见他脸上有喜乐之色,心胸也开怀了一些,却不料此时悬崖下忽然闪出一阵冷风,像有一个庞然大物向上冲来,心中一惊,忙伏在胡丹肩膀之上,并将胡丹拉后了几步。 悬崖忑不上了一只羽毛刚丰的幼雕,这雕身体庞大,羽毛墨黑一片,双眼闪出冷光,啸的一声窜上了半空,在空中盘旋,不时朝着胡丹这群人望来。 玉玲珑见只是一只鸟,缓缓地松开了胡丹,柔声说:“听说你有两只大鸟,这只鸟也是你家养的吧,它怎么会不认识你。” 胡丹见这雕自悬崖下飞上,料想定是双雕所生的雕仔,这片悬崖深不见底,但这一带胡丹最为熟悉,方园数百里,再也找不出同样的一种雕来,不由大喜,但这雕刚初长成,害怕生人,不敢下来,他也无可奈何,只从干粮袋子里拿来一块干牛肉,向那雕抛去,那雕见有物向它飞来,倒吃了一惊,远远地向远处飞开了。 胡丹一阵茫然,眼前景物依旧,人面全非,不由黯然神伤,玉玲珑说:“这便是你的家,你不回家去看一眼么,我们可以在这里等着你。” 胡丹挥挥手说:“我只是一个浪子,浪子是没有家的,这里只是我曾经来过的地方,这里并不是我的家。” 玉玲珑说:“那我们就走吧,也许在前面,你可以遇上你的亲人了。” 胡丹点了点头,挺直了腰,呆望着悬崖下好一阵,才随着玉玲珑等人上了骆驼向前走去。 他们已经走了二天了。这里还只是无边沙漠的边缘地带,偶然还可见草木丛生,野狐出没,再往前走时,眼前就只有黄沙了,满天飞舞的黄沙,死亡的沙漠,路边不时可见到路过者的死尸,没有一丝风,每人都觉得喘不过气来,只是拼命地呼着粗气。 玉玲珑从来没有受过这么大的苦,肌肤被晒得发焦,几乎感觉要昏了过去,幸好胡丹久住沙漠之中,倒没有不习惯,他看到玉玲珑似乎受不了,便将玉玲珑带到身边,同乘一匹骆驼,这样一来,玉玲珑才觉得轻松了一些。过了不久,竟然睡了过去,胡丹正在等待这一时刻,她一睡觉,便伸手从她怀中拿出一个玉葫芦来,又伸出手在她胸口点了几下,这次她便是想醒来,也不大容易,跟随着玉玲珑的几名侍女因为从未经历过沙漠,苦不耐言,也没有注意到胡丹在做什么,这时,胡丹向叶败招了招手。 叶败虽然受阳光暴晒,心中烦躁,脸上却无半点不开心的意思,想着不久后便要帮主人杀人,杀那些贪婪的寻宝之人,仅有的一点倦意也就荡然无存,一见胡丹朝着他招手,便走了过去,躬身说:“胡公子,请问有什么吩咐?” 胡丹递给他一粒丹药,说:“庄主说让你吃了这粒丹药。” 叶败眼睛一转,便知胡丹是给他解药,心里真恨这小子坏事,脸上却不动声色,眼望了一眼玉玲珑,也不接丹药,直接叫了起来:“庄主她怎么死了?” 胡丹立即见到所有的人全朝着他这边望来,心中一惊,忙说:“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庄主只是累了,睡着了呢。” 叶败哦了一声,半信半疑,伸手将丹药接了过来,只见姜如尘在一边发呆,一把将他拉了过来,大声说:“你知道我是谁吧?” 姜如尘说:“你是叶大总管。” 叶败笑着说:“对,我就是神刀庄的大总管叶败,你要听我的话,张开嘴来。” 姜如尘忙张大了嘴,叶败便将那丹药塞入他嘴中,然后回头对胡丹说:“人老了,最不喜欢吃糖,我送给别人吃了。” 胡丹又好气又好笑,想叶败真是被玉玲珑迷了心神,不可救了,于是他又拿出几粒,说:“庄主有令,谁要是不吃这糖,谁就是大坏蛋,立即赶走,永远不许再做神刀庄的人。” 叶败一愣,心想:“这小坏蛋故意与我过意不去,哼。”眼睛一转,又出一计,便大声说:“大家都过来,庄主给每人一是颗糖吃。”叫完之后,便喝令停止前进,笑咪咪地望着胡丹,心想:“我看你有多少丹药,我让他们全吃光,想与我斗,小坏蛋你还嫩了一点。” 胡丹果然中计了,竟然将丹药分给众人一人一颗,只是还剩余十多粒,他又望了望叶败,手中又拿出一粒丹药,叶败见他又找上自己,什么也顾不上了,心想:“小坏蛋,你要与我斗,我玩死你。”便大声说:“众位兄弟快过来,庄主还有糖,大家再多吃一颗。” 姜如尘吃丹药最早,醒来自然最早,他一醒来,揉揉眼睛,望见眼前众人,望着胡丹,立时想起了神女岛之事,之后全落入玉玲珑手中,现在看到胡丹在这里,料想是他救了自己,望着玉玲珑躺在胡丹怀中,不由大怒,指着玉玲珑,大叫着说:“胡丹,快将那魔女抛下来,我不将她碎尸万断,不解其恨。” 玉玲珑众女一眼看见姜如尘神采奕奕,这才发现胡丹刚才给他们吃的定是庄主的解药,见主人又让他控制在手,心中一惊,却有几名女子挺身而出,拔剑指着胡丹说:“胡丹,你这小子,竟然坏主人大事。” 胡丹笑着说:“哈哈,得罪了,莫怪莫怪。” 姜如尘大喝说:“胡丹,快将这些妖女乱刀砍死,一绝永患。” “你敢。” 叶败跳了起来,一剑朝着胡丹刺去,他正玩得有趣,胡丹若是杀了玉玲珑,真比要了他的命还要让他难受,头中脑一热,持剑向胡丹攻去,那知姜如尘眼急手快,打狗棒一挥,挡住了他这一招,同时厉声说:“叶败,你这小子真是疯了。”叶败更是大怒,冷笑着说:“好,好,姜如尘,你别以为老子怕你,要与我打架,我陪你过一千招。” 他们一动手,玲珑谷的众女只是容貌秀丽,武艺高的人却不多,只紧握着剑,那敢上前。 片刻之后,群雄都醒了过来,左右一看,齐出刀拔剑,将诸女围了起来,他们大都是江湖上有名有望的侠客,几曾受过如此的羞辱,眼前看自己形如乞丐,全拜这些女子所赐,早下了狠心,只待这些女子一反抗,立即就痛下杀手,决不留情。 群雄见胡丹手中有丹药瓶,料想刚才一定是此人救了他们,不敢不听,便齐齐停了下来,只有叶败越点越生气,杀性涌起,反而越杀越勇,姜如尘刚得解药,内力还不及恢复五成,那里是叶败的对手,胡丹连连叫了几声,他们也只当没听见,胡丹不由大声叫:“叶败,庄主有话对你说,让你停下手来。” 叶败一听庄主二字,立即停住手来,姜如尘长棒一扫,见他挥出的剑法,其招已收,长棒一立,扫在叶败的脚边,方止住手,叶败根本不知道自己方才已从鬼门关走了一趟了,回头望着胡丹说:“庄主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胡丹说:“庄主吩咐,让这些人全都走开,走得远远的,她只带着我与你两个人去寻宝就行了。” 叶败眉头一皱,说:“庄主她老人家还在睡觉呢,她怎么会说话呢。” 胡丹一怔,叶败手一指胡丹,冷笑着说:“原来你在骗我?” “他没有骗你,只是他还少说了一句话。” 玉玲珑忽然从胡丹怀中直起身来,接着说:“你也和他们一起走,全部都退到玉门关之外去,永远不要让我看到。” 叶败吃了一惊,忙说:“庄主,原来你老人家一直是醒着的,我还以为你被胡丹杀了呢,你看到没有,我一直没有吃胡丹给我的解药呢。” 玉玲珑冷笑着说:“叶败,我倒小瞧了你,原来你一直没有中毒。” 叶败一听,慌了神,忙说:“不,不,我中毒了,中的是无药可解的毒,我只听你一个人的话,我是神刀庄的大总管叶败。” 玉玲珑冷冷地说:“既然你中毒了,你怎么会知道你自己是谁呢,你还想骗我。” 叶败一下子像老了十岁,全身骨头像散架了一样,低着头,叹息着说:“不好玩,不好玩,无趣极了。” 胡丹见叶败扫兴到了极点,知他生性好玩,自己做了这件事真比杀了他还要让他难受,不由就说:“可是你还骗了我,玉姑娘也很佩服你呢,她刚才不是说‘叶败,我倒小瞧了你’这样的话么,叶败,你太厉害了。” 叶败一听,心想:“也是啊,为什么那么多人全吃了丹药,唯独我叶败一个人没有中毒,连小坏蛋也让我骗得团团转,神刀庄的庄主也一样被我骗了,我果然比别人要强得多了。” 这样一想,顿时哈哈大笑,飞身纵上一匹马,疾往回头路走去,远远地还能听到他疯狂似的笑声。 胡丹望着叶败的背影,对姜如尘说:“姜帮主,在下要拜托你帮忙做一件事。” 姜如尘忙说:“胡兄弟不必客气,有事但请吩咐。” 胡丹正色说:“请帮忙将这里的所有人都带到中原去,然后任由自去,这些玲珑谷的侍女们,她们都是无辜的,你们不可伤她们分毫,她们只是一群可怜的女孩。” 姜如尘一凛说:“胡兄所托,小弟自是照办。”说着一指玉玲珑,一字字地说:“只不过此女心狠手毒,今天不除,他日定会再为恶江湖,请胡兄替天行道,除去此女。” 胡丹望着玉玲珑,玉玲珑正笑咪咪地看着他,胡丹缓缓地摇头说:“姜兄,此事我自有定夺,你们就不必多虑了,沙地多险恶,还是快请吧。” 姜如尘说:“胡丹,儿女事小,江湖事大,你万不可以儿女私情,误了天下大事。” 胡丹摇摇头,只是挥了挥手,群雄还想劝说,但见胡丹根本是没有商量的余地,他又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也不可强遑,只是连声叹息,便要押送众女返回中原。 诸女一听要返回中原,脸色齐是一变,一齐向着玉玲珑跪下,齐声说:“谷主,我们死也不离开你。” 玉玲珑缓缓地闭上了双眼,眼角流下了一滴眼泪。 姜如尘最怕看到女人流眼泪,一见她们这模样,心中已经软了,只是强声说:“快起来,走。” 诸女跪着不动,刚才还在求饶,此时连动也不动了,姜如尘伸手去拉他身边的一名女孩子,说:“快起来——” 手刚触上了那名女孩子的肩膀,那女孩子就向一边倒去,双眼已闭,嘴角有鲜血流了出来。 “不好,她们都自杀了。” 姜如尘大吃一惊,失声叫出,几十个女孩子竟然没有一个活着,经人手一碰,立即翻倒在地,胡丹也吃了一惊,玉玲珑忽然吼叫着说:“你们都快滚,都给我滚,再不走我将你们也一起杀了。” 人,一下子走得干干净净,姜如尘走出了数十步,又回过头来,对着胡丹说:“胡兄,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多多保重。” 所有的人全都看不见了,他们还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胡丹望着远方,远方也是一片黄沙,他说:“她们为什么会死?” 玉玲珑望着胡丹,又像是在望胡丹那边的天空,胡丹说什么,她仿佛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胡丹又接着说:“胡丹当年杀了无缺宫主,在玲珑谷杀死她之后,那时玲珑谷还有一个洞,胡酒爬出那个洞后,有七个武艺高强的女子挥刀去杀他,结果胡酒没有死,她们却全死了,没有谁有那么大的本事能够同时杀得了这七个女孩子,她们是自杀的,她们为什么会自杀,为什么要自杀——难道无缺宫主死了,离开了她们的主人她们就不能够好好地活下去么,这是个谁也无法解释的迷,如今,这些女人居然自杀,难道也如当年一样,这些人离开了你,她们就不能活下去么?” 前面的话胡丹是在说一个他听来的传说,无人可解释出来的传说,最后一句话是在问玉玲珑。 风,风开始吹动,风中刮起了细沙,太阳快下山了,炎热渐渐淡了许多,风中带来了丝丝凉意。玉玲珑望着风中刮起的细沙,淡淡地说:“这是一个秘密,除了我之外,知道的人全都死了,我可以告诉你,你知道草原地带有一种叫盅术的故事么?” 胡丹说:“我听说过。” 玉玲珑说:“但其中有一种最奇怪的盅术,却没有一个人能知道,知道的人都已经死了,我或许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人了。”她说着流出了泪水,眼中现出了一片绝望,接着说:“这种盅术是几句咒语,咒语只有下盅的主人才知道,这种盅一旦下在人的身体之内,便是无药可解了,这种盅虫终年长眠,只须吸一点点空气就可以生存下去,它一旦生活到人的体内之后,终生便不会出来了,只要下盅的主人每隔半个月对它念那几句咒语,它便不会发作,而一旦它听不到那几句咒语,它就会在人的体内活动,这个人在这种时候比死都难受,那种痛苦,一百个人之中最少有九十九个愿意去死也不愿意去尝那种苦——这就是当年无缺宫主死后,那七名女孩子为什么要自杀的原因了,现在,还用得着我去说玲珑谷里面的这些女孩子自杀的原因么。” 咒语,神秘的咒语,可怕的咒语,胡丹懂了,胡丹仿佛可以看到当年七名绝色的少女用鲜红的刀围住胡酒时的情景,七柄刀,几乎可以同时让胡酒死七次的刀却在忽然间朝着它主人身上刺去。多么可悲伤的故事,然而却是真正实实存在的故事。玉玲珑最后说:“还有一件事你要明白,你手上的丹药已经是翡翠令的唯一的解药,这种解药天下就只有那么多了,天下活着的人,已经没有一个人知道它是怎么配置起来的,你用光了,从今之后,无论是谁,只要出现在翡翠令的面前,他除了死,否则就永远无法走出终生为我的佣人的命运了,谁都一样。” 胡丹呆了,久久说不出话来。 风,风忽然大了,风中传来一阵阵喊杀声音。 第七十一章 生死之战(1) 玉玲珑望着前方,前方正似有无数匹快刀横冲直闯,刀光剑影,她喃喃自语地说:“这难道就是天堂们,传说中只有快死的人才可以看到的地方么?” 胡丹说:“这绝对不是天堂里所发生的事,天堂里只有爱与被爱,没有仇杀,这只是我们的幻觉。” 玉玲珑依偎在胡丹身上,说:“我们过去看一眼吧,说不定是人在厮杀也不一定呢。” 胡丹说:“应该不可能的,沙漠里那里会有如此快的战马,这么强劲的勇士。” 玉玲珑说:“也许他们是沙漠里的强盗。” 听到强盗两个字,胡丹心神一凛,定眼向前看去,只见一面红旗正在迎风飘扬,上面写着古月二字,不由一惊,忙说:“你说的不错,这不是假的,这是古月老前辈的强盗部落。” 玉玲珑笑着说:“古月雄这个名字在几十年前就很有名了,现在的人都快忘记他了,想不到他会到沙漠里当了个强盗。” 胡丹黯然说:“可惜——他因为我一句话,却死于鬼城之手了。” 玉玲珑说:“你又怎么了,我最不喜欢看到你这种模样,我出江湖的时候,别人都传说你脸上永远只有笑容,便是面对你的敌人,你也只有笑容,而如今,你怎么变得这么快,你不是喜欢行侠仗义么,走,去看看被劫的人是群什么人,我们去帮他们一把。” 冷风儿刀法高超,一刀杀一人,几十名身高力大的壮汉竟不能近她十步之内,他们手中虽有弓箭,却也舍不得用箭射死这两个千娇百媚的美人儿,只想用车轮战,再厉害的人也有战累的时候,到了那时,还怕她们飞了不成,约战了一个时辰,冷风儿只杀得手脚酸麻,眼看就有不支,这时围着的人大多都向叶离群的侍卫攻过去了。 叶离群被群雄围在中间,他身边的人全都是万中挑一的宫内好手,但因在沙漠水土不服,力气不及内地的十分之七,远不及久在沙漠的普通强盗,但因为有皇帝在身边,谁敢不卖命,这样一来,两方全是死伤惨重,叶离群见自己的人越来越少,吓得脸无人色,只顾自己性命,全部没有注意到陆小丹与冷风儿两人被众盗团团围住。 众贼之中有一名脸上有刀疤的汉子尤为凶狠,他使的是一柄长刀,一刀砍出,无人可挡,他身下的坐骑一身白毛,行走如闪电,疾冲而出,连高头大马也吃惊乱跑,这匹马正是陆小丹出关之后放在关内的那匹白马。这名凶恶的汉子是风沙帮的老二,除了帮主徐半风之外,他刀疤李川权力最大,前几天在沙漠里遇到这匹饥渴难耐的白马,原来这匹白马自主人出关之后,一进呆在原地,可寻地上既无鲜草,又无凉水,它呆了几天,也不肯走,只是不住地望着沙漠哀鸣,李川一见这匹白马,见其毛发怪异,便令手下去抓了过来,那知那几名手脚利索的人一走过去,便全让这匹隐隐一息的白马踢倒,半响爬不起来,李川这才发现这是一匹千年难遇的神驹,便召来几名心细的马夫,取出细草与清水去侍候白马,白马也通人性,见面前的人对它没有敌意,便食了细草与清水,成了李川的坐骑,这一日李川这群人正在围攻一群商贩,那知这匹白马忽然转过头来朝着茫茫的沙漠腹地走去,李川力大无穷,却拼命去拉也拉不住,跑了一阵,便见到前面有一队更大的人马往这边走来,不由大喜过望,放了烟火召手下赶紧过来,白马见李川不反对了,也就放慢脚步,于是就这样遇到了叶离群这群人。 李川生平杀人无数,却从未有今天这样威风过,骑着白马,得意非凡,他本想向叶离群那大队人马冲过去,却见这队人中有许多武艺不俗的人,生怕他们不小心伤了宝马,迟迟不去,回头又看到自己几十个兄弟正围在一起,不知在做什么,问了一下身边兄弟,才知是两个女人,心中大喜,急催马飞奔,向着那边冲去,同时大声音说:“兄弟们,让开。” 众贼正感到头痛,一见二帮主过来了,立即让出一条路来,李川催马而入看了一眼两名女人,不由大喜,直觉一生所见的女子只这两女人为之最,看来使刀杀人的女人剌手一些,哦,她身边那名女子正在照镜子,脸上还带着笑容,好,就要这个女孩子。 冷风儿拼命似的抵住众贼,守住陆小丹不受半分伤害,陆小丹仿佛根本不知道面前有危险存在,刀光闪闪之中,她仍然故我,还在想着与胡丹在一起的情景。 “这里没有很丑的女孩子,这里只有一个又美丽又可膑女孩子,她是我的老婆,名字叫做陆小丹。” 胡丹搂着陆小丹的腰,笑着对叶败说。 陆小丹当时也笑了,笑着望着叶败,叶败说什么话,她已经忘记了,她只记着胡丹又说:“我便是胡丹,古月之胡,丹药之丹,名就叫做胡丹。” 陆小丹想着想着,不由又笑了,刀疤李川一望见陆小丹的笑容,只觉得身上的骨头软了一半,当即催马挥刀朝着陆小丹冲了过去。 那知这一次白马根本不用他催了,蓦然长嘶一声,忽然人立而起,李川正想摆足架子,那料到此马忽然人立,一时不备,摔倒在地,白马又长嘶一声,前脚踩落,立将身前的两名强盗踩倒在地,长蹄一扬,一纵竟有丈余之高,稳稳地落在陆小丹的身边。陆小丹一听到马嘶叫声音,正是自己最心爱的白马的声音,还以为是胡丹乘了她的那匹马来找她了,猛地抬头,却见马背上空无一人,诸贼全看呆了,陆小丹也呆了呆,这白马竟一嘴咬住她的衣服,四蹄慢慢跪倒,这次连同冷风儿也看得眼都直了,她虽然有些吃惊,但却没发呆,一把抱起陆小丹,飞身掠上了白马。 白马一见主人上了背,顿时显得神彩飞扬,发出一声喷叫,猛朝着面前的贼人冲去,前面正有十多匹高头大马挡在前头,此时一见白马冲来,竟不由齐跪在地,马上骑士齐齐摔倒在地,跌得人满脸是灰,一个个面如土色。白马轻轻松松地从众贼面前冲了出去。 冲出了包围圈,陆小丹与冷风儿只觉得眼睛一亮,一个人,一个她们最熟悉的人自远处飞身扑来,手中的长剑闪闪发光。 正是胡丹。 胡丹也呆住了,他做梦也想不到这群强盗围攻的人里面居然有陆小丹与冷风儿。 白马停住了,就在纵过胡丹的身边,与胡丹交肩而过之时,白马就停了下来了,冷风儿与胡丹面对面,几乎可看到对方发亮的眸光,冷风儿看着这个让自己久久不能忘记的男人,只觉得心一阵乱跳,胡丹对她点点头,轻抚摸着白马的毛发,白马发出一阵欢呼,头直往胡丹怀中乱撞,自始至终,胡丹只看了陆小丹一眼,就走了过去。 陆小丹看到了胡丹来到身边,顿时感觉心到了嗓门边,几乎快跳出来了,到了这时,她心里什么也想不起来了,她只在想胡丹应该要向她说一句话的,可是胡丹没有,胡丹根本像不认识她一样,陆小丹看着胡丹的背影,忍不住一阵心酸,眼泪流了下来。 原来胡丹看到了叶离群,看到了叶离群之后,胡丹明白了一切,叶离群是皇帝,天下最尊贵的一个人,无论他要谁幸福,都很容易,如果陆小丹嫁给了他,最少比跟着自己在一起要安宁得多,再说自己就要去见胡酒,以前他多次说要去鬼城应约,但一直没有去成,此后的未来都是不可预测的,无论结局如何,他一生是不会给任何一个女人幸福了,再说他有了冷芳芸,如果伤害陆小丹可以让她幸福过这一生,胡丹一定会那样去做的。胡丹别过头去,不再看陆小丹,他朝着正凶杀的人群走了过去,他的人影并不是很高大,他的剑也不是什么好剑,只是没有任何人与物体更能吸引住陆小丹的眼光。 冷风儿也觉得胡丹此时的动作有些奇怪,他为什么不与陆小丹打招呼呢,她望了一眼陆小丹,轻轻地说:“他——他怎么——” 陆小丹也不明白胡丹为什么忽然之间像不认识自己似的,她不会想胡丹会对她这样陌生,也不敢去想,她只是以为胡丹不理自己一定有他的道理,至于冷风儿说什么话,她一个字也听不进去,她只望着胡丹的背影。 冷风儿紧接着看到了玉玲珑,玉玲珑确是一个天资国色的美女,最让冷风儿佩服的是玉玲珑在沙漠里仍然像平时一样显得那么高贵,其实她并不知道这只不过是玉玲珑的一种心计。 玉玲珑知道陆小丹与冷风儿一定会注意她自己的,看胡丹刚才的举止,凭她女人的敏感,就不难理解出胡丹与这两个女孩子一定有许多故事,无论如何,她不想在胡丹面前输给她们,因为她是与胡丹一起坐着骆驼来了,这就先胜了一着,她缓缓地从胡丹身后走过来,甚至于装做太注意胡丹的安全了,像是根本没有注意到别人一样,她是女人,女人最懂女人的心,她不去注意她们,她们一定会来注意她的,冷风儿果然注意上她了,玉玲珑虽然没有正眼去瞧她们,可是眼光一直在她们身上转来转去的,看到冷风儿惊诧的样子,玉玲珑脸上现出一丝冷笑,但一看到陆小丹,她的笑容立即消失了,陆小丹竟然将她当成无物,脸上还带着些奇怪,但绝没有猜测与嫉妒,似是看着一个陌不关心的人一样,这本来就是陆小丹的性格,但让玉玲珑一下子只觉得跌入了冰窖之中。 胡丹飞身扑上,眼见双方越战越凶,叶离群一伙人武艺虽要高些但却不及众盗凶残,又加上在沙漠之地里,大多水土不服,但皇帝在身边,那敢不拼命,双方死了几十人,血腥味顺风吹入胡丹鼻中,胡丹只想吐,但他没有吐,也不能吐,也许只有他才能阻止这场战斗,他不由大声叫着说:“各位请住手,请听我一言,” 他的声音如同在半空中打了个响雷,但双方斗得正凶,却也喝止不住,反有几名不知死活的强盗挥刀朝胡丹冲来。 胡丹见此情景,心想:“若不伤人扬威,只怕众强盗不会退,死伤反更甚。”转念之间,长剑前挑,立将一盗单剑挑起,胡丹接着仰天长啸一声,脚尖在地下一抵,人如巨鸟般挑着那人飞上了天,竟然在半空中连连翻了十几个跟头,剑尖之上的人只吓得脸色苍白,却怎么也掉不下来,众盗与叶离群等人看到此情景,竟然不约而同地收全剑回转,抬头仰望。 胡丹瞧准地下一匹骆驼,脚步一点,已然纵上了那匹骆驼,剑尖之上的人还是没有掉下去,那人不但没有死,连一点伤也没有看到,长剑刺穿了他的铁心铜甲,将他勾了起来,只吓得他屁滚尿流,面若土色,胡丹立于骆驼之上,手一抖动,那个人立即顺着骆驼滑了下去,掉在地上,全身酸麻,这个往日在沙漠里从未有过屈服的汉子竟然吓得再站不起来。 两边罢手,徐半风盯着胡丹,冷笑着说:“原来是胡大侠大驾光临,在下倒失敬了。” 胡丹朗声说:“阁下可否是徐帮主?” 徐半风说:“我就是。” 胡丹说:“徐兄,在下有槐于贵帮,但今天——” 徐半风冷冷地说:“不敢当,小子只是一个草莽强盗,又岂敢与大名扬天下的胡大侠称兄道弟。” 胡丹怔了怔,说:“令师之死,其错在于在下,在下纵是一死,也不能弥补当日之错,只不过——” 徐半风喝声说:“不必说了,我只要问你一句话。” 胡丹说:“请随便问,在下知无不答。” 徐半风说:“今天之事,你是想一管到底了。” 胡丹说:“这——此事慢慢再商议。” 徐半风冷笑着说:“那阁下是铁定与我们为敌了。”忽然大声说:“兄弟们,咱们今天出来,做的都是伤天害理的大坏事,但是,今天便是全部死于此地,也不能后退一步,兄弟们,给我杀。” “杀。” 杀气再次响起,众盗吼叫着,朝着叶离群等人冲去,全都是不要命的拼法。胡丹望着徐半风,剑握得更紧了,血,血又扬起,厮杀又起。徐半风也在望着胡丹,不知何时,玉玲珑也过来了,跳上了胡丹坐的骆驼,用一只手抱着胡丹的腰,在他耳朵边柔声说:“小坏蛋,你真的想救叶离群么?” 胡丹也想不懂自己的真实心意,救还是不救,不救,此人却是一国之君,他若一死,天下必乱,救,可叶离群却是时刻欲杀自己而后快。迟疑之间,玉玲珑又说:“既然你什么也不想说,那就交给翡翠令去定夺吧。” “翡翠令?” “我们这个家都曾发过毒誓,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绝不能让翡翠令重现江湖。”胡丹永远忘记不了这句话,他不敢去想如果此时翡翠令一出现之后的情景,也许这些人没有一个人会好好活着了,就连同玉玲珑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事,翡翠令一出,连玉玲珑都无法去控制了。胡丹忙说:“不,绝对不行。” 玉玲珑娇笑着说:“那你可有什么办法能够赶走这帮会要人命的强盗么?” 第七十二章 生死之战(2) 冷风儿望着玉玲珑的娇柔表情,心如刀割,语气却很平静地对陆小丹说:“陆姑娘,我们还是走吧。” 陆小丹在望着胡丹,没有说话。 冷风儿又说了一句,陆小丹似是还没有听到。 白马忽然长嘶一声,陆小丹吃了一惊,这才惊醒似的,看到冷风儿正在看着自己,又看到她嘴角再动,知她刚才对自己说了什么,可自己却没听到,于是便问:“你刚才对我说了什么话?” 冷风儿说:“我们走吧。” “走?” 陆小丹一片茫然:“我们到那里去?” 冷风儿也不知道她们要去那里,她只想离开这个让她伤心的地方,她说:“一直往前走,总是有地方可以去的。” 陆小丹又不说话了,她回过头去,又去看胡丹,这时胡丹正从骆驼上飞身掠起,朝着徐半风冲去,同时叫着说:“你既然不肯走,休怪我出手无情。” 一剑如同半空惊雷,震惊了所有人的眼睛。 徐半风只觉得一阵劲风迎面吹来,不及思索,长剑迎面格去,那知剑才出手,腹部就让一种坚硬的东西刺入,接着自己看到了自己腹部流出了鲜血,鲜血涌现,染红了胡丹的眼睛。 所有人都呆住了,这根本不是剑,这是魔鬼,无常的绳索,这种剑招果然狠,无情。 徐半风并没有死,在刺入他腹部的当头,胡丹将手抖动了一下,虽然没要他的性命,却也够他可受的了,徐半风直等胡丹拔出剑去,也没有倒下去,双手紧握着刺在沙地上的长剑,双眼发出瞬目的光彩,仇恨,这是连死也休想带走的一种仇恨。 刀疤李川正在与一名盗贼追杀叶离群,一听众人惊呼,心知不妙,回过头去,便见到胡丹,手握沾满鲜血长剑的胡丹,剑尖鲜红,是徐半风的血。 傲啸关外几十年的风沙帮帮主居然抵不过别人的轻轻一剑。 别人看到这样的剑,只觉得腿都软了,只想走,走得越远越好,刀疤李川就不怕,他一见到在胡丹就生气,金环刀一挥,大喝着说:“兄弟们,跟我上,杀了这狗贼。” 刀光闪,剑光起。 又是一剑。 无敌剑法真的是天下无敌的剑法么,没有人知道,只是所有的人都知道,无敌剑法之中没有一招是虚招,全都是可要人命的杀招,招招都是杀招,不杀别人,便会伤自己,就如同玉玲珑的翡翠令,一现出江湖之后,全不由自己控制得了的,无敌剑法也是一样,一剑南击出,你根本不知道结局是什么。 剑刺入了李川的眉心,刀疤节川的金环刀才挥到半空,就坠落下去。 一剑要命,一剑就要了李川的性命。 再没有人敢动,没有人敢再向胡丹挥出刀剑,胡丹站在李川的死尸之边,手紧握着冰冷的长剑,炎热的天空,众人只觉得比冰还要冷,陆小丹望着胡丹的脸,忽然闭上了眼睛,心中大呼:“不,不,这不是胡丹,他不是小坏蛋,我只是在做梦,我只是在做梦,小坏蛋不可能会这么残暴的,我要走了,我要快离开这个地方。” 冷风儿也闭上了眼睛,淡淡地说:“走吧。” 两人心意相同,一齐拍马,白马仰天长嘶,向前冲去,前面是茫无边际的沙漠,但也是路,路,永远是通往前面的。 她们走了,没有一个人注意,沙漠里的强盗也是人,一样的怕死,一样的对生命看得很重,有几十匹马正向后退出,疯狂地呼叫,迅速离开。 胡丹冷漠地看着徐半风:“你们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滚。” 徐半风咬紧牙根,挺直了腰,一字字地说:“你不杀我,他日我必杀你,血债必须要用血来偿还。”忽然一挥手,大声说:“我们走。” 他们来的快,去的也快,胡丹望着一片片风沙布满的天空,眼中已有泪,却没有人可以看见,英雄不是不流泪,只是他们流的泪远比他们身上的血更珍贵,很久很久后,胡丹回过头去,这一回头,一下子就呆了,玉玲珑不知何时已经下了骆驼,缓缓地正看着叶离群。 叶离群看见这个充满邪气的女人,如同见了鬼一样,吓得脸如土色,连连后退,可是他座下的骆驼根本不听使唤,竟将他抛了下来,玉玲珑手捧着江湖上最神奇的翡翠令盒,一步步地朝着叶离群走去。 众人全呆呆在看着她手上的翡翠盒,没有一个人敢去挡。 血腥,可怕的杀气。 玉玲珑手托着翡翠令盒,像一个手捧着生死符的判官,众人望着翡翠令,空气都凝固了,他们虽然没有见过那令人永世难忘记的一瞬间,可是他们都曾听说过。 死亡,死亡确实可以让人淡忘许多东西。 玉玲珑站在叶离群十步之内,冷漠地说:“就是你派人灭了神刀庄的?” 叶离群只觉得全身凉透到心底,颤抖着说:“你,你——” 玉玲珑说:“你便是当今天子,是不是?” 叶离群点点头,这一次连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 玉玲珑说:“身为万乘之尊,居然心甘情愿到这肮脏的江湖上来做一个浪子,你到底想得到什么?” 叶离群张口结舌。 玉玲珑说:“既然你已经来到了江湖,那你应该知道恩有恩报,仇有仇报的江湖原则,对不对?” 叶离群点点头,又忙摇头,感觉不对,又去点头,急得满头大汗。 玉玲珑叹息着说:“这一切全都是你惹下来的,你在江湖上这么有名,一定也知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已这句话的。” 叶离群忽然大叫一声,不知从那里来的力气,跳了起来,转身就走。 玉玲珑冷笑着说:“此时你想走,也来不及了。”她的手缓缓地触到了翡翠令盒,众人只觉得全身一颤,有几十个身不由已地跪了下去,叶离群跑了几步,一个跟头摔倒在地,头破血流,狼狈不堪。 正在这时,玉玲珑只听到身后有一人大叫着说:“不可。” 玉玲珑一怔之下,身体就让身后一人紧紧抱住,这人力量之大,几乎让她窒息,窒息般的拥抱,却让玉玲珑感觉很温暖。 胡丹。 只有胡丹的拥抱才能让她有这种感觉。 梦幻是甜蜜的,而现实却是残酷的,甜蜜的事一刻便过,仇恨的杀气很快就现出在玉玲珑的眼中,她拼命地转过身去,与胡丹面对面地对望着,她的手指还紧紧扣着翡翠盒。 胡丹在玉玲珑的注视之下,眼中缓慢地出现了一种恐慌,他忽然发现自己的意志力在一点点消失,拥抱着怀中女人的手臂也一点一点酸软,这时,他知道,无论玉玲珑要他做什么,他一定拒绝不了。 天下绝没有人可以抵抗得了翡翠令的魔力。 玉玲珑当然不会放弃这个难得的机会,她盯着胡丹,冷漠地说:“放——” 话没说完,胡丹温热的嘴唇一下子吻住她的唇,挡住了她往下要说的话,双唇相接,胡丹的手臂好象又有力得多。 玉玲珑虽然喜欢胡丹,可是她毕竟是女孩子,女孩子天生就有种害羞的习惯,她觉得胡丹是疯了,在这么多人的面前竟然敢亲她,还亲着不放了,她的脸一下子全红了,拼命地捶打着胡丹,拼命地推胡丹,拼命地咬。 胡丹的嘴唇出了血,手也有些麻木,他全然忘记了,他真的疯了,仍然抱得那么紧,他的胸部还是那么温暖。 所有的人全都看呆了,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胡丹会在这么多人的面前亲一个女孩子,他们都当胡丹是疯了,但他们并没有疯,却如同疯狂似的扶起叶离群,抢了几匹快马,拼命向前冲去,刹那之间,天地之间就只剩余胡丹与玉玲珑两个活人。 不知过了多久,胡丹才松开嘴唇,放开了手臂,却发现玉玲珑紧闭双眼,抱得他很紧,翡翠盒就掉在他们的脚下,她也忘记去捡,让着玉玲珑那让人又怜又爱的脸,不由长叹一口气,又亲了过去。 玉玲珑这一次就醒了,轻轻一推胡丹,便挡住了胡丹,她红着脸,低下头,拾起了翡翠盒,放于怀中,别过头去,竟不敢看胡丹了,她说:“这一次,这一次——我只当你疯了,我们都只是在做一个梦呀,你——你以后别再这样——” 胡丹也别过头去,说:“哦,原来中一个梦,好美丽的梦,原来只有梦里才有这种美丽。”顿了一顿,接着说:“想不到做了一个美梦就过去了大半天了,好像我们还要去寻宝的呢。” 玉玲珑给了胡丹一个白眼,笑了笑,神态却有些感伤,说:“那我们就走吧。” 绝情园主躺在叶离群派人给留下的一张白虎皮上,黄昏了,风沙之中带来了一阵凉意,天气有些冷,沙漠之中,也只有这一刹那的时间才有中原的气氛,如同在中原的秋天之中,绝情园主望着太阳,陷入了深思。 沙漠里冷热变化异常,白天高温,晚上却冷得你要命,正如同绝情园主的脸。 她等待的人陆续来了几帮人,却大部分还是毫无动静,他们为什么还没来,还要等待多久呢。 明天便是中秋之日了。 时间只有一天了,再不来,她也要进去了。 她决定的事,她一定要做的。 远处又转来了蹄声,又有人来了,绝情园主缓缓地站起身来,便见到胡丹与玉玲珑乘一匹骆驼而近。 玉玲珑躺在胡丹的怀中,脸红红的,似乎已经入睡了,还睡得很舒服,似乎在做关无边的幸福的美梦,可是她的天资国色却怎么也掩饰不住,看到她的男人都恨恨地盯着胡丹,心想这小子真是好艳福,连来这个荒凉的地方还不忘记带一个千娇百媚的女孩子来。 要是他们知道胡丹怀中的人是谁,他们只怕跑断了腿还要爬着离开他们远一点。 这几百个人之中虽然有不少江湖上的大人物,但见过玉玲珑的人并不多,这里竟没有一个,他们也绝想不到名震天下的玲珑谷主会是一个如此年轻貌美,呆在男人怀中像只安静的小猫一样的女孩子,用恨恨的眼光盯着胡丹的人中一个年轻的男人的眼光最可怕。 这个男人看样子不像是个世家子弟,也像个浪子,只是他与许多浪子不一样,他的衣服虽不干净,却是洛阳城里最有名的十几个裁缝师花了一个月才做好的,他脖子上有一条纯金的项链,只怕比胡丹在苏州城里见到的王家那条大狗脖子上的那条铁项链还要粗大得多,他使的是一柄刀,刀无鞘,因为刀背上有一排同样大小的珍珠,刀柄上镶着一块通体亮晶的玉石,他咪着眼睛的时候,相信天下的女人有许多见到他这个模样就会喜欢上他的,他叫浪子高辽。 传说中他曾无意之中探得一个王墓,里面的珠宝无数,他千里迢迢来到这种荒凉的沙漠,早已经不耐烦了,这时见到一个让他心动的女人,却竟然伏在别的男人怀中睡觉。 高辽就觉得不服气,他不服气的时候就想找人拼命。 他的刀法有多高,没有人知道,认识他的人只知道他从未败过。 他盯着胡丹,胡丹似乎也望了望他,却只是望了一眼,便再也不看他了,然后胡丹扶着玉玲珑下了骆驼,高辽正想找个什么样的借口来杀这个男人时,绝情园主却走了过来,对这个男人冷冷地说:“你也来了。” 胡丹说:“来了。” 绝情园主说:“你也相信这里便是令尊的藏宝之地?” 胡丹说:“如果有机会能够见到自己父亲或者他留下的东西,这样的机会无论那一个做儿子的人都不会错过的。” 高辽一听他们谈话,心中一凉:“原来这个男人就是胡酒的儿子,江湖上大大有名的七浪子之一的胡丹,好,我果然没有找错人,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做我浪子高辽的对手。” 这时绝情园主又说:“那么你今天最希望看到的事是什么呢?” 胡丹笑笑说:“当然希望看到我父亲,忘记告诉你了,他虽然是我的父亲,可是你见到他的次数比他见过我的次数一定要多得多,其实在我的记忆之中,我从来没有见到过他。” 绝情园主冷笑着说:“这么简单,希望你父亲不要让你失望。” 胡丹说:“但愿。” 高辽忽然插话说:“阁下披着面具做人,不觉得累么?胡丹,你让我太失望了。” 胡丹自然听不到,他低着头,抱着还在沉睡的玉玲珑,向着草地走去,那知前面人影一闪,高辽挡在他的面前。 “站住。” 胡丹望着高辽,笑了笑,说:“我并不认识你,你想对我做什么?” 高辽说:“在下刚才才认识你,我只想问你一句话。” 胡丹说:“嗯,你问吧。” 高辽手指着玉玲珑,说:“我想知道这位美女叫什么名字。” 胡丹怔了怔,又笑了,笑着望了一眼玉玲珑,说:“假如我不肯告诉你呢,或者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她的真实姓名呢?” 高辽说:“那就请拔你的剑。” 胡丹说:“拔剑?” 高辽说:“对,拔剑。” 胡丹忽然大笑,笑声一起,几乎所有的目光全朝着他望来,他笑着说:“你不觉得你很可笑么,为了一个陌生的,别人怀中女人的一个姓名,居然去找人拼命。” 高辽一字字地说:“不为女人,我也经常与别人拼命的。” 胡丹说:“原来你是故意来找事的。” 高辽说:“这次你猜对了。” 刀,刀已在手握。 刀上的珠玉发出淡淡的幽光,果然是好珠,刀也不差,迎风之中,刀面发出冷冷的光芒,刺得胡丹的眼睛发痛。 玉玲珑就在这时醒来了,睁开了眼,望了望高辽,嫣然一笑,对着胡丹说:“胡丹,原来你有麻烦了,有人想与你打架。” 胡丹放了她下来,手仍然搂着她的腰,玉玲珑一站着,顿现出玲珑身姿,**的曲线,更加惹人怜爱,高辽的目光一直在玉玲珑身上转动,此时却落到胡丹的那只搂着玉玲珑的手上,冷冷地看着,似是一柄利刀,似乎随时都有可能一刀砍断那只手。 可眼睛是砍不断手的,胡丹望着玉玲珑,笑容一下子消失了,缓缓地说:“你醒来了,就到处走走,不要惹事,也不要管任何事。” 玉玲珑展颜笑着说:“我自然不会管。”她指着高辽,忽然说:“这小子仗着有一柄好刀,可是我敢肯定,你三招之内就可以将他杀了。” 高辽不听则可,一听轰然大怒,玉玲珑就要的这个效果,对着胡丹一笑,退后几步,高辽冷笑着说:“好,我就来领招领招胡大侠的绝世剑法,胡大侠,请出剑。” 话一落,抢先一步,一刀攻出,攻出的时候还朝玉玲珑望去,心想这女人一定注意到他的这柄价值连城的刀,他的刀确是柄好刀,他的刀法也确实是好刀法。 可是高辽却失望了,玉玲珑连他这个方向也没有在望,她在望着远远的沙漠,沙漠里又来了一群人,看着这群人,她像是看呆了,高辽觉得奇怪,一刀攻出一半定定地停住了,不由顺着她的眼光向那边望去,他一下子也看呆了。人越来越近了,高辽的刀尖缓缓下垂,他像是失去了知觉。 胡丹在等待高辽的出招,可他只出了半招就收了刀,反而望着自己身后发呆,胡丹觉得奇怪,回过头去,这一望,他也看呆了。 第七十三章 咫尺天涯路(1) 来的这群人居然是冷家堡的人。 胡丹在冷家堡呆过一段时间,也见过他们的武艺,知道其中的高手也不过江湖上二流人物而已,但看到这群人,他想他错了。 这群人并不多,只有几十个人,显然是历经长途风波之苦,但一个人却是精神十足,冷平乘坐一匹快马,走在最前面,他不再像是那个让双刀慕容斐几招就吓得脸色苍白的那个冷平了,在近千数的英雄群人,他像是一个王。冷平催马而近,并没有注意到胡丹,冷芳芸披着一块黑纱,露出小半张脸,所有的人就是看着这小半张脸看呆了。 美丽是不分性别的,美丽的东西人总是喜欢,美丽的宝石可以让人抛弃性命,美丽的女人可以让男人朝三暮四,美丽的女人还可以让刚才还在对着另一个女人甜言蜜语的男人立即变心。美丽即是一种美丽,同时也是一种邪恶。 冷芳芸的确有这种能耐,冷芳芸也没有看到胡丹,胡丹在他们走过的时候偷偷地自骆驼后纵上了一棵大树,树枝茂盛,别说藏一个故意去将自己隐藏的人,便是藏上十个人,也不轻易让别人发现。 高辽刚才还想为了玉玲珑而去与别人拼命,但他此时看着冷芳芸的目光,好象冷芳芸只要吩咐他一声,他甚至可以杀掉玉玲珑。 冷平旁若无人地从众群之中走近,淡淡地说:“诸位可来的真早。” 没有人回答他的话,这句话本来就不需要人去回答的,冷平也不要别人回答他的话。因为他第二句就是说:“将这群人围了起来,一个也不许乱动,谁敢反搞,格杀勿论。” 他带来的人虽不多,但个个轻功不错,冷平吩咐之后,这些人立即闪电般散开,十步站立一个人,一下子将大部分的人都围了起来,他们手上拿着个奇形怪状的铁器,一齐对着面前的人,他们的动作让所有他们面前的人都知道,那个东西如果要一个人的性命,应该不会太难。 冷芳芸吃了一惊,说:“二叔,你怎么可以这样做?” 冷平冷笑着说:“你不要问,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这些人大多都是江湖上的亡命之徒,死有何憾。” “可是——”冷芳芸这句话还没有说出来,冷平打断她的话说:“不这样做,我怎么为你实现最后一个心愿。” 冷芳芸似乎想到了什么,那句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眼角却流下一行清泪,他们此时正缓缓从树下经过,这句话让胡丹听得清清楚楚,胡丹吃了一惊,心想:“这是什么意思?什么才是最后一个心愿——”胡丹不敢再往下想了,只见场地里响起了刀剑格斗的声音,别过头去,望向声音响处,却见冷家堡的几名庄丁轻轻几剑便将一名江湖好手击杀,出招之狠,出手之快,与叶败有得一拼。 高辽一见他们竟然在这么多的大人物面前杀人,根本是置天下英雄不在眼中,不由大怒说:“你们是什么人?” 冷平望了他一眼,冷冷地说:“浪子高辽,原来你也在这里。” 高辽说:“你认识我,不错,我便是高辽,那你又是谁?” 冷平说:“大丈夫行不改名,坐不更姓,程忠义。” 高辽吃了一惊:“生死叛官程忠义?” 冷平说:“不错,正是我。” 冷芳芸一惊说:“二叔,你——” 程忠义轻声说:“事到如今,我不妨告诉你实话,我与你父亲并不是新生兄弟,我们只是结义的兄弟,只是因为我做了一起惊天动地的大事,天下再无我藏身之地了,所以我才去投靠冷家堡。” 他们说话的声音很低,在他们面前的人根本就听不到,只不过他们没有料到树上有个胡丹,胡丹正在他们头上,听得一清二楚,不由心想:“生死叛官的名号倒是听过,只是个一般的枭雄而已,只是他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呢,我怎么没有听说过呢。”这时,程忠义大声说:“现在,你们大家都知道我是谁了,所以请都听话地呆在原地,我手下手中的铁器,便是江湖上最毒的七步散,谁敢不听吩咐,休怪我出手无情。” 七步散,江湖上最可怕的十种暗器之一,相传早在十数年前就灭迹了,想不到就是他们面前的这个毫不起眼的东西。一些见识广的人都知道,这样的东西,只要有一点沾到你身上,如果你不马上割掉沾上的肉,那就只有死路一条。也就是说,沾到你的脸上,你只有砍下头才可以保命了。 众人一听程忠义这个名头,就相信他所说的不假了,如果没有过人的本事,程忠义也不会活到今天了。 忽然,玉玲珑眼中忽然现出一片杀气,朝着程忠义走去,高辽忙去抓她手臂,可根本没碰到就让玉玲珑拔刀击开,玉玲珑朝着程忠义走了两步,又站住了,没有人知道她在想什么,也没有人注意她,一个弱不禁风的女人,在这种场合,无论怎么样也引不起重视的。胡丹注意到她了,胡丹望着她满脸的杀气,心想:“她是怎么了,那天她遇上她的灭门凶手她也没有这么大的杀气,难道程忠义与她也有过节?” 正在思索之间,却见绝情园主冷冷地从人群中走了出来,程忠义望着她,四目相对,燃起了层层火花。 “你还记得我是谁么?”绝情园主漠然地说,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程忠义听到她的声音,立即想到了一个最可怕的人来,吓了一跳,叫着说:“你——你——你竟是——” 绝情园主冷漠地说:“知道就行了,不要说出来,你做你想做的事,我可以不管,但我要做的事,你一定不能插手。” 程忠义一张脸变成了紫色,呼了一口气,像见了鬼似地退后几步,喃喃自语地说:“她竟然还活着,她——” 绝情园主不再说话,回过头去,朝着绿洲深处走去,几十个手握铁器的冷家堡的人像傻了似地看着她,也不敢阻挡。 程忠义忽然指着她的背影说:“杀。” 声音一落,四五管铁器一齐对着绝情园主按出,只听得唏唏之声,如同满山遍野的毒蛇,朝着同一个地方涌出。形同鬼魅,令人防不胜防,却见绝情园主猛一回头,无可胜数的暗光已经到了面前。 胡丹几乎要惊叫出声,这几个人使的果然便是天下最毒的暗器,七步散的铁筒,杀人如杀鸡般容易的东西。 那知,死的并不是绝情园主,死得是那几个偷袭的年轻人。只见绝情园主的身影闪电般一转,就在众人死盯着的当头,猛地化为两个人,二个一模一样的绝情园主,相隔居然有十多丈远。无敌的暗器全射入了其中一个绝情园主的身体之中,可是这几个人一回过神来,就看到绝情园主犹如鬼魅的手出现在他们面前,仅只轻轻一摆,这几个人还没有清醒过来,就看到自己的鲜血从脖子上洒了出来。 寂静,死一样的寂静。 这是什么武艺,这是谁的武艺,竟然可以变成两个人,一个人在等待着别人去从偷袭,另一个却去要了你的命。 这是鬼么。 几个人倒地身亡的时候,两个绝情园主就消失了一个,绝情园主立在程忠义的五步之外,冷冷地看着他。 所有的人望着如同神人般的绝情园主,都觉得有一丝凉从脚底透入,天下居然有这么可怕的武艺,这是人可以学会的么,这个年纪看上去已不少的女人到底是什么人,她居然会如此可怕的武艺。 绝情园主忽然感觉手臂上有些酸辣,啊,居然还是差了一步,自己还是中了这天下最毒的七步散。不由眉头一皱,说:“七步散。” 程忠义本已经惊得脸无人色了,此时看到她的表情,情知她也中招了,不由大喜,跳了起来:“不错,这正是江湖上早已灭绝的七步散,中者如没有解药,半个时辰里心,肺,胃等七处俱会破裂,故称七步散,想不到称霸一方的神——” 绝情园主喝声说:“闭上你的臭嘴。”程忠义吓了一跳,退后几步,身体竟有些颤抖,绝情园主厉声说:“程忠义,纵是你的毒技再高,今天我若取你性命,也只是囊中取物般容易,但我不会杀你,因为你不配让我出手。” 程忠义双眼闪泺着,试问:“你自信还可以杀人么?” 其实他怕的不仅仅是绝情园主的武艺,最怕的是她所代表的那个人,那个曾让天下人震惊的帮派。 绝情园主忽然手指疾伸,在自己身上连点几下,之后冷笑着说:“我知道你身上有解药,可我不杀你,也不要你的解药,因为我这点穴之术已经足够让我好好地活十二个时辰了,已经足够让我做一件事了。”她忽然仰天长叹,大步往前走去,就在她走动的时间,又有几个人偷偷地从她身后窜出来,挥动利剑,向她攻去,这一招是程忠义研究各大阵法而精心研制的一个剑阵,花了近十年才培植出来这六个出色的杀手,这个阵在他们配合之下,无缝可寻,杀人于无形之中。 绝情园主抓紧了刀柄,这时刀还没有出鞘,因为已经不需要她自己动手去杀人了,一匹雪白的马疾驶而过,闪电般冲到几个偷袭的人身后,扬起双蹄,朝几个人踩去,那几个人一时没料到身后有人再偷袭他们,一时不备,连忙闪避,却在这时,马背上现出了一柄刀。 一刀,仅此一刀。 胡丹望着马背上的冷风儿与陆小丹,他发现冷风吹果然从不说假话的,他的妹子冷风儿的武艺并不比冷风吹差,她的刀法也全是杀招,一刀杀一人的绝妙刀法。 她们什么时候来了,她们为什么没有让叶离群带走,她们不是跟着叶离群一起离开的么,她们还回来做什么,这些胡丹都不知道。 绝情园主在望陆小丹,陆小丹也在望绝情园主。 “你为什么不走?” 绝情园主看着心爱的徒弟又回来了,心如刀割般痛,但她的声音却比冰雪还要寒冷。 陆小丹没有说话,眼泪就流了下来,她说:“我来这里,是来找胡丹的,胡丹不在,我就要走了,走之前,我有一句话要对你说。”她们来了有一段时间了,只是她们来的时候胡丹已经上了树。 绝情园主说:“什么话,你说吧。” 陆小丹一字字地说:“如果你死在胡酒或者别的人手上,我要为你报仇。” 绝情园主忽然厉声说:“闭嘴。”陆小丹倒没什么,冷风儿却吓了一跳,这样的神色的确很容易吓住人,陆小丹早就习惯了,她静静地望着绝情园主,只见绝情园主脸上的怒越来越淡,又是一声叹息,绝情园主说:“我给你的仇恨还不够多么,告诉你,无论谁杀了我,我死在谁的手中,你都不能为我报仇。”她说着说着,忽然就对着天跪了下去,神色肃穆,双手合什,叫着说:“我也曾想淡忘仇恨,可我做不对,我知道我这样做,你在天之灵也不得安宁的,你一定会责怪我的,但我一定要这样做,我必须要报仇。” 陆小丹流出了眼泪,凄惨地说:“我们又何必再来这肮脏的江湖,在绝情谷里那平静的岁月中,我们应该早就满足了,我们回去吧。” 绝情园主不说话,对着长空连叩了几个响头,之后猛地站起身来,一手扣着陆小丹的脉门,将她生生地拉下马来,冷冷地说:“你既然来了,就不要走,你跟我来,我要你去杀胡酒。” 冷风儿怔了怔,大声说:“你疯了,你徒弟待你这么好,你竟然还要她陪你去送死。” 绝情园主冷冷地看着冷风儿,一字字地说:“这是命中注定的事,她与胡酒之中一定必须死一个人。” 冷风儿大叫着说:“你这是什么意思?” 绝情园主残酷地笑了,说:“你不会懂的,但是到了明天,明天只要你不死,你就会懂的。” 说着,她拉着陆小丹,朝着前面掠去,前面,正是藏宝洞的入口。 这几天之间,来这洞边的群雄不知有多少,这里也只有简单的几十根粗木头和几块大石头,却没有一个人能够进去,而这秘密,只有绝情园主一个人知道,她写给群雄的地图,目的只要他们能够寻找到这个地方就行了,入洞的秘密她只字不提,别人自然不知。 众人一见绝情园主向入口冲去,齐声呐喊,一齐站了起来,向这边冲来,冷芳芸却摇摇头,叹了口气,反而寻了一块干净的石头坐了下去,玉玲珑走在最后面,瞧了冷芳芸一眼,对着胡丹的藏身之地做了个鬼脸,也跟着众人走了过去。 冷芳芸直待到所有的人远远而去,这才掀开面纱,露出了一张天姿国色的脸来,长途的中趿跋,沙漠的炎热,并没有给她带来一点点憔悴,如今月亮高挂,月夜看美人,只看得胡丹一阵心痛,原来,明亮的圆月之下,可以清楚地看到她脸上竟然长出一个个可怕的黑点,分布在整张脸上,那么的显眼。冷芳芸抚摸着自己的脸,自言自语地说:“陆姑娘也在这里,他——他到那里去了,他怎么没来呢?” 胡丹溜下树来,轻轻走到冷芳芸的背后,见她顾影自怜,顿生无限爱意,真想立即将她拥入怀中,想起以前的种种恩爱,心里如刀割般痛,而自己却在与她新婚的当天就离开了她,这么久了,自己一直没有去找她,不由轻声说:“你一个人傻傻地发呆,不觉得烦闷么?” “谁?” 冷芳芸惊叫一声,闪电般转过身来,胡丹就站在她的身后,她一下子就呆了。 胡丹笑了笑,拥抱着她,柔声说:“看到你这傻模样,一定是不喜欢看到我来找你了。” “不,不,不是。”冷芳芸紧紧抱着胡丹,泪如雨下,硬咽地说:“想不到,想不到我在这——在这里还能再见你一面,我——我真是太高兴了。” 胡丹笑着说:“要见你丈夫,还不容易么,明天我们就回家去,以后我们永远在一起,再不分开了。” 冷芳芸激动得语无伦次,但忽然之间想到了些什么,猛地摇头,声音也变得有些冷漠了,他说:“不,我不要再回去了,你不要管我,陆姑娘——她就在前面,你去陪她吧,我不会怪你的。” 胡丹吃了一惊,说:“为什么,为什么你会说这种话?”他忽然想起了冷平,也就是程忠义说的那句话,便问:“什么叫做最后一个心愿?” 冷芳芸伸手去推胡丹,当然是推不动的,她低着头,说:“求求你,什么也不要问了,我们——我们还是分开吧。” “分开?” 胡丹明白了这两个字的意思,顿时觉得全身都没有力气了,一把抱着冷芳去的脸,盯着她的眼睛,这双曾让胡丹魂牵梦绕的眼睛此时已经失去了光泽,胡丹叫着说:“究竟是为了什么,没有人可以分开我们的。” 冷芳芸淡淡地说:“生离死别本是件很寻常的事,人终有一别的。” 胡丹咬牙说:“不,要生,我们一起活,要死,我们一起死。” 冷芳芸抚摸着面前这张自己深爱的脸,凄惨地摇头说:“小坏蛋,你怎么这么傻呢,我现在才发现我父亲与二叔他们做的全是血债,我配不上你了。” 胡丹叫着说:“不,他们是他们,你只是你。” 冷芳芸说:“血债终需要血来还,这时正是我替他们尝还的时候了。”她猛地拼命地推开胡丹,疯也似地说:“走,你快走,我不要让你看到我死时丑陋的模样,快走——” 胡丹虽然被推开了,但眼睛一直没有离开冷芳芸,这时才缓缓地说:“你中毒了?” 冷芳芸凄凉地说:“我中了毒,中的是传说中最邪恶的盅毒,绝无解药的盅毒。” 第七十四章 咫尺天涯路(2) 绝情园主牵着陆小丹的手,走入了古阵之中,等待到群雄追上来的时候,已只能见到她们的背影。 “小丹,这是我要你做的最后一件事,便是杀死胡酒。” 陆小丹说:“胡——胡酒他会在这里面么?” 绝情园主说:“一定在的。” 陆小丹说:“你不要骗自己了,你自己也不相信胡酒就在这里面是不,你只是强逼着自己相信而已?” 绝情园主呆了呆,说:“不错,我也不敢相信胡酒就在这里面呆了二十多年,可是,这已经是我最后的一场赌注了,如果他不在,我也只好放弃了,我与他的仇恨,就到止为止了。” 陆小丹说:“胡酒是闻名天下的大剑侠,也许我根本杀不了他。” 绝情园主冷漠地说:“杀不了他,你便死在他的剑下。”语气没有丝毫的迟缓,接着又说:“你若死了,我为你报仇,我杀不了他,也死在他手下,只有我与他之间,有个人死了,那么这段数十年的仇恨就了结了。” 她们很快就看到了那座神奇的山庄了,山庄之门是一个大洞,山庄正是依洞而建成的,洞门此时大开着,冷冷清清的,不像有人居住的地方,看不到一个人,这时她们前面有一根大木头,按图所指应该是一块大青石的,可树边休说石头,连块小石头也找不到,神秘的洞穴离她们也仅仅只一丈多远。 陆小丹说:“怎么会没有路了?” 绝情园主说:“再找找看。” 她们仔细寻遍了树木的旁边,还是没有见到一块石头,陆小丹坐在地上,她不想再找了,她知道一定找不到的,绝情园主说:“原来他们换了阵势了。”心下一急,立即向前冲去,料想这不足丈余的地方也难不了她。 却料不到她一飞上天,却只听得哗的一声,头上不知碰到了什么东西,直往下坠下,陆小丹吓了一跳,大叫一声,跳起身来,一把抱起绝情园主,两人一齐朝着下面坠落。 却也奇怪,她们一直落了竟有丈余脚也没能遇到实地,而刚才绝情园主跳出不足五尺,又听一声哎呀,陆小丹不知让从何而出的一块尖石碰了一下,只觉得全身酸麻,手一松,两人就此站住了,站在空中,一动也不能动了,只感觉到身边全都是让石头堆满,而脚下却凉风吹拂,不知有多深,在外的众人见她们俩人竟然飞在半空之中,脚未遇实地,却没落下来,不由大为惊诧,还以为是绝情园主使的什么怪招,程忠义冷笑着说:“哈哈,你想独吃宝藏,这时让你活受罪。” 绝情园主望着陆小丹,陆小丹的后背上的鲜血如泉水般涌了出来,血流过的地方,隐隐有一块大青石现出,绝情园主一见石头,心中一喜,拼尽全力想站起来,却连一丝力气也使不出,不由长叹一口气,心想:“看来今天是休想闯得过这个古阵了。” 不止她看到了青石,程忠义也看到了,许多眼力不差的人都看到了,大家都明白一件事,原来这个古阵用鲜血居然可以破掉它。设计它的人只是在阵中摆设了一些障眼物,让进去的人不知身处何处,但这些障眼物只要一沾鲜血,就会立时现了出来,程忠义大喜过望,心想:“此时她们让机关困住了,此时不杀她们,更待何时。” 伸手抢过一张强弓来,放上羽箭,弯腰一拉,正欲瞄准之时,只闻到身后有一阵刀风划过,刀法之快,是他生平所未见过,吓了一跳,横弓一挡,来刀砍在弓弦之上,弓弦顿时折断,他借机闪身到一边,转头一看,原来竟是与陆小丹一起过来的那个女孩子,自然是冷风儿。 冷风儿冷冷地说:“背后放暗箭,算什么英雄好汉,你要敢再行偷袭,我便杀了你。” 程忠义说:“就凭你?” 冷风儿说:“不错,就凭我。” 程忠义对他的手下使了一个眼色,两名庄丁飞身向冷风儿扑去,冷风儿冷漠地一笑,连头也没有回,一刀挥出,立见鲜血,一刀便杀了那两人,杀人之后的冷风儿盯着程忠义说:“别逼我杀你。” 程忠义大怒,拔出腰间长剑,猛向冷风儿攻去,一剑再手,他不再是那个不知天高地厚,一见有绝艺的人便会目瞪口呆的冷平了,他的剑法自成一派,出手如风,内力强劲,一下就将冷风儿逼开了六七步,冷风儿冷笑着说:“好,今天我就做一件好事,替天行道。” 程忠义忽叫着说:“兄弟们,先收拾了那两娘们。”说罢,迎着冷风儿的刀冲了上去,冷风儿虽然刀法异快,甚至与冷风吹的刀法不相上下,可她少了杀气,她并不是杀手,程忠义素以毒技闻名天下,剑法并不专业,但他内力强厚,要挡住冷风儿,也是不需要太费什么功力。 几名庄丁立即弯弓拉箭,这时,一直保持沉默的几名江湖大门派的一派之主都立出身来,一觉方丈言说:“阿弥陀佛,休得杀生。”言时一掌击出,几名手握弯弓的庄丁顿时身不由已地飘了起来,飞上了天,远远地掉落下去,一落地之后,便即昏倒,原来一觉方丈使出巧劲,但还是有一名眼急手快的人射出了一箭。 这一箭又快又准,连一觉方丈身边的天山净衣上人一手抓也不及抓着,箭就射出了。 冷风儿看到了,吃了一惊,手上一松,立让程忠义一剑刺穿左肩膀,人几乎摔倒,但她一惊之下,毕竟是习过第一杀手的杀招的传人,临危不乱,反手一刀,砍在程忠义的长剑之上,程忠义只觉得手一颤抖,立见那柄刀顺着自己长剑直滑而下,程忠义吓了一跳,连忙松剑收手,可那能快过冷风儿的刀,一刀削下,手指头立被利刀削断两只,只痛得程忠义哇哇大叫,迎面跌落,冷风儿见机不可失,飞起一步,一刀砍去。程忠义真是太大意了,他若是使用毒攻,十个冷风儿也休想近他分毫,只是他太小看女人了,这一刀,他势难躲过。 “住手。” 只听一人厉声说,紧接着冷风儿只觉得全身轻飘飘地,后背让人一掌击中,不由身体就飞了起来,带着她的刀,让这一掌击飞。 玉玲珑站在程忠义面前,看着面前的人笑嘻嘻地说:“谁也不能杀程忠义。” 程忠义一见玉玲珑,便像见了鬼似的跳了起来,哇的一声,跳起来足有丈之高,急纵下来,双足立于尖石之上,痛得他直要命,可他连头也不敢回,连忙朝着外面冲去。 玉玲珑冷冷一笑,手一挥,一条长长的彩绸紧接着从她衣袖里飞射而出,一把缠住了程忠义的脖子,程忠义整个人就让这条彩绸拉了回来,重重地跌倒在地。 陆小丹望着飞射而近的箭,竟笑了笑,直了直胸膛,她想让箭刺入她的胸口,她宁可死,也不想做出伤害胡丹的事。 杀胡酒,或者被胡酒杀死,都是一种伤害胡丹的事。 这就是一种爱,陆小丹的爱,爱本来是没有理由的。 这一瞬息之间,绝情园主不知从那里来的力气,闪电般伸出双手,抱着陆小丹,拼尽全力将陆小丹往外一移,而她自己正好对上飞来之箭。 生命在所有的人眼中都很珍贵,可在她们眼中,却看得很轻淡。 嚓的一声,这是什么声音,箭刺入人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声音。“我死了没有?”陆小丹想,可她没有死,不但她没有死,绝情园主也没有死,箭还没有接近她们就让什么东西挡住了,接着就直直往下掉去。 她们这才明白,她们面前也有一层机关,虽然肉眼无法看清,却是利箭也无法刺穿的,天下居然有这样可怕的阵势。 玉玲珑冷笑着说:“谁要背叛神刀庄,谁就得死。” 程忠义空有一身好武艺,此时跌倒在地,竟然连想反抗的心也没有了,他伏倒在地上,犹如一只摇尾乞怜的狗,哀求地说:“二小姐,老奴——老奴求求你,饶了老奴这一命吧。” 众人全看呆了眼,这才发现了玉玲珑,心中都在想:“这女人是谁,天下最有名的使毒专家也会是她的家奴。”一时所有的人全都睁大眼睛,死死看着玉玲珑。 程忠义跳了起来,又摔倒,那看起来一扯就断的布条他纵是使尽全力也撒扯不开,几名冷家堡的庄丁见此情景,各持利器向玉玲珑扑去,玉玲珑连头也不转,哈哈一笑,手一挥,那几名凶恶的庄丁脸色忽变,无声无息地迎面跌倒,眉头之间,被镶上了一粒沙石。 胡丹站了起来,将冷芳芸轻轻地推开,柔声说:“你能在这里等我么,我要去办一点事,估计要久一点才能回来陪你。” 冷芳芸硬咽地说:“我能,我就在这里等着你,你不来,我就永远呆在这里。” 胡丹不说话了,挺直了腰,反手拔出了剑,向着前方冲去,他已经看见了玉玲珑手上多了一物,正是让天下武林人闻名丧胆的翡翠令。 胡丹必须杀了她。因为她已经让仇恨填满了双眼,她的眼中就只有杀气。 她的活着,只会比死更让她痛苦。 胡丹也知道如果自己这一次杀不了玉玲珑,那么他今后的生活一定变得如同姜如尘那些人以前的模样,行尸走肉般,所以他必须要做,人的一生中总会做一些自己根本就不想做的事。在这时,胡丹又想起了那个梦,那个神奇的梦,当年,自己的父亲胡酒,天下第一剑侠不也是面对一种这样的局势么,他还不是一剑杀了无缺宫主。想到这里,胡丹才发觉胡酒为什么不再重出江湖的理由了,一个人心已经残碎了,他的活着只是一种活着了。 胡丹发现自己不应该这样恨着父亲胡酒,胡酒也有难处,况且,他还是自己的父亲。 想着这些,人离玉玲珑越来越近了,只听得程忠义疯狂似的叫喊着说:“快杀了她呀,她就是玲珑谷的玉玲珑。” 众人全明白了,几大掌门一闻程忠义之言,俱是定定地看着玉玲珑手中的盒子,玉玲珑冷笑着说:“不错,我就是玉玲珑。” 程忠义大叫着说:“快动手杀了她啊,她才是天下最可怕的恶魔。” 一觉方丈双手合什,说:“阿弥陀佛,玉施主,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江湖上恩怨,是是非非已经太多了,阿弥陀佛。”言吧,也不敢放松,手握着一粒佛珠,向玉玲珑袭去,武当的掌门更是不客气地,当头一剑刺下。 胡丹也在这时出剑了。 玉玲珑感觉眼睛一亮,眼前现出一柄紫气逼人的长剑,是胡丹,胡丹也来杀自己么,玉玲珑望着这柄飞刺而近的剑,满眼是泪水,眼睁睁地看着这柄剑。 斩情剑。 天下第一的宝剑。无敌之剑。 胡丹一剑刺出,忽然看到了她脸上的泪水,脸色一变,想着往事种种,心下一软,心转电闪之际,斩情剑疾往回一收,右手一手搂抱着玉玲珑,左手出剑,将武当掌门的长剑击断。少林一觉方丈的佛珠击在胡丹的背上,胡丹身体一软,张口吐出一口鲜血,扑倒在玉玲珑的怀中,玉玲珑怀抱着他,眼中重现杀气,盯着面前两名武林泰斗,冷冷地说:“你们竟敢伤害胡丹?” 她忽然扬起了翡翠令,众人只觉得如同见了鬼一样,哇的一声怪叫,跳了起来,向远处跑去,一柄柄刀剑落在地上,这本是他们成名的兵器,至死也舍不得松手的宝物,可在此时,只想着身上再没有一点东西,这样可以让他们跑得更快一些。程忠义一时不知那里来那么大的力气,拼命挣脱了绳索,爬了起来,向沙地亡命似地跑去。 玉玲珑一张脸就得铁青,冷笑着说:“没有人可以逃得掉的,你们谁也逃不掉的。”正欲掀开翡翠盒之时,只听她身后有人大声说:“我就不想走。” 玉玲珑回过头,见到了冷风儿,她怔了怔,说:“你为什么不走,你不怕过着比死都要难受的日子么?” 冷风儿望着胡丹,似是在回答玉玲珑的问话,也似是在对胡丹说:“人总有一死的,若是一个人的死可以救得千千万万人的性命,我就可以死。” 玉玲珑说:“你是谁?” 冷风儿说:“泰山脚下,狂风谷的冷风儿。” 玉玲珑冷笑着说:“我以为是什么样的大人物,口气真不小,不过很抱歉,没听说过。” 冷风儿说:“没有听说过水要吧,因为我本来就不太出名。”她望了一眼胡丹说:“我也不认识你,我今天来,本来是来找胡丹的,你们的狗屁江湖恩怨我理都不想理的,有什么意思呢,但到了此时,我只有一个要求,要你死。” 她说的话来平平常常,丝毫不给人压力,她想强装凶恶一些,可是装不出来,玉玲珑见过大场面多了,当然不可以让一个小女孩子吓住,她反而大笑着说:“好有趣,好久没有听到这么有趣的事的。”她忽然望着胡丹说:“那一个女孩子呢,她呢,她到那里去了,你怎么没有去陪她?” 胡丹说:“她病了,已经走不到了,我让她在那边躺一会儿。”说着,他忽然就站了起来,斩情剑发出冷漠的光彩,他接着说:“这确是柄好剑,不过这天下任何一件好事总要别人付出一些代价的,你们可曾听说过斩情剑一出,无血不归的传说么?”他盯着冷风儿,眼中充满了无奈,感伤地说:“所以,我必须杀了你。” 冷风儿呆了,不是胡丹的剑惊呆了她,而是他的眼神。 她想不出胡丹什么时候开始有这样陌生的眼神了。 一种充满无奈,寂寞,伤悲,绝望——不知有多少种人生最痛苦的情感全在冷风儿面前的这一双眼睛之中。 胡丹走向冷风儿,玉玲珑双眼发出了光彩,冷风儿却忽然低下了头,望着自己手中的刀,她此时唯一的希望,就是让胡丹杀了她,她想她的死最少可以化解去胡丹心中的一点点的痛苦,那样,她死也没有什么了。 她并不知道自己这么多有多么的伟大,她心中想着一件事,她希望胡丹能够快乐起来,就像以前那样。她的刀掉了下去,刀柄砸在她的脚上,她不觉得痛,她只是望着胡丹。 胡丹在她面前三步之远停住了,以他这样的高手,以冷风儿这样的刀手,纵是身受重伤,七步之内便可杀人了,可他走得这么近,便是伤得了对方,对方临死之前也可轻易伤了他,他这是在做什么。 胡丹手中有一张纸,这是他自己母亲房间里无意识之中得到的,他递给冷风儿,眼中已有泪,他说:“在杀人你之前,我要让你死得明白。” 冷风儿接过去了纸,她并没有低头去看手中的是什么,她也不想趁机跑掉,她只想这样死去,死在胡丹的手中,胡丹冷冷的剑光已经快触及她的皮扶了,她还是不动,只是望着胡丹,望着这个天底下唯一让她曾经动过心的男子。 玉玲珑叫着说:“胡丹,快杀死她,杀了她。” 胡丹出手了,手上的剑落到了地上,他温暖而干澡的双手拍在冷风儿柔软的肚皮上,冷风儿顿时如同一只断线的风筝一样向后飘去,脸上竟然还有笑容,她想,她终于要去她应该去的地方了。 可她并没有死。 她只是从空中穿过了几块大石头,横行几条大树木,之后稳稳地落入地上,她的面前现出了陆小丹与绝情园主的身影,胡丹一掌将她送入了藏宝之洞的古阵中。 胡丹笑了,笑着仰面倒了下去,玉玲珑脸上变了颜色,跳了起来,厉声说:“别想跑,你们谁也休想跑得掉的。”她又伸手去抓翡翠盒。 胡丹一时不知从何来的力气,飞身扑出,一把抱着了玉玲珑,两人摔倒在地,冷风儿大叫着说:“胡丹,胡丹。” 叫了几声,没有人应,她疯也似地朝着阵外冲出。 她一向以为不错的轻功此时向胡丹的方向竟冲不出一步,古阵外似乎有一阵猛风往前吹,冷风儿拼尽全力也冲不出一步,她忙抓紧一块石头的角边,抬头往外一看,不由呆了,上面根本就没有路,只有石头,与天空同样颜色的石头。 玉玲珑一时不备,让胡丹抱个正着,心中着恼,一掌击在他脸上,胡丹的脸上顿时现出了五个鲜红的手指印,玉玲珑看也没看,手又抓紧翡翠令,胡丹又跳起来,再去抱她,冷风儿想大叫,可声音到了嘴边,却一个字也叫不出来。 陆小丹也在望胡丹,绝情园主却在叹息,叹息着说:“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胡丹这小子居然会是个这么棒的好男人。” 陆小听了这句话,两行泪水流了下来,她只望了望绝情园主,眼睛里似乎在说:“既然知道他是个好男人,为什么不肯让我嫁给他?” 绝情园主知道她的心事,缓缓地说:“如果,如果这次我死了,你就去找胡丹,我答应了你,让你嫁给他。” 第七十五章 恩怨何时了(1) 正在陆小丹发怔之时,却觉得身边的压力一下子小了许多,两个人像是让一片白云托了起来,直向一边移去,面前,金碧辉煌的洞穴就在眼前。 不仅可以触摸到洞门之内价值不菲的玉石,而且还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女人,殷小凡。 殷小凡正站在堆得整齐似座座山一样的金条边,望着这两个不速之客。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就是绝情谷的绝情园主。” 绝情园主抓着陆小丹的手,她们虽然一向很看淡金钱,可是眼中一下子看到的全是金银,不能不让她们惊讶,绝情园主冷笑着说:“富可敌国的仇老板如果有机会到这里来看一眼,他一定再也不敢娶十个老婆,独自构筑十里城堡,如果他看了一眼,一定会知道他原来也只不过是发了点小财而已,我想,如果那一个国家的国库能有这里这么多的金银,那么这个国家的皇帝完全可以免除他的子民十年税收,同样他也可以轻而易举地称霸全天下。” 殷小凡微笑着说:“不错,这里的金银当年是上千人花了近三年的时间才运过来的,谁都知道,一千多个人,如果运砖瓦,他们足够可以修建成一座有规模城堡了。” 绝情园主说:“这么多的金银财宝,无论谁得到手,他一辈子都愿意守在这里,何况现在才过去二十年,胡酒呢?” 殷小凡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她淡淡地说:“我一直在想,如果你能够寻找到这个地方,看到这里这么多的财宝,会不会将你心中的仇恨化淡一些,可是我失望了,你心中的仇恨太深了。” 绝情园主说:“在我十岁那年时,我就经常用宝石当球踢了,钱财只是身外物,我来此处,我只要见到胡酒,希望他没有死。” 殷小凡说:“他当然没有死,他活得很好,你一定会见得着他的,因为还是他让我去接你们进来的。” 陆小丹这时才如梦初醒般,一下子看到这么多的金银财宝,的确让每个人都容易迷惑,陆小丹这时可以醒过来,已经不错了,她望着殷小凡,虽然不知道她是谁,可是陆小丹知道面前的这个人一定认识胡丹的,于是她跳了起来,大叫着说:“快,快去救胡——”陆小丹想让殷小凡去救胡丹,也许只有面前这个看上去很慈爱的人才可以救得了胡丹,可是陆小丹的话才说了一半,她就说不下去了,绝情园主一下子点住了她的哑穴。 殷小凡怔了怔,望着绝情园主,说:“你为什么不让她说话?” 绝情园主冷冷地说:“她到了这个地方后,她便再没有利用的价值了,她已经不需要再说话了。” 殷小凡望了望陆小丹,又望了望绝情园主,忽然说:“你生了个好女儿,最少她的心中不像你一样让仇恨迷失了眼睛。” 绝情园主冷冷地说:“我至今未婚,鬼才是我的女儿,屁话少说,快说胡酒在那里。” 殷小凡笑着说:“可是她真的与你长得很像,不是你的女儿。” 绝情园主说:“你便是胡丹的母亲,胡酒的女人殷小凡?” 殷小凡说:“嗯,我就是。” 绝情园主说:“外面有个女孩子,她是胡丹的心上人,她正困在古阵之中,如果你想看着她死,我不会阻挡的。” 冷风儿也来了,她望着殷小凡,一眼看见殷小凡正用奇怪的眼神望着自己,脸上一红,忙着低下了头,低头之时,殷小凡已经笑嘻嘻地拉着她的手,说:“来吧,我带你去看胡丹的父亲。” 冷风儿点点头。云开雾散,忽然一轮圆月冲出云层,好圆的月亮。 月光之下的房子里面如同白昼般,穿过洞门,里面竟有一排排土屋,当面现出的那间土屋子,看上去是间大客厅,月光之下,屋子里面清澈可见,小路也干净而宽敞。 一个男人正坐在月下的客厅外的一块木桌边,这男人身着一件扑素的衣服,一双眼睛总似是带着笑容看着别人,让人如沫春光之中,他的身侧有一柄剑,剑寻寻常常,毫无光泽,看上去剑鞘似生了锈,剑柄上有几条分不出颜色的布条在随风飘游,这种连普通的江湖人也羞于使用的剑在这个人的身边却如同整个天空的月光全在那个地方一样,让绝情园主,冷风儿,陆小丹一下子吁不过气来。 这难道就是胡酒,天底下最厉害的那个大剑客。 这是胡酒,一定是他。 胡酒的脸看起来很平凡,任何一个会易容的人如果想扮成一个他这样的人,根本就不是难事,因为他太平凡,平凡就像你身边的每个过客,但他这淡淡的一抹好似什么也不在乎的笑容,却是江湖上没有一个人可以扮演得出来。 只有胡酒才有。 这正是陆小丹心中所想到的胡酒的形象。 这正是冷风儿所听说过的胡酒。 这也正是绝情园主生死不忘的胡酒。 “胡酒。”绝情园主激动地跳了起来,叫出这两个字之后,后面的话竟说不出来,不是她不想说,她只是太激动了,她也想不到今生还有机会再见到胡酒,她也知道她不必再说,因为胡酒不可能忘记她,也知道她来做什么。 胡酒对着她们笑笑,笑容与胡丹开心时一样让人觉得不讨厌和亲切,胡酒说:“我不认识你们这两个年轻人,但我想你们一定认识胡丹。”这句话是对陆小丹与冷风儿说的,接着他才望着绝情园主说:“我没有忘记你,多年不见,别无恙否?” “多年不见,别无恙否?” 陆小丹又呆了,听胡酒的口气,就像是与久别的朋友再相聚时聊天一样,不像与师父有什么深仇大恨,为何师父一提起这人来就大发脾气,为了这人,她抛弃了那么多她一生追寻的东西,这又是为什么?他们之间难道还有什么难隐之言。 绝情园主冷冷地说:“幸好我还没死,幸好你还好好地活着。” 胡酒似乎没有发现她眼中露出的仇恨之色,淡淡地说:“那么这些年来,你过得还好么?” 绝情园主忽然撒开衣裳,右臂断肢如魔鬼般刺人眼目,雪白的胸膛上满布密密麻麻的针孔,犹如一只只充满血恨的眼睛,死死地对着看着她的人,胡酒一下子看呆了,笑容飞快消失,脸上现出一丝浓厚的凄凉,绝情园主说:“二十年前,我下不了手,没有杀你,我后悔了二十年,幸好老天有眼,让我再能看到你。” 她束好衣服,握着刀柄,冰冷的绝情刀的刀柄,陆小丹低下了头,一句话也不想说,一眼也不想再看,她不想看到自己唯一的亲人般的师父与自己唯一爱过的男人的父亲决斗,无论他们的胜负如何,都会让她感到绝望。 殷小凡脸色一变,身体一闪,人就立到胡酒的面前,手一晃动,一柄雪白的飞刀刀尖从腕掌处亮出,她叫着说:“恩恩怨怨,难道二十年的时间也不能够让你忘掉,你这一辈子难道就只是为了复仇而存在的吧,难道你就非得置胡酒于死地才肯罢手?” 绝情园主说:“你走开,这是我与胡酒的事,与你根本没有关系。” 殷小凡说:“可你不要忘了,我是胡酒的妻子。” 绝情园主冷笑着说:“妻子?妻子——真后悔当年没有一刀将你杀了。” 殷小凡还想说些什么,胡酒挥挥手说:“小凡,你不必说了,我确实有愧于她。”又望着绝情园主说:“你来杀我,你一直想置我于死地而后快,我并不怪你,毕竟你是她——她唯一的亲人,血债血偿,便是你杀了我,我也无话可说。”他叹了口气,望向天空中明净的月光,月光如银,静静地望着每个望着它的人。胡酒说:“只是你不应该这样生活,你本是个纯洁而又可爱的女孩子,你应该生活在快快乐乐的生活之中,你不应该只记得仇恨。” 绝情园主咬牙说:“我杀了你,便再无仇恨了——” 胡酒叹息着说:“月光好美啊,二十年的今天,也就是在这样美丽的月光之下,我杀了她的——” 冷风儿不由叫了起来,说:“你说的那个她到底是谁?你杀了她是对还是错?若你没有杀错人,那谁也没有权力要你偿命。” 胡酒望着冷风儿,笑着说:“你还太年轻,人生一世,是非对错,又岂是那么容易分清,其实说穿了,是本是非,非本就是是,是非曲直,谁又能够确定。” 冷风儿生平之中从来没有听过这般的说话,也觉得他这句话破碇万千,可仔细一想,却连一点破碇也找不出来,不由哑口无言,一句话再问不下去了。 绝情园主说:“既然你也知道自己有错,为何还要活在这世上?” 胡酒说:“虽然我知道我那样做真的是一件最大的错事,但错的只是我一个人,正义是永远不会错的,倘若再重返那个时候,我还是同样会那样去做的,一个人的痛苦,比千千万万人的痛苦要好得多。” 绝情园主吼叫着说:“那你快去死,去死,我永远不想再看着你。” 殷小凡脸色一变,说:“便是错事,错事已经铸成,胡酒为了这件事,已经痛苦了二十年了,也许他这一生都无法真正地快乐起来,他便是错了,无论那一件错事,二十年的时间都已经够了。” 绝情园主冷笑着说:“哼,二十年?我告诉你,错事便是错事,我恨他一辈子也不够的,你没有尝过家破人亡的感觉,你有什么资格来替胡酒说话。” 殷小凡说:“既然说不到一块去,多说无益,你想要胡酒的性命,就得先过我这一关。” 绝情园主说:“殷门飞刀,天下无敌,好大的口气,别人怕你,我却从不放在眼中,若是你想先胡酒而死,你就动手吧。” 殷小凡说:“我早就答应过胡酒,别人不惹事上门,我便不能先动手。” 绝情园主怒极而笑,笑声在胡酒的眼光中格外可怖,她大笑着说:“你愿意为胡酒去死,你为他卖命,他有什么地方值得你为他做这么多,你难道不知道,风流的胡大侠一生之中不知有过多少女人。” 殷小凡望了胡酒一眼,眼中尽是柔情,她淡淡地说:“我可以告诉你,我不在乎,我从来就这没有在乎他有过多少女人,二十年前,我便是这样,二十年后,也是这样,我们只要真心相爱,无论生死,永远在一起,这就够了,想当年,无缺宫主——” “闭嘴。” 绝情园主的脸激动得通红,大声说:“你是什么东西,凭你也配说出这个名字。” 殷小凡说:“她是很有名气,可是在我的眼中,她也只是一个可怜的女人,我为什么不配说出她的名字。”她望着冷风儿,微笑着说:“你刚才问过胡酒杀的那个女人是谁,我现在可以告诉你,她便是无缺宫主。” “无缺宫主?” 冷风儿不可能不知道这个女人,这个女人虽然最终没有成为天下第一人,但她在当时就轻易地掌控了江湖,无人能敌,传说中,她还是当时天下最美的一个女人,这一点,冷风儿也是个女人,她最不能忘记这一点,她永远记得听一些老一辈的人说起无缺宫主时的那种表情,冷风儿还知道,无缺宫主为人怪异,生平杀人无数,传说中是胡酒杀死了她,直至现今,冷风儿还在许多江湖名侠的大堂之上看到胡酒的长生牌,一定是因为胡酒除了无缺宫主这一事吧。冷风儿不由脱口而出,说:“胡大侠杀了无缺宫主一事,我虽是晚辈,可我想胡大侠一定是对的。”说着,她移过眼睛去看着绝情园主,说:“如果是因为此事你想杀胡大侠,那就是你的不对了。” 绝情园主一怔,接着哈哈大笑起来,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她大笑着说:“就凭你,一个乳臭未干的丫头,你一句话便可以将一件那么轰动江湖的大事轻轻评说,真是让人感到可笑。” 冷风儿说:“恩怨相报何时了,我劝前辈回头是岸。” 殷小凡说:“连一个这么年轻的女孩子也懂得是非伦理,段姑娘啊段姑娘,你已经是个几十岁的人了,连个这么小的道理也需要别人教你么?” “住口。” 殷小凡的话是对着绝情园主说的,冷风儿这才知道绝情园主姓段,可实在想不出她是无缺宫主的什么人,绝情园主说:“她是你儿子的心上人,她自然会帮你说话,今天,我要你们死得心安理得。”她拉出陆小丹,对着陆小丹说:“小丹,你说说,胡酒该不该死?” 陆小丹眼睛迷茫,喃喃地说:“生有何欢,死有何惧,假如一个人死了,所有他的烦恼都没有了,那么还活着做什么。” 绝情园主说:“你看,她也只是这么大的年龄,却可以看破生死,而你们,你们威风了大半辈子,还活着做什么?为什么不去死?”她眼一瞪着胡酒,却对陆小丹说:“小丹,你去杀了胡酒,记住,你和他之间必须有一个人得死,就在今天,否则,我做鬼也饶不了你。” 所有的目光一齐望向陆小丹,殷小凡觉得有些恐怖,无论谁见到陆小丹此时的脸色,都会有这种感觉。 她的脸很美丽,很年轻,只是那上面却没有一丝毫年轻人应该有的颜色与活,而是死亡与凄惨,寂寞与悲壮。 好象她只是一块雕像,一块永远遗留着伤悲与绝望的雕像。 生命于每个活着的人都会很重要,可她的活着,只是活着。 支配她还活着的只有绝情园主,绝情园主一句话,她便可以死,所有的人都为这个美丽的女孩子感到悲哀。绝情园主的话刚说完,陆小丹就迈了出来,刀,绝情刀就到了她的手上,闪亮的刀光比明月还要亮光,刺得每个人的目光发痛。 绝情园主说:“这是柄魔刀,是天下无双的宝刀,它本名不叫做绝情,而是叫做两面,两个面孔的人经常会做错许多事,但是——绝情刀带给人的只有死亡。” 第七十七章 恩怨何时了(3) “你要做什么?” 殷小凡望着陆小丹缓缓伸出的那只手,那只手中正有刀,绝情宝刀。 陆小丹说:“如果胡酒的死,可以让师父快乐一些,也可以让世界上的仇恨少一点,我就要杀死胡酒。” 殷小凡痛苦地说:“陆姑娘,你让我太失望了。” 陆小丹忽然说:“胡丹就在外面,他一直想见他父亲一面。” 殷小凡只觉得全身一阵颤抖,说:“他也来了?” 陆小丹说:“是的,他也来了,可是他就快要死了,玉玲珑是个太可怕的女人。” 殷小凡怔怔地说:“玉玲珑是谁?” 陆小丹说:“我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只是她有一块翡翠令。” “翡翠令?”胡酒本来一直都不想说话,此时一听翡翠令,不由脱口而出,说:“翡翠令又重出江湖了?” 陆小丹说:“我也不知道。” 绝情园主残酷地说:“想不到连你也害怕,胡酒啊胡酒,你居然也有害怕的时候,你杀了我姐姐,是为天下做了件大好事,可是今天,今天这个玉玲珑比我姐姐更可怕十倍,她杀的人比我姐姐杀的人多十倍,你不什么不去杀她,哈哈,她也许就要杀你儿子了,你的亲生骨肉胡丹了。” 胡酒还没说话,殷小凡抢着说:“我去救他——” 胡酒即不点头也不摇头,只是抬头望着月亮,月亮不会说话,月光洒照着大地,殷小凡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望着自己的丈夫,接着说:“我去救儿子——” 胡酒双眼里终于流出了泪水,挥挥手说:“去吧,快去吧。” 殷小凡又走了几步,又止住了脚步,腿一软,瘫痪在地,咬着牙说:“我——我不去救他了,他已经长大了,已经——已经能够自己照顾自己了。” 胡酒变色说:“你快去——他是我们唯一的儿子。” 殷小凡忽然站了起来,又走向胡酒,心里虽在流血,可她脸上还带着笑,她说:“我不去救他,他死了,你要儿子,我们还可以再生,只是你——”她定定地望着胡酒,说:“你却不能死,谁也不能伤害你半根毫毛,谁要想来杀你,我就杀了谁。”她说着转过头来,对着绝情园主冷冷地说:“神秘使者,你来吧,我与你决一百个回合,有什么狠毒的招式全使出来吧。” 神秘使者。 江湖上传说中最残酷最无情的无缺宫中的神秘使者,她一个人便挑了几大门派,所到之处血流成海,武艺深不可测的那个神秘使者。 绝情园主居然就是那个可怕的神秘使者。冷风儿呆了,陆小丹也呆了。 陆小丹做梦也想不到师父会是那个当年杀人无数,最凶残的神秘使者。虽然感觉胡丹有一个如此的父母而感觉胡丹可怜,可是绝情园主给她的震动更大。 绝情园主冷笑着说:“原来胡酒已经成了个废人了,天下第一的剑侠居然也要一个女人来保护了,哈哈,哈哈,太有意思了太有趣了。” 殷小凡咬牙说:“二十年前,正是因为他杀了你姐姐,心里一直感到内疚,才将一身内力传入胡丹身上,二十年了,他活着比任何一个人要痛苦得多。” 绝情园主大声说:“可我不能因为他没有功力就不杀他,在我心中,他永远是凶手,这个仇,我一定要报。” 殷小凡自胡酒身边拾起那柄寻常的剑,盯着绝情园主,冷漠地说:“那就来吧,杀了我,便再也没有人可以阻挡你去报仇了。” 绝情园主说:“你可真是伟大,为了一个废人,你竟然舍得一个那么好的儿子,真是让人佩服,胡丹真是可悲,有一个你这样的母亲。” 殷小凡泪流满面,说:“这就是爱,在你这种充满仇恨的人心中,永远是不会体会到的,也因为是爱,才让胡酒能够活到今日的。” 绝情园主的脸色一变,胡酒叹息着说:“小凡,听话,救儿子要紧,我这一生能够活到今天,已足够了,别再为了我而做错事了,如果儿子有事,那我便是活着,也将会留下永远的遗憾了。” 殷小凡说:“正因为我怕留下永远的遗憾,所以我决不走,你受的苦已经够多了,在别人眼中你是一个风光无限的大侠,可是我——我知道你,你这一生之中从来没有过了一天正常幸福的日子,你如果——如果要赶我走,我就自杀,我宁愿死了,也不会再离开你了。” 绝情园主摇摇头,脸上的杀气却又重了一分,她忽然说:“小丹,举起刀来,去杀了胡酒。” 陆小丹站了起来,如大梦初醒一般,看了一眼胡酒,猛地转过头来,对着绝情园主说:“我不杀胡酒,我从来不敢对你说谎,我这一次是最认真的,如果你还要我去杀他,我就自杀。” 她举起了刀,雪白的刀光划破了她的肌肤,她一点也不畏惧,死亡,在有些人心中是多么可怕,可对于她来说,却轻淡得很。 绝情园主大怒,喝说:“放屁,我先杀了你。”她说着一掌朝着陆小丹的头顶击落,陆小丹感觉一阵疾风扑面,她闭上了眼睛,她仿佛又看到胡丹的笑容,胡丹在笑着说:“你长得虽然美,可惜却不是我的老婆。”她想她就要死了,永远不会再见到自己一生最在乎的胡丹了,这样死了也好,最少她不会再伤害自己最在乎人的家人了。殷小凡一见绝情园主出手无情,掌中满是杀气,想伸手去拉开陆小丹,却也晚了,殷小凡也想不到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的武艺还是一样让人感觉可怕,冷风儿却在一边看得清楚,一见危险,飞起一刀,朝着绝情园主挥出的手猛砍而下/ 刀法奇快,尽了全力。 对于绝情园主这样的高手,如果冷风儿不尽全力,不以性命相拼,也许她的一刀根本就不可能对绝情园主有妨碍,那样,陆小丹不得不一死,所以冷风儿不敢不尽全力,她宁愿一刀出了之后,再无自己出手的机会,那怕自己死,她也不想看着这个爱着她最爱的那个男人的女孩子死去。 只听哗啦一声,冷风儿整个人就跳了起来,她的刀没有砍断绝情园主的手,还没砍出一半,胸口就让飞来一脚踢中,身体往后直倒而出,撞到墙壁之上,又掉了下来,口吐鲜血,已然昏去。 这一变故只让绝情园主慢了一步,陆小丹还是一动不动,她不想动,因为她知道她自己也快不过师父,绝情园主的手掌闪电般又现到她的天门穴之边。 “别杀她。”殷小凡忙说:“这不关她的事,二十年前,她还没有出生。” 绝情园主冷笑着说:“我就要杀死她,我要让你们留下一生的悔事,让你们一生再不得安宁。” 胡酒说:“别杀她,她是无辜的,你想报仇,就过来杀了我吧。” 殷小凡一惊说:“你——” 胡酒说:“你什么也不要说了,我死后,你便带这两个女孩子去救胡丹,因为我怕再做错事,我这一生已经错了两次,我不再允许错第三次,若是那样,我活着比死了还要让我难受。” 绝情园主想了一下,忽然说:“好,我答应你,我不杀她。”她指着殷小凡说:“我要与你决斗,用最公平的方式决斗,你胜了,我立即走,永远不再见胡酒,你若胜了,我便杀死胡酒。” “好。”殷小凡想也没想,便同意了。胡酒叹息着说:“又是厮杀,你们觉得这一生之中杀的人还不够多么?” “闭嘴。” 殷小凡与绝情园主两人同时说出这句话,剑,剑已在手握,刀,绝情刀又到了绝情园主的手上,胡酒不说话了,他知道他已经无法阻挡这场决斗了。 寻常的剑,无双的刀。 结局呢。 会是什么样的结局? 正义是可征服一切的,可并不是时刻正义都能够站在胜家的这一方,殷小凡毕竟不是天下第一剑侠。 第七十九章 恩怨何时了(5) 最美丽的景色总会褪色,最美丽的月光终会成为过去,又是新的一天开始了。 新的一天,人们总有会有许多新的希望出现,成为现实,正因为如此,有许多人都活得很好。 但对于有些人来说,新的一天,仅仅是新的天而已,因为他们的心中,已不再有明天,明天是什么,希望是什么,他们都很迷茫,他们已经没有了希望,也没有了明天,他们的活着,只是活着,活着做什么,他们更不知道,这是人的悲哀,只有人类才有的悲哀。 一只野狗断了腿,脖子上被村里的狗咬掉了一块皮,正发着恶臭,可它还是拼命地活着,拼命地寻找食物,因为它知道,如果它不能自己照顾好自己,它就会死,它恨村里的那些仗着人势的狗群,但并不喜爱它们的那种衣食无忧的生活。它活着,是为自己而在活着,它从来不会向生活屈服,有一天它死了,它仍然忘记不了它一定会有个美好的明天的,虽然它不知道明天是什么?明天是没有谁可以看得到的,明天就是一种希望,希望就是我们的明天,可野狗的目标比人简单,它活着,就只为生存下去。 “生命时刻都充满着矛盾与无奈,如果你能够战胜命运,你才能得到别人都无法得到的快乐,反之,你就会发现自己活着甚至于连一只又饥又病的野狗都不如。” 但明天永远是存在的,路也一直是往着前廷伸,这一切都是无法改变的,谁也无法更改的东西。 冷风吹也来到了玉门关。 他从来没有来过这个地方,可是以他所听到的传说,他知道这就是玉门关了。因为,眼前就有风沙扑面而来。 玉门关正被一种凄凉的景色弥漫着。 没有一个人,如同江南一般繁华的长街头上没有一个人,一个活人,地上屋子里,眼睛所能看到的地方,所见到的人全是死尸,有的地方乱七八糟地摆着一个两个,有的地方却堆集成一团,但都是死透了的人。冷风吹在这种充满杀气的街头纵马来回了几次,他想找到一件活东西,那怕一只野狗也好,可是他失望了。 不仅没有一个活人,就连活的动物,也都看不到一只,冷风吹皱眉说:“是谁下这么狠的毒手,竟然杀个鸡犬不留。” 就在这时,远处忽然转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音。 冷风吹脸色一变,他以为是凶手又回来了,这一次,他必将自己的宝刀染满鲜血不可。他抬起了头,看见了正从关外冲入关内的第一批人。 是叶离群的那伙人。 叶离群当然也在其中,只是此时他不再像是个高高在上的皇帝,一个在洛阳城乞讨的乞丐也要比此时干净几分,不错,他正是在逃难。 叶离群看到了冷风吹。 他不能不看到冷风吹。 冷风吹就横马立于长街中,雪白的宝刀发出冷漠的光彩,他的马前马后堆满了死尸,他这样站着,就如同一个刚杀足一千个人正在凝视着自己做的到底对不对的杀手,况且,他的身边没有一个活口。 叶离群站住了,他的手下也站住了,全都凝神望着显得高大的冷风吹,这个传说中已经成神话般的大杀手。 “是你。”叶离群惊叫出声。 冷风吹冷漠地说:“不错,是我。” 没有惊奇,没有热情,冷风吹就是这样的人,他从不轻易对着别人发笑,他的声音也从来不会给人一丝毫的温暖之意,当然,除了两个人,胡丹与冷风儿。 冷风儿是他的妹妹,他唯一的亲人,他一直很宠爱她,只有她才让冷风吹觉得自己的活着还有些价值,而胡丹,在胡丹面前,没有一个人能够真正冷漠起来。 叶离群立即想起了许多可怕的事,冷风吹的刀法他亲自领招过,那成为他一直的恶梦,此时见他满面杀气,再加上这之前所发生的种种可怕之事,一时让他全身颤抖起来,战颤地说:“你——你想做什么?” 冷风吹不说话了,这句话他也答不出来,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些什么,原因之二,他觉得与面前这个尊贵的皇帝已无话可说,天下虽敬他为尊,可在冷风吹的眼中,叶离群只不过是个人而已。 叶离群看着冷风吹一言不发,以为他要出手杀自己了,一时惊惶失措,叫着说:“你不要杀我,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答应你——求求你,求求你,别杀我,千万别杀我,我在这里给你叩头了。” 恐慌,这就是恐慌,恐慌可以让人忘记他原来的身份和在别人眼中的价值,叶离群说着果然跪了下去,冷风吹没有动,也没有说话,只是冷冷地看着他们。 叶离群一跪了下去之后,他身边这群早就成了惊弓之鸟的侍从们想也没想,连忙跟着跪倒,刹那之间,天地之间,鸦雀无声,千余之人齐齐拜倒在肮脏的长街之上,朝着冷风吹就拜,仿佛冷风吹才是这个世界的神,才是唯一掌控他们生死大权的人。 冷风吹一呆之下,顿时哈哈大笑起来,众人却不敢笑,脸色俱是大变,仿佛他们听到的不是别人爽朗欢笑,而是催命的铃声,他们来自最尊贵的皇宫,本都是一些眼高过顶的人物,但在此时,只怕连同蚂蚁他们都会害怕。 冷风吹并没有杀他们,他也杀不尽这千多之人,况且,不应该杀的人,他绝不杀,他只是好奇地问叶离群。 “你们从何处而来?” 叶离群颤抖着说:“从沙漠——沙漠里回来——” 冷风吹说:“是什么让你们这样惊惶失措,你们见到了胡酒的宝藏没有?” 叶离群说:“我们只是到了那个地方,并没有见到宝藏。” 冷风吹说:“那么胡丹在不在?” 叶离群一下子脸都白了,说:“他,他和玉玲珑在一起。” “是谁在找小坏蛋?” 屋檐上忽然响起了一个人的声音。 叶败。 叶败身披一件大红皮裘,脸上又神气又显得可笑,他望着冷风吹,边喝酒边说:“你是什么东西?” 冷风吹并不想与叶败生气,他也知道与这样的人生气还不如生自己的气,他冷冷地说:“我不是东西,我是人。” 他老老实实地说,他不想杀胡丹的朋友,他知道叶败是胡丹的朋友,而且胡丹这个朋友最喜欢做一些让别人意外的事。 叶败怔了怔,忽然大笑说:“我知道他一定会这样说的,你输了,二十两银子,拿来。” 他在对着谁说话,冷风吹一怔,又听一人说:“他虽然没有骂你,可是你也没有得到什么便宜,不能算你蠃,只能算是平手。” 姜如尘,不仅有姜如尘,少林的几大罗汉,江湖上许多有头有脸的人物在这时一下子现了出来,叶离群脸上绯红,连忙站起,整理身上的衣服,正欲摆姿势装威风之时,一柄刀,雪白的刀刃立在他的脖子上,刹那之时,所有的目光全到了这柄刀之上。 冷风吹的刀。 真正杀手的刀,这样的刀,杀人绝不会多费一丝毫力气,也绝不需要第二刀的。 众人目瞪口呆。 冷风吹冷冷地说:“跪下。” 叶离群只觉得腿都软了,腰一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冷风吹说:“我知道你是当今天子,但身为万民之主,不为民造福,反而去为祸江湖——”这话一说出,众人只听得哑口无言,看着冷风吹眼中露出的杀气,姜如尘叫着说:“冷大侠,万万不可。” 叶败却大笑着说:“好玩好玩,你这个冷大侠千万不可手下留情,要放过他,一定要让他在地下打三个滚,学三声狗叫才行。” 叶离群惊呆了。 冷风吹却说:“我不想杀你,既然你是一国之主,我想你一定有办法去弥补你犯下的这些罪过,但是从今之后,如果在江湖上让我再见到你,那么你就只有一条路,死。” 叶离群的汗水一滴一滴地往下落去,冷风吹收回了刀,接着说:“我这柄刀并不是用来给别人看的,但你的身份不同,我可以为你破一次例。”收刀归鞘,天地之间,无形的杀气随着刀光消失去,上千人齐声欢呼起来,叶离群慌乱地上了刀,也不招呼别人,催刀冲出,这一刻,他的江湖梦彻底碎了,一时之间,千余之人走得干干净净。 叶败与姜如尘站在冷风吹面前,叶败冷着个脸,谁都可以看得出来他不开心,姜如尘说:“冷大侠今天前来,不知有何贵干?” 冷风吹说:“寻找我妹子风儿,听说她也出关了。” 姜如尘叹息着说:“如今江湖之上风云变幻,胡丹单身匹马随同魔女在关外,不知后事如何,真是让人感慨。” 冷风吹说:“胡丹真的与玉玲珑两个人去寻宝了?” 姜如尘说:“是呀,当时我们都中了玉玲珑的迷药,还是多亏了胡丹仗义相助,否则我们虽死也难填补羞耻。” 冷风吹微点头说:“胡丹果真是个奇男子。” 姜如尘担心地说:“只不过玉玲珑此女极富心机,为人又极邪恶,胡丹与她在一起——” 叶败冷笑着说:“放屁,胡丹难道还会死不成。” 姜如尘说:“我只怕万——” 叶败瞪眼说:“怕什么?我料定胡丹不会死的。” 冷风吹说:“不论是谁,是人总会死的。” 叶败惊声说:“你也以为胡丹会死?” 冷风吹点点头。 叶败叫了起来,说:“那我们还在这里发呆干嘛,快去救他啊。” 姜如尘咬牙说:“对,大丈夫应以义为先,生死等闲事矣。” 冷风吹想了一下,淡淡地说:“不必了。” 叶败怒说:“什么不必了,你这胆小鬼,你不去,你们这些家伙都不去,老子一个人也一定要去。” 冷风吹见叶败出言无状,再忍不住,手紧握刀柄,盯着叶败,叶败也盯着他,空气似乎一下子凝固了,过了好一会儿,冷风吹才说:“我不杀你,也许你做的对,只不过你错了,我是不必要你们都去,我一个人去就够了,我一个人去就好了。” 叶败终于大笑起来,说:“这就好,我们俩个去就行了。”别过头看了一眼在一边微笑着的众侠,冷漠地说:“至于这些家伙,跟着去也是浪费——” 姜如尘大叫着说:“谁敢不让老子去,老子干他狗娘养的。” 于是,这一伙人一齐返回了,他们沿着藏宝图所书的地址往回走了,由于救人心急,再加上他们又去了一次,平常要去几天的路,他们才二天就走得差不多到了,叶败指着前面几棵参天大树,叫着说:“就在那里。” 第八十章 第二部最后章节 冷芳芸还站在那棵树之下,脸色苍白,却一直还站着,她不想让自己最爱的男人看到她的委屈与寂寞,因此她还带着笑,望着胡丹,这种笑容还是那么的美丽,比平常更美丽,但这种美丽在胡丹的眼中,却比一切更让他心碎。 胡丹也笑了,笑着拉着陆小丹的那匹白马,走近冷芳芸,笑着说:“想不想和我一起去远方?” “远方?”冷芳芸一怔,说:“什么?” 胡丹笑着说:“你不是最喜欢站在风景优美的地方看是落么,我现在就带你去这样的地方。” 冷芳芸笑了,笑得很凄美,她说:“如果你肯抱着我,随便带我去任何地方,我都愿意和你去。” 胡丹对着她做了一个鬼脸说:“你是我的老婆,我不抱你,难道还让别人去抱你。”他果然抱着了冷芳芸。冷芳芸双手抱着他的脖子,甜蜜地说:“你的力气还真不小,我以为你多了一个女人,力气一定会小了一些的,可惜我失望了。” 胡丹抱她上了白马,白马一声长嘶,跃向沙地,向着遥远无尽头的沙漠冲了过去。烈日渐逝,寒潮如洪水般泛滥般涌来,胡丹给冷芳芸披上了早就准备好的颜色鲜丽的紫裘衣,月光明媚,好一个夜。 但他们都不去想这美丽的夜,他们想的都是对方,他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冷芳芸知道今天晚上将会是她在人世间最后的一夜,只待朝阳再次升起,她就会如露水般消失去,而这一夜,她能够与心爱的男人的待在一起,能够死在心爱男人的怀抱之中,她已经觉得很奢侈了,命运并没有看淡她,一直都没有。 命运赐给她无双的容貌,命运给了她一个这么好的男人,她的一生多姿多彩,早就胜过了无数人平庸的百岁,她还有什么可奢求的呢。 就连同她的死,命运也给了她一个见到心上人的机会,又将会让她死在心爱男人的怀抱中,命运待她真是不溥,可她确实不想去死。 胡丹也不想死,可他已经别无选择。 胡丹的一生在别人眼中或许是值得的,可是对他自己来说,却充满了凄惨,出生之时,便呆在一个暗无天日的山洞里,没有丰富的山珍海味,没有美好的童年,没有寻常小孩子的一切,也没有父亲,他虽然知道自己也有父亲,可他一直活到今天,却从来没有见到过自己父亲一眼,而且他懂事之时,他从未见面过的父亲却将他的一生交给了死亡。 无论谁有鬼城这么多可怕的对手,死亡总是离这个人不会太远的。 胡丹长大了,连他最敬爱的母亲也将他当成了为天下苍生牺牲的义士,他就是死了,他母亲也绝不会再流一滴泪水,母亲的泪水在他年幼的时候早已流干。 但胡丹永远忘记不了母亲对他说的话。告诉他一生之中要用笑容去面对人生,人生应该是时刻带着笑容的。 是啊,笑容的确可让许多人开心,但他自己,却只有一次次在别人的背后慢慢抚平伤痕,如同一只无家可归的野狗。 胡丹一生中最大的愿望,是不想让爱他的人受到伤害,他从不想欠别人的,生命在别人眼中很珍贵,但对他来说,却十分轻淡。 胡丹准备在沙漠里用自己的鲜血去淋洒冷芳芸的身体,用自己的生命去杀死那个可怕的咒语,救得冷芳芸,也只有这样,他最爱的女人才可以活下来,永远活下去。 白马长嘶,它似乎也知道这一走会是何等的悲惨,可它还是疾走如飞,它似乎也知道,它只有走,才是它要做的事。叶败望着一匹白马飞驰而来,马上有两个人影,其中一个正是他们要找的胡丹,另一个是个女孩子,女孩子是谁,叶败根本就不想知道,只要胡丹还活着就行了,他的女人多得要命,叶败想记着都不容易,叶败看到胡丹,大叫着说:“快看,胡丹来了。” 所有的人全站住了,看到了胡丹。 冷风吹说:“胡丹没有死,那女人是谁呢?” 姜如尘笑着说:“他没有死,便可以了,胡丹生性风流,什么时候又少过女人。” 叶败忽然叫了起来,说:“不好,那女人一定是玉玲珑,他也吃了玉玲珑的迷药。”也不待别人反应过来,飞身跳起,对着胡丹的背影大叫着说:“胡丹,小坏蛋,站住。” 胡丹乘着白马飞快从他们的左侧飞了过去,他也听到了叫声,他不回头,冷芳芸也听到了,她柔声说:“你的好朋友来救你了,你怎么不去见他们呢?” 胡丹说:“他们见到我就行了,知道我没有死,也就放心了,我又何必去见他们?” 冷芳芸说:“可是他们——” 胡丹用手捂着她要说的话,忽然惊喜地说:“你看,古战场。” “古战场?” 冷芳芸惊讶地抬起了头,月光胶洁之处,果然见到成千上万的兵将各持兵器正在厮杀,离他们并不远,约有百米,不时可以看到有人倒下,但却没有一点声音,冷芳芸不由看呆了,胡丹淡淡地说:“传说中如果一个人在沙漠里忽然见到古战场,里面正有千军万马在决斗,他就可以许下一个心愿,而这个心愿很快就可以实现,我在沙漠里呆了十多年,竟然有机会可以看到古战场。” 冷芳芸柔声说:“那你还不快许个愿。”胡丹闭上了眼睛。叶败见胡丹根本不理他,气得哇哇大叫,抓起一块尖石,用力抛去,却远远掉在胡丹的白马之后,这群人所乘的马虽然都是千里挑一的良驹,可又有那一匹及得上白马的神骏风速,就在这时,草地上传来了一阵悠扬忧伤的歌声。 “——十月里下雪天,小羊咪咪寻母亲,暖阳西行泪满面,母亲啊母亲,你在何方?小羊咪咪没长大,最怕夜里的星星,月亮船里飘啊飘,母亲带我上天堂——” 冷风吹皱皱眉头,姜如尘好奇地回头去瞧,叶败却听呆了,就在这时,冷风儿一步一步地从草地上走了出来。 “你在这里?”冷风吹心里一喜,叫出声音来,草地里的歌声仍然不断,仍旧那样感伤,那般凄凉。 冷风儿眼睛看着远方并不存在的风景,淡泊地说:“是。” 冷风吹心疼地看着自己面前的妹妹,说:“你还好吧?” 冷风儿既不点头,也没有摇头,只是望着草地深处,叹息着说:“陆小丹的师父死了。” 胡丹在心里说:“但愿冷芳芸永远美丽,并且从今之后忘了我。” 冷芳芸在心里是这样许愿的:“但愿胡丹能够像以前一样开心,忘了我。” 白马似是冲入了古战场,胡丹与冷芳芸相拥着骑马呆在千万万人之中穿插,仿佛伸手一摸,便可触摸到一个个勇士冷漠的脸,可他们没有摸到,伸手摸出只有空气,干澡而寒冷的空气。 “你许了个什么愿?”冷芳芸说。 胡丹说:“我许了个很美丽的愿望,可是我不能说出来,说出来就不灵了,你呢?” 冷芳芸娇笑着说:“我也许了个很美丽的愿望,可我不想说出来,不告诉你。”她望着天边明净的月光,说:“很快就要天亮了,月亮又要下去了,你知道吧,为什么月亮不能永远留在我们眼中呢?” 胡丹笑着说:“傻瓜,月亮一直呆在我们的眼睛之中,那么我们岂不看不到太阳了,也再见不到光明了。”他说到这里,不再想往下说了,他想到了一件事:“生与死岂不正是与太阳和月亮一样,太阳不升起,月亮就不会坠落,月亮不落下去,太阳便永远看不到,生与死之间,也一样奇妙,没有生,便没有死,没有死,人又怎么可以永远生活下去。”冷芳芸抱紧胡丹的后背,泪水沾染了胡丹一身,她动情地说:“胡丹,我正在想,如果我只是你身上的一滴露水多好,太阳来了,我便消失了,只待夜色一降临,我便可以如同现在这样永远拥抱着你。” 胡丹摇头说:“可是露水不会是同一滴露水,一滴露水消失了,便永远不存在了。” 月光忽然坠入了云层,胡丹的眼角有泪水掉落,古战场终于穿插而过,远远被他们抛到身后,一抹阳光自远处云层下缓缓透了出来,给大地带来了一丝光芒,冷芳芸望着东方,遥远的东方,眼中光彩比月亮更亮,更迷人,她柔声说:“又将是新的一天开始了,小坏蛋,你打算今天做些什么呢?”她仿佛又回到了江南,又回到他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秋天,那些在江南共同度过的几个令她一生难忘的日子中,那时的胡丹身受重伤,就与自己两个人呆在一个偏僻的小旅馆里,那时胡丹躺在**,手握着那个可以装十斤酒的大酒瓶,和她说着永远不相同的笑话。冷芳芸忆着往事,眼角湿润了,头有些疼痛,她缓缓闭上了眼睛,声音越来越低:“我要听你唱歌,唱那一首我最喜欢听的——” 梦里是最美好的,梦里的一切都是最完美的,梦里你不必去想任何事,梦里你爱的人紧紧握着你的手。 歌声响起,风沙飞扬,胡丹抱着冷芳芸,朝着风沙堆就的高山上一步步走出,朝阳在这时闪电般露出了脸,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又起风沙,风沙沾满了胡丹与冷芳芸的全身,胡丹无惧,一步步向前走,白马呆站在山脚下,对着胡丹的背影仰天长嘶。 (第二部完。20010。04。11。) (十四日零时即将更上第三部桃花林的一些章节,敬请关注) 第一章 闹市侠隐(1) (终于玩到第三部了,一年多的时间,真是惭愧,不过坚持下来了我自己感觉就是还行,第三部不同于前两部,其中主要体现在离奇的故事情节之上,出人意料的传奇,期待你的参与) 夜。 冬夜无尽头,叶败站在大雪之中。 他又失眠了。 寒冬将他的双腿已经冻僵,雪花在他全身上盖了一层又一层,可他还是不肯入屋,入那又温暖又快活的万花楼之中去。 万花楼是千千万万人的神仙窝,但他叶败来说,一点快乐也不能带给他。 他的心早已死去。 叶败的左手抓紧了一柄镶金的宝剑,正有水滴一滴一滴地从那冰冷的剑鞘头上往下滴落,如同去年三月在洛阳叶败一剑杀死洛阳春花城主时流的血一样的模样,那剑上鲜红的杀字格外刺眼。 他就站在金如意住的红粉楼前的空地上,他在等人,其实他是害怕入睡,他虽然不怕他睡觉之时别人去杀他,而是怕他一闭上眼睛就有一个人影现入他的脑中,那个影子,是他曾经的妻子李娇凤的,每当想到这个女人时,叶败就无法安静地睡下来,他一直找可以让他失眠的借口,今天他正好经过万花楼,忽然听到终南山的那个昭然若揭臭名远扬的红道人居然要以一千两银子买下万花楼的金如意。“金如意是胡丹的女人,红道人又算什么东西,他凭什么可以与胡丹争女人?”叶败就这样想着,这样站在红粉楼前的雪地里,他在等待那个不知死活的东西前来送死。夜已至二更,红道人居然还没来,叶败的耐心很好,仍然站着不动。 其实自从前几个月胡丹在沙漠不知所踪之后,江湖上一切都没有变,豪侠们还是该喝酒的喝酒,该玩乐的玩乐,只有叶败变了,他变得像只敏感的野狗,只要谁敢说胡丹死了,他就与谁拼命,他相信胡丹一定不会死的,他只是隐身不出而已。胡丹没有出来江湖,并不是说他的女人就可以让别人抢去,无论谁想抢去都不行,叶败这样想,也这样在做。 不知过了多久,红楼楼的镶金边的门忽然开了,一个美貌绝伦的女孩子人撑着一把雨伞走了出来,叶败不用去瞧,便知道这个女人是金如意。 “你又出来做什么?快进去吧,冻坏了你,我可不好向胡丹交差。” 自从金如意得知叶败在这个地方呆了几个时辰后,也知道他的用意之后,不时就出来请叶败到里面去烤火喝酒,可叶败就是不听。 金如意嫣然一笑,说:“真是辛苦你了,今夜这么晚了,他没有来,应该不会再来了,你何不去——不去找一个——寻点快乐。”叶败说:“我是一个杀手,我没有快乐。” 金如意感慨地说:“杀手?杀手也是人,胡丹能够交上你这么好的朋友真是他的福气。” 叶败皱眉说:“我不是他的朋友。” 金如意一怔说:“哦。” 叶败说:“杀手是没有朋友的。” 金如意呆了一阵,才说:“好久没有胡丹的消息了,他——” 叶败说:“我知道,但是我相信,他一定死不了的。” 金如意眼睛都湿润了,喃喃地说:“为什么?” 叶败说:“因为胡丹是个好人,天下最好的男人,是个红道人替他提鞋都不配的好男人。”说着,他缓缓地摇摇头,接着说:“还有他曾与鬼城的人相约好了,三月之后他就去鬼城应约,一决生死,他的武艺虽然比我差那么一点儿,可没有人可以杀得了他,他若自己不想死就没有人可以要他的命,就连让天下英雄全都头疼的要命的玉玲珑不是也拿他没有办法吧,哈哈,他现在不出现,也许这小了又在那个地方找到了一个小女人了,这家伙,就是桃花狗屁运好。” 金如意不知道该大笑三声还是该大哭三声,她以为叶败那么肯定胡丹没有死,一定有很强的理由,可是听他这么说来,全是些无关痛痒的关系。 叶败接着说:“所以胡丹能够对你好,是你莫大的幸福,这样的好男人你就是用拉,也要拉着他不放手的。” 金如意眼中现出了泪痕,说:“可是我——我宁愿他只是一个很普通,很一般的一个男人,若——若是那样,我和他才会有结果。” 叶败说:“人都是讲究缘分的,无论是谁,都无法预测到未来,只要胡丹不曾让你绝望,你一定要坚持等待下去,无论如何,你今天不应该答应红道人替你赎身的。” 金如意咬牙说:“可是我——” 叶败说:“不必说了,只要我在这里,无论谁想从你身上得到什么,他就只有死。” 金如意叹息着说:“只可惜你能保了我一时,却不能保得了我一世。” 叶败不说话了。 金如意强颜说:“别再站在外面了,就是胡——胡丹若知道我这样对待他的朋友,他也会不高兴的,我已经着人在屋里为你准备了好酒好菜,你最少也得先去喝几杯暖暖身体吧。” 叶败正色说:“夜深了,外面冷,金姑娘请回吧。” 金如意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固执的人,不悦地说:“你——?” 叶败说:“我从来不喜欢喝酒,从来不喜欢在深夜与女人说话。” 金如意呆了一阵,才转过身去,布伞掉到地上,她也忘记了去捡,雪越下越大,金如意走入了红粉楼里,远处在此时隐隐传来了鸡鸣之声。 叶败还站在那里。 他又去想李娇凤,在他心中,只有这个女人才值得他去想,去怀念。 只有这个女人。 夜更深,雪更厚了。 红粉楼在此时忽然响起了一种悠扬动听的乐符,叶败心神一荡,这正是胡丹最喜欢唱的那首《刀客爱》的曲子。 销魂之夜,销魂之曲。 叶败也就只觉得心一阵激荡罢了,无论什么样的**都不能让他放弃自己的想法,他就是这样固执的一个人。 风忽然好大,竟将他身上的雪花吹去了一大半,叶败握紧了剑柄,剑柄已不再是冷冰冰的了,而是一片潮温,他知道,有人来了,他要等待的人终于来了,只有来了带有杀气的人,他才会有这样的感觉。 叶败抬起头迅速望向四处,到处空无一人,而这种杀气是在十丈之内,莫非是有人已经穿入到红粉楼之内去了,他心念一转,抓着剑,大步朝着红粉楼里走去,他一掌击开了红粉楼的镶金门,便看到了一幅温暖如春的景色。 金如意竟在熊熊火堆边曼舞轻歌,虽在冬天,她却只着一件单衣,雪白的身体隐隐欲现,往日那高贵天仙般的色彩一扫而光,叶败呆了呆,他看呆了。金如意听得这边动静,转头一看,看到了叶败,便缓缓地停下了舞步,笑着说:“叶大侠。” 叶败没有理她,双眼**般地望着金如意**着的双臂,这确是一个让男人不得不心动的尤物。 金如意对着叶败妩媚一笑,轻轻地说:“叶大侠,桌上有酒,你为何不去坐下来畅饮一杯呢?” 叶败说:“是。” 桌上果然有酒,还是刚热好的美酒,叶败仰头喝下了一大杯,他要用酒来将自己心中的欲望压下去,想不到此时,金如意竟然来到了他身边,婉如雪花的手臂搭上了叶败的胳膊,叶败一怔,手中空杯咣的一声掉到地上。 蓦地,却听门外传来一阵朗笑声音,一个人大声说:“好个叶败,你监守自盗,你这样做对得起你那胡丹兄弟么?” 叶败一惊,猛地醒来,跳起身,着火般离开金如意几步之外,冷喝说:“是谁?” 那人说:“阁下放心,在下只不过是一个与阁下一样无聊的男人。” 叶败双脚往地下重重一踩,搁在桌上的长剑猛地脱鞘而出,落入他的手中,他飞身向门外冲去,两扇刚合上的门让他一撞,立时粉碎。门外雪地中站着一个长须飘飘的道人,一身红衣,叶败冷眼看着他,冷冷地说:“你就是红道人?” 那道人笑嘻嘻地说:“我也只不过是一个很无聊的男人。” 叶败说:“三更半夜,原来到处游荡的人并非只有红道人一个。” 那道人说:“红道人很有名么?” 叶败说:“不是很有名,最少他比我叶败要无名得多。” 那道人说:“我就是红道人。”叶败一怔,红道人接着说:“阁下应该懂得江湖上的规律,这里是在江南,而不是在桃花林,阁下到江南来就应该用江南的规律办事,否则——” 叶败说:“我不懂你什么狗屁规律,能杀死我,你想做什么,我都管不着,杀不了我,今夜你无论想做什么都不可以。” 红道人说:“如果不按规律办事,你将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夜色之中,忽然飞出了一团火球,在寂静的夜色之中发出惊人的亮光,亮光一起,只见数不清的壮年汉子自雪地外墙上飞冲而下,一人手持一张弓箭,刹那之间就将红粉楼团团围住,速度之快,令人无法形容,叶败倒抽了口冷气,一时寂静的天空一下子发出了巨大的吼叫之声,远处又传来了流矢般的马蹄声音。 叶败眼中现出了杀气,冷冷地说:“好,太好了。” 第二个好字刚出口,剑已刺出,好快的剑招,正是胡酒的地式惊天动地式。 可这柄剑还不及到红道人的身边,红道人就不见了人影,在他那个地方,仅只有一件红色的衣服,剑尖一下将衣服刺穿,叶败一呆,只见十丈之外有一个人正朝着他发笑,正是红道人,红道人笑着说:“好剑法,好快的一剑,传言果真不虚。” 红道人正站在一株柳树的下面,他接着说:“看到这样的剑法,我倒对那个小女人不感兴趣了,只要叶兄弟肯将此招传与小弟,小弟不仅会成全叶兄与金姑娘的好事,并有厚礼相送。” 叶败冷笑着说:“笑话,这是天下无双的剑招,你也配学。” 红道人笑着说:“可你连同性命也难保得住,还留着那剑招又有何用?” 叶败大笑着说:“叶败一生历尽风险,至今尚未死,就凭你们几十个人也想留下我的性命,只怕是在做梦。” 其实叶败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自己中了别人的圈套,他太小看这个红道人了,他也料不到这个小小的角色居然动这么大的场面来泡一个**,看来他来玩女人是假,暗算自己才是真的,他真的只是为了自己手中的无敌剑招么?叶败不懂。但他知道,他如果想轻易走出这个红道人费尽心机摆设出来的这个阵营,只怕真有可能送了他的老命。 红道人眼睛一眨,冷笑着说:“那好,今天我倒看你怎么能逃得过性命去。”说完,手一挥,大声吩咐:“放箭。”那知他的话刚刚说完,就听一个声音响起:“住手。” 这个声音妩媚动听,娇柔入骨,声音也不小,一下子听得众人心神一震,情不自禁地转头去看这个声音的主人,一眼望去眼前的景色让他们全都目瞪口呆。 第二章 闹市侠隐(2) 金如意不知什么时候走出了红粉楼,她身上仅披着的薄纱不知怎么就掉到地上去了,那雪白的肌肤竟似比雪还要白净,她赤脚踩在雪地上,寒冷对于她来说好像根本就不存在,旁人身着绵衣也直觉得寒气入骨,她竟然全身上下仅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贽衣也似不觉得冷,所有的人都地呆了,尤其是叶败。 叶败一生中虽然经常遇到过荒唐的事,他自己也不知做了多少让别人根本无法理解的怪事,可从未见过到如此荒唐的事,下雪天竟有一个女人全身几乎精光地在雪地里走动,这个女人还是他好友的女人,叶败虽然为人做事粗枝大叶,却也懂得金如意这样做的目的,她只是为了救他,而他自己清楚地记得自己对着她说过一句这样的话:“你是一个人尽可夫的青楼女子,真怀疑胡丹是不是瞎了眼,会看上你这种女人。”此时,叶败的热血一下子又涌了出来,是的,她是一个青楼女子,她完全不需要出来,她呆在她的红粉楼里面,绝对没有人会舍得去伤害她,可她竟然赤着身体走了出来,为的只是救一个无恶不作的杀手。 叶败呆了。 就在这时,金如意竟然在雪地上跳起舞来,所有的目光都凝聚成一点,集中在她的身上,金如意却在望着叶败,低声说:“你为什么还不走?” 叶败不走,他不能忍受自己好朋友的女人为了自己而受到无数人的侮辱,他狂呼着说:“进去,快进去,不然我杀了你,你这个臭——**。” 金如意还在跳舞,舞姿优美,就像片片洒落的雪花,舞动着神奇的光彩,只是她的眼睛里已流出了热泪,这眼泪让叶败一阵震荡,让叶败想到了李娇凤。 李娇凤不是常在他激怒之中也会现出这种表情么,每当这个时候,叶败有再大的怒气也慢慢消去了,而今天,他却越来越气,气金如意为什么要这样做,若救的是胡丹,倒也罢了,为什么要救他,他只是一个杀手,一个无情无义的杀手,他不配。况且,他并不一定会死在包围着他的这群人手中,他们想的是他心里的剑式,定会不出杀手的,只要他们一松懈,叶败就有可能突围而出。 金如意凄惨地叫着:“叶败,叶败,你还不肯走么?我——” 叶败终于走了,他发出了一声野畜般的吼叫,他觉得自己若不快离开这个地方只怕会疯了,一时之间也觉得斗志全无,便是他脱身之后可以杀得了这群人,他也杀不出手了,因为他的心已乱。他飞也似地从人群中穿插过去,一剑刺穿两人的咽喉,飞身掠了出去,直到这个时候,红道人才苏醒过来,眼睛狠狠地从金如意身上移开,大叫着说:“你们都呆了,快追,那小子跑了。” 雪。 长而辽阔的雪地。 无边无际的雪的世界。 无尽无止的黑夜,叶败跪在地上,热泪涌了出来,他不是怕死,他只是怕别人对他好,有人对他好,他宁愿死了也不肯接受别人的怜惜,尤其是女人。 叶败的轻功本就不俗,红道人一伙人远远让他抛到身后去了,叶败逃到这条长街边,忽然跪倒在地,他想吐,却什么也吐不出来。 远远可以听到一远处一阵阵急促的马蹄声音,叶败知道是红道人他们追过来了,却在刹那之间,他却斗志全无,一下子觉得杀人是件多么恶心的事,他只有再站起来,再逃,他不想死在这群人手中,他要死,也要死在胡丹的手中,在他的心里,只有死在胡丹手中才是一种最好的归宿,别的人,无论是谁,都不可以要他叶败的性命。 叶败掠到了另一条街,这条街看起来很长,冬夜里到处都是冷冰冰的,整条街上连一只灯光也没有,到处都是雪,连一干净的地方也没有,幸好叶败早就习惯了处处流浪,处处为家的好习惯,他寻了个干净的屋檐下,将自己塞了进去,他想就这样度过这一夜。 只是人运气不好了,连睡觉也不能睡个安稳,他才睡了一会儿,却让一阵悠扬的歌声吵醒,这歌曲叶败有些熟悉,像是他听到过胡丹唱过的那首《刀客爱》之曲,但这人明显比胡丹唱得更要好听一些,叶败听了听,忍不住就想去看看那个人是谁,可心中转念一想:“胡丹算什么东西,世界上唱歌比他唱得好的人多得去了,说不定这个人是个卖唱的,我堂堂叶败,又岂会去看一个卖唱的。” 想着想着,却还是起了身来,心中又想:“既然一个卖唱的能唱出这么好听的声音,这人一定不同寻常,我若不去看一看这个人,只怕今天晚上也睡不觉了。”他就这样给自己一个理由,慢慢地随着声音,寻找到了一间木屋里,那人看样子正在木屋里面边喝酒边唱歌,此时应该在喝酒了,居然唱着就不唱了,叶败等待了好一会儿,也不见动静,忍不住大声音说:“喂,是谁刚才在上面唱歌,怎么不唱了?” 声音刚落,那扇木屋上面的窗户打了开来,露出一个年约四十好几个中年男人,这人身着一件蓝色袍子,脸色轻淡,似是什么也不会在乎一般,让人一看,就会忘记了他的真实年龄似的,这种人看上去绝对不是以卖唱为生的,倒像是一个绝代的大英雄,这样的人倘若他对叶败吩咐某件事,叶败想自己也不容易去拒绝他,只听那人淡淡笑着说:“阁下星夜光临,雅兴不小,何不上来一起痛饮一杯。” 叶败听了直皱眉头,心想这人怎么一说话便离不开个酒字,怎么就和胡丹一个德性,而胡丹自从在沙漠里自己走掉之后,从未在江湖上出现了,他死了么?叶败根本都自己没有底。这正是他的烦心事,一想到胡丹,他的心情就好不起来,叫着说:“我是来听歌的,我这里还有十两银子,你再唱刚才那一首歌给我听听,我就把我身上所有的银子送给你。” 叶败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不管别人是不是卖唱的,他总认为不爱银子的人,不是呆子,就是傻瓜,这个人一定不会拒绝才是。 那人却不唱,笑着说:“雪夜苦长,莫非是在下刚才的小曲惊扰了阁下的好梦,那在下在这里抱歉了。” 叶败忙说:“不怪,不怪,我不会怪你,你唱得还很,你只要再唱一遍,我听了好再去寻个地方睡觉。” 那人笑笑说:“这个恕难从命。” 叶败不懂地说:“这是为什么,有银子你也不想赚?” 那人缓缓地说:“这里杀气太重了,阁下若真是想听好曲子,相信万花楼一定可以满足你的愿望。” “杀气?”叶败一怔说:“你知道我是谁?” 那人说:“雪夜挟剑而行,踏雪无痕,一去数丈而无声无息,天下除了桃花林的杀手之外,谁又有如此的杀气。” 叶败大笑着说:“好,太好了,你认识我是叶败,那太好了,你若不唱,那只有与我打一架了。” 那人笑笑说:“刀剑无眼,在下最忌出手与人格斗,阁下何不学我一般,终日寻酒觅乐,何其快哉。” 叶败冷冷地说:“笑话,我年少有为,不日即可战胜胡丹成为天下第一高手,前程不可限量,岂是那种缩在陋室饮酒作乐之辈。” “胡丹?”那人好像怔了怔,接着说:“ 你会认识胡丹?” 叶败说:“你说什么,我会认识胡丹,这真是天大笑话,胡丹是我的好朋友,我能不认识他么?” 那人说:“你与胡丹是好朋友?” 叶败说:“可以这么说,也可算是也可算不是。” 那人说:“为什么呢?” 叶败说:“因为我将他一直当成最大的对手来对待,但他确实将我当成朋友。” 那人哦了一声。 叶败接着说:“我一直想找他比个高低,可这小子死活也不肯比,这样的朋友——”这样的朋友真是,他一下子说不出来了,因为胡丹对他并不坏,叫叶败无缘故地说一个人的坏话,叶败可不是这样的人。 那人呆了一阵,又喝了口酒,望了一眼远处,又笑着说:“是吧,只不过看来你今天得罪了不少人,来杀人你的真是不少。” 叶败闻言一惊,回头一看,只见十丈之外竟有十多人飞而过,正是红道人一群人,叶败一时豪气顿生,大笑着说:“好,我今天就让你看看我叶败如何杀人。” 那人说:“杀人并不好玩,你又何必杀人,你上来吧,我保证他们不敢上来找你。” 叶败大笑着说:“得了吧,你以为你在过家家的游戏啊,这群人全是亡命之徒,你以为你是胡酒啊,说一句话便可代表江湖,真是笑话。” 那人一怔:“胡酒,你也认识胡酒?” 叶败说:“那是当然,我有幸见过他一面,不过遗憾得很,就只和他喝过一次酒,说出来也没什么好让人开心的。” 那人忽然笑了起来,说:“是吧,哈哈。” 叶败脸有些红,说谎就有这个坏处,怕别人笑话。他刚要说些什么时,只见那窗户边出现了一个女人的脸,那女人的声音说:“夜深了,你怎么还不去睡,这等俗人,你理他做什么。” 那男人柔声说:“殷姑娘,我不累,我不想看到有人在我面前砍砍杀杀的,你去劝阻他们吧。” 那女人叹气着说:“你就是这样的脾气,几十年了,也不改啊,二十多年了,你还叫我殷姑娘,不觉得别扭么?” 那男人笑笑说:“既然你也知道有二十多年了,那是我改也改不了的事了,谁让你现在还长得一个大姑娘似的呢。” 那女人盯着他看了一阵,许久才无柰地说:“好吧,我去赶走这群人,真是烦死了,你说什么我都得去做。” 那男人说:“哈哈,拜托你了。” 那女人又狠狠盯了他一眼,接着只见她的身体随便一扭动,身体就犹如游鱼般从狭窄的窗户口中掠了出来,身体直滑而下,看她一个娇柔女子模样,叶败真害怕她会摔死,这可是十几米的木楼啊,那知这女人身体快落地之时,脚上像踩着什么似的,往上一提,稳稳落在地上,连同落在雪地的脚痕也不见很深,轻功之好让叶败目瞪口呆。 就在这时,远处飞掠而近的几十个人再一次将叶败围了起来,叶败也发现刚才现出身体的男人已经关上了窗户,不见了人影。 红道人冲在最前面,手中长剑指向叶败,大笑着说:“叶败啊叶败,你还想逃么?” 那女人正站在包围圈之外,忽然淡淡笑着说:“你们是什么?为什么要与这位小朋友为难?” 红道人似乎这才发现了面前多了一个人,回过头去看她一眼,见是个女人,根本不当回事,冷冷地说:“你又是什么人,快走开,刀剑无眼,小心伤了你。” 那女人笑着说:“你既知刀剑无眼,何不带着你的人,离开这里。” 红道人不怒反笑,**地看着那女人,冷笑着说:“你好大的口气,你年龄虽然大了些,可人还是长得有模有样的——” 那女人脸色一变,叫着说:“闭上你的臭嘴,快带上你的人,滚。” 红道人说:“想要我们走,那就要看你的能耐了。” 那女人仔细看了他一眼,说:“看你这模样,终南山乘鹤老贼是你什么人?” 红道人吃了一惊,见这女人一眼便看出了他的来历,不由顿收小觑之色,说:“那是我的掌门师父。” 那女人冷冷地说:“终南山的人越来越不成样了,都教出了什么子弟,快滚回去,让乘鹤那老贼罚你禁闭十年,以此请罪。” 红道人见这女人口气如此之大,倒抽了口凉气,退后一步,说:“请问前辈尊姓大名。” 那女人说:“就凭你,你不配知道我的姓名。” 红道人呆了,只觉得从脚底下一阵寒意透入身体,全身一下子冰冷起来,他忽然想起了个人,不由颤声叫出:“你——你——你是飞——飞刀——飞刀娘子——” 那女人傲然转身,对着数百支箭丝毫无惧,向着外面走出,叶败此时正想借机杀出, 一见此情景,倒也不忙了,只见那群人一见那女人走了过来,忙不迭地让开了一条路去,手中的箭也低了下去,叶败惊呆了。 这女人居然是传说中名震天下的飞刀娘子,胡丹的母亲,那——那刚才与自己说话的人岂不就是名动天下的第一剑侠胡酒。 胡酒。 叶败眼中露出了光彩,浑身激动得颤抖。红道人一伙人来得快去得也快,眨眼之间,场地上就只留下叶败一个人在发呆,所有的人全走光了。叶败怀疑自己在做梦,可梦也没有这么神奇,他竟然在雪地里见到了胡酒,居然与天下最有名的侠客聊了一个晚上的天,而他却不知晓,真是惭愧。他惭愧得想与这群人一起逃走,可他却走不动,毕竟这见到天下第一剑侠的机会并不多。 叶败忽然想去和他打架了,他一遇到高手就是这般德性,可转念头一想:“他是第一剑侠,肯定不会答应我的,况且我连他的的儿子也不一定打得过来,又怎么打得过他,再说他身边那女人便是飞刀例不虚发的飞刀娘子殷小凡,殷家飞刀在那殷姓小子的手中就那样厉害了,这女人一定比那小子更厉害许多倍,我可别碰一鼻子灰。”一时心灰意冷,全身没有了力气,灰溜溜地转过身,对天长叹了口气,心想这人生真是无趣事多,连名侠胡酒也是这种他一眼也认不出来的人,那别的人更不用说了,看来他叶败一定得好好改变一下心态,也别让人一看自己一眼就知道自己是叶败了,想来想去,肚子却饿了,心里便只想好好去吃上一顿再说。 他走了几步,便听到殷小凡的声音转了过来:“叶败,今冬的最后一天,让胡丹到羞光山庄来见我。” 叶败呆站着,忽然说:“你怎么知道我认识胡丹?” 殷小凡说:“我虽然从未见过你,但我却听说过七浪子的故事,你也是七浪子之中的人物吧。” 叶败就走了,连道别也没有,他心中想像胡酒他们这样的人根本就不会在乎别人与他们道别的,所以叶败一句话不再说便走了,走得很慢,却还是远远地走开了。 客栈这时都已经关门了,幸好叶败不是个太懂礼貌的人,不是礼貌的人只要有银子就绝不会挨饿,他在一扇木门上重重地踢了几脚后便有人来开门了,那人骂骂咧咧地拉开门便想骂人,可叶败手中的银子一下子塞到他手中,他脸上立即就变了颜色,客气地说:“客官,这么晚了,还要吃些什么?” 老板不骂人了,客人自然不会客气,叶败就说:“你个龟儿子,老子叫门这么久了,你才来开门,不想做生意了。” 老板忙说:“是,是,让客官你老等久了,真是对不住,客官请里面坐,小人立即去给客官准备热水,让客官先洗个热水澡,去去寒气,如何?” 第三章 闹市侠隐(3) 叶败大怒说:“老子还洗你妈个头,这么冷的天,怎么不先上两个好菜,温一斤热酒,老子饿都快饿死了。” 那老板忙说:“好,好,小人立即就去给客官你老炒菜温酒,小店里什么样的美味都有,包让客官你吃个痛快。” 叶败果然吃得痛快,只不过他看到小店老板给他烧了旺火,一想不如在这里呆一晚上,总比到外面去吹风强,于是就吃得慢,吃了几个时辰,那斤酒还没有喝光,渐渐有人来店里吃早点了,天色慢慢就大明了,人也越来越多了,看来开酒店是个赚钱的行当。叶败看着越来越多的人,他很想将自己昨晚上遇到第一剑侠胡酒这样的大事,告诉大家听,但来的这些人却像没有一个让叶败看得入眼的,他便没有兴趣说了。不过等了没多久,终于来了一个让叶败无论怎么去看怎么顺眼的人物。 这个人看上去最多二十多岁,身着紫色裘衣,腰系雕玉长剑,脚穿绵毛棉鞋,最让叶败看得顺眼的是他头上的那顶狐皮帽。 叶败以前也有一顶这个式样的皮帽,不过又破又旧,而这顶狐皮帽却又新又鲜,像是刚做的,看着这顶狐皮帽,叶败就忍不住对着那个人大叫着说:“兄弟,兄弟,快过来,老子等你一天了。” 他叫着别人兄弟,却自称是别人的老子,听得别人莫名其妙,全朝着他看,只不过那个人像是没有听到叶败的声音一样,好象叶败不是对着他说话,到处去寻酒桌去了,最后叶败忍不住走到他身边,硬是将他拉了过来,由于心急,将那紫色裘衣的纽扣拉掉了两粒,只气得那人脸色铁青,但看到叶败一脸的笑容,又不认识他是谁,倒也不好生气,还真怕是以前的老朋友,于是只好跟着他一路走了过去。 两人入座后,叶败不去张望对方英俊的脸,也不与他说话,只是偷偷地去看他那顶鲜丽的狐皮帽,那人呆了半天,见拉自己过来的人没有说话的意思,只奇怪地看着自己的帽子,心下着恼,起身而站,抱拳言说:“这位兄台,拉小弟过来有何贵干?” 叶败心里正在想要如何去骗得那顶狐皮帽呢,听他说话时有些生气的模样,忙着说:“哦,对了,我拉你过来,是想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这消息你一听就得乐昏了。” 那人笑着说:“兄台言重了,小弟虽岁数不大,可身体还是很好的,兄台但说无妨。” “别急,别急。”叶败眼睛又去望那顶狐皮帽了,他接着说:“我会告诉你的,不过你得答应我,千万不能告诉任何人,连胡丹也不能告诉。” 那人不觉哑言,他只不过是来吃一个早点而已,他根本不知道胡丹是谁,直到此时,他才发现今天他遇上了一个疯子,他立即不耐烦地说:“很抱歉,恕小弟有事在身,不能陪你了,小弟先行后退了。” 叶败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件东西,岂容他轻易就走,他忙说:“别走,别走,我敢保证,你听了这件事一定会比听了任何事都要开心一百倍的。” 那人立即发现叶败不仅仅只是个疯子,而且还有毛病,见叶败又要伸手过来,忙闪身说:“在下真的有要事在身,不能担搁的,告辞了。” 叶败眼一盯,叫着说:“是什么事这样重要?”他其实还想加上一句:“你说的事若不重要,或者让我知道你在骗我,那你就得将你那帽子送给我。”可他最后还是没衣说,不是不敢,是不想这样说,但他心里已经这样说了最少一百次了,他心想:“只要你这小子说的事不好听,老子就抢了你的帽子,再从窗户边溜走便是,就凭你这小子的身手又怎么能赶得上我。” 只听那人神秘地说:“兄台你真的不知道,悦来客栈里昨天有一个绝世的美女在投宿了,听说是绝情园的——” 听了一半,叶败就想去抢他的帽子了,只是一个长得好看一点的女人而已,又是什么有趣的事的,忽然似乎想到了些什么,惊声说:“你说什么?是谁?” 那人被他的模样吓了一跳,忙说:“听说那美丽的女人姓陆。” “真的?”叶败吃了一惊,一手抓紧那人的衣领,厉声说:“她姓什么?老子别听清,再说一遍。” 那人见面前这人如此无礼,不由大怒,刚想反抗,却发现身体让对方轻轻一抓就被提了起来,脚也沾地了,吓得脸色苍白,只好老老实实地说:“那个女孩子姓陆,叫陆小丹。” 叶败吼叫着说:“那关你什么事?你想去做什么?“ 那人战颤着说:“我是想——不,不,小弟只想见一眼这天下少有的大美人,但是遇到了兄台你这样的好身手,见不见那美人也不重要了。”幸好他没有说胡丹死了,不然叶败早就一拳打掉他的两颗门牙,听他这么一说,嘴中叫了起来:“这可好了,陆小丹出现了,胡丹一定在,我若再不去找他们,可真是误了天下大事。”说完,身体一晃,人就到了门外,那人大惊之余,揉揉胸口,长吁了口气,说:“疯子,疯子——” 忽然一阵风吹过,疯子又到了他身边,他的心又提了起来,不知道这疯子想对自己做些什么。叶败大叫着说:“你说的消息一点也不好听,你身上有没有银子?” 那人让他一盯眼,腿也软了,忙说:“有,有。”竟将身上剩余的几十两银子全都拿了出来,递给了叶败。叶败也不客气,伸手接过,还不客气在摘下他的帽子,既然拿了人家的银子,也不用再客气地替他留下帽子了。 第四章 无情的杀手(1) 冬,冬天。 又是深夜,万物俱静的时候,眼前的桃树早已枯干,桃树上就只剩下几只垂死的蜘蛛在苦度时光。 秋天过得好快,他最不喜欢秋天,却好象他的一生总与冷酷无**连成一片,去年秋天里他一夜杀死二十七人的景色仍然清澈如新,而今天秋天已经过去了。姜老鬼总是说:“杀手没有春天,但同样可以获得丰富多彩的果实。” 这句话让一般的人根本不理解,颜红衣却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姜老鬼每一句话都是理,在认识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之后,每人心里都会这样去认为的。 姜老鬼不是鬼,却比鬼更让人害怕,他经常做着恶鬼才去做的事。姜老鬼并不老,他手下几十个弟子对他却比对自己的爷爷要尊敬一百倍,这些人个个都是心狠手毒之人,让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在任何时刻连杀几十个人都不会手发软,这时太是桃花林。姜老鬼便是桃花林的主人,颜红衣便是姜老鬼的大弟子,也是如今江湖上身价最高的一名杀手,今天,姜老鬼给了他一张纸,一张与别的任何纸都一样的纸,纸上写着一个名字:容小山。 然后是一些关于这个人的简介,容小山,苏州人,万富赌当的老板,身高五尺七寸,使用兵器,剑,年龄三十二岁,奢好,红粉楼找女人。 颜红衣望着这个姓名,望着这个有着不俗身家的大老板,好象在望着一个死人一样,在他眼中,只要是这么一张纸交到他的手上,那个人便死了。之后他会去姜老鬼那里去拿上一千两银子,他的银子累加到如今已经有了二万三千多两,花掉的不算在其中,但是其中有五千两银子他永远不想花掉,因为杀那五个人的时候,他都犯了一些小错误,那些人最后虽然没有逃得一死的命运,可他却无法宽恕自己犯错误,他是一个有很高要求的人,一切都追求完美,因为他也知道,做为一个杀手,绝不允许犯错误,那怕是一点点的小错误,因为在你犯错误的时候,别人根本不可能给你第二次机会的。 “明天你又要出门?” 雪莲花在他身边,依偎着他,轻声地问,雪莲花长得小巧玲珑,脸异常娇美,任何见过他的人都忍不住想摸她一下,她是颜红衣捡回来的,她是个孤儿,没有名字,只是因为她笑得很美,很像盛放的雪莲花,所以大家都叫她雪莲花。 颜红衣点点头,望着天空飘浮的云朵,说:“是的,明天我就走,最快七天,最慢得十天,我就会回来。” 雪莲花娇羞地说:“那你——你这几天会不会想我?” “不会。” 雪莲花立即一脸不高兴,颜红衣说:“我杀人的时候,只会想着要那个人死。” “你难道心里就没有一点点感情,你难道就不会不去杀人?” “没有,也不能。” 雪莲花叹了口气,说:“你的一生中连一点点的快乐也没有,我真为你可怜。” “生活在这里的人,和别人不同,我能够活着,也满足了。”颜红衣拥抱着雪莲花,抚摸着她丰满的胸口,接着说:“能够活着,我就比许多人都满足得多了。” 雪莲花不满地说:“可是我想去城里买衣服,买花粉,看夜灯,看踢球——我要做的事多得去了,可是——你就不能想一想,你从来不陪我去做任何事,你整天就只想着杀人,杀人,你余了想着杀人,你还能为我想到什么呢,我看我们俩个迟早得分开。” 颜红衣忽然松开了她,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一字字地说:“希望这是最后一次听你说这种话,要离开我,你随时随地都可以走,我并没有拉着你的手。” 雪莲花大叫着说:“你就只会说这种话,我听都听烦了,好象我缠着你不放似的,你就不能学学叶败,你看他终年常天都在外面——” 颜红衣冷漠地说:“不能,叶败是叶败,我是我。” 雪莲花嘟着个嘴,脸胀得快哭了,她和颜红衣为了这件事不知吵了多少次,每次都是她委曲让步,这次她想自己决不轻易就放弃,因为她心中已经有了另一个想法,女人心里一旦有了几种想法,就不大能够留得住人了,况且她只是想要一个正常女孩子很容易得到的东西而已,她大声说:“为什么?这次你休想我会委曲求全,你不给我个满意答案,我发誓一辈子也不理你。” 颜红衣静了一阵,才缓缓地说:“你看着我。” 雪莲花偏偏说:“我不看。”说着还闭上了眼睛。 颜红衣说:“你必须得看着我,有许多话不是用来说的,而是用去看的。” 雪莲花从来没有听到过自己的男人用这样的语气说过话,心里虽然不想去看对方,但还是忍不住移过眼睛。 颜红衣说:“以后在我面前不要再说一辈子这三个字,因为这三个字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太贵重了,也太奢侈了,你懂了吧?” 雪莲花懂的,她心里虽不想点头,但还是不由自主地点点头,语气也小了许多,说:“我真想不明白你们男人心里是怎么想的,别人都可以做的事,你又为什么不能做?” “因为我是颜红衣,因为他是叶败。” 颜红衣用手轻抚着衣领上的皱折,冷静地说。 人都长得差不多,都是有手有脚,有头有脸,但人与人之间却不同,有的人是高官在做,实权在握,荣华富贵享受不尽,有些人却孤独无依,终日挨饿,有的人一生天天如过节,有的人一生之中却没有一天快乐过,这正是颜红衣所表述的思想:“因为我是颜红衣,因为他是叶败。”这就是颜红衣的解释,最好的答案。 一阵风,一阵微不可嗅的细风从桃花林边掠过,莫老鬼在风中现出身来,他冷漠的声音透出了与生俱来的威严,让别人不得不畏惧他,尊敬他,只听他说:“你说的对,因为他是叶败,你是颜红衣。” 颜红衣一见到姜老鬼,立即挺直了腰,只是左手依然弯曲着,向他胸口的那柄长刀靠近,似是一伸手便可拔出那柄刀来,他说:“夜已深了,你回去吧,小心着凉。”这句话当然是对雪莲花说的。 冷冷的声音,透彻着无**彩,其实此时太阳才西行,正是下午时间,但雪莲花还是很听话地走开了。 姜老鬼与颜红衣都在望雪莲花的背影,姜老鬼说:“这个女孩子来了五年,她也陪了你五年了。” 颜红衣说:“去年三月份她就和我好上了,经常与我在一起说说话。”姜老鬼不说话,颜红衣接着往下说:“以后我不会与她再多说话的,她长大了,也应该找个好人家嫁了,我不能担搁了她的青春。” 姜老鬼微笑着说:“你明白就好,要女人的时候,到处有的是,也用不了多少银子的。” 颜红衣说:“我知道。” 姜老鬼说:“你还知道什么?” 颜红衣说:“我还知道明天早晨,太阳初起的时候,我就要出发了,还知道只要遇到与胡酒有关系的人,我都不能杀,还知道一个人活着绝不能欠别人的一丝情义。” 姜老鬼满意地点头说:“你没有忘记就好。”他望着万里无云的天空,忽然叹息着说:“胡酒啊胡酒,当年你大仁大义,放了我一条生路,倘若你在天之灵有感知我今天已经成了另一个孟春风,那你该做何想呢?” 胡酒是天下第一剑侠,二十年前杀死名震天下的无缺宫主之后,不知所去,所有的人都以为他死了,但他那一战,竟成了千千万万人的偶像,在江南一带,不知有多少人家为他立了长生灵牌。孟春风是个杀手,是个杀手之中的杀手,杀气岛的杀手之王,传说中天下没有他杀不了的人,他要你三更死,你休想活到五更,江湖人闻其名失色,小孩子一听他的姓名就可停住哭声,至于胡酒如何给了姜老鬼一条生路,姜老鬼又何以从一名普通杀手成为第二个杀手岛的桃花林之主,这一切都是个谜,没有人知道的谜,连他的大弟子颜红衣也不知道,颜红衣遇到过许多次不可化解的疑难,都是让姜老鬼轻轻就可以化解开,姜老鬼在他心中,是无所不能的神,如果姜老鬼要颜红衣付出生命,他甚至于连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姜老鬼就是这样一个让人心战胆寒,却又让有些人尊为天神般的怪人。 桃花林不止他是个怪人,他手下最有名的六名杀手都是怪人。 第一名当然是颜红衣,也就是姜老鬼的大弟子。 性格冷酷,冷静,做任何事都非常认真,追求完美的杀人境界,奢好刀,常刀口尝血,每次杀人之前,总会在自己身上,用梵香点一个伤疤,生平除了杀人之外,好象没有一件事值得他感兴趣。 第二名:高长恨,高寒天。 高长恨与高寒天同时位于桃花林第二位,这是因为他们两个人就如同一个人一样,他们本是亲生兄弟,俩人长得一模一样,有时候连同桃花林的人也分不出谁是谁来。大多数的时候他们两个人在一起,杀人也一样,高长恨为兄长,他不喜欢寂寞,却一直活在寂寞之中,他最喜欢做的事便是在人群之中喝酒,让很多人都看着他喝酒,看他边喝酒边杀人,谁若不看,就得留下一件东西来,头发,手指头,脑袋,衣服——只要他想要的东西,你都得留下来。高寒天为弟,他使一柄铁笛,随意之间便可杀人,出手之快,出手之准确,少有人能及,但能经常看到他的人却不多,他一般喜欢将自己隐藏起来,除了出手杀人之时,一般人根本就看不到他的人。 第三名:叶败。 叶败一生下来好象是为了寻找打架的对手而存在的,不论你是什么人,只要他看你不顺眼,他就会与你打架,你不想打都不行,他一定要想方设法逼你出手的,他一生之中很少败过,可他一直却以为自己没有胜过一次。 第四名:廖虹。 长得很美丽的一个女人,容貌便是她最好的武器,她杀人之时很不想浪费力气的,所以死在她手中的人,大多是死得很安然的,因为你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了的。 第五名:野狗。 这个人长得很平常,最不让人注意,无论他站在千千万万人的头上还是千千万万人的脚下,都很少有人去注意到他的,他身上从不带刀剑,他的武器便是他的一只手,他出手很快,手一伸出,便会击碎你的头骨。 第五章 无情的杀手(2) 很久没有听到过如此美妙的歌声了,颜红衣平躺在地上,枕着他那柄长刀,长刀冰冷,光滑,坚硬,他却舒服得很,其实在他眼中,能够好好活着就是一种奢侈,他是个最懂得享受生命的人,无论去做什么,他都不会让自己难受,颜红衣在他第一次出来杀人的时候总会寻一个地方,去听一天歌,找几个女人,这是他一向的习惯,因为他不知道自己何时会死,若死之前享受了女人,那他就觉得这一生并没有白活了,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去做的,而如今,他正呆在苏州城里的一个温柔乡里,这个地方的价格是贵了点,可是这里的女人最妙,酒最好,菜最实。此时他正在看着七个妙龄的少女在跳最艳的舞蹈,听七个少女唱最淫的歌曲,身边也躺着一个十七岁的美少女。 十七少女花一般,女人都喜欢自己十七岁,所以这间房间里的女人们都是十七岁,去年十七岁,今年还是十七岁,明年也许她们还是十七岁,只要客人不嫌她们老丑,她们都不会长大的,但颜红衣怀中的女孩是绝对不会有十八岁的,这里的老板姓杜,杜老板最懂客人的心思,真正得用上的女孩子他绝不会小气。 酒菜才上过一周,十七岁的少女倒的那杯酒颜红衣还不及喝下去之时,便听到有人在楼下大叫着说:“死龟-公,老子要来找我的翠红姑娘,怎么还不下来,小心老子打烂你的狗头。” 说完这句话,便无消息了,颜红衣皱皱眉头,举到嘴边的酒杯又放了下来,那十七岁的少女甜甜地说:“公子,没理他,来,奴家陪你喝酒。”说着替他抓起酒杯来,颜红衣推开她的手,望着她说:“你的客人来找你了,你怎么还不下来?” 那女人脸一红,依偎到他的怀中,柔声说:“那是个粗人,那及得上公子这般解风情,我不要去理他了。” 颜红衣冷声说:“只可惜我对你这种女人也感兴趣不起来。”话罢,伸手抓住那少女的左手,往上一提,疼得那少女哇哇大叫,少女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两根绿色的银针,正借着靠过去的时候刺上去,若不是颜红衣推开她,此时只怕中招了。接着,颜红衣一脚踢在她的胸口,将她踢开,所有的女人全吓了一跳,定定地望着他,歌声,舞蹈全停了下来,颜红衣拍手说:“该唱的唱起来,该跳舞的跳起来,别打忧了老子的兴头。” 于是歌又响起,舞又跳起,却在这时,楼上那个讨厌的声音又传了上来:“楼上是那个王八蛋,快放翠红姑娘下来陪老子,不然老子就上来了。” 颜红衣只当没听见,那个被他踢倒在地的女人偷偷地走了,他也只当没看到,剩余所有的女孩子全在偷偷地看着他,看他这种人不像是能够受气的人,她们曾经经历过许多次这样的事,有人在楼下骂人时,楼上就有人冲下去打那人,至于两人到底谁胜谁输,那是另一回事了,她们只是喜欢看打架,打架的事对于她们来说就是件让她们开心的事,可这看起来不能受气的男人却像没听到一样,脸上还是不见一丝表情,他莫非是个聋子,还有刚才他怎么对着翠红那么无礼,翠红可是她们这里的红牌啊。当然她们都没注意到翠红手中的毒针。楼下那人停了一会儿又骂了起来,声音越来越大,颜红衣还是没有听见,他只是握着了酒杯。 忽然,一阵琴音从窗户外面传来,琴音悠扬,动听,一下子将所有的艳歌全压下去了,连那楼下叫骂不休的声音也停了下去,众人正觉得奇怪之时,只听一人朗声说:“楼下叫骂的是什么东西,怎可对颜公子如此无礼,真是大煞风景,还不快滚。” 这句话并不吓人,这声音并不能让人感觉到害怕,可不知为了什么,那个刚才叫骂的人吓得脸色苍白,连爬带滚地跳出了门外。 其实这也不能算是件怪事,只要任何一人推开窗户,他就不会有一点奇怪了,因为这个弹琴的人正站在窗户外面的那根衣绳之上,一根便是只挂几件衣服便会下垂甚至于断的衣绳,那个人就站在上面,无论谁看到这样的情景一定会害怕的,颜红衣还没有发话,一名歌妓推开窗户,立即看到一个面如颜玉,长身俊美的青年男子,手抱着一把古筝,正在轻弹着悠扬的曲子,这名歌妓一下子让面前这个人的容貌惊住了,她甚至于以为这里最红的君子兰姑娘也没有这个男人耐看。刹那之间,所有的艳舞,俗歌全断了,十多个女孩子一齐挤到窗户边上来了,但见那个男人在线上轻轻一晃,他的人就到了房子里面,站在了她们的背后,颜红衣的面前。 颜红衣看着他,也是惊住了,不是因为他这容貌,而是他的双眼,颜红衣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让他都感觉到有些怕的眼睛,这双眼睛看着女孩子时也许像是满装柔情,可在颜红衣看来却像是他看到了一个恶魔。他并不认识面前这个男人就是与自己一样的杀手冷风吹,杀手之王的最后一个徒弟,但他相信,天下若有一个人的眼睛会有如此让他感到压抑,就只有冷风吹一个人,他静了静说:“你就是冷风吹?” 冷风吹收起了古筝,此时身边已经围满了热情的少女们,这些少女刚才对着颜红衣大献虔诚,可一见到另一个美男子,都情不自禁地围了过去,冷风吹只要不杀人,手中握的不是刀,很少有不喜欢他的女人。 颜红衣的左手轻轻抖动,眼中流露出杀手,在他的生命之中,根本从来没有去想过为了死而害怕,他的生命本身就只有两条路,生与死。 冷风吹说:“桃花林杀手群落中第一杀手颜红衣,传言你常爱刀口尝血,对任何事都不会动心的。” 颜红衣说:“不错,我就是颜红衣,你没有找错人。” 冷风吹说:“但我过来并不是想与你交手,我来只想告诉你一句话。” 颜红衣哦了一声。 冷风吹接着说:“万富赌当的容小山已用万两银子买下了自己的性命,我希望你不要去找他了。” 颜红衣沉默了片刻,忽然说:“他能够值一万两黄金?” 冷风吹说:“他本来只值一百两银子,但我却要了他一万两。” 颜红衣冷漠地说:“你想为他买命?” 冷风吹说:“不错,正是你想的那样,阁下可以回去复命了,桃花林收下的五千两银子的那名雇主已经让在下杀了,谁也不会说你们不负责任了。” 颜红衣冷冷地说:“可是很抱歉,只怕未能让阁下如愿,桃花林从来没有那个规律。” 冷风吹骄傲地说:“从今天开始,这便是桃花林的规律。” “好。”颜红衣缓缓地握着手中的刀,缓缓地说:“拔刀吧。” 冷风吹眼睛望向四周的女孩子,目光所及之处,看到的人无不心战胆寒,刚刚还让她们心动的人一下子让她们如坠入了深潭之中,冷风吹冷冷地说:“走。”又手指着一名很年轻的女孩子说:“你留下。” 他的话像是圣旨般,天下人之间对于他来说,绝没有商量余地,那名被他指着的女孩子一动也不敢动,别的女孩子疯也似地向门外冲去,一刹那之间走得个干干净净。 静,静得连风吹灰尘的声音也可以听到。 冷冷地刀光,无情的杀气。 冷风吹却没有去望颜红衣,也不去望他手中那柄刀,只当他不存在一样,冷风吹只去望那名少女,同样看起来很年轻的少女,望着他说:“是谁让你来刺杀颜公子的。” 他的任何话都像是无人敢违背后一样,颜红衣有些吃惊,心想冷风吹是不是找错人了,刚才要杀自己的人已经走了呢。却听那名女人惊得脸色苍白,颤声说:“销魂谷主。” “她为什么要让你来杀颜公子?” “不知道,”那女孩子小心地说:“谷主的号令我们谁也不敢违抗,也一样没有人敢去问的。” 冷风吹想得入了神,他的后背正对着颜红衣,可颜红衣竟然无法出手,在冷风吹的背后,像是他面对的只一面毫无破绽的铁门,颜红衣额头现出了汗水,手中刀渐渐颤抖起来,恐惧,他第一次感觉到恐惧。只听着冷风吹对着那女孩子说:“你想走么?” 那女孩子心中一喜,连忙说:“想,想极了。” 冷风吹说:“那你就走吧。” 那少女应了一声是,对着冷风吹使了个媚眼,冷风吹只当没看见,颜红衣叹了口气,说:“想不到名惊天下的冷大侠居然是个到处留情的风流多情公子。” 冷风吹淡淡地说:“多情公子也罢,无情杀手也罢,只是在下懂得一个男人对女孩子应该客气些。” “只可惜——”颜红衣本来想说:“多情公子往往死得早,最少比无情的杀手要死得快。”这一句话时,可这话不必要他去说了,让那少女挡住了,那少女就在快走出门的时候,忽然自手中撒出一把黑沙,这黑沙赫然便是毒器天下无双的四川唐门的雷公灰,只要人身上任何地方沾上一点,便会随肉而入,立即侵入体内,瞬息会毒发,死于非命,那毒沙正是朝着冷风吹身上洒落。 那少女本就走到门口了,谁也没料到她忽然之间四手回转,一手挥沙,一手运足掌力,朝着冷风吹击出,只可惜冷风吹像她手中的黑沙一般,她的手一挥出,冷风吹便像断线的风筝,又似是让那少女的掌力推飞一般,从窗户飞了出去,连颜红衣拼命刺出的一刀也落了空。 这是他最后一招,生平最为厉害的一招,也是他舍了性命受那毒沙要他命也要击出的一招。 这一招只求可以要得冷风吹的命。 这样的机会太难得了,在那少女忽然之间洒出黑沙,颜红衣便见到冷风吹身上有一丝破绽现出来,对于同为杀手的对手来说,这样的机会很少,几乎说根本不可能出现的,只不过现在出现了,就出现在颜红衣的面前,颜红衣就抓住了机会。 颜红衣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宁可死,也绝不能受别人对他的半丝羞辱,冷风吹竟然用背对着他,这是对他生命中的最大的刺激,他若要不了冷风吹的命,他宁可死。 杀手就是这样的命运,有时不是对手杀了他,是他自己杀了自己。 杀手的命运就是被杀与杀,你杀不了别人,别人就会要了你的命,颜红衣与天下所有杀手并不一样,他虽是偷袭,可他的死却是正大光明的了,天下又有几个人愿意舍命去杀人,去杀一个仅仅是瞧不起自己的人。 刀光在冷风吹的后背消失了,接着,颜红衣看到一柄刀,刀从木板外闪电般刺了进来,仿佛知道这个时候正是颜红衣旧力用光,新力不支的时刻,所以颜红衣看到了刀刺向自己,也没有躲,他知道,他躲不了。 一刀就刺入了他的咽喉,接着颜红衣看着自己的鲜血染红了面前的木板。 颜红衣倒了下去,手中仍然握着那柄一直没有松开过的宝刀,紧接着,毒沙便如雨水点一样洒满他全身。 其实根本不用别人动手,颜红衣在自己攻出那一招之时就将自己往死路上送了,可是要杀他的人太认真了,非得亲自动手。 就在颜红衣倒地的时候,他面前那块木板就破了,无缘无故地破了,一个人从外面掉了进来,对,是掉了进来,就是刚才那个叫翠红的姑娘。她让别人一脚踢在腰上,一刀几乎将她的半个头都削飞了。 房间里的少女见状吓了一跳,刚欲后退,却见一柄刀自胸口处透了出来,露出个刀尖,她还来不及见到自己的血,那柄刀就入了冷风吹的刀鞘之中,过了一阵,她才见鲜血渗透了刀刺穿的伤口,后来涌泉般射出,她才倒在毒沙之中。 冷风吹看也不看她一眼,他知道自己的刀下绝对不会留下活口,也没必要去看,他只是一脚抵地,飞身掠起,一线亮光,刀又击出,准备地在颜红衣中刀的地方补上一刀,他不想让别人看到颜红衣是死在一个女人手中的,死于女人手中,死得不值,虽然他知道就凭这两个女杀手的本事,根本动不了颜红衣的分毫,颜红衣是自杀的。只是他确实是死于女人之手。在冷风吹眼中,杀手自杀是最可耻的。 冷风吹走了,带走了他那柄刀,带走了古筝,却留下了他以后想也想不到的多种传说,他走的时候,他知道,用不了多久,江湖上便会传说,冷风吹杀死了桃花林的第一杀手颜红衣。只是他根本想不到,他想到的事根本就没发生。 第五章 无情的杀手(3)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知道你并不是在乎那万两黄金?”冷风儿就站着冷风吹的面前,眼中很是迷茫,说:“你为什么这样喜欢杀人?你不能够不去做杀手,好好活着,多好啊。” 冷风吹静静一会,才说:“有许多事你现在不会懂,将来你一定会明白的。” 冷风儿的泪水如雨水般流出,她摇头说:“我不懂,我不懂,我只知道,总有一天你会为你所做出的一切付出代价的。” 看着妹妹的眼泪,冷风吹的脸色一下子严肃起来,凝望着冷风儿,一字字地说:“我以前杀了那么多人,做了那么做让你不开心的事,你从来没有流泪过。” 冷风儿大声说:“是的,只是我今天忽然想通了,我们都是人,谁也没有权力要别人的生命,谁也没有权力——” 冷风吹不说话了,眼睛中现出一丝丝淡淡的忧伤,心爱的古筝从背上滑落,跌到地上,他也似没有发觉,只是望着自己最亲的人,这种眼神冷风儿从未见过:“他在想什么呢?” 没有人知道冷风吹在想着什么,他只是将妹妹轻轻拥抱在怀中,轻轻地替她擦去眼泪,然后才说:“你是为了胡丹,因为他失踪了,因为他可能会死,你才不开心才流泪水的,是不是?” 冷风儿像是让针刺到一般跳了起来,从兄长的怀中挣脱,眼泪流得更多,她狂叫着说:“不是,我不是——我——我没有为他——我不是的——” 冷风吹又抱着她,这一下她像是累了,不再吵了,只是将头紧紧贴在冷风吹的肩膀上。冷风吹有些心疼地说:“好,我不管你是为了什么?只是不希望你为谁流泪水,胡丹生性风流,骄傲**,他不配,让我杀死的这些人更不配。” 冷风儿还在抽泣,不知是为胡丹不知所踪还是为死在冷风吹手中的那些人悲伤,只是哭声小了许多。 “你还忘记不了他么?你还记着他?”冷风吹有些生气了,说:“你看胡丹,他不仅有个冷芳芸,还有个陆小丹,又与死于沙漠的玉玲珑纠缠不清,这样的男人到处都有他的女人,你怎么会喜欢上他?” 冷风儿不语。 冷风吹只好自己说:“不错,他是个好男儿,可天下好男人多的是,你慢慢去找,很快就会找到一个你喜欢的,你不能总将自己绑在一棵树上等死。” 冷风儿忍不住就说:“可是——可是天下就一个胡丹。” 冷风吹怒发冲冠,指着冷风儿的脸,说:“你怎么这般没有出息,告诉你,便是他没有冷芳芸与陆小丹,你也休想与他在一起。” 冷风儿说:“为什么?” 冷风吹说:“因为——算了,还是不要告诉你好。” 冷风儿忙着说:“你说,你告诉我,我也不小了,我要听听。” 冷风吹被逼急了,重重吐出一口气,转过身去,望向苍茫的天空,冷冷地说:“这是命运注定的事,命中注定我们冷家与胡家成不了好朋友的,有些事,你知道多了,反而多麻烦,我还是不说的好。” 冷风儿冷笑着说:“你不说我也知道,你是因为他是胡酒的儿子,天下所有的风光全让他抢去了,所以你才恨他。” 冷风吹这次不怒而笑,他笑笑说:“真是说小孩子话,我冷风吹视名利如无物,岂会为了那点破事恨他,真是笑话。” 冷风儿眼睛一眨,说:“那你——” 冷风吹说:“我曾说过,人与人之间要讲究缘份的,你与他有缘无份,这是强求不来的,但你也应该满足了,因为你这一生不再孤独了,因为你曾经爱过一个男人。” 冷风儿孤独地说:“是啊,我该满足了,我还有什么奢求呢,长兄如父,你的话我不能不听,但你虽有权阻得了我不去寻找他,但你没有权利让我不爱他,我可以很认真地告诉你,他是我爱上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我——我这一生中爱的唯一一个男人,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事实了。” 冷风吹惊呆了,呆呆地望着冷风儿。 冷风儿接着说:“我立即就回狂风谷去,今生今世,我再也不出来了——”说着,掩面狂跑,但冷风吹还是挡住了她,冷风儿再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冷风吹说:“别说了,我懂你的意思了,好,你喜欢胡丹,好,我答应你还不成吧,这样吧,我带你去找他。” 冷风儿哭声渐小了,抬着泪眼望着自己的兄长,不相信似的,冷风吹心疼地说:“你喜欢胡丹,这是件好事情,我带你去找他,并要他娶你为妻,他若敢不同意,我就杀了他。”他说这个杀的时候眼睛里透出了一丝凛凉的意味,冷风儿一怔,接着猛地推着冷风吹,大叫着说:“不,不,我不要你带我去找他,我自己去找就行了,我不要你再看到他。” 冷风吹冷冷地说:“那你找到他后,你想做什么?” 冷风吹居然有些害羞了,低着头说:“不做什么,我——我只想看看他——这样我就足够了。” 冷风吹直接想昏倒,他皱眉说:“为什么?” 冷风儿不知想那去了,黯然说:“不为什么,只是好久没有看到他了,不知道他现在还好不好?喂,你千万不能伤害他。” 冷风吹说:“那我帮你杀掉冷芳芸与陆小丹?” 冷风儿眼睛一亮,却立即说:“不,千万不行。” 冷风吹说:“这又是为什么?” 冷风儿摇摇头,说:“我不想看到他受到半点伤害,我宁可死了,也不想他爱的人受到伤害。” 冷风吹直接想将妹妹的头一下找破,看看她心里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样的人也居然有,但他没有,也舍不得打,他只是说:“你的意思,只要胡丹活得很快乐你就满足了,不一定自己和他生活在一起,对不对?” 冷风儿这次想也没想,立即点头,说:“对。” 冷风吹看着妹妹固执的脸色,一时佩服起自己这个看起来软弱的女孩子来,他只是有些伤心,却满是骄傲,为妹妹的思想骄傲,他说:“既然这样,我又何必去麻烦了,风儿,我也想不到你的爱居然如此伟大,如此这深,我为你而感到骄傲,真的,我为你骄傲,真的,你确实是天底下最值得我骄傲的那个人。” 说着,冷风吹拾起了古筝,独自而去,远远还传来他依称的声音: “宝刀无情,斩不断情丝万喽,爱是付出,世上却有几人可以做到,风儿,你是我唯一的亲人,但愿你能够幸福,但愿你能够幸福,但是,这世界上真正幸福的人又有几个呢?” (提示一下:这段时间更新得这么多,居然一个留言的也没有,真是难受,那么不留言给个推存或者收藏的也好,让俺知道还是有人在看这本书的,不是吧,毕竟也写下一半多了。) 第七章 英雄绝配(1) 叶败走出店门,门外的风更大,风更狂,叶败不怕,挺直了腰,伸直了脖子,他在想胡 丹母亲也就是飞刀娘子对他说的那句话,这句话他不敢忘记。 “今冬的最后一天,让胡丹来羞光山庄见我。” 叶败的记忆力并不好,他也从不硬性去记下什么东西,尤其是心中本一直记着另一件事的他,这无疑是个大难题。因为他必须记得陆小丹今天会到悦来客栈,他一下子觉得要记住两件事有些为难,但他知道这两件事都很重要,第一件更是重要,心怕一不小心就忘记了,嘴上念了几遍之后,便往漫无边际的雪地上走去,还一边念着这两句话,开始时很小声音,最后越来越大,此时已经是大天亮了,杭州的街头已经有了许多赶早出来做买卖的商人了,他们满以为今天生意一定会很好的,新的一天总是最美好的。可是这些人一听到叶败怪模怪样的声音时,却都皱起了眉头,早起的欢悦心情一下子扫光了,叶败当然没看到,他当然看不到。他专心想一件事的时候,别的什么都不会看见的。冷风儿站在街头,望着冷风吹狂傲而去的背影,眼泪流了下来,立即在雪天冰地里冰冻,她凄伤地说:“宝刀无情,斩不断情丝万喽,爱是付出,爱是付出——” 她永远忘记不掉在沙漠里的那一幕,永远忘记了那一幕时陆小丹在沙漠里的歌声。 那时冷风儿走出了古阵,陆小丹抱着绝情园主的尸体,跟随着她的身后一起走了出来,没有人说话,胡酒与飞刀娘子只是望着她们离开,什么话也没有说。 在死人的面前,没有人可以高兴开心起来,尤其是这死去的人与他们一生都有纠缠不清的关系。 走出古阵,朝阳渐渐升起,陆小丹远远向着绿洲的另一边走去,冷风儿知道那边是东方,陆小丹将师父的遗体抱到最东方的绿洲地边,轻轻地放了下来,然后跪倒在地,拔出那柄稀世无双的绝情宝刀,在一个面朝着东方太阳升起的地方挖起坑来,陆小丹没有眼泪,多的只是麻木,但那时她的情景更让冷风儿觉得伤悲。 冷风儿忽然觉得,世上比自己更孤独的人实在太多,陆小丹就是一个,她不能去与这样孤独的女孩子去抢一个男人,如果这个孤独的女孩子失去了胡丹,那么陆小丹就会更加孤独。 陆小丹唱出那首童话歌声时,冷风儿就打算走了,她朝着沙漠地方冲去,那边,是朝着她家乡的地方。就在快接近沙漠的地方,她遇到了冷风吹。 “你们也来了?” 冷风吹看到自己的妹妹安然无恙,有些欣喜,说:“你也来这里了,我找你好几个月了呢。” 冷风儿说:“嗯。” 冷风吹看着妹子憔悴的脸,说:“还好吧?” 冷风儿望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过了良久,才说:“陆小丹的师父死了。” 叶败忽然说:“原来是陆小丹在唱歌,她能唱得这么好听的声音。”叶败很是高兴的样子。一伙人走向陆小丹,姜如尘这一次走得最前面,对着陆小丹说:“陆姑娘,节哀顺变,不要太伤心了。” 陆小丹像是没有听到他的说话,但歌声却断了,歌声一断,叶败就大叫起来:“怎么不唱了,快再唱啊。” 陆小丹忽然抬起了头,脸色铁青,盯着叶败,脸上没有一丝寻常人脸上有的表情,叶败一见她这副表情,吓了一大跳,飞身上马,大声说:“你可别怪我,胡丹跑了,和别的女人跑了,这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说完这句话,人已经去了十丈多远,姜如尘在后面追着说:“叶败,你怎么可以一个人先走?” 叶败回头大声说:“我最怕见到女人不哭不笑的样子,我再不走,只怕我要吓死了。” 叶败就这样走了,叶败走后,所有的人静静地看着陆小丹,没有一个人再说话了,谁都知道,这个时候说什么样的话也无法让陆小丹心情好起来,既然这样,又何必说,他们只是担心陆小丹。 虽然在江湖上陆小丹还到不了要别人照顾的时候,可这是在沙漠里,任何一种可能都可以要了这个弱柔女子的性命。 陆小丹将最后一抹尘土埋到绝情园主身上之后,又抬起了头,看到身边到处都是人,眼睛转动一圈,就看着冷风儿,说:“你怎么还不走,你不是走了么?” 冷风儿说:“你不要太伤心了,以后——以后我们都是你的兄弟朋友。” 陆小丹摇摇头说:“我一直没有兄弟,我也没有朋友。” 姜如尘说:“我们一定会帮你找到胡丹的。” 陆小丹的眼睛这时才亮了一下,说:“胡丹呢?他在那里?他没有事吧?” 冷风儿叹了口气,冷风吹替她说了:“胡丹走了,但他还好好地活着。” 陆小丹竟然笑了笑,这种笑容更让人心碎,她淡淡地笑着说:“没有死就好,没有死就好。”几十个人就这样回到了中原,由于姜如尘的丐帮弟子在杭州出了一点异外,需要姜如尘亲自去处理,再加上都是些年轻人,反正没有事可做,于是除了几个身份极高的掌门之外,除下的年轻人全都到了杭州,他们都知道,胡丹若是能够好好活着,他一定也会到杭州来的。到了杭州之后,忽然一夜之后,陆小丹不告而别去了,她只留下一张纸,纸上只画了副画,画上只有一个人,胡丹的人影。还有一句话,话是这样写的:“我走了,我不知道你们是些什么人,但我知道,你们都是胡丹的朋友。”冷风儿直到几天后的现在,一想起陆小丹在沙漠里的那种眼神就心疼,她并不是个多情的女人,对许多人都从无表情,可对陆小丹却冷漠不起来,想到这里,她看到了正在街头念念有词的叶败。 叶败也在同时发现了她,街上的美女虽说不少,江南的美女天下无双,可是叶败从来没有看到一个顺眼的,冷风儿可算是第一个。 他们虽然分开没几天,可叶败已经记不起她是谁了,叶败记得的人只有可能比他厉害的对手,从不刻意去记一个女人。 两人双眼一望,都不由停住了脚步,冷风儿自然记得这个人是叶败,叶败这模样是天底下独一无二的,冷风儿看他只是因为他是胡丹的朋友,她很想知道这几天里叶败有没有胡丹的消息,胡丹出现了没有,可她不不敢问,但她希望叶败能够亲口对她说。 叶败虽然与冷风儿在一起几次,可他从不记得住女人,有时见到了陆小丹还以为是见到了冷芳芸,直到看多了,才没有那样的感觉了,他一见面前正在看着他的女孩子长得不错,又似乎是认识的,这是谁呢?叶败想。他不知道,他也想不出,想东西对于叶败来说会让他头疼,所以他很少去想什么事情。于是就多看了几眼冷风儿,几眼之后,他忽然发现这个女孩子除了长得还不错之外,另外没有一点值得他留下来的理由,于是他就转过头去,他就想走了。冷风儿见叶败没有理自己,有些失望,她心想,一定是没有胡丹的消息,不然叶败一定会对自己说些什么的。想着,长叹了一口气,摇摇头,往前面走去,去那里,她也不知道。 叶败见她在长叹,心中就想:“这个女孩子真是奇怪,她看了我这么久,是不是喜欢上我了,我叶败难不成要走桃花运了,我不理她,她居然还很叹气,走过路过,这样的事可并不多见,我可千万不能错事。”一念至此,闪电般回过头来,冷风儿已经走得很远了,叶败大叫着说:“喂,站住,小妹妹。” 第八章 英雄绝配(2) 冷风儿一听叶败的声音,便站着了,回过头来,走了几步,到了叶败面前,望着叶败,以为他有胡丹的消息了,心内一喜,对着叶败说:“你叫我么,有什么事?” 叶败说:“当然有事——”说到这里,却住口了,他实在想不出要说什么,冷风儿见他不说话,忙问:“你要说什么,快说吧。” 叶败被催急了,脸居然红了红,让叶败脸红的事可是盘古开天地中的第一回,他眼睛转来转去,怎么也想不出一句好听的话不,幸好他为时想到了胡丹,脑子一转,话上心头,得意洋洋地说:“你长得真不错,若是嫁给我一个朋友,那你们可是天生一对。” 冷风儿这才明白今天自己遇上了一个疯子,她知道叶败说的是谁,可是女孩子天生的会脸红,忙转身就走。 叶败急了,忙大声说:“小妹妹,你不能走。”见冷风儿根本不理自己,忙接着说:“你可以看不起我,可万万不能看不起他。” 冷风儿冷笑着说:“天下没有一个值得让我喜欢的男人,那怕他才高八斗,容貌似潘安,我连瞧也不去瞧一眼的。” 说话时,脚步停了下来,又回过头来,叶败见有人这样说话,心里忍不住笑不出声,他心里是当冷风儿在说胡丹的,别人说胡丹的坏话比让他打更让自己开心,他不由就说:“小妹妹你说话的声音真是好听,胡丹听了这句话一定一天也睡不着了,况且他要比那潘安丑那么一点点,才气也只有七斗,姑娘千万要瞧不起他。” 冷风儿一听胡丹两个字,忙问:“你见到胡丹了?他出现了没有?” 叶败大吃了一惊:“什么?你也认识这个小坏蛋?” 冷风儿只觉得心跳加速,低声说:“我,我——没有——我——” 叶败眼睛一转,眉头一立,死盯着冷风儿,似是恍然大悟地说:“不对嘛,哦,我——我记起来了,小坏蛋好像说起过你,你叫,你叫什么——什么——什么姓名来着。” 冷风儿心里一激动,差点就将自己的姓名说出来了,幸好她看到叶败现在这个模样像把别人当傻瓜的样子,到嘴边的声音就收了回去,叶败就是这样一个人,叫他做假真是根本无法做成的,他脸上就写着我在骗你几个大字。冷风儿却由于太激动了,几乎上当,嘴哼了一声,转身大步就走,叶败正说着得意,那肯让她这样就走,忙追了几步,大声说:“别走,别走,我还有话要对你说。” 冷风儿便不走了,她还真不想走呢,若是从这个傻瓜的嘴中真能说出胡丹点什么事来让她知道,她可以在这里呆一天也不打紧。叶败见她不走了,心中奇怪:“你怎么不走了?” 冷风儿只觉得哭笑不得,天下还居然有这样的人,她冷漠地说:“不是你不让我走么?” 叶败更奇怪了,说:“那你想干什么?” 冷风儿说:“你不是有话要对我说么?” 叶败愣住了,他发现现在女孩子越来越有趣了,同样也越来越奇怪了,但不知为什么她说的每句话都好像那么准确,既然她没有错,又为什么会让他感到奇怪,叶败不懂了,最后他给冷风儿下了个结论:“这个女孩子不是个简单的人物,这样的女孩子,我最好不要惹她。”他装腔作势地想了好一阵,其实脚步已经开始往后退了,退了几步后,他才说:“我不想说了,你走吧。” 冷风儿等待了老半天,只得到一句这样的话,不由怒火直升,冷笑着说:“我今天还不想走了呢。” 叶败忙说:“没事,你不走,我走。” 冷风儿马上说:“你走可以,但你得留下一件东西。”她手拔刀,她的出手与冷风吹一样的快,一样的无情,一样的冷酷,刀一挥出,像是在满天雪花间洒下一层雪光,向叶败罩去。 她并不想杀叶败,只是想吓叶败一跳,让他好好记住,以后别乱和别人开这样的玩笑,这样的玩笑一点儿也不好玩。 叶败虽然为人怪异,但眼光着烊不错,见冷风儿一拔刀,便知面前这个女孩子不同寻常,一刀削来,叶败已在地上如踩着滑轮,连连退了数十步,使出了三四种招式才逃得过去,这一刀几乎要了叶败的老命,叶败这样想,但他不惊反喜,笑着说:“原来是一个会打架的,居然老天给我送来一个敢与我叶败动刀的女孩子,真是老天有眼。”顿扫窝囊之气,挺胸而立,反手拔出长剑,脸上欣喜之色溢于颜表。 冷风儿见对方不但不被她这精妙的刀法吓住,反而脸露出欣喜之色,不由又惊又奇,心想生平所遇之事以今天为之最怪。 叶败大笑着说:“快放马过来,看在你一介女流之辈,叶败我先让你十招。” 冷风儿当然不会过去,她只觉得哭笑不得。 正在这时,只听不远处有人高歌而来: “小花狼,小白狼,这里有人养大一群狼, 吃人不吐骨,杀人血成河——” 声音似乎还很好听,冷风儿一听到这歌,直觉刺得耳朵发疼,叶败一听到这歌声,大皱眉头,他总以为自己唱歌是天底下唱得最好的那个人,所以别人无论唱什么样的歌都觉得难听得要命,都会头疼,头疼不算是大事,只是叶败实在怎么想也想不出姜如尘什么时候也喜欢唱歌了,他不唱丐儿歌,反唱这种童话儿歌,真是奇怪。 来人是丐帮帮主姜如尘。 姜如尘不是步行而来的,他骑着头高头骏马,身着一件紫色绸衣,腰插一根几尺之长的打狗棒,衣服之上竟有金光闪动,似是装饰了黄金。 这人居然像是发财了。 “姜如尘。” 叶败叫喊起来,说:“你这个死丐头,什么时候也会唱这种难听的儿歌了。”冷风儿却望望姜如尘,很快就回过头来,望着自己的手,那只握刀的手。 姜如尘望望叶败,再望望冷风儿,笑着说:“叶兄,冷姑娘,你们俩人怎么了?” 叶败冷漠着脸,冷风儿似乎没听见,只大步朝着远处走去,没有谁能留得住她,只是姜如尘的一句话却轻易地让她停下了脚步。 “叶兄,你这几天有没有听到胡丹的消息?”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叶败的眉头皱得更紧,冷风儿就站住了,叶败说:“你是丐帮的帮主,你手下兄弟全是白吃白喝的不行,你不知道,还来问老子,老子又知道个屁。” 姜如尘并没有生气,只是说:“以胡丹的武艺,应该无论什么样的地方也休想留得住他,只是为何这么久了——” 叶败不想听这些没有用的话,倒一下子想到了另一件事,眉头一舒,盯着姜如尘说:“姜如尘,听人说你的打狗棒法很是厉害,可有这回事?” 姜如尘一时猜不懂叶败说的是什么意思,便说:“不敢,小意思而已。” 叶败手中忽然多了一两银子,他说:“你若是能够给我表演一下天下无双的打狗棒法,我给你一两银子。” 姜如尘忍不住就笑了,说:“一两?你可真够大方的,你只要肯对着我笑一笑,让我觉得你那张狗屁脸看起来要顺眼一些,我给你一百两。” 叶败认真地说:“我可是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乞丐也有给别人银子的事啊。” 姜如尘拍下骏马之头,笑着说:“今天姜帮主可是非同寻常哦。” 叶败说:“是不是你又重操旧业,伸出你的第三只手了?” 姜如尘说:“你说的话真是难听,我做的可是劫富济贫的好事,昨晚我兄弟探得一名贪官告老返乡,这名贪官在位之时做了不少不要脸的事,几十年官场里不知贪污了多少人民心血,让我顺手牵羊,替民除了个大害。” 叶败待他说完,才冷冷地说:“这么说你是不打算使出你那天下无双的打狗棒法给我看了。” 姜如尘一怔,方说:“那是当然。” 叶败忽然望向那匹骏马,说:“这可是匹好马。” 姜如尘得意地说:“那是当然,我生平见过的最好的那匹马,便是这匹马了。” 叶败点点头说:“哦,我知道了。” 他到底知道了什么,只怕连他自己也不清楚,姜如尘更加不知了,只觉得他脸色奇怪,只见他向姜如尘的后背走了几步,姜如尘还没感觉出叶败到底想做什么的时候,就听到自己座下的那匹马发出一声惨叫,鲜血染了一地,一柄剑,叶败的剑自马的后腹刺入,直至没顶,姜如尘一时不注意,让马一跃,摔将下来,气急败坏,叶败早已拔剑掠出了几十步之外了,远远还听到他大笑着说:“这是什么好马,一点儿也不好,什么玩艺儿,死马一匹嘛。” 第九章 英雄绝配(3) 小河缓缓向东流,河水清澈,干净,里面没有一点杂质,这河之水是来自高山浴雪,淌流之处,全是无人的荒原,流到这里,盘旋着这片桃花林转了一圈,又直往东流去,如今已是冬天,雪花纷飞,桃树已经开始有了些春意,雪花盖不住的地方正往外冒芽。 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么? 这片桃林已有十多年的历史了,也仅只有十多年,在这以前,这里是一个荒岛般的地方,一片死寂的空地,从来没有人来过这个地方,便是有人经过,远远看到这片沼泽地,也不感兴趣,更不会去里面呆住。 姜老鬼是第一个来的,廖虹听姜老鬼说过往事。 “这里曾经是一片荒凉的土地,没有一个人来过,我第一次看到这个地方,就喜欢了,于是我就住了下来,之后我将所有的土地上种上了桃树,这里就是桃花林,我相信,桃花林这个地方很快就没有人不知道了。” 不久之后,桃花林果然让人知道了,在江湖上行走和不在江湖上走的人都知道世界上有一个叫桃花林的地方。 颜红衣一刀单挑了福州小刀门,杀死了名动天下的小刀首领方高,面对数百名目瞪口呆的小刀门下,他冷冷地说出了一句话:“我是桃花林的杀手颜红衣。” 颜红衣一身红衣,英俊的脸,让人一看无法忘记,他说出这句话后,于是天下很快就都知道有个可怕的杀手,名叫颜红衣,还有一个神秘的地方,叫做桃花林。 在洛阳的老城里,王富的黄金最多,他曾夸口说可以与皇宫里的藏金相比美,他有钱,当然保镖也多,王庄里面多的就是身手不俗的高手,陌生的人连一步也走不动,而有一夜,王富死在自己的床上,床上同时还死了一名他喜欢的妾,他们的叫床声音在外面的几十名保镖都能听得一清二楚,可是那夜里没有一个人听到一丝异响,他们的老板就死了,他们只看到墙上有一行字。 “神奇桃花林,杀手高长恨。” 不到半年时间,桃花林便成为江湖上要价最高,杀人从没有失手的杀手群落,已渐取代了当时红遍天下的杀手岛而成为天下第一个杀手群落,很快颜红衣,叶败,廖虹,高长恨,高寒天,野狗这些人让天下人闻名色变,今天正是桃花林的祭日,在这种日子里,无论你在那个方向,只要你还活着,你就得回来,否则你永远就不要回来了。这是姜老鬼安排的一个节日,姜老鬼说的话,他的众弟子中没有一个人敢不听的,他说什么,别人一定遵守。 姜老鬼正站在河水边,雪花几乎要将他埋没,他却没动,他习惯了受苦,无论多大的苦他都能够受得了,他没有出名的时候,就为了吃饿肚子,一天在草原上装死尸等待秃鹰来吃,躺了整整十三个时辰,其中不曾动过一下,连眼睛也没有眨一下,最后终于让他抓到了一只秃鹰。此时,他感觉到身后走来了一个人,这个人的脚步很轻,这一步没有落地,那一步就迈开了,脚步错乱无章,这人是他的二徒弟高长恨。姜老鬼不用回头就知道是谁来了。 高长恨脸色茫然,眼中落是颓废,充满了寂寞,他站在姜老鬼的背后,低着头说:“阿伯,杭州飞鸽传书到了,颜师兄走了,是冷风吹杀死他的。” 姜老鬼轻轻一叹气,说:“我知道了。” 高长恨接着说:“野狗昨夜已回回来,江西徐公子,刘夫人已死。” 姜老鬼点点头。高长恨接着说:“只是廖虹还没回来。” 姜老鬼说:“她也回来了。” 高长恨说:“她——” 姜老鬼说:“她正在两里地外驰马而来,你去吩咐君子兰,沫莉花去前面接她,她今天应该不是一个人回来的。” 高长恨双眼发亮,连声说是。他当然不会忘记姜老鬼是他恩师,他的武艺在江湖上已属一流高手,可在恩师的眼中他只像个小孩子一样,只是高长恨想不通姜老鬼的功夫达到了如此境界,不仅能够听到两里地外的马车声音,还能猜测出她不是一个人回来的,这可真是奇怪。 果然来的人是廖虹,廖虹果然不是一个人回来的,她带了一个人回来了,一个满面铁青,双眼失神,气若游丝的男子。廖虹并没有直接进自己的房间,而是将马车置于空地上,就来见姜老鬼了,她站在姜老鬼的面前,轻轻地说:“老伯,我回来了。” 姜老鬼说:“我听到了。” 他不去问她带回来的人是谁,因为他知道,虽然他没有下过不允许带人回来的规律,可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做,廖虹不是个小孩子了,她带人回来,一定有她的理由,自己不去问,她也会说的。廖虹呆站了一阵,就说:“我带了一个人回来了,他或许可以化解去你老心中的一块心病。” 姜老鬼缓缓地睁开眼睛,望着面前的廖虹,说:“哦。” 廖虹说:“这个男人便是你老常在说的那个人的儿子,当今江湖上最有名气的七浪子之中的一个人物。” 姜老鬼身体抖动了一下,身上掉下一大片雪花,他说:“说下去。” 他想知道原因,这天下只有一个人有恩于他,这个人便是胡酒。胡酒是有恩于他,他却不知廖虹为什么会将胡酒的儿子带回来,还说可以化解去他的一块心病,他实在想不通。廖虹就说:“这个人在沙漠里失血过多,我遇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快要死了,所以我将他带了回来。” 姜老鬼终于站起身来,身上的雪花全给抖落了下去,他看着廖虹说:“你一路上辛苦了,将胡公子带到你房间去。” “这——”廖虹怔了怔,却忙说:“好,好的。” 姜老鬼说:“他需要要什么,你若是没有,你告诉我,你若有的,就给他,无论是什么。” 廖虹脸色变了变,还是说:“是。” 廖虹告别后,就想走,姜老鬼在她身后说:“还有,暂时不要让任何人看到他,不要告诉任何人他是谁。” 廖虹不知老伯的心思,只是点头。 胡丹在这个时候,只会微微睁开眼睛,望着眼睛的前方,像是一块木雕,略有形气的木雕,他已经不会说话,不能走动,连思维也没有的痴呆了。 姜老鬼望着廖虹的背影,脸上现出了笑容,冷笑。雪更大,风更冷,姜老鬼还在笑。高长恨不知何时又出现了,站在他身后,一动也不动,高长恨不动的原因是因为他知道师父有话要对自己说。姜老鬼呆笑了好一阵,才说:“你去安排一下,无论用什么办法,一定要让天下所有的人都相信颜红衣没有死,今天让廖虹带回来了。” “所有知道飞鸽传书内容的人,我不想再听到他们活着说出颜红衣让冷风吹杀死的消息,你明白我的意思么?” 高长恨当然明白,高长恨就走了。 高长恨走后,姜老鬼笑得更响了,笑得雪花一落到他身上便给他强劲的内力溶化了,他望着安静的桃花林,大笑着说:“我一生之中从不会欠任何人的恩情,也从不会给任何人的恩情,所以,胡酒,你放过我一次,我也帮你的儿子一次,但你儿子要我做的事太多了,所以我要让他变成颜红衣,给我还恩。” 雪花似乎让这句可怕的言语吓停了,风也住了。高长恨走入了廖虹的房间,所有的人全都安静地呆在自己的房间里,到处安静异常,廖虹正抱着胡丹,将胡丹放到床上,替胡丹解下衣服,这是温柔的妻子替劳累一天的丈夫才会去做的事,所以她一见到不告而到的高长恨,脸上一红,收回了手,又复用被子将胡丹盖好,将他的脸全都盖好,然后,她伸手似是无意地握着腰侧的那柄刀。 因为姜老鬼吩咐她的话她一时也不敢忘记:“还有,暂时不要让任何人看到他,不要告诉任何人他是谁。” 姜老鬼的话就是圣旨,自己则是一个在朝为官的小官,现在高长恨不告而来,他一定知道这人是谁了,那么,依照姜老鬼的话来说,高长恨就不能活着出这扇门了。 廖虹正欲动手的当头,高长恨说了句让廖虹莫名其妙的话:“他是颜红衣。” 廖虹吃了一惊,说:“什么?” 高长恨说:“老伯说这个人是颜红衣,颜红衣没有死在冷风吹的手中,颜红衣还好好地活在桃花林,这件事天底下只有我们三个人知道,如果若另外有人知道了,我会杀了你,当然,老伯也不会让我活着的。” 廖虹手松开刀柄,她才明白高长恨不是自己好奇而来的,他是老伯吩咐而来的,只是他说的话太过奇怪,颜红衣与胡丹根本不是同一个人,转动了下脑子,大惊说:“你的意思是说让胡丹假扮成颜红衣?” 高长恨拿出一件红衣的衣服,和颜红衣经常穿的衣服一模一样的衣服,然后一张面具,放在桌上,说:“君子兰,沫莉花今天错吃了东西,刚刚中毒身亡了,你床上的这个人就是颜红衣,天下独一无二的颜红衣,我们的大师兄。” 廖虹呆了呆,君子兰,沫莉花刚才接她回来的时候,还好好的,现在一下子就死了,肯定是让人杀死的,这就说明一个道理,这件事除了他们三个人外,已经没有一个人知道真像了。过了好一会儿,廖虹才说:“是。” 不久,门外响起一个人的声音:“老伯吩咐,祭日推迟十天举行,这十日之内,谁也不许出桃花林。” 这是野狗的声音,远在十丈之外,但他的声音却让廖虹与高长恨听得清清楚楚,野狗不敢近来,或者推门进来,姜老鬼让他在十丈外传话,他就不敢近前,所以他根本不可能听得到房间里面所有说的话。野狗一说完这话,就低垂着头,转身就走了,高长恨听见脚步声音越去越远,便说:“如今,你是廖虹,是你救回了大师兄,大师兄受了重伤,你负责给他治病,你要怎么做,你自己知道。” 高长恨话不多,句句到廖虹的心里面去了,话说完,便退出了门外,他知道廖虹一定知道怎么做的,桃花林之所以成名极快,并不是偶然的,天下很少能找得到如他们六兄妹这样聪明的人来。 第十章 英雄绝配(4) 廖虹自然明白了,她自衣服里掏出一个小瓶,倒出了几粒粉红色的丹药,轻轻扳开胡丹的嘴,将丹药全倒了进去。 这些丹药是桃花林独有的神药,无论谁吃了,绝不会再记起他自己以前是谁,是什么人,做过什么事。 过了一会儿,廖虹拾过那张面具,双掌运力,往胡丹脸上贴去,胡丹立即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连同胡丹也不认识的人,这张面具是姜老鬼做的,他做的面具是天下没有人可及得上的,这面具一贴上了胡丹的脸,就像生根似的,无论你用什么办法,都休想去得掉,就这样,胡丹就成了颜红衣了。再之后,廖虹将胡丹身上的衣服全部脱掉,认真地将高长恨带来的那件红衣穿在他身上,此时,连廖虹也有些怀疑她眼前的人到底是胡丹还是颜红衣了。 颜红衣终于醒了过来,睁开眼第一眼看到了廖虹,廖虹一直在望着他,颜红衣说:“你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 廖虹给了他个笑容,说:“你记住了,你叫颜红衣,是我的大师兄,我叫廖虹,我们在桃花林。” 第二天,姜老鬼带着几个徒弟来见了颜红衣,廖虹脸无人色地说:“我遇到大师兄的时候,他不知是中了谁的毒手,受了重伤,一直昏迷不醒,今天才醒了过来,看他样子可能伤到大脑了,他都记不起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了。” 高长恨说:“昨天我见他回来的时候,脸色很是苍白,今天看上去好了许多了,只不过他身体体质不差,应该可以恢复正常吧。” 姜老鬼望着颜红衣,淡淡地说:“红衣,你还能不能记得我是谁?” 颜红衣望着廖虹,廖虹对他说:“这就是老伯。” 颜红衣说:“老伯。” 很快,岛上的女人们都知道他们的大师兄伤到了大脑,已经忘记了一切,雪莲花很是伤心地将颜红衣抱在怀中,亲着他说:“我早就说过你要出事的,你怎么不听我的话呢,你为什么不好好照顾好自己呢?” 颜红衣也抱着她,说:“我认识你,你叫雪莲花。” 雪莲花又惊又喜,说:“你还记得些什么?” 颜红衣说:“是廖虹告诉我的,这里有一个对我很好的女孩子,她叫做雪莲花,别的什么我都不知道。” 雪莲花生气地重重拧着颜红衣的耳朵,气得快哭了,她说:“你——以前那个会甜言蜜语的颜红衣死那里去了,你怎么会这么傻,以后我们还怎么过日子啊。” 颜红衣说:“我不知道,我伤了脑子,我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雪莲花叹息着,忽然想到了什么,就说:“那有件很好玩的事你还记得怎么做么?” 颜红衣就问:“是什么事?” 雪莲花有些失望,却又强笑着说:“那我教你怎么做好了,哼,这本来都是你教会我的,现在倒要我来教你。” 她紧拥抱着颜红衣,丰满的胸膛堆在颜红衣的脸上,颜红衣只觉得脸一阵发热,双手抱得更紧,雪莲花吃吃地笑着说:“原来男人都这么坏,什么都忘了,就这件事永远也不会忘记。”她娇喘吁吁,挣扎着向床上倒去,颜红衣傻瓜似地跪在床头,去抱雪莲花,雪莲花娇滴一声,将颜红衣拉了一把,将他拉到自己的身上。 这时,门忽然开了,是让人推开的,进来了一个人,女人,这里面只有一个女人最可怕,这个女人自然是廖虹。另外的那些由姜老鬼买回来抢回来的女人谁也没有胆子就这样推门而入。 雪莲花怔了怔,脸上绯红,却仍然抱着颜红衣,双眼盯着廖虹,她很想骂廖虹几句,可她不敢,因为她知道廖虹杀了她,就像杀了一条狗一样容易。 “穿好衣服,让他出来。” 廖虹说的话很简单,很直接,几乎就是命令,于是颜红衣就穿上了衣服,向外走来,外面还在下雪,颜红衣有些不开心了,他还是知道雪地里和在暖被子里有区别的。雪莲花在颜红衣走出门外的时候痛声哭了起来,会哭是女人的专利,廖虹也没有去阻止,一句话也没说,只带着颜红衣往前面走,去什么地方,她也不知道。 姜老鬼出现了,鬼魅一般地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他是颜红衣,是雪莲花的男人。” 廖虹说:“可是——我知道一对男女——做那种事的时候——时候很敏感——换了一个人——”她说的话很干净,断断续续,但这是她的理由,每人都能够听得懂的,姜老鬼自然也听懂了,他望着廖虹说:“那你应该知道怎么去做。” 廖虹说:“我知道。” 杀了雪莲花,只有在杀了她之后,颜红衣才会永远是颜红衣,永远没有人可以分辩出来真假。 这是最好的办法,至于有些人因此而恨,他们不会去管,他们都是杀手,杀人的杀手。 姜老鬼临走的时候留下一句话:“你不能对他动感情,你要知道自己的身份,明天我再给他分配一个女人,她就是雪莲花的姐妹荷花。” 荷花并不是姓荷,雪莲花也不是姓雪,在桃花林里只有这几名杀手才有自己的姓名,别的人,以前有过姓名,进来桃花林之后就只有代号了。 荷花比雪莲花足足要小上二岁,皮肤更白更嫩,多情的眼波,柔软的皮肤,甜美的笑容,让廖虹都有些吃醋,仿佛她看到颜红衣此时正躺在床上,和荷花拥抱在一起。外面雪更大了,颜红衣也回去好久了,廖虹呆站在自己房间的门口,凝望着远处的星光闪闪,一动也不动地呆了几个时辰,她已经忘记了冷,但她忘记不了自己对姜老鬼说过的话:“我知道。” 她应承了老伯,就一定要去做的,对任何人可以失信,对老伯却不行,雪莲花想不死也不行了。夜正深,好一个夜。廖虹抓着刀柄,轻轻拔出短刀来,好一柄刀,好一柄无情冷漠的刀。 雪莲花却已经不在了,颜红衣也不见了,床上还是杂乱无章,被窝却冰冷冷的,房间里面的东西都在,人却不见了,两个活生生的人居然像从人间消失去一样失踪了。廖虹呆了,回头一看桌子上有一张纸,一个酒杯下压着一张纸,她飞快地抓起了纸张,上面有几行细小的字,不靠得很近,根本无法看得清楚,廖虹于是几乎将眼睛放到纸张上了,才顽强可以看清楚上面的字。 “我们走了,我知道你们会来杀我的,红衣变了,以前的那个他也许是死了,活着的根本不像他本人,我受够了,这里暗无天日的生活除了有一个可以让自己喜欢的男人以外,我一无所有,所以我只有走,我不想死,要死,也要死在心爱男人的刀下,廖虹,你是杀不了我的,绝对没有机会可以杀得了我,因为你也是个女人,我懂你的心思,其实在几十天的时候,我就选择好了逃跑的路线,我想我走之后,桃花林中的任何一个人也休想再见到我。还忘记告诉你一句,这信上含着迷香,看到这里的时候你已经中了毒,你一定会躺上十二个时辰的,等你醒来后,我们早不知道逃到什么地方了。” 廖虹只觉得眼皮发沉,可她还是咬着牙看完这封信,看完最后一个字时,她才倒了下去。 颜红衣逃出桃花林的事姜老鬼第二天才知道,他听到消息后并没有太多吃惊,只是咬咬牙齿,摆摆手说:“无论用什么办法,一定要让天下所有人知道桃花林的大杀手颜红衣已经让桃花林逐出桃花林了。” 对于众大杀手来说,这件事比追杀一个人要容易得多,于是,不到半个月,江湖上的人都知道颜红衣已经被桃花林的主人逐出了桃花林,与一个女人一起被赶出了桃花林。 第十一章 落花有情(1) “奏乐。” 高山有流水,汹涌的山泉水自上而下,在空中转了一个优美的弯之后,流水一泄万丈,万丈之尽头,有七八名绝色女子正在轻弹着琵琶,轻吟着歌曲,围绕在一个白衣胜雪的青年身边,白衣青年轻轻一摆手,琵琶声就悠扬而起,让人一听,恍然如隔世。 白衣青年喝着美酒,拥着佳人,连大草原的马王卓汉来了,他也似没有看到。 大草原马王富足天下,听说他专门修建了几座雄伟的房子用来装金银,这样的人身边当然少不了如虎似狼的武艺高手,这样的人无论去什么地方,都会引人注目,这马王还很年轻,刚刚四十出头,面目犹如年轻男孩儿,这样英俊多金的男人,不知是多少爱做梦的少女梦中的情人。 但这白衣青年却连看他一眼也不去看,他分明已经知道自己面前来了不少人,任何人到了他百丈之内,他都能感觉得出,只是他根本不想动。这让马王很不开心,马王与他的几十个手下呆了老半天,与几十个手下又烦又闷,对方却没看他们一眼,他何曾受过这般大的气,再也忍不住对旁边的人使了个眼色,两名心灵眼快的随从立即明白了主人的意思,一名当即扬声说:“草原黄金马卓老板前来拜见冷大侠。” 另一名随从接着说:“并有厚礼相送,失礼冒味之处,请冷大侠不要介意。” 这两个人的声音很大,将琵琶音律也压了下去,这两人本就是边城的两名恶人,声音大不用说,但这般低声下气的说话,倒还是破天荒地的第一次。 那名白衣青年自然是冷风吹,天下除了冷风吹之外,再没有一个人值得马王卓汉如此礼待,音乐低了下去,让冷风吹直皱眉头,挥挥手,沉声说:“诸位兄弟远道而来,一路上想必是辛苦了,何不先去城里稍休几天,日后约时间再见面如何?” 冷风吹这般拒绝方式很不高明,太狂妄,表明他根本看不起什么马王卓汉,只是想让他们滚蛋。但马王卓汉一点儿也不见生气,反而陪着笑说:“冷兄不必客气,小弟一路上并不辛苦,能见上冷兄一面,便是再辛苦也觉得值得了。” 冷风吹说:“阁下千里而来,又送厚礼,不知是为了何事?” 卓汉说:“想请你帮我杀一个人。” 冷风吹说:“哦。”说着拍拍手,音乐又响起,似已忘记面前这一群人。 卓汉冷然说:“我如此多礼,你却如此待我——来人,上去向冷大侠请教一番。” 那两名刀手早就忍耐不住了,跳了起来,丈余之地,一跃而近,只吓得众女大惊失色,连忙闪避,只怕这两个人手中的刀不小心在她们身上或者脸上划上一下,那她们这一辈子都算完了。 冷风吹没有逃,他从来不逃,他不逃,只有拔刀,他的手离刀柄很近,也很容易拔出刀来,出手自然不慢。 一刀从他面前轻轻划过,如同一片树叶从树上坠下,但所有的人都让这一刀而呆住,紧接着,便见地下多了四只手,接着是四条腿,最后才是头,两个头落地时,鲜血才涌了出来。冷风吹闪到了一边,从衣服里面拿出一块洁白的布条,轻轻擦去刀上的血迹,冷冷地说:“我的刀法不是用来看的,也不是用来陪练的,我的刀法全是要人命的杀招。” 马王卓汉发呆一阵之后,忽然大笑拍手说:“好,好刀法,卓某久抑冷大侠刀法是天下一绝,今天竟有幸得亲眼所见到一次,真是让人大开眼界,佩服佩服。” 冷风吹目光如电般射向他,卓汉只觉得一阵冷风直入心底,但他脸上的笑容有增无减,还大笑着说:“以冷大侠的身手,再无礼待人也是当然,小弟卓汉,愿拜冷大侠为兄,此后做牛做马,一生愿随冷兄左右。”接着吩咐手下说:“还不快向冷大侠行礼,此后他就是你们的大哥,也是我的大哥。” 他当头跪下,剩余的人也忙一齐跪了下来,卓汉边叩头边说:“小弟得以冷兄这样的好兄弟,无以为敬,轻微之礼,请冷大哥笑纳。” 冷风吹说:“不必了,起来吧。” 卓汉迟缓了一阵,说:“这——” 冷风吹说:“我没有兄弟,收拾好尸体,你们走。” 他不肯多说一句话,幸好卓汉的手下都是些精明利索的人,一会儿便将死尸收拾好,还用清水洗净了地下的鲜血,最后才有两人抬着个宠大的珠宝盒的人走向冷风吹,冷风吹忽然说:“站住。” 那两个人便站住了,卓汉大声说:“还愣着做什么,快将礼物让冷大哥过目。”又柔声说:“冷大哥,这是小弟从天山高价购买来的几块天然宝石,色采极俱,是人间至宝,请冷大哥过目。” 冷风吹没有说话,两人便将珠宝盒放到他面前,两名汉子轻轻地找开珠宝盒,一抹淡蓝色的光线飞射而出,冷风吹忽然一手抓着刀柄,飞起一脚,将珠宝盒踢入了深水之中,那两名汉子忽然飞身跳起,一人抱着冷风吹一条腿,他们手掌心之中正有采自极北之地的毒蜘蛛之毒的银针。 刀已挥出,又见鲜血,两名汉子连声音也没哼出,就头身分裂了,极毒的银针虽然没有刺到冷风吹,可珠宝盒中的迷药却也极毒无比,竟然将冷风吹的内力一时压了下去。 卓汉这时哈哈大笑着站了起来,冷笑着看着冷风吹,说:“冷风吹啊,冷风吹,我以为你真有什么大本事,还不是小丑一个,你就认命吧,你不该收了容小山的十万两银子,还想将他杀死,你违背了规律要倒霉的。” 冷风吹虽然内力被压,全身无力,但刀并未离手,他冷冷地说:“卓汉,我倒小觑了你,你真是个人物。” 卓汉冷笑着说:“你应该知道,杀手是没有感情的,该杀的人千万不能心软,一心软,他就离死不远了。” 冷风吹脸色一变,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第十二章 落花有情(2) 卓汉哈哈大笑,笑声格外让人恐慌,几名女子全吓得四处躲藏,狼狈不堪,卓汉带着他的人一步步朝着冷风吹走了过去,正在此时,忽然听到一个声音说:“你错了。” 声音如在耳边,卓汉吃了一惊,连忙返身,他也是武林中一流的高手,听说话之人正在他们附近不远,可他怎么就没有感觉到身边有外人,不由惊出一身冷汗,他回过头,便见到了冷风儿。 冷风儿接着说:“你说的话,错了。” 卓汉一见说话的是个年轻的女孩子,也不惊慌了,但她既然能走到自己这么多高手的身边而不让发现,也不敢小瞧这个女孩子,反着身子退了两步,望着冷风儿说:“你是谁?” 冷风儿说:“你错了。” 卓汉这才感觉出来她眼中的杀气,她的杀气与冷风吹眼中现出的杀气同样可怕,这女孩子是什么人?他不由大声说:“你在说什么,你再不滚开,我连你一起杀了。” 冷风儿说:“杀手也是人,他也有感情。” 说完这句话,众人便看到了她的刀。 她的刀当然不会有冷风吹手中的那柄刀一样名贵与让别人害怕,这柄刀看起来很轻,但使将出来,好象不比冷风吹出手慢,一出手,两名首当其冲的汉子迎面就摔倒在地,一声惨叫到了嘴边,便再也吐不出来了,冷风儿望着自己手中正流血的刀,冷冷地说:“我真的不想杀人,但不喜欢陌生的人站在我身边,你们若不再走开,我还是宁愿将你们一起杀了。” 她说的这话不是吓人的话,的确,刚才站在她面前的这两个已经倒地身亡的家伙武艺在这群人中并不低,但一招未过,只看到对方出了刀,便一声不吭地倒地而死,这样的人没有谁不害怕的。 所有的人全都走了,七八名女孩子也走了,没有一个人不怕杀人的人,尤其是武艺高强,出手便可伤人的杀手,冷风吹望着冷风儿,说:“你不应该让他们走。” 冷风儿说:“我说过,我并不喜欢杀人。” 冷风吹说:“但天下该死的人太多,卓汉便是其中一个。” 冷风儿却说:“你不是一直想去找胡酒么?” 冷风吹一怔,说:“你知道他在那里?” 冷风儿说:“但你一定要答应我,不能与他动手,不伤害他,我就告诉你他在那里。” 冷风吹咬着牙说:“绝对不行。” 冷风儿停了一阵,说:“也许他——他不值得让你动手去杀了。” 冷风吹说:“为什么?” 冷风儿说:“胡酒虽名列天下第一剑侠,可是他的功力在二十年前就废了,如今他是个废人。” 冷风吹跳了起来,叫着说:“不可能。” 冷风儿叹息着说:“我本来不想说的,可我很快就要离开你了,我若不说,只怕以后我没有机会说了。” “走?”冷风吹说:“你打算到那里去?” 冷风儿双眼迷惘,言语里却透露出一丝刚强,她轻叹说:“我要去沙漠。” 冷风吹说:“你还不肯死心,对胡丹那个家伙。” 冷风儿凄凉地说:“我们何尝不是一样,你为了杀胡酒,你一直都不肯放弃——我要找胡丹,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否则——我永远也不想再出现在你的面前了。” 冷风吹大怒,说:“你——” 冷风儿忽然说:“今冬的最后一天,胡酒会在羞光山庄出现,他是和殷小凡一起出现的。” “飞刀娘子,胡丹的母亲?”冷风吹喜形于色,说:“好,太好了。” 冷风儿别过头去,拧去眼角的泪水,说:“我也许这一辈子不再与胡丹相见面了,但我不希望我最亲的也是唯一的亲人和他最亲的人成为生死仇家,我一生之中从不求人,我只想求你这一件事,也是最后一件事。” 冷风吹说:“不必多说了,我志已定,不能更改,还有,你不能去沙漠,胡丹既然这么久也没有出现,只怕凶多吉少,沙漠里那天不吞并几个人,那是最正常不过的事,至于尸体,也许早让恶狼给分吃了,便是你能够找到他的尸体又有何用,他若是没死,早就回到中原了,像他那样的人,只要在中原一出现,便会转遍天下,可是这么久谁也没有他的音讯,你去找又有何用?” 冷风儿说:“管好你自己吧,我一定要去的,现在就走,你与胡酒的事,我只能做到这一点,但你要知道,胡酒现在已经生不如死了,你又何必再去往他伤口上洒盐。” 冷风吹皱眉说:“傻瓜,小傻瓜,糊涂虫——” 冷风儿不再看自己的兄长,她凝望着远处的天空,望得入了神,她的泪水已经流满了脸,怎么擦也擦不干净,过了好一会儿,直到冷风吹身体可以活动了,她才走了,一句话也没有说,要说的话,早就说完了。 “听说桃花林的大杀手颜红衣并没有死。” “他不是死在冷风吹手上了么?” “可他又出现在江湖上了,前几天有人见到他杀了太湖双雄,好可怕的刀法,一定是颜红衣。” “难道冷风吹杀死的那个人不是颜红衣?” “这我可就不知道了,只是颜红衣没有死,这是千真万确的,前几天听人说颜红衣已经让桃花林逐出来了,与一名叫做雪莲花的女人双双逃了出来——” “那么你见到过他么?” “没有。” “那你认识他么?” “当然认识,他总是着一身红衣服,使刀,杀人之后常尝刀上之血,满身都是刀疤,长得又十分英俊,才二十四五岁。” “这样的人只怕没有人分得出来他是杀手吧?” “是啊,真可惜,以他这样的年龄,就有这样的身手,可以说在江湖上很少见的了,但他居然舍弃武林世家地位,加入了桃花林,真是让人婉惜。” “你看,那边来了一个穿红衣的男人——啊,他身边的那个女孩子长得多好看——” “这几天杭州城里在来了不少奇怪的人,别死看他们,管他们是不是颜红衣,小心惹事生非,那才叫倒霉呢。” “这人难道真的是颜红衣?” “你看他满身刀疤,一身红衣,腰上那柄刀——” 声音越来越小,再也没有了,他们又在喝酒,眼角却总望着正朝着他们走过来的那一男一女身上飘去,男的英俊,女的靓丽,这样的人到处都会引人注意。颜红衣大步走了过来,一手抓紧刀柄,一手手牵着雪莲花,全没注意别人的目光,甚至有人看到他后飞快地向远处跑开了,他也只当没看见,他好象对任何事都不会动心似的,在他心中,只有他手中的刀,他手上的女人。 刀确实是柄好刀,女人确实可以让许多男人都满足的女人,小半的人男人看着他手上的刀,大多的男人却在望那个女人,绝色的女人。 颜红衣走进客栈,牵着雪莲花的手一直舍不得放开,生怕他这手一松,手上的女人就永远再也见不到了,那女人似在思索着些什么,两人寻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颜红衣抬头向四周看了一眼,四面的人一见到他满面的杀气,不由齐齐低下头去,再也不敢正眼去看他,店小二却走了过来,做生意的人,谁也不会怕银子多的,他笑着说:“客官,你们要点些什么?” 第十三章 落花有情(3) 颜红衣只说了一个字:“酒。”雪莲花接着说:“只要店里面能够做出的好菜,尽管送上来。” 店小二应声就去了。不多久,酒菜就送了上来,颜红衣抓着酒瓶就喝,只当这能够醉死牛的烈酒比水要能解渴。门外这时又进来了一个客人,他一进来就大叫着说:“店小二,快过来,老子有话要问你。” 他声音不但大,而且很难听,叶败的声音就是这个模样,店小二想假装没听到,但还是情不自禁地转过头去,叶败一手抓着他的后衣领,将他提了起来,大声说:“陆小丹在那里?” 店小二吃了一惊,他想不到这人竟有这么大的力气,能将他提起来,好象根本没用什么力气似的,他忙说:“我不知道谁是陆小丹,客官你快放手。” 叶败自然不肯松手,他叫着说:“既然你不知道,那么你留在世上还有什么用?”他想给这个什么也不知道的家伙一个巴掌,将他要听的话打出来,可眼光往一边一扫,发现了颜红衣与雪莲花,叶败一怔,放下了店小二,向颜红衣走了过去。 “大师兄,你什么时候来到江南来了?” 颜红衣一怔,他一时想不起这人是谁了,他望望雪莲花,雪莲花早吓得脸色苍白了,颤抖着说:“叶——叶公子,你好。” 叶败望了望颜红衣,又看了看雪莲花,恍然大悟,大声说:“原来你们俩个真是私奔出来的啊,我明白了,明白了。” 雪莲花连忙点头,叶败接着说:“但是颜大哥为什么双眼无神,你们到底做了什么坏事?”雪莲花又吓得全身乱颤,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叶败想了一阵,才说:“我知道了,你们一定是昨天夜里太累了,哈哈,太有趣了。”也不道别人,径直而去,远远听得他大声说:“陆小丹,陆小丹你在那里——他奶奶的,你这个死王八蛋,你也说不知道,那我打掉你两颗大牙,你一定记得起来了——什么?你说什么?你小说刚才说什么来着——” 颜红衣听得有趣,笑着说:“这人是谁?我认识他么?” 雪莲花一把拉着他肩膀,忙说:“我们快走吧,快走。” 颜红衣说:“走?为什么要走,你还没吃饭,我也要喝酒呢。” 雪莲花不理他,拼命地将他拉了起来,向门外冲去,她只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叶败已经发现他们了,说不定另外寻找他们的人也来了,还不走,让他们看到,只怕性命难保。只可惜,他们才走了几步,他们面前就出现了几个乞丐挡住了他们的路。 姜如尘站在最前面,手持一个破碗儿,淡声说:“公子小姐,行行好,给点碎银,做做好事。” 颜红衣冷笑着说:“你年纪轻轻,有手有脚的,什么事不能去做,偏偏来做乞丐,滚开。”雪莲花脸色却变了,轻轻在颜红衣耳朵边上说:“不要无礼,这人是丐帮帮主姜如尘,你千万别惹他。” 颜红衣说:“便是天王老子来了,我也不怕,乞丐头目又怎么了,他能把我怎么样了?” 雪莲花柔声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怎么不听我的话呢。”边说边对着姜如尘陪着笑说:“姜帮主,千万不要见怪,我男人是个大老粗——” 颜红衣皱眉看了雪莲花一阵,好一会儿才说:“好,我不惹他好了。” 这时,只见两边的人越挤越多,好奇的人总是不会太少的,况且这是江湖上闻名不能见面的乞丐帮主与桃花林第一杀手,他们怎么能放弃这个大好机会呢。只听一丐大声说:“都走开,让开,丐帮正在做行侠仗义,除暴安良的大好事,你们都挤过来做什么,别不小心让人一刀伤了你。” “行侠仗义,除暴安良。”颜红衣默默念了这句话几遍,脑中一片空白,竟不知这几句话与自己有什么重大意义。 姜如尘双手握着打狗棒,向着颜红衣一抱拳说:“颜大侠,请。” 颜红衣笑着说:“你请我做什么?难道丐帮也藏着好酒请我去喝不成?”众人听了都想笑,却没有一个人敢笑出声音来,都觉得这个杀手太过狂妄一些,竟然敢在天下第一帮的帮主面前如此狂妄,正等待着看好戏之时,只听一人大笑着说:“大师兄,听说这几天丐帮帮主伸出了第三只神手,发了个大财,说不定要藏着好酒也不一定呢。” 叶败到处转了一圈,还是没找到陆小丹,一听这边有动静了,心中大喜,忙跑了过来。 姜如尘一见叶败,脸拉得比谁欠他五两银子不肯还一样难看,忙说:“叶败,今天之事与你无关,听说颜红衣已经被姜老鬼逐出了桃花林,他也不是你什么大师兄了,你可不能帮他。” 叶败冷笑着说:“你们丐帮人多势众,还怕别人有帮手不成?” 姜如尘说:“但你不同,如今你和我已经是好朋友,我岂会为了一个身名狼籍的杀手与你翻脸呢。” 叶败说:“丐帮头子,别与你家大爷圈近乎,老子我是杀手,我没有朋友。” 姜如尘脸色一变,沉声说:“这么说,你是铁了心要与丐帮为敌了?” 叶败笑嘻嘻地说:“正是。” 姜如尘气得脸都青了,说:“那好,今天我就来会会桃花林的大杀手的杀人绝艺。”叶败笑得更开心了,说:“我今天倒要瞧瞧丐帮除了讨米功夫一流之外,还有什么功夫好。” 姜如尘大怒,猛地说:“丐帮弟子,摆打狗阵。” 众丐连连应是,迅速摆好一个阵势,叶败有些发怔了,正想冲到阵外去,可是见颜红衣根本不当回事一般,他移动的身子又生生收了回来。众丐俱是些德高望重的长老辈人,不到片刻,便摆好了阵,打狗阵看起来显得很粗糙,滑头可笑,但它的威力在当今天下除了少林的罗汉阵方可与它相提并论。一时转动,顿将叶败,颜红衣,雪莲花三人团团围了起来,叶败见大师兄冷静无比,也没事一般嘻嘻而笑,颜红衣不说话,也不动,只是握刀的手有些发硬,雪莲花却是一脸呆滞,茫然发呆。 便在这时,只见众丐之中忽然发出一声惊叫之声,十多名壮年汉子齐齐向外飞去,动作奇快,但却一个个踢倒在地,打狗阵还没运动就给破了,叶败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说:“陆姑娘,你这一招天女打狗飞的招式真是好玩,用在这个地方的确名副其实,什么时候有空你一定得告诉我。” 来人就是陆小丹,姜如尘一见陆小丹,便走了过来,向着陆小丹一拱手,说:“陆姑娘,你好。” 陆小丹点点头,说:“你们这是在做什么,杀人么?” 陆小丹可是胡丹的人,姜如尘虽为一帮之主,却也不对她无礼,他手下那些长老早就知道陆小丹这个人,所以她一冲过来,不敢对她动手,又怕她误伤了,所以全都闪到一边去了,一些反应慢的人都让陆小丹给踢飞了。姜如尘听陆小丹如是说,忙说:“我们正在做替天行道的大好事,陆姑娘千万不要误会。” 陆小丹低下头,从人群中走过去,说:“他——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消息?” 这自然是问胡丹的消息,一见他们的面,陆小丹就会问,姜如尘说:“没有。” 叶败忽然大叫着说:“陆姑娘,你千万别信乞丐的话,他说话一般都如同放屁,他几时替你去找过胡丹了,昨天他使出第三只手发了个大财呢,想不到小坏蛋一不见了,他就敢重操旧业,真是让小坏蛋在天之灵不得安息啊。” 陆小丹脸色一变,厉声说:“你说什么?” 叶败却没有想到陆小丹是听到他说的那句在天之灵几个字生气了,他居然敢说胡丹死了,陆小丹真想杀了他,只听他说:“是啊,这姜如尘坏事做尽,你千万不要相信他会帮你去找胡丹呢。” 陆小丹冷冷地说:“我不相信任何人,但你——”她目光如刀般盯着叶败,冷冷地说:“你若再敢说一句胡丹的坏话,我便杀了你。” 叶败吓了一大跳,他从来没有见到过陆小丹这个模样,他不怕男人,但对女人,他一个也不敢惹,他忙说:“是,是,我不会说,一定不说,死也不会在你面前说胡丹一个字儿的坏话。” 雪莲花与颜红衣一直在一边看着他们,这时雪莲花拉了拉颜红衣的衣服,小声地说:“我们从客栈里面走吧。” 颜红衣点点头,两人便转过身来,朝着客栈里面走去,才走了一步,姜如尘大叫着说:“颜红衣,别走了颜红衣。” 颜红衣便站住了。 他不走,因为他实在不想逃跑,雪莲花也没有走,因为颜红衣正拉紧她的手。 所有的人都望着这两个背影,更多的人只是望着颜红衣的那只手,握刀的手,因为谁都知道,大杀手一出手,便是杀招,惊天动地的时候就是他出名的刹那,这时,只要他们一出手,就会成为江湖上多年不见的盛景。 “小坏蛋。” 陆小丹这句话的声音并不大,但每人都听得很清楚,所有的目光一齐望着陆小丹去了,只见她满脸都是泪水,双眼呆呆地看着前面,她的前面是颜红衣的背影,她流着泪水说:“小坏蛋,我好想你呀,你还没死么?” 叶败听了这句话,几乎想将今天上午偷喝的酒全都吐出来,他大叫着说:“陆小丹,你大概是疯了,小坏蛋死在沙漠了,这里那还有小坏蛋。” 颜红衣听了陆小丹这句话,竟怔了怔,觉得这声音很是熟悉,只是一时想不起自己在什么时候听到过,又在什么时候认识这个女孩子,他回过头来,四目相对,颜红衣呆了呆,陆小丹颤声说:“你——你——你是谁?” 颜红衣当然记得自己的姓名,他当即说:“我是颜红衣。” 陆小丹长叹口气,这个名字她记都记不住,她只在乎这个男人是不是胡丹,不是胡丹了,无论他是谁,都与自己没有关系,她心想自已一定是这几天想胡丹太多了,才会产生这样的错觉,天下相似的人太多了,这个人是姜如尘的对手,怎么会是胡丹呢,既然不是胡丹,她又何必去注意他呢,于是陆小丹就走了,没有一个人敢去留她。 颜红衣望着陆小丹的背影,说:“这个女人是谁?” 叶败大声说:“她叫陆小丹,是胡丹的老婆,你问她做什么?你是我的大师兄,但千万不能打她的主意,她是胡丹的。” “胡丹?”颜红衣只觉得脑中一阵涨痛,再也忍耐不住,松开雪莲花的手,朝着姜如尘等人冲去,历来无人能破的打狗阵在他中如同无物,虽然他们的阵早就让陆小丹乱七八糟吵了一下就乱了,但名阵就是名阵,也不是随便就有谁可以冲过的,但只见颜红衣莫名其妙地在里面转了几个圈,人就到了打狗阵外,众丐目瞪口呆,竟没有去追,雪莲花也呆了,叶败也呆了。 一名丐帮长老见颜红衣越去越远,大叫着说:“帮主,还去不去追?” 姜如尘满脸沮丧,说:“不用追了。”他明白自己的兄弟,丐帮现在的这些人全是不如以前了,再说以颜红衣刚才所展开的轻功之术,不用说连他这个帮主也要自叹不如,连打狗阵也困不住他,还追去做什么。 颜红衣不知要去何处,杭州城对他来说一无所知,他只是往前直冲,路上行人来来往往,本来没有人去注意谁在狂奔,当有一个人飞也似地在他们面前穿过时,这次以为见到了鬼,可当今太阳高挂,那能有鬼,颜红衣已经去了几十丈远外了。 第十四章 落花有情(4) 陆小丹骑着一匹马,在街头缓缓而行,看着她的背影,显得很寂寞与孤独,当她感觉到了她的身后有人发生异常时,猛地转头,只见一个一身着红衣的汉子竟自远处飞奔而来,她这时忽然想起那天在太原被送上斩头台的时候,那时也有个人飞也似地从远处而来,可是那个人她太熟悉,而面前这个人,她太陌生。想着胡丹,陆小丹就黯然失神,心想那一切也许永远不会再有第二次了,眼前这个陌生人无论是谁,对她来说都不会重要,胡丹也许是永远不会再出现了。 陆小丹低下头去,长叹了口气,眼前流下了两行泪水,叹声未停,只见马前忽然就多了一个人,一个身穿红衣的男人,颜红衣正站到她的马前面了。 陆小丹拉住了马,定眼看着颜红衣,她不知道这个自己根本不认识的男人挡住自己要做什么?但陌生人对于陆小丹来说都让她讨厌,如果谁让她不开心,她就出刀,所以,她的手握住了刀,冰冷冷的绝情刀柄。颜红衣并没有说话,只看着陆小丹,谁也不知他心里在想什么,长街头一下子就静了下来。 “滚开。” 冷漠无情的声音,比冰都冷的声音。 颜红衣没有让路,反而说:“我曾见过你,你一定是我心里面很重要的一个人。” 多么温柔的声音,毫无疑问的说词,只能让陆小丹更加思念那张满是笑容的脸,那个经常给她带来欢乐的男人,而那个人绝对不会是面前这个人,她从来就没有见到过面前这个人一眼。 颜红衣接着说:“我虽然不知道你是谁,可是我敢肯定我以前一定认识你。” “滚。” 更冷漠的声音,更冷漠的是一柄刀,绝情刀,比雪光更雪亮的一柄刀,无情锋利的宝刀,刀出鞘,闪电般朝着颜红衣胸口刺出,颜红衣只觉得身体一颤抖,利刀刺穿了他的左腹,他看到自己的鲜血从伤口处飞沾而出,刀又飞快地拔出,接着看到面前飞出一只脚,一脚将颜红衣踢倒,一匹马从他背上踩了过去,长街上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音,陆小丹已去远了。 颜红衣想站起来,爬起来了一半,人又跌了下去,跌倒之后,便再也没有力气爬起来了。 他并没有死,绝情刀在刚才一下足够让十个活人的骨肉分成几十块,可陆小丹并没有要他的命,陆小丹自从遇到胡丹之后,很少胡乱杀人了。 街头又传来急促的马蹄声音,一名壮年长须的汉子率着几十名大男人飞马而来,大声叫着:“闪开,闪开,这人是桃花林的大杀手颜红衣,千万别再让他跑了。” 快马冲来,惊得街上行人纷纷向两边冲去,齐声惊叫,几十匹马很快就冲到颜红衣的面前,一看着倒在地下的颜红衣,那名长须汉子大笑着,脸带着残酷的狂笑,重重拍一下马背,直直朝着颜红衣身上踩去。 这群人是杭州府的铁捕快与他的手下,铁捕快姓铁,在家排行老二,人称铁老二,是杭州府捕快之中武艺最好的一个,曾一人摧毁了西湖仇帮而名震江南,他总是埋怨杭州府太小,没生几个成名的大枭雄让他去抓,未免是种憾事,今天得知有人告水说桃花林大杀手颜红衣现身杭州,那里肯停,匆忙赶来,又听手下说颜红衣让一个女人用刀杀倒在地,生怕这人死了,若自己亲手杀死这名惊天下的大杀手,想不扬名立万都不行了,于是急忙赶到,生怕颜红衣死得过早。 铁捕快远远看见颜红衣倒在地上,鲜血淋了一地,心想:“这小子好运气,竟然像死了,否则倒要他好看。”心下略为扫兴之后,立即大声说:“兄弟们,催马冲上去,将他的尿便全踩出来。” 几十匹马欢也似地向前直冲,朝着颜红衣踩了过去。 路上的行人吓得全闭上了眼睛,却有几个人欢呼起来。 看热闹的人总是不会少的。 马蹄扬起了一阵雪花,雪花之中,忽然听到一阵刺耳的古乐声音传了出来,冲在最前面的铁捕快忽然发现马前多了一个人,那人速度之快,无法形容,心下一凛,连忙拉马,杀手在他眼里他可以为所欲为,可是要纵马踩伤旁人,只怕会有麻烦。 一时之间,他根本就忘记了对方闪动的身影,若不是轻功绝俗,怎可快过快马,而钻到他的马前面。 只听快马一阵长嘶,数百斤重的高头大马忽然就飞了起来,哗啦一声,往旁一倒,如歪了的墙壁一样,一下子倒了下去,同时也将这名大名在外的大捕快一起放倒,这匹马是让人一刀削断了四条大腿,好快的一刀,紧紧跟在铁捕快后的捕快感觉前面有异,齐喝一声,拔出腰刀,如狼似虎般朝着前面冲来。 他们就是压,都可以将面前这个人压倒,可是他们失望了,一匹匹马全都给放倒了,连同马的主人,和着铁捕快倒了一地。 那个人好象连动也不曾动过手,几十匹马前面的几匹马全倒在地上了,后面跟来的连忙拉着马,倒站住了,这几十匹马冲来,居然没有让面前这个人退后一步,他站在那里,就像一根无法穿越的石山一般阻挡住他们的去向。 这座石山后面便是颜红衣。 等看清站着的石山是个什么样的人时,所有的人都看得眼都花了,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在他们眼中如同天神般的铁捕快和他的手下,竟然在一个秀气的女人手中连一招都走不过,不是跌倒在地,便是摔断了腿。最惨的一个还是铁捕快,他倒在地下,永远起不来了,那柄刀在削断他的坐骑的时候,同时要了他的命。 这人的确是个女人,而且是个长得很不错的女人,如果她肯笑一笑,相信可以让天下所有看到她笑的男人都会觉得这一天好幸福,但她不笑的时候,尤其是她手中正握着柄沾满鲜血的刀的时候,你一定会当是眼睛看花了,因为你做梦也想不到这般温柔如水的女人杀起来人居然会这么容易。 马还在惨呜,所有的人,所有的活人都走了,远远地走开了,廖虹擦干净刀上的血,蹲下身子来,柔软的手指抚摸着颜红衣冰冷的脸宠,两行泪水无声无息之中流了下来,她是个杀手,江湖上最好的几名杀手之一的一名杀手,这样的杀手在很小的时候就不会流眼泪了,从来不会流眼泪,廖虹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流眼泪。 又下起了雪,寒冷的冬天的气候本来就是深高莫测,一直繁华的街道此时极是寂寞,廖虹抱着颜红衣,想让他温暖一些,可是,再温暖的怀抱也阻止不了他汹涌而出的鲜血。 又有人来了,只有一个人,只是一个女人,不会武艺的女人。 廖虹听了这人的脚步声,不用回头就知道这个女人是谁,因为守在颜红衣房间边的时候,听多了这种细微而轻的脚步。这个女人是雪莲花。 雪莲花冲了过来,拼命地将廖虹推开,紧紧抱着了颜红衣,鲜血染红了她的脸,她的泪水也被鲜血染红,她哭叫着说:“你为什么要杀了他——我们活着已经是多么辛苦,他活着已经再没有一点幸福了,你这冷漠无情的女人,你竟然——竟然要杀了他,你也将我一起杀了,他死了,我也不想活了——” 廖虹摇摇头,站起身来,缓缓地说:“不是我伤了他,他也没有死。” 雪莲花并没有认真听廖虹说话,第一句话是什么她没听到,无论是谁伤了颜红衣对她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廖虹说的第二句话:“他也没有死。”一听这句话,雪莲花忽然抬起了头,望着廖虹,说:“你能救活他么?” 廖虹说:“他并没有死,他也不能死,无论谁想要他死,都不会太容易的。”说着她抛出了一包药粉几粒丹药和一张血纸,她虽然说得很轻淡,其实心里面吓得要命,像她这样的人一看刀伤口,便知道那是柄削铁如泥的宝刀,这样的刀杀人太容易不过了,幸好并没有击中要害,但她没有表露出来给雪莲花知道,因为雪莲花知道也没有用。廖虹接着说:“这包药粉和丹药给他外用和内服,十日便可全愈,这一张纸上有一个人,十五天之后的今天,我们谁也不能让他再活到第十六天。” 雪莲花双手颤抖着捡起那包药粉和丹药,又拾起那张纸,她不敢不相信廖虹的话,不敢不去拿着那张纸,那是姜老鬼的命令,绝对没有人敢违背的旨意。再说他们两个人都逃出来这么多天了,还不是让他们轻易就找到了,再想逃走是不可能的事了,雪莲花只觉得全世界都黑暗了,她颤声说:“我知道了。” 廖虹说:“老伯并不想要你的性命,他也不怪你,只要你肯听话,以后会让你们过好日子的。” “我们?”雪莲花虽然心里已经绝望,但一听到这样的话,还是心中狂喜,对于一个下人和一个身不由已的杀手来说,这是种多么奢侈的生活,所以她忍不住说了一句:“多谢。” 第十五章 美好的日子(1) 岁月总是一天天过去,无论谁也不能让它停住一刻,往事总是美好的,现在总是残酷的,现在终也会变成过去,无论多么痛苦的现在,只要你能够勇敢挺过去,都会变成美好的过去的。正如同岁月中有悲有喜,有欢有苦,但悲与苦并不会是永远的,欢和乐也一样,世事本是难料,萧贵躺在一匹快马之上,尽可能地将全身放松,他本来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而此时,他却是如此在厌恶这个世界。 他并不喜欢开玩笑,然而老天总是让他活在游戏之间。 他喜欢上的女人,竟然就是他弃之如履的公主,为了这个女人,他做了许多他梦想不到的事,甚至于连同自己的全家都因为这个女人而受株连,他和她本应该是生死之仇的敌人,命运却让他们走在了一起。 萧贵不知道自己要去何方,去做些什么?慕容斐感激他的救命之恩,也教会了他一些绝世的武艺,但这一切都不重要了,他的全家死的死,流放的流放,永远不可能再像从前那样幸福地在一起生活了,他爱的女人是给他最大伤害的仇敌,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事实。 所以他只有走,往前走,前面的路不知道通往何处。 蓦地,后面有几匹马飞快而来,有人竟似从后面大叫他的名字,萧贵一怔,回过头去,那几匹马冲了几步。到了萧贵的面前,便站住了,其中一个人手持一张特殊的纸,这样的纸萧贵以前见过太多,那是圣旨。只见那个人下马立定,大声说:“萧贵接旨。” 萧贵一呆,这种声音的语气已经很久没有听到了,但心里不由还是露出厌恶之色,冷声说:“有什么屁话,快说。” 那人倒是吃了一惊,在他记忆时面对圣旨,谁不是恭恭敬敬的,萧贵这模样他还是第一次看到,一看萧贵这模样,不由大怒,大声说:“萧贵,你好大的胆子,圣旨一到,如君亲临,你不但不跪接——” 萧贵根本不吃他这一招,冷笑着说:“皇帝算什么玩艺儿?我的胆子本就比你们这群狗奴才大得多。”说着手一伸,疾向那人的圣旨抢去,那人眼一花,手中的圣旨到了萧贵手中,这一下只气得他脸色铁青,手足发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圣旨是这样写的:“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念故尔对朕不忠在前,朕伤了尔之一家,是朕一念之错,事已过去,朕不再追究熟是熟非,接旨之后,速回皇宫,官复原职,勿让朕失望,钦此。” 萧贵冷漠的眼睛里立时现出了叶舞容的笑容来,这一定是叶舞容让叶离群做的,不然叶离群身为一国之君,岂可向人陪罪,想着叶舞容以前与自己的点点滴滴,心神一荡,心想:“回宫呢,还是继续呆在这肮脏的江湖之中,若是回宫,不但美人在抱,一生荣华富贵,夫复何求呢,若是不回,此后福祸谁能定,但江湖——” 心想两事,不能左右,那几个人战战颤颤地全下了马,一人看着萧贵脸色时红时黑,心知他正在犹豫之间,于是便说:“萧——萧大人,皇上对你可真是不错啊,给——给你花了万金修建了一座好豪华的驸马府,几乎可以与王爷的别宫相比美呢——虽说皇上做了些对不住你的事,可他毕竟是皇帝,过去的事就算过去了吧,你就不必太过计较了啊。” 这几个人是叶舞容特意找来的,全是朝中有名的大学士,口才之好,在朝中无人可及,叶舞容让几名侍卫领了这几个人来到江湖上找萧贵,实是花了不少心血的。 萧贵叹息着说:“你们先走吧,麻烦你们了,我要好好再想一想。”他确实要好好想一想,是啊,事已经发生了,再挽回是不可能的了,可就这样回去,对不住家里死去的家人。可心有不平又有什么办法,他真的需要再好好想一想,于是他就走了,他又回到了洞庭湖附近的那个小镇上。 他和叶舞容开的那个小客栈还在,只是人面全非,镇还是小镇,只是已经没有见到一个熟悉的人影了,不知从何方来了好多些人,住进了原先那些熟人的房间里,萧贵这间房子当然也住了人,是对年轻的夫妇,他们俩照样是开客栈,生意看起来还不错。 萧贵寻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小店老板娘就走了过来,笑容可掬地说:“客官,你要点什么?” 萧贵神色一振,回想起以前叶舞容的声音,不也是这样问过来吃饭喝酒的客人么,她贵为一个公主,居然肯在这样的地方呆下去,不是因为自己,她也许一刻钟也不会在这里呆下去的,一想到叶舞容,萧贵就有些发呆了,那老板娘不懂这个客人为什么会忽然之间就傻瓜似的发呆了,这莫非是个呆子。不过,萧贵说话的时候绝对不会给别人这种感觉,他的每一句话都透出了一种不可侮辱的骄傲,你若想侮辱他,那就只有两条路,第一条,你杀了他,第二条,他杀了你。 萧贵说:“你就是这家客栈的老板是不是?” 那老板娘一怔,但还是说:“我——我就是。” 萧贵说:“你们是什么时候搬进来的?” 老板娘老老实实地说:“二个月前。” 萧贵叹息着说:“二个月前,这个小镇上只剩下两个活人,其中一个就是我,不巧的是,我那时就是这家客栈的老板。” 老板娘脸色一变,皱着眉头说:“这我可不知道,我是从王老板手中花了银子买过来的呀。” 萧贵说:“是那个王老板?” 老板娘迟缓地说:“我也不认识王老板。”说着她指着外面正街上的一座豪华的客楼,那以前住着全镇最富的人。她接着说:“王老板就住在那里,你要是想找他,就去那边找他吧。” 王老板当然姓王,不过萧贵认识他的时候,他只是一个在镇里乞讨的小丐头,大家都叫他王大丐,但这时,已经没有人会叫他王大丐了,所有的人都叫他王老板,萧贵站在满是客朋好友的大厅里,对着正与朋友喝酒聊天的王大丐大叫着说:“王大丐。” 王大丐皱皱眉头,闪电般转过头来,心想这不知死活的家伙是谁,居然还敢叫他王大丐,但一看到萧贵后,立即就笑了,他认识萧贵,他以前经常在萧贵的店子里要酒喝,萧贵也经常给他酒,当然乞丐是没有银子会帐的。王大丐笑着说:“原来是萧老板,好久不见了。”说着走了几步,拍了拍萧贵的肩膀,向众人说:“这个是我以前最好的一个朋友,从小一块儿长大的,大伙们认识认识,以后都可以叫他萧老板。” 立即有些人大声叫了起来:“萧老板好。” 萧贵还没有说话,王大丐笑着说:“好了好了,走,咱哥俩去里屋子喝两柄,顺便怀怀旧。” 第十六章 美好的日子(2) 萧贵便不说话了,走到了内房,发现他的房间很是别致,还散发着一股香味,几个浓妆艳抹的女子正对着墙上的铜镜擦胭脂,王大丐对着那群女子挥挥手,说:“都出去。” 直到所有的女子全都走开后,萧贵才冷笑着说:“王大丐,王老板,几个月不见,你可发财了,竟然连我的小店也给处理了。” 萧贵并不在乎这么一间破旧的客栈,只是让人不明不白地就将属于自己的东西给处理了,心里不舒服。王大丐陪笑着说:“萧老板你千万别这样说,小弟向你陪不是了,你要那房子,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明天我就让那两口子滚蛋,小弟只求萧老板千万别说破此事,一切都好商量。” 萧贵冷声说:“我现在在想,这小镇的人是不是全都是你杀死的了。” 王大丐似乎吓了一跳,忙说:“萧老板你可千万别冤枉好人,小弟——小弟那有那种本事呢。” 萧贵说:“你没有这么大的本事,但是你有许多有本事的手下,或者你认识了许多有本事的人也不一定。” 王大丐说:“我——” 萧贵说:“你不必如此害怕,我只想知道一件事,你为什么要杀死这里所有的人。” 王大丐说:“萧老板你——” 萧贵说:“我不喜欢听别人说谎话,我再问你一句,你可以选择不说,但你一说出来,如果有一个字是假的,我就有可能要杀了你。” 萧贵很少对别人这样严厉过,他的威严是与生俱来的,绝不允许沾上一点污染,只要看到他此时的眼光,便可知道,无论是谁,都绝不可能在他面前说上一句假话而能够侥幸逃避自己应该得到的惩罚。 王大丐脸色变了,挺直了腰,盯着萧贵,眼睛里现出了杀气。 “人是我杀的。” 门外忽然响出了一个极寻常的声音,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就站在门口,他看起来像一个忠诚老实的庄稼汉,只是这时,萧贵并没有将他看成庄稼汉,因为萧贵注意到这个毫不起眼的人身上有一柄剑,很奇怪的一柄剑,剑鞘上现出几个用朱漆写成的桃花林三个字,萧贵看到那三个字,眼中立即现出了一个人,吃了一惊,失声说出:“阁下莫非便是野狗。” 那人说:“不错,我就是一条狗。” 原来这人便是野狗,桃花林排行最未的杀手,萧贵在江湖上行走了已有几年,当然不会没有听到过关于野狗的传说,只是他还是有些失望,他发现这个人并不完整,与他想像的人根本不是同一类人,最少,他不应该挂上刻有桃花林三个字的剑,因为那样可以让许多人一眼看出他的身份来。萧贵失望之余,却不敢小觑面前这个毫无生气的名流杀手,说:“你为什么要杀死这么多人?” 野狗说:“你别忘了,我只是一条狗,野狗,只有天涯海角才是我的家,我不会摇尾乞怜,拍马讨人喜欢,我只懂杀人与被追杀,这条街上有人得罪了我,我才会杀掉了他们,这个理由足够了么?” 萧贵便说:“便是有人得罪过你,你也不该——这里的人全都死光了,小孩子与老人无一幸免,那些半岁大的小孩子懂得什么,你竟然也不放过。” 野狗淡漠地说:“我是野狗,不懂的事太多,我也不会去想,我只会去做。” 萧贵怒形于色,叫起来说:“那么你就得死。” 野狗听到这话,身体往下退了一步,随后便转身就跑,边跑边叫着说:“就凭你想杀我,你只怕在做梦。” 萧贵拔出长剑,剑光闪烁,这正是主宰天下命运的宝剑,尚方宝剑,一剑击出,疾扑野狗。剑法并不太快,但劲力十足,几十步这内都可感觉到剑气飘扬,这剑击出,犹如巨雷轰炸,两扇木门向内返来,竟被剑气击碎,拍个粉碎,但这一阻挡之后,野狗已经去了几丈之外了,冲入了街上人群之中去了。 众人眼见萧贵如同天神般从内房纵出,手握柄宝剑,齐吃一惊,四季处乱窜,萧贵大声说:“诸位不必惊慌,我是衙门捕快,今天替天行道,追杀桃花林大杀手。” 说罢,人飞冲而出,掠出了丈余远,只见野狗正疯也似的向人更多的地方冲去,不由长啸一声,尚方宝剑立即脱手飞出,疾刺而出,剑光所到之处,两边行人四处散落,像长了眼睛似的,直钉往野狗后背。眼见便可将他钉死在地上,谁知野狗猛地收足,身体往地下一扑,长剑划过他的头顶射过,钉在他身前一尺之远,直至没顶。只惊得野狗两脚软绵,大口吐着粗气,萧贵趁机到了他的身后,大声说:“死贼子,还往那里跑。” 一脚直朝他的背上踩去,野狗一时不知从那里来的力气,翻身跃起,连连在地下打了几个滚,打滚之时,众人只见剑光一闪,野狗鞘中之剑也出鞘了,朝着猛追而来的萧贵胸口刺出,萧贵丝毫无惧,长喝一声,双掌朝前一伸,竟将那柄长剑生生夹在手心之间。野狗好象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可怕之人,脸色一变,剑也不要了,向后便倒,一手拉着他身边一名不及逃避的少年,一手扣着那少年的咽喉,叫喊着说:“别过来,别过来,不然我杀了他。” 萧贵双眼闪出了冷光,一步步向他逼近,野狗脸色一点一点苍白,不停地后退。萧贵却忽然站住了,站在离尚方宝剑的后面半尺之间,望着面前的野狗,冷笑着说:“放了那小孩。” 野狗说:“我为什么要放了他,我要杀了他。” 萧贵说:“男子汉大丈夫,死则死矣,又何必挟持小孩子,没地毁了桃花林的威名。” 野狗立即说:“我从来就不想多浪费力气去杀人,便是我可以杀得了你,我也不会像与你一样拼命的,我一向只做万无一失的事——告诉你不要紧,原来住在这条街上的人,全都是喝下我在水井里放的毒而毒发身亡的,你又能拿我怎么样?” 萧贵说:“只是你今天已走不掉了,你没有看到胡丹与冷风吹正站在你身后么?” 野狗一听胡丹二字,大吃一惊,失声叫出:“不好。”连忙转身,根本没有去想自己是不是以后背对着萧贵,可他一回头,却觉得上当了,他后面没有一个人,所有的人远远地走开了,不要说胡丹与冷风吹,街上此时连一条狗也找不到,接着,他看到一柄剑,剑从他的脑后刺入,再自他的嘴唇透出,剑光冷漠而神奇。 他到了下去,他已经不再能杀任何一个人了,无论他生前杀了多少人,但此时的他已经不再可能害到另一个人了。街上响起了掌声,正义永远是受人欢迎与敬佩的,虽然并不是每人都喜欢行侠仗义,但没有人不喜欢行侠仗义的人。萧贵从倒地的野狗怀中抱过吓得发呆的小孩,抽出了尚方宝剑,一字字地说:“我最恨杀手,因为没有一个有权利要别人的命,皇帝也不能——” 忽然,他呆了呆,接着将小孩放在地上,一把拔开街上过来围观的人,闪电般朝着王大丐的房子冲去。 王大丐已经不在,房间里没有一个活着的人。在大厅里刚才喝酒的人全都死了,是让一只手挖破肚皮而死的。萧贵呆了,怔了半响,才说:“我又做错了一件事,假如——桃花林的杀手都这么容易让人杀死,那么他早已经死了一百次,一千次了,也轮不到我萧贵去杀他了。” 看来这个王大丐才是真正的野狗,死的那个人是他的替身,野狗一向以最寻常的身份出现,丝毫不会让别人注意到,如王大丐这样的角色,他乞讨的时候绝对没有一个人会想到这个人会是桃花林的名流大杀手,他做了老板时,也没有人会怀疑,可他偏偏是,用手挖别人心脏的杀人方法只有野狗才会使用,因为他觉得这样杀人才会给他快感。只是如今他走了,他又会是谁呢?萧贵望着街上来往的人群,这时这里的每人都有可能是王大丐,也就是野狗,杀人的那条狗。 萧贵摇摇头,心想:“这次他既然逃走了,只怕今后再也没有机会遇到他了,说不定我也会中了他的暗算,这人太可怕了。” 想到死一字,萧贵只觉得全身一热,想起了与叶舞容在一起的时光,只恨不能长出对翅膀来,一下子飞到她身边,倘若此时死去,便成了生平最大的憾事了,什么复仇大事,什么家耻国恨,刹那间变成了寻常的小事,他跳了起来,自路边牵过一匹马,也不管是谁的,牵过就走,猛挥长鞭,直往洛阳走去。“既然仇是注定报不了,但心爱的人不能再放弃她了,因为上天给人的机会总只有那么一二次,错过了,一生便会没有了。” 萧贵是很爱叶舞容的,他已经不再想错过与叶舞容呆在一起的机会,他已经没有时光再浪费了,处身于江湖之中,不知何时便会送去性命,不如去皇宫,带走叶舞容,然后山高水远,四处飘泊,倒是快事一件,当下再不迟疑。 第十七章 美好的日子(3) 容小山,苏州人,万富赌当的老板,身高五尺七寸,使用兵器,剑,年龄三十二岁,奢好,红粉楼找女人。 这张纸就放在颜红衣的面前,颜红衣像看着一张无字天书般,死死地盯着上面的字。雪莲花呆了半响,才说;“你的作养好了,明天你就应该去杀这个人,老伯说的话,没有人敢违背的。” 颜红衣说:“我为什么要杀他,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雪莲花说:“因为你是个杀手,你没有理由推辞去杀他,你不用去想他是个什么人,无论你要杀的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在接到任务的时候你就应该将那个人当成死人。” 颜红衣说:“只是我真的不想杀人,无论谁都没有权力要别人的性命。” 雪莲花忽然笑了,笑得像一朵天山盛放的雪莲花,她笑着说:“这世界本来就有许多无可奈何的事,你是个杀手,如今你只要记得这件事就行,你是个杀手,你只是一个去杀人的人,别的什么事你都不要去想。” 颜红衣呆了半响,才缓缓地点点头,他抓起了放在桌上的刀,走出了客栈,外面的人来人往,旧的一天快要过去了,总是显得这样死气沉沉。 红粉楼还是没有变,变的只是里面的女人,女人总是善变的,有些地方就只适合年轻的女孩,红粉楼就是这样的地方。颜红衣站在门口,那些好客的姑娘们还没有迎接过来,叶败就走过来了,叶败在这门口已经站了半天了,他是桃花林的大杀手,自然知道今天会发生些什么事,当然知道颜红衣今天晚上为了什么而来到这个地方,他走下台阶,说:“你怎么才来?” 颜红衣说:“来的晚了没有?” 叶败低声说:“还不晚,人还在里面。” 颜红衣一怔,说:“你说的是谁?谁在里面?” 叶败忽然发现颜红衣比他像还要会搞笑,但他早就习惯了别人出乎意料的言谈,笑笑说:“容老爷,万富赌当的老板。” 颜红衣说:“哦,我知道了。” 两人说着走入了万花楼,众女人见到叶败带人过来了,众女子早就领教了叶败又狠又臭的性子,从不与她们玩,只找酒喝的家伙,偶尔都是白吃的,当然就想到他这样的人的朋友也不会好到那里去,根本就只当没看见,就只有几个又老又少有人理的女子望了他们几眼,看到颜红衣冷漠的神色和腰间的刀,走动的脚步又收了回去,两人也不理睬别人,走入楼去,直闯万花楼之中的最尊贵的楼台,红粉楼。 快到红粉楼的时候,叶败无意之中说了一句:“师兄,你知道这天下有什么事是最让人难受的呀?” 这句话问得很奇怪,但颜红衣并没有感觉到一些奇怪,他接下去说:“那就是你觉得难受的事。” 叶败叹息着说:“我觉得难受的事?只是——哎,我觉得肚子涨得难受,呆在茅厕里,却什么也拉不出来。” 颜红衣笑了笑,说:“哦,莫非你是肚子不舒服,那你怎么还不去茅厕,小心茅厕让人占满了,那滋味更难受。” 叶败站住了,双眼很认真的茫然,想了一阵,忽拍手说:“绝了,绝了,你这句话真他妈的叫绝,有屎拉的时候茅厕全让人给占了最难受,好小子,高,真高明。” 颜红衣不说话了。 叶败就走了,他其实不是去上茅厕,他只是想走开一些,他知道桃花林的规律,杀人的时候中要某个杀手一出手了,那怕这个杀手快要失手被杀了,别的杀手也绝不会出手去帮他。姜老鬼的话很少有人敢违背的。叶败虽然好象与桃花林并没有多大关系,姜老鬼给他的任务也不多,但他对姜老鬼还是很忌惮的,所以他也不敢去。他只有走了,他找了这个借口,以为自己真不错,这应该是最完美的一种告别方式了,只是他万万想不到颜红衣看上去比他更为聪明。一眼似就看透他的心事。不过这样更好,叶败走得更轻松。 萧大少还坐在红粉楼门对面的过道上,里面不时传来客人的笑声,还漂出了醉人的酒菜香味,可萧大少却一动不动,连眼角也没有向那楼望上一眼,他手中有一柄小刀,刀正在雕一块木头,木头不再是雕人,而雕一行行相同的字:你走了,就永远别再回来。 字刻在这一块木头之上,但是不太清楚,最后一个字还只雕了一半,但颜红衣却看清了,他一向对自己的眼力很自信,只是觉得有人在木头上雕一行相同的字让他感觉奇怪,不由就多看了几眼。萧大少其实早就发现了他,却不抬头,只淡淡地说:“朋友有事么?” 颜红衣说:“没有。” 萧大少说:“里面有美酒佳人,朋友何不——外面残雪未尽,天寒天凉,煞是恼人,最伤风景了。” 颜红衣说:“只是我不是为了喝酒与女人而来的。” 萧大少说:“那你一定是为了看金姑娘的舞蹈而来的吧,不过——只怕今天难以让你如愿。” “金姑娘?”颜红衣说:“她是谁?” 萧大少这才觉得奇怪了,来这里的人居然不知道金如意的大名,真是少见,瞧了一眼颜红衣,见他一脸茫茫然,确实不知道的样子,不由就说:“金如意,万花楼的最红女人。” 颜红衣叹了口气,皱眉说:“我想我应该认识她,不过我忘记了许多人与事,许多人我都记不起来了。” 萧大少说:“人生苦短,却也茫无边际,人活着就是一定要忘记许多东西的,并不只是你一个人。” 颜红衣说:“你也这样认为?” 萧大少望着残雪,说:“芸芸众生,俱是一般。” 颜红衣也去望残雪,残雪下的风景,以及残雪造就的风景,许久他才说:“红粉楼的景色真美,尤其是这般雪残意凉的时候,可以看到天地之间成为一线,真是让人感叹世事无常,一个人可以呆在这里好好看一晚残雪,那该多好呀。” 萧大少说:“只是风景虽美,它也是死物,纵是再美丽的风景,又怎可与美人一笑相比呢。” 颜红衣说:“你错了,当你着迷某一件事的时候,你就会发现,最美的并不是那些天姿国色的少女,而是你心里的风景,在我心里,杀一个人的时候最美,当你看到他的血从他的咽喉上飘落至雪地上的时候,红粉佳人再美丽也比不上那一刹那的景色。” 萧大少把玩着小刀,将尚未雕刻完的木头放于抽屉之中,里面已经堆满了同样的东西,他望着颜红衣,冷漠地说:“朋友满身都是杀气,莫非是为杀人而来?” 颜红衣说:“杀人看雪,看雪杀人,天下万物,俱为一体,草木野狗,一切都是平等,我是为杀人而来,或者是看雪而至,一切的结果又何尝不是一样呢。” 萧大少说:“既然你已经掌握了如此高的佛门旨意,又何必来此地动杀气,静静地看着雪花飘零,何尝又不是一样呢?” 颜红衣不再说话,他已经走了,他发现与萧大少这样的人分别时,根本不须道别,告别两个字在他们心中都是多余的。红粉楼里面不仅有笑声,有酒味,还有歌声。金如意正在唱歌,她唱的是一首古老而又忧伤的歌曲,里面的人不多,但也不少,无论谁只要一想到金如意有可能会唱歌跳舞的晚上,里面的人绝不会太少的。小四爷也来了,他坐在最前面,正在静静地喝着热茶,他身边是点苍派的第一高手穿云刀赵双绝,传言他出刀如风,一刀可将人分成二十多块,而且块块重量都应该是差不多重的,这样的人想想就觉得可怕。赵双绝的身边是容小山,容小山的旁边是江南四大庄之一的江家庄的少庄主江刚。江刚全身似是钢铁铸成,连最锋利和刀刺在他身上都会刺弯,江刚身边全是江湖上有名的大侠客,整个房间里面,就只有一个人让人觉得较为陌生,这是个书生模样的人,他来的是早,一直坐在靠窗边,屋里的人来去喝酒寻欢作乐好象与他全无关系,他只是呆呆地看着桌面上的花纹,别的什么事他都像不知道,这样的人无论呆在什么地方,也是不太引人注目的。 第十八章 美好的日子(4) (抱歉,原稿一块稿纸不见了,所以无法原文更新,只好接着往下更。) 颜红衣眉头一皱,说:“你来做什么?” 廖虹冷冷地说:“老伯又让我带过来一句话。” “说吧,我在听着。”颜红衣说。 廖虹望了一眼颜红衣,吁了口气,眼中似乎有水波在流动,她缓缓地说:“老伯让你只须将容小山的双手砍下便可,不须要他的性命。” 颜红衣淡淡地说:“知道了。” 一句话让在座的每人都大吃一惊,心想这个家伙也太狂妄了一些吧,居然敢口出狂言在群雄保护得如同铁块一般的容小山的双手,若此人不是桃花林的杀手,众人一定会认为他们是疯了。 廖虹再深深望了颜红衣一眼,眼中已有泪花,她倒退着,一步步地朝外面走去,她的离开,没有一个人去注意。颜红衣也没有目送她,只是望着金如意,一字字地说:“你唱歌的声音很好听,你再唱一首给我听吧。” 小四爷盯大了眼,望着金如意,只是她才是他最重视的人,甚至于颜红衣杀了容小山,杀了这里所有的人,他都可以不去瞧一眼,颜红衣若是强迫金如意去做一件她不想做的事,小四爷一定会和颜红衣拼命。听他的话气不像是乞求金如意唱歌给他听,而是一种命令一般,像金如意这样的人,便是你去乞求她唱歌给你听,都得看她当时心情好不好,你去强迫她,只怕她理也不会理睬你。小四爷此时正在看着金如意的脸色,只要这张精致的脸上有一丝厌恶的神色,小四爷便有了动手的借口,他就会毫不迟疑地与这名江湖上一流的杀手决一死战。 可是小四爷失望了,金如意眼中就只有忧伤,脸上全是凄婉,却没有一丝厌恶的神色,她好象已经习惯了这种带着命令语气对她说话的习惯。廖虹走到门口,却忽然停了下来,因为这时如意忽然对着颜红衣说:“你想听那一种歌?” 颜红衣想了想,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喜欢听那一种歌,想了想后说:“你随便唱吧,只要是你认为喜欢的,唱给我听就行。” 一首歌,一首很寻常的歌,流传的地方并不多,但所有的人都是很熟悉的一首歌,胡酒的《刀客爱》之歌。 外面正在飘着雪花,外面的冷月胶洁,幽静,而这首歌似乎比雪花更冷,比明月更亮,所有的人都呆在金如意的歌声之中,呆呆地握着手中的刀,呆呆地望着正在唱歌的金如意。颜红衣也在望着她,他与所有的人不同的是,他的双眼已经流下了眼泪,虽然不多,但金如意已经看到了。 从来没有遇到了听到这首歌而动情到流泪的时候,最多的只是激动,神往,金如意不由多看了几眼面前传说中最神秘的大杀手。 音断,刀剑出手,连大名鼎鼎的大杀手也有惊呆的一刻,岂不是最好的出手的时候,于是,赵双绝的刀,江刚的拳头,连同容小山也出了手,千金难买的机会没有人舍得放弃。 却听咣的数声之响,赵双绝的刀,江刚的拳,容小山的剑全都被击飞了,一个人,一个很高的人来到了这屋子里。 这间屋子很大,多几个人都不会显得小,而让人注意,只是多了这一个人,屋子就显得有些小了,这个人正是萧大少。 萧大少一直不肯直着腰,他不直腰的时候就比一般人都高出一个头来,而这时他挺直了腰,加上他身体强壮,所有的人在他面前都变成了矮子。他手中正握着柄小刀,削木头的小刀,刀尖上已经沾上了鲜血。 江刚哇的一声惨叫,跳了起来,穿破了红粉楼的屋顶,远远还传来他的厉叫声。容小山的脸色已经变得苍白,赵双绝剑掉在地上,人也栽倒在地,这次若是没有人去扶他,只怕最少要一天才可以起来。他们只知道小四爷是个武林名家后人,武艺深不可测,但这萧大少,他们都只以为他只会削木头与喝酒,吓唬一般的小混混还有些能耐,那知此时他一出手竟然将三名成名高手一招之间击败,而且像是只用了不足吹灰之力。 众人呆望着萧大少,萧大少却在望着小四爷,淡漠地说:“金姑娘既然愿意唱歌给这个人听,已心意民并不讨厌这个人,如果谁要想趁机伤害他,我一定要杀了他,谁也不能,最少在红粉楼之内不行。” 萧大少并没有去望颜红衣,可手一指,却连半分也没有差别,小四爷满面通红,想说些什么,话到了嘴边,却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萧大少接着说:“我答应过胡丹,要保证金姑娘不受到丝毫委屈,我答应过的事,我一定会做到。” 小四爷再忍耐不住了,跳起来说:“萧大少,你别以为我——” 萧大少冷笑着说:“你是你,我是我,我不会以为你什么,但只要金姑娘能够开心,我可以将这里的每个人都杀了,因为我只是一个马贩子,一生之中也只有一个好朋友,对我的朋友我从来不会食言的。” 小四爷盯大了眼,死盯着萧大少,许久却长叹一口气,又坐了下去,双眼也移开了,去望颜红衣。 颜红衣目光呆滞,在望着容小山,说:“你就是容小山么?” 容小山张开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颜红衣接着说:“你找的人根本就不中用,加上你自己,三个人在人家一个回合下就失手了,你让我感到很失望。” 容小山还是没有说话,只听有人冷笑着说:“不错,他就是容小山。” 风一吹,有几点雪花自门外射进,从廖虹身边射过,廖虹只感觉风一冷,那个人就像一阵风吹进来的一般,已入了屋子。 冷风吹。 冷风吹望着颜红衣,一字字地说:“他就是容小山,你却是谁?” “你是谁?” 众人只觉得冷风吹疯了,颜红衣不是颜红衣,他还会是谁?冷风吹为何会问出这样一句话来。 颜红衣望着冷风吹,说:“我是颜红衣。” 冷风吹冷笑着说:“数月之前,颜红衣已经死于我我,天下绝没有一个人可以再救活他,现在你应该告诉我,你到底是谁?” 颜红衣怔怔地说:“你说——你数月前就杀了我,那我是谁?” 廖虹忽然大声说:“冷风吹,你真以为你能杀得了桃花林的第一杀手么,别忘记了,天下的高手千千万万,但要找一个能够扮演颜红衣的人却是不多。” 冷风吹并没有回头去看廖虹,只冷漠地说:“扮成一名绝代的杀手的确不易,正因为如此,我杀的那个人一定是颜红衣。” 廖虹好象忍耐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大笑中有几份凄伤,凄伤的情感之中有几丝淡淡的花香直向冷风吹击出,冷风吹忽然脸色一变,身体一闪,猛地喝了一声:“无影飞雪?” 无影飞雪是川内唐门的绝技之一,无色有点淡淡的香味,出手来极快,令人防不胜防,冷风吹往一边一闪,人如同鬼魅般转了个大弯,冲向了门外,廖虹却看不见了。如同泡沫般从地下消失去了,冷风吹站在雪花之中,忽然听到屋子里面响起了几声凄绝凌厉的惨叫之声,回头一看,却见里面有几名江湖上的好手正跌倒在地,脸上绯红,全身战颤,舌头已伸出嘴外老长。冷风吹想也没想,跃身屋内,一连几刀,将那几人全都刺死。众人又是一惊,冷风吹说:“人中了其毒,生不如死,临死之时只须沾上了别人身上任何一地方,那人也休想再活下去。”好一个无影飞雪。 第十九章 邪不胜正(1) 颜红衣忽然跌倒在地,哇地叫了起来,他与冷风吹站得最近,竟然一不小心也沾上了无影飞雪之毒药,他一跌落在地,顿时感觉颤抖起来,只觉得人如同一下子掉入一个冰窖之中,金如意不由失声惊叫一声,金如意一直在注意着这个看上去傻傻的杀手,此时,见他身染巨毒时,眼睛里忽然流露出一种让金如意熟悉的光彩,好象她在什么地方看到过的神色一般,一见他跌倒,不由失神地惊叫起来。 萧大少脸色一变,望望金如意,见她正望着颜红衣,一脸的担忧之色,心里忽然叹了口气,低下头去,伸手去抓颜红衣的手腕,那知这次小四爷比他更快,越过几个人影,已先他一手抓住了颜红衣的手臂,将他拉了开去,萧大少抓了个空,不由一怔。小四爷淡漠地说:“我的朋友虽多,但我最在乎的朋友永远是胡丹,为了他的女人能够快乐一点,无论做什么事我也是愿意的。” 这一次连同冷漠无情的冷风吹也有些动容了,他也想不到天下会有这样的人,为了一个朋友的女人一个笑容,让他们随时随地付出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生命在所有的人身上都是他自己最重要的东西,可是对于这两个人来说,却及不上一个男人的女人的一个微笑。 小四爷咬着牙,显然毒性已经快速侵入了他的体内,他却仍然不放手,反手扣在颜红衣的丹田之穴之上,功力如泉般涌入,萧大少有此发痴了,说:“小四爷,你犯不着为了一个女人——” 小四爷没有说话,他用行动告诉萧大少,他并不是一个在乎生死的人,那怕用生命去换一个微笑,他都连想也没有去多想。萧大少再去望了望金如意,她还是那样美丽可人,萧大少叹了口气,忽然穿窗而出,一面硬木制成的窗户让他一掌击个粉碎,他飞快撤出。 冷风吹喃喃地说:“不错,萧大少与小四爷都是好眼力,这无影飞雪之毒药,并不是无法可解,只须用一个人的内力从受毒之人的丹田穴之中灌入,当可得救,只不过这种舍命饲虎的心肠,却是一万个人之中都极难得一二的。” 容小山说:“什么是舍命饲虎?” 冷风吹说:“一条老虎快要饿死了,你将自己当做食物,便是舍命饲虎的意思。小四爷虽可救活颜红衣,救了这个大杀手,他却再也不能活下去了。” 这一言一出,众人无比失色,金如意脸色却很淡漠,仿佛没事一般,转过身去,朝着自己的房门走了进去,再不回头去看一眼。 金如意走了之后,门外忽然又进来了一个人,廖虹。 廖虹这次居然从冷风吹面前走了过来,仿佛根本不当这个出手便可杀人的大杀手在场一般,大步走了过去,众人呆呆地看着她,只见廖虹走到小四爷的面前,飞起一脚,将他跌开,小四爷惊叫一声,刚微微张开嘴巴,一粒粉色的丹药从他嘴唇上划过,落入他的嘴中。在这一时,廖虹已经扶起了颜红衣。冷冷地看着小四爷说:“你若是不想活,无论你怎么死都可以,但是你想要桃花林的杀手欠你一个人情,你想都没想。” 众人这才明白刚才那粒丹药定然是无影飞雪的解药,不由暗自放松了口气,有些人心想:“这桃花林杀手果然个个都是个人物,连这个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女杀手也有如此大的胸襟,她居然还敢在此时现面,在可能是她最大也是最可怕的对手冷风吹面前去救另一个杀手,这样的做为只怕换成另外任何一个人也不敢去做的。” 冷风吹却没有动手,他不动手,在场的没有一个人敢动,不到半刻钟的时间,颜红衣与小四爷一同起身来,毒药虽毒,解药却也是有着强效,待到颜红衣站起来之后,廖虹忽然对着冷风吹说:“冷风吹,此时你要取我性命,你可以动手了,桃花林的杀手是绝对没一个会临阵而逃的。” 冷风吹还是没有动手,他怔住了,他忽然想到了当日在冷家堡时他对叶离群说的话,他这时岂不正是如同当时叶离群的表情么,他不由些喜欢上这个有趣的女杀手了。 颜红衣却没有去看冷风吹,对着容小山说:“你应该死。” 容小山的确该死,他一生中做的虽是赌博生意,但他暗地里也是个大盗,只要有人从他的赌场里拿走大笔的金银,那个人一般还没有到家,容小山秘密的几个手下就追了上去,赌场本来是有输有胜的,因此他害死的人已足够让他死上一百次了,但他怎么能够承认该死,蚁虫尚且偷生,何况人呢?面对满是杀气的颜红衣,容小山只觉得脸上汗水直流,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一柄刀。 无与伦比的刀法,奇快的一刀。 刀从冷风吹的面前刺过去,冷风吹其实一直在注意着颜红衣的动作,只是没有想得到他的刀法居然和自己一样比,甚至于有过之而无不极,他想阻挡,也阻挡不了。众人只觉得亮光一闪,那柄刀的刀尖就刺入了容小山的咽喉,一刀封喉,完全无可化解的杀着。 冷风吹长吁了口气,脸色变得更冷,手也抓紧了刀柄,众人惊魂未定地冲出了红粉楼,远远地逃去,颜红衣却只当冷风吹不存在一样,收刀入鞘。冷风吹望着颜红衣的手,那只握刀的手,脸色竟然变了,变得有些奇怪,自己握刀的手缓缓地松开刀柄。 他在想什么?没有人知道,只怕连他自己也不敢相信他自己的想法。他觉得颜红衣握的不是柄刀,而是剑。 正在这时,廖虹闪电般冲了过来,一把抱着颜红衣,往外直冲而出。红粉楼的门本来就很宽,他们如同来自无人之地,几名跑得慢的客人让廖虹一脚一个,远远踢开,雪花飘飘,好一个冬,廖虹与颜红衣很快就到了门外。 小四爷并没有走,他从来没有因为害怕而逃避的先例,他只是站着有些累了,便坐在一张椅上,目光有些呆滞,他本是个风流倜傥的人物,只是在这时他感觉到一丝绝望,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忽然之间有这样的感觉。 冷风吹好象是在自言自语:“好快的一剑。” “他在说谁?”小四爷一愣,心又想:“颜红衣使的是刀法,除了颜红衣外,刚才没有人使剑法啊,他到底在说什么?”但他没有去问,他自己的心已经乱成一团了,他不知自己今后应该去那里,万花楼这里他是呆不下去了,他绝不允许自己与一个本来一直表面上过得很好看萧大少翻脸,之后还与他一起生活,但他能够去那里,除了万花楼与杭州城外,别的地方他都不想去,他从来没有离开过杭州城一步。 冷风吹用手指轻轻抚摸着容小山破裂的咽喉处,手指头沾满了新鲜的鲜血,喃喃地说:“这一剑怎么会刺得如此奇妙,刺穿咽管,竟然可以从这个地方刺入,这咽喉让他的刀划破了大半,倘若他使的是一柄剑的话,那么就根本不会有这样的可能,容小山会死得更快,而且伤口绝不会如此之可怖,但是为什么这个人不用剑而使用刀、舍其长而用其短呢,莫非这人真的是一个有名的剑侠而易容而成——那么,他又是谁呢?” “有名气的人剑法不一定会好,有这么好的剑法的人更是少见,如今江湖上,也就只有那么几个人,胡酒,寂寞老人,秦无敌,冷柔柔,李残风,刀剑双绝的史阿大,除了这么几个人之外,有很出色的剑法的人更是廖廖无几,这个年轻人又是谁呢,怎么可能有那么好的剑法。” “而那些早年成名的剑侠,胡酒好象还活着,寂寞老人应该早已经死去多年了,秦无敌死于胡酒之手,冷柔柔多年来不知去向,又是个女人,刀剑双绝的史阿大也早过世了,当年天下第一堡四方堡早成为历史的记忆了,那么这个人会是谁呢?” “江湖代有新人出,这人年龄看起来并不大,莫非是刚出道的少年高手,我竟然连他这一招的丝毫破绽也找不到,哎,莫非我真的是老了。” 冷风吹当然没有老,三十二岁的年龄对于一个有名气的男人来说,无疑是最黄金的时代,只不过他人虽未老,心却已老,他的心已经不再是属于他自己的了,而是交给了仇恨,杀死胡酒。幸好冷风儿告诉过他一句话。 “今冬的最后一天胡酒会在羞光山庄出现。” 既然对手就要出现,冷风吹现在实在不想再冒点丝险,尽管刚才他有杀死这名神秘杀手的机会,但他不想去尝试,因为他知道,若想要这样一个人死,自己也得付出些东西,有可能就是自己的生命,况且颜红衣的身边还有一个身手不错的女杀手,桃花林三个字并不是吹出来的,要打败这样的两名桃花林一流的杀手,无论是谁,都得付出惨重的代价,冷风吹虽然对生死看得并不重,只是现在得到了胡酒的消息,他决不想让自己再做错任何一件事,他知道像他这种在刀口上生存的人来说,做错任何一件事都有可能付出自己的生命。 小四爷见冷风吹在思索着什么,不由问了一句:“江湖上真正会使刀的人很少,冷大侠可想出来了没有?” 冷风吹淡漠地说:“他使的不是刀,而是一柄剑。” 小四爷一怔:“明明他使的是柄刀。何以——” 冷风吹说:“是一柄剑,使剑的人握着一柄刀的时候,出招杀人时,那柄刀在他手中就变成了一柄剑,这只是一般的常识。” 小四爷似懂非懂,倒也不好多问了。冷风吹是杀手,全身冷冰冰的,总让人害怕,这种人还是少和他打交道为好。小四爷于是站了起来,也不道别,他与冷风吹并不熟悉,他走了出去,再不回头。冷风吹一直站着,直到小四爷消失在拐弯处,再也不见人影之时,他才朝着里房走了几步,他去敲金如意的房门,他想问几句金如意关于胡丹的事,这个女人与胡丹一直交好,也许他可以问到一些东西。 可是他敲了很久,却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来开门,房间里面寂静无比,似乎没有人一般,冷风吹怔了怔,伸手去推门,门一推便开,屋子里面没有一个人,金如意竟然不在房间里面,只是窗户开了,雪花从窗户外面飘得屋子里一地。 第二十章 邪不胜正(2) 冷风吹惊叫出声:“金姑娘。” 这时却有一个人在外面说:“她走了。” 萧大少正站在窗外雪地里,雪花沾满了他全身,他还是一动不动,看样子他已经站立了好几个时辰了,他不想动,仿佛他一动,掉下的不仅是他身上的雪花,而是他的血肉,他望着从窗户口探出头来的冷风吹,淡淡地说:“她已经走了,走了已经很久了。” 冷风吹说:“她为什么要走,她要去那里?” 萧大少不说话了,因为他也不知道。 冷风吹说:“我可以问你一句话么?” 萧大少点点头,雪花立即从他头上掉下一大块,冷风吹说:“胡丹一般是什么时候会来万花楼,一年会来几次。” 萧大少说:“他要来便来,要去便去,但一年里总会来这个地方一两次。” 冷风吹说:“你是他的朋友?” 萧大少冷漠地说:“你已经是问第二句话了。”冷风吹苦笑。萧大少接着说:“是的。” 冷风吹说:“他的确是个值得去交一交的好朋友,他的朋友好象天下到处都有。” 萧大少说:“你说的不错,只要谁愿意,都可以与他交为朋友。” 冷风吹说:“听说他让你与小四爷替他照顾他的女人,也就是这间房间的主人金如意,可有这回事?” 萧大少说:“有。” 冷风吹有些恼怒,冷冷地说:“你不觉得这种朋友——” 萧大少阻挡住他要说的话,说:“我一生之中只有一个朋友,这个朋友就是胡丹。” 冷风吹冷笑着说:“好个胡丹,竟然——我还想知道一件事,如果有一天我去杀胡丹,你会怎么样?” 萧大少说:“请拔刀。” 言语自然,没有半丝思索,纵使面对江湖上最可怕的杀手,萧大少也没有露出一丝迟疑,因为这件事他不用去想,也许这件事他想过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了,根本不会有第二个结果,不论想与胡丹做对的人是个多么可怕的人物,做为他的朋友,就绝对不会逃避,他能为了朋友而死,他会觉得那种死而无所遗憾,朋友有难,他当然会奋不顾身地去帮助,他同样也相信,自己需要胡丹帮助的时候,胡丹也会与他一样的想法。 这才是真正的朋友,有的时候,朋友就是一个比你自己本人还要重要的人物,你可以伤害了自己,也绝不会让你的朋友受到伤害。 冷风吹没有拔刀,他的目光渐渐有些暖意了,说:“幸好你只有一个朋友,谁能交上你这样的朋友真是他的运气。”他转过身去,边走边说:“若是你有机会再遇到你唯一的朋友,请你告诉他一句话,今年冬天的最后一天,胡酒会在羞光山庄出现,而我则会去击杀胡酒。” 萧大少说:“我会记住这句话的,但我也有句话要告诉你。” 冷风吹站住了,没有回头,只是说:“请说。” 萧大少说:“胡丹以前喜欢来万花楼,只是因为有金如意,而如今金如意已经走了,他也许不会再来了,他便是活着,也一定不会再来的。” 冷风吹皱眉头说:“你和他不是好朋友么?” 萧大少说:“朋友?朋友是用来帮助的,而不是去麻烦的,不然那有什么真正永恒的友谊。” 冷风吹忽然说:“难道你喜欢上了金如意?” 萧大少脸色一变,似是吃了一惊,说:“你何出此言?” 冷风吹说:“我相信任何一个男人绝对不会为了一个朋友而常年累月去帮助朋友守护一个女人,除非——” 他的话没有往下再说,但他的意思已经很明确,萧大少是个聪明人,当然一想就会懂,当即冷漠地说:“不必再说了,你走吧。” 冷风吹没有走,他不想走的时候,没有人可以让他走,他接着又说:“小四爷也和你一样,你们都同时喜欢上了自己朋友的女人,他也像你一样愿意为这个女人去做任何事,包括去死,我相信,友谊再深,也绝对不会为了朋友的一个女人而付出性命,我要告诉你一句话,也是现在我想与你说的最后一句话,你们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天之骄子,你们不必为了一个女人而去做这些事,她只是胡丹的一个女人而已,一个很平常很普通的一个女人,只要你们离开了她,你们就会发现这世界上还有许多女人比她更好,你们也一定会喜欢上那些女人的。” 萧大少跳了起来,雪花飘飘从身上沾落,他大声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你简直是在放屁,我——”他发现自己已经说不出任何话来了,他只有走,他本不是个冲动的人,也已经过了冲动的年龄,他想此时唯一的法子,便是走,离开这个冷风吹,于是他走得很快,很快就不见了人影。 冷风吹望着他逝去的方向,凄迷而言说:“爱情,这究竟是什么东西?冷风儿为了胡丹,已几乎与我这个她唯一的亲人都断绝关系了,萧大少与小四爷为了一个别人的女人,竟然愿意终年守在同一个地方。” 他长叹着,缓缓地走出了红粉楼,走出了千姿百态的万花楼。在冷风吹走出万花楼的时候,廖虹已经紧紧抱着颜红衣,上了一匹快马,直往前冲,他们此时已经远远将所有的人群都抛到身后,他们此时已在杭州城河边缓缓而行。 廖虹此时眼中注入的不再是杀气,不再是让人感到可怖的冷脸,而是一种温柔,任何女子见了心爱男人的温柔。 颜红衣也一样,他觉得这样的感觉很让他舒服,忽然之间,他忽然说:“放我下去。” 声音却很冷漠,语气也很陌生,这那里情人间的语气,廖虹的梦一下子就醒了,眼泪却一直不让流下来,她只是松开了手,两只温暖的手,颜红衣翻身下马,竟然连去望一眼廖虹也没有,只是顺着河边向前走去,在这一时,廖虹的眼睛又亮了。 第二十一章 邪不胜正(3) 颜色红衣并没有走多远,他只是去摘花,一朵残冬里却仍然怒发着的不知名的小花,虽然不足奇怪,却开得够大够鲜艳,颜红衣迟缓了半响,才咬牙将那花连根拔起,阳光明媚,照射在他的脸上,这那里还是一个冷酷无情的杀手,只怕连市都里最有名气的大花旦也没有他此时的温柔与多情,廖虹看呆了。 颜红衣并没有呆,他捧着花,走到廖虹的身边,抬起头,阳光全在他脸上,说:“你喜欢鲜花么,我是特意采摘给你的?” 廖虹只是拼命点头,眼泪再忍不住地掉了下来,她手握着鲜花,如同拥有了整个春天的美好,虽然现在还不是春天,但春天的美好此时已经永远留在她的心里了。 颜红衣又上了马,俩人一路无话,直往前走,前面现出了一片草地,河水正从草地上横穿而过,草地中央有一块时代久远的木板,看来这就是世代这里的人民过往的路径。 俩人下了马,廖虹小心地握着那朵鲜花,依偎在颜红衣的怀中,她的笑容很美,仿佛他们已经隔远了红尘,离开了江湖,已不再是桃花林里让人闻名色变的大杀手,此时,他们只是一对情侣,风吹过他们的头发,他们生活在春光之中。 茫茫的草地,雪花已经溶去大半,草地与流水一直往东,望不到边,这里本来看不到一个人的,但是却还是有一个人出现了。 一个永远寂寞,一个时刻寂寞的男人。 也许你可以看见他,无论在任何地方,他都可以出现,但他要不想出现时,你便有千军万马,也休想见到他一面。 他一直渴求高歌狂酒,渴求有真爱,渴求一生幸福,但伴随着他的,永远只有寂寞与孤独,因为在他的心中。已没有快乐的任何意义。 世界真有这么一个人,这个人就是高长恨。 高长恨的出现,总是令人很意外的。 廖虹望着高长恨,脸色立时变了,手中的花叶一片片在她手中凋零,她也缓缓地脱离开颜红衣温暖的怀抱,眼中的温柔一点点变得了冷漠。 高长恨的眼睛仿佛没有一时在注意着他们,却又像他们全在他的眼光之内,此时他说:“你们做的事让老伯太失望了。” 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伸手往地下一抓,便抓起一个人的头发,是个女人,是雪莲花,只是此时她已经不再能够说话,她永远不再能够说话了,只是她还是那么美丽,那么让人惊艳于她的美丽。 有一柄刀,一柄七寸的小刀从她的胸口刺了过去,刺穿她的心脏,连血液也没有看见一滴,她已经再也活不过来了,这是高长恨的手法,天下独一无二的杀招。 颜红衣只觉得热血沸腾,他认识地下已经死去的雪莲花,这昨天夜里还钻在自己怀抱之中的女人,此时却已经冰冷,颜红衣叫了起来:“是你杀了她?” 高长恨说:“是的。” 颜红衣大叫起来:“你杀了她,你为什么要杀她?你杀了她,我要你给她偿命。” 说着,他拔出刀,刀光十分迷人,比阳光更让人迷惑,直向高长恨扑去,高长恨却已经不见了,这个神秘的寂寞人轻功也与他这个人一样神秘,亿仿佛是一抹空气,一下子混入了天地之间,再无人可寻得到,只有廖虹知道高长恨此时已经溜过草地,钻入了水中去了。她很清楚高长恨的性子,这是一个从不肯多费力气的人,他一直懂得享受。 此时的高长恨正躺在流水之上,像是躺在草地之上一样沉不下去,他又说了一句话:“老伯让你去洛阳,因为在那里很快就要发生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是什么事?”廖虹忙问。 高长恨不再说话了,他犹如一抹流水,划出了好远,颜红衣也不说话,他只是想哭,他也感觉到他的一生为什么会有如此寂寞。 廖虹有些伤心,她甚至愿意去做那个现在正躺在颜红衣怀中的死尸。无论那一个女人见到她自己的心上人为别人哭,心里一定不好受的,她当然知道高长恨为什么要杀雪莲花,因为雪莲花必死不可,雪莲花与颜红衣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了,她一定会发现许多让她异外的事,而这些事,是绝对不会让任何一个人知道的,绝对不可以让除了他们几个人之外的任何一个人知道。 人死入土为安,因此护城河边草地上多了一个墓地,颜红衣呆站在墓前,廖虹不知要对他说什么,所以她选择什么也没有说,她只是站在他身后。远远的千里之外,黄沙遍地的沙漠边缘,也堆着一个坟墓,陆小丹也正站在那里。 这条路正是她与胡丹长一次进入沙漠的路线,陆小丹在沙漠里呆了许多天,该做的事,该寻找的地方她都已经踩过几次了,却也丝毫也没有听到任何胡丹的消息,她于是回到了中原,将胡丹以前用过的一些东西收拾起来,本来她还想去金如意房间里去找一找的,看有没有胡丹留下的东西,可她却忍住了,她厌恶那种地方,她只是在以前与胡丹一起呆过的一间客栈里住了几天,也就是那几天,她遇到了颜红衣,看到颜红衣背影很像胡丹,可看到颜红衣的脸,却是另外一个人,所以她出刀杀了颜红衣,至于颜红衣并没有死,她就不知道了。她也说不清为什么会给颜红衣一刀,仿佛她必须要杀了颜红衣,因为颜红衣的背影很像胡丹,而胡丹已经永远不会再存在了。之后,她又来到了玉门关外,她已经当这时是她最思念的人的长眠之地。 她就在玉门关外的沙漠古道边挖了一个大坑,将胡丹那些穿过的衣服与用过的东西全都埋葬进去,仿佛就是埋葬她所有的灵魂。坟墓堆积好后,陆小丹就在路边搭上一个木房,就是用几块巨大的木板做成的房子,整日呆在那里。从此之后,许多出关入关的人那曾见到这样的事,后来知道的人越来越多,几乎天天都有好事的人群前来观看这个看上去已经变傻了的绝色女子。 陆小丹似乎没有发现这些人,胡丹死了,这世界上已没有一个人可以再化解她心内的寂寞,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再让她开心起来,绝没有一个人。她在埋入这些衣服与物件时,已将她心中永远的快乐与幸福一起深深地埋葬下去。 她虽然不相信胡丹会死,更不相信诸如叶败姜如尘之流的话,只是她见不到活生生的胡丹,她也逐渐怀疑起来,胡丹一定已经死了,他若是不死,以他的性子,江湖上又怎么能一直没有他的消息呢。 陆小丹埋入了最后一杯黄沙,手也软麻了,她点燃了从关内带来的一大把纸钱,她并不相信鬼神之说,她如此做,只是希望胡丹在另一个世界里过得好一些,至于她自己,今后将何去何从,应该做什么事,她不知道,她也不去想。 一个人如果心死了,无论什么样的结果对于他来说都是一样的。 风沙又起,又平息,后又吹起,又平息,来来往往的人走了,又来了,来了,又离开,陆小丹还是经常静静地呆在坟墓边上,静静地看着风沙围绕的坟堆。人生岂不就是这样,生生死死,死死生生,周转轮回,陆小丹一直没有走,她永远都不想再离开这个地方。 她就在这个地方呆了半个多月,她一个人,有时还有一些小孩子,小孩子本是好奇的,或者一些过往的客商,后来这条路上的人都知道在这关口有一个为男人守墓的美丽女子,陆小丹就打算在这里守上一辈子。 在这半个多月的时间里,玉门关内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先是边防大帅亲自率领了兵马在这里逗留了三天,走之时让人寻找到一个荒地,盖起了房子,然后留下五百兵丁,由一个龙将军的人率领着,后来这街上又多了许多人,这些人大多是从中原移过来做生意的,一小部分是这地方的原居民。由于这里的人在那段时间里全部让人杀光,房屋都成没主的了,谁占得早就是谁的。在这个时候,冷大姐也来了,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她带着十多个人一起过来了,在龙将军手里交了五十两金子,说要租下原先的太白酒楼,说是要开个大酒店,这个地方肯有人来龙将军已经很开心了,居然还给给他送了大礼,再说要开个酒店,龙将军当然乐得不行。冷大姐不算很大,看样子三十多岁,她脸色很冷漠,好象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得到她的一点欢笑,她搬到太白酒楼的第一件事便是将太白酒楼的那个巨大的招牌摘了下来,挂上了另外一张更显豪华的招牌:剑侠大客栈。生意就从这时开始了。她做的生意管吃管住,但里面的酒却只有一种,那就是烈酒,极烈的酒,无论谁想在这里喝酒,就只有喝这种酒,一般的酒客骂骂咧咧地往买来的酒里自己掺水才敢喝下去。这让所有的人都奇怪。可冷大姐根本不准备换另外任何一种酒。 很快,她就发现离剑侠大客栈不远的关外有一间搭建简单的木房,里面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子,她虽然将房子盖在路正中央,却没有一个人敢从她的房子里面钻去,房子的另一边看上去是一个坟墓,也同样没有人敢从上面踩去。不是没有过,而是有几次,那些尝试的人都已经死了,尸体都喂了野狗。之后再没有人了,离她房子十米之外,又新开了一条路,所有的人都绕道从那条路去过往了。冷大姐似乎对这个女子很感兴趣,于是一天看到这个女子在吃一些似是过期的食物时,她就让自己带来的小香姑娘天天送水送饭给陆小丹,陆小丹有时收下了,有时却将水和饭菜全倒掉,冷大姐却没在乎,每天清水与饭菜总是按时送到。 这天又到了送水与饭菜的时候了,小香刚提出菜蓝,便见到大道之上忽然现出了几匹快马。 第二十二章 邪不胜正(4) 这里大多来往的客人都骑着骆驼,因为在沙漠里能够好好生活的只有骆驼,马一般是关外游客才骑过来的,但绝不会有这么多,小香站住了,她转头去看冷大姐,冷大姐早已发现了,冷大姐就站在剑侠大客栈的门口望着飞驰而来的骑客。 这一路骑客竟有二百多人,一齐在剑侠大客栈前数百米处停住,这是群官兵,难道是边防大帅又派人来玉门关了,龙将军已随手下迎了出来,远远跪拜在地,看样子来的这群人面子不小,谁也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只是一向野蛮无理的龙将军如此恭敬,让人俱觉得奇怪。 过了一会,十几名大官模样的人骑马向这边走来,为首一名头挂红冠,一看是朝中的红人,这官架子不是一般人所能摆出来的。 十多名官差在剑侠大客栈的门口停下马,龙将军的座骑在最后,看样子在这群人眼中他的官位最低,他们一齐朝着剑侠大客栈走去。 冷大姐冷冷地挡住了他们的去路,伸出一只手,架在门框上,一句话也不说,只是不动,龙将军吓得脸色全白了,不断对冷大姐使眼色,冷大姐只是没看见。为首那名红冠之人脸色一就,看了一眼冷大姐,却还是笑着说:“客人上门了,店老板为何不肯接客?” 冷大姐冷笑着说:“那也要看来的是些什么人,你们可能不知道剑侠大客栈的规律,剑侠客栈里有三种人不接待。” 那大官说:“说说看。” 冷大姐说:“第一种人,不要脸的人。” 那大官笑容凝固了,也冷冷地说:“你就是这里的老板娘?” 冷大姐说:“这里没有老板娘,我就是这里的老板。” 那大官回头望望龙将军,不怒自威地说:“想不到在你管辖的这小小边城里倒也有卧虎藏龙之人。” 龙将军满脸是汗水,怪不得一刀将冷大姐砍成八块,但又不敢在这些朝中来人面前放肆,只怕连他的顶头上师边防大帅见了这个人也要恭敬无比,大气也敢出,只是他一直想不到一向还听话的冷大姐竟有这么大的胆敢与朝中的钦差为难,他忙说:“冷大姐,你——” 冷大姐望着那大官,微笑着说:“你为什么生气,难道你就是我说的第一种人?” 那大官再也忍耐不住了,大怒,他自朝中出来,一路上威风凛凛,所见之人都是溜须拍马之流,只怕一不小心让他不开心,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在这么一个小小边城小店里的一个小小的老板会这么不给他脸,但他此次前来,有要紧事要办,他做这么大的官并不是偶然而得到的,他看这名女人脸带微笑,一点不怕,倒也不敢相欺,忍住怒气,笑着说:“我当然不是第一种人,老板请说说第二种规律是什么?” 冷大姐说:“第二种人嘛,便是吃喝完了不肯花钱的,不过你们不会是,你们个个富贵无比,不会少几顿菜米钱。” 那大官说:“哈哈,老板说笑了,虽然本官为人两袖清风,但吃饭喝酒的钱却从未少过。”他心中却说:“你这不知死活的女人,待我处理好这件事之后,看我怎么收拾你。” 冷大姐点点头说:“这就好,第三条嘛,就是身上没有银两之人。” 那大官望向他身边的一名随从,说:“还呆着做什么?快将银子拿出来。” 当然是银子,不但有成碇的纹银,居然还送上几两金子,那人从自己身上全部拿出来,递给冷大姐,冷大姐也不客气,叫小香一起收下,脸色看上去才好了一些,说:“你们可以进来喝酒吃饭了,不过将你们的这些马拉远些,我不愿意看到有肮脏的东西污了我剑侠大客栈里面客人的胃口。” 马被拉开了,拉得远远的。 既然有银子,当然有酒菜,这大官也是食酒成性的人,一喝这烈酒,顿时眉飞色舞,大声叫好,别人喝一口只觉得头疼的烈酒他竟然喝了二大碗,一时之间,仿佛刚才所受之气全然一扫而去。冷大姐没有去望他们,她又站在门口,她不是在接客人,在这个地方,会来的客人他自然会来,不想来的拉他他也不会来。她只是去望陆小丹,望着陆小丹显得寂寞的背影时,她的眼睛才显得有些生气,有些温暖,仿佛这个地方只有陆小丹才配让她去喜欢。 第二十三章 神秘女剑侠(1) 太阳又落下,又升起,现在正是朝阳升起的时候,陆小丹推开门,木门一推便开,阳光明媚,斜射入屋内,照射得寂寞的屋子像是有了些暖意。 陆小丹很喜欢这种感觉,所以她每天早上从来不肯错过这样的阳光。 这阳光就如同胡丹的笑容,带给人永远只有无穷的活力与快乐,射入眼睛里,也不会感到刺痛,只有在这种时候,陆小丹仿佛当自己一直还在胡丹的身边。 许多人说欲望少的人,快乐就多,陆小丹几乎就没有过欲望,却从不快乐,也许,她永远不会再有快乐。 黄沙堆就的坟墓,墓前没有鲜花,没有石碑,没有亲人的目光,只有一条红丝带,将整个坟墓围成一团,在风沙中飘扬,但无论风沙有多大,却吹不掉它,它让陆小丹找来的几块大石头压在坟前,一段时间过去了,红布条原来的颜色慢慢消失去,在风雨中变成了灰色,只是它仍然飘扬,陆小丹每天在清晨望朝阳的时候,总会用自己的手去轻轻抚摸着那条红丝带,胡丹喜欢红色,在他心中,红色所代表的不是富贵,不是名气,更不是冷漠,只是代表着朝气与活力,在陆小丹眼中,这条红丝带就如同胡丹活生生地存在她身边一样,并不时在向她招手,因为这条红丝带在洛阳的一个客栈里胡丹曾经用过一段时间,这带子上便永远有了胡丹的气息。 关外的清晨像一片平静的海面,但今天的清晨无疑是个例外,不但不平静,相反太热闹,有许多人,许多事在一夜之间变化莫测,几百个官兵,几百个神采奕奕的官兵居然将陆小丹与坟墓连同她所居住的房子全围了起来。“这一夜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陆小丹心想,可她想不出,胡丹死后,她的反应比以前要迟缓许多,半夜之际,这附近发生了一些不正常的声音,陆小丹当然也听到了,可她不想起来,因为当时她正在想着胡丹的笑容。 无论要发生什么事,在陆小丹的心中,也不会有记忆着胡丹的笑容更重要,看到这么多的人,她有些发呆了。幸好别的人并没有发呆,几百名官兵一齐朝她拜倒,齐声说:“陆姑娘万安吉祥。” 这像是一个梦,莫非是胡丹见她一个人活在这世上很寂寞,所以才派了这么多人来向她问好。陆小丹开始这样去想。可一见这些人头系白巾,白巾下面去是红冠帽,身着的是鲜红的朝中官员的官服,她想了想,才明白这不是一个梦,这些人也不是胡丹找来的,应该是那个不死心的叶离群的手下,陆小丹有些欣喜的脸色逐渐恢复原状,挥挥手,众官兵齐声说:“谢陆姑娘。” 那名钦差大臣跪拜在最前面,起来之后又小心谨慎地行了个礼,方站立起来,自袖中拿出一张宣纸,大声音说:“陆小丹接旨。” 陆小丹仿佛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她这时正在望天边渐渐升起的太阳,那钦差大臣又说了一遍,陆小丹还似没有听到一般,钦差大臣脸色就得苍白,他一生之中不知念过多少次圣旨,那一个人不是摆着香宴跪倒在地,恭敬以待,但陆小丹却只当没有听到,这种人,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天下居然有如此敢将当今皇帝不放在眼中的人。全场人顿时鸦雀无声,幸好这个钦差大臣想起皇帝临别的时候悄悄对自己说了几句话。 “你千万不可惹陆姑娘生气,否则你就提自己的头来见我,最重要的一点,无论你用什么样的代价,一定要将她带回来。” 他自信皇帝对他极是器重,但听了皇帝这句话,他也没怎么当回事,以为只是带个人回来而已,太容易办到的事,谁知会是一个这样的局势,他呆了一阵,又笑了起来,他笑着说:“陆姑娘,你听到我说的话吧?” 陆小丹还似没有听见一样,此时太阳已经升至头顶了,刺得她眼睛有些痛,如针般刺疼,每到这个时候,她总会拿出胡丹送给自己的那块铜镜,往里面瞧,虽然每天每年都不会觉得有太多变化,可陆小丹看铜镜的时候觉得看的不是她自己,她瞧的是回忆,胡丹不在了,回忆便是她所有的生活,除了回忆外,她已经一无所有。 回忆永远是美丽的,陆小丹很快就露出了痴痴的笑,一个全身上下冷气逼人的女孩竟然会有这种甜入心骨的笑容,难怪后宫三千的皇帝也为之着迷了,所有的人在这一下子全以为自己的眼睛全看花了,可是没有,陆小丹正在笑。 一种让人瞧上一眼,眼睛就是瞎了,也舍不得离开这一刻的笑容。 一种多情少女遇到心爱情人的笑容。 所有的人都看呆了,正遥站在剑侠大客栈门口的冷大姐也一样没有例外。 冷大姐看着陆小丹的笑容,不由叹了口气,只听陆小丹喃喃地在说话。 “小坏蛋,你说我长得好不好看?” “你说什么——” “要娶我做你老婆,等下辈子吧。” “下,下,下辈子,你想都没想。” “——” 众官兵俱怔怔发呆,他们见过的女人不少,美丽的更多,可他们敢发誓天下绝对没有第二个女人及得上他们眼前的这个女人,若不是皇帝亲口说要这个女人,他们只怕打破头也要对这个女人献殷勤,只要看到这个女人对他们笑笑,对他们多笑一下,无论要他们做什么,他们都会觉得很值。 冷大姐不知在想些什么,眼睛竟有些湿润,她难道与陆小丹有什么牵连,没有人知道。 太阳越升越高了,陆小丹自言自语地说了一阵话后,也有些倦了,深情地望了一阵面前的坟墓,忽然抬起了头,也许她此时才想到有许多人正围在她的身边。 “你们是谁?快滚开。” 陆小丹从不对除了胡丹之外的男人多说一句废话,这次也不例外,一般以识她的男人,只要一听陆小丹的话,会选择同一条路,那就是走开,因为他们都知道,陆小丹腰间的刀随时都有可能刺穿他们的肚肠的。 但这一次,没有一个人走开,反有一个人走近了一步。 他便是那名手握圣旨的钦差大臣,他想自己已经知道怎么与面前这个看上去很麻烦的女人交往了,他想用最温柔敦厚的语气来对付这个已经让他头痛的女人,他知道自己绝不能真的为难这个女人,只有礼貌,礼貌,再礼貌。他走前一步,用认为最客气最尊敬的声音说:“陆姑娘,我——” 没有人再知道他要说什么,永远没有知道了。 因为陆小丹的刀已刺穿了他的肚皮。 一刀从他手中的圣旨上刺入,刺入他的肚皮。 鲜血还没有散出之时,就见这个人飞了起来,带着他隆重带来的圣旨,从人群上空飞过,落入十米之外的空地,这时,血才急射而出。 几名身手好的官兵跑了几步,却看到那个钦差大臣已经隐隐一息,气若游丝。 众人看呆了,这些人大多是宫中的好手,却没有一个人能够看清楚陆小丹是如何出刀的,他们齐齐抽了口凉气。 刀现了出来,上面仍然光滑干净,半丝血迹也没有。接着又入鞘。那张对众官兵当成比性命还要重的圣旨被绝情刀划开,掉在地上,盖住了钦差大臣的肚皮,鲜血将圣旨染得绯红。可这个女人却看也没看一眼,她就走了,走入了木房,还轻轻地关上门,她的脸色一点也没变,仿佛根本不知方才她自己杀了一个人。 众官兵见有人杀了钦差,呆了许久,一齐惊叫起来,朝着木房扑去,这正是立功的好时机,他们怎会放弃,眨眼之间,最少有百多人冲到门口,正在这时,只听得一人大声喝道:“住手。” 可是又是谁想住手,对于他们来说,立功的机会并不是常有的,况且在抓拿这个美丽的凶手之时,最少还可以摸摸她的小手,但刚才说话的这个人很快又说了第二句话。 “谁若再不退后,立即处死,处死之后,其九簇之内,不分男女老幼,一个活口不留。” 这声音更大,所有的人都听到了,不由俱是一怔,觉得此事太过奇怪了,回头一看,发现说这话之人是他们这次来的第二名上司,钦差大臣死了,他的官职最大,钦差大臣死后,这个人的话他们一定得听。 所有的人没有一个人敢动了,这个人是侍卫首领王龙, 王龙喝住众人之后,才淡漠地说:“我们先回去。” 第二十四章 神秘女剑侠(2) 所有的人又退了回来,又走回玉门关,死尸也带走了,地上的血也擦干了,圣旨也带直了,王龙带着十多名亲信又走入剑侠大客栈,他如今已是这群人中最高的领导者。他说的话与钦差大臣一样,所有的人都得听着,他也得到皇帝的密旨,自然是与钦差大臣一样,钦差大臣的生与死对于志在必得的叶离群来说都是一样的。王龙一点笑也没有,冷冷地走入客栈,仿佛根本没有把站在门口的冷大姐放在眼中,他本来是一名武官,不似钦差大臣一个文官,由于身处极位,向来只有给别人颜色看的,从来不受气。如果冷大姐此时再似以前对待钦差大臣一样对他,他说不定会给冷大姐一刀。 只是此时冷大姐根本没有为难他,她似乎正在望着陆小丹,又似是在望着远处并不存在的世界,王龙这群人过来的时候,她一句话也没有说。 王龙在桌子上坐定,方说:“诸位对今天之事一定感到很奇怪是吧,兄弟我是个粗人,不会说客气话,皇上在我们出宫之时还给了我一个密计。” 一官差忙说:“王大人请讲。” 王龙笑着说:“如果你要一个人去一个地方,他却不肯去,你会怎么做。” 那官差说:“这——” 王龙笑着说:“其实我知道你一定有办法的,那么多别人束手无策的大盗在你们手中还不是如同小猫儿一样听话。” 这名官差本是宫中最机灵的捕快,传言他只要想抓住一个人,几乎就没有谁可以逃出他手心,这种人,若是连这种简单的方法也想不出来,谁也不会相信。这名官差当然是个聪明人,听到上司这样一说,立马明白了,当即便说:“多谢王大人,小人知道怎么做了。” 王龙哈哈大笑,说:“不错,好,闲话就不多说,喝酒为先,老板娘,过来,将酒楼的最好的酒最好的菜,尽管上来。” 冷大姐仿佛没有听到,最要命的是小香姑娘恰巧不在,王龙叫了大半天,见根本没有人出来招呼,脸色一变,重重一拍桌子,手指着冷大姐,冷笑着说:“老子叫半天了,你是聋子不成?” 冷大姐冷冷地说:“这时砂岩有老板娘,只有老板,你们要点什么?” 王龙脸色阴阳怪气,冷声说:“这次就算了,我不想看到有第二次,有一件事你最好给我记清楚了,我不仅可以让你这个破店从玉门关消失,也可以让你,甚至于让这个地方所有的人都从这世界上消失,我说过的话,从不说第二遍,你最好给我好好记住。” 冷大姐似乎吓住了,王龙心里得意,接着说:“最好的酒最好的菜,快一点。”果然是最好的酒最好的菜,在客栈里喝酒的人大多受了冷大姐的冷遇,此时见她吓住的模样,都觉得出了一口恶气,心想以后你还敢不敢对客人无礼。 几杯烈酒下肚,这几位住日里在皇宫之内大气都不敢出的武官胆气立即足了,一名叫方银的侍卫大声问王龙,说:“王大人,既然要带她走,早晚都是一样,这个鬼地方,真不是人呆的地方,我们不如现在——” 方银的话就是所有官差的心声,一听之下,齐齐拍手,王龙喝了几杯酒下肚,一看都是以前并不怎么将自己放眼中的诸位同事,现在正在眼巴巴地等待自己一声令下,心想威风十足,笑笑说:“好,我们现在就走。” 酒壮英雄胆。 谁都知道人一旦喝得差不多了,最无能的人也敢大声叫上几句,最珍惜命的人也敢义无反顾地跳涯,这话并不错。 王龙带着所有的侍卫走出了剑侠大客栈,当然,还大方地多给了冷大姐一两银子,要让她永远记住,以后别对别人无礼了。出了店门之后,立即有一名机灵的侍卫便将所有的官兵全都叫了过来,王龙望着这群生龙活虎般的兄弟,手一挥,大声说:“记住,今天无论死多少人,也要将陆姑娘带走。” 他本是个粗人,想的办法只有一种,抢人。这和那名最机灵的捕快想的一样,即简单又有效果。叶离群吩咐过他:“无论用什么法子,一定要将陆小丹带入宫中。” “无法用什么办法。”皇帝亲口所讲的话,他还有什么可怀疑的,用武力一逼,无论你是多么厉害的人,一定是怕死的,王龙心中这样去想的。 于是一百张硬弓,一百匹快马,一百柄利刀,一百副手铐,已将整间木房团团围了起来。 王龙虽说打架不要命似的,但还是珍重生命的,直到所有的人都排到位置之上,他才敢出面,走到人群最前面去,他望着周围的自己人,心里得意极了,无论是什么人,只要他手一挥,那个人立即会多了几百个洞,这样的人没有谁不害怕的。 王龙站在按坟地之前,见木房紧闭,似乎陆小丹根本就没有把这群人放在眼中一样,王龙大声说:“陆小丹,你快出来看一看,我已经将你全包围了,快出来投降吧,你已经无路可退了。” 陆小丹仿佛不在里面,王龙又多问了一次他安排的十个守卫,得到了确定的答案之后,他又大声叫了几声,不久,陆小丹才拉开了门,她一看到有人竟然敢在她最心爱的人坟地前大呼小叫,像将胡丹踩在脚下一般,不由大怒,一句话也不说,手一拉绝情刀飞也似的砍出一刀。有人说见了绝情刀如同见了鬼一般可怕,可是有许多人却宁愿自己是见到了鬼也不愿意见到这柄邪恶之刀,因为这柄刀太可怕。 这柄刀一个晚上杀了太湖九百八十二名好汉,但刀上连一丝血迹也没有留下,刀刃还是那么锋利,那么残酷。 这柄刀真正见过的人并不多,见到的人大多死了,不过,在这里的人,这一次真的是看清楚了绝情刀。 刀并没有要了王龙的性命,只是一刀削断了他的一只耳朵——陆小丹不会让羞辱胡丹的人死得这么容易,王龙千算万算,却没有算到对方的武艺如此之高,竟然连他也走不过一招,但当他发现陆小丹并不如他所想的那般贪生怕死之人的时候,却已经晚了,他的另一只耳朵很快就离开了他的身体,巨大的恐惧感顿时席卷了他所有思维,他捂着自己的头部,疯狂似的大叫:“杀了她,杀了她——” 陆小丹虽不怕死,但她生为一名一流的杀手,求生意识特别强,当王龙叫嚣的时候,她一刀将王龙削为两段,又闪电般冲入人群,挥刀乱杀,但她的后背,却也中了两刀,虽然不是要害之处,却也不轻,鲜血淋了一地。 陆小丹根本没有去注意自己的伤口,只想着杀人,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杀过人了,自从遇到胡丹后,她根本就从来不想去杀人,可她当成胡丹死后,她恨每个人,在她眼中,胡丹死了,所以每个人都得死。 第二十五章 神秘女剑侠(3) 很快,她面前就倒下了二三十个人。 一个一流的杀手,面对这群普通的官兵,就像是虎入羊群一样,他们虽然手握刀剑,并有强弓在握,可是近身敌对,根本起不了作用,若不是刚才陆小丹心急,刚才后面那两个人的刀根本碰不到她一根毫毛。到了这时,已经没有了任何带人回宫的意思了,估计叶离群也想不到他亲口嘱咐的两个人都死在陆小丹的手上了,现在,就是杀与被杀。 忽然不远处传来一阵长啸,五六个黑衣人飞身扑来,各持一柄长剑,向陆小丹包抄近来,身手敏捷,看来不是一般的官兵之流,应该是江湖上的高手。众官兵一见这几个人来到,连忙让开一条路去。这些人中武艺几乎都比王龙高出许多,六个人很快就从官兵手中接过陆小丹来,紧紧困住。 他们使的是陆小丹曾见过的一种阵法,也是江湖之上威力较大的一种,这是天山的七剑阵法,本是七个人连环使出,但此时却只有六个人,王龙本来就属于这七剑之一,可是一眨眼的功夫说死在陆小丹的手中,这让他们很意外。 六剑中一人边使轻功跳跃边大声说:“谁也不可放冷箭伤了陆姑娘,这是皇上要的女人,谁敢让她身受重伤,自己找要绳子上吊去吧。” 他们本来应该与王龙一起来的,只是在路上遇到了几名朋友,就晚了一天,但当时皇上吩咐过王龙的话,王龙都清楚地告诉过他们了,所以他们谁都知道,若是想升官发财,想好好地活下去,就一定得不能伤害这个女人,这是必须要记住的。 陆小丹并不是一般的人,她在未见到胡丹之前,就已经是个让人惊怕的女魔头子,当然要杀她的人会有许多,可她却没有死,几乎受伤的机会也不多,她要杀害的人当然也不是一般之人,庸才是绝对不配绝情园的第一杀手出面的,但她此时面对六剑时,已经感觉自己的手脚比以前迟缓多了,“莫非是因为胡丹是个无所不能的人,在他身边无论有多危险,都会化险为夷,所以才导制今天这个样子的。” 陆小丹不敢多想了,直到此时,她才发现一个人活着,是不能太依赖别人的。 温室里生长着的小花小草,看起来是比阳光下同样花草要柔嫩艳丽得多,可是只要将它们移出温室,它们立即会枯萎,死亡。 这与陆小丹心中所想的是一个意思,陆小丹并不笨,为什么直到此时才发现到。 幸福。 也许是因为一生太多的寂寞,忽然之间得到了幸福快乐的日子,既然已经拥有了幸福的岁月,谁还去想另的什么事呢。 陆小丹知道自己在这种状态上根本不可能抵挡得了天山六剑的联手攻击,她甚至于想放弃,能够死在自己心爱的人坟地前,已经够幸福了。 她心一乱,六剑齐进,她身上又多了几处伤口,众兵齐声欢呼,陆小丹回了几刀,退后一步,站在坟墓之侧,她已经不想反抗了,她望了一眼面前的沙石之墓,墓中埋的是她最心爱的男人的衣物,可她看着,就如同看着胡丹一样。 六剑齐出,他们都知道师兄王龙死于面前这个女孩子手上,虽说不杀她,但伤她几剑,这还是不怕的,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吧。这时看到陆小丹不想反抗,正是最好机会,他们当然不会错过。 有机会绝不错过,这正是天山七剑的规律,蓦然,他们只觉得有一阵风,一阵冷风吹来,不是刮起风沙的那种司空见惯的风,而是一道剑风。 他们都是在刀口品血之人,在江湖上混了几十年,握剑的时候几乎比做另外任何事都要多出几十倍,而且伤在他们手上的人也决实不少,虽然他们不敢号称天下第一剑客,却敢自信以他们七个人联手,天下绝对没有对手了,只是让他们奇怪的是,这一剑刺来,却是他们生平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剑法,他们联合组成的天山七剑剑阵竟然在那一剑之中走不过一招便被轻易击个粉碎。 这是谁?天下有这么厉害的剑法么? 六剑之中没有人敢信,没有人会去信,只是由不得他们不信,真的是一柄剑,一柄寻常的剑,一剑就将他们所精心细练几十年的最为完美的剑阵一剑就击个粉碎。 果然是一柄剑。 剑闪着亮光,似乎比天上的太阳更为灿烂,在一道闪烁的剑光过后,六剑手中的剑全断了,留在手中的只是一个剑柄。 所有的人呆了,没有人可以形容出这一剑的威力。 如果这一剑击断的不是剑,而是他们的头,那么他们的头也会像他们手中的剑一样让人轻轻松松就割掉了。 六剑更呆了,他们都怀疑是个梦。 可这偏偏不是梦,陆小丹正站在坟墓前,后面上有鲜血流出,梦中不会有红色的鲜血的,六剑的手心震得发痛,梦中是不会有疼感的,只是真的好像梦,因为他们看到了一个最不敢想的人。 一个普通的女人,可以说一个普通的女老板。 她本来应该坐在她的客栈里的柜台边收帐,不应该来这里的,可是她偏偏来了。 冷大姐。 这一剑竟然是一直冷若冰霜的冷大姐使出来的,这些人见过冷大姐,只是以为她是一个天生不会照顾人的老板而已,可万万没有想到她竟然会有如同可怕的武艺。 她手中的剑,刚才发射着刺眼光芒的剑只是一柄寻常的剑,一柄太平常的剑,根本就是冷大姐刚才从一名官兵手中抢过来的一柄剑。 然而这样一柄剑,居然一招之内就将六柄精钢所铸的宝剑全都削断,这也是武艺么。 冷大姐在此时绝对不再只是一个冷冷的老板了,在六剑客与众官兵的心中,她是一个剑神,只有她才配使剑,而其余的人,连碰都不能碰剑。 场面之中,只有陆小丹没有吃惊,她叹息着说:“想不到一个人要死也会这么困难。”既然死不了,她也不想去死了,死,毕竟不是一件好事,况且,她死了,谁替胡丹报仇雪恨呢,谁去帮胡丹找出真正的杀人凶手呢。 片刻之后,陆小丹忽然跳了起来,抓起地下那条以前曾经是红色的布条,像是在拉胡丹的衣服一样,她脸上满是血污,身上不时正涌出鲜血,她忽然露出了笑容,这笑容让所有的人都感觉到一阵凉意,她不知在念着什么歌词,蹦蹦跳跳地向外面走去,当然,谁挡在她面前不让路她就是一刀——一百名弓箭手,一百名刀手,数百个刀剑在握的官兵,几百个人钢铁般的包围在她面前哗啦啦散了,前面几个人倒地而亡之后,后面的人看到她来了,立即向两边飞快跑去,跑得慢的,又遇上一刀。没有谁敢再动手,冷大姐身上发出一种神秘的杀气,让他们这些经历过生死战功的官兵战战兢兢。 陆小丹终于走出了人群包围圈之内,冷大姐望着她的背影,又望了一眼天山六剑,一字字地说:“如果我若是想在江湖上出名的话,胡酒一定会将位置往后面退一步。” 胡酒是天下第一剑侠,众所周知。如果他往后退一位,如果这个冷大姐说的话是真的,那么她岂不比胡酒的剑法更为可怕,这人是谁?天山六剑努力在脑中想像,一剑说了个名字,其他五剑立即脸色苍白,他们终于知道这个可怕的女人是谁了。 江湖上会剑的人不少,可剑法高超的人并不多,有能力站在剑术最高的领地的人更少,六剑在江湖闯荡这么久,当然不难猜出这个女人是谁了。 众人无语,冷大姐冷笑着说:“我不想杀你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因为你们都不配我出手,从今之后,如果十年之内有谁告诉我天山七剑之中仍有一个人在江湖上走动的话,我就荡平天山。” 如果没有见过这一剑的人,一定会以为说这话的人是个疯女人,不当她是疯女人的人一定会以为她是个自大又不知死活的人,天山派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七大名派之一,里面的高手多如牛毛,在江湖上地位一直遥遥在上,谁若敢说凭一人之力就能荡平天山,简直是天大笑话。只是此时六剑谁也没有将冷大姐说的话当成笑话,都知道她说的这句话一点也不错,她说要荡平天山,天山派之中绝对不会留下一个活口。天山七剑本是江湖上有名气的人物,此时却像做错事的小孩子一样,低着头,满脸是汗水,一句话不敢说,只怕在他们师尊面前也绝不会如此听话。 (今天二更。谢谢关注 第二十六章 醉酒论英雄(1) 雪花还在飘。 江南本是多雪,四季分明的地方,今年的雪花更是多,下了七天七夜的大雪,走在外面去,几乎都可以埋没你的长鞋。杭州城也不例外,因此那些无所事事,手头上有些钱的人大多愿意呆在酒店里面度日子。 酒,当然要冰冷的,菜,当然是要很热的。 男子汉都喜欢喝冷酒,无论是多冷的天,下有多大的雪,都是一样,因为这样最少喝酒的那个人会觉得自己真的是真英雄,真男子汉。 廖虹不是男人,她当然不是男人,这个看到她的人都可以拍着胸口证明这一点。但她也喝冷酒,冷得喝下去仿佛咽管都让冰刀划入一般疼痛。 只不过颜红衣不像个男人,最少在别人眼中不像个男子汉,他喝的酒不冷,是廖虹让店小二特意去温好的,因为廖虹知道颜红衣很喜欢喝酒,能喝太多的烈酒,酒若全是冷酒,总会伤身体的,店小二当时的表情是很奇怪,他可能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客人,女人喝冷酒,然而那个大男人却要热酒,只是当他手上忽然多了一绽让他今晚上怎么发也发不完的银子之后,他脸上的颜色就变了,就得很听话,廖虹喜欢听话的男人,可偏偏她却喜欢呆在一个最不可能听她话的男人身边。 颜红衣当然不是那种会听女人话的男人,他不但不会听话,反而时常需要廖虹听他的话,廖虹每次总不忍心让他失望。 所以当颜红衣看出去喝酒的时候,廖虹一句话没有说,就和他出来了。 只是无论多么不听话的男人有些时候也不能太强求的,颜红衣喝着廖虹让店小二特意给他温好的酒,好象很开心。 他虽然也不喜欢喝热酒,只是他喜欢酒。有酒就行了。 这城里的酒店里白天的人总不会很多,因为每人都要做他自己尽可能做的事,赚到一些银两来让晚上足够自己花费,来打发夜静更深的寂寞。还有的人是因为夜里的寂寞打发好了,白天便有些倦了,只是下雪天就不同了,酒店里的人本来就多,到了中午的时候,来的人更多了。 颜红衣本来与廖虹坐在酒店的中间,后来见人越来越多了,杂音越来越多,颜红衣皱了皱眉头,廖虹看到了,她便带着颜红衣换位,幸好店小二受过他们的银两,一点儿也不麻烦地给他们换到了快要临窗的一个座位上。 廖虹很想坐到她们旁边的那张临窗的桌子上去,只是此时那上面正坐着人,这几个人看上去都不好惹,大雪天里,有一两个居然还是一件单衣,有一个还露出了胸口的胸毛,一个刀疤自他颈部往下滑落,那一刀曾经差点要了他的性命,只是到了此时,却让别人感觉到可怕。他们的叫声更大,生怕所有的人听不到似的,别人全朝他们白眼,可他们连去看一眼也没有,还是一样的大声说话,大口喝酒。 他们的声音让颜红衣很不舒服,廖虹也一样,只要谁让颜红衣不舒服,她就会更加不舒服的。她不怕惹事,可也不想与这几个人吵闹,这几个人刚好她都认识几个,那个胸口有毛的大汉中汉水河边的五太子,他当然不是真的太子,而是出生于汉水河边的一个寻常的普通人,只是他打架不要命,杀人如麻,别人不敢做的事他敢,别人不敢想的事他敢,他胸口这一刀是让飞马镖局的镖师砍的,那时他去劫镖,虽然没有劫到手,可是也伤了几名镖师,虽然受了伤,却还是安然而退,这足让他有吹嘘的资本。他身边坐着那个双眼无神,脸色苍白的青年是川内第一柄刀峨眉派长眉道人的嫡系徒弟司徒康,有师如此,徒弟自然不能很差,司徒康对面那名时常咳嗽,喝酒却喝得最快的汉子是湖广沈家的后人沈胜,沈家传的玉笛功久出江湖,有些微名,另外有两个人廖虹不认识,但和他们在一起的人,又岂能是一般角色可比。 这些人忽然出现在杭州,究竟要做什么呢。 司徒康正在说话,他的声音最洪亮,足够让店里所有的人听得一清二楚,别人狠狠地盯着他,似乎都要骂他娘了,他却听当没听见,声音还是那么大,他大笑着在说:“兄弟们初来杭州,人生地不熟,你们还不知道,我们坐下来的这个地方就是以前胡丹那小子经常坐的,胡丹是什么人?我不说你们也知道,他以前在这里畅快饮酒,隔空望着外面的长街,不知迷倒了多少杭州城里的小姑娘。” 廖虹听了想笑,结果就笑了,笑声很低,笑着望着颜红衣,却皱了皱眉头。只听司徒康又说:“这里以前下面有一个戏台,经常有人在那个地方卖艺,本来看的人并不多,但是自从胡丹出现在这个地方之后,杭州城的小姑娘经常出现在这里,小戏班一下子就红了,可却是因为来的小姑娘多了,惹来不少狂蝶浪子,当时有一天差一点将一对无辜的爷女活活踩死。” 沈胜是个英俊公子,最听不得别人说很风光的事,说到胡丹,让他很不是滋味,冷冷地说:“胡大侠是不错,只是他已经死了,要不他来到这里,在下倒要找他去拼上一拼。” 司徒康笑着说:“拼什么?谁不知你沈公子的身份家底,那一样不是胡丹的十倍,有什么好比的。” 见过无耻的人,没见到这样无耻的人。有些认识胡丹的人几乎想跳起来骂他娘了。可一见他们几个人全不像好惹的人,慢慢地缩了回去,继续喝他的酒,沈胜冷笑着说:“司徒兄的话很难懂呢,难道兄弟只有这两样东西胜过他,另外就没有一样可及得上胡丹么?” 司徒康笑了起来,笑如同一柄刀,一下子刺入沈胜的心里,深深刺入,他冷笑着说:“我知道沈公子风流倜傥,处处也有女人投怀送抱,只是那些女人,实在令人不敢恭维,哈哈,当我没有说。” 沈胜像只踩着尾巴的蛇,跳了起来,指着司徒康的鼻子,怒吼说:“你再说一遍试试。” 司徒康说:“别人说中了你的心事,你也不用如此生气。” 另外几人见他们越说越僵,连忙分开几人将他们拉住,五太子说:“别生气了,大家少说两句,都是好兄弟,不要为了一个死人而斗气,我们来这里不是要你们斗气的,要打架到处都可以,也用不了千里迢迢赶到这个鬼地方来。” 沈胜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又坐了下去,冷冷地说:“只可惜胡丹已经死了,否则他听到你们这些话,他一定开心极了。” 司徒康说:“不敢当,不敢当,兄弟我就是这样的性子,佩服谁就是佩服,我不佩服的人,打死我也不佩服的。” 沈胜正想出言反击,却见一个女人忽然出现在他们面前,并且这个女人还长得很耐看,仔细看一眼,居然还是个绝色美-女,这时,他才相信他自己的那些女人,的确太一般了,与这女人相比,几乎抵不过人家的一根手指头,原来江南美-女多,倒并不是虚幻之言。到嘴的话也收了回去,正要站起来打招呼之时,那女人却对着司徒康嫣然一笑,这一笑让司徒康全身酸麻,司徒康不觉声音小了许多:“姑娘——姑娘有什么事要吩咐?” (字数这么多,居然没有个主题,哎,武侠小说难写啊,郁闷中—— 第二十七章 醉酒论英雄(2) 那女人笑了笑,说:“刚才听公子说这个地方是胡大侠以前经常坐的地方,小女子一直对胡大侠可是万分敬仰,能不能换个位置?” 司徒康还没有说话,沈胜就说了:“没问题,姑娘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我们答应你了,我是湖广沈家的沈胜。” 那女人对着他嫣然一笑,说:“原来是大名鼎鼎的沈公子,以后小女子有事,你一定要帮忙哦。” 沈胜和司徒康两人只觉得骨头架子松了许多,司徒康站起来说:“姑娘过来坐这个地方,胡丹以前就是坐在这个地方的。” 那女人说:“如此——多谢公子了。”顿了一顿说:“但我却只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会儿,不知各位公子——”她望着五公子,又望望另外两个人,五公子没有沈胜与司徒康那么对女孩温柔,粗鲁着说:“ 我是谁,凭什么要我们与你换位置?” 那女人似乎吃了一惊,司徒康忙说:“五哥,别这样,我们另外换张桌子好了,又何必让美丽的姑娘为难呢。” 五公子瞪眼说:“我为什么——” 沈胜趁机将一杯酒倒入了他的嘴中,他的话也说不出来了,人就让司徒康拉了起来,另外三个人也不再说话了,跟着站了起来。 那女人笑着说:“多谢各位公子,多谢。” 桌子很快就收拾得很干净,谁也想不到这个风流多金的沈公子也有如此利索的手脚,他们走到一边不远处的一张空桌上落位。那女人却没有急着去落座,反而走了几步,对另外一个男人说:“我们去那张桌子坐吧,这里的粗俗之人太多,打扰你的酒兴就不好了。” 这个男人是颜红衣,女人当然是廖虹,只是他们坐过去的时候没有发觉有几双冰冷的眼光朝着他们望过来,不是没有发现,其实只是不当做回事。廖虹只在乎颜红衣,颜红衣却根本没有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习惯。 颜红衣皱眉说:“为什么又要换?” 廖虹很小心地说:“因为那个地方以前是胡丹经常坐的,我们去那边坐坐,说不定可以沾上点他的好运气呢。” 颜红衣似乎很不满意这个答案,他接着说:“胡丹是谁?我认识他么?” 廖虹对他做了个可爱的鬼脸,笑着说:“不认识,我也不认识他。” 颜红衣这才满意了,说:“好吧。” 于是他就站起来,又坐了下去,当然是换到了以前胡丹经常坐落地那个地方,廖虹也坐下去,紧靠着他坐下,一只细嫩无骨的玉手还轻搂着颜红衣的腰,似乎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对情人一样,司徒康,沈胜,五太子这几个人已经到了他们身边。 沈胜脸都气白了,他看到颜红衣就不爽,他算什么东西,刚才这个美女虽然对着自己笑笑,可是距离有十万八千里远,可一眨眼却总想赖在这个男人怀中,看这个男人还不是很高兴,这就该死。沈胜手提着那柄金笛,生怕别人看不出这是纯金而制成的一般,在手指尖上动来动去,歪着头去看颜红衣,颜红衣也在看他们,一字字地说:“喝酒的时候我不喜欢有人来打扰。” 沈胜冷笑着说:“我一向对女人都很温柔的,男人我倒一直不会怜惜。” 司徒康接着说:“天下谁不知沈公子风流多情,被他迷上的女孩子没有一千个,几百个还是有的,我虽然不喜欢打架,可死在我手上的人没有一百也有几十了,我真不想在杀人了。” 五太子冷笑着说:“所以你还是乖乖地起来吧,让大爷们都坐到原位去,当然,我不是不讲理的人,男人走开就行了,我五太子从来不会拒绝女孩的。” 廖虹脸色变了,听他们的意思是说要将颜红衣赶走不说,还得将自己留下来陪他们喝酒,这口气一时如何咽的下,尤其是像她这般心高气傲的一流杀手。但是颜红衣却抓着她的手,握在手头中,另一只手举起一杯酒,笑着说:“我从来没有迷过什么女孩,杀的人也没有几十几百个,但我坐着的地方,若是我不想让出来,还从来没有人可以让我为难过。” 五太子大喝一声说:“你小子想找死。” 说着,迎面一掌就向颜红衣脸上击出,他相信自己这一掌足够让这个讨厌的家伙掉几颗牙齿了,当然,在美丽的女孩面前杀人就不好了。连沈胜这些人也都这样相信五公子有这个能力,只是心里暗想不要出人命就好,因为他们亲眼见过五太子一掌击杀一只奔腾的野牛。牛都可以让他一掌击死,何况一个看上去文弱书生般的人呢。 掌击打过去,颜红衣却没有如他们所愿地被击掉两颗大牙,他还在喝酒,好象动都没曾动过,五太子的一掌击打死去的时候,他只是松开廖虹的手,用那只手抓起桌上的一根筷子,点向五太子的脉门之穴。 五太子这一掌不过用过多少次了,也不知击毁了多少让它击中的东西,可是这一次居然让一个貌不惊人的小子用一根小小的筷子居然就抵挡过去,让他不由得不收招,这让他吃了一惊,倒抽了口凉气,这时,在五太子身边的那个男人忽然抱拳说:“原来这位兄弟是位深藏不露的高手,我们倒失敬了。” 另一名不知名的人也抱拳说:“不知可敢请问下阁下的尊姓大名,好让咱们兄弟五人赔礼道歉。”原来那个人接着说:“实是我们有眼不识泰山,小弟先替五兄陪礼了。” 他说着竟然弯下了腰,对着颜红衣一辑身,廖虹见这人的腰间,那上面挂着一种怪形武器,不由立即想出了两个人来,江湖上最可怕、最阴险、杀人如割草、却受许多江湖人尊敬的残刀断剑,这两个个无疑是有着极好的家世与声望,他们若是杀了某个人,别人一定会将那个人当成是罪大恶极的恶人,那怕那个人便是一个日行百善的好人。而江湖上则有一些人杀了些出名的恶人,总是想方设法让所有的人都相信是他们两人杀的,这样的人想不出名都难,他们两人长相英俊,人如玉树临风,说话语气犹如一代宗师,让人望而生畏。但廖虹却很清楚,这两人杀人时却从不须多费力气,因为他们的武艺极高,出手之时全是别人防备最松散的时候,一击必中。廖虹是桃花林的大杀手,桃花林的档案里,江湖上所有有名气的人都有记录在内,一见这残刀断剑的神色,脸色一变,他们一定会使出杀招来。廖虹吃了一惊,果然,残刀手下轻轻一摆,几根细不可见的银针同时向颜红衣胸口刺出,廖虹大吃一惊,手出如风,却也晚了,她的出手虽然不比残刀慢,可是她发现之时,残刀已经出手了,眨眼的时间,足够改变许多东西。颜红衣却像没事一般,只是他酒杯里面的酒已经喝光,杯中正有三根发着绿光的银针。 残刀抬起头,脸色变得灰白,但立即脸上堆满了笑容,说:“好功夫。” 廖虹怕他再出什么毒招,一手扣着刀柄,冷冷地说:“谢谢夸奖。” 残刀笑着说:“请问——” 颜红衣皱眉说:“我只想喝酒,请你们不要麻烦我们好不好。” 残刀呆住了,他发现这个寻常的年轻人比他想像中的人要可怕几十倍,他这句话一说出来,立即感觉到他身上有一股冷冷的杀气涌现出来,残刀惊了半响,才说:“既然阁下不肯透露,在下也不敢勉强,在下是羞光山庄的,在下姓吴,很想交你这个朋友。” 颜红衣说:“交朋友?很抱歉,我不是名侠后人,也不是正人君子,阁下不必勉强自己了。” 第二十八章 醉酒论英雄(3) 廖虹带着骄傲的笑容看着颜红衣,她发现颜红衣似乎是一下子就聪明了许多,这才是她心目中完美无缺的男人,他这句话说得不痛不痒,但这残刀断剑,沈公子,五太子等人却忽然都没意思再闹下去了,果然他们不再闹下去了,他们寻了张桌子坐了下去,残刀断剑临走之时还彬彬有礼地说了几句客气话,根本就想将刚才他们欲使毒计杀他的事实给掩盖了,但廖虹万万没有想到,这几个人忽然安静下来,却并不是颜红衣说的这几句话,而是他们看到了一个人走了进来。 这个人并不是很特别,只不过廖虹恰巧认识而已。 这个人就是胡丹。 胡丹还似是老样子没有变,身着一件朴素的青衣,别人能看到的脸上,总是一脸和蔼可亲的笑容,如同阳光般灿烂。 司徒康大叫起来:“胡丹?胡大侠来了,他竟然没有死——” 五太子立即捂住他的嘴,但也晚了,只好笑笑,站起身来,对着一路走过的胡丹举起个大酒杯,笑着说:“胡大侠,好久不见。” 胡丹望见了五太子,就如同望见了一个好朋友一样,大笑着说:“你们也在这里喝酒,真是太巧了,我们好久不见了,当真该罚酒三杯。” 廖虹看着胡丹的模样,心里直想笑,但她却强忍下去了,拉了拉颜红衣的衣角,小声音地说:“你看看,那个家伙就是胡丹,天下最年轻有名气的剑侠。” 颜红衣怔了怔,说:“这外名字好熟悉,我认识他么?” 廖虹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你当然认识他了,你们以前经常一起在一起喝酒呢。你看,他走过来了,快叫他过来陪你一起喝几杯。” 颜红衣当真站起身来,大声说:“胡丹,快过来喝酒。” 胡丹望望他,眼睛转了一圈,立即又现出了笑容:“哈哈,原来是老兄你,太好了,想不到我才一年不到杭州,今天一回来,就遇到这么多的好朋友。” 颜红衣皱眉说:“认识我就好,快过来陪我喝酒。” 胡丹笑着说:“哈哈,喝酒是可以的,不过——” 廖虹笑着说:“不过什么,我家颜公子不是经常和你一起在万花楼喝酒寻欢的么,你难道已经将我们家颜公子给忘记了么?还不快过来。” 胡丹笑嘻嘻地说:“大家都是好朋友,夫人千万别这样说,我和颜公子可是要命的交情,我们谁跟谁呀?” 廖虹笑得更甜了,眼睛几乎都看到胡丹心里面去了,胡丹脸上还有笑容,坐了下来,坐下来的时候,对着五太子几个人招了招手,说:“兄弟们都随便喝,今天所有的帐都算兄弟我的。” 五太子几个人脸色变了变,说:“好,好的,多谢胡大侠。” 廖虹待胡丹坐好后,先拿来酒瓶给颜红衣倒满,然后又拿过一个酒杯,也倒满,轻轻地摆到胡丹的面前,才轻笑着说:“胡丹,你这个小坏蛋,死在关外那么久,我还真以为你死了呢,幸好有句话说的好,好人不长命,坏蛋活千年,想不到天下无双的玉玲珑的迷药居然对你一点用也没有?” 胡丹说:“夫人你说笑了,说到玉姑娘那女人——”说到这里,他故意叹了口气,一口将杯中的酒喝光,居然脸不红,心跳不跳,却没有人知道,但所有的人知道胡丹喝酒都是千杯不醉的,这样一杯当然不在话下,廖虹当然也不会不知道,只听胡丹接着说:“我不应该杀她的,问世间情为何物——但是如果再选择一次,我还是会那样去做的。” 廖虹笑了笑,望了眼身边的颜红衣,声音有些凄伤:“谁不知道胡丹是个风流却多情的好男人,谁不知道天下有那么多痴情女子会为他——为你着迷。” 她的声音越说越低,像是在对胡丹说,又似是在对着颜红衣说,又似乎是在对着所有的人说,她是在为世上的那些女子打不平,还是她自己在为胡丹的传说而着迷呢,这只怕就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胡丹目光有些迷离,失神地说:“人生处处都有不如意之事,夫人说的极是,在下有些事确是做的有些过分。” 廖虹还想说些什么,颜红衣忽然将她一拉,用手抱着她的纤腰,好像生怕她忽然跟着眼前的这个男人跑了似的,眼睛含着敌意地看着胡丹。廖虹心中一暖,一句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颜红衣说:“胡兄弟请便吧,她不会说话,若是有失礼之处,尚请勿怪。” 胡丹笑着站起来,说:“如此打扰了,小弟先行告退了。” 颜红衣挥挥手,廖虹见胡丹想走,那里肯依,忙说:“胡——”颜红衣一把捂着她的嘴,看样子有些生气了,说:“你还想说些什么?” 廖虹说:“我——” 颜红衣在她耳边说:“我不许你与他说话,我们与他不是同一条道上的人,惹上了他,对我们不利,况且——” 廖虹说:“况且你是怕我会喜欢上他?” 颜红衣竟然点点头:“我也有这种意思。” 廖虹温柔一笑,将头埋在他怀中,柔声说:“只要你在乎我,我一辈子也不会去喜欢别人,我要永远留在你身边。” 胡丹刚走到沈胜等人的地张桌子边,那些人全都起身相迎,其中五太子是亲眼见过胡丹几次了,他们虽然在江湖上都有些名气,但比起胡丹来却不知逊色多少,这次胡丹居然肯来下交他们,这机会岂可放过,正在这时,门外传来了几个声音。 “胡丹——” “小坏蛋,你还没死么?” “你终于回来了。” “——” 这几个人一来,立即将整间酒楼堆满了,来的竟然是小四爷,萧大少等几个人,小四爷一把抱着胡丹,他本是个极重身份的人,此时却像是个小孩子,萧大少手握着那柄小刀,但目光闪烁着,其他的人几乎都像是疯了。 “小四爷,萧大少。” 胡丹叫出了他们的名字,双蹦又跳的,也乐得像个小孩子,这时所有的人全都站了起来,都想看一眼这个传说中最年轻的七浪子之一的大人物,只是颜红衣与廖虹还坐着,但已经没有人去注意他们了,他们正在喝酒。 小四爷常年呆在杭州,他认识的人多,认识他的人更多,小四爷的大方是出了名的,在杭州里,小四爷的名气并不比胡丹差不多少,小四爷此时从怀中抓出一张银票,递给一直跟在他们一边的掌柜,大声说:“掌柜的,今天我兄弟回来了,就在你这酒楼凑合着用一餐吧,今天这里所有的帐我全包了,不论有多少,我全包,另外快让人准备好酒好菜,要最好的酒,最好的菜,今天我们兄弟要痛快地喝几杯。他妈的,快点” 假如世上有人受了骂比骂他的人还要开心的话,这人就是这个掌柜的,他几乎开心坏了,他一年四季就是一天也不休息,也不过是千数两银子,而这个小四爷居然一出手就是一千两,他知道今天用餐之后剩余的银两,小四爷绝对不会再问他要回去的,这次他们这些人便是吃得再多,也不过百十两便可招呼了,他几乎要乐疯了,连连点头。 胡丹与小四爷萧大少几个人入座之后,沈胜等人还站在原位发呆,胡丹一眼看见,招招手,笑着说:“各位兄弟,何不一起过来喝一杯。” 沈胜等人大喜过望,忙走了过来,小四爷望了望这几个人,脸上一沉,胡丹陪笑说:“这几个都是我的朋友。” 沈胜连忙说:“对,我们都是胡大侠的好朋友,小四爷,萧大少,久仰大名,在下沈胜。” 小四爷淡漠地说:“哦,原来是沈公子,各位请坐。” 萧大少却一句话也没有说。 司徒康等人一齐也报上了姓名,小四爷一一点头招呼,胡丹一直在看着他们,待他们客套完了之后,笑着说:“大家都是朋友,都不用客气了,我们先喝酒吧。” 沈胜等人只觉得骨头都松了几斤,连忙点头说:“对,早就知道胡兄弟酒量似海,今天舍命陪君子,一醉方休。” 胡丹淡淡地说:“又何必归,醉了就睡,醒了就喝,何等痛快。” 众人一齐拍手称好,萧大少也拍手了,却只拍了两下,拍手之后,才说:“我——” 酒此时已经上来了,众人那还给他说话的机会,况且他说话的声音一直都不大,几杯酒入怀了,他自己也忘记要对胡丹说些什么了。 第二十九章 醉酒论英雄(4) 颜红衣一直在喝酒,廖虹却一直在看着胡丹,不知不觉地说:“连我都几乎相信这家伙了,他演的可真像胡——”说到这里,忽然闭住了嘴,四处望了一眼,见没有人注意自己,才松了口气。颜红衣却叹息着说:“算了,看着这些人,我心里不舒服,我们还是换个地方喝酒吧。” 廖虹笑着说:“不要走,还有更有趣的事要发生呢。” 颜红衣松开她的手,冷冷地说:“我喜欢看他,那你一个人留在这里看好了,我自己走就行了。” 廖虹怔了怔,立即抓着他的手,甜蜜地笑着说:“原来你是在吃醋。” 颜红衣不开心地说:“我就是在吃醋,又怎么了?” 廖虹低着头,她自己都发现自己的脸都有些红了,她低声说:“我很高兴——你会为我而吃醋。”她说着又抬起头来,脸上满是醉人的温柔,她大声说:“走,我们现在就走,无论你想去那里,无论你要做什么,我都听你的,什么臭胡丹,什么死胡丹,活胡丹,我一个也不想再见到。” 她说这句话的声音很大,所有的人都听到了,胡丹怔了怔,司徒康却跳了起来,挡住了廖虹与颜红衣的去路,他看起来喝了不下酒,可是身手还是不错的,廖虹像是被吓住了,钻到颜红衣的身后,低声说:“这是谁?他要做什么?” 所有的女人都是这样,一有危险,总是喜欢全推给自己的男人去处理。 所以,男人天生就得比女人多一点风险。 颜红衣冷漠地看着司徒康,一手手搂着廖虹的腰。 司徒康大笑着说:“今天是胡兄弟请客会友的大好日子,你们敢在这个地方无事寻事做,岂太不将我们哥们放在眼中了,瞧不起在下几个人无所谓,可是你瞧不起胡兄弟——” 他的话没有再住下说明,但他的意思很明显,胡丹站起身来,喝干一杯酒,笑着说:“司徒兄,那位公子是我的朋友,别难为他。” 萧大少脸色一变,说:“胡兄,这个人是你朋友,你认识他?” 这句话一说出来,不仅胡丹,所有的人都有些发怔,,这里面有许多的人都不认识颜红衣与廖虹的,但认识他们的人还真不少,杭州市也就这么大的一点地方,只是他们不敢相信名动天下的大侠胡丹居然会结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大杀手。认识他们的人还倒没什么,不认识他们的人都只觉得萧大少怎么会说出这样一句话来,胡丹常年在江湖上飘,认识的人也许比他们见过的人还在多,只是奇怪为什么萧大少会如此严肃地说一句话,又为什么会这样说,胡丹认识一个人也有错么。胡丹也是奇怪,说:“我当然认识他,他不就是那个方公子么?” 萧大少一字字地说:“他并不是什么方公子,他是一个杀手,如今江湖上最可怕的几个人排下名来,这个人最少要前五名之内,他是桃花林的第一杀手颜红衣。” 廖虹忙抢着说:“胡丹是个笨蛋,那天在洛阳城里我们见他一个人喝酒喝得很无聊,就和他喝了一次酒,我们当然不会说出真实身份,自己说了什么名字,自己都忘记了,他还真是记忆犹新啊。” 众人这才舒了口气,俱是心想:“胡丹交友本就是不择人的,一时失误交上匪人也是在所难免。”这几句话残刀最有体会,他们与胡丹八辈子才见一次面,却莫名其妙地成了他的朋友。 胡丹还在笑,只是声音有些冷,他说:“朋友贵在交心,叶败也是桃花林的杀手,我也一直当他是好朋友。” 小四爷说:“叶败虽是杀手,却是这世界上最可爱的杀手,但这个杀手你是万万不能结交的。” 颜红衣冷冷地说:“胡丹,我不想让你为难,你也不必说什么了,我们比试一场,你杀了我,当是为民除害,你若是死在我手中,你便只当是你的命不好。” 众人顿时眼光雪亮。 这无疑是天下最瞬目的决斗,桃花林第一杀手与当今天下第一剑侠的儿子,江湖七浪子中最有名气的胡丹决斗,只要一交手,便会成为轰动江湖的大事。 所有的目光都望向了胡丹。 胡丹却缓缓地摇头,说:“若是要喝酒,便留下来,若是为了别的事,只怕要让你失望了。” 颜红衣只是冷笑。 胡丹呆了会儿,接着说:“你们走吧,今天我心情好,他日若能相见,便是你我生死之战的时候。” 众人这才叹出一口长气,不知是失望还是遗憾,但他们心里却在想:“胡丹果然不是俗人可比,一个遗臭江湖的杀手,他竟然还会给对方一个机会。让对方从他眼皮下走过去。”不要说他的剑法与身份,便是这份胸襟只怕天下无几人能及,于是所有的人都不说话了,说话的人只是颜红衣。 颜红衣说:“真正的赌注并不限于格式,听说你酒量天下无双,我很不服,我就和你赌酒。” 第三十章 醉酒论英雄(5) 众人眼睛又亮了起来,见不到他们比剑,比酒也好,只要是有得赌就能让他们开心,因为总有输赢,人都是很那个的,只要看见别人输了,就觉得自己生活也美满起来,只是谁也想不到这个大杀手居然会找胡丹去比酒,几乎是在鲁班面前摆大斧。 廖虹笑笑说:“不能赌。” 颜红衣说:“为什么?” 廖虹在他耳边轻声说:“我不想看到他那张臭脸了,我很讨厌他,我们走吧,别和这样的家伙担负我们宝贵的时间。” 颜红衣说:“我说过的话,便是做数,你若是讨厌他,你何不先走,我很快就去找你。” 廖虹有些生气了,说:“你——” 颜红衣不再与她说话了,只大声说:“酒来。” 廖虹自顾地生气一会,眼睛一转,盯着胡丹,忽然说:“胡丹,你最好不要与他赌酒。” 胡丹怔住:“这又是为什么?” 廖虹说:“如果你要与他赌谁喝的酒多的话,我就告诉天下那一天你做的那件有失侠义,而且无耻之极的大坏事。” 胡丹大笑着说:“笑话,胡丹一生光明磊落,生平那有见不得人的羞事,你尽量说便是了。” 廖虹没有笑,一字字地说:“我说的只是你。” 这是什么意思?没有人懂,胡丹好象也不懂,只是他忽然就不说话了,他难道真的做过一些见不得人的事,众人虽然不说他,但心里有些怀疑了。 廖虹又笑了,说:“其实也没有什么哪,胡丹——胡丹只是偷偷亲了我一下而已。” 众人听到先是一怔,接着哄堂大笑,胡丹竟然脸不红,淡淡地说:“既然你已经说了,我赌或者不赌都是一回事了。” 廖虹说:“不,我说的只是别的事,赌与不赌不是一回事。” 胡丹有些迟疑了:“哦。” 颜红衣忽然抱起廖虹,在她脸上重重地亲了一下,声音冰冷,望着胡丹说:“如今她已经是我的女人了。”接着望着廖虹说:“你虽然是我的女人,可是你要强迫我不做一件让自己想做的事,我就先杀了你,然后自杀。” 廖虹让他一亲,只觉得全身酸麻,倒在颜红衣怀中,此时无论颜红衣要做什么,她都无所谓了,因为她知道,颜红衣——这个冷漠的杀手已经深深地爱上自己了。 酒。 酒很快就端了上来。 都是最上等的好酒。 度数高,酒精酿。 胡丹一马当先,抓着一个酒瓶,对着颜红衣大笑着说:“既然赌酒,自然不能像常人一般用小杯去饮,我们一人先喝一大瓶,谁先倒下便是谁输了,可算公平?” 颜红衣点点头,也抓着一大瓶酒,他笑着说:“这句话正是也是我想说的话。” 胡丹还在大笑,说:“那我们还在等待什么,喝吧。” 颜红衣说:“请。” 小四爷一直在旁边观看,此时不禁露出笑容来,淡淡声说:“传说颜红衣的刀法天下一绝,倘若他们以刀剑相争,只怕一时胜负难分,但是比酒,真是让人笑掉大牙——” 他的话是说完了,嘴却合不拢了,两瓶同样的烈酒,两个截然不同的人,但他们喝酒的方式几乎一样,喝得同样快,连握酒瓶的姿态也极是相同,天下几时又出了一个可以与胡丹相比美的大酒鬼,真是让人觉得惊世骇俗。 廖虹笑眯眯地看着颜红衣,对着小四爷说:“小四爷,听说你在苏杭一带认识的朋友最多,你的财富也最多,可是你的眼光却不太好哦,也许是你的酒喝多了,眼睛也变得差劲了。” 小四爷倒抽了口凉气,说:“我真是看走了眼——” 廖虹说:“既然你自己这样认为,我才发现你是一条好汉,那么我再问你一句话,胡丹与颜红衣两个人比酒,到底谁会赢呢?” 小四爷望望胡丹,又望望颜红衣,摇摇头,说:“这次——我真的猜不出来了。” 廖虹却笑着说:“我知道。” 小四爷开始对这个女杀手有好感了,他本是个多情的男人,他笑着说:“那么会是谁呢?” 廖虹笑笑说:“应该是没有输赢。” 小四爷奇怪地说:“为什么呢?” 廖虹却不理他了,只是神秘地怪笑,酒同时喝干,十斤装的烈酒两人一齐喝光了,颜红衣放下酒瓶,伸手便抓起第二个酒瓶,胡丹却显得有些色变,淡淡地说:“颜大侠好酒量。” 颜红衣皱眉说:“还喝不喝?” 胡丹笑着说:“当然——喝,在下平生就是从未遇到阁下这般的酒中高手,今天相遇,岂会错过,来,再来。” 他伸手抓起一个酒瓶,接着说:“我们再来痛饮。” 颜红衣点头说:“请。” 却在这时,只见窗户外面忽然飞过一团织雪,一个身穿白色衣服的汉子自窗外飞射而入,正是叶败。 小四爷看到叶败,脸色一变,伸手抓着腰际剑柄,走了两步,对着叶败说:“叶败。” 叶败身着一身雪白衣服,脸也洗得雪白,若不是从窗户里面钻进来,别人一定会认为这只是一个弱不禁风的白面书生,只是这个白面书生说话一点也不像书生,他的眼睛也绝对不像,他拍手说:“哇,比喝酒啊,为什么不比刀剑呢,哇,地下怎么这么多水?” 地下果然有水,只不过水流入桌底,若是不却仔细打量,绝对看不出来,小四爷往下一瞧,心下不由暗地吃惊:“这流的绝对不是水,这颜红衣的内功居然如此精深,竟达到如此地步,能用体内真气逼出酒来,好个颜红衣。” 胡丹也怔了怔,颜红衣也有些发呆了,廖虹却大步走了过来,抓着颜红衣的手腕,笑着说:“我说你比不过胡大侠的,我们走吧。” 颜红衣冷哼一声,叶败却一把抱着胡丹,一拳击在他的肚皮之上,胡丹吃了一惊,小四爷等人也是一惊,想不到这叶败居然一见面就动手,难道他是以为自己这些人在欺负他的师兄妹么。正想出手时,却听叶败大笑着说:“死臭蛋,你死那里去了,我们找你找得好苦。” 众人这才舒了口气,胡丹苦着脸说:“我——” 叶败说:“什么我,我的,找到你我就放心了,我是来告诉你一件事的,胡酒让我告诉你,今冬最后一天,让胡丹来羞光山庄见我。” “今冬最后一天,让胡丹来羞光山庄见我。” 这是句什么话,是什么意思?幸好这些人大多是叶败的熟人,知道他说话的意思,他只是将胡酒的有的原话说出来而已,意思就是胡酒让胡丹今年冬天的最后一天去羞光山庄见胡酒。 无论这句话听来有多别扭,毕竟他们听到一句最让人兴奋的话,胡酒既然让胡丹去见他,那么他肯定没有死。 胡酒居然还活着。 天下第一剑侠又重出江湖了,这岂不就是一件最让人兴奋的大事。天大的好事。 令人兴奋的好事,廖虹一向不会忘记的,她一定要好好记住:今冬的最后一天,胡酒会在羞光山庄出现。 第三十一章 无双神剑(1) 雪花还在飘,只是已有一抹阳光穿透云彩而出。 雪花遮盖着的地方,如同白玉一般洁白无暇,一个人若能常看到雪花在这个世界飘荡,该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然而阳光,阳光明媚的时候,雪便溶化而开始变得肮脏与拥挤。 颜红衣迎着阳光,大步向前走,廖虹紧紧拉着他的手,半步也不肯慢下来。 如果不是街道上有这么多的人,颜红衣一定会施展出绝代轻功来,他只想将酒楼遇到的那群人远远抛掉。 他虽不是高长恨,但他喜欢寂静。 寂静与寂寞不同,有人呆在千万万人的中间,他会感觉到寂寞,寂静却只有一种意思,那就是寂寞地安静。 他喜欢安静,他也不怕寂寞。 安静的地方无论自己想要做什么,都不会有人去阻挡,寂寞的时候,无论自己想做什么,都不会觉得为难。 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廖虹已经慢慢地喜欢上颜红衣了,颜红衣还是另一个人的身份之时,她却只是一心想杀死他,因为她恨每个多情的男人,这种男人只会伤害女人的心,却不会专情,虽然不会伤害到廖虹的心,但这种故事在这个世界上却是太多,廖虹也听说过太多,悲总多过喜。因为身份的关系,廖虹很难放下心去爱一个人,所以她很恨那些年轻多金却不专情的人,只是如今不同,如今颜红衣已经没有了以前那种辉煌的面具,他现在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他的多情,只是在廖虹身上展现,当然,多情的一个男人,无论是什么样的时候,他最少懂得那一些女孩真正在喜欢自己,雪莲花喜欢过他,但让他很别扭,后来他体会到廖虹喜欢他,他就喜欢廖虹,颜红衣并不是一个滥情的男人,但对于自己喜欢的女人,却握得很紧,无论世界怎么变化,无论是什么时代,谁又舍得放开自己喜欢的女人呢,况且那个女人又喜欢着自己。廖虹很喜欢这种感觉。 他们携手走出酒楼的时候,几乎就没有人去注意,没有一个人去阻挡他,因为在那个时候,叶败出现了,无论他们想做什么,都不太容易,毕竟叶败是颜红衣的师弟,对于这个时正时邪的人物,一般的人根本就不敢去惹,叶败却没有去想这些事,他从来不去想那些拐弯抹角的事,他只喜欢直接,例如直接出剑杀人,例如直接喝酒言欢。胡丹出现了,让叶败很是开心,颜红衣走的时候,他在拉着胡丹的手,大笑着说:“小坏蛋,你没死,真是老天不长眼,不过俗话说得好,好人不长命,坏蛋活千年,你是个天大的坏蛋,你怎么可以死呢,其实我真怕你一不小心死了,你死了倒没什么,可却要铸成千古之憾事了。” 胡丹只是笑,并不说话,沈胜不由说:“叶兄,你这话的意思是——” 叶败冷笑着说:“说你笨,你还不肯相信,喂,你是什么东西,谁是你的兄弟,我怎么不认识你。” 沈胜脸上绯红,却抱拳说:“在下湖广沈胜。” “沈胜?”叶败暗念了两遍,才说:“没听说过。” 沈胜大怒,几乎忍不住要跳起来与叶败刀剑相见,萧大少忙一手抓着他,摇摇头,沈胜怒气一时难以平息,冷笑着说:“我虽然没名没望,但也是胡丹的朋友,你便是桃花林的大杀手,你又能够如何?” 叶败忽然笑了起来,别人以为叶败会生气,可他却笑了,他笑了一阵,才说:“你要是想找人打架,这次你可找对人了。”他松开胡丹,跳上一张桌子,抽出冰冷的长剑,笑着说:“来,来,我先陪你玩几招再说。” 沈胜大怒,也挺身而出,司徒康连忙拉着了他,在他耳边轻声说:“你也许不知道这个人,他是个疯子,天生是个大疯子,江湖上有名气的人受他的气的人不知有多少,可他一直还活得好好的,料来不太好惹。” 五太子也低声说:“听人说他学会了一招天下无双的剑法,使出来之后,很少有人能够抵挡。” 沈胜别过脸去,一张脸再次涨得通红,胡丹立即走到他身边,说:“沈兄弟不必生气,叶败就是这个臭脾气,连我都对他头疼,你千万不要为了他而生气,来来,兄弟我敬你一杯。” 第三十二章 无双神剑(2) 沈胜望了叶败一眼,叶败一脸倒霉样,腰也弯了,叹了口气说:“小坏蛋真他妈的会多事,害得我今天晚上又睡不着了,不行,今天我一定得和他打一架。”沈胜握紧了剑柄,那知叶败根本连去瞧他一眼也没有,他在望着胡丹说:“我记得你说过,只要神剑山庄事了之后,就会和我打一架的,是不是有这回事啊?” 胡丹眼睛一转,笑笑说:“我忘记了。” 叶败冷笑着说:“你忘记了不打紧,我没忘记就好,好了,选日不如撞日,今天我们好好打一架就行了,我选择时间,地点随便你选取好了,你说,在那里都行。”说完,他根本不给胡丹有机会否决,接着说:“是在这上面,还是到下面大道上去呢?” 胡丹怔了怔说:“我——” 叶败手一挥,眼睛又亮了,背也直了,笑着说:“你是说去下面?” 胡丹忙摆手,叶败大笑着说:“知道了,你是想在这里比试,这样更好。”他手一摆动,大叫着说:“是人的就给老子让开,让你们看看你老子的绝世神剑。” 众人见一片剑光逼来,情不自禁地向后退出,胡丹吃了一惊,连忙说:“且慢,我还有一句话要说。” “什么屁话,快说。” 叶败皱起了眉头,他皱眉的时候心里面乐坏了,否则他宁愿苦着脸也不愿意皱眉的,听胡丹的语气,他是答应了。 胡丹在他耳边轻声说:“你大师兄酒量过人,今天我初遇其人,就像你遇上我一样,你且先让我去和他喝个痛快,回来我再好杀你。” 叶败一听“回来我再好杀你”这句话,几乎想嘣起来,见到一个人就想抱着他,然后告诉他自己有多开心,想着自己一生最喜欢的事终于要发生了,他不高兴坏了才怪呢,可他没有,他脸上只是装着一副苦瓜脸,如同吃了一只臭苍蝇一样难受,胡丹拍拍他的肩膀,又向他挥挥手,从窗户口上飞掠而出,同时大声说:“你们再这里等着我,我马上就回来。” 人一纵出窗户,转眼就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之中,众侠当然不会去追,只是不知他刚才和叶败说了什么话,能说一句话就让叶败打消与他打架的话,他们是非常想知道的,否则他们一天晚上休想睡着了,于是他们一齐围着叶败,小四爷首先大声说:“叶败,胡丹刚才对你说了些什么?” 叶败几乎要笑破了肚皮,实在忍不住了,竟哇的一声哭了起来,他不笑反哭,一下了将众人哭呆了,叶败边哭边说:“他奶奶的,都滚开——老子,老子——别挡着老子的话,死小坏蛋,臭小坏蛋——他竟然说要去先看看金如意——难道真怕老子一剑杀了他吧,真是重色轻友的王八蛋,忘恩负义的家伙——” 小四爷与萧大少两人情不自禁地去看着对方,心中暗叹一声:“不好。”再也不听叶败胡说八道了,一行十多个人一齐冲下酒楼,牵过马匹,疾向万花楼冲去。 他们一走,叶败却哈哈大笑起来,店里的人大是奇怪,叶败瞧了这些人一眼,脸上的笑容一点点凝固了,又恢复了以前冷面杀手的模样,别人忙别过头去,叶败冷漠地叫着说:“店小二,快给老子上二斤好酒来。” 等人的滋味并不好受,不过追人的滋味——还是追空气的滋味应该更难受吧,叶败想到这,心里大乐。胡丹踩着厚雪,直沿着路向前走去,他根本不知道颜红衣与廖虹是往那个方向去的,可他天生就有一种本能,他相信颜红衣与廖虹一定就在前面。 路越来越宽,人也越来越多,胡丹却轻叹一口气,因为他终于看到了颜红衣与廖虹的背影。 “颜大侠,请留步。” 胡丹长声一句,身体闪电般掠出,掠过颜红衣的身侧,站在他们的面前。 颜红衣将廖虹拉到身后,冷冷地看着胡丹,一字字地说:“你追过来想做什么?” 胡丹委实不知道他自己追来有什么原因,他怔住了,良久没说出一句话。 廖虹笑了笑,说:“你是怕我们说出你的秘密,你才会追过来杀我们的,对不对?” 胡丹一张脸变得铁青,迟疑着说:“什么秘密?” 廖虹笑着说:“因为你根本就不是胡丹。” 胡丹只觉得全身坚硬了,却不禁长叹一口气,说:“你是什么时候发现的。”这显然已经承认了自己不是胡丹。 廖虹眨眨眼,又笑着说:“你装扮胡丹,绝非一日之功,连胡丹几个最熟悉的朋友几乎都不能发现破绽,这我不得不佩服你——但我知道你绝对不是胡丹。” ‘胡丹’忽然说:“难道你知道胡丹在那里?” 廖虹望了一眼颜红衣,淡淡地说:“他已经死了。” ‘胡丹‘只觉得全身有些疼痛,全身力气一下子消失去了许多:“他真的已经死了?” 廖虹说:“胡丹确实已经死了,天下没有一个再可以见到活生生的在丹。”她说着又望了一眼颜红衣,再望着‘胡丹’说:“那么你可以告诉我你到底是谁么?” ‘胡丹’没有说话,他只是在脸上轻轻往上一拉,他的手落下来之时,露出了另一张男人的脸,这绝对不是胡丹,因为这个人是无名。 廖虹说:“看你的身手一定不是无名之辈,可是我真的还是不知道你是谁?” 颜红衣冷冷地说:“你到底是谁,为何要假扮别人?” 无名说:“我是无名。” 无名因为在海边与胡丹一战早已就名传江湖,虽然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真实姓名,但他却绝对不是无名之辈了,廖虹当然听说过,廖虹说:“想不到你便是那个与胡丹决斗了几百招而立于不败之地的无名大侠,真是久仰大名了。” 无名轻叹着说:“不,那一战是我败了。” 廖虹有些奇怪地说:“为什么?” 无名不及说话,颜红衣就替他说了:“因为胡丹是胡丹,无名就是无名。” 这句话几乎就不通,说出来听得懂的人没有几个,可是无名与廖虹全听懂了,其实不论那一战谁胜谁负,那并不是关键,重要的是胡丹这些年所做的事,影响之大,只怕几十个无名这样的人也及不上,无名便是那一战胜了胡丹,他也绝对不会觉得光彩,因为胡丹所做的那一些事,他根本就不可能全都做得到。 无名说:“不错,颜大侠说的话就是我的意思。” 廖虹双眼中现出了光芒,望着颜红衣,她发现身边这个男人,比十个胡丹还要让她觉得可爱,她有许多话想对他说,可又不敢,幸好她的忍耐力一直很强,她一句话也不敢多说,她对无名说:“那么你假扮胡丹是为了什么呢?” 无名说:“我本来想用胡丹的名字,在江湖上做许多令人发齿的坏事,让天下人知道胡丹是个不可救药的大坏蛋,但是现在不必了,我是无名,永远只是无名。” 胡丹已死,无名便是做的更多,又有何益。 廖虹奇怪地说:“你那么恨胡丹么?” 无名轻吁着雪花的气味,说:“我恨他,不错,无论是谁的妹妹让人杀死,他都会恨那个人的,无论是因为什么。” 廖虹也怔住了:“胡丹杀死了你的妹妹?” 无名说:“玉玲珑就是我唯一的亲人。” 廖虹呆了,风吹来,她不再觉得冷,仿佛这个名字有种神秘的气氛支持着她的整个天空,像她忽然之间多了一个恐惧的强大对手一样让她已经根本没有机会去体会寒冷了,她叹息着说:“不错,江湖传言,玉玲珑死于胡丹之手,你无论对胡丹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来,没有人会怨恨你的——” 无名说:“我并不是想用这些去摧毁他的声名,我只是想逼他。” “逼?” 廖虹这一次真的不懂了。 无名说:“我是使剑的,这几个月之间我偶然之间得到一本古老的剑谱,学会了几招,我想用这柄剑。”说着扬起了手中那柄极寻常的剑,仿佛只值几两银子的剑,剑锋只怕连皮毛也不能划破的一柄剑,说:“我要逼他出来,再与他决斗一次,看一下我们之间到底谁的剑更厉害,当然,是生死之战。” 第三十三章 无双神剑(3) 颜红衣说:“天下的英雄多不胜数,找谁不好,偏偏要去找他。” 无名说:“因为我不敢。” 颜红衣哦了一声,也不问是为什么,因为他知道无名一定会说下去的,无名接着说:“因为我知道天外有天,楼外有楼,我绝对不是那个天下第一的高手,况且,便是一个天下第一的剑手,也根本不可能永远倔强地活在剑林之尖上,我要活下去,直到找到胡丹,若是能与他再一战,死何足惜,最少,我生活之中的最后一战不是为了名气,为了利益,而是为了我唯一的亲人而战的。” 颜红衣说:“既然你能够如此看透生死,那又何必再在这肮脏的江湖上苦苦挣扎,去追寻着一个也许永远不会存在的人,你这样活着,又能有什么乐趣?” 无名说:“走自己的路,苦中自有乐趣,你呢,你何尝不是一样,你比我更没有存在的乐趣,纵使你可以杀掉任何一个人,可是,杀人又是什么乐趣?” 颜红衣想了一会,才说:“我与你不同,因为我是颜红衣。” 无名眼光之中忽然现出了一丝淡淡的光彩,他仿佛记得当日遇到胡丹之时,胡丹不是也说了一句:“因为我是胡丹”么,这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物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竟然如此神似,看来,真的是做错了。无名呆立良久,叹息着说:“也许是我错了,人活在这世上,,快意恩仇四个字。我终于明白了,快意恩仇是应该建立在个人的快乐之中的,若是做某种事不能让自己快乐,那就不必去做,又何必做,我懂得了。” 颜红衣说:“但这人生在世,并不是只是为了他自己而活,倘若一个人活着,不能够享受爱恨情仇,寂寞苦恼,孤独欢喜——那他们的活着,仅此于活着而已。” 无名说:“千千尘世,钱财名利,皆如无物——” 颜红衣说:“无名即有名,有名皆尘土,颜红衣杀人,人杀颜红衣,普天之间,岂不都是这样。” 无名说:“人之一生,如果单纯地为了复仇,却是太单调了,不过我也没有办法,虽说我妹子玉玲珑手持翡翠令,统率江湖,所向无敌,她的存在,正是古往今来最辉煌的一个,但为了这个小小的虚名,却不知让多少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胡丹不受其迷惑,或者说真的喜欢过玉玲珑,只是无论他们的关系是怎么回事,他绝不是一个轻易伤害自己女人的男人,只是玉玲珑已经死了,死在他手中,这——我必须要去杀他,虽然他根本就没有错,但我一定要去杀了他。” 廖虹看上去根本没当眼前发生什么事,其实心里波涛汹涌,忍不住脱口而出:“既然你也认为胡丹没有做错什么,你就不要再去找他决战了,明知自己做错了,又何必——” 廖虹知道,无论谁有无名这样的一名高手悼记着,都不是件好事。 无名叹息着说:“我便是想与决战,只怕也不大可能了,他不是已经死了吧。” 廖虹哑口无言,望着颜红衣,脸上现出一种怪异表情。颜红衣说:“胡丹虽然死了,但是你的仇恨却没有死。” 无名让这句话震惊了,半响说不出一句话来。 “胡丹虽然死了,但是你的仇恨却没有死。” 仇恨,仇恨也会死么?会的,但仇恨死之前,只会是因为你仇恨的人全已经死干净了,仇恨的人已经死光光了,仇恨又为什么不死呢。 无名望着永恒的星光,廖虹在望颜红衣,她望着他的脸,其实真正注视着的只有他的那双眼睛,双眼淡漠而多情,冷静而哲理,寂寞但明亮,这无疑是廖虹心目中永远不可忘记的最完美的一双眼睛。 每个人都在望着叶败的眼睛,谁也没有再说一句话,小四爷,萧大少,司徒康,沈胜,五太子,断刀残剑这些人都不是一些容易冲动的人,他们早就过了冲动的年龄,只是此时都在望着叶败的眼睛,因为他们实在想不到这个骗他们白跑一趟的人眼睛之中为什么会有一丝恐惧。 没有人动,没有人喝酒,叶败却动了,他喝了一口酒,酒很苦很凉,却是最烈的酒,夹杂着一股冰冷的热气如同泥鳅钻洞般滑入咽喉,叶败忽然说:“他不是胡丹。” 萧大少说:“你说谁不是——” 叶败这次出奇地没有骂人,他说了一句让所有的人莫名其妙的话:“胡丹不是胡丹。” 这句话很难理解,幸好这里的每人都不笨,他们脑子一转,就知道叶败的意思了。叶败接着说:“胡丹已经死了。” 萧大少叹了口气,眼角已有泪水。司徒康大声说:“可是刚才胡大侠——” 叶败说:“刚才这个人不是胡丹,胡丹已经死了。” 小四爷气坏了,跳起来,恨不得用手指着叶败的鼻子,大叫着说:“你瞎了狗眼,胡丹刚才就在这里坐着喝酒。” 叶败好脾气地说:“是你长了一双狗眼,刚才那个人有那一个地方像胡丹了?” 小四爷吼叫着说:“你——” 叶败从来没有见到有人敢在他面前这样嚣张,见到小四爷满面怒气,不由挺身而出,冷笑着说:“你算什么东西,要找人打架,老子随时奉陪,像只狗样咬狗,操,你一个人咬吧。” 小四爷叫了起来:“打就打,别人怕你叶败,老子从来不把你放在眼里过。” 叶败有些生气了,厉声说:“你是谁的老子?” 小四爷盯着叶败说:“老子就是你的老子。” 叶败狂叫着说:“我操-你十八代祖宗,来,老子先杀了你这个狗杂种。” 小四爷早就拔剑在手,说:“来就来,谁怕你不成?” 叶败手一握剑柄,剑就在手,他手一碰上剑,身边的人全都散开了,他与小四爷面前立即现出了一个大大的空地,这里谁不知道叶败一出剑必伤人的啊,谁敢没事跑到前面去找死。谁知忽然之间叶败像是想到什么,眼中的杀气竟一点一点地消失了,声音也似小了许多,匆匆地说:“你要找人打架,老子可没有这个闲时间陪你,老子现在有要事要办,可不陪你了。” 话罢,飞身窜出窗户,众人只觉得眼睛一花,叶败已经远去,众人大怔,俱是心想:“叶败莫不是怕小四爷了,他一生之中就好象是为了打架而存在的,临阵脱逃是从所未有过之事,不是怕了小四爷,那该当何解呢?”只有小四爷自己知道,他的手心都出汗水了,刚才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可是对于叶败这个对手,他连四成的胜利希望也没有啊。 萧大少没有发呆,也窜到窗户边,对着远处大叫着说:“叶败,你要去那里?” 只听远处有人应声说:“我要去洛阳,去找——”话没说完,声息全无了,想来叶败发现自己无意之中说错了话,后面的话当然不会说了,只是他的人已经远远离开了,这却是真的,方向正好对着洛阳的方向。这里就只有一条路直通往洛阳城。 叶败一路使出绝顶轻功,他的轻功本来极其可怕,在大街之上纵横而去,一路人只觉得眼睛一花,还以为见到了鬼,人虽多,却也丝毫没有阻挡叶败的身影,叶败显然是很生气的样子,他几乎从来没有遇到过敢给他脸色的人,以前便是遇到过,那些人都死了,他一路上越来越生气:“小四爷算什么东西,竟然敢侮辱他老子,他奶奶的,老子一定要杀了这龟儿子。” 但当前之计最重要的事是赶到洛阳,他去洛阳做什么,他连他自己也不是很知道,他只感觉到,他一定要去,他预知着洛阳一定很快就会发生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叶败曾经有过多次这样的预感,从来没有错过一次,这一次他相信自己的感觉,所以宁愿忍辱负重匆匆直去洛阳再说。 第三十四章 无双神剑(4) 一柄剑。 从外表看上去,这柄剑很寻常,只是有些古旧,稍比一般的长剑还略为长宽一些,剑就挂在侠客山庄门前的红巾之杆上。 这一挂就是半个月。 红巾之杆上的红巾早已被叶离群手下一把火烧成灰烬,杆虽也是木头做的,却并未烧断,侠客山庄此时看上去如同一座废墟,但废墟之中已隐隐可见有几座翻新的房屋修起,里面住着些什么人,没有人知道,来这里的人这些日子,一天不说有一千,最少也得有八百,但是从来没有一个人看到里面的人走出来,每到夜里,便有筝音,笛声,女子歌声传出,灯火通明,这样闹了七天之后,所有再来的人都可以看见在一个早晨,红巾杆之上忽然多了一柄剑,远远便可以看到的剑。 侠客庄虽然让烈火烧毁,可是它的门口的广场没什么变化,只是多一些乱石头与杂木,这些看不显眼的乱石头与杂木却阻止了无数个来防的客人,其中有一些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他们都在这些乱七八糟的石头与木头之中穿了好几天,却没有一个人可以再次走入侠客山庄。 颜红衣与廖虹也被阻挡在外面,他们正在望着杆上的剑,剑在初升的阳光之下发出夺目的光芒,剑虽然没有出鞘,却隐隐可嗅到一股冷漠的杀气。 便是从外表看来,这绝对是柄很寻常的剑,只是稍微有一些江湖阅历的游侠都知道,这绝对不是一柄平常的剑,一柄剑若不是杀过千百万个人,用无数的鲜血沾染过它的刀刃,它岂可会如此带着杀气,以至于十丈之外都轻易让人胆寒。 广场一边仍然还有无数的人在乱石头与杂木之中穿插,他们希望可以穿过去,得到那柄剑。可是一个个走进去,一个个又走了出来。 廖虹指着侠客庄,对着颜红衣说:“这里曾经是天下最有名的一个山庄,庄里住着天下最多的侠客,当年他们庄门口的那块篇居然是用千两黄金倒铸而成,庄主名叫孟飞,孟飞是七浪子之中的人物,与胡丹,冷风吹,姜如尘等人齐名。” 颜红衣仿佛没有听到她在说什么,只是望着那柄剑,忽然他说了一句话:“以前我见过这柄剑?” 廖虹笑了,说:“不知道,你有记忆么?” 颜红衣说:“我记起来了,我曾用这柄剑杀过人,这曾是我用过的剑。” 廖虹眼中立即现出一丝黯然,低头说:“哦,那你还记得什么没有?” 颜红衣说:“我不知道,我好象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廖虹心疼地抱着他,轻拍着他的肩膀,叹息着说:“这是柄天下无双的宝剑,名唤斩情剑——”她当然认识这柄剑,她曾经在沙漠里救过这柄剑的主人,也摸过这柄剑,这柄剑当时在一个年轻的男子手里,那个男子浑身的血都快流尽了,仍然没有松开这柄剑,剑光在沙漠的黑夜里发出眩丽夺目的光芒,否则她也不是那么容易就找到这柄剑的主人,只是她奇怪这柄剑怎么会挂在侠客山庄呢? “斩情剑?”颜红衣似乎痴了,轻声说:“情之一物,实为累人,有剑名斩情,真是至宝。” 廖虹眼中已泪水在流,她轻轻地说:“传说中只要这柄剑一出鞘,无血不归,每个它的主人必得到魔法的惩罚,有些人当这是一柄魔剑,但它无疑却是天下第一利器,斩金断玉,削铁如泥的宝剑。” 颜红衣叹息着说:“如此宝剑,却抛之弃野,真是让人觉得可惜。” 廖虹忽然笑着说:“你最好别去打它的主意了,你看这些天有这么多人,谁都想得到那柄剑,可是谁也没有得到——” 确实有许多人钻在乱石杂木之中,可没有一个人得剑而出,颜红衣不屑地望了一眼,冷笑着说:“我想我可以得到它。” 廖虹吃了一惊,忙去拉着他的手,生怕他真的会冲入这巨阵之中,她忙说:“不,我们不要那柄剑,它是杀人的剑,会杀别人更可能会将自己杀死,这样的剑,我们不能要。” 颜红衣说:“我们是杀手,本就是流落于杀人与被杀之间。” 廖虹说:“可是——” 颜红衣说:“给我个理由?” 廖虹迟疑地说:“这柄剑可能是老伯挂在这里的。” “老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廖虹也不知道老鬼的想法,是她将这柄剑交给老鬼的,廖虹相信他的实力,如果他不想,天下绝对没有几个人可以从他手中拿去任何东西,除非他自己愿意,只是老鬼为什么将这柄剑带到洛阳来,又挂在侠客山庄,她却想不出来了,她知道老鬼这样做一定有他的目的,颜红衣去拿,便是可以得到手,但若是引来老鬼的不开心,廖虹想不出得罪老鬼会是什么样的后果,她想不出,也不敢去想。但她却说:“老伯要做的事,没有人知道他的心思,既然他没有告诉我们,我们无论如何只能当做是没有看见。” 颜红衣望着剑,淡淡地说:“可是这柄剑就在我的眼中。” 廖虹几乎变成了哀求:“我们还是走吧,好不好?”却在这时,只听一人大声说:“快将路让开,殷公子来了。” 廖虹是习武之人,一听这说话之人声音洪亮,内力定是不弱,但听他的语气,他只是个下人而已,她实在想看一看这个殷公子到底是什么人?居然在这个地方也敢摆如此之架式,颜红衣也是一样,他们回过头去,便看到一面大旗,旗上龙飞凤舞地书写着四个大字。 殷门飞刀。 廖虹怔住:“殷可傲。” 不但她知道来的是殷可傲,还有许多人都知道是殷可傲来了,如今江湖上不知道七浪子的人不多,可是殷可傲却没有一个人不知道,殷可傲在少林一战之中战胜孟飞,叶败这些武林高手,隐隐已经成为天下第一的人物,许多人都称他为武林盟主,这时,武林盟主正出现在侠客山庄。 第三十五章 无情剑人更无情(1) 一个面目英俊,满脸傲气的年轻男了在一大群人簇拥着走了过来。 这自然便是殷可傲。 廖虹并不认识殷可傲,但一见此人的气派,无论谁都想得出来这个人一定是殷可傲。殷可傲一行人直走到乱石杂草边缘,方才下马,众人齐声呼叫起来,一人大声说;“殷公子,这里便是侠客庄。” 殷可傲点点头,说:“我知道,我曾经来过这里,想不到当年繁华富气的山庄如今竟变成了狐兔出没的地方。” 又一人指着悬挂着的长剑,说:“殷公子,听人说这柄剑是天下无双的斩情宝剑。” 殷可傲说:“不错,这是斩情剑,是胡丹曾经用过的剑,剑在人已非。”说着,他竟然叹了口气,摇摇头,接着说:“胡丹是我最好的朋友,想不到他竟然去的那么早——”众人一片吵闹之声顿时寂静起来,廖虹望着颜红衣,颜红衣正在望着她,她不由展颜一笑,说:“怎么了?” 颜红衣皱眉说:“你认识他?” 廖虹笑着说:“不止我认识他,认识他的人太多了。” 颜红衣静止了一会,才说:“他是谁?” 廖虹伸了伸舌头,做了个可爱的表情,说:“他是现在的武林盟主殷可傲。” 颜红衣在心里想了一阵,才老实地说:“没听说过。” 廖虹眼睛盯直了,见旁边有人正朝着这边望来,满脸生气,不生气才叫怪呢,谁让颜红衣的声音那么大,想听不到都难,这年头,老实人经常就是这样吃亏的了。廖虹虽不怕,却有些脸红,站在老实人边上就有这种感觉,她真想告诉别人自己不认识这说老实话的家伙,可是她不想,也舍不得,于是她就在颜红衣耳边说:“你说话不要说这么实在好不好,他是个心肠狭窄的小人,让他听到了,他一定会认为你小看他,不想办法将你杀掉才叫怪呢。” 颜红衣忽然大叫了起来:“殷可傲,我不认识你,你要杀我不杀?” 他这句话一说出来,众人的脸色全变了,廖虹想挡也没挡住,殷可傲也听得清清楚楚,猛地转过头来,望向颜红衣,已有几名反应灵活的汉子直接朝着颜红衣扑来。 廖虹忙将颜红衣拉到身后,也大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大哥他不会说话,我在这里替他陪不是了——” 一人已经到了她面前,冷笑着说:“妈的,他算什么东西,要是傻瓜想放屁自己回家去放——”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只觉得自己让一只手当胸抓起,高举起来,他拼命地向对方的头部击去,那知全身一麻,手也垂了下去,他本是江湖上一个略有名气的侠客,遇上的厉害对手也不少,可让人当胸抓住,却是从来没有过的事,颜红衣一把将他举过头顶,冷笑着说:“我从来不会委屈自己,也没有谁能够让我自己委屈。” “小子你敢。” “住手。” “小心了。” “——” 七八名跟在殷可傲身边的武林人一见颜红衣出手便可伤人,大叫着齐向他扑来,同时拔出刀剑,廖虹知道已经惹上了事,手往衣袖内一伸,抓住一把银针,然后飞快地闪到颜红衣的一侧,她知道殷可傲的飞刀极其厉害,可以说无人可挡,她心想:“我先将这些家伙全都放倒在说,趁场面一乱,就逃吧,颜红衣什么人不好惹,偏偏去惹这个人。” 七八名好手已快到颜红衣他们身边了,只听得殷可傲忽然大叫着说:“且慢。” 这七八人一听这句话,竟然老实地停住了身子,有一个人的拳头几乎快触到颜红衣的胸口了,却也收了回去,廖虹的银针都已经到了指尖。 殷可傲一步步走了过来,站在颜红衣的十步之外,抱拳为礼,说:“请问阁下尊姓大名,有何见教?” 颜红衣说:“我是颜红衣。” 这句话一出,他们身边刚才攻击的人都如触电般后退了五六步,颜红衣虽然很少出江湖,但名气早已满了江湖,天下皆知了,桃花林第一杀手岂是一般角色可比的。杀手是没有人不害怕的。 殷可傲冷笑着说:“是不是有人请你来杀我?” 颜红衣说:“我来这里,并不是为了杀人,我只要这柄剑。” 殷可傲一听到颜红衣的大名,也吃了一惊,双手早就握刀在手,指尖已经触及飞刀,这个名动天下的大杀手出现在自己面前,定是有害无益,此时一听他说这话,不是为了杀人,而是为了得到一柄剑,心里松了口气,却说:“既然我已经来到了这里,你就不应该来了。” 颜红衣说:“可是我已经来了,我也不打算逃走。” 廖虹也不打算逃,颜红衣不走,打死她也不会走的,但别的人却没有她那么勇敢,一见他们眼中的杀气腾腾,忙远远地走开了,数百之人一下子只剩下十多个人还笔直地站在殷可傲的身边,旗杆般站得笔直。 颜红衣笑着说:“你的手下英雄还真不是一般的多。” 殷可傲冷笑着说:“请赐教。” 颜红衣没有出手,只是说:“你是胡丹的朋友?” 殷可傲说:“不错。” 颜红衣忽然说:“我这几天之中听到胡丹这两个听得特别多,你是他的朋友,我不会杀你,我只想问你一件事。” 殷可傲不知他是什么意思,但他觉得这个江湖上传说中很可怕的杀手此时居然没有一点杀气,也让他奇怪,便说:“什么事?” 颜红衣一字字地说:“我与胡丹之间的事。” 殷可傲怔住:“你与胡丹?” 颜红衣见他不大懂自己的意思,便说:“我受过一次重伤,已经忘记了许多事,我只想知道,我与胡丹之间有什么联系,或者说我与胡丹之间有什么恩怨?” 殷可傲这才明白过来,过了一会:“我不知道。” 颜红衣叹了口气,望向廖虹,眼色之中有些疲倦,摇头说:“连他也不知道,太让我失望了。” 殷可傲忽然说:“但愿你不要让我失望?” 颜红衣说:“哦。” 廖虹脸色一变:“小心飞刀。” 飞刀已出手,夹杂着一丝疾风向颜红衣飞射而至。 对于杀人的杀手,让人恐惧的杀手,正义飞刀从来没有丝毫的迟疑,握着正义飞刀的殷可傲当然更加不会迟疑,面对面与杀手见面的机会并不多,知道杀手是谁的机会更是少,能杀得杀手的机会更难得,此时有这个机会,殷可傲自然不会放过。 廖虹早就注意到他的动作了,飞刀飞出的时候,她的手闪电般从衣袖里伸出来,刀光一闪,她已经拔出了随手携带的短刀,这柄刀她一生还没真正用过几次,因为一般的人根本不值得她用这柄刀去杀。此时她出手,这柄刀像她的胳膊一样灵活,出手极快,绝不逊色于任何一个杀手出手的速度。 这柄从未让她失望的小刀这一次却真正让她失望了。 在她这样的高手来说,感觉甚至于比出手要快几百倍,她一刀出手,就似乎看到了那一柄飞刀已经穿过了自己小刀组成的刀之光环,她慢了不止一步。 一步之差,已经足够发生了许多事。 廖虹当然知道这柄飞刀的厉害与可怕,却料不到会如此厉害和可怕。 她已经不再想去看,仿佛这柄飞刀已经将颜红衣的咽喉刺穿,殷可傲的实力她绝对相信。她甚至已经接受了颜红衣死于当地的现实。 可是她还是看了一眼,这一眼,让她几乎要跳了起来。 飞刀并没有划破颜红衣的咽喉,只是刺入了颜红衣的左肩,刺得并不深,因为颜红衣正用两根手指头夹着飞刀的刀锋。 这次不仅是廖虹惊呆了,所有的人都惊呆了,殷可傲当然也是这些人之中的一个,他想不到他会失手,以前自己没有得到胡丹送的刀谱之前,失手倒还是情有可原,只是得到那本刀谱之后,他发现自己的飞刀之术几乎是好了几十倍都不止,想不到竟然还有人用两根小手指头就轻轻将自己发射出的飞刀给夹住了。 所有的人都怔怔地看着颜红衣,颜红衣拔出飞刀,抛在地上,鲜血如泉水般涌进出,他却像是没有看到一般,只淡漠地说:“我以前一定是可以接住你的飞刀的,但是如今我已经忘记了,那一次之后,我真的忘记了太多的东西。” 殷可傲重重地吐出一口气,不知是冷气还是苦气。 众人见还是伤了颜红衣,发怔了一会,又齐齐拍手叫好起来,殷可傲转过身,望了一眼挂在红巾杆上的长剑一眼,冷哼一声,手一挥,一柄夺目的飞刀飞射而出,宝剑咣的一声落到地上,落入杂石之中,发出咣咣的响声,殷可傲连去瞧一眼也没有,转身就走,众人又齐声欢呼起来。 廖虹望着殷可傲的背影,松了一口气,失神地说:“飞刀娘子,无敌飞刀,果真名不虚传呀,名不虚传啊。” 颜红衣冷冷地说:“如果我若是想杀他,不出十招,便可取下他的人头。” 廖虹呆了呆,又甜蜜地笑了,说:“当然,你是天下无双的大——大杀手,飞刀娘子的名下又岂能与你相比。” 第三十六章 无情剑人更无情(2) 颜红衣忽然出刀,刀光闪烁,他望着刀,又望望落入尘土之中的斩情剑,这本也是珍稀的宝刀与那柄剑相比,几乎就摆不上场面了,呆呆半响,颜红衣抛掉手中之刀,一柄别人几乎遍及天下也难以得到的宝刀,他竟然随手就抛弃了,连廖虹也吃了一惊,她还不及追问,便听颜红衣说:“我要斩情剑。” 廖虹张大了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见颜红衣随着别人走过无数遍的路径直走了进去,他的人影在乱石头杂草之中显得格外高大,殷可傲虽然走了,但还有许多好事之人根本就不舍得离开,他们大都是江湖上一些未能入流的人物,有些也知道颜红衣是个杀手,但却相信他绝对不会无缘故地杀自己,他们一旦出手,都是有千金之数的,岂会随便杀一些无名的人物,所以他们一点也不怕。见颜红衣随着他们走过的路走了进去,不由大是兴奋,俱是心想:“妈的,这大杀手也寻宝来了,哈哈,他走出来时,脸色一定可笑得很。”他们当然想看到一个名流天下的大杀手难堪的脸色,不由大是兴奋,但心里却还是希望这个江湖上传闻的大杀手能够得到那柄剑的。 颜红衣走入古阵约去丈余之地时,前面便有一条比较粗陋的木头堵在前面,还挂着一张牌子,上书:请君止步,此后之路极为风险,劝君三思而后行。 地下 有鲜血,显然是有许多人不相信,强行而入,却一一受伤而出的人留下来的。 颜红衣站在那块牌子边呆了约一刻钟,忽然伸手一掌拍在木头的底部,仿佛想一掌将那块木头拍开似的。 远远的人看到颜红衣在动,却不知他想做什么,廖虹却看得一清二楚,知道颜红衣想破阵了,不由惊叫着说:“红衣,小心。” 粗陋的木头忽然飞了起来,旋转了一百八十度的方位,再次停住了,颜红衣仿佛没有看到前面的危险一般,一头窜了进去。闪电般地就到了绝情剑五步之外的地方了。 众人尖叫着,冲了过来,勇敢的人总是让人敬佩的,廖虹却呆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也不相信姜老鬼设置的大阵在颜红衣手中如同无物一般就这样破开了一大半。只是她好象看到了数不清的刀剑正向颜红衣刺去,她当然懂这个阵,在她懂事的时候就曾看到过姜老鬼经常摆弄着这个阵法,这个阵看上去只有一些杂木与石头,却只要硬闯的人走错半步,地下的石块与杂木便会像一个个武林高手一样向进入的人攻去,廖虹 看到过几次,有一次,姜老鬼将二十多名江湖上很有名的大侠客引到桃花林,在林中摆了这么一个阵,也就是和她看到的这个阵一样,那二十多个大侠,却没有一个人能够活着出来。 廖虹只觉得全身麻木了,双眼盯着颜红衣,一眨也不敢眨,生怕自己眼睛一眨,颜红衣就会变成一个不再能动的死人。 颜红衣并没有让她失望,她没有看到一个死人颜红衣,颜红衣抓起一块石头,击打在剑柄之上,长剑顿时悬空跃起,如同长了眼睛似的,跳了起来,落入颜红衣的手中。颜红衣也在望着廖虹,那眼光却比最亮的明星还要让人眩目,他握着那柄剑,不再像是一个冷面杀手,而是一个手持天下正义的剑神,廖虹看得又痴又呆,但还是大声说:“红衣,你站着别动,千万不要随着原路而退,我要救你。” 颜红衣却摇摇头,廖虹手一挥,衣袖之中忽然飞出了一条长索,系在红巾之杆上,同时她大声说:“抓着长索,滑出来。” 颜红衣没听她的话,只是说:“我要去侠客山庄。” 他的手在空间虚拍了两下,人已闪电般掠起,飞过杂木乱石,如同鬼魅般地人就到了侠客山庄的大门口上。 廖虹看呆了,忽然有人在她肩膀上一拍,让她大吃一惊,身体一闪,一手握刀,高长恨站在她身后,望着她说:“老伯要见你,你跟我来。” 廖虹望了眼颜红衣,只望了一眼,又回过头,准备跟着高长恨走了,高长恨不再说话,他知道廖虹不会再问什么的,对他桃花林的一众杀手来说,姜老鬼的话就是圣旨,是绝对不敢违背的。 颜红衣望着侠客山庄那两面朱颜脱尽的铁门,发出一声叹息,伸手推门而入,门一动,里面阐飞射出三柄快剑,直朝着颜红衣不要命似的刺来。 咣的一声,斩情剑出鞘,那三柄剑来势极速,好象志在必得一般,根本不给对手留一丝后路,朝着他的胸前刺来,颜红衣不及闪避,这一瞬息之间,三柄剑忽然就断了,落在他与对手之间,颜红衣拔剑出手的速度竟比许多使剑老手要快几十几百倍,接着,鲜血飞沾,三具尸体一一跃落在地,俱是一剑致命,颜红衣甚至看也没有去看一眼,就走入了侠客庄,众人只觉得自己像是生吞了一口老鼠一样,齐齐倒抽了口凉气。 侠客庄的大门在颜红衣走入之后,立即又合了起来,像是有人关上一般,可偏偏却没有人,颜红衣走到前面,他的后面便是大门,一般的人便是用尽力气也很难轻轻将门关拢,可是此时像是让风吹一般地轻轻关上了。 “来者何人?请留步。” 行走了几步,便看到一个身体缩在一块石头后面的一个影子,这个影子十分飘渺,全身轻飘飘的,脚尖抵地,脸色苍白得可怕,要不是在白天。颜红衣真要怀疑这个女人是鬼。 影子说话之时,已有七八种闪光的暗器齐朝着颜红衣攻去,去势极为凶死残,而且奇快无比,只怕连江湖上出手最快的巧手也休想在这一瞬息之间攻出这么多的暗器来。 颜红衣的身体往地下一抵,人就上了侠客上一旁的兵器架上,竟似出暗器飞得更快,他的脸仍然是那么冷漠,毫无感情,毫无生气。 影子身体一转,满以为颜红衣决不可一下子躲开她这一招天地亡命探索针的攻击范围的,可一见他竟然无事般轻松就躲开了,心里暗惊,人却毫不影响,手中不知何时又多了一柄短短的尖刀,朝着颜红衣迎面扑去。 好快的刀。 最难得的是刀光之中竟然还夹带着十多玫细针,令人防不胜防。 颜红衣动了,他只是动了手,一手摆动着手中的斩情剑,朝着一刺,平淡无奇的招式,光滑的剑面立时发出夺目的光彩,几乎没有一点声音,斩情剑就刺入了影子的胸口,直透而出。 影子的刀还在手中,刺出一半,却再也刺不动了,他只是感觉自己是好象遇到鬼了。 颜红衣拔回宝剑,放入鞘中,冷漠地看着影子的尸体,那尸体正一点一点地倒下去,鲜血淋了一地,颜红衣说:“我是杀手颜红衣。” 无论谁问他是谁,他只会说这句话,因为他心中知道的事并不多,根本就不知道什么事是对什么事是错,只有这件事,他知道自己没有错,无论谁杀死一个要自己命的人,都不会有错的。 忽然,一阵凉风吹动,侠客庄内的紧闭的大厅之门忽然就开了,颜红衣一抬头,见到两名颜色娇艳,美丽绝伦的少女笑吟吟地走了出来,她们赤足走在光滑残缺的大理石之上,这种景色,真是我见犹怜,颜红衣一下子让她们的两对赤足迷住了,况且,她们身上的衣服本不多。 这两位衣服不多的少女正在望着颜红衣,用迷人的笑容,最甜蜜的声音说:“公子,请。” 没有人可以拒绝这样的要求,只要是正常的男人,颜红衣也不能拒绝,他甚至于觉得自己应该温柔一些了,他走了过去,两位同样有着柔嫩皮肤的少女一边一个挽着他的胳膊,一股甜蜜蜜的香味扑鼻而入,这无疑是俩个天下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女人。 第三十七章 无情剑人更无情(3) 一个女孩轻轻抚摸着颜红衣的胸膛,另一位少女替他摘下了斩情剑,这柄天下最珍贵的宝剑此时似乎让颜红衣忘记了,他搂着两名少女的腰,亲她们的脸,别的什么,他都不记得了。 他们已走入了侠客庄的大厅,门又关起,侠客庄虽说让叶离群一把火烧成废墟,但基本的建筑还是存在的,一名少女轻轻地挣脱了颜红衣的手,关上了门,随手从门后抓起两柄小刀,这种来自西部一些方向大草原贵族们用来做装饰品用的刀到了她的手中顿时变了颜色,无论谁只要看到她此时的神色,便会想得到她如果要杀一个人确实不会太难的。 因为她本来就是江湖上一名很出名的杀手。 在颜红衣搂向她们的时候,她们就发现了这个杀手根本就没有一丝防备,不过也是,正常的男人无论谁遇到她们两位这样的天生尤物,谁还会想别的什么呢。 所以这样,她们不想浪费太多时间了。 她们需要的,只是颜红衣的性命。 虽然她们并不太在乎让别的男人占些便宜,可是不必要的事还是不想做,又何必做。 她很快就出手了。 颜红衣怀抱着的女人也抓着了一柄刀,那柄刀同样不长,藏匿在她的衣袖之中,藏匿得很好,只要不脱光她的衣服,谁也看不出来她的衣服里会藏着一柄刀。她缓缓地抽出刀,脸带着娇滴滴的笑容,手中的刀却飞快地朝着颜红衣的腹部刺去。 绝色的佳人,夺命的白狐刀。 她们甚至于没有用她们一击必杀的绝艺,以为那是一种浪费。 太过于容易的事做多了,任何人都会厌倦。 这个男人太容易杀掉了,既然这么容易,又何必使出绝艺呢。 谁也想不到这两个娇滴滴的小美-女却是大草原之中最有价值的两名女杀手,知道和认识她们的人并不多,但她们杀的人却是不少。 她们杀人大多是不需要用太多力气的,因为她们杀人基本上用的不是刀。 她们不是随便的女人,但为了任何巨大的奖金,她们甚至于可以献身给任何一个想要她们的人,况且,她们对于一个临死的人,是比较大方的。 在同时出手的当头,她们还在想雇主对她们说的话:“这人是天下很可怕的一个杀手,他杀的任何一个人都比你们杀的人要难杀一百倍,可是他现在还活着。”就是因为这句话,她们还浪费了一种极毒的迷药,这次出手,她们坚信,绝对是万无一失的事。 只听咣的声响,颜红衣怀中的少女不知何故一下子掉落地下,双刀少女的刀明明已经刺入了颜红衣的身体,可却像落了空,等她定眼一看,自己的刀正朝着自己的小妹身上刺去,她惊呆了,手不及回收,就让一人挡腰抱起,她的两柄刀一齐刺入了自己的小妹身上。接着,她整个人就让一股巨力抗起,往地下一摔,头像是个重力之下的西瓜一般哗啦啦粉碎,细长的玉腿几个挣扎,便再也不能动了。 两名几乎没有完不成任何的女杀手,一眨眼之间就送了自己的性命。颜红衣这才站直了身子,又一点一点地弯下了腰,从死尸手中拔出自己的宝剑,慢慢地给自己挂上。 “好,好功夫。” 侠客庄里面忽然多了两个人,一个年近古稀,头须俱白,不怒自威的老人,另一名颜红衣认识,因为这个人就是他的师父姜老鬼,拍掌叫好的是那名不知名的老人,姜老鬼却望着颜红衣,冷漠地说:“他够不够?” 那老人笑着说:“看样子只有让他来做了。”他色迷迷地望着地下两名女孩子的尸体,摇摇头说:“我早与你说过,不要用这两个女孩子去杀人,用她们去杀人比用她们去做另外一件事无趣多了。” 姜老鬼说:“以你现在的势力与金钱,天下之大,何愁没有美-女相伴。” 那老人叹息着说:“可是要找两个她们这样的女杀手却是太难了。” 姜老鬼说:“世事本是如此,不过,只待此事一了,你便是天下响当当的人物,千千万万个更出色的女子排在你面前任你挑选,况且,我早就与你说过,颜红衣是我的大弟子,你不应该去试他的。” 那老人哈哈大笑着说:“值,这也值,既然得一个如此厉害的高手,不要说只两个一般姿色的女子,便是死再多的人我也不会皱眉,你让他过来吧。” 姜老鬼对着颜红衣招招手,说:“你过来。” 颜红衣走近了几步,对着姜老鬼说:“老伯。” 姜老鬼说:“我要你做一件事。” 颜红衣说:“请吩咐。” 姜老鬼指着那老人说:“这位便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生死判官程忠义程老前辈。” 颜红衣对着程忠义点点头,行礼说:“程老前辈。” 程忠义对着他也点了一下头,当做知道了。姜老鬼接着说:“从今之后,程老前辈便是你的主人,无论他要你做什么事,你都得去做,他每说的任何一句话,都代表着为师,你一定得遵守。” 颜红衣说:“是。” 姜老鬼说:“这是洛阳城以前江湖上名侠聚集最多也最有名气的侠客山庄,现在我们暂时住在这里,从今之后,每隔三天你必须前来一次。”颜红衣说:“是。” 程忠义忽然说:“这个人好象有些奇怪,看起来根本不像一个出色的杀手。” 姜老鬼说:“他本来不是一个杀手。” 程忠义说:“那他是谁?” 姜老鬼哈哈大笑着说:“他是颜红衣,无论以前他是什么人,如今他只能是颜红衣。” 程忠义笑着说:“你我之间还需要有秘密么?” 姜老鬼正色着说:“说与你听也无妨,他本来是江南颜家的大公子,三岁那年让我偷了出来,还杀了他全家,仅此而已。” 程忠义当然不信,但也不相争议,他知道姜老鬼不想说的话,他无论怎么也问不出来的,于是他就说:“不知道鬼王什么时候才能过来?” 姜老鬼说:“不知道,不过肯定应该快到了。” 程忠义说:“哈哈,但愿他能够快一些,如果我们三人能够做成这一件大事,虽死也荣啊,哈哈。” 姜老鬼说:“只是我们还需要冷静低调一些,这些天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天下的侠客几乎都赶到了洛阳,一旦事发,后果真难预测。” 程忠义哈哈大笑着说:“有什么可怕的,明天老夫上朝,向皇帝小儿要一张圣旨,去华山举办一次比剑,这样一来,只怕肯呆在这里的人就不多了。” 姜老鬼大喜说:“如此甚好,太妙了。” 程忠义说:“当然好,不仅可以选出一批江湖上的高手,还可以摸摸江湖上到底有多少能人杰士,拉拢一批,杀一批,哈哈,其实天下虽大,却有几个不爱美-女金钱的呢?” 姜老鬼说:“是呀,这样一来,洛阳城就如同虚设了,你我及上鬼王,三路进攻,休说几千个侍卫,便有千军万马,又怎能抵挡得了。” 程忠义说:“到了那时,我便在洛阳城西设一个姜王府,在城东设一个潘王府,你我及上鬼王三人平分天下,该是何等美妙的好事啊。” “——” 他们说了许多,颜红衣听得俞来俞迷茫,后来干脆不听了,慢慢地迈出大厅,朝后花园走去,侠客庄的后花园几乎已经变成了一个坟场,只是空间仍然有很多,坟地已经让人用砖块围好,第一个坟墓都写着一个名字,颜红衣在坟墓之前看了好一阵,却连一个名字也不认识,他觉得很是无味,见侠客庄后花园还有座假山。假山之下居然有一个不小的水池,不由才来了点兴趣,但如今已是冬季,游泳已经是不大可能了,他只是呆呆站在假山对面的池塘边上,静静地站着。 不知站了多久,忽有两个轻微的笑声传了过来,颜红衣一回头,见到两个十四五岁的少男少女拉着手欢笑着从花园的另一侧跑来。 这两个少年俱是穿着一身红棉袄,微凉的冬天将他们的脸吹得通红,但他们却并不觉得冷,拉着手跑得飞快。 颜红衣望着这一对天真无邪的少年,心里也有一丝暖意。“谁没有少年,少年时候的无忧无虑,总会留下许多美好的回忆。”颜红衣想去回忆自己的少年,可是他什么也想不到,他没有少年,一切没有都有的东西他都没有,他已经记不起任何事,他根本就没有回忆。 这对少年直到走近了才发现了他,相视一笑,笑着跑近了他,那少女说:“大哥哥,你一个在这边玩么?” 颜红衣点点头说:“是啊。” 那少女又甜甜地说:“那你一个人觉得寂寞么?” 声音娇柔,最易让人引起邪念,可颜红衣没有,无论谁看到这张可爱的脸,都不忍心去想的。颜红衣笑笑说:“是呀。” 那少女说:“那我们一起玩,好不好?” 颜红衣还没有说话,那少年就抢过来说:“当然好了,谁叫你长得这么美丽,谁会忍心拒绝你呢?” 他像是在吃醋,醋味还很浓,颜红衣不由给了他一点笑容,说:“我不喜欢和小孩子玩,你们去玩吧,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发呆。” 那少女似乎有些失望,又有些难过,咬着嘴唇说:“你不喜欢我么?” 颜红衣不由笑了,说:“喜欢。” 那少女又笑了,笑得足够迷死人,她松开男孩的手,一把拉着颜红衣的手,悄悄地在他耳边说:“我带你去看一件有趣的事,好不好?” 少年皱起了眉头,苦着脸说:“玉女,大王就要来了,我们不要走远了呀。” 那叫玉女的小女孩说:“我没有走远,我只是陪这位大哥哥去看一件东西。” 少年还是很不开心的样子,望着颜红衣的脸,恨恨地说:“不行。” 玉女别过脸去,很不开心地说:“金童哥,别这么小气,我与这位大哥哥只去玩一会儿,我一回来就去拉你的手,好不好呀?” 那少年还没说话,颜红衣却松开玉女的手,望着他们说:“你们真的叫做金童玉女么?” 玉女笑着说:“是啊。”说着给了他一个鬼脸,接着说:“我姓玉,小哥哥姓金,我们最喜欢听别人叫我们金童玉女了。” 颜红衣笑笑说:“可是金童玉女应该时时刻刻在一起的呀,如果让金童看到玉女去拉别的男孩子的手,他会很生气的。”他说着笑嘻嘻地拍拍玉女娇嫩的小脸,指指金童,又是一笑,才大步向前走去,才走了几步,就将金童玉女远远抛到身后去了。 第三十八章 惊天大事(1) 颜红衣又呆在池塘的另一边,金童玉女已经走开了,远远还可以听到两个小孩子甜蜜的声音,颜红衣却没有去想玉女,他只觉得心里闷得难受,他只想喝酒,无论什么样的酒,他都想喝几杯,当然,酒越烈越好,越多越让他开心。 他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会这么喜欢喝酒,同样也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好象永远也不会喝醉。 此时他就想喝酒。 幸好他嗅到了酒味,酒味就在水池中间的假山之上,有一个大酒瓶放在那里,那酒看上去应该不少,酒瓶边还点着一些纸钱与肉菜,显然是刚才有人正在为他死去的亲人或者朋友坛。 颜红衣想不了那么多了,他只想喝酒,但他所站在地方与假山相隔较远,他想了想,就寻了个比较接近的地方,朝着假山就跳去,这一跳之下,居然没有跃过几尺,眼看就要掉入水中了,吓了一跳,心中一急,忽然本能地仰头翻起,身体奇迹般转了个大圈,人如同一只巨鸟般掠起,在空中无所借力地连连翻出几个大跟头,稳稳地站在假山之上。 他没有让自己忽然使出的绝代轻功所惊住,他眼中就只有酒,酒边的菜色还很新鲜,居然还似乎有些热气,应该还没过多久,颜红衣一点也不客气,一手抓热牛肉,一手握酒瓶,一时间,爽得他眉开眼笑,直觉天下以此最为乐了。 忽然之间,只听得几声奇怪的声音响起,颜红衣一怔:“这声音好象是从假山之下响出,这里面难道有地洞。” 一念至此,他忙抓着酒瓶,头一翻,就掠上了假山,寻了个地方刚藏起来,就发现自己刚才站的地方忽然多了一个人,一个很英俊的男人,颜红衣忙将头藏到石头后面,却听到那人沉声说:“谁?” 颜红衣正待考虑要不要答应一声,却听一个女孩笑着说:“这里那会有人过来,一定是你见鬼了。” 那男人冷漠地说:“鬼?你们鬼城的鬼还不够多么?” 那女人叹气着说:“你这样经常与我做对,我真是害怕有一天你也会变成一个鬼。” 男人的声音:“放心吧,我若死了,你也休想活下去。” 那女人沉默片刻,后说:“如今中原武林人都当你反叛了,你已经投靠了鬼城,他们个个都欲想杀你而后快,你为何还要如此执着,现在——现在你又做出这等浩天的大坏事来,你——你让我怎么向我父王交待。” 男人说:“纵使天下人都当我孟飞为走狗叛贼,但是胡丹他——”这人原来是孟飞。 那女人自然是潘芊儿,她叹息着说:“胡丹?胡丹已经死了。”孟飞怒道:“我再敢说一句胡丹死了,我先杀了你。” 潘芊儿叹息着说:“他要不是死了,你又怎么给他——你不要再骗你自己了,既然连你也都相信他不活在人世了,你又何必——接受现实吧。” 孟飞瞪眼说:“放屁,你简直是在放屁,胡丹不会死的——” 潘芊儿低下了头,低头说:“别自欺欺人了,你只是在骗你自己。” 孟飞冷笑着说:“那都是你家老子出的坏主意。” 潘芊儿嘻嘻地说:“我父王对你不错呀,你杀了鬼城的几十个人,还偷了他的女人,他却没有将这件事迁怒于你,他对你有那一点不好了。” 孟飞说:“他对我好?哼,他这样做无非是——”忽然厉声说:“谁?滚出来。” 颜红衣只不过是轻轻地喘了口气,想不到也让孟飞感觉到了,既然发现了,也不想再躲藏了,于是慢慢地站起身来,看到颜红衣,孟飞脸色变了,低声对潘芊儿说:“快进去。” 潘芊儿笑着说:“我为什么要先进去,我看你怎么对付他,不行吧?” 孟飞冷冷地说:“听话,快点。” 潘芊儿还是在笑,说:“那你求我,我就进去,怎么样?” 孟飞盯眼说:“你——” 潘芊儿笑着说:“快求我。” 孟飞咬牙说:“你死了才好,我求你,做梦吧。” 颜红衣望了孟飞一阵,才说:“你是孟飞?” 孟飞说:“我是。” 颜红衣说:“侠客山庄的庄主?” 孟飞点点头。 他感觉这个人来得奇怪,竟然站在他们身边大半天了自己才感觉出来,这种武艺的人孟飞也自叹不如,他不敢轻敌,看到他一身红衣,脑中立即现出一个可怕的人影。 这时颜红衣说:“你认识我么?” 孟飞望着他,说:“你是不是姓颜?” 颜红衣说:“不错,我是颜红衣。” “颜红衣?”孟飞长长吁了口气,真的是他想象中的那个人,他怎么会到这里来了,莫非他是来杀自己的,居然让这么一个可怕的杀手寻找到自己,他居然能够找到自己,这份能力已经不是一般人可以有的了,孟飞抓紧了手中的红樱枪,退了两步,脸上没有一丝血色,一字字地说:“你要做什么?” 颜红衣笑着说:“放心吧,我不是来杀你的。”扬扬自己手中的酒,接着说:“好酒。” 孟飞这才发觉这个杀手真的没有杀意,但对于一流的杀手,谁又敢放松警惕,谁知道他下一步要做什么呢?只冷声说:“阁下大驾光临,不及迎接,倒失礼了。” 颜红衣说:“多谢,不过,我来侠客庄,确实有点事,我来这里,只是为了得到一柄剑。”说着扬扬手中的斩情剑,孟飞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这柄剑是胡丹的剑,他的剑出现了,那他的人呢?却听颜红衣忽然说:“我今天见到你,想问你一句话。” 孟飞死盯着斩情剑,心想着要怎么拿回这柄剑,嘴中却说:“请讲。” 颜红衣说:“胡丹是谁?我与胡丹之间又是什么关系?” 孟飞那里料到他会问出这种问题,一下子怔住了。颜红衣接着说:“因为我不久之前生了一场大病,大病之后,以前的事全都记不起来了,但我总感觉自己与胡丹之间一定发生过许多事,否则我怎么会总感觉他那么熟悉呢,只是偏偏我就是想不出来。” 孟飞呆了良久,才说:“你与胡丹,绝对没有半点关系,我与胡丹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他从来没有提到过你,可能他连见你一眼的机会也没有。” 颜红衣一下子像老了十岁似的,又饮了口酒,转头望向天空,他的身影在此时显得那么寂寞与空虚,只听他断续地说:“一个人活着——假如——假如他连自己是谁也不知道,他的活着——活着又有什么乐趣呢,还有什么乐趣呢?” 酒干了,酒瓶摔在水中,水波发出一阵荡漾,接着慢慢归于安静。颜红衣握紧了剑,也不道别,人往岸上一纵而过,稳稳地站在水面的对面,孟飞忽然大声说:“站住。” 颜红衣站住了,孟飞带着潘芊儿也跟着上了岸,孟飞抓紧枪柄,红布条随风吹起,犹如鲜血在空中飘荡,孟飞站在颜红衣的对面,一字字地说:“请赐招。” 颜红衣只觉得一阵寒意直入心头,冷漠地说:“你想杀我?” 孟飞说:“我只想留下你的那柄剑。” “剑?”颜红衣说:“斩情剑?为什么?” 孟飞说:“这柄剑不应该在你手中,因为这是胡丹的剑。” 颜红衣叹气说:“怎么又是胡丹?孟飞,在决战之前,你可以对我说一些胡丹的故事么?我真的很想知道。” 孟飞说:“颜红衣,你不要演戏了,拔剑吧。” 颜红衣摇摇头说:“我不想伤了胡丹的朋友。” 孟飞傲气上升,早就置生死于脑外了,他冷冷地说:“你已经别无选择,你只有两条路可以走。”孟飞心中已经将颜红衣当成杀胡丹的凶手了,想起好朋友胡丹的笑容,他就心如刀割,既然他的剑在颜红衣手中,便不是他杀了胡丹,也一定与胡丹的死有关系,潘芊儿当然不会不知道颜红衣的名号,拼命想拉着孟飞走,可怎么也拉不住,孟飞根本没有去理她。潘芊儿的手缓缓地松开了,人像一下子乏力,瘫倒在地,孟飞望了她一眼,只见她脸色苍白得无一丝血色,双眼定定地望着另一边,孟飞有些奇怪,不由侧眼一望,心一下子凉到了极点,他看到一个人,鬼王潘长天。 潘长天就站在一边的坟墓前,冷冷的双眼发出杀气,望着孟飞,让孟飞一下子舒不过气来,几乎连脚都有些软了,努力装出个笑容,朝着潘长天笑了笑,说:“大伯——大伯——我——” 他一手抓起潘芊儿的手,转身就跑,同时大声说:“快跑。”才跑了两步,发现面前多了一个人,正是鬼王潘长天。 潘长天冷笑着说:“你想跑到那里去?为什么不战而逃。” 孟飞只觉得连红樱枪也快握不紧了,盯着潘长天说:“我,我——” 颜红衣却大步走了过来,望着潘长天,说:“你是谁?” 潘长天却连理也没有理他,仿佛他不存在一样,对着孟飞说:“我现在给你两条路,第一条,加入鬼城,第二条,死。” 颜红衣走了两步,站在孟飞的面前,面对着潘长天,翻着眼皮说:“你是什么东西,滚开。” 潘长天一生之中从未受到过如此待遇,他再不能把颜红衣不放在眼中了,平生之中,从来没有过谁敢对他如此无礼,他怒气一升,迎面就是一掌,朝着颜红衣的胸口击出,颜红衣一手握剑,往外一拉,斩情剑发出一阵龙吟之声,雪白的剑光顿时映红了所有人的脸,一剑朝着潘长天当面刺出。 好快的一剑。 第三十九章 惊天大事(2) 一剑倒泄如水,又如天马行空,无蓬无隙可寻,潘长天眼睛还不清注意到出剑的人,出剑的那只手,就感觉到一股似乎无可阻挡的剑气向自己逼来,虽说他自信自己击出的这一掌足够要了颜红衣的命,可是这一剑定可伤了他,甚至有可能要了他一只手。这么年轻,剑式让鬼王捉摸不定的剑手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一剑居然让他根本无法抵挡,好象剑一出,前面无论是什么,有什么,全都可以在这一剑之中被击打粉碎。鬼王想也没想,逃命要紧,身体一歪,晃荡着避开剑锋,那知他一闪身,颜红衣手中的长剑似乎一时猛然增长了数倍,剑风凌厉,震荡得剑柄之上的几条布条呼呼做响,四处洒飞,几乎将这天下少有对手的鬼王就笼罩在这一剑之中。 潘长天惊出一身冷汗,这两剑虽未能伤及到他分毫,却也让他大惊失色,身体闪到十丈之外,冷冷地看着颜红衣,这一眼,他再不敢小看这个瘦弱的年轻男人了,看了许久,才沉声说:“好剑法,阁下尊姓大名?” 颜红衣淡漠地说:“杀手颜红衣。” 潘长天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听得身后传来几声哈哈大笑声音,姜老鬼与程忠义携手而出,姜老鬼大笑着说:“鬼王兄,别来无恙否?” 潘长天冷冷地说:“还好。‘ 程忠义指着颜红衣说:“这位颜小弟就是姜老鬼的大徒弟,桃花林的大杀手颜红衣。” 潘长天说:“姜兄有如此佳徒,真是让人艳羡。” 姜老鬼得意洋洋,笑着说:“不敢当不敢当,鬼王兄你过奖了,红衣,还不快向潘老前辈行礼。” 颜红衣似乎没有听到一般,他在望着遥远的天边,就在这时,他长叹一声,向着侠客山庄内缓缓行去。潘长天大怒,瞪着姜老鬼说:“姜兄武艺过人,连徒弟也持艺傲物,将我小小的鬼王都不放在眼中了。” 姜老鬼连忙说:“鬼王兄千万不要误会,此人——哎,此人说来话长,咱们先去庄内边饮酒边聊吧。” 潘长天冷声说:“我不想再看到有人朝着我乱动刀动剑的。” 姜老鬼说:“我知道这件事是我的弟子不对在先,但是此人于我们——做此大业却是不可缺少的人物。” 潘长天说:“他到底有何能耐,能让杀手之王如此器重?” 姜老鬼说:“因为,因为——天下如果还有一个人可以击败我们,这个人就是他。” 潘长天冷笑着说:“是吧?” 姜老鬼说:“因为他是——”他在潘长天耳边说出一个名字,潘长天的脸色顿时变了,呆怔半响,才叫着说:“不错,不错。” 颜红衣走得并不快,慢得足够听到场内所说的任何一句话,当然,姜老鬼在潘长天的耳边说的那句话他根本就听不到,只是看到他们神秘的样子,颜红衣才想到,老伯居然这么看重自己,那么自己未失忆的时候莫非真做了许多惊天动地的大事,可是是些什么事呢,颜红衣想不出,他走入侠客庄,他想去问廖虹,因为他相信廖虹是绝对不会骗自己的。孟飞拉着潘芊儿的小手,朝着后花园的尽头跑开去,这侠客山庄里的一草一木孟飞最熟悉不过了,这一走之后,潘长天便是魔鬼再世,也休想一时半刻再找得到他们了,到了这时,他挂着的心也放了下来,看了一眼在自己身边喘息未定的潘芊儿,脸上一红,忙松开她的手,迟疑着说:“你跟着我做什么?你父亲来了,你还跟着我做什么?” 其实是他拉着潘芊儿来的,潘芊儿想笑,却笑不了,只说:“我,我——” 孟飞冷漠地说:“我早与你说过几百次了,我不会喜欢你的,你还跟着我做什么?” 潘芊儿说:“我其实只想知道你想到什么地方去?” 孟飞眼睛一转,邪笑着说:“我堂堂风流大帅,还能去做什么,我自然先去找女人寻欢作乐。”潘芊儿一怔,孟飞接着说:“想我风流倜傥,人材一表,英俊不俗,是中原第一流氓,喜欢我的女孩子多如江中之鲫,并不是每人都有这样机会的,你说是不是?你说我应该不应该去找她们?” 潘芊儿忍不住笑出声来,说:“那你也可以带我去看一看你的那些天色国香,美丽脱俗的红颜知己啊。这样我就容易死心些。” 孟飞皱眉说:“可是你长得这般难看,我带着你一路行走岂不丢了我孟大侠的风流大名。” 潘芊儿当然长得不难看,而且还是鬼城第一花,只不过与孟飞在一起的时间呆久了,每次听孟飞说她长得难看,就自己觉得自己丑上一些了,听得多了,就几乎快将自己当成最寻常的女孩了,不过这样的话听得多了,潘芊儿也不觉得刺耳了,反正她早就下定决心,跟着这大流氓了,那怕是一辈子都受他的气,也不要再离开他了,与心爱的人在一起,受受气也是一种福气,她笑着说:“我就是要气死你。” 孟飞怒喝:“你想死是不是?” 潘芊儿笑着说:“我就是想死怎么了,是生是死,我一辈子也不离开你了。” 孟飞咬牙切齿地望着她,她一点儿也不怕,也望着孟习,孟飞脸上的怒气一点一点变得温柔起来,一点一点变化成潘芊儿魂牵梦萦的那种模样了,潘芊儿几乎要看呆了,孟飞用最温柔的笑容,最温柔的声音说:“其实,人非草木,熟能无情,我虽然有过太多女人,但在这江湖之上却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你这样对我好的女人,经过了这么多的生死离别,江湖上的恩怨情仇我已经厌倦了,芊儿,我们归隐吧,找一个没有人再能够找得到的地方,做一对神仙伴侣,幸福过这一辈子,你说多好啊?好不好啊?” 潘芊儿脸红了,眉笑眼开,说:“哦。” 孟飞接着说:“我们会生一个男孩儿,再生一个女孩儿,男孩呢就叫孟忆关,意思是记忆着关外我们刚相识的那一段美好的回忆,你说好不好?”潘芊儿当然忙着点头,孟飞接着说:“那个女孩呢,她叫什么好呢,你说个名字让我听听?” 潘芊儿似乎全身都软绵绵了,躺在孟飞的怀中,甜蜜地说:“女孩儿就叫孟无双,她有无双于天下的容貌,又有豪气干云的侠义之情,和她兄长孟忆关一般,成为天下万民敬仰的大英雄,和他的父亲一般。” 孟飞嘻嘻地说:“对,就是这样,你怎么和我想得都是一样呢?” 潘芊儿心中说:“这些话你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在梦中说几百次,我想忘记也忘记不掉。”嘴中却说:“因为你是个真正的英雄嘛,所以我们的孩子一定会是和你一样的英雄好汉。” 孟飞大笑着说:“对,对啊。”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说:“哦,对了,你给我吃得那什么——” 潘芊儿说:“是大毒丹。” 孟飞笑声更甜了,声音更温柔了,他说:“那它的解药是——” 潘芊儿有些呆了,敢情这家伙刚才这结话全是假的。不由没好气地说:“只要你这一辈子不离开我,你自然不会死,你何必要什么解药。” 孟飞温柔的声音让他自己都想吐了,他说:“那你还是告诉我吧,既然我们一辈子都不离开对方,你就不必对着我这么防备了。” 潘芊儿说:“我没有解药。” 孟飞手慢慢地松开了潘芊儿,说:“你——” 潘芊儿说:“这药根本就不要解药的——” 孟飞脸色一变,声音也变得冷冰冰地了:“你——你去死好了。” 潘芊儿虽然有些失望却也没有太大生气,她笑着说:“我最喜欢听你对我说甜言蜜语了,最喜欢听你说了,你要是经常这样说上一说,说不定我就会答应你——” 孟飞立即笑起来,声音也恢复温柔了,他用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说:“其实我从来没有喜欢的女孩的,你是我的第一个,也会是最后一个,只要你答应嫁给我,我发誓要一辈子好好爱你,你要吃什么,要用什么,我拼了命也要满足你——”他顿了顿说:“我说的够甜蜜了吧,你答应我好吧。” 潘芊儿说:“好,我答应。” 孟飞大喜,一把抱着她,在她脸上狂亲着,同时大叫着说:“宝贝,快说,解药是什么?” 潘芊儿脸更红了,低垂着头说:“人家的话还没有说完,我只是答应嫁给你了。” 孟飞的笑容如同刀割断般消失了,脸色阴晴难分,冷哼一声,大步朝着前面走去,同时冷声说:“我不活了,我要去死,我受不了了,我死也要死在中原武林朋友的手上,死得光明磊落,你别再跟着我,我去找人来杀我。” 潘芊儿跳了起来:“你疯了。” 孟飞大叫着说:“是呀,老子疯了,无论谁与你这个疯婆子在一起,想不疯才叫怪呢。”能杀掉孟飞的江湖好手在江湖上并不多,但也有几十几百个,甚至在侠客庄门口就有几个,不仅只有几个,甚至有几百个几千个成千上万的江湖人都来到了侠客山庄的门口,为首一人正是殷可傲。 (这个月将大量更新此小说,各位喜欢看此小说的朋友请留言声援,收藏及推荐,你的支持是我写作的动力——) 第四十章 惊天大事(3) 殷可傲冷漠地站在最前面,他身边有一抬八人的大轿,里面不时传出女孩子的抽泣声音,这是谁呢?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敢去偷看一眼,大轿的旁边站立着几十名手握刀剑的壮汉,正冷冷地望着眼前附近的人群。 殷可傲身边是几名江湖上大有名望的侠客,江北三侠之一的双刀容斐,正义侠客萧无悔,昆仑啸剑客聂小雪,川内唐门唐玉,两湖盟主萧老大,洛阳府总捕头黄群——这些人无论那一个都是一脚动天下震荡的大人物,此时都聚集在侠客庄的门口,人群之中,更有无数腰系长刀长剑的江湖人物,显然高手不少,这般阵势在近十年之内几乎是从未有过,只听殷可傲大声说:“诸位朋友都可见证,昨天夜里,洛阳府发生了二十三处命案,死伤达到一百零七人,每个地方都留有侠客山庄的四个血字,所以今天我请来黄群黄捕头,以及江湖上诸位朋友。”说着他对着众侠一抱拳,接着说:“黄群黄捕头肯来此地声援,令在下感到十分荣幸,若有失礼之处,请多谅解。” 黄群朗声说:“殷公子侠义心肠,在下虽为官场之人,却极是敬仰,在下能为殷公子使一点力气,是在下的荣幸,何来失礼之说,殷公子言重了。” 殷可傲便说:“多谢。”接着又说:“相信诸位前辈与朋友都知道我们现在所站着的地方,这里是以前天下有名的侠客山庄,只是数月之前,让一些江湖上的小人兴风做浪,几十年的清誉一扫而尽,朝庭洪福齐天,已派人除尽邪恶,众所周知,在下也不多说了,今天来此侠客山庄,不论生死,一定要扫平此处,为侠客山庄的孟老庄主扫去晦气,重振侠客庄。” 众雄齐声叫起:“荡平邪恶,重振侠客庄。” 声如洪雷,几百上千人齐声叫出,惊耳欲聋,孟飞不禁连连皱眉,潘芊儿却笑着说:“这殷可傲可真是个人物,一个恨侠客山庄入骨的人居然会替侠客庄荡平邪恶,重振侠客庄,哈哈,笑死我了。” 孟飞冷然一笑,说:“江湖上黑白不分,是非颠倒,一个人只要不要脸,哼——” “什么?”潘芊儿说:“你怎么不说下去了?” 孟飞没理她,只听庄外的殷可傲又说:“我听得人传言,在这侠客庄之内藏匿着几十名无恶不作的匪徒,今天得蒙诸位大驾光临,定要完完全全摧毁这个鬼地方,为民除害。” 他声音一落立即有人跟着大喊:“为民除害,为民除害。” 殷可傲看了一眼周围的人一阵,才接着说:“不错,我等俱是习武之人,除暴安良是我们本份,为了武林安宁,自家性命早就应该置之脑后,现在,我来发令,既然这侠客山庄有怪阵阻挡,让我们无法进入,那么我们就用烈火来烧,将侠客庄里的匪徒全都化为灰烬,诸位意下如何?” 此话一出,众人的声音就全下去了,虽然有几十个人大声支持,可却没有接应了,很快全都消失在人群之中,侠客山庄虽说已经让叶离群率人摧毁过,但基础仍在,这次来此地支持的人十之八九以前到过侠客山庄,受过孟飞的恩泽,此时居然要以一把火将这个名动天下的侠客山庄彻底消失去,却是没有一个人愿意的,过了好一会,有一人大声说出:“盟主,侠客庄万不可烧。” 殷可傲微笑着说:“此话何讲?” 那大汉满脸已有泪水,他说:“侠客山庄一直以来是江湖上武林尊为正义的象征,虽说孟庄主已弃中原而反叛,此庄已经形同废墟,但它毕竟还是我们这一辈人的一个梦想,如果一把火将之烧去,百年之后,咱们又有何颜面去面对孟家诸位仙去的前辈?” 这些话本是许多人的心里话,是以他一说出来,立即得到不少人的回应,殷可傲却笑着说:“阁下所言极是,但我辈行人为事,都要光明正大,行为磊落,我相信这群匪徒就是因为我们有这样一种心理,所以他们才敢这般放肆地呆居在侠客山庄废墟之中,结以怪阵,只是今天我们若不以火攻进去,天下又有谁能步入这个怪阵,为民除害呢,倘若因为一个小小的山庄,而让凶手逍遥法外,岂不更是让孟家各位前辈先人为难。” 殷可傲不待别人反应过来,便又接着往下说:“所以在下建议,成大事者就不必固守小节,侠客山庄虽然毁了,可它的精神却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这就已经够了。” 潘芊儿听到这句话之后,心下不由一震:“这殷可傲可真是个人物,他这么一说,只怕不烧也不成了,侠客山庄一把火烧掉,便永远再没有机会重新刷新出另一个同样的侠客山庄了,那么你这个大庄主就成为名副其实的浪子了。” 孟飞回忆着他父亲临死之时的情景,忍不住热血沸腾,便站起身来,欲朝外冲去,拼了命也要阻止这一荒唐的建议。却在这时,只听远远有一阵马蹄之声传来,一人大声说:“且慢。” 众人俱回头去看,回头之时,匹马已经冲入了人群之中,这是一个身着宫内太监服装的老人,他行色匆忙,催马急行,到处看了一眼,看到在人群之中高出半个头的黄群,高举着手,叫着:“黄大人,王爷有令。” 黄群一怔,说:“王爷有何令喻?‘ 那太监说:“王爷吩咐黄大人千万不可将此侠客山庄烧毁。” 黄群久居官场,当然知道官中规律,他当然不敢再追问,却听殷可傲冷漠地说:“这又是为什么?” 那太监说:“王爷对侠客山庄极有好感,他年幼之时曾经得到孟家前辈赐饭之恩,不敢有忘——” 殷可傲叹了口气,仰首望天,脸上有些失意,只是摇头,却听有一人大声说:“王爷又怎么了,真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把火贪生怕死的人不敢浇,老子来点火好了,有什么担当,老子一个人接了便是。” 萧贵,说话的人是萧贵。 萧贵手握着尚方宝剑,从人群之中走了出来,殷可傲来之后早就让人准备好宵石与木柴,只待火光一闪,便可将侠客山庄烧为灰烬,萧贵冷冷地从袋中拿出火折子,往空气中一挥,火光立现,他说:“当官不为民做事,枉为人官,天下人群为了这些胡作非为的匪徒已经闹得夜不成眠,日夜不安,如今有此大好时机,还等什么?” 那太监哼了一声:“你敢。” 不用他吩咐,就有几十个人朝着萧贵扑过去,这些人全是朝中官兵。萧贵手一伸,抓起当前一人胸前衣襟,一把抛出,立即砸倒一片,他高举着尚方宝剑,说:“记住老子,老子是萧贵,这把火是萧贵点的。” “萧贵?”黄群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叫着说:“原来是萧大人,且慢点火,下官有话要说?” 众人的目光全望到了他们俩人身上去了,萧贵冷笑着说:“原来是黄大人,你身为天下总捕头,连做一点小事都畏畏缩缩,日后你又有何能去为天下苍生负责。” 黄群的脸一阵红一阵白,沉声说:“我只知道奉命行事,谁若敢——” “奉命行事?”萧贵冷冷地举起手中的尚方宝剑,说:“尚方宝剑在此,还不跪下听令。” 黄群本对这柄剑极为忌惮,朝中之人都知遇到此剑如见到皇帝一般,一见萧贵亮出此剑,那敢再多言,忙跪下说:“属下听令。” 萧贵扬声说:“速去火烧侠客庄。” 黄群点头说:“是。” 他双叩了几下响头,方才起身,对属下大声说:“点火。” 他的话刚落,人群之中忽然传来一声洪叫:“圣旨到。” 这次不仅黄群,连萧贵也吃了一惊,人群之中立即让开一条大路来,一名宫中太监在十多名侍卫保护下大步走近,太监手握圣旨,说:“天下总捕头黄群接旨。” 黄群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他身后几百名捕快一齐跪倒,至于殷可傲等武林人全都退于普通人群之中,剩余数百人之中,只有萧贵傲然而立,那太监却似是没有看见一般,只念他带来的圣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滋有侠客山庄乃是洛阳武林胜地,素有天下侠义之第一庄之称,今赐大理玉牌一块,钦此。” 黄群双手恭敬地接着圣旨,众捕快一起大声说:“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随后果然拉来了一块玉石,只不过此块玉石极为巨大,竟然是十六匹马拉过来的一块石头,重几十万斤,通体透明,极为罕见,上面有当朝名流亲手所写侠客山庄四个大字,龙飞凤舞,极是显眼,在几十个壮汉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将玉石移下马车,摆在侠客山庄门前石场地之内,众人齐身惊呼,所有的人都惊住了。 那太监将圣旨交给黄群之时还悄悄对黄群说:“皇上还吩咐老奴带上千金,安排人物重建侠客山庄,这事就交给你来办好了,如何?” 黄群大喜,这可是个美差,不知可赚多少银子入袋之中,他连忙说:“多谢公公成全。” 那太监笑着说:“为皇上做事,理应如此。”说到此时,他望了一眼站在一边的萧贵,脸一沉说:“只是有人不遵旨意,你可知道该如何去做了吧,这可是皇上的旨意,谁若是敢违背,便是有一颗脑袋也全给拧他下来。” 萧贵大怒:“你——”黄群忙拉着他的手,说:“萧大人,请息怒。”又躬身对那太监说:“公公请慢走。” 那太监白了一眼萧贵,说:“哎,人老了,人老了什么人都敢看不起我了,还是你们年轻人好啊,年轻人好——只不过年轻人,老人,无论什么样的人都只有一个脑袋,掉了可就再也找不到了。” 颜红衣也来到了侠客庄外的群侠之间,所有的事他都看得一清二楚,可又想不出这些人到底想要做些什么,至于烧不烧侠客庄,对他来说根本就可以忽略不计。但看到这些人一个个神情激动,大为不解,寂寞,寂寞如同潮水般涌上他的心头,虽在千千万万的人中间,他还感觉自己寂寞。 他不知道自己今后要做些什么,人生并不长,可也不短,几十年的日子他不知要怎么去度过,现在,他只想见到廖虹。 在颜红衣的心里,也只有廖虹才是他最想见的人,因为只有廖虹才对他真正的好,可是她到那里去了,这里的人颜红衣一个也不认识,他也不想认识,呆在无数的人群之中,他心中在想:“今天不知道要做些什么好?那么明天呢?后天呢——” 颜红衣不敢去想,他怕一想自己就想用斩情剑刺入自己的胸膛,他不怕死,可不想无缘故地死去。一时之间,他忽然推开身边的人,朝着外面走去,仿佛他走在无人的荒野,面前只有寂寞与孤独,他才能让自己充实与快乐。然而在这里,在人群之中,他永远只能与疼苦。 颜红衣就这样走出了数百步,却忽然面前现出一柄剑,剑飞快地朝着人刺来,冰冷的剑光,无情的杀气,直向颜红衣的胸口刺来,颜红衣猛地抬头,一抹光线射入他的眼睛之中,他望着那柄剑,身体闪开了大半却忽然全停顿下来,望着这柄剑,他竟然忘记了去闪避与反抗,或许他正想品尝死亡的滋味。 这无疑是一柄剑,用这种剑杀人,是最快一种兵器。 颜红衣呆了,他的手似乎麻木了,腰间的江湖上第一利器斩情剑发出了呼啸声响,可他没有去拔剑,他只望着刺来的那柄剑。 这是一柄很普通的剑,用这样剑的人连做一个普通杀手的身份都让人觉得极是顽强,当然,并不是天下第一剑客胡酒的手,那只手,便是握着一根弱不禁风的树枝,也可当成无坚不催的宝刃,然而这只手,是一只养尊处优的手,犹如女子,这柄剑虽然普通,但剑尖锋利,一般的人让这种剑一刺,定可刺穿。这只是一个江湖上不入流的家伙,不知什么原因居然敢朝着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桃花林第一杀手颜红衣出剑。谁也想不到。 第四十一章 包容与忍耐(1) 不是一流的杀手之剑,也不是一流的杀手,可这柄剑却奇迹般刺近当今天下最有名气的桃花林第一杀手的胸前,许多人都惊叫起来,杀人的事总能够轻易让人惊叫。 咣的一声,剑刺在颜红衣的胸口。接着,众人听到一阵吱吱的可怕声音,那个偷袭的人居然让另一个人一脚踢到一丈之外去了,那柄剑也断成了七八截。 颜红衣摸摸胸前,没有血,这柄剑刺在他胸前的一块镜子上面,那块镜子破了,映出了千万万个一样的颜红衣,掉在地上,颜红衣却没有中剑。 救了颜红衣的人不是一直跟在他身边的廖虹,而是叶败。 叶败早就注意着这个排名还在他之上的大师兄了,颜红衣走到那里,他就跟着去那里,因为他想不出颜红衣为什么会光明正大地出现在这种地方,他为什么敢这么去做。当看到那一柄剑向他刺出之时,叶败立即可以想出最少一百种对付的方式,他相信颜红衣一定比他更多的方式来抵挡这一剑,可是颜红衣却没有,当剑刺入颜红衣的身体之中,颜红衣甚至还没有要动手的痕迹,所以叶败出手了,一脚将那人踢飞,叶败是杀手,他不想看到自己一向敬佩的大师兄死在一个无名的人手中。更不想他死在自己眼前。 颜红衣望着叶败,淡笑着说:“我认识你,你是叶败。” 叶败皱眉说:“你是谁?以后别说你认识我,我根本不认识你。”说完这句话,再忍不住跳了起来,抓着颜红衣的衣襟,大叫着说:“你这个死人,他这一剑,你最少可以用一千种方式去对付,你为什么不出手杀了他。” 颜红衣笑笑说:“我——我不知道。”他真的不知道。 这时人群中忽然有人惊叫起来:“这是桃花林的大杀手颜红衣。” “颜红衣在这里,快抓住他。” “——” 叫的人不少,不过过去抓他的人却没见几个,反而在他们身边不远的那些人没命般地跑开了,这个连当今武林盟主也不能占了好处的桃花林大杀手他们怎么敢去轻掳虎须,自寻死路呢。 颜红衣望着这些人的背影,喃喃地说:“廖虹呢,廖虹到那里去了?我怎么找不到他。” 叶败叫苦连天,大喊着说:“你是发疯了,还是在做梦,你一直为人冷静,行事冷酷无情,鬼知道你这一生病居然什么都忘记了,你一生之中从来不将女人当做一回事,一病过后你——” 颜红衣却笑了,笑容如阳光般灿烂,笑着说:“是的,我真的变了好多,我——可是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是谁?” 叶败猛地一拳头击打在他的胸口,大叫着说:“你是杀手颜红衣,天下独一无二的大杀手颜红衣。” 这样一来,所有注意这边的人目光全都朝着这边望了过来,黄群一听到颜红衣的姓名,脸色一变,厉声说:“别走了颜红衣。” 颜红衣没有走,他还在笑,不过这次的笑容竟然有些伤感与孤独,他说:“我为什么会将以前的事全都忘记了,我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呢。”他说不下去了,因为他自己都不知道要述说些什么,几十名手持钢刀的捕快虎视眈眈地冲了过来,刀光雪亮,所有的人都觉得呼吸有些困难了。 叶败一生之中敬佩的人没有几个,颜红衣是其中之一,因为他刚到桃花林的时候,颜红衣教过他一些生存的知识,虽然只是片刻的恩惠,可是叶败一直牢牢记着,这时见有人敢在他面前来捉拿他的大师兄,顿时大怒,盯着飞快跑过的几十名捕快,怒吼一声:“你奶奶的,什么球艺儿,都滚开,别惹你老子生气。” 这些捕快却不怕惹他生气,他们根本就不认识面前这个人是叶败。几十柄刀齐齐扑上,连叶败也一并带着攻杀。叶败伸手抓着剑柄,眼中现出杀气,在他眼中,根本就没有正义与邪恶之分,只有该死与不该死之分,当然,胆敢与他的意志相拼的人都是该死的人。颜红衣却忽然抓住他的手,说:“不要杀他们。” 叶败皱眉说:“为什么?” 他本来是个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人,但此时听师兄这样一说,他心里不由怔了怔,这种情景还是从来没有过的,他当然要问是为了什么?颜红衣说:“因为我们是江湖上最好的杀手,他们都不配让我们动手。” 这就是理由,最好的理由,但最好的理由往往不太现实,颜红衣不杀他们,他们却很想要颜红衣与叶败的命,几十名捕快手脚灵活地扑面而来,一时将叶败与颜红衣两人团团围住。 叶败再次大怒:“滚开。” 那些人当然不会听他的话,叶败一生气,谁也再劝不了,他手一动,剑出鞘,一剑犹如行云流水般将冲在最前的一名捕快的咽喉刺穿,好快的一剑,长剑刺出,后面的一人来不及闪避,竟让这一剑刺穿肩膀,疼痛难忍,哇的大叫起来,接着这一尸一伤就飞了起来,一股鲜血落地。 一招得手,叶败身体一闪,手中之剑却没有出手,因为颜红衣已经抓住了他的手。 颜红衣笑着说:“我去对付他们。” 说罢,身体一闪,人如一溜风,顺着他们的身份侧迅速地转了一个大圈,只听哇哇之声不绝,几十柄刀几乎就在同一时间掉落地上,几十名身手不错的捕快一个个在眨眼之间向旁边倒去,咣咣连声,摔倒在地,一摔倒之后,俱觉得全身酥麻,竟站立不起,原来颜红衣在击落他们手中之刀刃之时,顺手点了他们的动穴。 叶败呆怔半响,不禁哈哈大笑起来,笑着说:“好,好,好功夫,几乎比小坏蛋还要牛皮半分。” 颜红衣拍拍手,望着叶败说:“我们走吧?” 叶败说:“好,我陪你去喝酒。” 他们想走,可是这里又岂是他们这种人想来便来,想走便走的地方,他们还没有移动脚步,眼前就多了一人, 一名长须飘飘,身着白衣的老者,昆仑派剑道高手聂小雪。 (谢谢朋友的跟读,此书在近日之内一般会日更两章,在晚十二点之前更新。) 第四十二章 包容与忍耐(2) 聂小雪望着颜红衣说:“颜大侠请留步。” 颜红衣站住了,说:“你是谁?你难道也认识我?” 聂小雪说:“今日之后,天下只怕不认识阁下的人不会太多了。” 颜红衣并不明白他的意思:“哦。” 聂小雪双眼发射出一丝冷漠的光彩:“请拔剑。” 颜红衣本来以为他会说些什么对自己有用的信息,可看他现在的样子根本就不会说,也许是不知道,于是便说:“你是来杀我的?” 聂小雪说:“不错。” 颜红衣看了他一眼,便说:“你不是我的对手,我已经不想再做一个杀手,我不想再有任何一个人死于我的剑下。” 能听到这句话的人都以为颜红衣疯了,虽说他刚才所使的招式确实惊世骇俗,但聂小雪是昆仑第一流的高手,纵横江湖几十年,剑之造诣少有人能及,江湖后人能见到他一眼的人都是极少,可见其身份之高。听到颜红衣说出这样的话来,简直是太狂妄了,竟然说聂小雪不是他的对手,就是连同叶败都觉得颜红衣未免太过拖大了。 聂小雪说:“你不杀我,我就杀你。” 颜红衣叹了口气,摇摇头说:“你不必与我动手,我也不想与你动手,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你要杀人,何不想法子进入侠客山庄去,这里面有三个江湖上最值得别人去杀的人物,你只要能杀掉其中之一——不,便是今天这里所有的人联手能够杀掉其中的一个,那么今天就会成为武林中永不会掉色的里程碑。” 聂小雪也当颜红衣有些傻了,笑话,这里几千个人,居然说要他们联手去杀三个人——不,能够杀掉三个人之中的一个,天下有谁能够值得几千个人去围攻追杀,但聂小雪久经江湖,喜怒之色不颜于外,淡淡地说:“请问颜大侠,此三人为何人呢?” 颜红衣说:“生死判官程忠义,鬼城城主潘长天,桃花林杀手之王姜老鬼。” 他说的声音并不小,附近的数百之人都听得清清楚楚,聂小雪倒抽了口凉气,叶败哇的一声,转身就跑,他对姜老鬼极为忌惮,一听姜老鬼在侠客山庄,打死他也不敢出现了,所有听到的人全呆住了,数千个人顿时鸦雀无声,自从关外寻宝一事传入中原之后,生死判官之名便传遍天下,无人不惧这个摧毁神剑山庄的人,另外两人更不用说了,天下虽大,可要找出几个与他们相提并论的人物实在不容易,其中任何一个都足够让中原武林的人头疼得要命了,况且此时他们居然三个人聚集在一起,这是个什么样的状况,一时之间,就有许多人只想离开这里,逃得越远越好,颜红衣见聂小雪不说话,接着便说:“谁若是想进入侠客庄,我可以带路。” 聂小雪还是不说话,脸已经苍白,握着剑的手也不禁有些颤抖,江湖上的混的人谁不想与这些乱世枭雄面对面地决斗啊,可是他也知道,这些人并不是单纯地靠他一个人就可以对付的,就像颜红衣所说,在场的几千个人一同杀进去,能够杀掉其中之一都是万中无一的事。就在这时,只听得一个女人大声说:“程忠义在那里,颜大侠,请你带我去见他。” 这个女人正从八人抬的大轿中走出,她看起来并不极美,而且有些憔悴,一双大眼睛也似是失神了,但她一走出来,见到她的人全都抑住了呼吸,颜红衣也不例外,他见过的女人不少,却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美丽的女人。能够让许多人一瞬间抑住呼吸的女人,如果说有,那一定这个女人是冷芳芸。 冷芳芸正从大轿里走了下来,朝着颜红衣走来,她一走过来,众人都自觉地分开了两边,让开一条大路来,她缓缓地走了过来,走近颜红衣,没有人阻挡,连殷可傲也没有。 冷芳芸站在颜红衣面前的五步之内,双眼望着颜红衣,一字字地说:“请带我去见生死判官程忠义。” 颜红衣只看着冷芳芸,看得入神,看得发呆,他忽然有一种极是熟悉的感觉涌了出来,他感觉自己一定认识面前这个美丽的女孩,而且这个女孩以前一定是自己一个很熟悉的人,他望着冷芳芸的眼睛,她的眼神既痛苦又带着绝望的疲倦,这本是一双多情的眸子,只是此时眼中只有杀气,冷漠的杀气。 冷芳芸也在看着颜红衣,她也在忽然之间觉得面前这个江湖上有名的杀手他这一双眼睛极为熟悉,竟然像她常常做梦梦中胡丹的眼睛,可是只一刹那便否决了自己的想法:“胡丹已经死了,这人是江湖上第一杀手,他与胡丹怎么会有联系呢,我一定错了。”想着,定了定神,再次将胡丹深深地埋葬在心深处,接着说:“颜大侠,麻烦你,请带我去见程忠义。” 颜红衣这才回过神来,贪婪地将眼光收回,心中在想:“我虽忘记了以前所有的一切,但我以前只是一个杀手,一个杀人的凶手,绝不可能有这样美丽的女孩喜欢,我与她之间根本不可能发生什么事,我一定是错了。”想着,叹了口气,咬着牙说:“好,我带你去见程忠义。” 聂小雪断然说:“冷姑娘,万万不可,此人是——” 冷芳芸摇头说:“多谢前辈好意提醒,我心领了,但今天我非要见到程忠义不可。” 聂小雪说:“可是你——” 冷芳芸说:“前辈请放心吧,程忠义毕竟曾是我二叔,我不会有事的。” 殷可傲忽然说:“好,我陪你一起去。” 冷芳芸却摆摆手,模样有些凄伤,说:“不必了,我不想再欠别人的——无论是什么样的情分,我都不想再欠了,多谢你的好意。” 殷可傲咬着牙齿,呆了,两个本来可以相守一生的未婚夫妻却用别人两个字去替代。殷可傲心如刀割,仰头望着苍天,苍天白云,却消除不了他心中的怒火。颜红衣说:“你是冷姑娘,你姓冷?” 冷芳芸怔了怔,她这才感觉到天下居然还有不知道她姓名的大人物,不禁有些失望,便说:“嗯,冷芳芸,莆东冷家堡的人。” 颜红衣哦了一声,说:“我认得这殷可傲,看样子他对你极为关心,你为什么要对他这般无情呢?” 冷芳芸摇着头,苦笑着说:“你不懂的,我问你一句话吧?” 颜红衣说:“嗯,你问吧。” 冷芳芸说:‘如果你心里面——心里面已经有了一个你心爱的人,你还会去爱上另一个人么?“ 颜红衣想了想,说:“我明白了,原来你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了,那个人是谁?” “胡丹。” 这次冷芳芸没有回答,也用不着她去回答,颜红衣一问出这句话,便有几个人齐声说出这个名字来,颜红衣一下子如同电击般跳了起来:“又是他,又是他——” 冷芳芸奇怪地看着颜红衣说:“你为什么会这么吃惊?难道我不应该喜欢胡丹么?” 颜红衣说:“我回答不了你这句话,但我很想问你一句话。” 冷芳芸说:“你问吧。” 颜红衣便说:“我与胡丹,胡丹与颜红衣之间,到底曾经发生过什么事?” 没有人能够回答得了这句话,根本就没有人知道,冷芳芸也不知道,桃花林的杀手除了叶败之外,几乎江湖上的人都从未有机会遇到过,便是遇到,也根本不可能认识,冷芳芸虽然有幸遇到其中的另外一个杀手,那是高寒天,当时在一个无名的小镇里,胡丹却放过了那人,只是对于这个江湖上传说已久却从来没有人见面过的颜红衣她却从来没有见到过,也从来没有听胡丹对她说起过这个人名,她实在想不出胡丹与他会有什么关系,脸上尽是茫然,颜红衣一直望着冷芳芸的脸,希望能够得到些什么,可什么也没有,颜红衣有些失望,说:“我不应该问你这样的话的——只是,每次我听到胡丹这个姓名的时候,我都会不由自主地心跳动得很快,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因为我失忆了,我忘记了以前的所有发生过的事。” 冷芳芸望着眼前这个冷面的杀手,眼中不由现出一丝怜惜之色,她想到了那个时常哈哈大笑,有着阳光明媚般的笑容的胡丹,心下又是爱又是恨,从沙漠归来之后,她时刻好想抱着一个人痛哭一阵,那怕是面前这个冷面的杀手,如果可以让她忘记一切,那有多好,她可以重新生活,重新去爱,天下并不只有胡丹一个男人才值得她去爱,甚至有许多男人比胡丹优秀,殷可傲也不错,叶败也不错,孟飞也不错,叶离群也不差,浪子高辽也行,就连面前这个传说中冷面无情的杀手颜红衣也何尝不是一个值得自己去爱的男人,只是,自从见到胡丹后,胡丹就将她所有的东西全都带去了,永远不归还了——冷芳芸不敢再想下去了,因为她知道这已经是绝对不可能的事了,因为胡丹,胡丹带走了她所有的一切——所有的一切全都带走了,永远带走了。冷芳芸咬牙说:“带我去见程忠义。” 颜红衣抬起了头,挺直了腰,目光中发出了瞬目的光彩,朝着前面的侠客山庄走去,同时问了一句:“你为什么要去找他?” 冷芳芸本来不想说出此事的,可她还是说出来了:“因为是他杀了我全家,灭了冷家堡。” 颜红衣深思着说:“那好,我帮你杀了他。” 冷芳芸眼睛忽然现出了亮光,她发现面前的这个杀手与胡丹一样让她放心与信任,她不由一阵脸红,低头说:“那么——谢谢你了。” 颜红衣大步朝着侠客山庄里走去,边走边说:“走吧,以后不要对我说多谢两个字,不需要。” 冷芳芸不由心神一荡,她感觉面前这个杀手,在他面前说多谢两个字像是多余,除了胡丹之外,没有任何一个人让她有过这样的感觉,她跟在颜红衣的身后,心中在想:“如果我最先遇到的不是胡丹,而是颜红衣——” 她又是一阵阵莫名其妙的脸畿,殷可傲没有再阻挡他们,只是在庄内的孟飞忽然掠了出来,身体一闪,挡住了他们的路,孟飞站在侠客山庄的阵内的门口,红樱枪的布条闪闪发峦,眩红了许多人的目光,许多人立即惊叫起来:“是孟飞。” 孟飞双眼充满血丝,冷淡地望着颜红衣说:“颜红衣,你不要再做戏了,如果你想帮冷姑娘的话,你便一个人去杀死程忠义好了,又何必让冷姑娘陪你去冒险。” 颜红衣说:“哦,这又是为了什么呢?” 孟飞说:“因为你杀不了程忠义,冷姑娘与你一起进去之后,也许你根本不会去杀程忠义,反而会做出人所不齿的事来,我是胡丹的朋友,无论如何也要阻挡冷姑娘去冒险。” 颜红衣去望着冷芳芸,冷芳芸想也没想,脱口而出:“我相信他。” 第四十三章 包容与忍耐(3) (今天第一更)收藏与推荐。 “我相信他。”我相信一个反复无常,冷酷无情,杀人如麻的大杀手,这句话的意思说出来绝对没有一个人敢相信是冷芳芸说出来的,可是这句话偏偏是从她的嘴里面说出来的,她到底是怎么了?所有人呆呆地看着冷芳芸。颜红衣也忍不住眼角有些湿润,缓缓地说:“多谢你。” 冷芳芸说:“不需要对我说多谢这两字,我匀之间——不需要——” “我们?”冷芳芸与颜红衣,这是冷芳芸嘴里的称呼,这个称呼似乎已经将他们之间的距离拉得很近,所有的人更加吃惊了,孟飞望着冷芳芸的脸,这张脸还是这么美丽,这么让人喜欢,可他忽然之间觉得是那么肮脏,那么让自己恶心,他想不到人与人之间居然会有这种肮脏的情感,一个曾经与另一个男人相亲相爱,说尽了山盟海誓的诺言的女子居然在那个男人离开她不足半年的时间,竟然在大众广场之地说出这样的话来,不由让人寒心,这样一来,不仅仅孟飞觉得恶心,几乎所有听到的人都有些瞧不起冷芳芸了。 潘芊儿大步走了过来,拉着孟飞的手,她看到冷芳芸这种模样,心里面知道自己喜欢的男人是个什么滋味,可是——这毕竟是别人的事,再说此地不宜久留,于是便说:“我们走吧,这里不再是你的天地了,人都是会变了,这儿那里还有我们说话的份儿啊。” 孟飞却粗鲁地推开她,吼叫着说:“这是我的家,这是侠客山庄。”他从所未有过地感觉到一种沉重的压力压住自己,孤独地冷笑着,对着长空卟的一声跪倒在地,红樱枪直透石底,他大声说:“胡丹,我不该抛下你不管,早知天下人都是这般无情无义,我们又何必去做这种——” 说到这里,他再也说不下去了,他相信他说出来的话再没有人会相信,胡丹相信,可相信的人再也看不到了,永远不再会为他做任何证明,他永远只是个卖国贼,一个出卖朋友,无耻无义的孟飞了。 冷芳芸咬紧牙关,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说话,反而一把拉着颜红衣的手,在他耳边柔声说着:“我们走吧,别理他们。” 千万双眼睛同时望着那两只靠在一起的手,这两只手都是在江湖上很不一般的手,一只是江湖上第一美人,七浪子之一的胡丹妻子之手,另一只却是江湖上名誉败坏桃花林第一杀手颜红衣的手,谁也不明白这两个本来八杆子也联系不到一块的人居然手挽着手,就在无数人的面前光明磊落地挽在一起。孟飞发疯似的跳跃而起,红樱枪在硬石板之上划出一条条深深的痕迹,一声长啸,落入御赐玉石之前,无数人的眼光跟了过去,只知道这个以前以侠义名动江湖的侠客山庄庄主到底要做什么,在这个时候,一个变节的江湖第一美人已经不再引人的眼目了,坚贞永远值得别人的敬重,但是背叛,却可以让人失去所有本来就属于他的一切。只见孟飞头发寸起,满脸血红,再一声长啸,声音里充满着怒火与寂寞,长枪忽起,猛往石上划去。 玉石坚硬无比,普通刀剑根本不可伤其分毫,但孟飞功力所及,只见一片片石灰纷纷洒下,眨眼之间,八个大字现于石上。 只为天下侠义永存。 字如龙飞凤舞,众人不由自心底发出一声叹息。好个孟飞。孟飞字罢,红樱枪往下一划,刺入地下石板之上,发出眩目金光,接着他哇的一声,张口吐出一口鲜血,全洒在那八字之上,字面上顿时现出一恐怖的色彩,早就尾随而至的潘芊儿,飞快跑上一把抱着孟飞,两人一齐摔倒在地。孟飞只觉得全身骨头都散架了,似乎再也不想起来了,虽说在场数千人之中有许多人曾经在侠客山庄做过客,后来得知孟飞反叛中原,个个欲将置孟飞于死地而心安,可是此时一见他义气浩然,确不亏为侠义中人,虽然他力尽倒地,在场之人却没有一个上面动他,有些脑子灵活的人心中都在想:“或许孟飞只是被冤枉了,这样的人无论怎么看上去根本不像一个会背叛朋友的人呀。”还有些人甚至在想:“这个时候如果有人敢趁机伤害孟飞,自己一定拼了命也要阻止。” 颜红衣终于走入了古阵,他拉着冷芳芸的小手,两个人一前一后走了进去,这个几乎天下所有英雄在拒之门外的古阵在颜红衣的眼中如履平地般容易。他们虽然记最靠近他们的人只有数步之远,可一入这古阵,像已经是相隔天远了,这时,所有的吵闹声、尖叫声、叹息声一起远远地让他们抛之身后。两人携手并肩穿过古阵,走入了侠客山庄。 门开了,门又关了。所有的人所有的故事全都让他们隔离开一个古阵之外,他们的身边已经没有一个人,外面正热闹非凡,但山庄里面却空荡无比,寂寞无比,到了庄内,颜红衣轻轻地抽出了手,说:“这里便是侠客山庄,程忠义就在这里面。” 冷芳芸没有说话,颜红衣等了一会,见没有声音,便回头看了一眼冷芳芸,发觉她正死死地看着自己。 颜红衣怔了一怔,说:“你怎么了?” 冷芳芸眼睛一眨,居然有了些笑容,她忽然说:“你为什么要扮成一个冷面杀手的模样,你这样装扮是想要避开谁?” 什么意思?颜红衣皱起眉头:“你在说什么?我不懂。”冷芳芸忽然抱起了他,抱得紧紧的,颜红衣身体触到了冷芳芸成熟丰满充满女人味道的身体,只觉得全身一下子热了起来,冷芳芸在他怀中叫着说:“小坏蛋,小坏蛋,我恨死你了,我恨你。” 颜红衣如同坠入五里云雾,奇怪地说:“你骂谁是小坏蛋,你恨谁啊?我为什么什么也听不懂。” 冷芳芸抬起了头,望着颜红衣的脸,看着他的眼睛,却没有得到她想要的那种表情,忽然之间,全身一点一点冰冷起来,她一点一点地从颜红衣的怀中移开,过了许久,迟疑着说:“你难道真的失忆了,你难道真的什么也记不起来了么?” 颜红衣只觉得头一下子又涨大了,喃喃地说:“我记起什么了?我是谁?我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冷芳芸的眼泪缓缓而下,自从胡丹失踪之后,她发誓再不流泪的,可这时的泪水还是忍不住流了下来,刚才抱着颜红衣,她怀疑自己在做梦,可她明知道自己没有,她刚才拥抱着的身体正是她生命中最熟悉的胸怀,她深爱过的男人,不要说这个男人只是换了一身衣服,换了一张脸,换了一种声音,便是化成灰,她相信自己都能记起深爱着的男人的痕迹来,这人分明就是她深爱过的胡丹啊,这分明是她一生之中唯一真心爱过的、永远无法忘记的男人,但他——他为什么会对自己这么冷酷,他真的失忆了么?冷芳芸只想大哭,自从听到颜红衣说出那句:“那好,我帮你杀了他。”这句话时,她仿佛看到了与胡丹类似的记忆,说这句话的时候,她注意到了颜红衣眼睛里面流露出一种很奇怪的眼神,这分明就是胡丹以前经常有过的表情,天下绝对没有第二个人有这种眼神,只是他们之间的身份相差太远了,冷芳芸还是不敢相信面前的这个传说中的杀手会是自己失踪的丈夫,于是她借着去拉他的手臂的时候,手指似是无意识般地轻轻掀开颜红衣左手手腕的衣服,她明明白白地看到那手腕边上那一道颜色已经很淡的伤疤,那个小伤疤对于冷芳芸来说最为熟悉,因为那是叶败刺的,还是她亲手给胡丹包好的,再过一千年她也不可能忘记,这种细节当然没有人会注意到,更没有人知道冷芳芸的心思,同样也不知道冷芳芸其实并不是背叛她爱的人,而是已经将她爱的男人已握在手中,别人都鄙视她,她不在乎,别人嘲笑着她,她可以当做没看到,只是现在她失望了,面前的男人已经忘记了一切,忘记了她,冷芳芸再也忍不住泪流满面。朦胧之中,只觉得颜红衣身体又挺得笔直,她忽然感觉到吹来一阵细风,风吹中,一个人在风中吹来。 这个人个子不高,气势却不小,姜老鬼。桃花林之主,江湖第一杀手之王。 第四十四章 包容与忍耐(4) 姜老鬼淡淡地说:“冷姑娘,我想你认错人了,你是江湖上第一美人,我只是想提醒你一次,你无论做什么事,一定要小心一些,否则你这辈子休想再抬起头来做人了。” 冷芳芸忽然看见面前无缘无故地就出现了一个人,吓了一跳:“你是谁?” 颜红衣也看到了姜老鬼,便叫了一声:“阿伯。” 冷芳芸望了望颜红衣,又再望一眼姜老鬼,忽然说:“原来你就是桃花林的杀手之王姜老鬼。” 姜老鬼笑着说:“不错,我就是姜老鬼。”他对着颜红衣点点头,接着对冷芳芸说:“你二叔也在这里,就在里面的厅堂里,你去见见他吧。” “二叔?”冷芳芸脸色立即白了,怒声说:“这老浑蛋在那里,快让我见他。” 姜老鬼叹息着说:“我带你过去吧。”又望了望颜红衣,接着说:“红衣你跟着过来,我有话要问你。” 程忠义就躺在侠客庄厅间的肮脏的乱石之中,脸色很平静,身上连一点灰尘也没有,好象正在做梦,只不过全身都是血,鲜红的血沾满了他全身,脖颈的地方,明显可以看到一条刀痕划过,此时正往外面流出鲜血。冷芳芸一看见程忠义,便厉声说:“程忠义。” 程忠义一动不动,无论从那个地方看上去,这个人绝对不会再动了,冷芳芸这足以让一里之外的人听到的声音,程忠义再也听不到了,姜老鬼阴笑磁卡说:“你来晚了,要是再早来一会儿,也许你还可以看到这个活生生的程忠义,可是——你还是来晚了。” 冷芳芸叫着说:“是谁杀了他?” 姜老鬼说:“是他自找的,他已死了——这世界上每天都有一些人不明不白地死去。” 冷芳芸呆了,自从冷家堡被摧毁之后,在她的幻想中,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这个情景,想着要程忠义怎么去死,但一眼看到他已经死了,竟有一种说不出的茫然涌上心头,一步迈出,再也不想动了,这个灭家之仇,竟然就这样轻轻地了结了。姜老鬼笑嘻嘻地看着她,接着说:“他已经死了,你可以安心了,你的大仇已经报得一干二净了,让颜红衣送你回去吧。” “回去?回到那里去?”冷芳芸心里一阵茫然,这天下虽大,可那里还有她藏身的地方,但是无论去什么地方,她绝不想再多看仇人一眼,她想站起来,但身体一软,又往下跃落,幸好颜红衣一把抱着她,才没有让她摔倒,颜红衣温柔地对她说:“我送你回去吧,回到属于你的世界去。” 冷芳芸又是一阵心疼,‘你的世界’,心中最爱的这个人竟然不与她是同一个世界,她感觉呼吸都有些困难了,抬起头去看颜红衣,她已然绝望。颜红衣扶着她,走出了侠客山庄的大厅。他们一出厅间,程忠义立即跳了起来,朝着姜老鬼笑着说:“妈的,装死的滋味真是难受,我真想不到我居然也有这样的一天。” 姜老鬼冷笑着说:“这说明你还疼爱你的侄女,你不想用剑去杀掉她。” 程忠义说:“是呀,我真不想再杀亲人了,除了她,我再没有亲人了。” 姜老鬼说:“我一直很奇怪,冷家堡主为人精明,为什么你在外面做的事,他居然一点也不知道,却因此而送了全家人的性命,真是天大笑话。” 程忠义叹息着说:“他不是不知道,就是因为他什么都知道了,我才会动手杀他,他这个人不简单,一生就只做错这件事,他不该小看我。” 姜老鬼说:“只是我真的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发现的呢?” 程忠义说:“胡丹初到冷家堡的时候,让他发现了冷家堡的义兄居然是梵净山的人,而梵净山的鬼道人没一个好东西,不是使毒就是放火杀人,但最后却没有杀他,我大哥居然将他给放走了。” 姜老鬼说:“这又是为什么呢?” 程忠义说:“也许是发现了我也有疑点,但他重恩情,并没有指点出来,放走这人也许是想让我从此改邪归正。” 姜老鬼说:“但是你还是杀了他——” 程忠义说:“不错,是我杀了他,成大事的人不能够拘小节,我不杀他,终有一天我会被他给出卖的。” 姜老鬼哈哈大笑起来,说:“不错,哈哈,只是你为什么要将冷芳芸留下来——” 程忠义说:“留下她来我自然有用处的,因为她是天下第一美人,又曾是当今武林盟主的未婚妻,无论从那个方面来讲,这样的人利用价值远远超过她对我的仇恨,再说殷可傲这种人,无论从那一个方面去说,他也是一个人物,这样的人若做不成朋友,定是一件遗憾的事,我留下冷芳芸,就是——” 姜老鬼大笑着说:“不错,你做的不错。” 程忠义得意地说:“所以说,我们——” 姜老鬼忽然捂住他的嘴,低声说:“噤声。” 远远的门外传来颜红衣的声音:“你为什么还不肯走?” 又听得冷芳芸说:“我不想见到那些人。” 颜红衣说:“哦。” 冷芳芸说:“我求你帮我做一件事。” 颜红衣说:“说吧。” 冷芳芸说:“求你杀了我,用斩情剑一剑将我杀了吧。” 颜红衣有些犹豫,还没有说话,姜老鬼忍不住大声说:“红衣,断不可杀冷姑娘。” 程忠义也忙说:“你——” 姜老鬼一时匆忙,不及捂嘴了,反手连出,点了程忠义几处大穴,沉声说:“叫你不要说话,你再躺着装死一会儿,千万不要让他们发现任何破绽,知道吧,大事为重,不拘小节才是真英雄。” 程忠义全身动弹不得,无可奈何地说:“你——好吧,快去阻挡颜红衣,那傻小子根本就没有脑子的。” 姜老鬼随便将程忠义摆弄成原状,然后飞快地冲了出去,同时大声说:“红衣,住手,千万不可——” 说着话,人已远去。似乎是正朝着冷芳芸发话的地方掠去,他刚离开,门又开了,颜红衣大步走了进来,人如同鬼魅般地飞快闪身于程忠义‘死尸’的面前,程忠义虽然被点了穴道,可人极是清醒,感觉有人过来了,立即抑住了呼吸,却在这时,猛地感觉脖子上一阵疼痛,一股腥红的血色飞透而出,沾了一地。 这时,他才听到颜红衣说的一句话。 “我好象听人说过,如果想知道一个人是不是真的死了,就用刀去划破这人的咽喉,如果还能流同新鲜的血,他一定是在装死,如果不流血,那他真的是已经死了。” 程忠义泪流满面,他想笑,却笑不出,他再也没有机会笑了。 无论多么厉害的人让别人用剑将咽喉划破大半,便是有神仙也再活不过来了。 这一次,他不再是装死了,他是真正的死了。 程忠义一生何等威风,一生之中死于他手中的人何止千数,只怕所有的人做梦也想不到他会在这种情况下死于一名杀手之手中。 姜老鬼的轻功极好,眨眼之间就到了颜红衣与冷芳芸刚才说话的地方,可他速度虽快,却没有看到一个人,他怔住了,刚想到处去找寻时,忽然听到前面一块假石后传来一声叹息声,他吃了一惊,闪身而近,厉声说:“红衣,你真的杀了——” 颜红衣没有杀冷芳芸,冷芳芸当然没有死,她脸上没有给人一点死亡的感觉,她舒服地躺在一块干净的小石块上,正给自己精致美丽的脸宠上抹着不久前在路边买来的金水粉,她已经很久没有用这些东西,在这时,她只想将自己打扮得更加漂亮一点。颜红衣却不在。 冷芳芸看着姜老鬼,竟笑了笑,直起了身子,说:“你来了。” 姜老鬼心转电移:“不好,中计了。”他们可能已经发现程忠义只是假死,但当时有自己在场没有胜算,所以他们才会走出来,然后在这里发出声音让自己听到,引自己出来,然后颜红衣从另一边去杀程忠义,否则他们与自己隔了那么远,为什么说话的声音要这么大,足够让自己听得清清楚楚呢。一念至此,想着自己刚才还将程忠义的穴道点了,这样一来,本来就不会是颜红衣对手的程忠义,此时只怕已经让颜红衣得手了,不由出了一身冷汗。冷芳芸却不知从那里拿出了一包五香瓜子,甜甜地笑着说:“你吃不吃瓜子,这是最脆最香的五香瓜子。” 姜老鬼几乎气破了肚皮,要知道他与程忠义以及潘长天设计出这件事,已经花了多少心血了,想不到临到快去做的时候居然死了一人,那么这件事还有可能成功么?姜老鬼刚想回头,却看到颜红衣已经从他身后走了出来,颜红衣对着冷芳芸笑着说:“我照你说的做了。” 冷芳芸眼睛一亮,娇笑着说:“那么你有没有看到鲜血,有没有看到活生生的鲜血?” 颜红衣不但看到了鲜血,甚至于他的脸上,衣服上还留着新鲜的血迹,他说:“我看见了,他是装死的,不过现在他已经再也不用装了,他已经死了。” 冷芳芸笑着说:“哦,这样子啊,我忘记告诉你了,如果发现了他还有鲜血喷出,他也活不成了。” 颜红衣说:“是呀,现在我也明白了。” (二更到, 第四十五章 正义无敌(1) “你为什么要带我到这里来,我累了,我不想再见到任何一个人。”陆小丹静静地对冷柔柔说。 冷柔柔说:“你必须去,因为你可以看到许多有趣的事。” 陆小丹麻木地说:“天下已经再没有什么事能够让我感到有趣。” 冷柔柔苦笑着说:“但是我们现在还活着,一个人活着就得去做一些事,不是吧?” 陆小丹说:“我——不想再去做任何事。” 冷柔柔说:“但是我必须要去做,因为这一次,任何一个有血性的江湖人都会去洛阳,在洛阳城里,现在聚集着古往今来最可怕的三个魔头。” 陆小丹对这些事一点兴趣也没有,只是说:“我不想去。” 冷柔柔微有温色,定定地望着陆小丹,良久之后发出一声叹息,感伤地说:“别离虽无奈,倦情才寂寞。” 陆小丹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冷柔柔说:“一个人活在世上,谁能没有生离死别,世界最无奈的事便是离别,别离之后,最可怕的是永别,人之情一字,永远俱是如此,我也是个女人,我也懂得一个人如果深爱着另外一个人却不能见面的那种感觉,只是如果——” 陆小丹忙说:“如果什么?” 冷柔柔说:“如果所爱的人一下子死了,自己就会变得生无乐趣,食物无味,春月苦长,这般寂寞,就如同一把利刀,时刻在挖空自己的心,心里的伤痕,再也不能愈合,再也不会有谁能够替你拔出心中的刀,因为那把刀的主人永远不会再来了,一辈子已经再也见不到了——” 陆小丹让这一段话失神了半响,才说:“是呀,是呀,你说的对——倦情才寂寞,寂寞,寂寞——”言语之间,不知觉地赶到了洛阳城。在城中到处转了一圈,往日客似去集的大小客栈犹如一个个孤野荒店,店小二有气无力地在打扫地面,显然心不在焉,一见有人走了过来,脸上顿时现出喜色,迎了上去,连声说:“客官,快说说,那边的事发生得怎么样了? 冷柔柔一怔说:“什么事?” 店小二比她们更奇怪,叫着说:“难道你们没有去侠客山庄么?” 冷柔柔说:“我们为什么要去侠客山庄,那里发生什么事了?” 店小二一边摇头,一边说:“哎,岂止是发生事故,简直是天大的事呀,可惜可惜——”原来今天他想去看看热闹,可掌柜的死也不答应,还将他臭骂了一顿,因为掌柜自己要去看热闹,店里不能不留人看着吧。冷柔柔笑着说:“到底是发生什么大事了?” 店小二说:“当然是大事了,当今天下的武林盟主率领几千人将侠客山庄围住,要捉拿凶犯呢。” “谁是盟主,谁是凶犯?”冷柔柔虽然武艺奇高,但少在江湖上活动,所以并不知道现在的盟主是谁。店小二便说:“盟主是殷可傲殷大侠,这几天在洛阳城里发生了几起凶案,杀死杀伤人无数,这次盟主召来天下英雄,终于将凶手围困在侠客山庄之中了——” 冷柔柔忙说:“凶犯是些什么人?” 店小二很不高兴让别人打断他的话,但还是将自己听到的消息全说出来,他说:“听说是桃花林的杀手颜红衣为首的一群人,好厉害的。”他的话说完,抬起了头,正准备将两位客人请进来的时候,那知一抬头,只听一阵马嘶,眼前的两个个人已经去了十丈之外了。陆小丹冷笑着说:“桃花林有什么了不起的,他们的杀手我倒是见到几个,颜红衣又算什么,上一次,我一刀几乎要了他的性命。” 冷柔柔奇怪地说:“你与他交过手,传说中此人武艺极高,很难对付,他追杀的人无一幸免,这样的杀手,居然伤在你的手中。” 陆小丹到底是小女孩习性,想着当日颜红衣傻瓜似的模样,有些得意,说:“是呀,不仅交过手,我还给了他一刀。” 冷柔柔说:“那你说说看,他的武艺如何?” 陆小丹说:“这——这我也不知道呀,我砍他的时候他根本没有出手,我看他像是个傻瓜。” 冷柔柔笑着说:“你才是傻瓜呢,传说颜红衣是冷风吹归隐之后的第一杀手,他出现在洛阳,定会掀起一阵腥风血雨,何况另外还有几个更可怕的大魔头呢,我们得赶紧跑过去,杀了他,为民除害。” 说到杀人,陆小丹脸一下子就青了,她忧伤地说:“又要杀人,胡丹最不喜欢看到我去杀人了。” 冷柔柔又是好笑,又是怜惜,说:“可你杀的是坏人,他若得知,在天之灵也会欣慰的。” 陆小丹想了想,还只是摇头。 冷柔柔只好说:“那好吧,杀人的事让我来吧。” 陆小丹说:“你总有理由,我总是说不过你。” 冷柔柔说:“那我们快点过去吧,侠客庄此时一定热闹极了。” 第四十六章 正义无敌(2) (二更到 潘芊儿紧抱着孟飞,拼命地拉着他,可他像是生了根似的,在地上一动也不肯动,潘芊儿又急又怕,抬头望出,眼前尽是一些陌生而冷漠的人群,她几乎想哭,孟飞忽然说:“别拉着我,回到了侠客庄,我再也不走了。” ‘我出生在侠客山庄,我在这里长大,我也要死在侠客山庄。’ 这句话在地洞之中孟飞曾经对潘芊儿说过,,潘芊儿当时见孟飞脸带着笑容,并不在意,以为他也只是开个玩笑罢了,谁年纪轻轻就想死呢?但到了此时,一去回味,心立即凉透了,她这才明白孟飞心里早就有了死意,只是一直自己没有发现而已,一个人要决意去死,没有人可以救得了他。潘芊儿呆了,缓缓松开拉着孟飞的手,再从后面一把将他抱住,在这时刻,她下了个决心,无论谁想要孟飞的性命,就必须踩着她的尸体去完成,她不想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死在自己的眼前。 人群中慢慢有人轰动起来:“孟飞反叛中原武林,投降鬼城,助纣为虐,罪孽深重,此人现在落入我们手中,机不可失,我们何不高举正义之手,送他上路,为死在鬼城的江湖朋友——” “孟飞虽然曾有恩于我,在下虽不才,在大是大非面前却能摆正自己的姿态,从今以后,我与孟飞恩断义绝。” “孟飞身边这女子一看就不是中原之人,想不到孟飞如此胆大,竟然敢光明正大地带着鬼城的女人出现在我们面前,杀了他。” “哎,但是孟庄主有功于天下,侠客庄能有以前的那种兴旺,他的功不可没,虽然他此次的罪孽深重,但我们还是应该再给他一个机会——” “这位仁兄真是好心肠,你可能是从来没有看到过中原武林的人在沙漠里尸骨喂狗,尸横遍野的情景吧?” “——” 过了好一会儿,一个白衣少年挺剑从人群中走了出来,手中剑指着孟飞,大声说:“孟飞,你还认识我不?” 孟飞淡漠地看了他一眼,苦笑着说:“我认识你,阁下是白衣虎郎中,我们在侠客山庄不知一起喝过多少次酒了,我怎能忘记你呢?” 虎郎君冷笑着说:“对啊,那时我们是多么的英雄豪气,可叹啊可笑,真想不到堂堂正正的侠客山庄的孟庄主居然落到今天这种地步。”话到此处,他忽然凄厉地说:“孟飞兄,这是我最后一次这样称呼你,从现在开始,你我各不相欠,你做你的走狗,我做我的虎郎君,我若反复无常,犹如此衣。”他同手如电,往身上一剑削出,一块布条直飘而下,落在地上,四周顿时响起一阵掌声。孟飞望着那块布条,茫然长叹,喃喃地说:“想不到,想不到——小坏蛋说的不错呀,酒肉朋友终究利字当头,大难来临各自飞——” 潘芊儿泪流满面,哭喊着说:“不,这不是你的错,你根本就没有错。”她忽然跳了起来,向着虎郎君,向着虎郎君,向着千千万万个人大喊着说:“你们都误会了孟飞,他这样做——他从来没有背叛过中原武林呀。” 众人一怔,接着哄堂大笑。笑声之中,虎郎君指着孟飞,满脸不屑之色,说:“他——你说他——哈哈,笑死我们,我从来没有听到过这样好笑的故事,笑死我了,笑死我了——” “很好笑么?” 众人的大笑之中忽然响起了一声比冰还冷的声音,刹那间将所有的大笑声音全压了下去,大笑着的众人只觉得全身上下有一股寒流直泄而入,直至脚底,连身体都凉透了,一个个的笑声哑然而止,孟飞的面前不知何时多了一个青年,背挟古筝,胸系利刃的人。冷风吹冷漠的目光扫了这一群人一眼,接着说:“这件事一点儿也不好笑,你们想笑,那只是因为幼稚无知。” 虎郎君跳了出来,大声说:“你是谁,敢对老子说这种话。” 冷风吹连望也没有去望他,转身扶起了孟飞,一字字地说:“成大事的人,做的是最伟大的事,难免会遇到小人耻笑,但我知道,你绝对不会是那种出卖朋友与祖国的人,我相信你。” 自从出事之后,孟飞受尽了磨难与苦处,他从未流泪,只是听到冷风吹这段话,却也忍不住热泪盈眶,自从胡丹失踪之后,他从来没有体味到一种叫朋友的滋味了,他紧紧抱着冷风吹,心中的言语又岂可一言可尽,对于冷风吹这种惜字如金,冷傲无情的杀手来说,‘我相信你’这句话,就足够说明他所有的心志,他相信孟飞,这四个字比千千万万个人说的千千万万句话更有价值。 冷风吹拍着他的后背,轻声说:“你虽然没有证明给我们看,但我知道,你一定尽力了,我为你而骄傲。” 孟飞说:“但是——” 冷风只似乎知道他心里在想着什么,便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也知道你身边的女人是鬼城的人,这我懂,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罪的,你不用解释,我相信很快就会有许多人都相信我的话了。” 虎郎君心高气傲,一见这个文弱书生般的人竟然敢不将他说的话当做回事,不由大怒,吼叫着说:“老子将你的话当成放屁。” ‘老’字一出口,手中剑也刺出,他相信自己的剑法,断可一剑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一剑刺穿,但当‘屁’字从他嘴中吐出的时候,他已经再也不可能说出一个字了,他只是看到面前忽然现出了一丝短暂的亮光,接着,便看见自己急射而出的鲜血,之后,他倒了下去,带着他手中的断剑。 冷风吹松开了孟飞,反过身去,拿来一块雪白的布条,擦试去刀锋上的血迹,冷冷地说:“别总把自己当什么大人物,你不配,还有,不会说话就不要说话,没有人会将你当成哑巴。” 虎郎君听不到了,他再也听不到了,他永远成了一个没有思维、不能活动的哑巴,但他周围的人都听到了,也看到了,一个个刚才大声叫喊的人全都脸色苍白,浑身发抖,冷风吹没有去瞧他们,他在望玉石上的字,喃喃念着:“只为侠义永存,只为侠义永存,好,好一个侠义永存,江湖虽大,能人万千,但是孟飞,你是一个最有资格说这句话的人。” 说完,冷冷望了一眼虎郎君的尸体,身体忽然托空而起,众人只觉得刀光一闪,眼睛一花,玉石之上又多了一行字:“杀尽天下恶人。” 好快的刀法。 好快的手。 众人齐呼出一口冷气,冷风吹落入地面,携着孟飞之手,笑了笑,说:“孟兄弟,为何要为这些俗人俗事烦心,走,我陪你去找个地方痛饮几三江。” “也许我们真是看错了孟飞。”萧无悔望着玉石之间的两行字,这个与第一剑侠胡酒齐名的大侠客叹息着说:“孟飞能够将正义两个字写得如此之佳,想必他心中定有许多难言之语,或许他真的只是以假装背叛中原武林以取得鬼城的信任,然后从中内应,但是他却小瞧了鬼城的力量。” 慕容斐笑了笑说:“是人是鬼时间最能分说,胡酒当年不也是——” 萧无悔说:“这是不同的两件事两个人,胡酒与孟飞绝不可相提并论。” 慕容斐说:“为什么?” 萧无悔说:“因为胡酒是天下第一剑侠,他虽然被人误解,但敢于相信他的人远远比误会他的人要多得多。” 慕容斐说:“是非对错自有后人评说,不过,这冷风吹也真是个人物,天下像他这样的人物还真是不多。” 萧无悔说:“此人冷酷无情,实是想不到他也会有如此重情重义的时刻,虽然表达的方式有些偏激,但也是英雄所为。” 慕容斐说:“此次洛阳看来定有大事要发生了,不知到底要发生什么事呢?只是我们——我辈之人都已经老矣,年轻之人,有为者太少了。” 萧无悔苦笑着,脸上有隐有忧色,陆小丹也在望着玉石,别人都在看着她,她却望着玉石出了神,她心中在想:“如果胡丹灵下有知,他一定会来侠客山庄的,他最喜欢热闹的地方了,何况这侠客庄是他呆过时间最长的一个地方,他若——一定会来的,我也要在这块玉石上写点什么,如果他有机会过来,找不到我,也会看看这块石头——”别人心里全在想:“这个女子长得这么美丽,莫非脑子有毛病,不然为什么会像个傻子一般死盯着一块石头呢。” 陆小丹想做便做,反手拔出了绝情刀,刀光一闪,白天之间,众人只觉得如同黑夜里现出了一轮圆月,俱是一惊,齐朝这边望来,一眼之下,已经有许多人认出这柄刀来。 陆小丹生平所做之事,从来不去想别人会如何想,她想做事就去做。 脚尖一抵地,跳了起来,利刃在石头上连续挥动,每出一刀如同在她心中划过一刀一般,眨眼功夫,十个大字现于石上。 ‘别离虽无奈,倦情才寂寞。’ 宝刀入鞘,陆小丹用手轻轻抚摸着冰冷的玉石,她又想到胡丹,这次,她没有流泪,她的泪水已经干了,她只想着胡丹。 (记得喜欢的一首歌曲,‘没有我你怎么办’ 很喜欢这个意境,特别美丽,就像歌词述说的那般,‘不是疯了,只是心好疼,我想我还是不能离开,也许等等你就回来’ 第四十七章 正义无敌(3) 不知过了多久,却听一人大喊着说:“陆姑娘,胡丹并未死——” 任何话陆小丹都可以当做听不到,但有关于胡丹的话她不想少听一句,听到这句话,顿时大喜,忙顺着声音看去,是一个高壮汉子,看模样很英俊,有一点熟悉,陆小丹知道自己以前一定见过这个人,只是她根本不去记胡丹以外的任何一个人,何况是男人,她忙说:“他现在那里?” 这男人是萧大少,他与小四爷等人一直从杭州追到洛阳,但却再也没有打听到任何胡丹的消息,只不过此时他看到陆小丹神情黯然,与他以前那次在万花楼见到的那个记忆似乎憔悴了许多,不由脱口说出,听到陆小丹惊喜交集地追问,他怔了怔,竟不知如何去回答,小四爷此时正在他身边,他笑着说:“胡兄弟确实未死,数天之前,我们还曾与他在客栈里痛饮美酒呢,我身边的这些兄弟都可以做证。”说着他看着身边的沈胜,沈胜说:“在下沈胜,敢用生命担保,胡丹确实还好好地活着。” 陆小丹几乎高兴地跳了起来,她抓着沈胜的双肩,大笑着说:“我永远要记着你,你是沈胜,沈胜说的话是千真万确的,我再相信不过了——嗯,不过,沈胜是谁?” 沈胜听得陆小丹前面一句话真是开心得要死,受一个美丽的女孩永远记住——永远是一个正常的男人的梦想,可是听到她最后那句话,他几乎想死的心都有了。 萧大少,小四爷两人别过头去,脸上不由露出欣喜之色,不仅他们,几乎所有听到的人都有了暖意,这世界本就是充满着爱,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是许多人最希望看到的事,陆小丹一下子像个无忧无虑的小女孩,拍着手,一把抱着冷柔柔,大叫着说:“太好了,冷大姐,小坏蛋——小坏蛋他还活着。” 冷柔柔脸上也有了笑容,眼中却有泪,她笑着替陆小丹抹去眼泪,柔声说:“呵呵,好人不长命,坏蛋活千年,胡少侠年轻有为,前程似绵,又怎么会死于荒漠,小丹,我为你高兴。” 陆小丹连声说:“谢谢,多谢你。”她几乎想将所有的人都抱上一抱,亲上一口,寒冷的冬天里,她似乎一下子拥有了所有的温暖,萧无悔与慕容斐正在无处胡乱地说些什么,听到这边转来欢笑声,不禁转过头来,走了过来,这种地方,居然有这么开心的笑声,是种怪事。当萧无悔一眼望见了冷柔柔,眼睛一亮,挤过人群,站到冷柔柔身边,笑着说:“原来冷姑娘也来了,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否?” 冷柔柔笑着说:“哦,萧大侠,好久不见,幸会。” 萧无悔说:“早闻冷姑娘早些年便侠隐灵山,如今竟有雅兴再赴这肮脏的江湖之中,莫非——” 冷柔柔望了一眼陆小丹,说:“我是为了她而出来的,江湖上的事,我早都忘记了。” 萧无悔一怔:“她?她——” 冷柔柔笑着说:“她是陆小丹,是神秘使者的徒弟,不久之前,她师父飞鸽传书,恳求我照顾她的徒弟陆小丹,于是我就出来了。” 萧无悔惊声说:“神秘使者她难道便是绝情园主?” 冷柔柔说:“不错,但她已经死了。” 萧无悔说:“谁有如此能耐能杀了她?” 冷柔柔叹息着说:“她自已,除了她自己不想活之外,天下谁还能取得她的性命。” 萧无悔张大了嘴,良久才说:“我不大懂。” 冷柔柔望着陆小丹,眼中如同善良的母亲看着自己心爱的孩子一般,摇头说:“她的事,我也不懂,我现在只想找到胡丹,让陆小丹与他在一起,这样,我的心愿就了结了。” 萧无悔说:“难道你不知道今天这里发生些什么事么?” 冷柔柔说:“我不知道,我来的很晚。” 萧无悔说:“不,你来的正好,因为这件事在当今天下,除了胡酒之外,再没有一个人比你更有资格要做好这件事了。” 冷柔柔说:“你高看我了,到底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萧无悔说:“刚才桃花林的大杀手颜红衣出现在这里,当然,他对于我们来说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说出的三个人物,而这三个人,此时正在这侠客山庄里面。” 冷柔柔说:“是什么样的三个人?” 萧无悔说:“鬼城城主,桃花林杀手之王以及程忠义。” 听到这三个名字,冷柔柔也吃了一惊:“什么?这三个家伙居然会在一起。” 萧无悔说:“我也不太相信,但是这名杀手我有理解,他出道数年之间,却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谎话。” 冷柔柔怔怔地说:“这颜红衣到底有什么能耐,这几个月之间,出名的事倒让他一个人全占了,我才出外几十天,倒是经常听到他的传说。” 萧无悔说:“此人武艺深高难测,前不久听江南的朋友说他一个人居然在数十名武林高手之中杀死了容小山,自己却分毫未伤,他每去一个地方,都会引起一阵轰动,遍天下的武林高手,对他来说如同无物,一个杀手经常露面,却还好好地活着,的确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了,还有,他还亲手扣住了飞刀传人殷可傲全力发出的飞刀。” “殷门飞刀?”冷柔柔说:“殷门飞刀神鬼莫测,这小子果然有些本领。“ 萧无悔说:“还有刚才,他竟然带着胡丹的妻子冷芳芸入了无人可入的侠客山庄,听冷芳芸自己说,颜红衣帮她杀了程忠义。” 冷柔柔失声说:“你说什么?颜红衣杀了程忠义?” 萧无悔说:“是的,这是冷芳芸说的,程忠义本来是冷家堡的人,冷家堡就毁在他的手中,冷芳芸进去的时候满脸怒火,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变了,显然她的大仇得报了。” 冷柔柔说:“这生死判官一对判官笔如同神物,使将出来,连我都难以对付,再说他是个使阴招的人,轻易取人性命只须弹指功夫,这个颜红衣——” 萧无悔说:“是啊,真怀疑,不过看上去这个颜红衣真是个汉子,连我也不由有些佩服他了,只是——” 冷柔柔忽然想起了什么,忽然说:“刚才你说什么?胡丹的妻子?胡丹已经有妻子了?” 萧无悔说:“此事天下皆知,你难道没有听说过?” 陆小丹这时伸过头来说:“我知道的,她叫冷芳芸,是浦东冷家堡的,胡丹和她很要好。” 冷柔柔与萧无悔相视发呆,心想着:“听陆小丹的口气,并不生气,这样的女孩真是不多了。”其实真的陆小丹并不生气,她从来不去想胡丹会有多少个女人,她只需要胡丹对她好,她就够了,别的什么她都不会去管的,再说在她心中,胡丹是个完美的男人,这样的男人,当然喜欢他的女人一定会很多,她生气也没有用,萧无悔望着陆小丹,笑笑说:“陆姑娘,那么你想不想见一见冷芳芸呢?” 陆小丹竟笑了,说:“好,我去见见她,我要告诉她胡丹没有死,让她放心。” 颜红衣站在侠客山庄的大门口,冷眼望着众侠,手握着冰冷的斩情剑之剑柄,双眼雪亮,冷芳芸正站在他的身边,脸上已经有了笑容。他们的面前全都是殷可傲的心腹,每人都恨不得一剑将颜红衣砍成两半,殷可傲双眼喷出怒火,脸上却极为平静。颜红衣则笑嘻嘻地正在望着殷可傲,说:“殷大侠,你是武林盟主,为何不率领天下英雄杀入侠客山庄,为民除害呢?” 颜红衣说的是真心话,与冷芳芸这样的美丽女孩在一起,谁的心情都会好起来的,所以他才有了笑容。但他的话听到别人耳中却变成了讥笑,殷可傲听到这句话,脸色铁青,冷冷地说:“在下少不了还得向阁下讨教的。” (今天一更 第四十八章 正义无敌(4) 颜红衣说:“我不想再杀人,我杀的人多了。”他说着望了眼冷芳芸,忽然想起了廖虹,她现在在那里呢?接着说:“冷姑娘,我要走了,后会有期。” 冷芳芸一怔,忙拉着他的手,脱口而出:“你不能再抛下我不管。” 众人大惊失色,殷可傲淡淡地说:“冷姑娘,莫非你这几日的病又复发了,尽是说些胡言乱语之事,惹人笑话。” 这样一说,众人才恍然大悟,原来她生病了。 冷芳芸忙说:“我没有病,他是——”说到这里,忽然停住了话,硬是将到了嘴唇边的‘胡丹’二字吞了回去,她想既然胡丹自己没有说出来,肯定有没有说出来的道理,自己可不能坏他的事,展颜一笑,说:“对不起诸位了,我并不是你们想象中的那种人。”她望着颜红衣,哀求地说:“你带我离开这个地方,好吧?” 颜红衣说:“我为什么要带你走,我有廖虹了。” “廖虹?”冷芳芸眼中露出了一丝醋意,冷漠地说:“廖虹是谁?” 颜红衣说:“她是我最心爱的女人。” 冷芳芸气得脸都白了,手指头一根根地松开颜红衣的衣服,颜红衣正想走的时候,冷芳芸却又抓住了他的衣服,为一次抓得更紧,她苦笑着说:“你——你为我报了大仇,我一定要感谢你,我请你去喝酒吧。” 颜红衣说:“我杀人只是觉得他该死,并不是要求你的感谢你,你不必为了一个死人而感谢我。” 冷芳芸说:“那我请你去喝酒。” 一听到酒一字,颜红衣的双眼之中如同面前的冷芳芸想象之中一样地发亮了,他想了想,说:“这是个好理由,好,我带你离开这里,你请我喝酒。” 一名中年汉子跳出身来,厉声说:“想走,留下你的狗命来。” 刀光雪亮,疾向颜红衣当头砍下,谁都知道若是谁中了这样的一刀,那个头一定会被砍成两半,颜红衣却看也没有看这名忽然冲出来的杀手,腰一弯,飞起一脚,踢在那汉子的胸口,那汉子顿时如同断线的风筝一般飘了出去,一连撞倒了十多个人,才重重踢倒在地,良久未能动弹,看样子被踢昏了,众人只觉得一阵冷气直扑面而来,颜红衣冷笑着说:“我说过我要离开这里了,谁若是敢来阻挡,我便杀了谁。” 好可怕的杀气,众人一见他走近,立即让开一条大路,无数个人死死地望着他,却没有一个人敢动。可是他们没有走几步,就走不动了,因为他们的前面多了两个女人。 冷柔柔笑着说:“我见过许多杀手,也杀过许多杀手,但是在千千万万人之中居然还有如此胆量的杀手,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颜红衣仿佛没有听到,他在望着陆小丹,眼睛有些迷茫,拉着冷芳芸的手也不由地松开了,冷芳芸又气又急,但在陆小丹的面前,她倒还不想失礼,所以也没有去拉颜红衣的手,陆小丹在望着冷芳芸,对她说:“冷姑娘,胡丹没有死,他前几天曾在杭州出现过。” 冷芳芸笑了笑,有些勉强,说:“我知道。” 冷柔柔见颜红衣根本不把她的话放在耳中,好象根本没有听到她的话一般,不由大怒,手一动,一柄欣长的剑滑了出来,没有人可形容这一剑的速度,没有人可以想象到这样的一剑若是刺在人的身上会有多大的杀伤力,颜红衣似乎呆了,望着飞来的剑,剑在他胸口停住了。 冷柔柔并没有看到颜红衣惊慌失措的表情,有些失望,不过对于自己的剑抵在对方的胸口,这很让自己骄傲,她笑着说:“原来桃花林的大杀手也不过如此罢了。” 颜红衣还是没有望冷柔柔,仿佛没有看到自己胸口的那柄可会要他命的长剑,他看着陆小丹,说:“我又见到了你。” 这一次连同陆小丹也有些吃惊了,她发现这世界还有如此不怕死亡的人,她依稀记得面前的这个杀手上次对自己说的那句话:我曾经见过你,你一定是我心中很重要的一个人。 多么温柔的声音,视死如归的神色,无不刺疼了陆小丹的心,“如果这个人是胡丹那该有多好啊,可是——”陆小丹叹了口气,别过头去,她实在不想看到这个人死在她的面前,这个临死之前还死死盯着自己说话的人。 冷柔柔冷笑着说:“好个多情的杀手,好吧,我送你一程吧。” “别杀他。” 冷芳芸一时不知从那里来的力气,一把抱着颜红衣,抱得那么紧,好象连根体一样,紧紧地抱着,剑,剑刺入了冷芳芸的后背,冷芳芸甚至可以感觉得到鲜血飞溅,剑透胸口的情景,她不想死,可是为了心爱的人去死,她一点也不后悔,她的脸上甚至于还荡漾着笑容。 冷芳芸没有死,冷柔柔这一剑足够力透钢板,可她一出手之时,便发现自己的剑刺入另一个人的身体之后,手便停住,吃了一惊,力道倒退,这一剑,几乎要了冷芳芸的性命。 颜红衣猛地推开了冷芳芸,瞪着冷柔柔说:“你为什么要伤害她?” 冷柔柔没有说话,一句话再说不出来,她让冷芳芸感动了,无论冷芳芸出于什么目的,她都是值得尊敬的,无论那一个人愿意为别人去死,这样的人都是值得别人尊敬的。颜红衣抱起了冷芳芸,查看了一下她的伤口,幸好,伤口并不深,可是血流了不少,颜红衣望着冷柔柔说:“你记住,我一定会去找你报这一剑之仇的,别忘了,我是杀手颜红衣。” 冷柔柔当然不会忘记,一个值得冷芳芸去为他而死的杀手,是值得任何一个人记住的,你想记不住都不成,陆小丹也记住了,数千上万的人都记住,很快天下大事所有的人都会知道颜红衣这个名字以及冷芳芸愿意为他去死的这个故事。 颜红衣走出五步,又回过头来,望着陆小丹,眼中一片关切之情,他说:“希望下次我们见面的时候,你能够告诉我,我是谁?我与你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关系,为什么我一直都将你当成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呢?” 陆小丹低下了头,颜红衣的话她都听到了,可是她没有看他,她还在想着胡丹,胡丹虽然对她说过无数让她心醉神迷的话,可是从来没有一次是正正经经的,她忽然发现,一个人如果有太多的笑容也并不完美。 颜红衣走得很快,没有人再去拦着他,殷可傲看着他的背影,忽然大叫一声,疯狂似的推开身边几个人,向着外面冲去,同样也没有人敢拦着他,所有的人都知道冷芳芸是他的未婚妻,若不是胡丹,他们也许早就有了小孩,好不容易胡丹死了,或者说失踪了,大家都以为他们会重拾情缘,可偏偏忽然飞出了一个冷面的杀手,轻而易举地将冷芳芸就带走了,无论谁受到这样的刺激,无论做出什么事来都是最正常的反应。 叶败从人群中走了出来,站在颜红衣的面前,他手中握着剑,剑平辅着,剑发出冰冷的光芒。 “师兄,你不能带走冷芳芸。” 颜红衣说:“我答应了她,我一定要带她走。” 叶败从来没有这样认真过,他咬牙说:“你若要带她走,就踩着我尸体过去吧。” 颜红衣说:“我不会杀自己的师兄弟。” 叶败跳了起来,用剑指着颜红衣的脸,叫着说:“你不杀我,我也要杀了你,冷芳芸是胡丹的老婆,胡丹是我的朋友,你若想带走他的老婆,我一定要杀了你。” 颜红衣说:“我已经答应过她了。” 叶败忽然从身边拉出一个人来,厉声说:“你的女人在这里,你怎么不带她走。” 廖虹悄生生,却满是委曲地站在那里。 颜红衣眼睛一亮,说:“你来了,我找你找了好久。” 廖虹低下了头说:“我一直在这里。” 颜红衣说:“你在这里等着我,我过一会儿就来找你。” 廖虹点点头,脸上已有泪 第四十九章 正义无敌(5) 颜红衣对着她笑了笑,抱着冷芳芸大步朝前走去,叶败气急败坏地大叫着说:“站住,站住。” 廖虹却一把拉着他的衣服,说:“别追了,让他们走吧。” 叶败一把甩掉她的手,瞪眼说:“你自己喜欢的男人让别人的老婆拉走了,你居然还不让我去追?” 廖虹的声音比他还大:“你没有看见冷芳芸她是自愿跟着红衣走的。” 叶败不知是让她的大声音吓住了,还是觉得她说的不错,就停了下来,张眼四处望着,一见有人与他对视,便大叫着说:“看什么看,是不是想和老子打架?” 当然没有人敢,谁敢与疯子打架,除非是活够了,与疯子打架还不如自己打自己呢。叶败待颜红衣走得没影之后,越想越气,到处乱走着,不知觉地走到了那块玉石的面前,猛一抬头,发现上面的几句话,一呆,也挥剑向玉石上划去,乱七八糟地划画了好一阵时间,石头上多了一行歪歪斜斜、充满邪恶的字体。 试问天下谁人敢与我打架。 写完之后,众人倒抽一口凉气,妈的,这是字吧,倒像一根根万年老树的藤萝,乱成一团麻花,偏偏却还是几个字。叶败看着自己的大作,与上面的几行字成了鲜明的对比,像是在一副名画上打了个叉一样让人看着难受,呆想一阵,忽然笑了起来,大笑之中,将一切烦恼全抛到身后去了。 正在莫名其妙地大笑之间,叶败忽然听到身后发出一声长叹,叶败怔了怔,笑声如刀割般斩断了,他实在想不出到底谁有这么大的本事敢扫他雅兴,一转过头,看见了一个人,这是个很普通的人,看到这个人,叶败又开始笑了,甚至笑得声音更大。 这个人正是丐帮帮主姜如尘,姜如尘其实看上去怎么也找不到半点让人可笑的意思,只不过今天早上与一个朋友比了几招,胜了,得到了一件很不寻常的侠客装,这件衣服穿在姜如尘的身上不伦不类的,但却很合他的身。 但叶败忍不住就笑,想着这个丐帮帮主的家伙以前总是一身肮脏的衣服,此时却穿着一件华贵的侠客装,在叶败的眼里,就觉得特别好笑。 姜如尘说:“我有那么好笑么?” 叶败还在笑,但笑声明显比刚才还小了许多,因为他要说话,他说:“老子在高兴,你奶奶的在叹什么屁气呀?” 姜如尘怒说:“你笑你的,我叹气关你屁事。” 叶败说:“看样子你是想找人打架来了。” 说着又看了一眼自己刻在石头之上的那一行字,然后又看着姜如尘,姜如尘没有说话,猛一跳起,窜到石头面前,运指如飞,往石上划去,叶败哈哈大笑,因为他知道这石头很硬,连寻常刀剑都很留下痕迹,何况用手指。这姜如尘一定得掉脸了。 等他大笑一阵后,定眼望向石头之上时,笑容便慢慢消失 ,坚硬的石头上竟然又多了一行字。 ‘该出手时就出手’。 叶败大吃一惊,推开姜如尘,用手去摸石头,感觉其字迹处入手润滑,与刀剑削出来全然不可,他很是吃惊,心里在想:“这个家伙好可怕的指力。”嘴里却说:“这是什么指力?” 姜如尘得意地说:“你见识太低,我也不与你生气,也不会怪你,不过告诉你也没关系,这是我花了十年心血独创出来的,现在名叫要饭指。 叶败说:“像你这种人去要饭,只怕讨遍天下也没有人敢为难你。“ 姜如尘说:“过奖了。“ 叶败忽然说:“好了,我就与你打一架吧,快过来,吃老子一刀。“ 姜如尘一怔说:“你——“ 叶败咬牙说:“我最讨厌有能力却还是去乞丐的家伙,今天老子不打你一顿,心不甘休。你居然敢在老子的头上写着狗屁该出死就出手,简直就是找死。” 姜如尘并不如叶败心中所想那般害怕,也不逃避,他只是再叹气,低下头,也不去理叶败,一句话也不说。叶败看到他这种情景,有些惊讶了,心想:“这乞丐头,怎么现在这个模样,莫非是昨天晚上去偷别的人衣服被人抓住了,还被告人打了一顿,糟糕,屁-股让人打了的人,心里一定会很生气的,生气的人都不好玩,我千万别去惹他。”主意打定,铁心了也不与姜如尘打败,若他想打,叶败就跑,叶败跑路的轻功跑得很快,这点他自己有自信,他于是小声地说:“你怎么还在生气,是不是你老婆昨天晚上生小孩了。” 姜如尘只是叹气,还是不说话,这次叶败忍不住了,跳起来说:“死丐头,别以为你让人打了屁-股,满脸他娘的要死不活,你再叹什么鬼气,老子一脚啃死你。” 过了许久,姜如尘才停止了叹气,缓缓地说:“杭州出现的那个胡丹是假的。” “什么?”叶败吃了一惊。 姜如尘说:“胡丹根本就没有出现过。” 第五十章 是非难分(1) 第十四章 是非难分 音乐响起,天地之间仿佛一下子变成了无物,在这浩然无边的音符之中,每个人都显得那么渺小。 冷风吹便给别人带来这样的感觉,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可以将所有的人都当成死人,当然,他自已也好象就是个死人。 冷风吹并没有与孟飞去喝酒,在半路上忽然听到有人说胡丹不仅没有死,而且近日内还在杭州出现,他那里还有心思去喝酒,匆匆与孟飞别去,独自一个赶回侠客山庄,他知道胡丹若是没有死,今天这等盛况,胡丹一定会来的,冷风吹一定要等到胡丹,然后告诉他,冷风儿喜欢他,已经因为他去了关外。冷风吹虽是个无情的杀手,可他仅仅只有这一个亲人,他不想让自己唯一的亲人受到半点伤害。 此时,冷风吹就站在侠客山庄的古阵之内,一块石头之上,旁若无人地弹奏出《别离之曲》。这个古阵虽然可以成功阻挡所有的人,可又怎么能挡得住当年鬼谷子的徒孙。 “胡丹是假的。” 姜如尘将这句话说出来后,叶败的嘴就合不拢了。 叶败看不起任何一个人,但他还是相信姜如尘说的话,他知道姜如尘的任何一句话,在江湖上都足值万金,堂堂丐帮帮主,手下千千万万,又岂敢在这种场合里开玩笑。叶败死盯着姜如尘,真想一拳头打过去,将这个可恶的家伙的牙齿全都打掉,让他再说不出任何一句话来。 不管他是否要真动手,姜如尘都不当做一回事,他接着说:“因为大家所看到的胡丹是另外一个人假扮的,那个人便是玉玲珑的兄长,也就是曾与胡丹在海边一战成名于江湖的无名,他这样去做只是想让胡丹臭名远扬,引胡丹出来,与他决一生死,但是真正的胡丹的确没有出现在江湖之上。” 他说话的声音并不是很大,但很快所有的人全都知道了,陆小丹听到这句话后,跳起来足足有五尺多高,脸上的笑容一点一点地冰冻,她的眼睛又如同死鱼般可怕,冷柔柔叹息着看着她,缓缓地摇头。冷风吹的音乐在这一刹那间断去,余音久久未绝,却足够让人听到断肠,既然胡丹不在,他弹的音乐再美妙,再感动更多的人又有何用。 姜如尘说完那句话之后,接着高举起手中淡绿色的打狗棒,大呼:“丐帮兄弟听令。” “在。” 丐帮帮主声音一落,立即场地上响起了无数的应和声音。 姜如尘大声说:“侠客庄是江湖正义的象征,决不可毁,也决不是藏污纳垢的地方,丐帮兄弟与我一同杀入侠客庄,荡平恶魔,为民除害。”说着,径直往前冲去,在他身后,立即跟着一群满面通红的壮汉。守在古阵旁边的几大捕头一见姜如尘这群人来势汹汹,挥刀便砍,姜如尘也不闪避,大喝一声,双掌齐挥,一大片捕快只觉得面前涌上一群重力,几十人猛向左右跌落,顿时之间,群雄齐起,争先恐后地向侠客山庄冲去,许多人齐声大喝:“荡平恶魔,为民除害。” 裘海静静地望着他们,叹息着说:“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但是鬼王与桃花林杀手岂是善与之辈,江湖上一大浩劫又将开始了。”他别过头去找殷可傲,却再也看不到他的身影了。 姜如尘身先士卒,几乎难撞的古在数百上千人的手中如同腐竹,姜如尘双掌一挥,只见他面前的乱石纷飞,一些看似奇怪,乱人耳目的杂木乱石全被扫开,现出一条干净而宽敞的道路来,群雄齐是喊起,一齐跟了上去,接连着几次,姜如尘已第一个冲入了侠客山庄之中,庄内寂静得没有一丝声音。 两湖盟主萧老大冷声说:“诸位兄弟小心,一步一步跟着便好。” 姜如尘望着面前空荡荡的场地,奇怪地说:“难道这群人遁天入地了不成,怎么一点动静也没有。” 萧老大说:“越是这样,我们越是要步步为营,千万不可急于求成。” 姜如尘想了一下,说:“那好,你我各率一队兄弟四处摸索,寻到了人以长啸为号,相互接应,便是这鬼王与姜老鬼有上天之能,今天也要将他们拉下来。” 萧老大说:“好。” 就在这时,一直跟在他们身后的叶败忽然大笑起来,姜如尘本欲率人冲向大厅,一听叶败大笑,不由一怔,顿住脚步,皱眉说:“叶兄为何发笑?” 叶败还是大笑不止,姜如尘知他性子,也不生气,便向前走,叶败忽然停住笑声,说:“我笑你们这群自以为是的家伙,我敢担保,这间房子里面已经没有一个活人,颜红衣啊,颜红衣,你说起谎来连眼睛都不眨一下,我开始有些佩服你了。” 姜如尘站住了,后退几步,喝住猛往前冲的几十名丐帮弟子,望着叶败说:“叶败此话何讲?” 叶败说:“刚才冷芳芸不是说过,颜红衣替他杀了程忠义,冷芳芸的话不能不信,因为她是胡丹的女人,对不对?” 姜如尘说:“说下去。” 叶败得意地说:“既然颜红衣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可以将程忠义杀死,还平安出来了,鬼王若是在,只怕也活不成了,还有阿伯也一样。” 姜如尘想了想,问:“你说的阿伯是谁?” 叶败不知怎么了,忽然大怒,说:“阿伯你也不知道,阿伯是你老祖宗。” 姜如尘脸色一变,沉声说:“叶败,兄弟敬你是条汉子,不与你一般计较,但你若再是这般出言不逊,休怪兄弟对你不客气。” 叶败也不理他,呆了一会,忽然大声哭了起来,大叫着说:“哇,颜红衣,你竟然连阿伯也不放过,我一定要杀了你,你这个王八蛋。” 他越过姜如尘,,闪电般朝着大厅冲去,诸人感觉奇怪,却见叶败猛地一脚踢开大门,冲了进去,群雄也不甘落后,一齐涌了进去,大厅里果然没有一个活人,只有五具尸体,三个男人,二个女孩,二个女孩就倒在门口,胸口鲜血未止,显然刚死不久,她们手中各持一柄怪刃,立即有人大叫起来:“销魂双骄。” 这两名只有在传说中可以听到的女杀手此时正倒在血泊之中,她们已不再能够杀人,永远已经不能再杀人,她们确实是少见的美人胚子,程忠义的尸体就倒在地上,极是狼狈,认识他的人一眼便可以看出这个人真正是千真万确的程忠义,里面还有另外两具尸体,衣着装扮均是不俗,叶败一眼便看到姜老鬼经常穿的那身衣服正穿在一个死尸身上,只不过他的脸上让砍了一刀,但看上去很像叶败记忆中的阿伯,叶败虽说经常在江湖上走动,可是对阿伯还是有些感情的,一看到他的尸体,混身颤抖了一阵,跳了起来,一掌将一张面前的桌子拍个粉碎,大叫起来:“颜红衣,你这个忘恩负义的王八蛋,我要杀你了——杀了你——” 说着,朝着门外冲去,门口的几个人让他猛地一撞,翻倒在地,顿时昏去,他的声音越去越远,很快就远不可闻,但在场的人看着他的脸色与表情,便可猜出地下的死尸一定有一具是那个名震天下,神龙见头不见尾的桃花林之杀手王了,那么剩下的一个皮肤明显与中原人肤色不同,显然便是鬼王潘长天了,否则天下谁有能耐敢与杀手之王相聚在一厅间。 看到三具死尸,众侠倒抽一口凉气,萧老大仔细观看了销魂双骄以及程忠义等人的尸体,慢慢点着头说:“不错,确实是他们,这几个人死于同一种手法的人手中,而这个人一定是颜红衣,想不到颜红衣居然会有如此武艺,此人若不除,日后成就必定不凡,若是与武林为敌,为害不小啊。” 姜如尘说:“萧兄,这些死尸真的是他们三个人么?我想便是胡酒侠驾此处,也休想将他们三个人杀掉,此事——” 萧老大说:“应该是他们三个人,这个程忠义我曾见过,他便是化成灰我也认得出来,至于杀手王姜老鬼,看叶败的样子也一定错不了,只是这鬼王我还真认不出来。” 姜如尘感慨地说:“不是我不相信,只是我根本就想不到天下会有这么一个人能够同时将三名武林中的泰斗击杀。” 萧老大说:“是呀,没有人敢相信,但却也许是真的。” 姜如尘说:“但是我不得不相信事实啊,况且,以他们这么大的声望,又岂屑于以别人的身体来以假乱真,以真的,以我们这里的千百之人又岂能留得住他们。” 萧老大说:“我也这样想过,希望是真的。” 第五十一章 是非难分(2) 颜红衣抱着冷芳芸,离开了侠客山庄。 忽然有风,风这时好大,冷芳芸的手一直在抚摸着颜红衣杂乱的头发,虽然受了伤,她却一点也没有觉得疼痛,她真想就这样子一辈子走下去,躺在心爱的男人心怀中,无忧无虑,自由自在,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但当她的眼睛不自觉地望向他们的身后,她的脸上忽然多了一丝悲伤。 他们的身后跟着一个女子。 一个全身发出冷漠光彩,似乎不带一丝风尘俗色的美丽女子。 只是她冷漠的脸上有一丝可以轻易察觉的忧伤。 这女子自然是廖虹。 廖虹一直在望着颜红衣,虽然她嫉妒此时躺在他怀中的女人,虽然她忧伤,却也替颜红衣感到幸福。对于一个以杀人为生的杀手来说,她的感情与所有的女人不同,她绝不会轻易地喜欢一个人,但是她还是喜欢上了,她一直喜欢着在她眼中的颜红衣,自从好久之前的那一天初次见到这个男人之时,她的心中就只有这个男人了,在那个时候,她心中就想,只要这个男人能够快乐,那怕要她付出自己的生命去替换她都会无所谓。 生命于所有的人来说都很珍贵,但对于自己真心爱上的一个男人,廖虹却看得很轻。 “冷芳芸是一个值得他去爱的女人,如果冷芳芸可以给他快乐,我便一辈子不再见他便又何妨。” 廖虹心里这样想,她也知道冷芳芸一定是将他认出来了,不然,她绝不会躺在一个陌生的男人怀中,还露出开怀的笑容。天下人都以为冷芳芸是个风流成性的人,其实在廖虹心中,她是一个完美无缺的女人,不论从那个方面去看,廖虹觉得冷芳芸比自己要强上百倍,也许只有她,才能够给自己心爱的男人最大的幸福。但廖虹却不想就此离开,这里毕竟是武林高手群集的地方,不知有多少人想杀颜红衣而后快,她不能离开。虽然她不能帮颜红衣多少,可是她的手上有一个秘密,这个秘密足够以让颜红衣再活一次。 冷芳芸只觉得廖虹很可怜,做一个女杀手本来就不容易了,为什么还会去爱一个人,其实冷芳芸不知道自己也很可怜,只是她自己不想去想而已,也不敢去想,她心中只敢想着以前的开心事,脸上一片红昏,她的手在幻想中缓缓地从颜红衣的头发上滑落下来。 颜红衣吃了一惊,连忙将她放到地上,望着她的脸,说:“你还好吧?” 冷芳芸点点头,两行泪水流了下来,这让颜红衣更为吃惊,他忙说:“不要怕,有我在,你不会有事的,我会一直照顾你的。” 冷芳芸说:“我不怕。”温柔地对着他一笑,泪水却流得更快了。 很快前面就看见一个客栈,里面只有一个掌柜的,也许别的人全都去看热闹去了,掌柜拦也没拦住,他也很想去,可他不敢,以他这个模样能有今天的成就已经让他很满足了,他怕他一走之后便有人来将他藏起来的一百八十百银子全偷走,那样他就等于少活了二十年,他是一个很本份的商人,所以客栈名字叫做本份客栈。 现在已经是响午时分,往常这个时候客栈里的人都坐满了,此时却没有一个,终于让他等到了三个客人,他抬起头,等待客人是想用餐还是要房间,可这三个人一句话也没说,就往楼上走去,一脚便将最近的一间客房踢开,掌柜吓了一跳,他刚想上去将那个粗鲁的男人拉下来时,最后的一个女人忽然手指一动,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柄雪亮的刀片,轻轻在他侧面一挥动,那块结实的木门立即呈现出一朵玫瑰花的图片,接着粉碎,吓得他忙伏倒在地,大气也不敢出了,赚钱不到,最少得保住性命,在任何生意场上,生命永远是第一位的。 颜红衣将冷芳芸放在床上,一把撒开她的衣服,冷芳芸一点也不吃惊,她只温柔地看着他,脸上带着甜蜜的笑容。廖虹随后跟了过来,将门轻轻关上,然后走过去,将早拿在手中的创伤药放到颜红衣的手边。 不到片刻功夫,伤口就全部包扎好了,廖虹又小心翼翼地用寻来的温水替冷芳芸擦去身上的血迹,这个时候,颜红衣则站了起来,推开窗户,望着窗外的天空。 冷柔柔迎向从里面而出的姜如尘,说:“里面发生了什么事?” 姜如尘喜笑颜开,说:“大喜之事,生死判官,鬼王与杀手之王全都死了。” 冷柔柔微微一笑说:“谁有这么神奇的武艺?” 姜如尘说:“我也不相信,可是事实摆在那里,是一名杀手做的。” “杀手?”冷柔柔说。 姜如尘说:“这名杀手以前的名声并不响亮,但近些日子来响遍江湖,他名叫颜红衣,想必冷大姐也必有所闻。” 冷柔柔笑着说:“会是他?” 姜如尘不知她因何而笑,便说:“冷大姐不相信?” 冷柔柔说:“事实的确让人难以相信,一名杀手,听说他还是桃花林的人,他会杀他的师父?再说,他能够杀得了么?” 姜如尘怔住:“这个——这个晚辈——可是事实——” 冷柔柔说:“你不必多说了,我明白了,不过凡事都是有可能的。” 姜如尘说:“嗯,也许吧,晚辈想亲自率兄弟们去追杀颜红衣,江湖恶人,力争一一除掉,不可留有后患。” 冷柔柔不再理他了,拉着陆小丹的手往侠客山庄里面走去。萧老大在姜如尘的耳朵边上说:“这老太婆是谁?老大的架子。” 姜如尘忙说:“萧兄小声些,此人来历非小,可是当年天下第一剑侠胡酒的师姐,寂寞老人的大徒弟。” 萧老大失声说:“啊,是她——” 姜如尘忙捂住他的嘴,低声说:“我们快召集兄弟前去追杀颜红衣吧,虽然他帮武林除去三害,但功是功,过是过——” 萧老大吁了口气说:“你可真够卑鄙的,这等事你也能说得如此正气。” 姜如尘忙说:“我——我们不必杀他,毁了他的武艺就行了,他虽杀了那三个大魔头有功,但却骗走了冷姑娘,罪孽深重,这样的人,不除去,只怕又会给武林带来浩劫啊。” 萧老大笑着说:“姜兄说的也是。”于是手一挥,大声叫了起来:“各位兄弟,拔草须除根,今天决不可放了颜红衣,兄弟们跟着我来吧。” 姜如尘笑着低声说:“妈的,你也不是个好种啊——” “——” 廖虹在望着颜红衣,颜红衣在望着外面的天空,天空一片蔚蓝色,此时却呈现出一股阴冷的杀气。 廖虹忽然说:“我——我们还走么?” 颜红衣说:“走,我们若是不离开这里,只怕冷姑娘要与我们一起受罪了。” 廖虹心里一酸,说:“你——你舍得离开她?” 颜红衣身体一颤抖,猛地回过头来,说:“什么?你在说什么?” 廖虹泪流满面,说:“难道——难道你真的永远不想知道自己是谁么?” 颜红衣抓着廖虹的肩膀,手那么用劲,几乎要将廖虹的肩膀扣碎,他一字字地说:“永远不要告诉我真相,经过了这一天,我不再想知道我以前的任何事了,我现在已经很满足了,你知道吧,我不想,因为我有你。” 廖虹咬着牙忍住巨痛,说:“但是你若是回到从前,你会更加快乐的。” 颜红衣大喊着说:“别说了,我不想。” 毫无迟疑,毫无疑问,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让他改变,因为他从来不想让自己心爱的女人受伤,他知道,若是他回到了从前,那么,廖虹就永远不会再是他的廖虹了。 廖虹别过脸,她不敢看着颜红衣发疯的脸,她叫着说:“可是你从来就不是我一个人的,你的心里从来就没有过我,回去吧,还有许多人都需要你,比我更需要你。” 颜红衣不说话了,因为他的嘴唇没空。廖虹也没有再说话了,因为她也一样很忙。 颜红衣吻住了廖虹的嘴唇。 廖虹只觉得面前天翻地覆,整个人都飘浮在云层之中,自己就像一片云彩,在天空轻轻地飘荡着,但心里一个信念俞加明显。‘如果他一下子回到了从前,那么他一定会一刀将我杀死,而不是亲我了。’ 现在临到冷芳芸流泪伤心了。 冷芳芸没有说话,呆呆地看着面前眼睛中的景物。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窗外传来一身惊呼:“看,颜红衣在这里。” 又有一人叫着说:“哇,两只大难临头的死命鸳鸯还在亲热呢。” —— 颜红衣松开了廖虹,望向楼下,窗外已有数百人冷冷持刀而立,刀光雪亮,他们的身后有数不清的人正源源不断地飞身扑来,颜红衣手握着剑柄,脸色有些发凉。 廖虹轻轻握着他的手,手冰冷,廖虹却没有松开,她知道,也许一松开之后,有可能这一辈子都再也握不着这么冰冷的手了,颜红衣搂着她的腰,淡淡地说:“我们走吧,引开这些人,不要让他们打扰了冷姑娘养伤。” 他们并肩走出房门,颜红衣随手将那柄稀世宝剑放在冷芳芸的手心上,冷芳芸张大了嘴,却没有说出话来。 她很不想离开颜红衣,她很想告诉颜红衣他的真实身份,可一想到他可能已经失忆,或许告诉他之后,情况会更加麻烦一些,所以她没有再说话。握着这柄剑,望着两个人轻轻走出这门。 到了下面的大厅间里,门外已经站满了人,他们一出现,七八柄刀飞削过来,廖虹伸手抓刀,刀还未出鞘,迎面冲过来的几个人几乎同时惨叫一声,向后翻去,鲜血淋了一地,颜红衣手中的刀正在发抖,血正缓缓地从刀刃上流下,这一刀,居然秒杀了六七个人,冲上来剩存的两个人已经呆了,廖虹忽然拔出了刀,然后松开颜红衣之手,冲了上去,刷刷两刀,了结了他们的性命。 到了这时,战斗已经响起,廖虹不再手软,施展轻功,闪电般掠入汹涌而至的人群之中,脸上一丝畏惧的色彩也没有,她决定为心爱的人奉献出一切,包括她自己的生命,她一刀又杀了一人,踢飞两人,大声说:“这里的人全死了,是我杀的,不怕死的全部放马过来。” 一个一流的杀手,忽然发疯一般冲入人群,刀刀见血,刀法极快,这样的人没有人不怕,况且这些全都是一般的武林中人,根本就没有法子抵挡得往廖虹随便出手的一刀。所以他们跑得比来更快,刹那之间,丈余内已经没有了一个活人。 第五十二章 是非难分(3) 颜红衣一步步地走出店门,走得那么稳重,好象他一步也不肯走错,所有的目光全都望着他,无论是谁,对这个可以杀死当今天下武艺最高的三人的颜红衣都会害怕,除非你不怕死。颜红衣走到廖虹的身边,站定,握着她的手,却只拿回自己的刀,又松开她的手,廖虹望着他,目光有些凄凉,谁都知道,不论他们的武艺有多高,也许这一次真的是得留在这里了,颜红衣说:“你是我的女人,谁若想着伤害你,我便杀了谁,还有,有男人在身边的时候,不需要女人动手。” 忽听一人大喊着说:“调弓箭手。” 声音一落,四周传来了万马齐呜之声,众人转头一望,只见四面竟有无数快马冲来,每一匹马上都坐着一个劲装的弓箭手,这是大捕头黄群的手下,皇宫之中一流的金牌弓箭手,虽说这帮人势不可当,可在场的众侠均觉得不太妥当,这是江湖中的事,扯上了官兵,传扬出外,岂不掉了他们的脸,男子汉大丈夫,血可流,头可断,唯独不可以掉脸,顿时,数百双眼睛向黄群投去不屑之色,围住颜红衣廖虹两人的众侠居然一个也没有移开,眼见弓箭手越来越多,姜如尘脸色一变,沉声说:“兄弟们,小心有诈。” 他的声音刚落,人已经向着乘马立于最先一排的黄群飞身扑去,大喝一声:“先擒拿此贼。” 顿时,人群之中传来一声声惊叫,外围立时倒下了数十名武林汉子,原来这群弓箭手居然将箭射向人群,诸侠大吃一惊,齐叫起来,向外直杀冲出。 黄群正在一匹高头大马上吩咐手下各路围拢,忽见面前掠过一片黑影,心中一震,手猛一拍马,冲倒左侧的两名手下,一头钻入了另一匹马的腹部,才躲开掉姜如尘这要命的一招。 姜如尘见偷袭不成,又是一声大喊:“诸位兄弟,杀这狗官,我们全中计了。” 幸好姜如尘见机不对,反应极快,才令黄群防不胜防,但群雄一时不备,死伤多人,幸好这些人都不是一般江湖人可比,一入官兵群中,乱刀齐下,这些靠弓箭吃饭的家伙又岂会是这群人的对手,近战之间,一时死伤无数,阵队立乱,姜如尘足抵在一匹马背上,正欲招呼兄弟们冲出阵脚之时,猛听一声呐喊,一条胡同里忽然穿出了一队轻骑,竟是九王爷的铁军护队围杀过来,铁军队长冲在最前面,一身劲装晃人眼目,手中长刀举过头顶,呼道:“王爷有令,今天群聚之人,均放下武器,不得反抗,违者杀。” 萧老大连杀了十多名弓箭手,一见又有大队官兵赶至,他是黑道头目,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与官府为敌,此时不得已才出手杀死官兵,想着再敌下去,只怕凶多吉少,心念一转,轻轻拉着姜如尘的衣袖,低声说:“姜兄,今天看来情况不妙,官兵有备而来,说不准是这颜红衣与官兵勾结,欲杀尽天下英雄,否则以他的本事怎能杀得了鬼王以及杀手之王呢。” 姜如尘一刀又了结了一名弓箭手,点头说:“萧兄弟所言极是,但是今天我们来的人数甚众,官兵虽有备而来,但若将我们全灭,只怕也不大容易,我看大伙不如拼就一死,合手杀掉颜红衣,为江湖除一大害,萧兄你看如何?” 萧老大皱眉说:“只怕极难,如今兄弟们自保都不及,谁还肯去拼命杀一个根本就无法杀掉的人,只怕还未出手,手已经软弱无力了,我看不如当机立断,群雄一心,先突出重围在说。” 姜如尘见远近官兵越集越多,也不敢再坚持了,只好大声吩咐:“兄弟们,不可恋战,先突围再说,我在前面开道,兄弟们都跟着我来,冲。” 廖虹望着狼狈不堪的群雄,不由自心底升出一声长叹,望着颜红衣,颜红衣正冷冷地站在一边,显得那么的寂寞,不由让她再发出一声叹息,良久之后,只见群雄已渐向一条小道杀出,官兵越战红衣说:“官兵如虎狼,如此残忍——” 越勇,不时可见人倒地的惨叫声音。 颜廖虹说:“我们走吧。” 她轻轻地抱着颜红衣,颜红衣也伸出左手搂着她的腰,彼此对视,刀光生死在他们之间一时显得那么渺小,廖虹轻声说:“我们走吧。” 颜红衣点点头,两人飞身上了屋脊,顿时有人大叫着说:“休走了颜红衣。” 数十支利箭脱弦而出,颜红衣冷漠一笑,抱起廖虹,身体一闪,跃入了小巷口,叫喊声,追杀声刹那间像被他们远远抛到身后去了。 姜如尘浑身是血,不知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他双眼发射着火光,一掌胜似一掌,掌力所至,立即推倒一大片,在这个时候,已经不是能不能杀与敢不敢杀人的问题,而是能不能逃命,刹那之间,一大帮人已经杀入敌阵中十丈有余。 萧老大带领着数百人已入官兵重围,前面官兵虽说逐渐后退,但周围的官兵却围了上来,不由心神一荡,觉得奇怪,猛一见自己一帮人被冲来的官兵分成几截,吓了一跳,猛地叫出:“姜帮主,不可恋战,又中计了。快退回来” 姜如尘一掌又击倒一片,抬头一看周围,只见前面本来稀薄的官兵之后忽然又涌现出一大队官兵,又听到萧老大的话,心中一凉,喝叫着说:“他奶奶的,咱们再杀回去,看来今天得送命至此了,快,杀回去将颜红衣留下。” 一名乞丐大声说:“帮主,颜红衣早已经逃出外墙了。” 姜如尘冷笑一声,满脸通红,咬牙切齿,忽地大喝一声,将腰间打狗棒交给身边的一名长老,说:“孙长老,你先率兄弟们杀出重围,今天我与这群王八蛋拼了。” 孙长老没有接棒,叫着说:“帮主,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休逞匹夫之勇,纵使你将这些人全都杀光又有何用,况且此地是天下脚下,想个办法逃命才是。” 姜如尘狂叫着说:“妈的,老子受不了了,哇,给我杀,狠狠地杀。” 双掌运劲,使出降龙十八掌,双掌齐出,前面的十多名官兵立被击飞,四处散落,但他们身后的官兵竟然无所畏惧地挥刀剑围了上来,官兵散落的人群之中,忽然现出了一个神秘的身影,众人只看见剑光一闪,几名官兵惨叫着跌倒,胸口正中各中了一剑,一剑刺穿,鲜血飞起,叶败从官兵之中左穿右进,来到了姜如尘的身边。 姜如尘一见叶败,吃了一惊,以为叶败要来帮颜红衣杀他,不由凝神以待,那知叶败皱眉说:“死丐头,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姜如尘看到他对自己似乎没有杀气,不由一怔:“你又来做什么?” 叶败说:“你有没有看到颜红衣,老子要杀了他为阿伯报仇。” 姜如尘一听,大喜过望,忙说:“他已经逃到外面去了,你快去追他。” 叶败说:“这么说你一定知道他去了何方?” 姜如尘还没有说话,叶败便叫着说:“好,我先带你们杀出去,然后你带我去找颜红衣。” 原来这叶败杀性正起,好一段时间没有痛快淋漓地杀人了,手早已经痒痒了,况他以为胡丹已死,已经没有人再值得他相信了,因为只有胡丹叫他杀的人,他才杀得心安理得,可是胡丹不在,他也不敢胡乱杀人,怕杀错了人,但他记性好,记得胡丹几次让他杀过官兵,因此一直以为官兵这类人无论怎么杀也不会算杀错的,况且此时有丐帮帮主也在此大开杀戮,他更可痛快出手了,要让他去找个借口杀人,对他来说太难了,此时有这等好机会,他岂可轻易放弃。 姜如尘正感觉身体吃力,有叶败如此高手助一程,何乐而不为,不由大喜,笑着说:“好,我就将这个冲出重围的神圣事业交给你去做了,我这是看在我们俩兄弟关系这么好的份上才让给你的,你千万别让我失望啊。” 叶败大笑着一剑穿出,将两名官兵对穿刺透,大笑着说:“你不用拍我马屁,我杀人取乐,你逃命为重,咱哥俩互有所取而已。”姜如尘心想:“妈的,这家伙今天怎么聪明了。”但嘴上却说:“哈哈,对呀,叶兄弟千万不要客气。” 叶败说:“别的事可以客气些,那样才能让人觉得我是个有礼貌的人,但杀人这件事千万不能客气,我且让你瞧瞧什么才是真正的杀手杀招。” 说罢,身体闪电般飞出,疾向人群之中冲去,对着面前无数刀光闪闪的刀刃无视,众官兵只觉得亮光一闪,一柄雪白的剑直飞过来,瞬息之下,前面立时倒了一地死尸,俱是一剑致命,诸侠本来心太意冷了,一见叶败如此神威,士气十足,个个精神百倍,勇往前冲,叶败是第一次见到许多人跟着他的屁-股后面杀人,很是得意,越杀越勇,所向披靡,这些一般的官兵,又岂会是桃花林杀手,七浪子以打架为生的叶败的对手,冲杀过去,无人可挡,挡者便死,一路而过,死尸遍地,后面的官兵一见他的剑法如此可怕,见他猛扑过来,忙朝着四面冲去,跑得慢的,不是让叶败一剑穿心,便落入众侠手下,那里还有活路,不到片刻功夫,前面已现出一条大道,大道之上,再也没有一个官兵的人影了。 姜如尘等人死里逃生,回望满地死尸,不由倒抽一口凉气,如若没有叶败这样一冲,刚才这几十丈的路线几乎便是他与他身后的近千名兄弟的亡命之地了,正欲向叶败道谢,那知叶败一转身,大叫着说:“喂,怎么没人了,不行,我们再杀回去。” 说着一把拉着姜如尘的手,说:“走,是兄弟的跟我走,我让你们再多看几眼我的绝代剑法。” 姜如尘几乎想大叫我的妈啊,那里肯去,死挣叶败手掌,那里挣得脱,眼睛一转,手朝着叶败身后一指,大叫着说:“瞧,颜红衣在那边。” 叶败脸色顿时阴了下来,闪电般转头:“在那里?” 一名比较灵活的乞丐急中生智地说:“颜红衣,别走,站住。”说着,猛向对面冲去,一伙人飞奔而出,往对面路上冲去,正巧碰到裘海等人从侠客山庄出来,裘海一见场地杂乱,忙问:“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姜如尘挺身而出,说:“裘大侠,我在这里。” 裘海说:“颜红衣呢?” 姜如尘说:“他在里面的时候就从围墙上跳出去了,想必还没有走多远,我们快去追,别再让他跑了。” 裘海说:“对,追。” 叶败急得直跺脚,说:“别说那么多废话,快,老子都等得不耐烦了。” 众人都知叶败的性子,只当没听到,但知道官兵就在附近,随时都有可能追杀出来,不敢再呆下去了,姜如尘命令说:“丐帮兄弟断后,其实的人跟着我,追。” 忽听一人冷冷地说:“你们要去追谁?” (感谢各位朋友的支持,昨天没有二更原因是因为到了零时左右忽然网络连接不了,所以就没心思打字了,今天看到两名朋友的留言,很让笔者欣然,嘿嘿,还是有朋友一直跟读的,谢谢你们的支持及留言,虽然此书并不能给我带来什么金钱方面的补助,什么设v之类的东西,想是想过,不过不大可能了,此书都快完成了,也就是说只有四十五十多万字了,再设v也没多大意思,再说条件不够。喜欢此书便好, 第五十三章 惊人之举(1) 叶败正往前冲,听到这句话,呆了一下,便站了起来,他实在想看看到底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在他面前说这种话,回头一看,那知他一回头,头就低下去了,因为说话的这个人他不敢惹。 这个人是陆小丹。 陆小丹望着叶败,说:“你要去杀谁?” 叶败老老实实地说:“我要去杀颜红衣。” 陆小丹说:“不必了。” 叶败说:“不行,我一定要去。” 陆小丹冷冷地说:“你要去杀他,我先杀了你。” 叶败吃了一惊,半响说不出话来,他不是怕陆小丹,他只是不忍心伤害她,因为她是胡丹的女人。而胡丹又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一个朋友。 陆小丹接着说:“因为我要去杀他,除了我之外,你们谁也不能杀他。” 叶败这才舒了口气,眉头也展开了一些,说:“这样——也好,他能够死在你的手上,也不错,可是——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杀他?” 陆小丹说:“因为他抢走了胡丹的老婆。” 叶败这次想说话也说不出来了,他想问颜红衣抢走了冷芳芸管你什么事,若是他们合在一起你不是少了一个最强劲的对手么,你为什么还要去杀他。可是他问不出,他太吃惊了。在旁边听着的人都觉得奇怪,只听得陆小丹又大声说:“你们可以去追他,也可以砍下他一只手来,但是我见到他的时候,他一定得好好地活着。” 姜如尘心想:“原来你只是口气大,却不相信自己有能力能杀死颜红衣,只不过想占小便宜而已,不过只要颜红衣能够死,死在谁手上还不是一样。”一念到此,立即扬声说:“众兄弟们,冲啊,追杀颜红衣。” 夕阳将颜红衣与廖虹的身影映得好长,迎着湖边一直往前走,老成的阳光将他们呈现得多么的寂寞,廖虹望着颜红衣清秀的脸,心有些发酸,见他正皱着眉头,似乎在想些什么,便问:“你在想什么?” 颜红衣说:“我在想杀人的事,我们身为杀手,杀人对于我们来说应该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我心里一直有个疑问,我一直在想,无论是谁,都没有权力要别人的性命。” 廖虹说:“你终究——终究是厌倦了这种杀手生涯。” 颜红衣说:“不能说厌倦,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将自己当成杀手。” 廖虹叹息着说:“因为你本来就不是个杀手。” 颜红衣脸色一变,说:“你在说什么?” 廖虹咬紧牙关,强压着自己心里的一种欲望,说:“没有,我什么也没有说。”颜红衣并没有追问下去,他说:“现在我好象越来越不了解世事了,为什么我会活着这么辛苦,处处让人追杀,也许这是因为我们一直在追杀别人,处处让别人辛苦的原因吧,真——不想再杀人了。” 廖虹忽然抱着了他,说:“你带我走吧,我们去一个没有外人的地方,好好过日子吧?” 颜红衣抚摸着她的脸说:“我不能去。” 廖虹说:“为什么?” 颜红衣说:“因为我还有事要做。” 廖虹说:“什么事?” 颜红衣说:“杀人。” 廖虹说:“杀人,杀谁?” 颜红衣说:“鬼王与阿伯。” 廖虹闻言大惊,失色说:“你疯了。” 颜红衣淡漠地笑着说:“我很清醒,我没有疯。” 廖虹大叫着说:“我不想再听到你说这种话,想也不行。” 颜红衣说:“我想问你一件事,你听我说,当一个受到千万人的追杀,他是个好人还是坏人?” 廖虹说:“你是说我们——?” 颜红衣说:“不错,杀了他们后,我再杀你——” 廖虹浑身一颤抖,茫然地松开了颜红衣的怀抱,一下子发现这温暖的怀抱是多么冰冷,颜红衣接着说:“但你不会比我死得早,因为我要陪着你,无论我们去什么地方,我一定要陪在你身边。” 廖虹本来心灰意冷了,一听到这句话,只觉得全身都软了,她觉得便是在这一刻死去,她已经再无遗憾了,无论她这一生受到过多少非人的折磨,无论她这一生有多么的悲惨,但这一刻,她觉得自己一直活在天堂。 颜红衣拥抱着她,望着天边的霞光,淡淡地说:“我们只有那样去做,才可以消去我们心里的毒药,我们来这个世界的时候什么也没有带来,我们走的时候,就不能欠这个世界任何东西,你——你懂我的意思么?” 廖虹也紧紧抱着颜红衣,连连点头。正在这时,湖边的水波之中传来了一个冰冷的声音:“如果你要想不欠这个世界任何东西,你这一辈子都无法做到,因为你们所欠的是你们永远也无法补偿的。” 廖虹手一滑,抓着腰系的长刀之柄,厉声说:“谁?” 那声音冷冷地说:“我不是谁,谁也不是我。” 廖虹失声说:“二师兄。” 高长恨,只有这个人无论在什么地方,总是那么的寂寞与让人不容易察觉。 高长恨冷笑着说:“不错,我是你的二师兄,可是很不幸运,我是奉命前来杀你心爱的男人的。” 廖虹吃了一惊,挺身而出,手更扣紧了刀柄,站在颜红衣的面前,又眼现出了夺目的光彩,她刹那间又回到了冷漠的女杀手的模样,已不再是那个多愁善感的女子了,她望着高长恨说:“是谁让你来杀颜红衣的?” 高长恨望着她,目光中有丝笑意,只听他说:“我知道只有这句话可以让你振兴起来,你要知道,你不是任何一个平凡的女子,你是天下无双的女杀手。” 廖虹呆了一阵,才缓缓地说:“我希望你再也不要与我开这种玩笑。” 高长恨一步一步地走向廖虹,在她三步之内站定,说:“我不是开玩笑,我从来都不会开玩笑的。” 廖虹反手拔刀,在这近距离之间,却如何可以快得过以快闻名天下的高长恨,她的手刚刚将刀拔出一寸,只觉得全身一软,手臂直垂而下,再也说不出话来,这一动之间,高长恨手中的铁笛点住了她的动穴。 高长将长笛抵在廖虹的咽喉之上,接着说:“这是阿伯的命令,我们桃花林的杀手,是没有一个敢反抗的,除非你们杀死我。除非我死了。” 颜红衣也吃了一惊,往后直退,手拔出了冷冷的长刀,盯着高长恨,说:“别伤害廖虹。” 高长恨说:“我要杀的人是你,而不是她,我自然不会伤害她。” 颜红衣松了口气,说:“你有自信可以杀了我?” 高长恨说:“不知道,但想试一试。” 颜红衣说:“好,出手吧。” 高长恨说:“好。” 话罢,身影一转,纵是整个人朝着颜红衣扑出,眨眼之间便是七八招攻出,铁笛在这时绽放出煊艳的光彩,令人防不胜防,虚实难分,但颜红衣丝毫无惊色,手中之刀也朝前面刺出,满天的笛光立时消失去,几个大招在这简单的一招之中顿时全部落空。 颜红衣趁机转身,飞手去抓廖虹,廖虹正在他们对敌的地方,只有放到自己身后,或者离开战场远一些才会让颜红衣心安,所以他出这一形如拼命的一刀根本就没有杀伤力,只是想逼高长恨退开,能够让他将廖虹救走。 可是他还是慢了一步,高长恨似乎知道他的心思一般,在他伸出手松廖虹的时候,高长恨已经扣住了廖虹的手腕脉门,将她拉了过去,冰冷的笛子又抵在她的咽喉边上。 颜红衣惊住了。 第五十四章 惊人之举(2) 高长恨有人质在手,望着颜红衣得意地笑,笑着说:“好剑法。” 颜红衣并没有听出他的弦外之音,明明自己使用的是一柄刀,可他却说是一种剑法,他只是担心廖虹,惊叫着说:“别伤害她。” 高长恨说:“我不会伤害她,我相信你也不想看到她受到伤害,我想你应该还不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静了静,接着说:”其实我这个人很懒,最讨厌多花费力气,所以我去杀人,总会用最轻松的方法。” 这的确是最好的机会,如果颜红衣真的在乎廖虹的生死,那么他的心必乱,虽说让他自刎或许不太现实,但他的心乱了,在另一名与自己一样出手俱是杀招的名流杀手的面前,无疑他的性命已经丢了一半。 颜红衣气得几乎快要说不出话来了。 高长恨说:“你不必生气,你我俱是杀手,你也想必知道做一个杀手的难处,其实我也敬佩你是个多情多义的男子,这样吧,你自己砍掉一只手,无论那一只手都可以,我就放你们走。” 颜红衣挺直了腰,手中的刀仍然握得很紧,他咬着牙说:“如果你将廖虹杀死,再与我决斗,或者你有七成胜算,但你这样做,却连一成胜算也拿不到。” 高长恨叹息着说:“原来你对廖虹一直是假的,你从来没有喜欢过她。” 颜红衣说:“正因为我太喜欢她,我自己才不忍心出手杀她,你若肯代劳,那是最好,我们都是有罪的人,已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 高长恨黯然神伤,望着廖虹,说:“我一直以为你已经将他握在手心里了,可是——你什么也没有得到,你太让我失望了。”他缓缓地缩回了铁笛子,颜红衣的眼光逐渐明亮了,那知眼前亮光一闪,一柄铁笛迎面疾刺而来,快若无比,颜红衣正在欣喜之中,一时不备,眼见铁笛飞快扑到,往后一倒,手中刀都不及挥出,脚下就一滑,踩入一个小坑里面,满天的亮光在这一刻就消失了,一柄笛,冷冷的铁笛抵在他的眉心之间,他的面前出现了高长恨寂寞的冷笑。 高长恨说:“还好,我自己没有让自己失望。” 颜红衣落入他手,生死早就置之度外了,望着廖虹,眼中似有不舍之情,说:“你可以杀了我,但你得向我保证,不能伤害廖姑娘一根寒毛。” 高长恨止住了笑,他的脸上看起来很寂寞:“为什么?如果我杀了你,再放了她,她一定会给你报仇的。” 颜红衣说:“因为我爱她。” 高长叹了口气,仰头望天空,天边夕阳正尽,万丈红霞飞沾而出,他淡漠地说:“其实我本来就不是你的敌你,你为什么要向我请求,是因为你快要死了么?还是因为你此时落在我手中?” 颜红衣说:“可以这样去想,只是你可能不明白,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生命还有着希望,无论发生什么事,他都不可能这么轻易地就落在一个要置他于死地的人手中的。” 高长恨说:“是么?那么我现在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你已经不配再做一个一流的杀手了。” 颜红衣说:“我知道,我从来没有将自己当成一名杀手。” 高长恨脸上毫无表情,却忽然收起了铁笛,说:“现在你想明白了么?” 颜红衣呆住了,说:“我——我不明白。” 高长恨转过身子,望着长空,说:“因为你太多情,一个杀手如果多情,那么他的未日就快到了,我不杀你,因为我有确不想杀你,而且,我要告诉你的是,即使我不杀你,你也活不长了。”说着话,缓缓地走向廖虹,解开她的穴道,廖虹穴道一解,满面是泪,但她的第一句话就是说:“他也许活不长了,可是——可是我可以让他活得很开心。” 高长恨说:“你还愿意与他在一起么?” 廖虹说:“是。” 高长恨寂寞地说:“你还不明白,你和他一直都是两个世界的人,一直都是。” 廖虹眼中流露出一股伤心的意识,多情地望着颜红衣,喃喃地说:“我明白,一直都明白。” 高长恨说:“别傻了,你随着我走吧,我们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我们才是真正的一名杀手。” 廖虹却说:“我不会跟你走。” 高长恨望向她,她也望着高长恨,两人对视了片刻,高长恨说:“也许是我错了,因为在我的心中,从来没有过爱。” 廖虹说:“嗯,但是——当你发现这世界上还有爱的时候,你就不再会觉得寂寞了。” 高长恨想了良久,才缓缓地说:“你说的对。” 廖虹说:“我们无论选择什么样的路都没有错,因为我们自己应该为自己而活着。” 高长恨说:“希望你不要为自己的想法而后悔。” 廖虹含情脉脉地看着颜红衣,说:“我不会,永远不会。” 高长恨不再说话了,他望着廖虹,眼光中有了丝笑容。廖虹却说:“你该走了。” 高长恨说:“嗯,是该走了,我现在还不想杀你们,也不想死在你们手中,我是该走了,我走了,后会无期。” 廖虹说:“不送,一路保重。” 高长恨走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希望这一次不要是永别。” 廖虹哭了,泪水如流水般洒落,高长恨没有再回头,欣长的身影忽然飞掠而出,犹如一抹飞射的晚霞,唏的一声钻入了水中,水波荡漾,却再也找不到他的身影。 就在他的身影落入水中之时,忽然听到不远处的岸边有人大叫起来:“别让他逃跑了,放箭。” 几十支利箭飞射而出,往水中射出,但是入水即沉,再也没有人可以看到高长恨的影子了。他仿佛变成了鱼儿,消失在小河之中。 (下章节将回归到正常的情节之中,妈的,这颜红衣居然占了几十万字的情节,读者朋友们肯定看着不爽,哎,是啊,兄弟也一样不爽,所以胡丹回来了,第一更,二更零时左右 第五十五章 惊人之举(3) 廖虹回过头去,雪白的刀光映在她的脸上,亮得比晚霞光还要明亮十倍,叶败站在最前面,他身后是丐帮帮主姜如尘,两湖盟主萧老大,昆仑聂小雪,那出剑如神的冷大姐与陆小丹站在一块大石头边,他们的身边,有数十名弓箭手拉开弓弦,几百双喷血的眼睛冷漠地望着廖虹与颜红衣。 双方距离仅止有十来米远,廖虹从来不会犯这种深入敌重围的错误的,只是刚才他们让高长恨一来一去,倒没有防备会有人追杀过来。等到发现的时候,几乎就已经成了别人桌上的菜了。 廖虹呆了,她感觉到幸福的时光永远不会再来了。 但是同时,她也感到欣慰,因为她将让另一个人得到重生。 那么她便是死去,她也能对得起自己曾经的爱了。 颜红衣却忽然抱住了她,抱得那么紧,也许是因为他刚才差点送命的事件上产生了畏惧,也许他也不想在这个时候死去。廖虹全身酸麻,她用手轻抚着颜红衣杂乱的头发,一句话也没有说,在这个时候,她觉得说什么话已经是多余了。但是颜红衣却说话了,颜红衣说:“我最喜欢夕阳了,我们能够死在夕阳下面,我一定不会以为自己这一生是虚度年华的,你呢,你怎么想?” 廖虹喃喃地说:“你不会死的,你也不能死,没有人能杀得了你。” 颜红衣笑了,笑得那么安然,笑得那么洒脱,也许他只当廖虹在与他说笑话,他带着最温柔的笑容对着廖虹说:“我可以亲你一下吧?” 廖虹只觉得全身血液一下子沸腾,眼泪夺眶而出,只是猛点头,她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她等待这一天已经等待得太久了,也许是第一次,但绝对是最后一次了。雪亮的刀光将她的脸映得格外美丽,在这个时候,她像颜红衣的一个邻家女孩般柔情似水,那里还有半丝冷酷杀人魔头的形象。颜红衣轻叹着说:“你好美丽。” 吻终于落在廖虹的脸上,吻着她的热泪,刹那间,所有的凶险,所有的对手,所有的一切都是无物,唯有爱,爱才会给人这魔力,爱不会畏惧与受折磨,爱不会委曲与孤独,廖虹溶化在颜红衣的怀抱之中。世界所有的物体都在为她的开心而在祝福。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猛然听到一人厉声说:“好一对乱世鸳鸯,让我成全你们吧。” 说话的是昆仑聂小雪,这个昆仑第一剑的名声并不是凭空而来的,他的确有极其传奇般的剑法,且为人正义,对待邪恶从不手软,是以看到桃花林两名大杀手居然敢在群雄面前忘我地亲热,这样的机会并不是常有的。 于是大喝一声,手中长剑闪电般急射而出。 对于两只没有防备、沉浸于爱河的鸳鸯来说,这脱手一剑根本是不可能闪避的。 叶败正在揉搓着眼睛,他感觉到眼睛有些湿润了,听到聂小雪的大喝声,吃了一惊,情知不妙,立见一柄长剑从聂小雪眼前飞出,飞身去挡,他虽然轻功绝世,但也晚了一步。 长剑如脱弦之箭,毫无任何抵抗地刺入了廖虹的后背,余力不尽,又穿透了颜红衣的胸膛。鲜血扬起。 群雄见聂小雪一剑居然毫无悬念地将他们心目中的大杀手击中,不由狂喜,畏惧之心顿减,几百人齐齐冲了上去,叶败挡也挡不住,几乎让汹涌的人群给冲倒,气得他哇哇大叫,刚想动怒杀人,去拔剑时,却见剑鞘之上只余下一个空荡荡的剑鞘,原来姜如尘见叶败口是心非,怕他误了大事,竟使用神偷之术,将他的系剑偷了过去,眨眼之间,几百人将颜红衣与廖虹团团围住,刹那之间,两人身上又中了数剑。 廖虹忽然大叫一声:“住手。” 她猛地挣开了颜红衣的怀抱,将颜红衣护在身后,又有两柄剑刺入她的胸口,她咬着牙大叫着说:“不能杀颜红衣,他是胡丹。” 石破天惊。 廖虹的声音太大了,她拼出了所有的力气叫出这句话来,几乎数里之外的人都能够听得到,在场的几百个人那里能听不到之道理,一刹那间,他们前后左右的人全停住了,所有的人都呆呆地看着廖虹那张满是鲜血却又绝美的脸宠。 不知是因为她视死如归的精神惊住了所有的人,还是因为她说的这句话,在这一时刻,场地上一片寂静。 颜红衣在廖虹身后轻轻地再环抱着满身是血的她,微笑着说:“到了这个时候,你为什么还要骗人呢,我们能够死在一起,已经是上天对我们不薄了。” 颜红衣的话一说出,他们面前的人又不由自主地举起了手中的兵器,俱是心想:“原来只是缓兵之计,颜红衣又怎么可能是胡丹呢?” 陆小丹虽然没有近身追杀他们,虽然还在十丈之外的地方,可廖虹这句话她却是听得一清二楚,一听到胡丹这个名字,她觉得自己疯了,又惊又喜,闪电般飞射而近,飞起几脚便将颜红衣身前的十多名壮汉踢开,疯也似地冲了过去。 姜如尘等人也很奇怪,见廖虹神态不似骗人,当即喝止了几十名欲上前拼命的手下兄弟,陆小丹扶着颜红衣,望着他的脸,激动得快哭了,声音颤抖着说:“胡丹?” 颜红衣摇摇头,说:“我不是胡丹,我是杀手颜红衣。” 廖虹血流如水般,觉得全身力气一点一点地消失去,再也不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她颤抖着举起左手,左手之中有一颗让血染红的丹药,她咬着牙说:“这是解药——” 姜如尘正站在她的面前,一手抢过,反身一把从陆小丹手中抱着颜红衣,陆小丹大怒,反手拔刀,一刀直朝着姜如尘当头砍下,姜如尘见刀削势惊人,连忙一闪,但丹药已经入了颜红衣之嘴,陆小丹一刀落空,死瞪着姜如尘怒骂:“臭叫化,若他真是胡丹,你胡乱喂他吃臭东西,我一刀砍你做两半。” 姜如尘虽然躲开了陆小丹一刀,却也狼狈不堪,气急败坏地说:“正因为我也不相信——” 陆小丹看着颜红衣一身鲜血,身上伤痕累累,气得快哭了,猛瞪着她身边无数的刀剑汉子,狂叫着说:“你们这群王八蛋,还在这里做什么,滚开,胡丹若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我要你们全部来偿命。” 叶败在一边也听到了,虽然他也不相信,可宁可信其无,他内心里实在也不想看到自己的师兄师妹死在自己面前,何况,若这大师兄真的是胡丹,那对他来说可是天大的喜事,当即抢过一柄剑,跃入陆小丹的身边,大叫着说:“陆姑娘,我来帮你护驾,谁若敢不服,我就杀谁。”说着一手指着姜如尘,接着说:“这小子一看不是好东西,陆姑娘,要不要先拿他开刀。” 姜如尘身影忙退,他知道这个叶败可不是陆小丹那般,叶败出手就只一招,举天之下能够躲开这一招的人可以屈手数尽,他大怒着说:“叶败,你疯了。” 叶败看上去比他更生气,吼叫着说:“疯的是你,滚开臭叫化。” 姜如尘退后几步,怒说:“兄弟们,斩草须除根,一起动手,将他们一起干掉。” 一直在一边仔细观战的裘海忽然大声说:“且慢。” 叶败一剑将一人刺穿,满脸都是血,厉声说:“好啊,来吧,老子还怕你不成。” 冷柔柔从人群之中走了出来,说:“此事不同寻常,姜帮主不可妄为。” 姜如尘本来只是大怒之下随口一说,一见有两名江湖奢老发话,当即喝止诸雄对着冷柔柔一揖首说:“请冷前辈主持大局。” 冷柔柔左右望了一眼,扬声说:“依我看,今天一战到此为止,无论颜红衣是否胡丹,诸位今天已经做得差不多了,得饶人处且饶人,都是江湖一脉同门,又何必赶尽杀绝,姜帮主以为如何呢?” 姜如尘说:“既然——” 聂小雪断然说:“断断不可,这位大姐未免太过妇人之仁,除恶务尽是我辈武林人士之职业所在,倘若今天放虎归山,今后不知又将有多少人死于他们手中,休说这位大姐,就连我等成名人物也不敢做此断定。” 聂小雪身为昆仑第一剑,心性狂傲,并不识得面前这平凡女人的真实身份,见让一个无名的女人来主持大局,放走他心目中的大恶人,这怎么能行,言语之中,根本不将冷柔柔放在眼中。 他的声音一落,萧老大接着说:“聂大侠所言极是,在下料定这颜红衣并非胡丹,诸位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脸上根本就没有易容的迹象,胡丹是何等人物,又岂会假扮一名声名狼藉的杀手现世呢?” 两名领头人物一发话,立即有人呼应:“对,不能留下他们。” “杀了颜红衣。” “杀,杀了他们。” “——” 姜如尘摊开双手,望着冷柔柔,似乎是告诉她自己无能为力,冷柔柔冷笑着说:“我说不可以,便是不行,我在这里,若是今天颜红衣与廖虹再有人动他们一根寒毛,不论是谁,不论是那个门派,鸡犬不留。” 聂小雪与萧老大大怒,聂小雪跳了起来,大喊着说:“好,既然这位大姐不给昆仑派的面子,那好,就请出来与老夫一战见高低。” 冷柔柔瞧都不瞧他一眼,冷冷地说:“你算什么东西,你不配与我交手。” 聂小雪怒极而笑,狂叫着说:“我倒要瞧瞧谁有这么大的本事敢说出如此狂妄的话来。” 刹那之间,空气静得连根针落地都能听得到,姜如尘只觉得满脸都是汗水,可是谁也没有理睬他。聂小雪握着剑柄,挥挥手,他身边的群雄立即让出了一个丈余的空地来,他冷冷地望着冷柔柔,说:“请吧。” 冷柔柔好象根本没听到他说话似的,更没有说去注意他了。 聂小雪出道以来,从未受过如此耻辱,更怒,喝声说:“老巫婆,看剑。‘ 却在此时,只听一个声音响起:“小丹,你怎么在这里?这又是什么地方?” 所有的动作,所以的声音在这话中静止。 陆小丹呆了,叶败呆了,姜如尘呆了,聂小雪也呆了,几乎所有的人都发呆了。 只有廖虹开始露出笑容来。 却只笑了一下,头一歪,身体滑了下去。 胡丹。 这是胡丹的声音。天下独一无二胡丹的声音。 这声音正是从杀手颜红衣的嘴中说出来的。 (到了此时,想必诸位读者朋友都早已明白了,颜红衣本来已经死了,活着的这个只是胡丹扮成的,此书后面的一些章节有些散乱,章节名字名副不其实,请谅解,后面还有些章节描写不是很细腻,所以打上电脑会慢一些,但是终于等到胡丹正面出击了。第二更到。 第五十六章 惊人之举(4)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陆小丹只觉得整个人飘上了天,叶败一把抱着颜红衣,喜极而泣,大叫着说:“你真是小坏蛋,我想死你了。” 姜如尘也是又惊又喜,手中打狗棒咣的一声落在地上。 冷柔柔一直在望着颜红衣,听到他说出这样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来,众人狂喜的表情,立即猜测出廖虹的话不假,展颜一笑,心下松了口气,望着陆小丹,眼中有泪水洒落。 萧老大像是忘记了刚才自己说的话,大叫着说:“都还呆着做什么,快给胡大侠上药。” 颜红衣真的是胡丹扮成的,杀手廖虹说的话并不假,此时他们被送入了附近最好的客房里,找来了最好的医生,上了最贵最好的药,两个人的血早已经止住了。客房外面围上了成千上万个江湖侠客,他们已经在这里等待了一天一夜了,可是在他们自己看来,好象才过了一个时辰,几乎没有几个人私自离开,因为这名奇怪的杀手带给大家的事实太异外了,颜红衣居然是胡丹,胡丹并没有死。 胡丹睁开眼睛,第一眼就看到了陆小丹,陆小丹一直守在他的床头,虽然看着他现在的这张脸有些不适应,可她总不忍心离开一步。 胡丹笑了笑,笑容很牵强,笑着说:“我已经躺了多久了?” 陆小丹说:“已经一天一夜了——” 胡丹又笑了笑。陆小丹这一次仔细地看着他的脸,只觉得他的脸在动,一点也不觉得他在笑,陆小丹对这张陌生的脸仍然厌恶,她只握着胡丹的手,柔声说:“你终于醒来了。” 胡丹说:“我到底做了些什么事?我都记不起来了,我是不是做了一个恶梦。” 陆小丹喃喃地说:“你不是做梦。” 胡丹说:“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陆小丹松开了他的手,指着躺在房间里另一张床上的廖虹说:“你问她吧,你一直跟着她在一起的。” 廖虹咬着牙,脸很清秀,伤口虽然包扎了,却还是很疼,这时淡淡的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映得她的脸变成灰色,她感觉自己的力气越来越小,一点点摸不着的东西正随着空气慢慢地从自己身上流走,永远不再回来。她也在望着胡丹,望着这个她唯一爱过的男人,可是这个男人已经陌生。廖虹说:“你应该还能记得我,我们曾经在玉门关见过面,我名叫廖虹,那个时候是小店的老板娘,其实我是桃花林的杀手。” 胡丹给了她一个笑容,说:“我记得的,还是你卖给我两块镜子,我还偷喝了你的好酒。” 胡丹说的是事实,虽然廖虹早已经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可她还是忍不住伤心,快一年的日夜相待,多少次生死相依的恋人在此时她爱的人居然就只记得在很久很久以前他们之间发生的一件小事,廖虹泪流满面,但很快释然了:“他能够回到他自己的生活,不正是我一直希望的么,我为什么心还这么疼痛?”泪花满面的她忽然笑了,尽量用她以为最美丽的笑容给已经不再是自己恋人的一个男人:“你只是中了姜老鬼的迷药,做了一些不开心的事而已,幸好现在所有的事都过去了,你还会是那个浩然正气的七浪子之一的胡大侠,天下少年英雄的楷模。” 胡丹笑着说:“听廖姑娘这样说来,这段日子里廖姑娘一定帮过我不少大忙,胡丹在这时向你道谢了。” 这一次廖虹没有说话,只是笑,笑得满脸是泪。 往事,最不堪回首的是往事,世界上有什么事可以比将两个曾经深爱着的男女变成陌生人更残忍呢。 然而这一切都是事实,永远成为过去的故事。 陆小丹叹息着说:“她不仅帮了你许多忙,最后这一次在河边,她还替你挡了无数要命的刀剑。” 胡丹精神一振,凝神望着廖虹,他的脸上一片沉默,良久才说:“多谢。” 廖虹缓缓闭上眼,却没有将泪水一起闭上,泪水仍然从她的眼眶里渗了出来,她缓缓地说:“不要对我说多谢,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 是呀,为了心爱的男人,无论做什么事,对于廖虹来说都是心甘情愿的,那怕是付出自己的生命,她也绝对不会后悔,因为她知道,做为一个杀手,能够得到一场爱,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事啊。 胡丹认真地说:“施恩不图报——无论如何,在下永不敢忘记姑娘大恩的。” 廖虹挥着手,没有说话。 她在回忆着以往与胡丹在一起的岁月,那些岁月,填满了她整个的人生。 陆小丹见胡丹欲起床来,忙扶着他说:“你再躺几天吧,你的伤——” 胡丹说:“我没事。”他咬着牙慢慢地让自己站了起来,挺直胸膛,忽然猛地朝着廖虹的方向跪拜下去,连陆小丹拉也没有拉住,胡丹抬起头来说:“大丈夫生于天地,决不可忘恩负义,如果廖姑娘有什么事需要在下帮忙,但请吩咐,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廖虹再也忍不住,放声抽泣起来。 门外这时传来叶败的声音:“小坏蛋醒了没有,快叫他滚出来,让大伙们看看他照样还是个生龙活虎的狗熊模样。” 胡丹听到叶败的声音,立时笑出声来,在陆小丹扶持下站了起来,叫着说:“叶兄,我醒了。”叶败一溜烟般钻了进来,那片木门忽然碎成了五六片,叶败一眼看见胡丹好好地站在地上,大喜着说:“原来你真的不会死,太好了。” 胡丹笑着说:“那是当然,好人不长命,坏蛋活千年。” 叶败连连拍手,大叫说得好,但很快又皱起眉头来,说:“你怎么还是这张脸?” “什么?你在说什么?”胡丹吃了一惊。 陆小丹缓缓地说:“你的脸易容了。”说着拿出一直放在身上珍藏的那块铜镜,递给胡丹,胡丹接了过来,往里面一看,立时呆了,失声说:“这是谁的脸?我又是谁?” 陆小丹叹了口气,叶败摇头说:“这是我大师兄颜红衣的脸。” 胡丹吃惊地说:“颜红衣?桃花林第一杀手颜红衣?” 叶败点头,陆小丹也点点头。 胡丹呆了呆,说:“我怎么会有这张面具,我要把他取下来。”说着伸手往脸上抓去,一手抓着温暖的皮肤,根本就没有任何地方有人皮面具的痕迹,这张脸已经在他的脸上生根了,他找了大半天,也没有任何办法,他不用去问别人了,他做不到的事,别人肯定不知道。他长叹了一口气,瘫软在地上,一时不知道如何是好。 直到这时,廖虹才说:“这是桃花林的独门易容术,没有人可以解的,天下绝对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化解的易容术。” 胡丹怅然若失,茫然地望向叶败,叶败是知道这件事的,他只好点头,他不想骗胡丹,没有人比叶败更清楚这件事了,姜老鬼不止一次对他们这几个师兄妹说过,这种面具只要是贴在一个人脸上,几天后就如同生了根一般,要想取下来,只有连同他自己的那张脸一起剪下来。 风似乎静止了,场地上一片寂静,不知过了多久,胡丹低下了头,再抬起头的时候,脸上又似乎有了笑容,声音也变得轻松起来,他笑着说:“这也不错,我活了一辈子居然能有两张脸,也不算虚度年华了。” 说完这话,便朝着门外走去,他受的伤是很重,每走一步都觉得痛彻心扉,但无论怎么疼痛又如何比得上心疼呢,一个人活着,如果活着的不能用他自己的脸,一个人活着整天要背负着另一个人的面具生活,他的一生还有什么叫做乐趣呢?叶败在他身后大叫着说:“小坏蛋,你要去做什么?” 胡丹没有回头,说:“这里太吵了,我真找个地方一个人静一静。”说完,走得更快了,胸口的伤口又慢慢地流出了血,他没有去看,身体痛不欲生,他也没有去管,他只当自己已经麻木了。陆小丹没有说话,她跟在胡丹的身后,她不想再离开胡丹了,再也不想让胡丹离开自己了。 门外的人没有散去,几个一群几人一堆地在小声地交谈着什么,没有人注意胡丹,胡丹不知什么时候披上了一件店小二的衣服,又披散着头发,他从人群中走过去,也没有人认出他来,陆小丹在他身后很远跟着,群雄只是打量陆小丹一阵,胡丹早已不知去向了。 胡丹与陆小丹都走了,整个豪华宽敞的客房只剩下叶败与廖虹。叶败对这个小师妹没什么记忆,杀手便是这样,他们从来不多说几句废话,但是此时叶败很敬佩廖虹,因为叶败亲眼看到廖虹为了一个男人居然用身体去挡住可能要她命的无数的剑。 能得到叶败的敬佩是件不容易的事,叶败真正佩服的人放眼江湖上并没有几个。 但他真正佩服眼前这个看上去受了重伤的师妹。 叶败说:“我想问一件事,胡丹是不是真的将阿伯杀死了?” 廖虹说:“阿伯?没有,颜红衣在侠客山庄就只杀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程忠义。” 叶败皱眉说:“但是如今天下谁都知道鬼王,阿伯以及程忠义全让颜红衣——也就是胡丹杀死了,难道这不是真的?” 廖虹不知道在想着什么,她喃喃地说:“天下有谁能够同时杀死三个几乎是无敌于天下的高手么?谁能?” 叶败也不知想什么去了,不再追问这个话题,停了一会,才说:“我还想问一句话?” 廖虹说:“嗯,你问吧。” 叶败说:“颜红衣怎么会是胡丹呢?” 廖虹不说话了,她不想将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包括她最爱的胡丹,她要将这件事当成一件她最珍贵的宝贝随着她而存在而消失去,永远不会有别人知道。经过快一年的交往,没有人比廖虹更懂得胡丹的心,倘若胡丹知道了那一切,胡丹一定会那怕是付出他自己的性命,也要留在她身边的,当然,到了那时,无论谁想杀廖虹,胡丹一定会站在她这边的,但她不想那样去做,她不要自己心爱的男人永远背负着欠着的债,委曲地活着她的面前,从她下决心说出那句‘颜红衣就是胡丹’的话后,她就已经决定让她与胡丹的所有一切随着那句话永远成为过去,胡丹有他自己的快乐与往事,她与他本来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他们只是做了一个同样的梦。她爱着他,这种爱不是用什么言辞可以表述的,她只要胡丹能够像以前一样快乐与满足就足够了,自己心爱的男人永远开开心心地活着,她还能有什么要求呢?最重要的是,她清楚地知道,在河边,胡丹吻她的时候,聂小雪那脱手一剑已经刺伤了她的心脏,虽然有无数的良药,但廖虹做为一个一流的杀手,她已经看到了生命的尽头,应该已经没有几日了,既然已经要离开这个世界,离开自己最心爱的陌生人了,又何必让心爱的人受一辈子心灵之苦呢,她不说,天下就没有人可以知道这个秘密,这件事,永远只会变成一个谜,一个关于叫做-爱的谜语。 第五十七章 斩不断的情缘(1) 胡丹呆坐在河边,手中轻抚着一柄雪白的剑,透彻的河水映射着他那张让他自己都有些陌生的脸,陆小丹 坐在人身后几步远,正望着他的背影。 “你为什么要跟着我?” 胡丹有些冷漠地说,他还是第一次用这种冰冷的语气对心爱的女人说这种话。 陆小丹仿佛没有听到,她仍在看着胡丹的背影发呆。 胡丹站了起来,声音有些颤抖,说:“我不再是胡丹了,胡丹已经死了,你还缠着我不放,到底是为了什 么?” 陆小丹抬头望着胡丹,眼中已有泪,她颤声说:“我——” 胡丹知道此时如果不对面前的这个女孩子冷漠一些,此后只怕再也由不得自己了,于是声音更冷了:“我 现在很烦,我想一个人静一静,你别跟着我,你走吧,我不想再看到你了。” 陆小丹呆了一会,摇摇头说:“我不走。” 胡丹咬着牙说:“我是杀手颜红衣。” 陆小丹想了想,说:“你不是,你是胡丹。” 胡丹忽然握紧了剑,大声说:“你再不走,我一剑杀了你。” 陆小丹一点也不觉得害怕,柔声说:“我也很烦,活着好累,你杀了我吧。” 她声音里没有一丝惧意,仿佛生死对于她来说一点儿也不在乎,在她的心中,原来那个对自己温柔可爱的 胡丹已经不再了,胡丹已经死了,她活着与死去都无所谓了。 胡丹嘴唇都咬出了血丝,对着苍天狂吼一声。 陆小丹说:“我好怀念过去的那些快乐时光,和以前的那个有着阳光般笑容的你。” 胡丹叹息着说:“你还是走吧。” 陆小丹说:“我不想走,我真的不知道该到那里去。” 胡丹说:“给我个理由。” 陆小丹说:“因为你是胡丹。” 胡丹倒了下去,直直地倒了下去,他再也不想说话了,陆小丹抚摸着他的长发,依偎在他的怀中,也慢慢 地闭上了双眼,夜色很美丽,陆小丹的梦更美丽,她的要求一直都不高,她只是梦到了胡丹,梦到了以前 的那个有着阳光般笑容的胡丹,这就已经足够她温暖无数个日日夜夜了,但她醒来时,胡丹已经不在了。 胡丹竟然不辞而别去,他只留下了一张纸,纸上写着几句话:“胡丹已经死了,你苦缠着颜红衣做什么? 颜红衣并不是胡丹。” 这几句话陆小丹似懂非懂,忍不住泪如雨下。 “传萧贵。”皇宫殿里一音高似一音的声音从里堂传了出来,萧贵站在金碧辉煌的皇城门口,麻木地任由两名他以前的 手下带他入宫,叶离群高高端坐在后花园的花朵之中,眼中分明有几份不屑之色,萧贵望着叶离群,眼中不由闪出了怒火。 谁也不能忘却仇恨,尤其是灭门之仇。 叶离群淡淡笑意,望着萧贵,喝了一口冰凉的花蜜茶,笑着说:“萧大侠一路劳累了,赐座。” 萧贵也不客气,冷漠地坐下,叶离群接着说:“给萧大侠上茶。” 立即有一名姿色少女端过一杯香味浓厚的茶,萧贵伸手抓过,忽然感觉手内透入一股凉意,大吃一惊,随手将手中茶杯朝着叶离群挥出,不及近身,就让一名红衣侍卫伸手接下,接着,萧贵只觉得脑中一片昏迷,全身无力,身后猛地窜出几名手握利器的侍卫,扑上来就将他死死抓住。 叶离群冷笑着说:“将萧贵带入天牢,明天午时开刀问斩。” 萧贵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时分了,他一醒来就看到面前的景物,便想起了昨天的事,他好恨自己居然还相信一个灭了自己一家的仇人,还将自己送入了死牢。又恨又怒,大吼叫着说:“来人啊,人都死那里去了,叶离群,你他妈的王八蛋,快放老子出去。” 一连叫了好几声,却连半个人影也没有出来,倒将一名睡在他左侧的老人给吵醒了,那老人一头白发,满脸伤痕,不知已经在这里面呆了多少年头了,他抬起了头,叹息着看着面前的年轻人,叹息着说:“小兄弟,慢慢坐吧,时间长着呢,我来这里这么久,还从来没有见到过一个从这里活着离开的人。” 萧贵盯着他,说:“叶离群这个阴险小人,居然下毒——” 那老人笑着说:“使毒又怎么了,他使毒他可以好好地活着,你是个英雄好汉却只能呆在死牢里等待死亡。” 萧贵大怒:“你——” 那老人大笑着说:“说中你的心事了,哈哈,我怎么了,老人家我说错了话没有?” 萧贵哼了一声,心中却想:“这老头说的不错,江湖险恶,只因我太相信叶离群了,如果我不——”那老人说:“怎么不说话了,说中你的心事了?” 萧贵叹息着无语。瘫痪在地。 那老人说:“古人云,朝闻道,夕可死,可是要你这般年龄的小子懂这个深道理的确是难为你了,只是我真的不明白你是为了什么而得罪当今皇帝的?” 萧贵惊声,说:“你怎么知道我得罪了皇帝?” 那老人说:“你难道没有看出来,这是什么地方,要不是朝中重犯,或者是身有重大身份的人岂能进到这里面来。” 萧贵说:“那前辈是——” 那老人说:“我就是前朝刺杀皇帝的三名杀手中的老大,只可惜他们都死了——” 萧贵失声说:“前辈便是剑无羽?” 那老人似乎有些得意,笑着说:“告诉你便何妨,二十年前,老夫与江湖刀手,回魂枪三人杀入宫中,八千侍卫,三万官兵我们如入无人之中,当朝皇帝昏庸无能,残害 第五十八章 斩不断的情缘(2) 第十六章 斩不断的情缘 胡丹呆坐在河边,手中轻抚着一柄雪白的剑,透彻的河水映射着他那张让他自己都有些陌生的脸,陆小丹 坐在人身后几步远,正望着他的背影。 “你为什么要跟着我?” 胡丹有些冷漠地说,他还是第一次用这种冰冷的语气对心爱的女人说这种话。 陆小丹仿佛没有听到,她仍在看着胡丹的背影发呆。 胡丹站了起来,声音有些颤抖,说:“我不再是胡丹了,胡丹已经死了,你还缠着我不放,到底是为了什 么?” 陆小丹抬头望着胡丹,眼中已有泪,她颤声说:“我——” 胡丹知道此时如果不对面前的这个女孩子冷漠一些,此后只怕再也由不得自己了,于是声音更冷了:“我 现在很烦,我想一个人静一静,你别跟着我,你走吧,我不想再看到你了。” 陆小丹呆了一会,摇摇头说:“我不走。” 胡丹咬着牙说:“我是杀手颜红衣。” 陆小丹想了想,说:“你不是,你是胡丹。” 胡丹忽然握紧了剑,大声说:“你再不走,我一剑杀了你。” 陆小丹一点也不觉得害怕,柔声说:“我也很烦,活着好累,你杀了我吧。” 她声音里没有一丝惧意,仿佛生死对于她来说一点儿也不在乎,在她的心中,原来那个对自己温柔可爱的 胡丹已经不再了,胡丹已经死了,她活着与死去都无所谓了。 胡丹嘴唇都咬出了血丝,对着苍天狂吼一声。 陆小丹说:“我好怀念过去的那些快乐时光,和以前的那个有着阳光般笑容的你。” 胡丹叹息着说:“你还是走吧。” 陆小丹说:“我不想走,我真的不知道该到那里去。” 胡丹说:“给我个理由。” 陆小丹说:“因为你是胡丹。” 胡丹倒了下去,直直地倒了下去,他再也不想说话了,陆小丹抚摸着他的长发,依偎在他的怀中,也慢慢 地闭上了双眼,夜色很美丽,陆小丹的梦更美丽,她的要求一直都不高,她只是梦到了胡丹,梦到了以前 的那个有着阳光般笑容的胡丹,这就已经足够她温暖无数个日日夜夜了,但她醒来时,胡丹已经不在了。 胡丹竟然不辞而别去,他只留下了一张纸,纸上写着几句话:“胡丹已经死了,你苦缠着颜红衣做什么? 颜红衣并不是胡丹。” 这几句话陆小丹似懂非懂,忍不住泪如雨下。 “传萧贵。” 皇宫殿里一音高似一音的声音从里堂传了出来,萧贵站在金碧辉煌的皇城门口,麻木地任由两名他以前的 忠良,杀人成性,我们三人杀入宫中,去 取昏君之首,怎奈那宫深似海,我们寻觅了一天一夜,竟然也没有寻到那昏君呆在何处,最后只得冒死杀 入龙庭,在清晨皇帝早朝的时候施展杀手,三人分工,我专对付皇帝,谁知我杀入之后,满朝都是人,我 一时大意,让一名大力士扑了上来,一把将我抱住,我一掌击碎他的头,可他的尸体居然也是死死抱着我 不放,就这样我才失手了,回魂枪与刀手两人听人说逃出宫外,不知所去。” 萧贵叹息着说:“前辈当年是何等英雄,只可惜晚辈——” 剑无忌笑着说:“你怎么了?你还年轻,我敢断定,天无绝人之路,一定会有人能救你出去的,你想杀这 小昏君,也不是没有机会。” 萧贵苦笑着说:“救我?笑话。” 剑无忌说:“你不相信?如果有人能够救你呢?” 萧贵说:“没有人的,我活在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多余的,我根本就没有一个朋友。” 剑无忌说:“没有朋友就只有死路一条么?只怕未必,只要你相信我,十日之后我定让你重见天日。” 萧贵大喜说:“真的?” 剑无忌说:“不错,只要你肯给我去做一件事,我可以保证你平安走出这个地方。” 萧贵说:“请讲。” 剑无忌说:“替我去找一个人,告诉他一句话。” 萧贵说:“那个人是谁?又要告诉他什么话?” 剑无忌说:“这个人名叫胡酒,这句话是——” 萧贵失声说:“什么,胡酒?” 剑无忌说:“怎么?你不认识他?” 萧贵说:“不是,我只怕找不到他。” 剑无忌说:“找不到也要去找,因为这件事事关重大,可能会引出一场武林大浩劫。” 萧贵说:“这样啊,我试试看。” 剑无忌说:“如今应该是二十年中原武林与鬼城相约的时候到了吧,鬼王潘长天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便是 在月光照头之时,他如若用上十成的功力,他全身的穴道便会自动封闭,这件事只怕连潘长天自己也不知 道,现在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萧贵大喜,说:“真有此事?” 剑无忌说:“是有此事,但天下只有胡酒一个人有此本事让潘长天使出十成功力去对付,但几十年的时间 过去了,胡酒虽为天下第一剑客,但不一定能够战胜潘长天,也只有这个办法,可以让胡酒杀了他。” 萧贵叫着说:“真的,我若能够出去,我一定传给他,那怕是死,也要将话传到。” 正在这时,门外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剑无忌笑着说:“你瞧,终于有人过来了,是不是来看望你的。 ” 萧贵不由想到了叶舞容,脸上苦笑一声,来的人果然就是叶舞容,叶舞容的声音在外面传了进来:“你们 都走开吧,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许过来。” 几名官兵的声音:“是。” 官兵走后,叶舞容立即打开铁牢,萧贵只当她不存在一般,连望也没有朝她望一眼,叶舞容轻轻地走到他 的身边,淡淡地说:“萧贵,你还好吧?” 萧贵说:“还好,我还活着。” 叶舞容左右望了一眼,伏低身子说:“你快跟着我来,快走吧,我皇兄他——” 萧贵冷笑着说:“伴君如伴虎,我早料到他会使用这一招,但我却还是傻傻地过来了——” 叶舞容忍不住哭出声来:“我知道你是为了我,但你太傻了,一个人的生命比什么事都要重要。” 萧贵冷笑着说:“你真的想放我走?” 叶舞容说:“嗯,一夜夫妻百日恩,我永远不会忘记你的,你走吧,希望以后——” 萧贵却说:“收起你假惺惺的表情吧,我不会走的。” 叶舞容吃惊地说:“为什么?” 萧贵说:“自从我进了这间牢房之后,我就发誓不再欠你任何东西,今天你好心来救我,我感谢你,从今 之后,你我算是谁也不欠谁了,不再有关系了。” 叶舞容说:“你——” 萧贵说:“我怎么了?我只是个浪子,配不上你这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公主,便是我能不死,我也永远 不会原谅你的。” “为什么?你为什么还要这样做?” 萧贵说:“因为我讨厌你,滚,不然我一掌击毖你。” “你——” “滚。” 叶舞容哭着跑开了,远远听到她的哭声传了过来。剑无忌哈哈大笑着说:“好样的,年轻人,临死不屈, 是个好汉子,不要怕,只要你愿意帮我办好那件事,十日之后,你就可以平安离开了,来吧,我将全身的 功力都传给你。” 胡丹仍然在喝酒,酒对他来说已经是生命之中不可短少的一部分,他饮着酒,酒很苦,但能够打发时间, 让人忘记痛苦,胡丹就只要这个结果。 陆小丹就坐在他的对面,默默地喝着身边的茶水,她很少去望胡丹,因为她怕破坏了心中胡丹的形象,她 无法忍受一个心爱的男人一下子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但她没有离开,因为她也不知道若是离开胡丹之后 ,她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去。 面对胡丹的这个样子,陆小丹开始恨这个世界,恨胡丹,恨自己,恨所有的人与事物,但仇恨并不能让她改变什么,半响之后,一阵风吹过,酒店里忽然多了一个身材很高大的男人,这几天总有许多慕名而来求见胡丹的人,但这个男人不似是来拜访胡丹的,因为他手中正握着一柄刀,一柄小刀,脸上除了寂寞之外,什么表情也没有,陆小丹冷漠地站起身来,如果这个人若是来伤害胡丹的话,她就杀了他。 胡丹连头也没有抬,却说:“萧兄弟,萧大少请坐。” 这个人正是萧大少,萧大少笑着说:“欣闻胡兄安然无恙,老天有眼,再让小弟得见胡兄。” 胡丹说:“萧兄说笑了,来,陪兄弟喝一杯。” 萧大少说:“不必了,我还有事,只说一句话我就要走。” 胡丹抬起了头,看着萧大少一脸肃穆,说:“什么事,需要帮忙么?” 萧大少摇摇头说:“我没事,只是冷风吹今年最后一天会去羞光山庄杀令尊。” 胡丹惊叫着说:“什么?我父亲在羞光山庄?” 萧大少说:“不错,令尊曾经遇到过叶败,说让胡兄今年最后一天去羞光山庄会见他老人家,如今天下不知有多少人都知道了此事。” 胡丹又惊又喜:“他终于想起来要见我了。” 萧大少想了一会,接着说:“还有最后一件事,金姑娘已经不在万花楼了。” 胡丹淡淡地说:“哦,她现在在那里?” 萧大少说:“不知道,她说她要去一个永远没有人可以找得到的地方去,她说她不再想见到任何人,以后你不必再去万花楼了。” 胡丹说:“可我还是可以去万花楼找兄弟们喝酒呀。” 萧大少说:“小四爷已经半年都没有去过万花楼了,想必以后也不会再去了,我也要离开了,胡兄若再去万花楼,只怕会让你失望了。” 胡丹说:“你想去那里?” 萧大少说:“飘泊四方,我自己也不知道要去那里。” 胡丹低头喝酒,用酒来压抑自己的痛苦,等待他抬起头来的时候,萧大少已经走了,他们之间从来就不曾有过道别,虽是朋友,一个人想离开的时候,自己就走了,另一个人也不会责怪他,胡丹以前经常这样。胡丹当然也不会怪他,每人都有自己的未来与生活,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再好的朋友,再纯的夫妻,也终有一天会分开。胡丹只去喝酒。 (由于电脑出了些故障,现在应该恢复原状了,幸好有底稿,此书不会成坑,只是三部后一些章节内容不够细节描述,望见谅。今天接上。一更 第五十九章 斩不断的情缘(3) (二更至。 叶败站在门外喝酒,他的酒量不好,但他今天只想多喝两杯,他连自己也想不到有一天会沦落到去照顾一 个女人,照顾一个别人的女人。他想走,却不能走,廖虹确实需要别人去照顾她。而廖虹没有一个朋友, 认识她的人不是怕他,就都只想她快点死,她重伤在身,已隐隐一息,如果不是叶败找来救命的灵药,只 怕连昨晚上也过不去,此时她正躺在床上不停地咳嗽,全身发着高烧,让叶败看着大皱眉头,直叫‘女人 真是麻烦。’ 月亮升起又落,落了又升起,直到廖虹躺在床上的第三个月亮升起的时候,廖虹忽然叫进叶败,说:“我 要见胡丹。” 叶败怔了怔,说:“小坏蛋有什么好见的,他又不是你的大师兄,这三天里他才来看过你三次,今天已经 来过了,他不会来见你的,因为你是杀手廖虹。” 廖虹声音有些凄凉,但意志坚定,说:“你叫他过来见我,我一定要见到他。” 说到最后,声音似乎是在哀求般,叶败心神一振,像从没见过廖虹似地定定地看着她,在他眼中,桃花林 的杀手与别的人是不同的,杀手没有感情,不懂感恩,不会哀求,可今天他发现自己错了,叶败咬着牙说 :“小坏蛋现在正与陆小丹在一起,你虽救了他的命——但是——他现在心情不好,他不会来见你的。” 廖虹泪流满面,忽然爬了起来,对着叶败叩头说:“三哥,我求求你了,我一定要见胡丹一眼。” 叶败看着满脸是泪水的廖虹,只觉得浑身热血沸腾,跳了起来,扶起廖虹,一边疯狂地击打自己的脸,一 边说:“你这是在折我阳寿,千万不可,你要我做什么,我拼命也要帮你办到,你千万不能这样,我这就 去,胡丹不肯来,我拼了老命也要将他拉来。” 叶败飞一般地冲出了破庙,胡丹还在喝酒,陆小丹已经很倦了,可她还强打着精神,不让自己睡着,在陪 着胡丹,一见叶败匆匆忙忙地走了进来,冷冷地站起身来,脸色一变,胡丹也发现了叶败,喝了一口酒, 淡淡地说:“叶兄,怎么跑这么急?” 叶败一把拉着胡丹的手,说:“有人非要见你一面。” 胡丹说:“是谁?” 叶败说:“问那么多干什么?见一眼就可以了。” 胡丹说:“我不想见任何一个人,让他走吧。” 叶败大怒说:“这个人你非见不可,不然你杀了我我也要将你拉到她身边去。” 胡丹有些奇怪,叶败从来不对别人假以颜色,今天是怎么了?于是便说:“这个人是谁?” 叶败想也没想:“廖虹。” 胡丹脸色一变,忙说:“她怎么了?” 叶败说:“你去看看就行,我怎么知道。” 胡丹说:“快点,我去见她。” 廖虹脸色苍白,气喘吁吁,全身冷汗直冒,却静静地看着这个曾经让她迷恋也同样陪着她四处流浪的男人 ,泪水忍不住流了一脸,她用尽全力想坐起来,胡丹忙按着她的双肩,说:“别乱动,小心身体。” 廖虹不动了,安静地躺了下去,胡丹轻叹一声,将手轻轻地搂着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女人。廖虹躺在胡丹 温暖的怀中,失神地望着胡丹,眼中现出了一丝笑容,喃喃地说:“胡大侠,我——” 胡丹笑了笑,说:“不要叫我大侠,我是你的师兄颜红衣,你叫我师兄就好了。” 廖虹不觉脸就红了,一把抓着胡丹的手,欢喜地说:“你不怪我?” 胡丹笑着说:“我怎么会怪你?我的命是你用命换回来的,你为我做的太多,我感激都来不及,怎么会怪 你呢?你想太多了。” 廖虹说:“可是我曾经让你——” 胡丹好象知道她要说什么似的,捂着她的嘴唇说:“什么也不要说了,我只记得你为了我付出了太多,没 有了你,也许我早就不在这个世界上了,你也要记住,你没有错,无论你做了什么事,你永远都没有错。 ” 廖虹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这笑容好美丽,却好感伤。胡丹望着她的笑容,说:“你有没有发现自己有多 美丽?” 廖虹又脸红了。她这才发现叶败与陆小丹不知什么时候都离开了,空荡荡的破庙里就只有他们两个孤独的 身影,看着胡丹,心呼呼直跳起来,支吾着说:“我——” 胡丹轻抚着她的长发,柔声说:“你好傻,你本来可以活得好好地,都是为了我,你才会变成这样子的, 不过还好,一切都过去了,现在再也没有人会伤害你了,我不会再让你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了,永远都不 会了。” 廖虹摇摇头,凄楚地笑了笑,说:“我知道你在骗我,可我真的好开心,你知道的,我是个杀手,杀手是 不应该有感情的,杀手是不应该去喜欢一个人的,可我却喜欢你,一直都是。” 胡丹拥抱着她,将她的紧贴在自己的脸上,柔情似水地说:“我也喜欢你,我们俩之间曾有过那么多美好 的回忆,我们以后永远在一起,不再分离了。” 廖虹叹息着说:“不要再安慰我和哄我开心了,我已经已经觉得自己像活在天堂一般快乐了——你知道为 什么我一定要见你最后一面么?” 胡丹脸一下子白了,心如刀割,却强颜笑着说:“傻瓜,什么最后一面,以后我经常陪着你去玩,我们去 江南看花,去——” 廖虹又笑了,笑着说:“听着你说这样的话我好开心——我虽然也是个喜欢听假话的女孩子,可是我并不 傻,我已经活不过今晚了,所以我才急着叫叶败找你——我必须要见你最后一面。” 胡丹忙说:“不,不,你不会死的,你会长命百岁的。” 廖虹说:“不要——不要再说这些了,我还有一件事没有办好——我怕我已经坚持不了多久了。” 胡丹见她脸色坚毅,知道她所要说的一定是件很重要的事,于是便说:“你说吧,无论什么事,我一定帮 你做好。” 廖虹定定地看着胡丹的脸,说:“现在你的这张脸是很英俊,可我更喜欢过去你的那张脸,那才是我真正 喜欢的男人的脸。” 胡丹惊喜地说:“你有办法?” 廖虹即不点头也没有摇头,只是说:“那就要看你了。” 胡丹说:“哦。” 廖虹缓缓地松开胡丹的手,眼睛望着窗外的远处,忧伤地说:“传说中,这种易容术是天下无双的,如同 中了丹顶红巨毒般是没有解药的,因此许多人宁可死也不会贴上这种面具,所以这种面具的制法并不鲜为 人知,但却有一种解法,独一无二,天下无双的解法,在别人眼中看来,这并不是解法,因为这样的事太 少了,所以流传至今仍然大家都相信这种面具是没有解法的。” 胡丹不说话,他知道廖虹一定会说下去的,虽然心中奇怪,却知道廖虹一定有解法的,不然她不会说这么 多的废话给自己听。 廖虹接着说:“这种面具由于制作极难,加上其中所用到的药材极其稀少而且非常珍贵,所以据我所知, 天下已只有一个人会做这种面具了,而这个人只听姜老鬼的,姜老鬼只让给杀手做,且先用另一种药物让 欲用这种面具的那个人忘记以前的一切,做一个没有回忆的杀手,这样一来,便是让这个杀手去杀了自己 的亲人,都不会有人知道,一旦贴上这种面具之后,如果再想回到他以前的颜面,几乎是做梦,因为这种 面具的解药是他贴上这种面具后他爱人的血,而且必须是两个人同时彼此相爱才可以,试想天下有什么人 会去爱上一个没有情感冷面的杀手,又有那一个冷漠无情的杀手会真心去喜欢一个女孩子呢,最重要的还 是——又有那一个女孩子能够为了一个披着别人脸面活着的杀手而献出自己的生命呢?” 胡丹已经知道了些什么,忙说:“如果那个女人是你,我宁愿一辈子——一辈子都不回到我以前的脸。” 廖虹没有理睬他,忽然站了起来,朝一边走去,一边说:“也许你会认为这只是神话中才有的事,可确实 有这么一回事,我初时也不敢相信,但那个制面具的人临死之时告诉我的,我不能不相信他,看到你将鲜 血为救冷芳芸的时候,我才是真正的相信了,这绝对不会是神话中的故事,这一定是真的。” 胡丹如同见了鬼似地大叫着说:“不,我没有爱过人你,我讨厌你,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廖虹满脸怜爱地一笑,说:“你越是这样说,我便会更加相信自己说的没有错。” 胡丹一把抱着她,大叫着说:“你不能这样做,你要好好活着——” 廖虹轻抚着胡丹的脸,说:“你不难受么?好好地一个大男人,一个扬名天下的大英雄,却要用别人的脸 来过日子。”说着不自觉地流出眼泪,接着说:“谁又想死呢?谁又想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呢?好死不如 赖活着,一个人活着,才有,才会有未来,可是——” 胡丹疯也似地说:“你不要再说了,够了。” 廖虹说:“不,我还要说,我怕今天过后,我永远没有机会和你说话了,我是个杀手,一直活在寂寞与痛 苦的回忆之中,以前我最恨那些自以为是却又在江湖上拥有着好名声的大侠们,所以我一见到有人在江湖 上有好名声,心里就不好受,所以以前我曾经几次都想杀死你,因为你不仅为人正直,且心地善良,宁可 自己受到伤害,也不去伤害任何一个人,那怕是陌生的人,我本来以为这一辈子不会爱上任何一个男人了 ,就这样平平淡淡地死去,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喜欢上你,那次你们去了大沙漠的时候,我也去了,不过我 迷路了,就在你救冷姑娘的那个茺山坡地里我困了三天三夜,正是我快要放弃的时候,你出现了——我虽 然救了你,其实也同样救了我自己,若没有你,我绝不敢相信自己会有那么大的毅力离开那个地方,挣扎 着逃出大沙漠——在救你的时候,我就在想,今后无论你对我怎么样,我都不会怪你,你不必为我而内疚 ,因为你根本没有错,也没有欠我什么,也因为我爱你,为自己心爱的人做任何事都不会去计较的,对不 对?现在,我知道我自己不行了,我很庆幸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天里有你陪我度过,你又对我说了那么多 我好喜欢听的话,不管是真是假——我都很开心,我真的好开心——我一辈子都没有这样开心过,不必为 我难过,我对你只有感激。” 胡丹摇头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傻呢,你的伤——” 廖虹说:“我是个杀手,杀手最懂得自己能够活多久的。”说着回过头去看着胡丹,一字字地说:“恢复 你原来的那张脸必须要用我的血涂满你脸上的那张面具我,然后——” 胡丹猛地朝后退了几步,疯狂地叫着说:“你不要再说了,我不要听。” 廖虹忽然出手,虽然她受了重伤,这一出手却是极快,一把扣着胡丹的脉门,猛地一拉,反手往胡丹身上 猛点,顿时将胡丹身上的几处大穴全都点住。胡丹迎面而倒,廖虹一把抱起,两人一齐摔倒在地,廖虹触 到了伤口,张口吐出了一口鲜血,胡丹呆了,想张口说些什么,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廖虹轻轻地将胡丹 平放在胸前,反手从自己怀中掏出一柄雪白的小刀,对着胡丹展颜一笑,胡丹顿时一张脸全白了,双眼瞪 圆,廖虹说出她这一生最后话。 “忘记我,不要为我难受,记住你是胡丹,那个廖虹最喜欢的男孩子。” 说完这句话,刀闪电般刺入她雪白的胸膛,鲜血飞沾而出,化成无数朵五彩缤纷的血花,染红了胡丹所能 看到的天与地,胡丹只觉得整个世界一下子变得格外眩目,紧接着,一个柔软的身体倒在他的怀中,胡丹 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第六十章 神龙绝迹(1) 廖虹死去的第七天,一直守在廖虹坟前的胡丹忽然失踪了,连一直呆在胡丹身侧的陆小丹也不知道胡丹是什么时候走的,他不辞而别去,仅留下一封书信给陆小丹。 “小丹,我走了,我要去一个地方做一件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是否能够做好的事,我没有告诉你,只是因为这件事必须是一个人去做的,原谅我不辞而别去,如果我能够活下去,今年冬天的最后一天我会去羞光山庄见我父亲的。胡丹字。” 陆小丹呆呆地看着书信许久,叶败咬牙说:“这小坏蛋一定是去见他的女人去了,下次见到他一定先打断他一条狗腿再说。”想了想,接着说:“不过一下子到那里才能够找到他呢?”陆小丹理也没理他,将书信小心地收藏好,放入衣袋里面,便向一边走去,自始至终,将叶败当成无物。叶败呆呆地看着陆小丹逐渐去远,忍不住叫了起来:“陆姑娘,你要去那里?” 陆小丹没理他,缓缓地朝着前面走去。 叶败很是扫兴,忽然心想:“不会嘛,胡丹走了,不要她了,她可别想不开,去寻死——啊,不对,她一定是去寻死,不行,一定得挡住她。”脸色一变,跳起身来,大叫着说:“陆小丹,你给我站住。” 陆小丹仍然如同没有听到,叶败当然也不敢相信陆小丹会乖乖地听他的话,说完那句话后,人就飞快地朝着陆小丹冲去,挡住了她的路。陆小丹给了叶败一个白眼,冷漠地说:“你要做什么?” 叶败着急地说:“你可不能死,你死了胡丹怎么办?” 陆小丹当面前这个人头脑有毛病,她其实只是想一个人静静,她不想呆在除了胡丹之外的任何一个身边。听到叶败胡言乱语,也不理睬,使出轻功,叶败轻功虽好,可追了一路,却再也寻不到陆小丹的身影,从此之后,在江湖上,胡丹又似以前那一次一样,不知所去,仿佛他就从来不曾出现过。陆小丹也不见了,只有叶败,整天到处说:“不好了,胡丹不见了,陆小丹自杀了。”而当别人问他原因时,他却只有傻笑。 晚秋。 这一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叶败手捧着一块西瓜,坐在无名的山坡上,山坡上水木茂盛,微风吹拂着,正是避暑胜地,叶败一天有十多个小时都是在这里度过的。 这天上午,他刚想躲下去休息的时候,便听到有人在远处大叫着他的名字,他想装做听不到,可是那声音越来越近,没办法,他只有让自己坐下去,等待那个人的来到。 来人是一个劲装汉子,叶败用白眼看着他,不怀好意地握着手中的剑柄。 那人跑到他面前,大叫着说:“叶败,有一个人要见你,你快跟我来。” 叶败冷笑着说:“你是什么东西?老子可不认识你,我为什么要跟着你走?” 来人一怔,接着便说:“如果你真不肯去,那也随便你。”说完,大步就走,连望也不再望叶败一眼,这一下,叶败奇怪了,若这人苦苦地哀求他去,他绝对不会去的。但是这个家伙看上去好象比叶败还要傲气,这可怪了,叶败再也躺不下去了,心想:“我且跟上去,看是什么人物想见老子。”他这样一想,便站了起来,跟着那人走了好远,奇怪的是那个人一直没有回头,像是根本不知道身后有人跟着一般。走着走着,两人全走入了一个洞穴里面。 叶败生平还没有什么事可以让他害怕,所以想都没想就跟了上去。 洞越来越黑暗,叶败只能靠耳朵听到对方的脚步声音,才能确定方向。两人一路无路,不知走了多远,忽然在一个转弯处,叶败一不小心在石壁上碰了一下,由于走得急忙,这一碰可不轻,不由哎呀叫出声来。就在这时,前面有人扬声说:“叶败来了没有?” 叶败正在恼怒之中,心想自己怎么这么笨蛋,跑这个鬼地方来见什么人,见到有人提到自己的名字,不由破口大骂:“是那个乌龟儿子直呼老子的大名,老子来了又怎么样了?” 那声音说:“哦,来了就好,叶败,现在我命令你去做一件事。” 叶败哈哈大笑着说:“命令我去帮你做事?哈哈,笑死老子了,老子凭什么要听你的?” 那声音也没有生气,说:“姜老鬼有没有曾与你说过,如果你见到一块令牌,无论那个令牌的主人叫你做什么事,你都得去做,对不对?” 叶败一怔,说:“没有这一回事。” 那声音说:“我现在便是这块令牌的主人,我是九爷。”那个自称九爷的人接着说:“高长恨,野狗,高寒天,你们三个人出来说一句话。” 高长恨充满寂寞的声音立即响起:“叶败,从今之后,九爷便是我们的阿伯,他说的话,便是代表着阿伯。” 叶败听到高长恨的声音,吃了一惊说:“高长恨,真的是你?” 高长恨没有回答,野狗的声音说:“三师兄,事出有因,此事关重大,我们都在这里。” 叶败这才相信九爷的话没有错了,九爷说:“好了,你们都到齐了,很好,从今之后,桃花林便只有你们四个杀手了,幸好还不算少,已经足够了,阿伯以前吩咐过我,要我帮他做好这件事,既然人都到齐了,我就把任务全都告诉你们,出了这个洞之后,你们四人埋藏身份,入七王府,等待机会,替七王爷效力。” 众人无语,九爷接着说:“七王爷如今手握天下兵权,因新君粗暴无礼,不理人间疾苦,我们的任务就是推翻他,另立新君,此时正是大好时机,明天便是行动的第一天,也是唯一的一天,我们只许成功,不能失败,今夜你们四个人全都化装入七王府,听从命令,叶败,你不是一直当叶离群为心患之病吧,明天就由你亲自去杀这小子,高长恨高寒天两人去击挡宫内侍卫,野狗的任务是盗取玉玺。 七王爷府。 七王爷高坐首席,他身边坐着两名太师装扮的人,另有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在旁站着,七王爷微笑着说:“今天天气真好啊,潘师爷可准备好了?” 左边略显胖色的潘师爷笑着说:“哈哈,一切妥当了,只待一声令下,王宫之中所有的禁卫军便会瓦解。” 七王爷接着望向另外一名师爷,说:“那么姜师爷——” 那姜师爷说:“我已经安排了桃花林中四名杀手,此事但请放心。” 七王爷说:“如此甚好,那么我今天就去宫中求见皇上,哈哈。动手吧。” 第六十一章 神龙绝迹(2) 萧贵只觉得胸口热血沸腾,一股真气直入丹田,浑身舒畅得无法形容,不由长啸一声,声音竟然似穿过深墙,远远而去,久久不息,剑无忌哈哈大笑着说:“好了,现在你可以走了,只是千万不要忘记了我吩咐你去做的事。” 萧贵当即迎面拜倒在地,说:“多谢前辈大恩,小子有生之年,永远铭记在心。” 剑无忌说:“好了,别废话了,我知道你心不在地牢之中,如今你虽不能称为天下第一人,但天下能够胜你的对手只怕不多了,你可以走了。” 萧贵说:“走?我从那里走?” 剑无忌说:“你如今的内力已经足够击溃任何东西,区区石墙,岂可阻挡你之路。” 萧贵大喜,当即挥出一掌击在墙上,只听轰隆一声巨响,几尺的石墙居然被击开一个大洞,心中大喜,连忙掠到剑无忌的身边,大笑着说:“前辈,来,我们一起走。” 剑无忌苦笑着说:“我若是能走,十几年前就走了,那里还能等待到现在。” 萧贵一怔。 这时,门外传来有人的声音:“是什么声音?快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了?” 萧贵不敢迟疑,忙伸手去拉剑无忌的胸口,一手抓去,竟然觉得对方身体软若无骨,再定眼一看,不由放声大哭起来,原来剑无忌已经死去了。 数名官兵走了近来,一见石墙破坏,争相拔出刀来,打开牢门,朝着萧贵扑来。 萧贵大怒,一掌击出,立时将当前两人一掌拍飞,撞到石墙之上,接着又轰隆地露出了一个巨洞来,鲜血淋漓。余下官兵大惊失色,还来不及逃跑就让萧贵乱掌拍死。远处此时传来了大批官兵的叫喝声,萧贵也不敢多待,朝着剑无忌的尸首再叩拜几个响头,站起身来,在头钻出了石墙之外,门外是一片辽阔的自由之土地。 “什么?”孟飞盯着潘芊儿,惊喜地说:“你听说胡丹真的没有死?” 潘芊儿说:“嗯,这几天他一直就呆在洛阳。” 孟飞说:“那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潘芊儿说:“告诉你做什么?你想去找他,你相信只有他才能让你洗去污点,重新做人,可我偏不让你如愿。” 孟飞大怒,一掌击打在桌子之上,挺身而起,脸色铁青,眼睛几乎露出火光来,说:“你——你气死我了。” 潘芊儿却一点害怕的意思也没有,笑着说:“气死活该。” 孟飞又一脚踢倒一把木椅,大步朝着门外走去,潘芊儿忙跟着跑了过去,拉着他的手,说:“你要去那里?” 孟飞冷漠地说:“放开我,滚,我不再想看到你了。” 潘芊儿说:“我偏不放,我偏要跟着你,你能把我怎么样?” 孟飞口不择言,叫着说:“你别再惹老子,惹急了的狗也会跳墙呢。” 潘芊儿又忍不住笑了,说:“原来你当自己是小狗。” 孟飞怒说:“我是小狗?那你整天和小狗呆在一起,也不见得有什么光彩。” 潘芊儿笑着说:“是啊,喜欢上你这条疯狗,我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孟飞说:“那你还是赶紧走吧,趁着青春年少,另去找一个好人家把自己嫁掉吧,别再蹉跎了少年头。” 潘芊儿想了想说:“你这句话说的真是不错,我确实应该好好地想一想了,要换个——” 孟飞大喜说:“对,对,早就应该这样想了,把什么流氓孟飞一脚踢飞,让他尝尝被女子抛弃的滋味,却还不让他早死,给他解了身上的毒药,要他这一辈子都难受。” 潘芊儿给了他个白眼,忍住笑说:“你想那去了,我只是想换个地方而已,我们在这个地方都呆了大半个月了,好无聊,若再不找个有趣的地方,真是要愁白了少年头了。” 孟飞仅有的一点点笑意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冷冷地说:“要走你一个人走,没有人拉着你。” 潘芊儿笑着说:“可是我是个好女孩子,我怎么忍心让你一个人孤独地过日子呢,哎,我受点苦好了,你带我去找个地方吧。” 孟飞不耐烦的地说:“滚,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走——我去找我的兄弟胡丹去了,滚,别再缠着我。” “胡丹?”潘芊儿笑得像只狡猾的狐狸,说:“忘记告诉你了,胡丹昨天就失踪了,他连陆姑娘也抛下不管了,现在天下所有的人都不知道他去了那里,你难道能够找得到,这可就奇怪了。” 孟飞反手抓着她的头发,气得脸都白了,他咬牙说:“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潘芊儿虽然痛,但还是带着笑,说:“现在告诉你也不迟吧,再说,胡丹不知是怎么被人喂了迷药,扮成了颜红衣,就是桃花林的那个大杀手颜红衣了,他连脸都变了,这几天几乎所有去见他的人没一个能够找到他的,他心情不好,你去找他,他说不定也不理你呢,那样岂不掉了你的面子。” 孟飞说:“你在放屁,胡丹他——” 潘芊儿说:“每人都会变的,胡丹若是你的好朋友,他若是当你是他的好朋友,他以后一定会来帮你的,但他只是一个人而已,无论他有多么大的本事,却也只不过是个人而已,他现在连自已麻烦的事都来不及处理好,怎么有空管你的事,如果你真当他是好朋友,就不应该去麻烦他,你自己的事,难道不能自己去解决么?” 孟飞叹了口气说:“自己解决?我自己怎么解决?” 潘芊儿说:“一件事只要自己肯去做,就没有做不到的事,你可知道桃花林的杀手之事么?” 孟飞说:“怎么讲?” 潘芊儿说:“传说中的姜老鬼已经死了,让颜红衣也就是胡丹给杀死了,另外廖虹也死了,叶败不用提他,这人根本对你没有任何杀伤力,剩下的就只有三名杀手了,高长恨,高寒天,以及野狗,只要你有本事将这三个人全部杀死了,那你就会重振侠风,天下就绝对不会有人会认为你是背叛中原的叛逆了——” 孟飞说:“只是我又去那里找到他们?” 潘芊儿笑着说:“那还不容易,你先好好睡一觉,今天晚上我有本事让你见到他们其中的一个,如何?” 孟飞说:“这——” 潘芊儿说:“什么都不要说了,要是你没胆去杀他们就当我没说。” 孟飞跳了起来:“谁说我不敢,废话少说,他们现在在那里,我现在就去杀他们。” 潘芊儿呵呵一笑说:“不要急的,只要你乖乖听话,我自有妙计让他来到你的面前。” 第六十二章 神龙绝迹(3) 野狗正走在古道上,他的模样再平凡不过了,头戴着一顶破旧的大草帽,身穿着一件昨夜里自一户农家偷盗而来的衣服,脚穿着一双破鞋,活脱脱一个土老百姓的模样,这样的人你将他放到人群之中去,除非你将所有的人全杀光,不然你根本就找不出那个才是真正的桃花林大杀手野狗来。他经常喜欢一个人在大街小巷之上走一走,看看附近的环境,寻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填饱肚子,不过今天他不是来填饱肚子的,他是来杀人的,这个人正是无敌掌陈小江。 陈小江这个人在洛阳虽然名气不小,可是野狗却从未真正见过面,姜老鬼只给了他一张纸,纸上只有几句话。甚至连一般的头像也没有给他。 这只是因为陈小江毕竟是个名人的缘故吧,因为只要成了名,知道的人一定多,而知道的人多了,就不难将他找出来。 纸上写着。陈小江,绰号无敌掌。 特征:五十三岁,头发微秃,左手残废。 嗜好:逢七、三日时会在醉鬼客栈喝酒。 野狗看着这张纸,他这几天经常在这客栈边上走上几圈,寻找一个秃头手残的老头,他想一个这样的人一定很好找,可是一连五六天,却从来没有遇到过他要找的人,而今天,已经是最后一天了,因为明天他要去做更为重要的任务,去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做大事虽然可以名扬四海,却更容易将性命埋入,野狗也不敢去想那件事会有那么好运,让他们轻松地就做好。所以这次野狗来的时候就心想:“如果这一次再没有遇到陈小江,他就可以多活几年了。”他这样想,走入了醉鬼客栈。 店小二是个面和心慈的年轻人,看着野狗貌不出众,衣着破旧,却一点小瞧的意思也没有,笑着对他说:“客官,要来点什么?” 野狗说:“俺老爹叫俺来找一个人。” 店小二说:“哦,是找那一位?” 野狗说:“你认识一个叫陈小江的老人么?俺爹就叫我找他。” 店小二点头说:“你说的是无敌掌陈小江陈大侠吧?我知道了,你来的可真巧,他已经有好多天没有来喝酒了,今天偏偏在。”说着指着二楼,说:“他在上面喝酒,我带你过去。” 野狗忙拉着他说:“多谢大哥了,俺一个人上去就行了,不敢麻烦你了。” 店小二也不坚持,说:“那好,你请便吧。” 野狗慢慢地走了上去,果然发现了陈小江,陈小江呆在酒楼的角落边上一个人在喝酒,头发有些秃,左手残废,五十多岁的人。 野狗锁定了目标后,假装没注意陈小江似地,装成无意识地走到陈小江身边,寻了一张桌子坐了下去,叫来了一些点心,一个人吃了起来,没有人注意他,他这样的人实在太多了,谁又能想得到这样的人一个人会是个名动天下的大杀手呢? 陈小江也没有发觉身边多了一个人,他仍然在喝着闷酒,自从那一次与冷风吹交手让冷风吹一刀削断左手之后,争雄之心立消,从那之后,很少在江湖上走动了,整天就只靠着喝酒来打发时间,对于一个成名的大侠客来说,断了一只手无疑是断了他的英雄路,除了喝酒之外,他还和一些老朋友聊聊天。 这些老朋友全是些整天无所事事的普通人,只是今天却没有一个人肯来陪他聊天了,他说的那些话已经说了千百遍了,别人都听烦了,谁肯整天听一些同样的旧事呢。 陈小江见没有人来陪他聊天,很是扫兴,就在这时,忽然发现对面的桌子上有个人正望着自己,看那个人模样像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可是也不错啊,有人肯陪自己聊天就好。不觉有些开心,于是对着那个人说:“喂,小兄弟,过来一起喝一杯吧。” 那个人就是野狗,野狗说:“我爹娘不让我喝酒的。” 陈小江不由大笑,说:“哎,不要怕,怕什么都长这么大的人了,还要那么听父母的话,真是个傻孩子,来,过来,不会喝酒,你永远不会懂得酒味有多美妙。” 野狗想了想,才说:“那好吧,我只能喝一杯。” 陈小江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有意思,便招呼他坐下,说:“随便吃菜,我给你倒一杯,不用客气。” 野狗接过一杯酒,放在嘴边,说:“多谢大爷。”抓起酒杯,慢慢地喝了下去,陈小江再给他倒了杯,说:“好事成双,再来一杯。” 野狗接过酒杯,放在桌子上,为难地说:“我不能再喝了,我爹叫我去将我家的小黄抓回去呢,杀了吃,你看,我还带了一把小刀呢。” 他果然拿出了一把好来,那是柄什么刀,简直就是一块铁皮做好的,再在石磨上磨光滑,陈小江一看到这柄刀先是一怔,接着哈哈大笑说:“用这种刀去杀狗,只怕杀不死——想我当年行侠仗义的时候,曾得到过一柄刀,那柄刀削铁如泥——” 野狗说:“老人家,什么叫做行侠仗义啊?还有,什么叫做削铁如泥啊?” 听到的人全都哈哈大笑起来,天下居然有这样傻瓜的人。陈小江却没有笑,还很严肃地说:“行侠仗义四个字不是一般人可以理解的,它所包含的意思极为广,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疾恶如仇啊,这些都是行侠仗义之事,至于削铁如泥就是说那柄刀很锋利。” 野狗将小刀放在桌子上,说:“不知道杀人叫不叫行侠仗义?” 陈小江说:“杀人有两种,一种是杀好人,一种是杀坏蛋,杀好人当然不是行侠仗义,那叫做行凶,杀坏蛋吧,那就是行侠仗义。” 野狗皱眉说:“俺就不明白了,好人坏蛋都是人,别人谁杀了人都应该叫行凶才是啊。” 陈小江说:“不对,不对。” 野狗说:“可是好人坏人都是人呀。” 陈小江说:“话可不能这样说——” 蓦然,看上去没有一丝活力的、老实巴交的野狗忽然抓住了桌子边上的小刀,那柄俗气得不可方物的小刀此时如同变身为一件神物,他那件极平凡普通的衣服随着他的出手顿时显得卓然不群,一刀划出,犹如厉风惊雷,陈小江在江湖上闯荡已久,却从未遇到过如此可怕的对手,如此近的距离之间,遇到人的杀戮。情急之中,身体往后一倒,那知那张坚硬无比的方桌猛地碎成两半,野狗的刀更快,几乎无任何阻碍就划破了陈小江的咽喉,鲜血染红了一地,无敌掌的咽管似乎被削去一半,砰地倒地,浑身抽搐着,双眼死死盯着面前的野狗。野狗却不再去看他,抛掉手中之刀,淡淡地说:“忘了告诉你,好人坏蛋都是人,好人坏人我都能杀。” 众人这才如梦初醒,大声叫喊起来,疯也似地向夺门而出。 野狗最后一个走出店门,楼下也没有一个人了,在门口的时候,有一个人望着他说:“小兄弟,里面发生了什么事,这么多人都吓跑了?” 野狗说:“这里面有个人被杀了,那个凶手好残酷无情,一刀就将那个人的肠子都勾了出来,好怕啊,我要回家了,我娘还在家里等着我吃饭呢。” 说着话,飞快地跑开了,那人望着他的背影,说:“哼,一个乡巴佬,你跑什么跑?谁吃饱了没事做,难道还会杀你不成,笨蛋一个。” 野狗一路上特别畅意,他对自己的这种习惯很是喜欢,想着陈小江对自己的模样,心里就想笑, 一个自以为是的聪明人,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你再聪明也有限啊?他想笑,可他不会,要笑的时候他也要找一个安全的地方去大笑,而绝对不会在这里笑,他最不喜欢让别人注意他,他将草帽随手抛在地上,小跑着向城外走去,在一个转弯处,一个女人挡住了他,这是一个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正经的女人,这女人笑着对他说:“小弟弟,来,姐姐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一更 第六十三章 神龙绝迹(4) 那女人似乎天生对自己很有信心,说完这句话后,便转身往一个巷口走去,野狗眼睛一眨,刚才一眼的惊艳,可以见到这个女人长得比翠玉楼的任何一个女子都要漂亮。野狗去过的地方不少,倒也听说过不少女人出来找男人,找点外块可以将自己养得很舒服的故事,以前自己从未经历过,既然碰上了,而且这个女人并不差,这样的机会并不多,野狗当然不想放弃。小跑了几步,跟了上去,说:“小姐姐,你住在那里啊?俺不敢去陌生的地方。” 那女人回头来向他神秘地笑了一下,这一下,他只觉得全身的骨头都轻了许多,那女人说:“小弟弟,不要怕,只要你身上有银子,姐姐就带你去一个快乐似神仙的地方哦。” 说完这句话,女人跑得更快了,两个人走了好一段路,终于来到了郊外的一片小树林里面,眼见左右的人影越来越少,野狗心里狂喜,心想应该快到了吧。再小跑一阵,面前多了一间小木房,那女人回头对他展颜一笑,一脚踢开房门,掠了进去,在里面娇滴滴地说:“小弟弟,快来哦,我在这里等你哦。” 野狗欲-火梵身,什么也没有想,一脚踢开木门,一眼看到那女人正躺在床上,居然还盖着被子,露出在外面的一双手臂雪白如脂,好象里面什么也没穿似的,胸口一热,扯开外衣,疾向那女人扑去。人一到床头,忽觉脚下一紧,整个人往后倒仰而出,左脚似乎让一只如同铁爪般的手掌扣住,野狗大惊失色,手飞快地伸往口袋里,但还是慢了一步,他的手还没有伸出来,一柄枪,鲜红的铁枪头从他的腹部刺入,将他生生钉死在地上。 孟飞从床底下跳了出来,一脚踩在野狗的脸上,又是一拳头击在他的头上,野狗其实中了那一枪早就死去七七八八了,又受一脚,立时亡命。 孟飞脸有得色,拔出铁枪,在野狗身上再猛刺几枪,咽管也划掉大半,这样一来,便是还留有一口气,也休想再活下去了,对于这种杀手,孟飞可不敢大意。 杀死野狗之后,听得床上传来嘻嘻笑声,孟飞转头去看一眼躺在床上的潘芊儿,见她此时居然将自己的大半个白身体露了出来,明显在勾-引自己,不由笑着说:“好你个无耻妇女,出卖色-相,哈哈,好一条美-女计。” 潘芊儿得意地说:“对付你们这种臭男人,太容易了,没一点挑战性,你们男人个个都是大色-鬼,给你们一点甜头就得意忘形,男人个个都是坏蛋。” 孟飞瞪眼说:“既然如此,那你为什么要老是跟着男人乱跑,不怕我将你杀了。” 潘芊儿娇柔一笑说:“俺妈说了,女孩子长大了,总要找个男人的,既然现在没有遇到好男人,只好用你先凑合着用喽。” 高长恨手握着冷冰铁笛,凝望着窗外,无边的天空,他的眼中充满了不可知的寂寞。 这是一个似乎永远活着寂寞中的男人。 无论他呆在什么地方,无论他身边有多么辉煌,无论他身边有多少人影,都躯赶不了他心中的寂寞。 高寒天站在他的身侧,手握着一杯浓茶,说:“二哥,时间不早了,明天我们要做的事太多,早点休息吧。” 高长恨说:“睡觉是一种浪费生命的表现,我们已经只有十来个时辰了,还拿去睡觉,不觉得太对不起自己的生命了么?” 高寒天说:“这次的计划应该不会出问题吧,二哥何出此言?” 高长恨没有说话。 高寒天接着说:“不过也是,这样的事,若是能够顺利完成,那才是最奇怪的事。” 高长恨想了想,说:“野狗回来了没有?” 高寒天说:“没有,他出外一整天了,现在还没有回来。” 高长恨说:“天又快亮了,又是新的一天来临了。” 高寒天说:“是呀。” 高长恨说:“这一天将发生的事,对于我们来说,无论结果如何,都是件最刺激的事,今天的结局无论是什么,我们都可以轻易地名动天下。” 高寒天笑呵呵地说:“是呀,一个人能够躺这样的混水一次,死也值得了。” “砰。” 窗外不知何处传来一声巨响,“是谁?”高寒天大声叫出,手一挥,推开窗户,身体如同游鱼般钻了出去。 这里是属于桃花林在洛阳城区的一处房产,这附近很少有人出入,况且这是在夜里,更不可能有人,假如真有人敢出现的话,不是鬼,那他也很快就变成鬼了。 但此时这个发出响声的家伙当然还是人,此人居然可以从大门外无声息地来到此处,倒也是个角色。高长恨没有说话,也没有动,他知道高寒天做事之时并不喜欢别人去帮助,别人去帮他,他不但不会感谢,反而会瞧不起那个人,高长恨从来不想去做一个让别人瞧不起的人。于是他坐了下来,坐在椅子上,呆呆地望着窗外已经有丝晨星之光亮出的天空。 高寒天拔出随身长剑,冲到房门前,眼见一抹黑影从一株彬树前飞快掠过,便大声说:“那里跑,站住。” 身影如箭般射了出去,谁知那人的身法竟也不差,高寒天冲到对面,对方也移开了十余丈,两人依旧拉开了同样的距离。 高寒天那里能够让他得逃,厉声叫起:“留下来。” 那人回头居然对他一笑,黑暗中看不清人影,只觉得是一个年轻的男人,笑了一下之后,不但没有留下来,反而更快,高寒天本来想距离近一些便使用毒镖要对方性命,那知对方仿佛知道他的心事一般,根本不给他机会,哗的一声,钻入了树林之中。 高寒天一时斗志昂扬,那里肯让他就此逃去,明知有计,但硬着头皮跟了上去。偏偏那个人似乎还在等着他一般,总是只隔出十丈距离。 两人远远将房子抛到脑后,最后那人不走了,立于一个平地之上,缓缓地回过头来,望着正凝神握招的高寒天,来人居然是胡丹。 高寒天冷笑着说:“原来是胡大侠,听说阁下初出江湖几天便告消失,在下也觉得不可思议,只是在下知道,这几天你一定会再出江湖的。” 胡丹淡淡地说:“久违了。” 高寒天说:“昔日桃花林一别,师兄变成胡大侠,可喜可贺之事,久未相见,胡大侠别后无恙否?” 胡丹说:“还好,活着就好。” 高寒天说:“既然胡大侠可以寻找到此地,想必然已经知道了一切。” 胡丹点头说:“我知道了一点。” 高寒天说:“只是不知胡大侠到底想要做什么?” 胡丹说:“本来我今天想将你们一一杀死,之后再寻找机会去对付姜老鬼与潘长天的,但是现在我发现,我已经不必杀你了。” 高寒天说:“说下去。” 胡丹说:“因为刚才我从你眼中看到了一种你现在不应该有的表情,就是这种表情,你还不足死。” 高寒天居然笑了起来,微笑着说:“是什么表情?” 胡丹说:“倦意,一种彻底厌倦江湖上凶杀的倦意。” 高寒天呆了,呆望着胡丹,半响才说:“胡大侠可有办法解脱这一切?” 胡丹说:“有。” 高寒天说:“请指教。” 胡丹便说:“既然我可以假扮成颜红衣,定然也有办法将自己当成高寒天。” 高寒天一怔,接着脸有喜色,说:“那太好了。” 胡丹说:“难道——你没有什么要补充的?” 高寒天低下头去,缓缓地说:“我杀过太多的人,我真的有些疲倦了,这一次——这一次我真的希望能够不再参与这件事里面去。” 胡丹说:“多谢。” 高长恨还在发呆,寂寞如无边的黑暗越来越沉,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从怀中掏出一柄小刀,他想用刀去赶走寂寞,而寂寞越来越沉,越来越多,他一生中最怕寂寞,然而寂寞却时刻陪伴着他,这种刻骨铭心的感觉,比流血更加可怕。 刀刺入了手臂,拔出来,再刺入,鲜血染红了手臂,直淌下来,高长恨没有感觉到痛,他只是有些好奇,原来流血真的可以让寂寞的感觉淡了许多。他才是又将刀刺入,直到鲜血流了一地,门在这时开了,高寒天走了进来,一眼见到满地的血与高长恨手中沾满鲜血的小刀,惊叫起来:“你疯了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高长恨有些惊讶,之后却笑了笑,说:“你没事吧?” 高寒天奇怪地说:“我能有什么事?” 高长恨说:“那人是谁?” 高寒天说:“一个死人。” 高长恨又笑了,笑得很奇怪,很神秘。笑着说:“睡一会儿吧,天很快就要亮了。” 高寒天说:“可是你的手——” 高长恨说:“我喜欢看着自己流血,这样流血让我自己知道我自己还好好地活着。” 高寒天一怔,却又点点头,便走入了内房里,喃喃地说:“又是新的一天开始了。” (推荐+收藏。今天更新完毕 第六十四章 生死之间(1) 姜老鬼的脸色阴沉不定,坐在大厅之上,不知在想些什么,潘长天就坐在他的对面,喝着白开水,桃花林的众杀手站在他们的身后,一个个神气威武的,充满杀气。在一身师爷打扮的潘长天与姜老鬼的中间,有两个大约十来岁的少男少女正在嘻笑着。 到了这个时候,当然谁都明白姜老鬼与潘长天并没有死,颜红衣并没有向他们出手,他们怎么会死,便是千军万马,要想留下这两个人,也不是件容易事。 他们找来两具尸体,装成他们的死象,便是想给自己遮盖。 姜老鬼,潘长天,以及已经死于胡丹之手的程忠义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上见面了,于是三人狼狈为奸,欲一举控制叶离群的皇位。那时,程忠义先行一步,暗杀了七王爷,又假扮成他的模样,第一步已经做好了,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他居然就那样轻松地死在胡丹之手,所以,姜老鬼寻找到了殷可傲,让他代替已死的七王爷。 他们正在等着殷可傲。 过不多久,潘长天忍不住说:“七王爷怎么还没过来,比预定时间都过去半个时辰了?” 姜老鬼说:“不要着急,再等等看。” 潘长天脸色有些变了,冷哼一声:“这小子。” 殷可傲终于来了,他身穿官服,带着几名身强力壮的侍卫,大步而入,这几天他呆在王宫之中,享受了不少从未有过的待遇,不自觉地瞧不起任何人了。他在首座上坐下,还轻轻喝了口茶水。 姜老鬼冷笑着说:“七王爷,为什么来这么迟啊?” 殷可傲笑笑说:“昨夜里小王一夜失眠,想不到今天竟睡过了头,真是抱歉。” 说是抱歉,其实一点道歉的意思也没有,既然计划都在他的手心里握着,他相信自己完成有能力完成,所以神气十足。倒也不是他自己想显摆,但试想,无论那一个人忽然让人给摆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境界,他想不显摆都不大可能。 潘长天却望着那几名侍卫,说:“这几个是什么人?” 殷可傲说:“他们都是我最贴心的侍卫,我们做什么事都不必要瞒着他们,他们是我的人。” 姜老鬼说:“哦,是这样啊。”说着伸出左手,往身后打了个手势,叶败与高长恨飞身扑出,疾朝着几名侍卫冲去,高寒天与野狗却慢了半拍,但出手也不慢,只过一面,几名侍卫全倒地身亡。连一点也普通的惨叫声音也没有发出,几个人就算走完了人世这一趟。殷可傲脸色一变,惊声说:“你们在做什么?连我的人也不肯相信么?” 姜老鬼冷冷地说:“我相信,只是这件事只需要我们这几个人就足够用了,此事关重大,多一个人参与将会多一份危险,你若想好好地多活几个年头,就绝不能犯一点儿错误。” 殷可傲说:“可是他们——” 潘长天哈哈大笑着说:“这几个人已经死了,你再多说也没什么用?” 殷可傲冷笑着说:“你们若真是不相信我,又何必与我共事?” 姜老鬼说:“我从来不会相信自己,更何况是别人了,我只相信死人。” 殷可傲说:“那你不相信我,你也将我给杀了好了?” 姜老鬼说:“杀你——杀你太容易了,只是我们彼此之间还有约定呢,你这么生气,后果很严重哦,你有心思为什么不去多想想你那个可爱的心上人呢?” 殷可傲脸色一变,又缓缓地坐回原位,哼了口气,潘长天说:“我知道你心里不服,可是你要是聪明人的话,就应该服,如果你成为了一个一呼天下应的大人物,千万万人之人,想不风光都不成啊,想着那些快乐的事,你就觉得你今天所受到的委曲是多么渺小了。” 姜老鬼说:“不过也好,你带了这几个人来,我们的计划又将完美了一些了。”他转过头去,对众杀手说:“你们都将身上太监的衣服换了吧,全部换上侍卫服装。” 殷可傲一怔,笑了起来:“不错,的确有把握多了。” 潘长天也呆了一阵,笑着说:“如此我们几个人可以正大光明地走进去了,也不会令人怀疑,至于杀一个人,那不是易如反掌,姜兄果然好主意。” 殷可傲说:“只是宫内戒备森严,一旦有个风吹草动,我们几个都得人头落地,大伙们都得小心行事才行啊。” 姜老鬼说:“这个你放心好了,我自然安排好的。” 众杀手很快换上一身侍卫服装,整齐地站在姜老鬼的身后,垂手听令。 潘长天看了这几名杀手一眼,严肃地说:“好了,现在正是做大事的时刻来了,大伙们都提起精神来。”手指着姜老鬼说:“你先行一步,带这两个小孩子带入宫中去寻找李公公,说是七王爷给找的人送来了,然后半个时辰后再去见皇上,多余的时间你们多注意一下各地方的环境,别到时找不到方位。”又指着殷可傲说:“我们两人直接去求见皇上好了,四名杀手注意了,你们已经是七王爷的贴身侍卫,一起跟着好了,只要见到叶离群,听我号令,一起出手,击杀叶离群,此一战许胜不可败。” 殷可傲肃容说:“是。”他应了一声,回过头去,指着叶败说:“现在,你便是侍卫李三,高长恨,你名叫张天,另外两人不要出声便可,一切见机行事。” 一伙人窜出了王府,一场惊天动地的皇位之战正式拉开了序幕。 无论这一战如何,这出战的几个人,便是粉身碎骨,都会成名,到了那个时候,他们想不成名都不行了。 叶离群召来叶舞容,望着她满脸忧伤,叹息着说:“如今萧贵已在天牢之中,是放是杀,全在我掌握之中,你去探他口风,他是如何反应?” 叶舞容说:“他不肯跑。” 叶离群说:“如此说来,他也是个有情有义的好男子,只可惜——你与他已经彻底的没戏了。” 叶舞容吓了一跳:“你说什么?” 叶离群说:“就在前天晚上,萧尚书在牢中大骂昏君,几名看守他的人去抓他,竟让他夺得一柄长刀,杀伤杀死好几十人,最后——最后他居然将他自己所有的亲人全都杀了,自己也自杀了。” 叶舞容呆了,满脸汗水直流。 叶离群说:“他一家全是忠良,我也知道,我虽然可以赦免他家所有的罪过,可是我没有办法让人起死回生啊。” 叶舞容跌倒在地,叹息着说:“这下——这次真的是假戏真做了,萧贵——” 叶离群摇摇头说:“所以我才设毒捉住萧贵,这就是你一直追问我的原因,现在,我不得不杀他了,非杀不可了,我不能给自己身边留下一匹狼。” 叶舞容喘着大气,说:“真的不能放过他了?” 叶离群蹲下,抚摸着她的头发,柔声说:“自从父皇逝世之后,我们兄妹最亲近,虽然我们的兄弟姐妹还有很多,可那都是一群群狼,虽然这天下现在握在我的手中,可是这些人一旦反差,我又没有几个亲信,你我必死无疑,所以,在这个时候,我们不能做错任何一件错事。” 叶舞容哭喊着说:“不要,不要杀萧贵。” 叶离群说:“如果萧尚书一家没有死去,我当然不会那样去做,他一家绝对是我皇族的最佳忠臣,可是到了此时——我已经没有选择了,原谅你皇兄这一次吧。” “不。”叶舞容惊叫起来,说:“你不能杀他,萧贵他是无辜的,你不能杀他。” 叶离群缓缓地站起身来:“你不要多说了,任何事都可以商量,这件事我再替你做一次主吧。” 叶舞容哭着说:“你放了他吧,你让我与他一起走吧,我们走得远远的,再也不回宫里了,我们去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永远不再出现在你的面前,好不好,你放过萧贵吧,我爱他。” 叶离群说:“我便是将他放走,依萧贵的性子,他岂可容忍一个杀父灭家的仇人立于世上,江湖上都讲究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他岂可安份,算了吧,忘记他吧。” 叶舞容只觉得一阵天昏地暗,哭叫着说:“不,不,你不能杀他,我——我已经有了他的孩子了——” “什么?”叶离群脸色动容:“你说什么?” 叶舞容砰地一声跪倒在地,哭喊着说:“你不能杀他,我不能看着我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没有父亲——” 叶离群如同闪电击中一般呆怔当场,目瞪口呆,过了良久,才叹息着说:“孽债啊。” 就在这时,门外有太监言说:“启禀皇上,监狱史官求见。” 叶离群精神一振,冷冷地站直,又似乎恢复了那个至高无上的高贵神色,扶起叶舞容,一字字地说:“记住,你是公主。”又扬声说:“宣。” 监狱史官入内之后,跪拜在地,大声说:“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叶离群没让他平身,只是说:“你有什么事求见君啊?” 监狱史官伏首说:“微臣死罪,萧侍卫刚才已经逃离监牢,不知何去。” 叶离群大怒:“萧贵逃了,一个关在重重官兵守卫的重犯居然你给君说他逃走了。” 监狱史连连叩头,吓得脸色苍白,头都破了,他只是说:“皇上恕罪。” 叶舞容听得却是心中一喜,说:“他现在何处?” 监狱史不敢抬头,只是说:“回公主话,萧侍卫已经逃出天牢,属下正派遣人手到处追查。” 叶舞容叹了口气,接着说:“好了,恕你无罪,你立即回去,吩咐你的人,不许再为难萧贵,任其自去,明白吧?” 监狱史吓了一跳:“这——” 叶舞容冷哼一声:“这什么?还不快滚,如果萧贵出了任何事,我拿你是问,滚出去。” 监狱史大惊,心想还是什么也没问了,公主都不追查自己的责任了,看来这次的头不会掉了,这都是天大的好事了,那还敢再惹公主生气,忙说:“多谢皇上和公主不杀之恩。微臣告退了。”低着头,转身疾步而去,生怕他们一时反口,还有,必须尽快地让自己那些与自己一样不长眼的人千万别再去阻挡萧贵了,要是萧贵有个三长两短,只怕自己的头便再也保不住了。 监狱史走后,叶离群望着叶舞容说:“你知道刚才你在做什么么?” 叶舞容说:“我知道。” 叶离群说:“你知道这件事会有什么后果么?如果他——” 叶舞容咬牙说:“如果他要是敢来伤害你,我就自杀以谢罪。”叶离群气愤地说:“你——” 叶舞容说:“虽然你是皇帝,可是你也曾经爱过人,我想你应该懂得什么叫爱情,当你为你爱上的人做任何事都是不需要理由的,皇兄,你要怪我自做主张,杀了我也不怪你,但请你就此放萧贵一条生路吧。” “杀你?”叶离群冷笑着说:“你以为我舍不得杀你?” 叶舞容说:“不是,我只是以为如果一个人一生不能与她最爱的男人活在一直,那么这样的人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你就杀了我吧,我绝不恨你。” 叶离群冷笑着,却吁出一口气,大声说:“来人啊。” 门外进来了两名太监,拜倒在地,齐声说:“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叶离群大声说:“宣七王爷。” 第六十五章 生死之间(2) 过不多久,七王爷缓缓地走了进来,朝着叶离群跪拜在地,大声说:“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平身吧。”叶离群心不在焉地说。 “谢皇上。” 七王爷站了起来,问:“不知万岁爷召唤下官前来,有何吩咐?” 叶离群说:“我让你做的事,做的怎么样了?” 七王爷说:“回皇上话,下官早已办妥,他们正在门外等候万岁爷的赐见。” 叶离群大喜,叶舞容忽然说:“七王爷,你的声音怎么变了?” 七王爷一怔,忙将头低下去,说:“回公主阁下,下官近日微有风寒,所以——” 叶离群却不耐烦地说:“你还在瞎胡闹什么?还不快宣。” 七王爷忙说:“是。” 叶舞容却手一挥,说:“且慢。” 叶离群脸上怒气,横了一眼叶舞容:“你今天怎么了?” 叶舞容忽然吃惊地叫了起来:“这个七王爷是假的。” “什么?” 叶离群大惊,七王爷更是吃惊,叶舞容闪电般站了起来,伸手抓住墙壁上的挂剑,咣的一声将剑抽了出来,剑指着七王爷,厉声说:“你是谁?竟敢假扮七王爷,好大的胆子。” 叶离群大惊失色,连连后退,惊声说:“来人啊,护驾。” 七王爷忙伏地大声说:“公主明察,公主明察。” 叶舞容将叶离群挡在身后,大叫起来:“快来人,护驾。”又猛地推了叶离群一把:“皇兄,快走。” 侍卫还没有进来,门外传来了几声惨叫,听到惨叫声音,七王爷哈哈大笑起来,挺身而起,大笑着说:“公主好眼力,一眼便可看出在下是假扮的王爷,令人佩服万分啊。” 叶舞容横剑直往前冲,厉声说:“你到底是什么人?” 七王爷没说话,只是缓缓地伸出了左手,手掌心里现出了一柄雪亮的飞刀。 殷可傲。 叶舞容呆了,失声叫出:“殷可傲。” 殷可傲大笑着掀开面具,露出了自己的本来的那张脸来,他冷笑着说:“叶离群,休怪我无礼了,怪只怪你为王不仁,滥杀无辜,扰乱武林,做尽荒唐之事,今天我就替天行道,杀了你这个狗皇帝。” 叶舞容根本顾虑不了自己了,挺剑就往殷可傲冲去。这时,左侧的小房子里终于冲出了几名侍卫,将叶离群团团围在身后。 殷可傲本想用飞刀一刀将叶离群杀死,但忽然见室内多了几名侍卫,心知一时难以得手,目光如电,往左一闪,避开叶舞容拼命击出的一剑。叶离群早已亲眼看到过殷可傲神鬼莫测的飞刀之术,幸好今天留下几名侍卫在左侧房间里待命,谁知竟然有了用途,不然自己只怕已经不能好好地站在这里了,但只靠这些人来对付面前这个飞刀传人,只怕是不可能之事,吓得脸都白了,大叫着说:“来人啊,快来人。” 果然有人来了,一名侍卫冷冷地说:“皇上,不要叫了,我来了。” 高长恨。 叶离群并没有听出此人的声音大出反常,指着殷可傲说:“快去杀了他。” 高长恨淡淡地说:“哦。” 却并不动手,叶离群这才发现面前这个侍卫面有些生,惊问:“你——你是什么人?” 高长恨轻摆着手中的铁笛,笑着说:“我是桃花林的排行第二的杀手高长恨,想必万岁爷一定听说过这个名字吧?” “你——”叶离群大惊之下,伸手抓起旁边一块香炉,朝着高长恨猛击过去,离长恨头一偏,就闪了过去,叶离群左右一看,见最近的自己那些侍卫都在五步之外了,吓了一跳,跳起来就往后面逃去,殷可傲正与几名侍卫动招,一见叶离群身影变动,终于从众侍卫后面露出了个后背,机不可失,手中飞刀脱手飞出。 “皇兄,小心。” 叶离群只觉得大脑一片迷茫,还不及反应过来,一个身体飞也似地扑到他的身上,两人重重地跌落在地,接着,鲜红色的血液流了下来,流了叶离群一脸,叶离群感觉身体都麻木了,猛地抬头,见到殷可傲冷冷地站在自己身后,手中正把玩着另一柄飞刀,叶离群背后的人是叶舞容,是叶舞容替他挡了这一刀。 刹那之间,幼年与叶舞容嘻闹的往事如烟般涌了出来,回荡心间,叶离群呆呆地嗅着自己身侧最心爱的妹妹为了自己而流出了血腥味道,竟然发呆了,他从来没有感觉有今天这么累,他呆了,一动也不想再动。 殷可傲残酷地说:“好一对深厚感情的兄妹,好吧,我成全你们吧。” 只听一人厉声叫出:“别伤了容儿。” 右侧房间里忽然发出一声巨响,厚厚的墙壁忽然让人硬生生地撞出一个巨洞来,一柄利剑从洞中飞出,猛向殷可傲刺出,这一剑犹如石破天惊,又快迅无比,发出惊人的光芒,殷可傲一生之中从来没有见过过如此般杀气腾腾的剑招,大惊之下,已到指尖的飞刀咣地一声落在地上,眨眼之间,一股热血从他的右腹面透出来,这一剑竟然将他的腹部刺穿。 来的人是萧贵。 萧贵逃出天牢虽时间不短,但因他欲刺杀叶离群才方休的心态,所以一直没有出宫。因宫内人员太多,等到他到了这边的时候,就听到这边发出了惊魂未定的惊叫之声,里面竟还有自己的女人——叶舞容的声音,听到叶舞容的声音,他心里所有的顾虑都放开了,匆忙赶来,一剑竟然将殷可傲重伤当地。 拔出剑来,四处张望一眼,一眼便看到叶舞容满身鲜血,顿时眼睛红了,一脚将殷可傲踢出老远,哇的一声大叫:“容儿,容儿,是我,我来了,我来带你回家的。” 到了此时,他才发现自己的心里早已经放不下叶舞容了,以前他总是不能下决心带着叶舞容一起远走高飞,本来他只是想杀叶离群,但是与叶舞容数月的夫妻之情岂可说放就放呢,尤其是生死时候,此时见到叶舞容身受重伤,再也压抑不住,眼泪如泉水般涌出。 叶离群抱着自己的妹妹,瘫软在地,望着萧贵看着叶舞容那种绝望的表情,眼神之中露出了一丝后悔,只是到了此时这个地步,他的后悔也已经晚了。 高长恨正欲去取叶离群的性命之时,忽然猛见一个人穿墙而入,一剑竟然将殷可傲击伤,剑法简单,杀气之高,确为他生平所罕见,不由吃了一惊,但转眼之间,看见来的这人只眼见着地下受了殷可傲一飞刀的女子,根本没有将他这个大杀手放在眼中一般,心中一喜,便挺笛而起,还带着笑容说:“我最喜欢做善事了,我就让你们夫妻俩生同床,死同穴吧。” 边说话,边出笛,别小看这铁笛,在江湖上,无论是谁,只要让这铁笛碰到,几乎就没有生还的希望了。 杀手之招,招式非凡,透出浓郁杀气,霸道无比,一招致命,招招俱杀。 笛如高册流水,夹杂着轻微的笛音,飞射而出。 绝没有人可以形容得出此的威力,此一招的快迅。 高长恨充满寂寞的脸上在这一招攻出的同时发出了惊人的光彩,这是杀手之光,无与伦比的杀手心中的圣殿之光芒,他仿佛已经看见一对死去的可怜夫妻,并排躺在地下的情景。 他杀的人太多,对于这一招极有信心。 他相信面前的这个男人绝对不可能逃得了这一招。 萧贵果然逃不了,他也看到了死亡之光,他本来是个极其小心的人,从未将自己置身于危险的地方,只是在看到叶舞容从后背穿过的那一柄飞刀,那个地方,是最要命的地方,在这个时候,萧贵就没有想过逃开,叶舞容死了,他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无论是谁?死是他最好的归宿。 所与心爱的人死在一个地方,岂不正是天下有情人的一种最无奈也是最美好的一种归宿。 高长恨的笛刺入了萧贵的胸口,萧贵仿佛看到了满天的血光在飘舞着。 只是这笛子仅仅只刺穿萧贵胸口的一点皮肉,便再也没有刺下去了,另一柄剑,一柄剑刺穿了高长恨的咽喉。 高长恨望着杀自己的凶手,哗啦一声,双腿跪地,鲜血飞溅。 杀他的是竟是他的亲生兄弟,他一生中最亲的亲人,也是他最相信的弟弟,高寒天。 所有看到的人都呆了,高长恨怔怔地说:“为什么?” 高寒天将剑拉了回来,说:“我可以假扮成颜红衣,同样我也可以做一次高寒天。” 胡丹。 这人竟然是胡丹,高寒天又怎么可能是胡丹呢? 既然他是胡丹,那么他杀了高长恨,根本就不必对他说什么理由,杀一个人该死的人,无论谁,只要你有本事,你都可以让他去死。何况杀死高长恨的人是胡丹,这个江湖上最代表着正义的铁血汉子。 高长恨竟然又笑了,笑得似乎很是欣慰,他笑着说:“我果然没有看错人,那一天我没有杀你,我走之后,心里一直不安,一直在想,有一天我若死了,一定会死在你的手中,我果然没有看错人。” 胡丹说:“杀手本来就只有两种选择,一种去杀人,一种是被杀,你当天没有杀我,便是一个致命的错误。”看了高长恨一眼说:“其实并不是你不想杀我,只是你当时已经发现了有很多与你一般想要置我于死地的人,已经追到了我们的身边,你没有杀我,他们一定放不过我,而你是个懒惰的人,所以能够自己不动手又能杀掉要杀的人,又何必自己动手呢,我说的对不对?” 高长恨呆了呆,点点头。 胡丹接着叹息着说:“这世界就有许多奇怪的事,有许多时候我自己也在想,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是个好人还是个坏蛋?有人常常想害我,我却总想着对他好,有的人对我好,我却很想去杀了他。” 高长恨听了这句话,向后倒去,脸上还带着满足的笑容。 他为什么还在笑,难道死亡对于他来说真的是一种最好的解脱。 一个常年生活在鲜血与仇杀之间的杀手,死之时居然还带着笑容,这无疑是个很奇怪的故事。 胡丹想不懂这笑容到底代表着什么,只是看见萧贵还在发呆, 一手抓起他,在他耳边大叫着:“萧贵,你醒醒。” 萧贵懒懒地睁开眼睛,望着胡丹说:“我还没有死么?” 门外忽然传来一人大声说:“七王爷,大功告成了没有?” 殷可傲已近门边,身上剑伤与摔伤难受万分,听到这声音却让他精神一振,爬起身来,叫着说:“姜老前辈,快来救命呀。” 只闻一阵乱砸之音,几名强壮的侍卫让人远远地抛了进来,一个人其快无比地从门外大刺刺地冲了进来,正是桃花林的岛主姜老鬼。姜老鬼一眼看到高长恨的尸体,脸上一变,接着又看到在高长恨尸体不远处的高寒天正在呆呆发怔,只是叶离群已然不知何去了,不由吃了一惊,盯着高寒天说:“高寒天,怎么走了叶离群?” 胡丹松开萧贵,缓缓地走近姜老鬼,慢慢地说:“阿伯,我们中了埋伏——” “你说什么?”姜老鬼不由移前几步,殷可傲叫着说:“姜前辈,小心高寒天。” 第六十六章 生死之间(3) 剑,剑飞快刺近。 高寒天的剑法是姜老鬼亲自传授的,当然知道任何一招的路数,只是这时高寒天的剑法却如同上了魔法似的,发出了闪亮光彩,料的姜老鬼一生见多识广,但高寒天使出的这一招他却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招式,若不是听到殷可傲的惊叫声音,姜老鬼只怕也得让高寒天这一剑给刺穿肚皮,饶是如此,那一剑也与他腰际穿过,姜老鬼一惊之下,一掌击出,胡丹身体一晃,长剑勾了个剑花,横扫而至,与第一招加成一片,疾朝姜老鬼扑去。 这一剑更为可怕,姜老鬼的面目,咽喉,胸口,小腹,下阴等处全在长剑的笼罩之下,同样也是从所未见过的招式。 姜老鬼的武艺本来胜过胡丹数倍,只是此时当胡丹是自己的弟子高寒天,所以才没有提防,直到走到近身时才让殷可傲一言惊醒,但听到叫声之时,胡丹已经一剑紧似一剑攻了上来。全是一剑要命的招式。 姜如尘躲无处躲,大惊之中,他猛喝一声,使出他自成名后从未及得上用场的夺命擒拿手,看准刺砍而至的长剑,一手抓出,只觉得手心一阵疼痛,剑是抓住了,可是左手的无名指,食指与大半个姆指全被削飞,只疼得姜如尘哇哇大叫,一个跟头,窜出门外,胡丹随后便追,趁热打铁的事,对于姜老鬼这种厉害的高手,胡丹不想放弃好不容易才有的一点机会,此时占了先机,倘若不猛追杀,只要他舒过气来,只怕自己再也没有机会动手了。 姜老鬼冲到门外,一名侍卫挥刀便砍,让他虚晃一招,竟钻入他的刀光之中,一把抓着他的衣领,一掌击倒,顺手抢下他手中的刀器。 胡丹随后跟至,刚及门边,一柄快剑从门左侧迎面刺来,一股强劲的力道尾随而到,胡丹啊的一声,身体倒掠而起,砰的一声,重重地撞在石墙之上,满口喷出了鲜血。 刺这一剑之人竟然是野狗。 姜老鬼一见胡丹倒地,虽然没有像受伤,但已然狼狈不堪,心中大喜,返身过来,欲一刀了结这个几乎快要他性命的劲敌。 胡丹虽然躲在那要命的一剑,但由于躲避得太快,撞在墙上,全身发疼,几乎昏倒,就在这瞬息之间,就看见姜老鬼飞也似地挺刀冲来,一时不备,竟是无法可躲,眼睁睁地看着那一柄要命地刀向自己接近。 姜老鬼狞笑着说:“原来你也要背叛我,今天我要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声音刚落,那知忽然从左侧伸同一柄剑,紧贴着他的衣服,从腹部刺入,透背而出,幸好刺偏了,不然名动天下的杀手之王得留在这里了,虽然没有死,但也受伤不轻。 “是你。” 姜老鬼一眼看见那个偷-袭之人,让他吃惊的是这个人居然是他最放心的几名杀手之一的野狗。 也就是刚才出剑刺杀胡丹未成的野狗。 野狗冷笑着说:“你太让老子失望了,现在老子只想看着你死。” 姜老鬼眼见对方冷眼旁观,似乎有可能随时随地都出剑给自己一下,又想到自己受了伤——不知是重是轻,一时之间,荣华富贵俱成浮云,狂叫一声,反手出刀,刀刀见血,将几名冲上来欲杀他的侍卫送了终,看也不再看野狗是胡丹一眼,飞身掠起,窜入了不远处的楼顶,眨眼便看不到他的身影。 他知道自己虽然可以在几招之间收拾下这里的任何一个扑上来的侍卫,可是他没有信心在受了伤的情况下能够轻易杀死野狗,况且还有一个高寒天——虽然姜老鬼知道轻易可以击杀高寒天的机会并不多,可他舍不得可能会用自己的性命去交换。 眼见自己最相信的徒弟死的死,活着的人居然对自己放暗刀,再说深宫里侍卫多不胜数,他要杀的叶离群不知去了何方,他那里还敢停留,他做杀手几十年了,从来没有过这般狼狈过。 胡丹大难不死,也吓出了一身冷汗,叹了口气,众侍卫从门外冲了进来,几十种兵器全朝胡丹身上招呼——他们只管保护着皇上不受到任何伤害,别的人无论是什么人,闯进宫便是死罪,虽然他们都不明白刚才为何这几个人会自相残杀,但有机会灭去对手,他们都不肯放弃的。 胡丹见这群粗人乱刀齐出,吃了一惊,人还未站起来,身上就中了几刀剑,幸好这些人中没有几个真正的高手,不然想不死都会很难。 身上中剑之后,立让几名见缝插针的侍卫扑上,将他扑倒在地,紧接着,用几条粗陋的绳子将他团轩绑了起来。 野狗冷漠一笑,看着胡丹的狼狈样,心里有些兴奋,只是觉得刚才自己那一剑只让他摔一跤很不开心。 几名侍卫见还有个陌生人,立即朝着野狗冲过去,野狗眼睛一扫,房间里不知何时叶离群又出现了,野狗眼睛一转,厉声说:“拿命来。” 假装向着叶离群冲去,手中剑笔直地指着叶离群。 “快快护驾。” 谁知野狗只是虚放一剑,见身边的人都忙着去挡大门的时候,他身边一下子空了,趁这个机会身体往后一倒,跟着姜老鬼走过的路线跳跃过去,同样很快就不见了影子。 叶离群脸色冷漠,心里在想什么?没有人知道,一屋子跪倒了一大片人,只有萧贵目光无神地站在当地,一动也没动。 满屋子的侍卫高呼万岁之后,一名有眼色的人看见萧贵对皇帝无礼,待叶离群叫了‘平身’之后,立即率了几名兄弟,挺刀朝着萧贵而去,不管皇上怎么处理这个人,他们只是不能忍受有危险的存在而已。 萧贵忽然见到有人直朝着他而来,脸色一变,一掌将最前面的一名侍卫击倒,大声叫了起来:“别过来,别伤害了我的容儿。” 几名侍卫大怒,叶离群却冷喝道:“都给我住手。” 众侍卫吓了一跳,连忙垂手而立,再不敢乱动。 一屋子的人死死地盯着萧贵。 萧贵缓缓地将身体已经慢慢冰冷的叶舞容抱了起来,缓缓地朝着门外走去,眼前不时晃动的刀剑之光他似乎没有看到,他的眼中在此时只有一个人,只有叶舞容,对于他来说,失去了怀中的这个人,他自己也没有了生命。 叶离群挥挥手,眼中充满了疲倦之色,他开始对这种江湖上的凶杀感到害怕起来,尤其自从玉门关回朝的时候,遇到了冷风吹的那个时候,几千个大男人居然让一个人吓得跪地求饶,其实在那个时候他就对这种生活厌恶了,其实他早就想了结这种生活了,他是皇帝,一国之主,他真的不能错,以前,他便是做错了事,也没有人敢说出来,所以他继续做下去,直到一错再错,以至于后来,便心里明白是种错,却还继续错下去。但看到自己的妹妹为了自己而挡的那一柄飞刀之后,他彻底垮了,死去了他最亲近的亲人,如同比割除了自己一块肉般让他难受,他一时发现以前的那种率着无数英雄好汉在江湖上乱闯的事是多么愚蠢的一件事,只是现在想到了,似乎已经晚了一些,自己终究付出了一个最亲的亲人。 望着几十名好奇的侍卫,叶离群叹息一声,说:“让他们走。” 萧贵就这样抱着叶舞容的尸体走出了宫城,走出了成千上万人守卫着的皇宫,一路之上,没有一个人敢阻挡他们,他一生之中,从来没有过如此神气过。 五百禁军前面开路,七百多个官兵围绕着他的身侧,一路直着走,所有的人全呆呆地看着这个抱着一具尸体的男人。 有所得必有所失,这一切又是什么呢?失去了自己最爱的女人,便是武艺天下第一又有何用,便是拥有了金山银海又有何用?也一样唤不回你心中那个活生生的爱人,也同样挽救不了你破灭的情爱。 一更 第六十七章 梦里故乡(1) 叶离群呆在房里面半天,他仍然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全都是真实的,直到尚书李明志跪拜在他面前大声说:“启禀万岁爷,属下救驾来迟,罪该万死,幸好天降大幸,吾皇洪福齐天。” 叶离群望着面前那张脸,心里不知有多么厌恶,以前他不是这样的,每次听到手下的重臣们溜须拍马的话,都能够轻易地让他开心起来,只是在这个时候,他第一次发现自己身边怎么都是这样的人。于是冷冷地说:“你们这群废物,除了会溜须拍马之外,另外你们还会做什么?事情都发生大半天了,居然连禁卫军的影子也没有看到,侍卫也全都不在职位之上,我还要你们这样的废物做什么?” 李明志吓得汗流满面,大气不敢出,只是不停地叩头,叶离群冷哼一声说:“刺客全抓到了没有?” 李明志怔住,他一听到皇上遇刺之时,匆匆忙忙从小妾房间赶了过来,可是什么人也没有去问,就来见皇上了,皇上这样问他,他又怎能知道。 一名侍卫说:“禀皇上,刺客共来了六人,当场击毙一人,两人逃亡,一名已奉旨送往宫外,尚有两名被擒,请皇上发落。” 叶离群大怒,吼声:“混蛋,萧贵是附马爷,他是什么刺客。” 那侍卫吓了一跳,连忙说:“是,是,小人该死,小人该死。” 叶离群摆摆手,说:“算了,把擒拿的两名刺客带过来见我。” 胡丹与殷可傲被众侍卫带了进来,一人头上摆着几柄刀剑,只待有人一声令下,立时可将他们粉骨碎身。殷可傲一张脸吓得铁青,一见叶离群,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胡丹却站立着微笑不语。一名侍卫大声说:“跪下。”一脚狠狠地踢在胡丹的大腿上,胡丹收势不住,往前一撞,却咬着牙没有跌倒,胡丹大怒,回头怒瞪着那名侍卫,立即又有六七柄刀按了过来。 众侍卫叫着说:“死到临头,还敢反抗。” “跪下。” “——” 胡丹理也没理他们,他身上中了几刀,浑身乏力,全身又让一条粗绳子绑成一团,可他不怕,脸上始终带着淡淡的笑容。这种高傲的气质,立时将那些人噱住了。叶丹一眼看到叶离群正站在对面看着自己,怒火中烧,叫着说:“叶离群。” 叶离群一怔,众侍卫见一个已经落入他们手中的死囚居然敢直呼皇上的姓名,齐是大怒,一名侍卫迎面一巴掌击了过去,叶离群听到胡丹的声音,精神一振,猛地说:“住手。” 那侍卫的手掌已经到了胡丹的面前了,生生地停了下来。 胡丹望着叶离群,眼中有一丝怜惜的光彩,他淡淡地说:“现在你已经知道了吧,你做了件多么可怕的错事?” “是你。” 叶离群终于相信面前的这个人是胡丹了,呆了一呆,双眼闭了起来,全场静了下来,谁也不知道叶离群在想什么,只见不久后他的眼睛里缓缓地流下一行泪水。再过会儿,叶离群竟然向着胡丹走了过来,粗鲁地将胡丹面前的侍卫推开,然后亲手去给胡丹解绳子,他直到现在才明白了刚才为什么会发生那么奇怪的事,以那几个手段高明的杀手,要杀他这个二流人物,可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可是自己却还好好地站在这里,那么唯一的原因就是这群杀手之中有人在帮自己,叶离群不相信有杀手居然会舍命帮助自己,但这个人是胡丹,一切就释然了,虽然一直将胡丹当成最大的心患,可对胡丹的为人,他是知道的,难怪刚才他看到几名杀手居然自相残杀,原来是胡丹立了大功,救了自己的性命。众侍卫全看呆了,皇帝居然给一个杀手解绑,这怎么可能的事? 叶离群边解绳子边对旁边的人怒骂:“你们这群混蛋,还不快将你们的兵器拿开,若不小心伤了胡大侠,要你们人头落地。” 酒菜很快就端上来了,这里是皇宫,侍候皇帝的地方,几乎可以说每天任何时候都可以开餐的,好酒名菜摆满了一大桌子,十多名姿色甚佳的宫女团团将叶离群及胡丹围在中间,大多的宫女都是在给胡丹倒酒及劝酒,任谁都可以想像得到,一个可以与当今天子同桌饮酒的人又岂是寻常之人,何况这个男人长得不差,若是他看中自己——多情温柔的宫女们都是这样想的。所以对胡丹都是格外的殷诚。 胡丹舒服地躺在太师椅上,喝着美丽可爱的宫女们喂到嘴边的美酒,心里有些开心了。毕竟在这个地方,不是谁都可以来的,更没说用餐了,当然与当今天子两个人用餐更是像做梦。何况,在这个地方,只有他一个人是坐着的,连皇上也还站着,站在一大堆宫女之中,劝自己多喝几杯,胡丹想不开心都不行。殷可傲却没有这么好运,他还跪在地上,几柄刀还架在他的头上,他的头低头,若他抬起头来,看到胡丹这么舒服,不知他心里会想什么? 不知过了多久,一名侍卫来报:“启禀皇上,福公公求见。” 叶离群说:“宣。” 福公公是看着叶离群长大的人,在皇宫里是太监首领,权势不大,可是没有几个人敢不尊重他,因为他是皇上的人。这次来了四个人,两个老太监,二个小孩子,一男一女,一齐拜倒在地:“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叶离群说:“不必多礼,请起来吧,福公公,这两位小孩子是怎么回事?” 福公公说:“启禀皇上,这是奴才从宫外收进来的两名佣人,特意带来侍候皇上。” 叶离群皱眉说:“这样的小事,还要见我么?” 那知一直在一边没有说话的胡丹忽然推开身边的几名宫女,笑着说:“福公公是吧?我很想知道这两个小孩子是什么人?” 福公公说:“禀大人,这两名小孩子来自农家——” 胡丹眼睛一转,大声说:“你们一起跪下请安吧。” 四人又复跪下,胡丹站起身来,他望了一眼下面跪着的四人,伸手对着叶离群点了一下,然后飞快地用手指沾上酒在桌子上写上两个字:快逃。 叶离群脸色顿时变了,胡丹忙使眼色,叶离群转眼看了一眼低下跪着四人,也觉得异常,脚步一冤仇,向后房退去,那里有一条秘道,直通往深宫。胡丹却走了一步,没事找事地说:“这两个小孩子真可爱,侍候皇上合适不过了,他们叫什么名字啊?” 福公公说:“回大人话,这名小男孩叫做金童,这个女孩子叫做玉女。” 胡丹缓缓地说:“哦,好名字,皇上,我替你给他们发赏。” 这时叶离群已经走入了密室之中,一大群宫女表情怪异地看着胡丹发呆。 胡丹微笑着从口袋里面拿来一个小瓶,在桌子上的几个水果上都沾上一些,然后对一名宫女笑着说:“这位小妹,将这几个水果让几位尝尝鲜吧。” “是,公子。” 那名宫女不知发生什么事,她只是见皇上偷偷走了,正感到奇怪,不过她见皇上很器重此人,也不敢不听吩咐,拿起盘子,将水果递了下去。 胡丹笑眯眯地说:“这是天朝最优等的水果,你们一人先尝一些吧。” 福公公说:“谢大人赏。”四人果然都吃了一些,不过只是小吃了一口,在皇帝面前,谁也不敢太放肆,吃东西也一样,不是每人都有胡丹这样的好运气的。 他现在可以随便吃,随意吃。 胡丹笑嘻嘻地看着四人将水果咽下肚子,笑着说:“福公公,你来说一下,这水果的味道怎么样?” 福公公说:“回大人话,这水果很好吃,我从来没有吃过这样味美的水果。” 胡丹笑着说:“福公公说笑了,想来鬼城富足天下,不可能连这种水果也没有吧?” 第六十八章 梦里故乡(2) 福公公闻言浑身一震,猛地抬起头来。一见面前皇上早不见了人影,暗自一惊,看着一直与自己胡扯的这个笑眯眯的男人,失声叫出:“胡丹。” 胡丹拍手笑说:“想不到吧,西域鬼城的城主居然净身到皇宫里来做个小太监,还捎带个桃花林的杀手之王,以及几十岁还娃娃般的不老仙,哈哈,真是太有意思了。” 诸人见胡丹淡定,情知已暴露,福公公在脸上一扯,拉开一张人皮面具来,果然是潘长天,另一名太监自然是姜老鬼,姜老鬼冷漠地说:“胡丹,叶离群呢?” “叶离群?他去了那里,我怎么知道?”胡丹一脸无辜。 潘长天怒骂:“臭小子,你坏了我们大事,找死。” 说着,只见他手一动,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柄软剑,剑光雪亮,疾朝胡丹刺出,出势之快,无与伦比,胡丹早就准备好了,人一下子晃入后屋,同时厉声说:“快抓住这四名恶贼。” 室内侍卫这才似如梦初醒,拔刀出剑朝着四人拼命地扑出,可在当世少有的两大高手面子,势如破竹一般,不及近身,就倒了一大片,胡丹轻松躲在潘长天拼命一剑之后,大声叫了起来:“兄弟们都不要怕,全给我顶上,这几个家伙中了我的无影巨毒,坚持不了多久,只要拖住他们一刻钟,他们谁也逃不掉了。” 潘长天大怒说:“无耻之徒,拿命来吧。” 一掌挥出,掌风四起,他们面前的几十名美丽可爱的宫女们顿被震荡得四处乱窜,花容失色,惊叫不断,胡丹居然脸上还带着笑容,一手扯着长剑,不退反进,邪气地朝着潘长天冲来,他面前的几名惊慌的宫女让他一撞,顿时昏去。 潘长天心神电转,他实在想不出胡丹此时面对当世数一数二的两大高手的围攻,居然还能如此沉静,脸带微笑,莫非他不要命了,一念至此,立时找断这种想法,活得好好的,谁想死呀,那么他——莫非他的毒药真的是最可怕的毒药,可以将自己与杀手王留下的巨毒药,潘长天就这样一发怔,掌力略停之间,胡丹已近身了几步,只见他不出剑,忽然张开嘴,一股酒水从他嘴中猛地喷出,如同一丝羽箭,疾射而至。 潘长天本来可以继续前面,一掌击中胡丹胸口,虽说一掌不足够要胡丹的性命,至少可以让他的性命去了大半,潘长天有这样的信心,可是面前忽然射出一股怪水,无论谁都得躲闪,这只是人本能之反应,高手更不例外,高手反应更快,潘长天竟然将掌力生生收住,闪电般朝左躲避,谁知,砰的一声,撞上了正持剑而攻的姜老鬼,二大魔头重重撞在一起,而这时,胡丹已经趁机从这个好不容易的破绽处冲出了厅间,跑到了外面,外面此时站满了闻讯而来的侍卫及禁卫军,围满了整个房间。 胡丹大乐,人掠入侍卫之中,大声说:“将里面的太监与小孩子一起杀了,他们是刺客。” 这些禁卫军与侍卫曾经有不少亲眼见到狼狈不堪地逃入他们之中的这个男人与皇帝在一起饮酒,所以他说的话基本上如同圣旨,一听是刺客,那还管你什么人,拼命杀光了才是,千万别出事才行啊,要知道,皇帝在的地方,小事都是要命的事啊。 胡丹的武艺在江湖上只能属于一流,但是在这两大高手联手之中,几乎可以说是差得可以,他并不是好雄好争之人——他有自知之明,但是他的轻功却是天下无双,他要逃命,天下几乎就没有人可以留得下他。 胡丹纵出了几十丈远,缓下步来,笑咪咪地往回头去看,只见有两个巨大的身影从刚才自己冲出的房间里扑了出来,立即将侍卫扑倒一片,这两个老家伙的内办与武功真是高得可怕,中了自己的巨毒,居然还有此内力,看来想在此地除去他们根本是不可能之事了,如果自己去拖他们一些时间,也许他们会毒发,可是,自己能够抵得了他们几招,十招,或者一招,胡丹想不懂,他觉得自己活得好好的,不想这么拼命。 等待一会,只见潘长天与姜老鬼两人已经杀出了重围,几千个人居然没能围住两个人,只是那不老仙的两个娃娃没他们幸运了,还没杀过几人,就让无数的壮汉围住,生生地吞没了。这让胡丹有些开心。 眼见潘长天与姜老鬼就要躲开数千兵士的重围时,胡丹就走了,他可不想让这两大高手死盯着自己,再加上自己在皇宫之中,身边没有叶离群带路,一不小心,让人乱箭射上,不死也得个完蛋,还是先走为妙,只要到了处面,天高皇帝远,谁也管了自己了,这皇帝,也不可能天天要自己保护吧,其实你的武艺再高,如雨水一般的利箭射过来,你还不是得成一刺猬,你的身体再硬,几百个人压上来,足可将你压成肉饼。除了计谋之外,谁也休想在这样的地方讨得好去。 很快就到了城门口,由于他的轻功太快,一名守卫只看到一身侍卫服装的人奔跑过来,倒没有发命射箭,只是大喊着说:“站住。” 话没落音,胡丹已经到了他的身边,话落音后,胡丹已经去了丈远之外了,那守卫怒叫着说:“放箭。” 等着箭楼之上的弓箭手转过头来拉开弓箭的时候,胡丹已经去了几百步之外了,将所有的弓箭全都置之身后,就在这时,守卫处有一名弓箭手大叫着说:“大人,后面又来了两人。” 守卫大怒,四头一望,果然见到两个人影飞射而近,他早就听说宫里有刺客,这些人施展轻功,跑过来,定是刺客,于是大声说:“放箭。” 箭雨之中,守卫只觉得眼前一花,亮光一闪,他的头就飞了起来,重重地撞在城门之上,地上就留下个没头的尸体久久没有倒下去。 箭楼之上的几十名弓箭手吓了一跳,目瞪口呆,转眼之间,这两人也窜出了城门,远远而去。 冷风吹站在长街上,仿佛当自己站在无人的原野之上一般,这里本是条繁华拥挤的街巷,不到片刻功夫,冷风吹的前后挤满了过往的马车,众人大声怒骂着,吵闹声音,冷风吹只当没有听见,他只冷漠地望着正在街边的一个酒楼上喝酒的一名汉子。 这名汉子是罗虎。 无名喝了一会儿酒,感觉有些怪异,转头一看,外面已经挤满了人,无数的人围着一个男人,看样子是在大骂这个人,罗虎眼睛一转,一眼就看到一双冰冷的眼睛。 冷风吹根本将下面围着他的那群人当成无物,骂人的话当成成空气,他望着罗虎说:“你出来见我。” “冷风吹?”罗虎伸手抚摸上怀中的刀柄。 这名汉子三十多岁左右,满脸胡须,喝酒用大杯喝,别人看他一眼他就要盯对方两眼,直到没有人敢看他为止,虎城太保罗虎岂是一般人可以随便乱瞧的。 罗虎使一柄单刀,传言他一夜之间杀败了当年武当派剑未能排前的几名高手,出道不及一年便名动天下,他是个怪人,有时正有时邪,没有人可以猜透他的心事,不过,想让他难受的人自己肯定难受,因为他的刀法不仅很快,而且他的全身如同钢铁般,寻常寻剑不能伤其分毫,他一对拳头更是劲头大的足以吓人,有人曾见到他一拳头打死一条水牛。 不过此时冷风吹没有难受的感觉,难受的只是要从他站立的路上走过去的那些人,因为一条大道,他就站在中间,如果你有马车,若是想过去,只有从他头上压过去,不是没有人试过,他的身边已经倒下了二个人,三匹马,马头让刀削掉,二个人要好一点,上衣服成了碎片,人倒没事,只是感觉有些冷,天气太冷了。有人能够将你的衣服用刀割成碎片,这样的人当然不会陪你的衣服——天气太冷了,如果你想生病只好赶紧跑回家去穿衣服,这是所有聪明与不聪明的人最直接的想法,所以回家了。冷风吹的手,冷风吹的刀,绝对没有人敢冒犯。 这马叫人喊之声音罗虎仿佛没有听到,冷风吹也没有去找他,让他尽情地喝酒,因为冷风吹对人的耐性很好,尤其是快要死的人,冷风吹已经将罗虎当成死人了。 罗虎的命价是五千两白银。 价钱真不高,对于冷风吹这样的杀手来说,出这个价根本不能够让冷风吹动手的。况且他自从封刀之后,很少接杀人的生意了,接生意也有他自己的原则,不是现银不杀,不是他讨厌的人不杀。 罗虎有一件事让冷风吹讨厌,因为在接这个任务之前,冷风吹曾经亲眼见到过罗虎催马挂倒了一个老头,竟然瞧都不瞧一眼就扬长而去,杀一个这样没有礼貌的人,对于冷风吹来说,这已经是很不错的理由了。 所以,在你骑马撞倒或者挂倒一个老人或者一个人的时候,你一定要有礼貌,不要什么也不管地扬长而去,不然,老天给你的有可能会是一柄刀,要命的刀。 罗虎早就发现冷风吹了,只是在他喝酒的时候,若没有人去惹他,抢他的酒杯,天塌下来他也不会走的,此时酒已足,饭也饱,他就想去看一眼到底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在外面一直盯着他看。 他大步走了出来,用手擦去额头上的汗水,大声说:“那个谁,你可以过来了。” 冷风吹不说话,不动,只是看着他。 罗虎并不知道他是江湖上最有名气的杀手,冷风吹虽然大名在外,可真正见过他的人并不多,罗虎也只当是一般来找他麻烦的人,这样的人他见过许多,也杀了不少,他见冷风吹根本不当回事,脸色一变,朝着冷风吹走去。边走边说:“你是聋子?” 冷风吹还是不说话,当他走到七步之内时,他才说:“站住。” 罗虎这才发现这人很可怜,这是他从来没有这种感觉的,他怔了一怔,说:“小子,你叫什么名字?找老子做什么?” 冷风吹说:“杀手,一个普通的杀手。” 罗虎想笑,却没有笑出来,在冷风吹的面前很少有人敢笑出声来,他听到这声音之后觉得对方不再可怜了,可怜的只是自己,于是退了一步,说:“阁下要杀谁?” 冷风吹吐出一个字:“你。” 罗虎说:“你有本事能够杀得了我?” 冷风吹说:“有。” 罗虎说:“那好吧,让老子来领教一番阁下的杀手之招。” “嗯。” 冷风吹伸手轻握着刀柄,说出了这个字,罗虎哇的一声,跳了起来,刀闪电般射出。 这一刀是无影之刀,是他压箱底很少使用过的绝艺,一刀挥出,丈余之内的人群只觉得一阵刀风吹过,不由惊叫起来,匆忙闪开,在这一刻,冷风吹手动了。只一招。 一招就结束了。 满天的刀光在一刀之下就全被封锁死,附近站满的人群还没有逃出二步,就停了下来,所有刚才感觉到可能伤人的刀气也一扫而光。 罗虎极快的一刀几乎快砍到冷风吹的头上了,忽然他的刀一下子就止住了,刀在冷风吹头顶三寸的地方停住。 冷风吹向后退了一步,他好象根本就没有出手,刀还好好地留在鞘中,众人俱是惊诧莫名,俱是想今天这个横行霸道的虎王今天居然手下留情了。冷风吹转身就走,他连同去看一眼罗虎也没有,当他走出十多步的时候,砰的一声,罗虎倒了下来,一股鲜血从他们咽喉处急射而出。 原来冷风吹在罗虎挥刀进攻的时候,一刀击出,划断了罗虎的咽喉,别人看到罗虎的出刀很快,无法形容,可连冷风吹是如何出手的却无法看清,只觉得他的手动了一下。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罗虎的力气很大,他的全身果然坚硬如铁,若用一般的刀,一般的人使用,只怕连他的皮毛也伤不了,只是冷风吹的手,加上他这柄稀世之宝刀,不说一个人,便是真正的钢铁,让可以让他轻轻划断。 所有的人呆了,冷风吹走过去的时候,还得选择着走,没有人给他让路。 因为他们都没空,都在呆呆地看着倒地身亡的罗虎。 “冷风吹。” 当他走出人群,听到一人大叫着他的名字,他回过头去,便看到无名。 无名从人群中走了出来,挡住他的去路,说:“好你个冷风吹,光天化日之下你竟然敢持刀行凶,若让你如此妄为,天下还有何法可言。” 冷风吹说:“刀就是王法。” “是吧?” 无名冷笑着说:“那么就让在下来领教一番阁下的绝世刀法。” 冷风吹说:“我只有杀人的招式,没有陪人玩的刀法。” 无名说:“若是死在阁下刀下,在下死而无憾。” (第三部的章节名称有些杂乱,不能尽表达一章节的含义,见谅。时间关系,情节有些散乱,有许多东西不能尽情表达出来,是水平有限。 第六十九章 梦里故乡(3) 叶败本来是与高长恨,野狗等人一起去击杀叶离群的,那料到叶败半路上就不见了,原来他闻到了酒香,心痒难平,于是一个不小心地就转头走开了,加上那个地方的酒的确不错,一向不大好酒的叶败居然也忍不住多喝了几杯,这样一来,什么任务,杀人之类的全都给他抛到九宵云外去了。 这一喝酒,居然喝了大半个时辰,边喝边赞边骂:“妈的,真他妈的好酒啊,难怪有这么多人想当这个狗皇帝,他经常有这样的好酒喝,而老子整天喝水,这天下太不公平了。” 叶败很想将这里的酒全都喝光,可是再怎么想也没有办法,仅仅只喝了那么几小杯,居然就有些头昏了,他心想:“看来老子不是当皇帝的材料,连喝酒也他妈的喝不了多少——胡丹那小子居然能喝那么多,还不会醉——不过,胡丹好象也不是皇帝啊,这喝酒和当皇帝应该没什么联系吧。”胡思乱想着,脑中总想要做点什么事才能让自己平衡一些。脑中电转:“昨天晚上睡得那么早,居然没有洗澡,这在有这么多酒,何不洗个澡呢,做人要经常保持良好的卫生。” 想到便做,将自己脱个净光光,跳到酒罐里面,洗了个舒服的澡,爬出来穿衣服的时候精神特别爽,一身酒气,得意忘形。干脆利落地朝着酒罐里面撒了一泡尿,然后哈哈大笑着说:“川内的人整天说格老子你的,格老子我的,老子今天也来格你老子,我格你老子,什么东西,当皇帝很了不起呀,叶离群,你牛皮上天,还不是要喝老子的尿,我格你老子。” 说罢,提起剑朝着外面走出,喝了点酒儿神气十足,在宫内横冲直撞,因他穿着侍卫衣服,一路上竟然没有人敢去查问。 等到叶败赶到皇帝书房的时候,只能看到地面上的几具还来不及处理的死尸,胡丹早将姜老鬼与潘长天引开了,叶败看着站满侍卫与禁林军的书房,大吃一惊:“不好了,一定是事情败露了。”心下一凛,便大声叫了起来:“叶离群,叶离群你这个王八蛋在那里?快出来见老子。” 这小子,竟敢叫皇帝来见他,居然还骂皇帝为王八蛋,他一连叫了几声,惊呆了的侍卫才如梦初醒般围了过来,将叶败围在中间,一名侍卫首领怒骂:“你疯了,不要性命了,敢在这里大声喧闹。” 叶败心情不好,怒吼着说:“格老子的,老子叫叶离群关你屁事,快滚开,别误了老子的大事。” 叶离群此时正在审问殷可傲与在乱箭之下重伤未死的玉女,一听外面有人大声疾呼,又听得居然是在骂自己,脸色一变,还以为刚才的几人又杀了回来,颤抖着站起,站在暗道边上,不时望着外面,只待有外人一冲进来,他就会启动开关,逃窜而去。 一名侍卫自外而入,说:“启禀皇上,外面有一名侍卫喝醉酒,胡言乱语,张大人正在查问。” 叶离群心放下了一半,便说:“哦,我也去看看。” 叶败一看到叶离群,便大声叫了起来:“叶离群,原来你还没有死?” 叶离群一眼识出叶败来,心中一惊,喝声说:“快拿住他。”话刚落,几名侍卫飞扑而上,去抓叶败,叶败飞起一脚,踢开一人,反手出剑,刺死一人,接着身体一歪,鬼魅般地转了一个大圈,然后往叶离群冲去,叶离群早让杀手吓破了胆,一见叶败出手,吓得连忙朝着书房跑去,叶败轻功极佳,一个起落,便到了叶离群的身后,吓得众侍卫全都变了脸,十多名侍卫不要命地全身扑上,硬是将自己的身体往叶败剑上去挂,这样一来,叶败想不杀人都不容易了,叶离群却安全了,侍叶败杀了几个人,冲杀出重围的时候,里面已经没有了叶离群的人影了,只有玉女与殷可傲还跪在地上,地上到处是鲜血,叶败一把抓起殷可傲,冷笑着说:“怎么了?你居然还活着。” 殷可傲有些惊喜地说:“叶兄,是你,快带我走。” 叶败怒瞪着他,说:“别跟你老子称兄道弟,老子不是你的叶兄,你是什么好人,我为什么要救你的狗命。” 殷可傲虽然生气,但此时也只有忍着,陪着笑说:“叶大侠,你是胡丹与孟飞的好朋友,我也是呀,快救我走吧。” 叶败脸一沉,忽然想到了胡丹自己说过他是飞刀娘子的儿子,而面前的这个小子也是飞刀娘子门下的人,想着应该是有些关系,一听殷可傲说出来,见外面的侍卫越堵越多,也忘记去想他曾经害过胡丹的事了,一把提起殷可傲,说:“好,老子带你走。 那玉女这时也叫了起来:“叶败,快过来帮我一把,我也要跟你们一起走。” 叶败尽量地用温柔的眼光看着玉女,想用这种表情来表示自己对小孩子的喜爱,可是心里却说:“我最讨厌鬼城的人了,我早想杀了你,以前有你师父在,我不敢动你,现在你自己找上我了,那我就帮帮你吧,送你上路。” 玉女还没有从叶败温柔的眼光里解脱出来,亮光一闪,一剑刺穿了她的胸膛,接着,长剑往上一划,直至头顶,整个头都飞了起来。 叶败一剑得手,得意地笑着说:“妈的,老子最讨厌老妖怪了,活了几十年还是个小娃娃,活着惹人讨厌。” 门外挤满了侍卫,正虎视眈眈地慢慢朝着叶败围过来,可是忽然见到叶败出剑,残暴地将一名小女孩杀死,鲜血乱飞,人头还直往着他们当头砸来,一群人几乎想吐了,生怕一不小心让这尸头撞上,不做恶梦才叫怪呢,忙不返地往两边闪出,叶败在这一时,早就一剑击碎了不远处的窗户,挟持着殷可傲,飞射而出,等到那帮人回过神来,叶败已经消失在后花园之中了。 无名握紧了剑柄,一步步地走向冷风吹。 冷风吹也握住了刀柄,眼光冷漠而奇怪。 路两边的路人慌忙着后退,疯也似地朝着两头的街道跑去,不怕死的人真是不多。无名又走了几步,冷风吹忽然说:“你是一个英雄,你确实不应该死。” 无名冷笑着说:“正义与邪恶本不两立,今天你我必有一个死于此地,才能了结这段恩怨。” 冷风吹说:“我曾说过,你是个真正的侠客。” 无名怔了一下,说:“我记得。” 冷风吹说:“上次在听雨轩,我听你说到让我去找胡丹与玉玲珑,并求我去杀死你唯一的亲人,也就是邪恶的玉玲珑,在那个时候,我就当你是个真正的侠客了。” “只可惜胡丹已经死了,玉玲珑也已经死了。” 冷风吹奇怪地说:“是谁说胡丹死了,胡丹还好好地呆在洛阳城,他何时死了。” “你说什么?胡丹还没有死?”无名叫了起来。 冷风吹说:“你居然不知道,这可是这些天里江湖上最大的传说,你居然不知道,胡丹并没有死,他只是失忆了,扮成了桃花林杀手颜红衣,现在一切都正常了,你居然没有听到过。” 无名失色说:“原来他就是——颜红衣。” 冷风吹说:“这是当今天下最大的武林之事,你竟然不知道?” 无名居然笑了起来,不过笑得有些残酷:“好,好。” “好?”冷风吹说:“为什么说好?” 无名说:“胡丹没死最好,我有事做了,我要去杀了他。” 冷风吹更奇怪了:“杀胡丹?你去杀胡丹?” 无名说:“不错,我一定要去杀他。” 冷风吹说:“为什么?” 无名面无表情地说:“因为他杀了我妹子。” 冷风吹呆了,叹息着说:“世事果然难以预料,当日你求我去找胡丹去杀你妹妹,如今他做到了,你居然要去杀他,呀,不过这个仇还真不报不行。” 无名居然有些脸红了,说:“胡丹没有做错什么,只是——如果你的妹妹死在他的手中,无论他们发生了什么事,你会不会去杀他?” 冷风吹想了好一阵,才点头说:“我会的。” 无名就笑了,说:“那我和你一样,说明我并不是忘恩负义的小人,对不对?” 冷风吹冷漠地说:“忘恩负义说不上,他没恩给你,但是脸皮之厚,天下只怕你已经少有对手了。” 无名有些不好意思了。 冷风吹接着说:“这样说来,我们之间,打与不打都是无所谓的事了?” 无名收剑于鞘,说:“说实话的,你的脸皮也厚,咱们彼此彼此,你找理由安慰自己的本事可是天下无双的。” 冷风吹冷着脸说:“怎么能这么说呢?我知道你不与胡丹打一架,今生定然留下遗憾,他日你小子若还能活着,随时都可以找我比试。” 无名说:“这不是你的本性——” 冷风吹说:“其实我也与你一般,我也有心事。” 无名说:“哦。” 冷风吹说:“因为我也要找一个人比试,若不与他一战,则是我今生最大的憾事,相比较之下,我们战与不战根本不当回事了。” 无名说:“此人是谁?” 冷风吹说:“天下第一剑侠,胡酒。” 无名动容说:“你想杀胡酒?” 冷风吹说:“不是想,我是确定要杀死胡酒,不是他死,便是我亡。” 无名说:“你与他有何深仇大恨?” 冷风吹说:“他于我无仇无恩,我只是替一个人了结一个心愿。” 无名说:“哦。” 冷风吹说:“所以今天你便是想找我打架,我有可能便跑掉的,虽然我从来没有跑过,也从不惧死,但如今我必须要跑,因为你是一个可怕的对手。” 无名呆了片刻:“我与你是一般想法。” 冷风吹呆了。 无名说:“冷风吹,我佩服你。” 冷风吹有些奇怪,有些得意,说:“佩服我?” 无名说:“是呀,天下最有胆量的人你算第一个,可以称得上不怕死人的第一人,我佩服你。” 两人四目相对,忽然同时哈哈大笑起来,全街上的人都以为今天遇上了两个疯子,他们虽在大笑,却从他们的声音里听不出一丝毫的欢乐,他们的心里就只有仇恨与报复,一个是冷漠无情的杀手,一个是全家惨死的浪子,都有着这些俗无可打破的规律,为了报复,为了仇恨,他们可以放弃一切,然而仇人,便是老天给他们的一柄刀,始终架在他们心中最恨的仇人身边,也不知道能否一刀割下去,这只怕只有天知了。 冷风吹忽然之间笑声停住了,他看见了一个人。一个女人。 一个很美丽的女人。 肤如白雪,行若流苏,静如安月,缓缓地从街头一面走了过来。 这是冷风儿。 冷风儿正缓缓地从人群之中走过来,正在望着他。 (一更 第七十章 梦里故乡(4) 冷风吹跳了起来,从不喜形于色的他几乎快要激动得流泪了,他以为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这个唯一的亲人了。 冷风儿望着他,眼中一片迷茫,像是有心事一般。 冷风吹蹦跳着小跑到冷风儿的身边,抚摸着她的长发,眼睛有些湿润了,激动的说:“风儿,你终于回来了。” 冷风儿虽然有些迷茫,但她的脸上没有一丝激动的颜色,她淡淡地说:“为什么?” 冷风吹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只是说:“怎么了?” 冷风儿说:“为什么还想着要去杀胡酒?” 冷风吹呆住了,这个话题他已经与冷风儿说过许多次了,每次都说得很不开心。 冷风儿推开他,盯着他说:“这一年来我四处打听胡酒的传说,几乎所有的人都说他是一个正义,仁爱,无私的大侠,就连同他的仇人也没有一个说他半句坏话,他的一生如此光辉,我真想不出你为了那个丑陋的理由还想着要去击败他,或者说去杀了他。” 冷风吹摇摇头说:“我——” 冷风儿说:“别再跟我提孟春风,他是杀手,杀的人还少吧,若是每人都似你这样,那么他的仇人都可以遍及天下,况且,胡酒并没有亲手杀他,只杀了他手下几个微不足道的徒弟,他没有替天行道取孟春风的性命已经是做得够伟大的了,可是你看孟春风这个小人,居然还想着恩将仇报,这样的人值得你一生为他守护着一个无耻的诺言,这样的人也值得你为他去做一些你自己内心里从来都不想去做的事。” 冷风吹苦笑着说:“你不懂的,你根本不懂的。” 冷风儿说:“是,我是不懂,可是天下的人懂,天下人最少没有谁会像孟春风那般恩将仇报,他们虽然没有受到过胡大侠的恩,可也有许多都挂着他的长生灵牌。” 冷风儿接着说:“我曾经听到过一个年仅四岁的小孩子对别人说,他说长大要做胡酒那样的人,当别人问他是为什么时,他说他也要做一个正直无私的人。一个四岁的小孩子他都明白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了,你已经这么大的年龄了,难道不知道是非不分,黑白颠倒,你这样去做,你与那些无耻的匪徒有什么区别?” 冷风吹说:“你不要再说了,我只是用我自己的方式去做事,不管是非恩仇。” 冷风儿眼中有泪,她伤感地说:“你是我唯一的亲人,胡丹又是他亲生父亲,你们若是发生那样的事,我的这一辈子都不会安宁的。”冷风儿说的那个他自然是胡丹。 她从来没有恋爱过,她只是单恋着胡丹,当一个女子没有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她是还没有长大,当她懂得爱之后,她就长大了。 深深的爱意让她迷惑,深深的爱恋让她迷失了自我,只有迷恋于爱的女孩,才会美丽得如此执着,才会如此一条巷口要走到底。 冷风吹却还是摇头,他咬着牙说:“我不会改变的,我明天便会去羞光山庄。”他抬头望着天空,天空冬色已浓,是呀,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吧。今年一定是个非常完美的冬天,一件永久压抑在他心里的事将在这个冬天里最后一天了结。 冷风儿呆了呆,也摇着头,叹息着说:“你太让我失望了。” 冷风吹说:“在我去之前能够见到你一面,我很开心,回家吧,江湖险恶,不应该是女孩子的乐园。”言罢,对着无名说:“我想现在胡丹正在洛阳城郊区的一个破庙里,你去问问,应该有许多人都知道他在什么地方的,你不是要寻仇么?现在可以去了。” 无名苦笑着,他早听说过冷风儿这个女子,知道她很喜欢胡丹,现在冷风吹当面说出来,说不定她会与自己拼命,谁让自己要去杀她的心上人呢?转过身子,淡淡地说:“多谢指点,告辞了。” 他走出人群,那知冷风儿却没有阻挡他,连看他一眼也没有。 无名有些失望,他也在想自己是不是真的想去杀胡丹了。 无名走后,冷风吹去拉冷风儿的手,柔声说:“好了,别想太多了,我们先离开这个地方吧。” 冷风儿没有动,似乎在发呆,似乎在想着些什么,冷风吹觉得她的手异常冰冷。 第七十一章 羞光山庄 第二十章 羞光山庄 羞光山庄本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地方,又在东北地区之内,常年积雪,终日寒冷,若不是当年秦无敌,曾经在这里住过一年,召开了一次大规模的武林大会,这个地方只怕永远不会有人想知道,永远不会有人想着去看看。几十年过去了,当年的庄主早已经逝世,现在的庄主是个老实巴交的中年人,看上去年龄不小,其实也只有四十多岁,庄主夫人却显得很年轻,不过她的确还年轻,才二十七岁,长相还过得去,在她身上看不出一丝毫的江湖气味,他们自成亲以来在羞光山庄呆了九年了,从来没有与江湖上的人打过交道,而在这个冬天,让他们头痛的事终于来了。 庄主姓段,叫段英豪,名字看上去是个英雄,可他的人一点也不像英雄,倒像一只经常受委曲的狗熊,有些时候连同佣人都不给他好脸色,他都不敢声张,只是他有一个特点,就是好色,他娶过三个老婆,现在的这个就是第三个,前几天又看上了镇上小王家的三小姐,可是却不敢再提出来,因为现在的庄主夫人不同意。 庄主夫人与庄主不同的地方太多,基本上庄上的事全是她一个人在打理,但没有人知道她的真实姓名,就连庄主也不知道,这个夫人是他从烟花之地带回庄里的,她告诉过段庄主说自己叫小惜,是个孤儿。这个名字同样也没有谁记得住,所有认识她的人都叫她段夫人。 羞光山庄虽然一年不如一年,可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壮,最少吃喝玩乐的钱从未少过。 此时他们正在客厅里喝茶,门外庄丁来报:“禀告庄主,门外自称杨浦风云兄弟前来拜庄。” “风云兄弟?”段英豪皱起了眉头,说:“这是些什么人?我都不认识他们,怎么这些天每天都来这么多人,他们到底要做什么?再这样下去,今年春节都没得好过了。” 段夫人却笑着说:“这个庄自从我来之后,还从来没有过如此兴隆,好不容易来了些朋友,怎么这样不高兴,快快有请。” 风云兄弟老大名萧风,老二萧云,风使刀,云使剑,这一刀一剑在江湖上也算得上称得上号的人物,他们年约三十左右,果然与传说中一样,一表人才,段夫人看着两名神气十足的兄弟,笑着说:“久仰两位大名,不及远迎,恕罪恕罪。” 萧风抱拳为礼,眼睛望着秀丽的庄主夫人,淡淡地说:“不敢,请问夫人,贵庄的庄主可在?” 段夫人笑着说:“庄主外出未归,风云兄弟有何事但请明言,在羞光山庄之中,小女子也可以做主的。” 萧风说:“明人就不说暗话,段夫人是吧?我们只想在贵庄借宿几天。”说完在旁边的桌子上放下一绽纹银,足有二十两之多,接着说:“请夫人务必帮忙。” 段夫人一见纹银,眉睫上都有了笑容,她巧笑万方地说:“萧大侠真是明白人,只不过不知道两位大侠要住上几天呢?” 萧风迟疑地说:“这——银子不够?” 段夫人像只狡猾的狐狸,笑着说:“如果是住一个晚上,看在两位是有名的大侠面子上,勉强可以,如果——” 萧云有些色变,冷笑着说:“在外面的旅馆里二十两纹银都可以住上半个月了。” 段夫人娇笑着说:“小庄虽说地处边远,四处无甚人家,又粗陋无比,本来要这个价是高了一些,不过近来房间较少,客人又多,所以我才决定将房价稍微提高了一些。” 萧云手握着剑柄,怒瞪着段夫人,他本是个性子急躁的人,动不动就想打人。 萧风忙拉着他的手,对段夫人说:“夫人但讲无妨,无论多少,我们愿意出。” 段夫人用手抓起那张银子,接着说:“我们是小本生意,也不想多收银子,这块银子,本来只能够住上半夜的,不过看在两位——呵呵,两位就住一夜吧。” “什么?”风云兄弟目瞪口呆:“天下有这么高的房价?” 段夫人媚笑着说:“如果风云兄弟觉得不值,那就请随便吧。”她将纹银轻轻放在桌子上,接着说:“小五呀,送客。” 萧云拍桌而起:“天下竟有你这样的货色,你怎么不去抢?” 段夫人说:“送客。” 萧云就想冲上去,萧风忙挡住了他,对着段夫人一抱拳说:“夫人息怒,在下兄弟多有失礼,切莫见怪。”又自怀中拿出几块纹银,放在桌子上,陪着笑说:“段夫人请放心,无论收费多少,我们都要住上几天。” 段夫人这才有了笑容,懒洋洋地拍拍手,说:“那就这样了,让小五带你们过去吧。” 萧云还是忍不住,冷笑着说:“你这样做和打劫有什么分别?” 段夫人说:“这位小兄弟说的话很有意思,不过,打劫太累了,又有风险,而我现在,你看多舒服,银子都有人求着送上门来,嘻嘻,失陪了。” 跟着小五,风云兄弟几乎气坏了,后面还传来段夫人的声音:“人人都说赚钱难,可我这个百里无人家的小山庄却总有人送上钱来,倒是怪事一件。” (注:这之后的四大章节因笔者在以前写作的时候心情不在笔上,所以没有写出来,只是设想了一些章节,草草了结这一部了,而现在心情更不在此上,所以就空着了,以后有灵感了再补上,给你阅读带来困惑,见谅。 这几章节的情节应该是这样的,先写到江湖上有名的一些侠客或者枭雄齐聚集在羞光山庄等待胡酒出现之前的一些故事。 然而就在这一段时间,离冬天最后的十三天之内,一夜之间,死去数十人,竟然没有一个人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其后一天一天地有人死去,同样是莫名其妙的死法,胡丹来到此地后,发现了一些山庄的秘密,黑夜里私自闯入山庄一处禁地,触动机关,被关上一个黑洞里,却异外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原来这个地方居然是三十多年前七叶一朵花的培育之地,当年一个山谷里所有的人几乎全部都死在这种花之上,当时所有的人都在探索这种花的来地,却一无所获,想不到居然是在这个地方产生出来的。 胡丹陷入了重围之后,遇到了一个年轻的少女,这名无来历神秘的女孩子竟然将天下几乎无人可破的大阵破开,带着胡丹逃命出来。 最后不小心地将七叶一朵花沾入了酒杯之中,而姜老鬼阴错阳差居然吞服了,送了命。从此,名动一时的桃花林终于消失了,永远成为了历史的记忆。 胡酒并没有在这里出现,他只是发现了这个地方有七叶一朵花的痕迹,借自己的名望将江湖上的人全涌现到这里,毁灭这个无名却可怕的山庄。) 第七十二章 斩不断的情缘(1) 段英豪倒在血泊之中,头被劈成两半,混乱之中,还不知是那个浑蛋出的刀,段夫人全身光滑滑,被鲜血掩盖,看样子已经死去多时了,姜老鬼坐在椅子上,不过已经不能动了,他是死在这把椅子上面的,他临死之时说:“我是一个杀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我死在你的手中,不足为耻,但我一定要坐着死。”这句话是对着冷风吹说的,接着他又说:“我要安稳地坐下来,不知有多少年我从来没有安稳地坐着。” 他是死在冷风吹的刀下,冷风吹随意一刀挥出,血就从姜老鬼的咽喉边流了出来,鲜红的血液让冷风吹与所有的人惊呆了。 冷风吹想不到他随便的一刀便可将名动天下的桃花林杀手之王杀于刀下,在姜老鬼的身边,冷风吹自信不是他的对手,可想不到的是,他随手一刀就了结了对手的性命。 姜老鬼的鲜血流出来的时候,让冷风吹一阵感叹,感叹这人的生命好卑微,好脆弱,轻轻一撞就可以粉碎掉。 就像孟春风的死,一个安静的夜晚,一直很正常的孟春风就那样睡下去了,永远没有再醒过来,冷风吹当时十三岁,十三岁的少年总想不出孟春风为什么忽然死了,甚至于他脸上还带着欣慰的笑容。 其实冷风吹并不知道,姜老鬼其实并不是死在他的手中,准确地可以这样说。姜老鬼只是中了少女勾勾的七叶一朵花之毒,这种巨毒之花姜老鬼比任何人都清楚,只要有谁嗅进了这种花的花粉,无论你以前武功有多高,都会化为灰烬,试想一下,一个武功天下几乎可以说无对手的人中了这种毒药,从一个天下无双的武林高手变成一个普通的人,他再活下去又有什么意思?况且,他还是个杀手。当感觉自己中了巨毒之后,姜老鬼就坐在这张椅子上,撒开自己脸上的面具,他知道,他不会等待太久的。 叶败浑身是血,他当前在围攻姜老鬼的时候受伤不轻,姜老鬼死后,但他还是咬着牙站起来,盯着正在发呆的冷风吹,大声说:“冷风吹,你若不杀老子,你就是孬种。” 冷风吹望着身边的冷风儿,竟然笑了,笑着说:“放心吧,叶败,我不会杀你的,因为你是叶败。” 叶败皱眉说:“老子这个姓名很有趣吧?” 冷风吹脸立即铁青了,冷漠地说:“没有,很无趣。” 叶败怒说:“那你快动手,老子等不及了。” 冷风吹叹了口气,说:“你若是想死,可以自己动手,为什么要去求别人,我不会杀你,因为你是胡丹的朋友。” 叶败怒火中烧,说:“妈的,原来你是怕了小坏蛋,亏我一直当你是个英雄。” 冷风儿忽然忍不住低声说:“叶败,你若是见到了胡丹——” 叶败正觉得怒火没地方发放,瞪着冷风儿说:“见到他怎么了?老子一刀杀了这个王八蛋。” 冷风儿本想让叶败告诉胡丹一句话的,让他粗鲁地骂了一句,想说什么全忘了,不由摇摇头,拉起冷风吹的手,说:“哥,我们走吧。” 冷风吹说:“其实不用走这么早的,不等等么,说不定胡丹会——” 冷风儿有些忧伤地说:“不了,我不等了。” 冷风吹说:“那好吧,我们走吧。” 说着收刀归鞘,与其妹飞身上马,很快就消失在羞光山庄外面,等到叶败好不容易站了起来,早已不见了他们两人的身影了,不由边追边骂:“冷风吹,你这个龟儿子,你不杀老子,老子死也要缠着你。” 挣扎着走到门外,门外雪花飘飘,到处透出一丝凉意,一片寂静,没有一个人影。叶败不由一阵失望,瘫软在地,发呆一阵后,心里忽然想:“冷风吹这家伙真不是东西,他杀了老伯,却不杀我,下次见了他我一定要杀了他,从来没有见到过比他还讨厌的人了。”转念一想:“老子今天怎么了?我活得好好的,干吗要别人杀我呢,笨蛋,我是个大猪头,大笨蛋。” 狠狠给了自己两掌,然后挺直了腰,哈哈大笑起来,再次走入庄内,随便牵出一匹马,对着在马边上站着的马主人直接无视,那马主人自然识得这个光明磊落的盗马贼,见他又哭又笑,以为他疯了,再说早就知道此人的厉害,那敢去阻挡,眼睁睁地看着他大摇大摆地走了,一句话也不敢说。 (明天还有最后一小章,第三部就要完结了 第七十三章 斩不断的情缘(2)第三部结束 殷可傲浑身是血,瘫软在地,姜老鬼这一掌真不轻,足够要了他半条命,若不是少林伏虎罗汉及时给他喂了一粒大还丹,只怕早已到不了此时,大还丹是武林中极其珍贵的十大丹药之首,价值极高,传说中有起死回生之效力,但他服食了这粒丹药,气血仍不见回转,显而易见,他受的伤太重了。 虽说此时他的身边还有不少人在照顾他,但与以前那个一令百应的武林盟主的威望相去甚远,假扮七王爷欲刺杀皇帝之事还是透露了出来,一时之间,往日这个眼睛长在眉头上的盟主顿时成了众矢之的,若不是他在姜老鬼现身杀人的时候拼死一击,只怕不要说这一掌足够要了他的性命,他的性命也早已送在众侠的刀剑之中了。但纵是如此,众侠看着他目光多是不屑之色,不复再有敬仰的光环。 幸好,少林寺的伏虎罗汉是个极重恩情的人,人虽在空门,但对于别人的恩,总是极是看重,殷可傲在命垂敌手的时候,出手一击,救得他的性命。当然,若他不是少林有名的十八罗汉之一的伏虎罗汉,殷可傲绝不会那样去做,只有救得了江湖上有名有望的人,才可以让所有的人都改变看法——这才是他所想要的。 此时,他虽然受到重伤,却感到很欣慰,虽然已然不再有往日辉煌的表面,可是对于他来说,做了一件那么大逆不道的事,还能够活着,就已经是件奢侈的事了。 “殷可傲。” 忽然一个比冰雪还要冷漠的声音从人群中传了出来,殷可傲面前的十多个人竟然生生地让一股强大的内劲推开,少林伏虎罗汉正与一名武当的道友说话,闻到这个声音,吃了一惊,回过头来。 胡丹。 胡丹没有给任何人阻挡的机会,猛地冲了过去——他的轻功本来就可以轻易做好许多事,便是伏虎罗汉在十足防备的情况下也难以阻挡得他,何况此时他正在十步之外。胡丹飞身掠过,一手便抓住殷可傲的手腕,将他一把拉起,紧接着手往下一滑,扣住了他的脉搏。 殷可傲只觉得全身一痛,张口吐出一口鲜血。 伏虎罗汉脸色一变,连忙向前走了几步,叫着说:“胡少侠,千万——” 胡丹厉声说:“不许过来,谁也不许过来。” 胡丹本是个武艺不俗,在江湖上大有名望的武艺高手,落入他手中的人,如果他不想放开,那个人想离开他就如同做梦,如果他要这个人死,那他绝对活不下去。伏虎罗汉有些发呆了,生生地停住了脚步。 胡丹携着殷可傲往前走了几十步,所有挡着他们路的人不由自主地往两边让开,所有的人看着这个以前一直脸带着笑容,而此时却满脸冷漠的男人。胡丹没有看任何一个人,再走了几步,将所有的人抛到了身后,忽然之间,松开殷可傲的手腕,抓着他胸前衣襟,往前一推,殷可傲站立不稳,一跤跌倒,众人还没有反应过来,胡丹飞快地扑身上前,闪到他的身后,双掌伸出,安放在殷可傲的丹田之穴上,上千之人目目相觑,竟然没有一个人敢向胡丹走近一步。 要知这丹田之穴是人之几大穴位之一,寻常之人轻轻碰一下都易受伤,像胡丹这般高手,只须用半丝功力,便可将殷可傲击杀当场。这种时候,众侠便是有心救人,也都不敢造次,伏虎罗汉长叹口气,又手合什:“阿弥陀佛,胡少侠不可伤人。” 却见一匹快马从人群之中冲出,直朝着胡丹他们冲来,远远的,叶败坐在马上,大声说:“胡丹,我不想看着你做下滔天罪行,我帮你一把吧。” 剑出,一剑直刺而近,好快的一剑。 刺杀的不是胡丹,而是他怀中的殷可傲。 胡丹没有动,他仿佛没有去看。 剑近身边,却见红光一闪,一柄雪亮的纲枪头飞射而近,几乎没有人可以形容这枪头的速度,众人只觉得眼睛一花,就听到一声脆响,钢枪头竟然鬼神般的速度一下子将叶败手中的长剑击为两截,紧接着,一个人飞掠而过,站在胡丹的面前。 孟飞。 众人呆了,孟飞有如此可怕的绝杀武器,居然在今天这般人多的地方显露出来,他要做什么?试想他这一枪,天下又有几人能够躲开。可是他却毫无迟疑地将之显现,只是为了救一个垂死之人。 孟飞到底要做什么? 孟飞一句话也没有说,在充满正义与侠气的脸上,只有对面前胡丹的信任表情,他手握着红樱枪,站在胡丹的面前,将满面怒气的叶败挡在身后。 叶败大怒,说:“好你个孟飞,老子要杀人你居然敢阻挡,老子杀的不是胡丹,杀这狗屁的武林盟主,关你屁事?” 孟飞冷声说:“不管你想杀谁,只是我相信胡丹。” 叶败叫着说:“你疯了,你没有看到胡丹在做什么么?” 叶败的心事很简单,他当胡丹是想要殷可傲的性命,可是殷可傲然毕竟是一个武林盟主,无论他是否做错什么,都不应该死在胡丹之手,不然,不说胡丹会一心留下遗憾,有可能会让所有的人都瞧不起,以为他在公报私仇,而如果叶败去杀了此人,那么一切就与胡丹无关了,因为叶败总当自己就是一个大坏人,多一个或一千个想要自己性命的人或者看不起自己的人也无所谓,所以他才想帮胡丹动手,杀了一直想置胡丹于死地的殷可傲。 孟飞说:“无论他要做什么?我都相信他。”其实他也不敢相信胡丹竟然会在这么多人的面前去杀一个仇人,而且用最极端的方式,只是他相信胡丹,至于他是否要杀殷可傲,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反正殷可傲这个人在孟飞眼中是一文不值的人,若胡丹想杀,就当杀一只小鸡一样,再说,胡丹做任何事,孟飞放心。 这不是麻木地信任,而是一种出生入死过才有的心服口服。 立即有人叫了起来:“杀了孟飞。” “杀了这叛国的贼子。” “杀了他。” 众人大叫起来,虽然觉得他刚才所使出的一枪感觉极为恐怖,但殷可傲毕竟是武林盟主,如若这般死于胡丹之手,有许多人都不甘心。 一声吼叫,数十名武林好手齐向孟飞等人扑去。 叶败脸色一变,忽然倒转断剑,身体一闪,迎着无数冲上来的众侠挡了过去。 天下谁不知道叶败出手便是杀招,而且是少有人能够躲避的杀招,一时之间,那些蠢蠢欲动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下来,一齐站住,谁也不敢轻易去惹这要命的判官。 叶败盯着这一群人,冷笑着说:“都给老子滚开,一群废物,老子要做的事你们也想管吧?” 众侠一怔,但畏惧叶败之剑,虽然断了,可谁都敢相信,这样的剑要杀几个人太容易了。 叶败干脆转过身去,将后背亮给那一群跟着而上的,然后望着孟飞说:“你是卖国贼,我是大杀手,咱们都不是什么好鸟,今天的事我不跟你一般计较,此事一了之后,我们找个地方单挑。” 孟飞冷笑着说:“我是什么人?你还管不着,只是我告诉你,我只有胡丹这一个朋友,有我在这里站着,无论谁想伤害胡丹,都必须从我的尸体上踩过去。” 叶败呆了呆,忽然说:“你当胡丹是你朋友,可是胡丹当你是他的朋友么?你还配做胡丹的朋友么?” 孟飞眼睛一闭,叹然说:“便是他不再将我当成朋友,我也永远将他当成朋友,我只知道,如果谁想阻挡胡丹去做他自己想做的事,我就去杀谁。” 叶败大怒说:“妈的,那就要杀我吧。” 孟飞握紧了红樱枪,叶败返身跳下马,反手将断剑也送了过去,刺入马腹部,烈马长嘶,鲜血飞沾,跳起了五尺多高,掉到地下,摔倒在地,一剑穿心,眼看就不行了。 可是叶败连瞧一眼也没有瞧,身体一闪,已逼近他身后一名持剑汉子,那汉子只觉眼前一花,手上一松,手中长剑立时不见了,再定眼一看,叶败已经拿着他的剑大喊着朝着孟飞扑了过去。 孟飞眼角有泪,忍痛望了胡丹一眼,仅是一眼,然后举起了红樱枪,夕阳此时格外眩丽。 叶败飞快持剑而近,却忽然停住了脚步,眉头一皱,吃惊说:“不对,胡丹怎么吐血了?” 孟飞一惊,猛地转过头去,果然,胡丹的嘴角正缓缓地流出血来,如泉水般涌出,而他手掌中的殷可傲却看上去红昏了许多。 “胡兄。”孟飞跳了起来,慌忙跑了过去。 胡丹却轻轻地将殷可傲摆在地上,站起身来,人像一下子老了十岁,脸色苍白,但他脸上已经有了笑容,殷可傲似乎已经醒了过来,奇怪地看着胡丹,胡丹迎着孟飞,对着他一笑,说:“孟兄,别来可好?” 孟飞咬紧牙关,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胡丹又低下头看着殷可傲,笑着说:“表兄,今天你做了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我为你高兴,无以为敬,这小小意思,不必道谢,我欠你太多了。” 殷可傲呆了,天下竟然有这样的人,胡丹竟然将他自己全身的功力全注入他的体内,不说他只受了重伤,便是再重十倍,这雄厚的内力都足够让他轻易好了起来。 所有的人都不解地看着胡丹,不知道刚才生龙活虎般的这一个武林中年轮的姣姣者,此时为何像一个生了重病的老头一样。 胡丹再朝着叶败挥挥手,笑着说:“别整天无所事事,只想找自己的好朋友打架,去找个美-女,没事的时候就恋爱吧。” 说完这句话,头一转,面朝着漫无边际的远处走去,众人望着独行的胡丹,全发呆了,只有叶败像没事一般,叶败一直跟着胡丹。 走了不知有多远,叶败还是一步不肯多留,与胡丹拉开十余步的距离,死死地跟着胡丹走。 胡丹回过头来,站住了,说:“你为什么要跟着我?” 叶败说:“我只想看看。” 胡丹说:“你想看什么?” 叶败说:“我想看看你这个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胡丹笑着说:“那你看清楚了没有?” “看清楚了。”叶败冷冷地说:“我看你这个人简直就不是个东西,他想夺走你的女人,想将你身败名裂,险些让你父亲的名声扫地,如此之人,你竟然不杀他,反而将全身的功力送给他。” 胡丹说:“想知道原因吧,我不告诉你,因为你不知道。”他得意地哈哈大笑起来,接着说:“你不知道也想不懂的事太多了。” 叶败说:“我只想知道这是为什么?” 胡丹说:“你永远不会知道的,因为你是叶败。” 叶败怔住,忍不住说:“如果我若不再是叶败了呢?” 胡丹说:“那你就清楚了,本来没有人能够骗得了你。” 叶败呆了半响,最后就这样走了,再也没有回头,胡丹又往前走,虽然他全身没有一丝功力,但力气还是有的,走路还是能够走的,只是走的时间一长,全身痛痒难平,极是难受,加上酒痒一下子就现了出来,眼望着茫茫天地,好象没有尽头,胡丹不知道到底还要走多久,才能够找到客栈寻酒喝。 他叹了口气,咬着牙再往前走。 忽然,一只手,一只雪白如脂也熟悉异常的手,忽然从一边现了出来。 手中有个酒瓶,比胡丹头还要大的酒瓶。 胡丹想不到在这个地方居然还会碰上人,他的功力全失,以前一般人近他十丈之内,他都能感觉到,此时这个人忽然从他身边出现来,他居然没有知觉,不过不在乎了,一个人连死也不怕,还有什么可怕的事呢? 再说,这只手的主人对于胡丹来说,给他带来的只有无尽止的欢乐与开心,从未给他带来过痛苦,冷芳芸这几天似乎瘦了许多,只不过此时看上去却精神焕发,全身绽放着迷人的色彩。胡丹以为这是梦,所以他拼命地拉扯着自己的头发,然后没命似地抱着面前这个人,拼命地吻她,做梦一般地说:“好美丽的梦啊,我真不愿意再醒过来。” 冷芳芸只觉得全身都热乎乎地,整个人都飘上了天,幸福,这才是幸福,拥有爱人的拥抱,亲热的吻,多情的甜言蜜语,对于相爱的两个人来说,就足够了。 冷芳芸甜蜜地说:“这不是梦,因为我跟着你已经好几天了。” 胡丹说:“你为什么要跟着我?” 冷芳芸温柔地抚摸着胡丹的乱发,笑着说:“因为我忽然知道了,你心里一直还有我。” 胡丹也笑了,笑着说:“你说的对,我心里一直是你,永远只有你,我们再成亲吧。” 冷芳芸泪流满面:“你真的愿意娶我了,你真的——我等这一天等得太久了。” 在她激动的状态上,手中的酒瓶砰的一声掉到地上,摔个粉碎,胡丹呆了呆,忽然似乎想到了些什么,眼望着地下的残酒,忽然冷漠地推开冷芳芸,用一种很陌生的语气对着她说:“冷姑娘,你——” 冷芳芸不再管他了,疯狂般地抱着他,紧紧地抱着,又蹦又跳的,像个得到蜜糖的小孩子,大声说:“小坏蛋,这次无论你再说什么屁话,我一个字也不听了,我什么也不听了,我只知道,我这一辈子再也不放开你了。” 胡丹没有说话,浑身强装着冰冷。 冷芳芸也感觉到了异常,缓缓地松开了他,却又猛地抱紧了他,这一次抱得更紧,仿佛永远不放开似的。她叫着说:“如今你的武艺也没有了,打也打不过我的,呵呵。”她娇笑着说:“你认命吧,无论如何你再也逃不过我的手掌心了。” 胡丹冷冷地说:“可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你。” 冷芳芸一愣,眼泪又忍不住流了出来,胡丹眼中已经有了丝笑意,声音却冷漠:“放开我,你走吧,我不想再见到你了。” 冷芳芸一眼就发现了这些透露心事的笑容,双手一用力,抱得更紧了,胡丹的笑容透露出了他的心事,这一次胡丹是让冷芳芸抱着带上一边的马的,这一次胡丹是由冷芳芸骑着马带出这个荒芜的草原的,远远地将这个陌生而孤独的地方远远地抛开。 站在月光明媚的古道之上,胡丹望着天边最灿烂的星光,说:“你要去那里?” 冷芳芸说:“只要你喜欢去的地方,我都喜欢,你想去那里,我跟着你一块儿去。” 胡丹做了个鬼脸,说:“看来这次你是吃定我了。” 冷芳芸娇笑着说:“是呀,这一次你想逃也逃不了的,我嘛,今生今世要缠住你一辈子,你嘛,就认命了吧。” 月光无语,静静地照射着大地,全世界的风忽然之间也温馨起来。 (第三部完结。 第四部简介 胡丹与冷芳芸隐居在一个神秘的山庄里,打算就此退出,可是一个很平常的日子里,忽然有人钻入了他的床。 人在江湖,身不由已。 退出来的只是你的身体,灵魂永远活在江湖之中。 由陆小丹的绝情刀,引出了一场震惊武林的血案,却在阴差阳错之中,绝世神丹无缺丹现世了,世事无常,人心冷漠,当你站在世界的高峰时,别人都仰望着你,以你为尊,然而,当你从高山跌落,一无所有时,别人给的不是援助,那是狠狠一脚。 这就是江湖。我们的江湖。 同上。 得到好友萧大少以命送到的无缺丹之后,胡丹终于又回到了属于他的那个江湖,此时,丐帮又发现了数十年前血案的凶手,竟然是所有人都敬重的丐帮原帮主,姜如尘的师父,面对重重追杀,面对鬼城层层紧逼,胡丹只得亮剑,伙同七浪子,邀约江湖上的仁义之士,举兵荆州,一场中原武林的凶杀拉开了——小四爷的背叛,萧老大的隐藏祸心,殷可傲的左右摇摆,叶离群的重压——这一场注定刚开始便是两败俱伤的决斗到底如何结束呢。 让我们试目以待。 胡丹的女人们最后的结局 笔者追逐的不是种马,爱情以及,爱与喜欢,以及,情与欲望都是一种神圣的事。 夫妇只是一对一,这样才是对人生的敬重。 所以,主人公陆小丹是一个谜,她到底是不是胡丹的亲妹妹,或者是路人,江湖上已经没有人可以告诉他们答案了,也说是有可能是,有可能不是,因为知道的人都已经死了。 金如意不知所去,她就如同一抹流星,轻轻划过胡丹的天空,之后永远消失去。有人传言她去了天涯的尽头,寻个普通人家将自己嫁掉,有人却传说她还在江湖逐步形成飘泊。。可是已经没有人可以再见到她了。 廖虹是个悲剧,为心爱男人已死。 玉玲珑是必死的,因为她已经入魔,她不死,江湖将无一日安宁。 勾勾敢恨敢爱,为了胡丹她都可以将自己最亲的爷爷杀死,可是她却不能饶恕自己的不孝,送胡丹去鬼城赴约后,不知所去。 最可爱也最让人觉得可惜的是冷风儿,一个本来无欲无喜的天真无邪的女孩,却因为一个偶然,遇到了胡丹,爱在她眼中是一种付出,甚至她后来竟然为了阻止冷风吹去挑战胡酒而净身为尼。永远消失在江湖之中。 冷芳芸自始至终一直守在胡丹的心中,她对爱最执着,无论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无论他们之间的身份如何变换,总淡去不了她对胡丹的爱情。从武林世家的公主到流落告状的乞丐,她从来没有改变过自己的信仰。所以,最后,胡丹携她之手,是情理之中的事。 ——一段江湖恩怨,一段血泪情仇,一段腥风血雨,过着今天不知明天的江湖生活,他们的结局会是什么? 故事大观。 陆小丹因为胡丹再次失踪之后,心灰意冷,便将江湖上最有价值的绝情宝刀抛弃街头,整天缩在酒店,不知要做什么?然而这柄宝刀,却引出了一段无缺丹的传说,之后,一个神秘可爱的女孩强势出场,机缘巧合之下,得到江湖重宝无缺丹,又设计让胡丹再次重出江湖。 粉碎江湖上再一次巨大血案之后,胡丹终于踏上了出使鬼城的任务。 七浪子一齐出关,杀入鬼城,然而等待他们的却是一个更大的阴谋。 十死无生的巨阵之下,胡丹被生生逼下了一个最可怕 的鬼洞,在鬼洞里却遇上了一个他意想不到的人,至此,他的无敌剑法终于功成名就,可是,便是这样,他也一样抵不住另一个人的轻轻一剑。 鬼城天衣无缝的坚固城池,潘长天精心策划二十年的浩天巨计,雄居数十年的无敌百万大军,竟然在两个人手中撑不过一刻。 到此,真正的约定才告拉开序幕,二十年的岁月,再一次让他们挥剑站立。 真正无双的两大高手,在一个血红的秋天里正式拉开—— 此一战,无论胜败,都将成为史迹,这一战,无论输赢,都将中原与鬼城的约定冲毁。 他们之战,只是数十年来,两个同门师兄弟的决战。 结局呢?其实决战之时已经注定了必然的结局。这是一场死之战,无论谁胜,都是一场死战。没有胜者,两败俱伤。 雄傲的白马拉着两个寂寞的旅客,朝着漫无边际的沙漠掠去,在沙漠的尽头,有一个地方,那叫做家乡—— 简阿飞:上架感言 《 江湖七浪子 》要加v了,写作是种很辛苦的事,这本书我写了四年,修正发表三年,如果若出版的话估计又得几年,人生有几个几年,当然,写作也是一种乐趣,如果说到单纯写作赚钱的话,不如去找个工作,多上几个钟的班,那样要赚钱快得多。我不能保证这本书质量会如何如何,我只能说如果你支持一下,或者我可以多写出一点你喜欢的东西那种动力。还有不至于让我家里一箱子手稿全埋入尘埃之中。(我以前是用笔写的,这话我提前几次,写完的还有《七柄红粉刀》《杀手传》《小刀侠》《江湖龙蝶飞》《狐侠》(完成一半)等,这是武侠小说。现代都市小说《寻找温暖》《美丽能够活多久》《人世间》(这个分为几部。第一部《这个游戏有点冷》已经发出章节二十来万字。先前写的《让寂寞自由飞》将会是里面的一些章节)江湖七浪子是我发时间最久也的一本,希望你们能够喜欢,这一部收费章节也就只有三十来万字了。如果你经济条件可以的话,就给点支持,话不多说了,后面的字数是网站要求所发的,谢谢你的支持。 关于充值方式 首先是网上银行,比较便宜,其实办银行卡的时候开通一下就好了,经常看书的读者们使用最好,步骤是:登陆都市言情小说——支付中心——我要充值——网上银行——填写充值数额(起充30元,1:100)——下一步——确认——选择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行——进行网上银行支付操作 其次是支付宝和财付通,只要在拍拍和淘宝上买过东东的朋友相信都会使用,需要说明的是,都市言情小说的支付宝业务是即时到帐业务,需要大家先付钱才能获得阅读币的。如果实在觉得网上交易不安全呢,也可以到银行汇款,汇款之后登记就好了,一般几个小时之内就有阅读币的。 以上四种方式虽然麻烦,但是比较实惠,都是1元购买100个阅读币的,建议经常在都市言情小说上看书的亲们这样充值。 下面介绍其他几种方法。 手机充值卡(注意:不是手机话费充值哟),只要买中国移动神州行充值卡(序列号17位)或者联通全国通用充值卡(序列号15位)就行了,之后选择手机充值卡(1)或者手机充值卡(2)充值就行了,一般在移动或者联通的营业厅就可以买到卡的。这种方式是1元买85个阅读币,也不算太贵。 骏网一卡通(卡号、密码都是16位)和游戏点卡(包括盛大卡、征途卡、久游卡、网易卡和完美卡哟),一般网吧都能买到的,也算比较方便的。都是1元购买80个阅读币的,算是比较合算哟。 另外提醒一下大家,无论那种卡最好把卡里的钱全都充到都市言情小说上,因为如果不一次充完剩下的钱也不能继续在其他地方使用的(尤其是手机充值卡),而且如果选择错了相应的面额(比如买了50元的手机充值卡,充值30元,在输入序列号和密码旁边选择了手机充值卡面值30元)一张卡也就作废了,剩下的钱也就不能用了,所以大家最好是充值多少钱就买多少钱的充值卡,这样比较安全也不会给亲们带来什么麻烦。 如果大家实在不想出门,固定电话和手机也可以充值的,固定电话充值要这样做:登陆都市言情小说——我要充值——电话充值——在网页下方找到中国地图——点击所在省份——得到应当拨打的声讯电话——拨打电话——获得v币号码和密码——用纸和笔记录v币号码和密码——选择v币数额(起充5元,1:50)——下一步——确认————输入网页上方v币号码、v币密码——确定 最方便的充值方式要属以下这种,手机短信充值,发一个短信就行:登陆都市言情小说——支付中心——我要充值——手机短信充值——填写手机号码——下一步——确认——确认支付——收到短信——回复短信——收到扣费短信——购买完成(必须为30元,1:40) 如果大家还有不懂的,可以去交流中心看一下,另外,都市言情小说的在线客服是从早上8:00到晚上9:30的,大家点击支付中心就可以找到如果还有充值方面的问题可以联系客服qq961882949或者打01062110656咨询一下,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其次是支付宝和财付通,只要在拍拍和淘宝上买过东西的读者相信都会使用,需要说明的是,都市言情小说的支付宝业务是即时到帐业务,需要大家先付钱才能获得阅读币的。如果实在觉得网上交易不安全呢,也可以到银行汇款,汇款之后登记就好了,一般几个小时之内就有阅读币的。 以上四种方式虽然麻烦,但是比较实惠,都是1元购买100个阅读币的,建议经常在都市言情小说上看书的亲们这样充值。 下面介绍其他几种方法: 手机充值卡(注意:不是手机话费充值),只要买中国移动神州行充值卡(序列号17位)或者联通全国通用充值卡(序列号15位)就行了,之后选择手机充值卡(1)或者手机充值卡(2)充值就行了,一般在移动或者联通的营业厅就可以买到卡的。这种方式是1元买85个阅读币,也不算太贵。大家只要注意,购买右下角有全国通用的联通充值卡,就可以在都市言情小说充值了。 骏网一卡通(卡号、密码都是16位)和游戏点卡(包括盛大卡、征途卡、久游卡、网易卡和完美卡哟),一般网吧都能买到的,也算比较方便的。都是1元购买80个阅读币的,算是比较合算哟。 另外提醒一下大家,无论那种卡最好把卡里的钱全都充到都市言情小说上,因为如果不一次充完剩下的钱也不能继续在其他地方使用的(尤其是手机充值卡),而且如果选择错了相应的面额(比如买了50元的手机充值卡,充值30元,在输入序列号和密码旁边选择了手机充值卡面值30元)一张卡也就作废了,剩下的钱也就不能用了,所以大家最好是充值多少钱就买多少钱的充值卡,这样比较安全也不会给大家带来什么麻烦。 如果大家实在不想出门,固定电话和手机也可以充值的,固定电话充值要这样做:登陆都市言情小说——我要充值——电话充值——在网页下方找到中国地图——点击所在省份——得到应当拨打的声讯电话——拨打电话——获得v币号码和密码——用纸和笔记录v币号码和密码——选择v币数额(起充5元,1:50)——下一步——确认————输入网页上方v币号码、v币密码——确定 最方便的充值方式要属以下这种,手机短信充值,发一个短信就行:登陆都市言情小说——支付中心——我要充值——手机短信充值——填写手机号码——下一步——确认——确认支付——收到短信——回复短信——收到扣费短信——购买完成(必须为30元,1:40) 为了方便大家阅读,都市言情小说最近推出了手机小说阅读站,注册、充值、阅读vip章节一条龙,只要大家用可以上网的手机登陆wap。readnovel就可以了,随时随地都可以看见**的更新哟。如果大家用手机登陆不上也不要着急,直接用手机登陆都市言情小说主站。readnovel就可以了。 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阿飞的支持,加v以后,我会更加努力更新的。 第四部第一章 名侠后传(1) 暮夏。 又是黄昏。 一柄刀。 一柄淡红色,发射着紫色的光芒,刀柄之上镶满宝石,上面的任何一颗都可以让一百个人舒舒服服地过上好好一辈子,然而这一柄价值连城的宝刀就让陆小丹随随便便地扔在通往荆州十里堡的那条长街之上。 刀出鞘,光彩眩目。正是当年绝情园主名震天下,令无数英豪心战胆寒的那一柄绝情刀。 绝情园主死于荒漠,将这柄刀遗留给她最亲的徒弟陆小丹,陆小丹用这一柄刀不知杀了多少威风凛凛的一方枭雄,这一柄刀,无坚不摧,便是有一堆万年玄铁置于地下,只要用这柄刀往下轻轻一砍,玄铁便会分为两半,天地之间,江湖之上,唯这一柄刀最为尊贵。 但这一柄江湖上最有价值的宝刀却让陆小丹自洛阳归来的路上随手抛掉,她仿佛已经忘记了这一柄刀。就当成某个过时的玩具,随便抛在路上。 陆小丹此时正在长街附近的小楼上喝酒,不是她想喝酒,她只是想知道酒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有的人会那么喜欢喝,当然,她心中的人是胡丹。 陆小丹心中就只有一个人,这个人就是胡丹。 为了胡丹,别说只是喝酒,便是割下她的头,她也绝对不会有半点犹豫,一个人真正离不开另一个人的时候,就是这种感觉。就这样,她喝了两天酒,这二天的收获,便是明白了一件事,只要是酒,就是很苦,越烈的酒越苦。 另外她老是在想一件事:为什么胡丹总喜欢喝酒,越烈的酒他越是喜欢,酒这么苦,他为什么会喜欢呢? 北风呼啸,天空却闷热难当,陆小丹在这直流汗的地方又将她与胡丹之间的往事好好回味了一大遍,长街的喧嚷,来往的过客,她一点也没有感觉到。 刀还在发射着紫色光芒,刀仍然在原地,二天了,来来往往的人不知过了多少,却没有一个人能够碰上这柄刀,连摸上一把的人也没有,所有的人都只能在丈远之外的地方露出贪婪的眼神,洛阳廖府大公子廖小玉呆在这里已经有一天一夜了,他是个刀客,当然,刀客最需要的是一柄最极品的宝刀,而地上的这柄刀,无疑是所有刀客的梦想。所以廖小玉不肯走,他在等待机会,在等一个人来,替他赶开围住那柄刀的四名刀手。 这四名刀手貌不惊人,衣着破烂,若是放在大街之上绝对没有人会去多看一眼,只是在他们手中有了一柄刀的时候,便会很快变了模样,会变成四柄最锐不可当的刀,露鞘的刀,混身上下发射出无可抵抗的可怕力量,在他们的刀前,千余之人竟然没有一个人能够越雷池一步。不是没有人接近,这二天之间,最少有二百多人试过了,可是除了留下几十具尸体之外,根本就没有人能够冲入他们的四方阵。 在人群的外面,有两人两骑格外引人注目,不是因为这两个人长相俊逸,而是他们的身份,骑白马的是荆州府名人之后荆小江,在荆州府近百里之内,几乎是没有人不知道荆小江。 另一个人看上去却有些眼生,但却也没有人敢瞧不起他,看到荆小江待他那种恭维的表情,就知道此人身份更不同寻常。荆小江称此人为韦兄,能够让荆小江称为兄弟的人当然不是寻常之辈。 只听那韦姓汉子言道:“江湖之上人杰日渐衰微,一代不如一代,若此下去,真是令人寒心呀。” 荆小江说:“是呀,胡兄为人率真正义,却落此下场,不过吉人自有天相,想必他日定会重出江湖,成就一番事业。” 韦姓汉子说:“只怕是难呀,他将全身功力散尽,便是他日可重出江湖,也只是路人一个,何谈率雄,威惊四方之志啊。” 荆小江不以为然地说:“没有武艺不一定成不了大事,古往今来,多少英雄俱是手无缚鸡之力,却能名满天下,威风凛凛。” 韦姓汉子冷笑着说:“哈哈,只怕未必。” 荆小江说:“我相信胡兄弟,便是天下人都做不到,胡丹一定可以做到,因为天下只有一个胡丹。” 韦姓汉子哈哈大笑着说:“荆兄此言差矣,天下岂又能有两个荆小江。” 荆小江脸有些微红,说:“话不能这么说,就凭胡兄舍弃内力救殷可傲一事,在下相信,天下除了胡丹之外,绝对没有另一个可以这样去做。” 韦姓汉子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胡丹一直是个聪明人,他这样的做法,他自己的目的,只怕真的没有几个人可以懂得。” 荆小江不悦地说:“韦兄此话是何意思?” 韦姓汉子说:“胡丹自知与鬼城相抗,身负江湖使命,非去鬼城不可,他一去如羊入虎口,十死无生,但他成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那么,谁还会让他出使鬼城,还有,我想请问荆兄,用一身功力换得自己性命,值不值?哼哼,只可惜——” 荆小江怒说:“只可惜什么?” 韦姓汉子冷笑着说:“只可惜殷可傲好好一个废人,却要因此送了性命。” 荆小江眼睛都快冒火了,说:“你——” 韦姓汉子说:“我知道我说话太率真了一些,让你接受不了,只是事实摆在眼前,是非都有公论,事后定会知分晓的。” 荆小江冷笑两声,说:“你等着看吧。” 韦姓汉子笑着说:“不过这样也好,也免除了让我去做一件自己不喜欢去做的事。” “什么事?” “杀胡丹。” 韦姓汉子一字一字地说出这句话来,让所有听到的人吃了一惊。 荆小江伸手抓住了剑柄,几乎跳了起来:“为什么?” 韦姓汉子说:“这件事你知道越少,麻烦也会越少,若是胡丹能够重出江湖,日后你一定有机会知道的。” 荆小江再也忍耐不住了,虽然他对此人的身手很是佩服,可是看到此人对自己心目中的偶像如此抵毁,怒火中烧,冷笑着说:“你有多大能耐,胡兄以前身体好好的,你怎么不敢去对着他说这种话,真想不到你会是这种人。” 韦姓汉子也不生气,淡淡地说:“这是我与胡丹之间的事,与外人无关,再说,我闯荡江湖这么久了,如果事事都放在心上,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你便是言辞之中对我再恶几分,我也不会在意的。”他的意思很明确,不与荆小江这一种人一般见识,荆小江这种人根本不值得他去生气。 荆小江说:“你有种就放马过来,老子还怕你不成。” 他伸手拔出了剑,剑光晃动,在他身边的人哗啦啦一声全跑开了,韦姓汉子只望了他一眼,笑着说:“我不会与你打架的,我从不与你这种人打架的。” 荆小江说:“为什么?” 韦姓汉子说:“为了胡丹。” “胡丹?”荆小江皱了眉头,他还是不懂。 韦姓汉子抬头看着天空,说:“胡丹已经不是那个值得人为他去死的那个胡丹了。” 荆小江冷声说:“这句话又是什么意思?” 韦姓汉子说:“看你还像是饱读经书,这也不懂,胡丹已经退出江湖,抱得金山美-女而归了,你便是为他送了命,他便是能够知道,连来瞧你一眼也不会来的,你为他而死,值得么?” 荆小江冷冷地说:“可是我愿意,就只怕你没有那种能耐。” 韦姓汉子说:“你愿意,我还不愿意呢,我不想再欠任何一份人情了。” 荆小江说:“决斗本来就是双方伤亡各不相干,与人情何关?” 韦姓汉子摇摇头说:“你死了,我是因为胡丹而杀了你,我欠胡丹一份人情,我若死于你的剑下,我是因为胡丹而死,我欠我自己一份人情,无论是欠谁的,我都不想再欠了。” 荆小江冷笑着说:“笑话,真是天大的笑话,天下居然有阁下这般有趣之人,真是令人好笑。” 韦姓汉子说:“这一点也不好笑,当你发现欠自己一份人情的时候,你一样会夜不成眠,终生惭愧的。” 荆小江说:“但是我相信,胡丹绝对不会就此退出江湖的。” 韦姓汉子哈哈大笑着说:“荆大侠真是太天真了,哈哈。” 荆小江一字字地说:“阁下难道没有听说过死都可以复生,何况还是一个活人,失去了功力,又算什么,阁下难道没有听到过江湖上盛传多年的无缺丹又重出江湖了么?” “无缺丹?”韦姓汉子大笑之声如刀割般消失去,失声叫出声音来,众人一下子鸦雀无声。 荆小江本来不想说的,但是此时为了打击下面前这个人,这本来就是江湖之上很大的一个神话,几乎已经没有几个人知道的事了。他咬咬牙,于是就说:“数十年前,无缺宫阁下应该听说过吧,他们武艺高强,所至之处,江湖之人任其宰割,一块令牌,所到之处生死夺权,无人可敌,这无缺宫之名来自何处,想必韦兄没有听说过吧。” 韦姓汉子眼中发射出了热光,说:“荆兄说的可是无缺宫?” 荆小江说:“便是你脑子里的无缺宫,这个无缺宫不是先前就有的,而是先有了无缺丹之后才有的无缺宫,数十年前,几名秀丽的少女得到一张不知遗失了多少年的宝贵药单,为了寻求长保颜容的药材,她们在一个茺岛之上一呆就是几十年,但不知怎么泄露了风声,让一些好色之人追寻,因此她们成立了一个宫,便是无缺之宫。” 第二章 名侠后传(2) 韦姓汉子说:“那么她们可曾练成?” 荆小江说:“此事极为神奇,天下除了我之外仅有廖廖数人得知,其中之一便是当年无缺宫的一名宫女,死于胡酒剑下的那个女人已经是第三代的无缺宫主了。” 韦姓汉子说:“那么那位前辈可否还在人世?” 荆小江黯然说:“前年已经过世了,此事本来我不想说的,只不过此时我已经说出来了,告诉你也无妨,这位前辈死之时看上去仍然十七八岁,可是她已经有七十九岁了,在她临终之时,幸好我也在场,前辈临去之时,对我说了许多往事,其中就有这件关于无缺丹之事。” 韦姓汉子双眼发光,死死盯着荆小江,生怕落掉一字,只听荆小江接着说:“这无缺丹确有其事,当年她们在那个茺岛之上修练了几年,才练出了几颗丹药,然而那一天——” 众人不觉惊叫一声,但立即静了下来,荆小江得意地说:“那一天是在七月,却忽然下起了大雪。”他对着静静听他说话的人说:“数十年前,是不是有这么一天?” 有些年长的人确实记得有那么一天,毕竟七雪飞雪并不是常见之事,有个反应快的老者忙说:“是有那么一次,当年——” 另一人抢着说:“是有那么一天,那一场大雪一时之间,不知冻死了多少人,我家老爷便是在那一天被冻坏的。” 没有人笑话他,也没有人去仔细听他说话,只有荆小江的话才是最引人注目的,毕竟无缺宫出江湖才几年之间,居然一统江湖,做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事,谁能对这种人不感兴趣。荆小江说:“就是那天,茺岛中忽然飘来了一只孤船,船上有一个头发须白的老头,到了茺岛之时,已经是冷得半死了。” 话说到这里,他叹了口气,众人忙追问:“后来怎么样了?” 荆小江双眼有泪,说:“那老人来到茺岛,已是死了大半,那些女人见他人老又可怜,带他到火炉边取暖,而在半夜之后,那个老人忽然醒了过来,居然将丹药全部都取走了。” “啊”众人大惊,忍不住又惊叫出声:“后来怎么样了?” 韦姓汉子却说:“那个老人是个什么样的人?” 荆小江说:“那个岛中当时只有一群年少无知的少女们,没有一个人识得此老人,这老人武艺也奇高,岛中没有一个人是他对手,幸好他没有杀人,只是取其丹药而去。” 韦姓汉子说:“那老人有什么特证?” 荆小江说:“听前辈说那个老人左眉头间有一颗黑痣,至于是那里人,什么都不知道了。” “黑痣?”众人大失所望。天下有黑痣之人多得去了,茫茫人海之中,比大海捞针都难。 韦姓汉子说:“那么那张丹药之子呢?” 荆小江说:“也让那人一并取走了。” 众人极是失望,荆小江接着说:“但是在此之前,曾有一人食过此丹。” “此人是谁?” 荆小江说:“死于胡酒之手的无缺宫主,在此之前,她只是一名普通的女子。” 众人大惊,在场之人,虽说没有见到过无缺宫主的人,但有谁不知道当年无缺宫主的威名,便是一颗丹药,竟将一个普通的人造就成天下第一人,天下居然有如此丹药。 众人惊讶莫名的时候,忽然从人群之中传出了一声如同铃铛般的笑声,有一个女孩子大声说:“真是可笑,就凭你这小子一言之下,所向无敌的无缺宫主居然是一个靠着丹药而夺得天下第一尊名的普通女子了,太可笑了。” 这声音忽然传来,动听至极,众人一怔之下,齐向声音之处望去,那里站着一个美目玲珑的少女,此时正骑坐在一匹雪白的良驹之上,宛如小家碧玉,年龄不大,笑起来让人一瞧心都碎了。 好美丽的一个小女孩。 荆小江闻言大怒,在荆州这个地方,倒还没有几个人敢如此小瞧自己,想不到今天居然遇上两个,韦姓汉子倒也罢了,他武艺荆小江见识过,自己不是对手,却想不到居然有个无知的小女子也来插上一脚,这怎么受得了,以后还怎么混得下去。怒眼望去,一眼看见面前是一个清秀可爱的小女孩,不自觉地怒火就消失了三分,接着又看到她脸上微红的昏眩,淡淡的笑容,不由目瞪口呆,怒火不知一下子飞到那儿去了。这样的小女孩,是用来宠爱的,谁又舍得对她生气呢。 那小女孩笑着说:“说你还不服气是不?那么我问你,你怎么知道这些事的?” 荆小江脱口说出:“我家阿婆以前就是无缺宫的人——” 那小女孩说:“你家阿婆可还活在世上?” 荆小江想也没想:“前两年去世了。” 那女孩得意一笑,说:“哦,原来你说的倒是真的了。” 荆小江忙说:“那是当然,姑娘可以——” 那女孩说:“别,别叫我姑娘,我不姓姑也不叫你娘,我叫勾勾。” 荆小江满脸通红,韦姓汉子忽然抢着说:“勾勾姑娘,那么我请问一句,荆兄弟所言是否属实?” 勾勾笑起来倒真像个鱼钩,将所有人的目光全勾了过去,勾勾笑着说:“他说的大半是对的,但有一点错了。” 韦姓汉子忙说:“哦,是那点错了?” 勾勾说:“是关于那个老者的描述。” 荆小江也来了兴趣,说:“是吧?” 勾勾说:“那名老者当时不是快冻死,他只是心机过人,他是假装的。” 韦姓汉子似乎想到什么,惊叫着说:“对,鬼蜮功。” 勾勾给了他一个笑容,说:“算你有点见识。” 韦姓汉子说:“那么请问勾勾姑娘,可否知晓那个老人的下落。” 勾勾又笑了起来,说:“我也在找那个老不死的下落。”她忽然望着荆小江,脸上竟然有了些红昏,柔声说:“你家阿婆是不是真的说过那丹药可以让一个平凡的人内力狂增?” 荆小江又让她的笑容迷住了,张大着嘴巴,竟忘记说话了。 勾勾脸一板,说:“你别胡思乱想,那老人当时都已经几十岁了,到现在早已魂归西天了,我当时还不知在那里呢,我又怎么知道这家伙是个什么人?我只是想知道这无缺丹是不是真的能够让胡丹那样失去内功的人能够重返昔日雄风,做以前那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而已。” 众人这一听,顿时明白了,原来只是一个敬仰胡丹的无名小女孩,这样的女孩江湖上多得去了,她才这么大一点,又怎么能够知道一个几十年前就鲜为人知的老人下落。 荆小江点头说:“是有这回——” 勾勾却又笑了,阻止他再往下说话了,她笑着说:“你不要再说下去了,我怕失去我的信心。” “信心?”荆小江眉头一皱。 勾勾说:“不与你废话了,我得寻丹去。” 众人一愣,看这少女信心十足,难不成她真知道丹药的下落?韦姓汉子见这少女催马想走,飞身掠起,身体飞动,挡在她的面前,挡住去路。 勾勾眼睛一转,笑着说:“大叔你想做什么?” 韦姓汉子笑着说:“大叔想与姑娘走走。” “不行。”勾勾脸又有些红,大叫着说:“我是个大姑娘家,怎么可以与你这样的粗俗男人一起呢,再说,我怎么会对一个大叔感兴趣呢。” 韦姓汉子说:“那么请姑娘给提个醒,那老人现在何处呢?” 勾勾天真地说:“我怎么知道?” 韦姓汉子哈哈一笑,说:“还请姑娘明示。” 勾勾脸上有些奇怪:“你想知道什么?” 韦姓汉子又重复了一遍:“我想知道那个老者的下落。” 勾勾大笑着说:“这位大叔说话好有趣,我一个小女孩子家,如此天大的事,我一个小女孩子又怎么能够知道?” 韦姓汉子说:“姑娘如不肯说,那么从今之后,就不要想着离开此地,便是离开了,我相信日后只怕凶多吉少。” 勾勾脸色一变:“此话怎讲?” 韦姓汉子说:“若是荆兄所言是真的话,那么若是有此无缺丹,此种丹药一入江湖,定会满城风云,依我所猜,姑娘定然与此事大有关联,江湖上奇人异士特别多,我怕姑娘受骗上当,葬送了一生。” 勾勾一瞪眼说:“我招谁惹谁了,谁像你一样来与我为难,我一个小小弱女子——” 韦姓汉子说:“弱女子?哈哈,你小看了我的眼光,你的大名我可不是第一次听到。” 勾勾奇怪地说:“你以前见过我?” 韦姓汉子说:“羞光山庄。” 勾勾终于笑不出声来了,惊叫着说:“你,你——” 韦姓汉子冷笑着说:“我不想做什么,我只想在你脸上轻轻划上一剑——” 勾勾吓了一跳,慌忙捂着脸,失声说出:“老爷爷以前曾在泰山住过——”仿若失言,忙捂住嘴唇,脸色变得苍白,呆呆地看着韦姓汉子,似乎是惊呆了。韦姓汉子哈哈大笑,跃起身来,抱拳说:“多谢指点。”飞身掠上一匹马,一剑削断绳索,催马开去,同时回头对着荆小江大声说:“荆兄,后会有期,小弟有事先走了。” 荆小江说:“韦兄——” 韦姓汉子已经去远,远远听他大声说:“青山绿水,来日方长,告辞了。” 见他的身影飞快地消失在长街尽头,勾勾铁青着脸,猛一拍马,朝着韦姓汉子相反的方向策马而去,看刀的人一下子走了大半,居然在无意之间得到此等大事,还不找朋友吹嘘一通,岂不是种浪费,何况还无意之间得到地址,不论是真是假,毕竟是从别人嘴中听到的,看这个小女孩如同被人脱光衣服一般难受,那能假得去,有点本事的人当然想先行一步行去泰山,相信在那个地方,打听一个脸上有痣的人并不是很难。 勾勾一路飞马而去,一路上倒没有一个人注意到她,她脸色铁青,看上去吃了大亏一般,不知走了多久,眼看离开了那条长街不知有多远之后,她的脸上才慢慢露出了一丝笑容,接着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眉开眼笑着说:“这群臭小子,一群傻瓜,这么容易上当,真没让我有一点成就感。” 说着,她似乎又想到了些什么,又是脸红,又一阵摇头。 正在这时,却忽然听到附近有人朗声说:“一群傻瓜,其中应该不能算上我吧?”一阵大笑,前面路边忽然掠出一道人影,大笑声中,那应该是早已经去远的韦姓汉子居然从路边飞快掠了出来,闪电般扑向白马,一手紧扣着白马绳索,白马吃惊,飞跃而起,双蹄朝着韦姓汉子踩去,韦姓汉子身体如同鬼魅般闪动,人扑上了白马背上,而那背上的少女眨眼之间上了白马掠过的一棵树梢头。 韦姓汉子一上马背,一掌拍在马背之上,白马吃疼,向前跃出,却听嘶的一声长鸣,马腿全断,鲜血飞溅,摔倒在地。 勾勾大怒,跳下树来,指着韦姓汉子说:“好你个流氓,敢伤我宝马。” 韦姓汉子笑嘻嘻地说:“流氓可是孟飞那小子,在下可不敢当。” 勾勾想也不想,迎面一掌击出,韦姓汉子身体一晃,躲了过去,说:“好掌法,不错,好功夫。” 勾勾见他轻松地就将自己出了一掌化解了,这倒没有什么,想不到他居然还耻笑自己的武艺,只气得勾勾一张脸铁青,这次倒像是真的生气了,双眼几乎快要落泪了,娇喝一声,弯手抽出一柄小刀,拼命似地朝着韦姓汉子扑了过去,大叫着说:“我与你拼了。” 刀出飞快,令人防不胜防,韦姓汉子冷冷地一笑,手一动,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柄剑,勾勾的刀刺在韦姓汉子胸前,像是刺透而出,韦姓汉子身体一歪,向后退了几步,勾勾脸上现出一丝笑容,可一下子就消失了,韦姓汉子竟然一剑将自己的刀削断,当然,她刺出的一刀全落空了。 勾勾望着手中断成两截的刀,呆了,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了。 韦姓汉子冷笑着说:“别自作聪明了,我要杀你,像杀只蚂蚁一样容易,快快说出真话来吧。” 勾勾没动,她还在看着手中的断刀。 韦姓汉子朝着她走近一步,说:“别逼我做我不想做事——” 勾勾还似在发呆,她一动没动,韦姓汉子也忽然不动了,也似乎发呆了,他们中间不知怎么多了一个人。 一个白衣胜雪,脸色冷漠的青年人。 一种浓浓的杀气立即在这个青年人的身上笼罩住整条长街。 第三章 名侠后传(3) 冷风吹。 天下只有这一个人才有这么大的杀气,天下绝对只有这样一个人才能够带来如此浓郁的杀气。 “冷风吹。”韦姓汉子脸色一变。 冷风吹说:“好久不见了,无名兄。” 韦姓汉子便是当日与胡丹决战于海边的无名,玉玲珑的兄长,无名脸色有些难堪,苦笑着说:“为什么老是在最紧要的时候遇上你。” 冷风吹说:“那只是因为你心里有太多的奢求。” 无名说:“你到底想要做什么?” 冷风吹说:“不要逼我做我并不想做的事。” 无名说:“你不想做的是什么事?我什么时候逼过过你了?” 冷风吹说:“我不想做的事便是杀人,你逼我,就是在这个时候,这个女孩,你不能动她。” 无名说:“为什么?” 冷风吹说:“不为什么。” 无名说:“那你——” 冷风吹说:“我只是做我应该做的事。” 无名说:“难道这——也是你应该做的事?” 冷风吹说:“算是吧。” 无名叫了起来:“你最应该做的事是去寻找胡酒,杀死胡酒,这个女孩子却是想去寻找灵丹,助胡丹恢复武功,我实在想不出你有什么理由来帮她?” 冷风吹想了一会,才缓缓地说:“我给你个理由,就是因为她有帮助胡丹的这种想法。” 无名说:“可是你——” 冷风吹说:“我现在不知道胡酒在什么地方,但是我若能够杀死胡丹,杀了胡酒的儿子,胡酒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他还活着,他一定会出来与我决斗的。” 无名冷笑着说:“胡丹现在手无缚鸡之力,你杀他岂不容易得多。” 冷风吹冷漠地说:“我从不杀废人。” 无名呆了片刻,才说:“难道你也相信这个女孩子的话?” 冷风吹点点头,却又摇摇头。 无名奇怪地问:“你又点头又摇头是什么意思?” 冷风吹说:“我不相信,可是我却坚信宁可信其无。” 无名说:“哦,我明白了。” 冷风吹说:“我从来不向别人解释什么,今天你是第一个例外。请便吧。”说着对着无名与勾勾各做了一个手势,意思是让无名站住,而让勾勾先走。 无名咬着牙,一句话也不说,显然气得不轻。勾勾却径直走到白马面前,跪了下去,无名怔住,冷风吹却似乎什么也没看到,脸色还是那么冷漠无情,那少女勾勾对着重伤再也无法站立的白马连叩了三个响头之后,才站起身来,狠心地用刀一刀刺入白马的脖颈,白马惨叫一阵,血流了一地,再也动不了。勾勾抚摸着白马的尸体,抽泣着说:“白白,你安心去吧,我对你不住,让坏人将你杀了,他日,我一定用他的血为你报仇雪恨。”说着放声痛哭起来,无名大怒,喝声:“死匹破马,你哭个屁,快滚。” 勾勾没理他,再哭了一会儿,才缓缓地站起身来,脸无人色地朝着长街头走去。无名心里觉得格外窝囊,抬起头来冷冷地看着冷风吹,冷冷地说:“好久没有见识过冷大侠的绝世刀法了。” 冷风吹说:“还是不要见识为好,我的刀法并不是用来赏玩的。” 无名说:“我已经与三百七十六名好汉比试过了,你将是第三百七十七名,动手吧。” 一剑刺出。 剑已出。 无名本来就是个心高气傲的人,年少之时一人之下,万人之人,受尽尊荣,后来家庭出事之后,携剑出江湖,到处寻找高手为敌,几乎鲜有败阵,虽知冷风吹非一般高手所比抑,但无名又岂是贪生怕死之辈,受气不得,唯一剑矣。 他这一剑似乎并不快迅,只是很平稳,根本不似他这个人的剑风,可是这一剑却徒地封住了两个人所有的退路,世上有许多这样的人,这样的事,在某个时候,某个地方,无论选择那一条路都只有一个结果,这是人的悲哀,也是剑客的悲哀,他这种剑法,完全不是比试,而是拼命。 敌死已活,剑活已死。 拼命之招。生死之战。 冷风吹也动了,他的出手本以快为准则,别人慢,他快,别人快,他更快,仅仅这一个快字不知将多少几乎内力武艺与他相似的人留在他的刀之下。 刀剑相碰,两种不同的兵器呈现出同一样的杀气,同样的凶狠,毒辣,招式都十分寻常,对于他们这种高手来说,花式精巧的招式已经无所用处,因为杀人对于他们来说都太容易。 冷风吹的眼光很准,他知道在无名这一招之下,他若想全身而退,就只有一条路,攻击。虽说在此时他很容易削断无名的喉咙,可是他也知道自己的刀在划破无名喉咙的时候,自己身上必中一剑,对于无名来说是拼命的杀招,可是冷风吹做为一个顶极杀手,他要做的第一件事不是要对方的性命,而是让自己更安全一些。因为做为一个杀手,如果不能够保护好自己,又怎能穿过那么多凶神恶煞而走上杀手之王的顶峰呢?所以他只有攻击,用攻击来化解这一招两败俱伤的杀招。 无名刚出江湖之时就已经是个顶尖的高手,在隐居神剑山庄之时,他已经练就了一身绝世的剑法,只不过实战机会不多而已,但他出江湖之后几年,挑战了数百之人,早就铸成了一个一流的剑客身手了。 至于冷风吹,他的招招俱是杀招,对于他来说,只要是能够让对方倒下的招才是最好的招,他是个不喜欢多事的人,出招也一样干净利索,从不拖泥带水。 这样的两名绝世的高手对立起来,真要到最后一刻你才能知道谁更厉害一些,当然,结局只有一个,二个人之中死去一人。 无名一招不成,闪电般接着追上,步步不松,与冷风吹决战,很少有人有多余的时间去反击的,无名也不例外,所以他抢先出招,必得先机,否则,他有可能再也出不了下面的杀招了。冷风吹的刀法太快,太无情了。 然而十余招一过,冷风吹却忽然做了个假动作,待到无名留意到的时候,冷风吹身体一晃,不攻而退,直接闪身到身后丈余之后,无名一怔,握紧长剑,却不再追击,只是不解地说:“冷大侠生平之中从未有过不战而退的历史,这一次却又是为何?” 冷风吹说:“你已经躲闪开我十多招,我今天不会再杀你了。” 无名冷笑着说:“为什么?” 冷风吹说:“因为我有可能杀不了你。” 无名一怔,心想这冷风吹居然还有如此幽默的时候,不由大笑着说:“好个爽快汉子,其实我也没有把握。” 冷风吹静静片刻才说:“你说的没错,你也没有。” 无名说:“你知道?” 冷风吹说:“知道。” 无名咬牙说:“可是我今天一定要战胜你。” 冷风吹说:“难。” 无名说:“没有我打不败的人。” 冷风吹收刀入鞘,说:“难道你还想试一试?” 无名说:“是。” 冷风吹说:“我与你今天决斗的目的是什么?” 无名说:“哦。” 冷风吹说:“那女孩子已经走了,便是你将我杀了,天下如此之大,你到那里去找得到她,所以我们再战下去已经无意义了。” 无名忽然说:“你错了,她回来了。” “回来了?”冷风吹一怔,猛然回头,见有一个女孩子拉着一辆破驴车缓缓地从自己背后的长街上朝着他们走来,正是去而复返的勾勾。冷风吹脸色变了,双眼之中竟露出一丝伤感。 无名不动,冷风吹也静止了,两人傻傻地望着一步一步朝着他们走近的少女。 勾勾一直将车拉到死马旁边,才停了下来,又跪了下去,再叩了三个响头,头碰在坚硬的地上,都微微有些血丝了,可她像是根本没有发觉一般,按说这么美丽的小女孩对自己的容貌应该最重视才是,可是她却根本不当做一回事。叩了头之下,她站了起来,闭上双眼,嘴中不知在念着什么,声音很模糊,很小,连内力如冷风吹这般深厚的人也听不清楚,无名没有动,冷风吹也没有动。 良久,勾勾忽然弯下了腰,双手抱起死沉沉的马头,拼命似的将马的尸体往马车上拉过去,几百斤重的马竟然在她玩命似的搬运中移动了,先是移上马头,后推动马身子,几百斤重的马尸体她居然就移搬了一个多时辰。 在这一个多时辰里,无名与冷风吹两个人都只是静静站着,一动不动,像这样的马,他们只须要一脚,或者说一掌,就可以轻轻将它推上驴车,可是他们没有动,不是不想帮忙,只是他们觉得自己不知应该不应该去那样做。所以都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弱小的小女孩用尽全力地去做好这件事。 勾勾将马移到车上之后,全身似乎脱力了,身上让汗水渗透了,可她还是爬上了驴车,挥动鞭子,催驴而去,自始至终,她连望身边这两人一眼也没有去望。 无名脸有些红,顿了顿脚,刚迈出一步,却又退了回来,冷风吹没有动,脸色仍然冷漠,只是眼角有些湿润。 风一时好大,天色迅速暗了下去,决战已经成为了过去,阳光慢慢地变成了残影。 只有景还在,只有风还在。 风吹着冷风吹与无名的衣襟,他们竟觉得有一丝凉意,他们这才发现自己也会在炎热的天气里感觉到寒冷的滋味。 没有理由,他们只是被勾勾感动了。 两个不同背景却一样为了仇怨而存在的当世绝顶高手,竟让一个小小的女孩子感动了,说出来只怕打死别人也不敢相信,不过,确实,他们都被感动了。 没有理由的,世界上许多事都是说不出理由的。 正是黄昏,夏天快过去了,夏天过去了,秋天便会来了。 第四章 刀客(1) 冷风吹望着勾勾的身影与黑暮溶成一片,才缓缓地说:“真想不到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竟然会为了一匹微不足道的马,会再一次来到这里。” 无名羞得脸都红了,自杀的心都有了,良久才叹息着说:“也许——也许她这样的人才叫做真正的人呀。” 冷风吹点点头,只是点点头。 无名说:“可笑我们两个顶天立地的大男人,却会为了一件更渺小的事而动刀动剑,真是让人汗颜。” 冷风吹说:“是呀,她这样的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已经不多了。” 无名低下了头,感觉到暗淡的光线都刺得他无地自容。冷风吹冷冷地望着无名说:“但是我相信你一定还会去找她的,天下本来就没有人可以逃得了神剑山庄大庄主的追杀。” 无名说:“往事已逝,神剑山庄早已在叶离群手上粉碎了,早不复存在了。” 冷风吹说:“虽然神剑山庄已经不复存在,可是你还活着,今天,你一定要留下一些东西才行。” 无名说:“我身上什么东西也没有了,就只有这条命。” 冷风吹说:“我不想要你的命,我只要你肯留下一句话就行。” 无名说:“你需要我留下什么话给你?” 冷风吹说:“这句话就是——”他慢慢地向前走了几步,无名正在仔细听他要说些什么,丝毫没有注意到冷风吹的动作,忽然间,一柄刀,一柄来自风中,忽然现出的刀毫无预料地飞快逼近,无名还来不及从惊慌之中现开,那柄刀已经稳稳地停留在他的胸口,无名呆了,接着却笑了,哈哈大笑。 冷风吹说:“对于一个杀手来说,江湖上所有的俗礼全是废物,杀手心中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杀死对手。” 无名脸上的笑容逐渐凝固,脸有些发白,说:“那你为什么还不动手,你还在等什么?” 冷风吹说:“我还是只有一句话,只要你答应我一句话就行。” 无名冷笑着说:“我的生死掌握在你的手中,随便你要我答应什么,我会不答应么?” 冷风吹说:“不是你想的那回事,其实我只是给你两个选择,若你不想死于我的手中,便只有一条路可以走。” 无名说:“既然只有一条路可以走,何不说出来听听。” 冷风吹说:“永远别去为难刚才这个女孩子。” 无名说:“好。” 冷风吹竟怔了一怔,仿佛是觉得对方答应得太快了一些,让他都不敢相信会这么容易就满足了自己。无名笑了,笑着说:“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我答应你就是,太容易了吧,你可以收回你的刀了吧?” 冷风吹停顿了一下,手抖了抖,满天的光芒消去,刀已紧鞘,冷风吹说:“如此就好,我也知道无名朋友言出必——” 无名打断他的话说:“别说我心里已经很敬佩这名姑娘了,便是她是一条恶狗,有冷大侠一句话,我岂能不听,你放心好了,我不会再动她一根毫毛。” 冷风吹没有笑,脸上还是那样的冷漠。 无名望着冷风吹的脸,淡淡地说:“我现在可以走了么?” 冷风吹点头,这一瞬间,猛地一柄剑,一柄锋利无比的利剑。 剑已出,根本没有退路可以走。 这一剑,同样是无名最好的本性之剑。 凶狠,不死不休,残酷。 对敌手的残酷,同样也对自己的残酷。 立志击杀对手于剑下,根本就不顾及自身安危,置于死地而战。 这一剑远比先前他向冷风吹击出的那一剑威力大,那一剑,试探的成分更多,而这一剑,完全是拼杀。 冷风吹刚才心神不宁,这本是他做为一个冷面杀手最大的死招,对于他这样的杀手来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几乎没有人会给他第二次机会的,他们也一样,从来不给对手第二次机会。只是这时,冷风吹因为无名答应得过于爽直,而失神片刻,让冷风吹暂时忘记了他自己刚才是因为近战出其不易而得先机,可他放开对手之后,自己却没有退到安全的地方去,无名的剑法虽然可能不及他的刀精髓,可毕竟是一个江湖上可数得上的一流高手之一,他既然可以在这种距离之下轻易致住无名,无名同样也可以取得他的性命。 这一剑直刺入了冷风吹的胸口,鲜血飞溅而出,剑无飞快拔出,无名倒掠数丈,冷风吹的手刚触及刀柄,又松了开去,他知道,他已经没有机会对无名出手了。 剑刺入左心口,并不致命,无名并不想要冷风吹的性命,他只是想要让他受伤而已,再说无名心高气傲,但并不是个无耻小人,偷-袭而要人性命的事他不屑于去做。他只是报得刚才受制一刀之仇。 “好剑法。”冷风吹捂住创口,说出一句话。 他的脸只是冷漠与苍白,却没有一丝惊慌。 也许对于他这种人来说,死并不可怕。 无名在丈外站定,冷笑着说:“我已经答应了你,我绝对不会再去找那个女孩的麻烦,我说过的话,就是做数,我一直是个言出必践的人。” 冷风吹点点头,他就是因为知道无名是个这样的人,见他刚才答应那么快,才有那么一丝的惊奇。无名走了,无名走得很快,无名也很相信自己的剑法,这一剑虽然未必能要了冷风吹的性命,却让冷风吹休养几个月是少不了的,无名很是放心,以后等待冷风吹伤好之后,已经是几个月之后了,明天的事谁都不能预料会发生什么,何况几个月后。无名放心得很,他知道,也许这一辈子再也无法碰到这个冷漠的杀手了。无名很快地消失在长街之尽头。 黑夜,好黑的夜。 长街的灯已全熄灭,所有的人都似已经入眠,但仍有几个人没有睡,他们就是守卫在绝情刀旁边的四名刀客,他们几个人好象是四个铁人,三天了,没有一个人看到他们闭一下眼睛,他们整天就站在那个地方,如同四根木雕,围观的人大多已经散尽,剩下了几十个远处而来的外地人也是昏昏入睡,散乱地倒在街上的各个角落,只有他们四个人,仍然没有入睡。 这四个人在别人眼中无疑是最靠得住,最值得信赖的刀客。 这三天之间,不是没有人去抢这柄刀,这柄稀世之宝刀。 第一个人是个本地的无赖,他刚从飞记赌场赚了一笔可观的银子,那个时候对他来说,像是整个天地全属于他的一样,回家的时候,他看到了地上闪光的宝刀,他立时大喜,大杀四方的他觉得好运气真的来了,走路都能遇到宝,他虽然不识宝,可是他眼前这样的宝刀绝对值钱,他笑嘻嘻地跑了过去,那知离宝刀五步之外就让人一脚踢飞了,头撞在好远的硬地上,昏迷过去,等待他醒来的时候,他身上的银子也离奇地都飞了。 第二个人是廖府的护府队长,此人人高马大,混身是力气,出手粗暴,他确实比第一个接近的人离宝刀近了一步,可是他却付出了一条腿的代价。 第三个人是闻讯而来的一名恶棍,力大无穷,在这一带几乎是没有人敢惹他,有人亲眼见到他一拳打死一条壮牛,但他的命运比先前两个人更惨,当头一刀,血溅落地。 除了这三个人之外,后面来的人都不敢轻举妄动了,总是在外围挑衅,小打小闹倒还没出什么事,廖小玉本来是率几十个人来寻仇的,可一眼看到这四名冷漠的刀客,脸都白了,可是地下的宝刀却死死拖着他的眼光,再也舍不得离开一步,此时他已入睡。 夜,夜更深了。 忽然之间,街上响起了一阵清脆的马蹄之声,众人一惊,俱从梦中醒来,四名刀客眼睛一亮,手紧紧握住了手中的刀柄。 一柄剑,一匹马,一个人。 来者正是无名。 他还穿着沾满了江尖逐步形成最有名气的那名杀手之血的白色衣服,提着一柄剑催马而近。 他从人群之中冲了出来,骏马飞奔,众人纷纷闪避,但还是有几个人让马撞倒在地。 “站住。” 无名刚从人群之中穿了出来,却听到一声冷喝,一柄冷冷的刀从面前横了过来,烈马长嘶,竟让这一刀将半个马头削下,无名冷漠地一笑,飞身纵出,竟不顾面前之刀,朝着绝情刀飞扑而去。 能够将第一杀手击于剑下,岂会在乎区区几名微不足道的小小刀客。 “留下来。” 刀光飞舞,昏暗的星光仿佛让刀光填满,满天就只能看见无数的刀光闪耀,四柄刀,四个一流刀客的刀,从几个方向疾向无名攻去。 无名冷冷一笑,说:“好个刀阵。” 头一低,反手一剑,剑尖在半空划了半个圈子,猛地刺入了一名刀客的肩膀,虽然一刀击中,但也差一点让另一名刀客一刀削中。无名落入外围,踩在地上,望着四名刀客,冷笑着说:“我道是谁?原来是江南四庄江家庄的少庄主,久仰大名。” 一名刀客拱手为礼,说:“江虹有礼了。” 无名说:“久仰江家庄的飞镖之术出神入化,阁下为何舍长取短?” 江虹轻叹说:“不敢言神,对于大名鼎鼎的无名大侠来说,只是雕虫小技而已。” 无名轻笑着,又指着另一名刀客说:“这位兄台惊弓之鸟这一招确使得精髓,老练,阁下莫非是五虎断刀门下高徒?” 那刀客笑了笑说:“不才正是李大师的不屑之徒。” 无名说:“五虎断刀门乃是江湖大门派,岂会不屑。” 那刀客说:“阁下能够在接招之间一眼便可看出两种刀法,岂不更是高人一等,我等小小门派,岂能入阁下神眼。” 无名笑笑,又指着另一名刀客,也正是他刺伤肩膀的那人,说:“传说中江南之中暗器第一还数君子高成。高大侠想必便是阁下?” 那名刀客苦笑着说:“无名大侠好眼力。” 最后一名刀客不用无名提醒了,见无名眼光过去,便笑笑说:“在下王霰。” 无名说:“哈哈,王兄出刀既快又稳,攻守兼备,想让人不知道都难呀。” 无名一口气将这四名刀客的来历说了出来,在场之人不由倒抽了口凉气,这江家庄,五虎断刀门,江南高成,以及王霰那一个不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然而他们又联手在一起,放眼天下,真没几个人敢同时对这四个人所代表的门派为敌,但见无名竟然轻描淡写就将他们说了出来,而且像是根本不当做回事一般,大家都觉得有好戏可看了,顿时睡意全无。 无名说:“在下若知道是四位兄台在守卫绝情刀,便是再借在下十个胆也不敢来取刀的。” 高成冷笑着说:“只是阁下还是来了。” 无名说:“是呀,在下还是来了。” 高成说:“如此就不必再拘多礼节,请出招吧。” 无名说:“在下想知道一件事,四名兄台都属于江南之人,此次来到荆州,是受人所托,还是——” 江虹说:“实不相瞒,是小四爷吩咐的。” “小四爷?”无名说:“这是什么东西?” 江虹说:“小四爷就是小四爷,正如同江虹便是江虹一般。” 无名呆了片刻,叹息着说:“好个小四爷,连我也不得不佩服你了,竟然能够将江湖上四大有名的公子爷派遣到这里来受此之苦。” 江虹说:“小四爷对在下等恩重如山,阁下此话不甚妥当。” 无名冷笑着说:“是么?”他望望四名刀手圈中的绝情刀,接着说:“如果今天我一定要取这柄宝刀,你们真的会舍了命也要阻挡么?” 江虹说:“如果我们四个人都死了,这柄刀就是你的了。” 高成说:“多说无益,刀就在此地,出招吧。” 无名哈哈大笑起来,笑声之中满是鄙夷之色。 江虹忽然说:“还有最后一句话,请问阁下尊姓大名?” 无名目光一闪,轻移动着脚步,淡淡地说:“我自然会告诉你——”言到此处,手中之剑闪电般挥出,好快的一剑,众人只觉得眼光一晃,便听得江虹一声惨叫,迎面摔倒,一柄飞刀已经到了他的指尖,江门的飞刀神出鬼没,只可惜,他再也没有机会击出这一刀了,这一剑,已经要了他的命。 “好快的剑。”剩下三名刀手眼都没有眨一下,飞身扑了上去,高成手臂受伤,还是拾起地下之刀,疯也似地扑上。 第五章 刀客(2) 王霰冲在最前面,这四名刀手之中,唯独他的刀最为毒辣,他这一刀,运足了十分内力,这一招,却势是与人拼命,连同他胸口的空门也露出来,他根本没有去管。五虎断门刀的刀手反手一刀,自左攻同,高成挥刀从右穿入,三柄刀配合得天衣无缝,死死将无名封锁在刀光之中,在他们眼中,生与死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将对手留下来,那怕是付出他们的生命,也势必将无名击杀刀中。 一个武艺高强的人很可怕了,况且还有三个,一个人拼命都足够让人头疼,此时竟然有三人。 无名站在死马之后,三柄刀飞射而近,将他的前左右三方封死,如若后退,必踩在死马尸体之上,脚下定然一软,那么,也许他再也没有机会反抗了。 于是他做了个出人意料之外的动作,用身体去挡面前的一柄刀,王霰的刀,他仿佛将这柄刀当成了无物,他似乎忘记了这柄刀也许还是江湖上为数不多最为凶狠的一柄刀。 刀光闪烁,无名眼见身体都撞到刀锋之上了,却见他忽然身体一歪,脚步朝着下面一滑,整个人像没有骨头一样,滑落下去,恰恰后背与王霰的刀刃擦边而过。 这一刀显然有惊无险地躲过,可是他的身体却几乎已经触到地面了,一旁右攻的高成见到,心里大喜,抢前一步,一刀挟持着自己的身体,猛砍而下,便是他这一刀可以砍中无名,只须无名反手一剑,他也必重伤,可是他却没有去想,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要对方的性命。 却在这时,王霰大叫一声:“高兄,小心。” 高成一惊,心想不好,但手中的刀已如脱弦之箭,那能收得住,高成眼前忽然飞出一道剑光,剑光奇异地从他刀光之中插入,高成一咬牙,刀继续往下,身体迎着刺来的剑扑下去。 他错了,错了一点点,这一点点的错误已让他一辈子后悔了,他的刀是碰到了无名的身上,甚至还刺破了无名肩膀,划出一道血光来,只是那柄剑已经刺穿了他的咽喉,鲜血飞溅,高成看到自己眼中一眼的血光,自己身上的鲜血,人重重地携着刀跌落下去。 王霰大怒,飞声扑来,斥责说:“偿命来吧。”一柄刀在他手里灵活地飞舞着,犹如要命的阎罗王,疾扑而至,可是他的手才击出,无名的剑已经到了他的胸口,一剑穿心,竟然是王霰自己对着这柄剑扑过去的。五虎断门刀的那名刀手清楚地见到一个欣长的剑尖从自己面前的王师兄后背透了出来,血红的剑尖。 无名趁机站了起来,虽然自己肩膀上受伤不轻,可也不足要命,他根本不在乎,王霰胸口中剑,左手却猛地挥出,‘七星夺魂,万无一失’,这是王霰最可怕的暗器之术,他仅使过一次,一次就杀死了十来名一流高手,从来没有任何一件事让王霰这样有把握,况且,无名手上的剑还在他的胸口之内,这就是王霰的秘密武器,杀真正的高手的武器,他这七星金钱镖染过巨毒,见血封喉,无药可冶。 无名迎镖而倒,金钱镖有三柄击中了他的胸口,这就够要命了,王霰相信无名已足够死上三次了,在这一刻,王霰都感觉到无名握剑的手都有些松开了。 王霰哈哈大笑起来,狂笑着说:“江兄,高兄,小弟为你们报此大仇了——” 他挣扎着想站起来,满身的鲜血让人可怖,长剑还插在他胸前,不时颤抖,可他也顾不上了,提脚朝着无名胸口踩出。 可就是在这一脚踩出的时候,奇迹却出现了,好象一动不动的无名忽然动了,动作比王霰要快上十倍,他的手又紧握着剑柄,剑往下一划,血肉与鲜血一齐落了下来,王霰竟让这一剑划成两截,向后倒去,所有的人都呆了,无名一站起来,胸口的三柄金钱镖竟然自己掉了下去,他的胸部似全是钢铁所铸,刀剑不入。无名拔出血淋淋的长剑,冷冷地看着最后一名刀手。 这名五虎断门刀的刀手在这四名刀手之中个头最高,可谁也料不到他的骨头最软,见无名眼露杀气,竟然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刀也不知道丢那里去了。 无名冷笑着说:“为什么要跪下来?站起来,站起来。” 那刀手浑身战颤,连连叩头,连声说:“求求你,饶命啊。” 无名说:“你不必求我,我不会杀一条狗,起来吧。” 那刀手始终不敢抬头,无名叹了口气,走过他身边,向着绝情刀走去,边走边摇头,那柄鲜血淋漓的刀不知何时已经归于他的剑鞘之中了。 正在他即将离开那刀手身边的时候,那名刀手忽然跃起,如同受惊的野兽,只怕跃下山坡的猛虎也不会有他这么快,一刀朝着无名的头上砍出,说也巧,无名似乎背后长着眼睛一般,人闪电般往后一退,整个人撞到刀手的怀中,那柄装在鞘里的剑不知何时已经到了他的手中,一剑刺出,很快,从刀客身后透出来。 一剑致命,剑穿过心脏,杀人这种事,对于无名来说,永远不可能刺偏地方。 众人倒抽了口凉气,俱在心里暗暗吃惊。 无名轻轻一掌将那刀手的死尸推倒,望了眼四周,又缓缓地将剑归鞘,接着望着地下那柄无双的绝情刀,展颜笑了。 他知道,这时绝对没有一个人敢来阻挡仓,他完全可以轻易地将这柄刀带走了。 这是陆小丹的刀,也就是胡丹身边的一柄刀,因为无名想杀死胡丹,这柄刀的主人一定是不会让他那么轻易如愿的,这柄刀若是呆在陆小丹的手里,无名绝对没有信心可以得到它,而这柄刀竟然让陆小丹当成废物一般抛弃在街头,他以前不敢惹的东西这一次他终于可以轻易地毁了它了。 刀就在眼前,他仿佛看到面对着自己的陆小丹那种失望的表情,他不想开心都不成了。 第六章 刀客(3) 离刀只有五步之遥,一眨眼的功夫这柄刀便姓韦了,无名开始打算弯腰了,正在这时,他忽然看到一个影子,一个最少比他高一个头的影子。 就凭这个忽然出现在他身边的身影,都足够让他吃一惊了,从来没有过有人在他没有发现的情景下能够这么接近过他。何况,这个人居然站在那柄刀的面前。 这个人身材高大魁梧,满脸萧瑟,全身懒洋洋的,像是刚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他的手中只有一柄小刀,这种刀仅仅只比江虹的飞刀长不到半寸,宛如闺中女孩修整指甲用的花刀,这个人自然是萧大少。 萧大少正站在绝情刀面前,他仿佛在望着无名,又似是在望无名身后的那片天空,眼睛里淡淡地透露出一丝无可压制的忧伤,只听他说:“你就是无名?” 无名怔住,退了几步,这个高大的男人给他从未有过的压力,一股浓郁的杀气迎面扑来,让人不由得后退,见他说话,竟然胡乱着点头,老实地回答:“我是。” 萧大少说:“你想要这柄刀?” 无名说:“很想。” 萧大少说:“你为何一定要这柄刀,这柄刀对你很有用么?” 无名一时发现面前的这个男人说话的语气很怪,但一时想不起怪在什么地方,但他还是点头说:“很有用。” 萧大少说:“如果我不让你拿走呢?” 无名说:“我一定要拿走它。” 萧大少望了望无名手中的剑,说:“当今武林,胡酒下落不明,胡丹丧失功力,叶败是个疯子,大悟老道潜心修练,昆仑一子不成器,天下之大,若论剑法,你手中的这柄剑,当可称得上天下第一剑了。” 无名说:“差不多了。” 萧大少说:“既然你的剑法如此高超,又为何去要一柄刀,刀于你有何用途?” 无名说:“我一定要得到它。” 萧大少说:“给个理由。” 无名说:“没有理由,因为我一定要得到它。” 萧大少似乎呆了,过了好一阵,才缓缓地说:“世上万物,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看来我又想错了,人之一生,劫难平安,我之一错,岂不也是一得,好吧,我可以成全你。”说着,他双手一摆,手中的小刀平躺在手掌心里面,眼睛忽然发射出亮光,眩目的光彩,他接着说:“如果你还能够好好地站在这里,刀就是你的了。” 无名望着他高大的身体,眼睛眯成一丝,他闯荡江湖以来,还从未碰到过如此狂妄之人,无名笑了,笑着拱手说:“敢问阁下尊姓大名?” 萧大少淡淡地说:“江湖浪子,无名之辈,一个马贩子。” 无名笑得更浓了,说:“原来是世之伯乐——”冷不防,长剑飞刺而出,他敢当定,面前这个自称马贩子的男人武艺一定非常可怕,如果要战胜他,用常规战术肯定不行,这一剑虽然伤不了他,也定可让他忙乱一阵子,他就要这个效果,高手之战,一乱则败。 先下手为强。 对于无名这样的枭雄来说,偷袭与阴险都只是战术的一种,他只要战胜对方就行,这是他一向的想法。 那知萧大少仿佛知他心思一般,竟然对来势汹汹的一剑毫不惊慌,只轻轻地手一挥,小刀击出。 咣的一声,剑光四溅,剑锋击在小刀之上,无名只觉得全身一颤,手上一松,长剑几乎要脱手而出,这无名的马贩子竟然有如此高的内力,这样的人怎么在江湖上没有名气呢,难道他也与自己一样淡漠名利,否则以他如此深厚的内力,在江湖上闯一个名号岂不是太容易了,但他自己却说是一个马贩子,贩马的人,平常的普通人。 无名一剑失利,眼睛一转,跃了起来,长剑幻出一片冷风,那眩目的剑光之中,透出了无穷的杀气,身体一斜,朝着对方疾扑而去。 剑行险招勇者胜,无名没有信心在多少招之内将这高大汉子击于剑下,但是俞加凶勇的人越是能够激发他的斗志。 萧大少又举起了手,小刀微抬。 一样的招式,甚至于连细微的动作也没有改变。 谁知无名剑快接近萧大少的时候,忽然一转,飞掠而出,在一旁看热闹的一名青年汉子让这一剑刺透,眨眼之间,已有五六人倒地身亡,谁也料不到他忽然会进攻这群看热闹的人,侥幸没有中剑的人都吓得四处逃窜,萧大少也是一怔,估计也是料想不到他会忽然出手伤害无辜之人,见他眼光正朝着旁边的人群射出,显然还想攻出第二招。 萧大少叹了口气,逼近一步,伸手将他的第二剑接了过来。 所有的人,能够跑得动的人全在这一刹那间逃得远远的去了,没有人不珍惜生命,萧大少也一样,他珍惜的是别人的性命,无名也是,只不过他想要别人的命。 这样两个有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碰到的人,只为了一柄刀,竟然打了起来。 战斗也是珍惜生命的一种,两国相争,战争必有死伤,但也要战,因为战争可以让更多的人得到安宁的生活,无名与萧大少之战,只是因为一件东西,一件本来不属于他们的东西。 一柄宝刀,怀璧有罪。 然而等他们几招过后,那柄宝刀却不见了。 两个人正在死斗,除了远远观看的人,附近已经没有一个活人了,刀不见了,是无名第一眼发现的,绝情刀已经不见了,无名当即退后几步,大声说:“住手。” 萧大少便住手了,他本来就不喜欢与人动手,无名指着萧大少的身后,说:“你看。” 萧大少并没有回头,只是说:“我知道那柄刀已经不见了。” 无名失声说:“什么?你知道?” 萧大少说:“在那个人伸手去拿那柄绝情刀的时候,我已经发现了。” 无名几乎想生吞面前这个大汉的骨头:“那你为什么不阻止他?” 萧大少说:“我不能。” 无名哼了一声。 萧大少说:“若是我停一招,也许我就败在你手里了。” 无名冷笑着。 萧大少说:“我如果败了,那么我就有可能再也不能保护这柄刀了。” 无名说:“你一定知道拿走宝刀的人是谁吧?” 萧大少说:“我只看到一个人影,我却不知道他是谁?” 无名几乎想破口大骂,但他还是忍住了,萧大少接着说:“但是我知道,这个人拿走这柄刀,他绝对不会是用来毁灭的,只要这柄刀没有被毁掉,我就可能再找到它,这个前题是我也不能死。”他的意思无名知道,若是一个人死了,他就再也不能保护任何东西了。 所以,萧无悔宁可宝刀被一个陌生的人拿走,也不想败下阵来。 高手之战,败下阵来也许就只有死路一条。 无名冷笑着说:“那你还不快去找那柄刀。” 萧大少说:“不急。” 无名怒斥:“那你去死吧。” 萧大少又说:“不急。” 无名顿时哑口无言了。 萧大少说:“我必须先将你打发走,说实话,你是个很可怕的对方,我也没有信心能够杀掉你。” 无名轻吁口气,说:“你今天总算说了句人话。” 萧大少接着说:“不过我也同样可以肯定,如果你想要我的命,也不是那么件容易的事。” 无名点头:“不错,我的确很难杀掉你,你的武艺看起来普普通通,然而这种极是寻常的武艺在你手中竟能使出那么大的威力,无论谁想杀你,都不大容易。” 萧大少说:“不,你说错了。” 无名哦了一声,等待他往下说去。 萧大少抬头望向天空,天空已逐渐黎明,黑暗即将过去,又将是新的一在来到,萧大少缓缓地说:“有一个人,至少这世界上还有一俱,她要来杀我,她要我死,太容易了。” 无名奇怪地说:“会有这样的人,那个人是谁?” 萧大少从怀中掏出一个木雕,一个永远没有脸的女人雕像,他轻轻地抚摸着冰冷的木头,如同在抚摸着他最亲爱的情人,他叹息着说:“是她,那个人便是她。” 无名说:“这个人是你的心上人?” 萧大少点点头,又摇摇头,满脸无奈,一个看似对什么事都不在乎的人,此时像是一个正站在不知前路去向何处而徘徊的小孩一般,这个时候,便是一个刚学武艺的人来杀他,只怕也会很容易,此时的他似是忘记了生死,他心里只有这个雕像,心里只想着这个雕像的女人,在他心中,生死相比较于他手中的女人,那是太轻淡了。无名是个很有眼色的高手,他知道这样的机会并不多,但是他并没有出手,那怕他有可能死在这名马贩子的手里,他也绝对不会趁着这个机会杀死他,因为这时,他也想起了一些往事,一些他少年时代才有的美梦。 人谁个没有美好的少年,谁那个没有梦幻的爱情。 无名没有追问萧大少,问他手中的女人是谁?也不必问,因为他知道萧大少绝不会说出来。他也不想知道,他只要一想到往事,便对所有的事失去了兴趣。 他本来就是个多余的人。 十来岁之时,全家便让江湖上几大名派追杀,全家几乎灭门,他父亲临死之时嘱托他最亲信的朋友将他一儿一女带走,并且反复对自己的儿女说几句话:“恩有恩报,仇有仇报,我们灭门之祸,只是一种报应,你们不要去寻仇,无论是谁灭了我们,都不许去寻仇。” 无名是没有去寻找他家门的敌人,可是他的妹子却去了,而且做到了,翡翠令重出江湖有,不知让多少人家破人亡,手握着天下第一令牌,无论想报什么样的仇,都会很容易。这样一比较之下,无名的存在就显得多余了。二十岁之后,因此他就选择了做一名以挑战江湖上高手的无名剑客,以挑战为乐,因此他寻了许多江湖上最有名的侠客,将这些人一一击败,直至胡丹的出现。胡丹的出现改变了他的一切。 胡丹是个善良的人不假,只是玉玲珑不应该死在他的手中。 也只是玉玲珑不应该是无名的妹子。 但是事实就是这样残酷,胡丹还是杀死了玉玲珑,玉玲珑毕竟是他唯一的亲人,所以他就要报仇,杀死胡丹。 除此之外,他一生再无所求。 无名并不知道,如果没有孟飞最后一枪,胡丹有可能死于玉玲珑的手里,玉玲珑的死,根本就与胡丹无关。 第七章 怀璧有罪(1) (这一章,沉迷很久的胡丹终于粉墨登场了——) 无名心潮起伏,久久不能平静,这时刻是他最为软弱的时候,萧大少如果肯偷-袭出手的话,十有九成必定得手。但是此时萧大少像是个死人一般,连同去望无名一眼都没有,他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呆呆地看着手中永远雕不完整的雕像,仿佛在望着自己最温柔情人的双眸。 两个生死对敌的对手,都露出一种随时可能让对手攻陷的破绽,这样的机会对于他们这样的高手来说永远不会很多的。 可是他们都没有出手,英雄惜英雄。 毕竟英雄也不是随便一个人可以去称号的。 良久之后,无名回过神来,挺直了腰,转身而去,此时在他心中,绝情刀已经淡去了它本来应有的色彩,如同鸡肋一般的存在。 “我只要杀胡丹一个人,便是有陆小丹帮他又能如何?陆小丹手里便是有这柄绝情刀又能如何?大不了我死在他们手中,死了又能如何?如果死去,能够永远离去这无尽止的追杀,那么死,未尝不是一件乐事?” 无名迎着第一抹射入古城的阳光,朝着东方大步而去,萧大少没有去阻挡他,他仍中是看着手中的雕像,仿佛他知道无名会自己离开一般,又仿佛这世界上再没有任何东西比他手中的雕像更为珍贵。其中还包括这个雕像的主人,他爱的只是自己梦幻中的一个人,他喜欢的只是一个永远不会清醒的梦。 走的人始终会走的,来的人始终会来的,正如同一个人,还活着他便活着,该死时他一定会死的。 可是谁该死呢?胡丹么?冷芳芸么? 对于某些人来说,胡丹死上一万次也不能让他们解恨,冷芳芸却不一样,喜欢她活着的人远比要她性命的人多得多,天下虽大,可是像她这般美貌的女人却不多,冷芳芸却是江湖上最美的一个。 自年前羞光山庄一事之后,冷芳芸与胡丹似乎从人间蒸发了,江湖上再也没有一个人知道他们去了何方,是否还活着。也许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但是他们确实还活着。活在这个江湖之中。他们的身边,有许多人见过他们,也有许多人听说过他们的传说,只是他们却没有一个人知道江湖上大名鼎鼎的七浪子之一的胡丹与江湖第一美女冷芳芸居然就生活在他们眼前。也许连他们自己也忘记了他们原来的身份,胡丹现在只有一个名字,叫做七哥,冷芳芸现在只有一个称呼,认识她的人都叫她李大姐。 这世界上有许多人是没有姓名的,他们只有一个代号,七哥就是这样的一个代号,李大姐也一样是。 他们居住在一个世家的后花园里,他们只知道这个后花园很大,主人姓廖,是官居二品的高官,这么大的府院当然会有许多下人,胡丹与冷芳芸就是在这里面做下人的两个普通的庄丁。胡丹主管后花园的卫生打扫,冷芳芸在做廖府厨房的丫环,在后花园最不显眼的角落里,有一间小小的房子,这就是他们的家。 他们都化装了,便是有认识他们的人遇到此时的他们,绝对不会认出他们来。胡丹现在只是七哥,一个扫地的小工,冷芳芸只是李大姐,一个寻常的厨房丫环。 胡丹又是一个人去扫地,来到这里快一年了,他都不知道这个花园到底有多大,他们扫地的地方也分为几个区域,他负责的区域与刘九的区域相近,没事的时候都会找刘九说说话,今天,他将地扫了一遍之后,感觉到处清理干净了,就去找刘九,刘九当然是个男人,一个很好打交道的壮汉。 只不过这次胡丹过去的时候,发现他身边多了一个人。 那个人是个年轻人,腰系长剑,春风满面,满眼映射出高傲的光彩,他们不知在说些什么,见到胡丹过来了,只是对胡丹点点头,这个年轻人胡丹认识,他是刘九的外侄,在廖府当护卫。 只听他说:“——你根本想不到他的剑法有多快,你想想看,三个人三柄刀朝着他扑去,他居然还有空闲刺出一剑。” 刘九一脸向往,说:“那后来那柄宝刀呢?” 那护卫说:“宝刀——这可不敢说。” 刘九有些不悦地说:“难道你还怕叔叔到外面乱说不成?” 那人忙说:“我不这个意思,只是——” 刘九说:“快说吧,怕什么?这里没有外人。” 那护卫左右望了望,才说:“你们可千万不要告诉别人,不然我麻烦可大了。”说着望了胡丹一眼,胡丹便点头,其实他根本不懂得这人要对他们说些什么?自从羞光山庄之后,江湖上所有的事他都不想再去听了,他想就这样平安地过一辈子,和最心爱的女人,做一个普通的佣人,这已经足够了,但是好奇之心,人皆有之,过了好一会儿,那护卫才低声说:“是廖公子。” 刘九吃了一惊:“他——” 那护卫连忙捂着刘九的嘴,吓得脸都白了,低声说:“小声,小声些。” 刘九连忙点头,双眼亮光闪烁,说:“好好。” 那护卫说:“当时那个使剑的侠客,好象姓什么胡,叫什么胡名,天下居然有这样的姓名——”原来他记错了,萧大少只是说了一句‘你便是无名’的话来,到了他耳朵里便变成了胡名,胡丹不傻,他立即可以想像得出那护卫所说的人便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神剑山庄原少庄主无名。一听到这个姓名,胡丹脸上不由露出一丝伤感之色。 他想到了玉玲珑,想到了那个埋骨茺漠可怜的女人。 那护卫又说:“据说守卫那柄宝刀的四名刀手是小四爷的人,这几个人千里而来,却料想不到在几招之下就被这胡名的家伙全给杀死了。” 刘九说:“你可曾记得那名高大的汉子使的是什么武器?” 那护卫迟疑了片刻,说:“他——他使的是一柄小刀,很短很小的刀,银白色的,仿佛一碰就会断的那种小刀。” 小刀?高大的汉子?胡丹脑海中立即呈现出一个人影,满脸忧郁,正在用小刀刻画着一个永远没有脸的雕像,这人无疑是萧大少。 萧大少也去了那个地方?除了贩马外,他从来都不会轻易离开江南,那这件事一定不是件小事了。 能够让久不在江湖的萧大少出手的事,一定是件轰动江湖的大事。 而且这件事一定是与萧大少身边的人关系很近的一件事。然而,胡丹知道,萧大少很少有朋友,除了自己外,胡丹还没有发现过萧大少与人对话超过五句的事。 那么,这件事难道与自己也有关联? 宝刀?无名?小四爷? 胡丹眉头皱了起来。 过了会儿,刘九说:“那么廖公子拾走宝刀的时候,有没有发现?” 那护卫说:“绝对没有,那时场面大乱,到处都是死人,所有的人不是在逃命,便是在杀人,谁还有空去理会那柄刀。” 刘九哦了一声,陷入了沉默之中。 胡丹怔了一下,忽然问:“那是柄什么样的刀,叫什么刀名?” “刀?”那护卫望了胡丹一眼,眼中忽然现出了光彩,说:“那绝对是柄宝刀,天下少有的宝刀,听人说是江湖上价值最高的一柄宝刀,刀名好象叫做绝情刀。” “绝情刀?”胡丹惊叫一声,失声而出:“陆小丹怎么了?” 那护卫有些吃惊地说:“你也认识陆姑娘,她这些天都在旁边的一家酒楼喝酒,好象这柄刀是她的,不过这几天她从来没有去看见一眼。” 凄凉的黄昏,伤感的秋天,忧郁而寂寞的女人,空虚的酒杯,落暮的眼神,绝望的眼泪,胡丹只觉得心如刀割般疼痛,几乎想要跳了起来,冲过去,冲到陆小丹的面前去,紧紧地抱着她,可是他没有动,他已不再是以前的胡丹了,他不再是名动八方的七浪子之一的人物了,那个傲气,武艺绝代的高手已经永远消失了,现在他只是一个佣人,名字叫做七哥。但是他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那是在什么地方?” “荆州十里堡。” 胡丹叹息了一声,不再言语,这时,他看见一边的刘九的双眼一动不动地望着自己,眼睛里带着一丝惊诧,胡丹眼睛一垂,当做没看见,脸上的惊色慢慢消失去,喃喃地说:“那是什么地方呢?离洛阳有多远呢?” 那护卫还来不及说话,刘九却挡着他,刘九望着胡丹说:“你也认识陆小丹?” 胡丹摇摇头,又点点头,笑了笑,说:“兄弟前十年的那段日子是在江南一带度过的,在江南,谁能不知道陆小丹这个姓名,我还曾见过她一面呢。” 刘九显然对这个答案很不满意,阴阳怪气地说:“听说她是个大美人?” 那护卫这时插话进来,眉飞色舞地说:“那是当然,我从来没有见过比她更美丽的女人。” 这时,刘九望着胡丹笑了,笑得很是奇怪,胡丹也笑了,笑着说:“岁月不饶人,如今天下已经是你们年轻人的天下了。”说完这句话,没有话别,转过头去,朝着回去的路走去,他已经听到了他最想听到的事了,呆在这里已经没有必要,而且他知道又一场好戏即将上演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无论谁偷走了天下无双的绝情刀,是绝对不会安宁的,绝情刀带给人的只有无穷无尽的杀戮与灾祸,绝情园主与陆小丹都因此葬送了她们几乎一生的幸福,她们都尚且如此,何况这个小小的廖府。 对于高的如云的江湖来说,当今天子都如过眼云烟,官居二品,连当浮云的资格都让人觉得勉强。 胡丹刚刚回到自己的小房间里,像听到不远处传来一声惨叫,好象像是刚才那个年轻护卫的声音,短暂叫了一声,便再无音讯。胡丹吃了一惊,拉门想冲出,可是他才转过头来,却再也走不动了,全身上下好几处穴道瞬息被点,谁又能够动呢? 点他穴道的人却不是他意料之中的刘九,而是一个女孩。 一个笑起来非常可爱的女孩。 这样的女孩如若肯呆在你的身边,你一定会如沫春风般开心,当然,她笑起来会更迷人,此时她正在笑,她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让人觉得很开心,看上去很养眼。只不过当胡丹看到她脸上的笑容时,胡丹几乎想哭了。 第八章 怀璧有罪(2) 这样的女孩如若肯呆在你的身边,你一定会如沫春风般开心,当然,她笑起来会更迷人,此时她正在笑,她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让人觉得很开心,看上去很养眼。只不过当胡丹看到她脸上的笑容时,胡丹几乎想哭了。 天下居然有这么巧的事,这不就是在羞光山庄遇到的那个小魔女,那个害得自己脸都没地方摆的,叫什么勾勾的女孩么? 老天,居然又遇到她了,你还是让我死了算了。 以前混在江湖,有名有望的受她欺负倒也罢了,现在都改头换面,一个英俊小生活脱脱地成了一个扫地的大老伯了,居然还得让她碰到,你让我怎么活啊。 只不过胡丹哭不出,他只有躺在床上,当然,是勾勾将他放到床上去的,他全身除了眼睛可以活动外,另外已经没有一个地方可以活动了。 这个正笑得阳光明媚的女孩子轻轻地拍打着胡丹的脸,笑嘻嘻地说:“老伯,我现在没地方去了,借你这个地方呆一天好不好?” 胡丹想摇头,头却摇不动,当然,他也不能点头。他是可以说话,可是如果让面前这女孩子听出他的声音,知道他是谁的时候,他想自己会更加倒霉十倍,所以他更不能说话了。 以前有武艺的时候,谁能点得了自己的穴道了,可是现在,活该他倒霉。 那女孩子等了半响,见胡丹没动,便说:“你不摇头,那你是答应了,真是太感谢你了,你是个好人耶。” 胡丹遇到这样的人,他还有什么话可以说,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勾勾从怀里掏出一块碎银,足有二两重,放到胡丹怀中,又笑了笑,说:“我不会白住的,这是二两纹银,是今晚的住夜费。”说着,解开了胡丹颈旁的一处穴,胡丹感觉自己的头可以动了。没有办法,估计不说话会死得更惨,希望她不要听出声音来才好。 胡丹说:“很抱歉,你的要求我不能答应,这里并不是客栈。” 勾勾睁大眼睛,望着胡丹,瞪眼说:“谁说不是客栈就不能留客人住下来了?” 胡丹连忙答应了:“好吧,好吧,同意了。” 勾勾这才似松了口气,说:“是吧。” 胡丹说:“是,是,姑奶-奶你住一辈子都可以,我不要你的银子,但是你要让我起来,不要再点我的穴道。” 勾勾展颜一笑,说:“你就这么点小小要求?” 胡丹点头说:“如果可以的话——” 勾勾眼睛又瞪圆了,好像吃人一般,顿时将胡丹后面的话全给吞下去了。过了一会儿,话都没说全。勾勾坐在他的身边,说:“还有什么要求?” 胡丹忙说:“没有了,没有了,再没有了。” 勾勾似乎不相信:“真的?” 胡丹说:“真的,再真都没有了。” 勾勾想了一下,便又从胡丹怀里拿出她送给胡丹的那块纹银,再放入自己口袋里,双手顺势在胡丹胸前轻拍几下,胡丹果然可以动了,但他只是能够坐了下来,双手双脚连动也不能动,胡丹感觉自己上当了,说:“你——” 勾勾可爱地笑着说:“怎么?有意见?” 胡丹不说话了,他于是又躺了下去,他简直一句话都不想再说下去了。 正在这时,门外忽然响了一下,接着轰隆一声,木门就让人给撞开了,勾勾吓了一跳,想也没想,一把抱着胡丹,进来的是护卫队的副队长李安,这个人与胡丹的关系还可以,他经常过来找胡丹喝酒聊天,只是此时他过来,一定不是来找自己喝酒聊天的,一定是刚才那名护卫出事了,那声短暂的惨叫声音,显然是要命的声音。如果刚才那名护卫是李安杀的,他杀人的目的可能是听到了关于廖公子拿回绝情刀的事,所以杀人灭口,那么自己也听到了这件事,他是不是来杀人灭口呢?他暗吁一口气,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小小廖府的后花园会是他的亡命之地。 李安冷眼看着那名女孩,哼了一声,却忽然笑了起来,另一名他的随从笑骂说:“死老七,年龄这么大了也不正经,老婆一不在就乱找女人,真不是好东西。” 李安盯着胡丹,冷冷地说:“刚才你有没有外出过?” 胡丹摇头。跟着李安的那名护卫又笑着说:“谁身边有这样的女孩,谁还有时间去外面闲逛呢,李哥,走吧。” 李安眼睛有意无意地看着勾勾,见她脸色清秀苍白,不过骨子里却透出几丝娇艳,确是一个能够让男人轻易着迷的妖精,哼了一声,说:“你们有没有见到过刘九?” 胡丹支吾着说:“没——没有啊,我们——” 李安眼睛去望胡丹,胡丹感觉身上让双支利箭射身般难受,不由自主地坐了起来,李安冷笑着说:“打扰了,我们走。” 这几个人来得急去得也急,不过却还是给他们关上了门,勾勾见这些人走后,便松开胡丹,跑过去关上门,用唯一的一张木桌也堆了上去。好象这样子他们就不再会有人打扰一般。 过不多久,一声长啸震破长空,远远传来,犹如迅雷击耳,瞬息便将沉闷的安静一下击碎。 胡丹吃了一惊,这人好深的功力,这声音似乎是从十里之外传过来的,却又似是站在自己身边,声音洪亮。 谁有如此之内力? 勾勾也似乎让这一声长啸震住了,站在那里发呆。 长啸过后,门外忽然又传来脚步声,勾勾眼睛一转,连忙脱掉长靴,整个人钻入了胡丹的被子之中,连头都盖住了。 门又让人踢开了,这一次就连堵在门前的木桌都给踢飞了。门栓承受不了巨大的冲击之力,委曲地断开。进来的仍然是李安这一帮人,李安冲在最前面,厉声说:“老七,刚才是什么动静?” 胡丹那里会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一时像是吓呆了,忘记了说话。 又是那名护卫说:“李哥,我听这长啸之声似乎是从墙外传进来的——” 李安说:“屁话,谁有那么大的声音能够从墙外传进来,这老七我看他——” 长啸在这时又响起,像是越来越近了,果真是从墙外传进来的,李安跺脚,弯腰拔出腰刀,向门外冲出。 胡丹心里暗自发笑,却在这时发现勾勾缩成一团,躲在被子之下,连头发都给被子遮盖起来,胡丹想笑,却笑不出。 外面传来了短暂的刀剑相格之声,又传来几声惨叫,胡丹听得惨叫之声,料想这帮护卫之中最少已经死伤四五人了,是谁敢光明正大地攻进官府府上,行凶杀人?不一会儿,府内忽然传来击鼓之声,胡丹在这里呆了快一年了,却从未听过这种鼓声,但他知道,除非是府上出了极是凶险的事例外,没有人敢去击那大鼓。鼓声一响,全府上下的数百护卫将一齐现面,鼓声响过之后,远远听着一个声音大叫着说:“你们谁将勾勾藏了起来,快将她送出来,不然我要让你这破府鸡犬不留。” 这声音传过,胡丹感觉被内的女孩一阵颤抖。 呐喊声,惨叫声,刀剑相拼之声不时传来,胡丹听了一会儿,脸色也变了,站起又躺下,他知道后花园一乱之后,身在内府的冷芳芸一定会知道的,她若知道了,铁定会快迅回来,她一回来,若是见到自己床上躺着一个女人,这岂不要命。胡丹忙用手推了推勾勾,刚要说点什么时,勾勾连忙说:“别动,别动。” 胡丹忙说:“姑奶奶,求求你,快走吧,你不走我得死了,我老婆很快就要回来了。” 勾勾却理都不理他。 胡丹几乎想将她一脚踢出房门了,可是全身穴道受制,那有力气动掸,不过便是没有被她点穴,他也没有力气将勾勾踢到门外的本事。此时,见勾勾根本不把他的话放在眼里,根本没有要走的意思,胡丹只好说:“那你快解开我的穴道。” 是呀,最少得解开穴道,不然自己一个大男生,和一个娇滴滴的小女孩一起躺在床上,像什么话啊。 勾勾忽然冷声说:“你再多说一句话,我要了你的狗命。” 胡丹又惊又怒,说:“你——” 勾勾伸手扣着他的咽喉,一字字地说:“再说一个字试试看。” 胡丹不说话了,他是个聪明人,他从不做傻事,虽然他知道勾勾并不是那种好杀残酷之人,却也怕万一,他虽然不怕死,却也不想死得不明不白,幸好这时,他看到了一个人,就是刚才一直帮他说话的那名护卫,他就站在门口,站在这间房子的门口,他手里握着一柄剑。 胡丹看到了此人,便笑了。此时外面来寻事的人便是有三头六臂,只要有这个人在,谁也休想从这间房间里带走勾勾,当然也绝对没有人可以进来伤害到自己。 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 几乎所有的事都是这样的,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廖小玉当时趁乱拿走宝刀之时,抓住了无名与萧大少正拼死一战的时候,那个时候,场地大乱,无名在胡乱出手杀人,萧大少出手相救无辜,众人四处乱窜,反倒将地下价值连城的宝刀都给忘了,也许所有的人都在想,这个时候,没有人会不要命地冲入死尸堆之中去,抢夺一柄刀。廖小玉就抓着这千金难买的瞬息间,披上了一名死尸的衣服,用地下死尸的鲜血将自己的脸涂花,涉险闯入刀剑光之中,一手抓到了宝刀。他敢肯定,当时绝对没有一个人看到是他偷走了宝刀,只是他没有想到,去而复返的勾勾又回来了,所有的人在拼命的时候,她就安静地坐在对面街头的屋顶上吃着花生,是谁偷走了宝刀她可是看得一清二楚,她于是一路就跟到了廖府,却是不巧又巧合地遇上了易容之后的胡丹。 虽然她与这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七浪子中人气最旺的胡丹只是一面之缘,可是胡丹强烈的侠义之心,不俗的武艺,年轻英俊的脸都让这个心高气傲的女孩深深吸引了。 羞光山庄一别之后,勾勾却想不到居然会在这种地方遇到了胡丹。 胡丹的易容术是不错,基本上将所有的人都骗到了,可是勾勾还是轻易地将他认了出来。看到胡丹第一眼的时候,勾勾就认了他出来。 那一双多情而又善良的眼睛,早就已经铭刻在勾勾少女的心里发芽了。 守在他们门口的那名护卫是叶败。天下独一无二的叶大剑侠。 只是让胡丹不懂的是为什么叶败会变成了一个普通的护卫,他深知叶败的为人,若他不愿意,天下绝对没有人能让他屈人之下,他来廖府做一个小小的护卫,隐名埋姓,又是为何?难道他是因为自己而来的廖府,做一名普通的护卫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 这次胡丹猜测得不错,自从胡丹用全身功力救了殷可傲一命之后,一个人离开了,叶败就一直跟在他后面,一直跟着,直到遇到了冷芳芸。 冷芳芸挡住了叶败。 叶败对冷芳芸挡他的路很不开心,要是别的人,他早就一剑击出了,可这人是胡丹的老婆,他就不能出剑了,他只是瞪眼说:“你为什么要挡住我的路?” 冷芳芸说:“你跟着胡丹做什么?” 叶败当时大叫着说:“我要——”说出这两个字来,他发现自己没有一个理由来回答冷芳芸这句话,想了好一阵,也想不出个理由来,冷芳芸冷笑一声,打算去追胡丹了,叶败才想出一句话来,一句他认为说得最有水平的话:“胡丹功力全失,我这是在保护他。” 叶败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从不去想后果,这句话说出来之后,冷芳芸说了一句叶败永远忘不了的话:“我相信你做得到,因为你是胡丹的朋友。” 胡丹的朋友?叶败一听到这句话,人就跳了起来,只觉得全身热血沸腾,不能自己,胡丹的朋友,这个他心里最佩服的胡丹他的老婆说自己是胡丹的好朋友? 那么做为好朋友,岂能失信于人。 就这样,叶败一直跟在他们身后,就连冷芳芸要叶败屈身到廖府做一名护卫他也认了。像他这要样的人,要做一名普通的护卫,那简直是太容易了,廖府当时正在招人,他一只手举起了别人用两只手都举不动的一座石尊,这就可以了。 叶败,做护卫只是为了保证胡丹的安全,所以他就只站在胡丹的门口,廖府的人生与死,与他叶大侠根本没有一根毛的关系,那怕别人将廖虹的人杀光,府院烧光,他都不会多去注意一眼的。看着廖府的人追杀着一个恶人,不时有护卫让恶人杀死的惨叫声音传来,叶败开始觉得这样的生活有趣了。 就在他觉得有趣的时候,那名恶人一拳击倒一名护卫忽然朝着叶败的方向冲了过来,当然没有人可以拦得住他。那恶人满身是血,不知是他自己的还是别人的血,总之看上去很吓人,只见他那柄雪白的刀刃之上全染成了红色,冲到了叶败面前,狠狠地说:“勾勾是不是在里面?” 叶败结巴地说:“没,没有,这——这里面,里面只有一个男人,半个勾勾也没,没有。” 那恶人眉头皱了起来,摆了摆手中的刀,冷笑着说:“不想死的话就闪开,老子要进去瞧一瞧。” 叶败正装着结巴来劲,还想用这种语气说些什么话的时候,可是一眨眼的功夫,那恶人已经扑了上来。 第九章 怀璧有罪(3) 刀光一闪,快若流星。 叶败冷漠一笑,竟迎面向着利刃扑出,似是想用双手将那恶人抱住,远处观望的人不觉失声叫出,胡丹却微微一笑,他想不到叶败不知什么时候,竟然学会了少林的绝技大擒拿手。 大擒拿手的每一招式,每一个动作,无不与少林绝技一个模样,识货的人都知道,只要让这大擒拿手抓住,就绝对没一个人能够逃脱得了。其实叶败只不过见过少林掌门使过一次,觉得有趣,看那老和尚轻轻一下就将一名武艺高强的人制服了,大是喜欢,看这招式简单,他以为自己也很容易学会,他当然不会以为自己会比那光头差,所以一见这恶人玩命似地扑了上来,技艺一痒,立即展了出来,其实他的动作虽然与少林掌门使将出来一般无二,可是便是他抓到这恶人,也是对人丝毫无损,但是那恶人眼光不差,岂能不知这天下有名的大招,只是想不到会在这种地方遇到,脸色一变,连忙后退,闪身之时竟然使出了七种不同的身法,竭尽全力才生生闪躲开叶败这不可思议的大招。 虽然逃开了,他却吓出一身冷汗来。叶败大呼扫兴,但看到那恶人脸上红白交错,又惊又慌的表情,就开心起来了,叶败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他笑着说:“里面的小哥哥在和小妹妹睡觉,你要破坏他们的好事,实在是你的不对。” 叶败见胡丹与那个看上去还不错的女孩子好象很亲热,也不在意,反正他是见过胡丹经常与许多不同的女孩子这样过的,他却忘记了胡丹在这时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那个武艺高强,身手不俗的胡丹了,胡丹与一个陌生的女人躺在床上,而他的老婆冷芳芸也在这里这样的事是不是正常事。 那恶人退后几步,冷笑着望着叶败说:“倒瞧不出廖府竟然有你这样的高手,倒是失敬了。” 叶败笑了一笑,眼睛左右乱转,忽然一本正经地对着那恶人吹了口气,这口气当然吹不到那恶人的脸上,也对对方不会有丝毫的伤害,可是那恶人还是不由自主地往一边闪了闪,叶败大笑。 那恶人这才感觉又受骗了,恼羞成怒,冷喝说:“滚开。” 一刀猛砍过来,这次不再保守,好狠的一刀,若是有可能,他真的想一刀将这个故弄玄虚的家伙一刀砍成两半。 好狠的一刀,好象叶败就是块硬铁,也会让这一刀给分成两半来。 叶败脸上的笑容让这一刀削断了,他猛地拔剑,咣的一声,一剑飞刺而出。 快,更快的一剑。 几乎都无法形容此剑的速度,那恶人的刀才砍出一半,只觉得眼前一花,肩膀上一疼,一柄雪亮的剑从一个完全不可能刺入的角度里刺了进来,刺在他的肩膀上,飞刺而过,鲜血淋漓,四处飞溅,叶败连忙闪开,他可不喜欢那血染到自己身上,他可不想让血将他这件自己好不容易才换上的一件新衣服弄脏。叶败并没有杀他,他不想让别人觉得自己是个剑道高手,发现他是谁来,那样他的好日子就又要到头了,他可不想,所以才一剑刺中对方的肩膀,这样一来,对方的刀根本就无法砍出了,不能砍出,那就对他没有一点影响了,叶败开始觉得自己太聪明了。 即能让对方伤不到自己,又没有将自己可怕的身手显现出来。 这种境界天下有几个人可以达到。 不过他没有去想,试想一个面对几十个人围攻,能够安然生逃,又杀死杀伤对方人无数的人,又岂能让别人一剑就击中。 谁若是可以一剑击败这样的人,他能是寻常人么?再说,天下那有这般寻常的人,击出如此快速的一剑? 只是那恶人在中剑之时,倒是抽时间看了一眼房间里面的情况,只看着一个光着手臂的女人正颤抖着伏在一个脸色吓得苍白的中年人怀中,两人紧紧抱在一起,看了这一眼,他就心想,这显然不是他要找的人,他要找的人绝对不是这种会赤-裸着和陌生中年男人抱在一起的女人,绝不会是。虽然看上去那头部有些神似,但他立即否决了,他便是看清了这女人正是自己要找的人,但打死他也不会承认,勾勾会和一个陌生的中年男子紧紧抱在一起,躺在床上。 虽然没有得到自己要找的信息,不过他已经想起了眼前的这个使剑的人是谁了,他如见了鬼一般地跳了起来,叫着说:“叶败,你就是桃花林杀手叶败?” 听到这话,这次临到叶败如见了鬼一般了,叶败左右望了一眼,满脸惊慌,叫着说:“放你娘的狗屁,你才是王八蛋叶败呢。” 那群逐渐围攻过来的护卫一听叶败两个字,不由齐退了几步,叶败在江湖上已经不再是一个姓名那么简单了,对于许多人来说,叶败已经是一个剑神的象征,像是一道无知无觉便会发生的催命符,这样的人若是遇到了还是远躲一点的好,谁知道他什么时候忽然刺出一剑来,自己死了脸上还会带着笑容呢,天下又有谁不爱惜自己的生命? 叶败说出这句话来后,那恶人疯也似地转头冲入人群之中,立即有几个人首当其冲地让他一刀砍倒,他边跑边惊叫着说:“叶败,桃花林叶败。” 没有人敢去追,这个人很快消失了。 叶败怔了怔,却笑了,笑着走向众护卫,这次,这些平日里与叶败拍桌子喝酒的人全像遇见了鬼一般的转身跑开了,全场上下鸡犬不宁,尽是叶败两个字。 叶败呆了半响,对着长空长吁一口气,伸手在脸上一撒,撒开了一张**,露出了一脸铁青原本属于叶败的模样。而此时,所有能动的人,在这里已经看不到一个了。 叶败也走了,一句话也没有留下来就走了。 直到四周全静了下来,勾勾才松开了胡丹的怀抱,脸上有了丝不常见的红昏,胡丹这才松了口气,这个女孩子年龄是不大,可也是个女孩,女孩勾引男人都是一样具有诱惑力的,怀抱着一个这样活生活色的女孩,却不能动弹,这当然很难受,尤其这个女孩还总是死死地望着自己看。 胡丹笑了笑,有些心虚了,像个害羞的小孩子一样垂下了眼波,说:“你看着我做什么?” 勾勾说:“我真奇怪,怎么叶败会来保护你这样的人?” 胡丹听到这种问话,眼睛一亮,他立即以为勾勾还没有认出他是谁来,虽然知道这样的可能性很小,但总不能就此承认自己是谁来吧,况且,勾勾也没有问他是谁?胡丹便说:“我不认识什么叶败啊。” 勾勾笑了,笑得很神秘,笑得胡丹很心虚。 胡丹看到勾勾身上仅着一件薄衣,露出了大片光滑柔嫩的肌肤,连忙说:“你——你应该把衣服穿上了吧。” 勾勾看了自己的一眼,发现自己身上仅着一件亵衣,吓了一跳,连忙抓过衣服胡乱披了上来,穿好衣服后,盯着胡丹说:“你刚才有没有做什么坏事?” 胡丹微笑着说:“没有啊,刚才我只是看到你有些害怕,所以我才抱了你一下。” 勾勾脸又红了,这次头也低下去了,胡丹接着说:“别开玩笑了,快解开我的穴道吧,我老婆快回来了。” 勾勾怔了一下,抬起了头说:“你老婆?你——你到底是谁?” 胡丹说:“我姓王,别人都叫我七哥。” “七哥?”勾勾迟疑了片刻,说:“七哥又是谁?” 胡丹忍住笑,想笑却不敢笑,看样子勾勾有些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胡丹了,只听勾勾忽然冷冷地说:“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叶败也会来保护你?” 胡丹说:“我真的不知道谁叫叶败,也不知道他刚才站在门外是为了什么,或者他是碰巧站在那里——” 勾勾冷笑着说:“你以为叶败整天吃饭没事做吧,天下那有这么碰巧的事。” “当然有。”胡丹笑了起来:“刚才你躲到我怀中,不是一件很碰巧的事么?” 勾勾脸上亮光一闪,带着一抹杀气,瞪着胡丹说:“这件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若是有另一个人知道,那我就要你的命。” 胡丹笑着说:“别说笑话了,快放开我吧。” 勾勾看着胡丹有些奇怪的表情,一下子感觉他脸上的道道皱纹也没那么讨厌了,不由也笑了,说:“那你叫我一声姑姑,我就帮你解开穴道。”她心里在暗暗想着:“姑姑抱抱自己的小侄子,别人知道了,应该不会说什么吧。” 胡丹哭笑不得,说:“我年龄一大把了,不要再开玩笑了,我女儿年龄都有你这么大了,还要我叫姑姑,快帮我解穴吧。” 勾勾坚持说:“不行,我就要你叫我姑姑。” 胡丹气得不行,干脆不说话了,勾勾见胡丹不理自己,眉头一皱,坐在他床边,抚摸着他的乱发,逗乐着说:“你怎么这么小气,叫一声嘛,就叫一声。” 胡丹没理她,还闭上了眼睛。勾勾一连哀求了七八句也没得到回应。 勾勾生气了,手一翻,手中已经多了一柄亮光闪闪的小刀,抵到胡丹的脖颈处,厉声说:“你到底叫不叫?” 勾勾杀气一上,便似是无法压抑,冷冷地说:“既然你想死,我就送你一程吧。”说着,一刀飞刺而下,刀锋所致,发出一抹冰冷的疾风,胡丹只觉得一身汗毛都凝固了,幸好这高高扬起的小刀只到了他的眉头边停住了,并没有再往下刺去,他忙睁开眼睛,他眼睛里一个满脸杀气的女孩。 “为了一句话,你便要杀我?” 勾勾咬牙说:“不错,我可以再给你一次机会。” 胡丹说:“女孩子不应该去学玩刀的,终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勾勾说:“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吧?不要挑战我的耐心。” 胡丹又闭上了眼睛,缓缓地说:“那你动手吧。” 勾勾一怔,说:“动手做什么?” 胡丹老老实实地说:“请你动手杀我。” 勾勾似乎忘记了自己说的话一般,傻了,说:“我为什么要杀你?” 胡丹遇到了这样的女孩,他还有什么话要说,他几乎一句话再也说不出来了。 杀手,请不要忘记你说过的话。女孩,请不要调戏我。 勾勾看到了胡丹这般模样,心里非常得意,迷人的笑容如同清晨里那抹射入窗户的阳光,她笑着说:“你年龄看上去不小了,怎么声音还能这般好听?哦,你怎么不说话了呢?” 胡丹说:“不想说了。” 勾勾说:“为什么不想说呢?” 胡丹说:“我现在只想说一句话。” 勾勾温柔地说:“你说吧,我听着呢。” 胡丹说:“请让我好好睡一觉吧。”胡丹直到现在才明白,聪明的男人遇上了聪明的女孩,最好要做的事是去睡觉,说完这句话,他开始想睡觉了,闭着眼睛开始从一数起,他决定不再与这女孩说话了,只是在他才数到十的时候,女孩却替他往下数了:“十一,十二,十三,十四——” 胡丹被打乱了心绪,聪明地闭上了嘴巴,勾勾正数着有趣,见胡丹不数了,微笑着说:“好好玩,怎么不数了呢?” 胡丹惨叫着说:“姑姑,姑奶奶,求求你,放过我吧。” 勾勾胜利地笑了,笑得好开心。 正在他笑得开心的时候,门外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音,这脚步声胡丹最熟悉了,他每天都能听到这样的脚步声。 只有在这个人来的时候,他才会感觉到一股浓郁的温暖,他才会感觉他这一生没有白活。 无论谁有一个冷芳芸这样的女人做老婆,都会很满足了,尤其是冷芳芸还深爱着他。 然而这个时候,胡丹却只愿这脚步的主人不要过来,永远不要看到这会让她伤心的一幕,他伤害冷芳芸的事太多了,他再也不想让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再受一点点伤,然而这脚步声音却还是越来越近了。 奇怪的事忽然又出现了,勾勾像个失踪半年才遇到情侣的恋人一般,整个人飞快地伏到胡丹的怀中,抱得那么紧,好象一辈子都不肯放开。 而她身上本来就不多的衣服,在这个时候,忽然碎开。 她赤裸着的身体,雪白而美丽。她娇喘的气息,多情而纠结。 第十章 重入江湖(1) “你们在做什么?” 一个充满苦涩,充满惊慌的声音在门口响起。 这正是胡丹最熟悉的声音。 这声音自然是冷芳芸的,冷芳芸就站在门口,看着本来属于她和自己亲爱的男人呆居的房子里面出现了一幕她最不想看到的景色。 冷芳芸的声音一说出,勾勾猛地跳了起来,像只偷食的小猫,正让她的主人当场抓获。 “你是谁?你怎么会到这里来?”虽然发现了自己的男人对自己不忠的事实,可是冷芳芸还是很冷静地问勾勾。虽然她心里恨不能一刀将这个女孩斩个粉碎。 胡丹无话可说,这样的情景,谁还能说什么呢?勾勾却说了,她说话很快,她说:“你又是谁,我与他亲热,关你什么事?你怎么这么没礼貌。” 冷芳芸几乎要跌倒了,想不到这个女孩子竟然敢这么大声地反问自己,而且还说自己没有礼貌。这让她怎么回答,难道她说我才是胡丹的老婆,你是第三者—— 冷芳去自问还没有如此没礼貌过。 勾勾望了眼胡丹,又望了眼冷芳芸,忽然捡起一边的衣服随便披在自己身上,然后一把抱着胡丹,向门外走去,别看她个子并不高,人也似很瘦弱的,可是抱着一个大男人,却像没用什么大力气。 冷芳芸不知从那里来的力气,一拳朝着勾勾胸口击去,她是个聪明人,虽然生气,却也发现其中的一些不正常的事,胡丹似乎被点了穴道。所以这次她出手根本就没有留情。 谁知这次冷芳芸用出了七成力气的一击竟然连对方的衣服都没有碰到,勾勾已经抱着胡丹冲到了门外了,还返过头来对着冷芳芸笑了一下说:“再见。” 冷芳芸叫着说:“留下人来。” 她手一挥,三柄金钱镖飞射而出,全是朝着勾勾头上击去,她知道胡丹身受重伤,已经没有一丝内力了,若是她误伤了胡丹,她可要一辈子后悔了。 勾勾笑着说:“好家伙,倒小瞧了你,原来是高手。”说话之间,手掌乱翻,几下便将三柄来势汹汹的金钱镖击飞了,只气得冷芳芸脸都红了,冷芳芸的武艺并不差,却料不到这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更厉害,击飞金钱镖之后,倒掠飞出,别看她还抱着个人,一眨眼便去了丈余之外,冷芳芸快哭了,疯也似地向前追去,大叫着说:“小坏蛋,小坏蛋——” 胡丹看着冷芳芸一脸绝望的表情,很是心疼,便尽力喊出:“我没事的,这个女孩是个朋友,你好好保重——” 两个人很快就不见了人影,冷芳芸握着手里冰冷的金钱镖,瘫软在地,她手中还有十来把精巧的金钱镖,她也知道,如果她肯挥出这一把金钱镖的话,肯定可以将胡丹与那个女孩子都留下来,可她不敢,胡丹在那人手中,击中了胡丹,那就坏了,况且胡丹—— 冷芳芸不敢去想,也随着他们跑出的地方追出了廖府,外面静悄悄地,夜已来临,冷芳芸的叫声也逐渐远去,勾勾开始笑了起来,笑声在黑暗之中越来越大,他们根本就没有跑出廖府。 “真是个痴情女。”勾勾眼睛望着胡丹,却在自言自语地说,忽然却发现胡丹的脸正碰着自己的脸,吓了一跳,手一松,胡丹砰的一声,摔倒在地上,这一下可不轻,疼得胡丹直皱眉。 勾勾看着胡丹狼狈不堪的模样,吃了一惊,转眼却又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 胡丹轻轻摇摇头,苦笑着说:“你害我不浅。” 勾勾发呆了片刻,叹了口气,弯下腰去,在胡丹身上几个地方点了几下,胡丹这才觉得全身一松,四肢都能活动起来了,全身能够活动了,让他松了口气,这气忍太久了,真不好受,勾勾在一边嘻嘻笑着说:“真对不起啊。” 她这个样子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子,胡丹忍不住就乐了,说:“好了,算了,不能怪你,幸好该走的人全走了,该回来的人一定还会回来的,我希望我回到家里,我老婆也在家。” 谁是那个该走的人呢?谁又是那个该回来的人呢?在胡丹心中,该走的人应该是勾勾,该回来的人当然是冷芳芸,于是他又回到自己怕住房里,可是该走的这个人,一直到了深夜还没有走,那个该回来的人一地到了深夜都还没有回来。 勾勾一直很平静,静静地坐在屋子里的那一张唯一的木椅之上,也不说话,只不过时不时地偷眼望着胡丹,不知心里在想些什么,胡丹只好装做没有看见。 这个恨天太小,恨地太窄的家伙,胡丹要是去想她会安安静静,老老实实地只坐在这里,胡丹就是脑子进炎了。 勾勾岂是那种只会玩小孩子心眼的女孩,她做的事情,那一件不是唯恐天下不乱呢? 夜更深了。 冷芳芸仍然没有回来。 不知过了多久,勾勾忽然站了起来,对着胡丹说:“嗯,那就这样了,我也该走了。”她顿了一顿说:“你说过的,该走的人都会走的。” 胡丹没有说话,勾勾真的就那样走了,只是不到片刻时间,她却又回来了,走的时候快,回来的时候更快。胡丹没有吃惊,他已经习惯了这个女孩天马行空的行事方式,如果次次吃惊,他都不知道要怎么生活下去了。他微笑着说:“你回来了。” 勾勾说:“嗯,回来了,我回来看看你。” 胡丹说:“多谢。” 勾勾想了想,说:“其实我也不是回来看看你的,我是想带你去看一看一样东西。” 胡丹说:“哦,什么东西?” 勾勾伸手拉着胡丹的手,说:“你跟着我出来。” 眼前的景色见到的人没有一个人不会不为此心惊,胡丹也不例外,廖府上下数百个人竟像没有一个活人了,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死尸,残酷的死尸,有被利刀砍做两截的,有的是让人生生地砍下头的,其惨无比,不忍睹看,胡丹只觉得全身颤抖,紧紧握着拳头,勾勾的手也没有刚才那般温暖了,也在发抖。 勾勾说:“我早料到这个地方是要出大事的。” 胡丹咬牙说:“这是谁做的?” 勾勾说:“你不知道吧?” 胡丹说:“难道你真知道是谁做的?” 勾勾说:“那是当然。” 胡丹说:“到底是谁?” 勾勾说出三个字:“绝情刀。” 胡丹呆了,不错,这些人虽然不是死在绝情刀下,却是因这柄刀而死的,若是没有这柄刀,这里的人都可以多活几十年,只是廖小玉不应该去抢这柄刀,只因为他手中有了这柄江湖上人人皆知的绝情刀,才导制了这样的惨境,对于江湖上的那些高手来说,便是皇宫他们都可以来去自如,何况一个小小的廖府。 勾勾看着胡丹,想笑,却没有笑出来,无论谁脚下有这么多的死尸,他绝对笑不出来,勾勾呆了一阵,才说:“我们也走吧,不然也许我们都走不了的。” 胡丹摇摇头,又点点头,说:“走吧。” 胡丹本是个热血汉子,忽然见到这么多无辜的人为了一柄刀而送命,心里热血沸腾,恨不得抓到凶手为他们报仇,若是在以前,他无论如何也要立即去找出这群杀人的恶魔,将他们绳之以法,只是今非昔比,今天的他只是一个扫地的佣人,一个七哥而已,他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声名显赫的七浪子之一,笑傲江湖的大侠客了。 他们穿过死尸堆,路过大厅,地上一件吸引了胡丹的注意。 一件黑衣。 在某些地方很寻常的一件衣服,但是在中原是很少出现的一种衣服。 鬼城。 死尸满脸胡须,脸上明显与中原人不尽相同,纵使这样的人在中原生活几十年,都无法抹去他们先辈生活在沙漠与草原居住的痕迹。这个人绝对是关外之人。 胡丹想起了那来无影去无踪,身手绝妙的黑衣侠,杀人如囊中取物般容易的鬼王潘长天,谈笑之间忽现刀光,杀人如麻的金童玉女,以及神秘无常的勾魂使者,难道他们又出关了?胡丹忽然眼睛一亮,发现地下有一件闪着彩光的东西,是块令牌,上面刻着两个字:催魂。 催魂命。 胡丹又呆了,呆呆地望着高墙之外的月光,眼光逐渐冷漠起来。 勾勾在这期间拉了他几次,想叫他快点跟着自己走,却没有拉动,不由好奇地看向他,这时连同大厅里忽然走出了一个活人他们都没有发觉到。 “七哥。”来人身穿一件黑色索衣,手提着一柄冷冷长刀,正是刘九。 胡丹听到声音,转眼便看到刘九,怔了怔,说:“会是你?” 刘九冷笑着说:“我与你相聚数月,竟然不知道你会有如此身手,倒是让我失眼了。” 胡丹皱眉说:“刘兄弟是什么意思?” 刘九接着说:“数百之人,你竟然一起给杀了,连老弱病残都没有放过一个,真是让人佩服啊。” 胡丹说:“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勾勾在一边笑着说:“他认定了是你将这里面的人全给杀了,笨蛋。” 刘九也一字字地说:“刀呢,快把绝情刀拿出来。” (闲话一句,今天笔者生日,说来好笑,不知何时开始,自己都将生日忘记了,去年今天也是老妈给我电话我才发现,今年亦然,都不知道要怎么安排了,哎,当做个寻常日子过了—— 第十一章 重入江湖(2) 胡丹说:“绝情刀?” 刘九说:“你的动作太快了,想不到我只晚来一不,竟让你捷足先登了。” 胡丹直到此时才明白了自己中了别人的毒计了。他刚要说些什么时,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之声,火把之光亮彻云天,只要有眼睛的人都知道,廖府已经让数不清的人给围住了。勾勾脸色一变,拉着胡丹说:“别与他废话了,官兵来了,快走吧。” 胡丹忽然说:“且慢。” 勾勾一怔,却还是停了下来,胡丹冷眼望着刘九,一字字说:“我说怎么一直看着你眼熟,现在我终于想起来了,你竟然是——” 刘九冷笑着说:“你大祸临头,死有余辜,你还想说什么?你现在便是有通天本事,只怕也休想跑得掉了。” 胡丹说:“冷武君。” 刘九身体明显一抖,眼光如电,射向胡丹,厉声说:“你到底是什么人?” 胡丹说:“上次饶你一命,想不到你还不收手——” 刘九双眼冒出火光来,说:“你是胡丹?” 胡丹虽然武艺全失,却也不惧,冷笑着说:“不错,我就是胡丹。” 刘九猛地扬起了手中长刀,仰天大笑起来,大笑着说:“苍天啊,你真有眼,居然让我再遇到了胡丹,不错,我便是冷芳芸的义兄冷武君,你灭我灵虫,让我一年需七十五天得深受地狱之苦,想不到老天有眼,让我再遇到了你。” 胡丹说:“恶有恶报,你作恶多端,应有此报。” 冷武君冷笑着说:“拔你的剑。” 胡丹说:“我若还有一丝内力的话,你岂还能好端端地站在此处。” 冷武君暗喜说:“你真的已经没有了内力?” 胡丹说:“你猜对了。” 正在这时,大厅之门让人一脚踢开,十多名官兵持刀冲了过来,一名兵士大声说:“是什么人?给我拿下。” 话没落音,十多名官兵一齐涌了上来,冷武君冷冷一笑,身体一闪,只听得一声声短暂的惨叫,十多个人一下子倒了六七个,另外几人吓得脸色发白,退了几步,齐声叫唤起来。 胡丹微笑着,让出一块地方来,说:“纵然你已经练成了梵净山的绝艺无形刀,可是你要想杀了我,却还是不容易的事。” 冷武君冷笑着说:“我倒想看看,谁能够阻止得了我。” 他看到厅外的官兵越来越多了,虽然不怕,却也让他头疼,可一听胡丹自己说已经没有任何内力的时候,他还是很开心了,其实他一直没有把握对护得了胡丹的一柄神剑,所以他才躲藏到廖府来隐身埋名,谁也没有想到胡丹居然也在这里,冷武群听得人说绝情刀让廖府少主人廖小玉拿了回来,他是习刀之人,对于这等绝品好刀岂不艳羡,于是他在厨房放毒,将人毒倒之后,然后才出手杀人,不然以他一人的身手,断是不可能杀得了这数百口人的。此时,见胡丹托大,心中暗喜,心想,你自己找死,那就怪不得我了,便冷声说:“今天便是七浪子全聚此地,也休想让你活命。” 胡丹不说话了,反而笑了,他一点想逃跑的意思也没有,他的身上,也没有看出有任何兵器的样子。 胡丹这么胆大的原因只是因为他身边的勾勾,勾勾的武艺他见识过,虽然不算得上真正的一流高手,但是对付一个冷武君,应该问题不大。 冷武君挥刀冲了过来,果然,勾勾第一时间内就迎了上去。 冷武君怒斥:“滚开。” 勾勾笑着说:“乖孙子叫谁滚开呢?” 冷武君想也没想,便说:“叫你。” 勾勾大笑着说:“乖孙子真听话,嘻嘻。” 冷武君一怔,胡丹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大笑着说:“不会吧,他是你的乖孙子?” 勾勾说:“是呀,他自己都承认了呢。” 胡丹说:“可是他有个不好听的名字。” 勾勾说:“什么名字呢?” 胡丹说:“一条狗。” 勾勾大笑着说:“真是好听的名字,我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好听的名字,不过乖孙子,你不要做我的孙子了,你做狗孙子去吧,我不怪你呢。” 冷武君跳了起来,挥刀猛地往前一砍,勾勾速度快他更快,一把抱着胡丹,身子像是让一阵风吹起一般,一下子飘出了几丈远,冷武君拼命砍出的一刀当然落空了。 “往那里跑?留下来。” 可他的身体才刚活动,无数的箭飞射过来,等待他闪避开利箭之后,追了过去,胡丹已经与勾勾两个人不见踪影了。 此时胡央与勾勾正坐在一匹快马上,好快的马,胡丹只觉得一阵风从身边掠过,人就去了好远,勾勾的笑声也越来越好听,勾勾温柔的身体将胡丹团团包在怀中,她笑着说:“这匹马不错吧,想来你从来没有坐过能够跑这么快的马吧。” 胡丹笑笑,这虽然是一匹好马,速度也快,可比起陆小丹的白马,却还是要逊色很多,几乎就不可比。勾勾说:“你怎么不说话呢?” 胡丹小心地缩在她怀中,只觉得身体有些发热,抱着女孩子的男人都会觉得很舒服,让女孩子抱着却就不同了。 勾勾停顿了片刻,又说:“我带你去看一个人,怎么样?” 胡丹说:“你真的还记得我是谁?” 勾勾说:“说实话,想忘记一个你这样的男人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胡丹怔了怔,他甚至于想撒开自己脸上的这张**,可是他没有去这样做,反正勾勾已经认出他来,扯不扯开都是一回事,过了会儿,勾勾接着说:“我知道你有一个红颜知己,她叫陆小丹,我带你去看看她,好不好?” 胡丹有些哭笑不得,但他确实想看一看陆小丹,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 刀已经不见了两天,这里的人一天比一天要少得多,只是还有一个人一直没有走,陆小丹每天仍然坐在那个窗口旁边的座位上,喝酒,嘴里说着无边无际的胡话,仿佛世界上所有的事与她没有一点关系,她活在世界上的目标只是为了喝酒与去回忆,她身上从来不带任何钱物,只不过在这里,她一点也不用愁没有银子而住不上地方,她一直都是这样过来的,有些好心的人因为她是个女孩子,吃喝了东西没给银子并没有与她计效,有些人却因为她美丽不可方物,至于有些不好心的人,除了他真的想死,不然也绝对不敢去惹这个大魔头生气。不过在这里,一切都不用她自己去吩咐,夜深了,早就有人为她准备好这个城里的最好住房,小四爷对胡丹一直不错,小四爷做事一向让人放心,他留下一百两银子给客栈老板,对他说:“无论这个女孩子有什么要求,你都得满足她,这是我说的,我是小四爷。” 小四爷的名声在江南一带几乎家喻户晓,在洛阳一带本来不算响亮,只不过在这里他有一群很有分量的朋友,况且他最不缺少的是银两,这是无论那个好朋友都不会拒绝的礼物。 所以无论陆小丹住多久,要喝多少酒,是没有一个人敢赶她走的,直到她自己离开为止。 陆小丹又扬起了酒杯,今天她已经喝了五杯酒了,可她还没有一丝醉意,她终于觉得酒不再是那么苦了,这就是人生——人生就如一杯酒,只有在苦难中长大的人,才会明白什么是甜蜜。只有酸甜苦辣的人生才是真正的人生,酒就有这些所有的特征,一种寻常的酒里面,人就可以得到这些东西。 可是这杯酒陆小丹没有再喝下去,因为她发现窗口外站着两个人,一匹马,马是不会去望着人的,但是两个人却一直在望着她。 一个是个可爱的少女,一个是个平平常常的中年人。 这自然是勾勾与胡丹二人。 勾勾指着陆小丹对胡丹说:“她就是陆小丹。” 胡丹当然认得陆小丹,可是他狠是不敢说话,他怕自己再一次伤害这个可怜的女孩,他伤过的人太多了,他下定决心,不再伤害任何一个女孩,可是陆小丹却发现了他。 胡丹永远是胡丹,永远不会因为身上缺少些什么东西或者拥有过什么东西而改变。 这绝对是天下独一无二的胡丹。 陆小丹本来是很难想到这样一个寻常的中年人会是胡丹,可是她的眼睛望下来的时候,一眼就望到了胡丹明亮而又忧郁的眼睛,没有人会比陆小丹更熟悉这双眼睛,因为陆小丹这一生之中看得最多的是这双眼睛,以前胡丹被桃花林姜老鬼给易容成颜红衣,陆小丹没有认出来,那是因为她从来不去多注意陌生的人,尤其是男人,但是真正胡丹的那双眼睛,没有人会比陆小丹更熟悉。 “胡丹。” 陆小丹轻声说出了这两个字,手中的酒杯不知何时掉了下去,跌个粉碎。她的眼泪缓缓地流了下来,喃喃地说:“你来了。” 胡丹也觉得眼睛湿润了,他虽是个宁流血不流泪的铁汉,可他仍然止不住眼中的泪花,望着陆小丹瘦弱的脸,柔声说:“是,我来了。” 接着轰隆一声,所有的人发现那坚不可摧的客栈墙壁竟让陆小丹生生地撞破一个洞来,这些人还来不及眨眼,陆小丹已经到了胡丹的面前。勾勾有些发呆了,望着胡丹脸上的泪痕,她想起了有一个人告诉她有关胡丹的一些传说。 “年约二十五六岁,使剑,天下第一利剑斩情剑,长相英俊,卓然不群,武艺脱俗,擅长于剑法与轻功,出道几年来,天下似乎没有他做不了的事,是千千万万个少女心中的白马王子,名动天下的七浪子之一,天下第一剑侠胡酒与飞刀娘子殷小凡的后人,生性疾恶如仇,广交朋友,最真心的朋友有孟飞,叶败,冷风吹,姜如尘,萧贵,小四爷,萧大少等人,曾有数名女子与他关系甚好,冷芳芸,陆小丹,冷风儿,玉玲珑,金如意,廖虹,他的优点,讲义气,路见不平,总是拔刀相助的那一个人。弱点,心肠好,从不主动与人为难。” 这就是那个人搜集胡丹出江湖以来所发生的故事给胡丹的一个评价,在勾勾听到这样的一个男人之时,开始便对这个年轻的剑手产生一种独特的好感,在她心中,一个连同弱点都那般完美的男人,岂不正是千千万万多情的少女心目中的偶像,单凭‘长相英俊’‘武艺脱俗’这几个字便足够让任何一个女孩子心动了,况且他还有这么大的名望与一个天下第一剑侠的父亲,所以勾勾一出江湖以来,就下定决心找到这个让她轻易动心的男人,看看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她实在想不到天下会有这般完美的男人,于是在羞光山庄里数次捉弄胡丹,处处与他为难,以前就不去说了,就单纯陆小丹的出现这一幕,她才发现自己低估了胡丹这个人,那个描述胡丹的传说的人根本没有将胡丹的神彩描述出万中之一。但她还是有些失望,先前在羞光山庄见到的胡丹是个三十多岁的壮男,现在这模样又像似四十来岁的中年人了,虽然知道他易容了,可是两次的见面让她不由怀疑:胡丹真的已经老了么?那些传说只是他以前的故事么? 勾勾开始这样去想。 可是当她一眼看到陆小丹的脸色,她又觉得自己错了,而且错的太离谱了。 江湖上传说中陆小丹是个冷面无情的杀手,几乎天下所有的人她都不会去多看一眼,可是在胡丹面前,她只像个可怜的小孩,在乞求着胡丹给她一个笑容。 陆小丹长得并不丑,而是长得太美,美丽得让勾勾都有些艳羡,一个这样美丽的女人,又有那么可怕的武艺,如果不是非常之人,又怎能入她法眼。 她脑中又出现了冷芳芸那种凄婉的声音:“小坏蛋,小坏蛋——” 虽然她并不知道冷芳芸是谁,可是能够让一个女人那般伤心担忧的男人岂是一般人可以做得到。 可惜勾勾知道自己错了,也已经晚了,因为陆小丹已拉着胡丹的手,勾勾再怎么在乎胡丹也休想从陆小丹手中将胡丹拉走,再说,她也不敢。 胡丹撒开了脸上的**,露出了一张似乎永远带着淡笑的脸,脸色苍白,却是能够轻易让勾勾心跳,这张脸望着陆小丹说:“你是在等我么?” 陆小丹只觉得整个人都快溶化掉了,说:“是呀,我已经等了一百零六天了,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一百多天,多么漫长的一段岁月,胡丹心都有些碎了,想着这个根本不会自己照顾自己的女孩子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只为了等待自己,而呆了一百多天,胡丹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强颜笑了笑说:“我们走好吧?” “走?我们要去那里?” 胡丹脑中现出了一片茂盛的草地,那里山清水秀,物华天富,那是江南。胡丹说:“我们去江南。” 第十二章 重入江湖(3) 这是什么马? 天下竟然有如此霸道,速度如飞般的快马。 好一匹马,勾勾望着那匹白马,失神地发呆了。 胡丹抚摸着白马的长须,笑容如阳光般灿烂,说:“小白白,小白白,又要辛苦你了。” 那白马似是懂得人性,将头往胡丹怀中乱掏,弄得胡丹哈哈大笑,两人相拥着上了白马,勾勾望着他们真心的笑容,只觉得这世界一下变了更加美丽了。原来别人的温暖都可以让自己欣喜若狂。胡丹回头对着她一笑,说:“勾勾姑娘,后会有期,告辞了。” 对着她一挥手,催马而去,勾勾忽然想起了一件事,跳了起来,大声叫着说:“胡丹,胡丹,留步。” 可是胡丹已经与陆小丹携着白马眨眼之间去了百丈之外了,再也听不到她的声音了。勾勾翻身跃上身边的骏马,却发现这匹万中无一的良驹双腿发酸,几乎要将她摔了下来,不由又急又怒,只好望着一道白影带着胡丹远远而去。 即将冲出街头的时候,远远可见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路中间,瞬息之间,白马一声长嘶,竟然生生退后几步,停了下来。 萧大少。 萧大少此时满脸是血,这个衣着最为精致的马贩子此时衣服脏乱,脸上都让利器划了几条深深的痕迹,胡丹当然忘不了他这个真心交往的朋友,不由笑了笑,说:“萧大少,久违了,好久不见。” 萧大少也对着他一笑,他看上去受的伤并不轻,无论谁想从鬼城高手里面抢东西都不太容易,萧大少伸出一只手,手中有柄刀。 赫然便是那柄绝情刀。 胡丹一怔,他也看到了萧大少受伤不轻,但他一句话也没有追问,只是接过了刀,对着他笑了一下,又点点头,这就是朋友,真心的朋友根本不需要言谢的,萧大少这才觉得松了口气,让出一条路来,这一动之间,几乎快要摔倒,胡丹只当没有看见,不过他还是说了一句:“这些天大少可还曾喝酒?” 萧大少爽朗地说:“喝,当然喝,人不喝酒枉少年,你我年轻气盛,岂可一天无酒。” 胡丹从怀中掏出一个瓶子,抛给萧大少,说:“可是你的酒量太逊,岂能与我大坏蛋相比,这是几粒醒酒的好药,喝多了就吃上一粒,立即温新如故。” 萧大少大笑着接过瓶子,大笑声中,嘴角都有血渗出,他似乎没有发现,胡丹却在此时催马而去,再不回头。 没有别离,没有告别,什么也没有,胡丹就走了。勾勾恰好从后面施展轻功追了上来,她赶到的时候,正巧遇到了这一幕,她站住了,一下子觉得胡丹好绝情,别人给他拼命抢回来宝刀,他竟然连一个谢字也不肯说,走的时候,道别的话也不说上一句,便是普通认识的人,走的时候都会有礼节地说上一句,而胡丹却没有,冷漠而去,再不回头。 其实这个时候,她可以叫住胡丹,可是她没有,她怕自己做错了事。 其实她错了。 她的年龄还太小,小到不知道这世界有真正的友谊,她根本不懂得有些人交往是没有一个谢字的,同样也没有一个别字的,换做胡丹遇上了萧大少发生了这样的事,胡丹同样会尽全力去做的,萧大少也绝对不会对他说一个谢字的,如果说谢谢,那就不是朋友,只是相互利用的伙伴,谢之一字对于真正交心的朋友来说是多余的,胡丹可以对任何一个人说谢谢,可他绝对不会对自己真正的朋友说这个字,因为当他说出这个字来,他们的友谊就会变得生 疏,还有别离,这是他与萧大少之间的事,他们之间已经习惯了没有别离,走就走,无论天涯海角,只要对方有事相求,他们都会最快赶到,所以他们像是永远没有别离过。 “既要别离,何须相聚,既要相聚,何须别离。” 这句话很简单,很易懂,但真正能够做到的却没有几个。胡丹走得不见人影了,勾勾还在生气着,等待她怒火慢慢淡化的时候,忽然发现一个高大的人影朝着她走了过来。 “你认识胡丹?”萧大少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样,当然,语气不是很好。有股杀气。 勾勾讥讽地说:“认识他也没觉得什么幸福——” 萧大少眼光一闪,脸上的杀气眨眼之间消于无形,似乎看透了这个女孩子的心事,说:“你心里是觉得胡丹这个人很没礼貌,很冷漠,很高傲是吧?” 萧大少很少主动去与别人说话的,只不过勾勾不同,勾勾是他唯数极少佩服的人之一。 勾勾不顾生死去拉一匹马的尸体,足够让萧大少敬佩她一辈子。 只是萧大少根本不知道,勾勾就是这样一个人,她做的事,全是别人都无法理解的事。 勾勾回去的目的并不是因为那匹马死了她很伤心,她只是想让两个顶天立地的大侠客为了伤了她的那匹马而心里不好受。 拉死马的尸体离开,只是她的一种手段。 听到萧大少这样说话,勾勾点点头,在点头的时间她忽然发现她变了,变得让她自己都感觉到陌生,她本来不是个这样会斤斤计较的人,尤其是对一个还不算熟悉的男人,但是自从她再次遇到胡丹后,她已经变了。 萧大少说:“那是你错了,一个真正的朋友,是不必道谢的。”他故意将谢之一字说得很轻淡,仿佛这个字会污辱了他与胡丹的友情,他接着说:“同样,我与他之间根本就没有过离别,所以离开时从来不需要道别。” 勾勾不懂,便问:“为什么?” 萧大少说:“既要别离,何须相聚,既要相聚,何须别离。” 勾勾更加迷糊了,直到萧大少又说出一句话:“每人都有他自己的生活环境,胡丹是胡丹,我是我,你是你,我们虽然是朋友,可是我们从来不去干涉对方的生活,他也一样,如果有事需要对方帮忙,只需要一个托言,无论对方在什么地方,都会尽快赶过去的,所以天涯虽大,我们却还是在同样的一个江湖之中,又那来的别离?” 勾勾似懂非懂,但还是有些明白了,这也许是一种最祟高的友谊吧。 萧大少望着面前这张天真无邪的脸,不由笑了一下,勾勾发现这个人的笑也如同胡丹的笑容一样如同阳光般灿烂,勾勾有些怀疑,是不是自己有些老了,为什么他们可以使自己的笑容如此纯扑。 这时萧大少又说话了,他说:“如今天下已经是你们年轻人的天下了,往事已逝,终成过去,得寻欢时且寻欢,莫使岁月空蹉跎。”言罢,转过身去,他就想走了,他的朋友太少,所以他从来没有学会过与人道别的习惯。 勾勾忽然大叫了一声,叫住了这个刚才她还感觉是十分陌生的陌生人,将口袋里一个精致的纸盒递给了他,不是勾勾相信这个人能不能替她做好这件事,只是勾勾很相信胡丹,相信胡丹绝对不会交错朋友的,如果自己不想亲自去做,也许这天下只有萧大少可以帮她完成这个心愿。 勾勾递给萧大少的是一颗丹药,传说中天下无双,价值连城的无缺丹。 这颗小小的毫不起眼的丹药,二十多年前的时候,创造了一个天下无敌的无缺宫。 第十三章 重入江湖(4) “胡丹是否又要重出江湖了?” 路边站着一个人,一个看起来与别人不一样的人,小四爷就是这样的人,他无论站在什么地方,站在多少人的中间,他都会与身边的人拉开距离,所有的目光望过去,第一眼总是会看着他。小四爷在客栈里寻找到了萧大少,说出这句话。 “他从来就不曾离开过江湖,又何来重出江湖一说?”萧大少这样回答了。 小四爷对着长空吁了口气,说:“或许我们都错了,胡丹他根本就从没在江湖上出现过。” 无论谁听到这样的话,都会认为说这句话的人是个疯子,但总是有人例外的,萧大少就不会这样认为,他知道小四爷会给他答案,因此他只说了个字:“哦。” 小四爷接着说:“江湖上所出现过的胡丹只是胡酒的一个化身,胡丹的存在只是在做胡酒没有来得及做完的事。” 萧大少沉默一会儿,才说:“不同的,便是胡丹所做之事与胡酒再怎么相似,但是胡丹是胡丹,胡酒是胡酒,这是两个永远不会苟同的人物。” 小四爷没再说话,他只是望着略带寒意的秋天,秋天已经无声无息地来临了。 萧大少说:“多年之前,我们在杭州与胡丹相识,虽然那个时候他是一个无名人物,可是我们见他一眼,都一样断定此人非池中之物,或许那时他身上有胡酒的某份气魄,只是后来,我们都已经很清楚了,胡丹所做之事,比他父亲胡酒做事更是让人猜不懂,时至今日,他虽然做了无数造福江湖的大事,可是我们以及所有的人都并没有将他当成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侠客,而只是将他当成一个普通的人,一个普通的朋友,这就是与胡酒最大的区别。” 小四爷叹息着说:“是呀,胡酒当年出江湖之时,身上便有了逼人的大侠气魄,从他现世到退出江湖之后,他都是个金光闪闪的大侠。” 萧大少说:“只是胡丹虽然做了不少与他父亲胡酒一般的大事,但是,他并不快乐。” 小四爷说:“胡酒胡大侠说过一句话,我一直记得,他说,如果用一个人的痛苦能够让许多人活得快乐,那么他再苦也会觉得快乐。” 萧大少说:“话虽如此,难道胡丹的快乐就应该被胡家的光辉所埋没,成为一代大侠门中的一个牺牲品么?”说着,他亮出手中一个精致的纸盒,他叹息着说:“这是一个我不知道姓名的女孩子要我交给胡丹的东西,虽然她没有告诉我这是什么东西,但是我还是可以猜测得出,为东西便是江湖上绝迹多年的无上圣品无缺丹。” 小四爷眼睛一亮,失声说:“无缺丹?这世界真的有无缺丹。” 萧大少说:“我也不相信它是,可惜只有这么一粒。” 小四爷说:“我对药学略有所知,可否让我看一下,能否分辨真假?” 萧大少却缓缓将纸盒放入口袋里面,说:“不能。” 小四爷淡淡地说:“为什么?难道你怕我会吞了这圣药。” 萧大少说:“不为什么,只是这是别人对我的一种信任,而且,我一定要替她做到。” 小四爷笑着说:“那是当然,我知道萧兄弟的为人,只是——” 萧大少说:“不必多说了,这东西是我本人的,便是送给你也无所谓,但是这是别人托付给我的东西,我无论如何不会将它交给除了胡丹之外的任何人,我将这件事告诉你,是因为这件事也许关系着今后武林中的命运。” 小四爷说:“哦。” 萧大少说:“年春,胡丹为救武林盟主殷可傲舍弃全身内力,成为废人,而传说中这粒丹药却是无上圣品,可冶百病,也可让一个平平常常的人立时成为武林中的高手,当然也可以让一个失去功力的人轻易恢复功力,但是我想——胡丹如今看上去生活得很好,如果这丹药真的可以助他恢复了功力,那么他一定非去鬼城不可,而如今天下,潘长天的武艺几乎已是无所对手,鬼城高手如云,胡丹一去可能会永无复返之日,这粒丹药给了他,也许会害他送了自己的性命——” 小四爷说:“也许胡丹现在这样子活得很舒服,根本不想恢复功力呢。” 萧大少说:“所以我才想问你要个答案。” 小四爷呆了呆,说:“我倒有个两全之策。” 萧大少说:“说说看。” 小四爷说:“你将这粒丹药送给我,不就什么事都不用去发愁了么?” 萧大少脸色一变,沉声说:“你——” 小四爷说:“我是个什么样的人,你应该比谁都清楚。” 萧大少确实很清楚小四爷的为人,小四爷虽然对自己的朋友很好,但是对他的对手却是心狠手辣,而与他做朋友的人,几乎都是他用来利用的人,一直以来,萧大少想不出小四爷为什么会对胡丹这么好,而胡丹根本就没有帮助小四爷做过任何事,但是小四爷为何会如此对待胡丹呢?以前萧大少一直都不敢肯定,但是此时知道已经晚了,他发现自己还是太冲动了,不应该将这天大的秘密告诉小四爷的,再说萧大少现在身上有重伤在身,再说便是他身体安好,也不一定是小四爷的对手,如今身上身伤,更不是他的对手了,况且最要命的是小四爷无论去什么地方,身边总少不了带着一些武艺高强的人,小四爷既然敢表现出来,一定是以为萧大少已经没有去路可走了。不然以他的心智,绝对不会这么早就显现出来他的阴谋。 小四爷说:“你只知道我是个心狠手辣的小人,其实我是一个汪洋大盗,杀人无数,表面上却做着侠义之事,为的就是给江湖一个我是个正直的人这样一个表面现象,我这样的人,如果有利益的话,我甚至可以将自己的亲兄弟都会出卖掉的。” 萧大少笑了,他居然还能笑得出声来,他笑着说:“我这才明白有一次玉玲珑化为一个小酒店的老板娘,我奇怪胡丹为什么会在那个地方喝酒,原来都是你引见的。” 小四爷说:“其实当时是玉玲珑送给我一千两黄金和十个美丽绝伦的女子,这么好的条件她便是要我的儿子我都可以出卖,何况只是一个外人。”他笑着望着萧大少说:“但是如果现在有外人在旁边的话,这些话我是不会说的。” 萧大少淡漠地说:“我知道就行了,毕竟我没有与狗做朋友,毕竟我只是一个朋友,他名字叫做胡丹。” 小四爷说:“你说我是狗没问题,骂我也没关系,但是你很快就不会再有机会骂我了。” 萧大少冷冷地站了起来,伸手拔出了那柄短刀,冷笑着说:“那么你最好有把握一些,若是我今天可以安然地离开这家小店,日后江湖上要去找你小四爷的人一定不会太少。” 小四爷说:“知道我为什么会在这里见你么?” 萧大少说:“不知道,你说说看,是为了什么?” 小四爷说:“今天你杀了许多鬼城的人,从他们手中抢走一柄刀是不是?” 萧大少说:“不错,是有这么回事。” 小四爷说:“这就对了,是他们要我过来杀掉你的。” 萧大少哈哈大笑着说:“这么说来,我说出无缺丹来,是自已给你送上一份异外的大喜了。” 小四爷说:“说的不错。” 萧大少说:“幸好,你不是我朋友。” 小四爷说:“我知道你只真心交了胡丹这样一个朋友,只不过现在你这朋友是个废人了,你便是死在这里,让他知道了,他也永远无法替你报仇雪恨的。” 萧大少说:“我便是为他死,又有何妨,死亦何惧,为自己的朋友而死,值了。”小四爷大笑起来。萧大少说:“临死之前居然还有人托我送给胡丹一份大礼,而且是真正的无缺丹,只不过,你当我真的这么傻么?我手中的丹药真的是无缺丹么?天下有这么傻的人么?” 小四爷笑声仿佛被一刀削断,他定定地看着萧大少说:“你手里的东西是假的?” 萧大少说:“我身受重伤,而且我萧大少答应过别人的事从不落空的性格,我会那么傻地拿真东西来陪一个我一直提防着的人喝酒么?你想要是不,好,我给你好了。”说着伸手从口袋里拿出那个纸盒,伸手便将纸盒抛出,小四爷半信半疑,还是伸手去接,但在这一瞬息间,萧大少出手了。 这正是他出手最好的时机,这种机会并不多,一旦错过将永不再来。 刀亮出手掌,疾往小四爷扑去。 好快的一刀。 小四爷的手刚触及纸盒,忽然感觉萧大少身体一动,情知不妙,连忙闪身后退,萧大少这一刀如飞霞扑面,来势汹汹,根本不留半点痕迹,小四爷虽然武艺可能比萧大少强上一分,但是一时不备,胸口顿中一刀,幸好他闪避得快,刀并没刺多深,但还是有鲜血飘出。 一阵疼痛感从小四爷胸口透出,他吁了口气,若是此时萧大少再紧接着追杀过来,小四爷也许有可能再也没有机会站起来了。 小四爷都有些怀疑萧大少是不是手下留情,这样好的机会他也不抓紧,但他定眼一看,见萧大少伸手接过了纸盒,立时明白了。 “萧大少是怕毁坏圣药,那么这个纸盒之中,正是无缺丹应该不假了。” 第十四章 虎落平阳(1) 小四爷料到自己无假,反手拔出一柄短剑,很少有人见他用过兵器,他也极少与人动过手,正因为如此,很少人敢对他出手,小四爷永远是那个高高在上的人物。 萧大少接过精致的纸盒,眼睛望向小四爷,见他胸口鲜血淋漓,情知这一刀已经伤了小四爷,但他心里并不轻松,这一招虽然伤了小四爷,同样他自己也受了不少的伤害,毕竟这一刀,萧大少用了最少七分的功力。 “现在你可以说出你自己到底是什么人了吧?” 小四爷不去管自己胸前的伤口,虽然疼痛,但是不足以要他性命,这就够了,先对付面前这个江湖上默默无闻的马贩子再说,于是他笑着说:“小四爷,江南名家后人小四爷。” 萧大少冷冷地说:“我们虽然不是什么知己朋友,但是相交也有数年,现在你肯定已经猜测出我手中的正是绝妙圣药无缺之丹了,而我此时已身受重伤,根本就不是你的对手,你还不肯对我说真话吧。” 小四爷说:“做人要小心一点,才能活得久一些。” 萧大少说:“你在江南很有名气,但是我在江南到处寻找你的来历,时至今日,我已经搜寻了六年,这六年里,仍然找不到你的来历,你到底是谁?” 小四爷轻轻吁了口气,不说话了。 萧大少厉声说:“你久居江南,以你这样的身手,便是名动天下也可以轻易做到,为何你一直只呆在江南?还有,在西子湖畔的那一群打渔人又是些什么人?他们为何个个武艺高强,出手不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四爷冷笑着说:“想不到连我的那帮手下也让你给查到了,你一向很少说话,今天你的话实在太多了。”他摇摇头,叹息着说:“我本不想要你的命,你也知道,要找一个真正的对手,比找一个真正的朋友要难得多,只是你知道的太多了,我不能再让你活在这世界上,不能的,我终不能让自己身边放一条狼,那样我会再也睡不好觉了。” 蓦地,只听得长街之上传来一阵古筝之音,虽是一曲寻常的高山流水之曲,却夹杂着浓郁的杀气。 放眼天下,能够将这种曲子弹奏得如此有杀气的人,只有一个人。 这个人自然是冷风吹。 一身白衣,腰系宝刀,抱着古筝,就站在酒店的门口。 小四爷脸色立即变了,变得很和善,仿佛他刚才与萧大少只是在聊天吹牛般,亮光一闪,短剑已经不见了,他迎着冷风吹走了出去,抱拳为礼,笑着说:“冷大侠,久抑了。” 冷风吹说:“傲啸江湖,终日寻欢,是为人杰,煞有因果,天上地下,落入尘埃。” 莫名其妙的几句话,小四爷的头上有些冒汗了,陪着笑脸说:“冷大剑真是雅人,小可江南小四爷,拜见冷大侠了。” 冷风吹说:“江南小四爷?何为小?何为四?何为爷?” 小四爷只觉得一阵冷风吹过,身体有些颤抖,忙说:“这只是江湖朋友的抬爱,令冷大侠笑话了。” 萧大少见到小四爷在冷风吹面前狼狈不堪的模样,心里极为解气,哈哈大笑,小四爷不由脸变得更加白了。 忽闻到萧大少大笑之声,冷风吹一双冷目射了过去,萧大少不由感觉到一阵寒风拂体,不由笑声小了许多,冷风吹吐出一句话:“你是谁?” 萧大少止住了笑声,说:“萧大少,便是萧家大少爷。” 冷风吹却笑了,难得一笑的冷风吹说:“好名字,这个名字值得喝上几杯好酒。” 萧大少说:“如果阁下要喝酒的话,我倒可以请上一回,也是无妨的,若是别的人,我宁可将酒倒入粪坑,也是不肯请的。”说着白了一眼小四爷,又哈哈大笑起来,小四爷只当没看见,眼睁睁地看着萧大少与冷风吹两人一起走远。 一直往前,走得很远,远到已经不知离开小四爷多远之后,冷风吹冷漠的脸上已经有了一丝浓郁的笑容,是谁能将这名动天下的杀手笑容,冷风吹不是让无名重伤了么?一个江湖上默默无闻的马贩子又怎么能够与天下第一杀手扯上了关系? 只听萧大少说:“冷大侠的高山流水之曲,当真不逊色于当年玉门关时那一首杀手之曲啊。” 冷风吹哈哈大笑起来。 忆当年,冷风吹一人单枪匹马,在玉门关入口处,遇上了成千上万从沙漠里退出的叶离群一伙人,当时玉门关遍地死尸,却不知是谁下的手,下手之残酷,让这个冷血杀手也不禁感怀,忍不住弹奏了一曲杀手之曲,一曲未尽,万余官兵在叶离群的带领下竟在长街之上,一齐跪倒。其曲子之杀气,已居顶峰。 冷风吹自从身受重伤之后,有些心灰意冷了,倘若无名那次偷袭成功之后,不逃开,再来给他几剑,说不定他就会死于无名之手,冷风吹何等高傲之人,生平从未有过如此羞辱之事,刚开始他觉得非杀了无名报此一剑之仇不可,但是慢慢他就想了许多事,对无名的恨意也淡漠了下来,他感觉一个人活着就应该是什么事都得品尝过,那才是一种真正的人生。也许是勾勾拉死马一事对他的震动太大,他当时也没有想到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孩却会为了一一匹死马,而不顾性命地返回来。 其实当时感动的不止冷风吹与无名两个人,当时在场地的最少有数百之众,你想一下,连冷血无情的冷风吹都能给感动,还有谁能不感动么? 经历了这一些事之后,冷风吹看淡了许多,这几天伤口虽然好的不慢,但他的心态已经变了许多,以前几乎一年半载都不容易看到他的半丝笑容,但是现在,他几乎每天都有笑。 这样的生活,虽然与他的本性相隔太远,可他已经慢慢地喜欢上了。 而在今天,他偶然遇上了萧大少,萧大少虽然以前没有与冷风吹见过面,但是对冷风吹的名字还是很明白的,所以他求冷风吹帮他一个忙,其实他早就发现小四爷一些异常之事了,只是一直没有好机会去掀露他,但萧大少知道小四爷的武艺不差,几乎与自己不相上下,若是鲁莽行事,有可能是白白送死,所以他才请求冷风吹帮他一次,待到他出现危险的时候出来现一面,冷风吹本来从不管这些破事的,只是听萧大少说小四爷是胡丹的一名好友时,冷风吹才同意了。虽然冷风吹一生之中将胡酒当成头号敌手,可是对于胡丹,他却是极有好感的。 冷风吹说:“只可笑这小四爷,江湖阅历不少,竟然也会上当。” 萧大少说:“无名持剑闯天下,为人冷傲,还不是一样上了冷大侠的当么。” 冷风吹摇头说:“不,我想他不再出剑的理由,应该只是他太相信自己的剑法了。” 萧大少说:“他却忘记了他一剑刺倒的人是谁了?若是冷大侠——” 冷风吹说:“若我是他,我也同样会那样去做的。” 萧大少说:“为什么?” 冷风吹说:“因为我是一名杀手,最会杀人的杀手。” 萧大少呆了,等了片刻,忽然说:“不说这些了,我们得赶紧走,小四爷为人心思极密,再不走,只怕会抱憾终生了。” 冷风吹说:“你走吧,我从来就不曾逃跑过。” 萧大少怔了一下,说:“这——” 冷风吹说:“从此路前去约五里路之外,有一个小镇,镇里有个牛市,牛市里有一个卖牛的矮小女人,你迅速去找她,只要找到她,她会给你一匹快马,你骑着那匹快马,直往东方走,在日落之后再朝南方转行,到了那时,天下再没有一个人会知道你萧大少去了何方了。” 萧大少说:“只是此时我不能走,毕竟你身受重伤。” 冷风吹断然说:“冷某一生之中,从未有过靠别人保护而活着。” 萧大少不说话了,过不多久,有一队商人拉着马车从对面走了过来,一下子将萧大少与冷风吹两人围在中间,高高的货物几乎将他们两人包围,他们像是没有动,商人很快就离开了,冷风吹的脸还是那么冷漠,只是萧大少转过了头,凝望着越去越远的商队。 商队终于消失在前方的时候,这时,他们身后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音,二十多名劲装的汉子箭一般地纵马飞射而来,萧大少仍然没有回头,他仍然在望着前方,冷风吹却动了。身体一晃,人就站在街头正中央,他手里的古筝已经入了后背。 烈马长嘶,二十多匹马如钉子般一样钉在地上。 小四爷正在这群快马之中,他对于这二十多名万中选择一,经过千辛万苦训练有素的勇士很是欣赏,看到前面的冷风吹,手一挥,二十多匹快马立即停了下来,萧大少果然没有料错,小四爷也绝不是那种容易上当之人,但是小四爷直到此时才感觉到上当,是不是有些晚了点儿。 冷风吹手轻抚着冰冷的刀柄,冷漠地说:“此路不通,请绕道而行。” 二十多名勇士听到此言,俱是脸色铁青,热血沸腾,任谁都不能不相信这是一群极为可怕的冷面杀手。 以一敌百的高手中的高手。 小四爷挺身而出,抱拳说:“冷大侠是何用意?” 冷风吹说:“阁下身后二十多人,满面都是杀气腾腾,其杀气之重,有伤身体,杀人要杀得坦荡,杀人本是一件快乐的事,但是你们杀气不错,却没有杀人的气势,未免有些不足,要不在下给你们弹奏一曲杀手之曲,来助助兴如何?” 不待小四爷再说话,冷风吹手指一伸,又拉下古筝来,轻轻一弹,激浊扬清的音符疾响而出。 杀手之曲,杀手曲。 天下最有名的杀手,天下最可怕的一名杀手弹奏的曲子。 闯荡险恶江湖,杀尽邪恶。 杀手之曲实是正义之曲。 以血止血,以刀止刀,有此时候,杀一个人比救十个百个人都值得让人祟拜。 邪恶终会横行一时,但最终却会让正义消灭。 好一首杀手之曲。 曲终,刀剑出鞘,一名名勇士只觉得心潮澎湃,双眼发光,他们虽然都是些见多识广的人,却从未听到过如此神奇的一首曲子,正感到惊讶之时,忽然见到冷风吹手一松,张口吐出一口鲜血,人几乎跌倒。 小四爷仿佛没有看到冷风吹摔倒的事实,不过眼睛里却露出一丝得意之色,大笑着说:“好曲子。好一首杀手之曲。” 冷风吹挺直了腰,站在长街之中,冷笑着抹去嘴角的鲜血,说:“你们可以动手了么?” 这时,萧大少忽然转过头来,对着冷风吹拱手说:“大,大侠,我可以走了么?” 小四爷大惊,这那里还是萧大少,萧大少竟然在他派遣出来的几双眼睛下被人调了包,小四爷开始怀疑自己的眼睛了,他分明派遣了自己最亲信的手下在此处死死盯着萧大少的去处,却想不到萧大少忽然就不见了,是什么时候调的包,看着不远处自己安排的手下满脸奇怪的表情,明显他们都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小四爷忽然想着刚才过去了一队商人,脸色一变,大声说:“快追前面那些商人。” 快马疾驶,二十多匹马飞射而出,冷风吹面露微笑,也不去管,小四爷是个聪明人,虽然知道自己受了重伤,却也不会主动来追杀自己,说明他很会做人,他也一定知道冷风吹虽说身受重伤了,如果他们想要杀他,却也不是件容易之事,倘若杀了他倒还好一些,若是失手了,今后他小四爷只怕在江湖上再无立足之地了,再说,杀了冷风吹对于小四爷只能是出了口气,根本没有一点利益,眼前还是速度找到萧大少才是正理,于是他们立即追萧大少而去。 二十多匹马很快消失在尽头了,冷风吹走入了一家客栈,抛下一绽纹银给掌柜的,然后吩咐他:“给我一间上房,再送一些酒菜,大爷我要好好痛痛快快地喝一杯。” 第十五章 虎落平阳(2) 一匹快马。 朝阳初起, 万丈阳光照射着大地,天地一片安静,这条长街的人都还在睡梦之中,却有一匹快马飞射而过,王五是个地赖,本来家里的银两足够他好好过一辈子了,可是在三年前,他遇上了花非,花非是个乞丐,只是这个乞丐吃得比王五还要好,那次见到王五后,居然还清他到大客栈里去喝了几杯,他们从那开始就做了好朋友,从此之后,王五五毒俱全,不到半年,家财万金散尽,与花非一起做了乞丐,隶属于江北丐头方雄的管辖之下,昨晚花非一夜未归,肯定又是去找女人玩了,却害得王五在空地上呆上一夜,好不容易这大清晨的做了个美梦,却让一阵马蹄惊醒,他几乎想跳起来将这匹马砍成两截,可是他才睁开眼睛,便看到一张脸,一张他见过数次的脸,胡丹,是胡丹。他揉揉眼,怀疑自己眼花了,白马已经远去,可他仍然看清楚了,是这匹马,这匹马他认识,他从来没有见到过还有那一匹马有这匹马这么白,马背上有两个人,男的是胡丹,女的是陆小丹。 王五大喜过望,呆了一阵,兴冲冲地走入了街头的破庙里,丐头方雄正在睡梦之中,往常他最恨别人在他睡觉的时候去打扰他,可是这次却是个例外,因为丐帮帮主早有令下来了,如果在江湖上发现胡丹出现,立即上报,这可是件大喜事,他那能生得下气来,说不定帮主心里一高兴,立即提拔自己当上一个堂主也有可能。 王五是这样对他说的:“胡丹与陆小丹重出江湖了。” “胡丹重出江湖了?” 方雄立即仔细地再问了十多遍,之后连忙叫过几名身手不错的丐帮弟子,吩咐说:“快去告诉帮主,说胡丹与陆小丹乘马朝着江南方向去了。” 刹那之是,不到半天时间,江北一带几乎所有的江湖上人都知道胡丹重出江湖一事了。 黑暗。 还只是下午,屋子里已经漆黑一团,这世界有许多地方经常没有阳光,这样的地方生活着许多人,孟飞就是其中一个。 孟飞依着昏暗的油灯前,轻轻抚摸着红樱枪上的红丝带,鲜红如血的丝带,此时已经变成了灰色,好象象征着它已经不再年轻。 孟飞不由长叹了口气。 潘芊儿这时走了进来,静静地站到孟飞的面前,孟飞怔了怔,见她一脸喜色,不由问:“你今天这是怎么了?” 他们已经习惯了过着孤苦安静的生活,他们已经习惯了这样寂寞地过下去了。 潘芊儿笑着说:“有一件大喜事。” 孟飞苦笑着说:“我们还能有什么喜事?” 潘芊儿也苦笑起来,确实,他们都不知道什么是开心的滋味了,她说:“我只是听说,胡丹重出江湖了。” 孟飞闻言一惊,跳了起来:“此话当真?” 潘芊儿摇头说:“我也不大清楚,不过如果你肯到街头去走一趟,到处都有人在说这件事。” 长街上,几乎每一处都有数百人围在一块,说的是同一件事,胡丹已经重出江湖了。孟飞在街上转了两个来回,不由长吁一口气,双眼雪亮,心里下了决心,明天便去江南,他悄悄地从人群之中退了出来,江南那茑红柳飞,物华天富立即似乎呈现在眼前。 杭州,万花楼。 胡丹本不想再来这个地方的,只是他实在没有地方可以去,他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那个胡丹了,现在,他只是一个废人,幸好他还有些银两,万花楼本来就是一个只认银两不认人的地方,虽然这是个烟花之地,可是在整个杭州,这里的房子是最好的了,胡丹要了两个房间,他与陆小丹一人一间,虽然他并没有去找以往的朋友,也没有主动去以前自己熟悉的地方亮相,但他的名声太大了,这初到几天时,就有数千之人来拜访过他了,此时,他正与江家庄的最新接庄主之位的江大少爷与江南微有名气的鹰帮帮主黄老四在说话。 胡丹料不到以前这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鹰帮帮主会过来拜访自己,而且是与现今的江庄主一起过来的,江庄主名为江羽,江家庄的飞刀也是江湖上一绝艺,虽然不及殷门飞刀那般有名气,但在江南却是极有成名。传说中这名江家庄的大公子的飞刀与内力在江南数一数二了,加上江家庄是江南四庄之一,可见如今他的名声之旺了,鹰帮老大更不用说了,在江南几乎每个城镇都有鹰帮的人,他的威风,确不在四庄之下,这两人一起来访,倒是怪事。 陆小丹站在胡丹身后,那柄天下无双的绝情宝刀就随随便便地摆在她面前的一张方桌之上。 黄老四说:“胡大侠久不出江湖,令人好生怀念,这次重出江湖,有何贵干呢?” 胡丹笑着说:“黄兄如此一说,实令在下汗颜,自从羞光山庄一事之后,在下已成废人一个,如今空有一腔热血,却已经无能为力了,江湖上的事,在下已经无法再管束了。” 黄老四叹息着说:“是呀,胡大侠舍弃全身功力救得殷可傲一命,真是令人敬佩,,天下谁不知胡大侠大仁大义。” 胡丹笑着说:“黄兄过奖了。”江羽忽然说:“黄帮主说的极是,只不过如今江湖,乱成一团,真是让人担忧——” 胡丹说:“在下人虽在江湖,却已无能为力,但若阁下有何事在下可以办得到的,但请吩咐便是。” 陆小丹忽然冷冷地说:“你们说了这么多的废话,莫不是真有事相求胡丹?”她本是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孩子,她一向看不惯江湖上之人的礼数,见到他们假惺惺地说话,浪费了她与胡丹聊天说话的大好时光,心中早已不耐,不由脱口说出,她想到什么便说什么,倒没有什么心机,不过这话一说出,江庄主与黄帮主脸上都有些挂不住了。 胡丹连忙阻挡着她说:“小丹不可胡说,想黄帮主,江庄主何等人物,那有——” 陆小丹让胡丹一拉着手,就不说话了,不过脸色还是有点不好看。 江羽盯了一眼陆小丹,再望向胡丹之时,却又笑了,笑着说:“不瞒胡大侠,我们此次前来确有一事相求。” 胡丹说:“哦。” 江羽说:“明人不说暗话,你我,黄帮主俱是爽快之人,我说直说了。” 胡丹怔了怔说:“但说无妨。” 江羽说:“天下之大,但飞刀之术,并非江南江家庄为首,传说胡兄是昔日飞刀娘子的后人,就连曾令鬼城高手头疼的殷可傲的飞刀也国你不了,在下想——” 胡丹说:“你是想要飞刀娘子的飞刀心法是不是?” 江羽说:“正有此意,若——” 胡丹说:“实不相瞒,我虽然懂一些皮毛,但是真正的殷门飞刀心法,前年我已经归还给真正殷门飞刀传人殷可傲了,这件事我无法帮到你。” 江羽脸色一沉,说:“胡兄弟如此聪明,岂会不记得区区几句心法?” 胡丹摇头说:“我是记得,只是抱歉,此乃是殷门不传不秘——” 江羽愠色说:“这么说来胡大侠是不肯给在下的面子了。” 胡丹说:“不是不肯,是不敢。” 江羽还没有说话,黄帮主忽然说:“江庄主只是一片好心,要为武林造福而已,鬼城——” 胡丹断然说:“不必再说了,你们的心事我懂,我现在只有一句话可以说。” 黄老四脸色一沉,说:“什么话?” 胡丹说:“恕不从命。” 江羽出身世家,从未遇到有人敢这样对他说话,他心里本来就看不起面前这个病弱的年轻人,见他公然拒绝,顿时大怒,说:“胡丹,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黄老四连忙拉着他,说:“江庄主请不要生气。”又对胡丹说:“胡大侠是个有名有望之人,但此事关重大,还望胡大侠三思,虽说一般的角色还不在你眼里,可是这几天却还是有数批不知来历的人——” 他的意思很明白,如果你不答应,那么以后就有可能会有无数的人来找你麻烦了。 陆小丹忽然握住了刀柄,冷冷地说:“滚出去。” 胡丹见陆小丹手一碰绝情刀,情知不妙,虽说这两个人他倒不必担心,但是他们身后有无数的手下兄弟,惹上了倒也是件麻烦之事,但是此时劝阻已经晚了,江黄二人在江南是赫赫有名的人物,那曾受过如此冷遇,果然,江黄二人脸色绯红,黄老四冷笑着说:“好,胡大侠,我与江庄主二人瞧得起你,过来拜访你,与你好心商议,料不到你竟然如此待友,便是传到江湖,也无人会说我们以势欺人,传言这位陆姑娘刀法天下无数,在下倒要领招一番。” 胡丹忙说:“黄大侠不必——” 江羽冷冷地说:“在下虽然在江湖上没什么声望,但也是铁血汉子,士可杀而不可辱,今天便是遗尸此地,也少不得向陆姑娘讨招一番的。” 陆小丹冷笑着说:“想动手,很容易,出去。” 胡丹一把抱着陆小丹,厉声说:“小丹,不可无礼。” 陆小丹轻轻一挣,便摆脱了胡丹的双臂,冷笑着说:“天下的大侠多如牛毛,我却从未曾见到过这样不要脸的大侠客。” 江羽的飞刀已至指尖了,冷声说:“好,黄帮主请稍候片刻,先由在下陪陆女侠过几招。” 胡丹呆了呆,四人一齐走出了客房,外面秋色正浓,挂花花谢,好一派江南美景。 第十六章 虎落平阳(3) 杭州,万花楼。 胡丹本不想再来这个地方的,只是他实在没有地方可以去,他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那个胡丹了,现在,他只是一个废人,幸好他还有些银两,万花楼本来就是一个只认银两不认人的地方,虽然这是个烟花之地,可是在整个杭州,这里的房子是最好的了,胡丹要了两个房间,他与陆小丹一人一间,虽然他并没有去找以往的朋友,也没有主动去以前自己熟悉的地方亮相,但他的名声太大了,这初到几天时,就有数千之人来拜访过他了,此时,他正与江家庄的最新接庄主之位的江大少爷与江南微有名气的鹰帮帮主黄老四在说话。 胡丹料不到以前这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鹰帮帮主会过来拜访自己,而且是与现今的江庄主一起过来的,江庄主名为江羽,江家庄的飞刀也是江湖上一绝艺,虽然不及殷门飞刀那般有名气,但在江南却是极有成名。传说中这名江家庄的大公子的飞刀与内力在江南数一数二了,加上江家庄是江南四庄之一,可见如今他的名声之旺了,鹰帮老大更不用说了,在江南几乎每个城镇都有鹰帮的人,他的威风,确不在四庄之下,这两人一起来访,倒是怪事。 陆小丹站在胡丹身后,那柄天下无双的绝情宝刀就随随便便地摆在她面前的一张方桌之上。 黄老四说:“胡大侠久不出江湖,令人好生怀念,这次重出江湖,有何贵干呢?” 胡丹笑着说:“黄兄如此一说,实令在下汗颜,自从羞光山庄一事之后,在下已成废人一个,如今空有一腔热血,却已经无能为力了,江湖上的事,在下已经无法再管束了。” 黄老四叹息着说:“是呀,胡大侠舍弃全身功力救得殷可傲一命,真是令人敬佩,,天下谁不知胡大侠大仁大义。” 胡丹笑着说:“黄兄过奖了。” 江羽忽然说:“黄帮主说的极是,只不过如今江湖,乱成一团,真是让人担忧——” 胡丹说:“在下人虽在江湖,却已无能为力,但若阁下有何事在下可以办得到的,但请吩咐便是。” 陆小丹忽然冷冷地说:“你们说了这么多的废话,莫不是真有事相求胡丹?”她本是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孩子,她一向看不惯江湖上之人的礼数,见到他们假惺惺地说话,浪费了她与胡丹聊天说话的大好时光,心中早已不耐,不由脱口说出,她想到什么便说什么,倒没有什么心机,不过这话一说出,江庄主与黄帮主脸上都有些挂不住了。 胡丹连忙阻挡着她说:“小丹不可胡说,想黄帮主,江庄主何等人物,那有——” 陆小丹让胡丹一拉着手,就不说话了,不过脸色还是有点不好看。 江羽盯了一眼陆小丹,再望向胡丹之时,却又笑了,笑着说:“不瞒胡大侠,我们此次前来确有一事相求。” 胡丹说:“哦。” 江羽说:“明人不说暗话,你我,黄帮主俱是爽快之人,我说直说了。” 胡丹怔了怔说:“但说无妨。” 江羽说:“天下之大,但飞刀之术,并非江南江家庄为首,传说胡兄是昔日飞刀娘子的后人,就连曾令鬼城高手头疼的殷可傲的飞刀也国你不了,在下想——” 胡丹说:“你是想要飞刀娘子的飞刀心法是不是?” 江羽说:“正有此意,若——” 胡丹说:“实不相瞒,我虽然懂一些皮毛,但是真正的殷门飞刀心法,前年我已经归还给真正殷门飞刀传人殷可傲了,这件事我无法帮到你。” 江羽脸色一沉,说:“胡兄弟如此聪明,岂会不记得区区几句心法?” 胡丹摇头说:“我是记得,只是抱歉,此乃是殷门不传不秘——” 江羽愠色说:“这么说来胡大侠是不肯给在下的面子了。” 胡丹说:“不是不肯,是不敢。” 江羽还没有说话,黄帮主忽然说:“江庄主只是一片好心,要为武林造福而已,鬼城——” 胡丹断然说:“不必再说了,你们的心事我懂,我现在只有一句话可以说。” 黄老四脸色一沉,说:“什么话?” 胡丹说:“恕不从命。” 江羽出身世家,从未遇到有人敢这样对他说话,他心里本来就看不起面前这个病弱的年轻人,见他公然拒绝,顿时大怒,说:“胡丹,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黄老四连忙拉着他,说:“江庄主请不要生气。”又对胡丹说:“胡大侠是个有名有望之人,但此事关重大,还望胡大侠三思,虽说一般的角色还不在你眼里,可是这几天却还是有数批不知来历的人——” 他的意思很明白,如果你不答应,那么以后就有可能会有无数的人来找你麻烦了。 陆小丹忽然握住了刀柄,冷冷地说:“滚出去。” 胡丹见陆小丹手一碰绝情刀,情知不妙,虽说这两个人他倒不必担心,但是他们身后有无数的手下兄弟,惹上了倒也是件麻烦之事,但是此时劝阻已经晚了,江黄二人在江南是赫赫有名的人物,那曾受过如此冷遇,果然,江黄二人脸色绯红,黄老四冷笑着说:“好,胡大侠,我与江庄主二人瞧得起你,过来拜访你,与你好心商议,料不到你竟然如此待友,便是传到江湖,也无人会说我们以势欺人,传言这位陆姑娘刀法天下无数,在下倒要领招一番。” 胡丹忙说:“黄大侠不必——” 江羽冷冷地说:“在下虽然在江湖上没什么声望,但也是铁血汉子,士可杀而不可辱,今天便是遗尸此地,也少不得向陆姑娘讨招一番的。” 陆小丹冷笑着说:“想动手,很容易,出去。” 胡丹一把抱着陆小丹,厉声说:“小丹,不可无礼。” 陆小丹轻轻一挣,便摆脱了胡丹的双臂,冷笑着说:“天下的大侠多如牛毛,我却从未曾见到过这样不要脸的大侠客。” 江羽的飞刀已至指尖了,冷声说:“好,黄帮主请稍候片刻,先由在下陪陆女侠过几招。” 胡丹呆了呆,四人一齐走出了客房,外面秋色正浓,挂花花谢,好一派江南美景。 江羽一脸不屑,傲然站立在一边,说:“请赐招。” 陆小丹一按刀柄,绝情刀飞射而出,雪白的刀光让胡丹一阵战颤。 那个心狠手辣,无情无义的大魔女又回来了。 胡丹忍不住闭上了眼睛,他实在不想再看到陆小丹再去杀人。 然而世界就有许多这样的事,你越是不想让它发生,它越是会发生。 忽听一声轻笑响起,远远听得一人说:“想不到啊想不到,江南的赫赫有名的大庄主竟然会对一个小小女子动刀,真是好有趣。” 女孩的声音。 这声音让胡丹眼光一亮,他已经知道来的这个人是谁了。 勾勾。 勾勾居然从那么远一路跟着过来了,她跟着来做什么?勾勾现身之后,眼睛却一直在胡丹脸上打转,胡丹不由有些脸红了。 这种话无论是谁听了都不好受,何况是从未受过冷气的江庄主,江羽气得脸都白了,一见说话的是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便冷笑着说:“黄毛丫头,毛都没长齐,这里那有你说话的份儿。” 勾勾笑了笑,这才望向江羽,说:“哦,我倒忘了,这可是你的地盘,是呀,是没有小女子说话的份儿,只是小女子不学好,不学坏,偏偏学了一些胡丹这大坏蛋的一些坏脾气。” “我的脾气?”胡丹呆了一呆,他的天性便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意思了,别看这个小姑娘年龄不大,但是胡丹心里敢肯定,这回江羽有麻烦了。 江羽说:“难道你也想来涉此污水,捞点渔人之利。” 勾勾说:“渔人之利?哼,江庄主说笑话了。”她说着望了望胡丹说:“我托人送给你的东西,你还没收到?” 胡丹一怔:“什么东西?” 勾勾似乎吃了一惊:“什么?萧大少还没有赶到江南么?” 胡丹更不懂了,说:“萧大少?” 勾勾脸色一变,说:“这下坏了。” 胡丹说:“姑娘托萧大少送什么东西给我?” 勾勾不知想那里去了,神色黯然,说:“没有什么,小事——”说完,人猛地一闪,竟去一丈多远,再一眨眼功夫,已不见了她的人影,几人看了一惊,都想不到此女孩的轻功会如此之好。胡丹却有些失望,他以为勾勾赶过来一定会找江羽麻烦的,可是她几句话之后,竟然不告而别了,到底她让萧大少送什么东西给自己呢?萧大少又去了那里? 黄老四望着胡丹说:“胡大侠,我敬重你为人率直,要知人在江湖上为的是什么,是为了一口气,今天我与江庄前来,只是找胡大侠商议这件事,而陆姑娘出言不逊,如果此事传扬出去,以后我们还怎么有颜面在江湖上混,今天我们得罪了,哼,休说我们以强欺弱,枉称大侠二字。” 胡丹冷冷地说:“人不要脸则天下无敌,不必找什么什么借口了,说实话,区区一个鹰帮与江家庄我还倒没放在眼中,你们有什么招尽管放马过来便是。” 黄老四与江羽一齐脸上无色。 胡丹还是第一次这样对人无礼,以前便是遇到了真正的敌手,他都彬彬有礼,只不过这次,看这两人满脸虚伪,却摆个大侠模样,看得心烦,反正得一战,又何必故做颜色呢,大不了一死罢休。 陆小丹却满脸喜色,她一直担心胡丹会生她的气,可是听到胡丹这般一说,心里负担就去掉了,对着胡丹一笑说:“小坏蛋,没事,看我怎么打狗,两条恶狗我还对付得了。” 胡丹说:“小丹,既然撒破脸面了,没必要留手,如果他们敢动手的话,杀了这便是。” 心里却在想,大不了一死罢了,像现在要死不死,要活活不了才叫难受,如果陆小丹死了,他也绝不独活。 陆小丹跳了起来:“好,我听你的。” 说罢,一刀便朝着江羽当头砍去,绝情的宝刀,绝情的刀法,陆小丹果然不亏为名惊天下的魔女。 江羽本意只想吓唬吓唬胡丹,他知道胡丹身上内力全无,以为将他吓住便可随便自己摆布了,谁知陆小丹根本不理,出刀便是杀招,那管什么江湖规律。 一刀迎面而至,江羽知这是天下无双的宝刀,那敢狠碰其锋,身体一闪,倒掠而去,却生生惊出一身冷汗来,轻敌之心荡然无存,陆小丹一刀未得手,人竟如附骨之符,刀光一晃,尾随追至,猛攻而出,她的刀法全是要命的杀招。 置之死地而后生,一连十多招,将江羽连攻退一丈多远,逼到了围墙之边,江羽早发现身后有围墙,后退无路,猛地大喝一声,陆小丹的刀又飞出攻出。 正在这时,江羽的飞刀终于出手了。 高手相争,争的就是一秒的瞬间。 陆小丹出刀的一刹那,手微有偏停,这正是陆小丹的空隙之地,江羽岂会放过。 瞬目的刀光,光彩夺目的飞刀,一时间,天地仿佛却了颜色。 陆小丹脸色一变,因为她根本没有把握逃得了这近身的飞刀,一个人死她并不怕,可是她还有胡丹要照顾,胡丹已经身上没有一丝内力,如果她一死,胡丹怎么办? 一想到胡丹,陆小丹身上不知那里来了力气,猛然一跃,身影疾翻,一刀还是猛砍而下。 鲜血飞沾,一条手臂让绝情刀锋利的刀锋轻轻一带,掉了下去。 在江羽惨叫声音中,他挥出的飞刀已经近身了,直射陆小丹的胸口,这一刀,陆小丹无论如何也躲不开了。 陆小丹叹了口气,却在此时,忽听不远处转来一声轻斥,一件雪白的东西飞快射来,只听咣的声响,地下掉了两件东西,全是飞刀。 这一刹那间,不仅陆小丹,连江羽,黄老四,胡丹都吃了一惊。 江羽本来以为自己用一只手臂能够换得了陆小丹的性命,已经很侥幸了,可是飞刀出手,竟让人从半空中击落下来,这几乎是从未有过的事,让他如何不惊,一时倒忘记了疼痛,厉声说:“是谁?” 其实他不用去问,也知道是谁出手了。 地下就掉了两柄飞刀。 一柄是他的飞刀,另一柄,形状怪异,不用说是殷门飞刀,天下虽大,除了殷门飞刀之外,谁还有这种本事出神入化,在半空中击下他出手的飞刀。 殷可傲从墙外轻飘而下,脸色冷漠,没有人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只不过他看上去比以往的武功更增色不少了。 单凭他这一手轻功,已经是江湖上最一流的身法了。 黄老四吃了一惊,失声叫出:“盟主。” 殷可傲望着江羽,一脸杀气,冷声说:“江庄主是这样对付江湖朋友的么?” 江羽只觉得全身让一股寒气射过,加上身体的疼痛难忍,哇的一声,张口吐出一口狂血,跌倒在地,颤抖着说:“盟主,我该死。” 殷可傲冷笑着说:“江南四大庄居然有你这样的角色当庄主,真是污辱了四大庄的名气,哼。” 黄老四连忙说:“盟主,请看在——” 殷可傲冷眼看着黄老四,说:“看在你鹰帮老大的名头上饶他一命是不是?只是鹰帮帮主都如此待朋友,你让别人怎么看得起你,你还有什么脸面摆上你的名头,你现在算什么东西?” 黄老四脸色顿时苍白,汗水一滴滴流了出来,哑口无言。 殷可傲接着说:“听说江家庄与鹰帮联手已久,为的就是共同对付我殷可傲,是不是有这么一回事?” 黄老四与江羽俱是无言,殷可傲接着说:“只可惜让你们失望了,殷门飞刀有百多年的历史,绝不会在我这一辈上衰弱,我既然能够担任武林盟主之位,我就可以控制好武林局面,你们只是跳梁小丑,那点小道道,我真从不放在眼中。” 黄老四老羞成怒,厉声说:“殷可傲,你不要欺人太甚。” 殷可傲笑着说:“我欺负你你又以能怎么了,有什么本事全使出来。” 黄老四狠狠地说:“好,好你个殷可傲。” 殷可傲说:“滚吧,我不想杀你,滚。” 黄老四扶起江羽,朝门口走去,又回过头来,说:“你会后悔的。” 殷可傲说:“只要你有本事,我等着呢。” 黄老四咬牙说:“等着瞧吧。” 殷可傲不再去看他,他望向胡丹,眼中已经有了一丝温暖,胡丹也在望他,脸上有了笑容,该走的人都走了,陆小丹收刀入鞘,站在胡丹身后,殷可傲忽然笑了,说:“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们是表兄弟,是不是,胡丹?” 胡丹笑着说:“你没有记错,我们是。” 殷可傲说:“只是我不配做你的兄弟,我做错了许多事。” 胡丹说:“你没有做错事,我只记得你已经救过我两次性命了,我欠你两条命。” 殷可傲叹息着说:“为什么你意忘记不了欠别人的情,却永远记不住别人欠你的恩呢?” 胡丹说:“因为我怕别人不请我喝酒,所以没趣的事我都会忘掉的一干二净了。”殷可傲又忍不住笑了,说:“我想人长大一点会改变的,想不到你还是一样,还是个大酒鬼。” 胡丹说:“大酒鬼有什么不好?酒鬼最少可以喝酒,而且还知道那里有最好的酒,我知道你一定藏了很多特别好的好酒。” 殷可傲说:“是不少,今天我让人送过来了。” 第十七章 千金之诺(1) 果然是好酒。 殷可傲这次真是下足了血本,竟然送来上千斤好酒。 他一边吩咐手下将酒搬入胡丹房间里,一边笑着说:“今天我们一醉方休,我们表兄弟好久都没有过痛快地喝一杯了吧。” 胡丹想到了好久以前的那些故事,想着那个有可能还在廖府附近流连等候着自己的冷芳芸,虽然不是很担心她会出事,可是说不牵挂却是假的。真感觉这一生真是变幻莫测,与殷可傲几年来的恩怨到今天终于化为浮去了,胡丹可以看得出来,殷可傲这一次绝对是真心将自己当成表兄弟来对待了,也许是因为自己为了救他而陪送了习武之人最珍贵的内力吧,也许是忽然发现他做错了,或者以为他们之间只为了一个女人而这样闹僵不值得,反正不管如何,现在殷可傲就了许多。胡丹说:“是呀,不止今日,以后有时间我们要多喝几杯。” 殷可傲却摇头说:“有可能没有机会了,实不相瞒,今日之后,小弟明天便决定往鬼城赴约。” 胡丹一震,失声说:“你去鬼城?” 殷可傲点头说:“我虽然不是胡家子孙,但我也是中原之人,天下武林本是一家,为武林之事并非只有胡家子孙后人可以去做,别的人都可以去做的。” 胡丹说:“只是——” 殷可傲说:“这段时间我想了很多事情,以前我是对你一直有偏见,有时也很讨厌自己为什么会那么恨你,只是羞光山庄一事之后,我想懂了许多事,也看透了许多事,虽然有许多人说你将内力传入我,虽是一片好心,但无疑却是将我推入地狱的一条路,但我想通了,其实他们都不懂,如果当时没有你的内力,虽然我可以保住性命,却将永远无法使用武功,一个习武之人,如果不能使用武功,那他将是活着最痛苦的一件事,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舍弃自己的内力来救助我,但我心里只有一句话对你说,多谢。” “多谢。”为本是一种礼节上的礼貌用语,此时在殷可傲的嘴里却变得很沉重,很真挚。 殷可傲又接着说:“在羞光山庄见到你的时候,我想过自杀,那时我的确没有颜面再活下去了,可是既然你将你自己的内力全给了我,我就必须得活下去,我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如果以前我有对不起你的地方,请你原谅,因为今天之后,我们也许是永别了。” 胡丹缓缓地摇头说:“不会的,不会的。” 殷可傲苦笑着说:“说多谢你,只是因为当年如果没有遇到你,我仍然是那个满脸傲气,固执,冷血的殷门子弟,或者我现在过得很好,或者我现在已经死在别人刀下,但是既然命中让我遇到了你,这一切都是命,以前我恨你,但是现在我不再恨了,殷可傲别的什么没有,但我还有一颗知恩的心,还有一条性命,明天就去鬼城,如果得幸,我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取天下人的安宁,我死而无憾事,如果无幸,我死了,还会有千千万万个如同胡兄你这样的人尾随我的脚步而去的,所以我一点也不担心,如今,唯一我觉得对不起的只有胡兄你,毕竟你现在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那个胡丹了——” 胡丹无语,陆小丹却说:“我会一辈子保护他的。” 殷可傲忽然对着陆小丹一辑首,庄严地说:“多谢陆姑娘。” 陆小丹不说话了,眼角有些湿润了。 酒已上,果然是好酒。 胡丹只有喝酒,一杯一杯地喝下去,虽然未醉,但心已醉。 殷可傲一连敬了胡丹三杯酒,又敬了陆小丹三杯酒,六杯酒入肚,他的脸色有些红了,他才站起身来,对着胡丹二人拱手说:“我应该走了,胡丹,陆姑娘,今后多保重。” 胡丹想给他一个灿烂的笑容,可是他笑不出来,只是哽咽着说:“保重。” 殷可傲不再说话,大步走出了房门外,窗外的阳光一下子灿烂起来,殷可傲踩着阳光而去。 胡丹站在窗户边,看着殷可傲越去越远的背影,说:“朝闻道,夕可死矣,殷可傲终到今日能够大彻大悟,实是武林之福事,只可惜——” 陆小丹不由笑了,笑得好美丽,她望着胡丹说:“现在你该放下这件心事了,你们兄弟俩终于化敌为友,再无仇怨了。” 胡丹似乎在听她这一句话,又似乎在想着些什么,过了良久,忽地起身,望着陆小丹说:“冷柔柔在那里?” 陆小丹虽然从不去记与胡丹不相干的人,但是冷柔柔她还是记得的,她想了一下,说:“你找她做什么?” 胡丹一手抓着陆小丹说:“快告诉我,她现在那里?我一定要找到她。” 陆小丹不再说什么,只要胡丹要做的事,她绝对支持的,说:“她现在可能回到玉门关去了,在玉门关外有一个叫月光的地方,她说我若是有事可以去那个地找她,她想必经常住在那里,我现在要去找她么?” 胡丹说:“是的,立即便去。” 陆小丹有些迟疑地说:“可是这么多酒——” 胡丹笑笑说:“只要我活着,就会有酒,酒可以慢慢去喝,这件事不能再慢了。” 白马。 胡丹乘着白马,陆小丹躺在他的怀中,他们刚走出万花楼,便听到一人大声叫了起来:“胡丹,胡兄,请留步。” 胡丹一回头,见是小四爷和几名他不认识的年轻人匆匆而来,忙将马拉住,说:“小四爷,好久不见了。” 小四爷笑着说:“快下来,兄弟们都好久没有见到胡兄了,还不快痛快地喝几杯,如何了得。” 胡丹说:“多谢好意,只是——” 小四爷大步走了过来,伸手抓住胡丹的手臂,说:“只是什么?都是老朋友了,快下来。” 胡丹有些迟疑,却见陆小丹脸色一变,手一摆,一掌飞削而下,直朝着小四爷的手上击出,小四爷闻到风声,吃了一惊,匆忙闪避,一把银针洒落在地,银针尖显现黑色,一看便知是剧毒之物,胡丹呆了呆,白马忽然飞掠而出,一声长啸,小四爷一怔之下,大喝说:“留下胡丹。” 屋檐下面立即飞出了七柄刀,八柄快剑,十种暗器,一齐朝着胡丹与陆小丹击去,一切都显得那么完美无缺,只可惜,他们不应该忽略了这匹马。 这本是一匹绝世的好马。 几乎都无法用眼光看清,剑,刀,暗器全击落在马背后面,这匹马轻轻一纵,立即便将这数十个人抛到身后数丈之外了。 胡丹一路上总想不懂为什么小四爷都想害自己,如果连同这个以前自己最要好的朋友都不可以相信,真不知道他还能够相信谁。这时,他忽然想起了当年在这里,不就是小四爷带着自己去喝酒才认识了玉玲珑么? “难道小四爷是玉玲珑的人?” 可是又不像,玉玲珑的手下基本上都是女孩子。 “难道小四爷也是鬼城之人,隐藏在江南一带的鬼城使者?” 胡丹又想起了发生在羞光山庄中的一件事,那天,他与叶败联手将鬼城江北的使者羞光山庄的庄主杀死,段庄主临死之时说出的那句莫名其妙的话:“只是他不肯听我之言,若江南江北联手,则天下武林早归鬼城了,只可惜,可惜——” 他言下之意,难道——胡丹不敢往下想了,他决定先将自己要做的事做完之后,再回来找小四爷问个清楚。 可是这次他没有跑多远,马却让人拦住了。 一个人站在长街中央,手握着一柄剑,剑光夺目,好一柄剑。 这个人目光冷漠,如脱弦之箭,剑光封锁住丈余的长街,街道上没有一个闲人,任何人都休想冲过这道剑网。 胡丹认识这个人。 这个人便是无名。 白马似乎知道前面危险,远远便停住了脚步。 陆小丹从胡丹怀中伸出手来,抓着绝情刀柄。 胡丹却笑了,翻身下马,往前走了几步,笑着说:“原来是无名兄,别来无恙否?” 无名却未笑,剑尖指着胡丹,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他说:“你是胡丹?” 胡丹点头:“我是。” 无名说:“是你杀了玉玲珑?” 胡丹苦笑起来,说:“是的。” 玉玲珑虽是孟飞所杀,却是因胡丹而死,胡丹所以没有否认。 无名冷冷地说:“好,那你留下命来。” 胡丹呆了呆,接着又笑了,说:“我是欠你一条命。” 无名说:“是该偿还了。” 胡丹说:“应该了。” 无名说:“请拔剑。” 胡丹说:“剑?剑在何方,剑为何物我都已经忘记了。” 无名说:“这次你纵然没有剑,我也要杀你。” 胡丹不说话了。 无名说:“你临死之前,我要告诉你一件事。” 胡丹说:“请讲。” 无名说:“我不是鬼城之人,一直不是。” 胡丹说:“我相信你。” 无名说:“小四爷——” 胡丹说:“你不用说了,我知道了。” 无名吃惊地说:“你知道了?” 胡丹说:“只可惜我知道的太晚了些。” 无名说:“他可能就是中原武林中最可怕的敌手之一。” 胡丹说:“有传言说鬼城多年之前就派遣两人来到中原,其中之一便是羞光山庄段庄主,其二便是小四爷。” 无名说:“可是他是你的好友。” 胡丹说:“我知道,不过以后不会再是了。” 无名说:“我若未死,我替你杀了他。” 胡丹说:“多谢。” 无名说:“还有一件事,我已经杀了冷风吹。” 胡丹吃了一惊:“你杀了冷风吹。” 无名说:“我替你除了一大恶敌,也算不亏待你了。”无名很相信自己的剑法,知道冷风吹中了自己那一剑后,便是不死,也离死差不了多少了,可惜他却不知道,冷风吹当时虽然中了重伤,离死却还很远。 胡丹说:“他不是我的敌手。” 无名说:“江湖上他那样的刀法的确很可怕,而他却要去杀你的父亲,岂不是你的敌手。” 胡丹微笑着说:“可惜你杀不了他的。” 无名说:“我一剑刺穿了他的心脏。” 胡丹说:“你看到他死了没有?” 无名说:“这倒没有,只不过中了我那样的一剑,便是没有死,他也绝对不可能再有机会握他的刀了。” 胡丹微笑着说:“记得有一人对我说过一句话,要想一个人死,除非砍下他的头来,否则你根本就不会知道他有没有死。” 无名皱眉说:“可是我刺中了他的心脏——” 胡丹说:“一剑?你很相信自己的剑法?” 无名说:“那是一剑致命的杀招,我用那一招杀过几十个人,没有一个活口。” 胡丹说:“只可惜你忘记了一件事。” 无名奇怪地说:“什么事?” 胡丹说:“你忘记了他是冷风吹。” 无名说:“冷风吹就不能死么?” 胡丹说:“冷风吹是一名杀手,当今天下最厉害的杀手,天下绝对没有谁可以一剑杀死他,而全身而退的人,绝对没有。” 无名开始有些怀疑了,他虽然相信自己的剑法,可是同样也相信胡丹说的话,胡丹绝对不会与他开无聊的玩笑的,也对,冷风吹的武艺并不比自己差,如果冷风吹若是想取自己的性命并不难,所以他那个时候,才会刺中一剑后就远远躲开的。但是他刺中冷风吹一剑之后,自己却没有得到一点反击,这难道是冷风吹知道中了一剑不会死,所以才放过了他,不然,以冷风吹的身手,临死之时,攻向自己一刀也绝不是不可能之事。 胡丹说:“你是不是与他在讨论什么事的时候,趁他没有注意之时给了他一剑,对不对?不然你根本就没有机会让他受伤。” 无名头上开始有汗水了,想到冷风吹若是不死的话,以后可能死的就是他了,无论谁有一个绝顶的杀手整天追杀,日子都不会好过的,他喃喃地说:“以后我杀人,一定要将人的头砍下来。” 胡丹叹息着说:“只怕已经没有机会了。” 无名一怔,忽然发现他的身后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一个身披着大黑衣的人,正冷冷地看着自己,一股浓郁的杀气涌了过来,这是谁?竟然有这么大的杀气。无名有些怀疑这个人是鬼了,可是他曾经见过这个人,这个人不是鬼,只是他比鬼更让人害怕,他就是鬼城的主人,潘长天。 第十八章 千金之诺(2) 无名呆了,说:“潘长天?” 潘长天笑了笑,说:“我相信你便是刺我十剑,也杀不死我的。” 剑,剑光飞扬,无名疯也似地一剑击出。 剑准确无误地刺入鬼王的胸口,只是没有血,无名的肩膀借势撞在鬼王的身上,坚硬如铁,这绝对是个人。 他拔出剑,又刺入去。 仍然无血。 再拔剑,再刺入。 无血。 这好象是一阵风做的一个人,身上好象没有丝毫的血液,偏偏他是个人,脸色残酷,吐气酷热,这绝对是个人,一个真真正正的人。 连续刺了十多剑后,无名握紧了剑,这次再也刺不下去了,鬼王笑着说:“是不是?胡丹说的没错,若是想证明一个已经死去,除了砍下他的头来,否则你根本就不知道他是否已经死了。” 无名握着剑,喘着气,眼光如血般鲜红。 胡丹忽然说:“住手,不要伤了无名。” 无名呆了呆,鬼王又笑了,望着胡丹,眼光竟然有些欣赏的意味,他说:“胡丹,你坏了我好多大事,你知道吧?” 胡丹说:“我知道,但是无名却没有坏过你的事,你想杀人,杀我就可以了。” 鬼王说:“你难道没有看到,他一共刺了我十六剑。” 胡丹咬牙说:“可是你并没有受伤。” 鬼王说:“正因为我没有死,所以他才得死。” 胡丹脸色一变,猛地说:“不——”在这一声叫喊声之中,无名如同一根歪斜的木头一般往后直窜,剑咣地落地,他也顾不上去捡了,他只想冲过这条长街,远远离开这个鬼地方,可他才移动脚步,只见鬼王宽大的手掌往前一伸,一把竟抓着他的脖子,一个江湖上少有的高手,落在鬼王手里,拼了全力也挣脱不了,鬼王再另一只手往下一切,如刀一般切下。 鲜血飞沾,无名掉了下去,身首异处地掉了下去。 鬼王这一手刀,如同利器一般锋利。胡丹只觉得心都凉透了。 鬼王一脚将无名的人头当成皮球一般踢飞,脸上带着微笑说:“这人是豆腐做的,剑是柄好剑,头却如此脆弱,这叫那一门子高手。” 陆小丹大怒,虽然无名死了,她根本不当回事,可是看到胡丹一脸绝望,她心里格外难受,顿时拔出了绝情刀,便要往前冲去,胡丹忽然没命似地扑了上去,一把将她抱住,死死抱住。 陆小丹其实只须稍微用一点儿力气,便可以挣脱,可是她一入了胡丹的怀中,却一丝力气也使不出来,杀气腾腾的宝刀也变得黯然失色。 鬼王哈哈大笑起来,大笑着说:“胡丹,听说你已经废了武功,是吧?” 胡丹说:“是。” 鬼王说:“如果此时我要了你的性命,江湖上一定会说我行为不够光明磊落,对不对?” 胡丹还是一个字:“是。” 鬼王静了一会,接着说:“但是我还是要杀了你,因为你该死了。” 胡丹仿佛已经傻了,说:“可以。” “可以?”鬼王怔住:“你不怕死?” 胡丹说:“你可以要了我的性命,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鬼王说:“说说看。” 胡丹说:“放过这位陆姑娘,她是无辜的。” 鬼王大笑着说:“以你这废物一命,换得一名高手性命,这样倒也划算。我好留下她来,日后让他去杀我的城民,你看我像是这么傻的人么?” 陆小丹一直没有说话,鬼王说什么,她根本没有去听,听到了也只当放屁,她只想好好享受片刻呆在胡丹这温暖怀抱里的感觉。至于胡丹要以一命换她活下去一事,她从来没有去想过是对还是错,她只知道,如果胡丹若是死了,她怎么还会活着? 有些时候,陆小丹比胡丹更能看透生死。 死,对于陆小丹来说比活着更幸福,前题是胡丹已经死去。 幼年的时候,喜欢一只鸟,可是却在第二天睁开眼睛的时候,那只鸟变成了食物,几岁的时候,绝情园主教会她的第一件事是学会怎么杀人。步入江湖之时,师父给她的是一长串也许永远杀不尽的人的名单。 死,在很早以前她就觉得死比活着更幸福。 胡丹说:“我知道这样做你一定不会答应的,所以我还有一件东西做为交换的条件。” 鬼王说:“什么东西?说来听听。” 胡丹说:“寂寞老人的藏宝之图。” 鬼王眼睛顿时睁大了,忙说:“你真的有藏宝图?” 胡丹淡淡地说:“天下谁人不知我胡丹是最有钱的一个人。” 鬼王呆了一会,笑着说:“你以为你说的话我会相信么?你想得倒美,我若相信你,一定不会杀你,肯定会让你带我去寻宝,而你可以在这段时间里争取到时间,之后,你随便将我带到一个地方,若是那个地方你隐藏着一个什么机关,将我关了起来,这样做,你一举二得,真是个聪明的好孩子。” 胡丹忽然大笑起来:“你一下子怎么这么聪明了?原来你不笨吧。” 鬼王说:“这次算你说对了。” 胡丹说:“可是你万万没有想到,我还有一件东西足可以要了你性命。” 鬼王说:“哦。” 胡丹说:“纵使你武艺天下第一,也绝不例外。” 鬼王又想笑了说:“是吧?” 胡丹说:“你可曾听说过玲珑谷一事?” “玲珑谷?”鬼王终于脸色一变,说:“你有翡翠令?” 胡丹轻吁了口气,说:“我身上绝对没有翡翠令,与你老比较,我是个正人君子,我杀了玉玲珑,我怎么会要他的东西。” 鬼王的脚步开始往外移了,他眼睛四处乱转,毕竟翡翠令一事在江湖上造成的轰动太大了,也的确是胡丹杀了玉玲珑,说他身上没翡翠令,只怕连鬼也不肯相信,天下谁舍得将那样的宝物抛弃呢? 胡丹接着说:“你不用怕,我身上真的没有翡翠令,因为我知道那东西不是件好东西,我若是拿了它放在身边,这一辈子肯定也会如玉玲珑一般,最后死于非命,我岂会贪图死人的东西,就是我现在身上一点内力也没有了我也不想拿它出来。” 说着,手缓缓地伸入怀中,却抓出一个酒瓶,鬼王的身体却已经动了,眼睛一眨,人不知飘向了何方,连胡丹也不禁佩服他的轻功之术在武林上已经罕有对手了。 胡丹知道鬼王疑心最重,所以当他说要杀自己的时候,胡丹反而同意了,只骗他说让他放过陆小丹,然后慢慢地与他说话,之后说出翡翠令来,要知这翡翠令之事,鬼王也知道不少,况且当时孟飞杀死玉玲珑的时候,又没有人看见,所以天下人都以为玉玲珑是胡丹杀死的,鬼王以自己心度胡丹,觉得胡丹现在身无长处,便是以前他有武艺的时候,不会拿来用,可是这个时候没有武艺了,他若不拿出来用才叫怪呢?所以胡丹越说自己没有翡翠令,鬼王越是相信他有,鬼王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从不做冒险之事,至于杀不杀一个没武艺的胡丹对于他来说根本不放在眼里,所以一见胡丹从怀里拿东西出来时,就开始跑了。 陆小丹望着胡丹,说:“你真的带着翡翠令?” 胡丹说:“我知道你会生气,但这是一个秘密,这秘密太大了,我希望你永远不要告诉任何人。” 陆小丹喃喃地说:“你变了。” 胡丹说:“每人都会变的,我现在求的只是要我们都平安地活下去。” 胡丹身上没有翡翠令,翡翠令埋在玉玲珑死去的地方,也许永远不会再有人发现了,这世界上埋藏着许多奇怪的东西,这也是人类的一种悲哀。 陆小丹眼光有些湿润。胡丹接着说:“我知道我这样子会让你很讨厌,可是你去想一下——”两人上马,白马飞驶,穿过长街,眼前又是一片平地。 沙漠。 无边无际的沙地。 月光如水。 月光是个地名,是一个无名的小山丘,历史上没有人知道这个地名,附近也没有居住的人家,任何过往的客旅都不会经过这地方,因为这个地方是位于在无数的狂风暴的中间地带,人只要一走过去,就只有一条路,死路。 所以来过这个地方的人大多是走上绝路的人。 但是胡丹来了,陆小丹也来了。 其实这个地方的狂风暴是假的,这里只是有了一个无人识得的大阵,如果没有熟悉这个阵法的人走过来,根本就走不进去,有可能还得陪上一条性命。胡丹从识字开始就习练阵法,这个地方他也来过几次。所以对于别的人来说是块死地,对于他来说并不可怕。 月光的山腰上有一个小洞,小洞里居住着人,山腰上全是一片青绿的草地,冷柔柔就住在这里。 胡丹与陆小丹走过去的时候,冷柔柔正在月光下舞剑。 她舞的剑法是胡丹与陆小丹从未见过的一种剑法,剑法之中,仿佛周边所有的沙石全被这种剑震飞,又在半空旋转着,围绕着中间一道淡淡的人影转着圈子,好象一个个有生命的动物,在空中飞翔。 胡丹看呆了。 陆小丹也看呆了,她不是看剑法看得发呆,她是因为看见胡丹发呆而发呆了。 她和胡丹在一起的时间,去看胡丹的时候比任何时候都要多。 剑法终于舞完了,一个人从剑光之中走了出来。 “胡丹。” 胡丹笑了笑,说:“前辈你好,在下胡丹。” 冷柔柔又看了一眼陆小丹,脸上有些担忧,说:“千里迢迢而来,何事?” 胡丹说:“求剑。” 冷柔柔说:“求何剑?” 胡丹说:“求一绝世剑法,能杀天下第一恶人的剑法。” 冷柔柔说:“谁能当得了天下第一恶人之称?” 胡丹说:“西域鬼城,鬼城之主,潘长天。” 冷柔柔说:“为什么会来找我求剑?”胡丹说:“天下若还有一个人可以打败潘长天之人,这个人一定是前辈。” 冷柔柔摇头说:“不对,最少还有两个人。” 胡丹说:“还有一个人是谁?” 冷柔柔说:“天下第一剑客,浪子玉男,胡酒。” 胡丹微笑着说:“此人悲愤厌世已久,早已不问江湖之事,虽是不世剑侠,却已经成为过去了。” 冷柔柔说:“他一定会重出江湖的。” 胡丹说:“为何?” 冷柔柔说:“芸芸众生,一个为何,说虽简单,其实很难回答,天下有太多为何,谁又可以做答,我且问你,你为何而活,为何要是胡酒的儿子,却又为何一生都不得见其一面?” 胡丹想了一会,说:“一个字,宁。” 冷柔柔说:“宁之一字,说易极易,说难极难,如果看破红尘,天下俗事都如无物,那么天下就是安宁,如果永久呆在红尘之中,便是天下太平,都称不上一个宁字,这只是一个人的心胸之事。如果为了江湖安宁,你都可以退出江湖又复出江湖,胡酒又为何不能?” 胡丹默然。 冷柔柔说:“记住,只是时机未到罢了,终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胡丹说:“我还有一句话想说。” 冷柔柔说:“说吧。” 胡丹说:“一个字,宁。” 冷柔柔说:“此话又何解?” 胡丹说:“除去鬼城不说,中原武林中另有一股势力日渐强大,已成气候,若再无正义之剑,正义之手,只怕日后祸害不浅。” 冷柔柔眉头一皱,说:“哦。” 胡丹说:“握我所知,殷可傲倘若一去鬼城之后,武林盟主之位定然空缺了,鹰帮,江南四庄其中的人,梵净山,还有一股新起势力,将可能会席卷武林,便是他们最终会被摧毁,可是一日不除,将会多一些人陷入危险之中,如果说正义之剑只在最危险的时候出现,这未免太让人失望了。” 冷柔柔说:“真有此事?” 胡丹说:“我只见过其中两个人,一名汉子三十多岁的人吧,当时叶败使出学来的惊天动地之招,出其不易攻出一剑,才伤了对方一肩,并且是轻伤,叶败若是去年没有重伤对方还说得过去,只是现在叶败的剑法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而且是近身一剑,居然没能留下那人的性命,可见那人的武艺有多高了,另外还有一名少女,武艺到底有多高,我不清楚,只是她的轻功之术,只怕胡酒当年都望尘莫及。” 胡丹说的是在廖府所见的那名恶汉与勾勾两人,亦不知他们是好是坏,但他们的武艺太惊世骇俗了。如果他们为祸江湖,则一定可以引发江湖大乱来。 冷柔柔轻叹着说:“数月前,我也感觉到了,可是我一路搜查,却没有找到半点头绪,不过是是非非,都是些难以预料之事,确是需要一柄正义之剑,正义之手。”她望向陆小丹,目光中有些温暖,说:“陆小妹能否与我多呆几天?” 陆小丹说:“我只与胡丹在一起。” 冷柔柔说:“不,我要你与他离开一些日子,也许是永远。” 陆小丹怔住了,一句话再说不出来。 胡丹笑笑说:“不会的,因为我们之间根本就没有过永远这两个词。” 第十九章 千金之诺(3) 陆小丹不懂,她发现今天胡丹与冷柔柔说的话她一句也听不懂,她只是缓缓地摇摇头。 胡丹却望着她,眼睛中一片凄伤,说:“小丹,大事为重,怪只能怪我是胡酒的儿子,我若不能完成这一件事,只怕我便是能够好好地活下去,这一辈子都不会再快乐了。” 陆小丹又摇摇头,过了一会,又点点头,咬着牙说:“好,我留下来。” 她想不明白胡丹及冷柔柔为什么要她留下来,如果她不在胡丹身边,那么胡丹有危险了怎么办?只是如果胡丹要她留下来,她就留下来,在她心里,胡丹便是要她立即去死,她也绝不会皱一下眉头。 所以她听从了胡丹的话,虽然她很不想再离开这个自己好不容易再次遇到的胡丹,这个她唯一当成真正朋友的男人。 胡丹笑了,冷柔柔也笑了。 冷柔柔对胡丹说:“听说你的内力全失,可有此事?” 胡丹说:“已去八九,确有此事。” 冷柔柔呆了半响,才说:“既是如此,只怕你永远无法完成了。” 胡丹说:“功力虽失,可以从头再来过,一年不够,有十年,十年不够,有百年,只要胡丹未死,我就不会放弃。” 冷柔柔说:“可是我听说过江湖上出现了一种神丹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胡丹说:“什么丹药?” 冷柔柔说:“无缺丹。” 胡丹呆了呆,说:“无缺丹?” 冷柔柔说:“二十多年前,无缺宫名动天下,便是这无缺丹立的不世奇功。” 胡丹哦了一声。 冷柔柔接着说:“冰雪神功,天下无敌的冰雪神功,寻常之人便是习武一百年,都难以达到第四层,但是无缺宫主最颠峰时期,却习成了最高层第九层,当时,她才二十七岁,是因为什么原因呢,便是因为她服食了这无缺丹。” 胡丹说:“难道前辈知道——” 冷柔柔说:“我也不知道,自从无缺宫主一死之后,天下无人再知道秘方了,只怕天下——” 陆小丹忽然说:“我想起来了。” 冷柔柔说:“想起来什么?” 陆小丹说:“前些日子我在荆州古城时,听人说起过这个名称,可能真有此丹出现江湖也有可能。” 陆小丹本来对这种事根本不放在眼里,但是她还是记了下来,她接着说:“便是在万花楼找过你的那个女孩子,话是从她嘴里说出来的,如果真有此丹的话,她一定知道。” “勾勾,又是她?”胡丹脑海中又现出了那个神秘的少女。 冷柔柔说:“若是有此无缺丹,便可事半功倍,况且你已经练过无敌剑法,我再传你一本剑谱,这剑谱是寂寞老人自创的无敌剑法之后招,何为后招,便是无敌剑法其中的一些漏洞,若配上这后招,无敌剑法就完美了。” 胡丹几乎要怀疑自己的耳朵了,惊叫着说:“无敌剑法还有后招?” 冷柔柔说:“是的,这些后招甚至连你的父亲都不知道。正因为称为之无敌剑法,因为其中的每一招,每一剑都是极为可怕的剑招,若用这样的剑法去扬名立万,是最容易不过了,因此这些后招根本就用不上了,但若是遇上了真正的剑道高手,那么无敌剑法其中的一些破绽就呈现出来了,不过天下虽大,真正用得上的,应该还只有一个人。” 胡丹说:“潘长天,鬼城之王?” 冷柔柔说:“不是。” 胡丹说:“除了他之外,我真想不出——” 冷柔柔说:“潘长天的武艺虽高,但若是遇到了你父亲当年,也是必败无疑,是另一个人,他名叫苏高,江湖上人称疯丐,是姜如尘的授业恩师,丐帮前帮主。” “疯丐?”胡丹吃了一惊。 他想到当年遇到疯丐的时候,自己捉弄得他头疼的情景,只是想不到冷柔柔心里此里居然是天下第一号让她担忧的高手,真是让人奇怪。 冷柔柔说:“疯丐这些年,虽然极少在江湖上活动,但他以前所做的事却是无几个得知,只可惜姜如尘一个好男儿——” 胡丹立即想到了一些事,失声说:“疯丐难道是——” 冷柔柔说:“二十多年前,胡酒在玉门关身受重伤,从此退出江湖,你可知道是为了何人何事么?” 胡丹说:“难道是疯丐。” 冷柔柔说:“是的,当时胡酒就是与疯丐交过手,才受了重伤,而且是一种根本无法医治的伤,所以他才将全身内力全传入你体内,退隐江湖,而当时,他正灭了无缺宫,别人都以为他是因为无缺宫之事而心灰意冷,无心争雄,其实所有的人都错了。” 胡丹哑然。 冷柔柔说:“十五年前,华山十年论剑之日期,前三名剑道高手一夜之间死于非命,你可知道他们死在谁的手中。” 胡丹不用说,已经知道是谁了。 冷柔柔接着说:“十年前,君山坡上,千余名武林高手一日之内全都抛尸荒野,人人俱言是数十年前的七叶一朵花之毒害死的,其实大家都错了,知道是谁做的么?” 胡丹冷汗如水般洒落。 冷柔柔说:“五年前,飞马镖局让人一把火烧尽,镖局数百之人无一幸免,你可知道是谁做的?” 胡酒身受无名重伤,华山论剑上前三的剑手一夜死于非命,君山群雄一日全抛尸荒野,第一镖局一天从江湖上除名,这些事那一件不是名惊江湖的大事,胡丹真不敢想像会是那个一脸无害的疯丐所做的,但是胡丹也深知冷柔柔为人,若是没有确实证据,她怎么会去误会好人。胡丹眼光开始有些失神了,冷柔柔说:“疯丐五年一出,五年只做一件事,而今年正是第五年,鬼知道会发生什么事,这一年天下武林只有一个人也许可以化解这场灾难。” 胡丹说:“谁?” 冷柔柔说:“你。” 胡丹怔住,说:“我?” 冷柔柔说:“只有你才配使用一柄正义之剑,用你的正义之手,也许只有你才能做得到。” 胡丹说:“可是我——” 冷柔柔说:“椐我所知,疯丐所做之事都是震惊武林的大事,但他平常却极为平易近人,我虽然知道他做过许多恶事,但是没有证据,他身份又如此显赫,我们根本动不了他,只是今年他会做什么大事呢?今年会发生什么大事呢,诸如华山论剑,少林重宝流落江湖,或者大门派重组一类,只要有大事出现,他就可以露出马脚来,依我所看,也许就是这无缺丹了,若是陆小丹所言不假的话,这无缺丹可能会引出天下第一血案来。” 胡丹说:“无缺丹引出血案?” 冷柔柔说:“或者是,或者不是,只是有一点你一定要记住,他会随时出现的。” 胡丹说:“那我们应该怎么去做?” 冷柔柔说:“第一件要做的事便是,寻出无缺丹来,然后,等待疯丐露出马脚。” 胡丹想了想,说:“是。” 冷柔柔望了他半响,才从袖子里拿出一本破书,郑重地交给他,说:“这本书虽说是本极其宝贵的武林秘笈,但是寻常之人得到一点用处都没有,唯独习过无敌剑法的人,才能用得上,江湖之上,除了你之外,已经没有谁会无敌剑法了,但愿我没有传错人。” 胡丹忙跪下谢恩,说:“多谢前辈。” 冷柔柔说:“不必谢我,其实强大的对手并不可怕,可怕的只是那些隐藏在暗处的对手,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给你一刀,好自为之吧,再说这剑法也是不详之物,因为你一旦练成之后,出手之剑,俱是杀人之招,而无敌剑法,在胡酒手中,早已经化凶为吉,可以随心所欲了,不会随意伤人,但你若是再练成这剑法,则完全变成另一种剑法出手伤人的剑法。你现在虽然没有内力,但是我相信你绝对不会让我失望的,我相信你。有些事情,也不单纯依靠武力才可以解决的。你懂我的意思么?” 胡丹呆了。 他甚至都没有去想过自己此时没有一丝内力,又如何去习这般高深的剑法。 冷柔柔说:“高处不胜寒,要知这天下第一的称号确非易得,如果你手中没有正义之剑,你只会给武林中带来不可估量的灾难。” 胡丹握着剑谱,手有些颤抖。 胡丹走了,一个人走了,他走之时冷柔柔对他说了一句话:“邪不胜正,这是千百年来的道理,你如今要做的并不是雪恨复仇,而是仁义,用仁义之心去化解你或者别人的仇怨,这才是真正大侠之一侠字,切记,正义无敌。” 正义无敌。 正义真的会无敌么? 胡丹不懂,其实冷柔柔也不懂,但她还是这样说了,因为她听多了胡酒说过这句话,或许胡酒的剑未能不及冷柔柔,但胡酒所做的一些事,却是冷柔柔根本无法去做到的,有的是她连想也没有想到的。因此,她对她的这个师弟说的话都很相信。 冷柔柔虽然武艺高,但她还是愿意将这些事交给胡丹去做,因为这天下毕竟是属于年轻人的,她剑术再高,争雄武林的心却已经死了,那么空有一身武艺,也只是能够保护着没有人敢去挑衅她而已,江湖,是年轻人的江湖,需要年轻人去管理,去保护,这才是真正的江湖规律。 正义无敌。 正义无敌手,人在江湖飘,仇人你永远杀不完,恩情也永远报不尽,只有正义,用正义之手,正义之剑法,去化解自己或者江湖上的恩仇,才可造就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侠来,胡丹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离开这个地方,已经感觉到心胸开阔了许多。 第二十章 孤独的剑客(1) 玉门关。 秋。 沙尘满地。路上行人稀少,胡丹随便寻了间客房,叫了几个小菜,再弄了些酒,叫店小二给送到房间里去。 店里面的人虽是不多,但也不算少,他不喜欢与那些不认识的人在一起喝酒,他只需要安静。 胡丹确实需要安静,安静地去学一些东西,想一些事。 二天的收获,终于没有白费,冷柔柔给他的这本书果然是天下无双的奇书,正是无敌剑法之中的一些漏洞之处,几处以前早就发现却无法理解的缺陷一现,胡丹只觉得剑法于心中更深一层,无敌剑法第一次在他心里完美无缺地呈现出来。 此时,便是他没有内力,只要有一剑在手,一般的人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 无敌剑法能够位居剑术的顶峰数十年,岂是一般俗手可以比抑。 这一天,秋高气爽,万里无云,胡丹喝干一瓶酒,忍不住长笑而出,客栈里的客商奇怪地望着他,胡丹只当没有看见,他大步走出了客栈之门。 寂寞。 寂寞如一柄利刀,将胡丹分成两半,他的心虽在绝世剑法之中,但是他的人却仍然在想念着两个这一辈子他都难以忘记的女人,这两个女人自然是冷芳芸与陆小丹。 而他却喜欢寂寞。 他大半的时间都是在寂寞之中度过的。 他给别人的都是笑容,然而属于他自己的最多的却是寂寞。 风,冷风如刀一般袭过原野。 胡丹穿过玉门关,在路上随便购买了一柄剑,一柄寻寻常常的剑,握着剑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仍然是一名剑客,他永远是一名剑客。 如同孟春风所说的一句话:一日为杀手,终生只有杀人与被追杀。 他也一样,一日为剑客,终生都离不开剑。 他爱剑,如同爱着冷芳芸一般的爱。 冷芳芸给他带来了欢乐与幸福,而剑却带给他正义与辉煌。 黑夜,月光冷冷笼罩着大地,他不知要去何处,亦不知该向何处而走,冷柔柔告诉他的第一件事应该是去找那虚无飘渺的无缺丹,然而他却不知道从何入手。 黑暗的树林里忽然冲出几个人来,手里握着冰冷的刀器,挡在胡丹的马前,胡丹忍不住想笑了,他知道他遇上了匪人了。 这群人中一人扬着刀大声说:“朋友,兄弟们近来收成不好,借些银子用用。” 胡丹抛给他们一块足有十两重的银两,和声说:“别做这些伤天害理之事,拿这些纹银,去做一些小本生意吧。” 谁知这些人一接到银子,眼睛都亮了,那人叫着说:“是个大爷呢,留下他。” 胡丹淡淡地望着他们冲了过来,丝毫无惧,虽说自己内力全无,但明显这些人不会是他的对手,他随手拔出长剑,朝着当先一人刺出,无形之中使出了无敌剑法,这种剑法他以前练过无数次,早已没有了杀气,是多刺中人,弄个小伤罢了,谁知这随随便便一出剑,一剑刺出,竟将那人刺入穿透,胡丹吃了一惊,果不其然,这种剑法加上无敌剑法的后招,全是杀招,一剑刺出,根本不是人可以控制得了的。 一伙强盗一见点子如此厉害,一个慌张,大叫风紧扯呼,一时跑了个干净。 胡丹望着自己手中的剑发呆了,这都是真的,一招毫无内力的招式,一柄寻常的长剑,轻轻一挥,竟然可以要人性命。 心无杀招,剑却无情。 黎明终将来临,黑暗即将过去。 胡丹落寞地走在长街上,这里已经到了湖广地带,胡丹寻了一个客栈,要了一些酒菜,喝了起来。 不久,有一个人的声音引起了他的注意,这个人说:“四哥你还不知道这件事,真是可惜,若再来晚几天,就成大憾事了。” 那名被称为四哥的人说:“小虎,到底怎么回事?” 小虎说:“无缺丹重现江湖了。” 胡丹心头一震,无缺丹。小虎接着说:“听人说这颗丹药前两天在丐帮与两湖帮兄弟同时发现,好象是让两湖帮中人所得到了,现在丐帮帮主已发出武林贴,传遍江湖,召集群雄,说要荡平两湖帮,寻回无缺丹呢。” “萧老大,姜如尘。” 这两人都是一方枭雄,若决斗起来,岂不惊心动魄,这样的机会江湖上好事之人谁愿意错过呢,而这正是在两湖帮居地不远,难怪这几天胡丹一路上不知遇到了多少背负刀剑的侠客,想必俱是为了那无缺丹而来。 胡丹立即想到了冷柔柔说的话:“这无缺丹可能会引出天下第一血案来。” 丐帮。 疯丐。 胡丹再也坐不下去了,冷然而起,大声说:“小二,结账。”由于他声音太大,让附近的人都吓了一跳,那叫小虎的汉子盯了胡丹一眼,胡丹也盯着他,说:“阁下是姜帮主的人还是萧老大的朋友?” 小虎说:“你又是谁?老子凭什么要告诉你。” 胡丹说:“若你是姜如尘的兄弟,那你就赶紧跑过去,叫姜如尘过来见我。” 众人一下子如同吃了个大鸡蛋,都觉得这个白面书生气十足的家伙好大的口气,居然叫天下第一大帮的帮主前来见他,小虎忍不住大笑说:“妈的,今天遇到了个疯子。” 胡丹冷笑着说:“如果你是姜如尘的兄弟,那么你很快就要后悔了。”说完,他抛下一绽纹银,站起身来,大步朝外面走去,走到门口,只听一人说:“兄弟请留步。” 胡丹回过头去,见是那叫四哥的人在说话,便说:“朋友有何吩咐?” 那人说:“在下是丐帮门下,请问阁下找帮主有何要事?” 胡丹说:“你可知道姜如尘现在何处?” 那人说:“姜帮主正与群侠聚集在春风客栈议事。” 胡丹舒了口气,说:“如此最好,麻烦你去禀报一声,说胡丹找他有事商议。” “胡丹?”那人眼睛亮了:“阁下便是七浪子之一的胡丹。” 胡丹说:“胡丹这个名字很有名么?” 那人大喜,连忙站了起来,抱拳行礼,说:“久仰胡大侠大名,胡大侠请稍等,小弟立即去禀报帮主。” 那人说完话,飞奔而出,这时,全客栈的人全都瞪大了眼睛,死死地望着胡丹,胡丹又返回客栈,寻了个地方坐了下去。 找了一杯酒,端了起来,对着众人说:“诸位朋友,干一杯如何?” “干。” 几乎是同一声音应出,连那个小虎也不例外,胡丹毕竟不是每人都可以见得到的,能与胡丹干杯的事,谁又想错过。 胡丹与这里的人一连干了几大杯,才听到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远远听到一人大声说:“小坏蛋,小坏蛋是你来了么?” 姜如尘的声音。胡丹大笑着说:“姜帮主,我在这里。” 来人正是姜如尘,居然叶败也在,还有一些侠客庄以前的朋友,胡丹看到叶败,心里更喜,小小的客栈一时让来的人挤满,许多人大叫着快上酒菜,喜得店老板心花怒发。 姜如尘满面春风,拍着胡丹的肩膀大笑着说:“我还以为你死了呢,这么久不见你的人影,想不到你还好好活着,真是老天不长眼啊。” 胡丹说:“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姜帮主还未仙逝,小弟岂敢争先。” 众人大笑。叶败却冷哼一声,胡丹这才去看着叶败,眉头一皱,说:“这位兄弟好面生,姜帮主,是不是你新收的丐帮小弟啊,怎么不给兄弟介绍一下呢。” 姜如尘一本正经地说:“正是。”众人又大笑。 叶败没理他们,走到附近的一张桌子边,抓起桌子上不知是谁倒满的一杯酒,一口喝下,然后狠狠地大声说:“小坏蛋,你再与我开一句玩笑,我先打破你的狗头。” 众人一愣,接着又笑了起来,大笑声中胡丹忽然正色说:“姜帮主,你我是多年的交情了,今天有一件事,我请你一定要照办。” 所有的声音如刀割般切断,全场地立即静了下来,众人有的与胡丹交往很久,却从来没有见到过他这般正经地说话,以为他肯定有大事要说,不再敢开玩笑了,于是都静了下来。姜如尘说:“胡兄,请讲。” 胡丹说:“你们今天前来此地,是欲对付萧老大,荡平两湖帮是不是?” 姜如尘想了一想,说:“是的,此事已经天下皆知。” 胡丹说:“听说你已经发出了武林贴,号召天下武林英雄,前来此地助拳,对不对?” 姜如尘点点头。 胡丹说:“无缺丹?天下谁人不想得之,好一条毒计。” 姜如尘变色说:“此话怎讲?” 胡丹严肃地说:“我要你立即收回武林贴,此事当做没发生一般。” 姜如尘吃惊地说:“这——” 胡丹说:“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姜如尘迟疑地说:“谁是渔翁?” 胡丹说:“正是这设计之人。” “设计之人?”姜如尘呆了,说:“只是众位兄弟都已经攻进去了。” “什么?”胡丹吃了一惊。 叶败冷笑着说:“他昨夜就派出数百名狗崽子打入两湖帮内部了。” 姜如尘说:“是呀,昨夜我已经让王大丐率领数百名兄弟杀过去了,今天凌晨,又有数千兄弟杀了上去,只怕此时他们已经攻进去了。” 胡丹失惊地说:“那还等什么,我们快走。” 血,到处都是血,断刀残剑到处都是。 尸体遍地。 浩大的两湖帮已经没有一个活人,萧老大死在两湖帮的大厅之中,让人头身分家,到处都是死人的尸体。丐帮数千的弟子正在打扫战场。 胡丹目光凝重起来,众人一齐用诧异的眼光望着他,显然是有诸多不解,需要胡丹回答。 胡丹忽然说:“王大丐呢?” 王大丐不在,丐帮弟子都说不知道他去了那里,地上的尸体也没有王大丐的。 难道他拿着无缺丹私自逃跑了? 真的有无缺丹么? 胡丹想了好一阵,才对姜如尘说:“令师现在何处?” 姜如尘一怔说:“这——” 胡丹说:“我想去拜见一见名震天下的疯丐。” 第二十一章 孤独的剑客(2) 疯丐。 十七岁成名于江湖,二十六岁担任丐帮帮主,如今已经有七十五岁了,但仍然目光如电,精神抖擞。 胡丹一马当先,扬声说:“老师父,小坏蛋看你来了。” 疯丐正在吃着水煮的花生米,喝着小酒,一听到这声音,如见了鬼似地,便往内房跑去,众人大是奇怪,胡丹大笑着说:“有朋自远方来,老师父这般待客,真是让人扫兴。” 疯丐在里房里含糊地说:“老子好不容易活到了七十多岁,若再见你一面,最少又要折我十年阳寿,不见也罢。”门关得紧紧的,众人不觉哑然。 胡丹笑了笑,抓起桌子上的花生边吃边说:“老师父,你不敢来见我,我就坐下不走了。” 疯丐在里面得意地说:“我管你呢,老子在里面睡觉,你们都得在外面吹西北风,关我屁事。” “你在和谁说话啊,大白天的关什么门呢?”听得房间里一个女孩的声音言说。 疯丐惊叫着说:“别开门,别开。” 门还是开了,一名少女笑嘻嘻地站在门口,却是勾勾。 胡丹本想趁机溜入房间里去,一看到勾勾,这一惊可不小,说:“是你。” 勾勾也似乎吃了一惊,不过眨眼之间又笑开了,她笑着说:“我道是谁敢在这里大喊大叫,原来是你。” 姜如尘说:“你们认识?” 勾勾脸上一红,却没有说话。叶败在一边大煞风景地添了一句:“当然认识,他们还睡在一张床上呢。” 这句话如石破天惊,勾勾立即低下了头,却没有丝毫否认的意思,胡丹只好苦笑。 这事还真说不清楚。 无论怎么说去,两个人睡在一张床上的事都是无法解释的。 姜如尘一把抓着胡丹的手,激动地跳了起来:“好你个小坏蛋,竟然敢对我丐帮小公主无礼,看我不收拾你——” 说是说,脸上却是大喜,他受勾勾捉弄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如今听得有人将这个祸害得脱产了,他恨不得放鞭炮来庆祝。只是心里有些不舒服,为什么这个小坏蛋总在江湖上有那么多美女追随,见一个爱一个,冷芳芸与陆小丹便不说了,这次居然连丐帮人最怜爱,也是害得众丐头疼要命的小公主也喜欢上他了。 勾勾却不动声色地说:“既然来了,就进来坐吧。” 脸上羞羞答答,一副小娘子模样。 疯丐也大声说:“对,进来坐吧。”众人又觉一阵好笑,说也奇怪,疯丐这时也不跑了,反而瞪着胡丹直乐,胡丹笑笑说:“老师父,怎么见了我不跑了?” 疯丐望了一眼自己的孙女,冷笑着说:“我为什么见了你就跑?我还怕你不成?” 胡丹说:“你不怕折了自己十年阳寿了?” 疯丐说:“你跟我宝贝孙女睡在一张床上,我还没问你罪呢。” 胡丹连忙说:“此事是个误会。” “误会?”疯丐不愿意了,叫着说:“天下人都知道了,你居然说是误会。”又对着勾勾说:“孙女,你说说看,到底是不是误会?” 大家都看着勾勾,谁知她认真地说:“是真的。” 众人大奇,这些人大多是与疯丐有过交往的人,都知道他这宝贝孙女可不是一个一般的女子,聪明伶俐,姿色又佳,寻常时从不见对那个男人有半点好颜色,只是此时——难道人也喜欢上胡丹了?众人不觉对胡丹又是艳羡又是可怜,羡慕他得到了丐帮公主的青睐,可怜他也是得到了丐帮公主的青睐。 胡丹只有苦笑。 事情已经不是他所想像的那样了,事情变得越来越复杂了,想不到勾勾居然是丐帮的小公主,而听陆小丹说无缺丹的传说是由她嘴中传出江湖的,那么说来,有可能是疯丐一手操作的,无缺丹十之八九可能是假的了,如果是疯丐五年一次的恶做剧的话,一个两湖帮根本就上不了大堂,难道他还有什么后招? 胡丹一时根本想不出头绪来,只女子静观其变。 疯丐表面上疯癫,其实胡丹知道这种人内心异常冷静,否则他根本就不可能控制得了一场大灾难的诞生,再说,他已经不止制造了一场了。 疯丐一拍桌子,大声说:“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有何话可说?” 胡丹只好说:“没有了。” 疯丐说:“真的没有了?” 胡丹说:“真的没有了。” 疯丐得意地说:“那好,你勾引了丐帮的小公主——” 勾勾忽然笑着说:“且慢,让我说一句话。” 疯丐瞪她一眼,说:“什么不要说了,你等着做这小王八蛋的新娘好了。” 勾勾脸红得像是熟透了的苹果,但还是说:“我只有一句话要说,假如一个姑姑带着她的小侄子同睡在一张床上,算不算犯错。” 疯丐怔住,说:“姑姑?谁是姑姑?” 叶败叫了起来:“没有错。” 勾勾笑着说:“我就是小坏蛋的姑姑。” 胡丹一愣,勾勾白了他一眼说:“你可别耍赖不认帐,你都叫过我姑姑的。” 胡丹想哭了。 勾勾嘻嘻地说:“小侄子,再叫声姑姑听听,姑姑今晚上再带你睡哦。” 胡丹晕了。 疯丐脸色却变了,身体一翻,人已经到了门外,再一掠,已经去远,远远听到他的声音:“救命啊,小坏蛋成了我宝贝孙女的小侄子了,这可真要命,一个宝贝孙女老要了老头半条性命了,再加上个臭不要脸的小坏蛋,还让人活不活啊——” 众人大笑,勾勾走近胡丹,摸摸他的脸,装模作样地说:“小侄子,最近乖不乖啊?” 胡丹一头翻倒在叶败身上。 这个小姑姑好象跟定了这个大侄子了,胡丹上那,她也上那,胡丹喝酒,她就在一边给他倒酒,胡丹见疯丐一去不返,情知留在这里也是无用了,见勾勾太能缠人了,打算告辞走了,勾勾也牵出一匹马来。 胡丹望着这个天真无邪的小姑娘,说:“你要去做什么?” 勾勾说:“陪小侄子去闯荡江湖。” 胡丹说:“我是要去洛阳。” 勾勾说:“没事的,你跑到天涯我也跟着。” 胡丹是想去找冷芳芸,毕竟冷芳芸自从廖府自己走后,再也没有见到她了,也是有些担心,虽然知道她的武艺用来自保还是很容易的,但是心里总放不下来。但是此话不好对勾勾说明,也不好意思带着这个大女孩一起走,于是胡丹说:“我要去侠客庄,太远了也不方便。” 勾勾一听侠客庄,眉飞色舞地说:“啊,真的,我太喜欢侠客庄了,这次我一定要去。” 胡丹那能拒绝,现在勾勾只须一巴掌就可以让胡丹翻个跟头,总不至于拿剑去刺她两剑吧。所以胡丹无法拒绝。 侠客庄。 与勾勾一路行走江湖,倒也轻松自如,一般小贼一听胡丹的名声都僻而远之,而江湖上有名望的人,便是知道胡丹已经功力全失,倒也不敢轻易去惹事他们,谁也不敢故意去得罪丐帮的小公主。 再加上勾勾人聪明可爱,虽然身份尊贵,可也懂得照顾人,胡丹一路上几乎吃喝拉撒都不用自己去安排。早就有丐帮弟子早做安排。 胡丹与勾勾来到侠客庄的时候,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往日破烂的侠客庄此时又让人修葺了一遍,门口的两尊石狮也让人扶了起来,破旧的铁皮门早就换了,刷上了红油,叶离群所赠之巨石傲然立于庄外之地,四面给华丽的大理石块包围起来,上面七浪子所留之言清晰如一,整个山庄似乎比以前最旺之时大了足足有三分之一多,更显得威风凛凛,不可一世,是谁再修建了侠客山庄呢?难道孟飞又回来了?胡丹有些迟疑。门口站着四名庄丁,满脸傲气,眼睛似乎长到了眉头,胡丹与勾勾催马一近,便有一人挡了过来:“来客止步。” 胡丹将马拉住,拱拱手说:“此处可是侠客山庄。” 那庄丁白了他一眼,冷冷地说:“你不识字,这当然是侠客山庄。” 胡丹不以为意,说:“敢问庄主可是孟飞?” 那庄丁说:“什么孟飞?笑话,孟飞是卖国求荣之人,岂可担任天下无双的侠客山庄庄 之位,现任的庄主是侠义无双的吴公子。” “吴公子?”胡丹皱眉说:“是那个吴公子?” 那庄丁不屑地说:“你居然连同天下有名的吴小侠吴公子也不知道?” “吴小侠?”胡丹久在江湖走,这个吴小侠他还真是见过几次,不过其武艺一般,只是不知他为何有本事做到了侠客山庄庄主的地位。 胡丹说:“原来是他啊,我当然认识。” 那庄丁脸上才有了丝笑容,说:“你的运气真不错,今天庄主就在庄中,你报上名来吧,若是在江湖上有点名声,说不准庄主可以让你见一面呢?” 胡丹微笑着说:“请禀报吴庄主,说胡丹求见。” “胡丹?”那庄丁吓了一跳,连忙说:“七浪子之一的胡丹?” 胡丹点点头。 那庄丁脸上的傲气立即消失不见,头也低了,腰也弯了,陪着笑说:“不知胡,胡大侠驾到——” 胡丹说:“不必多礼,请带我去见吴庄主,好吧?” 第二十二章 孤独的剑客(3) 原名:吴小侠。 来历:不知。 年龄:二十吴小侠。 九岁。 武艺:深不可测,可同时发出九种暗器,使剑,但刀法也是一绝。 模样:长相英俊,身材魁梧。 嗜好:交友,喝酒,会剑。 这就是胡丹没有见到吴小侠之前他所知关于吴小侠的所有传说,大厅之内的侠客居然不少,似乎与孟飞的侠客山庄不相上下,一眼看去,以前经常混在孟飞所创建的侠客庄的人物这里也有许多,当然,不用花银子便可以吃喝玩乐的地方,谁又能不喜欢。 胡丹当然也喜欢这样的地方,他喜欢各种各样的酒,不过,此时他最喜欢做的事不是去找酒,而是去见这个传说中的侠客山庄的新庄主。 但是大厅里面并没有看到吴小侠的身影,午餐之后,大多数的人都去了后花园,后花园是习武的地方,只是那一场劫难,已经在他们的眼中永远成为过去,那一个个坟墓让人用石块围起,隔开练武之地,一眼望去,已经不再在侠客山庄之内了,走近去看,才能发现靠近侠客山庄后花园的地方,才有一块不仔细去看,根本发现不了的墓碑,上面写着:侠客之墓。 字迹龙飞凤舞,卓然不群,带路的庄丁一脸祟拜地说:“这便是吴庄主的亲笔题词,他经常告诉我们,不要忘记这一段血泪史。” 胡丹哦了一声,心里有些苦涩,不要忘记历史,却将历史堵在围墙之外,祟拜,你祟拜的只是一个打着侠义旗杆,接手别人成熟果然的伪君子。 胡丹望着这片墓地发呆,回想着以往那些一起高歌纵酒的时光,不由一丝感慨,是啊,时光带走了多少岁月的美丽,留给我们的只是一片死气沉沉的墓地。 勾勾陪着胡丹,心却已经飞到了另一边热火朝天的练武之地去了,不过她对这里面的人都没什么好感,只觉得自己好象一只羊入了狼嘴一样,全都是色迷迷地看着她,她想拉胡丹走,只是胡丹偏不走,居然还跑到一个偏僻的角落里去发呆。 一个很不合时宜的声音忽然响起:“这不是胡大侠吧?又换女友了,好艳福啊。” 勾勾真想一拳将那个人的牙齿都打掉,可是胡丹却还是笑笑说:“朋友说笑了。” 说着,转过身来,也不再理睬那个人,带着勾勾朝着练武的场地走过去,来到弓箭手的地方,胡丹发现前面一个人,明显眉头一皱,转身就想走过支, 偏偏那个人这时回过头来,一眼看到胡丹,大叫起来:“哈哈,是胡兄弟么?快过来,快过来,听人说你的箭法极佳,快露上两手,以助雅兴。” 胡丹见让人发现了,便不走了,淡淡地说:“在李兄面前,在下又岂敢班门弄斧。” 这名姓李的壮汉正是当年侠客山庄的旧人,待人极是热情,一个陌生人他都可以当成好朋友一样招呼,何况胡丹这个还有些熟悉的旧友呢,以前孟飞在的时候,这些人都顾虑到孟飞的面子上,倒也不敢对着胡丹大喊大叫,这时换了另一个人,他们便没有那么多好习惯了,生怕人不知道似的,大叫起来:“诸位兄弟,大家快过来看看,是谁侠驾此地,可是名动天下的七浪子之一的胡丹胡丹侠。”当许多人朝着他望了过来的时候,不待别人说话,他便接着说:“大家看胡大侠射一箭如何?” “好。” 侠客本多事,多兴,有乐趣的事谁也不想放过,何况这里面大多的人是并没有见过胡丹,却早已知道他的大名的人,有胡丹表演的机会,怎可放过,一齐哄了上来,胡丹淡淡笑着,伸手接过李姓汉子递上的一张硬弓,往日只须轻轻一拉便可扯断的弓弦,此时他便是用尽力气也拉不满了,不由脸有些红,众人掌声雷动,就连勾勾也忍不住拍起手掌来。 有能亲眼所见江湖上最有名的年轻侠客表演的机会,谁能不激动。 勾勾也忘记了胡丹已经失去功力一事了。 胡丹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咬紧牙根,强压住胸口巨痛,猛地拼命一拉,弦缓缓拉起,但他知道这一箭射出,最多可及靶场一半距离,一箭射出,定然会引出天大笑话。 人群之中顿时鸦雀无声。 毕竟这天下无双的英雄少年并不是经常有机会卖艺给人看的。 传说中的胡丹箭射天上飞鸟,百射百准,又可以剑为箭,曾将一名大内高手侍卫首领钉入地面,这些传说众人听得到一次激动一次。 这虽然是小小的一支箭,却很快又将传入武林史册佳话之中。 众人不由呼吸困难,眼睛都瞪圆了。 可就在此时,忽听一人大声说出:“是胡大侠么?” 这声音胡丹很喜欢听,如果他一箭射出,就成笑话了。不论此人是谁,胡丹都很感激他,不由转过头去,见是一名身材魁梧的汉子大步而来,这张脸胡丹却是从未见过,不由一怔,望向旁边众侠,一侠言说:“这是我们侠客山庄的新庄主吴小侠。” “吴庄主。”胡丹有些好奇,心想,这般粗俗的人物居然就是诸侠众口称赞的侠客山庄庄主。 吴小侠站在胡丹面前,拱手为礼,笑着说:“久仰大名,胡大侠大驾光临,不及远迎,恕罪恕罪。” 胡丹不由一笑,轻轻放下手中之箭,还礼说:“不敢,吴庄主客气了。” 吴小侠说:“胡大侠云游天下,做尽善事,小弟耳闻已久,想不到胡大侠今日竟如此给小弟面子,亲临侠客庄,不及远迎,确为罪过。” 胡丹笑着说:“吴庄主如此多礼,兄弟以后都不敢上门拜访了,素闻侠客山庄里好酒多不胜数,若能赏赐几杯好酒,就不胜感谢了。” 吴小侠爽朗地说:“胡大侠来了,那能无酒,我们现在就去大干三百杯。” 胡丹说:“如此甚好,吴庄主先请。” 吴小侠说:“请。” 诸侠见胡丹没有射箭,便去喝酒,心里暗自扫兴,可既然侠客庄庄主来了,倒也不好说些什么,数百十人俱一齐朝着大厅走去。 落座不久,便有侠客庄的庄丁奉上美酒好菜,胡丹拿起一旁的庄丁给他倒满的一杯酒,对着吴小侠说:“吴庄主再次兴建侠客山庄,是武林一大盛事,小弟替武林朋友敬吴庄主一杯。” 吴小侠说:“小弟粗俗无知,虽不及当年孟飞孟庄主高义,但也略懂侠义之道,眼见武林一大盛景就此衰微,是为憾事,故找一些朋友凑些银两,重兴侠客庄,日后还望各位朋友以及胡大侠多多相助,吾辈武林人,当为武林争福。” “吴庄主说的是。”众侠齐声说。 胡丹只微微一笑,一口喝光杯中之酒,说:“闲话先不说,今天不醉不休,干了。” 诸侠一怔,发现胡丹所说此话极不恰当,这句话应该由吴小侠来说才是,勾勾也发现胡丹有些不正常,莫非是他喝醉了,但是她没当回事,也喝了一杯。 一路闲谈,酒至中途,门外走进一个庄丁,脸色有些不好看,在吴小侠耳边轻声说:“吴庄主,方捕快前来拜访。” “方捕快?”胡丹脑中立即现出了方小七,那个八扇门的总捕头。 自己当年刺了他一剑,他是个有仇必报之人,此番若是知道自己身上没有了武艺,一定会来找麻烦的。 吴小侠望望胡丹说:“让他进来。” 果然是方小七,方小七一行近百人,一下子将大厅之门闭闭围了起来,神色颇不好看,嘴里也在大叫着说:“兄弟们都门给守好了,别跑掉一个。” 吴小侠还未起身,胡丹已经站了起来,向着方小七走了过去,方小七一眼看到胡丹,吃了一惊,说:“是你?” 胡丹说:“方大捕头,好久不见了,别后可好?” 方小七一张脸红白交错,冷冷说:“你在此处做什么?此事与你无关,我劝你最好不要多管闲事,我找的是吴小侠。” 吴小侠远远地大笑着说:“不知方捕头找在下有何要事?” 方小七顺着声音望了过去,说:“吴小侠。” 吴小侠笑嘻嘻地走了过来,说:“正是在下。” 方小七冷笑着说:“你可知罪?” 吴小侠说:“不知,真不知道草民犯了何罪?” 方小七说:“这侠客山庄是当今皇上下旨封的庄,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在此修建侠客山庄。” 吴小侠说:“方总捕头言重了,草民只是响应天下英雄号召,重修侠客庄,为天下做一点小事,况且在这天下脚下,又有谁敢胡乱闹事,方捕头所说未免有些过于牵强。” 方小七说:“哼,当年孟飞就是这侠客庄,到处行凶杀人,为非做歹,做了多少没良心的坏事,幸好我皇英明,下旨灭庄,永不兴修,你敢逆天行事,还不知罪。” 吴小侠淡淡一笑,望向胡丹,好象他将胡丹当成自己亲兄弟一样,他的意思很明白,以前的侠客山庄是你的朋友建的,官兵杀了你的朋友不说,如果还在这里旧事重提,扫你面子,你应该出面了。胡丹果然忍不住了,胡丹说:“敢问方捕头,当年残杀侠客山庄一事,你有没有在场?” 方小七不由往后退了一步,见胡丹满面杀气,也是一惊,胡丹的武艺他是最明白不过的,再说胡丹后来在宫里也得到叶离群的重视,能够不惹他当然不想去惹事,再说当年屠杀侠客庄的时候,他并没有在场,因此他说:“我没有在。”声音有些小,觉得有些丢脸,脸一横说:“胡丹,我敬重你是条汉子,我不想与你为难,今天我也不会找你,我要抓的是吴小侠,也希望你给我个薄面,不要与我为难。”不待胡丹说话,厉声说:“拿下吴小侠。” “是。” 十多名捕头飞跑着过来,朝着吴小侠扑去。 “且慢。”只听胡丹冷斥一声,一柄长剑现了出来。 出现在十多名捕快的面前。 毫无光泽的长剑,却带着一喽冰冷的杀气。 众捕快们素来都是让人闻风丧胆的,他们出外办事,从未遇到过有谁敢阻挡他们的人,方小七却知道这胡丹不好惹,可这些捕快那里知道,立即有两名捕快朝着胡丹冲去,头一低,让开了他的长剑,骂了一声:“好小子,还敢抵抗。” 说也奇怪,这两名武艺寻常的捕快才向胡丹攻了一招,胡丹胸口就中了一拳,人往后倒去,若不是他身后的勾勾见机不对,反应过快,胡丹一定摔倒在地。 这一交手,让所有认识胡丹的人大吃一惊,方小七也吃了一惊,他早知道胡丹的武艺有多可怕,却没想到他今天会如此没用,让一名小捕快给打中一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胡丹忽中一掌,只觉得疼痛难忍,手中长剑都快握不住了。这一幕让方小七看到,顿时大喜,以前他仿佛听人说胡丹交全身内力救了另一个人,难道那是真的,若不是这样,胡丹岂会让一个普通捕快一掌击中,一时心花怒发,大声吩咐手下:“快拿了吴小侠,谁若敢违抗,杀无求赦。” 说完这句话,自己却偷偷去打量胡丹,心里在想,此时机会难得,要不要将胡丹一起给收拾了。 胡丹笑着从勾勾怀中站稳了,苦笑着说:“我都忘记了自己已经没有内力了,呵呵,这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习惯以后一定得改改。” 勾勾看着胡丹的笑容,觉得这个男人真有点意思,像个小孩子般,在这种时候,他居然还能够笑出声来,刀剑无眼,若是一不小心,也许都有可能将自己的性命都给葬送在这个地方,可他还在笑,好象与已无关一般。 勾勾有些头疼了,她虽然这百多个捕快对于她来说,并不放在眼里,她要想走,这里估计没有一个人能够留得下她,只是身边有这个手无缚鸡之力,却还在争强好胜的胡丹,这让她如何是好。 虽然与胡丹只呆过短暂的几天时间,可是她却像是永远已经无法忘记这个男人了。 这个时候,一百多名捕快迅速地冲了上来,围成一团,将胡丹以及吴小侠等人团团围了起来,方小七狞笑着说:“今天谁也休想逃了。” (闲话几句,不知此书当时是个什么心情下写出来的,感觉没有以前三部有韵味了,有些人物与对话都显得没有中心,完全偏离此书的主题,这都已经写好了七八万字了,可感觉还没有进入到书面之中,憾事啊。真不想再打上去了,郁闷中,以后更新应该会慢一些,笔者要抽些时间去打量一下前几部的章节,然后将人物再塑造更新鲜一些,不然诸位朋友可能会烦了,其实我比你们更烦。有一种无法掌控的感觉。自己都不喜欢的感觉,别人怎么能够喜欢。 其实说来说去是一句话,笔者还没有走入武侠的世界里面去。) 第二十三章 叶败的神话(1) 刀剑出鞘。 十丈之内,尽见刀光闪烁。 杀气腾腾的众捕快与唯唯诺诺的群侠相映成趣,在与官兵相对的战斗中,胡丹已经很清楚自己眼前的危险,如果单纯依靠这些自己根本不熟悉的人来保护自己,几乎是在做梦。而且,一般的武林人根本就没有与官兵做对的意识。 看着方小七望着自己凶狠的眼光,胡丹知道这次麻烦大了。 勾勾也有些慌张了,拉着胡丹的手,紧张地说:“怎么办?怎么办?” 胡丹笑笑,他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吴小侠忽然扬声说:“方小七,在下敬你是条汉子,今天你率这么多人来,我认栽了,放胡大侠走,此事与他无关。” 方小七冷笑着说:“此事的确与他无关,只不过他既然来了,哼,昔日一剑之仇,今天也该一起算算帐了。” 吴小侠脸色一变。胡丹说:“吴庄主不必慌张,休说小小一个捕头,便是叶离群率千军万马来此,你我也可齐身而退,他们人多,都是一些废物,又有何惧,决不能在这些家伙面前丢了侠客庄主的威风。” 吴小侠精神一振,说:“好,大丈夫生有何欢,死亦何惧,与他们拼了。” 胡丹说:“对,我虽然内力全失,但是要杀这群废物,也是极易。” 说着,胡丹将面前的勾勾推到一边,手指着方小七说:“方小七,上次我敬你是条硬汉,才放过你一条性命,想不到你是个恩将仇报的人,传扬出去,你这天下总捕头只怕也得当到头了。” 方小七说:“一剑之辱,终生不忘,放心吧,不会有人传出去的。” 胡丹淡笑着说:“一剑之辱,好个一剑之辱,当年,我真是太心软了——” 方小七撒开胸前衣服,一个砚大的剑疤露了出来,他冷笑着说:“当年一剑之辱,让我每每看见这一伤疤,都让我夜不能眠,我发过毒誓日后必百倍以还。”、 胡丹说:“只怕你以后这一辈子都偿还不了。”说完,转过头在勾勾耳边说:“动手之后,你寻找机会,打开大厅的大门就行,知道吧?” 勾勾说:“我不想离开你的。” 胡丹说:“听话,只要打开大门,这百多个人根本就不算什么了。” 勾勾惊喜地说:“外面你有人?” 胡丹没说话,只是笑笑。 方小七在一边厉声说:“兄弟们,动手,杀死胡丹者,赏纹银五百两。” 吴小侠脸色一变,一掌将面前一名捕快击飞。大叫起来:“是我吴小侠的兄弟,就给我把这群狗日的捕快给全杀了。” “是。” 一声声惨叫响起,一百多名捕快一下子倒了十多名,数十名汉子飞快地扑入官兵之中,武艺倒也不俗,但是大厅里大多数的汉子都远远站开了,好象怕沾上与官兵对敌的尴尬之中去。胡丹发现那些杀官兵的人全都是一些面生的人物,个个武艺不错。下手极狠,不像吴小侠的客人,倒像是他的手下。 方小七满面杀气,喝了一声:“杀。” 说罢,身先士卒,疾向胡丹扑去,犹如一道闪电,勾勾一见胡丹不及反应,一把抱住胡丹,反手拔出胡丹胸际的剑来,挡了方小七一招,两人各退数步,勾勾都觉得手都有些麻了。 方小七自从让胡丹刺了一剑之后,倒也勤奋练武,以前他的武艺并不低,此后又苦练了二年多,此时更是厉害。 吴小侠还来不及去保护胡丹,身边已经让几十名捕快给围住了。 方小七一剑未得手,暗自吃惊,他以为只要不与吴小侠交手,对付一个失去功力的胡丹与一个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女子还不是手到擒来,那知这个小女孩居然是个高手。 勾勾一招得手,不敢停留,眼睛朝头顶望了一眼,忽然飞身纵起,轻轻一跃,带着胡丹飞上了侠客庄的大梁上。方小七还没有反应过来,身边已经没有了他们的身影。 勾勾小心地将胡丹放到大梁之上,另一手扣紧一根木头,眼睛望着下面,笑嘻嘻地说:“我忽然想到一个办法了。” 胡丹说:“什么办法?” 勾勾说:“刚才你说的意思是不是,只要我们逃出这个大厅,就会安全了,对不对?” 胡丹眼睛望着头上,笑了笑,说:“是呀,我怎么没想到。” 勾勾故意不高兴地说:“我都还没说你怎么就说出来,真笨。” 胡丹说:“听说女孩子要笨一点,才会有男孩子喜欢,你要这么聪明,难道想一辈子都不嫁人么?” 勾勾不说话了,眼睛里转来转去,脑里却在想胡丹这句话的意思。 胡丹拍拍她的小手说:“好了,别在这里玩了,带我出去。” 轰隆一声,屋顶就破了一个大洞,方小七在下面大叫着说:“快开门,开门,别让胡丹跑了。” 大门打开,胡丹与勾勾并没有走,他们手拉着手站在侠客山庄的屋檐之上,笑嘻嘻地看着从大厅里面冲出来的人群。厮杀继续进行。 方小七已经与吴小侠交上手了,捕快虽有百多人,但较之侠客庄里面的侠客,他们的人手明显不够。所以这个时候,并没有人去对付胡丹。 胡丹没有走,他们便不怕。 再说,方小七已经派遣几名手下去报官了,不用多久,大队官兵便会杀过来,只要他们可以坚持到那个时候,这里的人一个也休想跑掉。 方小七与吴小侠眨眼之间已经过了十多招。 胡丹笑迷迷地看着两人,忽然脸色一变,多了一些激动与惊奇,喃喃地说:“我真想不到她的剑法也会这么好,比她跳的舞要好看多了。” “跳舞?”勾勾皱起了眉头,胡丹在说谁呢?剑法舞得比跳舞好看?看到胡丹眼睛定定地看着吴小侠,不由有些醋意,虽然那是个男人,可是看到胡丹瞧吴小侠的眼神,她心里就不舒服,嘟着嘴说:“你在说谁?你认识他?” 这个他自然是指吴小侠。 胡丹点点头,神秘地说:“真想不出会是她,也许天下就只有我一个人认识她了。” 勾勾咬牙说:“他是谁?” 胡丹说:“她是——你知道她是谁又有什么用?知道的事太多了,不会开心的。” 这个吴小侠,居然就是一别一年多,在江南失去踪影的金如意。那个与胡丹有过一夜之缘的女人,那个在胡丹的传说中必不可少的红颜知己。 以前呆在金如意旁边,胡丹虽然知道金如意有些武艺,但从未看到她使出过,她天色国香,绝代容貌掩盖了所有的一切,再加上有边时刻有萧老大与小四爷两个一流高手做保镖,那里需要她自己动武力去处理什么事呢,只是谁能想得到万花楼最红的女人会是一个武林高手呢? 若不是让胡丹从她的眼睛里无意之中看到的那一抹熟悉的眼神,胡丹都不敢相信眼前这个风流倜傥的吴小侠会是一个名动江南的舞女。她的易容术居然如此了得。那么她来侠客庄重建,又有什么目的? 一个绝代的歌女,一时变成一个江湖上最有名的山庄的庄主,难道她一直活在江湖之中,以吴小侠与金如意的身份并存着。 胡丹不懂,但是他相信,金如意绝对不会害他的,一个肯为自己付出她所有一切的女人,又怎么可能害自己呢。 守身如玉的歌女,浩然正气的大侠。 发现侠客庄的庄主是金如意时,胡丹心中的一些疑问便不告而破,她重重建侠客庄的目的也许是想帮自己做一些事,钱财在她眼里只是一个数字,便是胡丹曾在她房间里看到的银票都是以万计数,再说她要那么多的钱财有什么用?所以她绝对不是为了钱财,至于名气,她以另一个身份现出江湖,又怎么可能是为名气。原来,她从未消失过,她只是以另一种方式默默地站在胡丹背后。 想到这里,胡丹不由叹了口气。勾勾这时说:“好象你没有一点担心,说说看,他们两人谁能取胜?” 胡丹说:“方小七的武艺的确不错,能够坐到那一个位置绝对不是偶然的。” 勾勾说:“嗯。” 胡丹说:“很快你就会看到奇迹了。” 这时,金如意明显有些败迹了,勾勾不解地说:“什么奇迹?” 胡丹看到金如意所使的武功几乎连她自己的五分之一都没有使将出来,就是这样,居然可以与方小七决战这么久,那么说她打不过方小七,就是扯谈了。 只是她为何不显现自己真实的水平呢?这个胡丹就猜测不出了。 想着金如意对自己的痴情一片,心里不由一阵感概。这天下的情爱故事,无奈之事太多了。 胡丹不由再叹了口气。 走出厅间的侠客们倒走了大半,剩下来的都是一些胡丹不认识的生面孔,想来这些人全是金如意秘密召集的手下吧,对于在侠客庄里面那些大话吹上天,整天只知混吃混喝的侠客们,胡丹在很久以前就看透了他们,让他们喝酒吹牛什么都好说,让他们卖命,他们跑得比谁都快,在这个时候,胡丹都不知道重建侠客山庄到底是好还是坏了。养一帮米虫,不能指望他们为江湖献出自己一份力,这样的侠客庄与慈善机构有什么区别。甚至比慈善机构更差,慈善机构最少可以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而侠客庄只是养了一群完全可以自己养活自己的废人。 胡丹第一次开始厌恶这个侠客庄了,他心里暗暗决定,还是找机会让孟飞来当庄主,不过侠客庄得改名了,叫侠客客栈吧。 可是胡丹想要看到的奇迹并没有出现,金如意忽然退后几步,躲开了方小七的一剑,叫着说:“住手。” 方小七微怔,但还是收起长剑,说:“怎么了?害怕了?” 金如意眼睛狠狠地望着胡丹,明显有浓浓的醋意,咬着牙说:“你不是要报一剑之辱吧,你去报吧,我不与你打了。” 方小七哈哈大笑着说:“想不到你真是个懂事之人。” 金如意说:“叫你的狗快住手,别咬伤我的朋友。” 方小七脸又变了,但还是说:“兄弟们住手。” 金如意再白了一眼胡丹,似乎想咬他一口,手一挥,说:“兄弟们,走了,咱们入屋喝酒去。” 两边人手此时已经停战,地下两方都有人伤亡,侠客庄的人走得很快,刹那间,连同地下他们人的伤者全都给抬入大厅去了,紧接着,大厅的大门又紧紧关上了。 第二十四章 叶败的神话(2) 胡丹张大了嘴,吃惊地说不出话来。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做男人不能太得意,尤其不能在一个女人面前与另一个女人太暧昧,女人,她有个名字叫善变。 金如意恨恨地带着她的人飞快地回到大厅里去了。好象当胡丹不存在一般,当然,她等一会还得与方小七的人拼命,只不过现在还没到时候,她等待着方小七去教训胡丹,让胡丹知道得罪一个女人的后果。 好好的你没有武功也就罢了,好好的有个女孩子喜欢你也就算了,可你总不要在另一个喜欢你的女人面前与这个女孩子手牵着手,谈笑风生地看着喜欢你的女人为你在拼命。 世事就是这样无常,前一刻还十分担心你的人,这时候却恨不得别人一巴掌打你的昏头。 方小七握着剑柄,轻轻一纵,人就上了屋顶。 勾勾有些慌张了,方小七虽然她并没有放在眼里,可是她身边有一个不说别人刺一侠怎么样,就是从这么高的屋顶上摔下去也有可能重伤的人,她怎能不慌张。 “别过来。” 方小七像看到已经落入自己手里的两只小兔子,狞笑着说:“胡丹,你认命吧,这一次没有人能够帮到你了。” 胡丹忽然大叫起来:“小子,你再不出来,我可要骂你了。” 方小七与勾勾同时一怔,都以为胡丹疯了。 胡丹没有疯,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屋顶上忽然多了一个人。 叶败。 叶败已经不是在疯丐那里遇到的那个叶败了,每人一生之中都有许多变化,几天不见,叶败好象变得太多。 变得最快的是,他身上已经没有剑。 叶败以前身上便是没有衣服,也不可能少一柄剑。 叶败是剑手,若没有剑,他怎么杀人。 方小七一看到叶败,眉头现出了一丝黑线,几乎就想翻身跳下去,去到一个永远不要见到这个人的地方。 他承认,他很害怕叶败。 叶败不是胡丹,胡丹不胡乱杀人,但是认识叶败的人都知道,叶败杀人是不需要理由的,而且他的剑法太可怕,别人中剑死亡时,脸上还都带着开心的笑容。 感觉不到死亡,便死在对方手里,你可以想像这样的剑手有多可怕。这样的人才最可怕。 叶败望着方小七,一脸不解,说:“你怎么还不跑?” 方小七是想跑,可是屋顶下面站着近百个一向敬他如神的兄弟,他怎么好意思跑掉,所以他只好咬着牙根,说:“我为什么要跑?” 叶败比他还奇怪,说:“难道你已经知道了我是个神话。” 叶败的话大多数是别人很难听得懂的,胡丹习惯了,倒没有什么,别的人听到都是一脑子迷糊。 方小七说:“什么?什么神话?” 叶败大声说:“说你笨你还真笨,当然是叶败的神话。” 方小七被骂糊涂了。 你说的话乱七八糟的,我听不懂,你居然说我笨,好,我忍,谁让你武艺好呢。 有的时候,打得赢才是老大。 叶败一本正经地说:“就打个比方,我让你先跑,我再去追你,但是我手脚都不动,也可以追上你。” 方小七自然没听懂,除了他之外,胡丹也是一头迷糊。别的人更不用说了。 叶败得意洋洋,大笑着说:“老子练成了天下第一的绝技,简直是古往今来天下的第一人了。”顿了一会,接着说:“做人做到我这个份上,你想不牛皮都不行啊。” 众人想笑,却笑不出。 在叶败的面前,很少有人敢笑出声来。除了胡丹之外。 胡丹笑着说:“你真的学会了?” 叶败说:“那是当然。” 胡丹其实是想到了不久以前与叶败无意之间的一次聊天,叶败说他想学一种让天下英雄都佩服的武艺,胡丹问他是什么,叶败只说不知道,此时胡丹见他脸色得意忘形,料他肯定学会了一种很让人惊奇的武艺,不由有些好奇,要知叶败见广识多,能够让他得意的东西并不多,如果他真的学会了一种武艺,那这种武艺定不是俗品。 方小七下不了台阶了,冷笑着说:“别人怕你叶败,我方小七却不怕,拔你的剑,我陪你过几招。” 叶败冷眼望他一眼,说:“你不怕么?那你的脚怎么有些颤抖?” 方小七的腿脚的确有些发抖,叶败的杀招天下都排得上号的,与他为敌,说不怕是假的。方小七看了看自己的腿部,咬着牙说:“妈的,大不了一死,老子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快拔你的剑。” 叶败瞪眼说:“你瞎了狗眼,老子身上那有藏剑的地方。” 他身上就穿一件单衣,休说藏一柄剑,便是藏上一绽纹银都会容易让人看出,那有藏剑的地方。 方小七仔细看了一阵,才说:“那你到底想干什么?” 叶败说:“老子只是想告诉你,老子不用剑也一样可以干掉你。”方小七真生气了,他未入府门之前便是一代枭雄,岂可受此侮辱,手中剑一挺,冷笑着说:“老子不要你让,老子就与你决斗,你要是不出剑,休怪我手中剑无情。” 剑出,夹杂着一股雄厚的内力,猛朝着叶败冲了过去。 方小七真是拼命了。 勾勾不由为叶败担心了。 其实只是在为胡丹担心,若这叶败受伤或者死去,那么她一时真的想不出什么办法来保护好胡丹了。 方小七的剑法本就不弱。 这一次又抱着必死之心的拼命,这样的人,是绝不好惹的。 只是方小七的剑才刺出一半,他的胸口像是被针刺了一下,不知从何处飞来一柄飞刀,生生地钉在他的胸口处,他大吃一惊,一手打掉飞刀,身体一晃,发疯似的躲到一边。 居然在他防备的时候中了一刀,这样的事他从来没有遇到过。 若这一飞刀不是刺在他胸口,而刺向他的咽喉,那他不是完了。 叶败哈哈大笑,屁-股向右一摆,肉眼可见的一柄飞刀自他腰间急射而出,快如闪电。 只听得方小七哇的一声,飞刀猛地刺入了他的左腿之上,砰的一声,跪倒在地。 第二柄飞刀却迎面击来。 方小七见这柄飞刀来势汹汹,手使剑往上一架,飞刀正击在剑柄之上,他只觉得手臂一麻,长剑咣地从手是跌落,掉在屋顶之上。 接着又是一柄飞刀激射而近,刺入他的右腕之上,他忙用左手去拔,左手忽然一疼,又一柄飞刀刺穿了他的手掌心,只痛得方小七哇哇大叫,所有的人全都看呆了,天下居然有这样的飞刀。 更让人惊奇的还在后头,只见叶败居然跳起了万花楼的求欢舞来,手一轻挥,明明手上无物的左手忽然击出了一柄飞刀,这一刀正击往方小七的眉心,方小七大吃一惊,想闪避却那里来得及,心想这下完了,那知后一柄飞刀却是最快,啪的一声,两柄飞刀就在方小七的眼皮之下撞在一起,一齐啪地落地。 大厅之内的金如意与众侠客听得外面惊叫声,觉得奇怪,一齐走了出来,只看了一眼,就全都站在那里发呆了。 胡丹哈哈大笑,击掌说:“这真是个疯子。” 勾勾极为认同:“是个疯子。” 胡丹站起身来,笑着说:“好了,叶败。” 叶败哦了一声,停了下来,方小七的身上又多了几柄飞刀,幸好叶败是存心试刀,并未想着杀人,不然十个方小七早就没命了,方小七长吁了口气,觉得股下一阵清凉,他尿湿了裤子。 大家都看到叶败源源不断地发射出飞刀,不知道他身上到底有多少柄飞刀,叶败似乎还未尽意,他盯着胡丹说:“你叫我做什么?” 胡丹说:“好功夫。” 叶败眼睛一亮,说:“你佩服我?” 胡丹说:“你这么厉害,我不佩服你都不行了。” 方小七终于走了,他来的时候不慢,走的时候很快,他知道,如果他还要好好地活着,这个仇他只能吞下去了,这就是江湖。 对手强大得你都害怕,如果你没有机遇不能杀死敌手,还想好好地活着,你只有忍气吞声地活下去。 方小七已经再没有信心去对付胡丹了,虽然知道他也许有可能将胡丹杀死,可是胡丹一死之后,他也许活不了几天就会跟着去。他现在生活得很好,一年数千两纹银的俸银与数不清的黑礼已经让他将生命看得极重。与人拼命的事,还是让别人去做吧。 后面赶到的大队官兵也让方小七唤回去了,他很清楚,便是将侠客山庄毁了,将胡丹叶败等人全给杀了,也保不了他的荣华富贵。所以他做了一次聪明人。 这次他的确做了一次聪明人,方小七一走不久,丐帮的大队弟子率队而来,几乎将侠客庄附近的街道堆满,姜如尘亲自下的死命令,如果谁敢对丐帮小公主无礼,不论是谁,一个字,杀。 方小七走后,丐帮的几大堂主进入侠客庄,听从吩咐,胡丹对好象很不好意思站在一边的侠客山庄庄主吴小侠,也主就是假扮成吴小侠的金如意说:“马上发出武林贴,传告天下有志英雄,说八月中秋之日,在侠客山庄聚会,商议如何对付鬼城之事,并有大量寂寞老人的武林秘笈相赠有缘人。” 片刻之间,江湖轰动了。 侠客庄本来就是江湖有名的大庄,虽然被毁过一次,原先的孟庄主叛国投敌,但并不能抹杀江湖人对侠客山庄的厚爱,况且还有寂寞老人的秘笈,那可是无价之宝,不说真假,单凭寂寞老人四个字都足够让天下人疯狂了。(也许有读者不是很明白,寂寞老人本是胡酒的师父,此人在《七柄红粉刀》里有描写。是个亦正亦邪的人物,鬼城之约是由他而起的。) 第二十五章 叶败的神话(3) 这一天,胡丹正和金如意两人在厅间回忆以前的一些往事,门外传来庄丁说:“禀胡大侠,外面有人求见。” 胡丹说:“有请。” 来人是一名中年汉子,满脸胡须,递过一张纸,胡丹只看了一眼,脸色有些变了,抬起头看来人时,脸上有了一丝温暖的笑意,他转过头去看着金如意,说:“吴庄主,失陪一下。” 金如意正与胡丹聊得开心,对打扰他们的客人很不高兴,但胡丹要做的事,她还是不敢去过问的,所以她点点头。 两人来到后花园,站在荒草凄凄的坟墓之前,胡丹一手抓着来人的胳膊,惊喜地说:“你终于来了。” 那张纸上只有两个字:孟飞。 来人就是孟飞,当年侠客山庄的孟庄主,天下第一流氓的孟飞。 孟飞笑着说:“胡兄弟召开武林聚会,那能少得了我流氓孟飞。” 胡丹说:“你来的正好,我正打算派人四处去寻找你呢。” 孟飞说:“胡兄到底要做什么天大的好事呢?” 胡丹说:“此事说来话长,不是一时可以说得清楚的。” 孟飞有些黯然说:“只是我——” 胡丹说:“我知道你受了大委曲,但是我现在还不想帮你,这件事完成之前,你还得忍上一段时间。” 孟飞说:“这段日子过的都是鬼一般的日子——” 胡丹说:“实不相瞒,这次召开武林聚会的目的,主要不是如何对付鬼城,而是要除去中原武林中最后一股邪恶势力。” 孟飞精神一振,说:“这些人是什么人?” 胡丹说:“据我所知,这群人应该是以小四爷为首的。” 孟飞失声说:“小四爷?难道是江南那个胡兄你的好友小四爷?” 胡丹说:“ 不错。” 孟飞沉默片刻,说:“此人名声很不错——不过,胡兄说他是坏人,他就是坏人,你就是指马为鹿,我也会以你马首是瞻。” 胡丹哈哈大笑,说:“我不会指马为——”忽然厉声说:“是谁?” “好个毒计,”一个冷冷的声音从丈外的树后传来,赫然是潘长天。 “鬼王。”胡丹与孟飞齐是一惊。 鬼王冷笑着说:“就凭你一个废人,现在还想与我为敌,真是天大笑话。” 胡丹说:“废人怎么了,废人也可以与你拼上一拼。” 孟飞猛地拔出长枪,站在胡丹的面前,一字字地说:“我不许你伤害胡丹。” 鬼王说:“为什么?” 孟飞说:“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唯一的一个好朋友。” 鬼王厉声说:“为了一个狐朋狗友,你也要与我公开为敌。” 孟飞竟然点头说:“是,因为我的朋友已经并不多,胡丹是我最珍贵的一个朋友。你可以杀我,但我活着,就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 鬼王冷笑着说:“蠢材,你知道不知道,我就只有芊儿一个女儿,百年过后,鬼城所有的财富都是你的,你竟然为了一个外人——” 孟飞打断他的话说:“一个人活在世上,若是连自己的朋友的生死都不愿意帮助的话,这个人活在世上还有什么意义?” 鬼王静了一下,望着胡丹说:“如此说来,寂寞老人的武林秘笈之事只是虚无之物?” 胡丹轻笑着说:“信则有,不信则无,但江湖之人都是些热血之人,岂可错过如此一个千载难逢的武林盛会。” 鬼王说:“那么你手中一定有寂寞老人遗留下来的武功秘笈?” 胡丹说:“是有,也许真是可要你性命的秘笈。” 鬼王哈哈大笑着说:“那是最好,我倒可让你活下来,让你好好完成这件壮举,我倒要看看,这次是什么人物出使鬼城。” 胡丹说:“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鬼王大笑中身体一闪,人已消失在空地里一般,胡丹似乎在深思,孟飞叹了口气,胡丹却忽然对他说:“无论你用什么手段,一定要去将疯丐也引出江湖来,无论什么手段。” 孟飞怔住,胡丹又重说了一遍,孟飞望着胡丹好一阵,才缓缓点点头。 江北一带的数十名枭雄聚集一地,金银财宝堆积如山,这一年收成太好了,先不说垄断的私盐与烟土,单单就天旱一项,就让这些人大发一笔横财。从风和日丽的南方低价收购粮食,在北方以十倍价钱售出,几乎将整个地区的人搜集一空。数银票都数到手痛,完全都没有时间去理会路边倒满的饿死者的尸体。 眼看灾难已经过去,钱财也搜集得差不多了,于是,数十名枭雄聚集到黄河一边的一个豪华的山庄里,商议这年的分成。 议事还刚开始,门口又来了一座软轿,一行十来个绝色少女,随着一名中年女人,缓缓地来到了山庄的门口。 她们没有请贴,当然被挡在门外,势利的庄丁看得那些少女眼都花了,色迷迷地说:“你们是谁请过来的?没有请贴是不能进去的。” “侠义帮。” “侠义帮,没听说过,今天聚会之人都是些江湖上有名有望的人物,哥哥虽然很想放你们进去,可是你没有请帖,我也很为难。” “我们一定要进去。” “那除非你们不要命了。” “我们都很珍惜生命,我们向来是要别人的生命。” 于是,一柄剑,一柄寻寻常常的剑刺入了这个山庄里最有名的龙头老大,也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江北大侠的胸口。这个号称是打遍江北无敌手的龙头老大在一名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小女孩手里,连一招都没有走过,就倒地身亡了。 仅仅一招。 没有人敢相信,偏偏却是真的,于是,上千万的银票,无价的珍稀珠石,就在数百人的眼睛下面让几名少女抬走了。有数十个眼红的人不服,冲了过去,于是,地下再一次多了几十具尸体。 就这样,侠义帮一夜之间轰动大江南北。 这个帮只有十二个人,十二个人全是女人,刺死江北大侠的这个人是侠义帮的叶护法,年龄为众女之中最大的一位,身总穿着一件淡黄色的衣服,衣服上锈上几片鲜红的枫叶。侠义帮帮主没有人见过,传说中是一名绝色的少女,脸上披着面纱。 “请留步。” 江南江家庄与鹰帮正在召开紧急议会,却忽然听到门外传来几声惨叫之声,接着江家庄已经残了一只手臂的江羽立即听得出是他师弟江良的声音,江良不但声音特别,武艺也不差,无论让他做什么事他都能做得很妥当,江羽今天就让他站在门口,下令不准任何人进来,就连一只蚊子也不能放进去。 门外接着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为什么我不能进去?” 江良说:“庄主吩咐,今天不会客,任何人不能进去。” 那个女人的声音:“任何人都不能进去么?” 江良说:“任何人。” 那个女人说:“任何人都不能进去,我叶护法却是可以进去的。” 江良说:“谁也不能例外。” 江羽想笑,不止他想笑,里面已经有几个人都笑了起来,黄老四手抓紧茶杯,心里暗想着今天真是个有意思的日子,居然有女人来江家庄闹事。江良却没有笑,他接着说:“这里面是鹰帮帮主与江庄主在商议大事,不适合你们进去,你打伤我们的人,我可以当做没看见,你们请回吧。” 那个女人说:“若是我们一定要进去呢?”江良说:“江家庄是江湖上很懂礼数的名家,但并不表示我们会惧怕别人的挑衅。” 那个女人说:“那好。” 一柄剑。一剑就刺入了江良的胸口,这江南四庄中年轻一辈里有些名气的高手竟然在一个照面之下让人一剑穿心。 仅是一招。 没有人敢相信,江羽第一个冲出了庄外,门外的几名师兄师弟已经吓呆了,脸色苍白,江良倒在血泊之中,一个女人,一个中年女人就站在大厅之内,手握着一柄剑,剑尖上正有鲜血不时往下滴落。她穿着一件淡黄色衣服,衣服上锈着几鲜红的枫叶。 在庄外,还有几名持剑而立的少女,一字排开站在一台软轿的旁边。 看着倒在地下的江良,江羽几乎不相信这是真的,这时尾随而至的黄老四等人全出来了,都望着这个中年女人。 江羽觉得手有些颤抖,说:“你为什么要杀江良?你为什么要杀我的人?” 那女人说:“我不知道江良是谁,我只要你知道一件事。” 江羽自万花楼让陆小丹砍掉一只手后,为人低调了许多,这时脸色不变地说:“什么事?” 那女人说:“从今之后,江家庄鹰帮之人,一见枫叶令如见帮主,无论吩咐你们做什么事,都一定照办,就这么一点小事。” 好大的口气,江羽与黄老四气乐了,一个女人居然要让一个大帮与一个几百年的名庄听她们的吩咐做事,江羽咬牙说:“帮主?什么帮主?谁是帮主?” 那女人说:“侠义帮帮主。”说着举起一块玉质令牌,是一块雕成一片枫叶模样的令牌,小巧玲珑,颜色鲜艳夺目。她接着说:“这就是枫叶令。” 黄老四冷笑着说:“就凭你一个人就想号令鹰帮,未免太不将鹰帮放在眼里了吧?” 那女人说:“只须一个人就足够了。” 黄老四说:“你到底是什么?” 那女人说:“我是叶护法。” 黄老四说:“足下一个人敢在江南四大名庄之一的江家庄里面说出这样一句话来,你想没有想过,我们岂会同意。” 那女人说:“另外还有一条路,不从者死。” 黄老四大怒,说:“我来向叶护法请教。” 叶护法说:“请。” 黄老四紧握着剑柄,这柄剑已经跟随他三十五年多了,为他除去了不知多少敌对势力,他相信这柄剑绝对不会给他带来耻辱。 黄老四倒不敢拖大,先下手为强,这是死的江湖经验。黄老四相信他这一剑绝对足够要了这个一眼看上去很平凡的女人的命。 众人也有些相信了。 却在眨眼之间,鲜血扬起,一个人往后急射而出,摔倒在地,赫然竟是黄老四, 同样只有一招。 一招便已致命。一招便要了黄老四的性命。 众人呆了,一阵凉意从脚底升起,直透脑门,无数的人目光之中,眼睁睁地看着这名女杀手逐渐远去。 叶护法在江家庄的门外上了马,冷冷地笑了一声,她要做的事终于完成了一些,她知道,侠义帮这三个字很快就要出大名了,想不出名都不成啊。 忽如一夜春风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大江南北,关内关外,没有人不知道有一个侠义帮了。 第二十六章 第一剑侠之死(1) 胡丹正在侠客山庄饮酒之时,冷风吹来了。 冷风吹带着一柄刀,一个人来了。 胡丹饮尽一杯酒,一眼看见挟刀而至的冷风吹,不由一笑,说:“冷兄大驾光临,真是失敬了。” 冷风吹说:“胡丹。” 胡丹给自己倒上一杯酒,说:“我在。” 冷风吹说:“侠义帮之事,你可曾听说过?” 胡丹说:“这等天下大事,我岂能不耳闻。” 冷风吹犹豫片刻,说:“萧大少可来找过你?” 胡丹说:“没有啊。” 冷风吹皱眉说:“难道他失手了?” 胡丹说:“失手?萧大少找我有何事么?” 冷风吹没有回答他这一句话,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你还能喝酒?” 胡丹说:“当然,大丈夫不能一日无酒。” 冷风吹说:“能否出剑。” 胡丹怔了一下,说:“我身为一名剑客,当可出剑。” 胡丹料想冷风吹可能遇上了一个真正的对手,也许这个人是他一个人对付不了的对手,所以他才会来找自己。胡丹没有料错,冷风吹接着说:“那好,带上你的剑,叫上叶败,我带你们去看一处风景,天下最绝妙的风景。” 风景。绝妙的风景。 在杀手眼里,风景,绝妙的风景岂不就是遇上了他最想杀掉的仇人,只有看到自己最恨的仇人流血的时候,那才是他们以为最美丽的风景。胡丹心里有些担心,握紧了剑柄。叶败早就等待在门口了,叶败对于有人可杀的事从来都不想错过。 金如意还是一身男装,其实除了胡丹之外,没有一个人知道她是女扮男装,并且是江南一家青楼最红的一个女人。她此时站在门口,望着冷风吹,以及他身后的叶败,又看到胡丹也走了出来,她笑了笑,挡住了胡丹。 她是个心很细的女孩子,她一眼可以看出许多事。 胡丹此时的犹豫的表情让她很不放心。 胡丹看到了她,脸上犹豫的表情一扫而空,露出了笑容,笑着拍拍她的肩膀,说:“等我回来。”他刚想从金如意身边走过去,却让她一手抓住了,金如意说:“你要去做什么?” 胡丹一怔,便见冷风吹回过头来,目光如刀般射向金如意,金如意觉得浑身一颤,这浓郁的杀气她是生平未遇到过,冷风吹盯着她,说:“你是何人?” 胡丹笑着说:“她便是侠客山庄的庄主。吴小侠。”冷风吹冷冷地说:“他便是吴小侠?” 胡丹点头说:“你们认识一下,这位是冷风吹。” 金如意胸膛一挺,说:“冷风吹,你带胡丹去何方?” 冷风吹说:“杀人与看杀人的地方。” 金如意咬牙说:“好,我也要去。” 冷风吹说:“你为何要女扮男装?” 金如意呆了,胡丹也有些哑然。 冷风吹却看向了远方,淡淡地说:“带上你的刀。” 金如意说:“我使剑。” 冷风吹冰冷的脸孔上才露出一丝放松,说:“好,走吧。” 几个人刚走出大厅门口,门外传来一个战战兢兢的声音:“庄主,侠义帮客人来访。” 众人明显地愣住了,冷风吹说:“我正想去拜访她们,她们来的正是时候。” 十二个人。 仅仅十二个人。 十二个女人,一抬花轿,十匹快马拉的轿子。 轿里面隐隐约约可看到一个人的影子,影子很是诱人,却不知道年龄有多大,是谁家的小妹。 江湖上早已转遍的,赫赫有名的叶护法站在众女人的最前面,脸色平淡,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一柄无光泽的剑摆在她身前,她身后十名绝代的少女团团将华贵的软轿围住。 不用去怀疑,这轿里面便是侠义帮帮主。 除了步出江湖才一个多月的侠义帮帮主之外,天下谁敢在侠客山庄摆如此大的场面。 冷风吹向前走了几步,说:“你们可是侠义帮?” 没有人理他,甚至都没有谁去看他一眼。 叶护法眼睛望着金如意,手也准确无误地指着他,说:“你是不是侠客山庄的庄主?” 金如意向前走了两步,与胡丹肩膀相碰,说:“我便是。” 叶护法手一翻,再露出来时,手里已经多了一块鲜红的枫叶令牌,只听她冷冷地说:“这是枫叶令,顺我者生,逆我者亡。” 金如意看了一眼胡丹,胡丹忽然走了上去,在叶护法面前站定,拱手说:“前辈莫非就是近月之内名扬天下的叶大护法。” 叶护法点头说:“是我。” 胡丹说:“二十多年前,有一名无缺宫的神秘使者大败天下英雄,所向无敌,先人已逝,前辈难道还想步先人的后尘?” 叶护法说:“本帮对天下争雄之事毫无兴趣,只是近日内传出无缺丹现出江湖,本帮志在必得,侠客庄人多势众,若是知晓无缺丹下落,速速上报便行,违者杀无赦。” 胡丹笑笑说:“好大的口气。” 叶护法说:“这句话我在这一个多月里听无数遍了,可是我还活着。” 却忽然听到轿中之人缓缓地说:“阁下可就是七浪子之一的胡丹胡少侠?” 胡丹说:“侠不敢当,在下胡丹。” 轿中人说:“传闻胡少侠剑法天下一绝,为人心高气傲,想必是不会听令于本帮号令了?” 胡丹说:“恕难从命。” 轿中人冷声说:“违我者亡,杀了七浪子之一的人物应该算得上一件趣事。”她仿佛说着与自己不相干的事情一般,接着说:“叶护法。” 叶护法说:“在。” 轿中人说:“胡丹的剑法不错,你去陪他玩玩。” 叶护法说:“是。”她身体一闪,人已到了地面,拔出剑来,对着胡丹说:“拔剑吧。” 叶败忽然从胡丹身后冲了出来,叫着说:“且慢。” 叶护法瞧了他一眼,一脸的不屑之色,说:“你又是何人?” 叶败说:“我不是人,我是飞刀。” 说话之后,全身丝毫不见动,一柄飞闪电般从他胸口射出,不过不是攻向叶护法,而是直接攻向软轿。叶护法脸色一变,手一挥,一道光芒飞出,咣的声响,飞刀让一剑击落。 叶败大怒,不知动了什么地方,又是一柄飞刀攻出,这柄飞刀更快,却是攻向叶护法。 叶护法冷冷一笑,左手往前一探,飞刀就不见了,她伸出手来,急射而出的飞刀安静地躺在她的手掌心里。这时,第三柄飞刀又攻了过来。 第四柄,第五柄—— 一连十多柄飞刀一把接着一把,竟一线飞出。 金如意不由想拍手叫好,却见叶护法冷斥一声,手中长侠往前一刺。 又是一道眩目的剑光。 一连串的飞刀竟然一柄柄击在长侠的剑面之上,咣咣之声响之不绝,一齐落入地下。 叶败呆了。 他想不到天下会有这般可怕的剑法。 他呆了,冷风吹却没有发呆,冷风吹手紧握着刀柄,迎了上去。 叶护法将最后一柄飞刀击落,眼睛才望向冷风吹,说:“你又是谁?” 冷风吹说:“我不是谁,我是一柄刀。” 刀。 一柄随时要命的刀。这无疑是江湖之上最可怕的刀之一。 刀光一闪。 好快的一刀,杀人绝对不须第二刀的刀法。 这一刀击出,满天的阳光似乎暗淡了,可是在这一刀出现的时候,叶护法却不见了,她已经看出了这一刀的威力,不敢轻易去碰撞,闪身而退,她的轻功精妙,显是对付这一招最好不过的方法。 刀光一散,叶护法整个人扑了上来,一连挥出几招精湛的剑招,刹那之间,便将冷风吹连连后退,冷风吹临战多年,如此狼狈的时刻,他还是第一次遇到。 剑光终于散了,没有鲜血,胡丹不由松了口气,叶护法的剑已经入鞘,她多看了一眼冷风吹,说:“我不想杀你,天下有你这样刀法的人不多了。” 就在侠义帮到来之时,勾勾从里面听到消息,匆忙赶到,却只看到了最后叶护法出剑的一段,她看了之后,陷入了沉思,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侠义帮的人走了,该走的人会走的。 胡丹瘫软在木椅上,只是喝酒。 经过这一战之后,叶护法大败叶败与冷风吹之后,他们好象都没有心思出去看什么绝妙的风景了。 冷风吹满脸铁青,也坐在另一张椅子上,不停地抚摸着手中的刀锋。 叶败一脸沮丧,站在一旁,人仿佛老了十岁。 勾勾好象下了个什么决心一般,对胡丹说:“这是失传多年的心魔剑法。” 胡丹眼睛一亮,说:“你认识这种剑法?” 勾勾说:“我听爷爷说过。” 胡丹失声说:“疯丐?” 勾勾说:“我爷爷说过这种心魔剑法很难习成,一旦练成,剑法就可无敌于天下。” 胡丹说:“有没有办法破解这种剑法?” 勾勾有些迟疑不决,说:“这——” 胡丹追问:“有没有?” 勾勾等了好一会儿才说:“我爷爷说,只有一种办法?” 胡丹忙说:“什么办法?快说来听听。” 勾勾说:“花神之花。” 胡丹说:“花神之花?什么叫花神之花?” 勾勾说:“这是一种很奇怪的花种,其实它有个俗名叫做七叶一朵花,不过不是寻常的那种可做中药的七叶一朵花,但它确实是七片叶子,还有一朵花,这种花是剧毒之物。” 胡丹说:“剧毒之花?用这种花怎么打败心魔剑法?” 勾勾说:“我爷爷说,对付一些武艺比较高的人,与其用苦力去打败他,不如用花神之花。” 胡丹假装不轻意地说:“你爷爷有这种花么?” 勾勾眉头一皱,说:“这个——这个我也不知道。” 叶败跳了起来,叫着说:“那还等什么,我们去问问疯丐不就行了。” 胡丹眼睛望着叶败,里面有一丝笑容,说:“疯丐远在湖广一带,现在那有时间过去找他。” 勾勾却说:“我爷爷前不久也到了洛阳。” 胡丹惊喜地说:“他现在在那里?” 勾勾说:“我带你们去找他吧。”说完这句话后,又看着胡丹说:“算了,我只带你一个人去,别的人谁都不许去。” 胡丹有些迟疑地看了看冷风吹,又看了看叶败,点点头。 第二十七章 第一剑侠之死(2) 这是一个靠近城郊的小客栈,里面最多估计可以装下二十个旅客留宿。这种地方,一般是落难公子或者输光内-裤的赌棍才愿意去住的地方。 丐帮虽说多数为货真价实的乞丐,可是毕竟有数千万人的江湖第一大帮,前丐帮帮主居然住在这种地方,真是让人连想也不敢去想的。洛阳城里这样的小客栈多如牛毛,真没有想到疯丐会藏在这里。 疯丐正和里面扫地的小老头说着笑,一看到胡丹,立即转过头去,假装没发现他,但眼睛的余光看到胡丹笑眯眯地朝自己走来,情知被发现了,转身就跑,勾勾连忙小跑着追上去,拉着他的衣袖,说:“爷爷,胡丹有事想请你帮忙。” 疯丐拼命挣扎,却没有挣脱,连声说:“叫他滚,快叫他滚。” 胡丹当然不会滚,他也拉着疯丐的衣服,说:“前辈,这次你无论如何也得帮个忙,给我一朵花神之花。” 疯丐听了这句话后,脸色变了,转过头来,一脸地平静,眼神却可怕得惊人,他死盯着胡丹,冷冷地说:“什么是花神之花?” 勾勾柔声说:“那一次你不是跟我说过有这种花么,爷爷,你就给胡丹一点吧。” 疯丐眼睛转了几圈,脸上又恢复了原状,说:“死丫头,那是爷爷骗你的,天下那有那样的花,你个死丫头,整天跟着臭男人胡混,快跟我回去。” 勾勾好象发现自己做错了什么似的,低下了头说:“我只是想帮帮胡丹——” 胡丹说:“是呀,你一定要帮这个忙,心魔剑法出世了。” 疯丐一听心魔剑法四个字,全身一颤,眼睛里竟然射出了一丝恐怖感,盯着胡丹说:“什么?” 胡丹说:“最近江湖上出现了一个侠义帮,其中一个人的剑法奇怪,连冷风吹叶败等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疯丐叹了口气,说:“冷风吹与叶败算什么东西,心魔剑一出,天下能够做这种剑法的对手的人用手指头都数得过来。” 胡丹说:“这心魔剑法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如此可怕?” 疯丐说:“心魔剑法源于西域鬼城,当年寂寞老人与秦无敌的师父就曾居住在鬼城,他将一种剑法化解开来,制出一正一邪两种剑法,传与他的两个徒弟,日后便是寂寞老人与秦无敌两人,而那种剑法,便是心魔剑法。但这一切只是传说,至于有没有心魔剑法,或者寂寞老人与秦无敌所学的剑法是不是由心魔剑法而化解出来的,都没有人知道,只是听说当年寂寞老人与秦无敌的师父死后,他将心魔剑法埋在一个沙洞里,十年之后,有一个商人遇上了风暴,发现了这秘笈,练习而成,生出一时轰动,后人才得知心魔剑法的来历,但不久后,这人中了巨毒,不知死于何方,这心魔剑法终成绝传。” 胡丹说:“听勾勾姑娘说前辈有花神之花之灵药,可以对付得了这心魔剑法。” 疯丐笑着说:“说实话的,我也很想找到花神之花,但是我找了几十年,却没能找到。” 胡丹说:“是吧?其实对于花神之花的这个称号我还是今天听勾勾姑娘提到才知道的,它以前有个俗称叫做七叶一朵花,我却听到过好多次,十年前,君山坡上,千余人无缘无故地死去,后来经过调查,就是死于此花之中,难道前辈从来没有听说过么?” 疯丐说:“这件事倒也听到过。” 他像是完全变了个人似的,从开始的疯癫到现在的严肃。不知他心里在想些什么,胡丹也好象没什么心思再与他聊天了,行了一礼,说:“既然如此,那晚辈就告辞了。” 疯丐对他挥挥手,抓着窗台边的一个水杯,手有些颤抖。 胡丹走出这个小客栈。 勾勾没有跟着他出来,显然是对胡丹的逼问很不开心,因为胡丹这次来的目的根本就不像是来求花神之花的,倒像是来抓坏人的。 这种感觉让勾勾很不舒服。 胡丹在客栈外面走了一小圈,忽然又钻了进来,路上遇到了正打开水归来的勾勾,勾勾哼了一声,没有理他,转身走入了她爷爷住的房间里。胡丹也跟着她走了进去,房间里面,疯丐正坐在窗户下面,静静地看着外面的阳光。 胡丹笑嘻嘻地拔出腰剑,笑嘻嘻地堵在门口,笑嘻嘻地说:“疯丐,好久不见了。” 勾勾闪电般回头,怀疑胡丹这人疯了。 明明刚才离开,为何会说好久不见呢。 疯丐忽然从窗户边上跳了起来,像屁-股上着火一般跳了起来,窗户外面一柄刀直砍而下。 雪亮的刀。 一身白衣胜雪的冷风吹。 冷风吹有些不开心,他并不喜欢从别人的窗户进入别人的房间,他是个光明正大走进别人房间的人。 尤其是要杀人的时候。 墙壁忽然多了一个洞,就是让人撞出了一个洞来,好象墙壁的砖块没有他的身体坚硬一般,硬撞过来。 这人是叶败。 叶败很开心,因为他又一次证明自己的身体确实比墙壁要结实,所以墙壁被他撞坏了,而他却没有事。其实最让他开心的是,他又能畅意地杀人了,而且是胡丹吩咐的,他相信胡丹这个人,胡丹叫他杀的人都该死。 叶败看着吓了一大跳的疯丐,得意地说:“今天的阳光明媚,的确是个杀人的好日子。” 勾勾吃惊地望着冷风吹,又望向叶败,最后看向胡丹,她一下子如坠入了冰窖,心一下子凉透了,她居然让她最信任的人给出卖了。她一生之中还从来没有谁敢这样对待过她,她也一直很讨厌这种被欺骗的感觉,她盯着胡丹,目光似乎飘出了火光:“胡丹,你们想做什么?” 胡丹没有回答她,没有给她答案,胡丹对着疯丐说:“恩有恩报,仇有仇报,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疯丐,所有的事应该了结了。” 冷风吹委曲地从窗户外面钻了进来,一步步地走向疯丐,轻弹着手中的刀锋,宝刀发射着眩目的光彩。 外面万马奔腾,金如意与化装成中年人的孟飞率领了数百名来自侠客山庄的兄弟,将这个小客栈里里外外围了三圈。 疯丐跳了起来,一头撞在屋檐上,落在地上时,只发出一声短暂的惨叫,人便倒了下去,胡丹冲上前一步,一手抓住疯丐的头发,往上一提,满头白发竟然掉了,疯丐居然是个光头。胡丹吃了一惊,所有的人都吃了一惊。 这那里是疯丐,这只是守着这个破客栈几十年的老掌柜。 老掌柜早已死去了,他嘴里有一粒毒药,他像是时刻准备着死亡,他的脸上甚至还露出一丝欣然的笑容。 他虽然死了,可是却让另一个人替他活下去,他肯定觉得,他一生没有白活。 胡丹缓缓地说:“我们还是中计了。” 疯丐既然已经走了,现在再想找到他,只怕已经没有可能了。 看来任何完美无缺的计划都不完整。 胡丹让孟飞骗疯丐来洛阳,然后与冷风吹等人做戏,让勾勾主动地带自己来寻找疯丐,然后再让所有的人慢慢地追过来,谁知道,就在胡丹外出片刻的时间,疯丐就将勾勾打发出房间去找开水,然后将另一个人化装成他的模样,他自己,却离开了。 所以,胡丹刚进来的时候,遇到的那个人的确是疯丐,疯丐的模样是很难假扮而成的。如果他们一过来的时候,就让所有的人都追杀过来,疯丐肯定逃不掉,只是胡丹想让计划更完美一些,所以他才多准备了一些时间,而在这短暂的时间里,疯丐竟然金蝉脱壳,不知不觉地离开了。 勾勾满脸是泪水,她忍受不了别人对她的欺骗,女孩子就是这样,你可以瞧不起她,侮辱她,但你绝对不能欺骗她。勾勾手指头快指到胡丹的脸上,恨恨地说:“你为什么要欺骗我?” 胡丹说:“一个人活着,他总要做一些不愿意去做的事。” 勾勾怒吼:“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胡丹苦笑着说:“我发现我自己是个傻瓜,天底下最笨的傻瓜。”他抬起头,望着勾勾说:“我可以告诉你实话,我这次呆在洛阳,便是来杀疯丐的,疯丐虽说是你爷爷,可是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你没有我清楚,十年前的君山血案,就是他做的。” 勾勾那里肯信,吼叫着说:“你胡说。” 胡丹尽量让自己看上去诚实一些,说:“是真的。” 勾勾一拳击在胡丹的胸口,大声说:“我不相信。” 胡丹一头撞在墙壁之上,他的头没有叶败的头硬,所以流血了,还很疼,但他还是说:“终有一天你会相信的,我会让你相信的。” 勾勾还是不相信,尽管她一直对胡丹很信任,无论他说什么,她都会相信,只是这件事,她不能相信,也不敢相信,她相依为命的唯一一个亲人,居然是一个杀人如麻的魔头,她怎么敢去相信。 冷风吹看着胡丹,脸色还是那样平淡,仿佛杀不杀疯丐对于他来说根本不当做一回事,他淡淡地说:“下次,我希望不要从窗户里面钻进房间去。” 胡丹想笑,却笑不出。 无论计划多么完美,却没有结果,那再完美的计划都是假的。 叶败一张脸好象快要哭出来,握剑的手都有些颤抖了,是生气来的。 做梦都想发生一次,真正地去杀一个真正的坏人,却让人跑掉了。而他傻傻地用头去撞墙壁,以为这样最容易接近他要杀的人,好第一个出手。 数百名侠客庄的侠客们倒没有什么,他们本来都不知道原因,只是让金如意一声令下,一齐匆匆赶到的。他们都不知道赶到这个地方来做什么。 侠客庄。 宾客云集。 胡丹坐在金如意的左侧,他身边就坐着勾勾,勾勾不是来喝酒或者会友的,她已经一天没有吃任何东西了,无论一个女孩子有多坚强,有多聪明,但是她忽然遇到自己的心上人对她最亲的亲人动手时,她的心情都不会好的。 还有一个人的心情比她更坏,这个人是叶败。 叶败也不像是来喝酒的,他倒像是来打破酒杯的,他一共已经打碎了十个酒杯,还好没有人跟他一般计效,做为侠客山庄的主人,金如意还特意安排两个乖巧的庄丁站在叶败的身边,不时递上崭新的酒杯。 叶败又摔破一个酒杯,忽然站起身来,瞪着勾勾说:“我现在开始,越来越看一个人不顺眼了。” 勾勾没理睬他,瞧也不瞧他一眼,勾勾怨恨的眼光一直在胡丹脸上。 勾勾没有说话,胡丹倒说了:“你看谁不顺眼?” 叶败说:“你。”他的话是对着胡丹说的,手指头却是指着勾勾。 这时,胡丹也有些迷糊了,他也分不清到底叶败是看他胡丹不顺眼,还是看勾勾不顺眼。 胡丹没说话,勾勾手一拍桌子,跳了起来:“叶败,我忍你很久了。” 勾勾自认为自己是个淑女,别人欺负她的时候,她都不会对别人动粗的,因为她最少有一百种方法让欺负她的人难受,只是此时,她甚至看上去比叶败还粗俗,不问候叶败的娘已经很给自己面子了。 叶败声音比她的声音还要大:“那快来与我打一架,你爷爷当乌龟,有个孙女杀也不错。” 勾勾脸都气青了,怒斥:“别以为你武艺不错,今天我要教训你。” 叶败立即满面春风,大声说:“好,好,快划下道来。” 胡丹见勾勾脸色不对,忙一手拉着她,低声说:“忍一忍,别与他一般计效,叶败这家伙——”蓦地,忽听门口传来一声大叫:“胡丹在不在?” 胡丹当然在。 所有的眼睛全看到门外去了,就连兴奋的叶败也不例外。一个满脸胡须的汉子匆匆地从门外冲了进来,撞倒了几把椅子,撞翻了几张桌子,一眼看到胡丹,更是跳着掠了过来。 胡丹拱手说:“我就是胡丹。” 那汉子急促地站到他身边,轻声说了一句话,胡丹脸色立即变了,脱口而出:“在那里?” “城西乱石山。” (现在的情绪要好一些了,作品作风有些调整。 第二十八章 第一剑侠之死(3) 每个城市都有一些奇怪的地方,乱石山本是洛阳城官府杀犯人用的行刑场,这地方杂草丛生,人烟罕至,寻常很少有人会去的。胡丹虽然听说过这个地方,可是他从来没有打算过要去这个地方呆上一呆,只是这个时候,便是有人打断他的腿,他爬也要爬过来的。 因为在侠客山庄的大厅里,那个汉子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这样的话:“令尊胡大侠正在乱石山与人决斗。” 胡酒? 胡酒竟然在洛阳出现了。 决斗? 天下有资格能与第一剑侠胡酒交手的人又有几个。 胡丹不敢不来,虽然这个父亲他从来没有见到过一面,从来没有给过他一丝温暖,可父子情谊天生便存在的,永远无法抹去的。 虽然胡丹从未以自己的父亲是第一剑侠而为傲,虽然胡丹有很多时候觉得自己的父亲太无情,可是,胡酒毕竟是他的父亲,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事实。 所以在得到自己父亲可能需要帮助的时刻,胡丹又怎么能够不去呢。 何况,他也想见一见这个传说中无数人敬仰的第一剑侠,这个他一生之中从未见过一面的父亲。 胡丹飞身出庄,没有说去做什么,可是还是有很多人好奇地跟了上来,叶败是动作最快的一个,胡丹的脸色奇变,叶败看到了希望——有架可打。这样的事他怎么可以放过呢?还有,他答应过冷芳芸,说要一直保护胡丹的,胡丹可能有危险事发生,他怎么能够不跟着去呢? 叶败的身后跟着勾勾,勾勾心里还有些不舒服,看着胡丹不舒服,但是若胡丹离开了她,她觉得更不舒服,所以她就跟了上来。 勾勾的后面跟着金如意,金如意是个为了心爱的男人,那怕付出生命也不会在乎的女人,现在胡丹可能有危险了,她怎么会不跟上去呢,当然,她也带了她那一批为她卖命的手下。 刚才传话的人对胡丹耳语的时候,声音是很低,但是冷风吹还是听到了,胡酒居然出现在洛阳? 冷风吹找胡酒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所以他跟上来是最正经不过的事。 策马撞入乱石山,远远便看到山顶上有三个人影站立着。 一个人满身黑衣,身材高大,赫然是鬼王潘长天,潘长天身边站着一个乞丐模样的老头,手持着一根秃头竹棍,这人是疯丐。 这两人的对面一人年约四十五六岁,手持一柄铁剑,身着一件淡蓝色衣服,这人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天下第一剑侠胡酒么?胡丹热泪盈眶,还不及出声,叶败已经大叫了起来:“胡酒,我认识你,你就是胡酒。” 胡酒朝着声音处望了过来,转头有些吃力,但他的目光似乎有些暖意。 越走越近了,众人却呆了。 胡酒,这个天下第一的大剑侠居然让潘长天的一剑刺穿,从胸口刺入,剑刺透过去,将胡酒整个人钉在他身后的一棵大树上面。剑没有拔掉,可是看上去胡酒已经目光失神,快支撑不下去了。 所有的人在一丈之外的地方站住了,一齐呆呆地看着这个传说中无人可战败的第一剑侠。 第一剑侠的对面鬼王轻声笑着说:“你看,你的帮手过来了。” 胡酒淡淡笑着,说:“他们不是我的帮手,我不需要这么多人来为我陪葬,这群人之中的一些人在江湖上是有些名气,可与鬼王与疯丐一比,只怕逊色不止十倍。” 鬼王说:“现在,你应该相信,中原与鬼城之约已经是尘埃落定了,不再需要什么十年一约了么,我一直以为你的后代会给我带来惊喜,可是你看他现在,只是一个废人——” 胡丹淡淡地说:“约定的时间还没有过,约定仍然有效,中原武林不会让你失望的。” 鬼王仰天大笑,说:“那我就向你保证,约定时间未过,我绝不出兵中原,只是——我还是失望了,天下有许多名侠其实都是——” 胡丹再忍不住,大声说:“够了。” 他们来得晚了,来得太晚了,天下第一剑侠的剑已折断,这柄在天下许多人心目中最珍贵其实最多只值十两银子的剑就落在尘埃之中,胡丹冲了过去,一把将胡酒抱住,可是,胡酒在此时已经永远闭上了自己的眼睛,他再也无法睁开眼睛,看一眼这个他一直深爱着的世界与他的亲人。看一眼他的仇人与杀了他的凶手那阴冷的狞笑。 疯丐对着鬼王点点头,说明他很理解鬼王要表达的意思,只是他的脸色很快就变了,因为勾勾就站在他的面前。 “你为什么要帮别人杀死胡酒?” 疯丐没说话,只是叹了口气。叶败冷冷地走了过来,对着勾勾说:“现在你应该相信胡丹说的话没有错吧,只可惜已经晚了。” 勾勾咬紧牙关,瞪着叶败,说:“滚。” 叶败当然不会滚,他是走开的,他边走边说:“别人都不是人,只有你认定的事,错了也不许别人说——幸好下午的时候,你那柄刀没有出鞘,否则只怕你都不会知道事情真相了。” 勾勾从那个小客栈回来之后,一直守在胡丹身后,她不知下了多少次决心要将胡丹杀死,可她最后还是忍住没有出手,谁也没有想到,叶败一直在注意她的动作。 天算不如人算,现实才是最残酷的。 有些时候,亲眼看到的东西都不是真相,有些时候,路人说的话都是真理。 鬼王与疯丐一起走了,临走之前,鬼王对胡丹说:“我不杀你,因为你是个废人。” 疯丐叹了口气,看着他心爱的孙女,说:“每个人总会做错一些事,名气越大的人做的错事越多,你恨我,我也没有办法。” 冷风吹站在乱石之中,并没有去阻挡鬼王与疯丐,只是他的脸色比平常要平缓得多,也许他以为这一生已经没有任何事值得他去做了,也许他认为这世界所有他要做的事都已经做完了,现在,他弹奏出一首《别离曲》。 他在别离什么?别离这肮脏的江湖,别离胡丹,别离侠客山庄,别离对胡酒的仇恨,还是别离他手中的这柄杀手之刀。 曲终,冷风吹朝着山脚下走去,走的时候,没有去望这里的任何一个人,也许在他心中,已经没有人值得他留恋,他最大的心愿已了,他的仇人死于别人的剑下,虽非他本愿,但人已逝,他也无活可说,他只有离开,虽然不知道归身何处,但还是要走,未来是什么?未来是他脚下的路。 金如意沉迷于《别离曲》感伤的旋律之中,久久不散,轻轻走到胡丹的身边,将他的头抱在自己的怀中,胡丹似乎呆了,他根本没有注意任何人。 金如意抱着他半响,才缓缓地松开他,柔声说:“胡丹,保重,我在侠客山庄等你。” “我在侠客山庄等你。” 又是等待,又有别离。 即要相聚,又何必别离。 即怕别离,又何必相聚。 金如意带着一行人,消失在乱石之中,勾勾也在人群之中,她觉得对不起胡丹,她觉得是她害死了胡丹最亲的亲人。 空荡荡的天地之间,已经只剩下胡丹一个人了,在山顶一个通风的山谷里面,有离开的众侠客挖好的坟坑,江湖人,便是这样,死于何处,便葬身何方,江湖,本来就是到处是归宿。 胡丹脱下自己的长衣,置于穴底,然后抱着胡酒的遗体轻轻放入地穴之中,却忽然发现胡酒的一只手握得很紧,紧紧地握着。 里面有什么东西?这只手本应该握剑的,可是他手中的剑已经断两截,掉在地上。 胡丹用尽全身力气扳开那只手掌,那只手掌里面握着一个纸盒,精致的纸盒,赫然竟是勾勾交付给萧大少,让萧大少转交给胡丹的无缺丹。 胡丹在看到胡酒的时候已经发现了这个第一剑侠是假的,因为他与萧大少是朋友,萧大少无论化装成谁,他都可以一眼看得出来,相反,他无论化装成什么样,萧大少也很容易发现。胡丹伤心,并不是装出来的,毕竟,他一生之中,真正的朋友并不多,萧大少的死,比让人杀掉自己更让胡丹难受。 胡丹没有拆穿萧大少的身份,因为不必要,再说,萧大少化装成胡酒,一定有他的理由,胡丹不想看到自己最好的朋友死去还带着遗憾。 萧大少虽然死了,可他死得有价值,他毕竟没有食言,别人交给他办的事,他已经做到了。 有些时候,生死并不在乎,在乎的是信义。 萧大少没有让相信他的人失望,萧大少也没有让胡丹绝望。 萧大少让勾勾已经绝望,勾勾在江南遇到胡丹的时候,以为萧大少骗了她,她当时恨不得给自己几个巴掌,太轻信别人,尤其还是一个陌生人。可是勾勾没有想到萧大少还是完成了她的信任。 勾勾一出生来便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她聪明,活泼,善良,有爱,在她居住的那个小城镇里,有一个孤苦伶仃的老太太,这个老太太有一天忽然病了,浑身发出恶臭,镇里面的人组织起来,要将这个老太太给活埋到大山里去,是才七岁的勾勾拼了命似地从几十个身强力壮的汉子手里抢了过来,之后,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勾勾陪着这位老太太居住在山林之中,找人替她养病,照顾她起居,勾勾经常捉弄人,可是助人为乐的事不知做了多少,她也从来没有想到过有过回报。 时间慢慢过去,一年过后,老太太身上的重病竟然奇迹般好了,然后,老太太告诉她许多事,教会她许多武艺,临终的时候,还给了她一粒丹药,告诉她,她可以做第二个无缺宫主。 这位老太太是无缺宫最先练丹的几名宫女之一。名震天下的无缺宫主还是她的记名弟子。 勾勾身份显赫,也无心问雄天下,所以无缺丹她一直没有服用,直到听到了胡丹的传说。 只是当时,她一时得意透露出了无缺丹的信息,受到了无数人的追查,无意之中遇到了萧大少,她又在第一时间里相信了这个身材高大,正直邪气的马贩子,所以她才将无缺丹托他赔送给胡丹。 天底下独一无二,天下最神秘的无缺丹,终于还是落到了胡丹手里。胡丹在坟前拜了三拜,站起身来,夕阳照射在他脸上。 仇恨,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仇恨。 第二十九章 风雨欲来(1) 秋天。 胡丹躺在舒适的枫叶堆里,喝着年代久远的青酒。 已是深秋。 他又在失眠。 死的虽然不是自己的亲人,却是他的一个好朋友,一个待他恩重如山的朋友。 真正的朋友就像机遇一般,可遇而不可求,尤其是肯生死相交的朋友。 胡丹回到侠客山庄之后就没有再流泪,他的泪水早已被仇恨烧光。 勾勾来到他的身后半天了,他没有发觉,他在望着星空,星空万里。 勾勾本来要离开这个让她伤心的地方,可是她却还是留了下来。 虽然她很想快快回去,找她爷爷追问清楚到底爷爷为什么会这样做,可是看到胡丹伤悲的表情,她却移不动脚步。 有些时候,亲人往往比心爱的人要轻得多。 许多人在别人问他亲人与爱人那一个重要一些,他一定想都不想就会回答是亲人。但是如果他的亲人与爱人同时需要他的帮助,他一定会先去找他的爱人。 死的人是萧大少,而不是第一剑侠胡酒的消息在胡丹回来,就对他们说了,只不过此时冷风吹已经走了,不知去了何方,听到的人也不多,只有叶败,勾勾,金如意三人,所以这里的人都还以为死的是胡酒,胡丹也没有想去对这些人解释什么,他知道萧大少这样做有他的目的,只是自己不知道罢了,但他怎么能够让自己的好朋友一死之后自己就将真相大白。这三个人听到都不由松了口气,叶败是真心不想胡酒会死在鬼王的手里,因为他还想着以后去找第一剑侠决斗呢,金如意当然是替胡丹松了口气,勾勾的确是出于内心的欢喜,因为杀人的凶手里面,毕竟有她的亲人在里面,而杀的人又是她此时心里喜欢的男人,她都不知道如何面对了,可是听到死的人只是心爱的男人一个朋友,心里就好受多了。 只是她没有问胡丹有没有见到无缺丹,在她眼里,那样珍贵的东西一旦落入了别人手里,肯定自己用了,那里还会记得她的托付,所以她只有一些遗憾,在她眼里,胡丹有没有武功并不是很重要。 “你又在想什么了?” 胡丹说:“想星星。” 勾勾说:“星星,星星是谁?” 胡丹抬着头,说:“星星就在我们的头上。” 勾勾也去望星星,说:“今晚的星星好多。” 胡丹说:“星星多的时候,月光便不会太明亮。” 勾勾说:“我怎么越看你越像是一个傻瓜。” 胡丹说:“哦。” 勾勾忍不住笑了,本来这个时候是不适合笑容的,只是她很想让胡丹尽快开心起来,所以她强迫自己笑了,尽量用笑容去打灭胡丹的忧郁,她笑着说:“算了,我原谅你了。” 胡丹转头看着她,说:“什么?” 勾勾说:“我想通了,我不再恨你了。” 胡丹说:“为什么?” 勾勾脸有些红了,说:“也许有些笨蛋说得对,一个人活着,总要做一些不想去做的事。” 胡丹怔住。这句话好象是他这个笨蛋说的,他当时是抱着很抱歉的语气对勾勾说了这句话,这时他只好沉默了。 勾勾说:“只要你以后对我好一点,我就不恨你了。” 胡丹想了很久,说:“你真不怕我去找你爷爷报仇?” 勾勾又笑了起来,说:“不怕,因为你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他武艺那么高,呵呵,看样子这辈子你都没机会了,何况,他杀的那个人不是你的父亲,所以我们就不是仇人了,你不用瞪着我,以后啊,你还是好好地陪着我游山玩水,过过神仙日子好了,不要再去管什么江湖恩怨了。” 胡丹也笑了,面对这样灿烂的笑容,这么温柔的女孩,他怎能不开心,怎么不欢笑。 不仅胡丹笑了,勾勾也在笑,就连站在他们身后不知何时来的金如意也在笑。 确实,胡丹没有武艺对于他们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不必去鬼城送死,不必再去参与江湖凶杀恩仇,不再需要过担惊受怕的日子。这样多好啊。 勾勾挽着胡丹的胳膊,说:“你在笑什么?”一脸敌意地看着金如意,几天的交往她也发现了这个英俊的男子竟然是个女儿身,与胡丹还很亲热,这让她很不舒服,她虽然知道胡丹已经有了未婚妻冷芳芸了,也有个红颜知己陆小丹,但是若再多一个,她的敌人不是又多了一个了,这不很麻烦。(注:此书不是一男多女文,我不喜欢那种一颗心分成几份的种马情节,爱情是应该严肃的,只能交与一人分享,虽说古代有三妻四妾,但我还是喜欢专一。当然,红颜知己也是人活着的一个因素,但与爱无关。) 金如意说:“我在笑一个傻瓜。” 勾勾说:“谁是傻瓜?” 金如意缓缓地说:“当然是——” “胡丹。”金如意与勾勾几乎同时说出这个名字来,胡丹笑着推开勾勾,指着她们说:“好啊,你们两个人居然狼狈为奸,敢捉弄我,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这句话一出口,三个人都脸红了。 忽听一人冷冷地说:“萧大少尸骨未寒,你们却这么开心,未免有些太过了。” 叶败。 叶败不知什么时候来了。 胡丹呆了,他做梦也想不到叶败也会说出如此重情重义的话出来。 勾勾也呆了。金如意却说:“那么叶大侠有何高见?” 叶败说:“高见倒没有,但我有一条消息。” 金如意笑了,说:“什么消息?” 叶败说:“一条值一百两的消息。” 金如意笑歪了,说:“这么贵的消息,不知你要卖给谁?” 叶败眼睛去望向胡丹,一字字地说:“不是一百两白银,而是一百两黄金,没有一点杂质的黄金。” 金如意终于笑不出来了。胡丹却立即说:“我买。” 叶败冷漠的脸上才露出一丝笑容,现在大家都不笑了,他开始笑了起来,他说:“我知道只有你才会买,但是我要现金,而且现在就要。” 胡丹没有犹豫,说:“当然。” 一百两没有一点杂质的黄金就摆在叶败面前的方桌上,勾勾抚摸着闪电的金条,像抚摸着胡丹的脸宠,她喃喃地说:“这么贵的消息,我一天要是能够卖一条可就发了。” 这句话很可爱,很天真,很有趣,可是胡丹没有笑,他只是说:“现在可以说了吧?” 叶败说:“只有你一个人出了黄金。” 他的意思很明白,只说给胡丹一个人听。这样,金如意与勾勾便不高兴了。 胡丹眼睛望向金如意,金如意立即给了他一个笑容,虽然想听听到底是什么消息这么贵,可是她不想让胡丹为难,所以胡丹一看向她,她立即转身就走了,不待胡丹的眼睛去看勾勾,勾勾便对着叶败做了个鬼脸,笑嘻嘻地跟在金如意身后一起走掉了。 她们一走出房间,叶败关上房门,就对胡丹说:“殷可傲并没有去鬼城。” 胡丹有些失望,至于殷可傲去没有去鬼城之事,胡丹还是听到一点消息的,殷可傲在江南遇到胡丹的时候,就说他会在第二天就去鬼城,可是现在已经一个多月过去了,却没有听到任何消息,所以他肯定没有去鬼城,原因是什么,只怕只有殷可傲自己才知道了。胡丹说:“就这个消息?” 叶败说:“这只是一半,冷芳芸在殷可傲的手里。” 胡丹这才吃了一惊,半响说不出话来,冷芳芸在殷可傲的手里,他想做什么?叶败接着说:“殷可傲十天之前在万花楼与小四爷结拜为异姓兄弟,为的就是对付你。” 胡丹眼睛让怒气填满,咬着牙说:“这什么?” 叶败说:“你只要呆在江湖上一天,所有的风光几乎就全被你抢走了,殷可傲本来想去鬼城的,但他走的时候,江湖上成名的人物没有一个去送他,他到了玉门关,又返回来了。” 胡丹说:“接着说。” 叶败说:“他不但回来了,还与小四爷联手了,今天已经下了战书,正式向胡丹挑战。” 胡丹失神地说:“胡丹就是我。” 叶败瞪眼说:“我知道是你。” 胡丹说:“战书在那里?” 战书就在叶败手里,血红的字迹:胡丹,八月十五,死约会,荆州古城,不见不散,殷可傲。 胡丹看着血书,手不由有些颤抖。叶败说:“你应该早就能够想到有今天,你当初不应该放过他的。” 胡丹长吁了口气,说:“我也料到会有这样一天,这一天我终于等到了,殷可傲果然不是一个让人失望的人。” 一个自己多少次当成亲人的朋友,一次次被出卖都可以不在乎的一个人,甚至为了这个人,几乎送出了自己的性命,可是谁也没有想到,最后这个人,重重再刺给你一剑。 胡丹将血书扯烂,抛到地上,然后对着叶败说:“这消息不错,值一百两,值一百两黄金。” 叶败说:“现在怎么办?” 胡丹说:“什么怎么办?” 叶败说:“是你应该怎么去做。” 胡丹说:“当然带着剑,去。” 叶败说:“去送死。” 胡丹闭上眼睛,缓缓地说:“送死还不能确定,但是有些确实该死了。” 叶败说:“死的人会是谁?” 胡丹说:“到时候你就会知道了。” 第三十章 风雨欲来(2) 夜。 孟飞躺在被窝里面,许久不能入睡,潘芊儿忍不住地说:“你怎么还不睡?” 孟飞说:“我睡不着。” 潘芊儿说:“睡不着,为什么?” 孟飞说:“因为我要做一件事。” 潘芊儿说:“什么事?” 孟飞说:“一件你绝对想不到的事。” 潘芊儿笑着说:“睡吧,别说疯话了。” 孟飞说:“我是真的。”他忽然抓起红樱枪,枪本来就一直放在他的床头边上,现在枪在孟飞手里,枪头抵在潘芊儿的胸膛上,孟飞咬着牙说:“现在我要做的事就是,我要杀了你。” 潘芊儿怔住。 孟飞说:“除了这件事之外,我还要去做另外一件事。” 潘芊儿不说话。 孟飞接着说:“我还要去杀殷可傲,忘恩负义的人我也一样憎恶。” 潘芊儿叫了起来:“你居然将我与那种人混为一谈。” 孟飞冷笑着说:“因为你与他本来就是类人。” 潘芊儿怒吼:“你真是疯了。” 孟飞说:“我没有疯,这个时候我比任何时候更清醒。” 潘芊儿嘴里吐出粗气,眼光一眨不眨地看着孟飞,咬着牙说:“如果你觉得杀了我,心里会好受一点,就杀了我吧。” 孟飞说:“虽然杀了你,也许我会一辈子难过,但是我也要杀了你。” 潘芊儿说:“那你还说那么多的废话做什么?快动手吧。” 孟飞感叹地说:“千家万家不是你的家,为什么你偏偏就是鬼城的人呢?” 潘芊儿跳了起来,大叫着说:“够了,不要再说了,我不要再听了,我不要听了。”鲜血飞沾而出,她跳动之时,光滑的胸膛让锋利的枪尖划破,孟飞脸上沾满了血,孟飞有些呆了,猛地抛掉长枪,一把抱着潘芊儿,惊叫着说:“你——你怎么了?你没有受伤吧?” 潘芊儿却粗鲁地推开孟飞,披上衣服,大喊着说:“滚开,我受够了。” 孟飞一怔,一拳击在石壁上,鲜血都顺着拳头流了下来,他一把拉开房门,冲到门口,对着外面大叫着说:“我是孟飞,我是孟飞,我是叛国卖友无耻的叛徒,你们为什么还不来抓我,你们快来杀我,我是孟飞——” 如同半空中一阵惊雷,他们所居住的地方本来就是城里鼠蛇一窝的闹市区,几乎到处可见江湖人的身影。 不久,门外传来人的声音。 “孟飞,是孟飞的声音。” “孟飞居然藏在这里。” “这个死狗贼还敢出现在洛阳。” “快叫人来抓住他,别让他跑了。” “——” 孟飞跪倒在地,枪尖刺穿了他的左腿,他整个人似乎麻木了,他只是在不停地用拳头击打着坚硬的地板,鲜血流了一地,潘芊儿在这时推开门,捂着脸哭泣着冲了出去,门口围着的一些人都吓得跑开了。 不过没有多久,门口走进来了一个人。 孟飞头也没抬,冷冷地说:“想要我的性命,地下有铁枪,朝着我的头上刺来,杀人绝对不必用第二下的。” 那人停顿了一下,说:“铁枪虽利,但绝对比不上我手中的这柄剑。” 剑光一闪。 这绝对是一柄最好的剑,这本是天下最好的剑。 斩情剑。 剑光上还有鲜血,血光诱人,那人轻抚着剑锋说:“门外有几个大侠,我替你料理了。” 孟飞忍不住抬起头来,说:“是你。” 来人竟是一直未见踪影的萧贵。 萧贵说:“是我,我是萧贵。” 自从皇宫里那一件事之后,江湖上再没有人知道萧贵去了何方,几个月之后,萧贵像是长大了许多,他现在不再像是一个高高在上的人物,倒像极一个飘泊江湖的浪子。 孟飞跳了起来,说:“你怎么会来这里?” 萧贵说:“我本来就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浪子。” 孟飞说:“你手上怎么会有这柄剑?” 萧贵说:“我是在羞光山庄里拾到的。” 孟飞说:“这是胡丹的佩剑。” 萧贵说:“我知道这是胡丹的剑。” 孟飞眼睛一亮,说:“若用这柄剑杀人,确是容易。” 萧贵说:“很容易。” 孟飞笑着说:“我能死在这柄剑上,也算老天待我不薄。” 萧贵眉头一皱,说:“谁说我要杀你?” 孟飞吃惊地说:“你不是来杀我的?” 萧贵说:“我只知道你一直是侠客山庄的孟庄主,天下最讲义气的好朋友孟飞。” 孟飞说:“可是我是个卖国贼。” 萧贵说:“我不知道那么多事,我只知道你是孟飞,是最讲义气的孟飞,而且我这次来是要求你帮我去做一件事。” 孟飞又笑了,这次笑得有些开心,他说:“是吧?” 萧贵说:“我请求你请这柄剑送给胡丹,我想胡丹此时会很需要这柄剑。” 孟飞说:“你也听到了关于胡丹与殷可傲决斗之事?” 萧贵说:“当然,人在江湖飘,许多事你不想知道都不行,我还知道孟飞绝对不是一个出卖祖国的卖国贼。” 孟飞大笑说:“这句话我们最少要干三杯,三大杯。” 萧贵说:“我不是来喝酒的。” 孟飞说:“喝酒之后,你托我的事我便是死也会替你完成。” 萧贵点头,接着说:“我还有一句话想说。” 孟飞说:“什么话?” 萧贵说:“你仍然是侠客山庄的庄主,永远都是。” 孟飞忍不住泪流满面,抓着萧贵的手,抓得那么紧,他说:“胡丹在羞光山庄说过,你永远是击不倒的,现在你爬起来了。” 萧贵微笑着说:“我早就爬起来了,有胡兄与你永远在帮助我,我能爬不起来么?但愿你也一样。” 孟飞大笑着说:“有你这样的朋友支持,给我信心,我一定能够再爬起来的。” “朋友?”萧贵说:“要做一个朝庭钦犯的朋友,可有随时掉脑袋的危险哦。” 孟飞击掌说:“便是今晚掉了脑袋,我也交你这个朋友。” 萧贵说:“好,当干三杯。” 孟飞有些尴尬地说:“只是酒昨夜早就喝光了——你等我一下,我去买酒。” 萧贵说:“以水代酒又有何妨,真君子相交本是清真如水。” 孟飞拍手说:“真君子之交淡如水——”话说到这里,忽然停顿了,双眼望向门口,萧贵见他脸色奇怪,不由转过头去,竟是潘芊儿提着一个大酒瓶,就站在门口。 孟飞有些变傻了,支吾着说:“你——你——我——” 潘芊儿想给他一个笑容,可是眼泪跟着流了下来,她又哭又笑地说:“本来我一进来就想用这酒瓶砸碎你的狗头,可又怕浪费了好酒。” 孟飞立马跑了过去,抢过酒瓶,一掌击开封口,喝了一口,说:“真是好酒。”又重重地喝了一口。 萧贵大笑着说:“当然是好酒。”伸手就从孟飞手里抢过酒瓶来,一连喝了几大口,才说出下一句话:“嫂夫人买来的酒,当是天下第一美酒。” 孟飞大笑,说:“即是美酒,我也要多喝几口,快给我。” 两人你一口,我一口,十斤装的酒很快到了他们的肚皮里面去了,孟飞微有醉意,拍着萧贵的肩膀说:“ 我为什么要我去将剑送给胡丹,你自己为什么不去?” 这种话他本来是最不愿意说的,酒意一上,竟然第一句话就说出来了。 萧贵说:“因为我怕见到他,我欠他一份人情。” 这也是萧贵绝不会对别人说的一句话,酒意上来了,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了。 孟飞深有同感,说:“是呀,欠别人的情是最难受的。” 萧贵说:“对呀,但这个人是胡丹的话,我心里才好受一些。” 孟飞说:“是呀,能交上胡丹这样的朋友,真是好运气。” 萧贵说:“幸好我们都是他的好朋友,你见到胡丹的时候,告诉他,千万别去殷可傲他们安排的地方,那里有埋伏。” 孟飞皱起眉头:“埋伏?” 萧贵说:“我跟踪了他们十天,才发现了那个地方无论什么人都是他们安排的人,胡丹若是没有准备就轻易去那个地方,会很麻烦的。” 孟飞望着萧贵说:“能够交上你这样的朋友,也是种好运气。” 萧贵说:“冷姑娘落在他们手里,胡丹一定会去的,我想我们谁也阻挡不了,我没什么本事,也帮不了什么忙,所以我去了荆州。” 孟飞沉思着说:“这次殷可傲与小四爷联手来对付胡丹,如果没有万无一失的准备,他们不会这么早就暴露的,在此之前,我根本不敢相信,小四爷会是那样一个人,就是我听到了江湖上的传言,我也没有相信,有些事情,耳朵听到的不一定是真相,但是在他们发出战书的时候,我就明白了,传言是真的。” 萧贵说:“小四爷深藏为露,确是一代枭雄,江湖上已经有好多的人都以他马首是瞻,他又有鬼城使者的这个隐藏身份,这次出手肯定比较麻烦。”说着,觉得有些地方不对,看了眼站立在孟飞身侧的潘芊儿,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嫂夫人,我——” 潘芊儿知道他的意思,微笑着说:“中原有句老话,嫁鸡随鸡,我是孟飞的人,虽然我是鬼城的公主,但是中原与鬼城之争,无论你们怎么发展下去,我都不想管了。”白了一眼孟飞,接着说:“有些人都想杀我明志,以表忠心耿耿呢——我父亲不久前遇到我,对我说过,鬼城与中原的事不需要我去插手,只要我过得幸福就行了,无论鬼城与中原之争谁胜谁负,谁杀死谁,都与我无关,那只是他们男人之间的战争,都不需要我去参与。在他的眼里,他的女儿只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弱女子,他需要的是他女儿能够幸福。我现在什么都不想懂了,只要我自己感觉到幸福就行了。” 第三十一章 风雨欲来(3) 胡丹轻抚着斩情剑鞘,脸色有些变了,对孟飞说:“萧贵还说了些什么没有?” 孟飞说:“他只说殷可傲小四爷已经在荆州有了埋伏。” 胡丹哦了一声,脸上又现出微笑来,笑着说:“好,萧贵果然站起来了。” 孟飞说:“真英雄永远打不倒的。” 胡丹说:“只是这段时间里你受委曲了。” 孟飞轻搂着潘芊儿的腰,淡笑着说:“谁让我被这魔女迷住了呢。” 胡丹看着一脸尴尬的潘芊儿,笑着说:“自古多情空遗恨,你这天下第一号大流氓,竟然会中了女人之计,成为千古罪人。” 孟飞偷眼看着潘芊儿,说:“这是我风流多情处处留情的报应,是我罪有应得。” 潘芊儿狠狠地在孟飞腰间掐了一下,疼得孟飞直叫。 胡丹大笑着说:“不错,终于有人可以治住你了。” 孟飞忽然说:“胡丹,这次去荆州我一定也要去。” 胡丹说:“不,你不用去,我已经安排好了。” 孟飞说:“你一个人去?” 胡丹说:“我一个人去。”他轻舞着斩情剑,接着说:“有这天下无双的利剑在手,我一个人足够了。” 孟飞说:“足够什么?足够去送命?” 胡丹说:“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你这天下第一流氓未死,我怎敢先死。” 孟飞说:“我可是卖国贼。” 胡丹说:“那好,我们一块儿活千年再死,气死殷可傲与小四爷两个王八蛋。” 接着两个人大笑起来,大笑之中,孟飞说:“小四爷的武艺如何?” 胡丹说:“深不可测,任何一种兵器到了他手里都如神物,我没有见到过他出手,但是我却知道他的武艺很高,不过我不怕。” 孟飞过了一会儿,有些犹豫地说:“听说你已经没有了功力——” 胡丹一怔,接着又笑了,说:“我已经恢复正常了,现在的胡丹,不比以前的胡丹差。” 无缺丹果然是神物,在埋葬了萧大少之后,吞食了这粒毫不起眼的丹药之后,不到半天时间,胡丹就觉得全身内力涌上丹田,似乎源源不断,比之以前更胜一筹,这几天练习冷柔柔所赠无敌剑法之后招,竟然全无以前练习的那种困难重重的景象,难怪一个普通的女子数年之间可达天下第一人的境界,无缺丹功不可没。 孟飞大喜,一把抱着胡丹,惊喜地跳了起来,大叫着说:“太好了,太好了。” 他的热情让胡丹喘不过气来,让潘芊儿都有些艳羡胡丹了,孟飞几时何曾这样热情地对待过她。 一个人,一柄剑,一匹马。 八月十五。 月圆之日。 正午。荆州古城。 胡丹果然是一个人来的,小四爷的人在很远就跟踪着胡丹,从头到尾,他的身边没有出现任何一个值得怀疑的人物。他就带着一柄剑,骑着一匹马,一个人来了。 在荆州南城有一座荒废的古城,这里本来是荆州城府门的地方,是历来兵家必争之地,但是后来由于官府移址东门,这边就就得冷清起来,这个古城有数千米之长,以前都是商人摆摊买卖的地方,今天,却让小四爷与殷可傲强行抢占了。 胡丹策马冲上古城,古城立即发出几束白天里也显眼的烟花,喷出五彩缤纷的光芒,这正是小四爷下令手下准备出手的信号。 胡丹紧握着长剑,仿佛没有看到,策马而上。 小四爷与殷可傲站在胡丹的对面,小四爷手里握着一柄长剑,殷可傲手里什么也没有,殷门飞刀不是用来给别人看的,看见飞刀的人大多是死人。 小四爷淡淡地说:“你一个人也敢来赴约?” 胡丹说:“为什么一个人不敢来,你们本都是我最亲近的朋友。” 小四爷笑了,说:“朋友,多好听的名字,哈哈哈哈。” 胡丹说:“冷芳芸呢,她现在在那里?” 小四爷说:“你很快就可以见到她的。” 胡丹只觉得心一沉,如同刀割一般,眼光立即暗了下去。殷可傲这时说:“你为什么不叫上你的朋友一起来?你不是有许多愿意帮你的朋友么?” 胡丹咬着牙说:“朋友是用来喝酒聊天的,若经常想利用自己的朋友去为你卖命,只需要一次,你就会发现你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再有朋友。” 小四爷说:“你就想凭你一个人,从我手里救出你的女人?” 胡丹说:“很想。” 小四爷说:“那你很快就可以见到她了。”他轻轻地拍拍手,远方的城墙上立即出现一个人,一个女人,绝色的女人,冷芳芸。 冷芳芸被人用粗绳倒挂在古城墙之边,离地有十多丈,十名持刀的汉子立于绳索之边,只须小四爷手一挥,她就会掉下二十多丈高的城墙下去,下面,有一口正燃烧着沸油的大铁锅。 小四爷说:“我可以向你保证,她落在我手里十多天,我待她很有礼貌,从来没有让她受过半点委曲,因为我要对付的不是一个弱女子。” 胡丹没说话,眼神中有一丝担忧。 殷可傲说:“四爷说的没错,这十多天里,她呆在一个豪华奢侈的房子里,陪伴她的是十个乖巧的丫环,除了不能随便走动外,没有任何一个人去打扰过她。” 小四爷说:“你要想得到她,其实也很容易。” 胡丹说:“你要什么条件?” 小四爷笑着说:“只要你一只手,你握剑的那只手,或者你握剑的那只手掌上面的姆指也行。” 胡丹怔住,望着自己的手,握剑的那只手,一个剑客,若失去一只手,或者这只手上的姆指头,那么他一生再无法用剑,这样的要求对于一个剑客来说,比要了他的性命都会让他难受。 但是失去一根手指头,可以换得一个自己心爱女人的生命,那这根手指头失去了,就太有价值了。 殷可傲忽然说:“我本来已经去鬼城了。” 胡丹说:“我知道。” 殷可傲说:“只是出玉门关的时候,我听到一件事。” 胡丹说:“哦。” 殷可傲说:“由于这件事,让我想到了你,想到了你是胡丹。” 胡丹说:“就凭这一件事?” 殷可傲说:“对,就是这一件事,胡丹是胡酒的后人,胡酒是天下第一剑侠,天下几乎没有他做不到的事,对不对?” 胡丹点点头说:“别人都是这样说他的。” 殷可傲说:“你用你的内力救了我一命,失去了内力,但你父亲一定有办法让你恢复功力的,对不对?” 胡丹又点头说:“也许吧。” 殷可傲说:“其实我还听到了一个不应该听到的消息。” 胡丹说:“什么消息?” 殷可傲说:“无缺丹重现江湖的消息。” 胡丹说:“是有这么回事。” 殷可傲说:“而这粒无缺丹是在你一个肯为你卖命的朋友手里,你这个朋友又不是一般的人,无论是什么事,只要他答应了,他一定会做得到。” 胡丹说:“是。” 殷可傲说:“听说无缺丹能让一个人短时间内功力大增,只要假以时日,一定可以成为一流的一个高手。” 胡丹说:“对。” 殷可傲忽然笑了,笑得很苦恼,他说:“我这个人天生就有一种毛病,我就不相信我会一直输给你。” 胡丹说:“所以你就回来了?” 殷可傲说:“是的,就这样,我回来了。” 胡丹说:“恰巧在这时你又得到小四爷正在对付我的消息,所以你就 与他结拜为兄弟,共同来对付我?” 殷可傲说:“是这样的。” 胡丹说:“我只是不懂你为什么不主动来找我,而去找冷芳芸?” 殷可傲说:“这个理由很简单,只有一个字。” 胡丹说:“请讲?” 殷可傲说:“恨。”他吐了口气,接着说:“我恨她为什么要离开我,江湖上最讲究的本就是气一字,她不应该离开我的身边。” 胡丹说:“你是想要她的性命?” 殷可傲说:“现在她还有一点利用价值,不过你若是死去,她绝对不会比你慢多少的。” 胡丹说:“到了现在,我开始有些佩服你了。” 殷可傲说:“我本来就不比你差。” 小四爷听到这里,哈哈大笑起来,大笑着说:“所以今天你一来,便已经败了,有的人一生之中,只要败过一次,便已经够了,今天过后,我可以向你保证,江湖上不会再有你胡丹的姓名存在了。” 胡丹说:“只是你忘记了一件事,这件事你不应该忘记的。” 小四爷一怔,又大笑,他实在想不出胡丹还有什么事能够让他担心。 剑,斩情剑。 天下最锋利的一柄剑。 小四爷当然识得这柄剑,他说:“很快这柄剑就不再是你的了。” 胡丹说:“难道你不去想一想,既然我已经有了斩情剑,又有可能服食了无缺神丹,我现在若想与你拼命或者让你留下性命来,应该不是很难吧?” 小四爷脸色微变,有一股冷气从脚底下冒了上来。 第三十二章 有因必有其果(1) 过去的永远过去了。 懂生活的人,都会牢牢抓紧现在。 现在才是最可贵的,冷风吹只把握得住现在,他虽是一个冷漠而无情的杀手,可他从来不虚待自己。 现在,冷风吹又回到了听雨轩。 有金的男人们都是永远年轻的,多情的女人们永远都是新鲜的。 冷风吹有的是银子,银子可以买到许多东西,比你想像到的东西还要多。 十多个多情而又新鲜的女人挤在听雨轩里,京都大客栈里面最好的美酒摆满在桌上,在江湖上奔波归来后,冷风吹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好好补偿一下自己。 当亲眼看到胡酒死于眼前,冷风吹就开始没有目标了,他知道鬼王的那一剑不仅是杀了一个人那么简单,也将他活着的最后一丝仇恨给带走了,除此之外,已经没有任何一件事值得他去关注了。 心愿已偿,是一个人最大的欣慰。 孟春风希望他的徒弟能够战胜天下第一剑侠胡酒,并且在临死之前也没忘记嘱托,但是现在胡酒已死,他的话成为了飘渺之物,不过这样也好,冷风吹确实不想伤害胡丹,如果他与胡酒决斗,无论结局是什么,都会让胡丹为难,而若伤害了胡丹,也就是如同伤害了自己唯一的亲人冷风儿一般。 虽然没能亲手诛杀胡酒,但他还是觉得这样的结局不错,上天待他不薄。 从此,江湖上的决斗,一场场勾心斗角的游戏,不再与他有关,岁月已经带走了一切恩怨。 现在,冷风吹只想静下来,好好地喝几杯,然后,想一个让自己再好好活下去的理由,只是这次,他的酒杯才举起,门上便传来一个人的声音:“冷风吹冷大侠在么?” 冷风吹说:“在。” 门外那人大声说:“在下快刀手杜威,特来拜见冷大侠。” 冷风吹说:“我不认识谁是杜威,我不想见陌生人。” 门外静了片刻,那个人的声音又响起:“很抱歉,打扰了。” 坚硬的木门让人一脚踢开,门口现出一柄锋利的长刀,吓得众女孩子都惊叫起来。 快刀手杜威是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一袭白衣如雪,脸色冷漠,眼光里透出浓浓杀气,一脚踩入听雨轩,冷声说:“江湖上传说冷风吹是天下第一快刀手,在下不服,求一战。” 冷风吹终于喝下了那杯酒,说:“比谁的刀更快?” 杜威说:“不错。” 江湖之中就有许多这样的热血汉子,为了一句话甚至于连性命也不要,冷风吹以前也是这样的一个人。 冷风吹说:“你有没有杀过人?” 杜威说:“你会是第一个。” 冷风吹说:“刚艺成,才出江湖?” 杜威说:“正是。” 冷风吹说:“若是你一刀杀死了冷风吹,便立即可扬名天下。” 杜威也不否认,说:“确有此想法。” 冷风吹握着刀柄,放下空酒杯,说:“好。” 杜威挥动着刀,握刀的手坚强有力,精神抖擞,这样的人去杀人,绝不会很困难的。 冷风吹慢慢站了起来,刀仍在鞘之中,他说:“若是胜了我,你便会去找潘长天决斗,若击败潘长天之后,你的名声就不会逊色于第一剑侠胡酒了。” 杜威确实是这样想的,他老实地说:“是的。” 冷风吹仔细看了他一眼,忽然说:“你是江北三侠之一的神刀的徒弟?” 杜威说:“嗯。” 冷风吹说:“神刀毛毛天刀法确实独具一格,是武林中很可怕的一种刀法。” 杜威有点得意地说:“我也是这样想的。” 冷风吹说:“只是天忌英才,毛大侠若能活在现在,只怕今天的天下的第一神刀便是令师了。” 杜威说:“先人已矣,出招吧。” 冷风吹说:“我还有一句话,一定要告诉你。” 杜威说:“说吧。” 冷风吹说:“不懂刀就别学玩刀,刀是用来尊敬的,不是用来扬名立万的。” 这句话杜威不是很懂,他也不想听,他只想一刀将眼前的这个人砍倒,这样,他就可以一下子成为人上人了,他的刀比冷风吹说的话更快,确实少年一辈杰出的人物。 这一刀似乎将冷风吹所有的去路封住了,全不给冷风吹留后路,当然,也没有给自己留后路。 不胜便败,败即是死。 杜威这一刀将自己也押了上去。 赌注是生与死。 冷风吹不由有些佩服这个年轻人了,他的手一翻,刀已出鞘。 刀光一闪。 只听众少女一声惊叫,杜威的刀已经停住了。 他的刀已经到了冷风吹的咽喉边,若再往前刺出三寸,便可将冷风吹杀死。 可是这一刀,刀招已死。 力已尽。 冷风吹的刀已入了鞘中,仿佛从未拔出过。 一抹腥红的鲜血从杜威的咽喉边流了出来,流了一地,冷风吹已回到了桌子边,刀放在柜子边,握刀的手,握着了酒杯,另一只手搂着个千娇百媚的少女。 冷风吹杀人的时候从不肯多浪费力气,经常是一刀便可杀人。 只须一刀杀的人,他绝对不会浪费第二刀。 他对自己的刀极为尊敬,没有七成以上的机会,他绝不出刀,一刀杀不了的人,他绝不出第二刀。 在他心里,刀便是他,他便是刀。 众少女脸如土色,她们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会死得这么快的人,从来没有见到过杀人,她们全都惊呆了。 冷风吹又饮了一杯酒,轻弹起古筝来。 筝音悠扬,却透出浓郁杀气。 赫然是杀手之曲。 敌手正倒在地上,他为何还杀气未尽。 他对杀这样的一个人没有丝毫迟疑,因为在他心里,对手永远是对手,不论是正是邪,在对手出刀的时候,必须用最快最狠的方式打倒对手。想做冷风吹这样一个杀气的对手,在他出手之前就必须对自己负责任,否则就不应该出手。 筝音未尽,门外又传来一个人的声音:“好刀法。” 冷风吹说:“刀是灵物,能杀死人的刀都是好刀法,朋友既懂筝音,何不进来一述。” 进来了三个人。 为首的是一个大胖子,他身后两个人各端着个玉盘,盘上的珠宝顿时将整个房子映亮,众少女都是风月之人,见过的达官贵人不泛其人,可没有一人见过如此之多的珠宝,不由俱去了惧色,看着珠宝发呆。 大胖子笑嘻嘻地说:“我请你帮我杀一个人,这是先付的三成定金,事成之后,除了酬劳之外,另有厚礼想送。” 众少女呆了,这么多珠宝居然只是首付的三成定金,连冷风吹也有些意外,不由说:“天下有谁值这个价钱?” 大胖子身后的那个人将珠宝置于桌子上,从怀中掏出一张纸。 “慕容斐。 江北慕容府。使双刀。 年龄:四十一岁。 备注:其妻仙儿是前昆仑派派主之长女。” 双刀慕容斐。 冷风吹倒抽了口凉气,这个名字他不仅听说过,而且还与之交过手,昔日冷家堡时,慕容斐神技震惊江湖,大侠风范,少有人及。 冷风吹说:“为什么要杀他?” 大胖子又吩咐那人送上一张纸。 “为老不尊,助纣为虐,曾担任叶离群驻江南大总管。” 冷风吹也有同感,说:“枉称侠义之人,确实该死。” 大胖子喜形于色,说:“既然冷大侠已应承,在下一月之后再来此处静候佳音。” 冷风吹却说:“且慢。” 大胖子说:“冷大侠还有何事吩咐?” 冷风吹说:“不收。” 大胖子吃惊地说:“我以万金,让你去杀一背叛武林之人,你居然不接?” 冷风吹说:“不接。” 大胖子咬牙说:“为什么?” 冷风吹说:“不杀慕容斐。” 大胖子脸都变青了,说:“难道此人不足死?” 冷风吹说:“江湖前辈之人,是非自有定论,冷风吹自问没有权利过问此人生死之事。” 大胖子哦了一声,说:“我明白了,原来是冷大侠嫌礼物太次了。”说着,手一拍,门外立即走入了六名女子,六个身披白色轻纱,落头环佩叮当的美人走了进来,刹那之间,珠宝似乎都失去了光彩,原先在这房间里的十多名少女本是这附近最有名的青楼最红的招牌,可是与这六名女子一比,顿时失色,她们全将眼光从珠宝上移到六名女子身上去。连女人都会看得发呆的女人,冷风吹却连望也没有去望一眼,只说出两个字:“出去。” 大胖子轻轻挥挥手,说:“这些礼物还不够么?” 冷风吹说:“还差一件。” 大胖子说:“还差什么?” 冷风吹淡淡地说:“你的人头。” 大胖子一怔,跳了起来,大吼叫着说:“你——” 冷风吹说:“别以为你长胖了,就不会有人认出你来,昆仑派的娇娇公子爷,昆仑掌门的大师兄白玉山。” 大胖子咬牙说:“你怎么能够认出来?” 冷风吹说:“天下最想要置慕容斐于死地的只有一个人,这个人便是仙儿的师兄白玉山。” 白玉山叹息着说:“你——你真可怕。” 冷风吹冷冷地说:“二十年前,仙儿下嫁慕容斐,令你伤心欲绝,在他们新婚之夜,你竟然将昆仑掌门下毒害死,之后远走江湖。” 白玉山说:“你还知道些什么?” 冷风吹说:“在江湖之上,你召集了一帮人,去阻杀慕容斐,却没有得手,但是慕容斐却没有杀你,你离开之后,十年前将关东珠宝西门一家杀尽,夺得无数珠宝,之后隐身埋名,住到关外某地。” 白玉山说:“你知道的真不少。” 冷风吹说:“还有一句话。” 白玉山望着冷风吹。冷风吹接着说:“夺妻之仇恨比山高,你要他死,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他死之后,你又能如何,仙儿又岂会嫁给一个杀她父亲的凶手。” 白玉山恨声说:“但我一定要杀死慕容斐。” 冷风吹说:“但你永远不会是他的对手。” 白玉天说:“正因为如此,我才请你替我出手杀他。” 冷风吹不说话了。白玉山接着说:“你刚才说要我的人头,你才肯去杀慕容斐,是不是?这句话是你说的,对不对?” 冷风吹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对仇恨如此深的人,但这句话的确是他说的,他只好点点头。 白玉山说:“好,我的性命给你。” 头割下来了,头就在白玉山的手里。 是他自己用刀割掉的,一刀砍下,头就掉了下来,早就准备好的另一只手便接了过去。,无头的尸体还稳稳地站着。 屋子里除了冷风吹之外,另外的人都吓得四处逃窜,冷风吹吐出一口气,喃喃地说:“慕容斐,看来你的确该死。” 慕容斐该死么?他该死,他会死么? 冷风吹轻抚着冰冷的刀鞘,仿佛慕容斐已经死于他的宝刀之下了。 第三十三章 有因必有其果(2) 胡丹淡淡笑着,望着小四爷,说:“你真的认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么?” 小四爷笑笑说:“我是这样认为的。” 胡丹说:“而且你心里一定是这样想的,只要我一过来,我就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死路,对不对?” 小四爷说:“对。” 胡丹说:“只可惜天下无论任何事都不能尽善尽美的。” 小四爷大笑着说:“你真的以为侠客庄的那些人会过来帮你么?” 胡丹说:“难道他们不该过来?” 小四爷说:“他们现在自救都难了,那里还能顾得上别人。” 胡丹似乎不相信的样子,说:“哦。” 小四爷说:“前些日子你们杀了不少官差,有没有这回事?” 胡丹说:“有。” 小四爷说:“这就对了,昨夜我已经派人通知了官府,说侠客山庄里有群汪洋大盗群聚,当然,我报的官不是六扇门,而是禁卫军,方小七惹不起你们,皇帝却不可能不敢动你们吧,据我所知,叶离群一心想置你于死地哦。” 胡丹说:“想不到你宫中也有人。” 小四爷说:“你想不到的事太多了,哦,还有一个人,我倒忘记了,听说你有一个朋友叫叶败,此人不但剑法高超,而且创造出了全身不动都可发射出要人命的飞刀这样的神话,他确实是个可怕的敌手,不过我可以向你保证,他不会来的。” 胡丹说:“你怎么知道他会来?” 小四爷说:“当然知道,不但他会来,他还是一定会来,那怕侠客山庄的人全让别人杀了,他都可以看都不看一眼,但是只要你一有事,他再困难,都会赶过来帮忙的,你交的这个朋友真的不错。” 胡丹说:“我确实交上了几个真心的朋友,幸好,你这样的朋友并不多。” 小四爷脸色一变,冷笑着说:“他知道你有事,一定要过来的,但他一定来不了的。” 胡丹说:“你总要说个让我心服的理由吧。” 小四爷得意地一笑说:“因为叶败是个杀手。” 胡丹说:“他本来就是个杀手。” 小四爷说:“是个杀手并不奇怪,怪只能怪他是桃花林的杀手。” 胡丹说:“桃花林的杀手又怎么了,桃花林的杀手就不能是杀手么?” 小四爷说:“桃花林的杀手群里有一个叫高长恨的杀手对不对?” 胡丹点头,他当然知道。小四爷说:“高长恨曾经杀了四川唐门的五公子。” 胡丹终于有些色变了,说:“四川唐门?” 小四爷笑笑说:“这次你猜对了,四川唐门若是要一个人死,绝不会有太麻烦的。” 胡丹只有点头。 无论谁与四川唐门的人交手,都无法预知到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事,唐门的毒技天下无双,有这样的对手谁都无法放心。 小四爷又说:“你还有个朋友叫做冷风吹。” 胡丹说:“他不是我朋友,冷风吹没有朋友。” 冷风吹从来没有把谁当成朋友,他是一个不需要朋友的人,他也不相信任何人,他只相信自己,谁若是想要他帮忙,都得出得了让他心动的酬金,或者你能够让他自愿帮助你,胡丹是冷风吹交往的人之中唯一一个例外,因为冷风吹的确帮过胡丹许多次,因此江湖上都将胡丹当成冷风吹的朋友。 小四爷说:“不论他是不是你朋友,愿意不愿意帮你,可他已经无法帮你了,此时的他人还在泰山脚下。” 胡丹说:“已经到了。” 小四爷眼睛望着胡丹手中的剑,说:“你很幸运,前几天孟飞给你送来了斩情剑。” 胡丹吃了一惊,说:“这你也知道?” 小四爷大笑着说:“我还知道他早已混到了荆州城里了,此时他正在离这不远的一间普通的民房里。” 胡丹说:“你真是个可怕的对手。” 小四爷说:“哦,还有个萧贵,穿着很干净,像个老板,身手还不错,根本就让人想不到是以前那个侍卫首领,我还是好不容易打听到的,这个人真的不错,还伤了我五六个人,不过,却还是中了我手下一箭,还没中要害,不过,我也可以向你保证,萧贵也是绝对不会赶过来的。” 胡丹说:“箭上有毒?” 小四爷说:“是有毒,而且是最毒的一种毒,不过你放心,中这毒的人最少要七天才能死。” 胡丹惊声说:“七夕软骨散?” 小四爷哈哈大笑着说:“你真是太聪明了,你这么聪明的人,我怎么舍得你好好活下去呢。萧贵中了毒,恰好让孟飞遇到了。所以我想孟飞是不会来了的。” 胡丹呆了一下,说:“如果我是他,也不会过来了。” 小四爷说:“还有一个人,我却没有见到他的动静。” 胡丹说:“是谁?” 小四爷说:“丐帮帮主姜如尘。”胡丹说:“姜如尘不会来的,我根本就没有告诉过他。” 小四爷说:“你请他来,他也许都不会过来的,他来了,也许他杀的人是你,他比我更想要你的命。” 胡丹想了会,说:“也许。” 小四爷笑着说:“除了这几个人之外,别的人便是来上一百个,一千个,也休想留得住你的性命。” 胡丹陷入了深思,良久才说:“也许。” 小四爷这次投入的人力遍及江湖,志在必得,取得胡丹性命,以冷芳芸为鱼饵,引胡丹入他的包围圈之中,然后利用一切手段阻止胡丹的人进入荆州,只要胡丹一出现,便是胡丹不顾冷芳芸生死,自己想逃都不可能了,小四爷知道,既然身份已经暴露,胡丹对他的杀伤力太大了,胡丹一日不死,他就根本无法掌控江南武林,胡丹虽然盛传他失去了内力,可是已经达到了胡丹这种地位的人,又岂是武力可以去估量的,他的朋友遍及大江南北,振臂一呼,天下响应,只有在他采取行动之前,将他杀死,才能真正放心。何况,他现在又得到殷可傲这个武林盟主的支持,所以在他心里,对付一个胡丹,根本无所惧怕了。 看着胡丹脸上一点一点地变色,小四爷心里乐开了。隐藏于江南武林几年,终于得到扬眉吐气的机会,他能不开心么。 月。 弯月。 月上柳梢头。 冷风吹就站在柳梢头的树荫下,望着慕容斐。 冷风吹是个很守信用的人,做为一个杀手,有许多事本不应该那么认真,因为一个杀手,任何一个小小的错误都有可能让他送命,在生命这个大前题之下,所有的承诺都如同过眼烟云。但是他答应别人的事,都会去做,所以他答应任何一件事的时候,都会很郑重。 他来找慕容斐,虽然白玉山的自刎是其中一个因素,但他,也真的很想会会这个让别人恨到愿意以一死与全身所有家当换命的人,到底有什么特殊之处。 慕容斐果然不亏为一代大侠,连冷风吹也不禁佩服的大侠,看到这名江湖上最可怕的杀手来了,也丝毫无惊慌,他对着冷风吹低声说:“小声些,别吵醒别人睡觉。” 这个别人是谁,冷风吹也知道。 慕容斐的父母早在他年轻的时候已经双亡,唯一一个值得他关爱的人只有一个,便是昆仑前掌门的爱女,仙儿。 冷风吹点点头,跃出了高墙。 墙外到处都是落叶,秋意已浓,满目一片萧瑟。慕容斐双刀就随随便便地挂在后背上,无论是什么样的对手,他都是这样。 这不是谁都可以摆得出来的,能够做到这一点的那一个不是身负绝技,经历过千锤百炼的人物。 冷风吹忽然觉得手有些发冷。 他发现自己根本就不应该来,不应该为一个与他无关的人之事而来杀慕容斐。 当一个人的眼中只剩下仇恨的时候,别的什么事都会变得很轻,尤其是自己的生命。 这件事冷风吹比任何人都要清楚。 可是他还是犯了错。 冷风吹看到白玉山一身胖肉,知道他这么多年里活得有滋有润,这样的人都会很看重自己的性命的,所以他才会说要加上白玉山的生命,他才接这个已经拒绝了的请求。 谁知道白玉山根本没有给冷风吹半点后悔的时间,就拔刀自刎。 江湖上轻诺的人比比皆是。 但冷风吹不是那种人,那怕他死,也绝不会放弃自己的承诺。 所以他来了,现在摆在他面前的就只有两条路,一条路是死路,他死。第二条路是慕容斐死。他活。 慕容斐在月光下的脸显得有些憔悴,他缓缓地说:“你来了。” 他仿佛知道冷风吹会来找他一样,没有一点惊奇与异外。 冷风吹说:“该来的一定会来的。” 慕容斐说:“是该来了。” 冷风吹望了一眼空荡荡的院落,说:“这么多年了,想不到你对仙儿仍然这般恩爱。” 慕容斐说:“我已经不再年轻了,我懂得珍惜岁月。” 冷风吹说:“我本来是不想来的。” 慕容斐说:“可是你还是来了。” 冷风吹说:“做为一个杀手,要杀人的时候,总会对他的雇主保密的,但是这次我可以为你破一次例,要你死的人是白玉山。” 慕容斐淡漠地说:“这已经不重要了。” 冷风吹说:“是不太重要了,我已经为你杀了他。” 慕容斐摇头说:“不是说这个,我的意思是说一个人如果想称得上大侠二字,就必须得付出许多东西,让人追杀只是其中一种。其实在十年前,白玉山的行踪我就掌握了,可是我一直没有动他,知道是为什么么?” 冷风吹不说话了,等待他说下去。 慕容斐说:“因为他的痴情,一个人为了情而做恶,你不觉得这样的人太可怜了么?” 冷风吹忍不住说:“可是因为你的心慈,却害死了关东西门一家,白玉山前几年将关东西门一家全杀了。” 慕容斐说:“关东西门做的是没本钱的买卖,在外混,迟早要还的,他们是罪有应得,这件事,我并没有以为白玉山做错什么。” 冷风吹呆了呆,过了会儿,才说:“我知道你是位真正的大侠。” 慕容斐说:“但我却老了。” 他的确有些老了,头发最少都白了三分之一,背也有些驼了,冷风吹不禁有些为之惋惜,慕容斐却接着说:“当年死于我手里的,杀手岛的杀手,最少有两名。” 冷风吹说:“天下已经没有杀手岛了。” 慕容斐说:“其实我与你说这句话的意思是,你虽然是个杀手,但不一定能够杀得了我。” 冷风吹说:“也许吧。” 慕容斐说:“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动手吧。” 说完,他手一翻,双刀立即弹了出来,昔日名动天下的利器轻快地落入他的手中,虽然人近暮春,但身手绝不逊色于年轻人。岁月虽然带走了他许多宝贵的东西,但仍然无法带走他傲笑江湖的雄心,要杀一个如此的大侠,决不是一件易事。 冷风吹握紧了刀柄。 杀手之刀,杀手之手,杀手之招。 一招便可杀人,出手便是要命的杀招。 风似乎一下子凝固了,只有树叶仍然唰唰往下落。 第三十四章 有因必有其果(3) 冷风吹冷声说:“请。” 刀光一闪。 他出手了。 冷风吹从来没有以为先出手是种耻辱,相反,他认为这样做很光明。 先下手为强,这是他学艺的第一天孟春风传授给他的第一项武艺。 没有人可以形容这一刀的速度。 如果用时间去描述一个人眨眼的动作为一秒,那么这一刀便是一秒中十之一秒,百之一秒,真正的杀手之刀,绝对是无法想像的。 冷风吹所使的是一成套杀手之招,十七种不同的招式混合成一团,对于慕容斐这样的高手,他不敢用一刀去定胜负,而是用十七刀,一刀接着一刀,一刀伤不了对方,第二刀便接上,第二刀无法奏效,第三刀又出,连连环环,源源不断,一共十七招。 这是杀手岛上最可怕的杀招之首。 是孟春风败在胡酒之后花上数年时间所创制的一套刀法,威力之强,无法形容。 这套刀法使将出来,还没有出现过对手逃得生路的先例,当然,江湖上值得冷风吹使出此招的人并不多,他一生之中才使用过三次,三次之中,没有一个人逃脱过。 冷风吹尊敬刀,也尊敬刀法。 对于什么样的对手用什么样的刀法。 这套刀法本是留下来对付胡酒用的,可是胡酒已经死了,冷风吹一直没有知道死的并不是真正的胡酒,而是萧大少。而如今,对付慕容斐,他知道,这一战无论是胜是负,以后江湖上都不会再有冷风吹这个人出现了,也绝不会再有任何他的刀法。 仇恨消失了,冷风吹的心也就死了。 心死了的人,虽然活着,都如同行尸走肉。 仿佛惊雷之后连绵不断的闪电,慕容斐似全神贯注,望着逐渐逼近的宝刀,一步步朝着后退。 刀终于到了他身边,正是夺命刀法的最后一招。 闪电之中现出了刀尖,化为一道急射而过的霞光,化砍为刺,刺的正是慕容斐的咽管。 冷风吹仿佛已经看到了答案,这套刀法无论是否得手,都不会给他带来失望。 他本来在刀法攻出的第五招之时,就发现慕容斐一个致命的破绽之处,在那个时候,他就有机会可以重伤慕容斐,可是他没有,他要的不是两败俱伤,他要看到结果,看完这一套也许是他这一辈子使的最后一套刀法,慕容斐在他心里已经成为他手里的小鸟,无论如何也休想逃出他的手掌心了,冷风吹等到十七式全部使出,最后一招,便是要命的杀招。 真正要命的只须一招。 万物刹那间静止,冷风吹仿佛看到了飞溅的鲜血。 第三十五章 意料之外(1) 唐方与唐芙蓉是四川唐门最年轻一辈的一对亲兄妹,唐芙蓉虽然年龄才十七岁,可她的暗器与放毒之术均比她的兄长唐方精湛许多,在唐门里众多少年英豪里面,她是唐家堡主最为器重的一个天才人物。唐堡主这次吩咐他俩去找小四爷,小四爷便把他们安排到这条路上。 小四爷给他们一张画像,叶败的画像,要他们对付的人就是叶败。 小四爷对他们说的一句话是:先发制人,不择手段。 唐方及唐芙蓉因为唐堡的吩咐,所以对小四爷极为信任,幸好叶败这个人不难记住,亦不难分辨,他们仿佛看到地下倒了一个人,这个人当然是叶败。 此时已近正午,他们等待的人还没有出现,过往的人虽不多,也过去了数百个人,就是没有他们要等的人。 唐方脾气急躁,心情不好就乱骂人,此时天气又热,不由就破口大骂:“这死小子怎么还没来,妈个巴子,死那去了?” 唐芙蓉对他一笑说:“小四爷说会来的,一定会来的,收好你的剑。” 唐方本来不使侠的,只是这柄剑模样古旧,形状又耐看,不由心痒痒,将剑主人毒死,夺了这柄剑,一直都未曾离过身,这柄剑此时就随随便便地摆在他手上,听他妹妹一说,便挖苦说:“都快下午了,别人都在开开心心地喝酒,躲在树荫下聊天,而我们偏偏要来这下,真是扫兴。” 唐芙蓉说:“可是五哥之仇不能不报,又不是让我们在这里守一辈子,才这么一二个时辰——” 唐方说:“一刻我都不想呆下去了。” 唐芙蓉只好安慰着他说:“别心慌,说不定他便来了。” 唐方皱眉说:“这句话这个上午你最少说了二十遍。” 唐芙蓉忍不住笑了,说:“可是你今天上午最少发牢骚二十遍——” 唐方尴尬地笑了,说:“是呀,只怪这个臭小子来的太晚了。” 唐芙蓉笑了笑,正色说:“好了,别想太多了,还是想一想该怎么对付他吧。” 唐方说:“还不是老样子。” 他们外出杀人时,总是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便已经悄无声息地下毒,他们都很年轻,笑起来很天真可爱,男的英俊,女的美貌,谁能想得到这么秀气的人会忽然出手杀人呢?所以他们杀了不少人,都没有多花什么力气,杀人对于他们来说已不是一个很困难的事,他们时常说他们杀死的人太笨蛋。 唐芙蓉点头说:“杀了这个人之后,我一定要去好好睡一觉。” 唐方却说:“我要去找朱姑妈给我做一件新衣服穿。” 唐芙蓉说:“热天穿新衣服容易脏——” 忽然一眼看见一个高大的男人从前面的路口大步走来,衣着很简单,左耳一个砚大的金耳环,脖子上刻画着一条龙,手提着一柄破剑,不由脸色一变,对唐方一使眼色,她知道,正点子来了。 唐芙蓉满脸的汗水都变成了浓郁的笑容,唐方顺着她的眼光一望,脸上也呈现出了笑容。 终于等到了。 来的正是叶败。 叶败一边走路一边大声骂出:“小坏蛋,臭坏蛋,烂坏蛋,死坏蛋,他娘的不是好蛋,这样的鬼天气偏偏还找人打架,气死我了,真是气死我了。” 叶败很生气,他觉得胡丹很不讲义气,都说自己是他好朋友了,可是打架的事就是不肯带着自己一起去,说什么让他从后面来,厉害的人总要留到最后出手来显得他叶败有能力。这样也就算了,可是好不容易等到今天,他凌晨就起来了,叫醒了还在睡梦中的胡丹,他是怕胡丹忘记了今天要去打架的事,谁知胡丹根本没当回事,狠是再睡了两个时辰。 这不,最后胡丹一个人走的时候,特意吩咐他叶败最少要等半个时辰后才能出发,不然,坏人一个也不给他留。 没有坏人给他杀,叶败怎能接受,只好乖乖地等了半个时辰才出发。 他满脸是汗水,这句话自从十里之外的客栈出来后,最少已经说了几百遍了,可他还是觉得说的不够,他边说边走边四处张望,忽然发现一个特别英俊的小伙子站在他面前。 小伙子笑容满面,阳光如同阳光般灿烂,虽然满身汗水,却仍然显现着他不是一般人家小孩子的气质,好象一个世家子弟的公子哥儿,正和可爱的丫环在外面踏春,虽然现在是秋天。 叶败眼一瞪,很不爽自己赶急去打架的时候有人挡道。 那小伙子就笑嘻嘻地说:“大叔,大叔,帮帮忙。” 叶败一皱眉,说:“帮什么忙?” 那小伙子自然是唐方,唐方说:“我妹子要我陪她去抓小鸟,我不想去,可是她偏偏要我去。” 叶败不由笑了,说:“那你就打她屁-股,谁叫她不听你的话。” 唐方说:“可是我怕她告诉我父亲。” 叶败随口说:“是吧?” 唐方说:“我父亲很凶的呢,我可很怕他耶,上次打我的时候现在还疼呢。”叶败笑着说:“那老子帮你去揍你父亲一顿,怎么能打你这么乖的儿子呢?” 唐方已经一手抓着了叶败的衣服,笑容更浓了,他吃吃地说:“我妹妹过来了,快帮我挡一下,她咬人好疼的。” 这时,他的妹妹正从不远处轻轻地扑了过来,好年轻的可爱。 唐方的笑容之中,正有一根银针缓缓地朝着叶败手臂上刺去。 蓦地,他的胸口忽然让飞来一脚踢中,他整个人立即飞了起来,往后摔去,一柄剑,他手中的剑不知何时已经到了叶败的手中,一剑刺出,顿将唐方刺穿。 唐方惨叫一声,鲜血飞溅,还来不及感觉到疼,长剑已经划破了他的心脏,穿了过去。 叶败手一松,带着唐方尸体的长剑猛地掉落,重重地砸在地上。 唐芙蓉本来看到唐方的手都快触及到叶败的肌肤了,那上面的银针只要碰到叶败,地上便会多出一个死人来,那知忽然之间,唐方竟然让叶败一脚踢开,接着一剑刺死,快得无法形容,唐芙蓉吓呆了,手里的锈花包包掉到地上,沾满要人命毒药的暗器散落一地。 叶败吃了一惊,身体一弯,便已经抓住了唐方的大-腿,朝着唐芙蓉抛去,唐芙蓉虽大惊,但生死攸关之时,反应还是很快,一闪身居然躲开了,同时飞快伸手抓起一把乌沙。 当然是能够要人性命的毒沙。 那知这次手还没从口袋里伸出来,一柄飞刀刺穿了她的咽喉,迎面倒下,乌沙散了她一身,但已经永远没有机会伤着叶败了。 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每次杀人时都能够轻易完成,杀人的时候总是算计好可能会发生的一切因素,也一样有方法对付,只是千算万算,却忽料了一件事。 “叶败是杀手。” 一个真正的杀手,有种特殊对危险的预知,只要一有危险近身,便会自动地出手反击。 叶败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的一个杀手。 叶败连睡梦中都可杀人,何况他还看到了一柄剑。 唐方手里的这柄剑本来是叶败的,只是他在关外的时候,遇到一个人的剑比这柄剑更气派,衣服更光鲜,马也不错,所以他才夺了那人的衣服,剑以及那匹马,但他却将自己这柄剑留下来,交给那个倒霉的家伙。 叶败身上从来不带多余的东西,叶败也知道,这柄剑并不差,任何一个人不会将这么好的一柄剑送给别人,除非这人已经死了,或者剑让别人抢走了。 当然除了他自己。叶败一向很看得起自己,总觉得自己与众不同。 唐方手里的这柄剑是杀手之剑,当然不错,剑鞘之上那个杀字格外刺眼,因为这是他用精致的玉石找人花了好一段时间才做成的,他一眼见到这剑,就不由自主地出手了。 他这一次做对了,便是错了,他也不会怪自己,怪只能怪这少年不该拿他叶败的剑。 叶败一连杀了两人,怔了半响,忽然哈哈大笑,说:“吴小侠那小子说什么小坏蛋要我告诉你的,一路上千万要小心,小四爷足计什么多谋,哈哈,我叶败还是很听话的,一下子干掉两个。”他重重在唐方身上踢了一脚,唾了一口,说:“你以为你长得英俊,老子就不杀你了,妈的,告诉你不要紧,老子最恨长得比老子帅的人了。”转头又望了望唐芙蓉,叹了口气说:“你长得这么漂亮,我居然也杀了你,可惜可惜,真是可惜。” 一连说了好几句可惜的话,抬眼一看,见旁边还有两匹好马,这本是唐家兄妹的坐骑,不由大喜,翻身上了一匹马,又挥剑刺死另一匹,方才收剑于鞘,大笑着说:“老天爷真有眼,怕老子走路累,送马给我骑,可是也太大方了,一下子送来两匹,我杀了一匹,不见怪吧?” 这句话没有人回答他,他也不听别人回答,猛一拍马,飞也似地朝着荆州城的方向冲去。 第三十六章 意料之外(2) 小四爷说:“胡丹,你还有什么话要说么?” 胡丹眼角似乎有点绝望,说:“没有了。” 小四爷笑着说:“那你为什么还不按着我吩咐地去做呢,废掉一个手指头,却能保全你最心爱的女人,这个交易你并没有亏。” 胡丹抬头说:“我又记起一句话了。” 小四爷说:“想说就说吧。” 胡丹说:“如果你真当我是朋友的话,你一定会是我最好的朋友。” 小四爷一怔,接着哈哈大笑起来,笑着说:“我研究你已经有几年了,只怕天底下再也没有一个人比我更了解你了。” 胡丹说:“是吧?” 小四爷说:“我知道这一次你明知是死路一条,你也一定会来的,但你并不是个鲁莽行事的人,你以为自己还不能死,便是过来了,也不会死。” 胡丹说:“我是这样想的。” 小四爷说:“所以你虽然一个人来了,但你暗地里却吩咐你的那些朋友偷偷过来帮助你,人来多了,目标太明显,反而会引起我的注意,所以你只找了几个最用得着的好朋友过来了。” 胡丹说:“你猜的没错,我只需要能够帮得上忙的人,那些用来摆架势的人一个也没有带过来,我不仅自己不想死,也不想看到我心爱的女人受到伤害。” 小四爷得意地说:“只可惜你万万没有想到我早已将你的那群狐朋狗友都给算计在里面了。” 胡丹说:“我的朋友都是人,真真正正的人,只有你一个人例外,你根本就不是人。” 小四爷大笑着说:“你可以骂,你骂得越凶我越是开心。” 胡丹说:“也许我会死在此地,但你也绝对好不到那里去,我们真心的朋友虽然不多,而且都让你给算计了,但是,毕竟还是有一个已经来了。” 小四爷一怔说:“谁?谁来了。” 胡丹没有回答他,只是眼睛转向东面,一个人正从东面的街道上走了过来,缓缓地走了过来,她骑着一匹黑马,马后面拉着一抬木车,上面居然是一副棺材,这个人是勾勾。 小四爷看着这个好像都没有成年的小女孩,忍住笑,说:“就是这个小妹妹?” 胡丹没有说话,目光之中有些忧伤。 勾勾越走越近了,马车停在胡丹的身边,她低着头说:“我是来收尸的,我带了一副上等的棺木。” 小四爷哈哈大笑着说:“这确实是一副好棺材,谁呆在里面都不错。”勾勾忽然抬起头来,望着他说:“难道你想进去坐坐?” 小四爷一怔,张大了嘴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勾勾笑了,笑得有些凄凉,她说:“不论你们谁死了,也许都进了这棺木,因为它也许是我自己为自己准备着的。” 小四爷忍不住说:“这是为什么?” 勾勾老实地说:“有个人要杀我唯一的亲人,而我又很喜欢这个人,左右为难,只好躺到棺材里,什么都不去管,眼不见心不烦,那该多好啊。” 小四爷说:“如果你说的这个人是胡丹的话,姑娘就不必躺到这棺材里面去了。” 勾勾说:“为什么?” 小四爷说:“因为胡丹此时最需要的一件事不是棺材,不是一副,那是两副。” 勾勾皱眉说:“两副?还有一副给谁?”她想了一下,接着说:“我明白了,还有一副是给冷芳芸冷姑娘,是不是?我猜对了吧?说实话,我很讨厌她,她是我的情敌——” 小四爷说:“你说的真是太对了,你真是个聪明的好女孩。” 勾勾说:“只是这样一来,我倒想改行了。” 小四爷说:“改行做什么?” 勾勾说:“原来你才是个大笨蛋,啊,不能对你要求太高了,我改行做棺材店老板啊。”她笑嘻嘻地望着小四爷说:“你今天需要多少棺材?” 小四爷脸色一变,冷冷地说:“你知道你在说什么么?” 勾勾说:“我知道啊,我说你笨蛋啊,快回答我,你需要几副棺材,先得出银子,不然我怕收不到本金。” 小四爷狠狠地盯着勾勾,朝着她走了一步,缓缓地说:“我有的是银子——”他说话的声音不大,谁也没有注意到他已经到了棺材的旁边,话说到这里,棺木盖子让他一掌掀开,一柄雪亮的剑猛地朝着棺材里面刺出。 好快的一剑。 可惜却刺空了。 里面只有一件死人穿的衣服,半个人影都没有。 勾勾没有半点吃惊,反而吃吃地笑了,好象遇到了最有趣的笑话一般,笑得几乎直不起腰来,连胡丹也笑了,殷可傲冷漠的脸上也有一丝笑意,勾勾笑着说:“你太小心了,你以为这里面藏着个活人,你好笨啊,有那个活人愿意藏到棺材里面去,原来没有说错你啊,你真是个大笨蛋。” 小四爷有些脸红,退了一步,冷笑着说:“做人还是小心一点好。” 勾勾止住了笑容,过了会儿,说:“你能够说出这句话来也不算太笨,小心使得万年船,我也和你一样的想法,一路上我怕有人偷偷钻进来,抢了这个好位置,路上我最少去查看了十次以上。” 她说的煞有介事似的,仿佛她真的是边走边看是不是有人偷偷钻到了她的这副棺材里面去一般,小四爷脸更红了。 胡丹说:“小姑娘,我看小心一点还是不错的,只怕这棺材还真有人想与你抢,你难道没有发现有人的脸红得像猴子屁-股一样,人要是没有坏心思怎么会脸红呢——哦,说不得了急病也有可能。” 勾勾望了眼小四爷,脸色有些着急起来了,满脸都是防备,好象生怕小四爷真的会抢了这棺材里面的好位置一般,她说:“对,天下这么大,什么稀奇的事都有的,这位大哥,你还是赶紧找个大夫,检查一下身体,小心使得万年船,不怕一万个,只怕万一,万一你得了急病,可不是好玩的。” 小四爷冷哼了一声,说:“笑话,天大笑话。” 勾勾正色着说:“我说的话很好笑么?我怎么不觉得。” 小四爷冷冷地说:“我只是不懂有些人死到临头了,居然还会这么开心,真是少见。” 勾勾说:“是呀,我也这么觉得,天下太大了,什么稀奇古怪的事都有的。” 小四爷下定决心不再去理睬这女孩了,瞪着胡丹说:“别浪费时间了,你到底是要你的姆指头还是要冷姑娘的性命呢?” 胡丹笑了,此时他居然还笑得出来,他笑着说:“既然那么长时间都过来了,何不再等一等。” 小四爷说:“等上一百年,也没有人能够救得了你。” 胡丹望着满天萧杀之色的秋色,说:“既然很快我们之中就有人永远看不到这美好的世界了,我们何不再好好看一看这秋天,毕竟秋天不是一年四季都可以看到的。” 这是什么话,小四爷心想。 不过此时的胡丹在他眼里,已经如同煮熟的鸭子了,便是再等上一会又能如何。 勾勾望着小四爷,没话找话说:“我听胡丹说你便是小四爷,对不对?” 小四爷没理她,也没点头。 勾勾却眉飞色舞起来,说:“胡丹说你的剑法武艺深不可测,到底有多厉害,你能告诉我吧?” 小四爷说:“小孩子要知道这么多做什么?” 勾勾说:“这你就不懂了,佛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那么懂就是不懂,不懂就是懂。”说到这里,勾勾忍不住笑了,她发现自己废话太多了,她想了一会,接着说:“说来也是,人死了就是不死,人不死了就是死了,哎,难懂耶。”说着,狠狠地自己头上拍了一下,苦笑着说:“荒唐荒唐。”接着猛地瞪着小四爷说:“那你你告诉我,你想死还是不想死?” 小四爷正听得有趣,一听这话,脸色又变得铁青。 勾勾望着小四爷的脸,望了好一阵,说:“我这才发现了一件事,一件关于你的事,要不要我说给你听?” 小四爷本来不想理她的,可还是忍不住问:“什么事?” 勾勾说:“你的心事。” 小四爷说:“什么心事?” 勾勾说:“从你的眼中,可以看出你曾经喜欢一个女人。” 小四爷大笑着说:“笑话。” 勾勾说:“这不是笑话,这是真的。”她认真地接着说:“但是这个女人却喜欢另一个人,那个男人却是你的好朋友。” 小四爷的冷笑一下子凝固了。 勾勾笑眯眯地说:“我说得对不对,很有趣的,后来你得不到那个女人,你便将你那个最好的朋友,当成生死仇敌,你养心积虑地一定要除掉他。” 小四爷吼叫着说:“滚开,闭嘴,闭上你的臭嘴。” 勾勾不理睬他,接着说:“所以你投降于鬼王潘长天,接手他在江南武林中早就埋伏好的一个秘密组织,对你来说,天下是谁的不重要,重要的就是杀死你的情敌,也就是说杀死胡丹,我说的对不对?” 小四爷怒目而视,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第三十七章 意料之外(3) 勾勾说:“我懂读心术,很神奇吧,正因为一个女人,你一直在处心积虑地搜查胡丹的秘密,我敢肯定,就是胡丹自己都不记得的小事,你都记得一清二楚,所以胡丹失去武艺之后,你立即光明正大地出现在江湖上了,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因为你知道,便是胡丹知道你的秘密,他也不再会是你的对手。” “其实胡丹是一个很好的朋友,他最怕为难别人,其实他早就知道你一直在调查他,他只是不愿意点破而已。” “你为了一个女人而失去一个这么好的朋友,真是不值得。” “如果你肯将你的心事告诉胡丹,他也许会成全你的,你完全不必去把他当成敌人,一个他这样的敌人,太可怕了。” “——” 小四爷咬牙说:“我在想一个问题。” 勾勾很开朗地说:“说吧,我听着呢,我可以将我要说的话等一会儿再说出来也行的。” 小四爷说:“我在想是将你一剑杀死好呢,还是将你打个半死丢到野外去喂狗好呢?” 勾勾嫣然一笑,说:“这个你就不用去想了,因为你现在绝对不会杀我的。” 小四爷脸色阴沉地说:“为什么?” 勾勾说:“因为我有一个人心里最想知道的秘密。” 小四爷呆了呆,吐出口气,说:“你确实不该死。” 勾勾说:“如果你肯告诉我一件事,我可以考虑将这个秘密告诉你。” 小四爷想了想,说:“你问吧。” 勾勾说:“你今天在这里埋伏了多少人?” 小四爷说:“一百五十六人,加上殷盟主的三十五人,一共一百九十一人。五十个人守在各个路口,五十个人守在古城的周围,三十个人守着冷姑娘,还有——” 勾勾笑着说:“守着冷姑娘身边的人是你的手下还是殷可傲的手下?” 小四爷眉头一皱,说:“好象谁的人都有吧。” 勾勾笑容更浓了,说:“够了,够了,你不用说得这么详细的。” 小四爷说:“我答应别人的事,我一定会认真做好的,我从来不想骗人的。” 勾勾说:“你是个诚实的人,我相信你。” 小四爷说:“多谢,那么我的话说完了,你是不是应该说出你的秘密了吧?” 勾勾说:“你不必谢我,因为我还在考虑要不要将这个秘密告诉你呢。” 小四爷说:“你一定要说的。”勾勾沉默片刻,说:“其实告诉你也没什么关系,你已经没有机会再见到她了。” 小四爷身体有些颤抖了,说:“她在那?” 勾勾说:“侠客山庄又重建了,庄主不是孟飞。” 小四爷说:“这我知道。” 勾勾说:“那个秘密就是现在的侠客山庄的庄主。” 小四爷动容说:“什么?金如意就是吴小侠?” 勾勾歪着眼睛看着胡丹,脸上分明有些醋意,她咬着牙说:“我也不想告诉你的,可我忍不住。” 小四爷展颜笑着说:“你真是个好女孩子,你长得很美丽,又可爱。” 勾勾说:“你不用拍我马屁,我美不美关你屁事——”说着说着,她忽然放声大哭起来,话也说不下去了,显然受的委曲不小。 小四爷反而安慰她,说:“你不要哭了,不要哭,你一哭我就有些心碎了——” 勾勾的眼泪却越来越多了,抽泣着说:“他们都欺负我,明明知道我会说穿这件事的,可是,可是——她偏偏要说给我听。” 这个她是谁?小四爷当然知道,不但他知道,胡丹也知道,胡丹不由皱起了眉头,其实心里有些头疼,是替小四爷头疼,谁让他遇到勾勾这个鬼灵精呢,被她摆了道,居然还替她数钱,真够可怜的。勾勾演戏的水平还不一般的好,这么明显的拖时间的计谋居然奏效了,不过也许是因为小四爷根本就没有想到会再发生什么异外吧,猫捉老鼠时都要玩弄一阵呢,只是在此时不知道谁才是猫?谁又是老鼠?小四爷却越来越开心了,他想不到金如意会让一个小女孩子来告诉他,她在什么地方,难道她心里真的有自己。只有勾勾越哭越凶了。 这时,站在冷芳芸身下的一名汉子大叫着说:“四爷,怎么还不动手啊?” 小四爷一震,抬起了头。 勾勾也抬起了头,泪水却干了,她苦着脸看了一眼那人,大叫着说:“急着赶死呀,活得不耐烦了,没看到我与小四爷正在商议大事么?” 那人一怔,什么屁大事?都在胡扯好不好?只不过他想不到精明强干的小四爷为什么没有发觉,反而与她聊得很来劲。小四爷朝他挥挥手,望望天色,说:“江兄不必着急,再等一会儿也是无妨。” 那人闻言,缓缓地低下头去,不说话了。 小四爷眼睛又望向勾勾,柔声说:“她还说了些什么没有?” 勾勾白了一眼胡丹,冷声说:“她还说她这一辈子让一个大坏蛋给毁了,也不准备活了——” 小四爷哎呀一声,连忙说:“那——那后来怎么着?” 勾勾说:“后来?后来我说,你死了也没人心疼,好死不如赖活着,反正这天下除了那大坏蛋,你还是有人爱的——” 小四爷此时像个孩子一般喜笑颜开,说:“对,对,会有人的,会有人的。” 勾勾说:“后来我劝了她大半天,她才答应了我,要好好活下去。” 小四爷大喜说:“是是,要活下去,要活下去。” 勾勾忽然定定地看着小四爷,叹了口气,小四爷脸上的喜色一下子不见了,惊说:“怎么了?” 勾勾摇头说:“我发现你这个人也真够可怜的。” 小四爷怔了怔,勾勾接着说:“你为了一个根本不喜欢你的女人,而与一个好朋友闹别扭,甚至变成了生死仇敌,真是太难为你了。” 小四爷松了口气说:“一个人活着,总要做一些傻事的。” 勾勾望了望小四爷,又望了望胡丹,说:“我发现你们俩人说话的语气有点像呢。” 小四爷点点头说:“有一点,有一点。”这个时候,估计勾勾说太阳是方的,他也必点头称是。小四爷自从在江南万花楼第一次遇到金如意时就迷上了她,那时他还没有什么名气,后来有了名气之后,想再去追金如意时,金如意已经有了心上人了,这个心上人就是胡丹。金如意本来就是个冰清玉洁的女子,虽在污泥之中却一尘不染,卖艺不卖身,就因为这样,万花楼的头号花旦之名,金如意硬是保存了三年之久,当小四爷得知胡丹是他自己最喜欢的女子的心上人之后,找机会与胡丹结识,两人竟然成了好朋友。这是他当时没有预料到的。后来胡丹离开江南后,胡丹竟然让他与萧大少照顾好金如意,他本来已经打算忘记这个女人了,谁知后来却越陷越深,直到后来投奔鬼城,走上这条不归路。 那知勾勾却说:“只是为什么他那么聪明,你却这么笨。” 小四爷有些色变,说:“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勾勾说:“我的意思是说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女孩子喜欢他,而你却连一个自己最喜欢的女孩子都不喜欢你,而喜欢上他——哎,连我好象有些喜欢上他了。” 小四爷狠狠地望着胡丹,说:“一个人有太多女人喜欢也不见得是件好事。” 勾勾拍手说:“对,你这句话说得对极了。” 小四爷说:“哦。” 勾勾说:“你看,胡丹这个臭小子,我是有些喜欢他,可他总以为自己是个金娃娃,理都不想理睬我。”她降低声音说:“告诉你哦,今天我说送棺材给你,他都不让呢,可我偏偏来了,气死他,看他气歪嘴,别提我有多开心了。” 小四爷开始还听得有趣,一听到最后一段话,脸色一变,说:“你说什么?” 勾勾说:“我没说错呀,送棺材给你用啊——哦,不不,我这个心直口快,总爱说错话,对不起了哦。” 看到这么可爱的笑容,和温柔的道歉声,小四爷那里生得了气来,何况他还想与面前这个懂很多事的女孩子聊一聊关于金如意的事呢,于是他便陪着笑容说:“呵呵,和你聊天也很开心的,没事。” 勾勾又看了一眼胡丹,说:“我也是一样,和你聊天也蛮开心的,要是有些人有你这么听话了该有多好呀?” 小四爷得意地说:“好多女孩子都说我又温柔,又体贴,当然,不是每个人都有我这么好的。” 勾勾说:“只是你最喜欢的女人却爱上了别人。” 小四爷的笑一下子又消失去了。 勾勾忽然跳了起来,四处望了望,喃喃地说:“哎,怎么她们还没有来呢?” 小四爷说:“谁没有来呀?” 勾勾说:“叶大姐说要来看一看一个出卖朋友,叛国投敌的畜生,哎,不对,我又说错了,畜生是不会出卖朋友的。”她轻轻地说着,仿佛没有发觉小四爷的脸如同被人狠击了两掌似的,变得又红又紫了。 小四爷狠狠地说:“谁来都没有用了,今天,你们都得死。” 勾勾似乎没有听到他的话,低声说:“叶败怎么还没有到呢?” 小四爷吃了一惊,说:“你说什么?叶败还能过来?” 勾勾终于像一只骗食了乌鸦嘴里肉的狐狸一样狡猾地笑了起来,说:“刚才我就在外面看见叶败这小子了,他走的可真慢,这么远一点点路,大半个时辰居然也没有赶上来,真是气死我了。” 她虽然说着气死她了,但是脸上露出了得意的光彩。 因为,刚才,她就看到不远处的叶败拖着一柄长剑,缓缓地朝着这边走了过来。她与小四爷胡说八道这么久,只是为了争取到对他们有利的时间。 第三十八章 大战前夕(1) 冷风吹曾经问过孟春风一句这样的话:“师父,天下什么武器最可怕。” 那时冷风吹才九岁。 孟春风望着窗外,说:“是一种剑。” 冷风吹好奇地说:“剑?什么样的剑?” 孟春风说:“神剑,正义之剑。” 冷风吹说:“什么是神剑,什么又是正义之剑呢?” 孟春风说:“神剑就是在你根本想不到而且料想之中根本不会出现,却偏偏又出现的一种剑。” 冷风吹说:“哦,那么什么才叫做正义之剑呢?” 孟春风眼中露出了一丝敬畏之色,说:“世上万物,有正也有邪,有好必有坏,正邪对立,好坏对立,但邪不胜正是千百年来的规律,邪恶终可以横行一时,但最终只会让正义所替代。” 冷风吹说:“哦。” 孟春风说:“当今世上,唯一一柄可称得上正义之剑的,只有一个人才有。” 冷风吹问:“这个人是谁?” 孟春风说:“胡酒。” 冷风吹说:“就是那个大坏人叔叔。” 孟春风说:“他不是坏人,他是正义之神。” 冷风吹说:“可是他杀了好多人。” 孟春风说:“死在他手上的人都是早就应该死的人。” 冷风吹说:“这又是为了什么呢?” 孟春风说:“因为死在他手上的那些人,杀过许多人,做过许多坏事。” 冷风吹说:“所以大坏——叔叔才杀死他们?” 孟春风说:“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胡酒是老天爷派遣下来的正义之神,所以他才杀了他们。” 冷风吹说:“哦,所以这样他那柄剑才叫做正义之剑吧?” 孟春风说:“是的,那就是正义之剑,当今天下,还没有任何武器可以打败这柄剑。” 冷风吹说:“可是你却要我去打败他。” 孟春风说:“这虽然像是个遥不可及的目标,可并不是不可能实现,你要记住,你一定要打败这柄剑。” 冷风吹说:“为什么呢?” 孟春风说:“为了——你现在不会明白的,将来你一定会懂的,只要打败了这柄剑,你就会懂的。” 冷风吹说:“这又是为什么呢?” 孟春风说:“一个人活着,总是要做许多他自己都不想去做的事。” 冷风吹想了好一阵,才说:“可是那个大坏人叔叔很不错的啊,他没有杀我们,是因为你当时受伤了么?” 孟春风说:“不是的。” 冷风吹说:“那又是为什么呢?” 孟春风说:“是为了一个承诺。” 冷风吹说:“承诺?什么是承诺呢?” 孟春风说:“承诺是一件事,一件你决定去做的事,那怕你会死,也一定要去完成的事。” 冷风吹说:“那要是人死了也没有做成怎么办呢?” 孟春风说:“那就是老天的安排了,没有一个人斗得过老天的。” 冷风吹沉思了许久,才缓缓地说:“好吧,我一定要打败他,我向你承诺。” 孟春风说:“但愿你不要让我失望,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 二十多年过去了,冷风吹明白了许多事,胡酒也并不是神,他也只不过是个活生生的人,他也一样有灵魂,有肉体的人,那柄剑也不是无所不能的正义之剑,他同样有人类共同的脆弱,也一样会败的,天下地上绝对没有无敌的剑客,也没有永远胜利的勇士,而且天下最可怕的武器不是胡丹的那柄剑,那是有些人的心。 只有可怕的心,才有可怕的剑式,才会有血淋淋的残酷战争。 人类不消失,战争永远存在着。 有人的地方便有战争。 动物只会为了食物而战斗,而人,可以什么都不为,却一样会拼死拼活。 冷风吹是个刀客,但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他从小就对刀产生一种依恋,只有尊敬刀的人才会练就如此可怕的刀法,才会如此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在孟春风的冷漠杀招之下,冷风吹加入了情感,他们虽然都是江湖上最有名的杀手,可是冷风吹明显地比孟春风有感情得多。 他每次接单时都有他自己定的规律,杀一个人必须要有个那个人该死的理由,否则他宁可不接。而当年孟春风却是只要你能够付得出他定的价钱,无论杀什么人,他都会去帮你办好。 如今,江湖上最可怕的一柄刀首推冷风吹手上的这柄。 此时,这柄天下第一的刀发出它最可怕的威力。 这是柄价值连城的宝刀,削铁如泥,慕容斐的身体便是钢铁铸成,只要让刀碰上,也断可生生割断它碰到的任何地方。 况且慕容斐只是个活生生的人。 冷风吹是个很会杀人的杀手,他杀人的时候,总是进攻对手身体上最能要命的地方,所以,许多人,他若是一刀不能杀掉,他宁可放弃。 对于慕容斐,他不敢像对付一般的江湖人一样,所以他使出了十七招连环杀招。招招要命,刀刀要命。 慕容斐还来不及出手,就让冷风吹占据先机,前面的招式虽然也一样可怕,却没有难得住他,这十七招最后一式一使出,慕容斐身体一转,本欲闪身躲开这十七招夺命刀法中的最后一招,可身体才飞出半尺,就发现自己全身让一种浓郁的杀气给团团包围住,不由大惊失色,双刀向前砍出,但是冷风吹人还在五步之外,这双刀便是砍中,最多只能重伤冷风吹,而冷风吹的刀却到了他的咽喉边。 慕容斐明知自己双刀砍出,也绝不可能让自己躲得开这一刀了,可是他还是砍出了双刀,若是冷风吹杀得了他,他的双刀也很可能要了冷风吹的性命。 只是,冷风吹的刀太快了。快得无法形容。 到了这个时候,天下已经绝对没有一个人可以躲得开这一刀。 绝没有。 就连冷风吹都无法收回。 他挥出的刀,就如同泼出的水,脱弦之箭,已经牢牢将慕容斐锁在刀环之中。 蓦然之间,似是一阵风忽地吹来,慕容斐头一偏,发束散开,露出一张冷风吹从未见过的脸来。 这人竟然不是慕容斐。 冷风吹发现这件事的时候,也已经晚了,他虽然是猛地想收回这一招,但宝刀还是狠狠地朝着对方削落。 同样是要命的一招。 第三十九章 大战前夕(2) 叶败让勾勾安排他站在城墙下,心里很不舒服,又看到勾勾与小四爷有说有笑地好一阵子,不由气上心头,心里大叫:“她能去,我为什么不能去,他们有说有笑,却让老子在这里喝西北风。” 当即主意一定,挺直了腰,大步朝着城墙上走去。 谁知他才走出几步,迎面便来了几个人,其中一个竟然还朝着他撞了过来,疾风呼呼,力气倒也不小。 叶败一惊,刚要出口骂人,便看到了孟飞的笑容。 孟飞拉着他的手臂,笑嘻嘻地说:“叶兄这要是去那里逍遥啊?” 叶败眉头一皱,说:“好象你是孟飞吧?” 孟飞说:“我当然是孟飞。” 叶败瞪眼说:“你个卖国贼,谁是你兄弟。” 孟飞有些傻了,手不由松了开来,支吾着说:“这个,我——” 叶败好象没有发现他的尴尬,接着说:“哦,我想起来了,你是胡丹的朋友,今年有一次我差点杀了他,还是你救了他一命呢。”他说的是在羞光山庄里发生的那件事,当时,胡丹在以内力救殷可傲,叶败不想看到胡丹犯错,所以才挥剑去杀殷可傲,他想这样之后有什么错,就是他叶败的了,但他的剑才刺出,却让孟飞拼命似地阻挡住了,为了那件事,两人当时都极有可能生死之战。虽然没有打成,但叶败心里好坏还是懂得,他找不到什么好说的,就将这件事找了出来。 孟飞更傻了,他真不懂叶败在说些什么。 叶败却忽然猛地一把抱着他,大声说:“真是多谢你。” 孟飞迷迷糊糊地说:“你为什么要感谢我?” 叶败认真地说:“这句话我绝对没有说错。” 孟飞干脆不说话了,他得承认,他跟不上聪明的叶败叶大侠的思维了。 叶败接着说:“前几天我在吃晚饭的时候,将我一生之中做的错事全部一起算了出来,总共有三大错,一千五百二十件小错。” 孟飞考虑一阵,才说:“什么是大错,什么又是小错?” 叶败松开孟飞,站直了身子,说:“小错就不用说了,大错却太重要了,但是这三大件错加起来都没有你帮我的那一次那么重要,幸好你是个好朋友,帮了我一次大忙。” 孟飞也才听得似懂非懂了,看来这个叶败对他已经没有敌意了,不由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当时,只是我也不相信胡丹会是那种公报私仇的人。” 叶败点头说:“所以你是个好人,不是卖国贼,是个好朋友,也是我叶败的朋友。” 好朋友。 叶败的朋友。 这几个字远比金山银山堆在孟飞脚下要让他开心得多,这世界他毕竟还有几个真心的朋友,而叶败,放眼天下,也只有胡丹勉强让叶败承认是朋友,如今,叶败竟然说自己也是他的朋友。 孟飞走过来的一行人中,萧贵也在其中,萧贵看这两大疯子越来越扯谈了,根本将他们来此地的目的忘记了,不由提醒一句:“别那么多废话了,该动手了。” 叶败眼睛看了一眼萧贵,呆了呆,说:“动手?动什么手?” 孟飞笑着说:“杀人啊。” 叶败说:“要杀谁?” 孟飞说:“杀胡丹的敌人。” 叶败大喜,说:“杀人我最拿手,我前面带路好了。” 几个人走了几步,前面便有依稀几个人或站或坐立在那里,算命的瞎子今天的生意特别冷清,身边的白布黑字写得龙飞凤舞:神算龙半仙。 年迈的老人除了用这玩艺儿来寻些外块打发晚年之外,他已经没有任何路可以走了。 在龙半仙的对面站着一个猎人,正和一个小女孩说着话,那只挂在铁钩上的野鸡似还没死尽,眼睛半张半合的,不时抽搐一阵,发出微弱的叫声,看来它很快就要成为别人的下酒菜了,他们旁边有几名乞丐眼巴巴地看着眼红,好象随时都有可能扑了上去,那怕挨揍,也要抢了这好东西就跑。 这五名乞丐衣服虽然破烂,但是皮肤却很白净,胸口都挂着五或六个小布袋。 这十来个人有意无意地将这唯一的一条路给封住了,隐约之中,给人一种强势的大阵的感觉。 如果有人想从这条路走过去,必然经过他们身边去。 这时孟飞已不再像以前那个天下第一流氓孟飞了,他看上去倒像个成熟得体的中年人,小心翼翼地对着这个高大威武的叶败连连点头,好象要向叶败错银子一两,叶败很有可能不肯借给他一般,叶败满脸傲气,一副不可一世的模样,标准的富家公子哥儿模样,这样的人全城到处可见。不过,若是有人听到他们的谈话,只怕要吓破了胆儿。 叶败在说:“这里怎么有几个乞丐?” 孟飞说:“哇,还有五,六个袋子呢。” 叶败说:“袋多好玩吧?明天我也挂上二三十个去。” 孟飞说:“布袋多有什么好玩的,又脏又臭,打狗捉蛇我最拿手,对付姜如尘的狗弟子,我一个干十个,准赢。” 叶败说:“可是这几个人面生得很,不像姜如尘的狗弟子。” 孟飞说:“我早看出来了,说真的,我倒不敢乱杀姜如尘的人,这狗丐帮帮主一句话,破碗烂被都打得人几天都爬不起床来。” 叶败说:“莫非是假冒的?” 孟飞说:“一定是。” 叶败说:“假冒的一定不是好人,你说我讲得对不对?” 孟飞忍住笑,连忙说:“对,一点也没错。” 叶败眼睛又看着那挂在铁钩上的野鸡,说:“那只斑鸠好肥,味道肯定不错。” 孟飞说:“那么大的斑鸠倒是从未见过,兄弟,那是野鸡好不好?” 叶败瞪眼说:“什么野鸡,老子说是斑鸠就是斑鸠。” 孟飞连忙说:“对对,你说是就是,妈的,这斑鸠真肥。” 叶败这才满意地说:“改天我也要改选做猎人,原来做猎人天天有肉吃。” 孟飞轻笑着说:“那是当然,不然关东箭神又怎么改行做猎人呢?” 叶败说:“这家伙就是关东箭神?” 孟飞说:“一点也不错。” 叶败想了想,说:“不对吧?关东箭神是我干儿子,他这么大的年龄了偏偏喜欢做我儿子,你说的这家伙不像我干儿子吧?” 孟飞说:“他是你干儿子?” 叶败似乎恍然大悟,说:“哦,我明白了,亲儿子一定得比他老爹小才行,干儿子就不必了吧。” 孟飞说:“哦,原来如此,呵呵,不过你这干儿子箭法很可怕啊。” 叶败说:“有多可怕?” 孟飞说:“一个人能称得上箭神,当然有点本事。” 叶败想了一阵,眼睛看到人家小姑娘去了,忽然惊叫出声:“不好了,神也动了凡心了,你看,都勾引小女孩子了。” 孟飞说:“那不是小女孩了。” 叶败说:“屁话,我眼睛好好的,又没有毛病,这我也看不出来。” 孟飞说:“她有三十多岁了——她的双腿特别厉害。” 叶败一怔说:“难道我看走眼了,难怪箭神去勾引她,女人的双腿厉害的人一定够味。” 孟飞肚子都笑疼了,弯着腰,尽量不让别人看出来,脸上一本正经地说:“差不多。” 叶败脸一扳,正色说:“所以我一见到这样的女人,第一件事就是砍断她的双腿,不然让她缠住了我,好丢脸的。” 孟飞说:“其实这里面的人只有这个瞎子最厉害。” 叶败说:“不会吧,他什么也看不见,我真看不出他有什么地方厉害?” 孟飞说:“他就是名动天下的满天飞星韦星星。” 叶败眉头一皱,说:“韦星星,好象听说过这个名字哦。” 孟飞说:“此人双眼虽瞎,但双手一挥,却可以击出七十种不同的暗器来,一丈之内,无人能够躲开。” 叶败微笑着说:“可是他要是让人一剑刺在咽喉上,不知还能不能发出暗器来?” 孟飞说:“这个倒还没有试过。” 叶败说:“那我一定要让你看看。” 孟飞说:“我去问一问那几个丐帮兄弟想不想喝酒去了?” 萧贵一直没说话,这时眼睛望着那猎人,淡淡地说:“那我先去买那只野鸡过来,好当下酒菜。” 孟飞笑着说:“你想的可真周到。” 叶败说:“既然已经来了,就快点过去吧。” 孟飞说:“不知吴小侠有没有准备好袋子。” 叶败奇怪地说:“要袋子做什么?” 孟飞说:“将小坏蛋的老婆装到袋子里面去呀。” 叶败说:“这个不是什么大问题,吴小侠有那么多银子,侠客山庄都是他的了,难道还买不起几个袋子么?” 孟飞说:“好象叶离群也过来了。” 叶败说:“我一看到他就来气,虽然我不想看见他,可是还是看见了,这家伙来这里干嘛?” 叶离群居然也来了,他本不再想与江湖上任何人与事接触了,可是他还是来了,他不能不来,因为这是胡丹请求他过来的。 本来不需要他亲自出马的,可是他欠了胡丹一份大情,所以他亲自来了。 叶离群不但来了,而且还带着护城将士数万人,几乎将整个荆州古城给包围了。 叶败,孟飞,萧贵三人主意立定,一齐朝前大步走去,叶败走着走着就笑了起来,孟飞觉得奇怪,便问:“你笑什么?” 叶败说:“不知勾勾姑娘有没有打算改行?” 孟飞说:“改行?她改行做什么?” 叶败说:“她若是改行做棺材店的老板,只怕想不发财都不行了。” 第四十章 大战前夕(3) “帮主。”姜如尘正藏匿在离古城不远的一座高楼的屋檐上,忽然听到楼下有人轻声叫着自己,一名乞丐打扮的汉子小跑着跑了过来,急急地说:“外面有一台红轿子过来了。” 姜如尘其实早就埋伏在荆州城里了,江湖上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他一个丐帮大帮主岂能不知道之理,他甚至比小四爷的人都早早到了这个地方了,现在他藏身在这间私人的住房里,在这屋檐上,这个地方地势高,可以望得很远,只要他不站起来,别人根本就发现不了他,他却可以看到胡丹几个人的任何动作,听到这名五袋弟子有些急促的声音,不以为然地说:“挡住他们,告诉他们前面江湖办事,请他们绕道而行。” 那乞丐忙说:“我早就对她们说过了,可是那些人根本不听我们的。” 姜如尘一怒,瞪眼说:“把她们赶走便是,这么小的事也来麻烦我。” 那乞丐为难地说:“可她们是一群大姑娘家。” “姑娘们?”姜如尘一怔,想起了什么,惊声说:“不会是她们吧?”只见他身体一翻,人已轻轻落地。 来的是一台软轿,鲜红如血的软轿。 不但可以看到朦胧的轿中之人是个女子,连跟在轿侧的人都是女人,十二个女人。 姜如尘望着这十二个女人,头有些大了,他终于敢肯定这是谁来了。 侠义帮。 如今江湖上谁不知道侠义帮呢? 能够在数月之内打遍天下无敌手的一个帮派能不引起人注意么?虽然她们只有十二个人,可谁又敢小看这样的人。 听她们说她们出江湖只是为了无缺丹,那么现在无缺丹已经让胡丹服食了,那么现在她们又要想做什么? “她们不会是小四爷的人吧?” 想到这里,姜如尘更头大了。 站在十多名女子最前面的正是无人能敌的叶护法,手轻轻握着一柄寻常的长剑,轿里的女子稳稳地躺在轿子里,仿佛正在喝清凉的冰水。 谁也不知道这个帮主是什么人?长什么样?有多大了?所有的人都只能看到一个朦胧而秀丽的身材,这绝对是个女人,这到底是谁? 姜如尘陪着笑容走前几步,抱拳为礼,说:“原来是侠义帮帮主大驾光临,在下姜如尘,见过帮主。” 轿里面的人轻轻嗯了一声,当是回答,众丐气得脸都青了,可是姜帮主没发话,谁也不敢怎么样,再说,谁不知道这侠义帮能够在数月之间有如此的名气,绝不是偶然的,能够不做对手那是最好。只是众丐想不到他们堂堂天下第一大帮的帮主这么有礼貌待客,可是客人却根本不当做回事一般。 过了一会,那名叶护法冷冷地说:“疯丐在不在?” 语气冷漠,根本像是在逼问,那里将他一个丐帮大帮主放在眼里。 姜如尘此时心里有事,那敢惹这般瘟神,只好忍声吞气说:“他老人家云游四海去了,今天不在此地。” 叶护法说:“你便是姜如尘?” 姜如尘说:“在下就是。” 叶护法说:“你们这么多人守在这里想做什么?” 姜如尘如实说:“实不敢相瞒,前面有江湖仇杀,在下想去助阵。” 叶护法说:“是什么人决斗?” 姜如尘笑着说:“一般的江湖人恩怨。” 叶护法冷笑着说:“胡丹与小四爷也只能算一般的江湖人啊,我倒是第一次听到会有人这么说。” 姜如尘呆了呆,心想,你知道还问个屁啊,可嘴里却说:“不敢瞒前辈,确是胡丹与人决斗。” 叶护法这才点头说:“他的对手是什么人?” 姜如尘说:“小四爷与殷可傲。” 叶护法说:“可是江南的小四爷与殷门飞刀的殷可傲?” 姜如尘说:“是的。” 叶护法说:“那么你打算帮谁呢?” 姜如尘脸上阴沉沉地说:“我——” 叶护法说:“听说你与胡丹私交不错,可有此事?” 姜如尘咬牙说:“是不错,我这次来也是为了帮胡丹的。”他很快给自己一个答案,如果叶护法是来帮小四爷的,那他就当仁不让地替胡丹挡住她们。 叶护法脸上并没有动色,只是淡淡地说:“哦。” 姜如尘心里暗暗松了口气,看来叶护法只是路过,并不是小四爷的人,这就好办多了,于是说:“小四爷其实是鬼城在江南一带培植的势力,不论我与胡丹的交情,便是不认识的人,我也绝不会帮小四爷,我不帮中原武林,岂会帮汉奸?” 叶护法点点头说:“你做的不错。”顿了一下,接着说:“只是胡丹却要出手杀你的恩师疯丐。” 姜如尘咬牙说:“大难当前,以前的恩怨都可抛弃,我师父若真是如江湖所言,是那般的恶人,无论别人怎么待他,我也无话可说,是非自有公定,唯今之计,先诛小四爷。” 叶护法居然笑了,微笑着说:“是条汉子,我支持你。” 姜如尘见她口气松了许多,脸上还有笑容,一颗心慢慢地放松了,看来这个非正非邪的侠义帮并不是是非不分的帮派,她们肯定不想关外的人在中原扬威,心里一乐,接着假装正气浩然地说:“好男孩应该尽忠为国,我辈少年,断不可让大好河山落入匪人之手,贵帮若是小四爷的助凶,那么就恕丐帮无礼,便是命留此地——” 姜如尘是在押注,一注定输赢,他知道这时胡丹需要帮手,若此时因他一人之事而得罪这来去无影踪的侠义帮,只怕要大事不妙了,虽说此地丐帮高手众多,但要想一时之间胜了这数月之间就名动天下的侠义帮只怕很难,再说,若是因他们的事惊动了小四爷,殷可傲等人,更是得不偿失了。 不过看到叶护法脸上的微笑之时,姜如尘这般动作,便是在摆姿态了,说得那么大气磅礴,其实是装给侠义帮看的。 侠义帮明显是不会帮鬼城的。 叶护法收剑于鞘,转过身去,说:“这样也好,今天你若是有能耐灭了小四爷,我向你保证,三年之内,侠义帮绝不主动与丐帮为敌。” 姜如尘心里长吁一口气,喜形于色说:“小四爷今天死定了。”心里却在想:“只要再过三两年,我平叛内乱,习成绝艺,又岂能再惧怕你个小小侠义帮。” 侠义帮一行我来去匆匆,眨眼之间便消失在街巷之中。 姜如尘呆了半响,忽听一乞丐说:“姜帮主,该出手了吧?” 姜如尘一震,清醒过来,抬头看看天色,猛地手一挥,大声说:“是时候了,兄弟们,上。” 第四十一章 神龙突现(1) 闪电。 闪电也许是人类眼中所能见到速度最快的一种东西。 用闪电来形容冷风吹的刀,是绝不过分的。 但还有一种兵器,却不是速度可以去形容的,因为在你脑海中根本没有感觉到,也认定绝不可能发生的现实,它却偏偏就发生了,这样的速度岂是闪电可以形容。 冷风吹纵横江湖十多年,从来没有因为任何事而吃惊过。 但今天,他不想吃惊都不行。 他不能不吃惊。 因为这柄剑太快,快得让他怀疑是场梦。 冷风吹就像是在做梦。 他做梦也想不到天下还会有人用一种兵器击落他手中的刀。 这做梦都想不到的事,它偏偏就发生了。 一柄剑。 一柄平平常常的剑就在冷风吹的刀触及到那假慕容斐的咽喉边,将冷风吹的刀击飞。 这种事实若是传出江湖,无论是谁都会说是神话。 没有人敢相信天下还有人可以击飞冷风吹手中的刀。 冷风吹也不相信,可偏偏就发生了这样的事。 宝刀就落在地上,灰尘之上,他要杀的人却没有死,就站在他的面前。 冷风吹此时心里只想着两个字。两个一直刻在他心中的字,如同两个疤痕永远刻在那里。 “神剑。” “神剑就是在你根本想不到而且料想之中根本不会出现,却偏偏又出现的一种剑。” 孟春风这句话此时在冷风吹的脑海里格外清楚。 冷风吹脱口而出:“胡酒。” 江湖上最神秘,武功最高,天下没有他做不到的事——那个传说中的第一剑侠。 除了胡酒之外,冷风吹实在想不出天下谁还有如此可怕的剑法。 飞剑而来,其快无可形容,人剑合一,人剑合一——传说中胡酒不是已经练成了剑术的最高境界人剑合一了么?难道这就是人剑合一? 毫无预料,突然而至,这柄击落冷风吹手中刀的剑,并未落在地上,竟然在空中转了个圈,稳稳地落入一丈之外的一个青衫中年人的手里。 这人中年人脸色清秀,仿似多病,手指细长,现在正站在一株柳树之下,他虽然站在地上,却仿佛人在天空,他其实并不算高,但好象所有的人要想去看着他,却只能昂着头才能看得到。 这样的人天下绝对只有一个,胡洒。 冷风吹从来没有将任何人放在眼里,此时一见面前这个人,却好象如遇天神,这样的人——冷风吹发现孟春风错了,错的太厉害了。 天下绝对只有一个胡酒,天下绝对没有一个人会是他的对手,不要说剑法,单凭他眼中流露出的正义之光,已足够将所有的邪恶躯赶,这样的人,不要说与他为敌交手,便是他一句话,都可以让冷风吹再没有一点勇气。 冷风吹想起了在洛阳遇到让鬼王与疯丐所杀的那个人,那根本就不是胡酒,虽然神态极像,但绝不是。还有冷家堡失约的那个人,也绝不是。第一剑侠这份神态,是没有人可以演好的。 冷风吹也曾真正见过胡酒一面,那时他还是个小孩子,在小孩子眼里的胡酒与平常人没什么区别,但是今天就不同了,当年的小孩子已经成为今天的大侠,一切事情全变了,他忽然发现自己这一辈子所想追求的东西都可以轻易地从胡酒身上看到。 胡酒是没有人可以战胜的,孟春风就不应该让他去尝试,因为不用出刀,胜负已分了。 冷风吹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默默地闭上眼睛,脑海里立即现出了孟春风的眼光与责备,冷风吹叹了口气,现在自己都没有一丝出刀的勇气,这仇恨还如何了结? 冷风吹流下了眼泪,他自己都分不出这眼泪象征着恐怖还是耻辱。 只是他流泪了,他本是个只肯流血不流泪的铁血汉子。 再睁开眼睛之时,泪水已经干,冷风吹仿佛看到天上孟春风的眼睛在看着自己,看着他去拾起刀,拾起那柄曾经让江湖为之颤抖的宝刀。 杀手之刀。 只要他还活着,他就忘不了对孟春风的承诺。 他必须与胡酒之战,那怕死,也要死在胡酒的剑下。 任何承诺都可以淡忘,只有对孟春风的承诺,冷风吹是永远不会忘记的。在这样的承诺面前,生命一向很淡。 刀冰冷,冷入骨髓。 冷风吹的心更冷。 “我就是当年你放过的小孩子,孟春风最后一个徒弟冷风吹。” “我是来找你报仇的。” 胡酒终于说话了,他的声音有一丝暖意,他说:“你果然不亏为杀手之王的徒弟。” 冷风吹以前总当自己是杀手之王的徒弟而骄傲,但是此时,心里却有羞色,他恨不得把所有一切都抹杀去,让他从头再开始。 可是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无论如何,谁也无法挽回和改变什么,冷风吹挺直了腰,冷冷地说:“请赐教。” 请赐教,请赐教,来杀了我这个杀手岛之漏网之鱼,杀了我这个孤单无依的冷面杀手。 冷风吹心里在滴血,脸上却仍然冰冷。 胡酒没有出手,只是说:“我说你没有让我失望,并不是因为你的刀法。” 冷风吹握紧了刀柄,说出一个字:“哦。” 胡酒说:“是因为你的为人。” 冷风吹没说话。 胡酒接着说:“近几年里,我跟踪了你很长时间,你杀的人大多是该死的。” 冷风吹忍不住说:“可是我还杀了许多无辜之人。” 胡酒说:“习武不精,死于你刀下的那些人并不是你的错。” 冷风吹有些感动,胡酒这一句话说到他心里去了,每当他杀一个来向他挑战的人,他心里便多了一份罪,但他心里很清楚,他不杀人,人必杀他,做为一个杀手,若是不明白这个道理早已死了几千万次了。 胡酒叹了口气,说:“江湖上一个名,一年里不知要害死多少年轻有为的英雄。” 冷风吹沉思着,说:“今天你若是来晚一步,也许我又错杀了一个人。” 胡酒笑笑说:“但我想你以后不会了。” 冷风吹也笑了,他的笑很凄怆,他苦笑着说:“我还有以后么?我还有未来么?” 胡酒说:“当然有,每人都有未来。” 冷风吹说:“可是——” 胡酒说:“江湖本是一个巨大的漩涡,只要你一踏上它,有许多事都会身不由已的。” 冷风吹说:“我今天前来杀慕容斐,是因为白玉山。” 胡酒说:“白玉山是个心机很深的人,你上了他的当,也并不是件羞事,况且他也付出了代价不小。” 一个人连性命都付出了,他的代价当然不小。 冷风吹奇怪地说:“你一直跟踪我?” 胡酒微笑着说:“这些日子里,我从未离开过这个地方。” 冷风吹说:“那么——” 胡酒说:“其实你一来,我就知道是因为什么事了?这件事并不难猜测。” 冷风吹说:“刚才屋子里的人——” 胡酒说:“不错,你想的不错,是我。”说着他手一指那名假冒慕容斐的中年人,说:“这位便是萧无悔萧大侠,天下任何一种武功,他只要看一遍就学会了,若不是因为他为了贪学你这套神奇的刀法,你使这套刀法的前十招之内,他便有机会可以伤到你,甚至可能会取得了你的性命。” 萧无悔。 冷风吹惊呆了。这个平常的中年人居然就是那个一生极富传奇,与胡酒几乎并名而立于江湖的传奇人物萧无悔,传说中几乎没有他学不会的武功,想不到自己会与他动过手,想到这里,冷风吹惊出了一身冷汗来,心想:“若不是这套刀法怪异神奇,只怕早已将性命送在此地了。” 萧无悔撒开一张**,露出了一张普通的脸来,四五十来岁的样子,萧无悔说:“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胜旧人,后生可畏啊。” 胡酒笑着说:“怪只怪你这般年龄了,一点都不知道爱惜生命,还像小孩子一般,见到好功夫就心痒痒,若是冷风吹早一点出手,只怕连我也无法救到你了。” 萧无悔笑笑说:“哎,好久没有遇到过如此霸道的武功了,一时技痒,哈哈。” 两人相视一眼,哈哈大笑。 冷风吹望着他们的笑容,心里一片温暖,心想:“此时便是死于胡酒剑下,也不算虚度一生了。”但转念一想,这是慕容府,那慕容斐呢?不由说:“慕容夫妇呢?” 胡酒淡淡地说:“慕容夫妇早在年前便已退隐江湖,埋首仙山,做那闲云野鹤去了,只怕天下已经没有人再能找得到他们的身影了。” 冷风吹呆了一阵,望向胡酒,心中想:“此时我若是立即走开,想必他们一代大侠,决不会为难于我,但我要决胜胡酒,与他决斗,必死无疑,休说刚才那一剑我根本无法躲开,无招化解,便是这萧无悔只怕我也不是他的对手。” “但是师父临死之前还吩咐过我,要求我与胡酒一战论胜负,我岂可做言而无信的禽兽。” “也罢,我这就此退出江湖,不问世事就是——” “不行,千金一诺,决不可忘。” “千金一诺,千金一诺——”若是千金可以挽回这一诺,冷风吹宁可用所有的家产去挽回,可是不行,冷风吹是热血汉子,岂可做背信弃义的小人。 杀他可以,要他失信于人,断断不可。 尤其是孟春风的养育之恩更不可不报,如今孟春风已死,如今也该他用一死来报答了。 千金一诺。 这就是冷风吹的作风。 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忘记自己要做的事。 冷风吹握紧了刀柄,对着胡酒抱拳说:“既然如此,此事已算过去了,我就当没有发生白玉山这一件事,以后,我不再去为白玉山而去追杀慕容斐了。” 做小人眼中的小人可以,只是做孟春风眼中的小人,冷风吹却办不到,死也不会做,死也不会去做。 第四十二章 神龙突现(2) 胡酒说:“你能够看透这些事,我替你高兴,一个人本就不应该为了一些不正常的承诺而拼命。” 冷风吹说:“但是有一件事,我一定要做。” 胡酒说:“什么事?” 冷风吹说:“与君一战。” 胡酒说:“是因为孟春风的承诺?” 冷风吹说:“是。” 胡酒说:“你宁死也不肯背信弃义,忘记这个承诺?” 冷风吹说:“有些事你想忘记掉,却永远忘不掉的,有些人你肯对他背信弃义,心里面却永远做不出来的。” 胡酒说:“当年我就做了许多失信之事,你又何尝不能做。” 冷风吹说:“因为我是冷风吹,冷风吹的这个承诺是对孟春风许下的。” 胡酒望了他好久,才说:“不错,孟春风的确没有看错你。” 冷风吹沉默了,他觉得自己无话可说。 虽然孟春风带他成人,传授给他江湖上一流的武艺,但是同样也给了他一条没有归途的路。 孟春风的恩无法返回,所以冷风吹只有与胡酒一战,用生命去完成这个承诺,在这个时候,输赢与生死都并不重要,重要的只是完成诺言。 胡酒说:“其实有些事你也许不知道。” 冷风吹静静地听着,他觉得还是不需要说什么。 胡酒接着说:“当年我杀入杀手岛之时,孟春风并没有身受内伤,而且他的武功比平常都要好得多。” 冷风吹相信了,他不敢不相信,不能不相信,因为这话是胡酒说的,胡酒的话在江湖上没有人敢不相信。再说,胡酒根本没必要欺骗他,只是孟春风当年没有身受重伤,为什么不战就败了呢? 胡酒说下去了:“我当年杀入杀手岛之前,我曾下了战书给他。” “下了战书?”冷风吹如同听到天书般的笑话一般,他实在想不到还有人去杀手岛那般的地方去杀人的时候,还会下战书,但这句话是胡酒说的,冷风吹也只能相信了,他不敢不相信。 胡酒说:“传说中杀手岛上的杀手外出杀人时总是会先下战书,而且杀人的手段正大光明,从不暗中使诈,背后偷袭,我尊重他们。” 这是什么话?尊重杀手?尊重一群没有人性只会杀人的杀手?但这话是胡酒说出来的,冷风吹也只能相信这是真的了。 胡丹说:“我下战书之后,第十天才去杀手岛的,那十日之内,孟春风没有让任何一个杀手离开杀手岛,设置了三十六条机关,一百多种可以要人性命的险招,再就是所有杀手围攻我一个人,最后孟春风才出手。” 冷风吹又怀疑这是胡酒是在说神话了,机关与险招且不说,单凭数十名杀手围攻胡酒一人,何况全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名流杀手,这人便是三头六臂也只怕逃不得生路去,而最可怕的是杀手之王孟春风一进埋伏在暗处,胡酒若是没有冲天能耐,便是可以杀光这群杀手只怕也躲不开孟春风的杀招。 但是冷风吹还是相信了胡酒说的话,他知道胡酒没必要在他面前吹牛皮,他根本不需要吹嘘,无论谁有天下第一剑侠的名号都足够最牛皮了,其实无论谁拥有传说中胡酒的任一事情,都足够牛皮了,单枪匹马杀入西域鬼城,剑斩无缺宫主,伙同两名无名小辈斩杀秦无敌于剑下,十年一论的华山论剑之会,胡酒没有出席却得第一尊号,这些那是寻常武林人可以得到的。 胡酒没去理会冷风吹心里的想法,接着说:“只是最后三十六名杀手,除了逃跑的一名之外,其他的人全让我给杀了,孟春风相信不是我的对手,所以他才没有出手,你现在,无论你有多少实战经历,你同样也无论如何也及不上他,对吧?可是你知道他为何临死之前还要请求我放过你呢?还有,为什么他一直要你答应他,用他的刀法来打败我呢?” 冷风吹心如乱麻,他不懂,是不想懂,想着他一生之中苦苦习武不就是为了这一战么,若是这里面有什么误会,岂不他这些人的努力都是白费了。 胡酒笑了笑说:“你还不懂么?你应该已经明白了。” 冷风吹脸色铁青,说:“我不懂,我要你亲口告诉我,我才会明白。” 胡酒说:“我应该告诉你事情的真相了,你为此付出的代价太多了。” 代价是太多了,多年的努力的全是一场空,多年的仇恨只是一个梦,一辈子最美好的岁月都都摆放在一条永远没有结局的路上,况且,为了这件事,他已经失去了唯一的亲人,他最亲的妹妹,冷风儿。 冷风吹咬着牙,一字字地说:“请告诉我。” 胡酒说:“或许你会恨他,甚至永远恨下去,但我想你知道真相后,将会懂的,无论做父亲的人对自己的儿子做了什么事,做儿子的人都不应该去恨他,因为,那一个做父亲的人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儿子过得好好的呢?” “什么?”冷风吹吃了一惊,胸口如同让巨木撞击,狂跳起来,浑身颤抖着说:“你说什么?” 冷风吹决定不再相信胡酒说的每一个字,但他还是想听胡酒继续说下去。 这真相太可怕了,孟春风,杀手之王居然是他的父亲? 胡酒淡笑着说:“你难道还想不出来,你母亲断肠人与孟春风的关系,他若不是你亲生父亲,你怎么会离开富可敌国的狂风谷那么多年,之后,你又怎么有机会再遇到你的妹妹冷风儿?” 冷风吹不是傻瓜,他以前也曾有过类似的想法,可他怎么也不敢去想这个冷酷无情的杀手之王会是自己的父亲,原来一切都在孟春风的计划之中,轻易将冷风吹带到杀手岛,小小的年龄就培训着可怕的杀招,后来孟春风死后,却又告诉他家在狂风谷,有一个母亲与妹妹,还有,为什么他们流落江湖之时,孟春风会在饥寒交迫之时,将唯一的一件外衣给他穿,又为何会在杀他的对手面前哀求——这一切都摆在眼前,冷风吹终于明白了。 只可惜他知道的太晚了,孟春风临死之前他也没有尽到一点为子之礼,没有听到他叫一声父亲。 胡酒见他默默不语,又说:“其实孟春风真不亏为一个大英雄,男子汉,连我有时也不禁佩服他的勇气与决定。” 冷风吹傻了,呆呆地说:“勇气与决定?” 胡酒说:“当年我走之后,他是不是常对你说要记住,一定要打败我,一定要为他血恨,一定要让天下人知道他孟春风是无敌于天下的,对不对?” 这是事实,冷风吹点点头。 第四十三章 神龙突现(3) 胡丹叹息着说:“不错,孟春风的刀法在天下的确是无人可敌的,天下绝没有任何一个人有他这般的刀法。”这不是耻笑,胡酒眼中有敬意,对先者的尊敬,冷风吹也看出来了。 胡酒说:“其实在当年我杀入杀手岛之后,孟春风已经中了一种巨毒,无法可解的巨毒,他强用内力拖住,也只有几年日子了,不然我怎么会放过他——不过,你果然没有让他失望,幸不辱命,我还能活到今天,告诉你这些话。” 说罢,胡酒从长袖中拿出一张白布条,上面用鲜血写了几行字,字迹已经发黄了,可见年代久远,交给冷风吹。胡酒说:“其实我退隐江湖之后,隐居在一个很少有人知道的地方,但江湖上还是有几个人知道的,令尊便是其中一个,这是他临死之前托人转交给我,让我日后交给你的。” 这些话冷风吹更不能不信了,白布之上,熟悉的字体,呈现出来。 “风吹吾儿,我是个万人唾骂的杀手,往事已矣,过去的事不要再提,但我希望我的儿子成为一个真正的大侠,像胡酒胡大侠那样的大侠。父孟春风。” 大侠。 什么才是大侠? 见义勇为,劫富济贫,舍生取义,救人于水火之中,千金一诺,宁可饿死病死也不去偷抢别人的食物钱财来救命,活在世上,要懂得什么事应该去做,什么事不应该去做——这些事全是大侠应该做到的事,这才是真正的大侠之风。 胡酒一样的大侠。 胡酒便是一个囊括了全部优点的大侠。 他这样的人,你不想尊敬他都不行,金盘洗手,退隐江湖之后,居然将自己的住处告诉一个随时都有可能取自己性命的仇敌,还帮助仇敌培养儿子,这样的人,谁敢说他不是大侠所为,谁敢说他不是大侠? 但孟春风呢? 他人都死了,却仍然请求别人将他的儿子引上正道,以另一个几乎摧毁他一切的仇敌对为目标,让儿子不要再走自己的老路,这样的人,你说,是大侠吧? 当然是,这应该也算得上是种大侠行为。 冷风吹的手有些颤抖,本来第一次在冷家堡遇到那个假扮胡酒那人的时候,见他没来应约,心里便开始鄙视他,但是此时他知道了,那个人绝对不是眼前的胡酒,便是眼前这个人,他不来,也是一种大丈夫所为,你一个小小杀手,你怎么值得让天下第一剑侠来应约? 像冷风吹这样的杀手出身的人物,根本就没有资格去评价胡酒,他还只是站在胡酒走过去很久的路口而已。 但冷风吹相信,他已经走准了这条路,他永远不会再错下去了。 杀手冷风吹,已经死了,活着的,是一个正直,侠义,勇敢的冷风吹了。 胡酒说:“令尊心机极深,将我的名字当成你的努力的动力,让你不停地鞭策自己,努力习武,多为江湖做点好事,他一片苦心,你能明白,这就够了。” 冷风吹哭笑不得,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这个玩笑,开得真有些大了。 胡酒走了,和萧无悔一起走的,走之前,胡酒留下一句话:“你已经是一名杀手,也许这一生都无法改变了,杀,是可以杀,这世上的恶人是杀不尽的,杀了一个,便让更多的得到快乐,这是件好事,但是,你不要忘记,你已经不再是那个以价杀人的杀手,你已经是一位大侠。” “但是,你不要忘记,你已经不再是那个以价杀人的杀手,你已经是一位大侠。”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 胡酒的一句话。 胡酒一生中的辉煌并不只是一位无敌的剑侠,而是他一生之中所做的事,他不知道已经拯救了多少人的性命与灵魂,在肮脏的江湖上,一些灵魂比性命更难救助,灵魂的好坏,在一些人的心里面,并不只仅仅是他一个人的东西,而是许多人甚至是全天下人的灾或者福。 冷风吹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若为祸江湖,的确可以造成江湖大乱,他若为江湖造福,则是江湖的大幸。 胡酒这一句话不仅仅只是救了冷风吹的性命,更可贵的是拯救了他的灵魂。 冷风吹在洛阳乱石山一事之后,便对所有的事都厌倦了,甚至厌倦了人世,心存死意,倘若他就此消沉下去,枉费了孟春风一番苦心不说,也葬送了一个有为青年的大好前程,若胡酒没有点破他的心结,有可能他还会继续走他的杀手之路,不知又会有多少人死在他的手里,江湖上也少了一位年轻有为侠义正直的刀侠。 胡酒的及时出现,确实对冷风吹有了莫大的帮助。 冷风吹又回到了听雨轩,但他已经不再像以前的那个杀手冷风吹了,冷风吹已经变了。 他脸上虽然还是很冷漠,但心里已经有一种爱在发芽,对世人的热爱。 一个杀手能够走到今天,胡酒的功不可没。 朝阳升起,冷风吹起来的很早,他发现这世界的每天都这么美好。 他收拾好刀筝,提着行李,他决定再去一趟洛阳。 他想起了胡丹,胡丹失去武艺,这时确实需要有人帮助,他若过去了,一定会有用的。 虽然胡丹没有请求他,可是他想自己若肯过去帮胡丹,胡丹一定会很开心的。 能帮胡丹分忧解愁,对冷风吹来说并不是为了报胡酒的恩,而是为了天下,因为胡丹所做的事是为了天下人而做的。 江湖。 冷风吹这次并没有直接去洛阳,而是去找一个人,这个人的名字已经没有人记得住了,大家都叫他万事通,冷风吹想向他问一些事。 万事通年龄已大,可是江湖上几乎没有他不知道的消息。 他有无数的弟子常年跑在江湖上搜查有用的信息,基本上只要你想知道的事,他都可以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只不过他是个怪人。 他知道的事多,但是很少有人可以从他嘴里听到点什么。但还是有人可以听得到的。 冷风吹就是这群人之中的一个。 因为冷风吹在一次偶然之中曾经救过万事通一命。 万事通生平最怕欠人恩惠,虽然冷风吹只是无意之间帮助他一次,但他还是对冷风吹说:“我知道你是孟春风的徒弟,你会帮助也是无意的,但我不能不报答你。以后你有什么难以解答的事可以来问我。” 冷风吹当时并不把他的话放在眼里,他当时并不知道他无意之中帮助的这个人便是大名鼎鼎的万事通。 冷风吹此时已经来到了五箭堡的门口。 第四十四章 神龙突现(4) 五箭堡地处闹市,路边人来人往,五箭堡占地面积很宽,在闹市之中,格外显眼,只是大门紧闭,门口站立着四名凶狠狠的庄丁,冷冷地看着街上的行人。 冷风吹刚向五箭堡走近几步,立即被一名庄丁毫不客气地挡住,喝问:“干什么的?这是五箭堡,闲人免入。” 冷风吹说:“请禀报万事通,说冷风吹求见。” 一名庄丁冷眼看着他,说:“你找我们家堡主有何事?” 冷风吹不愠不火地说:“有点小事。” 那庄丁不耐烦地说:“走开,走开,堡主这几天不见外客。” 冷风吹瞪眼说:“狗奴才,快去禀报。” 那庄丁一听,脸色立即变了,怒吼着说:“什么?你小子敢骂我?”当即手一伸,朝着冷风吹的衣襟抓去,冷风吹若要想闪避,这样的人当然连碰都碰不到,但他没有动,仍由抓住,只是声音有些冷漠了,说:“放开。” 冷风吹的话刚落,那人一拳朝着他的脸挥了过来。 当然打不到冷风吹,冷风吹手一翻,那庄丁砰的一声,跌倒在地,疼得哇哇大叫,这已经算他的运气好了,若是往常,此人只怕得少一只手臂。 另外三名庄丁见有人敢反抗,当即哄然一声齐齐冲了过来,将冷风吹团团围住,看样子想出手伤人了。 冷风吹手轻按上刀柄,冷冷地说:“这就是五箭堡的待客之道么?” 这几个人胆子真的不小,居然敢对着当今天下最有名的杀手动手动脚。 冷风吹这句话一说完,那些人倒还挤近了一些,有一二个蠢蠢欲动了,冷风吹手往刀柄上一用力,轻轻一拉,刀光亮起,那几个人吓了一跳,一齐后退。 没有人不怕死的。 忽然几人之中有一人说:“刚才你说的是什么?” 冷风吹不说话,他从来不说第二次同样的话的。 他早就习惯了用刀去让别人记性好一些。 说话那人松开了紧握的拳头,竟然还笑了笑,说:“你是说我们不应该这样对你的,因为你是客人,对吧?” 冲着这一点笑容,冷风吹点点头。 那人接着说:“你是冷风吹,对吧?” 冷风吹这次没有说话,也没有点头。 那人忽然哎呀一声,苦笑着说:“坏了,坏了,老爷不是经常吩咐我们,说只要一个叫冷风吹的人过来,就立即去禀报他,无论什么时候都行。我们怎么都给忘记了?”另外几个人也同时脸色一变,怔了半响,一齐说:“冷大爷你请稍候,小人立即去禀报堡主。” 冷风吹仍然没有说话,别人待他冷漠也罢,热情也罢,他的脸上总是那么的冰冷。 过不多久,门内传来一人大声说:“死奴才,狗东西,冷大侠过来了,也不请进来,真是该死。” 此时冷风吹端坐在软椅之上,喝着万事通特意帮他准备的好酒好菜,几名姿色甚佳的侍女站在一边,垂手而立。 万事通小心翼翼地站在他旁边,陪着笑说:“冷大侠,今天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这么多年没见,真是让老夫怀念啊。” 冷风吹一阵恶寒,要是不知道这家伙的性子,冷风吹都会以为自己是他多年的老朋友了,他只不过是想报恩而已,他欠冷风吹一份情,才肯这样做的。冷风吹说:“江湖风,我这次过来,只想问你一句话。” 万事通大喜过望,连忙说:“请问,请讲,老夫尽我所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冷风吹望了望身边的几名侍女,手轻轻一挥,那些侍女犹豫地看着他,万事通一瞪眼,说:“你们还不快滚出去,没看到冷大侠要你们走么?” 几名侍女连忙离开了,走之后还好好地将门给关上了,冷风吹这才说:“我只想知道传说中的七叶一朵花,现在在江湖上还有没有,又在什么地方?” 万事通眉头一皱,说:“这——” 冷风吹说:“这个问题你是不知道?还是我问这个问题让你为难了?” 万事通连忙说:“不,不,我没有那个意思——”心里一咬牙,接着说:“我的意思是说你这次找对人了,天下知道这件事的人绝对不会超过三个,老夫就是其中之一。” 冷风吹也不多话,只是说:“现在你可以说了吧?” 万事通说:“七叶一朵花其实有两种,我知道你问的是那种有巨毒的花,其实这种花原名为花神之花,只不过形状与寻常的七叶一朵花相似,所以在人的嘴里就传成了七叶一朵花,在万花之中,这种花的毒性为之最。” 冷风吹点点头,说:“我想知道现在什么地方还可以找到这种花?” 万事通微笑着说:“冷大侠不要着急,且听老夫慢慢说与你知。” 冷风吹说:“好。” 万事通接着说:“江湖上传言,花神之花在数十年前就灭绝了,这种花因为毒性太重,又是无色无味的一种毒,说实话,江湖上所用过的,大多是用来做迷药,用这种花来对付高手最好,无论你的武艺有多么高,只要吸入了一点花蕾的香味,便会在一刻钟之后毒性发作,全身酸软,一个时辰之内根本无法动用功力,但若是服食了这种花的花粉,便是死路一条。这种花起源于数百年前的万花仙子引入中原武林,成为她争霸武林的最可怕的武器,死于这种花下的高手多不胜数,后来她死之后,这花也就消失不见了,但在十年前,在君山坡上,花神之花又出现了一次,当时在场的千多名武林好手几乎都送了性命,此事后来不知如何让胡酒得知消息,传入江湖,那些人的尸骨才得以收悉,但是是谁杀了这群人,是谁养的花,却没有人知道,此事已成为千古之谜了,但据我所推,这事丐帮的前帮主疯丐嫌疑最大。” 冷风吹冷笑着说:“果然不出所料。” 万事通惊讶地说:“难道真的是他?我只是根据一些推断,才会怀疑他的,你难道有他作案的证据?” 冷风吹说:“你的推断是什么?” 万事通说:“因为据我所了解,天下若还有花神之花存在的话,就只疯丐一个人可能有。” 冷风吹忙说:“花现在在何处?” 万事通说:“此花虽然巨毒无比,但极难培育,我想就算疯丐有这种花,也绝对为数不多。” 冷风吹说:“只要有,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了。” 万事通说:“你说的不错,这种花只须一棵,放入檀香里面燃烧,它发散的香味都足够迷倒数千人了——” 冷风吹说:“这种花很难培育么?需要什么培育的条件?” 万事通说:“因为这种花五年才能开花一次,而且种子只有一粒,也就是说,如果你想得到这种花粉,你就必须好好地照顾它五年,这种花生性近阴,需常年生活在阴冷的环境之中,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得有人给它用烈酒当肥料,每天必须照料一次,只要一天不照料它,它就会枯萎而死。” 冷风吹淡淡地说:“你知道的事太多了,那花现在在什么地方?” 万事通迟疑片刻,才说:“洞庭湖畔,西山别院里面。如果这种花还有的话,一定藏在这个地方。” 冷风吹吁了口气,难怪万事通怀疑疯丐,因为这洞庭湖畔的西山别院,不正是胡丹对冷风吹说过的疯丐那住处么? 万事通又说:“我曾经去了几次那个地方,但找不到,或者有暗洞,或者已经移至别处,由于那个地方防备森严,我并不能太接近,所以我根本就没有机会找到它,但是有一点,有花神之花的地方,是绝对没有任何一种蚊虫的。” 冷风吹怔了怔说:“蚊虫?” 万事通说:“对,这件事天下只有我一个人知道,现在加上你,两个人知道了。” 冷风吹喃喃地说:“如果这件事是真的话,那就很容易找了。” 万事通说:“我为什么会怀疑疯丐,是因为有一次我一个徒弟在深夜里见到几名丐帮弟子偷偷搬运几十坛烈酒,到西山别院,而据我所知,疯丐的酒量并不是很好,这么多酒,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喝得光,而且,西山别院很少有外人去造访。再说了,深夜三更,鬼鬼祟祟地做事,非奸即盗,能不让人怀疑么?最重要的一点是,这几个搬运工居然全是丐帮跟随着疯丐的几大长老,几大长老深夜三更去搬酒,不是亏心事都说不过去吧?” 冷风吹倒抽口气,那句话真是说得好啊,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你以为做了坏事可以瞒住了天下人,其实还是有人知道的。 坏事你做得再隐瞒,总会被发现的。 疯丐不露一丝痕迹地杀了上千名武林高手,以为做得天衣无缝,谁知道,除了一个冷柔柔早就怀疑他,还有个万事通,早就知道了真相。 冷风吹感叹着说:“真是难为你了。” 万事通也长吁口气,笑着说:“不难为,不难为,为了报你的恩情,要我的命都可以,何况这一点小事。” 冷风吹说:“这是一件造福武林的大好事,我要替天下人向你道谢。” 万事通一脸欣慰,笑着说:“小事一桩,不足挂齿,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吧?” 冷风吹连忙说:“满意了,太满意了,不过我还有另一件事,想要请问?” 这时万事通的脸色却变了,不再那样唯唯诺诺了,变得异常冷漠起来,连一丝笑容也没有了,他冷冷地说:“你只救过我一命,我已经不欠你的情了,若想问第二件事,等下次有机会再来救我一次吧。” 冷风吹一怔,他是想问疯丐的来历,但刚才还乖巧得像个佣人一般的老头一下子就变成了这个样子,竟像不认识他一般,好象随时都有可能叫他的人将冷风吹给赶出庄外,冷风吹想这五箭堡真是个怪地方,庄丁的先倨后恭,万事通的先恭后倨,让他暗自奇怪,当即将满桌酒菜掀飞,站起身来,便往外走去。 万事通对他掀翻桌子的动作根本当做没看见,只是看到他一句话不说便走很不高兴,追了几步,说:“你为什么不告别一句就走了。” 冷风吹冷笑着说:“想要我向你告别,那等下次再救你性命的时候,我再来向你告别吧。” 第四十五章 绝杀(1) 叶败大步走向那神算瞎子,抛了几文钱在他面前的那破碗中,大声说:“喂,瞎子,你看老子今天会不会发财?” 满天飞星韦星星从来没有遇到过有人这样对他说话,听声音是个年轻人,心里顿时不爽,手抖了抖,却还是没有动,因为没有收到小四爷的信号,他也不敢胡乱出手,他冷笑着说:“官人,今天天气不好,若要求发财,就应该去南方,若是前往北方,只怕要破财了。” 南方就是回头路,北方则是直通到古城墙的地方。 小四爷几乎在附近的每一条路上都安排了人,这条路是主干道,当然会当成重点来安排,便将满天飞星,关东箭神,以及辽东三兄弟等人安排到了这里,不让任何人通过,满天飞星见叶败出口便骂人,很想杀他,但怕被人发现,坏了小四爷大事,他们主要目标是对付来帮胡丹的人。 他做梦也没想到这几个看起来流氓十足的家伙,竟然都是来帮胡丹的。 叶败皱眉说:“这也难怪,昨天老子一路往北,竟踩了狗粪,今天看来还是不要乱走了,该回家陪老婆了。” 韦星星暗笑着说:“不错,观今天星座,可以预知今天是最适合呆在家里面了。” 叶败说:“是不对吧?怎么说是不错?” 这本是个废话,不用别人回答的,别人也回答不了的话,因为谁也不知道叶败在说什么意思,韦星星忍气吞声,手又往毒镖上抓去,若这小子再胡说八道,那怕是出了事,他也要杀了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此时倒不太愿意这小子快走开了。 如果让他知道这小子姓何名谁时,他只怕只想走开,走得越远越好了。 瞎子毕竟是瞎子。 叶败还真没走,他歪着头想了一会,说:“你最近在那里发财?” 这又是什么话?是什么意思?没有人懂,连叶败也不懂,他只是觉得这句话在这个时候说出来很有趣,韦星星一听,呆了呆,真不知如何回答他这一句话。叶败见他一脸呆滞,心中更喜:“哈哈,原来老子是个聪明人,总会说聪明话。” 这时孟飞已走近那几名乞丐身边,那几名乞丐歪着眼睛看着他,不知他到底走过来要做什么。由于孟飞今天过来的时候,稍微化过装,不是熟悉的人根本就看不出他就是以前名动天下的侠客山庄的孟庄主了,所以辽东三兄弟并没有认出他来。看他文文弱弱,也不当回事,只是不知道他忽然走过来做什么。 孟飞从口袋里掏了半天,才掏出一个又干又硬的馒头,撒了一半,抛到辽东三侠老二的脚边沙地上,叹气说:“老天真不长眼,连年天旱,乞丐倒是越来越多。” 那馒头本是又白又干净,让孟飞那双黑手一摸,就变得又黑又脏了,更被他抛在沙地上,沾满了黑沙,辽东三侠本是心高气傲的汉子,被小四爷安排过来扮做乞丐已是很为难了,此时竟然有人施舍给他们半个又脏又黑的馒头,若要他们去捡吃,真比杀了他们还让他们难受,老二几乎想跳起来一拳打破孟飞的头,可他没有,因为在乞丐的眼中,孟飞应该是个好心人。 唯一的一个馒头,却还肯分出来一半给乞丐,这样的人能不好么? 孟飞呆了呆,说:“怎么不吃?你们不饿么?” 老二再忍不住,粗声说:“你——”身体一动,就想起来揍人了,老大连忙拉起他,另一手拾起地上的馒头,咬了一口,连同上面的沙石一起吞入嘴内。他的眼睛最尖,已经看出了在瞎子面前胡闹的那人正是天下有名的大杀手叶败,不过看来叶败并没有注意到他们这边,如果与孟飞一争吵,让叶败发现了,岂不坏了事,他自信还是打不过叶败,叶败出手便杀人,天下又有几人能够抵挡得住。 所以他才忍气吞声地拾起地上的馒头,吃了一口。 老二瞪了眼孟飞,哼了一声,又坐了下去,孟飞又将另一半馒头也抛在地上,这一次直接是抛到老三的身上,倒没有沾上沙尘了,他揉搓着眼睛,好象很是伤心地说:“看你们怪可怜的,我也不吃了,全给你们吃吧。” 这次老三还没反应过来,老二离他不远,一伸手拾起就塞入自己的嘴里去了。 孟飞开始露出笑容了。 萧贵一直走到那关东箭神的面前,伸手摸了摸那只野鸡,笑着对箭神说:“大哥,这野鸡好肥,卖不卖?” 关东箭神暗自好笑,天下居然有人敢来买他的猎物,但他此时是猎人,不是箭神,便笑着说:“兄弟你要买么,很贵的哦。” 萧贵笑嘻嘻地说:“贵点无所谓,今天我儿子过生日。” 那小女孩笑迷迷地看着萧贵,说:“你有小儿子了,现在几岁了?” 萧贵说:“才三岁。” 那小女孩说:“是小妹妹,又白又胖的,像她娘,对不对?” 萧贵一脸惊色,说:“你怎么知道的?” 那小女孩心里一开心,便说:“老爹,送给他算了,我很喜欢小妹妹哦。” 关东箭神笑了笑,说:“也好,反正这几天运气也不错,经常可以打到猎物,这只野鸡送给别人,也不打紧。” 萧贵伸手去接,脸上笑容更浓了,连忙说:“太感谢了,真是太感谢了。” 鸡终于到了萧贵的手里,萧贵手一松,忽然往前一伸,长袖里面藏着的一柄短剑闪电般刺出,关东箭神只觉得眼前一亮,情知不妙,转身想闪避,可那里还来得及,一声惨叫,剑已深深刺入,直透后背而出。 那小女孩本来一脸笑意,谁知状况忽生,心中大惊,往外飞窜而出。 果然,这绝对不是一个几岁的小孩子能够做到的。 她的轻功使得十分纯熟。 萧贵想到了那句话:她的双腿特别厉害。 一念之下,也不去追,手已闪电般抓过关东箭神肩膀上的弓箭,飞快拉箭上弦,几乎在眨眼之间完成。 萧贵本是文武双全的侍卫首领,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射术只是其中之一而已。 那小女孩本以为萧贵会去追她,追她之时防备之心一定不会太重的,而她却可以在半空中转身踢出一只锈花脚,那样的一招不知让她伤了多少对手,但是让她奇怪的是,萧贵并没有追她,好象当她不存在一样,不由有些奇怪,回头一望。一支箭飞快地刺入了她的左腿,穿透而过,砰的一声,栽倒在地。 一箭得手,萧贵毫不停留,飞纵一步,身影快迅无比,一剑刺穿小女孩的咽喉。 萧贵经过了几年的江湖阅历之后,剑法可是大变,出手强硬之极,令人防不胜防,尤其是叶舞容一死之后,他更是下了狠心来习武,身手早就达到江湖上一流高手的程度了,所以关东箭神两人栽在他手上,也不算什么了。 那三名乞丐一听得这边传出的惨叫之声,转眼一看,见刚才还活生生的关东箭神,竟然让人一剑穿心,死个十足了,还有那个从不引人注目的小女孩也没有例外,死相更惨,萧贵一剑几乎将她的脖子削去一半,不由大吃一惊,一齐跳了起来,双手一翻,露出了几柄剑来。 辽东三侠的剑法本来就不弱。 但孟飞也不是一般人。 辽东三侠的剑法虽好,但孟飞若是要偷袭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尤其是如此近的距离之间,一招便可以要了一个人的性命。 其实这三个人便是一起来对付孟飞,孟飞也可以游刃有余,只不过能够轻松得手,又何必去拼命呢。孟飞要对付的只有一个,便是老三,所以他刚才站立的位置与老三接得更近一些,后背却对着空荡荡的长街,这样一来,便是他偷袭不成,总也不能让别人偷袭到他。 杀人也是需要技巧的。 侠客庄的巨变,江湖上人的脸色突变,让孟飞成熟了许多。 老三倒在血泊之中,孟飞拔出背后长枪,一枪窜出,直接将身边的老三刺死。 笑话,如果这么近的距离他孟飞若偷袭杀一个武艺本来比他差许多的人,也不能成功的话,他孟飞还混个屁啊。 老大老二两人又在吃一惊,孟飞却叹了口气,说:“倒。” 这两人果然全倒了。 孟飞给他们吃的馒头上下了毒,所以他只杀老三,因为老三没有吃有毒的馒头。 韦星星的反应就慢了一点了,毕竟是瞎子,听到这边传来惨叫之声,连忙站起来,说:“箭神。” 叶败像是吃了一惊,说:“你怎么了?” 韦星星又叫一声,没有人理他。 叶败说:“我在与你说话呢,你怎么不说话呢?” 韦星星情知不妙了,手一动,便想动手,但这时,一柄剑笔直地刺穿了他的咽喉,好快的一剑,他还只感觉出一道微弱的剑气,咽喉就中剑了,手中的毒沙落了一地。 叶败望着他,将剑归鞘,拍了拍手,笑着说:“我说对了,被人用剑刺穿了咽喉,果然是不能发出暗器来的。” 第四十六章 绝杀(2) 话说到勾勾提及‘叶败怎么还没有过来’这句话时,小四爷先是吃了一惊,四处望了一眼,立即又恢复了原状,大笑着说:“我看你只怕是疯了,在我们方圆数里之内,到处都是我的人,连苍蝇都不会飞起来。” 这一次勾勾没有说话了,胡丹却笑了,笑得还好象很开心,他笑着说:“可是我没有一个朋友是苍蝇,他们都是人。” 奇迹是人类创造出来的,只有人类才能创造奇迹。 小四爷一怔。 殷可傲忽然说:“只怕未必。” 这句话不是和胡丹说的,因为他面对着小四爷。 小四爷皱眉说:“殷盟主,此话怎讲?” 殷可傲说:“其实胡丹之所以能够如此轻松,并不是因为他不担心冷姑娘的生死,而是因为我。” 小四爷不懂了:“你?” 殷可傲淡淡地说:“我与他是表兄弟。” 小四爷眼睛一下子瞪大了。 殷可傲微笑着说:“叶败,孟飞,姜如尘,冷风吹这些人来不来都不能改变胡丹的命运,真正能够改变胡丹命运的人,只有我一个人。” 小四爷迟疑地说:“可是你不会背叛我的,我们早就说好了的。” 殷可傲微笑着说:“你以为我真的很在乎这个盟主之位么?你以为我真的会娶一个喜欢别人的女人么?” 小四爷又呆住了。 殷可傲忽然望向胡丹,说:“可是我一定要打败你,彻底地打败你,因为普天之下,几乎所有的风光都让你抢跑了,我身为武林盟主,可有那一点及得上你,有你胡丹在,就永远不会有我殷可傲的出头之日。” 胡丹苦笑着说:“我以前是做错了许多事。” 殷可傲说:“不,你没有做错什么,错的只是命运,既然让你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不应该让我殷可傲再出生了。” 胡丹说:“也许我们真的应该一战,生死之战。” “不错。”殷可傲点头说:“若我胜了,我替你杀了小四爷,冷芳芸也是你的。” 胡丹说:“若你败了呢?” 殷可傲说:“败即是死,但死之前,我也会帮你杀了小四爷。” 胡丹说:“定输赢定生死,真是一场恶战。” 小四爷只觉得全身都软绵绵的了,他们决斗,居然输赢自己都成为他们的猎物。心里还以为能够控制了武林盟主及七浪子之一的胡丹而开心,到了这时,所有的欢悦一扫而空,他还没有自信心可以躲避得了殷可傲的飞刀,他现在唯一想做的,便是离开此地,走得越远越好,仇怨倒可放一放,自己性命才是最重要的。可是他才移出一步,殷可傲冷冷地说:“如果你再敢退一步,我将先让你尝尝殷门飞刀的厉害。” 眼睛明明没有去看小四爷,这句话却是对小四爷说的。 小四爷站住了,全身冷汗直冒。 勾勾看到情况不对,连忙走了过来,大声说:“殷可傲,你这混蛋,大敌当前,岂能兄弟间自相残杀,你这样——” 殷可傲冷笑着说:“我不喜欢多嘴的女人,如果你再敢多说一句的话。” 说到这里,他不说下去了,手一翻,手上已露出一柄飞刀。 飞刀。 勾勾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轻轻地躯赶着马车朝着一边走去。 小四爷握着剑柄,手却有些颤抖。 殷可傲冷冷地说:“胡丹,是该出手的时候了。” 胡丹说:“真的已是时候了。” 正在此时,猛听旁边传来一声大吼,姜如尘身先士卒,率众丐冲了过来,一下子将早已隐藏在一边的小四爷的一帮高手团团围住。 小四爷吃了一惊,手往下猛地一挥。 这是下手的命令。 远远近近顿时露出了数百人次,小四爷带来的人远远不止一百多个,最少有数百人之多。 站在冷芳芸身侧的持刀汉子早在等待这一刻了,一声大喝,几名汉子齐齐一刀将绳索砍断,冷芳芸一声惊叫,整个人如同坠地的铁球,直往下落,下面,正是燃烧着的油锅。无数人眼睁睁地看着美丽无双的冷芳芸笔直坠落,心里不由一阵叹息。 那知便在此时,一侧猛地飞过两道人影,向冷芳芸扑去,四手张开,一张宽大的被子一下将冷芳芸紧紧包裹住,冷芳芸惊慌之下,让一人挡面抱住,稳稳落在地面上,这人正在伪装吴小侠的金如意。 城楼上的人一见,齐声叫喊起来,有几名壮汉没命似地扑上去,舍命一拼,但让早就守在旁边的侠客庄与丐帮之人一起擒拿,乱刀砍死。 “杀啊。” 不知是谁叫了一句,战台之上,忽然露出一个洞,几十名劲装汉子从洞里飞窜而出,将胡丹与殷可傲团团围住。 小四爷的剑直到此时,才拔了出来。 他拔剑的动作,潇洒自如,确看上去确实是一名武林高手。 此时他人已经与殷可傲分开了,已在飞刀发射的范围之外,他大声吩咐:“乱刀将胡丹与殷可傲砍死。给我杀。” 忽然之间,陷坑之处又窜出了几十匹马,马上人人都手握大刀,疾朝着胡丹两人扑去。 殷可傲脸色一变,望向小四爷,冷笑着说:“想不到你居然也敢计算我。” 小四爷一见自己终于占了主动位置,得意地说:“不要将所有的人都当成比你笨的傻瓜,我早料到你心里在想什么,不过还是得感谢你,若是没有你,胡丹又怎么会上当,他又怎肯如此听话,带这么多人来送死呢,说来倒真要感谢你。” 殷可傲气得说不出话来,他发现自己倒真是小觑了小四爷。 小四爷最少带了数百近千之人来此,而他们所有的人加起来也不过二三百人,以一对五六,便是胜了,结果也惨不忍睹。若是他一开始控制了小四爷,那就好了。 小四爷大喊说:“给我杀。” 杀字一出,数十匹烈马疾向前冲出,团团围住胡丹殷可傲的众刀手分开一条路,一柄柄尖刀闪闪发光。 陷坑之中,还不时从里面窜出人马,不知小四爷到底有派多少人过来了。 胡丹手握住斩情剑,目光已冰冷。 冷芳芸得逃生路,胡丹感觉轻松了许多,现在,终于是他惩罚别人的时候了。 以血止血,以仇止仇。 江湖上的人都是这样走过来的。 小四爷走入人群之中,乘上一匹马,朝着姜如尘众丐杀过去,他对这数百名他秘密培育的杀手很有信心,他放心的很,那些人手中的兵器俱含巨毒,只要让他们的刀轻轻一碰到,没有人能够好好在过上一天的,让他们仅仅对付两个人,那有不放心的呢。胡丹的宝剑再厉害,殷可傲的飞刀再可怕,只怕也难逃一死。 姜如尘待金如意救下冷芳芸之后,立即吩咐手下将附近小四爷的人全部杀死,然后自己率队朝着战台中央杀来,他的目的,并不只是为了救人。 姜如尘冲在最前面,迎面碰上了江羽。 江羽本来这次不敢来的,断手臂之后,他做任何事都小心翼翼的。可是小四爷偷偷告诉他,自己在这里安排了上千人,完全可以保证让胡丹死得体无完肤时,他才答应过来了。人生之一乐事,看到仇人的血。 谁知才一动手,让他居然碰上了天下第一帮的帮主。 江羽一见姜如尘,脸色就变了,连忙站到一边,大声说:“姜帮主,手下留情,在下江羽,不敢与帮主为敌。” 人一怕死,耻辱就低了许多,见到不能敌的人,保命才是最重要的事。 况且他又不是主角,杀死胡丹,要胡丹死的人还可以说与他无关。 碰到了丐帮帮主,若是得罪了他,便是名成功就,日后在江湖上也休想混下去了。 熟轻熟重,江羽还是分得清的。 姜如尘手一摆打狗捧,冷笑着说:“既然知道我来了,还不束手就擒。” 江羽刚要吩咐身边的人放下武器投降之时,就听到小四爷的声音:“不要怕,我来助你。” 江羽一听到小四爷的声音,胆气立足,投降的话到了嘴边立即缩了回去,一个转身钻入人群之中,做缩头乌龟去了,做乌龟好,最少比没命好。 不远处,勾勾手握着一条精巧的策马鞭子朝着小四爷冲了过去,姜如尘眼尖,一眼看见,顿时大惊,忙说:“小公主,此人剑法极高,小心了。” 勾勾笑着说:“怕什么?我不出三招便将他擒拿交给你处置好了。” 小四爷忍不住想大笑,休说是一名小女孩,江湖上能够打败他的人还真不多,便是连同他的主人潘长天也休想百招之内战胜他,他的剑法造诣极高,内力也极高,若天下有武艺排名,他最少可以排在十位之内,他一直隐藏真实本事,就是不想引人注意,但并不是说明他就怕谁,也许天下就只有殷可傲的飞刀让他忌惮,但是只要离开一定距离,殷可傲他也定然不放在心上,此时一听一名小女孩大话说三招之内将他擒拿,不由大笑,大家也都以为勾勾是疯了。 小四爷手一挥,说:“让条路出来,让小妹妹进来,我倒想看看这位小妹妹是怎么可以在三招之内将我擒拿。” 勾勾笑嘻嘻地在小四爷五步之外站定,这样的距离,小四爷只需手一动,便可将勾勾毙于剑下,可他没有出手,他在等勾勾动手,他实在好奇一个小女孩为何会放此大话。 勾勾拍拍手说:“还不认输?” 小四爷等了半天,等到这一句话,心里大怒,猛地一剑刺出。 果然好快的剑。 可怕的更是他的内力。 一个人的内力强大了,便是普通的招式,都可以轻易要了一名剑术高手的性命。 又何况是一名剑术高手。 小四爷虽然很少与人交手,出剑从没空回过,剑下从无活口,许多成名大侠死于他手下,但他做事心细,从不留下痕迹,所以江湖上并没有人看到过他使用过剑法。 姜如尘等丐帮兄弟大惊出声,以为这丐帮小公主完蛋了,看这剑刺出的疾风,谁都知道这样的轻轻一剑已经足够要了一流高手的性命了,何况只是这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孩。 但是小四爷出手太快了,他们离的又太远,想出手救援都赶不上了,只好一个个眼巴巴地看着小四爷杀勾勾。 可是最奇怪的事发生了,小四爷一剑刺出,整个人竟然连同他的剑一起跌下马来,扑通一声栽倒在勾色的面前。 勾勾好象知道他会摔倒一般,一手飞快抓起他的衣领,迎面给了他一拳,鲜血飞溅,鼻子歪了半个,他明明内力充滞,不知为何一使用内力时,全身力道刹那间荡然无存,身体收势不住,栽倒在地。 所有的人全呆住了,呆呆地看着得意洋洋正在猛揍小四爷的勾勾。 第四十七章 绝杀(3) 胡丹终于拔出了剑。 斩情剑一出鞘,整个天地似乎被抹上一层血光一般,一股无与伦比的杀气笼罩着古城之上,剑光冷漠而耀眼,无情而冷血,这正是天下无双的杀人利器,斩情之宝剑。 殷小凡曾经对胡丹说过:“这是柄魔剑,它带给人的就只有痛苦与寂寞,无论是谁得到它都是没有好结果的,只是此剑锋利无比,削铁如泥,是天下第一宝剑。最可怕的是这柄剑只要一出鞘,无血不归,有时竟然会控制了它主人的整个思维,杀人全不由已,十多年前,就有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侠死在这柄剑上,而杀他的人却是最心爱他的一个女人。” 胡丹有些时候很怕斩情剑,因为剑一在手里握的时候,很多事情都由不得他来控制了,可是此时,他却不怕了,他正需要一柄替武林除恶的利器,天下再没有任何一种兵器比斩情剑更适合的了。 无血不归,又怕什么? 坏人这么多,还愁没有人杀么? 胡丹虽然善良正义,可是并不代表他蠢,他不但不傻,还比许多人都要聪明得多。 你不杀人,人要杀你。 许多时候不是善良正义就能够化解的,这种时候就需要以血止血。 手握着斩情剑,胡丹整个人精神一振,挺身而出,剑鞘掉到地上,单手握剑,猛往前冲,人如同脱弦之箭,一剑飞出,当前一匹马随同马上骑士顿让斩情剑一剑削断,分成两截。 斩情之剑,无坚不摧,何况只是血肉之躯。 服食了无缺丹之后的胡丹,内力明显恢复了上来,并且似乎比以前内力强盛的时候更充足。 斩情剑轻轻削断一人一马之后,露出一道鬼魅的色彩,剑上却仍然亮光闪闪,不染一滴血污。 好一柄宝剑。 不沾血,杀人却如此容易。 这一剑,让所有能够看得到的骑士心里一寒,但是,事已至此,无路可退了,不要命地猛冲而来。 殷可傲此时的飞刀瞬息之间放飞了三柄飞刀。 刀刀要人命。 刀刀滑入骑士的咽喉处,没有任何反应就倒了下去。 胡丹叫着说:“殷兄弟,切勿贪战,擒贼先擒王,先诛杀乱贼首领。” 殷可傲正杀得眼热,一听此话,心里一动,飞身掠起,定目四望,见到众骑士之后有几名身着紫衣的汉子,格外闪眼,但这些人都在众骑士之后面,只看到其中一名手中大刀一挥,立即有几名骑士从一旁冲杀而去,围上胡丹。 殷可傲明白了,这几个身着紫衣的家伙一定是阵营的指挥员,这是一个杀阵。 擒贼先擒王,说的就是先要了这几个人的性命,不然,如果不将这些骑士全杀光,根本就破不了此阵。 殷可傲冷目一眨,低头闪开一名骑士攻击,一声大喝,一柄飞刀急射而出,一名紫衣人哇地惨叫一声,跌落马下,东边的阵势顿时乱了。 果然,这几个紫衣人正是关键人物。 在被围攻的时候必须冷静,这是第一步要做的,如果只是一味扑杀,虽然有可能生逃而出,可必然会很劳累,也许有可能会送命,但若是发现阵势关键之事,随便解决几个人,便起事关功倍的结果。 见到殷可傲挥刀不攻他身边的人,反而攻向外面紫衣人,另外几个人顿时明白了,于是,几只手一齐朝着殷可傲挥去,顿时,十多匹烈马战士向殷可傲杀去。 殷可傲已经顾不上杀紫衣人了,一连几刀,杀死最近的几名骑士之后,再去摸飞刀之时,飞刀已经只剩余一把了。 殷可傲呆了呆,一眼看见胡丹正在西方冲杀,不由大叫着说:“胡丹,东面已破,我先出去了。” 胡丹一剑放倒一名骑士,应声说:“殷兄弟自便。” 胡丹其实早就发现东面阵势已乱了,只是他初次使用无敌剑法的后补式剑招,在这数十近百的骑士之中,如入无人之际,斩情剑一出,无物不断,更增杀气腾腾。 有这样的锻炼机会,他怎么舍得先走。 魔鬼与羊羔,只是一念之间。 如若冷芳芸没有得救,胡丹断不敢如此放胆地厮杀,如果小四爷没有离开这边,他也不敢如此托大,随便出手。谁都知道,若是有一个敌对的高手在一边注意着,随时都可以要了你的命。 虽然没有与小四爷动过手,但胡丹知道,小四爷要一个人死,是很容易的。 正因为没有动过手,所以才显得可怕。 不知道的事总是最可怕的。 刹那之间,鲜血满了一地,胡丹身边已经堆满了尸体。 在这时,殷可傲趁机从一匹马的侧面闪过一名骑士的大刀,飞身窜出了阵营之外。 古城之一隐蔽处,坐着两个老人,居然是疯丐与潘长天。他们来这里已经有大半天了,从胡丹站在台上之时,他们就来了,以他们的身手,小四爷安排的那些眼钉又如何能够发现得了他们。 疯丐笑笑说:“胡丹这小子真厉害,这样的情景居然可以反败为胜,你又败在胡丹手里一次了。” 潘长天说:“只怕未必。” 疯丐说:“未必么?除非你亲自出马。” 潘长天说:“我岂会与小辈去过招。” 疯丐说:“那你的人,你这辛辛苦苦培育出来的杀手群,刹那之间便会死伤贻尽。” 潘长天冷笑着说:“谁说小四爷是我的人,我早看出来了,他的心一直没有鬼城之中,他只是想利用我而已,而他,也只是我眼中的一条狗而已,这样的人,我从来没有放在眼中的。此事一了,便是他们没有死在胡丹手里,我岂会再容许他们活下去。” 他叹了口气说:“不过,我真有些小看了胡丹,也许我真应该当初杀了他的,想不到天下真的有传说中的无缺丹,能够让人这么快就恢复了功力。” 疯丐说:“我也不相信,可是偏偏却是真的。” 疯丐做梦也想不到,这无价的无缺丹居然一直在他宝贝孙女手里,胡丹能够得到无缺丹,全是因为勾勾忽然之间的喜欢。 潘长天说:“看胡丹的武艺,比以前要出色多了,无缺之丹,真是天下无双啊。” 疯丐说:“那若是现在你去与他交手,你有几成胜算?” 潘长天说:“不知道,最少在百招之内,我已经无法取得了他的性命了。” 疯丐冷笑着说:“那你何不趁着此时场面大乱,去偷袭胡丹,灭了你这心头之患呢?” 潘长天说:“不必,我现在倒有些期待鬼城之约了。” 疯丐一惊说:“你真的要遵守承诺。” 潘长天说:“不错,等待这二十年一战,不止我一个人,我西域千万之人,都在等待这一天快点到来,以血前仇,中原武林毕竟没有让我失望,还是给我送来了一个人。” 疯丐说:“一个人?胡丹?” 潘长天点头说:“以前寂寞老人与鬼城三剑客本是一道不成文的约定,不过数十年时间过来了,我也要遵守下去,再说了,二十年前胡酒一剑杀十人,让万千鬼城英雄心战胆寒,此仇不报,难平西域二十年之恨,我身为西域之王,我要让胡丹好好地活着,让他好好地活着,活着去应约。” 疯丐说:“胡丹会去么?” 潘长天说:“他一定会去的,我一直不杀他,也是因为我相信只要他活着,他一定会去的,不然胡丹早就死了不知多少次了。我要让胡酒一辈子难受,我要让他的儿子替他续罪,遗尸西域。” 疯丐松了口气,说:“原来你是想让天下第一剑侠知道自己种下的果是多么可怕,让他也尝尝丧失爱子的滋味。” 潘长天哈哈大笑着说:“你终于明白了,你又何尝不想他们父子死呢?” 疯丐说:“我为什么想要他们死,他们死了对我又有什么好处?” 潘长天说:“你难道不怕他们去找你算帐?” 疯丐瞪眼说:“找我算什么帐?” 潘长天说:“哈哈,你的血债还少么?别人都以为你终年四处云游,神龙见首不见尾,其实你做的事,只要一告示武林,只怕你想好好地生活,都是不可能的了。” 疯丐叹了口气,说:“说真的,我有些佩服胡丹这小子,这小子太厉害了,几十年过去了,居然还能让他找到把柄。” 潘长天大笑着说:“若是胡丹一死,你就可安宁多了。” 疯丐说:“所以我才会去助你,但愿你不要让我失望才好。” 潘长天冷笑着说:“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疯丐点点头,说:“但我想,还是此时杀了胡丹为最好,他一死,中原武林已经没有出色的人出使西域,对你不是更好么?” 潘长天说:“不可能,我一定要胡丹死在鬼城的。” 疯丐还想说什么,说:“但是——” 潘长天说:“不要多说了,我自有分寸。” 疯丐说:“如果胡丹若是不去鬼城应约,你岂不是白费心血了?” 潘长天说:“这已经是天下皆知的事,他除非死了,否则就一定会去的。” 第四十八章 全盘皆输(1) 潘长天与疯丐说话之际,已明眼可见两名不同于小四爷手下的人上了战台,第一名猎人打扮,是叶败,另一人活脱脱像个乞丐,这是孟飞。 叶败看到关东箭神身上的衣服很有特色,于是便脱下自己身上的衣服给换了,孟飞也觉得有趣,便脱光了辽东三兄弟中的老大的衣服。 叶败一眼看到胡丹,见他身边尸骨无数,失声说:“不好。” 孟飞说:“什么不好?” 叶败说:“胡丹那柄剑是柄好剑。” 当然是好剑,还是孟飞送过去的呢,天下第一的名剑,斩情剑。 孟飞奇怪地说:“是呀,又怎么了?” 叶败说:“我得赶紧去,不然人全给胡丹杀光了,那我怎么办?” 孟飞大笑着说:“对,我们快去。” 叶败也不隐隐藏藏了,飞快跳了起来,大叫着说:“胡丹,手下留情。” 他的轻功之术自成一路,身一晃,已去数丈之远,再一闪,人已经到了阵内,长剑一翻,一剑将一名将攻近胡丹的壮汉击杀,胡丹看见叶败,顿时大喜,说:“叶兄来的正好,这里人太多了,怎么杀也杀不完。” 叶败又出剑刺死一人,白着眼说:“那么你也该休息了,才这么几个人,留给我当宵夜吧。” 胡丹大笑,却听见南面发出一声惨叫,一名紫衣人翻身下马,原来孟飞出手了。刹那之间,全场地阵势俱告破,众骑士如同没爹妈的儿子胡乱乱闯起来,见这边厉害的人越来越多了,胡丹孟飞叶败一个个出手便杀人,不由胆怯了,四名紫衣指挥员之中东南方向的全被击杀,不知谁在这个时候大叫一声:“小四爷被擒了,咱们都逃命去吧。” 数十人一个呼啸,顿时瓦解了,四处飞散,有的连马也顾不上了,跳下马便跑,叶败一时压力大减,连忙大叫:“别跑,别跑,再陪你大爷玩玩。” 可别人谁还敢陪着他玩,跑得更快了,胡丹见这些人不再拼命,直朝场外跑去,知道这些人大多是被逼着来的,倒也不当回事,只不过那几位身着紫衣的人决不能放过,此时不杀,等同于放虎归山,不由大叫说:“叶败,不要乱杀人了,先杀穿着紫衣的家伙。” 穿着紫衣的有四个人,让殷可傲杀了一名,孟飞杀了一人,还有二个听到胡丹这样说话,脸色大变,奔跑得更快了,一名更是边跑边脱衣服,吓得脸无人色。 叶败刚好发现面前一道紫影,听得胡丹说话,知道这人一定不可放过,立即追了过去,大叫着说:“穿紫衣的兄弟,好兄弟,请等一下,兄弟有话对你说,请等一下。” 可是那人那里敢停,只恨他娘少给他生两条腿,那知叶败的轻功太过脱俗,片刻之后,便到了他前面,他一头撞去,叶败用剑一摆,刚好这人将头撞到他的长剑之上,顿时丧命。 叶败一脚将尸体踢开,叹声说:“霉气,霉气,竟然有人自寻死路,可不能算我杀的,得另找一个才是。” 忽然,猛地一眼见到前面不远处孟飞正在追一名紫衣人,心里一喜,叫着说:“孟飞,站住,我有话对你说。” 孟飞没上当,不理他,只大声说:“我先杀了这人再说。” 眼见孟飞离那紫衣人更近了,叶败心中一急,眼睛一眨,计上心头,忽然大叫一声:“不好啊,孟飞,救命啊。” 孟飞一听惊叫之声,不由自主地转过头来,那知头一偏,叶败已经从他身侧窜了过去,剑出如飞,一剑将那人钉在地上。 孟飞苦笑,摇摇头。 叶败一剑将这人杀死得意非凡,举目四望,已经没有一个黑衣人了,不由大为扫兴,破口骂了一句:“胡丹真是坏蛋,为什么不让杀不穿紫衣的人,这么多人,偏偏只有几个穿紫衣服的,真是扫兴。” 眼睛一转,见一人欲从他身后窜过,叶败一剑刺出,正中其胸,那人迎面而倒,叶败又刺了一剑,将其刺死,之后才大声说:“你一定也是穿紫衣服的人,快说,你什么时候换衣服的。” 可没有人回答了,那个人早死透了。 叶败一脚将尸体踢开,四处张望,胡丹握剑站在战台中央,威风凛凛,附近已经没有一个活人了,只有孟飞神色萧瑟,一个人站在一边,望着满地死尸,独自黯然,叶败眼睛一转,挺剑追上几步,大叫着说:“孟飞,你也穿过紫衣,快过来领死。” 挺剑便刺,孟飞脸色变了变,厉声说:“叶败,你疯了。” 叶败一怔,止住剑,笑了笑说:“没有。” 孟飞说:“那你为什么想要杀我?” 叶败对着他做了个鬼脸,说:“对不起哦。” 孟飞哭笑不得,忽见姜如尘押着小四爷走了过来,脸上一喜,迎过去大笑着说:“狗帮主,恭喜你立此一大功。” 姜如尘笑笑说:“孟兄弟,好久不见了,别来无恙否?” 孟飞说:“还死不了,这狗贼是谁?” 姜如尘笑着说:“是小四爷。” 孟飞冷笑着说:“这般无耻的狗贼,留下他做什么?还不如把他杀了。” 姜如尘说:“此事等胡丹定夺吧,此人是胡丹的仇人,如何安排,听胡丹的吧。” 孟飞想了想,说:“也罢,看胡丹怎么说吧。” 那知,孟飞的话才落音,从他身边忽然飞出一人,剑光一闪,疾朝小四爷刺去。 好快的一剑。 孟飞一惊,想伸手去挡,却也晚了。 那柄剑一剑将小四爷刺了个透穿,剑尖几乎碰到小四爷身后的一名丐帮弟子,让那人吓了一跳,连忙将小四爷松开。 这时,叶败现出身来,手上长剑血污斑斑。 这一剑,正是叶败出手的。 姜如尘一看是叶败,顿时暴跳如雷,怒说:“叶败,你干什么?” 叶败冷眼看着小四爷,说:“我看这人不是好人,所以一剑就杀了他。” 姜如尘咬牙切齿地说:“你——” 叶败说:“我怎么了?我没有做错什么事吧,这人是想杀胡丹的,不是么?” 姜如尘哑口无言了,孟飞苦笑着说:“没错,你杀的人都是该死的。” 叶败大喜,朝着孟飞的肚子就是一拳,大笑着说:“好,就这句话中听。” 这一拳可不轻,只疼得孟飞弯了腰,正想反击之时,眼光一扫,望向了战台中央,这一下,眼光再也移不开了,众人见他表情奇怪,俱转头去望,这一下,一齐呆了。 胡丹站在那里。 殷可傲也站在那里。 剑在手中握。 飞刀已入指尖。 战台之上,一片萧杀之色。 殷可傲说:“冷姑娘就在那边,没有人动过她一根毫毛。” 胡丹说:“我知道。” 殷可傲说:“这一次,我并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 胡丹说:“是的。” 殷可傲说:“如果将我们表兄弟的身份放开,我们只是两个陌生人。” 胡丹说:“嗯。” 殷可傲说:“我欠你一次,你也欠我一些,以前的恩怨,不管是谁对谁错,我已经不再去理会了,希望你也和我一样。” 胡丹不说话了。他确实不能当做什么事没有发生一般。 发生过的事,永远是存在的,那怕你已经忘记了,它永远是存在的。 如果你杀了一个人,之后你忘记了,别人能够也忘记你杀了一个人么?死在你手里的人能够没事一般仍然活着么? 答案当然不可能。 既然不可能,当然所有发生的事,不可能当做没有发生过。 殷可傲接着说:“但我必须与你一战。” 胡丹说:“可以。” 殷可傲说:“老天让我们两人同时活在这世界上,就是让我们来决胜负的,这一次,我知道,便是我打败了你,我也是输了,但我不服输,我很想看到你败在我的手里。” 胡丹哑口无言。 面对这样固执的人,他实在不知说什么才好。 殷可傲说:“我们很久以前就认识了,成为好朋友,之后因为冷姑娘,让我们几乎成为生死仇敌,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事,今天就让我们一次性了结吧。” 胡丹仍不语。 殷可傲说:“经此一战,无论谁输谁赢,我们之间就没有矛盾了。” 胡丹这时如同一个木偶,不知在想什么,又似是什么也没有想。 殷可傲想了想,又说:“我若败了,如果幸免于难,我将退出江湖,今后有你胡丹出现的地方,便不会再见到我殷可傲。” 胡丹忽然就笑了,忽然之间笑了,笑容如同阳光般灿烂,好象以前的那个快乐无比的胡丹又回来了,他笑着说:“是的,我们就应该一战,若不战,只怕这一辈子我们都会有遗憾。” 殷可傲说:“也许。” 胡丹说:“但是我要告诉你,我们之战,不是为了谁,或者是因为谁,只是为了一口气,最少我心里是这样以为的。” 殷可傲说:“哦。” 胡丹说:“对,是为了一口气,其实我心里很久以前就想与你一战了,我想告诉你的是,冷芳芸并不是你让给我的,同样也不是我抢了你的,她是个人,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她有自己选择幸福的权利,你们只是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妻而已,便是结婚了,她都有自己追求幸福的自由,何况,在我遇到她之时,你们还从未见过一面,这不觉得这样很可笑么?” 殷可傲紧紧握着飞刀,咬牙说:“也许吧。” 胡丹说:“我和她结婚,你以为我抢了你的女人,江湖上最不能容忍的是夺妻之恨,所以你屡次来追杀我,想置我于死地,我很想知道,一个一辈子都未曾见过面的女人——好了,也许我说多了,这件事就不说了,至于我给你飞刀秘笈,我不是为了弥补什么,那只是你们殷门的东西,我还碧归赵而已,你不要当我是愧疚,还有,在羞光山庄救你一命之事,那其实很简单,我只是当你是我一个亲人而已,为了自己的亲人,我不觉得自己是种施恩的行为,这样的事,许多人都可以做到的,所以,你不要以为自己欠我一命,我们谁也不欠谁。” 殷可傲沉默了。 他这时也觉得自己有些过分了,胡丹说的那么轻松,其实真正要做到却是多难,休说是表兄弟之间,便是亲生兄弟之间,有几人又愿意将全身的内力付出,只是为了让另一个人恢复功力,受的伤好得快一些。 这样,以玉投玉之事,说得容易,真正去做天下又有几人可以如同胡丹般从容。 相比较之下,殷可傲救胡丹之时,却轻松多了,只是亮出一柄飞刀,说上几句话便成了,虽同样是救人性命,可是难易立分,根本无法可比的。 胡丹说:“你以前救过我性命,我不认为我欠你什么,那时候我们是好朋友,为好朋友做点举手之劳的事,是很正常的,所以,我们从来就没有过谁欠谁什么。” 殷可傲说:“是的,我们谁也没有欠谁什么。现在我只求一战。你的名气太大了,大到让我看着不舒服,所以我想打败你,江湖上这样的事多得要命,这个理由足够了吧。” 这样的事的确很多,无论那一个成名的人物,总有许多人向他挑战的,因为谁都知道,想要最快成名,只有打败在江湖上有一定名气的人,这样名气来得最快。 胡丹说:“对,必须一战。”说着,他望了望天空,天空有些发黑,乌云将阳光遮盖了,胡丹的目光有些迷茫起来,接着说:“这一战之后,无论生死,不论输赢,你我不必记仇,也不再有仇。” 殷可傲淡然地说:“我们本来就没有仇恨。” 胡丹说:“那好吧,你动手吧。” 殷可傲说:“我还有最后一句话,比武之时,你可以用任何手段,当然我也一样,我手里的武器并不只是这柄飞刀,也许我还有许多飞刀,也许我还有别人致命武器,你杀了我,我死而无怨,我若杀了你,也是一样。” 胡丹说:“好。” 刹那之间,多云扯开,模糊的太阳偷偷露出个头来,发出淡弱的光芒,洒照着大地。 血战,即将开始。 第四十九章 全盘皆输(2) 诸侠站在附近,已渐感觉到一股极浓的杀气从胡丹与殷可傲身上飘了出来。 叶败一直躲在孟飞的身后,此时低声说:“他们打起来了没有?” 孟飞目光凝重,说:“还没有。” 叶败说:“为什么?” 孟飞叹了口气,说:“我也不知道呢。” 叶败没有得到自己想要听的结果,只好转向姜如尘,说:“姜帮主,怎么还没打?” 姜如尘凝望着蓝天,淡淡地说:“大家都在等结果。” 风,一阵风吹了过来。 风吹动了胡丹的衣襟,他手里的剑更加夺目,鲜血落在他身上还不及成块,他脸上又凝固了一团杀气。 斩情剑真是杀人的利器,它没有一丝的情谊,在它之下,只有一件事,将对手斩于剑下,不论对手是谁。 风吹拂着殷可傲的脸,他手中那柄飞刀也发射出了可怕的眩光,只有面对一个真正的对手,它才会在殷可傲的手里如此亮眼。 这柄飞刀,也许是殷可傲唯一可以依托击败胡丹的武器。 胡丹的剑法虽然出神入化,可是没有到达最后一刻,谁也不能当定,谁输谁赢。 这两个在江湖上同样赫赫有名的侠客,羞光山庄一事之后,几乎所有知道底细的人,都会以为他们今后一生之中,便是有可能不能交好,但绝不会再为敌了,谁知道,事情发展还是这么出人意料。 他们不但又将决斗,而且还是生死之战。 高手之战,胜败都在瞬息之间,谁都输不起,也许,输了就可能送了性命。 恶战即将开始。 谁会输呢,谁会赢呢,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想知道结果。 无论结果如何,对所有关心他们的人都没有好处。 正在这时,一个人飞跑着向他们冲来,满头乱发,却隐不住天姿国色,正是冷芳芸。 “你们在做什么?” 她猛地跑到他们的中是,胡丹的长剑之尖都几乎可以触及到她的肌肤,她似乎没有发觉,只是大声叫喊着,眼睛瞪着在丹。 胡丹没有说话,殷可傲也没有。 解铃还需系铃人,可是他们都知道,事已至此,已经无法化解了。 只有一战。 冷芳芸气喘吁吁地接着说:“你们好歹是表兄弟,难道非得要拼个你死我活,这样才心甘么?” 站在一边的孟飞见到胡丹与殷可傲两人的脸色逐渐变色,忍不住杨去拉冷芳芸过来,可他又不忍心,他也希望冷芳芸能够阻止这场战斗,虽然知道这完全都不太可能。但是孟飞想,天下若有人能够阻止得了这场战斗的话,就只有冷芳芸了。 但是孟飞想错了,天下绝没有一个人可以阻止这场战斗。 冷芳芸不能,甚至胡丹也不能,殷可傲也不能了。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泪水沾透了冷芳芸的脸宠,她也不去擦,她猛地一把抱着胡丹,放声痛哭起来,可胡丹的胸膛已经没有再给她一丝温暖,只有生硬的可怕,只有残酷与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比刀更冷的冷漠。 他的声音也很冷漠:“走开,这是我与殷可傲之间的私事,与你无关。” 冷芳芸想也没想,就给了胡丹一巴掌,胡丹没有动,甚至连看她一眼也没有,只是声音更冷:“让开。” 冷芳芸呆了,呆呆地看着面前这个感觉到陌生的情人,面如土色,勾勾急忙从一边小跑着过去,拉开了她,便往一边走去,冷芳芸有些绝望了,她发现自己不仅没有把握着胡丹的心,这痴心的几年爱恋,竟然会是这样一个结果。 她心死了,麻木地任由勾勾拉走。 她感觉好累,就连被吊在邢台上,她也没有这般绝望过。 当你以为一心握在手里的一个爱人,一眨眼却爱上了别人,你以为拥有了全世界,其实全世界早就抛弃了你。 远远传来一道斥喝,忽然之间不知从何突现的马群奔腾起来,附近的街道上一片轰然,数不胜数的马群从一侧飞快地冲了出来,迅速地将战台团团围住。 诸侠吃了一惊,几名眼尖的人一眼看见,竟是叶离群亲自率着铁血战士过来了。 叶离群实在太好发觉,他出场的场面,无一不是极尽奢华,威风凛凛,他端坐在一匹高头大马之上,身边站满了手握重刃的勇士,就站在战台之下的过道上。 胡丹却没有动,殷可傲也没有动,他们眼里只有对方。 此时在他们的眼中,没有什么可比得上对方的存在。 皇帝是什么?权力是什么?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生命,一个人如果都活不下去了,便是拥有金山银海,无边权威又有何用,他们的战争,无疑是一场生死之战。 叶离群缓缓地率队上了战台,一眼看到战台上的胡丹,显然他已经知道胡丹与殷可傲他们在做什么,他大声说:“胡兄,且慢出手。” 胡丹仿佛没有听到,连眼光都没有偏离半分。 他已经将与殷可傲的交手当成一场生死之战了,对于殷可傲,他觉得自己做的够不错了,这样他还死死不肯放手,那么再忍受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了,他此时只有一个目的,杀死殷可傲。 胡丹虽然善良,可并不是个蠢货,是木头人都有三分火气,何况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汉子。 表兄弟又怎么样了,如果一个兄弟整天在想着如何置你于死地,这样的兄弟,你还留着有什么用? 两个人的恩怨,真的不能用常理去化解了,唯有鲜血,只有鲜血才能解开。 殷可傲的飞刀之术肯定大有进展,不再是昔日城下阿蒙了,面对这样的对手,胡丹那能不全心全意面对。 叶离群连叫了几句,全场地静得如同无人的空地,可是胡丹仍然没有听到一般,连眼睛都没有向他这边望一眼。 叶离群几曾受此之辱,脸色慢慢变了。 叶败忽然走了过去,瞪着叶离群,说:“喂,小子,你在叫谁?你想和谁说话?” 全场轰然,天下居然有人敢叫当今皇帝为小子,只怕唯此叶败一人了。叶离群身边的几名侍卫目光如剑,冷冷地望向叶败,只等他们的主子吩咐一声,立时便将叶败斩于剑下。 叶离群一怔,一眼见到自己身边的几名侍卫蠢蠢欲动时,连忙挥挥手,喝退侍卫,笑话,叶败岂是好惹之人,叶离群早就知道了,虽然知道他此时便是将全场的人都杀了,也可以做得到,但这岂是他这次来的目的,叶离群望着叶败,微笑着说:“原来是叶大侠,胡丹他们怎么回事了?” 叶败瞪眼说:“你是瞎子,看不到他们在打架么?” 叶离群眉头一皱,却还是没有生气,还笑着说:“他们为什么要比试呢?” 叶败没好气地说:“为什么?我当然知道啊,可是就不告诉你。” 一名侍卫再忍无可忍,厉声说:“住口,你敢对当今皇帝如此无礼?” 叶败竟笑了笑,说:“他是皇帝哦,我不认识,嗯,还有你,滚开。” 最后一句话竟是厉声喊出,叶离群吓了一跳,连忙挡住欲冲上前的侍卫,说:“叶大侠,先不要生气,胡丹他们到底是怎么了?你们为什么不劝止呢?” 叶败冷笑着说:“我知道个屁,你是皇帝,你去问吧。” 叶离群满脸通红,气得全身颤抖。 孟飞看叶败出言无状,毕竟叶离群是皇帝,怎能如此不给人家面子,于是走前一步,对着叶离群抱拳为礼,说:“启禀皇上,胡丹与殷可傲这一战,只怕没有人可以阻止得了了。” 叶离群说:“他们不是表兄弟么?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谈谈,非得要以刀刃相见呢?” 孟飞说:“此事一言难尽啊。” 叶离群忽然望着殷可傲说:“此人心机之深,有次居然假扮七王爷与贼人勾结,来谋杀君主,他算什么人物,胡丹若是有些为难,我派人收拾他便是。” 孟飞没有说话,他不知如何回答。 叶离群的确有这个本事,可是孟飞知道,便是可以,胡丹也不会准许的。 江湖的恩怨,都是用刀来解决的。 胡丹与殷可傲死死而对立,好象根本不当叶离群存在一般。 战争一触即发。 叶离群见孟飞不说话了,倒也不知如何才好,颇为尴尬。 叶败在此时忽然长叹口气,众人大惊。 叶离群却松了口气,顺势给自己下了台,笑着问叶败,说:“叶大侠为何叹息?” 叶败说:“如果你这个皇帝可以阻止他们这场战斗,我叶败给你叩一千个响头我都愿意。” 叶离群说:“这是为什么?” 叶败说:“因为胡丹不能死,我不想看到胡丹死,胡丹一死了,我也绝不活下去了。” 叶离群更是奇怪,说:“这又是为什么?” 叶败叹息着说:“我一生之中,最伟大最庄重的事便是自己与胡丹打上一架,若是胡丹不幸身亡,那么我就生不如死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这句话说的倒是情深意重,让人感概万千。冷芳芸心里在想:“如果胡丹真的死了,我还能活下去么?” 心里虽然模糊,但早就有一个答案摆在最正头。 胡丹若死,她绝不独活。 第五十章 全盘皆输(3) 众侠沉默之中,叶离群忽然大喊一声:“众弓箭手。” “在。” 战台之上,无数的声音巨响而出。 这一时刻,诸侠才发现战台之上,到处站满了手握强弓的弓箭手。 箭在弦上,团团地将台上所有的人包围了起来。 诸侠脸色一变,以为叶离群想对大家动手,但有人看到叶离群自己身在台上,当即否决了,一齐死死盯着叶离群,看他到底想做些什么。 叶离群朗声说:“弓箭上弦,若是殷可傲敢对胡大侠出手,乱箭射杀。” “是。” 一股满是杀气腾腾的回应。 刹那之间,四周寂静,几百张硬弓齐齐对准殷可傲,只须等他手一动,这些强硬的弓箭会飞射而出,将他钉成箭靶。 殷可傲没有动,也似乎没有看见自己已经陷入了弓箭手的射杀范围之中,也许是发现了,却并不在乎。 胡丹也没有动,更没有说话。 他们眼中都只有对方,招未出,心招已动。 决斗的时候不一定全部要用刀剑相拼的,有时不战也有胜负的,在战场上,如果一个人的心怯场了,便算是败了一半,此时,胡丹显然是极有利的一方,他身边站满了很愿意帮他的人,便是当今皇帝都为他撑腰,最少此时,他不会受到除了殷可傲之外的人暗算。而殷可傲,他虽然贵为武林盟主,可他身边却没有一个他自己的人,他带来的数十名亲信,全让姜如尘安排丐帮弟子阻挡到台下去了,在这里,他的唯一亲人,却正是此时他的对手,招未出之时,殷可傲已经败了一着。 姜如尘自叶离群到来之后,一言未发,此时不禁挺身而出,说:“皇上,万万不可。” 叶离群皱眉说:“为什么不可以?” 姜如尘说:“我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但是绝对不能让弓箭手伤了殷可傲。” 叶离群冷笑着说:“我要杀谁,还要经过你的同意么?” 姜如尘哑口无言,怔呆半响,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而这时,殷可傲终于向前迈了一步,全场顿时鸦雀无声,所有的人都望着叶离群高举的手,谁都知道,只待这只手往下一挥,殷可傲便是武功再厉害,也改变不了自己变成刺猬的命运。 殷可傲一连走了十多步,这时,离胡丹已经只有十步之遥了,这个地方,正是双方出手攻击的最佳方位,叶离群的眼中已经清楚地呈现出一片杀机。 蓦然之间,不知从何处传来一阵古筝声,仿若高山流水,又似是透露出一丝别离之愁绪,千般滋味,万种心情,全都在音乐之中飞透出来,韵律并不响亮,但在这鸦雀无声的战台之上,却也震得众人耳朵发响,人群之中,已有许多人轰然色变。 一股杀气,浓郁的杀气,紧紧笼罩着整个战台。 天下地上,绝对只有一个人会带着如此杀气之人,这个人在场的人大多都认识,便是不认识的人,都会听说过。 这就是杀手冷风吹。 冷风吹自战台一侧缓步而上,携带着古筝,左手抓紧筝柄,右手在上面行云流水般疾弹,旁若无人,如入无人之境,本来这战台之上,人已过多,但是冷风吹所行之处,人无不大让其道,让冷风吹走了进来。 杀气,比天还要深的杀气一时出现在所有人的面前。 筝音不断,自远至近,冷风吹越来越近了。 叶离群听到筝音,定眼望去,不由呆若木鸡,脸如土色。 叶败忍不住跳了起来,大叫着说:“冷风吹,你弹的狗屁真他奶-奶的狗屁不是,难听得要命,还不快停手。” 冷风吹根本没有去望叶败,只是弹得更快了。 杀手之曲。 叶离群不由自主地往后一退,身体一时收势不住,差点摔倒,一名侍卫连忙扶住,两人几乎一齐摔倒,叶离群如同见了鬼似的,张大着嘴,却只能说出一个字:“快,快——” 他身后的几名侍卫会错了意,以为叶离群是让他们去杀冷风吹,不由大喝一声,朝着冷风吹扑去。 这几人全是宫内侍卫之中一流的好手,刀法全是不弱,顿时刀光剑影,团团将冷风吹围住。 冷风吹没事一般朝着前面走来,对着面前数柄刀光闪闪的刀剑,丝毫无俱色地走来,只顾弹奏着他的古筝,此时正是杀手之曲最萧杀的时刻,战台之上,杀气腾腾。 几名侍卫从未见过如此狂妄之人,心下大怒,挥刀剑扑了上去,刀剑连挥,竟欲取冷风吹之性命。 筝音忽然一顿,那几名侍卫只觉得眼前一花,亮光一闪,立即身体一偏,都站住了,手中的刀剑还稳稳地高举过头顶,却已经不能动了。泠风吹从他们身边走过去,他们竟然都不能动了,直到冷风吹走出几步之外,那几个人才倒地而去。 冷风吹在瞬息之间,猛然挥刀,星光一闪之际,刀尖划出,竟然以刀尖点了这几人的穴道,若是以往,冷风吹早要了他们的性命了。 现在,冷风吹不再想多杀人了,最少,不会为了一点小事而杀人,若是以往,他们有十条命都留不住了,他们竟然敢向第一快刀手出刀,不是自寻死路是什么。 场内除了孟飞,姜如尘,叶败等高手之外,没有几个人看出冷风吹是如何出刀的。 刀尖如此锋利,冷风吹居然以刀尖点穴,这等武艺,都让人心战胆寒了。 叶离群如同见鬼似地跳了起来,不知从那来的力气,大喊一声:“快走,快走。”翻身跳上马背,不待太监过来拉扯马绳,自己已催马飞疾而去,成千上万的将士目目相觑,那料到往日里如天神般的皇帝居然会如此失态逃窜而去,不觉得脸上无光,恢恢地转过马头,尾随而去。 不到片刻,战台之上,立显空荡,冷风吹独自站在一处空地上,大声说:“胡丹,殷可傲,我以筝为你们助兴。” 胡丹无语,殷可傲也无语。 两人如同干柴烈火,一触即发。 胡丹的剑法虽精粹,轻功也不错,但时刻要防备殷可傲随时可能击出的飞刀,自然得小心翼翼行事,剑招不敢使老。而殷可傲,以前所使的飞刀曾让胡丹击落过,虽然以前无法与今天之他相比,可心里面还有阴影,况且,他手里只有一柄飞刀,也许真是最后的一柄了,所以没有十分的把握,他绝不会出手的,他一出手,也许便是输赢之分的时刻。 不过这一刻,胡丹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一个善良阳光无害的少年了,也许是斩情剑在手的缘故,他的心里竟然出现了一丝杀气。 杀人的杀气。 瞬息之间,两人已过了百多之招,胡丹之剑锋利,轻快,出剑似电,殷可傲掌法精练,偶尔以小刀为短刃,给出一刺,游刃有余,忽尔胡丹抢先战机,又或殷可傲将胡丹击退数步,一来一去,百余招已过。 筝音越来越激昂,杀气越来越重。 孟飞死死地盯着两人交手,生怕一时不注意胜负已分了,高手相争,胜负也许便是生死之分,这两名一等一的江湖上的好手,到底鹿死谁手倒还真说不准。孟飞强压住心慌,淡淡地说:“这一战可以说是中原武林近十年来最精妙的一次凶战了。” 叶败说:“那你说,胡丹会不会死?” 孟飞说:“这个真说不准,也许会,也许不会,殷可傲这几年里武功进步神速。” 叶败大怒说:“放你狗屁,要死也得死在我叶败手里,殷可傲这小子,半点都江不配杀胡丹。” 孟飞说:“可是——” 叶败瞪眼说:“可是什么?你一直在放屁,胡丹不会死的,不信是吧?来,与我打一架。” 孟飞苦笑一声,心想:“胡丹的生死与我们打架有个屁关系啊。” 姜如尘这时听得有趣,忍不住冷笑一声。 叶败眼睛立即转向姜如尘,说:“你在笑什么?胡丹死了你有屁好处。” 姜如尘说:“我怎么不能笑,我笑关你什么事?” 叶败想了一会,说:“哦,我明白了,胡丹一直在追杀疯丐,你是疯丐的徒弟,胡丹若死了,你不是少了一个敌人,怎么会没有好处。” 姜如尘气急败坏,厉声说:“我姜如尘男子汉大丈夫,行事光明磊落,你你——你竟然这样看我。” 叶败说:“男子汉大丈夫倒还算得上,光明磊落就不要说了吧。” 姜如尘说:“你——” 叶败说:“怎么了我说得错了么,你老实告诉我,叶离群的金银财宝你到底拿了多少?” 姜如尘一听此事,有些心虚,别过头去,打算不再理睬叶败了。 叶败却笑嘻嘻地说:“其实那也没什么,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你是天下第一号神偷手,这名字太响亮了。” 姜如尘干脆小跑着离开了,远远地记开了叶败,这时叶败也追了过去,叹了口气,说:“其实你也够可怜的,男子汉大丈夫,好好的人做不了,却要去做乞丐——” 姜如尘忍无可忍,大叫着说:“叶败,闭上你的臭嘴。” 叶败说:“我为什么要才嘴,你不想听,你不知道捂着耳朵不听吧。” 姜如尘果然用布条捂住耳朵,耳不听,心不烦,叶败大是扫兴,喃喃地说:“真不该告诉这小子这么聪明的办法,他捂着耳朵了,我骂他他也听不到,骂来骂去有什么意思,哎,又败了一次。 第五十一章 陆小丹的身世之谜(1) 当胡丹攻出第三百六十招之时,殷可傲忽然发现他的剑招之中有一丝空隙,将他的胸口露了出来,本来是一个很不为人发觉的小漏洞,眨眼之中就可能被消失去,但是殷可傲却发现了,他知道,这样的机会也许不可能有第二次了。 也许他已经无法坚持等到第二次了。 胡丹的剑法在这一段时间里提升的很快,快得让所有人大吃一惊,一招一招的无敌剑法已经够让人难以抵敌了,他居然可以将所有残破的剑式一招一招地连接起来,失去武艺之后的这些天,他到底又有什么奇遇,或者他服食了无缺丹之后,真的将他剑法中的不足已经弥补了么?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假以时日,当他熟练了无敌剑法之后,天下谁还能是他对手。 所以,忽然发觉一个剑道中的空隙,如果不抓住的话,等待殷可傲的也许是死路一条了。 绝世高手的比试之中,对敌人残酷,便是对自己负责任。 如果你不想对手死,你干脆认输罢了,因为对手随时都可能要你的命,你若认输,还可以不死。 如果不肯认输,只要有机会,那就只得杀死对手。 刀光剑影之中,绝没有宽容。 飞刀脱手,顿时刀光满天,万里无云之日,如同一逝清晰可见的火光掠过。 飞刀太快了,快得让观战的众侠都来不及发出一声惊呼。 这样的杀招,足够将所有再坚强的战士击毙。 这个时候,谁都知道了,他们的比试,绝不是单纯地论出个高低,而是以命在博。 敌不死,我死,我活,敌就死。 二人之中,必死一人。 在众侠惊叫之下,事情已经过去了。 飞刀狠狠地刺入了胡丹的左肩,直至没顶,腥红的鲜血飘洒而出,胡丹背后的人都可以清楚地看到刀尖在微微颤抖,这个地方,离要胡丹命的咽喉只有几寸之远,却已经够了,胡丹还活着。一些身手好的人,都可以明白,殷可傲这一次的飞刀,是有十成把握的,是最难抵挡的,所以,没有人会以为胡丹能够躲得过去,有些人甚至都不敢睁开眼睛去看,他们怕看到胡丹的尸体。 有些人却全身热血沸腾,不能自己,这样的大场面战斗,岂是一个激动就能表明。 飞刀刺入了胡丹的左肩,胡丹手中的剑,却与飞刀擦肩而过,重重地,狠狠地刺入了殷可傲的咽喉。 殷可傲呆了,他发现自己真是小觑了无敌剑法。一种剑法可以称得上无敌,而且在江湖上数十年之间,从来没有被人真正地战胜过,这样的剑法,是不可能有空隙让人抓住的,如果有空隙的话,只有二个理由,一个是使剑的人根本不在乎让对手抓住,另一个便是,是使剑的人故意摆出来,让对手抓住的。 所以,胡丹刚才露出的这道空隙,也许只是要诱他上当,等到殷可傲发觉之后,已经晚了。 这件事已经说明,殷可傲真的不配做为胡丹的对手。 可是,这件事带给殷可傲的是永远无法弥补的一个错误,他用生命来证明了这个事实。 剑刺穿殷可傲的咽喉,殷可傲都感觉不到疼痛,也许,疼痛在此时已经无关紧要了,一个人即将死了,疼痛又算得了什么呢? 殷可傲在出战之前,心里就曾经有一个朦胧的想法,他以为胡丹是不会要他命的,胡丹的为人,他比谁都清楚,而他,如果有机会,一定会取胡丹性命的,殷可傲甚至以为,这样的决战是对胡丹不公平的,可是,事情出乎意料之外,现在,殷可傲真正明白了,战斗,永远是公平的。 你杀不了对手,对手一定会要你的命。 对手没有死于自己的刀下,自己就得送命。 天下绝对没有那般比自己性命更重要的东西。 这是战斗,你死我活的战斗。 筝音在此时忽地消失,最后的一抹弦音悠远而流长,如同一根细针,深深地刺入在场所有人的心里,深深地停留下去。 筝弦根根震断,冷风吹眼见飞刀与快剑同时出手,在那一刹那,手不由一颤抖,竟将筝弦给震断了。 无数双眼睛死死地望着胡丹那柄剑。 剑光烁眼,一去千里,微蓝色的剑光如同鬼魅般,刺疼了所有人的目光,虽然刺穿了殷可傲的咽喉,但剑之上,却没有一丝血液,腥红的鲜血从剑尖急速流下,落到地面上,消失在尘埃之中,剑面仍然光亮异常。 好一柄剑。 胡丹本来是不想要殷可傲性命的,他从来没有想过会要殷可傲的性命,只是他手里握着斩情剑的时候,这一些想法全都荡然无存了,斩情剑一出,无血不归,这是这柄天下无双的宝剑的规律,对手不死,自己必死,所以,在与殷可傲出手之前,胡丹已经明白了,这是一场生死之战。 他与殷可傲两人之中,必有一个人得死。 放开他与殷可傲表兄弟的关系,他们就是一对不世共天的仇人,殷可傲已经不知有多少次想置胡丹于死地了,便说是表兄弟,那天下有这么绝情想杀自己亲人的表兄弟么? 所以这次,胡丹杀了殷可傲并没有觉得自己做错什么。 在向胡丹出手之时,殷可傲就应该明白会有这样的结局的。 剑已归鞘,插入剑鞘之中。 剑光瞬息消失,杀气顿时荡然无存。 殷可傲还没有死,咽喉边不停地有鲜血流出,显然受伤不轻,这种地方,便是神仙下凡,也无法救活了。满脸的傲气在这一时消失尽去,回想着以前,殷可傲忽然有一种后悔的感觉。 他不禁在心里问自己:“这样与胡丹死战,值得么?” “为了名气,居然将自己的性命也送了,值得么?” 他缓缓地吐出口气,血流得更快了,他颤抖着说:“我败了。” 胡丹没有去望殷可傲,转过身子,说:“你是败在无敌剑法的后补式上,你败得很光荣。” 殷可傲奇怪地说:“什么是无敌剑法后补式?” 胡丹说:“无敌剑法之所以称为无敌,是因为它是由一招一招组成的,它的每招都是杀人之招,有许多人根本抵不了它的一招,所以根本不必要连接起来。后补之招,只是将所有的剑法连串起来,也就是说,在我一出手之时,就是将所有的无敌剑法全使出来,不击杀对手,永远会使下去,你算很不错的了。” 叶败在后面叫着说:“殷可傲,你输在胡丹手里,已经很光荣了,你虽败犹荣。” 殷可傲在刹那间明白了许多事,活着多好,可是,他却要死了,他喃喃地说:“虽败犹荣,虽败犹——” 说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整个身体一晃,迎面跌倒下去,砰的一声,四脚朝天,落于地上。 他的眼睛已经闭上,他死了,是带恨而去的。 不过,这时,他恨的不再是胡丹,他恨的是自己,恨自己为什么要将自己越逼越紧,逼到死路上来。 叶败大怒,说:“殷可傲,你个王八蛋,怎么可以不告而别去。” 胡丹缓缓地垂下手,斩情剑咣的一声落入地上,他也忘记去捡,他的神色有些萧瑟,嘴里喃喃地说:“又何必别,又何必离,即知别离,何须相聚,即知相聚,又何必别离。” 叶败重重地踢了一脚殷可傲,恨恨地说:“殷可傲,殷可傲,你给我站起来——” 殷可傲已经站不起来了,他永远站不起来了,叶败还不解恨似地,使脚再踢,这一下,让孟飞一把抱着。然后姜如尘也走了过来,伙同孟飞,将叶败拉开了。 胡丹仍然在喃喃自语:“即知别离,何必相聚,即要相聚,又何必别离——” 声音凄凉而寂寞,让人闻言愀心,胡丹本不是这样的人,他的改变,让许多人不由感概万千。 叶败拼命地从孟飞与姜如尘手里挣脱出来,竟然没有再去为难殷可傲了,他似乎着魔似地念着胡丹说的几句话:“即知别离,何必相聚,即要相聚,又何必别离——” 声音越念越小,最后别人只听得他嘴动,半个字也听不到了。 屋檐之上,潘长天对着疯丐笑着说:“这样的结局很有意思吧?哈哈,胡丹没有让我失望,他的武功看起来越来越精了。” 疯丐冷笑着说:“看样子你好像很开心似的。” 潘长天说:“我当然开心,这么久了,没有一天比我今天更让我开心。” 疯丐怒说:“你是疯了,敌人武艺高了,你竟然还会开心。” 潘长天笑着说:“其实我想到了现在你应该可以想到一件事的。” 疯丐奇怪地说:“什么事?” 潘长天没有回答他这句话,他只是告诉了疯丐他要表示的内容。潘长天忽然纵声大叫着说:“疯丐在这里,杀人大魔头疯丐就在这里。” 这一声叫喊之声,犹如半天惊雷,台上台下数百之人俱是一震,齐向这边望来,几十名反应快的高手已经施展轻功朝着这边冲了过来,疯丐之事在侠客山庄众人的传出之后,在江湖上已经不是什么新事了,由胡丹说出的话,江湖上不相信的人还是很少的,何况,当事人的徒弟,丐帮帮主并没有出来避谣,所以,不是真的也是真的了,何况这本来就是真事。 疯丐大惊失色,望着潘长天,潘长天双掌一翻,挡住他的去路,笑着说:“现在你想跑,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 疯丐怒说:“你疯了,你是要我过来帮你对付胡丹的。” 潘长天笑着说:“我只是说说而已,我的确想要胡丹死,却不愿他死在你的手里,我要他死在鬼城之中。” 面 第五十二章 陆小丹身世之谜(2) 疯丐看到潘长天脸上的怪笑,没由来一阵心寒,看着越来越多的人朝着这边冲来,他知道,若是他落入这群人包围之中,便是有再高武艺,只怕也不能幸免于难,不由惊慌起来,又见潘长天有意无意地挡住自己的去路,喝了一声:“让开,你做的好事,他们过来了。” 潘长天说:“我知道啊,我可以告诉你,我今天带你过来,就是想帮胡丹杀了你,到现在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么?” 疯丐脸上失色,说:“你什么意思?” 潘长天说:“你若不死,中原武林不会安宁,胡丹只怕会赖着不走,你若死了,中原武林几乎就没有什么事了,胡丹不得不提前启程前往鬼城,要知道,鬼城千万之众等待这一天的到来已经太久了,谁也不想再多等几天,所以我想来想去,只有要你帮帮忙了,你也活这么大岁数了,行行好,自己跳下去——” 疯丐大怒说:“你这个混蛋。” 潘长天笑笑说:“我是个混蛋不错,可是我比你这个笨蛋要强得多,最少我不会上别人的当。” 疯丐大叫着说:“我要与你同归于尽。” 一声厉斥,左掌动功,猛地朝着潘长天攻去,那知潘长天估计是早就设计这一步了,所以疯丐所呆的地方,地理位置很烂,脚下也不平整,若是使用稍大一点的力气,有可能直接掉到战台上去了,没事的时候,疯丐当然不怕,可是他要面对一个武艺非凡的大魔头,这可就头疼了,果然,潘长天根本没有躲避,反而一掌迎了过去,两掌相接,两人齐向身后撞去,潘长天后面是屋檐,他轻巧地掠出几丈远,又稳稳地站住了,而疯丐身后是战台,收脚不住,往下直跌,更要命的是,疯丐与潘长天手掌相接的时候,只觉得手掌心一疼,一股酸麻从掌心直透而入,还不及去看之时,整个人就掉了下去,下面,有几种兵器早已经在等待着他了,正是胡丹孟飞等人。 疯丐脚尖落入战台之上,偷眼看了一眼手掌心,上面果然钉着一玫银针,银针乌黑,忽觉掌心一片发麻,心中大惊失色,叫出一声:“针上有毒。” 不待他发声,潘长天的身影就从屋檐边伸出个头来:“胡丹,疯丐就交给你处置了,他现在中了我鬼城的秘毒,一使用功力,毒性就发作越快,你们只要拖住他一刻钟,他不得不束手就擒。” 疯丐狠狠地盯着潘长天,冷冷地说:“鬼王,你好狠的心啊。” 潘长天竟不理他,又对胡丹说:“胡大侠,鬼城二十年一约的时间早就过去了几十天了,鬼城千万民众都在殷切等候你的大驾,希望你不要让我们失望。” 胡丹淡淡地说:“此事一了之后,胡丹绝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潘长天闻言哈哈大笑,笑声之中身影窜出屋檐,顿时不见。 疯丐一落入众侠包围之中,抬头一望,见其中居然还有自己的徒弟姜如尘一众丐帮弟子,脸色一变,凛然说:“姜如尘,你也想欺师灭祖,做这不孝之事么?” 姜如尘冷冷地说:“前辈授艺之恩,晚辈万分感激,但身为丐帮帮主,恩怨必然分明,晚辈若有得罪之处,还请前辈海涵。” 说着,手中往身上破衣上一扯,拉掉一片衣襟,抛于地上,接着说:“我不会认一个杀人魔头为师尊,从今之后,你我情分恩断义绝,我不会包容一个杀人如麻的大魔头为师父。” 疯丐呆住了。 叶败忽然拍手说:“好样的,老子从来不佩服谁,倒有些佩服你这个狗丐头了,你若一棒打死这疯老狗,老子立即拜你为师,改行做乞丐了。” 胡丹紧握着剑柄,淡笑着说:“疯老前辈,前事已昭然若揭,你还不肯束手就擒么?” 疯丐冷笑着说:“想要留下我,只怕不容易。” 胡丹抽出斩情剑来,剑光一闪,一喽杀气飘散了出来。 疯丐只觉得一股寒气扑鼻,不由说:“好剑。” 胡丹说:“不错,是柄好剑,用这柄剑来杀恶人是最合适不过了。” 疯丐眼睛四处一转,说:“就凭你们也想留下我,哈哈,你太小瞧我了。” 忽然一人说:“若是加上我这柄剑,你说你该如何?” 剑光一闪,一柄极薄的长剑从百人阵势的头上亮了出来。 剑如淡玉,极快。 一道人影从人群之上掠过,瞬息之间,便已落在疯丐的面前。 疯丐一眼看到此人,顿时呆了,失声叫出:“冷柔柔。” 冷柔柔。 此人正是冷柔柔,虽然她的名气不如胡酒那么耀眼,甚至年轻一辈的人都几乎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可是年长一些的人大多都知道这个人,无论谁有一个第一剑侠的师弟,你想不出名都难。 胡酒的剑法天下无双,那么做为他师姐的冷柔柔剑法岂非也会可怕。 冷柔柔一手抚着剑锋,一边轻笑着说:“为了杀你,我花尽心思,却料不到你会自投罗网。” 疯丐脸如土色,说:“听人说江湖上出现了一名剑法极高的女人,我还道是谁,原来是赫赫有名的冷柔柔冷女侠重出江湖,看来,老夫作恶多端,不过能死在你的手上,也算是老天待我不薄。” 人群之外的战台之上,有辆红色的轿子,轿子的身侧站立着十多名千娇百媚的女子,这时轿门打开,走出一个人来,胡丹一眼望了过去,有些发呆了。 果然,这个名震天下的侠义帮帮主,果然是陆小丹。 众侠看了看陆小丹,顿时明白了许多事。 陆小丹率着十名女子从人群中走了过来,走到胡丹的身边,对着他一笑,说:“我来找你了。” 胡丹眼睛有些湿润,说:“你受累了。” 陆小丹嘻嘻一笑,并不说话了。 胡丹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又回转头去,望着疯丐,大声说:“还不束手就擒么?” 疯丐自从见到冷柔柔出现之后,心里仅有的一点希望也打空了,他怎么能不知道面前的这个女人的本事呢?休说自己已中了毒,便是与她单挑,只怕也不是对手,况且这台上还有成千上万的人,这一次,算是真的栽了。 胡丹此时其实也心乱如麻,他一生中最怕的事就是陆小丹与冷芳芸两人相聚在一起的时日,此时陆小丹过来了,冷芳芸又与金如意站在一边,眼睛老往这边瞧过来,他真不知道如何去面对这两个他生命之中最重要的女人,还有与已亲密过的金如意。他不敢去想,算了,随他去吧,眼前,对付这个江湖上最可怕的杀人魔头才是正道,儿女私情,当放一边了。 挺剑往前走了一步,说:“疯丐,你已经没有——” 就在这时,一喽熟悉的香味从鼻处飘了过来,胡丹一怔,正欲闪开之时,一个女孩飞快地从他身后抱着他,胸前的骄傲顶着胡丹的后背,胡丹一阵心驰神往,身体就不动了。却听陆小丹在这时惊叫一声:“胡丹,小心。” 一柄刀,一柄小小的尖刀露了出来,就抵在胡丹的咽喉之处。 胡丹一惊,头往后一退,落头处软绵绵的,心神一荡,他已经知道这个女孩是谁了,接着手上之剑也让人夺去,这女孩居然是勾勾。 一时之间,群侠目瞪口呆。 叶败大怒,瞪着勾勾说:“你这臭婆娘,你想杀胡丹,我就先要你的命。” 他挺剑就刺,孟飞却比他更快,一把将他拦腰抱住,推到一边。 叶败一剑极快,但由于孟飞一推,剑尖偏离了准心,几乎将一名丐帮弟子刺中,那丐帮弟子惊得脸色忽变,叶败看一剑未能得手,一手推开孟飞,瞪眼说:“原来是你这叛徒。” 孟飞怒说:“你放屁,你想杀谁?” 叶败气急败坏地说:“你瞎了眼睛了,没看到勾勾在暗算胡丹么,我杀勾勾也不对么?” 孟飞说:“胡丹在勾勾手中,你这时去杀她,你疯了,杀了她,岂不也要了胡丹的性命。” 疯丐也是吃惊,定眼一看,见是自己的孙女掌握了这里面最重要的人质,心里大喜,笑着说:“乖孙女,好样的,爷爷没白疼你。”说着,硬是朝着姜如尘走前一步,猛地一把将他推开,无数柄剑尖对着他的胸口,却没有一个人敢动。 胡丹大声说:“先诛杀老贼,不要管我。” 可是仍然没有一个人敢动。 陆小丹飞身扑上,刀光一闪,绝情之刀抵在了勾勾的后背之上,厉声说:“你敢伤胡丹一根毫毛,我要你性命。” 勾勾冷笑着说:“你尽管动手好了,我可以向你保证,胡丹死得不会比我晚多少。” 陆小丹张口结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胡丹见众人不敢动手,心里暗骂:“这些笨蛋,你们尽管去杀好了,勾勾岂会要我的性命。”可是这话又怎么能够说出来,脑中飞快地在转念头之时,蓦然之间,一滴水落在他的手臂之上,凉凉的,胡丹心想:“下雨了么?”抬头一看,天上云彩飘舞,那有半丝下雨的痕迹,心下一顿,明白了这是勾色的眼泪,是呀,谁又忍心看到自己的亲人死在自己面前,不由一阵叹息。 勾勾握着了胡丹的手,冰冷的斩情剑架在他的脖子之上,声音有些哽咽,她说:“快让他们放过我爷爷。” 胡丹黯然说:“我便是死,也不可能放走一个恶魔,你尽管动手好了。” 勾勾怒斥:“你给我闭嘴。” 胡丹说:“便是我们今天可以放过他,但他为非做歹,终会得报应的。” 勾勾大声说:“闭嘴。” 胡丹叹了口气,说:“我知道你不忍心自己的亲人死在你眼前,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死在他手头上有数千条人命,别人就没有亲人么?” 勾勾大叫起来:“你闭嘴,你闭嘴。” 疯丐面对着面前无数的刀剑无视,笑嘻嘻地走了过来,笑着对勾勾说:“来,乖孙女,让爷爷帮你拿好这小子,有他在手,谁也不敢对我们无礼了。” 勾勾终于哭喊出声:“你走开。” 疯丐一怔,说:“我——” 勾勾大叫着说:“你还不快走。” 第五十三章 陆小丹的身世之谜(3) 疯丐一句话也不敢说了,连忙向外面跑去,众侠眼睁睁地看着他越走越远,硬是没有一个人敢挡着他,他在战台上寻了一匹马,一掌将马上的骑士击开,翻身上马,再回头看了一眼勾勾,他看到一脸泪水的孙女,不由叹息一声,拍马而去,再不敢回头,叶败忍不住大叫着说:“别走了这老贼。” 勾勾厉声说:“谁敢乱动?” 她握剑的手有些颤抖,冰冷了的剑尖在胡丹的脖子上划出一道细小的血痕,没有人敢动,一动也不敢动。 胡丹摇摇头,叹了口气,缓缓闭上了眼睛。 他知道,没有人能够留得下疯丐了。 冷柔柔说:“放虎归山,终成大患,若想再生擒此贼,只怕极难了。” 勾勾泪流满面,握剑的手上全是冷汗,众人面面相觑,呆呆地俱是做声不得。 良久,勾勾的剑还是不动,众人静静地望着她手中的这柄剑,勾勾不动,谁也不敢动,勾勾忽然说:“你们谁都不准动,胡丹,走,跟我走。” 叶败大声说:“你爷爷已经走了,你还抓着胡丹做什么?难道你想这样一辈子?” 勾勾怒瞪着叶败,喝了一声:“闭嘴,我不想听到你说话。” 叶败一怔,果然闭上了嘴,不说话了。 胡丹居然还在笑,笑着说:“你打算带我去那里?” 勾勾说:“别废话,跟我走就是。” 冷芳芸与金如意此时已经走了过来,有些担心地说:“小妹妹,人都已经放走了,千万别伤了胡丹。” 勾勾冷笑着说:“我知道你是他什么人,放心吧,我不会杀了他的。” 冷芳芸说:“那你快放开他吧,我们不会为难你的。” 勾勾断然拒绝:“不。” 冷芳芸由于着急,不由向前走了一步,说:“你还想做什么?” 勾勾厉声说:“别过来。” 冷芳芸全身一颤,立即站住了,生怕勾勾一不小心用剑伤了胡丹,忙说:“好好,我不过去,我不过去。” 勾勾推着胡丹说:“胡丹,快走。” 胡丹说:“你要带我去那里?” 勾勾说:“别废话,上马。” 胡丹苦笑一声,只好寻了一匹马爬了上去,勾勾紧附其后,斩情剑一直横在他脖子之上,马长嘶一声,撒开脚步跑了起来,所有的人看着这匹马远去,直至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之中。 风吹来了,风又停了,胡丹与勾勾已经走了很久了,战台上的人都还在发呆,冷芳芸望着陆小丹,嘴角露出一丝痛苦之色,陆小丹却在望着远方,正是胡丹消失去的地方,远方,此时已经没有胡丹的身影。 不知过了多久,远远的一阵快马飞驰过来,马上有数十名看上去是江湖人,近来一看,居然是裘海等一大批江湖上大有名气的侠客。 陆小丹麻木地看了他们一眼,也骑上了马。 她的白马一直带在附近,此时正安静地站在她的身后。 她不知道要去那里,她只想离开这里。 对她来说,没有胡丹的地方,便是天堂也会觉得索然无味。 然而她为知道要去何方寻找胡丹,亦不知何时何地才能再遇到胡丹,也许——是永别了。 江湖上的人们,飘泊的岁月,谁都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 属于他们的,永远只有手上的一杯酒。 来的这群人之中有一名师太却一直在望着陆小丹,此时见她上马欲走,不由催马向前几步,对着陆小丹说:“你可是陆小丹陆姑娘?” 陆小丹回过头去,茫然地看着她。 她只是点点头。 她已经不记得这名只与她有一面之缘的慧尼师太了。 慧尼师太对她笑了笑,说:“我有一些话要对你说?” 陆小丹又点点头。 反正不知要做什么,先听听别人要对自己说什么也是一样。 慧尼师太催马走到她身边,说:“我们一块儿走走吧?” 陆小丹又点点头,除了点头,她都不知道要做些什么。 两人催马离开了众人,这个繁华喧嚣的地方,陆小丹毫无留恋。两人远远地离开了这里,来到了郊外。到了一块平缓的空地之前时,慧尼师太才说:“胡丹呢?你可曾见到过他?” 陆小丹说:“他让一名女孩带走了。” 慧尼师太一怔说:“怎么回事?” 陆小丹说:“有一名女孩子用剑架在他的脖子上,所以带他走了。” 慧尼师太惊讶地说:“谁有如此能耐?” 陆小丹说:“我不认识那女孩子。” 慧尼师太想了想,说:“陆小丹你就暂且放心吧,胡丹吉人天相,不会有事的。” 陆小丹点头,眼泪却流了出来。 慧尼师太说:“令师丧命关外,令人遗恨,只是她有一事,曾在多年之前就托附我,这是你的身世,我一直都不敢忘记。”“身世?”陆小丹目光如炬,明显地傻眼了。“是谁的身世?” 慧尼师太说:“是你的。” “我的。”陆小丹叹息着说:“我只是一个孤儿。” 慧尼说:“孤儿也是有父母的。” 陆小丹叫着说:“你知道我的父母是谁?” 她虽然对所有的事看得很淡,甚至自己的性命也不当回事,可是那一个孤儿不想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呢? 慧尼师太说:“是的,我知道。” 陆小丹闻言翻身下马,神色十分激动,这是就连见了胡丹也不会有的一种激动,她叫了起来:“你快说,快告诉我。” 慧尼师太点点头说:“不要急,我慢慢告诉你。” 陆小丹张大了嘴,第一次对于一种事这般关心。 慧尼师太说:“江湖上的传言,你和胡丹的感情一直很好,但是你们并没有结婚,是吧?” 陆小丹又点点头。 慧尼师太笑了,笑着说:“其实我刚才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我就很放心了,毕竟我没有来迟,只是令师的嘱托实在让人费解——” 陆小丹忽然吃惊地说:“我的身世与胡丹有关?” 慧尼师太点头说:“幸好,你们没有铸成什么错,你还是处子之身,这样,我觉得我来得并没有晚,当年你师父嘱托我得等到她死之后,才能告诉你这一切的,所以上次见面的时候,我并没有告诉你,我不知道你师父是什么意思,但是现在我明白了,这只是一个绝情园主的阴谋。” 陆小丹隐隐约约之中感觉到身体一阵凉意,一种不好的预感从心底涌了出来。 慧尼师太接着说:“二十多年前,江湖上有一个无缺宫,纵横天下,所向无敌,你可曾听说过?” 陆小丹当然听到过,这件事虽然过去了二十多年,可江湖上的人谁又能够忘记。 慧尼师太说:“你师父其实就是当时无缺宫中的神秘使者。” 陆小丹这次很淡定,因为这件事她早已知道。 慧尼师太接着说:“但是江湖上知道神秘使者与无缺宫主是亲姐妹的人,却并不多,你师父应该没有告诉你吧?” 陆小丹摇头,她确实不知道。 慧尼师太说:“你的师父是你的亲人,你就是无缺宫主的女儿。” 陆小丹呆了,目瞪口呆。 她想着以前师父对胡酒的仇恨,以及以死与胡酒决战的历程,那种刻骨铭心的仇恨,她永远无法忘记。——可是,谁能告诉她,她为什么会是无缺宫主的女儿,那么,胡酒杀了无缺宫主,这么一来,陆小丹与胡丹果真是天底下最大的仇家。一对彼此有好感的朋友,居然一眨眼就成了生死相对的仇敌,这谁能接受得了。 陆小丹接受不了,她无法接受。 慧尼师太接着说:“你母亲死于胡酒之手,那年你才一岁,无缺宫毁于一旦,你母亲生前吩咐绝情园主带着你远去他乡,这事天下除了我之外,无人得知。” 陆小丹失魂落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完全是让自己与胡丹的仇恨震住了。 江湖上讲究的是恩怨分明,那么她身为人后,岂能不为母报仇,如果报仇,岂不要与胡丹为敌。 这能如何是好? 慧尼师太轻叹着说:“令师当年带你逃到我处,才说给我听的,但是近日我忽然得知你与胡丹交情甚好,生怕出错,所以匆匆而来,幸好,老天有眼,幸好老天有眼。” 陆小丹不懂了,说:“你这是什么意思?” 慧尼师太说:“难道你还猜测不出你的父亲是谁么?” 陆小丹猜不出,她连想也不敢去想,她怕自己一想出来,那么这一辈子就完了,她在心底大声说:“不,不,我不要,千万不要——” 可是慧尼师太很快就说:“可能胡酒便是你的父亲,胡丹是你同父异母的兄弟。” 石破天惊,陆小丹如遇雷击,整个人的脸全白了。 “不,不,这绝不可能。” 陆小丹拼命地叫喊起来。 慧尼师太柔声说:“我也不相信,可是前不久我在书房里无意间发现你师父留下的一个行李包,在里面发现了一封信,是胡酒写给你母亲的书信,我才有这种想法的,我想,这一点也不会错了。” 慧尼师太虽然名气没有胡酒那么大,但是在江湖上也是一字千金的前辈老人,她单凭峨眉掌教这四个字,拿出来,可以当得千两黄金的。 慧尼师太说:“胡酒与无缺宫主本是一对青梅竹马的情侣,但因为一些异外,两人分散多年,至死也没有相认,但书信之中却透露出一种胡酒与令堂的一些情缘,绝情园主当年也提到过此事,所以,我想事情应该是真的,但是无缺宫主是胡酒的旧情人之事,在江湖上很隐秘,几乎无人可知,连胡酒也有可能不知道,否则也就不会发生二十多年前那一场血战了,你要不要看一看这封信。” 信递到了陆小丹的手里,陆小丹整个人都瘫软了,茫然地接过信,竟然看也不看,撒成碎片,她不相信,她死也不相信这件事是真的,可是偏偏是真的。 她一下子想起了绝情园主在见到胡酒时发出的那声诅咒:“血债血偿,胡酒,终有一天你会得到报应的——” 陆小丹一生之中,绝情园主收她为徒,待其若亲生女儿,无论什么事都肯依她,但是无论如何也不同意她嫁给胡丹,谁又想自己这世上最亲的人去受这种罪呢?但后来,杀胡酒之前,她却对陆小丹说,只要她死了,陆小丹就可以去嫁给胡丹。说这话的时候,陆小丹明显地看到了她眼睛里面的残酷。 还有胡酒初见自己的那一次,胡酒竟然失神的情景。 这一连串的错点乱对,无不证明一件事,她与胡丹定然是同父异母的兄妹。 绝情园主杀不了胡酒,竟然值得用亲侄女为引,让她与胡丹发生丑事,不惜以春/药去暗算她与胡丹,这就是恨,连死也化解不去的恨。 胡酒一代大侠,又怎么会对一个陌生女子那般失态,除非陆小丹很像他的一个旧情人。 绝情园主开始同意陆小丹嫁给任何一个人,却不情愿她嫁给她最喜欢的胡丹,那个时候,说明绝情园主并不想害了自己最亲的侄女一生,但后来,仇恨不得报,才出此下策,绝情园主为了报仇雪恨,无所不用其极,没有什么事他做不出来的。 陆小丹冰雪聪明,一点就透,她只是忘记不了与胡丹之间的一些往事,那么多动人心醉的情话,那个重情重义,抛弃生命都舍不得让对方受伤的爱人居然是同你异母的兄弟,爱情,竟然变成了亲情。 谁能够接受得了这样的现实。 陆小丹再也忍耐不住,大叫一声,飞身上马,一掌拍在马背之上,烈马长嘶,疾跑如飞,眨眼之间,带着陆小丹去了远方。 第五十四章 回不了的旧梦(1) 风,好冷。 风,更冷了。 秋意,微透着一丝凄凉。 秋意,好萧杀。 但没有一个秋天的风比此时陆小丹的心更冷,只有绝情绝望的人才会有如此冷的心。 心死了,人还活着。 梦碎了,生活却仍在继续。 陆小丹宁愿去死,也不想知道这件事,也不想把这件事当成真的。 可是她偏偏知道了,可这事偏偏是真的。 无数的往事纠缠在一起,让她不得不相信这一切。有什么样的生活有比恋人比爱亲人更讽刺的事,有什么样的痛苦比苦苦追求一辈子的爱情,变成永远无法接近的亲情更苦。 陆小丹顶着疯风,冲出了好远。 慧尼师太没有追,她要说的话已经说出来了,便是追到又能做什么,别人的生活,无论怎么去过,都是别人的事,再说,她也追不上。 陆小丹越走越远,一直往前冲,前面有条河,她疯也似地从白马上飞了起来,扑入了河水里面,秋天的河水有点冷,但仍然无法抹杀她心中的痛,秋意无情,却比不上她的伤情。 几名壮年汉子正在河边说笑,一见有名美丽的女人发疯一般地从一匹快马上面冲入河水里面,俱是大惊失色,呆呆地看着陆小丹。懂人性的白马见主人跳入河水之中,立时刹住脚步,又小跑着回来,站在河岸边,朝着河水里面的主人长嘶。 陆小丹将整个人飘浮在河面之上,她仍然在想着胡丹。 不论胡丹是什么人,她心里永远只有这个人。 江湖上的岁月,虽然她从来没有过想与胡丹真心实意过一辈子的奢求,可是她无法接受这个爱人变兄弟的事实,更何况,她的亲生父亲杀了母亲。这样的仇恨,又如何得报? 胡丹。 她心里只有这一个人。 胡丹的笑容,胡丹的苦恼,胡丹的感觉,胡丹的愁闷,胡丹的一举一动——这完是陆小丹着迷的一根柔丝,无论她怎么改变都无法忘记得去。不论他们的身份如何变化,不论两个人是生是死,她都永远无法忘记胡丹这个人。 有时候,爱是没有理由的,有时候,爱是一种魔咒,有时候,爱是一种快乐,有时候,爱更是一种折磨。 良久,良久,夜幕降临了,河水边的人会走光了,星星与月光慢慢地升了出来,无论我们的人生如何变化,这一天的日子,该是怎么过去仍然没有改变。 陆小丹平躺在江面之上,望着那残缺不平的月光,那就像胡丹的笑容,正带着怜爱的光芒望着她。陆小丹在心里告诉自己:“我要走了,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没有人认识或者找得到的地方,永远忘记胡丹。” 她虽然这么想,可她还是知道,她忘记不了胡丹。 胡丹的身影已经在她的心里在生了根,已经成为她生命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她死了,尸骨化成灰,灰上也会刻着胡丹的名字,她便是逃到天涯海角,胡丹永远会出现在她凝视的每一个地方。陆小丹本是一个单纯而又简单的女孩子,她爱憎分明,爱一个人,无私地去爱,那怕为了对方,付出生命都无怨无悔,这样的爱,最容易受伤,也最卑微。 很快,她在自己心里说出了第二个决定:“去看一眼胡丹,仅仅看一眼,我就走。” 然而胡丹此时又在那里,胡丹还能活着么?勾勾会放过他么?只不过在陆小丹的心里,胡丹永远是不会死的,胡丹永远不会死。 胡丹只要没有死,他一定会去西域鬼城的。 这是江湖上谁都知道的事。 这也是胡丹最大的责任。 所以,陆小丹去了玉门关。 那是一条唯一可以到达鬼城的路,胡丹一定会去的。 陆小丹上了岸,运用内力烘干了衣服,然后呼唤近岸的白马,上马而去,直去玉门关。 (笔者提示一句,至于胡丹与陆小丹是否同父异母之事,有些复杂,此书在七柄红粉刀上面好像有描述,但手稿不在身边,这里一切为了情节出发,此书里面笔者也不是很肯定,后面还应该有一些描述,他们并不是亲兄妹,但是最后也没有在一起。) 胡丹与勾勾驶马冲出荆州古城,道路越来越宽,勾勾手里的剑也渐渐放低,但斩情剑上的光芒仍然四射,胡丹想起了一句话:“斩情宝剑,第一利剑,斩金断玉,无血不归。” 血,宝剑一出,无血不归。 他心里忽然感觉出一丝不安。 这时,天地间仿佛只剩下他们两个人,谁来舍身喂剑。 胡丹不敢往下想了,勾勾却在此时拉住了马,冷冷地说:“下马。” 胡丹说:“什么?” 勾勾说:“我叫你下马。” 胡丹只好下马,勾勾握着长剑,手有些颤抖。 “我一直不想伤害你的,可是我不得不那样做。” 胡丹笑笑说:“我若是你,我也会那样做的。” 勾勾神色有些凄伤,说:“为什么仇恨总是这么难忘记呢?为什么我们这个江湖不能是平平安安,快快乐乐的江湖呢?” 胡丹说:“你还年轻,不该想这么多的。” 勾勾苦笑着说:“我真的不想想这么多,可是谁让我有一个这样的爷爷呢?” 胡丹说:“只是不知道你想过没有,纵然我不杀疯丐,但是今天之后,天下人都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了,他这一辈子已经没法再像正常人那般生活了,他也终免不了一死的。” 勾勾说:“这个我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胡丹说:“事已经过去了,我不会为难你,这并不是你的错。” 勾勾流着泪说:“可是——可是我利用你——你不知道的,我宁愿,宁愿我自己死了,也不想伤害你的。” 胡丹微笑着说:“别再说了,你的意思我都懂。再说,你并没有伤害过我。” 勾勾手握着长剑,望向长空,说:“你知道吧,我是在你的传说中长大的,姜师兄经常对我说你的传说。” 胡丹说:“哦。” 勾勾说:“那个时候,我就全脑子里面都是你,我做梦都会梦到一个手提着长剑的男人,虽然以前我从未见过你,可是在我心里,你永远是个完美无缺的男人,但是,在羞光山庄遇到你之后,当时你易了容,让我很失望,捉弄了你一次之后,我就回去了,我以为江湖上的传说都是假的,可是有一天,我忽然无意中又打听到你的消息,知道你隐居在廖府,我忍不住又想去见见你,于是我偷偷地跑出来到江湖。” 胡丹感动地说:“这肮脏的江湖,本来不是你这般可爱纯洁的女孩子来的地方,不过还好,现在退出还来得及。” 勾勾摇头,说:“不可能了,不可能了,我一踏入这江湖之中来,我就永远不可能再有回头的那一天了。” 胡丹说:“你为什么要这么说呢?你还年轻——” 勾勾叹息着说:“正是因为年轻无知,我才不忍心看到自己的爷爷到惩罚,也许以后他会害很多人,那样,我就更错了——” 胡丹说:“大义灭亲的事,并不是每人都能够做得出来的,还有,无论谁看到自己的亲人——都会如你一般做的,我说过,这并不是你的错。” 勾勾说:“我们还是说说以前的往事吧,过去的事多么美好——记得那天在廖府遇到你的时候,看到你一副中年人的模样,我就感觉到你是易容了,呵呵,我是不是很笨,居然到了那个时候才发觉——哦,其实还有一件事我很想问你,无缺丹你是怎么得到的,你那个叫萧大少的朋友什么时候将丹送给你了,我还以为——” “无缺丹真的是你送给我的?”胡丹有一丝惊讶。 勾勾点头说:“在荆州的时候,本来想亲自送给你的,可是当时我有些迟疑,所以你与陆姑娘骑着马走了,我没追上,又由于当时我有点事必须要去做,我就将无缺丹交给你的朋友萧大少——” 胡丹说:“你是怎么会有无缺丹的?” 勾勾皱眉说:“很多年以前我遇到了一位老太太,我帮了她一点小忙,她在临死之前给了我的,并告诉我无缺丹的传说,但我并不知道此丹药会让人恢复功力,直到在荆州我遇到了荆小江,是他告诉我的,我当时一不小心,说出了无缺丹的事,那知让别人注意了,所以江湖上到处都知道有无缺丹的这件事,在那之后,我早就知道你为了救殷可傲竟然失去了内力,你知道吧,你没有了武艺让我那些天很不开心,所以一听到无缺丹可以让人迅速提高内力的时候,我就在心里狠下决心,我一定要帮你恢复功力,我要看到一个武艺高强,一个活生生的胡丹,一个江湖的大侠。” 胡丹苦笑着摇头。 勾勾说:“当我发现你还很年轻的时候,我就不能自拔地爱上你了,爱上一个人好奇怪,不要理由的——” 胡丹说:“不要再说了,好不好?” 勾勾断然说:“不,让我说完。” 胡丹抚摸着她的长发,勾勾将头躺到他宽大的胸口,接着说:“只要你能够永远是一位武艺高强的大侠,我心里比什么都乐,为了你,我付出自己的性命也没有关系的——” 胡丹呆住了。 勾勾接着说:“一个人活在世上,总要去做许多他不想去做的事,这句话我一直不敢忘记,希望你不要怪我,我永远不会再忘记你了。” 胡丹说:“我不会怪你,我永远也不要忘记你。” 勾勾对着胡丹一笑,忽然身体一挺,从胡丹的怀中冲了出来,胡丹一怔,不知她要做什么,只见她挥动着长剑,望着自己,脸上竟然还带着淡淡的微笑,说:“我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以后,我再也见不到你了,以后,你再也见不到我了,以后,我们再也不会见面了——” “即知别离,何必相聚,即要相聚,又何必别离。” 勾勾说出了她生命中的最后一句话:“恶有恶报,我爷爷生平罪孽深重,让我先补偿吧。” 剑一挥,斩情剑发出了万丈红霞。 惊天的一剑,绝世之红颜倒了下去。 胡丹想伸手去阻挡,但已不能够,斩情剑太利,勾勾出手又太快,根本不给胡丹任何机会,胡丹的手还不及伸出,她已经倒了下去。 一个人若想杀死自己,绝没有人可以阻挡得了的。 斩情剑。 魔鬼般的一柄剑。 无血不归的神话,就像一个魔鬼的诅咒,无人能够破解,剑一出,无血不归。 勾勾活得好好的,她本来不该死的,她并没有做错什么,可是她却成了剑的牺牲品。 胡丹跪了下去,跪倒在勾勾的新坟前,一股难以言说的滋味涌了出来,他仿佛已经看见了鬼城狞狰的笑容。 血战。 血债。 血约会。 血债血偿,这无止尽的杀戮,何时才到尽头。 胡丹不知道这一些,他只知道,他该去鬼城应约了,所有的一切,都应该是了结的时候了。 疯丐犯下的罪过,虽然用勾勾一个人的血不足以补偿,但此后他便是能够活下去,一个孤苦伶仃的疯老头,他的活着与死无异,勾勾的死,已经是老天给他最大的报应了。 现在,胡丹最需要做的是阻止鬼城的人杀入中原的这一战。 他不想再看到千千万万的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他也许无法化解这一场一触即发的恶战,可是他必须要尽自己的能力去做。 在他两岁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有这样的结果,无论生死,他必须去鬼城一趟。 他必须走,离开荆州,离开勾勾,又将是别离。 数不尽的恩怨,数不尽的愁绪,数不尽的英雄血泪。 胡丹在坟前烧光了手里的一大把纸钱,站起身来,挺直了腰,他仿佛又看到了关外那汹涌无边的飞沙,追魂摄魄般的风尘。 (很不想让这么个可爱的女孩子死的,她敢恨,敢爱,只是死之时,理由有些勉强。可是以前写的时候,写着写着就这样写了,这一章有很多地方不尽人意,其实勾勾这个人物一笔带过的性质大一些,没有着意去描述她本来的性格。这第四部有许多地方比较杂乱,所以整理下来很费力气,可能是当时自己写这部书的时候,有一些乱七八糟的心事影响吧。) 第五十五章 回不了的旧梦(2) “侠聚侠客庄,傲啸笑江湖。” 侠客庄。 这十个这字是叶离群亲笔书写,派人快马加鞭送过来的,现在正悬挂在侠客庄的大厅之间,格外引人注目。 宾客云集,这一日几乎中原武林中有名气的英雄全聚此地,大厅之中更是前所未有地摆满了上千个座位,却还是远远不够,叶离群知讯之后,亲自派遣护国大将军率人马送五千张桌椅,摆满了侠客山庄的各个角落,连当今皇帝都极着重此事,此事当然非同小可了,一夜之间,洛阳城最有名的十家酒楼俱是通宵达旦地准备最好的酒菜,只待午间用餐时间一到,便从四面八方送酒菜过来。 这无疑是一件江湖盛事,几十年难得一见的武林盛会。 因为这是中原武林为胡丹送行的宴会。 江湖之上,上至少林武当,下至镖局地趟刀之类,稍有名气的人,都在前几天收到由侠客庄派出的信使送上的大红请帖一张,孟飞虽是此类行家,却也为此足足准备了半月有余。 与此宴会一比较,往昔的华山论剑,少林群雄集会,武林盟主选举之赛,都稍逊一筹了。 胡丹呢?他本来就不喜欢此类的聚会,可是盛情难却,只有待下来。 叶败这几天特别神气,他不时对胡丹说:“小坏蛋,快去杀了鬼王,回来之时与我一战,我让你尝尝神手飞刀的厉害。” 胡丹只是一笑。 其实他虽然知道自从服食了无缺丹之后,身体发生了许多变化,武艺已经远非以前可比较了,但是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他没有傻到以为自己已经天下无敌的地步了,鬼王并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况且,还有无数不知名的风险在等待着他。这一次出使鬼城,只怕是九死一生了。 金如意已经将侠客庄庄主之位交给孟飞了,此刻已换上女装,整日与冷芳芸呆在一起,她本来已决定要走了,可是想到胡丹很快就要去鬼城,也许以后再也没有机会见面了,所以她才留了下来,她真好怕一别便成永别。 孟飞在荆州古城一战之后,叛徒之名立去,加上胡丹等人极力支持,已经没有人再怀疑他是中原武林的叛徒了。 今天便是出使鬼城的最后一天。 这一天,少林派遣的大使大性和尚,武当的风雨道长,各派掌门江湖上大小门派,枭雄几乎全至,大厅之上,全是赫赫有名的江湖名流人物。至于一些名气稍低的武林人,没办法,只好去后花园或者偏房就桌了,至于来得晚的人,庄里面的位置全坐满了,只有去侠客庄外的空地上,幸好,那里酒菜桌椅各样不缺,菜管好,酒管够。 此时已近中午开宴之佳时,孟飞高站主席台,面对着大厅之间成百上千的英豪,朗声说:“诸位武林前辈,诸位兄弟姐妹,侠客山庄承蒙诸位看重,不远千里而来,为胡丹胡大侠送别,在下孟飞,代表胡丹胡大侠向各位来宾表示深深的感谢,也祝愿胡丹能够马到成功,立下不世奇功,为我中原武林争光。” 这一番话孟飞运起内劲,侠客山庄里里外外,俱是抑扬顿挫,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如雷贯耳,顿时之间,掌声雷动,刹是热闹。 孟飞待掌声响过一阵之后,接过一名庄丁送过来的酒杯,高举头顶,又大声说:“为胡丹马到成功,干杯。” 胡丹这时也举起一杯酒,站起身来,淡淡地说:“承蒙诸位前辈以及诸位兄弟姐妹的厚爱,在下胡丹,愿能不辱使命,大家一起,干杯。” “干杯。” 众雄齐齐站起,俱是豪爽之人,此时此刻,还有什么好说的,一起举杯。 一些前辈枭雄一生之中不知经历过多少豪爽之事,此时也不禁热血沸腾,像整个人年轻了好几岁一般。 江湖,永远是热血沸腾的象征。 江湖,永远是用血与拳头为强的年代。 一杯已尽,一些一生之中从未饮酒的人也不由一口饮尽,这个时候,所有的人觉得自己喝得不是酒,而是一种热血。 有许多人都知道胡丹此一去会是凶多吉少,可是,这就是江湖,明知不可为,却必须去做。死,并不可怕。天下已经没有比胡丹更适合去鬼城的人了。 蓦然之间,众雄只觉得一阵冷风急射而过,大厅之中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鸟呜之声,不知是谁惊叫出声。 “神雕。” 两只巨大的雕在大厅之上盘旋着,顿时吸引了所有的人目光。 胡丹一见到这两只雕,手中一松,酒杯咣的一声落在地上,摔个粉碎,大厅之中,顿时变得鸦雀无声。 两雕在人群中飞快扫视,很快就发现了胡丹,似知人性一般,欢叫着向胡丹扑了过去,一只稳稳地落在胡丹的肩膀之上,另一只见没有地方可落脚,似乎有些生气,翅膀一掀,将旁边一张木桌推开,十多名汉子只觉得一阵强力推来,不由自主地往一边闪开了。胡丹轻抚着双雕的羽毛,不由发出一声长叹,好久没见到了,这雕又长大了许多。 孟飞眼尖,一眼看到一雕脚边有个竹筒,推了推胡丹,指着那竹筒,说:“胡兄。” 胡丹也发现了,伸手取了过来,里面有一张纸。 “丹儿,欣闻你今天将出使鬼城应约,为父不胜喜悦,我儿终于长大成人了,现在正是我儿为国争光的时候了,为父与尔母在百花园,有事与你相议,望速来一见。父:胡酒字。” 胡丹热泪盈眶:“父亲终于愿意见自己一面了。”他梦寐以求的愿意终于有机会可以实现了,他激动地向大厅门外冲去,可是才走到门口,却又停了下来,他怕见到母亲那伤痛的目光,而今天,他将去鬼城了,也许是永远不会再回来了,他怕见到母亲之后,心里的斗志一扫而去,丧失在这一面之间,他停了下来,有些犹豫了,就连手上的纸条掉到地上,让萧贵捡去了,他也没有发觉。 所有的人呆呆地看着胡丹,孟飞也觉得有异,不由叫了声:“胡丹。” 胡丹咬咬牙,这一刻,他下了决心不去了,又回到桌边,拿过一个酒杯,笑着大声说:“来,干杯。” 众雄虽说诧异,但没有一个人去追问,萧贵悄悄地走出了大厅,没有一个人发觉,他身后不时有人大叫着说:“来,我们干杯。”撞杯之声不绝,萧贵已经走出了侠客山庄。 第五十六章 回不了的旧梦(3) 萧贵终于见到了这名惊天下的第一剑侠。 胡酒就站在无数的桂花丛中,与一名中年女人似在赏花,他长袖青衣,一眼看上去,毫无出众之相,这样的夫妻赏花的情景,在洛阳城里一天里不知有多少,但是在萧贵眼中,还是第一眼就发现了这个人绝对是第一剑侠胡酒,他虽然从未见过胡酒夫妻,可是他敢肯定,这个男人一定是胡酒。 有些人纵使比寻常之人还寻常,可是他的本性永远无法被埋没。 胡酒虽然在赏花,可他的目光扫射之处,如入无人之境,一袭青衣,远远望去,人如同在云朵里飘浮,如同一介仙人,令人不敢逼视,这样的人天下绝对不会太多,最多几个而已,而胡酒就是其中之一。 萧贵再无怀疑,大步走了过去,抱拳为礼,说:“见过胡大侠和胡夫人。” 胡酒望着他的眼睛如同阳光照射在身体之上一般让萧贵温暖,他淡淡地说:“你是什么人?” 萧贵说:“晚辈是胡丹之友,名为萧贵。” 胡酒哦了一声,说:“昔日的宫中侍卫首领萧贵,是吧?” 萧贵说:“正是晚辈。” 胡酒说:“听说你因婚事不如意,反出朝野,令当今皇帝大怒,灭你满门,可真有此事?” 萧贵说:“确有此事。” 胡酒叹息着说:“好男儿应以国事为重,如今天下大乱,好男儿都得为国争光,私仇旧怨俱可抛去,听说你这段时间里一直为胡武林中的事在四处奔波,你做的不错,中原有你这般奇男子,我以你为荣。” 萧贵不由激动得流下了眼泪,哽咽着说:“多谢胡大侠。” 胡酒说:“昏君昏庸无道,终是上天之所赐,况且你家之事,耳闻有些曲折,可能也非他一人之错,你好自为之吧。” 萧贵沉默不语,他对于他家的仇恨,他都不知道要说什么,也不知道要怎么去做。 殷小凡忍不住问:“胡丹呢?他怎么没有过来?” 萧贵说:“禀胡夫人,胡兄正在侠客山庄与众兄弟有要事商议,可能——没有时间过来了。” 殷小凡望了望胡酒,脸色有些失望,说:“现在怎么办?” 胡酒笑着说:“该来的他一定会来的,他若不想来,我们也勉强不了他,他不来,一定有他不来的道理,既然他今天就去鬼城,想必他一定是不会来了。” 殷小凡说:“为什么?他为什么不过来?” 胡酒说:“只有一个可能,他怕见到我们之后,他的心就乱了。” 殷小凡伤心地说:“可是我们毕竟是他的父母啊。” 胡酒说:“就是因为我们是他父母,所以他才不来见我们。” 殷小凡摇摇头,叹息着说:“这孩子。” 胡酒说:“算了,由他去吧,日后还有相见之日,又何必如此惺惺作态,惹人愁绪,随他去吧。” 殷小凡说:“你父子两个没一个让我省心的。” 胡酒大笑着说:“你应该高兴才是,我胡家有些佳儿,理当高兴才是。” 殷小凡说:“我——” 胡酒说:“好了,没说了,既然他不来见我们了,我们还是走吧。” 萧贵忽然说:“禀胡大侠,晚辈还有一件事禀报。” 胡酒望了他一眼,说:“哦。” 萧贵说:“我曾经见到过一名怪人,他名叫剑无忌。” “剑无忌?”胡酒吃惊地说:“他还活着?” 萧贵说:“现在已经逝世了。” 胡酒说:“此人武艺极高,听说很多年前他们有三个人去行刺皇帝,一齐丧命,你居然还见到过他。” 萧贵说:“是的,我见到他的时候,他就在监狱里面。” 胡酒说:“此人侠气十足,天下有名,想不到终老死于囚牢之中,真是可悲的一件事。” 萧贵说:“剑老前辈人虽然死了,但他还是没有忘记为民造福,我要说的这件事便是他让我转告给胡大侠的。” 胡酒说:“哦,这样啊,是什么事?” 萧贵说:“鬼王潘长天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便是在月光照头之时,他如若用上十成的功力,他全身的穴道便会自动封闭,这件事只怕连潘长天自己也不知道。” “鬼王潘长天?”胡酒失声说:“有这等事?” 萧贵说:“这是剑老前辈说的,他还说,天下只有一个人可以让潘长天使出十成内力对付,这个人便是胡大侠你。” 胡酒深思着说:“是啊,每一种武艺都有弱点,潘长天剑法极高,内力强厚,几乎就是个不败的存在,无人可以想像得出,他竟然还会有如此一个弱点。”他顿了顿,接着说:“不过话要说回来,弱点之说,很难把握得好,例如当年无缺宫主无敌于天下的冰雪神功,也是有弱点的,我的无敌剑法弱点更是处处都是,但是要抓住这个弱点,却是极难,剑无忌此言,只怕不容易用得上了。” 萧贵担心地说:“只是胡丹今天——” 胡酒笑着说:“胡丹是明,我在暗,又有何不可,当年我一人去鬼城应约之时,一路上不知经历了多少他们的暗算,几次差点命送在鬼城,对付敌手,最重要的是打败他,而不要去看重过程,无论用什么手段,只要我们赢了,这就行了。” 这句话若是由别人说出来,萧贵肯定会鄙视他的,可这句话从胡酒嘴里说了出来,他不但不觉得有错,反而觉得这就是事实。 胡酒接着说:“虎毒不食子,胡丹的武艺虽然在中原武林之中还算可以,甚至鬼城之中也少有对手,但是他要对付的是潘长天这个人,以及鬼城里无数的阴谋诡计,这绝对不是他能够做到的一件事,所以,我虽然没有反对他去鬼城,但我随后会跟着过去的。” 萧贵深以为然,说:“胡大侠所言极是,鬼王一天不除,不仅中原武林不得安宁,只怕鬼城也都无法安宁。战争,永远是最可怕的。” 胡酒说:“是啊,鬼王一天不除,江湖上就一天不得安宁。” 萧贵说:“胡大侠大仁大义,正义无双,晚辈钦佩的话就不多说了,胡丹一人身入鬼城,实是让人放心不下,若是有胡大侠在旁相助,定然事半功倍。” 胡酒笑笑说:“我已老了,江湖,永远是属于你们年轻人的,你回去吧,麻烦你转告胡丹一声,让他去鬼城的时候顺道回家一趟,我与他母亲在那里有事对他说。” 萧贵说:“好的。” 胡酒挥挥手,眼神一片萧瑟之色,这个举世无双的人物,此时已经感觉到一丝疲倦。 第五十七章 仇人相见(1) 酒。 这场在江湖上规格最高,花费金银最多的酒席在孟飞的设计下是连续喝一天一夜的,酒菜每过二个时辰一换,次次不同,次次新鲜,客人们随时随地可以离席或者继续坐过来,绝对没有人干预你。所有的支出全是由叶离群亲自从国库里拔出来,因此不怕喝着喝着便没有酒菜了。 侠客山庄虽然有数百套住房,可是那是用来给女眷们休息以及喝醉酒的醉客休息用的,如果你还没有倒在桌子下,那么不好意思,你困死了,也没有理睬你。 不过,如此之盛会,千年难遇一次,好事的江湖好汉又怎么舍得将这宝贵的时间浪费在休息之上呢。 胡丹已经不记得自己喝过多少杯酒了,虽然未醉,可是越喝越苦,只是他还在不停地喝。 夜已深了。 冷芳芸早已睡眼朦胧,却仍然舍不得去休息,她也知道,以后呆在胡丹身边的机会也许就没有了。 只有酒菜,酒菜仍是不停地送进来。 金如意虽然换了女装,秀丽端庄,可仍然没能掩饰去她眉头上的一丝担忧,她就坐在胡丹的侧面一张桌子上,眼睛不时地看着胡丹,若不是有冷芳芸在胡丹身边,她一定会过来让胡丹别再喝了,胡丹喝的是酒,到了嘴里却如同苦莲一般,冷芳芸没有去劝他,因为她知道胡丹想做任何事时,是没有人可以劝得了的。 姜如尘已经是第十五次过来敬酒了,他早已醉眼迷糊,手里酒杯的酒大半渗了出来,沾得他全身衣服上下都有酒痕,可是他的声音还是很大,他大声说:“胡兄,我们再喝一杯。” 胡丹一笑说:“请。” 一口饮尽,姜如尘也一口干了,自己又倒了一杯,冷芳芸看着姜如尘神色萧瑟,不由说:“姜帮主,你酒量不好,要保重身体,少喝点吧。” 傻坐在一边的叶败这时可抓住说话的机会了,冷笑着说:“冷姑娘这次可说错人了,你难道不知道姜帮主是什么帮主么?他可是丐帮帮主,有这样不花钱也有酒喝的机人,他怎么能错过。” 姜如尘仿佛没有听到他说的话一般,对着胡丹举杯说:“胡兄,我们再干一杯。” 胡丹微笑着说:“好。” 又是一口饮尽。姜如尘也是一口饮尽,酒喝光了,眼泪却流了出来。 叶败一直在注意着姜如尘,一见这奇景,率领千军万马的丐帮帮主居然流眼泪,他怎么可以放过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当即跳了起来,在姜如尘的脸上摸了一把,惊叫着说:“姜帮主,这是酒还是你流的口水,流这么多,多浪费。” 姜如尘吼叫着说:“这不是酒,也不是口水,是老子我流泪了。” 叶败就等这句话了,马上接着说:“兄弟们喝酒正喝得开心,想不到你这么不够意思,这么大的年龄了,还哭鼻子,真让人扫兴。” 他的声音实在太大了,这时,大厅之上有无数双眼睛全望向姜如尘。 丐帮帮主哭鼻子?这么天大的事怎么错过。 姜如尘咬紧牙关,嘴唇边出血了,他像也没有发觉,脸上的泪水与酒水连成一团,他也没有去擦拭,他站起身来,朗声说:“兄弟们,兄弟我量浅,扫了大家的兴头,请兄弟们多多原谅。” 此话一出,大厅之间顿时鸦雀无声,连叶败也觉得有些异常。 姜如尘接着说:“在下姜如尘,本是丐帮帮主,从今天开始,我决定退贤让位,让出这丐帮帮主之位。” 一句话如同石破天惊,大半数人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叶败皱眉说:“你喝醉了吧?老兄。” 姜如尘说:“我没有喝醉,我从来没有今天这般清醒过。” 胡丹微笑着说:“姜兄若有难言之隐,何不说出来,这样心里会好受一些。” 姜如尘说:“承胡兄见问,在下能有今天之成就,全是疯丐所赐的,但我却恩将仇报,是为不忠不孝,不忠不孝之人又岂能担任天下第一帮帮主之位。” 胡丹缓缓说:“恩仇分明是大丈夫所为,姜帮主根本不必为此而烦恼,况且,此事自有历史公断,又何必——” 姜如尘断然说:“恩师待我若子,我都弃他如履——” 胡丹说:“名利俱是俗物,既然姜兄决心已定,我料那帮主之位也只不过是虚名而已,一个人行事公正,无论什么样的地位也一样可以去做的,这丐帮帮主,做或者不做,又有何区别。丐帮帮主,不做也罢。” 姜如尘呆滞一阵,方说:“胡兄所言极是,小弟铭记在心。” 叶败拍着手笑着说:“不做狗帮主最好,你一个人什么不是最好,以后老子再骂你是混蛋,再没有人要对我吹胡子瞪眼了。” 众人大笑,叶败接着说:“为了姜如尘不做狗帮主,干杯。” “干杯。” 又是一个喝酒的借口,诸侠一齐起哄,煞是热闹,冷芳芸不由皱了皱眉头,看这些人玩兴越来越高,看似玩到天亮也不会散场,自己想要与胡丹说几句悄悄话只怕全然无望了,不由轻叹一口气,忽然听到一人在耳边说:“你很累了么?要是累了,去睡会儿吧。” 冷芳芸急忙装了一个笑容,说:“我——我不累。” 说话的是胡丹,胡丹又说:“可是我很累了,你不陪我么?” 冷芳芸脸有些红了,低着头,柔声说:“其实——其实我也很累了。” 胡丹偷偷地说:“那我们偷偷溜走,怎么样?” 冷芳芸一笑,说:“好呀。” 胡丹伸手拉着她的手,两人如同小偷一般从人群中偷偷走出了大厅,好事的叶败一眼就看见了,刚想大叫一声,忽然想起:“这两人鬼鬼祟祟的,一看就是想逃跑了,看样子是胡丹这家伙喝多了,怕大家再灌他喝酒,所以才偷偷溜走,哈哈,他既然认输了,我就成全他吧。” 想着经常千杯不醉的胡丹居然醉了,自己还这么清醒,叶败得意非凡,举目四望,一眼就看到了金如意,心念一动:“金如意也是胡丹的女人,胡丹走了,她一个人在这里好孤单,我可要陪她说说话。”于是从桌子上拿起一杯酒,走了几步,来到金如意面前,金如意此时不知在想些什么,脸色黯然。叶败忍不住就说:“喂。” 金如意似乎吓了一跳,抬起头来,茫然地看着叶败,说:“哦,叶公子,你吓我一跳。” 叶败说:“胡丹走了。” 金如意强颜让自己的脸没有变颜色,淡淡地说:“我看到了。” 叶败眼睛瞪圆了,接着说:“他是和冷芳芸一起离开了的。” 金如意笑着说:“我也看到了啊。” 叶败奇怪地说:“那你怎么不走?” 金如意就听不懂了,叶败的话经常就是这样让人迷迷糊糊,这不是对方聪明不聪明的原因,只是因为叶败说的话,有时候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的,别人当然更加难懂了,金如意皱眉说:“你说的是什么意思?我怎么听不懂?” 叶败揉搓着头发,说:“你听不懂,真是奇怪?” 金如意终于有点明白叶败的意思了,叶败的意思是说胡丹与冷芳芸走了,她也应该跟着去的,至于跟着去做什么,这不是叶败会想到的事,叶败从来不去想比较深奥的事。 胡丹带着他的女人去亲热了,叶败居然叫她跟着去,去做什么?去当灯泡?金如意真的有些生气了,本来看到胡丹与冷芳芸偷偷溜走了,心里就不舒服,虽然她知道,她没法去管,也没有权力去管,但是却还是有些生气,谁能够忍受自己的爱人与另一个女人亲亲热热呢?世事便是如此无常,深爱的人不能够和自己在一起,自己却还傻傻地呆在这里—— 心虽然碎了,却还想着多看对方一眼。 金如意很生气地说:“你别胡说八道,我与胡丹只是普通朋友。” 叶败当然不信了,他说:“可是你——” 金如意发觉自己有些失态了,静了静说:“有些事你不懂的——” 叶败急了,说:“我不懂?你不是胡丹的女人么?” 金如意正色说:“叶大侠,我敬你是个英雄,也是胡丹的好朋友,可你也别胡言乱语。”说着,她的手往头上一抓,一头乌黑的秀发竟然全部脱落,露出一个光头来,几个戒痕清晰可见,她望着已经目瞪口呆的叶败,双手合什,淡淡地说:“方外之人,早已与情缘无关,贫尼别号一凡。” 叶败望着她雪亮的光头,张口结舌,一句话说不出来。 金如意低下了头,两行眼泪缓缓从脸颊边滑了下去,却没有人看得到,她站起身来,喃地说:“生前枉费心千万,死后空持手一双,悲欢离合朝朝闹,寿夭穷通日日忙,休斗胜负莫争强,百年浑是戏一场。顷刻戏房锣鼓歇,不知何处是故乡。” 叶败肃容说:“请慢走,在下不送了,夜深风寒,但多保重。” 金如意点点头,飘然而出,叶败感叹良久,忽然大声叫了起来:“孟飞,孟飞在那里?” 第五十八章 仇人相见(2) “孟飞在那里?” 没有人回答,也没有人知道孟飞却了什么地方。 接手了侠客山庄之后,孟飞将这场别开生面的宴会完美地摆现在所有的人面前。虽然不时还可以看到江湖上一些人怀疑以及讽刺的冷笑,孟飞却没有去想那么多了,他所要做的事,不是要别人理解与佩服,经历过侠客庄生生死死之后,他对所有的事已经看得淡了许多。将一切安排好之后,看着所有的事完整有序地进行着,孟飞就偷偷离开了。 侠客山庄,对于他来说已经没有任何诱惑力了。 属于他的侠客山庄,早已经在叶离群的那把火中烧光了。 他这一次接手,只是因为想帮胡丹点什么,所以他才接手过来,现在,需要他做的事,他已经做完了,是他离开的时候了,所以,他就走了。 他仍然回到了他以前往的那个破房子里,守着点点烛光,喝着劣等的苦酒。 (这段有些失误,操作上的失误,本来是不应该让孟飞这么快就恢复名誉的,这于以后的情节不符合,但是前面的收费章节已经上传了,无法修改,现在只好勉强地用这种方式来描述了。) 潘芊儿似乎知道他会回来一般,居然还留在旧房子里面等待着他,现在,就坐在他的身边的床头,柔声说:“你已经喝了一夜的酒,还没喝够么?” 孟飞说:“酒怎么能够喝得够,一醉才能解千愁。” 潘芊儿说:“你这混蛋,那你怎么不留在侠客山庄,那里酒又多又好,那里才是你的家,你回来干什么?” 孟飞淡漠地说:“我没有家,我只是一个浪子。” 潘芊儿说:“可是你明明已经让中原武林原谅你了,你已经恢复到以前那般万人敬仰的孟庄主了,你为什么还回到这个狗窝来。” 孟飞说:“他们虽然没有说什么,可是我从他们的眼中看到的,已经没有我想要看到的颜色了,全都是耻笑,讽刺,侮辱——” 潘芊儿说:“我相信你,只要你想,他们一定会接受你的——” “够了。”孟飞有些着恼了,说:“这些话你今天已经说了几十遍了,你烦不烦?” 潘芊儿说:“只是你又无声无息地离开了,那么你有可能永远无法得到他们的原谅,你若不回去,这也许是你最后一个机会了,不然,你将永远只是一个叛国的贼子。” 孟飞厉声说:“滚。” 潘芊儿叹了口气,说:“其实我是知道的,你是因为我,你是为了我,才不肯去的。” 孟飞的确是因为潘芊儿,才没有在侠客山庄留下来,因为他自己没有一个说服自己留下来的理由,再说,他也真的放心不下潘芊儿一个人呆在这个肮脏而寂寞的破房子里面,说他以前是因为潘芊儿没有给他解药,而不敢让自己离开潘芊儿,可是时间一久,他都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了,他自己竟然舍不得离开潘芊儿了。可是此时他岂能让自己的心事让潘芊儿看破,咬着牙说:“为了你?你以为你是谁?告诉你,我什么也不为,我只是看不惯有些江湖上的所谓的大侠客们——” 潘芊儿说:“可是天一亮,胡丹就要去鬼城了,也许一去就永远不会回来了,你现在就去吧,在胡丹面前露露脸也好,这样,误会你的人就会少很多了,你若是不去,只怕真的没有希望了。” 孟飞一把粗鲁地将潘芊儿推倒在地,一手抓着她的长发,狠狠地说:“不要再说了,别再说了,我不要听,我不要再听到。” 潘芊儿的头撞在木椅子上,嘴角都出了血,可是她还是咬着牙说:“你不肯去,我就是要说,你打死我,我还是要说。” 孟飞狠狠地给了她一巴掌,怒吼着说:“那你去死,死回去吧。” 潘芊儿脸上立即露出了五个血红的指痕,嘴边的血越流越多了,她咬着牙慢慢地站了起来,脸上还是带着不屈服的表情,恨恨地说:“你真的不去?” 孟飞看着她秀丽的脸上的血污,心有些软了,却还是说:“不去。” 潘芊儿说:“这是你惹我的,孟飞,你最好不要后悔。” 孟飞没说话,只是看着她。 潘芊儿擦干眼泪,挺直了腰,咬牙说:“孟飞,你既然不想做回你自己了,那么我就回鬼城,我告诉你,我最少有一百个办法让胡丹死在鬼城。” 孟飞眼睛瞪圆了,说:“你敢?” 潘芊儿说:“我就是要他死。” 孟飞又去抓她头发,这一次却没有抓到,孟飞说:“你敢伤他一根毫毛,我立即杀了你。” 潘芊儿一掌推开孟飞,冷笑着说:“想杀我,只怕没那么容易。” 孟飞说:“好,那试试看。” 潘芊儿反手拔出一柄弯刀,说:“好啊,你过来啊,我还怕你不成?” 孟飞抽出长枪,大步朝着潘芊儿冲过去。 潘芊儿双眼充血,说:“我再最后问你一句,你去还是不去?” 孟飞说:“不去,死也不去。”潘芊儿说:“好。” 孟飞不知她说这个好字是什么意思,忽然眼前一花,一柄弯刀飞快砍近,孟飞料不到她真会出刀,一时不备,忙用枪去挡,潘芊儿的刀几乎划破他的衣服,孟飞吃了一惊,潘芊儿却身体一闪,人已经到了门外,孟飞没有去追,他不知道追上去又能够做什么,远远听到潘芊儿在说:“孟飞,你等着瞧吧,我要让你一辈子都做个叛国卖友的汉奸。” “——” “孟飞,我恨你。” 声音越去越远,孟飞手一软,长枪咣地落在地上。 夜更深了,孟飞又端起酒杯,杯中已无酒,酒已光,再多的酒也有饮光的一刻,再好的情人也终有别离的时候。 烛光灭了,屋子里剩余的蜡烛不知放在何处,孟飞没有去找,他就呆坐在窗户边,他心里是什么滋味,没有人知道,只怕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姜如尘也在喝酒,大厅里的人醉了一大半了,只是姜如尘仍然觉得没喝够,仍然在喝,刚才庄丁又送上了几十道精致的菜肴,还散发着热气,姜如尘用手抓了几把肉片塞入肚皮里面,又去喝酒,不过这一次,他的手还没有碰到酒杯,酒杯已经让人拿走了。 这个人是冷风吹。 “为什么要把自己灌醉,一个人喝醉了,第二天醒来会很难受的。” 姜如尘说:“别管我,我还要喝。” 冷风吹说:“酒以后有的是机会去喝,但是这件事如果今夜没有去做的话,只怕以后就没有这般好的机会了,也会让别人带着一丝遗憾事离开。” 姜如尘一怔,说:“你说的别人是谁?” 冷风吹说:“别人是胡丹。” 姜如尘精神一振,说:“什么事?” 冷风吹说:“你我二人俱是胡丹的朋友,而这江湖上的大事好象都与他们胡家的人有关一般,二十年前胡酒为江湖造福,历经风险得到了中原武林二十年平安,而现在,胡丹又将出使鬼城,说真的,这样对胡家是不是不公平?” 姜如尘想了想,说:“是。” 冷风吹说:“但是胡丹去意以决,已经没有人可以改变得了,但是中原武林现在还有一个重大隐患没有消除,胡丹此去肯定心难安宁,我们何不趁今夜之时,去替他办了,也算是为胡家,为中原武林出一点力吧。” 姜如尘忙说:“对,冷大侠快快请说,要我们去做什么事,在下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冷风吹说:“这件大事便是去找一个人的住房。” 姜如尘说:“丐帮弟子遍及天下,休说只找一个人,便是找十个百个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冷风吹说:“我只要找一个人的住房,便是要找勾勾住过的地方。” 姜如尘说:“是她。” 冷风吹说:“对。” 姜如尘黯然说:“她已经死了——” 冷风吹说:“我只是想去找七叶一朵花,也就是花神之花的地方。” 姜如尘动容说:“难道你是说——” 冷风吹说:“也许。” 姜如尘说:“此处离勾勾住的房子是有一点远,但是如果星夜兼程,也不算晚。” 冷风吹说:“那我们还等什么,快走吧,明天还得赶回来为胡兄弟送行呢。” 姜如尘一时精神抖擞,全身酒意一扫而空,他双眼发光,说:“舍命陪君子。” 快马。 黑夜中马蹄声极为急促,一路上连续换了几匹快马,终于在天将亮之时赶到了离洛阳城最少三百多里外的一座小山边。这时,姜如尘才说:“到了。” 勾勾的住房是在一座石山的山坡之上,四处幽静,这里寻常的人都不会过来的,现在这里灰尘满面,显然是很久没有人过来了。 姜如尘推开门,屋子里透出了一种烦闷的气味,冷风吹眼睛四处张望,趁着凌晨的光线,在房子的四周寻找起来。 他在寻找虫子。 万事通说的话不能不相信,他说有花神之花的地方一定没有蚊蝇的。他以前说过如果疯丐有花神之花的话,一定会藏在洞庭湖的西山别院,可是冷风吹在那里狠是到处找了几天,没有找到一点破绽,所以,万事通的话也不可能全是真的。但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冷风吹还是先寻寻看有没有蚊蝇。 然而,这次得到的结果与在西山别院得到的结果完全不一样,果然,这里没有一种任何的蚊蝇,这里本是荒无人烟的石山,居然没有蚊蝇在房子附近,如果万事通说的话是真的,那么这里一定有花神之花了。 第五十九章 仇人相见(3) “侠聚侠客庄,傲啸笑江湖。” 胡丹站在这张巨牌的下面,身穿着由洛阳名剪连夜赶做的裘衣,腰系斩情剑,手握着碧玉酒杯,杯中有精致的美酒。 大厅之中,站满了来自五湖四海的江湖各路英雄。 这时,正是佳时,胡丹该出发了。 或者是扬威,或者是送死——无论如何,无论是那一种结局,都是该动身了。 风萧萧兮易水寒,战士一去兮不复还。 天地之间,到处飘浮着一种别离的苦味。 谁都知道,这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谁都明白,胡丹这一去是永远不会回来了。 可是所有的人,心里都在期待,期待一种奇迹出现。 人若无梦想,该是一种多么残酷的生活。 就是因为这一点点不现实的梦想,所以才无奈地选择胡丹去鬼城。胡丹也是一样,他希望有奇迹出现,或者他心底里一直有个幻想,幻想中他的父亲不会眼看着自己去送死的,也许,在某一天,父亲会去拯救他的。本来,以一敌万,敌十万,百万之人是根本不现实的事,只是因为在此之前有胡酒一个先例,所以这个约会还给人一丝幻想。充满不可知与凶险的前路,无数的陷井与凶杀,也许是会如同一场可怕的恶梦,终于会有过去的一刻。 所有的人都睁大眼睛,在望着做最后道别的胡丹。这些眼光中,有祝福,有祈祷,有冷笑,有羡慕,有担忧,有诅咒——但是无论是什么样的想法,都已经无法止得住胡丹出使的命运。 胡丹高举着碧玉酒杯,朗声说:“承蒙诸位厚爱,小子胡丹能够有机会代表中原武林出使鬼城,在下此去,定当不辱使命,再次感谢诸位朋友以前对在下的关爱与照顾,感谢。” 场面静寂无声,有无数热血的少年都流出了眼泪。江北三侠之一的裘海持杯拱手说:“我裘海,代表中原武林同道,预祝你马到成功,胜利归来。” 胡丹说:“多谢。” 叶败皱眉说:“别再说屁话了,快快喝了这杯酒,走路吧。” 胡丹微笑着说:“叶兄快人快语,来,干杯。” 数千人齐声说:“干。” 一口饮尽,饮尽千万恩仇,饮尽仇人鲜血,饮尽万丈豪情。 杯中酒尽,已经是出发的时候了,却在这时,只听一人轻声说:“哎呀,什么东西,咬人好疼。” 众人还没反应过来,人群之中忽然发出一声惨叫,一个人猛地跳了起来,足足跳起来几尺之高,又摔了下去,迎面跌倒,正是刚才说话之人,倒地之后便告气绝,诸侠顿时大惊失色,满堂大惊。 胡丹失声说:“什么事?” 一人应声说:“有人中毒死了。” 胡丹说:“会有这等事?” 就在这时,人群之中又响出一声惨叫,又是一个人倒了下去,脸色铁青,已然活不成了。人群之中顿时惊叫四起,诸侠匆匆往庄外冲去,人群之中不时传来惊叫之声,刹那之间,地下已经多了十多具尸体,诸侠却已经出了十之八九了。 胡丹没有动,他仍然握着酒杯。 很快,大厅之中只剩下几名道高望重的江湖名侠,叶败也随着人群冲了出去,他不怕杀人,只怕怪事。 冷芳芸紧紧抱着胡丹的手,脸色苍白,手上已有了冷汗。 胡丹眼睛在四处转了一眼,然后定定地望着一角落处一名蓝衣青年,冷冷地说:“你果然还是来了。” 蓝衣青年说:“我是个恩怨分明的人,有恩必报,有仇也必报。” 胡丹冷笑着说:“好一个有恩必报,有仇必报。” 蓝衣青年说:“你杀死了我附身之宝,害得我受尽折磨才得以保住性命,只怕你料不到我今天又找到一个更好使的宝贝吧。” 这人居然是冷芳芸的义兄,梵净山的冷武君。 胡丹早就知道梵净山的人十年一人出江湖,不会那么容易就收场的,这个冷武君,并不是杀了他的盅虫后便可除掉他的性命的。这样的人若是那么容易死的话,梵净山不会成为武林中人为之心疼却也无可奈何的心患之恙了。 当年冷武君投效冷家堡主,想夺取冷芳芸的芳心,然后趁机得到冷家堡万贯家财,可是计划还没开始,就让胡丹识破,可是冷堡主心太软了,当时没有下杀手,反而放他走了,这才导制今天之惨事发生。 冷芳芸惊叫着说:“又是你。” 冷武君冷笑着说:“久违了,义妹。” 冷芳芸脸色更为苍白,胡丹说:“你找到个什么样的好宝贝。” 冷武君一脸狞笑,说:“苦命虫。” “苦命虫?”胡丹奇怪地说。 冷武君说:“对,就是苦命虫,它虽苦命,但毒性最强,繁殖能力也最快,这地下的几十具尸体都将是它的后代。” 胡丹说:“这么说苦命虫只会越来越多,绵绵不绝,杀之不尽的。” 冷武君说:“正是,你纵是要了我的性命,也断然控制不了它。” 胡丹说:“是吧?” 冷武君哈哈大笑着说:“我死了,我便会化成成千上万条苦命虫,你若死了,你也会化成千千万万条苦命虫,哈哈,太有趣了。” 胡丹脸色一变,说:“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恩怨,又何苦牵涉这么多无辜之人。”他对着诸位留下来的武林名流说:“麻烦各位前辈请先出去一下,我与冷兄有事商议。”接着又对冷芳芸说:“你也一起出去吧?” 诸侠脸上动容,但谁也不肯先走,冷芳芸更是紧紧握着胡丹的手臂。 胡丹说:“各位,请。” 诸侠早有去意,看着大厅里面不时跳跃着的不知名的虫子,脸上早就色变,谁都知道,若是让这种虫子咬上一口,自己就会变成了地下的死尸一般,但谁也不想先走,有几个身子动了动,却还是停了下来,眼睛四处打量,寻找一击必杀冷武君的方法,可是冷武君早将自己藏匿在一大堆苦命虫的中间,让人根本不敢杀过去。胡丹脸色一变,声音有些冷漠了,咬着牙说:“请。” 裘海见胡丹声音冷漠,但他眼睛里面冷光细射,料他是怕伤及无辜之人,也许他有对策,不由叹息着说:“好吧,我们便走吧。” 他说着便往门口走去,余下的人怔了怔,一齐跟着走去,门外这时却忽然走进来一个人,这个人面戴着黑纱,像是个女人。 胡丹没有注意还有人进来,推了推身边的冷芳芸,说:“你快出去吧,到外面等我。” 冷芳芸虽然很舍不得就这样离开,也害怕胡丹会出事,可她还是离开了,咬牙说:“我在外面等你。” 生,不在一起,因为还没有绝望,死,不在一起,但是已是一种约定。冷芳芸怕留下来影响胡丹对付冷武君时,还要分心照顾自己。所以她离开了,她在心里早就有过答案,胡丹若死,她绝不独生。 有些时候,生命很重,有些时候,生命却很轻淡。 刹那间,大厅之中已经只剩下三个活人,胡丹关紧了大厅之门,胡丹眼睛一直在冷武君身上,并没有发现还有一个活人从外面进来,呆在一边,像不存在一般。 胡丹说:“你是不是一心要取我性命才会甘心,对不对?” 冷武君冷笑着说:“对,我并不想伤及无辜,所以我才放所有的人都出去了。” 胡丹说:“如此我应该感谢你。” 冷武君哈哈大笑说:“感谢就不必了,留下性命就是给我最大的感谢了。”说着,他伸出手掌来,掌心之中立现出一只黑黑的虫子,毫不起眼的一种肉虫,他接着说:“这就是我的宝贝儿苦命虫,现在只须我在它后背上轻轻一擦,这侠客山庄的大厅里,刚刚出生的无数苦命虫便会一齐飞了起来,将你咬成肉板,之后,你也会化身为无数这样的虫子。” 胡丹倒抽了口凉气,说:“这虫子如此可怕,你从何而来?” 冷武君说:“苦命虫自幼命苦,常年见不得温暖,生命力很弱,一见阳光便死,这还是我从数百丈深的厚叶堆中找到的,配上我梵净山的独门药草,费时一年多,才制成的至宝。” 胡丹说:“如果我杀了它,是不是可以从此灭绝了这毒虫?” 冷武君说:“只怕你没有这个能耐了。” 胡丹眼睛一转,说:“是吧?” 冷武君说:“哼,只要你身体一动,我的手指在这虫的背上轻轻一按,数千只苦命虫子会从四面八方向你冲去,你便是有绝世神剑,三头六臂,只怕也难逃一死。” 胡丹说:“那你为什么还不动手?” 冷武君笑着说:“因为我不着急。” 胡丹说:“为什么?” 冷武君说:“你见过猫玩老鼠的故事么?” 胡丹说:“你把我当成你手中的一只老鼠?” 冷武君说:“不错。” 胡丹说:“是吧?”边说边拿过身边的一个酒瓶给一个酒杯里面倒上酒,抓在手里,一口喝干了,冷武君睁大了眼睛,他想不到这个人临死之前居然还有这么大的胆子,死到临头了还去寻酒喝。 胡丹一连喝了几杯,才放下酒杯,吐了口气,说:“多谢你。” 冷武君怔了怔说:“多谢我?我要杀你了,你还感谢我?” 胡丹微笑着说:“我感谢你不是谢你杀我,是因为你根本杀不了我的。” 冷武君根本不相信他说的话,冷笑着说:“我倒想试试看。” 胡丹说:“我是为刚才在大厅里面的人感谢你,他们若没有走出去的时候,你便是要我自刎,也许我会如你所愿,可惜,你错过了一个好机会。” 冷武群说:“你真以为我杀不了你?” 第六十章 剑客与侠义(1) 胡丹说:“不是以为,是你真的杀不了我。” 话没落音,手中一挥,摆在他面前桌子上的酒杯忽然飞了起来,激射而出,速度之快,简直无法形容,直射冷武君。 冷武君终于明白胡丹要做什么了,他还是看错了胡丹。 胡丹不是认为冷武君要不了他的性命,而是胡丹志在拼命,胡丹也许心里根本就没有想过还能活着走出这间房子。 到了这个时候,能够选择的路已经不多了。 只能以命拼命。 冷武君脸色一变,还没有反应过来,手腕就让飞射而过的酒杯击中,疼痛难忍,眼睛一晃,眼见胡丹一手拔出长剑,狠狠地朝他扑了过来,身体刚想闪避,那知忽然从他身后飞出来一柄剑,一剑从他胸口刺过,他的眼睛都可以清楚地看到从他胸前透出的一个雪亮的剑尖来。他惨叫一声,这柄剑不知从何而来,竟然一剑得手。 他还是小瞧了胡丹的意志。 只是胡丹还是晚了一步,那只手还是在苦命虫的后背上按了下去。 这个是无法避免的,胡丹就没有真正打算过能够避免得了苦命虫的攻击,他只志在要冷武君的性命,然后用自己的性命赌一把,冷武君在临死之前,手没能按上去,或者,苦命虫在主人死之后,立即失效,可是,他还是赌输了。 刹那间,满厅间立即让一点一点的黑点填满,难以计算的苦命虫从各处飞掠而起,齐向胡丹与那名刺死冷武君的神秘女人飞去。 胡丹的剑已在手握,一剑出手之时,忽然发现有人比他更快,并且一招致命。瞬息之间,看了那人一眼,脸色立变了,猛地纵身而起,长剑脱手,朝着冷武君刺出,冷武君其实已经死透了,可是胡丹还是不敢轻心,再送一剑,这样一来,他便是神仙再世,也休想活过来了,先杀死放虫人,再想办法对付这虫子吧。 胡丹抱起了那女人,身体飞快旋转,朝着门口冲去,此时只有冲出门外,才能躲避得了这苦命虫的追击,在这瞬息之间,他已忘记了一切,那怕自己死,也想保住怀中这女人的性命,他的后背一阵疼痛,让无数虫子咬上。 他的手握着了门柄,可是背上一疼,再也忍耐不住,跌落下来。 那女人惊叫一声:“你——” 面纱掉了下来,赫然是金如意。 两人一齐摔倒在门口,苦命虫一顿,又迎面扑了上来,胡丹猛地撒开身上衣服,用力挥动,但只觉得后背上如同万箭穿心般疼痛,手一软,劲道便松了下来,苦命虫将他们团团围住。 胡丹也不管那么多了,这下完了,反正已经咬上了,死就死吧,他抱着金如意说:“傻瓜,你为什么还要回来?” 金如意虽然全身疼痛难忍,却还是咬着牙说:“我只是想回来看看你。” 胡丹苦笑着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傻?” 金如意却笑了,笑容之中有种凄伤,她说:“能够死在你的怀中,比让我老死在孤庙里快活得多了。” 胡丹痛苦地摇头说:“你不该死的。” 金如意说:“我死不死都无所谓了,只可惜你还是没有——” 胡丹说:“我们能够一起死,也不枉老天厚爱。” 金如意笑着说:“我们能够死在一起,我已经很满足了,胡丹,你现在还会怪我么?” 胡丹说:“我还是要怪你,你比我更傻。” 金如意叹息着说:“你明明知道没有人能够对付得了这苦命虫,为何还要留下来?” 胡丹说:“我一个人拼了这条命,能够救得无数人,死又何妨,何况,我现在没死,此次去鬼城估计也无法活得下去。” 金如意呆了呆,她这才发现,胡丹其实早就知道此去鬼城是一条死路了,可是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前往,而在众侠面前摆出的信心百倍,那全是假的。这样的人,你还能对他说什么,金如意痴痴地说:“你太傻了,这又不是你一个人的江湖,你为什么要这样傻呢?” 胡丹没说话。 金如意说:“我身上好疼——” 胡丹说:“我也一样。” 金如意抚摸着胡丹的脸,动情地说:“真的好希望永远和你在一起——” 胡丹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了,我们很快都要死了——” 金如意喃喃地说:“可是我好想活着,好好地看着你活着,看着你幸福地活着,便是我们永远不在一起了,我心里也快乐——” 胡丹泪流满面,说:“不要再说了,我知道你的心事,是我对不起你。” 金如意说:“可是我很高兴,我能够死在你身边。” 胡丹痛苦地摇摇头。 金如意说:“我现在才发觉,原来喜欢一个人是件多么幸福的事啊,在万花楼第一次遇到你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你了——” 胡丹说:“你要是没有遇到我,该有多好啊。” 金如意却立即捂住他的嘴,笑着说:“既然我们都要死了,我们何不将这害死人的虫子全都烧死。” 胡丹一怔说:“烧死?” 金如意说:“对,一把火烧光侠客山庄,那么这些虫子全得死了。这样我们便再也不会分开了——” 胡丹神色凝重地说:“可是侠客山庄毕竟是代表中原武林中的侠义之地,已经受尽折磨,如今刚重建,又要摧毁,于心不忍啊。” 金如意说:“侠义在我们心中,并不在这块土地上,况且侠客山庄里的侠客们大多都是些贪生怕死之流,假仁假义之大侠,这侠客山庄早就明存实亡了,这样的侠客山庄留下来还有什么用。” 胡丹点点头说:“好吧,火烧侠客庄。” 金如意咬着牙站了起来,她的身体上钉满了苦命虫,全身如同受刀刑一般难受,可是她还是坚强地站了起来,脸上带着多情而温柔的笑容,对胡丹说:“我们永远不再分离了——”她与胡丹相扶着站起来,接着说:“在一旁的库房里以前我买了几十桶黄油,我们得尽快将它们搬过来,这样烧起来快一些。” 胡丹笑着说:“好。” 死算什么?死是很可怕的事么?但有些时候,死对于一些人来说并不可怕,对于此时的金如意与胡丹来说,死,原来是件很快乐的事。 火终于燃烧起来,名满江湖的侠客山庄从大厅开始燃烧起来,片刻之间,顿时成了一个火海,胡丹与金如意两人携手站在火海之中,脸上满是微笑,原来死,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 “不好了,起火了。” 不知有谁大叫了一声,众侠闻言一惊,果然见到一股浓烟从大厅里冒了出来,接着便看到侠客山庄的大厅之间冒出浓浓烈火,众侠呆了。 众人都想不到怎么会着火了,按说大厅里根本没有多余的柴木,要着火根本不是件容易事,可是忽然之间,一股大火冲天而起,吓了大家一跳。 冷芳芸一直站在侠客山庄门口不远的地方,眼睛巴巴地看着门口,希望立即可以看到活生生的胡丹能够生龙活虎般走了出来,可是人没有看到,却忽然看到了大火,不由吃了一惊,里面发生了什么事?胡丹会不会出事?再也什么也顾不上了,大叫一声:“胡丹。”纵身便往庄内冲去,几名峨眉派的尼姑眼尖,连忙将她挡住,冷芳芸疯也似地大叫着说:“快放开我,我要去找胡丹。”可是谁也不敢放手。 这般的大火,谁敢让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去送死呢。 叶败也大叫着说:“不好了,侠客庄着火了,火烧死小坏蛋了。”心念一转,心想:“我去救小坏蛋出来。”想着胡丹还在侠客山庄里面,可能会立即葬身火海之中,一时对毒虫惧意减了大半,身体一闪,直接从墙壁上跳了进去,迎面朝着大厅冲去,可是身体才动,一团火光扑面而来,叶败哎呀一声,反身退了回来,跌落在地,虽然未受伤,但眉毛发须几乎被火花弹光,狼狈不堪。 众人傻傻地看着叶败,有数十人还想冲进去救人,一看到叶败如此狼狈,都停了脚步下来,不知如何是好,裘海见状不对,连忙大叫着说:“快找水救火。” 众人才反应过来,施展轻功,四处奔走,但一时那里去寻水,水都在半里之外的河边才有,这附近虽有眼泉水,可是这星星点点水,又有何用,不一时,有几名手快的侠客找了桶水过来,朝着往外面扑来的火倒去,谁知水一沾上火光,火倒越燃越大了。 这时有人惊叫着说:“不行啊,看来只有强攻进去了——” 裘海见火势越来越大,外面都有这么大的火势,里面岂不更为可怕,情知再也不能等待了,当机立断,大声说:“不怕死的跟我冲进去。” 身先士卒,纵身朝着火海之中冲去,火光顿时将他的身影掩埋住,别的人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已经翻身扑了回来,衣服上正燃烧起,头发也烧光了,脸都烧伤了,众侠忙扶起他,裘海一脸绝望,说:“不行了,火势太大了,根本冲不进去,这次胡丹完了。” 第六十一章 剑客与侠义(2) 孟飞起来的很晚,太阳都照到正头顶了,他揉搓着眼睛,心想:“胡丹丹应该走了吧,那场面一定很隆重,可惜我却没有去。” “罢了,罢了,想那么多做什么,我这一辈子是完蛋了,何不找酒来解愁,一醉解千愁好了。” 孟飞缓缓地走出了破房,想却那个酒店找一些酒喝,可是他还在路上的时候,就听到有人大声说:“不好了,侠客庄着火了。” 孟飞闻言一惊,猛地抬头,朝着侠客山庄方向望去,果然,那边的天空上飘浮着一种不正常的浮云,大白天都这么清楚,那还用说肯定是着大火了,孟飞心中顿时出现一种不详的预感,心想:“侠客山庄这两天举办的是武林千年难得一遇的盛事,居然着了大火,岂不——哎呀,不好,胡丹。” 孟飞直到此时才想到胡丹,今天不是胡丹出使鬼城的日子么,偏偏今天侠客山庄起火了,那么胡丹—— 孟飞脸色一变,四处望了一眼,竟然发现路上到处有人骑着马飞奔的情景,当即大喝一声,冲向最近一名骑士,一手疾伸,抓住马绳,往后一退,飞身上马,烈马长嘶,孟飞反手将马上骑士抛落马下,拉转马头,疾朝侠客山庄冲去。 侠客山庄的门口围满了成千上万的人,里面的火光却越来越明显,孟飞大叫着说:“有没有人还在里面?” 一人回头看他一眼,支吾着说:“胡丹还在里面。” 孟飞听到这两个字,几乎疯了,伸手撒下衣服,从马上弹起,飘落地上,眼见有人提着大桶水过来,孟飞没有去想那么多,一手挡住,先将衣服将水桶里面渗透,然后再将一大桶水朝头顶倒去,旁边的人傻傻地看着他。 孟飞大喝一声:“让开。” 反手拔出背后的红樱枪,身影一飘,又落入马背之上,枪尖在马背上一刺,惊马受痛,疯狂似地朝着侠客庄的门口冲去。 在这一刹那,孟飞已经忘记了一切,他心中只有一个目的,救出胡丹。 惊马冲倒了无数人,还没有等到别人破口大骂的时候,孟飞已经一个飞跑,撞入了火堆之中。他的后面是一群目瞪口呆的人。 胡丹呢?胡丹仍在大厅之中,他紧紧抱着金如意,金如意全身酥麻,仿佛没有半点力气,只是她的眼睛死死地盯着胡丹看,眼光之中,有一丝好奇。 胡丹说:“不要怕,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金如意说:“我好象全身都涨得好难受,我们真的要死了么?” 胡丹一怔,说:“你身上痛不痛,我只觉得身上痛得难受。” 金如意说:“我只觉得身上的力气一点点消失了,却没有感觉到痛,只是慢慢地麻木了。” 胡丹惊声说:“你没有感觉到痛?” 金如意说:“没有,只是好象内力全无了——” 胡丹伸手握了握拳头,发现力量还在,并没有减去一点,不由奇怪地说:“我的内力还在呢,怎么回事呢?” 金如意忽然笑了,笑着说:“我想起来了,你,你一定没有中毒。” 胡丹有些难受地说:“你不要安慰我了,我们——” 金如意说:“你肯定身上有一种可以抵抗毒药的血液,哦,我想起来了,你服用过无缺丹,肯定是了,你并没有中毒。” 胡丹失声说:“啊,真的?” 金如意忽然推着胡丹,用她最后的一点力气,大叫着说:“你快走,火就要烧过来了,你快走——” 胡丹迟疑地说:“不,我怎么可能抛弃你不管,我要带你一块儿走。” 金如意又笑了,笑得那么温柔,那么凄迷,她笑着说:“傻瓜,我中的是天下无人能解的巨毒药,纵然你能够将我救出去,又能如何,只要你能够好好——好好地活下去,我死也瞑目了。” 胡丹只是摇头。 他也知道,想救出金如意是件很不现实的事,不说她身体的毒无人会解,便是她身上有苦命虫的毒,如果如冷武君所言,一旦金如意死在外面,那么便又会产生出无数的苦命虫,一定会带来更多的灾难,这件事又怎么能够去做。但是若是这样让他放弃金如意独自求活,却也是极是为难。 金如意忽然很认真地说:“你一定要答应我,好好地活下去,胡丹,我不想看到你死,你还有许多事要做。” 胡丹流着泪说:“要活,我们一起儿活,要死,我们一块儿死,我绝不会放弃你。” 金如意说:“不,若是带着我,你根本就走不出这侠客庄,况且,我快死了,能够火葬在此,也算老天待我不薄——” 胡丹咬牙说:“不要说了,我不会一个人离开的。” 金如意说:“你一定要走的,因为你已经不再是我一个人胡丹,你的生死是决定了整个中原武林的命运,你不能这么自私。” 胡丹呆了。 死,居然也能成一种自私? 江湖。 中原武林的命运。 “你的生死决定了整个中原武林的命运,你不能这么自私。” 胡丹无语。 金如意努力地做出一个笑容,声音微弱:“你快走吧,别再管我了,我已经——已经很满足了——求你——” 胡丹终于站起,挺直了腰,一字字地说:“好,我走。”在这个时候,已经不是柔情蜜意,优柔寡断的时候,虽然没有与金如意一起共生死,可是他的确是不应该死,最少不能够死在这里,他还有太多的事需要他去做,他也不能死。接着胡丹说:“你好好去吧,相信过不了多久,我会去陪你,没有我的日子里,你多保重自己——” 他松开了怀中的金如意,松开了这个最爱他,他也最珍惜的红颜知己,将她轻轻地放置在一把干净的椅子之上,然后转头,再不回头地朝着外面冲去。 胡丹不愿意回头,他不想让临死之前的金如意看到一个男人为她留下的泪水与无奈,他更不想让她知道自己此时生不如死的心态。 门外传来一声烈马长嘶,火海之中冲入了一个人。 就在这时,沉重坚硬的大厅之门让人从外面以重力击开。 正是孟飞。 孟飞身上已经让火光包围了,甚至可以感觉到他整个人都在火海之中飞舞着,似乎是一只扑火自刎的虫子,为了追求光明而英勇献身的虫子。 胡丹一掌击飞迎面扑来的巨门,一手抓着飞扑过来的火团块,这是孟飞,两人迅速地在地面上打了几个滚,火顿时熄灭了,孟飞让胡丹抓着,顿时心放松许多,颤抖着说:“还好,我没有来迟。” 胡丹笑笑说:“谢谢你。” 这般的友谊,岂是一个谢字可以表达的,可是胡丹根本想不出用什么语言来表达自己心里的感动,他只有说一句谢谢,虽然他知道,孟飞并不需要他的道谢。他也知道,如果有一天孟飞像今天自己这样有危险,他也一样会冲进来的。 孟飞说:“里面还有人么?” 胡丹一怔,但还是说:“我已经杀死了凶手,里面一个活人也没有了。”说完这句话,他偏过头去,伸手擦试去眼角的泪水,接着说:“这火势太厉害了,你若不进来,我只怕得烧成干肉了,我们快走吧。” 孟飞望了眼装修豪华的侠客山庄大厅,叹了口气,想问什么,却什么话也没说出来,他知道胡丹这样做一定有他做的目的,他相信胡丹,他虽然觉得烧掉侠客山庄有点可惜,可是还是很高兴,胡丹能够好好地活着,这已经是老天爷给他最好的礼物了,做为朋友,还有什么比活着的朋友更珍贵呢?他们是朋友,是真正的朋友。 真正的朋友是可以随时随地将自己的性命交给对方的,他们就是这种真正的朋友,况且他们只要活着,就什么都成了,失去的只是一些身外之物。 孟飞望着面前越燃烧越大的火海,皱眉说:“我们怎么出去?” 胡丹笑着说:“刀林剑海尚不惧,还怕这区区火海,冲出去便是。” 孟飞大笑着说:“好。” 忽然这时,天空中传来一声清脆的雕叫之声,胡丹大喜,大叫着说:“我们快冲出去,只须到了外面便无惧了。” 话落,人便朝着火海之中冲过去,整个人顿时让火光埋没。孟飞毫不迟疑,立即紧身跟上,两人飞快地穿过火海。面前,是一片窄小的空地,空地之外,又是无边的火海,这一场火,已经足够将侠客山庄烧成废墟了。孟飞进来的时候,还有匹马可冲刺,只是此时,烈马已死,这足足十多丈的火海,只怕他们根本无法冲出去了,胡丹却笑了笑,吁了口气,长啸一声,猛地见到一阵阴影从天而降,两只大雕疾朝着火海中扑来,胡丹叫着说:“孟飞,快,使用轻功,抱一只雕,咱们冲出去。” 孟飞还不及反应过来,胡丹飞起一步,一手扣着孟飞的手腕,紧接着,孟飞整个人向天空飞去,在这时,孟飞才反应过来,脚下一用力,这一下,竟然飞出二丈多高,一手抓着一只雕的羽毛,接着借力一飘,人就落入了雕背之上。 另一边,胡丹早已伏身在雕背之上了。 这两雕早不是以前的那种小雕了,它们已经长大了,张开羽毛,足有丈余之宽,加上力大无穷,有时可以将数百斤重的羊牛活生生地拉到天空之上,带一个人,根本不须费多大力气。 胡丹拍拍雕背,大叫一声:“飞。” 两雕长啸,展翅飞出,他们身后传来一声沉闷的巨响,侠客山庄的整个大厅如同推金山倒玉柱般地轰隆一声倒了下去,高空一望,只见一片火海连天,这一烧,只怕连地皮都要烧焦了。里面所有的尸体,所有的虫子都将化为火海之中的物体,将会永远带走了金如意美丽的躯体。 侠客山庄,这个聚集了江湖上无数英豪的地方又一次地化为废墟。 侠客山庄只怕彻底地毁了。 第六十二章 剑客与侠义(3) 洛阳的长街之上,飞驶着两匹快马,一匹马背上的冷风吹说:“我想我们动作虽然不慢,可是已经晚了一些了,此时胡丹只怕已经动身了。” 姜如尘说:“是应该走了吧,其实我们不必去见他,直接去玉门关也可以的。” 冷风吹说:“对,那怕就是杀入鬼城,也务必见到胡丹,与他告别。” 姜如尘大笑着说:“对,这才是真正男儿的作风。” 冷风吹冷冷地说:“真男儿?天下又有几个真男儿?” 姜如尘笑着说:“最少有七个。” “七个?”冷风吹有些不懂了。 姜如尘说:“江湖七浪子,岂不正是七个热血男儿,哦,不还有一个姑娘。” 冷风吹说:“胡丹,孟飞,叶败,姜帮主你,以及陆姑娘都是顶天立地的人物,而我与萧贵,怕是不够格。” 姜如尘大笑着说:“若是天下第一流的杀手也称不上真正男儿的话,那么——” 冷风吹说:“那只是往昔之称呼,姜帮主以前不要再提了。” 姜如帮一怔,又是大笑,说:“可是我这个姜帮主,也已经成为过去了。” 冷风吹终于有了点笑容,说:“对,我倒是忘记了这一点。” 姜如尘迟疑了片刻,接着说:“萧贵虽然是宫中之人,但他武艺不差,为人也讲侠义,难道他称不上真正男儿么?” 冷风吹说:“此人为人处事优柔寡断,毫无主见,是随波逐流之人物,纵称侠义之辈,也是勉强。” 姜如尘笑着说:“好了,不说他了,咱们再快一点,便可看到侠客山庄了。” 谁知离侠客山庄还有二里地的路上,忽然从街边冲出来一个人,大步冲到他们的马前,大声说:“站住。” 此人手倒提一柄长剑,很是威风,可是满脸沮丧,很想杀人似的,正是叶败。 姜如尘与冷风吹连忙勒紧马绳,快马猛地刹住脚步,几乎将两人抛出马背,却还是停了下来。姜如尘大叫着说:“叶败怎么是你,胡丹呢,走了没有?” 叶败脸色坏透了,大声说:“这小坏蛋真不是东西,竟然有鸟骑,早跑得无影无踪了。” 原来他是在生胡丹的气。 冷风吹淡淡地说:“原来已经走了啊,走了也好,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叶败,敢不敢去玉门关?” 叶败皱眉说:“去玉门关做什么?” 冷风吹说:“去玉门关送胡丹一程,若是玉门关碰不到胡丹,我们三人便是杀入鬼城,又算如何?” 叶败皱起的眉头一点一点地舒展开了,竟然满脸春风地点点头,说:“好主意。”说着眼睛四处乱转,正巧此时有几名华山弟子骑马从对面缓缓走过来,这几名华山弟子各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很是威风,叶败早在这群人出现在他眼前之时就想抢他们一匹马了,本想杀了一个人再抢走马会好一点,可是一下子想不到要抢马用来做什么,这时听冷风吹一说,顿然开朗,身体一闪,挡在这群人的面前。这群人一见马前忽然多了一个人,定眼一看,居然是这个根本不会讲理的叶败,吓了一跳,一名灵活的华山弟子连忙陪着笑说:“叶大侠,你好。” 叶败一怔,眼睛一转,也忙有模有样地说:“你好。” 那华山弟子见叶败脸无杀意,放心了一些,小心翼翼地说:“不知叶大侠有何贵干?” 叶败心想:“这可是你问我老人家有何贵干,可不是我求你。”于是大声说:“我想错你的马用一用。” 那华山弟子说:“这——” 叶败冷笑着说:“我本来找你是没有事的,可是你偏偏要问我老人家有什么贵干,这不,我有贵干了,我的贵干就是想买你这匹马,我出二百两银子,不过现在没有,过些天有了再给你。” 这是明抢吧,那华山弟子委曲地想哭了,以后再给我银子,谁知道你叶败什么时候有银子,再说,你一跑了,天下这么大,我到那里去找你要银子。 叶败见他没有反应,瞪眼说:“不给是不是?” 那华山弟子顿时软了,吓了一跳,连忙跳下马来,性命还是最重要,连声说:“给,给,我给——” 孟飞精神颓废地提着红樱枪跚跚独行在一个巷口的过道中,他的脑海让许多事一时填满,下午的阳光照射着他的身体,一抹长长的身影掠过街井,充满着绝望与无奈。 他不是笨蛋,他比许多人都聪明得多,他知道这次胡丹去鬼城,其实不是为武林造福,而是去送命的。他也看出胡丹满是决裂般的表情,他真的想为自己最好的朋友做一些什么,可是他除了发呆之外,发现自己什么也做不了。难道要眼巴巴看着最好的朋友去送死,难道就真的没有办法可以解决这件事。 这一路上,孟飞一直在想这条事,他想找个完美的理由来解决这件事,可是,他找不出。他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办法可以让胡丹进入鬼城之后还能够好好地走回来。 这是宿命么?孟飞瘫软在肮脏的地面上,望着天边血红色的天空。 在这个时候,他甚至都没有去想,潘芊儿离去之后,他身上的隐毒什么时候发作,发作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凄惨,他都忘记了潘芊儿一离开之后,他有可能死掉这件事。他只在心里恨自己,为什么不能为朋友做一点点事,那怕是一点小事,可是除了祝福之外,他不知道他能够帮到胡丹些什么? 前面的路口忽然出现了十多个人,分成两派,一边三个人,一边十个人,各持刀剑满面火药味地对立着。 这是市井流氓的决斗方式,以多欺少,以强压弱最寻常的一种。三个人被十个人死死地困在一条绝巷之中,面露出绝望的光彩。 其中一人说:“老三,我都跟你说好多次了,欠帐还钱,杀人偿命,你怎么老是不听呢,这次我看你往那里跑?” 一名满身是血的汉子咬牙说:“大水牛,你他妈的不是人,老子借了你十两银子,都还你二十二两了,你还死咬着不放,你不让人活了,老子跟你拼了。” 大水牛狞笑着说:“拼?你拿什么拼?告诉你,老子三年之前就想要你的狗命了,居然敢抢我的女人——” 大水牛的话还没有说完,发现腹下猛地现出了一个枪头,紧接着,整个人忽然飘了起来,一飞上了一丈多高,眨眼之间,掉落在地上,还没有来得及惊讶之际,一个冰冷的铁枪头重重地拍在他的脸上,砰的一声,他整个人撞在他身边的一名兄弟身上,两人一起撞在墙壁之上,撞得个头昏脑涨,头破血流。 一时发生的事太过怪异了,让他们根本反应不过来,大水牛满脸恐惧地望着如天神下凡的孟飞,颤抖着说:“你,你混那里的——” 孟飞哈哈一笑,这帮小混蛋还真有意思,居然问自己这个洛阳城赫赫有名的侠客原庄主是混那里的,一时之间,顿觉索然无味,长枪一挥,张口轰了一声:“啊——” 声如惊雷,如同半空劈过一道雷电,十多人不分好坏,不分敌我,全都惊得脸色苍白,十多个人一齐疯也似地朝着另一边狼狈不堪地逃窜而去,连那三个孟飞帮到的人谢也没来道一句,很快都跑得没影了。 孟飞看着这群人如奔丧之狗般逃窜,先是一愣,却着又哈哈大笑起来,大笑之中,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远远有几个路人从角落处偷偷看着这个神色不善的疯子,躲躲闪闪地,孟飞没有去管他们,他又坐了下来,坐在一堆垃圾之上。 孟飞在这个很少有人注意的角落里静静发呆:“胡丹终于去了鬼城,潘芊儿也回去了,这两个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都去了一个地方,看来,我也没选择了,去一趟吧。” “管他那么多,反正死便死罢,去了再说。” 主意一定,再不迟疑,便去买一匹马朝着玉门关而去。 萧贵一直在人群之中,他已经不喜欢在这种场面上露脸,他在江湖上的日子,已经慢慢习惯了平淡的生活,他不再喜欢过那种受人注意的日子,那种身居上位,身名显赫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所以他选择了平凡。 侠客山庄大厅里死人时,萧贵并没有在里面,因此他不知道,等到他知道的时候,所有的人已经冲出来了,他还在迷糊的时候,侠客庄就起火了,萧贵这才知道胡丹人还在里面,他也曾想过冲进去救胡丹,可是一见叶败裘海等人都无法冲入火海,他就没有去硬试,他心念一动,从后花园转了个圈,果然发现那边的火势要小了许多,正当他欲破墙而入时,忽然发现天空之中,飞出了两只大鸟,仔细一看,竟然是胡丹与孟飞出来了,他才止住了脚步,停了下来,大叫了一声,可是胡丹他们根本没有听到,骑着雕飞远了,萧贵连忙追到前面,可是胡丹已经远去了,用腿去追肯定追不上,想着自己还没有将胡酒的话告诉他,心里一急,他怎能失信于自己最佩服的第一剑侠。 呆思良久,心中忽想:“反正左右无事,不如先去玉门关,或者还可以遇到胡丹呢。” 第六十三章 行法道士(1) 风。 还是风不断。 这里人影已经稀罕,走出这个关口之后,外面便是辽无人烟的沙漠之海了,而在这里,比较之下,宛如温暖如春。 因为不时有过客来来去去,不时捎带着几十名悍匪,杀人无数后逃跑,玉门关内一直凶险十足,新旧主人不知换了多少,谁也不知道,一夜醒来,第二天是否还有机会看到新的一天的阳光。所以,在这个地方呆住的人,不是稍做停留的旅客,便是有些本事的江湖之人,或者与官府有些关系的商人,不然,不要等到凶暴的悍匪过来收拾你,如狼似虎的官兵都足够让你家贫如洗。 胡丹这次出现在玉门关之内,这里他已经不认识一个人了,只有上次在这里路过遇到的那只秃毛狗,还在路边乱叫个不停。 胡丹想起了好客大客栈的美酒了,那时是桃花林的杀手廖虹在做小掌柜的,故人早已成浮云,不知那个地方还有没有酒。 纵马转了个弯,离好客大客栈还有里余里地时,他遇到了一群人。 一群似是寻常百姓的人正在围着一个道士行法。 道士留着长须,双眼如电,肿肿发亮,口中念念有词,不知在说些什么,道士面前有一张宽大的木板,木板上面竟然摆着一个全身赤-裸的少女身体,雪白如脂的少女肌肤坦露在所有人的面前,不时地颤抖着。围观的人群之中大多是男人,男人都喜欢这种地方的,一个个色迷迷地望着木板上少女的身体,一边咽着口水。他们身边,正站在使劲想拉走自己男人的女人。 施法的场所就摆在路正中间,本来就不宽的路上挤满了人,一个年幼的少女正在人群之中卖鲜花,这是一种秋天里都盛放的月桂花。 胡丹也停下马来,对于好奇的事,没有人不动心的。虽然一边的路还有小道可以让他催马而过,可是遇到了怪事,是谁都想去知道个究竟的。 这时,道士手中的剑尖划破了少女光滑的皮肤,鲜血流了出来,从高耸的胸部往下流来,聚集在小腹一带,腥红夺目,少女的脸色红白交错,双眼紧闭,缓缓流下两行泪水,长得模样却还不错。 胡丹眉头一皱,问了一名身边的农民打扮的汉子,说:“大哥,这是怎么回事?” 那汉子叹息着说:“兄弟你可能不知道啊,这女孩子妖孽缠身,已经害死了二名她的兄弟了,哎——幸好遇上了风尘道长,这不,正在帮她除魔避邪。” 胡丹忍不住大声说:“笑话,天下竟有如此荒谬之事,那有鬼神。”见那名道士又欲往少女身上划去,不由大叫一声:“住手。” 众人一惊,俱回过头来,望向胡丹,胡丹往前一步,走近那名道士,厉声说:“光天化日之下,你在这里装神弄鬼,不想活了。” 风尘道士怔了一怔,眼睛望向胡丹,说:“此女身上妖孽缠身,若不诛灭去,只怕祸及全村无辜村民。” 胡丹冷笑着说:“哼,你居然还想将她当成祭祀,妖言惑众,就凭你一句话,如此草菅人命,不怕报应么?” 风尘道士收回了剑,冷笑着望着胡丹,说:“难道公子有何高见?” 胡丹说:“我没有什么高见,但是如果你要伤人,我第一个就杀了你,天下那有鬼神,全是你这种人在胡说八道。” 风尘道士脸色一变,冷冷地说:“我倒想看看你如何杀得了我。” 说完,使了个眼色,胡丹身边的一名老头与一名村夫同时双手一翻,亮出两柄短剑来,疾朝着胡丹刺出,手法还似不弱,似是崆峒派的化外弟子。 胡丹早就注意到了人群之中有些奇怪的人,到了他这种武艺的人,都能够很轻易地分辨出谁有多高的武艺来,这群人之中,竟然有数十名武艺一流的好手,因此胡丹挤入人群时就提了个心眼,一见有剑刺到,身影一闪,撞在身后一人怀中,那人砰地一声就飞了起来,连带着他身后的几个家伙一起摔倒在地,那被胡丹撞中的家伙倒地之后,手刚从怀中掏出来,上面正握着几玫银针。 风尘道士丝毫未动,脸上竟没有半丝惧意,他淡淡地说:“阁下好高的武艺。” 胡丹伸手拔剑,斩情剑一出,往前一挥,那两名一招失手的村夫与老头忙不迭地闪避,这可是无坚不摧的利器,谁与争锋。 一眨眼之间,胡丹就到了风尘道士的面前。 风尘道士微微退了两步,手有些颤抖,好像有些惧怕的样子,目光都有些躲闪了,他说:“你,你想做什么?” 胡丹没理他,反手脱下自己的长衣,随手盖在赤-裸少女的身上,拉了起来,这少女已经隐隐一息了,气若游丝,看样子已经让这些人摆布很久了,胡丹刚想去打量一下少女身上到底什么地方受了重伤的时候,风尘道士忽然说:“留下人来。” 风尘道士身体一歪,整个人鬼魅般地朝着木板之下一钻,他手中极度寻常的长剑刹那间使出了几朵剑花,如同狂风暴雨般攻向胡丹,胡丹不及想多了,反手抱起少女,一个转身,使出笨鸟展翅大法,一冲丈余之高,一个跟头,稳落在自己的马背之上。 在这一刻,他发现自己还是看错了一个人。 他小瞧了风尘道士,他以为这只是一个寻常招摇撞骗的酒肉道士,却没想到他的剑法如此精湛,使将出来,几乎自己都差点着了道。如果他若没有这般神奇的轻功,只怕真的难以躲开这一剑。 这到底是一群什么样的人?他们想做什么?他们有这样的本事,难道还在乎去骗一些无知村民的几两锁碎银子么? 不知何时,那年约十五六岁的卖花少女已悄无声息地走到他的马旁边,笑嘻嘻地对着胡丹说:“大哥哥,你真是个好人,我送几朵花给你。” 她竟然将满篮子鲜花一起提了起来,递向胡丹。 胡丹脸色一变,忽然之间,数不清的鲜花顿如满天飞针,幻成一柄柄其快无比的利箭,向胡丹射去,令人防不胜防,胡丹哎呀一声,身体一闪,怀抱着赤-裸少女飞快地钻入了马腹之下,数不清的鲜花一齐刺在马肚皮之上,烈马长嘶一声,猛纵而起,胡丹如同一道闪电从马腹下面冲了出来,那马也在同时纵了出去,撞倒前面两人,砰的一声,倒地而去,已然死去。 满天的鲜花才慢慢地从眼前消失了,胡丹惊出了一身冷汗,冷笑着说:“好一招天杀。” 风尘道士冷笑着说:“你现在可知道我们是什么人了吧?” 胡丹说:“胡某何德何能,今天居然得遇见江湖上最神秘最可怕的天杀令,未免太看重胡某了吧。” 天杀令,早在几十年前就名动江湖,只不过其杀手组织极为隐秘,也极少出现在江湖之上,但每次出现一次,定当杀一个人,杀的人都是天下最有名气的人物,这样的组织想不出名都不容易,只不过每次杀人之后,他们都能尽快地脱身而去,虽然成功杀了无数人,可是在江湖上没有几个人知道他们究竟住在那里,是些什么人,仅只一次,他们围杀当年天下第一堡四方堡的堡主史阿大的时候,成功得手之后,料不到胡酒忽然出现,杀了四五个人,得到了一块天杀令,这才使江湖上许多沉冤莫白的血案得已告破,但是剩下的人消失之后,天下竟然还是没有人可以找到他们,慢慢地,所有的人也就忘记了这个血债累累的组织,想不到,一直数十年来未见动静的天杀令居然又重出江湖了。 风尘道士微笑着说:“你知道的事真不少。” 胡丹说:“你们一辈子躲躲闪闪,过一辈子见不得阳光的日子,还不足够么?你们竟然还敢出现在江湖上来。” 风尘道士说:“不错,我们是过见不得阳光的日子,我与你本来没有血仇,只不过你父亲当年杀了我们令主,这仇非报不可,我们今天来找你就是为了报这一剑之仇的。” 胡丹说:“是呀,父债子还,你来找我是找对人了。” 风尘道士说:“我们也是这样想的,所以今天,无论如何也要取了你的性命。” 胡丹说:“我希望不会让你们失望。” 风尘道士冷笑着说:“你虽然剑法高强,身手不错,我知道要取你性命很不容易,但我们还要试一试,因为我们知道,如果这一次没有把握好机会,以后只怕再没有机会了。所以,今天你一定得死。” 胡丹正欲说着些什么,忽然觉得身上一阵巨痛,浑身一颤,胸口如剑穿心一般,手一松,怀中的少女掉了下去,仍是双目紧闭,胡丹伸出双手,已经微微肿了起来,胡丹吃了一惊,说:“原来,你们在她身上也放了毒。” 风尘道士得意地说:“这是天下最高明的毒药,是腐蚀之毒,它不会一时要了你的性命的,最少要七天。” 胡丹惊叫一声:“七天?” 风尘道士说:“是呀,要七天,七天之后你身上的肌肉会一块块掉下来,直到掉光为止,好有趣的事啊。” 胡丹咬牙说:“好毒的计谋。” 风尘道士却叹了口气说:“但是我发现我们还是错料错了一步,我们应该换上断肠散的。” 胡丹皱眉说:“断肠散?” 风尘道士说:“对,常人一碰到这种毒药,便会见血封喉,一身功力全散,便是神仙也无力挽救。” 胡丹呆了。 风尘道士接着说:“幸好我没有忘记在自己的剑尖上擦上了一点,剑尖刚才恰好划破了你的一点皮肤,你有没有注意到你的肩膀上的衣服破了一点。” 衣服是破了,有一道很小的血痕,但是流出的血,却不是鲜红的,而是漆黑如墨。 第六十四章 行法道士(2) 胡丹哭笑不得,想不到中原武林首推的一个出使天下最为凶险地方的使者,居然只到了半路上就送命了,这太讽刺了。 胡丹承认自己是太大意了一些,可是天下谁又能躲得掉天杀令的追杀呢,好象自从他们出江湖以来,还从未遇到过失手一事。 今天,真的就送命于此了么? 风尘道士又说:“我们为什么从未失手过,是因为我们很认真地做每一件事,断肠散加上腐蚀之毒,是足够让一个人死足足了,可是并不是没有解药,我们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所以我们给你再加上一点七步倒花香,只有这样,天下就只有一条路给你走了。” 胡丹只觉得胸口又软又麻,伤口处却又热又痛,全力内力仿佛看得见一般慢慢散去,他咬着牙说:“死路?” 风尘道士笑着说:“你真聪明,这次你又猜对了。” 胡丹说:“难道你在剑上加了断肠散之后,还加有七步倒花香?” 风尘道士说:“我没有,我是忘记了,可是卖花的小妹妹的花上恰巧有这一种七步倒花香之毒,其实它刺上你一点事都不会有,只要你没有嗅到花香,你一点事都不会有。” 胡丹当然记得,满天的飞花向他扑来的时候,是有一阵花香扑鼻而至。 这种一扣紧似一扣的计谋,谁又能逃得掉。 风尘道士得意地说:“所以天杀令一出,那个人就只有一条路可以走,这条路便是死路。” 胡丹失声说:“天杀令在那里?” 风尘道士说:“就在你的脚下。” 胡丹定眼望去,那赤-裸少女身上的衣服已经掉落,头朝下背在上,后背之上赫然写着天杀二字,字迹鲜红,可怖。 风尘道士说:“为什么天下没有人知道我们是什么人,原因就在此,只要我们出手对付的人,根本就不会有活口。” 胡丹苦笑着说:“怪不得天杀令在江湖之上成为一个无法破解的谜,你们这样的人天下有千千万万,便是想得到,又有何用,总不至于看到一个道士,一个卖花小姑娘,见到几个老头老太便一剑杀了吧,不错,杀了我之后,你们仍然是没有人知道的,天杀令永远还是一个谜。” 风尘道士说:“其实杀了你太可惜了,你年轻有为,武艺高强,你这样的人,千百人难遇到一个,杀之可惜啊,所以,我们一致表决,不出手杀你,现在你要是想走,你随便走好了,我们绝对不会为难你。” 胡丹一听这话,全身仅存的力气荡然无存了,双腿一软,摔倒在地,无论谁中了这天下无双的三种巨毒之一的任一一种,想活下去几乎都如同做梦,何况同时中了三种。 风尘道士狂笑着说:“你若不想走,那我就不客气了,诸位,将他拉起来,用他的血祭我们的大哥。” 卖花女应了一声:“是。” 她笑着向胡丹走过去,胡丹虽知只有死路一条了,但全身已无力,想反抗也不成,不由闭上了眼睛,听天由命了。 蓦然,远处飞奔来一匹白马,这白马之快,实是无法形容,马上一女子美貌异常,脸色十分冷漠,正是陆小丹。 陆小丹的马快,早已到了玉门关好几天了,这几天尽在玉门关内外四处奔走,到处打听胡丹的下落,这次她在一个村头的井水边饮水时,无意之中听到一名老人说遇到一个年轻人骑着马刚刚从路上向玉门关去了。陆小丹虽然不认为这人说的是胡丹,可是她还是忍不住大喜过望,立即拍马追来,一路之上,尽想着与胡丹以前的一些让她开心的往事,可以想着想着,居然想到了胡丹可能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长,不由黯然神伤,不知道与胡丹再次见面后,还能说什么话。 但她一定要见胡丹一眼,因为她知道,也许这一别,将成永别了。 转念之间,催马飞奔,白马长嘶古道之上,傲然而至,行走如飞。 卖花女都已经到了胡丹的身边了,却忽然听到马蹄之声,不由一怔,转头一看,见一匹白马奔走如飞,快迅无比,她生性最爱好马,停在一边的那匹高头大马便是她从一名关外商人手里夺过来的,她以为那匹马已经是很不错了,可是一看到陆小丹这匹白马,方知天外有在,自己的那匹马与这匹白马一比较,不知掉去多少步之外了,不由心神一动,对着风尘道士使了个眼角,一手抓着地下裸-女,向风尘道士抛过去,风尘道士眼明手快,一手接过,按在桌子上,胡丹却让卖花女用脚一踢,掉入了旁边的草丛之中,另外的几十个人身影飞快,又站回如胡丹所见的一个模样,只是旁边死了一匹马,那是胡丹的马,有些奇怪之外,并无一点破绽。 风尘道士念念有词,手握长剑,往赤-裸少女身上划去。 陆小丹远远便看到路上有人,当即轻拉一下马绳,白马通人性,四脚一跳,停了下来,陆小丹朝着这群人之中一看,见人群之中并没有她要找的人,当下再无心思,喝了一声:“让开。”催马朝着人群中冲去,眼见就在将当头一名老人踩入马蹄之下时,白马忽然飞纵而起,竟然跃出了数尺之高,从人群头顶上冲过,稳稳落下地面,那老人惊得脸色一白,提着柄长剑,手有些颤抖。 他本想趁着陆小丹催马过来的时候偷袭陆小丹的,那知道这匹马如此神威,竟然从人群头上跃了过去,若是上它撞上,只怕不死也得残废,不由惊出一身冷汗。 星光电转之际,陆小丹已经穿过人群之外,猛一回头,见到刚才那欲偷袭之人正收剑入鞘,料他刚才在暗算自己,顿时大怒,飞身下马,怒骂:“滚出来。” 众贼都以为没有希望了,轻功再好,也不可能快过此匹快马,谁知马的主人竟然下马来问罪,众贼大喜过望,风尘道士与卖花女使了个眼色,低吟说:“女施主请息怒,贫道正在为民除害,消灭妖孽,若有得罪之处,切莫为怪。” 陆小丹虽然人极单纯,但看人却是极准,更何况刚才明眼可见有人偷袭自己,无缘故便出手伤人的家伙那有一个好东西,陆小丹飞起一脚,将前面一人踢开,一刀疾往风尘道士砍去,喝声:“什么妖孽,鬼鬼祟祟的,装神弄鬼,一看你们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我杀了你这个牛鼻子老道。” 风尘道士见陆小丹出手极快,倒不敢小瞧,慌忙用剑去挡,一边身体往后直退。 谁知只觉手上一轻,自己手中这柄精练百刚的铁剑居然无声息地就断成两截,无坚不摧的绝情刀直破而下,风尘道士一声惨叫,一只手臂竟然活生生地被削断,宝刀疾划而下,紧贴着他身上的道袍划下,若不是陆小丹并不存心要他性命,只怕这一刀,已足够送他见阎王了。 风尘道士疼得全身抽搐,抱着断臂,在地上打滚起来,陆小丹还未收刀回归,她身边两名村民打扮的人飞身扑上,意图夺她手中的之刀,他们的手法怪异,却异常有效。 只是他们遇到了陆小丹。他们遇错了人。 陆小丹也不忙着收刀回归了,握着刀柄,整个人在原地飞快转了一圈,鲜血飞沾,两个人居然让这一刀削成了二截。 众贼全呆了,卖花女忽然眼睛一转,朝着陆小丹走了两步,陆小丹闻得脚步之声,回头一望,看到一张天真烂漫的少女的脸,到指尖的宝刀立即收了回来,这么可爱的小女孩,谁会舍得出手伤她,只听卖花女笑嘻嘻地说:“姐姐,卖朵花么?” 陆小丹还没有说话,卖花女奇迹般地出手了,双手翻动,数百朵月桂又如利箭般向陆小丹攻出,陆小丹那里料得到这么个邻家小妹妹般的可爱女孩,居然会是个要命的杀手,一时不备,等到她反应过来,身上已经中了十多朵花了,顿觉得全身又疼又痒,立知中了毒,脸色一变,大喝一声,抢前一步,一刀当头竟将卖花女的头当成西瓜一样从中砍成两片,卖花女武艺本来不算太高,加上陆小丹此时出手太迅速,根本不及躲避,一刀当头砍中,顿时送命。 陆小丹一刀得手,脸上杀气腾腾,不知是谁叫了一声:“不好,此人是绝情园的人,小心。” 陆小丹杀心一起,当不刻让,本来这几个人若是联手攻击的话,伤到陆小丹也非难事,但是一听‘绝情园’三个字,脸色全变了,一齐转身就跑,陆小丹连出两刀,竟然连连砍空了,心下大怒,正欲朝着人追杀过去,忽然闻到一阵花香从鼻子上直飘而入,脚下一软,扑通一声摔倒在地,这时几十个人都已经逃得十多丈之外的,就连断了手的风尘道士也不例外。风尘道士的虽然受到重伤,但眼力还是不错,停下步来,大声说:“都没跑了,她毒发作了。” 只是众贼全同脱弦之箭,一下岂能随便回跑,都是跑到二十多丈之外才停下脚步来,风尘道士说:“大哥以前经常告诉我们,要我们不可与绝情园为敌,此人杀了我们几个兄弟,又中了我们的毒,不去管她,将胡丹的头砍下来,拿去祭大哥的灵位就行了。” 众人齐声应了个‘是’,一齐慢慢地往回头路走来,陆小丹昏昏迷迷之中听得胡丹二字,一时不知从何来的力气,跳了起来,精神抖擞,大叫一声:“小坏蛋在那里?” 第六十五章 行法道士(3) 如同半空的一个响雷,顿时将众贼惊得个魂飞魄散。 身中了他们独门迷药以及七步倒花香的人居然还能够完好无损地站起来,这几乎比让他们遇到鬼还要可怕。 在这一群人之中,风尘道士的轻功最好,所以他跑得最快,他清楚地记得天杀令原来的大哥说的一句话,大哥曾对他说:“绝情园主她老人家对我们有恩,今后不论有什么事,那怕就是绝情园的人杀伤你们,你们都不可去报仇,谁若敢违背,杀无赦。” 他们老大虽然死了,可老大就是老大,老天在他们的心目中一直是天神般的存在,他们从来没有过对老大的话存在过疑问或者不服从。 他们看到陆小丹中了巨毒竟然还可以站起来,以为绝情园的人根本不惧怕他们的毒药,又想着与她动手,死了只是活该,却又不能动手伤人,而陆小丹标准一个女杀手身份,杀人如割草般容易,那敢上前,一个个躲得远远的去了。 陆小丹四处一望,却到那里去找到胡丹,胡丹在草丛之中已渐昏迷,虽然听到熟悉的声音,但想睁开眼睛,却还是极难,更不用去说发出声音了。 陆小丹一阵绝望,只觉得身上的力气一点一点地消失了,又喃喃地叫了几声胡丹,见没有人应,感觉眼皮一阵疲倦,又慢慢地摔倒在地,也动不了了。 这时风尘道士都不知道跑那去了,一名老头跑得急,摔了个跟头,等到他站起来之时,无意之间望了陆小丹一眼,见陆小丹又摔倒下去,不由大喜,叫着说:“那魔女又摔倒了。” 可是附近的人全都完了,那老头心想:“我何不回去先割了胡丹的头,老大也是,不让动绝情园的人,哼,不过这魔女已经昏迷了,一时肯定醒不过来,我现在过去割胡丹的头,也不算违背了老大的旨意。” 刚想转过头去,大道之上又有几匹快马飞疾而来,这几个人老头不巧正认识,为首一人正是叶败,另外两个人居然是丐帮帮主姜如尘与大杀手冷风吹,他吓了一跳,迈开一步又退了回去,心想:“胡丹反正已经死定了,仇也报得十足,割不割他的头也无所谓,看来此地不可久留,还是跟着大伙一块儿跑得了。” 叶败快马渐近,陆小丹的白马本来一直呆在陆小丹的身边低低地嘶叫,忽然听到马蹄之音,立即抬起马头,前蹄扬起,悲声长嘶,叶败那能不识这匹神骏的白马,一眼看见,大吃一惊,隐隐之中,看到地下倒着个女人模样的人,大叫出声:“不好了。” 身体在马背上一翻,连马也顾不上了,连在空中翻了几个跟头,掉到地下,一时不备,摔了个灰头灰脑,姜如尘与冷风吹等人这时也发现了倒地不知生死的陆小丹,也是一惊,慌忙勒住马绳,停了下来。 叶败飞快地跑到陆小丹的身边,手在她鼻孔之间一触,失声叫出:“不好了,她死了。” 冷风吹缓缓走近,说:“我来看看。” 伸手抓着陆小丹的手腕脉搏处,手已经冰凉,她中的是七步倒花香之毒,这毒性极大,嗅入体内不及七步便倒,纵然武艺再高也难逃生路,如果在期间运用内力,毒性立即转入心脏各处,抑制呼吸,虽一时不死,但与死人无异,脉搏全无,全身冰凉,冷风吹杀人无数,对人生与死手一触便知,一扣到陆小丹的脉搏,便以为陆小丹已经死定定了,他那里知道这只是毒药在作怪,冷风吹长叹着说:“她死了。” 叶败跳了起来,眼红如血,朝着四周吼叫着说:“是谁杀了陆小丹,滚出来,老子要你的狗命。” 姜如尘也是脸色黯然,叹息着说:“胡丹一生之中待此女人极好,不但磨去了她原来的魔性,而且极是喜欢他,可惜——” 叶败大声说:“可惜什么?可惜她是胡丹的亲妹妹。” 姜如尘失声说:“你说什么?” 叶败说:“慧尼那老家伙说的,你还不知道?” 当日,目送陆小丹离去之后,慧尼师太回到了荆州城,遇到了正在处理后事的裘海等人,无意之中说出了陆小丹的身份,当时叶败就在场,但是当时所听到的人不是很多,这件事倒也没有传出多远,叶败也不是个多言之人,他一直也不接受陆小丹是胡丹是同父异母这样的事实,所以他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只是到了此时,陆小丹忽然死了,叶败才忍不住说了出来。 姜如尘叫着说:“不可能。” 叶败其实自己也不大相信,但他还是将自己听到过的话一一说出,他说:“陆小丹是无缺宫主的女儿,而无缺宫主又是胡酒的老情人,陆小丹与胡丹不是兄妹是什么?” 胡丹一直昏昏沉沉,开始听到陆小丹大叫之声音时,已经逐渐感觉到身上的疼痛减少了一些,又让叶败这一大叫,他虽然没有听清说的是什么,但手却忽然之间好象可以动了,心中一震,手臂的酸麻之意消失得更快,他本来是应该中毒的,可是他身上的无缺丹是化毒良药,只不过这三种毒药天下难寻,毒性极大,才让胡丹着道昏迷,若是寻常的毒药,只怕胡丹连眼也不会眨一下。 冷风吹忽然冷冷地说:“谁?”叶败一怔,说:“什么谁?这里全是死人。” 冷风吹朝着胡丹的方向迈了一步,冷声说:“朋友身手不错,还不快滚出来。” 胡丹张了张嘴,可是话到了嘴边,还是没说出来,叶败也感觉出了真的藏匿着一个活人,反手拔出长剑,疾向胡丹的方向扑去,他们都当胡丹是一个隐藏在此处寻机会杀人的杀手,叶败遇到有杀人的机会,岂可让冷风吹抢先,一个抢步,挥剑便刺,可是剑刺出得快,回收得更快,他惊叫着说:“胡丹,怎么是你?” 姜如尘与冷风吹一惊:“胡丹?” 三人忙抢步近来,将胡丹扶了起来,胡丹一眼望见陆小丹倒地的身体,一下子呆了。冷风吹说:“不好,胡丹身中毒了,叶败,你扶好他,我用内力助他逼毒。” 叶败忙扶好胡丹。 姜如尘说:“冷兄,干脆你我全力,将胡丹的生死玄关打开,如何?” 叶败一听,眼睛一亮,忙说:“对,我们三人合力。” 冷风吹沉默片刻,便说:“好。” 生死玄关是练武之人一个要穴,一旦打开,不用说任何武艺习之容易,而且内力更可增一层,武艺套数随手扣来如数家珍,正是习武艺之人梦寐以求之事,但是助人打开生死玄关之人的功力则损耗极大,一般人是不肯去做的,但这三名侠客俱是年轻气盛,混不把一点一点才累积而成的功力当成玩儿似的,说做就做,姜如尘抓着胡丹之左手,冷风吹则抓着胡丹之右手,叶败直攻胡丹的丹田之穴,一齐喊起,三股雄厚的内力齐透而入,胡丹受内力一逼,浑身一振,睁开眼来,冷风吹低声说:“胡丹,我们三人助你一程,勿多言,且将全身功力聚之丹田,见机行事罢了。” 胡丹想谦让几句,但见这三人意志坚决,心知自己无论说什么,他们绝不会听,反而显得自己虚伪,当下依言试行,起初时内力四散,难以归收,但是随着时间过去,内力缓缓地聚集成团,心我合一,只觉得胸口一口真气四处飘荡,又溶入一体,良久之后,胡丹全身舒畅,胸口心脏都似乎要跳跃出来,又过一阵之后,丹田之处痒痒难忍,只觉得一股气体无处冲破,哇的一声,张口吐出一口污血,顿时神采奕奕,精神焕发,完全似是变了个人似的,显是玄关之穴已打开,他望了眼身边三名好友,见他们神色衰微,脸却有欣喜之色,不由苦笑着摇摇头。冷风吹冷漠的脸上有了丝笑容,他说:“恭喜胡兄。” 姜如尘对胡丹一笑,说:“恭喜。” 叶败却大声说:“好样的,快去灭了鬼城,再来与我一战。” 胡丹此时却转头去看了一眼陆小丹,脸上的欣慰之色顿时消失去,颤抖着说:“只可惜你们来晚了一步。” 冷风吹目光萧然,摇头说:“令妹一定是为了搭救你而这样的,真是可惜——” 胡丹眉头一皱,说:“你说什么?” 冷风吹奇怪地说:“陆小丹是你同父异母的妹妹,你还不知道?” 胡丹惊叫着说:“你在说什么?” 叶败抢着说:“陆姑娘是胡酒的私生女儿。” 这句话虽不好听,但让人再清楚不过了,胡丹呆若木鸡,他从来没有这样吃惊过,结巴地说:“陆——小丹她——她是我——” 冷风吹说:“慧尼师太说的,陆小丹本是无缺宫主的女儿。” 胡丹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说话,双眼望向陆小丹那一边,陆小丹的身边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 冷柔柔。 冷柔柔抱着已经全身凉透的陆小丹,淡淡地说:“不错,无缺宫主与胡酒当年是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 胡丹无语。他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 冷柔柔说:“当年无缺宫主在正当盛年的时候,曾经在江湖上失踪了两年,想必就是为了生养这个女儿,幸好你们之间并没有做过什么错事。” 胡丹脸上缓缓地流下了泪水,说:“只可惜她已经死了。” 冷柔柔说:“人都会死的,一个人总是要死的。” 叶败忍不住叫了起来:“你这个人怎么这般冷酷无情,这可是你的徒弟呢?” 冷柔柔说:“人终会死的。” 叶败刚想破口骂人,胡丹忽然冲了过去,一把捂住他的嘴,说:“叶败,别再说了,我们找个地方将她埋了吧,逝者入土为安,不要再说什么了。” 一个坟堆很快在几个人的合力下堆砌而起,便在路边的黄土之上,枫叶树下,胡丹脱下自己的外衣,罩在陆小丹的脸上,泪水如水般而下,一滴滴落于陆小丹的身上,叶败最怕看到有人流泪,一见胡丹也流泪了,眼睛一酸,不由大叫着说:“胡丹,我可先走了,先去找地方喝一杯,再来找你告别吧。” 姜如尘心里也不好受,连忙说:“我也与你一块儿走。” 冷风吹说:“胡兄节哀,往事已去,莫伤了身体,我们现在何不去痛饮几杯,去去霉气。” 胡丹说:“我想在这里静一静,你们先去吧,我等会就过去找你们。”冷柔柔说:“那好吧,我先去买些纸钱香火,我待会儿再过来。” 叶败不知在想些什么,都骑在马上了,却忽然说:“你们都走吧,我与胡丹在这里呆一会儿。” 第六十六章 别离之曲(1) 冷风吹姜如尘以及冷柔柔很快就离开了,叶败跳下马来,站在胡丹的一边。 胡丹说:“你怎么不去喝酒?” 叶败说:“我从来就不喜欢喝酒。” 胡丹说:“喝酒最少可以解愁。” 叶败说:“我留下来是想告诉你一件事的。” 胡丹说:“请讲。” 叶败说:“我想与你一块去鬼城。” 胡丹吃了一惊,说:“这不可能。” 叶败说:“我一定要去。” 胡丹说:“我不能答应你。” 叶败说:“如果你一定要去,我也一定要去的。” 胡丹摇头说:“不,正是因为我要去,所以你一定要留下来。” 叶败说:“为什么要我留下来?” 胡丹说:“因为你已经是一个很有名的人物的,江湖上知道叶败这个名字的人绝对不会比知道胡丹这个名字的人少。” 叶败沉默了,胡丹望了望天边的月光,眼中现出了一丝忧郁,接着说:“我还有一件事未能了结,希望你去帮我做好它。” 叶败说:“什么事?” 胡丹说:“孟飞。” 叶败说:“孟飞?” 胡丹说:“孟飞为中原武林做出的贡献远比我们任何一个人做的要多得多,但他却还是一个叛徒,一个还没有洗去污名的流氓。” 叶败说:“你是想让我去帮一个流氓?” 胡丹说:“也许只有你才能够帮到他。”他叹息着说:“如今江湖上,殷可傲已死,陆小丹已死,疯丐也死了,小四爷也死了,不该死该死的全死了,这么多的事发生了过去了,但是孟飞却还没有真正洗去他叛徒的声名,没有人懂得他为中原武林付出了多大的心血,他只是需求一个本来属于他的声名,可是却一直没有做到。还有,有机会的话,他一定想再重建一个侠客山庄。” 侠客山庄。 在那一把火之后,侠客山庄彻底地被烧光了,这世界上绝对没有人可以再造出一个一模一样的侠客山庄来了,金如意一把火将她自己连同数不胜数的苦命虫以及侠客山庄全都摧毁去,除了胡丹之外,没有人知道这件事,但是侠客山庄却已经完蛋了,这是现实。 叶败似懂非懂,说:“我尽力去做。” 经过了这些日子的磨难,叶败似乎一下子成熟了许多,最少他此时与胡丹面对时不再似以前那般疯癫了。 胡丹说:“还有一件事我想托附给你。” 叶败皱眉说:“你今天怎么这么婆婆妈妈的了?” 胡丹说:“因为这件事我不知道要找谁才可以托附。” 叶败脸上有了点笑容,说:“这句话还中听。” 胡丹望着陆小丹坟前竖起的石碑,缓缓地说:“她是我这世上最亲的三个人之中的一个,然而我却要走了,但愿每年清明之节,我希望你能来为她扫扫坟地,烧些纸钱。” 叶败长叹口气,良久才点点头,抬头去看石碑,忽吃了一惊,只见上面竟然写着:妻陆小丹之墓。胡丹立。几个大字,叶败不由像吃了颗生鸡蛋一般,张大了嘴,呆望着胡丹,惊叫着说:“你——你——” 胡丹笑了笑,笑着站起来,手掌轻抚着石碑,淡淡地说:“虽然我与她是一对同父异母的兄妹,但她的心目中却一直想做我的妻子,她人已去了,我何不满足她最后一个愿望呢?” 叶败还是没能从震惊之中走出来,结巴地说:“我一直以为孟飞是个怪人,可是现在我发现,他与你一比,简直狗屁不如了,佩服佩服。” 胡丹望着远方,远方月光下清凉如水,他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了,露出了一种孤苦而凄伤的表情来,是那么的寂寞,他缓缓地说:“人要是如同一个月亮多好,经历了一个夜晚,之后死去,然后再一个晚上,再活着出来,只可惜,一个人死了,永远就没有了,而月亮却可以重生。” 叶败麻木了,这些话他更不懂了。 胡丹想着与萧大少的一句话,那时胡丹见萧大少在雕一个人像,而他总是只雕塑出那个人的身体,脸却从未雕完整过,有一次胡丹忍不住问他:“你为什么不把雕像雕完整?” 萧大少说:“因为她是一个梦,如果我将她雕完整,她会走的,那么我这一生之中,再也没有任何事可以去做了。” 而如今,冷芳芸不知所去,陆小丹也死了,金如意化成飞灰,每人心中都有一个未能雕完整的雕像,如果若是雕塑完整,便感觉再也无所事事了,胡丹此时觉得他心目中的雕像已经雕塑完整了,他这一生之中已经没有任何事情可值得他去做了,纵然此时死去,他也不会再有遗憾了,一个人能够无所牵累而去,死对于这样的人来说,并不可怕。 没有别离,没有告别,胡丹挟紧了衣襟,夹着冷冷的斩情剑,就踏出了玉门关,他没有再去找谁,因为他知道,那已经不重要,别离只能让彼此之间更加的苦恼。 前面是茫茫的风沙。 一只骆驼,一柄剑,一个装着水与食物的行李袋,一个孤独而寂寞的剑客,就这样离开中原武林,走出了玉门关,踏上了出使江湖上最为凶险的鬼城之路。 夜,已是深夜。 胡丹早在幼年的时候就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去寻食,一个人去玩,虽然母亲经常陪他聊天,讲江湖上的一些奇闻怪事,教他武艺,可是大多的时候,母亲是将他一个人放在荒漠之中,让他自己练武与玩耍。 沙漠,对于胡丹并不陌生。 黑夜之中,满天飞舞的沙石仿佛是一个个要人命的陷坑,沙漠之中,充满了不可知与凶险的事忽然发生,过往的旅客都是成群结队地行走,像胡丹这般一个人走在沙漠上几乎是很少见的。 驼铃声声,响荡在沙海之边,载着胡丹朝着无边的沙漠走去。 月光,星空。 胡丹还没有离开玉门关多远,就发现路边站着一个人,这个人就站在月光之下的星空之中,犹如幽灵般站立着。 这个人就出现在胡丹的面前。 她仿佛就居住在这里,又仿佛刚才经过这里,又仿佛已经在这里站立等待很久了。 冷芳芸。冷芳芸居然也来到这玉门关送他。 一匹高头大马倒卧在冷芳芸的面前,不时抽搐着,似乎还想站起来,可是它永远无法站起来了,看样子冷芳芸比胡丹早到了玉门关,没有见到胡丹,居然单人匹马冲入沙漠之中,可是缺少对沙漠的认识,让她才走出不到十里,就马亡人困。 来送别胡丹的人不是很多,但也不少,其中就有冷芳芸,胡丹也知道她一定会来的,她不能不来,因为她是他的妻子。就是因为怕遇到冷芳芸以及他那些朋友,胡丹才想着以最快的速度离开玉门关,想不到,冷芳芸居然比他更快,如果她的马没有倒地而亡,如果她有食物与水在沙漠里活下去,她一定会永远朝着无边的沙漠里挺进,那怕是走向死亡也不会回头去。 胡丹望着冷芳芸,冷芳芸在望着星空。 胡丹拉住骆驼,纵身跃下,轻轻地走近冷芳芸,冷芳芸看星空的模样好美丽,就像个偷下凡尘的仙女,只不过,胡丹轻易地从模糊的月光下看到了冷芳芸脸上的担忧与浓郁的伤感。 冷芳芸说话了,她仍然在望着星空,仿佛在自言自语,又仿佛是在对着胡丹说:“你知道不知道,天上的星星,到底有多少颗。”她仿佛是在对着长空说话,但又更像与胡丹说话,因为这里就只有两个人,两个活人,胡丹与冷芳芸。 这个问题胡丹很难回答,没有人能够算得清楚天上的星星有多少颗,只要有片天,就有星星。 但是胡丹还是这样回答了:“好象要比地上的人多得多。” 冷芳芸缓缓的说:“今晚的月亮怎么这么圆?” 胡丹苦笑着说:“因为今天是八月十五,中秋之节。” 团圆之节,却让一对恩爱的恋人不能见面,若不是因为冷芳芸有一股强烈的再次见到胡丹的心,只怕冷芳芸永远不会来到这荒凉的沙漠里等待胡丹。而胡丹,当然更不可能回去江湖之中寻找自己的爱人,他有责任,必须去鬼城应约。 冷芳芸叹息着说:“相传这一天是为了记念一个人。” 胡丹说:“谁?” 冷芳芸这才转过头来看着胡丹,胡丹看到了爱人眼中一片露水,那是眼泪。肤色憔悴,充满忧伤的脸,胡丹的心一下子让冷芳芸这个模样给刺痛了,冷芳芸却好象没有注意到他的异常,只是接着说:“一个负心的贼,一个无情的汉子。” 胡丹如遇雷击,心如刀割,半响说不出话来。 冷芳芸接着说:“据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对寻常的恋人,他们就住在月亮之下,他们每天只能看见月亮,一年四季也只能看得见月亮,可是他们很幸福,他们在月亮下面发过誓言,说过一辈子,生生死死都不要离开对方。”说到这里,眼睛缓缓地闭了下去,两滴晶莹的泪水从美丽的眼眶里滑落,滑入沙石之中,消失无踪,胡丹不由失神地哦了一声。 第六十七章 别离之曲(2) “岁月渐过,红颜渐衰,那男人有一天认识了一个生活在太阳之下的美貌女子,他与那个女子相恋了,于是就在这一天,八月十五的这一天里,他为了去与太阳之下的美貌女子约会,竟然用一把除了他之外,绝对没有人能够开户的金锁将月亮下的那名女子锁在冰冷的月宫之中,桂花树下,从此之后,男人一去再无音讯,而这个女子,只能死死地呆在这个孤独寂寞冰凉的地方,永远地活下去。” 胡丹从未听过这样动听凄凉的故事,也从未听到过有人用这样的语气对他说出一个这样的故事来,不由呆住了。 冷芳芸瞪着胡丹,说:“我便是那个被锁在冷宫中的女子,而你——就是那把金锁。” 胡丹说不出话来。 他以为冷芳芸会说自己是那个男人的,可是她没有,他却说自己只是那把金锁,为什么会是金锁呢? 稍微一想,胡丹便明白了,是的,他就像一把金锁,锁住了冷芳芸的心,让她永远走不出他的阴影之外去,虽然彼此相爱,但却带给对方的更多的只是寂寞与孤独,虽然连在一起,却如同生活在冰冷之冷宫之中。 胡丹为了让更多的人有更好的生活,确实将这个自己已经明媒正娶的妻子置于脑后,甚至在妻子家破人亡的时候,他都不能去为他们做些什么,甚至他们结婚以后,呆在一起的时间都屈指可数,他带给冷芳芸的只是无穷的等待与过多的寂寞,这样的丈夫是不称职的。 冷芳芸望着胡丹一阵,黯然说:“三年前的那个冬天,自从我遇到你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这一生都无法离开你了,之后的时间里,我无数次问我自己,我要一个这样居无定所,来去无影踪的丈夫用来做什么?但是,我从来不怪你,我也并不后悔,这是命中注定的事,芸芸众生,谁又能逃得了命运的安排。如果还可以选择一次的话,我仍然会这样选择。” 胡丹说:“是我对不起你。” 冷芳芸说:“没有,你没有对不起谁,我若是你,我也会这样去做的,只是,你给自己的压力太大了,为了天下人,你做的太多了,而且,这一次,你明明知道不可能得胜回来,可是你还义无反顾地前往,这样的男人,还让我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胡丹沉默了,望向天空的圆月,月儿亦无语。 冷芳芸说:“我好想再看一眼你出剑时的风彩,好想再听你唱那一首刀客爱之歌。” 胡丹说:“我可以舞剑,也可以唱歌。” 冷芳芸凄迷地说:“其实我不是来送别的,我是来请你喝酒的。” 酒。好酒。 天下最好的酒。 爱人千里迢迢送来的酒,便是最寻常的俗物都会变成无价之宝。何况这本是珍藏多年的女儿红酒。 胡丹饮着酒,却感觉索然无味,在这个时候,这种忧伤的别离时节,无论多美好的东西,也没有味道。 胡丹一连喝了大半瓶酒,缓缓地站起身来,歌曲在这时响起。 剑,绝世之宝剑。 斩情剑。 曲,难言之苦衷。 刀客爱之曲。 剑光飞舞,歌曲回荡,似在为佳人年华渐褪而遗憾,又似是为壮烈别离而悲歌。 剑光照射着远近的大地,剑光之中,月光的光芒都被遮盖了,高亢悠扬的歌声在沙海里随着干枯的细沙四处飘荡着,像一个个四处寻食的幽灵,到处乱钻。 月色之中高歌的人并不只有胡丹一个。 剑光之中,一个身着白衣胜衣的青年汉子从沙海之后走了出来。 冷风吹。 筝响,弹奏的是一曲别离之曲。 刀出,出手却是送别。 满天的星光月色似乎让一剑一刀之光埋没,天上地下,仿佛就只有这两道夺目的光芒在四处飘散,仿佛就只有这两首歌在响彻云霄。 歌声渐退,刀剑之光渐隐,胡丹走前几步,对着冷风吹一抱拳说:“冷兄。” 冷风吹说:“胡丹,我们送别来了。” 胡丹说:“即知相聚,何必别离,即知别离,又何必相聚。” 冷风吹说:“即知相聚,亦需别离,若无相聚,更需别离。” 胡丹咬牙说:“我一定会回来的。” 冷风吹说:“我相信你。我们会在玉门关一直等着你回来。”顿了顿,接着说:“我欠你一份酒债,因为我答应过你一定要请你喝几杯的,可是一直没有机会。” 胡丹说:“我也从来没有忘记这件事,因为杀手冷风吹请客的机会并不多,也许有可能是唯一一次,我可不想错过。” 冷风吹静静地说:“也许吧。” 胡丹静了静,说:“有一件事我还没来得及托付你帮忙?” 冷风吹说:“请讲。” 胡丹说出二个字:“孟飞。” 冷风吹也只说出两个字:“侠客。” 胡丹一怔,立即哈哈大笑起来,冷风吹却没有笑,待到胡丹笑容渐停的时候,他才说:“你去了,若不归来,我去。” 胡丹点头说:“好。” 冷风吹说:“有人来了。” 胡丹说:“我听出来了。姜如尘今天不会不来。” 冷风吹说:“昨夜他喝了不少酒,居然没有醉,倒也奇怪。” 胡丹眼中有一丝感动,看着慢慢走近的姜如尘与叶败一大群人,缓缓地对冷风吹说:“一个人不想喝醉的时候,无论他喝多少酒,也不会醉的。我还有一个要求请你帮忙。” 冷风吹说:“请讲。” 胡丹笑着说:“我好象从来没有见过你真正地笑过,你能不能为我笑一笑。” 冷风吹想也没想,便说:“不能。” 胡丹刚想说什么的时候,姜如尘一大帮人已经来到了他们身边,姜如尘紧紧地抱着胡丹,手竟然有些颤抖,他只说了三个字:“我来了。” 胡丹说:“我看到了,我相信你一定会来的。” 姜如尘满脸泪水,不知说什么才好。胡丹望着在一边发呆的叶败说:“叶大侠,你今天居然没喝醉,倒是怪事?” 叶败说:“我也想喝醉,却老是醉不了,你快去快回来吧,我在玉门关等着你来将我灌醉。” 胡丹大笑着说:“好,等着我。” 大笑声音之中,胡丹飞身上了骆驼,骆驼扬起了蹄子,好像已经闻到了惊天动地的战鼓之声,冷芳芸忽然飞一般地扑了过来,紧紧地抱着胡丹。 胡丹轻抚摸着她的长发,笑了笑,说:“好了,我该走了,你先回家吧,在那里等着我,我很快就会去找你的。” 冷芳芸硬咽着说:“我早已没有了家。” 她的家在程忠义的手里彻底地毁了,虽然地皮房子还在,仍然富贵繁华,但是一个没有一个亲人的家,那是什么家? 胡丹笑笑说:“不会的,家总是家,那是我们的家,回去吧,在家等着我。” 冷芳芸点点头,慢慢地松开了胡丹,松开了这个温暖而安全的怀抱,胡丹手握着冰冷的剑柄,朝着众人一挥手,决然地说:“告辞了,后会有期。” 众人一齐抱拳为礼,眼望着胡丹策动骆驼一步一步地在沙漠之中越去越远。 筝音又响起,韵律凄迷而醉人,但是胡丹已经去远了。 第六十八章 别离之曲(3) 冷柔柔在街上买了香草纸钱回来之后,胡丹与叶败早就去远了,剩下一个孤坟堆寂寞地堆砌在路边。冷柔柔想着以前那个可爱年轻的小女孩,不由长叹口气,不知为何,她一下子觉得一个人活着太累了,纵是武艺无敌于天下也不例外。 高处不胜寒,冷柔柔一生之中几乎是从未遇到过比她更厉害的对手,在别人眼中如同天神般的高手,对于她来说只像一个个玩物,便连天下无双的第一剑侠也只不过是她的小师弟,可她早已明白,许多事并不是因为你武艺高强而会改变的,生与死并不是你是不是天下第一个人而改变。 前不久,陆小丹还是活蹦乱跳的一个活生生的人,而现在,一杯黄土。 她在坟墓前站住了,再叹口气,眼睛有些湿润了,叹息之中,不由望了眼坟前自己离开时还没有的石碑,看到上面的字,不由一怔:“胡丹是不是疯了,他已经知道陆小丹是她嫡亲的妹妹,却还立这样的石碑,不是让人笑话么?”苦笑着摇头,心想现在的年轻人的心事,当真是难以摸懂。 冷柔柔在石碑前点燃了香纸,忽然一阵风吹过,顿时满天飞灰,她一怔,身体往边上一闪,眼睛忽然发现了地下卖花女的花篮和一些杂乱的鲜花。 “这是什么花?多鲜艳的花。” 想到这里,脑中电光一闪:“是七步倒花香,陆小丹中的是七步倒花香之毒。” 顿时,心里又惊又喜,猛地一脚将石碑踢开,来不及去寻什么东西了,便使出双手朝着坟堆里挖去,一个神秘,武艺几乎是无所敌手的武林前辈此时却像一个寻食的乞丐一般,在乱土之中翻滚,不到片刻,陆小丹的身体就被挖了出来,陆小丹全身仍然是又冷又硬,仿佛已经死去十足。 可是冷柔柔一手探进陆小丹的胸口处一摸,竟然还有点热气,直到这时,冷柔柔再无怀疑。 一把抱起陆小丹,寻了块草地平放在地上,猛然一掌击在陆小丹的天门之穴上,全身的内力如同流水般直泄而入。 这般过去了小半个时辰,冷柔柔再去触摸陆小丹的脉搏,已经开始有了些跳动了。 冷柔柔几乎快要欢喜得哭了,她虽说没有退出江湖,可是江湖之上值得让她注意的人与事太少了,她又是一个很喜欢平凡生活的确人,一直无心江湖争雄,这几年里,唯一她关心过的人也就只有胡丹与面前这个冷漠的女孩子了,刚才看到这个女孩子居然死于非命,心里难受万分,可是一下子得到她未死,能不开心么。 本来中了这七步倒花香的人,全身又硬又冷,唯有胸口处有微弱的跳动,但还不致命,只是冷风吹胡丹这些人虽不是一般人,但他们都是男人,他们岂敢将自己的手伸入一个女孩子神圣的身体里面去,一发现她脉搏没有了,就当定人已死去,冷柔柔后面才来,看到这几个人都伤心欲绝,先入为主,所以也没有仔细检查,若不是注意到地下的月桂花与花篮,冷柔柔只怕就不会想到江湖上似乎已经绝迹的这种七步倒花香的毒药了,这样,陆小丹假死也变成真死了,因为这种毒药,虽然一时半刻不及要人性命,但若是超过四个时辰得不到救援的话,也是枉然,很快,救醒陆小丹之后,冷柔柔很快就找到了地下卖花女的尸体,解药果然在她身上有。 陆小丹仿佛做了一个很长很可怕的恶梦,等到她真正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到了一间客房里去了,她揉搓着双眼,看着面前正在为她用湿布擦脸的冷柔柔。 冷柔柔笑着说:“你终于醒来了。” 陆小丹左右看了一阵,才迷糊地说:“胡丹呢?” 冷柔柔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说:“他已经走了。” 陆小丹顿时有些失神:“他已经走了?” 冷柔柔说:“昨天夜里他就已经走了,此时只怕已经数百里之外的地方,再也追不上了。” 陆小丹低着头,喃喃地说:“想不到我还是没能见到他一眼。” 冷柔柔说:“我带你去看一件东西。” 石碑仍然在,坟墓很乱,但是埋在里面的人已经活生生地站了起来。 陆小丹抚摸着石碑,怔了半响,脸上破天荒地有了些红昏,她说:“这是为什么?” 冷柔柔说:“你中了毒药,大家都以为你死了,就把你埋了起来。” 陆小丹说:“他还不知道我是他的——他的嫡亲妹妹?” 冷柔柔欲哭无泪:“知道了。” 陆小丹有些疑惑地说:“那他——” 冷柔柔说:“他是什么意思我不懂了,也许他是一片好心,他以为你已经死了。” 陆小丹用手轻抚摸着石碑上胡丹的姓名,轻叹着说:“可我还是他的嫡亲妹妹。” 冷柔柔不说话了,年轻人的世界,她真的是不懂得太多了,她第一次觉得自己有些老了。 陆小丹发呆良久,却又忽然站起来,将石碑回归原地,又将周围的土块堆了起来,冷柔柔奇怪地看着她,一切妥当之后,这里又是一个坟墓了,只不过坟墓里面已经没有人了。 陆小丹抬起头,毅然说:“我要走了。” 冷柔柔说:“你要去那里?” 陆小丹说:“回到江湖。” 冷柔柔头又有些大了:“回到江湖?” 陆小丹眼睛里面现出了亮光,她说:“对,回到江湖,绝情园的魔头陆小丹已经死了,就葬在此地,我已经不再是那个杀人魔头了,我是天下第一剑侠胡酒的女儿,我要做我父亲一直在做,永远做不完的那些事。” 行侠仗义,见义勇为,铲恶除霸,为民助福,这正是胡酒一生之中经常去做的事,这些事,永远是无法做完的。 冷柔柔呆怔半响,方说:“我果然没有看错你,胡酒的儿女,都是天下第一英雄子弟。” 陆小丹此时心里充满着希望,笑容如同胡丹以前脸上的笑容一样阳光灿烂,她笑着说:“因为我身上流的是正义之血,做为第一剑侠的儿女,都应该像他父亲一样行侠仗义,正义正是无敌的,正义是永远不会没有继承的。” 冷柔柔击掌说:“说得好,好一句正义无敌,我虽然已早无心江湖争雄,但我一身的武艺还在,我身上也有正义之血,我会将我一身武艺传授给你,从今天开始,你也如你父亲一般,使剑如何?” 陆小丹轻轻摇头说:“纵是使刀,未尝不是不可以行侠仗义,这柄刀是师父留下来的,我要永远带着它在身边。” 冷柔柔笑着说:“只要心中有爱,有一颗助人为乐的心,又何必在乎使什么武器,我支持你的想法。” 陆小丹说:“我还年轻,不懂的,我可以学,不会的,我也可以去学 第六十九章 别离之曲(4) 胡丹已经走远了,送君千里,终有一别,送得再远,也终有尽头。 尾随冷风吹等人来的众侠逐渐地回到了玉门关内,他们想的是那些精致的美酒,如花的佳人,但是冷芳芸还站在原地,呆呆地望着远方,远方是一片沙尘满天。 她不想走,她只想在这里等下去,只有在这个地方,她才感觉自己离胡丹更近一些,她相信胡丹终有一天会回来的。 冷风吹,姜如尘与叶败三人也没有走,他们不放心冷芳芸一个女子孤独地留在这里。 叶败皱眉,走到她面前,叫了一声:“喂。” 冷芳芸还在发呆,叶败忍不住又叫了一声:“冷姑娘。” 冷芳芸这次听到了,茫然地抬起头来,望着叶败说:“什么事?” 叶败说:“你怎么还不走?” 冷芳芸说:“你们走吧,不要管我,我想在这里静一会儿。” 叶败很不开心别人这样对他说话,可是这次狠是好心情地没有发火,说:“还是跟着我们一块儿回关内去吧,胡丹不会这么快就回来的。” 冷芳芸说:“我知道,但我还是想多呆一会儿。” 叶败想想也是,人家是情侣,留恋多一点也是正常,就像他,与胡丹只是朋友,也有些舍不得他离开,何况什么是夫妻呢。他叹息着,好象是自言自语地说:“对,一个人呆会儿也是好的,哎,鬼城也不是很远,其实我们也可以去一趟的。”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冷芳芸眼睛一亮,心想:“我为什么不能偷偷地跟着去呢,便是多看几眼胡丹也是好的,便是死了也比苦苦等待在这里要强——何况,胡丹有可能回不来了呢,我若不去,那怎么办呢?” 叶败说完这句话后,便与姜如尘冷风吹一起走了,反正这里离玉门关没有多远,他们留下一匹马,放下一些水与食物也就走了,让冷芳芸一个人在这里静一静也好,三个都是不懂细心照顾人的粗俗江湖人,所以也没有强求要冷芳芸随着他们一起回去。 谁知他们一走之后,冷芳芸遥望着一望无边的沙漠,牵过那匹马,天下之间,已经只剩下她一个人了,她再也控制不住,飞身上马,拍马便往沙漠之中冲去。 她想不出这一去会不会遇到胡丹,她也没有去想会不会有性命活着出来,只是有时候爱一个人是很麻木的,爱同样是无畏的。 在有爱的人眼里,死亡与沙漠都是很渺小的。 沙漠。 冷芳芸仿佛看见胡丹在前面的背影,拍马越走越快,无边无际的沙漠,顿时将她一个人深深地埋没。 不知走了多久,前面仍然没有见到那个她最熟悉的人影,只有沙石与死亡,忽然之间,连前面游客过往的痕迹也消失了,到了这时,已经不知离开玉门关多远了,冷芳芸终于发现了自己已经迷路了,四面全是一望无际的沙地,四面有可能都是通往死亡的道路,而胡丹走过去的路,已经分不出来是那个方向了,在这个时候,冷芳芸忽然发现一个致命的事,那就是她坐的这匹马不知何时已经口吐白沫,脚步松散了,她从来没有来过沙漠,但也听到过一些沙漠中的事,在沙漠里面,马一直只是短途行走的交通工具,而如果要去鬼城,那一定得有一匹骆驼,现在,冷芳芸身边又只有一天的食物与不多的食水,而在这里,有时数千里都遇不上任何一种植物,一汪清水,看不到一个人影,在这种地方,如果没有足够的水与食物,那么等待自己的只有一条路,便是死路。 冷芳芸终于发现自己做了一件错得太多的蠢事,一时之间,几乎快疯了,对着四周疯狂地叫着胡丹的名字,可是没有人应,四面只有冰冷的沙石,她只有拼命似地拍打着马,朝着一个方向冲去,一路上没命似的大叫,仍然没人应。 天渐渐破晓了,马忽然长嘶一声,跪倒在地,满嘴都是白沫,倒地而亡。冷芳芸呆望着死马,失魂般呆了。 这里,难道是我毙命之地么?冷芳芸有些绝望了。 沙地的白天如同烤炉一般炙热,漫长的黑夜过去,便是无边的热潮。冷芳芸很快喝光了食水,但是口舌还是很快就干枯,肚子饿得要命,可她已经吃不下那些干粮了,这样下去,只怕呆不了多久了。 白天之间,冷芳芸昏倒了七次,昏了又醒来,醒来又昏倒,第七次醒来的时候,她幸运地看到了一个人,一个她认识的人。 孟飞。 冷芳芸还没有说话,她其实也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孟飞就递给她一个水袋,冷芳芸怀疑自己在做梦,可是梦里不会疼痛,沙石划开了她的肌肤,清水渗透了她干枯的嘴唇,过了好一会儿,只听孟飞说:“你怎么会在这里?” 原来孟飞赶到玉门关的时候,便得知胡丹已经走了,所以他找到一群出关的商人,交上一大笔钱物,与他们伙同一起出关,再加上冷芳芸的运气还真的不差,她胡乱走的路竟然没有偏离这群商人经常走的路多远,所以让人一眼看到,孟飞听到了商人的叫声,便发现了冷芳芸。 冷芳芸凝神了好一阵,才说:“我要去找胡丹。” 孟飞说:“你这样只会去送死,你找不到胡丹的,他现在已经去了很远的地方了。” 冷芳芸说:“我不知道,我只想再看到他,我真的好想看到他,你能帮我找到他吧?” 孟飞笑了笑,说:“只要你有毅力,没有做不到的事,你要是不怕,我们就可以试一试。” 其实到了这个地方,已经离开玉门关很远了,送她回去也是件不容易的事,还不如带着她去鬼城,这样反而更方便一些,最少,跟着这群经常在沙漠里行走有经验的商人,应该不会遇到太大的凶险。 冷芳芸忙说:“我不怕。” 孟飞说:“那好吧,你跟我们一起去鬼城吧。” 冷芳芸惊叫着说:“鬼城?” 孟飞说:“只有在那个地方才能见到胡丹。” 冷芳芸说:“我们——” 孟飞说:“我也想去鬼城,看能不能帮他做点什么。” 冷芳芸双眼闪着光,说:“好,我跟你去。” 孟飞犹豫着说:“其实我想你还是回去的好,人在沙漠里走,不仅会有随时出现的强盗,有时也会遇到要命的风暴,也许没找到胡丹之前我们就死了,我想你还是等在玉门关等着胡丹为好。” 冷芳芸说:“我不怕,我一定要去。” 孟飞想了想,说:“那好吧,我就捎上你,反正现在我们都没时间将你再送回去了。” 冷芳芸竟然笑了,说:“孟飞,你真是个好人。” 孟飞说:“可我只是一个叛徒。” 冷芳芸认真地说:“不,你不是,小坏蛋说了,你是他最好的朋友之一。” 孟飞脸上又有了些笑容,他说:“也许是他说错了。” 冷芳芸说:“他不会的,我相信他。” 孟飞笑着说:“你相信胡丹不会看错人?” 冷芳芸说:“我若不相信他,我怎么会嫁给他,我若不相信他,我怎么会一个人什么也没带,匆匆忙忙地想着去找他。” 第七十章 沙漠之盗(1) 风沙。 遍地的风沙。 风沙之中夹杂着一群急促的马蹄之声从远处飞奔而来,胡丹不由回头一望,吃了一惊。 强盗。 沙漠之盗。 这里已经远远离开自己幼年时住的地方了,胡丹并没有回去见自己的父母,而是趁着夜色,偷偷而去,在那个地方,他只将自己快空了的水袋再次装满了水,因为他也不知道,这一路离鬼城还有多远,在沙漠里,谁也不知道立即会发生什么事,只有准备工作做得最好才是正道。 离开家乡这一个方圆不足五里的小绿洲,又回到沙漠之中,朝着一些客商留下的痕迹向前走去,他知道,鬼城就在这个方向。 这样一走两天之后,想不到没有遇到鬼城方面派遣的迎客使者,却遇上了强盗。 这一群人足够有数百之众,全是彪悍的壮汉,一个个如狼似虎般,多年投身于沙漠里生存的强盗远远比在中原武林上遇到一群武林高手追杀更让人害怕,这般人在沙漠之中悄无声息地来,无悄无声息地而去,抢掠客商财物,如当玩儿似的,便是当年叶离群数万大军,竟然让几千强盗杀了个落荒而逃,死伤无数,胡丹将自己藏匿在一边的一块突出的岩石之后,他并不怕强盗,但一见如同浮云一般飘浮的巨大阴影朝自己冲来,也不由头疼了。 这一群强盗都骑着沙漠里一种强悍的战马,这种马在平地上可能跑不快,但在沙漠之中,却似是马中之王,不但耐跑,而且生存能力极好,这一群人之中高悬着一面青色旗杆,上面只有两个字:古月。显然这是古月雄的后人或者徒弟,也就是徐半风的强盗部落,整个沙漠地带最大的强盗帮派。 徐半风肯定是来报仇的,他可能打听到自己出使鬼城,所以才在路上到处搜寻自己,胡丹这样心想着。胡丹当年一剑刺伤徐半风,诛杀马疤李川,给了这群强盗前所未有过的打击,况且他们的领头人古月雄也是因胡丹一句话而死,这仇岂能不报,况且这是一群毫无人性,杀人无数的沙漠强盗。 黄昏的阳光还是有些刺眼,胡丹紧握着长剑,剑柄温热。 果然是徐半风。 徐半风冲在队伍的最前面,他的脸色在沙漠之地里显得更为狞狰,风吹着他的长袖,犹如一个来自地狱的恶魔。 可是他们越走越近,胡丹忽然感觉到这群人并不像是来寻仇的,他们的刀剑还在鞘之中,脸上虽有怒火,却没有杀气,胡丹有些怀疑自己看走了眼,人马越来越近了,忽然听到一人大声说:“大哥,你看,那边有一匹骆驼。” 徐半风冷声说:“少废话,快赶路。”眼光却还是不由自主地朝着这边望了一眼,这时他们已经与胡丹交错而过,刚才看到藏身在岩石之后的胡丹,猛地一拉马绳,骏马长嘶,顿时站住。 数百匹马一下子全停了下来。眼光全朝着胡丹望去,很快有许多人立即认出了这个与他们有不共戴天之仇的对手。 马缓缓朝着胡丹走近。 胡丹见已经被发现了,再藏也藏匿不了,只好站起身来。 “胡丹。” 比沙漠更残酷的声音。 胡丹笑了,既然逃不掉,只好面对了,他笑着说:“真希望你不再认识我,只可惜,这样的机会微乎其微。” 徐半风在离胡丹一丈余地外拉住了马绳,冷笑着说:“赫赫有名的七浪子之一的胡大侠,谁又敢忘记。” 胡丹说:“近来可好啊,徐大帮主。” 徐半风说:“托你老的福,还没有死。” 胡丹说:“我们好久没见了,不知肯不肯请老朋友喝一杯酒么?” 徐半风说:“你想要我请你喝酒,只怕你不敢喝。” 胡丹大笑着说:“只要是酒,我都敢一口喝下。” 徐半风冷笑着说:“那好,我就请你喝酒。” 胡丹见他说请自己喝酒了,却没看到他拿酒出来,相反,这时眼光里面已经有杀气了,不由有些奇怪了,便说:“你想请我喝什么酒?” 徐半风说:“血酒。” 胡丹一怔说:“血酒?” 徐半风说:“是的,我们数百名兄弟的血酒。” 胡丹微笑着说:“不是我不敢喝,只怕我喝不下。” 徐半风说:“昔日一剑之仇,徐某一直不敢忘记。” 胡丹说:“若是谁刺过我一剑,我也无法忘记那个人的。” 徐半风说:“不错。” 胡丹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疑问:“好象今天你并不是来找我的。” 徐半风冷冷地说:“我又不是神仙,我怎么知道你会来这里。” 胡丹说:“那么你又来这里做什么?” 徐半风说:“寻仇。” 胡丹说:“这个仇人是谁?” 徐半风还没有说话,远处已经转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音,不由眉头一皱,回头朝着自己的兄弟一挥手,说:“兄弟们准备。” 胡丹转头去看,只见又有数百匹快马在沙漠之中疾跑过来,他心念一动:“这些人是什么人,竟然敢向徐半风挑战。” 来的竟然是一群千娇百媚的女人,个个长相俊俏,胡丹在沙漠之中呆的时间不少,可从来没有见到过有这么多女人同时出现在沙漠之中,况且又是一个个绝色的女人。 徐半风望了一眼胡丹,说:“小心这群女人,她们是母老虎,吃人不吐骨头的。” 胡丹大笑着说:“多谢提醒。” 徐半风说:“胡丹,你我之仇暂且放下,来日方长,他日定向你讨教,但是此事与你无关,快闪到一边去吧。” 胡丹笑着说:“既然让我碰上了,就与我有事了。” 来的人越来越近了,徐半风忽然发声说:“放箭。” 顿时,一排利箭从徐半风队伍之中飞射而出,当前的十多名女人顿时让利箭射中,倒下了一排来,但她们后面的女人丝毫无惧,争先恐后地补了上来,又是第二排利箭射过去,这一下死伤少了一点,但也带走五六个人的性命。这时,两队的人最前面的队伍几乎都面对着面了。女人群中一名着红衣的女人发令说:“杀。” 当先的几十名女子忽然手一挥,无可胜数的细小暗器迎面击出,她们的身手丝毫不比徐半风的人差,疾风呼呼,一下子将徐半风的人射杀了几十人。 到了这时,两队人之中已经快要穿插过去,混合地乱战在一起了。 刀剑出鞘,刀光闪烁,两队人员刀刃相拼,这时箭支已经排不上用途了,徐半风等人忙换上兵器,冲杀而去。 胡丹的眼睛只看着对方的那名红衣女人,只见她手里握着一柄又大又长的大刀。 这女人居然就是大刀魔女。 胡丹认出了大刀魔女,不由一笑,他也动了,闪电般冲到人群的中间,大喝一声:“都住手。” 几名跑得最快的人刀剑几乎要出手了,胡丹猛地一喝,俱是一惊,但箭在弦上,怎能一时勒住,大刀魔女在女人之中,一见胡丹,脸色就变了,失声说:“胡丹。” 若不是她在这群女人这中的身份甚高,她只怕逃走了,但她还是不由自主地勒紧马绳,脸色已经赤红。 两队人之中忽然冲出一人大喊大叫,两方人马有些动作快的人立即闪身到了一边,停了下来,眼睛去看着胡丹。不知道他想说些什么。 胡丹笑着向大刀魔女走去,说:“还不让你的姐妹们住手么?” 大刀魔女狠狠盯着胡丹,从怀中掏出一个口哨,放在嘴里,用力尽力一吹,立即一股奇怪的声音传了出来,让人听了极不舒服,说也奇怪,那群已经与徐半风的沙漠之盗交手的女人们一听到这声音,立即收手回退,她们本来已经杀入了强盗中心去了,竟然一齐收手,停了下来,徐半风的人在这一刹那之间却是死伤惨重,诸女人之中有十多名手持着一种铁筒,放在手里,用力往前一推,一股液体射出,只要射到人的身体之上,那人就如同中了重击一般,迎面跌落马下。 这无疑是一种极为可怕的毒药。 徐半风杀性已起,怎肯罢休,忽见面前的一名女子意欲退后,当即猛冲过去,一剑将她刺穿,鲜血染红了他一脸,顿时有几个女人不顾性命似地又朝着徐半天冲了过去,大刀魔女一见,猛地一声:“住手。” 那几名女人不敢有违,当然停住脚步,狠狠地瞪着徐半风。 这时,徐半风这边的人也停住了出手,虽然这时攻击对方可能得手,但对方已经停手了,他们也并不是肯占便宜的人,一齐朝着胡丹望去。 胡丹朝着大刀魔女走了几步,笑着说:“你可是越长越漂亮了,好久不见,你倒像我的小妹妹了。” 大刀魔女脸色苍白,冷笑着说:“你是帮徐半风来对付我的?” 胡丹说:“不是,我只是路过的。” 大刀魔女这才松了口气,但立即又绷着脸说:“那你想做什么?” 胡丹说:“也不想做什么,我只是想与你说说话。” 大刀魔女有些担忧地说:“你想说什么话?” 胡丹说:“我只想知道你们之间怎么会斗了起来。” 大刀魔女说:“这不关你的事。” 胡丹说:“因为我欠徐半风一个人情,所以他的事,也可以说是我的事。” 大刀魔女惊声说:“所以你才去帮他?” 胡丹说:“也不是帮他,只要谁有理,我就帮谁。我想知道事实。” 大刀魔女手一指徐半风,怒斥说:“他经常派人来抢夺我们的姐妹,他会有理么?” 胡丹说:“是么?” 大刀魔女说:“不信你问徐半风。” 胡丹说:“就是这样也不足为奇,他们都是男人,当然也需要女人,只是我不懂你,什么时候跑到女儿国来了,又怎么会当上女儿国的头儿了。” 大刀魔女说:“我不是女儿国的头儿,我只是女儿国的护国大将军。” 胡丹笑了,说:“护国大将军。”大刀魔女咬着牙说:“很好笑么,我生平最恨的是男人欺负我们女人了,徐半风这群混蛋,竟然敢与女儿国为敌。” 胡丹说:“所以这次你要杀了他,以绝后患。” 大刀魔主说::“是又怎么样?” 胡丹叹了口气,说:“看来我真的不应该此时出现。” 第七十一章 沙漠之盗(2) 忽然之间,极晴朗的天空一下子阴暗起来,胡丹脸色一变,已有许多人惊叫出声:“狂风暴。” 在沙漠里,狂风暴比最狠的强盗都让人害怕,大刀魔女与徐半风还不及吩咐,数百之人已如惊起的飞鸟,向四周散去,胡丹也在人群之中,他已经忘记去牵走自己的骆驼了,他此时和所有的人想法都是一样,离开这里,走得越远越好。 胡丹的当然不会慢,他的轻功在江湖上都是第一流的,不时可听到身后发出一声短暂的惨叫之声,便再无音讯,显然已经让飞沙一下子给埋没了。 胡丹不敢回头,他只觉得满天飞舞的飞沙向他狠狠地扑来。 在这个时候,什么恩怨情仇,什么侠义情怀,什么助人为乐,都是假的,在大自然残酷的打击之下,人,每人都显得那么渺小。 胡丹在这片刻之中几乎使出了自己全部的力气,一连在空中翻了几十个跟头,模样狼狈不堪,此时便是洛阳城里的乞丐都要比他有风度得多,无数的风沙击打在他的后背上,结实的衣服让利风划破,露出他青铜色的肌肤,紧接着,衣服裂开,脱体而去,接着是长裤,等到他再也听不到身后有惨叫之声时,他才回头一望,他身边已经没有一个人了,远远的,看到刚才他们站立着的地方,此时已经全部消失去了,现在只能看到一座沙石之山,高达数丈,还在不时地升高,这一下,不知有多少人已经被埋在里面,常年生活在沙漠之中的徐半风以及凶悍无比的大刀魔,还有他们的手下,数百个人竟然没有一个人跑了出来。 这就是传说中的狂风暴,几乎无人可以逃避得了的沙漠的神话。 按理说徐半风这群人是不会犯这个大错的,只是刚才与大刀魔女在拼命,一时没有注意到场内仅有的几匹骆驼已经跑出了他们的战场。这场狂风暴来得太快了,快得让人根本无法阻挡得住。 胡丹站在沙石之上,只觉得全身有些颤抖了,他身上已经只有一件宽大的裤衩,还有手中一柄斩情剑,别的东西一点也没有了。 在这个时候,其实他与死于狂风暴中一样的命运。 在沙漠里,没有识途的骆驼带路,没有水与食物,等待他的,只有死路一条。 胡丹本来也不会犯错的,只是他一眼看到大刀魔女之后,几乎眼睛都让她吸引去了,加上场内刀剑乱飞,他根本就没有去注意天色与骆驼无缘故地跑开。 他觉得自己还是太年轻了一些。 胡丹感觉自己快要死了,又是新的一天的到来,太阳越来越炙热,几乎都将他的咽喉烤干了,他的双腿软弱无力,好象已经再也走不动了,其实他可以走得动的,只不过他已经不想再走了,因为他必须要留下一份力气来保护自己,沙漠之中除了狂风暴之外,还有无数可以轻易要人性命的东西。 于是他躺在干枯的沙坑里,舒开了四肢,他在等待一种秃鹫,这是一种沙漠里食人的鸟,好多在沙漠里迷路与渴死或者病死的人都成为了它们的食物。 虽然没有骆驼领路,胡丹的方向感还是很不错的,他想,只要等待到一只秃鹫,他或者可以在饿死渴死之前赶到鬼城。或者可以遇上鬼城派遣出来的迎客使者。 离开狂风暴吹过的那个地方,胡丹已经在沙漠里呆了两天了,这两天里,仅仅只幸运地遇到了一只三趾跳鼠,半斤左右的三趾跳鼠在那个时候比洛阳城最美味的东西更让胡丹喜欢。 可是在沙漠里,体力消耗是最大的,如果没有得到充足的食物与水补充,无论多强壮的人,都会迅速消瘦,直至死去。 终于他等到了一只秃鹫。 这只秃鹫好象比他还要饿,一看见地下倒着个人影便飞扑而下,张爪便抓,胡丹伸手早就准备好了,一手挥出,立即扣着它的头,一手扯断,鲜血一滴滴从破裂的地方流了出来,流入胡丹的嘴中。 胡丹舒了口气,浑身顿时舒适异常,感觉从所未有过的爽快。可是只有眨眼之间,他的肚子无缘无故地疼得要命,他一怔,张口吐出了一口污血,一手将秃鹫抛开,拼命呕吐起来,他想将他刚才拼命吸入的血全都吐出来,可是又怎么能够吐得出来。 这秃鹫的血液之中居然有毒,一种响尾蛇的蛇毒。 秃鹫身上怎么会有蛇毒?难道是它在吃食一条响尾蛇的时候让蛇咬了一口,一般的人都会这样去想的,可是胡丹却没有那样去想,他在想一个人。 蛇王。 蛇王一直隐身在沙漠之中,几乎他可以指挥所有的蛇,传说中他会说蛇语,可以让蛇随意出现在他指定的地方,当然也可以得到任何蛇毒。 蛇王不是一条毒蛇,蛇王是个人的外号。 可是他比世界上所有的毒蛇都要让人害怕。 蛇王果然并不是蛇,与蛇一点也不像,他是一个人,一个很肥胖的人。 蛇王极矮小,全身如同一个发育不正常的侏儒,肥胖的脸却异常清晰,就像一个经常呆在温室里生长着的胖娃娃。 他现在就站在胡丹的面前。 胡丹停止了呕吐,竟然朝着蛇王挥挥手,说:“你来了。” 蛇王怪笑着说:“想不到你中了蛇毒,还能够说话,真是怪事。” 胡丹说:“在沙漠里最可怕的不是毒药,而是没有水,如果有要是好心地话,给我一瓶水,里面注满毒药,我此时也会毫无犹豫地喝下去的。” 蛇王有些发呆,过了会儿说:“可是你难道不知道中了蛇毒之后人是会死的。” 胡丹笑着说:“你好象忘记了一件事,有许多人在沙漠里宁愿让毒死,也不想渴死,一个人被渴死的滋味最难受。” 蛇王不相信地说:“是吧?” 胡丹说:“听说你躯蛇之术天下无双,你那些蛇子蛇孙呢?” 蛇王迷着眼看着胡丹说:“你想看一看么?” 胡丹说:“想,想得要命。” 蛇王眼睛眨了眨,说:“好,我让你遂了心愿。” 蛇。 不知从什么时候一下子冒出了这么多蛇,成千上万条毒蛇在地面上盘旋着出现在蛇王的附近,不时吐着信子,发出低低地啸声,胡丹平生之中见过的怪事奇事不知多少,却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可怕的一件事。 蛇王望着胡丹的脸,笑着说:“当年你父亲路过此地的时候,我也这样招呼了他,不过他没有让我失望,今天希望你也不要例外。” 胡丹笑了,他居然还在笑,他说:“我很好奇,他又是如何破得了你这么可怕的蛇阵而离开的呢?” 蛇王说:“那是我大意了,我没有料到他身上藏着烈酒,我的蛇一闻到酒味,便吓跑了,所以你父亲一点事也没有就离开了。”他顿了顿,接着说:“不过现在我的蛇一点也不怕酒,你便是有再烈十倍的酒它们都不会怕了,何况你身上连衣服都没有,我真想不出你身上从什么地方还能找出酒来。” 胡丹已经开始感觉到自己的头有些发麻了,却还是说:“听说鬼城会派遣出迎客使者来,我好歹现在也是个客人,你们用这样的方式招待你们的客人么?” 蛇王笑着说:“不,我们都是很好客的人,对待我们的客人都很热情的,不过,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我们鬼城的客人,摆在你面前的是两条路,如果你可以从这里平安地往前面走去——你看到前面有几棵大树没有?如果你能够从这里离开,只要经过了那几棵大树,你就会成为我们鬼城最尊贵的客人,到了那个地方,便不会再有人为难你了,你可以有足够的水与食物,还有软轿美女,一直将你接天鬼城的。”胡丹说:“如果我到不了那个地方,是不是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蛇王说:“这是当然。” 果然,前面有几棵大树,在几百米之外,这样高大的树在沙漠地带很少能够见到,胡丹也叫不出是什么树,为什么会长这么高大,但是此时,自己还能过走到那个地方么?身中了蛇毒,又有无数的毒蛇追击,这几百米的距离,几乎就是无法越过的天牢。 胡丹皱眉说:“那我只好试一试了,好吧,你可以让你的蛇子蛇孙攻过来了。” 蛇王说:“我不着急,我甚至还可以透露一个消息给你。”他望着自己的身后,说:“我做人最公平了,你看到我身后的那个沙坡没有?” 树与蛇王之间是有一个小坡,土色的颜色居然是赤红色,很容易让人看得出来。胡丹看了一眼,便说:“看到了。” 蛇王说:“从这里开始,只要你能够逃到那个沙坡后面,就算你胜了,到了那个地方,我就不敢杀你了。” 胡丹有些奇怪地说:“为什么?” 蛇王说:“因为那已经是别人的地盘了,我们虽然目标一样,但也有规律。” 胡丹说:“看上去你很害怕他,可以告诉我,他是谁么?” 蛇王微笑着说:“我不是害怕他,我只是不想得罪他,他不是人,我不想与鬼做对手。” 胡丹说:“不是人?那他是什么?” 蛇王说:“他是鬼,地狱的勾魂使者。” 胡丹沉默片刻,便说:“多谢提醒。” 蛇王说:“但你是永远逃不到那里的。” 话没有说完,胡丹已经纵身飞了起来,欣长挺拔的身体如同一只笨鸟展翅,在沙石之中划出了一条弦线,疾向蛇王头顶上扑去,蛇王料不到这个年轻人身体了巨毒这么久了,居然还能使用轻功,吃了一惊,以为自己真是太大意了,忙吹了下哨子,几十条蛇,又细又小的蛇居然迎天飞了起来,全向胡丹扑面而去。 胡丹与蛇王距离相差十多丈,他的轻功虽好,但要想一纵十丈之远,是断无可能之事,但这笨鸟展翅大法是轻功之术中之最,不须在空是换气,只须待气息稍停时在空中随意一点,如踩于平地一般又掠飞而起,可是毕竟是人在空中,又如何能够逃得掉满天乱舞的蛇群,忽然之间,他刚才站立的地面上轰隆一声,附近数米立时塌陷下去,无数的竹刀从陷坑里露出来,却刺空了,难怪蛇王如此托大,若是一般人,根本不须放蛇去阻挡,这个大陷坑就足够要他的性命了。 胡丹的轻功虽快,可仍然没能躲开群蛇的攻击,眼睛一晃,已有一条蛇咬住了他的腿脚上,他只觉得腿上一麻,整个人栽了下去,恰好,落在了陷坑之外,落于沙石之中,他旁边的毒蛇飞一般地疾扑而上,顿时将胡丹整个人都包围起来。 胡丹满脸铁青,朝着空中跳了一下,可是才抬起脚尖,人又跌了下去,无数的毒蛇缠上了他的身体。他手中的剑也掉到地面上去了。 蛇王哈哈大笑,一跃而过,站在胡丹面前,他对自己养的蛇极有信心,看到胡丹整个人身上到处都堆满了蛇,所以他一点也不怕胡丹会出手攻击他,他望着胡丹正在慢慢变黑的脸,笑着说:“真想不到你会如此脓包,倒枉费我一片心血——” 其实他还有一道机关没有用,那就是在胡丹站立的地方,有一个刀阵,只要蛇王触到机关,刀阵一启动,胡丹身上有这么多毒蛇缠身,只怕想逃开也是不可能了,可惜他没有用,他以为已经根本用不上那个刀阵了。胡丹让他有些失望了。 这就是出使鬼城的中原高手,太逊了些吧,一个回合便送了性命。 蛇王就带着这样的想法走过去看着胡丹,他喜欢看着人临死之前的脸色,他觉得这个时候的人最可爱。 看着临死之前的人挣扎,看着自己心爱的蛇子蛇孙进食,这是蛇王活着最大的乐趣,他只要有机会就不会放弃这种乐趣的。 可是这次,他已经再也不会感觉到乐趣了,他的话还没有说完,眼前亮光一闪,一柄长剑闪电般地刺了出来,从群蛇堆之中穿了出来,刺穿了他的咽喉,蛇王还不及动害怕的念头之时,那柄剑再一动,蛇王的头就如同高空坠地的石头一般,砰地落地,他的脸上仍然还带着笑容。 死王至死也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死了的。身中了无数蛇毒的一个人又如何还能够出手使剑,一剑就要了他的性命? (庆祝一下,此书终于过百万字了, 第七十二章 沙漠之盗(3) 胡丹此时已经到了沙坡下面,他倒了下去,望着灰黄色的天空,吁了一口气,这时,他发现一个人能够活着是件多么开心的事。 蛇毒并没有要了他的性命,只能让他的身体有些麻木,若蛇王不那么大意,不到他身边去,不把他当成死人一样对待,只怕真死的会是胡丹。他绝对没有力气再刺出那样的第二剑来,他只有装死,用这样来让蛇王上当。蛇王若不是对自己的蛇毒极有信心,他若是多想想以前在胡酒面前的那些事,也许他就不会死了。 蛇王死之后,装在他怀中的那条真正能够要人命的毒蛇却还没有使将出来,那两条蛇休说服过无缺丹,若是让它们咬上一口,便是铁人也会化成水的,可是蛇王再也没有机会了。 胡丹也不敢大意,静静地躺在沙坡之地,缓缓地运功来逼出身上的蛇毒,蛇毒要不了他的性命,但是他身上中了蛇毒的时候,若是遇上了高手,那还不是送命。 由于无缺丹实在是不可多得的神药,不到片刻功夫,胡丹只觉得身上慢慢爽快起来,身体麻木之状立时就消失去了,只是仍然口有点渴,肚子有点饿。 他眼睛一转,看到身体不远处那些无数的毒蛇仍然没有散去,心中一喜,拔出斩情剑,一个翻滚,便抓住一条手腕般粗的大蛇,一剑将蛇头砍掉。 花费了大半个时辰,终于将自己的肚子与口渴的问题解决了。 胡丹再在沙坡底下又舒服地躺了二个时辰,再站起来的时候,已经精神抖擞,活力十足了。可是他还是假装没力气似地站了起来,慢慢地朝着沙坡对面走过去。 如果蛇王说的不是假话的话,那么,他必须从这个沙坡走过去,然后走过数百米之外的那几棵树,这样,他才会等待到鬼城的迎客使者。 但是,他也知道,鬼城的人绝对不会让他轻易如愿的,第一关的蛇王都如此可怕,第二关,甚至于或者第三关那才是真正致他于死地的杀招。 所以他绝不能轻易露出自己已经完全没事的表面现象,他只能装半生半死,让对手小看他,这样他才有更多的机会,出其不意地攻杀对方。 高足有丈余的沙坡经过了,居然没有遇到任何埋伏,这时,离远处的几棵大树已经不足三百米了,而这些地方已经开始有一些不小的树木了,虽然比不上那边的几棵大树那么参天高大,却隐藏几个人还是可以的。而偏偏,胡丹想赶到前面的大树旁边去,就必须得经过这几棵树。 胡丹放慢脚步,甚至弯下了腰,装做疲惫不堪地朝着前面走去,当然,他不时警惕地向四周望了一眼,很是明显,这样做不是为了提防别人偷袭,而是让敌手迷惑,其实到了他这样的身手的人,那里还需要特意地打量周围是否藏匿着敌手。 却在他经过第一棵小树的旁边时,忽然听到一声叹息声音。 胡丹一怔,举目四望,远近沙地,连半个人影也没有,他又抬头望向身边的那棵树,树上也绝对没有藏着人,这是什么声音,是什么东西发出的声音?胡丹想起了蛇王对自己说的那句话:“他是鬼,地狱的勾魂使者。” 难道勾魂鬼来了。 他在那里?胡丹眼睛一眨,浑身挺直了腰,装做很紧张的模样说:“是谁?既然来了,何不出身一见。” 那声音说:“既然来了,何不出身一见。” 胡丹说:“勾魂?” 那声音说:“胡丹?” 胡丹说:“正是。” 那声音说:“正是。” 胡丹说:“勾魂,你即是人,又为何装神弄鬼,还不滚出来一见。” 那声音说:“因为我做的都是见不得阳光的事,所以一般的情况下我是不会去见人的。” 胡丹说:“你今天是不是想来勾我的魂?” 那声音说:“想。” 胡丹说:“那你怎么还不动手,告诉你,我现在精神好得不得了,你不一定能够要了我的命。” 那声音说:“可能吧,便是蛇毒不能要了你的性命,但一定会对你有影响的,对于高手来说,一点点的影响都足够致命。” 胡丹惊讶地说:“你刚才什么都看到了?” 那声音说:“我看到了,我看到了你杀死蛇王,然后运功逼毒,甚至你还生吃蛇肉,我都看到了,但是你若是当别人是傻瓜,只怕不能如意了。” 胡丹皱眉说:“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那声音说:“你刚才生龙活虎般的精神是强装出来的吧,天下绝对没有任何人能够在这么短的情况下能够将身体恢复得和没中毒一般好,这不,你强装了一会儿,就装不下去了吧。” 胡丹晕倒了,这个勾魂真是有趣,明明是自己的本能表现,他却当成自己是强装的,也许这个家伙天生就有一种怪脾气,天生就不相信别人,他一定已经早早就在注意到胡丹了,可是一直没有露面,只是想看胡丹到底要怎么做,后来看到胡丹又恢复了精神不振的模样,他更加相信了自己的想法。 胡丹不知是该大笑三声还是该大哭三声呢,但是这样的事不正是自己想做的吧,勾魂看走眼了不是更好。胡丹于是说:“那你为什么还不出来动手,不然一会儿我恢复正常了你一定不是我对手。” 勾魂冷笑着说:“我不出来也一样可以勾去你的魂。” 胡丹说:“我不相信。” 勾魂说:“其实我也不相信,只有你死了的时候,我才会相信我自己做到了。” 胡丹叹息着说:“到了现在,我真的开始怀疑你是真正鬼魂了,一会儿你的声音在沙坡之上,一会儿你的声音又到了树上面,若是一个人,又怎么能够做到,你能不能老实告诉我,你到底是人还是鬼?” 勾魂说:“是鬼。” 胡丹静了一会,猛地说:“但现在我不那么认为了,你们根本就不是鬼。” 勾魂说:“我——” 胡丹说:“因为你们是两个人。” 勾魂说:“笑话。” 胡丹说:“你们装神弄鬼,骗得了别人,却骗不得我,你们只管去玩儿吧,大爷我不奉陪了,大爷要去解毒了,告诉你们,别说你们不是鬼,便真的是鬼,大爷也不怕。” 勾魂说:“妈的,好大的胆子。” 左边一个声音从地底下传了出来,与勾魂的声音一模一样,那声音说:“他的胆子真不小,居然说敢在我们面前解毒,他不怕我们趁机要了他的命么。” 勾魂说:“他真的有好剑法么?” 那个声音说:“他有柄好剑。” (这两天有点忙,估计不能更新了,见谅 第七十三章 沙漠之盗(4) 勾魂的声音:“那是天下无双的宝剑,名叫斩情剑。” 另一个声音:“这柄剑我要了。” 勾魂说:“这可不行,剑归我。” 两人争吵起来,声音越来越大,到后来,仿佛到处都是他们两人的声音在响,可是眼睛看去,却怎么也看不到一个人,还好这是大白天,不然一般的人早吓都吓死了。 胡丹举目四处望了一眼,说:“好像你们并不止只有两个人。” 一个声音说:“我们其实有二十个人,二十个。” 胡丹眼睛转了转,说:“会有这么多?” 那声音又说:“你为什么在转眼珠子,是不是心里有什么坏主意?” 胡丹大笑,笑声之中有些虚,这正是他心中所想。 那个声音说:“你身中了蛇王的毒药,虽然我很奇怪没能要了你的性命,但现在你一定还没恢复正常的。” 又有个声音说:“对,此时不杀他,更待何时。” 这句话一说出,空气中顿时静寂无声了,没有一点声音。 仿佛所有的人都离开似地,全世界就只剩下胡丹一个人存在似的。 胡丹忽然大喝一声,猛地朝着身前的那棵树扑去,啪地一掌击在树干之上,哎呀一声,一个极矮小的身子从树后飞穿而出,摔倒在沙地上,此人身穿一件花绿的衣服,像只有六七岁的样子,但是他脸上长满胡须,若只看他的脸,这绝对是一个五六十岁的人了,他手握着一根银丝。 胡丹一掌虽然没有击中这个娃娃身材老人脸的家伙,却也吓了他一跳,胡丹并没有追击,只笑着说:“原来只是一个小娃娃。” 那小家伙狞笑着说:“小娃娃也一样会杀人的哦。” 胡丹手握到剑柄之上,淡淡地说:“若是我在江湖上去说,勾魂使者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屁孩,只怕天下没一个人会相信。” 那小老人说:“我自己也不相信。” 胡丹说:“可这偏偏是真的。” 那小老人眨眨眼说:“虽然我是鬼城的人,可是我这一次并不是因为鬼城而来杀你的,我只是来寻仇的。” 胡丹说:“我与你素未相识,何来仇怨一说?” 那小老人说:“你父亲欠我一条命。” 胡丹想了想说:“也是,父债子还是天经地义的事。” 那小老人说:“要不要我给你讲个故事听听?” 胡丹说:“当然好。”那小老人说:“说的是你父亲的故事。” 胡丹眼睛亮了,说:“是吧,快说来听听。” 那小老人点点头,说:“十年前,你父亲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又来到过此地一次,当年——” 他的声音越说越小,胡丹不由张大耳朵去听,自己父亲的事,那个做儿子的不想多知道一些呢。只是那个小老人并没有发现胡丹握着剑柄的手握得更紧了。 那小老人接着说:“当时鬼城的城主,名叫白般龙,剑法极高,一向罕逢对手,也来到此地——” 却在此时,只听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自胡丹的脚下发出,一股鲜血从他脚底下的沙石之中透了出来,接着,沙石便裂开了,一个人从里面跳了出来,这人身材高大,手中也是一根银丝,满脸诧异,头上去破了个大洞,大半截身子露出地面后,头歪了歪,便倒在地上,再也动不了了。 那小老人惊呆了,竟然忘记了说话,看着胡丹,像见了鬼似地,胡丹将斩情剑又放入剑鞘之中,微笑着望着小老人,说:“怎么不说了?” 那小老人连忙后退几步,怪叫着说:“你,你是个魔鬼。” 胡丹说:“你也是鬼,我也是鬼,鬼还会怕鬼么,来,过来陪叔叔再聊聊天,你说的真有意思。” 那小老人怪叫一声,身体向后退去,却在半空中闪电般在划了一个半圈,竟然在他身边的一棵树上脚尖一抵,挥着银丝攻了过来,他这条银丝足有五米之长,又轻又快,这种武器一般的人根本使将不出来,加上他的轻功来去无影,令人防不胜防,胡丹一时不备,几乎让这束银丝勾上了脖子,若是让这银丝勾上了脖子,轻轻一动,胡丹这个头就要分家了,可是奇怪的事还是发生了,胡丹根本就没有移动身子,他只是将手中的剑狠狠地抛了出去,连同剑鞘,猛地击出。 银丝缠住了剑鞘,略微一顿,这个时候,胡丹忽然飞身抢上,手又握着剑柄,一道眩目的光彩亮出,那小老人连同他手上的银丝一齐让利器削成两截。 胡丹单腿跪地,肩膀上已经微有血丝涌出,这一着确实很险,几乎是用生命在做一场赌注,若中失算了,后果不可设想,如果斩情剑鞘抛出,没能将银丝全部吸住的话,他可能无法再抢前一步,行险击杀对手,便是这样,他都让小老人的银丝划了一下。 胡丹抛下长剑,将伤随便处理了一下,检查一下上面有没有带有毒,还好,这勾魂使者倒是条汉子,硬是没有在自己的兵器上放毒,也许他们很少被人打败过吧,所以才不屑于下毒。也是,如果胡丹没有发现阳光之下小老人的花绿衣服呈现出来的一点点侧影,他根本不可能发现这棵树后面都藏着个人,还有,如果他不是注意到小老人的眼光似是有意无意地望了地面一眼,他绝对想不到有人会从地下进攻。所以,能杀得了这两个人,运气还是占一定程度的。 胡丹拾过长剑,正想站起来往前走时,忽然听到一个声音说:“胡大侠好快的剑法。” 胡丹脸色一沉,身体往后退了一步,沉声说:“是谁?” 来的是一个身着白衣的少女,脸色清秀,貌美如花,正笑嘻嘻地站在十丈开外的那株大树之下,望着胡丹。 她的目光脉脉含情,宛如正在等待情人的恋人,胡丹有些脸红了。 看到胡丹满脸的敌意,那少女笑着说:“胡大侠不必惊慌,我是来迎接客人的。” 胡丹眉头一皱,说:“迎接客人?” 那少女说:“对,我就是鬼城的迎客使者。” 胡丹动容地说:“迎客使者。” 那少女笑着说:“这次你又猜对了。” 胡丹脑子转得飞快,他也想不到蛇王所说的会是真的,鬼城真有这么好心来迎接他这个挑战者,不过也是,如果在路上尽是陷井来陷害挑战者的话,那么放眼天下又有几个人可以到达鬼城,完成挑战呢?看来这个人真的是来迎客的了。一时心里警戒心放松不下,放开握剑之手,笑嘻嘻地说:“如此最好,一场风沙之后,在下几乎都找不到去鬼城的方向了,有劳姑娘带路,这是最好。” 那少女说:“城主也是深恐胡大侠身陷黄沙,所以特派小女子前来迎接胡大侠,胡大侠,请吧。” 黄沙之后,缓缓地出现一辆八匹马拉的软轿。 两名年轻貌美的女子轻轻拉开轿帘,做了个万福,娇声说:“胡公子,请。” 胡丹一点也不客气了,大步跳了上去,虽然身上只穿着一件小裤裤,却像身穿着洛阳最贵的衣服一般,神气得不得了,还笑迷迷地在一名女子雪白地脸上摸了一把,将满手的黄沙留下一大半在那张秀丽的脸蛋上。胡丹身子跃入轿内,还没去打量里面有些什么的时候,就回过头来,对着刚才那少女说:“多劳了,感谢感谢。” 迎客使者微笑着说:“不敢,小女子只是受城主之令,前来迎接的,轿中尚有好酒十壶,精致佳肴数份,胡大侠不须客气。” 胡丹一听有酒,顿时眉飞色舞,大笑着说:“那替我感谢潘城主他老人家,他可是个雅人,真是太感谢了。” 迎客使者说:“请。” 胡丹竟一手拉着她的手,眼光直直地看着她,好象她没穿衣服一般,色迷迷地说:“如果姑娘可以陪在下喝几杯,更是人生快事,姑娘一定不会拒绝吧?” 那少女脸色微红,那里还说什么拒绝,人都被对抱上了,那能拒绝得了,只是用手轻轻抚摸在胡丹赤。裸的胸膛前,低头说:“只要胡大侠不嫌小女子姿色平庸,也无不可。”胡丹本来就不会客气,听她这样一说,更不客气了,直接抱了起来,拉入轿中,微黑的轿帘飘了下来,那少女从胡丹怀中透出个小脸,朝着外面说:“小玉儿,走吧。” 门外一名女子应了一声,长鞭一挥,八马飞驰,竟极是平稳。 那少女这才对胡丹一笑说:“现在可以放开手了么?” 胡丹却抱得更紧了,笑脸对着她的脸,笑着说:“你说呢?” 那少女也许是从来没有见到过这般无赖的人,又急又气地说:“我——” 胡丹说:“如果你是我,在沙漠里跑了几天,都快饿死渴死了,却忽然又有吃有喝的了,再送上一个你这样美女,你会舍得放手么?” 其实胡丹拉少女进来也是怕万一,这个少女并不如她身材那般弱不禁风,她的武艺很高的,既然她能够让潘长天派遣出来迎接自己,这样的人岂会是一个寻常女子,所以,控制她是必须的。这时不但抱住了她,还将她的脉门给扣住了,她便是想攻击也是断无可能了。胡丹在她脸上轻轻亲了一下,微笑着说:“没有那么傻的男人,对不对?” 那少女眼睛瞪着他,眼中已经有了一丝怒气。 胡丹竟然将自己的嘴移向少女高耸的胸部去了,边动边含糊地说:“既然你们城主这么好客,我也不能客气,哈哈,他真——”说到这里,身体竟然离开了少女,顺手也松开了她,一手去抓酒杯了,笑着说:“只可惜,胡丹真是个傻瓜。” 那少女有些吃惊,低下了头,脸上却微有些失望。 她的心里好象还是很希望胡丹抱着她不放的。 第七十四章 天网恢恢(1) 胡丹说:“给我倒一杯酒,好不好?” 那少女怔了一下,没有动。 胡丹又笑了,笑着说:“我放开你的手,让你给我倒一杯酒,不算过分吧?” 那少女终于回过神来,笑着说:“好,不过你若是喝醉了,可别怪我哦?” 胡丹说:“醉我不怕,你还会怕么?” 那少女给胡丹倒满了酒,做了个很可爱的动作,说:“胡大侠,请。” 胡丹一口喝干了,就这样,他一连喝了十多杯,旁边的菜他都没有去动一下,可是他还是不停地叫那少女给他倒酒,那少女在倒满第十二杯酒的时候,她的食指在酒杯里轻轻一触,胡丹当然不会看见,他好像有些醉意了,酒又递到胡丹的面前,两个人越坐越近,几乎已经到了胡丹的杯中,她柔情似水,甜蜜地说:“胡大侠,再喝一杯。” 胡丹一手握着酒杯,连同她的小手一起握着,然后另一只手伸了过去,搂着她的小蛮腰,亲着她的小脸,说:“你好美。” 那少女脸又红了,想挣脱胡丹的怀抱,可是胡丹死死地抱着,像是快要扭断她的腰一样用力,根本让人挣脱不过来。 那少女见挣不脱,便不动了,胡丹宽大的胸怀竟然让她感觉到一丝温暖,她又很快地安了安心神,甜笑着说:“来,再喝这杯。” 可是这杯酒胡丹没有去碰,而是一把抱着她的脸,亲了过去,她刚张开嘴想说些什么的时候,她手中的酒不知怎么就全到了她自己的嘴里,那少女一下子呆了。 天空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一团漆黑,黑夜已经笼罩了大地。 四周寂寞,轿子不知何时变得极为平稳,好象已经离开了沙地之路了。 他们已经坐了大半天轿子了,那少女在喝下那杯酒之后奇怪地就醉了,醉了之后,居然一直昏迷着没有醒来。 胡丹有些吃惊,心想:“这是什么地方?不会现在就到了鬼城了么?” 黑暗之中,忽然传来一声低微的呻吟之声,一种媚到了骨子里面去的声音,接着感觉到那一直沉睡着的少女忽然动了起来,胡丹有些奇怪,伸手去抓,入手之处却是极为柔嫩,胡丹一愣,那少女不知何时竟然寸衣不着了,全身赤光光,胡丹的手一碰,她的热呼呼的双手直接抓了过来,抓着胡丹的手臂,像只八爪鱼一般紧紧抓住,接着她整个身子站了起来,一把将胡丹抱住,紧紧地抱住,她全身发热,似乎想将自己溶于胡丹身体里去,喃喃地说:“救我,救我,胡丹,抱着我——”她下的本是一种极烈性的春药,让人变成魔鬼的春药,这种药又与寻常的春药不同,先是让人昏迷,然后昏睡一段时间之后,在某个特定的时候暴发,在那个时候,就由不得你自己控制了。 这是鬼城的一种诡计,他们要让胡丹在鬼城千万人之前颜面失尽,让胡酒的后代在江湖上留下一个极淫猥的传说。 这本是一种可以让烈女变荡-妇,柳下惠变魔鬼的春药。 马车还在缓缓前进着,轿外的两个女子仿佛什么也没听到似地赶着马匹前进。 胡丹不是柳下惠,他也是个正常的男人,说一个千娇百媚的少女脱光光,热情似火躺在他怀中去,他不动情是不可能的,可是他知道,这事是万万不能做的,一个便是站在你身边都感觉如沫春风的女孩子,让你忍不住神魂颠倒的女孩子,他们竟然还让少女带着春药,这不用去想便知道是一种阴谋。 胡丹飞快地伸出手指,在那少女身上连连点了几下,那少女便不能动了,只是吐气如兰,脸颊涨得发热,胡丹知道她若得不到男人的帮助,只怕很快有可能就香飞烟散了,可是胡丹什么也不敢做,他只是用眼睛打量着四方,在这种地方,有了欲望是件最可怕的事,比死都可怕的事。再说,这时他更不敢去动了,因为,他又看到了天空。 刚才的黑暗并不是黑夜,而是他们的马车经过了一个地底隧道。 天空万里无云,四周已不再寂静,而且很喧嚣。 到处都是人。 不知多少,看不到尽头,数也数不清的人。 所有的人都在看着这辆从侧面走上一个高台上的八匹马拉的软轿。 他们有一个同一的目标,就是想看看曾经给他们家园,他们的先辈带来过无数耻辱的胡酒后人的丑态,外面现在已经有人在轻轻敲打着轿门,好象如果不立即打开,他们会强行拉开一般。 胡丹却在此时拉开了轿门,跳了出去。 面前的人他一个也不认识,但他还是要假装着认识,眼睛在四周扫了一眼,他对着一名站在最前面,架子最大的人拱手说:“多谢阁下援手相助,在下胡丹有礼了。” 那个人正是在现场里的人中身份最高的一个,他不但架子大,武艺好,在鬼城的地位也不低,他是稍逊于潘长天的一名王爷,在鬼城里面,没有一个人不认识的铁拳王爷。 铁拳王爷当然拳法极好,极硬,他可一拳将一块实心铁击中个洞来,他那只拳头你便是用一般的刀剑去砍根本就砍不动,这当然可以称得上铁拳,当然可以称王,不过他本来就是王爷,他本是潘长天的嫡亲弟弟。 所有的人傻傻地看着胡丹,看着这个甚至于连衣服都整齐十分的小伙子,都觉得非常奇怪,早在几天之前,铁拳王爷就找来了许多人,说在这一天可以让大家看到二十年前给鬼城带来耻辱的那个人的儿子以百倍来偿还。有些小道消息说铁拳王爷甚至于不惜用他自己最亲信的一个手下为诱饵,可是,大家看到的并不是他的丑态,而是一个精神十足,笑容都如阳光般可爱的大男孩。 铁拳王爷冷眼看了一眼胡丹,也有些惊讶他此时还能够如此,淡淡地说:“胡大侠一路辛苦了。” 胡丹笑着说:“还好。” 铁拳王爷说:“鬼城等待这一天太久了,希望你不要让我们失望。” 胡丹说:“不会让你们失望的。”顿了一下,接着笑着说:“哦,有位朋友昨晚多喝了点酒,身体有些不舒服,王爷派个人去照顾一下吧。” 说着,手稳稳地指着轿子的方向。 铁拳王爷脸色一变,对着身边一名佩剑汉子冷冷地说:“你过去看一下。” 那汉子点点头,狠狠地瞪了胡丹一眼,走近软轿边,拉开轿帘,他钻了进去,那少女此时有些清醒了,身上的衣服已经穿好了,不过红潮仍然未散去,药力还在,浑身酸软无比,一见这名汉子,脸上的欲-潮淡了一些,有了些羞涩,说:“铁无命,你——” 第七十五章 天网恢恢(2) 铁拳王爷说:“胡丹,我替你引见鬼城之中的有名人物。” 胡丹还未说话,王爷便接着说:“他们虽然在鬼城有些名气,但在胡大侠眼中也是不值一晒了。” 胡丹说:“王爷过谦了,王爷眼中的高手,便是再逊,都是顶天立地的大人物。” 铁拳王爷笑笑,手一指铁无命,说:“这人便是当年败于令尊之手的十护法之一的后人铁无命。” 胡丹笑着说:“铁大侠,你好。” 铁无命冷哼了一声。 铁拳王爷又指着他身边的一名眼目清秀,十指如女人的青年说:“这人也是当年十护法之一的后人,宫无情。” 胡丹笑着说:“虽是无情胜多情,宫姑娘,你好。” 宫无情吃了一惊,她女扮男装已久,除了几个亲人之外,几乎没有一个人将她当成女人,连她自己都怀疑自己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铁拳王爷等人也不知道她是个女人,可是让胡丹一眼便能看破,不由让她有些吃惊,暗想此人眼力很是不错。不由说了一句:“你好。” 胡丹别有用心地再多看她一眼,接着说:“宫姑娘年轻貌美,为何舍长取短,你若是换下这身破衣服,定是个绝色美女。” 宫无情冷漠地说:“多谢夸奖,我一定会记住你的话的。” 胡丹笑嘻嘻地说:“如果你换了女装,别忘记告诉我一声哦,我特别期待。” 铁拳王爷说:“佳人英雄,本是天生绝配,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她的心可是一直想要你的命。” 胡丹说:“尘俗风尘之事,本就有许多无奈。” 宫无情冷眼看着胡丹,不再说话。 铁拳王爷又指着另一名脸色阴阳怪气的青年说:“此人也是当年十护法的后人,名为唐无毒。” 胡丹不由望了那人一眼,只见他神色悠然,浑不将别人当回事一般,也没多说什么,只淡漠地说:“你好。” 唐无毒说了一个字:“好。” 铁拳王爷说:“昔日何等英雄的十大护法,如今却只剩其三,当真是件憾事。” 胡丹说:“有些时候,三个人比十个人更让人头疼,也许比三百个人更可怕。” 铁拳王爷有些得意地说:“你说的有道理,这三人已将当年十护法所有的武艺一一习成,功力只怕已经远远胜过当年的十护法之中的人了。” 胡丹说:“我是否也要介绍下自己?” 铁拳王爷说:“当然。”胡丹说:“在下胡丹,是当年杀你们十护法的大仇人胡酒之子,中原武林中稍有声名,与冷风吹,姜如尘等人齐称为江湖七浪子,今天,我代表中原武林前来鬼城应约。”声音洪大,胡丹用内力发出,如雷贯耳,震得台上台下众人耳朵发响,说话之后,胡丹接着说:“铁拳王爷,我今天前来,只有一个要求,此次之战,无论胜负,中原武林与鬼城之间所有的恩怨都一笔勾销,如何?” 铁拳王爷说:“这个——” 铁无命冷冷地说:“就凭你一条小命,也幻想平息中原与西域几十年的恩怨,你未免太看得起自己了吧?” 宫无情却说:“我可以以个人身份答应你,只要你留在这里,有生之年里,我宫无情绝不踏入中原武林半步。” 胡丹眼睛一眨,笑着说:“其实中原与西域并无仇怨,便是当年秦无敌秦老前辈在世也不愿看到现在这种情景吧,我们只是师兄弟之间的比试,又何必牵涉到江湖上去呢。我们生与死也就罢了,两国的民众跟着我们受苦了。” 唐无毒冷笑着说:“有什么话,留着你活着走出天罗地网再说吧。” 胡丹也知道自己提的要求是不可能完成的,于是就说:“那好吧,可以开始了。” 铁拳王爷说:“你可以提出些什么要求,诸如休息一段时间,或者用餐,无论你提什么要求,我们尽可能地满足你吧。” 胡丹笑着说:“多谢了,一路上我已经酒足饭饱了,开始吧。” 铁拳王爷看了胡丹一阵,手一挥,说:“开始。” 这句话一说出,人便往一边走去,铁无命宫无情唐无毒等人一齐跟着他而去,胡丹没有再说什么,因为面前已经有第一道刀剑攻了过来。 胡丹猛地拔出斩情剑,出手的时候已经到了。 刀,一排排锋利的刀。 剑,一排排锋利的剑。 不知有多少人扑了上来,胡丹看不清,也数不清,刀剑刹那间将他围满,这是一种极雄壮的阵势,江湖上已经绝传数十年的杀狗阵。 别看这些刀剑,虽是胡乱刺出,可每一柄刀,每一柄剑都包含着一个强大的攻势,也别看这些人,武艺都很寻常,可是在这一个阵势之中,他们每刺出一剑,划出一刀,都封住胡丹身边的一个漏洞,一齐攻出,端是可怕了。 杀狗阵,只怕这样一来,便是有一万只狗也休想活一只了。 这个阵势与丐帮的打狗阵略为相似,虽不及丐帮打狗阵那般厉害,可也不是一般人可以逃得了的。 幸好胡丹不是狗,他是人,而且是一个武艺高强的人,加上手中有一柄剑,天下无双的宝剑。 他使出了无敌剑法之中的一招:满天飞花。 这是无敌剑法之中唯一一招对付对手众多的招式,一剑挥出,便是雨水都不得渗入,没看过这种剑法的人一定会以为这是神话中才有的剑招,天下那有这样的剑法,可是胡丹还是使将出来了。 这样的剑招加上无坚不摧的斩情剑,是所有近身攻击敌人的恶梦,几乎所有刺近胡丹身边的杀手都迎面跌出,鲜血飞沾,一剑过去,地下掉满了断刀断剑以及人的胳膊,还有几个人竟然被这一剑直接砍下头颅。胡丹的十步之内,堆满了尸体。胡丹站在那里。手握着冰冷的长剑,全身都沾满了血,好象一个血人似的。 这杀狗之阵由一千个人组成,分成十组,每组一百个人,不论成与败,每组都只进攻一次,第一批攻出之后,第二批立即跟上,第一批就退后闪开,第一组是使刀剑,第二组使用的是巨毒的银枪,长足七尺的长枪,第二组之后,便出第三组,第三组是利箭,第四组是毒水,可将一个活人烧成飞灰的毒水,第五组是身无寸衣的女子,她们去杀人,实在是太容易了,男人一见到她们,人都死了一半,而她们手中的毒针却是最要人性命的武器。第六组是巨木,纵使你武艺高强,铜头铁壁,也抵不了一百条巨木的飞来之势,这一百个人力大无穷,巨木之中夹杂着一种神秘的杀招,有些身手不错的高手可以躲避得了前几组的攻击,但至今为止,却还从未有过逃得过这一关的人。第七组的人是一批身强力壮的高个儿,他们极擅长于摔跤之术,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随随便便地将一条壮牛摔倒,也可以随随便便地抱住飞跑中的黄羊的脖子,这样的人岂不可怕。第八组的人是一百个内力雄厚的掌法高手,在这一个阵之中,如果你落入了他们的包围之中,只怕你是块铁都得被拍扁。第九组的使用的是一种七寸钉。七寸钉也是种武器,不但劲力强大,且极具准头,任何人只要身上被钉上一钉,绝不会好地过,第十组人大多是来收尸的,因为用得上他们的时候太少了,而一旦让他们缠上,都无法逃避,他们使用的是一张巨网,无论你武艺有多高,只要落入他们的网底下,都绝对无法躲得开,一百个人拉开的一张网,这张网为玄铁所制,名为天网。 所以打狗阵另外有一个阵名,叫做天罗地网。 这阵势之大,为江湖之最,人数之多,也为江湖之最。无论那一阵势能够摆上一百个人,都已经是相当可怕了,何况是一千个人。一千个人对付一个人,便是一人给你拍一下,都可以将你拍成网泥,何况每人手里都有可怕的武器。 第七十六章 天网恢恢(3) 不过,这已经是没有退路的,胡丹不能退,也退不了,在他打算来鬼城之时,就已经没打算再活着回到中原,他知道,便是自己能够闯同出这道阵,同样也无法抵抗得了鬼城三大护法的合攻,最可怕的还有个鬼王潘长天,除非真是有鬼,不然胡丹绝对不会以为自己有本事打得过潘长天,便是自己学会了无敌剑法的后补式,服食过天下无双的无缺丹,又能如何?也许假以时日,过十年或者二十年的时间,胡丹还是有信心与潘长天放手一战的,可是仅仅这么一小段时间,胡丹还没有自大到可以天下无敌的境界了。 胡丹现在能做的事便是走一步算一步了,不到万不得已的情景下,他是不会放弃生存下来的机会的,那怕便是死,也要坚持到最后。 第一组人已经退开了,留下了十多具血淋淋的尸体,第二组百人已经飞快地冲了上来。无数的银枪在阳光之下发射着阴冷的光芒,高达五尺的战台轰隆一声,被这群人生生扯断,胡丹在这时迎面冲了上去。 退无可退,反正得一战,就拼了。 斩情剑发出炫目的光彩,胡丹杀入人群之中,无敌剑法一路使将出来。 自从寂寞老人逝世之后,已经没有人能够见到这种无法用言辞来描述的剑招了。况且,江湖上能够有眼福看到寂寞老人使剑的人根本就不多,便是有一些,此时也早就老死战或者战死了,至于胡酒的无敌剑法,只是一招一招的,胡酒根本就不会无敌剑法的后补式,也许他用不着,天下确实很难找到能够与胡酒一战高低的对手了,但是胡丹就不同,他使出一招或者几招,对付江湖上一般的高手还是算足够的,但是对于江湖上一流的高手来说,想一招致对方于死地,却还是比较困难的,何况此时他面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百个人,如果一招一招地去杀,不知要杀到什么时候才能胜出,所以,能够将无敌剑法连串起来使用,确是最好的选择。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绝对没有人敢相信天下会有如此有杀伤力的剑法。 无敌剑法不但每一招一式都是杀招,难得可贵的是竟然能够连接起来,招招相连,毫无破绽,风雨不漏,他的剑一碰到你,不死也得残废,然而你的银枪却无法接近他,这样决战下去,如果胡丹没有累死,谁也无法要他的性命。 但并不是因为害怕了就休手,这一千个人是王爷下了死命令的,一定要留下胡丹来,这一百个人也不例外,没有一个人敢逃,前面的人死了,身后的人立即补上,身边的人死了,身边的人就冲了过来。 铁拳王爷与铁无命等人站在一个山坡上,望向战场地上浴血奋战的胡丹,叹了口气说:“我是不是有些小看胡丹了,只怕这杀狗阵也无法困得住他。” 铁无命冷笑着说:“在王爷眼中,胡丹岂不就是一条狗一样。” 宫无情在一起忽然说:“胡丹不是狗,和你我一样,他是个人。” 铁无命怒说:“你——” 宫无情说:“我怎么了?只怕便是我们联手,只怕也敌不过他手中的那柄剑。” 铁无命不屑地说:“休要长他人威风,宫无情,你未免太小看我了。” 宫无情说:“我小看你么?哼,我只是知道如果胡丹使出这套剑法的时候,我们便是三个人联手,也休想近他丈余之内的地方。” 铁拳王爷说:“你说的不错,无敌剑法成名数十年,并不是偶然性的。” 铁无命见王爷发话了,也不敢争吵,宫无情皱眉说:“他还有一柄好剑,这是什么剑?” 铁拳王爷说:“你从未去过中原,但你也一定听说过斩情剑吧。” 宫无情惊讶地说:“这就是斩情剑,天下第一的宝剑?” 铁拳王爷说:“不错,此剑极具邪性,剑一出,无血不归,削铁如泥,还有,无论它杀了多少人,剑锋之上你却永远看不到一丝血迹。” 宫无情动容说:“怪不得如此可怕。” 铁拳王爷说:“胡丹手有这柄剑,如虎添翼,他若是拿着这柄剑,我也有可能不是他的对手,得想办法将他这柄剑夺走才行。” 铁无命说:“胡丹很快就要被擒了,他岂能逃得过天罗地网。” 宫无情不知在想什么,忽然不说话了。 铁拳王爷说:“天下绝对没有人可以逃得了天罗地网的,绝没有人,我也不能,潘王爷也不能,便是胡酒过来也不能,胡丹——当然更不能了。”他叹了口气,静静地接着说:“我们最多可以取得胡丹的性命,但是他活着,只怕天下没有一个人能够取得了他的手中之剑。” 唐无毒在一边忽然说:“他落入天网之中,取他性命如同囊中之物,取得他之宝剑岂不也是容易之事。” 铁拳王爷说:“不,你错了。” 胡丹此时已经攻到了第三组人的身边,所到之处无往不利,满天的飞箭对于他来说如同无物,铁拳王爷接着说:“杀狗阵是数百年前一名聪明绝顶的老前辈所创,但是经过这么多年,传入我手中之后,第十个杀阵已经残缺不全了,我虽然可以想办法补好它,可它仍然还有个漏洞。” 唐无毒怔了一下:“漏洞?” 铁拳王爷说:“我只有命人在那个漏洞的地方摆上一个地牢,弥补第十个杀阵的不足之处,胡丹不是笨蛋,如果他能够进攻到最后,他一定会选择钻入地牢的。所以这个杀狗阵也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大阵。” 宫无情说:“但是那个地牢深不可测,是个掉入去的人从未有过生还的地牢。” 铁拳王爷说:“那个地牢到底有多深,到目前为止,谁都不知道,我也曾派遣了十多个人进去探试过。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够活着回来,所以我就不再让人去探试了,只是那个地牢里面,曾经活埋过一个人,那个人便是当年的鬼城城主贾龙。” 宫无情铁无命唐无毒三人齐齐吃惊地说:“贾龙?” 铁拳王爷说:“贾龙于西域建国有功,西域之地无人敢对他处以死刑,所以才出此下策,这个地牢本是数百年前一代大帝所建,以前处死犯人都是将犯人抛于地牢里面,只要人一掉下去,从来没有生还的机会,所以就成了死牢。” 宫无情说:“那么胡丹若是掉下去,岂不也是死路一条了。” 铁拳王爷说:“应该不错吧。” 宫无情说:“其实我们也许不要等到那么久,他可能坚持不到第十关的——再说,既然有漏洞,为何不用一个必让人死命的机关,而选择一个——” 铁拳王爷冷笑着说:“杀敌狗阵是天下第一大阵,与之相比,少林罗汉阵,丐帮打狗阵,昆仑剑阵根本不值一提,岂可在我手下掉了大名,其实无论多么凶险的机关都有可能让人破掉,我在此处设上这个地牢,才是最完美的,也是绝对无人可以躲得开的,杀狗阵一摆出来,便是只有一条路,死。” 宫无情不说话了,她望着胡丹飞舞着的长剑,仿佛在看着一个死人。 第三组百人在胡丹锋利无比的长剑攻击之下,几下就轻易破开了,在第四组手持竹筒的放毒水的杀手上场之时,胡丹忽然出人意料地飞了起来,他一手随便在地下抓了一个人,抛到天空,紧接着,人飞快跳了起来,脚尖竟然踩着那人的胸口,整个人飞了起来。 宫无情不由惊叫了一声:“这是怎么了?” 铁拳王爷一时脸色变得通红,整个人似乎一下子老了十岁,他连声说:“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呢?” 胡丹借着空中落脚的一点点力气,竟然箭一般地从第四组百人之头顶上飞了过去,他的身下面,呆呆地站立着百余名目瞪口呆的杀手。 他们从来没有见过有人竟然用这种方式来破了这一关。是呀,胡丹人在天空之中,他们的竹筒只是近身可以发射毒水,对着天空发射,不说很难射到胡丹身上,便是可以射到,他们也不敢发射啊,毒水一发射上天空,必然会再飘落下来,那么,台上这密密麻麻的自己人还不是倒霉了,等待他们反应过来,胡丹已经轻易地穿过了他们,接着如同一只大鸟展翅一般,欣长的身体在半空中连连翻了几个跟头,紧接着的第五组的整以待命的身无寸衣的女子同样没有反应过来,胡丹已经飘过去,第六组的巨木队的壮汉反应快了一些,十多人立即站了一个高处,联手将一条巨木朝着胡丹推出。他们虽然知道,便是这条巨木可以击中胡丹,再掉下去之时,可能会砸死自己的人,可是他们顾不上了,他们的目标就是留下胡丹。 可是让他们更想不到的事发生了,迎面而去的巨木根本就没有击中胡丹,反而让胡丹寻了个落脚的地方。 胡丹一脚踩在飞横在半空的巨木之上,竟然得意地朝着几个人微微一笑,深吸了口气,一窜冲天。 这一下,全场只剩下无数个呆呆相望的人。胡丹已经飞一般地冲到了第十关。 前面已经没有人了,只有一张网。 一张网忽然从胡丹的前面五米远的地方飞快升起,如同满天阳光般地笼罩过来。 天网恢恢。 天下绝对没有人可以逃得掉的巨网。 (很不好意思,这些天由于新书让编辑提前发放了,所以必须得跟上去,七浪子一天就只能更新一章了,哦,七浪子这本书快完结了,也就最多十章节左右,估计还不够十章。谢谢你的眼读。 第七十七章 天网恢恢(4) 这不是一张普通的渔网了,这是一种凶器,天下绝对没有比这张网更霸道的凶器了,这张网是用一种特殊的合金与一般的渔网结织而成,看上去密不透风,其实它足够有十多层之多,这就是以防有人用利器将它割开,网的上面,每隔上一步的距离都挂上一个倒勾,这样的倒勾只要碰到什么,立即会深深刺入,当然,一拉出来,一个手指头大的洞都可以让它给轰成拳头大。 巨网几乎笼罩了整个战场之地,宛如整个天空向着胡丹砸来,一百个壮汉三种巧妙的机关下,将力气全部使到一处,让巨网充满滞血的杀气。 胡丹大喝一声,斩情剑飞快地往上一划,这张天下霸气无双的巨网就轻松地被划破一个洞来,胡丹趁机纵身一跃,持剑往前一冲,上面又出现一张网,巨大的网,又是一剑,又往上冲,又是一张同样的网,又一剑挥出,划破,冲出,网又在头顶之上,谁也不知道他的面前会有多少张网,胡丹一连划破五张网,力气已经快用尽了,虽然用斩情剑划破巨网并不用多大力气,只是速度太快,让他一时反应不过来,眼见渔网缓缓地将他压往地面,网上的倒尖金光闪闪,发出炫目的光彩,他知道,只要在网将他逼到地面,他就只有死路一条了,忙乱之中,倒也不是很紧张,眼睛四处张望,刚才还平整的地面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洞,一个足够有五尺大小宽的洞穴,就在巨网笼罩下的空地里。 已经没有更好的选择了,胡丹顿时使出千斤坠,整个人如同一块石头一般从空中掉了下去,接着在地面连打几个滚,一头钻入了这个洞穴之中。他终于躲开了天网的包围,可是胡丹却没有想到这也是一条死路。 洞越往下竟然越大,阴冷的风呼呼地吹在胡丹急速掉落的脸上,胡丹刚掉落下来的时候手臂还可以在洞穴边上拍几下,以降下掉落的速度来,可是到了中途,手根本就碰不到实面了,越掉越快,下面似乎深不见底,胡丹只觉得整个人如同在经历生死地狱里被脱衣一样,这到底是什么地方?怎么会有这么深? 死牢。 死牢下面别有一片天地,胡丹直坠而下,下面竟然有一个几丈深的水池,胡丹以为这一次死定了,从这么高的地方掉下来,如果不能卸下坠落的力道,只要人一碰到实地,顿可将自己砸个粉身碎骨,幸好有深水。胡丹是头下脚上掉落的,头一碰到水,立即反应过来,可能是遇到地面了,于是拼命地将头朝着侧面冲去,以防触到水底的尖石,让自己受伤,想不到水池之水有数丈之深,胡丹这样做倒是过于小心了,等他惊喜交集地从水底钻出来之时,以前的一切让他目瞪口呆。 没有人可以形容出他此时的心情。 宝藏。 这里居然是一个富加天下的宝藏。 这里通体透明,会发光的球体是夜明珠,数不胜数的,砚大无朋的夜明珠镶满在这个足够有万丈之宽的山洞里面,明亮的夜明珠旁边,是成堆成堆的宝石与金银,一排排小树大小的玉珊瑚,千百万颗价值连城的玉石就像沙漠里的沙石一样摆满全场,胡丹不是孤陋寡闻的山野村夫,在江湖上,无论是珠宝山庄的富贵王,还是江湖上以奇珍异宝闻名的四方堡,或者说用黄金砌墙的黄金大王,这些人的财富胡丹都见过,并不能给他带来珍奇,他要是想发财,除了国库房之外,只怕天下没有一个人比他更有钱,他父亲的藏宝之地他去过几次,里面的东西他随便可以使用,可是,那个藏宝洞与这里一比,几乎不足这里的十分之一有价值,这里的东西只要拿出去一点点,就可能将名扬天下的万花楼买来十幢,可以轻易买下一百个,一千个美人的心,或者一个无数个一代名侠的生命,如山的宝石中间,赫然坐着一个人。 活人。 这个人的头发比他的人还要长,满脸苍白,眼光却阴冷,他淡淡地望着发呆的胡丹,叹了口气,说:“我等待了二十年,终于又见到一个活人了。” 胡丹吃了一惊,失声说:“你是谁?” 那人没有回答他的话,只是问:“你不是鬼城之人?” 胡丹说:“不错,我是中原人。” 那人想了一下,说:“数十年过去了,有资格下这地牢的人并不多,是白般龙那小子下的毒手吧?” 胡丹摇头,白般龙这个名字他很熟悉,这是以前西域的一名高官的儿子,只是在中原武林出现了一段时间,后来不知去那里了,胡丹说:“不是,是铁拳王爷。” “铁拳王爷?”那人怔了怔,接着便冷笑着说:“可能是潘邗那小子,他竟然也混到王爷了,不错。” 胡丹没有说话。 那人叹息着说:“大浪一浪推一浪,一代新人胜旧人,想不到二十年未见天地,世界是全变了。” 胡丹眼睛望着那人,说:“你现在在这里居住了二十年了么?呵,那你一定不知道许多事了,现在的鬼城之主是潘长天,前辈可曾听说过?” 那人终于有些动容了,失声说出:“你说什么?当年的小乞丐已经当成了城主?” 胡丹不懂了,眉头一皱:“小乞丐?”那人冷笑着说:“潘长天当年就是个小乞丐出身的人,一次和几只野狗抢东西吃,被咬给快死了,还是我将他救了出来,我见他可怜,令金二公子收他做了徒弟,想不到他居然当上了鬼城之主。” “金二公子?”胡丹说:“他是谁?”按理说,能够当上潘长天师父的人,一定是个武艺高强的传奇人物,可是这个金二公子听上去根本不熟悉,一个没有名气的人教了个徒弟,居然能够当上鬼城之主,真够奇怪的。 那人说:“金二公子是铁匠金的儿子,当年我安排他给我喂马的一个小人物。” 胡丹哑然失笑,不过听这人说出铁拳王爷或者潘长天来,一副不屑一顾的模样,莫非他也是鬼城的名流人物,不由就问:“听前辈的口气,前辈当年在鬼城想必是大有名气了?” 那人哈哈大笑着说:“大有名气?哈哈,你如果有机会跑到外面去,随便问一个人,看有谁不知道贾龙这个人物。” “贾龙?”胡丹脱口而出:“你就是贾龙?” 那人看着胡丹吃惊的表情,有些得意,但不知想到了些什么,神色又有些低沉了,他喃喃地说:“当年若不是第一剑侠使用诡计,天下又有谁能够奈何得我?” 胡丹苦笑着说:“第一剑侠?” 贾龙皱眉说:“你小子难道连胡酒的大名也没有听说过么?亏你还是个中原之人。” 胡丹说:“不,我认识他,听到别人说起过他,只不过从没有见到过他而已。” 贾龙忙问:“他可还活着?” 胡丹黯然说:“还活着。” 贾龙说:“二十年未出江湖了,好多事也都忘记了,胡酒现在可好?” 胡丹说:“也许好吧,我不知道。” 贾龙皱眉说:“也许?什么叫做也许?” 胡丹说:“我的意思是说他也许过得很好,也许过得不好。”也是,胡酒没有死,他就是传奇一般的人物,这样的人只要活着,在别人眼里都是过得好的,说他过得好,可是自己的儿子去了一个凶险的地方,生死未明。 贾龙看了胡丹一阵,才说:“这么说来,你与他根本就不认识?” 胡丹沉默。 这件事真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说不认识,他却是胡酒的儿子,说认识吧,自己却从未见过他一面。 贾龙叹然说:“二十年了,我无时一刻都在想着他。” 胡丹说:“你们的仇恨有这么深么?二十多年了,竟然还死死咬住不放?” 贾龙说:“对,只可惜再也见不到他了,老天不长眼,根本不给我这个机会。” 他挥舞着双手,。大声说:“你看,老天爷给我这么多的金银财宝,可偏偏让我无法见到胡酒,老天啊老天,你太不公平了,我要这些废物有什么用?”说着,随手抓过一把玉石,在手里重重一击,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这把玉石竟然化成飞粉,在他双掌合击之中,一点点飘落。 胡丹暗吃一惊,心想此人好深的内力,不过一想也是,贾龙当年就是鬼城之主,武艺定当非同寻常,何况这二十年里一个人呆在这孤洞之中,肯定更加习练武艺,若是寻常,那才真是见鬼了。不由便说:“如果你有机会能够见到胡酒,你想对他做什么?” 贾龙说:“年轻人,你不懂的事太多了,我告诉你一句话吧,这句话便是,真正的对手远比真正的朋友更值得让人尊重。” “尊重?”胡丹说:“尊重对手?” 贾龙说:“不错,当今天下,唯有胡酒一个人可以配做我的对手。” 胡丹说:“可是你——” 贾龙说:“胡酒当年使用诡计用一本破残的剑谱让我自残功力,走火入魔,这就是他的过人之处,他赢了,我输了。” 胡丹说:“你们的事我又听不懂了,这关一本剑谱什么事呢?” 贾龙说:“此事说来话长,当年胡酒假意向我投降,并送出一本剑谱,说永不与我们为敌,谁知道,他手中的这本剑谱是我所练的武艺所不能容的,但我当年并不知道有这样的事,加上年轻气盛,也不当回事,以至于后来走火入魔——” 第七十八章 天网恢恢(5) 胡丹忍不住哈哈大笑说:“做人不能太贪心了,这是给你的报应,哈哈太有趣了。” 贾龙冷笑着说:“是啊,其实当时我若不接受他的求和,或许可以杀得了他,可是我却接受了他的求和,虽然我没有败在他的剑下,可也是失败了,对于敌手来说,只要是胜了,无论用什么手段都无可非议,但是现在,如果再让我遇到他,我敢肯定,他绝对不会是我的对手。” 胡丹感觉好笑,现在他自己都呆在这暗无人日的地方,什么时候能够逃出生天都不知道呢,居然还想着与人比武,又想到自己现在也被逼到这个绝境,不由有些黯然,自己虽然没有死,可是想逃出这个地方,只怕万难吧,想着即将在这个地方呆过余生,是谁心里都不会好受的,于是有此些意味索然,说:“想那么多有什么用,你便是天下第一人又有何用,你还不是永远无法离开这里。” 贾龙皱眉说:“你难道不相信我说的话?你以为我一定战胜不了胡酒?” 胡丹干脆就说:“不错,我不相信你有那个本事。” 贾龙说:“如果你听到我说出这些话之后,你就会相信了。” 胡丹说:“什么话,说说看吧,反正都无所事事,听听故事也好。” 贾龙说:“寂寞老人与西域三侠客你应该听说过他们的大名吧?” 胡丹点头说:“不错,我听说过。” 贾龙说:“他们其实是同门师兄弟,不过寂寞老人是大师兄,所以他们的师父将无敌剑法传授给他之后,便再没有传授给其他的弟子了,三侠客学的剑法是鬼魅剑法,其实这两种剑法不相上下,主要在于个人的修练程度高低,才是决定剑法是否厉害的标准,之后,寂寞老人去了中原,三侠客由于生性淡泊,无心江湖争雄,一心只追求剑术至高,数十年后,他们的武艺虽然大成了,可是与寂寞老人相比较,还是稍逊一筹,三侠客死后,他们的剑法全传授给我,三侠客虽然生性平和,但是也怕寂寞老人在江湖升起腥风血雨,临死之前,要我发下毒誓,如果寂寞老人为恶江湖,一定要我去清理门户,后来寂寞老人逝世之后,胡酒不知因为什么原因,让江湖所追杀,声名狼藉,无奈之中,我携着鬼城高手去向胡酒邀战,遇到胡酒之时。他已经心灰意冷,心存死意,在沙漠之地带着飞刀娘子取道去天山隐居,就在这个时候,让我遇上了。” 胡丹几乎可以想像得到当时是一个什么样的情景,一个心灰意冷的剑客,遇上了一群守候多时如狼似虎的歹徒,会发生什么样的结果,尤其听得说是与自己的母亲在一起,更为担心,虽然知道当时他们并没有发生什么事,可是人之天性,心里还是提了起来。只听贾龙说:“只是我也想不到,我们还没有动手的时候,你父亲就主动认输了,竟然还交出剑谱,以换取飞刀娘子的性命。” 胡丹叫了起来:“不可能。” 他绝对不能相信自己的父亲会是一个这样的人,胡酒绝对不是一个甘愿认输,不战而败的人,要是中原武林同道的人也就罢了,偏偏是对待鬼城的杀手群落,要胡酒向他们认输,只怕万无可能。 贾龙怒说:“不相信,你看我手上的这是什么?” 贾龙手里有一本破旧的书,书面已经残破不堪,胡丹伸手接过,一眼就看出这真的是无敌剑法的原本,并且还是货真价实的无敌剑法,胡丹呆了,贾龙接着说:“如果你是个识货人,你一定明白了吧,不错,这便是江湖人梦寐以求的无敌剑法,天下无双的剑法。” 胡丹没有说话,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贾龙说:“当时,我接过剑谱,欣喜若狂,当即决定放过他们一条生路——” 胡丹大叫着说:“胡说八道,我不相信。” 贾龙大笑着说:“事情就是这样,你不相信也由不得你,这就是事实,但是直到很久之后我才知道我中了胡酒的毒计。” 胡丹嘶声说:“什么毒计?” 贾龙说:“事后我才发现,无敌剑法虽然威不可挡,可是与鬼魅剑法根本不相溶合,无论是谁,只要学会了鬼魅剑法之后,再去习练无敌剑法,一定会全身功力散尽,走火入魔,轻者全身残废,重者会送了性命。” 胡丹瞪大了双眼,他也想不到世上会有这样的一种剑法。 贾龙叹息着说:“等到我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在那个时候,我已经如同一个废物一般了。” 胡丹呆住。 贾龙接着说:“胡酒啊胡酒,天下若真的还有人可以做我的对手,这个人必定是他,这样的人让人不得不佩服他啊。” 胡丹更傻了,傻瓜似地说:“你还佩服他。” 贾龙点头说:“是的,我佩服他,直到今天,我也一直佩服他这样的人,想当时,他身为天下第一剑客,有那么显赫的身份,却甘愿用一种江湖稍有身份的人都不屑为之的手段去对付一个对手,换成我是他,我宁死也不会去做的,但胡酒却这样做了,这样的人,你能够不佩服他么?” 胡丹觉得这个世界全乱套了,脑子迷糊地说:“但是你因为他而失去了全身的功力。” 贾龙大笑着说:“那才是大丈夫所为,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这句话你不会不懂吧,输就是输了,赢就是赢了,对于自己的对手,无论用什么手段,只要达到自己的目标,这就是聪明人所做好的事。” 这句话说出来之后,胡丹懂了,他懂了贾龙所想表述的意思,不错,在那个时候,便是将胡丹换成自己的父亲,也许他也会那样去做的,父子同是一条心,虽然从未见过面,但身上流的是同一种血液。 胡酒的行事为人在江湖之上让许多人都大为惊叹,他大智若愚,有时笨蛋得要命,连一般人不会去做的事,他都认认真真地去完成,有时所有的人都会去做的事,他却不屑一顾,但是,直到今天,无论他以前受过多少苦难,让多少人怨恨追杀,可是,在大多的江湖人之中,他仍然是武林的泰斗,是永远让人难以忘记的神话中的人物,为了天下的安宁,他做的太多了,为了让武林免除一场血灾,他亲手杀了他苦苦追寻一生的初恋情人,为了除掉一个可能为害江湖的隐患人物,他竟然使出最下劣的手段,这样的人,不由得你不佩服他,对于这样的人,除了尊敬,你还能对他说上些什么? 贾龙微笑着说:“只不过他还是料错了一件事——哦,不,是寂寞老人料错了一件事。” 胡丹双眼闪着光芒,虽然心里有些埋怨自己的父亲,此时却还是为自己有一个这样伟大的父亲而自豪,他笑着说:“哦,是什么事?” 贾龙说:“无敌剑法虽然让我废除了功力,又走火入魔,但还是没能要了我的性命,之后又在白般龙那小子暗杀之中,将我抛入这地牢之中,却让我绝地逢生,寂寞了二十年之间,我迅速地将所有的功力全部恢复,终于将江湖之上两种最神秘的剑法溶合一体,完成了一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绝世剑法来。” 胡丹失声说:“你成功了?” 贾龙哈哈大笑着说:“不错,我成功了。” 胡丹暗惊说:“一套无敌剑法,纵横江湖几十年,所向无敌,如今再加上鬼城之王才可以拥有的鬼魅剑法,两者溶合为一,那么天下谁还能是你的对手。” 贾龙说:“若真有对手的话,就只有一个人有可能可以称得上。” 胡丹忙问:“此人是谁?” 贾龙说:“胡酒。” 胡丹说:“可他——” 贾龙说:“天下绝对只有他才可能做我的对手。” 胡丹说:“只是你怕会失望了,他于二十年前,就已经金盘洗手,退出江湖了。” 贾龙摇头说:“不会的,有的人天生就属于江湖的,这样的人永远不会退出江湖的,胡酒就是这样的人,只要他活着,他永远都会呆在江湖之中的。” 胡丹说:“但是二十年之间,天下几乎没有过他的消息。” 贾龙微笑着说:“快了,只要他还活着,他一定会到鬼城来的,他一定会来的。” 胡丹如同被雷击中一般,全身都颤抖着说:“为什么?” 贾龙说:“因为现在正是二十年之约的时候。” 胡丹说:“你怎么知道的?” 贾龙笑着说:“在这二十年里,这个地牢掉下来了五个人,我是从他们嘴里知道的。” 胡丹左右望了一眼,说:“人呢?” 贾龙哈哈一笑说:“他们早就化身为食物,成为鱼食了。” “鱼食?”胡丹一怔。 贾龙说:“在你掉下来的水池里面,就生长着无数的鲤鱼,在这二十年里,它们就维持着我的生命。” 胡丹哦了一声。贾龙接着说:“胡酒一定会来的,外人都不知道,其实鬼城与中原之战,只是同门师兄弟的竞争,中原武林如果没有胡酒的传人来赴战,都不能做数的,而且你应该可以想得到,一个人的武功修为再怎么天才,都无法在二十年之内达到至高的造诣,便是胡酒在二十年之间尽力培育一个新人,也只不过多一个送死的罢了,这场决战的赌注实在太大,胡酒输不起,所以只要他没死,他一定会来的。” 胡丹在这时忽然想到了许多事,母亲对于自己到鬼城来赴约之事,并没有见到有多么伤心,以前自己有一次不小心从树上掉了下来,只擦伤了头皮,她却几天没安心,紧张得要命,那么,她怎么现在会对自己去赴死约会的儿子无动于衷呢,莫非她心里早就知道自己的丈夫会去的,而且她相信自己的丈夫有能力保护儿子的生命安全,所以她才会放下心来,还有胡酒身为自己的父亲,为什么一直不肯与自己见面,而在他快去鬼城之前却忽然要见自己一面,这又是为了什么呢?唯一的可能,他一定会来,胡酒一定会来鬼城的,胡丹心下一动,心里已经隐隐为自己以前的行为而感到羞愧。 贾龙见他沉默良久,以为他在想什么心事,便说:“只是不管他来不来,我还是没有机会与他见面。” 胡丹说:“是啊,我们这个鬼地方——” 贾龙说:“你也一样,我们这一辈子都无法再走出这个鬼地方了。” 胡丹这才想起,这到底是个什么地方,以后还有机会离开这里么,不由惊声说:“这是什么时候地方。” 贾龙说:“这是地牢,天下绝对没有人可以离开的地牢。” 胡丹惊声说:“这里难道没有出口?” 贾龙说:“绝没有,二十年来,我用尽一切办法,可是我还是呆在这里。” 第七十九章 正义无敌(1) 孟飞指着前面一幢漆黑的古城,对冷芳芸说:“这就是鬼城了。” 冷芳芸眉头一皱,她想不到名震天下的鬼城会在这么一个地方,不过也是,这里已经是绿洲了,河水包围着一座看上去漆黑却极其雄壮的城堡,在这种几乎快让黄沙埋没的地方有这么大的一个城堡,几乎都可以说是奇迹般的存在了,并且这座城堡,并不逊色于中原一些大都市的府上,虽说不能与洛阳城相比,却也是极不容易了。 孟飞接着说:“我们在大沙漠里遇上了风沙,所以晚了几天,胡丹此时可能已经进去很久了。” 冷芳芸有些担忧地说:“那我们快进去吧。” 孟飞说:“现在着急也没有用了,我们慢慢去打听好了,记住,千万不要轻易暴露你的身份,不然我们这群人都只怕会人头落地。” 冷芳芸点点头,却特意地将步伐放慢了一些,与孟飞两人落到队伍的后面,反正已经到了终点地了,进城之后也得与这商队分开,还不如现在就与他们分开,不然万一让鬼城的人发觉,只怕会连累到他们这群无辜的人。 商队很容易地就进城了,他们与鬼城里多家商人有来往,与守城的官兵都早就熟悉了,所以根本就没引起怀疑。 进入城堡之后,迎面便是一条繁华宽阔的街道,里面物宝天华,极尽奢侈,冷芳芸张大了嘴,她也想不到在这种地方居然有这般繁华的地方,中原城市里有的东西这里都轻易可以看到踪影,甚至许多中原难以见到的小物品都在这里可以找到,不由又惊又奇,他们走在路上,四处张望,忽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之声,一人手持一面上书铁拳二字的旗帜飞驰而来,神气十足地大叫着说:“让开,让开,王爷出城了。闲人回避。” 路人纷纷闪避让路,路上的骑客立即下马,死死将自己的座骑拉到一边,弯腰行礼,一些路人立即跪拜在地,整条街上,很快就只看到孟飞与冷芳芸两个站立着的人了。 孟飞脸色一变,对冷芳芸低声说:“快到里面去躲一躲,我去会会这个人。” 冷芳芸反应极快,飞步跑到身边的一个小商场里,假装去选购物品,眼睛却一直望着外面的孟飞,心却提了起来,她肯定担心孟飞,在这个地方,她就只认识孟飞一个人,如果孟飞有什么异外发生,那她真不知怎么才好。 这时持旗之人已经飞驰而近,一见路上竟有人直直站立着不跪拜,一眼看去,还是个中原人,顿时大怒,反手拔出长鞭,一鞭击向孟飞,同时怒骂:“大胆。”眼见长鞭快击到孟飞了,孟飞却忽然跳了起来,一把抓着飞疾的鞭子,用力一扯,马上持旗客立即如受电击般,整个人跳了起来,一个跟头,摔下马来。 路上大惊失色,跪得近的几个人吓得疯也似地跑开了。 铁拳王爷与铁无命宫无情唐无毒三人催马而来,他们的身后是一队轻骑的将士,唐无毒一马当先,一见孟飞竟将持旗客扯下马去,顿时大怒,猛地一扯马绳,大怒:“何处来的贼子,好大的狗胆。”身体一闪,一手握着刀柄,就要向孟飞攻去,对于敢在王爷面前无礼的人,杀无赦。 却听随后而至的铁拳王爷忽然大声说:“站住。” 唐无毒有些尴尬,脸色铁青,却不得不依,对着孟飞冷哼一声,站了下来。 铁无命却惊声说:“孟飞,是你。” 孟飞没理他,一脚踢在持旗客的胸口,将他狠狠地踢开,撞到一个摊子之上,整个人哗啦啦一声,五体投地,晕厥过去,生死不知。然后在很多惊讶的眼光之中轻轻拍拍手,对着铁拳王爷随意地一拱手,皮肉不笑地说:“王爷,好久不见了。” 铁拳王爷眼中分明露出一丝怒火,却瞬息之间消失了,哈哈大笑着说:“原来是孟公子,哈哈,你回来了。” 孟飞是潘芊儿的夫婿,是鬼城之主潘长天的女婿,以前孟飞曾经来过鬼城一次,曾得已见上一面,这样的人无论怎么对付一个下人,铁拳王爷都会装做没看到的。 孟飞嘻嘻一笑,说:“多时不见,王爷现时风采仍旧,真是令人敬仰。” 铁拳王爷陪着笑说:“哈哈,芊儿正在宫中呢,孟公子怎么不去陪她啊,她可是很挂念着孟公子呢?” 孟飞不以为意地说:“我不是来找她的,我现在只想问你一句话。” 铁拳王爷一怔说:“孟公子有话请讲。” 孟飞眼睛一转,看了一眼冷芳芸,然后说:“我想知道胡丹,他现在在那里?” “胡丹?”铁拳王爷脸色一变,眼睛里露出了一丝杀气,冷冷地说:“孟公子,请注意你的身份,现在你已经是鬼城的人了,中原武林之事,已经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孟飞说:“我只想知道他现在在那里?” 铁拳王爷冷笑着说:“他已经死了。” 孟飞顿时感觉胸口如让雷击一般,瞪眼说:“你说什么?胡丹死了?” 铁拳王爷说:“中原武林未免太不将鬼城放在眼中了,竟然派遣一个这般的小家伙前来送死,真是可笑。” 冷芳芸忽然从一边跳了出来,双眼如血,颤声说:“你说什么?胡丹已经死了?” 铁拳王爷说:“天下谁又能逃得了我的手掌心。”眼睛一转,忽然看着冷芳芸,目光阴冷起来,冷冷地说:“你是什么人?” 冷芳芸一时整个人都呆了,绝色的容貌似乎一时失去了光彩,喃喃地说:“胡丹死了,胡丹——” 此时孟飞却越来越冷静下来了,他看到铁拳王爷这一群人的眼色,显然已经知道胡丹可能真的来到了这里,不过应该不像已经死了,因为从他们眼中并没有看到胜者应有的本色,那么胡丹现在在那里呢,会不会落在他们手里,孟飞知道想在他们嘴里知道什么东西很难,干脆去王宫问一下潘芊儿,想来潘芊儿虽然生自己的气,但她最少不会欺骗自己,想到这里,孟飞便说:“既然如此,那容孟飞就此别过了,我要去会会公主了,你们有什么事先去做吧,下次有空了,我再去三王府去拜见王爷了,告辞了,铁拳王爷。” 说着,对冷芳芸使了个眼色,说:“冷姑娘,我们走吧,陪我去一个地方。” 忽然一个人惊叫出声:“这女人是中原冷家堡的冷大小姐,胡丹的未婚妻。” 这是宫无情的声音。 宫无情早在几年之前就到处留意着胡丹了,虽然她很少去过中原,可是她派出无数人到处打听胡丹的消息,几乎与胡丹有过交情的人她家里都有他们的画像,何况胡丹最亲爱的女人。所以她一看到这个容貌极佳,天资国色的女人,立即在脑中出现了冷芳芸的身影,这样漂亮的女人并不难识出,天下太少了。 宫无情自出生之后,便在家族之内让人注入了报仇血恨的信念,胡酒是她最终极的目标,但是胡酒失去踪影之后,与胡酒有关系的人都成了她报复的目标,后来听到胡酒还有后人生活在江湖之上,所以注意到胡丹是最正常的一件事。 (晚上最少还有一更 第八十章 正义无敌(2) 宫无情的话一说出之后,铁拳王爷脸色一沉,厉声说:“给我拿下。” 铁无命早在等待这一句话了,可惜铁拳王爷并不是下令让他去抓孟飞,有点遗憾,但他天生仇恨中原之人,只要是中原人,一惹上他,不死也得残废,一听有中原人可抓,也不管对方是男是女,反手拔剑,冲了上去。 孟飞岂容外人碰他最好朋友的女人,他脸色一变,怒喝一声:“滚开。” 插在背后的红樱枪闪电般出手,迎上铁无命。 就在这时,却听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铁无命,住手。” 铁无命本似脱弦之箭,一触即发,他眼里并没有这个驸马爷,他甚至心里在想要不要在此时给孟飞一个教训呢,可是一听到这个声音,全身的力气似乎一下子全没有了,手一垂,生生地定住,孟飞的铁枪刺到了铁无命的胸口,见到他没动,手便低了下来,长枪抵在他的胸口,艳红的红布条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潘芊儿。 潘芊儿居然来了,潘芊儿一身普通的衣服,站在人群之中,若不是知道她的身份,谁也想不到她会是一位尊贵的公主。 铁无命再怎么胆大,也不敢违抗公主的命令,只好手一垂,低声说:“是的,公主。” 潘芊儿瞧都不瞧孟飞,只望着冷芳芸笑着说:“冷姑娘一路辛苦了。” 冷芳芸苦笑着说:“我——” 潘芊儿笑着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等一会再告诉你吧。”接着望向铁无命等人,脸色一板,大声说:“铁无命,你好大的胆子,你知道你刚才在做什么么?” 铁无命脸色刹那苍白,扑通一声跪倒在地,颤抖着说:“公主,我——” 潘芊儿冷笑着说:“我父王看你英雄了得,才给你今天这般地位,才让你有今天之风光,想不到你恩将仇报,竟然胆敢向驸马爷出手,你活腻了?” 铁拳王爷微笑着说:“芊儿别生气,是伯父让他去抓那个女人的。” 潘芊儿说:“伯父,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你明明知道她是随着我夫婿来的,来的都是客,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吧?” 铁拳王爷说:“芊儿你可能不知道,这女人——” 潘芊儿冷笑着说:“我不知道的事很多,我只知道她是我夫婿的朋友,你就不能动,谁也不能动。” 铁拳王爷的脸色一时变得极是难看,过了好一会儿,才陪着笑说:“幸好我们没有伤到她。” 潘芊儿根本不打算给他台阶下,接着说:“要是今天我不来,你们是不是也打算将我的丈夫也像胡丹一般,关于地牢之中去?” 铁拳王爷忙说:“芊儿你言重了,我们怎么会伤害驸马爷和他的朋友呢,只是一场误会。” 潘芊儿冷哼一声,说:“算了,下次关好你的狗,别那么不知上下,不知尊卑。”说着走了几步,拉着冷芳芸的手,给了她一个笑容,说:“我们走吧。” 铁拳王爷气坏了,可是脸上仍然不动声色,说:“公主慢走。” 潘芊儿回头看他一眼,不再理他,对着冷芳芸说:“冷姑娘,要不要去我家做客呢?” 冷芳芸忙望向孟飞,孟飞忙说:“芊儿,我们一路上劳累了,先找个地方休息下吧,等有空的时候再去王宫吧。” 潘芊儿冷漠地说:“我请的是冷姑娘,又不是请你,你何必这么多废话。” 孟飞愣住,潘芊儿微微叹了口气,望着冷芳芸,说:“冷姑娘,我们先去找一个地方吃一点东西吧,好吧?” 孟飞听到这话,忍不住想笑,却不敢笑出声来,一张脸涨得通红。 潘芊儿给了他一个白眼,说:“你想笑就笑吧,我请冷姑娘吃个饭而已。” 孟飞终于笑出声来,两个人虽然有太多的裂缝,可毕竟是夫妻,一日夫妻百日恩,有些东西是永远无法改变的。 潘芊儿又瞪了他一眼,三人寻了个客栈坐了进去,掌柜的认识潘芊儿,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呆呆发怔,潘芊儿和声说:“掌柜的,随便上几个菜来,不必诸多俗礼,快一点就行。” 那掌柜连忙说:“是,是,公主,小人立即去准备。” 三人坐定,孟飞忍不住问了一句:“这么久没见了,过得还好吧?” 潘芊儿仿佛没有听到,却对冷芳芸说:“不好了,胡丹已经让他们关到地牢去了。” “地牢?”孟飞有些奇怪,冷芳芸却一颗心放了下来,只要人还活着,就好,她只怕一来到这里,遇到的不是个活生生的胡丹,而是一具尸体,她笑了笑,说:“他还活着,就太好了。” 孟飞却望着冷芳芸,苦笑着摇头。 冷芳芸这时才发现他们两人的脸色有些不对,一股不好的预感从头而出,忙问:“怎么了?出了什么事不成?” 孟飞说:“鬼城只有一个地牢,其实那是个死牢,绝对没有一个人能够逃得出来的死牢,在鬼城的历史之中,关进那个地方不知多少人,还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人能够活着出来过。” 冷芳芸一时呆了,怔呆半响,醒过来第一句话便是说:“那地牢在那里,快带我过去。” 潘芊儿摇头说:“那是在一个很偏僻的地方,守卫森严,除非有官府行文,否则任何人都无法进去的。” 孟飞说:“冷姑娘先不要着急,我们会想办法的,胡兄是我最好的朋友,如果我能够帮到他的地方,我一定会帮的,现在一时可能去不了那地方,也不知道他是否还活着,但是,我们一定会尽力的。” 冷芳芸全身似乎脱力般,呆若木鸡。 孟飞咬牙说:“放心吧,只要他还活着,我便是送出这条性命,也要将他救出来,天下绝对没有走不出的地牢,胡兄吉人天相,他一定会没事的。” 潘芊儿也忙说:“孟飞说的是,天下绝对没有走不出的地牢。” 第八十一章 正义无敌(3) 铁拳王爷一行人走出城外,在小河边铁拳王爷勒住马,铁拳王爷心里忽然出现了一种奇怪的预感,他仿佛看到胡丹正从地牢里面出来了,正对着自己发笑,笑自己是个笨蛋,铁拳王爷眼睛咪了起来,忽然说了一句:“天下绝对没有走不出的地牢。” 铁拳王爷没走,谁也不敢走,于是一伙人全都停下马来,看着他,听他有什么吩咐,谁知他忽然说出一句这样的话来。 宫无情似乎有些惊喜,又有些急促,说:“难道你是说——” 铁拳王爷点头说:“我的意思就是,我不相信地牢能够困死一个人。” 宫无情皱起了好看的眉头,说:“为什么?” 铁拳王爷说:“天下绝对没有人逃不出的地牢,如果想要一个人死,除非砍下他的头来,否则我们根本不知道他有没有死,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胡丹一定不会死在地牢之中。” 宫无情说:“可是——” 铁拳王爷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也知道那里面关了无数的人,至今还没有一个人能够逃得出来,我也知道有无数个人尝试过进去,却没有一个人能够到达底层而活着出来,只是,因为不知道,所以我们无法判断胡丹是否已经死去。” 铁无命插言说:“但是我们主要的目的不就是引起中原与西域的战争么?只要胡丹没有出来,那么这场决斗我们都是赢了,这样不就够了么?” 铁拳王爷摇头说:“不,你错了,我也错了,我们大家都错了,如果依照先王与胡酒所定下的规律来说,输赢是必须用生命为代价的,只要有一天我们不能确定胡丹已经死去,我们就无法出兵中原武林,这条规律,潘王爷是最清楚不过的,所以要想出兵中原,潘王爷那一关无法得过。” 铁无命说:“可是潘王爷并没有那样吩咐我们去做,现在只要我们去禀报潘王爷,说中原武林派遣而来的人已经死了,效果岂不是一样。” 铁拳王爷苦笑着说:“不,不会一样,毕竟胡丹我们谁也不能确定他已经死了,他只是失踪了或者说进入了一种特殊的休战状态,如果不能得到他的死讯,我们只有再等三个人,等待中原武林下一个约战者的到来,若到了那时,没有人过来应战,我们才可以有充足的理由出兵中原。” “三个月?”几个人都有些发呆了。 铁拳王爷说:“三个月的时间太长了,长到可以发生任何事,无论那一件事的发生,我们都承受不起,所以——” “所以什么?”铁拳王爷眼睛在自己最亲信的三名护法身上掠过,狠狠地说:“地再宽,它终有个尽头,天再广,它也是个圆,所以,地牢再深,再深的地牢,它也有个尽头。” 宫无情眼睛发亮,说:“只是潘王爷很久以前就下过死令,不允许任何人再进入地牢里探险。” 铁拳王爷冷笑着说:“命令是死的,人是活着,活着的人千千万万,有聪明的,有笨头笨脑的,有不怕死的,也有贪图享受的,若是某一天有个不怕死的人,忽然杀死守地牢的护卫,自己跳下地牢去,这事又能怨得上谁?” 宫无情惊声说:“王爷你的意思是——” 铁拳王爷翻了个白眼,抬头望着天,说:“我没有什么意思,我只是想得到胡丹的人头。” 宫无情沉默了。 铁拳王爷接着说:“这几天我一直在做着一个奇怪的梦,梦中总能看到胡丹好好地活在地牢之中。” 宫无情咬紧牙,猛地抬起头,忽然说:“王爷,我明白了。” 铁拳王爷嘴角露出一丝笑容,说:“不错,我一直很看好你,因为你是宫无情,无情是柄刀,只斩杀她不喜欢的男人,若是遇到了可以让她心动的男人,这柄刀就会溶化成水。” 宫无情脸一下子变了。 她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见到胡丹的时候,先是仇恨,然后是对他感兴趣,看到胡丹掉入地牢之中,她心里像堵了块石头一样,让她难受,她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不过,她虽然年近双十,可一生之中心里就只装着两个人,一个是胡酒,这是她的仇人,她的心时太只有刻骨铭心的仇恨,之后打听不到胡酒的消息之后,以为胡酒已经逝世,她失落了好一段时间,之后忽然得知胡酒竟然有一个儿子活在世上,从那之后,她一颗心全放在胡丹身上了,当然是找寻胡丹所有的消息而用来对付他,以报自己父亲被杀之仇。 只是人世间有许多事都是无法说清的,爱与恨也就是相距一张纸般厚度,有好多时候,宫无情的梦中出现了胡丹的身影,不过大多时间是胡丹血淋淋地倒在她的脚下,但还是有例外的,例外的一次是胡丹竟然抱着她,要命的是两个人还躺在床上,身上没有一件衣服。 有很多时候,胡丹在她生命之中导演了无数个角色,几年过去了,宫无情都无法分辨出胡丹在她心里的定位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仇人?可是她迷恋在梦里呆在他怀中的感觉,也喜欢有他抱着的美梦,爱人?可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陌生人?可是她却注意了他好几年,胡丹的所有事,她甚至比胡丹本人还要清楚一些。朋友?可是两个人在以前从未见过面。 听到铁拳王爷一下子说出了她的心事,她的脸破天荒地红了。 铁拳王爷接着说:“中原有句老话说得好,仿佛是什么淑女,君子好逑,胡丹这样的男人,确实值得任何女孩的青睐,我相信,如果他能够再活十年,不也许只要五年,五年之后,我绝对不会是他的对手。你喜欢这样的男人,并不是一种羞耻。” 宫无情低声说:“我没有——” 铁拳王爷哈哈大笑着说:“哈哈,我知道,胡丹说的好啊,你若是肯换上女装,一定是个绝色的女子,他还说如果你换了女装,别忘记告诉我一声,我倒特别期待有一天你换上女装之后出现在他的面前,会是个什么样的情景,哈哈,太有趣了。” 宫无情沉默了,她知道铁拳王爷的意思,他想让自己去的牢探查胡丹的生死,却不会负责任,如果让人发现了,铁拳王爷就会置身事外,假装不知道,有可能还会拿把刀杀了她来灭口,如果她找到胡丹,杀死胡丹后,提着胡丹的头出来,那是最好,如果一无所获,反正他也没亏了什么,这就是上位者的思想,他需要的是一个不想获取,只懂默默为自己做事的人,至于你的生死,他都不会去管,反正你死了,他有的是人。 宫无情无法拒绝,她也没有权利敢对自己的主子说不,况且,她也真的想到地牢里面去看胡丹是否还活着,自从发现胡丹是胡酒的儿子之后,对于胡酒后来又重现江湖之事她反而变得不在意了,因为她知道,便是她想报仇,也无法打得过胡酒,只是胡丹,年龄与她差不多,她才有可能与之一战,可是胡丹忽然去了地牢,去了一个不知生死的地方,让她像失去了一些重要的东西那种感觉,所以,便是铁拳王爷不让她去,她都会想方设法去探查一次,当仇恨迷糊了一个人心,有许多事情就不由自己去控制了。 第八十二章 正义无敌(4) 胡丹笑嘻嘻地说:“天下绝对没有人走不出的地牢。” 贾龙怒说:“你不相信我?” 胡丹淡淡地说:“我只相信人定胜天。” 贾龙沉默片刻,忽然说:“听你说话的口气,想必是中原武林之中有点名气的人,看你的模样,也有点武艺,倒让我有些好奇了,哦,你来鬼城是要做什么的,你得罪了谁?” 胡丹微笑着说:“应战。” 贾龙脸色立即变了,浑身顿时像注满了一种力度,失声叫出:“你就是中原武林派来鬼城二十年一约之人?” 胡丹说:“不错。” 贾龙眼光有些冷漠地说:“你到底是谁?” 胡丹说:“胡丹,古月胡,丹药之丹。” 贾龙冷笑着说:“你有何德何能敢担此大任。” 胡丹微笑着说:“其实说出来怕你生气,不过想想还是告诉你好了,中原武林中能人万千,但对这种无聊的约定根本不当一回事,所以胡乱派一个人过来了,输赢他们根本就不放在眼里,至于西域,什么鬼城,什么潘长天,这些东西没有一个人有心思去注意。” 贾龙厉声说:“好个小子,你竟敢出此狂言。” 胡丹微进一步,望着面前这张暴怒的脸,笑得更阳光了,他说:“我在中原只能算得上稍有微名,中原武林比我武艺高的人不知多少,可是就一个小小的我,若不是铁拳王爷那老浑蛋使用诡计,也会休想关得住小爷我。” 贾龙说:“使用诡计?” 胡丹说:“不相信是吧,其实你小爷我也不大相信,可这就是事实,那好吧,我先问你一个问题,这种以单人赴会的决斗,有没有可能用一千个或者更多的人去对付一个人?” 贾龙想了一会,说:“难道他们使用了杀狗阵?” 胡丹冷笑着说:“幸好我不是狗,所以我还好好地活着,摆个破阵就想杀掉我,太小瞧人了不。” 贾龙没有注意胡丹的讥讽之言,击掌说:“好个狗屁王爷,好一个潘长天,竟用这种方式来对付你,真是甩尽了鬼城的大名。” 其实铁拳王爷用千人阵来对付胡丹,其心思并不是想击杀胡丹,而是想让他在阵中被困,然后采用一些能够让人迅速脸面失尽的方式,让胡酒的后人在鬼城羞耻,就像在软轿之中,安排一个绝色女子以及慢性却极烈的春-药,这都是计划中的一环,可是最后他们还是失算了,他们根本没有想到胡丹竟然还有本事连过九关,冲到第十关来,这样的结果他们也不想看到的,若是只想要胡丹死,那太容易了,就单凭铁拳王爷一个人,也许就可能让胡丹落败了,可是他们要的不是胡丹死,而是要用他的死来祭奠死于胡酒剑下的人以及鬼城二十年来的羞辱。至于现在想要胡丹死,这已经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了,与其让他生死不明,不如看着他死去,将他的人头挂在鬼城的城门口,也是一种去除羞辱的一种手段。 胡丹摇头说:“算了吧,鬼城之人还知道名声,太可笑了。” 贾龙大怒说:“鬼城都是铁血男儿,你此话怎讲?” 胡丹说:“约期未满,鬼城便偷偷派人杀入中原,这事过去了,我就不多说了,使毒杀害飞马镖局,杀掉数百之人,老弱病残一个也不放,也就罢了,就说这以千人来围杀一个人这事,真是让人觉得可笑至极,不要以为鬼城高手如云,那又怎么了,中原武林一样能人辈出,岂会惧怕一个小小鬼城,有胆就放马过去,中原武林同道早就洗刀剑以待,去多少都是有去无回。” 贾龙大怒说:“胡说八道。” 胡丹笑嘻嘻地摊开手,左右而言他,说:“是啊,我也不相信,可是我已经被他们关到地牢里来了。” 贾龙怒吼着说:“你算什么东西,难道鬼城就没有一个能够战败你的人么?” 胡丹不以为意,摇头说:“哈哈,现在我还真不相信有,如果真有高手的话,那么怎么会使用诡计?” 胡丹落入地牢,虽知此处万难逃走,但人还活着,比战死要强多了,他也知道自己的份量,也许再过十年二十年与潘长天一战还是可以的,像现在,根本就不是对手,与其战死,不如逃到一个地方好好呆上一些时间,最少人还活着,人活着才有希望,才有梦想实现的可能。 如果可以活着的话,谁也不想死的。 胡丹也是人。胡丹也一样。 贾龙更怒,拍案而起,他面前那张价值连城的碧玉面板生生被击个粉碎,这让胡丹都有些心疼,如果用这张碧玉板卖了的银子不知可以让多少穷苦的百姓好好活上一辈子了,贾龙说:“你且拔剑出来,我代表鬼城与你一战,十招之内如果不要了你的小命,我将自己的人头送给你。” 胡丹不怀疑他的实力,的确面前这个人给他的压力比当初在潘长天面前的压力更大,但他不是傻瓜,寻死的事是不会去做的,只冷笑着说:“你代表不了鬼城,你现在只是鬼城的囚人,你有什么资格代表鬼城向我讨战。” 贾龙哑口无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的确,他没有这个资格,他毕竟是鬼城抛之弃物的棋子。 胡丹说:“不是我小看你,输了就是输了,别向我说你是不小心让人暗算的,那样的话若是说出来你不脸红我都替你脸红,你——” 贾龙忽然眼睛一亮,低声说:“小声,有人来了。” “人?”胡丹笑着说:“这里还会有人来,你不是说这是无人可以逃走的地牢么?” 贾龙没在意他的话,只是说:“真有人来了,从地牢的洞口正往下滑落来。” 这时,胡丹也听到了声音,不过很远,声音很小,不仔细听根本无法听得到,他点头说:“是有人来了,是谁会到这地牢里来呢?” 贾龙说:“有的,一年里来,总有那么些人会来的,可是来过的人除了你之外,没有一个人还能好好地活着。” 胡丹翻了个白眼,这不是废话吧,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人,自然别的人都死了,看贾龙对江湖上的情景也懂一些,估计是上面掉下来的人告诉他的,不然他不可能知道这一些。胡丹却还是不由地问:“他们掉下来之后,你都将他们杀了么?” 贾龙冷笑着说:“那里还用得上我去动手,来的人大多都是一般身手的人,便是有一些高手,都是废除武艺还抛下来的,这样的人掉到水里都死掉了,那还用我去动手,所以,你是唯一一个例外,何况,并不是武艺好就不会摔死,还得懂一些求生的技巧,不然,重砸在水上的压力,都够一个人五马分尸了。” 胡丹说:“上面离这里有多远?” 贾龙说:“几千丈应该有的吧,这下面水这么深,其实只要武艺好一点的人,稍微注意一点,掉下来就根本不会死,但是没有人敢这样去试,以前我在位的时候一样,派入搜查洞穴的人全都是一些犯人,开始几次都放下上千丈的绳子子了,可是还没到头,有人退出了,有人便在途中断了绳子,掉下来摔死了,武艺好的人谁有病才想到这里来探查。” 胡丹想着刚掉下来的时候,一点想不出自己有什么技巧,不过也许是求生的本能吧,自己使用了某些特定的武艺保身,所以才没有死吧。但他还是说:“我可不觉得有几千丈高。” 贾龙说:“当时你头昏脑涨,当然不记得了,但我想应该有数千丈高吧,不然怎么叫做死牢。” 胡丹说:“也许吧,只怕这个人也不敢下来了。” 贾龙说:“应该差不多了,该是回去的时候了,无论是谁,到了一个黑漆漆的洞里面,都会害怕的离开地面那么远,便是有再多的绳子都不敢下来了,其实他们再坚持一段时间,多用几条绳子,也许真能够到了这个地方也说不定,只可惜,聪明人总喜欢做傻事。” 胡丹想想也是,无论有多深的洞都有尽头,但是一般的绳子在洞壁上摩擦久了,自然会断,一次二次失误之后,这些人便以为下面是个无底洞,便是有更耐磨的钢绳,他们也不会再下来了,谁也不想做一些无谓的事,所以直到今天,都没有人来过这里又走出这里,只是他很好奇,这里的金银财宝又到底是谁放在这里的? 听到上面的响动没有了,胡丹心想这个人肯定又退回去了,不由有些失望,叹息着说:“这些笨蛋,只要你再下来一点,你就可以看到你一辈子都数也数不清的金银财宝了,笨蛋,再下来一点吧。” 两人面面相觑,等待一会儿,哈哈大笑起来,笑这人世间好多笨蛋,笑这地方永远无法走脱,正在这大笑之间,忽然听到一阵破风的声音响起,朝下直扑而下,贾龙失声说出:“那人掉下来了。” (还有最后一大章节(永远不要说别离)具体几章节还另说。 第八十三章 永远不要说别离(1) 果然掉下来一个人,一个女人。 宫无情。 宫无情是在铁拳王爷的秘密帮助下进入这个禁地的,当然,她得付出一些必须得承受的后果,例如她的生命。如果让人发觉了,铁拳王爷是不会来承受责任的,后果全部由她去承担,不过铁拳王爷还是派出了另一个人,唐无毒,唐无毒可以说是最无辜的,但他也没有办法,主子的命令是无法违背的,上面守卫着这里的人全让他用迷药放倒,他们带来了一马车的绳子,若是全部连接起来,足够几十公里远,当然,若这个无底洞若有尽头的话,这些绳子一定足够了。 只是这一天,她换了一身女装,还化了淡妆,这一生之中,她是第一次以女人的身份出现在别人的眼前,当然,别人都以为她这只是一种掩饰真实身份的作法,可是她知道自己不是,胡丹以前说过,很想看到她换上女装,所以她才换的,虽然知道有可能会看到胡丹的尸体,或者自己遇到他的时候,自己已经死了,这些她没有去想,她在无意识之中只想再见到胡丹的时候,给胡丹的是一个全新的,最美丽的自己。 唐无毒守在上面,另外还有十名带刀侍卫守在入口处,以阻挡任何人的进入。 宫无情在绳子子是吊了大半天,浑身已经让洞穴边上的尖石划出条条血痕,她已经不记得下来多远了,只是觉得越往下面洞越宽阔,越往下越黑暗,她好几次都想猛拉下绳子,让上面的铁无命将自己拉上去,可她还是忍住了,不知过了多久,上面的绳子已经不再往下放了,唐无毒见绳子都放下去大半了,居然还没有个尽头,心也淡了,觉得今天他们来做这种事纯粹地是没事寻事做,要是这个洞那么容易让人探到了底,那么那还能等到他们今天,早让他到过尽头了。于是他不想再做无谓的事了,于是不再接绳子,在上面摇晃了一阵,准备将宫无情拉上来再去复命行了。 这本来就是一件没有人能够完成的事,唐无命不认为自己可以完成,来这里只是走走过程算了。若再呆时间久一些万一让人发觉了,那可是死罪。他犯不上为了一个自己心里认定已经死的人去冒险。 宫无情早就想到了这一点,她也知道并不是每人都像她一样做一件事一定要做到最后才肯罢手,见上面没有放绳子下来,她咬咬牙,毅然拔出手上的短刀,一刀从头上将绳子割断,她一下子发现自己变得很勇敢,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怕是死,也要见到胡丹。胡丹能够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来,如果他没死,自己一定也不会死,如果他死了,自己去陪葬好了。割断绳子的时候,宫无情只有一个要求,见到胡丹。那怕是死,也要见到胡丹。 她的活着本来就是因为复仇而存在的,这个理由在她心里是这样的,在别人眼中也是这样的,铁拳王爷就是因为太理解宫无情的这种思路,所以才会冒险派遣出过来。 在空中越掉越快的宫无情心里已经绝望了,这么快的速度,便是一块石头掉以下面都会被摔成碎片,何况一个人,胡丹一定是死了,那么自己这么鲁莽,为了一个死人,付出自己的生命值得不值得?这个念头她还没有理清,整个人就让一团水波给包围了。 水,温柔而冷冰的水将宫无情紧紧包围。 在脚尖碰上水的时刻,宫无情立即感觉出一种异常,这是到头了,下面等待自己的不是坚硬的地面,而是有水,瞬息之间,宫无情手掌,胸口,腿脚,全身顿时活动了,本来的求生欲望让她在这惊鸿一息之间做出了几个有力的动作,紧接着,她的胸口如同受到一个武林高手的重拳击中似的,整个人胸口似乎都要爆炸,全身如同让无数的利刀刺入一般,疼得整个人全身抽搐,幸好这最后一点的时间她做出了本能求生的动作,脚尖在最少有十丈多深的水池底一踩,整个人飞一般地再浮了上来,升出头来,一丝光线,在她眼睛里闪亮,满室的珠光宝气之中,站着两个活生生的人,其中一个就是她最想看到,愿意用生命去做赌注要看上一眼的胡丹。 宫无情在胡丹的帮助下终于到了实地之上,她只觉得全身酸麻,好似不是自己的身体,没有一点力气,整个人躺在冰冷的地面之上,软软的,连手指头也不想再动一下,雪亮的眼睛,却死死盯着站在自己面前这个她最熟悉的男人。 虽然这一生只见过一面,却活在她生活中三年里的男人。 一个恨之入骨的男人,一个在梦里却与之有过暧昧的男人,一个说不清分不明是自己什么身份的男人。 胡丹,就好好地站在她的面前,脸上带着笑容,阳光般灿烂。 宫无情看着这个笑嘻嘻的大男孩,不知道是为什么,忽然流下了眼泪,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流泪?仇人没死,她居然会开心到流泪,是的,她是为胡丹活着而开心到流泪,她在心里这样告诉自己。胡丹坏笑着说:“宫姑娘,好久不见,你如此待我,真是太不敢当了。小生何德何能,敢得此厚爱。” 宫无情张大了嘴,虽然她一直与男人打交道,可交的都是些冷漠杀人如割草,处事极冷酷的一群人,从来没有人将她当成女孩看,当然,也没有人敢去调戏她,胡丹是开天荒地的第一人。她从来没有这样的经历,一时不知要怎么去面对胡丹了。 隐意识里,她穿着盛艳的女装,不要命地跑下不知生死的地穴里,其实她自己都无法骗得了自己去找另一个理由,她不得不承认自己是因为面前这个一脸坏水的家伙而跳下来的。 正尴尬的时候,另一个年老的声音冷漠地响起:“你是什么人?是谁派你来的?” 宫无情没有回答,她已经说不出话来,她眼里此时只有满室的珠宝,她怀疑这是做梦,只有梦里才有可能见到这么多的财富。难道这是地狱?若有这么美丽的地狱,又有自己心里分不出是爱或者是恨但却最在乎的一个男人活在一起,那么,死亡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 胡丹伸出手去,拉着宫无情的小手,宫无情想打开他的手,这个时候她身上的力气慢慢回转了,她有信心打掉胡丹的手。可是没却没有那样做,她的另一只手伸向身后,后腰隐藏的地方藏匿着一柄小刀,一柄杀人绝对不用第二刀的锋利小刀,既然见到人了,那么将是两人生死之别的时候了,家仇她不能不报,两个人只能活着一个,或者全部都死。陌生的大手握着自己的小手,宫无情却感觉到一阵温暖,不由脱口说出:“你还没有死么?” 这时,她已经忘记了自己应该愤怒,心里有些欣慰地带着一点笑。 这时,却有一柄剑,一柄比冰还冷的剑飞刺过来,剑不是很快,胡丹想自己最少有二十种手法打掉这柄剑,化解这一招要命的剑招,可是他的手伸出,却抓了个空,这看似很寻常的一剑,竟然隐约之中带着几十种要命的招式。胡丹的手才触到剑柄边,却如受雷击,浑身战颤,本能地怔住了,接着胡丹飞起一脚,本来是很轻易可以将这一剑踢飞的,可是脚踢出之后,剑忽然加快了,剑稳稳地刺入了宫无情的咽喉,深深地刺了进去,宫无情张开着眼睛,脸上甚至还有笑,微笑着看着胡丹。 胡丹疯也似地跳了起来,大怒说:“你为什么要杀死她?” 杀人的是贾龙。 他的武艺太可怕了,可怕到胡丹都没有反应过来就要了宫无情的命,胡丹有许多话想问宫无情,可是还没来得及说上几句话,居然让人杀了她,这让胡丹如何不怒。这时,他想杀人了,不管你贾龙武艺有多高,他也想杀了他。那怕便是死,也要拉着贾龙陪葬,胡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贾龙冷冷地说:“什么也不为,有些时候,杀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西域之龙,这是这个号称西域武林之中武艺最高的一个人说话的口气,他杀人的理由要么没有,要么说是:“我是西域之龙,想杀人就可以杀人。” 贾龙就是西域之龙,他最气旺的时候,连秦无敌都及不上,在位的时候,他经常无缘故地杀人,那个时候,没有人敢向他问为什么,虽然经历了这么久孤独一个人生活的日子,他的本性是不会变的,他也没有习惯去向别人解释为什么会杀人。 胡丹伸手握着长剑,厉声说:“我要杀了你。” 贾龙觉得这个中原来的小家伙很有趣,明知不会是自己的对手,却还光明正大地向自己挑战,他不怕死么?或者他以为他自己能够打败他么?贾龙笑了笑,决定还是告诉他事实,他说:“傻瓜,难道你没有看到她手上有一柄刀么?” 第八十四章 永远不要说别离(2) 胡丹气喘吁吁地说:“有一柄刀又怎么了——”说出这句话来,他的眼睛从贾龙身上不由自主地移到了宫无情的尸体上,他看到了一柄刀,刀就在宫无情的手里,那只手刚才正从她的身的抽了出来,如果胡丹靠近她,她那个姿势,要攻击一个毫无防备的人是很容易的,不由脸上一红,胡丹后面的话说不出来了,不好意思地说:“多谢救命之恩。” 贾龙嘻嘻笑着,却忽然说:“如果我没有想错的话,在她的胸前的那个万宝箱里面,一定有一只信鸽,你何不去打开看一看?” 万宝箱不一定要很大,这个万宝箱只有大人的拳头般大小,但很结实,上下左右都细心地留下几个孔,显然不是用来装什么精致物品的,再说,到这么危险的地方来,也不会带上自己心爱的东西进来,唯一的可能这是一只信鸽,胡丹伸手拿了过来,果然是一只信鸽,居然还没有死,只是惊慌地看着胡丹,胡丹将它抓在手上,然后去望着贾龙,贾龙笑着说:“你说的对,天下绝对没有人走不出的地牢。” 胡丹知道怎么做了,从衣服上撒下一块布条,用右手在布面上工工整整地写上几句话:“快放绳子下来,我找到胡丹了,下面还有很深。” 信鸽放出去了很久,才看到一根绳子滑了下来,看到这条绳子,胡丹与贾龙都像个傻子一般了。 这么容易,这不是做梦么? 这天下无人可以逃走的地牢,居然就这样容易破掉了。 胡丹还好一些,贾龙睁大眼睛,怀疑眼睛花了,揉了再揉。真的,真是是绳子,可以让人离开这个鬼地方的东西。 唐无毒收到信鸽的血书之后,心里所有的顾虑全放开了,拼命地接绳子,拼命地放落下去,往日早就不会做的事他越做越起劲,只想快一点将宫无情拉上来,一马车的绳子都快放光了,他仍然在放,直到绳子下面忽然有人拉了一下。 贾龙呆怔良久,吁了口气,说:“你是我唯一佩服的一个人,天下果然没有绝对肯定的东西,现在,你先走吧,你是第一个离开地牢而活着的人。” 胡丹眨眨眼说:“前辈你困在这里二十年,还是你先走吧。” 贾龙却淡漠地说:“世人碌碌无为,整天为了争权争名而四处杀生,还不如呆在这地牢里来得逍遥快乐。” 胡丹笑笑说:“但是——你不想再见一眼你的对手么?” 贾龙说:“潘长天,铁拳王爷那能算得上我的对手,我的对手只怕早就没有活在世上了。” 胡丹说:“胡酒并没有死,他还活着,如你所说,他也一定会来鬼城的。” 贾龙眼睛亮了,激动地说:“他真的还活着?” 胡丹点头说:“不错,我想他一定会来的。” 贾龙说:“给我个理由。” 胡丹说:“我是他的儿子,我父亲如此英雄了得,他岂会让自己的儿子独身一人去远方赴死约。” 贾龙吃了一惊,失声说:“什么?你是胡酒的儿子?” 胡丹笑笑,没有说话,但却点点头。 贾龙跳了起来,连声说:“好,好,我们马上出去。” 胡丹说:“请吧。” 贾龙伸手抓住绳子,但却又松开了,发呆良久,忽然说:“还是你走吧,我不出去了。” 胡丹奇怪地说:“为什么又不想走了?” 贾龙说:“我人老心也老了,纵使战胜胡酒又有何用,得个天下第一的名号又能如何,世事如苍狗,本是诸多无常之事。” 胡丹见他是真的不想离开这里,也许他在这里呆良了,想通了人世间所有的事,无非就是那些,看破了红尘,对世间已无所留恋,所以他不想离开这里也不是不可能,但时间有这么久了,如果不称机跑出去,只怕真没机会跑出去了,于是也不坚持,一个人的事必须由他自己决定,便抓起绳子,叹息着说:“那就这样了,我先上去也行,如果我有幸重见天日,再垂索而下,那时你再出来也行,那我先走一步了。” 贾龙点头说:“好。” 胡丹不再说话,手一用劲,便想拉绳而上,毕竟这个地方呆下去也不能解决问题,还是找个有利的地方再想办法吧,谁知这时贾龙忽然说:“胡丹,等一下。” 胡丹停住,回过头来看着贾龙,说:“还有何事?” 贾龙从怀中掏出一本书,递给胡丹,说:“这便是与无敌剑法齐名的鬼魅剑法,上面清楚地写着如何练习,习练鬼魅剑法与无敌剑法并无冲克,两者虽然各成一路,但溶合起来还是威力不小的,我想不用很久,江湖上的第一剑侠之名便是你了。” 胡丹深深望他一眼,看到他眼中很是平常,想来他也是不想让这种名动天下的剑法成为绝学,加上他心如止水,无心江湖,所以才将这本珍贵的剑法交给自己,交给他的仇敌,胡丹苦笑着,伸手接过,也不道谢,放入口袋里,手一用劲,整个人立即抓住了绳子,飞爬而上,贾龙却又忽然说:“且慢。” 胡丹又停住了,贾龙手一指宫无情的尸体,说:“你换一身衣服吧。” 胡丹顿时明白了他的心思,不过也是,他现在是鬼城的敌人,如果拉他上去的人发现他的身份,一定会斩断绳子,那样他一定无法脱身而出,于是又垂索而下,飞快地换上宫无情的衣服,又将自己的衣服好好地替宫无情穿上,之后对着贾龙抱拳一礼,说:“告辞。” 贾龙此时已经躺在珠宝之中,微笑着说:“走吧。” 胡丹飞步而起,使出轻功,一把抓着绳子,用力一扯,眨眼之间便上去了数丈之高,上面的人也在用力收绳,两人使劲,上去的更快。 不知过了多久,隐隐可见一丝淡淡的光线照射了下来,胡丹不油一笑,重见天日的时间又来了,可他不敢放松警惕,将斩情剑置于身边,手掌慢慢地靠着边上的石块,他怕万一上面砍断绳子,他也好随时抓着身边的一些固定的东西,以防不能测之事。 光线越来越亮了,估计还有十来丈便可上去了。上面一人大声朝着下面发音说:“宫姑娘,事情办得怎么样了?胡丹那小子死了没有?” 胡丹没有说话,只是含糊为清地嗯了一声,绳子又飞快地往上升去,眼看只有丈余便可到地面了,只听上面有人厉声说:“你是谁?”绳子在这一刻猛地一放,胡丹连连掉下几尺,伸手抓着侧面的一块石头,才停了下来,胡丹知已暴露,那里还敢停,大喝一声,一手拔出斩情剑,剑光飞射,伸脚在侧面的石壁上用力一抵,整个人朝着上面冲了上去,一丈多高的距离对于胡丹来说,只须用力一冲便可冲出,上面迎面攻来两柄快刀,胡丹持刀立前,拼命往前冲,咣的一声,长剑将两柄刀与一个迎面扑来的人斩成两截,这时,胡丹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跃了起来,人终于到了外面。 落入实地的感觉让胡丹如重生,刹那力气全部升上来了,可是的还是大吃了一惊。 洞外面竟然站立着数十名鬼城的将士,铁无命,唐无毒俱在其中。 原来唐无毒在收到下面的血书之后,立即将信给铁拳王爷送去,铁拳王爷大喜之下,也顾不了那么多了,直接下令铁无常率人去抓人,只要能够抓到胡丹,或者得到胡丹的尸体,他就不怕潘长天向他问罪了。 铁无命见上来的人并不是携胡丹首级上来的宫无情,而是活生生的胡丹,也是一惊,大喝说:“抓住他。” 胡丹冷笑着说:“想抓我,只怕没那么容易吧?” 唐无毒悄无声息地挥了挥手,一丝毒粉飘散在空气之中,他冷然说:“杀。” 胡丹早就动身了,他最顾虑的人就是唐无毒,眼睛一直注意在唐无毒上,见他手一抖动,情知不妙,立即飞身纵出,直上天空,朝着人群包围之外冲去,长剑挥出,两名鬼城将士迎面跌落尘埃。 远远一匹快马飞驰而来,潘芊儿正坐在马上,刹那之间,胡丹已经斩杀了十多名鬼城将士,这些人虽然身手不错,可在天下第一利器之下,当者无不送命,斩情剑一出,谁敢迎其锋而上。 唐无毒一见自己发出的毒药对胡丹根本没起一点作用,心下着恼,见胡丹一出手便斩杀几名将士,更是恼怒,人身体一歪,钻入了汹涌而攻向胡丹的人群之中去,他的手中,正有一把要命的毒沙。 潘芊儿飞马而近,远远大叫着说:“住手,都给我住手。” 说也奇怪,这群人竟然仿佛没有听到似的,攻击越来越猛了。 只是唐无毒悄悄地从人群之中钻了出来,眉头一皱,心想:“又是她——” 潘芊儿一马当先,马还未停,人已落地,挡在胡丹面前,大声说:“城主有令,有请胡丹胡大侠立即前去王宫,不得无礼。” 诸将士目目相觑,虽然可以不将她的话放在眼里,可是对着公主使刀剑,他们还是没那么大的胆子。 铁无命满脸铁青,却还不得不过来行礼,说:“公主。” 潘芊儿见胡丹没什么事,也不追究了,便说:“我的话都没有听到么?还不让你的人滚开。” 铁无命说:“是,小人听令,只是宫姑娘还在洞穴下面。” 胡丹立即想起了下面的贾龙,点头说:“是的,快将绳子放下去,宫姑娘还在下面等待着呢。” 放绳之际,潘芊儿忍不住好奇地说:“下面到底是什么?” 胡丹想了想,说:“死牢。” 潘芊儿说:“我也知道是死牢,可是死牢里面有什么东西?” 胡丹笑着说:“有人,有水,有成千上万的金银财宝,你们信不信?” 潘芊儿当然不会相信,没有人会相信的,胡丹微笑着说:“其实我根本就没有落入洞底,到底有多深我也不知道,只是在中途我伸手抓着一块大石头,才幸免于难,现在宫姑娘正在那个地方等待着绳子。” 这句话几乎所有的人就相信了,这世间就是这般,有些时候,说真话是没有人相信的,说假话才能让人相信。 潘芊儿也相信了,她笑着说:“吉人自有天相,胡大侠年轻有为,我就知道不会有事的。” 胡丹一笑,并没作声。这时有人大叫着说:“到了,到地底了。” 胡丹大喜,冲了过去,说:“让我来。” 那几个人立即让出一个位置来,以为胡丹是拉宫无情上来,所以他们都没意见,若是让他们知道胡丹只是拉一个让鬼城遗忘二十多年的西域之龙上来,不知他们怎么去想。 可就是在这时,绳子忽然断了,刚刚有点力度,忽然又断了,无缘故地就断了,胡丹一怔,问:“怎么回事?” 唐无毒冷漠地说:“我正想问你怎么回事呢?” 胡丹皱眉说:“难道你以为是我在弄鬼。” 唐无毒冷眼看着他身上的衣服,冷哼了一声。 胡丹知道他的心里想什么,便笑笑说:“下面有人,难道你以为让我杀了的人还能拉得动绳子么?” 潘芊儿说:“唐无毒,不可对胡大侠无礼。” 唐无毒无奈地说:“是,公主。” 胡丹松开了绳子,冷笑着说:“那你们来放绳子吧,我回避就是。” 唐无毒又哼了一声,吩咐手下又放绳子下去,放了丈余又觉得下面有人在拉绳子,显然是到底了,唐无毒望了胡丹一眼,心里想着:“不是你搞鬼是谁?现在你在一边,看它怎么断?” 可是他才一用力,绳子又断了。 再放下绳子,又断了。 胡丹料想贾龙是真的不想再上来了,不由又是一阵叹然,觉得自己再呆在这里也没什么事做了,不如先离开再说,与一群虎狼呆在一起,说不定就让他们给吃了,才是对潘芊儿说:“潘姑娘,好久没有尝试美酒了,可以请我去喝一杯么?” 潘芊儿也对下面的宫无情无所谓,她也早想走了,听胡丹这样一说,正合心意,笑着说:“当然可以,胡大侠,请。” 唐无毒转头来看胡丹一眼,想说什么,话到了嘴边,却又缩了回去,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大摇大摆地离开眼前,直到他们消失在尽头后,唐无毒冷声说:“都给我看着了,我倒要下去看一看,这无人可逃出的死牢里面到底有什么鬼神。” 第八十五章 永远不要说别离(3) 酒。 胡丹又在喝酒了,鬼城的美酒并不多,可也不少,问题是你的身份,像潘芊儿这种身份,她便是拿鬼城最好的酒用来洗澡都是轻易能够达到的,所以她给胡丹找来百十斤好酒根本不当回事了,这些酒,足够几十个人好好喝上一天了,然后潘芊儿向胡丹告别,来到了另一家客栈,孟飞与冷芳芸就住在那里。 他们正在客房里说话,潘芊儿走进去的时候,脸色很不好,谁都可以看出她心事重重,看到脸色不好的潘芊儿,以为胡丹出什么事了,冷芳芸心底描上了一丝阴影,几乎快要哭出来了,孟飞忙问:“怎么样了?” 潘芊儿摇头说:“地牢是死牢,没有人可以逃得出来的死牢。” 冷芳芸忽然站了起来,哽咽着说:“你能带我去看看吧?” 潘芊儿想了好一会儿,才说:“可以,不过你得答应我,一定不能跳下去。” 冷芳芸拼命地点头,潘芊儿于是对孟飞说:“你先呆在这里,等会儿我再过来找你,不许乱走。” 孟飞咬牙说:“我不会乱走,我在这里等你们,但是我告诉你,冷芳芸少了根头发,我唯你是问。” 潘芊儿冷哼一声,不再望他,拉着冷芳芸的手走出了客栈,又上了马,不过潘芊儿一点儿也不着急,马走得跟蚂蚁一样慢,一边还与冷芳芸无聊似地说着话,尽管冷芳芸心急如焚,可她仿佛就没看到,冷芳芸不时追问她还有多远,在什么地方。 潘芊儿只说:“这个客栈里一道水煮鱼很有特色,还有,前面那家小卖店里有从中原来的胭脂水粉很不错——” 两人就这样走了大半个时辰,中途转了一个大圈,居然又回到了原来经过的地方,冷芳芸有些生气了,她的记忆力很好,她发现又回到了原来的地方,忽然勒住马,正色说:“潘姑娘,你不要安慰我了,快带我去吧,我真的好想他,如果他——他真有什么事,麻烦你不要骗我,我——” 潘芊儿这时却笑了,笑着说:“可是他在没有底的洞穴里面,你也见不到他的——” 冷芳芸忙说:“我——我保证不跳下去,我保证——” 潘芊儿叹了口气,说:“你真的很想见到他?” 冷芳芸拼命点头,说:“求求你了。” 潘芊儿又笑了,说:“你真的不会跳下去么?” 冷芳芸又点头,由于点得太过激动,头都有些疼了,她忙说:“不跳,保证不跳。” 潘芊儿说:“你说话的时候脸有些红,肯定是在骗我的。” 冷芳芸说:“不是,真不是的,我——”心里却在想,自己到底跳不跳下去还说不准,但是胡丹若是死了,她也绝对不会独活下去。 潘芊儿深吁了口气,说:“哎,没办法,看你们这么恩爱,我真不忍心再带你这样走下去了,好吧,你一直朝着这条街上向前走,前面有一家客栈,你要找的那个家伙就在里面喝酒。” 冷芳芸感觉自己一下子被击昏了,不一会儿,激动得满面泪花,大喜着说:“你说的是真的?” 潘芊儿苦笑着说:“我不会骗你的,只有别人骗我。”心里想着那个总爱骗自己的小冤家孟飞,又是爱又是恨的,这次回去一定要骗回来,好好报复他一次。 冷芳芸飞也似地催马向前去了,千米之外,一个客栈的招牌在阳光下那么地醒目。 看到冷芳芸飞快地跑入了客栈,连马也没有去管,很快就转来她喜极而泣的声音,潘芊儿也不由替她欢喜,但一想到自己的那个男人,心里一片黯然神伤,摇摇头,下了马来,朝着回头路去寻孟飞去了。 孟飞看见她时,她的脸色比先前所看到的那种脸色更为难看,手也有些颤抖,孟飞朝她身后望了好一阵,没有看到冷芳芸,心一下子凉了,猛地拍案而起,抓紧潘芊儿的手臂,大叫着说:“冷芳芸呢?” 潘芊儿疼得泪水都流了下来,低着头,也不挣扎,一句话也不说。 孟飞呆呆地松开了她,呆呆地瘫软在椅子上,呆呆地说:“她——她也跳下去了?” 潘芊儿看着孟飞绝望的表情,心有些不忍,但一想到以前他的无情,心里某个地方又硬了,喃喃地说:“我阻挡不了她,她太疯狂了——” 孟飞嘶声说:“你——你让我怎么去面对胡丹,你让我怎么还有颜面去面对我唯一的好朋友——” 潘芊儿忽然笑了,笑得泪花都流了下来,她凄伤地笑着说:“那是你的事,幸好,我不用和你一起去为难了。” 孟飞忽然一惊,望着潘芊儿,失声叫出:“你中毒了?” 潘芊儿凄伤地说:“我只是多食了几粒安乐丹。” “安乐丹?”孟飞惊叫出声:“你这个浑蛋,那种东西只要吃上一点,都会要人命的,你居然吃了几粒。” 潘芊儿闭上了眼睛,两行泪水流了下来,喃喃地说:“我好象感觉身体不属于我的了,轻飘飘的——”说着,说着,身体一软,整个人往前面倒去,孟飞忙一手抱住,惊得脸都白了,惊叫着说:“你怎么了?” 潘芊儿一句话也不说,心里却在偷着乐。 孟飞抱起她,飞快地往外跑去,只听他大声叫了起来:“快说,这里什么地方有大夫?”潘芊儿张开一点眼睛,只见孟飞的脸已经变成了可怖的苍白,不由得好笑,与他这么久,还从没见到过他如此失态过,立即有人说:“大夫就在前面不远,走几步便到了。” 孟飞闻言,飞也似地向前跑去,果然发现一个药店,只是今天的生意好象很好,里面坐满了人,孟飞见潘芊儿的脸色越来越红,以为是毒性发作了,其实只是潘芊儿有些脸红,她觉得这场戏是不是有些做大了。孟飞心一急,不由大喝一声:“滚开。” 这一声音让在他怀中假死的潘芊儿都吃了一惊,不由猛睁开眼睛,幸好孟飞这时没有注意她,不然死不会相信她这种神态会是吃了安乐丹的人。 别人还没反应过来,只见孟飞一把推开前面的人,反手拔出红樱枪来,那些人本是一些寻常百姓,一见有人杀气腾腾,拔脚便跑,药店里很快没有一个人了,连那个看病的老大夫也跟着人跑开了,这般的野蛮人,谁敢接待他。孟飞大怒,厉声说:“大夫呢?快叫大夫滚出来。”这一下,别人跑得更快了,远远地跑开了。 孟飞忽然想到自己以前一次生病了,潘芊儿替他在王宫里找来一名大夫,仅是吃了一副药剂,立时就好了,心中一顿,飞身掠出门外,是啊,有什么地方的大夫能够比得上王宫里的大夫呢,这个地方离王宫不算远,快马而去,一会儿就到了,正巧此时见有一个人骑着匹马慢慢腾腾地走过来,也不想那么多了,飞起一步,将那人踢落马下,翻身而上,一枪刺在马屁-股上,马吃疼,飞跑而去,远远孟飞的声音转过来:“在下有事要办,借马一用。” 说话间,人早已经去远了。 潘芊儿缓缓睁开眼睛,心里又有些不忍,却忽然想起以前那次孟飞叫自己滚的情景,眼睛一闭,在心里恨恨地说:“吓死你活该,谁让你这么笨。” 只是抱着孟飞有些紧了,紧紧地抱着自己最爱的男人,心里却有一丝感动,毕竟,这男人还是很在乎自己的,女人活一世,最重要的事不就是为了找一个疼爱自己的男人么? 不一时便到了王宫,这里离王宫并不远,加上孟飞同命地催马而行,一路飞奔,行走得更快,王宫门外站立着几十名气势汹汹的兵士,一见有人快马而来,齐齐拔出刀剑,向孟飞扑来,潘芊儿刚想喝止,可一想自己此时应该还是在中毒之中,万万不可,且看这小子如何做再说吧。 孟飞救人心急,不顾不上是否伤人了,加上他对鬼城的人根本没什么好感,一枪刺出,将一个人挑飞起来,冲了进去,十来名兵士大叫着追了上来,孟飞已经穿护城河而过。 眼前的情景却让他大吃一惊。 在王宫之外居然站满了手持刀剑的将士,马剑出鞘,弓箭上弦,对准朝觐王爷的地方,里面有几十名带刀侍卫死死抵住,有人在这时大声说:“潘长天,快投降吧,王爷念你开国有功,只要你肯让出王位,当放你一条生路。” 刀剑如林,数不清看不到尽头的地方到处都是严以待阵的战士,围满了整个王宫。 潘芊儿心中有一个念头:“不好,有人谋反。” 孟飞却没想那么多,这个地方的人全死光了他才高兴呢,何况只是谋反,他现在最想找的是大夫,他不想看到自己心爱的女人死在自己面前,虽然他对潘芊儿恶言恶语的,可是几年的感情,并不是想放下就放下的,如果潘芊儿真离他而他,他这一辈子都无法快乐了。他怒喝一声:“滚开。” 长枪一扫,几名将士迎面跌出,烈马长嘶,朝着人群之中冲去。 第八十六章 永远不要说别离(4) 潘芊儿说的不错,正是有人谋反,谋反的是铁拳王爷,铁拳王爷本是潘长天的亲生兄弟,王位本应该是他的,可是潘长天武艺忽然之间忽飞猛涨,隐有西域第一人之称,因此才让他夺了去,这样下来,就连亲兄弟都做不成了,以前铁拳王爷实力太差,并不敢起造反之心,但这近十年之内,他无时不刻在打造自己的人马,本来在上个月他就准备动手了,可是没有好时机,所以一直等到现在。今天忽然之间他宫内的内线得闻潘长天练功之时,走火入魔,听说连吐了几口狂血,整个人在地下呆坐了一个时辰之久,才缓缓站了起来,之后,潘长天一直呆在内宫,连早朝也没有上,得此消息,铁拳王爷岂可放过,加上他近年内感觉自己的武艺虽说比不上潘长天,但也差不了多远了,是以派出手下杀入王宫,趁你病,要你命,这样的机会并不多,铁拳王爷当然不会放过。 一路数千名精装汉子杀入王宫,势如破竹,这本是他意料之中的事,只不过杀入内宫时,遇到了疯狂似的阻挠,让他一时杀不进去。所以他才停了下来,反正几乎大半个王宫都让他的人马所占领,只要诛杀了潘长天,他相信没有一个人能够阻挡他登大位的势力。他此时正在与铁无命商议如何对付潘长天的计谋,一听手下传报有人飞马闯了进来,顿时大怒,铁无命冷冷站起,说:“王爷,待我去看看是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敢来捣乱。” 铁拳王爷点点头,说:“小心些。” 铁无命略一行礼,恭敬地退了出去。 现在最有名的三大护法,宫无情生死不明,唐无毒去探地牢未归,眼前就只有他才是铁拳王爷最信任的人了,但他并不骄横得意,他知道,在铁拳王爷面前,你装得越乖他会越信任你。 孟飞杀入人群之中,如入无人之境,很快就及到宫殿。看见面前有无数兵士死死相抵,知道潘长天定在这里面,现在只有潘长天下令,才能最快救活潘芊儿了吧。于是,目标一定,飞快攻杀而去。 很快就及宫殿之外,忽然眼前一花,铁无命闪了出来。 “孟飞,留步。” 孟飞勒住马,不料身边一人飞刀砍下,将马后腿砍断一只,马吃疼,跳跃而起,将孟飞翻倒在地,孟飞摔得全身骨头都感觉松了,可是死死地不让潘芊儿受一点碰撞,一个翻倒,手中枪一扬,又当场杀了近身的几人,将身边之人全部击开之后,一手抱着潘芊儿,一手提枪,瞪着铁无命说:“我道是谁?原来是你。” 铁无命轻摆弄着手中的长剑,冷笑着说:“孟大侠如此匆忙而来,所为何事啊?” 孟飞眼一冷,厉声说:“你们敢谋反?” 铁无命哈哈大笑着说:“不要说得那么难听,我们只是各事其主罢了,我只是奉令行事而已。” 孟飞怒说:“奉令行事?你奉谁之令?” 铁无命说:“当然是奉铁拳王爷的令了,哦,忘记告诉你了,现在,鬼城就只有一个王爷了,那就是铁拳王爷。” 孟飞虽然心里想到可能是铁拳王爷谋反,但耳朵里听到,还是一惊:“原来是铁拳王爷谋反。” 潘芊儿再忍不住,见到面前兵士鲜血累累,地上到处都是死尸,而自己的父亲却不知在何处,不由有些担心起来,一把挣脱孟飞的怀抱,跳了下来。孟飞惊喜若狂,说:“你没中毒?” 潘芊儿已经没有心思捉弄孟飞了,叫着说:“我父王呢?快去救父王。” 孟飞看她没事,心放下大半,至于潘长天死与生他根本没放在心里,但看潘芊儿心里着急,想想也是,人家是父女同心,不由叹了口气,说:“好吧,我们一起去。” 潘芊儿伸手拔出腰间弯刀,指着铁无命说:“铁无命,你也敢谋反,你不怕株连九族么?” 铁无命呵呵笑着说:“公主,哈哈,公主真会开玩笑,既然你也来了,也一起留下吧。” 潘芊儿推了推孟飞,大声说:“快杀了铁无命。” 铁无命说:“公主,大势已去,投降吧,我可以保你不死。” 潘芊儿气得满脸通红:“你敢这般对公主说话?” 铁无命冷笑着说:“我为何不敢?” 孟飞拉过潘芊儿,忽然对铁无命笑了笑,说:“铁无命,听说鬼城除了潘长天之外,你的剑法排为鬼城第二,对不对?” 铁无命有些得意地说:“今天之后,便是第一了。” 孟飞似乎是无意地提了提枪尖,将枪尖对准铁无命的咽喉之处,他这样动作,没有人怀疑什么,就连铁无命也不当回事,只听孟飞笑着说:“可我一枪就可以杀了你,你相信不相信?” 铁无命大笑起来,剑却握得更紧,大笑着说:“一剑杀我,哈哈——“话没说完,一枪头飞刺而来,速度之快,如同闪电,枪尖一下子就穿过了他的嘴,自后面穿出。 速度太快了,铁无命甚至还在发出大笑之声。 天下竟然有这么可怕的一柄铁枪,端可称得上近距离的暗器之王。 的确,谁能想得到一柄寻常的铁枪忽然之间,它那个枪头就离枪而出,然后速度还比闪电都快,有的人眼睛眨了下还不及睁大眼睛,就发现一柄枪尖从铁无命嘴里穿了出来。 如果铁无命知道孟飞这柄枪其实最大的杀招是当暗器使用的话,如果他不那么轻敌的话,孟飞绝对不会一着就得手,还有可能死在铁无命的手里,铁无命的那柄剑,的确是鬼城之中除了潘长天之外,无人能敌的神剑。 孟飞一招得手,大喝一声,枪尖勾起铁无命的身体,向四面砸去,众将那里见过如此奇怪神勇之枪,没命地向四面扑去,铁无命的身体掉在地下,他们前面的人,不论是潘长天还是铁拳王爷的人都走散一空,能够一招杀死铁无命的人岂是他们可惹之人。孟飞已趁机跃进王宫之中。王宫门口数百名持刀剑之人认得孟飞,忙着让开一条路来。孟飞大叫着说:“快去找大夫。”他还是不放心潘芊儿。 潘芊儿见众人大乱,早不敢再玩下去了,忙说:“我没中毒,不要惊动别人,走,我们去见父王。” 孟飞忙说:“你真的没事?” 潘芊儿一把握住他的手,正容说:“别闹了,快去见父皇。” 潘长天正坐在雄伟壮观的宫殿的王位上,只见他脸色凝重,怔怔发呆。孟飞叹了一口气,心想:“其实一个人去当皇帝也不是那么好当的。”潘芊儿忍耐不住冲过去一把抱住鬼王,失声痛哭起来。 潘长天轻搂着爱女,心里一热,淡淡说:“你回来了。” 潘芊儿大哭着说:“我再也不离开你了。” 潘长天笑了笑,笑容有些苦,说:“小孩子,说什么话,别让孟飞笑话你。” 潘芊儿哭得更大,说:“父王,我对不起你。” 潘长天轻轻摇头。忽然望着孟飞说:“孟飞, 有一句话我一直想问你。” 孟飞不敢无礼,毕竟这是他的岳父大人,于是一辑说:“孟飞在,前辈有事只管吩咐。” 潘长天望了他一阵才说:“我不管你对我有什么样的成见,但是芊儿是无辜的。” 孟飞恭敬地说:“晚辈知道。” 潘长天叹息着说:“我这一辈子为了鬼城,付出的也太多了,我不想我的女儿也因为我一辈子难受,你懂我的意思吧。” 孟飞说:“你就放心好了,晚辈一定会好好照顾芊儿的。” 潘长天说:“我知道你以前在中原里声望很好,你修建的侠客庄一直是中原武林的楷模,你也一直想为他们做些侠客之事,你一生之中比谁都看重这正大光明的声誉,不管你与芊儿是因为什么目的而接近她的,但是如今,她已是你的妻子,这已是谁也没有法子改变的事,我要你应一件事。”说到这里,他的目光顿时严肃起来,竟让孟飞不寒而票,他接着说:“我要你这一辈子对她好,便是为了她而让你名声扫地,粉身碎骨,也都不能背叛她,你做得到吧?” 孟飞说:“我不知道。”见潘长天有些恼怒,忙接着说:“但是如果谁要伤害潘芊儿,他必须是踩着我尸体去伤害的。我孟飞只要一天不死,谁也休想伤害芊儿一分毫,这点我可以向你保证。” 潘长天这才有些欣慰,说:“那好吧,你把她带走吧,无论去那里,现在就走。” 孟飞与潘芊儿俱是一惊,一齐说:“我们不能抛下你不管,要走我们一块儿走。” 潘长天忽而大笑起来,这笑容让所有的人都暗吃一惊,他们虽然与潘长天交情很久,可从来没有见过他这般笑过,潘芊儿惊声说:“父王,你——” 潘长天仍是大笑不止,大笑着说:“你们以为我真的就这样败在铁拳王爷手上么,哈哈太可笑了。” 孟飞迟疑不决地说:“可是铁拳王爷他已带万军围住宫殿。” 潘长天笑着说:“铁拳老贼何足让我畏缩,他只是跳绳小丑而已,他以为他的所做所为真的是天衣无缝,其实我早已有法子对付他,先让他多开心一些又是如何?”怔怔一会接着又说:“你们还是走吧,以后永远不要回来了。” 潘芊儿失声说:“为什么?” 潘长天说:“也许我要去另一个地方了。” 第八十七章 永远不要说别离(5) 潘长天叹了口气,说:“我走不掉了,我也不能走,;因为胡酒来了。” “胡酒?” 潘芊儿与孟飞对望一眼,眼中都有惊讶。 潘长天说:“我之所以让你们走,不是怕铁拳王爷的反逆,十个铁拳王爷也不是我的对手,只是胡酒——他有一柄正义之剑,这样的人,我真还没有信心战胜他,哎,这人年龄大了,想的事也多了,你是我唯一的女儿,无论我是否输赢,我都想看到你有一个美好的未来,真不知道我先前所作所为是对还是错?一个人年龄大了,许多事的看法都不同了。” 孟飞想了一会儿,忽然说:“晚辈斗胆说一句,依晚辈所思,大王若是与中原武林结为忠义盟,允许自由来往,从此不再胡乱杀戮,其功在千秋,双方都有利可有,何乐而不为。” 潘长天怒说:“小子无礼,竟敢在本王面前说出如此叛逆之话。” 孟飞心一横,说:“这十年一约的约定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到头来还不是让无数好男儿战死沙场,尸骨遍野,其实便是鬼城能够称雄中原武林又有如何,还不是用无数铁血男儿的性命去换来的,人死了,再多的荣华富贵又有何用,所以我劝大王——” 潘长天厉声说:“闭嘴。” 孟飞没理他,潘芊儿拼命地扯着孟飞,也阻挡不住,孟飞接着说:“鬼城高手虽多,可那及得上中原武林,便是胡丹身败战死,鬼城可以任意入关,可中原武林千千万万的男儿又岂是贪生怕死之辈,这样一来,不知又要葬送多少人的性命。”孟飞越说越激动,说着扑通一声跪拜在地,哽咽着说:“所以我做为鬼城的驸马爷,代表鬼城的万千百姓,请求大王下一纸诏书,免除千千万万百姓的灾难吧。” 潘长天哼了一声,说:“你就不怕我杀了你么?” 孟飞正颜说:“如果以孟飞一死,能够换来千千万万的人性命,孟飞一死又有如何。” 潘芊儿也忙着跪拜在地,双眼流泪,哭喊着说:“父王,孟飞所言极是,恩怨相报,何时可了,你就听我们这一回吧。” 潘长天死死地盯着跪在面前的女儿女婿,脸色渐变,双眼望向门外的天空,天空万里无云,无边无际,在天空的另一方,是他一直想涉足的中原,门口又再响起疯狂的厮杀声音,不时有人倒下去,良久,他叹了口气,说:“恩怨相报,何时可了,说得好啊,说得好。” 潘芊儿一喜,忙说:“父王,你同意了么?” 潘长天却摇头说:“我不会同意的,几十年来,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改变这一切,我死了,又会有一些武艺高强的人站出来,我们鬼城永远是不可战胜的。” 潘芊儿有些绝望了,她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决定了的事,是没有人可以让他改变的,如果他不同意,就不会因为任何人的建议而改变的,她哭着说:“父王—” 潘长天挥挥手说:“走吧,你跟着孟飞走吧,永远不要再回来了。” 潘芊儿咬着牙说:“我们不走。” 潘长天怒了,猛一拍桌子,一张檀木所制的硬桌当时被击个粉碎,潘长天怒说:“不走也要走,这是鬼王的命令,这是命令。” 潘芊儿呆了,孟飞也呆了,潘长天一直冷冷地看着他们两人,孟飞一看到那双眼神就觉得浑身颤抖,心跳加快,还是离开这里吧,江湖事,江湖了,看来以自己的能力根本无法让鬼王改变主意,而这个地方,风起云涌,一不小心还得陪去性命,不如走吧,再说如果自己与他的女儿死在这里,潘长天只怕连死也不得安宁,不由扶起潘芊儿,说:“我们走吧。” 潘芊儿沉默不语,仍由孟飞扶持着,但眼睛一直在看着自己最敬爱的父亲。 潘长天说:“你是我潘长天的女儿,你不再是鬼城的公主了,你一定不要忘记这件事,你只是潘长天的女儿,跟你爱的人走吧,永远别回来了,我与胡酒之一战,必不可免,胜负难测,若我死了,而你,绝对不能为我去报仇,我与他的战争是最公平的,我们代表的是两个国家,而不是自己,所以,不需要你去报复,好好跟着你自己选择的男人过日子吧,听懂了么?” 潘芊儿听懂了,她再望了一眼自己的父亲,说:“我明白了,父亲,保重。” 在潘长天数百名侍卫的保护下,孟飞与潘芊儿从宫殿后门飞快杀出包围,然后朝着还尚未有铁拳王爷的将士攻陷的后宫穿过,骑马走出了王宫。 走出王宫来,潘芊儿忽然拉住马,脸色淡漠地对着孟飞说:“我要去一个地方,你不要跟着我来了。” 孟飞奇怪地说:“你要去那里?” 潘芊儿说:“我要去地牢。” 孟飞说:“去地牢做什么?” 潘芊儿低头说:“我要去看看冷芳芸。” 孟飞惊声说:“你不会也想跳下去吧?” 潘芊儿忽然死死望着孟飞,眼神中显示出一丝决然,她说:“是的,我想跳下去。” 孟飞说:“你为什么要这样去做?”潘芊儿说:“我这段时间里想通了许多事,我不想以后再给你丢脸。” 孟飞嘶声说:“可是你知道吧,那是死牢,天下还没有人能够活着离开的死牢。” 潘芊儿伤心地说:“是的,我知道,我也舍不得就这样离开你,但是,我自己做错的事,我必须自己去弥补,我没有能阻挡冷姑娘,那么我以死——再说,无论谁要成为一个大英雄,都要付出一些代价的,而我,则一直在拉你的后腿。” 孟飞大叫着说:“不。我不要当什么狗屁英雄,我不要。” 潘芊儿凄婉地摇头说:“不,你在说谎,有些人天生就是英雄,任何事都不可能让他改变,就像我父亲一般,永远不会屈服——你们是同一样的人,我也希望你成为一个这样的人。” 孟飞好象看到潘芊儿就要跳入一个永远不可能再接触到的地洞里去了,忙一把抓着她的手,惊慌地说:“不,无论如何,我不许你去。” 潘芊儿咬着牙说:“不,我一定要去的,不只是因为你,是因为我没有能保护好冷芳芸,我有责任,如果以后见了胡丹,我们要怎么向他解释?” 孟飞也觉得头疼,他没有去想,假如冷芳芸跳入了地牢之中,胡丹也在里面,如果冷芳芸不能出来,而胡丹又如何可以出来,这破绽重重的话,居然骗住了精明的孟飞,这也说明关心则乱,孟飞此时心乱了,他真的害怕潘芊儿离自已而去,他认真地说:“他会明白的。” 潘芊儿说:“其实你也不必再担心了,只要冷姑娘没死,我也一定会活着的。” 孟飞就是不肯松手,潘芊儿望了他一眼,说:“你快去找父亲吧,别让铁拳王爷那狗贼夺了王位,我就是——我就是死了,也不想看到那样的结局,快去帮帮父亲吧,我求求你了。” 孟飞皱眉说:“可是——” 潘芊儿说:“祝我好运吧,你快去吧。” 孟飞只是不肯松手,潘芊儿脸色一变,一掌击在孟飞胸口,孟飞一惊,身子一侧,还是让掌风击在腹部,不过根本没用上劲力,一点事也没有,谁知潘芊儿忽然从怀中掏出一柄刀来,一下子对着自己的胸口,咬着牙说:“孟飞,你再逼我,我就自杀,我现在就死在你面前。” 孟飞呆了,连忙说:“芊儿,你千万别——” 潘芊儿说:“那你还不快去帮父亲,万一他——” 孟飞怒吼一声,犹如一只受伤的老虎,跳上马,朝着回头路冲去,边冲边喊叫着说:“我一定要去找你的,如果你死了,我一定会陪你一块儿死的,所以,你要是爱我,就请你好好活着——” 潘芊儿望着他的背影,竟然有些发呆了。 街道的转弯处走出来两个人,竟是胡丹与冷芳芸。 胡丹笑着说:“你这样子对待孟飞,太不公平了,太狠了。” 潘芊儿苦笑着说:“因为我确实想找到地牢,然后跳下去,一辈子都不再想见他了。” 冷芳芸忙一把拉着她的手,说:“你别再玩笑了,咱们一起走吧,咱们一起去中原吧。” 潘芊儿却摇头说:“胡酒来了。” 胡丹冷芳芸一惊,脱口说出:“你说什么?” 潘芊儿淡淡地说:“胡酒单剑匹马,已经到了鬼城。” 胡丹忙说:“他现在在那里?” 潘芊儿闭上了眼睛,仿佛想将所有的苦恼一起封闭起来:“他现在在王宫里的后花园里,正要与我的父亲决斗了,也有可能他们已经分出了胜负了。” 胡丹呆了,苦笑着说:“也许我们真的是永远的对手,是敌人。” 潘芊儿说:“无论他们谁胜谁输,也许到头来,我都会一无所有了。” 胡丹说:“为什么?” 潘芊儿说:“现在整个王宫都在铁拳王爷的手里了。” 胡丹失声说:“竟有这种事,铁拳王爷好大的胆子,竟然敢造反。” 潘芊儿说:“他想造反也不是一天二天的事了,我劝告过我父王很多次,可他根本不当回事,可是现在,除了跟着他的上千名侍卫之外,已经没有一个人可以帮到他了。”叹了口气,接着说:“所以,如果我父王一旦失败,那我还有何颜面活在世上,别拦我,谁也拦不了我的。” 冷芳芸不由地动了动身子,胡丹忽然伸出手,闪电般地点住了潘芊儿身上的几处要穴,将她随手抛给冷芳芸,大声说:“快上马,我们先去王宫。” 催马刚行出几十米远,孟飞正催马飞快而来,满头大汗,看来由于跑得太急,给累的。一眼看见面前忽然出现了胡丹,顿时呆了。 胡丹很满意孟飞的这种表情,笑笑说:“潘芊儿在这里,你快把她带走吧。” 孟飞飞快地转眼去看在冷芳芸怀中的潘芊儿,心里终于松了口气。 第八十八章 永远不要说别离(6) 胡丹笑笑说:“大恩不必言谢,日后有机会请我多喝几杯酒便行了,冷芳芸,我们走吧。” 冷芳芸微笑着点点头,将怀中的潘芊儿递给孟飞,孟飞接过,却还从震惊中没有回过神来。 原来他并没有杀入王宫,在路上的时候就看见几十名将士从王宫的方向逃跑出来,个个狼狈不堪,于是他抓了一个过来,没用得上逼问,就得知铁拳王爷所布置密密麻麻的重兵居然一下子让人给瓦解了,成千上万的将士在潘长天与一名中原剑客出手之后,竟然几个回合下来,不战自败,本来这些人对潘长天极是忌惮,只是受铁拳王爷蒙骗,又听说潘长天练功时走火入魔,才跟着来反叛的,可是一见潘长天生龙活虎般出现,立即阵脚大乱,不再敢反抗,一齐跪下请罪,这样一来,铁拳王爷身边就只有他自己培训出来的一小批不足千人的兵力,这点人马,都无法对潘长天有丝毫杀伤力了,所以孟飞直接跑回来了,他真的害怕潘芊儿去地牢寻找冷芳芸,若真是那样,只怕性命难保,于是匆匆而来,谁知路上竟然遇到现在应该还关在地牢里的胡丹以及应该是跳入地牢的冷芳芸,这让他如何不惊讶。 冷芳芸一边催马急行,一边大笑着说:“你这个小坏蛋,你将这个大包袱,交给孟飞去处理,你让他怎么处理啊,不过也是,这倒是个聪明的办法,只有你这样的家伙才想得出来。” 对于如何处理潘芊儿的事,他们都是很头疼的,如果以家事或者国事要区分,他们都应该是对手,但是以江湖道义来说,他们应该是朋友,最少潘芊儿是他们朋友的女人,他们总不至于就带着一个被点穴的人到处乱跑吧,万一遇上了鬼城的精兵,那还不是死路一条,同时又不能放开她,不然,她若是自杀而死,便是孟飞不责怪他们,他们自己也无法原谅自己。但是交给孟飞则不同了,最少孟飞有这个责任,他毕竟是潘芊儿的丈夫,至于如何处理他们之间的事,那就是孟飞的事了,再说,胡丹相信自己的朋友,孟飞是绝对不会出卖自己的。就像以前胡丹相信孟飞一般,无论孟飞在江湖上的名声有多臭,他始终相信孟飞是不会反叛中原的。 胡丹笑着说:“有一天我也将你这个大包袱送出去,那才叫聪明呢。” 冷芳芸眼一瞪,娇嗔说:“你敢?” 胡丹忽然说:“算了,不开玩笑了,你寻个机会,快回中原去吧。” 冷芳芸一怔说:“为什么?” 胡丹黯然说:“因为这里太危险了,虽然铁拳王爷的叛乱可以平反,但并不是那么容易之事,铁拳王爷是个王爷,他定然想过失败的后果,所以,鬼城一场大乱是必不可少的,大乱之中,鬼城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子,谁也不知道,所以,这个地方,你若是留在这里,反而让我施展不开手脚,你还是寻个机会,看有没有去中原的商队,赶紧离开吧。” 冷芳芸说:“我们一起走吧,不——我们去找你父亲,然后我们再一起走吧。” 胡丹摇头说:“父亲既然来了,他一定不会没有将事情解决好就走的,还有我,我也不会就这么轻易离开的。” 冷芳芸说:“那我也不走,我在这里等着你们。” 胡丹似乎没有听到她这一句话,喃喃地说:“事情怎么发展成这样呢,地牢居然是一个价值连城的宝藏,宫无情的死,铁拳王爷叛变又迅速被击败,贾龙出现却又不肯离开地牢,自己在鬼城一战被擒,然而却又在几天后迅速逃了出来,父亲赶到了鬼城,他来的目标是什么呢?那之后,又会发生些什么呢?这一场战争,到底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 狂风吹过,一片黄沙掠起,划过玉门关的关口,冷静的黄昏,寂寥的山头,有一个身着一袭白衣的青年手持着古筝,傲然地站在山上,弹起了一曲别离之曲,曲声悠扬,连续不绝,声音传至数里之外,绵绵不断,关里关外附近的人家,俱可清晰听到,是谁有这么大的功力,莫非是鬼神,但这却只是黄昏。众人诸说纷芸,不一而足,曲终,又起一曲,亦然是别离之曲。 曲曲相连,偶尔间断,但一连七日,日日俱可听到别离之曲音。 叶败手握长剑,啃着鸡腿,听着这几天一直不变的一种曲子,望着冷风吹说:“你这曲子虽然吵了一点,但还是很好听的,想不到你会弹得这么好。” 冷风吹有些得意了,他深知叶败为人,要让他称赞别人一句,都是不容易之事,今天他居然称赞自己,不由有些得意,便说:“七天了,你倒是第一次说出心里话。” 叶败喝了一口酒,说:“七日了,你应该换一曲子了么?” 冷风吹说:“你可知道这是什么曲名么?” 叶败说:“不知道。” 冷风吹站了起来,筝音立断,他淡淡地说:“别离之曲。” 叶败怔了一怔,说:“别离之曲?好名字啊,妈的,想不拍你马屁都不行。” 冷风吹说:“人生最大的苦痛,莫过于生离死别。” 叶败懂不了冷风吹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也不说话了。经过这几天的寂寞之后,他已经习惯了这种的平淡生活了,不再像以前那般急急燥燥了,像以前,别说七天呆在同一个地方,便是七个时辰,只怕他都受不了。可是他真不想走开,他要等待胡丹回来,胡丹说过的,等到他回来的时候就与自己一战,虽然有许多人认为胡丹永远不会回来了,可是叶败却不,叶败相信胡丹一定会回来的,而且很快就会回来的。 冷风吹接着说:“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究竟什么样的人才能够称得上是英雄?” 叶败眉毛一挑,大笑着说:“英雄?哈哈,这你可找对人了,你面前的我叶败就是天底下最伟大的英雄。” 冷风吹仿佛没有听到他这一句话,淡淡地说:“可是英雄又有什么特点呢?” 叶败笑声更响亮了,他说:“我的特点多的是,说上一天一夜也说不完的,寻常我这个人比较低调,一般是不对别人说的,不过现在无聊,说给你听听也无妨,我叶败——” 叶败还没有将自己伟大的特点说出来,冷风吹便打断了他的话,说:“没人当你是英雄,你有什么能耐称得上英雄二字,我说的是胡丹,胡酒是英雄不假,只是胡丹——” 叶败一听胡丹二字,眼睛顿时雪亮,大声说:“胡丹当然是英雄,天底下第一流的大英雄。” 冷风吹说:“我也是那样想的,可是他的所作所为却像一个呆子,天底下最傻的那个呆子。” 叶败瞪着冷风吹说:“你在说什么?” 冷风吹说:“胡丹武艺是不错,但是据我所知,他与鬼王曾有过几次交手,却没有一次胜过,既然不是鬼王的对手,他为什么一定去鬼城应约呢,明知是死路一条,却还要去走,明知道自己一去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可是他偏偏要去,这样的人,这样的作为难道也是英雄所为。” 叶败脸色一下变了,冷漠地说:“冷风吹,你竟然敢咒胡丹死?” 冷风吹轻轻摇头说:“胡丹可以说是我生平之中唯一一个有交情的人,可以说是我唯一一个朋友,我怎么可能去咒他死,我只是凭事实在说话而已。” 叶败怔了半响,才说:“胡丹真不是鬼王的对手?” 冷风吹说:“对,绝对不是。” 叶败脸色一时黯然失色,过了许久才说:“不,胡丹是无敌的。” 冷风吹说:“谁能真正无敌于天下,胡酒之所以称为天下第一人,并不是因为他的剑法无敌,而是因为他有一柄正义之剑。” 叶败轰然说:“胡丹一定会回来的,胡丹一定不会死的。” 冷风吹说:“我也希望这样,但愿老天莫要让我们失望。” 叶败认真地说:“如果我们要老天爷保佑他,那么我们还不快给老天爷多叩几个响头,以表示我们的诚意呢。”说着,扑通一声跪拜在地,头重重地朝着地面叩下,坚硬的地面顿时现出了一个小坑来。 冷风吹哭笑不得,说:“胡丹若要死,我们叩破头也是没用的,胡丹若是不死,我们不叩头他也会平安无事的。” 叶败一连叩了十多个响头,头都有些流血了,忽然抬起头来看着冷风吹,笑了,笑着说:“你一向为人处事奇奇怪怪,为何今天忽然之间对胡丹的事这么感兴趣了?” 冷风吹说:“只是因为我还欠他一顿美酒,我答应过他,一定要请他喝酒的。” 叶败眨眼说:“你别找破借口了,你骗不了我的,我叶败是个聪明绝顶的人,我知道你的心事,你不说我也知道,你是在担心他。” 冷风吹忍俊不禁,说:“你聪明绝顶么?是么?” 叶败忙说:“当然。”但转念一想:“我的头发这么长,怎么会是绝顶,看来说漏嘴了。”眼睛一看冷风吹,冷风吹并没有在注意他,不由松了口气,冷风吹这时将古筝放到后背,手握着宝刀柄,站在高石之上,如同一尊石雕,凝望着远方的天空。 叶败忍不住了,眉头一皱,说:“你想做什么?” 冷风吹说:“杀人,我想杀人,杀一个人。” 叶败吃惊地说:“杀人?七日前的五天时间里,已经有二十多个人死在你的刀下,还没杀够么?” 冷风吹说:“杀,杀不尽的恶人,只要手里还能够握紧这柄刀,就永远有杀不尽的恶人。” 叶败说:“这次你想杀谁?” 冷风吹说:“西门霜。” 叶败皱眉说:“这个名字好熟悉,他是谁?” 冷风吹说:“十年之前在长江附近,一把火烧死多人的那个恶人。” 叶败说:“哦,我想起来了,以前在侠客山庄好象看到杀他的悬赏,他现在在何处?” 冷风吹说:“恶有恶报,不是不报,只是时辰未到,这句话说得不错啊,这家伙这几天刚好要经过在玉门关,也是他运气不好,要碰到我。” 叶败大叫着说:“你这般大开杀戒是不行的。” 冷风吹说:“哦。” 叶败哭丧着脸说:“你最少得留下几个让我杀杀,看见一个坏人你杀一个,那我都没事做了,哎,几十天没动手了,手痒痒地难受。” 冷风吹说:“你要杀人,那也不难,再过几天,便是萧老爷子金盘洗手之日,据我所知,最少有三批他以前的仇家会去杀他,萧老爷子一生极尽侠义之事,我们倒可以帮他一把。” 叶败顿时大喜过望,连连点头说:“对,对,萧老爷子大仁大义,没得说的,武林之中谁不知道萧老爷子的为人,我去帮他杀人,那是再好不过了,不用他感谢的。”其实叶败根本不知道这萧老爷子到底是何方神圣,是何人物,只知道有人可杀,心里特爽,再说这要杀之人全是该死的人,更不用说了,因为去杀这些人全是冷风吹安排去杀的,冷风吹说他是胡丹的好朋友,他叫自己去杀的人,那些人一定是该死的人,叶败一生之中,就相信胡丹一个人,现在胡丹不在身边了,只好舍远求近,当胡丹的朋友也值得相信罢了。 冷风吹竟然沉默了,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你知道这萧老爷子是谁么?” 叶败得意洋洋地说:“萧老爷子谁不知道,他就是——嗯,嗯,我最敬佩的大侠就是他了。” 冷风吹笑了,笑得很无奈,遇上了叶败这无赖,他又有什么办法。只好苦笑着说:“你不知道他是谁,却去帮他乱杀人,不怕杀错么?” 叶败瞪眼说:“谁说我不认识他?” 冷风吹说:“那你说,他是谁?” 叶败瞪着眼,不说话了。 冷风吹说:“其实我也不知道他是谁,是个什么样的人。” 叶败张大的了嘴巴,久久合不扰了。 冷风吹说:“虽然我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只是一个人杀人这等大事,既然让我遇到了,我一定要管下去,不过帮他的忙,并不是要帮他去杀人,我们静望其变,若真有该死的人,我们就杀了,但是我们还是要少杀一些人为妙,万物众生,均为平等,如果他没有做过无可饶恕的罪过,谁也不能要他的性命。” 叶败静默无语。 冷风吹望向天空,淡淡地说:“我们不能再胡乱杀人了,因为我们已经不再是杀手了,我们手中的刀剑,不再只是杀人的凶器,而是一种正义之物。” “正义?”叶败双眼发亮。 冷风吹说:“是的,正义,正义才能无敌。” 第八十九章 永远不要说别离(7) 正义无敌。 正义真的能够无敌么? 铁拳王爷夺取潘长天的王位,这是对是错?事情没有完结前谁也没有权利去评说,历史只相信强者为尊,胜为王败为寇,结果是输赢才能够去定论。 若这时,你手里有一柄正义之剑,你会偏向那一方? 你一定不知道。 如果你能够知道两方的结局,如果你可以选择,你一定会选择胜利的一方,因为只有这样,你才能得到最大的利益。 风,一阵阵冷风吹过,潘长天在冷风中之中忽然觉得王宫之中所有的王者之气荡然无存了,整个王宫就像个地牢,永远将他困在里面的地牢。 外面正在拼命地厮杀,潘长天却在发呆。 不是他怕铁拳王爷的势力伤了他,而是因为另外一个人。 一个很普通的中年人,他就站在远远的地面上,腰间系着一柄极为普通的长剑,剑柄之上,飘荡着几块破败不已的布带条,这样的人,无论在什么地方你都很容易找出几个来。 可是只要你看到他的脸,看着他那一双充满着正义之气的眼睛,你就会觉得,这样的人,千千万万个人之中,你绝对再找不出同样的一个来,因为他本来就是天下唯一的一个,当今天下名气最大的第一人。 胡酒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这人就是胡酒。 胡酒的脸上没有杀气,只有笑容与温暖,他在望着潘长天,像在望着自己多年未见的好朋友一样,好象他来这里并不是找潘长天决一死战的,而是来他家做客一般。 潘长天却没有这样去想,胡酒的笑容便轻易让他心神散乱,这样淡淡的笑容,平静的气度是要经历过多少风险与厮杀才能拥有的,胡酒的天下第一剑客之名并不是空穴来风,天下决没有人可以小觑他,就是刚才这个容貌寻常的中年人,只出了淡淡几剑,就将数不清的反军所有的信心几剑斩断,不然,潘长天绝对不会有那么容易地化解去铁拳王爷好不容易才控制住的乱军,彻底地瓦解了铁拳王爷的叛军。虽说现在还有近千名铁拳王爷的心腹在拼命反抗,可是灭亡他们只是迟早问题,现在,潘长天要面对的是这个面带着淡淡笑容,仿佛什么事都不在乎的中年人了,这个人,就是他一生中最强大的劲敌。 看着胡酒的淡淡的笑容,潘长天就觉得自己输了一箸了。可是名动天下的鬼城城主也不是善与之辈,片刻之间,调整好心态,第一次与这个强大的对手打招呼:“胡大侠。” 胡酒拱手为礼,说:“在下胡酒。” 潘长天说:“阁下千里而来,想必是为二十年之约而来?” 胡酒说:“正是。” 潘长天说:“那请吧。” 胡酒说:“且慢。” 潘长天说:“为何?” 胡酒说:“因为此时你心已乱,此时若是与我决战,你必败无疑。” 潘长天想了想,说:“那还想等到什么时候?” 胡酒说:“心静之时。” 潘长天说:“何时可静心?” 胡酒说:“片刻之后便可。” 潘长天笑了笑,望向门外宁死不屈的反贼,点头说:“那好,请胡大侠稍等片刻。” 胡酒说:“我不会等。” 潘长天一怔说:“哦。” 胡酒说:“杀叛贼,平反军,助你静心。” 潘长天一怔之后,哈哈大笑起来,说:“天下第一剑客加上鬼城之主,一旦联手起来,试问天下谁能是敌手?” 胡酒也大笑,大笑中身影一闪,掠出宫殿,只是刹那一瞬间。 门外的反军已经不足五百人,让数千的将士团团围住,眼看已经不支了,可是就在这时,一直不出现的唐无毒不知从何而来,率领着几百将士,冲杀进来,一路上无人可挡,一柄长剑沾者不死便伤,一出现,立时有数十年倒于他的剑下,场面顿时大乱,后面,一直躲藏在乱军外面的铁拳王爷也现身了,铁拳王爷身后跟着数千名劲装的将士,杀气腾腾,攻向王宫侍卫,一时如虎入羊群,王宫侍卫之阵势一下打破。 铁拳王爷身前是名手持短剑的少年,虽然年龄不大,可出手却相当有效,冲在最前面,一手还抓着一把毒沙,夺命毒沙真是名副其实,一手挥出,沾上便死,他一杀入侍卫群之中,直杀得侍卫层层后退,死伤无数,眼见立即便可攻至宫殿门口了,迎面冲来一人,这人想也没想,又是一手毒沙与短剑攻出,猛地,只觉得手心一阵巨疼,一柄剑,一柄极普通的长剑从他的手掌心里穿入,然后刺过他的大半个臂膀,透了出来,刺中他的咽喉,他大叫一声,摔倒在地,顿时死去,他至死也没有看到到底是谁有这么快的一剑,到底是谁要了他的性命。 潘长天出来的时候,场面已经让胡酒这一剑给静止了,所有的人看着这个出手便要人性命的人,而先前进攻的那群人则惊讶地退到了最后边,他们早就领招到了胡酒的杀招,根本不敢再冲上去了。 铁拳王爷早就研究出来一种专门对付潘长天的阵势,虽然先前得知潘长天曾经与胡酒打破了他万军攻击的进攻,还轻易地化解了他所组织的军队,可是,他也没有办法了,退后即死,再说,反叛这样的事,一旦做出来了,如果不成功,只有死路一条,等到潘长天召集出了他的军队杀进来,他同样是死路一条,还不如拼了。 此时一见潘长天出来了,立时大喜,叫着说:“摆阵。” 他声音有些激动与嘶哑,但他的手下都是些百练精钢之人,这个阵他们都摆了好几年了,对于他们来说,比对他们自己的女人的身体还要熟悉,眨眼之间便摆好了一个大阵。 六龙魔阵。 胡酒淡笑着说:“天下之阵,六龙魔阵算得上是一流的大阵了。” 潘长天说:“是的。” 胡酒说:“此阵传言已经失传近百年,居然还是有人会使用,铁拳王爷倒是个人才。” 潘长天说:“不错,是个人才,我的确无法破得此阵。” 胡酒说:“是啊,天下虽大,可还能破此阵的人真是不多了。” 铁拳王爷冷笑着说:“哈哈,知道厉害了吧,今天你们谁也休想逃得过去。” 胡酒笑着说:“虽然懂得此阵的人不多,可很不巧,我恰巧是其中之一。” 铁拳王爷一下子脸变得苍白。胡酒的话,是没有人敢怀疑的。如果他能够破得此阵,那么铁拳王爷根本就没路可走了,以他的身手,休说胡酒了,便是一个潘长天都足够轻易要了他的性命,这一点,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胡酒说:“六龙魔阵对于别的人来说或许可以见效,但于我而言,破此阵并不难。” 潘长天也笑了,说:“是吧。” 胡酒说:“其实我说简单一点, 我只要一剑便可破得此阵。” 潘长天大吃一惊,真怀疑胡酒在说谎。他虽然不知如何破此阵,可是对于此阵还是懂得一点的,此阵一旦启动,无论你有多高的功夫,在此阵中根本无法运用,六龙魔阵是由百人组成的大阵,虽然比不上鬼城第一大阵天岁地网,可是威力却是极大,若是有人说只须一剑可破得此阵,潘长天一定会笑此人是白痴,只是这个人换成了胡酒,潘长天便不会这样认为了,胡酒并不是一个大话之人,他没有绝对的信心是不会说这种话的,他真的有这般厉害,一剑便可将一个让潘长天头疼的大阵便破了么? 铁拳王爷一呆,忽然狂笑起来,狂笑着说:“好个白痴,居然说一剑可以破得我此阵,太白痴了——”胡酒仿佛没有听到,淡淡地说:“因为六龙魔阵最大的威胁力在于处于六角形边上的六名举旗之人,其中所有的动作都是闻旗而舞动,只须灭了那六旗,六龙魔阵不攻而破,这只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 潘长天眉头一皱,没有去问胡酒要怎么才能灭去那六面旗子,想来若是重要的地方,那六人的身手一定不错的,保卫也一定强硬,肯定不是那么容易便攻击得了的,现在他们两人被困在阵中,便是想靠近那六人都不大可能,又怎能去击杀他们呢? 胡酒说:“本来你们兄弟争位,与我无关,谁生谁死,也不关我事,但我看来,如果让铁拳王爷掌了王位,我便是战胜了他,这次二十年的约定一定会让鬼城的朋友们都觉得不尽意,所以,我就帮你一次。” 铁拳王爷大喝说:“攻击。” 阵势一晃,六面旗子立即晃动起来,胡酒两人面前人影乱飞,根本就看不清面前是什么人,旗子位于何方。 胡酒厉喝一声,忽然纵身跃起,人一下子飞上了天空,这一窜居然上去了七八丈之高,无数的刀剑在出手之时便已经让他轻易闪避开,如果他想脱阵,只须躲到一边,铁拳王爷精心设置的大阵便对他无一点杀伤力,鬼城的高手虽多,可谁又有如此鬼魅的轻功呢,居然平地而起七八丈之高,这一点,便连鬼城第一高手潘长天也是望尘未及,一齐看呆了。 这时,只听一声犹如龙吟的啸声,一道雪亮的剑光闪电般射出。 一柄剑,无锋之秃剑,不值十两银子之剑从胡酒手中脱手而出。 虽然是最寻常的一柄剑,此时却发出眩目的光彩,这种光彩,让阳光顿时黯然失色。 胡酒之剑已出。 天下最有名气的一柄剑,正义无双之剑。 第九十章 永远不要说别离(8) 一股强劲的剑风刮了起来,在所有呆滞的目光之下,那柄平平常常的长剑发出一丝强烈的光芒,几乎就在同一时间之内,六面旗子断为两截,持旗之人口喷狂血,连同他们手中的旗子一起跌落在地,那柄剑仍然在呼啸着,像是由一只无形的手控制一般,盘旋一圈,又稳稳地落在胡酒的手里。 所有的人全呆了,所有的人全都看呆了。 这是什么剑法?天下居然有这般恐惧的剑法么? 这难道就是天下无双的剑法最高境界人剑合一么? 随着六面旗子落地,整个阵势顿时乱成一团,所有组成阵势的将士全都成了断头的苍蝇,有的人甚至拼命地朝着外面飞跑而去,他们只想离开这里,离得越远越好。 传说中胡酒一剑杀十人,而且这十人是当年鬼城最有名的十大护法,这件事在场的人几乎都听人说过,可是看到的人却没有几个,再说时间过去这么久了,对胡酒的害怕已经慢慢淡了,可是忽然之间又出了一柄如同魔鬼般的剑法,剑竟然自己能够在空中飞舞,击杀对手,这样的人,谁能不害怕。 铁拳王爷这时没顾得上去关注他的人是否逃跑了,眼睛死死地盯着胡酒手中的剑,眼睛里面透露出一丝深深地恐怖,失声叫出:“人剑合一。” 胡酒微笑着说:“铁拳王爷,你已经失败了,快交出兵权,向王爷请罪。” 铁拳王爷脸色微变,但回头看了一眼自己身边的人,看到一个个面带惧色,那还有一丝战意,不由长叹了一声,心想自己完了,正在此时,他身边一人忽然大声产:“诸将士听令。” 这人竟然是唐无毒。 唐无毒脸上没有一丝惧色,扬身而出,他本是铁拳王爷的叛军几个少得可怜的首领之一,只不过这时是潘长天与铁拳王爷在议事,他应该根本不够格出来主事的,只是他此时站出来,却没有一个人反对,铁拳王爷都心如死灰了,根本没有心思去管自己的手下了,其余的人更不用去说了,所以唐无毒站出来,没有一个人敢反对,再说这些人都心战胆寒,早就想离开此地了,一听有人出来称头,立即看着唐无毒。 唐无毒缓缓说:“全部人马立即退出城外,在城外十里之外搭营待令,不得有误。” 一声令下,全场哄动,立即有数百之人欢呼起来,他们之中本就有许多人不赞同同军相残,可是他们都身份极低,说话没有分量,一只有人让他们退出战斗,虽然只是暂时的,却也是松了一口气,立即在几名头领的带同下,前队变后队,整齐有序地离城而去,刹那之间走了个干干净净。 潘长天用眼睛看了一眼唐无毒,眼睛里面有一丝欣赏之色,胡酒看着唐无毒,却感觉一丝诧异。 现在场地之上就只剩下潘长天的近千名侍卫与铁拳王爷近身的数十名亲信,场地顿时显得有些空闲起来。潘长天望着铁拳王爷,叹息着说:“你我兄弟一场,想不到也有这兵戎相见的一天,真想不到有这么一天,你居然会携重兵挟持皇后,逼你亲生弟弟退让大位。” 铁拳王爷脸色铁青,情知大势已去,免不了一死,倒也淡然了,咬牙说:“你这王不尊,不守承诺,私自派遣人马杀入中原,引起兵乱,这是你罪有应得,我只是替天行道,只是老天爷不长眼,让我失手,既然败了,现在人在你手,想杀便杀,何必那么多废话。” 潘长天冷然地说:“你还在狡辩?” 铁拳王爷说:“狡辩的是你。” 胡酒忽然哈哈大笑起来,大笑之声中,铁拳王爷怒说:“胡大侠有何笑之有?” 胡酒笑着说:“我不是笑话你,我是笑这位朋友。” 说着他手一指仍然站在铁拳王爷身边的唐无毒。 这一指,让潘长天,铁拳王爷俱是一怔,只有唐无毒脸色安然,好象根本没有听到一般。 胡酒却死死地看着他,说:“别以为你易容之术高强,可是我胡酒见过的一些人,永远也忘记不了,你就是那些人之中的一个。” 唐无毒摇头说:“想不到还是骗不了你。” 铁拳王爷脸色巨变,盯着唐无毒说:“你——” 胡酒忽然笑声一收,眼睛里面顿时露出了一丝严厉之色,说:“贾龙,你便是西域之龙。” 潘长天与铁拳王爷顿时如让一拳击到,满脸吃惊之色。 贾龙?当年参与攻击贾龙之人便有潘长天与铁拳王爷两人,他居然没死,这让潘长天与铁拳王爷如何不怕,贾龙明明让他们抛到地牢里去了,他怎么会跑了出来,难道地牢真的已经让人破开了么。 唐无毒轻轻一笑,伸手扯开脸上面具,赫然便是贾龙。 贾龙微笑着说:“我一直在等待这一天,与胡酒大战的一天。” 潘长天脸色变得可笑起来了,西域之龙大名他岂可不知,当然若不是贾龙的武艺忽然之间消失了,现在岂又有什么潘长天兄弟之事,只是想不到他居然还没有死,看他的样子,失去的武艺一定又返回来了,看上去应该还更厉害一些,他是怎么做到的。以前的那个贾龙,潘长天自信都不是对手,何况十多年不见了,他的武艺岂不更是可怕? 胡酒说:“真是奇怪,你竟然还活着?” 贾龙说:“是啊,我也没有想到你会用无敌剑法当诱饵,引我上当,只不过还是让你失望了,我不但习成了无敌剑法,而且还将这两种剑法溶合成一体,现在我想,就是面对寂寞老人那般的高手,我也可以轻易让他败于我剑之下了。” 胡酒沉默片刻,才缓缓地说:“是。” 贾龙说:“现在,该是我们决斗的时候了,放眼天下,只有你才配做我的对手,天下地上,只有你才有资格做我的对手。” 胡酒说:“阁下过奖了。” 贾龙说:“你虽然习成了剑术的最高境界人剑合一之术,但是你一定也知道,这样的剑法并不是绝对无敌于天下的,你若是遇上一个剑法比你更高的人,你还是会深受其害,这一场比赛将是鬼城与中原武林最后一场比赛了,今天之后,无论输赢结果如何,我代表鬼城武林,与中原结成忠义之盟,商贩通行,永不再战。” 胡酒笑了起来,说:“多谢。” 贾龙说:“其实这几十年来,都只是我们同门师兄弟之争,却连累了无数平民百姓,今天之后,这样的事不会再有了,还有, 已经将鬼城的至宝鬼魅剑法一起传授给你家的公子胡丹,所以,我们同门师兄弟又合二为一了,约定之事,自此罢休。” 胡酒失声说:“胡丹,你见过他?” 贾龙说:“他是一个很不错的小家伙,胡酒之子,名不虚传。” 胡酒脸上又呈现出一丝笑容,说:“多谢了。” 贾龙说:“但是今天你既然来了,就必须战,与我一战,一战之后,所有的恩怨都算过去了。” 潘长天忽然说:“可是——” 贾龙眼睛一盯潘长天,目光呈现出一丝杀气,冷声说:“你一定以为自己很有能耐,是不是?其实你已经走病入膏肓了,却未可知,鬼魅剑法一旦练成之后,其实便是在身体之中藏下了一种巨毒,这种毒性一般是不会出现的,可是一旦遇上了必须全力去对付的对手,那种毒气便会缓缓透了出来,若是再经历一场巨斗,毒气攻到心脏之处,到时,谁也救不了你。” 潘长天吃了一惊。 贾龙接着说:“其实到今天我才明白了当年的祖师爷的意思,他就是怕同门师兄相互残杀,所以才将剑法化一为二,但是在招式之中都藏匿着一种毒性,分开习来,等到剑法习成之后,便会毒性流转,我想胡酒能够大成无敌剑法而活到至今,定然是他身上有万毒不侵的血液所致,寻常之人那能达到那个境界,只有将两套剑法合二为一,才能断绝此种情况发生,但是习练起来,会慢慢将原来的内力消溶而去,一般的人到了这个时候都会绝望,可是,就是因为我让你们逼入地牢,才能够静下心来,将两种剑法溶为一体,而你,如果想好好活多几年,就不要去与江湖上绝顶的高手拼命了,现在,你的命很值钱,西域还少不了你。” 潘长天呆了,他想不到贾龙不但没有杀他之心,反而意思还要他继续当王爷,好好地生活。 贾龙说:“你可以走了,去整冶你的国家吧,从此之后,你只是一个爱民的王爷,我不想再看到一个江湖上的潘王爷。” 潘长天呆了一阵,说:“你真的要与胡酒一战么?” 贾龙说:“当然。” 潘长天迟疑地说:“既然前辈愿意化干戈为玉帛,那么这一战就算了吧,大家都同门师兄弟——” 贾龙皱眉说:“你以为我不是他的对手?” 潘长天闭上了眼睛,脑海里想着刚才胡酒使出的人剑合一之招,在他心里,这样可怕 式连他自己也没有办法逃得了,是以他的战意全无,以前还以为胡酒也只是个人,自己苦练几十年,与胡酒一战,还是有胜算的,可是现在,他不敢想下去了。再听到贾龙说自己修练一生的鬼魅剑法之中含有巨毒,虽然不怕死,可是毕竟能够不死比死了的好。于是点头说:“是的。” 贾龙哈哈大笑着说:“不,你错了。” 潘长天吃惊地说:“错了?” 贾龙说:“胡酒虽然剑法高强,但你看见他刚才出剑之时为何只碰令旗,不杀举旗之人,因为他的剑已经没有杀气了。” 潘长天说:“没有杀气?” 贾龙说:“这就是做这一名剑客的悲哀之处,无论一个什么样的剑客,如果他的剑不再杀人,那么他的剑便会缺少一种杀气,剑法自然弱了。” 潘长天点点头,他觉得他懂了一些东西了。 这并不是关于胡酒是否胜败的问题,而是他们坚持了二十年必须要的一个结果,至于输赢胜败,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以贾龙与胡酒的身份,他们已经达到了江湖上最顶端的地位,世间上还有什么事值得他们去注意,所以,唯有一战,这一战,从先前的国家之争已经变成了两个一流高手的战争了,从生死之战已经变成了一种信念之战了。 所以输赢,并不是最重要的事了。 潘长天就是懂得这些,他才走了,在胡酒绝对的剑法之下,他所有的信心一扫而空,在贾龙出场的绝对的气魄之下,他的江湖争雄之心化为淡无,所以,潘长天像是重生了,他现在要做的事是,让他的国家更加富强起来,让他的子民生活过得更好起来。 潘长天走了,带走了已经不愿意再反抗的铁拳王爷,至于如何处理铁拳王爷,没有人知道,不过,随着铁拳王爷的失败,他的那一帮人全都被关入天牢,这一场争政权的战争已经结局了,以铁拳王爷全败为结局。 第九十一章 永远不要说别离(9) 胡酒身为天下第一剑客,手持一柄正义之剑,一生之中,从无败过的纪录。凶险如面对无缺宫主或者挑战当年横行江湖的秦无敌,他都以最终的胜利来告诉世人,他,胡酒是天下第一剑客,以至于后来华山论剑大会,胡酒以不出场的身份,竟然稳拿天下第一之称号,之后再十年的华山盛会,第一名的位置悬空而置,硬是无人得以领取,他的声名之旺,可以说是天下无双。而纵观贾龙,十多岁便身置鬼城城主之位,率领一队鬼城之人,竟然在半年之间的时间里,横扫半个中原武林,三十岁之前,已经稳得鬼城第一高手称号,并且鬼魅剑法修练到最高十层,若不是当年贪婪胡酒的无敌剑法,再发展下去,他的前途只怕连他们的祖师爷三剑客都将会远远抛之身后,如今虽然二十多年未问江湖之事,可是谁都知道,他绝对是一个劲敌,他也是三剑客之后唯一一个同时学会鬼魅剑法与无敌剑法的第一人,他与胡酒的一战,到底谁会胜出。 可是没有人可以看得到,他们两个人走入了鬼城的后花园,潘长天立即下达死令,无论是谁,不能进入后花园之中,否则,杀无赦。 鬼城城主亲自率人死守着后花园,退于千步之外,宠大的后花园顿时落入一阵空寂之中,没有人知道里面发生什么,没有人知道会发生什么。 一夜过去了,又是天明。 又是新的一天。 和煦的阳光暖暖地照射在人的头上,暖暖地,犹如情人的怀抱。 胡丹与冷芳芸携马飞驰而入,远远地便看到了胡酒。 胡酒静静地坐在后花园一块石头之上,他的身边,鲜血流了一地,他的侧面,倒了一个人,赫然是贾龙,贾龙已经死了,让胡酒一剑刺穿了咽喉,这个以前曾经让中原武林闻名丧胆的人物终于倒地而死了。那柄最平常,却在江湖之是价值最高的正义之剑断成两截,一截在胡酒手里,另一截,却到了贾龙的咽喉之中。 胡丹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父亲,这个与他有着血缘的,却在他二十多年里第一次才能见到的父亲,看着一脸苍白,脸色萧瑟的老人,这就是那个江湖之上有着神一般传说的人物,天下第一剑客胡酒,这就是那个让天下人都敬仰万分的大侠胡酒么? 胡丹拉着冷芳芸的玉手,朝着那个面带着淡淡笑容的胡酒跪了下去,泪水再也忍不住流了出来。 胡酒微笑着望着他们,说:“好孩子,我们终于见面了。” “父亲。”胡丹像个受了委曲小孩子,泪流满面。 胡酒笑着说:“你长大了。” 胡丹抬起头来,望着自己一直在心底暗恨着的这个无情的父亲,此时心里却是一片敬仰,父亲为了江湖做的太多了,为了江湖,竟然连自己唯一的儿子都及不上见一面,这样的人,这样的父亲,除了敬仰之外,胡丹还有什么话可说。 胡酒的嘴角还在缓缓地流着血,可是他的笑容很欣慰,他的这个儿子,终于长大了。 胡丹吃惊地看着父亲嘴角流出的血,吃惊地说:“你受伤了。” 胡酒说:“区区小伤而已,不必担忧。” “哦。”胡丹拉着冷芳芸的手站了起来,对着胡酒说:“父亲,我们走吧,一块儿回家。” 胡酒却摇摇头,笑着说:“你们先回去吧,我还有一些事需要与潘长天商议,从此之后,中原与西域已经结为忠义之盟,永不再发生战争了。” 胡丹惊喜地说:“真的,那太好了。” 胡酒说:“你们先回去吧,将过喜讯告诉中原的朋友们,以后,不再有争斗发生了。” 胡丹皱眉说:“可是你受了伤,我要照顾你。” 胡丹当然不想走,便是面前这个人是个陌生人,他也不能走,何况这个人是自己的父亲。 胡酒笑着说:“你曾经对你母亲说过你一生之中最大的愿望是见我一面,现在你见到了,我就是当年那个狠心的父亲,让你骄傲同样也伤心的父亲,但事情都已经过去了,如今你已经长大了,在江湖的名气也不比任何人差,虽然这其中有一些我的关系,但是我知道这与你自己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但我希望你不要以此为骄,你要走的路还有很长,从今以后,你也不要记住我,就当是永远没有见过我一般,你们走吧,冷姑娘是一个值得你去爱的好女孩,好好珍重她,带她回中原吧。” 胡丹不动,他还是不想走。 胡酒望了胡丹好一阵,叹息着说:“人生就好象一场戏一样,转眼百年,匆匆而过,在有些人的眼中,也许我是一个无人能及得上的大英雄,天下无人能敌的大剑客,但是,无论谁要称上大侠两个字,就必须付出惨重的代价,代价之大,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连他自己也不能原谅自己。” 胡丹想到了无缺宫主,想到了陆小丹,有些心酸,有些为母亲而伤心,可是他自己也爱过,懂得真正的爱是什么样的东西,如果他身边的冷芳芸变成了一个江湖上人见恨之的女魔头,他会出手杀她么?胡丹想不出结果,但是他也知道,如果让他去伤害冷芳芸,这比让他自杀都难以让自己接受。忍不住地说:“无缺宫主有个女儿,你知道吧?” 对于这等足够可以震惊江湖的事,胡酒却没有一点吃惊,他淡淡地说:“至于无缺宫主是否有女儿之事,我不大清楚,她确实有生过一个孩子,可是据我所知,那个孩子在周岁之时便失踪了,并且是个男孩,而不是女儿。” 这是个大秘密,但是胡丹没有吃惊,冷芳芸也没有,因为他们心中的陆小丹已经死去了。无论是不是胡酒的后人,都已经成为过去了。 胡丹握紧冷芳芸的手,冷芳芸也握紧着他的手,在胡丹的心中,只有冷芳芸一个人了,在冷芳芸的心里,也只有胡丹一个人,他们紧握着对方的手,他们相信这一次再也不会松开了。 只是他根本没有想到,陆小丹还好好地活着。不过这件事,江湖上知道的人,除了冷柔柔之外,已经没有一个人知道了。 胡酒接着说:“无缺宫主是我最心爱的一个女人,可以说当年我闯荡江湖都是为了寻找到她,但是,我杀了她,我并不后悔,换成是现在,我也会那样去做的,因为想称得上天下第一这个称号的人就必须给江湖一个公正,我不想做一个真正的大侠,但我必须得给所有的人一个公正,因为在那个时候,胡酒这两个字已经不再只是我的姓名,他代表的是正义,天下人的正义,为了正义,我一定要那样去做,便是我知道那样去做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快乐,可我也会义无反顾,犹如今天杀死贾龙一般,若是以私人恩怨来说,无缺宫主曾经多次救过我,我杀她便是不义,还有这贾龙,他也曾经放过我一次,但我还是要杀了他们,为什么呢?也许你懂,也许你现在不懂,这只是为了正义,为了更多的人能够幸福安宁地生活下去,贾龙在与我决斗之前曾经与我约好,虽然说这一战之后可以将以前所有的恩怨化解去,可是如果他胜了,他就会重现江湖,替鬼城培训出一批死士出来,虽然两国可以暂时化解恩怨,可是谁又能保证以后会不会再出现一个贾龙呢,若是我败在他手中,那么这一战的意义就得变成毫无意义,所以,我必须战胜他,杀死他,有些事,明明你自己不想去做的,却偏偏要去做,这就是江湖。” 胡酒说:“今天我与你们说了这么多话,只是想让你明白一个道理,人无全人,金无赤金,再辉煌的人与事都最终会落入尘埃,武艺再高地位再高到头来都是一杯黄土掩身,所以未来是什么,你们不用去想,现在要做的,就是把握好现在。” 胡丹望着冷芳芸,冷芳芸,冷芳芸也在望着他,经历过这么许多事后,他们分开又相聚,聚合又分开,但这一切不都是证明着他们所做的一切,心中有对方,这就够了。千言万语又何必再说,千言万语尽在一眼温柔之中。 把握现在。 这才是他们现在要做的事。 冷芳芸想起了杭州的胭脂,胡丹似乎嗅到了万花楼的美酒芬香,两人心意想同,向着父亲告别,策马而去。 在他们心里,胡酒不再只是他们的前辈,胡酒的人格,为人正义之气,在他们心里永远抹不去了,胡酒永远将活在他们心中。既然这里的事已经完整地处理好了,那么他们也应该走了。 胡酒望着他们的背影的逐渐消失之后,才缓缓地倒地,一柄雪亮锋利的长剑刺入了他的小腹,贾龙的武艺太可怕了,胡酒确实很难战胜他,只是胡酒心中一直有四个字,才得到这场战争最后的胜利。 正义无敌。 而贾龙虽然掉入地牢二十多年,可是他的心里始终有称雄天下的野心,这样两人拼杀过去,结果可想而知,只是,贾龙最后倒在血泊之前,仍然还是刺出了一剑。 他这一剑虽然未能要了胡酒的性命,却生生地废除了胡酒的武艺。 从此之后,天下再没有那个绝世的天下第一剑胡酒了,活着的,只是一个最寻常的老人,也许百年之后,他无声无息而去,但是,他再也不可能傲啸江湖,称雄天下了。 这就是当代两个最有名气的剑手的结局。 一死一残,确实就是生活在江湖刀尖之锋上的江湖人最后的结局。 第九十二章 永远不要说别离(10)(大结局) 但是事情已经过去了,过去的终将成为过去。 无论是天下第一的英雄,或者是贵为亲王的人物,都将在漫长的岁月中慢慢褪色,成为过去。 胡酒与贾龙一战之后,中原与鬼城正式结为忠义之盟,这一场由一个门派而产生的纷乱终于以一个大快人心的结局完成了。 胡丹与冷芳芸驶马穿过玉门关时,玉门关已经恢复了最繁华时代的富裕,无数中原与西域的商人充塞其中,一片太平繁华景色。路边几名哈哈大笑着的小孩子正在和泥玩结婚,明眼看去,这里面有一小半的人是西域之人,几名持刀的军官笑嘻嘻地站在一边,有一名正在将一朵艳丽的鲜花往小新娘头上戴去。街道两头不时传来不洋不土的声音:“最新的西域水果,五十文钱一斤,欲买从速哦——”胡丹与冷芳芸对视一笑,长吐一口气,接着哈哈大笑起来,大笑声之中,一名十来岁的小家伙飞跑着跑到他们的马前,冷眼看着胡丹,大声说:“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从此路过,留下卖路钱来。” 胡丹一愣,接着大笑着说:“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你跟谁混的,小小年龄就不学好。” 小家伙立即警戒地做了个对敌的动作,装成很严肃的样子,说:“在下叶不败,少与在下套——那个近乎,买路钱交来,一百两纹银,少一两都不行。” 胡丹笑着说:“给你十息的时间,如果你不说你老大是谁,我就打你屁-股,一。” 小家伙眼睛一眨,却忽然哇的一声哭了起来转身就跑,边跑边哭,边跑边大叫着说:“我老大叫叶败,不玩了,不玩了,你们大人欺负小孩子——” 太白酒楼里面忽然伸出一个头来,一个人大叫着说:“喂,路上的两位客官,这里有上等好酒,何不进来痛饮一杯?” 叶败。 叶败居然在这里做了店小二。 胡丹大笑,催马而过,大声说:“叶败,你几时做了小二了?” 叶败左右望了眼,贼眉贼眼地看了好一阵,才发现面前这个家伙是在叫自己,于是皱眉说:“谁是叶败?” 胡丹说:“你不是叶败,那你是谁?” 叶败说:“我姓叶,叫叶小二,大小的小,二爷的二,名字就叫做叶小二。” 胡丹听后,哈哈大笑,接着便看到了冷风吹。 冷风吹的脸色还是那样冷漠,缓缓地从太白酒楼走了出来,他淡淡地说:“叶小二,还不快请客人进去,里面的孟公子爷要酒了。”叶败大声应了一声:“是。”转身飞快地跑开了。 胡丹大笑,望着冷风吹,说:“你几时当了掌柜了?” 冷风吹说:“谁说我是掌柜,掌柜的是萧老板。” 萧贵就站在门口打着算盘,一的的认真,看来这些天生意太好了,数目却总不对一般。不过脸上还是那么高傲,仿佛客人来不来都一样,胡丹忍不住说:“萧老板做过客店生意,看样子这些天发大财了。” 萧贵叹气说:“托你老的福,生意还不错,就是有一个老叫化在这里一住十多天,一文钱也不肯给,还偏偏要喝最好的酒。” 乞丐,这当然是姜如尘了。 不过姜如尘已不像乞丐,乞丐最少买不起他那柄剑,那不用说是柄宝剑,剑鞘上珍宝镶满,显然是价值连城之物,姜如尘听了萧贵这样说他,不满地说:“我才欠了你几两银子,想不到你这么瞧不起人,你看我天生像是个做乞丐的人么?” 叶败忽然走了过来,说了一句:“一天做乞丐,终生就得去要饭。” 胡丹拍手叫好:“好,说的好。” 萧贵说:“好了,别说废话了,今天侠客大客栈承办孟飞孟大侠的婚宴,佳时即至,想喝酒的就快进来,还不快进来,只怕美酒都快让那群饿死鬼投胎的家伙全喝光了。” 胡丹一怔,说:“侠客大客栈?孟飞结婚了?” 叶败又探了出了头,说:“小坏蛋你居然不知道,你混得真差耶,在江湖上有那一个不知道侠客大客栈的大名,你居然不知道,莫非是刚出来混的,你跟那位老大的?” 胡丹直接无视这家伙,对着萧贵说:“孟飞真与潘芊儿结婚了?” 冷风吹说:“有情人终成眷属,天生一对,烂人一双,倒是天作之合。” 叶败第三次探出头来,大喊着说:“开餐了。” 听了这一句话,胡丹跳了起来,坐骑也不管了,风一般地往里面冲去,叶败反手一抓,居然没抓住,在他身后大叫着说:“胡丹,你跑这么快做什么?像个小贼一样,捉贼啊。” 胡丹回头一笑,说:“不好了,我再慢一点,好酒可要让他们全喝光了,岂不让我一天睡不好觉——孟飞这小子,结婚这么大的事不提前告诉我。”说着说着,话再也说不出来了,无论谁嘴中喝下了几杯酒,吃了几大块精致的鸡腿,都不能说出话来了。 群雄见到胡丹这样子,俱是好笑,蓦然之间,发现身后传来一声哭声,一齐回过头去看,只见叶败手提着一个空酒瓶,哭着说:“哇,谁他妈的将老子藏起来的美酒全喝光了,是谁?快滚出来,老子要跟他拼命。” 陆小丹坐在人群之中,望着叶败,笑得流下了眼泪,众人识得这位是慧尼师太的高足,又是胡酒师姐的唯一传人,绝情园的冷面大杀手,以前从未见过她如此欢笑过,此时她一笑,让人觉得阳光明媚,一点也没感觉到以前那种冰冷的杀气,不由一怔,可是她一转眼看到胡丹,脸色一变,一口将手中酒杯之酒喝干,转身冲向身边土墙,轰隆一声,土墙被重击出一个大洞来,她飞快地穿墙长啸而去。 胡丹还在喝酒,他没有看到狼狈而逃的陆小丹,叶败却跳了起来,大声说:“是谁?谁撞墙跑了?肯定是他偷喝了我的好酒,就跑了。” 他刚想追出去拼命,胡丹一手抓着他,小声说:“叶小二,别中计了,你还不快喝几杯,等一会儿,半滴也没有了。” 叶败一怔,双眼望向群雄,见所有的人都在大杯喝酒,眼见一个个酒瓶逐渐空了,他吃了一惊,不由望向一边,一边还有一个酒瓶,飞扑过去,一把抱住,大笑着说:“哈哈,这瓶酒是我的了,哈哈,我要把它全喝了,谁也偷不走了。”说着,真的将酒几下喝光,喝光之后,意犹未尽,拍拍自己的肚皮,大乐中却又想:“不好,藏在肚子里的酒也不安全,若别人将我的肚子偷走了,岂不又没了。”神色之中有几分忧郁,趁别人不注意,偷偷朝着门外走去,在他心中,只有没有人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 而他偏偏想不到,天下还有几个人敢来偷他叶大侠的酒,又有谁能从他的肚子里面偷到酒。 夕阳如血,映红了满天彩霞,满天沙漠,好一个秋。 (全书完) 这本书终于完成了,在长出一口气的同时也感觉到惶惶与羞愧,由于笔者是第一次在网上发表武侠小说,准备工作做的不完整,造成一百来万字竟然花上两年多的时间来,让所有的读者都等到太久,好了,这是我的错,感谢polo的助手、笑颜纯清以及许多我没有在此提名的读者朋友的支持,是你们,让我几次想放弃这本书的念头又连续起来,是你们,让我在写作的时候,深受感动。这本书由于原稿有些杂乱,所以一些章节乱七八糟,很对不起喜欢此书的朋友。今年就不开新书了,明年将发行《江湖七浪子》之前传《七柄红粉刀》一书,故事是述说胡丹父亲胡酒的故事,希望到时喜欢《七浪子》的朋友到时支持。再次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