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祸水》 第一卷,第一章 转世(1) “凝幽仙子,你快去看看,天下出大事了!!”太白金星急急忙忙的跑来了。 “金星爷爷不要急,慢慢说!”看到金星爷爷这么急,想必是出了天大的事了。 “不好了,人间的庙宇都被毁了,天仙们的法力都下降了好多!” “不会吧,我怎么没觉得呢?” “出奇的是,只有你的庙宇没事,可能是只有你经常帮助人类吧!”金星顿了顿有说,”人类肯定是被魔界的人迷惑了,魔界的人,真的不是人。” “不说了,去看看,不然天庭的灭鼎之灾就来不急阻止了。” “恩。走吧” 我是天上的凝幽仙子,虽说不像其他人那样天天修炼。但我的实力也不差,我已经是天仙8阶了,听说天庭只有玉皇大帝是天仙10阶。不过现在与几千年不同的是现在天仙的法里与庙宇有很大的关系,我本身就是人间修炼来的人,所以我经常帮助人,幸好,不然我的法里也要大减。 “玉帝,让我去看看,庙宇的秘密只有天庭的人才知道,谁是内奸,跟魔界勾搭上了。”我急急忙忙的飞来了。 “只有你的法力没变,也好,你就去看看,记住一切小心。” 现在只有我的法力最高了,对了师兄怎么样了啊。算了,现在是非常时期。那不是玉阶兄吗?怎么在跟黑影子说话啊!难道他是…… “师兄,你在吗?” “怎么了?你知道为什么我的法力减低了好多吗?” “啊!!你也减低了,看来这天庭只有我的没减低了”我顿了顿说。“是庙宇没人类破坏了,天仙的法力都减低了。” “是这样啊。” “恩,师兄,我发现天庭的内奸了,就是玉阶兄,我来找你是他正在和一黑影说话,天仙只知道隔绝味道,却不知还能碰上,刚好被我撞见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 “亚伦师兄,你帮我个忙,陪我一起去人间,好吗?” “调查清楚是好事,但被魔界的人发现就不好了!” “没事的,我会把隔绝气味的。放心。” “这关系的天庭的存亡,好吧,我陪你去看看。” “还是师兄最好了。” 于是,我与师兄便风尘仆仆的到了人间。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人间那是一个乱啊。没二话,我们就直接去庙宇了。 看到那些庙宇,一个字“惨”,两个字“很惨”,三个字“惨惨惨”,四个字……师兄看到他的庙宇,心就是一个疼啊,庙宇就像是天仙身上割下来的一块肉,看到那肉被自己保护的人吃掉,能不疼吗?这魔界也太狠了吧,居然指使人类干这种事,真是没良心。 不久,来到了我的庙宇,我在人间共有30座庙宇,每一座前都坐满了人,有些人居然想把我的庙宇拆掉,但,人类不干。因为我常常帮助他们的,前几天,我就帮永兴国治过洪水,去年,我还阻止了一场瘟疫。前年,人民收成不好,我便炼制高产种…… “师妹,我们走吧!” “好吧!”我一转身,看见了一个熟悉的人。”等等,我看见了一个人” “谁啊?” “玉阶兄。” “他?他来人间没什么啊!!” “可我下凡来时,我看见他正在和一个黑影子说话啊!!!” “我忘了!呵呵。” “真是的。你说现在怎么办吧!” “我能感觉到他的法力并没有消失。” “对,可能只有他没建立与庙宇的关系吧,虽说庙宇对天仙的坏处好大,但好处也不少的,他总会后悔的。” “回去吧,别让其他人担心,你可是救天庭的希望啊。” “恩,我能不知道吗?,别把我当傻瓜!” 第一卷,第二章 转世(2) 都说天仙的第六感很强,法力越是高,感觉越强。近来,我的心里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好象我不久后就会与我的亲人告别,心里总是没底。 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10天,在这短段的几天中,我拼了命的修炼,就是为了把天庭从这次的灾难中解救出来,在此同时,有个好消息,就我我不就久就能突破8阶了,而我也是唯一一个能与玉阶斗的人。 不好,我庙宇,糟了。大事不好了,天庭将会…… “玉帝,我的庙宇出了问题,我必须下凡去。我的灵识感觉到那是个天仙,气味与玉阶的差不多。” “好你快去快来,要小心点,不然天庭就真的没救了。”玉皇大帝转过身对师兄说。”亚伦,你跟着去吧,要好好帮助凝幽啊。” “属下领命。” 我迫不及待的赶去了我的庙宇,一看,有好多魔界的人要拆我的庙宇,但人类并没有丢下我,而是拼了命的保护庙宇,我第一次在师兄面前掉眼泪。 “你们是谁,为什么要拆凝幽仙子的庙宇?”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站了出来,我看到后好生感动。 “她是天界的败类,应该除掉,你没看到她这几年没管过人类了吗?”一个魔界的人侃侃而谈。 “凝幽仙子从不会抛弃人类的,她还在帮助我们人类啊,没有凝幽仙子,我们都不知死了好几回了。”那人转了身对着其他人类说,”凝幽仙子没有对不起我们,我们要坚决反对拆凝幽仙子的庙宇。” “好” “好” “好” …… 人们这么说,我的眼泪不停的流了下来,真是的,没想到他们,他们会这么喜欢我…… “魔界的兄弟们,冲啊,把那个凝幽仙子的庙宇拆了。”那个好象是魔界的头头终于说了句话,我差点把他当成了哑巴了。 “你们有什么事冲我来,不要连累人类!!!!!” “凝幽,你终于现身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师兄,你把人类撤离,我来会会他。” “师妹,你要小心点啊!” “来吧,我们来打一场。”我豪气的对那魔头说。 那不过是一个魔界的小混混,哪够我打。终 于把这个魔头除了。 这气味是?????????? “玉阶,不要走,你能逃掉吗?别异想天开了。”我发现了玉阶的气味了,真是不可思议。 “我不走,我到要看看,你有什么把握打赢我?” “喔?是吗?” “你应该也受到了法力减少,哈哈,你不是我的对手。” “会吗?” 陡然,玉阶一放法力,天啊,居然是9阶,真是深蒇不漏啊。这下我可真的没把握了。 “你不会是想独吞三界吧!那也太那个了吧!” “是又怎么样,接招吧。” 没办法了,拖时间不行。还有师兄 啊,我立马向师兄使了眼神。他明白了吧。 “大家快到凝幽的庙宇烧香,快!不然,凝幽就会有生命危险。 顿时,无数的人类都到庙宇去烧香,这下,凝幽的法力升都了9阶。但还是没把握啊。现在我到底该怎么办。 “大家快多找点人来,凝幽才有赢的可能。凝幽的生命就拜托你们了。” “我……师兄,谢谢你!!” 我一边打斗一半想办法,看有没有可能赢,不知不觉,我已经到了9阶后期了,我有把握赢了。 我也玉阶大战三天三夜,我知道,即使我赢了他,我也不能活,但是,我必须为了守护我的人类,奉贤我的一点点力量啊。 最后,我还是赢了,我已经把玉阶打到了18层地狱了。他再也没办法超生了,而我,也将慢慢的死去,不流一点遗憾,我把天仙打进地狱本就不可能超生了,何况,我的法力已经没了…… 我用我最后的一点点法力写了一篇遗书。我能给师兄的也只有这些了。 我在最后的几个时辰里,回忆着我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第一卷,第三章 轮回 “凝幽你没事吧,你不要吓我,我经不起你吓的!!”我看着师兄带着玉皇大帝等人走来,他一把抱住了我,伤心的哭了。 “师兄,你来了,你不要哭嘛,你哭害得我都哭了,你看!!!”我缓缓的抬起手,指了指我的眼睛。 “玉帝,你就帮帮凝幽吧,她帮天庭立了这么大的功,就不应该受这份罪啊,她不能死。” “亚伦……帮是可以帮,但只能让她转世。” “玉帝,帮帮她吧!” “传令下去,8阶以上的天仙帮助凝幽仙子的灵魂打入轮回。” 于是,众人都出力,在我灵魂被黑白无常带走的时候,截下,并打入轮回。 “师妹,你不能死啊。你知道你死后我会有多心疼吗?我是爱你。” 凝幽又何尝不知道师兄喜欢她,但她早就知道自己将要永远见不到他了。记得那次去三生缘石的时候,我逞其他天仙都走了的时候看了一下我的姻缘,我等的那个人不是师兄而是一个陌生的面孔。那个人冷的出奇,但也帅的出奇。她知道不能伤了师兄的心。 “我知道,我真的知道,你不要担心了,我会没事的。” 顿时,我安详的闭上了眼。 “大家行动吧!!!快,机会只有一次,大家把握住啊。” 我看着天仙们把我身边的鬼打走了,之后又齐力把我打入轮回,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来了,在注入最后一道真气的时候,一位天仙被人偷袭了,我的灵魂也快要散了。 “师兄,我真的要走了,再见。”亚伦也知道,说是再见,其实是再也见不到了,他的心就是疼啊。 眼看师妹就要永远的见不到了,亚伦哭得好伤心的。就在这时,奇迹发生了,人来看到凝幽仙子要死,还不能轮回,心里就是一个疼啊,最后,他们集中注意力,把身上的力气奇迹般的化为了真气,注入了我的身体,顿时,我被打入了轮回。 我被打入轮回时,我身体里飞出了“遗书”: 师兄,我知道你喜欢我,但,我命中注定的另一半不是你,我怕你伤心,我和你从小长大,我把你当成了我最亲的哥哥。你要好好活下去,我知道你永远是最棒的!!! 他哭了,哭得比任何一次都伤心。 第一卷,第四章 意外附身 转眼,过去了20年了。 寒意将昏迷中的淼夕唤醒,冷啊!冻死啦!总算知道冰箱里冻肉的感觉了。 她挣扎了半天,终于睁开了如有千斤重的眼皮,适应了光线后她四下张望,眼前所见都是一层灰蒙蒙,还有白色烟雾在涌动,她试着动了动,手脚都僵硬没有知觉,僵尸果然不好当啊。 发生了什么事?我现在是在哪?淼夕回忆起。。。 明天就是截稿期,作为作家的她当然是没日没夜在赶稿,然后一个自称神仙的绝世美女出现在她面前,说要带她到另一个世界,然后眼前一黑。。。 一阵寒风吹过,淼夕眯起刺痛的眼睛。 “感觉如何?”怜悦耳的声音在淼夕耳边响起。 淼夕动了动嘴,还是无法张开,她全身都僵硬了,能动的只有眼珠。 怜看了看她,明白了什么,然后她附下身子,不顾紫淼夕的惊异,把自己温暖的唇印在淼夕冰冷的唇上,轻轻摩擦,直到淼夕僵硬的唇慢慢变得温暖柔软,怜将自己的舌头滑入淼夕口中,用一点点水分湿润淼夕口中的干燥。 半晌之后,怜才抬起头,淼夕的脸上终于有了点血色,只不知是怒的羞的还是吓的。 “能说话了吗?” “。。。能。”淼夕的声音低沉沙哑,想是喉咙还干燥的缘故。 怜的脸上竟有不舍之色,她不知从何处取出一个白玉小瓶,打开瓶盖,一手扶起僵硬的淼夕,将瓶口递到淼夕嘴边,瓶中芳香沁人的液体缓缓滑入口中,喉咙已然不再干涩了,那是怜酿制的极品玉露,凡人嗅一嗅也能多活三百年,亦是仙人难求的灵药,一万年才一小瓶,怜自己都舍不得喝,现在倒也便宜了淼夕。 喝完玉露,淼夕喉咙总算舒服了,她急切地问:“你是谁?把我带来这里做什么?” “我叫怜,是个天仙,这里是我妹妹当年修炼的场所,也是她永远安眠的地方,她叫夕,就是你现在用的身体原本的主人,夕是个很有天赋的修炼者,悟性高,总能举一反三,是修真界难得一遇的奇才。” 怜看淼夕的眼中带着宠溺,然后又转为伤痛:“夕对什么都不在乎,一心只喜欢修炼,她经常会悟到一些常人掺尽一生也无法领悟的奥妙,也常用自己的身体去实验。。。那一次,她失败了,只留下这个躯壳,我用天华池的寒玉将这里冻结了。” “小姐,你说的故事很好,不过我们可不可以不要在冰冻库里聊天了,很冷啊。”这个美人该不会是神经病的吧? 怜看着淼夕,轻声低叹:“这里不是你原来的世界,是另一个世界,我在你脑中动了点手脚,你能把这个世界任何凡人语言都听成你原来世界用的话,这个世界和你原来世界的古代有点相似,不过这里有仙也有妖,你看。” 怜手一伸,一团金色的火焰就出现在她手上。 “小姐,你的手。。。” “这是三昧真火,可以烧毁一切凡世俗物,但对仙人无效。”说着她把火焰放带淼夕面前,“如果不信你可以伸手碰碰它。” “呃。。。不用,我信,我信。。。”不管现在是什么状况,总之人是不能碰火的。 “唉,你不信也无所谓,看那边。” 淼夕沿着怜的手看过去,见一面没有被冰盖住的墙壁上刻有三个字“五十年”,像是匆忙间用利器刻上,但用力很深,字里行间气势仍存,仿佛宣泄忧伤,又犹如带着期盼。 “这是夕最后刻下的字,她修炼时不喜欢有人在侧,所以我也是在她出事的四天后才发现的,已经。。。回天乏术了,根据她留下的典籍中记载,她所练的法术不过是旁门左道,以一死而换得强大的力量,五十年估计是夕复活的年数,可是,如今已过了不知多少个五十年,夕依然没有复活。” “那,你找我附在她身上是为什么?”不会是想拿自己当牺牲来换吧。 “我想她,我好想夕,她仿佛昨天还在对我笑,和我拉勾勾,约定要在一起。。。我要你以夕的身份帮我做一件事,让麒麟选择的人成为王。” “麒麟选择的人?谁啊?为什么要我去做?” “命星显示你是最适合的人,至于麒麟选择的人,命运会让你遇到的。。。仅此交换,夕的体内还有当年的功力,对付凡人没问题,我这里有个储物手镯,里面放有一些练武秘籍之类的,也有各种金银珠宝,我留着没用,就给你拿去,我教你使用的方法。” 怜执起淼夕的手为她套上手镯,血一般浓郁又显妖媚的红玉镯身盘着耀眼威严的金龙,诡异的搭配却也和谐,在看到手镯里无限的空间后,再也无法自我安慰是幻觉的淼夕总算是信了怜的话,也不知是换了身体还是其他缘故,淼夕觉得此刻头脑异常清晰,怜的话一点就通。 等怜说完,淼夕也差不多能使用身体了,这个手镯还有当天然空调的作用,戴在手上冬暖夏凉,倒也清爽,听怜说这个世界使用的服装和礼仪与中国古代差不多,四季昼夜没什么差别。 “这里还有几个玉简,记载了我平素修炼的心得,你且拿去,夕的功力已能使你不老,但该如何适当使用还是参照玉简,当然,若你不练我也不勉强。我不能陪着你,天界的仙人大都对我有敌意,我跟在你身边反而会害了你,我会有手镯感受你的存在,如果有什么事你就用手镯呼唤我,我会尽快赶去帮你,不到逼不得已,尽量不要使用,切记!” 淼夕点点头,至少怜对她还没有恶意,既来之,则安之,天无绝人之路,怜留在手镯里的东西该是够她挥霍的,见怜刚才随便取出的都是价值连城的珠宝,仙人收集的定不会是垃圾。 怜交代完事情以后也满意地离去了,她出来太久也会因人怀疑,尤其是天界那些没点能力又爱瞎嚷嚷的蠢货,怜向来不屑理会他们的言语,但她还是很顾虑夕。 偌大的冰封空间里就只剩下淼夕一人,清冷得可怜,既然已经换了一具身体,她总该有权看看现在的“自己”长什么模样吧,淼夕伸手抹去自己躺的冰床上冰面的水气。 肌肤塞雪水嫩与寒冰相辉,一双柔情丹凤眼迷离更胜星辰,两弯柳月眉动辄传情,朱唇若含丹,纤指如削葱,白衣素裳遮不住通体诱惑,七份纯洁三分妖媚搭配得刚刚好。 “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恐怕也就是这么个意思,什么叫倾国红颜?见到这张脸还不明白的人不是瞎子就是傻子! 在淼夕为自己的身体感慨时,却不知冰壁字上的寒玉掉落一块,十字上头多了若隐若现的一撇成了另一个字——千,五千年,时间刚好快该到了。 第一卷,第五章身在何方 淼夕离开冰屋,见前方漆黑一片,原来屋内的光都是寒冰的光,她惟有慢慢地在黑暗中摸索出路。 走了很久,也许不久,只是一个人在黑暗中心理的恐惧让她以为过了很久,眼前终于看到了一点亮光,淼夕加快脚步向亮光处走去,然后,她楞了。。。 仙人的思想果然不是凡人能理解的,居然。。。在这种地方修炼,难怪她一直觉得呼吸困难,她在这种地方没窒息真是十二万分的幸运,看来怜的妹妹真的是体质过人,自己也有幸托福。 她,身处在一处雪山之上,照估计还是接近顶峰的地方,高处空气稀薄的道理很容易理解,人家爬珠穆朗玛峰还要背氧气瓶呢。 有怜给的手镯,就算她身上穿着薄纱也不觉得寒冷,但是,心理上的原因还是让她忍不住搓了搓手臂,不知道手镯里有没有大棉袄能让她包一包。。。算了,包得似个粽子也不方便行动,还好现在山上没有下雪试找找能不能下山吧,不然没有冻死可能也会饿死,怜是仙人不食人间烟火,手镯里也没给她放点食物,刚才她在山洞里已经确定这件事了,摸了半天都没摸到吃的,不得以只好出来找,冰天雪地连根草都没,继续饿着。 真惨,这山应该很高也很大才对,她所能见到的都是一片白茫茫的雪,看来一切只能靠自己的双脚了,不知道自己清贫的肚子能不能坚持到有米有水的地方,最好能在天黑前找到另一个山洞,躺在雪地里睡觉不知道会不会被雪活埋了,万一来个雪崩或者暴风雪。。。 啊呸呸呸!大吉大利,大家都没遇上的事怎么会只有她那么衰。。。 貌似她是满有可能遇到的,大家都没遇到的神仙和穿越她不都碰上了吗。 很不幸的,关键时刻的坏事就是特别灵,淼夕走了半天后,上空乌云翻动,天渐渐黑了下来,寒风呼咻呼咻地吹,大有暴风雪来临的前兆。 再回原来的山洞吗?不可能,从那里走下来都花了半天,那还有精力再走回去,就算有,她也不认得路了,雪地上的足迹早已消失,雪山的风景又没有能辨认的,还是往下走吧。 原来她的运气还不算太差,总算找到一个山洞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躲了暴风雪再说,淼夕快步走进山洞,拍掉身上的碎雪。 “咦?”一声轻叹传如淼夕耳中,然后便是一把利剑架在她的脖子上,“你是什么人?” 我是走什么倒霉运啊!淼夕有翻白眼的冲动,这句话该是她问的吧,一下子从背后把刀架到人家脖子上,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她都是受害者好不好,才想出来闯荡世界,难道连山脚都没下就要夭折。。。或者说仙逝更合适,以怜的说辞,夕“死”了快五千年,换言之就是夕起码活了五千多岁,她现在就是夕,也就是说她现在有五千岁。。。她刚复活就已经是老太婆了,严重失落中。。。 男人从背后看不见淼夕的表情,“你别想耍花样,回答我的话,你是谁?” “我叫夕,帅哥,我知道你冷,但你的手也不能乱抖啊,别忘了你的刀还架在我脖子上,你的刀很锋利,不用拿我脖子上的肉试了,有点职业道德好不好,要绑票至少给我留条命啊。” “你怎么会在这里?” “躲雪。”真背!躲个雪都有罪! “你是什么人派来的?” “没有,我说你不会是通缉犯吧,是也没关系,我没看见你的脸,我们就当没见过面,你躲你的,我躲我的好不好?” “你到玉雪顶来做什么?” “下山。” “你上来做什么?” “都说是下山了,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上山了。”我一到这个世界就在山上,我只想下个山找吃的,天公却不作美。 “没有上哪来的下,老实说,你上来做什么?” “唉!我。。。我不就是被带上山想走下去罢了,拜托你如果手要抖的话就不要把剑架在我脖子上,你拿布勒着也行,对了,如果你要杀我麻烦你不要用剑,你给我个毒包子吧,我已经饿了一整天了。”要死也要做饱死鬼。 男人沉默片刻后,终于把长剑从淼夕脖子上移开了,夕没回头,毕竟有时候可以少看一眼就安全一分,如果人家容貌要保密,她看了岂不是就要被灭口了,还不如看天看雪看风景。 突然,一只手从背后递到她面前,真拿着一个包子,淼夕没有多看,拿起就吃,就算真有毒也无所谓了,再不吃就要饿死,太难受,还不如中毒了一了百了。 “对不起,有水吗?包子太干了。” 等了一下,男人又从后面递上一个水袋,淼夕接过喝了几口,把哽在喉咙的包子咽下之后,又塞好木塞,把水袋推回后面,到了声谢,然后靠在壁上,闭起眼睛。 “靠过来吧。” “嗯?”淼夕有点奇怪他会对她说话,“你说什么?” “靠过来,这边有火,你穿得太单薄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对一个陌生的女人说这些话,他刚才差点就忍不住想把披风递给她了。 “没关系,我不会冷的。”不是她想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毕竟她也是女人,太靠近一个陌生男人不好,何况是一个刚才还拿刀架在她脖子上的男人,谁知道靠太近了他会不会又想再架一次。 “给你。”还是忍不住把披风递上了。 淼夕本想推辞,但他很坚持,既然是人家的好意就接受吧,反正只要过了今天他们就不会再见面,还是做陌生人比较好。 “明天我会还你的。” “不用,给你吧。” “会还你的,你需要,我不需要。”淼夕始终没有回头,她知道身后的男人很君子,至少从他目前的举动来看,他还算是个好人,除了他一开始把剑架在她脖子上。 “你。。。家在什么地方?” “。。。很远的地方,再也回不去了。”查户口吗? “你要去哪里?” “不知道,下山了走到哪算哪。” “你。。。是。。。你是雪山的精灵吗?”他突然想打自己一巴掌,这种调侃的话怎么会从他嘴巴里说出来。 “。。。不是。。。随你想吧。” 他这句的话着实杀伤力太大,淼夕本想说不是,可是自己不怕冷又出现在雪山上,让他当成是的话或许会好解释一点,可又怕他把自己当怪物,没准刀又架上来,还劈下去,那她还没开始的异世有理就宣告结束了,最后一句随他想,就是希望他往好的方面想,给她留一条小命。 “。。。我的名字是墨羽。” 淼夕不懂他为什么会突然说这些话,从他一开始的举动来看,他应该是不希望别人知道他的事才对,现在又告诉她名字,想杀她让她做个明白鬼吗? 过了一会,墨羽还是没有动静,他到底要做什么? 洞外,风雪越来越大了,两人依旧沉默。 第一卷,第七章 雪山奇遇 有墨羽引路,淼夕下山还算顺利,墨羽毕竟是亲自爬上来的,对山比淼夕熟悉,差不多在入夜之前可以找到一个山洞,这两天他们还算幸运,没有碰上雪崩或另一次暴风雪,不然就只能等着被活埋在雪堆里的命运了,淼夕不担心冻死,但会被压死。 “我们今天就能走出这片雪地了,从这里可以看到那边的树,那是高山寒冷地方长的针树,走下去气候就会变暖。”墨羽细心地为淼夕解释。 “我们还要走多久才能下山?”都走两天了,才只走出高山积雪地带,这山到底有多高啊?不知道食物够不够? 此时罪孽当事人完全没反省自己就是害两人走了两天也下不了山的罪魁祸首,淼夕习惯白天睡觉,不睡到烈日当空不醒,而墨羽也没有舍得叫醒她,晚上又不适合在雪山赶路,这速度能快吗? 淼夕一直很好奇,为什么墨羽没有氧气瓶能爬到有积雪的高山上来,墨羽只是笑了笑告诉她他的内功深厚,用龟息的气功可以减少呼吸,虽然身体还是会不舒服,但至少不会窒息,他也有点好奇地询问“氧气瓶”为何物,淼夕胡诌说是一种装空气的瓶子,可以用在高山和水中呼吸。 这两天他们的对话并不多,墨羽对淼夕是有问必答,只是淼夕自己不想问,也不想知道得太多,在不清楚自己所在的世界,不知道墨羽的身份的前提下,可以不问她都尽量不问,有时候知道得太多反而不是好事,谁能保证前一秒还和你说说笑笑的人下一秒会不会突然拿一把刀架在你的脖子上。(汐:你真小家子气,人家做一次你还真要记一辈子吖?) “再走几天,我在山下留了马匹,到时就能快点了,来,把手给我,我扶你。” 墨羽小心翼翼地扶着淼夕往下走,经过三天的相处,他完全能确定眼前的女孩真的没一点武功,而且很迷糊,走路都老是神游(作家的职业病),昨天他一个不注意,她就摔了一交从山上滚了下去,墨羽沿着雪地的痕迹找到今天早上才从一个大雪堆旁边看到她,那个雪堆还有一个奇怪的大洞,似乎有什么从里面爬出来过似的,墨羽不得不承认,她滚下山的速度真的很快,照那个速度,下山只要上山时间的三分之一。 “等等,有声音。” 墨羽突然停住了脚步,侧耳倾听,淼夕也听了听,只有寒风的声音,她想起武侠小说中有写,一些高手可以听见远方很细微的声音,等了一下,墨羽拉着她往一个方向走去。 淼夕不得不把墨羽和武侠小说或者古装电视剧的那些高手联想在一起,他的脚步真的很轻,一个大男人在雪地中留下的脚印居然比她这个女人还浅,这意味着他可能会只出现在电视中的轻功。(汐:咋不想想有可能系你体重比他重呢?淼再次把小汐深深地埋在雪地里:因为女人的自尊!) 他们来到一个突出的小岩石面前,岩石下面长着几棵植物,是植物,开着半透明的花,淼夕迅速搜索记忆,这莫非就传说中在寒冷地方开花的阴性植物珍贵中药——雪莲,阴影下半透明的雪莲在白雪的衬托中极其晶莹,就像是冰雕出来的花朵。 这时淼夕也听见了,雪莲后面依稀传来细微小动物的叫声,这种地方也有动物能活吗?两人向雪莲走去想一探究竟。 “叽!”一声凄厉的惨叫顿时唤住了二人的脚步。 两人回过头,只见一只通体雪白的狐狸站在一边,它似乎是受伤了,走路一瘸一拐,行动不稳,它见两人的目光注意到它,立刻拖着腿转身逃去。 “夕,你在这里等等,我去追它,别乱走。”免得又摔交,想到她上次摔交的情形,墨羽觉得自己的心差点跳出来,他以为自己就要失去她了,那时他才明白,自己竟爱上了一个才相识不过三天的神秘女孩。 淼夕点点头站在一边,没人带路她还真不敢乱走,万一又失足,虽然下山的速度快,但头很晕啊。 墨羽离去后,雪莲下的声音好象没有了,淼夕好奇归好奇,但并不想多事,遇到困难她最多也只能用翻滚的办法逃命,如果逃得过的话。。。她全副心神都在思索着那只狐狸的目光,那眼中似乎有某种她所熟知的东西,很久以前她也知道的才对。 “叽!” 淼夕循声看去,那只狐狸又出现了,还是那副一瘸一拐的模样,见淼夕在看它,它又转身跑开,可是淼夕没有追去,片刻后狐狸又回来了,叫了几声,见淼夕不过去,它的叫声越发凄厉,然后。。。它咬破了自己的腿,鲜红的血顺着银白的躯体流下,异常刺眼,它的叫声很急切,眼中闪烁的光华让淼夕的心震动。 好熟悉的感觉,她也曾经明白的,想守护某件东西的眼神,带着浓浓情意的眼神,她也曾经拥有过的情感。。。那是母爱,莫非。。。 淼夕别过头不看它,身体微颤地走向雪莲,狐狸急了,不断惨叫着,拼命撕咬着自己的身体,拖着血淋淋走向淼夕,似悲哀又带着乞求地看着淼夕,想在渴望淼夕的目光,竟刺痛着淼夕的心,那惨叫一声一声都带着鲜血。 一瞬间,淼夕懂了,她转过身朝狐狸奔去,狐狸转身便逃,身型却如释重负般,在雪地里拖出一道长长的血痕,它不时回过头来看淼夕,见她跑得慢了狐狸也放慢脚步缩短两者的距离,见她快追上又拔腿跑,淼夕很着急,她想为狐狸止血,它的伤很重,再不止会死的。 果然,跑了很长的一段距离之后,狐狸的速度慢了下来,这次淼夕接近的时候狐狸没有再加速,淼夕知道它不能再跑了,但它仍拖着身子前行,仿佛要把淼夕带得更远。 淼夕也不知道自己从哪来的力气,突然冲过去抓住狐狸,把它按在雪地上不让它乱动,她把雪盖到狐狸身上,雪可以冻住伤口,让血流得慢一点。 “不要再动了,我帮你止血,求你不要再动了,我不会伤害你,你安静好吗?” 淼夕听到自己的声音在颤抖,两道冰冷的液体滑过脸颊,滴在雪地上留下两个圆形的痕迹,是汗?是泪?她自己也不知道,或者两者都有吧,但她没有时间想这些,她只是拼命在手镯中翻找,希望能找到可以帮助它的东西。 片刻,她找到一些止血的药粉,急忙把药洒在狐狸的伤口上,小心地为狐狸包扎,她没想到狐狸会这么恨心,竟然把自己咬成这样,肚子上的伤口尤其重,淼夕甚至看到它的肠子,她强忍着恶心呕吐的冲动把狐狸包扎完毕。 狐狸太大了,她抱不动,可是她知道必须带它回去,回去雪莲的旁边。 “夕!太好了,你没事太好了!” 墨羽从背后搂住了淼夕,微颤的身体透露了他的担心,他一回到雪莲边没看到她就急了,直到在雪地边看到血痕,还有血痕边的那双脚印,他的心差点跳出来,幸好,她没事。 “墨羽,帮我,把狐狸抱回雪莲那边去,快。”淼夕连忙拉住墨羽的手央求,“快带它回去,迟了就来不及了。” 墨羽看了看地上的狐狸,刹时明白了她的话,弯身抱起狐狸往回走,把狐狸带到雪莲旁边,狐狸叫了一声,对淼夕刨了刨爪,淼夕对上它的目光,明白它是在叫自己过去,但它似乎并不让墨羽接近,连墨羽刚才抱他的时候它也很挣扎。 狐狸颤抖几下坚持站起来,摇摇晃晃走到雪莲前咬开了雪莲,把头探到里面去,衔出了一只和她一样的银色小狐狸,小狐狸灵动的眼睛看着自己的母亲,知道母亲伤势重,它嘴里发出一声惨叫,用舌头舔着狐狸妈妈。 狐狸对小狐狸叫了几句,把小狐狸衔起递向淼夕,淼夕伸手接过小狐狸,小狐狸似乎想回妈妈身边,但狐狸妈妈对它叫了一声,它便乖乖躺回淼夕手上,淼夕可以从它的眼中看到不甘和悲哀。 “我会好好照顾它的。”不管它听得听不懂,淼夕对狐狸承诺。 狐狸似乎满足地笑了一下,眼中的光彩顿时消散,它便倒回雪地里,淼夕知道它再也不会起来了,狐狸真是一种狡猾又残忍的动物,不管对别人还是对自己,它先是装着有伤在身引开了墨羽,跑了一段距离后又甩掉墨羽,转回来引开她,甚至不惜伤害自己,让她以为可以抓住它,它把人引开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保护藏在雪莲后的小狐狸,既狡猾又残忍,充满天性的母爱。 小狐狸从淼夕手中跳了下来,跑到妈妈身边蹭着狐狸,眼角也滑出透明的液体,它哭了一阵之后又跑到狐狸的后面撕咬着,把狐狸的尾巴咬断一小截,在淼夕惊谔的目光中把狐狸妈妈一小截的尾巴拖到淼夕的脚边蹭着淼夕。 淼夕楞了,但很快又释然,是想记住妈妈吗?那就带着把。淼夕伸手抱起小狐狸和那截尾巴,让小狐狸靠着那截尾巴。 埋了狐狸妈妈后,淼夕顺便摘走了岩石下的雪莲,这可是滋阴驱毒的珍贵药材啊,放着就太浪费了,墨羽似乎并不知道雪莲的功效,只当它们是生命力强的野花野草,淼夕也懒得解释,估计这个世界没有李时珍和神农那样尝百草的大无畏中医,或者这个世界的雪山、雪莲稀少,大家不知道它的作用。 虽然花了点时间,但两人还是在天黑的时候走到了针树林。 第一卷,第八章 迷糊与偶然 走出雪地,越往下走气候越温暖,墨羽已经给淼夕换了一件薄披风了,他原本以为她只是不怕冷,没想到她也不怕热,穿着厚厚的披风站在太阳底下居然没有流半滴汗。 出针树林了,前面的植物越来越多了,偶尔能看到一些动物,淼夕通常回请求墨羽捉一些小动物给小雪吃,小雪就是小雪狐,雪狐妈妈把小雪狐托付给淼夕,淼夕很尽责地照顾它,小雪也很乖,但光是它的食物就让淼夕头疼老半天了,狐狸是吃肉动物,淼夕也不知道雪狐妈妈是从哪里找到食物给小雪狐吃,包子小雪是不吃的,淼夕就把包子里的肉馅挖出来给小雪,自己吃没馅的。 起初墨羽不同意,坚持把自己的包子给淼夕吃,可是被淼夕拒绝了,几天下来她多少也对他们的情况有一点了解,墨羽的食物真的不多,根本不够他们下山,幸好山上有一些动物,墨羽的武功也很好,这几天便将就着过了。 淼夕也发现了一件新奇的事,小雪自己会捕猎哦,偶尔它跑出去之后会拖着一些小动物的尸体回来给淼夕,是给淼夕,小雪不肯让墨羽碰它,每次看见墨羽来了都趴在淼夕肩膀上对墨羽龇牙咧嘴,东西都是淼夕接过后再递给墨羽处理。 “小雪乖啊,夕儿我不会做烧烤,让墨羽处理,乖乖,等等我会把烤好的拿给你啊。”淼夕几乎每天都要重复这样的话安慰小雪,以至每次看见小雪叼着东西就说着句话,包括它叼着树叶。。。 小雪很粘淼夕,黑色的眼睛清澈明媚,尤其喜欢让淼夕用狐狸妈妈的那一小撮尾巴逗它玩耍,可能是它把淼夕当成了自己的母亲,淼夕也希望自己可以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小雪。 这样带着狐狸妈妈的尾巴很不方便,尾巴上的肉已经开始腐烂,淼夕想了想,干脆把毛取下来,做成首饰或者装饰品戴在身上会比较方便,淼夕成为作者以前曾经为了赚钱打过很多工,其中也包括精品制造,所幸怜在手镯里放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也有一些道具。 考虑到小雪喜欢她用尾巴逗它玩,又经常趴在她的肩上,淼夕把自己的耳环做了修改,将狐狸妈妈的毛粘了一大撮在上面,随时可以抚着小雪,但还多出很多,丢掉就太浪费了,淼夕又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将怜放在手镯里的发簪步摇之类的首饰都拿出来改造了,发簪上多了几个直径两厘米的银色小毛团,宫绦上也串上直径五厘米的大毛团,看起来还挺漂亮的。 小雪自从淼夕戴上有银白毛团的首饰之后更加粘淼夕了,不管是睡觉还是吃饭,连洗澡都挂在淼夕身上。 你问淼夕为什么敢洗澡?首先,我们可以非常确定小雪的警觉性,任何风吹草动小雪都会鸣叫,墨羽非常君子,绝对不会趁人之危,有时还会帮她把风。 淼夕依然每天忍受坐着睡带来的全身酸痛了,本来墨羽想要把肩膀借她靠着睡的,但淼夕死活不愿意,不是提防墨羽,是提防她自己,因为她很悲哀地知道,自己睡觉有抱东西的习惯,躺着睡还会翻身,她第一回躺着睡就差点把自己翻进火堆里,好在墨羽和小雪尚未熟睡,墨羽及时拉住她,小雪也连忙咬住她的衣带才将她抢救回来,她现在对睡觉是又爱又恨啊。 这几天淼夕没有再遇到麻烦,她充分领教了墨羽的武功高超,上次的蛇,上上次的老虎,上上上次的熊。。。才刚现个身叫了一声,墨羽长剑一挥,完了,晚上加餐。 倒也不是说淼夕真的不会做饭,其实她的手艺不错,我们要考虑一下,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家庭主妇,就算再本事,就算厨艺再好,在连锅铲匙勺都没有,更没有煤气炉的情况下,你说吧,除了让墨羽这高手用长剑挂着烤还能怎么样,调料也就只有墨羽带的盐,墨羽想来也是自力更生习惯的高手,这样恶劣的条件还能把肉烤得香喷喷,淼夕暗赞,当然不会忘了撕一些吹凉了喂小雪,不过小雪显然更喜欢吃血淋淋的鲜肉。 一路上墨羽都不会忘记介绍环境的特点和注意事项,淼夕的迷糊他已经见识得够多了,不随时跟在她身边保护实在不行,上次走雪山失足,这次睡觉往火里滚。。。还有平日走路发呆,不管谁牵着她她都会跟人走,没人牵着她的时候她就沿直线向前走,前面有树,撞上去;前面有石头,踩前去;前面有野兽,走过去;前面是山崖,掉下去。。。幸好每次都有他和小雪及时拉住,否则他真不敢想象她还有几条命。 淼夕自己也很困扰,职业病发作啊,看到稀奇的景色就产生联想,灵感一来挡都挡不住,她真希望现在手里有一台电脑,立刻把自己的灵感翻译成文字,可是她现在已经不是作家了,想写没得写,以致几天都精神恍惚,脑中灵感闹腾个不停,好痛苦哦。 明天,他们就可以到山下了,也可以找到有人的地方吃一顿有汤有米的正常饭,然后淼夕也就能知道这个世界的大概情况,终于。。。终于可以见到人了。(汐:你身边的墨羽8系人啊?淼:我还真没把他当人,静悄悄地突然一把刀架我脖子上。。。汐:=_=|||敢情你一直把他当鬼啊) 篝火旁,两人和往日一样沉默,淼夕正用一支有毛团的发簪逗小雪玩,小雪在地上时而打滚,时而跳跃,可爱的模样逗得淼夕开颜,却看痴了一边无言的墨羽,就算她脸上戴着月牙型面具,从她灵动的双眸和纤美的身材曲线来看,她应该是个非常美丽的女子,有多少个夜里他曾梦想亲吻她薄薄的红唇。 “夕,你为什么要戴面具?”墨羽终于忍不住问出这几天一直缠绕在心头的困惑,“能让我看看你的脸吗?” “最好不要看哦,我是为了你好,因为一个人曾经对我说过看过我模样的人会引祸上身。” “你很美吗?” “谁知道呢,美与丑不过是一张表皮,评判的标准是人心。”人生在世,不过是换了一张又一张的皮相,呵,人老珠黄之时,枯花凋零之刻,又有谁想过他们也曾经美丽,它们也曾经是人们赞赏目光的焦点。 “你是个奇怪的女孩。” “或许吧,在你眼中我奇怪,你在我眼中又何尝不怪,对不了解的东西人们都会说奇怪,但是没有一个人能够完全了解另一个人,即使是最亲近的亲人。” “你真的很奇怪,但你也很吸引人,你是个好女孩。”墨羽不得不承认她说的话很有道理,根本不是一个看似十四五岁的少女可以说出来的,莫非她真是雪山的精灵,方能如此看尽看透人间沧桑,那自己又能不能留住这个绝尘的精灵呢?“你下山了想去哪里?” “不知道。”淼夕摇摇头,“到处走走看看,当是云游吧。” “云游?你一个女孩子?你的家人呢?” “家人。。。不在了。。。再也见不到了。” 看着淼夕的黯然,墨羽真想上前给她一个拥抱,让她在自己怀中诉说她的痛苦,而不是这样默默看着她强忍泪水,但他更加清楚他不能,越过了若即若离的关系,她必定不会让他再留在她身边,从这几天的相处墨羽看得出来,她是个习惯孤独的人,她不需要同伴,而且她不喜欢爱情,可以说是鄙视厌恶爱情这个字眼,还有悲哀痛苦。。。 两个人又恢复了沉默,淼夕依然逗着小雪,眼中却添了落寞,墨羽则看着篝火,不时偷偷观察着淼夕。 突然,树丛中传来阵阵声响,顿时吸引了两人一兽的注意,墨羽摸上了自己的长剑移到淼夕身边,淼夕也收起发簪,将小雪抱在手上。 声音越来越近,两人一兽也提起十二分警惕,不是野兽,从树边窜出了几个人,他们先是惊讶地看着墨羽和淼夕,然后扯开了友善的笑容。 “两位晚上好,在下与同伴看到此处有火光闪动,因而过来查看,卤莽打扰了两位,容在下在此致上歉意。”一个看似领队的人上前拱手作揖,“在下顺风镖局沈帆。”“在下墨然,这位是小妹墨夕。” 墨羽收起长剑作揖回礼,淼夕看出他仍带着警戒,他是不想让别人知道身份吧,墨然吗?她可要记住了。 淼夕站在墨羽身后弯了弯身算是行礼了,她并不说话,多说多错,不如不说,自己就听听他们的对话,顺便了解这个世界的情况。 第一卷,第九章 谈心论地 这个世界和地球的古代很相似,淼夕听了半天终于知道自己现在所在的国家叫龙灵国,传说这个国家是得到龙神的保佑所以每年风调雨顺好收成,淼夕看来不过是地理位置好,季风环流顺,因而雨热充足,农作物收成才好,但她很庆幸龙灵国有那么好的气候条件,好气候生好米,种出来的植物自然温饱无忧,国泰民安,在这个国家的淼夕也不用受战乱之苦,好佳在。 既然是太平盛世,人多口便杂,男人话起家常来头头是道,比女人还能说,淼夕深刻领略了沈帆的嘴上工夫,他难道不知道有一种污染叫噪音吗?尤其是在沉静的黑夜中,沈帆的声音特别刺耳,荼毒她的听觉,他不知道小雪还小,小孩子不适合熬夜,即便他不关照小雪这小狐狸,但也要想想她和墨羽两个大活人吧,他们白天都赶了一整天的路,现在很困的,呃。。。她很困好吧,墨羽很精神,但沈帆看不出墨羽脸上的不耐吗? “墨姑娘怎么不说话呢?”沈帆好奇地打量着淼夕。 “舍妹怕生,不习惯与陌生人交谈。” 墨羽淡淡地回应沈帆,他对沈帆没有好感,这个人虽然多话,但言行谈吐间不时表现出的高贵可以让墨羽确定沈帆不是普通人,还有和他随行的镖师举止看似粗鲁,却不时默默观察情况,墨羽的手依然搭在剑上,小心地将淼夕护在身后。 “哦,墨姑娘无须害怕,在下并非恶人,只是不知姑娘为何戴着面具?在下看姑娘窈窕娇柔,必是可亲之人,何不以真面目示人?” “无聊,小女子看沈公子也不是肤浅之人,怎可凭相貌断人,奉劝公子一句,美貌如花空易逝,真心方能千古存,至于我戴面具的理由。。。我喜欢,我乐意。”看脸不看心,迟早死在女人手上。 睡眠不足容易引起神经冲动这句话果然没错,疲惫中的淼夕非常不乐意旁边有一只乌鸦瞎吵嚷,有话快说,没话快滚,在这里罗里八嗦一大堆,影响他人宝贵的睡眠时间,不知道熬夜对皮肤不好吗?虽然身体不是她的,但她还是很宝贵自己的形象,这个世界又没有化妆品美容师的,顶着两个黑眼圈多难看呐。 “哦,姑娘言之有理,在下受教了,只是姑娘这样遮掩,岂不浪费天生的丽质,美本该让天下人欣赏,姑娘难道不想要个好夫君白头偕老?” “沈公子莫要激我,小女子确是不想要个只看容貌的伪君子,若真凭一张脸面便订下一生,等人老珠黄之时,怕是他要弃我而去,如此男人岂是寄托一生的良人。”哼!低俗,我干嘛要把自己往火坑里送,先玩几年再说,婚姻可是自由的坟墓。 “哥哥,我困了。”我很累,你滚吧。 淼夕不再理会沈帆的话,把头靠在墨羽身上,虽然不想在睡眠中失态,但这沈帆实在太吵,白天消耗了体力现在还要消耗精力,很累的,咬文嚼字也要用大脑思考,和古人说话尤其是累。 “沈公子,在下也困了,公子和诸位请便。”逐客令下了,你们有话没话都快走吧,省得扰人清梦,“夕,你赶路也累了,靠过来一点吧。” “墨公子,大家都是外出之人,本该相互照应,这荒郊野外也不知有何猛兽,不如墨公子和令妹到我们的营地住上一宿,如何?”沈帆显然不想轻易离开,“这样令妹也能睡得安稳一些。” “多谢沈公子的好意,但公子与诸位有任务在身,我们本不便打扰,且舍妹并不习惯与外人太亲近,人多了舍妹反而难以成眠,在下就不叨扰沈公子了。”墨羽依然有礼而冷淡地拒绝,“在下还要照顾舍妹,就不送沈公子了,沈公子请自便。” 人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沈帆也不是俗人,自然晓得该走了,只是临走前不忘打量“兄妹”二人,还把目光在墨羽身上逗留了片刻。 墨羽并没有入睡,他侧耳倾听,确定沈帆一行人离得远了,他才摇醒淼夕。 “夕,我觉得那个沈帆并不简单,他的眼神让人不放心,而且听他的言语也不像是个普通镖师,更像富贵人家,我想我们还是趁夜色离开吧。”墨羽压低声音对淼夕说出自己的怀疑,“我知道你累了,我背你吧,我走也比较快。” “好,我也觉得那个沈帆不是什么好人,不过还是我自己走吧,我怕。。。”怕睡迷糊了抱人家,既然这里和中国古代那么相似,是不是也对贞操看得很重,万一以后人家找她负责就惨了。 “我背你,黑夜里不能用火把你看不清路怎么走,你睡着就好,明天还要赶路,我会尽量走稳些的。”白天走路她都还要出事,晚上让她走说不定跳下悬崖也没人知道,包括她自己。(汐:职业病害死人啊,死了活该!淼:闭嘴,就你废话最多!) “可是黑漆漆的你怎么看得见?”又没有红外线眼镜,今晚又没什么月色,不会摔到吧,像故事上说的踩到猎人的陷阱里怎么办? “我能夜视,晚上也看得很清楚,别多说了,万一他们的人又找回来就麻烦了。” 墨羽不容抗拒地蹲在淼夕面前,淼夕尴尬地趴在墨羽的背上,一手抓住小雪,小雪像是有灵性一般很懂事自始至终没有叫一声,墨羽弄熄了篝火,一手拿起包袱和剑,一手扶着淼夕,快步走进黑暗中。“墨羽,我有个问题想问你,如果你不想回答也可以。” “什么事?” “你好象很防备别人靠近,为什么?” “。。。只能说我的身份比较特殊,接近我的人大都是有企图的,所以我不想和别人有太多的接触。” 他可以回答她的任何问题,惟独这个墨羽不能告诉她答案,或者说不敢告诉她答案,怕她知道后会用和别人一样的目光看他,因为她或许会是天底下唯一不知道“墨羽”这个名字的女人,也是唯一会心平气和与他相处的女人,心里越是在乎她就越害怕她知道真相,能拖一时是一时吧。 “墨羽,你为什么这么帮我?”他大可以丢下她自己离开的,何必带着她这个累赘,一路上他也该知道她有多麻烦。(汐:原来你还有自知之明哦) “。。。你给了我寒玉可以就师傅一命,而且。。。你让人不放心。”最重要是他爱上了她,舍不得丢下她,像她这么迷糊,他一离开就会有危险,“对了,你以后要把小雪藏好,知道雪狐的人虽然不多,但雪狐的血是提升功力的良药,很多人会打它的主意,万一遇上了识货的人难免又要惹祸上身。”这就是他当初为什么要追雪狐妈妈跑的原因,虽然最后他还是没喝。 “这样啊,真可怜,怀璧其罪,都是人类太贪心,它们却要为人类的贪念受罪,唉!”淼夕伸手摸了摸怀里的小雪,小雪似乎听懂了她的话,安慰地舔了舔她的手。 “。。。你说得对,是人类的贪念在作怪。”夕啊,我有时真会忍不住想,你真的不是雪山的精灵吗,那么迷糊,却看透人性,你是否也看到我心里的卑微念头呢? 第一卷,第十章 奇怪的人 小镇今天来了两个怪人,或者该说一个奇怪的女人,另一个男人因是她同伴,也就一起怪了,女人全身上下用披风包了个严实,脸上还戴着月牙面具遮了上半个脸,之所以猜她是女人,因她身型娇小,体态玲珑,还有那一头披散的长发,说她怪当然是指她的打扮怪,女孩子家哪有把脸遮住又不梳理头发,只是随意用一个发簪挽起,竟也有柔和之美。 “墨羽,我们这是要去哪啊?”被称为怪人的淼夕提问,她遮脸是可以理解的,但头发没有梳理就冤枉她了,要知道二十一世纪的地球女性哪可能会梳理古代的发型,还是墨羽叫她别用绳子绑她才用发簪挽的,披头散发更加惊骇世俗。 “回我师傅那里,我把寒玉赶快送过去。”也不知道师傅这些天有没有什么事,希望赶得急。 “那你快去吧,我一个人没问题的,带我太耽搁时间了。” 墨羽奇怪地打量了她一下,叹了口气,她要一个人没问题连三岁小孩都不会被人拐了,她让人很不放心啊,小雪都比她聪明,一路上多亏小雪帮忙她才没出事。 “你还是和我一起走吧。”且不说她身无分文,前几日见他拿钱还抓着一个铜板看了老半天,墨羽很怀疑她真的是人类吗? 淼夕也知道自己严重缺乏古代常识,没有墨羽照顾真的很不方便,可又不想耽误人家的时间,毕竟他师傅的情况满严重的样子,看电视剧和武侠小说,人家走火入魔不死也要疯的,不然就来个全身瘫痪终身不遂什么的,《天龙八部》的天山童姥还返老还童呢,不过功力尽失倒是无奈。 墨羽的疑惑淼夕也知道,也不能怪她不认识铜板,那东西只在电视和博物馆出现过,她当然要好好研究,被当怪物看还真不是滋味,有本事叫个古代人到现代去悠转,没半天相信他就发疯了。 本来墨羽是想骑马飞奔回去送药的,但是。。。我们的淼夕大小姐第一次在动物园和马戏团以外的地方见到真实马匹,结果可想而知,她根本不会骑马,墨羽带着她骑了一会她就叫累,全身骨头都要被震到散架了,墨羽便改乘马车,没想到她居然“晕马车”,古代马车没有弹簧摇摇晃晃颠得她头晕,墨羽只能以黑线表达他的无奈与叹息,最后依然选择骑马,只不过马不是用跑的,是用走的,唉!枉费邀晴还是世间罕见的千里马,沦落到这种慢慢走的地步,眼神都暗淡了不少。 邀晴每天哀怨地看着它的主人,墨羽主人,你为什么不让我跑?变成风才是我的个性,我好可怜,我的才能都被埋没了,你看那女人手里的小狐狸都在嘲笑我,邀晴于是无语问苍天,我的伯乐你在哪里啊?你可知道我好想你啊? 对于邀晴哀怨的神色,墨羽只能选择回避,邀晴,为了主人的终身幸福,你就忍忍吧,谁叫淼夕这个精灵不会骑马呢,墨羽已经不指望把她当成人看了。 身为罪孽当事人的淼夕全无知觉地逗着小雪,还是小雪最乖,不像墨羽这几天都用奇怪的眼神看她,连他的马都好怪,她怎么越瞧邀晴越觉得它的眼里多了点幽怨的味道,邀晴怎么像看剥夺了它生命的罪人一样看她,是她多心了吗?一定是她多心了。 见罪孽当事人无知觉,于是邀晴更加幽怨了。 “夕,累了吗?”墨羽见淼夕神色古怪,找了家客栈停下马,把邀晴递给店小二,牵着淼夕走进店里,“今天我们先在这里休息。” “。。。好吧。”其实淼夕很想说她没事,但墨羽都说要让她休息了她也不好再拒绝。 墨羽要了两间上房,又叫人烧了水给淼夕洗澡,他知道淼夕每天都要洗澡,在山上的时候小雪会发挥动物本能负责找水源,现在更方便些,至少不担心水太冷她会感冒,但墨羽不理解的是。。。她从哪里拿出换的衣服来?明明不见她有包袱,为何每天都有新衣服? 淼夕舒服地泡在水里,也顺便给小雪一起洗了,等她换上手镯里的新衣服出去的时候墨羽已经叫好食物了,山上几天淼夕吃够了肉,想吃点青菜换换口味,可是。。。古代没有农药这件事是可以肯定的,所以害虫特别嚣张,一片菜叶里硬是给淼夕挑了二十几条虫出来,让人看了后食欲全无,不得不认真吃墨羽夹给她的肉。 最不爽的当然是小雪,它喜欢吃血淋淋的鲜肉,现在居然要它吃炒肉,还是有致癌物质的焦黑怀疑是碳炒的炒肉,没食欲啊。 见淼夕吃了几口就没再动筷,小雪也是对炒肉嗅了嗅掉头钻回淼夕怀里,墨羽轻叹一声,这一主一宠真难侍侯,他走江湖倒是吃习惯了,大多客栈都只能做出这种东西来。 看到这份上,淼夕终于知道古代人为什么这么短命了,一定是很多癌症患者,尤其是食道癌。。。 半晌,墨羽敲了敲淼夕房间的门,他的精灵始终让人不放心啊。 “夕,我们出门一下,我带你去买东西。” 淼夕不晓得墨羽怎么突然这么说,一个大男人也喜欢逛街吗?不过她也不反对,去见识一下古代的市场也好,免得再丢脸,无知不是罪,但让别人困扰就不对了,要早点习惯。 一路下来,墨羽并没有买什么东西,只是看淼夕的脸色,见她喜欢的就掏钱,买得淼夕糊涂了,墨羽怎么尽买女人用的东西?(汐:无知还素有罪滴) “给你。” 墨羽递了一串冰糖葫芦给淼夕,接着又买了棉花糖、千层糕、桂花馅、串烧羊肉、粽子、麻花、烤玉米、豆腐花。。。往淼夕手中塞,然后又给淼夕拿了碗糖水解渴。 “等等等等,墨羽,你别再买吃的给我,我已经吃不下了。”他当养猪吗?她还怕蛀牙呢!“你还是买你自己的东西就好了。”她现在看到吃的就头晕想吐了。 “我没什么要买的,我看你下午吃太少不放心,而且你也没有首饰打扮,我想给你准备点,你喜欢什么尽管说吧,我的钱够买的。”他确实很有钱,这点花费还不看在眼里,只要能让她开心,买下整个城镇都无所谓。 “不用了,我有的,只是。。。”淼夕看了看墨羽,低下头用很小的声音说 ,“我不会打扮。”怜给的手镯里有很多非常精美的首饰,但她又不会梳发型,也不知道那些东西该怎么用,古代女人真难做。 女孩子不会打扮?这倒是墨羽听过的第一奇事,幸好这几天习惯她的与众不同,每个女人莫不想把自己打扮得出众来觅个好夫婿,她却不屑,想起那天晚上她和沈帆说的话,他的精灵确实和其他女人不同。 “你早说不就好了,我给你打扮吧。” “你。。。”淼夕同样吃惊地看着他,男人会给女人打扮,怎么想怎么奇怪,“你刚才说了什么?”她耳朵出现幻听了吗?有可能,糖吃太多了,现在头已经开始晕了。 “我说我会给你打扮,我师傅有教我给女人打扮的技巧,我的工作需要这些技巧。” 淼夕很好奇墨羽的工作,什么工作会需要给女人梳头发的?古代也有美发师吗?还是这个世界与中国古代不完全相同? “既然已经没有要买的东西了,我们回去吧,我给你梳理头发,你该打扮的。”是他想给她打扮,就算只是碰触她的头发也好,他怕再抑制下去会不由自主想拥抱她。 “等等,我们去肉铺买点肉。”淼夕拉住墨羽找肉铺去,“小雪也没有吃饱呢,给它买块鲜肉吧。” 怀里的小雪高兴地低叫一声,还是主人好,主人是全天下最好的女人了,它爱主人一辈子。(汐:一块鲜肉就把你收买了。。。真米节操。雪:节操是个啥,能吃吗?不能?那要来干嘛?没用!) “夕。。。” “嗯?”墨羽怎么又用奇怪的眼神看她,看得她心慌。 “肉铺在这边,你走到反方向了。”那边是回客栈的路。 “呃。。。你带路吧。”失败! 第一卷,第十一章 各自的心思 带着淼夕,墨羽行动的速度真的很慢,邀晴在极度幽怨中也明显瘦了一圈,小雪和淼夕倒是乐得慢慢欣赏风景,其实慢慢走也不是全没好处的。 比如昨天,一群强盗在树林里布下许多陷阱准备打劫他们,却因为邀晴走得太慢,栓在两树间本来准备用来扯马腿的陷阱就这样被慢慢走的邀晴华丽丽地无视了,至于铺了树叶的大坑,眼看就要走掉下去了,淼夕居然叫累,再次把眼前不到一米远的陷阱华丽丽地无视,休息半天之后,淼夕带着小雪玩耍,只要再走一步就会踏进用叶子遮盖的绳子里,小雪却很不给面子地从绳子上跳过。。。 最后,等在一边盼着他们中陷阱等了一个中午的强盗终于忍不下去了,看只有墨羽和淼夕两个人,他们这边有二十来个壮丁,还怕打不过吗,冲!结果因为晒了一个中午的太阳把他们照晕了头,自己踏进自己的陷阱里。。。 白白拣了便宜的淼夕拉着墨羽让强盗带路回山寨,只为了见识强盗的山寨是什么模样,顺便玩黑吃黑把强盗抢来的东西都塞到自己手镯里,人不嫌钱多嘛,何况她又没钱,只有价值连城的宝物而已。 拿了人家全部家当,淼夕还不知足,问了墨羽这里的强盗有没有赏金,得到肯定的答案后,她不从手镯里拿出《西游记》中出现的宝物——捆仙绳,把所有强盗捆了个扎实,换钱去,美其名曰“为民除害”,还不忘叫墨羽点了他们的哑穴,免得他们把自己抢了黑银的事说出去。 人的潜力果然是无穷的,在金钱的诱惑下,淼夕的轻功无师自通且炉火纯青,连墨羽都差点追不上,还在一瞬间学会了骑马,喝着邀晴狂飙一个时辰内赶到下个城镇,然后直奔衙门,把一群强盗拖得十个死了九个,只剩一个活着的被推给了县太爷。 收下赏钱后淼夕才发觉全身酸痛,再次回复蜗牛爬的速度,在墨羽的搀扶下花了两个时辰才走出县衙大门,墨羽看看天色也快黑了,在当地找了间客栈住下,叫人放了热水给淼夕缓解全身的酸痛,淼夕洗完后躺在床上,让小雪在她背上翻滚,小雪柔柔的毛正好做免费按摩,刚才骑在马上她完全没有这种感觉,拿到钱时精神一放松疲劳就上来了。 最高兴的还是邀晴,原来笨女人这么热情,谁说她不会骑马,她的骑术分明比墨羽主人还要好,把自己的潜能发挥到极限,以前它都没试过这么短的时间内拖了二十多个人跑了一百多公里,只是几天都没跑,突然爆发起来现在也很累,它也全身酸痛啊,谁也来给它按摩按摩吧。 第二天,一夥人又恢复老牛散步的速度,慢慢地朝目的地前进。 “夕,你很缺钱吗?” “嗯。。。算是吧,我没有钱。”只有很多能换钱的宝贝。 “唉,这个给你。”墨羽拿出一个钱带塞到淼夕手上,“里面有五百两黄金,你拿去用吧。” “不,我不能收。”她也不知道五百两黄金是多少,但非亲非故的拿人家的钱毕竟不好。(汐:那平时他付住宿费伙食费购物费你又心安理得?) “拿着吧,这点小钱我不在乎,你看到什么喜欢的就拿去买吧,不够的话我还有。” “哦。” 小钱吗?那就收下吧,应该是没什么机会用的了,平时都是墨羽付帐。淼夕只知道他们每天的住宿费是“十纹钱”,“十纹钱”是多少她没概念,古装电影那些大侠什么的一出手就丢一个钱袋或者干脆搬个钱箱什么的,都不介绍价格转换,谁知道纹啊,两啊的是什么概念。不过墨羽突然给她钱做什么,该不会是要赶她走吧?想想这几天自己也给他添了不少麻烦,人家急着送药都被她给拖延了,她也该走了,别再耽搁墨羽的行程才好。 “墨羽,你家在哪里?” “安玖城。” “很繁华吗?” “很繁华,你不知道吗?安玖城是龙灵国的首都,全天下出名的丰饶之城,是龙灵最繁华的城镇。”夕怎么会连这个世人皆知的常识也不知道?墨羽对她的身份非常好奇,“夕,你是哪里人?” “火星人。”淼夕以为墨羽想嘲笑她的无知,没好气地随口说了个地球人都知道的名词。 “火星?没听说过,是哪个国家的城市?” “呃。。。一个小国的偏远村落而已,呵呵。”淼夕干笑一声转过头仔细看路,心思早飞到九霄云外避难去了。 看出淼夕的回避,墨羽也不想逼她,像她这么单纯的人儿,墨羽反倒觉得她什么都不知道才是正常的事,他甚至庆幸淼夕的无知,至少,夕不知道他是谁,也不会用和旁人一样的目光看他,还愿意把他当个普通人一样的信任依赖。墨羽想对淼夕隐瞒自己的一切,最好永远也不要让她知道任何他的事,就当是她想的那样,他只是个武功“比较”高的普通男人,其他什么都不是,仅此而以。 “夕。。。” “嗯?” “你认为。。。我。。。” “你?你是好人,墨羽是好人。” “唔。。。好人吗?”墨羽低下头近乎自嘲地笑了笑,这几天做的对她来说自己只能算是好人?但他很快就恢复了,至少在她心里他是个好人,天下恐怕只有夕会这么想吧,所以他才想守护这么奇特的夕。 “谢谢你,夕。” “不用客气。”虽然不知道说了什么值得他道谢的,算了,就当她无知吧,反正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越问越显得她无知,干脆不问了。 ####################################################### 淼夕发现,这些天小雪和邀晴相处得不错哦,每到休息的时候小雪就会去和邀晴聊天,不过每次邀晴的反应很大就是了,可惜淼夕听不懂它们说些什么。 雪:蹩足的笨马,愧你还叫千里马呢,连跑都不会,每天走得比蜗牛慢,你羞不羞啊? 邀:什么?你这小白脸狐狸,你敢侮辱我,要不是你那没用的主人一颠就散,我哪需要这么辛苦迁就她。 雪:是你的主人不疼你吧,没人要的笨马,你家主人觉得我家主人比你重要,叽叽叽! 邀:靠!我服侍我家墨羽主人已经四年了,墨羽主人每天都会夸我跑得快,还说我是他最好的伙伴,伙伴如手足,女人是衣服,墨羽主人哪可能觉得一个认识才几天的女人比我重要。 雪:说你笨你还不承认,伙伴如手足,别人的手足呗,女人是衣服,过冬的衣服啊,不然你说你家主人怎么会委屈你慢慢走,还不是怕我家的美女主子被你颠坏了,嚯嚯嚯! 邀:不可能的,主子对我最好的,每次到客栈都叫人带我到最好的马厩,喂我最好的饲料让我健康休息。 雪:切,我家美女主人对我才好呢,让我和她同住一个房间同睡一张床,每天晚上还小心地给我盖被子,怕我吃不饱特地给我买很~多鲜肉,每天还会让我和她一起洗澡,用她滑滑嫩嫩的小手给我洗得干干净净。。。你家主人有吗?没有吧,把你丢给别人去处理而已,喈喈喈! 邀:你家主人迷糊得要命,要没我家主人照顾小命早翘翘了,什么样的主人养什么样的宠。 雪:哦,那你就和你家主人一样劳碌命喽,天生就是被我家美女主人压在下面,你注定没人疼的了,果然是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宠,唧唧唧! 邀晴越发失落,小雪得意地在它面前落井下石,彻底打击邀晴做马的自信。 “小雪,在说什么这么开心?” 淼夕伸手让小雪到她怀里,没看到小雪向邀晴示威的目光:怎么样,我家美女主人疼我吧,她的胸脯软软的靠起来好~舒服哦,你家主人没有抱过你吧,你每天都是被奴役的,我才每天被主人疼的,大声嘲笑你,叽叽叽! 邀晴郁闷地低下头,缩在角落低落着,讨厌的小白脸狐狸,呜呜呜。。。 “邀晴,怎么这么失落?”墨羽看到自己的爱马缩成那个样子,于是走过来安慰,“邀晴啊,我知道你喜欢小雪,不过它是夕的宠物,夕习惯小雪在她旁边睡,你今晚就忍耐一下,明天我跟夕借它来陪你。” 邀:天大的误会啊!主人,我不要啊!我一辈子也不想再见到那只小白脸狐狸! “看你激动的,唉,真是马大不中留,夕也知道你很喜欢小雪,她会让小雪多陪陪你的。” 墨羽的话对邀晴无疑是晴天霹雳,它两眼一翻,晕了。 “高兴成这样,真是的,看来要跟夕借久一点才行,让邀晴和小雪多沟通一下。” 墨羽为邀晴计划以后和小雪的美好生活,殊不知邀晴已经因为他的话陷入噩梦中了,它不要和小白脸狐狸再说一句话啊! 第一卷,第十二章 默默的离别 月黑风高夜,一个人影小心地翻窗而出,轻盈地落在地上,手里还抱了只银白的小狐狸。 人影疾步快跑,深形鬼魅般地穿过大街,当人影闪入一条小巷的时候,好奇的太阳也忍不住从山边抬头想看看是怎么回事了。 清晨,墨羽如往常一样早早起床,点了早餐等淼夕,可是等了半天也没见她从房间出来,思及昨夜他听见后院的异响,莫不是夕出事了,墨羽急忙推开了淼夕的房门,见窗户大开,床铺整齐,有整理过的痕迹,到处都寻不见夕的身影。 最后墨羽在桌上找到一张四分之三压在盘子下的纸张,上面乱七八糟写了一大堆符号,墨羽完全看不懂,不过照房间的情况推敲起来,应该是淼夕自己离开了,但她为什么要离开呢?如果墨羽懂汉字他就不会这么烦恼了。 信的内容是汉字写的:“对不起墨羽,这些天麻烦你照顾,既然你已经把钱给我,我知道你一定是急着想回去送寒玉,我自己先离开了,你不用再给我什么,我收你的礼物已经够多了,我会照顾好自己的,也会照顾好小雪的,别担心。” 可惜墨羽看不懂,注定要担心的啦,他握着信在淼夕的房间里坐了片刻,他自己漫无目的地在镇上乱找实在没把握能找到夕,墨羽决定先把寒玉送回去救恩师,让手下的人手去找,相信会更快一点,希望夕在这段时间内不会出什么问题才好。 墨羽收拾了行李快步走到马厩,牵出邀晴。 “邀晴,对不起,你暂时不能再见到小雪了,我们现在以最快的速度回安玖城给师傅送药。” 邀晴瞪大眼睛,不懂自己的主人为什么这么说,墨羽主人不是很喜欢笨女孩的吗?怎么舍得丢下她自己走,笨女孩自己留下来很危险的哦,被人拐了还会帮人家数钱耶。 “邀晴,我知道你也想小雪(邀:才怪,我一点也不想它),夕昨天带着小雪离开了,我们要快回去调人手找到她才行,找到她了你就能再见到小雪了(邀:都说我不想再见小白脸狐狸了)。” 没有了夕在身边,墨羽策马狂奔,以最快的速度两天内赶回安玖城,本来邀晴就是千里马,他之前从安玖城到玉雪顶山脚下的时候也只花了五天,只因为迁就淼夕才硬是走了一个月的回程,还只走了五分之三。 “师傅,我回来了。”墨羽快步进一个阴暗的房间,跪在床边察看床上人的气息,转过头问一边的老人,“穆挲先生,师傅他。。。” “你师傅还没事,只是虚弱得紧,孩子,你可找到冰中精髓了?”穆挲扶起墨羽,让他坐到一边。 “找着了,您看。”墨羽从怀里掏出淼夕给他的一小片寒玉,“此物是否先生所说的精髓?” “我瞧瞧。”穆挲接过墨羽手里的寒玉仔细观察,“是!是啊!孩子,这就是天界天华池的寒玉。。。”穆挲忽然发现什么震惊的事般瞪大了眼睛,“孩子。。。你是如何得到这么大块的寒玉?寒玉是天界圣物,凡器能磨下一点已属万幸,可你这块切口分明是以利器一刀两断,你是如何作到的?” “穆挲先生,这个。。。并非我的所为。。。是一个姑娘给我的。”墨羽思量着该不该把夕的事说出来。 “是。。。是什么样的姑娘?” “这个。。。我与她有约定不可说。” “等等孩子,你是如何找到那灵洞的?那里并非常人所能出入,你是否在灵洞里见了那姑娘?”穆挲激动地抓着墨羽的肩膀,“告诉我,她是否一袭素衣,美艳非凡,让人见之忘俗,却冷傲冰霜,不易亲近?这很重要!” 虽然不悦穆挲的举止态度,但毕竟他能救师傅,墨羽略微思衬,一袭素衣是没错,但他压根没见过夕的模样,冷傲倒没有,只是话少了点,不易亲近?完全没的事,三岁小孩都没她那么好拐,墨羽摇摇头,否认了穆挲的说法。 “非也,我并未寻得那灵洞,只是一天山上风雪大作,我躲进一山洞避雪之时偶然遇见,我未见过她的容颜,她知我救师心切,因而将此物赠我,但我并不觉她不易亲近。” “莫非不是她。。。也对,她不会帮人,或许是你运气好,遇到贵人吧。”穆挲挚起寒玉,细细看了看那断口,“能将寒玉一刀切断,若非有神兵利器,便是得神功仙术,确实可称贵人,孩子,你是遇到仙人了,可惜非她,所幸非她。。。” “穆挲先生,我遇见的是仙人?那姑娘。。。”夕那么迷糊的女孩是仙人?墨羽有种天旋地转的感觉,“您说的‘她’是何人?” “她。。。是天界第一的仙女,那个灵洞是她所布置的。”穆挲回忆起过往,露出期盼的神色,“我年幼无知时也曾进过那灵洞,是一次非常偶然的机缘,在那里,我见到了世间最美之物,一个冰封的女人,她是个非常非常美的女人,只要见过她一次就不会再觉得世间有更美丽的存在,此时,一个声音喝住了我,我回头一看便痴了,再无任何事物能入我的眼,那就是她,天界第一的仙女,怜。” 穆挲停顿了一下,脸上尽是痴迷之色,他对怜动了真情,墨羽也不打断他的回忆,忽见穆挲的神色低落。 “怜当时只是一挥手,蓄满仙力的掌风登时将我吹出了老远,后来我再上山找寻的时候已经不再见那灵洞,直到我得道成仙,飞升天界,我才再见到怜,她依然是那么美艳非凡,却早把我遗忘,我这刚飞升的小仙只能远远地看着她。” “您。。。是仙?”墨羽吃惊地看着眼前邋遢的老头。 “呵,曾经是,如今却只是知道些许天机的凡人。。。” “那。。。” “是我触怒了怜,我爱怜,再也忍不住被她漠视的日子,于是我想让她注意到我,故意把灵洞的事宣传出去,因此触怒了怜,怜毁了我的道基,把我打下凡间,我怕是永无成仙之日了,多希望能再见怜一眼,哪怕是一眼也好啊,当年的自作聪明如今令我后悔不已。”穆挲长叹一口气,痛苦地凝视远方。 “穆挲先生,你可知那灵洞寒冰中是何人?”墨羽总觉得那人似乎和夕有脱不了的关联。 “唉,我也不知,怜性情怪异,从未见她对一物有如此情感,平素见仙人偷偷取走怜的仙器也不见她生气,怎知她如此捍卫那冰中之人,天界仙人似也无一知道那灵洞的存在,该是怜的秘密吧。”穆挲摇摇头,不再多言,“孩子,你听我忠告,别管这仙家之事,怜的神通非你所能想象,连天帝也要对她礼让三分。。。” 墨羽不说话点点头,他也知他只是凡人,仙家的事不是他能理解的,他只是担心淼夕,她真的是仙女吗?那么单纯,天真无邪,一点武艺也不会,迷糊得可以,又挑嘴,还有那双不时看透生命的双眼以及悟道至深的真言。。。 穆挲见他若有所思也不打扰他,自是取了寒玉配药救人去了,有些事是该想清楚,凡人是不能爱上仙女的,那注定是个悲恋。 许久,墨羽还是决定先找到夕再作打算,至少。。。她帮自己救了恩师,他该报答她的,不能一生与她在一起,那就十年,五年,一年。。。哪怕只有一天,一秒都可以,让他知道夕没事,让他再见夕一眼他也会感谢苍天。 “来人!传令下去,找一个戴着银色月牙面具的女人,她身边有一只银色小雪狐,不管花多大代价都要找到她。” 第一卷,第十三章 相识 清雅的房间内,一个面戴蓝堇月牙面具,身着天蓝腾云长袍的少年一手把着个乌银粉水自酌壶,一手捏着月光珐琅杯,细细品着壶中茶水,乌黑如珍珠的长发随意用发带系上,散漫垂下几缕青丝莫不显慵懒,别有一番怜意,透光润手拿着筷子夹了块金黄的油炸豆腐放在一个雕花小碟子里,摆到小白狐狸面前,自己拣了个松瓢鹅油卷放到嘴边咬了一小口。 “紫兄依然风情万千,看煞小弟了。”一个翩翩佳公子拍拍手赞叹少年的风采,“紫兄今日怎么有空来我的醉仙楼?” “没什么,来看看唐兄是做什么生意的罢了,顺便填饱肚子。”少年清悦的声音听不出性别,却让人心神清朗,“你的茶楼开得不错嘛,点心很好吃,要不要尝一块。” 少年夹了块杏仁银糕递到绯红瓷碗中推到被称唐瑞面前,唐瑞笑笑接过瓷碗,象牙筷子夹起银糕咬了一口,唇齿留香。 “给,你们茶楼的招牌,银针雪露。” 淼夕扶起一个同款珐琅杯倒了杯茶水给他,自己也拿起杯子轻啜一口,顿时心旷神怡。 原来当日淼夕和墨羽分别后自知以她的容貌断是不可做女装,早早从手镯中摸了套男装换上,怕墨羽找她,又拿了个蓝堇月牙面具换上,小雪她也怕被人认出来,遂在手镯里找了个怜给的仙器变形绳给它戴上,把小雪变成一只普通狐狸。 换装完毕,淼夕在城只悠转,她不确定自己该往哪个方向走才合适,虽然怜要她帮被麒麟选上的人成王,但那人在天涯的哪个角落她也不知道,以她现在要钱没有,要权没有,要人手没有。。。自保都成问题的情况下还怎么帮人,还不如称她能活的时候看风景,尝美食,赏玩宝贝。。。 在街上走了半天,她遇到最常在电视中出现的情节,卖身葬母的姑娘,那个姑娘面黄肌瘦,衣着破烂,全身肮脏,但依稀能看出是个可人儿,只是她跪了半天也没人愿意掏钱给她,最后还是个妓院的老鸨看上她,淼夕随即想起自己的养母,心下一暖,也到姑娘面前,从墨羽给她的钱袋中摸出一锭金子放到姑娘手上。 “我也没多少钱,这锭够吗?”她对钱真的没什么概念啊。 只听周围一阵抽气声,死一般地沉默,然后便是菜市场一样的吵闹,嚷得淼夕头晕,不过她总算听出个大概,那姑娘要的只是十两白银,她给的一锭是五十两黄金,不是不够,是太多了,淼夕总算知道了,原来一锭黄金是五十两,难怪墨羽给的钱袋那么沉。 “恩公,小女子名为刘兰,请恩公等我一阵,待小女子安葬家父定随恩公到天涯海角。”刘兰不卑不亢地对上淼夕,似是做好承受一切的心理准备。 “刘兰,春兰的兰吗?”淼夕自言自语地说,早知道古代人取名字都喜欢用花名,尤其是“兰”。 “是,以后奴婢就叫春兰。”刘兰以为淼夕不满她的名字,既然已经卖身给他,那他便有权给自己改名,从次她不再是刘兰,而是春兰,也挺好听的。 “哎?哦。。。那春兰你去办你的事吧。”还以为刘兰是自己想改名,随她吧,人家叫什么名字是人家的事,以后就叫她春兰了,比刘兰好听。 淼夕本没打算要让她跟的,可是想想自己对这个世界多有不熟,让个人帮她提点着也好,而且春兰又是女子,不必像男子一样时刻提防着,看春兰眼神清明,应该是个可以相信的人,有她帮着自己会方便点,而且她该知道银子金子的价值吧。 春兰是个守信的人,果然在天黑之前到淼夕下榻的客栈找她,还一度被店小二当乞丐撵,可是春兰没有就此离开,而是一直站在门外等着淼夕的出现,直到淼夕下楼吃饭的时候才见着她。 淼夕带着她上楼,叫店小二多开个房间,给她准备热水让她清洗干净,凭记忆在手镯里给她挑了套衣服送去,等她洗完又叫了饭菜给她,看她还算斯文的吃法,淼夕想她应该是个倔强的女孩,任何时候都不想表现卑微。 淼夕自己倒是没吃多少,客栈的饭菜一直是她的胃所拒绝的,等春兰吃饱之后,淼夕就问了她身世,春兰家原不富裕但也不落魄,依现代人来说就是小康家庭,但因为有个好赌的哥哥,把家给败光了,家里的东西都给拿走连田地也抵押了,可还欠了一屁股债,她父亲因不想让妻女吃苦而休了她母亲,也免了她被抓到青楼的命运,无奈母亲体虚,又受此打击,于是一病不起,几日前过世了。 “恩公现在是春兰的主子,春兰的一切都是恩公的。”说着径自宽腰解带。 淼夕还有点不明所以,春兰一把拥着她,把嘴往淼夕唇上印去,淼夕大脑登时死机,半晌才反应过来,被女人吻了!被女人吻了!!上次怜吻她就够她吃惊了,但当时怜是为了帮她取暖,而且怜又是夕的姐姐,现在居然还给一个才认识一天的没有任何关系的女人吻了,心理阴影啊。。。 淼夕一把推开春兰,郁闷地坐回椅子上低落着,空气中弥漫着乌黑的死气,这下轮到春兰不明所以了,她自认虽不是什么绝世美女,却也是个少有的清丽人儿,肮脏时别人尚无法把她当丑女,怎么吻一下就这样死气沉沉的,要落寞也是她落寞才对啊,何况若不是为了那种事,恩公买她干嘛? “恩公?” 没反应。 “恩公?”抬高音量。 继续低落中。 “喂,你还是不是男人!”敬语都省了。 “我本来就不是男人。”小小声音,大大震撼。 “你。。。你你说什么?” “我才不是男人,不就是为了方便行动才穿着衣服的嘛。”欲哭无泪,只是好心救个人,就被女人吻了,人生灰暗啊。 春兰目瞪口呆地盯着淼夕,像是要把人给看穿,看得淼夕全身毛毛的,反正房里就她们两人,干脆。。。衣服一脱,以无限春光证明自己的身份。 震惊过后,春兰陷入了和淼夕一样的低落状态,果然是正常女人的都会低落,不过她适应力更强,恢复的速度比较快。 “小姐,春兰会好好服侍小姐的,是否需要春兰为小姐更衣?”语气平淡,脸色依然桃红,想来还在为方才的荒唐事儿尴尬不已。 “。。。不用了,你睡吧,我回房间了。”淼夕拖着疲惫的身体缓缓往房门走去。 “小姐慢走。” “对了,我叫紫淼夕,你还是叫我淼夕或者夕,我暂时要以男装出现在人前。” “公子。”春兰也是个水晶心儿,一点就透,“请容春兰叫您公子,春兰是您的奴婢,不可直呼小姐名讳。” “这个。。。随你吧。”古人的思想就是固执,说不动,不浪费口舌了,她爱怎么叫随她吧,睡觉睡觉。 第二天,淼夕拉上春兰准备继续逛街去,才出了客栈的门,见一汉子直扑而来,幸好夕原是修炼高手,身体存了不少内力,淼夕这几日闲来无事时又翻了翻怜给的武功秘籍,其他的有待考究,轻功倒是练得有模有样,抱着春兰一个转身闪过了汉子。 淼夕在心里大呼好险,要不是这几天实在除了赶路就是闲过头,她什么书都没有就是武功秘籍多,无事时胡乱翻看随意练了点逃命的功夫,现在小命堪忧了。 至于玉简里的修真法诀,不是淼夕不练,是无从下手,要知道这个世界的文字跟地球不一样,但可能是夕的残留记忆,淼夕居然还真看懂了,问题就是这个看懂是指看懂了字,可看不懂字里的意思啊,谁来告诉她丹田气穴是个啥东东,灵海元神又是什么,人家武功秘籍有图可参照,玉简可是纯文字,还属深奥型文言文,不懂啊。 “登徒子,放开小兰!”汉子对着淼夕大喊。 “你朋友?”淼夕疑惑地看向春兰。 “。。。他是我隔壁家的陈大,一直对我很照顾。”春兰有点不好意思地对淼夕解释,“陈大,你这是做什么?” “小兰别怕,我来救你,我不会嫌弃你的,我要娶你做我妻子,待我收拾这个白脸小子。”说着又对淼夕打来,这次却是春兰挡在了前面。 “住手!不许你对小。。。公子无礼!” “小兰。。。你让开,我要为你讨会公道!” “你走吧,我已决心追随公子到天涯海角,你自己保重。” “小兰,他对你用了什么魅惑术,你该嫁的人是我才对,我会保护你的。”汉子紧紧牵住春兰的手,春兰甩也甩不开,淼夕看不过春兰脸上吃痛的表情帮她拍掉了。 “春兰,你喜欢他吗?”淼夕有必要确定春兰的心思,如果春兰有意,她不反对。 “不。”春兰摇了摇头,“陈大对我就是大哥一般的人物,我与他并无男女之情。” “小兰,你说什么啊,我爱你,你该嫁我的。” “你没资格这么说,你爱她?那她痛苦的时候你在哪?她需要帮助的时候你在哪?她卖身葬母的时候你在哪?等事情结束后你才敢跑出来闹,你有什么资格说保护?”淼夕最看不得这样孬种的男人,只会说嘴里的漂亮话,实际行动起来又推三阻四,畏首畏尾,“还有,你凭什么断定春兰有什么地方让你嫌弃,你这么说分明就是对她的侮辱,你只在乎你自己的想法,从来不考虑春兰的意思,你没资格说爱她!春兰没看上你真是她的幸运!” “你。。。你懂什么?”汉子被说中痛处,一时找不到反驳的话来,恼极地挥动拳头打向淼夕,“你这小白脸的,找打!” “我是不懂,我只知道你根本不爱春兰,若爱她你便不会伤她,刚才春兰就在我身边,你却用死力地打过来,全然不顾忌是否伤到春兰,你在乎的只是你自己!”淼夕一边避过拳头一边剖析他的心理,他纯粹是大男人主义,春兰不过是他自尊心的陪衬品罢了。 两人这么纠缠,一直打到了大街上,淼夕就是轻功了得,却完全不懂反攻,汉子还以为是故意侮辱他,打得越发用劲了,看得春兰都为淼夕捏了把冷汗。 此时汉子也打疯了,赤红了眼见东西就砸,不小心砸到了个华丽的马车,车上的人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横祸吓住了,一时竟然没有出声,倒是淼夕先走上前去隔着车门和他道歉,当然其间又躲了陈大几拳。 车上出了个人来问围观者情况,然后又回车上去回报,车中的人便是唐瑞。 “方才那位有礼的兄台甚合我的眼,三言两语道出了汉子的自私自利,鸷,你去帮他。” 鸷是唐瑞的心腹保镖,听了唐瑞的吩咐三两下就帮淼夕打退了陈大,唐瑞也和淼夕认识了。 “在下醉仙楼唐瑞,请问兄台大名。” “在下紫淼夕,多谢兄台方才出手相助。”淼夕不知道别人听到唐瑞的时候为什么又抽了口气,大约是他身份不凡吧,反正她就是没常识。 虽然淼夕戴着面具,但唐瑞看出眼前这人面具下的脸对自己的名号似乎并不吃惊之意,心下好奇,便多与淼夕攀谈了几句,发现淼夕的言语果然不俗,便结交了下来。 淼夕也不管他是什么身份,人家既然这么热情,她就接下了唐瑞给的令牌,说是有那牌子就能随时到醉仙楼坐坐,免费饭票,不要是白痴,她的钱本来就不多,何况现在又多了春兰,能省就省省吧。 第一卷,第十四章 是谁? 且说淼夕和唐瑞在品茗赏香时,春兰端着个红木捧盒进了茶室,方才淼夕嫌糕点干燥,盖了香茶的味儿,春兰想起自己穷人家吃不起饭的时候常会弄点粘汤过过嘴,就提议给淼夕做点,淼夕听着稀奇,让她拿了令牌请厨房借一下火灶。 见唐瑞也在,春兰服了服身子同他问安,走到淼夕面前放下捧盒,将里面的草莓葛粉汤取出,一碗放在淼夕面前,一碗放在唐瑞面前,自己立在一边低垂着头不说话,倒是淼夕经不住那种气氛拉着春兰坐下,把自己前面的汤让给了她喝。 “公子,算了吧,春兰只是奴婢,不可与公子同桌。”春兰还是循着礼仪不答应。 “唉,你就坐下吧,我又不是洪水猛兽,真是。。。” 古代的礼教真要不得,中国有一个女人发明三从四德,被后人称为才女,在淼夕眼里她根本就是吃饱着撑着没事干去搞男女歧视,照估计是自己没魅力老公跟人跑了让她心理失衡,要不是婚姻生活落下风,才想出那么多约束女人的变态条例,纯粹心理变态,还被一些称为圣贤的男人赞赏,圣贤?“剩”“闲”,挑剩闲着的!充其量就是没女人缘,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丑男! 唐瑞在一边饶有兴味地看着她们两一人一个理,春兰见他这外人在自是不肯放肆,淼夕又不是守礼守到疯的古代女人,行为在古人看来就是乖张了,所幸她这个性才没被拆穿了女扮男装。 淼夕身段娇小,音调尚清,唐瑞还当她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越发佩服她的年少有为,当日见她与陈大相斗,轻功境界甚高,只是不知武艺如何。(汐:自是两袖如清风,一挥一无力) “春兰姑娘,你就听紫兄的话坐下吧,何必为这争得脸红气喘,紫兄也是体贴之人,怕是忧你累着,你自领了他的情不就成了。”唐瑞见她们两争执不下便出言相劝。 春兰听他的话,又看了看自己的主子,觉得再争下去就显得自己矫情了,便依言坐下,却是不肯吃那汤,那本是给淼夕做的,没料到唐瑞出现,两人既是主,她做奴的又怎能同自己主子争汤喝。 淼夕也不好再劝什么,径自舀了口葛粉汤,香甜而不腻人,口感刚刚好,还有草莓的清新味儿,春兰厨艺不错,以后自己吃饭就靠她了,说白了就是淼夕不懂古人那些烧柴掏米的,二十一世纪有煤气炉高压锅电饭煲。。。都是电子厨具,不用自己看火看得辛苦,所以她这些天才会勉强忍了客栈厨子煮的致癌食物,也是她听说醉仙楼是个茶楼后迟迟没来看的原因,她都把厨子划到同一个等级了,要不是春兰催着她,淼夕还真没打算来。 淼夕不知道唐瑞是何许人,醉仙楼是什么地方,不代表春兰也不知道,毕竟天下人除了痴呆症患者和赤子婴儿,三岁小孩都知道醉仙楼的大名,淼夕纯粹是个异数。 “天下第一楼为何?醉留仙人登高阁”说的就是醉仙楼,唐瑞是醉仙楼的少主人,名号早响遍黑白两道,做官的见他还得点头哈腰叫声“唐少爷”,醉仙楼也非单纯的茶楼,用简单的话说就像六星级茶楼,至少表面是茶楼,实际上江湖的生意没少接,何况唐家的生意遍布各地,天下除了皇帝就他们唐家最有钱。 但这显然不在淼夕的认识和考虑范围内,有钱?那是他们唐家的事,同她无关,有势?又不是她的势,想了白想,她不是成天盼着吃天鹅肉的癞蛤蟆,自己的事自己清楚,揽了势也是多余,她本来就是个懒人,何必找一大堆工作自受罪,套邓老的那句话,趁自己活着,就该到处走一走看一看,偶尔找人蹭蹭饭可以,长期就免了,拿人手软,吃人口软,不如逍遥的快活。 “紫兄今日到醉仙楼一坐是有什么事吗?”唐瑞的认识中,到醉仙楼坐的都是带有目的,看这个少年挺顺眼,给他打打折吧。 “是有点事。”淼夕懒懒地叹了口气,把话儿抛给了春兰,“是她叫我来的,难得唐兄在此,春兰,你有事就快说吧。”淼夕闲闲地舀着葛粉汤喝,也给小雪添了块油炸豆腐。 “我?我哪有什么事?”春兰被说得莫名其妙。 “不是你拉着我来的么?”淼夕不解地看着她,明明是春兰扯着要来,怎么这会又说没事,古人的思想真难明。 “我。。。我那是见公子你都没把唐公子的事惦在心上,公子当日竟斗时又多得唐公子出手相助,想让公子来道个谢。”春兰悄悄地白了自己主子一眼,唐瑞是什么身份,自己家小姐还不把人家的话放在心上,换了别人早来巴结了。 “那是该谢谢唐兄的帮忙,希望唐兄比介意小弟当日的唐突。”淼夕纳闷,就为这事找她过来,虽说这儿的食物是好吃,但自己似乎没必要特地跑来做这事,何况当日又不是她砸了唐瑞的车,干嘛要惦在心上,大概又是古代的礼节吧。 “举手之劳罢了,紫兄也不必惦着,只是紫兄来醉仙楼是否还有什么事?” “还有啊。。。”淼夕低头想了想,“麻烦你给我包几款点心,我觉得你家店的点心味儿不错,比客栈的好吃多了。”总算找到一个地方能自己的解决温饱问题了。 “这自然可以,紫兄还有什么事?”唐瑞特别加重了语调,说来说去都不说正事,这个少年到底要搞什么? “还有?没有了啊。”淼夕完全听不懂唐瑞的话中之意。 “你确定你没事了?”唐瑞不死心的询问,哪有人来醉仙楼是为这理的,“我并不常在这,紫兄要是有话不妨直说。” “我真没事啊。”莫名其妙,他在不在醉仙楼跟她有什么关系。 “公子,你再想想。”春兰也急了,难得遇见醉仙楼的少主人,自己家主子居然不懂把握机会,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 淼夕见两人神色古怪,以为自己真漏了什么,可想了又想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心下寻思这两个人怎么好象都希望自己有事似的,可她真的没事啊,他们要自己有事直接挑明说不就得了。 “我确实没事啊,你们要有事自己说去,要怕我听了我到外面等得了吧。”淼夕起身抱起小雪要走,春兰把她拦下了。 “公子。。。唉,既然公子无事,我同你走吧。”春兰不由为自己主子的个性感到惋惜,白白放过一个好机会。 淼夕听春兰的话不由皱起眉头来,这两人怎么这么难搞,自己没话又一直要她找话,自己给他们单独说了,人家又说要跟她一块走,他们葫芦里卖什么药啊,把她都糊昏了。 “我说你们俩要有话就直说好不,一会硬问我有事,一会你们又不说话,你们到底要我怎么样?”古人说话老要绕个七弯八拐的,单刀直入不好吗。 两人听了淼夕的话表情又是怪怪的,支支吾吾又说不清话,看得淼夕更难理解了,索性甩手走人。 “公子。。。”春兰扯住淼夕的衣服,咬咬牙还是说了,“公子难道不知道醉仙楼是什么地方吗?” “知道。”不就是高品位的茶楼吗? “那公子没听过唐公子的名吗?” “以前没有,前几日见着他的时候听说了。”叫唐瑞,没错啊。 “那公子,你。。。真的没事?” “我发誓我真的真的没事行了吧,我说春兰,你到底希望我有什么事啊?” “公子。。。你难道没有想知道的消息吗?” “想知道的消息?有啊。”天下没有几个消息是淼夕知道的,别人当常识的她都要加个问号。 “是什么?”两人都伸长耳朵细心听着。 “哪里有好玩的?”淼夕刚说完,只听“嘭”地一声,两人齐齐倒地,半天挣扎不起来。 “公子!”“紫兄!”受不了啊,这个人的脑子是什么做的?里面装啥来的? “你们脚酸吗?那就到椅子上坐去啊,地板毕竟是鞋子踩过的,别弄脏了衣服。”淼夕好心建议,却换来两人白眼,她招谁惹谁啦? “你觉得醉仙楼到底是什么地方?” “茶楼啊。”难道不是?可外面明明写着是茶楼嘛。 两人扶着桌子才免去再倒一次的冲动,春兰和唐瑞对视一眼,觉得有必要深层了解一下。 “公子,他是谁?”春兰指着唐瑞问道。 “唐瑞啊。” “唐瑞是谁?”春兰再问。 “唐瑞不就是唐瑞呗,春兰你该不会是刚才摔得太重撞到头失忆了吧?”淼夕有点担心。 唐瑞和春兰听了她的话后有种虚脱的无力感,眼前的少年是哪里人啊?两人想不晕都难了。 “哎,你们怎么晕了?”罪魁祸首的淼夕摇了摇两人,“该不会真撞到头了吧,要不要找大夫来看看呢?” 第一卷,第十五章 绝对的秘密 听完春兰语重心长的“悄悄话”,淼夕才知道醉仙楼除了茶楼,还是天下第一的情报机构,再看看等在一边的唐瑞,淼夕反倒被他们弄得不好意思了,自己确实没什么事啊,硬要想个事出来也很难,这个世界对她而言实在是陌生,古代有太多和现代不一样的事了,她到现在都还没搞清楚哪些是常识哪些是消息。 低头寻思一阵,淼夕抬起头看看他们俩,再摸了摸手上的小雪,想到前几日陪着她的墨羽,心下有了个主意。 “能告诉我。。。墨羽是谁吗?” 唐瑞和春兰听她这话,倒抽了一口气,半天答不出话来,她居然不知道墨羽是谁,她是正常人吗?想到淼夕刚才还不知道唐瑞和醉仙楼,两人也就释怀了。 “紫兄,你怎么会想知道墨羽是谁?”唐瑞试探地问,春兰也在一边神色紧张地看着淼夕。 “呃。。。随口问问。”他们的表情好怪,难怪当初墨羽叫她不要随便和别人提起他的名字。 “紫兄,以后你千万别问了,看在你我兄弟一场我才提醒你,墨羽的名字你万不可在人前说起,会有不好的事。”唐瑞严肃地看着淼夕,他看这少年是个难得的单纯孩子,不希望世间失去这份纯真才出言提醒,“墨羽。。。并不是轻易能说的人。” “哦,在你们这里也不能说吗?”连天下第一的情报机构里也有说不得的事啊,墨羽真不是普通的大牌,那么大牌的人真的是她认识的墨羽吗? “紫兄。。。还是不要说的好,这事不好传到别人耳中。” 唐瑞叹了口气,墨羽是他们醉仙楼也不敢轻易接的生意,如果眼前少年只是一时兴起那最好劝他打消这个念头,如果他真的想知道这个消息,那。。。只要他出得起价,醉仙楼是愿意涉险一探,还没人请过他们调查墨羽呢,他们也尽量避免跟墨羽杠上。 “那算了,我也只是纯粹好奇一下,我换个说法吧。”淼夕又想了想,“我想要地图,各个城市的地图。。。” 话还没说完,又听两人猛抽一口气,不会吧,要个地图又成大事了?她只是见到处都没卖地图的摊位,一个城镇没地图要找间客栈又要问人,半天找不着路很麻烦,才想要个地图来参考罢了。 “你要地图做什么?” “找客栈啊,每次要在城里转半天也很辛苦的。”这都不行吗? 两人总算习惯她的语出惊人,慢慢同她解释,地图不是普通人能拥有的东西,只有官府才能有一张,主要是记载城防和军队的,而且这个世界地广人稀,只要交一点土地费就能盖个房子,城内建筑经常改动,几乎每年都换个样,要地图也没用。 当然,如果淼夕想要,醉仙楼是愿意去官府偷地图,比查墨羽简单了点,也就那么一点。 淼夕在心里直叹息,古代好麻烦,在二十一世纪地图是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东西,文具店到处都有卖,而且二十一世纪的城镇也很少改动,人口超载啊,哪有那么多地,住房还是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之一呢。 “那。。。你把各地出名的风景给我一份介绍吧,顺便和我说说地方民俗。”三度抽气,淼夕发现自己也快晕了,怎么她说的每个事都说到人家的畏忌上?“又怎么了?当我没问好了。” “不不,只是没想到你会这么说。”听了她刚才两个问题,唐瑞还以为淼夕是要做大事,可现在他居然又说了这个简单的问题,这种事谁不知道啊。 古代人都有到处云游的习俗,每个古代男人只要有一点资产都会去旅行,美其名曰“闯天下”,走的就是看风景赏古迹,每个人都是个活地图,天下名山好水没有几个是说不出来的。 “紫兄,容小弟唐突,可否告知小弟你是何方人士?”连唐瑞都好奇了,什么地方能教出这么无知的人? “。。。一个不出名的小村落而已。”淼夕也知道自己的无知太惊世骇俗,想到唐瑞是个搞情报的,反正他查不出自己的来头,随便找个理由蒙混了。 “不知紫兄到此处意欲为何?” 听到淼夕之前两个问题,唐瑞还以为他是哪个国家的高层人员想来搞情报,可是他的语气太无辜,听不出是那么有心计的人,他最后那一句话明显是隐瞒,看来有必要让人好好调查一下他的来历。 “。。。简单的说是来玩的。”只是不认得路还没走出这个城镇,还要找那个麒麟选中却不能自己爬上王位的烂人。 “那紫兄想到哪里去游玩呢?” “还没决定,走到哪玩到哪吧。”反正走到哪都不熟,挺惨的。 “紫兄可否同我一道上路?我正准备到各地的店铺去查看一番,也可顺道给紫兄介绍一下当地的景观。”唐瑞显然对淼夕有很大的好奇,想把他留在身边观察。 和他一起上路?淼夕有点意外唐瑞会有这个提议,这可不是好现象,说明唐瑞对她起了疑心,说实话淼夕并不打算参合进权势乱流之中,她只想帮完那个某人成王后就轻松快乐地过日子而已,看了看身边的春兰,她显然是一脸兴奋的模样,就盼着淼夕点点尊头,和一群男人一起上路要戒备的事儿多了很多,但她自己没武功,春兰也一样,两个弱女子上路更加危险,至少唐瑞看起来还是个正人君子,希望她的直觉没错吧。 “好,但不知是否会给唐兄添麻烦?” “不会不会,平日我与家奴一起出门总免不了冷清,现今能有紫兄相伴,这一路上想是不会寂寞的了,还望紫兄不要嫌弃。”能探探这个少年的底也是不错,他平日也是太无聊了,老在马车里晃。 “那就要有劳唐兄照顾我俩了,失礼自处还请唐兄多包含。”已经做好失礼的准备了,天知道她多没常识,希望春兰能帮她多提点一下,一路上她一定不能再多话。 淼夕又同唐瑞说了几句恭维的话,叫春兰拿上包好的点心,抱着小雪离开了醉仙楼。 “少爷,我们真要带他们一起上路吗?”鸷从暗处走出,站到唐瑞身后。 “鸷,叫人去调查一下那个紫淼夕的身份,把春兰也一并调查,我们带他们一道走,希望他不会是我们的敌人。”唐瑞目光深远地看着淼夕和春兰离去的方向。 “是。”鸷又退回黑暗中。 回到客栈,春兰还在两眼放光,淼夕不解了,她卖身的时候都不见她有这种情绪,那个唐瑞真的这么不得了吗?看来自己要趁早多学学这个世界的常识,要不走到哪都被当怪物。 “春兰,你怎么这么激动啊?” “小姐,你怎么就没点反应,能和唐瑞唐公子一起走啊,这可是天下女人的梦想,唐公子英俊潇洒又是天下第一富有之人,多少女孩都盼着能攀上他这棵摇钱树,你可要把握机会啊。” “瞎说,你是说你小姐我很穷了?”是没多少钱,但也不能这么说啊。 “小姐,您多心了,只是唐公子实在。。。” “实在让丫头你心动是不是,你要真看上他就直说得了,小姐我又不同你争,我的梦想是玩遍天下,结婚就免了。”把自己埋进一个没自由的坟墓?她不是白痴,“你别指望给你小姐我做嫁衣裳,你小姐要当单身贵族的。” 用夕的身体结婚?不知道会不会被怜杀了,怜只说让自己用夕的身体活下去,可没答应让自己用夕的身体嫁人,古人对这种事很看重的,怜用冰保存夕的身体就能看出怜对夕的感情不一般,要自己把夕的身体嫁人了,估计命也到头了。 “小姐,你别说胡话,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迟早也要嫁人的,我怎么敢和小姐争,虽然我没见过小姐的脸,但小姐应该是个让人心动的美人儿,一定能得到唐公子的心的,春兰只希望小姐成亲后还能让春兰服侍着。” “你这丫头,要喜欢你自己嫁去,小姐我不留你,但你可别想拉上小姐我,我说什么也不结婚的,你也别想太多。”淼夕笑道,“我还想说等你结婚了不要把我给忘了呢。” “小姐,你就这么没正经,将来可怎么相夫教子?”春兰脸红地给淼夕年起女人经,听得淼夕摇头直叫停。 “好好好,你别说了,你这些话啊,留着自个儿用,我可听不得呢,总之我是说什么也不会结婚的,你就别张罗了。” “小姐。。。” “你别劝了,还是想想你自己的事吧,你有看上的就和我说说,小姐我给你做主,你要真喜欢那个唐瑞我也会帮你的,只是你要想清楚,嫁入豪门可就不容易再出来了,你真的想一生活在一个囚笼里,只能见着天盼着风,却再也飞不了。”地球就是这种泡沫剧多,电视剧上都是这么演的,没有一个单纯的女人能在富裕的家庭里活得快乐,大家里处处充斥着欲望的束缚,不容易啊。 “小姐,春兰是小姐的奴婢,要一辈子跟着小姐的。”没常识的小姐竟然能说出这种话来,也许是她太小看小姐了。 “傻丫头,你也说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迟早要嫁人的,不必顾忌我,我不会一辈子留着你,你什么时候想嫁人就和我说一声,小姐会给你准备嫁妆。” “可是,小姐你为什么不嫁呢?” “我。。。唉,嫁过一次,怎么会想嫁第二次。”反正也没必要弄成秘密,这个世界能和她说贴心话的就只有春兰,让她知道也无妨。 “小姐嫁过?”春兰惊叫加惊异,怎么看小姐都不像嫁过的人,“那小姐的家人。。。” “都不在了。。。我只是个孤儿,是我的养母拣了我,但她在我十一岁那年过身了。”这早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了。 “小姐的夫婿呢?”要怎样的男人才配得上小姐呢? “。。。分了,他把我的孩子。。。卖了。”那么小的孩子,她连再见自己孩子一眼的机会也没有。 “天啊!小姐。。。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说到你的伤心事。。。” “没什么,已经很久了,我也习惯了。” “小姐,你一定会幸福的,一定!”春兰重重地握着淼夕的手。 淼夕拍拍她的手背,微微一笑。 “话说回来,我还以为小姐只有十六七岁,小姐你到底几岁?”春兰发现疑点,结婚还生了两个小孩的人怎么看起来这么年轻,从她身上完全看不出一点痕迹,还是很久以前的事,那小姐起码也要二十几近三十岁了吧。 “呃。。。给我留下秘密嘛,问年龄很失礼的哦。”夕才最可怕,五千多岁还这么年轻,仙人果然都是老不死的,这叫她怎么说得出口,秘密,绝对的秘密! ******************************************************************************** ******************************************************************************** 今天更新三章 有意和我叫朋友,聊聊小说的人,加我的qq609481736 第一卷,第十六章 暧昧关系 次日,淼夕还在做日夜颠倒的日觉时,唐瑞已经把马车牵到她们下榻的客栈找人上路了,春兰知道自家小姐习惯昼伏夜出,日上三竿能起得来就算不错了,别指望大清晨的能看得到人,就算能,也是她还没开始睡觉。 不愿怠慢了唐瑞,春兰心急如焚地敲着淼夕的房门,足足敲了半个时辰,才见戴上面具的淼夕依然闭着眼睛把门打开,春兰连忙打了水给她清洗,帮淼夕换上放在床头的衣服,然后收拾好东西,拉着站着依然睡觉的淼夕跑去见唐瑞,却走得太急,没有顾虑到淼夕的眼睛还没张开,在客栈的门槛边被绊了一下。 “小心!” 门口的唐瑞快速接住了在做自由落体运动的淼夕,淡淡的清香飘进了他的鼻中,似乎有让人沉醉的味道,唐瑞失神片刻后,连忙把淼夕扶正,淼夕恍若未觉,依然闭着眼睛睡大觉。 “对不住对不住,唐公子,我家公子失礼了,他不是有意的。”春兰拉着淼夕给唐瑞道歉,只差没跪下来。 “没什么。。。春兰,你家公子这是。。。”唐瑞还没见过这么能睡的人,练武之人警惕心大都很高才对,这么没防备的他倒是第一次见。 “呵呵,抱歉,我家公子日夜颠倒惯了,早上起不来,我这就让他清醒。”春兰脸红着猛摇淼夕,再不醒来就对人家太失礼了,“公子,公子,你快点醒啊!公子,快醒一醒啊!” “编辑小姐,别吵,让我再睡五分钟。”淼夕嘟哝一句又低下头继续睡。 “公子,没有什么编辑小姐,你快点醒醒啊,地震了,天塌了!再不逃来不及了!” “你逃吧,过五分钟我再逃。”接着睡。 “公子,火烛了,就要烧到你了!” “没关系,等烧到了再浇水。”还是不张眼,“帮我把稿子拿开就好。” “公子,强盗进屋了,求您快醒吧!”春兰的声音都沙哑了。 “喜欢什么就让他拿去,别拿我的稿子就好。”亮晶晶的液体也从嘴角流下来了。 众人无可奈何,就在唐瑞要劝春兰放弃的时候,不远处的一个穷书生走了过来,自言自语地说着:“什么烂稿子?居然要重写?他娘的,重写就重写,赶稿!” “赶稿?是是,立刻赶。”淼夕顿时张开了惺忪的眼目,紧张地左右张望,才发现一群人围着自己,这才醒悟过来,自己已经不在地球了,“你们干嘛这样看着我?” “公子啊,你可终于醒了,我还以为你要睡到死啊。。。”春兰几乎想痛哭到扑到淼夕身上,“算我求您,你就把日夜颠倒的习惯改回来吧,你再这样我的喉咙都要叫破了。” “哎?哎!春兰,你说什么啊,我好好的怎么说死不死的了?真不吉利。”淼夕看到唐瑞站在自己面前,“唐兄,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在这里站着?” “紫兄,我想我们也差不多该出发了,你不是要随我一同去各地看看风景吗?”唐瑞极力忍耐着笑意,但嘴角的抽动还是忍不住,这一主一仆真是很逗人。 “哦。。。哦,对对,一时忘了,那我们出发吧。” “紫兄似乎刚醒来,要不要先吃些早点?” “。。。不用了,让你等这么久真不好意思,我没吃早点的习惯,跟中午的凑一起吃吧。”凌晨的时候才吃了消夜,当然不饿了,“春兰,你要不要吃点?” “不必了,我和公子一样吧。”春兰才醒悟这里人太多,刚才一激动往淼夕身上抱去真丢死人了,“公子,你刚才说的编辑小姐是谁啊?” “啊?编辑小姐?我有说这个吗?”职业后遗症啊,以前经常有编辑小姐清晨打电话到她家,刚才一定是春兰催她起床时不小心把她当编辑小姐了,“我的一个。。。朋友。” “那位小姐想必是公子的闺中密友吧?连你的房间都能进,你俩的关系还真不错啊。”春兰有点吃味地嗔怪着。 “莫要说笑了,我可怕见她啊。”当然怕了,通常编辑出现的时候就是截稿日快到的时候,想到她在自己身边就得每天没日没夜赶稿的日子,心儿那个凉啊。 思及此,淼夕轻叹一口气,现在还真有点想念地球了,这大概就是游子思故乡的心情吧,好怀念地球香喷喷的食物、软绵绵的床、开得飞快的汽车。。。在这里只能吃让人倒尽胃口的致癌食物,睡的木板床硬邦邦也没有床垫,还有又慢又震得人发昏的马车。。。地球,我想念你啊! 见淼夕突然低落,春兰知道她又想起伤心事了,倒不知道该怎么出言安慰,只好拉着淼夕往唐瑞的马车走去。 “唧唧唧!” 吵闹中淼夕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想起小雪没在自己的肩膀上,掉哪去了?声音好象是从下面传来的,淼夕低头一看,自己的一只脚。。。正踩在小雪雪白的尾巴上。。。 “小雪,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哦。” 淼夕急忙把脚移开,抱起小雪细心察看,却见小雪水灵灵的眼睛可怜兮兮地瞅着她:美女主人,为什么你要对我这么残忍,我很听话的,你不能再把我遗忘了哦。 “对不起,小雪,都是我不好,下次一定不会了,等等主人给你买鲜肉啊,别生气了,小雪乖哦,乖。”淼夕把小雪抱在怀里,手轻轻地摸着它的皮毛。 小雪驯顺地蹭着淼夕的手:美女主人,我是主人的小乖乖,我很聪明还很听话,所以主人你要给我多买点鲜肉啊,我出多点才能长快点,等我长大才好保护美女主人,我最喜欢美女主人,主人多疼我。 “好好,小雪好乖,主人最喜欢小雪,等会多给你买些肉。”淼夕很享受小雪柔柔的皮毛蹭着她的感觉,“唐兄,我想给这小家伙先买点吃的,可否请唐兄带我去肉铺一下。” “好,这是小狐狸吧?皮毛似乎相当柔滑呢?”唐瑞正想伸手去摸,小雪突然转过头对他龇牙咧嘴,吓得他又把伸出去的手收回去。 “抱歉,小雪不喜欢别人碰它。”淼夕对他歉意地笑了笑。 “是啊唐公子,这小狐狸凶得很,除了公子,连我也碰不得,昨儿我买了肉想喂它,它还要咬我,公子给的它才吃。”春兰也笑着对唐瑞解释,她也喜欢这小狐狸,偏生它凶,不让人碰,她都羡慕自己小姐每天抱在手里端在肩膀的惬意模样。 “也是好狐狸,聪明呢,晓得认人,这畜生很精,要养成这样可难了,我也想要只这么听话的好狐狸。”唐瑞也笑了笑,没有介意,“要不等它大了配了对,紫兄送我只小狐狸可好?” “呵呵,唐兄说笑了,小雪若同意自是好的,能让唐兄养着可不像我一样老让它饿着,小雪,唐兄说以后等你有小狐狸了给他一只,你愿意不?” 对着淼夕的笑脸,小雪看得欢叫一声,美女主人什么时候看都漂亮,听了淼夕的话,小雪转头看了看唐瑞,鼻子里似是喷了口气,便甩过头不理他,切,看就不顺眼,把我孩子给他养还是糟蹋。 见小雪这模样,淼夕忍不住又笑了,道:“唐兄,看来只能谢过你的美意了,小雪好象不怎么乐意呢。” “无妨,看来在下被讨厌了,这小狐狸着实有个性。”唐瑞越发喜欢小雪了,这只小狐狸和普通的狐狸不同,相当精明,有灵性,“紫兄,这狐狸你是在哪得的?莫不是自小养的?还留着野性呢。” “不是,是前些日子拣到的,野生野长就留着野性吧。”该留着野性,才能记着它的母亲,淼夕从来没想抹杀这份心情。 “方几日就能这么忠心,紫兄驯养有道啊。” “这倒不是,只是相遇得奇,结下了缘吧。”淼夕宠溺地看着小雪,对她来说,小雪就跟自己的孩子一样,什么都放得下,就是舍不得小雪,“唐兄,时候不早了,我们起程吧,小雪也该饿了。” 不知怎的,唐瑞竟觉得刚才淼夕的神态像个女人,心中还有点砰跳的颤动,他连忙以行动掩饰自己的情绪,带着淼夕和春兰上了车,马车渐渐往道上驶去。 ********************************* 想和我谈天论地的朋友,可以加我的qq609481736 第一卷,第十七章 高手? 淼夕才坐上马车没多久,昏忽忽的脑袋又一点一磕地垂了下去,亮晶晶的液体沿着嘴角滴悠悠地流,唐瑞掩着嘴抑制着到喉咙的大笑,但身体还是不可自制地颤抖着,看他把目光飘向窗外,又不时转过来,然后又肩膀颤抖地快速看向窗外,春兰不好意思地拿出手帕给淼夕擦掉口水。 “春兰,你家公子一直都这样的吗?”真是奇怪的人呐。 “呵呵。。。这个。。。公子他白天是这样的,过了下午就会清醒。”春兰也很奇怪自己的小姐怎么会这么与众不同,哪有人家小姐是这个样的,难怪她扮男装没被人怀疑。 唐瑞看了一阵,嘴角抽得受不了,还是“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太有趣的人了,如果他不是敌人的话,唐瑞倒很想和他成为朋友,能经常看到这么有趣的人,日子都会过得更快乐。 “春兰,紫兄他为什么都戴着面具?”唐瑞很怀疑,那张精美的面具之下会是一张怎么样的容颜?是不是也和她的性格一样吸引人? 春兰蒙了,她也没见过自己小姐的脸,自从她们认识以来小姐都戴着面具,她一直觉得那张精美的面具很适合自己小姐,还没想过小姐为什么要戴面具,该不会是小姐脸上有什么不能看的吧。 “不如我们看看吧,反正他也不会清醒。。。” 唐瑞开始对春兰诱惑地劝说着,他很好奇,鸷昨天只拿给他关于春兰的资料,非常详细,但是关于淼夕的,却完全没有任何线索实在让人困惑,他救春兰时一出手就能拿五十两黄金,还说不多,可见他一定不是平凡人家的孩子,可是如果是金玉世家,怎么会有这么无知的孩子?还是保护过头没教常识? 春兰听了唐瑞的话也有点心动了,淼夕毕竟是自己将来要服侍的小姐,看一看她的长相也不为过,而且她也要知道小姐长什么样才好照顾她啊。 于是两人默契地对视一眼,手往淼夕脸上的面具伸去。。。 “唧唧唧唧!” 原本在淼夕怀里乖乖躺着的小雪听见两人的奸计,有看见两人把手伸到淼夕脸上,立刻跳起来发威,扬着爪子誓死保护主人:我的美女主人才不给你们看,不许你们觊觎主人的美貌,主人的脸就只有我才能看! “小雪乖,我们不会伤害公子的,你听话乖乖睡下,等等我们给你买好吃的鲜肉。” 春兰安抚着小雪,可是小雪就是不让她接近:人类,就知道你没安好心,看主人温和就想占主人便宜,没门!主人有我小雪保护着! 还是唐瑞厉害,趁小雪把注意力放在春兰身上的时候一把捏住小雪的后领,将小雪提了起来:“小雪乖,是你主人太神秘了,我们就只看一眼,不会害他的,等等我一定把最肥的肉买给你。” 于是两人再次把手伸向淼夕,当他们碰触到淼夕的脸时,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她的皮肤好滑啊,让人不由想多摸一下。 却不知淼夕的眼睛突然睁开,吓得两只摸在淼夕脸上的手想揭面具又不敢揭,只好尴尬地看着淼夕,平常她的眼睛有这么吓人的吗?还是生气了?唐瑞和春兰同时收回手,干笑着与淼夕道歉,作贼被当场逮到还是太不好意思。 “对不起,我们也只是好奇嘛,小雪还给你,我们没有欺负它,是怕它吵到你了。” 淼夕看着唐瑞递过的小雪,却没有去接,依然冷冷地看着唐瑞和春兰:“汝等何人?欲得何物而引吾至此?” “啊?啊!紫兄,你怎么说胡话了,我是唐瑞啊?你不会是睡糊涂了吧?” “公子,我是春兰啊,这是你最喜欢的小雪,你难道忘了?” 小雪也委屈地看着淼夕:美女主人,你怎么又把我忘了,你才说你不会忘记我的,我可怜,我委屈,我是没人要的小狐狸,美女主人,你快点清醒吧。 “吾不知尔等所言为何。怜何在?”淼夕推开车门窜了出去,却见大街上行人往来不绝,“怜!怜!汝安在?” 春兰见淼夕突然像换了个人似的,不由担心得抓着唐瑞的衣袍:“唐公子,我家公子是怎么了?他说这话我可听不明啊,他不会有事吧?” “春兰,你先不要担心,且待我看看再说。”唐瑞也跟着出了车外,“紫兄,紫兄!你睡糊涂了,没有叫怜的人,你是和我们要去各地游历啊。” “不!怜与吾约,今生不离左右,尔等何意带吾离灵场至此?怜汝安在?怜,怜。。。” 此时已有不少路人被吸引过来了,唐瑞知道他们这样停在路中间太引人注目,淼夕又像无头苍蝇似地在找一个叫“怜”的人,虽然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但再这样让他吵下去今天就走不了了,于是唐瑞对淼夕使擒拿手:“紫兄,得罪了!” 淼夕却以离奇的身法躲过,不多时她的手反伸到唐瑞面前,唐瑞连忙闪过,只见淼夕纤柔的手掌轻易劈碎了一面围墙,她低下头似乎不相信地看着自己的双手,良久才说出让人吐血的三字疑问句:“力弱了?” 还弱?围墙有一尺厚啊,他一把就劈得粉碎还嫌力不够,这不摆明气人的嘛,这时她才看见自己手上红玉盘龙的手镯,眼中突然出现了亮光。 “怜的镯子?怜。。。啊!”淼夕突然按住自己的头,似乎在极力忍受什么痛苦,“啊。。。痛!怜。。。” 唐瑞见情形不对,连忙跑到淼夕身边:“紫兄,紫兄,你怎么了?” 春兰也带着小雪下了车奔到淼夕旁边,小雪才不管主人是否记得它,它只知道淼夕是自己的主人,它走到淼夕脚边蹭着:主人,你怎么了,你不要再把我忘了,我要永远陪着主人。 淼夕痛苦地睁开眼看了看小雪,突然一把抓起它,拿了个乳白的药丸塞到小雪嘴里,从牙缝里痛苦地挤出只有小雪才听得到的声音:“灵狐,吾知汝通吾之所言,因汝之祖与吾结缘,方是灵丹佶元,助尔仙缘,汝务护吾之身,待吾复醒之时。” “唧唧。”主人,我一定会保护你的,你放心吧。小雪虽然听不甚懂淼夕的话,但隐约感觉是叫它保护,它当然会保护好美女主人的啦,刚才那两个人类还想偷看主人的脸它也勇敢去拦住了哦。 “唔。。。”淼夕一手送开小雪,终于晕倒在路边。 “紫兄(公子),你怎么了?”唐瑞和春兰都扑上去,唐瑞拦住春兰不让她摇晃淼夕,如果淼夕受了内伤,摇晃的话反会加重伤势。 “嗯。。。啊。。。呼。。。” 地上的淼夕细碎地吟了一声,又打了个呵欠,从地上爬了起来,看看天上的太阳,正午啦,又看看四周,怎么这么多人围着她?唐瑞紧张什么?春兰还哭了! “你们。。。干嘛围着我?” “公子,呜。。。”春兰抱着淼夕哭了起来,淼夕更是一头雾水。 “哎,你们到底怎么了?” “呼,说话正常了,紫兄,你总算是清醒啦,我也要求你了,就算你习惯日夜颠倒,但千万不要梦游,你还是把时间调回正常吧。”确定淼夕正常之后,唐瑞终于松了口气,“你不知道你的功力很强,梦游起来可要人命啊。” 淼夕还是一脸不知所以,唐瑞周围的人太多了,吩咐让先带淼夕回马车里,唐瑞还要去和屋主沟通一下,淼夕把人家的围墙打坏了,还是赔些钱让人家闭嘴比较好,还有刚才被淼夕的气劲扫翻的摊子,一个没点常识少年竟然有如此功力,刚才他还说弱了,如果真的是弱了,那他强时又是什么样? 回到车上,春兰还抱着淼夕大哭,眼泪像没闸的水龙头,怎么流也流不够,淼夕只好到处翻找手帕给她擦眼泪,看来自己真让他们担心了,可是,她到底做了什么? 等到唐瑞回来,才把事情仔细和淼夕说了一遍,当然省略了自己和春兰打算偷揭面具的那段,过去就过去了,再纠缠也没用是吧,大家一起华丽丽地遗忘吧。 “我真的说了那样奇怪的话?” “当然了,你还把人家的围墙一掌劈了。”唐瑞惊叹淼夕的功力深厚。 淼夕多少猜到,刚才绝对不是她梦游,那是。。。夕,这个身体真正的主人!她居然真的复活了?自己还没有一点感觉,如果怜发现的话会怎么样?怜会把她从这个身体里赶走吗? “公子。。。怜是谁啊?”春兰哽咽着挤出一句话。 “。。。我。。。我不认识。”怜留过话,不能让别人知道自己与她的关系,不然不用她动手也有仙人要自己小命,自己又不是夕那个强得要命的bt,经不得仙人打的,“算了,我再躺一下吧。” “不行!”两人异口同声喝住淼夕,拉着她不让她再睡,“你刚才梦游多危险你自己不知道,我们还想要命呢,不许再睡日觉了,把时间调回正常!就是因为你日夜颠倒睡觉才危险!” “呜。。。不要嘛,我很困啊,都这样几年了,要改不容易。。。”刚才不是她啦,是夕。 “不容易不是不可能,只要用心真,没什么克服不了的,总之你绝对要调回来,晚上梦游也安全点,至少不会在热闹的街道上突然出手,一个错手就成杀人犯了。”两人和淼夕分析道晚上梦游的伤害和白天梦游的差别。 “不对啊,晚上要我突然攻击的话你们又睡死了,我不是更容易成杀人犯了吗?呸呸!什么杀人犯,我很正常!”怎么突然想到青山精神病院的那些神经病,好象都说自己是正常的。。。我吐!哪来的烂比喻,没事瞎想,闪一边去! “总之,不行就是不行,一定要改回来,你又不是当刺客的,日夜颠倒干嘛?”唐瑞突然想到这个念头,淼夕是刺客?所以他查不到资料,还有那高强的身手。。。 “你是说我当刺客就不用改了?”淼夕看到了希望,如果可以就去当刺客好了,反正自己轻功好,打不过也绝对跑得过。(汐:。。。哪有人雇个刺客逃跑的,你等着失业吧) 唐瑞和春兰都对着淼夕上看看,下看看,从头看扫脚,再从脚扫到头,然后齐齐别过头:“今天天气真好啊。” “哎,哎!你们是什么意思,你们是看不起我吗?我。。。我。。。你们再这样,我就。。。就。。。”就没辙了。 “紫兄(公子),别泄气,你除了刺客以外做什么我们都觉得有可能的,你说你是王爷我们都信,哈哈。”两人齐齐笑了起来,看淼夕那样子,哪里像个刺客,他(她)绝对做不来刺客的啦。 淼夕郁闷,他们实在太小看她了,决定了,她要把怜给的武功秘籍都学会,然后当个boss级刺客! 有意和我交朋友的人加我qq609481736 第一卷,第十八章 上岗 “呕。。。” 马车里的人再次传出令人听之皱眉的呕吐声,众人的胃也隐隐要翻涌了,唐瑞扶起趴在痰盂边吐得淅沥糊涂的淼夕,春兰泡了杯清茶给她漱口,看她吐成这样真不好受啊。 淼夕之前因为睡觉感觉不到外界任何情况,但自从唐瑞和春兰禁止她睡日觉之后,每天颠沛之时便是她大吐特吐之刻,看得车里的人心疼,听得车外的人惊心,小雪也不敢让她抱着睡了,看淼夕都快把胆汁吐出来,它心疼地添着淼夕的手。 人家说一回生二回熟,淼夕吐啊吐啊的也熟了,吐的姿势很好,不会把嘴里的脏东西再掉到衣服上,吐完后也会熟练地漱口,然后呆在角落里等待下次呕吐的来临。 唐瑞和春兰商量过后,决定还是不要再让淼夕坐马车,于是到下一个驿站的时候给淼夕买了一匹好马,但是。。。 以前淼夕骑马都是由墨羽带着,慢悠悠地走,没有墨羽帮忙她连上马都不会,叫她怎么骑呢? 唐瑞只好延缓了一天的行程来教淼夕骑马,大概是夕的身体运动神经很好,淼夕学是学会了,状况也随之出来了,该说她是运动神经实在过人,还是学习能力太好,淼夕居然学会在马上睡觉!于是,在马车里不能睡的日觉改在马背上睡,居然还能保持平衡不会掉下去。 可是,这样唐瑞和春兰想让她改掉日夜颠倒坏毛病的心机不就白费了,而且在马上睡觉,就算睡觉中的某人全无知觉,旁边和她一起走的众人可都为她担心,最后,唐瑞和春兰不得不妥协不再干涉某人睡日觉,让她搬回马车里睡吧,顶多大家剑不离手随时防止某恐怖分子的杀人梦游,淼夕虽郁闷,但能睡觉就好。 于是,在众人清醒的大白天,淼夕还是抱着小雪乖乖睡她们的日觉,而在众人要睡觉的晚上,淼夕自告奋勇为他们守夜,她是标准的夜猫。 虽然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妥,可是淼夕的高强功力众人是见识过了,她又不象对他们有恶意的人,唐瑞也就答应了把守夜的工作交给淼夕,但还是给淼夕留了一个轮值的陪她守夜。 靠着守夜的篝火,淼夕很快乐地专心看武功秘籍,和她一起守夜的侍卫是唐瑞信得过的人,他们都紧守本分没有干涉淼夕的阅读,何况江湖规矩武功秘籍不外借,他们虽然好奇,但也没有去看,不知常识的淼夕也没邀请他们一起看,侍卫们都错过了这些已然绝版的失传武功秘籍,如果他们知道淼夕其实不介意把书和他们分享,不知道会不回后悔得流下血红男儿泪。 淼夕选武功非常简单,轻功不看,会的看了浪费时间;兵器使用不看,她以前试过拿墨羽的长剑,自己反被剑拉倒了,结论是铁打的武器太重;既然发誓以后要当刺客,当然要找狠一点的武功学了,地球有位不知名的高手朋友不是说过“攻击就是最好的防御”,所以她要找攻击的招式,例如:“神龙拆骨手”、“魑魅掏心爪”、“冥阴寒毒掌”、“绝炎黑碎腿”、“吸星断魂功”。。。等一看名字就知道是是杀招的狠辣攻击武功,防御以后再学,现在首要问题是先争取上岗再边工边读,尽早结束无业游民的身份。 可惜,有理论,有功力,有时间,偏偏没有能实践的材料,这让淼夕非常不满,难得她找到人生的另一个志向,培训课程下足心学了,笔试口试都过关,可为什么最后一步的实习实践会没材料,没实习怎么知道理论是否正确,招工单位都要有经验的人才啊,没经验难上岗,唉。。。 清晨,唐瑞和往常一样早起,却见篝火边的淼夕很忧郁地用手支着下颚,小雪逗她也不理,不象她的性格,于是过去打了声招呼,淼夕抬头看看他,叹了口气又把目光移回篝火。 “淼夕,你有什么烦恼吗?”这几天混熟了没必要再用敬语恭维。 “唐瑞,我记得你很有钱不是吗,为什么都没人来绑架你?”这个世界的盗贼都是白痴吗?唐瑞这个会走动的金山也没人来绑票,她上哪找实践材料去完成刺客学业的毕业实习? 和她一起守夜的李侍卫听了淼夕的话悄悄把手按在剑上,唐瑞错愕地看着她,然后压抑地笑着,大清早不好把人都吵醒,但淼夕的问话实在是让人抑制不住啊。 笑了好一会,终于笑够了,唐瑞在颤抖地说:“淼夕,你很想我被绑架吗?要不你来绑架我试试。” “去,我绑架你干嘛,白天还要睡觉呢,我只是觉得有钱人出门不都会被什么强盗山贼看上的吗?春兰也说你家很有钱,我们一路上好象都很顺利啊。”为什么?这是为什么?实在想不透。 “我们公子可是江湖排行第三的玉衫公子唐瑞,谁敢绑架?”李侍卫淡淡的解答淼夕的疑惑,语气中还有一丝丝的骄傲。 淼夕疑惑地打量着唐瑞,江湖第三?好象很了不起哦:“可是,唐瑞你不是商人吗?”做大老板的不都很忙吗,要应酬还要为自己的店想企划,怎么还有空混江湖? “求人不如求己,我父亲从小就让我拜师学艺,找了江湖的高手教我武艺,现在我们才能不被人打扰,很好不是吗?” 淼夕听了更加忧郁,你安全了,我的实习材料上哪找去?老天不是想让我毕不了业上不了岗吧,难得我想到人生的另一事业,我这几天这么努力学习的说,难道要让我连夜苦读的心血都付诸东流?(汐:=_=||你是把白天滴份算到晚上罢了) “公子,你心情不好?守夜累着了?”早起的春兰一出马车就见淼夕忧郁地看着火堆,便上前询问。 淼夕失落地摇摇头,一语不发,眼睛看着火堆。 “公子你饿了吗?要不要吃点肉粥?” 淼夕还是摇摇头,无力地站起身:“我去睡觉了。” 看她一步一步阴郁地走回马车,春兰询问地看向唐瑞,唐瑞也摇摇头表示他也不知道原因。 春兰最后还是忍不住关心给淼夕盛了碗肉粥送到马车里,小姐今天还没吃早餐就睡了,她怕小姐会饿着。 淼夕有气无力地接过春兰递的碗,一口一叹息地吃了几口肉粥就把碗放下了。 “小姐,你是怎么了?”她从没见过小姐这么低落的模样,实在让人不放心。 淼夕看看春兰,又叹了一口气:“唉,春兰,你现在还能做个侍女当工作,我还连工作都找不到,失业了哪有心思吃饭,上岗学习完了连毕业实习都没材料,难道我就只能当个无业游民吗?” “上岗?毕业实习?无业游民?小姐,你说的是什么意思?”小姐不会又梦游说胡话了吧,“小姐,你等等,我去找唐公子来一下。” 春兰连忙跑下车去找唐瑞:“唐公子,不好了,我家公子又说胡话了,可能又梦游了,您快去看看吧。” 唐瑞听了淼夕又梦游,饭也顾不上吃了,丢下碗筷跑向马车:“春兰,你躲远点,我进去处理,鸷你照顾好春兰。” 进了马车,唐瑞小心地接近淼夕,上次她那一掌的功力唐瑞还记着呐,被她劈到可不是说笑的。 “淼夕。” “嗯?” “你还好吧?” “嗯。” “你还记得我是谁吗?” “唐瑞啊。” “春兰你记得吗?” “废话。。。唐瑞,你怎么尽问怪问题?”淼夕心情不好,没好气地睨了唐瑞一眼,要不是这家伙名号太响亮,她怎么会到现在还上不了岗。 “还好,没有梦游。。。”见她虽然语气差了点,精神还正常,唐瑞松了口气。 “什么梦游,我好好的还没睡哪来的梦能游啊。”上次的又不是她,是夕啦。 唐瑞让外面的侍卫不用再担心,淼夕还没有梦游,然后拿了自己的粥进马车里,在淼夕旁边坐下吃,边吃边问淼夕的异样。 “你今天真的很不对劲,我说淼夕你到底有什么事?” “。。。我想找工作。” “你找工作跟我被绑架有什么关系,该不会是你想绑架我要钱吧?你说一声就好,我让你绑还不成吗?” 淼夕用看细菌的眼神看唐瑞,原来他有被绑的爱好,被虐狂会传染,躲远点。 “你缺钱吗?”唐瑞还以为淼夕很有钱呢。 “不是啊,只是想找份工作,太闲了无聊。”失业的感觉总是心酸。 唐瑞对她看了看,淼夕想找工作?白天要睡觉,有什么工作是睡觉吗?就他所知还没有能边睡边赚钱的工作呐。 “那你想要做什么?” “。。。不告诉你。”她还没忘记唐瑞是那天嘲笑她不可能当刺客的二人组之一,现在和他说自己上不了岗还不被他笑死。 就在唐瑞和淼夕套情报的时候,马车外传来兵器相碰的打斗声,还有吵杂的叫闹声,唐瑞和淼夕都冲出马车,见一大批人围着马车,和外面的侍卫打成一团,春兰也被鸷护在后面。 “淼夕,你小心,他们恐怕来意不善。。。”唐瑞转过头,却看见淼夕眼里闪着异常的亮光,就像小猫看到鱼,乞丐看到银子,紫汐看到巧克力。。。 只听淼夕身体微微颤抖,嘴里喃喃地低念:“终于。。。终于等到了,毕业实习终于可以完成了,我终于。。。终于能争取上岗了。。。” 第一卷,第十九章 改行 看见唐瑞从马车里出来,打斗的人都分两边站,袭击者往后退,侍卫们也回到马车边紧紧护着,大家谁也不说一句话,估计是有老大要上场了。 果不其然,袭击者闪开一条路,从里面走出两个人,一个鼠头鼠脑,被淼夕自动划到狗腿子的行列里,另一个蓄了两撇八字胡,目光阴霾,看就知道不是好人,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侵略中国的小日本,也让淼夕想起一句经典台词“打倒日本帝国主义!”,这种人给她当毕业实习材料再好不过了,身为中国人,当有中国心。 淼夕已经跃跃欲试了,可是他们还是不开打,有话快说,时间就是金钱,上岗竞争激烈啊,你们再这样看下去到明年我都还没把职业定下,谁来赔偿我的精神损失? “唐公子,别来无恙,我们兄弟早听闻公子武艺高强,特来请教。” “双毒侠,唐某也听闻双毒侠下毒的功夫厉害,想见识见识一番呢。”唐瑞对淼夕低声说,“你保护春兰,小心点。” “那就请唐公子赐教了。” 天生该杀的双毒侠向前走了一步,他们的手下向两边散开,将马车包围住,唐瑞也从车上跳下,抽出一把折射阳光的寒剑,侍卫们也散开一边,提防有人偷袭,鸷把春兰送回马车里让她和淼夕呆在一块,虽然知道淼夕的武功绝对能对他们有帮助,但对方是冲着自己这边来的,不能把不相关的人卷进来。 在一片树叶飘过之后,一场大战爆发,几乎每一下长剑挥动都会带出一阵猩红的血雨,断臂碎肉,有时还能看到人头落地的景象,饶是已经做好心理准备的淼夕也受不了,以前看杀人都是看电视,和真实果然没得比,她又冲到痰盂边大吐特吐去了,还是该考虑刺客这个职业的可行性。 春兰的脸色也和淼夕一样差,于是一主一仆一起抱着痰盂猛吐,把刚才吃下去的早餐都吐了出来,小雪完全不懂自己的主人反应怎么那么奇怪,鲜肉它吃惯了,不恶心啊。 对于这种情况,淼夕习惯得比较快,毕竟她看过自己养母惨死的尸体,现在这些人的情况也就比养母差一点点而已,于是忍不住想看现场武打的淼夕还是趴到窗边欣赏刀光剑影的壮观。 可能是人的原始本能在渴望血腥,毕竟人类的祖先也是食肉动物,血的颜色很容易让人兴奋,淼夕的心也在血红的色泽中涌出阵阵嗜血的兴奋,兴奋之余,淼夕才想到自己的职业问题,她还没动手哎,好歹给她留一个啊,淼夕急忙跳出车外,想找一个成为刺客的实习材料,可是。。。 不管淼夕走哪一边都有人冲过来帮她扫清道路,一个活口也不给她留,哪怕她发挥媲美凌波微步的高超轻功,所到之处依然只留下没有气息的尸体,不是她跑得不够快,是侍卫人多下手更快,最后淼夕只有把目光打到和唐瑞打斗的双毒侠身上去,就他们吧,谁叫他们长着一副小日本的样子,手下一个两个那么菜,也不多挨一口气让她打一下,哪怕一下也好啊。 对于淼夕突然加入战局,唐瑞吃了一惊,让他更吃惊的是,淼夕实在和梦游时判若两人,梦游时看她攻击又快又狠,那时就算她说她是个顶级杀手唐瑞也不会怀疑的,但现实却很梦境差天离地,淼夕真的非常。。。菜! 也不是完全的菜,至少淼夕的轻功很好,双毒侠完全没辄,连她的衣角都碰不到更别说放毒了,可是相对地说,淼夕同样连他们的衣角也碰不到,杀人?算了吧,比哈雷慧星撞地球更加遥远的事。 有了淼夕捣乱,双毒侠乱了阵脚,唐瑞轻松多了,他本来武功就好,如果不是考虑到对方用毒,双毒侠完全不是唐瑞的对手,现在他们因为淼夕的骚扰乱了阵脚,唐瑞更加轻松,眼看就要把他们一刀两断,淼夕突然大声叫起来:“等等啊!别杀他们!至少留一个!” 虽然不明白淼夕是什么意思,唐瑞还是收住了手,照淼夕的说法尽量活捉,用剑背点了双毒侠的穴道让他们不能动弹,看得淼夕心底羡慕,好帅的手法,她也想学,等等再翻怜的书。 “你要做什么?”唐瑞把双毒侠丢给淼夕。 淼夕对他们上下打量一阵,照武功秘籍写的把手弯成爪形伸到双毒侠面前,然后放下,再平成掌伸过去,再放下,弄了好几次还是让人看不懂她要做什么,她又让春兰把切肉的菜刀拿来,对着双毒侠的脖子架左边架右边,顶顶肚子拍拍脑袋。。。比试了好久,大家依然看得一头雾水,最后她又跑到马车里找了条手帕蒙在眼睛上,又试探地把刀子架到双毒侠脖子上确定位置,还是垂下,然后她又跑到比较远的地方再蒙上眼睛,把刀子高举过头摆出要丢飞镖的样子。 “公子,你要做什么?”春兰也忍不住发问了。 呆立片刻,淼夕叹了一口气,失落地垂下手臂,整个人都特别疲惫:“算了,下次再做吧,还是改行好了,我对现在的人生产生了严重疑问。” 明明练习这么久,做梦都在脑子里构思,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就能完成的简单动作,受过地球人权教育的她关键时刻竟然还是做不来,武功都白学了,本来指望能一回生二回熟的计划破产,淼夕非常、十分、极端。。。失落,没有杀过人的她果然不适合当刺客,唐瑞和春兰知道一定又要笑她了。 “啊?”众人不明白她摆了那么久姿势,现在又什么都不做? “他们还是还给你们处理,我要回去睡觉了。” 看着淼夕比刚才更加低落的背影,众人额头的问号更大了,她在搞什么啊? 突然,唐瑞想到了什么,跟着淼夕进了马车,并吩咐其他人暂时不要进去,他有话要和淼夕单独说。 他来到淼夕旁边坐下:“淼夕,你刚才该不会是想杀人吧?” 淼夕身体一僵,把头低得更低,唐瑞知道他是猜对了。 “你该不会还在介意前几天我和春兰说你不适合当刺客的事吧?” 沉默便是默认,淼夕周围的产生了怨念低气旋。 “你。。。从来没有杀过人对吧?所以你刚才下不了手。”唐瑞继续猜测,“你问为什么没人来绑架我是为了找人练习杀人好做一个刺客?” 想到实验材料就摆在面前毫无反抗之力,就待宰了她还没把人杀掉,淼夕的情绪更加低落,失业还要继续中。 “淼夕,你不要再这么低落啦,你的性格真的不适合当刺客,杀人对第一次做的人是很难接受的,也不是只有刺客才能昼伏夜出啊,我可以给你介绍其他职业。” 淼夕的耳朵动了动,好象大了一点,人也往唐瑞那边微微倾斜,靠在淼夕怀里的小雪则鄙视地看着正在诱拐它的美女主人的混蛋,所以说它就是看这个男人不顺眼,一开始它就看出唐瑞对它的美女主人没安好心,野生动物的直觉是很灵的。 唐瑞好笑地看着一人一狐的反应:“我刚想到还有两种职业也是晚上工作的,一种是风月场所,你是不适合的。” “为什么我又不适合?”她记得古代的风月场所也有卖艺不卖身的吧,虽然她不是真想卖,但一开始就被人断定自己不适合心里真不是滋味。 唐瑞嘴角又浮起明显抽搐的冲动:“你想去风月场所吗?你确定那种事你能做?” “我不能做别的吗?” “你能做什么?” 淼夕低头想了想,古代娱乐无非是琴、棋、书、画,淼夕能表演的。。。琴,电子琴,还要对着乐谱弹才能弹出几声单调的音;棋,飞行棋、跳棋;书,漫画书、言情小说、武侠小说、诗歌文选、玄幻小说。。。好象可以考虑哦;画,涂鸦画,妄想派画。。。 “你不是说有两种职业,另一种是什么?” “另一种是。。。偷。” “偷?你叫我去偷东西?” “你要这么说也可以,刚才我已经想过了,你并不适合杀人,虽然不能肯定你的武功如何,但你的轻功真的很好,你又喜欢蒙着脸,偷这个职业非常适合你,当然,你现在的身手恐怕不行,不过我有一个人选能给你介绍。” 淼夕低头沉默片刻,再抬头时眼里多了几点闪亮的小星星,极品水晶般的黑眼睛“深情”地看着唐瑞,那可爱的模样让唐瑞的心跳漏了一拍,他连忙用咳嗽掩饰自己的失神。 “咳。。。我知道,我会给你介绍的,你。。。你睡觉吧,我去看看他们处理得怎么样了。”唐瑞几乎可以称做逃跑地冲下马车,该死的,他竟然觉得一个男孩可爱,一定是刚才被双毒侠的毒粉不小心洒到了,找解药。 造孽当事人的淼夕完全不知道她已经害一个正常男人误以为自己有短袖之癖,心安理得睡她的大头觉去了,看到上岗的曙光,心情就是美丽,做梦都香甜。 只有小雪鄙视又同情地看了外逃的人一眼,美女主人很容易在这方面让人误入歧途哦,那个墨羽是,这个唐瑞也是,只有它这个聪明的雪狐才发现,它的美女主人其实是个冷情的人,她不笨,只是很懒而已,懒得去思考,这些男人注定要失恋的啦,还是它最幸福,可以靠在美女主人胸前睡美觉,嗯,天气真好,是个适合睡觉的好日子,小雪窝回淼夕胸前陪它的主人一起梦周公去了。 周公:呼哈,我说丫头你不要老是白天拉我下棋,我白天也要休息的,这个小狐狸来凑什么热闹,狐狸也懂下棋吗? 小雪:我不会下我也会给主人当拉拉队,美女主人加油!将死这个糟老头! 周公:现在的年轻人,一点敬老意识都没有。。。 第一卷,第二十章 暧昧关系 自从淼夕睡回日觉之后,唐瑞他们的行动快多了,很快就赶到下一个大城镇——芳镇。 唐瑞直接把马车架到他名下的客栈,掌柜的早就叫人收拾好房间。 “公子,公子!我们到客栈了,你先醒醒啊,到了房间你爱怎么睡都行!”春兰继续发挥叫大嗓门叫嚷,虽然知道自家小姐绝对醒不过来,但至少她能走动就好,她才能把小姐牵到房间去啊。 “哦,不用到房间了,我这样睡就行。”淼夕把头埋得更深,打定主意要睡到天黑了。 “公子,公子。。。” 春兰大叹自己命苦,小姐什么都好,就是这个坏毛病不好,可是又不肯改过来,要不自己也把时间调到跟小姐一样,至少叫小姐起床的工作就轮不到她了。 “春兰,你家公子还没醒来吗?” 见春兰无奈地摇头,唐瑞也猜到是这种情况了,一路下来唐瑞多少了解了淼夕的习性,标准的夜行动物,大白天就算拿大鼓在她耳边敲也甭想她能听见,顶多换了姿势继续睡。 “你让开,我来吧。”唐瑞走进马车,将睡到不省人事的淼夕抱下车。 “唐公子?” “这样比较快,你家公子是叫不醒的。” 唐瑞顾不上众人惊异的目光,直接横抱着睡死的淼夕上楼到房间,把她放到床上盖上被子,看着淼夕没有一丝防备的睡颜,唐瑞心里有种奇怪的情感在蔓延,他伸手摸上淼夕面具外的皮肤,嫩白如鹅脂,一个男孩竟然竟有如此水灵的肌肤,好想尝尝娇艳红唇的滋味啊。 “唧唧唧!” 小雪尖锐的叫声总算让唐瑞回神了,他连忙收回抚摩着淼夕嘴唇的手,还好没人看到他刚才的失态,他绝对没有短袖之癖,一定这几天太累了,赶快回自己的房间去休息。 走到门口,唐瑞又回过头看了床上的淼夕一眼,他的脸一定很可爱吧,如果是个女孩该有多好,那滑嫩的肌肤,晶莹的美目,柔软的身体。。。刚才抱他时的温度还留在身上,还有淡淡有沁人心脾的幽香。。。。 直到掌柜的声音传来,唐瑞摇头甩掉脑中荒谬的想法,一定是他太累了才会有这种奇怪的想法。 唐瑞叫过王掌柜吩咐:“王掌柜,不要吵到那个房间的公子,午饭不用算他的,晚上要给他做一份晚饭,他白天没吃东西,给他一份清粥开胃,懂了吗?” “是是,少爷,他是。。。”王掌柜很奇怪一向不喜有陌生人近身的少爷会带着一个看起来只有十四岁左右的男孩,还有少爷刚才抱他下马车的神态。。。少爷不会是有怪癖吧?“他是我的朋友,不该知道的不要问,把帐本送到我房间来,给所有人准备好午饭。”唐瑞睨了王掌柜一眼,往自己房间走去。 王掌柜也不愧是做掌柜的,察言观色的本事学得足,下人就要有下人的样,少爷不让问就最好不要过问,毕竟醉仙楼这情报组织的规矩森严,不三八是成为醉仙楼组织成员的第一标准,大家都能紧守本分管住自己的嘴。 唐瑞突然想到一件事,回过头对王掌柜吩咐:“去买五斤鲜肉回来,晚饭的时候把它给淼夕,淼夕会喂给那只小狐狸吃,小雪不吃别人喂的。” 太阳在西边天空要上不上要下不下跟上吊似的时,淼夕总算睁开闭了一整天的黑眼睛,春兰也觉得她要醒了,打好水给淼夕送来漱洗了,淼夕洗了澡,也给小雪洗完,自己换了身衣服,随意挽上湿湿的黑发,打开门就走了出去。 饶是每天和淼夕相处的春兰看到淼夕的时候也小脸微红,小姐的脸上虽然还戴着面具,可是刚洗完澡,原本嫩白的皮肤更加水润,潮湿的头发随意垂下,可能是刚醒的缘故,整个人显得娇媚而慵懒,她手上抱着的小雪更把淼夕这种气质衬托得让人见之脸红。 “公。。。公子,你醒啦,楼下。。。已经准备好晚饭了,你要和大家一起吃吗?” “好,有给小雪准备好鲜肉吗?”淼夕的声音很轻柔,不是她刻意为之,实在是太饿了,一整天没吃饭胃空着怎么也精神不起来,小雪当然也是同一情况。 “是,唐公子已经叫掌柜的准备了。” 淼夕先喂了小雪,自己才走到饭桌上,唐瑞一见对掌柜吩咐多添一份碗筷,他也知道淼夕对食物很挑剔,客栈平常焦黑的菜她不吃,唐瑞特地叫人给淼夕准备一份和他一样色香味俱全的食物。 “淼夕,今晚芳镇有夜游哦,你要去看吗?” “夜游?” “是啊,今天是一年一度的万花节,晚上是花中美人昙花盛开的时刻,大家都要去花庙看昙花开放。”唐瑞给淼夕讲起芳镇的趣事,“芳镇是以出产鲜花闻名的,昙花正是最受喜爱的夜中美人,它不仅花美,香味更是幽雅,而且今晚还有一个特别的节目哦。” “什么节目?”淼夕最喜欢听故事了,她的兴趣真被唐瑞引出来了。 “花中有美人,美人当有名花配。” 淼夕还是不懂,别跟她咬文嚼字好不好,她这个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怎么可能听得懂这种深奥的话题咧。 “公子,就是花魁竞选啦。”春兰在淼夕耳边提醒,她家小姐怎么就这么缺乏常识呢,芳镇的花魁选举可是出了名的,龙灵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 淼夕这才了悟地点点头,民俗节目好象很有意思,古代还有选美的,花魁?花中魁首?好想去看看哦,古代美人竞选。 “淼夕,你想去吗?” 淼夕小鸡啄米地点头,深怕唐瑞不知道她的心思。 “那今晚我和你一同去看看如何?” “好啊好啊,你等等,我立刻把饭吃完。” 淼夕大口大口地扒着饭,塞得两颊鼓鼓的,差点就噎着了,唐瑞连忙给她拍背脊,舀了口汤给她喂下。 “你别心急,慢慢吃,还有时间呢。”淼夕咳得眼泪都差点出来,看得唐瑞好不心疼。 咳完之后,淼夕又快速地扒着饭,唐瑞则给她夹菜端汤,忙碌中的两人完全没发现众人看他们的目光都带上异样的色彩,春兰目瞪口呆地站在淼夕背后,侍卫们也把口里的饭掉了出来,掌柜的更是差点拿不稳手里的盘子,他们的公子和淼夕的关系果然不一般。 第一卷,第二十一章 花魁选 所谓花魁,当然是所有青楼中最出类拔萃的美女,因此各家青楼都派出了自己最好的姑娘,就等在今晚一举扬名,自己的姑娘被选上,自家青楼也能沾个光,不怕财神爷不进店,只怕两只手接不了大把银子。 姑娘们打扮得花枝招展,坐在花车上骚首弄姿,先沿着街道绕了一圈,然后来到举行万花祭摆满繁花的高台。 高台前还有几排位子,那只有有钱有权的人才能坐,凭着唐瑞的特殊身份,淼夕也坐到好位子观看花魁竞选,如果没有耳边奉承唐瑞的那几只苍蝇,相信淼夕会更高兴,这几个混蛋真吵得欠扁,不知道人家还要看节目的吗,好死不死老挡在淼夕面前,淼夕侧哪边他们就挡那边,看得淼夕真想用一招“绝炎黑碎腿”把他们都踢到天涯海角去。 看出淼夕的脸越来越臭,唐瑞也不耐那几个死胖子在他面前晃了,美人没见着就对着几张简直会流油的胖脸,是人都会发火,唐瑞对身后的侍卫招了招手,他们都很了然地上前把人架开,舞台的场景终于能以全貌出现在淼夕面前了。 万花祭果然是万花祭,众多开得妖娆的鲜花摆在台上,缤纷美丽,各有千秋,看得人眼花缭乱,可是。。。美人在哪里? 淼夕看向台上那些长袖曼舞的女子,她们身上羽衣飘飞,青丝摇甩,纤指变幻着各种手势,或捏或勾,旋出一个个美丽的指花,细腰也像水蛇一般扭动,淼夕真怕她们腰骨会不小心折了。 正当淼夕赞叹古代风尘女子多才艺时,舞蹈结束,飞在空中的长袖丝纱垂落,她们的容貌也展现在人前,淼夕差点从椅子上摔下去,这。。。这就是古代的美人?! 她们的衣着绝对是华美的,薄纱若隐若现,宛若能看见下面的冰肌玉肤,一举手一投足都风情万种,她们也用各种诱惑的姿态撩拨男人的欲望,从身材上确实无可挑剔,但是。。。谁来告诉她,哪个人能知道她们的模样? 不是淼夕眼睛近视,夕当仙人的视力绝对很好,就算看不到一千米外的蚂蚁也能看到一千米外的蜜蜂;也不是舞台太高,再高也不过和淼夕他们的座位齐平,她和唐瑞是座上等座位的;更不是因为她们和周星驰那出《唐伯虎点秋香》那样戴着面具,戴面具也不能给淼夕如此的心理冲击,她们。。。粉太厚了!! 淼夕此刻不再怀疑古代仕女图的写实性,她们。。。简直就和仕女图上走出来的一样,脸特别大,主要成分是底粉,那层妆起码有一厘米以上的厚度,如果她们去跳河自杀绝对能给所跳的那条河造成比工业废水更严重的水体污染,不是尸体的恶臭污染,而是她们脸上的粉足够让整条河刷白,就跟往河里倒了几十桶牛奶的效果雷同,虽然古代化妆品是天然无毒材料制成,也不是这么个浪费法吧,要知道粉太厚,会导致脸部皮肤不能呼吸,一样是对皮肤不好的。 淼夕扶着椅子按住自己昏厥的头,古人诚伟大,对着这样一张脸也能叫美人,估计无脸鬼的传说就是走夜路的说书人不小心遇到同样走夜路的花魁,说书人惊吓之后给后世流传了这种鬼故事。 “淼夕,怎么了?”唐瑞听到身边有物品下滑的声音,转过头问一只手还抓紧桌沿的淼夕,“你还没睡够吗?要不先回去睡觉吧?” “不是,我很清醒,太清醒了。”还不如刚才看不到脸的好,至少有朦胧美让人多点悬念,“只是春兰没跟来不大习惯吧。” “这种地方女人家不要来的好,春兰在庙宇那边,等等花魁选完了我们就过去,那时昙花也快开了。” “嗯。”淼夕敷衍地应了一声,把目光移回高台的姑娘们身上。 花魁选举除了身材之外还要比试才艺,除了刚才的舞技,还有琴棋书画,对于中国古典乐曲,淼夕懂的不多,只觉得好听,结果听着听着睡意又上来了,幸好在她见周公的前一秒“催眠曲”弹完,淼夕总算打了几个大呵欠才摒去睡意。 之后的棋淼夕更不懂了,她还没天才到只看几局就能无师自通,比听琴更加无聊的淼夕于是捉起桌上的点心吃,边吃边逗弄小雪,就此熬到棋局结束。 书和画还好一点,虽然淼夕同样不懂古文,但书一直是她的最爱,古代诗歌她没少背,看别人作诗也不失为一种乐趣,她不会作但也能品出其中意境,中国画通常是与诗结合的,何况怜给的武功秘籍淼夕都是看着画学的,所以对画还有点欣赏心得。 在这个过程中,淼夕倒是看到了一位脸上唯一没有涂满底粉的女人,说实话,她的容貌虽然比不上怜和夕,但也称得是闭月羞花了,天上的月光也在她的容貌下失色,她身边傲然盛开的鲜花也显得自惭形秽,淼夕的目光几乎都留在她身上舍不得移开了,因为她的美貌,也为她眼中的不屈与自尊,正如她鬓角的白牡丹,冰清玉洁。 “唐瑞,她是谁?怎么没化浓妆?” 唐瑞顺着淼夕的手指看过去:“她是一家小青楼的艺妓,原本是礼部尚书赵远的独女赵玉姬,但赵远在权利斗争中被安了罪抄家,她也被充为官奴卖到青楼,因为才华洋溢又出身高贵,老鸨没有让她卖身,她向来不化浓妆,大概是不想让别人看上,你看上她了?” “不想让人看上就不化浓妆?为什么?”什么意思?不懂! “她把容貌都显了出来,没有艺妓的风采,当然没什么人看上她。” 收回前言,古人除了眼光,连思想也不是现代人能理解的,历史确实是神秘的。 淼夕上下看着唐瑞:“你很了解嘛,不愧是醉仙楼的少主哦,你对她有意思?” “当然不是,只是她爹也光顾过我们醉仙楼几次,我和那小姐绝对清白的。”唐瑞手忙脚乱地和淼夕解释。 “你急什么,我随口问问而已。”淼夕懒得去想唐瑞为啥反应那么大,“如果要为她赎身要多少钱?” “为她赎身?你。。。当真看上她了?她只是个艺妓。。。”听到淼夕要为赵玉姬赎身,唐瑞心头总是闷闷的。 “那有什么关系,你不也说她卖艺不卖身吗,我就是想帮帮她嘛,她到底是多少身价啊?”淼夕再笨也听出唐瑞的意思,随便唐瑞误会去吧,反正她现在是男儿身,误会了麻烦反而会少一点。 “。。。八十两白银。” “八十两白银啊?”淼夕头疼了,那是什么概念,一锭黄金抵不抵得过八十两白银? 看淼夕低头似乎在烦恼的样子,唐瑞没再说话,他心里还是隐隐希望淼夕是钱不够,最好能打消这个念头。 “唐瑞,八十两白银是多少,你看这些够吗?” 淼夕拿了十几锭银子丢在桌上,她这才想起来她上次和墨羽一起洗劫了一个强盗的山寨时摸了人家的宝物库,里面好象有几箱白银,但一下子把箱子从手镯里搬出来太夸张了,所以她就拿了十几个银元宝丢出来。 唐瑞先是呆呆地看了她一阵,然后点点头,淼夕果然很有钱,这些元宝也能随意乱丢可以看出他一点也不介意这些钱,原本以为他是没钱想找工作的念头冲唐瑞脑中消失了,可是他既然这么有钱,为什么还要找刺客偷儿的工作做呢? “你不知道这些银子有多少吧?”见淼夕乖乖点头,唐瑞她了口气给她介绍,“你看这个大的,这是五十两的,这个比较小的是二十两的,还有这个最小的元宝是十两的,还有碎银是一两到五两不等的,一百两白银的价格等于一两黄金,还有铜钱是二十贯一串,五串铜钱等于一两银子,懂了吗?” “哦,我想想。” 淼夕在脑中整理了一下资料,多少了解到古代金钱的概念,那她现在好象挺有钱的哦,那她多休闲几年应该没什么问题。 “那位赵。。。赵。。。”赵啥名来着。 “赵玉姬。”唐瑞好心提醒淼夕,淼夕不会记人名他是知道的,这几天没少给她介绍自己的侍卫,可是她却连陪她一起守夜的侍卫的名字也记不多住,唐瑞真为春兰经常在她面前提到自己感到庆幸,至少让淼夕记住“唐瑞”这个名字。 “对,赵玉姬姑娘该怎么赎身呢?” “你确定要帮她赎身?” 淼夕对唐瑞重重地点了下头,唐瑞知道自己劝她不住,也没什么立场去劝,只得自己接下这任务。 “鸷,你带上这八十两银子去跟那老鸨说,赵玉姬我们赎下了,拿了卖身契带她先回客栈去。” 淼夕总算放下了心,把剩下的元宝又收回袖子塞进手镯里,幸好古人穿长宽袖的衣服,袖子刚好遮住了她往手镯里塞东西的动作,淼夕继续喝茶吃点心,等着选举结束,她对那些满脸底粉的姑娘已经丝毫不感兴趣了。 第一卷,第二十二章 观花 等在庙会门口的春兰见到唐瑞的马车过来便迎了上去:“公子,唐公子,你们来了,花就要开了。” 想到淼夕刚给赵玉姬赎了身,唐瑞胸口还有点闷闷的,他皱着眉看向春兰,她也算是淼夕“买”的了,淼夕是否有买人的习惯啊? “唐公子,您怎么了?” “没什么。。。春兰啊,你可要看牢你家公子,没准他又给你添多了几个姐妹。” 春兰不解地看向淼夕,什么意思? “哦,是这样的,看花魁选的时候我刚给一位姑娘赎身,也就花了八十两银子,唐瑞让人先送她回客栈了,叫。。。” “赵玉姬。” “对,叫赵玉姬的,很漂亮哦,全场就她一个没涂那层吓死人的粉,我就说嘛,粉涂那么浓谁知道她们本来的面目好丑,真搞不懂你们看人的眼光。”淼夕感慨地摇摇头,还是自然美的好。 “淼夕,喂。。。”唐瑞对淼夕挤挤眼,示意她旁边的春兰,在一个女人面前夸另一个女人怎么也说不过去吧,唐瑞把春兰当成淼夕的女人了。 “唐瑞你眼睛抽筋吗?我不是大夫,和我说也没用,你问其他人吧,我和春兰先去看花喽。”说着拉上春兰走到花市里面。 春兰应了一声没说什么,她大概能猜到唐瑞的意思,可惜事实不是他想的那样,既然小姐要玩,她也不好拆穿小姐女扮男妆,小姐恐怕真的只是觉得那个赵玉姬顺眼就买下来的,和买她时一样。 古代诗人总把女人和花联系在一起,因为女人像花也爱花,淼夕是女人,她也和普通女人一样爱花,因为花的姿态和清香,淼夕最爱的是水仙,清雅的姿态,甜甜的香味,宛若不食人间烟火的水中仙子,繁花盛开的身影中,偏偏就少了水仙,淼夕于是在花堆里打转,随意观赏。 是花,都美,今晚的主角是昙花,淼夕是第一次见昙花,因为昙花娇贵难养,也因为它花期短,不好观赏,所以淼夕一直没机会看。 有个词语形容美好的短暂——“昙花一现”,昙花是在深夜开花,花朵只开放片刻便凋零,留下清香让观者惋惜。 看昙花的盛放到凋零,不过短短片刻间,却无人言语,在那短暂的一瞬间,昙花已经用它最美丽的姿态赢得众人的尊重。 “公子,昙花那么美,却开得好短哦,真可惜呢。”春兰看过之后一直在感慨昙花开得太短了,还没看够就没了。 “春兰,美丽的东西之所以诱人,正是因为它短暂啊。”淼夕轻笑一声,“昙花之所以可敬,是它对别人和自己的残忍呢。”“残忍?” “对,在自己最美丽的时候逝去,只把最美好的一面留给世人,在人们找到它的缺憾之前就将生命之火熄灭,它短暂的辉煌便不是过眼云烟,而成了永恒的美丽,对别人也对自己都是残忍,世间的美好都是由于它的短暂又残忍才能刻骨铭心,烙印在灵魂深处,惋惜和欣赏并存,然后人们才会牢牢记住它。”淼夕平淡地抚摩着小雪的皮毛,眼神深邃。 “哈哈,说得好,这位兄台说得极是啊。”拍掌声从身旁响起,“抱歉,在下安子夏,方才正巧听见兄台的高论,实在是理,所以不觉拍掌,还请兄台见量。” 淼夕回头看响安子夏,打扮上看他应该是个富家公子,容貌也算俊秀,但是他有一双和他的年龄不符合的眼睛,看似淡泊,却如一潭湖水,似浅实则探不到底,好象要把人完完全全照在上面,留不得半点隐秘。 “在下紫淼夕,方才所言不过是一时感慨,哪是高论,兄台应该有更透彻的高论吧。” “哪里,不知紫兄在此多久了?” “不久,才刚看了会。” “那。。。紫兄有否发觉这少了什么花?” “是少了一些花,大概是各种花期不同,没有摆出来吧。” 安子夏眼中精光一闪:“紫兄能否说出少了什么花?” “嗯。。。水仙、腊梅、郁金香、大红花、满天星。。。我对花了解不多,看下来大概就差这几样吧。” “妙,妙!你可说对了八成,很好,很好。。。”安子夏边赞叹边打量淼夕,“紫兄,可否把你的手伸给我看看。” 淼夕疑惑地伸出两手,见他飞快地从上到下摸了遍,眼中精光更甚,嘴里直说好。 “你对我家公子做什么?!”春兰知道自家小姐大意,可看不得别人就这样吃淼夕的豆腐,回去一定要把注意事项和小姐好好说说。 “小丫头别生气,我只是看看她的骨骼,真是好骨啊,你有练过武吗?” “练过点。”淼夕点点头。 “跟我来吧,我没恶意,就想和你切磋一番,点到为止,如何,小姐?”说罢就运起轻功窜出外面。 见淼夕想跟去,春兰连忙拉住她的衣服,唐瑞还被一些商人缠在外面,小姐的武艺又不是很好,万一那人有歹意。。。 “春兰,别担心,我不会有事的,你去告诉唐瑞。”早知道就不让人乱摸了,忘了古人把脉摸骨就能认出人的性别,她现在还不想被人知道自己是女的,太麻烦了。 安子夏的轻功很好,和淼夕几乎不分上下,淼夕用了好一把劲才追上,他停在一个空旷的树林,直接和淼夕面对着,幸好这里离庙会不远,庙会的光照过来,淼夕才没出现夜盲的现象。 “请吧,你有什么武功都可以尽量使出来,我的轻功你也看过了,不会有事的。”同时他也在心里感慨淼夕的轻功竟然能追上他,如果待会淼夕的武艺能让他满意的话,他就考虑那件事。 淼夕很烦恼,自己该不该攻击呢,她这几天看的都是杀招,一个不小心就是挖心拆骨,她还没有杀人的心理准备啊。 见淼夕迟迟不动手,安子夏还是忍不住了,总不能两个人就这样眼看眼看到天亮吧,他先对淼夕探了个掌,淼夕闪身躲过,可是安子夏很快就赶上淼夕躲闪的身影,攻击渐渐变得凌厉了,淼夕好几次都是险险中招,无奈之下她惟有抬手去挡。 斗了几十回还没有胜负,淼夕渐渐有点力不从心了,这毕竟是她第一次对战,上次对双毒侠她纯粹是去捣乱,虽然她有夕的功力,可是她完全没有任何对战经验,真要遇到高手她还是很难发挥的。 就在淼夕精神也恍惚的时候,突然感觉到安子夏身上涌出一阵杀气,可能是受看秘籍的影响,或者是夕这身体的本能反应,本来淼夕只是想挡人横向前面的手自然而然得弯成爪型,一招“魑魅掏心”就使了出来,直取安子夏的心脏。 安子夏大吃一惊,立刻往后退开,饶是他闪得快,胸口的衣服已被扯下大半,胸前也带了丝丝血痕,淼夕也同样吃惊,有点痴呆地看者安子夏,她也没想到自己身体会突然使出杀招。 半晌之后,安子夏仰天大笑,淼夕则考虑该建个精神病院收容他,笑成这样,不会是自己不小心点中他笑穴了吧,记得笑穴不是那个地方的才对,他这样夸张笑下去会不会断气?自己该不会要为这个无聊的原因变成杀人犯吧,那很冤枉哦。。。 “好,非常好,紫淼夕,我记住了,我不会把你的事说出去,我们会再见的。”安子夏停住笑声,看了淼夕一眼,很快地窜入黑暗中。 淼夕正大骂他没职业道德,带人来不带人走,她初来此地哪知道路该怎么走啊,同时烦恼自己该如何离开的时候,远处传来春兰和唐瑞等人的叫唤声。 “公子,公子,你没事太好了。。。啊,血。。。” 春兰看到淼夕手上的碎布和血,脸色立刻煞白,唐瑞也连忙过来执起淼夕的手瞧。 “哎,我没事,你们别担心啊。”淼夕抽回被唐瑞握着的手,她可不想又一个人知道她是女人,“这不是我的血,是我不小心抓伤了他,我没事啦,你们看我不是还好好的吗?”说着在他们面前转了两圈,证明自己确实没事,两人好不容易才安了心,随即又开始叨念淼夕的不小心,怎么可以和陌生人走呢,淼夕说不过他们,惟有小心地点头认错,千错万错都是她的错。 “好了,我知道啦,我们回去看花吧。”转移话题是最容易让别人忘了自己过错的方法。 春兰和唐瑞本来还想再念几句,也咽了下去,陪淼夕回庙会看花了。 第一卷,第二十三章 午夜惊魂 万花祭闹得很晚,直到午夜才散去,淼夕和疲惫不已的唐瑞春兰一起坐马车回了客栈,不过唐瑞和春兰似乎并不高兴,尽管淼夕已经为独自和安子夏出去的事做了解释,两个人还是一起臭着脸看淼夕。 春兰知道自己小姐是怕泄露身份,但她就是介意淼夕的单独行动,小姐再怎么说也是女人,行动大大咧咧,把手随便伸给一个陌生人也就算了,居然。。。居然还和人家走了,找到的时候她手里又抓着碎布,还有血,能叫人不担心吗?更可气的是淼夕一点悔改也没有,道歉也说得口不对心,回到庙会又独自到处转了。 唐瑞生气的理由也是淼夕的单独行动,那么单纯的人竟然和陌生人一起走了,还是去比武,天啊!他怎么能和人比武?看他对双毒侠的手法就知道他是个没半点经验的新手,看到他回来时手里的血,他的心差点停止跳动,还有他私自买了赵玉姬的事也是。。。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唐瑞知道自己没资格教训淼夕,他和淼夕什么关系都不是,只是仅仅认识几天的人。 而且同时让唐瑞和春兰最生气的是,淼夕一点也不懂他们的心思,还把他们臭着脸的原因自动归为睡觉时间到了,睡眠不足精神不好,他们真想发挥眼光杀人法把她分尸! “呐,唐瑞,春兰,不是我说你们,你们都是早睡早起那一型的,不能熬夜就不要勉强嘛,你们看我这白天睡觉的现在多精神不是吗?你们快点回房间睡觉吧,否则明天就要多两个黑眼圈的,你们不必用感谢的目光这样看着我啦,不如你们也把时间改成和我一样白天不就精神了吗?哎呀,你们干嘛打我?” 唐瑞和春兰都不理她,回房间去了,淼夕绝对不会有事的,把刀架到她脑门上她也一定能活下来! “真是的,你们睡眠不足又不是我的错,你们有暴力倾向。。。”淼夕碎碎念地回自己房间了,“嗯?我房间的灯没吹灭吗?我记得出门前有吹灯啊,记错了吗?大概吧。。。鬼啊!!!!!” 淼夕才一进房间就看见一个全身白衣的人坐在她的床边,吓得她大叫一声,立刻“破”门而出,直奔春兰的房间,再次“破”门而入,用实际行动应证一句名言——人的潜力是无穷大的。 看淼夕在她面前语无伦次指手画脚比了半天,春兰终于看懂她的意思:“你说你房里有鬼?” 淼夕拼命点头,眼泪都要流出来了,从遇到怜以及自己附身为“夕”的那一刻起,她从一个将信将疑的无神论者彻底变成绝对的有神论者,虽然她现在是仙人之体,可是完全不会用任何仙术,所以她很害怕鬼的。 “你搞错了吧,会不会是你走错房间?” “没没没没有,是是是是是是真真地,偶。。。偶就素看看到哩。。。白白地衣服。。。在在在偶床床边。。。”淼夕一把鼻涕一把泪拉着春兰大哭,她吓坏了。 “咳咳。。。淼夕,你说的该不会是赵玉姬吧?” 听到淼夕的尖叫,唐瑞还以为淼夕出了什么事,他急忙跑去淼夕的房间又没看见人,就猜到淼夕是来找春兰了,他一过来就听见淼夕说在房间遇鬼,唐瑞才想起鸷和他回报时说把刚买的赵玉姬送到淼夕房间了。 “啊?赵。。。?” “赵玉姬。” “她是谁?”淼夕刚才被一惊吓把什么都忘了,原本除了小说什么都记不下的头脑更加空白了。 “。。。你今晚在花魁选上刚花了八十两银子买的艺妓赵玉姬。” 淼夕冷静下来低头想了片刻,终于记起还有这么个人:“客栈没房间了吗?” “。。。有。” “那给她开一间嘛,虽然我晚上不睡觉,可是我不习惯晚上看书的时候有人那样在我旁边。”想到刚才才被那个赵玉姬吓过,万一待会看书才看入迷又感觉到身边有个人影飘动再次受惊吓,夜深人静的非把全客栈的人都吵醒不可。 听了淼夕这话,唐瑞奇怪地看着她:“你不是觉得她漂亮才买了她的吗?” “是啊,我是觉得她漂亮才买她的,可是我也不能整天对着她看啊,又不是拿她当花瓶摆的。” 惟有春兰同时了解了两个人的意思,唐瑞还不知道小姐是女的,他大概和自己当初被小姐买下时想到同一件事吧,随即又想到自己当天对小姐做的事,心情低落啊。 “唐公子,我家公子的意思可能和你的不一样,公子是欣赏赵姑娘的文采和性格才想帮赵姑娘赎身的吧?” “当然了,不然我买她干嘛,你们在说什么我都听不懂。” 春兰一脸“我就知道”,唐瑞则扭曲着面孔,似乎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最后长长叹了口气,淼夕真的让人不理解啊。 “公子,夜都深了,大伙也睡了,唐公子大概是怕吵了客栈的各位才将赵姑娘送到公子房间的,如果公子不习惯有人在身边,那就让她过来跟我一起睡吧,希望那姑娘不会嫌弃我这里。” “太好了,春兰你真是我的知己,我这就去叫她过来,我还真被她吓到了,半夜没声没响地就坐在我床头,又穿了白衣服还是长头发,我还以为贞子出现呢。”淼夕拍拍自己的胸膛舒了口气。 “贞子?”“。。。就是女鬼。” “我还以为又是公子的朋友呢。” “呃。。。怎么可能!我又不想死!”谁敢跟贞子做朋友,那一定是极具牺牲精神,还是对人生没有半点希望、一心求死的自虐狂才会去和世界知名的明星级女鬼做朋友。 有了底细,又有唐瑞和春兰陪着,淼夕终于鼓足勇气回房间,刚才跑得太急没看清,进看的赵玉姬比高台上的模样美多了,她还是端正地坐在床边,似乎没有被淼夕刚才那“惊天地、泣鬼神”的尖叫声吓到。 赵玉姬看到他们到来,突然举手把一把小刀架到脖子上:“你们休想侮辱我,我死也不会让你们动我一根头发!” “呃。。。那个。。。”淼夕才想解释,赵玉姬把刀抵得更近了,她惟有退开,“你别想不开啊,我又没想害你,我不过是想过来叫你换个房间。。。” “赵姑娘,在下醉仙楼唐瑞,淼夕他对你没有恶意,他只是来叫你过去和春兰一起睡罢了。”唐瑞上前和赵玉姬解释。 赵玉姬听了他们的话冷笑一声:“要我和别人睡,想都别想,我赵玉姬岂能容你们这么侮辱,你们都走开!” “什么啊,和春兰一起睡哪里侮辱你了?”淼夕听了也不高兴,好象只有她赵玉姬是干净的似的,连春兰也骂上,他转过头拉住春兰的手,“真是的,我把房间给她是了,大小姐就是难伺候,春兰,我晚上去你那看书吧,我不会吵到你的,好不好?” 赵玉姬听了淼夕对春兰说话才知道自己误会了,春兰竟然是一个女的?!她还以为。。。 “好是好,可是公子你的东西。。。”一路上看淼夕似乎总能拿很多东西出来,可是却从来没见过她带包袱,真是奇怪。 “我没什么东西,就几本书而已,我们不要理她,时间宝贵,我们走吧,睡眠不足皮肤会变差的哦。” “是是,有劳公子关心。” 唐瑞叹了有声:“我去叫掌柜给你开多了房间吧,你晚上看书烛火总会照到春兰,她怎么能睡得着。” “哦,也对,那就麻烦一下掌柜的了。” “公子,我先给你准备些点心,待会你又要饿了。”春兰很了解自己小姐一看书就入迷,非看到天亮不可。 “好,唐瑞你要不要?春兰的点心很好吃哦。” 唐瑞摇摇头,他睡觉前不习惯吃东西 “赵。。。姑娘,你要不要吃点东西?” 赵玉姬也摇头,她不信任这些男人。 “那我就自己吃了,春兰,要不要我帮你一起做?我也会做点心哦。”“好啊,那公子和我一起来吧。” 看淼夕一蹦一跳拉着春兰到厨房,唐瑞不由又弯起嘴角,是为了淼夕没有和赵玉姬同间睡,还是因为淼夕的单纯?他也不知道,自从遇到淼夕之后,他就发现一切好象都混乱了,可是。。。很快乐。 第一卷,第二十四章 救人如救火 当屋外和淼夕所在的房间亮度相同时,刚睡醒的春兰端着早餐进了淼夕的新房间。 “公子,早点来了,你吃了再睡吧。” “哦。。。放那。。。” 淼夕看了一整晚的书,眼皮沉重,说话也有气无力,趴在她大腿上的小雪也是一样的情况,一主一宠慢悠悠地闭着眼睛吃消夜,最后还是春兰看不过去,抢过淼夕手里快要倾斜出来的碗,一口一口认真喂她吃完早餐,然后帮淼夕更衣,淼夕忽悠悠地抱着小雪“飘”上床,躺好位置,一把扯过被子,盖严盖密,呼噜呼噜呼噜噜。 春兰帮淼夕放好蚊帐,收拾了桌上的碗筷,离开时顺手带上房门。 “春兰,淼夕他睡了吗?”唐瑞把春兰的饭也叫好了,让春兰上桌吃饭。 “刚睡了。”春兰谢过唐瑞,端起碗吃了几口,“赵姑娘的早点是否要奴婢端上去?” 唐瑞点点头:“就要麻烦你了,刚才鸷去叫过她了,她不肯下来吃饭,春兰,今晚淼夕醒了你告诉他不要乱走,我有点事要告诉他。” “是。” 吃完自己的早点,春兰叫了份饭菜亲自端到赵玉姬的房间,原来那个房间的房门昨晚被淼夕踢坏了,赵玉姬昨晚就换了个房间。 到了门口,春兰轻轻地敲了门,赵玉姬听到是女人才开门让进,春兰对赵玉姬服了服身,把早点放在桌上。 “你。。。叫春兰是吗?”赵玉姬小声地唤住春兰,“昨晚,对不起,我不是要说那种话侮辱你,我以为。。。” “我知道,你也是女人,会警戒是当然的。”不像我家粗线的小姐,自家小姐什么时候也学会警戒就不会老让人担心了。 “春兰,你们家公子。。。”赵玉姬俏脸微红,不知该怎么说。 春兰很能了解赵玉姬的心思,大家走是过来人:“赵姑娘,你别担心,我家公子是不会对你做什么的,他是偶然在花魁选上看见你,单纯同情你才为你赎身,公子对你并无非分之想,公子从来不会对人有非分之想的。”没有是正常的,要有才怪。 “那。。。”赵玉姬咬了咬下唇,似有什么难言之隐。 “赵姑娘,你有什么话旦说无妨,这里就只有你们二人。” “我。。。我想请春兰姑娘帮我个忙。。。请春兰姑娘帮我和你家公子说个情吧,我想请你家公子再给一个人赎身。” “再给人赎身?” “是的,我的贴身丫鬟莲华,她自小和我一同长大,连我家被抄的时候也不曾离开,还和我一起被卖入青楼,是她一直在支持着我,我才没有自甘堕落放弃希望,玉姬求你,帮帮我吧,玉姬愿意用自己的命来换莲华。”说着就给春兰跪下了。 “赵。。。赵姑娘,你这是做什么?你快起来,你这样我可担待不起啊。。。” “春兰姑娘,求你成全玉姬吧,如果我离开了青楼,莲华就保不住自己的清白了,这些年她一直是跟在我身边,老鸨才没有为难她,现在我又走了,她。。。” 春兰赶忙搀扶起赵玉姬:“赵姑娘,赵姑娘,你快起来,我答应你还不成吗?你快起来吧。” 赵玉姬这才起身,两眼湿润地握着春兰的手道谢。 “赵姑娘,你别哭了,我想我家公子定会帮你的,公子她心肠好,我当初卖身葬母,公子也是一出手就给了我五十两黄金,还供我吃住,虽然她有时比较迷糊,但她是个好人,不过公子现在刚睡,可能要等晚上才会醒,唐公子又刚出去巡视店铺了,要不你先等等。” “你家公子昨晚。。。没对你怎么样吧?” “昨晚?哦。。。没有,公子看了一整晚的书,这是公子的习惯,如果你打算跟着公子走的话就早点习惯吧,如果你要走。。。我想公子大概不会介意。” 春兰都不知该说自己小姐是好心还是什么都没想过的,八十两银子够普通人家半年的开销了,淼夕既然一点也不心疼,再想到她给自己的五十两黄金,春兰只能猜测自己家小姐真的很有钱,或者根本不知道钱的定义。 赵玉姬听了春兰的话也陷入沉,之后春兰几乎一整天都陪着赵玉姬一起说话,直到天要黑的时候,春兰算到淼夕差不多该醒了才离开赵玉姬的房间,去给淼夕准备沐浴的开水,还要帮淼夕洗换下来的衣服,不用怀疑,淼夕绝对不会用手洗衣服,地球有洗衣机,她也懒习惯了,和墨羽在山里那几天是不得已才自己动手的。 洗完澡后,淼夕又有气无力地趴到饭桌上,小口小口慢慢喝着清粥暖胃。 “公子,赵姑娘有事要请公子帮忙。” “哦,说吧,我听着。” “赵姑娘想请公子去一趟青楼。。。” “噗!!咳咳。。。我。。。青楼。。。” 春兰连忙给她拍背脊,淼夕咳完深呼吸几口之后认真等她的下文。 “公子,赵姑娘是想求你帮忙,给她的丫鬟赎身。”春兰把赵玉姬的事给淼夕复述了一遍,淼夕这才了解地点点头。 听完后,淼夕才舒了口气:“春兰啊,拜托你下次说话不要说一半,吓我一跳。” “呵呵,对不起嘛,公子,你答应赵姑娘好不好?”“好吧,我吃完就去,你叫她也准备一下,我不认识路。” “公子,恐怕。。。”春兰又顿了一下。 淼夕无奈地放下碗筷,叹了口气看向春兰:“又怎么了?你有话就直说嘛,你这样一上一下的顿下去我会吃不下饭的,对消化不好。” 春兰踌躇一阵后,道:“唐公子早上出门的时候吩咐我交代公子,今天醒来不要离开,他有事要同你说。” “唐瑞有事?。。。算了,救人要紧。。。这样吧,你一会先去,留在这里等唐瑞回来了告诉他我出门的事,我和赵。。。姑娘一起去吧,赎完人我们就回来。” “可是。。。”春兰不放心啊,自己小姐跑去那种地方,唐公子回来又要生气了。 “别可是了,你去告诉那个姑娘,我马上就吃完,就这么决定了。” 不放心地看着淼夕,春兰一步三回头,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对这里人生地不熟,她一定要亲自陪小姐出门才行,青楼,能让小姐去那种地方吗?真该等唐公子回来再说这事的,至少有唐公子陪着安全得多。 “哎,你就别看我了,快点上去告诉那个小姐吧,人家还在担心呢。” 看吧,自己买了赵姑娘,却连人家的名字也记不住,能让人不担心吗?春兰走路的速度更慢了:“公子,我们还是等唐公子回来再去吧。” “哎哟!你怎么就这么爱操心,救人如救火,万一我们去迟了,那个丫鬟不就被人糟蹋了吗?你也是女人,更应该将心比心,你就去吧,我真的没事的啦。” 淼夕对人生再次产生了疑问,她做人有这么失败吗,不就是不想烦恼太多所以把事情都往简单的方面想罢了,为什么大家都不放心她? **************************************************************************************************************************************************************** 大伙们!!小妹对不起你们,我学校开学了,过不了几天就不能上传章节了!!不过,我会想办法的,不会让大伙失望!!!呵呵!!! 第一卷 第二十五章 危险外出 当屋外和淼夕所在的房间亮度相同时,刚睡醒的春兰端着早餐进了淼夕的新房间。 “公子,早点来了,你吃了再睡吧。” “哦。。。放那。。。” 淼夕看了一整晚的书,眼皮沉重,说话也有气无力,趴在她大腿上的小雪也是一样的情况,一主一宠慢悠悠地闭着眼睛吃消夜,最后还是春兰看不过去,抢过淼夕手里快要倾斜出来的碗,一口一口认真喂她吃完早餐,然后帮淼夕更衣,淼夕忽悠悠地抱着小雪“飘”上床,躺好位置,一把扯过被子,盖严盖密,呼噜呼噜呼噜噜。 春兰帮淼夕放好蚊帐,收拾了桌上的碗筷,离开时顺手带上房门。 “春兰,淼夕他睡了吗?”唐瑞把春兰的饭也叫好了,让春兰上桌吃饭。 “刚睡了。”春兰谢过唐瑞,端起碗吃了几口,“赵姑娘的早点是否要奴婢端上去?” 唐瑞点点头:“就要麻烦你了,刚才鸷去叫过她了,她不肯下来吃饭,春兰,今晚淼夕醒了你告诉他不要乱走,我有点事要告诉他。” “是。” 吃完自己的早点,春兰叫了份饭菜亲自端到赵玉姬的房间,原来那个房间的房门昨晚被淼夕踢坏了,赵玉姬昨晚就换了个房间。 到了门口,春兰轻轻地敲了门,赵玉姬听到是女人才开门让进,春兰对赵玉姬服了服身,把早点放在桌上。 “你。。。叫春兰是吗?”赵玉姬小声地唤住春兰,“昨晚,对不起,我不是要说那种话侮辱你,我以为。。。” “我知道,你也是女人,会警戒是当然的。”不像我家粗线的小姐,自家小姐什么时候也学会警戒就不会老让人担心了。 “春兰,你们家公子。。。”赵玉姬俏脸微红,不知该怎么说。 春兰很能了解赵玉姬的心思,大家走是过来人:“赵姑娘,你别担心,我家公子是不会对你做什么的,他是偶然在花魁选上看见你,单纯同情你才为你赎身,公子对你并无非分之想,公子从来不会对人有非分之想的。”没有是正常的,要有才怪。 “那。。。”赵玉姬咬了咬下唇,似有什么难言之隐。 “赵姑娘,你有什么话旦说无妨,这里就只有你们二人。” “我。。。我想请春兰姑娘帮我个忙。。。请春兰姑娘帮我和你家公子说个情吧,我想请你家公子再给一个人赎身。” “再给人赎身?” “是的,我的贴身丫鬟莲华,她自小和我一同长大,连我家被抄的时候也不曾离开,还和我一起被卖入青楼,是她一直在支持着我,我才没有自甘堕落放弃希望,玉姬求你,帮帮我吧,玉姬愿意用自己的命来换莲华。”说着就给春兰跪下了。 “赵。。。赵姑娘,你这是做什么?你快起来,你这样我可担待不起啊。。。” “春兰姑娘,求你成全玉姬吧,如果我离开了青楼,莲华就保不住自己的清白了,这些年她一直是跟在我身边,老鸨才没有为难她,现在我又走了,她。。。” 春兰赶忙搀扶起赵玉姬:“赵姑娘,赵姑娘,你快起来,我答应你还不成吗?你快起来吧。” 赵玉姬这才起身,两眼湿润地握着春兰的手道谢。 “赵姑娘,你别哭了,我想我家公子定会帮你的,公子她心肠好,我当初卖身葬母,公子也是一出手就给了我五十两黄金,还供我吃住,虽然她有时比较迷糊,但她是个好人,不过公子现在刚睡,可能要等晚上才会醒,唐公子又刚出去巡视店铺了,要不你先等等。” “你家公子昨晚。。。没对你怎么样吧?” “昨晚?哦。。。没有,公子看了一整晚的书,这是公子的习惯,如果你打算跟着公子走的话就早点习惯吧,如果你要走。。。我想公子大概不会介意。” 春兰都不知该说自己小姐是好心还是什么都没想过的,八十两银子够普通人家半年的开销了,淼夕既然一点也不心疼,再想到她给自己的五十两黄金,春兰只能猜测自己家小姐真的很有钱,或者根本不知道钱的定义。 赵玉姬听了春兰的话也陷入沉,之后春兰几乎一整天都陪着赵玉姬一起说话,直到天要黑的时候,春兰算到淼夕差不多该醒了才离开赵玉姬的房间,去给淼夕准备沐浴的开水,还要帮淼夕洗换下来的衣服,不用怀疑,淼夕绝对不会用手洗衣服,地球有洗衣机,她也懒习惯了,和墨羽在山里那几天是不得已才自己动手的。 洗完澡后,淼夕又有气无力地趴到饭桌上,小口小口慢慢喝着清粥暖胃。 “公子,赵姑娘有事要请公子帮忙。” “哦,说吧,我听着。” “赵姑娘想请公子去一趟青楼。。。” “噗!!咳咳。。。我。。。青楼。。。” 春兰连忙给她拍背脊,淼夕咳完深呼吸几口之后认真等她的下文。 “公子,赵姑娘是想求你帮忙,给她的丫鬟赎身。”春兰把赵玉姬的事给淼夕复述了一遍,淼夕这才了解地点点头。 听完后,淼夕才舒了口气:“春兰啊,拜托你下次说话不要说一半,吓我一跳。” “呵呵,对不起嘛,公子,你答应赵姑娘好不好?”“好吧,我吃完就去,你叫她也准备一下,我不认识路。” “公子,恐怕。。。”春兰又顿了一下。 淼夕无奈地放下碗筷,叹了口气看向春兰:“又怎么了?你有话就直说嘛,你这样一上一下的顿下去我会吃不下饭的,对消化不好。” 春兰踌躇一阵后,道:“唐公子早上出门的时候吩咐我交代公子,今天醒来不要离开,他有事要同你说。” “唐瑞有事?。。。算了,救人要紧。。。这样吧,你一会先去,留在这里等唐瑞回来了告诉他我出门的事,我和赵。。。姑娘一起去吧,赎完人我们就回来。” “可是。。。”春兰不放心啊,自己小姐跑去那种地方,唐公子回来又要生气了。 “别可是了,你去告诉那个姑娘,我马上就吃完,就这么决定了。” 不放心地看着淼夕,春兰一步三回头,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对这里人生地不熟,她一定要亲自陪小姐出门才行,青楼,能让小姐去那种地方吗?真该等唐公子回来再说这事的,至少有唐公子陪着安全得多。 “哎,你就别看我了,快点上去告诉那个小姐吧,人家还在担心呢。” 看吧,自己买了赵姑娘,却连人家的名字也记不住,能让人不担心吗?春兰走路的速度更慢了:“公子,我们还是等唐公子回来再去吧。” “哎哟!你怎么就这么爱操心,救人如救火,万一我们去迟了,那个丫鬟不就被人糟蹋了吗?你也是女人,更应该将心比心,你就去吧,我真的没事的啦。” 淼夕对人生再次产生了疑问,她做人有这么失败吗,不就是不想烦恼太多所以把事情都往简单的方面想罢了,为什么大家都不放心她? 第一卷,第二十六章 拜师 回到客栈,赵玉姬感觉到气氛很压抑,识相地不顾淼夕哀求的目光,拉着莲华上楼了,淼夕惟有在万般无奈之下被春兰和唐瑞拖到客栈的一个角落里进行三方会谈。 “好嘛,我知道我不该私自外出,可是事关人家姑娘的清白,我不能见死不救。。。”淼夕认真和两人分析利弊。 “公子,你要救人我们懂,但是你不该亲自去,你知道看见你站在那一堆人里的时候我们有多担心吗?要是你成了杀人犯被官府通缉,我。。。我也不想活了。”春兰说着伏到桌上痛哭。 “春兰,哎,你别哭嘛,我知道错了还不行吗?”淼夕乖乖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要不揽他们也会排到她身上的,还不如坦白从宽,“唐瑞,你说今晚有事和我说,是什么事?” “你还知道我今晚有事和你说,我还以为你贵人多忘事早把小弟给忘了呢。”唐瑞冷哼一声,还在气头上。 淼夕在心中暗暗叫苦:“唐瑞,唐公子,唐少爷,我知道是我错了,你大人有大量就原谅我吧,我发誓下次不会了,你们放过我吧。” 在淼夕端茶倒水,磨了半个时辰的嘴皮子之后,两人的态度总算松动了,反正淼夕的状况也不是一两天的事了,她能有自觉就算不错了,原谅她吧。 “公子,答应春兰,下次不管你要去做什么,都请把我带上吧,你一个人真让人不放心啊。” “这大概不可能了。”一个苍老的声音打住了淼夕的回话,“她没办法带着你了。” 唐瑞一见来人,面露喜色,正身对老人作揖:“宇文前辈。” “唐瑞,我答应你的提议,小丫鬟,你家公子不能带着你了。”老人拄着拐杖走到淼夕旁边,唐瑞亲自给他端了椅子,“小伙子,我是宇文涟,我答应收你为徒。” “哦?”淼夕把疑惑的目光抛给唐瑞。 唐瑞干咳一声:“前几日你说要做偷,正好宇文前辈要收徒,我便去向宇文前辈体了你的名,宇文前辈是天下第一神偷,如果他答应收你为徒,你定能偷遍天下。” 哦,原来是神偷啊,名号是很酷啦,可是,你确定一个双鬓斑白,牙齿松动,皱纹如沟壑,两手似鸟爪,步下随时颠,身体风吹倒。。。的老头确实能教她吗?淼夕非常怀疑眼前老人的能力,突然,淼夕看向他的眼睛,目光虽然涣散,但淼夕感觉是在深潭上蒙了层纱布,故意让人误解其中的深邃。 “咳。。。淼夕,赶快拜师啊。”唐瑞在一边悄悄拉着淼夕的衣服,就怕淼夕这样失神下去惹了宇文涟不悦。 淼夕突然一个击掌,大叫一声:“是你!” “什么?淼夕(公子)你别再说胡话了,快拜师吧。” 唐瑞和春兰还以为淼夕又要生什么事端了,连忙拉住淼夕的手催促,宇文涟却含笑地看着淼夕。 “不是啦,我认得他的,他就是在庙会里把我叫走的人。” “公子,你又认错人了,你在庙会遇到的公子叫安子夏,他是个二十出头的公子,公子你别再乱说了。”春兰可急了,自家小姐不会记人的习惯可别让神偷前辈生气啊。 “可是,在庙会遇到的那个人名字好象和现在的不同,容貌我忘了,但那双和年龄不符合的眼睛给我的印象很深刻,眼睛是人的灵魂之窗,应该不会有错的,他就是庙会遇到那个人嘛,对不对,神偷?”终于知道有一个合适的称呼了。 “呵呵,你的思想确实与众不同,昨天才参加完庙会,还那么激烈地打了一场,你居然也能把人忘了,眼睛是灵魂之窗吗?形容得很好,你过关了,哈哈哈。”唐瑞和春兰的错愕中,宇文涟放声大笑,“唐瑞,紫淼夕的眼光比你好,当年你见了我五次才认出我,她只用了一次,你可给我找了个好徒弟。” “刚才是前辈的。。。” “没错,是我的考验,要当神偷就要有分辨真假的目光,她的眼光很好,昨天我特地把庙会的花偷走,等她在庙会转了一圈特地接近询问,她居然能说出八成以上,除了观察力外还有见识也在人之上,轻功是我生平所见最高的,还有在危急关头能察觉我的杀气,有出手毫不保留,连我也差点中了她的杀招,她是除了我的师傅外第一个能让我受伤的人,虽然是我轻敌在前,但她的武艺也确实高,她是我见的人中最有资质的。”还有她的演技也很好,连阅人无数的唐瑞都没识破她的伪装。 淼夕也点点头:“我就说嘛,你果然是昨天在庙会的人,谢谢夸奖哦。” “我还有点疑问想和你单独谈谈。”宇文涟特别强调了“单独”两个字,分明是提醒唐瑞和春兰别听,“跟我来吧。” 说罢,宇文涟再次不等人回答就运起轻功窜出客栈,淼夕却没有跟去,而是看着春兰和唐瑞。 “你怎么不和前辈出去?” “你们说过我不能单独外出的。” 唐瑞和春兰无力地扶着桌子,天下第一神偷叫人出去,她居然还在想这些无聊的事:“快去快去啊,别让前辈久等了,还有,记住他叫宇文涟,要叫宇文前辈懂不懂?” “你们不跟来吗?” “前辈都说要和你‘单独’谈了,你就快去吧,我们在这里等你回来。” “哦,那我去了,回头你们不许生气哦。” “快去啊!”什么时候了她还有空在这里蘑菇,唐瑞和春兰真想把淼夕一脚踹到宇文涟面前去。 被他们吼怕了,淼夕终于运起轻功追着宇文涟去。 跑了老半天,甚至越出了城门(本来上不去,但旁边刚好有棵高树能借力),宇文涟终于在一间清雅的小楼阁面前停下,楼阁建得真是地方,在荒芜人烟的森林里,真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别误会,不是说建的立意新奇,纯粹是形容这里的视觉环境,前面没人住,后面也没人住,整个森林就它一栋房子。 宇文涟领着淼夕走进里面,亲自泡了杯茶给淼夕,淼夕也觉得口渴,端起便喝。 “你不怕我在茶里下药吗?”宇文涟不高兴她这么没警觉性。 “你会这么无聊吗?找我来就是想给我喝杯下药的茶?”淼夕白了他一眼,要他真下药简直是糟蹋了这么好的茶。 “你果然与众不同,我这里没人,你不用再伪装了,昨天摸你的手脉时我就知道那是女人的手脉,而且你打地痞的手法可不留情呐,还有你昨晚对我的最后一招,杀气很重,你这面具可太薄了。” “哦,他们是你叫去的?我也猜地痞不会这么巧同时出现一群,还都是精壮型的,你自己不也装得很辛苦吗,不管是昨晚还是今天,和你的真实不合哦,你不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也没有老到掉牙吧?” “你还不是,明明看得透彻,却装着什么都不懂,不管是关心着你的唐瑞还是和你日夜相处的丫鬟,他们都把你当成迷糊虫呢。” “我只是初到江湖,人生地不熟,问的问题多了点,他们觉得我无知我也没办法,既然人家那么想,我当然不能太精明打击他们心目中我的形象啊,要知道天才总是招人妒,白痴才是得人疼嘛。话说回来你也一样,全江湖的人怕都被你这老态龙锺的打扮给诓了,你是故意的。” “你难道是无意的吗?” 两人对视一下,同时笑了,大家都是披着伪装的。 宇文涟收住笑容:“唐瑞毕竟是我故人之子,你接近他是为了什么?” 淼夕玩弄着手里的杯子:“实话告诉你也无妨,我需要他带路,我刚才已经说了,我初到江湖,人生地不熟,一开始我倒没有特别在乎他,是他自己邀请我跟他同行的。” “你知道他对你的感情吗?” “知道。” 淼夕毕竟不是不懂情爱的豆蔻少女,从那次她不小心被门槛拌到,唐瑞扶她时,唐瑞突然加速的心跳,淼夕就知道唐瑞的情绪发展了,所以她才以白天睡觉躲避与唐瑞的接触,墨羽的情况也是一样,一旦和墨羽回了安玖城,难保墨羽不会对她表白,从第一次墨羽把剑架到她脖子的时候,她就知道墨羽是个双手染过血的人,虽然后来墨羽尽量表现得温柔,但淼夕还是察觉了,他是个不择手段的人,而且他很有钱甚至很有权,淼夕直觉不能他接触太多,所以她选择逃跑。 “那你打算怎么办?” “如果能和他保持现在似友非友的关系是最好的,只要大家都不说破,对谁都好,唐瑞总有一天必须为了他的家业而娶妻生子,然后他也会把我淡忘,如果真到说破那一天,我就会消失。” “虽然我不认为你适合他,但唐瑞毕竟是个出色的男子,你当真不会动心?” “我想是不会,我并不打算和任何男人有牵连。” “你错了,你不是不打算和男人有牵连,你是不打算和任何人有牵连,而且我觉得你也和我有一样的伪装,你不是十多岁的女孩。” “你可以这样猜,但我不会告诉你任何事,年龄可是女人的秘密,尤其是打算和你学习做偷的现在。”自从在怜的口中知道自己可以长生,淼夕就打定主意只为自己而活,普通人生命有限,迟早会死在她面前,对他们存在感情只会给自己增添无谓的压力,还不如都无视。 “我也同样不会告诉你我的事,但你是我的徒弟,有困难我会帮你。”小偷如果让人知道了过往等于拿下面纱曝露在人前,他就不再是小偷了,这些话也是对淼夕的承诺,神偷当然不会把自己徒弟的事说出去。 两人再次笑了,淼夕端起茶水,和宇文涟对敬碰杯喝下。 宇文涟忽然想到一件事:“淼夕,你现在记住我的名字了吗?” “。。。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