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歌笑》 第一章 猪一样的队友 “学姐,我们已经按照你的要求把培养皿都放进高压蒸汽灭菌锅里......”南歌一跨进实验门,几个学弟学妹就拥上来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南歌现在已经大三了,做了几年的实验,对实验室的一切都了若指掌,为了能更好的锻炼自己,导师特意安排了几个勤工俭学又热爱科学的大一新生跟着南歌学做实验,他们很是聪慧,唯一不足的是粗心,这也正是做实验的大忌,对此,南歌常常头疼不已。 “轰轰轰......”突然间巨大的声响响彻整层实验楼,那声音低沉,似压抑着一股强大的力量。好似一只被困的巨兽不断地撞击牢笼,不停地咆哮怒吼,马上就要破笼而出。 南歌怔了一下,暗道:不好!拔腿便跑向高压蒸汽灭菌锅所在之处。几个新生见状,也追了上来。 高压蒸汽灭菌锅的安全阀冲开了!不止是如此,水位显示的也是低水位,锅内的培养瓶、培养皿不住地翻腾,整个锅摇摇晃晃,似乎下一秒就要爆炸!南歌冲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个样子。饶是平素沉着淡定的南歌也急得汗流浃背,赶紧去关开关,没用?又赶紧去拔电源...... 实验楼的老师和保安听到这可怕的声响纷纷赶过来,还在路上就大吼:“发生什么事了?”那几个新生吓得躲开好远。南歌拔下电源,刚舒了一口气,就听见灭菌锅发出“嘶嘶”的声音。南歌的心都跳到嗓子眼了,不好的预感在脑海中一闪而过。“轰......”的巨响,不似先前的低沉,如火山爆发,锅盖冲开飞了起来,一百多度的水蒸气喷薄而出,南歌感觉自己整层皮都掉了。在失去意识之前还不忘愤愤的咒骂一句:该死! ******** 头昏昏沉沉的,像被石头压住了一般。南歌好想睁开双眼,头顶耀眼的光刺痛眼睛。不知过了多久,头顶的光似乎才黯淡了许多,南歌才缓缓睁开眼睛,与眼皮斗争的过程就像是过了几个世纪般漫长。 揉了揉酸涩的眼睛,映入眼帘的不是医院标志性的白墙壁,而是残阳如血的天空。等等......天空?怎么回事?是做梦么?还是谁的恶作剧?南歌闭了闭眼,又睁开,头顶的天空还在那儿,还有几只鸟儿在上空盘旋。浑身一激灵,她“嗖”地一下站起来,才发现自己刚刚睡在草丛里,放眼望去,四周都是树木和草丛。 南歌这次是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活着总比死了好,但很快她又发现自己身着古装,还是一身男装。南歌有些哭笑不得,难道自己这是穿越了?还差点儿让南歌认为自己穿到了一个男人身上。 真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啊。自己居然死在实验事故中,还在那几个不靠谱的师弟师妹的手上,想想真是不甘心。 南歌拿起地上的包袱,头也不回的朝草稀疏的地方走去。不多久,面前就出现了一条宽阔的大道。一路走一路想,觉得穿越这事儿还真不可思议,以往看到电视里面放穿越的剧情还觉得搞笑,真到自己身上来了怎么也笑不出来。也不知道等在前方的会有什么艰难险阻......无论如何,上天给了自己重生的机会,我就一定会好好的活下去。 太阳快下山了,金色的余晖铺满了大地,照得人暖洋洋的,树叶反射出夕阳的光芒,微风拂过,一闪一闪,几只鸟儿在枝头雀跃,似追逐那一抹光华。脚踩在铺满松针的路上软绵绵的,锲合周围的一切如郊外踏青。不过南歌可没什么心情欣赏这醉人的美景。趁着天黑之前要赶紧找户人家落脚才是正经,毕竟大晚上的一个人在荒郊野外也不安全的不是?天色越来越黑,只能勉强看见脚下的路。南歌翻了翻包袱,里面除了一套衣服,一把匕首和几锭银子之外啥也没有。让这个习惯了现代高科技的大学生倍感辛酸,想生个火也这么艰难!南歌加快了步伐,却觉得肚子越来越饿,走路的力气都快没了。 天全黑的时候,才看见前方的点点灯光。“福来客栈!”几个用古隶书写的红色大字赫然映入眼帘。南歌暗自嘀咕了一声:这什么朝代要用隶书?两汉么?兴许是电视看多了,总觉得荒郊野外的突然出现一客栈十之八九都是黑店,安全起见,南歌并没有急着进去,而是先打量一下四周,看看什么地方方便逃生。检查妥当之后,南歌伸手抚平有些褶皱的衣领和袖口,尽量遮掩住风尘仆仆的气息,这才缓缓步入店内。 “哟,客官!里边儿请!”一浓妆艳抹的中年妇女扭摆着腰肢踏步而来。妇人约莫三十来岁,妆虽浓,妩媚却不失华贵,也没有难闻的脂粉气味。声音轻柔,但也不做作。姣好的面容加上那婀娜的身姿,浑身散发出一股天生的气韵,可想而知她年轻时的美貌。能在这乡野之中仍保持着独树一帜的风姿和不卑不亢的态度,就知此人绝不简单,南歌不由得对她高看了几分。 在南歌打量美貌妇人的同时,妇人也不露声色的观察着南歌。夜色正浓,这乡野之中生意本就不好,与其说是开着门做生意不如说是打发时间。这时,一个俊逸非凡的少年面无表情的走了进来,额头上一层薄汗。这么晚了出现在这里想必他是赶了不少路吧,但他身上却没有一丝风尘仆仆的气息。俊美少年也不过十五六岁的样子,在黑夜中独自前行,小小的年纪却如此淡定从容,让人无法忽视。 “我是这儿的老板娘,叫我紫姨便可。小客官可要住店?”自称紫姨的女子笑着问道。 这么晚了还没休息像是在特意等谁似的,南歌轻扶了一下肚皮,眼珠一动,不动声色地说:“嗯,一间干净舒适的房间即可。另外拿些吃的来。” 眼前这女子还真让人讨厌不起来,但南歌并没有因此放松警惕。“石楠,带公子上楼休息!”说罢,柜台边一皮肤白皙的瘦弱青年起身引着南歌上楼去。 “麻烦店家打盆热水上来。”泡个脚之前顺便照照自己这副身子长得啥模样,南歌对自己的外表还是很在意的。 “好的,公子稍等!”这个石楠看上去瘦瘦弱弱的,走路却步伐轻盈,说话不疾不徐,沉稳有力,一看就知道是练家子。得更加小心才是,南歌默默的想道。 福来客栈不大,房间如同想象中那样简单,但胜在家具齐全,干净舒适。从窗户边可以眺望到很远的地方,甚至隐约可见山那边的村庄或者是小镇,此时正闪烁着错落有致的灯火。二十岁的自己穿越到十五六岁的女孩儿身上,好像......也没赚多少。水盆中的稚嫩脸庞与自己少年时一模一样,或许这就是冥冥之中注定的命运吧。 赶了那么久的路,真有些困了。南歌和衣躺在小床上,握着匕首。迷迷糊糊的睡了起来。由于一心想着防备,所以这觉睡得极不踏实,一时清醒,一时浅睡,一时做梦。梦中的自己一会儿回到了学校,同往常一样,在实验室里忙碌着。一会儿又回到了家里,和弟弟妹妹一起干农活儿......南歌皱了皱眉,极不情愿的睁开眼睛。梦终究是梦,还以为一觉起来又回到二十一世纪呢。推开窗,天色未亮。 第二章 公子救我 南歌是被喧哗声吵醒的。 几个健壮的汉子簇拥着一个少女粗暴的推门而入。老板娘紫姨一边披着披风,一边下楼招呼。 “几位客官远道而来,是要打尖还是住店?”紫姨心里极度不满,但面上不显。 这几人打扮寻常,皮肤黝黑,语言粗俗,带有浓重的口音。为首的汉子浓眉大眼,一双贼眼极不老实,来来回回往自己身上瞟。哼,不过一群莽夫罢了...... “有什么好吃好喝的尽管上来就是!”老大吩咐着石楠,眼睛却一眼不眨的盯着紫姨。 “石楠,去厨房弄点吃的来!”紫姨淡淡地扫一眼这群汉子,一手掩面打着呵欠道,“哈,我再去睡会儿。” “咳咳咳,老大,老大!”壮汉身边的人低声喊道。 “嗯,干嘛?有话快说有屁快放!”老大没好气的回道。 旁边的手下白了那人一眼,忒没眼力,没看见老大在看美女么! “那小妮子怎么办?”那人压低声音说道。 “什么怎么办?”手下见老大还没回过神来,忙指了指他们一同进来的少女。 少女脸色苍白,头发有些凌乱,从进来开始,就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她不明白爹爹怎能那么狠心,把她嫁给一个可以给她当爷爷的老色狼,半路上逃走却又遇到一群贼寇,听他们说要用自己卖个好价钱......想到这儿,少女不由自主地又哆嗦了一下。 老大似乎把少女给忘脑门儿后了,“把她弄到楼上去,送点儿吃的进去,别饿死了就不值钱了。”要不是这小妞儿年纪小了点儿,自己就留着了。 语罢,一个汉子像拎小鸡一样拎着少女的衣领往楼上走去。暗处的南歌只好关紧只留了一条缝的门。 有趣,又是一出强抢民女的戏。 “进去!”汉子毫不留情地把少女往地上一扔,痛得少女哼哼唧唧的不住求饶。 “给我老实点儿,再吵再闹仔细割了你的皮!”说罢摔门而去。 南歌合上门,准备再休息一会儿。刚躺上床就听见窗户外一声闷响。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推开窗户。一眼就看见吊在半空中的少女,老实说,南歌不想趟这趟浑水,谁死谁活与自己都不相干。可眼前这,救还是不救? 南歌不是个优柔寡断的人,可这会儿却犯了难。犹豫间,少女已经看见了趴在窗户边的南歌,低低地求救起来:“公子,救我,救我......”少女的手指间泛白,快支持不住了。 “抓住!”南歌把床单啥的都拧成一股,抛给少女,少女接住后在空中摆了一个大大的弧度,吓得她死死地抓住床单。“慢点儿,慢慢儿来,抓稳!”南歌一面叮嘱少女抓紧床单,一面使出吃奶的劲儿拉少女上来。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少女救上来,要说这虽然只是二楼,可下面全是荆棘,掉下去不摔伤也得见红。南歌想不通这少女咋这么傻呢,明知不可能还要跳窗,要跳窗也要备个安全带啥的吧。 压下“这姑娘真被吓傻了”的念头,南歌看了看坐在地上惊魂未定的少女,出声安抚道:“你还好吧?” 少女回过神来,看见眼前一个身着蓝衣的少年毫不掩饰关切的眼神。这就是刚刚救了自己的公子,他......真是好看,负手而立的少年,微微向前一倾,周身似有一层淡淡的光华笼罩。长长的睫毛,鼻梁高挺,皮肤白皙,最让她无法忽视的是他的眼睛,是深褐色!那双眼睛让人看不清猜不透却又偏偏想要一探究竟,只是那么深深的注视便如吸入泥淖之中无法自拔, 看他的装扮一定非富即贵,或许......这位公子真能救自己。 要是南歌知道少女心中所想,一定吐血!她连自己的身体是谁都不知道,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更别说什么家庭背景人际靠山什么的了。 “公子,小女子林晓蔓,两天前我爹爹把我嫁给镇上的罗员外,那罗员外年纪大的都可以当我的爷爷了,我,我......就连夜逃了出来,谁知道半路遇上楼下那群强盗......呜呜呜呜......求公子救救我,今后我为奴为婢以报公子救命之恩!”少女抽抽搭搭地把话说完,南歌也耐着性子听完,才知道是要自己救她。 这下好了还没在这里站稳脚跟就已经惹上麻烦了。 林晓蔓长得柔柔弱弱的,有一张标准的瓜子脸,皮肤白皙光滑,眉毛细细弯弯,一双杏眼,虽然不过十三四岁罢了,动作神情也略显稚嫩,但却是典型的古代美女。也难怪那些人要把她卖去青楼。 要怎么样才能把林晓蔓从那群人手中救下呢,武斗......肯定是不行的,虽然自己是跆拳道黑带四段,但别人人多,且实力不明,又都是两三百斤的壮汉......这可真是个难题。南歌一边想手指一边在桌子上有一下没一下的敲着,这看在林晓蔓的眼里,心里直打鼓,只认为是南歌不愿意摊上她这个麻烦。想到这儿,林晓蔓有些绝望,低低地抽泣起来。 南歌听到哭泣声,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柔和些,“别哭了,我又没说不救。”说实话,自己很讨厌哭声,从小到大,自己都没怎么哭过,至于弟弟妹妹哭起来的时候,南歌就跑得远远的躲起来,等他们哭完了才回去,因为这个没少被弟弟妹妹用哭声要挟,想到他们,南歌的脸部线条不由得柔和了几分。 看到少年公子微微上翘的嘴角,林晓蔓有些失神。 南歌在心底默默地叹了口气,不顾还坐在地上一脸茫然的林晓蔓,捡起地上扭成一股麻花状的床单悄悄地往隔壁走去。 楼下的几个壮汉还在喝酒划拳,是以,南歌偷偷进去又将里面的床单拿回自己房间,他们对这一切都毫无知觉。 “你先去床上睡一觉吧,一会儿我叫你。”南歌把床单递给林晓蔓,自己在桌子上坐了下来。 “那公子你呢?” “我已经睡饱了。”说罢南歌就背转身去,这是古代,虽说自己是女子,可明显林晓蔓没看出来,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为了避免对方多想,还是要做做样子。当然南歌觉得自己没有解释的必要。 林晓蔓见状,耳根子都红了。长这么大还没有和男子单独呆在一起,还是这么俊逸的公子。至于刚刚南歌出门去了哪儿,自己的床单又怎么会在自己手里,林晓蔓只当是南歌很体贴和细心,毕竟那条麻花状的床单也不能再用了不是? 第三章 冰火两重天 要是南歌知道林晓蔓把她想得这么好,估计她会再次吐血,那啥......拿床单只是为了不让那些人起疑而已,要是他们发现窗户大开,挂着那条麻花状的床单,可一回首就看见床上整整齐齐一点褶皱都没有的床单摆在那儿,他们会怎么想? 可惜南歌什么都不知道,正坐在桌子前闭目养神。现在能做的,只有等待! 楼下,壮汉们喝得正起兴,聊得也起兴。 聊啊聊的就聊到了女人,聊到了女人,自然而然就聊到了林晓蔓和紫姨。 林晓蔓就一小姑娘,尝起来估计没啥味道。那老板娘可就不同了,真是个尤物啊,啧啧啧,那脸蛋儿,那身段,比起尚京里的贵妇有过之而无不及,想想,若是能让她屈服的话,可真让人心醉啊。 想着想着,就流口水了。 “老大,小的太嫩了,可大的行啊!只要您吩咐一声,兄弟们立马给你绑来!” “哎!说什么绑那么难听,咱老大看上那乡野村妇是她的福气,凭咋老大在寨里的身份地位,要啥女人没有。她还不是得乖乖在您身下俯首承欢!”一个身材壮硕,脸部却尖嘴猴腮的手下“慷慨激昂”地讨好老大道,那老大乐得飘飘欲仙,越发觉得自己非常人,那老板娘已是囊中之物。 说着说着就开始计划如何让美人自投怀抱。 坐在阴影里的石楠见状,无奈地摇摇头,尔后幸灾乐祸地一笑:自讨苦吃! “老大老大,不好了!”刚才那尖嘴猴腮的手下连滚带爬的从楼梯上跌下来,惊慌失措地叫道:“那小妞儿跑啦!” “怎么回事?” “小的刚刚去检查那小妞儿的状况就发现她......跳窗逃跑了......”他说完就心虚地低下了头,他不会承认说刚才是趁大家注意力都在抓老板娘那儿,就偷溜上楼,对林晓蔓起了歹念。 老大不疑有他,气急败坏地破口大骂:“他狗娘养的!竟在老子眼皮子底下跑了!这要传出去,我袁大兴以后怎么在寨里立足!”说着一把扔了手中的酒碗,一脚踹开面前那人,三步两步跨上楼梯,踹开林晓蔓的房间,一眼就见窗户大开,一条扭成麻花状的床单挂在上边。“老子就不信,一个娘们儿能跑得了多远!”袁大兴看了一眼隔山的村庄,新下了然,“跑得了小的,跑不了大的!你们两个跟我追,其余的人去捉那娘们!”说罢,纵身跳下窗,狂奔而去。 隔壁的南歌一脸悠闲地喝着茶。一群人在福来客栈里闹得天翻地覆,林晓蔓早就被吓醒了,见南歌泰然而坐,也就不那么害怕了。 余下三名壮汉你瞅瞅我我瞅瞅你,接着不约而同地砸起桌子椅子来,弄的整个客栈噼里啪啦的响。砸到一半就看见紫姨一脸雍容地站在楼梯口,笑吟吟地看着他们,既不阻止也不求饶。 几人顿觉尴尬极了,觉得自己像是猴子耍戏给人看。阴阳怪气地叫嚣道:“美人,跟我们走吧。到了咋清风寨,吃香的喝辣的好过一个人在这穷乡僻壤里过活。” 紫姨不怒反笑:“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清风寨的人!” “哈哈,怕了吧,怕了就赶紧跟我们走!”三人一脸得意地说道。 “哼,我怕?什么鸟也敢乱叫!石楠!还不动手!”紫姨甩甩衣袖,依旧漫不经心地说道。 听在清风寨几人耳里,却令人不寒而栗。 石楠闻声,嘴角一咧,以极快的速度奔到几人眼前,几人丝毫没有还手的机会,三五下就被打趴在地上痛苦求饶好汉饶命。 “就这点本事就出来为非作歹,也不查查我紫姨是谁,这福来客栈是谁开的,你们不嫌丢人,我都觉得丢人。为了让你们记忆深刻些,得好好教训一番才是。”说罢,笑吟吟地望着他们。 若在平时,他们一定会被勾去了魂,现在却觉得头皮发麻。天使和魔鬼,只在一笑之间。 石楠像变戏法般地拿出一捆粗绳,将三人五花大绑。 紫姨乐得笑开了花:“不是说要绑我么?哼......石楠,去,把我新制的药拿来给各位好汉尝尝。” “什么药?你.......你......可别乱来,我们可是清风寨的人。”三人哆哆嗦嗦,想逃奈何绳子绑得紧紧的。 石楠拿出白色药粉,捏住他们的嘴巴,一把倒了进去,呛得他们直咳嗽。“药效在两个时辰之后才会发作,啧啧啧,身上一会儿冷一会儿热,到时候你们就尽情享受这‘冰火两重天’带来的功效吧。”说罢,石楠还不忘回眸一笑,“忘了说,你们老大也中了药!哈哈哈!” 紫姨见状笑得更开心了。在看到二楼南歌的房门时,笑容渐渐消失,脸上是难得一见的凝重,半晌才缓缓说道:“我们也是时候出发了......” 楼下紫姨收拾清风寨的人,南歌并不知情。 “时候到了,林姑娘,我们启程吧。”南歌拿过自己的包袱,转身下楼。 “你......你.......你没走!”被绑在地上的几人目瞪口呆地盯着林晓蔓。弄了半天被人耍了,要是老大知道了,自己还要不要活了?哦,对了,老大也中了冰火两重天。想到这里,他们又觉得心里平衡了许多。 林晓蔓远远绕开清风寨的人,紧跟在南歌身后。 南歌见到地上一脸惊恐的三名壮汉,心下了然,对紫姨和石楠点点头,表示谢意。虽然清楚他们这么做这并不是为自己,但至少为自己清除了障碍。 “公子留步!”紫姨出声道,“公子可是往尚京方向?” 南歌已从林晓蔓口中旁敲侧击了解到这里的朝代是北齐,中国历史上并不存在大的一个时代,尚京——便是所谓的京城,当今皇帝姓李名邺,称同治帝,年号建安,时下国风较为开放,女子可通过科考入朝为官,尽管官位并不高,由此可见中国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也并不是那么容易被改变的。 “我们二人要去尚京,若公子顺路的话不如一道有个照应?我提供马车,至于车钱,就按平常那么付就行。” 南歌本来还有些犹豫,听到紫姨最后一句话便答应了。这世间不是什么好事都能落到自己身上的,银货两讫是最好的办法。无论紫姨说的是真是假,但对方已经放低了姿态,这样说就是为了取信于自己,至少目前她对自己还是没有任何恶意的。最重要的是,南歌真的很需要别人的帮助,这一点却又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表现出来的。至于紫姨为什么这么急着离开,南歌对此不感兴趣。 紫姨和石楠就这么扔下客栈,背上几套衣服和干粮,驾上马车,与南歌和林晓蔓一道与隔山的村庄方向背道而驰。 第四章 天下第二城 天色已然破晓,东方的那一点白慢慢地扩大、扩大至头顶上方。 天大亮。 客栈里的三人手脚被束缚,灰头土脸地坐在地上,紫姨他们离开后不久,冰火两重天的药效就发作了。一会儿冷如冰窖一会儿热如身处油锅,来去反复最是磨人,上一刻似在冰天雪地里,脸色发白嘴唇发紫,快要冻死,下一刻就像被烈火焚烧满身燥热不能自已。最要命的是这药效发作的时间不定,像是故意作弄人一般,刚让人喘口气误以为药效过了,它又阴魂不散地缠上来了。 这次居然栽在一个娘们儿手上,还落得如此下场,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也不知道老大他们现在如何,何时才能来解救自己,想到这里,三个大老爷们儿忍不住委屈地哭了起来。 而去追林晓蔓的老大袁大兴三人此刻也好不到哪里去。走到半路就觉得冷飕飕的,越来越冷,袁大兴缩着身子望望天,打了个喷嚏:“真是活见鬼了!”这还没完,一会儿他就觉得自己像是被放在火上烤一样难受,热得一把扯去衣衫跳进小溪,几个早起在溪边洗衣的姑娘见到三个浑身赤裸的汉子吓得尖叫连连,村民怒不可遏,纷纷拿起干农活的锄头、镰刀追打袁大兴三人...... 南歌手掩着嘴打了个呵欠,眼角挤出一丝泪花,恍花了众人的眼。 拉开帘子的一角,三月的风拂在脸上痒痒的,似情人的呢喃让人脸红心跳。远处的山巍峨挺拔,翠烟袅袅。近处是红白相间的桃花和樱花,风过处,花瓣四下飞舞,落了一地。蝴蝶相携于纷飞的花树间,流连忘返。三五个孩童在花海中嬉戏逐闹,欢声笑语在山谷中阵阵回荡。这一幕看在众人眼中,有惊羡,有向往,也有迷茫。 驾着马车的石楠,吹着凉爽的风,哼着小曲儿,嘴角挂满了笑容。 所有人都沉浸在仙境般的静谧美景中,陶醉于各自的幻想。 南歌......除外。 马车一路颠簸,昏昏欲睡的南歌胸口沉闷,头靠在马车壁上,无力地合上双眼,脸色有些发白,突然有种熟悉的感觉袭来。这是要晕车的节奏呀! “呕......”胃里似翻江倒海,一丝异味涌上喉间,来不及叫停车,南歌终于忍不住趴在窗户上吐了起来。 “公子!”林晓蔓惊呼。赶紧轻拍南歌背部。众人这才回过神来。 “吁”车外的石楠听闻车内的动静,立马将马车停在路边。 紫姨脸上的惊愕一闪而过,随即俯身问道:“独孤还好么?” 南歌不想用真名,便在名字前面加了个“独孤”姓,独孤南歌——嗯,感觉还挺威风挺气派的! 南歌现在泪眼婆娑、意识混沌,只能摆摆手以示无碍。以往在现代也晕过车,只是没像现在厉害,都吐起来了。一面暗骂道路崎岖不平,一面怀恋现代阳光底下熠熠闪光的柏油马路。抬头看看周围的景色,真是......煞风景......南歌很有觉悟的自我批评道。 因为南歌的情况,四人不得不原地休整,在这空档里,他们拿出硬梆梆的干粮就着清水将就了一番。此时正是黄昏时刻,残阳如血的天空几只大雁整齐如一地飞行,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 南歌没什么胃口,躺在马车内一动不动,盯着逐渐下落的夕阳不知在想些什么。 紫姨见状,柔声安慰:“翻过前面这座山,路就好走了,全是官道。照着我们的速度,约莫着凌晨就能到达‘天下第二城’了。” “天下第二城?你说的是河阳么?”林晓蔓接过话,惊奇地瞪着大眼睛问道。 紫姨含笑点头。 在北齐,号称‘天下第二城’的河阳仅比都城尚京小些,风貌极佳。两面环山,翠峰山和于归山皆山势险峻,易守难攻,占据重要的地理要势。一面临湖,称仙女湖,另一面就是去尚京的官道。河阳文风昌盛,礼仪周到,治安良好。相传太祖皇帝开创江山时,一度在河阳一带歼灭敌军,取得大小胜仗若干。在某次战役中,太祖险些命丧敌军,所幸得神人相助,一举拿下帝国将首,歼敌无数。此神人出身于河阳,号称“诸葛亮再世”,相传神人檀越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呼风唤雨无所不能,更令人惊奇的是还能预测未来之事。 传闻虽夸张了些,但国师威名不假,檀越尤擅军事和计谋,故得太祖赏识,一路随军,敬献良计,凡国师随军的战役皆大胜,太祖开创北齐之后封其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国师。是以,太祖时期,国泰安民、风调雨顺,天下百姓人人安居乐业,共享盛世。太祖驾崩不久,国师病逝。举国为其吃斋十日,并在河阳塑金身一具。檀越一生未娶,无朋友无亲人,是真正的孑然一身。后世皇帝欲往河阳寻其后人,皆无所得,可叹可惜。至今两百年过去,国师的事迹仍为天下子民津津乐道。 由于太祖皇帝和檀越国师的缘故,再加上河阳本身人杰地灵,历年来科考中出了无数状元才子,河阳的名声日趋壮大,不少文人才子甚至尚京的贵人们听闻其盛誉也慕名而来,甚至在此定居,故人才荟萃。 再者,若是走官道至尚京,河阳是通往尚京的唯一通道,于是这里的商业发达,经商的人不在少数,百姓的生活富裕十足。 俗话说“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河阳便是情人眼中中意的都城之一...... 石楠再次驾马而驱,路变得开阔起来,马车在暮色中疾驰而去,两旁的树直往后退,疾风在耳旁呼啸起来。 由于下午吐了一次的缘故,林晓蔓十分不放心自家公子,窗外的美景也不看了,哦,虽然天已经黑了。只是目不转睛地望着南歌,南歌稍微动一下就赶紧问她是哪里不舒服,要不要喝水云云。这架势倒像是伺候较弱的公主,把南歌吓得不轻。连紫姨也时不时地瞟上一眼。南歌被盯得颇不自在,便瞌上眼睛假寐。 这一睡就真睡着了,且一路无梦。醒来时还是林晓蔓叫醒自己的。 马跑得快,半夜过后便到达河阳。南歌下车后见马车直接停在一户院落门前,门挺气派,门匾上用繁体字写着两个大字“赵府”,便疑惑地望向紫姨和石楠,紫姨细语说明缘由:“这赵家是我的一个远房亲戚,今夜晚了,客栈都已关门,所以我便做主带你们一起过来了。待明日再决定住哪里也无妨。” 南歌轻点了一下头:“如此有劳了”。 在一些细枝末节中南歌看出时下用的是繁体字,南歌暗自苦恼,自己只能认识一些简单的繁体字,钢笔字写的不错,但毛笔字嘛......只能说看的过去,唯一拿得出手的恐怕是小篆了,就是不知道这里的人用不用小篆。看来要在这里生活下去,第一件事就是要摆脱“文盲”的身份啊。 第五章 桃花宴 (上) 不多久,几个小厮便提着灯笼领着四人去各自的客房。 也许是上半夜睡得太久,南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索性想想现在的处境以及未来的安排,是留在河阳还是去尚京,是要经商还是要入仕还是其他寻找其他的出路,南歌需要再思量一番。无论哪种,南歌都不想自己一生碌碌无为,前世还没来得及步入社会闯出一番天地,来到这里还是要继续前世的梦想:赚足够多的钱买一栋大房子,有吃有穿,没人敢欺负自己,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有能力保护亲近之人。再怎么也得在这异世中留下一丝足迹才行啊。 南歌只信自己,现在认识的人只有林晓蔓、紫姨和石楠,实在不多。虽说自己对林晓蔓有救命之恩,但世上不乏恩将仇报之人,遑论她对自己欺瞒身世,她不说,南歌也不问,但不会不想。林晓蔓被土匪截获是真,逃命也是真,但究其原因就在于她并不完全信任南歌。试想,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且姿色不凡的少女,身上的衣料质地上乘,一路走来,言行举止落落大方,举手投足间都透着一股机灵劲儿,这样的林晓蔓又岂是乡野之中的女儿? 而紫姨和石楠,更是相交不熟,但这些都不急,俗话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一切顺其自然吧,迟早有一天他们的身份会在自己面前一览无遗。 这样想着想着,头就昏昏沉沉的,直到天蒙蒙亮,南歌才沉沉睡去。 ********** “福伯,一会儿那院子里的公子醒了,麻烦您告诉他一声,我们三看桃花娘子去了,一会儿便回。”一大早,紫姨、石楠和林晓蔓就起床了,见南歌迟迟未起,有心让南歌睡个好觉,好好休息一番,便拖着犹豫不决的林晓蔓走了。这才有了刚才石楠托付赵府管家福伯那事儿。 吃罢早饭后,三人收拾一番,相携去逛河阳城了。 说来也真是凑巧,刚来河阳就赶上他三年一度的“桃花宴”正如火如荼地举行着。街上人山人海,摩肩接踵的,林晓蔓好不容易才拽住紫姨的袖子没被人群冲散。 人太多了,没有办法,紫姨三人不得不找个酒楼,好不容易才花了高价寻了一个雅间,这还是人刚走才有的位子。 林晓蔓坐在窗户边左顾右盼,翘首以待:“紫姨,你说这桃花宴怎么这么热闹啊?” “那你可知这桃花宴是干什么的?” “我听说,这桃花宴在河阳是独一无二的,每三年举办一次,历时五天,前三天待选桃花娘子十名,参选的姑娘必须家世清白,琴棋书画不说样样精通但也要饱读诗书,会作诗词歌赋。接下来的两天是选头魁,称桃花仙子,桃花仙子选定之后,还有一个宴会,和选桃花仙子一样入宴之人需有请柬,而持请柬之人又可带上两个好友,然这两人却得答题。根据抽签所示,凡抽中题目能当场作答的均可入宴,入宴的题目通常都是些作诗一首或弹琴一曲或别的什么才艺。”林晓蔓撇撇嘴,继续说道:“而那些名门贵族或有身份的人直接递上帖子便可入内,场内的座位也是按身份地位排列的。” “说对了大半。”石楠轻抿了口茶水,不理会林晓蔓讶异的表情,认真且耐心的解释:“然最重要的却是这桃花宴看着是选桃花仙子,实则也是为皇上选妃。”说罢,便没急着言语,像是故意吊人胃口似的。 “啊?什么意思?石大哥,快说快说,怎么回事啊?”林晓蔓迫不及待地追问。 “咯咯”一旁的紫姨没忍住笑,“好了,石楠,逗人家小姑娘有意思么,赶紧说罢,让人慎得慌”。 石楠瞪了一眼紫姨,红着脸继续说道:“这选定的桃花仙子将来必定非富即贵,有直接参选入后宫的资格。上一次的桃花仙子便是商贾谢家的嫡女,便是如今诞下一皇子一公主深得陛下宠爱的贵妃娘娘。这谢家得贵妃娘娘庇佑,自此以后生意更是如日中天,占据了商贾的半壁江山,连皇上都要给几分薄面。” “啊,这么厉害!那......要是被选中了桃花仙子却不愿意入宫为妃怎么办?” 石楠别有深意的望了林晓蔓一眼,幽幽说道:“若被选中却不愿入宫,正常情况下也无人勉强,顶着桃花仙子这个名声,日后也可嫁个富贵人家。” “那这桃花仙子的选拔又是个什么标准?” “历年来的桃花宴除了当地知府,朝廷也会派官员到场主持,而三年前参与主持的正是当今七皇子。另有十名评判,其中不乏尚京的名门望族,但俱是尚京的龙头人物,才情俱佳,名望颇高。比如上次到场的就有‘神来之笔’杨鹤闵、‘琴中仙’祝良玉、‘鬼面棋手’伏流、还有五岁能诗七岁能画的青年才俊古曲亿......” 那岂不是能在桃花宴上见到甚至结识许多...... “咳咳”石楠一眼看穿林晓蔓的心思,毫不留情地泼了一盆冷水“宴会上的座位都是有编号的,有身份的人隔得远远的坐在前几排,宴会过后也是先离场。平常的人只能远远地望一眼罢。” 被说中心思的林晓蔓吐了吐舌头。 石楠继续说道:“第一轮选拔是淘汰不符合要求的女子:年龄要在十三到十八之间,家世清白。第二轮是由河阳城和尚京的官员共同选择长相拔尖的少女。第三轮便是才艺展示,由十名评判决定去留,反复三次,前两次每次留下三十人,最终留下十人,是为‘桃花娘子’,而第四轮的桃花仙子则是由主判官和十名评判共同选择。”石楠淡淡一笑,“我们现在怕是赶上这最后一轮了。” 桃花仙子......贵妃娘娘么?呵呵,这其中的弯弯道道只怕没这么简单吧。 石楠和紫姨俱是一脸若有所思。 “桃花娘子来咯,桃花娘子来咯!......”林晓蔓刚想再问石楠一些问题,就听见大街上此起彼伏的欢呼声响彻整个河阳城。 三人相视一笑,随即趴在窗户边看传闻中美貌如仙文采斐然的桃花娘子是个什么样子。 不多时,远远的就见百姓们簇拥着一支长长的队伍而来,入目的是十辆华贵的轿辇,金色的帘子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挂满了铃铛。十名桃花娘子衣着各异,衣料俱是薄薄的一层,瓷白的肌肤若隐若现。墨玉般的头发直达腰下,在风中凌舞,似是那桃花娘子也在扭摆着身姿。风吹动帘布,桃花娘子的裙摆飞舞,马不疾不徐地走着,十名桃花娘子站在车上,对着不住欢呼的百姓含笑点头,那架势倒像是接受百姓的膜拜。 桃花娘子的旁边还有若干俊秀童子,弹琴奏乐、撒着花瓣。而一前一后各有一名装扮奇异的美貌女子跳着舞,倒有几分异域风情。 官兵站在前后及两侧,昂首挺胸目不斜视,煞是威风,全方位地保护桃花娘子。而看热闹的百姓,呼声虽大,却没有闹事的,规规矩矩地站在一边,自发地留出一条道。难怪都说河阳礼仪周到,治安良好,果是如此。 林晓蔓看到这一幕,眼睛都瞪直了,这区区的桃花娘子竟是这么惹人注目。 紫姨和石楠一对眼,心事重重。 看过桃花娘子之后,街上的人群已经散了,三人出了酒楼随意逛着,桃花娘子的木刻、带有桃花的吊坠......小摊上卖的物什俱是与桃花宴相干的。林晓蔓东挑西捡,捡了两个面具,额头上带有粉色桃花的白色兔子面具给自己,另一个烟青色没啥图案的给南歌。林晓蔓总觉得自家公子是个有故事的人,让人看不清摸不透,给人的感觉也是时远时近。这面具倒是挺适合他的。 想到公子,林晓蔓突然垂头丧气地说道:“若是公子也在就好了。” “急什么”紫姨一抬眼,对上林晓蔓清澈的眼眸,粲然笑道:“晚上不是还有么?那才是重头戏呢。” “我们能去么?”林晓蔓睁大眼睛问道。 “这个你就不用操心了。”石楠一脸的意味深长。 第六章 桃花宴(中) 赵府的院子内。 南歌打了个呵欠,伸了个懒腰,这才慢腾腾地从床上起来。看这日头,估计都中午了吧。 南歌起床后不久就有两个婢女敲门进来服侍南歌洗漱. “女婢春兰”“女婢春芯” “来侍奉公子” 南歌点点头正好她不会梳头也不会穿衣。 洗漱后,婢女又端来粥和点心。疑惑地望向两名站着不动的婢女:“和我一起的其他人呢?” 其中身材略高点的春兰将石楠走前的话都学了一遍,又将这几天的桃花宴一一给南歌道明,又说今年的桃花宴依旧是七皇子主持。南歌听着,暗暗心惊,怎地这桃花娘子的选拔如此兴师动众?皇亲国戚都来了。 一语不发地用过饭后,再漱了漱口。南歌起身客气地谢过两个丫鬟。 “公子是否要去街上看桃花娘子?女婢可领着您去。”**兰的丫鬟说道。 “不必了”南歌淡淡笑道。 “那公子去院子里转转吧?” “是啊是啊,这么好的天气呆在房里多闷哪。”**芯的小丫鬟立马活跃起来,颇有种跃跃一试的感觉。 春兰佯装恼怒地瞪了春芯一眼。 南歌见状,并不言语。略一思索:“如此有劳了”。 赵府的院子挺别致,除了住宿的院落之外还有花园,荷花池,树木、盆景的枝条修理得整整齐齐。路上遇见的丫鬟婆子也是规规矩矩地低头走路,绝不东张西望或闲着没事干乱咬舌根,这赵家的御人之术倒是令南歌刮目相看。 跟随着两个丫鬟一路闲逛,听二人介绍庭院的布局,南歌偶尔说上一两句,气氛倒也融洽。 原来这赵府主人并不是什么达官贵人,只是河阳一个小小的商贾,经营着布匹生意。但看这府内情况就可知赵元的生意做得挺不错,或许没有到家财万贯的地步,但在这天下第二城却是绝对能站住脚的。 湖心亭坐着一个妙龄女子,正在抚琴,一旁的婢女垂首而立。女子头绾流云髻,珠钗相衬,额前碎发遮住了白皙的额头。脖子上挂着一个月亮形状的玉佩,身着鹅黄色衣衫,长裙拖曳,散落一地。眉目清秀,腮边一个浅浅的酒窝,容貌不算上佳,却也是难得的清丽佳人。 春兰春芯领着南歌正往湖心亭走,南歌看见亭中弹琴的女子,驻足不前,聆听琴音。只见白皙修长的手指轻抚琴弦,桃红色兰蔻的指甲在琴弦间随心所欲地来回游走,琴音如一缕烟雾飘忽不定,时而低沉如呜咽,时而欢快如枝头雀跃的小鸟。南歌不会弹琴,却也觉得弹得不错,想着这女子学琴也应该有些年头了。 一曲终了,女子缓缓起身,浅笑嫣然,对岸边的南歌眨眨眼。 南歌皱了皱眉,两个丫鬟千方百计把她引来这儿就是来看着姑娘弹琴?看她的样子年纪跟现在的自己差不多,也许是赵家的小姐,只是不知道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出于礼貌,南歌轻轻点头算作打招呼,不想多做纠缠,想着紫姨他们这会儿该回来了,就转身离去。 春兰春芯见状,并没有跟着南歌,反而跑向亭中。 “小姐,您别着急,独孤公子对人都是这样不冷不热的,女婢刚才就领教了。小姐你这么讨人喜欢,一定会让他对您倾心的!” “我看那个独孤南歌除了长的不错就没什么好的,脾气那么臭哪儿配得上小姐你啊。小姐你就别费心思在他身上了。”春芯撇撇嘴一脸不敢苟同地说道。 赵月笙翻了翻白眼,这两个丫头哪里看见自己失望了。“这你们就不懂了吧,越是这样不好亲近的,越是深藏不露。”赵月笙拖着长裙轻轻转了个圈,南歌公子的模样似乎近在眼前。她轻轻笑着,腮边一抹可疑的红色,像是对春兰春芯又像是自言自语道:“独孤南歌,我一定会得到你的心!” ********* 南歌刚走到院门口就见紫姨三人有说有笑地进来,林晓蔓看见南歌,兴冲冲地跑到她面前,扬起手中的面具,欢快地说起今日所见。 紫姨轻笑一声,打断林晓蔓:“得了,还是进去再说吧。” 春兰春芯早在南歌起床的时候就将桃花宴的大小事宜都与南歌解释清楚了,是以南歌没有再让林晓蔓重复她知道的一切。四人边走边说,石楠只用几句话就将事情说了个大概。 “公子,今晚的桃花宴你去么?”林晓蔓一脸期待地问南歌。 南歌没有急着回答,倒是转向紫姨:“不知这赵府的主人是否得空?”天下没有白费的午餐,在此叨扰许久于情于理都该去谢过主人家才对,最好是尽快找家客栈,等桃花宴一过便离开这里。 紫姨嗤笑一声:“急也没有用,我表哥现在在尚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倒是我那外甥女月笙在家呆着”。说罢紫姨朝南歌眨眨眼,调侃道,“你可要去见见?” 不等南歌说话,紫姨再次说道:“好了,我不开你玩笑了。我知道你不想欠人人情,可出门靠朋友嘛。再说了前来观看桃花宴的人那么多,客栈早就满了,不如就安安心心呆在这里,左右这赵府又不是供不起几个人。” “我......” “你就放心住这里吧,紫姨也能做些主的。” 南歌想说几句话,不料又被石楠打断了,丝毫不给南歌反驳的机会。 南歌无奈地摇摇头:“那好,桃花宴一过,我再启程。” “那......公子,晚上的桃花宴你去么?” 南歌见林晓蔓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不禁好笑,既然还要呆几天,不如去见识见识古代的风俗,也好早日熟悉这里的生活。 时间过得挺快,南歌回房小睡了一会儿太阳就下山了。起床洗了把脸,林晓蔓就来敲门叫南歌出发了。 走到院门口,才看见紫姨和石楠都等在那儿了,一旁还站着一个黄衫女子。南歌想了好半天才想起是上午在湖心亭遇见的那个弹琴的姑娘。 南歌朝众人点点头,又看向黄衫女子,紫姨这才介绍道:“这就是我的外甥女——月笙。”又对赵月笙说道:“这位便是独孤公子。” 赵月笙亲昵地挽着紫姨的胳膊,露出一个小小的酒窝:“我知道,上午我已经见过了。” “哦,是吗。”紫姨一脸兴味。 今晚的桃花宴定在桃花坞。桃花坞是河阳薛家的产业,位于僻静的城西,很是宽阔,内置有庭院,种有桃林,有小桥有流水,似贵族们的游乐休闲之地。这薛家乃是北齐大家族,本家居于尚京城内,还有若干旁支分布于各地,每年到桃花盛开时节薛家人总会来这里呆上一阵子。 说到薛家,百姓们那是赞不绝口,薛老太爷年轻的时候也是铮铮铁骨的汉子,跟随先帝东征西战,恩宠圣眷,而特封定国大将军。而到了年轻的这一辈又出了不少青年才俊,薛家三公子薛阳年少成名,极具才华,科举中一举夺得状元之名,如今位居朝列,官至五品。薛家五公子薛轲年纪不过二十三四,继承了薛老太爷的衣钵,上阵杀敌,很是勇猛,常常把敌手打得落花流水。薛轲生的俊美无常,据说敌手见了都不忍下手,年纪轻轻便被封为大将军,威名四扬。而薛轲至今未娶,不少闺阁女子倾慕至极。薛家人丁旺盛,除了青年才俊女子也是文采斐然,相貌百里挑一。可以说薛家在整个北齐是极具分量的。 马车缓缓驶入桃花坞正门前,门口站了许多带刀侍卫以及两个管事模样的人和几个下人。两个管事见南歌一行人下了马车急忙迎上来,小厮递上签筒。赵月笙、紫姨、石楠则递上请柬。 见石楠和紫姨手里的请柬,南歌眼里闪过一丝异色,随即不动声色地抽了一签。好巧不巧,南歌抽到的是作诗——一首关于桃花的诗,南歌觉着自己运气真好,要是抽着别的可不一定会过关,至少作诗嘛,南歌的脑子里可是装了许多经典。而林晓蔓抽到的则是作画,题目自拟。 南歌瞥了一眼林晓蔓若无其事的脸,心下了然,便专心“作”起诗来: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 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 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 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 车尘马足贵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 若将富贵比贫贱,一在平地一在天; 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南歌选择唐寅这首的《桃花坞》,便是觉着与桃花宴、桃花坞、桃花仙子挺呼应。 赵月笙在南歌提笔时便在一旁围观,不由惊讶地问道:“你写的是小篆?” 不错,南歌所会的繁体字屈指可数,只能用小篆代替了。 不等南歌答话,赵月笙又自顾自地说起来:“桃花坞、桃花仙.......这不正是桃花宴么......”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嗯......果然好诗啊。” 是啊,旁观者清当局者迷,我竟差点儿迷失了自己。想我南歌经历了一次生死现在得以重生,竟是被吓怕了么?想想刚穿来的这段日子,每天整个儿郁郁寡欢的模样,不怒不笑,不大声说话,才二十岁的人却没有一丝朝气,好似内心住了一个小老头,真是世人皆醒我独醉啊。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青春难再有,岁月不待人啊。想到这儿,南歌觉得自己五门六脉都被打通了,畅意无比。 林晓蔓抬眼瞥见南歌似笑非笑的脸,心内一阵恍惚,使劲揉了一把眼,以为自己眼花了。 而这会儿林晓蔓的画也作好了,一副荷花近景图跃然纸上,南歌看了暗暗点头。 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林晓蔓取其神韵,刻画得栩栩如生,清丽脱俗中又略显落寞。 确是佳作。 南歌将桃花诗吹干墨迹交给管事,管事接过一看,一愣,看向南歌的眼神竟是愈发恭敬起来:“请公子附上姓名。”看这作派,这管事的竟也是个懂诗的。 南歌犹豫了一下,提笔写道:独孤南歌。 就让以前的那个南歌消失吧,而我独孤南歌重生了! 第七章 桃花宴(下) 南歌一行人随着两个下人一路东转西拐,才到宴会。 宴会还未开始,只看到人影绰绰,听闻言笑晏晏。直到这时,南歌才觉得自己是古人中的一份子。一片宽阔的草地上坐满了穿着锦衣华服之人,最上方有一张塌几,地上铺了一层厚厚的毛毯,想来这便是那位皇家之子的位子。而再往下是十个座位,应该是十位评判坐的。两侧有塌几若干,南歌猜想是北齐有身份的人坐的。而这些人都还未来,座位一概空空的。 果然,下人将南歌他们带到最下方的塌几中去,如此一来中间那一方空地便应该是桃花娘子展示才艺的地方。 南歌落座后不露声色地打量四方。这才傍晚,暮色已然降临。空气中飘散着若有若无的桃花香,场地四周点上火把,每张塌几上也有两方烛台,还有一壶白酒和水果若干。 除却上方未到之人,下首坐着的不过一百人,男女分开,中间一道狭小的过道。南歌和石楠坐在一起,林晓蔓和紫姨、赵月笙坐一块儿。 宴会还未开始,那些公子小姐们便随意地交谈起来,谈论的大多是谁谁谁有才有貌,谁谁谁又最可能当选桃花仙子诸此云云,南歌听着兴趣全无,低垂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 “公子似乎对这宴会似乎并无趣意啊?”右首一声清润的男声传来。 南歌抬头,对上一张连眼里都带着笑的俊脸,暮色渐浓,少年的笑脸在黑夜中闪闪发光,耀眼如明月。 察觉对方并无恶意,只是普通的交谈。南歌笑了笑,认真地说道:“倒不是没有兴趣,只是心很平静,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无论或精彩或让人失望的表演,我只需要静静地欣赏就可。” “公子倒是好心境。”说话的是与刚才问话的那位少年的同坐,大约十八九岁,眉目疏朗,只是浅浅笑着,说话的时候盯着你的眼睛一动不动,他的眼睛在黑暗中如猫头鹰犀利的锐眼,南歌被看的浑身不自在。一身玄色锦衣更添了几分神秘味道,是个高傲且冷冽的帅哥。 南歌笑笑,不置可否。 只听得一声锣响,所有人都安静下来,看向宴会一侧,只见数人簇拥一华服青年而来,众人立马跪下行礼,高声呼喊:“参见七皇子!”南歌也跟着跪下来,垂着头心中却暗自腹诽:本小姐这辈子还没跪过活人呢。 七皇子微微摆手,“不必多礼。”他在上首落座后,众人才纷纷坐下,簇拥着七皇子而来的人也于两旁而坐。 上方一位长者清了清嗓子,朗声说道:“今日,我河阳城三年一度的盛宴——桃花宴有幸请得七皇子主持,以及十位大家,共同见证桃花娘子的诞生。今日,望诸位娘子互相勉励,有大家及各才子才女在场见证,尽管拿出各自绝艺,放手一搏,争夺仙子之名!” 话落,老者望向上首之人,后者微微颔首。 顿时,鼓声响,一鼓,两鼓...... 声声铿锵有力,直入人心。突然,老者义愤填膺,布满皱纹的脸挤成一对,振臂高呼,竟使得在场诸人热血沸腾,好似上阵杀敌前的加油呐喊,年轻的将士们蠢蠢欲动,坐立不安。 良久,鼓声毕,人声息,全场静默无声。 上首之人好似淡淡扫了全场一眼,又似目不斜视,只见他的嘴唇动了动,清润有力的声音传来:“开始罢”。 老者躬身行礼退下。随即于一阴暗角落处,一袭婀娜多姿的身影环抱一琴,踏着月光款款走来。女子身着白衣,长发披肩,头绾斜髻,一支桃木簪子斜斜插入,再无其他饰物,简单至极却落落大方,风情万种。 场下不少男子倒吸了一口凉气,眼中的惊羡及欲望一览无遗。南歌面无表情,她是女子也见遍了美若天仙的明星,心中只是小小的惊喜,古代美女,才貌俱佳,古典韵味十足,若是日后可以拉拢到诸类的女子的话倒可以做自己的模特。原谅这个时候南歌竟为自己日后谋划起来了。反观邻座的两位少年,眼中却是波澜不惊,毫无惊喜而言,倒像是见惯了似的。 女子坐下,将古琴置于身前,右手轻抚琴弦,古琴发出一声低低的悲鸣,微微一笑,轻启朱唇,如黄莺般婉转动听的声音似响在耳侧轻轻呢喃:“小女溪月,今抚琴一曲,望能为君解闷,为女解忧。”绝口不提大赛之事,似只是平常的弹琴娱乐而已。 语罢,叫溪月的女子双手覆琴,眉目轻转,宽大的袖口垂在琴侧,露出女子一截藕白的手臂若隐若现。只见她手指翩跹,十指在琴弦间来回跳动,发出一连串玎玲之音,此时天地间仿佛只剩下她和琴。 听这支曲子,就好似置身于森林之中,周围奇花异树,草长莺飞,五彩缤纷,枝头鸟儿欢愉跳跃,歌鸣和琴,只觉得身处世外,再无烦恼。突然,溪月素手一转,古琴发出“铮、铮”清脆响亮的声音。紧接着,音调陡转,高昂似龙吟,似海啸,只觉得像是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策马奔腾,又像是在海上迎风破浪。琴音忽缓忽急,一时欢快轻松,一时慷慨激昂,又一时呜呜咽咽婉转低鸣,众人的眼前竟隐隐约约出现了幻象。更难得的是,这其中的转折之处她处理得十分细腻。 众人听得如痴如醉,一曲终了,众人还在回味那绕梁三日的琴音,纷纷称奇道:此曲只应天上有。再痴痴地望向场中,哪里还有溪月的影子,一阵风般早已没入黑暗中,似刚才什么都没发生一般。 七皇子嘴角一弯,眼中波光潋滟,尽是赞赏。再看那十位大家,俱都是一副“孺子可教”“知音难觅”的模样。 “想不到年轻一辈中竟有音律造诣如此高深的女子,祝良玉怕是不会放过她了。”南歌邻座的阳光少年低低自语,笑容灿烂炫目,眼中却是一片清明。 南歌疑惑地望了他一眼,少年似是感受到了南歌的目光,抬眼又是一笑,南歌有片刻的失神。 少年凑近了些,主动为南歌解释道:“听说过‘琴中仙’祝良玉么?” 南歌摇摇头。 “诺,你看,就是那十位大家中最老的那位。”说罢又怕南歌看不清,伸手指了指,“从左往右第二位。” 南歌抬眼,点点头,“如何?” “祝良玉这老头子号称琴音第一,在尚京地位颇高,座下有许多弟子,遍布天下,在音律方面颇有天分,大多数都是祝良玉威逼利诱收入门下,除了传授琴艺还要求弟子创词创曲,以便把他的琴艺发扬光大。” 听少年的语气,似是颇不以为意。 南歌暗想:这祝良玉是爱才呢还是有强迫症啊? 南歌对眼前的少年颇有好感,便学着古人拱手作揖道:“请问公子如何称呼?” 少年浅浅一笑,“我叫岳旌,你呢?” “哦,我叫独孤南歌,叫我南歌就行。” 二人还待说会儿话,第二位佳人已上场。第二位叫晓雪,年纪挺小,约十三四岁。只表演了当场作画,可能是年纪太小的缘故,面对这么多大人物竟有些紧张,好几次落错笔,最后,一副山水图只能算略过。 众人摇头叹气,毫无兴致。晓雪见此,收拾好画具,含泪垂头离开。 第三位、第四位到第五位结束,表演的各具特色,又赢得众人大赞。南歌觉得,这五位中,却是只有第一位最有希望的。 五场结束,中途有两刻钟的休息时间。南歌趁此机会起身四处转转,她还不习惯盘腿而坐,坐这么一会儿,脚就麻了。 南歌毫无目的地闲逛,但离宴会不远。皓月当空,南歌站在湖边,想起家乡,想起家人,又是一阵感慨。 “独孤公子!” 正当南歌对月抒情的时候,身后传来一声悦耳好听的女声。 南歌回头,只见一娇俏女子欢呼着跑过来。 第八章 坤少 来的正是赵月笙,南歌轻轻点头,“你怎么来了?” 赵月笙扬起笑脸,露出两个酒窝,甜甜地说道:“我也是出来走走的,见你在这里就跟过来了,怎么?不欢迎么?”说罢,赵月笙竟撇撇嘴,撒娇似地说道。 “当然不是。”南歌无语望天。 “对了,南歌我听紫姨说你过几天就要去尚京了对吗?不如这几天我带你在河阳好好逛逛好不好?” 南歌点点头,心不在焉地答道:“好”,继续欣赏风景。 赵月笙见南歌爱理不理的模样,小嘴撅得老高,站在南歌身旁不走也不说话。 月光如水,静静地洒在湖边两人身上。“男”的俊,女的俏,四周静谧,相顾无言,倒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一般。 赵月笙抬眼一看,只见南歌挺身玉立,一双眸子在月夜中熠熠生辉,赵月笙看得呆了去,在黑夜中悄悄红了脸,顿时有些紧张起来,双手不住地拧着衣角。 “月笙,月笙,月......”一阵焦急的声音打破这寂静的夜。“你怎么在这儿啊?叫我好担心,还以为你跑丢了......”少年疾步走向赵月笙,喋喋不休地说道。 南歌回首,来人与自己年岁差不多,一袭绯色长袍,身量较高,身后跟了两个护卫。少年长了一张娃娃脸,生起气来,两颊鼓鼓的,小嘴嘟着,十分可爱。 “这位是......”少年这才看见旁边有人,疑惑地问赵月笙,眼神中透着对南歌的戒备。 “哼”赵月笙似十分不屑,看也不看来人,故意靠南歌靠近了几分。 南歌见状,不着痕迹地往旁边挪了两步,对少年拱手道:“在下独孤南歌”。 少年放下戒备,展颜一笑:“我叫宇坤,叫我坤少就成”。宇坤一张孩子气的脸白白嫩嫩的,南歌忍不住想掐他一把,看能不能掐出水来。 “你来做什么?”赵月笙没好气地问坤少,眼睛却依旧望向别处。 “上半场一结束我就没寻着你影儿,怕你有事,就四处寻你一寻,瞅见你在这儿我就立马跟过来了。”宇坤挠挠头,嘿嘿一笑,笑容十分天真无邪。 赵月笙不答话,气氛顿时有些尴尬。 “对了,那个,月笙啊,你的表姐今儿表现的真不错,连我爹都夸她呢。”坤少企图打破这无言的局面。 “我表姐琴艺无双,自是不凡。”赵月笙白了他一眼。坤少却是咧嘴一笑,十分欣喜。 气氛这才活络起来。 南歌猜到他们说的是溪月,却没想到溪月是赵月笙的表姐。是了,她们的琴艺风格如此相像,似都爱飘忽不定,变来变去的琴音。只是溪月的技艺十分娴熟。 三人呆了一会儿,一直至鼓声响起,才返回宴会。 南歌留意到宇坤坐的是上座的右侧,原来是vip啊,难怪还带着护卫进宴会。而七皇子已经离开了,不光是他就连刚认识的岳旌和那位高傲的帅哥也在这间隙中不见了人影。 到第五位上场时,南歌发现在座之人都十分期盼,状态完全跟先前不一样。 石楠压低声音对南歌道:“这位娘子是薛家小女薛灵,是北齐赫赫有名的才女,最擅歌舞......” 难怪这么受欢迎。 南歌一边听着石楠解释一边倒了杯酒轻抿着,这酒真难喝,劲儿大酒香却不醇厚,或许......南歌的想法刚冒出来就被一阵鼓声打断了。 夜色正浓,一轮圆月如明镜悬挂上空,洒下片片光华,场中薛灵一袭红衣,眉心一团耀眼的火焰,媚眼如丝。此时薛灵已在乐器声中翩翩起舞,只见她玉臂轻摆,腰肢柔软如柳,踮着脚尖原地转了三十来圈,两条丝带如蛇般从宽大的袖口滑出,薛灵脚尖轻点,竟飞了起来,一霎那间,衣袂飘飘,如墨般的长发在空中凌舞,好似立马就要奔月而去,抓不着留不住。 突然,薛灵在空中一个转身,划出一道优美的弧度,圆月似就在她身后,而她就像私自下凡的狐仙,下凡魅惑众生,美艳的不可方物。丝带在空中凌舞,狐仙一转眼变成了一身白衣的嫦娥,眼中带伤,含情脉脉,楚楚可怜又欲语还休。一反刚才妖媚的形象,瞬间变得清冷高洁,不可亵渎。 众人惊呼! 此刻的薛灵如精灵般在月夜中游走,她伸出手指虚空点了一点,霎时,她的周围凭空飞出若干萤火虫,忽闪忽闪,围绕着她随薛灵舞动而舞动,竟在空中形成一个“灵”字。 众人唏嘘不已,南歌也小小的惊讶了一番,没想到古人人才辈出,四处都是才华横溢之人,看来若要在这里生活下去还得下苦功夫啊。 薛灵一离场,台下的少年公子小姐们便窃窃私语。 “刚才那便是薛家小女?百闻不如一见,果真惊为天人!”一个男子吃惊地说道。 “哼!不过是长得媚而已,哪比得上她姐姐薛悠啊,狐媚子!”旁边一个浅黄色衣衫的女子啐了一口,恨恨地说道。先前的男子便不再说话,但对女子的言辞颇为不满,狠狠地剜了她一眼。 ********* 终于等到全场结束,全程中在场的贵人却无一言,走时也是去时匆匆,只看到他们在护卫中离去的背影。 许多寒门弟子不禁扼腕叹息,又是好一阵私语。 林晓蔓见众人离去,立马来到南歌身旁,和紫姨、石楠、赵月笙刚走到桃花坞门前时,宇坤追了上来,苦口婆心地劝赵月笙让他护送回家,最终以失败妥协告终,垂头丧气地上了马车。 走之前宇坤递给了南歌一张请柬。 南歌看着远去的马车,渐渐消失在黑夜中。 这世间的男女,俱是这样,年少时或许不懂情为何物,不懂爱是相守相伴,相知相惜,却情愿为了心中执念而飞蛾扑火,放弃身边本应好好珍惜的人。多年以后,蓦然回首,原来一直忽视的竟是最爱自己、最懂自己的人,只有他才愿意包容自己的一切,只会在自己面前流露出宠溺的眼神,把自己如珍宝般捧在手心。 第九章 宇府斗艳(一) 南歌有心前往,次日便早早起床,在春芯的服侍下梳洗了一番,换上她那包袱里那件深蓝色长袍,将袖口扎紧,腰身一束,头发高高地用丝带绑住,再描了描眉形,加深了眉色,往铜镜前一站,玉树临风,气宇轩昂,活脱脱一个精精神神的贵族少年模样。 身旁侍候的婢女红了脸,低头掩门而去。 这次宇府设宴,只是将场地借出,并无特别的组织者。宴请河阳城内年轻一辈的才子佳人,都是一群无官位的年轻人,故而大家没什么束缚,欣然前往。南歌只盼着在宴会上能增长见识,迅速适应这里的生活,其他的别无所求,低调才是做人的大智慧。哪成想,总有人不放过她。 南歌一出门就遇见了赵月笙和林晓蔓,两人见着南歌,一脸欣喜。 明明昨日没有看见她俩收到请柬,怎么也要一起去么?南歌正要说话,林晓蔓就为她解了惑。 “公子,赵小姐从宇公子那里弄了两张请柬。”林晓蔓漫步走到南歌身后,轻轻说道。 南歌闻言,心下了然,开了外挂,果然啥时好办。 三人一同上了赵府的马车,马车转了大半个城区才缓缓停下,门匾上赫然写着:宇府别院。 门口的下人收了请柬,仔细验了验便领着南歌她们进院。院内假山流水,亭台楼阁,鱼鸟飞鹤,奇花异草......应有尽有,宛若世外桃源一般。 下人将南歌等人领到分岔路口,林晓蔓与赵月笙便随同等在路边的婢女向另一条路走去。此次宇府设宴,不止宴请了年轻公子更有许多娇俏佳人,虽然时下国风开放,男女之防不如前朝严苛,但男女众多,混在一起难免有些伤风败俗,尤其是世家子弟、高门女儿更是十分注重名节,俗话说,谣言能杀人,在这古代还真是如此,稍有不慎,落了口舌,前程尽毁。 南歌倒是不以为意,生是自由身,死是自由人,天涯海角,谁若欺我,我必不忍,谁若害我,我必杀之。 男子的宴会设在湖边,芦苇深深,芳草碧云天,湖上有竹木做的走廊,弯弯延延,其间几个房顶卧有小兽的木亭串在一起。湖的一面是高山,石壁光滑如明镜,岩上几株杏黄色野花藤蔓垂于水面,水中倒影清晰可见。谁能想到,这宇府别苑内竟别有洞天,连接着城外的山,更令人惊讶的是,传说中的明镜岩原来在宇府中。 南歌踩着鹅卵石小路,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走近这些正侃侃而谈的年轻古人。 “独孤兄!”一声温润的声音传来。南歌侧首,岳旌和昨日的美男子正从她的右侧缓缓向她走来,莞尔一笑:“岳兄。” 南歌眼眸微动:岳旌一身月白色长袍,脸上是一贯如春风如明月般的笑容,似有容纳百川的度量。这样的阳光美男任谁站在他身侧恐怕都会黯然失色吧,然而的身旁那位却是例外。 此人身材倾长,腰背笔直,双手负于身后,烟青色短袍质地上乘,同南歌一样腰身紧束,袖口紧扎,一双黑色长靴紧紧扎住裤腿。不似时下兴的文人装扮,却在干净利落中透着一股子贵气。 “这位是......?”南歌虽然与美男打过照面,却不知对方姓名。 “贺云”美男言简意赅,自己答道。岳旌似乎熟知贺云脾性,淡然一笑。 南歌再次打量贺云,只见他一头墨发高高束起,轮廓分明,鼻梁高挺,如黑夜般的眼睛讳莫如深,嘴角微微上扬,似笑非笑。是南歌见过的最俊美的年轻公子。 贺云毫不避讳南歌的目光,与她对视了足足三秒。 岳旌感觉两人之间的气氛怪怪的,恰巧此时南歌与贺云都从彼此的目光中错开,若无其事般有说有笑地并肩向人群走去。岳旌落后一步,聪明如他也觉得莫名其妙,百思不得其解。见两人已走远,立马追了上去。 南歌比同龄女子都要高半个头,没成想和贺云站在一起瞬间矮了一大截,只堪堪到他肩膀处。说话的时候还得仰视,整个人都笼罩在贺云高大的身影中。南歌颇为苦恼,脖子都酸了。 “听独孤兄的口音似不是本地人啊?” “噢,我久居山上,这是第一次下山。”南歌打着哈哈。 “哪座山?”贺云不依不饶。 “南山”南歌随口一诌。 “独孤兄是南山门的人?”贺云偏头,如墨般的眼睛看不出半点情绪。 南歌直觉不对,立马否认。贺云也不再追问,同她聊起了近年来北齐的见闻。聊到兴致之处,二人各抒己见,倒是颇为投机。 临近湖边的草地摆放了若干塌几,地上铺上毛毯,塌几上笔墨纸砚、茶水点心一应俱全。南歌、岳旌和贺云找了相邻的位子坐下。 此次宇府设宴的目的就是在桃花宴结束后把众才子都聚在一起探讨探讨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到场的大约有五十人,年轻公子们个个意气风发、神采飞扬。听贺云说,这里边儿不仅是讨教的问题,若是能从这一干才子中脱颖而出,绝对会名声大噪,要进入弘文书院也不是难事。 尚京的弘文书院拥有北齐最大的书楼,藏书上万册,聚集了天下最顶级的院士。但不是人人都能进,除了饱读诗书外还得家世良好,放在现代就是一贵族学校。 北齐的人都想进弘文书院念书,不止是能在这里就结交权贵,甚至皇亲国戚,更多的是若在念书期间表现良好,结业之后和直接封官,不少人就是奔着官位去的。 弘文书院真的有那么好么?南歌不知道,亦不在意。 相比桃花宴今日的宴会更像聚会,十分随意。大到天文地理,小到街边新闻,无所不谈。南歌侧耳倾听,也觉得有趣,像听辩论赛。 “你们听说了吗?昨日的桃花宴古曲亿收藏了一首诗。”一个打扮得像寒门子弟的男子神神秘秘地说道。 “古曲亿也会收藏别人的诗?”旁人纳闷儿地问道。 寒门弟子笃定地点点头:“不错!我那日如厕时亲眼见着的,好像叫什么......独孤南歌的!写的《桃花坞》,听说他今日也来了。” “是嘛,你认识么?” “不认识” 南歌听着谈话的内容面无表情,岳旌和贺云也听到了,岳旌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像是为南歌点赞,贺云仍旧是那副似笑非笑的模样。 “谁是独孤南歌?”突然一个嚣张的声音响起。全场寂静。 众人抬头循着声音的来处,只见一个红衣男子立于路口,身后跟着好几位华服青年。见无人应答,来人又高喝了一声。 来者不善! 人群中有人认出了红衣男子。 “是京兆尹的公子水未央” “他怎么也来啦?” 气氛瞬间变得压抑起来。 南歌恍若未闻,缓缓站起身,也非常嚣张地说道:“如何?” (先发,再加卷) 第十章 宇府斗艳(二) “你就是独孤南歌?”来人似乎非常讶异是这样一位小少年。 南歌不说话就当是默认了。 水未央昂首阔步地走过来,像在自家院子里闲庭信步,偏又穿着一身红衣,俊美的脸庞显得妖艳至极。人群中无人吭声,似十分惧怕来人。 美男走到南歌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南歌任他打量,双目古井无波。 “哈哈哈”水未央不怒反笑,倒把南歌弄得莫名其妙。“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敢这么直视我的眼睛。有趣有趣。” 南歌扶额,这人绝对是一自恋狂。 “哼”水未央挪开了几步,森然说道:“听我爹说,昨日有位公子作了首诗,随即在尚京广为传颂,连一向自负的古曲亿都拿来珍藏了,就是你独孤南歌?” 不等南歌答话,水未央又鼻孔朝天地哼道:“我到要看看,你究竟有甚才华!” 水未央挥挥手,身后的几个青年立马搬来塌几,毛毯,扶他坐下,又拿了纸笔来伺候。 岳旌担忧地看了一眼南歌,贺云则紧抿薄唇,眼中一道精光一闪而过,其他人脸上有幸灾乐祸的,也有同情怜悯,事不关己的。 南歌扫了一眼众人的面部表情,最终定格在水未央妖媚的脸上。 我本想轻轻的来,悄悄的去,做个低调的人,却总有人人心险恶,伤我害我。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不让你如意!水未央斜躺在毛毯上,一只手单手托腮,凝视着南歌像凝视着自己深爱的人,说出的话却冰冷无情:“你们,随便弄些什么,让他认输就行,给我好好挫挫他的锐气!” 南歌顿觉好笑,她才是被挑衅的那个人好不好?就为了一首诗就当着众人为难自己,还真是小心眼,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除非整件事情背后还有别的阴谋诡计? 南歌眯了眯眼,水未央仍旧一副慵懒的模样。 风轻轻拂过,激起湖面水波粼粼,游鱼不时冒出个头“咕咕咕”吐泡儿,或嬉戏追逐翻起水花儿。芦苇随风摇摆,耳鼻厮磨。山涧流水叮咚,草地俊男无数,养心沁目。 奈何这里正上演着一场莫名其妙的比试。 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兴奋的,古人就喜欢如此,比来比去,非要一争高低不可。 水未央眯着眼睛说道:“来,给众伙儿念念《桃花诗》,我到要看看能作出这么一首诗的人学问究竟有多高!” 身后一青年站出来,朗声念出《桃花诗》,他的音调抑扬顿挫,音色略显沧桑,念到“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的时候,脸上表情变幻多端,有自嘲,有洒脱,有洞然一切的大智大愚,在场的人听完无一不感动、感慨。 南歌抱臂:“你究竟想怎样?” “这首诗……写的极好,明眼人一看就是历经沧桑磨难之人感慨而发,今日我本欲带着一颗无比赤城的心前来讨教,未料,令我大失所望,试问,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能作出这样看破红尘的诗句?哼,偏我水某人就爱打抱不平,见不得充大之辈。”水未央顿了顿,用无比陈述的语气说道:“我看这是抄袭的吧。” 众人窃窃私语。 南歌注视着水未央,无比平静地说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你怎知这不是我作的?”不等他说话,南歌继续说道,“什么叫感慨?什么叫心声?就是面对眼前之情之境有感而发的肺腑之言!能作出沧桑的诗句就一定得年纪大么?这只能说明他历经过常人没有经历过的,他吃过常人没吃过的苦,他见过人世间的生离死别人情冷暖。他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有深度的人,有大智慧的人。不像有的人,吃饱了没事干不晓得为国家为百姓做点事只会质疑其他人,做些有的没的哗众取宠!”说到这里的时候,南歌看了一眼水未央。 什么赤诚之心?什么讨教?分明就是闹事!不给他点颜色看看,牛皮还真得吹上天了! 南歌字字珠玑,水未央竟无法反驳,面色青白交加,只得恨恨地说道:“既然如此,你就证明给我们看吧!”“我这五个人都是尚京有名的才子,若你真有那个才智。也必定不会输吧?” “什么?以一敌五?” “是啊,这么年少的公子怎么斗得过啊?” “嗤,那倒不一定,你没听人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么?兴许人就是奇才呢。” ...... 当事人充耳不闻。 南歌正思忖着如何应付,不用说水未央肯定是有备而来,逃避不了只能应战且必须得赢,如若输了,岂不是让对方的阴谋诡计得逞?可是对方会出什么题目呢?太复杂了自己恐怕也答不出来。 “水公子”,岳旌站起身来同水未央作了一揖,“久闻水公子大名,今日一见果然气宇非凡,今天的宴会本就是为诸位公子互相切磋才艺而设,水公子向独孤公子下挑战无可厚非,但无人对一人实在有失公允。还请水公子思虑一二。” 水未央偏头,认真地看了一眼岳旌,缓缓说道:“好!那就加上我六个人,出六道题目,三局两胜,若独孤南歌能战胜其中三人便可获胜。本公子......也承认他的才智!” 南歌感激地看了一眼岳旌,后者报以一笑。 果然患难见真情啊。 六选三,加上主动权还在对方手上,说来说去都是南歌吃亏,而她好像浑不在意,十分淡定地坐下喝茶。 一场恶战就要开始了。 这是我独孤南歌来到古代接受的第一次挑战,这就是你们欢迎我的方式么?如果你们觉得就这样能打击我,那你们就大错特错了。我平生最痛恨的就是欺善怕恶、狗眼看人低的人,我并不在意输赢,我在意的是自由。无论如何我不会让你们如意的。 “好。”南歌爽快地答道,“有什么题目?” 贺云看了一眼南歌,眼神闪烁,意味不明。 “对对子、赋诗、琴艺、棋、算学,你选三个吧。” “算学?”人群中有人惊呼出声,这算学乃是弘文书院开设的一门科目,难倒了众多学生。 “就选算学、赋诗、对对子吧”。南歌毫不犹豫地说道,许多人都说理科生选生物专业是因为数学不好,其实不然,南歌就是个例外,她门门成绩好,唯独物理,对于她来说那是一门让人想起来就昏昏欲睡的学科,老师说数学和物理是想通的,南歌也是个例外,数学能考到接近满分,物理却只能及格。至于对对子和诗词那就不必担心了。她从小学起就很喜欢古文诗词,没有钱买书就用钢笔一首一首抄在作业本上,既能练钢笔字又能读诗,一举两得。这个习惯一直维持到大二,十分不易。所以说要南歌背出个几十首诗词还是不成问题的。 众人却对南歌选了算学而惊讶不已。 “好,果然爽快。”水未央抚掌,“你来,对对子。”他指了指身旁一矮个子。 矮个子应声而出,冲南歌拱手:“承让了!” “上联:出对易,对对难,让出对人先对。” “造酒易,品酒难,让品酒人先品。”南歌脱口而出。 矮个子上前一步,大声说道:“对联,对联,对对联,对对对联,联队联”。 众人轰笑,这也算对联? 南歌答道:“相思,相思,相相思,相相相思,思相思”。 矮个子擦了把汗,也不管南歌已经胜了:“一人为大,二人为天,天大人情,人情大过天。” “双木成林,三木成森,森林土茂,木茂林化森。” “好”众人喝彩。 这应该不难吧?不是说才子么?怎么出这些题目。南歌再次打量水未央却看不出半分破绽。究竟是他演技太好还是自己的错觉? 矮个子退回水未央身边面现愧色。水未央见南歌赢了一场也不着急,挥了挥手说道:“赤林,你来吧。” 叫赤林的青年站起身,挥笔而下。 第十一章 宇府斗艳(三) 南歌一看,赤林用楷书写道:“井深三十尺,一只蜗牛从井底向上爬,白天向上爬六尺,夜间又下滑三尺,问小蜗牛几天可以爬出深井?”再看赤林,他的表情完全是一副“我让着你”的模样。 这是一道很简单但很有趣的题目,粗心的人很容易答错。 “九日” 赤林缓缓点头。 “再来”“甲赶羊群逐草茂,乙拽一羊随其后。戏问甲及一百否?甲云所说无差谬。所得这般一群凑,再添半群小半群。得你一只来方凑,玄机奥妙水猜透。”意思是说:一个牧羊人赶着一群羊去寻找青草茂盛的地方。有一个牵着一只羊的人从后面跟来,并问牧羊人:“你的这群羊有一百只吗?”牧羊人说道:“如果我再有这样的一群羊,加上这群羊的一半又四分之一群,连同你的这只羊,就刚好满一百只。”这群羊到底有多少只呢?这还不简单?南歌答到:“三十六只。” 两局已输,赤林败下阵来。 “且慢!”南歌扬扬手,“既然你已经输了,我就送首诗给你吧。” “归来一只复一只,三四五六七八只。凤凰何少鸟何多,逐尽人间千万名。”这是苏东坡曾给一幅《百鸟归巢图》提的一首诗,其中暗含了一道数学题:“百只鸟”在哪里呢?至于答案就交给赤林慢慢思索吧。 赤林听后,挠挠头,犹自疑惑为什么南歌念首诗给他?低头便去旁出琢磨。很简单,只要赤林明白这首诗隐藏的数学问题就行了。把诗中出现的数字写成一行,然后在这些数字之间加上适当的运算符号,就会发现一加一加三乘四加上五乘六再加七乘以八就等于一百,噢,这就是苏轼的那一百只鸟了。 水未央见二人都败下阵来,大袖一挥,端正了身体,又命人取来纸墨水彩,垂头专心作起画来。 春日正好,水未央一缕墨发垂下混不知觉,专注的红衣少年此刻看起来是如此的恬静祥和,与刚才那个飞扬跋扈咄咄逼人的模样判若两人。 真是让人看不清啊......南歌没由来地感叹一句。 等了大半个时辰,水未央才缓缓落笔。 众人凑上一看,这是一幅描绘冬日雪景的山水图,表现雪后郊野的江山景色,画卷平远空旷,忽至一段,景物渐趋繁密,层峦叠嶂前后交错,虽白雪皑皑,江河坡岸隐现其间,点缀着楼观、村舍、桥梁、栈道及人物活动,用笔细劲似草草若不经意而又妙合法度,笔法流畅,意境肃穆凝重。整幅画面有高低错落的节奏感,使观者仿佛身临其境,坐于舟船中,沿江眺望窗外时时变换的景色。 众人纷纷称奇,南歌一看也是大惊,原以为水未央为人轻狂不已,年纪尚轻,兴许是富家子弟的花瓶而已,却没想到在绘画方面是大师级别的人物。水未央似乎很是欣喜看到南歌呆呆的模样,不禁挑眉笑道:“我这一幅如何?还请南歌公子赋诗罢!” 南歌惊疑不定,她对山水画一窍不通,如果水未央画艺平平的话,自己随意默首名诗也能完胜,却不料他画艺高超,一时间竟想不出可与之匹配的诗句来。 “怎么?独孤公子是要认输了么?” 罢了,左右不是写雪。 南歌深吸一口气,提笔写道毛主席的《沁园春·雪》: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昔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众人看向南歌写的诗也是一愣。 篆者,传也,传其物理,施之无穷。 南歌的小篆是模仿唐代李阳冰而成,风格上虽与秦篆略为相似,但线条有了粗细、顿挫、轻厘、方圆的变化。笔画中融入了楷、隶、草等书体提按起收的笔意,更在起止处增添了情趣,使起笔有方有圆,收笔有留有放。 这一手好字,极配那江山雪景图。再看那首诗,霸气凛然。 水未央执起画卷,说道:“诗是不错,可这秦皇汉武、成吉思汗又是谁?” “是人就对了!” “哈哈哈哈,你不说也罢,总有一天你会告诉我的。”“虽然诗句与我的画格格不入,不过......”水未央还未说完便扬长而去,风中传来他的声音“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众人这才反应过来,南歌胜了。 被水未央搅得心情不佳,是以不多时南歌便借口离去。 “独孤公子!”南歌走到门口,一侍女上前,“独孤公子,赵小姐让奴婢转告您一声,她有些不舒服先和林姑娘坐马车回赵府了。等宴会结束后,估摸着坤少也会去赵府,请您稍等片刻,同坤少一道。” 南歌知晓赵月笙好意,但还是轻轻摇头:“无妨,时辰还早,我走路回去就行。” 双脚行走在土地上才有脚踏实地的感觉。 南歌凭着记忆往回走,一阵车轱辘声在身后想起,南歌侧身到边上相让,马车却停了下来。 车窗里探出个头来。 南歌打量着马车,马车容纳七八人绰绰有余,内里干净舒适,有股淡淡的玉桂香味道,清新怡人,驱走了一身的烦恼疲倦。 “贺兄这马车倒甚是宽敞。” 贺云笑道:“马车虽大,一个人坐着却也无聊。” 南歌一时搞不懂他的意思,却又听他开口说道:“我与你十分投缘,往后独孤唤我阿贺便好。” 南歌展颜一笑,露出盐白的牙齿:“好!” 这一笑,贺云有点恍惚,印象中几次见到南歌都是一副冷若冰霜的表情,这一笑,眉目传情,顾盼生姿。连南歌都没有发觉自己渐渐地恢复了“元气”。 贺云回过神来,目光灼灼地对南歌说道:“独孤下山不久,想必还没有好好逛过河阳城吧?今日时辰尚早,不如我带你去品河阳的吃食可好?”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南歌欣喜地说道。 贺云带着南歌去的是河阳最大的一座酒楼,要了一间雅间,二人又点了一大桌美食,边吃边聊。 不知不觉间已知黄昏,贺云有把南歌送至赵府才坐车而去。 回到赵府,方知坤少果然来过却已经回了。 第十二章 娃娃亲 南歌回房后不久,石楠就找上门来,告诉她赵员外从尚京回来了,让她收拾一番一同去拜见。 稍稍整理一番,南歌便跟着石楠去了主院。 进了屋,才发现紫姨、林小蔓都在那儿了。上位坐着一个发福的中年人,观之面目慈祥和蔼,南歌深深鞠了一躬:“晚生拜见赵员外。” 赵元起身虚扶了一下南歌,笑道:“不必拘礼。” 紫姨掩面而笑,“怎么样?表哥,我说的这位公子不错吧?” “不错不错,甚是俊朗”,赵元捋了捋下颔那一小撮胡子,开玩笑说:“颇有我当年的气度啊。” 紫姨白了他一眼,转而对南歌说道:“来来来,快坐。” 南歌坐下,才发现赵月笙垂着头在角落里站着,小脸苍白,眼眶红红的似哭过。似是感觉到她的目光,赵月笙抬头与南歌对视了一眼,又飞快地垂下眼眸。 赵元与南歌等人聊了半晌,回房之际说道:“独孤公子可否跟我去书房一趟,赵某有事相商。” 南歌略显诧异,用眼神询问林小蔓,后者一脸幽怨,眼中含悲含伤,又有不舍不愿,终是什么都没说,转身离去。 赵元把南歌领到书房,挥退了下人,第一句话便让南歌茅塞顿开:“南歌觉得我们月笙如何?” 南歌直视赵元说道:“还请赵员外明言!” 赵元重重地叹了口气:“也罢,实话对你说吧,转眼月笙已到了婚配年龄,可她却死活不嫁,非说要嫁一个有男子气概的男子成婚,直到前不久遇见你,她才……她才钟情于你。” 南歌闻言大惊,她可是女儿身哪……又不是同性恋。再者自己表现得很有男子气概么!?她按下惊奇,平静地说道:“赵员外不必忧心,我看赵小姐也是一时怔忡,我与她不过相识几天,于我之意必不是情,等过两天我离开去尚京,赵小姐必定会幡然醒悟。” 赵元颇有深意地看了南歌一眼:“可她说非你不嫁!” 南歌苦笑,蓦地想起一事:“晚生看得出坤少对赵小姐十分中意,怎地……” 赵元叹了一口气:“是啊,宇坤是个极好的孩子,从小便护着月笙,待月笙极好,可月笙就是不喜欢他,即便他俩有娃娃亲。” “娃娃亲!?” “不错,宇坤他爹娘与我乃是至交好友,自孩儿出世起我们两家便结了亲,只可惜月笙这孩子……” “赵员外请放心,晚生对赵小姐绝无男女之意!” 赵元呵呵一笑,亲自送南歌出门。 南歌觉得此事诡异,碰巧林小蔓来送晚饭便问道:“今日你和赵小姐去宇府可曾发生过什么事?” 林小蔓起身探头看看四下有无人,又关了门窗,才小声说道:“我们在宴会上看见薛灵了”“她只露了一面便匆匆离去,后来那些官家小姐们就起了争执,有的认为薛灵才最有资格当选桃花仙子,也有人认为溪月姑娘才貌兼得,赵小姐听闻那些诋毁溪月姑娘的言语不堪入耳,便动了气,争吵了一番,最后便提前回来了。” 南歌若有所思,倒是个心直口快的姑娘:“那宇坤来赵府又是?” “宴会上赵小姐与人争执时坤少便赶来了,赵小姐心里气不过便想着让坤少教训教训那些出言不逊的女子,坤少没有应允,只是劝说双方都不要动怒,要以和为贵,赵小姐一听立马就来了气,打骂坤少没男子气概,唯唯诺诺的。便跑了,之后坤少便赶来赵府赔不是。” 南歌笑着摇摇头,这宇坤但是好度量,为赵月笙收拾了残局还要为任性的姑娘赔不是,赵月笙却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林小蔓见到南歌的笑容,暗自撇了撇嘴,愤愤地说道:“我听说人说赵员外要将赵小姐许配给公子对吗?” “不错,今儿赵员外确实对我提了提。” “啊!那、那公子应了么?”林小蔓大惊。 “自然没有。你且听我说来,虽然赵员外确实有对我说过赵月笙的婚事,但却绝不会让她嫁与我。” “这又是为何?” “第一嘛,我对赵月笙并无男女之情,她对我也不见得有多大的情谊。第二便是赵员外根本无心将他的女儿嫁给我,这宇坤同赵月笙是定了娃娃亲的。再说,放着好好的一个品德兼优的世家子弟不嫁,怎么会让我这种来历不明的人得了便宜呢?” 林小蔓刚想告诉南歌是便宜赵月笙了,就听到南歌说道。 “我看赵员外十分属意宇坤,今晚不过是他对我的警告罢了。赵小姐说钟情于我,我想这也不过是她的幌子吧,她只是不想嫁给宇坤而已,哼,却拿我当借口,这算盘倒是打的响亮!” 林小蔓听到南歌亲口承认并不喜欢赵月笙的时候,不知为何压抑的心顿时活了过来。随即有担忧起来:“那公子打算如何?” “我们欠了赵家的人情,自是不宜做得太过。明天下午我们便启程离开吧。” ******** 第二日吃过早饭后南歌便向赵员外请辞,又再三道了谢,赵员外自是佯装客气了的挽留了一番。紫姨和石楠竟也要跟着一同离开。 后来才听说,紫姨听到赵元撮合赵月笙与南歌便去质问了一番,最后闹得双方都不愉快,紫姨便想着一起离开。 南歌听闻此事,心下诧异,却没有细想。 赵月笙听闻,急急忙忙地赶了过来,避开众人对南歌道:“今天下午就要启程了?” “嗯” “可是我不是告诉了我爹……” “赵小姐,我想你误会了,我对你没有男女之情。” “可是……” 南歌再次打断她的话:“我想赵小姐心里也明白,你对在下不也无意么?” “你!”赵月笙惊愕地瞪大了眼睛,随即苦笑了一声,“你竟是个通透的。” “哼,我若不通透只怕被你卖了都不知道,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在下缠着赵小姐不放呢。从赵小姐第一次在湖心亭弹琴,我就猜到了。只是没有想到我竟成了你的靶子。念在你们赵府的人情,这次我便不计较,倘若日后再想着如何利用我我绝不轻饶!” 不管赵月笙脸色苍白,南歌继续说道:“说说吧,为什么不喜欢宇坤?” 赵月笙咬着发白的嘴唇,说道:“他对我是很好,什么都依着我,可我就是觉得他像个小孩子,没有一点男子气概,我才不要跟一个孩子成亲呢。” “……” 他本来就是个孩子啊。 “不管宇坤是不是你的良人,我都不是。”末了,南歌再补充一句,“好好珍惜爱你护你之人,不是每个人都像宇坤那样宠着你,让着你,别等到失去了才后悔。” 第十三章 天葬 吃过午饭,南歌、林晓蔓、紫姨、石楠四人便驾车离开,行至城门处,官兵手握长矛,戒备森严,竟不许人出城。一打听才知出了大事,刚定下的桃花仙子横死,县衙正在调查此事,这两天官府在排除嫌疑人犯,城门第二日才会开启。 四人面面相觑,死去之人正是薛灵。 “这薛家娘子可真够命苦的,年纪轻轻又刚被选上桃花仙子就命丧黄泉了,官府可得尽快抓住凶手免得去祸害别家女儿......” “那可不是,死相可惨了,身上被划了十几刀,连脸也被划花了,这是有多大的仇恨哪......说不准儿这就是未来的皇妃呀,没看见尚京都来人了么......” “唉,薛灵一死,可急坏了薛家,听说薛老太爷一病不起,整个薛家都笼罩在悲伤中,皇上也是龙颜大怒。” “我听说这薛小娘子从小便喜欢自由,不受世俗的约束,薛家也由着她。前不久还对老太爷说若她死后要火葬,把骨灰洒向山间,绝不愿身体埋在土中被禁锢。这才多久就......” ...... 茶楼里的百姓们俱都小声讨论着薛灵的事,南歌四人坐在全城最大的茶楼大堂里,并未要雅间。 石楠说道:“这薛灵的死闹得人心惶惶啊......不过......火葬......她倒是不拘世俗,死了也绝了亲人的念想,也不知是真是假。” “是啊,要是我的话害怕被火烤的痛呢。” “傻瓜”紫姨用手指轻点了一下林晓蔓的额头,“人死了哪还有什么感觉呀!” 林晓蔓窘得说不出话来。 古时候的人尊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连头发都不能轻易剪断,女子长发披肩甚至如瀑布般到膝。他们推崇人死入土为安,火葬、风葬......这些葬礼仪式虽存在却并不时兴。 南歌想起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天葬,便说道:“火葬倒是不足为奇。” 中国古书有关于天葬额记载,“古之葬者厚衣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盖上也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蚊?之”,说的难听点就是“暴尸荒野”,而现代社会一些地区的天葬仪式仍然存在,比如西藏,只不过方式有了改变。 三人好奇地望着南歌,后者侃侃说道:“我听我师傅说起过(其实是南歌的大学老师)有一个地方的传统丧葬方式称为天葬,人死后把尸体拿到指定的地点让鹰或其他鸟类吞食。另外有活佛或僧人念经,天葬师也称为刀登操刀剖尸。具体地说,人在弥留之际亲人便喂其一粒被高僧活佛念过咒语的‘津丹’,斩断七情六欲,让灵魂安然离去。同时还要请僧人念经帮助临终者摆脱痛苦和恐惧。” “人咽气后,即用一块白布盖住死者的面孔,不可再触摸和搬移死者的遗体。同时请巫师算卦,选择合适时辰出殡,将尸体卷曲,手脚相交捆成一团犹如腹中的胎儿。由家人和亲属将尸体背出家门一段路,再交由背尸人背,沿途千万不能将尸体放到地上,否则死者的灵魂将徘徊于此。到天葬场后先煨桑,并供上青稞??等,刀登则盘腿坐在尸体一旁,一边击鼓吹号一边开始诵经。这时,算入钴蓝色天际的山巅上,开始有鸟盘旋,并传来悠长的鸣叫声,有鹰、秃鹫还有乌鸦。” 石楠满脸兴奋地说道:“原来暴尸荒野换种方式就是天葬,真想去看看。那刀登又是如何操刀的呢?” “先从尸体的背面剖开,然后剖腹,取出内脏,去肌肉,用石头砸碎骨骼,掺拌上柑粑。若死者为小孩则随便划几刀,男人得斜着划,女人得竖着划,僧人的话按照袈裟样式来划。先喂内脏,再喂骨头,最后吃肉。如果鹰吃得一点不剩,视为吉利,死者生前无大罪孽,灵魂将升天堂;如果白鹰最先啄食尸体,最为吉祥。如果鹰不愿吃或没有吃完,将会用火焚烧,把灰烬撒向四方。” “虽然我并不信鬼神,不过听着倒是有趣,倒是有人乐意用这种方式下葬。”紫姨和石楠听得津津有味,反观林晓蔓,早已脸色苍白。 南歌道:“这个地方的人推崇天葬,是认为灵魂不灭和轮回往复,死亡只是不灭的灵魂与陈旧的躯体的分离,认为‘皮囊’来喂秃鹫是最尊贵的布施,体现了大乘佛教波罗蜜的最高境界——舍身布施。我也不信鬼神,然无论天葬、水葬、火葬都是一种表达对死者的哀悼的一种方式,是一种信仰......” “何谓信仰?” 南歌一时语塞,这要如何解释呢?信仰是一种灵魂式的爱,它是人类最基本的一种情绪。想了想,她说道:“把某个人或某个主张作为自己的榜样”这个解释有些牵强,但她却想不到更好的词语来表达了。 “那你的信仰又是什么?” 四人俱是一愣,一阵富有磁性的男性声音想起。南歌觉得有些耳熟,扭头一看,邻桌的贺云扬唇一笑,俊美的脸庞如深贝明珠照亮了整个大堂,贺云身后的两个奴仆毕恭毕敬地立在一旁。贺云其实来了一会儿了,也看见了南歌,茶楼虽然吵闹,南歌也故意压低了声音说话,但他耳力极好,听着南歌讲到天葬便不自觉地被吸引了,最后还不尽兴,连他自己都惊奇为什么会脱口而出问出那个问题。 南歌先是一愣,随即轻轻地喊了一声:“阿贺。” 贺云听到这一声“阿贺”,唇角不自觉地又扬了起来,顿时心情大好,扬手招了南歌过来。 他身后奴仆长长地吐了口气,先前主子太过专注的样子让他们大气也不敢出一口,全都绷紧了身体,生怕主子释放威压。 南歌坐了过去,余下三人面面相觑,一看就知贺云气度非凡,绝非平民,也不知南歌何时结交了这样的贵公子。 “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又见面了。”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南歌难得一见地调侃道。 贺云哈哈一笑,看向南歌,目光灼灼道:“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南歌垂下头,手中把玩着茶具,心中却是百转千回。两世加起来,她也没活多久,没有体验过大人的角色,一直以来她都像个孩子被父母亲人朋友老师保护,没有体验过学校之外的多姿世界,连恋爱都没谈过。可是这一世,父母亲人朋友都不在身旁,她孤身一人,就像被放逐的小羊随处漂泊,没有离开过家人和牧羊人的小羊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一边学会生存一边提防狼群的袭击。然而事实更加残酷的是,她硬生生地踏入了一个本不应该有她的世界,与家人相隔了两个时空。前世犹如昨天,短短几天却已如沧海桑田。自己仍然活着,父母却要承担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弟弟妹妹也还未成年。想到前世未尽的孝道和责任,南歌的眼角已有湿意。 尽管南歌垂着头,眼角的泪珠却被贺云看个分明。他也不出声,静静地等着南歌。 沉默了半晌,南歌情绪已经稳定,仍低着头,缓缓道:“保护我爱的人,决不让他们受半点委屈!”声音虽轻却果断坚决,这一世她绝不做小绵羊。 茶楼里依旧闹哄哄的,南歌的话却如一记硬拳砸在贺云心上。他端起茶杯轻抿了一口,面上不见颜色,唯有那双漆黑的眼眸一闪而过的是无奈和决绝。他未答话却在思索。 “今后有什么打算?”贺云打破沉默问南歌。 南歌早已从悲伤的情绪中走出,恢复了那一双古井无波看不出喜怒却异常坚定的眼眸:“本欲今日离开河阳,却不料城门关闭,明日再出城罢。” “你和他们一起么?”说着看了一眼林晓蔓那一桌。 “嗯,他们都是我的朋友。年轻的那位姑娘叫林晓蔓,另一位叫紫姨,青年叫石楠。” 他们三人看了过来,贺云举起茶杯遥遥敬了一杯,三人也笑着回敬了一杯。 “你们还未找到住处吧?” “未曾”桃花宴开始,河阳城来了许多外地人,因为薛灵一事,城门暂时关闭,客栈都已满了,她正愁找不到去处,紫姨建议先回赵府住上一晚,南歌却不想再欠人情。 “我在城北租借了一户小院,院子不大,却容得下你们的,不如就将就一晚?” 南歌没有矫情的拒绝,作为回报,请贺云吃了一顿中饭。如此一来,她包袱里的银子只剩下二三十两了。 午饭过后,两辆马车驶向贺云的住处。 城北这一片城区大都是一户一户的院子相邻,院门紧闭,巷口两棵高大的杨柳正发着新芽,巷中十分安静,只传来几声犬吠和车轱辘的回荡声。 第十四章 真情 马车停在一座毫不起眼的院门口,门匾上的红漆掉的七七八八,原本的字已经模糊不清,门环上生了铁锈,围墙的砖瓦长满了青苔,看起来有些年头了,甚至有些破烂不堪。进了院门,景物却发生了三百六十度的转变。 只见院中心有一水池,假山立于其中,水面漂浮着睡莲游鱼嬉戏其中,水池后一条鹅卵石小路直达一道长长的楼梯,楼梯到达二楼,屋子均用竹木做成,几根圆木大柱支撑了整座房屋,竹木楼梯缠满了爬山虎。颇有一种傣族吊脚楼的即视感。 南歌数了数,光是房间就有六七间,这就是贺云口中的“小院子”。 画风转变得太快,南歌暗自腹诽了一番:果然看事物不能看表面,听人言不能信全部。 贺云一边走一边侧过身对四人说道:“诸位不必客气,爱住哪间就住哪间。” 南歌选了正对面左侧一间,林晓蔓和紫姨挑了右侧,石楠挑了左侧。贺云则住的是正对面右侧一间。选好之后各自回屋小憩。 春日的阳光暖暖的,透过竹墙竹窗照射进屋,光斑点点。屋内十分简洁,一桌两椅,桌上放了两堆书。南歌捡起随便翻翻,发现大都不认识便放了回去。 墙上挂了几幅字画,其中就有一幅是古曲亿的。帘子后是一张榻,别无他物。 南歌关了门躺在榻上,嗅着枕间一股熟悉的味道,她能想象这里曾躺了一个男子,正是贺云身上那股淡淡的檀香味道。这股若有若无的香味几乎让南歌以为贺云就在身旁。摒弃脑中的杂念,南歌翻了个身便沉沉睡去。 掐着时间,半个小时后,南歌便翻身坐起。这是她从高中起便养成的习惯,超过了三点便不再午睡,午睡绝不超过半小时,否则对身体不好。刚上大学那会儿,空闲时间一抓一大把,有几次南歌午睡睡过了头,睡了足足两个小时,起来时浑浑噩噩,其间她想起床眼皮却沉得张不开,直到天昏地暗。这还不止,下午睡得太多导致晚间无法入眠。南歌用亲身经历证明,午睡半小时起床不费力,精神最饱满,所以半小时是最好的选择。 再说赵府,自南歌离开后,赵月笙便闷闷不乐,倒不是真舍不得南歌,而是觉着南歌拒绝了自己颇没面子,想当初自己可是信誓旦旦说要让独孤南歌喜欢上自己,结果人没半分情意,这叫她好没沮丧。一个女子最注重的就是贞洁和名声,她巴巴地主动送上门都没人要,幸好爹爹将此事压了下来,否则她以后嫁人就难了。这时她才有些后悔不该拿自己的名声来搏。 赵月笙兀自在亭中沉思,这时春芯急匆匆地跑来。“小姐,小姐!小姐......” “怎么啦?”赵月笙回过神来看到春芯焦急的神色不由问道。 “出事了。”春芯一边扶着柱子一边大口喘气道,“小姐你快躲躲吧,官府来人说要将小姐收押......” “什么!这究竟怎么回事?”赵月笙惊得站了起来。 “因为薛......”春芯还未说完话,几位官差就手持刀剑走了过来,为首一人说道:“赵娘子,得罪了!”说罢摆摆手,身后两人便欲来捉拿赵月笙。 赵月笙气得脸色通红,但理智尚在,厉声喝道:“我自己会走!”官差考虑到她的身份没有可以为难。说罢她当先一人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也不理会身后焦急呼喊的春芯,那架势到不像嫌犯。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她相信爹爹和宇坤会想办法就自己出去的。想到宇坤,她不禁神色一黯,这个时候她怎么会想到他了呢?那日宴会后她对他说出那般绝情的话,他还会和以往一样护着自己么?想到这里她心头一酸,两行清泪从两颊滑落,她也不过说的是气话。几位官差见到赵月笙楚楚可怜的样子不由怜惜,对她的态度更加缓和了许多,甚至允了赵月笙坐马车去府衙,大人也说她只是嫌犯而非犯人不是吗?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赵员外早晨去了城西谈生意还未回来。 春芯急的直跺脚,灵光一闪,唤了两个家丁便直奔宇府求救去了。 那日宴会上赵月笙与人一言不合便吵了起来,宇坤当时听下人回报便急急赶到女子宴会,见赵月笙无恙才长长舒了一口气。赵月笙什么脾性他再清楚不过,别看她长得柔弱,平时也温顺得很,但一旦她认定的事情便是九头牛也拉不回来。而她在宴会上得罪的是一户经营珠宝首饰生意家的千金,他觉得没有必要为了逞一时口舌之快而坏了赵家与其多年来的合作关系,却不想赵月笙不明白其中道理,即使他上门赔罪也无济于事。 “你以后不必再对我这么好了......咱们的婚事取消吧,我......不喜欢你......”当日赵月笙对自己说完这句话,宇坤只觉得自己坠入了冰窖,浑身冷冻得无法动弹,浑浑噩噩地回到了府中。 宇坤与赵月笙也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了,小时候赵月笙总被欺负,玉坤便护她在身后,赵月笙也赖着他,他也养成了这个习惯到如今,可现在他却愈发不了解赵月笙了。伤心难过的时候不再找他倾诉,被欺负了也很少找他出头......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宇坤却红了眼眶,放下最后一壶酒,心底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少公子,赵府人求见!”李管家立在门边,颇为担忧地看着自己公子,这几日少公子总是闭门不出,在老爷夫人跟前也不似以前那般活泛,短短几日竟像是变了一个人般,性子内敛不少,像成熟了好几岁。李管家看着也不知是好是坏。 宇坤抬起头,红红的眼眶中闪过一丝期冀,大步迈向院中,李管家回过神来小跑跟上宇坤,低声说道:“府衙的人抓走了赵娘子......”宇坤脚步一顿,李管家差点撞上去。 “桃花仙子薛灵惨遭杀害......” 宇坤一听便心下了然,那日宴会上赵月笙为了维护溪月自是针对了那些维护薛灵的人,若论动机,赵月笙确实是有杀薛灵的动机。但宇坤怎不了解她?那是一个虽然性子倔却的姑娘啊。 “我爹呢?” “大人已经在府衙了。” “李伯,备马!” “是” 宇坤大步流星踏出府门,管家牵过马来,他翻身上马扬长而去。他并不担心赵月笙会在府中吃什么苦,他的父亲是河阳知府,这次虽然不是他主审,但宇文绝不会让自己未来的儿媳在狱中受苦。宇坤只是想赶快赶到她身旁,像往常一样护着她,不让她受半点委屈,他不愿自己心爱的姑娘泪流满面。 宇坤赶到狱中时,正看到牢门内蜷缩在角落里的赵月笙,心中不禁心疼不已。她何曾受过这样的苦? 赵月笙听到门“吱呀”一声,便抬起头来,一双黑色镶金丝的长靴入目,往上一看,是宇坤,那张平素里看着嘻嘻哈哈的娃娃脸此刻却满是担忧。她反射性地就要站起身想扑过去,却突然顿住了脚步。宇坤本来闪亮的眼眸突然黯了下去,却还是温声安慰道:“不用怕。” 赵月笙抬起头,泪眼婆娑:“你信我吗?” “我信你!”宇坤无比笃定地点点头。 赵月笙使劲儿吸了吸鼻涕,颇为愧疚道:“那日,对不起。” 宇坤终于笑了,不管如何他都不希望她同他之间有任何隔阂。 赵月笙却是想起那日南歌离去前说过的话,无论何时都爱我护我之人么? 第十五章 分道扬镳 南歌醒来后便在院子里溜达,鹅卵石路旁空地上种着杜鹃,绯红、黄色的花朵开得正艳。她在石凳上坐下,仔细聆听楼上传来的靡靡之音,琴音从贺云的房里传来,如飞鹤翔于云端,自由广阔,却又有一种孤独寂寥之感。 琴音一顿,贺云打开房门与南歌四目相对。 贺云下楼在南歌身旁坐下,招了两个下人搬了茶具,亲手煮了茶,递给南歌。 “阿贺,薛灵一案进展得如何了?” “独孤何以认为我会得知案情?” 南歌笑了笑,说道:“虽然阿贺并没有对我表明你的真实身份,但以我愚见阿贺绝非普通人,如果说这些消息你都不知道,那天底下大概也没有几个人知道了。” “哈哈,多谢独孤这么看得起我!难得遇见一个能说得上话的朋友,也罢,独孤想知道什么?” “所有”南歌喝了一口贺云泡的茶,清爽幽香,很提神,她只是想知道古代凶手作案的案例罢了,就好像在现代她喜欢看新闻一样。 “桃花仙子的选定是由十位评判决定的,定下薛灵这事知道的人不多,如果凶手是冲桃花仙子去的话,那可就排除很多人,但若凶手单单只冲薛灵而来,那就要看她平素与什么人结过怨了。” 南歌点点头,不置可否。 贺云继续说道:“薛灵是在昨日宇府宴会过后身亡的,戊时左右薛家下人在河阳别院草丛中发现其尸体。尸体死前未受任何侵犯,可以排除因色谋害。脸部表情平静,身体上加上脸部大大小小刀伤约有十七八处,这些伤痕都不深,并不足以致命,也许致命之处另有其他,那些刀伤不过是在她死后添上去以掩人耳目而已,不过如此却又让人匪夷所思了,凶手也不至于会认为仵作也分不清真正让薛灵死亡的原因吧,所以也有可能是凶手为了泄愤而划了十几刀的。草丛没有任何打斗痕迹,可以排除第一作案现场。我猜测她是在不清醒的状态下被谋害的,但奇怪的是还没有发现任何迷药之类的东西。” 南歌没想到贺云打探得这么清楚,像是在现场一般,她在想这个杀人凶手是个变态也说不定,晓蔓说那日薛灵在宴会上急匆匆的离开,也不知与她的死是否有关。 “不过……”贺云顿了顿,看向南歌,“官府捉拿的嫌疑人犯中有你认识的人。” 南歌略一思索:“赵月笙?” 贺云点点头:“据闻赵娘子在宴会上与人起了争执,说了一些不利于薛灵的言谈,不管是亲手杀人还是雇凶杀人也罢,被有心之人抓到把柄总要利用一番,便在府衙义正言辞的告了一状。宇家少公子能作证赵娘子回府那一段时间并未与可疑人接触,之后的时辰里……估计赵府的人此刻正四下找你们吧。” 南歌默然:贺云为人深藏不露,行踪必定也不是那么轻易就被找到的,如此一来,赵府寻人只怕是有些难度了,就算宇坤帮忙也未必能赶在他们离开河阳之前找到这个住处,这只看贺云是否愿意泄露行踪了。 夕阳已落山,天色渐暗,古代的落日一样美,南歌看着天空飞翔的鸟儿,突然生出一种不真实感。可眼前古香古色的建筑,如假包换的古人,脚下软软的青草,喉咙里滑下的茶水……这一切无比真实。贺云近在咫尺的俊脸让南歌生出一种恍惚感,这种萍水相逢却一见如故的感觉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南歌将下午贺云所讲的事粗略地对紫姨说了一遍,毕竟紫姨是赵月笙的姑姑,出乎意料的是紫姨听到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示,只是淡淡说了一句:“她自会无事。”更别谈什么惊讶伤心之类的表情了。 ******* 夜已深,满月如镜正挂上空,南歌贺云等人坐在院中一边赏月一边吃宵夜。夜静的很,月华如水,月光比那些灯笼还管用,也许是触景生情,贺云抽出一支通体碧绿的玉笛对月吹奏了起来,笛声清脆,忽缓忽急,时而高歌长啸,宛若龙吟,时而低沉呜咽,如鹰低低盘旋。林晓蔓等人早已听得如痴如醉。贺云立于院中,长腿笔直,身材修长,双手托笛,美好的如一幅画,看似随意,却油然而生一股高贵而威严的王者之气。 南歌听过他的琴音,不由得佩服贺云多才多艺。 “公子不如作首诗来尽尽兴?”林晓蔓自那日桃花宴看过南歌的诗后便心心念念她能多作几首诗,于是一脸期盼地看着南歌。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又要剽窃了。众人却以为她是在谦虚。她站起身,对着圆月,却在思索用哪首诗比较好,想了想,她便朗声念道: 青天有月来几时,我今停杯一问之:人攀明月不可得,月行却与人相随?皎如飞镜临丹阙,绿烟灭尽清辉发?但见宵从海上来,宁知晓向云间没?白兔捣药秋复春,嫦娥孤栖与谁邻?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古人今人若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此。唯愿当歌对酒时,月光长照金樽里。 “真是好诗!”紫姨和石楠齐齐夸道,林晓蔓目光中尽是崇拜。 不知何时,贺云桌上多了一张纸和笔墨,南歌凑近一看,他正把南歌念的诗誊写了下来。 “独孤不介意我收藏吧?”贺云一边吹着墨迹,一边调侃道。 看着贺云视若珍宝的模样,南歌突然颇为羞愧,不自然地笑了笑:“当然不介意。” “主子!”这时一个护卫行礼禀报。 贺云微微抬手。 “宇府来人请石楠紫姨为赵娘子作证。” 贺云默不作声。 南歌看向紫姨和石楠,他们面不改色,她一时也弄不清这两人怎么想的。 紫姨沉默了一会儿,与石楠交换了一个眼神。对南歌说道:“恐怕明日我们不能与你一起上路了。”南歌点点头表示理解。 说罢,紫姨和石楠起身对贺云作了一揖,道了谢便坐着马车远去。马车上石楠附耳过去,紫姨低声说道:“速速给家主去信……” 第二日早,南歌和林晓蔓便像贺云辞行,在东郊市集挑了两匹骏马,并采办了些干粮、水囊,经过城门守卫盘查,一路沿官道前行。 南歌在现代骑过几次马,加上她的胆子一向很大,半熟不熟地拉着缰绳,颠颠地就去了。至于林晓蔓,虽然手无缚鸡之力,骑术却甩了南歌一大截。刚开始南歌还不适应颠簸,只觉得马儿跳来跳去让她头晕目眩,胸口有什么东西涌上来,强忍住不适,慢慢地,竟也找到了诀窍,放松心态,跟着马儿的起伏一个节奏,与林晓蔓在树荫下狂奔了起来,如同那些年与同学在校园中高大的榕树下疾驰一般,斑驳的阳光照射在青春飞扬的脸庞上,洋溢着知足和幸福。南歌心情大好,面对壮丽的自然风光,多想放声高歌、纵情山水一番! 却说紫姨和石楠脸色阴沉地回到赵府,也不知是因为赵月笙含冤入狱还是别的什么,赵元听闻两人回来的消息大为欣喜,这下便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小女的清白了吧。然而看到紫姨那张美丽却面色不善的脸时,他的心却突突地跳。未等他说话,紫姨便啐了一口:“还真当自己是我大哥了?”赵元吓得面如土色,完全没了在南歌面前那股威风,他可惹不起眼前的两个阎罗王,结结巴巴地说道:“小人不敢,小人、不敢!” 紫姨“哼”了一声,“赵月笙的事赶快解决,别坏了家主的大事......”说罢,又兀自低语了一声,“若不是怕她起疑,我管你杀人放火锒铛入狱呢......唉,聪明如她,不可能没有一丝怀疑吧。” 远方的一间黑屋中,一个高大的身影立于昏暗的烛火前,将来信焚烧成灰烬,他对黑暗中挥了挥手,沉声道:“良夜,即刻准备去尚京!” 第十六章 说书人 “公子你看!”林晓蔓惊呼,指着水面大叫。“咚”又一条鱼儿跃出水面,来了个鲤鱼跳龙门。光脚挽了裤腿站在水里的南歌拿着一根削尖了的木棍小心翼翼地靠近水底那条游鱼,林晓蔓立刻噤声,像猫儿一样死死盯住猎物,眼睛却欢喜得要迸出光彩来,比南歌还要欣喜还要紧张。 一路走走停停,晌午时分来到这小河边,喂了马儿喝了水才牵到树下吃草。两人赶了半天路,肚子早饿的“咕咕”叫了。南歌瞧着小河水不是很深,鱼儿也多,便提议捉几条鱼烤着吃,林晓蔓自是乐开了花。那鱼儿滑溜得很,饶是南歌深知鱼儿在水中的折射现象,也捉得十分辛苦,等到林晓蔓捡了干柴回来,她才叉到一只。南歌倒也不泄气,不知是运气爆棚还是什么,后半个小时她竟然连续叉到了两只。 四月的阳光很暖和,河对岸是一片树林,不时可以听见野鸡的叫声。南歌用匕首熟练地刮了鱼鳞,去了内脏,架在火上烤了起来。如果匕首的主人知道南歌用此等宝物削木切菜不知会作何感想。没有加什么调料,两人仍吃得津津有味,用荷叶包了剩下的那条鱼,二人牵了马再次出发。 看来如今还算太平,这时候的北齐正处于鼎盛时期,百姓安居乐业,倒没有发生“路有冻死骨”“遍地为寇”的现象,是以,南歌和林晓蔓二人才敢大摇大摆走在路上。官道果然好走,从河阳到尚京这一路,不时就可以遇见赶路的车队,进京赶考的、经商的、投奔亲戚的……口音五花八门。夜晚也不愁没有地方歇脚,隔几里路就有客栈,再不济也有农舍,态度好点儿,那些淳朴善良的农民准儿热情招待你,连住宿费都省了。 南歌和林晓蔓也找了一家看起来稍稍殷实点儿的农户留宿,倒不是想蹭吃蹭喝,实在是那些小客栈都住满了人,加上天色已晚,夜晚不好赶路。农户是一对中年夫妇,还有个十岁的小儿。夫妇二人热情接待了她们,又是端茶送水又是下厨炒菜,他们的热情再次唤醒了南歌沉睡已久的心。二人干坐着颇不好意思,林晓蔓便帮着打下手,小孩儿躲在柱子后怯怯地看着南歌,大概没见过这么俊俏的“富贵”公子,眼睛一眨也不眨。南歌心中酸涩无比,她想到自家弟弟,也是这般年纪,于是她温声招了小孩儿过来,细声细语地像哄小孩儿,问了他乳名叫松松,又拿出那条烤鱼给他吃,不到片刻,一大一小便打得火热。 松松央着南歌讲故事,她想了想,接连讲了几个笑话,二人乐得捧腹大笑。林晓蔓端了饭菜从灶房出来便看到这么一副景象,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她何曾看过公子笑得这般开怀,这般肆无忌惮。公子向来都是有礼有矩,笑也不过去春风般勾勾嘴角淡淡一笑。 虽然吃的粗茶淡饭,睡的竹席床榻,南歌却无比欢喜,因为找到了家的温暖。 一夜好眠。 夫妇二人执意不肯收南歌的银子,南歌无法,只得将身上唯一的十两银子偷偷藏于枕头下,她知道平民的艰辛,尤其是在这古代,普通百姓没有任何地位,还得受地主阶级的剥削。虽然这么一来她们便身无分文,但南歌不怕,四肢健全有手有脚的还怕养不活自己? 南歌和林晓蔓坐在马上,回头看了一眼身后挥手告别的一家三口,便飞奔而去。这是一户好人家,愿他们一生平安,幸福。 从河阳到尚京,若快马加鞭日夜兼程,最快也要十来天,像南歌这般走走停停大概也要大半个月了。时间上倒不是问题,她们并不急着赶去尚京,就当是游山玩水好了。每日三餐也不必忧心,取之自然用之自然,野味野菜多的是,林晓蔓也吃得苦,跟着南歌风餐露宿没半分抱怨。 近视是南歌一生中最为后悔的一件事,从高三开始视力逐渐下降,两三百度便看不清人影,迎面而来一人是男是女都辨不清,穿越过来最大的一个好处就是视力极佳。而最应担心的是银钱,如果没有上百两银子要在繁华的都城定居则十分困难。这几日南歌也在琢磨如何一边赶路一边赚点外快。 赚富豪的钱来的最快也最心安理得,至于怎么个赚法,……这可得好好儿思量。 “晓蔓,你身上可有值钱的东西?” 林晓蔓脸一红,嗫嚅道:“没有……” “要不咋们去抢劫吧?” 嗯?林晓蔓一脸错愕,却又听南歌说道:“开玩笑呢。” 我听错了吗?公子居然会开玩笑? …… 这两天,她们捉了许多野味:山雀、野鸡、兔、鱼……一一烤了再用荷叶包了就是这几天的吃食。第三日晌午,两人到达一个小镇——李庄。走到街口,行人络绎不绝,小贩声不绝于耳,入目皆是摊贩,卖首饰的、胭脂、字画儿……途经李庄的赶路人也趁此休整一番,估摸着从河阳返回尚京的贵人倒是不少,小集上往来一辆辆华贵马车径直往李庄最大的客栈驶去,街上也不乏公子哥儿出来溜达,也有不少贵族女子遮了面巾,身后跟了几个护卫,寻常百姓见了早已远远的绕出一条道来。 饭馆里飘出的饭菜香一阵一阵的,几个小乞丐蹲在门口巴巴地往里瞧,南歌和林晓蔓几天未进盐,早已饿得饥肠辘辘。 南歌打定主意先在李庄试验一番。把剩下的野味都给了几个小乞丐,低声吩咐了一声,小乞丐们就跑开了。 经过几天的风餐露宿,衣衫早就变得灰扑朴的。她抓了把黄泥使劲儿抹在脸上,白皙的皮肤立马变得蜡黄,唯独那双眸子仍旧犀利。做完这一切,她才慢吞吞地走到闹市中心,几个小乞丐早已等在那里。见她来,忙递给她一顶破烂的帷帽。她也不嫌脏,一把扣在了头上。其中一个小乞丐站到场中扬起手中的锣鼓就是一阵“咚咚”的敲。 人群立马靠了过来,南歌走到他身旁,拱手大声说道:“在下逍遥子,云游四方,路经此地,奈何身上没了盘缠,今日就献丑一番,望诸位能出份薄力,在下将不胜感激。” 语罢,南歌深吸了一口气,声情并茂地开始讲起《水浒传》中“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一节:“一日,经略府鲁提辖正在就楼阁儿里坐下吃酒,却听得隔壁有人哽哽咽咽地啼哭,他一时焦躁便把碟儿盏儿都丢在楼板上引来店小二,问清缘由。把隔壁啼哭的人叫来,一个是十八九岁妇人一个是她五六十岁的父亲。那妇人拭着眼泪,向鲁提辖深深道了三个万福。” 鲁提辖问道:“你两个是哪里人家?为甚在此啼哭?” 那妇人便道:“奴家东京人氏,来此地投亲却不想亲人早已搬移走了,母亲染病身故,我父女二人流落走投无路。一日,有个财主叫郑大官人,要奴做妾,写了三千贯文书却是虚钱实契,要了奴家身体,未及三个月,他家大娘子好生厉害……”南歌凄凄惨惨说道,一时好不悲伤。 她借机念道李清照的《声声慢》: 寻寻觅觅, 冷冷清清, 凄凄惨惨戚戚。 乍暖还寒时候, 最难将息。 三杯两盏淡酒, 怎敌他、晚来风急? 雁过也, 正伤心, 却是旧时相识。 满地黄花堆积。 憔悴损, 如今有谁堪摘? 守著窗儿, 独自怎生得黑? 梧桐更兼细雨, 到黄昏、点点滴滴。 这次第, 怎一个、愁字了得! 听客听见此诗愈加可怜那小妇人,人群中也有正义之士大声喝叫:“这什么大官人!分明就是仗势欺人!” 南歌暗自点了点头,就是要这个效果,那郑大官人本就是个杀猪卖猪肉的。 她继续说道鲁提辖路见不平为两人出气打郑屠时,一时音调陡转,大声说道:“只见郑屠右手拿刀,左手便要揪鲁达,鲁达就势按住左手,往小腹上一脚,再上一步,踏住胸脯,提起那醋钵儿大小拳头……第三拳时,只见郑屠挺在地下,动弹不得……” “好好!”看客们爆发出阵阵掌声,送给义薄云天的鲁提辖,也为南歌的精彩演绎喝彩。除了看不到南歌的面貌之外,南歌确实是尽心尽力、声情并茂,外加动作毫不做作一气呵成。 这时一看,人已越来越多,等人们从义愤填膺的情绪中走出来,南歌又开始了下一个故事“梁山伯与祝英台”。 …… 说到梁山伯与祝英台相爱而不能在一起最终双双化成蝴蝶时,人群中传来低低啜泣声,有几位戴了面巾的姑娘早已泣不成声。趁这个当口,小乞丐立马拿了一个破碗走到他们面前,听众纷纷掏出银钱,一个铜板一个铜板地丢,当然也有不愿给钱的。 南歌踱步走到众人面前,一一躬身谢过,心里却想着以后若非不得已她再也不要干这种事了,连个坐的地儿也没有。 走到一人面前时,南歌躬下的身微微一滞,对方是个衣着华贵气度不凡的青年,淡淡地笑着却让人觉得无比温暖。有点儿似曾相识的感觉。 正在这时,风拂过恰好吹开帽子的一角,青年也是一愣与南歌对视了一眼。他听了南歌讲的两个故事,心底有些触动,眼前这个少年衣服虽然脏兮兮的却不凌乱,一眼便知是上好的料子。虽然看不清他的脸,却觉得在他讲书时身上散发出一种光芒,不管是低声求人还是躬身致谢时态度始终不卑不亢。而刚才那一眼,更是让他心惊,那是一双怎样的眸子啊,深褐色没半点波澜,看不到尽头,只一眼便深深吸了进去。而这样的眼眸他只在一人身上看过。 等他回过神来,少年和小乞丐们早已远去了。 他有种感觉,二人日后还会见面。 第十七章 行路难 讲了大半个时辰,口干舌燥。一数,居然有十两银子外加八个铜板,南歌乐得满脸笑意。照北齐的货币流通来看,一两白银相当于0.1两黄金等于一千文铜钱,一文铜钱相当于现代的一块钱。照这么算的话南歌挣了一万零八块!相当不错的成绩! “小虎,来,把这些钱拿去给大家分了,洗洗澡,买件衣服,以后别过这种日子了。你们都还这么小不能继续流落街头乞讨为生了。去找个大户人家打杂也好过乞讨,要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南歌蹲下身与小乞丐平视,分了大部分银两给乞丐们。 “大哥哥……呜呜呜……我能不能不要你的银两,你可不可以带我们走……”小虎呜呜咽咽地说道,脏兮兮的小手使劲儿擦着眼泪。其他几个小乞丐也哭哭啼啼地拉着南歌的衣角。 这个大哥哥是个好人,他给我们肉吃,给我们银子花,还不嫌弃我们教我们道理…… 南歌看着多双泪汪汪的眼睛,心里也有些不忍,但没办法,她在北齐根基不稳,未来的事儿谁也说不准,把几个小孩子的一生都交到自己手中,如何会不犹豫? 稍年长一点的乞丐孩子看南歌的神色就知道他们的希望多半会落空。他拉走了围在南歌身旁的小乞丐们,对南歌也是对他的同伴说道:“多谢大哥哥的银两,我们会好好生活下去,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的!”说罢,深深鞠了三躬,拉着那些犹在哭泣的同伴们转身离去。 南歌看着那一群孤单瘦小的背影,碎成片片的衣衫在风中招摇着,孩子们的大半跟腿露在外面,要么赤脚要么趿着一双破鞋几个脚趾头伸出老长。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想起他们懂事的一面,南歌眼眶一热就追了出去。 墙角一个男子默默地看着,若有所思。 “小虎,小虎……” 小虎回身看见大哥哥喘着气追了上来,犹自惊疑,便听见她说道:“半年之后,你们来尚京,来找我!记住,这段时间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 半年,半年的时间我应该在尚京站稳脚了吧。到那时,就有能力养活你们了。 …… 安抚好小乞丐们,南歌找到林晓蔓,在一家小客栈里简单洗漱了一番又换上了另一套衣服,将脏的那件洗了洗。出来时,已是一个翩翩俏公子。 她之所以更名逍遥子就是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的身份,是以没有让没易容的林晓蔓跟着。 “这是什么?”林晓蔓疑惑地问道,一边伸手接过南歌递过来的包袱。 打开一看,是一套女装,林晓蔓知道南歌是给自己的,红了脸,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我赚了些钱,衣服不好,你就先凑合着。” 林晓蔓已泣不成声,只是反复摩挲着那件麻布衣服。在危难时公子不仅出手相救还收留她,待她如亲人一般,她怎不感动? 林晓蔓这一身衣服都穿了好久了,南歌没好意思说出来,唉,女人就是麻烦,动不动就哭哭啼啼的。呃……她好像忘了自己也是女人…… 晚上两人胡乱填饱了肚子,在破烂的客栈里将就了一晚,第二日便牵了马离去。 南歌一直没忘记与小乞丐们的约定,从李庄出发后便加快了行程,中途休息次数屈指可数。一转眼便来到了牛伏山脚下。 翻过这座山再过两个小镇就到尚京了,两个人下了马,在林荫下的一块大石上歇息一会儿。这牛伏山可以说是从河阳到尚京最僻静的一处了。险峻的山峰,层峦叠嶂的树木,一米多深的草丛,要多荒芜就有多荒芜。二人本可以走另一道路,却要绕路多走两倍的行程。想也不想,她们选择了捷径。 “走吧。” “啊!啊,……救命啊……爹,爹!救救女儿啊……” 两人正准备出发时隐隐约约听见求救声。 二人打马循着声音而去,只见一片树林中三个男子禁锢着一个老头儿,旁边一辆马车上车夫的位置躺着一具尸体。二人躲在一颗大树后静观其变。 老头儿不住地求饶:“求求各位英雄好汉,放了我女儿吧,她还要嫁人啊!……求求……你们啊……” “住嘴!”一个男子一脚踢翻跪在地上的老头儿,骂骂咧咧地说道:“再吵割了你舌头!嘿嘿……放心,等大哥完事儿了哥几个会好好待你女儿的……” “不错,嫁人干嘛,跟着我们啥也不用愁!”说完几人相视淫淫一笑。 就在这时,不远处草丛中传来衣服撕裂声,紧接着传来一声声尖锐的叫声。小老儿听见后又气又急又无可奈何,胸口不断地起伏喘气。 南歌皱了皱眉,又赶紧捂住险些尖叫出声的林晓蔓。林晓蔓强镇定下来,不安和担忧地看了一眼南歌,而南歌只是轻轻地皱眉并未有多余的表情。她在计算能取胜的可能性。 正当林晓蔓想说话时,南歌低声说道:“你在这儿别动,如果我出了事,你立马骑马离开!” “公子……” “如果你也想像那个女子一样,就尽管不按我说的去做!” 林晓蔓打了个寒噤,欲言又止。 南歌摸了摸腰间的匕首,猫着腰慢慢靠近那一伙贼人。从刚才那一脚及他们的动作来看,如果她推断不错,那几个人武功应该不高,只是有点而蛮力和招数而已,凭她一个跆拳道黑带五段对付他们绰绰有余,否则她不会用自己的性命去救两个毫无关系的人。只是不知道,隐藏在草丛中的“大哥”有什么实力。 三个男子毫无察觉南歌的靠近,色眯眯又很急切地望着前方。 南歌无比鄙夷。到身后不远处,南歌一跃而起,一记手掌劈晕了一个,贼人猝不及防,另两个回身看见一个少年,不由怒火从生,南歌手脚更快,不及他们反扑抬腿就是一踢,正踢中要害。学跆拳道的人弹跳力极佳,韧带拉伸自如。 那人捂住下身不住哀嚎。另一人狰狞着面目,一刀砍过来,远处的林晓蔓看的心惊肉跳。只见南歌一个侧身躲过,抓住那人手臂,胯轻顶,身子向下一倾,就把一个大男人摔出好远。大刀在空中转了几圈蓦地落下,差点插在他脑门,那人又惊又怕,缩在一团,趁这个机会,南歌再次劈晕了两人。 “恩人,恩人,快!快救救小女!”老头儿爬过来一把抱住南歌的小腿哀嚎道。 南歌点点头,做个噤声的手势,悄声绕到草丛前,眼前的那一幕真是香艳无比,一个男子赤着上身正对女子用强,女子身无遮挡。南歌一掌劈过去,谁知男子似有所觉,一个翻身躲了过去,南歌劈了个空,抬腿又是一踢,没想到男子弹跳起来一闪又躲过了。两人正面对敌,被破坏了好事男子十分恼怒,充满****的脸一时青白交加煞是好看。 南歌双手握拳,男子见少年来回跳动一时有些错愕,不知道这是什么招数。趁这时南歌抬腿就是一踢,正中胸口,男子反应过来立马拳脚相加,南歌一一躲过,二人见招拆招,居然不分胜负。趁对方露了个破绽,南歌一鼓作气,一个旋风三连踢,那人倒地不起。 南歌捡起地上的衣衫丢给女子,女子已停住哭泣,看了一眼南歌便低头沉默,这时林晓蔓扶着那老头儿走了过来。 老头儿看见地上的女子,踉踉跄跄地笨过去,却又止住战战兢兢地问道:“女儿,你……” 地上的女子木然地点点头。 “噗……”老头儿一口鲜血喷出,当场气绝身亡。女子这才清醒过来,抱着老人又哭又叫。 南歌和林晓蔓去找了几根藤条把几个人都绑了,封嘴的时候南歌想了想一把脱下袜子塞在那几人嘴里,顿时其脸色红如猴屁股。 林晓蔓见了,捂着嘴低低地笑的花枝乱颤:“活该!” 草草地埋了老人的尸体,三个人一起出发。一路上那女子都沉默不语,二人也不好多问。林晓蔓对她极好,生怕她想不开,有事没事就在她耳边说话,总想让她开心起来。但女子始终不为所动,眼中悲伤之色溢于言表。 起点中文网.qidian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十八章 自首 “我叫秦艽”,某一日,女子突然开口说话,一张口,那双空洞而美丽的大眼弥漫了一层薄薄的雾气,泪水却始终流不下来。 “我们秦氏一族原本也是玉蓝一带赫赫有名的贵族,二十年前,无奈家道中落,全族人勉力维持家业,却毫无起色,直到如今,族内年轻一代的子嗣俱不忍家境窘迫离开玉蓝,离开了秦氏一族另谋出路,族中女子也嫁往他方,从此杳无音讯。秦氏子弟七零八散,漂泊天涯,只留下一干老人妇孺苦守家徒四壁。我爹不忍族人受苦受难,先是经营布匹生意,后又开了就楼,无奈强头压不过地头蛇,生意一直冷冷清清,最后惨淡收场。曾经那些与族中长辈交好的世家也壁着我们,满脸嫌弃。” “我爹也找过在外谋生的叔伯弟兄们,他们当中也有不少人小有成就,却不愿给予帮助。爹爹心灰意冷,一时竟似老了十多岁,老态毕出。我有心出力,却终是个女子,无力挽回!当地知府见我貌美,欲纳我为十七妾,此人五十来岁,脑满肥肠,一想到他我就忍不住恶心。为了家族我愿意牺牲自己一生的幸福,但族人都不同意。” “我们秦氏家族曾经也算名门望族,好歹也是书香子弟,怎么能委身做妾呢?” “此事只得作罢,但无疑我们秦氏得罪了知府,日子过得愈加艰难,家中小弟眼看就要满十二了,个头却不及普通十岁孩子……”说到这里的时候,秦艽已是满脸泪水,定定地望着前方,仿佛翻过那座山,越过那条河,就是她的记忆所在之地。 林晓蔓垂头,眼角一大滴眼泪悄然滑落:她比我还要可怜,现在的我至少还有公子,而她一无所有。 秦艽痴痴地说道:“终于有一天,我们收到表哥的来信,他在尚京做了个官,具体是什么他也没说,只说他听到我们的消息十分心痛,并表示愿意尽绵薄之力帮我们一把。可是日子渐渐过去了却再无下文,爹爹心急,一个月前便带着我去尚京寻他……却不料路遇强人……”说到这里便停顿了。 南歌和林晓蔓知道她必是想到自己**又失去了父亲而痛苦不堪,却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接连而至的两个噩耗换做谁都无法立马高兴起来。 林晓蔓怕她想不开,立马接口道:“是,什么都挽回不了,过去的都过去了,而只要我们还活着就又希望!” “只要活着,就有希望……”秦艽喃喃念道。 南歌沉默不语,这个时候说再多也无益,关键看她自己能否想通,能否收拾心情继续走下去。 只有林晓蔓还不住地说道:“你别怕,你还有我们,我们会帮你的。” ******* 紫姨和石楠替赵月笙作了证词,加上宇坤的鼎力相助,她很快便无罪释放。至于凶手,却始终毫无头绪,凶手就像凭空消失了一般,官府将任何与薛灵有过接触的人都仔细调查了一番,却毫无所获,尚京那边不断地催,急得负责调查此案的程大人坐立难安。 然而令人始料不及的是,这一日却有个书生模样的青年到官衙自首。 “啪!”程大人猛的一拍,厉声质问:“堂下何人?抬起头来!”声音中带着莫名兴奋的嫌疑,哎呀呀,终于有人肯自首了,这下可以向皇帝老人家交代了。 “草民叶岑,叩见各位大人。”叶岑跪在地上狠狠地磕了三个响头。 程大人见状,情不自禁地咧开了嘴,抚摸着那一小撮胡子,但他又不能把得意之色表现得太明显,便又强忍住心里的雀跃。坐在一侧的宇文瞟了一眼程大人扭曲的老脸,一眼了然,暗自翻了无数个白眼。 “叶岑,抬起头来!本官问什么你就说什么,绝不可以漏说乱说,否则大刑伺候!” “草民明白。” “那好,你便说说你的身份以及今日要自首何事吧。” “是。草民叶岑,河阳本地人士,今年三十有余。自前年科考中了秀才以后便在城东开了一家私塾任教。家中无老小亲人。草民今日要自首薛家娘子薛灵被谋害一案是小人所为。” 府门口百姓一阵哗然。 “啪” “你且把这个中经过俱无遗漏都说出来。” 叶岑一边回忆,师爷一边记录,程大人和宇文包括百姓们都摒神以待。 “草民自负才华不浅,信心满满参加科考却屡试不中。到了而立之年才中了个秀才,我一生穷困潦倒郁郁不得志,只做得个教书先生,薪钱寥寥无几,也没人愿意把女儿许配于我,直到那一日……去年的乞巧节,我一个人在灯火辉煌的街上闲逛。人潮涌动,我被推着前进。而就在那时我不小心踩到了一个白衣姑娘的脚,那姑娘覆着面纱,我看不到她的脸,但她的眼睛却宛如精灵般闪动,我一时看得呆了,大脑一片空白。护着她的几位随从见我的痴状,狠狠地剜了我一眼。那姑娘却对我巧笑嫣然。我一时被迷的晕头转向,等回过神来那姑娘和她的随从们早已淹没在人海。从那以后,每每想到姑娘那双灵动的大眼我便失魂落魄。” “我知道我对她是一见倾心,我害了相思病了,但我也知道我们之间不可能,她身份高贵,而我卑微如蝼蚁,她是天上的神女而我是地狱的恶魔……” “咳咳,说重点!” “我知道我们不可能在一起,我还是没有放弃过寻找她。我四处打听到处结交朋友,为了参加各种宴会为那些权贵做牛做马。我渐渐喜欢上了交孩子们念书,并赢来一片赞誉。我终于有参加桃花宴的请柬并在桃花宴上看见了她——薛灵,就是她,那双精灵般的眼睛曾无数次出现在我的梦里,我一辈子也无法忘记,但我又心灰意冷,意识到我们愈加不可能。” “后来我打听到宇府宴会她也会去,于是我便伏在路上假装送信的下人将信给了她的丫鬟。” “信中写了什么?” “你最亲的人现在在我手上,欲救他,午时城东十里亭相见,只你一人前来,否则后果自负。” “我当时我当时昏了头,一心只想见她,把这一年多来的相思都倾诉于她,于是随意捏造了这些话。没想到她如约而至我反而不知该说什么,她一见我的样子便知中了计,顿时勃然大怒转身便走,我一时情急拉住她却不料她脚下一滑,摔晕了过去。我既担心她又想留住她,便把她抗到了我的住处。看到她沉睡的样子我一时起了邪念,她在此时突然醒了并奋力反抗。我一时失手把她杀死了…… “失手?”程大人冷笑一声,“那你又是如何杀死薛灵的?” “我,我将她掐死以后,为了泄愤又捅了几刀,为了摆脱嫌疑,我又连夜把她扛到薛府别院,扔在了草丛里……” 师爷将写好的状子递给程大人,后者看了一眼,“画押吧!” 叶岑毫不犹豫地摁了手印,两个官差把他托了下去。 ” 【作者有话:不知道有没有认真看我书的伙伴?举个手冒个泡呗。??对《南歌笑》有没有什么意见建议之类的,】 第十九章 再见仇人 “爹,爹,你怎么了?有什么烦心事么?”晚饭时宇坤见父亲一会儿紧皱眉头一会儿喃喃自语,好几次送到嘴边的筷子上空空如也,而他浑不知觉,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 “唉,”宇文叹了口气,总觉得白日里叶岑自首一事疑点颇多,首先,叶岑的表现太过镇定,回忆起整个事件来普通背书一般,或者可以说倒像是在讲述别人的故事。其次,杀人手法与仵作验尸结果略有不同。 奈何程大人又是个油盐不进自以为是的家伙,根本不听他的建议。儿子这段时间也为案件劳心费神,到处搜集证据,他想了想,道了声“无事,吃饭吧。”便撇去疑虑继续扒饭。 宇坤也不再多问,薛灵一案发生后,赵月笙和他的关系似有所改善,平日里也不再冷脸相待,关于婚事也没有如往常般否认和拒绝,这让他信心爆棚。虽然每天东奔西走搜集证据,宇坤心里仍是乐开了花。 ******** “石楠,家主来信了么?” “嗯,信上说家主已至雪关,估摸着再过一个月就能到尚京。” 紫姨闻言,暗自松了口气,“好,那我们也启程吧,最好是赶在家主之前到尚京……对了,南歌和林晓蔓这会儿也快到了吧?” 石楠道:“约摸是,我们只有快马加鞭才可能赶上她们了。” 过了几日,南歌三人到了一个小镇上,住进了一间小客栈。自从秦艽向南歌和林晓蔓吐露心事之后,话逐渐多了起来。或许这就是秦艽原来的样子,温和、爱笑、对生活充满期待。 她比林晓蔓大两岁,所以性格更加沉稳娴静,但这并不妨碍两人成为好姐妹。 当下两人就决定到这个小镇上逛逛,南歌把银两给了她们,并嘱咐二人买些饼回来,而她自己呢,就闷在二楼的房间里歇息。 当下推开窗,不料窗外又是一番景致。窗下是一道约三米来宽的小巷,巷子里并无石板,均是松软泥土,种满了青菜。对面也是一家客人客栈,光从门窗、墙板的木头来看,便知这家客栈是镇上数一数二的。 南歌正准备关窗,对面的窗户刚好打开。恰巧开窗的人看了过来。 南歌一愣,认出此人正是那天她街头说书遇见的华服青年。 这个世界真是小啊。 那人含笑点了点头,南歌也不知他是否认出自己,但还是报以一笑,随即关上窗,和衣而眠。 也不知睡了多久,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了南歌,她起身开门,就见到一脸慌慌张张的林晓蔓和被她拉着的茫然的秦艽奔入房间,并急忙关上门。 “别急,喘口气再说。” 林晓蔓喘息定了,才惊恐地说道:“我和秦艽姐姐在街上看到了那伙当初绑架我的人,幸好我们躲了起来才没被发现。他们走远了才急忙奔回客栈。” “你是说……福来客栈的那群人?” “对,包括为首的袁大兴,六个人都在一起。 ” 南歌坐定,沉思不语。 “公子,我们该怎么办呀?”林晓蔓看南歌气定神闲的模样,心也安定下来,但她无论如何也忘却不了当初被贼人抓住的屈辱和无力感。而秦艽从她们的只言片语中也了解了个大概,默默覆上林晓蔓的手,给予无声的安慰。 南歌一时也没个主意,只得安慰她别急也别怕。今天就别出门了,明日一早天未亮便出发。 话虽是如此,南歌还是简单准备了一番。将匕首绑在靴子里的小腿上,托店小二买了许多银针,排列好插在棉布里绑在腰间衣带处。她轻轻拨动针尖,又细又长的银针闪了闪,她思忖道:等我安定下来,一定要配制些毒药,淬在针尖,一击毙命! 微弱的烛光狠狠地颤了颤。 次日一早,南歌三人便朝下一个小镇出发,路过一片树林的时候,没注意到路旁几个大汉正在歇息。她们疾驰而过,马蹄声清脆有力。 “咦,老大,我怎么觉得刚才过去的几人有些眼熟呢?” 袁大兴眯了眯眼,看着正远去的几个背影发呆。 “啪!”一个手下忽的一拍掌,吓了袁大兴一大跳。手下挠挠头,兴奋地说道:“我想起来了,我想起他们是谁了,就是害我们中了冰火两重天的林晓蔓和独孤南歌!” 听到“冰火两重天”几字,袁大兴的嘴脸狠狠抽搐了一番,咬牙切齿道:“追!” 袁大兴几个之前中了“冰火两重天”,其痛楚令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在河里冲凉又被农汉追赶,一大波锄头棍棒往身上招呼,浑身青一块紫一块。想他袁大兴何时受过这样的窝囊气,便发誓要抓住四人报仇雪恨。 后打听到他们曾在河阳城出现过,赶去时又碰上薛灵命案,几人形迹可疑当场就被抓捕问审,好不容易放出来独孤南歌又早已离去。如今遇到他们这不是天意是什么? “哈哈哈,天意让我抓住你们几个小兔崽子,碎尸万段!”马背上传来袁大兴狰狞的笑声,惊起林中鸟儿四散逃飞。 南歌听见身后越来越近的马蹄声,回首一看,正看见袁大兴朝她一脸的阴笑。她连忙挥鞭并催促林晓蔓和秦艽。然而已经来不及,袁大兴一伙人很快就超过南歌,团团围住一人。 林晓蔓一脸惊恐,紧紧握住缰绳。 马儿此时似乎也感觉到对方的压力,不安地来回踏动。 “不知几位好汉拦住我们做什么,光天化日之下就要抢劫么?”南歌面不改色,冷冷地望着袁大兴。 袁大兴看见南歌的眼睛,心底一抖,差点就要求饶,幸而很快恢复理智:“哈哈,你小子别装蒜,我们之间的恩怨今天一定要算清楚,如若不然老子就跟你姓!” “谁稀罕你跟我姓?”南歌一脸鄙夷。 “你……”袁大兴说不过南歌,气得龇牙咧嘴却无可奈何。就是这小子和那黑店老板娘勾结,害得他们不仅损失了林晓蔓这棵摇钱树,还中了毒受尽屈辱,传出去,名声全毁了。要被少当家的知道,青风寨也别混了。 “拿下!” “慢!”南歌一扬手,“有种下来单挑!群打算什么好汉!” “好!”袁大兴见南歌一个瘦削小少年,另外两个又是弱女子,不由得看轻了几分。 六个男子对着三个女子,气氛顿时有些箭弩拔张。林晓蔓紧握着南歌给她的木剑,手心生了汗。 南歌将二人护在身后,握拳迎战。俗话说双手难敌四手,南歌迎战起来也有些吃力,但还能挺住。跆拳道结合柔道与武术,勾拳,旋风腿,过肩摔……全都派上了场。袁大兴他们见南歌招式奇特,且斗之不过,俱都围拢过来,反到忽略了林晓蔓和秦艽。 南歌嘴脸一扬,似不经意地朝身后递了个眼神。秦艽会意,拉着极不情愿的林晓蔓翻身上马,林晓蔓还待挣扎,秦艽低喝一声:“你忘了南歌说的了?我们留下来只会成为他的累赘!” 彼时,有两个男子已被南歌劈翻在地,另外一个被她用银针刺中穴位晕了过去。袁大兴发现两个少女逃走了,恼羞成怒,一个男子刚爬起来,他一脚踢上去,大骂一声:“没用的东西,两个女人都看不住,还不快去追!” 那个可怜的手下憋屈地看了一眼老大,费力地爬起来一跛一跛地骑上马。 “呵,小子,有几下嘛!”袁大兴卷起衣袖,吐了一口口水,“爷我今天不收拾你我就不姓袁!” “是嘛?……然而,你姓什么关我何事?” “拿刀来!” 南歌看着一把把在阳光下亮晃晃的大刀,虚汗直冒,稳定心神,有些底气不足地握着匕首,步伐时刻准备着变化。 起点中文网.qidian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二十章 他来了 “秦艽姐姐,你先走吧,我要回去和公子一起!” “晓蔓!你听我的话,别任性了好不好?” “我哪里任性了?公子为了救我们一个人置身险境,我不能不管他,我要回去,就算是死我也要和公子死在一起!” “呸呸呸!你说什么胡话!南歌哪里是那么容易死的!你放心他既然让我们走就一定有办法!” “可我不放心啊!”林晓蔓哭丧着脸,她受过他们的欺辱,心里早已留下了阴影。 秦艽软下心来,细声劝慰道:“难道你还不明白,如果我们留在南歌身边只会成为他的负累!到时候谁也走不了。我们逃了,至少能让南歌无后顾之忧。”秦艽何尝不担心南歌的安危?只是这时候必须冷静下来。 “真的吗?”林晓蔓哭兮兮地问道。 “我骗你作甚么?快走吧,一会儿他们就追来了。”秦艽一把拖过林晓蔓上马,一边劝慰。这姑娘平时看着挺机灵的呀,怎么一涉及她家公子的时候就方寸大乱了。秦艽无奈地想道。 “你这小子,竟然出阴招!”袁大兴看着南歌手里的银针,已经连续放倒了两名手下,执着大刀横扫向她,南歌仗着腰力好,仰身躲过,左脚抬起抵住袁大兴手肋,同时空中一个翻身,三连踢正中胸口。 左右两侧两个男子借机偷袭,她还未站住脚就被踢翻在地,另一个执着大刀应声而下。南歌就势一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以匕首划伤其膝盖。那一划,南歌用尽全力,霎时听到鲜血喷涌而出的声音,白骨隐约可见,那男子惨叫连连,丢下大刀,连忙捂住膝盖。 谁若伤我,我必还之! 另一名男子见状,握着刀迟迟不敢上前,十分惧怕南歌手里那把削铁如泥的匕首以及南歌那股狠劲儿。 此时,对方加上袁大兴还有三人。 南歌直起身,目不转睛盯着袁大兴,后者触及到那双看不透的眼神,心底怯了怯:这小子真是不显山不露水啊,看着一个书生模样,却不知哪里学来的怪招,还有那把薄如蝉翼削铁如泥的匕首,如此宝物,想必对方大有来头! 正当他出神之际,南歌已奔过来,反手一划,袁大兴的胳臂顿时被划出一条又细又深的口子,袁大兴骇然失色,急忙闪躲。南歌紧追不舍,另两个手下见老大被追得灰头土脸一时看得愣了,直到他跌坐到地上,甩手一抔黄土,南歌猝不及防,哪知袁大兴趁机发作,一刀过来她躲闪不及,肩胛处流血不止。 南歌捂住伤口,血从指缝中大滴大滴滴入土中,顿时染红一方土地。她生平哪里受过这么重的伤,一时之间脸色苍白气力全无。只看见两个模模糊糊的袁大兴提着大刀一步一步走过来。 完了,难道就这么结束我重生的生命了么?我这白纸一样的人生的第一块痕迹也是最后一块污迹就在这里都画上句号了么?南歌不甘心地想道。 “独孤,独孤……”是我幻听了么? ……“他来了”南歌笑了笑,终于撑不住闭上了眼。 ******** “南歌,你这么年轻,别每天一副心事重重不苟言笑的样子好不好?来来来,笑一笑,年轻人嘛,就应该时时充满活力eon!” “哈哈,南歌,你输了,说了的不许耍赖噢。两幅毛笔字!” “今晚有空吗?一起去国色天香玩吧?” …… 耳边传来朋友们你一句我一句的嬉笑声。 “吵死了”南歌咕哝一声,睁开眼睛醒来,逆光处一个修长挺拔的身影负手而立。 “你醒了?” “阿贺。” “慢点儿,先别动,别牵动伤口。”贺云扶着南歌坐起,塞了块枕头在她身后。 “我睡了多久了?” “整整一天一夜。” “袁大兴呢?” “跑了。” “是嘛?”南歌狐疑地看了他一眼,贺云坦然直视,倒弄得南歌不好意思。若不是贺云来得及时,恐怕自己早已死在袁大兴刀下。 而她这缕异乡的孤魂又不知将飘往何处或者转世为人? 炭炉上烧着一壶热水,“咕咕”冒着热气,正对着床的窗户开了一半,窗外是几抹绿色,仔细听能听到故意放轻脚步的声音。 窗外是一方庭院。 南歌这才环顾四周,回首,恰巧贺云修长白皙的手指递到眼前,清晰可见中指关节处和虎口处的薄茧。噢,不,准确滴说是贺云将手里的热水递到自己的嘴边,她这才觉得口渴,接过水喝了两杯。 我这是怎么了?南歌不禁诧异刚刚片刻的失神。 “叩叩叩” “进来” “主子,郝神医到了。” “请他进来。” 门外响起脚步声,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挎着一个医药箱走到南歌窗前,对贺云鞠了一躬。 贺云连忙上前扶住,谦卑道:“还请郝神医给独孤看看伤势如何。” 郝神医先是看了看南歌的气色,又把了脉。这才直起身对贺云道:“独孤……公子……现在已无大碍,多亏得救及时,只是失血过多需好好调养一阵。老夫开个方子,给独孤公子配点儿补品即可。” 独孤……公子……南歌没漏听一个字,没错过他的一个语气,及时郝神医很快恢复如常,南歌仍注意到郝神医说出这几个字时的短暂停顿。眼神一闪,说道:“神医不愧为神医!都说看病是望闻问切,可郝神医既没看过我的伤势也没问过我的病情就可以断定我已无大碍,晚生实在佩服!” “神医自是有自己的一套方法,独孤不必担心。”也不知贺云是否听出南歌话中的嘲讽,打着原场。 郝神医也不说话,对着南歌一脸深意地笑了笑,就退了出去,出去前还不忘带上门。 “我这衣服是谁换的?伤口又是谁包扎的?” “婢女” 说这话的时候南歌很清楚地看见贺云脸上一抹淡淡的红晕。 “阿贺,是你给我包扎的吧。”不是问句只是简单的陈述。 贺云的脸更红了。 南歌猜的八九不离十,便坦然道:“阿贺,先前我一直没对你讲我是女子。”想起郝神医的反应,她才惊觉古代医生通过把脉是可以判断性别的,所以她才试探了一番。 “我知道。” “你知道?”南歌讶异。 “咳,给你换药的时候就知道了。”贺云没说他一开始就知道南歌是个姑娘了。尽管南歌装扮、言行举止十足像个公子哥儿,让人很难分辨,但那股属于女子的气息却怎么也掩盖不了。加上贺云也算阅人无数,早在桃花宴时一眼就看出来了。 南歌恍然大悟。 “我看你受伤很重,就立马替你上药。冒犯之处还请见谅,不过你放心,我用的药绝不会让你的身体留下疤痕,甚至可以白皙胜往。” “这个自然,我不会怪你的,相反,我还要谢谢你呢,要不是你,我也不可能还有机会和你说话了。” 贺云温和地笑了笑:“这段时间你就在这儿好好儿养伤,我会派两个丫鬟过来伺候你。” “那麻烦你了。” “我们之间无需客气。” 贺云交代完一切,起身离开。到门口时,突然转身,对南歌狡黠一笑:“你放心,你的秘密,我不会说出去的。” “……” 南歌无语,就算他说出去也无关紧要。她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倒是平日一贯稳重的贺云今天的表现却像个大男孩一般,这倒令她很惊奇. 世界上最动听的语言之一莫过于“虚惊一场”,南歌此时着实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她和贺云虽是萍水相逢并无生死之交,危难时刻贺云却能挺身而出,并予以无偿的援助。是个值得深交的朋友。南歌心底默默念叨了几句贺云的好话,翻身睡去。 醒来时,已是傍晚时分,南歌摸摸空空的肚子,准备起身去找点吃的。门外两个小丫鬟听到动静,连忙跑进来扶住南歌坐回床边。 “公子,又什么话您吩咐一声就成,您只管躺着休息就好。” 我伤的是肩又不是腿。南歌无奈地想道。也罢,既然有人跑腿她也乐得清闲。 “我饿了,随便弄点吃的来吧。” 不一会儿,两个小丫鬟就摆了整整一桌。一看,南歌绝倒,全是粥,玉米粥,莲子粥,红豆粥,青菜粥……足足十几种,还有各式糕点。那一刻,南歌差点以为自己过上了皇太后的生活。 “这些粥都是主子亲自安排的。您大伤未愈,适宜吃清淡点才好,主子也不知您口味如何,便吩咐厨子做了这些样式。您若是不满意可吩咐奴婢即可。”小丫鬟不耐烦地解释道。 南歌摆摆手,随便捡了两样吃了,内心其实十分感动。原来被人照顾是这种感觉。 “你们主子有空吗?如果他还未休息劳烦二位带我去见他可好?” 小丫鬟欣喜万分,抿嘴一笑:“主子吩咐了,无论公子您什么时候想见他,他都有空。”说罢,替南歌拿了披风,领着她去找贺云。 南歌醒后第一次出房门,才注意到这所院子很精致,她不禁怀疑起贺云的身份,到处都有房子,一到一个地方,身后跟了丫鬟护卫一大推,又这门年轻,难道是个富二代或官二代? 南歌到的时候,贺云正在书房看书,看见南歌敲门进来,放下手中书籍。南歌瞥了一眼:《北齐战略》。 “你身上还有伤,怎么出来了,吹风可不好。” 南歌笑了笑:“打扰了。” “无碍……有什么事吗独孤?” “我就直说了吧,一来是想感谢你,多谢你的救命之恩。二来嘛,还请你帮个忙,我有两个朋友,她们正在去尚京的路上,林晓蔓你是见过的。我不放心她们,若是可以还请你派两个护卫跟去看看。” “原来是这个。小事一桩。”说罢,他出门向手下交代了几句,不一会儿就折回书房。 “真是太麻烦你了,若是以后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南歌一定报答。” “怎么报答?”南歌还未反应过来,贺云已欺身上前,南歌下意识往身后一退,靠住桌案。贺云两手绕过南歌身后撑住桌案,低头凝视南歌,将她环环围住,一股男性的气息萦绕在南歌的脖颈间。 (作者有话:本来昨天说更新的,虐虐单身狗的,结果码好的字一不小心弄没了。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第二十一章 谜团 “嗯?”贺云轻轻从鼻子里哼出一声,深情凝视着南歌。面对眼前突然放大的俊脸,含情脉脉深不见底的双眸,触脸可及的红润单薄的双唇,后者有三秒的不知所措,短暂的三秒过后,南歌一把推开贺云,别开脸,表情冷漠至极。 “你究竟想要从我身上得到什么?” “呵”贺云轻笑一声,无奈地摇摇头,却不置可否地答道:“女人有时候太聪明可不好。” 南歌沉默。 贺云却一改刚才玩世不恭的模样,负手而立望向窗外。 晌久,他才说道:“夜深了,你还有伤在身,回吧。明日起早该出发了。” 南歌注视着他的背影良久,这才缓缓离去。 次日一早,贺云和南歌一行人驾车离去,一路无话。 随行之人不过五人,一个车夫,四个侍卫。以南歌的眼力,其手下俱是武林高手,连那车夫也不例外,更何况还有贺云,南歌从没有见过他的身手,观其举止,察其气息,恐怕其功力深不可测。 马车内,贺云,南歌相向而坐,俱都闭眼休息。尽管昨晚发生的事令南歌有些惊讶。但南歌生性如此,天大的事也能立马平静下来,可以说她此刻的心平静得没有一丝涟漪,至于要不要解开谜团?何时解开谜团?她并不心急,所以今日她和贺云能像没事人一样相处,而这也正是令贺云意外的地方。 从小到大,没有多少事、没有多少人能令贺云无法掌控,他有种预感,南歌,或许就是这个例外。几次相遇、相交都让他产生一种奇妙的感觉,她的谈吐,她的悠然自若,还有她神秘的背景,都让他迫切的想要知晓。 突然,马车停了下来。“何事?”贺云仍闭着眼。“主人,有人要见您。” 贺云眼也没睁,似乎早有预料:“带路。”车轮再次滚动,不一会儿,马车开始剧烈颠动,东转西拐,路十分崎岖。这时,南歌胸口又有了那股熟悉的感觉。 “你还好吧?”不知何时贺云已睁开了眼,看见南歌微皱的眉头,轻声问了一句。 南歌轻轻摇头,不敢张口说话,怕一张口,便一发不可收拾。 庆幸的是半个时辰后,马车停了下来。 眼前是一片密林,大雾缭绕,十个黑衣人一字排开,颇有气势,递上来几张黑布:“贺公子,请见谅,这是山庄的规矩。”贺云点点头,接过黑布,蒙上了双眼。 所有人在黑衣人的搀扶下走走停停,东转西拐好一阵子才停下。揭开黑布,便进去了一片新天地。百级左右的石梯,左右两旁全是桃树,只不过此时大部分桃花已凋谢。拾级而上石扁上是“翔云山庄”几个大字,两条石龙盘旋在下方,霎是宏伟。 “好久不见,贺公子!”洪亮的男声响起,一个约摸四五十岁的伟岸男子带着若干手下出门迎接。 “好久不见。”贺云回道,声音没有任何情绪。 “哟,这位是?”男子望向南歌。 “在下的朋友,独孤南歌。” “原来是独孤公子,失敬失敬。” “这位便是翔云山庄的庄主,云傲天。” “云庄主,久仰。” “来来来,咱们进去,今儿个大醉方休一场。”云傲天转向下人,“去,把少庄主叫到前厅,就说有贵客前来。”下人应声而去。 云傲天将两人带到大厅落座,庄里早已准备好酒宴迎接贺云。云傲天居上首,贺云、南歌居右方榻几上,左面空着,留给姗姗来迟的云少庄主。 果不其然,片刻之后,一个书生模样的青衣公子到来,“父亲。”“我儿,你看谁来了?” 云少庄主露齿一笑:“贺公子,稀客稀客。这位是……” “在下独孤南歌”。南歌起身行了一礼,与云少庄主对视了一眼。 后者以礼还之,不知为何南歌觉得此人看着温和有礼,人畜无害,实则城府极深,若与之为敌,是个可怕的对手。 一顿饭吃了两三个时辰,席间看过歌舞,听过弹奏,多数时间是在闲聊,南歌只默默地听着,静静吃饭,贺云话也不多,多数时候在回答云庄主的问题。看似闲聊的一次相聚,说说笑笑,背后却不知又隐藏了什么玄机,或许是鸿门宴也说不定,总之里面绝对大有文章,这只是暴风雨前的片刻宁静,南歌想道,静静等候好戏开幕,她倒要看看,贺云和翔云山庄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转眼已到黄昏时刻。 四人转至偏厅,云傲天趁南歌不注意偷偷用眼神示意贺云:“你朋友可靠吗?” “无妨。”南歌嗤之以鼻,她用余光早已瞥见一切,既然贺云敢带她来,就有把握她不会对他造成任何损失。至于他们即将要密谋的“大事”,南歌实无半点兴趣。本想找个借口离去,贺云却不给她机会:“既然来了,翔云山庄就不会让你轻易离去,还是老老实实待在我身边吧。” “贺公子,此番可打探到些最新消息?” “云庄主可是高看贺某了,翔云山庄人才济济,天下事哪有不知晓的。” “诶,咱们之间就不说那些客套话了……不过……听说南山门一位长老出山了对外宣称是被逐出山门,永远不得踏入山门半步。个中真相就不得而知了。” “南山门”南歌想起那日宇府宴会上对贺云随口一答的问题,回想起那日贺云的反应,南山门只怕是谜团的关键之处。“哦?可知是哪位长老呢?” “这就不清楚了,南山门向来是一个与世隔绝的门派,除了皇上,当今天下恐怕没人能知道的更清楚了。” 云少庄主点点头,接着说道:“是啊,这南山门几乎是为北齐历任皇帝而存在的,对于天下百姓来说几乎是谜一样的存在,即使是我们,也难知晓一二。不过……有一点倒是可以肯定。南山门的人都使用篆书。” 南歌心里一咯噔,但面上不显。篆书?她来到古代后使用的不都是篆书么?难怪……翔云山庄既然如此神通,只怕对南歌的事一清二楚,打的什么算盘昭然若揭。 “你可别忘了,还有谢氏家族也用篆书……对吧,独孤?”说完贺云望向南歌,像求证什么。 南歌弯唇说道:“光凭字体确实难以断定身份,世间之人不可能只有他们两大家族才使用篆书吧!那些酷爱书法的呢?难道规定只能用一种字体?还有,两大家族这么出名,难道就没有人为了名利而故意学习和使用篆书?” “哈哈哈”云傲天哈哈大笑,“孤独公子说的在理,这些我们都知道,不过……总有些蛛丝马迹吧。” 哈哈哈,云傲天又低低笑了几声,随后几人离开偏厅到卧房休息,临走之前,南歌听见云傲天的低低自语:“宝剑……恐怕又要问世了……两百年了……”最后一个音符落下,似叹息,似感慨,更多的是兴奋…… “你就没什么想问我的?”贺云径直来到南歌房内,掩上房门问道。 “哦?你希望我问什么?”南歌直视贺云,毫不掩饰自己的冷漠,“你故意带我来这儿,又故意让我参与你和云傲天的对话,不就是想看我的反应吗?” “是……也不是……”贺云笑着摇摇头,随后再也没有说什么。 贺云走后,南歌坐在椅子上闭目沉思,四周寂静得只能听见烛火跳动的声音和自己沉稳有节奏的心跳声。 自从来到古代后,南歌一天也没消停过。一个一个谜团,一个一个的挑战…… 突然,南歌弯了弯嘴唇。 熄灯,睡觉! <ahref=http://.qidian>起点中文网.qidian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a><a>手机用户请到m.qidian阅读。</a> 第二十二章 偶遇 次日。 “独孤公子是第一次来敝庄吧?今日就让犬子带你游游山庄,好好玩乐儿吧。” 南歌点头:“却之不恭。” 而贺云一早就没有出现。 “云少庄主......” “诶,南歌不必见外,叫我云祁就好......你看,那里就是山庄护卫训练的地方......” 一整天贺云都没有出现。 到第二日离开的时候,贺云终于出现了。眼角还有一丝淤青,但他看上去心情很好。同来时一样,一行人也都是蒙着眼睛离开的,到密林时,那是个黑衣人转眼便不见了。南歌猜想一定是设了什么阵法才让外人难以进入。而贺云......南歌愈发觉得此人深不可测,这看似严密不为人知的翔云山庄恐怕也尽在他的掌握之中吧 大约五六日行程,终于到了传说中的目的地——尚京。任何一个国家的首都都必定是无比辉煌与繁荣,这点是毋庸置疑的。京城的百姓人来人往、衣着得体谈吐文明,街头叫贩声不绝于耳,一派安宁的景象。 到了京城,南歌与贺云就分道扬镳,临别时两人什么话也没说,二人心知肚明,要回到似河阳城时那般亲密的关系恐怕不是一朝两夕的事,更何况南歌这人把什么都分得清清楚楚,嘴上虽然没说什么,心里却跟明镜似的,凡事心中自有计较。 望着南歌头也不回消失于人海中的背影,贺云竟感到一丝失落。只是这一点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留给侍卫的只有一张阴沉的俊脸,侍卫们望着南歌离去的方向面面相觑,再看看主子的脸色不禁打了一个寒噤。 南歌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走在人群中,听着百姓热切的交谈,茶楼里传出的欢声笑语,还有暖暖的太阳照射在每个人的脸庞上。她这个冷眼看世界的人也终究成了古人的一份子,而此时的心是自由惬意的,她就像北齐的一个普通人一样生活、享乐、逛街、看热闹。 别以为她是毫无目的地闲逛,半个时辰后,南歌走到一家当铺前将另外一身衣衫当了十两银子。 她估摸着十两银子都被坑了,看那老板偷乐的样儿,似乎赚了不少。当了衣裳又径直去了成衣店,花了五百文买了两套劣质的麻布衣裳。五百文和十两银子的衣裳,这就是平民和有钱人的区别啊。 换上布衣后,南歌显得更加年少了,果然佛靠金装人靠衣装,但她从骨子里散发出的高贵气质仍吸引了不少少女爱慕的目光。 走到一家规模最大的酒楼前。 南歌一只手背在身后,不疾不徐步入店内,店小二见来人衣着寒酸但举止不凡,也没怠慢,忙迎了上来:“客官,请坐!您需要点儿什么?” 南歌颔首致谢,谦卑地问道:“请问掌柜的在哪里?” 店小二不解地望了南歌一眼,也没说什么带南歌去了二楼。叩了叩门,恭敬地说道:“余掌柜,有位公子想见你一面。” “请进。”门里传来一声略微苍老疲惫的声音。 南歌推门而进,店小二知趣地关上房门下楼干活。 一个约莫六十岁的老人坐在书桌前,桌上放了一堆账本。老人体态丰腴,面目慈祥,一双本不大的眼睛因为熬夜肿的跟核桃似的,声音也有些沙哑:“请坐。” “不知公子找余某何事?” 南歌站起身来,拱手道:“在下独孤南歌,初来尚京想谋份生计。” 余掌柜身子往椅子上一靠,懒洋洋地问道:“公子是想?” “晚辈想做账房先生。” “哦?”一听这余掌柜立马来了兴趣,坐直了身子,幽幽说道:“既然公子是初来尚京那恐怕不知这个中规矩。” “愿闻其详。” “这账房先生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做的。第一嘛,自然是得精通算术,此外便是若是从弘文书苑出来的学生可直接聘请......公子可是弘文书苑的学生?” 南歌摇摇头。 “呵呵呵。倒不是老夫瞧不起人,只是我们重云楼非一般的小馆茶楼可比,要管理的账务多不胜数,公子这般年纪,即便是才华横溢只怕也吃不消。” 南歌扬了扬眉毛:“不试试怎么知道?余掌柜可否给晚辈三天试用期?三天过后若仍不得您意,晚辈自动离去绝不叨扰!” “试用期?”余掌柜若有所思,“可以,不过在这之前还有一关。” 南歌垂耳。 “实不相瞒,昨日刚有一个弘文书苑的学生前来应聘,这样吧,公平起见,老夫给几道算数题和一些账本给你们二人,若你们谁完成得又快又好,我便用谁,可行?” “公子可四处看看,说不定以后这儿就是你常来的地方了。”余掌柜笑眯眯地说道,“余某去叫人请弘文书苑的学生,公子稍后。” “请。” 余掌柜走后,南歌又坐了一会儿,忽听到楼下一阵喧哗声,便起身去看。 冤家路窄。 那一袭火红的长袍被簇拥在中间的年轻男子不就是那日在宇府宴会上刻意刁难南歌的水未央么?他身旁还跟着三男两女,一个身着白衣的女子目不斜视,没有过多的表情,长得倒是花容月貌,却一副清高、不与人交的模样,神态倒是与水未央有七分相似。 另一个粉色衣裙的少女娇小玲珑,眉开眼笑,走路蹦蹦跳跳的,心情似乎很好,看起来也更容易相处些。另外三个都是身着华服的俊美少年。 水未央一行人的出现立刻吸引了众人,目光跟随着他们上楼。 他已经上了楼,南歌此时若是回避更引人注目,干脆站着不动,况且她也没什么可怕的。二楼都是雅间,他们身份高贵,自然是不屑于与一楼的普通百姓坐在一堆。白衣女子的眼中闪过一批鄙夷。 水未央一行人说说笑笑,正面向南歌走来,南歌也不避讳,直视水未央,本以为他又会借机刁难一番,岂料水未央正眼也没瞧她一眼,确切的说如同陌生人一般擦肩而过。 南歌不解,却也没有过多纠结,转身进了房,欣赏起余掌柜屋内的字画来。 余掌柜似乎喜欢收集字画,墙上挂了几十幅,篆书、行书、草书、山水画、人物画……应有尽有。看落款,呃……都不认识,不过想来也应是书法画家中的佼佼者。 其中有一幅倒是颇吸引南歌眼球。 “退笔成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整个画面上只有这一句诗,由于是草书,南歌费了好大劲半蒙半猜才认出.“飘如游云,矫若惊龙”,足以用来用来形容此佳作。 只可惜提名只有一个“文先”,这恐怕是作者的字号吧,不然南歌倒想结交一下。 又坐了大约一刻钟,余掌柜才领着一个男子进门。 南歌抬头,与来人刚好对视,两人俱是一愣,后者表情顿时有些尴尬,还没等余掌柜说话便拱手赔罪道:“院长,学生突然想起来家里人对我还另有安排,学生就不留下来了。学生告辞。”说罢急急忙忙退了出去。 余掌柜也没说什么,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那人的背影。 尽管没有了竞争对手,南歌还是按照先前的要求,先后完成了余掌柜出的三道算术题和解决了账本问题。 这三道题由易到难,第一道隐藏在一个小故事求算术总和,第二道是求面积,第三道是排列组合。根据二十一世纪的公式演算,解决它们简直是分分钟的事情。 南歌虽不会写繁体字,但大部分还是识得,有很多跟简体字没多大变化。 小二找来了算盘,南歌口算和打着草稿全部演算正确,并找出漏洞之处指出。 看着风卷残云一般埋头演算的南歌和被扔在一旁孤零零的算盘以及宣纸上鬼画符般的文字,店小二惊得目瞪口呆,就连识人无数的余掌柜也难掩讶异之色。 不是南歌不想用算盘,而是她根本就不会用啊。 不出意料,南歌被任用了,并且就住在重云楼。 余掌柜抚着胡子笑眯眯地吩咐店小二带南歌去住处,而店小二的态度也更加恭敬得多。 看来古人真的极其看重有才华之人啊。 第二十三章 打工的日子 在现代,南歌还未完成学业。除了高考后打了一次暑假工就再没做过兼职,现在是要开启打工的日子了吗? 重云楼是尚京规模最大的酒楼,客人络绎不绝,来的几乎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普通人也消费不起。皇子皇孙、达官贵人经常三五成群到重云楼聚会或商议大事。南歌管的是账务,只需要算账、对账,不需要抛头露面招呼客人,而这一点正是她求之不得的。 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呃......姑且就用这比喻吧。重云楼的员工福利还是很优厚的,比如南歌,有一间独立的房间,房内有书桌可以办公,虽然在一楼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落里,但好歹有私人空间。休息时间就更不用说了,只要按时完成账本,随时可以离开。人身自由,这样她还有时间尽情享受古人的生活。薪钱是按月算的,每月五两,三餐在酒楼就食。 不过有一点是余掌柜千叮咛万嘱咐的,那就是千万要保护好账本,不得遗失或给外人察看。这个南歌自然明白。如果商人的账本落入有心人手里,那岂不是泄露了一切!掌握了账本就等于掌握了经济命脉。尤其是像重云楼这样收入不菲的企业,免不了要做假账,做假账肯定得他们自己人来做,是余掌柜么?一个院长屈尊来做酒楼的掌柜,这后台得有多大呀。 还有一点,把帐房先生这么重要的位置交给一个陌生的少年,他们是真的毫无顾忌还是另有目的? 南歌没有去深究,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要害自己的躲也躲不过,不如顺其自然,静观其变。 第二日早,余掌柜亲自把未完成的账本交给她,并嘱咐了许多,仔仔细细地像南歌解释其中关键,南歌脑筋转得快,很快就学会了。 余掌柜目露欣赏,似是随口说道:“像南歌这般聪明,一点就通,就没想过进弘文书院?” 余掌柜话题转得太快,南歌楞了一下,随即笑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比晚辈聪慧的人多如牛毛,弘文书院也确实能让天下学子受益匪浅,不仅能学到知识还能光耀门楣,而这也正是莘莘学子挤破头也要进弘文书院的原因之一。不过晚辈认为,通往成功的路不止一条,晚辈还是另外找一条清幽的小路吧”。 “哈哈哈”听见南歌自我调侃的话,余掌柜不禁大笑了起来,眼中欣赏之意更浓。 读了十几年书,如果在这里能不上学就尽量不上学。况且弘文书院是贵族学校,以南歌的身份免不了要遭到歧视,每年的学费应该负担不起。还不如另谋出路呢。 ...... “欸,三贵,书肆离这儿远吗?” 三贵没停下手里的活儿,勤勤恳恳地擦着桌子。 “不远,出门右转一条街就有好几家......不过,如果你要去看书的话还是去文渊阁比较好,文渊阁是整个尚京最大的书阁,那儿的书多,京城里有点儿才识的学子都去那儿。只不过,进去一次收的费用也比较多,得要五两。所以很多寒门学子也都只能趋之若鹜,有的为了省钱甚至一进去就是一整天,饭也不吃。” 南歌道了声谢,还是去了最近的一家书肆。不过是买了一本最基础的识字手册罢了。谁叫她不识繁体字呢。 买完书,南歌就顺便逛了逛。逛着逛着竟然发现迷路了。加上肚子有点儿饿了,就找了街边一家收拾得还算干净的面摊叫了一碗鸡蛋面条。 看起来这家小店生意还算不错,来的大都是老板娘的老顾客,和老板娘有说有笑的。老板娘大约四五十岁的样子,面容慈善,温和可亲。一面飞快地切着肉丝,一面把一大把面条扔进热腾腾的沸水里。在她旁边的一个小角落里,蹲着一个穿着麻布衣衫的少女,正埋头洗碗。可能是老板娘的女儿。 南歌找了个空位子坐下就开始思考今后的日子。在重云楼做帐房先生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她想在这里打造自己的品牌。余光一瞥,看见邻座的端着粗碗喝着面汤。脑中灵光一闪。对了,酒、是酒!南歌突然想起那次在桃花宴上被打断的念头。 这里的酒酒度太低,和现代的杂酒差不多,只能当个饮品或者保健饮料,寻常人喝个几大碗都不会醉,但若是南歌制造出酒精度高并且口感好、富有营养价值的白酒那将极具商业价值!对了,还有葡萄酒,各种果酒,以及面包、蛋糕。这一些上实验课的时候都做过,特别简单。想到这里,南歌真是兴奋不已。感觉一道通往成功的大门正在朝自己开启。 “客官,您的鸡蛋面好了。”一声清脆而又熟悉的女声传来,打断了南歌的思路。 一抬头,南歌一愣。对方也是一愣,旋即是无语凝咽,碍着这是大庭广众之下差点没痛哭流涕。 原来刚刚蹲在地上洗碗的姑娘就是林晓蔓。 “公子。”林晓蔓带着哭腔喊道。南歌也是又惊讶又高兴,高兴的是幸好林晓蔓没出什么事,在这么大的尚京能够再次遇见也真是两人的缘分。 “干娘!”林晓蔓叫了一声,老板娘回头诧异地看了一眼林晓蔓和南歌,停下手里的活儿,“怎么啦?” 林晓蔓跑过去和她耳语了几句,又回来坐在南歌对面等着她吃完面,然后带南歌去了林晓蔓的住处。 穿过两个小胡同,才到了一处小院前。林晓蔓打开门后便忙进忙出,又是烧热水又是端板凳,南歌阻也阻止不了,只好认她去了。在林晓蔓忙碌之际,南歌打量着这个小院子,院子不大,甚至可以说很小,院里养着几只小鸡,墙边土壤还种着几株蒜苗和白菜。一颗石榴树孤零零地立在边上,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简陋至极。从院子里看出去倒是邻居家豪华得多,至少墙高砖瓦新。 林晓蔓端着刚泡的茶出来就看见曾经那么熟悉的身影正背着手在院子里溜达。不由得眼眶又一热,见南歌回头生生忍住了。 第二十四章 坦诚 “那一日公子引开那几个恶霸之后我和秦艽便一路直奔尚京来,后来遇见一行行商之人,与之同路,倒是一路平安到达尚京。只是......秦艽不再愿意与我同住,一个人离去。她说......她说以后什么事总得靠自己,终有一天她会光光彩彩地出现在大家面前。” 南歌点点头,对秦艽的离去没什么看法,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所有的路都要自己走过知道。 林晓蔓抹了抹眼睛,在南歌对面坐了下来,急切地问道:“公子如今在何处栖身?可有适合的活?若没有的话我问问婶婶,婶婶的儿子在王府当差,应该能.....” “晓蔓,不必忧心。”南歌打断林晓蔓的话,“我如今在重云楼当上了账房先生,日子过得也还可以。” 林晓蔓嗫嚅道:“是啊,我先前都没注意到公子穿的衣裳虽不比我初次见你时那般华贵,但布料也算上乘......何况......”,她低下头似是十分自豪地说道,“公子身负才情,自当不比一般人。” 南歌听了这话倒有些不好意思了,难不成在这姑娘心中自己的形象已然十分高大了? “咳咳......晓蔓啊,”南歌立马换了一个话题,“今日能再次遇见你我也十分欣喜,见你平安无事我也就放心了。我打算今后就在尚京安身立命,等我挣了钱就买一套房子,如果你愿意......的话,就和我一起住。” 林晓蔓本来低着头,听了这话唰的红了脸,含羞带怯地说道:“愿意,我愿意!” 一见这场面,南歌就知道刚刚的话有误,她已然忘了自己如今的“男子”身份,按刚才的话可不就相当于一个男子对着一个中意的姑娘说:“姑娘,你愿意嫁给我么?我养你!” 南歌狠狠地甩掉心里的想法,可不见得林晓蔓就没有多想,很明显她就是这样想的,并且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头疼!非常疼! 这要怎么解释才能不伤了人家小姑娘的心呢? 南歌犹自想着,那厢林晓蔓突然有点惭愧了起来。 “晓蔓,我有话对你说.......”关于自己的女子身份,南歌觉得有必要告诉林晓蔓。 “公子,我必须对你坦诚......”关于自己的身世,林晓蔓觉得不能再欺骗真心实意待自己的公子。 于是俩人同时开口,都愣了愣。 林晓蔓说道:“还是我先说吧。” “那日遇见公子,我被土匪所截,是真,我被逼婚嫁给一个老头儿因而逃婚,是真,我对公子真诚且衷心,这也是真。唯一欺骗了公子的地方就是我并不是什么普通人家的女孩儿,我是巨阳县县令的小女,我的亲娘是父亲的二房,我娘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患病去世了……府中还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哥哥,父亲常忙于府衙的事务,因此我和哥哥妹妹们相处得并不和睦,妹妹们常说我是捡来的,甚至辱骂我的娘,说她是狐媚子……”。 林晓蔓红了眼睛,话语里满是悲凉:“我实在受不了了,就与之争吵,可换来的结果不是父亲的疼爱,而是罚我紧闭数日。我没有妹妹们讨人欢喜,自知该安分守己,可那是我的娘亲,我怎能忍受别人对她的污蔑?我也知道我娘嫁给我爹,惹来了大娘的不满,分走了他的夫婿,可谁又知道我娘活着的时候并不幸福,她并不稀罕嫁给我爹。或许是哥哥妹妹们认为我夺走了他们的父爱,才对我百般刁难,表面上我挺风光,除了他们装装样子送我去学堂之外,实际上连下人都不如,持家的大娘却时常视若无睹甚至乐见其成。” “我老早就想离开那里了,那个家对我来说没什么可留恋的。碰巧在某天夜里,我路过父亲的书房的时候,听见三妹妹对父亲撒娇道,说我该嫁人了。而那人正是年纪颇大而又有无数房小妾的罗员外,父亲沉默了一会儿,对她说:“此事我自有主张”。我便知道即使父亲不会让我嫁给罗员外,但也是动了让我嫁人的念头。我不愿意跟一个素未谋面或者毫无情意的人成亲,否则,我想我会同我娘亲一般不快乐。于是我便趁着机会逃走了,这才有了后来公子救我这事……” 南歌听完,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她早知道林晓蔓必定不是出身农户,也知道她照顾起人来信手拈来,必是经常做这种事,那些同父异母的胞妹如此对她也就罢了,只是没料到连自己的亲生父亲都对她置之不顾。而这些日子,她所看到的又是一个如此乐观、体贴人心的女孩子啊,常常笑意暖暖,为她人着想。这样心地善良的姑娘不该如此被对待,也幸亏她没有走弯路,从此自暴自弃,或心理扭曲。 心里微微叹了口气,又有些犹豫是否要继续将要说出的话。 林晓蔓见南歌为难的模样,一时激动道:“公子不必为我忧心,也不必担心我父亲的报复,如果真他们寻来,我必定不会连累到公子!” 南歌微皱了眉:“你是我的朋友,我自是护着你的。我南歌也是个明事理重情义的人,怎会因为你的困境而弃你于不顾呢?那我与你那些狼心狗肺的“家人”又有何不同?” 说罢,又微微放软了语气:“从今以后你便是我的朋友,我的妹妹,只要我在,一定不会让他们伤害你的。我们一同,在这北齐干出一番大事业来,到那时已没人能伤害到我们。晓蔓,你要记得,你要足够强大,才能不让别人有机会伤害你,才能有权利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 “公子……”林晓蔓泣不成声。 “你以后不必叫我公子了。” 林晓蔓错愕不已,瞪着泪眼。刚刚公子不是还说自己可以跟着他么?怎么?难道公子还是不愿意原谅自己的隐瞒? 南歌有些惭愧:“我的意思是说你以后叫我南歌就好,不必再叫公子,我......” “那怎么行,公子对我又再造之恩,如今仍不嫌弃我的身份,我这辈子自是要服侍公子的......” “我是女子。”南歌抢过林晓蔓的话。 “我......啊?”林晓蔓张着嘴巴,一时大脑空白。 南歌见林晓蔓如同遭受了晴天霹雳一般,不禁有些好笑,却忍住了,希望这时候坦白还能挽救。 “我是女子。”南歌再强调了一遍。“这就是我想对你坦诚的事,既然我已把你当成朋友,有些事自然不必再瞒着你,也是希望你......”南歌瞟了一眼她震惊不已的小脸,没将那句话说完整,“如今我们都已把各自的身份说明白了,你是去是留仍可再选择,我不强求,日后相见仍是朋友。” 说罢她站起身背对林晓蔓,留时间给她消化。 林晓蔓本是个聪明的人,自知南歌不会骗她,南歌一说她不是男儿身,她立马就信了,只是心里空落落的又像堵着些什么,难受的紧。 不过片刻,她已想清楚:“我仍坚持先前的选择,不会变。”一出声,被自己沙哑的嗓子吓了一跳。 “公子救过我的性命,对我极好,我也早把公子当成了亲人,怎能因为公子是女儿身就违背良知弃公子而去呢?若真这样做了,我便也瞧不起自己。......公子,请让我继续叫你公子吧。” 南歌扬起嘴角,很想抱抱林晓蔓安慰安慰她,却知这样只会刺激到她。而林晓蔓知道南歌是女子仍唤她为公子,何尝不是对她身份的遮掩? 真是个伶俐的丫头啊。 第二十五章 不坑白不坑 昨日还晴空万里,艳阳高照,今日却大雨滂沱,大雨唰唰地坠到屋顶的瓦片上,伴随着电闪雷鸣之声。尚京城被雨冲刷的雾蒙蒙一片,行人寥寥无几,别说往日常走动重云楼的贵客不见踪影,就连最勤劳朴实的人家也回家避雨去了。 北城那边,朱鹊桥在雨中朦朦胧胧,似有似无。 桥下一个衣着粗陋的少年郎无力的蜷缩成一团,这雨来得快,想必也去得快,只是这悲苦的人生境遇要如何才能摆脱?何时才能不必畏畏缩缩做人?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了,有多久了呢?记不清了,大约是那时父亲入狱“自尽”而死时,也或许是母亲殉情而去,家产被大哥全部夺去之时? 他不是没想过重振家业,靠自己的一双手养活自己。只是大哥大嫂实在欺人太甚,竟不给自己留条退路,只要打听到自己有了一份体面一点的活计就买通雇主将他辞去。只是自己终究是个外人,有什么理由、资格继续生活在江家呢? 他只能干些粗重的活,勉强过日子,他也没钱住房子,只有这座桥一直不嫌弃他,无论风雨、烈日,无论外界血腥或平静宁和。 他揉了揉干瘪的肚子,无可奈何。只盼望着这雨快些过去,他好出工。 此时桥上两个人影以袖遮雨,飞快地穿梭而过,恍惚黄泉路上的奈何桥,阴森森的。 “该死的鬼天气,突然这么大雨,跟家贼一样真令人防不胜防!”一个满脸阴郁的青年男子一面甩着衣袖上的水,一面破口大骂。 “老爷,咱们避一会儿就赶紧走吧,不然来不及了,到时候夫人见您又未归家只怕又得闹起来……”下人替主子整理了湿发,忧愁地说道。 这两人便是刚刚桥上飞奔的家伙,只因雨势实在太大,不得已才下桥避雨。 “知道了,知道了。我哪知道走到半路就下起雨来了。” “你说我夫人怎么这么快就从娘家回来了?莫不是听到了什么风声?” “这个……奴才不知……不过老爷以后还是少去那种地方为妙,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夫人迟早都会知道的。” 男子没有吱声,那下人以为主子终于听了自己一回,正暗自高兴,却发现主子一直盯着一个角落。 他这才看见那个角落里有个乞丐,那乞丐衣衫褴褛,却不似别的乞丐一般污浊脏乱,整个人安安静静的。那人靠在墙上,头发遮住了半张脸,再加上光线昏暗,根本看不清他的样子。可主子却越看越起劲,那双细小的眼睛陡然迸发出精光来,略薄的嘴唇泯得紧紧的,似痛苦,又似解恨。只有主子面对那个人的时候才会做出这般神情来。 下人不知想到了什么,大吃一惊,恍惚间想起什么人来,不由得对那乞丐投去同情的目光。 而那人似有感应一般,抬起头来,目光正对个正着。 下人有些尴尬的移开了双眼,垂头不动作。 而主子似没看见这一幕,径直走了过去。下人暗暗松了口气。 “是你?你在这儿避雨还是你就睡在这儿?”男子嘲讽地明知故问。 “大哥。”少年扶着墙直起身来。 “别叫我大哥,你不配!我们早就不是一家人了。” “好。”少年郎垂下了头,平静地说道,“江老爷,或许你该听我解释,父亲那件事真的与我无关……” “够了!江焕,我告诉你,这辈子你都别想踏进江家的门!今日你落得如此下场,就是报应,报应懂吗?报应你不该抢别人的东西,报应你不该不知足……”江御清喋喋不休地骂道,那张阴郁的脸在昏暗的桥下似魔鬼一般,丑陋又扭曲。 江焕无言以对,只得继续靠在墙上等雨停。 多数无益。有的人就是不讲理,同他讲再多的话也是白搭,他只会钻进自己的圈子里死活不肯走出来。而他大哥就是这种人,自以为自己就是对的,想得到的东西不肯努力争取,别人得到了又愤愤不平。 “老爷,我们还是快走吧,没时间了。”下人打破这屈辱的气氛,再次同情地瞟了瞟江焕,他曾经的二公子,曾经风华无限又深受先老爷先夫人宠爱的少年郎。 江御清骂够了,这才想起来还得赶回家去。他顾不得再羞辱他曾经的弟弟了,扭头就走。 “还不快走!” 下人只好别开略带歉意的眼光,跟着走了。 江焕无言的笑了笑,闭上了眼睛。 …… 没过多久,大雨突然就停了,跟来的时候一样毫无征兆。 城里的人们又走动了起来,该摆摊的摆摊,该出工的也得继续出工。 南歌坐在重云楼二楼的帐房里揉着酸涩的眼睛,已经一上午与那些数字打交道了,眼睛酸的很。她停下手中的笔,走到窗边眺望远方,只看得到座座城墙,幢幢房屋。 想起昨日从晓蔓那儿回来的路上捡到的便宜,她就有些无语。 昨日傍晚时分,南歌与林晓蔓互相交代了身份之后便回去重云楼,林晓蔓住的地方有一条小巷十分幽静,人影都没一个。南歌路过时也得时时警惕。 突然几声鸟叫声突兀的响了起来,与这幽暗的小巷格格不入。 南歌诧异,眸光微动。便看到一个黑影鬼鬼祟祟的立在一个门前,不住地朝里张望着。 那是尚京最出名的春楼——呰花苑的后门。 她准备悄无声息地从男子背后过去,却听到背后男子转身的声音,在男子拉住她之前,她眼疾手快地捡了地上的一个破草帽戴上。 她本是怕被情场高手认出自己是女儿身惹出麻烦来,却没料到那人拉住自己不放。 南歌十分不悦,低声喝道:“放手!” 那男子却立马就放了手,有些畏惧又讨好地盯着南歌。“你来了?” 南歌一怔,这人是认错人了,以为自己是接头的人? “快帮我开门,我和月娘子早前就说好了今日会来,可我等了这半天都没人开门,可算等着你来了。” 那人见南歌不答话,急忙说道:“说吧,今日要多少钱才肯开门?五十两?那……七十两?” 南歌略微抬了抬帽子,看见眼前的男子细小的双眼,满脸的戾气,立马就觉得他不是好人。她轻轻转了转眼珠,“好,那便七十两吧。” 那人似乎松了口气,把银票给了南歌之后又迫不及待的等着南歌开门。 南歌装模做样地走到门前,假装掏钥匙,慢慢地开门。 其实她早注意到门其实并没有锁,只是锁链缠在一起,造成了一种被锁的假象,而这男子应该是每次来这儿都是有人专门给他开门,而且还得收进门费的, 南歌眼中闪过那张阴郁的脸。 不要白不要,不坑白不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