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秦人的刀》 第1章 老秦人的刀 西周,嬴氏部落,锁秋岭。 十余具尸体横陈于山道两侧,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道。 一只吞食人肉的尖嘴鸟被惊飞,其中一人睁开眼睛,翻身坐起,看着周围的环境和横陈一地的尸体,一脸懵逼。 记忆如潮,像决堤的洪水,迅速涌进大脑。 一个很现代。 三个月前从西北某部队复员,因为酷爱画画所以报了个速成培训班。 离家前一天晚上被几个发小拉去喝酒,酩酊大醉躺在床上怀里抱着本《老秦人》睡着,醒来后就到了这么个地方。 一个很古老。 四岁那年流浪途中频死之时被天下第一刀客惊鸿救下收为徒弟,炼精十五年至巅峰,自修能量五百樽,已达到武者修炼的第一个大关口,半满态。 十九岁时成为嬴氏部落卫尉司王庭侍卫队侍卫长,被部落之王、西垂大夫嬴开授予“老秦人的刀”称号。 两年多来虽苦修不止,能量再无丝毫增长,未能进入化神修炼境。 纵然如此,仍无愧于嬴氏部落第一高手。因有《兵器谱》排名第二的惊鸿刀相助,综合战力名列周王朝武者界前十。 放眼整个大周王朝,二十岁之前就能修得五百樽能量的武者,有史以来,仅此一人。 三天前,奉嬴开之命护送公主穆嬴去西戎,嫁入丰王戎措,在锁秋岭这个险要之地遭到上百名精通豢术的黑衣人突袭。 接连斩杀十六名黑衣人之后,被一只突然出现的幻龙利爪洞穿了腹部。 闭上眼睛的最后一瞬,于血色之中,看着马车和马车中的穆赢被黑衣人劫走。 耳畔犹能听到一声嘶心裂肺的哭喊:“莫守拙…” 随行的十名侍卫全部战死,五人死于被赋予了豢力的树叶。 两个记忆的时代背景,经历之事完全不同,唯一相同的,是名字,都叫莫守拙。 “穿越了!”莫守拙心里恨恨地想到。 虽然很不愿意相信,但穿越一事已经是个铁定的事实。 低头看了一眼,记忆中被巨龙利爪撕裂的腹部完好无损。 怎么回事,想不明白。 还有,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自己穿越的?是因为怀里抱着的那本《老秦人》吗? 书店里的书,怎么会让人穿越呢?要是书都能让人穿越,自己所在的那个世界岂不是剩不下多少人了? “昨夜里喝得酩酊大醉,大概是因为酒精中毒死掉,跑到这么个地方重生了。”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喝场酒都能丢了性命,心中顿时无限悲凉。 “穿到民国也好啊!百战沙场斩日寇,一腔铁血护山河。好歹能跟日本鬼子拼上一场,死也死他个轰轰烈烈,省的看了那段历史把人恨得牙疼、气的蛋疼。” 莫守拙无助地坐到了一块石头上。 “呜嗷,呜嗷,呜嗷。” 山林深处突然传来巨大的吼叫声,伴着身体撞击丛林灌木发出的“噼里啪啦”之声。 “幻字人。”莫守拙心中一紧。 幻字人是被妖制造出来的,有人形、会说话,外表与人类相似。非人、非妖、非神、非魔,而是一类特殊的人。 战力强大,被妖所驱使,却又不入妖的族群。 十万年前,万妖之族被仙封印于秦岭山脉终南山万妖谷,自此天下无妖。但幻字人并没有被消灭,而是隐匿于山峦丛林,流窜作恶。 不食人肉,却极度嗜血,一个幻字人一次可以吸净五个成年人的血液,直至点滴不存。 天时怼兮威灵怒,严杀尽兮弃荒野。 “他大爷的,开局就是地狱模式啊!”万般无奈之中,爆了一句粗口。 幻字人很快出现,有上百人之众。身体强壮,高有六尺,披头散发,**赤足,面相丑陋且凶恶。 莫守拙连想都没想,撒腿便跑。 这么多幻字人,留下来,定然是死路一条。 莫守拙自以为跑得很快,没想到,幻字人跑得更快。 眼看就要被幻字人追上,莫守拙一个飞身,窜到了一棵大树上面,居高临下,手中的刀,指向幻字人。 跑是跑不掉了,先打上一架,找机会再跑。此地不可久留。 “呜嗷,呜嗷。”幻字人仰头看着树上的莫守拙,发出震天的怒吼之声。 一名幻字人凭空一抓,手中突然出现了一支像是鹿角般形状怪异的武器,飞身而起,直扑莫守拙。 莫守拙左手抓住树枝,稳住身体,右手长刀以电光石火之速砍向幻字人,同时躲避着袭来的武器和武器上的幻光。 刀从幻字人的头颅划过,一下子就砍掉了半个脑袋。 幻字人巨大的身体直直地坠落到地上,再不动弹,死了。 “你用的是什么刀?” 看上去像个头领模样的幻字人附身查看死去的幻字人,有些不敢相信地高声吼道,目光盯着莫守拙手中的刀。 寻常武器杀不死幻字人,此人的刀为何能做到? 一刀杀死了一个幻字人,莫守拙心中也是惊喜。 恶名无播的幻字人,战力不过如此。早知这样,就不必拼上老命跑这么远了,倒不如痛痛快快地杀个过瘾。 “惊鸿刀,听说过吗?” “你是谁?”首领模样的幻字人再次吼叫着问道。 “老…” 莫守拙本想说他是老秦人的刀,话溜到嘴边却硬生生地咽了下去。 若是让这些家伙知道自己来自赢氏部落,恐怕会给赢氏部落带来巨大的麻烦和危险。 “小爷是野狼战队的上等兵,这么说,你大爷的能听懂吗?” “呜嗷。”幻字人齐齐地朝天吼叫,数个幻字人飞身而起,冲向莫守拙。 莫守拙左手抓住树枝,身体游走,躲避数十个幻字人的猛烈一击,右手长刀挥舞,砍向冲上来的幻字人。 树冠中的空间极为狭小,不利于大范围转移。 但这样的空间,却也极大的影响了幻字人的攻击,数人倾尽全力的一击,竟然伤不到莫守拙分毫。 莫守拙手中的惊鸿刀,也未能斩杀幻字人。 方才那个幻字人之所以死得如此快,只是因为太过大意,以为莫守拙手中的刀杀不了他,所以才会稀里糊涂地丢掉了性命。 又有数个幻字人跃起。 莫守拙盯着跃起最高的那个幻字人,他得想办法再杀死一个。 左手抓住一根柔软的树枝,双脚在树枝上一点,身体一跃而起,如泥鳅般从数个幻字人攻击缝隙之中穿梭而过,右手的刀带着一股强大的刀气,砍向那个被他盯住的幻字人。 刀从幻字人的胸前划过,迸射出一股阴冷的血。 被划开的胸膛,再也不能愈合,身体坠落地面,虽然没死,但离死也差得不远了。 这货此刻正忙着将自身流出来的血抓起来往嘴里塞,弄得满脸都是血。 “停。” 首领大喊一声,阻止幻字人再次攻击。右手虚空一抓,手中多了一支黑色的鹿角权杖,长约三尺,通体发出乌黑的幽光。 权杖一挥,两团夺目的光芒激射而来。 一团阴冷如寒冰,一团炙热如烈火。 在首领模样的幻字人刚刚唤出黑色权杖的时候,莫守拙就知道不好,虽然不知道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但一定是个厉害之物。 极短的时间里,莫守拙便做出了决定,身体朝着后方急射而出,从这棵树跃向另一个棵树。 两团光芒在莫守拙方才立足之处炸响,将一棵如云的树冠炸成无数碎片,残枝败叶向着地面坠落。 “我靠,这架打不成了。”莫守拙心中生出寒意,身体再次激射,又朝着另一棵树跃去。 一道寒光直追过去,在莫守拙进行第三次跃起的时候,那道寒光像水蛭一样钻进了他的后背。 第2章 三颗记忆蛋 被一道黑气击中后背,寒气如决堤的江水迅速从受伤之处往周身漫延。 莫守拙感觉自己像是被扔进了冰窟,变成了一条快要冰冻的鱼。 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击中,只知道需要拼命奔跑。 奔跑不但能逃命,还能够产生热量,抵抗冰寒之感。 一击而中,幻字人首领并未下令追击。 他看着莫守拙消失的方向,冷笑着说:“此人已被阴冷咒击中,一个时辰之内,必成冰雕,勿需再追。”说完,伸手一挥,带着幻字人朝着来路走去。 身体一旦变成冰雕,生命就会死亡,血液随之凝固,再也无法吸食,追,已经没有意义。 莫守拙一直在奔跑。 越来越冷。 在原主记忆中快速地进行着搜索,却找不到相关信息。 得赶紧找个地方自救。 又往前跑出三四里,前面是一座山,山下有一道断壁,若要前行,需得绕道。 莫守拙往身后看,看不到追击的身影,也听不到声音,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体力几乎耗尽,眼前阵阵眩晕。莫守拙将身体靠到断壁上,想借此休息一下。 谁知身后竟然恍若无物,明明是靠到了石壁上,却感觉什么东西都没有。 身体直往后倒。“我靠,这是什么鬼?”一句话没嘟囔完,人已跌进了石壁之中,昏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是个早晨,躺在一间茅草房的木板床上。 房内除了一张床,再无它物,连桌椅板凳和日常使用的锅碗瓢盆都没有,茅草房的主人好像不食人间烟火一样。 也没看到人。 冰寒之感消失,身体恢复如初。 体内的能量强大了许多,已远远不止五百樽,差不多达到了一千樽这个基数。 阳光从茅草房东侧木墙上的一个方形小窗口射进来,落到地上,很斑驳。 把自己的大腿狠狠地掐了一把,很疼,看来没死。 死里逃生,莫守拙从来没有觉得早晨的阳光竟然如此亲切,如此美好。 身上的衣服也换了,白灰色粗布做的衣服,虽然布料材质很一般,穿在身上却挺舒适。 一把抓起床上的刀,走到门外,依然没有看到人,却见自己的坐骑白鬃马拴在一棵树上,正低头吃着地上的青草。 这是一间孤零零的茅草房,没有院子,也没有耕种用的器具等物。 放眼四顾,周边都是密林和荒野,看不出有人类活动的迹象。 “有人吗?” 莫守拙喊了一声,无人回应。 “有没有人?” 依然无人回应。 “奇怪,明明是跌进了石壁之中,怎么跑到茅草屋里来了?” 莫守拙一头雾水。 茅草屋的主人是谁?是谁救了他?又是谁给了他能量?统统不知。 确定自己死不了了,莫守拙并未急着离开,而是细细地整理接收原主的记忆。 几千年后的那个世界铁定是回不去了,既然穿进了这副皮囊,就得用他的身份在这个世界里活下去。 首要的是,了解他的整个过去,记住他做过的所有事,以及认识的所有人。 日后与人交往,多加注意,应该不会露出破绽。 只是性格有些不同,他属于屌丝态,插浑打科,没个正形。原主则是沉稳态,行事稳重,喜怒哀乐不形于色。 “没办法,尽量改吧!少说话,多做事,只要憋不死就行。”莫守拙嘟嚷道。 接收了原主的全部记忆之后,心中有了一个巨大的疑问。 此次护送公主穆嬴去西戎,任务绝密,整个王庭知道此事的人不超过六个。 就连他带的十名侍卫,也是在出了王城之后才知道车中之人是公主穆嬴,那些黑衣人是如何得到的消息? 其中定有蹊跷,必须查个清楚。 此外,莫守拙感到脑海中还有一些东西,像是三颗晶亮的记忆蛋,外面包裹着厚厚的壳,在蛋壳未破之前,里面的信息丝毫不得而知。 三颗记忆蛋,不是原主的。 “莫名其妙。” “算了,反正弄不明白的事情多着呢!又不只是这一件。” 找不到人,也想不明白,莫守拙不再耽搁,解下白鬃马的缰绳,翻身上马。 想不明白的事情,日后慢慢想。救命之恩,容后再报。 于丛林之地走了三里有余,没看到一个人影,倒是惊飞了无数只觅食的野鸡。 出了丛林,上了官道,辨清方向,直去犬丘。 下午,莫守拙回到了犬丘,嬴氏部落王城。 城门口围着很多人,正在看城墙上贴着的一张告示。 莫守拙下马,挤进人群,惊讶地发现,那是一张通缉令,上面有他的名字和画像。 也就是说,他成了一个被通缉的人。 有眼尖之人认出了莫守拙,小声议论传来。 “快看,他很像告示上通缉的人。” “胆子太大了,被官府通缉,还敢来。” “侍卫长是大英雄,是老秦人的刀,胸襟气魄自然非你我所能猜度。” “你看侍卫长气定神闲,好像没事人一样。希望他赶紧走,若是被官府抓住,就危险了。” “放心吧!没人能抓住他。” 莫守拙挤出人群,朝着城门口走去。 莫名其妙地遭到伏击,不但搭上了一条命,还被全城通缉,这是哪门子道理? 刚走了几步,被人抓住了胳膊,回头一看,是有娇。 与莫守拙小时候一样,有娇也是个孤儿。 十二年前,嬴氏部落大旱,无数灾民四处逃荒,四岁的有娇就是那个时候被莫守拙从死人堆里抱回来的。 二人以主仆相称。 只不过,莫守拙不像个主人。 而有娇也不太像个侍女,古灵精怪,娇蛮任性,被莫守拙惯得说话没大没小。 十二年过去,有娇已经出落成一个小美女,虽然身材不太好,含苞不放,骨多肉少,但一张小脸,绝对是娇美绝伦的存在。 “有娇,你怎么来了?”莫守拙极力装出一副原主的样子,语气神色无比稳重。 有娇的一张小脸上全是惊喜,“少爷,我等你啊!”话一说完,拉着莫守拙的胳膊便走,“少爷快走,这里危险。” 晚了,城门口的士兵们已经发现了莫守拙,呼啦一下围上来,手中长予对准他。 第3章 是棋局,还是博弈 领头的士兵显然是认识莫守拙。 咧了咧嘴,一副想笑又笑不出来的神情,极其无奈好像也极其尴尬地说道,“侍卫长,我们奉命捉拿你,实属无奈,还请不要反抗。” “我既然回来了,就没想过要反抗。” “侍卫长需跟我们走。” “跟你们走可以,但我要先去面见王上。” 这一刻,莫守拙急于见到嬴开,禀报锁秋岭一事。 “侍卫长,我们接到的命令,是将你关进牢狱,面见王上一事,容后再议可否?”领头的士兵很小心地问道。 法司牢狱。 狱门上锁,领头的士兵站在门外说道:“侍卫长,你暂且在此委屈一下,我现在就去禀报左庶长,一切事情,请他定夺。” “为什么是左庶长,而不是大庶长?”莫守拙问道,心中起疑。 “王上已经将侍卫长的事交由左庶长大人全权处理。” 莫守拙没有吭声,心中隐隐有一种不详之感。 嬴氏部落以庶长治国,大夫辅佐。 嬴开是部落之王,地位独尊。其下有大庶长、左庶长、右庶长、驷车庶长。其中以大庶长权位最高,仅次于嬴开,处理部落日常事务。 负责王庭警卫的卫尉司直属于王上管辖,平时归大庶长约束,卫尉司的王庭侍卫长犯了事,应该交由卫尉司主事或者大庶长处置才是,王上为何交给左庶长? 这不太正常。 左庶长嬴夫是个什么样的人,莫守拙非常清楚,人品算不上很差,权力欲太强。 嬴氏部落有十个分支部落,嬴开的部落势力最为强大,其次是嬴夫的部落。 按照势力来说,嬴夫在嬴氏部落中的地位应该仅次于嬴开才是,但实际上却不是这个样子。 或者说,以前是,现在不是。 第五代王嬴也去世之后,为了巩固王的权力,对分支部落形成制约之势,嬴开在左庶长和右庶长之上增加了一个大庶长职位,明令规定大庶长的人选不得由分支部落的族长兼任,而是从博学多才的贤士之中选任,任命权在嬴开手中。 这就使得嬴开多了一个强有力的帮手,同时极大地削弱了左庶长的权力。 原本权位之高仅次于嬴开的左庶长嬴夫,排名从第二降为第三,要受大庶长节制和管辖,心中自然非常恼火。 一位之差,嬴夫失去了对部落的掌控权。 尤其令他难以忍受的是,嬴开新任命的大庶长墨荼出自一个普通的贵族家庭,并没有显赫的身份和地位。 要一个分支部落的王事事向这样一毫无根基之人禀报,嬴夫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 遂暗中联络右庶长及一众大夫,企图架空大庶长,逼迫嬴开取消这个职位。 这一次,明明是大庶长权限范围内的事情,却被左庶长抢了去,其中定有阴谋。 “少爷,你饿不饿?我给你要些吃的来。” 有娇说完,不待莫守拙回应,双手已抓住铁栅栏,朝着狱卒大声喊道:“嗨,我们饿了,赶紧给弄些吃的。” 狱卒气冲冲地走过来,没好气地说道:“喊什么?再敢撒野,小心砍你一刀。” “谁撒野啦!把我们抓进来,就得管饭,我们现在饿了,饿得头晕眼花。” 有娇大声喊道,两只手用力,晃得铁栅栏哗啦啦地响。 “少啰嗦,开饭时间没到,你饿着吧!” 狱卒不再理会她,找另外一个狱卒聊天去了。 “太不讲道理了。”有娇不满地嘟囔道。 莫守护站在一旁笑,“跟狱卒讲道理,亏你能想得出来。” 此时,牢狱里来了一个人,四十多岁的年纪,面白无须,气宇轩昂,正是左庶长嬴夫。 “把门打开。”嬴夫朝着狱卒冷冰冰地说道。 “诺。”狱卒赶紧上前,取出钥匙开了牢门。 嬴夫走进牢内,看着莫守拙。 “委屈侍卫长了,王命在身,不得不从,还请体谅。”语气不冷不热。 “左庶长不必客气,这里挺好,很安静。” 左庶长知道莫守拙心中不爽,微微一笑,说道:“素闻侍卫长棋刀双绝,不知可有兴趣,与我对弈一局?” “牢狱之中,阴冷寂落,对弈一局,正好解些孤独。” 嬴夫看了有娇一眼,“侍卫长在狱中都有美人相伴,看起来并不是多么孤独。” 有娇没好气地说:“不明不白把我们抓进牢狱,还不给饭吃,左庶长是何用意?” 嬴夫仍是微微一笑,“小小年纪,伶牙俐齿,不愧是侍卫长的侍女。个中之意,你不知,侍卫长知,想知究竟,可以问询于他。” 转头看着狱卒,“侍卫长并非戴罪之人,为何不给饭吃?” 狱卒惊恐,赶紧说道:“回左庶长的话,开饭时间未到。” “记着,日后侍卫长何时想吃饭,就何时送。想吃什么,就送什么。” “诺。”狱卒唯唯应诺。 棋局很快摆好,二人相对跪坐。 嬴夫执白子先行,落子之时,说:“侍卫长护送穆嬴公主去西戎,十名侍卫战死,穆嬴公主失踪,唯侍卫长一人安然无恙,实在令人生疑。” 左庶长说话,直截了当,话中之意,已是极为清晰。 “左庶长这是在怀疑我吗?” 莫守拙将一枚黑子落于棋盘之上。 “侍卫长一向行事光明磊落,我哪敢怀疑?但事出蹊跷,不得不让人三思。王上令我彻查此事,思讨多日没有头绪。侍卫长是当事人,可否跟我说说事情经过?” “奉王上之命,我带十名侍卫秘密护送公主前往西戎陇山,却在锁秋岭突遇上百名黑衣人伏击。这些黑衣人个个彪悍,能以树叶杀人,其中一人还能幻出巨龙。结果左庶长已经知道了,十名侍卫不幸战死,公主被劫持。” “龙?”嬴夫有些不可置信的问道。 “是的,的确是龙。” 嬴夫不再追问,有没有龙与他没多大关系,他只关心是谁劫走了公主。 “看不出是哪个部落的人吗?” “都是一身黑衣,剑法诡异,无从猜测。” “侍卫长是如何从险境之中脱身的?”嬴夫没有抬头,手执一子,看着棋盘。 莫守拙沉思,执子不落。 第4章 速去落雁巷七号 经历了那么多的事,事事诡异,该怎么说呢? 莫守拙的沉思,让嬴夫心中的疑虑更重。 “这个问题,侍卫长不好回答吗?” “我当时被巨龙利爪击伤昏迷,黑衣人疑我已死,这才侥幸逃过一劫。醒来后又被幻字人追杀,以阴冷之气击中后背。等再次醒来之时,已是身在一间茅草屋之中,被谁所救,至今未知。” “侍卫长气色极好,看上去绝不像受了重伤的样子。”嬴夫的语气转冷。 莫守拙叹了口气,“我知道这么说左庶长定然不信,但事实如此,信不信由你。” 黑子一落,正入死局。 嬴夫从白子的包围圈中取走了六枚黑子,“侍卫长的心好似很乱。看来这盘棋,下不成了。”左庶长叹了口气,伸手将棋盘上的棋子,放入了棋罐之中。 嬴夫第一次抬起头看着莫守拙,正襟跪坐。 这样的跪做姿势,莫守拙很不习惯,在他看来,这不是坐,而是跪,容易损伤膝盖。不过既然穿越到这个时代来了,便得入乡随俗,守些规矩。 “王上将穆嬴嫁与西戎丰王,侍卫长负责护送,护送时间及所经路线,皆是由侍卫长一人亲定,知晓此事者,整个王城不出六人,我没的说错吧?” “没错。” “知晓此事的六人,王上,太师,大庶长,右庶长,我,还有你,就连那负责护送的十名侍卫,也是出城之后才知车中之人是公主,且从未离队,对也不对?” “对。” “侍卫长所说的黑衣人能够如此准确地掌握公主去西戎的时间和路线,定然是有人走漏了消息,这个人绝然不是王上,可怀疑的,就是你我,还有大庶长,右庶长和太师。找到了走漏消息的人,就能救回公主。” 莫守拙点头。 嬴夫笑了一下,“我们五个人,谁都难逃嫌疑,尤以侍卫长的嫌疑最大。因为,穆嬴公主心中一直有你,侍卫长若是对王上将公主嫁与西戎丰王一事心生不满,借此机会救下穆嬴,从此双宿双飞,也是人之常情。” 嬴夫的话并非空穴来风。 原主与穆嬴相处两年有余,早已彼此喜欢,记忆中的一些点滴之事,都记录下了穆嬴对莫守拙的情意。 只是,原主从来没有将自己的心思表露出来。 嬴夫看着陷入沉思的莫守拙,问道:“侍卫长在想什么?” “公主嫁与丰王戎措,事关嬴氏部落生死大计。身为王庭侍卫长,左庶长觉得我会为了一己之私,而毁了王的决策吗?” 嬴夫点头,似乎并不怀疑莫守拙的话,结束这个话题。 “先是在锁秋岭突遭袭击,后又被幻字人追杀,再不知被谁所救,经历了这么多蹊跷事,侍卫长能活着回王城,实在庆幸。” “左庶长将我关进牢狱,也值得庆幸吗?”莫守拙淡淡地说道,语气不愠不怒。 左庶长微微一笑,“侍卫长有所不知,将你关进牢狱,并非我的决定,而是王的决定,王有命令,一旦见你,立时入狱。” 莫守拙心中一惊。 嬴开为何要将自己关进牢狱,而不是当面问询于他?难道,王上是在怀疑他的忠心吗? “左庶长此话当真?” “如此紧要的事情,侍卫长觉得我可能开玩笑吗?”嬴夫反问一声,意思已经表达地非常清楚。 莫守拙叹了一口气,不再说话。在嬴夫面前,有些话,还是少说为好。 嬴夫要问的话已经问完了,站起来,“我会尽快查清实情,若锁秋岭一事果然与侍卫长无关,定会还你一个清白。” 莫守拙看着嬴夫离去,不语。 按照嬴夫的吩咐,狱卒将饭菜送了过来,四个菜,两荤两素,一个汤,还有两种主食,甚至,还有一瓶酒,老刀子酒。 莫守拙好酒,整个嬴氏部落王室的人都知道。 莫守拙喝酒,只喝嬴氏部落王室自己酿造的老刀子酒,够烈的酒,才值得喝。 王室的酒不对外,这个狱卒能找来老刀子酒,想必是费了不少工夫。 “侍卫长,您看这酒菜还能合您的胃口?”狱卒献媚般地笑着问道,边问边给莫守拙和有娇各倒了一满杯酒。 有娇知道老刀子酒的厉害,不敢喝。 莫守拙心中不爽,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 他始终想不明白一件事,锁秋岭一战,侍卫被杀,穆嬴被劫,王上为何不尽快召他进宫问询实情,反而将他关进牢狱? 是王上不关心穆嬴吗? 绝无可能。 穆嬴被劫,联姻泡汤,绝非小事。 不但穆嬴处境危险,嬴氏部落与西戎部落的关系也会遭受重创。 这样的结果,对嬴氏部落的打击,是巨大且致命的。嬴开不可能不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 莫守拙边吃边想,用了很长时间才把一顿饭吃完。饭后,狱卒将碗筷收拾走。 “少爷,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想什么?” “你在想,是谁走漏了消息?是谁在锁秋岭劫走了公主?又是谁在茅草屋中救了你?还有,王上为何把这件事交给左庶长来调查?” “有娇,我不过是零零碎碎地跟左庶长说了一些事,你竟然全部记住了,看来比以前大有长进,至少,心思缜密了许多。” “可惜我只能嘴巴上说说,一点也帮不上少爷的忙。”有娇无奈地说道,说完打了个呵欠。 莫守拙轻轻地拍了拍有娇瘦削的肩膀,安慰道:“你能帮我理一下思绪,已经是帮了很大的忙了。好了,这几天你定然没睡好,赶紧睡吧!” 有娇的确很困,莫守拙离开的这些日子里,她天天提心吊胆,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而今莫守拙平安归来,一颗紧绷的心终于松驰下来,困意顿生。 “少爷,那我睡了。”说完,蜷到墙角,很快便睡着了。 深夜,刚刚睡下不久的莫守拙被开门声惊醒。 来人是卫尉司王庭侍卫队的一名侍卫,他的属下。 侍卫朝着莫守拙行了一礼,小声说道:“侍卫长,请随属下速去落雁巷七号。” “去那里干什么?” “请侍卫长不必多问,到后自知。” “是谁让你来的?”莫守拙又问道,脸现不快之色。 侍卫看出了莫守拙的不满,无奈地说道:“牢狱非保密之地,还请侍卫长宽恕属下无礼之举。” 莫守拙看了侍卫一眼,不再多问,叫醒倦在墙角沉睡的有娇,一起离开牢狱。 第5章 王的计谋 落雁巷七号,在王城的东侧,是一条极为偏僻的小巷,因为每年夏天都有群雁落于巷东的一个湖泊之中驻足停留,故而有了这么个名字。 古代的时候,也没个路灯,黑夜之中行走,极为不便。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三人来到了落雁巷,一条非常狭窄也非常清寂的小巷,巷内有三四十户人家,门楼小且破败,整条巷子,看不到一户高大的院落。 标记着七号的院落在巷子的东头,门朝南,从外相看,是整条巷子里最好的。 巷内有人,隐藏在黑暗的角落窥视着他们。 虽然是被自己的属下带到这里,莫守拙仍然保持着足够的警惕。 此刻,他谁都不敢相信。 正屋前门站着两名侍卫,都是莫守拙的属下,见到莫守拙,皆是施礼,尔后打开房门。 莫守拙一眼便看到了两个人。一个是中年人,四十岁左右的年纪,面相威严,气质非凡。另一个是老年人,五十多岁,同样很有精神。 中年人是西垂大夫,嬴氏部落之王,嬴开。老年人是大庶长墨荼。 乍一见到二人,莫守拙不由得大吃一惊,赶紧向嬴开行礼,“臣护送公主去西戎,不想半路遭遇伏击,侍卫战死,公主失踪,任务失败,请王上责罚。” “罢了,你们起来吧!”嬴开说道,语气淡然,猜不出他此刻的心情。 莫守拙与有娇起身。 嬴开一挥袍袖,“都坐吧!” 三人在蒲团上跪坐,嬴开在上,莫守拙与墨荼分居左右两侧。 君视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如此互跪般的跪坐,即是一种坐姿,也是一种礼节。 莫守拙此时是一头雾水,身为部落之王的嬴开,为何大半夜的在这么一个破败的小巷子里以这么一种方式见他。 “莫守拙,你一定很奇怪吧?我为什么在这里见你。”嬴开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问道。 “王上,臣的确不太明白。” “左庶长已将见你之事向我作了禀报,他可断定,你非泄密之人,更非谋划和行动之人,锁秋岭之事的背后阴谋,与你无关。” 嬴开停了一下,接着说道:“他只有一事不明,你到底是如何从险境之中全身而退的?左庶长说,你给出的答案,无法令他信服。” 嬴开说话的语气非常平缓,但一字一句,却都包含着作为王的威严。 “王,锁秋岭一战,臣的确被巨龙的利爪所伤,后又被幻字人用阴冷之气击中,醒来之后身处一间小茅草屋,究竟被何人所救,至今未知。” 莫守拙并没有提及穿越一事,这件事,他不会告诉左庶长,也不想告诉嬴开。 有些秘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嬴开没有追问下去,莫守拙是锁秋岭之战中唯一幸存的侍卫,他说的话,无人可以印证。就算所说并非属实,一时也找不到理由反驳。 嬴开是极为信任莫守拙的,否则也不会让他做王庭的侍卫长。虽然心里仍有些疑问,却绝不怀疑他的忠心。 “你或许还有一个问题,卫尉司隶属大庶长管制,我为何却让左庶长查办锁秋岭遇袭一事?” “臣的确不能理解。” “莫守拙,我今天故意引你到这么一个地方,是想告诉你一些事情。嬴夫与嬴坤二人皆是部落之王,二人所在的部落近年来发展迅猛,势力已可与嬴氏部落比肩,不断追求更大的话语权,使我倍感压力。 我在左庶长和右庶长之上设一个大庶长,规定大庶长不可由部落首领兼任,就是为了节制他们的权力,如此做法,受到了二位庶长的强烈反对。 我已查明,二人近日正游说部落族长,欲联手迫我取消大庶长这个职位。锁秋岭遇袭,穆嬴失踪,虽然不幸,却是一个机会。 我深知锁秋岭背后的阴谋与你无关,却仍然下了通缉令,令左庶长查办于你,是有着自己的思量。一来,我要查探一下嬴夫,看看是不是他策划了锁秋岭的突袭,二来,我要借此形成压迫之势,使他不敢再生异心。 经此一探,我已肯定,嬴夫并非是锁秋岭一事的策划者和参入者。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嬴夫现在一定在你方才待过的牢狱之中,查看两具被烧焦的尸体,而我,明日天一亮,就会找嬴夫要人,并定他一个枉死人命之罪。” 莫守拙心中一惊,“烧焦的尸体?” “我命人寻两具尸体放于牢狱之中,尔后放火烧狱,造成是你二人被烧死的假象。” 莫守拙瞬间明白了嬴开为何让嬴夫主查锁秋岭之事的原因,心中的疑问顿时有了答案。 自己是司尉司王庭侍卫长,在嬴夫选定的牢狱之中被杀身死,放火焚身,嬴夫定然难辞其咎,定他一个枉死之罪,绝对是无话可说。 若是嬴开施以仁慈之心,问责而不治罪,嬴夫就算没有感恩之心,却也会收敛行为,不敢再有所图谋。 “把你当成制约权谋的一枚棋子,实是出于无奈,你不要有什么想法。” 莫守拙赶紧施礼,“王上一番苦心,臣心如明镜,绝然不敢生出异议。只是,臣以为,左庶长定然有所怀疑。” 嬴开“呵呵”一笑,“嬴夫是个聪明之人,自然会心生怀疑,但在找到证据之前,他必定会老老实实地待上一些日子。大庶长会利用这段时间,培植自己的势力,一旦位置巩固,嬴夫等人便再无办法。” 转而看着大庶长墨荼,“墨荼,部落内情复杂,有些事情,非我一人之力所能左右,我只能帮你这些,接下来,就要靠你自己了。” 墨荼施礼,“请王上放心,臣定会尽快培养一批忠心于王的人,为王效忠。” “莫守拙,权谋一事非你所长,你不必介入此事。我要大庶长彻查此事,也只是个幌子。现在,我交给你两个任务,一是速速查明是谁走漏了消息,又是谁突袭了你。二是找到穆嬴,带她回来。我猜想,西戎丰王近日定会派人前来,催问此事。” “臣定当竭力办好。”莫守拙说道。 “这段时间,你便待在这里,一切所需,我已派人安排妥当。外出查探,不可暴露身份,以免引出麻烦。” 嬴开说完,与大庶长离开。 第6章 权谋的漩涡 第二天一早,嬴开召开了王庭会议。 嬴氏部落以王和庶长管理部落,大夫辅助。官位机构的设置,与大周王朝截然不同。 参加王庭会议的有太师鸿胥,大庶长墨荼,左庶长嬴夫,右庶长嬴坤,驷车庶长嬴沐,上大夫甘公,中大夫杜珀,公孙,下大夫孟呙,西吉,白毅。 这些王庭高官之中,只有主事军政的驷车庶长不是部落族长,由嬴开从本部落之中选任。其余皆由部落族长兼职。 此时的嬴氏部落,还不能称之为国。大周王朝时代,只有当部落的王被周王封为诸侯之后,这个部落才有资格称为国,国名以封地命名,部落之王称为国君。 嬴其只是接替嬴也做了西垂大夫,嬴氏部落现在还只是一个部落。 嬴氏部落由十个大分支部落组成,另外还有数十个小部落。 部落的王称为族长,族长既是部落的最高首领,同时又在王庭之中任职,按照部落势力强弱,分别担任太师,庶长,大夫。 能在王庭中任职者,只有大部落的王,小部落的王没有资格。 十个大分支部落之中,嬴开的部落势力最强,其次是嬴夫的部落,嬴坤的部落,甘公的部落,鸿胥的部落。 鸿胥的部落虽然在势力上只排在第五,却占据着最为富庶之地,负担着嬴氏部落王庭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供给。 所以,王庭专门为鸿胥部落的族长设了太师这么个高位。 太师一职是个虚职,地位比大庶长还要高,但有位无权,只给地位,不给权力,算是拉拢,同时也是制约。 王庭职位和部落之王,均实行世袭制,上一辈去世,下一辈接任。谁来接替,由上一辈选定,嬴开虽然是嬴氏部落之王,也无权干涉。 但对于犯了罪行的人,嬴开则有权召开部落族长会议,研究处置,却只能剥夺王庭职位,免不掉族长和世族贵族的身份。 这就使得嬴开的用人权利,大打折扣,对那些贵族们少了些制约手段,管理起来,比较麻烦,难一形成统一的号令。 嬴开是一个胸有大志的王。 嬴也去世之后,本来应由长子世父继任王位,但世父却主动让贤,让嬴开继任了王位和西垂大夫。 嬴开的梦想,是让嬴氏部落进入诸侯行列,成为封疆之王,而不仅仅是个小小的西垂大夫。 要发展必须得改革旧制,推行新制。 但涉及到利益重新分配的改革,一定会引起不满和反抗,嬴开现在只是在左右庶长之上设了一个大庶长,就引得一片反对之声。 大庶长一职极其重要,设了这一职位之后,文有大庶长墨荼,武有驷车庶长嬴沐,嬴开通过这二人,便可将王庭牢牢掌控在自己的手中。 反抗最激烈的,是左庶长嬴夫。这次改革,嬴夫所受的损害最大。 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到两人之下,虽然看起来只是后退了一位,但实情绝非如此,失之一位,差之千里。 墨荼虽是闻名天下的贤能之士,却也是一个毫无根基之人。 议事大殿上,嬴开的脸色不太好看,嬴夫的脸色不太好看,太师鸿胥的脸色更不好看。 嬴开和嬴夫的脸色不好事出有因,鸿胥呢? 当然亦是事出有因。 在前五代王上的王庭,议事大殿上总是会有太师的一张专用桌案,桌案上放有文房四宝。 其他人,包括左右庶长,都没有。 鸿胥的父亲一死,这张桌案就没了。 此时的鸿胥,从父亲手中接过王位还不满一年,那张专属太师的桌案,他连一次都没有用过。 大殿上只剩下了一张桌案,坐在桌案后的,是嬴开。 鸿胥得和别人一样,在台下跪坐,面前什么都没有。 虽然才只有三十一岁,他的那个跪坐用的蒲团,却能排在大庶长墨荼的前面。 一张小小的桌案,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有和没有,虽一字之别,也是千差万别。 太师本就有位无权,现在,连代表这个位的桌案都没有了。 这让鸿胥感到很不舒服,也极为恼怒。 “左庶长,我听说昨夜亥时,有一处牢狱失火,那个牢狱中关押着的,是卫尉司王庭侍卫长莫守拙,不知他现状如何?”嬴开问道,语气极冷。 在场之人大多惊愣,看来,大部分人还未听说此事。 嬴夫早就猜到今天的紧急会议定是因为牢狱失火一事,在来议事大殿之前,就想好了对策。 “正是。自昨夜到现在,臣一直在思讨,是谁有如此胆量,敢进入牢狱杀人放火?” 嬴夫没有回答嬴开的问题,却反问了这么一句,希望变被动为主动。 寻常之人,绝不敢进入牢狱,更不敢在牢狱之中杀人放火,敢进入之人,必是非同寻常之人,抛开外族擅入不论,本族之中,敢做出此事者,实在没有几个人。 “我要的是左庶长的答案,左庶长却反问于我,是何用意?”嬴开的语气冰冷。 “臣已连夜追查,至今未有眉目,但臣保证,定会尽快查清此事。” “你还没回答我,莫守拙是否安好?” “牢狱之中有两具尸首,均已烧焦,无从辨认。不知是不是莫守拙和他的侍女。”嬴夫无法回避嬴开的问题。 “左庶长,你可知莫守拙是卫尉司王庭侍卫长?我让你关押他,只是问询些实情,你却使他命丧牢狱之中,是有人擅入,还是故意为之?” 嬴开并没有追问莫守拙是死是活,却是先入为主地认为莫守拙已死,不给嬴夫狡辩的余地,且字字如刀,几句话便将左庶长列入了嫌疑之列。 嬴夫惊愣,怎么也没想到嬴开竟然怀疑是他设局杀了莫守拙,这个坑挖的实在是太深了,深的把他埋进去连个泡儿都冒不出来。 一颗心开始狂跳。 “人人都知道,莫守拙不但战力非凡,而且对王庭,对我忠心耿耿。莫守拙死了,我无疑于失去了一条臂膀。当我身边没有了莫守拙的时候,若是有人想对我行一些不轨之事,是不是要容易地多?” 嬴开的话,像是一枚枚炸弹,在嬴夫和众人耳边轰然炸响。 是谁杀了莫守拙?嬴开没有明说,但话中的意思极为明晰。 谁会对嬴开做不轨之事,嬴开也没有明说,但在场的所有人都能听得明白。 设计杀了莫守拙,砍掉嬴开的一条臂膀,再要对付他,的确容易的多。 第7章 众矢之的 嬴夫的额头上渗出汗迹。 “臣对王绝无二心,若王怀疑此事乃臣所为,可立时将臣斩于辕门之外。”被动至极的嬴夫大声说道,只能提高声音以示忠诚和抗争。 “左庶长,莫守拙是卫尉司的人,你将他关押于牢狱之中,问询锁秋岭遇袭一事,我不反对。但卫尉司内有牢狱,且守卫森严,绝不会发生失火之事。你却为何另寻它地关押,致使莫守拙身死,究竟是何用意?”贵族行列之中走出一人,大声质问。 此人正是卫尉司主事嬴秋。 嬴秋有兄弟四人,乃嬴春,嬴夏,嬴秋,嬴冬。 嬴秋的父亲,两个哥哥和一个弟弟都已战死在嬴氏部落与西戎部落的厮杀之中,可谓满门忠烈。 其本人对嬴氏王室,亦是忠心耿耿,深受嬴开信任,是嬴开极为重要的依仗之人。 最近一段时间,受嬴开所托,嬴秋一直在暗中监视二位庶长的行动,二人的一举一动,均落入卫尉司无孔不入的侍卫眼中,探听到的所有消息,也都在第一时间内报到了嬴开那里。 所以,嬴夫和嬴坤自以为联络贵族以图反制的行动极为隐密,但在嬴开那里,却已经毫无秘密可言。 “嬴秋,你身为卫尉司主事,对部下训导无方,致使护送行动失败,公主失踪,你不追责自身,反倒质问于我,请问,你又是何用意?”嬴夫大声说道。 王庭之中,卫尉司主事的地位比左庶长的地位要低的多。之前,卫尉司归左庶长管辖,只是在数日前,才直属王上管辖。 被曾经的属下于王庭之上当面质问,嬴夫的脸上很是挂不住。 明明被冤枉却又百口难辩,还得接受众人怀疑的目光和尖锐的质问,这一刻,嬴夫的心里,要多难受有难受。 嬴夫觉得自己成了所有人的敌人,一个阴谋设计暗害忠臣的人,一个罪大恶极的人。好像,还是一个意欲对王上行不轨之事的人。 台下众人,开始窃窃私语,而这些议论,无一不是将矛头指向了嬴夫。 嬴夫瞬间被陷入了孤立无援之境。 这样的局面,嬴夫无论如何都没有料到。 来议事大殿之前想好的应对之策,在嬴开如潮水般的攻势面前,一点也派不上用场。 无奈之下,嬴夫转头望向嬴坤,希望他能在关键的时候拉兄弟一把。 谁知嬴坤竟然连看都不看他一眼,更没有拉他的意思。 聪明的嬴坤心如明镜,在盛怒的嬴开面前,此时出面,不是自触霉头? 兄弟可以不做,王不能得罪。 “护送行动失败,公主失踪,莫守拙的确难逃其责。但真相未明,唯一幸存的侍卫长却离奇身死,致使真相难见天日,这其中定有阴谋。”嬴秋越说情绪越激烈,大有非把嬴夫逼进死地不可。 “嬴秋,你怀疑是我设计杀了莫守拙?我与莫守拙无怨无仇,为何要杀他?” 嬴夫极力反驳,发出的声音,却是苍白无力。 嬴秋发出一声冷笑,“左庶长,莫守拙是王庭侍卫长,负责保护王的安全,戎狄部落,包括嬴氏部落之中,想杀他的人,恐怕数都数不清。要杀他,不一定非得有仇。” “你。”嬴夫被嬴秋指向极为明显的一番话气得浑身发抖,手指嬴秋,“嬴秋,你不要血口喷人,莫守拙之死,绝对与我无关。” 嬴秋朝着嬴开施礼,“王上,莫守拙死得离奇,臣请命彻查此事,定要找出这谋后主使之人。” 嬴开抛出话题之后,就一直在冷眼旁观。 几番争论之后,嬴夫已经成了众矢之的,就连右庶长和被他联络的族长们也绝不敢站出来替他说句话。 嬴开很喜欢现在的局面,虽然谁都没有明说,但众人分明已经将嬴夫看成了设计杀害莫守拙的小人,目的已经达到,当适可而止。“大庶长,你有何看法?” “左庶长暗查锁秋岭被袭一事,是奉王上之命。据臣了解,左庶长一向对部落,对王上忠心不二,天地可鉴。臣以为,左庶长绝不会做出设计杀害莫守拙侍卫长之事,个中实情,还需王上派人彻查才是。”墨荼说道。 嬴夫扭头看着墨荼,有点不敢相信听到的话。 被自己一直设法扳倒的墨荼,竟然开口帮他说话,嬴夫是万万没有想到。 “左庶长未将莫守拙关押在卫尉司牢狱,想必也是出于无奈。毕竟,莫守拙是卫尉司的人,若是将其关押在卫尉司,恐怕难逃他人非议。我想,左庶长或许正是出于这些考虑,才做出这一无奈之举。”墨荼再说道。 嬴秋不语,大庶长是他的顶头上司,无论说得对与不对,在王庭之上,他都只能听着。何况,会议之前,王上还曾专门有过交待,无论墨荼说什么,他都不得反驳。 虽然王上并未明说,但嬴秋已经隐隐地有了一种预感,今天的这个会议,定是王上借莫守拙之死给嬴夫设下的一个局,想以此打压一下嬴夫的嚣张气焰,使他不敢再那么明目张胆地联络一众贵族,逼王上取消大庶长这个职位。 “大庶长的话,我并无异议。”嬴秋用这句话,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嬴夫的脸上,露出感激之色。 无论墨荼是否是真心相助于他,至少,他在帮自己洗脱嫌疑,解了他的受困之危。 “大庶长,这件事就交给你,一定查出谋后主使之人,给枉死的莫守拙一个交待。”嬴开说道。 “臣定会尽快查清事情真相。”墨荼说道。“臣还有一事相求于王上。” “你说。” “左庶长参政多年,善于洞察,经验极丰,臣需要左庶长的帮助,请王上成全。” “左庶长,纵然你不是设计杀害莫守拙之人,莫守拙却终是因你而死,还牵连了一位毫不知情的女子,罪责难逃,本应严惩。既然大庶长有此请求,我便答应,命你协助于他。丑话说在前头,你若再有失职妄行之举,这左庶长一职,你就不要再占着了。”嬴开冷冷地说道。 左庶长一职虽为世袭,凭嬴开一人之力很难罢免得了。但若真是把他逼急了,果真召开族长会议免掉他,有了大庶长和驷车庶长等人的支持,恐怕也无人敢出面反对。 世袭了整整四代的左庶长一职,绝不能在自己手上丢掉。 “臣定当竭力助大庶长查清此事。” 这一刻,嬴夫心中再也不敢有别的念头。 第8章 能量,以樽计算 第二天早晨,莫守拙一直在沉睡。 早早便起床的有娇把饭做好后,准备叫少爷起床。 张嘴欲喊,却又止住。 历经了这么多事,少爷的身心定然是极为疲惫,就让他多睡一会儿好了。 有娇轻轻地坐到床沿上,歪着脑袋看着少爷,嘴角上含着笑,目光盈盈如秋水。 少爷不但是她的救命恩人,还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依靠。 没有少爷的日子,她连想都不敢想。全部的心思,都在少爷身上,只有少爷好,她才会好。只有少爷高兴,她才会高兴。 一切的喜怒哀乐,都归于少爷一人。 睡到接近巳时,莫守拙终于醒来,一睁开眼睛便看到有娇。 有娇迅速从床沿上站起来,“少爷,赶紧起床洗漱,饭已经做好了。” 躺在床上的莫守拙张开双臂大大地伸了个懒腰,“能安安稳稳地躺在床上睡一觉,真是太舒服了。就是这床上的茅草铺得太厚了,睡得人腰疼。” 他已经睡习惯了部队的硬板床,现在这张床上铺了一层厚厚的茅草,睡的有些腰疼之感。 “少爷要是觉得茅草太厚,我便取去一些。”有娇赶紧说道。 “是需要取走一些。”莫守拙说道,看着有娇,“我要穿衣服了,你不打算出去吗?” 有娇一愣,瞬间脸色绯红,“嘻嘻”一笑,“我倒把这事给忘了。”说完,转身出了房间。 等有娇再进来的时候,莫守拙已经洗漱完毕,正站在一面青铜镜前,看着自己。 嬴开为莫守拙准备的生活用品一应俱全,连衣服都准备了好几套。 莫守拙一眼就看上了一件淡绿色的衣服,他穿了整整两年军装,早已与军装和绿色结下了不解之缘。 这套衣服,不但颜色让他喜欢,穿在身上还极其合体,就像量身缝制的一样。 这是莫守护第一次看到现在的自己。 身上穿着一套浅绿色绣着淡黄色飞燕暗纹的衣服,腰间系着一条革带,一头长发用竹簪挽起。 “身材修长,五官棱角分明,脸形几近完美,肤色适中,洒脱不羁,却又似优雅入画,不错,我喜欢。”站在青铜镜前的莫守拙,给自己原主的外表,做了一个极为精确的评价。 悄悄走到莫守拙身后的有娇,听到了他的自言自语,忍不住笑出了声。 “少爷,你还没看够自己吗?” “你笑什么?我很可笑吗?”莫守拙笑着问道。 “少爷对着镜子夸奖自己,的确有点可笑。” “这有什么可笑的,我长得不够酷帅吗?” 莫守拙放下青铜镜,回过身来看着有娇,身体站得笔挺,且用力甩了一下长发,做出一个自以为比较酷帅的动作。 有娇眨巴眨巴眼睛,“酷帅是什么意思?” “就是非常好看的意思。” 有娇用力点头,“好看,真的好看。” “吃饭。”莫守拙径直来到餐桌前坐下,四个小菜,两种主食,还有一份黑米稀饭,颜色搭配合理,色香诸味俱全。 “不是有酒吗?”莫守拙问道。 嬴开给他准备的用品之中,就有老刀子酒,莫守拙早已看到。 “早晨不许喝酒。再说了,你的伤还没全好,又有要事去做,喝酒容易误事。” 莫守拙无奈,只得消了喝酒的心思。 有娇的手艺很好,饭菜味道不错,比昨日里牢狱里提供的饭菜更加美味。 莫守拙吃饱的时候,有娇才吃了个小半饱。 莫守拙站起来,走到小院。在院子慢慢地走了一阵子,抽刀在手中,挺于胸前,看着刀,刀身幽黑,散发出幽冷的光芒,定非寻常之刀。 这把刀的名字,叫惊鸿,《武器谱》上与秋水排名并列第二,乃莫守拙的师父惊鸿所赠,打造的材料取自一块黑色魂石。 黑色魂石来自何处,无从知晓。 刀法,名为惊鸿刀法,一百二十式。乃惊鸿在九十岁那年创立的一套刀法。 其速之快,其招之诡,其势之猛,如惊飞的鸿雁。不失优雅的刀式之中,蕴含着凌厉的攻势,坚固的防御,以及强大的杀气。 莫守拙将体内之能量通过右臂贯注于刀身。 原主拥有五百樽的自修之能量。 人妖仙魔,能量以樽为单位计算。 樽,来自于神殿的一只双耳酒樽。 据说,很多很多年前的某一天,两个神在神殿里下棋,边下棋边喝酒,酒醉之时,二位神突生了一个想法,给能量找个单位,思来想去,便用了樽。 并且规定,凡人的能量从零樽起算,幻字人的能量从五百樽起算,妖的能量从一千樽起算,仙的能量从三千樽起算,神的能量从五千樽起算,上不封顶,只看修为。 虽上不封顶,却也有个大致的测算。 五百樽能量是凡人修炼的第一个大关口,称为半满态。非天生异禀之人,几乎不会突破五百樽这个基数。 一千樽则是凡人修炼的天限,称为天限态。一个天生禀赋的武者和巫师苦修一百年也绝不会超过一千樽这个基数。 幻字人的能量从生至死不会变化,保持在五百樽。 妖的能量若是能升到三千樽,就会成为仙。 仙的能量若是超过五千樽,就会成为神。 所以,妖与仙的身份并无定数,能量积累到了一定的基数,就会升级成仙成神。 能量若是达到一万樽,就会成为无敌的存在。 二位神之所以设了这么一个极限值,是因为自古以来,从未有谁的能量值,达到过一万樽,以前没有,以后恐怕也不会有。 莫守拙开始舞刀,霍霍刀气映着阳光向着四周迸发。只用了不到一成的力量,刀气所到之处,已是叶落枝残。 此刻,莫守拙体内的能量已经达到了一千樽。 这个数据极其吓人,差不多已经达到凡人修行的天限态。 院子里的一口小水缸被刀气划过,“呯”地一声碎裂,流了一地的水。 “少爷,你这么舞下去,不用多久,院子就什么东西都没有啦!”有娇手里端着碗盘,着急地喊道。 莫守拙不再将能量贯注于刀身,只练刀式。 一百二十式结束,莫守拙脸不红气不喘,他再次看着刀,刀也看着他。 这一刻,莫守拙突然感应到了刀的心跳,刀的呼吸。 刀,成了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像人,更像刀魂。可与用刀之人合为一体,一体攻击,一体防御,刀就是人,人就是刀。 以前,莫守拙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 第9章 太师府的门客 嬴氏部落王庭议事大殿往南走三百米有一条小巷子,名叫太师巷,巷子中间部位有一处宏伟华丽的府邸,便是太师府。 王庭之中的所有官员,无论是庶长,还是大夫,没有谁家的府邸能比得上太师府,与嬴开的王室相比,亦是毫不逊色。 鸿胥部落的经济实力,由此可见一斑。 鸿胥的部落有一个传承,部落名以族长的名字命名。所以,部落的名字一直处于变化之中,换一个族长便换一个名字。 在嬴非子建立嬴氏部落之前,鸿胥先祖的部落还是一个独立的部落。后来,嬴非子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将其归于麾下。 鸿胥部落王城所在地名叫汧邑。 汧邑堪称黄金宝地,不但土地肥沃,盛产粮食和水果,而且矿产资源极其丰富,尤其是拥有一个号称周王朝规模最大储量最丰的青铜矿。 周王朝时代,几乎所有的贵重物品,还有军队士兵使用的武器,都是用青铜制造而成。 鸿胥部落坐拥大好矿产资源,与周王朝及周边各个部落做贸易,可谓财源滚滚。 但是,有时候,钱太多并一定是件好事。 就像一只老虎和一只羊,老虎无论长得瘦还是长得肥都没人敢惹,但一头羊若是长得膘肥体壮,第一个被杀的,恐怕就是它。 遗憾的是,鸿胥不是老虎,而是一只羊,一只很肥的羊。 鸿胥部落成了周王朝和周边部落嘴边的肥肉。 由于距离较远,且处于一群死敌的包围之中,周王朝纵然有吞并鸿胥部落之心,却也没有这个胆,只能老老实实地做贸易。 一直对鸿胥虎视眈眈的,是嬴氏部落和西戎部落。 最后,嬴氏部落嬴了,鸿胥先祖率部归于嬴氏部落,承担了王庭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供给。 新任部落族长鸿胥是一个极有野心的人,从接任父亲成为部落族长的第一天起,他就有了一个梦想,脱离嬴氏部落。 嬴开早就察觉了鸿胥的野心,知道他绝不是个甘居人下之人。 故而在老族长死去之后,虽保留了太师职位,却取走了王庭上的太师专用桌案,想以此告诫鸿胥,不要有什么野心。 这一举动,更加惹恼了鸿胥。 鸿胥从王庭议事大殿回来的时候,已近午时。 走进府门,鸿胥径去门客室。 无论是周王朝,还是西部各个部落,官员们都喜欢豢养门客,并且得到了律法的许可。 门客是贵族地位和财富的象征,这些被养为门客的人,有些具有真才实学,可在关键的时候替主人办事,有些却是徒有其名,骗吃混喝。 门客的身份与家奴不同,不干杂役,可出谋略,可任保镖,按其作用不同分为若干级。 最低一级只能做到温饱,最高一级却可食而有鱼,出而有车。 鸿胥府中,养有门客三十六人,武十九人,文十七人。 三十六人之中,有两个比较有名的人物,一个是武者豢龙,一个是谋师八方。 武者豢龙,三十三岁,据说是上古时代豢龙族的后裔。 夏王朝时代,豢龙族是一个闻名天下的望族,族中出了一个名人,名叫关中逄。 因看不惯夏王桀的骄奢淫逸,冒死进谏,入狱被杀,成为华夏历史上第一个因为忠谏被杀之人,留于青史。 或许是受了关中逄的牵连,豢龙族在此后的数百年之中,势力日渐衰微,至商,成一小族,至周,衰弱到几不可闻。 豢龙喜欢独行天下,不愿受人约束,一套豢龙杖法,杀人无数。 其性格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行事极为随性,就算杀人,也不太讲道理。 想杀的人,躲到天涯海角他都能找到,不想杀的人,天天在他眼前晃荡甚至天天惹他,他也不杀。 不知为何,这样一个人,竟然于三个月之前拜于鸿胥门下,甘心当了一名门客。 谋师八方,四十六岁,谋字门第十七任门主。 谋字门创立于大商王朝帝乙时代,帝乙是商王朝最后一位君王纣王帝辛的老爹。 创立谋师门的人叫十方,从名字上看,比起八方多了两个方向。 谋师门出了一个非常厉害的人物,姜子牙,商末周初兵学奠基人,辅佐周武王姬发建立大周王朝,建立神殿,创建封神榜,分封诸神。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姜子牙不应该归于谋师门,只能说与谋师门有些渊源。 姜子牙的先祖曾在四岳为官,辅佐夏禹治理水土有大功。 但到姜子牙出世的时候,家境已经败落,姜子牙年轻的时候干过宰牛卖肉的屠夫,还开过酒店卖过酒。 他是在开酒店卖酒的时候认识了十方,那个时候姜子牙的酒店生意做得挺好,根本无心放弃生意投入谋师门下。 十方甚觉可惜,遂将天文地理,军事谋略以及治国安邦之道倾囊相授,没想到竟造就了一代奇才。 七十二岁那年,姜子牙在渭水之滨磻溪边上直钩垂钓,坐等鱼儿上钩,没钓到鱼,却钓到了西伯侯姬昌。 谋师门在周康王姬钊时代,因辅佐攻伐鬼方有功,名声达到了高峰,其后人才凋零,再无大的建树,后又受周厉王姬胡打压,进一步衰微。 至周幽王姬宫湦上任时,已是泯然于茫茫人海之中,谋师门虽然还在,却有同于无。 八方算是近五十年以来谋师门难得一见的人才,接任门主之位后,不好好经营谋师门,以图重塑辉煌,却投入了鸿胥府中,做了门客。 鸿胥进入门客室的时候,室内只有豢龙和八方两个人,没有议事,只是喝茶。 一文一武,注定不会有多少共同话题,只不过,二人都极喜欢品茶,是茶,将二人粘合在了一起。 见到鸿胥进来,二人并未起身,也没有行礼,豢龙只是指了指旁边空着的一把椅子,淡淡地说:“茶刚泡好,主公来得正是时候。” 如此语气和态度,绝然不像是鸿胥的门客,倒像是这里的主人。只是称呼了一声主公,总算是给了鸿胥一些尊重。 鸿胥微微一笑,并不计较,端起一杯茶,品一口,“豢龙兄泡茶的本领,越来越有长进。” 第10章 赢开是个精明的王 “主公一向不太喜欢去王庭议事,今日急急前去?却是为何?”八方问道。 一杯茶停在唇前,并未入口,似是闻香,又似是静等鸿胥回答。 “嬴开急召议事,不得不去。”鸿胥一口喝干了杯中之茶。 “所议何事,能否说来听听?”八方说完,茶杯仍是停在唇边。 “自然是穆嬴的事。” “穆嬴一事,滴水不漏,主公为何看上去心神不定?”八方终于饮了一小口茶。 “莫守拙没死,他回来了。”鸿胥说道,“被嬴夫关押于一处牢狱之中,昨夜亥时,牢狱离奇失火,等火扑灭,只见两具烧焦的尸体。” 豢龙猛然看着鸿胥,断然说道,“不可能,莫守拙已死,绝非妄言,主公亲眼见过此人?” 鸿胥摇头,“没有,但嬴夫见过,此人与嬴开因大庶长职位一事闹得不可开交,早已不是一心,绝不会联手欺骗众位族长,莫守拙未死一事,极有可能是真的。” “主公需将事情经过详细说一说。”八方将茶杯放入茶桌之上,脸色凝重,似乎已经察觉此事非同小可。 鸿胥遂将议事大殿发生的事情,细细地说了一遍。 八方听得仔细,听完之后,沉思良久。看着豢龙,“莫守拙定然没死。” “八方,你在怀疑我吗?” 豢龙有些恼怒地说道。锁秋岭上,他唤出幻龙,亲眼看着莫守拙死于幻龙之爪,绝无生还之可能,八方如此怀疑,是对自己大不敬。 “不是怀疑,是实情。” 八方语气坚定,毫无顾忌。 豢龙还想争论,被鸿胥以手势制止。 “我猜想这是嬴开和墨荼联手上演的一出戏。目的有两个,一个是打压嬴夫,去去他的嚣张气焰,令他不敢再明目张胆地联络一众族长逼迫嬴开取消大庶长职位。 第二个是,树立大庶长的威信,培养他的势力。经此一事,这两个目的,好像都成了。”八方说道,话中不无忧虑。 鸿胥与豢龙皆是聪明之人,听八方如此一说,顿时心如明镜。 “我当时虽有疑虑,却并未想得其中深义,如今听八方兄一说,茅塞顿开,这的确是嬴开与墨荼二人联手上演的一场好戏,我们都成了观戏之人。”鸿胥说道。 “莫守拙既然没有死于锁秋岭,就绝不会死于牢狱之中,牢狱失火,定是有人故意为之,这个人,不是嬴开,便是墨荼,而绝非嬴夫。”八方接着说道。 “真是一箭数雕,既威慑了嬴夫,警告了众位族长,树立了墨荼的威信,又保护了莫守拙,嬴开果然是一个精明之人。”鸿胥由衷地说道,此刻,他感受到了嬴开的可怕之处。 “现在,莫守拙一定藏到了一个隐密的地方,这个地方不会离我们很远,他就在那里窥视着我们,寻找我们的破绽。”八方说道。 听了八方的话,鸿胥的心中不由地升起了一股子寒意,莫守拙是什么样的人,他非常清楚,心思缜密,嫉恶如仇,杀人如麻。 他突然感到,似乎有一双眼睛,正在不远处的阴暗角落之中窥伺着他们。“他现在就像一只躲在黑暗角落中的狼,对我们来说,这是非常危险的。” 豢龙不服气地哼了一声,“八方谋师所言有些过了,就算他是一只狼,我们也绝不是老鼠,为何怕他?” 八方看着豢龙,“我记得豢龙弟跟我说过,莫守拙于锁秋岭之上,以一人之力斩杀了十六名豢龙寨豢叶使者,最后还是唤出龙伤了他,说明莫守拙的战力绝不可小觑。” 豢龙冷笑了一声,“八方兄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我不是杀不了莫守拙,唤出龙来与其对战,只是想检验一下龙的战力而已。” 鸿胥远没有豢龙那般轻松。此时的他,心情沉重且充满了忧虑,一盘看似完美的棋局,恐怕要被莫守拙搅个稀巴烂了。 “八方兄可有应对之法?” “经此一事,嬴夫定会收敛锋芒,短时间内不会再提及取消大庶长一事,眼前最紧要的,是保住左庶长一职。 墨荼于关键之时,替他说了一些话,虽然只是演戏而已,却毕竟帮他解了危,消了众人的疑虑,嬴夫定然心生感激,以他的性格,日后大概率不会再与嬴开和墨荼作对。 嬴坤本是与世无争之人,从第二落到第三,对他来说,无关紧要。前期是因为与嬴夫关系好,故而帮了些忙,此事之后,定然蛰伏。况且,嬴夫和嬴坤皆为嬴姓部落嫡系,自家人内斗可以,不会一致对外。 六位大夫,上大夫甘公,中大夫杜珀两族与嬴氏部落渊源已久,恐怕不会为我所用。中大夫公孙,下大夫孟呙,西吉,白毅四族,与主公的部落本是同根,倒可一试。主公可派人前去游说,刺探他们的心思。” “我着即派人,暗去公孙,孟呙,西吉,白毅四位大夫府上作一番游说,希望能成事。另外,若是将莫守拙未死一事通露出去,八方兄以为嬴夫会如何?”鸿胥问道。 “嬴夫是聪明之人,他如何想不到牢狱失火一事,或许是嬴开给他设的一个局,只是知道又如何? 嬴开是王,他只是个庶长,要免掉他这个职位,嬴开有的是办法。这一次,只是给他一个提醒而已,主公的意图,于事无补。”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便去找莫守拙好了,杀了他,一了百了。”豢龙大声说道。 八方端起茶杯,小呷一口,并未理会豢龙,接着说道:“按照主公的吩咐,我已遣人前往西戎十二国和狄部落,游说共商大事。 莫守拙未死,非同小可。他已离开牢狱,于暗中潜伏,更是不能小觑。嬴开大张旗鼓要墨荼彻查穆嬴一事,还要嬴夫相助,只是虚张声势,转移视线。 真正彻查此事的人,是躲在暗处的莫守拙,我等日后行事,需加倍小心,绝不可露出马脚。” 鸿胥点头,“这是自然,我会告知众人,不可大意行事。” 第11章 人皮面具 “好了。”有娇喊了一声,说话之时,又在莫守拙头上乱拂了几把,让一头长发更乱,取过一面青铜镜,举在莫守拙面前。 莫守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脏脸上全是黑灰,横七竖八,一道一道,像是一条条黑色的蚯蚓,看上去极为恶心。一头乱发,蓬头盖面,上面还沾着些杂草,活脱脱一个落魄至极的乞丐。 “有娇,把我弄成这个样子,你够狠的啊!”说这话时,莫守拙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黑白相间,更是让人不忍心看,也太不敢看。 有娇嘻嘻一笑,“少爷,是你要我帮你易容的。” 莫守拙翻了一个白眼,于满面黑灰之中,更加醒目。“我也没说让你把我弄成个乞丐,而且是一个又脏又丑的乞丐,真是可惜了我那一副旷世好容颜。” “我只会把你弄成乞丐,别的不会。”有娇很干脆地说道。 莫守拙无奈地叹了口气,“好吧!我服了你了,怪我找错了人。”说完起身,嘱咐道:“我出去一下,你留在家里,绝不可外出。” 王城西门向西七里,有一个小村庄,三五十户人家。村庄东侧,有一个湖,湖中有鱼,一个老人正在钓鱼。 这个老人,是号称天下第一的易容大师,老农,原主莫守拙的朋友。 一个乞丐坐在他身边的地上,目光盯着湖面,双手抱着膝盖。 乞丐已经来了有些时候,一直没看到老人钓上鱼来,遂叹了口气,“老农,你恐怕是钓不到鱼了。” “莫守拙,你不是已经死了吗?”老人没有看乞丐,看着湖面。 “你觉得我是一个那么容易死的人吗?”莫守拙笑笑,“想不到我化了这么好的妆,还是被你认出。” 老农扭头看着莫守拙,摇摇头,“你这妆化得的确不怎么样。” “所以我才来找你。”莫守拙说完,捡起一块石子扔到湖里,这一下,就算有鱼过来,也定然被吓跑了。 老农叹了口气,“你总是这么不讲道理。” “你就算在这里待上一整天,也不会有鱼上钩。你的鱼钩上面根本没有鱼饵。” 老农收了鱼钩,将小背篓背到肩上,朝着旁边的林子走去。 林子里有一间小木屋,有些破烂。 室内拾得还算整洁,东面的墙边有一张木桌,木桌上放着刀剪等工具,皆为青铜材料制造,墙上挂着几张已经成形的人皮面具,非常逼真,就像是从真人的脸上剥下来的一样,很瘆人,也很恐怖。 “说吧!想变成什么样子?”老农似乎清楚莫守拙的来意。 莫守拙从怀里取出一张画,画上画着一张脸。这张脸,是那个世界的自己。虽然原主已经够帅,但他还是喜欢原来的自己,因为,原来的自己,也够帅,用他女朋友的话说,是帅得不讲道理,帅得让人无话可说。 老农接过来看了一眼,放到桌子上。 “三日后来取。” “不行,就今日。” 老农看着莫守拙,“普天之下,你是唯一一个能强迫我做事的人,奇怪的是,我还不想拒绝。” “能强迫号称天下第一易容大师的老农为我做事,非常荣幸。”莫守拙笑了一下。 老农挥挥手,“一边去,六个时辰之内,别来打扰我。” 莫守拙抓过老农的鱼钩,提起小背篓朝外走,边走边说:“我给你的报酬,是帮你钓几条鱼,然后烧一顿鱼汤喝。” “你恐怕钓不到。” “钓不到我便去湖里抓,正好把身上的黑灰洗掉。”莫守拙说道,再不理会老农,径直出了树林,来到湖边,坐在方才老农坐过的那块石头上,将鱼饵挂上鱼钩,抛到水里。 莫守拙在湖边,钓了整整一下午鱼,收获不小,三条黑色的鱼,像黑鱼,也像草鱼,一条一斤有余。 将鱼在湖边杀了,收拾干净,提着回来,进了老农的厨房。 莫守拙最拿手的菜,是做鱼。 三条鱼,两条清炖,一条烧烤。虽然调料不够齐全,莫守拙却也能保证做出清炖鱼和烧烤鱼的味道。 只不过在烤鱼的过程中,他还是把老农骂了好几回,找不到孜然的时候骂了一回,找不到辣椒面的时候,又骂了一回。 趁着做鱼的空隙,莫守拙还把自己的脸洗了个干干净净,理顺了头发,撕去了沾在上面的杂草,让有娇辛辛苦苦那么长时间做的事,成了无用功。 夕阳在天边燃烧出火红色晚霞的时候,莫守拙端着炖好的鱼汤和烤好的鱼进了木屋。 人皮面具正好完工。 老农将面具敷到莫守拙的脸上,莫守拙来到镜子前。 “莫守拙。”莫守拙不由地叫了一声自己的名字。 太像了,简直一模一样,此时的莫守拙,已经完全变成了几千后的那个世界里莫守拙的样子,就像以本体之身穿越过来一样。 见到了久违的自己,顿时无比喜欢。 而老农早已坐到了桌子前,开始大快朵颐。 等到莫守拙从镜子中看够了自己来到桌边的时候,一条一斤多重的烤鱼,只剩下了一条尾巴。 莫守拙一把将鱼尾巴抓在手中,“你太不够意思了,这是打算连鱼刺都不给我留一点吗?” 老农不理他,拿起勺子去舀鱼汤,而鱼汤也只剩下了不到三分之一。 莫守拙将鱼尾上极其有限的一点鱼肉撕下来放在嘴中,心里后悔,“早知道这样,刚烤熟那会儿,就该先消灭上半条。” 莫守拙将剩下的鱼汤尽数倒进自己的碗中,从腰间衣服内取出一个牛皮酒囊,里面装着老刀子酒。 老农一把便将酒囊夺了过去。 莫守拙一愣,“嗨,你个死老头越老越成精了,会抢了是不?” “一个人皮面具换一壶酒,你不亏。” “那还有这些鱼呢?搭上的是吧?” “用我的鱼钩钓的鱼,本就是我的,你吃的是我的鱼,何来搭上一说?”老农翻了个白眼,不知道是被灌下去的一口烈酒呛着了还是怎么的。 “好吧!你总是有道理。”说完,递过去一只小碗,“你给我倒一碗,剩下的都给你。” 老农在莫守拙递过来的碗中倒了小半碗。 “再倒点。” 老农不理,将嘴巴对着酒囊口,大口地吞咽。 “酒烈着呢!小心醉死你。”莫守拙提醒道,其实他也知道,老农的酒量极大,就算一次饮尽两囊酒,也定然不醉。 “老刀子酒,的确够烈。”老农一直将酒囊中的酒喝得点滴不剩,才依依不舍地将酒囊放下,抹一下嘴巴。 “这酒我那里多的是,你若想喝,下次给你多带一些。”莫守拙将碗口的酒一口喝干。 “一言为定?”老农顿时两眼光亮。 “我何时骗过你?”莫守拙说道。 消灭了碗中的鱼,老农看着莫守拙,“说点正事。” 第12章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什么正事?”莫守拙问道。 “为何易容?”老农似乎漫不经心地问道。 “你不是从来不问原因吗?”莫守拙微微一笑,没有回答,却反问了一句。 与老农说话,不能太认真。与一个人不喜欢认真的人认真说话,会让人不高兴。何况莫守拙也并不是一个喜欢正儿八经说话的人。 只是迫于身份,他找不到多少能胡说八道的机会。 “别人不问,你的事得问。” “王上命我护送穆嬴公主去西戎一事,乃是王庭机密,知道时间和路线的人,只有王上,我,三位庶长和太师六人,那些黑衣人能在险要之地设伏突袭,定然是早就得到了消息。” “为何让太师知道?”老农似乎是很随意地问了一句。 莫守拙一愣,问者无心似有心,但听者有心。 是啊!为何让太师知道呢? 莫守拙的心中突然生出一个疑问,王上嬴开明明知道太师鸿胥心存野心,而且一向不喜参入王庭政务,如此机密之事,为何要让他知道? 这不合常理。 不符合常理的事情背后,通常都会有巨大的阴谋。 “说说你的看法。”莫守拙说道。 “我没有钓到鱼,是因为我的钩上无饵,你能钓到鱼,是因为你的钩上有饵。” “你是说,穆嬴公主是鱼钩上的饵,太师是要钓的鱼,而执杆钓鱼者,则是,王上?” “只是猜测而已。” 莫守拙沉思,随即摇头,“既然鱼饵已经放到钩上,而且有鱼咬钩,王上为何不收杆?却任由鱼将饵夺走?这好像解释不通。” “你钓了整整一个下午的鱼,费了多少个鱼饵?” 莫守拙大概估摸了一下,“近二十个吧!” “不是每一次鱼咬钩,你都能将它钓上来,是因为时机没把握好。从犬丘去陇山,数百里之遥,其中不乏险要之地,在何地设伏,何时突袭,非决策之人难以掌控。” 莫守拙的心脏开始急促跳动,事情似乎已经越来越明朗。 “你是说,王上故意将穆嬴去西戎的消息透露给鸿胥,引他派人于半路设伏,企图劫走穆嬴,破坏嬴氏部落与西戎的联姻关系。而后派兵尾随,抓住突袭之人,使鸿胥的阴谋大白于天下。只是未能猜准设伏之地,故而出了纰漏?” “你可知谋师门门主八方?” 莫守拙点头,“听说过。” “此人极为厉害,是谋师门五十年难得一遇的奇才。以他的能力,不会看不透王上的意图,但机会难得,他绝不会放过,故而将计就计,却又计高一筹,既成功劫走了公主,又让王上竹篮打水一场空。” “王上知我对他忠心耿耿,如此重要的事情,他为何不提前告知于我,也好有个防范?” “周王室一直打压嬴氏部落,又有西戎、北狄一众部落于周边虎视眈眈,鸿胥意图脱离嬴氏部落的决心无可更改,嬴氏部落内外交困,形势危险,稍有不慎,就有会亡族灭种之危,在如此形势下,你认为王上敢死心踏地相信一个人吗?” 莫守拙突然有些替原主难过。 原主对王上忠心耿耿,到头却成了被挂在鱼钩上的饵,这的确让人心寒。 “你不必难过。”老农好像看透了他的心思,“如果你是王上,也会这么做。” 莫守拙摇头,“我不会对效忠我的人,做出如此事情。” “你是王庭侍卫队的队长,主事王庭和王上安全之职,本不必你亲自护送。为何派你前去?我猜想,王上是为了以防有失,才特意命你亲自护送。本意是万一算不准鸿胥的设伏之地,突袭之机,希望凭着你的战力,救公主于危途,挽狂澜于既倒。他一定以为,普天之下,没有人能杀得了你。可惜,他的希望还是落空了。不但被人劫走了公主,还差点把你陪了进去。” “你是说,我让王上失望了?” “正是。” “你活着回来,王上定是没有料到,他一定无比惊喜,只是没有表露出来罢了。你今日来找我要人皮面具,定然是接受了他的命令,彻查谋后之人,救回公主。” “的确如此。”莫守拙说道,“我被左庶长关押进牢狱之中,王上命人将我救出牢狱,并且放了一把火烧了牢狱,再迁怒于左庶长,压了他的锐气,杀了他的威风,尔后命大庶长和他彻查此事。” 老农叹了口气,“王上果然是一代英主,深谋远略,一举数得,做事滴水不漏。嬴氏部落有此人做王上,它日必定君临天下。” 君,自然是君王之意,只是不知老农此时所说的君,究竟是嬴氏之君,还是天下之君。 莫守拙叹了口气,“看来你的确用人皮面具换了不少情报,虽然整天躲在这片林子里,足不出户,却能洞晓天下大事,看透复杂的道理。” “就算有情报,也是需要分析的。方才吃鱼的时候,你以为我一句话也不说,只是为了你那几条鱼吗?我是在想事情。”老农笑笑说。 “我突然觉得你很可怕,不笑还好一点,一笑就更可怕。” “我一点也不可怕,我只是喜欢制作人皮面具,喜欢吃鱼而已,平生再无其它爱好。不像你,整天忙着杀人,死于你刀下的人,得有数百上千了吧?” “我杀得都是该杀之人。” “每一个被杀的人,都有被杀的理由,无论这个理由算不算上得理由。如果有一天,你被杀了,你说你是该杀还是不该杀?恐怕难有个定论。” “是对是错,留给后人评说。说说吧!我以后该怎么做?” “你为何来找我要人皮面具?只是为了隐藏身份吗?”老农问道。 “锁秋岭设伏突袭,鸿胥的嫌疑最大。” “不是嫌疑最大,这事本来就是他指使人干的,只是找不到证据罢了。” “我一定会找到证据,将他绳之以法。”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你想进入太师府?” “正是。” “进了太师府,你需防范两个人,一个是谋师门的门主八方,一个是豢龙族的后裔豢龙。我有点不太明白,这二人都是闻名天下的人物,一个是谋略可定天下,一个是战力几近无敌,却为何进了太师府,甘当一名门客。” “既然你如此好奇,我便顺带帮你查清此事,满足你的好奇之心。”莫守拙笑道。 第13章 刮目相看的有娇 莫守拙从老农的小木屋回到落雁巷七号的时候,已近亥时。 落雁巷里一片漆黑。 乍一见到莫守拙,有娇不由自主地“啊”地惊叫了一声,赶紧往后退了几步,一张小脸上,全是惊慌。 莫守拙赶紧说道:“别喊,我是莫守拙。” 听见声音之后,有娇顿时转惊为喜,“少爷,你去了好久啊!这是从那里弄了张人皮面具,跟真的一样,我还以为是别人来了呢!” 莫守拙双后后背,弯腰探身,“来,仔细看看,还能不能看出原来的样子?” 有娇走到距离他不足二尺,瞪大眼睛细细地看了一会儿,摇摇头,“看不出来了。” “如果连你都认不出来,别人岂不是更加认不出来了?” “反正少爷要是走在街上,我是一定认不出来。” “哈哈,那就好,这个老家伙的易容之术的确了得。” “少爷为何去弄了张人皮面具?难不成是想进入太师府探查吗?” “你怎么知道?” “昨夜里少爷说,锁秋岭遇袭一事一定与太师鸿胥有关,今日便去弄了张人皮面具回来,我一猜就能猜到少爷的心思。少爷,你是不是打算去太师府做门客?” “只有做了太师府的门客,才能进入太师府。” “你在这个时候去太师府,他们一定会怀疑。” “为何?” “王上虽然设计传出你的死讯,可我觉得没人相信。不但左庶长不相信,鸿胥更加不信。” 莫守拙一下子来了兴趣,“说说你的理由。” “堂堂嬴氏部落王庭侍卫长,武者界第一高手,被人烧死在牢狱里,你猜这事会有人相信吗?反正我是不信。” “然后呢?如果你是八方或者鸿胥,你会如何想?” “如果鸿胥不是锁秋岭的幕后主使之人,他什么都不会想。如果是,他就会想,你假死的意图是什么。” “意图就是混入太师府当门客,找到他们突袭锁秋岭的证据。” “是的,我们能想到的,鸿胥一定能想到,就算鸿胥想不到,八方也会替他想到。” “有娇,我不得不说,你真的是让我刮目相看,才几日功夫,你成熟了许多,也老练了许多,有个大人的样子啦!。”莫守拙由衷地说道。 有娇一张小脸顿时笑得灿烂,“真的?少爷真的是这么想?” “废话,你觉得我用得着拿假话奉承你吗?” 有娇“嘿嘿”一笑,“也是啊!” “不过,话虽这么说,太师府总归还是得去。俗话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若不入太师府,锁秋岭被袭的真相就永远查不出来。” “太师府里有豢龙,还有很多武者门客,少爷若是非去不可,需得见机行事,不可被困其中。” “这个自然,你不必担心。一个小小的太师府,怎能困得住我?” “我就是喜欢少爷身上的这股杀气。” “一个小屁孩,天天喜欢打打杀杀的,小心没人娶你。” 有娇翻了个白眼,“我又没说要嫁人。” 莫过拙转头看着桌子上摆放的四个菜,一壶酒,一个果盘,顿生饥饿之感。中午没吃饭,下午在老农那里抢了一条鱼尾巴,喝了一碗清炖鱼汤,不太顶事。 “少爷,你还没吃饭吧?饭菜凉了,我去热一下,很快就好。”有娇说完,将饭菜放到盘子上,端着去了厨房。 莫守拙取下面具,坐在饭桌前,想到了一件事,就是他的声音。 有娇能听出他的声音,几位庶长和太师等人也一定能。 虽然易了容,但若改变不了声音,照样能被人分辩得出。 “真是麻烦,看来明天还得去见个人。”莫守拙在心里想道。 有娇很快便把热好的菜端了回来,晚上的四个菜,比早晨的四个菜,闻起来更香。 烧鸡块,炒鸡蛋,玉笋蕨菜,杏仁豆腐,粥是红豆粥,主食叫肉末烧饼。 “少爷快点吃,再热一回就不好吃了。”见莫守拙在沉思,有娇催促道,说完,给莫守拙倒了一杯酒。 莫守拙取过一只碗,将壶中之酒尽数倒入,一口气喝干。 “少爷你慢点,这么烈的酒,喝急了伤身子。” “老刀子酒,若是细细的品,就不叫老刀子酒了。”莫守拙不以为然地说道。 “那也不能这么喝,一口气喝一壶,太吓人了。”有娇很不满意地说道。 只有主仆二人的生活中,有娇实际上是履行了女主的责任。 莫守拙虽然是王庭侍卫长,因为并非贵族出身,所以祖上并没有给他留下土地和财产。嬴开曾经有过赏赐,却被他拒绝了。 莫守拙不是一个善于经营的人,没时间,也没心思,他喜欢非常简单的生活。 如此,一切开支的来源便只有微薄的俸禄,养不起奴隶,所有家务事,都是有娇在做。 久而久之,莫守拙在生活上对有娇形成了依赖。 生活上的事,都是有娇说了算。如果没有有娇帮着收拾,莫守拙的生活会过得一塌糊涂。 “好吧!我以后注意。” “一言为定。”有娇依然不放心。 “一言为定,赶紧吃饭。” 有娇吃了几口便不吃了,放下筷子,小手托着香腮,看着莫守拙。 “你怎么不吃了?” “中午等你等不来,吃得晚,不饿。” 吃过饭,有娇给莫守拙端来了洗脚水,蹲到莫守拙面前,想帮他脱掉鞋袜,侍候他洗脚。 莫守拙赶紧说道:“有娇,你以后只管做饭洗衣服收拾家务,不必帮我洗脚。”说完,自己脱了鞋袜,将脚伸进水里,水很热,烫得他大大地吸了一口气。 “是不是太热了,我去给你舀些凉水兑上。”有娇说完,急急地跑了出去。 “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就用这张脸,脸换了,名字也得换,外人问起,你就说我叫飘凌,没有外人的时候,我还叫莫守拙。”莫守拙说道。 “莫守拙,飘凌,这两个名字都好听。”有娇笑着说,手里拿着一条毛巾,站在一边等着。 泡完脚,莫守拙伸手从有娇手中要过毛巾,将脚擦干净。有娇端起盆子,在外面把水倒了,回来给莫守拙拉开被子,放平枕头。 这一连串的举动,让莫守拙有了一种小家的感觉,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自己的家人,心中生出一股莫名的感伤。 当兵两年,刚刚回家,团圆的激动和欣喜余热未消,自己却一声不吭地穿越,悄无声息地失踪,现在已经过去了近十天时间,不知道他们急成了什么样子,会不会已经报警了? 只是,警察如何能找到他? 有谁想到,此时的他,已经身处几千年前的周王朝嬴氏部落,变成了卫尉司王庭侍卫长,老秦人的刀? 还有,那个如有娇一样似秋水伊人般的女朋友,此时又是什么心思? 几千年后的那个时代的自己,究竟是活着还是死了? 如果的确是因为酒精中毒死了,女朋友岂不是要移情别恋? 若是有一天穿越回去却看到本属于自己的女人投入了别人的怀抱,他的心不得碎成一片一片? 这么一想,心里无比难受。 隔着几千年的历史迷雾,谁都看不见谁。 第14章 光明巫师 莫守拙要见的人,是一位光明巫师,名字叫无妄。无妄是他的号,真实的名字,无人知晓。 每一位巫师,都把自己的名字看成是最重要的秘密,因为一旦自己的名字被敌人知晓,敌人就可以使用巫杀术杀死他,或者让他变成奴隶。 大周王朝这个时代,巫师是一个行业,跟宰牛卖肉的屠夫,开酒店卖酒的商人是一样的。 只不过巫师卖的是巫术。 巫师分两种,一种叫光明巫师,一种叫黑暗巫师,从名字就能分辩出来,光明巫师是比较好的巫师,黑暗巫师则是比较坏的巫师。 无论是光明巫师,还是黑暗巫师,小门派都非常多,鱼龙混杂,参差不齐。 所修巫术的种类也是极其繁杂,千奇百怪。 就像那些没多大本事却一心想开设武馆的人一样,有些修了巫术的人,虽然自身能力不强,却喜欢开宗明派,妄图留下些名声,也能收些学徒,挣些钱银。 但万变不离其宗,真正能够留传下来并且得到巫师界认可的巫术,其实只有七种。 光明巫师三种,黑暗巫师三种,而且是两两对应,形成对头。另外还有一种共修的巫术,叫作巫杀术。 光明巫师所修巫术名叫心灵控制,神符,还魂术,巫杀术。 黑暗巫师所修巫术名叫巫蛊,诅咒(也叫相憎术),叫魂术(也叫鬼盒子),巫杀术。 黑暗巫师以巫蛊控制人的心灵,光明巫师可用心灵控制解之。黑暗巫师施人诅咒,光明巫师可用神符破之。黑暗巫师以叫魂术取人魂魄,光明巫师可用还魂术还之。 光明巫师好像是专为对付黑暗巫师才存在的,二者究竟哪一个出现的更早一些,无从查考。 巫杀术,是一种极其特别的巫术,在巫师界战力最强大,也最诡异。 能量达到五百樽以上的巫师,可以使用巫杀术,仅靠名字,就能在很远的地方将对方巫师杀死,或者让他变成自己的奴隶。 也正是因为有了巫杀术的存在,巫师们才会将自己的名字作为最重要的秘密保护起来。 但巫师使用巫杀术时,通常都会极为小心,因为巫杀术只能施以比自己能量弱的人,若是贸然向比自己能量强的人施以巫杀术,不但巫术无效,反而自身还会受到极大的伤害,这种伤害称为能量崩盘。 能量崩盘对巫师的伤害是不可逆的,一个能量七百樽的高级巫师若是向一个能量八百樽的顶级巫师施以巫杀术,施巫巫师的七百樽能量会于瞬间消失,变成负一百,虽然还能活着,却形同白痴。 所以,巫师看似风光无限,其实是一个风险性很高的行业。 好在,这样的风险,只存在于巫杀术。 正是因为如此,巫师界中几乎看不到巫师之间互相以巫杀术对战,看到更多的,是施巫和破巫。 巫师界由此出现了一个奇特的现象,有些巫师苦修了一辈子巫杀术,却从来没有使用过,不是不想,是不敢。 在西部部落巫师界,无妄是一个比较有名的人物,师从大师无敌。 无敌号称大周王朝光明巫师第一人,长年居住在镐京城以西秦岭山脉翠华山巫云观,已年逾百岁,一生只收了一个徒弟,便是无妄。 无妄的住处,在嬴氏部落王庭东侧的一处无名小巷里面。一个巫师隐身于闹市,无妄似乎是个不喜清静之人。 其实不然,无妄只所以居住于此,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保护嬴氏部落王庭的安全,防范幻字人的攻击。 无妄只负责与幻字人对抗,非幻字人的入侵由嬴沐的军队和莫守拙的侍卫队负责。 为此,无妄耗费三年的时间,以神符术用六百六十六道神符在嬴氏部落王庭周围建立了一道强大的防御界,一旦幻字人前来攻击,神符就会发出警报,并且启动防御程序。 只要参入攻击的幻字人没有将全部的攻击力集中于一个神符,他们便破不了无妄的神符防御界。 嬴氏部落王庭从未受到过幻字人的攻击。 莫守拙见到无妄的时候,无妄正在练剑。身边默立着他的两个徒弟。 无妄既是巫师,还是剑客。只不过主修的并非剑而已,剑法称不上精绝,更多是被无妄当成了一种锻炼身体的手段。 无妄知道是莫守拙来了,虽然换了一张脸,但无妄能感应到他身上的气,气是无法改变的。 一套剑法舞毕,无妄停下来看着莫守拙,“我一直不相信你死了,老秦人的刀若是这么容易就被杀,岂不是辱没了这个称号。” 莫守拙无奈地笑笑,“只是差了一点点而已。我得告诉你一声,我现在多了个名字,飘凌。” “飘凌?这个名字不错,是因为换了张脸吗?” “你要这么说,我也不反对,脸换了,名字当然得换,要不换脸有何用?像我这么名声在外的人,要换就得换得彻底一点。” “脸换了,名字换了,若是我再帮你把声音变了,的确不会有人能认出你,不过,你改变不了身上的气。” “这你不必担心,我要去见的人没有你的能力,他们感应不到我身上的气。而且,他们跟我不熟,就算能感应到我身上的气,也不知我便是莫守拙。我来找你,是想要个东西,把声音换了。” 无妄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小盒子,打开,里面有三颗黑色小丹丸状的东西,取一颗递过来,“声音换了,就再也换不回来了。” “无妨。”莫守拙说道,取过丹丸吞下。 “还有一事想问一下,锁秋岭一战,对手是上百名黑衣人,其中一人,可唤出一条龙参加战斗,战力超强。其余黑衣人,能用树叶杀人,树叶一旦进入人体,便如蛇一般四处游走,能把体内的五脏六腑搅个稀烂。这等事,是不是你们巫师界的巫术所为?” 无妄摇头,“你说的绝非巫术。” “那是什么术?” “从未听说。” “是不是黑暗巫师所为?” “黑暗巫师修的是巫蛊,诅咒,叫魂和巫杀四术。巫蛊在于控制心灵,诅咒能使人互相憎恨,叫魂可取走人的魂魄,巫杀则是远程杀戮,巫师界没有能唤出龙的巫术,也做不到将能量赋予树叶杀人。你说的那百名黑衣人,定然不是巫师,而是一类有着特异术能的人。” “真是怪事,不是巫师,究竟还有谁,有如此诡异的能力?”此刻,莫守拙是百思不得其解。“不说了,我还有很多事要办,走了。” 莫守拙朝着无妄挥了挥手,转身离去。 第15章 帮手 从无妄住处回落雁巷七号途中,经过一条街,名字叫青铜街。 街上有二十余家店铺,卖的是武器,刀、剑、长矛等一应俱全,清一色青铜材料打造。 除了成品武器,还有很多店卖的是青铜原材料。 嬴氏部落本部没有自己的青铜矿,这条街上的绝大部分青铜材料,都来自鸿胥部落的青铜矿。 也就是说,是鸿胥部落的青铜矿,支撑着嬴氏部落的武器市场和武器。 这是经嬴氏部落王庭审批受到律法保护的武器交易市场,整个嬴氏部落,只有这一个市场。 无论是冷兵器时代的刀枪剑戟,还是热兵器时代的枪支弹药等都归类于武器,就如几千年后国家严控枪支弹药交易一样,古时对武器交易的管理也是极为严格。 只不过,官方只控制卖武器,却不控制买武器,在受到律法保护的武器交易市场,任何一个人都可以买武器,不必带许可证。 莫守拙决定买把剑。 买剑当然是为了更好地隐藏自己的身份,脸换了,声音换了,名字换了,现在再把刀换成剑,看谁还能把他认出来。 街上很热闹,人来人往。顾客大多是武者,也有极个别的巫师,还有一些,是宰牛杀猪的屠夫。 武器街上不但卖武器,还卖杀猪宰牛的刀。 莫守拙转了一大圈才挑中了一把剑,一把剑鞘剑身都绣着飞燕图腾的短剑,长二十七公分,可做匕首使用。 嬴氏部落对图腾有着严格的控制,只有王和部落族长的衣服及刀剑之上有权力和资格绣“玄鸟殒卵”,“双手供奉”和“禾苗”图腾全图,其他人只能绣一只飞燕,颜色任选。 短剑很漂亮,却也很普通,青铜材料打造,价格便宜,既杀不了幻字人,也杀不了妖,只能杀人,杀兽。 莫守拙回到落雁巷七号的时候,房间内多了一个人,一个很精干的男人,三十多岁,未带武器。 有娇已给来人泡了一杯茶,很小心地站在一边。 见到莫守拙回来,小脸上顿时笑得灿烂,一副长出一口气的样子,飞快地迎了上来,“少爷,你可回来了。” 看到莫守拙,来人起身,施了一礼,“侍卫长安好?” “你是谁?”莫守拙问道,快速搜索一遍,原主的记忆里并没有这个人。能找到这个地方,并且知道他是王庭侍卫长的人,一定不是寻常之人,莫守拙保持着足够的警惕。 “我叫嬴沧元,奉王上命令,潜入太师府成为门客,今日来此地寻侍卫长,是有要事想告。” 莫守拙不知是真是假,不敢贸然相信,决定还是先装逼一下,以探虚实。“你看我像王庭侍卫长吗?而且我不叫莫守拙,我叫飘凌,你可能找错地方找错人了。” 沧元微微一笑,“侍卫长虽然换了脸,也换了声音,但是刀还在,见刀如见人。王上已然知道侍卫长定会心中生疑,故而告知了可以让侍卫长信任的法子。 侍卫长从牢狱之中脱身,是王上的计谋,脱身之后,来落雁巷七号见到的正是王上和大庶长墨荼,王上给了你两个任务,一是查明是谁走漏了消息,又是谁突袭了你。 二是找到公主穆嬴,带她回来。王上还告诉你,次日他会召开王庭会议,定左庶长嬴夫一个枉死之罪。这个会议已经开过了,事态发展,完全符合王上的策略。” 沧元将那夜之事说得极其清晰,若非王上或者墨荼亲口告知,定然不会如此准确。 莫守拙略一思索,此人身份属实,问道:“你说有要事相告,是何要事?” “在锁秋岭突袭公主及侍卫长的谋后策划之人,是太师鸿胥和谋师门门主八方,领队之人则是豢龙族的族长豢龙,这二人都是鸿胥的门客。” “这个我已经猜到,我换了脸换了声音也买了剑,正是想进入太师府当门客,查清真相。” “侍卫长的确心思缜密,做事滴水不漏。” 沧元由衷地赞道,“昨日王上召开会议之后,鸿胥回到府上,在门客室与八方,豢龙二人密谋近两个时辰,其中详情无人知晓。我与豢龙交往甚好,借故询问一二,他只告知,侍卫长未死,且已经从牢狱中脱身,正潜伏于某地,暗中查探公主被袭一事,而且极有可能以门客身份潜入鸿胥府上。” 莫守拙听沧元如此一说,心里顿时升腾起了无名之火,“我费了这么多心思,换脸,换声音,换名字,换刀,就是想去那老家伙府上转一圈,经你这么一说,竟然是去不成了?” “打探到这些消息之后,我担心侍卫长会贸然前去鸿胥府上,落入陷阱,故而向王上禀报。王上命我前来将实情相告,并提醒你,此路不通,再寻他途,不可贸然行动。” 莫守拙看了有娇一眼,想到有娇昨天的话,不由地叹了一声,“这太师府,看来暂时是不能去了。沧元,袭击锁秋岭的上百名黑衣人个个都是高手,我带领的十名侍卫身手极高,却无一人能与之对战,你可知道,这些黑衣人究竟来自何处?公主被劫后关押在什么地方?” 沧元微微一笑,“侍卫长的心思与王上的心思不谋而合。实不相瞒,我潜入鸿胥府上已有半载,得到了鸿胥的信任,只不过还没资格参加他与八方、豢龙的密谋议事。锁秋岭遇袭之后,王上紧急召唤我,要我速速查清三件事,公主被劫后关在哪里?袭击锁秋岭的人来自何处?谋师门门主八方和豢龙族族长豢龙甘愿拜于鸿胥府上做一个门客,他们之间到底达成了什么交易?” “有没有打探到内幕消息?” 沧元摇头,“无权参加他们三人的密谋议事,我能得到的内幕消息极为有限,况且,我也不敢过多询问,怕引起怀疑。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公主并没有被关在鸿胥府上,突袭锁秋岭的人也不是鸿胥府上之人,定是来自一个隐秘之地。至于八方和豢龙为何甘心做一个门客,他们之间有什么交易,我是一无所知,也无从猜测。” 莫守拙在沉思。 沧元起身,“所知之事已实情相告,我不能离开太久,免得被人怀疑,这就告辞。以后探到重要消息,我会来这里找你。” 莫守拙点头,“身在鸿胥府上,处处都有眼睛,你要小心才是。” “多谢侍卫长关心。” 二人互相施礼,沧元匆匆离去。 第16章 小刀子酒酒馆 太师巷太师府马路对面向北三十米有一家酒馆,二层小楼,名叫小刀子酒酒馆,酒馆的老板姓嬴,大家都叫他嬴老板,五十多岁,老伴早亡,有一儿一女,儿子在武器街开了一家武器铺,据说生意还行,女儿在店里帮他卖酒。 嬴老板在这里开酒馆已有三年,生意一直不死不活,只能勉强付清租费,剩下的钱银,仅够糊口。 外人不知道的是,小刀子酒酒馆最近被一个人悄悄地买了下来,买这个酒馆的人,正是莫守拙。 嬴老板仍然留在店里,只是从老板变成了打工者。 莫守拙出的价,嬴老板实在无法拒绝,这些钱银不但足够他养老,还能在女儿出嫁时陪上一套不错的嫁妆。 莫守拙并不打算亲自经营酒馆,酒馆内的大小诸事,皆由嬴老板打理,对外,他还是老板。 莫守拙买下这家酒馆只有一个原因,监视太师府。 莫守拙已经三天没有见到嬴沧元,得不到嬴沧元的情报,查探公主被劫一事,便无从入手。 此时,莫守拙正坐在二楼朝西的一个窗户边喝茶,坐在这个位置,可以清楚地看到太师府的大门,进出之人,皆入眼中。 不喜欢跪坐的莫守拙,专门让嬴老板按照他的图纸定做了一张高位木桌和四把木头椅子,供自己和有娇使用。 莫守拙旁边站在一个中年女人,面相极其一般,脸颊上还生着些雀斑,像极了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仆。 奇怪的是,这么一个普通的女人,手里竟然拿着一面青铜镜,细细地端详着镜子中的自己,似乎非常在意这一副尊容。 这个女人当然是有娇,只不过是易容后的有娇。 “少爷,你真是太坏了,把我弄成这么一副样子,太丑了,丑得连我自己都不想多看一眼。”有娇嗔怪道。 把有娇弄得这么丑是莫守拙的主意,但事情是老农做的。 “你不是一直在看吗?都看了快一个时辰了,累不累?” “我本来是挺美的一个女人,现在变成最丑的了。”有娇难过地说道,一副要哭的神态,突然又“嘻嘻”一笑,“明明长得这么丑,却又给我起了娇娘这么个名字,想想都好笑。让人家听到了,非得笑个半死不可。” “娇娘这个名字不好听吗?” “好听,就是跟面相不符。” “太美的女人,在街上走会很危险,容易招来事端,不如丑一点,安全。” “那也不用弄这么丑吧!”有娇仍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丑吗?我感觉不丑啊!只能说一般般吧!” 莫守拙硬是忍住笑,口是心非地说道。“而且,你要进入太师府当仆人,只有丑一点,才不会那么惹人注目。我听说,太师府里有些门客极不老实,专门欺负漂亮的女人。” “你让我去太师府当仆人?”有娇吃了一惊。 “昨儿个跟你说过的事,今日就忘了?”在确定自己无法进入太师府之后,莫守拙便想到了另一个办法,让有娇易容进入太师府查探情报。 有娇又是“嘻嘻”一笑,“老想着这张脸,把你交待的事忘了,不过现在想起来了。” “记着,你进了太师府,只能听只能看,绝对不问,最好是连话都不要说。你虽然外貌像个中年女人,但声音还是你的声音,话说得多了,容易被人怀疑。还有一件事一定切记,见到沧元,不要理他,就当作不认识。” 说到这里,盯着问道,“能记得住不?” 有娇用力点头,“记得住。” “我已给嬴老板做过交待,让你进去做个打扫卫生的仆人,这样的话,你就能在府内四处行走。把在太师府里面听到的看到的全都记下来,回来告诉我。” 有娇还要说什么,被莫守拙以手势制止,此时,有一个人出了太师府,正往酒馆这边走来。 来人是太师府的一个小管家,负责太师府日常供给的采购事宜,府内用的酒,除了老刀子酒之外,多是从嬴老板这里采购,与嬴老板交情甚好。 楼下,满脸堆笑的嬴老板将有娇引荐给小管家。 “管家老爷,这是我的一个远房亲戚,父母早都死了,因为不能生育,被夫家赶了出来,无处可去,就投到我这里。 你也知道,我这小本生意,养活不了她。只能托您关照,在府里找个差事。这人虽长得丑,也不太说话,却勤快,做事也麻利,让她收拾收拾院落什么的,保证让您看得上眼。 钱不钱的不要紧,吃饱就行。也不用在府里睡,把一天的活忙完了,就来我这里睡,反正很近,两步路就到了。” 让有娇回酒馆睡,是莫守拙特意交待给嬴老板的,这样的话,有娇可以及时地把一天来在府中看到的听到的告诉给他。 善于从不是情报的琐碎信息之中归纳整理,找到有用的情报,是莫守拙的强项,他专门接受过这个方面的培训。 小管家看着有娇,叹了口气,“这个世道啊!可怜之人还真是多,既然嬴老板举荐,你就跟我走吧!去府里做些打扫院子的活路,不累,除了管饭,一个月再给十个三孔布。” 三孔布是周王朝通用的一种钱币,称为布币,青铜材质,每个重十克左右。一个三孔币可以兑换二两小刀子酒。 嬴氏部落归属周王朝管辖,与周王朝交易频繁,钱币铸造方面,便参考了周王朝的模版,有布币,刀币,珠币等。 嬴老板闻听大喜,“我替这个亲戚谢过管家老爷啦!” 管家给嬴老板付了酒钱,说:“把酒提上,跟我走吧!” 嬴老板赶紧又取了一坛小刀子酒,“管家老爷,这坛酒是孝敬您的,日后您要喝酒,只管差人吩咐,我给您送到府上去。” 小管家露出一脸笑容,伸手接过小刀子酒,“嬴老板客气啦!” 二楼,莫守拙站在窗口,看着有娇远去的背影,沉思着。 有娇跟着管家来到太师府,进门之时,回头看了一眼莫守拙所在的方向,径直进了门。 送走小管家,嬴老板来到二楼。 “飘老板,您交待的事情已经办妥,小管家与我交往甚好,定会对您的人有所照顾。” 莫守拙点头,“你办得不错,话也说得圆满。我这里没事,你下去忙吧!” 第17章 太师府 太师府的院落很大,有假山,有花园,有湖泊,有楼台亭阁,像个迷宫,初进之人,若是无人带领,很容易走乱方向。 进了府门的有娇跟着小管家一直往前走,边走边偷眼四顾。 绕过假山,穿过花园,把酒放到一处地窖之内,复又上来,被小管家领着找到一个三十多岁左右的女人。 见到时,女人正坐在一处墙角下,用竹条修补着一个竹筛。从面相上看,不恶。 “叫秋姐。”小管家朝着有娇说道。 “秋姐。”有娇故意沉着嗓子叫了一声,表现出很胆怯的样子。 “这是小刀子酒酒馆嬴老板的一个远房亲戚,被举荐来太师府做事,以后就跟着你,清扫府院卫生。不必给她安排住处,忙完了就回嬴老板那里睡。你知道我与嬴老板交往甚好,此人身世极为可怜,你需多加照顾才是。” 被称为秋姐的女人听小管家如此一说,满脸立时堆起笑容,说道:“那是自然,那是自然。管家的话,我定当照办。” 小管家交待完便走了,他虽不是太师府主事的大管家,但在仆人之中,地位甚高,能做如此一番交待,的确难得,与嬴老板的关系定然非同一般。 秋姐指指正修补的筛子,“会不?” 有娇点头,小声说道:“会。”拉个小凳子坐下,与秋姐一起修补起筛子来。 “你叫什么名字?”秋姐问道。 “娇娘。” 听到这个名字,秋姐一愣,抬头看着有娇的脸,“你这个名字,倒是挺有意思。” 言下之意,娇娘这个名字与有娇的这副尊容,极其不配。虽未明说,但话中之意,已然非常清晰。 有娇并不理会,装作没有听懂话中之音,低头做事。 “太师府规矩很严,在府里多做事少说话,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别给自己惹上事端。” 有娇点头。 “你这身材看上去极好,不像生过孩子的人。” “就是因为不能生育,才被夫家赶了出来。因父母早亡,无处可去,不得已才来投嬴老板。” “该死。”秋姐愤愤地说道,“那个男人真是该死,没一点人味。你不能生育,他再娶一房便是,为何非要赶你走?” “夫家穷,养不起。” 秋姐叹了口气,“这个世道,做女人真是太难了。我男人死得早,留下两个孩子,大的十一岁的,小的九岁,全靠我一人养活,难得很。还好,太师府里管事的对下人挺好,钱银也是按月发放,从不拖欠。好好在这里干着,养家糊口不是个事。” “秋姐要是有难处,我以后挣的钱银都归你,反正我是一个人,要那钱银也没用处。” “那可不行,我哪能干那事。”秋姐赶紧摆手拒绝,“我虽日子过得紧巴,却也能活得下去,两个孩子吃穿不愁,老天已是很眷顾我了,哪能要你的钱银?花不着,就好好攒着,总有用上的一天。” 有娇点头,她虽然是个孤儿,却绝不是话中表达的那般可怜和辛苦,相反,跟着莫过拙,小日子还过得美滋滋地。 但秋姐的话,依然给了她巨大的温暖,内心之中,对秋姐充满了感激。 二人接连修补了几个破损的筛子,到了吃午饭的时间,秋姐带着有娇去打饭。 太师府里的仆人大约有近百人之多,厨房外排了很长的队。 这些仆人,在太师府中从事着繁杂的事务,工作辛苦,待遇极低,远不似那些门客,从不干杂役,大部分人整天无所事事,却顿顿有酒,吃得饭菜,也是荤素搭配,远非仆人所能比。 等轮到秋姐和有娇的时候,秋姐朝着打饭的厨子低声说道:“新来的,小管家有交待,要照顾。” 厨子一听,将勺子用力往菜桶里沉了一下,盛出一大勺子菜,倒进有娇的碗里,菜量和菜里的肉,明显比别的人多了一些。 一个菜,一个黑面馍馍,二人回到秋姐的房间里吃。 秋姐的碗里只有两小块肉,秋姐并没有吃,而是用筷子小心地夹出来,放到一张牛皮纸上,正要包起来时,有娇问道:“秋姐为何不吃肉?” 秋姐一笑,“拿回去给孩子吃。” 有娇一听,将自己碗里的五六块肉夹出来,往牛皮纸里放,秋姐赶紧阻拦,却拦不住。 “我不喜欢吃肉,你拿回去给孩子们吃吧!” “唉!”秋姐叹了口气,愤愤地说道:“你这么一个善良的女人,却被夫家赶出家门,老天爷真是瞎了眼了。” 有娇低头吃饭,再不吭声。 吃过饭,二人将碗筷洗了,放起来。秋姐带着有娇去清扫府院。 秋姐负责清扫的府院正是门客们居住的院子。 为了留住这些门客,鸿胥专门为他们建造了一个独立的院落,府中之院,院子很大,种满鲜花,此时正是花开时节,百花争艳,暗香四溢。 院落四周建有四十多间房屋,清一色的雕镂木刻,看上去极为华丽。凡是投到鸿胥府上的门客,都可以得到一个单间。 院内有六个亭子,两座假山。每个亭子里面,都放着一张两端翘起的长条状石桌,石桌上面摆放茶具,棋盘等物,石桌两侧各有三个蒲团。 一个水质清澈的小型人工湖沿着亭子蜿蜒环绕,将所有亭子包围于其中,湖中养有金鱼。 秋姐和有娇走进院子的时候,数十个门客正或坐或站在亭子之中,品茶聊天。 两个门客在对弈,围观者甚众。 所谓观棋不语真君子。 这些门客之中,看起来很多人并不是真君子。不少门客都在对棋局指指点点,对弈者落下的每一颗棋子,都会被人提出异议,似乎子子落错,步步有误,声音嘈杂。 鸿胥并没有给这些门客安排事务,整日无事,除了品茶下棋聊天,再无它事可做。 有娇一眼便看见了嬴沧元,坐在入门处不远的一个亭子里,与三人聊天。 由于得到莫守拙的嘱咐,有娇只是看了一眼,便迅速将目光移开,装作从未见过一般。 而沧元,也没有认出有娇。 有娇变成现在这副模样,不但丑陋无比,还装出一副可怜兮兮,唯唯诺诺的神态,全然没有了她那娇艳如天人,灵动如仙子的绝美之态。 第18章 不速之客 有娇离开太师府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 回到小刀子酒酒馆,第一时间将面具摘下来,恢复成原来的样子。一个极丑,一个极美,给莫守拙视觉和感官上的冲击,不亚于一场风暴。 饭菜已经准备好,莫守拙在等着她,已经等了很久。 因为害怕有娇不小心露出破绽,所以担心了整整一天。一直等到有娇回来,一颗悬着的心才算落了地。 担心一个人原来是如此的令人难以忍受。他开始想,锁秋岭被袭后的那一段时间里,有娇究竟是怎么熬过来的。 “少爷,我快饿死了。”有娇说完,一屁股坐到桌子前。 “太师府不管饭吗?”莫守拙笑着问道。 “管饭,可饭里肉少,我也没舍得吃,把肉夹给秋姐,让她带回去给孩子吃,我现在馋肉了。”一坐下,有娇就夹了块红烧肉塞进嘴里。 “很多女人为了保持体型,一个个地拼命减肥,别说吃肉,连青菜都不敢吃,你倒好,见了肉就像见了亲人一样。”莫守拙笑着说道,他突然觉得,看有娇吃饭,也是一种享受。 “王庭里的女人都不吃肉吗?”见桌子上没有酒,边吃边问道,“你怎么不喝酒?” 莫守拙微微一笑,“不喝。” 有娇进入太师府的这段时间里,莫守拙不打算喝酒,以使自己始终保持在清醒状态,一旦有娇出事,可迅速处置。但这话,他不会跟有娇明说。 有娇又往嘴里塞着一块鸡肉,瞪大眼睛看着莫守拙,“少爷,你越来越奇怪了。” “怪吗?”莫守拙随口敷衍道。 “奥,我知道了,我没给你带老刀子酒来,这小刀子酒,你不喜欢喝。”有娇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鸡肉上的油不小心从嘴角流了下来。 莫守拙递了一张绢帛给她,“看你这副吃相,口水都流出来了,不必瞎猜,好好吃你的饭。” 有娇“嘿嘿”一笑,把嘴角擦干净,再不理会,专心吃饭。 饭吃完,嬴老板的女儿上来收拾了碗筷。 “现在跟我说说,你今日在太师府,都看到了什么?又听到了什么?” 有娇便把自己如何进入太师府,如何遇到秋姐,以及与秋姐说的一番话和在门客院中看到的场景统统地说了一遍。 “你的确见到嬴沧元了?” “是,见到了。他在跟两个人聊天,我故意在他身边停留了一些时候,他也没认出我。” “与他聊天的两个人是谁?” “不认识。” “好吧!今天就聊天这里,忙活了一天,辛苦你了,去休息吧!明天一早还得去。” “一天没见你了,我想和你说会儿话。”有娇笑嘻嘻地说。 “说什么?” “我想听你讲杀人的故事。” “杀人的故事,你还是少听为好,免得夜里做噩梦。” “不怕,蜷在你的床上睡,我就不会做噩梦了。” “你都这么大了,再不是小时候了,日后少跟我睡一张床上。” “那我要是做噩梦呢?” “做噩梦了再说。” “那我今夜里就做噩梦。” “好了,就聊到这儿,回屋睡觉去。” “我不,我还想聊一会儿。” “少磨蹭,睡觉去,要不明天没精神。”莫守拙故作凶巴巴地说道。 “好凶。”有娇站起来,噘着嘴巴,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地去了自己的房间。 站在房门口,有娇却又回过头来看着莫守拙,小脸上全是笑,“我还没给侍候着你洗脚呢!要不等你洗完了脚我再去睡觉?” “我已经洗过了,你不许再找理由,现在,马上,立即,进屋。” 有娇朝着莫守拙伸了伸舌头,做了个鬼脸,关上了门。 莫守拙看着有娇关上的房门,笑笑。 这一刻,他的心情很好。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有娇准时去了太师府。 这以后的四天时间,有娇每天都会早出晚归,虽多方留意,却始终未能探听到有用的情报。 每次回来,都要嘚啵嘚啵地说上一大堆毫无用处的话,其中有一多半都是她和秋姐之间的闲聊之语,弄得秋姐这个名字都快在他的耳朵根子里磨出老茧来了。 嬴沧元也一直没去落雁巷找莫守拙,因为有娇每天都能在门客院中见到他。 事情好像陷入了死局。 第五天夜里子时,有娇被莫守拙早早地赶进房子里睡了,莫守拙却仍然站在窗前,盯着太师府的大门。 三个夜晚以来,每到子时,他都能看到一个人进入太师府,此人身穿黑衣,腰间有刀,不知从何而来,大约一个时辰后又匆匆离开,不知去往何处。 莫守拙敏锐地察觉到,这很不正常。 在万家灯光尽熄,全城百姓进入梦乡之时,黑衣人进入太师府,究竟是为了什么? 他的身上,一定藏着巨大的秘密。 自从第一个发现黑衣人,莫守拙每天都会在窗口处等着他。 现在,黑衣人又来了,虽然距离过远,看不清他的面貌,但是从走路的姿势上,莫守拙可以断定,这个黑衣人,与前三天夜里的来人,是同一个人。 莫守拙的心里像是突然开了一扇窗,而黑衣人,就是帮他打开窗户的人。 莫守拙迅速换上了一身黑色衣服,回到窗前。 大约一个时辰之后,黑衣人从太师府出来,朝着四周看了一眼,迅速没入夜暗之中。 莫守拙从小刀子酒酒馆闪身而出,以极轻的脚步,像夜间行动的猫一样,朝着黑衣人消失的方向快速追去。 半轮月亮挂在天空,并不算皎洁的月光洒落下来,使得夜色变得极为迷离。 白天,莫守拙已经将周边的几条巷子走了一遍,对各条巷子的走向,起止位置,通往何处,哪里适合伏击都一切细节问题都查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太师巷往南共有三条巷子,一条南北走向,两条东西走向,南北走向的巷子在太师巷南口往西三十米,直通王城南城门的西侧,两条东西走向的巷子,则比较复杂,其中一条,通往大庶长府。 莫守拙猜测,黑衣人从太师府出来后,定然进入了南北走向的巷子。 急行百米,出了太师巷,再往西,一进入南北走向的巷子,莫过拙就看到了黑衣人,如狡兔般在黑暗中疾行。 脚步很轻,身手定是极高。 莫守拙悄无声息地跟着,始终保持着三十米的距离,根据经验,跟踪一个人,这样的距离,最合适,也最安全。 黑衣人沿着小巷直行,出了巷子,来到王城城墙根下面,没有丝毫停留,一个飞身,便上了城墙。 第19章 暗查子时进府之人 莫守拙跟着一跃上了城墙。 躲在城垛口处往外看,茫茫夜色之中,看不到人影,只闻一阵极轻的马蹄之声,从很远的地方传了过来。 黑衣人已经骑马远去。 此人是谁?来自何处?去太师府见的是谁?所为何事? 一连串的问题。 “谁?站住。”城墙上巡夜的两个士兵发现了莫守拙,一边喊着一边急急赶来。 莫守拙不再停留,从城墙之上一跃而下,迅速没入夜色之中。 沿着原路返回小刀子酒酒馆,心中有事,一夜未眠。 第二天早晨,有娇很早醒来,洗漱完毕,看到莫守拙正站在窗口看着太师府的大门方向。 “少爷,你起得这么早啊?” “不是起得早,是还没睡。” 莫守拙转过身来,看着有娇,刚刚洗漱过还没有戴上面具的有娇,面若桃花,皮肤白里透着红,美得像一朵带着晨露的花儿。 “少爷为何不睡?”有娇惊叫道。 “我跟踪了一个人。” “谁?” 莫守拙摇头,“不知道,但能肯定,这个人的身上一定藏着重大的秘密。” “你为何不抓住他问问。” “跟了一段,跟丢了。” “可惜了,要是能抓住他,问个清楚,我就不用天天去太师府了。”有娇有些遗憾地说道。 莫守拙将一张小纸条递给有娇,“想办法把这张纸条交给嬴沧元,不要让别人看到。” 有娇接过来看了一眼,纸条上写着:暗查子时进府之人。 “少爷放心,我保证不让别人看到。”有娇极为自信地说道,“时辰到了,我得赶紧过去了,你快去睡一会儿。” “你走了我就睡。” 有娇出了小刀子酒酒馆,径直去往太师府。 太师府大门口的守卫比以前多了两个。 见到有娇,并未过多盘问。大概是其中二人早已认识她的缘故。 有娇径直去找秋姐。 不过才四五天的时间,有娇与秋姐已经混得很熟,也许是因为有娇天天把自己碗里的肉挑出来送给秋姐的缘故,秋姐对她越来越好,有什么话,该说的不该说的,都对她说,从不把她当外人。 按照小管家的规定,门客院一天需清扫两次。一次是早晨的辰时,一次是下午的申时。 当有娇和秋姐带着工具进入门客院的时候,十多位门客已经起床在院内活动。武者舞刀弄剑,打拳踢脚,文者则散步聊天。 这些人一天无事可做,早睡早起,日子过得的确悠闲。 沧元正与一个人在他常坐的亭子里聊天。六个亭子,只有这个亭子里坐着人。二人皆是上体正直,正襟而坐,体现着对彼此的尊重。 正是门客们的晨练时间,为防止激起灰尘,小管家严令仆人不许用扫帚扫地,只能用手捡拾地上的落叶和垃圾。 有娇和秋姐先去把无人的亭子里收拾干净,细细擦拭一遍。再到无人活动的院落周边,蹲下身子,捡拾地上的落叶和垃圾。 “看到没?坐在那个亭子聊天的两个人,穿浅黄色衣服的,就是太师。”秋姐悄声说道。 有娇不由自主地扭头去看。进入太师府好几天了,她从未见过太师鸿胥,也不知道他长得什么样子。今日难得一见,一定得好好看看,牢牢记住才行。 “别看,你这么看他,会引起他的怀疑,我听亲近他的仆人说,太师很警觉的。尤其是这几天,轻易不会离府,还会严查进府之人。”秋姐赶紧提醒道。 “我们只是个下人,他何必害怕我们?再说了,还会有人胆敢进入太师府,对他图谋不轨不成?” “你没听说?莫守拙没死,他回来了。” “莫守拙回来与太师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我听人私下里说,莫守拙在锁秋岭遭到突袭与太师有关。” 有娇一愣,“你听谁说的?” “我本来不想说这事的,既然你问起来,咱俩关系又好,料想不会害我,就跟你说说。” 秋姐脸上一副很诡秘的神态。 “昨儿个夜里,有个女仆过来找我聊天,她平时负责清理一个门客的寝室,那个门客叫豢龙,据说是个很厉害的人物。 从门客那里,她断断续续地听到了一些话,连起来想了一下,断定莫守拙在锁秋岭被突袭与太师有关,突袭莫守拙的人,来自豢龙寨,而且就是豢龙亲自带得队。” 听到秋姐的话,有娇内心顿时无比惊喜,一颗小心脏差点就从胸膛里跳了出来。 锁秋岭突袭莫守拙与太师有关,这个她早已知道,要不然莫守拙也不会买下小刀子酒酒馆监视太师府。 但突袭之人来自豢龙寨,莫守拙却是绝对不知道,这不就是他一直在苦苦查探的情报吗? 有了这个情报,莫守拙就有了追查的方向,再不用像现在这样,如同老虎吃刺猬,无从下口。 “准吗?”有娇极力压抑住自己狂跳的小心脏,装作漠不关心地问道。 “八九不离十。” “是不是也没有关系,反正这事与我无关。” 秋姐看了有娇一眼,不满地说道:“你说这话我就不爱听了,莫守拙是咱老秦人的刀,他的事你怎么能漠不关心呢?” “我又不认识莫守拙。” 有娇故意说道。 心中却想,若是让你知道我是莫守拙的小侍女,而且莫守拙现在就在太师府对面的小刀子酒酒馆二楼,保准你会高兴地跳起来。 “唉!”秋姐不由地叹了口气。 “当时听到莫守拙被人杀死了,我心里难受得很,幸好老天保佑,他没死,活着回来了,这真是个天大的幸事。” 说到这里,秋姐突然“咯咯”地笑出了声。 有娇赶紧拉了秋姐一把,“小点声,被人听到就麻烦了。” 二人往四周看,还好,没人注意她们。 “我知道莫守拙是好人,不过前些日子我一直待在夫家,从不出门,没听到他的消息,只要他没死就好。” 接着又说了一句,“天底下,没人能杀得了莫守拙。” “你这话我爱听,莫守拙保护咱老秦人,咱也得保护他不是?就是我们太笨了,帮不上什么忙。” “帮不上归帮不上,有这份心就够了。” 有娇说道,她现在是越来越喜欢这个朴实无华的秋姐了。 第20章 一张小纸条 二人就这么一路捡着一路挪动,累了就直起腰来歇一会儿。秋姐大概是腰不太好,每次站起来活动好久才能消去腰上的酸疼之感。 “唉,生了两个孩子,这腰也不行了,蹲一会儿就疼得很。你不生孩子也有不生孩子的好处,不必受这份罪。”秋姐发了一番感慨。 有娇没有吭声。 等把周边的垃圾捡拾完之后,门客们有些还在活动,有些已经去亭子里的石凳上坐着。 鸿胥不知在什么时候走了,那个亭子里,现在只剩下了沧元一个人,在读书。 机会难得,要是再过去个人,小纸条就送不出去了。 “我们去别处收拾一下吧!”有娇说道。 “行,你在这里收拾,我去把方才太师待过的亭子收拾一下,就剩下那一个亭子了。”秋姐说道。 “我去吧!”有娇说完,先行一步,怕被秋姐抢了先。 秋姐也不在意,“别打扰了那个人啊!” “不会的秋姐,我又不是做了一天了。”有娇说道。 提着桶子带着一块打湿的抹布沿着人工湖上的木桥来到亭子,沧元正在读书,很认真的读书,那些已经活动完的门客之所以没来这个亭子,大概是因为害怕打扰了沧元读书。 “这里不用收拾,你去吧!”沧元淡淡地说道。 有娇没走,却用自己真实的声音低低地说了一句话,“我很快就能收拾好。” 沧元一愣,似乎听出了有娇的声音,斜眼看了她一眼,目光又回到正在读的书页上。 有娇右手握着抹布,手心里捏着莫守拙交给她的那张小纸条,趁着擦桌子的机会,将揉成一团的极小的一颗纸蛋蛋放在了茶杯的一侧。 沧元用很无意地动作端起了茶杯,顺手将纸团握在了手中,继续读书。 有娇将桌上桌下以及周边收拾得干干净净才离去,离去时,再没看沧元。 动作虽然很隐秘,有娇的一颗小心脏却一直在不停地扑腾扑腾地跳,毕竟,她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 一直到出了门客院,心情才稍稍平静下来。 回到秋姐住的地方,无事可干,二人又找了些破损的工具修修补补。 “给太师和门客打理寝室的人,待遇是不是比我们好?” 有娇很想知道那个给豢龙打扫房间的仆人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不敢直问,只能拐个弯抹个角。 “一样,都是下人。说实话,还不如我们。遇到个善人还好,要是遇到个恶人,一不小心还会遭些打骂。”秋姐说道。 “我们这些下人的确都很可怜,不让人当人看。” “也不都是那样,要是遇上个好人,不但不遭打骂,还会给些钱银。可惜,这样的人很少,难得遇上一个。” 说到这里,秋姐很神秘地朝着有娇靠了靠,“给那些门客打理寝室的女人,都是没有姿色的,有些姿色的,不敢去。” 有娇一愣,“为何?” 秋姐“咯咯”一笑,“为何?做那事呗。” “什么事?”从未经历过男女之事的有娇,听不懂秋姐的话,也弄不懂她笑中的含义。 “你都是有过夫家的人,连那事都猜不出来?我跟你说啊!去年的时候,有个女人来太师府当仆人,给一个门客打理寝室。 没一个月,肚子就被搞大了,怀了孩子,那个门客还不承认,最后被管家给赶走了,从那往后,管家再不让有姿色的女人去打理门客的寝室。 我们这些下人都知道那个女仆受了门客的欺负,可没人能救她。” “你说的是这事啊!那个女仆的确挺可怜的,事不是她惹的,却得背上骂名,这个世道,太不公平了。”有娇说道,说完,重重地叹了口气。 “你也别老是可怜别人,你被夫家赶出家门,不也是可怜?天下的男人,没几个是好东西。”秋姐说道,很替有娇不平。 “少爷就是好男人,我虽与他独处一室,却从未生出歹意。”有娇心中想到,但这话,她却是绝不会说出口。这么想着,却又生出另一个心思,“ “其实有歹意…”后面的事想不下去,心里暗骂自己,“少爷是王庭侍卫长,怎会看上一个孤儿?” 想着想着,脸就红了,幸亏戴着人皮面具,只是映出了微微的一线红晕。 被称为天下第一易容大师的老农,易容之术的确令人叹绝,将一张人皮面具敷在脸上,不但感觉有形同无,而且还能透气流汗,甚至连真实肌肤上的红晕,都能映得出来。 “说实在话啊!你长得不好看,指不定哪天就会被管家派去给门客打理寝室了。” “嬴老板跟小管家嘱咐过了,不会让我去打理门客寝室的。” “看来你那个亲戚对太师府的情况挺了解的,也知道那些门客的德性。不过在我看来,他倒是多此一虑了,像你我这种姿色的女人,门客们看不上。” “看不上更好。” “这女人哪!有时候也需要男人,你才被夫家赶出来,体会不到,我男人已经死了八年了,这八年里,我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过,有时候,也挺想那事的。” “没想着再找一个?” 秋姐摇头,“没想过,日子过着过着就习惯了,有时候想想,一个人也挺好,不是还有两个孩子嘛!虽然拉扯着他们苦一些,累一些,还好是个伴儿,只要一看到他们,什么苦,什么累,都没了,就剩下个高兴。” 说到这里,秋姐“咯咯”地笑起来,只是,有娇总是觉得,她的笑里,藏着很多东西。 又到了午饭时间,二人一起去打饭,轮到她们时,秋姐仍然没忘了嘱咐厨子一声,“她是小管家要照顾的人啊!”厨子便像以往一样把勺子往菜桶下面用力一挖,多盛了一些菜和肉给有娇。 回来后,有娇还是把菜里的肉挑出来,夹到秋姐的牛皮纸里包起来,秋姐似乎已经习惯了,不再谦让。 两个孩子一天的油水,全靠这几块肉,作为母亲,要想让孩子活得更好一些,秋姐便得放弃一些东西,包括脸面,也包括尊严。 第21章 重要情报 下午申时,二人又来到了门客院。 院子的人像往常一样多,沧元与四个人在亭子里聊天,看上去一时半会儿结束不了。 有娇靠近不了沧元,也不知道小纸条上的事他办得怎么样了。 正低头清扫着地面,沧元突然喊了一声,“那个女仆。” 有娇抬头,一脸茫然之态。 “昨儿个夜里练了会字,废纸扔在门前的纸篓里,你拿去烧掉。”沧元不动声色地说道,话一说完,又去与人聊天,再不理她。 有娇瞬间就明白了沧元的意图,小心脏一阵狂跳,拿起工具便往沧元住的门口走。 “沧元老弟书读得多,字也写得好,我等真是羡慕至极。”一个年老的门客大声说道。 “哪里哪里,沧元武不如豢龙,文不如八方,只能读几本书练几页字聊作消遣,有什么可羡慕的,老兄这是在取笑我了。” 一阵哄笑。 有娇不知道沧元住在哪里,越过了好几道门才看到一个纸篓,纸篓里果然有一团废纸,还有一些垃圾。 有娇将垃圾和废纸一起倒进手中的垃圾桶里,提着回来,继续扫地,不停地往垃圾桶里装进落叶和垃圾,将那一团废纸盖得严严实实的。 将门客院收拾干净,有娇跟秋姐说了一声,便离开了太师府,速回小刀子酒酒馆。 莫守拙第一次看到有娇带着这么一种喜滋滋的表情回来,猜想她一定是探听到了一些自感有用的信息,却没有想到,竟然是情报,而且是非常关键的情报。 “豢龙寨。”莫守拙自言自语地说道,“袭击锁秋岭的人来自豢龙寨,那么穆嬴公主很可能就被关在豢龙寨,找到了豢龙寨,就找到了穆嬴公主。”莫守拙迅速做了判断。 “还有,沧元在很多人面前喊我,让我去他寝室门口的纸篓里取废纸烧掉,我猜想这废纸里一定有秘密,就带了回来。” 说完,有娇将手中的一个布袋放到了桌子上,从布袋里取出一大团废纸,展开,在桌子上铺平。 莫守拙看着废纸,上面写满了字,字体飞舞刚劲,沧元的字的确写得不错。 莫守拙可没有心思欣赏沧元的字,他能守着那么多人明目张胆地让有娇去拿废纸,定然是他掩人耳目传递情报的一种手段。 往往这样的手段,最不引人注意和怀疑。 看了半天没看出门道,废纸上面,没有一句话是连在一起的,好像真的只是一张练字的废纸而已,并没有什么秘密。 莫守拙决不相信沧元费尽心机让有娇带回来的,只是他用来练字的一张废纸。 “一定有秘密。”莫守拙说道。 此时的莫守拙,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在特战部队的那段时光,面对从各个渠道获取的大量数据和杂乱无序的信息,进行仔细的分析、甄别、归纳和汇总。 从看似完全无用的数据之中,找到规律,引线牵面,获得有用的情报。 过了很长时间,推想出了无数种可能,都没有找到规律。 不可能,嬴沧元不可能将他要传递的信息隐藏地如此深,他没有这个能力。 莫守拙的目光停留在了第一行最前面的两个字上:雁落。 “雁落,落雁,落雁巷七号。”莫守拙猛然醒悟。 纸上共有二十一行字,每行二十个字,莫守拙取来毛笔,将每一行中的第七个字勾划出来。 轻声读道:“欲联公孙河西结盟反嬴豢夜不成寐来人送药待查。” 稍一沉思,顿时心如明镜。 “沧元这是在告诉我们,鸿胥意图联合公孙部落及河西孟西白三个部落共同反抗嬴氏部落。豢龙夜不成寐,子时来人是给其送药。至于为何夜不成寐又是送得什么药,需进一步查实。” “少爷,你真够厉害的,沧元隐藏这么深的秘密被你一下子就猜到了。”一张小脸上全是赞叹。 “沧元只不过写了几百个字而已,这么小儿科的事情,怎能难得住我?” “少爷你越来越不谦虚了。”有娇噘了噘嘴巴。 “有意见?” 有娇“嘿嘿”一笑,头摇得像个拨浪鼓,“没意见,我哪敢呢!” “我得去趟王庭,找一下王。你把这张纸烧掉,要烧得干干净净。” “我和你一起去。”有娇一听莫守拙提到王庭就急了,赶紧说道,长这么大她从未去过王庭,很想知道里面的样子。 莫守拙摇头,“不行,我需夜间进入王庭,王庭之中到处都是巡逻小队和暗哨,你进不去。你明天还是去太师府,跟以前一样,切不可多问,你取回来的情报,已经够我查一阵子。” “好吧!”有娇无奈地说道,“我饿了,我要吃饭。” 说完,走到饭桌前坐下,拿起筷子等着莫守拙。 “你先吃,我过会儿吃。” “我不,我和你一起吃。” 莫守拙无奈地看了有娇一眼,走过来坐下,拿起筷子,夹一口菜塞进嘴里。一边嚼着,一边想着豢龙寨的事。 他从来没有听说过豢龙寨。 连他都没有听说过的地方,不会有几个人知道。 要查到所在的方位,恐怕需要上下一番功夫。 吃过饭,有娇去楼下端洗脚水。 嬴老板的闺女刚把水烧好,正准备端上去,却见有娇从楼上走了下来。 “给我吧!你不用上去了。”有娇从嬴老板的闺女手中接过洗脚水,端着往楼上走。 自从买下小刀子酒酒馆之后,做饭洗衣打洗脚水扫地铺床等一众杂活全都被嬴老板的闺女包了,有娇也踏踏实实地享受了一回贵族的待遇。 到了楼上,有娇将一盆水分成两盆,一盆给莫守拙用,一盆给自己用。 “不是有嬴老板的闺女吗?你怎么跑去端洗脚水了?”莫守拙好奇地问道。 “我不能老是这么闲着,再这么下去,我都忘了自己是你的侍女了。”有娇笑着说道。 “你一点都不闲,太师府里的杂活很多也很重,还得想方设法探听消息,一天下来已经够累了,这些活以后不必亲自干。” “我听少爷的。”有娇很利索地说了一声。 第22章 夜入王庭 戌时刚过。 莫守拙出了小刀子酒酒馆,去王庭。 作为王庭侍卫队队长,没有谁比他更熟悉王庭的地形。 嬴开是一个很勤快的人,戌时这个时间,他一定在议事大殿。 只不过,莫守拙却不知道,此时的嬴开和谁在一起。 如果只是大庶长墨荼在,他不怕,如果左庶长嬴夫也在,那就有些麻烦。 因为嬴开已经告诉嬴夫,他死了。 若是发现这只是嬴开的一个计谋,受了奚落的嬴夫定然会暗中作乱。 所以,莫守拙并不打算大摇大摆地进入王庭,他得从墙上屋顶上走。 此时的莫守拙,身体内拥有比以前更加强大的能量,若想秘密进入王庭,没有人能够发现他。 王庭是一座城中之城,四周有高十五米的城墙,与王城四周的城墙一样高。 嬴氏部落王室成员的住所,部落的核心机构,都在这座小城里面。 议事大殿在王庭的正中间位置,是一栋石材建筑,将巨大的石头打磨平滑之后堆砌建墙,极为坚固。 莫守拙从城墙上进入王庭,走了不远便到了议事大殿所在地,殿内灯火通明,成队的侍卫在巡逻。 议事大殿周边所有的暗哨都是莫守拙亲自勘察确定下来的,他知道从哪里进入议事大殿最安全。 虽然极力想做到不留一处死角,一个盲区,但在反复论证和勘察之后,却发现这是不可能的。 只能加强明面上的巡逻进行弥补。 巡逻的时间也是莫守拙定的,每一个小队巡逻的路线和间隔的时间,他都做过精确的计算。没有准确掌握巡逻时间和路线的人,绝难潜入议事大殿。 借着墙角和房顶的掩护,莫守拙避过了议事大殿外围最后一个暗哨,闪身来到了议事大殿西侧的一处月光和灯光都照不到的黑暗角落。 一个巡逻小队刚刚通过,躲在黑暗角落的莫守拙,知道此时是进入议事大殿的最佳时机。 飞身而起,双手抓住窗棂,探头往里看。 看到了嬴开,也看到了墨荼,没有看到嬴夫。 “天助我也。”莫守拙暗赞一声,轻轻地打开窗户,如一只大鸟般飘身而下。 出现在嬴开和墨荼面前,在嬴开和墨荼还未反应过来的时候,第一时间表明身份,“王上,臣是莫守拙。” 嬴开迅速从惊愣中清醒过来,恢复镇定,“莫守拙,你怎么连声音都换了?” “回王上的话,若不换声音,难以隐藏身份。” “真是苦了你了。这个时候来找我,定是有要事禀报吧?” “的确有要事禀报。”莫守拙说道,“臣最近买下了太师府对面的一个小刀子酒酒馆,借以监视太师府,并派人易容进入太师府做了一个扫地的仆人。” “就是你的侍女有娇?”嬴开问道。 “正是她,今日有娇从沧元那里带回了重要情报,鸿胥意图联合公孙一族及河西孟西白三族结盟,共同向王上发难,谈得如何,至今未知,臣觉得此事重大,故而急急来报。” 嬴开看着墨荼,“大庶长,看来你的猜测没有错,他们果真准备联手发难。” “王上,我已对公孙一族和河西孟西白三族的历史渊源做了深查。一千多年前,大夏禹时代,鸿胥、公孙、孟呙、西吉、白毅这五个部落属同一个部落,名为西王部落,鸿胥的先祖是当时的西王部落之王。 至大夏孔甲时代,西王部落已发展的极为强大,为避免祸患,孔甲暗中派人在西王部落内部制造混乱,终使西王部落一分为五,后被嬴氏部落先祖逐一归于属下。 鸿胥府上有个门客叫八方,乃是谋师门门主,此人极富谋略,以西王部落之名联合一众部落共同发难,定是此人的计谋。我的想法是,主公可逐个破之。” “如何破法,细说与我听。” “中大夫公孙一向与上大夫甘公,中大夫杜珀交好,且此人并非野心之人,可令上大夫甘公和中大夫杜珀出面与其商谈,令其对鸿胥敬而远之。” “这个好办,甘公和杜珀定能促成此事。” “孟呙,西吉,白毅三族同在河西,属地相连,交往密切,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若是一方有事,另外两方必会响应。 三位族长平时与甘公,杜珀少有往来,与鸿胥的交往也不频繁,鸿胥不一定能说服三人,共同发难,但不可不防。若要使三人铁心跟着王,恐怕需要王亲自出面,晓以利害。” 嬴开点头,“十年前,孟呙还是王子的时候,我王兄世父曾救他一命,若无王兄,孟呙恐早已不在人世,孟呙那里,就由我王兄出面,想来定能谈成。至于西吉,白毅二人,就按大庶长的计谋,由我亲自来谈好了。” “只要公孙和孟西白四族不要趁火打劫,王上便可专心对付鸿胥一人,他定然成不了气候。”墨荼说道。 “王上,还有一个情报。” 莫守拙听嬴开与墨荼已经将瓦解各个部落之事谈得差不多了,便说道,“有娇已经查明,在锁秋岭突袭公主车队的人来自豢龙寨,领头之人,是豢龙寨的族长豢龙,此人已经成为鸿胥的门客,与八方并称为鸿胥的左膀右臂。 臣于小刀子酒酒馆二楼日夜监视太师府,发现了一个可疑之人,连续四个夜晚子时来到太师府,大约一个时辰后离开,臣曾跟踪于他,于城外消失不见。 臣令有娇通知沧元暗查此人,只说豢龙夜不成寐,此人来太师府是给豢龙送药,豢龙所患何病,送的是什么药,并未查清。臣以为,公主定然被关押在豢龙寨。” “豢龙寨?墨荼,你是否听说过这个部落?” 墨荼摇头,“从未听说。” “那个为豢龙送药之人,今夜子时定会还来,臣会一直追踪于他,万不得已,便将他抓住问询,定要查出豢龙寨的位置,找到了豢龙寨,便找到了公主,也找到了突袭公主之人。” “需要我帮你做什么?”嬴开问道,显然已经同意了莫守拙的想法。 “不需,有臣一人足够。”莫守拙坚定地说道。 嬴开叹了口气,“莫守拙,你在暗中彻查公主一事,孤身战斗,应处处小心才是。” 莫守拙心中顿时暖意融融,赶紧朝着嬴开施了一礼,“臣愿为王上肝脑涂地,在所不辞。时辰不早,臣这就回去,等着那个去太师府之人。” 说完,飞身上了窗口,往外探视一番,从窗口飘身而下,没入夜色之中。 第23章 深夜追踪 莫守拙离开王庭,闪身进了一条小巷。 时辰已过亥时,百姓们都已安然入睡,街上没有路灯,月光虽然不是多么皎洁,却可以照亮前行的路,街上看不到一个人影,只有一两声狗吠,在黑夜里传得很远。 “生活在古代的人,的确是没多大意思,连个玩的地方都没有,一到天黑,除了睡觉,无事可干。在我那个世界,现在这个时间,夜生活恐怕才刚刚开始。”一路嘟嚷着回到了小刀子酒酒馆。 有娇没睡,她在等着莫守拙回来。 “你怎么还没睡?” 有娇打了个呵欠,揉一揉有些发麻的眼睛,“我帮你盯着那个人。” “子时之前,他不会来。我盯着,你去睡吧!” “你今夜要追踪他吗?” “对,我要弄清他从何而来,进太师府找谁,干什么。” “那你一定要小心啊?”有娇嘱咐道。 “放心,我自有分寸。若是明日回不来,你不用担心,照常去太师府。” “嗯。”有娇点头,“我去睡啦!”一边走,一边打着呵欠。 不久之后,打更的更夫准时敲响了子时的逻声。 黑衣人出现,进入太师府。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莫守拙闪身出了小刀子酒酒馆,先行没入黑暗之中,沿着南北小巷快速前行,上了城墙,再从城墙一跃而下,朝着昨夜传来马蹄声的方向奔去。 奔走一里,进入一片小树林,树林外围的一棵大树上,拴着一匹黑马。 定是黑衣人的坐骑。 莫守拙伸手轻抚马的前额,嘴里嘟嚷道:“马啊马,你虽听不懂人话,我还是要跟你啰嗦上几句,不是我刻意伤害你,实在是因为你的脚力太快,我追不上,所以不得不委屈你一下。放心,我这一掌下去,你死不了,只是几个时辰动弹不了罢了。” 话刚说完,右掌用力,一股强大的能量自掌心喷涌而出,黑马大脑受此重创,低吼一声,身体接连摇晃数下,轰然倒地,三五个时辰之内无法复原。 莫守拙飞身上了附近的一棵大树,将自己隐藏在树冠之中,静静地等待着黑衣人的到来。 他并不打算在这里将黑衣人抓住,万一黑衣人至死不开口,唯一的线索可就断了。他要一路追踪,跟着黑衣人找到他的老巢。 二十分钟后,一个人影急急奔来,很快来到小树林,却见黑马倒在地上,黑衣人蹲下身,但见黑马一副病态,眼神无力,无精打采,显然是站不起来了。 黑衣人站起来,朝着四周观望,没有发现可疑之处。不由地轻叹了一声:“你这黑马,偏偏在这个时候病倒,叫我如何是好?” 站在树下等了一会儿,再附身查看,黑马依然如此,短时间内,看来是好不起来了。 黑衣人叹了口气,沿着小树林中间的一条小道,奔行而去。 城外一片旷野,月光洒在旷野中的光亮,似乎比城市里更要明亮一些,能见度达到三十米开外。 莫守拙从树上飘身而下,紧随黑衣人之后,与他保持着十丈距离。 黑衣人的警惕性极高,走不多远,便回头观望,对于黑马突然病倒一事,似乎心中生出了怀疑。 只不过,黑马没有丝毫受伤的迹象,他不能无妄猜测。 子时到天亮,只有短短的四个时辰。 莫守拙跟着黑衣人一路往南,一直走过黎明,迎来天亮。 天亮之后,能见度大大增加,莫守拙不敢再跟得太近,距离拉远到了百米以上。 再行五里左右,前方出现了一个小城镇,四周建有矮墙,有几处已经坍塌,根本防不住人,更防不住幻字人,城门口却还装模作样地站着两个卫士,典型的形式主义。 黑衣人从城墙东侧的一处断口径直进入了城镇。 城镇四周都是成片的庄稼地,初夏时节,小麦和谷物接近成熟,地里有很多人,有的在除草,有的则拿着扫帚等物驱赶着成群的鸟儿,别让飞鸟啄食了快要成熟的麦粒和谷粒。 物质极度匮乏的奴隶社会,这些谷物,是人们赖以生存下去的重要依靠。 只不过此时在地里劳作和赶鸟的人,都是奴隶。 大周王朝时代,奴隶的社会地位极其低下,人身自由对于他们来说是稀罕之物,奴隶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与鸡狗鹅鸭在地位上没有多少区别,奴隶主有权杀死或者买卖奴隶。 嬴氏部落的奴隶有很多种称呼,有虏,仆,奴,隶,婢,臧获,僮,竖,奚等,称呼不同,命运相似。 两个黑衣人一前一后来到小城镇,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仅仅只是看了一眼而已,对于奴隶们来说,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其它一切,与己无关。 莫守拙也是从城镇东侧的城墙断口进入,城镇之内大约有上千户人家,房屋非常破烂。 黑衣人已经不见踪影,莫守拙顾不上隐藏身份,在破破烂烂的城镇之中绕来绕去,快速寻找。 如果黑衣人此时就躲在城镇或者附近的某个地方,此时一定已经发现了他。所以,莫守拙没有必要再隐藏行踪,不如大大方方地找上一番来得方便。 找遍了整个城镇,莫守拙都没有找到黑衣人。从一处断口出了城镇,往南,是一座大山,群山连绵,森林密布。如果黑衣人躲进了山里,他就算将整座大山翻个遍,恐怕也找不到。 莫守拙内心一片恼火。 跟了大半夜,又跟丢了,这的确很丢人。 莫守拙站在村外,静下心来,开始计算。 先算马力,马的速度是一小时二十公里至六十公里,最多一次可奔跑六十公里至一百公里。 黑夜之中,小路难行,马不可能快速奔跑,只能维持二十公里左右的速度,从子时至天亮,四个小时,差不多可奔跑八十公里。 再算人的脚力,莫守拙参加过一次部队驻地的马拉松全马比赛,四十二公里零一百九十五米,用时两小时三十六分钟,而全马世界纪录保持者则用时两小时一分三十九秒。 昨夜里他追踪黑衣人的速度,应该比当初跑全马时稍快一些,四个小时,差不多也奔行了八十公里。 身穿黑衣,极其显眼,黑衣人大概率不会在白天骑马奔跑,一定会在天亮前回到自己的部落。 马行八十里,人行八十里,数据相合。 莫守拙初步确定,黑衣人消失的地方,如果不是这个城镇,也一定在这个城镇附近。 第24章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莫守拙转身回到了城镇。 莫守拙对古代,特别是奴隶社会城镇的认知,像所有人一样,来自于电影和电视剧。 当终于亲身在奴隶社会的小部落小城镇走上一回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在电影和电视剧上看到的那些镜头,简直都是一派胡言。 太穷了,让人无法想像的穷。 若是让他用一个词来概括,两个字最合适,破烂。 房子破烂,衣服破烂,街道破烂,映入眼帘的一切,都很破烂,就连人…人肯定是不能用破烂来形容的,面黄肌瘦,蓬头垢面总是属实的。 在莫守拙看来,这个城镇里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像乞丐,而这百分之八十的穷人,定然都是奴隶。 而且很丑,胖的瘦的,高的矮的,黑的白的,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不是一般的丑。 整个城镇,几乎没有一个能让他看着顺眼的人,连他村子里的那些大爷大妈都不如。 哪来的电影和电视剧上那样的歌舞升平,光鲜灿烂,帅哥扎堆,美女成群? 这让他想起了有娇,她的父母到底是得了什么样的天赐仙缘,竟然生出像仙女一样美轮美奂的女儿。 她的容颜,她的性格,与这个社会,还有这个社会上的人,显得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就算用上一大堆鹤立鸡群这样的词儿,恐怕都无法准确地表达出她的那一份美,美的很孤独。 性格如此,恐怕不只是因为自己娇惯她的原因。 街道上很冷清,像这样一个处于大山边缘的偏僻小城镇,冷清是一定的。 不过卖东西的人倒是不少,看上去比买东西的人还要多。 难不成古代的社会也有节假日不成?就像自己所处的那个社会一样,周一至周五大家都忙着上班,只有到了周末,才能抽出些时间出去逛逛? 莫守拙一路走,一路胡思乱想,反正闲着也没事,这么想一想,倒也有趣。 路边有很多乞丐,或者说不是乞丐,而是一些年老的奴隶。 当一个奴隶失去了劳动能力的时候,差不多就是死亡的时候。 这些老人,大概率不会存下养老钱。奴隶社会,大概率也不会有养老院。 失去了劳动能力,没有养老钱,也没有养老院,若是儿女再不孝敬,就只剩下死路一条了。 就看自己的命够不够硬。 路边肮脏的地上,横卧着一个一只眼睛已经看不见,另一只眼睛半眯着的老妪,看上去已经活不了几个时辰。 看到莫守拙的时候,老妪一只半眯着的眼睛里突然放出了一丝丝的光亮,像极了一个掉在深水挣扎得已经没有力气马上就要淹死的人突然看到了一条船。 老妪朝着莫守拙伸出了手,颤抖的手,颤抖的身体,好像眼神都是颤抖的。 莫守拙习惯性地去摸口袋,紧身的黑衣没有口袋。既然连口袋都没有,自然也就没有钱。 莫守拙叹了口气,堂堂嬴氏部落王庭侍卫队侍卫长长,竟然连给一个欲死之人吃上最后一口饭都做不到,真是丢人。 旁边就有一些店铺,铺门口的笼屉里正往外冒着热气,里面一定有可以让老妪活下去的食物。 可是没有钱能奈何?总不能抢吧? 莫守拙绕过老妪,快步离开,这样的情景,看着难受,不如不看。 往前走了没几步,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惨叫。 莫守拙回头,惨叫之声是那位老妪发出来的,而让她发出惨叫的,则是一个年轻人。 年轻人的衣着够不上光亮,但在这条街上,却已是极为显眼。 古代制衣所用的布料,大都为粗布,像蚕丝这样的精细布料虽然已经出现,却由于价格昂贵,而且很难弄到,除了王候将相和世族之家,没人能穿得起。 年轻人的身后,还跟着两个人,可能是他的卫士。 老妪被年轻人重重地踹了一脚,发出一声惨叫之后,身体瘫软般地卧在地上,缩成一团,再不动弹,像是一只为躲避风雨将柔弱的身体躲进壳里的蜗牛, 身后的卫士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竟然跟着又重重地踢了一脚,这一脚下去,老妪只是发出了一声极其轻微的“吭吭”声,她连惨叫的力气都没有了。 莫守拙转身走了回来。 忍心对一个欲死之人动手,这算哪门子事? “她已经快死了,忍心下得去脚吗?”莫守拙冷冷地问道。 年轻人的小眼睛怪怪地翻了一圈,尖声叫道:“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敢管爷的事?” “你这声音很怪,听起来很熟,像什么?对,像太监,像被阉割了的太监。” 说完“嘿嘿”一笑,因为找到了一个比较准确的形容词,莫守拙的笑,看上去极其…怪俗,猥琐的同义词。 大周王朝时代,从事太监这个行当的人,还不叫太监,而是叫寺人,只不过莫守拙并不知道。 年轻人自然听不懂,但从莫守拙不怀好意的笑里,他已经察觉到,太监这个词,恐怕不是个什么好词儿。 年轻人的脾气很不好,莫守拙刚刚说完,他便踢来一脚,这一脚极损,踢向的是莫守拙的档部,那里有个最紧要的玩意,很娇贵,经不起一脚。 “你大爷的往哪踢?”莫守拙叫了一声,闪身躲过,而后左脚轻轻一勾年轻人的支撑腿,年轻人后仰倒地,后脑勺磕到地上,摔了个七荤八素,一时半会儿起不来了。 “给我打他。”声音更叫尖厉。 两个卫士朝着莫守拙冲了一过来,一个挥拳,直击莫守拙的脸面,一个踢腿,还是奔着莫守拙的档部。 “我靠,你们是不是一个师父教的,专往娇贵的地方踢。” 在战斗状态下,这句话其实挺长的,不过话还没说完,两个卫士已经倒在地上,一个双手捂脸,一双手捂档。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拳击脸的捂着脸,以腿踢档的捂着档,俱是发出凄惨的哀嚎之声,再也起不来了。 那个踢档的,不知道以后还敢不敢动不动地就拿脚踢人家的档部。 第25章 他二叔有靠山 莫守拙伸手将年轻人提起来,像是提着一头猪,走了几步,扔到了一个正冒着热气的摊铺前面,一屁股坐到旁边的一张凳子上,抬起右脚踩住年轻人的脸。 距离年轻人的脸不到半尺的地方,有一堆狗屎,极其新鲜,像是刚屙出来不久,虽然还有那么一点点距离,但年轻人定然已经闻了浓烈的骚臭味道。 “你敢打爷,爷跟你没完。”被踩在脚下的年轻人兀自嘴硬,虽有点竭斯底里,却明显少了些底气。 “再敢横一句,我便把你的脸弄到那堆新鲜的狗屎里面去,让你好好尝狗屎是什么味道。”莫守拙说道,露出一脸的坏笑。 “你,你敢?”年轻人有些怕了,那一堆狗屎,闻一闻已经刺鼻,若是被塞到嘴里,定然要吐上三天三夜,非得把肚子里的一堆零件尽数吐出来冲洗一番再放进去不可。 “我当然敢,不信试试?”莫守拙作势,似乎年轻人再嘴硬一句,他便会付诸行动。 “爷,别,求求你,放了我,我给你钱。”年轻人这下是彻底怂了。 “随身带着钱吗?” “带着,带着。”年轻人连声说道。 “你,过来。”莫守拙朝着仍然躺在地上捂着档部的卫士招了招手。 虽然依旧很疼,但卫士还是连滚带爬地来到莫守拙面前,挤出一脸难看的笑,像是老鼠给猫舔胡须,“爷,你吩咐。” “把这些店铺里能吃的东西全都买下来,喊那些饥饿之人过来吃。” 卫士看了年轻人一眼。 “你个该死的,看我做什么,照爷说的做啊!” “诺。”卫士应了一声,赶紧从几人口袋里掏出了钱,一瘸一拐地挨个店铺分发,三孔布币,五刀币,六刀币,皆是青铜材质铸造,另外,还有天然海贝币。 拿了钱的店铺老板们,纷纷招呼着那些或躲或卧在路边墙角的奴隶们过来吃东西。 饿急了的奴隶们轰然围了过来,一双双脏手抓向笼屉里的包子,馒头,菜饼,死命地往嘴里塞,全然不顾被莫守拙踩在脚下的年轻人一双想要杀人的目光。 或许这些奴隶们都有同一个想法,管他呢!反正活不了长久,先吃一顿饱饭再说。 近水楼台先得月,在奴隶们冲向各个笼屉的时候,莫守拙伸出双手抓了六个包子在手里,将其中两个递给被踢了档部的卫士,“去,喂给那个老人吃。” “诺。”卫士接过包子,这一刻,他看上去无比乖巧。 莫守拙将一个包子塞进嘴里,追踪了大半夜,至今水米未进,的确有些饿了。 味道不错。 “想不到包子的历史渊源这么久,在大周王朝的时候就有了。虽然经过了几千年的创新改进,除了加上酵母从死面变成了发面外,味道上好像没多大变化。”莫守拙边吃边想。 四个包子下肚,只吃了个大半饱,笼屉里却早已空空如也,想吃也没有了。喝了一碗老板给他倒的水,填满了肚子里的空隙。 从远处急急赶来一个中年人,身体强壮,满脸肥肉,像是个杀猪宰牛的屠夫。 中年人到了莫守拙面前停下。 年轻人扭头看了一眼,突然就发出了嚎哭声,“二叔,他打我,你赶紧弄死他,我要看着他死。” 二叔看着莫守拙,脸色阴沉,目光杀人。“为何如此?” “问他。”莫守拙满不在乎地说道,他还真看不上眼前这个被称为二叔的人,身上的杀气不强,充其量只是一介会些拳脚功夫的武夫,或者,是个屠夫。 “我在问你。”二叔的脸上血脉贲张,一种被人轻视了的愤怒。 莫守拙站起来,一脚把年轻人踢出了三米多远,正踢在他那圆滚滚的肚子上。 “嗷。”一声惨叫,再是“哇”地一声,口中吐出污秽之物,年轻人早晨刚吃进去的饭菜,被莫守拙一脚全给踢了出来,这一顿饭,算是白吃了。 “找死。”二叔怒吼一声,一拳直击过来,拳上有风,似是有些战力。 莫守拙伸手成爪,抓住二叔击来的右拳,反手一拧,只听“咔吧”一声,右臂脱臼,动不了了。 一声未吭的二叔再出左拳,还是击向面门。 “够硬。”莫守拙由衷地赞了一句,但手下却不留情,如法炮制,二叔的左臂也脱臼了。 剧疼袭来,二叔脸色苍白,想要踢出去的腿再也踢不出去。 “你,你是谁?” “我啊!说出来你也不知道,我是从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过来的,野狼战队上等兵,飘凌,记住了吗?”莫守拙嘻笑着说道。 “记住了。”二叔竟然很认真的点了下头,“你若有种,便在前面的客栈里住下,我去找人来收拾你,你若没种,便赶紧逃走。” “有种是有种,就是没钱,住不了客栈。”莫守拙说道,找不到黑衣人,他是不会离开这个小城镇的。只是,他真的没钱,正为晚上在哪里过夜发愁呢! “你去,给他定个房间。”二叔朝着卫士说道,技不如人,二叔没有办法,但他有强大的靠山,他相信那个人一定能干掉眼前这个家伙。 “定上三天的房,还有,要预付饭钱,饿着肚子没力气打架。”莫守拙朝着卫士大声喊道。 卫士看着二叔。 “三天就三天,等他死了我去把房钱要回来就是。” 这个所谓的二叔说的话,听起来非常有趣。 “我们走。” 二叔朝着年轻人低吼了一声,年轻人被那个一张脸已经快要肿成猪头的卫士扶了起来,随着双臂耷拉下来的二叔,蹒跚而去,皆是一身狼狈。 见众人走远,站在莫守旁边的包子铺老板悄声说道:“英雄,你快走吧!走晚了,就没命了。” “没这么严重吧?”莫守拙不以为然地问道。 “你不知道,你打的那个年轻人是我们这个部落的王子,他定会带人来找你报仇。”包子铺老板的确是一番好心。 莫守拙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这里是不是嬴氏部落的分支部落?” “不是,我们是鸿胥部落的一个小分支,黑山部落。” “鸿胥部落不就是嬴氏部落吗?”莫守拙感到好奇,鸿胥部落归属嬴氏部落是天下人皆知的事,这里的人为何不知道? “我没听说过鸿胥部落归了嬴氏部落。” 莫守拙略一思讨,即刻明白,看来鸿胥早有异心,他从来就没有把自己当成嬴氏部落的人,接任王上之位后,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恐怕就是脱离嬴氏部落,重归西王。 “谢谢你的提醒,不过不必担心,他们伤不了我。”莫守拙向包子铺老板道一声谢,朝着前面那家客栈走去。 免费的客栈若是不住,岂不是辜负了人家二叔的一番好心? 第26章 预感 莫守拙进了客栈,老板一脸媚笑着迎了上来,能让黑山部落王子的卫士亲自来开房间,并且预付了三天的房钱和饭钱的人,一定是不寻常之人,绝对得罪不得。 若是老板知道卫士只所以来开房是因为挨了一顿打,而且不久之后就会有人来这里寻仇的话,恐怕他就高兴不起来了。 一直恭送莫守拙上了二楼,二楼的窗户朝南,站在窗口,可以看到黑山。 原主的记忆碎片上没有关于黑山的信息,莫守拙得不到来自原主的帮助。 “老板,这段时间,你有没有见过一个身穿黑衣之人,骑马从小城镇经过?” “黑衣人?”老板看着身穿黑衣的莫守拙,摇头,“没有?” “有没有黎明之时听到马蹄声?” “有,黑山部落有很多马,不管白日还是夜间,都能听到。” 莫守拙顿时无奈,既然黑山部落有很多马,何时听到马蹄声都不足为怪,这个条件对于他查询黑衣人的行踪毫无意义。 “这个部落叫黑山部落,前面那座山是不是就叫黑山?” “正是。” “黑山里面有部落吗?” “有没有部落不知道,没有人敢进入黑山,因为里面有妖怪。” “妖怪?” “正是,这么多年以来,凡是进入黑山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出来。奇怪的是,过上几天,他们的尸体就会被送出来,全身上下伤痕累累,死状极惨。” “见过是什么样的妖怪吗?” “没有,见过的人都死了。” “杀人者,到底是妖怪还是人,恐怕难下定论。” 莫守拙心里想到了这个问题,却没再多问,“你为何不问我是从何而来?”自己问了这么多,且身穿黑衣,客栈老板为何闭口不问来处?这让莫守拙有些奇怪。 老板微微一笑,“有客不问来处,住店都是贵人。” 莫守拙跟着一笑,“这句话挺有意思。我问你,那个卫士预付了三天的房费和饭钱是吗?” “正是。” “如果我用一天的房费和饭钱换一套衣服,够不够?”莫守拙打算将自己这身黑衣换了,光天化日之下,身穿紧身黑衣,非恶既盗,着实不太好看。 “只用房费就够了。” “这街上有卖衣服的店铺吗?” “有,成品衣服少,不一定合你的体,可以定做。” “那你取一天的房费给我,我去买身衣服。” “客官若是现在就去,请随我下楼。”莫守拙跟着老板到了一楼,老板从柜台后面的钱匣子里取出六个三孔币,递给莫守拙。“出客栈向西有一条巷子,第二个店铺就是布料店。” 出了客栈的门,莫守拙一眼便看到了两个鬼鬼祟祟的家伙躲在墙角处偷望着他,定是黑山部落的王子派来监视他之人。 莫守拙故作没有看见,向西。 二人在身后不远处跟随。 在大周王朝时代,若是得到允许,大一点的部落都会建立自己的军队,以保护部落安全。 像黑山部落这样的小部落,人口不足一万,没有权力建立军队,只能养一些卫士。 就像现在的保镖,主要任务是保护主人,看家护院,防止奴隶造反。 进了制衣店,店里只挂着几件成品衣服,布料倒是堆了不少。 一个中年女人带着献媚的笑迎了上来,笑得很灿烂,但不迷人,“客官,我们这个店里的布料…” 莫守拙挥手制止,伸手指着一件挂在杆子上的淡绿色成品衣服,“把那件衣服取下来我试试。” “客官真是好眼力,这是我刚做好的样板衣。” 中年女人将衣服取下来,在莫守拙身上比对着。 莫守拙本想找个地方试试,可惜没有试衣间,看来得带回客栈再试了。 “客官,这衣服正合你的体。” “若不合体,我拿回来,你帮我免费改一改。” 莫守拙不是个喜欢讨价还价之人,却苦于身上只有拿房钱换来的六个三孔币,得省点着花。 “那是自然。” 中年女人显得极其高兴,一大早刚开门就来了一单生意,的确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多少钱?” “四个三孔币。” 莫守拙将四个三孔币放到柜台上,抓起衣服离开店铺。 “客官慢走,下次再来啊!”中年女人大声地打着招呼,看着手心里的四个三孔币,眉开眼笑。 衣服的确比较合体,就像量身定制的一样。关键是他借用的莫守拙这个身体太过完美,不高不矮,不胖不瘦,非常标准的体型。 莫守拙将黑衣卷起来,放到床头上,站在窗口,看着黑山。 他有一种预感,那片看似平凡的群山里面,一定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换了一身衣服的莫守拙再次出了客栈,两个负责监视家伙离开根本藏不住身的墙角,于身后不远处尾随,莫守拙仍然当作没看见。 拐过了两个墙角,来到了一个冷清之处,莫守拙停下,看着拐角处。 两个家伙一拐过墙角,就看见了莫守拙。 仓促抽刀,刀锋指向莫守拙。 “若是不想死,便将刀收起来。”莫守拙冷冰冰地说道。 其中一人“嘿嘿”一笑,“我们若是收起了刀,恐怕会死得更快。”二人极有自知之明,连所谓的二叔都打不过的人,他们如何能打得过? 莫守拙突然晃了一下,瞬间回到原处。 二人手中已经没有刀,刀在莫守拙手中。 两个家伙面面相觑,此人是如何夺走自己手中之刀的? 百思不得其解,想逃。 刚转过身,莫守拙却已如鬼魅一般,挡在他们面前。 无奈。 打不过也逃不掉,便只剩下无奈,二人均是挤出一丝苦笑,像哭一样的笑,非常难看。 “好好回答我的问题,我会放你们走。告诉我,那个所谓的二叔叫什么名字?他准备找谁来对付我?” “二叔是黑山部落的王爷,王子的二叔,名叫山鬼。他叫的人,大概是黑山里来的人。” 一个年轻的家伙脑袋瓜子转得比较快,知道这种情况下若是还傻儿巴叽地装逼,定是死路一条。 “可知道名字?” “不知道。” “黑山里来的人,是不是黑山部落的人?” “不是。” “那是哪个部落?我听人说,黑山里面有妖。” “不知道。”见莫守拙目光凌厉,赶紧跟着说道:“是真的不知道。王爷也没去过黑山,他是在青铜矿上认识的。绝不是妖,是人。” “鸿胥部落的青铜矿吗?” “正是。” “青铜矿离此多远?” “向东十里,王爷是青铜矿的管事,黑山部落的人每隔三天来矿上来买一次青铜,今日下午就会来。” “买那么多青铜干什么?” “不知道,只有王爷知道。” “这几天,有没有在城里见过黑衣人?” “没有。” “真的没有?” “发誓没有。”年轻的家伙赶紧说道。 看上去不像说谎,“我问完了,你们可以走了,不必再去客栈监视我,在山鬼找来对付我的人没到之前,我是不会走的。” 莫守拙坚信,山鬼找来对付他的人,身上一定有他想要的答案。 两个家伙如遇大赦般仓皇而去,连刀都顾不得要了。 第27章 黑山来人 莫守拙在小城镇里转了一圈,一路所见,除了感叹,还是感叹。感叹于古时的穷,感叹于奴隶的苦。 回到客栈的时候,已经酉时,天近黄昏。 见到莫守拙,客栈老板马上挤出一脸的笑,小步快跑着过来,递上一张小纸条,“王爷派人送来的。” 莫守拙接过纸条,展开,上面写着:城东五里见。 “我靠,古代的人还会约架?看来约架这个事,在中国已经存在了好几千年了。” “有本事河滩上见。”这是莫守拙从学会打架开始一直到离开家乡去当兵这段时间里,最常用的约架方式。 村子西边的山溪中的那片沙滩上,不知承载下了多少关于他打架的记忆。 “客官还没吃饭吧?” “没有。” “饭已做好,我这就让伙计端到客官房里。” 莫守拙点头。 吃过饭,天色更近黄昏,晚霞已经做好了燃烧的准备。 莫守拙出了小客栈,两个负责监视的家伙依然紧紧地跟着。 大概是因为被莫守拙发现的原因,两个家伙并没怎么隐藏行踪,就跟在不远的身后,这么一来,二人不像是监视者,倒像是莫守拙的跟班。 出城向东五里,有一片空旷之地,空旷之地上站着三个人,一个是山鬼,另外两个人,身穿紫衣,均是三十岁左右的年纪,双目有神,修为定是极高。 “不好意思啊!让你们久等了。”莫守拙打了哈哈说道,一副来会老朋友的神情。 “我以为你不敢来了。”山鬼的双臂已经复原,说话比当初有了力气。 “你派了两个人监视我,我就是想逃,恐怕也逃不了。”莫守拙说道,一副无可奈何的语气。 这样的表演水平,若是去当个演员,说不定能火上一把。 “你不是逃不了,而是不想逃。” 山鬼倒是极有自知之明,知道他派去的那两个货色,根本阻止不了莫守拙逃跑。 “算是吧!”莫守拙说道,看着身穿紫衣的二人,微笑着说道,“二位可是来自黑山?”语气和表情,怎么看都不想是来约架的样子。 “你如何知道?”一名高个子紫衣人说道。 “我不但知道二位来自黑山,我还知道,二位来自黑山之中的豢龙寨。” 对于二人来自豢龙寨的猜测,莫守拙是在客栈里吃饭的时候想到的。 那个时候,他想起了有娇,自然也就想起了有娇从太师府里给他带出来的情报。 豢龙寨的人在锁秋岭突袭了他,子时进入太师府的黑衣人是给豢龙送药,被他跟丢的黑衣人如果不在这个小城镇就一定在黑山之中,前后这么一思量,大致就有了个判断。 莫守拙提到黑山,二人并没有惊讶,但一说出“豢龙寨”这三个字,则是脸显惊疑。 普天之下,能够知道黑山之中有个豢龙寨的人,除了豢龙寨本部的人,绝无他人,就连山鬼,也仅仅只是知道他们来自黑山而已,绝然不知道豢龙寨这个名字。 不是没有人进过黑山,而是进入黑山的人都死了,不会活着将消息带出来。 “你从何人口中听说?”高个子的紫衣人厉声问道。 见此人反应如此激烈,莫守拙知道自己猜对了。 “嘿嘿”一笑,“我猜的,本来还不能确定,如今见你这副神色,定是猜对了。我还知道一件事,豢龙寨的人参加了突袭锁秋岭一战,杀死了嬴氏部落王庭侍卫长莫守拙和随行的十名侍卫,劫走了穆嬴公主。” 莫守拙越说越玄乎,二位紫衣人已是神色大变,如此绝密之事,此人是如何知道的? “你们还杀死了所有进入黑山的人,过几天再将他们的尸体送出来,造成是被妖怪杀死的假象,以迷惑世人,使得他们不敢再进入黑山,从而更好地隐藏和掩护你们的部落。”莫守拙接着说道。 这一下,连山鬼都听得目瞪口呆。 与自己交往密切的人,竟然就是传说中杀死了黑山部落无数族民的妖怪? 那自己岂不是天天与死神在一起? 此时,小个子的紫衣人,似乎是漫不经心地看了他一眼,但眼神凌厉,目光如刀。 山鬼的心中顿时生出了巨大的恐惧,有了一种想要逃跑的感觉。 知道了豢龙寨的秘密,他恐怕很难逃过一死。 这一刻,山鬼后悔地连想扇自己几巴掌的心都有。 闲着没球事干,找人来帮忙打架干什么?这下倒好,能不能打嬴且不说,自己这条小命恐怕也得交待在这里。 山鬼突然生出一个心思,他开始盼着飘凌能打嬴两个紫衣人,最好是杀了他们,只有他们死了,自己才能活下去。 这个叫飘凌的人,虽然看上去心狠手辣,却大概率不会杀了他,若想杀他,早晨那个时候便杀了,不必非得等到自己叫来帮手再杀。 “天灵灵,地灵灵,诸天神灵保佑,让飘凌快点把这两个家伙杀了。” 山鬼的心思瞬间发生了变化。 “你知道的秘密太多了。”高个子紫衣人脸色冰冷语气冰冷。 “你们一定会杀了我,是吧?”莫守拙极其轻松地笑着说道,根本没把这两个紫衣人当回事。 “你很有自知之明。” “我一向都很有自知之明,只不过我的自知之明是,你们不但杀不了我,而且还会死在这里。” “你他娘的找死。”高个子紫衣人实在受不了莫守拙这样的奚落,身形暴进,刀锋带着破空之声,劈向莫守拙。 “你大爷的,说话能不能文明点?”莫守拙仍然笑着,大战当前,这样的笑非常气人。 几乎是同一时刻,小个子紫衣人也动了,两把刀,两道刀气,如狂风般卷向莫守拙。 “完了。”山鬼心中暗叫一声,如快此的刀,如此强大的刀气,此人定然是躲不过。 莫守拙身形连晃,接连躲过两个紫衣人快如闪电的一刀,然后抽刀在手,惊鸿。 见到二人的刀法,莫守拙一下子就想到了锁秋岭,在锁秋岭上突袭原主莫守拙的人,用的就是这样的刀法。 第28章 残阳如血血染刀 出刀。 将体内全部能量贯注于刀身,惊鸿刀法。 此时的莫守拙,奇经八脉畅通无阻,炼体四境随意运行,放眼整个周王朝,能修炼到如此水平的武者,寥寥无几。 且体内有一千樽能量,早已突破了人类修为五百樽这个大关口,越过半满态,达到天限态。 无仙缘修仙或者无机缘巧合得到灵物相助者,仅凭个人修炼,已是连一樽能量都增长不了。 两个紫衣人感应到了莫守拙强大的刀气,脸色剧变,不敢强行应战,而是迅速抽身后退数丈,堪堪躲过了莫守拙凌厉的一击。 远远站着的山鬼眼见莫守拙接连躲过紫衣人的刀,一击逼退紫衣人,原本哇凉哇凉的心顿时感觉到了温暖,又开始了祷告。 这是莫守拙穿越之后的第一次实战,只所以一击便施出全力,就是想知道现在的自己,究竟有多强大。 这两个紫衣人,便是他的试验对象。 一击未能见效,莫守拙也未跟进追击。 两个紫衣人躲过一击,相互对视一眼,均是站立不动,只以长刀指向莫守拙。 形势似乎有些不对。 莫守拙静静地看着二人,不知道要出什么幺蛾子。 紫衣人刀上之气越来越盛,有千万道光芒在刀上环绕漫卷,瞬间,漫卷的刀气化作了两条惨白色的巨蟒。 巨蟒一经出现,便张开巨口,吐着血红的信子,朝着莫守拙攻击过来,而两个紫衣人则紧随巨蟒之后,与巨蟒一体攻击。 此时,莫守拙并不知道,与他对战的两个紫衣人,乃是豢龙寨豢兽师门下的豢蟒使者。 豢,古语中是训或者驭的意思,巨蟒豢者,顾名思义,便是训巨蟒或者驭巨蟒的人,能驭活着的蟒,也能使用豢术与能量唤出幻蟒。 “我靠,这是什么鬼?”莫守拙嘟嚷了一声,快速地在原主的记忆中搜索,却找不到一丝一毫关于幻蟒的信息。 不过莫守拙却想起了龙。 根本原主的记忆碎片所记录的信息,锁秋岭一战,是一条巨大的幻龙杀死了他。 豢龙豢兽,定是师出同门。 莫守拙心中的怒火更盛,原主莫守拙在锁秋岭上没能杀的人,他今天定不可放过,先杀了这两个能唤出幻蟒的人,再找那能唤出幻龙的人。 一念未了,巨蟒已到,带着强大的幻气。 挥刀,人随刀进,人刀一体。 惊鸿刀法,求一个快字,也求一个诡字。 一百二十式刀法,刀刀都是杀着,刀刀夺人性命。 就算是幻蟒又如何? 刀快,刀诡,刀气强大。 一刀劈过,刀气先至,一千樽能量于刀身,冲天的杀气化作摧枯拉朽的一击。 快如电光石火的刀从右边一只幻蟒的头部切入,一直划过巨蟒的身体,将巨蟒庞大的身体斩为两半,幻蟒开始消失。 同时,横向朝左跃过一步,身体压低,举刀向上,刀锋从另一只幻蟒的腹部划过,借着幻蟒的冲击之力,将其一劈两半。 刀气与刀杀了两只幻蟒,刀锋又直奔两个随蟒而进的紫衣人,诡异的刀法,鬼魅般的身影,从巨蟒正在消失的两半身体之间穿过。 一名紫衣人飞身后退,另一名紫衣人不动,不是不想动,而是动不了,莫守拙的刀,透体而过,有血喷涌而出。 抽身后退的高个子紫衣人呆住。 莫守拙竟然用刀气和刀杀了幻蟒,这是一把什么样的刀? 高个子紫衣人却不知道,就算莫守拙没有惊鸿刀,用一千樽能量化作的刀气和杀气,一样可以杀了幻蟒。 只不过,紫衣人并不知道莫守拙体内有如此强大的能量而已。 他只关注莫守拙的刀,以为莫守拙是凭着神奇的刀杀了幻蟒。 山鬼不由自主地喊出个“好”字。 刀气杀了巨大的幻蟒,刀身斩杀一名紫衣人,山鬼已经看到了莫守拙的强大。 先前的漫不经心也好,似笑非笑也罢,原来都是源于自信和强大。 只有知道自己一定不会死,想杀死自己的人一定会死在自己的刀下的人,才会有如此的处变不惊,谈笑风生。 剩下的紫衣人,绝然不是莫守拙的对手,山鬼坚信,自己终于可以活下去了。 从必死无疑到确定自己能活下去,山鬼在短短的时间里走了一趟鬼门关。 只所以喊个“好”字,也是想喊给莫守拙听。 老油条处世,自有老油条的门道。 战力极弱的山鬼却能在黑山部落这一带混得风生水起,甚至成了鸿胥部落最大青铜矿的管事之一,不只是因为王爷的身份。 还因为,他是一个老油条,有着老油条的处世之道。 高个子紫衣人想逃,不是怕死,他是想把豢龙寨即将到来的危险禀报给豢兽师。 可惜他逃不了,飞身欲退之时,一道刀光闪过。 高个子紫衣人被刀气穿透身体,未有挣扎便已死去。 第一次杀人,莫守拙觉得心里好爽。 发现自己竟然如此强大,强大到了一刀就能斩杀幻蟒和紫衣人,心里就更爽。 瞬间有了一个小心思,不知道此刻的自己,是不是已经天下无敌。 收刀,入鞘,抬眼看着山鬼。 山鬼咧嘴一笑,双膝一弯,“扑通”一声跪在了莫守拙面前。 “英雄,你是爷,是我亲爷。你杀了两个紫衣人,杀得的确是好,看着都过瘾。” 山鬼大声说道,一脸忠诚无二的神态,真诚的让人生不出一丝丝怀疑。 莫守拙微微一愣,搞不清山鬼唱得是哪一出,“你不是找了这二人来杀我吗?” 山鬼有些尴尬地一笑,“回爷的话,我当初是想找这二人替我报仇,不过我发誓没想过杀你,只是想教训你一顿而已,你得相信我。 可后来形势变了,我知道了豢龙寨,也知道了他们的秘密,若是你不杀了他们,他们定然会杀了我,你现在把他们杀了,等于是救了我,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所以我得给你跪下。” “这么说,你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豢龙寨。”这倒有些出乎莫守拙的意料之外。 “没有,绝对没有。”山鬼就差对天发誓了。 “你起来吧!一个王爷,动不动就给人跪下,实在有辱王爷的身份。” 第29章 你是爷,我亲爷 山鬼尴尬地笑笑,起身,王爷这个身份,虽然高贵,但在掌握着生杀大权的莫守拙面前,狗屁都不是。 若是连命都没了,还怎么做王爷? “你知不知道,豢龙寨的人拉这么多青铜干什么?” “不知道。” “那你知不知道豢龙寨在什么地方,如何进入豢龙寨?” “不知道。” 两个不知道,回答的极其干脆。 “你知道什么,说给我听听。要想不死,就别有隐瞒。” 从山鬼的表情上,莫守拙看不出撒谎的样子,自己所关心的问题,在山鬼这里,似乎一个答案都得不到,干脆不再问,让他自己说。 “不隐瞒,打死都不隐瞒。我就是个青铜矿上一个小小的管事,紫衣人每隔三天来矿上拉一次青铜,他们认我,只是因为我会偷偷地多给他们一些青铜,当然,他们也会给我一些好处。我问过他们从哪里来,拉青铜做什么,他们从来不说,还要我不许多问,我知道的就这些。” “你说的这些,一点用处都没有。”莫守拙失望地说。 “别急,我再想想,再想想。”山鬼一副绞尽脑汁想事情的样子。 “别想了,你想也想不起来。”莫守拙说道,“即刻派人,把这两具尸体埋了。” “我这就办。”转头朝着四处看,却见那两个被他派去监视莫守拙的卫士此时正藏身在一处土堆之后,只露出半边脑袋,偷偷地朝着这边张望。 “你们两个狗小子过来。”山鬼大喊一声。 两个卫士听到山鬼的喊声,知道再不能藏下去,战战兢兢地起身,小步快跑地来到山鬼面前。 “把这两具尸体埋了,埋得深一些,别让野狗闻着味给刨了出来,要是埋不严实,我就找人把你俩埋进去。” 山鬼吩咐道,只有在这些下人们面前,山鬼才会像个王爷的样子。 “诺。”“诺。”两个卫士点头如同鸡啄米。只要能把命保住,其它都好说,不就是埋个人吗?又不是没埋过。 “明儿一早,你来客栈找我。”莫守拙对山鬼说道,说完,径直离开。 看着莫守拙的背影,山鬼如遇大赦般地长出了一口气,伸手拍打着自己前胸,安抚着一颗因为极度紧张而跳乱了节奏的心。 黑山部落的王,名字叫山神。 这兄弟两个的名字挺有意思,一个山神,一个山鬼,若是再有一个兄弟,不知道会不会叫山妖。 山鬼来的时候,山神正坐在自家豪华院宅的一棵大树下面,独自喝酒,旁边站着两个卫士,两个侍女。 “你怎么有空跑到我这儿来了?”肥胖的山神翻个白眼。 山鬼似乎不经常来。 “快别提了,差点把命丢了。”山鬼明着卫士和侍女挥挥手,“赶紧走,走得远一点。一直走到听不到我俩谈话为止。” 山神看着山鬼,“黑山部落这个地界上,谁敢杀你?” “敢杀我的人多着呢!黑山来的人敢杀,那个叫飘凌的人也敢杀。”山鬼把山神面前一大杯酒端起来,一口喝干,一屁股坐到椅子上,“黑山要变天了。” “放屁,黑山能变什么天?”山神怪叫了一声。 山鬼将身体往前探探,“有个叫飘凌的神秘人物,不知是从哪里来的,厉害的很,只几下就把从黑山出来的两个紫衣人杀了,还杀了一条幻蟒。” “你说得都是些什么玩意?什么幻蟒?” 山鬼便把方才亲眼所见的一场战斗细细地说了一遍,听得山神脸上的肥肉不停地哆嗦,一双眼珠子快要从眼眶子里瞪出来。 山神虽然是黑山部落的族长,黑山部落的王,黑山部落最大的奴隶主,但黑山部落实在太小,只有不足一万人,没有兵,也没有巫师,若是有高手想对付他,他还真是没有多少办法。 虽然养了上百名卫士,但这些家伙,吓唬吓唬奴隶还可以,一旦遇上高手,一个比一个怂包,能找个地方躲起来不跑,就算是铁血之人了。 “那个叫飘凌的人现在在哪里?” “我给他找了个客栈住下了。” “想办法弄死他。” “不不不,亲哥哥,你可别有这个想法,他连紫衣人和幻蟒都能杀,你我二人加在一起,恐怕连他一拳都受不了,想弄死他,不是枉想?”山鬼赶紧提出反对意见。 “明着不行,暗着干,给他送瓶酒,下些药进去,毒死他。” 山神一副不杀了莫守拙誓不罢休的样子,这也难怪,自己的儿子被人家在光天化日之下踩到地上,丢尽了脸面,兄弟也被拧断了双臂,好不容易才接上,一向骄狂惯了的山神如何能咽得下这口恶气? “我的亲哥呀!你能不能别净想着弄死他的事儿?这个人绝不是你我能惹得起的主儿,听我的,就让在这里住着好了,好酒好菜侍候着,想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走,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们看见了就当没看见。” “这样也好。”山神看上去很勉强地同意了山鬼的提议,不过又“哼”了一声,“他若是敢在黑山部落的地盘上作恶,我定不会饶了他。” 山鬼没有回应,心想,人家已经作恶了,打了王子打了王爷,还杀了两个人,我们不是一样得饶过人家? 山神这么说,山鬼就权当是他这身为部落之王的哥哥维护尊严的一种虚张声势的手段吧! “你方才说,这些年里杀死部落族民的不是妖,是黑山豢龙寨的人?” “嘘。”山鬼赶紧示意,“你小点声,那些人之所以被杀死,就是因为知道了豢龙寨的事,你这么大声说话,若是被豢龙寨的人听到,定会把我们一窝端了。” “你怎么突然变得胆小如鼠?”山神狐疑地看着山鬼,这好像不是弟弟的性格,在黑山部落,他可是个极其张狂之人。 “我是被吓怕了,吓怕了知道吗?就差没吓死了,你若见了这样的阵仗,怕是连这酒都喝不进去了。”山鬼说完,又一次端起山神的酒杯,一口喝干。 酒能压惊,但一个人若是不够聪明,就算喝上一坛子酒,恐怕都压不住。 第30章 黑山 第二天天刚刚亮,山鬼就来了。 客栈老板见到山鬼,慌忙迎了出来,作势欲跪。 山鬼赶紧阻止,“去去去,跪什么跪?我在这里等贵人,你赶紧忙你的去。” 不是山鬼不想扎势,是害怕扎势被莫守拙看见了挨收拾,有什么势,等莫守拙走了再扎吧!反正莫守拙不会在这里住一辈子。 客栈老板一愣,平时不跪,定然挨打,今是为何如此? 不用问,客栈老板也知道,山鬼等的定然是那个住店之人,只是不知道此人究竟是何身份,竟然要部落的王爷亲自在这里等? 心里虽这么想,嘴上却是绝然不敢问,赶紧回到店里。 莫守拙起床,洗漱,等到吃饭的时候,发现饭菜比昨天好了很多,早餐竟然都安排了六个菜,一个汤,三种主食。 这也有点太奢侈了吧? “这么个吃法,预付的饭钱够吗?” 站在一旁侍候着的客栈老板脸上堆满了笑,“客官勿须担心,王爷那边有话,好吃好喝地侍候着您,想吃什么尽管吩咐就是。” 莫守拙不再多问,作为黑山部落的王爷,青铜矿的管事,山鬼定然有的是钱,一时半会儿的吃不穷他。 等吃了饭出了门,山鬼已经在外面等了不下于两个时辰。 见到莫守拙出来,赶紧迎上去,叫一声,“爷,昨儿个夜里睡得可好?饭菜吃得可随口?” “还行吧!”莫守拙随口说道,接着问道:“进入黑山的路你知道不知道?” 山鬼脸色剧变,我的乖乖,难不成莫守拙还想进黑山不成? “不知道,没去过,自从那么多黑山部落的族民死在里面之后,就再没人敢去黑山了,你知道,我虽然跟那两个紫衣人有些来往,也只是在矿上见过罢了,别说黑山,连黑山周边五里都没进去过。” 莫守拙朝着跟出来的客栈老板说道,“给我准备三天的干粮,我去一趟黑山。” “诺。”客栈老板一刻都不敢耽误,奔入店内。 连王爷都如此小心翼翼一口一个爷叫着的人,他一个小小的客栈老板哪敢怠慢? “你,你真的要进黑山?”山鬼一副进了黑山定是作死的神态。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就算黑山是龙潭虎穴,我也要进去看看。”莫守拙不以为然地说道。 山鬼不再吭声,心中暗喜,无论进黑山还是回嬴氏部落,莫守拙只要离开黑山部落就行,只有他离开了,自己才能重新活出王爷的威风。 至于莫守拙能不能活着出来,与他无关。 片刻工夫,客栈老板提着一个布包出来,还带了一把伞,一并交给莫守拙,“谢了。”莫守拙接过布包,转身往黑山方向走去。 “客房给你留着?”山鬼大声喊道。 “不用,若是需要,我会找你。”莫守拙没有回头,大声说道。 山鬼抬起右手想狠狠地扇自己一巴掌,想想扇上去可能会很疼,巴掌到了脸边硬生生地止住,心里骂道:“这一张臭嘴,不是没事找事吗?” 离黑山还有五里,再无庄稼,也见不到人,只剩下一片荒芜之地,生长着又深又密的丛林,杂草和灌木。 看来山鬼说得没错,黑山五里范围之内,无人敢来。 莫守拙沿着庄稼地与灌木丛林的边缘一路向东,走了七八里路,看到了一条路,直通黑山,定是黑山来人搬运青铜走过的路。 沿着路,就能找到豢龙寨。 再走五里,到了黑山脚下,前方是一个山涧。 山涧很窄,不足二十米,两侧山峰如刀砍斧削,耸立云霄,似乎是进入黑山的必由之路。山涧之中乱石密布,中间有一条小溪,溪水清澈,潺潺有声。 莫守拙进入山涧。 涧长七八里,莫守拙走了很长时间才出了山涧。 两侧全是密林,坡徒崖峭,无路可行,只有这条小溪,一直通往很远的地方,需得踩着溪水中的乱石,才能继续前行。 乱石之上,没有脚印,似是无人走过。 但莫守拙却不这样认为,经过了无数密林追踪技能训练的莫守拙,瞬间做出了一个判断。 豢龙寨的人外出搬运青铜回来,受地形的影响,不可能使用马车,只能靠人背扛,这一点,从进入山涧这前的土路上看不到车辙就能判断出来。 豢龙寨的人带着青铜回来,必经山涧,涧中有溪,人在溪中行走,溪水必定会冲走脚上沾着的泥土,待到出了山涧,已经冲洗得非常干净,再于溪中乱石之上前行,固然会留下水渍,却很快就被阳光晒干,再看不到一丝的痕迹。 如此一来,就算豢龙寨的人天天进出山涧,也绝不会给外人留下循迹而寻的路。 一念至此,莫守拙不由心生感叹,豢龙寨的人隐藏行踪的方法,的确够绝。 莫守拙沿着小溪前行。 虽然没有路,虽然溪中乱石上没有痕迹,但小溪就是路,沿着小溪一直往前走,一定能找到豢龙寨。 小溪像一条横卧的巨蛇,一直在山谷中蜿蜒延伸,走了大约二里之后,山谷变窄,两侧古树参天,藤条缠绕其中,有数百根藤条从树上垂下,行进的空间变得非常狭小。 两侧依然无路。 再走一里,前方出现断崖,崖高二十米左右,一条小瀑布从断崖上方倾泻而下,在断崖下面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水潭。 水潭周边,有数十只猴子在嬉戏玩水,另有数只野鸡将嘴巴伸进潭中饮水。 见到莫守拙,猴子和野鸡皆是视若无睹,该干什么还干什么,毫无畏惧之意。 断崖旁边有一条崎岖的山道,极窄,仅容一人通过,水潭与山道交接之处,非常陡峭。虽然没有泥土,也没有脚印,但莫守拙却看到了蹊跷之处。 山道右侧一棵碗口粗的树身约一米多高处,非常光滑。 莫守拙迅速作出了一个推断,豢龙寨的人负重前行,身体不稳,若是无处借力,很难走上山道。此时最好的办法,就是以左手持物,右手抓住树身,借力攀上山道,而后继续前行。 进入黑山十余里,这是莫守拙第一次看到人留下的痕迹。 豢龙寨一定就在前方不远的地方。 第31章 断头岭之战 沿着崎岖的山道上了一道峰,前方出现了路,一条看上去被很多人走过的路,路在丛林之中延伸。 再往前,路边有一块巨石,上面用红字写着:回头峰。 颜色像血,在峰字的下面,拖着一条长长的痕迹,像是谁的血溅上去又流了下来。 寻常之人,看到石头上的字之后,恐怕便没有了继续往前走的胆量和勇气。 莫守拙越过巨石,沿着崎岖的山路下了回头峰,越过一道山谷,再爬上一道岭,岭上也有一块巨石,同样用血色写着三个大字:断头岭。 岭上无树,杂石成堆,初夏时节,岭上多处还存留在着冬天积雪,有风吹过,很凉,天空飞过一只像鹰一样的鸟,很孤独,偶尔的一两声鸣叫,给人一种悲凉的感觉。 站在岭上往下看,前方有一处盆地,东西长约五里,南北长约十里,其上浮云缭绕,透过浮云,可以看到有数千栋房屋。 “豢龙寨,我总算找到你了。”莫守拙心中暗喜。 有一丝微风吹过,断头岭上本来就有风。 但莫守拙知道,这绝不是风,而是杀气。 侧身躲过,一片树叶向着前方疾飞而去。 那一股杀气,竟然是一片树叶发出来的,然后,莫守拙看到了四个人,清一色的身穿黑衣,像鬼魅一般出现在他的左侧方向,距他不足十米。 黑衣人。 突袭锁秋岭的黑衣人来自豢龙寨,有娇从太师府里探听到的这个情报,看来极为准确。 “你是谁,怎么找到这里的?”年龄最大的黑衣人冷冷地问道。莫守拙的出现,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豢龙寨已经有近十年,没有外人进入了。 “我是谁?这么说吧!我是一个来自非常遥远的人,名字嘛!记不清楚了,好像是叫飘凌。” 莫守拙突然就有了戏耍之心,费了这么大心思,走了十几里的山路,虽然最终还是找到了豢龙寨,却经历了一路的辛苦,心里非常不爽。 而且,他很不喜欢别人用这么冰冷的语气质问他。 “有朋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莫守拙突然想到几百年后孔子老人家的一句话,顺口说了出来。 虽然他也知道,对于他的出现,这些人其实不高兴。 “方才那片树叶,只是警告于你,若是想杀你,你恐怕早已经死了,所以,你最好老老实实地回答我的问题。” 黑衣人的语气依然冰冷,对于自己能够杀死莫守拙这件事,极为自信。 莫守拙摇摇头,“我非常讨厌被别人偷袭,你方才的那一片树叶若是偷袭于我,死的恐怕不是我,而是你。” “进了豢龙寨,由不得你嘴硬,这么多年来,凡是进入豢龙寨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出去,你也不例外。我会杀了你,再将你的尸体送出去,豢龙寨不埋外来之人。” “管杀不管埋,豢龙寨的人做事的确非常缺德。” “你找死。”年长的黑衣人似乎受不了莫守拙的奚落,双手一张,数十片树叶带着凌厉之声疾袭莫守拙。 看到纷飞的树叶,莫守拙想起了锁秋岭一战,十名侍卫之中,有好几个,是被树叶杀死的。 杀人的手段,极其残忍。 抽刀,刀旋。 数十片树叶被强大的刀气搅碎,唯有一片树叶,完好无损,落在刀锋之上,沿着刀身快速向莫守拙的手靠近,像是被赋予了豢力一样。 莫守拙留下这一片树叶的原因,是想印证一下树叶杀人的信息,的确如此。 树叶一旦进入人体,就会在周身游走,直至豢力消失。 这样的杀人手段,莫守拙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绝不能让树叶进入体内。 一击未能奏效,四名黑衣人皆是双手连挥,数百片树叶,在莫守拙面前形成了一道天幕之墙,杀气之墙。 刀光闪过,又是将全部能量赋予刀身,刀锋卷起旋风,迸射出夺目的光芒。 树叶粉碎。 就算有着强大的豢力,小小的树叶,如何能经得起一千樽能量的猛然一击? 莫过拙欺身上前,快如闪电。 三名黑衣人向后倒射飞出,企图躲开莫守拙凌厉的一击,只有年长的黑衣人未动。 刀在手中,挥刀,以手中之刀硬磕莫守拙的刀气。 年长的黑衣人似乎对自己的战力极为自信,或许他已经杀了很多人,杀得人多了,有时候就会忘记自己也会死,被人杀死。 不但刀气强大,刀也强大,黑色魂石打造的刀,绝不是一把普通的刀。 刀与刀相接,黑衣人的刀断了。 惊鸿刀完好无损。 如一片树叶般,黑衣人向后跃起,急速后撤。 莫守拙哪能让他逃掉?以刀断刀之后,刀再进,刀锋携着破空之声,刺破周边的气流,紧追不舍。 有树叶从身后和两侧飞了过来,定是另外三名黑衣人所为。 年长的黑衣人已经面临死境,他们必须拼死相救。 莫守拙右手挥刀,惊鸿刀划出一道强大的杀气,在自己的周边形成了一个方圆三米左右的漩涡空间。 所有树叶一经进入这个空间,瞬间被搅成碎片,没有一片,能穿进这个空间伤及莫守拙。 身形仍然未止,左手成掌,一掌击在年长的黑衣人前胸。 黑衣人壮硕的身体倒飞出去。 “呯”地一声撞到四五米远的石壁之上,复从石壁上落地,连喷数口鲜血,倒地不起,眼看着是活不成了。 莫守拙左脚脚尖点地,借力向右侧跃进,挥刀斩向离他最近一个黑衣人,此时,这个黑衣人正持刀前扑,意图偷袭莫守拙。 惊鸿刀法,快如闪电,诡如鬼魅。 一击得手。 刀从黑衣人左侧肋骨划过,惊鸿刀入肉碎骨的声音清晰可闻,同时听到的,还有黑衣人的一声惨叫。 再旋,奔向另一个黑衣人。 然后,莫守拙站立不动,收刀。 两个黑衣人倒地,倒地之时,鲜血喷溅,第三个黑衣人被划开了腹部,五脏六腑诸般器官流了一地,非常瘆人。 莫守拙皱了皱了眉头,“我靠,太残忍了。” 顷刻之间,三名黑衣人被杀,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好似比杀死三只捆绑起来的鸡还要简单,还要快。 只剩下了一个最年轻的,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的年纪,只所以留下他,莫守拙是想问一些问题。 年轻人的黑衣人被彻底吓傻了,再不敢动弹。从小到大,他没见过这样杀人的人。 这个人是妖吗? 如果不是妖,何来如此强大的战力? 可是十万妖族被仙封印在秦岭山脉终南山万妖谷已经超过十万年了。 难不成有只妖跑出来了不成? 断头岭,三个黑衣人没有断了别人的头,却断了自己的身。 莫守拙看着年轻的黑衣人。 第32章 龙血冰珠 “我从来没有杀过人,求求你,别杀我。” 年轻的黑衣人带着哭音说道,满脸恐惧,浑身颤抖如筛糠,可怜兮兮的眼神,令人同情。 他很清楚自己已经没有退路,打不过,逃不了,要不死,要不苟活。 那个黑衣人流了一地的五脏六腑就在眼前,血淋淋的,腥目惨烈,看着都让人心悸。年轻人很害怕自己也会变成那副样子。 “好好问答我的问题,我就放了你。”莫守拙冷冰冰地说道。 “你问吧!我保证全都跟你说,只要你别杀我。” 年轻的黑衣人小心地说道,生怕自己的语气惹怒了眼前这个杀神。 “那些树叶是怎么回事?还有,紫衣人能幻出巨蟒,又是怎么回事?” “豢龙寨有豢龙师,豢兽师和豢叶师,豢龙师能唤出龙,豢兽师能唤出各种兽。龙和兽都不是真的,能凭空唤出来,是幻象,但能杀人。只有树叶是真的,豢叶师将豢力赋予了树叶,也能杀人。” “豢龙寨有多少豢龙师,豢兽师和豢叶师?” “豢龙师只有一个,就是族长豢龙,他也是豢师门的门主,穿橙色衣服。豢兽师有三个,分别称为豢蟒师,豢狼师,豢鹰师,每人带了两个徒弟,称为豢兽使者,一共六个,都穿紫色衣服。豢叶师有一个,他的名字叫叶师,我们都是他的徒弟,称为豢叶使者,一共一百零二人,都穿黑色衣服。” 听年轻人这么一说,莫守拙才知道,原来在黑山部落被自己杀死的两个紫衣人,竟然是豢龙寨的幻蟒使者。 “你参加锁秋岭一战了吗?豢龙从锁秋岭带回来一个女人,关在哪里?” “我只负责在断头岭值守,从未出过豢龙寨。你说的那个女人被关在牢狱门。” “牢狱门在哪里?” “正街往东第四条南北走向的街,叫东四街,门庭最大的那个就是。” “有个黑衣人,每天夜里子时去嬴氏部落太师府给豢龙送药,送得是什么药?” “送药?”年轻的黑衣人愣了一下,“不是送药,是送龙血冰珠。” “龙血冰珠是什么东西?”自进入豢龙寨之后,莫守拙听到了太多稀奇古怪的东西。这个豢龙寨,的确够得上神秘。 “豢龙寨里有一种花,叫龙血花,龙血花在每天日落时开花,两个时辰后化作一滴龙血冰珠,晶莹透亮,能增加人的血气和能量。服下一粒龙血冰珠可增加一樽能量。豢龙寨只有一棵龙血花,每天生出一滴龙血冰珠,由豢叶师派人送到太师府,交给族长。” 听到龙血冰珠能增加能量,莫守拙心里便犯了嘀咕。一粒龙血冰珠能增加一樽能量,就算一天只有一颗,这豢龙寨里的人,能量不也都强大到天上去了? 可被自己杀死的豢蟒使者和豢叶使者,战力又为何如此弱? “除了豢龙,还有谁能吞食龙血冰珠?” “四大豢师。” “豢龙和四大豢师的能量达到了多少?” “龙血冰花是近六年来才开始开花,结出龙血冰珠。服用了龙血冰珠后,族长体内的能量差不多达到了一千樽,四大豢师的能量也有九百樽以上。” 年轻人如此一说,莫守拙悬着的心稍稍放了下来。 以一千樽对九百多樽,就算豢师们懂得豢术,有异兽相助,自己大概率也不会败。 却又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拥有一千樽能量的豢龙为什么杀不了原主莫守拙,非得唤出一条龙来相助才行?” 他并不知道,豢龙只所以杀不了莫守拙,不是因为能量的问题,而是因为惊鸿刀。本体不但有着强大的攻击力,同时还有着强大的防御力。 只是因为原主莫守拙的自修能量不够强大,所以无法发挥出惊鸿刀本体的最强威力。 用刀者能量越强,惊鸿刀便越强。 这也是为什么惊鸿刀一旦到了他的手里,便发挥出了巨大威力的原因。 而且,豢龙在锁秋岭上唤出龙来与原主莫守拙战斗,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检验一下龙的战力。 “豢龙身为豢龙寨的族长,豢师门的门主,为什么去太师府做门客?” “这个我不知道,我听人说,族长去太师府好像是要唤醒体内的九条龙。” “九条龙?”莫守拙脱口而出。 “是,族长体内有九条沉睡的龙。” “嬴氏部落太师府离豢龙寨有数百里之遥,豢龙为什么要去那里唤醒?” “这个我的确不知道。” “是不是需要龙血冰珠才能唤醒体内的龙?”莫守拙实然想到了这个问题。 豢龙只所以舍近求远去太师府,定然有其迫不得已的原因。而黑衣人每天送到太师府的龙血冰珠,一定与唤醒豢龙体内的龙有关系。 只要毁了龙血冰珠,就能阻止龙被唤醒,就算阻止不了,也定然能延缓唤醒的速度。 “是。” “除了豢龙之外,豢龙寨内谁还能幻出龙来?” 莫守拙得把这个问题搞清楚。 他现在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打得过豢龙和豢师,若是打不过,让人家把自己留在了这里,变成具尸体送到外面去,岂不是陪大了? “没有了,只有族长一人能唤出龙。豢兽师只能唤出兽。” “龙血花在哪里?” “西边那座山的东面有一处断崖,崖壁上有一个石洞,龙血花就在那个石洞里面,崖壁下面有十八个豢叶使者在值守,洞里面还有两个。” 年轻人的黑衣人为了保命,真的是有问必答,而且非常详细。 “我要问的问完了,你回答的不错,我现在在想,该如何处置你。” 年轻人一下子哭出了声,“你说过,只要我好好回答,你就不会杀我的。” 心思稳定下来之后,求生的欲望更加强烈,尤其是身处几具血淋淋的尸体之侧,活下去的渴望高于一切。 “我是说过,可我若不杀你,你定会去寨里告发我,我岂不是很危险。” “我绝不会告发你,我对天起誓。”年轻人扑腾一声跪到地上,双手指天,对天发誓,泪流满面。 莫守拙摇摇头,“我一向不太相信誓言。”说一说完,右掌击出,正拍在他的头顶之上,受此重击,年轻人立誓的话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前仆倒地。 莫守拙将年轻的黑衣人拖到一处石壁旁,使其后背靠到石壁上。 “我不杀你,是因为你没有参加锁秋岭一战。却也不能让你去通报消息,只好让你睡上一日。 等你醒来,我事已做完,那时你再想做什么,我就管不着了。不过,我得借你这身黑衣一用。” 说着,将黑衣人的衣服脱下来,穿到自己身上,有那么一点点紧,凑合着穿吧! 第33章 九宫八卦藤林阵 解决完断头岭上的事,莫守拙站在岭顶朝着豢龙寨内观望了一会儿,沿着一条小道下了断头岭。 莫守拙不打算这么大摇大摆地进入寨龙寨,虽然身穿黑衣,却也太过显眼,而且…有点扎势。 毕竟,豢龙寨内有上百名豢师和使者,战力不可小觑。 俗话说,好虎抵不住一群狼,若是一不小心受困于其中,这势可就扎到坑里去了。 找到了豢龙寨的位置,弄清了豢龙寨的势力之后,接下来,莫守拙要做两件事。 一件是,毁了龙血花,阻止豢龙唤醒体内的九条龙,这事得抓紧,多日之前,豢龙就能在锁秋岭一战中唤出龙,说明至少有一条龙已经被他唤醒了,过去了这么多天,现在已经唤醒了几条龙,还是未知。 另一件事,找到穆嬴,带着她走。 自己在锁秋岭把穆嬴弄丢了,虽然嬴开没有责怪,但料想他的心中定然是非常不爽。 毕竟,那是他的亲妹妹,嬴氏部落的公主,在嫁人的路上被人劫走了,这算什么事? 身为部落之王的嬴开,定然是颜面无存,窝在心里的火,怕是也找不到地方发泄。 何况穆嬴身负联姻重任,若是通过联姻与西戎部落交好,可以极大地缓解嬴氏部落面临的生存压力。 从而获得一丝喘息之机,使得嬴开有机会有精力励精图治,锐意改革,提升嬴氏部落的整体势力,成为西部部落无敌的存在。 从某种意义上讲,在当前这个阶段,穆嬴一个人,关系着嬴氏部落的生死存亡。 莫守拙猜想,西戎部落派来索要穆嬴的使者,一定早就到了嬴氏部落,仅仅应对这件事,就会耗费嬴开大量的精力。 西戎部落丰王是一个极其不讲道理的人。他派来要人的人,也必定是个张狂的人,绝对不会给嬴开好脸色看,甚至,不会把嬴开当成一个王。 嬴开只能小心应对,委曲求全。 若敢耍横,或者不能及时找到穆嬴送到西戎,便让丰王找到了开战的理由:你们把我的老婆弄丢了,不打你打谁? 兵戎相见,嬴氏部落必败无疑。而一旦战败,嬴氏部落定会四分五裂。 嬴开就算有再大的抱负,也只会胎死腹中,能不能保住性命,都很难说。 莫守拙深知其中的厉害,所以他必须带走穆嬴。 这是一件很难办的事,比第一件事要难办的多。 从豢龙寨到山涧有十多里山路,皆是羊肠小道,太难走,一个女人,走完这段路,得费上一番工夫,不但费力,更加费时。 穆嬴从小娇生惯养,孱弱的体格能不能支撑着她走出山涧,都是未知数。 而且,身后还有追兵。 莫守拙一路思索,欲想出一个万全之计。 下了断头岭,有一大片庄稼地,地里有人在劳作,男男女女,穿梭其中。 莫守拙的到来,并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 仅从装束上,很难看出莫守拙是个外来之人。 很多很多年以来,从来没有人进入过豢龙寨纵深腹地,那些误入黑山的人,都死在了断头岭上。 所以,在这些人的潜意识中,所有在豢龙寨纵深腹地行走之人,都是豢龙寨内部的人。 这倒给予了莫守拙极大的保护,至少,不必以恶战的方式进入豢龙寨。 过了庄稼地,前方有一片藤林,林中全是藤树,最粗的树干,三四个成年人手拉着手都抱不过来,最细的,也有两臂之长。 林中藤条蜿蜒曲折,彼此相连,像极了一条条缠绕在一起的蟒蛇,浓密的树冠遮天蔽日,使得林中看不到阳光。 这些藤树,看上去已经存活了好几千年。 藤林两侧无路,要想继续前行,必须经过藤林,而且视线所及之处,只有一个入口。 藤林之中到处都是路,叉路口极多,如同走在一个巨大的迷宫之中,莫守拙隐隐有种感觉,这片藤林,不太寻常。 一个人在路多的地方行走,当视线受阻的时候,往往会找不到路。 莫守拙很快就有了验证,在走了很长一段路之后,他又回到了起点。 再走一次,换条路,依然如此。 “这是什么玩意?”莫守拙嘟嚷了一声,看看四周无人,飞身跃起,隐身于一棵藤树巨大的树冠之顶,朝着四周观望。 藤林东西长五里,与盆地的东西两侧边缘崖壁相连,宽约一里,是进入豢龙寨的必经之路。 当兵的时候,莫守拙曾经在戈壁滩上遇到过此类事情,第一天夜训结束,野狼战队乘车返回营区,车灯照射之中,好似处处都是路,可是原本只有二十分钟的路,硬是转悠了几个小时,也没回到营区。 此时的情况,与戈壁滩不同,戈壁滩上只有夜间寻不到路,现在是大白天,太阳很好,莫守拙依然找不到路。 其中一定有蹊跷。 莫守拙想到了阵法,九宫八卦藤林阵。 一个像是迷宫一样的古代阵法。 可惜的是,莫守拙只能想到这个名字,却不知破阵之法。 从藤林之上飞跃过去似乎最为简单,想想却不可行。此地已经深入豢龙寨纵深腹地,在树梢之上飞跃,定会被人发现。一旦行踪暴露,后面的计划,可就全部泡汤了。 莫守拙猜的极为准确,这片藤林,的确是一个九宫八卦藤林阵,林中的每一棵藤树,都是按照九宫八卦的位置种下的,极为精准。 由此看来,豢龙寨虽小,却不缺奇人异士。 九宫八卦藤林阵共有八个门,休门,生门,伤门,杜门,景门,死门,惊门和开门。 若破九宫八卦阵,需得从东面的生门进入,从西南的休门出来,复从正北的开门进入,方可破阵。 不知九宫八卦阵奥妙的人,一旦进入藤林,只见到处都是路,绕来绕去,最后还会回到原地,无论如何都走不出去。 有声音传来,是两个女人,可能是忙完了地里的活,准备回家,边走边说话。 莫守拙隐身在树冠之中,静静地看着两个女人,随后在距离二十米的后方悄悄跟随,并且暗中记下了走过的路线。 他不但要进去,还得出来,若是成功救出穆嬴,却又被困在了藤林阵中,便好似成了一只瓮中的…鳖,虽然莫守拙很不喜欢用这个字来形容自己。 第34章 惊鸿一出,天下无敌 豢龙寨的九宫八卦藤林阵与真正的九宫八卦阵法还是有着极大的区别。 内核部分遵循了九宫八卦阵的原理,进出之门并未严格遵循。 藤林中的路就像是蜘蛛网,三叉路口,四叉路口,甚至五叉路口很多,却只有一条路可选择,选不对这条路,最后还得绕回来。 所以,这个九宫八卦藤林阵,只能困人,不能杀人。 就算入了死门,也没有性命之忧。 连着经过了三个叉路口,莫守拙的脑袋就有点记乱了。 当到了第四个路口的时候,他取出刀,在路口右侧的一棵藤树上,划了一条暗线,动作极轻,不刻意看,根本看不出来。 大约经过了十二个叉路口后,莫守拙跟着两个女人走到了藤林阵的边缘地带。 莫守拙记住了最后一个门,离开豢龙寨的时候,只要从这个门进去,沿着作下记号的藤树反向而行,一定能走出藤林阵。 莫守拙飞身上了一棵藤树树顶,向着北方观望,前方五十米远,就是豢龙寨的族民居住地。 正对着他的,是一条宽敞的街道,一定就是那个年轻的黑衣人所说的主街道,主街道往东第四条街道,就是东四街。 往西有一座山,山的东侧有一个断崖,高约百米,在距离地面约五十米高的地方隐隐可见一个山洞,龙血花定是在那个山洞之中。 莫守拙决定先去毁掉龙血花,然后再去找穆嬴。 不过这个决定很快就被他推翻了,找到穆嬴比毁掉龙血花要重要的多。龙血花可以不毁,穆嬴不能不救。 莫守拙改变了主意,先救穆嬴,再去毁了龙血花。 天还很亮,离天黑大约还有一个多时辰,若是这么大摇大摆地进去,恐怕会引起怀疑。 无数房顶之上,升起袅袅炊烟,到了做晚饭的时候。鸡鸣狗吠之声,清晰可闻。 一阵饿意袭来,莫守拙这才想起,离开黑山部落之后,八九个时辰里,自己水米未进。 莫守拙后背靠着树干,打开布包,客栈老板为他准备的食物极其丰富,有干肉片,馍片,面饼,腌制的咸菜,还有一个牛皮囊,里面装着水。 取出一片肉片放在嘴中咀嚼着,味道不错。 藤林之中不时有人走过,一路说说笑笑,没有人发现莫守拙。 谁能想到,头顶的藤树之上,竟然会藏着一个人? 吃过干粮,再喝些水,饥饿感消失。又等了些时候,炊烟消失,此时的豢龙寨,可能绝大部分人都在吃晚饭,街上几乎看不到行人。 莫守拙从树上一跃而下,径直朝着东四街走去。 如此空旷的地方,根本无处藏身,若是作出鬼鬼祟祟之举,反倒会引人怀疑,倒不如大大方方地走,反正,豢龙寨里不缺黑衣人。 而且,几乎不会有人相信,会有外人胆敢擅闯豢龙寨,进入纵深腹地。 事实果然如此,莫守拙晃晃悠悠地一路走到东四街,路上虽然遇到了三个人,却无一人对他生疑,甚至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久居安全之地,容易让人失去对危险的警觉。 几十年里从未有外人进入,也会使豢龙寨的人产生一个错觉,那就是,外人永远不会来。 这跟温水煮青蛙,是一个道理。 从冰凉到令人舒服到难以割舍的温暖再到滚烫,突然感觉大事不好的时候,已经晚了。 只剩下死路一条,成为一只被煮熟的蛙。 莫守拙很顺利地来到了牢狱门,大门口无人值守,门庭上用朱笔写着三个大字:牢狱门。 字体不错,苍劲有力。 莫守拙故作闲人一个,从牢狱门前走过,斜眼往里观望,门内有两个人,非紫衣,也非黑衣,而是身穿灰衣,定不是豢师门的人。 莫守拙转身走了回来,迈步进门。 两个灰衣人见到莫守拙,恭敬施礼之后,再不理会,倒是让莫守拙有些纳闷,为何连问都不问? 低头看到自己身上的黑衣,瞬间明白了,豢龙寨有豢叶使者一百余人,这两个值守不会都认识。 不知道穆嬴被关了哪里,这么大的牢狱门,挨个牢室去找,必定很费时间。 莫守拙决定找这两个值守问一问。 当然需要方法,不能引起怀疑。 “那个女人被关在哪里?”莫守拙以极其强硬的语气说道,一副高高在上,盛气凌人之态。 一个胖胖的值守听闻,赶紧将一张脸挤出笑来,“豢叶使者这是第一次来?” “我来找个使者问事,废话少说。”一副你再不说老子就动手打人的神情。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胖值守自然深知其中的道理,赶紧伸手一指,“左边巷道往前走,拐过两个弯,正对的牢室,第四间就是。两位豢叶使者吃饭去了,还有两位在,不知您要找的人在不在?” “不在我可以等。”莫守拙说完,再不离会,径直往前,很高冷,也很气人。 看着莫守拙的背景,胖值守愤愤地作出了一个吐口水的动作,却没敢发出声音,很生气,却又无可奈何。 莫守拙顺着巷道拐了两个弯,果然看到了一间牢室,室内虽燃着数盏牛油灯,光线依然很暗,能够达到清晰程度的可视距离不超过十米。 进入牢室的莫守拙看到了两个黑衣人,距离他十米之外,看不清长什么样子。 两个黑衣人当然也看到了莫守拙。 询问的话没来得及出口,莫守拙便已经抽刀,两个黑衣人还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莫守拙的刀已经到了。 刀光一闪即逝,两个黑衣人死了,死得稀里糊涂,不明所以。 连腰上的刀,都没有拔出来。 就算拔出来又能如何,不过是死得稍慢一些而已。 毫无防范之人,总是容易被杀。 蓄势待发的莫守拙,每一次出手都是一千樽能量,绝不会给对方留下还手的机会,既然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自然也不会有发出警报的时间。 莫守拙的刀,太快。 “惊鸿一出,天下无敌。”莫守拙的记忆中突然浮现出了这么一句话,这句话就存在于原主的记忆之中,不知道是谁说的。 第35章 又见穆赢 第四间牢狱里关着一个女子,十六七岁的年龄,神情憔悴,落寞无依。一头秀发,有些凌乱,看似很久未做梳理。 但憔悴与凌乱并没有遮掩女子的美,反倒令她的美更加委婉凄约,楚楚动人。 在这个美女稀缺的时代,女子绝对是鹤立鸡群的存在,回头率当可百分之百。 就算放在几千年后的那个文明世界,在美女扎堆的城市街头,回头率恐怕也能达到五成以上。 女子的美,与有娇的美有一些不同。 有娇的美,洁净清雅,像深藏在山谷里的一小朵野花,带着被风吹过被雨打过的历练,随性绽放,有一点野性,很像是个从山里逃出来的小精灵,皎皎兮似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回风之流雪。 而这个女子的美,却是娇贵高雅,像一朵温室里的牡丹,有着绝致的端庄,傲世而立,却又经不起风吹雨打,需要有人呵护,其眉目之间随生而来的一种淡淡的忧郁之色,令人见之生怜。 而且,她还有着精致的身材,丰盈圆润的恰到好处,不像有娇,肉少骨头多。 这样的女人往往比有娇更容易吸引一个男人。 这个女人,就是穆嬴。 莫守拙能够感知到原主对穆嬴的情感。 那是一份被理智竭力压抑着的情感,像一粒有着强烈生命力的种子,在春天来临万物复苏的季节,被一块巨石死死地压在下面,阻止其发芽、开花、结果。 莫守拙也感知到了那颗种子的不甘与委屈,却在历经挣扎之后,化作了悲凉的无奈,只在春天里留下一声长长地悲叹。 种子未死,生命灿烂,却没有未来。 “莫守拙,你是莫守拙?”莫守拙虽然戴着面具,穆嬴却还是一下子就喊出了他的名字,尔后无比惊喜地扑了过来,与莫守拙的距离,只有一道栅栏门, 莫守拙手握青铜锁,贯注能量于右臂,“咔啪”一声,锁断了。 打开牢门,穆嬴一下子扑进莫守拙的怀里,紧紧地抱住她,泪落如雨,“我知道,我知道你一定会来救我的,普天之下,能来救我的人,只有你。” 穆嬴的这一番话,道出了她为什么能一眼认出戴着面具的莫守拙。因为,普天之下,只有莫守拙能来救她。 反过来推,来救她的人,一定是莫守拙。 这么多天以来,她一直在等待,望眼欲穿,度日如年。 但心中的希望不灭,无论等上多久,莫守拙一定会来。 “我们得赶紧离开这里。”莫守拙轻轻地拍了一下穆嬴的后背,以作慰藉,然后拉住她的手,快步往牢室之外走。 此地不可久留。 邻近的几间牢狱之中,也都关着人,蓬头垢面,形容枯槁,双目无神,麻木地看着速速离去的二人。 他们在想什么?没人知道。 莫守拙和穆嬴来到牢狱门大门口,两个值守看得有些发愣,此时的二人,恐怕在想着同一个问题,豢叶使者为何要把这个女人带出来? 想问却又不敢问。 但职责所在,不问又不行,那个胖一些的值守使劲挤出一团笑堆在脸上,小心地问道:“豢叶使者,你这是?” “我这是要带她走,你看不出来吗?” 话一说完,莫守拙身形晃了一下,右掌连挥,砍中两个值守的脖颈之处,二人登时昏死过去。 莫守拙不想过多杀人,何况,两个值守无罪。 他只杀有罪之人。 出了牢狱门,天色渐暗,街上更难见到行人。 莫守拙带着穆嬴一路前行,很快来到藤林边上,从方才出来的门,进入了藤林。 沿着自己在藤树上做下的记号一路前行,用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便走出了藤林。 在藤林的边缘,莫守拙找到一棵最粗壮的藤树,右手抱着穆嬴的腰,双脚蹬地,飞身跃起,稳稳落于一团树杈之上。 四根藤枝在此地交叉相扭,形成了一个圆盘状的空间,人在里面,如同在一只碗里。 “公主,你在此地等我,无论谁来,都不可出声,我还要去做件事情。”莫守拙小声交待道。 “你去哪里?”穆嬴紧紧抓住莫守拙的手,好像生怕一松开,莫守拙就会扔下她不管似的。 “我去毁了龙血花,阻止豢龙唤醒体内的龙。”莫守拙说道,对于穆嬴,他没必要隐瞒什么。 穆嬴的脸色顿时变得紧张,双手抓得更紧,“你走了,他们要是来抓我怎么办?” 一语惊醒梦中人。 穆嬴的话提醒了莫守拙,豢龙寨的人若是发现黑衣人被杀,穆嬴被救,必定会迅速往这边追来。 穆嬴就算躲在树上,恐怕也难逃高手的感应,若是再被抓回去,自己就算毁了龙血花,岂不是得不偿失? 莫守拙瞬间改变了计划,先离开这里再说,想要毁掉龙血花,日后有的是机会。 一念至此,莫守拙右手抱住穆嬴的腰,从树上飘身而下。 到了树下,莫守拙并没有放下穆嬴,而是顺势将她抱在怀里,放开脚步,向着断头岭方向疾速行进。 对于拥有一千樽能量的莫守拙来说,奔行速度堪比一匹快马,就算怀里抱着一个人,对他也没有多大影响。 上了断头岭,那个年轻的黑衣人仍然未醒。再到回头峰,天色大黑,看不清前方的路。 莫守拙不敢采取飞跃的办法越过那一段极为险峻的山道,若是一不小心撞到了山壁之上,岂不是形同自杀? 被不知情的人看到,还以为是一对小恋人活不下去了,跑到这么一个人鬼不见的地方,殉情自尽。 莫守拙放下穆嬴,紧紧地抓住她的左手有腕,走上狭窄险峻的山道。 穆嬴柔弱的小手紧紧地抓住莫守拙的胳膊,于黑暗之中跟着他小心前行。 没有恐惧,一点儿也没有。 只要有莫守拙在,穆嬴就会不害怕。 就算非得要死,也定是与莫守拙一起死,能与之一起死,是穆嬴今生最大的期盼。 身为嬴氏部落公主的穆嬴,绝不是一个可怜的人,但却有着可怜的心思和令人同情的遭遇。 只因为,她是那么的喜欢一个人。 她愿意与这个人,一起生,一起死。 可惜,此生没有机会。只能期待来生,二人还能相遇,执子之手,与君同老。 一个女人,不需要倾国倾城,只需要一个男人,为其倾尽一生。 第36章 可怜女人心 终于到了小水潭边,再往前,是那条直通山涧的小溪,天色虽然很暗,但溪水却泛着淡淡的光,水中的石头,隐隐可见。 夜露很重,石头表面非常湿滑,若是踩得不稳,极易滑进溪水,甚至扭了脚踝。 以防万一,莫守拙不敢让穆嬴自己行走,再一次抱起她,在水中之石上快速奔走。 他判断,那两个去吃饭的黑衣人一定早就回到了牢狱,发现自己的同伴被杀后,定然在第一时间上报,也许,有大批黑衣人已经离开了豢龙寨,开始追杀他们。 必须在被追上之前,走出黑山。 就算不可避免地战斗上一场,也要在黑山之外才行。 密林之中虽然适合杀戮,但需是在无牵无挂的前提之下。若是带上一个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不但无法战斗,反而自己会变成被杀戮的对象。 出了山涧,莫守拙放下穆嬴。 抱着她于小溪之上乱石之间飞跃奔行十余里,就算莫守拙有着超强的体力,也已经感觉到有些吃不消。 “终于出了黑山了。”看着繁星密布的天空,穆嬴长出了一口气,被囚于黑暗的牢狱之中近十天,她一直在等待着这一天。 “我们并未脱离险境,得赶快离开此地。” 莫守拙没有穆嬴那么多的感叹,只有对危险的强烈警觉。连一秒钟都不敢耽搁,拉起穆嬴的手,快速前行。 行走不足一里,穆嬴的速度开始放慢,被关了近十天身体已经无比羸弱的穆嬴,实在无力以这样的速度长时间奔跑。 穆嬴看着莫守拙,朝着他展开双臂,意图很明显,她想让莫守拙抱着走。 无奈,莫守拙只得再一次将穆嬴抱了起来。 “难为你了。”穆嬴在莫守拙的耳边轻声说道,吐气如兰,耳根有一种轻风吹过落叶拂过般的痒。 “为公主做事,是我的本份。” “就我们二人,能不提公主这两个字吗?我喜欢你叫我穆嬴。”这一段话,很有诱惑,像一个蛛网,罩住男人的心。 莫守拙不敢有过多回应,穆嬴对原主的喜欢,记忆中清清楚楚,她一定是想利用这段时间,好好地与他相处,留下一段可以怀念的美好记忆。 可惜,他已不是原主,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女人,几千年后那个文明世界里的女人。 往前奔行四里,进入黑山部落,敲响客栈的门。 不一会儿,店伙计提着风灯开了门,一眼见到莫守拙,脸上顿时挤出一团笑,“客官,您回来了?” “带我去找山鬼。”莫守拙顾不上和他客套。 店伙计不敢怠慢,赶紧提着油灯出了门。 “把风灯灭了。”莫守拙说道,提着风灯前行,在黑夜之中如同一点鬼火传的极远,无疑于给豢龙寨的人引路。 店伙计不敢询问原因,赶紧将风灯灭掉。 夜很黑。 店伙计带着二人,拐了三个街角,来到了山鬼的家,宏大的门庭透着威严,彰示着他作为王爷的高贵身份。 “敲门。”莫守拙吩咐道。 店伙计伸手用力敲门,不久,门开了,出来一个人,大概是王府的官家,瞪着一双死鱼般的眼睛,有些恼火地问道:“深夜敲门,所为何事?” “找山鬼。”莫守拙拉着穆嬴的手,径直进了府门。 “站住。”管家气极败坏的叫了一声,“未经同意,擅闯王府,该当何罪?” 管家不认识莫守拙,如此生气,有情可愿。 店伙计赶紧提醒管家,“管家老爷,此人是王爷的贵客,深夜来找王爷,是有要事。” 管家愣了一下,脸色瞬间由阴转晴,既然是王爷的贵客,自然得罪不得。赶紧头前引路,来到山鬼的寝室,轻叩门环,“老爷,有贵客来访。” “半夜三更,哪里来的贵客?”屋内传来一声极不高兴的嘟嚷声,过了许久,山鬼才披着衣服打了门,嘴巴大张,呵欠连天。 一个呵欠还未打完,看到了莫守拙,硬生生地闭上了嘴,脸上挤出一团笑,“爷,你怎么回来了?” 莫守拙微微一笑,“你是不是以为我回不来了?” “不不不,我哪敢如此想?我是怕黑山里边的人比较厉害,伤害了爷,这不连睡觉都担心着爷。” 山鬼撒谎的本领的确高明,仓促之间编出的谎言,不但毫无破绽,连脸都没红一下。 “有马没有?”莫守拙不想再跟他啰嗦。 “有,当然有,都是上好的马。”山鬼大声说道。 “给我找一匹最好的马,我要用一下,不过不白用,过上一段时间,我会还你。” “一匹马而已,爷不用还,咱有得是马。” 山鬼赶紧说道,若是要莫守拙还马,他必定还会来一趟,山鬼哪能盼着再见到他?舍上一匹马,打发走一个瘟神,这账划算得很。 何况,他家里的马,都是周王朝的马,算是顺水人情,花不着自己一毛钱。 “快,快去给爷牵马。”山鬼朝着管家说道,他实在不想再看到莫守拙了。 管家接令而去。 “爷带的这是?” 山鬼看了一眼穆嬴,一直不敢问出嘴的话,还是忍不住问了,只因为,穆嬴太美,一辈子见过的最美的一个女人,若是连名字都不知道,遗憾定然能装满一马车。 山鬼虽是黑山部落的王,黑山部落的女人,他想要哪个就要哪个,从来无人敢反抗,但在他要过的所有女人里,却从来没有一个,有穆嬴这么美。 “她是谁你不要问。”莫守拙冷冷地说道,他已经从山鬼的眼神之中,看出了他的心思。 “不问,不问。” 山鬼赶紧说道,在女人和生命之间选一个,他自然是毫不犹豫地选择生命。若是命没了,女人再多,也无福消受。 管家将马牵了过来,一匹强壮的大黑马。 莫守拙将穆嬴抱起来放到马鞍上,从管家手中接过缰绳。 “我说过的话,定然算数,这匹马,我会还你。”说完,牵着马出了门,在门外翻身上马,将穆嬴抱在怀里,于黑夜中扬长而去。 山鬼小步快跑到了门外,只看到一团浓浓的夜色。 “唉!”山鬼突然长叹了一口气,这口气,不知为何而叹。 第37章 记忆蛋的异动 离开黑山部落,天色很黑,朦胧的月光不足以照亮前行的路。 路狭窄且难行,莫守拙不敢催马疾驶,行进速度,一个小时不足十五公里。 照这个速度,回到犬丘,需得五六个时辰。 莫守拙心中着急,为了穆嬴的安全,当然是越早回到王城越好。 穆嬴却不这么想。 只因为与莫守拙在一起,而且骑着同一匹马,穆嬴便开始盼着这一段路越长越好,最好是用尽两个人的一生才能走完。 借着这个难得的机会,穆嬴紧紧依偎在莫守拙的怀里,于马背之上,醉了一颗少女心。 大约走了两个时辰,身后传来马蹄之声,虽然距离极远,但莫守拙却已经听得到。 定是豢龙寨追踪之人,听起来有五六骑,而且速度极快。 莫守拙当即做出决定,抱着穆嬴于马背之上腾空而起,离开之时,以脚尖朝着马的屁股猛力一点,剧疼袭身,黑马长嘶一声,朝着前方疾驶而去。 莫守拙稳稳落地,迅速隐身于距离道路十多米远处的一团灌木丛后面。 不到三分钟,五人五骑疾速奔来,从二人面前一闪而过。 显然是受了那一声马嘶的诱骗,以为他们要追击的人,就在前方。 “现在怎么办?”穆嬴低声问道。 莫守拙沉思良久,“先找个地方躲起来,天亮后重新找条路回犬丘。” 穆嬴不语,这一刻,她的一切,都由莫守拙来决定。 莫守拙带着穆嬴在附近转了一下,找到了一棵大树,抱着穆嬴飞身上了树冠,在一处多条树枝交汇之处隐伏了下来。 喜欢在树上休息,是莫守拙军旅生涯养成的一个习惯。 原始密林中夜间常有猛兽出没,处于深沉睡眠状态之时,势必失去对周边危险的感应,非常容易遭到猛兽的袭击。 在树上休息,可以将危险减小到最低程度。 因为不容易被发现,而且大部分猛兽不会爬树。 空间极小,容下两个人有些困难,穆嬴紧紧地依偎在莫守拙的怀里,二人靠得很近,彼此可以听到对方的呼吸。 “你是怎么从锁秋岭脱险的?”穆嬴低声问道。 “被人施救,回到王城,只是不知相助者为何人。”莫守拙小声说道。 “贵人自有天助,天不要你死,便无人能杀你。” “你趁这工夫赶紧睡一会儿吧!恢复一下力气。” 莫守拙不想跟穆嬴过多讨论这个话题,害怕露出破绽,引起她的怀疑。 毕竟,穆嬴跟原主太熟悉了,哪怕只有一句话说不到位,也会引起穆嬴的惊觉。 虽然他已经拥有了原主的全部记忆,但是性格不同,回答问题的语气和方式便不同,心思缜密的穆嬴很可能从中看出端倪。 “睡着了掉下去怎么办?” “有我在,不会让你掉下去。” “你不困吗?” “我不困。” “你的脸变了,声音也变了。” “为了隐藏身份,我不得不这样做。” “就算你把脸和声音都换了,我也能一下子认出你。” “脸和声音可以换,气息换不了。” “还有你身上的味道。” “什么味道?” “说不出来,很特殊的味道。” “不是臭味吧?” 穆嬴嫣然一笑,“怎么会是臭味呢?是令人陶醉的味道。” “好了,你赶紧睡吧!”莫守拙觉得不能再跟穆嬴说下去了。 本有很多话想说,但身处危境,也只能把想说的话咽进肚子里了。 “那我睡一会儿。” 或许的确是太累了,也或许是十多天的牢狱生活,她从没敢睡过一个囫囵觉,此刻依偎在莫守拙的怀里,心神放松,话刚说完,已安然入睡。 睡着了的穆嬴呼吸很轻,脸上挂着笑。 莫守拙睁着眼睛一直到天亮。 虽然有柔软入怀,体香幽幽,莫守拙的心里却是连一丝丝的杂念都没有。 穆嬴是嬴氏部落的公主,高贵的存在。纵然她对原主有着千般万般的喜欢和暗恋,却与他无关。 无论如何,他都不能以原主的心思去揣度穆嬴的心思,因为就算原主未死,这一辈子也注定不会与穆嬴走到一起。 穆嬴只能成为西戎丰王的女人。 既然走不到一起,他就得装下去,表现出一副孤冷的样子,别让穆嬴那颗情愫的种子,在她心里发芽。 莫守拙其实很想为原主和穆嬴打抱不平,甚至想骂出一大堆粗俗的话。 最后却只能化作一声悲叹:这个万恶的奴隶社会。 夜很长。 这期间,再无追兵经过。 莫守拙断定,追击他和穆嬴的人,只有前面过去的五个人。 五人之中,奔行在最前方的那个人,身手最高,莫守拙作了一个大胆的猜测,那个人,大概率是豢叶师。 豢龙寨一百多个豢叶使者都是豢叶师的徒弟,两个看守穆嬴的黑衣人发现同伴被杀,穆嬴失踪之后,第一时间报告的人,肯定是豢叶师。 豢叶师接到报告,带领四名徒弟一路追击,这个推断,定然无错。 天快亮的时候,莫守拙突然有一种感觉。 脑海中的三颗记忆蛋,在蛰伏了数日之后,好像有了一些异动。 有一颗,似要破壳。 天刚刚亮,穆嬴就醒了,抬头看着莫守拙,睡眼惺忪,“真是不好意思,在你的怀里睡了一夜,苦了你了。” “不是一夜,是半夜。”莫守拙看着穆嬴,轻声说道。 穆嬴露出迷人的笑颜,“你好像变了,不像以前那么冷冰冰的,说话有趣了一些。” “从死人堆里爬出来,总得有些变化才行。”莫守拙喟叹一声,这句话,他是替原主说的。 “被那么多人围攻,还有一条龙,你能活着回来,真是苍天保佑。” “苍天保佑不了我,是你保佑了我。” 莫守拙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何说这句话,也许是替原主说的吧! 他的心里一直有个冲动,很想告诉穆嬴,原主其实一直很喜欢她,只不过是被迫将这份喜欢深深地埋在了内心深处而已。 穆嬴微微一愣,“我哪里保佑你了?是我牵累了你。” “不说了。” 伸手抱起穆嬴,从树上飘身而下。 第38章 自古多情空余恨 莫守拙轻轻放开穆嬴,复又飞身跃起,上了一棵大树的树梢,往四周看去,周围都是连绵的群山和密布的丛林,从此地前往犬丘,在视线范围之内,只有这一条路。 从树上下来,莫守拙问道:“你饿不饿?” “饿,也渴。”穆嬴说道,在莫守拙面前,她忘却了自己高贵的公主身份,成了一个没长大的女孩子。 就像有娇一样。 如果一直待在莫守拙身边,有娇恐怕永远都长不大。 而离开莫守拙进入太师府之后,有娇却表现出了她聪颖干练的一面,说话做事,张弛有度,极有分寸。 莫守拙,是一个很容易让人产生依赖感的男人。 与他在一起,可以什么都不用想,更不必为自己的安全担心。 从布包里取出牛皮囊,拧开盖子,递给穆嬴,等穆嬴喝完,莫守拙自己也喝了一些,再取出一把肉片塞到穆嬴的手里。 “吃点肉片,垫垫肚子,等回到王庭,你想吃什么便让人做什么。” 穆嬴取了一片肉片放在嘴里咀嚼着,“嗯,好吃。” “当一个人饿急了的时候,再粗糙的食物,都会变成美味佳肴。走吧!我们边吃边走。” “还是走这条路吗?” “只有这条路,别处无路。” “遇到追兵怎么办?” “杀了他们。” “我听你的。”穆嬴再不多问,莫守拙说是杀了他们,就一定能杀了他们,对于这一点,穆嬴没有丝毫怀疑。 穆嬴知道,有很多人都想杀了莫守拙,但他们最后都无一例外地死在了莫守拙的刀下。 惊鸿一出,天下无敌。 二人沿着小道大摇大摆地往前走,一路看着风景,像极了一对观光的恋人。 这个荒野之地,实在没有多少好风景可以看。 不过有清晨的云雾缭绕在林中,随风悠悠,还有那不时从树枝上惊起抖落了一地露珠的鸟儿,鸣叫着这个树梢飞向另一个树梢,使得这个即将充满了血色的清晨,显得格外轻灵清新。 穆嬴停下,看着一对追逐嬉戏的小鸟,“你看这对鸟儿,多么自由,令人羡慕。” 莫守拙也看着树上的鸟儿,故意说道:“不过是两只鸟而已,何故如此感叹?” 穆嬴看了莫守拙一眼,目光复杂,幽幽一声轻叹,“要是能这么一直走下去该多好?” “我们不是一直在走吗?”莫守拙仍然故作糊涂,穆嬴话中的意思,他一下子就能猜到。 “可惜,这条路总是会有尽头。” “人都会死,再长的路,人死了,路也就到尽头了。” “莫守拙,你真的不明白我心吗?”穆嬴扭头看着莫守拙,眼神迷离,带着热切期盼。 莫守拙不会给她想要的答案,无论是原主,还是现在的他,都不会。 “你是西戎丰王的女人,嬴氏部落的安危,系于你一身,你不能再有其它的想法。” 穆嬴瞬间神情黯淡,她也知道,这是她不可更改的天命。当她背负上了这个天命之后,便连死的权利都没有了。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你想听什么?” “我想听到你的心里话,就算一定要嫁给丰王,就算这一辈子注定不能和你在一起,我也想知道,一直被我喜欢着的人,是不是如我喜欢他一样喜欢着我。” 莫守拙在心里重重地叹了一声,说道:“我心里的答案,其实你早就知道。”莫守拙只能以此搪塞,他不想撒谎,却也不能说真话。 “我不知道,我要听你亲口说出来。” 莫守拙看了一眼穆嬴,又很快看往别处,他现在很怕看到穆嬴的眼神,像一把用柔软的豆腐做成的刀。 “如果我告诉你,我不喜欢你呢?”莫守拙硬生生地说道。 “你骗我。”穆嬴的眼中有泪,像一朵梨花上挂着一滴清晨的露珠,在被风刺伤的时候,悄悄地滴落。 穆嬴的眼泪,让莫过拙的心很疼,是他自己的心在疼。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同情。 当挂在穆嬴长长睫毛上的一滴晶莹的泪珠终于顺着她白皙的脸庞滚落下来的时候,莫守拙差一点就喊了出来,原主莫守拙真的很喜欢你。 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说道:“我这一辈子,不会喜欢任何一个女人,也包括你。” 这句话中的意思极其悲壮。 是因为得不到自己喜欢的人,所以便不会再喜欢另外一个人。 为了自己喜欢的人,他将孤独一生。 穆嬴突然笑了,边笑边流泪,边流泪边说:“我知道你的心了,你不是不喜欢我,你是为了我,不再喜欢上另外一个女人。” 这一刻,穆嬴终于知道了莫守拙的心。他用这句话,告诉了自己想要的答案。身为公主,她的心思之缜密,的确异于常人。 这个被自己喜欢着的人,如她喜欢他一样喜欢着她。 只不过,知道了又能怎么样? 有些事情,知道了还不如不知道,因为知道了之后,心里会更苦。 莫守拙不再说话。 氛围有些尴尬。 前方不远处快速奔来四骑,马背上是四个黑衣人。 看到莫守拙和穆嬴,四人纷纷下马,持刀站在路中间,满脸杀气。 第五个黑衣人的呢? 会不会是几个人往前奔行了一段路程未发现他们以后,这四人奉了叶师的命令回头来找? 大概如此。 莫守拙轻轻地拉住穆嬴的手,一起往前走,一直走到距离四名黑衣人不足两丈远的地方停下。 他不能让穆嬴离自己太远,必须让她始终处于可保护范围之内。 四个黑衣人深知莫守拙的战力,先下手为强,一声未吭,不约而同地,皆是向着周边的树林双手连挥。 像有一阵凛冽的秋风刮过,成百上千片树叶离开树枝,莫守拙和穆嬴周边瞬间出现了一个由树叶围成的巨大的圆,旋转漫卷,声势骇人。 从树叶上迸发出来的杀气,莫守拙在很远的距离上就能够明显地感应地到。 这四个黑衣人的战力,比起莫守拙在断头岭上杀掉的三个黑衣人,战力的确强大了不少。他们发出来的树叶,杀气也更加强大。 四个黑衣人虽然占了先机,战斗仍然没有持续多久便结束了。 第39章 一刀… 四个黑衣人横卧于地,刀伤处有鲜血汩汩流出。 穆嬴突然叹了一口气,“他们都很年轻,本不应该死在这里。” 作为女人,她不是一个好杀之人。但作为公主,她早已经看惯了杀人。 只所以有此一叹,只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毕竟,这四个黑人衣都很年轻,最年长的,看上去也不到三十岁。 年轻的生命在不到三十岁的时候,嘎然而止,真的很可惜。 莫守拙还刀入鞘,“他们若是活着,死的便是你我,与他们比起来,你我更加年轻。如果现在躺在地上的是我们,恐怕他们绝不会有你这样的感叹。” 说这话时,目光扫过四周的丛林,内心之中依然保持着高度的警惕。 “你虽然有一些变化,却依然冷血。”穆嬴看着莫守拙,话虽如此,心中却绝无怪罪之意,她实在是不想再回到那间冰冷的牢狱。 “我本就是冷血之人。”莫守拙淡淡地说道,他所说的这个人,当然不是他自己,而是原主,现在的莫守拙,一点也不好杀,更不冷血。 相反,他的内心充满了温暖。 但不代表他不能杀人,因为只有杀人,他才能活着。 莫守拙只所以这样说,还有另外一个目的,就是让穆嬴讨厌自己,只有当她开始讨厌自己的时候,内心的喜欢才会变成怨恨。 虽然他一点也不想让穆嬴怨恨自己。 “我喜欢你现在这个样子,一个真正的男人。”穆嬴说道,语气坚决,眉眼传情。 莫守拙看了穆嬴一眼,心想:“本想着让你讨厌我,谁知正着了你的道儿。” “一个女人,不应该喜欢一个杀人的男人,因为杀人的人,总有一天会被别人杀死,你的喜欢,最终会使你孤独一生。” 莫守拙做着最后的努力。 他要在回王城的这段路上,解决穆嬴的心念,使她不要再将如此多的心思,放在自己身上,这对她以后即将要走的路,非常不好。 若是让丰王戎措知道,已经嫁给自己的穆嬴还心心念念着另外一个男人,会很危险。 “这个天下,没有人能杀得了你。” “我只是还没遇到而已。” “你永远都不会遇到,所有想杀你的人,最终都会死在你的刀下,就像这四个黑衣人一样。因为你是老秦人的刀,是老秦人的保护神。” 莫守拙无语。转头看着前方,“还有一个黑衣人。” “他会在哪里?” “我起初以为他就埋伏在附近,意欲偷袭你我,既然到现在都没有出现,想必一定不在这里,而是在前方某个地方。” “你能杀了这四个黑衣人,就一定能杀了他。”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个人一定是豢叶师,而这四个黑衣人,只不过是他的徒弟。走吧!我们躲不开他,那就一路找过去好了。” 穆嬴点头,将自己的小手伸向莫守拙。 莫守拙低头看了一眼,最终还是伸手握住。 “你不想握住我的手了吗?”穆嬴问道,目光灵动,诱惑蔓延。 莫守拙没有回答。 穆嬴将自己的身体靠近莫守拙,“我喜欢你抱着我奔跑的感觉,我总是在不停地告诉自己,我是你的。只有当你把我放下来的时候,我才会想起来,你不是我的。” 穆嬴的话说得很有深义,好像,也有点绕口。 但意思非常明晰,我永远是你的,你却不是我的。 很无奈。 “回到王城之后,你就是你,我就是我。等你到了西戎,我们便再无交集。” “是啊!”穆嬴语气幽幽,“回到王城,我便再也不敢让你拉我的手,就算有再多的心思,也只能埋在心里。” “人这一辈子,总是需要把很多事埋在心里,一直到死都不会说出来。” “我有点恨我的哥哥。” “你别恨他,他是嬴氏部落的王,牺牲你一个人能为嬴氏部落换来难得的喘息之机,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他这么做,其实很无奈,而且,也失去了脸面和尊严,王的尊严。” “我自然明白这其中的道理,也知道嬴氏部落正面临生死存亡的危境,我能理解,却仍然有恨。”转头看着莫守拙,“做个男人真好,可以纵横天下,快意恩仇。” “你若真的成了男人,便会知道,有时候,男人比女人更苦,也更无奈。”莫守拙说的这一番话,绝对无错。 如他,或者说如他的原主莫守拙,一心喜欢穆嬴,却是从来不敢说出口,只能把自己的心思深深地埋葬起来,埋成一个巨大的坟冢。 更有甚者,他还得亲自护送,将自己心爱的女人送给别的男人,一个仇人。这样的男人,就算他是老秦人的刀,就算他是老秦人的守护神,就算他打遍天下无敌手,又有什么尊严可谈? 如嬴开,又何尝不是如此? 明明知道自己的妹妹喜欢莫守拙,明明知道妹妹远嫁的人是自己乃至整个嬴氏部落的仇人,却还是不得不这么做,送羊羔入虎口,身为一个王,他的尊严,又在哪里? 可是,如果不这么做,如何能救了嬴氏部落? “你说的男人,是你,也是我哥哥。”冰雪聪明的穆嬴再一次洞悉了莫守拙的话。 “你喜欢我,却不敢说,更留不住,不惜用一生的孤独来偿还我对你的喜欢。我哥哥不想让我远嫁,却不得不为之,将自己作为一个王的尊严,弃之如粪土。你和我哥哥,其实都很苦,也都很可怜,如我一样可怜。” 莫守拙扭头看了穆嬴一眼,想不通她的心何至精细如此,仿佛,那一双眼睛,能看透世间的一切,洞悉凡尘诸事,万般人情。 莫守拙不说话,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不说话,便是我猜对了。” 说到这里,突然一笑,很悲凉的笑。 “现在想想,被关在豢龙寨冰冷的牢狱里其实也挺好,至少还有一些念想,想着你一定会来救我,盼着见到你。如今终于被你救出来了,终于见到了你,却又感到害怕。因为,见到你的时候,就是永远离开你的时候。等走完这段路,回到王城,我就连一丝丝的念想都不敢有了。” 莫守拙仍然不说话,心里却有一种强烈的冲动,他想抽出那惊鸿刀,一刀劈开这天。 一刀… 第40章 豢叶师 莫守拙扶着穆嬴上了黑衣人留下的马,二人一骑前行。 莫守拙不说话,不知道该说什么,心情很压抑,此事虽然与他无关,却因为借用了原主的身体,有了原主的记忆,便扯上了说不清的关系,弄得他断断续续地犯迷糊,搞不清自己到底是谁。 穆嬴也不说话,要说的话,她已经说完。想知道的事,她也已经知道。 横在她与莫守拙之间的那座大山,凭二人之力,根本搬不走,既然如此,只有认命,有些话,再说下去,已经毫无意义。 空添无限惆怅与悲伤。 就这么好好地拉着手吧!至少在回到王城的这段路上,她是属于他的,他也是属于她的。 一生能有这么一日时间,已经足够。 离王城还有不足二十里,莫守拙终于看到了那个人,第五个黑衣人。 一个老人,五十多岁,气质非凡。一头长发,极为光亮,定是经过精心梳理过。 老人坐在路边的一块石头上,静静地看着,直到莫守拙走近距离他二十米的地方,仍然没有起身。 好像只是一个行路走累了的人,坐下来休息片刻,而不是一个等着杀人的人。 下马。 “你留在这里。”莫守拙低声对穆嬴说道,他已断定除了此人,身后再无追兵,便不必时刻将穆嬴带在身边,这样会与影响他与高手战斗。 距离老人三丈远停下。 “你在等我?”莫守拙笑嘻嘻地问道,不像是面对一个想要杀死自己的人,倒像是见到了久违的朋友。 “我等了你很久了。你既然能走到这里,定然是已经把我那四个徒弟杀了吧?”老人淡淡地说道,脸上没有一丝波澜。 “你是豢叶师,叶师。” “我的名字的确叫叶师。”说完这话,叶师竟然笑了一下,伸手很小心地轻抚了一下一丝不乱的头发,似乎,他很在意自己的头发。 叶师的确是一个喜欢把自己收拾得很得体的人,每天早晨仅仅用于梳理长发的时间,都要超过半个时辰。 日常事务,大多都是交由他的徒弟及仆人们去做,唯有梳理头发一事,绝不用别人。 叶师每天都会很早起床。第一件事,是练刀,修气。而后是洗漱,梳理头发,然后吃饭。在头发没有梳理到自己满意之前,他是绝不会吃饭的。 头发,比吃饭重要的多,整个豢龙寨的人都知道。 “我早已知道,是那些死人告诉我的。” “到现在为止,你已经杀了两个豢蟒使者,九个豢叶使者,你究竟是谁?” “参加过锁秋岭一战吗?” 叶师点头。 莫守拙将脸上的面具取了下来。 站在不远处的穆嬴,终于看到了莫守拙的脸,虽然只是看到了一个侧面,却已经止不住地心潮澎湃。 这一路走来,有很多次,她都想让莫守拙取下面具,好好地看一看他的脸,每一次,话到嘴边却又咽下。 莫守拙的脸,是她不可抗拒的存在。于幽冷林荫小道之上,看着他的脸,她会冲动到忘记一切。 很期盼,也很害怕。 最终,理智战胜了冲动。作为公主,她的身份束缚了她的心思。虽然,在莫守拙面前,她总是会把自己看成一个小女人。 现在,当一张日思夜盼了很久的脸再一次出现她面前的时候,有两滴泪,悄无声息地从光洁如玉的脸庞上滑落。 “不可能,你已经死了。”叶师终于站了起来,不敢相信地看着莫守拙,眼睛瞪得很大,像是看见了一只从未知之地跑出来的未知之物。 “看来你已经知道我是谁了,没错,我就是嬴氏部落卫尉司王庭侍卫长,莫守拙,那个被你们误以为杀死在锁秋岭上的人。” 虽然知道叶师已经认出了自己,莫守拙还是报上了名号。 “我亲眼看着你死于幻龙之爪。” 叶师连连摇头,“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叶师的心中,充满了震惊和疑虑。自昨夜到现在,对夜入豢龙寨救走穆嬴的人,他猜想了无数种可能,却绝对没有想到,竟然会是莫守拙,一个明明死在了锁秋岭上的人。 “很可惜,我活过来了,不但没死,还活得好好的,你说气人不气人?”莫守拙笑嘻嘻地说道,一副找揍的的表情,“怎么样,是不是感到不可思议,感到很害怕?” 若不是穆赢在场,莫守拙一定还会告诉叶师,他是一个从几千年后的文明世界穿越过来的人,只不过借用了原主的身体而已,非得把他气晕了不可。 “唉。”叶师轻叹了一声,“活过来当然是幸事,只是,你没死在锁秋岭,却要死在这里了。你不但进入了豢龙寨,还杀了豢龙寨的人,绝不能活着离开这里。” 莫守拙“哈哈”一笑。 “你们豢龙寨的人,偏居于那个破山沟沟里实在太久了,一个个全都变成了井底之蛙。井底之蛙你知道吗?我给你免费解释一下,就是水井里的青蛙,抬头只看到一小片天空,就以为天空只有那么大,其实天空大着呢!大到无边无际。 我现在没有时间,如果有,一定给你普及一下关于宇宙的知识,至少让你知道,那些你在夜间里看到的小星星,其实比太阳和地球不知大了多少倍,就像你看到的我,我本来很强,你却总以为我很弱。” 站在一边的穆嬴禁不住笑了一下,莫守拙说的这段话,虽然她也是有点听不太懂,却知道其中尽是戏耍之意。 在她的印象之中,莫守拙从来都不是这样的人,杀人之前,绝不会说这么多废话。 这次是怎么啦?是想尽情戏耍于他,以报锁秋岭突袭之仇? 就像是一只猫抓住了一只老鼠,在吃掉它之前,先要尽情地戏弄上一番方可吗? “想不到闻名天下的莫守拙,竟然这么喜欢说废话。” 叶师被莫守拙的这一番气得不轻,“不过可以理解,就要死了嘛!多说上几句,有情可愿。” 莫守拙摇摇头,收起笑容,“我死不了,反倒你会死,豢师门所有参加锁秋岭一战的人,都得死。” 第41章 不过是一片树叶 “为锁秋岭枉死之人报仇,倒是一个不错的想法。”叶师说着,再次抬起右手轻轻地按压了一下长发。 只是,我不太明白,你是从哪里得来的自信,认为自己定能杀尽豢师门人?真是痴人说梦。” 叶师很想说上一番话,气气莫守拙。 只是他的年龄的确有些大了,而且修养极好,在说混话行混事上,绝对比不上莫守拙。 一个在几千年后的那个文明世界里与一群屌丝伙伴们在一起难得说上几句正经话的人,早已将插浑打科之能练得滚瓜烂熟。 “我杀那只巨蟒和两个紫衣人,不过用了一两刀而已,这个理由够不够?” 说这话算不上吹牛皮,杀巨蟒和紫衣人虽然不是一两刀,却也没超过三刀。 当然,如果从一开始,两个紫衣人别那么张狂,而是施以全力应战,虽然最终还是会死,却有很大概率不会死得那么快。 叶师脸色稍变,他非常清楚豢蟒使者的战力,即使是最低级别的豢蟒使者,其战力也是自己的徒弟所不能比。 一个豢蟒使者的战力,最少能抵得上三至五个同级别豢叶使者的战力。 正是因为如此,豢叶使者的地位,才会排在豢师门的最末。 但徒弟不行,并不代表师父也不行。 或者说,豢叶术的战力,在某种程度上并不比豢兽术的战力差多少。 只不过是人不行。 豢龙寨人口不足一万,生而天赋突出之人极少,所有出生在豢龙寨的男孩,到三岁时都要经过一番严格的测试,测试的内容是天赋和本体属性。 天赋超强且属性相合者,修豢龙术,其次,修豢兽术,最次,修豢叶术。 绝大部分人,连豢叶术都修不成。 上百年以来,天赋强大属性相合到能够修豢龙术者,仅仅只有豢龙一人。 能够修豢兽术者,不出十人。而能够修豢叶术者,也不过一百余人。 既然天赋不如人,那么最终修来的境界和战力定也不如人。 “战力如何,一试便知。”叶师的脸色很快恢复正常。 话音刚落,伸出左手,也未见有什么动作,旁边树枝上的一片树叶轻飘飘到落到了手掌之中。 右手大拇指与食指很小心地捏住树叶,像是捏着一个珍贵稀缺之物,生怕损伤了它。 就像是女人手中捏着一支针,孩子手中捉住一支蝴蝶。 随即,手指轻轻一弹,树叶破空而出,带着一股凌厉的杀气。 只是一片树叶而已,莫守拙闪身一躲,树叶自身体左侧一闪而过。 攻击未停,被躲过的树叶就像拥有生命长了眼睛一般,竟然掉转方向,于瞬间发起了第二次攻击。 “我靠,这片树叶能自主攻击。”莫守拙暗念一声,不再躲闪,抽刀,劈向树叶。 在他的印象之中,前面被杀的几个黑衣人,射出的树叶只能走直线,躲过后就不会再回来。 树叶如在水中游动的蛇,无比灵巧地一闪而过。 莫守拙的刀很快,树叶的躲闪速度看上去更快。 一击未能奏效,莫守拙的脸色顿时变得凝重起来,他有些小看叶师,也有些小看这片树叶了。 莫守拙并没有将能量赋予刀身,刀锋迎着树叶而去,树叶意欲转身,不料刀锋已至。 但刀没有劈碎树叶,相反,树叶却攀上了刀,并且沿着刀身快速向手腕之处游走。 一股强大的能量从刀身迸射而出,不知其中厉害的树叶瞬间被迸成了碎片,豢力消失,轻飘飘地落到地上。 “你就算再厉害,也不过是一片树叶而已。”莫守拙轻声说道,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情。 话虽如此说,经此一试,莫守拙却已经知道,拥有九百多樽能量的豢叶师,战力绝对不可小觑,与他先前杀死的幻蟒使者与豢叶使者的确不可同日而语。 “你果然是莫守拙,刀是惊鸿刀,自修能量五百樽,仅凭一片树叶,的确伤不了你。” 叶师以为莫守拙还是锁秋岭上的莫守拙,虽然够得上强大,却只有五百樽的自修能量,就算是有着神秘的惊鸿刀相助,对于拥有九百樽能量而且深谙豢叶术的叶师来说,想杀了他,也不是难事。 他相信自己可以做到。 高手决战,关于对手的任何一个判断的错误,都会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 从一开始,叶师就错了。 他不知道,此时的莫守拙,体内已经有了一千樽的能量。 叶师已经出刀。 人随刀进,气势骇人。 莫守出也出刀,刀身之上有一千樽的能量。 从方才豢叶师的话中,莫守拙得知他并不知道自己体内多出来一股能量,在未知真情的情况下,豢叶师必定会轻视自己。 初次一击,也不一定会用尽全力。 莫守拙不想做过多纠缠,企图借着这个难得的机会,在叶师没有弄清楚他的真实战力之前,以突然一击,斩其于刀下。 但事与愿违,莫守拙没有想到的是,攻击他的不但有刀,还有树叶。 仍然只有一片树叶。 一把刀,一片树叶,一个人。 这片树叶,极大地影响了莫守拙的精力。 莫守拙已经见识到了树叶的厉害,不但杀气强大,而且能自行改变攻击路线。 如同与两个叶师对战。 莫守拙不敢有丝毫大意,无论是被叶师的刀击中还是被带有豢力的树叶击中,都难逃一死。 身体急速移动,以惊鸿刀法与叶师和树叶进行战斗。 惊鸿刀法,天下一绝。应战一刀一叶,莫守拙丝毫不落下风。 叶师的脸色越来越凝重,他已经清晰的感应到,莫守拙的能量绝不止五百樽,虽然不知道究竟达到了多少,但一定比五百樽高出了许多。 这使得他的心情变得极为沉重。 此刻,叶师做出了一个判断,这个人,绝不是锁秋岭上的莫守拙。 不过区区十天而已,他绝无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将自修之能量提升到如此高度。 除非,他遇到了机缘巧合,得到了神奇之物。 但这样的可能,微乎其微。 可是,若不是莫守拙,又能是谁? 第42章 人可以死,发不能乱 惊鸿刀法第二十七式,无名。一百二十式惊鸿刀法,皆无名。 在这一式上,攻势极强的那一片树叶被惊鸿刀一劈两半。 刀不停,向着叶师突进。 叶师急速后退,惊鸿刀如影随形,莫守拙一击劈碎树叶,绝不会给叶师留下喘息之机。 于仓促之中,一片树叶再次飞出。 这片树叶却不是飞向莫守拙,而是飞向不远处的穆嬴。 手无缚鸡之力的穆嬴,绝难躲过这片树叶。 “我靠你大爷,太阴了。”莫守拙前攻之势骤停,人已倒射飞出,急追树叶而去。 一停再追,虽近在咫尺,莫守拙却已经追不上。 树叶,悄无声息地从穆嬴的左胸钻进了体内。 完全没有防备的穆嬴被一片树叶击中,往后便倒,体内如同有一把刀,四处游走,剧烈的疼痛,令她几近昏死过去。 莫守拙惊惧,双目似欲喷血。 树叶进入体内,用不了一分钟的功夫,穆嬴就会因为五脏六腑皆碎而死。 已顾不了太多,急速出手,一掌击在穆嬴左胸伤口之处,一股巨大的能量贯进穆嬴体内。 刚刚进入体内的树叶来不及改变方向,便被这股能量硬生生地击出体外,自穆嬴的后背急蹿出去。 穆嬴昏死。 有刀风袭来,莫守拙抱着穆嬴横移一丈之外,后背剧疼。 叶师的刀,在莫守拙的后背,划出一道长约三十公分,深可见骨的刀口,鲜血喷溅而出。 几乎是横着从整个后背而过,若是躲闪不及时,此时的莫守拙恐怕已经断成了两截。 看似温文尔雅的叶师,杀人之心,足够残忍。 来不及转身,惊鸿刀向后划过。 突袭成功的叶师乍见刀光,急退一丈之外,接连挥了数刀,才消掉了惊鸿刀的刀气。 莫守拙站起来,看着叶师。 目光冰冷,脸上杀气如刀。 叶师一样的神色凝重。 拼尽全力的一击仍然没有杀了莫守拙,却被他的刀气逼退一丈之外,这实在是出乎叶师的意料。 自知今日之事绝难善了。 “好歹也是个大师级别的人,竟然出手偷袭一个女人,豢龙寨的人,的确该死。” 莫守拙冷冷地说道,这一刻,他的杀气极浓。 “杀人,本就没有道义可言,只要你死了,便无人知道我是小人还是君子。” 叶师的这一番话,其实很有道理。 在他看来,杀人就是杀人,讲什么道义? 说完这番话,叶师突然坐到了地上,如老僧入定,将刀掷向空中,悬停于前方一丈高处。 双手举起,掌心向外,自掌心之中,迸射出强大的能量,能量所及之处,树枝上的树叶纷纷被撕落。 成千上万片树叶在空中汇集卷动,慢慢变成了一条龙的形状。 巨大的叶体之龙。 而那把悬停的刀,则变成了叶体之龙的舌,可以杀人的舌。 叶体之龙开始攻击。 龙身带着豢力,龙身之上的每一片树叶,也都带着豢力,无论是被叶龙击中,还是被树叶击中,都没得活。 已经到了决战的时候,谁死谁活,在此一战。 叶师体内的能量低于莫守拙,但他有豢术,有叶龙相助。 全部能量再一次贯注于刀身,刀身之上登时迸射出夺目的光芒。 眨眼之间,连劈十二刀,惊鸿刀法第八十式至九十二式。 惊鸿刀法第八十式之后,是最精绝的部分,共四十式,尤其最后一式,是必杀式。 这一式,莫守拙只是在练习刀法时练习过,至今未在实战之中应用。 不是不想用,而是还没用到这一式,想杀的人就已经死在他的刀下了。 接连劈出的十二刀,每一刀都带着刀气,每一道刀气,都拥有一千樽的能量。 惊鸿刀,本就不是一把普通的刀,带着强大能量的惊鸿刀,杀气更加骇人。 十二刀,削去了叶体之龙的四只爪子,一条尾巴,此时的叶体之龙,只剩下了一副身体。 还有,它嘴中的刀。 端坐于地的叶师,双手连挥,漫天树叶飞涌而来,为只剩下了一副躯体的龙,补上了爪子和尾巴。 叶体之龙的攻势极为强劲,仅其周身所携带的杀气,就足够骇人。 莫守拙不但要防范叶体之龙的攻击,还得处处小心自那龙体之上迸射而出的树叶,所以,他不敢太过靠近叶体之龙,只能远距离攻击。 穆嬴昏倒在地,生死不明,战斗持续时间越长,对她越是不利。 惊鸿刀法第九十三式至一百零四式,十二式刀法喷涌而出,这十二式,比起前面的十二式,更加精绝。 刀刀劈过叶体之龙,切去了爪,切去了尾,倒数第二刀,斩断了从龙口飞出的刀,最后一刀,从龙头至龙尾透体划过。 随着一声怒吼,惊鸿刀第一百零五式,刀气骤然变强,摧枯拉朽般的刀气自刀身迸出,将方圆五米之内的树叶震成碎片,只见漫天星星点点。 同时,左手挥出,绣着飞燕的短剑急射而出,直奔端坐于地上的叶师。 叶师想不到莫守拙竟还用剑,慌急之间迅速倒飞,短剑随即跟进,紧追不舍。 身在半空的莫守拙左手连挥,以能量驭剑,短剑如同一只讨厌的苍蝇,又如同一只嗜血的蚊子,如影随形,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叶师手中无刀,不敢以肉掌与短剑相接,其自身所修能量又不如莫守拙强大,只能一味躲闪,再无机会唤来树叶参入战斗。 短剑攻势未竭。 莫守拙人到刀到。 数十道刀气如洪水般奔涌而来,形成了一个无比强大的刀气漩涡,将叶师包围起来。 叶师躲过了刀气,却没有躲过刀。 惊鸿刀透胸而过。 战斗停止,叶师看着莫守拙,莫守拙看着叶师,二人从未离得这么近,只有半把刀的距离。 “我本不想让你死得这么快,你伤了穆嬴,应该死得很痛苦才行。” 莫守拙冷冷地说道,左掌击出,正拍在叶师胸前。 叶师的身体往后倒飞,撞到五米之外的一棵大树树干之上,震落树叶片片飘落,像是无主的幽灵。 叶师接连吐出数口鲜血,在将要闭上眼睛的最后一瞬间,他想抬起手来压一压有些凌乱的长发。 却终究没有做到,右手抬到距离头发不远的地方,颓然落地。 第43章 夜半血人入墨府 莫守拙接连摇晃了几下,后背剧疼难忍,阵阵眩晕袭来。 全身都是血。 跟锁秋岭上的情况,好像差不了多少。 “血流得太多了,弄不好要晕。”莫守拙嘟嚷道,这个节骨眼上,可不能晕。 身上没有止血的药物。 放眼四顾,也没看到可用于收敛止血的草药,比如紫苏叶、仙鹤草、红药子什么的。 顾不上自己的伤,赶紧来到穆嬴身边。 穆嬴仍然处于昏迷之中,平躺在地上,像是睡着了一般。 莫守拙将她扶起来,右掌抵近后背,一股强大的能量自手心缓缓而出,透过肌肤进入穆嬴体内。 穆嬴悠悠醒来,见到莫守拙,脸上露出笑,无力地说道:“莫守拙,我没死吗?” “你当然没死,就是暂时不能活蹦乱跳而已。”莫守拙微微一笑,聊作安慰。 随后,让穆嬴靠在自己的胸前,使她有个支撑,“现在感觉如何?” “有一点点疼。”穆嬴极力装出一副很轻松的样子。 “带有豢力的树叶进行你的体内,为防其伤了你的内腑,我不得不如此。” “莫守拙,你毋须多想,若没有你那一掌,我恐怕再也不会醒过来了,是你救了我。” “感谢公主谅解。” “你受伤了?”见莫守拙浑自上下都是血,赶紧问道。 “后背被叶师那个老东西偷袭了一刀,没伤到要害,就是流了点血。” 莫守拙说得轻描淡写,“就他那点本事,如何能重伤于我?” “你把他杀了?” “杀了,他打伤了你,不能活着离开此地。” “是因为他打伤了我,你才要杀他吗?”穆嬴问道。 “他参加了锁秋岭一战,无论有没有打伤你,都得死。” 穆嬴“哦”一声,伸出小手轻轻地抚上莫守拙的脸,目光温柔,盈盈似秋水,看着莫守拙。 如同一片飞絮掠过,使得莫守拙的脸上有了痒痒的感觉。 此情此景,不能持续。莫守拙扶着穆嬴站起来。 看了一眼横卧在树下蜷成一团的叶师,穆嬴又是轻叹了一声,却没有说什么。 转眼看到莫守拙的后背,衣服裂开,一道又长又深极为醒目的刀口,依然往外流着鲜血。 泪水突然流了下来。 “莫守拙,你伤得这么重,却还如此淡定从容。” 伸手在莫守拙的伤口轻轻地抚摸了一下,疼得莫守拙全身一哆嗦。 “男人嘛!流点血正常,放心,死不了,还能增强新陈代谢。”莫守拙强忍着疼,语气轻松。 “新陈代谢?” “哦,这是我刚想出来的一个词儿,就是换换血对身体有好处的意思。” 穆嬴轻轻一叹,“短短数日,你为我两次受伤,这一辈子,我欠你太多了。” “公主切不可如此说,职责所系,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穆嬴看了莫守拙一眼,幽幽一声轻叹。想说什么,终没有说出口。 离王城已经很近,她知道自己需收起心思了。 “天要黑了,我们得赶紧回王城。”莫守拙说完,扶着穆嬴上了马,自己再爬到马背上。 二人骑马一路前行,不敢让马路得太快,那样会撕裂背上的刀口,使血流得更急。 一路说着无关紧要的话,天黑后一个多时辰,到了王城。 城门口有守城的卫士,伸手欲拦住二人,莫守拙双腿一夹,黑马疾驰而过。 身后哨音响起,有卫士追来。 黑马快速前行,直奔大庶长府上。 莫守拙不想直接去王庭。穆嬴回到王庭一事还是先少让人知道为好。 他不清楚嬴开下一步有何打算。 若是西戎丰王并未过多追究穆嬴失踪一事,莫守拙会设法说服王上,让穆嬴一直处于失踪状态,或者对外宣称她已死于豢龙寨。 这样,穆嬴就不用嫁给那个他不想嫁的人了。 莫守拙实在不想让她嫁给那个该死的西戎丰王,一个整天对嬴氏部落虎视眈眈的人,会心疼穆嬴吗? 穆嬴嫁给他,无疑于羊羔入狼口,鲜花插牛粪。 到了大庶长府门前,莫守拙下马,将穆嬴扶了下来。 府门口站着两名卫士,见来人浑身是血,高喊一声,“来者何人。” 走近之后,认出穆嬴,赶紧跪伏于地。 “起来吧!一人带我去见大庶长。”穆嬴说道。 卫士带着二人来到正堂,朝着站在正堂门前的侍卫说道:“公主来见大庶长,快去禀报。” 大庶长墨荼听到了声音,推开门,借着昏暗的灯光,一眼便认出了穆嬴和莫守拙,赶紧施礼。 穆嬴昂首走进正堂。 墨荼将门关上,再次向穆嬴施礼,“墨荼不知公主亲临府上,有失远迎,请公主恕罪。” “大庶长不必多礼,速去寻医师过来,替莫守拙疗伤。” 穆嬴已经完全变成了另外一副样子,一副高贵的公主的样子。 一路上在莫守拙面前的妩媚娇柔之态,消失得无影无踪。 大庶长看了浑身是血的莫守拙一眼,未及多问,赶紧出门,朝着一名卫士说道:“速去找医师来。” “诺。”卫士应声而去。 大庶长复又关闭房门,“公主这是刚回王城?” 穆嬴点头,扶着莫守拙在一张椅子上坐下。 “需要臣做什么?请公主示下。”墨荼又问道。 “大庶长,这几日西戎可有来人?”穆嬴问道,她现在比较关心这个问题。 “有,西戎丰王今日派人前来,狂言若是七日内找不到公主送到西戎,必要刀兵相见。” 莫守拙看了穆嬴一眼,心中暗叹。 穆嬴神色黯淡,逃出生天回到王城的愉快之感,被墨荼这一句话,击得粉碎,一颗心,瞬间坠进了冰谷。 才出狼穴,又入虎口。 对于穆嬴来说,豢龙寨和西戎王城,都是可怕的存在,身处何地,其实没有多少区别。 “看来,我总是逃不掉这个劫数。”穆嬴语气幽幽。 “王上定是不知公主回到王城了吧?” “不知王兄的心思,也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我回来,故而一进王城,便来了大庶长府上。”穆嬴说道。 “臣这就去禀报王上,请王上定夺。”墨荼说道,是否连夜送穆嬴去见王上,墨荼难下决心,只有先去禀报王上再做定论。 “那就有劳大庶长了。”穆嬴说道。 “公言主重了,臣速去速回。”墨荼说完,径直出门。 墨荼刚刚离去,卫士便带着医师进来。 大庶长府内有专用医师,此人并不知道莫守拙与穆嬴的身份,只是礼节性地施了一礼,算是打个招呼。 “这里没你的事了,去吧!”穆嬴对卫士说道。 说完,亲手帮着莫守拙脱掉上衣,动作极其轻柔。 刀伤见骨,血肉外翻,虽已过去了数个时辰,仍有鲜血不断渗出。 第44章 九龙若醒,谁可争锋? “刀伤如此,还能镇定自若,实在令人叹服。” 医师不由地赞叹了一声,打开药箱,“会有些疼,还请忍耐一番。” “无妨。” 医师先取了一团纱布,蘸上配制的药水在刀口周围消毒,一阵剧疼袭来,莫守拙的身体不由地打了个哆嗦,咬紧牙关,硬忍着没有出声。 消毒药水的刺激性很强,很像酒精,远不如莫守拙用过的紫药水那般柔和。 没办法,看来古代就是这个条件,能有消毒的药水已经相当不错了。 完成刀口的消毒工作,医师仔细地查看了一下,说道:“伤有一寸,深可见骨,需要缝针才行。” “不必问询,尽快施治。” 莫守拙的伤口实在太过惨烈,穆嬴心中着急,催促道。 医师点头,取出麻药,涂抹于伤口周边,“一刻钟之后,麻药才能生效,还请稍等片刻。” 医师说完,开始准备缝补器具。 半刻多钟以后,有人进来,正是嬴开,墨荼紧随其后。 速度如此之快,想必嬴开接到大庶长的禀报,定是心中惊喜,片刻未做停留。 医师赶紧下跪,施以大礼。 “你起来吧!为侍卫长疗伤要紧。”嬴开说道。 “王兄。”见到嬴开,穆嬴轻轻地叫了一声,却未施礼,她的心中有个结,难以对身为哥哥的嬴开表现出多少热情。 嬴开似乎深知穆嬴之心,未作计较,只是说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王上。” 莫守拙欲起身行礼,被嬴开以手势制止。 “你有伤在身,不必多礼。”近前查看伤口,叹了一声:“伤势如此之重,相必这几日,定是经历了多场恶战。” “王上,臣已找到了豢龙寨,位于黑山部落以南五里的黑山之中,地势极为险要,可谓易守难攻。” “黑山部落离此八十余里,是鸿胥部落的一个分支,部落人口不超过一万人,部落之王名叫山神,有个弟弟,叫山鬼。” 墨荼说道,对黑山部落的情况,似乎比较熟悉。 身为嬴氏部落的大庶长,墨荼自然是对周边部落做了些研究,尤其是鸿胥部落的情况,更是下了一番功夫。 “大庶长说得极是,臣与山鬼有过多次接触,黑山部落极其穷困,部落中的寻常族民,都不知有嬴氏部落,说明鸿胥早有反心。”莫守拙说道。 “若果真如此,鸿胥部落的反心,恐怕在鸿胥的父王那一辈便有了。”嬴开说道。 医师看了嬴开一眼,以眼神问询。 “尽快医治便是。”嬴开说道。 医师以手探触莫守拙后背伤口,“侍卫长是否还有疼感?” 此时医师已经知道,他要救治之人,是名动天下的王庭侍卫长,只是有些不太明白,传言王庭侍卫长多日前死于牢狱之中,为何突然出现在大庶长府上? 心中虽有疑虑,却是绝然不敢开口问询。 他是个医师,只管为人治病,别的事情,知道的越少越好。打探消息这种事情,更是不能做。 莫守拙没有感到多么疼,看来麻药已经生效,遂说道:“没有疼感,你尽管缝针。” 医师取针,细针深入血肉之中。 细针一旦入肉,仍有剧疼袭来,莫守拙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心想,这他大爷的这是什么狗屁麻药,打了就跟没打一样。 借此机会,也是为了分散一些精力,少受些痛苦,莫守拙将自己如何追踪黑衣人到了黑山部落,如何杀了两个紫衣豢蟒使者,如何进了黑山豢龙寨,如何救出穆嬴,又如何杀了豢叶师等经过细细说了一遍。 另外,他还提到了豢龙寨豢叶使者夜半子时来太师府是为了给豢龙送龙血冰珠,以助豢龙唤醒体内的九条龙一事。 莫守拙说话期间,嬴开和墨荼只是静静地听,一次都没有打断他。 话说完,针也缝完。 医师在一块纱布上敷上药末,按压到伤口之上,穆嬴过来帮忙,给莫守拙包扎好伤口,关怀之情,分毫毕现。 嬴开看着穆嬴的举动,心中暗暗叹了口气,脸色却不动如山。 穆嬴对莫守拙的心思,他何曾不知? 只是世事如此,他也是毫无办法。 当前危难形势之下,只有牺牲妹妹一人,才能换得嬴氏部落的生存之机,复兴之机。 墨荼去找了一件自己的衣服,递给莫守拙,“侍卫长暂且穿这件衣服遮身吧!” 莫守拙并未推辞,接过衣服穿到身上。 医师说道:“药需一日一换,连换七日方可,不知侍卫长居住何处?” “你给我留些药和纱布,不必亲自为我换药。”莫守拙说道。 “我这就去为侍卫长准备,即刻送来。”医师说完,朝着嬴开施礼,匆匆离去。 疗伤结束,转入正题。 “莫守拙,你这次孤身犯险,深入豢龙寨,不但救出了穆嬴,还探听到了重要的情报,辛苦你了。”嬴开说道。 “为王上做事,臣万死不辞。”莫守拙说道。 嬴开微微一笑,随即看着墨荼,“大庶长,你如何看待此事?” “锁秋岭一事,前后经过皆已查清,公主也已脱离险境,可放下不提。臣在想,豢龙来太师府上唤醒九条龙,定然是需要用到府中的什么东西,此物,必是豢龙与鸿胥交换的筹码。”墨荼说道。 嬴开点头,“一旦豢龙唤醒体内的九条龙,战力必定通天,整个嬴氏部落,包括莫守拙在内,恐怕都不是他的对手。需尽快找到此物,设法毁掉它,” “王上,臣一经伤势好转,便去太师府查探,找到此物。” 莫守拙心中比谁都急,锁秋岭一战,豢龙唤出一条龙便杀了原主,虽然也有受制于近百黑衣人无法专注应战的原因,但能唤出一条龙的豢龙,其战力定然是达到了惊人的程度。 一条龙尚且如此厉害,若是九条龙都被唤醒,整个嬴氏部落,还能有谁是豢龙的对手? 若无对手,嬴氏部落王城岂不是成了他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之地? 他若是想杀人,又有谁能够阻挡? 莫守拙推断,唤醒了九条龙的豢龙,第一个要杀的人,必定是王上嬴开,而死在嬴开前面的,必然会是自己。 第45章 我的尊严不是一摄灰 莫守拙绝不想死在这个奴隶时代,他得想办法穿越回去。 可若是那个时代的自己的确因为酒精中毒死了,一具肉体早日被推进火化炉烧成灰了呢? 心生不由得生出恐惧之感。 莫守拙不敢多想。 但绝不能让豢龙唤醒了九条龙。 无论几千年后的自己是个什么样子,需先解决当前问题。 莫守拙暗下决心,待伤痊愈,便去杀了豢龙。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侍卫长若是贸然进入太师府杀了豢龙,怕会打草惊蛇,引得鸿胥收敛锋芒,再想找到他的把柄,就很难了。” 墨荼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大庶长不必忧虑,莫守拙此去豢龙寨,杀了不少人,救出了穆嬴,鸿胥和豢龙这两条蛇早已被惊了。我忧虑的是,鸿胥因意识到危险而加快谋反进程,在我们还没有准备好应对之前脱离嬴氏部落。”嬴开说道。 “王兄为何不派军队包围太师府,彻查一番?”穆嬴说道。 嬴开轻叹一声,“我们虽然已经知道突袭锁秋岭一事乃鸿胥主使,八方献计,豢龙领兵,却苦于找不到有力的证据。派兵包围太师府,鸿胥定会倒打一耙,以哀兵之势,嬴得联合公孙、孟西白诸族的同情,形势将变得更加不可收拾。” “王上需要什么证据?臣去找。”莫守拙说道。 “锁秋岭一事已经过去数日,黑衣人也未留下尸骨,既无人证,也无物证。在鸿胥没有采取新的行动之前,我们只能静观其变。”嬴开的语气,极为无奈。 的确,没有人证,也没有物证,就算知道鸿胥是锁秋岭一事的主谋又如何? “王上可派兵突袭豢龙寨,公主被豢龙寨劫持总是事实。”莫守拙提醒道。 “莫守拙,除了你,还能有谁证明,公主是被豢龙寨劫持的?” “黑山部落的王爷山鬼可以证实。” “他若不愿作证呢?” 莫守拙想了一下,说道:“山鬼为人老道,非常狡猾,要他作证,的确很难。” “出兵豢龙寨,想要的结果要不到,还可能逼得鸿胥提前行动,陷我们于首尾难顾之境。”嬴开说道。 “那就设法杀了豢龙和八方,断其两臂,让鸿胥成为孤家寡人,看他还能兴起多大的浪。”莫守拙说道。 “豢龙的确是个非常危险的人物,留着他,定会招来祸患。”墨荼说道。 “鸿胥既然铁心脱离嬴氏部落,意图恢复当年西王部落之雄风,一方面,是秘密联络公孙和孟西白这四族共同起事,并游说西戎、北狄等部落以求支持。另一方面,必定要秘密练兵,他的练兵之地在哪里?”嬴开问道。 墨荼和莫守拙皆是一愣。 嬴开的这个问题,的确点到了要害之处,没有一支强大的军队,鸿胥就算有着天大的抱负,也难以实现。 二人的心思总是困守于太师府,一心想着如何对付鸿胥、八方和豢龙,却自始而终忽略了这个最关键的问题。 墨荼由衷地赞叹了一声,“王上英明,这个问题,才是整盘棋局的最关键之处。王上严令各个部落不许自备军队,我们只要找到了鸿胥的练兵之处,也就找到了他意图谋反的证据。” “还有一事,嬴沧元昨日向我传递信息,鸿胥已派人秘密联络丰王戎措,请他派兵相助。条件是将鸿胥部落青铜矿开采的青铜,送一半给西戎。西戎没有青铜矿,我猜想戎措很有可能答应鸿胥的条件,一旦二人达成协议,嬴氏部落将会陷入内外交困之中。” 说到这里,嬴开看着穆嬴,“穆嬴,送你去西戎,我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嬴氏部落已处于生死存亡的危境之中,只有先与西戎部落缓和关系,才能腾出手里解决鸿胥一事。你应知道,我是不得已才为之。” 穆嬴面色冷峻,一言未发。 不是不想说,而是找不到话说。 嬴开已经将形势分析得极为清楚,身为公主的穆嬴,必须为嬴氏部落的大局着想,无论她愿意还是不愿意,都得去西戎,而且还要极力说服丰王,不与鸿胥结盟,不与嬴氏部落为敌。 重任在肩,为了嬴氏部落,她必须誓死前行。 莫守拙本来想了一大堆理由,意图说服嬴开改变主意,不要将穆嬴送往西戎。 当嬴开终于抛出这个话题的时候,他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所找的一切理由,在嬴开的大局面前,统统都不成立。 嬴开虽为嬴氏部落的王,大周王朝册封的西垂大夫,但他的部落,在西部部落之中,并不是无敌的存在,战力排名,绝对在西戎之后。 要让嬴氏部落存活下去,必须做出一些牺牲,包括他的妹妹,还有他的尊严,作为王的尊严。 “给我十年时间,我一定打造出一个强大的嬴氏部落,我的尊严绝不是一摄灰,等有一天我从这堆灰中站起来的时候,嬴氏部落定然无敌于天下。” 嬴开大声说道,有抱负,亦有恨,很慷慨,也很悲壮。 “十年之后,我不知还能不能活着。”穆嬴幽幽地说了一声。一行清泪顺着脸庞悄然滑落。 沉默。 沉默中有着无尽的压抑。 穆嬴此去西戎,命运如何?虽仍未知,却可猜到。 许久之后,墨荼咳嗽了一声,打破了难捱的沉默,扭转了话题。 “王上,臣以为,设法杀死豢龙一事,便交由侍卫长去办,嬴氏部落除了侍卫长,无人能干成此事。臣明日便去找驷车庶长,寻几个得力之人,前往鸿胥部落,暗探练兵之地,找到鸿胥谋反的证据。” “顺便告诉嬴沐,要他加紧练兵,把我的两万军队,练成战无不胜的雄师劲旅。” “臣谨遵王命。” “莫守拙,你这伤三五日之内怕是好转不了,这几天,你便专心养伤。你方才提到有人子时夜入太师府,为豢龙送龙血冰珠,我会令嬴沐加强城墙防守,并派人在太师府周边值守,绝不许那黑衣人擅入王城,进入太师府。” “黑衣人战力强大,善用带有豢力的树叶杀人,寻常士兵不是他们的对手,王上还需多派些人手才是。”莫守拙说道。 “这是自然,嬴氏部落虽然面临困局,但这王城,也不是谁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 转头看着穆嬴,“穆嬴,你这就随我回王庭,你从豢龙寨回来一事,瞒不了鸿胥,也就瞒不了丰王,他很快就会知道,躲是躲不过去的,你心中有怨也好,有恨也罢,都是王兄的错,但嫁给丰王一事,已无可更改。” 嬴开说完,转身走出房门。 此时的他,心里也是五味杂陈,那么多的委屈,那么多的怨恨,却又能对何人说? 只是,在他的内心深处,有一团烈火在熊熊燃烧,他定要用这一团烈火,将嬴氏部落百炼成钢,天下无敌。 第46章 吃了一只老母鸡 莫守拙回到小刀子酒酒馆的时候,已是亥时。 有娇还没有睡,就坐在那个能看到太师府大门的窗口边的椅子上,面容憔悴,目光呆滞。 听到有人上楼的声音,有娇一下子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快速奔向楼梯口。 当二人彼此看到对方的时候,莫守拙笑了,有娇却哭了。 莫守拙刚上了二楼,有娇便抱住了他,将头埋于怀中,泪落如雨。 “少爷,你可回来了。” 莫守拙没动,任由她抱着,心中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有娇说得这句话,十二年里,他已经听了无数遍,每次历尽惊险回来,有娇都会这么说。 见面之后被有娇抱,这一幕,他早已想到。 只是没想到,有娇这一次竟然哭得如此伤心。 大概是因为刚刚经历了一次生离死别的缘故。 原本想着只是离开一天,谁知竟离开了三天。 三天里,有娇心中的牵挂和担忧,莫守拙能够猜到。 找不到莫守拙,也听不到莫守拙的任何消息,有娇如同丢了魂儿,茫然无措。 这个世界这么大,她却硬生生地活成了一个人。 莫守拙在的时候,这个世界里有两个人。莫守拙不在的时候,这个世界便只剩下了她自己。 被有娇抱了一会儿,莫守拙想推开她,谁知有娇抱得更紧,而且双手往上移动,正触到了莫守拙的刀伤之处。 剧疼袭身,莫守拙倒吸一口凉气,忍不住喊出了声。 在别人面前,再疼他都不会喊。在有娇面前,疼就是疼。 他很喜欢被有娇心疼的感觉。 虽然她只是自己的侍女。 却是与自己相依为命的侍女。 有娇迅速松开手,她触摸到了莫守拙背后那一层厚厚的棉纱。 “少爷,你又受伤了?” 伸手便去解莫守拙的衣服。 “别别别,男女授受不亲,你注意点影响好不好?” 莫守拙一边躲着一边喊道。 “少爷别动,再动我就生气了。” 小脸上的表情,极其认真。 莫守拙不动,任由她把衣服解开。 “你的性格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我现在有点怀疑,你并不属于这个时代,而是从别的时代穿越到了死尸堆里被我抱回来的。” 莫守拙嘟嚷道。 自己都能穿越进一个残破的身体,有娇为何不能穿越进一个死尸堆? 有娇没有心思听莫守拙在这儿胡侃,也没明白他说了什么。 虽然看不到被棉纱包裹的伤口,但猜想伤势定然不轻。 因为,莫守拙的脸色很不好,惨白惨白的。 有娇从后面抱住了莫守拙,将一张小脸极轻极轻地贴在绵纱之上,“少爷,你定然伤得很重,我的心很疼。” 说这话时,泪如雨下。 莫守拙轻轻地拍了拍有娇的小手,“好了好了,都老大不小的了,动不动就流眼泪,让人看了会笑话你的。” “这里只有你我,谁会笑话?少爷,与你在一起,也不知是怎么的,我一难过就想流眼泪。” “这还不好理解?女人是水做的,而我,则是那个把女人变成了水的人。” 莫守拙笑着说道,一路上与穆嬴在一起,心情极度压抑,见到有娇,心情一下子变得轻松起来,该说的不该说的,全都说了出来,嘴上再也没个把门的。 莫守拙喜欢这样的说话方式,他本就是个屌丝式的人物,就算当了两年兵,也没改了这个本性。 “你这么厉害啊?能把女人变成水?”有娇“嘻嘻”一笑,松开莫守拙,来到他面前。 “当然厉害,我若是把这一趟出去遇到的事讲给你听,你就会觉得,我简单是太厉害了,天下无敌。” 有娇赶紧扶着莫守拙坐到椅子上,“那你讲给我听。” “想听?” “想。”有娇用力点头。 “你先去炖只老母鸡给我补补,我流了太多的血,若是不赶紧补回来,恐怕小命不保。” “我这就去。” 有娇很干脆地应了一声,转身下了楼,去找嬴老板。 很快就跑了回来。“嬴老板去鸡窝里抓鸡了,他要亲自给你炖,我来听你讲故事。” “你倒是挺会指使人的,好吧!趁着鸡没炖好,我便讲给你听。不是免费的啊!你听了故事,便得替我做事。此后七天,天天帮我换药。” “换,当然换,别人帮你换我还不同意呢!” 接下来,莫守拙便将这三天的经历细细地说了一遍,只是隐瞒了穆嬴对莫守拙的感情。 故事很长,足足有一个多小时,听得有娇一会儿笑,一会儿哭,流着泪笑,笑着流泪。 “少爷,你这趟出去,真的是太危险了。” 有娇很替莫守拙侥幸,虽然没有亲身经历,但从莫守拙的话中可以听出,每一场战斗,都极为凶险。 “能不能擦干眼泪再说话,你现在看上去像只小花猫,很丑。” 有娇笑,“丑吗?” 伸手擦去脸上的泪水,“你不是喜欢丑吗?给我做了个那么丑的面具。” “把你弄丑一点是为你好,安全。” “有你保护我,安全着呢!” 二人正说着,嬴老板将炖好的鸡汤端了上来,有娇抢过勺子,帮着莫守拙盛了一大碗。 “少爷快吃,这是嬴老板喂得老母鸡,正下着蛋,肥着呢!吃了能补身体。” 莫守拙也不客气,抓起一条鸡腿啃了起来,一整天只吃了几块干肉片,还经历了两场恶战,他的确是饿的不行不行的。 一阵一阵的头晕眼花,不知道是被饿的,还是因为失血过多。 一大盆鸡肉,被莫守拙吃了个一干二净,连一滴汤都没剩下。 嬴老板以为他没吃饱,低声问道,“老板,是不是不够吃?若是不够,我再去给您炖些猪肉,早晨刚买的,很新鲜。” 莫守拙硬是将一个快要打上来的饱嗝咽了下去。 “不能吃了,再吃就撑出毛病来了。嬴老板,夜深了,你赶紧回去睡觉吧!” “有事您叫我。”嬴老板说完,拿着空盆子下了楼。 莫守拙买下了小刀子酒酒馆,成为嬴老板的老板。 但嬴老板却只知道他出手大方,至于来自哪里,又是干什么的,皆是一无所知。 嬴老板却是从来不问,他只要把莫守拙照顾好就行。 嬴老板也能看得出来,这卖酒的生意,莫守拙根本就看不上,一天的盘点,他从来都懒得听,是挣是赔,全然不管。 第47章 梦见一树桃花 一只老母鸡下肚,饥饿之感消失,头晕目眩的情况却没有多大的好转。 看来不是饿的原因,而是失血太多。 大庶长府的医师医术水平并不低,处理得也细心,但在总体医疗水平处于一个极低层次且没有创伤特效药的时代,以未经提炼的草药治疗莫守拙这样严重的刀伤,虽然有效,药效来得却比较慢,要想恢复,需要很长的时间。 吃饱了肚子,莫守拙却感到越来越冷。 此时,时辰已近子时,莫守拙从椅子上站起来,想去窗口看看,未走到窗口,人已软绵绵地倒在地上。 有娇吓了一跳,急喊一声:“少爷,你怎么啦?” 有娇急喊一声,奔过来跪到地上,将莫守拙抱到怀里,感觉他的身上很热,伸手一摸额头,很烫人。 “少爷,你发烧了。”有娇焦灼万分。 “没事,扶我到床上,躺一会儿就好。” 在有娇的帮助下,莫守拙挣扎着站了起来,往床边走去。 侧躺到床上,不使伤口被压。 “去端盆凉水来,把毛巾打湿。” “我这就去。” 有娇速去速回,端来一盆凉水,将毛巾浸在水中打湿,再取出来拧干,敷到莫守拙的额头,并用手压住。 虽然已经到了初夏季节,但从深井之中打上来的水却依然很凉,毛巾一经敷上额头,莫守拙便有了一阵清凉之感,非常舒服。 “这要是有几片布洛芬吃上就好了。”莫守拙嘟嚷着说道。 “布洛芬?哪里有,我去拿。” 莫守拙翻了一个白眼,有气无力地说道,“太远了,等你去拿回来,我早死了。” 有娇“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少爷,你别跟我提这个死字,我听了害怕。” “傻瓜,我这不是活得好好的,只是说说而已,怕什么?” “我怕你丢下我不管了。” 莫守拙举起右手,“我向你保证,这一辈子不会丢下你不管。” 有娇被莫守拙逗乐了,破涕为笑,“我知道你不会丢下我的。” “你这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我就算没受伤,也被你搞晕了。去,给我拿瓶小刀子酒来。” “你要喝酒吗?”有娇瞪大了眼睛。 “喝酒?你以为我想作死啊?我只是想用酒抹一下身体而已,可以物理降温。” 有娇听不懂物理降温这个词儿,去取了一坛酒来,打开盖子。 莫守拙挣扎着坐起来,脱了上衣,倒一些酒在手上,往自己的双侧腋窝处和前胸涂抹。 “我帮你抹。” 有娇说着,也倒了一些酒在手上,往莫守拙身上涂抹起来,直至把上半身抹了个遍。 酒精快速挥发,带来了一丝凉意。 有更夫的锣声传来,子时已到。 “去窗口看看,有没有黑衣人进入太师府。” 有娇起身去往窗口,从窗口往外看。 趁着这个地夫,莫守拙又倒了一些酒,伸手涂抹到了腹股沟处。 物理降温,将酒抹到腋窝和腹股沟这两个地方最为有效。 有娇在窗口站了一会儿,转身走了回来,“没看到黑衣人,可能今夜不来了。” “不必看了,就算他今夜还来,我也没办法。” 有娇将毛巾放到水中打湿,坐到床上,帮莫守拙把头抬起来,枕到自己的左腿上,把毛巾按压在他的额头。 “少爷,你的额头好像没方才那么热了。” “那就好,我还正担心被烧成一团火呢!” 有娇“嘻嘻”一笑,“要是发烧能让人着火,那得多热啊?” “纸的燃点是四百五十度左右,木头的燃点是四百七十度左右,这人体的燃点是多少?” 莫守嘟嚷着,越来越来迷糊。然后,他便睡着了。 一觉睡到天大亮。 莫守拙睡着期间,有娇很认真地做了一件事,隔一会儿便在他身上抹一次小刀子酒,换一次毛巾。 大半个夜晚,她把这件事重复了几十遍。 夜里,莫守拙迷迷糊糊地说了很多话,有些有娇能听得清,也听得懂。有些有娇听清了,却听不懂。 当莫守拙醒来睁开眼睛的时候,有娇正看着她,双眼红红的,显然是一夜未睡的原因。 冷感几近消失。 “少爷,你醒了?”神情非常疲惫。 “你一夜未睡?” “嗯。”有娇点头,“你烧成这样,我哪敢睡啊!还好,你在半夜的时候,就不是多么热了,现在更不热了。” 莫守拙取掉毛巾摸摸额头,差不到恢复到了正常的体温。 “这一夜,你给我抹了几次药?又换了几次毛巾?” “没数,一会儿一次。” 莫守拙心中感动,叹了一声,“有娇,真是辛苦你了,若不是你,我现在恐怕还得烧着。” “不辛苦,我是你的侍女嘛!当然要为你做事情。”一副理所应当的神态。 “我已经不烧了,不用再敷毛巾,你现在去睡一会儿。” 莫守拙说道,他能猜得出,没回来的这段时间,有娇绝对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现在又一夜未眠,定是已经困得受不了。 “我还得去太师府呢!” “今天不去了,我让嬴老板去给你请假,就说你病了,需要休息一天。” “一天啊!我还以为好多天呢!” 伸手摸了一下莫守拙的额头,的确已经没有烫感,便说道,“我去睡啦!” “去吧!好好睡。” 有娇到了门口,却又返了回来。 “你怎么又回来了?” “你昨儿个夜里说了好多话。”有娇笑着说道。 莫守拙一愣,“我都说什么了?” “好多,不停地说,有些能听明白,有些听不明白。” “那你拣明白的说说,我都说了什么?” “你喊了公主穆嬴的名字,让她不要嫁给西戎丰王。” “我这么说了吗?” “说了,说了好多回。方兮颜是谁?”有娇突然又问道。 “我喊她的名字了吗?” “喊了好多次。” “我还说什么了?”莫守拙问道,并没有回答有娇的问题,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有娇想了一下,摇摇头,突然笑了一下,“没有了,我去睡了啊!” 说完,打了个呵欠,走进自己的房间。 莫守拙极力回想,昨夜里他好像做了一个梦,梦见一树桃花,桃花树下站着一个女人,像那个世界的方兮颜,也像这个世界的穆嬴、有娇。 他好像喊了她的名字。 只是,他喊的是谁的名字,是方兮颜,是穆嬴,还是有娇? 有娇临走的时候,突然的一笑,为什么让他感到了她内心的悲凉? 第48章 甘公的茶道 甘公的全名叫嬴甘公,杜柏的全名叫嬴杜珀。 是为了叫起来方便,所以才省略了前面的嬴字。 嬴氏部落有十个大的分支部落,其中有五个部落的族长为嬴姓,王上嬴开,左庶长嬴夫,右庶长嬴坤,上大夫嬴甘公,中大夫嬴杜珀。 另有五个非嬴姓族长,太师鸿胥,中大夫公孙,下大夫孟呙,西吉,白毅。 非嬴姓的五个部落,在一千多年以前,同属西王部落,被大夏王朝第十四代君王孔甲使了阴谋制造内部混乱,一分为五。 历经夏商两朝,于大周王朝初期,被嬴氏部落第一代族长嬴非子纳入嬴氏,那一年,是嬴非子被周孝王封于秦邑的第三年。 甘公好茶,而且对茶的要求极高,寻常之茶,一口不喝。 所以凡是经过甘公细品且推荐的茶,一向都卖得比较好。 就在莫守拙趴在床上养伤而有娇则在自己的小屋里睡得昏天黑地连个梦都没做的这一天,甘公邀请中大夫杜珀和公孙来府上喝茶。 甘公请二人喝的茶,是清茶,据说来自一处隐秘的大山里面,此茶为野生茶,只有几株,非常难得,也非常珍贵。 不知道甘公是如何找到这些茶的。 当杜珀和公孙听着甘公的介绍,端起极品玉石茶杯品上一口清茶的时候,二人其实都不敢肯定,甘公关于这茶的介绍,到底是真还是假。 公孙比较清楚,甘公在茶这方面,比较喜欢吹些牛皮,只是摄于他的地位,从来无人点破而已。 反正,什么样的茶,公孙喝起来都感觉味道差不多。 他不太喜欢品茶,只喝茶。 一字之差,便不是茶道。 “怎么样?味道如何?”已经五十二岁的甘公眯着眼睛,一副极为享受的样子。 十位大分支族长之中,甘公的年龄最大,威信仅次于王上嬴开,在王庭中的话语权,甚至还要超过左庶长嬴夫和右庶长嬴坤。 只是,甘公一向奉行中庸之道,不太关心政务,只要不是涉及自身利益的事情,能不说的尽量不说。 别人闹成什么样子,很少过问,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这次是奉了嬴开的王命,又是事关嬴氏部落生死存亡的大事,他才不得不出面,游说公孙。 “甘公于茶一道,岂是我与公孙所能比,甘公所说的茶中之味,我实在是品不出来,倒不如乱喝一通,来得痛快。”杜珀说道,一口将饮尽杯中茶。 甘公哈哈一笑,“杜珀,你这么喝,便是糟蹋了我这上好的极品之茶了。” “难得今日甘公有此雅兴,唤我与公孙来品茶,你便说一说,这茶之中,究竟藏着什么样的学问。”杜珀开始把话引向正题。 公孙来之前,二人已经做过商议,杜珀引题,甘公说理,不谈其它,只谈茶道。 二人皆知,公孙是绝顶聪明之人,于谈论茶道之中,定然能听出道理。 公孙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听着。 他有种感觉,甘公今日叫他来,绝不只是品茶这么简单,想说什么,他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这茶中的学问,大着呢!”甘公又品了一口,“先说这茶的来处,闹市之中产不出好茶,好茶都来自野山,这野山的茶,比闹市的茶,多了一些野性。” “奥?甘公说这茶有野性,我为何品不出来?”杜珀看着杯中泛着清绿的茶水,说道。 “茶有野性,便不是好茶,想让它成为好茶,得去掉野性才行。你喝的这茶,已被我去掉了野性,如何品得出来?” “品不出野性,却有一股淡淡的青涩之味。”杜珀说道。 “杜珀,你能品出这茶中有青涩之味,算是悟了一些茶道。公孙,你呢?”甘公问道。 “的确有一股青涩之味,这一株茶,怕是还未到采摘期吧?”公孙本来不想说话,听闻甘公问起,才不得不说。 谁知这一说,正着了甘公和杜珀的道儿。 二人设下的局,就在这儿等着他。 “二位说得极对,我于野山之中见到这株茶树时,其身侧还有几株茶树,其中一株野性极强,二位有所不知,野性太强的茶,入口苦涩,不值得喝,也令人厌烦。这一株茶,野性稍小,虽未到采摘期,我却怕它受了那一株的蛊惑,便早早地采了下来,故而有些青涩之味,算不上好茶,真是可惜了。” 甘公似是有着无限的遗憾。 “这几株茶树藏在深山之中,甘公常居闹市,如何能够找到?”杜珀问道。 “深山,你看我们这周围,还有深山吗?就算有,也早已被人踩了个遍,这几株茶,就算藏在深山之中,不是一样被人发现,禀报于我,引我亲自前去,采了回来?” “谁让吾辈多双脚,从此天下无深山。”杜珀有感而发。 “而我,不过是一介老朽而已,早已两眼昏花,我都能找到,采得来,遑论那些年轻之人?” 甘公的意思说得已是无比清晰,其意直指鸿胥与公孙。 鸿胥就是那株带着野性的茶,而公孙则是被他采了的那株茶。 几株茶树虽然生于深山之中,藏得极为隐秘,却还是被人发现。 他是害怕这株茶受到了那株茶的蛊惑,才早早地采了下来。 好茶,是指公孙,坏茶,当然是指鸿胥。 既是拯救,也是拉拢。 “听闻甘公如此一说,我也是有些心痒难耐,这几日便去一趟深山,看看能不能找如这一样的好茶。只是,害怕去得迟了,找到的好茶早已被野茶蛊惑,那倒真是件憾事。” 杜珀这一番,把甘公的话进一步往明里说。 “这茶道啊!便如同人道。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便是这个道理。故而,交友相处,应学会识人。会品茶的人才能品到好茶,会识人的人,才能交到知己。” 甘公又是不动声色地发了一番感慨。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公孙不能再继续装下去,他站起来,朝着甘公和杜珀施了一礼。 朗声说道:“二位大夫今日唤我前来,既是品茶,亦是品人,从中受益匪浅。我虽愚笨,却也粗通一些茶道,一株好茶,应独善其身,绝不能受了野茶的蛊惑。二位大夫它日若是进山寻茶,定要唤我一声,我陪二位前去,先将那株野茶铲了,留下好茶,送与我等细细品。” 公孙的一番话得说得极为坚决,他不但不会受了蛊惑,还愿意与二人一道,把野茶铲了,保护好那几株好茶。 甘公想要的已经要到,想听也已经听到,目的达到,遂哈哈一笑,“那是自然,它日定要与二位大夫一道,进山寻那好茶。喝茶,喝茶。” 第49章 世父的酒 世父好酒,一日不喝酒,日子便过得索然无味。 但世父喝酒从来不醉,不是酒量大,而是控制得好。 世父控制酒,就像控制他对权力的欲望。 嬴氏部落第五代王嬴也在位四十四年,死前令长子世父接任西垂大夫和部落王位,但世父深知其弟嬴开雄怀大志,力主让贤,嬴开遂成了嬴氏部落的王,西垂大夫。 世父不是王,但世父却是一个无私而且伟大的人。 中午时分,世父在喝酒,一天一壶酒,分三次喝,早晨三杯,中午六杯,晚上九杯。 杯是青铜杯,这只杯,是鸿胥部落进贡的珍品,本来是送给王上嬴开的,嬴开不喝酒,便转手给了自己的王兄。 嬴开对自己的王兄,不但无比信任,而且极为尊重。 世父很喜欢这只酒杯,逢喝必用。 与世父一起喝酒的,是孟呙,西吉和白毅。 孟呙,西吉,白毅三族,并称为河西三族,皆是勤耕善战的大族,属地相连,一体同心。 嬴开时代,孟西白三族在嬴氏部落之中的地位并不是多么高,但到了一百一十余年后,嬴开第八代孙秦穆公嬴任好时代,河西三族出了三个名将,名为孟视明,西乞术,白乙丙,三将浴血同心,情谊笃厚,为助嬴任好成就春秋五霸大业,立下了汗马功劳,获得了骑士与优先论功特权,将三个部族的荣誉,推上了顶峰。 这一特权,一直持续了近三百年,到秦孝公嬴渠梁任用商鞅变法时才被废除。 此后,白氏部族继续兴旺,而孟,西二族却渐渐衰落。 言归正传。 按照嬴开的意思,世父只负责游说孟呙。 世父却有不同的观点,嬴开身为部落之王,只可行任命之事,不可务商谈之举,否则,会影响他作为王上的尊严。 与河西孟西白三人商谈之事,便由世父一力承担。 世父的酒当然是最好的酒,属于老刀子酒中的极品,王庭酒窖专供,世父亲自调制,比寻常的老刀子酒,还要烈上几分。就连孟呙,西吉和白毅三位族长,平时都很难喝到。 世父明义上是请孟呙喝酒,却又让孟呙唤来了西吉和白毅。 孟呙性格豪爽,酒量也大,除了自己的至亲之人,他这一生只感激一个人,就是世父。 若没有世父,十年前他就死了,为了救他,世父差点把自己的一条命搭了进去。 所以,孟呙当上孟氏部落的王并且到了王庭任职下大夫之后,差不多有五分之一的时间,孟呙是在世父的府上于喝酒聊天之中度过的。 就算是外出狩猎,也必是叫上世父一起,二人算得上是情同手足,无话不谈。 而孟西白三个部落,一向关系又非常好,有了孟呙从中牵线,西吉和白毅与世父,也是来往密切,交情深厚。 是因为心中有底,世父才劝服嬴开将说服河西三族的事,交给他一人来办。 世父不像甘公,说话那么隐晦,他想说的话,或者想表达的意思,从不拐弯抹角,都是直来直去。 爽快之人,说不出隐晦的话。 这并不是说甘公不爽快,只是处理问题的方式不同而已。 仆人把四人杯中斟满酒,孟呙端起酒杯,“王爷,先干上一杯如何?”。 世父却未举杯,“孟大夫莫急。” 孟呙见世父神情极为严肃,似是有重要的话要说,遂放下酒杯,说道:“王爷有话,请尽管说。” “太师鸿胥这几天有无派人去三位大夫府上?”世父的询问非常直接。 “有。”孟呙说道,回答的很干脆。 世父看着西吉,白毅二人。 二人瞬间便明白了世父请来喝酒的原因,均是点头。 “不知老孟弟弟是如何答复的。”非正式场合,世父总是管孟呙叫老孟弟弟,只是孟呙却不敢管世父叫老嬴哥哥,还是以王爷称呼。 “我已告知来人,孟氏部落绝不会做出对嬴氏部落不利之事。”说这话时,孟呙的语气极为坚决。 世父点头,“你若做出不轨之事,兄弟便不是兄弟了。”话说得很直白,不仅仅因为他是王爷,还因为,二人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有什么话可敞开了说。 “王爷。”孟呙神情严肃,“我这条命,是王爷救的,若无王爷舍生相救,我早已肉腐骨消,天下也绝无孟呙这号人物。救命之恩,永生难忘,就算王爷要我以死相报,我也必会慷慨赴死,绝不推辞。今又被王爷以老孟弟弟相称,更是不胜惶恐,王爷有话,但请吩咐,整个孟氏部落,唯王爷马首是瞻。” “老孟弟弟这一番话,情深意厚,实在令我感激涕零,稍刻,定要好好敬你几杯才是。”世父说道,看上去也是极为动情。 孟呙“哈哈”一笑,“那是自然,王爷的好酒,我定要痛痛快快地喝,而且非得一醉方休不可。”转头看着西吉和白毅,“二位大夫,赶紧表个态吧!我这酒瘾一上来,可是片刻都耽搁不得。” “王爷,我的心思,与孟呙大夫一般无二,请王爷放宽心,西吉部落,不会随着别人走,部落虽无兵,但只要王上和王爷一声令下,要人给人,要物给物,我的主,只有王上和王爷,没有别人。”西吉亦是慷慨陈词。 世父微微一笑,看着白毅。 白毅端起酒杯,“王爷的酒,是王庭最好的酒,这样的好酒,只有与王爷和二位大夫一起喝,才能喝出味道,若是不嫌弃,我愿将这酒,与王爷和二位大夫喝上一辈子。至于有些人的酒,苦涩得很,我喝不惯。” 白毅虽未像孟呙与西吉慷慨陈词,但话已说得明白,态度也相当坚决。 世父哈哈一笑,“痛快之人,说痛快的话,喝痛快的酒,与三位大夫一起喝酒,这酒才喝得有味,也喝得舒心。来,我先敬三位大夫一杯。” “小杯喝酒,王爷怕是难得喝个痛快。”孟呙说道。 世父朝着仆人说道,“换四个大杯来。”随后对三人说道,“我等先把这杯中酒喝完如何?” 四人碰杯,皆是一杯而尽。 稍顷,大杯拿来,一人一只,世父也将自己的小杯换了。 接下来,开始用大杯喝。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一场酒,持续了三个多时辰。四个人,都是酩酊大醉。 这是近二十年以来,世父第一次喝醉酒。 大醉。 第50章 第一颗记忆蛋中的信息 中午,莫守拙又吃了一只嬴老板亲手炖的老母鸡,喝了一副医师开的草药。 身体状况有了一些好转,感觉已不似昨日那般疲弱无力。 伤口还是很疼,稍微一动,便有撕心裂肺地疼感袭遍全身。 虽然有有娇陪着,莫守拙依然感到极度无聊。 整个下午,莫守拙一直爬在床上,心里早已把这个物质匮乏,贫穷落后的时代,骂了成千上万遍。 没有电视、电脑和手机的时代,日子过的真是索然无味,苦燥地让人连话都不想说。 天快要天黑的时候,有娇开始给莫守拙换第一次药。 刀口并未结疤,纱布上虽然有药末,却依然与血肉连到了一起。 有娇已经是非常小心,但将纱布撕离血肉的时候,莫守拙仍是不停地倒吸着凉气。 “少爷,很疼是吗?” 纱布未取下来,已见血肉鲜红,有娇心中害怕,不敢再动。 “没事,你尽管取下来好了。” 莫守拙帮作轻松地说道。 “那我取啦!你忍着点,要是疼,就吭声。” 动作更加轻柔,终于将纱布一点一点地取下,看到了被黑线缝合的伤口。 “少爷,你的伤太重了。” 有娇又是泪水晶莹。 害怕泪水滴落到伤口上,赶紧抬手擦掉。 将涂有药末的新纱布轻轻地缠好,有娇的额头上,已是渗出了一层细细地汗珠。 长出一口气。 莫守拙歪头看着有娇,“换好了?” “嗯!”有娇点头,将被血浸透的纱布扔到垃圾筐里,伏下身,再次将自己的小脸贴到莫守拙的背上。 很轻,轻得莫守拙感觉不到一丝丝伤口被压迫的疼感。 “少爷,有件事我来本不想和你说,现在又想说了。听他们说你在锁秋岭被杀的消息后,我差一点就找个地方寻死去了。” 莫守拙心中一惊。 “有娇,你怎么会生出如此想法?” “少爷,你若死了,我一个人活着还有什么念想?”有娇的语气很轻,也很淡定,不像是在谈论生死的样子。 但莫守拙却深知,这定是她的心里话。 莫守拙坐起来,伸出双手扶着有娇瘦削的双肩。 “有娇,我跟你说,我是王庭侍卫队侍卫长,一生都要在刀光血影中度过,我能杀别人,别人也能杀我,我死可以,你不行。我当初把你从死人堆里抱回来,就是想让你好好活着,懂吗?” 莫守拙必须想办法消除有娇心中的想法,这个想法,让他感到害怕。 他能肯定,万一哪一天自己战死,有娇定会随他而去。 这绝不是他想要的结局。 有娇有些悲凉地一笑,“少爷,你若是死了,剩下我一个,该如何活?” “看来,我需要找个人,把你嫁了。有了别人的照顾,你就不会再这么依恋我了。” 有娇坐起来,泪水顿作倾盆雨。 “少爷,这一辈子,我只跟着你,做你的侍女,谁都不嫁。” 语气坚定而绝然。 “万一哪天我真的战死了呢?” “我便随你去,到阴间还做你的侍女。” “有娇。”莫守拙非常严肃地喊了一声,“你这个想法,让我害怕,也让我愤怒,知道吗?” 有娇看着莫守拙,“少爷,你从锁秋岭回来之后,变了许多,只有当认真起来的时候,我才能想起你以前的样子。” 莫守拙叹了一声,“差点死了一回的人,总是会有些变化。也只有差点死了一回的人,才更加知道生命的可贵。你没有经历过,不知道活着有多么重要。” 这么说着,想起了在豢龙寨断头岭上遇到的那个年轻黑衣人,目光中的求生之念,如燃烧的火,现在想起来,都令人动容。 心中生出感叹,幸亏当初没有杀了他。 “少爷日后做事一定要小心。” 莫守拙点头,“定然是,你不必太为我担忧。” 后面还有一名话:为了你,我也得好好活着。 只是没有说出口。 他知道自己改变不了有娇心中的想法,为了让有娇活着,他也需好好活着。 “少爷,是我让你不高兴了,这样的话,我保证以后再也不说了。” 莫守拙看着有娇,“不是不高兴,是担心,懂吗?好了,这个话题太沉重,不说了,现在,你笑一下给我看。” “嘿嘿。”有娇小脸上挤出一团笑。 “你这个笑比哭还难看,换一个笑法。”莫守拙笑着说道。 “嘻嘻。”有娇又笑了一下,很真实的笑,“这个呢?” “凑合,至少像个笑的样子了。” 这一夜,有娇没有回自己的房间,就蜷睡在莫守拙的床角,呼吸均匀。 十二年来,她经常这样。 高兴或者难过的时候,就赖在莫守拙的床上不走。只有当心情正常的时候,她才会回自己的房间里睡。 有娇习惯了,莫守拙也习惯了。 当他发现有娇不想回自己房间睡觉的时候,定然是心中有事。 所以,这也成了莫守拙了解有娇心情的一个途径。 侧躺着的莫守拙,在快要进入迷糊状态的时候,实然感觉自己的脑海之中有了一些异动。 这一次异动,比起上一次与穆嬴在树上时的那一次异动感觉更加强烈。 三颗记忆蛋中的一颗一直在不停地抖动。 然后,随着“啵”地一声响,记忆之蛋炸开了。 信息迅速涌进脑中。 虚空之中出现了四个跳动且闪烁着光芒的大字:修仙上卷。 尔后,四个大字隐去,虚空之中出现了一行行密密麻麻的小字,像是一个个跳动着的小精灵。 “上相青童君曰:三九素语,出於九帝三真命咒之辞,理气停年,开解灵关,五藏华鲜。” “子有玉骨,万年难觅,得见此文,密告明誓,誓信九天,潜修其道。慎勿妄宣,宣示非人,考延子身,不但风刀,殃逮七玄。明慎天科,以求道真,九年不懈,克得上仙…” 这一段文字,内含玄机,莫守拙看不太明白,猜想大概是说自己是万年难得一见的仙缘之人,可以修仙的意思。 再往下,是筑基蓄能阶段的修炼之法,凡人修仙第一步,炼体,获得能量。 共有四个境界:炼精、化神、成虚、破体。 第51章 地下有暗室 第二天早晨有娇醒来的时候,莫守拙刚刚睡着。 轻轻下床,慢慢活动一下腰身,俯下身子看着莫守拙的脸。 先是轻轻一笑,然后再朝着他做个鬼脸,蹑手蹑脚地从床边离开,洗濑完毕,戴上面具,悄悄地下了楼,去往太师府。 秋姐一见到有娇,便迎了上来,“听说你昨日个病了?什么病?来得快也好得快。” “女人的病。” 有娇故作轻松地说道,知道秋姐定会问起她的病情,在进入太师府之前,便想好了理由。 “女人这身子啊!一月一回,真是烦人。” 秋姐深有感触地说道,并未过多询问。二人去打了饭,吃完后去门客院清理卫生。 门客很多,嬴沧元仍然独自坐在一个亭子里读书,自始至终都没有看有娇一眼。 有娇装作收拾卫生的样子,故意在他身边待了一些时间,嬴沧元也未理会。 有娇有些失望,定是没有情报交给她。 回到秋姐的小房子,意外地看到了一个女人,四十多岁,比起秋姐和化身娇娘的有娇,姿色要好得多,也耐看得多。 “娇娘,这就我跟你过说的给门客豢龙打理房间的仆人,快叫云姐。”秋姐介绍道。 “云姐。”有娇低低地喊了一声。 “你叫娇娘?秋姐跟我提起过你,说你总是把菜里的肉挑出来让她带回去给孩子们吃,她心里很感激你。” 云姐看上去也是一个朴实善良之人。 仆人与仆人,命运相似,都是悲苦之人,若是不彼此同情,便没有人能同情她们了。 “快坐下。”秋姐给云姐拉过一个小木凳。 下苦之人,并不一定非得严守部落的跪坐礼节,有些活路,跪坐着根本做不了,所以,秋姐的房间里,有好几个小木凳,大部分活计,都是坐在小木凳上完成的。 云姐也不客气,一屁股坐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纸包,递给秋姐,“今儿个豢龙门客在房间里招待客人,剩下了一些菜,肉也不少,还有半只鸡,我收拾了一下,一半带回去,这一半给你。” “哟,你看你,老是想着我,这多不好意思。”秋姐说着,从云姐手中接过布包,打开,全是肉,一张脸顿时笑成了一朵花,“亏得有了你们二位,我那两个孩子才多了些口福。” 说完,小心地将纸包包起来,与另一个纸包放在一起。 有娇是第一次见到云姐,当见到她时,便多了一份心思。 天天给豢龙收拾房间,一定能听到好多事,就像上次她跟秋姐提到的豢龙寨一样。 有娇很想开口问一些事情,却又不知该如何问,问得多了,定然会引起怀疑。 “秋姐,我明儿个家里有点事,过会儿就得走,我去找小管家了,他让我来找你,今日儿个下午和明日儿个一天,替我去收拾一下豢龙门客的房间。” 有娇的心开始狂跳。 正愁没机会,现在机会来了。不过脸上却装出一副平静的样子。 “那算什么事嘛!你尽管去忙你的,我去帮你收拾。”秋姐大包大揽地说道。 二人一向关系极好,又有了小管家的安排,这点小忙定然是要帮的。 “那就谢谢了,我得走了。”云姐说完站起来往外走。 “你看你,刚来就走,还没跟你说够话呢!不再坐一会儿?” “不坐了。”云姐说完,人已出门。 “云姐真是个好人。”看着云姐的背景,秋姐由衷地说了一声。 接下来,二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午饭过后大约两个时辰,秋姐决定去一趟豢龙的房间。 门客们都有午睡的习惯,休息时间大约两个时辰,这个时候,豢龙应该已经起床了。 “我和你一起去吧?反正闲着也没事干。”有娇说道。 “也行,一起去。”秋姐回答的很干脆。 对于有娇的要求,秋姐能做到的,通常情况下都不会拒绝。 刚到豢龙的房间门前,正遇到豢龙出来,秋姐赶紧拉了一把有娇,朝着豢龙施礼。 豢龙一愣,瞬间便想起嬴云跟他说过请假的事,知道二人是代替嬴云帮他收拾房间的, “赶紧收拾,收拾完即离去,不得停留。” 豢龙黑着脸说道。 “诺。” 二人赶紧回应。 一直等到豢龙走得远远的,秋姐和有娇才敢直起身来,一起进了豢龙的房间。 秋姐帮着豢龙叠了被子,又取过扫帚清扫地面。 有娇则拿着一块抹布,四处擦拭,把整个房间里的角角落落细细地擦了一遍,也看了一遍,没有发现异常之处。 本来想着能找到比较重要的情报,谁知竟一无所获,心里不由地大失所望。 有娇走到靠着西墙的一排书架前,书架已经擦拭过一遍,在找不到有用的情报时,她想看看豢龙平时都读些什么书。 把书名提供给莫守拙,看看他能不能从中分析出些什么。 有娇很小心地把书架上的书一本一本地取下来,边看边擦,擦完了再放上去。 封面上的字,有些不认识,认识的,也有些看不懂,不过好像都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取下最后一本书,依然没有特别之外,正要放上时,却发现书架的内角,有一个黑色的小按钮,出于好奇,有娇伸手按了一下,只听一声极轻的细响,旁边的地面竟然裂开了一条缝,随即出现了一个地下暗室,有倾斜的台阶延伸向下。 有娇吓了一跳,赶紧回头看。 还好,豢龙没有回来,秋姐却发现了,快步走过来,“我的天,这里怎么有个暗室,你是如何打开的?” “这里有个按钮,我按了一下,就开了。”有娇装作一副茫然无措的神态。 “快关上,要是被豢龙门客看见了可不得了。”秋姐急急地说道,满脸惊慌之色。 有娇伸手按下按钮,地下暗室又关了,一切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以后可不敢乱按,太师府的规矩严得很,要是被发现了,被赶走倒还是小事,怕是连命都没了。” “我以后再也不按了。”话虽如此说,心中却是极度好奇,很想进去看看,但有秋姐在,她只能极力将这个心思压下去。 第52章 无毒不丈夫 鸿胥的密室,鸿胥、八方、豢龙在议事。 豢龙的脸色很不好看,阴冷的像是笼罩着厚重阴云的苍穹。 很显然,他已经得到了有人擅闯豢龙寨杀人救人的消息。 几十年来,无人能够进入豢龙寨纵深腹地,而这个人不但进去了,还杀了很多人,救走了穆嬴,如同进入无人之地一般,匪夷所思,令人恼怒。 尤其是,此人还杀了豢叶师,一个拥有九百多樽自修能量和六级豢术的顶级豢师,豢龙寨五大豢师之一,其战力,比自己弱不了多少。 豢叶师被杀,使得豢龙寨折损了一个得力干将,可谓损失惨重,对豢龙寨来说,绝不是一件小事。 “豢龙弟急唤王公与我议事,且脸色不好,定是有不好的消息。”八方说道。 “昨夜得到消息,有人在黑山部落向东五里杀死了两个豢蟒使者,又擅闯豢龙寨,杀死了三个豢叶使者,从牢狱之中救走了穆嬴,豢叶师带着四个豢叶使者连夜追击,在黑山部落通往嬴氏部落王城的路上被杀。” 豢龙简要通报了一下情况,这样的消息,对豢龙寨和他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耻辱。 鸿胥,八方皆是脸色剧变。 “豢龙兄,我记得你曾说,豢龙寨处于隐密之地,无人知晓,那个擅闯豢龙寨的人,是如何找到的?”鸿胥问道。 “如何找到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擅闯者是谁?多少人?”八方很快冷静下来,问道。 “据牢狱门的两个守卫说,只有一个人。”豢龙说道。 “那就只剩下一个问题,此人是谁?”八方接着说道,他并不关心豢龙寨是怎么被发现的,他只关心此人是谁。 人,才是关键。 “此人进入豢龙寨,是为了救出穆嬴,由此推断,必是嬴氏部落的人。”豢龙说道。 “一定是莫守拙。”八方肯定地说道,“除了莫守拙,嬴氏部落再无别人有此本事”。 “莫守拙?隐伏了这么多天,他终于出现了,没想到的是,他第一次出现的地方,竟然是豢龙寨。”鸿胥愤怒地说道。 “主公,莫守拙绝不是第一次出现,或许他一直就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有发现而已。”八方说道,面带忧虑。 “太师府最近未进新门客,他如何能在我们身边?”鸿胥有些不解。 “明查暗探,以莫守拙的身手,他若是想来太师府暗探一番,怕是无人能够知晓。”八方说道。 “莫守拙定是尾随子时为我送龙血冰珠的豢叶使者找到了豢龙寨。”豢龙说道。 “豢龙使者只有子时才来,我猜想莫守拙一直就在太师府附近,太师府已经完全处于他的监视之中。”八方说道。 鸿胥顿时感到脊背一阵发凉,身边好像突然多了一双眼睛,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地窥视着他,让他感到了巨大的恐惧和不安。 “未防意外,豢龙寨每次安排一个豢兽使者和六个豢叶使者共七人前来送冰珠,据来人说,城墙和太师府周边突然加强了防卫,有大队巡逻的士兵,豢兽使者和五个豢叶使者设法将士兵引走,他才得已进入太师府。”豢龙说道。 “看来,嬴开准备行动了。”八方说道。 “嬴开怕是一直在行动,我派去说服公孙等四位大夫的人回来说,这四人前一次态度并不明朗,但后一次却变得极其坚决,连府门都不得进入,看来希望已是极其渺茫。另外,我还接到禀报,最近有人暗入汧邑,似是打探练兵之地。”鸿胥说道,脸色黯淡。 八公微微一笑,“主公不必忧虑,此事本就在预料之中。练兵之地,短时间内,无人能够找到。公孙等四族不从,也不足为惧,一路不通,还有它路。” “八方兄有何良策,速速说来听听。”鸿胥催促道。 “大周王朝的马,都在嬴氏部落,共有十处养马场,每处有马匹三千余,若这些马都死了,周王必然盛怒,定要追究嬴开失职之责,弄不好还会杀了他。 纵然不杀,也必乱了嬴开的心思,使他抽不出手来对付主公,主公则可利用这段时间,加紧准备。”语气平淡,但内涵吓人。 “八方兄是说,暗中毒死那些马?”鸿胥瞪大眼睛问道,这个做法,太大胆,也太毒辣了。 “无毒不丈夫,要想成事,不可有妇人之仁。”八方冷冷地说道。 鸿胥仍有忧虑,难下决心,“若是被周王知晓,鸿胥部落怕是会有亡族灭种之危。” “主公为何要让周王知晓?”八方反问一声。 “汧邑也有一个周王的养马场,有马匹四千六百,那些马怎么办?”鸿胥问道。 “主公是想把所有的马都毒死吗?”八方再反问一句。 鸿胥有些茫然,“八方兄此意是?” “择四地而杀之,这四地,就是嬴氏和河西孟西白三个部落,周王定然要追究嬴开和孟西白三族失职之责,危难之时,孟西白三族为求自保,说不定会主动向主公靠拢。至于汧邑的马,要留给主公用。” 鸿胥“哈哈”一笑,立时下了决心。“此计可行,我着即派人去办。” “另外,我要亲自去一趟陇山,面见丰王,促他定下决心,相助主公。”八方说道。 “前几日,我派人前去与丰王交涉,商谈结盟一事,未得到他的允许。丰王对青铜一事,并无多少兴趣。”鸿胥有些忧虑地说道。不要青铜,他又没有能拿得出手的美人,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条件能够打动丰王。 “这个结果,我早已预料到,丰王定然是觉得,没有青铜可以派兵来抢,犯不上以此作为交换条件。主公不必担忧,我自有办法。”八方似乎胸有成竹。 “那就有劳八方兄了。”鸿胥说道。 转头看着豢龙,“豢龙兄,第五条龙是否已经唤醒?” 豢龙摇头,“没有。” “豢叶师和几位使者被杀,着实令人痛惜。至于莫守拙进入豢龙寨救走穆嬴一事,豢龙弟不必放在心上,也切不可鲁莽行事,当以大局为重。眼下,豢龙弟需凝心聚气,尽快将龙唤醒,一旦唤醒了九条龙,天下没有几人是你的对手,那时,豢龙弟定可天下无敌,想做的事,无人能够阻挡。”八方说话。 豢龙冷冷一笑,恨恨地说了一声,“莫守拙,我定要将他碎尸万段。” 第53章 画弩 上午,小刀子酒酒馆来了一个人,被嬴老板带着上了二楼。 此人名叫杜栾,嬴氏部落卫尉司王庭侍卫队副侍卫长,嬴氏部落一个不足万人小分支部落的三王子,师从大周王朝第一剑客秋水,在嬴氏部落之中,战力仅次于莫守拙。 杜栾看了嬴老板一眼,嬴老板赶紧知趣地说道:“你们聊,我去照顾生意。”说完,去了一楼。 嬴老板走后,杜栾朝着莫守拙施了一礼,“侍卫长别来无恙。” “你看我像无恙的样子吗?都差点死了两回了。”莫守拙调侃道。 “谁人能杀得了侍卫长?” 在杜栾看来,若论单兵作战,整个大周王朝,没有几个人能杀得了莫守拙。 至于一人被上百人围困,又是另外一回事,就像锁秋岭遇到上百黑衣人突袭围困一样。 “锁秋岭一战,我不是差点把命丢了?”莫守拙自嘲地一笑。 “可侍卫长最终还是有惊无险,活着回来了。听闻侍卫长平安回来,王庭侍卫们个个惊喜,为此,我分批请他们喝了几场老刀子酒。若是知道侍卫长身在小刀子酒酒馆,怕是定要前来探望。” “请近百侍卫喝老刀子酒,恐怕花了你不少钱吧?”莫守拙随口问道。 “酒不花钱,是去王庭酒窖里取的,菜钱是嬴秋主事付的,我只是把人召集了一下而已。”杜栾微微一笑。 “那不是你请客,是嬴秋主事请客。”莫守拙笑道 “喝茶吗?” “侍卫长忘了?属下从来不喝茶。” “被人砍了几刀,记忆也不太好了,很容易忘掉一些事情。你来找我,不止是为了探望吧?” 杜栾一脸正色,“王上命我来禀报侍卫长,昨夜子时,有六人入城,其中五人负责引开巡逻的士兵,一人进入太师府。” “战况如何?” “两个黑衣人被杀死,我方士兵折损二十一人,有十三人,是被一片树叶杀死的。有些士兵,虽然只是受了些轻伤,最终未能逃过一死。” 说到此,杜栾叹了一声,“可惜,虽有数百士兵围困,却还是被另外几人逃掉了,未能尽屠。” “黑衣人是豢龙寨的豢叶使者,杀死士兵的树叶带有豢力,入体之后,可在周身游走,就算轻伤,也能致命。 军队士兵善长集团作战,单兵厮杀,定然不是他们的对手。黑衣人的杀人之术,大庶长没有向驷车庶长交待吗?”莫守拙问道。 “豢叶杀人之术,王上亲自向驷车庶长作过交待,但士兵们明知树叶能杀人,却还是躲不开。”杜栾无奈地说道。 “王庭侍卫队是否参加战斗?”莫守拙问道。 “接到卫尉司主事命令,我速带五十人出动,可惜,赶到之时,黑衣人已消失无踪。” “豢龙寨的豢师、豢兽使者还有一百余个豢叶使者,个个都是高手,日后遇到,要多加小心才是。” “听王上说,侍卫长孤身犯险,深入豢龙寨,不但救出了公主,还杀了许多人。” “杀豢师一人,豢蟒使者两人,豢叶使者九人,共十二人。豢兽使者的战力犹在豢叶使者之上,尤其是豢师,战力更是不可小觑。豢龙寨接连遭受重大损失,必定咽不下这口气,你要防止他们狗急跳墙,夜袭王庭,这段时间,一定要加强王庭的防卫。” “属下明白,定会加强王庭防卫。” “只要不是突袭王庭,你不可带人离开,防止他们声东击西。太师府这边的事,交给我和驷车庶长,你的主要任务,是防卫王庭,绝不可使王上生出意外。”莫守拙又一次嘱咐道。 “诺。”杜栾应道,脸色凝重,似乎已经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损失惨重,多个高手殒命,盛怒之下,豢龙寨以突袭王庭的方式进行复仇,不是不可能的事。 若是王庭受袭,王上生出意外,他的罪过可就太大了。 “侍卫长,驷车庶长有事请教,本欲亲自前来,又怕暴露了行踪,故而令我传话,侍卫长若是有了空闲,劳您去他的府上一趟。”杜栾说道。 莫守拙点头,“我也正有此意,你回去转告驷车庶长,明日傍晚之时,我会去他府上。” “我让驷车庶长准备好老刀子酒。”杜栾笑着说道。 “那是自然,还得有好菜才行。” “属下告辞。” 在院子里站了一会儿,莫守拙返回房间。 取来纸笔,开始画图。图上画的,是弩的草图。 奴隶时代,制造业极其落后,连传统的机械式冲床都没有,做不出模具,不具备实现、冲孔、成型、拉深、修整、铆接等精密工艺。 莫守拙生活的那个世界里的一切精密仪器和武器,在这个时代里,统统造不出来。 所以没想着要造枪,这个想法属于痴心妄想,但可以造弩。 莫守拙精通造弩的原理。 弩,弓的一种,全称为弩弓,是指用机械力量射箭的弓,一种远射兵器,不但射程远,力道大,而且发射准确,比人力弓箭的威力要强大数十倍。 制弩的材料有很多,可用竹,也可用青铜。 若是用竹材料制造,一般使用多层竹、木片胶制成复合弓,形似扁担,俗称“弩担”。前部有一横贯的容弓孔,以便固定弓,使弩不会左右移动。木臂正面有一个放置箭簇的矢道,使发射的箭能沿直线前进。 木臂后部有一个匣,称为“弩机”。匣内前面有挂弦的钩,称为“牙”。牙的后面有瞄准器,称为“望山”。牙的下面连接有扳机,称为“悬刀”. 发射时,先将弓弦向后拉,挂在钩上,把弩箭放于矢道,瞄准目标后,扣下悬刀,牙缩下,弓弦弹出,箭矢可疾射而出。 莫守拙画了两张图,一张图上画的是单发弩,一张图上画得是三发弩。 图画好后,莫守拙去了一趟武器街,找到了一家最大的武器制造铺,将图纸交给工匠,要其务必于明日傍晚之前,将两个弩造好。 为了保证质量,莫守拙还把造弩的材料,需要注意的事项等详细交待了一番,并一次付清了费用。 第54章 武者之巅 回到小刀子酒酒馆的时候,天色已黑,早已从太师府回来的有娇一见到莫守拙,小脸上便露出了迷人的笑。 “看你笑成这个样子,莫不是又探听到了重要情报?”莫守拙笑着问道。 “少爷,你猜猜,我看到了什么?”有娇故意卖着关子。 “看到了鸿胥、八方、豢龙,还是沧元?”莫守拙问道。 有娇用力摇头,“不对不对,你再猜。” 莫守拙装出很努力地去想的样子,稍顷,说道:“你还是跟我明说吧!猜谜语不是我的强项。” 有娇噘了一下嘴巴,很失望的表情,“我今日跟秋姐一起去清理豢龙的寝室,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可疑之处。” “没找到可疑之处你还这么高兴?”莫守拙瞪了有娇一眼。 “哎呀!我不是还没说完嘛!你别打断我的话。”有娇撒着娇儿说道。 “我当时就想啊!好不容易进了豢龙的寝室,总得找到点什么才行,我就去看他读的书,想把那些书的名字记下来,回来说给你听,等把最后一本书取下来的时候,我看到书架里面的角落里有一个按键,就按了一下,地上出现了一个洞。” 莫守拙不笑了,一脸严肃地看着有娇,“什么样的洞?” “好大一个洞,洞里有台阶,我想进去看看,却被秋姐看到了,她很害怕,让我赶紧把洞关上。洞里有什么,我不知道。” “你做得很对,无论洞里有什么,你都不能进去,发现这个洞就是最重要的情报,剩下的事情,交给我去做。”莫守拙说道。 “要不是秋姐在,我一定要进去看看里面有什么,就不用劳你亲自跑一趟了。”有娇很遗憾地说道。 莫守拙盯着有娇,“有娇,我要非常严肃地提醒你,你想进入洞中查看一番的想法是个严重的错误,一个女子,手无缚鸡之力,一旦遇到危险,或者不幸被豢龙看见,你这条小命恐怕就保不住了。” “少爷,你这么关心我啊?” 莫守拙一下子有点气堵,“你是想气死我是吧?” 有娇赶紧伸出小手拉住莫守拙的手,不停地摇晃着,“少爷,你别生气,我是逗你开心的。” “你重复一遍我方才说过的话。” 莫守拙深知有娇的性格,有时胆子小得像只小老鼠,有时却又大得能包住天,若是不让她知晓其中的利害,定然吸取不了教训。 “哪一句?”有娇的脸上一片茫然。 莫守拙顿时被气得翻了白眼,长叹一声,“完了,我差不多被你气得死了一半了。” 有娇“嘿嘿”一笑,“我保证,以后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遇到了什么事,就回来找你,这样行了吧?” “说到做到。” “嗯。”有娇用力点头。 “你看到的洞,应该是一间地下暗室,定然有着重大的秘密。这个暗室,很可能就是豢龙唤醒体内九条龙的秘密所在。”莫守拙迅速作出了推断。 “你要去查看吗?” “当然要去。”莫守拙说道,“好了,不谈此事了,帮我换药吧!” 第二天一大早,有娇仍然去了太师府。 莫守拙开始修炼。 蛋壳破裂之后,所有的信息如流水般进入大脑,无需背记。 跟随惊鸿大师炼体十五年,炼精、化神、成虚、破体四道程序的修炼之法早已牢牢地印在了他的脑海之中。 而且他本人早已达到了炼精巅峰,具备了化神境修炼的能量需求。 只有自修能量达到五百樽的武者,才能进入化神境修炼进程。也只有进入化神境修炼之后,才能进一步增强能量。 绝大部分武者因受制于不足五百樽能量,终生都不能进行化神境修炼。 令莫守拙倍感无奈的是,他虽然只用了十五年时间便修得了五百樽能量,成为武者界的一个传奇。但历经两年多时间的苦修,却始终打不开任督二脉,迈不进化神境的门槛。 师父惊鸿曾经说过,凡人武者要想进入化神境修炼,需得拥有天赋异禀或者偶遇奇缘。 这个天赋异禀,就是任督二脉天生畅通。这样的人,十万之中无一。 而能偶遇奇缘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正是因为如此,周王朝武者界与巫师界之中,自修能量超过五百樽的修炼者,屈指可数。 历经两年苦修无果之后,莫守拙甚至很无奈地已经认定,虽然在炼精境上异于常人,他却依然不具备成为一个巅峰武者的先天条件。 但现在不同了,在茅草屋中得到了五百樽能量之后,此时体内的能量已经达到了差不多一千樽。 莫守拙先是走了一遍炼精程序,感觉与以往有了明显的不同,体内能量如同万马奔腾,决堤江河,汹涌澎湃,难以控制,拥有裂天滔海的力量。 在这股能量的驱动之下,莫守拙不可自控地进入了化神之境。 先任脉后督脉。 自会**开始,经曲骨、中极、关元、石门、气海、阴交、神阙、水分、下脘、建里、中脘、上脘、巨阙、鸠尾、中庭、膻中、玉堂、紫宫、华盖、璇玑、天突、廉泉,直至承浆穴,共二十四个大穴,任脉被打通。 旋尔过胞中大穴进入督脉,经长强、腰俞、阳关、命门、悬枢、脊中、中枢、筋缩、至阳、灵台、神道、身柱、陶道、大椎、哑门、风府、脑户、强间、后顶、百会、前顶、囟会、上星、神庭、素髎、水沟、兑端,一路进至龈交穴,共二十八穴位,督脉亦是畅通无阻。 转而水到渠成般地进入了成虚境。 依然是从任、督、冲三脉的交合之穴胞中开始,冲脉、带脉、阴跷脉、阳跷脉、阴维脉、阳维脉六脉共五十六个大穴被冲开。 “呯呯呯。” 好像有大风从窗口吹进来,房间之中突然响起了物品落地碎裂成片的声音。 但这不是风。 而是莫守报体内的能量从四肢百骸迸射而出形成的强大气流。 破体。 一入化神境,即进成虚境,再直达破体境。 化神、成虚与破体三境,竟然相约而至,莫守拙的身体周围,可见光芒缭绕。 体内的能量已不仅仅只是在奇经八脉之中运行,还能破体而出,形成强大的杀气。 此时的莫守拙,就算坐着不动,也能杀人。 不用刀,也不用刀上的刀气,而是用能量破体而出化作的杀气。 破体而出的能量,还能在他的周身自主地形成一层强大的防御界,所有低于防御界能量的武器和杀气,都无法穿破这层防御界。 历经两年苦修始终打不通的任督二脉,凡人武者苦修百年都难以达到的破体境,莫守拙竟然只用了数个时辰。 脑海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声音:“恭喜莫守拙达到破体境,成为天下武者第一人,炼体修炼大圆满。修仙之路,任重道远,需静待第二颗记忆蛋破体。” 莫守拙,已经站在了武者之巅。 第55章 嬴沐请酒 天近傍晚,莫守拙来到武器街,走进他定制弩的那家武器铺。 两张弩已经做好,弩担长十五公分,半径十公分,三层青竹材质复合而成。 样式、大小、结构、长度、粗细及弯曲度等相关参数均与图上所标识的一模一样。 另备竹箭二十支,箭长八公分。 莫守拙将单发弩和三发弩分别作了个测试,非常满意。 “客官,经多次测试,此弩与人力拉弓比对,射速、射程、射力均要上强上两倍有余,直线飞行,十丈距离上,竹箭可轻松透体而过,有效杀伤射程可达四十丈以上,威力实在惊人,不知客官造此何用?” 武器铺老板似乎非常怀疑莫守拙制造此弩的动机。 毕竟杀伤力太大了,他从事武器制造生意二十余年,从未见过如此厉害的武器,若是被用到了非法之处,杀人作恶,日后官府查起来,定会牵连到自己。 莫守拙知道老板的担心,说道:“当然是嬴氏部落的军队使用。你把图纸收好,不可让外人知道,日后军队定会大量制造。” “那就好,那就好。”老板连声说道,“请客官放心,在下定会保密。” 老板喜不自胜,军队使用当然合法,若是能够大量制造,势必会给他带来巨大的收益。 “客官若是能说服军队大量制造,在下一定不会少了您的好处。” 老板说道,他所说的好处,当然是指回扣。 “那倒不必。” 莫守拙说道,在他那个时代,为政府做事私拿回扣是非法的,这个时代不知是不是同样如此。 莫守拙没钱,却也用不了多少钱,当然不需要老板的回扣。 不过,要是能把钱带着一起穿越回去,倒可以在古玩市场上卖个好价钱。 在那个社会里,他可是非常非常缺钱的。 莫守拙带着两支弩离开了武器铺,径去驷车庶长嬴沐府。 一张圆桌上摆着九道大菜,还有两坛老刀子酒,红罐装,老刀子酒中的极品,调酒者,是王爷世父。 莫守拙一看到桌上的酒,便笑着说道:“庶长大人的酒,定是从王爷府上取来的吧?” “侍卫长好眼力,的确是王爷府上的酒。平时去找王爷要,从来不舍得给,这次以请你喝酒的名义前去索要,王爷倒大方得很,一次便给了六坛,保管让侍卫长喝个够。” 四十多岁的嬴沐有着一副标准的军人形象,声若洪钟,勇猛威武,几近炼精巅峰,自修能量接近五百樽,且精通领兵之道,在西部部落,是一个传奇人物。 室内除了嬴沐,还有三人,驷车将军莫柯,步兵将军白巫桥,骑兵将军嬴昺,嬴沐手下的三位将军,武者界的高手。 众人施礼,互相见过。 嬴氏部落嬴开时代,没有大将军这个职位。驷车庶长主政军事,掌管车、骑、步三军. 三军领兵之人,称为驷车将军、步兵将军、骑兵将军。将军之下,还有数名副将军。 大将军之职,只有在战事来临时,由王上临时任命,战后自行取消。 众人落座。 嬴沐端起酒杯,“侍卫长历经数次恶战,有惊无险,且救回公主。这杯酒,便为侍卫长压惊接风。” 重伤未愈,本不能饮酒,但嬴沐盛情以待,不喝上几杯,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感谢驷车庶长及众位将军的一番心意。” 莫守拙举起酒杯,与众人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数杯过后,嬴沐问道:“昨夜子时,六人暗入王城一事,侍卫长可曾听说?” 莫守拙点头,“杜栾已告知于我。” “数百人围困五人,虽斩杀二人,却自损二十有余,且大多是死于一片树叶,着实让人恼火。侍卫长多次与其作战,可有应对之法?”嬴沐说道。 “军队士兵虽然训练有素,却更适合集团作战,单兵作战能力并不强,一对一甚至是多对一战斗,都很难占得上风。这几日一直苦思,办法倒是想出了一个,就是避免与他们近身搏斗,在远距离上将其射杀。”莫守拙说道。 “侍卫长是说,用弓箭?”嬴沐问道。 莫守拙摇头,“普能士兵射出的箭,射速慢、射程近、威力也不够大,而且搭弓引箭需要时间,战效不强。” “如何射杀?愿闻其详。” 莫守拙站起来,去旁边的桌子上拿起单发弩。 “这是我让武器街的工匠按照所画图纸制造的弩,请驷车庶长及众位将军随我一试。” 莫守拙来到室外,站在距离嬴沐平时练刀的木桩三丈之外,拉弦挂钩,把一支竹箭放于矢道,瞄准,扣下悬刀,箭矢疾射而出,箭身没入木桩近两公分,箭尾兀自颤抖不已。 嬴沐与三位将军大惊,作为善射弓箭之人,他们竟然连竹箭的飞行轨迹都没有看清,射速之快,远超寻常弓箭。 “侍卫长能否将此物借我一看。”嬴沐说道。 莫守拙将弩递到嬴沐手里。 嬴沐反来复去细细看了一番,有些无奈地说道,“恕我眼拙,实在看不出名堂,还请侍卫长赐教。” 莫守拙接过弩,说道:“此物称为弩,弓箭的一种,由弩担、矢道、弩机、牙、望山、悬刀组成。弩担用三层优质青竹复合而成,可增加弹性与韧性。武器店的工匠已经做过多次测试,与弓箭相比,射速、射程、射力均要强上两倍左右,箭矢保持直线飞行,十丈距离上可轻松穿透人体,有效杀伤距离超过四十丈。” 莫守拙将弩的构成及杀伤力简要介绍了一遍。 “我来试试。”嬴沐大声说道,取一支竹箭,按照莫守拙所说,瞄准射击,竹箭射中木桩,亦是深入两公分有余。 嬴沐“哈哈”一声大笑,“军队若能大量使用此物,战力定然大大提升。来,你们也试试。” 驷车将军莫柯,步兵将军白巫桥,骑兵将军嬴昺轮流将单发弩和三发弩试射了一遍,均是受不释手,交口称赞。 “驷车庶长,此弩极为适合步兵使用,定可大大提升步兵的战力。”步兵将军白巫桥大声说道。 “不但步兵能用,骑兵、车兵都能用。作战之前,可预先将竹箭置于矢道进行第一轮射击,作为突袭武器使用,不必像弓箭那样,第一次射击也需要临时搭箭引弓,迟滞了应急反应的时间。”莫守拙说道。 说到这里,心中生出一些感叹 若是条件具备,造一些重型武器出来,嬴氏部落一统天下,恐怕就不用等到嬴政那一辈了,在嬴开这一辈上就能实现。 “骑兵突进,远距离用弩,近距离用刀,有了此物,骑兵的战力也定能成倍提升。”骑兵将军嬴昺拿着单发弩,反来复去地看着,说道。 “实在想不到,侍卫长不但刀法超群,天下无敌,于武器一道,也是极为精通,我该早早向侍卫长请教才是。”嬴沐说道。 “驷车庶长过奖了。此弩的图纸我已留在武器街一家名为神器的制造铺,庶长可派人前去联系定制。到时别忘了送一些给王庭侍卫队的卫士们使用。”莫守拙说道。 嬴沐“哈哈”一笑,“我明日便去禀报王上,一经获得王命,即可制造,加紧练兵,以强战力。所造之弩,定然是先送与王庭侍卫队使用。侍卫长给予如此帮助,我实在无以为报,若是侍卫长无伤在身,定然要一醉方休,实情如此,便再小饮上几杯,以表谢意,如何?”嬴沐说道。 “就按驷车庶长之意,再饮几杯。” 嬴沐伸手做了一个请的姿势,“侍卫长请。” “驷车庶长请。”莫守拙以礼回敬。 第56章 爱江山,更爱美人 莫守拙的刀伤恢复期进入第三天,情况进一步好转,疼感已是非常轻微,只是感到有一些痒。 有痒感无疼感,而且体温正常,莫守拙知道这是刀伤快速恢复的症状。 战力虽然已经恢复到顶峰,甚至自我感觉比以前更加强大。但受刀伤拖累,难以于大开大合之中将惊鸿刀法施展到极致,刀速会受到极大影响。 刀伤没有完全恢复,进入太师府探查暗室机密与设法杀掉豢龙之事,只能往后推一下。 接下来的几天,有娇照常进入太师府,莫守拙则抓紧时间继续修炼。 从最低境炼精境至最高境破体境,莫守拙只用了不到一天时间,超乎常人想像。 就算如此,莫守拙依然有着清醒的认识,并没有被胜利的喜悦冲昏头脑。 他目前所修炼的,还只是武者修炼内容的范畴,虽然已达破体巅峰,但这些内容大概率与修仙没有多少关系。 就算有一点关系,也只是筑基阶段。 在第二颗记忆蛋破开之前,他需将第一个记忆蛋中的内容进行反复的修炼,达到随心而生,随意而生,随神而生。以此增强能量,提升战力。 他深知,修仙绝不是一朝一夕能能成功,不仅需要仙缘,还需要苦修。 若是修仙这么容易,十万年来,整个大周王朝也不至于连一个凡人成仙之人都没有出现过。 莫守拙很想成仙。 成仙的目的不仅仅是去仙界转一圈,更重要的是借此穿越回自己的那个时代。 他实在不喜欢这个社会。 随着时间的延长,莫守拙越来越想念方兮颜,也越来越担心,害怕她会因为找不到自己跟着别人走了。 要出了这种事,那可真是太悲催了。 这是个阴天,吃过早饭的莫守拙在院子里走了几圈,消化消化腹中食物,然后回到房间,上二楼之前专门跟赢老板交待了一声,若不叫他,不必送饭上楼。 盘膝坐到床上,再一次开始了修炼之途。 很快进入忘我之境。 陇山。 陇山是座山,也是一个地名,西戎部落王城所在地。 大夏王朝和大商王朝时期,中原王朝的核心统治区域集中在黄河流域,对于周边地区以部落形态存在的民族掌控力微乎其微。 到了大周王朝,为区虽开来,中原地区的民族自称华夏,把华夏民族四方的部落,分别称为东夷、南蛮、北狄、西戎。 东夷,是指活动在中原地区以东的大大小小四十七个部落。东夷自后李文化起,是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岳石文化的承载者。 南蛮,泛指中原地区以南的部落。大周王朝《礼记》中有记载:“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南蛮有近百个部落,故而又称“百越”。 北狄,是华夏部落对北方非华夏部族的统称。晚商以前,华北地区皆为华夏族群的活动地域。周初,六个部落脱离华夏民族,向西向北迁延,不受大周王朝节制,后拆分为三十九个部落。因此,华夏与戎狄在血缘上本是同根同源。 西戎,又称犬戎,是以犬为图腾的非华夏部落,多为“披发左衽”、“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尽管戎和华夏民族在文明程度上有差距,但对彼此交往并无太大妨碍,有多个诸侯国的国君都是娶戎族女子为妻,大概是山清水秀出美人的缘故。 从地域上讲,赢氏部落也应归于西戎,赢非子被周孝王封于秦邑,赢也被周宣王封于犬丘,称西垂大夫。但赢氏部落从未将自己当作西戎人看待,部落图腾也不是犬。 西戎国是以绲戎部落为主建立的国家,这一代王名叫戎措,号丰王,其下共有十二个小国,稍大一些的有七个,绵诸、翟、镕、义渠、大荔、乌氏、朐衍。 西戎国并不是一个法制完备的国,虽以国自称,总体上却还保持着部落的形态,丰王戎措对属下的十二个小国也没有多大的控制力,大多是独立存在,但需出兵纳贡。 在西部部落,丰王戎措是一个非常有名的人。 西戎国是他一手建立起来的,属下的十二个小国,也是被打怕了之后臣服于他的。虽各怀异心,明面上,没一个敢反抗。 戎措认为,天下所有的东西,包括地位、权力、金钱、美人,统统都可以抢。 既然要抢,当然得有实力。所以戎措建立了一支强大的军队,军队员额五万余,设一个军,下辖五个师,每师四个旅,其下还有卒、两、伍等编制,体制完备,战力强悍,可谓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军队的体制不但非常完善,军人的待遇也非常高,且以军功论职位,立功者可以得到擢升。就算是一个奴隶,也有成为军官的机会,从而一飞冲天。 这一点,赢氏部落做不到,奴隶是贵族的私有财产,不从军。 正是因为如此,西戎的军队,尤其是那些来自奴隶阶层的士兵们,打起仗来往往不要命。 丰王还是一个喜欢女人的王,尤其对有姿色的女人,更是有着特殊的嗜好。 当一个女人进入丰王的视野,并且令他生出欲望的时候,这个女人就再也跑不掉,哪怕是躲到天涯海角,丰王也一定要找到,为此,不惜刀兵相见。 为了一个女人,可以血流成河。从流成河的血水中走过来的女人,更能激起和满足丰王的征服欲望。 江山美人。 丰王要江山,更要美人。 在丰王看来,一个男人的江山,如果少了美人,江山便不是江山,这样的王,做起来索然无味。 丰王有一句话,“非生我者,非我生者,一切皆可为。” 这句话的意思是,除了生他的女人和他生的女人,其她的所有女人,都是他的女人,他都可以睡。 很不讲道理,也很疯狂。 当丰王听说赢氏部落有穆赢这么个大美人的时候,瞬间便动了心思,迅速派人去找赢开,没有任何条件,就是要求赢开尽快把穆赢送到陇山,若是不送,刀兵相见。 拥有倾国倾城之色的女人,丰王一定要弄到手,无论她是谁,除非他打不过,抢不来。 第57章 忻枢伦煮酒论英雄 来到陇山的谋师门门主八方并没有立即去见戎措,而是先去了忻枢伦的府上。 忻枢伦是西戎国的军师,智谋超群,地位仅次于戎措,是戎措极为仰仗之人,在王庭之中有着很大的话语权。 戎措建国称王,忻枢伦是最重要的辅助之人,立有大功。 忻枢伦的上四辈先祖,曾在谋师门学习过谋略,因此,忻枢伦与谋师门,算是有一些渊源。二人在多年前就已经认识,交情不错,以兄弟相称,八方年长一岁。 堂堂一国的军师,府邸虽称不上寒酸,却也不够威严。只是一所稍大一些的宅子,八间房,正屋四间,两间西偏房,两间东偏房。院内没有假山,没有人工湖,也没有花园,只是在院子的几处角落里,种了些花花草草。 看起来,忻枢伦是一个相当低调的人,这与丰王戎措张扬狂傲的个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院子的正中间有一棵大树,枝繁叶茂。 八方来的时候,忻枢伦正在煮酒。 忻枢伦大概是胃肠不太好,喝不了凉酒,若要喝酒,必先煮热。很巧的是,八方也不喝凉酒。 一个青铜酒壶,壶中装满了酒,放在一个烧水的壶中,壶下有木炭。 见到八方,忻枢伦起身迎接,微笑着说:“是哪阵风,把八方兄吹到我这寒舍之中了?” 八方亦是报之一笑,“若是风吹,必是南风。”言下之意,嬴氏部落处于西戎的南方。 “八方兄快快请坐,这酒刚刚煮好,我连一口都没来得及喝。不过需先告罪的是,我这酒,可比不上嬴氏部落的老刀子酒,不知八方兄看不看得上。” “枢伦弟,你说这话太客气了一些,挚友相逢,清茶都可代酒,何况还是真的酒。你说得那老刀子酒,我还真是喝不习惯,太烈,故而从来不喝,倒是老弟这酒,自上次喝过一回,余味在喉,总盼着能再喝上一回。” 忻枢伦“哈哈”一笑,“八方兄这话,让人听了舒服。来,先干了这杯。”忻枢伦举起酒杯,与八方轻轻一碰,一饮而尽。 按照周王朝的礼仪,无论喝酒还是饮茶,需得以手遮面,以示尊重。但在西戎和嬴氏部落,饮酒喝茶,皆是随性,可细品也可豪饮,无需以手遮面。 生活在荒蛮之地的人,受不了那些繁琐的礼节。 下酒的菜也不是多么丰盛,一只烤羊腿,上面插着两把切肉用的青铜小刀,另有一盘炒花生和三个凉拌小菜。 “八方兄,尝尝这烤羊腿的味道,山林中散养的山羊,以木炭细火烧烤四个时辰,味道好着呢!”说着,亲自切了一块肉,放到八方面前的盘子里。 八方也不客气,以刀插住羊腿,咬了一口,“好,香而不烈,肥而不腻,的确是好火候。” 二人接连干了三杯,算是礼尽。忻枢伦问道:“八方兄这次来,不是只为了这几杯酒吧?” “当然不是。” 八方放下手中的刀,一脸正色。 “我这次来,是有求于老弟。” “八方兄但说我妨。” “大夏王朝时期,有个西王部落,老弟可曾听说?” 忻枢伦摇头,“为弟迂腐,从未听说。” “到了孔甲时代,西王部落已发展的极为强大,为避免祸患,孔甲暗中派人在西王部落内部制造混乱,终使西王部落一分为五,后被嬴氏部落先祖逐一归于属下,这五个部落现在的王,是鸿胥,公孙,孟呙,西吉,白毅。” “此事与八方兄有何关系?” “老弟有所不知,为兄的先祖,曾是西王部落排名第一的长老,西王拆分后,归于鸿胥先祖的部落,后死于与嬴氏部落先祖的一战之中。” “原来如此。”忻枢伦已经隐隐地猜到了八方此次来找他的意图。 “如今,鸿胥胸有大愿,意欲联合公孙、孟呙、西吉、白毅西王旧族联手脱离嬴氏部落,重建西王部落,恢复西王昔日之雄风。他找到为兄,请求辅佐。” “八方兄是答应他了?” 八方点头,“正是。” “公孙等四族是何态度?” “鸿胥派人游说,先前态度不明,后来皆是明确反对。据我了解,是甘公与杜珀说服了公孙,世父亲自出面,说服了孟西白三族。这四族,现已绝不与鸿胥往来,生怕引火烧身。” “这不奇怪。” “我来找老弟,是想通过老弟说服丰王,助鸿胥一臂之力。” “如何相助?”忻枢伦问道,在没有探明八方的真实意图之前,他不会冒然提出支持或者反对意见。 “与鸿胥结盟,请丰王出兵。”八方看着忻枢伦。 忻枢伦微微一笑,端起酒杯,与八方放在桌上的洒杯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前几日,鸿胥已经派人来面见丰王,商谈结盟一事,丰王曾问询于我,被我断然拒绝。” 八方一愣,想不到忻枢伦说话如此直接,毫不顾忌自己的感受,心中顿有种不详的预感,忻枢伦并不支持丰王与鸿胥结盟一事。 “老弟反对此事?” “八方兄,你是谋师门门主,洞晓天下大事,能否跟我说说,当今天下,谁可称得上英雄?”忻枢伦没有回答八方的话,却反问了一句。 八方略一思索,“周王姬宫湦虽坐拥王位,但他骄奢淫逸,不理朝政,称不上英雄。 周公当初兼并天下,封七十一诸侯,立七十一国,到姬宫湦时代,七十一国连战征战,强国兼并弱国,能称得上英雄者,不出十人。 至于西部部落,丰王立国,算得上英雄。嬴氏部落现在的王嬴开,胸有大志,也可算上一个。” “鸿胥呢?鸿胥算不算得上英雄?” “鸿胥胸有大志,立下宏愿光复西王之雄风,已有英雄之志。” “到底还是算不上英雄,只是有英雄之志罢了。”忻枢伦叹了一声,“八方兄乃谋师门五十年难得一见的人物,却为何要辅佐一个难成气候之人?只是为了替先祖报仇吗?” “为兄的先祖是西王第一长老,地位仅次于西王之王,西王败落,先祖定是痛惜于心,后死于战事,留下千古憾事。作为后辈,若能助鸿胥成事,必定可重树西王当年之辉煌,于先祖来说,是孝,于为兄来说,也是人生最大的成就。” 忻枢伦微笑着摇了摇头,“我一向以为八方兄历经人世沧桑,早已没了功名利禄之心,今听兄一席话,还是没逃掉这虚名二字。” 第58章 兄弟之情,斗不过虚名 忻枢伦的话说得非常直接。 一来,他本就是个爽快之人,二来,他是真把八方当成了兄弟,既然是兄弟,便不必藏着掖着。 只是,他是如此,八方呢? 真的会喜欢这种说话的语气吗? 当然不是,此时的八方,心中已经生出一丝不满。他一向非常自负,且自视清高,此次来西戎,登门拜见,可不是接受忻枢伦教训的。 而且,内心之中,八方并不认为忻枢伦比自己强,辅助戎措立国,受到戎措尊重,成就一世英名,只不过是机缘巧合而已。有羡慕,但更多的是嫉妒。 如此看来,忻枢伦是把八方当成了兄弟,但八方,却并没有把他当作兄弟。 所谓的兄弟之情,只是八方利用他的一种手段而已。 八方,到底还是被那个天下第一谋师的虚名给拖累了。 可能算不上小人,但绝对不是君子。 忻枢伦所说的这一番话,八方其实都懂。对大周王朝及东夷、南蛮、西戎、北狄的时局,也是心如明镜。 如果连点本事都没有,如何能成得了谋师门的门主? 谋师虽然已经败落,再难现昔日之辉煌,但门主一位,也不是谁想做就能坐的,总得有些真本事才行。 八方虽然心中不满,脸色未变,“为兄愿听其详。” “王朝更替,部落兴败,本是历史规律,想那大夏王朝,大商王朝,建国之初,哪一个不是强盛无比,雄立天下?哪一个又不是历经数代,气数耗尽,步入颓途,终至覆灭? 夏是如此,商是如此,这大周王朝,定然也会如此。西王之兴,已经是千年之前,早已经成了一滴水,泯然于历史长河之中,再无兴盛之可能。 八方兄却在此时,随着鸿胥做起复国之梦,以为弟看来,此事绝成功之可能,这黄梁大梦,八方兄该醒了。” 忻枢伦一番话,分析透彻,至情至理,绝无私心。可以说,即是说事明理,也是为了八方好,希望他能醍醐灌顶,幡然醒悟。 可惜,八方已经走入岐途,无力回头。 纵然还能回头,八方亦是不想。 自从成为谋师门的门主,拥有了天下第一谋师的称号之后,八方的心思就变了,他想找一个机会,来证明自己的势力,证明的确可以称得上天下第一谋师这个称号,而不仅仅只是一个由谋师门的门主这个职位给他带来的虚名。 可是机会从哪里来呢? 大周王朝不需要他,他即不是贵族,也没有资深的背景,根本进不了官场的圈子。他曾经去找过大周王朝的现任上卿虢世父,却被虢世父于谈笑之中拒之门外,将自己的尊严尽数扔在了那座无比宏伟壮观的府邸之中。 各个诸侯国也不需要他,国君们都有自己的谋师,也都是享有盛名的人物。为了自己的地位,那些谋师们绝不会让他插足其中。拒绝他的理由有千万个,一个就足够。 嬴氏部落有墨荼,西戎部落有忻枢伦,似乎也不需要。 唯一找上门来的,是鸿胥,一个有着雄心壮志却势力弱小之人。巧的是,鸿胥与他,都是西王的后裔。 八方因此觉得,这大概是上天在冥冥中的安排。 当然,八方也知道鸿胥的势力,不足以成就大事,更不足以拥有天下。 但是,如果自己能够辅佐一个本身没有强大势力的人成就大事呢?岂不是更加能够说明,他担得起这个天下第一谋师的称号? 有些棋局,一步错,步步皆错,一盘输,盘盘皆输。 “老弟说得极有道理,但为兄还想一试。纵然身死,也是慷慨。” 八方明确地表明了自己的心意,他已不想回头,他想孤注一掷,破釜沉舟。 “唉!”忻枢伦无奈地叹了口气,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忻枢伦知道自己很难劝得了八方回头,却还想再作一番努力,毕竟,他们是好友,以兄弟相称,实在不想看着八方走入岐途,误了名声,丢掉性命。 “八方兄,嬴氏部落自嬴非子被周王封于秦邑,至今已有一百二十余年,嬴开是第六代王。 这六代之中,唯有嬴开是个胸有大志之人,一个小小的西垂大夫恐怕满足不了他的野心,定是想进入诸侯之列,立国成君。也是因此,其兄世父才极力推荐,并将王位让于他。 嬴开既有此雄心,便绝不会任由鸿胥部落脱离嬴氏,势必集中部落全部力量加以阻止。八方兄,如此情况下,你认为鸿胥的复国野心还有可能吗?” 苦口婆心。 八方仍然不为所动,他站起来,朝着忻枢伦施了一个大礼,说道:“为兄请求老弟一事,若是丰王问询与鸿胥结盟一事,还请老兄一力促成。” 忻枢伦摇头,露出一丝苦笑,“八方兄,我是丰王的军师,丰王问询于我,是对我的尊重和信任,如何出得妄言?鸿胥与丰王结盟一事,绝不可成。” “老弟心意已决?”八方语气微冷地问道。 “正是。” 八方叹了一声,“为兄便去拜见丰王,细说一番,探明他的态度,希望能说服于他,告辞。” 执拗如此,何人还能有话说? 八方把话说完,转身离去。 这一去,二人的兄弟情缘,算是到头了。 各为其主,各执己见,兄弟之情,终究还是斗不过虚名二字。 看着八方匆匆离去的背影,忻枢伦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 忻枢伦并不打算随着八方一起去见戎措,他已经知道戎措如何回答八方。 忻枢伦心里非常清楚,要想让戎措出兵,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嬴开找不到穆嬴。 戎措只给了嬴开七天之限,七天之后,如果戎措见不到穆嬴,不用八方游说,大军兵锋一样直指犬丘。 但若穆嬴能来,就算八方开出再诱人的条件,也绝然说服不了戎措。忻枢伦已经听说,穆嬴正在来陇山的路上。 牺牲一人,换得嬴氏部落喘息之机,这是嬴开的无奈,也是他的计谋。 当嬴开从被踩在地上的尊严中重新站起来的时候,一定会成为西部部落无敌的存在。 忻枢伦深知此道,但他知道自己劝不了戎措。 既然劝不了,干脆不说,明哲保身。 毕竟,他只是个军师,戎措才是西戎的王。 在这一点上,八方与忻枢伦相比,实在差得太远。 第59章 势力不够,何谈尊严 八方见到戎措的时候,戎措正懒洋洋地斜靠在议事大殿那张专门为他定做的金丝楠木王椅上,一只脚踩着面前的石桌,半眯着眼睛,用鼻音哼着一首西戎部落民间广为传唱的调情小曲儿。 这一副姿态,一点也不像个王的样子,吊儿郎当的,倒像是个黑社会的大佬。 这样的王,比起那些正儿八经,一脸严肃的王,有时候更加可怕,因为做事很不着调,没人知道他究竟在想什么,捉摸不透。 捉摸不透的人,最令人感到可怕。 三十九岁的戎措生来一副白晰到有些惨白的脸,像是久不见阳光的鬼魅之态,唇薄眼长,典型的薄幸寡情男的形象。 戎措又是一个绝对不可小视的人,他十一岁便接替在战争中丧生的父亲成为西戎部落的王。 在忻枢伦的辅佐下,十五岁斩杀了当时把持朝政一尊独大的军师,将忻枢伦扶上了军师的位置,成为他的得力助手。 此后,先是用了三年时间建立了一支强大的军队,再用了三年时间,将十二个分支部落打得服服帖帖,躬身称臣。 二十八岁那年,建立了强大的西戎国,自号丰王,丰王与疯王同音,是指疯狂的王。 对江山疯狂,对美人疯狂。 过度迷恋美人的王往往会失去江山。 夏王桀如此,“筑倾宫、饰瑶台、作琼室、立玉门”,日夜与佳人妹喜及宫女饮酒作乐,最后被商汤放逐而饿死。商王纣也是如此,宠爱美女妲己,内政不修,荒淫征敛,饮酒寻欢,通宵达旦,也终是落了个身死国灭的悲惨下场。 戎措却不同,他酷爱美人,却又善理朝政。 这样的王极其难得,至少说明,他有着强大的处理矛盾的能力,而且精力之旺盛,异于常人。 “何事?”戎措极为舒服地靠在王椅的毛绒上,连看都没看八方一眼。 说话声轻气沉,虽然少了些不怒自威的磅礴气势,却能令听者不寒而栗。 “王上,臣八方,奉鸿胥主公之命…” 在戎措面前,八方说话极为小心,他深知戎措的性格,喜怒无常,做事随性,绝不考虑后果,若是一不小心惹怒了他,自己这条小命恐怕就得交待在这里了。 死,八方不怕,他怕的是,事未竟,身先死。 “鸿胥是谁?”戎措打断八方的话问道,说话间伸出右手,很仔细地欣赏着他细长的手指,手指惨白没有血色,像他的脸。 这是一双从无数女人柔弱无骨的肌体上鱼一般滑过的手。 无视,令人心寒的无视。 戎措明明知道鸿胥,却仍然有此一问,说明他根本没把鸿胥放在眼里,八方打出的这张牌,其实非常不好使。 八方早就知道戎措是一个张狂之人,傲视天下,唯我独尊,受此轻视,早在他的预料之中,所以并未在意,也不敢在意。 戎措把大周王朝的国君姬宫湦都不放在眼里,何况人微言轻的鸿胥? “回王上的话,鸿胥是嬴氏部落一个分支部落的王,其祖上是有名的西王部落之王…” “西王部落,都过去上千年了,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亏你还记得这么清。” 戎措又一次打断了鸿胥的话,明显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过去这么久的事,就不要提了,鸿胥想恢复西王部落昔日之雄风,门儿都没有。 一个嬴氏部落已经很让戎措头疼了,哪能再出现一个鸿胥部落来挑战他的权威? 对于戎措来说,三强抗衡比两雄相斗更加令人恼火。 他所做的一切努力,就是有朝一日灭了嬴氏部落,使西戎一家独大,成为无敌的存在。 戎措还有一个更大的野心,他想灭了大周王朝,做天下的王,这是他的终极之梦。 可怜鸿胥和八方都没有猜对戎措的心思,更加没看透他的野心,还一厢情愿地想着与戎措结盟。 殊不知,戎措要的不是青铜,是整个天下,是天下所有的美人。 “此次拜见王上,是想商谈结盟一事。”八方抛出了话题。 “条件。”戎措的话短而干脆。 “鸿胥部落坐拥大周王朝最大的青铜矿,鸿胥愿意将青铜矿交给王上经营,所产青铜,全部归于王上。” 来此之前,八方已经得到了鸿胥的授权,只要戎措答应出兵帮助鸿胥,他愿意将青铜矿无偿送出。 这个条件,已经是鸿胥能够拿得出最大筹码。 戎措咧了咧嘴,算是笑了一下,瞬间又恢复阴冷的表情,“没有青铜我可以抢,交给我管理,我还嫌麻烦。说说别的条件。” “别的…” “找一个比穆嬴更美的美人给我送过来,或者,鸿胥归附于我,做我的分支部落,我可以让他成为一个小国的王。”戎措亮出了底牌。 八方无言以对。 鸿胥肯定是找不到比穆嬴更漂亮的美女,要是能找到,早就送来了,不必戎措亲自说。 至于归于戎措属下,那与在嬴氏部落属下有何区别?而且,若是归于西戎,依着戎措的个性,鸿胥部落恐怕更加没有地位。 鸿胥要的是独立建国,光复西王。 这两个条件鸿胥都做不到。 “王上…还有没有其它条件?”八方小心地问道。 在如此蛮横霸道的戎措面前,八方就算有着滔天谋略和铁嘴铜舌,也无用武之地。 戎措根本不给他施展口才的机会。 “两个条件,任选其一。”戎措轻轻地在手指上吹了一口气,语气轻而平淡。 “这…我需回去禀报鸿胥再做定夺。”八方无奈地说道。 “不用找鸿胥,我替他说与你听。鸿胥要的是独立建国,让其归于西戎,他不会同意。鸿胥部落也找不到比穆嬴更漂亮的美女,这两个条件,鸿胥都做不到。” “王上说得极是。”八方不得不承认。 “你可以走了。军师忻枢伦是你的朋友,临走之前,可以去看看他,事未谈成,兄弟情不能没了。” 戎措的这一番话,出乎八方的意料之外。 由此可见,忻枢伦在戎措心中的地位,的确无人可以替代。 “谢王上提醒,八方告辞。”八方朝着戎措施礼,转身离去。 自始而终,戎措都没有看八方一眼,一直到他离开,消失踪影,戎措都没有看他。 谋师门门主,寻常百姓眼中如同天人一样的存在,在戎措这里,连被他看上一眼的资格都没有。 八方的尊严,像是被一把刀切开,碎落了一地。 第60章 旧制变革以图强(1) 整整一个下午,王上嬴开都在议事、 参入议事的有王上嬴开,王爷世父,四位庶长及六位大夫。 王庭高层官员几乎到齐,唯独不见太师鸿胥。 这次会议,嬴开故意没有叫他。 按照王庭议事规则,凡是涉及部落大计的重要事务,通常先在庶长层面上进行商榷,形成统一意见通过之后再向六位大夫通报,听取他们的想法。 但这次不同,因为所议之事涉及到旧制变革,是嬴氏部落诞生一百二十余年以来的第一次变革。故而,嬴开干脆把六位大夫一起叫来共同商议。 有什么话说到明处,也少了一些背后议论。 嬴开深知,涉及利益重新分配的变革通常都非常困难,他虽然是部落的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有些事情,他照样推不动。 难的是,嬴氏部落任缺少大周王朝那样严格而完备的制度。 在大周王朝的殿堂上,姬宫湦想杀谁便杀谁,无人敢反抗,只能乖乖就死。 嬴开做不到,他若想杀个贵族,需要得到一半以上族长的同意才行。否则,他连一个贵族都杀不了。 这是祖上立下的规矩,目的就是最大程度地保护贵族们的利益和权利不会受到损害。 这也难怪,嬴氏部落的根基一直是建立在奴隶主也就是那些贵族们的基础上,无论谁当嬴氏部落的王,都要维护贵族们的利益。 若是惹恼了整个贵族阶层,不说当不成这个王,至少会很不舒服,处处受到掣肘,想干的事情,大概率一件都干不成。 变革是一件大事。 不变革,嬴氏部落强大不起来,变革,又势必触及贵族们的既得利益,遭遇反抗,影响部落稳定。 必须慎之又慎。 为此,嬴开给了墨荼一个原则,变革需一步一步来,先拣非变不可的变,解决当前存在的最大问题,不能妄想一口吞下个胖子,也不能太过损害贵族们的利益,以免引起人心慌乱。 在嬴开看来,嬴氏部落当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军队招不到兵。 主要原因是奴隶主不让奴隶参军,奴隶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不属于部落,奴隶只能为奴隶主服务。 就像奴隶主家里养的鸡狗鹅鸭,只属于奴隶主一个人。 因此,嬴氏部落的军队招兵,只能从平民中招,而平民的数量又非常少,就算强制性地一户出一人,也只能勉强凑够两万军队,这其中,还不乏一些老年体弱之人,毫无战斗力可言。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近百年来与西戎部落的战事,都是败多胜少,嬴开的父亲嬴也和爷爷嬴仲皆是死于与西戎部落的战争之中。 当前,东面的大周王朝对嬴氏部落保持着持续打压之势。 南面的西戎部落,北面的北狄部落亦是对嬴氏部落虎视眈眈,必欲灭之而后快。 又有鸿胥预谋叛乱,妄图独立建国。 内忧久困。 可以说,嬴氏部落已处于风雨飘摇,生死存亡之境。 不变革就没有出路,唯有变革,嬴氏部落才能活下去。 变革方案,是嬴开与墨荼商讨了多次,进行了反复地修改,作了充分的估量和预判之后,才提交到会议上的。 嬴开已经预料到,定然是少不了反对的声音。 汇报者是墨荼,他是这次体制改革的方案制定者。 “王上,王爷,各位庶长,各位大夫,这次变革涉及三个事项,一是减少奴隶,增加平民。二是变革军制,推行军功。三是变革吏制,举贤用能。 奴隶制度自大夏王朝开始,已经绵延了上千年,早已如大树盘根。奴隶为贵族的私有财产,对贵族是好事,对部落却是极为不利。 我已做过统计,嬴氏部落共有大大小小分支部落五十三个,计十万三千六百余户,四十万六千余人,其中奴隶主一千余,奴隶八万余户三十万八千余人,平民两万余户九万六千余人。 大奴隶主有奴隶近千,小奴隶主有奴隶近百,奴隶不从军,军队只能从平民中招兵,一户一人,勉强凑够两万,这其中还有一些老弱之人,毫无战斗力可言。 减少奴隶,增加平民之策,正是为军队考虑。为推动变革落地,需得立下法度,准许奴隶参军,立有军功者,可改变奴隶身份,成为平民,分给土地,以此增加平民数量。 至大奴隶主有奴隶不过五百,小奴隶主有奴隶不过五十,平民数量便可增加到五万三千户,每户招一人参军,军队兵员能增至五万人,在数量上方能与西戎国抗衡。” “也就是说,奴隶主的奴隶需在现有数量上减少一半。”嬴开说道,说完看着众人,“诸位谈谈,这一策如何?” 无人应声,庶长和大夫们面面相觑,随即又互相摇头。 没人可以否定,墨荼的这一变革之法对提升军队的战斗力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奴隶参军,以军功改变身份,奴隶们定然是求之不得,从军作战,也必定会誓死如归,于嬴氏部落来说,大大有利。 但如此变革,却是极大地损害了贵族阶层的利益。 让他们将自己拥有的奴隶在现有基础上减少一半,必定会引出一片哗然之声,遭到激烈反抗。 尤其是那些分支部落,仍然实行族长与长老共同管理部落制度,几乎所有的大奴隶主贵族,都在各个部落任职长老,有着很高的地位和话语权。长老会议,甚至有权否决族长的决议。 嬴开看着世父,“王兄,你先说说吧!”他需要先得到王兄的支持,如果连世父都不支持他,别人更是妄想。 “此策甚好,可增加军队数量,使军队变得强大,一改当前之颓势,挽嬴氏部落狂澜于即倒。王上,我愿带头,准许一半数量的奴隶参军,立有军功的奴隶,我会还他们自由,分给土地。”世父毫不犹豫地说道。 嬴开向王兄报以感激的目光,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有了世父的支持,嬴开的心里大致有了个底。 世父虽已明确表态,其他众人却依然保持沉默,躲避着嬴开的目光,没有谁愿意开口说话,作出承诺。 “都不想说吗?”嬴开语气冷冷地问道,目光环视一周。 第61章 旧制变革以图强(2) 王爷世父的表态并未引起众人的响应,早在嬴开的意料之中,毕竟他们是亲兄弟。 但驷车庶长嬴沐始终保持着沉默,却是在他的意料之外。 墨荼提出这个变革之法,完全是为了军队着想,身为主事军政的嬴沐,为何迟迟不表达态度? 如此怪事,令嬴开感到有些匪夷所思。 “既然诸位都不愿意说,我便先说说。相信大家如我一样非常清楚嬴氏部落面临的危难局面。 东面,周王室持续施压,几代周王从未对我等产生过一丝信任。 北面,西戎丰王戎措拥有五万虎狼之师,时时觊觎,近百年来,战事不断,我父王与先祖皆是战死沙场。 另有狄部落与我也是多有战事,吞我之心路人皆知。为何形成如此局面?正是因为无兵。 诸位若是再不奋发图强,等嬴氏部落被戎狄部落一举灭掉,试问,诸位就算侥幸留得一条性命,庶长还是庶长,大夫还是大夫,贵族还是贵族吗?恐怕都要成为西戎人的奴隶。 而今,我不过是想要奴隶主们减少一半的奴隶而已,以扩充军队,增强战力,护佑各位。就这么一件事,对诸位庶长、大夫来说,有这么难吗?” 说到此处,语气变得悲愤而激昂,“为使嬴氏部落获得喘息之机,我不得不将尊严踏进泥土,把自己的妹妹穆嬴送与仇人为妾,穆嬴不愿,常是以泪洗面。 而我,内心虽是万般不甘,却也无可奈何。当穆嬴在我面前哭泣的时候,有谁知道我的心,疼成了什么样子? 诸位庶长,诸位大夫,还有那些个你们手下的贵族们,试问一下,有谁的脸面,能有我,有我的妹妹穆嬴被践踏的那么无情,那么的鲜血淋漓?又有哪一个人做出的牺牲,能与穆嬴相比?” 一提到穆嬴,想到穆嬴哀怨的目光和泪流满面的样子,嬴开憋着心里发处发泄的委屈、怨恨、愤怒与无奈,在这一刻,如洪水决堤般爆了发出来。 “说呀!有谁?”怒火中烧的嬴开几乎是吼叫着问道。 愤怒的目光从每一个人的脸上扫过,众人皆是低头不语。 嬴开的目光,最后停留在嬴沭的脸上。 嬴沐终于开口。 嬴开并未理解嬴沐的心思,他其实一直都想说话。 墨荼提出的这一变革,心向军队,身为主管军政的驷车庶长,当然是一万个同意。 却苦于在场的所有庶长大夫之中,唯有他和墨荼不是部落的王,身份无法与众人相比,害怕一开口,会引来激烈的反击。 见嬴开一番怒火发泄完之后,目光盯着自己,嬴沐将心一横,再不顾忌许多,大声说道:“王上,嬴氏部落现有士兵两万,其中三千余人为老弱之兵,一千余人年龄尚幼,可用之兵,不足一万五千人。 以区区一万五千之兵,定然无力与西戎丰王的五万虎狼之师抗衡。大庶长之策,实乃强军之策,臣是一万个同意。 臣现有奴隶八百一十人,愿全部从军,若是皆能立得战功,臣便还他们自由,再不留一个奴隶。” 嬴沐的这一番说得极其决绝,以破釜沉舟之势表达了自己无可更改的决心。 贵族以土地养生,耕种土地及饲养家畜者都是奴隶。奴隶主的阶层划分,也是以拥有土地和奴隶的多少来界定。 没有了奴隶,且将土地全部分给奴隶,嬴沐的一切开支,就只能依靠王庭的微薄薪水,连仆人都养不起。 听完嬴沐的话,嬴开突然朝着他施了一礼。 “王上。”嬴沐慌恐,赶紧还礼。 “驷车庶长之言,体现绝然之心,令人动容,当受此一礼。”嬴开说道。 说完,目光在左庶长嬴夫和右庶长嬴坤脸上扫过。 “左庶长嬴夫,右庶长嬴坤,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二人也都有个妹妹,年龄与穆嬴相仿,若是同意,请将二人一起送往西戎,也使穆嬴有个伴儿,不至于太过孤独。” 这一段话,嬴开的语气非常平稳,神色也非常冷静,再无方才那般刚烈之气,但作为王的威严,却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 有了王兄世父,大庶长墨荼,驷车庶长的鼎力支持,嬴开说话,更加有底气。 必须以王的尊严,力推变革方案获得通过。 在场之人,无人不知丰王戎措的德性,性格狂傲,阴冷狠毒,目空一切,觊觎天下。嬴开将自己的妹妹穆嬴送与丰王为妾,无异于羊入狼窝,倍受摧残不说,连生死都难预料。 被嬴开点名,嬴夫和嬴坤二位庶长再也不敢保持沉默。 嬴开已经将他们逼上了绝路,若是不同意,嬴开真有可能以部落大局为由,强迫他们将自己的妹妹送往西戎。 二人被戳到了痛处,击中了要害。 “王上,臣的部落愿意遵从大庶长的变革,说服贵族一事,不劳王上操心,臣定会一力促成,所有贵族,包括臣在内,奴隶数量减少一半。”嬴夫大声说道。 “王上,臣的部落也愿意遵从大庶长的变革,三月之内,可将五千奴隶送与驷车庶长练兵。”嬴坤亦是大声说道。 年老的甘公咳嗽了一声,“王上,这推行变革一事,事关嬴氏部落生存大计,臣定是鼎力支持。 方才所忧,是贵族们的心思,怕变革引来激烈反抗,导致人心不稳,部落混乱。今见王上态度决然,有誓推变革之势,臣心中亦是欣喜万分。 王上已教与我等说服之法,一个从大局说,多事之秋,需行壮士断腕之举,不想成为西戎人的奴隶,留下这贵族身份,便要遵从变革,奴隶减少一半,贵族还是贵族。 二可用公主说,公主自我牺牲之精神,令臣倍受感动,变革之中,贵族虽有些许牺牲,但如此之牺牲,如何能及得上公主牺牲之万一? 臣心忧公主安危,唯愿此行西戎,能保得平安才好。若是不幸有个三长两短,我等还有何面目立于这大殿之上?” 甘公的这一番,是不是出自诚心真意不说,话中之意,却是极为恳切,至情至理。 甘公一表态,其余五位大夫也均是纷纷表态,大力支持这一变革之法。 减少奴隶、增加平民这一变革,算是有惊无险地定了下来。 第62章 旧制变革以图强(3) 接下来,墨荼禀报变革军制、推行军功。 赢氏部落现有的军队体制,驷车庶长一人,主事军政。其下设驷车将军、步兵将军、骑兵将军各一人,分别主事车兵、步兵和骑兵。将军之下各设副将军三人。 共有军队两万,其中步兵一万,骑兵五千,车兵五千。 军队按三级建制,千夫长,百夫长,十夫长。 千夫长领兵一千,百夫长领兵一百,十夫长领兵十。 步兵现有千夫长十五人,骑兵和车兵各有千夫长五人,均受将军一人管制,看似比较权力集中,可以形成统一的号令。 但这种建制,极不适合作战指挥。 尤其是步兵将军,一人指挥十五个千夫长,上传下达、协同作战很难及时到位,作战中经常出现将军找不到千夫长,千夫长找不到将军的问题。 军队只有两万,指挥体系就已经暴露出了很大的问题,如果达到五万,问题就会更加明显。 试想,当步兵数量达到四万时,千夫可达四十人,一个将军,如何指挥?若是再多一些,步兵数量达到十万,千夫长数量高达一百,整个指挥体系恐怕就乱成一锅粥了。 赢沐早就发现了这个问题,并多次向赢开报告过,墨荼接下来要说的这个变革方案中关于军队建制部分,其实是以赢沐为主提出来的。 “大周王朝的军队乃是沿袭殷商制,实行军、师、旅、千夫、百夫、什、伍七级建制。五人为一伍,五伍为一什,四什为百夫,五百为千夫,五千为一旅,五旅为一师,五师为一军,每军有六万兵。 西戎国军队以军、师、旅、卒、两、伍为编制。参照大周王朝和西戎国的军队建制,可将赢氏部落军队三级建制改为军、师、旅、百夫、什、伍六级建制。 五人为一伍,称伍长。五伍为一什,计二十五人,称什长。四什为百夫,计一百人,称百夫长。五百为一旅,计五百人,称旅长。五旅为一师,计二千五百人,称师长,职级为副将军。五师为一军,计一万二千五百人,称军长,职级为将军。 奴隶参军后,军队可扩充到五个军六万二千五百人,设步兵三个军,骑兵一个军,车兵一个军。 当前,大周王朝及七十一诸侯国,皆是实行军功制,军队士兵,无论出身贵贱,军功一视同仁,凡是作战之中表现勇猛者,均可立得战功。立有战功的奴隶,成为平民。无战之时,回家种地,有战之时召回。也可留在军队,视战功大小攫升职务。” 墨荼说完,赢开看着大家,“各位不必忧虑,军队实行军功制,不会损害贵族的利益。奴隶在军队中的职务,最高只能到百夫长这个级别,军长、师长、旅长三个职务依然只能由贵族子弟担任。” 听赢开这么一说,众人皆是松了一口气。 在场的这些庶长大夫们,几乎都有后辈在军队中任职副将军、千夫长、百夫长等职,若是获得战功的奴隶没有任职级别限制,必定会影响到他们在军队中的职务攫升。 现在,赢开给奴隶设了这么一个限制,他们便没有什么可担忧的了。 军队扩充之后,将会需要大量的军长、师长、旅长,目前在军队中任职千夫、百夫的人,恐怕都能普升一级,甚至数级,成为副将军或者将军,这对他们来说,定然是件好事。 “王上真是雄心壮志,一次扩充,便要使军队达到五个军六万人,老臣听了,内心这个激动啊!赢氏部落受了上百年的委屈和窝囊气,定是要成为历史,一去不复返了。” 甘公朝着赢开施了一礼,“老臣代表部落族民,感恩王上。”说完,老泪纵横,真的是涕泪交流。 甘公如此,绝非做作,任部落之王和王庭上大夫已经四十余年的甘公,经历过很多的战事,也深知赢氏部落一路走来所经受的苦难,而今听到如此鼓舞人心的军队变革,内心之激动,自是难以抑制。 甘公如此,其他众人再无异议,变革军制、推行军功一事顺利通过。 至于军队扩充之后,各级职位的人选,留待日后再说。 墨荼开始禀报第三项变革,变革吏制、举贤用能。 赢氏部落王庭实行王上与庶长管理制度,王上为尊,庶长治部,大夫辅助。 大夫与太师一样,有名无实,只参与议政,并无专门的官衙,其下也没有辖管的职位。 所有的官衙都在庶长之下,归庶长管理。庶长之下设司,负责处置部落日常事务。 太师、庶长、大夫、司的主事这些重要职位,实行世卿世?制度,名号、爵位以及俸禄等按照血统关系世代传承,均从贵族之中产生。 这种制度优点是可以稳定统治中层,转移内部矛盾。 缺点是,世袭官位逐步形成世族圈子,把持朝政,消弱了王的权力。 墨荼是一百余年以来,赢氏部落中第一个非部落之王担任庶长的人。 为了不至于引起强烈反抗,赢开并没有让他顶替赢夫任左庶长一职,而是增设了这么一个职位。 增设大庶长一职绝对是赢开最明智的举措。 大庶长一职的存在,能够极大的消弱左庶长的权力,形成监督和制约。 变革吏制、举贤用能比起减少奴隶、增加平民更敏感,也更涉及到贵族的核心利益,所以是最复杂也最难推动的变革,只能一步一步进行。 世袭制大框架不能变,也变不了。 尤其是左、右二位庶长及六位大夫,必须沿袭祖上的规矩。 能改变的只有司一级的主事。 这些司的主事,均由各个贵族的子弟担任,很多贵族子弟并无司职主事的能力,力不能逮,经常误事。 大树难以撼动,唯有去除枝丫。 废除司级以下官员世袭制,王庭就可以从贵族和平民之中选拔优秀人才参入部落政事,提高执政能力。 “变革吏制、举贤用能只涉及王庭官位,与分支部落无关。各分支部落仍采用现行管理机制,以族长和长老治理部落,若需变革,由本族族长自定。 王庭仍然实行王上为尊,庶长治部,大夫辅助制度,除大庶长一职由王上择贤任命之外,太师、庶长和大夫之位均为世袭。犯了法度的太师、庶长和大夫,王上有权召开王庭会议,免去其王庭职位。” 墨荼先把最紧要也是众人最关心的部分说了出来,算是给众人吃了一个定心丸。 第63章 是突袭王庭,还是追杀穆嬴 当然也有一些变化。 一个是将大庶长一位由王上择贤选用以法度的形式确定下来。 二是处置犯了法度的太师、庶长、大夫,由族长会议改为了王庭会议。 虽只有两字之差,参会人员也没有任何变化,却是有着实质的不同。 在族长会议上,嬴开只能以族长身份参加,不能以王权压人。 但在王庭会议上,他的身份是王,作为王,是可以使用王权压人的。 见众人没有提出异议,墨荼继续说道,“大庶长辅佐王上,主持日常事务,左右庶长,驷车庶长职权不变,左庶长下设三司,吏司、法司、礼司,分别管理部落的官吏、法度、礼仪和财政. 右庶长下设三司,为农司、商司、教司,分别管理部落的农耕、经商与教育。 另有一司,卫尉司,专职王城警卫,归王上直接管辖。 各司主管称为主事,主事以下各设三个副主事,副主事之下,设参政数人。废除各司主事世袭制,从部落贵族之中选德能兼备者担任,副主事与参政可从贵族和平民中举贤。” 这一部分变革内容,基本上延续了原有的职权,只是将左右庶长所辖之事更加细化,将原有的四个司增加为七个司,更能实现专职专责。 废除了各司主事世袭制,但人选范围仍然框定在了贵族阶层。 至于副主事一职,本就没放在庶长和大夫们的眼中,是从贵族还是从平民中举贤,与他们关系不大。 “诸位可有异议?”嬴开问道。 “臣无异议。”左庶长嬴夫首先表态。 墨荼的变革方案中将吏、法、礼三司交与他管理,可以说是将部落之中最重要的权力抓在了手中,虽然要受大庶长管制,但这已是不可更改的事实,多说无益。 “臣也无异议。”嬴坤说道。 “臣等无异议。”六位大夫亦是齐声说道。 嬴开的脸上露出欣然之色,这第一步变革,算是通过了。 “大庶长,变革方案通过,你便按此去办,务必尽快完成旧制变革,推行新制,以振兴我嬴氏部落。” “诺。”墨荼应道,“三月之内,新制可成。” “既然各司主事以下实行举贤任能制,便需有相应实施办法。左庶长,吏司由你主管,你便制定一套举贤任能的办法出来,交由我与大庶长商榷。” “臣三日内便可将办法提交王上。” 不得不说,嬴夫是一个执行能力极强的人,受领王命,总是会给自己框定一个时限,这一点,嬴开还是非常认可。 新制通过,嬴开心中有了轻松之感。 三月之内,他将拥有六万余兵,一年之后,可以形成战斗力。 有了这六万余精兵,放眼西部部落,他还需怕谁? 只是,新制虽然通过,后面的阻力定然还是不小,尤其是各司的主事,不能轻易免掉,只能人死职消,逐步替换。 不过这影响不了大局,主事不行,副主事和参政能力强一样可以办事。 莫守拙来到王庭议事大殿。 下午从太师府回来的有娇告诉了他两个消息,一个是昨日和今日她都没看见赢沧元,不知道他去哪里了。另一个是豢龙的寝室里昨日晚上来了三个身穿紫衣的老头,今日一大早不见了。 莫守拙一下子就想到了豢龙寨的三个豢兽师和剩下的四个豢兽使者,皆是身穿紫衣。 从年龄上分析,有很大概率,是三个豢兽师。 他们来太师府干什么? 心中着急,遂来找王上禀报。 王庭侍卫队副侍卫长杜栾站在议事大殿门前,目光惊觉地巡弋着四周。 自从被莫守拙提醒之后,杜栾不仅加强了王庭防卫,自己亦是寸步不离紧跟嬴开,以确保他的安全。 莫守拙虽然戴着面具,杜栾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侍卫长神色匆匆,定有要事禀报。” 杜栾上前,轻声问道。 “王上在殿内?” “在,一众庶长、大夫都在,商榷变革一事。” “庶长、大夫都在,我进去恐怕不太方便。这样吧!你向王上暗报一声,就是我有急事求见。” “侍卫长稍等。” 杜栾转身去了议事大殿,旋即出来,说道:“王上命侍卫长后室待命,他马上就来。” “那好,我便去后室等王上。” 莫守拙说完,绕道去了后室。 在后室等了不一会儿,嬴开便来了,神色轻松,心情甚好。 身后跟着墨荼和杜栾。 莫守拙向着嬴开施礼。 “王上。” “莫守拙,看你神色匆忙,有何急事?” “王上,有娇探听到两个消息,一是两日内未见嬴沧元,二是前日晚上豢龙寨三位豢兽师到了太师府,昨天早晨不见踪影。” “嬴沧元不见了?” 嬴开反问了一句,似乎并不知道此事。 “嬴沧元若非被王上招回,突然失踪定然内藏蹊跷。臣猜想,他的身份可能已被鸿胥识破。” 嬴开一惊,“嬴沧元近来并未与我联系。你是说,嬴沧元会有性命之忧?” “臣只是猜测,并无证据。” “还有呢?三位豢兽师是怎么回事?” “豢龙寨最近接连折损高手,心中定然不甘。臣猜测,三位豢兽师一起来到太师府,大概想对王上有所图谋。” “对我?他们何来如此胆量,还敢突袭王庭不成?” “若非如此,臣想不出他们为何齐来。” “王上,侍卫长所说的豢兽师,目标会不会是公主?公主于前日一大早离开王庭,与豢兽师来太师府时间上相吻合。”墨荼说道。 莫守拙吃了一惊,急急地问道:“公主已于前日离开王庭?” “是的,我已命人护送穆嬴去西戎。”嬴开说道。 “王上,三位豢兽师定然是想在半路伏击公主。”莫守拙瞬间便作出了判断。 此念一生,心中顿时感到恐惧。 “王上,侍卫长言知有理。”墨荼亦是说道。“一旦公主生出意外,丰王戎措于盛怒之下,必定兵发犬丘,这正中了鸿胥的阴谋。” “一千士兵护送公主,且有巫师无妄随行。区区三个豢兽师,能掀起多大风浪?” 吸取上次教训,这一次,嬴开专门命嬴沐派了一千士兵护送,并派巫师无妄随行。 且知会丰王戎措,要其派兵在嬴氏部落与西戎部落交界之处迎接,想来不会出什么大事。 “王上,三位豢兽师可唤出巨蟒师、恶狼与苍鹰,一千士兵,绝然不是他们的对手。就算有巫师无妄随行,恐怕也难保周全。” 听莫守拙如此一说,嬴开脸色顿时变得凝重。 “莫守拙,豢兽师的战力果真如此强大?” “臣绝非妄言。王上,请允许臣去追赶公主车队,希望能助一臂之力。” “你速速前去。” “杜栾,王庭防卫,绝不能有一丝疏忽。”莫守拙再次提醒杜栾。 说完,匆匆离去。 “杜栾,速派三十名侍卫随侍卫长一道追赶公主车队。王庭防卫,我让嬴沐从军队中选兵。你着即去安排,并派人唤嬴沐来见我。” “诺。” 杜栾接令下去安排。 莫守拙有过交待,王庭侍卫不可分兵。 但王上有命令,杜栾不得不从。而且,他实在不愿意让莫守拙再一次孤身犯险。 还好,侍卫力量不足,可由军队补强。 第64章 又到锁秋岭 嬴氏部落王城犬丘距离西戎部落王城陇山二百八十里,距离两个部落交界之地一百七十里。 车行缓慢,按照每天五十里计算,公主穆嬴的车队到达两个部落交界处与西戎军队汇合,需要四天时间。 现在已经是第三天近黄昏,用不了一个时辰,太阳就会落入西山之后。 三十一骑快马从犬丘王城鱼贯而出。 为首的,正是莫守拙,后面跟着三十名王庭侍卫。 这一次,莫守拙并没有戴面具,出城作战,他已不需要面具。 裹着青铜的马车车轮碾过泥泞的土地,护送公主穆嬴的骑兵和步兵在狭窄崎岖的山道上行进,蜿蜒如一条长龙。 车队到达锁秋岭。 车内,穆嬴端坐。在她身前端坐的,还有一位老人,正是光明巫师无妄。 此时,无妄正微闭着眼睛。 无妄之所以随行,是害怕黑暗巫师对穆嬴施以叫魂术。 上一次,嬴开并没有让无妄随行,是因为他以为送穆嬴去西戎是一件小事,有莫守拙亲自护送已经足够,用不着无妄。 经历了一次突袭,而且还使得自己精心谋划的一场反突袭化为泡影,嬴开发现事情并不是想像中的那么简单。 他推断,这一次,鸿胥定然还想在穆嬴身上做文章。 为了确保穆嬴的安全,不但派了一千士兵保护,还专门命无妄随行保护,防止穆嬴魂魄被巫师叫走。 一个被取走了魂魄的女人,将会变成行尸走肉,形同白痴。这样的女人,就算有着倾城的美,也打动不了戎措的心。 反会使得戎措恼凶成怒,兵戎相见,在他还没有做好准备之前,先经历一场生死之战。 锁秋岭地势很高,两侧山体陡峭,怪石嶙峋,密林灌木密布。 只有一条狭窄的通道可以通行,宽不足十丈。风从通道灌进,长空如被撕裂了一般,发出摄人心魄的吼叫,吹得马车剧烈摇晃。 正是因为地形险要,所以极易成为伏击之地。 “到锁秋岭了。” 穆嬴轻声说道。 锁秋岭,在她的心里有着刻骨铭心的记忆。 正是在这里,她亲眼看着十名侍卫被杀,莫守拙与百名黑衣人苦战,最终被一条巨大的幻龙利爪击中腹部,倒飞出三丈开外。 那一战,惊心动魄,血肉横飞。她是第一次见到如次惨烈的战斗。 被黑衣人带走的时候,她以为莫守拙已经死了,内心陷入绝望。 被自己暗暗喜欢且拼死保护自己的人,死在了一个荒山野岭之中,无人埋葬,暴尸荒野。 虽然悲愤万分,一颗柔弱的心却坚如磐石,目光冷冷如寒冰。手无缚鸡之力的她,只能以这种形式,来表达心中的愤怒与抗争。 还好,有惊无险,莫守拙活过来了,并且如她所盼,从豢龙寨阴冷的牢狱之中将她救了出来。 又一次经过锁秋岭,穆嬴心中感慨万千。 多日之前的一场战事,如回放一般在她眼前滑过。 无妄并未睁开眼睛,闭着眼睛的时候,无妄心中无一丝杂念,可以感应到三十丈之外暗藏的危险。 如果睁开眼睛,受视觉的影响,无妄对危险的感应距离将会缩短到十丈。 十丈的距离,不足以做出应急反应。 强大的黑暗巫师,能够在三十丈的距离上施展叫魂术,取走人的魂魄。 所以,无妄必须使自己对危险的感应距离,始终保持在三十丈以上。 听到穆嬴的问话,无妄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只是动了一下嘴角,算是回应。 五年前,无妄便拥有五百樽的自修能量,已经达到了人类修炼能量的第一个关口。 五年来,虽日日苦修不止,能量却始终未能再增一樽。 突破这个关口更进一层,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 就算如此,无妄在西部部落的巫师界,也能称得上是无敌的存在。 无妄突破不了的关口,别的巫师一样很难突破。 而且,自修能量能够达到五百樽的巫师,并没有多少。 就像武者一样,绝大部分巫师,就算穷尽一生修炼,能量也达不到五百樽,很多人在修到三百樽的时候,就已经老死了。 像莫守拙那样,在二十多岁的年纪就已达到炼精巅峰,自修能量五百樽的武者,翻遍整个大周部落,也找不出几个。 穆嬴掀开窗帘。 车窗外,是数日前莫守拙苦战之地。 “停一下。”穆嬴轻声喊了一声。 马车停下。 “公主有何吩咐?”领兵的副将军问道。 副将军名叫嬴黍子,步兵将军白巫桥的副将,亦是炼精巅峰,自修能量达到四百五十樽以上,战力强悍。 嬴黍子是驷车庶长嬴沐麾下第一战将,虽只有四十岁年纪,却已是身经百战,杀人无数。 “我想下车去看看。” “此地下车,非常危险。”无妄说道,终于睁开眼睛,看着穆嬴。 鸿胥可以派人在这里突袭一次,就有可能突袭第二次。 穆嬴依然下了车。 有上千士兵的护送,还有光明巫师无妄贴身保护,穆嬴料想自己不会遇到危险。 “警戒。” 嬴黍子一声令下,士兵们以小队为单位,四处散开,每队二十人,将穆嬴保护起来。 一千士兵,分成五十个小队,每个小队之中,有两人手持着弩,正是莫守拙在草纸上画得弩。 由于时间太短,来不及大量制造,这先制造出来的一百支,优先配给了护送穆嬴的士兵使用。 此时,箭已进入矢道,只要扣下悬刀,箭矢便可疾射而出。 三十丈之内,人兽难入。 走下马车的穆嬴并未走远,就站在马车旁边。 从后面的马车之中,走过来四名侍女,围在穆嬴的身边。 短短时间以来,穆嬴已经两次经过锁秋岭。 这一生,还会不会有第三次? 这一次,莫守拙没有来。 空气之中似乎依然弥漫着浓浓的血气,于血气之中,穆嬴味到了莫守拙的味道。 是血的味道。 大约站了一刻钟,穆嬴回到车内。 车行之时,穆嬴再一次打开车窗,看着晃眼而过的丛林。 “莫守拙,离开锁秋岭,前方便是一片坦途,虽非生死离别,却是永难再见。你与我这一生的缘份,到此为止了。” 如此一想,悲意顿生,两滴泪,从光洁如玉的脸庞悄然滑落。 第65章 夜,不寻常的安静 翻过锁秋岭,行走十里,进入南山道。 过了南山道,再走三十多里,便可进入西戎部落。 天色已黑,一轮月亮高悬于头顶,向着大地洒下皎洁的月光,使得夜间的能见度,可以达到十丈以上。 嬴黍子来到马车旁。 “公主,天色已黑,是否宿营。” “听你安排。”穆嬴隔着窗帘说道。 “停止前进,宿营。”嬴黍子大声喊道。 宿营之地在南山道的一侧,乃是一片旷野,地势开阔,距离此地最近的山体和树林,也有二十丈之遥。 野间宿营,开阔之地,远离树林,可大大减少被突袭的危险。 两辆马车停下。 “将军,警戒距离,不可低于三十丈。三十丈之外,黑暗巫师无力施展叫魂术。” 无妄提醒道。 嬴黍子点头,速去安排。 一千名士兵,以两个十夫小队为单位,每队二十人,共五十个小队,队与队间隔十米,警戒距离达到三十丈之外,最外围的防线,已经深入两侧树林近十丈。 篝火燃起,穆嬴用餐。 士兵则以随身携带的干粮充饥。 穆嬴将自己的饭菜分了一半给无妄。 无妄也不客气,接过来便吃。 就算是与王上嬴开在一起,无妄通常也不会太客气。 只有吃饱了才能杀敌。 餐后,穆嬴坐在篝火边,双臂伸开,抱着双腿,下巴置于膝盖上,看着跳动的火苗,不知在想些什么。 无妄在距离穆嬴不远的地方端坐着,仍然微闭着眼睛。 超过三十丈的警戒距离,无妄完全不必担心黑暗巫师的偷袭。 就算被称为天下第一巫师的光明巫师无敌,他的师父,也无力在如此远的距离上施展叫魂术或者还魂术。 无妄如此,更多的是休息。 三天以来,只有在宿营的时候,他的精神才能得到放松。 一旦进入马车之中,他便需处于高度戒备状态。 许久之后。 “无妄巫师,能问你个问题吗?” “公主请问。” “此去西戎,若是无法劝说戎措放弃与鸿胥结盟,也不能使他给王兄一年的时间,我该如何?” “这个问题,公主不必忧虑,只要公主平安到达陇山,戎措必定会答应王上的条件,给王上一年时间,解决鸿胥谋反一事。” “巫师如此肯定?” 无妄微微一笑,“公主可知,戎措的志气?” 穆嬴摇头,“不知。” “戎措之志,不在一个西戎,也不在西部,他想要的,是整个天下,大周王朝的天下。” “这个我听王兄说过,既然戎措志在天下,为何誓死与嬴氏部落为敌?” “若得天下,需得稳定后方。而且,戎措深知,王上也是一个胸怀大志之人,一山难容二虎,若想生存,不是鱼死便是网破。” “但王兄并非志在天下,王兄只图封侯立国。” 穆嬴深知嬴开的大志,是受封诸侯,成立国家,从而进入诸侯之列,创立先祖未竞之事业。 而不再只是一个小小的部落,小小的西垂大夫。 “于王上,是大志。于戎措,是野心。西戎本就不归大周王朝管辖,无论戎措想做什么,都谈不上谋反二字。王上先祖受封西垂大夫,便是大周之臣,王朝之臣若夺王朝天下,则是不忠,必会受到四方诸侯的檄讨。” 穆嬴幽幽一声轻叹。 “我嫁了戎措,便成了大周王朝还有嬴氏部落的敌人。” “公主此言差矣!戎措若是谋反,罪责在他,不在公主。” “巫师,戎措若是谋反失败,上了周王的断头台,我是不是需得陪着他?” 穆嬴此话无错。 “戎措谋反,只是猜测,十年之内,西戎没有这个能力。” “十年。”穆嬴突然一笑,“十年以后,我可能早就死了。” “公主如此年轻,为何却担忧起寿限?” “我与戎措,本不是一路人,如何待得上十年?” “十年,不过是眨眼间的事。” 穆嬴看着夜色缭绕的远方。 远方,很近,似乎也很远。 “于巫师,只是眨眼间,于我,可能比一百年还要长。” 无妄不语。 穆嬴内心之中的绝望与不安,他心如明镜,只是不知如何劝说。 无妄本就不是一个善谈之人。 穆嬴取过一根小木棍,挑动了一下就要熄灭的火,一小团烟尘,随着轻风悠悠升起。 像幽灵,又像既然消逝的生命。 “生命就像这篝火,很快就会熄灭。化作一团烟尘,飘散到空中,再也留不下一丝痕迹。” “公主此去西戎,重任在肩,需得平静心思才行。” “可惜我不是巫师,不懂这修心之术,内心之浮躁,实在无法平静。” “公主若有意,我可教你吐纳之法。” 无妄并未领会穆嬴话中的真意。 穆嬴摇头,“巫师的吐纳之法,平静不了我的心。我的心,无人助我平静。” 话说完,看着来路。 夜色深沉,看不到她想看的人。 若是这天下能有一人可平静她的心,那个人,必然是莫守拙。 可惜… “莫守拙,我如何才能忘掉你?” “公主,时辰不早,请上车休息。”嬴黍子走了过来,轻声说道。 穆嬴站起来,被侍女们扶着走进马车,盖上门帘。 嬴黍子在无妄面前跪坐,“巫师,今天很安静。” “安静意味着什么?” “杀戮之前,通常都很安静。” 嬴黍子说道,凭他多年的作战经验,黑夜安静到如此程度,通常不是好事。 因为,到现在为止,他连一声猛兽的吼叫声都没有听到。 丛山密林之中,怎么会没有猛兽? 只有一种可能。 猛兽被吓跑了。 而吓跑猛兽的,绝非他的军队,一定是另有他人。 也就是说,有伏击者在这个地方已经等了他们很久了。 是因为伏击者的到来,猛兽才逃到了很远的地方,远的连它们的吼叫之声都听不到。 “将军已经感应到了?” “我没有巫师强大的感应能力,我只是猜测。鸿胥绝不会善罢甘休,而今夜,是公主行走在嬴氏部落地界上的最后一夜,绝不可能这么安静地过去。何况,我没有听到猛兽夜间出来活动的吼叫之声。” “将军的猜测没错,我已感应到了空气中的杀气,像河水一样在流淌。” “是武者,是巫师,还是军队?” 无妄摇头,“只知有人,不知是谁。不过,我们很快就能知道他们是谁了。” 第66章 南山道外,有兽袭来 这个夜晚,的确很安静,不但听不到猛兽的吼叫声,也听不到人声,惊鸟声。 士兵列阵以待,刀剑出鞘,瞪大眼睛,警觉得扫视着四周。 等待的攻击却一直没来。 夜很长,枯守了一夜的士兵很疲惫。 当黎明终于到来,夜色逐渐消褪,曙光即将笼罩大地之时,士兵们的心态开始放松,大量士兵发出呵欠之声。 一整夜,嬴黍子一直与无妄相对跪坐,其间短暂离开的几次,也是去检查士兵们的防卫情况。 马车是他守护的核心,因为马车内有公主穆嬴。 作为领兵将军,他必须如无妄一样,时刻守护在马车旁边。 “他们来了。”当一线曙光从东方的天空泛起的时候,一直微闭双眼的无妄突然轻轻地说了一声。 “我听到了。” 无妄仍然坐着,嬴黍子却站了起来。 他听到了猛兽的吼叫之声。 士兵们一改疲惫之色,皆是凝神聚气,望向四周。 南山道前路,有兽袭来。 数百只猛兽于空旷之地携着冲天的杀气奔涌而来,迅速极快。 一整夜,黍子都没有听到猛兽的叫声,原以为都已经被吓跑了,谁知竟是蛰伏。 是谁训服了它们? 竟然使得这些猛兽甘愿受到驱使,成为攻击的武器? 种类很多,有狼,有豹,有熊,有蛇,也有野猪。 都是恶兽。 这样的阵仗,所有的士兵都没有见过。 就连久经沙场的嬴黍子都没有见过,甚至连听都没有听过。 天空中出现了鹰,数百只鹰,尖叫之声划破长空,裂人心肺。 鹰飞之速比起地上奔跑的猛兽速度更快。 这些鹰一经出现,便向着马车扑了过来。 它们的目标,似乎不是士兵,而是马车,马车中的穆嬴。 “刀剑列阵,弩射苍鹰。”看清形势的嬴黍子高声吼道。 手持刀剑的士兵们迅速列阵,应战奔涌而来的猛兽,手持弩的士兵,则纷纷将弩对准天空中的鹰。 上百支弩扣下悬刀,箭矢疾射而出。 疾射而出的箭,以直线轨迹飞行,极准极快。 这是有史以来,西部部落的战场上,第一次出现了弩。 射速、射程、射力均比弓箭强上一倍有余,而且还有瞄准设置, 能够做到箭无虚发。 突袭之人定然也是没有想到,护送穆嬴的军队,竟然有着如此强大的武器。 十五丈高中之下的鹰,被弩箭射中,纷纷惨叫着坠落。落到地上,犹还不死,扑腾着翅膀,作着最后的挣扎。 第二波次发射,又有近百只鹰被射落,此时空中的鹰,只剩下二三十只,已经扑到马车的车顶。 手持弩的士兵来不及射出第三波次,因为,地上的猛兽已经扑来。 士兵们以刀剑与猛兽战斗。 受到突袭之后,警戒范围迅速压缩。 五百名士兵,与大约五百只猛兽战成一团。 差不多一名士兵应战一只猛兽。 另有五百士兵守护在马车的周围,绝不轻易离开。 惨叫之声彼此起伏。 有士兵发出的惨叫,也有猛兽发出的惨叫。 嬴黍子带出来的这些士兵,绝大部分是久经沙场的老兵,拥有强大的战力,绝非是一只猛兽所能杀得了的。 只不过,由于猛兽远距离奔跑,冲击力太过强大。有些士兵躲闪不及,虽然手中的刀砍中了猛兽的身体,自己却也被猛兽撞倒在地,没有躲过垂死猛兽的最后一击,丢了性命。 这一处空旷的荒野,成了人与兽的战场。 有猛兽嘶吼,有刀光闪烁。 嬴黍子手中也拿一支弩,在持弩士兵没有时间再发射第三波次弩箭而鹰已扑向马车的时候,嬴黍子瞅准时机迅速射出了第一支箭,两只鹰惨叫着落地。 一箭射杀双鹰。 像是串了一支糖葫芦,一直到坠落到地上死去,都没有分开。 鹰开始降低高度,试图从车窗与车门钻进马车之中。 将弩箭放入矢道需要时间,嬴黍子已没有时间。 挥刀,嬴黍子绕着马车飞旋,手中之刀携着凌厉刀气从试图钻进马车的鹰身上划过。 砍落一地鹰毛,劈开数只鹰身。 鹰毛、鹰爪、鹰头像雨一般纷纷落地。 嬴黍子飞身上了车顶。在车顶之上再跃起数丈,人刀一体,在空中旋转。 锋利的刀身与强大的刀气从群鹰之间划过,又有十余鹰被杀。 力竭落地,再次飞起。又见刀光,又见鹰尸。 当嬴黍子再次落地的时候,天空中已经看不到一只鹰。 所有的鹰,都死了。 无妄一直端坐于地,自始至终连眼睛都没有睁一下。 他在感应,感应远方来的杀气。 由于受到猛兽的攻击,士兵们的警戒距离已经缩小到了二十丈之内,于树林中警戒的士兵,也已经撤了出来。 在这个距离上,强大的黑暗巫师可以施展叫魂术,轻而易举地取走穆嬴的魂魄,使她变得一具行尸走肉。 无妄此行的任务,是与巫师作战,武者与猛兽的突袭,与他无关。除非是士兵们死绝了,他才会出手。 无妄有一种感觉,黑暗巫师已经来了。此时,他就在二十丈之外的小树林中,静待机会。 一旦穆嬴的魂魄被取走,战斗就会结束。 “百夫长,速带一百名士兵去应战猛兽,其余士兵原地守护公主。”嬴黍子朝着自己不远处处于警戒状态的一位百夫长喊道。 “跟我走。” 百夫长高喊一声,带领一百士兵离开警戒圈,加入与猛兽的战团之中。 一百名士兵加入战团,形势立时有了大的改观。 数以百计的猛兽被杀死。 猛兽的数量越来越少,士兵的战斗意志越来越强大。 刀起刀落,剑影飞舞。 不消一刻钟的功夫,所有的猛兽被杀死。 战斗结束,迅速清点人员。 此役,士兵死亡八十一,伤者近百,其中重伤者四十有余。 有惊无险。 但士兵们绝不敢掉以轻心,即使是在清点受伤士兵的时候,也是形成防御之势,防范下一波攻击。 一定还有下一波攻击,因为战斗了这么长时间,他们连个人影都没有看到。 持弩士兵迅速将竹箭放入矢道。 受了重伤失去战斗力的士兵被集中到距离马车不远的地方,有随队的医师为士兵治伤。 医师随队,是莫守拙给驷车庶长提出的建议。 有医师随队,及时救治重伤员,能够大大减少士兵的伤亡。 千夫长指挥迅速调整防御队形,每队二十人,重新布防,形成防御态势。 第67章 豢兽师与豢兽 太阳升起,温暖的阳光普照大地,沐浴万物,这是一个无限美好的早晨。 阳光驱散晨雾慢慢消褪,天地变得清清亮亮。 清清亮亮的天地之间,却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道和如烟云般翻卷涌动的死气。 旷野之中,杂草遍生的地上,人的血、兽得血兀自从僵冷的躯壳中汩汩流出,渗入松软的泥土之中。 草叶上有血滴,像是红色的晨露,垂于叶尖,极为刺眼。 有未死透的猛兽不时地突然扑腾一下四肢,发出一两声低沉无力的哀嚎,在旷野之中传得很远。 人兽之战告一段落,但战斗并未结束。 或者说,真正的战斗还未开始。 “巫师,你可知何人能够唤出猛兽?”嬴黍子问道,说话间,伸手拿掉粘在肩头上的一片鹰羽。 “何人未知,定是锁秋岭突袭公主与莫守拙者。” 此时,无妄想起了莫守拙跟他说过的话,当日在锁秋岭,他是被一只巨大的幻龙所伤。 突袭之人既然能够唤出龙,自然也能唤出猛兽。 “鏖战沙场二十年,我从来没有打过这样的仗。” “凡事总有第一次,将军还是遇上了。” “不过是些寻常之兽而已,到底还是逃不掉枉死一途。”嬴黍子不以为然地说道。 “寻常猛兽之后,定然还有不寻常之兽,将军不可掉以轻心。”无妄提醒道。 “那是自然。巫师一动不动,是在等人吗?” “我要等的人,已经来了,只是还没到他出手的时机。” “谁?” 嬴黍子放眼四顾,未见人影,未闻人声,也未感应到杀气。 “西戎部落黑暗巫师第一人,向远。” “未见其人,巫师便能如此肯定?” “谋师门门主八方与向远是至交,八方出面相劝,他必定来。” “巫师能否斩了向远?” 这是嬴黍子当前最关心的事,如果无妄斩不了向远,被向远取走了公主的魂魄,这趟护送任务,就算彻底失败。 他是武者,不懂巫术,即便拥有强大的战力,也只能通过扩大警戒范围来阻止黑暗巫师施展叫魂术,而无法使用还魂术与叫魂术对抗。 所以,无妄能否战胜向远,显得至关重要。 穆嬴掀开窗帘,露出一张小脸,看着一身鹰血鹰毛的嬴黍子。 “将军,战斗结束了?” “只是一场小战而已,真正的战斗还没有开始,公主需待在车内,万万不可出来。” “还是突袭锁秋岭的人吗?” “一定是。” “这些人真是阴魂不散。” “公主毋须担心,他们伤不了你。” “可恨,又要有众多士兵为我身亡。” “公主身系部落安危,将军和士兵能为公主而死,为部落而死,死而无憾。” 嬴黍子语气铿锵,历经百战,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唉!”穆嬴轻叹一声,无可奈何。 说话间,从西侧树林之中,走出来三个人,三个老人。 虽然距离较远,嬴黍子依然看得清晰。 三个身穿紫衣的老人,皆是满头白发。 不知道他们已经那片树林中待了多久,也不知道他们藏身在什么地方,曾经深入树林警戒的士兵竟然自始至终都没有发现。 “他们是黑暗巫师吗?” “不是,黑暗巫师定然藏身在他们身后的树林之中。”无妄淡定地说道。 “那好吧!这三个人便由我来对付,巫师专心守护公主。” 士兵列阵,上百支弩箭对准从树林中缓缓走来的三位紫衣白发老人。 这三位老人,正是豢龙寨的三位豢兽师,豢蟒师图雄、豢狼师狼尊、豢鹰师长空。 受豢龙之命,前来截杀公主穆嬴。 穆嬴不死,鸿胥难活。 只有穆嬴死了,戎措才会出兵嬴氏部落。 也只有戎措出兵嬴氏部落,鸿胥才能获得谋反的机会。 仅凭鸿胥一个部落之力,区区不足一万之兵,且未经过战争的历练,若想谋反成事,势比登天还难。 所以,豢龙才会一次出动三位豢兽师,孤注一掷,势在必得。 图雄、狼尊、长空皆是豢兽界的高手,本身自修加上龙血冰珠相助,体内能量都已经超过了九百樽,战力强悍。 只是,三人都还没有突破了人类修为的天限,能量未达到一千樽这个天限值。 三人之中,只有豢狼师狼尊,已经接近天限。 拥有一千樽能量的凡人,在人界之中,将是无敌的存在。 这个世界共有五界一殿,乃武者界、巫师界、豢兽界、妖界、仙界、神殿。 武者界、巫师界、豢兽界三界中人,皆是凡人。 三界之中,说不上哪个界的凡人战力更强大,只是以能量和器术定乾坤。 武者界的战力,取决于能量和武器。 巫师界的战力,取决于能量、巫术和巫器。 豢师界的战力,取决于能量和豢术。 各有所长,但能量更重要。能量强者战力强。 豢兽术是一门异术,传自大夏王朝大禹时代的豢龙族。普天之下,会使用豢兽术者,只有豢龙一族。 自关中逄因进谏被夏王桀杀死在牢狱之中,豢龙族逐渐衰落终至无名之后,豢兽术便随着豢龙族的没落而消失。 千余年以来,世上再未见使用豢兽术之人。 三位豢兽师在距离嬴黍子的士兵十五丈的距离上停了下来,看着严阵以待的士兵们。 十五丈的距离,已经进入了弩兵的射杀范围,但是士兵们并没有发射箭失,得瞅准时机后才能发射。 嬴黍子就站在离马车不足一丈远的地方。车中的穆嬴是保护的对象,他不会轻易离开马车。 就像巫师无妄一样。 三位豢兽师开始行动。 他们并没有向士兵展开攻击,而是齐齐举起双臂,双掌向前。 诡异的光芒从三人的手掌之中迸射而出。先是数道,而后增加到数百道,数千道。 光芒越来越盛,看上去比早晨的阳光还要强烈上许多。 数千道光芒在空中急速奔涌扭转,像是滔滔的异光之河,汹涌澎湃。 不多时。 空中出现了一只巨大的幻鹰,展开的翅膀一丈有余,利爪挥舞,射出夺目的光芒。 半空出现了一条巨大的幻蟒,蟒身长有五丈,嘴巴中吐出来的血红信子,六尺之长,且还生着四支利爪,一个四不像的东西。 地上出现了一只巨大的幻狼,高约一丈,圆瞪双目,尖牙利齿,发出摄人心魄的低吼之声。 第68章 杀不死的豢兽 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幻蟒、幻狼与幻鹰瞬间震惊了所有人。 能够唤出体型如此巨大的幻兽,这三个紫衣人的战力,究竟已经强大到了什么地步? 纵然是身经百战的士兵,也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凶猛恐怖之物。 震惊归震惊,防御阵型丝毫不乱。 三只幻兽一经出现,便现出耀武扬威之相,舞动着利齿尖爪,于空中、于半空、于地面,成立体之势,咆啸吼叫,等待着主人下达攻击命令。 其相凶恶,其势骇人。 “一二三队百夫长,各领百人,分战三兽。弩兵队后撤射杀。其余二队,组成第二道防线。” 嬴黍子嘶吼一声。 在嬴黍子下达命令之前,五个百夫队和弩兵队在前,三个百夫队将穆嬴的马车团团护住。 接到嬴黍子的命令后,一二三队原地成三个战斗队形,每队一百人。 弩兵队退到三个队身后。 其余两个百夫队则迅速在前方士兵与马车之间组成了第二道防线。 攻击所向,皆指向三个紫衣人和三只幻兽。 守护两驾马车的三个队后方东西两侧,闪出一块极大的空地,警戒距离进一步压缩,已不足十五丈。 久经沙场的士兵,战场执行能力极强,队形变换之中,仍然保持着严密的防御态势。 攻击开始,三只巨大的幻兽从空中、半空、地面攻击士兵们,张牙舞爪,势不可挡。 上百支弩箭如暴雨般,带着破空之声,疾射而出。 百名弩兵分为三组,一组对战一支幻兽。 “哧哧哧哧。” 每一只幻兽的身体,都被三十支余支箭矢透穿而过。 如果是寻常之兽,如此多的箭矢,定能将其射成肉泥。 幻兽的身体似乎没有丝毫阻力,箭矢穿过,如同穿过一片云,一团雾,力犹不怠,继续前飞,落在十丈之外的杂草之中。 奔行的幻兽消失,化作零散的光芒颗粒。 士兵们心中松了口气,看上去令人恐惧的虚幻之物,不过如此,到底还是承受不住这威力强大的弩箭一射。 欣喜之情未消,也未见三位紫衣老人有任何动作,光芒卷涌之中,无数的颗粒如被吸铁石吸住一般,重新组合,三只幻兽再次出现。 此时,幻兽距离士兵们已不足十丈。 弩兵们再次齐射。 幻兽消失再现,冲到外层防御士兵的面前。 弩箭竟然杀不死幻兽,只能阻止其攻击的速度。 这大大出乎士兵们的意料,也出乎嬴黍子的意料。 箭矢杀不死幻兽,刀剑恐怕也杀不死。如此,士兵们岂不是只剩下被屠杀一途? 刀剑挥舞,三队士兵与三只幻兽厮杀在一起。 嬴黍子的猜想成真。 士兵们的刀剑划过幻兽的身体,被砍掉的利爪再次重生,被削开的身体复又合体。 刀剑杀不死幻兽,但幻兽却能杀死士兵。 无数的士兵在又惊又怒中被幻兽杀死。 战场上,回响着士兵们暴怒的诅咒声,频死的哀嚎声。 这是一场力量太不均衡的战斗,一方杀不死另一方,另一方却能杀死这一方,这样的仗,如何打? 面对死亡,无人后退。 经历了无数次战事洗礼的老兵们,早已心如磐石,向死而生。 纵然明知必死,也是勇往直前,长身扑地,头颅朝着冲锋的方向。 三只幻兽一次次地死亡,一次次地重生。 士兵们心怀绝然之心,纵然手中的刀剑杀不死幻兽,也要先砍掉他们的利爪,劈开它们的身体再说。 至少,可以迟滞攻击的速度。 百支弩箭已经射击了不少于十次。 为了节省箭矢,三组弩兵轮番射击,每组三十人,十人射击一只幻兽。 箭矢一次次地洞穿幻兽的身体,将其射成散乱的颗粒,幻兽的身体刚刚恢复原形,弩箭再射。 这种做法,大大减少了前方士兵的伤亡,使得三只幻兽没有时间和机会对士兵们展开攻击与屠杀。 但弩兵所带的弩箭有限,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箭矢就会用尽,士兵们将会被幻兽无情屠杀。 终于,幻蟒和幻鹰的身体被箭矢和刀剑射中散开十余次之后,彻底消失,再未出现。 大概是因为豢力消失的缘故。 豢兽师赋予豢兽的能量,不可能无休止地持续下去,每被杀死重生一次,就会耗费一些能量,当能量消耗怠尽的时候,便是幻兽消失的时候。 战场上只剩下了一只幻狼,幻兽师唤出的幻狼。 幻狼师狼尊的战力在三位豢兽师中最强,他唤出的幻狼,战力自然也最强,苦撑的时间也最久。 幻蟒与幻鹰被杀死之后,幻狼兀自强力支撑,毫无退意。 士兵们顿时信心百倍,齐攻幻狼。 弩兵们不再乱射,十支弩箭射一只幻狼。 十支箭穿过幻狼身体,幻狼消失,刚刚重生,又有十支箭洞穿而过。 前方士兵的刀与剑都派不上用场。 经历了数次死亡与重生之后,幻狼消失,再未重生。 士兵们发出欢呼之声。 此役,三队士兵战死者达近百之众。 “第二防线接替第一防线士兵。弩兵注意节省箭矢。” 嬴黍子再次大声下达了命令。 他已经看出来,幻兽不是不可杀,只是需杀死许多次。 杀死幻兽,阻止幻兽与第一防线的士兵们近身搏斗,弩兵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若是没有弩兵,第一防线士兵的死亡率恐怕远不止百人。 第一防线的士兵有序后撤,退回后迅速重组人员,压缩成两个百夫队。 第二层防线的士兵迅速上前,形成防御态势。 此时,嬴黍子所带的一千士兵,伤亡近二百,还剩下八百人,被编成了八个百夫队。 这些士兵,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兵,是部落军队的骨干力量,精英中的精英,折损率如此之高,令嬴黍子倍感心疼。 “迅速救治伤员,绝不可令一个伤者枉死。”嬴黍子朝着随队医师大声说道。 “诺。” 随队医师迅速救治重伤员。 “巫师,你可有法,速杀幻物。”嬴黍子看着无妄询问道。 没有回应。 无妄仍然端坐于地,面色严峻,似是正在进行着激烈战斗。 惊疑之下,迅速往远处看去。 远处,除了三个紫衣人,再未见人。 第69章 叫魂术与还魂术 三个紫衣人仍然站在原处。 嬴黍子肯定,与无妄暗战之人,绝对不是三个紫衣人,而是另有其人。 那个人在哪里? 真的如同无妄所说,那个人就藏身在三个紫衣人后面的小树林之中吗? 那么,三个紫衣人在结束了第一波次攻击之后,迟迟没有发动第二波次的攻击,是不是就是在保护与无妄对战的黑暗巫师? 也或者说,三个紫衣人连续唤出猛兽与幻兽同士兵们决战,是不是就是为了压缩他们的警戒范围,以使黑暗巫师能够进入可以施展叫魂术取走穆嬴魂魄的距离? 嬴黍子持刀站在无妄身旁,对无妄形成保护。 此刻,绝不能让外来力量伤了无妄。 无妄一旦受伤,穆嬴魂魄不保。 无妄的确正在战斗,他的战斗与士兵们的战斗不同。 无妄的战,是暗战,而嬴黍子的战,是明战。 无论是明战还是暗战,都是一样的惨烈。 暗战杀人于无形,明战杀人于有形。 暗战比拼的是能量、意念与巫术。明战比拼的是能量、意志与杀人技。 虽有相似之处,却也绝然不同。 一个是大开大合如撕裂长空般的刚烈铁血,一个是无声无息如海底巨浪般的暗潮涌动。 结果都是一样,胜者生,败者亡。 南山道两侧的树林,距离穆嬴的马车不足二十丈。 此时,士兵们的警戒范围迅速压缩,外围防线已经远离树林十丈之外。 一直藏身于树林之中的黑暗巫师向远,终于等到了机会。 此刻,他就躲在三位紫衣人身后不远处的小树林之中。 当然,向远并不是真实的名字。 为了防止巫杀术的攻击,向远也隐藏了自己的名字。 姓什名谁,除了他自己,天下无人能知。 向远的身边,有四个紫衣人在保护,都是三十四岁的年纪。 他们是豢狼师和豢鹰师的徒弟,豢狼使者与豢鹰使者。 豢蟒师的两个徒弟,早已在黑水部落死于莫守拙的刀下。 这一次,为了杀死穆嬴,豢龙寨的高手真的是倾巢而出。 只有豢龙本人和近百战力并不是多么强大的豢叶使者没有来。 向远是狄部落黑暗巫师第一人,自修能量五百樽,苦修巫术四十余年,战力强大。 向远的师父,是大周王朝黑暗巫师养鸟人,年愈百岁。 只因为用了这么一个名字,是因为他非常喜欢养鸟。 当然,养鸟人这个名字也不是真实的。 养鸟人与无敌,并称为当今天下黑白双尊,是大周王朝黑暗巫师与光明巫师的两大领军人物,巫师界孤独求败的存在。 养鸟人一生收徒四人,向远是最出类拔萃的一个,深得养鸟人巫术之真传。 叫魂术,是一种将能量赋予巫术在空间之中传播的取人魂魄之术。 要取人魂魄,首先需感应人的本体属性。 人的本体属性由五行、意、流体三个部分构成。 五行有金、木、水、火、土,每个人的本体都归属于一种五行属性,但又不仅仅只有一种五行属性,是以一种五行属性为主,其余四种属性为辅。 通过五行属性,可将人的本体定义为九千九百九十九种。也就是说,大约每两万人之中,会有两个人的五行属性,完全相同。 意是精神层面上的东西,包括认知、情感、意志三个方面,巫师界将其划分为一百零九个层次。 流体即肉体,关键参数有三个:性别、相貌、胖瘦。 身高与肤色没有任何特定作用,因为藏在人体灵海之中的魂魄,都是透亮的晶莹色,像个白雾小人的形态,无高矮黑白之分。只有性别、相貌、胖瘦之别。 巫师的感应,也是计算。 若想在远距离上取走一个人的魂魄,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得对这个人的五行属性、意、流体三个属性进行精确的计算,找到那个独一无二的他或者她。 巫师对一个人五行属性、意、流体的认知,不必提前搜集相关信息,一切信息,都可以通过感应获取。 所以,叫魂术其实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心算过程。 一个人的本体属性一旦被巫师算准,魂魄就会出窍,被巫师的意念牵走。 普天之下,芸芸众生,没有哪两个人的本体属性是一模一样的。 叫魂术对巫师的心算能力和自身意念要求很高,故而,巫师界的巫师虽有千千万万,但有能力对别人施展叫魂术的,却非常少。 有些巫师,就算修到了五百樽的能量,一样施展不了叫魂术。 一股强大的感应流,像流动的小溪似的涌向穆嬴所在的马车。 黑暗巫师在计算,无妄也在计算。 黑暗巫师计算的是穆嬴的本体属性,而无妄计算的则是黑暗巫师的感应流,通过感应流推算出向远持续消耗的能量。 自修能量是会产生消耗的。 虽然消耗掉的能量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得到补充,但如向远这样持续将能量赋予巫术以图取走穆嬴魂魄的做法,则没有补充能量的时间。 补充能量,只有在不使用能量的情况下才能做到。 感应流经过近二十丈的传送,已经有了很大的衰减,却依然能够很轻易地取走穆嬴的魂魄。 被称为嬴氏部落第一光明巫师的无妄,想阻止这样的感应流接近穆嬴,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无妄要做的是,是反制。 反制不是巫杀术。 就算强大如无妄,也绝不敢冒然使用巫杀术。 而且,无妄也不知道向远真实的名字。 既然不知道真实的名字,自然施展不了巫杀术。 反制是无妄从巫杀术中思索密研的一种杀人巫术,将能量转换为杀气,通过黑暗巫师建立的叫魂术感应流通道快速传送,在感应流通道消失的同时,实行突袭。 反制与巫杀术有着相似之处,也有不同。 相似之处是,无妄的能量必须远强于对方。 不同之处是,不需要知道对方的名字,但需利用对方的感应流通道。 反制是一门孤注一掷的巫术, 要想一击成功,无妄也需付出极大的代价。一个时辰之内,能量为零,形同常人,毫无战力。 微闭着双眼的无妄,意念出窍。 出窍的意念,在穆嬴的马车周边建立了一堵牢固的意念之墙,阻断了传送通道。 向远的感应流,穿越不了这堵墙,接近不了穆嬴。 而且,向远已经猜到,随行保护穆嬴的巫师,是无妄。 只是,向远是一个不愿意服输的人,就算有无妄保护,就算他知道无妄被称为嬴氏部落光明巫师第一人,他仍然想从无妄的保护之下,取走穆嬴的魂魄。 只有这样,他才更加有成就感。 而且,这是他与无妄第一次对战。 虽然并未面对面,但在意念之中,二人已经是面对面。 感应流在变强,虽然因传送距离过远有衰减,但前端能量仍然达到了四百樽,如同一把锥子,意图钻破无妄的意念之墙。 无妄建立意念之墙,同样用了四百樽的能量,堪堪能挡住向远的感应流。 无妄在等待机会,等待向远的能量消耗怠尽的那一刻。 第70章 心似磐石的将军与士兵 马车旁的无妄与树林中的向远进行着激烈暗战的时候,豢兽师的攻击再一次开始了。 同时加入战斗的,还有两个保护向远的豢狼使者。 这一次,豢兽师和豢狼使者共唤出了一条幻蟒、三只幻狼、一只幻鹰。 豢兽师和豢狼使者紧随幻兽之后,加入了战斗。 弩箭一波一波地射出。 五只幻兽不断地死亡重生,箭矢存量急剧减少。 三个豢兽师从如雨的箭矢之间晃身而至,五柄长刀,攻击弩兵。 杀了弩兵,可以减少幻兽死亡的次数。 两个豢狼使者,则随同五只幻兽攻击第一防线的士兵。 图难和长空的豢术达到了六级,狼尊的豢术则达到了七级,与豢龙同级,是最高级别。 士兵之中,包括嬴黍子在内,无一人是他们的对手。 两个豢兽使者,自修能量也超过了四百樽。 豢兽师突入弩兵之中,顿时如入无人之境,刀起刀落,惨叫之声此起彼伏。 弩兵纷纷收起弩,拔出刀剑,与豢兽师战斗。 失去了弩兵支持的第一防线两个百夫队的士兵,只能以手中武器与豢狼使者以及五只巨大的幻兽进行战斗。 死亡率迅速增加。 嬴黍子加入了战斗,迎战图雄,二人鏖战在一起。 嬴黍子虽然自修能量弱于图雄,但他经历了太多刀尖上舔血的战事,战斗经验远非一向深居豢龙寨的图雄所能比。 战斗经验弥补了嬴黍子能量上的不足。 而且图雄还顾忌着被士兵偷袭,并不能专心与嬴黍子作战。 第二防线的两个百夫队的士兵,则将狼尊和长空团团包围起来。 只有由千夫长亲自率领的守护穆嬴和无妄的三个百夫队士兵,没有加入战斗,以马车与无妄为中心,成形防御队形监视着四周。 防止有暗藏的敌人突袭。 二百名士兵包围两个豢兽师,能够近身参入战斗者,不过四五十人,其余的士兵都插不上手,如同车轮战,一批士兵倒下,另一批士兵冲上去。 数量上占有优势,却派不上用场。 士兵们虽然个个训练有素,但自修能量极低,手中的刀剑根本阻挡不了狼尊和长空的刀,也阻挡不了刀身上的刀气。 所幸的是,三个豢兽师为了减少能量消耗,并没有将全部的能量赋予刀身,纵然如此,当刀气划过,士兵们仍然是成片倒下,非死即伤。 一场实力绝不均等的战斗。 无人后退,向死而生。 士兵以大无畏的凛然之气,拼死阻止豢兽师靠近穆嬴的马车。 “扑哧。” 图雄手中的刀在嬴黍子胸前划过,带出一片血。 嬴黍子自左侧肋部至肩胛出现了一道深深的刀口,衣服被撕裂,可见血肉外翻。 嬴黍子连退了三大步才站稳身形,一咬牙,挥刀扑向图雄。 受了如此严重的刀伤,竟然连吭都没吭一声,嬴黍子的战斗意志,令人叹服。 不但嬴黍子如此,他带出来的这上千老兵皆是如此。 短时间的战斗,嬴黍子已经知道眼前之人的能量比自己高出了许多。 自己必然不是他的对手。 但职责使命所在,他必须拼死一战。 就算对手是一条蟒,临死之战,也得想办法撕下他的一身鳞片,让他变成一条裸奔之蟒。 嬴黍子在苦战。 无妄在苦战。 士兵们在苦战。 第一防线的士兵战斗最为惨烈。他们的敌人,不但有五只幻兽,还有两个豢兽使者。 二百名士兵对战二人五兽,看似数量上占了优势,但这并不能弥补个人作战能力上巨大的差距与劣势。 还好,毕竟人多。 而且所有的人,战斗意志都异常强大,战斗至今,未出现一个逃兵,面对死亡,无人退缩。 前面的士兵倒下,后面的士兵踩着他们的尸体补上。 五只幻兽的战力惊世骇俗,于空中、半空、地面,形成立体攻击之势,使得士兵们防不胜防。 嘴巴、利爪、尾巴都是幻兽的杀人武器。 空中的那只幻鹰,巨大的利牙锋利无比,一击而过,便能划开一个士兵的身体,使得一具肉体,碎碎成片,血肉横飞,十分血腥。 半空之中巨大的蟒蛇,每次尾巴扫过,都会有无数士兵成片倒飞于数丈开外,还能够爬起来参加战斗的,寥寥数人。尤其是多生出来的四只利爪,如刀一般的锋利,一击杀人无数。 地面上的三只幻狼,头顶、齿咬、爪撕,在士兵之中左冲右突,横冲直撞,气势骇人。 士兵的数量在迅速减少。 从开始的三十多人包围一人一兽,到最后只剩下十余人对战一人一兽。 地上尸体成堆。 第一防线大约三分之二的士兵倒下之后,一个豢狼使者被杀死。一个士兵的刀,从豢狼使者的后背,洞穿而过。 两个豢狼使者唤出来的幻狼也被杀死。 这两只幻狼的重生能力不是多么强大,死起来也比较容易一些。 还剩一人三兽。 第一防线的士兵,只剩下不足七十人,与一人三兽对战,力量严重不足。 第二防线的士兵,死亡率并不比第一防线的士兵低。 狼尊与长空的战力太过强大,二人二刀,如风一般在士兵的包围圈中卷击。 又像是巨大的浪,不断地冲击着堤岸。 士兵们纷纷倒下。 狼尊和长空的身上,已经沾满了鲜血。 是士兵们的血。 鏖战这么长的时间,二人的身上,竟然无一丝伤痕。 令人恼火的折损比。 “砰。” 嬴黍子整个身体倒飞出去。 前胸被图雄重重地踢了一脚。 嬴黍子感觉自己的胸骨差不多断完了。 “哇。” 一口鲜血狂喷而出。 嬴黍子意欲起身,刚刚站起来,却又倒下。 这一脚太重,加上先前的刀伤,嬴黍子已经几乎失去了战斗能力。 “救将军。” 千夫长嘶吼一声,身形暴起,扑向图雄。 五十名左右的士兵,从守围马车和无妄的防卫圈中冲出来。三十余人冲向图难,二十余人守护嬴黍子。 在刀就要劈开躺在地上的嬴黍子身体的时候,图雄被千夫长的刀硬生生地逼退了一步。 三十多个士兵包围了图雄。 千夫长一击逼退图雄之后,连挥数刀,随即迅速后退,将战场交给冲过来的士兵。 他的任务是保护公主和无妄,将军受伤之后,他绝不能离开马车,就算是死,也需死在马车旁边。 而且,他的战力比不上嬴黍子,若是他再死了,士兵们将会失去领头之人,陷入混乱。 随行医师迅速上前查看嬴黍子的伤势,嬴黍子意欲拒绝,却已全身无力,昏死过去。 将军昏死,士兵们成片倒下,这场仗眼看着是打不成了。 第71章 反制,心脏如被锤击 马车的窗帘一直开着。 从战斗一开始,穆嬴就从马车窗口看着整个战场,一颗心紧紧地揪成一团。 她仿佛又看到了锁秋岭一战,那一战,上百黑衣人围困莫守拙与十名侍卫。 她看不到快如电光石火般的刀势,却能看到漫天划过的刀光。 还有,随着刀光迸射出来的鲜血。 这一幕,恍似就在昨天。 旧的惨痛记忆还未抹去,新的血火杀戮接踵而至。 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她。 她一点也不想嫁给丰王戎措,这些人好像也坚决不想让她嫁到西戎。 竟然连续两次在出嫁的路上截杀她,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看到士兵们成片倒下,将军嬴黍子生死不明,紫衣人的刀光和巨大幻兽的利爪每次挥舞都会带出一片血光,穆嬴的泪水流成了小溪。 她是一个很善良的人。 就连豢龙寨的叶师与徒弟们被杀,她都能生出同情和感叹之心,何况现在死的,是她的士兵? 她亦知道,嬴黍子此次带出来的士兵,全是部落军队中的精英,百战沙场之人。 任何一个士兵死亡,都是部落的重大损失。 士兵们为她拼死血战,她如何能安然地端坐于马车之中? 就算帮不上忙,也应该给士兵们一些鼓舞不是? 想到此处,穆嬴放下窗帘,掀开门帘,意欲走出马车。 千夫长看见,赶紧阻止。 战场厮杀,强敌当前,且树林之中还有黑暗巫师意图取走她的魂魄,此时怎能现身? 一旦有个什么闪失,士兵们的死拼与无妄的暗战岂不是都变得毫无意义? 千夫长并未行礼,大声说道:“公主万万不可下车。” “千夫长,我下去给士兵们鼓鼓劲都不行吗?”虽是质问,语气却非常平缓。 这些士兵为了自己无惧死亡,她的心中充满感动,唯愿现身观战能够鼓舞士兵们的士气,对于战死者,也是一种慰藉。 “士兵为公主而死,死而无憾。战场凶险,杀机四伏,请公主切莫下车,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士兵们便是枉死于此地。”千夫长坚持己见。 “唉!”穆嬴幽幽一声轻叹,“千夫长,我知你心。” 说完,不再强求,合上门帘,回到车中。 穆嬴不怕危险,甚至连死都不怕。 但正如千夫长所说,若她先于士兵而死,那些之前战死的士兵,就都成了枉死。 她活着,是对战死士兵最大的尊重。 “百夫长,速带一百士兵支援第一防线,务必杀了那三只该死的幻兽。”千夫长向一名百夫长下达了战令。 “诺。” 百夫长领命,迅速带着自己属下的百兵士兵冲向第一防线。 守护在马车旁边不能参加战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前方士兵拼战赴死,士兵们早已是怒火填胸,一经接到命令,便高举刀剑,大声嘶吼着冲向第一防线,加入战团。 此时,第一防线的士兵,所剩不足二十人,且大多全身挂伤。 一百名新生力量加入战团,数名第一防线的士兵心中一松,心力交猝,竟然瘫倒在地。 此时,守护马车与无妄的士兵已不足二百人。 第二防线的士兵已经折扣过半,所余不足一百人。 不足一百名士兵,根本困不住三个强大的豢兽师。 三位豢兽师边战边向马车靠近。 战斗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他们想尽快结束战斗。 毕竟,这次的任务,不是杀死多少士兵,而是杀死穆嬴。 拖的时间越长,对他们越是不利。 三位豢兽师早已看到了端坐在马车旁边的无妄。 离开树林之前,向远便已告诉他们,此人是光明巫师无妄,嬴氏部落巫师界第一人。 有了此人的保护,二十丈之外树林中的向远,恐怕很难用叫魂术取走穆嬴的魂魄。 不如一杀了之。 把无妄和穆嬴一起杀了。 狼尊飞身而起,于半空之中扑向穆嬴的马车,像一只凶猛的恶狼。 长空亦是飞身而起,直扑端坐在地上的无妄,如同一只掠过天空的苍鹰。 士兵们挥刀,阻止二人前行。 纵然跳不了他们那么高,但他们却会有落下来的时候。 此时,无妄仍然闭目端坐于地,对周围的一切恍然无觉。 与向远的暗战,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候,就要分出胜负。 无妄根本动不了。 暗战已经持续了两刻多钟,树林中的向远能量消耗巨大,但他依然在苦撑。 就算他面对的是号称嬴氏部落第一光明巫师的无妄,向远依然坚信自己能够取了穆嬴的魂魄。 他要的是一场历经苦战之后的胜利。 但是,在经过长时间的暗战之后,向远终于知道,无妄实在是一个不可轻视的人,他想在无妄的保护之中取走穆嬴的魂魄,已经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再斗下去,也是徒劳。 何况,他已无力再斗。 无妄决定放手。 此时,向远的五百樽能量已经损耗八成有余。 虽然消耗掉的能量一直在不断地自行补充着,但处于实战中的向远,能量补充的速度远远比不上消耗的速度。 就像是决堤的湖,就算湖底有一眼小泉不停地往外冒着水,与决口涌出的水比起来,实在还是太少了些。 能量不再赋予,感应流在迅速消退。 无妄一直苦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此时,他有两个做法可以选择,一个是就此停止暗战,积蓄能量与向远再战。二是,趁此机会反制向远。 第一种选择似乎是最可行的,因为无妄的能量也有很多的损耗,而且此时的他,正在被长空攻击,是士兵们在拼死保护。 无妄却毅然做了第二个选择。 这个机会,千载难逢。 杀了向远,或者重伤于他,在最后的一天路途上,穆嬴就是安全的。 当向远的感应流开始消失的时候,无妄将自己全部的能量化作一道杀气,借着感应流的通道快速袭往向远所在的方向。 准确地说,不是一道,而是一团。 感应流消失,通道也随之消失。 通道刚刚消失,向远突然感到心脏一阵剧烈的抽搐。 好像被重锤击中,似欲碎成片片。 第72章 死于暗战,死于乱刀 向远的身体向后直飞,于一丈之外落地。 “哇。” 一口鲜血狂喷而出。 “哇、哇” 接着又是第二口,第三口。 负责守护向远的两个豢鹰使者不知发生了何事,先是迅速四顾,未发现有突袭之人,迅速赶到向远身边。 此时,向远已是奄奄一息,脸色苍白如纸。 能量几乎耗尽的向远,根本无法承受无妄集中全部能量孤注一掷的致命一击。 “反制。” 向远只来得及说出这两个字,便闭上双眼。 西戎部落黑暗巫师第一人,闻名天下的向远,就这么死了。 死在了光明巫师无妄孤注一掷的反制之中。 若是在能量耗损五成的时候就停手,就算他仍然不可避免地受倒无妄的反制伤害,却绝不会死。 向远知道反制之术,他相信无妄也知道。但他不相信的是,在与自己暗战了如此长的时间之后,能量大量消耗的无妄,竟然还能使出反制之术。 而且,一击之力量,如此强大。 归根结底,却是死于了自己的狂傲自大。 无妄使用反制之术一击杀死黑暗巫师,自身能量亦是消耗殆尽,一个时辰之内恢复不了元气。 此刻的他,只剩下了一身蛮力气,无力施展任何巫术。就算是一个普通的士兵,也能一刀要了他的性命。 但,穆嬴的魂魄安全了。 只要穆嬴的魂魄安全,无妄不在乎自己是生是死。这是他的使命,也是他的宿命。 战斗依然在进行。 第一重防线,新加入的一百名士兵伤亡超过一半,三只巨大的幻兽战力犹强。 激战中,最后一名豢狼使者被四个士兵从不同的方向,用刀穿透了身体。 拨刀之时,鲜血迸射。 士兵们齐攻三只幻兽,眼见胜利在望。 此时,在树林中负责防护向远的两个豢鹰使者,看到向远身死之后,迅速从树林中冲出来,加入了战团,并且各自唤出一只巨大的鹰。 不足百名士兵,应战两个体力充沛战力强大的豢鹰使者和五只幻兽,瞬间处于绝对的劣势。 第二重防线与第三重防线的士兵,与三个豢兽师陷入乱战。 攻守双方的核心,都是那辆里面坐着穆嬴的马车。 一方死攻,一方死守。 已经攻击到距离马车不足四丈远的长空,于混战之中腾空而起,飞身扑向穆嬴的马车之顶。 杀了穆嬴,战斗就会结束。 身在半空之中,突然有数十支弩箭疾射而至。 三个豢兽师攻击第三道防线之后,百兵弩兵中剩下的不足三十人,已经挤不进战团,遂归刀入鞘,收集弩箭,待命射击。 眼见长空飞身扑向马车之顶,百夫长立即下达了射击命令,二十多名驽兵速速扣下悬刀。 不得不说,这些老兵不但作战经验丰富,而且战场应变能力极强,可以根据战场态势变化迅速作出应急反应。 若是弩箭来得不够及时,等到长空上了马车,或者突进马车一丈距离,仅用刀上的刀气,也能劈开马车,杀了穆嬴。 这些弩兵,在关键的时候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弩箭携着破空的尖利之声,疾飞长空。 长空于半空之中急速挥刀,磕飞数支弩射,身体硬生生地做了一个倒旋,向后直飞,在远离马车三丈之外的地方落地。 落地之时,数把刀袭来,周围都是杀红了眼的士兵。如蚂蚁看见青虫,蜂拥而至。又如夜间飞蛾,舍生扑火。 长空急速挥刀、以刀磕刀、躲闪,逼退包围过来的士兵。 一个士兵的刀,从长空的左侧劈过。 长空磕飞了迎面一个士兵手中的刀,再一刀穿透了士兵的身体。 没有想到的是,士兵早已抱定绝然赴死之心,竟然迎刀而进,弃刀张臂,紧紧地抱住了长空。 刀在士兵体内,直至刀柄,身体被紧紧地抱住。 情急之下,长空体内能量迸射而出,化作力量想将士兵震飞,同时左掌猛推士兵前胸,士兵被震飞。 一刀劈来,猛力砍向长空推向士兵前胸的左臂。 长空急速收回左臂,晚了。 没有听到骨肉碎裂的声音,长空的一条左小臂带着喷溅的鲜血坠落到杂草之中。 长空连吭都没吭一声,右手挥刀,砍掉了突袭士兵的头颅。 身体急速游走,躲过再次袭来的刀风剑雨。 失去了一条胳膊,剧疼袭身,长空的战力顿时大减,行动也变得迟缓。 眼见长空受伤,士兵们战意更浓,以向死而生的战斗意志,誓要斩其于刀剑之下。 始终处于激战之中的长空,得不到片刻休息,身体内的血液高速流动,从断臂处汩汩流出。 再战不到半刻钟时间,由于失血太多,长空开始感到眩晕,全身乏力。 四把刀劈过,两支剑袭来。 长空磕飞了三把刀,躲过了一把刀,却没有躲过两支剑。 他已无力进行跃升与快速游走,只能以刀磕刀,拼力硬撑。 一前一后,两支剑从身体上划过,再带出一片血。 被磕飞的刀迅速扭转。 三把刀,从不同的角度穿进了长空的身体。 又有三把刀穿进。 “嗷。” 长空发出一声狂吼,身体旋转,拼尽最后的能量化作刀气,斩杀数名士兵。 士兵们不再攻击,刀剑前指,将长空团团围住。 被六把刀穿透身体的长空,看到四周都是刀光剑影。 他还看到了,如同被血染红的阳光,很刺眼。 “哇。” 接连狂喷数口鲜血,长空轰然倒地,死去。 杀死了一个豢兽师,士兵们的士气再次高涨,欢呼怒吼着加入了攻击狼尊和图雄的战团。 此时,第一重防线的士兵全部死亡。 两个豢鹰使者与五只巨大的幻兽如风卷般袭来,一下子减轻了狼尊和图雄的压力。 嬴黍子的士兵,还剩下不足二百人。 以区区二百人对战两个豢兽师,两个豢鹰使者,五只幻兽,就算士兵们有冲天的意志,也绝难保得穆嬴周全。 已经从昏迷之中苏醒过来的嬴黍子,以刀撑地,拼力站起,虽想加入战斗,却是有心无力。 见士兵只剩下不到二百人,兀自拼死决战。虎目之中竟然蓄满了泪水,是愤怒的泪。 勉力前行数步,再次倒地。 第73章 三十一骑风卷奔来 战事胶着,嬴黍子的士兵们已经陷入了危境。 纵然是有着冲天的战斗意志,却弥补不了战力上的巨大差距。 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半个时辰,仅剩的不足二百名士兵,将被斩杀殆尽,穆嬴唯有死亡一途。 失去战力的无妄,包括身受重伤的嬴黍子,都得死在这里。 不会有人埋葬他们,待到第二天太阳升起之时,一千余具尸体,将被林中的猛兽啃食得只剩下惨森森的白骨。 几乎倾尽豢龙寨全部力量于南山道截杀穆嬴的战斗,看上去马上就要赢了。 绝望,笼罩在嬴黍子的心头。 此时,南山道北侧,突然有马嘶之声传来。 极远处,三十一骑如风卷残云般,飞奔而至。 正是莫守拙与三十一名王庭侍卫。 距离战场还有二十丈,莫守拙便从马背上腾空而起,力竭落地之时,脚尖在地上一点,再一次飞跃,已到战场上空。 于半空之中,人影飞旋,手中的惊鸿刀划出数道夺目的刀气,瞬间划开了三只幻鹰的身体,皆是一击毙命,再无重生。 从炼精巅峰到武者巅峰,跨过化神、成虚直入破体境,莫守拙的战力比之从前,已是不可同日而语。 此时,莫守拙已经是大周王朝武者界的第一人,纵然还有巫师界的巅峰高手能与之抗衡,但数量十分有限。 算起来,差不多也就只有光明巫师第一人无敌和黑暗巫师第一人养鸟人。 豢龙若是能够唤醒体内的九条龙,估计也能血拼上一场。 手持弩箭的士兵们见莫守拙一击便杀了三只幻鹰,顿是发出震天的欢呼声。 他们的刀和弩,需得将幻兽杀死数十次才能阻止它们重生,莫守拙却只用一刀就够了。 莫守拙落地,携着凌厉的刀气,攻击幻蟒和幻狼。 三十一名侍卫皆是从马背上掠起,飞身扑向两个豢鹰使者。 这些侍卫是精英中的精英,身经百战,浴火重生,其单兵作战能力,绝非寻常士兵所能相比。 “士兵退后。”一个侍卫头领大吼一声。 与豢鹰使者对战的士兵们纷纷后退,闪出空间。 三十个侍卫分成两批,各对战一名豢鹰使者。 战场形势立转。 刀气穿透幻狼的身体,幻狼消失。再一刀将幻蟒从头至尾劈成两半,幻蟒消失。 转而,莫守拙扑向图雄。 一名豢鹰使者被杀,另一名豢鹰使者仍在苦苦支撑。 幻兽与同伴的连续死亡,显然影响了他的斗志。 杀死一名豢鹰使者的侍卫扑向狼尊。 士兵们纷纷让开。 莫守拙对战图雄,十余名侍卫对战狼尊,另有十余名侍卫对战豢鹰使者,经历了一番苦战的士兵们,此时已经无事可干,倒成了观战者。 莫守拙挥刀。 每一刀,都带着一千樽的刀气,下手绝不留情。 杂草丛中一地的士兵尸体令他心中充满了愤怒与惋惜。 这使他想起了死在锁秋岭上的十名侍卫,死得惨烈。一身早已流尽了鲜血的尸肉,定然已经成了猛兽的口中之食。 这一切,都是拜豢龙寨所赐。 很快,十余名侍卫杀死了最后一名豢鹰使者。 而莫守拙的刀,则划开了图雄的胸膛。 在苦战了很长时间之后,图雄体内的能量已是耗损巨大,根本不是初入战团的莫守拙的对手。 狼尊依然困兽犹斗。 他的战力的确比图雄和长空强大了许多,虽然能量耗损巨大,十余名侍卫仍然杀不了他,疯狂的围攻,未能伤得了他分毫,反被杀了二人,重伤一人。 “退后。” 莫守拙冷冷地喊了一声。 十余名侍卫迅速撤身后退。 莫守拙来到狼尊面前,看着他。 此时,狼尊全身都是血,如同刚从血水中捞出来的一般。 一头白发,也变成了斑驳的红色。 面相狰狞恐怖。 大好的形势,被突然出现的三十一骑彻底搅乱了。 胜利在望瞬间变成了死亡来临。 狼尊环视四周。 近二百名士兵虎视眈眈,二十余支弩箭对准了他。而豢龙寨的来人,只剩了他自己。 只要莫守拙一声令下,他就会被射成刺猬一般。 穆嬴是杀不了了,自己也得留在这里。 活了六十多年的狼尊,之前从未离开过豢龙寨。没想到平生第一次离开,就再也回不去了。 没有悲哀。 狼尊突然一笑,“你就是莫守拙?” 莫守拙点头,“你是谁?” “我是狼尊。” “豢龙寨三大豢兽师之一,可惜了。” 狼尊摇头,“一点儿也不可惜。” 转头看了一眼倒毙于地上的几位豢兽师和豢兽使者,再看着莫守拙,“能与我独战一场吗?” “可以,我给你最后的尊严。” 狼尊举刀,刀锋指向莫守拙。 这一次,他并没有唤出幻狼,却将自己变成了狼,身高丈余,一身红毛,面目狰狞。 只有达到了七级豢术的豢兽师,才能以身化兽,人兽合一。 整个豢龙寨,能达到这一级别的,唯有豢龙与狼尊二人。 战斗开始。 面对狼尊,莫守拙丝毫不敢大意。 被三十余名侍卫围攻,不但不落下风,还斩杀侍卫二人,重伤一人,狼尊的战力不可小觑。 惊鸿刀法十二刀一气呵成,第八十式至第九十二式。 这是莫守拙第二次使用惊鸿刀法第八十式至第九十二式,第一次是对战豢叶师。 这一次,与上一次明显不同。 刀更快,蕴含在刀身上的杀气也更强。 以身化狼的狼尊,巨大的身体无比灵巧,不但躲过了快如惊鸿的十二刀,而且还对攻出了十二爪。 第十二爪之后,狼尊距离莫守拙不足三尺,大嘴突然一张,三把刀疾射而出,呈三角形,攻击莫守拙。 不是真实的刀,而是幻刀。 幻刀比真实的刀,杀伤力更强,速度也更快。 如此近的距离,莫守拙根本没有时间反应。 破体。 于危急之时,体内的能量自主破体而出,在莫守拙身前形成了一个强大的防御界,如同光气的漩涡,高速旋转。 三把幻刀一经进入防御界,便被迅速绞杀。 已经远远低于九百樽的攻击能量,绝难攻破一千樽的防御界。 幻刀消失,防御界仍在,莫守拙已不见踪影,只能看到刀光一闪,惊鸿刀法第九十三式。 当再次看到时,莫守拙已经站在了狼尊身后。 惊鸿刀划过幻狼的左后肢,肢断血流。 狼尊现出原形,左腿膝盖以下,被刀削断。 而莫守拙的刀,已经抵在了狼尊的脖颈之上,只要轻轻一送,狼尊就会身首异处。 狼尊微微一笑,“惊鸿刀法,惊鸿刀,莫守拙,果然名不虚传。”话刚说完,伸出右手二指捏住刀身,身体往前一送,惊鸿刀透颈而过。 一股鲜血自口中喷溅而出。 狼尊死了。 死得悲壮绝然,这样的死,理应受到尊重。 战斗结束。 莫守拙走向马车。 第一卷人物罗列 第一卷中的人物比较多,为了使各位读者大大容易分辩,在此罗列一下,已出场主要人物70余人。 一、男主与女主 1.男主:莫守拙,卫尉司王庭侍卫队侍卫长,老秦人的刀,嬴氏部落 2.女主:有娇,莫守拙的侍女(第三卷会有一个新的身份),嬴氏部落 二、大周王朝 1.周幽王:姬宫湦,西周王朝最后一位君王 2.三公之一,上卿:虢石父 3.殷八师领兵将军:牧庚 4.另有小伯一人,未涉及性名,管理卿、大夫采邑的官吏 三、嬴氏部落 1.王:嬴开,嬴氏部落六代王,西垂大夫 2.王爷:世父,将王位让给弟弟嬴开 3.公主:穆嬴,嫁与西戎丰王为妻 4.大庶长:墨荼,平民 5.左庶长:嬴夫,贵族,十大分支部落王 6.右庶长:嬴坤,贵族,十大分支部落王 7.驷车庶长:嬴沐,贵族 8.上大夫:甘公,贵族,十大分支部落王 9.中大夫:杜珀,贵族,十大分支部落王 10.中大夫:公孙,贵族,十大分支部落王 11.下大夫:孟呙,贵族,十大分支部落王 12.下大夫:西吉,贵族,十大分支部落王 13.下大夫:白毅,贵族,十大分支部落王 14.驷车将军:莫柯,贵族 15.骑兵将军:嬴昺,贵族 16.步兵将军:白巫桥,贵族 17.弩兵将军:嬴无忌,贵族,左庶长嬴夫的弟弟 18.卫尉司主事:嬴秋,贵族 19.卫尉司王庭侍卫队副侍卫长:杜栾,贵族 20.步兵副将军:嬴黍子,贵族 21.光明巫师:无妄,天下第一光明巫师无敌唯一的徒弟 22.暗人:嬴沧元,潜入太师府刺探情报,身份被识破后身亡 23.天下第一易容大师:老农 四、西王部落 1.王:鸿胥,原嬴氏部落太师,后谋反成立西王部落 2.将军:西阿古 五、西戎国 1.丰王:戎措 2.军师:忻枢伦 六、鬼方(赤狄,狄部落三大分支部落之一,势力最强) 1.王:翟吁术 2.领兵将军:鬼卜,领兵五千支援西王部落,死于汧邑 3.黑暗巫师:向远,死于南山道,其师为天下第一黑暗巫师养鸟人 七、褒国 1.王:褒珦 2.王子:褒洪德 3.公主:褒姒,被逼进入王宫,嫁入姬宫湦为妾,后成王后,于骊山一战失踪 4.剑客:焉飞羽,与褒姒彼此喜欢,刺杀姬宫湦未果,身死镐京。 八、谋师门 1.门主:八方,鸿胥门客 九、豢龙族(豢龙寨) 1.族长(寨主):豢龙 2.豢蟒师:图雄,死于南山道 3.豢狼师:狼尊,死于南山道 4.豢鹰师:长空,死于南山道 5.豢叶师:叶师,死于犬丘以北 6.豢兽使者:6人,无名,二人死于犬丘以北,四人死于南山道 7.豢叶使者:若干,数人死于犬丘与豢龙寨断头岭 十、黑山部落 1.王:山神 2.王爷:山鬼 3.山神的儿子,无名,被莫守拙在黑山一顿暴打 4.客栈老板:无名 5.布店女老板:无名 十一、其它 1.天下第一光明巫师:无敌 2.天下第一黑暗巫师:养鸟人 3.天下第一剑客:秋水 4.天下第一刀客:惊鸿 5.太师府女仆:秋姐 6.太师府女仆:云姐 7.小刀子酒馆老板:嬴老板 8.小刀子酒馆老板之女,无名 9.另有悉人、侍卫、狱卒等若干人,均无名。 第74章 无关生死的永别 此役,领兵副将军嬴黍子重伤,护送公主穆嬴的一千士兵,亡七百三十九人,伤八十四人。 一地横阵的尸体,令人触目惊心。 经此一役,豢龙寨一众顶尖高手,亦是损失殆尽。 豢龙寨还能战者,只剩下了豢龙和百人左右的豢叶使者。 四位豢兽师,一人死于黑山部落通往犬丘的路上,三人死于南山道。六位豢兽使者,二人死于黑山部落,四人死于南山道。 高手尽失。 豢龙寨的战力,一落千丈。 穆嬴从马车上下来,看着莫守拙,眼波流动,想说的话没有说出口,只说了一句,“你若来迟一步,我这辈子便见不到你了。” 莫守拙朝着穆嬴躬身施礼,“臣救驾来迟,还望公主恕罪。” 穆嬴脸色黯淡,看着一地的尸体,叹了一声,“可惜,这么多的士兵为我而死。” “也是为部落而死,南山道一战,尽毁豢龙寨主力。日后攻击豢龙寨,定然会少一些阻力。这场战斗,只不过是提前了一些而已。”莫守拙说道。 “你倒是挺会安慰人的。”穆嬴轻声说道。 经莫守拙这么一说,穆嬴心中倒真是少了一些难过与愧疚,稍稍释然。 部落养兵,兵为部落而死,自然是死而无憾。 士兵们在打扫战场,就地掩埋亡者。 侍女给穆嬴取来一个板凳,扶穆嬴坐下。 穆嬴看着士兵们将一具具尸体放到挖好的深坑之中,眉头紧皱,不语。 无妄站了起来。 “莫守拙,陪我去树林看看。” “看什么?” “自然是看个人。” “什么人?” “黑暗巫师,向远。” “你杀了他?” 莫守拙一惊,他自然听过向远的名字,狄部落黑暗巫师第一人,生性狂傲,师从养鸟人。 二人一起来到二十丈外的树林,进入树林不足五丈的地方,躺着一个人,正是向远。 “巫师能在二十丈之外杀人,的确令人叹服。” “他若不要这么狂傲,我如何能杀得了?” “素闻养鸟人对向远极为偏受,你杀了他,怕是会在巫师界引发一场腥风血雨。” “该来的总会来,若死在这里的不是向远,而是我,巫师界一样会掀起腥风血雨。” 言下之意,若是他在此役之中身亡,无敌惊闻唯一的徒弟被杀,定然是要为他报仇。无敌亲自出手,巫师界定然大乱。 南山道一战,无论谁死,巫师界这一场腥风血雨,已经是无法避免。 只能如无妄所说,该来的总是会来,蓄势以待好了。 “找个人把他埋了吧!毕竟是巫师界的一代传奇人物,不能任其暴尸荒野。”莫守拙说道。 二人出了树林,回到马车旁边。 莫守拙叫过一个百夫长,令其安排人去树林之中埋葬向远。 大约两个时辰之后,战场清理完毕,鏖战双方的死者均已入土。原本空旷的荒野,堆起了数座坟冢。 有风吹过,呜咽如人哭鬼啼。 一个百夫长带十余名士兵和十名侍卫,护送身受重伤的将军嬴黍子与受伤的士兵回王城,医师随行保障。 巫师无妄,莫守拙及二十名侍卫,千夫长带一百六十名士兵启程,护送公主穆嬴去陇山。 两个时辰之中,穆嬴与莫守拙并没有说上几句话。 士兵环伺,穆嬴有再多的话想说,也无法说出口。 一路无事。 下午黄昏时候,车队到了嬴氏部落与西戎国的交界之地。 远远地看见有一支军队在官道上等着,大约有一千余众。 列队整齐。 显然是早就看到了穆嬴的车队,故而列队迎接。 今日之前,穆嬴是他们的敌人,但自今日始,穆嬴则是西戎国的王妃,需要受到尊重。 领头的将军是一个满脸络腮胡须之人,外相英武粗蛮。 见到护送的士兵们一个个满身是血,微微一愣。 “这是经过了一场恶战?” 千夫长点头,“正是。” “能否告知,对战者何人?” “鸿胥部落所派之人。” 千夫长并未隐瞒,如此一说,也有他的想法,就是让丰王戎措知道突袭穆嬴者是鸿胥派的人,可使戎措生出反感之心,放弃与鸿胥结盟。 将军微微一叹,“嬴氏部落内斗不息,若要灭亡,何需别人?好了,王妃交给我们,你等速回,无需进入西戎地界。” 马车之中,无妄看着穆嬴。 穆嬴苦笑,轻声唤了一声:“多谢巫师一路护送。” 这一丝苦笑,无限眷恋,无限哀愁。 无妄知道穆嬴的心思,却不便多说,于车中朝着穆嬴鞠了一躬,“公主多保重,无妄告辞。” 说完下车,上了一匹马。 千夫长与西戎国领兵将军各是右手举刀,以军队礼节示敬。 有西戎士兵上前,接过马缰。 马车行进。 穆嬴掀开窗帘,看着莫守拙,双目之中泪光晶莹。 这一刻,她是多么的无助,又是多么的绝望。 莫守拙的心有一种被撕裂了的疼。 他非原主,一颗心却为何疼痛如此? 脑海里如同放电影般一帧一帧闪过无数画面。 有些记忆已经非常久远,有些记忆却是他穿越过来之后才留下来的,无比清晰。 豢龙寨牢狱,穆嬴一眼便认出戴着面具的他,是因为他身上的气息。 黑夜之中,大树之上,穆嬴依偎在他的怀里,安然入睡,呼吸均匀,心无旁念。 小路之上,穆嬴拉着他的手,一刻都不想松开,只为了能给自己留下一段美好的时光。 “你把脸和声音都换了,我也能一下子认出你。” “我想听到你的心里话,就算一定要嫁给丰王,就算这一辈子不能和你在一起,我也想知道,一直被我喜欢着的人,是不是如我喜欢他一样喜欢着我。” “我知道你的心了,你不是不喜欢我,你是为了我,不再喜欢上另外一个女人。” “你喜欢我,却不敢说,更留不住,不惜用一生的孤独来偿还我对你的喜欢。我哥哥不想让我远嫁,却不得不为之,将自己作为一个王的尊严,弃之如粪土。你和我哥哥,其实都很苦,也都很可怜,如我一样可怜。” … 言犹在耳,伊人已经远去。 无关生死,却是永别。 马车走远,终于不见,消失在黄昏之时四处蔓延的夜色之中。 莫守拙一直看着穆嬴消失的方向,久久不动,不语。 “侍卫长,公主走远了。” 千夫长提醒道。 莫守拙没有回应。 千夫长还欲提醒,被无妄以手势制止。 许久之后,莫守拙掉转马头,一勒缰绳,不理千夫长和无妄,一骑绝尘而去。 第75章 包围太师府 一大早,嬴开便在议事大殿召开了紧急会议。 与会者有王爷世父、四位庶长、六位大夫,以及卫尉司主事嬴秋。 另外还有一人,莫守拙。 这是莫守拙第一次以真面目在王庭议事大殿现身。 当左庶长嬴夫第一眼见到莫守拙的时候,眼中顿时流露出极为复杂的神情。 数日之前,莫守拙被秘密关进不足牢狱六个时辰便离奇死亡,只见两具被烧焦无法辨认的尸体。 虽然能够依稀看出是一男一女,但嬴夫当时有肯定,这二人绝不是莫守拙和他的侍女。 嬴夫非常清楚莫守拙的战力,整个嬴氏部落,无人杀得了他。 他怀疑牢狱之中的两具尸体只是个假象,是有人刻意制造了这个假象。 能够有能力制造这个假象的,王城之中没有几个人。 最有可能的,是王上嬴开。 嬴夫虽然心中生疑,却是绝然不敢说出口。 若是无端猜疑,引起嬴开的愤怒,逼得二人撕开脸皮将矛盾大白于天下,他的日子恐怕很不好过。 毕竟,他不是嬴氏部落的王。 再次见到莫守拙,又见嬴开一副不惊不躁的神情,嬴夫瞬间就肯定了自己的判断,牢狱失火一事,必然是嬴开派人所为。 其目的,就是拿莫守拙的假死说事。 然后在议事大殿上跟墨荼联手演一场戏,先入为主把杀死莫守拙的嫌疑强加到他头上,将他置于众位庶长和大夫的对立面,使他百口难辩,让他死了那份架空大庶长的心。 戏演得天衣无缝,嬴开赢了,墨荼也赢了。 只有他败了。 猜到了内情的嬴夫心中燃烧起愤怒的火焰,很想当场揭穿嬴开。 他虽然不是嬴氏部落的王,但他却是十大分支部落的王,是王庭的左庶长,不是谁想欺负就能欺负的。 只是,在众人面前,嬴夫硬生生地将一口恶气咽了下去。 不过,他一定会让嬴开给自己一个交待。 “近月之前,王庭侍卫长莫守拙护送穆嬴去西戎,于锁秋岭遭遇伏击,十名侍卫战死,莫守拙受伤,死里逃生,穆嬴被劫持。” 说到此处,嬴开的目光在众人脸上扫过,继续说道。 “我命莫守拙隐姓埋名,暗中查探突袭锁秋岭的背后主使之人,为此,不惜使左庶长受了委屈。”未经赢夫开口问询,嬴开竟然自己先说出了实情。 众人脸显愕然之色,齐齐地看着赢夫。 嬴开也看着嬴夫。 嬴夫一脸冷色,胸中有怒火燃烧。 此刻,他有一种如猴子般被嬴开戏耍了的感觉。 正欲开口询,嬴开却又接着说道:“在情况不明之时,做出此事,实属无奈,左庶长心中定然有话想说,不急,等我把话说完你再说。” 嬴开封住了嬴夫的口。 “嬴沐按着莫守拙的图纸,制造了一种新型武器,名叫弩。正是这弩,在南山道一战之中,发挥了无比巨大的作用。我决定选一万名士兵,建立弩兵,现在缺一位弩兵将军。” 正说着莫守拙与嬴夫的事,突然跳出来这么个话题,众人皆是摸不清嬴开的心思。 只有王爷世父和大庶长墨荼一脸镇定,似是早已知道嬴开想说的话。 “嬴夫,我记得你曾跟我说过,你的王弟嬴无忌善骑***刀术,现赋闲在家。我已经与大庶长和驷车庶长商议过,便令嬴无忌任这弩兵将军,领这一万弩兵,算是我给你的补偿如何?” 嬴夫闻言惊愣。 万万没有想到,嬴开以此作为给他的补偿。 太出乎意料了。 此前,二十七岁的嬴无忌不过是一介贵族子弟,在王庭之中没有任何职务。 现在却要一步跃升为将军,在军队中的地位,已是仅次于驷车庶长嬴沐。 纵然,嬴开此举只是对当初假以莫守拙之死而反制于他的一种安抚,但这个安抚,已足够让他感激涕零。 这已是嬴开绕着个弯儿给他道了个谦。 心中的怨恨顿时冰消云散。 嬴夫赶紧前出几步,双膝跪地,大声说道:“臣替王弟叩谢王上重用之恩,臣与王弟定然誓死追随王上。” “你起来吧!” 嬴开说道,知道嬴夫此时除了感激,已无其它心思。 军队正在变革,一旦变革完成,立制成军。嬴无忌就是六大军长之一。这个位置,恐怕嬴夫连做梦都不敢替自己的弟弟想。 嬴开转入正题。 “莫守拙已经查清,太师鸿胥招搅了两大门客,一个是谋师门门主八方,一个是豢龙寨寨主豢龙。突袭锁秋岭者,正是鸿胥指使,八方出谋,豢龙领兵。所幸的是,十余日前,莫守拙孤身进入黑山豢龙寨,救出了穆嬴,使得穆嬴免遭一死。” “六日前,我令副将军嬴黍子率一千精兵护送穆嬴去陇山,在南山道口,再次遇到突袭。此次突袭者,仍是豢龙寨的人,还有被称为狄部落黑暗巫师第一人的向远。” 说到这里,众人开始窃窃私语。 锁秋岭遇袭,穆嬴被劫以及后来被救,众人均已知晓,只不过不知内情而已。 “这些人均是受了鸿胥的指使,意图在南山道杀死穆嬴,激怒丰王戎措,逼迫戎措与鸿胥结盟,助其谋反。” “王上,既然如此,为何至今还令鸿胥小人逍遥法外?” 左庶长嬴夫大声说道,此时,他是一心向着嬴开。 况且,这事关乎嬴氏部落的生死存亡,容不得有半点含糊。 “我早已知晓鸿胥意图谋反,只是苦于找不到证据,怕各位不知内情,多有议论,故而隐忍未说。现在,证据确凿,鸿胥谋反之心昭然若揭,若任其逍遥下去,必定会动摇嬴氏部落的根基,陷部落于内忧外困之中。” “王上。”甘公开口,“前些日子,鸿胥便曾游说公孙大夫、孟呙大夫、西吉大夫、白毅大夫助其成事,却被四位大夫严词拒绝。而今,鸿胥谋反之心,已是大白于天下,请王上着即下令,包围太师府,将鸿胥绳之以法。” 甘公一开口,众位大夫皆是附合。 公孙大声说道,“王上,臣与孟西白三位大夫,虽和鸿胥同根,但那已是千年之前的事,我等愿誓死追随王上,先除了这内患,再抵外辱。” “王上,我等愿誓死追随王上。”孟西白三位大夫亦是同声表态。 “王上,南山道一战,鸿胥惨败,想必定会早谋后路,还请王上着即下令包围太师府,防其外逃。”右庶长嬴坤亦是说道。 在场之人,只有王爷世父和大庶长墨荼没有表态。 这二人早已是心如明镜,不必表态。 “嬴沐听令,命你速派二百名士兵包围太师府。莫守拙,你带二十名侍卫协助嬴沐。”人心归一,嬴开迅速下达了王令。 “诺。” 嬴沐和莫守拙齐声接令,速速离去。 第76章 有暗道通往句余山 不到半个时辰,嬴沐和莫守拙亲自带领大队士兵与二十名侍卫来到了太师府。 侍卫迅速收缴了太师府门前卫士的武器,冲进了太师府,嬴沐和莫守拙随后跟进。 太师府内的仆人们见到侍卫和士兵,纷纷躲避,于墙角旮旯之中,小声地议论着。 士兵和侍卫分批冲向各个院落和房间,搜寻鸿胥等人。 莫守拙在门客院里看到了有娇。 所有的门客都已经被士兵控制。 “少爷,你怎么来了?”躲在墙角之处的有娇,一见到莫守拙便跑了过来。“你怎么不戴面具?” 莫守拙伸手将有娇脸上的面具取掉,说道:“从现在开始,你也不用戴这副丑陋的面具了。” 面具取掉,露出一张绝美的小脸。 “太好了少爷,我实是不想戴这副面具了,不舒服不说,还把人弄得那么丑。” 一张小脸上,全都是吃了蜜糖一般地笑。 这一幕,把秋姐看得呆若木鸡,半天回不过神来。 “少爷,这就是我给你说的秋姐。”有娇拉起秋姐的手,介绍道,“秋姐,这就是你天天唠叨着的莫守拙,王庭侍卫长,老秦人的刀,我的少爷。这位是驷车庶长,好大好大的大官。”一脸的骄傲之态。 秋姐听闻此人竟然就是莫守拙,赶紧施礼,“贱仆见过侍卫长、驷车庶长二位大人。” 秋姐从未听说过驷车庶长,更并不知道驷车庶长的官阶比侍卫长高,她只听见过侍卫长,故而先向莫守拙施礼之后,才向嬴沐施礼。 嬴沐并未在意。 “秋姐不必多礼,在太师府这段时间,有娇幸得你的照顾,我这里一并谢过了。”莫守拙微笑着说道。 这段时间里,有娇多次提到秋姐,莫守拙知道她为人不错,所以说话非常客气。 “少爷,你不知道,秋姐听说你在锁秋岭出事,心里着急的不行,前几天还怨我不关心你呢!” 秋姐咧了咧嘴,想笑又没笑出来,在大名鼎鼎的王庭侍卫长莫守拙面前,她可不敢像有娇那般放肆。 秋姐看着有娇, 莫守拙走向门客,包围门客的士兵闪出一条通道。 待嬴沐和莫守拙走了,秋姐才一拉有娇的胳膊,说道:“一个丑娇娘,竟是个天仙般的美人儿,我倒是一直没看出来。” 有娇朝着她一笑,未做回应,急急地朝莫守拙追去。 门客之中没有嬴沧元。 “有谁知道,嬴沧元去哪里了?”莫守拙问道。 门客中有人回应:“嬴沧元已经死了。” 莫守拙心中一惊,预感成真。 “是谁杀了他?” “十日前,太师识破了嬴沧元的身份,知他是王上派来的暗探,故而让豢龙杀了他,尸体埋在了城西的树林之中。” 此时,侍卫和士兵们前来报告,搜遍全府,未找见太师、八方和豢龙。 嬴沐面色冷峻,心生狐疑,说道:“侍卫长,数日以来,奉王上的命令,我命士兵日夜监视太师府,除八方外出未归,鸿胥与豢龙并未离开,为何遍寻不见?” “有谁知道鸿胥和豢龙的去向?”莫守拙大声问道。 门客之中无人回应,均是摇头。 “有娇,今日是否见过鸿胥和豢龙?” “少爷,我一整天都没见过他们两个人。” “要知鸿胥去向,可问云姐。”秋姐提醒道。 “去传云姐过来。”莫守拙说道。 “诺。”秋姐应了一声,速去,不久带着云姐过来。 路上秋姐已经向云姐说明了情况,见到嬴沐和莫守拙之后,赶紧施礼。 “云姐,你可豢龙的去向?”莫守拙问道。 “昨日下午豢龙门客早早地就赶我走,今日一大早来就未见过他,不知去了何处。”云姐说道。 “下午何时?”嬴沐问道。 “未时刚过,离天黑还有三四个时辰。” “带我去他的房间。”莫守拙说道。 “诺。”云姐头前带路,莫守拙、嬴沐及一众侍卫紧随其后。 到了豢龙的房间,房内空无一人。 “有娇,去把暗室打开。” 有娇速去书架,找到按钮,按下去,地面上出现了一个洞口。 莫守拙抽刀在手,沿着台阶进入暗室,侍卫们紧随其后。 嬴沐和有娇以及十余名士兵也跟着进了暗室。 走过一段长长的台阶,进入暗室之中。 暗室深入地下约三丈多深,内部空间很大,四周的墙壁上燃着数盏牛油灯,发出幽暗的光芒。 暗室的正中间部位,有一个高约三尺,四方形的石座,除此之外,再无它物。 莫守拙上了石座,蹲下查看。石座的四个角上各有一个明显的椭圆形压痕,上面好像摆放过沉重之物。 “这个石座之上,定然放过什么东西,只是被紧急转移了。”莫守拙沉思着说道。 侍卫们在暗室之内四处搜索。 一名侍卫在东侧冰冷的石壁上发现了一块可以移动的石头,取去石头,露出了一个小石洞,石洞之中有一个按钮。 “侍卫长,此处有一个小洞,洞中有个按钮。” 莫守拙跳下石座,来到侍卫身旁,看着小洞中的按钮,伸手按下。 “嘎嘎嘎。” 一阵响声传来,小洞旁边的石墙上打开了一扇巨大的门。 门一打开,一股阴冷的风吹了过来。 一条幽暗的通道,在昏暗的牛油灯的光线之中,笔直地通向远方。 莫守拙走进石道。 石道非常宽敞,似是利用天然洞道经人工开凿加宽增高而成,由于深入地下数丈,石道之内非常阴冷。 两侧石壁怪石突兀,顶壁之上不时有冰凉的水珠滴落,地面上的一些石窝之中,积满了水。 沿着通道走了二里,莫守拙估摸着已经出了东城门。 再走三里,地势渐高。 沿着一条倾斜的通道一直走了数十丈远,才来到了一个洞穴,洞穴的出口被巨石封住。 抬走巨石,走出洞穴。 洞穴的出口,位于句余山一座最高峰的半山腰,距离王城东门三里有余。 十万年前,句余山是万妖之族中强大的狼妖族巢穴。 万妖之族被仙封印后,句余山从此无妖,但十万年以来,很少有人敢深入句余山腹地。 洞口处明显有人类活动的痕迹,有新痕,也有旧痕,一定是有人经常从此地进出太师府。 “鸿胥等人定然是从这条通道离开了太师府,并且搬走了暗室中的神秘之物。”莫守拙说道。 “想不到太师府竟然有暗道通往城外。若有敌军从此处秘密进入王城发动突袭,可真的是太凶险了。”看着烟云迷蒙的远处,嬴沐发出一声感叹。 “侍卫长,是否前去追击?”一名侍卫小头领问道。 莫守拙摇头,“鸿胥等人早已远去,追不上了。驷车庶长,我们速速回去,将事情禀报王上,请他定夺。” 众人进入洞穴。 莫守拙吩咐众侍卫,“把洞口封住,造成无人来此的假象。” 第77章 家 听了嬴沐和莫守拙的汇报,嬴开脸色阴郁,轻轻叹了口气,无奈地说道:“鸿胥定然是回到了汧邑,他这一去,如同恶虎归山,再要捉拿,实在困难。” “王上可派军队围剿。”嬴沐大声说道。 “与鸿胥一战,已是无可避免,若是败了,嬴氏部落将变得岌岌可危,嬴沐,此中利害,你可知晓?” “臣知道,臣定会加紧督训以强军。” “一旦穆嬴那边传来消息,西戎与嬴氏一年无战事,便兵发鸿胥。”嬴开迅速下定了决心,其势已是无可更改。 先下手为强,绝不能等鸿胥羽翼丰满再动手。 现在,嬴开将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了穆嬴身上,只要她能说服戎措给嬴氏部落一年的时间,他就会倾整个部落之力,除掉鸿胥。 嬴开说完,朝着二人挥挥手。 莫守拙和嬴沐转身出了议事大殿。 “我能看得出来,王上内心无比焦虑。他将全部的希望,都寄托了公主身上,希望公主能够说服戎措,给嬴氏部落一年的时间。”嬴沐说道。 莫守拙叹了一声,没提穆嬴,只说道:“鸿胥逃回汧邑,必定加紧练兵,驷车庶长,接下来的这一战,怕是得由你亲自挂帅了。” 嬴沐“哈哈”一笑,“那是自然,身为驷车庶长,我巴不得日日鏖战沙场,杀个痛快。侍卫长,我去督训,就此别过。” 二人在议事大殿外道别。 莫守拙回到小刀子酒酒馆,有娇已经把东西收拾完了。 去议事大殿之前,莫守拙嘱咐过她,将小刀子酒酒馆的东西收拾一下,回自己的府邸。 鸿胥离府,自己的身份也已明朗,不必再待在小刀子酒酒馆。 其实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收拾。 二人的东西全部加起来,不过就是两个布包,都是日常用品。 “侍卫长大人,这酒馆?” 此时,嬴老板已经知道,面前之人,就是嬴氏部落大名鼎鼎的王庭侍卫长莫守拙。 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莫守拙的真面目。 因为知道了莫守拙的身份,嬴老板更加显得小心心翼翼。 在嬴老板眼中,王庭侍卫长可是神一样的存在。 “送给你了,我要了也没什么用处。”莫守拙痛快地说道。 “侍卫长的钱?” “什么钱?买小刀子酒酒馆的钱?那是你的了。” “小刀子酒酒馆还是侍卫长大人的,一切开支收入,小人会定期前去禀报,这样可否?” 莫守拙想了一下,“也罢,就按你的意思办,不过不必找我禀报,有时间了我会来一下,你把帐目做好就可以了。” “诺。”嬴老板赶紧点头。 莫守拙与有娇离开小刀子酒馆,回到自己的府邸。 说是府邸,其实只有一个院落,四间房子,比较陈旧。 这样的院子,在王城之中遍地都是。与平民的院落,没有多少区别,甚至都不如那些家境好一些的平民。 只有一个好处,小院处于王城内城之中,所在的巷子北端出口向东二十丈,就是议事大殿。与这条巷子紧挨着的,是卫尉司王庭侍卫队所在的巷子。 两条巷子的中间部位,有一条小巷相连,莫守拙从家里去卫尉司,不到十丈距离。 有娇取出钥匙打开门,十多天没回来,院子里已经生出了许多杂草,呈现出一派荒凉之气。 室内也落满了灰尘。 “有娇,我们分个工,你收拾室内,我去把外面的杂草除了。” “不不不,少爷你赶紧歇着,这点活我一个人干就行了。” “我又不累,何必歇着,让你一个人干,被人看见了,岂不是要怪我欺负你?” 有娇“嘿嘿”一笑,“少爷,你要真想干我也不拦着,若是嫌外面的活不够干,这屋里的活,你也可一并干了。” “美得你。” 莫守拙瞪了有娇一眼,有娇朝他吐吐舌头,做个鬼脸。 莫守拙到了院子,刚找来木锹准备除草,院子里来了十多个佩刀之人,都是他的属下,王庭侍卫队的成员。 “侍卫长地位尊贵,怎能干这粗活。” 其中一人,不由分说就抢过了木锹。其余人等,则分头去收拾别处。 有娇探出小脑袋,嬉笑着说道:“各位哥哥,这屋里的活,就没人愿意来帮一把吗?” “有娇,好长时间没吃到你烧的菜啦!你若是愿意给兄弟们烧几个拿手好菜,让我们陪着侍卫长喝上一场酒,屋里的活,便全替你干了。”一个年龄稍长一些的侍卫大声说道。 有娇跑过来,将手中的抹布塞到他手里,“午子哥哥,收拾干净啊!我这就去买菜。”顺手提起一个篮子,“少爷,我去啦!” 说完,便朝着大门跑去。 “多买几个猪蹄子回来。” 被有娇称为午子哥哥的,是王庭侍卫队第一小队的队长,级别是百夫长,但手下却只有十名侍卫。今天轮值休息,听人报告说是莫守拙回来了,便带着一众兄弟赶了过来。 午子喊完,低头看看手中的抹布,无奈地说道:“侍卫长,你把有娇都惯得没个女人样了。” “我倒觉得她越来越像个女人了。” “啊?”午子一愣,随即“哈哈”一笑,“也是,娇蛮任性,古灵精怪,的确像个女人。” 说完,朝着身边几个人喊道,“走吧!随我一起去收拾屋内。” 有娇很快就提着菜回来了,洗洗切切,生火炒菜。 几个年轻一点的侍卫在身边帮着,被有娇使唤地跑来跑去。 等把屋内屋外收拾干净,莫守拙问午子:“杜栾呢?” “副侍卫长这段时间很少回卫尉司,一直待在王庭,贴身保护王上。”午子说道。 莫守拙点头,“前些日子我有过交待。” “侍卫长这些日子来遇到的事,兄弟们都已经听说了。先是锁秋岭遇袭,后又孤身涉险前去豢龙寨救出公主,再在南山道一战尽屠豢龙寨数名高手,兄弟们听了侍卫长的英雄壮举,皆是振奋不已。”午子说道。 莫守拙笑笑,“也差点死了好几回,能活着回来见到兄弟们,已是非常侥幸。” 午子“哈哈”一笑,“只要不是被围攻,一对一战斗,天下虽大,谁人能杀得了侍卫长?” 两个侍卫端上来四个菜。 莫守拙去拿来四坛老刀子酒。 “侍卫长有这么多存货?”午子说道,打开一坛子酒,闻闻,酒香扑鼻。 “侍卫长的酒,还是王爷亲调的酒,兄弟们今日定要一醉方休。”午子兴奋地说道。 第78章 阴谋 莫守拙一直睡到第二天的巳时才醒来,太阳已经升得老高,阳光从窗口射进房间掉落在地上,一片斑驳。 有娇仍然睡着。 睡着的有娇并没有同往常一样,蜷缩在床的一角,而是蜷缩在莫守拙的怀里。 这一幕情景把莫守拙吓了一跳。 赶紧看了一眼,还好,衣服都完好。只是,上身穿的,已不是昨天的衣服。 心生孤疑,自己对有娇做了什么? 赶紧推了有娇一把。有娇睁开眼睛,双眼迷离,似醒不醒。 “有娇,你怎么睡在我怀里?” 有娇坐起来,打了个大大的呵欠,“少爷,你昨夜里喝得烂醉如泥,吐了不少酒,衣服上也有,我便帮你换了衣服,害怕你半夜里有什么事,就没敢回自己房间。” “你以前不是都蜷在床角睡吗?” 有娇“嘿嘿”一笑,“我是想去床角睡来着,可看你那么难受,就抱着你睡了。” “我没对你做什么事情吧?” 有娇将脑袋摇成拨浪鼓,“少爷,你什么都没做。” 听有娇说得如此肯定,莫守拙一颗悬起来的心算是放了下来。 “有娇,日后我若是喝多了酒,你就回自己房间睡,不许留在我身边。”莫守拙很严肃地说道。 酒后乱性,谁知道会做出什么事? “你要是不让我走呢?” “别理我。” 有娇“嘻嘻”一笑,“你是少爷,我哪敢不理你啊!” “我要是喝醉了,便不是你的少爷,你不用理我。” “你喝醉了酒,也是我的少爷。” “你故意气我是吧?” “有点。”有娇目光流转,一副调皮的神态。 “那好吧!你气死我算了,气死了就没有少爷了。赶紧起床,洗漱。” 洗漱完毕。 “少爷,你想吃什么?我去做。” “不做了,出去吃。” “昨日下午那些菜已经花了好多钱了,还出去吃啊?”有娇有些心疼地说道。 作为掌家之人,在仅靠莫守拙一个人的薪水养活两个人的情况下,她需处处精打细算才行,不能月月见光,连点余钱都没有。 “没事,我们不是还有个小刀子酒酒馆吗?而且王上留在落雁巷七号的钱也没花完,等会去取回来,贴补家用。” 有娇赶紧拍拍前额,“我倒把这事给忘了,过会儿就去取,免得被强盗给偷走了。” 二人出门,有娇落锁。 在一个卖早点的摊位上点了些吃的,刚吃了几口,却见一名侍卫急急赶来。 “侍卫长,王上命你速去议事大殿。” “何事?” 侍卫看了一下周边,无人注意,低声说道:“嬴氏及河西孟西白四个部落的一万多匹马,昨天夜里全都死了。” 莫守拙一惊,差点被一个刚塞进嘴里的包子噎住,“怎么死的?” “不知道,王上已传众位庶长和大夫议事。” “有娇,你吃完了就回家,落雁巷的事以后再说。”莫守拙抓起两个包子,与传令侍卫急急去往议事大殿。 莫守拙赶到议事大殿的时候,王上嬴开及河西孟西白三个部落的王都已经到了。很快,王爷世父及一众庶长和大夫全部到齐。 “嬴氏、河西孟西白四族为周王朝豢养的一万四千多匹马,昨日夜里,全部离奇死亡。”嬴开开门见山地说道。 庶长和大夫们听闻此事,皆是倒抽一口凉气。 一万多匹马突然死亡,实在是一件天大的事,这要是让性格暴烈的姬宫湦知道了,嬴开、孟呙、西吉、白毅的性命必然难保。 气氛顿时变得非常压抑。 “王上,这马死得蹊跷,需得速速查明原因,否则无法向周王交待。”左庶长嬴夫大声说道。 “王上,大周王朝共有马匹四万三千余,全部由嬴氏及各分支部落豢养,一夜之间杀死万余,这其中定有阴谋。”右庶长嬴坤亦是说道。 “王上,可知是何人所为?”世父也问道。 嬴开摇头,“这个消息,是今晨才接到禀报,具体内情,我不知,孟西白三位大夫亦是不知,急召各位前来,便是商议此事。” “王上,需尽快封锁消息,绝不可让周王知晓。”甘公说道。 “甘公,各个马场,均有周王派的主事之人,这个消息,怕是早已经传到周王耳中了,封是封不住的。周王传唤王上的信使,一定已经在来犬丘的路上了。”墨荼说道。 “大庶长有何良策?”甘公问道。 在鸿胥谋反一事未决,丰王戎措态度未明的情况下,又发生了这么一件捅破天的大事,嬴氏部落已经是四面楚歌,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作为嬴氏部落的嫡系,甘公内心之中自然是非常忧虑。 虽然他平时不太喜欢过问政事,但此事事关嬴氏部落的生死存亡,已由不得他置身事外,高高挂起。 “需速速派人前往四处马场,查清万余马匹的死因,尔后再商讨应对周王之策。”墨荼说道。 “此事定是鸿胥所为。” 嬴夫大声说道,“南山道突袭失败,公主安全到达西戎,相信戎措不会再与鸿胥结盟。王上派兵包围鸿胥府,已是与其撕开了脸面,接下来势必兵戎相见。此时杀死部落为周王豢养的马,可使周王于盛怒之下传唤王上,施以重责,使得王上无暇顾及其它,鸿胥便可迅速完成谋反准备。” “左庶长的推断定然无错。”墨荼说道,“眼下最难的事,是如何找到证据,没有证据,绝难说服周王放弃追责王上之心。” “此事若果真是鸿胥所为,算是一招棋把我们逼到了绝境,八方此人,的确不能小觑。”嬴开说道。 “真乃小人也。”甘公气急而骂,“谋师门出此小人,便是真正走到头了。王上,得设法杀掉此人,否则,不知还会设下多少阴谋之局。” 嬴开摇摇头,“杀八方毋须急在这一时。”嬴开说道,然后看着众人,“万余马匹死亡,周王必定盛怒,需得有个说法才是。今日我便启程前往镐京面见周王陈述此事,左庶长与莫守拙陪我前去。” “王上,姬宫湦正是盛怒之时,你此刻去镐京,形同羊入虎口,万万不可。”公孙劝道。 “事已至此,躲是躲不过去的,唯有先行一步,方可平了事端,我意已决,众位不必再劝。” 嬴开决心已定,语气坚决。 “我不在期间,部落政事交由王兄世父处置,各位庶长及一众大夫要鼎力配合。嬴坤,你着即派人前往四处马场,查清马匹死亡原因。嬴沐,其余各处马场加派百人防卫,绝不可再生出事端。” “诺。” 众人齐齐领命。 第79章 夜见虢石父 “臣愿陪王上一同去镐京,替王上担责。”孟呙大声说道。 “臣等也愿陪王上去镐京。”西吉、白毅同声说道。 河西孟西白三族的马场,都是匹马未剩,责任由嬴开一人来担,三人心中都是不得安然。 “不必,我一人去足矣!周王若是追责,由我一力承担。”嬴开断然说道,随即看着世父,“王兄,我若一去不归,请王兄接替王上和西垂大夫之位,带领嬴氏部落平息叛乱,走出困境,推行改革,图谋兴起。”话已说得非常绝然。 “王上…”世父想说什么,却被嬴开以手势打断。 “甘公,你是部落之中最年长的王,也是王庭的老臣,我若身死镐京,你需出面主持好世父的接任之礼。” 生离死别。 “王上。”甘公听闻此言,瞬间老泪纵模,双膝跪地,“老臣翘首以盼,王上能平安归来。” 甘公一跪,众人纷纷下跪,齐齐高喊一声“王上”。悲愤之情,溢于言表。 嬴氏部落,真的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候。 一个时辰之后,嬴开、嬴夫、巫师无妄、莫守拙及一众侍卫共计十四人离开王城。 十余骑快马在土道上掀起漫天灰尘。 从犬丘去镐京,走汧邑道路最好,无需翻山越岭,但这条路显然已是走不成。 急行二日,第二天的下午天黑之前,进入镐京城,住进了专门招待各地诸侯和官员来京朝见周王的驿站。 吃过饭,嬴开房间,四人议事。 “墨荼曾提醒我,在面见周王之前,需得先去见一下上卿虢石父,只有得到了他的帮助,方有可能逃过这一劫。”嬴开说道。 虢石父,姬姓,名鼓,西虢国人,西虢国第七任君主,虢文公的儿子,被姬宫湦任命为上卿,位高权重,贪财好利,善于逢迎,深得姬宫湦信任和喜欢。 “大庶长果然心思缜密,洞晓大周王朝当前之局势。只是,虢石父贪财好利,若无重礼,恐怕很难得到他的帮助。”嬴夫说道。 嬴开微微一笑,“左庶长不必忧虑,这次来,我带了一件贵重之物,相信虢石父定然喜欢。” “那就好,臣陪王上同去。” “也好。” 更夫锣声传来,已过戌时,天色大黑,“时辰差不多了,我们这就去见他。” 莫守拙找了一个驿站的小官员,塞给了他一把刀币,请其带路。 四人离开驿站,走过了几条胡同,来到虢石父的府邸门前。 侍卫前去通报,不久回来,说道:“上卿有请。” 莫守拙正欲随同嬴开进府,被侍卫拦住,“携刀者不得进入上卿府内。” “上卿府上,无需忧虑,你二人便在这里等着,我与左庶长前去便可。”嬴开说道。 莫守拙将肩膀上的一个小包取下来交给嬴夫,嬴夫接过来,感觉非常沉重,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贵重之物。 虢石父在书房等着他们。 见到嬴开,态度冰冷。 这也难怪,虢石父是周王朝的上卿,姬宫湦最为亲近之人,就算是各地的诸侯来朝,也需得先来拜见于他,以示尊重。 若是有谁敢冷落,虢石父只需在姬宫湦面前说上几句坏话,日子恐怕就难得过不下去。 而嬴开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西垂大夫而已,身份地位与诸侯相比差得太远,虢石父根本没有将他放在眼里。 只所以见嬴开,只是想看看他带来了什么礼物。 自从成为上卿之后,所有来府里拜见他的人,没有一个是空着手的。 “西垂大夫夜访上卿府,所为何事啊?” 虢石父语气冷淡,最后一个“啊”字,故意拖得很长,以示自己的威严。 “深夜叩挠上卿,嬴开不胜慌恐,特地献上一物,以示对上卿的敬意。”嬴开很小心地说道,说完,朝着嬴夫示意。 嬴夫赶紧将莫守拙交给他的小包放到桌子上,打开数层包裹后,但见荧光闪烁,室内的亮度突然增强了许多。 嬴开献给虢石父的礼物,是一件女娲举五彩之石补天雕塑,高三十五公分。 女娲的身体用珍贵的白玉雕刻而成,通体洁白光滑,脸部表情惟妙惟肖,神态丰富。 最神奇之处,是女娲手中高举的一块玉石,呈现五彩之色,于幽暗的灯光之中,发出五彩荧光。 虢石父的双眼顿时射出贪婪之光。 “女娲补天?” 虢石父张口便喊出了雕塑的名字,定然是早就知道有这件稀世宝物存在。 “上卿好眼力,此物正是女娲补天,可射出五彩荧光,乃先祖代代相传,听闻上卿喜欢收藏珍贵之物,特来奉上。” 虢石父小心翼翼地将女娲补天托在手中,反来复去的看着,口中“啧啧”有声,笑逐颜开,“不错,不错,果然是件稀世宝物。我是早有听说,今日终得一见。” 将女娲补天轻轻地放到桌子上,脸色变得极为缓和,“嬴开,你送我此物,定是有事相求,说吧!想让我帮你做什么?” “禀报上卿,前天夜里,嬴氏部落为大王豢养的马,有一万四千余匹突然离奇死亡…” “此事我早已知道,大王盛怒,定要重责于你。”虢石父打断嬴开的话,“可查清原因?” “定是有人设下阴谋,图谋让大王重责于我。” “此人是谁?” “虽无证据,猜想定然是嬴氏部落分支部落之王,鸿胥。此人谋反之心昭然若揭…” “没有证据,如何说服大王,此事乃鸿胥所为?”虢石父再一次打断嬴开的话,“何况,鸿胥受你管辖,身为西垂大夫,你这失职之责,定然是逃脱不掉。” “正是没有主意,故而来找上卿相帮。” “嬴开,你这是给我出了一个大难题啊!大王盛怒,这事的确难办。”虢石父说道,又看了一眼桌子上的女娲补天,“不过,你送我如此贵重之物,就算再难,也得帮你一把不是?” 嬴开与嬴夫赶紧向虢石父施礼。 “感谢上卿相助之恩,每年向王上进献之时,必定少不了上卿的一份。” 虢石父没有回应,一直在沉思,这件事,的确不太好办。 良久之后,说道:“你先回去吧!明日一早随我去见大王,大王若是盛怒之下杀你,我会说服他将你暂且投入牢狱,你不必惊慌,就在狱中待着,不日定会放你出来。” 嬴开和嬴夫再次施礼,“有劳上卿了。” 得到虢石父如此一句话,嬴开孤悬的心,放下了一半。 第80章 来得真不是时候 辰时刚过,周王姬宫湦的偏殿之前,齐齐跪着数十名大臣。为首者,正是王后娘娘的父亲,国丈申侯。 “请大王上朝。” “请大王上朝。” “请大王上朝。” 呼喊声此起彼伏,一波接着一波。 在位三年,大周王朝年轻的君王整日花天酒地,沉溺于上卿虢石父四处搜罗进贡的美女,不思作为。 这一次,又是整整二十四日留恋花丛未开朝政。 屋子里的声乐戛然而止,斜倚在龙椅之上的姬宫湦半眯着眼,疲惫的问了句,“什么人?” 昨夜定是战斗不止,否则,大清晨的不会如此尽显疲态。 听到问话,门口的悉人小碎步奔跑进来,“启…启禀大王,是申侯率一众大臣跪于殿前。” “何事?” 姬宫湦懒洋洋地问道,他最近越来越讨厌申侯这个人。 三年前岐山地震。 申侯联名大臣进谏,说周王朝发于岐山,地震乃不详之兆,借此斥责姬宫湦昏庸无度,招来天降异象,请求他勤于朝政、治理王朝… 三年时间里,申侯从没个消停的时候,只要姬宫湦三天不临朝,他必定召集一众大臣前来逼宫,令姬宫湦不胜其烦。 最近几次进谏,申侯不但逼他亲理朝政,还要他罢黜上卿虢石父、司徒祭公和大夫尹球,让姬宫湦更加不爽。 “是来请大王上朝的。”悉人小心地说道。 姬宫湦问了一句,“此刻已是何时?” “辰时已过。”悉人回道。 “时辰尚早,这是不准备让人睡觉了吗?”姬宫湦怒吼一声。 悉人惊恐,慌跪于地,声音颤抖着说道,“申…申侯说,若是大王不肯上朝,他们便在门外长跪不起。” 姬宫湦深深的吸了口气,以此平息心中的怒火,一只腿踩在桌案边沿,喊了一声:“宣…” 殿门缓缓开启,申侯等一众大臣鱼贯而入,跪地高呼:“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有事出奏,无事退朝。”悉人站在大殿一端高声喊道。 “臣有奏。”申侯大声喊道,双后高举一道厚厚的奏折。 悉人下来,将奏折取过,低首捧于姬宫湦面前。 姬宫湦接过,草草地看了几眼,嘴角泛起冷笑,然后将竹简重重的扔在了地上,手指申侯,怒斥道,“什么妺喜,什么妲己,你将寡人与夏桀、商纣相提并论,这是暗示寡人要做亡国之君吗?申侯,你好大的胆子。”袖袍怒甩。 “臣不敢!”申侯的上身跪伏于地,一张脸已几乎贴着地面。 “你不敢?” 姬宫湦在堂上冷笑开来,阴冷的笑容灌满了整个偏殿,殿中充斥着一股阴森森的气息。 “申侯,你大一早的带领众臣来逼宫寡人,还你还有不敢做的事吗?我且问你,这个天下,到底是你申侯的,还是寡人的?” 听姬宫湦如此说,申侯将心一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自然是大王的。但大王身为一国之君,重用小人,疏远贤臣,致使朝政混乱。更有上卿虢石父四处搜刮美女,闹得人心惶惶,生灵涂炭,民不聊生,大周王朝岌岌可危。肯求大王勤理朝政,亲贤臣,远小人,以正视听,以强国祚。” 申侯一番言论,义正言辞,群臣迎合作揖和声,“请大王亲贤臣,远小人,以正视听,以强国祚。” 姬宫湦忽然笑了出来,仰天长笑,笑得酣畅淋漓。 这一笑,笑得台下众位大臣额头冒汗,浑身颤抖。 “申侯,你连自家人都管不好,却在寡人面前说上这么一番慷慨陈词,不觉得有愧吗?”姬宫湦语气缓慢而不屑地问道。 “老臣听不明白大王的话,请大王明示,老臣没有管好哪个家人?” “你啊!还是先去管管你的女儿吧!教教她怎么做一个称职的王后,不要整天惑乱后宫。免得哪天惹怒了寡人,让她做不成这个后宫之首。”说到此处,姬宫湦懒得再理会申侯,靠到龙椅的皮绒之上,闭上眼睛。 姬宫湦此刻抛出王后申氏,威慑之意明显。以此提醒申侯,你是国丈,是自家人,不要跟一众大臣联手逼宫,若是把寡人逼急了,这个王后之位,可就不是申氏的了。 可惜申侯不为所动,他这次来,是打算连性命都不要了,还在乎自己女儿的王后之位? “王上,王后身为后宫之首,若是做了不忠不义之事,我自会提醒…” “去去去,你这就去后宫提醒她一下吧!”姬宫湦粗暴地打断申侯地话。 “王上,上卿虢石父专横跋扈,司徒祭公、大夫尹球阴险狡诈,三人把持朝政,多行恶事,其罪当诛。”申侯不提王后的事,接着说道。 姬宫湦猛地坐起来,目光直视申侯,“你的意思…要寡人将天下交给你打理?” “老臣不敢!” “滚。”姬宫湦再也忍耐不住,抓起桌案上的一把奏折用力扔向申侯,“寡人怎么做这个大王,不用你们来教!”说完,朝着悉人挥了一下手。 “退朝。”悉人心领神会,立刻喊了一声。 申侯与几位老臣互相对视了一眼,知道姬宫湦是断然听不进他们的忠言,无奈地摇了遥头,施礼,退出。 出了偏殿,几位老臣边走边摇头叹气,其中一人问道:“申侯,大王听不进忠言,这可如何是好?还请申侯想个策略。” “各位都听见了,方才于偏殿之上,大王拿我女儿的王后之位来威慑,指向已是极其明显。身为臣子,我等虽有进谏之责,却无逼君之道,大王不听,又能奈何?”申侯长长地叹了口气。 “这大周王朝…” 申侯冷笑一声摇了摇头,欲言又止。 一众大臣离开不久,姬宫湦怒火未消,悉人来报,“大王,西垂大夫嬴开求见。” “斩。”盛怒中的姬宫湦猛地挥了一下手,以毋庸置疑地的语气大声喊道。 嬴开来得真不是时候。 “大王。”悉人小心地喊了一声,“上卿大人亲自陪西垂大夫来见大王。” “宣。”姬宫湦利索地改口。 第81章 嬴开入狱 悉人宣虢石父和嬴开觐见。 二人跪伏于地。 “平身吧!”姬宫湦淡淡地说道,“嬴开,你给寡人说说,那一万多匹马是怎么死的?” 大概是因为虢石父相陪的缘故,姬宫湦的语气相当缓和。 “臣惊闻一万四千余匹马一夜之间暴死,心中慌恐。因怕大王盛怒,未及查清死因,便急急赶来镐京,当面向王上请罪。” “一万多匹马,岂能是个请罪便可饶恕的?若人人都像你,大周王朝还有什么法度可言?” 姬宫湦脸色平静,语气很轻且低沉。 嬴开深知,姬宫湦并不是只有盛怒之时才会杀人,他高兴的时候,一样会杀人。 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嬴开再次跪伏于地。 “臣深知万死不足以抵重罪,只盼念在臣对大王一片忠心的份儿上,宽恕臣这一次。” “大王。”虢石父说道,“西垂大夫此次来镐京,一是向大王当面请罪,二来,还给大王带来一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 姬宫湦看着虢石父,眼中显现一抹异色。 在姬宫湦的记忆中,凡是被虢石父称为好消息的,三年以来,除了女人,再无其它。 这一次,定然如此。 “大王,褒国国君褒珦有一女,名为褒姒,年方十七,据西垂大夫说,此女之美,胜似天人,乃凡世难得一见之尤物,大王若能是见到此女,必然喜欢。” 姬宫湦和嬴开都是看向虢石父。 姬宫湦眼放异彩,欣喜之情溢于言表。虢石父已经多日未曾帮他寻来美女,这后宫中的女人,他已经有些厌了。 嬴开却是一脸茫然,他何时跟虢石父举荐过褒姒?这个人,他是连听都没听说过。 “嬴开,这个褒姒,真有上卿说得那么美?” 姬宫湦问询,嬴开不能不回答,转头看了虢石父一眼,虢石父微微一笑,“西垂大夫不必顾忌,大王问你,你便如实说好了。” “诺。”嬴开应了一声,不敢置疑虢石父说得是真是假,形势如此,已容不得他过多忧虑。 直起上身看着姬宫湦,大声说道:“大王,褒国国君之女褒姒之美,的确非同凡人,此女只能陪大王,留在褒国,便是暴殄天物。” “哈哈哈哈。”姬宫湦发出一阵长笑,笑毕,“嬴开,若褒姒其人果真如你所说,寡人不但不杀你,还有重赏。上卿,你便将嬴开暂且投入狱中,待寡人见过褒姒之后,再作定夺。” “诺。”虢石父大声应道。 伸手拉了一把嬴开,“大王宽你多活几日,还不谢恩?” “臣叩谢大王不杀之恩。”嬴开高声喊道。 姬宫湦挥了挥手,“走吧走吧!去狱中待着去。” 嬴开随虢石父退出偏殿大门。 “上卿…” 一出殿门,嬴开来不及擦去额头的汗水,便要问询,却被虢石父打断,“不必多问,唯有此法,方可救你。” “可在下并未见过褒姒此人。”嬴开急急地说道。 若是褒姒并非如虢石父说得那般娇美,令姬宫湦大失所望。这欺君之罪,定是逃脱不掉。 嬴开有一种被虢石父推进坑里的感觉。 “西垂大夫不必忧虑,我能如此说,定然是心中有数。褒姒此人,我是早已听说,且看了她的画像,的确是凡世难得一见的尤物,只是一直未向大王举荐,你可知是何因由?” 虢石父看着嬴开,脸上挂着一副神秘的笑。 “在下愚昧,难以猜度。” 嬴开的确想不明白其中的原因。 二人的心思不一样,活法也不一样,做事的风格自然不同。 嬴开一心想着改革旧制,兴部落、佑万民,实现他挤身诸侯之列的宏图大愿。 虢石父却只有一件事,就是讨姬宫湦喜欢,只要能让姬宫湦高兴,保住他的上卿之位,可以无所不用其极。 “你可知申侯联合一众老臣,于今晨在偏殿之中细数我的诸般大罪,妄图让大王杀了我?” 嬴开摇头,“在下的确不知。” 虢石父“呵呵”一笑,“大王不但不杀我,还重用于我,原因只有一个,我能给大王找来美女。可美女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找到的,若是把辛辛苦苦找来的美女一股脑儿地举荐给大王,不但大王的身体受不了,一旦大王厌了,我还能再去哪里找?” 嬴开恍然大悟,“上卿是说,细水长流?” “正是如此,故而我将这个最美的褒姒一直藏着,留在最关键的时候用,想不到竟然帮了你一忙。” 嬴开赶紧朝着虢石父施礼,“上卿垂怜,在下感激不尽。” 话虽如此说,心里却是很看不起虢石父,甚至有些鄙视。 身为三公之首,不好好治理朝政,以运国祚,整日里四处寻找美女,讨得大王喜欢,导致朝纲混乱,民不聊生,使得大周王朝国势日益衰败,四方诸侯怨言在心,纷纷暗自发展势力,以图自保,大大消弱了王室的权力和威信。 姬宫湦以虢石父为臣,实在是大周王朝的不幸。 心中虽如此想,脸上却是绝然不敢表现出来,毕竟自己的性命,可是牢牢地捏在了虢石父的手掌心里面。 只要虢石父在姬宫湦面前说上一句坏话,他这颗大好的人头,怕是眨个眼就不在自己脖子上了。 “你需在牢狱之中待上些日子,放心,褒姒一到,你必定即刻出狱,正如大王所说,不但不死,还会封赏些钱银。” “大王封赏钱银,在下自会送到上卿府上。”嬴开赶紧说道。 “你啊!倒真是个乖巧之人,不过我需提醒你一下,大周王朝的马都在你嬴氏部落,若是再有马匹离奇死亡,天下无人能够救你,你便洗净脖子,等着大王命人来砍吧!” “感谢上卿提醒,在下已命军队加强马场防卫,此等事情,绝不会再发生。” 说到此处,虢石父朝着一名侍卫召召手。 “你带西垂大夫去找小伯,关入牢狱,顺便跟小伯说一声,西垂大夫并非戴罪之人,不可难为,需得好酒好菜招待着。” “诺。”侍卫接令,“西垂大夫请。” 嬴开朝着上姬石父再施一礼,随着侍卫离去。 第82章 小女孩和一滴水的故事 四天期限已满,褒姒未到镐京。 褒国的国君褒珦并不是一个甘心屈服之人,虢石父两次派人前去索要褒姒,都被褒珦拒绝。 盛怒之下,姬宫湦派出了军队,这是他接任大周王朝国君三年以来,第一次对外用兵。 因为一个女人。 嬴开被关进牢狱的第六天,三万大军离开镐京,前往褒城。 战争持续多久,没人知道。 几天来,莫守拙每天探监三次,每次去都不空手,总是会带些钱财给狱卒,一来二去,跟牢狱的几个狱卒便混得比较熟了。 于是,莫守拙提出了一个要求,进入牢狱,陪着嬴开。 他始终没忘了自己被关进牢狱时嬴开做的那件事,幽暗的牢狱之中,常常会发生一些令人无法防范的突发事件。 只有近距离地守护,嬴开的安全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与嬴开同处一室的要求未得到允许,因为这不符合法度。 莫守拙退而求其次,进了正对着嬴开的一间狱室。 走廊两侧的狱室都是栅栏门,嬴开狱室中的角角落落,可尽入眼中,任谁进来对嬴开有图谋,都逃不过莫守拙的眼睛。 除了在饭菜之中做文章。 狱中的莫守拙整天无事可做,便一门心思地进行修炼,在修炼中熬过时间。 炼精境、化神境、成虚境、破体境,每天都要完成一个波次。 至第十天,可收发随心。 奇经八脉之中,能量时而如滔滔江河汹涌澎湃,时而如涓涓细流婉转流淌,发自丹田,又归于丹田。 破体而出,在周身形成强大的防御界,只在一念之间。 自我感觉,攻击力与防御力较之以前,又提升了不止一个层次。 如此令人不可思议的突飞猛进,令莫守拙心中无比惊喜。 他一直没忘了豢龙。 他坚信此时的豢龙也一定如他一样在苦修,意图唤醒体内的九条龙。 一条龙的战力已经足够强大,九条龙又会是什么概念? 莫守拙猜不到,但能肯定的是,拥有五百樽能量的武者可能不是一条龙的对手。 因为,身为炼精巅峰的原主,就是在锁秋岭上被豢龙和一条龙击伤或者是杀死的。 第十四天的夜里,完成了一个整流程修炼的莫守拙,欲睁开眼睛之时,突然感觉脑海中的第二个记忆蛋有了异动。 并没有像第一颗记忆蛋那样破裂绽开,而是在缩小。 不停地缩小,最终缩成了一滴水,晶莹透亮。 脑海中出现了一个清晨的原野,有鲜花盛开,有轻风流转。 水滴就悬浮在虚空之中,然后开始发生变化,慢慢地变成了一个女孩子,只有七八岁的年龄,头上扎着一对小辫,皮肤细嫩,容颜娇美,很童真,也很可爱。 一滴晶莹的露珠,垂在一片细长草叶的叶尖上,女孩蹲下来,静静地看着。 小小的露珠上映出来一只黑黑的眼睛,那是小女孩的眼睛,女孩轻声说道:“我有三只眼睛,两只在脸上,一只在草叶上。” 一阵微风吹来,引得草叶摇动,露珠滴落,渗入泥土。 女孩翻开草丛,却再也找不到露珠,很伤感。 因为一滴露珠,女孩便对这片泥土有了感情,她找来一颗稻谷的种子埋进露珠消失的泥土之中。 当种子在露珠的滋养下变成一株沉甸甸的谷穗在轻风中摇曳时,女孩仿佛再一次看到了叶尖上的那滴露珠,闪闪欲动,晶莹剔透。 小女孩用稻谷做成了粥,“我把你吃了,你就进到我身体里,变成一滴血了。” 小女孩慢慢长大,发丝变得越来越光泽柔顺,身材也变得越来越丰满,长成了一个丰盈娇美的女人。 十六岁的时候,女人嫁给了一个她喜欢的男人。 此后的几年,女人接连生下了三个孩子。 她用她的奶水喂养孩子们长大,当看到孩子们伏在她的怀中吮吸着奶水的时候,她又想起了那滴露珠,“一定是那一滴露珠,让我有这么多的奶水,把孩子们养得胖胖的。” 孩子们渐渐长大,女人却渐渐变老。皮肤紧皱,青春不再。 当牙齿脱落,尽显老态龙钟之时,女人开始抱怨,“你怎么不让我变得年轻,给我美貌和柔情了呢?你看我的皮肤,也失去水份了。” 女人独自来到当初发现那滴露珠的草地,却再也看不到草叶上的露珠,只有一片空空的叶。 伤感落泪,一滴泪水滴落在草叶上,垂于叶尖,莹白圆润。 女人欣喜,“我以为你已经死了,原来是变成了我的一滴泪珠!” 年迈的女人就要死了,孩子们围在她的身边。其中有一个七八岁的女孩,是她的小孙女。皮肤细嫩,容颜娇美,很童真,也很可爱,像极了小时候的她。 女人下葬的时候,是个清晨,坟茔就在她当初发现那滴露珠的青草边。 坟冢堆起之后,小孙女看到坟边一棵青草细长的叶尖上垂着一滴晶莹的露珠。 小孙女蹲下来看着,发现露珠中映着一只黑黑的眼睛,于是轻声说道:“我有三只眼睛,两只在脸上,一只在草叶上。” 关于女孩的场景消失。 脑海之中又回归到了初时的状态,一滴水悬浮于原野的无尽虚空之中。 一个苍老的声音,从极深的虚空之地传来: “天是天,地是地,万物是万物,人是人。” “于天,雨是一滴。于地,水是一滴。于万物,露是一滴。于人,泪是一滴…” “天融于一滴雨,地融入一滴水,万物融于一滴露,人融于一滴泪。则一滴雨便是天,一滴水便是地,一滴露便是万物,一滴泪便是完人。” “万法唯心,万道唯心,一切归于心念,小则似水滴,飘渺无存,大则成天地,无量无极。” “是水滴,是天地,在乎一心。心念如何,天便如何,地便如何,万物便如何,人便如何。” “所谓仙缘之人,水滴之眼与生俱来,先天沉睡。唤醒水滴之眼,天地一切,再无遁形,可见宇宙万物,可见时间流沙,可见悬山仙界。由此,开仙缘,进仙道。” “一滴水之于天地万物飘渺之变化,便是唤醒水滴之眼的修炼之法…” 声音飘忽不定,渐去渐远,终至不闻。 此时,水滴消失,一切归于宁静。 第83章 滴水之中有无极 此后的一整夜,莫守拙都在想着小女孩和一滴露珠的故事。 一滴露珠陪伴了小女孩的一生。 从孩童到中年再到垂暮,小女孩最后老死了,露珠还活着。 然后开启了与小女孩的后代的故事,一代一代,周而复始,永无休止。 天地很大,却走不出一滴露珠的境界。 露珠很小,却包容了一个天地,一个人的情怀。 修炼方法说得很清楚,一滴水之于天地万物之变化。 修炼目的也说得很清楚,唤醒沉睡的水滴之眼。 如果说第一颗记忆蛋中关于炼精、化神、成虚、破体四道程序还处于武者范畴的话。 第二颗记忆蛋中关于唤醒水滴之眼的修炼内容,却已经完全跳出了武者的范畴,真正进入了修仙进程。 只有先天拥有仙缘之人,体内才会有沉睡的水滴之眼。 若是没有仙缘,就算再强大的武者,也无法修炼水滴之眼,开不了仙缘,进不了仙道。 莫守拙意识到,打开水滴之眼的修炼进程,不再依托于奇经八脉,而是一种纯粹的意念,用意念将自己置于一滴水,置于天地无极之中。 一滴水便是无极。 无极便是一滴水。 理解起来,很费神。 在想明白了一个小女孩与一滴露珠的内含意境之后,莫守拙开始思考能量、意念与水滴之眼的关系。 既然记载着水滴之眼的记忆蛋迟于记载着修炼能量的第一颗记忆蛋破开,就一定说明,水滴之眼的修炼,不但与意念有关,还与能量有关。 但能量更多的是关乎力量,决定的是战力大小,它与水滴之眼能有什么关系呢? 可如果修炼水滴之眼真的与能量没有任何关系,岂不是人人都可以修炼水滴之眼? 不可能。 鉴于自己是在感应到体内的能量超过了一千樽之后,第二颗记忆蛋才破体,莫守拙几乎可以肯定,修炼水滴之眼必定与能量有关。 而且只有突破了人类修炼的天限,体内能量达到一千樽以上,才有条件修炼水滴之眼。 可是,究竟该怎样利用体内的能量催生强大的意念完成一滴水与天地无极的转变? 莫守拙被困在了能量与水滴之眼的因果关系之中。 苦思一夜无果。 第二天,狱卒送来饭菜。 由于虢石父早有交待,而且几日来莫守拙给了狱卒们不少钱财,所以牢狱给嬴开和莫守拙提供的饭菜,比其它的狱中之人要好得多。 早饭有一份主食,两个小菜,一个鸡蛋,还有一杯清水。虽显简单,但菜量饭量都很充足,保证能吃饱。 不像其它人,顶多能吃个半饱。 吃不饱的人,自然没力气越狱,这个关系,狱卒们看得明白。 因为心里想着事,不小心将一片菜叶掉进了水杯之中,飘浮于水面之上。 莫守拙并未在意,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此时杯中的水还剩下一半,菜叶仍浮于水面。 再喝一口,杯中水只剩下了一小半,菜叶沉于水底。 看到这副情景,莫守拙的脑海之中突然闪过一丝灵光。 瞬间想明白了一个道理。 菜叶能够飘浮在水面上,是因为水的浮力足够。被喝掉一口之后,浮力还够,故而菜叶仍然飘浮。再喝一口之后,浮力小到了不足以支撑起菜叶,菜叶才会沉入水底。 只要有半杯水的浮力就能满足菜叶飘浮的条件。此后无论是大半杯,还是一满杯,多出来的浮力已经与菜叶飘浮在水面没有多大的关系。 对于菜叶来说,飘浮的基本条件是半杯水。对于水滴之眼来说,基本条件是一千樽能量。 一念及此,莫守拙顿时心如明镜。 他一直在苦苦思考能量与水滴之眼之间的因果关系,想弄明白如何使用能量打开水滴之眼,其实是钻进了牛角尖之中。 修炼水滴之眼与能量一定是有关系,但这个关系只存于一千樽这个能量基数。 也就是说,能量未达到一千樽时,无法修炼水滴之眼。但只要达到了一千樽,满足这个基本条件,就能进入修炼水滴之眼的进程,通过意念唤醒沉睡的水滴之眼,打开它。 在满足了基本条件之后,意念是修炼水滴之眼的决定性因素。 莫守拙不由自主地苦笑了一下,这么一个简单的道理,竟然困了他整整一夜。 迅速把饭吃完,看了嬴开一眼。 嬴开正在沉思,这些天以来,他一直在沉思。 事关一个部落发展大计,嬴开要想的事情实在太多,他正好借这个难得的空闲时间,把后面的事情好好地梳理一下。 莫守拙没有打扰嬴开。 二人距离虽然很近,中间却隔着一条走廊,若是说上一些秘密的话,难免会传进狱卒和其它狱室中人的耳朵里面,保不准就会惹出麻烦。 所以,莫守拙虽然已经进来十多天,二人却很少说过话。有的,只是目光交流,显示彼此的存在。 狱卒将碗筷收拾走,莫守拙盘膝坐在一团杂草之中。 狱室之中没有床铺,就算虢石父有专门的交待,狱卒也没给嬴开和莫守拙弄张床来。 只是在饭菜上作了一些照顾。 莫守拙闭上眼睛,将炼精、化神、成虚、破体完整地修炼了一遍。 为了不至于引起狱卒的怀疑,在修炼到破体这一境时,莫守拙并未将自己的能量发挥到极致,仅仅是走了个流程。 纵然如此,他的周身依然会出现一团淡淡的光芒。 破体境结束,莫守拙长吸一口气,屏气凝神。 脑海中出现了一滴水,悬浮于虚空之中。 水滴开始发生变化,不是变化成了小女孩,而是变化成了一个虚幻般的世界,或许是多个世界,不知是平行,还是重叠。 第一个世界,雨天,只有一滴雨。 雨滴从空中落下,溅起一小摄灰尘,尔后融入大地,滋润凡尘万物,然后看到草木竞绿,百花盛开。 第二个世界,一滴水,一块石头。 水滴落于石上,绵连不断,滴水穿石,坚硬的石头,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洞,洞孔之中,有一个飘渺的世界。 第三个世界,花开,花叶相伴,一滴露。 露珠孤悬于草叶之尖,迎着朝阳发出晶亮的光芒,滴落在泥土之中,一株稻谷,迎头阳光茁壮生长。 第四个世界,一个流泪的少女,是谁? 泪水滚落红颜,落地之时,化作灵魂,以不死之心向着四处蔓延,一个人,一滴泪,一个世界,融为一体。 莫守拙看到了无数个场景,却唯独找不到他自己,他在哪里? 是一滴雨,一滴水,一滴露,一滴泪吗? 或者是天,是地,是万物? 第84章 檿弧箕服,实亡周国 七十一个诸侯国都有自己的军队。 大周律法对于诸侯国的军队数量有着严格的规定。 大诸侯国不超过三万,中诸侯国不超过两万,小诸侯国不超过一万。 军队数量超过律法规定,形同谋反。周王可派兵讨伐,严重者,可灭了国家夺了诸侯之位。 按照七十一个诸侯国计算,大周王朝的军队,总数有上百万之巨。 这些军队,只在名义上归属于周王室。实际管理权,在各个诸侯国的国君手中。 遇有战事之时,周王可从各个诸侯国调兵。但调来的兵,往往出工不出力。 培养出一支强大的军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因战争消耗导致战力削弱的诸侯国,往往会成为别的诸侯国案板上的肉,任人宰割。 真正属于周王室的直辖军队只有三支,虎贲、周六师、殷八师,总数六万余人。 虎贲是周王室的禁卫军,武王伐纣,即以虎贲为先锋。 周六师由周人组成的,驻守在镐京所在的西土地区,称西六师。西六师是周王室的主力军,昭王、穆王均曾率领六师远征。 殷八师则是由殷商遗民编成的,领兵将军由周人担任。 褒国拥有三万军队。 这些军队,平时主要防范羌的攻击。 褒国在镐京城的西南,再往西就是羌部落的地盘。 近百年来,褒国一直受到羌部落的骚扰。在持续不断的战事之中,军队变得越来越强大。 从地理位置上看,褒国是镐京城的西南屏障。 羌部落攻击镐京城,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经褒城,从褒城到镐京,还有七座城。一是经犬丘过汧邑,其间有城十二座。 无论走哪条路,羌部落的军队都很难突破重重防线,进至镐京城下。 故而,虽然褒国并非大诸侯国,而嬴氏部落甚至连个诸侯国都不是,周王室的几代君王却都对褒国和嬴氏部落坐拥数万军队持默许态度。 只是,为了防止褒国和嬴氏部落生起内乱,大周王朝在默许其拥有超过律法规定军队数量的同时,又一直保持着打压的态势,以免他们坐地变强,对镐京形成威胁。 数百年以来,褒国和嬴氏部落其实一直是在大周王室与西部诸部落的夹缝之中寻求生存。 任何一代王都不敢对周王室生出异心,以免召来灭国灭族之惹。 全部精力,都是用来对付羌和西戎。 褒国享国时间非常悠久。 上千年前,有褒氏作为大禹的儿子,辅佐大禹治水有大功,被分封为诸侯,立国称王。 夏、商、周三朝皆为诸侯,已绵延上千年。这在大周王朝七十一个诸侯国之中,差不多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另外一个与众不同之处,便是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遗风在褒国一直被传承着,褒国“礼妇人称国及姓”,妇女执掌国事。 所以褒珦虽然是褒国的君主,但一切国事,却都惟太后褒姁之命是从。 也就是说,褒姁才是褒国最大权力的拥有者,褒珦只不过是挂了个名,更多的是执行褒姁的命令。 这一点,在七十一个诸侯国及东夷、西戎、南蛮、北狄等一众部落之中,更加是独一无二。 姬宫湦此次派去攻打褒城的军队,是殷八师,共计二万八千余人,号称三万,领兵将军是牧庚。 殷八师的战斗力很强,十三天之内,便拿下了褒国七座城,到了褒国的都城褒城城下。 守卫褒城的军队一万,多经战事,战力强大。 攻击褒城的战事进展地很不顺利,一日之内,殷八师三次攻城都未能踏上城墙一步,反在城墙之下留下了上千具士兵的尸体。 攻城暂时停止,领兵将军牧庚开始思考攻城之策。 牧庚停止攻城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他听到了一个传说,是关于褒姒的。 据说,夏朝末年的某一日,夏帝孔甲的龙廷前突然来了两条神龙,神龙于虚空之中告知孔甲,他们是褒国的两个先王。 孔甲占卜,无论杀掉龙,赶走龙,还是留下龙,都不吉利,只有得到龙的唾液储藏起来,才吉利。 于是陈列玉帛,并以简策写文告请神龙。 神龙离去后留下唾液,夏帝用匣子把唾液装起来。 夏朝灭亡,匣子传到商朝。商朝灭亡,匣子又传到周朝。期间一直无人敢打开它。 周厉王姬胡末年,于无意之中看到了匣子,甚感好奇,不听大臣劝阻,执意打开匣子观看。 不料竟让唾液流到了宫中,无法除去。 姬胡听了巫师的建议,命令十名妇女赤着身子对着它大声呼喊,唾液变成了一只黑蜥蜴,窜到了后宫。 后宫有个侍女,刚七八岁,蜥蜴钻进了她的衣服之中消失。 数年后,姬胡死去,姬静接任王位。此时,侍女成年,却未婚而孕,心中恐惧,遂偷偷地将孩子丢弃到了荒野之中。 当日半夜,有一个小女孩的歌谣从遥远的地方传来:“檿弧箕服,实亡周国。” 意思是指,卖桑木作的弓箭之人,即是灭亡周国之人。 一句歌词,像不散的阴魂般,一整夜都在镐京城内反复不停地吟唱。 姬静听到歌声,次日派人去查,恰巧在街上看到一对卖桑弓箕箭袋的夫妇,正合了“檿弧箕服”四字,士兵欲杀掉他们。 夫妇俩在逃跑的路上,遇到了侍女丢弃在路旁的女孩,因可怜她,便将她收养。 夫妇俩逃到褒国定居,一住便是十六年。 这个女孩,就是褒姒。 褒城人都说,褒姒就是那条钻进侍女衣服内的黑蜥蜴变化而成的,乃不详之人。 听到了这个神奇传说的牧庚不免动了心思。 “檿弧箕服,实亡周国。”若褒姒果真就是那条黑蜥蜴变化而成,自己知而不报,夺褒姒入宫,日后真若应了这句谶语,自己岂不就成了大周王朝的罪人? 主意难定,牧庚遂秘密派遣一名心腹之人速回镐京,面见虢石父,将此情禀报于他。 在未得到回信之前,牧庚不打算继续攻打褒城。 第85章 焉飞羽的剑,褒姒的舞 城外,攻击停止,牧庚困城。 城内,军队为迎战下一轮攻击进行着紧张地准备。 褒国国君褒珦王府。 一座偌大的花园,鲜花锦簇,暗香迎面,蜂歌蝶舞,或起或落,其情悠然。 花园中有一个亭子,大红立柱,流线飞檐,雕花精美,彩绘鲜艳,纵然只是一个极小的细微之处,也能尽显王府的华丽气派。 亭中端坐着一位男子,三十多岁的年纪,修长的十指抚过琴弦,琴音似流水,如轻风漫过原野,如小溪涓涓流淌。 天籁之音,令人陶醉。 亭外有一位男子和一位女子。男子在舞剑,女子在伴舞。 男子二十多岁的光景,一袭白衣,身材修长,剑眉星目,相貌俊美,或伏身或跃起,灵动似猿猴,长剑映着阳光发出霍霍光芒,剑端的长缨如彩蝶般舞动, 女子只有十五六岁,穿一身红衣,长发飘飘,舞姿轻灵婉转流连,盈盈黑眸欲语还休。裙裾飘飞之间,是一张绝世的容颜。 亭中抚琴者,是褒国的王子褒洪德。 亭外舞剑的男子,名叫焉飞羽。跳舞的女子,名叫褒姒。 焉飞羽被称为褒国第一剑客,师从天下第一剑客秋水。与嬴氏部落王庭侍卫队副侍卫长杜栾师出同门,是杜栾的师弟。炼精高手,自修能量超过四百樽。 焉飞羽、褒洪德与褒姒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形同兄妹,无话不说。 褒洪德的琴音先是碗转缠绵,如轻云流水,尔后突然一转,似浊浪排空,万马奔腾,琴音之中,隐含着巨大的杀气。 随着褒洪德的琴音转换,焉飞羽的剑与褒姒的舞,先是如浮云漫移,曼妙彩蝶,恰似“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 瞬间又似狂风卷过,落叶纷飞,如“将军沙场秋点兵,霍霍刀剑向长空。” 一琴一剑一舞,其间之变化,令人叹绝。 一曲毕,琴音止,剑歇,舞停。 “感谢哥哥为褒姒舞剑。”褒姒向着焉飞羽轻施一礼。 “感谢公主为飞羽起舞。”焉飞羽挺剑向褒姒致意。 褒洪德“哈哈”一笑,起立,走到亭外。 “二位如此多礼,在我看来,倒是有些做作了。” “哥哥将话说得如此直白,倒叫妹妹如何应言?”褒姒嗔声说道,说完,莞尔一笑。 这一笑,可倾一城,可倾一国,可沉鱼落雁,可令百花闭颜。 焉飞羽却未吭声,而是执剑看着城门方向,神情非常忧郁,“攻城虽然停止,但厮杀之声,随时都会响起。” “焉飞羽,该来的总是会来,躲是不躲过去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无需忧虑。”褒洪德大声说道,言语之中充满了豪气。 “王子坚信军队能守住褒城?”焉飞羽问道。 牧庚率领近三万大军一路奔袭,接连攻下褒国七座城。虽然有一些战损,却还剩两万有余。 褒城守城军队仅有一万,如何能抵得住这支虎狼之师? 况且,若是褒城不破,姬宫湦定然会从周边诸侯国调派军队来增援,而褒城却连一个援军都没有。 焉飞羽的心中,只有无限悲凉。 “只要军队还剩一人,牧庚就别想踏进褒城半步。”褒洪德大声说道。 焉飞羽苦笑着,“姬宫湦有殷八师、周六师、虎贲军六万余,还有七十诸侯国的军队可用,而我们只有区区一万军队。褒城城破,只是早晚的事。” “城破又如何?玉石俱焚而已。牧庚若再攻城,我便亲上城墙,与攻城士兵厮杀上一番,就算死了,也是死得其所。为了褒姒,我绝不会束手就擒。”一番话,尽显大义凛然之情。 “哥哥,为了我一人,舍弃数万军队和一国之民,妹妹于心何忍?倒不如让妹妹上了城墙,在攻城大军众目睽睽之下,自刎身死,也好断了姬宫湦的念想,消了一场战事。”褒姒说完,一滴泪滚落。 “妹妹不可有如此心思,你若自刎身死,姬宫湦盛怒之下,恐怕更加不会善罢甘休,必定要杀了太后、父王和母后一泄私愤。”褒洪德说道。 “哥哥是说,妹妹连死都死不成了?”褒姒瞬间绝望。 “王子说得没错,公主万不可生出别样的心思,我等未死之前,定要誓保公主无恙。”焉飞羽的语气很轻,态度却是无比坚定。 褒城必破,绝非杞人忧天。作为褒国王庭的守护者,他早已抱定必死之心。 说到这里,焉飞羽突然朝着褒洪德与褒姒鞠了一躬,接着说道:“飞羽今日来,是向王子和公主道别的。” 褒洪德吃了一惊,“道别?你要离开褒城?” “正是。” “去哪里?” “镐京。” “焉飞羽,你来之前,被太后传唤入宫,她跟你说了什么?”褒洪德急急地问道。 “太后说,她若失去公主,心里会很难过。但褒城挡不住姬宫湦的数万大军,城破只是早晚而已。褒城一破,全城百姓必遭杀戮。” “太后这是想…把我献给姬宫湦吗?”褒姒紧皱眉头。 焉飞羽轻轻摇头,“太后说,唯有姬宫湦死了,才能保你无忧,保褒城无忧。”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此番去镐京是受了太后的命令刺杀姬宫湦,是吗?”褒洪德问道。 “这不是太后的意思,是我的意思。” “焉飞羽,姬宫湦王庭侍卫长中武者巅峰之人,数不胜数。你孤身去镐京,必定是死路一条,需尽快打消这个念头。” 焉飞羽面露苦笑,“王子,褒城必破,已是无可阻挡。城破之时,不但生灵涂炭,公主也一样逃不出姬宫湦的魔爪。要保褒城不破,唯有刺杀姬宫湦一途。事成事败,总需一试。” “飞羽哥哥,听哥哥一句劝吧!你杀不了姬宫湦的。”褒姒亦是劝道,眉头紧皱。 “我有守护褒国王庭之责,褒城被围,我需向死而生。刺杀姬宫湦一事,我意已决,请二位不必再劝。此去镐京,若是身遭不测,还忘二位不要难过。” 说完,焉飞羽内心一横,转身离去,再不敢回头。 这一去,便是死别。 第86章 夜宣嬴开 戌时末的更声响过,三名侍卫急急地来到牢狱,直奔嬴开所在的狱室。 其中一名侍卫示意狱卒打开门锁,“嬴开,大王紧急召见,速与我一道去偏殿。” 嬴开一愣,想不明白姬宫湦为何夜间召见他,心中生出不详的预感。满脸堆笑,“可知大王唤我是为何事?” 侍卫面无表情,“无需多问,去了便知。” 嬴开无奈,侍卫不说,他也不便再问,只得出了狱室,前往姬宫湦的偏殿。 莫守拙赶紧打开狱门,跟在嬴开身后。 他非戴罪之人,故而狱室的门并未上锁,何时离开,何时进来,皆随其便。 有时候,钱的确是个好东西。 偏殿,姬宫湦一脸阴色。 嬴开跪地高呼:“罪臣嬴开叩见大王。大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平身吧!”这三个字,好像是从姬宫湦的牙缝里挤出来的一般。 嬴开心中忐忑,侧头偷偷地看了虢石父一眼,虢石父并未理会他,垂首站立,头压得很低。 看其神情,大概是刚刚被姬宫湦斥责了一番。 “嬴开,寡人记着,是你举荐了褒姒?”冰冷的眼神直视着嬴开。 “诺。”嬴开赶紧回应,是不是,都得先应下来再说。 无论如何都不能说出实情,一旦被姬宫湦知道,定然要定虢石父和他一个欺君之罪。 虢石父大概率不会有事,他的罪过可就大了。 姬宫湦猛然一拍龙椅一侧扶手,厉声喊道:“嬴开,你好大的胆子,竟敢欺骗寡人,就不怕寡人定你一个欺君大罪吗?” “大王。”嬴开赶紧跪伏于地,上身伏得更低。“罪臣绝不敢欺骗大王,还请大王明查。” “哼哼。”姬宫湦冷冷一笑,“寡人问你,你可听说过褒国二王化二龙的传说?可曾听到‘檿弧箕服、实亡周国’的童谣?” 嬴开一头雾水,褒国二王化二龙的传说是什么东西,檿弧箕服、实亡周国的童谣又是什么东西,他是一无所知。 “禀报大王,罪臣从未听过这个传说,也从未听过‘檿弧箕服、实亡周国’的童谣。” 心中猛然生出了一个疑问,这一切,会不会是虢石父刻意给他挖的一个坑? 先是借他之口举荐美女褒姒,尔后再编出这么个传说和童谣引发姬宫湦的盛怒,好将自己推入水火之中? 想到此,心中一片冷凉,后背有冷汗渗出。 若猜测无错,这个虢石父可真的是太阴险了。 自己与他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为何处心积虑地迫害自己? “你说得可是实情?” “禀报大王,罪臣绝不敢有一字妄言。” “上卿,你把听到的消息说给嬴开听听吧!”姬宫湦将后背靠到龙椅的皮绒上,一副意倦神慵之态。 他的身体,似乎已经被虢石父进献的美女彻底掏空了。 “诺。”虢石父应了一声。 “嬴开,前方领兵将军牧庚派人传信,说是在褒城听到了一个传说。夏帝孔甲时代,有两条龙进了龙庭,自称是褒国的两个先王。孔甲占卜,这两条龙不能杀、不能赶、也不能留,只有将其唾液用匣子储藏起来才能吉利。 该匣子自夏至商再至周,到周朝厉王时代,无意中打开此匣,唾液流到宫中,变成了一只黑蜥蜴,窜到了后宫,钻进了一个七八的侍女体内。 至宣王时代,侍女成年,未婚而孕,因心中害怕,故将婴儿弃于荒野。半夜之中,后宫有童摇传来:檿弧箕服、实亡周国。 这个弃婴后来被人所救,去了褒国,长大成人,便是褒姒。据说,褒姒就是那条黑蜥蜴的化身,其目的就是使大周亡国。” 虢石父简要地叙述了一遍,听得嬴开冷汗直流,身体颤抖。 明知褒姒是不详之人,怀着灭亡大周王朝的异心,自己却还要举荐她进入王庭陪伴大王,这个罪责,形同谋反。 “大王,罪臣发誓,上卿所说,罪臣是第一次听到,绝非故意为之。罪臣对大王一片忠心,天地可鉴,请大王明查。” “嬴开,这个天下,想谋反的人很多,却从未有谁敢跟寡人说过他有谋反之心。很多人,都是趁寡人不注意,在背后做一些枉法之事。来人,把嬴开拉出去斩了。” 有侍卫冲进来,架起嬴开的双臂。 “大王,臣对大王忠心耿耿,绝无谋反之心,请大王明查,请大王明查呀!”嬴开大声呼喊道,做着最后的陈词和挣扎。 “大王,臣有几句话,不知当讲不讲。”虢石父开口说道。 “讲。” “臣一直在观察,现在可断定,嬴开绝无谋反之心,所言句句属实,他举荐褒姒,完全是出于对大王的一番忠心。” 姬宫湦朝着两名侍卫挥挥手,侍卫放开嬴开,嬴开跪伏于地。 “上卿,你如此袒护嬴开,就不怕寡人问责于你吗?”姬宫湦很不高兴地说道。 “大王,臣虽不能说通读万卷史书,却也对大周王朝的历史有所了解。这个传说,涉及到了厉王和宣王,若是果真发生过此事,为何不将其载入史册,以警示后人?” “接着说。” “褒国守城军队不过一万,以区区之兵,想与大王的数万大军对抗,定然是痴心妄想。臣以为,褒珦定然是深明局势,却又不想献出褒姒,故而编造了这么一个传说,传入牧庚将军的耳中,引起大王心生猜忌,不敢再召唤褒姒入宫陪伴。” 虢石父这一番分析,至情至理,由不得姬宫湦不信。 何况,厉王是他的爷爷,宣王是他的父亲。从小在王宫中长大的他都没听说过的事情,那些庶民是如何听到的? 定然是褒珦的阴谋。 “哈哈哈哈。”姬宫湦忍不住发出一阵爽快的长笑。 “褒珦啊褒珦,寡人让褒姒进宫,是褒国的福份,你倒是好,不但不听寡人的召唤,反倒编出这么个传说来蒙骗寡人,真是罪大当诛。嬴开,平身吧!” “罪臣感谢大王不杀之恩。”嬴开小心地站起来,伸手擦去一脸的汗水。 若不是虢石父及时喊停,他的脑袋现在定然是已经不在自己的脖子上了。 伴君与伴虎,他这个嬴氏部落的王,比起大王姬宫湦在朝堂上的权威,的确是不可同日而语,如同小巫见大巫。 “上卿,传令牧庚,十日之内,寡人要见到褒姒。” “诺。”虢石父大声应道。 。。。。。。 (以后每天更新两章。) (后面的故事情节会越来越精彩。我备下一杯好茶,恭迎您来。若是觉得可以,我心存感激,盼您追读。若是觉得不合您的口味,我躬身相送,留您余香。) 第87章 死于暴雨之夜的焉飞羽 嬴开被侍卫押回牢狱。 奉嬴开命令,莫守拙回了一趟驿站,向嬴夫和无妄通报朝堂上发生的事情,并嘱咐嬴夫和无妄,此后的一段时间,要老老实实地待在驿站,无特殊事由不得外出,免得卷入纷争,惹上麻烦。 嬴开的想法是,只待褒姒来朝,便需赶紧想办法脱身,速速离开镐京城。 只有回到犬丘王城,他才是安全的。 嬴夫与无妄听完,皆是替嬴开捏了一把冷汗。 “不过二十几日,王上就有两次差点身首异处。这个镐京城,的确是个是非之地,不可久留。”嬴夫说道。 “大王召唤,不得不来。一旦来了镐京,王上就成了大王缸中的一条鱼儿,是死是活,便由不得自己了。”无妄感叹道。 “无妄,王上若是听到你把他比喻成大王缸中的一条鱼,恐怕不会高兴。”嬴夫微笑着说道。 嬴无忌被任命为弩兵铁将军后,嬴夫心中对嬴开的怨恨早已冰消云散,作为部落的嫡系贵族,他现在是一门心思为了嬴氏部落的发展大计着想。 强敌环伺,内忧外困,嬴氏部落已经处于风雨飘摇之中,绝对经不起内斗消耗。 若是嬴氏部落没了,他不但保不住左庶长的职位,连贵族的身份都会失去。 从贵族到奴隶,从天堂到地狱,这一笔帐,嬴夫可是算得清清楚楚。 嬴夫深知,目前能够救嬴氏部落的,只有嬴开。他需要做的,就是全力支持嬴开实现宏图大愿。 只要嬴开赢了,赢氏部落就赢了。 “就算在王上面前,我也会如此说。”无妄淡淡地说道。 莫守拙突然想到了一个词:瓮中之鳖。 无妄定然不是不知道这个词,只是觉得不合适而已。他用了鱼缸中的鱼儿来比喻此时的嬴开,已经算是很委婉了。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无妄又说了一句。 嬴夫看了无妄一眼,再没吭声。 “二位在此安心等待,我需速回牢狱。”莫守拙说完,离开客栈。 走出驿站,狂风漫卷,天空中有一道道闪电划过,极天深处隐隐地有雷声传来,尔后迅速成为炸雷,于半空之中,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 一滴雨落下。 很快,小雨变成瓢泼大雨。 狂风卷着暴雨如疯狂的猛兽,像是要把这个镐京城搅个天翻地覆似的。 此时,莫守拙刚刚转进一个破败的小巷之中。大雨滂沱,不便行走,莫守拙迅速来到一处屋檐之下,想避避雨再走。 非常意外地,莫守拙看到了一个年轻人,后背靠在墙上,身体蜷缩成一团。 年轻人身穿黑衣,看不出衣服上是否有血,但一定是受了很重的伤,莫守拙能闻到自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浓烈的血腥味道。 莫守拙腰间的惊鸿刀,突然有了一丝异动。 年轻人看着莫守拙,冷冰冰地说道:“你是来杀我的?” “我非杀你之人,你是谁?因何受伤?” “若非杀我之人,便需先告诉我你的名字。” “我是莫守拙。” “你…你是莫守拙?”年轻人的眼中闪过一丝亮光。 “你认识我?”莫守拙有些奇怪地问道。 “你是嬴氏部落王…王庭侍卫长。”年轻人说话非常艰难。“我是焉飞羽,我的师兄是杜栾。” “你是杜栾的师弟焉飞羽?”莫守拙急急地问道。杜栾曾跟他提起过焉飞羽这个名字。 大周王朝第一剑客秋水一生收徒两人,一个是杜栾,另一个便是焉飞羽。 杜栾后来到了嬴氏部落,成为王庭侍卫队副侍卫长。而焉飞羽则去了褒国,成为褒珦的座上宾。 听杜栾说,焉飞羽在剑上的造诣要远高于他。 只是,焉飞羽为何躺在这里,而且身受重伤? 远处大雨之中,有数人奔来。 莫守拙未及多想,迅速抱起焉飞羽,一跃到了门庭上方,伏于屋顶之上。 数人从小巷之中一路搜索通过。 待搜索之人走远,莫守拙复又抱着焉飞羽回到屋檐之下。 “你一定想知道我为何在这里。”焉飞羽说道。 “是的,我的确很奇怪。杜栾说你一直在褒城。” “我潜入镐京,是想杀了姬宫湦,以解褒城被困之危。” 莫守拙大吃一惊,“镐京城防卫森严,凭你一人之力,如何能杀了姬宫湦?” 据他所知,镐京城内,自修能量四百樽以上的炼精高手多如牛毛。 姬宫湦的王庭侍卫队中,自修能量达到五百樽的武者,已多达三人。 高手环伺之下,焉飞羽想杀了姬宫湦,岂非自不量力? “褒城一破,褒姒必将被迫进入王宫…只有姬宫湦死了,褒姒才能逃过一劫。”焉飞羽声音越来越小,人也是越来越虚弱。 “你是为褒姒来杀姬宫湦?” “正是。” “不要多说了,我带走你,找地方为你疗伤。”莫守拙看出,焉飞羽已经到了油尽灯枯之境。如果不赶紧施救,绝对撑不过片刻。 焉飞羽摇头,“我已没救,不必费力。杜栾是你的属下,也是你的好友,我能否求你一件事?” “你说,只要能做到,我必定帮你。”莫守拙坚定地说道,他与杜栾关系甚好,焉飞羽既然是杜栾的师弟,就一定得帮他做些事情。 只要别让他去杀姬宫湦就行。 他可杀不了姬宫湦。 焉飞羽自腰间取出一把短剑,剑鞘乃牛皮材质,非常普通,看不出有什么奇特之处。 莫守拙腰间的惊鸿刀再一次发出异动,似要出鞘一般。 “这把短剑,名为秋水,是我师父所赠,我已即死,请将此剑带走,交给我的师兄杜栾。” 莫守拙接过短剑,“放心,我一定会将它交给杜栾。” “还有一件事…” 话到此处,嘎然为止。身体软垂,人已死去。 他后面要说的话是什么? 是把他的死讯传到褒城,还是隐瞒? 或者是,还有别的什么交待? 莫守拙猜不到。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孤身入京刺杀姬宫湦,莫守拙的内心生出对焉飞羽的无限敬意。 快意恩仇,无惧生死。事成事败,焉飞羽都是英雄。 第88章 惊鸿刀与秋水剑 莫守拙抱起焉飞羽,在小巷之中快速奔行。 焉飞羽是杜栾的师弟,不能任他死在这么一个破败的小巷之中,得找个地方埋了。 意图弑君,罪名滔天。若是被追杀的侍卫找到,怕是要悬于城门暴尸三日,连死都不得安宁,还会牵连亲人受到惩罚。 将焉飞羽埋了,日后见到杜栾,也好跟他说。 接连穿过几条巷子,来到镐京城内的西侧的一大片树林之中。 以刀掘地,挖了一个大坑将焉飞羽埋了进去。 埋完,朝着坟堆鞠了一躬,“焉飞羽,你便安眠于此。日后若是有机会见到褒姒,我会告诉她你的一片痴情。” 莫守拙仰头看天,天下落下亿万滴雨。 整个世界,似乎都在这风雨之中颤抖,如同筛糠一般。狂风卷过,数根粗大的树枝被折断,落在新堆的坟堆上,复又翻滚而下,像极了不甘死去的灵魂,在做着最后的挣扎。 莫守拙离开不久,一个炸雷响过,将新堆的坟冢炸开了一道裂缝。 焉飞羽的尸身开始疯狂地吸收蕴含在亿万滴雨中的强大极阴能量… 莫守拙离开,沿原路返回,回到牢狱。 暴雨依然倾盆,大雨冲洗掉了莫守拙身上的血迹,看不出他曾抱着身死之人奔行过。 嬴开一直没有休息,见到浑身湿透的莫守拙,说道:“外面的雨好像很大。” “王上说得没错,狂风漫卷,暴雨倾盆。” “你把话传到了?” “传到了。” “嬴夫如何说?” 嬴开问道,他对嬴夫,似乎仍然放心不下。这次只所以带着嬴夫来镐京,就是害怕将嬴夫留在王城,无人管制,做出乱事。 “左庶长非常着急。” “那就好。嬴夫心中的阴霾看来已经完全散了。” “以臣看来,的确如此。” “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嬴氏部落当前的局面,已由不得再生内乱,只有人心所向,方能于夹缝这中,求得生存。” 莫守拙环视了一下四周,未见狱卒,紧贴狱门,小声说道:“王上,褒城来人,试图行刺大王,被王庭侍卫追杀身死。” 嬴开大吃一惊,赶紧走近,与莫守拙只隔着一道栅栏门的距离。急急地问道:“此人可曾惊扰大王?” 经历了二龙传说与童谣一事之后,嬴开很害怕再听到来自褒国的不祥消息。 他现在的命运,已经与褒国紧紧地栓在了一起。若是褒国那些再闹出些什么幺蛾子出来,引起姬宫湦盛怒,恐怕连虢石父都保不了他了。 “臣不知,臣只是在雨夜之中见到此人。” “怎知此人意图对大王不轨?” “臣见到时,此人尚未死去,便问询了几句。” “没人见到你吧?” “没有。臣只问了几句,此人便死了。于是速速离开。” 后续的事情,莫守拙并未多说。 一来,牢狱非保密之地,一旦墙外有耳,被密告于姬宫湦,赢开和他便再也走不出这间狱室了。二来,他也不想让嬴开知道太多事情,免得生出忧虑之心。 何况,此次赢开派他回驿站,本就是警告赢夫与无妄二人不可多管闲事,惹上事端,自己如此做,不正是拂了嬴开的心思? 若是将实情禀报,嬴开就算不说,心中定然不爽。从而对他生出怨责与戒备之心。 嬴开轻轻叹了一声,似乎想说些什么,却终于忍住没说,返回乱草之中,坐下来,闭目养神。 此刻的他,连自己的事情都管不了,一条性命被牢牢地捏在了姬宫湦的手掌心里,哪还有心思关心别人的事了。 就算心中生出了对枉死之人的强烈同情与感叹,却也不敢于此地说出口,只能化作一声叹息而已。 他现在唯一的念想,是盼着褒姒能快点来镐京。 当前的形势已是无比明朗,只有褒姒到了镐京,姬宫湦才会让他离开牢狱,回到犬丘。 这些天来,嬴开心中一直最牵挂的事,就是鸿胥的谋反。他在牢狱之中待的时间越长,就越是给了鸿胥谋反的准备时间。 当鸿胥的羽毛变得丰满,军队有了强大的战力,且一切部署妥当。他再想解决掉鸿胥,定需付出百倍的努力和巨大的牺牲。 与鸿胥一战,绝不能孤注一掷。若是一战将军队损耗殆尽,就算解决掉了鸿胥,嬴氏部落也必定会亡于周边虎视眈眈的异族部落之手。 莫守拙回到自己的狱室。 腰间的惊鸿刀一直处于不停的异动之中,这使得莫守拙感到非常奇怪。 佩戴这把刀已经有很长时间,从来没有发生过此类事情。 莫守拙从腰间取下焉飞羽交给他的短剑,拔出。 剑身长约三十公分,通体幽黑。 短剑出鞘,一道幽冷的寒光闪过。 莫守拙发现,短剑剑体的颜色与剑身上散发的光芒,竟然与他的惊鸿刀一模一样。 而此时,腰间的惊鸿刀异动更加强烈,似要自己出鞘一般。 莫守拙突然想起了师父曾经跟他说过的话。 大周王朝武者界有两个领军人物。一个是他自己,被人称为天下第一刀客。另一个是秋水,被人称为天下第一剑客。 刀客惊鸿用的刀,名叫惊鸿刀。 剑客秋水用的剑,名叫秋水剑。 惊鸿刀与秋水剑在大周王朝《兵器谱》上,排名并列第二,是武者界的两大至宝。 有传说,惊鸿刀与秋水剑取自同一块魂石,乃一体之胞,本体战力不相上下。 莫守拙将秋水剑拿在手上,反过来复过去地看着。 颜色一样,反射出的冷光亦是一样。那个传说定然非虚,这一刀一剑,是取自同一块魂石。 莫守拙自鞘中取出惊鸿刀,将一刀一剑并列放在一起。 刀剑本体上的光芒更盛,有幽冷之气,在一刀一剑之间流动。 莫守拙还听到了一种声音,似是龙吟虎啸之声。 伏耳于刀剑之上,龙吟虎啸之声,正是从刀剑本体之上传出。 想不明白。 将刀入刀鞘,剑入剑鞘。幽冷之光消失,龙吟虎啸之声不闻。 无意之中得到秋水剑,凑齐了《兵器谱》上并列第二的两大至宝,莫守拙心中并无多少喜感。 一来,他已经有了惊鸿刀,秋水剑对于他来说,无关紧要。 二来,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此剑乃焉飞羽师承尊师之物,临死之时托自己交给杜栾,他就必须恪守君子之道。 就算自己没有惊鸿刀,也绝不会觊觎此物。 放下心思,开始修炼水滴之眼。 第89章 琉尘与二娘 琉尘是向远的妻子,与向远一样,也是养鸟人的徒弟,狄部落有名的黑暗巫师。 二人的关系一直非常好,向远长年在外奔波,琉尘一直守着一个小家,自从与向远结婚之后,她就很少外出。 琉尘并不是一个恶人,也没有什么野心,她这一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守着向远到老到死,把自己的一生平平安安地过完。 有没有下一辈子,她不在乎。这一辈子能与向远在一起,她已经心满意足。 没想到,向远突然死了,死于南山道。 四十二岁的琉尘,一夜之间头发雪白。 向远已死,琉尘也不想独活。但在死去之前,她要杀了无妄,为向远报仇。 其意已决,纵然山崩地裂,也难改变。 镐京城北二百里,是赤狄部落。赤狄部落西南一百九十里,是汧邑。 在赤狄部落与汧邑之间有座山,叫蟒山,乃十万年前蟒妖一族所在地。此时的蟒山已经无妖,却有幻字人。 蟒山幻字人,便是被当年的蟒妖创造出来的。蟒妖被封于秦岭山脉终南山,幻字人则留在了蟒山。 蟒山幻字人是六大幻字人族群之一,人数三千,战力强大,综合战力在六大幻字人族群之中排名第一。 幻字人非人非兽,所以并无繁殖能力。 但幻字人能做到永生不死,也不会变老,成千上万年不改模样,被创造出来是什么样子,就一直保持着什么样子。 幻字人死一个少一个,所以幻字人做事通常都很小心,若是被杀死的人多了,其战力就没了。 十万年前,蟒山幻字人有上万之众,十万年来,陆陆续续被杀,到现在,已经只剩下了三千人。 死去的七千幻字人,绝大部分死于巫师之手。 所以,幻字人与巫师,有不共戴天之仇。 蟒山幻字人的首领名叫二娘,是个女人,一个很漂亮的女人。 如此漂亮的女人,若是被姬宫湦和戎措看到,一定会动上心思。 此时,二娘站在一棵树下。站在她对面的,也是一个女人,头发花白,正是琉尘。 “琉尘,你孤身深入蟒山,就不怕我杀了你,喝了你的血?”二娘笑着说道,她笑起来的时候更好看,但笑着的她说出来的话,却极度阴寒,听得人毛骨悚然。 琉尘不笑,自从向远死了之后,她就从来没有笑过。 “我承认,你能杀了我,但你不敢喝我的血。我来之前,在自己的血中做了血蛊巫,谁喝了我的血,谁就会成为幻字人的仇人。”琉尘的话很淡定,也很从容。 血蛊巫,是黑暗巫师的一门异术,归属于相憎术一门。 琉尘若是真的在自己的血中做了血蛊巫,就一定是设定了相憎的对象,喝了她的血,就会对设定的对象生出憎恨杀戮之心,拼死一战,不死不休。 二娘“咯咯”一笑,笑得花枝招展,笑出万种风情,“你骗我。血蛊巫无药可解,你若以身侍蛊,不但能量尽消,战力全失,而且七日之后血蛊反噬于你,你一定会死。” “你想试试吗?” 二娘恢复一脸正色,看着琉尘,猜不出她说的是真假。 “我不想试,说说吧!你为何来蟒山。” “帮我报仇。”琉尘很干脆地说道。 二娘又是“咯咯”一声长笑,“琉尘,三十余年以来,你杀了蟒山幻字人不下一百,早已是我不共戴天的仇人,想让我帮你报仇,痴心妄想。” “二娘,杀你族群中人,是因为你的人攻击赤狄部落,吞食人血,我是不得已而为之,你怪不得我。” “那我今天便杀了你,替他们报仇。”二娘冷冷地说道,目光之中,杀气骤现。 “你要是听了我的条件,大概就不会再这么说了。” “什么条件?快说。”二娘厉声喝道。 “我可以帮你除掉辟妖术。” “你知道辟妖术?”二娘惊问道。 “十万年前,悬山之仙一战将万妖族封印于秦岭山脉终南山,因其自身战力损失巨大,已无力追杀幻字人,遂隔着虚空施展辟妖术震住幻字人的魂魄,令所有幻字人一旦见到妖便魂飞魄散,灰飞烟灰。十万年以来,幻字人不敢去终南山救万妖,就是因为这辟妖术。” 二娘点头,“看来你的确知道,但你非仙,如何能破得了这仙术?” “若是我真的帮你破了,你是否愿意助我复仇?”琉尘没有回答,却反问道。 “如何复仇?” “帮我杀死光明巫师,无妄。” “无妄,嬴氏部落第一光明巫师?” “正是他,他杀了我的夫婿,我便要杀了他。” 二娘摇了摇头,“无妄守在犬丘,城墙上有六百六十六道神符,我们破不了他的神符,杀不了他。” “无妄现在不在犬丘,而是去了镐京,你们可以在他回犬丘的路上杀了他。” “此话当真?”二娘眼前一亮。 “绝非虚言。” “现在可以说说,你如何破了辟妖术。”二娘似乎已经答应了琉尘的条件。 这些年来,无妄杀了不少的幻字人,早已被幻字人列为必杀对象,只是平时难以探得他的行踪,故而一直未能找到机会。 现在,的确是杀了无妄的一个好时机。 琉尘探手从怀中取出一个烟云样的透明小球,小球之中隐约可见一片闪闪发光的树叶,“这片树叶,名为净魂叶,可以助你去掉震住魂魄的辟妖术。” “妖族重生,你不怕他们杀了你?” “我只想为夫婿报仇,其它的一概不管。何况,我已经没有多少时日的活头,这个天下,再没有值得我眷顾之人。”琉尘已是孤注一掷,不思其它。 “能杀无妄的有很多人,为何偏偏找上我?”二娘心中仍有疑虑。 “巫师界能杀无妄者,只有我的师父。但我师父与无妄之师无敌有一个口头约定,不对后辈动手,故而他无法出面。我一向很少外出,所识武者没有多少,思来想去,只能求助于你。” 二娘又是发出咯咯笑声,“你想得的确明白,我便应了你,助你杀了无妄。现在,你需先将我体内的辟妖术消了。” “吞下此物便可。”说完,将手中小球递向二娘。 二娘正欲接过,却又说道,“算了,还是让别人试吧!”朝着身边一个幻字人招了一下手,“你将此物吞下。” 幻字人接过小球,毫不犹豫地吞下。 等待片刻,未见出现异象,“禀报二娘,辟妖术已消。” “看来你的确没有骗我,此物还有多少?” “足够你族使用,无妄一死,我便全部奉上。” “在得到全部净魂叶之前,你不许离开蟒山。” “我体内能量尽失,战力全无,又能去哪里?”琉尘为杀无妄,已是孤注一掷。 第90章 养鸟人 八方找到养鸟人的时候,养鸟人正在闭目打坐。 一头雪白的长发,年逾百岁。但脸上的皱纹很少,不知道是保养的好,还是修炼使然。 身边站着他的两个徒弟,都是年约三十多岁。 养鸟人一生共收了四个徒弟,除了这二人之外,还有向远和琉尘。 向远常年在外行走。 琉尘居家不出,只有在幻字人攻击狄部落的时候,才会与向远一起外出并肩作战。 一直陪伴着养鸟人的,是这两个年轻的徒弟。 四十岁那一年,养鸟人的自修能量达到五百樽,六十岁那年,突破五百樽,至现在百岁高龄,已经达到了差不多一千樽这个人类修行的天限值。 不但能量奇强,巫术也是首屈一指,巫蛊、诅咒、叫魂、巫杀四大巫术都已至最高境界。 整个巫师界,能够比肩的,只有光明巫师无敌。 二人均已是百岁高龄,一生对战十三次,从未分出过胜负。 二十年前,二人在最后一战之后,做了一个口头约定,不可对后辈动手。 这个后辈,特指的是二人的徒弟,并不包括别的巫师。 在二人看来,只要不是他们亲自出手,整个巫师界,无人能杀得了他们的徒弟。 九十岁之后,养鸟人每天打坐的时间超过六个时辰。 六个时辰里,灵魂出窍,可远离本体百丈开外。 能够施巫,能够杀人,凡是本体能够做到的事情,出窍的灵魂全部都能做到。 这种本领,叫作魂巫术。 所谓魂巫术,就是以灵魂施巫之术。 养鸟人可以通过出窍的灵魂,将巫蛊、诅咒、叫魂、巫杀四大巫术的施巫距离从三十丈,延伸到一百三十余丈。 魂巫术,解决是的施巫距离过近的问题。 这一巫术,难得不是施巫,而是灵魂出窍,而且本体还能控制出窍的灵魂,令其施巫。 活着的凡人,根本不能令灵魂出窍。那些能令灵魂出窍的人,不是神仙,就是死人。 凡间没有神仙。 所以,活着且能令灵魂出窍的人,大概率只有他一个。只是不知道无敌现在是个什么样子。 他们已经整整二十年没有见过面了。 养鸟人只所以苦修魂巫术,是有一个想法,他想与无敌再战上一场。 二人生在同一个时代,又同属巫师界,总得分出个胜负才行。 究竟谁才是巫师界第一人,死去之前,需得有个定论。 绝非逞能,也绝非妄动。 居于巫师界顶峰上的两个人,若是穷尽一生都不能分出个胜负,无论是他,还是无敌,恐怕都是心犹不甘。 胜者,必定留名千古。 活了一百多岁的人,早已把生命中的很多东西都看淡了,唯有这盛名一事,却是年龄越大,身份越尊,看得越重。 养鸟人苦修魂巫术已经整整十二年。 十二年是一个轮回。 养鸟人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距离他与无敌此生的最后一战,似乎已经不远了。 八方站在远处等了很长时间,养鸟人才睁开眼睛。 八方急步上前,朝着养鸟人施礼,“在下八方,见过大师。” “是你蛊惑向远去南山道上截杀穆嬴,致他身死?”养鸟人极为不悦地问道。 被自己最看重的徒弟,陷入与己无关的纷争,导致身死异乡,养鸟人的心里的确窝着一团火。 罪魁祸首,便这是这八方。今日见到,自然不会有好脸色。 “大师有所不知,向远去南山道截杀穆嬴,并非在下蛊惑,而是心甘情愿。”八方不卑不亢地说道。 养鸟人似乎没有料到八方如此一说,“说来我听听。” “大师可知向远先祖是谁?” 养鸟人看着八方,未有回应,等着八方说下去。 “向远的先祖乃是西王部落最后一代长老,排名第二,与在下的先祖并列西王部落长老之列,后死于嬴开先祖之手。 此次鸿胥举兵起事,欲脱离嬴氏部落,就是要恢复西王部落昔日之雄风。向远听闻,便决意助鸿胥一臂之力。没想到,竟然中了无妄的计谋,身死异乡,惊闻噩耗,在下亦是万般痛惜。” 养鸟人轻轻一叹,“那都是千年前的事了,世事交替轮回,千年后的人,还去想千年前的事,向远活了四十多年,到底还是没想明白。” “大师的想法,在下不敢苟同。” 养鸟人冷冷地扫了八方一眼,脸上的不悦之色更盛。 “大师勿怒,容在下把话说完。”八方赶紧说道,在养鸟人下达逐客令之前,他得把话说完。 “向远身为西王部落二长老的后裔,身体里流着先祖的血,其家族的所有荣耀,包括他的贵族身份,也都是先祖传下来的,作为后人,应感恩先祖的恩赐才是。” “就算没有先祖的恩赐,向远做了我的徒弟,不也是贵族的身份吗?”养鸟人淡淡地说道。 “大师说得没错,向远幸得大师收徒援业,需永世感恩才是。试问,大师愿将这一知遇之恩持续多少代?是向远一代,还是让他的后人永远铭记?” “身外之物,浮世之名,看向远而已。” 八方微微一笑,“大师之话,并非内心之言。白云苍狗,世事难料。千年之后,若是黑暗巫师界不幸沦落,而大师的后人想重振今日黑暗巫师界之雄风,前去寻找向远的后人相助,大师是盼他置身事外不予理会,还是尽其所能鼎力相助?” 养鸟人第一次很认真地看着八方,尔后微微一笑,“盛传你是谋师门五十年难得一见的人物,今日一见,果然如此。说吧!你今日来此寻我,有何想法?” 八方见养鸟人被自己短短几言说服,心中惊喜,赶紧施了一礼,大声说道:“鸿胥势单力孤,凭其一人绝难成事。大师在狄部落如同天人,深受翟吁术敬重。在下恳请大师屈尊,说服翟吁术借兵五千给鸿胥,击败嬴开,一为向远报仇,二助鸿胥成就百年大业。” 养鸟人略一思索,说道:“为了向远,我便助你一臂之力。”遂又对身边一位徒弟说道:“你去找一下翟王,就说我请他借五千兵给八方,为向远复仇。” 徒弟躬身领命。 “在下代鸿胥谢大师相助之恩。”八方高声说道,说完,再施一礼。 “不必,我是为向远,不是为鸿胥。” 养鸟人语气平淡,说完,闭目养神,再不看八方。 八方再施一礼,转身离去。 第91章 位卑言轻,生死不由己 十天之后,大周王朝与褒国的战争终于结束,褒国兵败,褒珦迫不得已献出褒姒。 姬宫湦痴迷于褒姒的旷世容颜,日夜鏖战,可谓不死不休。 朝歌夜弦之高楼,袖舞霓裳醉温柔。偏殿之中编钟丝竹之音似流水孱孱,昼夜不息,迷乱人心。 自从得到褒姒,姬宫湦更加不想上朝,不思政务。朝中大小事务均是交由上卿虢石父、司徒祭公、大夫尹球打理。 嬴开还被关在牢狱一事,早被姬宫湦忘到了九霄云外。 七天后,虢石父终于逮到了一个机会,趁着姬宫湦心情正好,赶紧提起了嬴开。 “大王,嬴开还要牢狱之中,褒姒已到,是否将其放了?” “寡人倒把这事忘了。去,派人把他放了,让他回犬丘。”姬宫湦挥挥手。 “诺。”虢石父赶紧说道。 受人所托,忠人之事,收了嬴开那么重的大礼,总得帮他解决掉眼前之灾才是。 至于以后的事,他就管不着了,也懒得再管。 若是再有什么事托他帮忙,还得送上重礼。 一尊女娲补天,只能管这一件事。 “回来。”姬宫湦突然喊了一声,正欲快步离去的虢石父身形嘎然而止。“把嬴开给寡人唤来。” “诺。”虢石父又是应了一声,一头雾水,不知姬宫湦为何唤嬴开来。 若是再出个什么幺蛾子,这件事就算没完,他还是脱不开手。 “大王唤嬴开?”虢石父很小心地问道。 “给寡人送了这么个大美人,寡人甚是喜欢,嬴开举荐有功,总得褒奖一下才是。”姬宫湦说明了意图。 一颗孤悬的心瞬间落地,虢石父谄笑着说道:“还是大王心思缜密,礼贤下臣,臣这就派人唤嬴开来见大王。” 不到一刻钟的工夫,嬴开急急地赶来,一进偏殿,便跪倒在地,大声喊道:“大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爱卿平身。”姬宫湦招了一下手,这是自嬴开来镐京之后,姬宫湦第一次将爱卿这两个字用在他的身上。 “罪臣不敢。”嬴开从话中已然听出了姬宫湦的好心情,却未敢立时起身。 “大王让你平身你便平身。”站在一旁的虢石父提醒道。 “谢大王。”嬴开高喊一声,起身低首站立。 “你举荐的褒姒让寡人很受用,有功,该封赏。”姬宫湦的心情看上去的确很好。 “为大王效力是罪臣的份内之责,罪臣不敢讨封。”嬴开赶紧说道。 “你无战功,不可封为诸侯。这倒使得寡人为难,一时想不出该如何封赏你,便赏些钱银好了。上卿。” “臣在。” “赏他多少钱银,你看着办吧!”说完,将身体靠王椅之上,微闭双目,似是极为疲惫。 “诺。”虢石父大声应道,然后赶紧朝着嬴开使了个眼色,朝着偏殿门口快步走去。 “谢大王赏赐。”嬴开看明白了虢石父的意图,高喊了一声,跟着迅速退出偏殿。 趁着姬宫湦心情大好,速速离开镐京才是上策。这龙潭虎穴之地,离得越远越好。 出了偏殿走不远,迎面见申侯率一众老臣急急奔来,定是忠心不死,舍命劝谏姬宫湦上朝议事。 申侯一见到虢石父,顿时满脸怒色,“虢石父,你蛊惑大王,令其沉溺褒姒美色,七日不理朝政,真是大罪滔天,不得好死。” 虢石父好像早已习惯了申侯的这一番说词,听了也不生气,“呵呵”一笑,不以为然地说道:“申侯,这不得好死一词,我猜最终要应验在你的身上。至于我嘛!倍受大王恩宠,尽享荣华富贵,你能奈何?” “哼!”申侯冷哼了一声,“我等一众老臣,定然要细数你的罪过,参你一个败乱朝纲之罪。” “你已参我不下数十次,有用吗?” “一次没用,便二次,二次不行,再三次。总有一天,大王会听进老臣之言,砍了你的项上人头,以正朝纲。”申侯毫不客气地说道。 “去吧去吧去吧!我懒得跟你辩论。”虢石父满不在乎地挥挥手,再不与申侯斗嘴,倒背双手,晃悠悠地往前走。 嬴开看了申侯等人一眼,心中暗叹一声,紧跟虢石父身后。 内心之中,嬴开对申侯等一众老臣忠心进谏不死不休的行为充满了极大的敬意,同时也是极度看不惯虢石父的张扬之态和胡作非为之举。 身为三公之首的虢石父,与司徒祭公、大夫尹球二人,短短几年时间,便把一个好好的大周王室弄得乌烟瘴气,忠臣靠边,奸佞掌权,朝堂之上正气不举,邪气纵横。 各大诸侯国为求自保,均是大力发展军队,推行旧制改变,以强凌弱,以大吞小。一些大诸侯国势力不断强大,已呈现可与王室分庭抗礼之势。 另有西戎部落、狄部落等一众强悍部落于周边虎视眈眈,边疆之地,战火连绵,生灵涂炭。 姬宫湦却一直躺在温柔乡里不管不问,尽享歌舞升平。 大周王朝已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嬴开跟在虢石父身后从申侯等人身边匆匆走过,面色故作冷静漠然,绝不敢表露出内心的同情与敬意。 一旦有所表现,被虢石父发现,恐怕性命难保。 虢石父一时半会儿拿身为国丈的申侯没有办法,只能任其责骂,听到了也装作没听见。 而他,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西垂大夫而已,虢石父若是想弄死他,恐怕比捏死一只蚂蚁还要容易。 就算是逃回了犬丘,也必然保不住性命。 身份地位在那儿摆着,位卑言轻,生死不由己。 “小人得志,难得长久,呸!”申侯瞪视着虢石父的背影,大声骂道。 走不多远,虢石父好像突然想起了一件事,说道:“嬴开,大王赏赐你的钱银,如何带回?” “若无上卿鼎力相帮,在下的这条命早就没了,这封赏一事,实在不敢多想,所赐钱银,便请上卿派人取回府中好了。” 虢石父呵呵一笑,心情大好,“你的好意,我领了。日后来镐京,可去府上喝茶。” “谢上卿,在下告辞。”嬴开朝着虢石父施了一礼,急急离去。 第92章 落风荒原 出了宫门,与莫守拙汇合,一起回到客栈,未来得及与嬴夫等人诉说详情,速回犬丘。 这一次牢狱之灾,历时一个半月,等于硬生生地给鸿胥多了一个多月的准备时间。 早动手一个半月和晚动手一个半月,差别巨大。这一个半月,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能决定战争的胜负。 嬴开心急如焚,一路策马狂奔,恨不得身生双翼,飞回犬丘。 下午时分,到达桐山北,距离犬丘还有一百余里。 落风荒原。 两座大山之间一条宽约三十丈的山谷,长度半里稍多。 荒原上到处都是杂草和乱石,两侧的山体非常陡峭,如刀砍过斧削过,直直地立着,像打开的两扇门,中间闪出这么一条宽广的通道。 落风荒原,还是周王朝的地盘。过了落风荒原,就进入了嬴氏部落的领地。 这一处领地,归属于嬴氏的一个小分支部落,名叫大骆部落。 风很大,从通道之中呼啸而过。 夏天的风,在落风荒原上吹出了令人萧杀的感觉,撕下了两侧山崖树枝上的叶子,在风中飞舞。 十四骑快马的马蹄,踩碎了落风荒原上的荒蛮之气。 行至一半,奔跑在前的数骑侍卫突然急急勒马。 前方,乱石之上,密密麻麻站着三百余个幻字人,身体强壮如牛,上体赤裸,裸露出发达的胸肌。 “呜嗷,呜嗷,呜嗷。” 一见到来人,幻字人集体发出巨大的吼叫声,声震长空,在落风荒原上一波一波地传播开来。 像是有巨石砸进湖面,激起圈圈涟漪。 众人紧随前方侍卫急急勒马,看着前方的幻字人。 十万年前被妖创造出来,非人非兽,人之形态,身高丈余,能量五百樽,群体战力强大,喜好杀戮,不食人肉却极度嗜血。 幻字人的恶名在西部部落乃至整个大周王朝恶名远播。 若非强大的武者或者巫师,一旦遇到幻字人,只有死路一条,全身血液都被吸食干净。 唯一的通道被幻字人占领,要想从此地通过,誓比登天还难。 此时,从乱石之上跳下来十余名幻字人。 奔行在前的三名侍卫迅速拔刀,扑上前去,与幻字人混战在一起。 在体型巨大的幻字人面前,三名侍卫显得极其渺小,犹如儿童对战成人。 幻字人手中的武器极其怪异,皆呈烟云之状,形状像条蟒蛇一样,握在手中,蠢蠢欲动,似乎有生命一般。 幻字人的能量清一色的五百樽,三名侍卫的能量只有三百樽左右,差距近二百樽。 侍卫们要想杀死幻字人,几乎没有可能。 面对三名侍卫的快刀,幻字人竟然不顾防御,一味进攻,身前门户大开,一副同归于尽的打法。 侍卫的刀从幻字人的身体划过,有的幻字人胳膊被砍下,有的幻字人则被一刀劈为两段。 诡异的是,被砍掉了胳膊的幻字人很快又长出来一条,被砍为两段的幻字人,身体又迅速合二归一,恢复原形。 侍卫的刀杀不死幻字人! 嬴开的脸色更加忧郁。 “幻字人挡路,侍卫的刀又杀不死幻字人,如何是好啊?”迅速镇定下来的嬴开问道。 “幻字人有三百之众,凭我等数人之力,绝非对手。目前唯有一途,择一有利地形死守,另派人速去大骆部落和王城搬救兵。”无妄说道。 毋庸置疑,无妄拥有强大的战力,以一人对战数名幻字人,当可不落下风。 但此时落风荒原上的幻字人却有三百之众,就算他拼死一战,也是毫无胜算。 “若是退出落风荒原,另寻一路呢?”嬴开看着周边高耸的群山问道。 “从镐京回王城,所知之路只有两条,一路是走汧邑,一路是走落风荒原,落风荒原被封,汧邑怕是也难通过,鸿胥定会设下重兵,静等王上入瓮。”无妄说道。 “若是绕道黑山,需多行近三百里,且也难以躲过幻字人的追击。”嬴夫说道。 “看来我们是没有选择了,想回王城,必经这落风荒原。”说完看着无妄,“就算大骆部落来人,不是一样杀不死幻字人,又有何用?” 赢开所说,确是实情,大骆部落只有三名巫师可与幻字人抗衡,庶民与寻常刀剑皆是无法杀死幻字人,就算一个部落的上万人全部都来,又能帮上多大的忙? 空添一些伤亡而已。 “人数多了,总是能撑上一阵子。救兵,还是需从王城调遣。王上可命令传令侍卫,先去大骆,再去王城。”无妄说道。 “从此地去大骆部落和王城,唯有这一条路,现被幻字人封死,谁能回去搬救兵?”嬴开脸现忧郁之色。 “王上,我护送一名侍卫过去。”莫守拙说道。 锁秋岭一战,莫守拙已经见识到了幻字人的厉害。就算现在的自己较之以前战力强大了许多,却也绝不敢奢望凭一己之力斩杀这么多幻字人。 如果只有他自己,还可拼力一战,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 但现在的形势容不得他冒险,无论能不能打得过,都不能跑。他若一跑,嬴开和嬴夫等人的性命可就没了。 而且,有一点也不能肯定,锁秋岭一战之时,他跑不过幻字人。现在能不能?不知道。 “要小心才是。”嬴开嘱咐道。 “午子。”莫守拙朝着一名侍卫首领喊了一声。 “诺。”百夫长午子迅速应了一声,策马过来。 “我送你过去,速到大骆部落和王城搬救兵。”莫守拙说道。 二人策马向前。 “午子,你跟在我身后,不必下马,也不必与幻字人恋战,我为你打开一条通道,你只管速速通过。” 说完抽出惊鸿刀,从马背上飞身而起,直奔与三名侍卫对战的幻字人。 手中之刀杀不死幻字人的三名侍卫,此时已经处于极度危急之中,只能极力躲闪,避开幻字人手中的攻击。 这样的战斗,让人非常无奈,也非常恼火。 “退后。”莫守拙大喝一声。 身在半空,挥出一道强大的刀气,带着一千樽能量的刀气,携着夺目的光芒,呼啸而出。 三名幻字人未及躲闪,身体被刀气一劈两半。 尔后人随刀气跟进,落地之时,已在幻字人面前不足一丈。 三个被刀气劈开的幻字人,鲜血四溅,再未恢复原形。 统统死了。 领头的幻字人眼见三个同伴被一击致命,顿时大惊失色。看着莫守拙手中的刀,厉声喊道:“你拿的是什么刀?” “当然是能杀幻字人的刀。”莫守拙说完,咧嘴一笑,一副完全不把他们放在眼里的神态。 趁幻字人惊愣之时,卷身再进。 见识到了惊鸿刀厉害的幻字人不敢与莫守拙硬抗,纷纷躲闪。 躲不开。 一刀砍掉了一个幻字人的左臂,返手一刀,削掉了他的头颅。 一颗巨大的头颅在地上滚了很远才停下来,瞪大眼睛看着天空,不知道看到了什么。 再一刀,从一个幻字人的胸前划过,带出来一股子鲜血喷溅。 幻字人伸手抓了一把鲜血往自己嘴里送,还未送到嘴边,便轰然倒地,那四散喷溅的血,他是喝不成了。 莫守拙灵巧的身体如同泥鳅般,在体形巨大的幻字人群之间快速游走。 幻字人的强大之处,在于拥有五百樽的能量和普通武器杀不死的身体。 但在莫守拙面前,这两个强大之处都已经算不上强大。 很快,围攻三名侍卫的十余个幻字人全部被杀,无一人再生,十余具巨大的尸体横陈于地,兀自有鲜血汩汩冒出。 说说有娇 有几位读者大大担心有娇的存在是个败笔,其实完全不必有这个担心。 关于怎么写有娇,考虑的最多。 莫守拙离不开有娇,有娇也离不开莫守拙,彼此依靠,是心的寄托,这是事实。 可是如果有一天,他们非得要离开呢?离开之后再以另外一种方式见面呢? 只所以说这本书中有刻骨铭心的爱情,不是指原主与穆嬴,也不是指焉飞羽与褒姒,而是指莫守拙与有娇。 之前关于有娇的一切描述,无论是她的野性未改也好,孩子气也罢,其实都是为第三卷中的她作铺垫。 莫守拙曾经给有娇在布店里定制了一件红色的衣服,那是她穿在身上最好看的颜色。 这其实是个伏笔。 我看过古龙的书,有人说,古龙写情已达最高境界。我很想写出他的那种水平,虽然我自知定然是达不到。 但我会努力。 原主莫守拙与穆嬴的感情很让人难过,尤其是第75章,无关生死的永别,写完了心里也难受。但历史如此,我不想改写。 焉飞羽与褒姒的感情也是令人感叹,焉飞羽死亡后吸收了大雨中的极阴之气,他会变成什么?历史上西戎破了镐京在骊山下杀了姬宫湦之后褒姒失踪,她去了哪里?后面会有一个交待。 莫守拙与有娇的感情,一定比他们更加刻骨铭心,不是完美的结局,至少在第一部中不会完美。 莫守拙在原来的那个社会里有女朋友,他一直想着回去找她。至于最终如何,眼下并无定论。 孤灯不明思欲绝,卷帷望月空长叹。 是爱还是恨,有时候真的无从评说,到后来唯剩一声长叹。 第93章 神符术 莫守拙大战幻字人的时候,无妄也没闲着。 他要找一处有利地形建立防御。 这个地形,一不能靠近山体,防范幻字人自上而下攻击。二不能处于旷野,容易四面受敌。 最后找到了数块巨石之间的一个空隙之处,可容纳四五个人。 嬴开与嬴夫下马,进入巨石空隙之中。十名侍卫在巨石四周组成环形防御。 无妄则迅速以神符术制作神符。 光明巫师所修的四大巫术是心灵控制术、神符术、还魂术和巫杀术。 神符术是其中的一种。 神符术最初的作用是破解黑暗巫师的诅咒术。 经过数十代乃至数百代巫师的摸索创新之后,神符术的作用已经远超从前。不仅仅只有破解诅咒之功能,还能拥有强大的攻击与防御能力。 神符可以有形,也可以无形。 两种制作方式也不同。 有形的神符是一片黄色的布,只需将个体或群体的对象画在神符上面,再以神符术赋予攻击力或防御力即可。 有形神符的攻击和防御能力通常都很差,而且一个神符只能针对一个对象,只有低级巫师才用。 高级巫师制作神符,是用能量化作的气,制作这样的神符,需要感应到对象的本体属性。 防御一个个体最难,应像叫魂术那样进行精确计算,通过五行属性、意和流体,算出那个独一无二的个体,进行特指性防御。 防御一个群体则相对简单一些,神、仙、妖、巫师、武者、兽都有特定的属性,这个属性,便是气,体内能量的外在表现。 神气、仙气、妖气、巫气、武者的杀气以及兽气的属性各不相同,以气的属性确定神符术的攻击或防御对象,可以准确地做到针对一个群体的特指性。 幻字人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群体,将其作为神符术的攻击或防御对象,在设定条件时,即不靠个体的五行属性、意和流体,也不靠群体的气,更不用画像。 只靠五行属性。 因为幻字人没有五行属性。 天下万物,包括人、神、妖、魔以及兽、树木甚至武器、沙石等宇宙万物都有其五行属性,唯独幻字人没有。 也就是说,妖在创造幻字人的时候,并没有赋予他们任何一种五行属性,无金、无木、无水、无火、无土。 将神符术设定为攻击或防御不具备五行属性的生命体,神符术便只对幻字人有效。 所以,高级巫师以气制作专门攻击或防御幻字人的神符,是所有神符之中最简单的。 虽然简单,却极为消耗能量。 一个能量五百樽的巫师,为了不至于使能量在短时间里消耗殆尽,通常情况下一个时辰制作的神符不会超过六个。 事态危急,无妄已经没有多少时间。 用了半个多时辰,无妄便在数块巨石的周围制作了八个神符,东西南北及东北、东南、西北、西南八个方位各一个,形成了一个四方形的神符防御界。 八个神符,耗尽了无妄体内所有的能量。 第八个神符制作完毕,无妄便迅速进入巨石空隙之中,端坐于地开始打坐,令残存的能量在体内奇经八脉之中游走,引发消耗的能量快速衍生。 至少需要一刻钟左右的时间才能使能量完全恢复。 无妄制作的神符非常精巧,形状、大小都像极了冬天积雪融化后屋檐上垂下来的冰凌,散发出极淡的红色光芒,悬垂于巨石四方的虚空之中。 这些冰凌状的神符对有着五行属性的人类无效,就算有侍卫站在下面,神符也不会做出任何反应。 每一个神符上面,都有五百樽能量化作的巫气,又因为其中蕴含着巫术,所以攻击和防御能力非常强大。 远非那些低级别巫师制作的有形神符所能比。 莫守拙已经再次与幻字人战在了一起。 幻字人虽然体形巨大,行动不够敏捷,但战力依然足够强大,尤其是数百人围攻一人,心理上先占了上风。 由于见识到了惊鸿刀的厉害,所以幻字人变得极为小心,见势不好,迅疾后退,在莫守拙一击失效之后,再有其他幻字人立即上前补位。 车轮战法。 幻字人如同走马灯一般不停地换位补位。 莫守拙若是想自己通过落风荒原并不是件难事,凭他的战力,用不了半刻钟就能过去。 难的是,他要保护午子通过。 而幻字人似乎已经看出了他的意图,所以并没有死命阻拦于他,而是任其深入,尔后从后面将退路封死,使得午子无法随后跟进。 分析了一下形势,一时半会儿的,是无法将午子送过去了。 形势突然发生了变化,在莫守拙反复突进未果之时,有五十余名幻字人绕过他,扑向嬴开所在的地方。 十名侍卫挥刀迎战。 他们手中的刀,都杀不死幻字人,只能凭借极快的移动速度,保证自己不被杀死。 然后尽最大努力减缓幻字人的前进速度。 所有的幻字人都是迎着刀锋一往直前,身体及肢体不停地被砍掉,然后迅速再生。 极端赖皮的打法,弄得十名侍卫毫无办法。 就算是舍上性命,也阻止不了幻字人。 “侍卫退后,脱离战斗。”眼见侍卫已经被压迫到了巨石边上,再无退路,继续战下去只有枉死一途,无妄高喊了一声。 此时的无妄,因制作神符而消耗掉的能量全部恢复,处于满血复活的状态。 十名侍卫迅速撤出战斗。 高悬于空中的八个神符感应到了幻字人的到来,立即开始行动,发出夺目的光芒,像刀一样,密密麻麻地射向幻字人。 第一波冲向巨石的幻字人被神符发出来的光刀穿透身体,光刀一旦入体,迅速燃烧,大约十名幻字人被烧成了一团火。 于地上四处翻滚,惨叫之声不绝于耳。 其余的幻字人停止攻击,赶紧帮助着火的幻字人灭火。 火灭之后,三个幻字人被烧死,另有七个幻字人再生,却不够完整,有的只再生出了一半的身体,有的则没了头颅或者少了些肢体。 其状惨不忍睹,也异常恐怖。 第94章 巨型幻字人 莫守拙与幻字人已经苦战了近一刻钟,斩杀幻字人近百,自身也是大汗淋漓。 眼见莫守拙苦战打不开通道,午子加入了战团,但他手中的刀杀不死幻字人,便只有躲避和挨打的份儿,战了一小会儿,被莫守拙喝退。 莫守拙划出数道强大的刀气,趁着幻字人躲闪之机,从数十人的包围圈中闪身而出,迅速后退一丈左右。 刀锋前指,封住幻字人的攻击之途,防止因自己突进过深使得幻字人有机会增加攻击无妄的力量。 凭无妄的战力,大概率只能与十个以内的幻字人对战。 无妄善长的是施巫与破巫,并不善于面对面厮杀。 但有了神符的帮助之后,迎战五十名左右的幻字人应该不成问题。 再多了恐怕就危险。 所以,必须阻止幻字人继续增援。 鏖战了如此长的时间,能量虽有消耗,却不影响战力。 此时的他,启动成虚境已经是信手拈来,随念而生,随念而止,于激战之中,可同步进行修炼。 周身能量在奇经八脉之中迅速运行,大量消耗的同时,也能够大量补充,就算再战上一个时辰,能量也不会消耗殆尽。 能做到这一点的,普天之下,找不出几个人。 前路重新被幻字人封死,午子肯定是过不去了。 “午子,退回王上身边,助巫师一臂之力。” “诺。”早已看清形势的午子知道自己闯不过幻字人的阻击,听到莫守拙的命令,迅速策马后退。 一击撤身后退之后,幻字人并没有紧随追击。 借着这短短一瞬间,莫守拙丹田中的能量迅速充盈。 突然,前方出现了一诡异的一幕。 十个幻字人突然开始往一块挤,就像是把十块面团往一起按压一样,然后,幻字人开始变少,从十个变成九个,再变成八个,最终,十个幻字人只剩下了一个。 十体合一。 十体合一之后的幻字人,十个头,中间一个最大,周围九个稍小。一个上身,两条手臂,无腿,下肢是蛇的形态。 面相更加凶恶,也更加高大,从丈余增长到了约两丈,两条胳膊看上去比莫守拙的身体还要粗壮,其上青筋突起,彰显强大的力量。 胸肌,像是被鼓风机爆吹过似的,很夸张地凸起。 莫守拙不由自主地摸了一下自己的胸膛,一下子想起来一个并非用来形容男人的词儿,“飞机场。” 我靠,什么玩意!咋想到这么个词儿,心里把自己暗骂一声。 一骂之后,赶紧聚神,现在可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 十个变一个,身体在叠加,能量呢? 这个巨型幻字人现在的能量,是五千樽,还是五百樽? 若是五千樽? 我地乖乖,莫守拙不敢想。 “呜嗷。”巨大的幻字人仰天一声长吼,声震苍穹,巨大的吼声震得周边的大树出现了剧烈的摇晃,像一阵飓风吹过。 左右手各一支蛇形武器,下体巨大的鳞片划过地面,直扑莫守拙。 行进之间,双手用力一振,蛇形武器突然暴长,比原先增长了三倍有余,蛇之形态更加明显,隐约可见睁开的眼睛爆射出骇人的目光。 蛇形武器一个爆砸,一个横扫。 力度、速度,包括身体的灵巧度,都比之前强大了许多,也快了许多。 巨大的身体变得无比灵巧。 十个巨大的头颅呼出的气息,滋滋有声,直喷莫守拙。 莫守拙没有后退,也没有跃起,手中的惊鸿刀舞出一朵漂亮的刀花,将两个蛇形武器绞杀在刀花之中,断成数截落地。 幻字人手中拿着的,只有短短的一截。 幻字人扔掉手中武器,双手用力拍击,发出“叭叭”之声,以示威风。 莫守拙刀锋指向幻字人,“你再拍我便砍断你的双手。” 说刚说完,身体暴进,惊鸿刀没有砍向巨型幻字人的双手,却是一个飞跃,身影在他的左侧划过,一刀削下了左侧的四个脑袋,骨碌碌地滚到地上。 巨型幻字人伸手一抄,却是一个都没有抄住。 身体划过,力却未止,脚尖在其中一个脑袋上一点,借力反弹,飞旋到了幻字人的右边,又是一刀,右侧的五个脑袋落地。 几个动作一气呵成,只不过眨个眼的工夫,巨型幻字人只剩下了中间一个脑袋。 莫守拙回到原地,看着巨型幻字人。 一战摸清底数,不过如此,空有一具看似强大的躯体而已。 身体虽然叠加,但能量还是五百樽。 巨型幻字人突然飞起,双手成拳自左右两侧横砸过来,莫守拙消失,只留下一片刀光。 刀光过后,双臂齐断。 不知道巨型幻字人是不是忘了莫守拙手中的刀能斩掉他的肢体,自己将两只肉臂送上刀锋,岂不是自寻没趣? 粗长的尾巴横扫而过。 莫守拙身体跃起,在空中一个反卷,人在上,刀在下,刀光从巨型幻字人腰间划过。 身体立断,只剩下半截身体。 二人几乎同时落地,落地之时,又见刀光一闪。 中间那颗巨大的头颅已经不在幻字人的脖子上,“噗通”一声落地,然后发出一声巨吼,“呜嗷”,一双大眼,很久才闭。 上身仆地,鲜血四喷。 杀一个,等于杀十个。 还剩下大约一百三十多个幻字人,显得无比狂躁,群体咆哮,却都不敢贸然上前。 莫守拙心里已经有底,不用叫救兵了。再战上一个多时辰,这里将不会剩下活着的幻字人。 幻字人面对莫守拙的刀,就像侍卫们持着刀面对幻字人,都很无奈。 这一刻,莫守拙心平气静。 抽空回头看了一下,围攻嬴开的五十名幻字人还剩下二十多个,无妄那边的战事似乎也比较顺利。 尽管如此,莫守拙还是不敢恋战,而是飞身后撤,一跃数丈。 惊鸿刀狂舞,配合无妄将二十多个幻字人尽数斩杀。历经数战,莫守拙已经杀出了经验。 巨石四周,留下了一地的幻字人尸体。 绝大部分幻字人的尸体残缺且呈乌黑颜色,显然是被无妄的神符焚烧导致。 此时,前方幻字人还剩一百三十左右。 自己一方,却是毫发无伤。 嬴开与嬴夫皆是长出一口气,这一劫,看来是可以逃过了。 “巫师,你在此地再守一会儿,我去把剩下的幻字人解决了。”莫守拙朝着无妄大声说道。 “用不着了,他们已经走了。”无妄淡定地说道。 莫守拙蓦然回头,果然已经看不到一个幻字人。 第95章 鸿胥谋反 “想不到嗜血如命的幻字人竟然如此胆小。”莫守拙说道。 “不是幻字人胆小,是因为你让他们感到了恐惧。”嬴开走出巨石,看着幻字人消失的方向说道。 嬴夫突然朝着莫守拙施了一礼。 莫守拙赶紧回礼,“左庶长这是?” “历经这一战,我终于明白,王上为何如此器重于你,又为何送你老秦人的刀这个称号。关键时刻,以一人一刀,斩杀上百幻字人,保得众人性命,的确无愧于这个称号。以前多有得罪,还请侍卫长宽恕。”嬴夫的态度非常谦逊。 经历了一场生死之劫,心中残存的一点隔阂,顿时冰消云散。 嬴开听嬴夫如此说,不由地“哈哈”一笑,“嬴夫,日后,你二人定要精诚协作,为振兴嬴氏部落竭尽全力。” “诺。”嬴夫与莫守拙齐声回应。 “回王城。”嬴开一挥手,率先上马。 一回到犬丘王城,嬴开未做片刻歇息,便召开了紧急会议。 在镐京的牢狱之中待了一个多月,消息闭塞,这一个月之中发生了哪些事情,嬴开一无所知。 大庶长墨荼报告了一个很不好的消息,“王上,三日前,鸿胥谋反,宣布脱离嬴氏部落,立国称王,国号西王。” 嬴开早已料到,冷冷一笑,“鸿胥终于还是谋反了。” “穆嬴可有消息传来?”嬴开的目光离开墙上的地图,铁青着脸问道。 “王上去镐京的第五天,公主派人传话,丰王戎措答应不与鸿胥结盟,一年之内,与嬴氏部落无战事。公主提醒,王上需尽快解决掉鸿胥。”墨荼说道。 嬴开叹了一声,“真是难为穆嬴了。”随即问道:“嬴沐,军队现况如何?” 他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军队的战力,南山道近千老兵战死,对军队来说,实在是一个巨大的损失。 “臣已从奴隶之中招募新兵一万二千,由于训练时间太短,能参加战斗者仅有三成。目前,军队能战者,两万一千余。这段时间,臣日夜督导练兵,士兵们已经做好了战斗准备。”嬴沐大声说道。 嬴开不在这段时间,嬴沐的确一日都不敢松懈,所有的时间,几乎都是在练兵场上度过的。不但单兵作战能力有了提升,各种阵法也已经演练成形。 “弩兵多少?” “五千。嬴无忌已经就任弩兵将军,经他亲自调教,弩兵的战力已是大大提升。” “鸿胥有多少军队,战力如何,你是否查探到?” “臣已派人查清,鸿胥部落有兵一万,于一年前就开始秘密训练,至于先期在何处练兵,战力如何,眼下未知。另外,鸿胥从鬼方部落借得精兵五千,共有军队一万五千。” “从鬼方借兵?”闻此消息,嬴开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凉气。 鸿胥此举,他是万万没有想到。 鬼方又称赤狄,乃北狄部落赤狄、白狄、长狄三大分支部落之一。 鬼方人喜好杀戮,野蛮成性,行动迅捷,军队士兵个个彪悍,作战能力极强。 数百年以来,鬼方如不散的阴魂一般,持续不断地对周边的城镇进行骚扰,抢夺粮食和牲畜。给大周王朝、北部各诸侯国以及嬴氏部落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大周王朝自姬发立国以来,历任君王曾多次与鬼方作战,却因受制于地形条件等原因,败多胜少。 不断没有灭了鬼方,反使得其在作战中不断强大。 大周王朝都城镐京的西部和北部,俨然已经形成了西戎、嬴氏、鬼方三足鼎力之势。 这一次,有了鬼方五千精兵的支援,要想击败鸿胥,更是难上加难。 真是按下葫芦起来瓢,好不容易缓和了与西戎的关系,得到了戎措的承诺,却又冒出个鬼方,让人防不胜防。 “王上,接到公主的消息之后,臣曾与王爷及各位庶长、大夫议事,右庶长及六位大夫皆是派出门客,前往北狄三大分支部落和附近众多小部落游说,各部落皆答应不介入嬴氏与鸿胥之争,没想到鬼方竟然言而无信,突然借兵五千给鸿胥。” “这也难怪,三十多年以前,先王曾与大周王朝联手攻击鬼方,俘获鬼方士兵和庶民一万五千有余。鬼方借此机会复仇,也在情理之中。”嬴开无奈地说道。 嬴开所说的三十多年前的那场战争,发生在周宣王姬静与与嬴氏部落第五代王嬴其时代。 那一场战争,也是近百年以来,大周王朝对鬼方作战取得的唯一一场胜仗。 “臣已查清,鬼方此次借兵给鸿胥,不仅仅是报五十年前的一战之仇,还因为黑暗巫师向远。 一个月前,八方游说黑暗巫师向远在南山道截杀公主,向远身死之后,八方又游说向远的师父养鸟人,是养鸟人亲自出面游说,鬼方之王翟吁术方才同意借兵。”墨荼说道。 “这个八方,真是阴魂不散。早知如此,当初就该设法杀了他。”嬴开愤怒地说道。 “我们都小看了八方的阴谋之术和助纣为虐的决心。”墨荼说道。 “事已至此,多说无益。鬼方军队战力强悍,必须设法令其撤兵。各位说说吧!有何退兵良策?” “王上,探得鬼方借兵给鸿胥之后,臣与王爷及各位庶长、大夫数次商榷,至今未能想出可行之法。”墨荼说道。 “实在不行,就跟他们血拼一场。”嬴沐大声说道。 “嬴沐,打仗不能只凭血性。以有着数千老弱之兵的两万一千军队,对战鸿胥的一万五千精兵,你有多少胜算?你可知万一战败,嬴氏部落将会面临亡族之危?” “这…”嬴沐一时语塞。 军队打仗,没有血性不行,但仅靠血性打不了仗,归根结底还是要靠实力说话。 嬴氏部落有军队两万一千,数量上看似占了优势,但士兵之中,还有三千余老弱之兵。能战者,不足两万。远距离奔袭作战,胜算并不高。 就算是怒火焚心,嬴开也绝不想冒这个险,嬴氏部落承受不起失败的恶果。 “王上,鸿胥谋反已有三日,若是久拖不决,任其逍遥,对部落的名声和生存百害而无一利。解决鸿胥谋反,关键问题在鬼方,鬼方不退兵,这一场仗便没法打。”甘公无奈地说道。 众位庶长大夫皆摇头叹息,想不出退兵良策。 第96章 莫守拙献计 “王上,臣以为,既然无计退兵,那就放手与鸿胥一战。”莫守拙大声说道。 众人看着莫守拙,不知他为何提出如此主张。 “莫守拙,你细细说来听听。” 束手无策之时,任何一个人的意见都有可能使得局势出现转机。况且,嬴开深知莫守拙从不妄言,他既然如此说,定然是有着他的考量。 “行军打仗,讲究天时地利人和。天时变化多端,领兵将军可在战场上适合把握,使其有利于我方作战。鸿胥谋反,失掉人心,定然不会得到各方的支持和响应。臣以为,在此种情况下,若是能拥有地利之势,当可打赢此战。” 莫守拙走到悬挂于西面墙上的一副简易地图前。 “汧邑在犬丘西南一百五十里,中间有六个城镇小部落,两个归属嬴氏,四个归属鸿胥。归属鸿胥的四个城镇,最东面的是黑山,最西面的是桐城。鸿胥部落的青铜矿以及主要粮食产地皆在黑山与桐城之间。” 莫守拙指向地图上标记着的台山道。 “桐城往南六里有一处要塞,距离汧邑不足五里,名为台山道,地势险要,易守难攻。若是能拿下台山道,一可俯瞰汧邑,进可攻退可守。二可断了鸿胥的粮食来源,将鸿胥及其军队困于汧邑孤城。” “如此险要之地,鸿胥定会设下重兵防守。”嬴沐说道。 “驷车庶长推断无错,鸿胥定会在台山道设兵防守,但兵力不会太多。他的主要兵力,一定是放在汧邑,拿下台山道,不是问题。” “如何应对鬼方的五千精兵?”嬴开仍是心存忧虑。 “王上,鸿胥部落共八个城镇,台山道南北各四个。南侧的四个,除了汧邑之外,其它三个城镇非常贫穷,自身的粮食问题都很难解决,更无余粮供应汧邑。” 莫守拙手指点了点四个城镇所在的位置。 “一旦拿下台山道,切断汧邑与北侧四个城镇的联系,汧邑城内一万五千兵的粮食供给就会出现问题。兵法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军队再强悍,没有粮食,一样打不了仗。我方则可不战而屈人之兵。” “不战而屈人之兵”以及“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些话皆是出自二百多年之后《孙子兵法》一书,乃齐国的军师孙子所着,被莫守拙在这个时代说了出来,众人不知出处,还以为是莫守拙所创。 “好,好一个不战而屈人之兵。莫守拙,你的这一番话,一扫我心中的阴霾。”嬴开面露喜色,大声赞道,“断了粮食供应,鬼方的五千精兵,就成了吃不饱的狼,不足为惧。” 众人也是纷纷议论,感觉莫守拙的计谋,切实可行。 “王上,鸿胥谋反,部落之中持有异议之人定然不在少数。战斗开始之前,可派人向汧邑城内散发战书,斥责鸿胥的不忠之举,晓以利害,引起贵族和庶民逆反与叛乱,此谓心理战。” “侍卫长是从哪里学得兵法,竟然能洞晓利害,这一番话,实在是令老臣开了眼界。正如王上所说,心中阴霾,一扫而光。大战前景,无限光明。”甘公感慨地说道。 “是啊!仅凭这一番话,侍卫长便可做一个领兵大将军。”公孙大夫亦是附合。 “夺下要塞,困守汧邑。散发传单,取得同情。切断供给,不战屈兵。这兵法一事,我实在是无能与侍卫长相比。”墨荼说道。 莫守拙微微一笑,“众位庶长大夫过奖了,我不过是粗读了一些兵法,略知皮毛而已。” “侍卫长不必自谦,这一番计谋,绝非略知皮毛之人所能为,若是连侍卫长都是略知皮毛,我等就都成了门外汉了。日后,这打仗一事,还请侍卫长多多指教才是。”嬴沐大声说道。 先是弩兵,后是兵法,嬴沐对莫守拙早已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一番言论,绝对出自肺腑。 上学期间,莫守拙学得是文科,对春秋战国那一段历史,颇有研究。为了应付考试,将《孙子兵法》背得滚瓜烂熟。当兵期间,又学了战法。对于打仗一事,已是比较精通。 几千年之后的人,以史为鉴,站在几千年之前的人面前谈论兵法,这些人如何能比? 嬴开“哈哈”一笑,心情畅快至极,“莫守拙,这一盘死棋,被你一子破之,不但众位庶长大夫服你,我对你也是心服口服。若不是王庭侍卫长离不开你,我还真想封你做个领兵将军。” 莫守拙赶紧施礼,“臣不敢,臣只会纸上谈兵,战场应变能力远不及驷车庶长。” “好了,都不要自谦了。”嬴开大声说道,转而看着嬴坤,“嬴沐,军粮筹措得如何?” “王上,臣已为大军备下一月粮草,一旦开战,即刻前运。”嬴坤大声说道。 “嬴沐,军队粮草前运一事,定要谨慎,我们想断了鸿胥的粮草供应,可别让鸿胥把我们的也断了。” “王上,臣定当谨慎行事。” 嬴开转身上了议事大殿的王台,面对众人,大声说道:“我决心已定,三日之后,大军开拔。” “大庶长墨荼。” “臣在。” “命你速书一千份檄文传单,痛斥鸿胥谋反之举,向鸿胥部落中的贵族和庶民晓以大义,凡追随鸿胥者,一律严惩不怠,凡反对鸿胥者,战后重赏。” “诺。”墨荼领命。 “右庶长嬴夫,六位大夫。” “臣在。” “大军所需一月粮草,分三批交由驷车庶长。为防战事延长,还需备有半月余粮,此事由你七人全力承担。” “诺。”嬴坤等人齐齐领命。 “驷车庶长嬴沐。” “臣在。” “我命你为讨伐鸿胥叛军大将军,领兵两万。留一千老兵与八千新兵守卫王城。三日之后,大军开拔。七日之内,拿下台山道。” “诺。”嬴沐领命。 “左庶长嬴夫,侍卫长莫守拙。” “臣在。” “我要亲征鸿胥,你二人及无妄带五十名侍卫,随我同行。” “诺。”嬴夫与莫守拙领命。 命令下达完毕,嬴开看着世父,“王兄,出征期间,部落一切政务,请王兄与大庶长定夺。另,征集新兵之事不可有一日懈怠,五日之内,征兵一万。” “王城之事,王上不必挂念,一心作战就是。”王爷世父说道。 第97章 水滴之眼(1) 从议事大殿出来,正遇到杜栾。 莫守拙简要诉说了一下焉飞羽刺杀姬宫湦失败身死一事,告知了坟墓所在的位置。 杜栾叹了口气,“我这个师弟一向重情重义,为人憨直。这次为了褒姒,虽明知事不可为而为之,也正合了他的脾性。” 莫守拙从腰间取下秋水剑递给杜栾,“焉飞羽临死之前,托我将这把短剑交给你。” 杜栾接过,“感谢侍卫长。” “焉飞羽随心而行,已是尽了自己对褒姒的情意,兄弟不必太过难过,这几天找个空闲,去我府上喝酒,老刀子酒。” “定要与侍卫长一醉方休。” “好,我等你。” 二人挥手作别。 “我和少爷一起去。”听到莫守拙要随王上同征鸿胥,有娇顿时大声喊叫起来。 “我是去打仗,又不是看风景,你去干什么?”莫守拙瞪了她一眼,以毋庸置疑的语气说道。 这么多年来,莫守拙已经总结出一个经验,要想说服有娇,商量是没有用的,非得吹胡子瞪眼睛虚张声势咋呼一番才行。 还不一定每次都好使。 上次去镐京,为了说服有娇,莫守拙可是费尽了心思,最后还是拿王上压她,有娇才算作罢。 “看打仗多好玩啊!你不能把我一个人扔在家里。”有娇噘着嘴巴说道,一副一万个不高兴的神态。 莫守拙有些无奈,“你是越来越不听话了。” 有娇的一张小脸拧成一团,“只要让我陪着去,少爷说什么我都听。若是不让我陪,少爷说什么我都不听。” “唉!”莫守拙叹了一声,“你这性格,日后谁还敢娶你啊?” 有娇“嘿嘿”一笑,“我没说过要嫁人啊!我只想跟着少爷。” “你都已经快十六岁了,这么大的年龄,早该嫁人了。” “少爷,你怎么老想着把我嫁出去?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了?”有娇瞪大眼睛说道。 “不是不喜欢,而是你老这么待在我身边,终归不是个事。” 莫守拙第一次生出了把有娇嫁出去的心思。 在这个社会里,十六岁的女孩子差不多都已经嫁人了。他不能因为害怕无人陪伴,而一直让有娇待字闺中,这对有娇不公平。 而且孤男寡女这么相处,很容易被人生出怀疑。 “少爷,反正你不能把我嫁人,我就想好好陪着你。”话刚说完,眼睛一眨,两滴晶莹的泪珠滚下脸宠。 “你看你,又流眼泪,我不过是说说而已,别当真。”看着有娇动了真情,莫守拙也不敢再说下去,赶紧转变了口风。 有娇脸色瞬间转变,小脸上挤出一团笑,“我就知道你骗我。” “好了,言归正传。”莫守拙脸色变得严肃,“这次随王上征战,军队有纪律,无关人等不得随行,你好好在家等着我回来。” “少爷要保证好好的。”有娇万般无奈地说道,一脸忧色。 锁秋岭的事,在她的心目中留下了难以抹去的恐惧记忆,她实在害怕莫守拙一去不归。 没有莫守拙的日子,她连想都不敢想。 只所以老是嚷嚷着跟着,就是想随时知道他的情况,可以一起生,一起死,省了无休无止的牵挂。 军队在准备打仗,整个王城都在准备打仗。 城中各处贴满了告示,军队征战期间,王城从严管制,夜间实行宵禁。戌时一过,所有人不得上街。 准备打仗的事,与莫守拙没有多少关系,争分夺秒苦修水滴之眼。 莫守拙深知,与鸿胥部落开战,定然会遇到豢龙,也定然避免不了一场苦战。 不知道豢龙已经唤醒了几条龙。 知不知道其实不是多么重要,重要的是,他需要尽快提升自己的战力。 只要战力提升到了相当的高度,就算豢龙唤醒了全部九条龙,又能奈他何? 夜幕降临之时,莫守拙感觉体内有了一些异动,只是说不上是什么感觉。 很像是春天到来埋在泥土中的一粒种子,想要顶破坚硬的泥壳,发芽。 第二天下午子时刚过,处于修炼状态中的莫守拙,意念之中突然出现了一只眼,一只跟水滴一模一样的眼。 像极了小女孩从叶尖上看到了露珠中的黑色眼睛。 凭着突然多出来的这只眼,莫守拙终于找到了多日来在数个平行或者重叠的世界里始终找不到的自己,他发现自己变成了一滴水,悬浮于空中,晶莹透亮。 随着意念的变化,水滴开始融化,变成一团雾气向着四周漫延,越来越大,一直大到布满整个天空,笼罩整个大地,万物竞绿,百花盛开。 一滴水化作天地,催生万物。 意念再度发生变化,瞬时,天地万物开始缩小,越来越小,向着同一处凝聚,如同被什么东西压缩了一般,最终又变成了一滴水。 这只眼好像有多个功能键。 透视凡体。 宇宙万物。 虚空裂缝。 万物记忆。 时间流沙。 悬山仙界。 意念启动透视人体功能。 首先看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像是一个白雾小人般的婴儿,端坐在前额内侧三寸之处的灵海之中,白雾小人的容貌与他一模一样,像个胎中的婴儿,紧闭着双眼,处于沉睡之中。 念力生出一只小手,触摸向灵海,白雾小人睁开眼睛看着他。莫守拙眨眼,他便眨眼,莫守拙笑,他也跟着笑。 莫守拙猜想,这就是自己的元神,他是第一次看到元神的样子。原来是一个与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白雾小人般的婴儿。 莫守拙也看到了积蓄在下腹丹田中的能量,像雾,像水,翻卷涌动。 一千樽零一十樽,他能清晰且准确地看到能量的基数。 于茅草屋中莫名其妙多出来的能量,竟然有五百樽之巨。 意念启动宇宙万物功能。 目光能够看到虚空之中极远的地方,游历在白云之上。 虚空之中有流动的五行之气,白色的金气、青色的木气、蓝色的水气、赤色的火气、黄色的土气,如五彩的光芒,一道道、一团团,非常玄幻。 他也看到了自己的本体属性,属金。 虚空之中涌动着的白色金之属性的灵气,正在通过那一只多出来的眼睛,不断地涌进他的身体,使本体的金之属性变得更加明显。 这种越来越强大的金之属性灵气,一定可以反哺他体内的能量,使他在非修炼状态下,能量也能持续不断地增长。 视角好像扩张成了一个三百六十度的广角镜头,想知道身后有什么东西,已经根本不需要回头。 目光还能绕过阻挡物看到后面的东西,直视和绕视的距离,在阻挡物并不密集的情况下,大概可达十里之外。 第98章 水滴之眼(2) 意念启动虚空裂缝,打不开。 意念启动万物记忆,打不开。 意念启动时间流沙,打不开。 意念启动悬山仙界,打不开。 虽然仍有许多功能打不开,但历时二十多天苦修之后,水滴之眼终于修炼成功。 破体境时脑海中的声音又一次出现:“恭喜莫守拙打开水滴之眼,透视凡体与宇宙万物已得圆满。苦修意念可看到虚空裂缝与万物记忆,若得圆满,需得与看到时间流沙和悬山仙界一样,修的三千樽能量。” 莫守拙猛然睁开眼睛。 多出来的一只眼睛并没有消失。他可以通过意念选择其中的功能。 莫守拙马上想到了第二颗记忆蛋中关于时间流沙的信息。 “所谓仙缘之人,水滴之眼与生俱来,先天沉睡。唤醒水滴之眼,天地一切,再无遁形,可见宇宙万物,时间流沙,悬山仙界。由此,开仙缘,进仙道。” 虽然现在还看不到时间流沙,但莫守拙猜想,时间流沙一定如同一条流淌着的沙河,河中的每一粒尘沙上都记录着一个时间点上发生的历史事件,形成了对于过去的一个完整的记忆链。 以水滴之眼看到时间流沙,就能看到自宇宙万物诞生以来,发生在这个现实世界和虚幻世界中的所有事件,无论它是过去了几千年、几万年还是几十万年。 莫守拙又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水滴之眼既然能够被看到时间流沙,那么拥有水滴之眼的人,就一定能够沿着时间流沙走到任何一个时间点。 就像以本体的形态精确穿越一样,想穿越到哪个时代就穿越到哪个时代,想穿越到哪个时间点,就穿越到哪个时间点。 莫守拙坚信,时间流沙绝不会到了自己生活的这个奴隶时代断掉,它会一直往前延续,延续到奴隶神会、封建社会…一直延续到他生活的那个时代。 果真如此,他岂不是就可以沿着时间流沙回去,而不必再这么辛辛苦苦地寻找穿越之门? 这一刻,激动万分的莫守拙想放开嗓子唱一首歌。 唱什么? 就唱《说打就打,说干就干》。 歌词在脑海里闪了一遍,最终还是没有唱出口,害怕让有娇听见了,误以为他得了失心疯症。 莫守拙修炼期间,有娇坐在一张椅子上,手托香腮,百无聊赖地读着一本书,一副昏昏欲睡的神态。 莫守拙已经修炼了好几个时辰,有娇却连一页书都没有读完。 “有娇,不好好读书,又睡着了?”莫守拙强压住心中的惊喜,语气沉沉地说道。 有娇赶紧睁开眼睛,看着莫守拙的后背,有些纳闷,“少爷,你又没回头,怎么知道我没好好读书?” “我能看到你。” “骗人,你脑后又没长眼睛。” 莫守拙转过身来,看着有娇,“有个好消息,想不想听?” 他现在迫不及待想将这个好消息说给有娇,不是胸无城府,而是与有娇分享他的快乐,已经是多年来养成的一个习惯。 一主一仆却又不像一主一仆的日子,分享快乐,共担忧愁,是二人潜意识之中的共识。 虽然都没有说,却一直这么做。 有娇顿时来了精神,把书放到桌子上,小脸上堆满了笑,“少爷快说,是什么好消息?” “你先告诉我你读了几页书。” “一页。” “我修炼了四个时辰,你只读了一页书?” “哎呀!一页已经不少了,少爷别打哑语,赶紧说好消息。” “水滴圆满,我已生出了水滴之眼。” “真的?快说说,水滴之眼什么样?” “就是多出来了一只眼睛,这只眼睛能够穿都透人体,看到很多肉眼看不到的东西。不用回头,也可以看到身后的一切,就像脑后也长了一双眼睛一样。” “真的,这么厉害?”有娇惊奇地睁大了眼睛,却突然伸出双手捂住了自己胸部。 “你干什么?” “你的眼睛真的能穿透人体。”有娇小心地问道。 莫守拙瞬间便明白了有娇的担忧。 “哈哈”一笑,“看把你吓成这个熊样,我这双眼睛只能穿透自己的身体,却穿不透别人的身体,只能绕过,放心,你不会曝光的。” 有娇小脸一红,“嘿嘿”一笑,放开双手,故作轻松地说道:“其实能穿透也没事。” 的确,被自己暗暗喜欢着的少爷的目光穿透身体又能如何?她巴不得呢!方才之举,只不过是一个下意识的动作而已。 “真的没事?”莫守拙故意问道。 “真的没事。”有娇肯定地说道。 “我要是告诉你,方才的一番话是骗你的,我的眼睛能穿透你的衣服看到你的身体呢?” 有娇白了莫守拙一眼,“我才不信呢!”随即却又“嘿嘿”一笑,“就算能穿透我也没办法,反正挡不住,就由着你看好了。” 一句话,将她的小心情表露无遗。 莫守拙一愣,暗骂自己一声,“靠,玩笑开过了。” 有娇跑到了莫守拙的身后,“别回头啊!”说完,伸出右手两个纤长的手指,“我伸了几个手指?” 莫守拙心中暗笑,这个小丫头真是有心思,启动宇宙万物功能,“两个,食指和中指。” 有娇又伸出双手,成狼爪之状,张开嘴巴作出欲扑向莫守拙的样子,“现在呢?” “小母狼要吃人。” 有娇回到莫守拙面前,“看来你说的是真的。”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莫守拙笑着说道,“走,为了祝贺水滴之眼修炼成功,我带你出去吃一顿大餐。” “没多少钱了。”有娇无奈地说道。 “落雁巷七号不是有吗?去拿来花。” “走。”有娇利索地说道。 二人出了府门,先去了一趟落雁巷七号,莫守拙提了两坛老刀子酒,有娇则把一袋子刀币紧紧地抓在手中。 这些刀币,够上莫守拙一年的薪水。 有了这些刀币,有娇就可以过上小富婆般的好日子,再不必为了几个小钱精打细算。 一人提酒,一人提钱,出了落雁巷七号。 此时,水滴之眼突然关闭,意念驱动打不开,猜想是能量或意念不够强大无法支撑水滴之眼长时间睁着的缘故。 第99章 卖字画的老人(1) “想吃什么?”莫守拙问道。 “不是说吃大餐吗?”有娇扭着脑袋看了莫守拙一眼,晃晃手中的钱袋子,“这么多钱,当然要吃最好的。” 莫守拙斜了有娇一眼,笑着说:“看你一副暴发户的样子,没见过这么钱是吧?” “这些钱都能顶你上一年的俸禄啦!” “好吧!既然有这么多钱,我们就去香香酒楼,王城最大最好的酒楼。” 后天就要随军队出发征战,十天之内肯定是回不来。临别之时,莫守拙准备让有娇好好地吃上一顿。 反正她又吃不胖,不必害怕长肉。 “好啊!我早就听说过这家酒楼,还一次都没去过呢!”有娇顿时笑颜如花。 二人接连穿过三条小巷,进入王城最繁华的一条大街,街道入口处有一个很古朴的门庭,上书三个大字:春熙街。 说是街道,其实跟个综合贸易市场差不多,街道两侧店铺林立,装饰华丽,卖什么的都有,人也比较多。 在王城待了十二年,有娇还是头一次来这条街道,东瞅瞅,西看看,一副刘姥姥进了大观圆的样子。 先买了两只糖葫芦,一人一只,拿在手里吃着。 又在一个卖木偶人的摊位前停下来,几十个木偶小人个个手工精细,神态可掬,惟妙惟肖,有娇拿在手里把玩着,爱不释手。 “喜欢就买。”莫守拙说道。 “好贵的。”有娇小声说道。 “你不是有钱了吗?” “也是啊!”有娇“嘿嘿”一笑,伸手从布袋里取出几个刀币,买了两个木偶小人。 二人进了一个布料店,店里布料的颜色花样非常丰富,有粗布,有精制布,甚至还有一卷昂贵的蚕丝布。 比起莫守拙在黑山部落定制衣服的那个布料店,无论店的规模,还是布的品质,都不知高出了多少个档次。 在莫守拙的建议下,有娇选了一块大红色绣着粉色小花的精制布料,老板当场为她丈量了身体。 三天之后,有娇将拥有一件崭新的衣服,外带一件披风。 出了布料店,二人走走停停,边看边聊,说说笑笑。 翩翩公子,绝色佳人,为这一个古城老街,平添了一道绝美的风景。 前方有一座石桥,过了石桥,便是香香酒楼。 石桥下流水潺潺,清澈透明,数只小舟在河面上划过。舟上男女,个个神情悠闲,定然并非赶路,而是沿河观赏风景。 河的两岸有垂柳鲜花,长长的柳条一直垂到水面,荡起一圈圈的涟漪,河岸上的鲜花,迎着阳光绽放,散发出醉人的芳香。 有娇弯腰,将小脸贴近一朵花,去闻那花瓣上的香味,此情此影,真是美煞人,莫守拙习惯性地摸口袋,一摸之后,才想起来,他的手机,并没有跟着一起穿越过来。 心中暗想,那晚要是穿着衣服睡觉就好了,把手机一起带过来。不过很快又释然,穿越过来又能怎样?没有信号不说,去哪里充电? 此情此景无限好,百花枯时几时寻? 唯有一声长叹。 从石桥上走过来一个人,一个看上去五十多岁的老人,戴着一顶道家小帽,穿一身粗布灰衣,面貌普通。 老人的身后跟着一个小童,十三四岁的年纪,肩上挑着一个担子,一头是书桌和木椅,一头是一个方形的箱子。 下了拱桥,小童将担子放下,在桥头边的一处空地上摆起了摊子,从箱子里取出几本书,以及笔墨纸砚等物,依次摆放在桌子上。 这个老人与小童,似是以卖书写字为生。很长时间里,无人光顾老人的生意。 莫守拙正看着在河边花丛之中快乐玩耍的有娇,陶醉于这人景合一的美色之中。 “本是陌路之人,何故心中生怨?”坐在椅子上读书的老人突然悠悠地说了一句,眼睛却依然盯着手中的书,并未看任何人。 莫守拙蓦然回头,此地除了他与有娇及这一老一小,再无他人,老人的这一番话,是说给他听,还是读了书上的一句话,有感而发? 猜测应该与自己无关,莫守拙不理,扭过头继续看着有娇。 “唉!”老人轻叹了一声,“此景虽然美好,却难留得长久。若是少动一些心思,倒可省却许多烦恼事。” 莫守拙闻听,转身走向老人。他已经断定,老人的话,定然是说给他听。 只是想不明白,老人为何能看透他的内心所想? 莫守拙来到老人面前,在老人对面的一张木椅上坐下,看着他,“你在跟我说话吗?” 老人抬头,目露精光,微微一笑,“你看此地还有他人吗?” “你为何能看出我的心思?”莫守拙问道,心生警觉。 “这需要理由吗?” 莫守拙想了一下,“的确不需要理由。既然是说给我听,我倒想问问,‘本是陌路之人,何故心中生怨’是什么意思。‘此景虽然美好,却难留得长久’又是什么意思?”莫守拙问道。 “不过是几句话而已,何必刨根问底?”老人淡淡地说到,说完,伸指翻过一页,接着看下去。 “虽是几句话,却内藏玄机。”莫守拙说道。 莫守拙盯住了一句话,便是“本是陌路之人”,嬴氏部落王庭的人都知道,有娇是她的侍女,二人在一起已经生活了十二年,这个老人为何却要说出“本是陌路之人?” 虽然并非同根,但在一起生活了十二年的两个人,绝不能算是陌路人。 除非,这个老人知道自己是从几千年后的那个世界里穿越过来的,此时的莫守拙并不是原来的莫守拙。 只有这样,他与有娇才能称得上是陌路人。 但这不可能。 他自信把自己隐藏地很好,从未露出过明显的破绽。 整个大周王朝,包括嬴氏部落在内,无人知道他的内情,也从来没有人怀疑过他的身份。 就连平常一直与他一起亲密无间的有娇,以及王上嬴开,副侍卫长杜栾及午子等一众侍卫都看不出蹊跷。 难道这个老人知道? 如果知道,从何而知? 如果不知道,却为何能说出这样的话? 莫守拙盯着老人,他虽然把自己打扮地与寻常人一般无二,但他的眼神,却是深不可测,能拥有如此眼神的人,绝不简单。 莫守拙的警备之心瞬间增强。 第100章 卖字画的老人(2) “你看上去有点担忧,大可不必,我其实什么都不知道,只是乱说几句而已。”老人的这句话,大有此地无银三百里的意境,更加让莫守拙摸不着头脑。 说这话时,老人一直看着手中的书,并未抬头看莫守拙。 翻遍所有的记忆,莫守拙都找不到关于这个老人的信息。 莫守拙已经肯定,这个老人绝不是凭空出现,也绝不是凭空说出这一番话,不但来路成谜,而且一定是有着自己的目的。 甚至,连他在石桥边摆下小书摊,也是刻意为之,好像是专门为了他。 “你是谁?”莫守拙语气微冷。 老人摇摇头,“没到时候,无可奉告。” “那你可知道我是谁?” “大名鼎鼎的莫守拙,嬴氏部落卫尉司王庭侍卫长,老秦人的刀,整个嬴氏部落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老人一下子便报出了莫守拙的身份和名字,准确无误。 但这个答案,却不是莫守拙想要的。 “告诉我,你还知道什么?” 他想知道的是,老人知不知道他是从几千年后的那个世界穿越过来的。 如果连这个都知道,这个老人可真的是太可怕了。 虽然穿越一事并非自己的意愿,穿越过来之后,也是老老实实地守着规矩,没做过任何违背法度之事,但真实的身份若是被人大明于天下,总不是一件好事。 莫守拙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只待找个机会,悄悄地穿越回去。 悄悄地来,又悄悄地去,不带走一片云彩。 能做到这样,最好。 但现在看来,这个身份,好像快要藏不住了。 “还有的,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老人好像一直在跟莫守拙打哑语,话说一半,剩下的自己猜。 莫守拙心中的疑虑更重。 “你果然知道我是谁。” “我说错了吗?”老人抬起头来,看着莫守拙,微微一笑。 “你说出来的没错,我想知道你没说出来的那些话。” “我没说出来的话,便留在你的心中好啦!不必非要从我的口中找到答案。奥,我已经感觉到了,你的心好像很乱。” “是很乱,被你的话弄乱了。” 老人呵呵一笑,“我能看透你的心思,其实是因为读了太多的书,能够洞晓人世间的一切。” “有点吹牛了吧?书读得再多,怎能看透人心?” “若是你能像我一样读书,读一样的书,你便知道,我所说的话,绝非妄言。” “那你告诉我,你读得都是什么书?” 老人用眼色示意一下,“就是这些?” “就这几本?”莫守拙不屑地笑了一下,“把你这些书乘以十,都不如我读过的书多,我都看不透人心,你如何能看透?” 老人随手拿起一本,“我送你一本,你读了便知。” 莫守拙接过来,一本线装书,只有不到五十页,由于是用粗糙的绵帛做书页,所以显得很厚。 上面写着四个大字:冥海囚徒。 随手翻了一下,内页中的字绝大部分都是繁体字,很多字都不认识。 把书放到桌子上,“我看不懂繁体字。” 老人微微一笑,“看不懂是因为你现在用不到,等用到之时,必然能看懂。” “你认为我能用到这本书?” “当然,它对你很重要。带回此书,用到之时,一读便知。但若尽知其中深意,还需来这送书之地。”老人说道,再次将书递给莫守拙。 莫守拙不好推辞,只得接过,心中却想,你既然如此执着,那我就带回去好了,若是嫌它碍事,便让有娇当引火材料用,好歹也有个用处。 “你是不是一定不会告诉我,你是谁?也不会告诉我,你还知道我多少事情?”莫守拙问道。 老人听闻顿时显得无奈,“唉!好不容易转移了话题,你又转回来了,聊不下去啦!三生,收拾摊子,我们走喽!” 被称为三生的小童赶紧过来收拾起摊子,挑到肩上。 “这本书多少钱?” “书送有缘人,不需要钱。” “你苦口婆心向我推销这本书,不是为了挣钱?” 老人“哈哈”一笑,“你看我像缺钱的人吗?临走之时,奉劝两句,一不要把它当引火材料烧了,二要随身携带,免得用着的时候,找不到。” “你住在哪里,我去找你。”莫守拙看着老人和三生离去的背景,大声说道。 “我住在很远的地方,你找不到的。”老人说着,渐去渐远,留下一头雾水的莫守拙,傻乎乎地站在原地。 这一刻,他心中至少有一万个问号! 只有一点无比肯定,这个老人绝非寻常之人,他知道自己的一切,包括他是谁,来自哪里,做了什么。 甚至,关于自己穿越的事,他也一定知道。 莫守拙突然有一种光天化日被人扒光了衣服扔到了大街上的感觉,于众目睽睽之下,毫无半点隐密可言。 一股寒意袭上心头,老人洞晓自己的一切,而自己却对老人一无所知,他若是想做些不轨之事,自己岂不是连一点点反击的余地都没有? 脑袋飞速运转,却始终想不出个所以然。 有娇悄悄地走过来,看到莫守拙正在沉思,一把抢走他手中的书,说道:“少爷,你买了本书?” “不是买的,是人家硬送的,不要都不行。”莫守拙有些无奈地说道。 “有这好事?不要白不要,我帮你拿着。”有娇说完,从莫守拙手中把书拿了过去,看了一眼封面,问道:“少爷,这第一个字读什么?” “冥。” 有娇便读道:“冥海人徒。” 莫守拙顿时被气得翻了白眼,“那个字不念人,念鬼!” “哦,是冥海鬼徒啊!我还以为是人呢!” 一句话气得莫守拙双手成爪,作势欲抓的样子,说:“我的小姑奶奶,是冥海囚徒,囚犯的囚。” 有娇“嘻嘻”一笑,“一会儿鬼一会儿囚的,少爷,我看你是有些糊涂了。” “是,我是糊涂了,一塌糊涂。” 说这话时,莫守拙一直看着老人消失的方向。 此时,装满了无数个问号的大脑,突然闪出了一丝灵光。 这个老人,是仙吗? 一定是。 若不是仙,他怎能如此清楚自己的一切。 莫守拙又迅速想到了另一件事,一件一直困扰着他百思不得其解的事: 在茅草房中救了自己的人,会不会就是他?那突然多出来的能量,是不是也是拜他所赐? 莫守拙很想追上去问问,念头生出又迅速打消。 所有的问题,老人恐怕都不会告诉他答案,就算是追上去问,也注定不会有结果。 第101章 卖书画的老人(3) 卖字画的老人与挑着担子的三生沿着河边的柳堤路一直往前走。 走出莫守拙的视线之后,三生问道:“太始仙尊,莫守拙真的是你要找的那个人吗?” “三生,你在怀疑为师的眼力吗?”被三生称为太始仙尊的老人说道。 “仙尊离开悬山已经整整五十年。五十年来,遍访天下,只为了找到太易仙尊说的那个人,如今终于找到,小徒心中也是欣喜不已,只是怕他仙缘不达,辜负了仙尊的苦心,故而有此一问。” “三生不必忧虑,莫守拙体内有沉睡的水滴之眼,且已通过自身努力唤醒了它,意念之强大令人叹服,定然无错。”太始仙尊的语气非常肯定。 “想想也是,他从一个未知之地过来,借助一具残体重生,的确非同寻常。数月以来,为了嬴氏部落四处奔走,战绩斐然,乃是大忠大善之人。徒儿猜想,他定然能不辱使命。” “三生,你修成水滴之眼,用了多少时间?” “从仙尊教给徒儿修炼之法算起,历时六个月零三天。” “莫守拙却只用了二十二天,你与他之间,差别巨大。” “是,徒儿的确悟性不够。” 太始仙尊呵呵一笑,“三生,你不必妄自菲薄,悬山五位仙尊上千弟子之中,你的悟性,只比修竺师姐稍差一些而已。” “修竺师姐修得水滴之眼,历时三个月零七天,徒儿的确不能与她相比。” “就算你修竺师姐,也无力与莫守拙相比。你与修竺修炼水滴之眼时,自身能量都已超过三千樽,莫守拙修炼水滴之眼时,自身能量却只有一千樽,从中,你能看出什么?” “仙尊是说,悬山所有修仙之人,悟性都比不上莫守拙?” “至少,在修炼水滴之眼上,是如此。” “不过,莫守拙也只是初步打开了水滴之眼,距离水滴大圆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是啊!能量达到三千樽之前,他看不到时间流沙,也看不到悬山所在。” “我用了六个月零三天看到了时间流沙,师姐用了三个月零七天看到了时间流沙,是不是可以说,我与师姐的悟性并不在莫守拙之下?”三生对于自己的悟性问题,似乎比较在意。 他已经比不上师姐修竺了,实在是不愿意再出现一个莫守拙,使得他在悬山的排名,再降一位。 而且,莫守拙还是个凡人。 太始仙尊微微一笑,“三生,看来你这争强之心,虽然历经了近百年的修炼,仍然未得消融。为师如实对你说,若是莫守拙体内能有三千樽能量,他修得水滴之眼并且看到时间流沙的时间,恐怕还要更短。” “会有多短?” “七天。” “七天?只用了师姐的零头?” 三生说完,心是不由地暗自悲叹一声,他在悬山上的排名,注定是要再降一位了。 “修竺师姐听了,心中定然也会难过。”三生说道。 “以你修竺师姐的个性,恐怕不会只是难过而已。” “是,它日莫守拙上了悬山,师姐定会处处与他作对。” “这一世上,修竺孤傲的性格,怕是改不了喽!不过,莫守拙要想上得悬山,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水滴圆满之时,莫守拙便能看到悬山,结得仙缘,进入仙道,为何不能上悬山?哦!我知道了,仙尊所说的不容易,定是因为冥海一事。” “冥海是个意外,本不在为师的计划之中,却又规避不了。” “仙尊是担心莫守拙过不了这一劫?” “冥海中的囚徒豢灵师,战力只比妖稍弱,就算最低级的豢灵师,能量也在一千樽以上,莫守拙与他们相比,战力如同蚂蚁,想闯过这一劫,难喽!” “仙尊可以助他一臂之力。” “仙界不可涉足凡人之事,这个仙规,你忘了吗?” “可是仙尊已经在茅草屋中暗送了莫守拙五百樽的能量。” “我送了吗?”太始仙尊扭头看着三生。 三生咧嘴一笑,“徒儿未看见,也从未听说。” “冥海之行,只能看他的造化了。” “若是莫守拙不幸死于冥海,我们是不是还得找下去?” “你是厌烦了这人界的繁华了吗?” 三生又咧嘴一笑,“这人界,比起悬山繁华的多,也热闹的多,徒儿怎会厌烦?徒儿只是替悬山忧虑而已。” “知道我为什么送他一本冥海囚徒吗?” “知道,仙尊送他这一本书,使让他知晓一些冥海之事。” “不尽然。” “徒儿愿闻其详。” “茅草房中趁着莫守拙昏迷之时,我在他的脑海之中放了三颗记忆蛋,第一颗记忆蛋中的消息是修体之术,也就是炼精、化神、成虚、破体这四道程序,乃是武者的范畴,破体之时,可至武者巅峰。” “这个徒儿知道,修体之术,是为了强身健体,获得自修能量。” “第二颗记忆蛋中的消息,则是修意之术,也就是水滴之眼,水滴之眼大圆满之境,可看到天地虚空中的一切事物。修得了水滴之眼,才能看到时间流沙,看到悬山仙界,结得仙缘,进入仙道。” “修体、修意、修神,那第三颗记忆蛋中的信息,定然是修神之术了。”三生说道。 “正是,莫守拙体内的能量太弱,难以在短时间内达到水滴之眼大圆满。修意不达,则修神不开。不能修神,战力极弱,他自然是闯不过冥海。” “这与仙尊送他冥海囚徒有什么关系?” “冥海之行,既是一大劫难,却也是千载难逢的机遇。” “徒儿未听明白。” “冥海之中有冥海之心,这颗心本体之中拥有超过三千樽的能量,普天之下,独一无二。莫守拙若是能得到它,战力便可倍增。” “我知道了,仙尊送他此书,即是想告诉他一些冥海之事,也是在提醒他,设法得到冥海之心。” “正是。” “仙尊在石桥上留下了一个引路符,是肯定莫守拙一定还会来是吗?” “当然,我已经把话说得很明白了。” “只是,不知道莫守拙能不能受得了虚空裂缝中的吞噬之气。” “那就要看他的本事喽!” 说话之间,二人已经走到了一个僻静之处,周围无人。 “我们该回悬山去看看那几个老头子了。”太始仙尊说完,与三生二人突然不见。 第102章 悬山仙界先天五太 这个世界很复杂,人界、妖界、仙界、神殿、冥海,玄天…另有许多未知之地。 人界有凡人武者、巫师,有万妖之族创造的嗜血幻字人。 妖界有妖,仙界有仙,神殿有神,冥海有囚徒,玄天有猎人。 那些未知之地,还有很多未知之人。 各种力量错综复杂,战火连绵,处处都有杀戮。 关于冥海一事,在太始仙尊送给莫守拙的冥海囚徒一书中有详细的描述。 万妖之族被封印在秦岭山脉终南山万妖谷。这件事,几乎全天下的人都知道。 但仙界在哪里?神殿在哪里?冥海和玄天又在哪里?凡人无从知晓。 凡间无仙,无神,无囚徒,也无猎人。 即使有仙暗来,也不可对凡人施展仙术,违背者会被消了仙籍,逐出仙界。 只有一种情况下仙可以正大光明地来到凡间并施展仙术,那便是斩妖,凡间若无妖,仙便不能来。 神不负责斩妖,斩妖是仙的事。神只负责除魔,凡间无魔,神亦不能来。 神和仙,都不能介入凡间寻常之事,这是天规。 天规不可违,违者必受罚。 仙界离凡尘,很远,好像也很近。 是平行,还是交错,大概连仙都说不上来。 仙界在悬山,悬山有五座大山组成,另有小山十余座。这些山都飘浮在虚空之中,山山相连,连绵不断。山上有树,山间有湖。白云在群山四周缭绕。 悬山之中五座比较大的山,名叫东悬、西悬、南悬、北悬和中悬。其中犹以中悬最高,气势也最宏伟。 所有的仙,都住在这五座大山的石楼与木楼之中。 没有水滴之眼的人,看不到悬山,更看不到悬山之中的高山、古树和湖泊,只能看到一团云。 就算有幸从悬山穿过,或者不幸撞到了山,也只能感觉到云的存在,保证撞不死。 因为悬山好像的确是存在的,却又好像的确不存在。 对仙来说,存在。对凡人来说,却不存在。 大概是中午的时间,有四个人,准确地说,是四位仙尊,正站在一个清澈的湖边,长发飘飘,仙风道骨,气质绝好。 这是一个大美的世界,山清水秀,美仑美奂,风光无限好。与人界相比,更加清亮,也更加澄净。 四位仙尊,身穿橙色衣服的是东悬太易仙尊,身穿青色衣服的是西悬太初仙尊,身穿白色衣服的是南悬太始仙尊,身穿紫色衣服的是中悬太极仙尊。 用凡人的年龄表象来推断,太极仙尊大概只有三十多岁的年龄,而其余三位仙尊,则都有七八十岁的年龄,头发均已雪白。 实际上,他们的年龄,都已经超过了两千岁。 四位仙尊,在仙界的地位,仅次于仙帝。其下还有仙君,上仙,仙行者,炼丹士和化仙。 仙界,共有七阶,故而仙界修仙,又称七阶修仙。 仙界之中,化仙的级别最低,为第一阶。仙帝的级别最高,为第七阶。 悬山有仙一千三百余,其中仙尊五位,仙君十八位,上仙六十余位,仙行者二百余位,炼丹士四百余位,化仙六百余位。 仙界本有五位仙尊,北悬太素仙尊已于三个月前渡化,寿龄三千三百六十二岁,现已进入转世重生期,什么时候重生未知。 太易,太初,太始,太素,太极,并称为先天五太,代表了无极过渡到天地诞生万物生衍前的五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产生了一位仙尊。 而仙帝,则是由神殿指派,负责管理悬山仙界。指派到仙界的仙帝,名列神殿三大神尊。 五位仙尊之中,太易,太初,太始,太极为男性,太素仙尊为女性。太素仙尊统领的北悬修仙之人,也都是女性。 三生提到的师姐修竺,全名素修竺,是太素仙尊的大弟子。 太素仙尊渡化之前,便已指定素修竺接替她担任太素仙尊,只不过太素仙尊刚刚渡化,还未来得及任命。 实际上,素修竺已经在履行太素仙尊之责,管理北悬事务。 仙人不能永生,只是寿龄会比较长。 寻常仙人,平均寿龄在两千岁左右。到了仙帝、仙尊这个阶别,寿龄可达到三千岁至四千岁。 仙人死亡,称为渡化,渡化之后,便进入转世重生期,少则几日,多则数年,甚至数百年。 重生之后的仙,不会留存前世的任何记忆,也不会留存前世的全部能量,只有三千樽的基础能量,变成了一个普通的修仙之人,需要从最低级别的化仙开始修行。 死亡的仙,都能重生在仙界。所以一经重生,便有仙缘。 重生之后的仙,若想知道自己的过去,可以去仙史阁查看仙界帛史,但需履行严格的手续。 这样的申请,通常不会得到批准。 若是所有的仙都知道了自己的过去,很容易生出一些不该有的心思,乱了仙界的秩序。 悬山仙界有过惨痛的教训。 一万年前,第九百零七代太易仙尊渡化,八十一天之后重生在西悬,拜于太初仙尊门下,名为初天一,悟性奇强,数万年难得一见。 重生之后的初天一自然不再是仙尊。 由于对自己的前世好奇,初天一偷偷进入仙史阁,得知自己前世曾是名列五太之首的太易仙尊,便生出了野心。 不知是因为什么原因,初天一只用了不到一百年,便拥有了九千多樽的能量,超过了所有的仙尊,也超过了仙帝。 战力强大的初天一,不想受神殿管理,想统领仙界,于是向神殿提出了挑战,神殿与悬山因此陷入了一战惨烈的内战之中,持续了整整一百六十年。 最终,初天一被神殿与悬山合力打入无极。 而神殿与悬山也受到了重创,三位神尊全部战死,悬山也有两位仙尊、六位仙君战死。 悬山仙界与妖一战之后好不容易恢复的一点元气,在这次内乱之中,再次消耗殆尽。 自那之后,仙史阁被封,严禁进入。 神殿也再未派神来任仙帝,并且封死了仙升级为神的门。导致一万年以来,再无一仙,升级进入神殿。 十万年来,生而为凡人的人,从来没有人通过修炼进入仙界。 凡人修仙,成了一个只在理论上存在的名词。 第103章 十万年一劫(1) 站在湖边身穿白色衣服的太始仙尊,莫守拙见过,就是那个化身书画先生在凡间走了一趟的老人。 悬山仙界,每十万年有一次大劫,这是无法规避的天劫。 解决十万年一劫唯一的办法,是战斗。 赢则生,败则亡。 三十万前的大劫,是来自混沌暗域的三个垂钓者,乃是飘浮了一百多万年的三团暗黑混沌之云吸收天地精气幻化而成。 三个垂钓者驾驶着一艘小船于周天游走,用三只鱼钩垂钓诸天生灵,人神仙魔妖无一能逃。 三十万年以前,正是神殿与仙界战力最强之时。但纵然如此,那一战,神殿与仙界也是精英尽失,战力降至冰点。尤其是仙界,损失更是惨重,仙帝与五太全部战死,悬山千余仙人,只剩下了不足三百人。 后经十万年发展,战力仍然未能恢复到原来的七成。 二十万年之前的大劫,是一场冰封诅咒,与太始仙尊同时诞生于八十万年前的洪荒年代。 冰封诅咒拥有几乎不可战胜的力量,所过之处,万物皆被冰封。百年之内不能破了诅咒,将变成永冻人。 当时的太始仙尊带着南悬四名仙君沿着时间流沙集体穿越回八十万以前的洪荒时代,找到冰封诅咒,在它还没有成形之前,毁掉了它。 但太始仙尊与四位仙君却都永远地留在了那个时代,化作了虚空中的数点浮尘,永不再生。 十万年前,万妖之族崛起,在人、仙、妖三界掀起腥风血雨。 历经数十甚至数百万年的孕育,天地万物衍生出来的妖,战力非常强大,最低级别的妖,能量都在一千樽以上。 妖有万族,兽化之妖,树化之妖,物化之妖。 物化之妖,也叫精灵,归于妖之列。 妖王是一个物化精灵,乃是秦岭山脉终南山楼观台盘古洞中的一个声音幻化而成。 这个声音是盘古开天辟地之时,巨斧砍过苍穹时留下的混沌之音。 盘古身死,体化万物。 古书记载:“盘古死后,气成风云,声为雷霆,左眼为日,右眼为月,四肢五体为四极五岳,血液为江河,筋脉为地理,肌肉为田土,发髭为星辰,皮毛为草木,齿骨为金石,精髓为珠玉,汗流为雨泽,身之诸虫因风所感,化为黎甿。” 混沌之音留在了盘古洞之中,不断吸收天地日月精华与终南山中充盈的极阴灵气,最终幻化成了一只极美之妖,取名雪姬。 雪姬一经诞生,便召唤秦岭山脉中的极灵之物,令其幻化成妖,组成十万妖族。 仙与妖,誓不两立。 悬山仙界与十万妖族的战争持续了整整十年。最终,十万妖族被封印,仙帝以及太易、太初、太极三位仙尊以及四百余位仙人战死。 为防雪姬重生,仙帝与三位仙尊自断重生之途,留仙魂在终南山万娇谷盘古洞,合四人之仙力,封印雪姬。 现在,十万年一劫的劫数又到了。 三十万年以来,暗黑垂钓、冰封诅咒、万妖之族相继出现,接下来的这一劫,又将是什么? 虽然劫数未知,但悬山众仙都知道,这一劫,定然惨然。 而悬山的实力,却处于自悬山诞生以来最弱的时候。 原因便是一万年前与初天一的一战。 那一战,悬山不但损失了太易和太素两位仙尊以及六位仙君,就连神殿的三位神尊也都全部战死。 神殿神帝于盛怒之下,封闭了神殿与悬山的畅通之门。 悬山自此得不到神殿的支援。 这一劫,只能靠自己。 不过,上一任仙帝回归神殿迎战初天一之时,曾经断言,能带领仙界众仙渡过这一劫者,不在悬山,不在神殿,而在人间。 这个人,不是仙,不是神,而是凡人。 仙帝作为神殿三大神尊,他说的话,自然无错。 于是,身为五太之首的太易仙尊便令太始仙尊进入凡间,寻找那个能够拯救悬山之人。 这一去,就是五十年。 此刻,太始仙尊是刚刚从人界回来。 四位仙尊相互施了一礼。 “可惜啊!少了一位,太素仙尊这个老太婆一走,我这心里倒是失落地很。” “生生死死,虚转轮回,本是常事,太始仙尊有什么好失落的?难不成活了几千年,连这生死都没看明白?”看上去最年轻的太极仙尊调侃道。 “年轻人…” “嗨!”太极仙尊赶紧打断,“太始仙尊,说过多少次了,你管我这个活了两千年的老家伙叫年轻人,不觉得别扭吗?” 太始仙尊“哈哈”一笑,“不别扭,不但不别扭,还顺口地很呢!谁叫你生着一头黑发,不像我们几个老头子,发白如雪。” 一别五十年再见,众位仙尊都是心情大好。 太易仙尊说道:“太始仙尊,你去人界五十年,辛苦了。” 太易仙尊是五位仙尊之首,无极过渡到天地诞生万物生衍前的五个阶段之中,天地之间诞生的第一位仙尊。 自从一万年前神殿与仙界切断往来之后,太易仙尊成了仙界实际上的最高领导者,只是没占了仙帝这个职位。 “太易仙尊,奉你之命,我去凡间苦寻五十年,总算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找到了莫守拙。此人体内与生俱来之仙缘,大大异于常人,体内的能量早已突破了凡体肉胎的天限,且仅用二十二天便打开了水滴之眼,悟性奇高,悬山上千仙人,无人能够与之相比。”太始仙尊说道。 “这一千零一十樽能量,有五百樽是你给他的吧?”太初仙尊一语点破玄机。 太初仙尊,五太之中排名第二,在仙界行使监督执法之权责。违背了仙规的仙,都归他处罚。 另有天规自启,所有无妖之时在人界乱施仙术的仙人,会受到自启的天规惩罚,这样的惩罚,太初仙尊掌控不了。 太始仙尊当然知道,他在人界所做的一切事情,都瞒不过三位仙尊的水滴之眼。 不但能看到时间流沙,还能看到人界的一切。 太始仙尊“哈哈”一笑,“你这个死老头,悬山之上说出此话,难不成是要罚我一个违背仙规不成?” “仙帝授我仙界执法之责,太始仙尊这是想让我徇私枉法吗?”太初仙尊微微一笑,话虽如此说,却是丝毫无问责之意。 令太始仙尊去人间寻找仙缘之人,虽是太易仙尊的决定,却也征得了众位仙尊的同意。 于危急之时,将自己苦修的能量送了五百樽给莫守拙以续其命,已是显示出了太始仙尊的大义,若再追责于他,有理无情。 第104章 十万年一劫(2) “太始仙尊此举,完全是为悬山仙界着想,算不上违背仙规。”太易身为五太之首,迅速作出了一个评判。 “太始仙尊,我看你已经将冥海囚徒这本书送给了莫守拙。”太易仙尊接着问道。 “正是,冥海之行,规避不过,能否闯过这一关,就看莫守拙的自身造化。此书只能助他了解冥海囚徒,却不能提升战力,能帮上多大的忙,眼下未知。”太始仙尊说道。 “莫守拙只有区区一千樽能量,战力与最低级别的豢灵师相当。此去冥海,令人堪忧。”太初深有忧虑。 “太始仙尊苦寻五十年,才找到此人,若是殒身于冥海,悬山这十万年一劫,谁还能破?”太极仙尊也是不无忧虑地说道。 “上任仙帝回归神殿之时,曾有断言,这次能破悬山仙界十万年一劫者,不在仙界,而在人界。不是仙人,而是凡人。我等虽不知仙帝为何有此定论,但想来定非妄言。莫守拙入冥海一事,还需好好商榷一下才是。”太易仙尊说道。 “好在,莫守拙还有一把惊鸿刀,关键时候,或许能帮上他一把。”太始仙尊说道。 “太始仙尊可知惊鸿刀来自何处?”太易仙尊问道。 “眼下只知惊鸿刀乃一块天降魂石所铸,本体战力非常强大,不但能斩杀豢兽,还能斩杀幻字人。至于有着怎样的前世今生,恐怕两世莫守拙都不知道。”太始仙尊说道。 “或许,我们应该相信莫守拙,毕竟他是来自一个我们未知的世界,有着现在的人难以猜度的心思,再加上有惊鸿刀相助,冥海一行,或可无恙。”太初仙尊说道。 “莫守拙打开水滴之眼之后,已经隐隐看到了惊鸿刀的记忆,只因能量修为太低,难以令水滴之眼圆满,故而能看到的记忆非常有限。”太始仙尊说道。 “只要得到冥海之心,一切便可迎刃而解。”太极仙尊说道, “一个连最低级的豢灵师都可能打不过的凡人,如何能得到冥海之心。”太易仙尊说道。 “是啊!莫守拙能不能活到看见冥海之心的那一刻,犹还未知。”太初仙尊说道。 “看来,我等真是需得违上一回仙规了。”太易仙尊说道。 “莫守拙若真是那个能破了悬山十万年一劫的人,为了悬山的生死存亡,我等就算违上一回仙规,也是值得。”太极仙尊说道。 太始仙尊看着太初仙尊,笑着说道:“老头,你掌管仙界法度,这违规之举,便由你去做如何?” “做就做,我还能消了自己的仙籍不成?”太初仙尊不以为然地说道。 众位仙尊“哈哈”一笑。 “既然太初仙尊有此一说,这事便无需你亲自去做。莫守拙是我找到的,事有始终,因果自在。这违背仙规一事,还是交由我来做好了。”太始仙尊说道。 “助他需有个分寸,若是过了,仙规自启,仙籍自消。就算神殿出面,也保不住你。”太初说道。 “那是自然,如何保住自己的仙籍,我还是有些底数,生死攸关之时,才会帮上一把。只要你别老在我面前唠叨就是了。”太始仙尊说道。 “我保证一声不吭。”太初仙尊微微一笑。 “违背仙规一事,乃是为了破解悬山十万年一劫,是为了仙界的生死存亡,并非妄动。太始仙尊之举,若是避不过问责,便由我等共同担当好了,各位仙尊意下如何?”太易仙尊说道。 “十万年前,万妖之族兴起,搅得天地乌烟瘴气,仙界虽穷尽全力,将妖族封于终南山,自身亦是元气大伤。一万年前,初天一掀起内战,又有两位仙尊战死,仙界至今未能恢复元气。我等为了破解悬山这一劫,就算被消了仙籍,又有何惧?太始仙尊,若有重责,我便与你共同承担。”太极仙尊坚定地说道。 今世的他,虽未参加那两场惨烈的战事,但有关的记忆,却永远地留在了悬山,就算是从空气之中,也能感应地到。 “太极仙尊言之有理,十万年前的那一场仙妖大战,仙帝和三位仙尊身死,为防妖王重生,不惜自断转世重生之途,以仙魂封印雪姬。我等为破这十万年一劫,别说丢了仙尊之位,消了仙籍,就算舍上性命,也应在所不惜。”太初仙尊的言辞,慷慨激烈。 “悬山在,我等便生。悬山灭,我等便死。太始仙尊相助莫守拙之时,若需我等相助,尽管开口。”太易仙尊说道。 处于悬山最高阶位的四位仙尊迅速统一了思想。 悬山十万年一劫迫在眉睫,从虚空之中都能感应到极度危险的气息扑面而来,异常压抑,已由不得他们再作过多犹豫。 此时,天边的晚霞开始燃烧,像一团火,迸射出瑰丽的色彩,使得整个仙界,都充满了诡异的幻影,引人生出无限遐想。 四位仙尊不约而同地看着晚霞。 “只盼这莫守拙,真是我们要找的那个人。”太初仙尊问道。 劫数当前,若是太始仙尊找到的莫守拙并非等待之人,不堪重用,悬山仙界必将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太易仙尊微微一笑,“太初仙尊不必过多忧虑,仙界不会灭。就算莫守拙不是要等的人,我们也要凭着仙界之力,度过此劫。” “太易仙尊说得极是,十万妖族都灭不了仙界,这天地之间,还能有什么劫数,是我等不能应对的?”太极仙尊说道。 “几代仙帝都曾告诫,冥海异常凶险,神与仙均不可轻易涉足。太始仙尊若是相助莫守拙,需得谨慎而行,切不可陷入冥海之中。”太易仙尊说道。 太始仙尊点头,“太易仙尊放心,我心中有数。” 此时,大地突然出现了一丝抖动,极其轻微的抖动。 随着抖动,湖中的水泛起了波澜,一圈圈的涟漪从湖的中心向着四周散开。 太易仙尊脸色微变,“三年来,这已是第一百六十六次异动,我去万妖之谷看看。”说完,双手后背,身体飞起,直往终南山万妖之谷而去。 其余三位仙尊也是飞离此处。 第105章 兵临桐城 第三日上午辰时,于练兵场祭旗,两万大军开离开犬丘。其中步兵八千,骑兵四千,车兵三千,弩兵五千。 弩兵五千均带刀剑,可做弩兵使用,也可做步兵使用。 副将军嬴黍子留下,负责守卫王城,征集和训练新兵。 已经认识到了弩之威力的嬴黍子,在大军离开王城之后,便派人去了武器街,命令整条街上的所有店铺和工匠放下手中一切活路,务必于七日之内,赶制新弩五千支,箭矢十万支,十日之内,再制箭矢十万支,用于守城。 他自信有了这些弩箭,就算有五万军队突袭王城,他也能凭一千老兵和八千新兵撑上五日,只要王城五日不破,驷车庶长就可有充足的时间率领军队回来增援。 八千新兵学会用弩,绝非难事,三日可成。 何况,王爷已经下了死命令,加快新兵征集步伐,五日之内,再征一万兵。 那时,王城守兵可增加至一万九千人。 如此宠大数量的军队,就算大多都是新兵,嬴黍子想守住一座城,也不是难事。 嬴开亲率两万大军刚刚离开王城,鸿胥便得到了消息。 犬丘王城,处处遍布着鸿胥的眼线。 嬴开知道此去攻击汧邑,根本无密可保,故而大张旗鼓,一路刻意壮大声势,显示军威,且每到一城一寨一村,便四处散发传单,晓以形势,言明利害,以摧毁鸿胥部落百姓的战斗意志。 第二日下午,军队到达桐城城外,再向东行进五里,便是台山道。 桐城是一座很小的城,城内人口不足一万。两面临山,北面的山叫北桐山,南面的山叫南桐山。桐城建于南北桐山之间的一处平坦之地,城墙使用巨石建造,异常坚固,地势险要,易守难攻。 一线沿途归属于鸿胥部落的四座城,鸿胥只在桐城设兵。 兵力有限,他不可能分散设兵,那样只会被嬴开各个击破,消耗力量。 守卫桐城的军队两千。 军队到达之后,开始设营。嬴沐与步兵将军白巫桥亲率一队士兵前往南北桐山勘察地形。 嬴沐有个特点,战前勘察地形,必定亲自带队,在确实掌握情况之后,才会根据地形特点及对方兵力部署定下作战计划。 南北两座桐山山势非常陡峭,尤其是桐城正对的南北两面山体,如刀砍斧削一般,山峰直指苍穹,没入云中,想从两侧山顶攀爬进入城中,几乎没有可能。 唯一之途,似乎只能从正面攻城。 正面攻城,会大量增加士兵的伤亡。 站在北桐山东侧三十丈远一处低矮山峰上的嬴沐,远望着桐城,陷入了沉思之中。 在地势险要的两山之间建城,优点和缺点都很明显。 优点是,可借险要地形取得易守之利。缺点是,极易被攻城一方从两侧的山顶自上而下实施攻击,悬垂入城。 但对于桐城来说,这个缺点暴露的并不明显。 原因是,桐城两侧的山体太陡峭,上不去,也下不来,作战价值并不高。 沉思间,前往山中探路的士兵,带来了一个猎人。 “大将军,这个猎人说,山中有条小道可直通桐城。”一名士兵说道。 嬴沐心中惊喜,“此言当真?” “赶紧将实情禀报大将军。”士兵催促道。 “大将军,北桐山中的确有一条小道,可直通桐城。”猎人说道,神情镇定,未见一丝慌乱之情,这引起了嬴沐的怀疑。 寻常猎人,见了大将军,应该是心生慌恐才是,这个猎人,为何表现地如此震静? 何况,他面前的,还是鸿胥部落的敌人。 不太符合常理。 “拿下。”嬴沐突然喊了一声。 左右侍卫迅速出刀,刀锋直指猎人,距离猎人的脖颈不足一寸,只要猎人胆敢反抗,瞬间便可血溅当场。 猎人显出慌乱之色,“大将军为何拿我?” 嬴沐冷冷一笑,“明知大军攻城,仍然进山中打猎。明知我是大将军,却无一丝慌乱。如果我猜得没错,你定然是桐城守将派来的探子,一是探我大军虚实,二是将我大军引入死地。你所说的那条小道,此时怕是早已暗藏了机关埋伏。” “速速交待实情。”白巫桥喊了一声。 一名侍卫踢出一脚,猎人双膝一软,跪倒在地上。 跪地之时,双指速出,猛力戳向自己的咽喉之处,身体顿时瘫软,双眼翻白,四肢剧烈地抽搐了几下,死了。 “倒是个刚烈之人。”嬴沐面无表情地说道。说完,径直下了山峰。 嬴沐在指挥大帐召开了阵前会议。 攻击坚固之城,骑兵和车兵都用不上,首战使用的,自然是白巫桥的步兵。 “众位将军,南北桐山地势险要,两侧山体如刀砍斧削,想攀爬到山顶,自上而下攻击桐城,几乎没有可能。要夺下桐城,只有从正面进攻。各位将军可有攻城之法?” 众将不语。 “大将军,末将愿领兵硬攻桐城,于天黑之前一举拿下。”步兵将军白巫桥大声说道。 “王上,臣方才前往勘察地形,南北桐山山势陡峭,无作战利用价值,现在看来,唯有正面强攻一途。” 嬴开微微点头,“请大将军下达作战命令吧!” “诺。”嬴沐应了一声,转而看着众将,“步兵将军白巫桥。” “末将在。” “命你领步兵五千,攻击桐城。” “末将领命。” “弩兵将军嬴无忌。” “末将在。” “命你领弩兵两千,紧随攻城士兵之后,以弩箭支援白巫桥将军攻城。” “末将领命。” “各去准备,一刻钟后,开始攻城。” 众将散去,各自准备。 与此同时,得到消息的鸿胥也在汧邑召开了紧急会议,与会者有八方、豢龙、部落中的八大长老、领兵将军西阿古以及鬼方领兵将军鬼卜。 “嬴开亲率大军两万,其中步兵八千,骑兵四千,车兵三千,弩兵五千,已到达桐城城下,预计当天攻城。”西阿古大声禀报。 “两万大军,未到南山,先损一半。”八方冷冷地说道。 鸿胥“哈哈”一笑,“若是八方兄的计策能成,嬴开的两万大军,一半先毁于桐城之中。” 第106章 一城烈火,一城地狱 一刻钟后,白巫桥率领五千士兵来到距离桐城西门,进入攻击位置。 紧随五千大军之后的,则是嬴无忌亲自率领的两千弩兵。 “攻城。” 白巫桥下达了攻击命令。 第一梯队的攻城士兵计两千人。听到白巫桥的命令,扛起云梯吼叫着朝着城墙扑去。 第二梯队一千人,抬着十支撞击城门用的粗大圆木直奔城门。 城墙上大批弓箭兵现身,拉弓引箭,密密麻麻的箭矢似蝗虫般呼啸着疾飞而来。 第一梯队攻城士兵被箭矢射中,成批倒下,后面的士兵毫无畏惧,接过云梯,踩着同伴的尸体继续往前。 弩兵开始发射箭矢,第一波次两千只弩箭,携着破空之中尖叫着飞向城墙。 弩箭的射速、射程、射力要远强于弓箭,直线瞄准,即快且准。 就算是拥有居高临下的优势,城墙上弓箭兵的射程也达不到弩兵所在的位置,弩兵的箭矢却能轻而易举地射杀城墙上的士兵。 弓箭兵和守城士兵被弩兵完全压制,一旦露头便被射杀。 攻城士兵迅速冲到城墙之下,开始架设云梯,另一队士兵则开始用圆木撞击城门。 守城士兵本来准备了很多器具,包括麻油、巨石、箭矢、板刺等,这些器具足可以使他们支撑上很长时间。 却由于不敢露头,只能借着城垛口作掩护将器具胡乱推下,致使失去了准头,对攻城士兵的杀伤力并不大。 数百攻城士兵沿着云梯快速爬上了城墙,与守城士兵混战在一起。 弩兵失去了作用,此时若是发射弩箭,极易杀伤己方士兵。 城门被圆木撞开,第二梯队的士兵扔掉圆木,从城门口冲入城中,沿城门两侧的石阶往城墙上面冲。 数量已不足两千的守城士兵开始有序撤退。 一部分进入城区主街道,一部分沿着南北两侧的城墙一路往东撤。 第一梯队的攻城士兵沿着城墙追击,第二梯队的攻城士兵进入主城区,紧追不舍,与撤退的士兵混战在一起。 第三梯队的两千士兵从城门冲进城中,一路追击自主街道撤退的守城士兵。 白巫桥上了城墙,看着城区中混战的士兵。 守城士兵已经几乎失去了抵抗能力,战斗意志也处于了崩溃状态。桐城一战,似乎马上就能结束。 战事进展地如此顺利,完全出乎白巫桥的意料之外。 就算弩箭巨大的威力使得守城士兵心生恐惧,即快且准的弩箭压制的他们抬不起头来,为攻城士兵迅速登城提供了巨大的支援,但这些守城士兵一触即溃的态势,白巫桥还是万万没有想到。 本来以为要有一场血战,现在看来不用了。 正自兴奋之时,白巫桥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 他看到了桐城城内密密麻麻的茅草房屋。 瞬时,白巫桥的心中突然蹦出来一个字,这个突然蹦出来的字,顿时让他感到心惊肉跳,手足冰凉。 火。 桐城城内的茅草房太密集了,数千间茅草房密密麻麻地拥挤在一起,混乱无序。 如此密集的茅草房,只要点上一把火,整个桐城瞬间就会变成一片火海。 桐城里的一切,包括活的、死的,都会在眨眼之间,化为灰烬。 而且,白巫桥发现,守城的士兵虽然极力做出逃命之态,但战斗队形并不是多么地混乱。相反,还显得非常有秩序,这不像是逃跑,更像是有序撤退,诱敌深入。 另外,白巫桥还发现,整座桐城之中,除了撤退和追击的士兵,竟然看不到一个老百姓,不但看不到百姓,就连一条狗、一只鸡、一头牛都看不到,定然是事先做了转移。 而这一切,必定是为了火攻做准备。 此时正是东风,风很急。 士兵们自东往东追击,一遇大火,正好迎面。 “鸣金收兵,命令所有士兵,迅即出城。”白巫桥朝着身边的传令兵大声喊道,由于太过着急,声音都有些颤抖。 究竟是谁,想出这样一个毒辣的计谋? 撤退的锣声骤然响起。 深入城内追击的士兵听到撤退的锣声,皆不知是何原因,迅速脱离接触,折身后退。 三千多士兵深入桐城一里多远,拥挤于主街道及两侧方圆十丈之内,要想从东门退出,需要时间。 令白巫桥目眦俱裂的是,此时,城的中间部位,已经燃起冲天的火光。 而刚刚进入城内不久的第三梯队两千士兵,正好处于那个位置。 随着中间火起,城内有四五十处也都瞬间起火。 狡猾的敌人,竟然在城内各处藏匿了数量众多的死士,舍命引火。 东风正急,火借风势,呼啸漫卷,掀起滔天火浪,眨眼之间,整个桐城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火海。 一个死亡之海。 在这样的死亡之海里面,纵使有天大的本事,也毫无施展之处,终要落得个人死尸焦的下场。 烈火,浓烟,将深入城内的三千余士兵被大火团团包围,士兵的惨叫之声,不绝于耳。 烈火烧不到四周城墙上的士兵,但浓烟随风漫卷滚滚而来,遮天蔽日,无数的士兵被浓烟呛晕,成片地倒在城墙上。 沿着南北两侧城墙撤退的士兵,此时已经到了东门附近, 东侧城墙上剩余的士兵,赶紧沿着云梯向下爬,由于互相拥挤,逃命之路反成了死亡之途,无数的士兵从城墙上跌落。 白巫桥飞身离开城墙,脚尖一点云梯,借力前跃,落地之时,又是几个掠进,已在距离城墙三十丈开外,暂时躲过了浓烟的袭击。 回头时,已经看不见桐城,只看见冲天的火和漫天的烟。 深入桐城最远的近千士兵在猛然看到火起之后,领兵的副将军瞬间明白了一切,眼见后退无路,情急之下大喊一声,“紧追撤退之兵,从东门出城。” 士兵们接到命令,撒腿就跑,紧追一路往东门撤退的守城士兵。 守城士兵刚刚撤到东门,后面的追兵便如洪水般急急奔来。 又有近三千退兵和追兵从南北两侧城墙上蜂拥而下。 一场乱战,瞬间展开。 第107章 惊鸿刀的记忆 战斗一直在持续。 城内,烈火焚天,浓烟滚滚。城外,刀光剑影带出道道血气。 东门外,狭小的空间之中,近五千士兵在厮杀。 鸿胥的两千士兵接到的并不是死守桐城的命令。他们的任务是,极力作出拼死抵抗之态,利用守城武器大量斩敌于桐城城下,并尽量保存自身实力。 城破之后有序撤退,引诱攻城士兵进入桐城。 尔后,迅速从东门退出,并从外面关闭城门,将攻城士兵封于城内。 此时,埋伏在城内的死士舍身引火,把进入桐城的士兵尽数烧死。 计谋看似天衣无缝。 想不到的是,攻城士兵竟然使用了威力强大的远射武器,压制的守城士兵站不起身,抬不起头,苦心准备的守城武器大多还未派上用场,城就已经破了。 关键时刻,还被白巫桥看出了端倪,识破了火攻阴谋,命令大军紧急撤出桐城。 迫不得已,埋伏于城内各处的死士提前引火。导致守城士兵未能及时退出东门,与追击的士兵陷入乱战。 侥幸逃过一劫的攻城士兵,早已是怒火填膺,战志更浓,杀气更烈。 这些士兵均未带弩。 按照嬴沐的想法,每一个将军和士兵都需配备弩箭。战斗一旦开始,先使用弩箭完成第一波次攻击,大量射杀敌人,形成威慑之势。 只是因为武器街上的店铺在短时间里造不出这么多弩箭,只能先成建制地组建了五千弩兵,作为突击和支援力量使用。 没有弩兵支援的情况下,双方士兵均是以刀剑枪戟等诸般武器近身搏斗,伤亡惨重。 战斗持续了一个多时辰才结束。 此役,鸿胥部落守城的两千士兵全军覆灭,嬴开部落的攻城士兵,折损两千八百余。 这两千八百士兵之中,有近两千人是第三攻城梯队的士兵。这些士兵进入桐城之后,未经一战,便尽数葬身火海。 从主街道和城墙之上一路追击的士兵,伤亡近九百人。 “王上,大将军,桐城一战,斩敌两千,我方战死两千八百余,其中近两千士兵死于大火之中。另有重伤士兵二百余。”白巫桥简要汇报了一下战况。 听完白巫桥的禀报,愤怒的嬴开骂了一句,“该死。” 本想着有了弩兵的支援,可以用最小的代价拿下桐城,没想到竟然被一场大火烧死了近两千士兵,一战伤亡士兵三千,这个损失,实在是有些太大了。 “是末将失职,轻敌冒进,未能及时发现敌之阴谋,请王上和大将军责罚。”白巫桥大声说道。 身为攻城的领兵将军,未能及时洞晓战场态势,致使近两千士兵葬身火海,他的确负有失察之责。 “罢了,吃一堑长一智,谋师八方善用阴谋,后面的战事,尔等需更加小心。嬴沐,明日台山道一战,定然惨烈,你需与众位将军好好研究一番才是。你是领兵大将军,拥有作战决策权,仗怎么打,你定。”嬴开说道。 “诺。”嬴沐领命。 嬴开离开指挥营帐,嬴沐则与众将军研究南山道作战事宜。 莫守拙与无妄一同随着嬴开离开指挥营帐,离天黑大约还有一个多时辰。 “你二人随我去桐城看看。” 三人来到桐城,上了城墙。 城内的明火几近熄灭,整个桐城,一片乌黑之色。 上千士兵正在清理战场,将烧焦了的士兵尸体抬出城外,择地安葬。 “桐城,算是彻底毁了。”嬴开发出一声感叹。 站了一会儿,三人离开城墙,回到各自的宿营帐篷。 莫守拙与无妄的帐篷紧挨着嬴开的帐篷,分居一左一右。一旦有事,可随时处置。 莫守拙盘膝坐下,进入修炼状态。 作战由嬴沐指挥,用不着他操心。而且,像这种使用冷兵器攻城拔寨的战斗,他从未经历过,很难给嬴沐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他的任务是保护嬴开。 还是像以前一样,莫守拙先将炼精、化神、成虚、破体这四道武者修炼程序走了一遍。 历经数十次修炼,莫守拙对能量的控制更加收发如心。每修炼一次,体内的自修能量就会强上一些。 这个基数,大约有半樽左右。也就是说,莫守拙体内的能量,在以半樽的基数不断地增长。 这样的增长速度,放在以前,他是连想都不敢想。 程序走完,莫守拙开始修炼水滴之眼。 四个时辰之后,修炼结束。 意念能够启动万物记忆功能。 莫守拙看着桌子上的惊鸿刀,可见一丝丝如细线一般的幽冷光气在刀身上涌动。 他好像看到了惊鸿刀的记忆。 一个由幽冷的光气形成的漩涡隧道。 目光在漩涡隧道之中快速奔行,在奔行了很远的距离之后,不再前行,而漩涡隧道仍然未到尽头。 莫守拙极力催动自己的意念,想让目光继续前行。 无论如何努力,目光都未能再进一寸。 只不过,莫守拙已经隐隐地能够地看到,目光停滞的前方,黑云密布的苍穹之下,一片旷古的荒野之上,好像有两支野蛮的军队,正处于厮杀之中。 好像还能看到一个五六岁左右的男孩子,相貌清秀,右手高举,手心之中托着一块黑色的魂石,散发出幽冷的光气。 小男孩的四周,站着四位身穿灰袍的老者,皆是平举双臂,立掌向前,自掌心之中,发出道道幽黑之气,不断地注入魂石之中,使得魂石的幽冷之气,越来越强,越来越盛。 这一幕景象,像是目光看到的,又像是根本没有看到,而是一种心理的感应。 究竟是怎么回事? 自己与惊鸿刀怎么会有心灵感应呢? 虽然搞不明白,但莫守拙却已经意识到,这把惊鸿刀之中,一定隐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 要看到这个秘密,必须通过水滴之眼的万物记忆功能。 接下来,他需不断地苦修,使自己的能量迅速增长,意念不断强大,从而提升水滴之眼的力量。 唯有如此,他才能看到隐藏在惊鸿刀之中的秘密。 尝试了一下,仍然打不开时间流沙,更看不到悬山仙界。 第108章 九龙青铜鼎 汧邑,鸿胥王府,一间密室。 密室之中,有一尊青铜鼎。鼎高近一丈,四足,圆形,鼎内半径三尺有余,上面有如网状的盖。 鼎身上沿一圈八个方位各立着一条龙的雕塑,盖顶之上,也有一条,共九条龙。 九条龙九种颜色,赤、橙、黄、绿、青、蓝、紫、黑、白。 雕塑惟妙惟肖,猛地一看,如同活物一般。 龙身周围,有烟云之气缭绕,形似伴云飞翔。圆瞪的双眼,挥动的利爪,充满了强大的力量。 青铜鼎的外围,密密麻麻地刻满了象形文字和图案,有天体之中的日月星辰,有林中猛兽与花鸟虫鱼,有似妖似仙似神似魔的人形图案,还有,无数只睁开的眼睛。 日月星辰闪烁光芒,猛兽虫鱼四处游走,妖仙鏖战不止,圆睁的眼睛迸射出幽冷的光芒。 这座鼎,便是被称为战鼎的九龙青铜鼎。 自大夏王朝之后,世上出现了两座青铜鼎。 一座是九鼎,上有九州,是王权之鼎,称为王鼎。另一座是九龙鼎,上有九龙,是战力之鼎,称为战鼎。 “得九鼎者得天下,得战鼎者胜天下。”这句谚语已经广为流传了数千年。 九鼎乃是大夏开国君主大禹差人铸造,夏亡后传于商,商亡后传于周,现存于大周王朝祭台。 九龙鼎则是由扶佐大禹登上王位的豢龙族族长大封率八大长老亲手铸造,内有九条龙,乃是当时大封与族中八大长老驯服的九条龙。 豢龙族,专以驯龙为生。 大禹时代,豢龙族处于最鼎盛时期,被称为天下第一大族。 当时的天下,共有九条龙,分别处于东、西、南、北、中及东南、东北、西南、西北九个方位,代表着九方的力量。 九条龙在各地多行恶事,庶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苦不堪言。 奉禹的命令,大封与八大长老耗时近二十年,终于找到并且驯服了九条龙,从此拥有了天下最强大的战力。 战力之强,没有任何一个部落能与之相比。 由于力量太过强大,引起了大夏王朝第二代君王启的警觉,于是开始设法打压豢龙族。 豢龙族有祖训,历任族长不得与夏王朝为敌。若是有违族训,八大长老可召开长老会议,夺其族长之位。 为了保住豢龙族,大封族长不惜自损战力,向夏王示弱,于临死之前,与八大长老合力铸造九龙鼎,将九条龙封于鼎内,以待后人唤醒。 九龙鼎在大夏王朝第三代君主太康年间失踪。 时间追溯到十二年前。 黑山部落以东五里,鸿胥部落青铜矿。 那时的鸿胥部落还不叫这个名字。 部落的王,是鸿胥的父亲,名字叫崇,他的部落,便叫崇部落。 崇部落青铜矿所在的位置,数百年前还是豢龙族部落的地盘,后被西王部落占领。再后来,西王部落一分为五,归于崇的先祖。 曾经拥有无上地位和广袤土地的豢龙族,被迫遁于黑山深处的豢龙寨,从此不闻踪迹。 十八年前,崇部落在黑山以东五里发现了青铜矿。 十二年前,于青铜矿中发现了九龙鼎。 崇自然识得此物,也知道九龙鼎的传说,得此物者胜天下。 可惜的是,崇不是豢龙族的后裔,没有豢龙族的血统,即驯服不了龙,也唤不醒于九龙鼎之中沉睡的龙,对于他来说,九龙鼎只不过是一座普通的鼎而已。 虽然看似没有什么用处,崇却不敢将九龙鼎运回汧邑。 若是被其它部落得知崇部落藏了一尊九龙鼎,难免会引发战火,从而给自己的部落招来灭族之灾。 崇想了个办法,将九龙鼎偷偷运到了犬丘,放入太师府中。 借嬴氏部落的势力,保护九龙鼎。 崇运送九龙鼎走的是暗道,做得极为隐秘。嬴氏部落的几代王,自始而终都不知道太师府内藏着九龙鼎。 这事不知怎么让豢龙知道了。 豢龙是豢龙族的后裔,拥有豢龙族的血统,而且是上百年以来唯一一个拥有龙之属性的人。 像鸿胥一样,豢龙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他很想重振豢龙族往日之雄风,使豢龙族成为天下第一大族,而不是苟活于黑山之中。 于是,豢龙便找上门来。 这个时候,崇已经死去了一年,鸿胥接任王位,崇部落变成了鸿胥部落。 巧的是,鸿胥也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一心想光复西王部落。 二人一拍即合,鸿胥允许豢龙长住太师府,成为他的门客,唤醒鼎内的九条龙为己所用。而豢龙则答应,倾豢龙寨之全力,助鸿胥成就大事。 唤醒九龙鼎内的九条龙,对人体的气血消耗极大,若是一意妄为,不但唤不醒九条龙,还会丢掉性命。 需得有外力相助才行。 这个外力,便是龙血冰珠。 龙血冰珠取自龙血花,普天之下只有一株,就在豢龙寨。 每天日落之时,龙血花开出一朵花,两个时辰后,这朵花化作一滴龙血冰珠,拥有神奇力量,可大补人的气血。 鸿胥对豢龙并不是多么放心,所以坚决不许豢龙将九龙青铜鼎运回豢龙寨。 豢龙唤醒九条龙一事因此变得比较麻烦,豢龙寨需得每日派人来太师府送一颗龙血冰珠,以助豢龙强生气血,不至于龙没唤醒先丢了性命。 这也就是莫守拙在小刀子酒酒馆每天夜里子时看到有黑衣人进入太师府的缘故。 莫守拙夜闯豢龙寨并且嬴开加强了太师府周边的布控之后,黑衣人很难再进入太师府,豢龙唤醒九条龙一事被迫暂停了一段时间。 南山道一战,豢龙寨精英尽失,战力一落千丈。 八方预感到大事不好,猜想找到证据之后的嬴开必定派兵包围太师府,捉拿鸿胥以及他和豢龙,遂建议鸿胥速速带着九龙鼎,从暗道离开太师府。 嬴开早就在太师府周边布下军队,只等拿到证据便动手。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太师府内竟然有暗道直通城外,在严密布控之下,还是让鸿胥带着九龙鼎从容离去。 第109章 赤龙入体,九龙归一 回到汧邑的鸿胥如鲛龙入海,猛虎进山,趁着嬴开被关进镐京牢狱这段时间,迅速完成了谋反准备。 先是派八方去鬼方,请黑暗巫师养鸟人出面,说服鬼方部落之王翟吁术借兵五千。 八方还力劝翟吁术趁嬴开率大军攻击汧邑,犬丘王城兵力空虚的绝好时机派兵突袭,抢劫财物牲畜,并报先祖之仇。 翟吁术并未答应,但显然已经心有所动。 所忧虑的,只是不知鸿胥能支撑多久而已。 八方已然看出,只要鸿胥能守城十日以上,翟吁术定然会突袭犬丘王城。 到那时,嬴开将会陷入首尾不能相顾之境。 若是嬴开急于撤军回援犬丘,鸿胥大军则可尾追反击,与翟吁术的军队形成两面夹击之势。 嬴开必败。 一个月内,鸿胥迅速完成了桐城、台山道以及汧邑的军队驻防工作,并细细研究,定下了反击之谋。 引兵进入桐城,然后以火攻之,便是其中一个。 只可惜,在关键的时候,被白巫桥识破,虽然毁了两千多士兵,却没有实现八方当初“一进桐城,先损一半”的设想。 还是在这一个月内,鸿胥完成了军粮储备工作,从台山道以西的四个城镇征收粮食四千五百余石,另加汧邑城内的存粮,供应军队一个半月不成问题。 按照八方的推断,嬴开此次攻打汧邑,定想速战速决,若是一个月之内攻不下汧邑,必会撤兵。 在周边部落虎视眈眈的态势之下,嬴开拖不起,也不敢拖。 一旦不能取胜,或者军队损失惨重,周边部落必然乘势而起,嬴氏部落将会四面受敌,甚至陷入被瓜分的危境。 弱水之畔,各取一瓢饮,本就是西部部落的生存常态。 鸿胥和八方忙着征粮布兵,游说各方,豢龙则置身事外,日夜苦修,体内九条龙的苏醒速度明显加快。 至嬴开的军队拿下桐城,豢龙体内的九条龙,已经被唤醒了八条,只剩下最一条,赤龙。 在九龙鼎上面,赤龙的雕塑位于鼎盖的中间位置,称为中龙。 中龙是九条龙中最强大的一条龙,也是由当时的豢龙族族长大封亲自驯服的一条龙。 豢龙族有个传说:一龙震一方,中龙慑八龙。 由此可见,中龙的强大。 中龙是最强大的龙,也是最难唤醒的龙。 豢龙术是一门诡异的豢术,以豢龙术唤醒沉睡的龙,需具备两个重要条件。 第一个是,豢龙之人必须是豢龙族的后裔,拥有豢龙族的血统和龙的属性,只是如此,才能与龙建立感应通道。 第二个是,豢龙之人必须拥有强大的能量和意念,并且能够通过感应通道传送豢龙咒语,于冥冥之中与龙作战,只要战胜了龙,便可驯服它,命令它做任何事情。 两个条件,缺一不可,第一个尤其重要。 如果没有豢龙族的血统和龙的属性,就算拥有滔天的能量,也无法与龙建立感应通道。 深夜子时,豢龙吞下了一颗龙血冰珠,飞身上了鼎盖之上,双膝跪下,伸出双臂成抱物之状,将赤龙雕塑抱于其中,却未接触,双臂距离赤龙约半尺。 豢龙微闭双目,能量于体内高速流转,尔后聚于双臂之间,自双臂内侧与手掌之处,有光气溢出,似云似雾,赤龙雕塑包裹在其中。 豢龙走进了一个奇异的世界。 一个亘古荒原,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死气。 看不见一个人,也看不见一只兽,死一样的静寂。 前方极远处,突然传来一声龙啸之音,打破了荒野的宁静,如同一粒石子扔进湖面,形成了一波一波声音的涟漪。 “嗷…” 豢龙发出一声低沉悠长的吼声,这一声吼叫,与极远处龙的吼叫声相呼合,在空中形成了激烈的碰撞。 一道金光划过,眨眼间,豢龙的面前出现了一条龙,一条赤色的巨龙。 角似鹿,头似驼,眼似兔,项似蛇,腹似蜃,鳞似鱼,爪似鹰,掌似虎,耳似牛,口旁有须冉,颌下有明珠,喉下有逆鳞。 赤色巨龙悬浮于空中,一双铜铃般的大眼睛瞪视着豢龙,长舌吞吐,发出如巨蟒一般“哧哧哧”的声音。 豢龙全神戒备,一场战斗在所难免。 赤龙攻击开始。 硕大的头颅撞向豢龙。 豢龙伸出右手抵住龙面,借着赤龙的推力向后直飞,奔左,奔右,一飞冲天。豢龙的右手始终不离龙首,自手掌心发出一股强大的能量,试图建立感应通道。 赤龙不甘就伏,迅速扭转身体,巨尾横空扫过,直扑豢龙。 豢龙脚尖点地,身体后飞,堪堪躲过龙尾之后,折身向上,在空中身体一个倒翻,骑于赤龙背上。 赤龙盛怒,于半空之中上下翻转,左右扭旋,试图摔掉背上之人。 豢龙死死地抓住龙角,身体巍然不动。 “嗷。” 赤龙发出一声嘶鸣,全身的鳞片突然炸开片片耸立,化作一把把锋利的尖刀。 豢龙手抓龙角飞身而起,身体在空中打了一个翻转,站到了两支巨角之间。 赤龙剧烈地摇头摆尾,一会儿如惊燕冲云霄,一会儿似苍鹰掠地鼠,却始终奈何不了豢龙。 一口烈焰喷出,火舌直扑豢龙。 豢龙飞身离开,落地之时,双掌一推,一股强大的能量形成的防御界,将烈焰拒于三尺之外。 一个在地面,一个在空中,防御界与烈焰,持续对抗。 防御界的能量越来越强,光芒越来越盛,丝丝缕缕能量穿过燃烧的烈焰,迅速进入赤龙的大脑,感应通道瞬间建立。 强大的能量通过感应通道化作念力,撕开赤龙的意念防御之墙,连接到了一起。 从咆啸到安静再到低首,半刻钟之后,赤龙不再挣扎,变得无比温顺,硕大的头颅依附着豢龙的手掌。 豢龙双掌轻按赤龙龙面,轻轻喊了一声:“小。” 赤龙的身体迅速缩小,迅速虚化,最终化作一条不足半尺的细丝线形状的虚幻小龙,融入了豢龙双掌之间的光气之中,随着光气进入豢龙的身体。 赤色巨龙与豢龙体内沉睡的赤龙合体归一。 三天之后,豢龙体内的赤龙将被唤醒在,成为他战力的一部分。 第110章 水滴之眼见伏兵 台山狭谷之中有一条曲折蜿蜒的小道,名叫台山道,长三里有余。最宽处不足二十丈,最窄处只有三丈左右。 过了台山道,前面一片坦途,五里之外,就是汧邑城。 台山道是进入汧邑的必经要道,也是汧邑城的最后一道屏障。 上千年前,汧邑就是西王部落的王城所在地。西戎部落曾经数次对汧邑用兵,却是从未攻下过台山道。 嬴开先祖将当时的鸿胥部落并入嬴氏部落之战,也是历经了六次苦战之后,才拿下了台山道,进而攻下汧邑。 拿下台山道,俯瞰汧邑城,进可攻,退可守,历来是兵家必选之策。 嬴沐亦是如此。 他并不打算另辟蹊径寻找小道逼近汧邑,不拿下台山道,后续粮草供应不上。 万一战事拖延,久攻不下,退有台山道守兵阻挡,进有汧邑城大军死守,他统率近两万大军就成了瓮中之鳖,随身携带的粮食耗尽之后,只能任人宰割屠杀。 第二天,天亮后一个时辰,大军穿过桐城,急行六里,来到台山道。 大军在台山道前列阵,前面是三千车兵,其后是四千骑兵,再后是五千弩兵,五千步兵在最后,二百伤者留在桐城医治。 军旗飘扬,随风烈烈招展,军队气势非常旺盛。 嬴沐骑在马上,远望台山道,不由地倒吸一口凉气。 他早知台山道乃奇险之道,却没料到竟然险要到如此程度。 一条狭谷穿行于耸入云霄的高山之谷,两侧山势异常陡峭,且丛林密布,就算其中埋伏上数万兵马,也是绝难发现藏身之处。 鸿胥若是在半山设下伏兵,备好巨石等物,待到大军进入狭谷,伏兵将巨石推下,进谷之兵,必然被巨石悉数砸成肉泥。 在看不到伏兵所处位置而且有密林灌木阻挡的情况下,弩兵很难发挥作用。 嬴沐并不知道鸿胥在台山道埋伏了多少兵马,推断应该在三千左右。 桐城两千,台山道三千,本部落五千兵与鬼方部落五千兵共计一万兵守汧邑。 嬴沐仰望着两侧陡峭的山崖,久久不语,心生犹豫,并没有立即下达进军的命令。 他想苦思一个良策。 于险要之地行军,历来是兵家的大忌,嬴沐绝不能把自己统率的近两万大军赶进死地。 这两万兵,事关嬴氏部落生死存亡。 嬴开策马前行,来到嬴沐身边。 “大将军为何停止进军?” “王上,台山道地势太过险要,冒然进军,恐遭伏兵杀伤。末将想找一个万全之策。” “从此地去汧邑,只有这一条路。鸿胥若是在两侧山腰设下伏兵,备有巨石箭矢等物,恐将对我军造成巨大杀伤。” “末将亦是忧虑此事。” “王上,臣去峡谷之中看看。”莫守拙说道。 “要小心。” “诺。”莫守拙应了一声,策马前奔,进入台山道。 一拉马缰,由奔跑改为慢行,一路观察周围的地形。 有着两年特战兵生涯的莫守拙,精通地利之势,哪些地方适合伏击,一眼便能看出。 意念启动水滴之眼的宇宙万物功能,视距一下子向前延伸,只是由于山上的密林灌木太密,纵使水滴之眼具有绕视之能,却也只能看清一里之内的东西。 在宽有二十余丈的道路上行走近一里,两侧山体之上,未见伏兵,也未感应到杀气。 前方道路变狭,穿行进一条山涧,山涧宽只有三丈左右。 南侧山崖壁立千仞,似刀砍斧削一般,其上稀稀落落横生着一些灌木,人在上面难以立足,未见伏兵。 北侧山体稍缓,丛林密布。 水滴之眼绕穿密林,莫守拙看到了埋伏在距离地面三十丈高处丛林中的伏兵,大约有三千人左右,埋伏之地堆满了巨石,另有约一千士兵,手中持有弓箭。 莫守拙策马进入山涧。 一人一骑进入山涧,伏兵虽然已经发现,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他们不会为了对付一个人而暴露埋伏位置。 狭窄地段约有半里左右,穿过山涧,路宽再次达到二十多丈,以水滴之眼扫视两侧山体,未见伏兵。 奔行出了台山道,前面一片坦途,五里之外的汧邑城,已尽入水滴之眼。 莫守拙掉转马首,一路往回走。 伏兵仍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任由莫守拙穿行了一个来回。 他们是绝对没有想到,这个看上去信马由缰的探路之人,竟然拥有能够看透极空深处的水滴之眼,早已把他们的埋伏之地观察了个清清楚楚。 若是早些知道,恐怕定然是千箭齐发,先把他射杀在山涧之中再说。 出了台山道,莫守拙来到嬴开身旁。 “王上,大将军,台山道入口一里之内,路宽二十丈有余,未见伏兵。再往前,道路变窄,进入山涧,宽仅三丈左右,长约半里,北侧半山处,有伏兵三千余,堆有巨石,弓箭兵一千。穿过山涧之后,道路宽阔,再无伏兵。” 莫守拙简要通报了一下观察到的情报信息。 嬴沐非常惊诧,有点不敢相信地说道:“侍卫长不过速速走了一趟,便能将敌情打探地如此清楚?” “大将军放心,敌情消息,绝然无错。”莫守拙坚定地说道。 “众将军听令。”嬴沐再不犹豫,大喊一声。 “步兵在前,以师为作战单位,分为五队,每队间隔二十丈。弩兵以旅为作战单位,分为十队,五队随步兵同行,五队保护中军。骑兵与车兵在步兵之后跟进,众将军迅速完成作战编队,一刻钟后,进入台山道。”嬴沐下达了作战命令。 “诺。”众将军齐声接令,速去安排。 一刻钟后,步兵分为五队,每队一个师近一千二百人,另有一个旅五百人的弩兵伴随支援,依次进入台山道。 先头步兵在一名师长的率领下,一路观察周围地形,小心行军,未遇到任何伏击。很快便来到狭窄的山涧之前。 师长早已接到了通报,北侧山体有伏兵三千。 距离山涧三十丈远,师长以手势示意停止前进。极力远望,根本看不到半山处密林中的伏兵。 师长不由得有些纳闷,侍卫长是如何发现北侧山体上有伏兵的?又是如何看到成堆的巨石和那一千弓箭兵。 第111章 激战台山道 莫守拙与白巫桥、嬴无忌策马赶了过来。 莫守拙伸手一指北侧半山腰,“伏兵就在半山腰处,距离山涧涧底三十丈左右。” 白巫桥与嬴无忌极力远望,什么都看不见。 “侍卫长的眼力真好,我可是连个人影都没看见。”白巫桥不由地感叹道。 “白将军,伏兵突袭之物充足,若是强行通过,军队势必遭受巨大杀伤,我有个建议。” 说这话时,莫守拙一指北侧山体,“可令士兵从此处登山,进至半山腰,到达与伏兵同等高度,甚至更高之后,再展开攻击。” 白巫桥扭头看着领兵的师长和弩兵旅长,“你二人可听清楚侍卫长所言?” “清楚了。” “领兵从此地登山。” 步兵师长与弩兵旅长领命,迅速带领本部士兵登山。 第二梯队进至第一梯队位置。 白巫桥再命一名步兵师长与弩兵旅长,“你二人带领本部士兵紧随第一梯队登山。” “诺。” 二人领兵在第一梯队后面,开始登山。 此时,登山的士兵共有两个梯队计三千五百余人,以三千五百兵对三千兵,且有弩兵一千余,消灭埋伏之兵,应该不成问题。 第三梯队上来,进入攻击位置。 台山道北侧的山坡非常陡峭,丛林灌木密布。 但两个梯队的士兵有一半是久经沙场的老兵,还有一些奴隶新兵常年在丛林之中生活,武者之技虽然不强,攀爬能力却是异于常人。 故而虽然山体极为陡峭,士兵们却仍然能够借助树枝与突兀之石往上攀爬,身体敏捷似猿猴,不多时便到了三十余丈高处。 两个梯队的士兵已经与伏兵处于同一个高度,甚至比他们还要高上一些。 士兵们开始向伏兵靠近。 伏兵早已发现了他们,巨石是用不上了,弓箭兵迅速掉转方向,引弓待发。 一千弩兵早已箭入矢道,朝着伏兵瞄准。 距离伏兵近二十丈远的地方,弩兵看到了伏兵,一经进入弩箭的射程,一名弩兵旅长下达了射击命令,弩箭发射。 箭矢如同长了眼睛一般,准确地避过密集的丛林,击中伏兵士兵的身体。 而伏兵中的弓箭兵射出的箭,还达不到弩兵所在的位置。而且,沿弧线轨迹发行的箭矢受到丛林阻挡,绝大部分都射在了树木枝丫之上,对攻击士兵形成不了多少杀伤作用。 武器不如人,干瞪眼没办法。 埋伏之地空间狭小,伏兵们无处可躲,只能任由呼啸而来的弩箭大量射杀,眼见形势不好,伏兵将军下达了攻击命令。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拼死一搏。 伏兵迅速移动。 弩箭似雨点般射向往前移动的伏兵,伏兵只能依靠粗壮的树木作掩护,缓慢前行。 一经露面,就被射杀,尸体滚落山崖。 寸步难行。 步兵师长并没有下达攻击命令,弩兵远距离射杀,比步兵近身搏击,战效要好得多。 同时也可以减少步兵的伤亡。 看到伏兵已全部离开埋伏位置,莫守拙提醒白巫桥,可以命令第三梯队的士兵冲击了。 白巫桥下达了攻击命令,第三梯队士兵一千七百余人进入山涧,开始从伏兵的正面爬山。 只有零零散散的巨石滚下,士兵们以树木作掩护,伤亡率非常小。 很快,第三梯队的士兵便爬到了半山腰,从后面追杀伏兵。两个梯队在前,一个梯队在后,将三千伏兵包围在一个狭小的空间之中。 第三梯队中有五百名弩兵。 一经进入攻击位置,弩兵们开始发射弩箭,从后面大量射杀伏兵。 一千五百支弩,一次射击便是一千五百支弩箭,就算受阻于丛林灌木,有效射杀率也能达到三成以上。 第六波次弩箭射出之后,三千伏兵只剩下了不足一千。 毫无反击之力,形同案板上待宰的羔羊,这样不对等的战斗,实在令人感到恼火。 连近身对战拼死一搏的机会都没有。 战争变成了弩兵的杀人表演,三位师长所带的三个步兵梯队全都成了观战者。 伏兵将军眼见士兵们被大量射杀,成批倒下,怒火万丈由心生,借着树木的掩护,向前急进。 身为领兵将军,他不能连一个敌人都没斩杀就死在这密林之中,如此的结局,将会令他死不瞑目。 一支弩箭从身后疾射而来,正中将军的后背。 这一箭,是第三梯队中的弩兵旅长发射的,他一直在观察领兵将军所在的位置,瞅准时机射出了一箭,正中要害。 擒贼先擒王,射敌先射将。 只要杀死领兵将军,士兵们失去指挥,就会陷入混乱。 后背中了一箭,领兵将军身形迟滞,前方又有三支弩箭射来。 领兵将军无力躲闪,想要挥刀磕箭,却受后背箭伤影响,未能生效,三支弩箭呼啸而来,正中前胸。 两支弩箭透体而过,一支弩箭留在了体内,箭尾几乎不可见。 心犹不甘的将军,到底还是未能斩杀一兵。 如此悲惨的结局,他是做梦都没有想到。 将军圆瞪着双眼,身体轰然倒下,尸体向下滚落,被数丈之外的一团荆棘挂住,悬垂于半空之中。 鲜血滴落,染红了山崖上一朵绽放正艳的白色之花。 领兵将军身死,士兵们失去了主心骨。 绝望之中,一名副将军大吼一声,“跟他们拼了。” 率先离开树木的掩护,手持长刀朝着前方急奔。 士兵们以绝然赴死之心,纷纷离开藏身的树木,朝着前方士兵急扑过去。 可惜,他们的速度再快,也没有弩箭的速度快。 近五百名士兵在丛林拼命前冲,数量不少的士兵因相互拥挤而滚落山崖,其余士兵,则纷纷被前后三个梯队的弩兵射杀。 在弩兵再次发射了三个波次的弩箭之后,半山腰处,已经看不到一个伏兵的影子。 三千伏兵,至死都没有冲过短短的二十丈距离,至死也未能与敌人展开近身搏斗。 这样的战斗,实在是太窝囊。 一场好好的伏击战打成这个样子,三千士兵至死恐怕都闭不上眼睛。 原本以为一定无比惨烈的台山道之战,就这么结束了。 此役,斩杀伏兵三千,自损十一人,其中还有五人是因为不小心滚落山崖摔死的。 被伏兵射杀和巨石砸死的,只有微不足道的六人。 十一比三千,如此高的战损比,在使用冷兵器鏖战的战场上,绝对是极为罕见。 而决定战争胜负的,却只是一支小小的弩。 第112章 兵困汧邑 轻松拿下台山道,又有悬殊如此巨大的战损比,嬴开“哈哈”一声大笑,笑得极为畅快。 笑毕,大声说道:“桐城一战集聚在心中的郁闷之气,在台山道一战之中消失殆尽,首功应归于莫守拙。” “王上所言极是,若是没有侍卫长制造的弩,并准确查探到伏兵的位置,硬攻台山道这种险要之地,我军的伤亡恐怕要远高于敌方。”嬴沐说道。 “一支小小的弩,竟然能发挥如此巨大的作用,我实在是没想到。莫守拙,战胜回城,你想要什么封赏,可尽管跟我提。”嬴开说道。 “王上过奖了,臣的职责,是保护王上安全,从未想过封赏。”莫守拙说道。 “不行。” 嬴开大手一挥,语气不容置疑,“以前给时你不要,这次总得要一次,你若想不起来,回去之后我帮你想好了。嬴沐,兵发汧邑。” “诺。”嬴沐接令,迅速下达了行军命令。 “莫柯领三千车兵为第一路军,嬴昺领四千骑兵为第二路军,嬴无忌领五千弩兵为第三路军,白巫桥领三千步兵为第四路军,另留步兵两千驻守台山道。行军之中要加强警戒,严防鸿胥军队突袭。 “诺。”众将军齐声接令,速去安排。 嬴沐如此安排行军,是有他的考虑。 车兵承受冲击的能力最强,作为第一路军在前,万一遇到车兵或者骑兵突袭,可迅速展开队形应战,第二路军的骑兵也可向前支援。 弩兵处于第三路军,在第一、第二路军受到冲击之时,可以使用弩箭支援作战,而不至于一下子被车兵或者骑兵冲垮队形,失去先机。 步兵历经两次战斗,已显疲惫,作为援军使用。 另留步兵两千驻守台山道,以防后路被封死。 不到一刻钟,车兵出发,其后紧随的是骑兵、弩兵和步兵。 消灭了台山道三千守兵,前路再无阻挡,一万五千大军顺利来到汧邑城。 距离汧邑一里处扎营,汧邑城遥遥在望,隐隐可见城墙上有大量防守的士兵。 鸿胥在议事大殿召开了紧急会议。 嬴氏军队突进如此之快,大大出乎他和八方的意料。 桐城一战,嬴氏军队损兵之数虽然未能达到原先的预想,却也有三千之众。 台山道三千守军巨石、箭矢等器物充足,且早已做好防守准备。于险要之地发动突袭,嬴氏军队就算最终拿下台山道,损兵也必在五千以上。 如此,嬴氏的两万军队,将只剩下一万二千余兵。 汧邑城内有守军一万,借助坚固的城墙优势,定可与嬴氏军队一战。就算守城不出,一个月之内,嬴氏必然不能破城。 只要坚守十日,鬼方之王翟吁术必攻犬丘。 那时,嬴开将首尾不能相顾,只能急急撤军,回援犬丘。而西王的一万大军则可随后追击,大败嬴氏。 但现在看来,战况并非如原先预料。 “桐城一战损兵三千,台山道驻防军队至少两千,现在城外有军队一万五千,难不成台山道一战,嬴氏军队毫发无伤?”鸿胥有些纳闷地问道。 八方摇头,“不可能?” “那就是暗人的信息错了?嬴开所带军队并非只有两万?” “暗人的信息定然无错。”八方说道。 鸿胥无奈一笑,“八方兄,那你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王上,管他带了多少兵,末将请命,趁其立足未稳,先带三千骑兵出城冲杀一番,杀杀锐气。”将军西阿古大声说道。 “不妥,嬴沐身为领兵大将军,历经大小战事不下百次,不会毫无防范,出城出战,恐怕正中了他的计谋。”八方说道。 “谋师,不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你们文人怕死,我们武者可不怕。”鬼方领兵将军鬼卜毫不客气地说道。 他非鸿胥部落之人,不受鸿胥管制。且是鬼方派来的援兵,优越感极强,说话便没有轻重。 何况,鬼卜本就是一个粗蛮之人,说不出委婉的话。 八方微微一笑,“鬼卜将军,不怕死不代表就可以枉死,敌情未明之前,绝不可冒然出击。” 说到这里,猛然想到了一件事,“主公,嬴氏军队一路突进,不可匹敌,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定然是与他新组建的弩兵有关。” 鸿胥点头,“我也正想此事。据探子禀报,嬴氏有五千弩兵,虽然未能亲眼所见,但其射程、射速和射力均是远超寻常弓箭,有了如此强大的武器,以极小的代价拿下台山道,一定不成问题。” “问题是,嬴沐是如何发现台山道伏兵的?”西阿古有些不解地问道。 “伏兵埋伏之地,往往是在最险要的位置,嬴沐就算没有派兵查探,也能猜到伏兵的藏身之处。如此情况下,定然是命令士兵从远处爬上北侧山体,先行对伏兵展开攻击。”八方说道。 “唉!” 鸿胥叹了一声,“先前听探子禀报,说嬴开有弩兵五千,还以为是弓箭兵,现在看来,大错特错,这些弩兵使用的弩,定非寻常弓箭,而是一种新型武器。” “主公不必忧虑,五千弩兵,决定不了战争的胜负。”八方很不在意地说道。 “八方兄有何良策?” “汧邑城守城器物充足,存粮可保障大军一个半月无忧,守城一月,定然没有问题。十天之后,鬼方之王便可派兵突袭犬丘,置嬴开于首尾不能相顾。其一旦撤兵回援,主公便可派兵追击,大败嬴氏军队。”八方说道。 “目前来看,唯有此计可行。”鸿胥说道。 站在一旁的鬼卜冷冷地“哼”了一声。 鬼方军队善于突袭,狂奔而来,杀戮抢劫一番之后,再狂奔而去,早就习惯了战场厮杀的他,实在看不惯如此守城之术。 “守城不战,如同缩头乌龟,鬼方部落从来没有打过这样的窝囊之仗。” “鬼卜将军,我的部落势力本就不如嬴氏,如今大军压城,还请将军忍耐一时,待消了嬴氏的锐气,自然有将军厮杀之机。”鸿胥轻声说道。 此时的他,实在不敢得罪鬼卜,万一惹恼,致其一怒离去,仅靠本部五千未经战争历练的士兵,想守住汧邑,实比登天还难。 鬼卜把头扭向一边,再不看他。 第113章 引蛇出洞 三天之内,嬴沐组织大军攻城六次,毫无建树。 弩兵已经发挥不了作用,原因是,鸿胥的军队有大量青铜盾。 守城士兵手持青铜盾,可在城墙上快速移动,躲在青铜盾后面,使用守城器物,大量杀伤攻城士兵。 弩箭虽利,却穿不透青铜盾。 失去了弩兵的压制性支援,攻城士兵只能冒着巨石、麻油、箭矢等杀伤性武器展开强攻,成批的士兵倒在冲锋之途和云梯之上,伤亡数量成倍增加。 六次攻城,有三次攻到了城下,却都被守城器物和箭雨逼退,折损士兵近两千。 白巫桥的四千步兵,仅剩下两千有余。 鸿胥的守城士兵,估计损失不会超过一千。 不能再打了,再打下去只能使士兵白白丢掉性命,而且此时的嬴氏军队与鸿胥军队,在数量上进一步拉小了差距。 想用这些军队强攻拿下拥有坚固城墙和充足守城器物的汧邑城,几乎没有可能。 就算最后侥幸攻下汧邑,一万五千大军也必折损殆尽。 两败俱伤的局面,嬴开绝对不想要。因为他的敌人,并非只有鸿胥一个。 周围所有非嬴氏的部落,差不多都是他的敌人。 此时,恐怕不只有一个部落正在窥伺着这场战争。一旦兵败或者战力损耗过大,必有部落攻击犬丘王城。 一千老兵与上万新兵组成的守城力量,守不住一座城。 一旦犬丘王城被攻破,嬴氏部落将会瞬间被瓜分,财物牲畜粮食甚至女人,都被劫掠一空。 嬴氏兴起,将永无时日。 嬴沐召开了战前会议,研究破城之法。 “三日来,鸿胥军队坚守不出,攻城无果。各位想想,有何攻城良策?”嬴沐问道。 众将军议论纷纷,最后都是无奈摇头,想不出好的攻城之策。 鸿胥不出城,便只有硬攻一途,但敌方守城器物充足,士兵根本攻不上去。 “王上,要设法引鸿胥军队出城。”见将军们无人吭声,左庶长嬴夫说道。 “如何引?”嬴开问道。 “王上,臣听说,鬼方部落派来支援鸿胥的领兵将军名叫鬼卜。”嬴夫说道。 “正是此人。”嬴开说道。 “臣听说过此人,性格暴虐,狂傲自大,不受约束。鬼方军队,向来速战速决,以奇袭闻名,不习惯守城作战,让鬼卜的五千军队守城,他一定心生怨言。臣以为,可设法激怒鬼卜,诱其出城,与我决战。”嬴夫说道。 嬴开与嬴沐皆是眼前一亮,嬴夫提出的这个计谋,绝对管用。 鬼卜并非西王部落之人,鸿胥对其约束力定然不强,若是设法激怒鬼卜,鸿胥和八方大概率阻止不了他出城。 只要鬼卜率兵出城,就可在城外与其决战。 一旦消灭了鬼卜的军队,鸿胥剩下的不足五千兵,便不足为惧,破城指日可待。 “嬴夫,这事交由你去办,速写战书千份,交由嬴无忌。” “臣这就去办。”嬴夫领命而去。 “嬴沐,一旦鬼卜出城,必要斩其于城外。”嬴开说道。 “只要鬼卜出城,臣绝不会让他活着回去。”嬴沐说道,转而看着众位将军。 “莫柯将军。” “末将在。” “领车兵三千,正面迎战鬼卜。” “诺。” “嬴昺将军。” “末将在。” “四千骑兵分两路,每路两千骑,分居车兵左右两侧,一旦鬼卜出城与车兵交战,迅速从两侧包击,断其退路。” “诺。” “嬴无忌将军。” “末将在。” “四千弩兵在车兵之后列阵,鬼卜军队进入射程即行射击,务必在其与车兵交战之前,先斩一半。两军一旦交战,弩兵速速后退,以弩箭伺机支援车兵作战。” “诺。” 众将速去准备。 一直等着大将军分配任务的白巫桥自始至终没有被点到名字,遂问道:“大将军,步兵呢?” “鬼卜之兵,均为骑兵,马背上的杀技极为精湛,步兵参加战斗,只能徒增伤亡,你领步兵在后,随时待命,作为增援力量。” “诺。” 一切安排妥当,静等鬼卜出城。 汧邑城内,鬼卜正在喝闷酒。 打了几十年的仗,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窝囊过。 数十年来,鬼卜打得仗都是攻城之战,自他进入军队那天起,从未有哪个部落的军队敢于攻击鬼方,所以他从未守过城。 他喜欢在战场上与敌人面对面厮杀,快意恨仇,生死随命。 像这样的守城之战,用他的话说,的确像是缩头乌龟。 按他的想法,嬴氏军队一到,便需带兵出城厮杀一番,趁敌立足未稍,先消了其锐气。 今日在朝堂之上,说了几句恶话,却未能得到鸿胥和八方的认可,鬼卜有一种遭人无视的感觉。 心里压着一口恶气,想要爆发,却找不到对象。 只能借酒泄愤。 一坛酒下肚,脸色变得通红。取刀从一整只烤羊腿上切下一块肉,放在嘴中用力咀嚼着。 仆人们都躲得远远的,只要鬼卜不召唤,便绝不上前,以免自寻晦气。 “拿酒。” 鬼卜用力晃了晃已经空了的酒坛,朝着门外大声吼道。 一个十六七岁的小侍女小心翼翼地走了进来,手中提着一坛子酒。 鬼卜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看着小侍女。 小侍女姿色并不出众,但身材非常丰满。 鬼卜的目光停留在了小侍女鼓鼓的胸前。 小侍女正要离开,却被鬼卜一把抓住了胳膊。 小侍女发出一声惊叫,叫声未停,已入了鬼卜的怀。 “你若敢喊叫,我便一刀劈了你,烤了吃肉。”鬼卜威胁道。 可怜的小侍女听到鬼卜如此说话,顿时吓得不敢感叫,也不敢有丝毫挣扎,乖乖地横躺在鬼卜的怀里,身边哆嗦得如同一片秋风中的落叶。 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熏得小侍女有一种想要作呕的感觉。 “哈哈哈哈。” 鬼卜发出一声狂笑,好像终于找到了发泄胸中闷气的途径,抱起小侍女便往床边走。 “求求你,求求你放开我。”小侍女双目含泪,低声苦苦哀求。 鬼卜不理不睬,大步走到床边,将小侍女扔到了床上。 小侍女又是发出一声惊叫。 鬼卜瞪着血红的眼睛,如恶狼一般,扑到小侍女的身上… 。。。。。。 敬请各位大大留下富贵的评论,好让我知道这书究竟有没有人在读!!! 第114章 鬼卜之死(1) 城外,嬴无忌亲率近百名弩兵,来到距离汧邑城十五丈远的地方,将嬴夫带人写好的上千份战书射向汧邑城内。 这些战书,有一半是向鬼卜讨战。另有一半,则是极尽威慑恫吓之语,以摧毁守城士兵和百姓的战斗意志与心理防线。 威慑与诱惑性都很强。 所有反出汧邑城的奴隶,均可改变奴隶身份,租种嬴氏部落的土地,成为平民,拥有自由,只需交纳赋税。 所有铁心追随鸿胥之人,无论是贵族还是奴隶,一旦汧邑城破,已婚女人卖入妓院做倡妓,未婚女人送给贵族和奴隶主做女奴,所有的男人成为奴隶,永世不得翻身。 空中像是下了一场白色的雨,洒得满城都是。 当八方命令士兵前去捡拾战书的时候,一千余份战书已经被城内民众捡走了一多半。 口口相传,议论纷纷。奴隶欣喜,贵族恐惧。汧邑城内,人心慌乱。 城外,莫柯的车兵、嬴昺的骑兵、嬴无忌的弩兵严阵以待,全部完成战斗准备,静等鬼卜出城。 一名士兵头领手拿数张战书,急冲冲地来到鬼卜门前,轻声喊道:“将军,有紧急军情。” “进来。”鬼卜极不耐烦地喊道。 士兵进门,鬼卜还在喝酒,第二坛酒,已经见底。脸色酱红,酒意更浓。 小侍女已经离去,不见踪影。 “将军,嬴氏军队发来战书,向您挑战。”士兵说完,将手中战书摆到鬼卜面前的桌子上。 鬼卜抄起来看着,其中一份战书上画着一只乌龟,乌龟上方写着一行字,“可怜鬼卜,缩头成龟,一世英名,化为流水。” 不得不说,嬴夫干这事还真的是有一手,不但创意很好,内涵表达非常明晰。 画也画得好,一只小乌龟惟妙惟肖,此时正昂起脑袋,瞪着一双圆滚滚的眼睛,看着鬼卜。 仅仅看了一份战书,鬼卜就被气得眼珠子快要从眼眶里滚出来,将手中战书猛力往桌子上一拍,“混蛋嬴开,竟敢骂老子是乌龟。” 借着酒劲,双手猛力一推,将一桌子的碗筷尽数划拉到地上,“乒乒乓乓”碎了一地。 一把抓起战刀怒气冲冲出门,“出城,杀了那群杂种。” 士兵头领赶紧张开双臂拦住鬼卜,“将军万万不可,鸿胥有严令,不得出城作战。” “啪。” 挥手一巴掌扇在了士兵的脸上,鬼卜怒骂道:“混蛋,你是谁的兵,听我的还是听鸿胥的?” “听将军的。”士兵眼见鬼卜盛怒如此,赶紧大声说道。 当鸿胥和八方惊闻消息急急赶来阻止时,鬼卜已极带着五千骑兵出了城门。 出城之时,鬼卜还斩杀了两名试图阻拦他出城的鸿胥部落守城士兵。 二人速速上了城墙。 城外,鬼卜带领军队冲向严阵以待的嬴氏军队。 八方忍不住捶手顿足,无奈地喊叫道:“主公啊!鬼卜出城,正中圈套,万难生还。汧邑城破,已在顷刻之间。这是苍天要灭你我,非谋略所能为之啊!” “鸣锣,速召鬼卜回城。”鸿胥深知其中利害,失去了鬼卜的五千大军,仅靠他的这队,守不住汧邑城。 鸿胥的吼叫声中,带着颤音。 撤兵的锣声骤然响起。 鬼卜闻所不闻,甚至连回头看一眼的心思都没有。 心里本就憋着一大团火,喝了一坛子酒之后,在一位少女的身体上疯狂发泄了一番,好不容易稍稍平息。 却突然遭到如此奚落,性格暴烈的鬼卜,已经失去了理智。 烈酒壮人胆,何况鬼卜不用烈酒也能胆大包天。 此时的鬼卜,心中充满了兴奋与厮杀的欲望,眼中只有敌人。早已把鸿胥的严令、八方的嘱咐统统抛到了脑后。 就算是鬼方之王翟吁术亲自来,恐怕也阻止不了他。 “主公,我们唤不回鬼卜了。”八方绝望且无力地说道。 借助坚固的城墙优势与充足的守城器物坚守十天时间,只等翟吁术出兵犬丘逼得嬴开回援,鸿胥大军便可随后追杀,一战击败嬴开,使其彻底丧失再战之力,鸿胥可趁此机会发展壮大自己。 等到嬴开有了再战之力,鸿胥也已羽毛丰满。 不能不说是一盘好棋,妙棋。 通盘考虑,运筹帷幄,借助各方力量先守住一座城,再伺机而动,八方的谋略之能在这一场战事之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可惜,苦心运筹的一盘好棋,因为鬼卜的冒然出城而变成了一盘臭棋,败局已定。 “再鸣。” 怒火焚心的鸿胥嘶吼着向传令兵下达命令。 “唉!” 望着义地反顾冲向嬴氏军队的鬼卜,八方不由地发出一声长长地悲叹。 不但败局已定,他的一世英名,一腔宏愿,也都将随着这一战而化为流水,成为泡影。 水中捞月,竹篮打水,都是空想。 他八方,终究还是不能逆天改命。 正如西戎国军师忻枢伦所说,明知事可为而为之,只能白白丢掉英名,失了性命。 这个天下,终究不属于他,也不属于鸿胥。 千般辛苦万般谋划之后,他能得到的,唯有一声长叹而已。 三千车兵早就严阵以待,静等鬼卜前来,莫柯的战车处在车兵的最前面。 桐城、台山道以及前三天的攻城之战,他的车兵都没派上用场,只能眼看着步兵与弩兵同敌人厮杀,心里早就憋着一股劲。 好不容易逮着一次首战的机会,他得打出个样子来才行。 何况,他面前的敌人,是鬼方部落的军队,一向以勇猛强悍着称,击败这支军队,更能显示车兵的战力,提升车兵的荣誉。 “冲。” 一出城门,鬼卜便下达了攻击的命令。 过惯了马背上舔血战事的鬼方士兵,在城内受困三天,早已是心痒难耐。 一经出城,野蛮之性瞬间被激发,五千骑兵高举手中长刀,吼叫着冲向前方军队。 群情激奋,战意浓烈。 马蹄踏过地面,激起漫天尘土,狂风卷过一般。 距离车兵二十丈远,弩兵发射,四千支弩箭尖叫着飞来,如同被惊飞的鸟,快如电光石火。 即快且准,每一支弩箭都射向一名士兵。 士兵们或伏于马背,或贴于马肚,绝大部分弩射被躲过,第一波次四千支弩箭,竟然只射杀了不足百人。 。。。。。。 敬请各位大大留下富贵的评论和指导,好让我知道究竟有没有人在读这本书!!! 第115章 鬼卜之死(2) 第二波次齐射,仍然如此。 正如嬴沐所说,鬼方士兵马背上的杀技,的确足够骇人。 他们长年在马背上作战,早已练就了娴熟的技能,于马背之上,如履平地一般。 就算弩箭射速极快且密集,但早就有所防备的鬼卜军队士兵,却在弩射出之时,就已经提前躲闪,加之马速极快,致使弩箭失准,威力大减。 眼见形势危急,嬴无忌嘶吼一声:“射马。” 第三波次弩箭射出,所有箭矢全部射向奔跑中的马匹。 嬴无忌手持一支单发弩,一直朝着冲锋在前的鬼卜瞄准。 命令下得非常极时,第三波次四千支弩箭射出,大约有一千余匹马被射中,哀嚎着前仆倒地,有些士兵于仓皇之中从马背上跃起,绝大部分士兵则纷纷滚落马下。 落地的士兵被随后狂奔而来的烈马踩于啼下,瞬间死伤无数。 不用嬴无忌再下命令,第四波次弩箭射出,又有一千余匹马被射中,倒地翻滚不起。 第五波次弩箭齐射之后,鬼卜的骑兵还剩下不足两千骑。此时,他们已经冲到了距离车兵五丈距离之内。 车兵启动,无人驾驭的拖车之马开始往前奔行。 嬴氏部落的车兵用的武器,是带有弯勾的长枪,可以刺,也可以勾。 马与马交错而过,长枪与大刀相接铿锵有声。 弩兵早已退后。 鬼卜与莫柯交错而过,长枪与大刀瞬间之间完成了三次搏击。 二人手中的武器进行到第二次搏击的时候,嬴无忌手中一直处于瞄准状态的单发弩终于疾射而出,直奔鬼卜。 他一直在等这个机会。 嬴无忌能任弩兵将军,并不仅仅因为他是左庶长嬴夫的弟弟,而是嬴开早就打听到,整个嬴氏部落,没有任何一个人的射术能够超过嬴无忌。 连能比肩的都没有。 所以当嬴沐来要弩兵将军时,嬴开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嬴无忌。 知人善任,以强军队,使得弩兵有了领军之人,却又当作了一个人情送给嬴夫,消了嬴夫心中的怨言,一举数得。 弩是一样的弩,但从不同的人手中射出的弩箭,却不一样。 一样的瞄准,一样的扣下悬刀,不同之处,是扣下悬刀的时机不同。 士兵是一经瞄准立即射击。 嬴无忌却一直在计算,通过被射杀对象的动作状态与弩箭飞行所需时间进行计算,精确得出发射弩箭的时机。 这个时机就是,当弩箭飞到被射杀对象身前的时候,他正好处于最不易躲开驽箭的时候。 弩兵们射出了五波箭矢,嬴无忌却一箭都未射,始终处于瞄准和计算之中。 现在,他终于找到这个时机了。 就在鬼卜与莫柯完成了第二次武器搏击的时候,嬴无忌射出了手中的一支弩箭。 正如嬴无忌所想,弩箭飞到之时,鬼卜手中的长刀恰好与莫柯的长枪进行第三次搏击。 此时,鬼卜无法撤回刀,他需要用刀格挡莫柯的长枪。 只能极力躲闪,一心二用,难免分神。 长枪和弩箭都很快,都能置人于死地。 鬼卜的刀撞开了莫柯的长枪,身体却没有躲过嬴无忌的弩箭。 一支弩箭如鬼魅般钻进鬼卜的左胸,留在了体内。 剧疼袭来,鬼卜的身子在马背之上连晃了几下,身形未稳,后面的车兵已经挺枪而至。 车兵一经展开攻击,便需一路往前,在冲出敌方队伍之前,轻易不会折返,因为拖车之马是处于高速奔跑之中。 车兵常作突击力量使用,一击冲垮敌方的阵形。 鬼卜疲于应战。 “冲。” 嬴昺大喊一声。 处于车兵左右两侧的四千骑兵如风卷残云般席卷。 这四千骑兵,多是历经数次甚至数十次战斗的老兵,马背上的杀技并不比鬼方的士兵差,而且战志高昂。 中路有车兵一路突击,两侧有骑兵呼啸而至。 鬼卜不足两千骑兵被团团包围。 弩兵一直在不断地偷袭,时不时地就有冷箭疾飞,导致鬼卜的骑兵始终不能全力迎战。 剩余的两千骑兵被大量斩杀。 鬼卜的军队形势危急。 站在城墙上的鸿胥与八方均是脸色阴郁。 战争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结束。 “王,我们不能见死不救,末将请命,率三千骑兵前去营救鬼卜,接其回城。”大将军西阿古大声吼道。 鸿胥不语,八方亦是不语。 西阿古转身想下城墙。 “回来。”鸿胥冷冷地喊了一声。 西阿古站住,双目盯视着鸿胥。 “此时领兵出城,无异于添油战术,正中嬴开圈套。留下五千兵,或许还能死守一座城。”八方冷冷地说道。 “八方,你不能见死不救。”西阿古几乎是吼叫着喊道。 “西阿古,身为领兵大将军,连如此明晰的战况都看不清楚吗?鬼卜已被团团包围,回天无力。嬴开尚有两千步兵在后军待命,五千弩兵亦是毫发无损。你此时出城,怕是也要尽数毁于弩兵之手。” “王…” 西阿古还想争论,却被鸿胥以手势制止,“我不是不想救鬼卜,是根本救不了,你无需再争论。” 鸿胥已现盛怒之色,西阿古顿时无奈,站在城墙之上,悻悻地看着城外的战场。 城外,嬴无忌射出了第二箭,正中鬼卜的左胸,这一箭,射中了他的心脏,当场死亡。 从马背上跌落之时,又被一个急速奔来的车兵用长枪穿透了身体。 飞奔的车兵将长枪高高举起,鬼卜的尸体,就在枪尖之上,鲜血淋漓。 “嗷。” 士兵边战边发出狂吼之声,响震天地,气势慑人。 鬼卜的五千骑兵,此时尚能战斗的,已经不足五百,且数量正在急剧减少。 再战不到一刻钟时间,鬼卜的军队,再无一人。 战斗结束。 嬴沐一直盼着的城内援军,始终没有出来,一鼓作气聚歼敌军,迅速拿下汧邑城的想法落空。 此役,鬼卜五千骑兵全军覆灭。 嬴沐的军队,车兵折损一千余,骑兵折损八百六十余,合计折损两千余。 在有着五千弩兵支援的情况下,仍然折损数量如此众多的士兵,足以说明鬼方的军队,战力是多么强大。 士兵们开始打扫战场,鸿胥和八方站在城墙上看着,脸色铁青,冷汗直流。 二人都很清楚,接下来,嬴开就要攻城了。 。。。。。。 敬请各位读者大大留下您的富贵评论,好的坏的都感激。 第116章 一城人心慌乱 第二天太阳升起一个时辰之后,嬴沐的军队城外列阵。 攻城之战,车兵与骑兵都用不上。嬴沐只留下了一千骑兵作为应急力量,其余的车兵和骑兵全部下车下马,同步兵一起攻城。 五千余步兵为第一梯队,五千弩兵为第二梯兵,一千骑兵为第三梯队。 嬴开、嬴夫、嬴沐、莫守拙及无妄和一众侍卫站在第二梯队之后观战。 嬴无忌带领五百余名弩兵将嬴夫写下的第二批一千余份战书射入城内。 这些战书上的内容,全是威慑与劝降之词。言语比上一批战书更加激烈,威慑性也更强。 战书一经射进城内,便被城内民众抢拾一空。 “嬴夫,接下来,就要看战书的煽动作用了,只要有一千奴隶与贵族心生胆怯,在城内谋反,制造混乱,这攻城之战,打起来就容易得多,也能大量减少士兵伤亡。”嬴开说道。 “王上尽可放心,煽动一千贵族和奴隶谋反,定然不是问题。”嬴夫大声说道,他不相信自己写的战书发挥不了作用。 “那好,我们便视目以待,一旦城内发生叛乱,立即攻城。”嬴开说道,对于鸿胥部落中的贵族和奴隶发生叛乱一事,似乎很有把握。 嬴夫的猜测没错。 鬼卜身死,最精锐的五千力量已经损失殆尽,仅凭从未历经战事的五千新兵,定是守不住汧邑城。 城内百姓,此刻早已人心慌慌。 尤其是那些贵族,更是焦虑万分,如无头苍蝇一般。 若是毫无作为,一旦城破,他们将失去贵族身份,成为奴隶,从此没有自己的女人、土地、财产,也没有自由。 曾经拥有的一切,全部化为虚有。 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帮助守城军队誓死阻止嬴氏军队破城。一是生起内乱,帮助嬴氏军队攻破城池,二者必选其一。 选择看似很艰难,对聪明人来说,却是一点都不难。 因为事态已经非常明朗。 汧邑城内大大小小的奴隶主和有贵族身份的人,无论男女老少全部加起来不到两千,就算这两千人齐上阵,也定然是守不住汧邑城。 要想保留住贵族身份,其实只有一条路。 奴隶们的选择则非常容易,就是帮助攻城军队破城。 汧邑城一破,参加叛乱为破城作出贡献的奴隶就能恢复自由,得到土地,成为平民,这个诱惑无比巨大。 世世代代作为奴隶的他们,早已经怕了奴隶的苦,几辈子人夜里做得最好的梦,就是成为平民,获得自由,从此得到律法的保护。 现在,机会就在眼前。 穷尽他们的一生甚至几辈子,这样的机会,恐怕也只有这一次。失去了这次机会,几辈子下去,还是奴隶。 数百年以来,命运第一次掌握在了奴隶们自己的手中,对自由的渴望,对生命的吝惜,使得奴隶们开始蠢蠢欲动。 父亲找儿子,哥哥找弟弟,亲戚找亲戚,熟人找熟人,街头上三三两两窃窃私语,屋子里亲朋聚集秘密商谈,说的都是叛乱的事。 贵族们也在行动。 大长老府,八位长老齐聚,都是一脸忧郁。 “各位长老,今天叫大家来,是想商议件事情。”大长老开口说道,“嬴氏军队发来的战书大家都看了吧?” “看到了。” “看到了。” 几位长老纷纷说道。 “各位有何感想,不妨如实说出来。”大长老说道。 几位长老面面相觑,虽然心中都有自己的想法,却是不敢冒然说出口,大家都没有搞清楚大长老的意图,不知道是不是鸿胥派来试探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 在鸿胥部落,大长老的权位仅次于鸿胥,鸿胥在犬丘做太师的时候,整个鸿胥部落,其实就是大长老在主事。 见众人都不开口,大长老猜到了他们心中的疑虑,说道:“叫大家来,绝非族长的意图,是我自己的意思。既然大家心生疑虑,那我便先说一说好了。” 大长老的目光从众人的脸上扫过,“西王部落一分为五已有一千多年,鸿胥部落归于嬴氏部落也有数百年。嬴开是有一个大抱负的王,一心想让嬴氏部落列入诸侯之列,立国称王,创千年之基业。 嬴氏立国,作为十大分支部落的鸿胥部落定然跟着沾上荣光,可惜,鸿胥野心不死,明知事不可为却一意孤行,反将我等推入绝境。 现在城破地即,嬴开已经发出了最后通牒,是继续做贵族,还是变成奴隶,就在众位一念之间。” 大长老的态度已经非常明确,而且话也说得直白,众长老再无疑虑,纷纷开口。 “汧邑城定然是收不住了,我愿全力追随大长老。”二长老大声说道。 “我等也愿追随大长老。”五位长老齐等附合。 “大长老,如此作为,怕是会戴上叛乱的帽子,岂不是对不起鸿胥先祖的信任与护佑。”三长老仍然心有疑虑。 “三长老,鸿胥部落本就是嬴氏部落的分支部落,是鸿胥先反了嬴氏,不义在前。我等为部落生存谋略,扶乾坤于即倒,使鸿胥部落重归嬴氏,这如何算得上叛乱?”二长老大声说道。 “二长老说得极对,大长老所为,乃是匡扶正义之举,绝然算不得叛乱,三长老不必忧虑。”七长老也跟着说道。 “三长老,鸿胥犯上作乱,将部落推入绝境,你若还是犹豫不决,一旦汧邑城破,我等这贵族身份恐怕就没了,到那时,你还要愚忠于鸿胥吗?”大长老说道。 “不但贵族身份没了,连我们的部落恐怕也要被拆解并入其它部落,这个罪责,我们如何能担得起?它日于地下面见先祖,又作何交待?”六长老说道。 三长老终于下定决心,“大长老,各位长老,是我愚钝,未看清形势,经各位一说,心中已澄明如镜,我原随大长老起事。” 此时,管家急速进来,“大长老,大事不好,近千奴隶已在街道上聚集叛乱,府中的奴隶也都尽数离府,侍卫们阻挡不住。” 大长老脸色严峻,“各位长老,形势危急,已容不得我等多作考虑,请迅速回府,带领本府侍卫趁奴隶攻击城墙守兵之时,打开城门,迎接嬴氏大军进城。” 第117章 汧邑城破 汧邑城内的奴隶们陆续在各条街道上聚集,越聚越多,有数千之众,高举各种各样的武器,如数道决堤的洪流般,吼叫着冲向城墙方向,气势磅礴,杀声震天。 为了自由,为了活着,奴隶们已经是向死而生。 战死,可不受其苦,一死百了。活着,便有了平民的待遇,受到法度的保护。 为了自己,也为了子孙后代,奴隶们开始舍命一拼。 这样的拼命,最令人恐惧。 站在城墙之上的鸿胥与八方急速回望城内,但见所有街道上都有大批的奴隶如潮水般奔袭而来,顿时大惊失色。 “主公,奴隶反了。”八方颤声说道。 鸿胥看着城内奔涌而来的奴隶,脸色铁青,目光之中喷射着愤怒的火焰。 不久,愤怒之焰熄灭,代之而来的是绝望与无奈。 “天亡我鸿胥啊!” 鸿胥悲叹一声,身体一阵摇晃,伸手扶住城墙。 “哇。” 一声鲜血狂喷而出,鸿胥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如纸。扶着城墙的手,剧烈颤抖。 城外的一万余兵已是难以对付,再有奴隶在城内叛乱,这汧邑城铁定是守不住了。 先是鬼卜冒然出城,再是奴隶群起叛乱。 一场苦心谋划的复兴之举,一场精心准备的守城之战,就这样完了。 没有等到守城的第十天,也没有等到翟吁术兵发犬丘的消息,复兴之望,终成竹篮打水。 鸿胥不甘心,可是人心向背,实力不济,他能奈何? 仰望长天,泪水横流。 不可否认,他是英雄,但是英雄已经到了末路。 西阿古自腰间拔出长刀,发出一声嘶吼,“应战。” 弓箭兵迅速掉转方向,引弓射箭,箭矢似雨线,大批奴隶倒在了冲锋的路上。 前仆后继,誓死如归。 城墙上一乱,城外的嬴开等人便看出了端倪。 “嬴夫,你的战书见效了。” “不知有多少贵族和奴隶参加了战斗。”嬴夫说道。 “多少不重要,若是太多,嬴坤会跟你我闹意见。” “为何?” 嬴开微微一笑,“嬴坤需为你实现承诺,分土地给奴隶。他为人一向比较小气,一下子分这么多土地给奴隶,定然心疼。”说这番话时,嬴开的心情极好。 嬴夫“哈哈”一笑,“王上,臣会告诉嬴坤,分给奴隶的土地,依然还是归部落所有,他的土地一分都没有少。” 眼见守城士兵已经乱作一团,嬴沐迅速下达了攻城命令,进军的鼓声骤然响起。 早已等待多时的士兵,听到攻击的命令,扛起云梯,喊叫着冲向汧邑城。 兵如潮水,普天盖地,攻击正面,达到了百丈之多。 此时,城内的奴隶已经冲到了城墙之下,正沿着两侧台阶向上攻击。 城墙的其它方向,已有大批奴隶沿着台阶上了城墙,与士兵们搏杀在一起。 奴隶们的战力很弱,但数量众多,一批倒下,一批冲上来,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誓死如归的奴隶,向死而生的战志。 嬴无忌的四千弩兵紧随步兵跟进,在距离城墙十丈远处列阵,朝着守城士兵瞄准,一个波次又一个波次的弩箭呼啸着飞向城墙。 两面受敌的守城士兵,顿时陷入慌乱之中。 既要瞻前还要顾后,已经不能藏身于青铜盾之后,专注于应战攻城的士兵。 混乱之中,大批守城士兵被弩箭射杀。 不到一刻钟,近千士兵沿着云梯爬上城墙。 此时,汧城的大门突然打开了,八位长老在数百侍卫的护卫之下走出城门。 大长老手中高举着一条白布条,以示投城之意。 白巫桥、莫柯、嬴昺无暇顾及大长老等人,率领军队绕过众人,迅速冲进城内。 战斗持续了半个时辰之后,攻上城墙的白巫桥迎面撞上了西阿古。 此时的西阿古,浑身是血,身上多处挂伤,显然是经历了很长时间的混战,被他斩杀的士兵,定然不在少数。 白巫桥一声不吭,挥刀斩向西阿古。 两把刀撞击,迸射出夺目的火花。 再攻。 刀刚挥出,一支弩射飞来,正中西阿古的前胸。 白巫桥的刀,趁势从西阿古的前胸一划而过,鲜血狂喷。 西阿古低头看着自己的胸膛,他看到了箭,看到了刀口,也看到了自胸腔之中往外涌动的热血以及五脏六腑的器官。 惨然一笑,轰然倒下。 白巫桥回头,正见嬴无忌向他走来。 “嬴无忌将军,好不容易遇到个强硬的对手,你该容我与他战上一场才是。”白巫桥有些不高兴地说道。 “何需如此麻烦,城墙上这么敌兵,有你杀的。” 白巫桥无耐,挥刀再往前冲。 嬴无忌将弩箭收起,插入后背之中的弩鞘之中,抽刀参加了近身搏斗。 这是他第一次用刀参加战斗。 嬴无忌不但射术精湛,刀术也好。只不过,自从成为弩兵将军之后,一直没有机会用刀而已。 这一仗,他可以好好地过把瘾。 二位将军大步向前,一刀斩杀一个士兵,如入无人之境。 鸿胥的五千士兵,本就没有经过战场历练,不但作战经验缺乏,心理承受能力也是非常脆弱。 眼见四面八方都是敌人,同伴被杀,横尸当场,鲜血四溅,五脏流出,心中早已生出胆怯,大量士兵持刀的手,开始颤抖,几乎已经握不住刀。 有些士兵,看到如此血腥的场面,胃中一阵翻动,开始狂呕。 于狂呕之中,被攻城士兵砍掉了脑袋。 很快,四千多名士兵被斩杀,剩下的不到一千士兵,扔掉手中武器,跪伏于城墙之上,再也不敢反抗。 攻城士兵迅速上前,用刀抵住跪在地上的士兵,避免他们拾刀偷袭。 仍然在战斗的,只有保护鸿胥和八方的不足百名侍卫。 这些侍卫,都是些铁血之人,不但杀技精湛,而且战志坚决,没有鸿胥的命令,绝不会停止反抗。 白巫桥、莫柯、嬴昺、嬴无忌四名将军杀得兴起,眼见守城士兵停止抵抗,已无人可杀,遂快步从密密麻麻的士兵之中穿过,来到了最前面,迎战侍卫。 四位将军的自修能量都在四百樽以上,武者修为远非这些侍卫所能相比。 一人迎战三名侍卫,仍是绰绰有余。 城内的奴隶已经全部冲上城墙,却被攻城的士兵截住,严令他们扔掉武器,原地待命。 当嬴无忌的刀穿透了最后一名侍卫的身体之后,战斗结束。 第118章 胜者王侯败者寇 城外,嬴开在众人的陪同之下,策马走向城门。 到了城门之前,鸿胥部落的八位长老及一众侍卫齐齐跪伏于地,口中高呼:“王。” “尔等起来吧!” 顺利拿下汧邑城,嬴开的心情非常好。 进了城门,在城墙根下马,抬步走上城墙。 “王。” 鸿胥部落的奴隶们一见到嬴开,迅速跪倒于地,齐声高喊,声震长空。 “都起来吧!” 奴隶们起身,在士兵的监督之下低头躬身退向两侧。嬴开从通道之中走过,径直来到鸿胥和八方面前。 微微一笑,“鸿胥,你败了。” 鸿胥脸色冰冷,目光如刀,一言未发。 兵败之王,他已无话可说,只有愤怒,不甘与无奈。 “八方,历经数战,我已看出你的确是个出色的谋师,胸有韬略。可惜看错了局势,跟错了主人,倒毁了一世的名声。” 八方微微摇头,“胜者王侯败者寇,兵败城破,我已无话可说。只恨鬼卜冒然出城,若不是生此变故,守城十日之后,翟吁术定然兵发犬丘,待你回援,随后追击,谁胜谁败,难以定论。” 一番话,表达了内心的极度不甘。 在八方看来,自己设下的战局天衣无缝,只要按照计划走,嬴开必败。 只可惜鬼卜经不过蛊惑,不但自己身死,还毁了一盘绝好的棋局。 嬴开“哈哈”一笑,“八方啊八方,你至死都没看清时局,我在犬丘留了一万余兵,五日之内可增至两万,且有利弩五千支,箭矢十万支。翟吁术的军队只习惯马背上的厮杀,却不习惯攻城,就算他派出三万军队攻击犬丘,你觉得有破城的可能吗?” 八方看着嬴开,知道他说的定非虚言。 以只擅骑射的三万军队攻击有两万军队防守的犬丘,且有五千弩兵相助,的确难以破城。 但八方却另有安排,便是那条从句余山通往太师府的暗道,心中暗想,就算你有两万兵守王城,鬼方军队却可以从暗道入城,内外夹击,便可一举破之。 “你也不必寄希望于句余山通往太师府的那条暗道,鬼方士兵不走暗道还好,若是敢走,定会尽数死于其中。” 嬴开的这段话彻底摧毁了八方的希望。 他的一切谋划和行动,已是尽在嬴开掌控之中。只能在心里暗叹一声,脸色黯淡,不再言语。 “拿下。” 嬴开挥一挥手,士兵上前,长刀逼上二人的脖颈。 此时,汧邑城内突然出现了异象。 城中心处,九道夺目的光芒冲向苍穹,赤、橙、黄、绿、青、蓝、紫、黑、白,九道光芒之上,站着一人,身穿橙色之衣,正是豢龙。 九条龙被唤醒。 数道光芒闪过,豢龙轻飘飘地落在了城墙之上,看着满满一个城墙的士兵,气定神闲,周身隐隐有九色光气缭绕。 数十名士兵迅速上前,手中的刀齐齐指向豢龙。 眼见豢龙出现,且周身缭绕着九色之气,鸿胥和八方都知道他必定是已经唤醒了体内的九条龙,顿时露出惊喜之色。 豢龙说过,只要能唤醒九条龙,天下便无人是他的对手。 他们一直在苦苦等待的,就是豢龙出现的这一刻。 若是豢龙能杀了嬴开,鸿胥部落定然有救。 豢龙脸色阴沉,迈步前行,奴隶们纷纷后退,士兵们则毫无畏惧地挺刀向前。 嬴无忌射出一支弩箭。 如此近的距离,几乎看不到箭矢飞行的轨迹。 却见豢龙伸手一抓,便将高速飞行的箭矢抓在手中,二指用力,“咔吧”一声,箭矢折断。 嬴无忌愣了一下,能将高速飞行的箭矢一抓入手,这样的战力,还算是人吗? “射。” 嬴无忌一声令下,数十支弩射飞向豢龙。 豢龙双手在空中急速划了一个圆圈,烟云之气在身前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防御界漩涡,如同飓风掠过海面,激起滔天波浪。 数十支弩箭一经遇到漩涡,竟然再不能前行一寸,停于空中。 豢龙双手一挥,弩箭疾速反转,呼啸回射。 其速,竟然比弩射更快。 前方的持刀士兵被弩箭射中,纷纷倒毙于地。 另有数支弩箭直奔嬴开等人。 惊鸿刀出手,数道刀气划过,回射的弩箭被击落。 白巫桥挺刀欲冲,却被莫守拙喊住。 “白将军,豢龙唤醒了体内的九条龙,你不是他的对手。请将军留下来保护王上,豢龙交给我。” 白巫桥止步。 他自然知道自己绝非豢龙对手。 能使高速飞行的弩箭折返回射,这样的战力,他自信自己绝难做到,执意上前,只有死路一条。 但身为步兵领兵将军,他不能畏死退缩,明知必死,也需上前一战,这是他的宿命。 将军百战死,马革裹尸还。 未等白巫桥说什么,莫守拙已经朝着豢龙走去。 士兵后退,城墙之上,闪出一片空旷之地。 “豢龙别来无恙?”莫守拙突然想开个玩笑。 “莫守拙,我们终于见面了。”豢龙语气冰冷,他可没有开玩笑的心思。 “我们早该见面了。”莫守拙淡淡地说道。 “黑山部落与南山道二战,你杀了四名豢兽师,豢龙寨高手尽数死于你手,我们的确早就应该见面了。”豢龙冷冷地说道。 莫守拙不置可否地笑笑,“我若不杀他们,他们便会杀我,我只求自保而已,你怪不得我。” 说话期间,莫守拙一直通过水滴之眼的透视人体功能,观察着豢龙。 从豢龙周身缭绕的烟云光气之中,莫守拙看到了九条龙。 头顶之上的烟云光气是一条赤龙,左臂是橙龙和黄龙,右臂是绿龙和青龙,胸前是黑龙和白龙,左腿是蓝龙,右腿是紫龙。 九条龙,张牙舞爪,作势欲攻。 豢龙体内能量一千樽,九条龙的本体能量都是八百樽有余。 “我要用你的血,为豢龙寨的枉死之人祭祀。”豢龙恨恨地说道,此刻的他,对自己的战力充满了自信。 “你我二人,定然有一人要死在这里,不过不知道会是谁。” 话虽如说,能不能战胜唤醒了拥有一千樽能量的豢龙和九条本体能量均超过八百樽的龙,莫守拙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第119章 豢龙杖与惊鸿刀 “锁秋岭一战,你侥幸逃过一死,搅乱了谋师八方设下的一盘好棋。今日,你我便在这汧邑城做个了结吧!”豢龙说道。 说完,自腰间取出一件武器,一根青铜色的短杖,周身环绕着九条龙,顶端有九个张开嘴巴的龙头,长不足二尺。 这件武器,莫守拙是第二次见。 第一次是在锁秋岭,当时豢龙虽然取出了武器,却未以此全力攻击于他,而是唤出了一条龙。 莫守拙想明白了,当初在锁秋岭,豢龙并不是杀不了原主,只所以唤出一条龙参加战斗,只是想借此考验一下一条龙的战力而已。 莫守拙顿时有一种被戏弄了的感觉。 这算什么事嘛! 堂堂嬴氏部落第一高手,老秦人的刀,却被人当成了考验龙之战力的对象,实在是窝囊。 就算他并不是原主,内心之气,依然难平。 此时的莫守拙,无论是身体,还是思想,在潜意识上都已经与原主成了同一个人。原主的事,便是他的事。原主的仇,便是他的仇。 豢龙的武器名叫豢龙杖,乃是天下神器之一,在《神器谱》上排名第十。 周王朝时代,天下共有三大武器谱,武者界有《兵器谱》,巫师界有《巫器谱》,神妖仙魔界有《神器谱》。 三本武器谱上一共记载了上万件武器、巫器和神器,并按本体战力进行了排名。 豢龙杖能列入神妖仙魔界的《神器谱》,且排名第十,足见其战力之强大,已生神力。 奇怪的是,三大武器谱上均没有排名第一的武器。 也就是说,三大武器谱上所有的武器,都是从第二开始的。 集体缺失了的排名第一的武器,究竟是何物? 是一件,还是三件? 无人知晓。 惊鸿刀在《兵器谱》上排名第二,与秋水剑并列。 豢龙杖在《神器谱》上排名第十。 豢龙杖的排名虽然要低上一些,但战力或许并不低于惊鸿刀。 《兵器谱》上罗列的武器都是凡间之物,而《神器谱》上的武器,则都是神仙妖魔之器,并非凡物。 如此一比,武器的本体战力,高下立分。 只不过当初制作三大武器谱的人,在武器的归类上似乎出现了一些差错,被列入《兵器谱》的惊鸿刀,以及与其一体之胞的秋水剑,在历经数次战斗检验之后,证明绝非凡物。 却不知为何,都被列入了凡人所用的《兵器谱》。 或许是因为这一刀一剑一直在武者界代代相传的缘故吧! “锁秋岭一战,你带人斩杀了十名侍卫,还重伤于我,劫走了公主穆嬴,给嬴氏部落带来战乱。这个仇,我忘不了。” “数月之前,你连一条龙都战不过,我现在已经唤醒了九条龙,你以为能胜得了我吗?”豢龙不以为然地说道。 他自信,莫守拙今日必死无疑。 “那就试试吧!”莫守拙淡定地说道。 战斗开始,莫守拙用的是惊鸿刀法,豢龙用的是豢龙杖法。 惊鸿刀法是天下第一刀客惊鸿所创,豢龙杖法则是夏王朝夏桀时代豢龙族的第一高手宫华所创。 宫华是华夏历史上因忠谏被杀的第一人关中逄的至交好友,宫华研创出豢龙杖法的时候,豢龙族正处于鼎盛时期。 数年之后,由于受到了夏桀的刻意打压,豢龙族开始逐渐走向衰落,直至偏居一隅,藏身于黑山之中,再不露面。 只有豢龙时不时出来行走,却也绝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 世人皆不知天下还有豢龙一族。 战斗刚开始的时候,二人都未用上全部战力,也未将体内能量赋予武器化作杀气。 见豢龙没有唤出龙来参加战斗,惊鸿刀法也没有像前几次跟豢叶师和豢狼师战斗一样从第八十招开始,而是从第一招开始。 如此一来,二人的战斗,便像极了两个普通武者之间的搏杀,刀来杖去,见招拆招,毫无激烈可言。 这样的战斗,让白巫桥等人看得迷惑不解,强大无比的豢龙一遇到莫守拙,为何突然变成了一个普通的武者? 二人之间的战斗,甚至还不如方才城墙之上捉对厮杀的士兵们战得激烈? 白巫桥看了嬴无忌一眼,嬴无忌朝着他耸耸肩,意思是他也没看明白。 很快,莫守拙与豢龙战了近百招。 豢龙杖法虽然精绝,惊鸿刀法却足以能够与之对抗。 近百招之后,一百招豢龙杖法已经用完,莫守拙却始终没有使用第八十招之后的刀法,只用了前八十招。 慢慢地,豢龙杖上开始被赋予能量,而且不断增强。 杖法不能胜人,便需以能量相拼。 惊鸿刀身上的能量也随之增强。 通过水滴之眼的宇宙万物功能,莫守拙能够清晰地看到豢龙杖上的能量基数在迅速增加,一直增加到了一千樽。 这已是豢龙体内的全部能量。 惊鸿刀被赋予的能量,也是一千樽,保留了十樽的能量。 被赋予了一千樽能量的豢龙杖和惊鸿刀开始迸射出巨大的杀气,杖身与刀身皆是光芒四射。 数月以来,豢龙一直在服用龙血冰珠以助其唤醒九条龙,体内血气不断强大,能量也以每天一樽的基数持续增长。 但是在达到了一千樽这个凡人修炼的天限值之后,就算是服下龙血冰珠,也无法再增长一樽。 体内的能量,停留在了一千樽这个基数上。 豢龙本来以为,凭着一千樽的能量,不必唤出九条龙,也能战胜莫守拙,并且杀了他。 没想到莫守拙的能量竟然如此强大。 他没有水滴之眼,看不到莫守拙的能量究竟有多少樽。 但他可以肯定的是,一定是远远超出了五百樽。他强莫守拙也强,他弱莫守拙也弱,能量化作武器上的杀气,始终与他在同一个层面上。 究竟达到了多少? 这让豢龙感到非常纳闷,不过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莫守拙是如何得到如此强大的能量的? 还有一件事,豢龙也很纳闷,莫守拙手中的惊鸿刀,虽然名列《兵器谱》第二,却未能如他手中的豢龙杖一样,列入《神器谱》,既然并非神器,为何能与他的豢龙杖相抗衡? 数次交击,惊鸿刀丝毫没有落入下风。由此可见,其本体之战力,并不低于豢龙杖,甚至还要强上一些。 豢龙杖本体的能量高达五百樽之巨,难道惊鸿刀本体的能量,也达到甚至超过了这个基数? 豢龙很快就下了定论,莫守拙手中的惊鸿刀,绝不是一把寻常的刀,就算没有被列入《神器谱》,其本体之战力,已足可与神器相抗衡。 第120章 血巫珠 豢龙终于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为什么南山道一战,莫守拙能杀了三大豢兽师以及他们唤出来的强大豢兽。 不仅仅是因为能量强大,一定还因为惊鸿刀。 既然惊鸿刀足可与豢龙杖相抗衡,拥有甚至超过五百樽以上的能量,为什么当初锁秋岭一战中没有展露出来? 豢龙很快就有了猜想,锁秋岭一战之时,莫守拙体内只有五百樽能量。 武器本体的能量受制于用刀人的能量,就算刀上的能量再强,也只能发挥五百樽的威力。 豢龙断定,锁秋岭一战之后,莫守拙一定是遇到了奇遇,让他的能量在短时间内迅速增强。 “王上,有顶级巫师来袭。”一直站在嬴开身边的无妄突然急喊了一声。 嬴开等人都在观战,唯有无妄没有。 全部的心思都在感应周围的巫气,因为巫气杀人于无形。 嬴沐等人蓦然回头,却见无妄已是双目微闭,处于暗战状态。 无妄从来没有使用过的巫器,一个如拳头般大小的血红色圆珠,此时已经被他双手捧在掌心之中,圆珠之上有血红色的光芒,映着他的脸,像是染上了血。 这颗血红色的圆珠,名为血巫珠,本体战力在《巫器谱》上排名第四,拥有强大的巫力。 巫师的战力来自三个方面,一个是能量,一个是巫术,再一个是巫器。能量强则巫术强,强大的巫术与强大的巫器合一,才能使巫师具备强大的战力。 三者缺一不可。 血巫珠在巫师界代代相传已经有数十万年之久。 上神盘古用盘古斧劈开混沌,以混沌鼎定地火风水,分清浊乾坤,开辟洪荒世界,生生不息。 后来,盘古无力支撑开天辟地的力量而薨,元神分化道德天尊、元始天尊、灵宝天尊开天辟地,身体精血大部分演变成世间万物,另有一小部分化为十二祖巫。 十二祖巫亦称十二魔神,天生肉身强横无匹,吞噬天地,操纵风水雷电,填海移山,改天换地。 这十二祖巫是:帝江、句芒、祝融、蓐收、共工、玄冥、后土、强良、烛九阴、天吴、翕兹、奢比尸。 十二祖巫都有自己强大的巫器,但传下来并在巫师界中出现的却只有三件,便是帝江、后土和强良的巫器。 被巫师界奉为至宝。 帝江的巫器是一只六足四翼鸟,称为黑鸟,能载人飞行,日行一万里,现在无敌手中。 后土的巫器是一个血红色的圆球,名为血巫珠,能使人的能量于瞬间增强,但同时也会令人的血气受到极大损害,是一把双刃剑。 强良的武器是一面黑色小锣,如圆盘般大小,称为惊雷劫。能够产生雷击之音,沿着能量通道快速传递,一音击杀对手,使其心神迸裂,现在养鸟人手中。 无妄捧于手掌心的,正是当初后土使用过的巫器,血巫珠。 南山道与向远对战,无妄自始而终都没有使用血巫珠。 原因就是,血巫珠给他强大能量的同时,也会急剧吸取他的血气,使他因血气耗尽而毙命。 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之时,无妄绝不会使用血红珠。 而此刻,无妄却将血红珠捧在了手心之中,以血红珠的能量强提自身能量。 与他暗战之人,定然是一个绝顶的巫师。 听到无妄的提醒,嬴沐先是大喊一声,“保护王上。” 数十名侍卫迅速将嬴开围在中间,刀锋向外,严密警戒。 嬴沐向四周观望。 站在城墙之上,方圆五十丈之内的街道、屋顶、城墙、旷野皆入眼中,他却没有发现一个可疑之人。 离此最近的森林,也在百丈之外。 嬴沐听无妄说过,无论多么强大的巫师,都无力在三十丈之外使用巫术,包括他的师父,天下第一光明巫师无敌都不能。 那么,与无妄对战之人,现在藏身何处? 嬴沐没有见过血红珠,也从未听无妄提起过。所以并不知道无妄此时已经处于了极度危险之中。 嬴沐却能感觉到,与无妄对战的巫师,一定非同寻常。 “白巫桥,嬴无忌。”嬴沐高声喊道。 “末将在。”正极力向四周观望的二位将军迅速回应。 二人均从无妄的举动之中感觉到了事态的严重,猜想汧邑城周边定然来了强大的巫师。 尤其是白巫桥,久经沙场,对危险的感应能力非常强大,他甚至能够从吹过城墙的风中,感应到藏在其中的杀气。 只是,他们都不知道如何防防御巫师的杀人之技。 “你二人各带两千士兵沿城墙向四周搜索,不可放过三十丈内任何一寸空间,半刻刻钟之内,掘地三尺也要找出与无妄巫师对战之人。” 嬴沐厉声下达了死命令,而且只给了二位将军半刻钟的时间。 他猜想,半刻钟,将是个极限数值。 半刻钟之内,无妄非胜即败。 他必须在无妄与对手决出胜负之前,找到此人,除掉隐患。 因为,一旦无妄败了,不懂巫战的他与众位将军,就算拥有上万兵,也定然斗不过藏身暗处的一人,也保不住嬴开的性命。 要想战胜暗中之人,只能采取最笨的办法,一处一处地找。 “嬴无忌将军,以汧邑城主街道为界线,我往东,你往西。”白巫桥大声说道,随即高吼一声:“步兵跟我走。” “弩兵跟我走。”嬴无忌亦是大喊一声,迅速往西。 四千余兵在城内城外四散铺开,迅速展开搜索。 在城内搜索的士兵,每三人为一小队,千余个小队一下子便将三十丈方圆之内的地界全部覆盖。 每一处院落,每一间房屋都有士兵在搜索。 按照嬴沐的指令,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地方,连鸡窝、猪圈、牛棚、杂草垛之中都翻了遍。 城墙上,无妄仍然处于暗战之中。 三十余名侍卫及数千士兵将无妄与嬴开等人团团围住,皆是不敢吭声,生怕惊扰了无妄的注意力,影响他与对手的暗战。 竟无人再去关注城外莫守拙与豢龙的鏖战。 血巫珠本体的能量迅速从双手手掌心进入无妄体内,无妄的两只手,全都变成了血红的颜色。 不久之后,无妄的身体开始颤抖,越来越激烈。 第121章 惊雷劫 用了不到半刻钟的时间,白巫桥和嬴无忌便带领四千士兵将距离无妄三十丈内的城区、城墙与城外翻了个遍,并且将看到的所有人全部驱赶到了三十丈之外。 这些人都是寻常的贵族、平民和奴隶,未见一个可疑之人。 “报告将军,未发现可疑之人。” 当最后一位旅长前来禀报之后,白巫桥只剩下了一头雾水,三十丈之内未发现巫师,他躲在哪里? 一丝不安浮上心头。 难不成,与无妄对战的巫师已经强大到了能够在三十丈之外施展巫术的程度? 其战力甚至超过了无敌和养鸟人? 不可能。 “有没有遗漏之处?”白巫桥大声询问各位旅长。 “报告将军,各处均已仔细搜寻,未有遗漏之处。”众位旅长皆是大声回应。 “这人难道会遁地术,藏于地下施巫不成?”白巫桥嘟嚷了一句,看了嬴无忌一眼。 “白将军,看来我们需扩大搜索范围。”嬴无忌说道。 “众位旅长听令,仍以三人为一小组,逐次向外搜索,若是找到此人,速速禀报。”白巫桥大声下达了命令。 “诺。” 话音刚落,虚空之中突然传来一声如暗雷般的声音。 声音并不刺耳,却能直击人的内心,震得众人心神不宁,纷纷四处观望。 晴空万里,太阳高照,这一声奇怪的雷音,来自哪里? 除了仍在城墙上苦战的无巫之外,没有人知道,这个声音,正是出自十二祖巫之一强良使用过的巫器,惊雷劫。 惊雷劫之音的传递,走得是巫道。 最强大的声音,是沿着一条如丝线一般极为狭窄的巫道暗中传输的,攻击的,是人的魂魄。 强大的巫师使用惊雷劫发出的惊雷之音,能够于瞬间震碎人的魂魄,令其魂飞魄散。 白巫桥等人听到的声音,只不过是从这条丝线巫道之中渗漏出来的很少一部分散音而已。 这很少的一部分散音已经如暗雷般令人心神俱震,那沿着丝线巫道传递的主音将会强大到什么程度? “哇。” 无妄一口鲜血狂喷,翻身倒地。 突如其来的变故,惊愣了众人。 “无巫。” 嬴开最先反应过来,迅速蹲下身子,查看无巫的伤情。 无巫躺在地上,双目紧闭,口中鲜血不断汩汩外涌,已是气若游丝,眼看着是不行了。 究竟是谁有如此强大的战力,竟然能够在暗战之中用声音重伤无妄? 完全不懂巫术和巫器的嬴沐等人,均是一头雾水。 眼见无巫如此,侍卫们均是刀剑向外,严阵以待。 但这样的防御,对于能够在远距离上施展巫术的巫师来说,其实毫无作用。 不知道敌人是谁,也不知道敌人的杀人之技,甚至连近身厮杀的机会都没有,这样的防御能有什么用? 数十名侍卫以及成千上万名士兵,此时都成了摆设一般,对方要想取了嬴开等人的魂魄,容易得如顺手牵羊。 城墙之上呈现一派慌乱之态。 战争,有时候总是会以一种诡异的方式出现,这样的战争,远非寻常士兵所能应对。 不用刀,也能于万军之中斩敌上将首级。 此时,就算莫守拙站在这里,恐怕也是无可奈何。 只能采取最笨拙的办法,四处找人。 镐京城以西,秦岭山脉翠华山巫云观,处于闭目打坐中的天下第一光明巫师无敌猛然睁开了眼睛,轻声说了一句:“不好。” 身边站着四个小童,都是八九岁的年纪,身高差不多,皆是一身素衣,发髻高挽,显得很有精神。 这四名小童,是无敌最近才收的四个小徒弟。 无敌一生只收了一个徒弟,便是无妄。年愈百岁之后,突然生出了收徒的心思,于是遍寻天下,找了这四个天生异禀的小童带在身边,传授巫术。 按照收徒时间先后,给他们取名十寻、百寻、千寻、万寻。 四个小童拜师都不超过六个月。这件事情,连无妄都不知道。 虽然不足六个月,四名小童的巫术却是日进千里,已有大成。现在所欠缺的,只是能量不够强大而已。 假以时日,必定能成为光明巫师界响当当的人物,继承无敌的衣钵。 “师尊,出了什么事?”十寻问道。 “你大师兄出事了,恐怕性命不保。”无敌轻声说道。 “大师兄巫力强大,谁能杀他?”十寻又问道。 “能杀他的,当然是比他更强大的人。” 十寻蓦然惊醒,“师尊是说,杀大师兄之人是养鸟人?” “正是他。” “师尊与养鸟人有过约定,不可对后辈动手,养鸟人身为黑暗巫师界第一人,为何违背诺言?” “无妄在南山道杀了向远,又逼得琉尘自施血蛊巫和净魂叶换取幻字人相助复仇,终至身死。养鸟人痛失两个徒弟。他这是按耐不住,要亲自出手了。”说完,无敌飘然起立。 “师尊需速去救大师兄。” “为师与养鸟人,一生对战十三次,从未分出胜负。今已年愈百岁,看来要进行第十四战啦!” 无敌说完,伸手一招,一件巫器踏着虚空而来。 这件巫器是一只乌黑的六足四翼鸟,正是十二祖巫排名第一的帝江使用过的巫器,能载人飞行,日行一万里。 “师尊,需要徒儿陪同吗?”十寻问道。 “不必,为师去去就来。” “师尊要小心。”十寻嘱咐道。 无敌呵呵一笑,“无需忧虑,就算为师败给养鸟人,他也不敢杀我。” “那是不是说,若是养鸟人败给了师尊,师尊一样不敢杀他?”十寻问道。 “十寻,你说得没错,可知为何?” 十寻想了一下,“师尊是光明巫师界第一人,养鸟人是黑暗巫师界第一人,理应惺惺相惜,可以一战分胜负,却不可以杀死对方。若是一方没了,另一方会很孤单。” 无敌“哈哈”一笑,“十寻,你果然聪明,小小年纪,便有如此卓见,若能静心苦修,前途不可限量。” “十寻定会遵照师尊吩咐,心无旁骛,苦修巫术。” 就算得到了师尊无敌的高度赞赏,十寻也是语气淡定从容,喜怒不形于色,城府之深,令人叹绝。 小小年纪,已尽显大师之作派。 第122章 九龙在天 莫守拙与豢龙的战斗越来越激烈。 二人都是将一千樽的能量赋予了武器。加上武器本体所含的能量,杀气之中所含的能量达到了两千樽之巨。 刀光杖影之光气迸射出夺人眼目的光芒。莫守拙与豢龙的身影都消失在了这夺目的光气之中。 城墙上观战的众人,只能看到两团光气,却看不到人。 突然,豢龙的身影从光气之中倒飞后退,迅速脱离厮杀,手中豢龙杖高举,杖端开始呈现出九色之光芒。 能量比拼难以取胜之时,豢龙要唤出九条龙参加战斗。 莫守拙紧随追击,他不能给豢龙唤出九条龙的机会。 这是豢龙最后的杀招,也是他最强大的战力。 九龙速现,直奔追击而至的莫守拙。 赤、青、黄、绿、青、蓝、紫、黑、白,九条巨龙携着摧枯拉朽的杀气,将莫守拙团团包围。 压迫之感骤增。 这样的压迫之感,远远超出了豢龙和豢龙杖给他造成的压迫。 甚至不能呼吸。 破体境自主启动。 体内能量感应到强大的杀气之后,迅速破体而出,在莫守拙的周身形成了一道由一千樽能量组成的防御界。 这道防御界能够抵挡抵于一千樽能量的攻击。 防御力之强大,就算有万支弩箭射来,也会被阻挡在外。 莫守拙为士兵制造的弩箭,只能用于集团式厮杀的战场,攻击能量极弱之将士。 想要射杀像莫守拙和豢龙这样能量强大的人,绝无可能。 方才在城墙之上,豢龙已经为全体士兵作了一个验证。 高速飞行的弩射不但突破不了豢龙的防御界,还能被防御界摧生倒射力,斩杀射出弩箭的士兵。 九条出现,惊鸿刀第八十式开始。 一千樽能量赋予刀身。 同时,成虚境启动,边战之时,能量于奇经八脉之中高速游走,迅速补充防御界与刀气所消耗的能量,使莫守拙体内的能量,始终保持在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以防止能量被防御界和刀气过度消耗而减弱战力。 莫守拙以一人之力对战豢龙与九条龙。 豢龙唤出的九条龙,杀人之技与豢龙寨四大豢兽师唤出的巨兽截然不同。 豢兽师唤出的巨兽,本体没有能量,杀人之技主要是用爪、用牙、用尾巴,用强壮的身体。 为了维持巨兽的存在,豢兽师无法将自身的能量赋予巨兽使其化作杀气杀人。 而豢龙唤出的龙,杀人之技却主要是用杀气。 这些能量,并不是豢龙赋予的,而是九条龙本体所拥有。 水滴之眼的宇宙万物功能看到九条龙本体的能量,均是超过了七百樽。 这些能量不是豢龙赋予的,而是龙之本体的能量。 此刻的莫守拙,等于跟一个拥有一千樽能量和九个七百樽以上能量的高手进行战斗。 个体的能量不如莫守拙,但数量太多。 惊鸿刀第九十一式,一刀从青色之龙的尾部划过。 本以为青龙之色会像豢兽一样断尾,没想到的是,刀划过之后,断尾迅速重生。 莫守拙心中大骇。 惊鸿刀杀不死龙。 不但刀气杀不死,连刀之本体都杀不死。 突然想起了锁秋岭一战,原主莫守拙只所以不幸身死,正是因为惊鸿刀杀不死龙的缘故。 在豢龙、豢叶师、上百名豢叶使者及一条杀不死的龙的围攻之下,不能逃跑,便唯剩死亡一途。 赋予惊鸿刀的能量已经达到了极限的一千樽,却仍然杀不死龙。 而九条龙的杀气却也穿不透莫守拙周身的防御界。 莫守拙杀不死龙,龙的杀气破不了莫守拙的防御界,鏖战双方都是陷入无奈。 这仗究竟该怎么打? 不过莫守拙却有一个猜想,惊鸿刀一刀杀不死龙,两刀呢?三刀呢?能不能? 会不会也像那些豢兽一样,被杀死的次数多了,就不能再重生? “侍卫长的刀杀不死龙。”城墙上的嬴沐惊叫了一声。 城墙上,无妄重伤,形势不明。 城墙外,莫守拙与一人九龙苦战,惊鸿刀杀不死九条龙。 形势顿时变得无比严峻,所有的人,内心都无比沉重。 无论是对无妄,还是对莫守拙,这城墙上和城区内的上万名将士都是帮不上一点忙。 一个是内情丝毫不知,连他的敌人是谁,在何处,因何受得伤都不知道。 一个是根本插不上手,贸然参战,只会于瞬间被强大的杀气绞杀,变成一具尸体,不但于战无补,反倒会搅乱了莫守拙的注意力。 “哈哈哈哈。” 一人突然发出狂笑,正是鸿胥。 眼见无妄重伤,莫守拙苦战无果,本已陷入极度绝望的鸿胥顿时看到了希望,死灰重燃,内心激动之时,忍不住爆发出疯狂地笑声。 “嬴开啊嬴开,你就算拿下了汧邑城又能如何?只要豢龙杀了莫守拙,你和你带来的数万将士,都得死在这汧邑城之内,嬴氏部落一战败落,终成西戎、北狄案板上的肉,任人宰割,永无复兴之日。” 鸿胥的这一番话,无比狠毒。 自己活不好,也不能让别人活好。 嬴开冷冰冰地看着鸿胥,“鸿胥,为你一人之野心,致使数万士兵殒命沙场,两大部落生灵涂炭。你不但不思悔改,反倒在此狂笑,真是丧尽人性。” “嬴开,你少给我装君子之态。是你祖上先起战事,强将西王并于嬴氏,不义在前。我今日之举,算不得叛乱。只可惜,万丈雄心化为虚无。我若能重建西王,必可重振昔日之雄风,它日夺得天下,也不是没有可能。” 嬴开冷冷一笑,“以区区一个部落之力,竟然枉想夺得天下,真不知道你这个春秋之梦,何时才会惊醒。我告诉你,就算今日莫守拙战不过豢龙,在我被杀之前,也必先砍了你的脑袋,带着你的大梦,到阴府去接着做吧!” “无妨,有你和你的数万将士陪着同死,我虽死无憾。” 说着,转头看着城墙上一众鸿胥部落臣民,“还有你们,身为鸿胥部落臣民,惧死叛乱,开城迎敌,真是枉受了先祖的教诲,九泉之下,如何面对列祖列宗?今日,你们也定然是难逃一死。” 说完,发出一阵狂笑之声,这一笑,笑尽兵败之郁闷,笑得酣畅淋漓,泪流满面。 第123章 第十四次战斗 鸿胥笑声未止,半空之中突然闪过一道金光,在城墙上空停下。 来人年逾百岁,一头白发,一身白衣,于半空之中,脚踩一只乌黑色的六足四翼鸟,飘飘似仙人一般。 正是无敌。 六足四翼鸟能够日行一万里,从秦岭山脉翠华山到汧邑不过一百多里的路程,几分钟就能到。 城墙上的弩兵乍见来人,迅速以弩箭瞄准。 “我是无敌。” 半空中的无敌喊了一声。 “放下弩箭。”一听来人自报家门,嬴开迅速下达了命令。 无敌,光明巫师界第一人,无妄的师父,嬴开自然知道。 无敌落地,来到无妄身边。 此时的无妄,已是奄奄一息,连招呼一声力气都没有了。 手中却仍然紧抓着血巫珠,借着血巫珠源源不断输进体内的能量,苦守着自己的魂魄,不使其魂飞魄散。 但血巫珠在输给他能量的同时,却也在大量损耗着他的血气。 若是无敌来得再晚一些,无妄就算保住了魂魄,也会因为血气耗尽而死亡。 人死魂魄散,结局是一样的。 无敌迅速从怀里取出一个小盒子,内有一粒血红色的丹丸,无敌将丹丸塞进无妄的嘴中。 “无妄,被养鸟人的惊雷劫击中,却没有立时魂飞魄散,你已经给师父争脸啦!这粒血气丹丸若能保你一刻钟不死,便能恢复血气,生命当可无碍。” 一粒神奇的丹丸入肚,无妄立时有了些力气,嘴角挤出一丝苦笑,“若无血巫珠相助,弟子恐怕等不到师父来。” “血巫珠能给你能量,却也能反噬你的血气。能撑到现在,已经是很难得了。” 无敌起身,右手一挥,一团夺目的光明巫气迸射而出,真奔前方三十丈远的虚空,“养鸟人,你藏的时间已经够久了,还不出来吗?” 光气消失之处,一个如雾气般晶莹透明的老人出现在虚空之中。 这个虚幻之人,是养鸟人的魂魄。 一露面便呵呵一笑,“无敌,我本来想走的,知你定来,便等了一会儿。还行,速度挺快,没让我老人家等上太久。” “既然等到我了,为何不现真身,仍以魂魄示人?” “你得稍等一下,我的真身还在百丈之外,过来得需要一点点时间。” 养鸟人说话倒是风趣得很。 话刚说完,一个身影从百丈之外疾速飞来,而养鸟人的魂魄则直奔人影而去。 二者归一,养鸟人落在城墙之上,距离无敌五丈。 真身在百丈之外,控制隐匿在三十丈上空的魂魄,白巫桥等人如何能找得到? 士兵迅速将其包围。 “去去去。”养鸟人不耐烦地挥挥手,“我与无敌二十余年未见面,有话要说。你们这些晚辈,少在这里碍手碍脚的。” 士兵们兀自站立不动,手中刀剑与弩箭指向养鸟人。 “你们退下吧!”嬴开说道。 无敌在此,他不必顾忌养鸟人。 如果连无敌都对付不了,就算他有上万兵,也阻止不了养鸟人杀他。 至少,阻止不了养鸟人取走他的魂魄,把他变成活死人。 嬴开已经猜到,养鸟人一击重伤无妄之后,没有施展叫魂术取走他的魂魄,原因只有一个,养鸟人的目标,是无妄,不是他。 嬴氏部落与鸿胥部落之间的这一场战事,养鸟人懒得管。 士兵们纷纷后退,给无敌和养鸟人留出了一个极大的空间。 无敌走到距离养鸟人三丈远的地方停下,“你好歹也活了百岁有余,还得了个黑暗巫师界第一人的称号,怎么跟个小孩子似的,自己许下的诺言,说变就变。” 无敌面无表情,语气平淡。 自己来得还算及时,无妄已死不了。既然生命无恙,无敌便没有表现出多少愤怒的情绪。 何况,二人都已是百岁高龄,经历了太多的风雨杀戮,早已磨炼了性格,隐藏了杀气。且把世间的一切看得很淡,生生死死,不会在他们的内心掀起任何波澜。 唯一放不下的,只是个名声而已。 被无敌一番质问,养鸟人咧嘴一笑,显得有些尴尬。 说好的不对双方的后辈动手,自己却违背了誓言,还用上古巫器惊雷劫对付人家的徒弟,的确是有些说不过去。 “无妄在南山道杀了向远,又逼死了琉尘,我若不亲自出手,谁还能为他们报仇?” 养鸟人的这番说词,有些强词夺理。 徒弟与徒弟斗,又不在他们的约定范围之内。就算出面,因有约定在先,也是只可阻止,不可杀戮。 “你这个理由看似有理,却很赖皮。二十年不见,这方面倒是长进了不少。”无敌语气微冷,养鸟人的答案,让他很不高兴。 “随你怎么说,反正近百年来,我在言语上从来斗不过你。就一句话,我有两个徒弟死了,你总不能让我不管不问吧?”养鸟人干脆一赖到底。 无敌叹了一口气,“你有四个徒弟,死了两个,还有两个。我却只有无妄这一个,你杀了他,我便没有徒弟了。” 养鸟人呵呵一笑,“无敌,你不是又收了四个小孩子做徒弟吗?还给他们起了十寻、百寻、千寻、万寻这么几个古怪的名字,怎么能说只有无妄一个徒弟?” “这你都知道?消息蛮灵通的嘛!” 养鸟人呵呵一笑,“当然,你有什么事情能瞒得过我?” “你只所以不走,是知道我一定会来。你在这里等着我,是想和我再战一场吧?”无敌问道。 “我正有此意,近百年来,你我之间已经战了十三场,从未分出胜负。这一辈子若是到死都分不出谁才是巫师界真正的第一人,岂不是非常遗憾?” 无敌微微一笑,“上百岁的人了,总是放不下个虚名。” “行了行了,你心里想什么别以为我不知道,只不过你是不说而已。我们已经说了太多的废话了,多说无益,赶紧开始,打完了我还得回去。” “你有此心,我怎敢不从?你以为使自己的灵魂出窍,将施巫距离增至百丈之外,就能战胜我?” “哈哈,看来,我的事情你也是一清二楚。” “如何战?” “于百丈之外,施巫力于惊雷劫和六足四翼鸟,一战定输嬴。” “好,那就如此。” 二人说完,一个往东,一个往西,走到距离百丈时停下,面向对方。 第124章 巅峰之战 城墙上,无敌与养鸟人,一个是光明巫师界第一人,一个是黑暗巫师界第一人。 两个站在巫师界巅峰之上看了百年风景的人,两个历经十三次战斗从未分出胜负的人,一生之中的第十四次战斗开始了。 这一战,极有可能是二人此生之中的最后一次战斗。 城墙外,莫守拙仍然与一人九龙鏖战,战况激烈,短时间内分不出胜负。 两个战场,一个代表着巫师界的最高战力,一个代表着武者界的最高战力。 参加战斗的四个人,则都是巫师界与武者界百年难得一见的巅峰之人。 这样的战事,站在城墙上的所有人,包括驷车庶长以及一众将军在内,一辈子都难得一见。 白巫桥与嬴无已经回到了城墙之上。 “大将军,末将请令前去相助侍卫长一臂之力?” 白巫桥看着城外的战斗大声说道。 “不可,你去参战,只会影响侍卫长的战力,于战无补。”嬴沐断然否决了白巫桥的请战要求。 嬴沐并非不想助战,而是早已看得明白,以他们的战力,就算与一条龙对战,恐怕也无法撑上短短的一个瞬间,不但白白送死,还会影响到莫守拙。 身为拥有近五百樽能量的武者高手,面对如此情况,嬴沐内心感到无比窝囊。 但有心无力,也只能作壁上观。 六足四翼鸟从无敌手中飞出,黑色小锣从养鸟人手中飞出。 而虚空之中,也多出了两个人,两个如云雾般的虚幻之人,正是无敌与养鸟人出窍的魂魄。 魂魄距离各自的本体七十丈左右,距离两大上古巫器三十丈左右。 本体赋予魂魄能量,魂魄驱动巫器作战。 这样的战斗,其实有点多此一举。所能体现的,不过是二人都能令自己的魂魄出窍,出窍的魂魄都拥有驱动巫器的能量而已。 比拼点有三个。 一个是能不能令魂魄出窍,不能出窍者,败。 第二个是,能在多远的距离上控制出窍的魂魄并且赋予能量,距离近、能量弱者,败。 第三个是,魂魄控制巫器的能力,能力低者,败。 本体控制魂魄走的是巫道,魂魄控制巫器,走的也是巫道。 与无妄跟向远暗战时无声无息不同的是,无敌和养鸟人建立的巫道始终散发着灿烂的光芒,像是一根着了火的细绳。 人不动,魂魄不动,巫道在燃烧,巫器在厮杀。 年愈百岁的无敌和养鸟人早已惺惺相惜,有着同样的心思,就是都不想伤害对方。 到了如此的年龄,铁血情怀早已被岁月磨砺殆尽,只所以有此一战,目的只有一个,分出胜负。 绝不杀人。 甚至会极力避免对方受到伤害。 城外,惊鸿刀已经七次斩过青龙的身体,却始终杀不了它,阻止不了断体再生。 莫守拙仍然不死心。 他大爷的,七刀杀不死,就那八刀、九刀、十刀。 他绝不相信,能杀死豢兽和幻字人的惊鸿刀,杀不死龙。他要看看,究竟需要用多少刀,才能杀死一条龙。 激战之中,莫守拙的刀只攻击一人一龙。 数刀杀不了一条龙,却能一刀便杀了豢龙,在快速游走躲避攻击的同时,莫守拙倾尽全力攻击豢龙与青龙。 看清了形势的豢龙却绝不与莫守拙厮杀,而是一味躲闪,将攻击机会留出来交给九条龙。 一旦莫守拙开始攻击豢龙,九条龙便会扑身而上。 莫守拙用来攻击豢龙的时间,非常有限,差不多只是电光石火一瞬间。 他也不敢门户大开罔顾九龙攻击而专攻豢龙。 一条龙破不了防御界,九条龙呢? 不敢尝试,一旦尝试失败,会在瞬间失去生命。 不到万不得已,莫守拙不会孤注一掷。 巅峰高手对战,往往数个时辰分不出胜负,而分出胜负的,却只是那么极短的一个瞬间,甚至只有眨一下眼睛的时间那么短。 莫守拙和豢龙都在寻找和等待这个机会,一击致命的机会。 一百二十式惊鸿刀已经用了一百一十九式,只剩下最后一式。 最后一式,名叫惊鸿破,一百二十式惊鸿刀法之中,唯有这一式有名。 一式百刀,涵盖了所有的攻击方向,也封死了对手所有的攻击方向。 攻击之中有防御,最强的攻击与最强的防御。 这一式,莫守拙曾经做过上百次演练,也曾经进行过上百次地思考,试图从自己敌人的角度寻找这一式中的破绽,却自始而终都没有找到。 无解的一式。 也是救命的一式。 但这一式,却又受制于本体的能量,能量强者,攻击与防御强,能量弱者,攻击与防御弱。 也就是说,再强大再精绝的刀式,若是被一个能量极弱的人施展出来,一样不具备必杀力,甚至破不了对方的防御界。 只有被能量强大之人施展出来,才能称得上惊世骇俗。 莫守拙拥有一千樽的能量,这些能量已经足够。 但鏖战了近一刻钟,莫守拙一直没有用上这一式。 他要把这一式用到豢龙的身上。 用到一条龙的身上,毫无意义。只有杀了或者重伤豢龙,才能解决根本问题。 一百一九式惊鸿刀法,反过来复过去地用,这给豢龙造成了一个假象,他以为惊鸿刀法只有一百一十九式。 内心开始蠢蠢欲动。 城墙上,无敌与养鸟人的战斗并不激烈。 无敌与养鸟人的本体,以及二人悬浮在虚空中的魂魄都是一动不动,只是微闭双目,以意念控制魂魄。 只有六足四翼鸟和惊雷劫在搏杀,将无敌和养鸟人本体赋予给魂魄再经魂魄传送的能量化作杀气,通过巫道建立起搏杀流,进行暗战。 从本体到魂魄,从魂魄到巫器,城墙上的人只能看到两道奇幻的光线在快速流动,看不出哪一条光线强,哪一条光线弱。 这也难怪。 无敌与养鸟人的本体能量不相上下,都是接近一千樽。六足四翼鸟和惊雷劫两大巫器的本体能量也是不相上下。 能量、巫力、巫器都不相上下的情况下,这场战斗要想分出个胜负,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 能量、巫力、巫器已经起不了决定作用,起决定作用的,是意念,看谁的意念更强大,控制魂魄的时间更长。 意念首先减弱的一方,必败。 这一场战事,看似远不如城外的战斗激烈,其实一样无比惨烈。 第125章 杀机陷阱 再战片刻,惊鸿刀上的刀气开始变弱。 九条龙再一次齐攻。 莫守拙极力躲闪,却仍然被赤龙的尾巴扫中了身体,倒飞出三丈开外,幸有防御界保护,才未受伤。 显然是能量消耗太大的缘故。 豢龙心中暗喜。 他毫不犹豫地认为,莫守拙的能量已经处于过度消耗之中。 不过就算如此,他的心中也是对莫守拙充满了敬佩,在一人九龙围攻之下,战斗持续了一刻多钟才出现能量过度消耗,这一点,他做不到。 城墙上,嬴沐等一众武者高手的神色都是无比忧郁。 就算从未习武的嬴开与嬴夫也能看得出,莫守拙已经处于疲于应对之中,败象明显。 再战下去,性命不保。 “大将军,侍卫长已是苦力支撑,末将请令,舍命相助。”白巫桥再一次大声请战。 一位侍卫首领跟着大声请令,“大将军,末将愿率二十名侍卫前去相助侍卫长。” “请大将军下令。”弩兵将军嬴无忌、驷车将军莫柯、骑兵将军嬴昺也是齐齐请令。 眼见莫守拙已是苦力支撑,众将士战意高昂,嬴沐不再犹豫,正要下达命令,却听到了一个声音。 说话者,是无妄。 血气丹丸绝非寻常之物,无敌穷尽百年心血,才仅仅炼出了这么一颗,于危急之时,救了无妄的性命。 一经吞下,无妄耗损殆尽的血气便在短时间内迅速恢复。 再借血巫珠之力消解了惊雷劫留在体内的余音。 不到一刻钟,无妄已经完好如初。 “你们看到的只是假象,莫守拙是想以此迷惑豢龙,寻找一击致命的机会。尔等若是前去参战,反倒坏了他的计划。” 嬴沐看着无妄,有些不明所以。 他和一众将军都看不出来的假象,无妄是如何看出来的? “巫师此话当真?” 无妄盯着城外的战斗,“惊鸿刀杀不死龙,但若能杀了豢龙,九龙自消。惊鸿刀法共有一百二十式,最后一式,莫守拙始终未用,他是在等待一个机会,一击致命的机会。” “巫师可知,战场无儿戏?”嬴沐再问道。 无妄微微一笑,“大将军是需要我立誓吗?” 嬴沐赶紧一笑,“那倒不必,以巫师看来,我等该如何?” 无妄却已看向无敌与养鸟人的战斗,“等。” 嬴沐不由地轻叹了一声,“以巫师之言,这上万将士,只能做个观战者了。” “惊鸿刀都杀不了龙,将士手中的武器更加杀不了,前去参战,只能受屠。九龙杀尽万兵,不过是顷刻之间的事。” 说话其间,无妄一直看着师父与养鸟人的战斗。 嬴沐知道无妄所说的话绝非危言耸听,在所有武器都杀不死龙的情况下,这上万自修能量极弱的士兵,的确不够九条龙杀的。 之所以如此坚持,只是心有不甘而已。 暗叹一声,看着城外。 唯盼莫守拙如此败象,真的如无妄所说,只是个假象。 “巫师,你不去助无敌大师一臂之力吗?”嬴夫突然轻声问了一句。 无妄轻轻摇了摇头,“我若相助,师父就算胜了,也是胜之不武,不但养鸟人心中不甘,师父也定然是不高兴。” “战场搏杀,只管输赢,巫师这个想法,在下实在不敢苟同。”嬴夫说道。 在他看来,打仗就是打仗,哪有什么道义可言?胜者王侯败者寇,胜了就是胜了,败的一方就算有千万个理由,也只能无奈地吞下失败的苦果。 何况,战情危急。 “巫师,侍卫长已经处于生死危急关头,他若一败,王上和这上万将士必然尽是死于豢龙和九龙之手,此刻,恐怕不是讲道义的时候。”嬴夫心忧战事,再次劝道。 嬴夫说得当然没错,为了所谓的道义,便置王上与上万将士的生死于不顾,实在是没有什么道理。 无妄不语。 “巫师,无敌大师胜了养鸟人,便可助侍卫长一臂之力,扭转危情。眼前形势,已经无比明了,巫师这是难下决断吗?”嬴夫又一次相劝,脸色已是非常不好。 正说话间,城外的莫守拙突然发出了一声怒吼。 当惊鸿刀第十一次划开青龙身体之后,青龙终于消失,未能再生。 十一刀,要整整十一刀才能杀死一条龙。 似乎是喜极忘形,惊鸿刀狂舞,幻出万千刀影,人随刀进,如风卷落叶般袭向剩下的八条龙。 所用的招式,仍是惊鸿刀法一百式至一百一十九式。 全力攻击八条龙,却把一个极为隐秘的破绽留给了豢龙。 豢龙一直在等待这个机会。 当莫守拙全力攻击八条龙,手中的刀接连划开了三条龙的身体之时,豢龙杖直奔莫守拙的后背。 豢龙等待的机会,也是莫守拙等待的机会,更是他处心积虑地制造的一次机会。 豢龙杖距离不足六尺,莫守拙的身体突然跃起,在空中一个后翻,头下脚上,第一百二十式惊鸿刀法出手,惊鸿破。 一式百刀,千万道刀影。封住了豢龙杖的所有攻击方向,也把豢龙完整地罩在了刀光之中。 这一次,莫守拙是真的把整个后背留给了八条龙。 剩下的八条龙,每条龙被击中的刀数都不超过两刀,要想把每一条龙都砍上十一刀,不知得战到什么时候。 孤注一掷的一刀。 莫守拙只希望,强大到了拥有一千樽能量的防御界,能够抵得住八条龙的合力一击。 惊鸿刀一改先前的颓势,快如惊鸿,诡如魅影。 豢龙一见惊鸿刀之气势,瞬间大惊失色,迅速明白,自己苦心寻找的一击之机,竟然入了莫守拙处心积虑制造的杀机之中。 全力一击的豢龙无力后退,豢龙杖舞出千万道杖影,希望能封住疾袭而来的刀。 看似天衣无缝的豢龙杖影,在惊鸿破面前,无处不是破绽。 惊鸿刀从数道杖影之间穿过,豢龙极力躲闪,右胸仍被洞穿而过。 与此同时,八条龙发出的八道强大无比的杀气,同时击中了莫守拙的后背。 “哇。” “哇。” 豢龙和莫守拙各是狂喷一口鲜血,一个倒飞,一个直飞,几乎同时落地。 第126章 万般红尘事,皆付一笑中 与豢兽师唤出的豢兽相比,豢龙唤出的龙实在是聪明地多,甚至有了智慧和灵性。 不但能够感应到莫守拙周身有着强大的防御界,还知道凭一条龙的攻击力,破不了这个防御界。 所以,当莫守拙孤注一掷全力攻击豢龙之时,八条龙心有灵犀地迅速完成了合力一击。 攻击能量超过了一千二百樽。 一千二百樽的攻击力对一千樽的防御界,彼此抵消的同时,生出了强大的反制撞击力。 正是这股反制撞击力,重伤了莫守拙的五脏六腑。 二人同时喷出一口鲜血飞出丈余远落地。 不同的是,豢龙重重地摔到了地上,而莫守拙却能够站着。 一躺一站,谁受得伤更重,一目了然。 眼见豢龙倒地,站在城墙上孤悬着一颗心观战的嬴开等人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看来,无妄说得的确无错。 刀气减弱,速度变慢,只是莫守拙刻意制造的一个假象,目的就是引诱豢龙上钩,寻找战机,一击致命。 摔到地上的豢龙迅速站了起来,摇摇欲倒,手中豢龙杖指向莫守拙之时,再一次喷出了一口鲜血。 与此同时,八条龙消失,进入豢龙体内。 身受重伤,能量剧损,豢龙已经无力控制龙在体外存在。 莫守拙并未攻击,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虽然还能站着,但伤势却是非常严重,与豢龙相比,轻不了多少。 在豢龙吐出第二口鲜血的时候,莫守拙将一口涌上喉头的鲜血硬生生地咽了下去。 二人都是无力再战,彼此看着对方,不语。 白巫桥与嬴无忌几乎同时从城墙上飞起,直奔城外。 千载难逢的机会,二人想借此机会斩杀豢龙。 豢龙突然开始念动咒语。 瞬间,一道光影从空中划过,这道光影来自汧邑城中。 落地之时,是一只巨大的九龙青铜鼎,鼎高近一丈,四足。 在白巫桥与嬴无忌奔来之前,豢龙纵身一跃,进入了青铜鼎之中,青铜盖随即盖上。 白巫桥与嬴无忌飞身欲上鼎盖,却见自青铜鼎周身九条龙的口中迸射出九道夺目的光气,携着强大的攻击之力。 每一道攻击之力,都超过了七百樽,绝非能量不足五百樽的白巫桥与嬴无忌所能抗衡。 眼见二位将军就要被斩杀于光气之中,重伤之中的莫守拙迅速挥刀,在白巫桥和嬴无忌的身前形成了一个刀气防御界。 阻止了攻击二人的杀气,莫守拙再次喷出了一口鲜血。 白巫桥与嬴无忌在空中急速反转,落在了莫守拙身边,扶住了摇摇欲倒的莫守拙。 “侍卫长。”几乎是同时喊了一声。 “二位速速离开。”莫守拙说道。 成虚境始终处于启动状态,体内能量在奇经八脉之中游走。 借着水滴之眼的宇宙万物功能,莫守拙看到了豢龙,正端坐在九龙青铜鼎之中,借着鼎内充盈的灵气疗伤。 谁先恢复元气,谁就是最后的胜利者。 白巫桥与嬴无忘不敢再有稍作停留,速速离开。 这一番贸然前来,已经使莫守拙的伤势进一步加重,若是逞强留下,定然会影响到他。 于战无补,忙中添乱。 叱诧沙场的将军,战力在莫守拙与豢龙面前竟然都是不值一提,二人回到城墙上时,心中都是一声悲叹。 此时,无敌与养鸟人的战斗已经分出了胜负。 二人的战斗远不似城墙外那般惨烈,没有鲜血狂喷,也没有杀气飞舞。 众人能够看到的,只是养鸟人的魂魄开始后退,惊雷劫也开始后退。 被动的后退,力量当然是来自无敌的巫力。 与此同时,无敌的魂魄与六足四翼鸟则开始逼进,一直逼着养鸟人的魂魄与惊雷劫后退了十丈。 无敌的魂魄在距离本体百丈远的地方停下,不再前进。 这个距离,是无敌施展巫力控制魂魄所能够达到的极限。 魂魄与巫器被逼退十丈,毋庸置疑,养鸟人输了。 无敌迅速令魂魄归窍,收回六足四翼鸟,然后走向养鸟人。 养鸟人也是令魂魄归窍,收回惊雷劫,静静地看着无敌向自己走来,面无表情,不知道心中想些什么。 走近之后,无敌呵呵一笑,“养鸟人,这第十四次战斗,你输了。” “我的确是输了。”养鸟人不得不承认。 “我没伤着你吧?”无敌笑呵呵地问道。 “你看我像受伤的样子吗?”养鸟人迅速转换成一副笑脸。 “没伤着就好,若是伤了,还要劳烦我老人家为你疗伤。” “呸!就算伤了,我还能用得着你为我疗伤?” 百年十四战,终于在最后一战分出了胜负,养鸟人的心里定然是不好受。 只是极力控制着没有表现的那么明显而已。 “你不会心里难过吧?百岁的人了,要是连这点事都看不开,你可算是白活啦!” “若是你败了,会如何?”养鸟人突然问了一句。 “请你喝一顿酒。”无敌极为干脆地说道。“战场上败给了你,酒桌上胜你一场。” 养鸟人闻言一愣,瞬间想明白了道理。 百岁之人,一生叱诧风云,于人生最后时刻,与一生之中最强大的敌人再战一场,无关生死,只分胜负,本就是豪迈之事,就算是输了,又有何憾? 一念至此,心如明镜,养鸟人“哈哈”一笑,“好,那我就请你喝一顿酒,酒桌上胜你一场。” “去哪里喝?” “你赢了,你定。”养鸟爽快地说道。 “二十年前,你去过我的翠华山巫云观,而你住的那个破地方,我还一次都没去过,就去你那里喝。” “我有藏了六十年的好酒,便拿出来让你这个老家伙喝好啦!”说完,养鸟人自顾自地沿着城墙往前走。 无敌紧随其后,“你那藏酒要是太烈,我可不喝。” “勾兑的劣酒你喝不喝?” 二人边说边走,越走越远,再没回头看众人一眼。 这一场事关两个部落生死存亡的战事,竟然丝毫没有放在两位巫师的心上,早已看惯了生生死死的二人,已经懒得过问天下大事。 万般红尘琐事,皆付一笑之中。 第127章 惊鸿秋水,合体归一 远在百里之外的犬丘王城,王爷世父、大庶长墨荼与守城将军嬴黍子在城墙上巡视,查看城墙布防情况。 王庭侍卫队副侍卫长杜栾紧跟在众人后面。他的任务,是保护世父。 赢开亲率两万大军远征鸿胥,离开王城已有七天时间。 七天里,包括王爷世父在内的一众老臣和将军们无一日敢懈怠,忙于征集新兵和城墙布防之事。 征集新兵一事全权交由上大夫甘公负责。 德高望众的甘公,在嬴开离开的当天,就给十大分支部落与数十个小分支部落下了一道死命令,五日之内不能按照王庭命令将一半奴隶送到军营服役者,剥夺贵族身份,成为平民。 为此,他先拿自己部落中的贵族开刀,经报请世父同意后,将一个故意瞒报奴隶数量和一个把老弱奴隶送到军营以次充好的奴隶主关进了牢狱。 此法一出,再无奴隶主敢作假,纷纷遵令执行。 嬴开临走之前留下的命令是五日之内征兵一万,甘公用了五天时间,征了整整两万新兵。 王城中的军队达到了两万九千之众。 嬴黍子严令武器街上的店铺赶制的五千支弩和十万支箭已经交给军队。 下一批弩和箭正在全力赶制之中,武器街上所有的店铺,这段时间只做一件事情,就是制弩,造箭。 嬴黍子的想法是,组建弩兵一万人。 所有入营的新兵,不练刀法,不练战法,只练射术。 刀法战法并非一日之功,而学习射术,却是数日可成。 当一万弩兵出现在城墙上时,嬴黍不相信有哪个部落的军队还能攻破他的防御。 近一个时辰以来,杜栾腰间的秋水剑一直在异动。 就像是一只被困在陷阱中的兔子,急欲从陷阱之中跳出来。 害的杜栾数次将秋水剑取出来查看,却始终没有弄清楚,究竟是什么原因,让秋水剑发出如此的异动。 汧邑城墙上,嬴开看着无敌和养鸟人远去的背影,久久不语。 嬴夫则叹了一声,“原想着无敌大师战胜养鸟人之后,能助侍卫长一臂之力,没想到二人竟然联袂而去。” “两位大师都是百岁之人,早已经看透了生死,也厌倦了血火杀戮,想让他们参入凡尘战事,已是绝无可能。”嬴开说道。 二位巫师的心思,嬴开看的非常清楚。 如此高龄之人,早已没了涉足红尘诸事的热血。是嬴氏部落胜,还是鸿胥部落胜,对于他们来说,一点都不重要。 拼力一战,无关恩仇,只为分个胜负,不留一生憾事。 一战结束,携手同去,共饮一壶酒,一笑泯恩仇,如此洒脱之举,嬴开自信自己做不到。 他需要的,是铁血杀戮,封侯称王。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嬴氏部落,以及嬴氏部落数十万庶民。 “豢龙进了青铜鼎,定然想借此疗伤,得想办法破了此鼎才是。”嬴夫提醒道。 “白巫桥和嬴无忌二位将军已经试过,连他们二人都接近不了青铜鼎,如何破它?”嬴沐无奈地说道。 “能与豢龙一战者,只有莫守拙。能破青铜鼎者,也只有莫守拙。我们若是帮忙,只会忙中添乱,扰乱了他的心思。”无妄说道。 “我们就是这么看着?”白巫桥问道。 方才一试,已知青铜鼎的厉害,绝非他们所能抗衡,虽无力相助,心中却有万个不甘。 “眼下唯有如此。”无妄说道。 “只盼侍卫长能先豢龙一步恢复元气,若是晚于豢龙,那就危险了。”嬴沐说道。 身为领兵大将军,此时的他,也是一筹莫展,束手无策。 这已不是排兵布阵的事。 一场战争的胜负,完全取决于两个人的战斗,这在嬴沐几十年的战争生涯中,还是头一次遇到。 “能否用火攻,堆柴引火,逼豢龙出来,阻止他恢复元气?”骑兵将军嬴昺问道。 “如何将柴堆至青铜鼎周边?”嬴沐问道。 未及细思,却见九龙青铜鼎飞身而起,来到了端坐于地的莫守拙上空。 莫守拙正处于以能量快速疗伤之中。 飞临莫守拙上空的九龙青铜鼎,释放出奇异的光芒,转换成强大的杀气,形成了一个圆柱形的光罩,朝着莫守拙笼罩过来。 青铜鼎之中的豢龙,依然在疗伤。 他的伤势比莫守拙要重的多,就算有青铜鼎相助,一时半会儿也无法恢复如初。 但他要借助九龙青铜鼎的能量,阻止莫守拙疗伤。 莫守拙并未起立,仍然端坐于地,右手高举惊鸿刀,将能量赋予刀身,与惊鸿刀本体的能量汇合在一起,与青铜鼎对抗。 同时,成虚境的修炼并未停止,意念控制体内能量在周身奇经八脉之中迅速游走。 所有的杀气,全都凝聚在惊鸿刀上。 青铜鼎与惊鸿刀,一个自上而下,一个自下而上,刀之杀气与鼎之杀气开始激烈对抗。 一道刀气与一团鼎气,如同树干与树冠一般。 两股强大的杀气只相持了很短的时间,刀气就开始被鼎气压迫,一寸一寸地退缩。 莫守拙和惊鸿刀本体都已经用尽了全部的能量,却依然无法阻止从青铜鼎上爆射出来的巨大杀气。 当杀气距离莫守拙头顶不足三尺高时,沉重的压迫之感骤然变强,莫守拙感到连呼吸都有些困难。 胸口像是被压了一块巨石,刚刚稳定下来的血气开始翻涌,直往喉头处窜。 一旦一口鲜血喷出,能量瞬间消散,莫守拙将被立时斩杀。 万分危急之时,突然从犬丘方向飞来一道光,像是一只小小的流萤。 正是秋水剑。 秋水剑作为一道光气,迅速融入了惊鸿刀之中,与惊鸿刀化为一体。 一体之胞,一阴一阳,在分离了数万年之后,再次合二为一。 战力剧增,杀气暴涨。 从惊鸿刀上迸射出一道夺目的幽黑之光,一下子便穿透了九龙青铜鼎。 “轰。” 一声剧烈的爆炸之后,九龙青铜鼎化为一团烟云之气,向着虚空飘散。 端坐于九龙青铜鼎中的豢龙,也在瞬间之中化作了虚无。 第128章 刑不上大夫 汧邑之战,有惊无险,以嬴开取得最终的胜利而告终。 嬴开并未急于回犬丘,而是在汧邑城中待了三日。 这三日,在鸿胥部落八位长老的陪同下,嬴开将汧邑城细细地走了一遍,也看了一遍。 在他看来,汧邑城无论是城区规模、城墙坚固程度还是城区建设等情况,都比犬丘王城好得多。 尤其是城外周边地势平坦,风调雨顺,土地肥沃,盛产粮食与瓜果。 不像犬丘,以丘陵地居多,土地贫瘠,庄稼长势很不好。一旦遇到干旱天气,就会形成旱灾,流民遍地,四处逃荒。 而且,汧邑城远离西戎部落,距离大周王朝的都城镐京不足二百里,且有官道直通,在对抗西戎方面,地利条件非常明显。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汧邑都比犬丘更适合作为嬴氏部落的王城。 在走遍了汧邑城的角角落落之后,嬴开心里有了迁都的想法。 数百年来,嬴氏部落只所以屡屡经受西戎部落的袭扰,就是因为犬丘距离陇山太近,且中间没有险要之地可以据守,迁都汧邑,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回到议事大殿,嬴开召开了一个简短的会议。 与会者有左庶长嬴夫,大将军嬴沐和众位将军以及鸿胥部落的八大长老。 “嬴夫。” “臣在。” “明日我便率大军回王城,你留在汧邑城,负责部落的一切政务,务必严肃法度,不可生出乱象。” “请王上放心,臣定当不负王命。” 嬴开接着交待道:“此次攻城作战,汧邑城内的贵族和数千奴隶相助大军破城,有大功。你有言在先,凡是相助破城者,贵族保留身份,奴隶变为平民,你需仔细考证,稳妥办好此事。” “七日之内,臣会拟出一份奏章,派人报送王上审阅。待王上恩准之后,着即办理。”嬴夫领命。 “嬴沐,莫守拙。” “臣在。” “留两名得力的副将军各带一千步兵、一千弩兵负责汧邑城防务。留三十名侍卫负责左庶长的安全。” “诺。”嬴沐与莫守拙齐声领命。 “乐无忧长老。” “臣在。”大长老乐无忧应道。 “八位长老心怀大义,合力平定鸿胥谋反,忠心可嘉。鸿胥部落定然是需要改制,如何改,待我回到王城与众位庶长、大夫商讨之后再行决定,有一点尽可放宽心,改制不会伤害各位长老的利益,尔等需全力协助左庶长管理好部落事务。” “臣等定会全力协助左庶长。”乐无忧大声说道。 “臣等定会全力协助左庶长。”其余七位长老亦是异口同声。 嬴开的话已经说的非常明白,部落改制不会伤害众位长老的利益。有了这一句话,乐无忧等人如同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一颗孤悬的心,总算是放了下来。 “嬴夫和莫守拙留下,其余人等可以离开了。” “诺。” 众人领命而去。 “嬴夫。” “臣在。” “我有个想法,欲将王城从犬丘迁至汧邑,你留在汧邑这段时间,需提前着手准备。我会安排大庶长与你联系,一切细节问题,你与他共同商定。” 嬴夫对于嬴开的这个想法并不感到意外。 一是他已经从这几天的考察过程中察觉到了嬴开的心思。二是在他看来,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汧邑都比犬丘更适合做王城。 “王上,臣留在汧邑,会全力做好三件事,一是处理好汧邑城的战后事务,稳定人心,建立秩序;二是履行战前承诺,办理好贵族与奴隶的身份问题;三是准备迁都的相关事宜。” 嬴开点头,“我需提醒你一句,那些贵族,非罪大恶极者,身份能保留的尽量保留,可以择一二人杀鸡骇猴,数量绝不可过多,以免引起慌恐,再生叛乱。” “这个臣已经想到,定会稳妥办理。” “迁都汧邑一事,不必说与八位长老听,防止有人生出异心。”嬴开再次嘱咐。 “臣定然保密。” 一切安排妥当,第二日,大军班师,下午申时,回到王城。 世父率领众位庶长、大夫出城五里迎接。 “王上亲率大军远征鸿胥,一战定下乾坤,嬴氏部落终于走出黑暗,看到黎明。臣带众位庶长、大夫恭迎王上得胜归来。”世父大声说道。 “臣恭迎王上得胜归来。”众位庶长、大夫齐声喊道。 “有劳王兄与各位庶长、大夫出城迎接,请众位随我去议事大殿,有要事相商。”嬴开说道。 军队进城,嬴沐安排白巫桥等众位将军率军回营,自己则随着嬴开径去议事大殿。 “急召众位庶长、大夫议事,是商议一下如何处置鸿胥,如何改制鸿胥部落。”嬴开开门见山地说道。 嬴氏部落采用的是大周王朝的刑罚制度,即墨、劓、剕、宫、大辟五刑。 墨刑为刺面或额并涂黑,以达到羞辱的目的。 劓刑是割鼻。 剕刑是断足。 宫刑是毁坏生殖器。 大辟则是死刑。 五刑之外,还有劳役、拘役、赎、流、鞭和贬为奴隶等刑罚。 试图谋反者,将被处以大辟之刑,也就是死刑。 但大周王朝却又有一个规定,“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个规定,同样被嬴氏部落执行着。 刑不上大夫,是指刑罚不针对大夫以上的奴隶主贵族,而是指向平民、奴隶和异族。 礼不下庶人,是指平民和奴隶都不能享受祭庙、宴会等礼仪,这是奴隶主贵族所享有的特权。 只不过到了姬宫湦为王时,这些规定都不太好使,惹恼了他的人,往往不经过刑法判决,就被他给杀了。 这样的权力,嬴开没有。 就算鸿胥犯了谋反大罪,他也不能一个命令就杀了。 嬴氏部落的律法杀不了鸿胥,因为鸿胥是部落族长。 嬴氏部落的律法明令规定:“不得斩杀十大分支部落族长,不得剥夺十大分支部落族长权位,不得贬其为平民或者奴隶。” 什么罪不杀?没有说明。 既然没有说明,那就是犯了任何罪都不能杀,包括谋反。 第129章 律法杀不了鸿胥 嬴氏部落先祖立下的这个规定,对十大分支部落的族长形成了一个非常有效的保护。 嬴开要想杀了鸿胥,必须绕过律法,说服所有部落族长同意以谋反罪给予大辟之刑。 这样的行为,往往不会得到部落族长们的许可。 部落族长们都明白,杀了一个族长,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族长被杀。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嬴氏部落用来保护十大分支部落族长的规定就成了一句空言。 以后任何一任嬴氏部落的王,都可以用“以效前例”为借口,通过召开部落族长会议的形式,强制杀死一个族长。 因此,在听了嬴开的话之后,众人皆是面面相觑,无人表态。 墨荼与嬴沐不表态,是因为他们二人不是部落族长,在如何处置部落族长上,没有太多的发言权。 而众位族长不表态,自然是有着他们的心思。 “甘公,你是嬴氏部落的老臣,德高望重,你先说说,该如何处置鸿胥?”见众人都不吭声,嬴开便点了甘公的名。 甘公瞬间表现出了自己圆滑世故的一面,做作地咳嗽了一声,有些无奈地咧咧嘴,“王上,老臣近日一心想着征集新兵的事,被王上这么猛不丁地点了名,脑袋一下子混乱不堪,如何既不违背了先祖的规矩,又能处置了鸿胥,一时也想不出个万全之策,还是请王上定夺吧!” 甘公并未表态。 “嬴坤,你说说。”嬴开并未追问下去,又点了嬴坤的名。 “王上,鸿胥谋反,理当斩首。可嬴氏部落有祖训,部落族长不可杀,若是杀了他,便是有违祖训,臣一时也想不出个好的策略,还是请王上定夺吧!王上如何决定,臣绝无异议。” 嬴坤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处置意见,却表达了坚决拥护嬴开的决心,已经是很难得了。 嬴开看着众人,问道:“各位有什么意见?都说说。” “请王上定夺。”众位庶长、大夫齐声说道。 “看来,各位是不愿意出个主意了?”嬴开面色微冷地说道。 按照他的心思,定然是要杀了鸿胥,以泄心中之恨,并借此树起自己作为王上的威严。 只是在所有庶长、大夫都不表态的情况下,他若是贸然提出自己的想法,恐怕会令部落族长心生寒意,从而失了人心。 杀不杀,如何杀,考验的是他作为王上的智慧和胆气。 “王上。”世父轻唤了一声,“我去见见鸿胥吧!如何处置,由他自己来定。” 嬴开看着世父,让鸿胥自己处置自己,这不是胡闹吗? 鸿胥若是还要做部落的族长,做嬴氏部落王庭的太师,也要答应他吗? 一向行事缜密的世父,心里是怎么想的? 但嬴开深知,世父一向与自己同心,绝不可在此时说出不合时理的话。 稍一思索,瞬间便明白了。 世父让鸿胥决定自己的生死,言外之意,其实就是让鸿胥自寻死路。 在所有部落族长都不表态的情况下,唯有此法才能杀了鸿胥,而且不会引起众位部落族长的不满与忧虑。 至于如何让鸿胥杀了自己,当然有很多办法。 心中不由暗叹一声,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关键时候,还是自己的王兄得力。 “王上,臣也建议此事稍后再议,由王爷见过鸿胥之后再作定夺。”墨荼也想明白了世父的心思,很合时宜地跟着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墨荼虽然是大庶长,却非部落族长。在这种场合,他根本没有参入决策的资格,即使说了自己的想法,也未必能起到作用。 有了世父和墨荼的提议,嬴开顺势说道:“那就依王兄与大庶长所言,此事稍后再议。大庶长,嬴夫不在,你派人通知法司主事,按照律法尽快判罚八方。” 处置没有根基的八方,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情,就算他是谋师门的门主,嬴氏部落先祖的规定,对他也没有保护作用。 “臣着即去办。”墨荼说道。 “还有一事需与众位庶长、大夫商议。” 嬴开说完,走到地图前,说道:“犬丘往北二百八十里是陇山,往南一百五十里是汧邑,汧邑往东一百九十里是镐京。” 说完后面朝众人:“嬴氏部落自建立以来,主要的敌人是西戎。由于犬丘距离陇山太近,且中间无险可守,所以屡屡受其骚扰。我的想法是,将嬴氏部落王城从犬丘迁到汧邑,众位有何意见?” “王上英明。”墨荼迅速说道。 “臣心中也正有此想,只是未来得及向王上提出建议。将王城迁到汧邑,距离陇山可达四百余里,中间有犬丘、桐城、台山道三道关卡,西戎势必无力攻击于我,可保王城无忧。” “王上,将王城迁到汧邑,距离镐京城只有一百九十里,若是周王攻伐于我,岂不是更加不利?”甘公说道。 “甘公,就算王城设在犬丘,周王若是想攻伐于我,我们一样守不住王城。嬴氏部落的主要敌人是西戎,并非周王。故而就应将主要精力,用来防范西戎部落。我赞成王上迁都之举。”世父说道。 “汧邑以东一百五十里,是周王朝西六师的驻防之地,将王城迁往汧邑,西戎军队若是想攻伐于我,定会有所顾虑,于我有利,我也赞成王上迁都之举。”嬴沐亦是大声说道。 “汧邑土地肥沃,盛产粮食,且拥有天下最大的青铜矿,于军于民都极为有利,王上迁都之举,实属英明决策。”嬴坤说道。 “我等都赞成王上迁都之举。”公孙、杜珀及孟西白三族族长也是表达了赞同的意见。 甘公呵呵一笑,“经各位庶长、大夫这么一说,老臣也是豁然开朗,迁都汧邑,北可据险阻击西戎军队,东可依仗周王朝西六师之威造成威慑之势,实属英明,老臣想通啦!” “既然各位再无反对意见,迁都一事就算定下来了。” 转头看着墨荼,“墨荼,我将嬴夫留在汧邑暂时管理鸿胥部落事务,这迁都一事,就由你与他合力操办。三个月之内,将王城迁到汧邑。” “臣定然悉心操办,尽快完成迁都之举。”墨荼说道。 第130章 鸿胥之死 “鸿胥谋反,定然是要削了部落的鸿胥名号,进行改制,如何改制,请甘公及诸位大夫商讨之后,拿个奏章给我。” 嬴开直接将鸿胥部落改制之事,甩给了甘公和六位大夫,不让他们置身事外,也好封了他们的嘴,以免日后乱发议论。 “王上,臣早已老眼昏花,脑袋迟钝,怕是担不起如此重任。”一向老谋深算的甘公不想蹚进这个浑水,第一时间推辞。 “甘公,你若真是老眼昏花到了如此程度,怕是连管理一个部落的重任都担不起来了吧?不如传位后辈,免得引起混乱。”嬴开冷冷地说道。 “这。”甘公没想嬴开会抛出这么一句话,却又找不到理由反驳,只好尴尬地一笑,“王上既然如此说,那老臣就只能勉为其难了。” “三天之后,给我一个奏章。” “诺。”甘公无奈领命,接过了一个烫手山芋。 “嬴沐。” “臣在。” “方才听王兄说,短短数日之内,甘公已经征集新兵两万三千余,加上前期的新兵,部落军队总数已达五万。一个月内,你要完成军队旧制变革,组建五个军,车兵、骑兵、弩兵各一个军,步兵两个军。嬴黍子在南山道一战中表现勇猛,可任一个步兵军的将军,白巫桥、莫柯、嬴昺、嬴无忌任职不变,将军以下各级军官的选任,你与众将军商榷后拿出一个奏章给我。” “王上,征鸿胥之前,臣已经完成了大部分的旧制变革,此次变革,无需一月,十日就可完成。”嬴沐说道。 “好。新兵入营之后,战力极弱,需大力练兵,一年之内,你要给我练出一支虎狼之师,可与西戎部落的军队抗衡。” “请王上放心,臣保证,一年之后,军队定成虎狼之师,无需再惧西戎军队。” “还有一事,此次远征鸿胥,士兵作战勇敢,应予嘉奖。嬴沐、嬴坤,你二人速拟一个奏章,亡者,无论是贵族、平民还是奴隶,均以勇士待遇厚葬。凡是作战之中表现勇敢的奴隶,应给予平民身份,划出土地,租其耕种。” “诺。”嬴沐与嬴坤齐声领命。 当天天黑之时,世父带着三名侍卫,提着两坛老刀子酒,几个小菜,来到了法司的牢狱,见到了鸿胥。 鸿胥坐在地上,背靠着墙壁,一头乱发,面容憔悴。 见到世父,目光阴冷,未出一言。 世父令侍卫将一张小桌摆放好,小菜摆放到桌子上面,再在壶中倒满酒。 然后世父自己跪坐到桌子前,提起酒壶在酒杯中斟满酒,一饮而尽,完了拿起筷子,挨个碟子夹一口菜,放在嘴口嚼着。 “世父,你这是想告诉我,这酒中和菜中都没有毒是吗?”鸿胥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声。 “有没有毒其实没有多大关系。想杀你,何必非得用毒?”世父又夹一口菜塞进嘴里。 鸿胥冷冷一笑,满不在乎地说道:“嬴氏部落先祖有规定,十大分支部落的族长不可杀,嬴开想杀我,恐怕没那么容易。” “是吗?”世父又喝了一杯酒。 “你说得没错,嬴氏部落先祖的确有规定,十大部落的族长不可杀,却没说不可以关押。而且,也没说贵族不可以杀。” “世父,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鸿胥顿时警觉。 “你一人谋反,牵连整个家族。但族长只有你一人,你不能杀,他们未必不能杀。”世父的话语不急不缓,却字字敲震人心。 鸿胥腾地一声站起来,愤怒地说道:“世父,你敢杀我的族人?就不怕他们群起叛乱?” “你的族人并未随着你谋反,但你的家人却不能逃脱罪责,族人太多杀不完,杀尽你的家人还是很容易。就算不杀,也可以将他们尽数贬为奴隶。” “你敢。”鸿胥几乎吼叫着喊道。 “你看我像不敢的样子吗?”世父抬起头来,看着暴怒的鸿胥,微微一笑。 鸿胥急行几步,一副要跟世父拼命的神态,未走几步,却被侍卫以刀逼停。 “世父,你好歹毒的心肠。”鸿胥咬牙切齿地说道。 “放着好好的王庭太师和鸿胥部落的族长不当,非得去搞什么西王部落,鸿胥啊!你是怎么想的?” 世父端起一杯酒,却并未喝完,而是将酒杯举在面前,看着酒杯,也看着杯中的酒。 鸿胥的戾气与傲骨被世父的举动一点一点地消磨。 世父说得没错,嬴氏部落先祖的确立下了不杀部落族长的规矩,却也的确没有将部族族长的族人和家人包含在里面。 “说吧!你今日来,究竟想干什么?”鸿胥有些无奈地问道。 世父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不想坐下喝一杯吗?” 事已至此,鸿胥也不客气,跪坐于世父对面,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 “你犯了谋反大罪,定然是不可活。族中之人的贵族身份能不能保住,就看你是活着还是死了。” “你是想用我一死,换取族人的贵族身份不被剥夺?” “嬴氏部落的律法你很清楚,虽然杀不了你,却能把你关一牢狱中一辈子出不来。若是你的族人被尽数贬为奴隶,你一个牢狱中之人,留着个贵族身份还有什么用?” 鸿胥惨然一笑,“世父,你今日来,就是想说服我,让我自己杀了自己是吗?” “想杀了你,不就只有这么一个办法可行吗?” “我死了,你能保证不追究我的族人?” “如果不能,我何必来找你?” “你是王爷,一向受嬴开尊重,想必你的决定便是他的决定。” “你死了,你的族人身份地位不变。” “我的部落呢?” “甘公等六位大夫会给王上一个奏章,提出关于鸿胥部落的改制建议。我会说服王上,鸿胥部落仍为十大分支部落之一。族长一职从你的族人中选一人担任,但不可由你的后人担任,免得像你一样,再生野心。” 鸿胥听完,轻叹一声,未再要求什么。 鸿胥部落仍为十大分支部落之一,已经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至于由谁来担任部落的族长,已不是他考虑的事。 能使自己的族人和后人保住贵族身份,作为谋反之人,他已经心满意足了。 一念至此,抓起酒坛,一口气喝尽坛中之酒。 然后“哈哈”一笑,“都说世父亲调的老刀子酒刚烈无比,今日得已痛饮一场,的确不虚。” 鸿胥本是枭雄,早已无惧生死。 以一己之死,换得家人平安,贵族身份保留,他已无话可说,也无事能争。 成者王候败者寇,这一辈子,就这样吧! 第131章 嬴氏黎明与大骆石棺 第三天上午,谋师门门主,五十年难得一见的优秀谋师八方,被斩于犬丘刑场。 披头散发的八方,用一声长笑,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就在八方被斩的前一天夜里,鸿胥一头撞死在了法司牢狱阴冷的墙壁上。 一心想要光复西王部落昔日雄风的两个人,终于做完了一个并不切合实际的梦。 一日后,白巫桥将军领步兵、弩兵各三千拿下了豢龙寨,将其并入嬴氏部落,成为一个小分支部落,名为驭龙部落。 迁都汧邑、旧制改革、军队练兵等诸般事情按照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嬴氏部落似乎终于走出了黑暗,迎来了黎明。 如果按照嬴开设想的路走下去,一年之后,镐京西部将出现一个强大无比的嬴氏部落。 回到王城后的几天时间里,莫守拙无事可做,一门心思苦修水滴之眼。 虽然还是没能看到时间流沙,但自感水滴之眼的修为较之前些日子有了一些提升。 通过水滴之眼的虚空裂缝功能,他第一次看到了虚空裂缝。 寻常人看来,虚空就是虚空,是一个整体。 但在莫守拙看来,虚空也不是一个整体,而是有很多裂缝。 至于为何存在这些裂缝,这些裂缝又通向哪里,并不知道。 接到白巫桥战报的当天下午,莫守拙从卫尉司回来的比较早。他准备做一顿大盘鸡吃,并邀请了嬴秋和杜栾喝酒,既是为了祝贺豢龙寨战事顺利结束,也是为了解馋。 穿越过来几个月了,一次大盘鸡都没吃过。 这对于特别爱好这一口的莫守拙来说,实在是一种煎熬。 有娇不会做大盘鸡,但她已经按照莫守拙的吩咐,买回来了所需的调料,虽然条件受限,调料的种类不足,却也大体够用。 两只大公鸡收拾干净,剁成了碎块。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就等莫守拙下厨。 莫守拙进了厨房,有娇开始和面,做面条。 忙活了不一会儿,嬴秋、杜栾、午子等十余名侍卫说说笑笑地走了进来。 “完了,大盘鸡不够吃了。”有娇一看到来了这么多人,便嘟嚷了一声。 “有娇,不用担心,我只吃鸡腿,别的不吃。”午子笑着说。 “美得你,鸡腿要留给少爷、主事和杜栾哥哥吃,你啊!只能吃个鸡屁股。”有娇笑着说道。 “不是还有一条吗?”午子说道。 有娇朝着午子“嘿嘿”一笑,“当然是给我吃。” “兄弟们,四条鸡腿,不能按官职来分,谁抢着谁吃,对不对?”午子朝着侍卫们大声说道。 “对。”侍卫们轰然回应。 “谁想吃就来揉面。”有娇大声说道。 “没问题,我来。”一个侍卫迅速挽起袖子,去水槽边洗了手,过来帮有娇揉面。 此时,莫守拙正弯腰往灶膛里塞木柴。 午子赶紧奔过来,伸手抢过莫守拙手中的柴,“侍卫长,这等粗活怎能劳你大驾。” “细火慢炖啊!”莫守拙嘱咐道。 “知道,知道。侍卫长跟主事去聊天吧!剩下的活交给兄弟们好了。”午子说道。 犬丘南一百里,大骆部落。 大骆部落有一个采石场,太阳西坠之时,大骆部落上千族民仍然在采石场中忙碌着。 将一块块的石头从山体上凿下来,再细细打磨成方形,运回部落用于建造城墙,防御幻字人、异族和猛兽的袭击。 在一面山体上,几个族民凿掉一块石头之后,突然露出了一个小小的洞口,从洞口吹出一阵阴冷的风。 族民们紧接着又凿掉了几块石头,洞口变大,可容数人进出。 几位族民点燃松油火把,在族长嬴非的带领下进入山洞。 沿着一条笔直的通道走了不足十丈,进入了一个偌大的洞穴之中,看到了九具巨大的石棺。 除了这九具石棺,洞中再无它物。四周的石壁上画着一些怪异的符号,像是文字,又像是图案。 石棺长约三丈,宽约一丈,高约六尺。每一具石棺的外围,都画着一副图案,很像是龙的样子,形状相似,只是颜色不同。 赤、青、黄、绿、青、蓝、紫、黑、白,共九种颜色。 石棺与棺盖连接之处的四面,分别贴着一道符,符的颜色亦是有九种,与龙形图案的颜色相似。 石棺里好像封着什么东西,而这些符则是用来镇压石棺中的封存之物。 嬴非指挥族民们合力打开石棺的石盖,一股股阴冷之气从石棺之中奔涌而出,令所有族民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 族民们探头往石棺之内看,所有石棺之中都是空无一物。 嬴非指挥族民们将石棺抬到洞外,打算将里面填充满碎石封起来建造城墙。 一个时辰之后,大盘鸡炖好了,装满了整整一个大盘子,颜色不错,香味也很浓郁。 大盘鸡上桌,有娇还临时加了十个菜,摆了满满一桌子。 老刀子酒早已打开,十多个人挤在一张桌子上。 一顿大盘鸡,辣得有娇与众位侍卫眼泪鼻涕横流,嘴巴又辣又麻,像是着了火一般。 “侍卫长,你做得这大盘鸡味道虽好,却比老刀子酒还要刚烈。”杜栾说道,说完,嘴巴吹了口气,看上去也是有些受不了这个辣味。 “大盘鸡,不辣不好吃,唯有够辣才能吃出味道。”莫守拙说道,夹了一块鸡肉,慢慢地咀嚼着,细品其中的味道。 这些人里面,只有他面色正常,嘴里没有发出“嗤嗤”之音。 嬴秋端起一杯酒,“汧邑一战,大获全胜。昨日,鸿胥撞亡,八方被斩。今日,白巫桥将军又拿下了豢龙寨,一场叛乱,终被平定。眼下,迁都汧邑与旧制改革等事宜顺利展开,嬴氏部落终于走出黑暗,迎来黎明。这其中,侍卫长居功至伟,来,我们共同敬侍卫长一杯。” 十多只酒杯撞在一起,齐声喊一声:“干。” 黑夜虽然不可阻止地会来临,却也终将会过去。 当黑夜过去,黎明就会到来。 每一个黎明到来之时,都是崭新的一天。 第一卷小结 第一卷终于写完了,在此作个小结。 本来写了一百七十六章,三十六万余字。反反复复修改,只剩下了一百三十一章,二十八万字。 实事求是地讲,第一卷写得并不尽如人意。 第一次写这样的网络小说,不足是显而易见的,与大神们根本没得比,所有的批评我都欣然接受。 值得肯定的是,第一卷保证不水,且无一日断更,我想对得起所有追读此书的朋友。 先说说故事的总体结构。 围绕着锁秋岭穆嬴被劫展开,从暗查太师府找到证据,到进入豢龙寨救出穆嬴送往西戎,再到平定鸿胥谋反,中间加上了修仙的环节,故事情节比较简单,主线也非常明晰。 书中的力量体系比较完整。 周王朝以及嬴氏、西戎、北狄三大部落。再加上褒国、鸿胥、豢龙寨,这个力量体系大致上符合了真实的历史。 说说莫守拙。 作为卫尉司王庭侍卫队侍卫长,上有王上嬴开、王爷及各位庶长、大夫和将军,下有士兵与庶民,还有武者界的武者和巫师界的巫师们,他们是一个集体。 我不想太过地体现莫守拙的个人英雄主义,毕竟,嬴氏部落迎来黎明,并不是莫守拙一个人在战斗。 也正是因为如此,莫守拙的个性体现的并不是多么明显。 但总算是把他的作用写出来了。 派有娇易容进入太师府,探听到关于豢龙寨的消息,孤身进入豢龙寨救回了在锁秋岭被劫走的穆嬴。 于危急之中率三十骑风奔而来,在南山道合力将一众豢兽师斩杀,把穆嬴送到西戎,并为白巫桥顺利拿下豢龙寨扫清了障碍。 力劝嬴开放下包袱远征汧邑,斩杀豢龙和九条龙,取得了汧邑大捷。 可以说,莫守拙作为主角的身份是写出来了。 说说有娇。 很多读者对有娇的存在持怀疑态度,担心她会成为败笔。 有娇其实没写好。 原因在于我想将她的前后变化体现地更为明显一点,所以在第一卷中刻意写了她的娇蛮任性。 经很多读者大大提醒,我在写后面的同时,返回去不断修改前面,修改的内容,大部分都是关于有娇的描写。 第一卷并没有刻意体现有娇的主角身份,是不想让她抢了莫守拙的主角光环,但后面不一样。 有娇会改变,而且变化很大,扛起作为女主角的角色。 在我的心目中,第一卷中的有娇还是个孩子,我是一直将她作为一个孩子来写的。 关于有娇的描写,我认为是最不到位的地方。 说说穆嬴。 穆嬴其实更像女主角。 我所说的本书之中有着刻骨铭心的爱情,第一卷里其实是全部体现在了穆嬴的身上,有读者说,“无关生死的永别”和“可怜穆嬴”这两章,让人无比揪心。 为此,我去掉了“可怜穆嬴”一章。 关于穆嬴的描写是到位的,虽然这样的描写往往很容易找骂。 不是所有的爱情都会有一个完美的结局。自古红颜多薄命,这句话能够流传下来,一定是有着令人难以忍受的历史渊源。 再说说修仙体系。 这本书的修仙有些不同,不是刻意创新,是想有自己的东西。 修仙分为上下两卷,上卷是凡人在人界修仙,有炼体、炼意、炼神三境。 炼体有四道程序,炼精、化神、成虚、破体,是修炼能量的阶段,离不开肉体凡身,源自《洞真太上素灵洞元大有妙经》。 炼意是打开体内沉睡的水滴之眼,靠的是一千樽能量这个基础上强大的意念。水滴之眼最强大的功能,是能看到悬山仙界,看到时间流沙,看到虚空裂缝,看到自己的元神。 炼神尚未开始,不作剧透。 包括仙界的七阶修仙以及五位仙尊的名称,都与别的书有所不同。只所以这样写,我是查阅了大量的资料。 尤其是太易,太初,太始,太素,太极五位仙尊,的确是代表了无极过渡到天地诞生万物生衍前的五个阶段。 后面的几卷之中,会有关于他们的更加详细的描写。 最后说说我的想法。 我一直认为,一部书需有它的文化内涵与历史架构,这是灵魂一样的存在,仙侠或玄幻只是其中的一个要素,不能为仙侠而仙侠,为玄幻而玄幻。 我不太喜欢将正义的一方写得太过无敌,而把非正义的一方写得太过弱智,他们都代表着一个强大的力量体系,都是精英群体。 决定谁胜谁负的唯一因素,是个“谋”字。 善谋者则赢。 读完第一卷,如果您能有以下几点印像,我会无比骄傲:宏大的战争场面,烧脑的谋略对抗,刻骨的爱恨情仇,完整的力量体系… 敬请各位读者大大支持本书,并不断地提出修改意见,好的坏的我都接受,不必客气。 感谢并祝愿所有支持本书的读者大大,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您若来,我躬身相迎,心存感激。您若去,我躬身相送,留您余香。 第132章 夜半童谣与大骆活死人 天黑下来的时候,大骆部落的族民离开采石场,九具石棺被扔在了洞穴之外,要等到明天才能运回部落。 暗夜之中,采石场一片静寂。远处的群山与森林都被笼罩在朦胧的月光之中。 夜半子时,大骆部落的族民们已经入睡,部落之中一片漆黑。 偶尔有一两声狗吠之声,在寂静的黑暗中传得很远。 夜空之中突然传来一个童声:“九龙石棺出,冥海囚徒启,杀我族人者,我必反杀之。” 四句歌词,反复吟唱,飘飘悠悠,一会儿很近,一会儿很远,一会儿清晰,一会儿模糊。 像是在唱,又像是在哭,于暗夜之中,听来令人毛骨悚然。 随着童谣之声,被扔在采石场上的九具石棺,突然开始发生异动。 石棺之中传出了低沉的龙吟之声,与飘浮在夜空中的童谣一唱一和。 龙吟之声发出不久,从百里之外的汧邑传来了九道光芒,光芒之中,隐约可见九条龙的形状。 九种颜色的龙形光芒分别奔向九具石棺,进入其中。 稍顷,九具石棺开始变化,通身皆是发出彩色的光芒,然后石棺如同冰一样融化,变成了九种颜色的烟云,向上飘升,停留在了极深处的虚空之中。 这团云,与原本飘浮在天空中的云,看上去没有什么不同。 童谣仍然未停,吟唱了整整一夜,一直到黎明到来才消失。 黎明到来之时,大骆部落鸡叫狗吠之声响起。 往常这个时候,早就有人起床到田间劳作或晨起活动。 这个清晨,却看不到一个人影。 午时刚过,嬴开接到了禀报,大骆部落全族上万族民一夜之间全部变成了活死人。 人还活着,但魂魄没了。 这个消息,震惊了整个王庭。 事态重大,墨荼、嬴坤二人带着占卜、天象、医师等一众人等急急赶往大骆部落。 莫守拙、无妄及三十名侍卫随行,嬴昺带两千骑兵随后跟进。 墨荼径直来到王府,看到了躺在床上的嬴非。紧闭双眼,一动不动,似是沉睡一般。 “嬴非,嬴非。”嬴坤弯腰看着紧闭双眼躺在床上的嬴非,喊了几声,又推了几下,嬴非毫无反应。 医师上前,伸手一探嬴非的鼻息,又细细探查了一下嬴非的脉搏,说道:“气息脉搏正常,嬴非族长还活着。” 无妄以及占卜师、天象师,分别使用巫术、占卜术、天象术在室内各处进行了仔细的搜索和检查,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之处。 “三魂七魄皆失,嬴非族长的确变成了活死人。”无妄说道。 “可知是何原因?”墨荼问道。 无妄摇头。 墨荼转身走出嬴非的寝室,又去了临近的几户人家查看,情况依然如此。 一夜之间全族变成活死人,却找不到原因。 莫守拙看着天空,水滴之眼启动宇宙万物功能,看到极空深处漂浮着九道九种颜色的烟云之气,烟云之中,隐约可见有九条龙在翻滚涌动。 如此情景,令莫守拙大吃一惊,赶紧问道:“无妄,你能否看到虚空之中那团烟云之气?烟云之中有九条龙在翻滚涌动。” 无妄抬头,只看到一团团白云,看不到莫守拙所说的龙。 “我只看到一团团云,看不到你说的云中之龙。”无妄说道,想不明白莫守拙为何如此问他。 无妄的自修能量只有五百樽,且不具备仙缘,体内没有沉睡的水滴之眼,莫守拙通过水滴之眼看到的东西,他当然看不到。 “你还看到了什么?”无妄接着问道,对于莫守拙能够看到自己看不到的东西,无妄心中感到非常奇怪。 他当然不知道,莫守拙打开了水滴之眼。 莫守拙看到了采石场,九道飘浮在极空深处的烟云之气,是来自距此不远处采石场的一个洞穴之中。 水滴之眼的万物记忆功能虽未达圆满,却能够看到存留在虚空之中的刚刚发生的事情。 “大庶长,我们去采石场看看。”莫守拙说道。 众人一起来到采石场。 满地都是碎石,被嬴非带着族民从洞穴之中抬出来的九具石棺,已经不见了踪影。 莫守拙径直进入山洞,通过水滴之眼的万物记忆功能,将昨日的现场还原。 唯一的影像,是嬴非带人进入山洞,打开石棺,然后将石棺抬出洞外。 莫守拙想知道嬴非等人进入洞穴之后说了些什么,可是水滴之眼只能看到影像,却听不到声音。 说了哪些话,是不是因为这些话触动了暗藏在洞穴中的玄机,一无所知。 莫守拙盯着石壁上像是文字又像是图案的符号。 这些符号应该是一些最原始的象形文字,比起大周王朝当前使用的金文,商朝时期使用的甲骨文,更加古老。 能在石壁上刻下如此古老的符号,说明这个洞穴以及洞穴中的九具石棺已经存在了至少数千年。 墨荼等人也都在看石壁上的文字,却无一人能看得懂。 莫守拙闭上双眼,只让水滴之眼睁着。 意念之中只剩下了石壁上的文字,而把周围的一切统统摒弃。 水滴之眼的目光从石壁上的符号上面扫过,有些文字开始跳动,慢慢地组成了一首歌谣。 仍然是些符号,莫守拙将其用现代文字轻声念了出来,“九龙石棺出,冥海囚徒启,杀我族人者,我必反杀之。” 睁开眼睛看着众人,“各位可曾听过这首歌谣?” “从未听闻。”墨荼先说道。 其余众人都是摇头,均不知这首歌谣出自何处何时。 莫守拙走出山洞,站在当初摆放石棺的地方,极目虚空,万物记忆功能从残存在虚空中的记忆里看到了从汧邑方向飞来了九道光芒,融入石棺之中。 不久石棺发生了变化,化作烟云之气,向着虚空漂浮,停留在了浮云之上,极空深处。 尔后,从大骆部落方向飘升起数以万计的晶亮颗粒,进入烟云之气中消失,正是族民们的魂魄。 这些烟云之气,取走了大骆部落上万族民的魂魄。 莫守拙猛然想到了一件事,那个卖书画的老人送给他,他却连一眼都没来得看的书:冥海囚徒。 第133章 冥海囚徒是个诅咒 犬丘议事大殿,嬴开连夜召开了紧急会议。 参会的除了王爷、庶长、大夫,还有莫守拙、无妄及七个司的主事。 短短时间之内,墨荼已经完成了吏制变革,七个司的主事与副主事均以配备到位,开始正常运转,部落管理更加顺畅有序。 比嬴开限定的三个月,提前了近一个月。 “王上,臣带众人前往大骆部落查看,上万族民无一幸免地变成了活死人,三魂七魄皆失。巫师、占卜、天象、医师均未发现异象,唯有侍卫长看到了我们都看不到的东西。”墨荼说道。 “奥?莫守拙,你把看到的东西说一说。”嬴开说道。 “王上,臣根据看到的东西将事情的经过推演了一遍,大致情况是,昨日下午黄昏,大骆部落族长嬴非带族民在采石场采石时发现了一个山洞。 洞中有九具石棺,棺身外围画有赤青黄绿青蓝紫黑白九条龙的图腾,棺内空无一物。嬴非带人将石棺抬出洞外,尔后带领族民回家。 深夜之时,从汧邑方向飞来九道光芒,这九道光芒亦呈赤青黄绿青蓝紫黑白九种颜色,形态似龙,分别进入九具石棺之中。 尔后石棺如冰雪一般融化成九道烟云之气,在虚空之中凝聚,正是这些烟云之气,取走了大骆部落上万族民的魂魄。” 莫守拙的一番话,听得众人面面相觑。 “九龙入石棺,石棺化烟云,烟云取魂魄。这事有点太离奇了,莫守拙,你能肯定所说定非枉言?”嬴开有点不相信地问道。 “臣能保证,定非枉言。这九条龙,必是在汧邑城外被杀死的那九条龙,而山洞中的九具石棺,定是当初用来困守九条龙真身之物。 大骆族民无意之中打开了山洞,去掉了石棺上的灵符。将石棺抬出洞外,使得游走在虚空中的九条魂魄感应到了真身所在,故而飞奔而来,与其合体。” “九龙石棺与豢龙族有关?”嬴开问道。 “正是,臣在山洞的石壁上看到了一首歌谣:九龙石棺出,冥海囚徒启,杀我族人者,我必反杀之。九龙石棺化作烟云之气取走了大骆部落族民的魂魄,定然是豢龙族向嬴氏部落复仇的一种手段。” “大骆部落并未参入汧邑一战,为何要夺走他们的魂魄?” “大骆部落族民被取走魂魄,只是因为离得近而已。据臣察看,虚空中的烟云之气正在不断扩散,所到之处,必无幸存。而且,烟云之气的扩散方向是犬丘。豢龙族要复仇的,一定是部落王城。” 嬴开等人听了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大骆部落距离犬丘王城不过一百里,按照莫守拙如此说法,整个王城的人,岂不是很快就会被取走魂魄,变成活死人? 如果真如此,嬴氏部落还能有什么兴盛的希望? 若是被异族知晓此事,岂不是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拿下王城,于毫无反抗之下尽屠满城之人? 一念及此,嬴开内心顿时感到了极度的恐惧。这比鸿胥谋反更能毁了嬴氏部落。这样的毁灭,是致命性的,是亡族灭种。 “莫守拙,此事事关重大,你若枉言,必会引起全城慌乱。” “是啊!若是被城内庶民知晓此事,必定离城逃命,顷刻之间,就会人去城空。”甘公也说道。 台下众人亦是窃窃私语。 莫守拙从怀中取出一本书,这是他从大骆部落回来之后急急回到家中取来的。 “王上,臣于数日前遇到一位卖字画的老人,他送给我这本书,书名就叫冥海囚徒,并嘱咐一定要读。 因忙于汧邑战事,一直未来得及读,来议事大殿前,粗看了几眼,发现内有蹊跷,卖字画的老人似乎早就知道嬴氏部落会遭此一劫。” “快给我看看。” 嬴开急急走下殿台,伸手接过莫守拙手中的书。 “书中说,冥海是个地名,而冥海囚徒则是个诅咒,出自豢龙一族,制咒者是豢龙族的豢灵师。 该诅咒白天藏匿,夜间诅咒。所有遭到诅咒之人,三魂七魄离体,进入冥海,成为囚徒。启动诅咒的玄机,正是九龙魂魄与石棺合体。 冥海诅咒的烟云之气扩散到王城之后,将停留在王城上空,使王城变成一座死城,至于还会不会向周边扩散,尚难定论。 书中所言,与臣看到的实情基本符合,由此可断定,并非虚言。” 嬴开神色凝重,迅速翻看着冥海囚徒。 “侍卫长的一番话,令人难以置信,也令人倍感恐惧。若实情果真如此,自大骆部落至犬丘王城百里之内乃是最富庶之地,若是全部变成死地,嬴氏部落哪还有兴盛之日?”世父说道,话语之中,无限忧虑。 “那烟云之气有多长,又有多宽?”墨荼问道。 “大骆部落上空的烟云之气,长宽都有十里左右。据我观察,长度不断扩散,宽度暂时没有变化。”莫守拙说道。 “长宽十里,足可笼罩整个王城。可有破解之法?”墨荼接着问道。 “若要破解冥海囚徒诅咒,需得去冥海,毁了衍生诅咒之物。”莫守拙说道。 “冥海在哪里?”墨荼又问道。 莫守拙苦笑一下,“只知在虚空之中。” 嬴开已经将冥海囚徒快速浏览了一遍,其中许多地方,都看不明白,合上书,说道:“冥海存在于虚空之中,如何去的?书上还说,凡人去不得,我等都是凡人,有谁能去?” “冥海在虚空,凡人去不得,这冥海囚徒诅咒,如何才能破解?”嬴沐大声说道。 一殿之人,均是束手无策,内心一片慌乱。 “侍卫长方才说,是一个卖书画的老人送了此书。老人若是早已知晓部落会遭此一劫,定然知道如何去冥海,若是能找到他,便可问询上一番,或许能找到去往冥海之路,也能找到可去冥海之人。”甘公说道。 “你可知此人在哪里?”嬴开问说道。 莫守拙摇摇头,“王上,臣只见过他一面,既不知他姓什名谁,也不知道他来自何处,去往哪里,要想找到他,无疑于大海捞针。” 第134章 诅咒漫延 莫守拙非常后悔,当初在石拱桥边遇见老人之时就应该好好地读读此书,书中未尽之事,可仔细问询。 至少,也需问出谁能去冥海和如何去冥海这两个最关键的问题。 可惜自己当初毫不在意,虽然对老人的身份有所怀疑,甚至一度怀疑过他是个仙人,却绝没想到老人送他冥海囚徒一书,其中竟然暗藏如此玄机,机会白白错过,只剩下一筹莫展。 “要想破解冥海囚徒诅咒,需得先找到能去冥海之人和进入冥海之门。王上,臣以为应速速画出头像,发布告示,尽快找到那个老人,只有找到了他,事情才有转机。”墨荼说道。 “大庶长此言有理,这个老人身上定然藏着我们想要知道的秘密。唯有找到他,才能知道下一步的路该如何走。”甘公说道。 “侍卫长所说之人,定非凡人。他若想现身,不请自到。但他若不想现身,就算找遍天下,恐怕也找不到。”无妄说道。 “巫师,我等总不能束手待毙吧?所谓精城所至,金石为开。能不能找到,先需找上一番才有定论。”杜珀说道。 “臣也认为,应尽快发布告示寻找此人。”公孙跟着说道。 老人的身上,承载着嬴氏部落全部的希望。只有找到了老人,一些至关重要的问题才会有答案。 形势危急,诅咒迫近,已容不得作过多考虑。 正如杜珀所说,能不能找到,需先找上一番才能做定论。 一味苦等,只能束手待毙。 “墨荼,你速按着众人所议,连夜画出老人画像,命侍卫奔赴各城、各寨、各个村落张贴,务必迅速找到他。”嬴开说道。 “臣速办。”墨荼说道。 “莫守拙,老人送你此书定有深意。你应细细研读,看能否从中找到玄机。”说着,将冥海囚徒递给莫守拙。 “臣明白。”莫守拙应道,伸手接过。 “无妄,你需去一趟巫云观找到无敌大师,问询于他,看他是否有破解之法。嬴秋,令杜栾带十名侍卫随行。” “诺。”众人齐声领命。 接下来,墨荼命侍卫去找来数十位画师,就在议事大殿之中,按照莫守拙的描述,开始描画老人的头像。 所有的人都没有离开,持续讨论着关于冥海囚徒的话题。 太神秘,也太可怕。 当虚空中的烟云之气笼罩犬丘王城之时,城中近十万人,都将失去魂魄,变成活死人。 这与死亡,实在是没有多少区别。 在恐惧中等待死亡,是一件令人也无比痛苦的事情。 空有数万军队却派不上一丝用场,纵有一腔热血,也不知用到何处。 只有一筹莫展,一心慌乱,一肚子的无可奈何。 “不知那烟云之气何时扩散到王城。”公孙说道。 “唉!老臣如今唯一的念想,是这冥海囚徒诅咒只是个谬论,这书上所说,也只是一番枉言了。”甘公无奈地说道。 “可恨这豢龙一族,先是族长助鸿胥谋反,再是行冥海囚徒诅咒,真是阴魂不散,处处与我嬴氏部落作对。”嬴坤说道。 “冥海囚徒诅咒既然与豢龙族有关,去往冥海之门,会不会就在豢龙寨?”嬴沐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 “驷车庶长这个想法有一些道理,豢龙寨或许真的有一个进入冥海的门,可去豢龙寨找人问询一番。”杜珀说道。 “可书上说,冥海是存于虚空之中,豢龙寨如何有进入虚空之门?”嬴坤说道。 “就算找到了门又有什么用?书上说,凡人不可去冥海。我猜想,凡人若是去冥海,定然是送死上门,变成活死人。”甘公的话语之中,充满了绝望。 … 讨论一夜无果,众人的心情都是无比沉重 黎明之时,一百张头像画好,交给早已在殿外等待的三十名骑兵,到各地张贴寻人。 能不能带回关于老人的消息,一殿之人其实心中都没有底。 只能是死马当作活马医,试上一试。 无妄也已与杜栾及十名侍卫离开王城,奔赴翠华山巫云观找无敌大师问询破解之法。 莫守拙并没有参入议论,而是趁着这个机会,将不足五十页的冥海囚徒一书细细地读了一遍。 页数不多,语言晦涩难懂。 收中除了对冥海囚徒的介绍之外,其中有几句非常关键的话,引起了莫守拙的注意和思考。 “冥海存于虚空,凡人不可去冥海,去者肉体崩裂。” 凡人进了冥海,肉体崩裂,自然身死。 自己体内有沉睡的水滴之眼,并且已经凭借强大的意念打开了它,能够看到凡人看不到的东西,开仙缘,进仙道,是不是足可说明自己并非凡人? 既然并非凡人,是不是就可以去冥海? “虚空有裂缝,裂缝通各方,以色定论。” 他用水滴之眼诸界万物功能看到的虚空之中一条条细线,会不会就是虚空裂缝?“裂缝通各方”包括不包括冥海? 莫守拙走出议事大殿,不用仰望,就能尽见虚空。 以前,他并没有过多关注虚空中那些裂缝的颜色,现在有了书中之话的提醒,果然隐约可见道道裂缝颜色不尽相同。 虽然看上去区别不大,细看之下,依然能见其中有细微差别。 以色定论,是不是找对了匹配的颜色,就能通过虚空裂缝去往冥海? 有这个可能,莫守拙迅速下了定论。 只是,虚空之中的裂缝实在太多,有千万道之巨,要想在短时间里细细区别开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而且,他也不知道冥海是什么颜色,不知道如何才能进入那条细细的裂缝之中。 “虫洞。” 回到大殿之后,莫守拙突然想到了这么一个名词。 在科幻小说中屡次出现且被霍顿、索恩、爱因斯坦等一众科学家证明现实存在的连接两个不同时空的狭窄隧道,理论上可以实现时间旅行。 难道,几千年后科学家们仍然无法证明具有穿越可行性的虫洞,在几千年前的现在,已经被悬山仙人用于时空穿梭了吗? 可是,关于虫洞的研究报告称,虫洞的引力效应极大,任何试图穿越其中的飞行物都有可能被撕裂。 而且,只有超过光速,才有可能穿越虫洞。 难道,诸天成界有些生灵的身体,竟然比用特殊材料制造的宇宙飞船还要坚固,而且飞行速度,已经超过光速? 这个世界的确太复杂,也太诡异了,真是让人搞不清楚。 第135章 迁都汧邑 《冥海囚徒》一书中,还有关于囚徒、豢灵师、豢灵尊、黑暗城堡、冥海之心等若干问题的说明。 冥海中的囚徒全部都是魂魄,形同奴隶,但不是做苦役,而是贡献能量。这些魂魄来自不同的地方,有人的魂魄、妖的魂魄,甚至还有神和仙以及诸天万界的魂魄。 所有死去的人、妖或者渡化之后进入转世重生期的神与仙,魂魄一旦被冥海俘获,就会成为囚徒。 也正是因为如此,冥海与玄天被诸界称为两大猎人,冥海猎得是死者的魂魄,玄天猎得则是真身。 这两个地方,都很恐怖。 所以,无论是人、妖、神、仙,冥海对于他们来说,都是一个可怕的地方。任谁进入,都有可能被困于其中,无法离开。 至于是什么原因,书中并未记载。 豢灵师是冥海囚徒的管理者,也是冥海诅咒的制造者,按照能量与豢灵术的强弱高低分为七级,一级豢灵师的能量都在一千樽以上。 豢灵尊是冥海之王,七级豢灵师,战力强大,能量超过八千樽。甚至有传说,大约一千年前,有一个豢灵尊的能量达到了接近一万樽,乃是诸天万界已知生灵中战力最强大的一个。 冥海有颗心,称为冥海之心,本体含有巨大的能量,具体基数不知,但一定超过了三千樽。 冥海之心在何处,书中也是没有记载。 莫守拙有一种感觉,事关冥海之中的一切问题,《冥海囚徒》一书都没有说得太清楚,有些问题,显然是推断和猜测。 由此可以判定,人妖神仙诸界之中的生灵,大概从来没有谁去过冥海,或者有谁去了,却再也没能出来。 这也正说明,冥海是一个可怕的地方。 嬴昺骑马飞奔而来,到了殿前,下马进殿,神色慌急。 “王上,末将奉大庶长之命,留二百骑兵大骆部落值守,昨夜有士兵听到童谣,正是‘九龙石棺出,冥海囚徒启,杀我族人者,我必反杀之。’一整夜唱个不停,黎明之时,童谣消失不闻。” “士兵如何?”嬴开急急问道。 “大骆部落城中的一百名士兵全部变成了活死人,只有在城外五里之外值守的士兵侥幸逃过一劫。士兵回王城禀报之时,又发现大骆部落以北十里内的两个村落近三百人,也全部失去魂魄,变成了活死人。” 嬴昺的禀报,无疑如一击巨锤,重重地敲在一殿之人的心上。 原本尚存在众人心中的一丝侥幸终于被彻底摧毁,烟云之气漫延之势不会停止,冥海囚徒诅咒毁灭犬丘王城,已是势不可挡。 气氛变得无比凝重,如同被冰封一般。 绝望,笼罩在每一个人的心头。 “王上,烟云之气一日扩散十里,十日之内就会笼罩王城,其势已是不可挡阻。臣建议王上不能在王城久留,需提前去往汧邑。”墨荼说道。 “臣也建议王上速去汧邑,避开诅咒。”嬴坤也说道。 “我与众位可去汧邑,王城近十万庶民能去哪里?还有,自大骆至王城,其间还有四个小城近万庶民,他们又能去哪里?如此危难之时,我绝不能远避汧邑,应与王城共患难,同心破解诅咒。”嬴开坚决地说道。 “王上乃是部落之主,王上在,部落便在。王上出了事,嬴氏部落将再无兴盛之日。三个月之后,部落王城就要从犬丘迁往汧邑。此刻去汧邑,只是提前了一些时日而已。”甘公说道。 “王上应听从众位庶长大夫的建议,去汧邑谋略应对诅咒之法。臣留在王城,派人前往城中各处,令庶民暂时离城,投亲靠友。无亲友可投靠者,九日之后,夜间离城十里远避,昼间返回。直到有人破了这个诅咒。”世父说道。 “王兄…” “事态危急,已容不得过多思量,王上需速下决断。”世父再次催促道。 众人极力劝谏,嬴开也知事态紧急,不可搬迁,遂下定决心。 “墨荼、嬴坤。” “臣在。” “迁都一事由你二人谋略安排。通知嬴夫,三日之后,各司主事以上官吏随我去汧邑,令其做好相关准备。” “诺。” “甘公、公孙二位大夫协助王兄尽快处置王城事宜。杜珀、孟呙、西吉、白毅四位大夫各带骑兵二百,分赴四城,命各城城主和部落族长妥善安排庶民避开诅咒,绝不许再有人变成活死人。三日后,随我离城。” “诺。”六位大夫齐声接令。 “嬴沐。” “臣在。” “步兵、骑兵、弩兵各留一名副将军带两千步兵、一千骑兵、两千驽兵驻守王城,一切行动听从王兄调遣。” “诺。” 诸事安排完毕,嬴开看着众人。 “王城与其余四城及一众村寨超过十万人,数量庞大,各位需小心行事,既要避开诅咒,又要防止生出乱子。大骆部落与两个村寨全部人等已成活死人,消息必然很快传遍整个部落,所以毋须隐瞒,可道以实情。” “诺。”众人领命,各去准备。 “王兄请留步。”嬴开轻喊了一声。 世父停下,看着嬴开。 “王兄留在犬丘,后果难以预料。若是王兄出事,我便形同单飞的孤雁。”嬴开面有忧虑。 世父微微一笑,“王上,我虽是你的王兄,却也是王上之臣,嬴氏部落的王爷。嬴氏部落陷入生死存亡之境,谁都可以逃避,唯有你我不能。” “王兄大可不必亲自留在王城,应随我一起去汧邑。” “诅咒临头,城内庶民必然人心慌乱,难以掌控。只有我留下,方能稳定人心。只要部落免受灾难,我就算送上性命,又有何惧?” 嬴开被王兄一心为了部落着想,置之生死而度外的大义之举深深感动,内心一片温暖。 虽很不愿意王兄留在犬丘,却也深知王兄言之有理。 王城庶民若是不受管控,慌乱之中全部离城,化身流民,死伤无数,再想笼回人心,势比登天还难。 唯有他与王爷其中一人留下,方能稳定人心。 一念至此,遂不再劝,说道:“请王兄多多保重。” “只盼王上在汧邑励精图治,尽快完成嬴氏部落兴盛之大业。”世父说道。 “王兄放心,十年之内,我必定让嬴氏部落列入诸侯之列,立国称王。”嬴开坚定地说道。 兄弟二人,生离死别。 第136章 引路仙符 离开议事大殿之后,莫守拙并没有回家,而是独自去了“春熙街”。 数天前,他是在春熙街的石桥边遇到了卖字画的老人和书童。 此去春熙街,莫守拙并不是想找到老人,老人不会第二次出现在那里。 只所以要去一趟,是因为他突然想起了老人的一句话。 “带回此书,用到之时,一读便知。但若尽知其中深意,还需来这送书之地。” 何为深意? 莫守拙觉得,这句话中暗藏着玄机。 《冥海囚徒》一书的文字虽然晦涩,但绝大部分内容他都能读懂,不太能够肯定的,是谁能去冥海,如何去冥海。 关于谁能去冥海这个问题,已经大致有了答案。 至于如何去冥海,通过“虚空有裂缝,裂缝通各方,以色定论”这句话,他也有了一些感悟。 至今毫无头绪的是,冥海是什么颜色?与冥海之色匹配的虚空裂缝在哪里? 他搞不懂的问题,会不会就是老人所说的书中深意? 难不成,一直困扰着他的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在春熙街的石桥边? 有这个可能。 从锁秋岭回来已经有很长时间,这段时间里他走过了很多地方,那位老人为何偏偏在石桥边以偶遇的方式见到他? 莫守拙不太相信,这只是个偶遇。 一路想着,进了春熙街。虽然是大清早,春熙街上却是人来人往,非常热闹。 如同几千年后的菜市场一样,很多人都是利用早晨的时间,采购一天的所需。 早餐店的食物非常丰盛,香味扑鼻,莫守拙却是连一点食欲都没有。 所有人都在想着如何躲避冥海囚徒。一直苦苦思考如何才能进入冥海破了这个诅咒的,恐怕只有他一个人。 冥冥中,莫守拙有一种感觉,破解冥海囚徒是他无法规避的使命,放眼整个嬴氏部落,也只有他,才能破了这个诅咒。 他若逃避,犬丘王城真的就会在烟云诅咒笼罩之下成为一座死城。失去了最肥沃土地和最繁华之城的嬴氏部落,可能再无兴盛之日。 走了不远,来到了石桥边。 数个小舟停泊在河岸,没有风的清晨,柳树细细的长条静静地悬垂在水面上,岸上的花瓣和长叶上,挂着晶莹的露珠。 西周时代还没有石拱桥,只有石桥。 桥面用打磨光滑的石板平铺,侧面立有圆形小石柱保护安全。下面用方形的石柱支撑。两头各斜放着一块长条石板,供行人上下桥。 莫守护站在当初遇见老人的桥头,四处观察,肉眼看到的石桥与别处的石桥没有什么不同,但水滴之眼却看到虚空之中有一个静止不动的符。 一个如巴掌般大小的白色之符,就飘浮在当初老人摆摊的正上方虚空之中,上面写着四个金色的字:引路仙符。 莫守拙心中顿时惊喜。 幸亏来了这里,若是自己在家守着本书苦思冥想,就算想破脑袋,恐怕也想不出个所以然。 “功夫不负有心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确如此。”莫守拙想起了这么几句话。 这个引路仙符,一定能将自己引向冥海。 莫守拙伸手欲取仙符,仙符却如云烟一般,手划过之时将其撞碎成点点颗粒,之后又迅速恢复成了原来的样子。 不过经此一撞,却从仙符上跳出来数行文字,如同小小的精灵,闪着晶亮的光。 左边有八行: “此为引路仙符,读咒可入虚空。裂缝阴阳刚烈,吞噬之气杀人。若保凡体不死,极阴至爱相随。若得至爱之心,咒语自会显现。” 意思非常明确,这是个引路仙符,只要读了仙符中的咒语,就都将他送入虚空裂缝之中。 但是虚空裂缝里面阴阳之气刚烈,能够吞噬凡人的肉体,若想不死,需得有一个至爱自己的女人随行同去。 右边的字有四行,如同乱码一般,一个字都分辨不出来,不知道写得是什么。 一定是咒语,读了它就能进入虚空裂缝。只不过至爱之人未来,此时的他还不具备进入虚空裂缝的条件,故而并未显现。 莫守拙想到了一个问题,穿过虚空裂缝需有至爱之人相随,那么这个至爱自己的之人会是谁? 绝不会是亲人。 如果是个女人,他的答案当然是方兮颜,这个毫无疑问。 “我告诉你,这一辈子你都别想逃出我的手掌心。”莫守拙记着方兮颜说完此话时,还专门做了一个握拳的动作,以示内心之坚决。 可方兮颜此时远在几千年后的那个世界,根本过不来。 怎么才能把她弄过来? 这个问题一经产生莫守拙便觉得是句废话,要是知道怎么把她弄过来,他早就把自己弄回去了,哪还能在这里大费一番脑筋,死上一堆脑细胞? 除了方兮颜,他熟悉的,还有两个女人。 穆嬴和有娇。 穆嬴一定是至爱着自己的,这个也是毫无疑问。但她现在已经成了西戎丰王戎措的女人。 就算心中还有至爱,也只能深埋心底。 同时又想到了一点,穿过虚空裂缝进入冥海的,是现在的自己,并非原主。但穆嬴至爱着的,却是原主。 如果让穆嬴知道她至爱的原主已经死了,现在看到的只是一个从几千年后的那个世界里穿越过来的人,她心中还会有至爱吗? 恐怕不会。 只剩下了有娇。 有娇只是自己的小侍女,她会是至爱自己的人吗? 不可能,莫守拙迅速否定。 至爱是相互的,就算是有娇言行举止之中表现出了对自己的喜欢,但自己却从未对她动过心思。 在他的心目中,有娇还是个孩子,像她这么大的年龄,在几千年后的那个世界里,还只是个高中一年级的学生而已。整天就干一件事情,不是在学校读书,就是在补习班补课,根本无暇顾及其它。 “他大爷的,到处都是局,破了一个又来一个,古人怎么都这么喜欢设局?” 莫守拙心里恨恨地想着,远望前方。 第137章 至爱之人是谁 回到家的时候,有娇已经把饭做好。 莫守拙坐到桌子前,看着有娇。这是他穿越过来之后,第一次从一个女人而非侍女或者孩子的角度,来审视有娇。 不得不承认,有娇的确长得很美,她的美,在这个世界里,显得很孤独。 孤独求败,孤独求美。 当一个武者登上了巅峰再无对手的时候,他会很孤独。 当一个女人美到了天下无人能比的时候,她会不会也会感到孤独? 搞不清楚。 有娇被莫守拙盯得心里有些发毛,赶紧抹了一把小脸,手上没见东西。 “少爷,你为何这么看着我,脸上有东西吗?” “有。” “有什么?”有娇赶紧又抹了一把小脸。 “有鼻子、有眼睛、有嘴巴。”说这话时,莫守拙强忍着笑,一脸一本正经的神态。 有娇“嘻嘻”一笑,“少爷你太坏了,我以为脸上有什么东西,却不知你是在你开玩笑。” “我问你啊!你是喜欢坏一点的少爷呢?还是喜欢好一点的少爷?” 有娇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莫守拙为何问出这么个问题,而且还是一副很认真的样子。 “少爷是想听实话吗?” “废话,假话谁听?” “少爷无论好坏,我都喜欢。”有娇语气轻快地说道。 “那你说说,你喜欢我什么?” 有娇“嘻嘻”一笑,“少爷今日为何问这个话题?” “就是突然想问问,如果不想回答,就不要回答好了。” “想,少爷问什么问题,我都回答。我啊!就是喜欢和少爷在一起,一辈子都在一起,生也在一起,死也在一起。至于喜欢什么,一时也说不出来,反正就是喜欢。” 莫守拙突然想到了方兮颜,他曾问过方兮颜同样的问题,“你喜欢我什么?” 方兮颜当时的回答与有娇的回答几乎一模一样,“就是想同生同死,具体喜欢什么,不知道。” 难不成,当一个人真正喜欢上另一个人的时候,便是喜欢上了他的一切,从而再也说不出因何喜欢,喜欢哪些方面了吗? 莫守拙在心里问了自己一个问题,“你喜欢方兮颜的什么?” 是容貌?是性格?是人品?还是她身上的那股子气质? 思索良久,竟然也是找不到答案。 方兮颜身上的一切,无论好与坏,他好像都喜欢。若是非得让他说出到底喜欢哪些方面,还真的是说不上来。 莫守拙已经知道了有娇的心思。 同甘苦,同患难,虽不是同年同月同日同时生,却可以同年同月同日同时死。 自己喜欢有娇吗? 答案是肯定的。 但这份喜欢是不是至爱? 不知道,反正就想让有娇过得好,当危险来临,若是他与有娇只有一个人能活下来,他希望那个人,一定是有娇。 为了有娇,他愿毫不犹豫地慷慨赴死。 就像为了方兮颜一样。 他现在才发现,无论原主还是他,其实都已经把有娇看成了这个家的女主人,是因为有了她的存在,这个家才完整,才温馨,才让人无比留恋。 无论走到哪里,心里都会想到,家里还有一个女人,在等着他回来。 还想问些什么,终于还是没有问出口。 有娇已经把自己心思表达地非常清楚,再问已是多余。 心事重重地吃过早饭之后,莫守拙去找王上嬴开。 吃饭之时,边思边想,越来越觉得,符咒上说的与他同去冥海之人,很可能就是有娇。 对于这个想法,莫守拙内心之中其实无比矛盾。 既然承认了有娇是至爱自己之人,且要带着她去冥海冒险,那么自己就需以至爱之心待她。 如此一来,几千年后那个世界的方兮颜怎么办? 若是有一天找到了机会能穿越回去,他该如何跟有娇说? 难不成留在这里不回去了? 可他又怎能舍弃得了方兮颜? 不去冥海,就破不了诅咒。身为王庭侍卫长,拯救嬴氏部落出水火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部落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他没有理由逃避,也绝不能逃避。 就算自己不是原主,只是一个来自其它世界的人。原主的责任,他也必须一力承担。 只是,去了冥海,他和有娇,还能不能回来? 他回不来不可怕,反正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死在哪里都无关紧要,要是万一有娇回不来怎么办?自己岂不是害了她? 而且,冥海囚徒一书,很清楚地记载着,凡人不可去冥海。 有娇如何能去得? 无论从哪个方面看,手无缚鸡之力的有娇,都是个凡人。 难不成? 有娇真的如自己想过的那样,是从另外一个世界穿越进了死尸堆被自己抱回来的? 天下哪会有这么巧的事?两个人穿越进了一个家,概率太低了,这比买中双色球彩票都难。 不敢相信,也很纠结。 诅咒临头,一城人心慌慌。就算四处已经贴满了安民告示,并且明确说明王爷世父将留在王城与大家共患难,避诅咒。却依然压不住人们慌乱的心思。 一些贵族的府邸门前,已经停满了马车,仆人们正忙着往马车搬运贵重物品。提醒小心的吆喝之声此起彼伏,如大战来临之前一般。 嬴开在偏殿。 嬴氏部落赖以生存的最肥沃之地和最繁华之城即将被诅咒笼罩,从此变成死城,使得部落兴盛之日变得遥遥无期。 作为部落的王,嬴开不仅仅是焦灼,还有绝望、愤怒和不甘。 可是就算他是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却也只是个凡人,无法进入冥海,破了诅咒。 纵然手握数万军队,也只能是束手无策,望天兴叹。 一战击败鸿胥平定叛乱的喜悦,在听到冥海诅咒这个消息时,已经是荡然无存。 莫守拙到的时候,嬴开正在审阅奏章,是关于迁都一事的。 墨荼和嬴坤站在一边,脸色均是非常凝重。 莫守拙并未出声,一直站在旁边等着。 嬴开看完奏章,轻轻放在桌案上。 “就按你二人说的办吧!”嬴开放下奏章说道。 “诺。” “王上,臣好像有一些眉目了。”莫守拙说道。 嬴开地看着莫守拙,脸现惊疑之色。 “快说说,什么眉目?” 墨荼与嬴夫二人本欲离去,闻之也都是停下脚步。 “臣方才去了一趟遇到老人的春熙街石桥边,看到了一个符。符上有六句话,便是此为引路符咒,读之可入虚空。裂缝阴阳刚烈,吞噬之气杀人。若保凡体不死,极阴至爱相随。若得至爱之心,咒语自会显现。” “你能肯定是那个老人留下的?” ----------- 8月1号上架,敬请各位亲爱的读者大大订阅支持,谢谢,给您敬礼啦! 第138章 有娇的抉择 “定然是,臣思讨了一番,明白了其中的意思,读了符上的咒可以进入虚空裂缝,穿过虚空裂缝就能进入冥海。但裂缝之中阴阳之气刚烈,需得有一至爱之人相随方可,否则定会死于其中。” “谁能去冥海。”嬴开急急地问道。 莫守拙的话,让他看到了希望。就像是一个掉进大海之中快要被淹死的人,突然看到了一艘小船。 “老人既然把冥海囚徒一书送给了臣,臣又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符咒,这个能去冥海之人,可能就是臣。” “莫守拙,你不过是一介凡人,如何能去冥海?”嬴开仍持怀疑态度。 “王上,臣有一事一直瞒着王上。锁秋岭一战,臣被豢龙唤出的巨龙所伤,后又遇到了幻字人,于丛林之中疲于奔命之时,被幻字人的阴冷之咒击中,后来进了一个藏在石壁中的山洞,吞食了洞中的十颗果子,不但去除了阴冷之咒,而且获得了强大的能量。 脑海之中还多了三颗记忆蛋,第一颗是炼体之术,臣已修炼至大圆满境。第二颗是炼意之术,从镐京回来后,臣日夜苦修,已经打开了水滴之眼,由于时间太短,能量不足,只能看到些许东西。第三颗尚未打开,不知其中信息,猜想应是炼神之术。” 莫守拙仍然隐瞒了穿越一事,这件事情,他打算永远烂在肚子里,跟谁都不说。 “侍卫长能看到虚空之中的冥海诅咒,就是凭的水滴之眼吗?”墨荼问道。 “正是。臣猜想,那日在石桥边遇到的老人,定非凡人,而是悬山仙界的仙人。” 此言一说,众人皆惊。 “仙人?莫守拙,你是说你遇到了悬山仙人?”嬴开问道。 “臣只是猜想,并不能肯定。” “王上,豢龙唤醒了体内的九条龙都不是侍卫长的对手,又有常人所没有的水滴之眼。如此看来,侍卫长定非普通之人。老人若果真是悬山仙人,他送上此书,恐怕早已认定,侍卫长就是那个能进入冥海之人。”墨荼说道。 “若果真如此,嬴氏部落便是有救了。”嬴夫激动地说道。 “莫守拙,南山道一战救穆嬴,汧邑一战杀豢龙,每到部落面临危难之时,总是有你挺身而出。这一次破除冥海囚徒诅咒的重任,又要压在你的肩上了。”嬴开说道,脸色大有缓和。 “臣愿为部落和王上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你方才说虚空裂缝之中阴阳之气刚烈,需得有至爱之人同行才是?”嬴开接着问道。 “正是。” 嬴开的脸色重新变得凝重,长叹了一声:“莫守拙,你可知穆嬴一直暗中喜欢着你?” “臣知道。” “若穆嬴还在,她定可与你同去,可惜…”嬴开没有再往下说,又是重重地叹了口气。 斯人已去,回归无路,便只剩下一声空叹。 “冥海囚徒一书说,凡人不可去冥海。臣认识的所有女人都是凡人,可能都去不了。” “书中的确有此一说,这倒如何是好?”嬴开瞬间无奈,内心之中,重新笼罩阴霾。 “看来,还是需找到老人,请他派一仙人随侍卫长同去。”嬴坤说道。 “侍卫长可曾见过悬山仙人女子?”墨荼问道。 “从未见过。”莫守拙肯定地说道。 墨荼叹了一声,“既然从未见过,何来至爱之心?” “找不到至爱之人相随,这个局岂不又是个死局?就算侍卫长能去冥海,且已找到了去往冥海之路,又能如何?”嬴坤说道。 气氛非常压抑。 一环套着一环,一环刚刚破开,另一个环又成了死结。 “无可奈何之下,冒险一试。需找一至爱侍卫长之女子,令其同去。若能破了嬴氏部落一大劫难,此人便是死得其所。王上可追封于她,将她写入嬴氏青史,留名千古。”嬴坤说道。 “莫守拙,你的小侍女有娇已经十六岁了吧?”嬴开问道。 “刚满十六岁。” “你可知她的心思?” “臣来大殿之前,曾问询过有娇,她表达了喜欢的意思,而且愿意与臣同生共死。” “当前至爱侍卫长之女子,恐怕唯有娇一人。若是…”嬴开欲言又目,后面的话不好说出口。 毕竟,让有娇同行,就需做好牺牲她的决心。 数万军队,还有数不清的武者、巫师均是束手无策,却要一个柔弱的女子为了部落去做牺牲,这样的话,嬴开实在是很难说出口。 莫守拙知道嬴开有难言之隐,说道:“臣来见王上,正是要禀报此事,准备带有娇同去冥海。” “令她同去,便需有牺牲她的准备,你可想好了?” “臣回去跟有娇商议,言明实情,看她意下如何。” “走吧!去一趟你府上,我要亲自见有娇一面。” “王上不可,我派人唤有娇来见王上。” “不不不,我去。墨荼、嬴夫,你二人一同去。” 众人离开偏殿,来到莫守拙府上。 有娇正在院子里看着一朵盛开的花,一副无聊透顶的神态。见到嬴开,赶紧施礼。 “有娇,免了。”嬴开赶紧说道。看着她,说道:“我问你一句话,你要如实回答。” 看到嬴开一脸严肃地样子,有娇偷偷地看了莫守拙一眼,莫守拙朝着她点点头。 “王上请问。” “你是否真心喜欢莫守拙?” 有娇愣了一下,心中暗想,今天怎么都问这个问题?少爷问,王上也问。 “喜欢,真心喜欢。” “我再问你,你愿意与莫守拙同生共死吗?” “愿意。”有娇脱口而出。 “如果让你与莫守拙一起去冥海破解诅咒,你怕不怕?愿不愿意去?” “只要能与少爷在一起,去哪里都行。” “我若是告诉你,凡人不可去冥海,去了肉体崩裂,有可能就回不来了,你还敢去吗?” 有娇愣了,事关生死的问题,她很难回答,看着莫守拙。 只要能与少爷在一起,她哪里都敢去,可是没有少爷的地方呢?她不敢想。 “少爷也是凡人,少爷去得,我便能去得。” “有娇,你的少爷战力强大,他去冥海,大可无恙。就算生死难定,身为王庭侍卫长,为部落牺牲也是他的职责。只是你若去冥海…” 嬴开迟疑了一下,“有娇,你是莫守拙的侍女,我并未封你任何职位,所以也绝不强迫你做任何事情,一切由你决定。” ----------- 8月1号上架,敬请各位亲爱的读者大大订阅支持,谢谢,给您敬礼啦! 第139章 你若身死,我便一刀劈了冥海 王上的意思有娇已经听得很明白了,她与少爷一起去冥海,少爷一定会回来,而她却有可能回不来了,要永远留在那里。 是因为她一定会死在冥海,所以王上嬴开才会亲自来与她谈论此事。 她不知道冥海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那里面都有些什么人。 但这无关紧要,只要少爷在的地方,都是他的家。 可是少爷若是不在呢? 很难决定。 不是因为生死,而是系于少爷一人。 同死同生,她都不怕,她只害怕与少爷分离。 内心之中百般纠结,晶莹的泪花儿在眼中闪烁,闪着闪着,“咕噜”一下滚落脸庞。牙齿紧咬着下唇,已经快要咬出了血。 看着有娇,莫守拙突然有一种心疼的感觉。 以前有娇每次流泪的时候,他都会感到心疼。但这一次的疼,却与以往不同,是一种快要撕裂了心的疼。 这样的疼,连公主穆嬴随着西戎的军队渐去渐远的时候,他都不曾有过。有的,只是愤怒、无奈和同情。 而此刻,他对有娇,却只有心疼,再无其它。 “王上。”有娇终于下定了决心,“为了嬴氏部落,我愿意以身赴死。去了冥海,若是只有一人能回,我希望,是少爷。” 话一说完,泪如雨下,楚楚可怜。 莫守拙快步上前,将有娇紧紧地抱在怀里。 “少爷,我不想与你分开。但若只能回来一人,一定要是你。只盼少爷回到王城的时候,别忘了冥海之中,还有一个我。”伏在莫守拙怀中的有娇,恸哭失声。 如此情景,令人心碎。 有娇所言,如重锤直击人心最柔弱之处。 嬴开心中一声悲叹,身为部落之王,却不得不让一个柔弱女子向死而生拯救部落,百般无奈,难以言表。 “有娇,我就以嬴氏部落之王、西垂大夫的名义,请求你与莫守拙一起去冥海,破了这冥海诅咒,拯救嬴氏部落于水火。无论你能不能回来,我都要封赏于你,写入青史,留名千古。” 有娇从莫守拙怀中离开,惨然一笑,“王上,有娇死不足惜,也不求封赏,只求部落无恙,只求少爷安好。” “有娇真是奇女子也!为了部落,为了侍卫长,向死而生之决心,实在令人动容。”墨荼由衷地说道。 “柔弱之躯,忠勇之心,放眼天下,旷古绝今。”嬴坤也是大声说道。 “莫守拙,何时动身?”嬴开问道。 “王上,臣即刻便去。”莫守拙说道。 嬴开看着嬴夫,“嬴夫,速命人通知王爷、众位庶长、大夫以各司主事,前往春熙街石桥边为莫守拙和有娇送行。” “诺。”嬴夫领命而去。 “墨荼,我们去门外等着吧!”说完,转身离去。 墨荼紧随其后。 嬴开是想留下一点时间,让莫守拙与有娇好好说说话。 通过虚空裂缝之后,有娇能不能活着,还是个未知数。 二人已经互相陪伴着度过了十二年,这一生在一起的时间,也许只剩下了这么短短的一个瞬间。 有娇虽然只是个侍女,按身份来说只能算是个奴隶,但嬴开却深知,莫守拙从未将有娇当作奴隶看待。 二人情深意重,彼此之间早已把对方看成了唯一的亲人。 尤其是有娇,莫守拙不但是她的亲人,还是她的至爱。这一生,她都离不开他。 汧邑大战展开之间,嬴开曾经说过,战事结束之后要重赏莫守拙。其中之一,便是想在征求莫守拙的意见之后,亲自为二人主持婚礼,以示荣光。 谁知战事刚刚结束,便遇上了冥海囚徒诅咒。有娇生死未知之时,关于二人婚事的话,他已无法说出口。 万一有娇真的回不来,自己多此一举的话,会给他们带来更大的痛苦。 “少爷。”有娇轻轻地唤了一声,一张小脸,泪痕未干,“我一直想和你一起去做事,没想到第一次出去,就可能是生死永别。” 莫守拙伸出双手轻轻地扶住有娇的双肩,感到她的娇躯在微微颤抖,“有娇,冥海之行,生死的确难料,但我保证,只要我还活着,就一定不会让你死。” “少爷,十二年是一个轮回,我陪了少爷十二年,这个轮回,不知能不能躲得过。”双目之中泪光再次晶莹。 “一定能。” “若是我真的死在冥海呢?” “天地之间若有使你重生之法,我便破天裂地去寻。天地之间若无使你重生之法,我便一刀劈碎冥海,为你报仇。”莫守拙的语气,无比绝然。 有娇破涕一笑,双目之中,万般柔情,“少爷,我信你。”说话完,伸开双臂抱住莫守拙,将一张小脸埋进他的怀里,听着他的心跳。 她一直想这么好好抱上一回,现在,终于能抱了。 一个时辰之后,嬴开等人来到春熙街。有娇专门穿上了莫守拙在春熙街布料店为她定制的大红色绣着粉色小花的衣服。 风姿绰约,尽显妩媚。 世父及一众庶长、大夫及各司主事早已等候多时。 关于莫守拙与有娇去冥海之事,嬴坤已向众人做了说明。 见到莫守拙与有娇,世父等人心中均是无限感慨。 来到石桥边的莫守拙,通过水滴之眼一下子就看到了引路仙符,上一次来时还看不到的咒语,这次已经无比清晰。 “若得至爱之心,咒语自会显现。”有娇果然就是那个陪自己去往冥海之人。 嬴开面朝众人,大声说道:“众位,南山道一战,若非莫守拙及时赶到,穆嬴定然身死。联姻化为泡影之时,便是西戎与我刀兵相见之日。如此形势之下,平定鸿胥叛乱,绝无可能。 汧邑城外,若非莫守拙苦战豢龙并将其斩杀,嬴氏部落将一战颓靡,从此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这一次,诅咒临头,繁华之地即成死城。生死存亡之时,莫守拙与有娇携手前往冥海,苦战异界,破解冥海囚徒诅咒,拯救部落于水火。此去冥海,生死难料,我等需翘首以待,唯盼莫守拙与有娇平安归来。” “我等翘首以待,唯盼莫守拙与有娇平安归来。”众人齐齐喊道。 “王上,臣与有娇去了。”莫守拙说道。 随后左手搂住有娇的身体,“有娇,抱紧我,无论发生什么事情,绝不可松手。” “嗯。”有娇用力点头,双手紧抱莫守拙。 莫守拙心中暗念咒语:“无极无量,天道冥冥,虚空裂缝,送入冥海。” 咒语一经念完,莫守拙与有娇瞬间不见了踪影。只见一道光芒闪现,直奔虚空而去。 ----------- 8月1号上架,敬请各位亲爱的读者大大订阅支持,谢谢,给您敬礼啦! 第140章 虚空裂缝与死地荒原 虚空裂缝,连接两个空间的狭窄隧道。 虚空裂缝之中充盈着高速流转的极阴之气与极阳之气,似两股滔天洪水,汹涌漫卷,厮杀搏斗,迸射出巨大的杀气。 任何一个进入其中的万物与生灵,本体若无阴阳调和之能,无论是阴是阳,瞬间就会崩裂成细微颗粒,被阴阳之气吞噬,归于其中,化为力量。 天为阳,地为阴,男为阳,女为阴。万物本体,包括一粒沙,一片树叶,都有阴阳之分,非阴即阳。 所以,漫无边际的虚空裂缝之中,连一粒尘埃都没有。 虚空裂缝中的阴阳吞噬之气虽然强大,却只能感应到属阴者或属阳者,并不能感应到阴阳调和者。 也就是说,一个阴阳调和之体进入虚空裂缝之中,吞噬之气并不能感应得到。 于人来说,只有彼此至爱之人,才能心灵相通,灵魂相融,从而做到二人如一人,终能阴阳相融,调和归一,再无阴阳之分,呈现无阴阳属性之态。 莫守拙与有娇二人紧紧相拥,在虚空裂缝之中高速飞行,漫卷的阴阳之气,并未感应到二人的到来。 莫守拙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对有娇有至爱,虽然穿越过来已经有一段时间,但他的心中仍然只有方兮颜。 她的坏,她的好,她的眉目传情,一颦一笑,都在他的心里。 在莫守拙的心目中,有娇就是个小侍女,是个有点调皮捣蛋有点古灵精怪的小女孩。 可是经过嬴开一番问询又听了有娇的一番话之后,他突然从自己如同被撕裂了的心疼之中,找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这种感觉便是,他很害怕有娇离开自己,他想让她陪着自己一辈子,一生携手,不离不弃。 莫守拙明白,这不是自私,而是至爱。 一个问题随即而来,自己对有娇有了这种至爱感觉之后,方兮颜怎么办? 一想到方兮颜,莫守拙便乱了心思。 心中想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莫守拙,阳气减弱,阴气调升。二人的阴阳之气,开始朝着阴属性倾斜,再难调和。 阴阳之气感应到了异物的入侵,巨大的压迫之感瞬间袭来,有娇发出一声惊叫,双臂将莫守拙抱得更紧。 莫守拙猛惊醒,迅速将自己的唇压上了有娇的唇。 唇与唇相接,一吻之下,莫守拙的心中,只剩下了有娇。没有了方兮颜,也没有了天与地。 万事万物都已不存在。 心情归于宁静,阴阳之气再度调和,压迫之感消失。 两个人,紧紧相拥,两个唇,紧紧相接,两颗心,紧紧相依。 有惊无险地通过了虚空裂缝。 唇与唇分开,却依然紧紧地拥抱着。 一路紧闭着双眼的有娇终于小心翼翼地睁开了眼睛,此时的她,差不多与莫守拙只有一寸的距离。 “少爷,我们还活着?”有娇很小心地问道。 莫守拙点头,“活着,我们都还活着。” 放下心来的有娇,想到方才的一幕,脸上顿时飞过一片红云,像极了一朵迎着朝阳挂着露珠儿盛开的桃花,令人见之生恋。 放眼四顾,眼前是一片荒蛮的土地。 气温在二十五度左右,比犬丘那个地方要稍稍低一些,并不冷。但湿度很低,空气有些干燥。 如同莫守拙当兵时曾经去过的戈壁高原,天虽然很蓝,蓝得像洁净的碧水,地上却看不到一棵树,一棵草。 一个毫无生机死气沉沉的地方,群山光秃,大地龟裂,呈现灰暗之色,到处都是又深又宽的裂缝,看不到人,也看不到兽。 安静,令人可怕的安静。 这样的地方,通常不会有人类,因为种不出粮食,无法存活。 水滴之眼打不开,可能是因为被虚空裂缝吸走了一些能量的缘故。 意念启动成虚境,令能量在周身奇经八脉之中迅速游走。 “这就是冥海吗?”有娇仍然紧紧地抱着莫守拙,一刻都不敢松手,生怕一松开,自己就会被什么东西夺走。 “看这样子,大概是。”莫守拙也不能肯定。 冥海囚徒一书中,并没有关于冥海地形地貌的详细介绍。 “看不到囚徒。” “囚徒都是灵魂,就算是有,我们也看不到。”莫守拙说道。 “水滴之眼也看不到吗?” “能量被虚空裂缝吸走了一些,水滴之眼打不开,需等到恢复之后才行。” “要多久?” “很快。” “少爷,离开了犬丘王城,从现在开始,我们只能靠自己了。” “害怕吗?” “有少爷呢!不怕。”有娇扭头看着莫守拙,“嘻嘻”一笑。 这是从虚空裂缝出来之后,有娇的脸上第一次有笑容,由此可见,一颗紧绷的心,已经慢慢松驰下来。 “走吧!我们往前走走看看。” 说完,松开紧抱着有娇的双臂,转而紧紧地拉住了她的左手,右手取刀,握在手中。 冥海之中,处处都是陷阱,杀机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就会袭来,他一刻也不能松开有娇,必须始终将她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 生活在人潮如水的犬丘王城,他都难免会时时生出孤独之感。如今来到了这么一个人影全无,连飞鸟走兽都不见一个,花草树木都不见一棵的地方,若是失去了有娇的陪伴,他恐怕会孤独地活不下去。 荒原之上没有路,却处处都是路。只要别一不小心掉进了巨大的裂缝之中,哪里都能行走。 没有路的地方,往往很容易迷失方向。 不知道时间,也辩不清方向,但太阳向前滑过的方向,一定就是西方。 在部队的时候,每天七月之后,莫守拙都会随部队外出驻训。 藏南的原始森林,藏北的戈壁高原,很多地方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 野外生存是特种兵的一个重要训练课目,极端困难条件下求得生存,是特战兵完成作战任务的前提和关键。 莫守拙曾经有过一个人蛰伏在藏南原始森林整整一个月的经历。也有过与战友一起在藏北高原蹲守十一天阻击六名恐怖分子的战斗历练。 只要能有最低限度的物质条件,莫守拙都能知道怎么活下去。 向前走了大约十里路,眼前景象依旧,仿佛根本没有移动过位置一样。 ----------- 8月1号上架,敬请各位亲爱的读者大大订阅支持,谢谢,给您敬礼啦! 第141章 此时此生,唯有你 莫守拙心里开始打鼓。 若是始终找不到森林湖泊,看不到走兽虫鱼,他与有娇非得饿死在这个地方不可。 敌人可以通过战斗解决,危机可以通过规避躲开,唯有水和食物,不是能靠战力解决的东西。 没有吃的和喝的,他与有娇恐怕连三天时间都撑不到。 这么想着,莫守拙脚下加快了步伐,必须尽快找到可以支撑他们生存下去的东西。 哪怕只是一条蛇。 再往前走七八里,地上出现了一具枯骨。 莫守拙没敢用手去触摸,只是看着。 兽的枯骨,体形很小,若是做个比对,应该与一只成年的猫差不多大小。 心中顿时有了欣喜之感,近处一定有森林和水源,否则不会有兽出现。 只要能找到森林和湖泊,不但生存有了依靠,安全也能得到保障。 “我们要走到哪里去?” “黑暗城堡,找豢灵师。” “很远吗?” “不知道。” “老人给你的书上没说吗?” “关于冥海里面的很多事情,书上都只是说了个大致情况。我猜想,可能连仙人都没来过冥海,所以并不知道这里的详情,只是通过水滴之眼看到了一些而已。” 二人一边说一边往前走,一直走到日落黄昏,没有看到森林,也没有看到水源。 除了那具枯骨,再没看到一只兽,一只鸟。 成虚境虽然在持续不断地运行,却一直没能恢复在虚空裂缝中损失的能量,始终打不开水滴之眼。 莫守拙不打算再往前走。 未知之地,定有未知之物。白天不出来活动的东西,夜间有可能会出来。 在一片毫无遮挡的空旷之地上行走,有着巨大的危险。 而且,地面上到处都是裂缝,不知道有多深,黑暗之中行走,若是一不小心掉进去,有可能就再也爬不上来了。 莫守拙想找一处安全之地,最好是个山洞。 找了许久都没有找到,处处都是山,山上却没有洞。 最后找到了一处突出的巨石,石下有一个空隙,可容下两人。 “看来,我们只能在这个地方待上一夜了。”莫守拙有些无奈地说道。 “不往前走了?” “不走了,夜间在未知之地行走太危险,说不定就会遇到个什么东西,等明天天亮了再走。” 巨石下的空隙很小,容下二人有些困难。 有娇紧紧地缩在莫守拙的怀里,彼此能够听到对方的呼吸。 此时,有娇已是饥肠辘辘,又渴又饿。“早知道来之前,带上些食物和水就好了。” 莫守拙微微一笑,“最好再带上壶老刀子酒。” 夜间的风吹过,有些凉,有娇不由得缩紧了身体。 莫守拙伸开双臂,将有娇紧紧地抱在怀里,用自己的身体,帮她取暖。 这一刻,他却又想起了方兮颜。 两个女人,一个见不到,却忘不了。一个就在怀中。 心里想着方兮颜,怀里却抱着有娇。将有娇抱在怀里,心里又想着方兮颜。 本想与方兮颜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却又因形势所迫,将有娇当成了自己的至爱,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忠贞不渝肯定是算不上了。 可若是用朝秦暮楚来形容,对自己好像也不太公平。 心里问了自己一个问题:方兮颜和有娇,你到底更喜欢谁? 竟然得不到一个准确的答案。 如果没有穿越这档子事,他一定会娶方兮颜。 如果本就生在这个时代,他一定会娶有娇。 当两个女人同时出现在他的生活中,且中间还隔着两千多年的时空之时,莫守拙开始变得有些迷茫了。 心里不由得暗骂了一句:他大爷的,世事弄人,这算是什么事嘛! 有娇似乎感应到了莫守拙心中的挣扎,扭头看着他,脸与脸的距离不足半尺,气息拂过莫守拙的脸,有一种痒痒的感觉。 莫守拙本想往后移一移,却移不了,后面便是石壁。 “少爷真的喜欢我吗?是至爱那样的喜欢?”有娇小声问道。 莫守拙是救命恩人,是少爷,二人的身份地位有着天地之别。以前的时候,她从来都没有感应到少爷对自己有过至爱之心,充其量也就是喜欢罢了,这次为何突然就有了? 难道只是因为需要自己陪着来冥海吗? 进入虚空裂缝之前,她就想问这个问题,却始终没问。 若是自己死在了虚空裂缝之中,问了这个问题,还不如不问。 答案若是至爱,自己死了,少爷怎么办?答案若不是至爱,临死之时,自己又会有多么伤心。 知道自己一时半会儿死不了之后,在这个死地之夜的石隙中,有娇终于忍不住问出了口。 莫守拙看着有娇。 “你问的这个问题,我也一直在问自己。” “有答案吗?”一张小脸,全是期待。 “还记得我说过的方兮颜吗?”莫守拙问道。 “记得。少爷从豢龙寨回来的当天夜里,喊了好多次她的名字。能告诉我,她是谁吗?”有娇说道。 “一个至爱我的女人。” “少爷也至爱着她吗?” 莫守拙点点头,无法否认。 有娇用力咬了一下嘴唇,“穆嬴公主至爱着少爷,少爷也至爱着她。” 莫守拙又是点头。他对穆嬴无至爱,但原主有。这一点骗不了有娇。 “有两个女人至爱着少爷,少爷也至爱着她们,我真的好羡慕。”有娇说完,轻轻地叹了一声。 “你呢?” 有娇目光盈盈如秋水,“有娇这一辈子,只陪伴少爷一人。少爷可知我心?”虽然没有正面回答,心思却已表达得非常明白。 莫守拙将有娇抱得更紧,“傻丫头,我自然知道你的心思。” 两滴泪珠滚落,“少爷对有娇的至爱,是不是只是因为需要一起来冥海?” “有娇,王上在府中问询于你之时,你的话让我感到无比心疼,是撕裂了心的疼。我现在如实回答你,对你的至爱,绝不是因为需你陪着来冥海。” “少爷可以娶很多女人,只求少爷别抛弃有娇。” 莫守拙将有娇抱得更紧,“有娇,此时此生除了你,我恐怕不会再有第二个女人了。” ----------- 8月1号上架,敬请各位亲爱的读者大大订阅支持,谢谢。给您敬礼啦! 第142章 树人 从不远处的地下突然传出了一个女人哭泣的声音,随风飘荡,如鬼魂之音。在寂静的夜空之中,显得无比瘆人。 “少爷,魂魄来了。”有娇说了一声,把莫守拙抱得更紧。 “不怕,惊鸿刀能杀豢灵和豢兽,就一定能杀魂魄。” 说话间,左侧五丈之处,有一棵树从地下冒了出来。 借着皎洁的月光,莫守拙看到了一个树人,上半身是女人,下半身则是一截树桩。 “过来,过来,到这里来。”女人伸手相招,轻声细语,声音极具诱惑。 莫守拙握住有娇的手,从巨石下走了出来,来到距离树人一丈远处停下。 女人看上去很年轻,身无寸缕,长发如瀑布般垂下来,遮住了整个上半身,相貌极美,目光柔情似水,勾人魂魄,蛊惑人心。 “你是谁?”莫守拙问道,右手持刀,保持高度警惕。 “过来,到我跟前来说话。”女人的目光灵动,具有强大的诱惑力。 “为何要我靠近你?” 女人美丽的眼神之中闪过一丝阴冷,却又瞬间消失,再一次露出诱人的笑,“你觉得我像是个坏人吗?” “你不像坏人,却也不像好人。” “我是好人,不信你过来握一下我的手,我的手柔若无骨,伤害不了你的。”说着,女人朝莫守拙伸出双手。 “要我过去可以,你得先告诉我你是谁?为什么长在树上?” “你看不出来吗?我是树人。”女人说。 “树人是什么人?” “很多很多年以前,我是一棵桂花树,后来有两个人在这里打了一架。其中一人用豢术将我豢化成一个人,攻击一条龙。再后来,他们两个人都死了,唯有我留了下来,恢复不了树身,一个人孤独地待在这里。” 说到这里,女人的眼中泪光晶莹,“你不觉得,我是一个很可怜的人吗?” 莫守拙点头,“的确可怜,我能帮你做些什么?” 女人摇头,“什么都不需要,我只想握一下你的手。”女人可怜楚楚地说。 莫守拙突然咧嘴一笑,以揶揄的口吻说道:“男女授受不亲,你我萍水相逢,为何老想握我的手?” “你不过来也行,让那个小女孩过来。来呀!快过来呀!”树人朝着有娇招招手。 “我才不过去呢!”有娇说道。 “我受够了。”女人突然发出一声尖厉地吼叫,一时之间,柔情之态皆无,面目扭曲,如魔鬼一般可怖。 “该死的家伙将我豢化成人,把我扔在这里上千年不管不问。随着豢气消失,我将慢慢恢复树身,我不想再变成树,我要永远做人,把你们的双腿给我。”说这话间,女人摇头晃脑,双手乱抓,可憎可怕。 莫守拙明白了,这个女人千万百计骗自己和有娇过去,原来是想要他们的双腿。 “就算给你双腿,当能量消失之时,你不是还得变回树人?” “你知道什么?只要我能离开这里,就能想办法得到能量,保持人形。” 莫守拙突然觉得,这个女人好像知道一些事情。“如果你能回答我几个问题,就算我不会给你双腿,却也可以想办法帮你离开这里。” 女人的脸上顿时现出惊喜之色,又恢复成楚楚可怜的神态,“你问吧!只要能帮我离开这里,问什么都行。” “你说一千年前有两个人在这里打架,其中一人用豢术将你变成了人,你可知道他是谁?” “豢灵西族的沐凡笑和豢灵东族的轻尘,还有一个,是轻尘的女儿,名叫樱花。” “这两个族都是豢灵族吗?” 女人摇头,“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当天发生在这里的事情。” “这个地方是不是冥海?” “是,这里叫东冥,住在这里的人是豢灵东族。” “有东冥,是不是还有西冥、南冥、北冥?” “我不知道。” “这个地方怎么如此荒凉?” “一千年前的时候可不是这个样子,那个时候,这里森林遍布,百花盛开,鸟语花香,自从沐凡笑和轻尘一战之后,才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至于是什么原因,我同样不知道,我只是棵树而已。” 莫守拙有些失望,他想知道的答案,这个树人好像一个都不知道,无奈之下,问道:“你还知道些什么?” 树人很认真地想了一阵子,说道:“沐凡笑和莫轻尘当年在这里打架时,提到过黑暗城堡。” 莫守拙心里一动,赶紧问道:“黑暗城堡在哪里?” “在西冥。” “西冥在哪里?” 树人“嘿嘿”一笑,“西冥当然在东冥的西边,有多远,如何去,我也不知道。” “你好像什么都不知道。”莫守拙轻轻地叹了一声。 “可我把知道的全都告诉你了,你得履行承诺,带我离开这里。”树人的双眼之中满含期待,一张俏脸已经快要痛苦地拧到一块了。 她实在是很想离开这个人鬼不见的地方。 “我不是不想带你走,是不知道如何带你走,总不能把你扛在肩上吧?” 树人从莫守拙的话中看到了希望,赶紧说道:“当然不用扛在肩上,我能化作一粒种子,很小,装在口袋里就行。” “然后呢?不能一直把你带在身上吧?” “找到一片森林,把我放在那里,我能吸收森林中的灵气转换能量,让自己变成人的样子。” “这个鬼地方,哪里能找到森林?” “北面二十里处的群山之中就有森林。” 莫守拙心动,正欲答应,水滴之眼突然打开,借着透视人体功能,他看到了树人的心思。 汧邑一战之后,历经数天苦修,水滴之眼的时间流沙功能可以看到虚空裂缝,而透视人体功能不但可以看到人体的内部结构,还能看到所思所想。 莫守拙也终于明白,为何那天在石桥边卖书画的老人能够洞晓他的心思,原来是通过水滴之眼的这个功能。 由此更加肯定,卖书画的老人,包括与他在一起的小童,定然是仙界来人。 冷冷一笑,“原来你是想借着进入我口袋的机会,占有我的身体,控制于我,听你的命令。” 第143章 死地千年无人至 树人一惊,“你如何知道?” “你若无害我之心,我还真想把你带走,现在,你就老老实实在这里待着吧!有娇,我们走。” “你别走,你回来,把你的双腿给我,我要做人,我要离开这个鬼地方。该死的,你不要走。”身后传来女人竭斯底里的尖叫声。 莫守拙再也不理会狂吼乱叫的树人,拉着有娇的手快步离开。 打开水滴之眼的诸界万物功能,发现这个地方的确是片死地,就连虚空中的五行之气都异常匮乏,只有丝丝缕缕。 既然连五行之气都少得可怜,以五行之气求生存的树木花草自然没有办法存活和生长。 目光所及之处,四方皆是死地,毫无生机。 心情沉重之时,却想起了树人说过的话,北面二十里的群山之中有森林。 极目远望,虽然死地之中并无阻挡,但受制于能量的原因,水滴之眼目光所及,仍然达不到二十里的距离。 死马权作活马医,莫守拙决定相信树人一回,前往二十里外的群山之中查看。 这比一直盲目地走下去要强得多。现在首要的问题,是解决吃喝一事。 要是一直找不到森林和湖泊,他和有娇在人鬼未见之时,便已经饿死在了这片死地之中。 更别想找到黑暗城堡,破了冥海囚徒诅咒。 “少爷,一千多年了,那个女人自己待在这么一个人鬼不见的地方,真的是好可怜。” 有娇这么说着,又回头看了树人一眼。暗夜之中,她已经看不清树人的样子,只能听到悲嚎的声音。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她若是不存害人之心,我一定会想办法带她走。” “幸亏她不能移动,要是能动,说不定我们就逃不掉了。” “不会的,她的能量已经损耗殆尽,不足五百樽,连人形都支撑不了,抓不住我们的。只不过,她好像有诱惑和控制之术,这个比较危险。” 水滴之眼打开之后,视黑夜如同白昼,不必再害怕掉到巨大的裂缝之中,脚下速度加快。 行走了十里多远,水滴之眼看到十里之外的一处四面群山包裹的盆地之中,隐隐可见灵气涌动,虽然不够充盈,猜想足可以支撑花草树木生存。 内心顿时无比惊喜,有五行之气的地方,一定有森林、野兽和淡水。 只要有了这些东西,就能让他和有娇活下去。 同时感到幸运,若是没有遇到树人,而是一味地往西方走,定然就错过了那片灵气之地。 “有娇,前方十里处的群山之中有森林,我们饿不死了。” “就是树人说得那个地方吗?” “是的。看来树人总算是帮了我们一把。为了报答于她,等日后有机会了,我便去把她带到森林里去。” “你不怕她控制你?” “我自然有不被控制之法。” 此刻,莫守拙心中的确有点感激树人,告诉了森林的位置,救了他和有娇一命,虽然这不一定是她的本意。 而且还让他大致知道了当前的情况。 身处之地就是冥海,东冥。而他要去的地方,是西冥,一直往西走就可以到。 一千多年以前,这个地方还是一片灿烂之地,有人生存,也有百花盛开,鸟兽虫鱼。因为未知的原因,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虽然很多问题依然没有答案,但总算是了解了一些情况,使得他的内心之中,不再那么茫然无措。 十里的路程,很快就到。 盆地之中果然有一小片森林,森林边缘,有一个小小的湖泊,月光落到湖面上,闪着晶亮的光芒。 森林之中有兽,湖泊之中有鱼。 莫守拙长出了一口气,湖泊之中有鱼,水便无毒。 将手伸进湖水之中,一股淡淡地清凉。早已口干舌燥的有娇双手捧水欲喝。 “别喝。”莫守拙赶紧阻止,“此处久无人烟,湖水虽然清澈,水中却难免生有寄生之物,喝了极易拉肚子,需烧开了才行。” 野外生存,是莫守拙的强项。 有鱼的湖水,虽然不会有毒,但水中却有可能生存着寄生虫,喝了会受到感染,轻则伤了肠胃,重则会丢掉性命。 虽然草药可以治疗,但这个地方,大概率不会有治疗疾病的草药,若是不幸被寄生虫感染,将无治疗之物。 莫守拙速速找了一块长条状的石头,用惊鸿刀在中间部位凿了一个窝,做成个石锅的形状,用几块石头撑起来。再寻了些干柴,以能量引火。 火势一起,内心之中顿时有了温暖之感。 借着烧水的机会,莫守拙又找了一块小石头,做成一个石碗。 水烧开之后,莫守拙用石碗舀了一碗开水。 “少爷,我先喝,要是有毒,就先毒死我。”有娇赶紧说道。 听到有娇的话,莫守拙看着她,内心之中一片温暖,将石碗递给有娇,轻声说道:“放心喝,绝对没毒。” 有娇接过石碗,吹了几口气,喝了几口,“有一股甜甜的味道,比家里的水还甜。” “我尝尝。”莫守拙伸手欲接碗。 有娇不给,显然还是不放心,“少爷等等,过会儿再喝。” 莫守拙没有强求,只是看着有娇,心中无限感慨。 过了一会儿,体内没有异样的感觉,有娇双手将石碗递给莫守拙,“少爷可以喝了。” 莫守拙接过石碗,将碗中之水喝个干净。再从湖中取了水,放在火上烧。 这一刻,莫守拙知道,自己这一辈子,怕是离不开有娇了。 此念一生,心情顿时无比复杂,若是将来有一个穿越回去的机会放在自己面前,他该如何选择? 不敢想。 夜空之中突然传来一个声音,一个女人的声音,“死地千年无人至,二位因何来东冥?” 莫守拙蓦然回首,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确定这个声音,是来自西侧山崖石壁上的一个洞穴之中。 “少爷,又来了一个树人吗?” “不像。”莫守拙站起来,看着远处的山洞,“少了些诱惑,多了些悲凉。走吧!我们去看看。” 第144章 昔日樱花,今日鬼婆 石壁上的洞穴距离地面十丈以上,无路可走。 莫守拙轻轻地搂住有娇的腰,双脚用力蹬地,身上凌空而起,一个跳跃便到了洞口之前。 莫守拙并没有贸然进洞,而是大声问道:“洞中何人?” “洞中何人,进来一看便知。”仍然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听声音,并无恶意。 莫守拙一手握着有娇的手,一手持刀,进入山洞。 沿着一条狭窄的通道走了很远,前方出现了一个洞穴。 洞穴四周的石壁上,绽放着上百朵红色的花,无叶,只有花。 红色花瓣发出晶莹的光芒,将洞穴映照得如同黄昏晚霞燃烧的时刻。 洞中正中央处,有一根石柱,柱高丈余,顶部托着一个透明的圆球,圆球中有似云非云似雾非雾的东西在涌动。 云雾之中,端坐着一个人,一个白发白衣的女人,亦是似云似雾,看上去已经很老了,老的猜不出究竟有多少岁。 老人微笑着看着莫守拙,目光之中毫无恶意,倒似是见到了一个久违的亲人一般。 莫守拙猜想,方才的话,一定就是这个老人说的。 水滴之眼的穿透凡体功能只能看到老人是一个魂魄,却看不到关于她的任何记忆和心思。 也感应不到任何杀气。 “东冥已经整整一千年没有来过凡人了,你二人是如何来的?”老人没有回答他的问话,却轻声说道。 “通过虚空裂缝。”莫守拙说道,在看上去无比慈祥的老人面前,他一点隐瞒的心思都没有。 “千年预言,难道成真了吗?”老人突然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什么预言?”莫守拙问道。 “千年之后,死地来人。拯救东族,重建东冥。” 莫守拙听得云里雾里,“你能不能先跟我说说,你是谁?” “我叫鬼婆。”老人说完,又是微微一笑。 “你现在只是个魂魄。” “我的确是个魂魄,因为早在一千年以前,我就死了。” “历经千年,魂魄为何不散?你是妖?” 鬼婆“呵呵”一笑,“我不是妖,保持魂魄不散,是因为这个护魂球在起作用。” “你在这个护魂球中待了一千年了吗?”有娇突然问道。 “是啊!一千多年啦!” “这里还有别人吗?” “没有啦!就我一个。” “也没个人陪伴,你岂不是很孤独。” 鬼婆轻轻地摇头,“你还是小孩子,经历的事情太少。一个人若是心中存有希望,就算苦等上一千年,也不会有孤独之感。” “你心中的希望是什么?”莫守拙问道。 “等你啊!” “等我?” “千年之后,死地来人。拯救东族,重建东冥。若是预言非虚,我等的人便是你。” “我听得有点糊涂。” “你愿意听我讲个故事吗?” “愿意。” “一千年前,冥海有两个大族,住在西冥的叫豢灵西族,住在东冥的叫豢灵东族。豢灵西族修得是豢兽术,能豢出各种兽。豢灵东族修得是豢物术,能将花草树木等物豢化成人。懂豢兽术和豢物术的人,都称为豢灵师。” “豢兽术是不是能够豢出龙或者巨蟒什么的?”莫守拙问道,他想到了豢龙寨的豢龙部落。 “是的。” “周王朝有一个豢龙部落,精通豢兽术,可以豢出龙和各种兽,你说的豢龙西族与他们有关系吗?” “我不知你说的那个豢龙部落,既然精通豢兽术,定然是有一些关系。传说数千年以前,曾有一对小情人从西冥逃走,不知道是不是他们留下的后裔。” 莫守拙点头,“应该就是这么回事。” “一千年前,豢灵西族出了一个很厉害的豢灵尊,名叫沐凡笑,当时豢龙东族的豢灵尊,名叫轻尘。” “这知道这两个人。”莫守拙一下就想起了那个树人的话。 “你知道?” “是的,方才来这里之前,我见到了一个树人,她说一千年前,有两个人在这里大战了一场,将当时还是桂花树的她豢化成人参加战斗,那两个人便是沐凡笑和轻尘。” “将她豢化成人的是轻尘,我的父亲。那一战,我也参加了。” 莫守拙听得有点蒙圈,“你是豢龙东族的公主?” “我是豢灵东族最后一代公主。我及父亲与沐凡笑皆是死于那一战。沐凡笑身死之后,以自身魂魄召集十万囚徒制造暗魂诅咒,将整个东冥封印,成为死地。我父亲则以魂魄生豢术将我的魂魄封于这个护魂球之中,要我用一千年时间等一个人。” “你父亲既然能制造豢术,为何不设法破了沐凡笑的暗魂诅咒。” “我父亲就算不死,也破不了这个诅咒。能够破了沐凡笑的暗魂诅咒者,只有带着天下第一神器天魂刀的人。” “那我要让你失望了,我虽然用刀,却没有天魂刀,一定不是你要等的人。” “能说说你的刀吗?” “我的刀名字叫惊鸿,取自一块天降魂石,与秋水剑乃是一体之胞,在《武器谱》上排名并列第二。数日前汧邑城外一战,为破豢龙的九龙青铜鼎,刀剑自动归一,合成一体,至今未曾分离。” 鬼婆并没有表现出失望的神情,“天魂刀乃是玄天圣器,本体拥有无比强大的力量。是不是天魂刀,一试便知。” “如何试?” “天魂刀有记忆,是普天之下唯一有记忆的刀,诸天万界战力第一。你能从凡界来冥海,一定是有仙缘之人,早已打开了水滴之眼。若是能用水滴之眼看到刀的记忆,它一定就是天魂刀。” 莫守拙的内心不由突地跳了一下。 汧邑城外,他曾看到过惊鸿刀的记忆。 黑云密布的苍穹之下,一片旷古的荒野之上,有两支野蛮的军队在厮杀。 一个五六岁左右的男孩子,相貌清秀,右手高举,手心之中托着一块黑色的魂石,散发出幽冷的光气。 小男孩的四周,站着四位身穿灰袍的老者,平举双臂,立掌向前,自掌心之中,发出道道幽黑之气,不断注入魂石之中,使得魂石的幽冷之气,越来越强,越来越盛。 莫过拙心中不由犯了嘀咕,自己的惊鸿刀,真的是天魂刀? 《神器谱》、《兵器谱》、《巫器谱》三大武器谱上齐齐缺失了的排名第一的武器,难道就是它? 第145章 鬼婆的考验(1) “我的确通过水滴之眼看到过刀的记忆,只是能量不够强大,看不到它的完整记忆。只能隐隐看到两支厮杀的军队,还有一个手举魂石的小男孩,以及四位身穿灰袍的老者。” 鬼婆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刀中有记忆,必然是天魂刀,而你,一定就是我要等的人。苦等一千年,苍天终是不负我,东冥有救了。” “我能帮你做什么?”莫守拙有点头大地问道。 此次来冥海,本是要设法破了冥海囚徒诅咒,拯救嬴氏部落,八字还没一撇,又接上了这么个差事。 “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何来冥海?” “我与有娇是嬴氏部落的人,数日前,嬴氏部落王城被冥海囚徒诅咒,我来冥海是设法破了这个诅咒。” “冥海囚徒诅咒由豢灵西族的豢灵师制造,出自黑暗城堡之中的一个黑色葫芦,你若想破了诅咒,需得去黑暗城堡,打破黑色葫芦。” “黑暗城堡离这里有多远?” 莫守拙心里生出一个想法,他想先去黑暗城堡找到鬼婆所说的黑色葫芦,把它弄碎之后再回来帮她破了暗魂诅咒。 要是在这里拖得时间长了,王城被冥海囚徒笼罩,生灵必定遭受涂炭。 虽然王爷世父会带着他们远离躲避,但谁知道那团带着诅咒的黑云会不会扩散? 一旦扩散,整个嬴氏部落的地盘岂不全都成了死地?数十万嬴氏部落族民都将失去灵魂? 还是先办正事要紧。 鬼婆似乎看出了莫守拙的心思,问道:“我想知道你已经修得多少能量?” “一千樽。” 鬼婆微微一笑,“豢灵师按照豢术分为七个级别,最低级别的豢灵师,能量都在一千樽以上,西族的豢灵尊,七级豢灵师,能量可达八千樽以上。就算有天魂刀相助,你也绝破不了黑色葫芦。” “既然来了,我就会想办法破了它。天下诸事,没有死局,只要想出法子,就一定能成事。”莫守拙的语气不可置疑, 话虽如此说,内心之中却是一点底数都没有。 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鬼婆摇摇头,“要想成事,空有一腔热血是不行的。你若一意孤行,不但破不了冥海囚徒诅咒,还会将自己留在那里,成为囚徒。我有个法子,不知你可愿意一试?” “你说来听听。” “你若是破了暗魂诅咒,就可拯救被封印的十万豢灵东族族民,成为东族之豢灵尊。尔后带十万族民与西族一战。既是助东族复仇,也可让你完成使命。” 莫守拙惊愣,万万没想到鬼婆竟然说出这么一番话。 此等好事,他是连做梦都梦不到。 不是因为自己能成为东族豢灵尊,而是因为可以得到强大的力量。 有了豢灵东族十万族民相助,攻破黑暗城堡,破了黑色葫芦,岂不是要容易的多? “你是说,我可成为东族之豢灵尊?”莫守拙有点蒙圈地问道,很怀疑自己听错了。 “是的,只要你能破了暗魂诅咒。” “暗魂诅咒如何破?” “暗魂诅咒笼罩在东冥的上空,内有沐凡笑和十万囚徒的魂魄,你现在能量太弱,根本破不了,需要让能量变得强大才行。” 莫守拙叹了一口气,“通过修炼获得能量非一时一刻之功,等我修得能破了暗魂诅咒的能量,恐怕得百年以后了。” “不需要那么长时间,几日便可。” “此话当真?” “是的,你若天赋异禀,几日便可得数千樽能量。” 莫守拙瞬间心跳加快,快得就要从胸膛里跳出来。 数千樽能量,我滴乖乖,这是一个多么大的基数,有了这数千樽能量,他能达到仙人的最低阶,可通过水滴之眼看到万物记忆、时间流沙和悬山仙界。 “一旦破了暗魂诅咒,你将成为东族的豢灵尊,十万族民任你驱使,所以你绝不可是一个邪恶之人。若是通不过考验,豢灵东族宁愿永世被封,也绝不能成为邪恶力量,这是我父亲立下的死规。你要想获得能量,需要通过我父亲设下的考验才行。” “我绝非邪恶之人。” “我能看得出来,但我父亲的规矩不可违。” “我接受你的考验。” 鬼婆右手轻挥,右侧石壁上出现了两个黑洞。 “你从右侧的黑洞之中进去,若是能从左侧的黑洞中出来,便是通过了考验,若是仍从右侧的黑洞中出来,你便可以离开此地,去往西冥,东冥一切事情,再与你无关。”鬼婆的话,说得相当绝然。 豢灵东族的力量太强大,一旦被邪恶之人驱使,定然会惹下滔天大惑。与其化作邪恶力量,不如永远被封印。 “我能和有娇一起去吗?”莫守拙问道。 鬼婆摇头,“不能。” “那有娇怎么办?” “她只能留在这里。” “不行,把她留在这里,我不放心。”莫守拙心生疑虑。虽然他一点也没有感应到鬼婆身上有邪恶之气,但是把有娇一个人留下,他绝对放心不下。 “这个山洞被我父亲的魂魄能量封印,没有我的允许,不会有任何东西进来。” 莫守拙在沉思。 “看来你是不相信我。”鬼婆微微一笑,“如何才能让你相信?” “少爷。”有娇轻喊了一声,紧紧地抓住莫守拙的手,内心之中,显然是极度不安。 那棵树人在她心中留下的阴影并未消除,若是这个自称鬼婆的人也是跟树人一样,处心积虑地想要了少爷和她的什么东西怎么办? 少爷一旦离开,她便成了无根浮萍,就算一阵轻风,也能把她吹跑。 不想把有娇一个人留下,却又不能带着去接受考验,莫守拙一时也没了主张。 “你二人就算去了西冥,也必定会死于黑暗城堡之中,既然总是会死,为何不相信我一回?”鬼婆轻声说道。 莫守拙看着鬼婆,纵然水滴之眼看不到她的心思,但内心却有一种很直观的感觉,她的话,可信。 一念至此,终于下定了决心,“我便相信你一回。”转头看着有娇,“有娇,既然来到冥海,我们便难以掌控自己的生死,你就在这里等着我,我去去就来。” 见莫守拙已经下了决心,有娇知道不可强求,“少爷需小心。” 莫守拙点点头,挣开被有娇紧握着的手,走向右侧的黑洞。 第146章 鬼婆的考验(2) 一片荒凉之地,大地干裂,寸草不生。数间茅草屋,破屋露天,断壁残垣。一群乞讨者,污衣垢面,哀声遍野。 一副悲凉凄惨的人间炼狱景象。 莫守拙倒卧在一棵枯树之下,衣服破烂,不能遮体,全身脓疮,流血流脓,生命垂危。 一双无神的双眼,透过凌乱的头发,半死不活地看着远方。 远方是一片烟云之气,在莫守拙看来,就连这天上的烟云之气,都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他的旁边,有一个男人和三个妇女,都很年轻,却已经死去多时,身体蜷缩着,上面密密麻麻地落满了苍蝇,散发出刺鼻的恶臭气味。 此时的莫守拙,已非此时的莫守拙。身体和记忆以及经历的一切,皆与他无关。 已经几天几夜没有吃东西了,莫守拙连一丁点的力气都没有,甚至连临死前悲伤的眼泪都无力流出来了。 他吃力地转动了一下眼珠子,看着躺在他身边的几个死人,他相信自己很快就会像他们一样死去,也许用不了几个时辰。 然后就会被苍蝇吸啄,血肉腐烂,变成枯骨,最后和地上的土融为一体。 后来的人,再也不能分辨得出,哪些是骨灰,哪些是泥土。 这里所有的人也都会像他们一样,一个接着一个地死去。化成骨、化成灰,消失,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来过,也没有人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 莫守拙有些不甘心,但他的意识已经开始凌乱,他不记得前面几十年是怎么活的,但他记得自己的一生好像一直在流浪,走了很多地方,越走越荒凉,从没有停下过脚步。 他出生在哪里?在哪里长大?父母是谁?为何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竟然都忘了。 莫守拙现在很不愿意回忆,因为没有希望。 没有希望的人是不愿意回忆自己的过去的,美好的回忆可能会让自己连死都不得安心。 更何况,莫守拙好像连一点美好的回忆都没有。 不过,倒是还有一件事情,让莫守拙恋恋不忘,就是那个女人,她叫子娘。 这是现在唯一一件他不想忘记的事情了,虽然这件事情让他感到无比的痛苦。就连身上的脓疮所带来的疼,莫守拙都已经感觉不到了。而子娘的死带给他的疼,却一直如寒锥刺骨。 子娘是莫守拙的夫人,一起生活了不到一个月的女人,长得不美,但很善良。 或者准确地说,莫守拙还不能称之为夫人,因为他们没有举行婚礼,她只是莫守拙在流浪路上遇到的一个女人,在山脚下的一间屋子里,守着一亩薄地。 子娘的丈夫刚刚在战争中战死了,孩子也胎死腹中,子娘在莫守拙快要死的时候,收留了他,用自己本来给腹中孩子准备的奶水救活了他。 躺在子娘怀里用力吮吸她的奶水的时候,莫守拙不知道子娘究竟是把他看成了一个男人,还是她自己的孩子。 莫守拙只知道子娘的动作轻柔,恍然间,莫守拙觉得自己好像躺在母亲的怀里。 莫守拙病了很长时间,子娘一直用奶水喂养他。当莫守拙终于好起来的时候,子娘却病了。她没有食物,整天以野草充饥,却一直要供养着他奶水,莫守拙把子娘的身体吸空了。 莫守拙好起来的第三天,子娘就死了。 子娘可以用自己的奶水拯救莫守拙,莫守拙却没有任何东西来拯救子娘,只能看着她悲惨地死去。 莫守拙在小破屋的正中央挖了一个坑,把子娘埋了。 他跪在坟前告诉她,若是给他一次机会,他一定要给她找一块能够长出庄稼的地,盖一间不透风的坚固的房子,还要建一个医馆给她治病,不过这些愿望他觉得只能想想而已,今生今世实现不了的。 他最想做的是给子娘立块碑,上面刻上两个人的名字:莫守拙,子娘。但就是这么个小小的愿望,他也实现不了,因为他一个铜贝都没有。 莫守拙把子娘看成是自己的夫人,并在坟前立誓,这一生为她守身如玉,绝不再近女色。 莫守拙觉得能够为子娘做的,只有这些。 一只苍蝇吸了太多的血,快要撑死了,莫守拙拼尽全力伸出手,竟然捉住了它。 苍蝇就在他的手心里躺着,不跑。 这是莫守拙目前唯一能够捉住的活着的东西,也是唯一能够当作食物的东西。 他想把苍蝇塞进嘴里吃掉,可是苍蝇却一蹦一跳地跑了,仿佛故意跟他开了一个玩笑,又或者是在故意笑话他,笑话他一个将死的人,还会有如此的贪心。 莫守拙倒不生气,裂裂嘴,却最终没有笑出来。都快死了,还跟一只苍蝇斗什么气? 不远的地方传来撕心裂肺的哭声,看来又有一个人的至爱亲人死去了。 莫守拙突然感到很羡慕,还能用这么大声音哭,说明那个人活着的时间一定会比他长。虽然丧失了亲人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莫守拙又想起了子娘,那个被她埋在小破屋里的女人,把他的心撕得寸寸泣血。 莫守拙疲惫地闭上眼睛,什么都不再想,也什么都不愿意想。赶紧死了吧!他对自己说,死了多好,化成泥、化成灰,看不见、听不着,不知道疼、不知道苦,多好啊! 不知道什么时候,莫守拙觉得自己面前好像多了一个人,“嗨,莫守拙,你醒醒。”他感到那个人在用力地晃动着他的胳膊,好像还在呼唤着一个人的名字。 “莫守拙?我叫莫守拙吗?”莫守拙在心里问了自己一声,他想睁开眼睛,却一点都力气。 一定是阴间的使者吧! 莫守拙听人家说过,人快要死的时候,阴间就会派来使者渡魂,它们会喊叫死者的名字,如果死者答应了,灵魂就会被使者带走。 如果不答应,它们就会认为此人还没死,然后到别的地方去,死者的灵魂就会自己飞往天上。 莫守拙告诫自己千万不能答应,这一世已经活在阴间了,下一世,就让自己到天上去吧! 可是那个人一直在摇晃着他,喊着他的名字。 第147章 鬼婆的考验(3) 莫守拙终于还是把眼睛睁开了。 不是想去阴间,而是有人往他嘴里喂水,他闻到了水的清香。 阴间来的使者不会关心他的,它们巴不得他快点死呢! 虽然睁开了眼睛,在很长时间里,莫守拙却什么都看不清,眼前一片昏花。 只觉得有人给他不停地喂水,清凉香甜的水一滴一滴滑落进他的胃里。 然后他就慢慢地看清楚了,眼前果然有一个人,不,是有很多人,有男人,也有女人,他们都穿着华丽的服装。 “你,你是谁?这是天国吗?”莫守拙以为自己死了,到了天国了。 是因为他一直没有答应阴间使者的呼喊,所以使者没能将他带走吗? 莫守拙现在想到的是,天国果然很美好,连人们穿的衣服都那么新鲜,不知道他会不会也能穿上这么好看的衣服。 “这不是天国,莫守拙,你没有死,你还活着,我们是来救你的。”那个终于被他看清晰了面孔的老年人清清楚楚地告诉他。这位老人慈眉善目,一看就是个善良的人。 莫守拙突然就哭了,没有哭出声音,只流出了一滴眼泪,把脸上冲洗出了一条细细的亮色,那是他被灰尘盖住的皮肤的颜色。 “你是谁?”莫守拙问道。 老人说:“你现在身体很虚弱,少说话,先吃点东西。” 老人挥了挥手,旁边便有人走过来,先是给莫守拙喂了些水,然后再给他喂食物,好长时间没有吃食物了,使了好几次劲,才终于把一口食物咽了下去。 一顿饭吃了很长时间,而救他的人竟然有着无穷的耐心,一口一口地喂,还时不时给他捶捶背。 吃了许多食物,莫守拙又躺了一会儿,身上慢慢有了一些力气,说话也流畅了许多。 一个乞丐的生命看来是倔强而坚强的,就如同一株小草,虽然被干旱折磨地枯萎欲死,但只要有一滴水珠落下,很快又会散发出生命的灼灼亮色。 莫守拙抬手想理一理杂乱的头发,即使是欲死之人,在外人面前,他最好也能有一个比较好一点的形象。 但是头发上沾上了太多的杂草,结为一团,根本已经理不开了,无奈地问老人:“你是谁?你我素不相识,为什么要救我?” 老人很善良地笑着,说:“我们定个约定如何?” 莫守拙说:“什么约定?” 老人说:“你不要问我任何事情,我也可以不用回答你任何问题。你只知道是我救了你,便可以了。” 莫守拙轻轻地摇头,说:“救一个临死之人,总是要有一些理由。我虽贫贱,也知感恩图报。但若让我心怀感激,需得让我知道你救我的理由没有任何的恶念,否则我不但不会感恩,反倒会痛恨你。因为,连死,你都不让我安心。” 老人哈哈一笑,说:“你倒是有一些脾气,不过这番话也有道理。好吧!我告诉你,我救你,只是要给你一个选择。” 莫守拙吃惊地问:“什么选择?” 老人语气平静地说:“选择现在死,还是一百天后死。” 莫守拙有些惊讶地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老人说:“我能帮你延续一百天的生命,在这一百天里,你拥有巨大的权力、数不清的金钱和女人,能够做你想做的任何事情。但一百天以后,你还会来到这里,像现在一样死去。不过那时的痛苦,可能比现在要强上百倍,甚至千倍,你愿意吗?” 莫守拙一声苦笑,说:“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是人?我现在遍体鳞伤,满身脓疮,已经是痛不欲生,生不如死,这天下还能有什么样的死法,比现在更痛苦?” 老人点点头,说:“你说的不无道理。那好吧!你现在就要完成一个选择,然后再决定后面的事情。” “什么选择?”莫守拙毫不犹豫地说。 老人朝旁边指了指,说:“那里有十筐铜贝和十筐馍馍,另外还有一个就是权力,你从三者之中选择两个。” 莫守拙身体上有了力量,竟然站了起来,斩钉截铁地说:“我选择馍馍,还有权力。” 莫守拙的回答似乎出乎老人的意料,他迟疑了一下,说:“为何选择馍馍?” 莫守拙说:“发给这些乞丐吃。” 老人说:“你可以选择铜贝?十筐铜贝可远不止买十筐馍馍,而且你也需要铜贝。” 莫守拙指了指周围荒芜的土地和空旷的山川,说:“在这片荒山野岭之中,纵使有十万铜贝,也买不到一粒粮食,便如粪土一般。而这十筐馍馍,却可以让这里的绝大多数人活下来。” 老人呵呵一笑,说:“我便送你权力和十筐馍馍,还有一百天的生命。” 转身指着周围的人,说:“这些大臣都有经天纬地之才,这些军队也都经过严格的训练,还有这些乞丐,他们都将听命于你,你可以让他们帮助你做事。” 又指着远处一座不知何时出现的富丽堂皇的宫殿,说:“那座王宫现在属于你了,里面有你需要一切物事,包括食物、工具和武器,但是没有铜贝。” 莫守拙看着周围的群山,已经隐没在一片淡淡的夜色之中,说:“我不需要它们。”说完回头,老人已经不见了。 莫守拙带着大臣们来到宫殿,军队迅速在周围险要地域、要点和隘口完成布防。 有一个叫墨离的官员引着莫守拙到了寝宫,十名绝色少女托举着华丽的盛装在旁恭迎,另有十名绝色少女已经将沐浴之水调好,**着身体准备侍奉莫守拙洗浴。 宫殿里面散发着淡雅芬芳的玫瑰香味,泌人心肺。 莫守拙觉得自己前半辈子几十年加起来都没见过这么多绝色少女。 这些少女身上的衣服都很少,大部分肌肤都裸露在外,绝美的容颜、丰满的胸部、水嫩的肌肤…很容易让人痴迷。 见莫守拙有些痴愣,墨离躬身说:“请主公沐浴更衣,微臣去外面等候。”然后知趣地退了出去。 偌大的寝宫里,只剩下了莫守拙和一群美得不可方物的少女们。 第148章 鬼婆的考验(4) 几位少女笑盈盈地迎上来,朝着莫守拙躬身施礼,引他去浴池洗浴。 富丽堂皇的宫殿、一群绝美少女、舞动的粉纱红绸、珍贵的名雕玉器…这里就如同仙境一般,但莫守拙的脑海里,却只有山脚下那个破屋子和破屋子里的子娘。 他甚至觉得自己从来就没有从那间破屋子里离开过,子娘就在他身边,以前是,现在也是,永远都是… 莫守拙进了浴池,侍浴的少女们褪掉身上的丝缕之衣,靠上来为他清理身上的泥灰,他的身上实在是太脏了。 莫守拙背靠着池壁,闭上双眼,一动不动。 柔若无骨的小手在他身上每一处游走,滑过他身上每一寸肌肤,莫守拙竟然没有半点反应。像是一个身体带着温度的死人,又像是一截木桩。 少女们在他的脸颊、耳边、唇边吐气如兰,莫守拙不理不睬,如老僧入定,连呼吸都平静如斯。 沐浴完毕,少女们帮着擦干身体,莫守拙准备上床休息。 床上躺着三个侍寝少女,全身上下未着片丝片缕,水滑凝脂,嘤咛娇语,瀑布般的黑发散乱开来,眼神迷离,甚是撩人。 这三个少女比那些侍浴的少女,又不知要美上多少倍。 莫守拙从桌子上取过衣服,扔到床上,说:“把衣服穿上,到外面去吧!” “主人…。”其中一个少女轻喊了一声,似要说些什么。 莫守拙伸手一指,说:“我可是有生杀大权的,若是把你们杀了,倒是可惜了这一身的媚骨。” 三位少女见莫守拙语气认真,表情严肃,一点都不像开玩笑的样子,不敢开口,急急地穿好衣服,跑到外面去了。 莫守拙躺到床上,床很大,能平躺下三四个人。 铺面松软,像是要掉下去一般。被子上散发着淡淡的玫瑰香味,和那些少女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一模一样。 莫守拙闭上眼睛,一下子又看到了破屋里子娘的那张小床,床上铺着破破烂烂的被褥,躺上去硌得全身都疼。 莫守拙用绣着金丝的被子捂住脸,鼻子闻到的却是那张小床上发霉的味道。 “子娘。”莫守拙在心里轻声地呼唤着。 “这一生,若是能与你在这张床上同寝共枕一个夜晚,我便连这多出来的一百天生命都不要了。你可知道,我本已抱定快死之心,好去另一个地方找你,但却为何要接受这一百天的生命?” 莫守拙猛然睁开眼睛,坐起身来,说道:“子娘,我这样做,是想寻一些时间为你立一块碑,碑的前面刻上我和你的名字,碑的后面刻上我们的故事,我要让所有看到的人都知道,是你救了我,我和你一起在这里生活过。” 说完,又躺下,喃喃地说:“子娘,这件事情若是不做,我死不瞑目。” 晚上,莫守拙做了一个梦,梦里子娘和他躺在宫殿里的大床上,拥抱在一起,融化在一起。 莫守拙一直睡到第二天太阳快要落山时才起床,醒来的时候宫殿的灯已经亮了,灯光迷离,璀璨夺目。 宫殿很漂亮,高大雄伟,富丽堂皇,里面的任何一件物品,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物,美不胜收。 但莫守拙并不想欣赏它,甚至连看都不想看,更不想留下关于这个地方的一点点的记忆。 因为他只能在这里待一百天,一百天的时间在他的生命岁月中只占了很小的一部分,而一百天的富贵荣华也绝不能抵消几十年的穷困落魄。 记着会让他留恋,而留恋则会让对于死亡和前几十年的生活充满恐惧和痛苦的回忆。 莫守拙内心的情感与这里的环境格格不入,他甚至更愿意睡在一个没有屋顶、四处透风的破房子里,他在这里一点儿都找不到归属感。 所以他告诫自己,他不是这里的主人,只不过是一个过客而已。 几十名绝色少女依旧像昨天一样,站在不同的位置准备随时侍候他。 莫守拙伸了个懒腰,看看自己的身上,那些该死的脓疮竟然在一夜之间全部消失了,他现在全身都充满了力气,身心无比的清爽。 一名少女引他去餐厅就餐,餐厅里摆着一张铺着美丽桌布的大桌子,桌子很长,四四方方,上面放着几十个盘子,盘子里有各种各样的点心、肉类、水果和蔬菜。 莫守拙肯定,他这一辈子加起来都没有吃过这么多好吃的食物。 莫守拙朝着离他最近的一名少女说:“把外面的乞丐都叫进来,让他们一起吃。” 少女犹豫了一下,说:“主人,这是专门为你准备的。” 莫守拙随手抓起一大块点心,朝着大厅走去。宫殿的大厅里四处躺满了衣着肮脏的乞丐,看来他们一点也没有享受到像他一样的待遇。 唯一不同的是,至少在这一百天里,他们不用再饿肚子,虽然宫殿提供他们的食物,比大臣们喂养家畜的食物没有太大的区别,但却比树皮、草根甚至是沙土强多了。 “里面有好吃的,你们都进来吃吧!”莫守拙朝着乞丐们大喊了一声。 乞丐们一听说有好吃的,全都爬了一起来,一窝蜂地涌进了他的寝宫,把他挤到一边,直奔着满桌的食物而去,围着桌子挤作一团,疯了一样的把抢到的食物塞到嘴里,等莫守拙好不容易挤进去的时候,桌子上已经只剩下了食物的残渣。 吃完食物的乞丐们全都出去了,莫守拙爬到桌子上,把上面的食物残渣收集起来,堆成一小堆一小堆的,全都吃了,然后去大床上睡觉。 再醒来的时候,天才刚刚亮。 少女们侍奉洗漱完毕。莫守拙吃了早餐,便去了议事大厅。 几十位大臣们已经整齐地站在那里等他了。 莫守拙坐到铺着金丝绒的松软的龙椅上,屁股在上面用力颠了颠,感慨地说:“舒服,比坐在死树下面的石头上好得多。” 稍停,看着众大臣,说:“一百天的时间里,你们要帮我做三件事。” 第149章 鬼婆的考验(5) 墨离站在左侧一班大臣的最前面,听莫守拙如此说,便躬身道:“主公但请吩咐,臣等定当竭力而为。” 莫守拙面无表情,说:“第一件事,让地里长出禾苗,收获的粮食要足够这里所有人吃,也包括他们以后生的孩子。” 墨离说:“这件事由司空去办。” 司空跪拜,高声道:“微臣接旨。” 莫守拙点点头,接着说:“第二件事,建一些不透风的房子,让所有的人有地方住。” 墨离说:“这件事由司徒去办。” 司徒亦跪拜,高声道:“微臣接旨。” 莫守拙又说:“第三件事,办一所学堂,建一所医馆,让这里的所有人有书读、能看病。” 墨离转身跪下,说:“微臣墨离接旨。” 莫守拙再说:“我给大家一百天的时间,你们把这些事情办完。老人曾经说过,我有生死权力,所以把丑话说在前头,谁若是完不成交办的事,一百天以后,便跟着我走好了。” 众大臣赶紧齐齐跪下,齐声道:“请主公放心,臣等当定照办无误。” 莫守拙站起来,看着众人,说:“你们各自去办,我有我自己要做的事。”说完转身离开,对这万人之上的王家尊严,一点都不留恋。 墨离赶紧跟了出来,说:“不知主公还有何事?微臣墨离可替主公去办。” 莫守拙长叹一声,说:“这件事,没有任何人能替我做。”他回过头看着墨离,说:“不过我还是要谢谢你,你若真想帮我,可为我寻找一石匠,剩下的事,就不用管了。” 墨离说:“为主公效劳,是墨离份内之事,主公何谈谢字!寻找石匠之事,墨离现在就去办。”说完,转身去了。 不到一刻钟工夫,墨离便带着一位中年模样的石匠来了,石匠身体强壮,一看就是可吃苦之人,肩上还背着一个大箱子,想必里面装满了工具。 墨离朝莫守拙施了一躬,说:“主公,此人名云奚,方圆百里之能匠,主人尽管差遣。” 莫守拙说:“墨离,专心去做你的事吧!我的事你不必再管了。” 墨离见他如此说,答应一声,离开了。 莫守拙朝着云奚施了一躬,说:“有劳云先生了,你需要帮我刻一块石碑,纪念我的夫人。” 见莫守拙如此,吓得云奚赶紧跪下,头触地,说:“主公如此,折煞小人了。主公有用到小人之处,但请吩咐,小人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莫守拙单手用力把云奚拉起来,说:“我只不是个欲死的乞丐罢了,不能帮你做任何事情,却还要有求于你,当然要谢你。” 云奚仍未起身,说:“主公让地里长出禾苗,使我们有粮吃。建造不透风的房子,使我们有房住。设立学堂和医馆,使我们有书读、能医病,这份恩德,小人永生难忘。” 横七竖八躺在大厅里的乞丐们此时都爬了起来,纷纷朝着莫守拙跪下,头触地,高声喊道:“主公大恩大德,小人永生难忘。主公大恩大德,小人永生难忘…” 莫守拙不再理会他们,更不喜这跪拜颂扬之声。令云奚去取了些食物,一起出了宫殿大门,径直朝着山上去了。 两个人爬到了一座很高的山上,四处寻找,用了整整一天时间,挖掘出了一块青色石头,这块石头色泽均匀,纹理细密,通体幽奇,如黑玉宝石一般,看色泽绝非普通石头。 云奚说道:“主公,小人做了几十年的石匠,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石头。” 莫守拙拍拍手上的泥土,擦一把额头上的汗水,说:“就是它了。” 接下来,莫守拙和石匠云奚一起雕琢这块石头,三天后,雕琢基本成形。这期间,莫守拙从未回过宫殿,所需食物都是墨离派仆人送过来。 又用了一天把石头打磨光滑,石匠云奚开始在上面刻字。 莫守拙已经把要刻的字在纸上写好,石碑的前面只刻七个大字:“莫守拙,子娘之墓。”下面不留立碑人的名字,也不要已亡人的出生和死亡时间。 石碑的后面刻的字就比较多,完整地记载了子娘拯救莫守拙的整个过程,以及他对子娘的感恩和挚爱,有数百字之多。 云奚用了整整三天时间,把所有的字都刻到了石碑上。 雕刻完工后的石碑,显得大气庄严,看碑读字,其中记载之事,令人心生敬畏,忧思落泪。 莫守拙非常满意。他找了十多个人来,用绳子把石碑捆结实了,拿四根粗壮的木棍抬着,用了三十天时间,走到二百里路,找到了埋藏子娘的小屋。 小屋还在,却更加破烂,屋顶已经完全塌陷,上面的茅草落到了地上,烂得快要成为泥土了。 墙壁四周斑驳不堪,风一吹就好像要倒下的样子。屋子里子娘的坟堆很小。那个时候莫守拙并没有多少力气,所以不能为她堆一个大一些的坟堆。 坟堆上面长出了几株草,不知道名字,也不开花,这样的小草绝不会有人关注,像极了他和子娘的一生。 莫守拙带着大家把屋子拆了,把坟堆周边收拾干净。 莫守拙记着子娘说过,她的丈夫就是朝着正南方向走的,而她也正是在朝着正南方眺望的时候,发现从远处走来的他突然倒在了地上…于是莫守拙便把石碑埋在了坟堆的正南方,以便于子娘有足够的时间眺望南方。 把石碑埋好之后,莫守拙在坟堆的周围修了一道石头墙,防止从山上下来的水把坟堆冲跑了。 做完这些事情,莫守拙让众人回去,只留下些食物和水 此后的几十天时间里,莫守拙就躺在子娘的石碑边上,日日夜夜与她说着话。 很多话,都重复了上百遍,甚至上千遍,就怕子娘听不到。 距离百天期限还有两天时间的时候,莫守拙朝着刻着子娘和他的名字的石碑深深地鞠了一躬。 说了一句话:“子娘,我有我的欲死之地,不能在此陪你。你应相信,不管我的肉体在哪里腐烂,我的心都在这里。” 第150章 鬼婆的考验(6) 话说完,心中一狠,转身离去,再未回头。 回到属于他的领地,原本毫无生机的黄土地里已经长出了各种各样的庄稼,已经到了快要收获的时候。 乞丐们都换上了新鲜的衣服,脸上充盈了幸福与快乐的表情,走路健步如飞,说话声若洪钟,再也看不出乞丐的样子。 房子建造好了,石头做的墙壁,茅草编织的屋顶,非常结实,密不透风。所有的乞丐都有了一所属于自己的房子,再也不用横卧在风雨之中倍受摧残。 孩子们在学堂里读书,朗朗读书声令人听了无比舒畅。 人们都很健康,医馆里竟然很少再有人来看病。 走过了一圈之后,莫守拙突然笑了起来,仰天长笑,拼命的笑,笑得酣畅淋漓。 笑后又开始哭,嚎啕大哭,拼命的哭,哭得惊天动地。 一笑一哭之后,突然双膝跪地,面向苍天,双手高高上举。 大声说道:“子娘,我曾在心里立过一个誓,若是给我一个机会,我一定要给你一块长出庄稼的田,一座不透风的房子,一个能读书的学堂,一个会治病的医馆,现在这一切都有了,你看到了吗?它们属于你,也属于天下人。你虽然不在,但天下人有了,你便有了。” 说完又是一阵大笑。 笑过,哭过,莫守拙朝着那棵一百天前枯死而现在已经长出了浓密枝叶的参天大树走去。 一百天到了,他要去那棵大树下死去。 穿上漂亮衣服的乞丐想送他去,被他坚决地挥手制止了。 大树下面开满了美丽的鲜花,散发出醉人的芳香,莫守拙在一片花丛中躺下。 他的身边再也没有死人了,这使他有些孤独。 但他的心里充满了欣慰,他为子娘立了碑,使乞丐有房子住有医馆看病有足够的粮食吃,让孩子有机会读书,这已经足够了。 做完了活着该做的事,他要去找子娘了。 纵使这一次的死亡比上一次要痛苦上一百倍、一千倍,他都不在乎。 那位老人突然又出现了他的面前,仍然像从前那样善良,面露微笑,问他:“如果我再给你一百天的生命,你还要吗?” 莫守拙微笑着摇摇头,说:“不要了,一天都不要了。” 老人问:“为什么?” 莫守拙闭上眼睛,满脸幸福地说:“我看到子娘了,她在那里等我。我若是留一天,她便会有一天的思念,我若是留百日,她便会有百日的孤独,我做完了想做的事,得赶紧走了…” 说完,双眼合上,再无声息。 … 莫守拙从左侧的黑洞中走了出来,他通过了考验。 出了黑洞的莫守拙一眼就看到了有娇。 有娇无恙,莫守拙瞬间放下了心。 此时的有娇,已经哭成了个泪人。 正想问询,有娇却大哭着扑进了他的怀里。这倒是让莫守拙有些惊讶,有娇何至如此? 他不知道的是,方才在洞穴之中的一团烟云之中,有娇从始而终地看完了他在黑洞中经历的一切,也听到了他说的每一句话。 “少爷。”有娇缩在他的怀里,只喊了一句,便哭得再也说不出话。 像现在这样的哭,莫守拙还是第一次见到。 哭了一会儿,有娇才强止悲声,说道:“少爷,我…我以为你真的…真的死了,再也回不来了。”一副娇躯,剧烈颤抖,内心之关怀,溢于言表。 莫守拙轻轻地拍了拍有娇的肩膀,“我这不好好地回来了吗?听话,别哭了。” 有娇用力抽了抽鼻子,擦干眼泪,看着莫守拙,看着看着,突然笑了。 这一笑,又把莫守拙笑得蒙圈。 “恭喜你,通过了考验,现在,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鬼婆说道,言语之中包含着极大的欣慰。 “莫守拙,你是一个异常完美的男人,善良、忠诚、刚毅,视金钱和权利如粪土,重感情和承诺如高山,你的表现,远远超出了我父亲当初的预想。他本以为普天之下没有一个男人能做得如此完美,但你做到了。” “你都看到了?”莫守拙问道。 “当然看到了,不但我看到了,有娇也看到了。看到了你做过的每一件事,也听到了你说过的每一句话。所以她才会哭得如此伤心,既是担心你,也是被你所感动。” 莫守拙看着有娇,“怪不得你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弄得怪吓人的。” 有娇没有说话,脸含娇羞之色,紧紧地抱着他,一刻也不想松开。 “方才经历的事,好似与我毫无关系。” “身体和记忆都不是你的,唯有灵魂属于你,你的灵魂完美的表达了你的心思。” 莫守拙点点头,未作过多询问。 “接下来呢?”莫守拙问道,“冥海囚徒诅咒距离王城不足百里,十日之内就会笼罩王城,我不能在这里耽搁得太久,需得尽快去西冥破了这个诅咒,以免数十万生灵涂炭。” “莫守拙,我知你内心焦灼,但以你现在的战力,根本破不了冥海囚徒诅咒,也救不了你的部落,必须先使自己变得强大起来才行。” 莫守拙点头,“西冥之行,的确不可莽撞,你现在可以跟我说说如何获得能量了吧?” “当然,一千年前,暗魂诅咒封印东冥之前,豢龙东族大长老,十大高手排名第二的影子建造了一个山洞,将他和我的各七千樽能量封印在十朵小花之中,藏于山洞。” 说到这里,鬼婆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影子本想多封印一些能量在山洞,留给预言之人使用,使其能尽可能多地获得能量,以此提升战力。可惜的是,东冥被封印的速度太快,他根本没有时间。 十朵小花之中,五朵属阳,五朵属阴,阳者可被男性之体吸纳,阴者可被女性之体吸纳。一千年过去了,十朵小花中的能量会有大量损失,但每一朵小花中的能量,一定还在四百樽以上。” “有娇并非武者,她能不能吸纳五朵小花中的能量?” “当然可以,影子只所以留下两种属性的能量,就是不知千年之后的来人,究竟是男还是女,没想到你二人同来。” 鬼婆说完,左手一挥,左侧山壁上出现了一个洞口,洞内可见烟云缭绕之气。 第151章 小男孩与天魂刀 莫守拙紧握着有娇的手,进入山洞。 洞内有红蓝光色交织,中间位置,并排放着两块黑色的圆形石座,高二尺左右,顶端平整光滑,上面各生长着五朵小花,围成两个圆圈,一个是红色的,一个是蓝色的。 两个圆圈之外各有一个白色光圈在漫卷,封住了从小花之中四溢的光气。莫守拙猜测,这外层的光圈,大概就是影子用来封闭十朵小花的能量之气。 “红色的小花属阳,蓝色的小花属阴,上了巨石,端坐其中,以意念吸纳小花中的能量,可使能量进入体内。”鬼婆的声音从洞外传来。 “有娇,还记得我教过你的炼意之法吗?” 有娇点头,“记得。” “那好,就按我教你的做,平心静气,专心炼意,以意念感应小花中的能量,使其入体。” 二人上了圆形底座,盘膝端坐,双手放置于膝盖处,掌心向上,微闭双目,保持呼吸平静,以意念感应周围的一切。 瞬时,莫守拙便感到一股股能量之气从四肢百骸往体内奔涌而来,渗入奇经八脉,而后归于丹田。丹田之中,开始有了一种微涨的感觉。 再过不久,人已处于昏昏欲睡之态。 六个时辰之后,再无能量之气进入体内,莫守拙睁开眼睛。身边五朵小花的红色光润消失,花朵枯萎,失去了鲜艳之色。 而有娇仍然微闭双目,身体周边的五朵小花仍有蓝色之气缭绕,只是已经先前弱了许多。 见有娇的神色并无异样,莫守拙未敢出声打扰,而是重新闭上双眼,迅速将炼体的四道程序于奇经八脉之中走了一遍。 体内能量如滔滔江河,汹涌澎湃。 未敢进入破体境,害怕破体而出的能量之气摧毁了周围的一切,包括有娇未吸纳完的五朵小花。 一个时辰后,进入炼意境。 又用了一个时辰,将水滴之眼的修炼进程完整地走了一遍。 意念启动透视凡体功能,丹田中的能量三千零一十樽,从五朵小花中吸纳的能量,正好两千樽。 被封印在五朵小花中的七千樽能量,历经千年之后,只剩下了两千樽,大半损耗,实在可惜。 意念启动宇宙万物功能,目光仍然不能穿透石壁,但可绕行出山洞,延伸到三十里之远。比起之前,多了二十余里。不知道以后随着能量的长进还会不会增加。 意念启动虚空裂缝功能。 虚空中的一条条裂缝,比之前更加清晰,颜色区分也更加鲜明,其它并未有太多发现。 意念启动万物记忆功能,莫守拙看着惊鸿刀。 首先看到了惊鸿刀本体中的能量,竟然达到了一千樽之巨。就算减掉秋水剑的能量,惊鸿刀自身的能量,大概也有五百樽。 莫守拙终于明白了惊鸿刀能够杀死豢兽、豢龙和幻字人的原因,原来它的本体之中,竟然蕴藏着如此巨大的能量。 惊鸿刀与秋水剑合体之后,只用一道刀气便击碎了强大的九龙青铜鼎,杀死了豢龙,便也找到了原因。 但这个战力犹不是惊鸿刀的全部,甚至连十分之一都没有。 莫守拙能够明显地看到,在惊鸿刀的内部翻卷涌动的能量之气,只不过是它本体巨大的能量池所溢散出来的一部分,那未溢散出来的能量究竟有多少,莫守拙看不到,也不敢猜。 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湖泊,一条细流从湖泊之中涓涓流出,而湖中,则翻滚着滔天巨浪。 是什么原因封住了惊鸿刀的能量,使之不能尽情发挥? 水滴之眼的目光迅速在一条幽冷的光气漩涡隧道之中奔行,速度与距离远非之前所能相比。 莫守拙来到了一个古老的战场,黑云密布的苍穹之下,一片旷古的荒野之上,两支野蛮的军队,正处于搏命厮杀之中。 鏖战的双方都穿着灰袍。 一个五六岁左右的男孩子,相貌清秀,右手高举,手心之中托着一块黑色的魂石,散发出幽冷的光气。 四位身穿灰袍的老者站在小男孩的四周,平举双臂,立掌向前,自掌心之中,发出道道幽黑之气,不断地注入魂石之中,魂石的幽冷之气,越来越强,越来越盛。 莫守护第一次用水滴之眼看到惊鸿刀记忆的时候,这一幕更多的还是一种心理感应。但现在,他已经实实在在地看到了,如同身临其境一样。 突然间,小男孩手中的魂石发生了变化,变成了一把通体闪烁着幽黑光芒的刀。 惊鸿刀? 莫守拙心里嘀咕了一声,这把刀,像极了他的惊鸿刀。 “少主,天魂刀已经铸成。”一位灰袍老者大声说道。 小男孩并未回应,也未吭声,只是伸手一抓,将悬浮在虚空中的天魂刀抓到了手中。 飞身而起,如一道流萤,直奔厮杀的战场。 一跃未止,小男孩的身体突然如同断了线的风筝一般直直地从空中坠落。 刚刚说话的灰袍老者飞身而起,在小男孩落地之时,将他抱在怀里,急唤一声,“少主。” 另外三位灰袍老者也是飞身来到。 小男孩双眼无神,有血从嘴角渗出。 “大法师。”小男孩喊了一声,突然双手猛推,想推开大法师,但是已经晚了。 三位飞身而到的灰袍老者突然出手,三掌同时击在了大法师的后背,大法师如同一团棉絮一样,未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便倒了下去,倒下之后,化作一团烟云似的颗粒消失于无形。 小男孩躺在地上,看着三位灰袍老者,嘴角露出一丝苦笑。 “三位法师原来是哥哥派来的内奸。” 三位法师面无表情,其中一位叹了一声,说道:“少主,大主在我们三人的魂魄之中注入了噬魂蛊,若是不听从他的话,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我三人甚至尝试过自杀,谁知竟是死不成。如此之举,实属无奈。” 小男孩冷冷一笑,“杀了我,我哥哥就会放过你们吗?” “只要破了你的天魂,使你不能控制天魂刀,让大主嬴了这场战争,噬魂蛊就会自消。” 小男孩轻叹了一声,“我哥哥赢了。” 厮杀已经结束,小男孩的军队全军战死,战场上只剩下了大方的数万军队。 第152章 水滴之眼圆满 一道灰色光影闪过,小男孩消失,连同他手中的天魂刀,一起不见了踪影。 三位灰袍老者看着小男孩消失的虚空方向,许久不语,内心之中皆是五味杂陈。 “唉!”一位灰袍老者长叹了一声,万般无奈地说道:“若是我等能自杀身死,便不必承受这般煎熬,也无须背上叛主的恶名。” 另一位灰袍老者说道:“少主不知去往何处,他只有两次起死回生之能,现在已经用了一次,但愿日后不要再遇到厄运。” “我猜想,少主一定还会回来的。我等做出如此大逆不道之事,面对它日回归的少主,又能有何话说?恐怕唯有一死谢罪了。”又有一位灰袍老者说道。 三位灰袍老者都不再说话。 记忆到此为止。 莫守拙极目远望,却只看到虚空之中滑过一颗流星,流失在了极远之处,只留下一片暗黑的虚空。 小男孩去了哪里?天魂刀又去了哪里? 莫守拙看着惊鸿刀,此刻他已经确定,惊鸿刀就是天魂刀。 同时猜想,他只所以看不到天魂刀后来的记忆,大概是因为天魂刀随同小男孩离开之后,于虚空之中一体离分成两块魂石,被铸成了一刀一剑,再也无法留下记忆的缘故。 只有完整的天魂刀,才会有记忆。 离分成一刀一剑之后,它的记忆永远停留在了离分之前。 天魂刀为何一分为二,究竟去了哪些地方,经历了什么,又是如何到了惊鸿与秋水两位大师的手中,其中的过程,恐怕已经成了一个永远的谜。 新的记忆,是从汧邑城外,一刀一剑合体重归天魂刀开始。 经由天魂刀找到小男孩的去向,同样已经变成了不可能的事。 莫守拙也不知道,他从天魂刀中看到的记忆,到底是发生在什么地方,哪一年。或者,与自己有什么关系。 思讨良久,心里暗暗说道:“以前总觉得你非同寻常,却绝没想到竟然有着如此神奇的前世今生。只是,你来自哪里?又是谁封住了你绝大部分的能量?” 暂时放下天魂刀的心思,意念启动时间流沙功能。 莫守拙看到虚空中有一条极长的河,由闪烁着晶莹光芒的光粒组成,一束,圆形,直径大约一丈左右,像喷气式飞机尾巴后面拖着的一条白烟。 这条长河一定就是时间流沙。 长河中的每一颗光粒,肯定都代表着历史上的一个时间点,进入了这颗光粒之中,也就进入了某一个时代的某一个地方,看到当时发生在那里的所有事情,甚至身临其中。 只是,所有的光粒都没有时间标识。 也就是说,莫守拙虽然已经看到了时间流沙,却不知道一颗颗光粒代表的是哪一个时间点。 通过这些光粒穿越,也不知道会穿越到什么地方去。 在做不到精准穿越的情况下,绝不能轻易尝试。 若是一不小心穿越到了一个死后被埋进了坟墓中的毫无战力的前人体内,或者穿越到了鸡鸭鹅猪等家畜身上,能不能活下来,都是未知数。 朽骨成土,或者被宰了吃肉,都很悲催。 更令莫守拙失望的是,时间流沙只有往前延伸的部分,却没有往后延伸的部分。 时间流沙中的最后一个时间点,就是现在。 试图通过时间流沙穿越回去的梦想,瞬间破灭,心中顿时生出无限悲哀。 两千多年后那个无比繁华也无比亲切的世界,他可能永远都回不去了。 对于那个时代的人来说,他已经完完全全变成了一个古人。 就算历史会记载下他在这个时代里做过的所有事情,他的父母、恋人、伙伴们读到这段历史的时候,恐怕也绝不会想到,留下这些事迹的人,就是当初那个从他们身边突然消失了的儿子、恋人和朋友。 唯一可以给他一些安慰的是,这样的结果,能够帮助他解决一个矛盾,就是关于方兮颜和有娇的选择。 不是他抛弃了方兮颜,而是这个世界强迫了他。 心中有一千个不愿,一万个不甘,他和她,注定要被两千多年的历史迷雾隔开,永世分离,再无相聚之期。 就算还有相聚,也只能是方兮颜的目光,碰触到了记录着他的事迹的文字。 那样的文字,通常是冰冷的。 从此之后,天下很大,他将只有一个女人,有娇。 睁开眼睛看着有娇,有娇仍然微闭着双眼端坐。 体内毫无能量的有娇,要完全吸纳五朵小花中的能量,比起他来,缓慢地多,也艰难地多。 意念启动悬山仙界功能。 莫守拙看到了悬山,似一团云山雾海悬浮于虚空之中。但他的目光,穿透不了悬山之外的一层光气。 这层光气,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结界。 在一个时辰的时间里,莫守拙将水滴之眼的六个功能一一测试了一遍。 按照当时刚刚打开水滴之眼时脑海中的提示之音,已经拥有了三千零一十樽能量的他,水滴之眼的六个功能大概率已经全部达到了大圆满之境。 莫守拙将六个功能简要归纳了一下。 透视凡体功能可以看到人体结构,包括丹田中的能量基数和元神,还可以用意念碰触元神。 宇宙万物功能可以看到宇宙中很多虚幻的隐性存在的东西,比如五行之气等。还能将他的目光延伸到三十里之外,且可绕行。 虚空裂缝功能可以看到虚空中的道道裂缝,这些裂缝用于诸界之间的穿梭,需要进行颜色匹配。 万物记忆功能可以看到留存在万物之中的记忆,能够看得多远,与能量和意念有关。 时间流沙功能可以让人回到过去,却不能去往未来。 悬山仙界功能可以让人看到悬山,由于结界阻挡的原因,看不到仙界。 莫守拙将水滴之眼睁着,未启动任何功能。这样就可使虚空之中的金之属性灵气通过水滴之眼源源不断地进入他的体内化作能量储存。 虽然这样的吸纳,速度极慢。但有总是比没有要好一些。 以前的时候,受制于能量太弱,无法做到一直将水滴之眼睁着,现在终于可以了。 第153章 三级炼神术与凤魂弓 第三颗记忆蛋突然出现了异动,随即“啵”地一声炸开,跳出来五个大字:三级炼神术。 尔后又有文字不断地从蛋体中涌现出来,直接变成莫守拙的记忆信息。 战神术,修得一级元神,生骨强战,驭刀飞行。 消神术,修得二级元神,化虚隐形,藏身万物。 丹神术,修得三级元神,轮回之体,化丹重生。 三级修神术圆满,可成仙体,进入七阶修仙之途。 接下来,是三级炼神术的修炼方法。 战神术,以意念与元神战斗,元神生出骨骼,可驭武器,虽无双翼,也能驭物飞行。 消神术,以意念令元神化虚至无,神无则体无,可隐形于万物之中。 丹神术,以能量化作烈火令元神成金丹,可成轮回之体。一等金丹,寿命千年,至十等金丹,寿命万年。死后元神不消,渡化重生。 第三颗记忆蛋中,只有这么多信息。 但这些信息,已足以令莫守拙激动地心潮澎湃。 能飞、能隐形、能重生,这他大爷的也太牛逼了点吧? 一定得找到当初在自己脑海中放了这三颗记忆蛋的人,好好地拜上一拜,跪拜,对,只有跪拜才能体现自己的真诚。 正激动之时,有娇突然睁开了眼睛。 身体周围的五朵小花已经现枯萎之色,小花中的能量已全部进入她的体内。 看着莫守拙,微微一笑,正欲说什么,突然倒在了石座之上。 “有娇。”莫守拙急喊了一声,赶紧起身奔过去,一摸有娇的小手,冰凉,再摸额头,也是冰凉。 速速启动水滴之眼的透视凡体功能。 这还是他第一次用这个功能看有娇。 透视人体功能能够将一个人体的内部结构尽入眼中,如此看一个女人,难逃邪恶之嫌。 但现在不同了,有娇已经不再是他的小侍女,而是他的女人。 莫守拙看到有娇的体内已经有了两千樽能量,绝大部分能量被储存在了丹田之中。 奇经八脉畅通无阻,显然是受益于源源不断进入体内的能量的缘故。 呼吸平稳,心跳正常,并未发现异常之处。 鬼婆的声音从洞外传来,“她从未有过修炼,体内突然涌进了两千樽极阴能量,身体需要一个接受的过程。你毋须惊谎,稍顷就会醒来。” 莫守拙听鬼婆如此一说,猜想大概不会错。紧紧地抱住有娇,给她一些温暖。 大约一刻钟之后,有娇的身体开始转暖,然后慢慢睁开了眼睛,看着莫守拙,轻声喊了一声:“少爷。” “有没有异样的感觉?”莫守拙急急地问道。 有娇轻轻摇头,“就是有些冷。” 莫守拙放下心来,将有娇扶起来坐好,“用炼意之法将奇经八脉中的能量全都引到丹田中去。” 有娇不再言语,端坐于地,开始运行炼意之法。 炼意之法修炼的是意念,先于炼精境之前修炼,目的是使自己的意念变得强大。 只有意念强大,才能生出念力,控制精神,从而专注于炼体四道程序的修炼。 炼意是武者最基础的修炼内容。 莫守拙不但将炼意之法教给了有娇,还将炼精之法倾囊相授,希望她能修得一些能量,获得保护自己的战力。 可惜的是,两年以来,有娇一次都没有好好地修炼过。 大概是觉得,有莫守拙在,她犯不上那么辛苦。 今日倒是派上了用场。 大约一个时辰后,有娇再次睁开眼睛,精神恢复如初,说道:“好了。” “你的体内已经有了两千樽能量,却不知道该如何用它。接下来,我会慢慢教你。” “两千樽?”有娇惊呼出口,“我不快成仙人了?” “还差点。”莫守拙笑着说道,“至少还差一千樽。不过你就算修得了三千樽能量,大概也去不了仙界。” “为何?”有娇一脸迷茫地看着莫守拙。 “因为你非修仙之人啊!”莫守拙顺口说道,“等一下,这个问题我得撸一撸,妖的能量是从一千樽起算,能量一千樽的娇也能去悬山仙界。” “一千樽能量的妖都能去,我也能去。” “你当然能去。”鬼婆的声音再次从洞外传来。 “只要能看到悬山仙界,无论是妖还是其它,都能去。他们阻止不了你,但若是不欢迎,却可以将你赶出来。” 有娇从石座上站起来,跑到洞外,看着鬼婆,“可是我看不到悬山仙界啊!” 鬼婆微微一笑,“你的少爷能看到不就行了?” 说完,轻轻一挥手,有娇面前的虚空之中出现了一支弓和一个箭袋,箭袋中有箭矢二十支。 此弓像极了一只凤凰,红黄白三色相间,精巧别致,弓身隐隐可见晶莹的虚幻光气。 “这支弓名为凤魂弓,箭为凤鸣箭,由一只万年凤凰的魂体和羽毛制作而成,本体拥有五千樽能量,战力仅次于天魂刀和地魂锤,乃诸天万界三大魂器之一,是东族的至宝。为得到此宝,西族与东族鏖战了上百年,西族之王沐凡笑虽以魂能封印了东族,却至死都未能得到此物。” “我听说过这支弓。”莫守拙说道,“在周王朝《神器谱》上,凤魂弓排名第三,排名第二的就是地魂锤。” “凤魂弓属性至阴,乃女性使用之物。有娇,你已经得到了两千樽能量,我便把这支凤魂弓送给你,助莫守拙一臂之力。” 鬼婆的话刚说完,凤魂弓闪烁了一下,飞到了有娇的手中,箭袋斜挂到了后背上。 弓身缭绕的虚幻之气瞬间把有娇包围,悄然融入了她的身体。 气息合一,一人一弓,已是心有灵犀。 有娇有点不敢相信地看着鬼婆,“你真的送给我了?” “你若收下此物,便需与莫守拙一起破了暗魂诅咒,拯救豢灵东族。” “那是当然。”有娇无比干脆地说道,“少爷在哪里我就在哪里,少爷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你不送我此弓,我也会与少爷生死与共。” 鬼婆似乎心生感慨,轻叹了一声,“小小年纪,便有如此痴情之心,实在令人感动。” 莫守拙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在东冥行走,我和有娇会不会受到暗魂诅咒?” “不会,暗魂诅咒只诅咒拥有豢灵东族血统的人。”鬼婆说道。 莫守拙点了点头,放下心来。 第154章 炖了一锅肉,可惜没有酒 “从此地向北一百里,是豢灵东族的王城所在地,被封千年,恐怕早已成了一片废墟。王城上空,有一个魂鼎悬浮于虚空之中,魂鼎一破,诅咒自消。” 鬼婆又轻叹了一声,“莫守拙,你虽得了两千樽能量,本体能量却也只有三千樽,仍无力与暗魂诅咒抗衡,更破不了冥海囚徒诅咒。接下来如何做,我已无力相帮,一切只能靠你了。” 莫守拙点点头,“鬼婆放心,天下没有死局,不破了这两个诅咒,我誓不罢休。” 鬼婆微微一笑,轻闭双眼,说了这么多话,已经极为疲惫。 莫守拙拉起有娇的手,出了山洞。 洞外,阳光灿烂,已是到了中午的时候。 二人已经一天多没有吃过任何东西,都是饥肠辘辘。 “想不想吃肉?”莫守拙问道。 有娇“嘿嘿”一笑,“想,太想了。” “你的确需要多吃点肉,不能再瘦了。走,我去炖锅肉给你吃。”说完,拉起有娇的手,直奔那片小森林。 森林里有小动物,体型都不大,如雉鸡和豹猫般大小,数量很少。湖泊中有鱼,还在一处死水潭中看到了数条鳄鱼。 用惊鸿刀斩杀这些小兽,无异于杀鸡用上宰牛刀。 不知道需要在这里待多久,所以没敢多杀,只杀了一只长得像雉鸡一样的小动物。 不知道哪里能找到盐,便又杀了一条鳄鱼。 鳄鱼的肉不但鲜美,而且含盐量极高,能解决没有盐的问题。 又找了两块石头,制成了两个石锅,用昨夜里的石锅烧水,另外两个石锅,一个炖鸡肉,一个炖鳄鱼肉。 有娇忙着烧火。 很快,有肉香味从石锅中飘出来,有娇忍不住“吧嗒”了一下嘴巴,一副小馋猫的神态。 而莫守拙则忙着从鳄鱼身上往下削肉。 一条鳄鱼,足够二人吃上好几顿,这么放着容易变质,需煮熟了做成肉片才行。 在荒无人烟的野外生存,吃什么,喝什么,如何活下去,莫守拙经过专门的训练,比起有娇,可是在行地多。 一个多时辰后,莫守拙已经将一条鳄鱼身上的肉全部削了下来,做成小片,堆在石头上。 又做了一个石碗,找了两根直直的木棒当筷子用。 一切准备就绪,两个锅里的肉煮熟了,肉香四溢,引得森林中好多小动物奔出来,远远地站着,伸长脖子探头探脑地看。 有几只豹猫样的食肉动物,甚至开始蠢蠢欲动,一双双小眼睛死死地盯着莫守拙晾晒在石头上的鳄鱼肉。 “好好看看吧!我要是在这里待久了,你们都得成为石锅中的肉。”莫守拙朝着小动物喊道。 有娇“噗嗤”一笑,“少爷,它们本来都活得好好的,我们一来,就成了石锅中的肉,是不是太对不起人家了?” “就算我们不来,它们之间也会有残杀,弱肉强食,是个千古不破的道理。” “少爷,两锅肉,你准备先吃哪一锅?” “我随你,你吃哪一锅我就吃哪一锅。” “嗯!那就先吃鳄鱼肉吧!我还是头一次吃呢!尝尝味道。”用小木棒盛了满满一碗肉,递给莫守拙,自己又盛了一碗。 味道鲜美,虽然没有放盐,却也有着淡淡的咸味。 各是一碗鳄鱼肉下肚,饥饿之感顿消。再各吃上一碗雉鸡肉,肚内便有了饱涨之感。 汤的味道也是极其鲜美,有娇接连喝了两碗汤,拍拍肚子,“不能吃了,再吃就撑死了。” “要是有一壶老刀子酒,就太完美了。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才能算得上血性之人。” “少爷日后成了豢灵东族的王,可让人酿酒,也叫老刀子酒。” “这是自然,没有酒喝的日子,实在难过。只是不知道能不能酿出王爷调制的味道。” 接下来的两个时辰,莫守拙忙着把鳄鱼肉放到石锅里煮,每煮熟三锅,有娇便拿去放在石头上晾晒,手中握个木棍,驱赶着一直在周边转着圈儿想偷吃的小动物。 太阳西落之时,鳄鱼肉全部煮熟且已经晾晒得半干。装满了两个石锅,一人端着一个去往附近的山洞。 煮鳄鱼肉的时候,莫守拙已经启动水滴之眼的宇宙万物功能将周边扫视了一遍,三十里范围之内未发现异常之物。 山上到处都是洞,最后选中了一个位于山半腰的洞穴,距离此处不足半里。 洞内空间不大,非常干燥,空无一物。 洞口距离地面十丈多高,距离山顶则有百丈之遥。洞口前有一小处平坦之地,左侧生长着一棵枝叶并不算茂密的树。 将这个山洞作为夜间休憩场所,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夜行动物的打扰。 二人来到山下,上山无路。 两次跃起,一次是放下石锅,一次是把有娇抱上来。 让有娇在洞口等着,自己则去抱了些杂草回来,在地上铺了厚厚的一层,躺在上面试了一下,再不觉得硌得慌。 莫守拙拍打拍打双手,“从现在开始,我们要过上一段野人的生活了。” 这一刻,他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原始社会,进入了洞穴时代。 忙活完之后,二人手拉着手站在洞外,远望夕阳。天边有暗红的晚霞似欲燃烧。 荒蛮之地,景色称不上美好,却也能给人一种飘飘欲仙之感。 夜色很快降临,风吹过,有些冷。 走进山洞,莫守拙背靠在石壁上,有娇则依偎在他的怀里,看着他,盈盈目光之中万般柔情,有些迷离。 绝世红颜,柔软入怀。 此情此景,让莫守拙的内心之中突然生出了一股冲动,身体也有了强烈地燥热之感。 将自己的唇压到了有娇的唇上,有娇热烈地回应着。 右手碰触到了一团丰盈,使得心跳更快。 冲动之感就要失控之时,莫守拙猛然醒悟,生死未知之地,绝不可胡来。 迅速将唇移开,长吸一口气,内心之中连着暗喊了几声,“坐怀不乱,一定要坐怀不乱,必须要坐怀不乱。”强行静下心思。 有娇微闭双目,一张绯红的小脸,如同一朵绽放正艳的花朵。 莫守拙伸出手在有娇的鼻子上轻轻地刮了一下,“睡觉。” 第155章 我带着你飞 第二天,莫守拙与有娇早早醒来,来到洞外。 太阳尚未升起。 虽是初夏时节,肉眼却看不到一丝丝的灵气之雾,空气中流淌着的,只有弥漫的死气。 这些死气,一定是来自鬼婆所说的暗魂诅咒。 二人在洞外的平坦之地,面对面坐下。 “有娇,我现在给你讲武者炼体。” “好啊!”有娇爽快地说道,一副准备很认真听的神态。 莫守拙曾经多次给有娇讲过炼精的方法,她从来都不认真听。 现在不同了,体内有了两千樽能量,早已超过了人类修炼的天限态,可惜不会用。 非常之地,容不得再有半点马虎。 “炼体共有四道程序,炼精、化神、成虚、破体,分别称为炼精境、化神境、成虚境、破体境。 炼精境,目的是获得能量,并将能量赋予手中武器化作杀气。自修能量五百樽达到第一个大关口,称为半满态。自修能量一千樽达到凡人天限,称为天限态。 化神境,目的是打通任督二脉。成虚境,则是要打通冲脉、带脉、阴跷脉、阳跷脉、阴维脉、阳维脉。成虚境圆满,奇经八脉畅通无阻,形成一个环路。脉络如同江河,丹田如同大海,能量可出丹田入脉络,也可自脉络入丹田。 破体境则是在此基础上,用意念控制体内能量从四肢百骸破体而出,可化作杀气,也可在周身形成能量防御界。 五朵小花中的两千樽能量入体之时,已经助你打通了体内的奇经八脉,并且能够沿着这些脉络自主运行。 你现在欠缺的是意念,意念若是不够强大,便无法控制体内能量完成破体。所以,从现在开始,你要苦修炼意之法,尽快使自己的意念变得强大。” “听着好麻烦啊!” “听着麻烦,实际并不麻烦。最麻烦也最难的事,五朵小花中的两千樽能量已经全都替你做完了。” “好吧!那我开始炼意了。” “平心静气,绝不可有一丝杂念。” “知道啦!少爷你怎么跟个婆婆一样,唠唠叨叨的。” “你看我像个婆婆吗?” 有娇“嘻嘻”一笑,“你不像婆婆,你是少爷。” 莫守拙看着微闭双目的有娇,心中生出温暖。现在的她,已经成了自己心中最柔软的存在了。 微微一笑,静下心思,微闭双目,打开水滴之眼透视凡体功能,找到端坐于灵海中的元神,开始了三级炼神术。 第一级,战神术,为元神修战骨。 意念生念力,念力碰触元神。 莫守拙发现,自己的元神竟然是个很懒的家伙。而且,他现在还控制不了他。 意念生出的念力之手无论如何碰触,元神始终端坐在灵海之中一动不动,推一下,晃一晃,然后瞬间坐正,不回应,也不站起。 最多是眨眨眼睛,裂嘴一笑。 无奈之下,念力之手化作拳头,一拳打在了元神的前胸,把元神打得翻身倒地。 倒地之后,却又坐起,不气不恼,反而一笑。 我靠,想不到自己的元神竟然是个任人欺负的主儿。 莫守拙心里嘟嚷了一声。 既然这样,你就老老实实挨打吧!看到底打上多少拳才能把你惹急了。 念力之手时而成拳,时而变掌,一拳接着一拳,一掌紧跟一掌,拳头落在元神的前胸和头上,巴掌则扇在元神的脸上,把他打得跟个不倒翁一样。 在莫守拙都感觉到有些过意不去的时候,元神终于忍耐不住。 没个逼数了是不? 笑容消失,腾地起身,朝着念力之手扑了过来。念力之手迅速化作一个小人,两个小家伙厮打在一起。 整整三天,两个小家伙一直打架。 至第四天,莫守拙能够控制元神,无论想不想打,莫守拙都能用意念控制他打。他的心念就是元神的心念。 此时的莫守拙,如同控制着两个小人在打架,一个是自己念力小人,一个是自己的元神小人。 两个小家伙打得不亦乐乎,而他的本体,则成了观战之人。 元神越打越结实,慢慢地从一个柔弱的白雾小人变成了一个强壮的小人,生出了骨骼,拥有了战力。 至第七天,意念小人已经不是元神小人的对手。 打不了多长时间,意念小人就会被打倒在地。而元神小人则会叉着小腰笑得肩膀一耸一耸,神态很气人。 意念小人代表了莫守拙的战力,受制于非本体作战的缘故,其战力会比莫守拙真实的战力稍弱上一些。 当意念小人再也打不过元神小人的时候,说明元神的战力已经差不多达到了莫守拙本体的战力水平。 脑海中的声音再次出现,“恭喜莫守拙修得一级元神,元神生战骨,可驭刀飞行。” 莫守拙站起来,意念瞬至元神,生出飞行之念,惊鸿刀,不,应该是天魂刀,自动出鞘,飞往空中。 莫守拙纵身一跃,意念不止,控制天魂刀于空中飞行。 如同站在大海中的一叶帆船之上,初时不敢太快,身体不稳,快了怕是会掉下去。 飞行了一会儿,身体逐渐变得可控,遂慢慢加快了速度。 再过一会儿,已是随心所控。可快可慢,可上可下,可转弯可掉头。耳边有风声呼啸而过。 由于有娇正处于修炼的关键时刻,莫守拙不敢飞得太远,也不敢过久停留,空中转了一会儿,便飞回洞前,天魂刀自动入鞘。 一级炼神,战神术,七天圆满。 仿佛有一阵飓风吹过。 不是风,是从有娇体内破体而出的能量化作的杀气。 杀气浓烈,逼得莫过拙迅速后退了数步。 破体境,炼体圆满,有娇同样站在了武者之巅。 看着睁开双眼的有娇,莫守拙学着自己脑海中的声音说道:“恭喜有娇,达到破体境,炼体圆满,站在了天下武者之巅。” 有娇起身,跑过来,紧紧地抱住莫守拙。 “少爷,我真的炼体圆满了?” “当然,杀气浓烈,逼得我退了好几步。为了表示祝贺,我决定带你去飞行。” “飞行?少爷,你会飞吗?”有娇赶紧问道。 莫守拙“呵呵”一笑,“刚学会。” 意念一动,元神控制天魂刀再次出鞘,飞往空中。 莫守拙抱着有娇的腰,一跃上了刀身,天魂刀急速飞行。 “少爷你慢点,掉下去了。”有娇着急地喊道。 “放心吧!掉不下去的,我已经练过一次啦!” 二人一刀,越飞越高,钻进云朵,停在云上。 “哇,空中的云好美啊!”有娇看着身下的云山云海,惊叹出声。 说完,紧紧地抱住莫守拙,“少爷,我们成神仙了。” “神仙有我们过得自在吗?”莫守拙大声问道。 云之上,刀之上,二人紧紧相拥。 第156章 冥海诅咒笼罩犬丘 莫守拙一级炼神术圆满,有娇也已达到破体境。 接下来,莫守拙开始修炼消神术,修得二级元神,成虚隐形。 有娇则开始练习凤魂弓。 凤魂弓本体含有五千樽能量,有娇体内有两千樽能量。加起来会不会就有七千樽能量? 并非如此。 人与武器的能量,并不是以如此方式简单叠加。 一切本体含有能量的武器,皆受制于使用者本体的能量。 凤魂弓本体虽然拥有五千樽的能量,却因为有娇体内只有两千樽能量,所以凤魂弓便只能发挥出两千樽的威力。 以此类推,若是有娇是一个体内毫无能量的人,她就算拥有凤魂弓,射出去的箭,却与普通箭矢没有任何区别,连一樽的能量都没有。 纵然如此,此时的有娇,使用凤魂弓射出的凤羽箭,能量已经高达四千樽之巨。 放眼周王朝整个武者界和巫师界,包括无敌和养鸟人,以及已经去世的惊鸿、秋水,武者界和巫师界四大天王级别的人物,都防御不了有娇的一箭。 他们的修炼时间都是超过了百年,而有娇却只有七天。 只是,本体的防御能量仍然只有两千樽。 攻击与防御,完全不成正比。 凤魂弓的强大之处在于助力攻击,但对用弓之人的防御能力却没有丝毫的助力作用。 莫守拙在得到两千樽能量之后,体内能量达到了三千樽,天魂刀本体的能量虽然如同一个无底洞一般,但莫守拙现在能够使用的,只有一千樽。其它的能量,不知被什么原因封印了。 合一人一刀全部能量进行攻击,战力可达四千樽,与有娇的战力恰好一致。 有娇用了短短的七天时间,就能与苦苦修炼了十多年的莫守拙,在攻击力上打成平手。 只不过,防御力远不如莫守拙。 也就是说,莫守拙的惊鸿刀能轻松破了有娇的防御界,但有娇的凤羽箭却穿不透莫守拙的防御界。 莫守拙带着有娇离开犬丘已经整整八天。 在他们离开的第三天,嬴开带着上千官员与家眷离开了王城。 第七天,冥海诅咒笼罩犬丘。比预计的时间,提前了一天。 冥海诅咒笼罩犬丘的前一天夜里,王爷世爷便带着城内所有的人,远避到王城四周十里之外的山林之中。 到处都是帐篷和在树下、崖下横躺的人。孩子的哭声,大人的呵斥声,此起彼伏,混乱不堪。 这些人,除了王爷及一众官员和士兵之外,其余的都是没有亲友可投靠的人。 王庭官衙的七个司,各留下了一个副主事和一个参政。其余人等均已随着嬴开去了汧邑。 端坐在帐篷中的世父,一夜无眠。 他看不到笼罩在空中的冥海诅咒烟云,对于这团烟云会不会扩散,往哪里扩散,也是一无所知。 这样的规避,显得非常盲目。 第二天日出之后,世父并没有令庶民回到王城,而是先让骑兵副将军孟环带五百骑兵前去王城查探情况。 孟环领命而去。 到了王城西城门,孟环仰望天空,只看到了苍茫的天穹和数片浮云,看不出有任何异常之处。 五百士兵分成二百五十个小队,分散入城查探情况。一个时辰之后全部回到西门回令。 有三个小队的士兵发现了四个未出城的人,均是五十六岁身体生病的老人,全部失去了魂魄,变成了活死人。 率队回到城西树林,见到世父,孟环如实禀报。 世父脸色阴沉,“孟环,速派骑兵二人前往汧邑,向王上禀报实情。另派骑兵前去王城四周,找到负责之人,安排庶民回城。从今日夜间开始,所有人等带足三日食物,白日去田间劳作,夜间返回林中,每三日回一次王城。” “诺。”孟环接令,速出帐安排。 世父走出帐篷,仰望苍穹,心中暗暗说道:“莫守拙,冥海诅咒已经笼罩王城,是否扩散未知。这数万无家可归之人的生死,可全都握在你的手中了,希望你能尽快破了这该死的诅咒,还庶民以安定。” 数万军民全部离开王城可不是一件小事,就算能保住性命,但除了农耕之外,商贸等行业几乎完全停滞,由此带来的损失,无法估算。 照此下去,犬丘王城真的会变成一座死城。 孟环派走的骑兵速去汧邑。 一路之上,多见从山林之中返回的各城庶民,零零散散,携家带口,如同流民一般。 沿路传信,将王爷的命令传达到各城城主。 下午到达汧邑城,嬴开和一众庶长、大夫都在议事大殿。 汧邑城作为原西王部落的王城,一应官衙办公之地俱全。又有嬴夫提前着手准备,安排工匠做了些装修,补充了设施。 嬴开率领众人到来之后,仅仅用了两天时间,便各就各位,部落事务有序开展。 听了两个骑兵关于诅咒笼罩王城的禀报,心情都是无比沉重。 失去了最肥沃土地和最繁华城镇,嬴氏部落唯剩灭亡一途。 “冥海诅咒笼罩之处,乃是部落土地最肥沃,商贸最兴盛之地,而今全部成为死地,长此下去,嬴氏部落如何存活?”嬴夫语气悲凉地说道。 “王上,需尽快从各地征集余粮,建仓存储,以备不时之需。”嬴坤大声说道。 农耕时代,粮食是命门。 作为主管农耕的右庶长,嬴坤就像是嬴氏部落的大管家,王室、官员、军队的一切吃喝供应,都得由他设法解决。 “王上,右庶长的提议极有道理。冥海诅咒临头之时,保持人心稳定的关键,在于粮食。可由王庭出资,从各城、各部落奴隶主仓中征收余粮。”墨荼说道。 “是啊!只要有粮吃,天大的诅咒也乱不了人心。人心不乱,部落就不会乱。这征粮一事,需全力筹办。”甘公说道。 “嬴坤,筹粮一事便由你与六位大夫亲自操持,务必多征余粮,万一出现粮灾,可开仓放粮,绝不可出现饥荒。”嬴开说道。 “诺。”嬴坤和六位大夫齐声领命。 嬴开望着大殿之外,似是自言自语,又似是询问众人,“莫守拙与有娇去冥海,已是第八天了吧?” 第157章 暗魂诅咒 第八天,莫守拙与有娇一大早便离开了山洞,驭刀去往百里之外的豢龙东族王城。 莫守拙猜测,此刻冥海诅咒定然已经笼罩了王城,留给他与有娇破了这个诅咒的时间,非常有限。 有娇达到炼体破体境之后,短时间内难有长进。她非修仙之人,自然也修炼不了水滴之眼和三级炼神术。 而自己修炼二级和三级炼神术也急不在这一时,因为就算获得了隐身和重生之能,对于破了暗魂诅咒,也起不了多少作用。 获得了飞行能力就已经足够了。 百里的路程,若是步行,需走上几个时辰,但驭刀飞行,却只用了短短的一瞬。 距离王城废墟还有数十里之遥,莫守拙通过水滴之眼的宇宙万物功能看到了笼罩在王城上空的暗魂诅咒。 灰白色的烟云之气,颜色和形状都像一棵大白菜,其态又像是一朵盛开的莲花。 中间有一个白菜心,呈鼎状,大概就是鬼婆所说的魂鼎。 魂鼎的周围是一片一片的光片,覆盖范围超过五十里。 暗魂诅咒烟云之气,还在不断地往外散射着死气,目光所及之处,弥漫虚空。 整个东冥都笼罩在这了这片死气之中。 暗魂诅咒的核心地带,魂鼎之中拥有超过了两万樽的能量,就连弥漫的烟云之气中的能量,也超过了一万樽。 如此巨大的能量,一定是来自沐凡笑本人和十万囚徒。 他们的魂魄,就在那个魂鼎之中。 莫守拙收刀落地,站在了豢龙东族的王城南门。 整个王城,几乎没有一座完好的建筑,所有的房屋都已经倒塌,只剩下了残垣断壁,一派荒凉悲杀的景象。 王城很大,完好之时,足以能容得下十万人以上。 看来,当初豢龙东族的十万族民,有可能全部居住在这个王城之中。 只是因为诅咒烟云之气笼罩了整个东冥,所以族民逃无可逃。 也或者是,诅咒来得迅猛而剧烈,十万族民连逃跑的时间都没有。 二人走进城内。 隐约能够听到悲哭之声,慑人心魄。 这个声音,不知是来自封印王城暗魂诅咒中的魂魄,还是来自被封印的东族族民。 水滴之眼看不到声音的来源。 三千樽能量的水滴之眼都穿不透强大的暗魂诅咒,既看不到魂鼎中的沐凡笑和十万魂魄,也看不到被封印的东族族民。 在城内转了一大圈,没看到一个活着的东西,也没有看到一棵树,一棵草。 这个诅咒的威力,实在是骇人听闻。 不但本体拥有强大能量的豢龙东族族民逃脱不掉,就连花草树木也难得幸免。 一咒之下,整个东冥,皆成死地。 唯有鬼婆所在的那个山谷中的盆地,不知是什么原因,留下了一小片森林。 纵然也难免萎顿,好歹让人看到了一线生机。 莫守拙不由地想到了犬丘王城,叹了一声,说道:“若是破不了冥海囚徒诅咒,用不了一千年,犬丘王城也会变得与这里一模一样。” 有娇仰头看着天空。 她看不到魂鼎,也看不到天空中弥漫的烟云之气,但她能感应到空气中浓烈的死气与杀气。 “少爷,我虽看不到诅咒,却能感应到杀气,很强烈。” “你体内多了两千樽能量,感应能力远超从前,能感应到杀气,不足为奇。” “我们如何才能破了它?” “暗魂诅咒的中心是一个魂鼎,其中的能量超过了两万樽,弥漫在周边烟云之气中的能量,也有一万樽之巨。无论是天魂刀还是凤魂弓,恐怕都破不了它。你可以用凤魂弓射上一箭试试。” “好。”有娇伸手从后背的箭袋中取出一只凤羽箭,将体内全部能量赋予弓身,引弓发射。 凤羽箭带着夺目的光芒向着虚空疾飞,莫守拙能够看到凤羽箭上的能量,四千樽。 到了大约百丈高处,不再前行。 凤羽箭好像遇到了一层戳不破的透明薄膜,两相撞击之后,凤羽箭如同烈日下的一支冰凌,消失在了烟云之气当中。 拥有四千樽攻击能量的凤羽箭,竟然被烟云之气一击粉碎。 “少爷,凤羽箭被毁了。”有娇惊叫一声。 “烟云之气能毁掉凤羽箭,不知道能不能毁了天魂刀。”莫守拙有些担忧。 “鬼婆曾说,只有带着天魂刀的人,才能破了暗魂诅咒,这烟云之气,或许毁不了天魂刀。” “一试便知。” 如果担心烟云之气毁了天魂刀,想破暗魂诅咒,便再无办法。 就算心中有担忧,也需试上一试。 莫守拙话一说完,人已腾空而起,三千樽能量赋予天魂刀,朝着烟云之气猛力一击。 带着四千樽能量的天魂刀如同一把钝刀砍在了一团棉絮上,天魂刀被一股巨大的反弹之力弹起。 莫守拙体内虽然已经有了三千樽能量,却依然只能令天魂刀发挥一千樽能量的战力。 烟云之气毁不了天魂刀,天魂刀却也破不了烟云之气。 同时,一股巨大的压迫之感袭来。 莫守拙周身三千樽能量形成的防御界,脆弱地像是一个薄薄的鸡蛋壳,一击便碎。 胸膛如被重物锤击,胸中一阵翻涌,莫守拙迅速卷身后飞,落到有娇身边,“哇”地吐出一口鲜血。 “少爷。”有娇急喊了一声,伸手扶住摇摇欲倒的莫守拙。 莫守拙硬压下了第二口欲喷出的血。 炼体成虚境自动启动,能量于周身奇经八脉之中高度游走,迅速消除了残存于体内的外来杀气,修复了损害。 大约一刻钟之后,一切恢复原状。 “没事了。”莫守拙拍了拍有娇的肩膀,看着虚空。 方才攻击自己的力量,一定是烟云之气的反制之力。 这股反击力量太过强大,自己远非对手。在它面前,拥有三千樽能量的防御界,不堪一击。 既然连只有一万樽能量的烟云之气都有着如此巨大的攻击力,那个魂鼎的攻击力,定然更加强大。 莫守拙有些庆幸,方才只是攻击烟云之气,若是贸然攻击魂鼎,此刻的自己,恐怕已如那只凤羽箭一样,被化作微尘颗粒消失了。 心中突然闪过了一个念头。 明明知道自己不是对手,那股强大的力量为何没有追杀于他,一击将他置于死地? 第158章 石墙上的影子 稍作思考,有了一个推断。 暗魂诅咒由沐凡笑和十万囚徒的魂魄制成,虽然强大,却都是死人的魂魄,已经失去了思考能力。 唯一还存在的能力,是感应。 感应到了攻击,尔后才会反击。 既然有反击,就一定会消耗能量,每反击一次,能量就会消耗一些。 死人的魂魄不可能会修炼,在这种情况下,暗魂诅咒的能量便只会消耗,不会增加。 而且,暗魂诅咒虽然能伤他,却毁不了天魂刀。 脑海之中迅速蹦出来一个想法。 如果用不断的战斗引得暗魂诅咒持续消耗能量,当其能量消耗到可以被他一刀劈开的时候,岂不是就可以破了诅咒? 想到这里,莫守拙说道,“有娇,我想到办法了。” “什么办法?少爷快说。” “魂鼎是由死人的魂魄制造,本体能量只会消耗,不会增加。天魂刀虽劈不开烟云之气,烟云之气却也毁不了它。我若是让天魂刀与它不停地战斗,就能能量持续消耗它的能量,能量耗尽之时,便可破了诅咒。” “少爷说得有理,我可用凤魂弓助你。” 莫守拙摇摇头,“凤魂弓破不了烟云之气的防御,反倒会毁于其中。要想消耗它的能量,只能用天魂刀。” “怪不得鬼婆说,只有拿着天魂刀的人,才能破了暗魂诅咒。看来,暗魂诅咒唯一毁不了的武器,大概就只有天魂刀。” 有娇说道,此时她已经想明白,若是凤魂弓能破了暗魂诅咒,豢灵东族何必要用上一千年等一个人? 一念至此,却又紧紧抓住莫守拙的胳膊,“少爷已经受伤了,绝不能再冒险。暗魂诅咒的能量太强大,它会杀了你的。” “放心,我不会与其近身战斗,可以驭刀。” 莫守拙说完,启动战神术,元神驭刀,天魂刀携着一道夺目的光芒,直飞魂鼎。 距离百丈之时,魂鼎感应到了天魂刀身上的杀气,开始生出反击之力。 这股反击之力虽然远强于天魂刀本体的能量,天魂刀却依然能在杀气之中迅速游走,谁能奈何不了谁。 暗魂诅咒毁不了天魂刀,大概是因为天魂刀的本体能量太过强大,虽然绝大部分能量不知是何原因被封,但这些被封的能量,似乎也能够助天魂刀生出防御之力。 莫守拙静立不动,看着刀。 水滴之眼的宇宙万物功能和战神术一直处于启动状态,能量大量消耗。 成虚境自主运行,迅速补充消耗的能量。 大约一个时辰之后,魂鼎的能量还剩下一万八千樽。一个时辰的战斗,消耗了两千多樽。 魂鼎周边一层层如白菜帮似的烟云之气中的能量,也减少到了九千樽,少了整整一千樽。 莫守拙收刀,他已经找到了想要的答案。 天魂刀的确可以大量消耗暗魂诅咒的能量,而暗魂诅咒也的确是奈何不了天魂刀。 当烟云之气的能量大量消耗时,魂鼎中的能量也会随之减弱。 “一个时辰消耗两千多樽,十个时辰就可以将两万樽能量消耗完。” 莫守拙“哈哈”一笑,“魂鼎啊魂鼎,你就算是有着高达两万樽的能量,终归还是已经死了千年,空剩魂魄而已,我便跟你战上十个时辰,耗尽你的能量,然后一刀劈了你。” 这一刻,莫守拙感觉自己很牛逼,这么难的问题,竟然被自己轻易地看出了端倪。 正欲再战,却见魂鼎的能量开始迅速补充增强,只不过片刻时间,又达到了两万樽以上。 烟云之气中的能量,也重归一万樽。 “我靠,这是什么鬼?” “怎么啦?” “魂鼎的能量能够自动补强。”刚刚还激情澎湃的心情,一下子变得冰凉。 “魂鼎的力量的确能够自动补强。”从不远处突然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莫守拙和有娇都是惊愣,迅速朝着传来声音的方向看去。 声音来自一面石墙,石墙上有一个影子。 很清晰,不用水滴之眼都能看到。 “你是谁?”有娇大声问道。 “我是影子。” “影子?”莫守拙马上想到了鬼婆说过的影子,豢灵东族十大高手排名第二,战力仅次于东族之王轻尘。 正是他,将一万樽能量封印于十朵小花之中,留给预言中的人使用。 “你是鬼婆说得影子?”莫守拙问道。 “鬼婆?”影子反问了一声,似乎不知道鬼婆这个人。 “她以前叫樱花。” “哦!想不到樱花竟然给自己弄了这么名字。千年孤独,真是苦了她了。”影子说此话时,莫守拙和有娇都能够听得出,话语之中,一片柔情。 “你为何没有被封印?”莫守拙接着问道。 “先回答我的问题,樱花已经将一切实情相告,让你们得到了十朵小花中的两千樽能量,来破暗魂诅咒是吗?”影子问道。 “是的。”莫守拙说道。 “不知你体内的能量达到了几千樽?” “三千樽。” 石墙上的影子看上去像是笑了一下。 “现在我来回答你的问题,暗魂诅咒只能封印肉体,却不能封印失去了肉体的影子,因为影子没有灵魂。” “你还能不能恢复肉身?” “不能,为成影子,我用化体虫摧毁了自己的肉身,一日成影子,永远是影子,而且离不开这面石墙。” “为何如此做?”莫守拙问道,摧毁肉身,化作影子,留在石墙上,此举太过绝然。 “一为等你,二为找到破解暗魂诅咒的办法。” “你也在等我?” “是的,我怕你会错过樱花所在的山洞。故而留在此处,两处等你,总比苦守一处要保险的多。” “鬼婆知道你在这里吗?” “不知道,若是知道,她会更加孤独。” 莫守拙叹了口气,“你说鬼婆一等千年,千年孤独。你不也是一样?一面石墙,一个影子,苦等千年。” “一样,的确是一样。不过我宁愿将所有的苦,都放在自己身上。” “可惜,二位都等到了我,我却破了不暗魂诅咒,让你们失望了。”莫守拙无奈地说道。 暗魂诅咒能够自动补强能量,想破了它,就算有法,一时半会儿的也找不到。 心中暗骂一句,他大爷的,一环紧扣一环,处处都是玄机。 第159章 骷髅洞 “你二人一来,我便看到了,只是没有出声而已。你找到的方法是对的,暗魂诅咒毁不了天魂刀,也只有天魂刀,才能引起它的反击,从而消耗它的能量。只不过在此之前,你得先去一个地方。”影子说道。 “哪里?”莫守拙问道。 “暗魂诅咒的能量只有达到了一万五千樽以上,才能将整个东冥封印,千年以来,它的能量曾经有一百二十余次低于这个基数,却都能及时补强,这令我感到奇怪。” “你找到原因了吗?”有娇心急地问道。 “我用了一千年思考,终于找到了答案,这个答案就是骷髅洞。” “骷髅洞?你是说,是骷髅洞为暗魂诅咒补充能量?”莫守拙问道。 “是的,沐凡笑在制造暗魂诅咒之时,一定想到了能量会有消耗,当能量低于一万五千樽时,便再也封印不了东冥,所以他一定在某个地方暗藏了能量,这个地方,我猜定是骷髅洞。” “骷髅洞是个什么东西?”莫守拙接着问道。 “一千多年以前,西冥灭了五个小族,将五族族民的魂魄封于骷髅洞中的一座五层骷髅塔,毁了它,才能阻止暗魂诅咒获得补充能量。” “五层骷髅塔中封印着五族族民的魂魄,其中的能量岂不是一样无比巨大?” “我从未去过骷髅洞,关于五层骷髅塔的消息,也只是听轻尘说过而已,如何破它,亦是不知。只有一点可以肯定,不破骷髅塔,难破暗魂诅咒。” “五层骷髅塔就算能为暗魂诅咒补充能量,也总有用完的一天,等所有的能量都用完了,暗魂诅咒就会失效,豢灵东族不是一样可以重生?” “一千五百年之内,如果无人破了暗魂诅咒,豢灵东族将永无重生之日,就算那时暗魂诅咒消失,东冥也将永远成为死地。而七层骷髅塔中的能量,可能足以支撑暗魂诅咒用上一千五百年。” “沐凡笑真是太坏了,为了得到一支凤魂弓,竟然不顾十万族民的生命,弄出这么个该死的诅咒。” 有娇悻悻地说道,豢灵东族族民的遭遇,引她生出了巨大的同情。 “不只是因为凤魂弓,还因为两族千世的仇恨,只有心怀仇恨的人,才能做出如此恶毒的事情。” “整个东冥都被封印,为何鬼婆所在的地方,还能有一片小森林?”莫守拙说道。 “那是轻尘的魂魄能量所致,保住一片小森林,可以引你过去,你只有到了山谷之中,樱花才能感应得到。” “原来是这么回事。” “能告诉我,你为何来东冥吗?” “数日前,嬴氏部落王城被冥海囚徒诅咒,我来冥海是设法破了这个诅咒。鬼婆告诉我,冥海囚徒诅咒出自黑暗城堡之中的一个黑色葫芦,若想破了诅咒,需得去黑暗城堡,打破黑色葫芦。” “黑色葫芦是由数十万囚徒的魂魄合祭而成,能量超过三万樽。以你现在的战力,就算有天魂刀相助,也进不了黑暗城堡,更破不了黑色葫芦。” “豢灵西族弄那么多魂魄,就是为了这个黑色葫芦吗?” 莫守拙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若非如此,豢灵西族弄那么魂魄干什么?那里又不是阴曹地府。 “正是,捉来的魂魄囚徒越多,黑色葫芦的力量就越强大。” “我既然来了,就绝不会放弃。管它什么黑色葫芦,白色葫芦,全都一刀劈了做成瓢。” 有娇想笑却强忍住了,毁了就毁了,少爷怎么能想到要把它做成个瓢? “樱花一定跟你说过,破了暗魂诅咒,就可成为东族的王。” “是的。” “唯有借助东族十万族民的力量,你才有可能打败豢灵西族,破了黑色葫芦。一千年前,豢灵东族不是败于西族,而是败于沐凡笑一人,本体能量几乎达到了一万樽。” “轻尘不是一样与他同归于尽。” “那是因为轻尘有樱花相助,百樱花手中有凤魂弓。” 有娇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凤魂弓,“你是说,沐凡笑是死于凤魂弓?” “准确地说,是死于轻尘与樱花父女联手,凤魂弓是极阴之物,只有女性才可以使用。但在那一战之中,轻尘与樱花也都战死,最后时刻,轻尘用豢术保住了樱花的魂魄。” “想不到鬼婆竟然如此厉害。”有娇不由地赞道。 “你日后会变得与她一样强大,甚至还有可能超过她。” 有娇“嘻嘻”一笑,“若果真如此,我就可以助少爷一臂之力,破了那个该死的葫芦,为你和鬼婆报仇。” “十万族民被封在哪里?”莫守拙问道。 “处处都在,却又处处皆无。暗魂诅咒存在,他们皆被封印,暗魂诅咒一破,他们自会出现。” “那你呢?” “你可带我去见樱花,他是我的恋人,我已经一千年没有见到她了,很想她。” “你们是恋人?”有娇惊叫一声。 影子点点头,“是的,东冥被封之时,我二百二十三岁,樱花二百十九岁。我本已为她准备好了婚房,却没有等到娶她的那一天。” “二百多岁还没婚嫁?”有娇不由地惊叫了一声。 影子微微一笑,“你可能不知道,豢灵族的族民平均寿命可达三千岁,婚嫁年龄通常都在二百岁之后。东族有规定,所有族民二百岁之前不许婚嫁,必须全力以赴进行修炼。” “原来如此。这真是太让人伤心了,新婚之时却被封印一别千年,鬼婆好像不知道你在这里。”有娇难过地说道,一颗小心脏,跳得慌乱。 “我没敢告诉她,若是让她知道我在这里,相距咫尺,千年不见,她会更加孤独。” “所以你便自己承受这份孤独,明知她在不远处,却无法见到,只能日夜思念。”有娇的语气极为悲伤,一个小女人的心思,被影子的话深深地触动了。 “心中有希望,便不会孤独。”影子叹了一声,说道。 “骷髅洞在哪里。”莫守拙问道。 “向西二百里,有座山,名叫骷髅山,骷髅洞就在骷髅山最高峰的山底。骷髅山是东西冥海的分界,你二人切不可越界到西冥。一旦去了,就永远回不来了。” 莫守拙点点头,“你便在此地静候消息,我与有娇回来之时,一定是已经破了五层骷髅塔。” “你们一定会回来的。” “但愿如此。” 莫守拙说完,与有娇二人离开,回到居住的山洞。 第160章 炖了一锅野蘑菇汤 时辰已是下午,肚子很饿,莫守拙不打算现在就去骷髅洞。天大的事,也得吃饱了肚子再说。 山洞门前支着三个石锅,一个烧水,两个煮肉。旁边的树下,堆了一堆干柴,是这几天莫守拙与有娇抽空到森林里捡拾的。 连续吃了七天肉,现在一闻到肉味,有娇的胃里就乱翻腾。 本是一个极喜欢吃肉的人,各种各样的兽肉、鱼肉、鳄鱼肉,一连七天吃肉,已经把她吃伤了。 “少爷,还得吃肉啊!”有娇噘着嘴巴说道。 “以前你不是天天喊着吃肉吗?怎么,吃够了?”莫守拙笑着说道。 “吃够了,吃得够够的了,现在一闻到肉味儿,肚子里就乱翻腾。” “你要是想吐就早说声,免得吃进去再吐出来,白白浪费了我辛辛苦苦炖好的肉。” “少爷好狠心啊!一点儿也不知道心疼你的小侍女。” “我以前心疼的是小侍女,现在心疼的是至爱女人。”莫守拙一边往石灶中塞木柴,一边说道。 有娇“嘿嘿”一笑,“小侍女变成了至爱女人,少爷现在已经没有小侍女了。” “所以少爷成了小侍女的仆人啦!一连为你做了七天饭,还讨不来好,找谁说理去?” “找我说啊!” 有娇话音刚落,莫守拙突然站了起来,一下子将她拉进怀里,狠狠地亲了她一口,有娇顿时全身酥软。 酥软中的有娇被莫守拙带着飞离了山洞,向着森林深处飞去。 飞至森林的西南角落下。 这一处地带的森林还算茂密,数十棵粗大的树木早已枯死,有的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直指苍穹,有的则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 有七八棵树上,生长着野蘑菇。 由于雨水少,加之五行之气残缺,不但树木长得无力,连野蘑菇也长得没有生机。 莫守拙是三天前发现的这些野蘑菇,为了让它长得更快一些,每天下午他都会来浇上一些水。 现在,终于可以吃了。 当兵之时经常深入原始森林的莫守拙早已熟知了野蘑菇的习性,哪些有毒,哪些无毒,从颜色和形状上,一看便知。 “有娇,本少爷今天做顿野蘑菇汤,让你打打牙祭。” “少爷说话有误,是本仆人。”有娇笑着说道,笑颜如花。 “好吧!那就本仆人为金贵的有娇小姐做一顿野蘑菇汤。” “没有盐,野蘑菇还得和肉一起炖,总是少不了肉味。”有娇嘴巴噘得老高,她实在是怕了那浓烈的肉味了。 “我知道哪里有盐,等会儿就带你去找。” 有娇顿时惊喜,“少爷此话当真?” “就是比较麻烦一些。” 说话间,莫守拙已将一棵树上的野蘑菇采了下来,另外几棵树上的未动。 他不能跟暴发户一样一下子全都采回去,整片森林之中就这么几棵树上有野蘑菇,得省着点吃才行。 有娇将十多棵野蘑菇紧紧地抓在手中,莫守拙双手抱着她的腰,飞到了小湖泊旁边,洗干净。 然后指着不远处正在啄食泥土的几只小动物,说道:“那几只小动物啄食的泥土中一定有盐。” “少爷如何知道?”有娇瞪大眼睛问道。 “我给你普及一下啊!动物与人一样也需要吃盐。只不过动物吃不上人类那样的成品盐,只能从泥土中寻找,以补充体内需要的盐。所以,被动物啄食的泥土中,通常都会含有盐。” “我去看看。”有娇心急火燎地跑过去,小动物四散逃走。 有娇伸手伸手捏了一小摄的泥土,放于嘴中,果然有一种淡淡的咸味。 “少爷,这土中真的含盐。” “少爷何时骗过你?” “可这都是土啊!怎么吃?”有娇双手各抓一把泥土,无奈地说道。 “自然有法。” 莫守拙将野蘑菇塞到有娇手中,自己则找了一块石板来,装满泥土,与有娇一起回到山洞。 将泥土放在一个石锅之中,点火烧开沸腾,使泥土中的盐分全部渗入水中,沉淀之后,将水倒进另一个石锅,尝了一下,有淡淡地咸味。 “好了?”有娇问道。 “好了。” “如此简单?” “在没有蒸馏设备的情况下,只能如此,水中既有咸味,也会有土味,凑合着用吧!” 说完,将野蘑菇放入石锅之中。 一顿未放任何调料的野蘑菇汤,让有娇吃了个开心加过瘾。虽然已经怕了肉的味道,却还是吃了数片鳄鱼肉,以补充人本需要基本的能量。 吃完之后,二人开始了修炼。 莫守拙修得是二级炼神术,有娇修的是炼体四道程序。 二级炼神术短时间内不会有太大进展,但炼体四道程序,有娇已是能做到随心随意。 能量破体而出于周身形成防御界,也已达到了自主之境。 三个时辰之后,修炼结束,天已大黑,二人进了山洞。 有娇伏在莫守拙的怀里,仰起小脸看着他。 “少爷,影子和鬼婆明明离得很近,却一千年都见不上一次,真是太苦了。” “他们二人不是都说了嘛!只要心中有希望,便不会孤独。” “少爷信吗?” “信。” “我不信。除非他们不是至爱之人。” 莫守拙轻轻叹了一声,“这与至爱无关。鬼婆是豢灵东族的公主,自然需为东族的重生而努力。影子名列东族十大高手第二,也有拯救东族之责。他们都是为了希望才存在。” “少爷,你是老秦人的刀,老秦人离不开你,现在你又成了豢灵东族的刀。这个天下,好像没人能离得开你。” 莫守拙伸出手轻轻地抚过有娇的头发,笑着说道:“有娇,你这么一说,我顿时感到骄傲的不行不行的。” 有娇“嘻嘻”一笑,“不知道你成了豢灵东族的王之后,会是什么样子。” “能是什么样子?不还是你的少爷?” “少爷说错话了,应该说,就算变成了豢灵东族的王,少爷也还是有娇的仆人。” 莫守拙将有娇紧紧地抱在怀里,内心一片柔软,“那好,少爷这一辈子,就做有娇的仆人好了。” 有娇缩在莫守拙的怀里,两滴泪水,不由自主地滚下脸庞。 在这一处荒蛮之地,有娇的心中,充盈着巨大的幸福之感。 第161章 石兽挡道 第二天,莫守拙与有娇早早起床,吃了点东西,直飞骷髅洞。 太阳升起的时候,二人来到骷髅山,落在了那个最高的山峰峰顶,停留在半空之中。 骷髅山及其以西的地方,入目所见与东冥截然不同。 天空轻云飘浮,白云之上,碧空万里,五行之气充盈,未见一丝一毫的死气。 地面,森林密布,绿树葱茏,百花盛开。空气之中花香弥漫,处处充满无限生机。 两相比对,有点刺眼。 “这个沐凡笑,把自己的地方弄得跟个花园一般,却把人家的地方弄成了地狱。”有娇愤愤地说道,很为东冥鸣不平。 “这个局面,很快就会有变化。”莫守拙说完,搂着有娇的腰,从峰顶飞落。 山下有一个洞,洞口有一层有娇看不到的能量结界,防御能量三千樽。 莫守拙推断,这层结界,大概率不是为了防人,而是为了防止兽类误入骷髅洞。 寻常兽类若是贸然进入,势必会被绞杀于了结界之中。 洞前未见值守之人。 豢灵东族全族被封印,另外五族皆被灭绝,豢灵西族的确无需派人值守骷髅洞。 “有娇,洞口有一层能量三千樽的结界,能破了你的防御。我用刀劈开它,你跟紧我。” 莫守拙抽出天魂刀,一万劈向结界。 刀气划过,结界被劈开了一道门,在重新合拢之前,有娇紧跟莫守拙进入洞中。 洞中有萤火虫般大小的东西在空中飘浮,闪着晶莹的光芒,驱走了洞内的黑暗。有娇的目视距离,都能达到五丈之外。 这些如萤火虫般的小东西,是一颗颗溢散出来的魂魄微粒。 无论人兽,肉身一死,魂魄即离,于虚空飘荡。有机会到了阴府的魂魄,可以以魂魄的形态存在。命好一点的,还可以转世重生。 找不到阴府的魂魄,七日之后就会在空中溢散化作颗粒,慢慢消失在阳光和风中,终至消失不见,作为乌有。 也有大量的魂魄,于虚空飘荡之时,被如豢灵西族一样的黑暗势力捉走,成为囚徒,生不如死,还不如化为乌有,一了百了。 水滴之眼的宇宙万物功能,可助莫守拙视黑夜如同白昼。 但由于受洞内散在能量的阻挡,水滴之眼并不能看到洞的尽头。目视距离,也不过十丈左右,比有娇肉眼所见,远不了多少。 自洞中深处传来阵阵阴冷之气,给人一种极大的压迫之感。 通道很宽,莫守拙与有娇并排往前走,二人都是紧握手中武器,有娇已经将一只凤羽箭放在了凤魂弓上,处于待射状态。 一路无阻地来到了一个洞穴,长宽各有十丈。 没有看到五层骷髅塔,洞穴前方,还有一条通道。 显然是还没走到尽头。 洞穴之中,东南、东北、西南、西北各有一只异兽的石雕,体型都很宠大。 东南角的头上生角,像一只鹿,东北角的后背有翅,像一只鹰,西南角的像一条蛇,西北角的莫守拙想了半天就没想出个词儿来形容。 “少爷,这四只石兽有些奇怪,它们身上有杀气。” 拥有两千樽能量的有娇,已经有了感应外界杀气的能力。只是因为没有水滴之眼,无法准确感知杀气之中能量的基数。 二人的破体境一直开启着,周身都存在着防御界。 “它们的任务,一定是守护骷髅塔。四只石兽的本体能量都是七千樽,且有感应能力,它们已经知道我们来了。” “它们不过都是石兽,如何阻止我们?” “当然用它们本体的能量。这四只石兽的位置,封死了前行的道路,要想过去,必须毁了它们。” 有娇引弓,“我先射它们一箭。” “三千樽能量的攻击力,破不了它们的防御界,需得将你我的能量叠加才行。” “如何叠加?” “我将能量赋予你,你再将能量赋予凤魂弓。” “少爷,你我的能量加起来只有五千樽,再加上凤魂弓的能量,也只有七千樽,不过跟一只石兽的能量一样多,能杀得了它们吗?” “听我的就好了,等会儿我用元神驭刀与四只石兽战斗,消耗它们的能量,你瞅准时机先射杀西南角的那条像蛇一样的家伙,尔后再依次射杀。” “好。”有娇引弓瞄准西南角的石兽。 莫守拙将右手放置于有娇臀股的长强穴位,三千樽能量自体内涌出,经由有娇的长强穴迅速进入她的督脉。 人体之中能够接收外来能量的穴位只有长强穴,长强穴是督脉的第一大穴,也是起始穴位,外来能量自长强穴进入督脉之后,只可顺行,不可逆行。 一旦逆行,轻则走火入魔,重则丢掉性命。 莫守拙如此做法,只是把有娇的督脉当作了一条河道,令两股水流在河道中汇聚,奔向前方。 只可向前,不能向后。 有娇启动成虚境,两千樽能量涌出丹田,经任脉进入督脉,在督脉之中与莫守拙的能量汇合。 五千樽能量被赋予凤魂弓,加上凤魂弓本体有娇可用的能量,凤羽箭上的能量,已经达到了七千樽。 莫守拙元神驭刀。 一级炼神术圆满之后,莫守拙的本体与元神可独立参加战斗,二者之间并无丝毫冲突。 天魂刀飞向西南角的蛇形石兽,有能量从石兽之中迸射而出。 能量化作一条蛇形异兽的幻影,朝着莫守拙和有娇攻击而来。 攻击能量,足足七千樽。 二者缠斗,天魂刀攻不进去。 另外三只石兽的幻影也参加了战斗,攻击力都是七千樽能量。 洞穴空间太小,天魂刀并没有大范围的转移空间,不但顶不住四只石兽的幻影攻击,反而被逼得慢慢后退。 莫守拙预感到不好。 若是四只石兽的幻影逼退天魂刀,攻击他与有娇,在如此狭窄的洞穴之中,他们将无处可逃。 定成瓮中之鳖。 “有娇,速速退出洞穴。”莫守拙急喊了一声。 有娇抽身后退,莫守拙则以元神驭刀,堵在洞口。 眼见莫守拙与有娇已经退出了洞穴,四只石兽的幻影并未跟进攻击,而是回退隐身在了四个雕塑之中。 看来,四只石兽的任务,只是阻止意图进入洞穴之人。一旦来人退出洞穴,却不再攻击。 危险暂时解除,但如何才能通过这个洞穴? 莫守拙有种预感,五层骷髅塔一定就在前方不远的地方。 第161章 射杀四只石兽 迅速思考对策。 想了许久,一筹莫展。 能量不如四只石兽,天魂刀与凤魂弓都攻不进去。又是唯一的一条通道,能有什么办法? “他大爷的,这要是有捆炸药就好了,连山洞带石兽炸个稀巴烂。”眼睛看着四只难以战胜的石兽,心里恨恨地想。 莫守拙被难住了。 四只石兽虽无生命,但感应能力极强,山洞内全部空间都处于在它们的感应范围之内。可以一体攻击,一体防御,封住前行的唯一通道,这个局不太好破。 当初设计这个局的人,一定是把各种情况都想到了,只要来人的能量达不到七千樽,便绝无通过的可能。 有娇看着莫守拙,小声说道:“少爷,咱顺着墙角偷偷地过去行不行?” 莫守拙差点被有娇这个主意逗笑了,“石兽挡路,凭的不是眼睛,而是感应。这个洞穴的每一寸空间,一定都在它们的感应范围之内,冒险深入,定然要被斩杀。” “石兽感应到的是杀气,我们把身上的杀气藏起来,也不启动防御界,石兽还能感应得到吗?” 莫守拙心思一动。 有娇说得不无道理。 没有生命的石兽并无视物之能,当然看不到从身边走过的人,若是再不让它们感应到杀气的存在,的确有可能不会引发的攻击。 “此法可试,但试之前需得做件事情。走,我们出去一下。”莫守拙说着,便往洞外走去。 还是用天魂刀劈开结界,二人出了骷髅洞,莫守拙在森林中捉了一只像长着犄角形体似麋鹿一样的兽,提着它的犄角重新回了山洞。 “少爷这是先拿小兽试一下?” “石兽若是能感应到小兽,必然也能感应到我们。” 再次来到洞穴口,将小兽放开,在它的屁股上推了一把。 小兽朝着洞内疾速跑去,跑了不足三丈距离,从四只石兽身上各射出一道光芒,小兽的肉体瞬间被四道光芒虚化成一团红色的雾气。 莫守拙看了有娇一眼,说道:“你这个馊主意,用不得。” 有娇伸了伸舌头,却又说道:“真是可怜这只小兽了。” “只剩下一个办法可以试一下了。四只石兽的攻击力和防御力都是七千樽,就算同时攻击,能量也不会叠加,毁不了凤羽箭。” “少爷说得无错。” “你可一次射出三支凤羽箭,分射东北、西北和东南方位的三只石兽,强迫它们与凤羽箭对抗,使其无暇助力西南角的石兽。我再让令天魂刀与西南角的石兽战斗,等将它的能量消耗到低于七千樽后,你用凤羽箭射死它。” “少爷,我还未练过一次射三箭啊!”有娇无奈地说道。 “一箭跟三箭没什么区别,又不用瞄准,现学现用即可。” “我试试。”有娇说道,有办法总比没办法强,行不行,试上一试再说。 二人站在紧靠洞口的地方,这个位置,方便逃跑。 莫守拙再次将右手置于有娇的长强穴位,二人的能量在督脉中汇合,聚成一股五千樽能量的洪流。 有娇伸手从后背的箭袋中取出三支凤羽箭,引弓。 三只凤羽箭均是带着七千樽的能量,顶着一团夺目的光芒,朝着三个方位的石兽疾速而去。 莫守拙元神驭刀,带着四千樽能量的天魂刀又一次飞向西南角的石兽。 三只石兽感应到了强大的攻击力,能量迅速出体化作幻影,与凤羽箭对抗。 西南角的石兽则与天魂刀战在一起。 虽只是个幻影,却无比灵活。 莫守拙不敢苛求只有四千樽攻击能量的天魂刀能战胜石兽,他只需要消耗掉石兽的能量即可。 三只凤羽箭与三只石兽对抗片刻,能量即将耗尽之时,自动飞回有娇的箭袋之中。 “再射。” 三只石兽逼退凤羽箭,正要助力西南角的石兽之时,又有三只凤羽箭射来。 再次进入对抗之中。 石兽的能量虽然强大,毕竟是没有生命之物,不会思考,只有感应能力,一旦感应到自身遭到攻击,即行展开防御和对抗,不再助力其它石兽。 只有在消除了针对自身的攻击之后,才会有下一步的动作。 这个结果,当初设计之人肯定是没有想到。 不过就算想到了,也无解决之法,因为,他给不了石兽生命和思考能力。 第五波次的三支凤羽箭射出之后,与天魂刀战斗的那只石兽幻影,能量已经低于七千樽,降至六千八百樽,同时,石兽本体的能量,也随着降到了同样的基数。 两相抵消之后,多出来的二百樽能量,足可毁了石兽。 “有娇,再射三支凤羽箭之后,用一支箭射西南角那只石兽。” “射石兽还是射幻影?” “石兽。” “好。” 三支凤羽箭力尽飞回箭袋,第六波波次的三支凤羽箭射出。 几乎同时,一支凤羽箭射向与天魂刀战斗的石兽本体。 凤羽箭带着抵消之后多出来的二百樽能量,洞穿而过。 旋即,石兽被炸天,碎成片片。 而随着石兽的炸裂,与天魂刀战斗的石兽幻影消失于无形。 “少爷,我把它杀了。”有娇兴奋地喊道。 第一次参加实战,虽然只是斩了一只石兽,心中也是兴奋地不得了。 此时,三支凤羽箭被逼回箭袋。 二人迅速退出洞外。 “有娇,接下来射东北角和东南角的两只石兽,按照同样的办法解决西北角那一只。” “好。”有娇大声说道,心中的兴奋劲儿一时半会儿的消不了。 如法炮制,西北角和西南角的石兽被杀死,只剩下了西北角的一只。 解决这只石兽不需要像方才那么麻烦。 有娇引弓待射,莫守拙驭刀战斗。 等石兽幻影及本体的能量都低于七千樽时,有娇按照莫守拙的提醒射出了一箭。 此时,洞穴中的四只石兽全都化作了一堆碎石,隐匿于四只石兽中的能量随着本体的被毁而消失。 战斗停止。 天魂刀飞回了莫守拙的手中,凤羽箭也自动飞回了有娇后背的箭袋之中。 有娇朝着莫守拙“嘻嘻”一笑,“少爷,好过瘾啊!” “杀几个真人真兽,比这个过瘾多了。”莫守拙说着,迈步走进山洞。 “把一个活生生的人或兽杀了,心里会不会很难受?”有娇紧随其后问道。 “如果难受,你就想想,你不杀人家,人家就会杀了你。” “也是啊!保命要紧。” 第163章 骷髅塔 四只石兽一死,本体能量消失,莫守拙通过水滴之眼一下子看到了骷髅塔,就在身处洞穴前面不远的另一个洞穴之中。 两个洞穴有一条通道相连,距离不过十丈。 “好大的一个洞啊!”一进入洞穴之中,有娇便大声惊喊道。 此洞长宽三十余丈,高约百丈,其中怪石突兀,烟云缭绕。 与影子的介绍不同的是,骷髅塔并非五层,而是五座,每座一层,最低的一座在地面,其余四座都建在突出的石壁之上。 位置最高的一座,距离地面约有三十丈。 五座骷髅塔均是清一色黑色石材建造,直径与层高三丈左右,像极了抗日战争时期日本鬼子建造的碉堡。 所有骷髅塔的塔身,都缭绕着一层浓烈的烟云之气,烟云之气中的能量,均是超过了一万樽。 五层骷髅塔皆有门。 从骷髅塔内,隐隐传出魂魄的悲哭之声,或压抑低沉,或尖厉凄呼,有男人,有女人,也有孩子,听来令人毛骨悚然。 仿佛到了阴府中一般。 有娇浑身的汗毛根根直立,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不由自主地抓住了莫守拙的左胳膊。 “少爷,我怎么觉得好像到了阴府一样。”内心极度恐惧。 “阴府里面有阎王老爷,有黑白双煞,还有数不清的小鬼,若真的去了那里,我们恐怕早被他们捉住,扔到大油锅里炸熟了。” “少爷这个时候还有心思开玩笑。” 莫守拙微微一笑,看着有娇,“那也没见你笑一下。” 有娇咧了一下嘴,挤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小声说道:“这样行不?” “这样的笑恰好暴露了你内心有着巨大的恐惧,教你一个方法,放声大笑一场,恐惧便可自消,你可以试一试。” “真的?那我笑啦!” “赶紧,有多大劲使多大劲。” “哈哈哈哈。”有娇张口发出一声大笑,是那种清脆到钻耳的笑,穿透力极强。 骷髅塔中的悲哭之声嘎然而至。 一笑之后,有娇心中的恐惧之感果然消减了许多,“少爷,这么笑可以了吧?” 莫守拙笑笑,说道:“你平时这么猛不丁地一笑,能把我吓晕过去,还得劳烦你给我做人工呼吸。” “什么是人工呼吸?” “哦,就是嘴对嘴吹气。” 有娇脸色绯红,“少爷能不能正经点?” “你都是我老婆了,还讲什么正经不正经?难不成你还想毁约?” 有娇“嘻嘻”一笑,“不毁。” “现在还感到恐惧吗?” “没有了,一点都没有了。” 莫守拙看着骷髅塔,“魂魄的哭声停了,他们虽然被封,但的确能听到你的笑声。” “他们会不会攻击我们?” “如果攻击,早就攻击了。魂魄被封于骷髅塔内,骷髅塔又被一万樽能量封印。他们出不来,只能被慢慢榨干能量,补充给东冥上空的暗魂诅咒。” “少爷,你说吧!怎么才能破了这些骷髅塔。”此时的有娇,心态已经经为放松,说话的语气,也轻快了许多。 “五座骷髅塔塔身烟云之气中的能量都超过了一万樽,就算你我合力,凤羽箭也穿透不了这烟云之气,破不了塔身的防御。” “少爷可让天魂刀与其战斗,消耗能量。” “试试再说。” 元神驭刀,天魂刀自动出鞘,飞往地面上的那座骷髅塔。 塔身周边弥漫的烟云之气感应到了天魂刀上巨大的杀气,迅速卷涌而来。 二者开始厮杀。 跟东冥上空的暗魂诅咒一样,烟去之气中虽然拥有一万樽能量的攻防之力,却同样毁不了天魂刀,天魂刀也攻不进去。 骷髅塔的攻防能量在战斗中大量消耗的同时,也能得到大量的补充。这些迅速补充的能量,定然是来自骷髅塔内的魂魄。 元神驱动天魂刀飞回刀鞘。 “天魂刀破不了骷髅塔的防御界,也阻不了它补充能量,他大爷的,跟暗魂诅咒一样,是个死局。” “少爷不是说,天下没有死局吗?” “的确,再完美的局,也自它的破绽,只是这破绽是什么?” 一战之后,塔内魂魄的悲哭之声更烈,如同万人齐哭。 “这些魂魄的哭声听上去好可怜啊!好端端的被人家杀死,肉身腐烂,魂魄被封,再无转世重生的机会,他们一定是恨死了豢灵西族。”有娇似是自言自语地说道。 一语提醒梦中人。 有娇看似无意的一段话,却一下子给莫守拙混乱如黑渊的大脑注入了一道光亮。 “五层骷髅塔封印的是西冥五个族的族民魂魄,这五个族都是被豢灵西族所灭,就算成了魂魄,也难消心头之恨。有娇,觉得豢灵西族是用了什么力量,让这些魂魄忘记了仇恨,甘心为他们卖命的?” “恐惧,一定是因为恐惧,他们才会听命于杀死他们的人。” “恐惧?”莫守拙重复了一遍,“恐惧源自于杀死他们的强大力量,也是源自于无人拯救的绝望。若是能让他们知道,我们可以破了骷髅塔,救他们出去,他们还会恐惧吗?” “当然不会,只要能让他们离开这里,去阴府,或者转世重生,他们一定会放弃反抗。” 莫守拙顿时心如明镜,“哈哈”一笑,大声说道:“俗话说得好,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有娇,咱不过才只有两个人,就已经能顶上一个诸葛亮了。” “少爷,诸葛亮是谁?” “他呀!还没有出生呢!” “没出生的人,你怎么知道?” “那是因为你的少爷有先知先觉,知道许多年以后有个三国,三国之中的蜀国会出现这么一个人。” 有娇噘了噘嘴巴,“吹牛。” “塔内的声音能够传出来,说明塔身的烟云之气阻止不了声音的传播,有娇,你现在大声喊,让他们听到你的话。” “喊什么?” “想喊什么就喊什么。” “嗨!塔里的魂魄听着,我们是来救你们的。”有娇尖着嗓子高喊了一声。 塔内的声音突然变小。 “有效果,再喊。” 有娇将双手作成喇叭状放在嘴边,大声喊道:“豢灵西族的人杀了你们,把你们的魂魄封在塔内已经有一千年,你们若是想获得自由转世重生,就不要再给骷髅塔补充能量。” 哭声越来越小。 最后停止,洞内一片沉寂。 第164章 海的记忆(1) “哭声停了,但烟云之气未减。”莫守拙看着塔身说道。 话音刚落,天魂刀出鞘,飞往骷髅塔。 烟云之气再次漫涌,与天魂刀战在一起。 水滴之眼的宇宙万物功能看到烟云之气中的能量在持续消耗。 天魂刀停止攻击,停留在骷髅塔的防御界之外。 烟云之气中的能量虽仍能得到一些补充,速度已是极慢,跟不上消耗的速度。 有娇的话,的确生效了。 被困在骷髅塔中的魂魄看到了获得自由的希望,已经开始与封印他们的能量进行抗争,虽然不能给莫守拙提供帮助,却在竭力守护自己的能量不被吸走。 又战了一刻多钟,骷髅塔的防御界能量低于一千樽,无力防御天魂刀上所带的四千樽能量的杀气。 元神驭刀,天魂刀猛力劈向骷髅塔塔身。 吃了一次亏,莫守拙不会再轻易持刀攻击。 天魂刀劈在了骷髅塔的塔身,迸射出一片夺目的光芒,光芒过后,塔身完好无损。 “这骷髅塔是什么材料做的,天魂刀竟然劈不开它。有娇,你用凤魂弓射上一箭。” “好。” 二人再次合力。 一支带着七千樽能量的凤羽箭飞向骷髅塔,一道光亮过后,凤羽箭飞回箭袋,骷髅依然完好无损。 “他大爷的,见鬼了。”莫守拙心里嘟嚷了一声。 “封印你们的黑暗力量已经消失了,赶紧出来吧!”莫守拙朝着骷髅塔吼了一嗓子。 先是无声无息,然后塔内悲哭之声再次响起,其中还夹杂着无奈地悲叹之声。 略一思考,莫守拙便明白了,骷髅塔周边烟云之气的任务大概只是守护骷髅塔,并吸取他们的能量。 封印魂魄者,定是另有它物。 在天魂刀和凤魂弓都破不了骷髅塔的情况下,二人只能进入塔中,看看究竟是什么东西封住了魂魄,使得他们不能离塔。 这很危险,但需一探。 “有娇,我去塔内一趟,看看究竟是什么东西封住了魂魄,你在外面等我。” “少爷,我和你一起去。”语气坚定。 莫守拙深知有娇心意,他若死在骷髅洞内,有娇定然不会独活。冥海之中,二人已是形同连体,只能一起生,一起死。 一念至此,不再强求。 元神驭刀,天魂刀进入塔内飞了一圈,并未遇到任何反抗。 骷髅塔虽还有差不多一千樽能量的防御界,却对二人造成不了任何伤害,莫守拙在前,有娇在后,进入塔内。 刚刚进塔,眼前景象突变。二人直直坠落,身下是一片海。 元神驭刀,天魂刀载着莫守拙和有娇直飞而起,停留在大海之上的虚空。 虚空中飘浮着一团团的云,云中无异象。 海很大,无边无际,水滴之眼朝着四周看去,目视范围之内看不到海岸,看不到陆地,也看不到海中有山。 水滴之眼却看到海底有一座宫殿。 宫殿建在大海之中山峰中间,山峰上面长满了珊瑚,各种形体各种颜色的鱼儿在海中游动穿梭。 这些鱼儿的样子与莫守拙在海洋馆中看到的鱼儿大不相同,他认识或者能够叫上名字的鱼儿,在这片海中一条都看不到。 这也使得莫守拙有些混乱的思维迅速清晰,他明白,自己并没有回到所处的那个时代。 眼下所到的这个地方,是哪里,叫什么名字,统统不知。 这个世界,好似只有这一片海。 一片海就是一个世界。诸天万界中的一界。就像冥海一样,只不过冥海是陆地,而这里则是海洋。 莫守拙的脑海闪过一个疑问。 难道第一座骷髅塔中封印的魂魄,就是来自这片海? 极有可能,否则不会一进入骷髅塔便来到了这么一个地方。 站在虚空之中,有娇心中一片迷茫,没有水滴之眼的她,只能看到一片无边无际的海,还有飘浮在无边无际虚空中的白云。 这样的目视感觉,让她感到有一种渺小到不存在的无助之感。 “少爷,这是什么地方?” “不知道。” “骷髅塔中被封印的魂魄,会不会就是来自这个地方?” “一定是,海中有一座城堡,我们去那里看看或许就知道了。” “钻到海里去啊?我们又不会辟水术,会被淹死的。” 莫守拙看着身下的海,有娇说得没错,他们二人都不会辟水术,如何能钻到这么深的海里去? 淹死在里面可划不来。 水滴之眼的宇宙万物功能看到一条灰暗的通道,通道的尽头,便是那座骷髅塔。 他与有娇,定然就是从这条通道过来的。 回去一定是没有回题。但莫守拙现在不想回去,既然来了,他就得把事情搞清楚。 救不出被封印在塔中的魂魄,不但消不了他们的能量,破不了暗魂诅咒,而且也违背了救他们出骷髅塔的诺言。 救不出第一个骷髅塔中的魂魄,就解除不了第二个骷髅塔中魂魄的恐惧,想让他们生出反抗之心,守护住自身能量不被吸走,恐怕会很难。 因果关系非常明晰,无论如何都得把被封在第一个骷髅塔中的魂魄拯救出来。 莫守拙启动水滴之眼的万物记忆功能。 拥有三千樽能量的莫守拙,水滴之眼已经达到大圆满境,此时已经能够看到留存在宇宙万物中的所有记忆。 莫守拙坚信,诸天万界之中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会被某一个东西以某一种方式留存下来。 也许是在一个人或者一只兽的记忆里,也许是在一块石头、一棵树、一片云中。 但这些东西需有记忆功能。 没有记忆功能的石头或者树木、云等都不会留存记忆。 这个世界,有太多的未知之物,肉眼看到的一切,并不都是普通的石头、普通的树、普通的云,拥有记忆功能的非寻常之物,其实无处不在。 数百万年以来发生在诸天万界中的每一件事情,一定都有旁观者,而这些旁观者之中,有一些一定拥有记忆功能。 他现在需要找到的,是能够留存记忆的东西,弄清楚这片海中究竟发生过什么。 第165章 海的记忆(2) 莫守拙能够用水滴之眼的宇宙万物功能看到记忆,却不能走进记忆,能够引他走进记忆的,是水滴之眼的时间流沙功能。 能看到就足够了。 第一眼看到的记忆,被留存在了他与有娇过来的那条虚无的灰暗通道之中。 记忆很简单,豢灵西族的族民来和去。 但这个记忆却告诉莫守拙,豢灵西族的族民的确来过这里,同时也从另外一个层面印证了,第一座骷髅塔中的魂魄,的确与这片海中的生物有关。 除此之外,虚空之中再无记忆。 水滴之眼的宇宙万物功能受到海水的阻挡,能量大量消减,并不能穿透或者绕行看到宫殿里面,却可以看清它的外貌。 宫殿陈旧,并不破烂。 四面的城墙上,生长着厚厚的青苔。青苔之中,有鱼儿在游动,也有一些如八爪鱼般面相丑陋凶恶的生物在其间攀爬。 南门的墙上有一条美人鱼的图腾,上身是人,下身是鱼,生长着密集的鳞片。 目光四处搜索,没看到一条美人鱼。 如此远的距离,就算宫殿中留存着记忆,莫守拙也看不到。 唯一的办法,是进入城堡。 绕了半天,又绕回来了,还得想办法进入海底宫殿。 两千樽的能量形成的防御界可不可以辟水? 莫守拙决定试一下。 “有娇,你在这里稍等片刻,我去试一试。” “少爷小心。”有娇说完,将凤魂弓握在手中,从后背取一只箭引弓待射。 一旦莫守拙遇到危险之物攻击,她可以相助一臂之力。 两千樽量在周身形成一个防御界,莫守拙朝着海面掠去。 之所以用了两千樽能量,是因为有娇的体内只有两千樽能量。 攻击力可以合体,但防御力不行。 如果莫守拙将自身能量赋予有娇,助其在周身形成高达七千樽能量的防御界,他不但进不了这个防御界,反而很有可能被其反制之力杀死。 莫守拙潜入海水之中,防御界形成了一个圆圈,将莫守拙包裹在其中,海水进不来,且不影响他的呼吸。 给莫守拙的感觉,就像科幻电影宇航员穿得防护衣。 一直朝着深海坠落,落到了海底宫殿门前的地面上,防御界依然有效。海水的压力虽然很大,却压不垮两千樽能量形成的防御界。 莫守拙飞回空中。 “有娇,两千樽能量形成的防御界,能够阻止海水。走吧!我们一起下去看看。” 在防御界的保护下,二人直入海底。 手持武器,走进宫殿。 宫殿之内的设施非常豪华,一应物品,均是海底之物,墙上的灯,用天然珍珠制作,一个个敞开的贝壳内硕大的珍珠发出灿烂的光芒,看上去有数千颗之多。 “简直是暴殄天物,”莫守拙不由地嘟嚷了一句。 如此珍贵的珍珠竟然被拿来当作了照明之物,这要是带回他那个时代,最小的一颗珍珠恐怕都能换上一座别墅。 若是能把这些珍珠全部带回去卖掉,我滴乖乖,自己定然能成天下第一富豪,连比尔盖茨都没得比。 除了珍贵的珍珠灯,宫殿的角角落落到有装饰品,珊瑚树、大鱼骨雕、石头花,晶莹别致,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每一件都是精品、极品。 莫守拙如同刘姥姥进了大观园,每见一物,都忍不住要估算一下它的价值,伸手触摸,件件爱不释手。 有娇可没他这样的心情,手持凤魂弓,小心地观察着四周的情况,宫殿内所有的一切,都不入她的法眼。 有娇并不知道这些物品的价值,唯一的感觉,就是挺漂亮。 既然不知道价值,便生不出莫守拙这样的感叹。 宫殿的正中间位置,有一尊用白玉雕刻的美人鱼雕塑,高三丈有余,形体完美,面容清秀,嘴角微微上翘,似笑非笑之态,令人神往迷恋。 手抚过,一片清凉之感渗入心肺。 又是一番大大的感叹。 从美人鱼雕塑旁边走过,是一个大厅,大厅的尽头,有一棵天然珊瑚树制作而成的王椅,珊瑚树的四周,镶嵌着数千颗闪亮的珍珠,光芒四射,非常玄幻。 王椅的正上方,有一副美人鱼图画,面含微笑,目光盈盈。 整个宫殿,尽显富丽堂皇之时,又能给人一种温馨宁静之感。 莫守拙猜测,这个宫殿,当初一定是归美人鱼所有,大概是一个族,长年生活在海底。 关于美人鱼的印象,莫守拙只在穿越之前从电影上看过。虽然民间也有一些关于美人鱼的故事和传说,却无人把它当真。 穿越过来之后,至今他也未听说过有关美人鱼的信息,原主的记忆中也没有丝毫的相关记录。 但莫守拙却可以肯定,美人鱼的确存在,而且还是一个族。 至于存在于异界的美人鱼族为何能被人族以传说的形式代代流传下去,甚至一直流传到了两年多年之后他所在的那个时代,实在让他说不清。 而且,现在他已经证实,被他那个时代的人坚定地认为现实中并不存在的神、仙、妖、魔以及美人鱼等一切生灵,在这个时代都是存在的。 由此,莫守拙产生了一个怀疑。 传说中的盘古、女娲等人是不是也一样存在过?或者一直存在着?只不过他们是存在于人族之外的异界之中而已? 莫守拙给自己的答案是,一切他那个时代传说中的所有生灵,可能都曾经在之前某一个时代存在过,正因为曾经存在过,所以才会被流传下去。 一脑袋的胡思乱想。 这种思想乱想,并不影响莫守拙对危险的感应。进入宫殿之后,水滴之眼的宇宙万物功能一直开启着。 肉眼看不到的危险,水滴之眼都能看到。令其一直处于开启状态,可以及时发现隐藏的危险之物,第一时间应对。 水滴之眼所看到的,并不比肉眼所看到的多。 也就是说,宫殿之中,并没有隐藏在暗处的危险。 再开启万物记忆功能。 宫殿之中的所有的物品,包括用珍珠制作的灯,用珊瑚树制作的王椅,还有那些装饰之物,竟然全部拥有记忆。 第166章 海的记忆(3) 为了不使记忆混乱,莫守拙只盯着用珊瑚树制作的王椅。 王椅记录下来的信息,是倒推式的,从看到他与有娇开始。 这个记忆,与上次看天魂刀的记忆不同,天魂刀的记忆直接跳到了小男孩留在那个未知之地的最后一个时刻。 目光接连往前跳跃了几个长长的时间段。 莫守拙看到了一条雌性美人鱼,上身未有丝缕,端坐在用天然珊瑚树制作的王椅上,头上戴着一顶王冠,四周镶嵌着成千上万颗大小不一的珍珠。 大概是美人鱼族的王,用人类的年龄表象推断,差不多二十多岁。其美,让莫守拙无法形容,找不到词儿。 莫守拙知道自己的这个推断非常不准。 到了冥海之后,关于年龄与表象之间的关联关系,已经彻底乱了,无法再用他已经形成的观念来推断。 比如豢灵东族,族规规定二百岁之后才可以结婚,这要放在周王朝或者他那个时代,如此年龄,早就肉烂骨消,变成了一堆灰。 大厅中以及宫殿之外,游动着上万条美人鱼。 所有的美人鱼,目光之中都充满了惶恐,似乎危险已经逼近。由于听不到声音,只看到影像,故而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 接下来,莫守拙看到了从殿外冲进来的豢灵西族族民, 一场惨烈的战争随即开始。 说其惨烈,指的并不是作战的双方,而是只有美人鱼一方。 美人鱼族的战力显然远不如豢灵西族。 战争持续的时间很短,大厅之中的近万美人鱼全部被杀死。 至少有一半的美人鱼,是在毫无反抗能力的情况下被杀死的。这其中,有男人、有女人、也有孩子。 如此不对等的战斗,如此残忍的杀戮,令莫守拙无比恼火。连手无缚鸡之力的美人鱼都杀,这他妈是什么玩意? 心中对豢灵西族的恶意和仇恨,又增了一分。 大厅内的战斗很快结束,一个像是豢灵西族的领头之人看着端座在王椅上的美人鱼之王。 说了什么不知道。 莫守拙只看到了一个动作,一个晶亮的圆球被领头之人祭出,美人鱼之王的身体开始剧烈颤抖,尔后慢慢化作晶莹的颗粒消失。 莫守拙抬头看向宫殿的上空,果然看到了一个晶亮的圆球。 正是这个圆球,封印了美人鱼族。 水滴之眼的宇宙万物功能发现,圆球本体的能量五千樽。 瞬间放下心来,不过区区五千樽而已。 “有娇。”莫守拙喊了一声,伸手指向宫殿上空的晶亮圆球,“是这个圆球,封住了美人鱼族。” “少爷,有多少能量。”有娇仰头看着半空的晶亮圆球。 “五千樽。” “只有五千樽啊!咱二人合力,一箭就能把它破了。” “那就赶紧把它破了,看看会出现什么奇迹。”莫守拙说完,将右手放于有娇的长强穴。 一支凤羽箭射出,正中圆球。 圆球被炸碎,化作点点颗粒,消失在宫殿的虚空之中。 奇迹出现。 王椅上出现了许多晶莹颗粒,颗粒聚拢,慢慢变成了一个女人,正是莫守拙用万物记忆看到的那个美人鱼之王。 宫殿之中,也出现了无以计数的晶莹颗粒。从宫殿之外,涌进来上千条美人鱼。 美人鱼之王目光灵动,似是含满了泪水。 走下王椅,朝着莫守拙盈盈一拜,“美人鱼族之王素素,拜见新王。” 话音刚落,数千美人鱼均是盈盈一拜,齐声说道:“美人鱼族,拜见新王。” 莫守拙有点手足无措,赶紧说道:“且慢,我救大家,不是为了当美人鱼族的王,而且,我好像也当不了这个王。” “拯救美人鱼族者,必是美人鱼族的王,请王不要推辞。”素素轻声说道。 “你能不能先跟我说一下,这个地方叫什么名字,美人鱼族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豢灵西族为何要封印你们?” “这个地方叫暖海,美人鱼族是暖海的主人,全族加起来不过万余,豢灵西族之所以攻击我们,是因为我们有一把暗黑剑,他们是为了抢夺这把暗黑剑,所以来攻。” “暗黑剑很厉害吗?”莫守拙问道。 “此剑乃是祖上传承之物,本体能量超过五千樽,美人鱼族无人可以控制。”素素说道。 “方才从王椅的记忆中看到,美人鱼似乎毫无反抗能力。” “是的,美人鱼修炼最强者,只有四千樽能量,如此微弱的战力,根本无法与豢灵西族抗衡。一战之中,万余美人鱼被杀,只有当时未来得及过来的美人鱼得以幸亏,但已经不足千人。” “破了这里的封印,是不是就可以解除骷髅塔中被封的魂魄?”莫守拙问道。 “是的。”素素说道,说完伸手一指虚空中的晶莹颗粒,“这些魂魄,便是被圆球封印的魂魄,此球一毁,封印自消。” “知不知道豢灵西族要暗黑剑干什么?” 素素摇摇头,“美人鱼族一直生活在海底,从不与外界交往,不知道豢灵西族如何探知了暗黑剑的消息,也不知道他们抢去作为何用。” 莫守拙未再多问。 “王,美人鱼族战力微弱,任人欺凌,只有在王的护佑之下,才可生存下去,请王万勿推辞。”素素言辞恳切地说道。 莫守拙已然知道美人鱼族面临的危境。 四千樽的能量,的确难以在这个复杂的万界之中生存下去,若是没有一个强大之人的护佑,终究还是逃不掉全族覆灭的命运。 他虽然不够强大,甚至只有三千樽的能量,但现在不行,并不代表将来不行。 一念至此,不再推辞,说道:“既然如此,那我便做你们的王,只是我还有要事去办,不能在这里长待,美人鱼族的一应事务,还是由你处理。” “这是自然。”素素微微一笑,目光灵动,“王不在期间,我会管理好族内的事务。” “等打败了豢灵西族,我会再来一趟。” “美人鱼族虽然战力微弱,但王若是有何驱使,定当全力以赴,就算全族战死,也绝不退缩。”素素的语气无比坚定。 莫守拙点点头,“就这样吧!我得去办别的事了。” “素素恭送王。” 莫守拙与有娇飞出海底,回到虚空之中。 “少爷,你现在是两个族的王了。” “我是王,你便是王妃。” “王妃啊!我可从来没敢想过。” 莫守拙伸手抚过有娇的秀发,“现在可以想了。” 第167章 一袭红衣,如诗如画 二人沿着灰暗通道回到骷髅塔。 第二座骷髅塔建在一块突出的石头上,防御界的能量同样是一万樽。 有了破解第一座骷髅塔的经验,接下来的事情都比较简单。 如法炮制,消除了第二座骷髅塔的防御能量。 当走向骷髅塔的门时,莫守拙有点迟疑,第一座骷髅塔连接着暖海,这第二座骷髅塔,又会通往哪里? 若是通道的尽头是一片刀山火海,那可不得了。 心中虽有疑虑,脚下未停,使命在肩,无论通往哪里,他们都得去一趟,一切遭遇,只能随机应变。 右手紧握天魂刀,左手握住有娇的手,全神戒备。 进入骷髅塔的门,眼前出现了一片沙漠。 当兵的时候,莫守拙曾经去过三个沙漠训练,最大的一个是塔克拉玛干沙漠。常有“黄沙滚滚来、风吹沙丘跑”的滔天气势,也有“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圆”的宁静意境。 眼前所见,与当初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看到的情景,一般无二。只不过这是一个没有风的上午,整个大漠尽显一派淡定从容。 入目皆是单调的黄色,黄沙如河,鱼纹密集,到处遍布着高低不一的沙丘。 看不到一棵树,更看不到一片绿洲,无论是肉眼还是水滴之眼,都看不到沙漠的尽头。 几株半死不活长势极差的骆驼刺,算是大漠之中唯一的生机。 到处充盈着浓烈的死气。 这样的死气,不但来自大漠本身,也来自高悬于前方二十里处大漠虚空之中一团如炽烈燃烧的烈火般的红云。 这团红云是隐性的,虽然像一团燃烧的火,却只能用水滴之眼才能看到。 肉眼所见,只有数片浮云,在虚空之中轻轻飘过。 红云形状诡异,像只张开爪子作势欲扑的巨兽,其中涌动着的攻防能量超过七千樽。 破了这片红云,一定能看到他想看到的东西。 “哇,好美啊!”从惊愣到惊喜,第一次来到大漠的有娇,没有莫守拙心中的诸多忧虑,面对一望无垠的沙海,不由地发出了一声惊叹。 大漠,总是能给人提供无穷的遐想空间和博大的视觉冲击。它虽然不能孕育和护佑生命,却也能给生命带来欢愉。 当然,也有绝望,深陷大漠断水绝粮频死之时的绝望。 一叹之后,有娇朝着前方跑去。 一袭红衣,如同一团燃烧的火。不但惊艳了莫守拙的眼,也惊艳了这一方天地。 简直就像是画中人一般。 骄阳、大漠、红衣、美人,风情万种,美不胜收。 莫守拙突然觉得,有娇越来越像个女人。 身上少了一份稚嫩,多了一份成熟。 气质绝佳,妩媚动人,又不失调皮的天性与灵动。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这样的女人,拥有着无比伦比的强大杀伤力。就算柳下惠重生,面对如此情景,恐怕也难以坐怀不乱。 除非他不是男人。 “少爷,你在看什么?”奔跑了一阵子的有娇停下来,大声问道。 “看你。”莫守拙脱口而出。 “我好看吗?”有娇张开双臂,五指张开,朝向虚空,小脸仰起,一丝微风,撩起了几撮秀发。 “好看,非常好看。”莫守拙大声说道。 此情此景,将永远留存在他的记忆之中。 若是能用照相机照下来,拿去参加国际摄影大赛,定能惊艳了裁判的眼,不获大奖都不行。 可惜,这么美的瞬间,却无法保留下来。 “那你看吧!”有娇说着,身形飘起舞动,像极了一只慢飞的蝴蝶,如诗如画,如梦如幻。 莫守拙微笑着看着有娇,心中一片温情。 见莫守拙怔怔地看着自己,有娇附身捧起一捧黄沙,坏笑着朝莫守拙扬了过来。 莫守拙飘身躲开,“有娇,敢这么欺负你家少爷,不想混了是吧?” 有娇“嘻嘻”一笑,“我是少爷的老婆,少爷说了,从此不敢骂我。” 莫守拙听此一言,飞身上前,张臂抱住有娇,一口亲在她的唇上。 火热的情感,在唇与唇之间涌动流淌,有娇顿时酥软无力。 唇离开,嘴巴附在有娇耳边说道:“我的确说过不敢骂你,却没说过不敢欺负你。” 有娇目光盈盈如秋水,“有娇是少爷的,少爷想怎么欺负,就怎么欺负好了。” 唇与唇再接,心与心跳动在一起。 这一刻,没有天地,没有大漠,也没有弥漫在虚空中的死气,诸天万界,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莫守拙感觉自己像是一条被扔到了枯涸之地的鱼儿。 极力压制骚动的情感,使自己的心变得平静。 这个地方并不安全,杀机四伏,危险随时都会来临,由不得他忘乎所以。 依然紧抱着有娇,指着前方的虚空说道:“有娇,前方二十里虚空之中有一团像火一样的云,云中能量七千樽,一定就是封印这片沙漠中生灵魂魄之物。” 有娇顺着莫守拙手指方向极目远望,却只看到虚空之中漂浮着几团寻常的白云,并未看见莫守拙所说的火一样的云。 “少爷,你有水滴之眼真好,什么都能看到。” “你虽然看不到,但能感应得到。以后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感应到了杀气,一定要提前做好战斗准备。” “不怕,有少爷呢!少爷能看到,我就能看到,因为少爷可以将看到的告诉我。”有娇朝着莫守拙盈盈一笑。 “那好吧!从现在开始,让我做你的眼睛。”莫守拙说道,说这句话时,他想起了一首歌,歌名就叫《让我做你的眼睛》。 歌中有段词:陪你去过断崖边,也曾陪你踏山巅。为你孤身逆苍天,陪你笑看人世间。 莫守拙觉得,将这段歌词用在此时此地,再适合不过。 “少爷”有娇轻轻地唤了一声,眼圈通红,一滴晶莹的泪珠恰好滚脸庞。 “怎么哭了?” “谢谢少爷做有娇的眼睛。”说着,更紧地抱住莫守拙,将一张小脸深深地埋进他的怀里。 一阵暖意,一阵怜惜袭上心头。 “少爷能用水滴之眼看到有娇的心吗?” “不用水滴之眼,我也能看到你的心。”莫守拙说道,心中除了心疼,还是心疼。 第168章 暗黑之身是谁? 迅速压抑住自己的心思,说道:“第一座骷髅塔中被封印的是美人鱼族的魂魄,不知道这片沙漠里被封印的魂魄会是什么族。” “把少爷看到的那一团火云毁了,就能看到它们的样子。”有娇扭头看着远方。 “看看去。”莫守拙说完,元神驭刀,紧抱有娇踏刀飞行。 二十里的距离,很快就到。 莫守拙抱着有娇落地,抬头看头顶上方的火云。 火云之中翻滚涌动着巨大的能量。 “有娇,火云就在我们头顶正上方三十丈距离处,七千多樽能量,一支凤羽箭毁不了它。我先用天魂刀与之战斗,听到我的提醒之后你再射。” “好。” 元神驭刀,天魂刀从刀鞘中飞出直奔火云。 火云一经与天魂刀战斗,便显示出了它的形态,如此情况之下,有娇也已经看到了它所处的位置。 莫守拙伸出右手按住有娇的长强穴。 火云中的能量在迅速消减,当减到六千樽时,莫守拙轻声说道:“射。” 一支凤羽箭带着破空之声顶着一团光芒疾速而去,从火云的正中间穿过。 火云被炸开,能量随之消失。 火云笼罩之下的一片黄沙之中出现了一座城,莫守拙和有娇发现自己站在城墙上。 青石垒垛的城墙,手工并不精细,地面上坑坑洼洼,似乎已经历尽千年未曾维修。 给人一种古老荒芜之感。 城堡向东一里多远的地方,出现了一片绿洲,绿洲之中,有一个小湖,泛着蓝莹莹的水光。湖边有树,也有花,只不过数量很小。 城内也有一些花草树木,零零落落。 这是一座并不繁华的城,只有数千栋建筑,容纳一万人左右,与嬴氏部落的一个小城差不了多少。 封印已经消失,但城内并未见生灵出现。 只见点点晶莹颗粒,在虚空之中飞舞。 水滴之眼的宇宙万物功能,没有看到肉眼所见之外的东西。 再打开万物记忆功能,方圆三十丈范围之内未看见留存有记忆的东西。 莫守拙搂住有娇的腰,飞往最大的一栋建筑。莫守拙猜测,应该是一座宫殿。 宫殿大门的外墙左右两侧,各有一个图腾,画上是一只半人半驼,上半身是人,下半身是骆驼。 “驼人族?”莫守拙嘟嚷了一声。 “上身是人,下身是骆驼,这几个地方的人长得都好奇怪。”有娇说道。 “诸天万界,未知之地中有着太多未知之人,再走下去,不知还会看到什么样的人。” “还是我们的样子好看。” “观察的角度不同,看法便不相同。若是被他们看到我们,或许他们一样认为我们长得很难看。” 二人踩着宫殿前积了一地厚厚的尘沙的石阶走进建筑之内。 宫殿中的设施极为简陋和老旧,远不如暖海美人鱼族宫殿之中那般繁华与亮丽。 宫殿之内,唯一留存下记忆的,是大厅正中间的一个滚水玉质圆球,圆球下面有石座,石座四周有四个半人半驼雕塑。 清冽的泉水从地下冒出来,推动泉水上面的圆球不停地翻转。 通过圆球留存的记忆,莫守拙看到了一群半人半驼样的生灵正在和豢灵西族的族民厮杀。 与美人鱼族的结局一样,驼人族并没有进行长时间的战斗就全部被杀。他们的战力虽然看上去要稍强于美人鱼,却依然不是豢灵西族族民的对手。 战斗结束之后,豢灵西族的族民四处寻找,从王椅后面的石壁之中找到一间密室,从密室里取走了一个幽黑的头颅。 临走之时,有一个人,祭出火云升腾到虚空之中,封印了整座城堡和城堡中一地的尸体。 不知道这一场战斗,是不是密室中的幽黑躯体。 莫守拙走到王椅背后,密室的门敞开着,里面空空如也。 水滴之眼的万物记忆功能也看不到任何留存的记忆。 “还是豢灵西族作下的恶,驼人族全族竟然没有剩下一个人。”莫守拙叹了一声说道。 “豢灵西族真是太可恨了,不但杀了人家全族,还封印了他们的魂魄,榨干他们的能量。”有娇愤愤地说道。 “他们从这个密室带走了一个头颅。驼人族全族被杀,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头颅。” “他们要个死人的头颅干什么?” “这其中一定有玄机,走吧!”莫守拙不想在这里做过多停留,抱起有娇,飞出宫殿,回到骷髅塔。 二人回到骷髅洞,准备攻击第三座骷髅塔的防御界。 “少爷,骷髅塔在骷髅洞,那些族民的魂魄却被封印在离这里很遥远的城堡之中,他们的能量是如何被吸收的?”有娇问道。 “见过抽水机吗?” “抽水机?”有娇一脸茫然。 “哦,这个时代还没有抽水机。”莫守拙嘟嚷了一句,“这么说吧!骷髅塔和城堡就好比是两间房子,中间的通道是条路,封印之物把魂魄的能量吸出来,通过这条路送到骷髅塔。” 接下来,二人按照老办法依次合力破了第三座、第四座、第五座骷髅塔,先后解救了被封印在天空之城中鹰人族的魂魄、地下城堡中鼠人族的魂魄和山谷中蛇人族的魂魄。 如同驼人族一样,这几个族的族民无一例外地被全族诛杀,除了被解救后四处飞舞的魂魄,一个活着的人都没有看到。 而且,与美人族和半人驼族一样,全族被诛杀的原因,也是为了一件肢体。 美人鱼族的暗黑剑,驼人族的一个暗黑头颅,鹰人族的一副暗黑躯体,鼠人族的一双暗黑臂,蛇人族的一双暗黑足。 当知晓了被豢灵西族从五族抢走的物什之后,莫守拙心里突然生出一个念头。 暗黑剑、暗黑头颅、暗黑躯体、暗黑臂、暗黑足,将他们组合起来,不就是一个以暗黑剑作为武器的暗黑之人吗? 豢灵西族只所以残忍地诛杀五族,是不是就是为了得到这个暗黑之人? 很有可能。 虽然不知道这个暗黑之人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但豢灵西族费尽心机要想得到的东西,一定拥有强大的战力。 莫守拙有种预感,他很快就能见到这个家伙了。 第169章 暗黑法师 五座城堡中被封印的魂魄已经得到解救,骷髅洞中的五座骷髅塔全部成了空塔,站在骷髅洞之中,再也听不到悲哭之声。 至于这些被解救的魂魄,最终魂归何处,是于虚空之中消散,还是得到机缘轮回重生,已非莫守拙所能决定。 只能看他们的造化了。 二人走出骷髅洞,天已黄昏。 莫守拙抱起有娇,飞离骷髅山,直奔住宿的山洞。 一整天不吃不喝,二人早已是又饿又渴,均是端起石碗喝了一大碗凉开水。 放下石碗,有娇生火,将石锅中倒上清水,又放了一些蘑菇和肉片,混在一起炖。 然后,二人出了山洞,并排坐在一块石头上,看着夕阳。 虚空之中虽有暗魂诅咒烟去之气笼罩,但并不影响夕阳的美。 晚霞,如同燃烧的火,形态诡异,色彩缤纷,弥漫了西天的大半个天空,映照地整个大地都充满了玄幻的颜色。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莫守拙轻轻地诵了一句。 有娇依偎在莫守拙的怀里,如他一样看着西方的天空。 “夕阳很美,可我们去过的那些族,除了美人鱼族之外,其他的都再也看不到这么美的夕阳了。” “诸天万界的杀戮,永远不会停止。强者生存,弱者死亡,是一个千古不破的道理。所以我们一定要不断地变强,只有变得强大才能好好活着。” 有娇抬头看着莫守拙。 “你这么看着我干嘛?眼神怪兮兮的。” 有娇“嘻嘻“一笑,“能问少爷个事吗?” “尽管问。” “是我长得好看,还是穆嬴公主长得好看?” “怎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我想问嘛!少爷告诉我。” “都好看。” “我不,少爷只能说一个。” “你二人的确都很美,但美得不同,穆嬴身为公主,是一种高贵华丽的美,像一朵牡丹。你的美,则是素雅高洁的美,像一朵玫瑰。” “少爷是喜欢牡丹还是玫瑰。” “当然是喜欢玫瑰,要不怎会天天被你欺负。” 有娇朝他伸伸舌头,做个鬼脸,“我和方兮颜,谁美?” “一样美,都像玫瑰,不过她身上的刺多一些,你身上的刺少一些,就这点不同。” “那少爷是喜欢刺多一点的,还是刺少一点的?” 莫守拙伸手在她的鼻子上刮了一下,“我喜欢你这个粘人的,行了吧!” 关于穆嬴和方兮颜两个人的话题,他不想再讨论下去,这两个人,都是他心里的痛。 一个是万般爱恋却虽生永别,一个是思念成山却望而不见。 日后怎么样,眼下丝毫不知。 唯有珍惜眼前之人,才是他现在唯一能做的。 洞内传来浓浓的肉香味道,而夕阳也已烧尽,只剩下一片暗黑的颜色,黑夜已经来临。 “走,吃肉去。”莫守拙说道,拉着有娇的手,进了山洞。 吃守之后,二人开始打坐修炼。 莫守拙修得是二级战神术,化虚隐形,藏身万物。 以意念令一级战神术中生出战骨的元神化虚至无。 有娇修得则是炼体境,通过炼体境的炼精、化神、成虚、破体四道程序,来提升自身的能量。 一整夜,二人都处于修炼状态,似睡非睡,一直到第二天的清晨。 吃过早饭,驭刀飞行,直奔王城。 “看来你们已经破了骷髅塔。”影子惊喜地说道。 “是的。被骷髅塔封印的五个族,是美人鱼族、驼人族、鹰人族、鼠人族和蛇人族,对吧?”莫守拙问道。 “西族的行动异常诡秘,东族虽经多方探查,始终未能得到准确的消息。你所说的五个族,名叫半人族,是半人鱼族、半人驼族、半人鹰族、半人鼠族和半人蛇族。像这样的半人族,在冥海周边,数量上千。” “豢灵西族的族民从这个五个族中带走了一把暗黑剑,一个暗黑头颅,一副暗黑躯体,还有一双暗黑手臂和一双暗黑足,你可知道,他们要这些东西干什么?” “暗黑法师。”影子惊叫一声。 “暗黑法师是什么东西?” “冥海有个传说,大约一万年前,从暗黑界来了一个流浪人,自称暗黑法师,在诸天万界寻找一个带着天魂刀的小男孩。” “寻找带着天魂刀的小男孩?”这下论到莫守拙惊叫出声。 天魂刀中留存下来的最后一个记忆场景,不正是一个带着天魂刀的小男孩吗? “你听说过那个小男孩?” “我是从天魂刀的记忆中看到的。” “天魂刀是普天之下唯一拥有记忆之能的刀,你已修成水滴之眼,能看到它的记忆,不足为奇。” “那个暗黑法师找到小男孩子吗?” “没有。” “暗黑法师的残体留在了五个小族,是他们杀了他?” “暗黑法师的战力强大到了惊天的地步,本体能量超过了一万五千樽,冥海无人是他的对手。若是想作恶,凭其一人之力,便可尽斩豢灵东西两族。” “两万樽?既然有两万樽能量的人存在,神殿为何将一万樽能量设定为天限值。” 影子轻轻一笑,“那是因为神殿中的神从来没有见过,或许也没有听过能量超过一万樽的人。你可能不知道,诸天万界处处充满诡秘和神奇。在很快未知之地未知之人的眼里,神和仙根本不值得一提。” 莫守拙轻叹了一声,“看来,在人类眼中无比神秘也无比强大的神和仙,放到诸天万界,很有可能都排不上名号。” “悬山仙界不过有仙千余,能量最强者,也只有八千余樽,就算众仙全来,也攻不破东城和黑暗城堡中的任何一城,所有仙,还会尽数死在这里。”影子不以为然地说道,对神和仙的战力,似乎很看不起。 “可我连最低级别的仙都算不上。” “你现在是这个样子,将来一定不是。你也毋须失望,神与仙代表的是诸天万界中的正义力量,他们是你们的守护之人,没有他们,妖会横行人间,人族势必被妖族奴役。” “但愿如此,你说说吧!暗黑法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第170章 天魂刀破诅咒 “一万年之前的事,一切都是源自传说,是真是假,无从评判。”影子说道。 “既然他把自己的躯体留在了这里,至少可以说明,暗黑法师的确来过这里。”莫守拙说道。 “是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如果以前还有疑虑的话,现在可以肯定了。暗黑法师到了冥海之后,曾经去过黑暗城堡,也来过东城,问询关于小男孩的消息。” “东城和黑暗城堡的防御体系都阻止不了暗黑法师。” “当然,两城的防御体系只有六千樽,在暗黑法师的眼里,这样的防御体系,有和无没有什么区别。他打败当时的两族豢灵尊,不过只用了一击而已。”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确不虚。” “暗黑法师并无恶意,他只想找到小男孩,但东西两族从来没有听说过小男孩的事,当然无法向他提供任何信息,然后他就离开了。” “去往何处?” “无人知道,也无人敢问。” “强大到如此程度的人,的确不是少惹为好。” “是的,东西两族虽然已经足够强大,但在暗黑法师面前,战力形同蝼蚁,所有的人都盼着他尽快离开。” “你怎么知道西族找到的躯体便是暗黑法师?” “暗黑法师虽然找不到小男孩,但他能够感应到,小男孩的转世重生之人一定会来,所以他便找了个地方等,一直等到他死,都没能等到。” “暗黑法师的耐性的确异于常人,不知道他苦苦地寻找那个小男孩,是想杀了他,还是想保护他。” “过去了一万年的事,无人知道,但从传说中可以猜到,暗黑法师应该不是想杀了小男孩。” “为何有如此猜测?” “传言说,暗黑法师临死之前,本想毁了自己的身体,以防被邪恶之人利用,但他最终却将自己一分为五,分存五处,目的就是想把封印在自己体内的能量留给那个小男孩使用。” “如此看来,暗黑法师倒是一个仗义之人。”莫守拙感叹道。 “豢灵西族不知如何找到了暗黑法师的躯体留存之处,取走了他的躯体。” “可惜了,除了美人鱼族还有千余族民幸存外,其余四族,已被全族灭绝。时间过去了一千多年,西族定然已经将暗黑法师合体,得到了其中的能量。” 影子摇摇头,“不会,若果真如此,当初攻我东族,就不必费上如此大的力气。不过,我一直弄不清楚沐凡笑为何能在短时间内修得如此强大的能量,现在想来,定是与这具躯体有关。” “你是说,西族只是得到躯体中的一部分力量。” “很有可能。” 莫守拙抬头看着虚空,“一切事情,都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现在,我就先破了这暗魂诅咒。” 元神驭刀。 天魂刀飞离刀鞘,直奔烟云之气。 他并没有让天魂刀直接攻击魂鼎。 烟云之气中的一万樽能量毁不了天魂刀,魂鼎的两万樽能量能不能? 他不敢轻易冒险。 反正与烟云之气战斗,同样能消耗魂鼎的能量,等到魂鼎再也无法给周边的烟云之气赋予能量后,再去攻击也不迟。 虚空之中,天魂刀像鹰一样飞速穿梭,引得烟云之气与之持续战斗,大量消耗能量。 而这些能量,全部来自于魂鼎本体。 战斗至中午,魂鼎中的能量还剩下一万五千樽。而且再无补充,看来,魂鼎的能量补充来源,的确是骷髅洞。 一万五千樽能量,仍然将整个王城死死封住。 莫守拙决定休息一下,吃点东西。 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干肉片,分给有娇一些。 这些肉片营养极高,能够大量补充消耗的体力。 “一千年前,豢灵东族的十万族民都住在这个王城里面吗?”莫守拙边吃边问道。 “是的,只有住在王城之中,才能得到保护。”影子说道。 “这个王城叫什么名字?” “东城。” “整个东冥只有豢灵东族一个族吗?” “还有很快未知之地,也许会有未知之族,可能是人族,也可能是异兽族。” “如果有,他们会不会被封印?” “不会,暗魂诅咒只能封印拥有东族血统的人。” “一千年来,有没有你说的未知之人或者异兽来过这里?” “没有。” “一千年都未见,是不是可以说,东冥并无未知之人,也无未知之异兽?” “不能这么说,冥海之中有大量未知之地。这些未知之地里面,往往会有极为恐怖之物,就算东族最鼎盛之时,也严令族民去往那些地方,以免引来祸事。” “如此说来,我还真的得好好感谢一下那个树人,若无她的指引,我还真有可能错过了你们,误打误撞进了未知之地。” “树人?” “是的,鬼婆告诉我,当初是轻尘用豢术令她成为人形,参加了对沐凡笑的战斗。只是一千年过去了,随着能量的消失,她正在慢慢变回树形。” “在五行之气残缺之地,她仍然还能保持着一些人形,支撑她的,恐怕不仅仅是能量,而有对生的渴望。” “少爷,等破了暗魂诅咒,我们便去把她带到森林里去,我现在有点可怜她了。”有娇说道,内心之中生出了对树人的同情。 带着对生的极度渴望,枯守一千年,心中的痛苦,恐怕一点也不比鬼婆和影子少。 他们都是为了希望而存在。 而这个希望,却都是极其渺茫。 樱花和影子还好一些,总算是有个预言,一千年。 但树人的等待却是没有期限,也许能来,也许永远不来。 这样的等待,最是折磨人心。 除了折磨,还有恐惧,失去人形恢复树形的恐惧,时间越久,恐惧越盛。 “那倒不必,暗魂诅咒一破,万物皆会重生,她在哪里都是一样,只要能吸收能量,她就可以永远保持人形。” “若是所有的树人都能活下来,东冥岂非到处都是树人?”莫守拙问道。 “只有能量超过九千樽的人,用豢灵术豢出的树人才能自吸能量。整个东冥,只有轻尘一人能够做到。他之所以让树人活了下来,是因为重伤欲死之时,已没有能力消了她的能量,令其恢复树形。” 第171章 东族重生 “豢灵西族有多少族民?” “一千年前,有十万余,现在未知。” “他们是不是都住在黑暗城堡?” “是的。” “东族和西族的人都是豢灵师吗?” “是的,豢灵师共有七级,最低级别的豢灵师,能量都在一千樽以上。这一千樽能量并非自修所得,而是与生俱来。” “就像仙一样,一经重生,便有三千樽的能量。不像人类,出生之时,毫无能量。一个天生异禀的武者,苦修一百年,也超过不了一千樽这个天限值。” “神和仙虽然与生俱来的能量达到三千樽,但是通过修炼提升能量的速度却要远低于豢灵族。” “为何?”莫守拙问道,影子所说的确非虚。神与仙与生俱来三千樽能量,但终其一生修炼,仍超不过一万樽。 豢灵族与生俱来只有一千樽能量,用上与神和仙同样的时间进行修炼,最终修得的能量却能达到甚至超过神与仙。 “不知道。” 一边说着,吃完一大把肉片,莫守拙拍拍手,仰望虚空。 魂鼎的能量仍然是一万五千樽,再无增长。 元神驭刀,天魂刀再次飞向烟云之气。 一个下午,一个晚上,莫守拙一直在战斗。能量降到一万五千樽后,能量消耗地非常缓慢。 成虚境始终处于运行状态,全力补充消耗掉的能量。 日出之时,魂鼎本体的能量只剩下了五千樽,周边的烟云之气全部消失。 再战一个时辰,魂鼎的能量还剩下四千樽,已经与天魂刀的攻击力数值相同。 天魂刀开始朝着魂鼎逼近。 仅剩下四千樽能量的魂鼎,已经阻止不了天魂刀。 当魂鼎的能量再降五百樽之后,天魂刀倾尽全力,向着魂鼎发出最后一击。 一道刀光闪过,天魂刀将魂鼎一刀劈开。 无数魂魄从魂鼎中奔涌出来,朝着虚空四散飞去。 魂鼎消失。 五行之气重新笼罩东冥。 奇迹迅速出现。 一座巨大的城出现在莫守拙和有娇的身边,城中有人,有商铺,有树林,有花朵。 一座繁华之城,看上去比犬丘嬴氏部落王城还要繁华地多。 一片和平景象。 方才的颓败之象,已消失地无影无踪。 二人都是不由自主迅速揉眼睛,以为是幻象。一前一后的变化,对视觉的冲击力太大。 令人难以置信。 二人很快就确定,他们看到的不是幻象,一切都是真实存在。 “少爷,东族重生了。”有娇惊喜地说道。 “是的,一切都回到了一千年前的样子。”石墙上的影子大声说到,语气之中,难掩颤抖之音。 此时,影子所在的石墙,也已经变成了一座豪华大宅的墙。 而这坐大宅,正是东族的王庭。 王庭前,是一个很大的广场。 广场上有一座耸入云霄的雕像,是一条作势欲飞的龙。 从王城的各条街道之中,走出来很多人,朝着广场聚焦。 越聚越多,到后来,达到了十万之众,脸上皆是洋溢着劫后余生的激动与欣喜之色。 看来整个东族的十万族民都来了。 “东族族民,跪地恭呼豢灵尊。”影子朝着人群高喊了一声。 站在广场上的十万族民齐齐跪下,放声高喊:“豢灵尊、豢灵尊、豢灵尊。” 呼喊之声响震天地,汇聚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洪流,似欲撕裂了苍穹一般。 “少爷,你真的成了东族的豢灵尊了?”有娇惊愣了好一阵子之后,悄声说道。 “有点像做梦一样。”莫守拙回了有娇一句,然后朝着众人喊道,“大家都起来吧!” 十万族民起身。 此时,天空升起一道彩虹,就像是一道拱门,悬于王城的上空,非常瑰丽。 东冥,大概已经整整千年不曾出现如此美丽的彩虹了。 八人走到莫守拙面前,七男一女。 按照人族的年龄表象做算,年龄最大的差不多六十多岁,最小的是那位女子,看上去不到三十岁,气质非凡,高贵典雅,拥有一种华丽的美。 他们的实际年龄,可能都有几百岁。 影子说道:“豢灵尊,豢灵东族共有十大高手,排名第一的轻尘是东族之王,称为豢灵尊。另外九人是长老,二长老冷狐,三长老无忧,四长老大苏成,五长老雪逸,六长老飞雨,七长老离慕宫,八长老炫冥,九长老紫灵儿。” 八位长老依次朝着莫守拙鞠躬,喊一声豢灵尊。 “八位长老中,二长老战力最强,能量八千樽。九长老稍弱,能量也超过六千樽。十万族民之中,能量超过五千樽的,有一千余,超过四千樽的,有两万余,超过三千樽的,有四万余。” “比起西族如何?”莫守拙问道。 “在沐凡笑诞世之前,东西两族几乎每三年就有一场战事,互有胜败,战力相当。”影子说道。 “虽然已经过去了一千年,但生者生,死者死,现在的西族,与一千年前相比,战力应该不会发生多少变化。”莫守拙说道。 “暗魂诅咒被破,西族很快就会知道,豢灵尊应早做打算。” 影子的话,提醒了莫守拙。 被封印了千年的东族十万族民刚刚获得自由,莫守拙并不知道他们的状态如何,如此情况下,能不能打嬴一场战争,难有定论。 现在的莫守拙,对东族的防御之术丝毫不知,实在不知道如何安排。 “二长老。”莫守拙喊了一声。 “在。” “东族的防御之术,我丝毫不知,防范西族突袭一事,便由你与七位长老负责安排部署。” “是。” 二长老冷狐接令。 “众族民各回各家,一切行动,听二长老指挥。”莫守拙高声喊道。 “是。”十万族齐齐回应,迅速离去。 很快,广场上就只剩下了莫守拙、有娇,八位长老和石墙上的影子。 “豢灵尊,东城最强大的防御体系,是九尊飞龙雕塑,广场上的这一尊飞龙雕塑是防御体系的中心,另外八个方向各有一尊。九尊飞龙雕塑均拥有六千樽能量,可为王城建立六千樽能量的防御界。”影子说道。 “如何启动防御?”莫守拙问道。 “豢灵尊需与中心飞龙雕塑建立感应流,但要达到六千樽以上的能量才行。” 莫守拙叹了一声,“我体内只有三千樽能量。” 这么一说,心里顿时生出了一点点的自卑之感。 整个豢灵东族,能量超过四千樽的族民有两万余众,八大长老的能量也都超过了六千樽,而自己只有区区三千樽,却做了人家的王。 不过很快又想明白了,嬴开丝毫不懂武者之技,周王姬宫湦、七十一诸侯国的君主,也都不懂,还不一样做了王? 而且做得游刃有余。 尤其是姬宫湦,想杀谁就杀谁,无人敢反抗。 就算是想杀个顶级武者,也只是一句话的事。 “豢灵尊无须担忧,八大长老都已与中心飞龙雕塑建立了感应流,都能启动防御体系。” “只要长老们能启动防御体系就行。” “接下来,豢灵尊需谋略为东族复仇之事。既是复仇,也是为破了冥海囚徒诅咒。” 莫过拙点点头,“这是自然。” 第172章 最后一次拥抱 影子叹了一声,“东族已经重生,要说的话我也已经说完,现在,豢灵尊带我去见樱花吧!” “怎样带你去?”莫守拙问道。 “豢灵尊,我用豢术做一个能量球,将影子放入其中即可。”冷狐说道。 说完,右手成爪,豢出一个晶莹闪亮的圆形小球。 小球飞到石墙上,影子从石墙上消失,进入小球之中。 “二长老,你需尽快对豢灵尊的本体进行测试,若是能修豢物术,与西族一战,定然有用。”影子又交待道。 “冷狐谨遵大长老之言。”冷狐的语气和神情都极为恭敬。 影子的长老身份虽然只比冷狐高了一位,但影子不惜毁了肉身,化作石墙上的影子,等待一个能破了暗魂诅咒拯救东族的人。 现在,要等的人来了,暗魂诅咒破了,所有的人也都重生了,可影子却将永远地成为影子。 他是用自己的生命,拯救了东族,也包括八大长老。 如此之牺牲,足可赢得所有人的尊敬。 影子说完,化成一道光,进入了冷狐的口袋之中。 冷狐与紫灵儿陪同莫守拙前去见鬼婆,另外六位长老留下守卫东城。 二位长老能量都远强于莫守拙,却不会飞行。 虽然不会飞行,但奔行的速度快如闪电,也可于虚空之中作短暂停留,身体轻飘飘似一阵风一片云一般。 从理论上讲,与飞行没有多少区别,只是不叫飞行,叫风行。 速度之快,不亚于驭刀飞行的莫守拙。 驭刀飞行之时,莫守拙回头看了一眼身下的东城,果然看到了九尊飞龙雕塑。 除了中心广场的一尊,东南西北以及东北、东南、西北、西南的城墙上还各一尊。 八个方向的飞龙雕塑比起中心广场的飞龙雕塑体形要小上一些。 一路所见,处处绿木青葱,百花盛开,空气之中也再无死气弥漫。 就连天空,也晴朗了许多。 四人几乎同时到了鬼婆所在的石洞。 一见到来人,鬼婆便笑了,不是大笑,而是很安静地笑,笑得淡定从容。 苦等千年,她终于等到了要等的人,看到了东族重生。 心愿已了。 见到圆球中的鬼婆,二长老冷狐、九长老紫灵儿迅速跪下。 鬼婆“呵呵”一笑,“二位长老为何如此客气?” “公主为拯救东族,苦等千年,也承受了千年的孤独,这一跪,理所应当。”冷狐大声说道。 “公主。”八长老紫灵儿只喊了一声,就已是泪流满面。 “紫灵儿,在豢灵尊的面前流眼泪,就不怕被笑话。” 紫灵儿看了莫守拙一眼,赶紧擦干眼泪,强自笑了一下,“公主,请原谅紫灵儿情有所至,不能自已。” “二位都起来吧!豢灵东族值得二位长老一跪者,只有拯救了你们的豢灵尊。” 二人起身。 影子从冷狐的口袋里面飞出来,藏身于光球之中,看着鬼婆,鬼婆也看着影子。 相互看着,长久无语。 然后突然都是一笑。 “樱花。” “影子。” 二人轻轻呼唤了一声对方的名字。 “你果然将自己变成了影子。” “你已经猜到了?” “是的,你一定是害怕豢灵尊错过了这个山洞,所以不惜毁了肉身化为影子留在石墙上。现在,豢灵尊已经破了诅咒,你却要永远变成影子,太可惜了。” “一点儿也不可惜。我若不化为影子,便没有机会想到骷髅洞,豢灵尊若是找不到魂鼎的能量补充来源,去毁了五层骷髅塔,要破暗魂诅咒,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 “看来你是歪打正着。” 影子一笑,“的确是有点歪打正着。” “冷长老,请把影子放进来吧!”鬼婆说道。 冷狐将右手轻轻一挥,豢术小球进入大圆球之中,影子与鬼婆面对面看着。 莫守拙拉起有娇的手。 等一拉之时,才发现有娇早已是泪流满面。她那一颗柔软的心,已经被影子和樱花深深地感动了。 既是感动,也是同情。 二人走出山洞。冷狐与紫灵儿也跟着出了山洞。给影子与鬼婆留下一段说话的时间。 站在山洞洞口朝着四处观望,山谷之中亦是与以往大不相同,森林密布,绿水葱茏,百花盛开,空气中充盈着淡淡的花香味道。 湖泊之中碧水清清,风儿卷过,泛起阵阵涟漪。 “二长老。”莫守拙轻轻喊了一声。 “在。” “鬼婆和影子能以这种形式永存吗?” “只要豢术球的能量不消,他们就能在其中永存。” “这样也好,二人距离不过百里,却是枯守千年不见。若是能在豢术球中厮守千年,也能让人稍稍心安一些。”说完,心中感叹,再不吭声。 “二长老,就没办法让鬼婆和影子变化成人吗?”有娇问道。 二长老摇摇头,“公主本已战死,是豢灵尊以魂魄生豢术将她存于其中,才不至于魂飞魄散。影子长老早已自毁肉体,要想恢复,也是绝无可能。” “他们能不能借体重生?”莫守拙突然想到了一件事,自己不就是从几千年后的那个世界穿越过来,借原主的身体重生的吗? 穿越重生之后,还能拥有原来全部的记忆,只不过是换了个身体而已,自己能做到的事,影子与樱花能不能? 冷狐仍然摇头,叹了口气,说道:“就算公主能,影子长老也不能,他已经连魂魄都没有了。” “公主能借体重生也好啊!总比都死了强。”有娇说道。 “各位都进来吧!”鬼婆的声音从洞内传来。 莫守拙率先进洞,有娇等人紧随其后。 圆球之中,影子坐着,鬼婆靠在他的怀里。二人皆是一脸淡定从容。 “各位不必再有它想,就算我能借体重生,在影子不能的情况下,我也绝不会做出如此之选。豢灵尊,豢灵东族就交给你了。” 莫守拙点头,“鬼婆放心。” “二位长老,是豢灵尊拯救了东族,他现在是新一任的东族豢灵尊。东族十万族民忠于豢灵尊之心,务必坚如磐石。豢灵尊来冥海,是有重任在身,尔等要誓死相助。” “公主放心,我等必会以死效忠于豢灵尊。”冷狐与紫灵儿齐声说道,语气绝然。 鬼婆长出了一口气,微微一笑,看着影子,目光之中有万般柔情,“影子,要交待的事已经交待完了,我们走吧?” 影子点头,轻声说道:“走吧!” 说完,二人紧紧相拥,随着豢术球一起消失。 苦等千年的两个人,相拥而去。 从此东冥,再无樱花,无鬼婆,也无影子。 “公主,大长老。”冷狐与紫灵悲喊着跪下。 有娇则伏在莫守拙的怀里,恸哭失声。 第173章 豢灵西族(1) 豢灵族是存在于诸天万界中一个强大的族。 战力甚至超过了悬山仙界的仙,堪比神殿的神。平均寿命跟神和仙差不多,超过三千岁。 豢灵族的族民也能渡化重生,死后肉体腐烂,但灵魂不会消散,而是进入转世重生期。 转世重生的人,也不会带有前世的任何记忆。 失去了前世的肉体和记忆,变成了一个新人,这样的转世重生,说起来其实没有多少实际的意义。 机缘巧合之下,留存了大脑中的记忆也有可能会被唤醒,从而记起自己前世中发生的一部分事情,这恐怕是转世重生之人,唯一值得欣慰的地方。 前世快乐还可以,若前世有着太多痛苦呢? 是好事,也是坏事。 上一世的快乐,这一世会延续,但上一世的痛苦,这一世还得承受。 豢灵族的人,与生俱来带有一千樽的能量,经过后期修炼,可达到九千樽以上,通常情况下不会超过一万樽。 与神和仙一样,一万樽是豢灵师修炼的能量天限值,就如同一千樽能量是人族修炼的天限值一样。 像沐凡笑那样用了不到一千年的时间能将能量修炼到接近一万樽的人,豢灵族几千年都出不了一个。 影子的猜错其实是个错误,沐凡笑短时间内修得强大的能量,与暗黑法师的躯体没有任何关系。 西族虽然从五个小族那里找到了暗黑法师的残体,却未能从得获得一丝一毫的能量。 原因是,暗黑法师不知用了什么方法,将全部能量封印,沐凡笑想尽一切办法,始终没有破解其中的玄机。 诸天万界的确有着太多的未知之地,也有着太多的未知之人。他们的手段,外人无人得知。 这些未知之地的未知之人,能量都强大到了令人不可思议的地步。当初神殿中的两个神将能量的天限值定在一万樽,的确是个错误。 不过这也怪不了他们。 诸天万界到底存在着多少未知之地,又存着什么样的未知之人,连神和仙都不知道。 之所以确定这个一万樽作为天限值,或许正如影子所说,神殿和仙界从来没有出现过能量达到一万樽的神和仙。 在人族看来无比强大的神和仙,在诸天万界那些未知之地中的未知之人眼中,真的是不值一提。 偏居于黑山豢灵寨中的豢灵族,的确如鬼婆所说,是四千年以前一对小情人从西族成功出逃后在人族留下的后裔。 他们到达人族时,轩辕时代才刚刚开始。 至于他们是谁,叫什么名字,已是无人知晓。 西冥,豢灵西族,黑暗城堡。 黑暗城堡并不是一座黑暗的城,只是个名字。 与东城一样,黑暗城堡也是一座巨大的城,城堡的四周有用巨石垒垛的坚固城墙,城内住着豢灵西族的十万余族民。 与东城一样,黑暗城堡也有自己的防御体系。 其防御体系是暗黑烟云。 当城堡受到攻击时,巨大的暗黑烟云就会笼罩城堡,防御能量与东城一样,六千樽。 这也是黑暗城堡之名的来由。 五层骷髅塔被毁,暗魂诅咒被破,豢灵东族重生等事,很快就被豢灵西族感应到了。 豢灵尊在黑暗城堡的议事大殿召开了紧急会议。 豢灵西族的这一任豢灵尊名叫龙也,一千五百八十六岁,能量八千八百樽。 豢灵西族也有十大高手,除了豢灵尊之外,还有九位长老。 他们的名字是,大长老启凡,二长老龙舞,三长老慧聪,四长老龙在天,五长老涵海,六长老涵林,七长老彼无岸,八长老离轩,九长老木谷。 九位长老中有三位能量超过八千樽,排名最末的长老,能量也超过七千樽,综合战力比起东城的八位长老要强大的多。 不但人数多,战力也强。 龙也和九大长老都曾参加过一千年前与豢灵东族一战。只不过,那个时候,除了龙也是排名最末的长老之外,其余九人都还不是长老,战力也都极低。 虽然叫黑暗城堡,但是议事大殿里却是一点都不黑暗,反倒是金壁辉煌,一切似是用黄金做成的一样。 龙也脸色非常阴郁。 他当然知道轻尘留下的那个预言,一千年后,会有一个带着天魂刀的人来破了暗魂诅咒。 而带着天魂刀的那个人,很有可能就是一万多年以前暗黑法师想要找到的小男孩轮回重生之人。 暗魂诅咒被破,带着天魂刀的人显然已经来了。 只是,他从哪来?为什么来冥海? 关于这个人的一切信息以及来冥海的目的,龙也丝毫不知。但龙也却有一种预感,这个人很危险。 重生后的豢灵东族所做的第一件事,一定是复仇。 龙也并不担心。 已经有一千年能量未曾丝毫增长的东族族民之中,只有八位长老有能力突破城堡的暗黑烟云防御体系。 就算是突破了,也不会给他们带来多大威胁。 八位长老,战胜不了他和九大长老,何况城内还有十余万族民,进来也是死路一条。 龙也担心的,是那个带着天魂刀的人。 据沐凡笑说,天魂刀中的能量,超过了两万樽。 是不是这个数值,沐凡笑也是心中无底。但有一点却可以肯定,天魂刀中的能量只会多不会少。 从天魂刀能够破了拥有两万樽能量的暗魂诅咒来看,沐凡笑的话,大概率不是妄言。 若是果真如此,黑暗城堡的六千樽防御体系,在天魂刀面前便是不值得一提。 那个人甚至只用一刀,就可以劈碎整个城堡,将城内的一切生灵,化为乌有。 只不过,沐凡笑和龙也都不知道,天魂刀中的绝大部分能量,被未知的原因封印。 龙也的内心之中,无比忧虑。 形势已经极为明朗,那个带着天魂刀的人既然助豢灵东族破了暗魂诅咒,使其重生,一定不是东族的敌人。 既然不是东族的敌人,就一定是西族的敌人。 这个因果关系,无比明了。 龙也又想到了另一点。 豢灵西族与此人并无仇恨。他们虽然灭了五个半人族抢到了暗黑法师的五段残体,但暗黑法师并不是死于豢灵西族之手。 被灭的五个半人族,大概率也与此人没有什么关系。 没有渊源,如何有仇恨? 第174章 豢灵西族(2) “轻尘预言成真,那个带着天魂刀的人来到了冥海。”龙也的语气极轻,但九位长老却都能听出他内心之中的的极度不安。 “豢灵东族一经重生,必然前来复仇,应速速做好应战准备。”性格沉稳冷静的大长老启凡说道。 “重生又能如何?东族还敢来攻黑暗城堡不成?整个东族十万余族民,能突破暗黑烟云防御者,只有那几个长老,就算进了城堡,也是死路一条。”二长老龙舞大声说道。 “二长老万万不可轻敌,沐凡笑曾说,天魂刀本体能量超过两万樽,若果真如此,再加上那人本体之能量,恐怕只需用上一刀便可劈碎整个城堡,你我及城中十余万族民,将连战上一场的机会都没有。”龙也说道。 “豢灵尊说得有道理,暗魂诅咒用两万樽能量就可封印整个东冥,天魂刀仅用其本体的两万樽能量,一刀就可尽毁城堡,何况,那人能来冥海,能量定然极强,绝不可等闲视之。”三长老慧聪说道。 “那怎么办?难道不战而降?”二长老龙舞瞪了三长老慧聪一眼,大声说道。 “不战而降的事,我可做不出来。”九长老木谷大声说道。 “数万年以来,西族还从未有过不战而降之举,这一点,二位长老毋须忧虑。” 龙也说道,虽心中忧虑重重,但语气非常坚定,就算全族皆亡,这不战而降之事,作为豢灵西族拥有近九千樽能量的豢灵尊,他定然是做不出来。 而且,想防范东族攻击,他也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此人既然助东族破了暗魂诅咒,必定不是东族的敌人。既然不是东族的敌人,也绝不会是西族的朋友。他若是带着东族全族来复仇,我等的确是难以应对,需早做打算才是。”四长老龙在天说道。 “此人刀破暗魂诅咒,拯救了东族,此刻怕是已经成了十万东族新一任的豢灵尊。”五长老瀚海说道。 “五长老的猜测定然无错,如此一来,他与我们便成了死敌,其中仇恨,再难化解。”六长老瀚林说道。 五长老瀚海与六长老瀚林是亲兄弟,瀚海年龄稍长。一个家族之中出了两个长老,而且自修能量都超过了七千樽,实在是非常难得。 “既然难以化解,那我们便战上一场了。”二长老龙舞语气干脆地说道。 “东西两族战事绵延万年之久,仇恨早就是像是一颗种子,种在了族民的心里,想要化解如此滔天仇恨,根本没有可能,休止了千年的战事,看来又要开始了。”七长老彼无岸说道。 “千年无战事,早已是心痒难耐,这一战来得正好。”八长老离轩说道。 “东西两族一战定然是无可避免,东族族民不足为惧。今日叫众位来,是商讨应如何对付那个带着天魂刀的人。”龙也说道。 “我们丝毫不知此人底细,就算难免一战,也需摸清他的底数才行。”三长老慧聪说道。 “此人能破了骷髅塔和暗魂诅咒,战力定然不可小觑,我等恐怕无人是他的对手。”四长老龙在天说道。 “眼下当务之急,是需尽快弄清楚,他到底拥有多少能量。”五长老瀚海说道。 “沐凡笑乃是豢灵东西两族数千年难得一出的不世之才,我猜想此人的能量大概不会超过沐凡笑,应在一万樽左右。”二长老龙舞说道。 “武器本体能发挥多少能量,受制于用刀之人,若是二长老推断无错,此人本体能量加上天魂刀的能量,战力大致不会超过两万樽。”三长老慧聪说道。 “那么,我们便按综合战力两万樽,想一个对付他的办法。”龙也说道。 “此人若是拥有一万樽能量,岂不是成了第二个沐凡笑?诸位别忘了,当年沐凡笑可是凭一人之力破了东城的九龙防御体系。况且此人手中还有沐凡笑所没有的天魂刀相助,如何能对付?”七长老彼无岸说道。 一千年前与东族最后一战,众人都曾经参加,战况之惨烈,记忆犹新。 只不过由于能量尚弱,战力太低,并未参加核心之战,只是跟了打了一趟酱油而已。 “东族的凤魂弓也不可小觑,我们虽破了东城,封印了族民,却始终没有找到此弓。”八长老离轩不无忧虑地说道。 二位长老所言的确有些道理。 一千年前,沐凡笑修得接近一万樽能量之时,一人突袭东城,破了九条飞龙的防御体系。 后与轻尘和樱花一战,不幸死于樱花的凤魂弓之下。 整个西族,无一件武器能与凤魂弓相对抗,如今又多了一把比凤魂弓更加强大的天魂刀。 技不如人,武器胜于人,可以一战。武器不如人,若是技高一筹,也可一战。 现在是,人和武器皆不能与人相比,这一战,如何能取胜? 听了彼无岸和离轩的话,众人长时间不语。 苦思中的龙也,一时半会儿也是想不出好的办法。 “可惜,暗黑法师体内的能量被未知原因封印,若是能破了这个封印,获得全部能量,定能与此人一战。”大长老启凡想到了暗黑法师留下的躯体,语气无奈地说道。 “大长老,西族研究暗黑法师的躯体已经一千多年,却始终破解不了暗藏其中的玄机,无力得到一丝一毫的能量。这具躯体,对于增强西族的战力,已是毫无作用。”龙也说道。 “眼下看来,敌情未知之时,只可采取守势,借助暗黑烟云加强防御,此人若是果真带着东族来攻,就算玉石俱焚,也要血拼到底。”大长老启凡说道。 “苦等也不是办法,需派出暗人潜入东族,打听那人的消息,查探他的真实战力如何。”二长老龙舞说道。 “大长老,这事你去安排,务必尽快情况,再做下步决断。”龙也说道。 “好,我马上安排。”大长老启凡说道。 “豢灵尊放心,西族十余万族民,绝不会束手待毙,我们就在黑暗城堡做好防御,静等此人来攻好了。”二长老龙舞的话语,豪气干云。 第175章 暗黑剑 “豢灵尊,暗黑法师将一万五千樽能量封于体内,定然是要交给他要等待之人使用,既然我们注定得不到,就不能再将此物留下。”大长老启凡说道。 “大长老说得有理,一旦被此人得到暗黑法师躯体中的能量,战力必然倍增,我们的处境会更加危险。”三长老慧聪。 “那就毁掉他,已绝后患。”二长老龙舞大声说道。 “众长老说的有道理。”龙也说完,径直往议事大殿右侧的一道门走去,门前缭绕着淡黄色的光芒。 到了光门之外,龙也挥了一下手,淡黄色的光芒消失。 “你们都进来吧!”龙也说道,率先进门。 此地是一间被能量结界封印的密室,有权力进入密室者,整个豢灵西族只有西豢灵尊一人。 九大长老若想进入此室,也必须经过豢灵尊的同意才行。 密室不大,中间部位放着一张长条石桌,桌上摆放着一具乌黑的残体。 正对面的墙壁上挂着一把黑色的剑,剑身长四尺左右,不知用什么材料打造。 残体和暗黑之剑,都被淡黄色的结界封印。 龙也挥手消掉了残体的封印。 虽然没有水滴之眼,龙也等人却能精确地感应到躯体内暗藏的能量。 头颅及四肢中各两千樽,躯体中五千樽,共一万五千樽。 龙也看着暗黑法师的残体,轻叹了一声,“可惜了。” 说完接连挥手,八千八百樽能量化作五道强大的杀气,带着夺目的光芒奔向石桌上的五段残体。 就在此时,挂在石壁上的暗黑剑突然动了,携着八千樽能量化作一道乌黑的光芒直飞龙也。 众人都没有想到会有此一变。 暗黑剑竟然负有保护残体之责,当残体受到攻击时,会自动启动发动攻击。 可惜,暗黑剑本体只有八千樽能量,它能杀了在场的六位能量在八千樽以下的长老,却杀不了龙也,也杀不了大长老启凡、二长老龙舞和三长老慧聪。 龙也迅速推出单掌,八千八百樽能量与暗黑剑对抗,将暗黑剑阻止在一团夺目的光芒之外。 几乎是同时,石桌上暗黑法师的残体被五道强大的杀气摧毁,化作点点黑色颗粒,在虚空中飘浮,终至消失。 封印在残体中的一万五千樽能量,瞬间化为无形。 一具完整的躯体拥有一万五千樽能量,龙也绝然毁不掉。但一会为五之后,能量分散,已是经不过龙也八千八樽能量的猛烈一击。 暗黑法师当初的想法,是防止自己的躯体被邪恶之人所获,从而助纣为虐,却没想到,能量一分为五之后,其本体的防御能力已是大大减弱。 纵然设下了以暗黑剑进行保护的玄机,在人剑不能合体的情况下,暗黑剑的战力也是大打折扣。 八千樽的能量固然已是强大无比,却没想到遇到了能量超过八千樽的人。 处心积虑留下的能量,已等不到要等的人。 两道杀气持续对抗。 九位长老全神皆备,随时准备助龙也一臂之力。 暗黑剑的攻击力量在持续减弱,消耗殆尽之时,被龙也伸手一招,抓在了手中。 “哈哈哈哈。”龙也发出一声长笑。“想不到机缘巧合,毁了暗黑法师的残体,却得到了一把八千樽能量的暗黑剑。” “豢灵尊是说,你可以控制暗黑剑?”大长老启凡面含喜色地说道。 “数百年来,我一直苦思无果,始终找不到激活暗黑剑本体能量的方法,却没想到毁掉暗黑法师的残体,就是激活之法。”龙也紧盯着手中的暗黑剑,清晰地感应到剑之本体中有强大的能量如江河般涌动,整整八千樽。 “豢灵尊得此宝物,综合战力将超过一万六千樽,或许可与携带天魂刀之人拼力一战。”大长老启凡说道。 “据传暗黑剑可一剑分数剑,甚至百剑、千剑、万剑,若是果真如此,豢灵尊以一人之力控制上万支暗黑剑,诸天万界,还有何人能敌?”二长老龙舞说道。 “二长老所说无错,就算天魂刀拥有上万樽能量,在成千上万支暗黑剑的攻击之下,也绝无胜算。”三长老慧聪说道。 龙也眉头紧皱,“我们现在只是激活了暗黑剑的能量而已,要想控制住它,还需费些时日。” “豢灵尊可知,需要多久?”大长老启凡问道。 “眼下未知。” “强敌当前,豢灵尊需设法尽快控制暗黑剑才是。”大长老启凡说道。 “大长老,从现在开始,我闭关修炼,西族一切事务由你负责处置。在我未能控制暗黑剑之前,绝不可轻举妄动。” “是。”大长老应道。 “众位长老,黑暗城堡防御一事,暂且交给大家了。” “是。”众长老齐声领命。 豢灵东族在黑暗城堡召开紧急会议的时候,莫守拙也在东城召开了会议。 莫守拙与众位长老研究的问题,是如何防范西族来攻。 此刻,他并不知道,西族对于他的事情一无所知。 他更不知道,龙也已经毁了暗黑法师的躯体,却又机缘巧合地激活了暗黑剑的能量。 两相不知,彼此忧虑。 正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此时的东族,对于西族的情况同样知之甚少,连西族现在的王、豢灵尊叫什么名字,九大长老都是谁,又各有多强的能量,都不知道。 只能猜。 但猜想的结果,西族这一任豢灵尊及九位长老的能量,一定比他们强大。 毕竟,一千年来,他们的能量丝毫没有长进。 而西族的王和九位长老及十余万族民,都是在不断地修炼之中,就算是生死交替,新人接替旧人,全族的综合战力一定也是远强于他们。 冒然攻击黑暗城堡,不但破不了城,东族反倒会有亡族之危。 就算莫守拙想破了黑色葫芦的心情异常迫切,他也绝不能拿豢灵东族十万族民的性命作赌注。 以十万生命换取一个该死的黑色葫芦,这账一点儿也不划算。 如此,还不如把犬丘王城的族民全都搬迁到别处,让冥海囚徒诅咒永封王城。 况且,他现在已经是东族的王,新一任豢灵尊,东族十万族民都是他的族民,他需处处为东族的生死存亡和发展壮大着想。 第176章 天魂刀唯一的主人 “豢灵尊,天魂刀本体拥有两万樽能量,是诸天万界第一神器,但受制于王本体的能量,天魂刀只能发挥三千樽能量的攻击力,合力也只有六千樽,连黑暗城堡的防御体系都破不了。”二长老冷狐说道。 莫守拙苦笑了一下,“二长老有所不知,天魂刀虽然能量强大,却不知被何封印,本体能量只剩下了一千樽。” 冷狐叹了一声,“若是如此,更无胜算。” “鬼婆将凤魂弓送给了有娇,而凤魂弓本体有五千樽能量,有娇并不能发挥凤魂弓的最强战力,九长老。” “在。”紫灵儿轻声答道。 “若是由你使用凤魂弓,人与弓合力之下,战力是不是就能超过一万一千樽?”莫守拙问道。 “的确如此。”紫灵儿答道。 “如此情况下,你是否能与西族的豢灵尊一战?” “西族豢灵尊的武器是一支血剑,本体能量超过四千樽,只比凤魂弓稍弱,但豢灵尊本体的能量一定是远超于我,就算有凤魂弓相助,我也不是他的对手。”紫灵儿说。 莫守拙元神驱动天魂刀出鞘,握在手中,“二长老,你用一下此刀,看能发挥多大威力。” 说完,元神驭刀,天魂刀飞向二长老,二长老伸手握住天魂刀,走到殿外。 八千樽能量赋予天魂刀,朝着虚空劈去。 刀划过,却未见丝毫刀气。 而二长老体内的能量却如决堤的洪水,被天魂刀急剧吸收,手腕一振,想将天魂刀脱手,天魂刀却如粘在手上一般,甩不开。 “豢灵尊,天魂刀在吸取我的能量。”二长老急急地大声喊道。 莫守拙迅速元神驭刀,天魂刀从二长老手中飞走,自动进入刀鞘。 “豢灵尊,我非天魂刀主人,控制不了它,反倒会被它吸走能量。”二长老无奈地说道。 莫守拙心中无比诧异,这种事情,他还是第一次见。 什么原因,却不知道。或许真的如二长老所说,天魂刀只认主人,而二长老并非它的主人,故而控制不了。 难道,自己真的是天魂刀唯一的主人? 莫守拙心中生出一个巨大的疑问。 若果真如此,他与天魂刀究竟是什么关系?与那个留在天魂刀记忆中的小男孩,又是什么关系? 一万多年前,暗黑法师遍寻诸天万界不见小男孩,预料到转世轮回之人一定会来冥海?指的会是自己吗? 只是,自己不过是从两千年后的那个世界穿越过来的人,怎么会跟不知来自何界的小男孩扯上关系? 可是,若是一点关系都没有,为什么别的人没有穿越,独独自己穿越了,而且穿越过来之后,又遇到了一系列难以让人理解的事情? 思绪有些混乱,干脆不再多想。 “大长老,就目前东族的战力,根本无力与西族一拼,眼下需要做的,是守好东城,防止西族来攻。”莫守拙说道。 先守住东城再说,破了黑色葫芦的事情急不在一时,需从长计议才行。 “豢灵尊,属下在想,西族大概不会来攻东城。”三长老无忧说道,“西族战力虽强,但一时半会儿摸不清王的底细,此刻,他们或许正处于恐惧之中。” “是啊!王接连破了骷髅塔和暗魂诅咒,西族豢灵尊和一众长老定然认为王战力强大,一定在商讨对策防御东族复仇。”九长老紫灵儿说道。 “如此更好,倒给了我们准备的时间。”莫守拙也觉得几位长老言之有理。 “西族定然会派人暗潜东城,以图摸清王的底细。”六长老飞雨说道。 “二长老,这段时间,你便放出风去,就说不日之后,我便带领东族前往西族复仇,使其专事防御,无暇顾及其它。同时,要加强东城防御,严防有人潜入。” “好。”二长老冷狐应答。 会议结束之后,天色已晚,莫守拙和有娇在侍女的引导下,前往寝室休息。 寝室装饰富丽堂皇,比起嬴氏部落之王嬴开的寝室,毫不逊色,甚至更加华丽一些。 侍女们开始准备洗澡用水。 一个圆形大木桶中很快蓄满了温水,缭绕着氤氲之气。 其中一位侍女朝着莫守拙躬身说道:“豢灵尊,水已备好,请二位沐浴。” 莫守拙看着有娇,有娇脸上飞红。 难不成二人要同桶沐浴不成? 有娇没有这个心理准备。 “有娇,你先洗吧!我去外面等着。”莫守拙赶紧说道,说完离开寝室。 就算二人已经有了名份,但同桶沐浴这事,莫守拙还是做不出来。与有娇一样,他也没有这个心理准备。 四位少女服侍有娇宽衣,有娇跨进木桶之中。 温水浸体,一阵舒适之感袭遍全身,有娇闭上双目。 少女们用木瓢将温水轻轻地浇到有娇的身上,水滑过细嫩的肌肤,如同滑过白玉凝脂一般。 第一次被人服侍洗浴,吃惯了辛苦的有娇还真有些不自在,赶紧睁开眼睛,说道:“各位姐姐,我还是自己来吧!” “您叫我们姐姐?”其中一位年龄稍长的少女说道。 “我今年十六岁,各位姐姐定然是比我大吧?” 来冥海之后,有娇对年龄表象的判断,也有些混乱。这几位少女看上去虽然与自己差不多大,但实际年龄一定远超自己。 年龄稍长的少女微微一笑,“我们已经一百多岁了。” “叫姐姐定然无错。”有娇说道。 “您是尊妃,怎敢让您叫我们姐姐?” “尊妃也是女人嘛!叫姐姐亲切。”有娇爽快地说道,“先说说吧,你们四个都叫什么名字?” 一直与她对话的年龄稍长的女子说道,“我叫半春,她们三人,叫半夏、半秋、半冬,我们的名字,是公主给起的。” “公主?是鬼婆吗?哦,不,是樱花公主吗?” “正是。” “公主帮你们起的名字真好听。” “尊妃的名字才好听呢!” “有娇这个名字,是少爷帮我起的。四岁那年,少爷把我从死人堆里抱回来,觉得以前的名字不好听,就给起了这个名字,我也喜欢。” “原来尊妃也有着伤心的过去。” “自从遇到少爷之后,就一点伤心事都没有了。” “尊妃既然是王的至爱之人,为何一直叫少爷?” “叫了十二年了,顺口了,我准备这么叫一辈子,他永远都是我的少爷。” 第177章 温柔的夜,温柔的心 门前有四位值守。 看到莫守拙出来,皆是躬身施礼。 想着有娇洗浴要用上一些时间,招着一名值守招了招手,“走吧!带我去见二长老冷狐。” 冷狐正在与家人饮酒。 一位夫人,三个儿子与儿媳,两个女儿与女婿。 冷狐已经七百多岁,他的五个儿女年龄最小的,也有三百多岁,全部成婚。 东族没有奴隶,只有职位之分,没有贵贱之别,众生平等。 管理制度比起嬴氏部落更加松散,尤其是王和长老们之间,几乎没有什么等级分别。 就算是那些仆人,也同样受到族规的保护,任何人不得欺凌。 在东城,仆人也是一个行业。 二长老的府邸并不大,一个院子,十余间房子四周环绕,中间有个过道,大门开着,门前无值守之人。 “二长老,王到。”侍卫喊了一声。 听到侍卫的喊声,冷狐赶紧出迎。 莫守拙一下子就从他身上闻到了浓烈的酒味,“二长老,你在喝酒?” “王,东族被封千年,今日得以重生,为表示庆祝,各家各户大概都要摆上一桌菜,喝上几壶酒。不过请王放心,东城防御绝不会耽搁。我已下严令,醉酒者受罚。” 数日未曾喝酒的莫守拙,一闻到酒味,早已是心痒难耐,说道:“看来我来得正好。” “王的意思是,喝上几杯?” “就是不知二长老是否欢迎。” 冷狐“哈哈”一笑,“当然欢迎,王请。”说完,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莫守拙随着二长老进入室内,众人纷纷起身,朝着莫守拙施礼,齐齐地喊了一声:“王。” 看到室内有这么多人,莫守拙赶紧说道:“本想着来得正是时候,却不知二长老是家人齐聚,倒显得我太唐突了。” “东族是王的族,每一户人家都是王的家,王切不可多心。”冷狐说着,将莫守拙引到了自己方才的座位,夫人则去准备了一副碗筷。 莫守拙也不客气,一屁股坐到椅子上,然后说道:“众位都请坐。” 冷狐和夫人分坐到了莫守拙的左右两侧。 未见有仆人在,问道:“二长老家中无侍卫和仆人?” “回王的话,我已将侍卫和仆人全都遣散回家与家人团聚去了,这一桌子菜,是夫人与孩子们亲手做的。” “许多时间未曾亲自下厨做菜了,不知能否符合王的口味。”冷狐的夫人轻声说道。 “我与有娇在山洞里吃了数日兽肉,把有娇吃的一闻到肉味就想吐。这菜的香味,已是许久未曾闻到了。”莫守拙说道。 “九长老命人为王和尊妃备好了饭菜,由王庭厨师烹制,味道定然要比夫人做得好得多。”二长老说道。 “有娇在洗浴,我在门外等候,顺腿到了二长老这里,还未来得及品尝。” “要不要把尊妃喊来?”二长老夫人问道。 “也好,留下她一人,难免孤单。”莫守拙说道。 冷狐夫人转头朝着两个女儿说道:“你二人速去接尊妃过来。” 两个女儿起身离去。 冷狐举杯,“王,东族被封千年,是王拯救了我们,我与夫人先敬王一杯。” 三人碰杯,均是一饮而尽。 一杯烈酒入喉,心中无比舒畅。 东族的酒,比起王爷世父亲调的酒,烈性丝毫不差,但味道却有些许区别。 可能是因为用来酿酒的原料不同。 冷狐与夫人敬过之后,几位后辈也是举杯相敬。 数杯之后,有娇过来。 刚刚洗浴后的有娇,身穿一袭与之前的衣服颜色大致相同的红衣,一头秀发大部分用玉簪在顶部盘住,两侧数缕垂下,显得非常自然得体,一张俏脸在洗浴之后更显温婉动人,目光灵动,浑身上下洋溢风情无限。 冷狐的夫人、女儿、媳妇本已生得极美,放在嬴氏部落都是难得一见之人,但有娇进来之后,容颜却是一下子黯淡了许多。 就算不使百花闭颜,至少也令百花失色。 “东城出美女,但尊妃的美,却是冠绝东城,无人能比。”冷狐夫人笑着赞道,拉住有娇的手,将她迎到了莫守拙身边的座位上,自己则坐到了她的身边。 “夫人过奖了。”在众人面前被冷狐夫人夸赞,心中虽然高兴,却也有些不好意思。 闻到久违的饭菜香味,瞬间变成一只小馋猫的神态,“这饭菜的味道好香啊!我可得敞开肚子好好地吃上一顿。” 众人齐笑,二长老举起酒杯与莫守拙对饮。 冷狐夫人拿起有娇面前的筷子夹了许多菜放到她的盘子里,“王说,自来冥海之后,还未能吃上一顿可口的饭菜。尊妃若是觉得香,赶紧吃。” 有娇接过筷子,心中顿时有了一种家的感觉。 一顿饭,边吃边谈,其乐融融。 吃饭期间,二长老与夫人知道了莫守拙与有娇的关系,以及二人来冥海前后发生的一些事情,都是无限感叹。 回到寝室的时候,天已经很晚。 四位侍女仍然未走,见二人回来,赶紧重新准备洗浴用水。 待水加满木桶,莫守拙说道:“天很晚了,你们都回去吧!” 喝了很多酒的莫守拙看着有娇,“我要洗浴了。” 有娇脸色微微一红,“少爷,需要有娇服侍吗?” “很想,但是不敢。”借着酒劲,莫守拙笑着说道。 “为何不敢?”有娇明知故问。 “我要是把控不住自己,你岂不是很危险?”莫守拙一脸坏笑地说道。 “少爷说的把控不住,是指什么?”话语之中,极具诱惑。 一股强烈的冲动不可抑制地冲上脑海。 莫守拙用力拍了拍前额,“不能再说了,再说就出事了。” 说完,将有娇抱起来,放到床上,“约法三章,一不得偷看我洗浴,二不得诱惑我,三不得在我怀里睡。” 有娇躺在床上,“嘻嘻”一笑,“前两条保证做到,第三条不行,我就是要在少爷怀里睡。” “我洗完再说。”莫守拙有点不敢看有娇的眼睛,转身离开。 洗完后,身披一件睡袍回到床边,有娇也已经换了一件睡袍,斜躺在床上,玉簪去掉,一头秀发散落,目光盈盈看着莫守拙。 莫守拙躺到床上。 睡了好几天山洞,一躺到床上,顿觉无比舒适之感。 有娇钻进莫守拙的怀里,仰起小脸看着莫守拙,温软的气息吹到了他的脸上。发丝抚过胸前,痒感入心入肺。 淡淡的幽香扑鼻而来,莫过拙极力压制着内心与身体的冲动。 身处东城,虽然安全,却也不敢放肆行为。黑色葫芦未破,冥海诅咒未消,后面的苦战恶战会有很多,如此情况下,有娇的身体绝对不能出问题。 需得学那柳下惠,坐怀不乱,入怀也不乱。 莫守拙伸臂抱住有娇,说了一声:“不许胡思乱想,赶紧睡觉,明天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第178章 精灵体(1) 第二天,莫守拙与有娇早早起床,洗漱完毕,来到房外。 相互拥抱着睡了一夜,二人其实都没睡好。 九长老紫灵儿站在院子里。见二人出来,紫灵儿微微一笑,迎上前来,躬身施了一礼,轻喊一声:“豢灵尊,尊妃。” 紫灵儿虽然已经是几百岁的人了,容颜却是丝毫不见老。 肤色细嫩,长发飘洒,气质绝佳。 尤其是她的一笑,更是风情万种。 这样的笑,让莫守拙感觉有些醉眼,给人一种说不出的享受。 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在哪个女人的脸上见过如此醉人的笑,方兮颜没有,穆嬴没有,有娇也没有。 紫灵儿是第一人。 虽然有些感慨,心中却无丝毫邪念,只是从欣赏的角度做了一番评价。 “九长老起得这么早?” “豢灵尊的衣食起居归我负责。听说昨日夜里,豢灵尊在二长老府上喝了许多酒,害怕有什么事,故而早早地过来看看。” 说完看了有娇一眼,目光怪怪的。 在紫灵儿的心目中,一个男人喝完酒,晚上通常都会比较喜欢折腾女人,不知眼前这个娇滴滴似一滴水珠般的小女子,昨夜里受了多少折腾。 紫灵儿的目光,有娇看不懂,莫守拙也没在意。 他们绝然不会想到,身为九长老的紫灵儿,此刻会生出如此的心思。 二人都不知道紫灵儿的性格。 一个除了工作之外其它事情都很不认真的人,虽然不会胡来,但一向心直口快,说话做事,随心随性,无论对谁。 也幸亏莫守拙是一个新来的豢灵尊,若非如此,紫灵儿定会将心中所想明明白白地说出来,而且还要问询上有娇一番。 果真如此,有娇恐怕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感谢九长老的挂念。” 紫灵儿嫣然一笑,“豢灵尊还是叫我紫灵儿吧!九长老这个称呼,让人一听就觉得好老。除去被封印的千年,我也已经六百多岁了,可依然不喜欢这个老字。” “六百多岁,在豢灵族还是少年。”莫守拙说道。 “九长老看上去比我大不了多少。”有娇说道。 “是吗?还是尊妃的话听了顺耳。不像冷狐那几个老家伙,天天说我老,弄得我都觉得自己好老了。” “紫灵儿,豢灵尊和尊妃刚刚来,你便说起我们的坏话了?” 一个洪钟般的声音传来,正是二长老冷狐,随行的还有另外六位长老。 “豢灵尊。”众位长老齐喊施礼。 “真不巧,头一回说个坏话,便被你听到了。”紫灵儿“咯咯”一笑。 “在豢灵尊和尊妃面前是头一回,以前说过多少回,恐怕连你自己都不记得了吧?”三长老无忧说道。 紫灵儿瞪了无忧一眼,“无忧,你少说几句不会有人把你当哑巴。” 众人哈哈一笑。 二长老冷狐说道:“大长老临去之时曾经嘱咐,对王的本体属性进行测试,若是能修豢术,便将东族的豢物术教给王。” “我非豢灵族血统,如何能修豢物术?” “并非只有豢灵族血统的人才可修豢物术,豢灵尊与尊妃能穿行于虚空裂缝之中,本体定然拥有强大的灵性,只要灵性足够强大,就可修豢物术。” “在哪里测试?” “何时何地都可以。” “那就现在吧!” “东族的豢物术指的是一种将本体能量赋予万物豢化成人的能力,有三种属性,七个级别。三种属性是豢气、豢树和豢石,七个级别是一级至七级。” “三种属性有什么不同吗?” “三种属性分别是指将虚空之气、花草树木、沙石尘土豢化成人,本质上没有区别。七个级别则是以能量框定,三千樽至九千樽,分别代表一级至七级。” “三千樽能量以下是不是无法施展豢灵术?” “是的,能量达到三千樽方可豢出物人,但只能存在一个时辰。能量达到九千樽,豢出的物人能够自吸能量,长久存在。” “战力如何?” “与本体的战力相当,如同一人变两人。” “物人若能永存且不断吸收能量,岂不是会越来越强大?” “不会,物人的能量永远不会超过当初赋予他的能量。后期吸收的能量,只能补充消耗。” “东族的豢物术与西族的豢兽术哪个更强大?” “本质是相同的,都是将自身能量赋予万物与万兽,豢出的人或兽,也都拥有与本体相同的战力,只是形态不同而已。” 莫守拙点头,“我知道了,如何测试?” “豢术属性以光色颗粒存在于肉体之中,称为流体之态。四位长老合力测试,豢灵尊无须有任何动作。” 冷狐说完,三长老无忧、四长老大苏成、五长老雪逸上前一步,四位长老分列莫守拙东、南、西、北四个方位,皆是平举双臂,立掌向前。 自四位长老的掌心,射出八道氤氲之气,迅速形成了一个圆,将莫守拙笼罩在其中。 莫守拙顿感自己如同身处雨后的清晨,四周都是清凉之气。 而自己的体内,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外溢,这些外溢的东西,并非能量,大概就是冷狐所说的流体之态。 很快,笼罩在莫守拙周身的氤氲之气中出现了一些微光小颗粒,分为绿蓝两种。 绿色的颗粒和蓝色的颗粒相互组合,慢慢变成了一棵树和蓝色小人的形态,与莫守拙长得一模一样,通体呈透明的蓝色。 莫守拙看到了两种形态,却不知道其中有何玄机。 但八位长老却是脸现惊疑之色。 测试结束,冷狐看着莫守拙,有些不敢相信地说道:“豢灵尊竟然是精灵体。” “精灵体是什么意思?” “精灵体就是精灵族。” “我从嬴氏部落来,怎么可能是精灵族?” “精灵族是诸天万界已知族类中一个伟大的族,生活在蓝色森林,战力超过神和仙,也超过豢灵族。精灵族从不对外扩张,却也绝不允许外族进入蓝色森林。” “蓝色森林在哪里?” 冷狐摇头,“无人知道,也无人去过。” 听了冷狐的话,莫守拙大惑不解,自己何时与精灵族扯上了关系? 第179章 精灵体(2) 从两千年后的那个世界穿越到嬴氏部落,再从嬴氏部落来到冥海,先是听说了妖族、神和仙,见到了半人族,又阴差阳错地成了豢灵东族的王,却没想到自己真正的身份,却是精灵。 “既然无人见过,二长老为何如此确定,我是精灵族的人?” “从豢灵尊的流体之中溢散出来的光尘颗粒形成了蓝色的人形,而蓝色形态,是精灵族的特有色。” “会不会是人族?” “不会,人族形态是白色的。”冷狐坚定地说道。 “四位长老测一下有娇的本体属性,看看是什么情况。” “好。” 四位长老开始对有娇的本体属性进行测试。 流体溢散出来的绿色和白色两种光尘颗粒,慢慢聚合形成了一个棵树的形态和一个小人的形态。 人之形态呈透明的白色,长得与有娇一模一样。 测试结束。 “恭喜尊妃,尊妃虽是人族属性,但与王一样,灵性强大,均可豢树成人。”冷狐说道。 莫守拙开始有点相信冷狐的话了。光色颗粒形成的人体形态的确不一样,一个是蓝色,一个是白色。 “真是奇怪,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精灵族,记忆之中也无一丝一毫相关的信息,怎么可能是他们的人呢?”百思不得其解。 “与神和仙一样,精灵族拥有转世重生之能,豢灵尊定然是精灵族的转世重生之人。”冷狐说道。 “神和仙转世重生之人都生了在神殿和悬山,我就算是精灵族转世重生之人,怎么会跑到了赢氏部落?” “天道无常,万界之中,诡异之事层出不绝,其中定有玄机。”冷狐说道。 “冥海有个传说,一万多年前,从暗黑界来了一个流浪人,自称暗黑法师,在诸天万界寻找一个带着天魂刀的小男孩。豢灵尊会不会就是暗黑法师要找的小男孩转世重生之人?”紫灵儿说道。 “极有可能。”七长老离慕宫大声说道,“暗黑法师虽然没有找到小男孩,却感应到小男孩转世重生之后一定会来冥海。身死之时,将躯体一分为五,希望能将封印在体内的惊天能量,交付给他要等的人使用。” “据说,西族一直在寻找暗黑法师的这具躯体。”四长老大苏成说道。 “关于暗黑法师的传说,影子长老跟我详细讲过。豢灵西族之所以屠杀了五个半人族,并将他们的魂魄封于骷髅洞中的骷髅塔,正是为了这具躯体。”莫守拙说道。 “如此说来,豢灵西族已经找到了暗黑法师的躯体,得到了其中的能量。”冷狐面色忧虑。 “据影子长老说,暗黑法师封印在体内的能量一万五千樽,但豢灵西族却从未出现过拥有一万五千樽能量的人,说明他们并未完全破解暗黑法师的玄机。”莫守拙说道。 “如此,真是东族的幸运。”冷狐说道。 “沐凡笑能够在短时间里修得近万樽能量,有一部分大概就是来自暗黑法师的躯体。不过这也恰好说明,西族无力获得暗黑法师躯体之中的全部能量。”莫守拙说道。 “豢灵尊来自精灵族,便是苍天佑王,也佑东族。”五长老雪逸突然说道。 “什么意思?”这一刻,莫守拙的思维有些混乱。 “豢灵尊既然是精灵族的人,便可去精灵族寻求帮助。只要能得到精灵族的帮助,破了黑暗城堡,毁了黑色葫芦,轻而易举。”雪逸接着说道。 “五长老说得无错,以精灵族之强大,一举灭了豢灵西族都不在话下。”紫灵儿说道。 莫守拙心有所动。 西族势力强大,凭他与东族现在的战力,根本进不了黑暗城堡,破不了黑色葫芦。 若是在此修炼,等到修得可以战胜西族的能量与战力,需得等到猴年马月。 而且,自己目前正在苦修的三级炼神术对提升战力并无多大帮助,一级战神术可驭刀飞行,二级消神术可消体隐形,三级丹神术可转世重生,只能获得异术,不能增强能量。 要想在短时间内战胜豢灵西族,唯有寻求外力相助一途。 若自己果然是精灵族转世重生之人,岂不是真的是苍天佑他,也佑东族? “蓝色森林在哪里我们都不知道,如何去?” “豢灵尊有水滴之眼,可看到虚空裂缝。通过虚空裂缝,能去诸天万界。”冷狐之所以知道这些事情,是昨夜里饮酒之时,莫守拙已将实情相告。 而且莫守拙也知道,豢灵东西两族虽然足够强大,却都没有水滴之眼,也无跨界穿行之法。 水滴之眼,是神和仙的特有之能。 打开水滴之眼,看到虚空裂缝并通过它实现跨界穿行,是诸天万界中的生灵,跨界穿行的一种手段。 但能够实现跨界穿行的,并不只有虚空裂缝一条路。 有些方法,或许比通过虚空裂缝更安全,也更快捷。 只是没有掌握而已。 不知道暗黑法师离开暗黑界穿行于万界,采取的是什么方法。 虽然不知道,但大概率不是通过虚空裂缝。 莫守拙仰望天空,打开水滴之眼的虚空裂缝功能,看到冥海上空到处遍布着细细地裂缝。 就像是一块巨大的玻璃被重物敲击了一下,没有碎开,却充满了裂纹。 水滴之眼达到大圆满之后,对虚空裂缝看得更加清晰,颜色辨别能力也更加强大。 目光从右往左快速划过。 就在东城头顶的正上方,果然看到一条呈现微蓝色的虚空裂缝,整个虚空,唯此一条。 “我看到了一条微蓝色的虚空裂缝,这条裂缝定然通往蓝色森林。”莫守拙说道。 众人皆是仰望天空,却无一人能看到虚空中的裂缝。 紫灵儿不由地叹道:“有个水滴之眼真好,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必苦守在冥海一地。” “你就不怕一不小心穿行到了邪恶之地,被困在那里倍受奴役,甚至被人捉去当了小老婆,岂不是很可怜?”八长老炫冥笑呵呵地说道。 “炫冥,你和无忧能不能一千年之内不和我说话。”紫灵故作一脸恨色。 六百多岁的紫灵儿,内心之中还真是保留着一份孩子气,的确是难能可贵。 也或许正是因为这份孩子气,使得她在活了四百多年之后,仍然保持着不老的容颜。 一个人,能活出个什么样子,关键在于一颗心。 第180章 又见树人 豢物术学起来并不难,难得是修得能量。 能量越强,豢出的物人越强。 当能量强大到九千樽的时候,豢出的物人便可自行吸收天地之间的灵气转化为能量,使自己永远保持人形,拥有强大的战力。 这个战力,将超过九千樽。 如此一个物人,若是去了神殿和悬山,恐怕无人能敌。 莫守拙突然想到了初到冥海时遇到的那个女人。 冥海封印被除,五行之气充盈,她可以持续吸收能量使自己恢复人形。 当她恢复到人形的时候,战力岂不是可以达到九千樽? 整个东冥,也岂不是无一人是她的对手? 而且,那个树人看上去并不是一个善良的人。 一念至此,莫守拙赶紧问道:“二长老,一千年前,轻尘与沐凡笑一战之时,曾经豢出一个树人,我一到冥海便遇到了她,已经一半是人,一半是树,现在冥海封印解除,当她吸收能量恢复人形后,可拥有超过九千樽能量的战力,若是作恶,整个东族岂非无人是她的对手?” “树人?”冷狐似乎并不知道这个事情。 “是的,桂花树豢化成的一个女人。她当时设计想取走我和有娇的双腿,离开那个地方,后被我识破。留着她,会是个祸患。” “轻尘豢出的物人,拥有与轻尘同样的心思,应该不会做出恶事。”紫灵儿说道。“至于她当时想取走王的双腿,大概是千年的孤独所致。” “你能确定?”莫守拙有点不相信地问道。 “一个人使用豢物术豢出物人,这个物人永生都是他的仆人,也永生不会生出背叛之心。”冷狐说道。 “若是如此,当时轻尘为何不多豢出几个?” “无论能量多么强大,也只能豢出一个物人,只有这一个死了,才能豢出另一个。轻尘当初豢出这个女人,应该是想助樱花一臂之力。” 莫守拙顿时有了一个想法。 “这个物人既然如此强大,且拥有与轻尘一模一样的心思,必定忠于东族,可不可以将她招来,加强东城的防御。也或者,将凤魂弓暂时交给她,由她与西族豢灵尊一战?” “这个树人若是能够恢复人形,的确拥有九千樽能量,再加上凤魂弓本体的能量,战力可达一万四千樽,有可能与西族豢灵尊拼死一战。但历经千年损耗,她的能量已是所剩无几,想通过吸收能量恢复人形,恐怕得数百年才行。”冷狐说道。 “是啊!天地虚空之中虽然五行之气充盈,但将其转换为能量的速度非常缓慢,就算用上百年,也难得一千樽能量。”四长老苏成说道。 “无妨,我们去看看再说。二长老、九长老,你二人随我同去。其余众位长老,各回各位,做好东城防御。”莫守拙说道。 “少爷稍等一下。”有娇说完,转身跑进屋子,再出来时,手里拿着一件粉色的上衣。 “树人身上无衣,我把这件衣服送给她,感谢她给我们引路。” “的确需要感谢,她既救了我们,也救了东城。若是没有她无意中指引,定然就错过了。” 说完,抱住有娇,元神驭刀,踏刀而行。 冷狐和紫灵儿则以风行之速,紧随其后。 很快,四人便到了当初发现树人之处,地上的裂缝和暗黑之色已经消失,代之而来的,是一片茂密的树林和沃土。 远远地就看到了一棵桂花树,枝繁叶茂。 莫守拙落到了树前,距离桂花树三丈远的距离。 女人现身,上身是人,一头长发遮住赤裸的身体,下身是树。 看到莫守拙,轻轻一笑,“你怎么回来了?就不怕我设法要了你和那个小美人的双腿?” 话虽如此说,言语之中,却再无恶意。 东冥灵气充盈,她已无需再要别人的双腿,只待吸得足够能量,便可恢复人形,离开此地。 只是需要很长的时间。 但她已经看到了希望。 “是我破了暗魂诅咒,使得东族重生,也让你有了恢复人形的机会,若还想要我的双腿,岂不是有些过份了?”莫守拙说道。 树人“咯咯”一笑,“的确如此,那我就不要了,等我吸够了能量,恢复了人形,再好好谢你吧?” “你想如何谢我?”莫守拙问道。 树人一愣,“你想让我如何谢你?我可不会嫁给你。” “你是树,我是人。就算你想嫁,我也不敢娶。” “等我恢复了人形,不就是人了吗?有什么不敢娶的?” 紫灵儿看着树人,“当初将你豢出来使你成人形的,是东族的豢灵尊轻尘。现在拯救你的是,是东族新任的豢灵尊,在他面前,你不可如此放肆。” “你是东族新任的豢灵尊?”树人有些惊诧地说道。 “正是,还不赶紧施礼?”冷狐说道。 树人上身微弯,盈盈一拜,“拜见东族豢灵尊。”神情极为虔诚,已完全没有了方才的嬉笑之情。 “你没有名字吗?”莫守拙问道。 “没有,我被豢出来不久,轻尘和樱花便战死了。我的任务是与沐凡笑豢出的龙战斗。” “是你杀了沐凡笑豢出来的龙吗?” “是我和樱花联手。” “沐凡笑、轻尘和樱花是怎么死的,你还记得吗?” “沐凡笑是被我用樱花的凤魂弓射中的。但在我射中他之前,轻尘和樱花已经死在了他的剑下。” “是你杀了沐凡笑?”莫守拙问道。 “不能这么说,应该说是我们三人合力。沐凡笑有一万樽能量,用的是血剑,血剑能量四千樽,我就算用了樱花的凤魂弓,也杀不了他。是轻尘和樱花拼死缠住了他,并大量消耗了他的能量,我才有机会射他一箭。” “最终还是你杀了沐凡笑,你是东族的功臣。”莫守拙说道。 “豢灵尊真的这么认为?”树人有些惊喜地说道。 “实情如此,我给你起个名字可以吗?” “能得豢灵尊亲自起名字,不胜荣幸。” “你本是桂花树身,你相助的人又是樱花公主,你就叫桂花吧!如何。” “谢谢王。”桂花又是微弯上身,盈盈一拜。 身上未有丝缕,桂花不敢有大幅度的附身动作。 有娇走到她身边,“我给你带了一件衣服,能帮你穿上吗?”此刻的有娇,对树人已无恐惧和敌意,反倒是生出了满心的同情。 “你是?” “王妃。”紫灵儿说道。 “谢谢王妃记得桂花身上无衣。”说完,突然流下了两滴泪,千年以来,受了太多的委屈和孤独,如今终于得到关爱,内心之中,已是温暖如潮。 第181章 为东族建一座学院 “虚空中的五行之气虽然充盈,但将其转换成能量的速度却非常缓慢,你现在的能量已经不足五百樽,且不具备修炼之能,要想靠吸收灵气获得三千樽能量恢复人形,恐怕得用上数百年。”莫守拙说道。 “有希望总比没有希望要好,是吗?”桂花轻声说道,语气淡定从容。 莫守拙点点,“你是想留在这里,还是想换个地方?” “豢灵尊能带我去哪里?” “你想去哪里?” 桂花很认真地想了一下,“我在这里从一颗种子长成一棵树,又从一棵树变成一个人,这里是我的根,我还是留在这里吧!” “也好。” “豢灵尊妃,没事的时候记得来陪我说说话。” “一定,我一定经常来。” 众人回到东城。 进了城门,莫守拙决定带有娇四处走走。‘ 东城与犬丘王城看上去没有多少区别,待道两侧商铺、酒楼林立,卖什么的都有,只是建筑风格截然不同。 所有的房屋都有着一高高的塔尖,若是站在虚空中看,很像是一排排密集的尖刺。 街道上看不到几家客栈,大概是因为东族的十万族民都住在同一座城里的缘故。 四人沿街行走,冷狐和紫灵儿一路介绍,使得莫守拙与有娇在短时间里对东城的情况有了一个较为详细的了解。 豢龙东族共有十个分支大族,大族的族长是东族的豢灵尊或者长老,豢灵尊和长老都不实行世袭制。 豢灵尊从长老中产生,一任豢灵尊死亡之后,战力最强者的升任豢灵尊,原豢灵尊的后人,进入长老行列,按照战力排名。 东族的日常管理非常松散,豢灵尊只是东族名义上的领袖,并不具备管理十大分支大族的权限,十大分支大族的管理权限,在长老们的手中。 族长以下有三名副族长,副族长以下再无管理人员。 这样的管理制度,很不利于东族的规范化管理,难以形成统一的号令。 东族的战力虽然强大,但是制造业却非常落后。 没有纸张,需要留存下来的文字信息多是以黑墨记载在竹片上,也有一些记载在绵帛上面,称为竹简或者帛书。这方面的情况,与嬴氏部落大致相同。 布料多是粗布,颜色比较单调,未见丝绸,着装方面与嬴氏部落的差距比较明显,与周王朝更是没法比。 莫守拙还发现了一个奇怪的问题,走了几条街道之后,始终没有看到学院和医馆。 “二长老,东城的学院和医馆在哪里?” “豢灵尊说的学院是指?”冷狐未能理解莫守拙话中的意思。 “就是学习文化的学院。” “哦!东城没有学院,族民们在二百岁之前,专心修炼。二百岁之后,可婚配生子。初生之人的文化,均是由家族教授。” “医馆呢?” “族民们轻易不生病,就算生病或者受伤,也能凭自身的能量进行修复,所以,东城没有医馆。” “那刚出生的孩子呢?他们若是生病,又如何医治?” “刚出生的孩子,也有千樽能量,这些能量,可保证他们就算生病,也无大碍。” “族民们平时的修炼又是如何进行的?” “也是由家族负责教授。” 莫守拙停下来,看着冷狐,“这样不行,缺少系统的教授和监管,会影响修炼的进程。没有专门的学院教授孩子们文化,也会制约东族的发展。” “豢灵尊的意思是?” 莫守拙没有立即回答,心中在思忖。 他刚来东族,无根无基,虽然因拯救东族有功,作了新一任的豢灵尊,但能量太低,战力太弱,若是仓促改变东族的管理体系,恐怕会引起众位长老的异议。 医馆的事,看来也不急在一时。一来东族好像不太需要,二来光有医馆不行,还得需要药物。 西药肯定是没有,他也未来得及对东冥进行仔细的考察,不知道有没有可以疗伤和治病的草药,这件事日后再说。 当务之急,是建立学院。 即要教授文化,也要教授豢物术,为东族建立一套完整的学习和修炼体系,改变当前这种松散无序的局面。 又走过了一条街道,莫守拙在一家绵帛专卖店门前停下来。 “东族有十万多人,二百岁以下的族民,也得有近万人吧?” “是。” “我的想法是,在东城建一座学院,名字就叫豢灵学院,设南北两个分院。学院要有专门教授文化的老师,通过学习文化使孩子们变得更加聪明。也要有专门教授豢物术的老师,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教学、监管、考核、奖惩的修炼体系。” “这个好办,我着即落实。”冷狐爽快地说道。 “孩子们一到修炼年龄,就需进入豢灵学院,一边学习文化,一边修炼豢物术。豢灵学院的院长,由我兼任,北分院的院长,二长老兼任,南分院的院长,紫灵儿兼任。” “豢灵尊一来,我便当上分院的院长了。”紫灵儿笑着说道。 “北院的学生均为男性,南院的学生均为女性。二百岁之前,全都要在学院学习文化和修炼豢物术,二百岁之后,离开学院,自行发展。天赋异禀之人,则需继续留在学院,进行重点培养。二位长老意下如何?” “豢灵尊此举,的确是为东族发展着想。”二长老说道。 “东族的修炼体系太过松散,不利于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的确需要改变,豢灵尊的这个想法,我举双手赞成。北院院长一职,我定会竭尽全力。”紫灵儿说道。 “二位长老既然没有反对意见,等会儿便把众位长老叫来,我要当众宣布这件事。建立一座学院并不是简单的事,需要有很多老师,包括文化课老师和豢物术老师。” “东族有很多博学多才之人,他们都可以当文化老师,至于豢物术老师,更是人才济济。”冷狐说道。 “老师的人品影响孩子们的认知,所找的老师,需是德能兼备之人,切不可让宵小之人混进了老师的队伍。” “这个请豢灵尊放心,我会仔细遴选。”冷狐说道。 “只有老师还不行,还需编两套教材,一套是文化教材,一套是豢物术教材,这个工作量非常大。东城没有纸,可用绵帛替代,用笔将字或者图画在上面,线装成册。” “好。” 第182章 西族潜入者 众人边说边走,一路来到王庭。 冷狐早已派人去叫了众位到王庭议事大殿等候。 莫守拙看着大家,说道:“众位长老,我来冥海,本想是破了冥海囚徒诅咒,拯救嬴氏部落出水火,未曾想遇到了樱花公主和影子长老。本是一个战力极弱能量极低之人,却成了东族的新一任豢灵尊,内心之中其实是非常惶恐。” “豢灵尊,若是无你前来,东族仍被封于暗魂诅咒之下,再过五百年,十万族民定然是烟消云散,再无重生之日,我等都是心怀感恩之心,极力拥护,豢灵尊万不可有此心思。”冷狐大声说道。 “二长老此话无错,豢灵尊是东族的救命恩人。”三长老无忧也是大声说道。 “我等必要誓死忠心于豢灵尊。”其他几位长老大声附和。 “紫灵儿追随豢灵尊之心,坚如磐石,就算为豢灵尊而死,也绝无二话。”紫灵儿大声说道。 莫守拙微微一笑,“感谢各位的认可。我既然做了东族的豢灵尊,就需为东族的发展谋略。方才二长老和九长老陪我去城内走了一趟,有了个想法,现在说出来大家听一听。” 接下来,莫守拙便把建立一座豢灵学院,下设南北两个分院用于培养男女学生,以及院长和分院院长的人选细细说了一遍。 “豢灵尊此举,可以成就东族未来,我与九长老极力赞同。”冷狐说道。 “豢灵尊,无忧粗通笔墨,也时常与一些博学之人在一起交流心得,编写文化教材一事,我来负责。”三长老无忧说道。 “三长老博学多才,书画双绝,编写教材一事,定然是非你莫属。”紫灵儿说道。 无忧“哈哈”一笑,“九长老,相处几百年了,我还是第一次听到你如此夸我。” 紫灵儿瞪了无忧一眼,“不想要吗?” “想要,当然想要。”无忧赶紧说道。 二人的对话引发众人一阵齐声大笑。 “四长老、五长老、六长老,编写豢物术教材一事,交由三位长老负责。”莫守拙说道。 “是。”三位长老齐声领命。 “七长老、八长老、九长老,南北两个分院的选址与学院建设,就由你三人负责。豢灵学院的总院设在北院,总院不负责教授学生,只负责两个分院的管理。每个分院按照五千名学生的规模建设。” “是。”三位长老齐声领命。 “二长老,文化老师与豢物术老师的人选,由你亲自来定。” “好。” “关于建设学院一事,众位可从长计议,眼下最要紧的,是防范西族来攻,一切工作的重心,放在东城防御上。学院建设只考察地点,不展开建设。两套教材的编写工作,也只可安排三五个人。” “是。”众人大声回应。 “还有一事,东族共有十个大族,豢灵尊轻尘和影子长老已去,应从后人之中选出一人,进入长老之列,加强族内管理。我既已占了豢灵尊的位置,便需增设一位长老,设十大长老。人选与排名,请二长老牵头来办,众位长老配合。” “我会尽快将人选向豢灵尊禀报。”冷狐说道。 “令外,西族随时可能来攻,为确保政令畅通,各族除了三名副族长之外,还应在副族长之下设立千夫和百夫,每千人设千夫一人,每百人设百夫一人,建立族长、副族长、千夫、百夫四级管理机制,各位意下如何?” “豢灵尊说得无错,十大支族的现行管理机制的确难以及时传递命令,建立四级管理机制,实属英明。豢灵尊无需征求意见,只管下达命令就是。”冷狐说道。 此时,殿外侍卫突然来报,冷狐的副族长押着二人前来求见。 副族长名叫冷云天,是冷狐的亲弟弟。 “豢灵尊,奉二长老之命,我派人暗中潜伏于城外各处关卡,发现有二人偷偷从西族前来,一路跟踪进了城内,将其活捉,特押来面见豢灵尊。”冷云天大声说道。 “西族之人?”莫守拙看着两个中年模样的人问道。 二人身上皆是伤痕累累,五花大绑,显然是经过了一番恶战。 “你二人是奉了西族豢灵尊之命,来东城探听消息的吧?”莫守拙冷冷地问道。 二人不语,怒目相向。 莫守拙微微一笑,“东族并未封印西族,西族族民也未受到千年封印之苦,你二人为何如此冷眼相向?” 二人仍是不语。 “豢灵尊问你们话,快说。”冷云天在其中一人的屁股上重重地踢了一脚。 莫守拙打开水滴之眼的透视人体功能,看到了二人的心思,一人恐惧,一人坚硬。 挥手制止冷云天,先走到心理坚硬之人面前。 笑着说道:“你有六千一百零七樽能量,算是个高手,却已封印,丝毫用不了。你内心坚强,怀有向死而生之决心,这样也好不好,会让你丢了性命。我若让你活,你会活得生不如死。我若让你死,你也会死得寸寸肠断。” 说完,伸手拉了拉绑住此人的绳索,“你的内心告诉我,你很想杀了我,可是你没有机会。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话虽是笑着说出来的,但话中的意思,却是无比阴狠。 就连在场的八位长老听了,内心也是生出微微寒意。 对莫守拙的看法,一瞬间有了改变。 这个总是带着一副笑脸看上去无比亲切的人,内心之中其实无比狠辣。 莫守拙来到心生恐惧之人面前,同样是笑着说道:“你能看透你的内心,你的心在颤抖。我还能看到你的记忆,其实你不想来,却又害怕受到大长老的惩罚,所以不得已而为之。” 说到这里,莫守拙拍了拍额头,“奥,忘了跟你说了,我还知道你的名字。” 一听到莫守拙说是知道自己的名字,此人的脑海之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了启尘二字,瞬间映入莫守拙的水滴之眼。 “你叫启尘,对吗?” “你,你如何知道我的名字?又如何,如何能看透我的内心?”启尘颤抖着问道。 “我当然知道。”莫守拙呵呵一笑,“只要我想知道,天下便没有能瞒过我的事。” 第183章 技不如人,计谋胜于人 “我还知道,大长老派你二人前来,是想探听两个消息,一个是我是谁,来自哪里。另一个是,我有多大的能量,多强的战力。是也不是?” “是。”启尘脱口而出。 本就算不上勇敢的他,心理防线已经被莫守拙的刻意之举和几句话彻底摧毁了,变得零零碎碎。 “你是想活,还是想死?首先声明一下,我让人死的方法有千万种,哪一种,你可能都受不了。” “想活。” “告诉我,西族的豢灵尊是谁?九大长老又是谁?他们的战力如何?” “休得出口。”站在启尘身边之人吼了一声。 “把他带走,百年之内,不许让他见到阳光,我要看看,一百年之后,他会变成什么。”莫守拙冷冰冰地说道。 “豢灵尊放心,我定会照顾好他的。”冷云天大声说道,然后又朝着他的屁股重重地踢了一脚,押了下去。 启尘一直看着同伴的背影,双腿止不住地颤抖。 “放心,你不会像对他一样对你,现在可以说了。” “我说了,你能放我回去吗?”启尘小心翼翼地问道。 “暂时不能,但我不会亏待你,也不会关你太长时间。” 启尘不敢再有什么要求,害怕惹恼了眼前这个可怕的人。 属不知,莫守拙正是想用这么一种方式,彻底摧毁他的心理防线,使他有问必答。 活了几百年的人,竟然玩不过一个二十岁人的心思。 “西族的现任豢灵尊名字叫龙也,能量八千八百樽,七级豢灵师。” “不过区区八千多樽能量而已,九位长老呢?” “大长老启凡、二长老龙舞、三长老慧聪、四长老龙在天、五长老涵海、六长老涵林、七长老彼无岸、八长老离轩、九长老木谷。有三位长老的能量超过八千樽,排名最末的长老,能量也超过七千樽。” 探得实情,莫守拙心中暗然一叹,西族豢灵尊和九大长老的战力,地确是远超东族,冒然一战,绝无胜算。 若是西族倾尽全族之力来攻,东城恐怕也撑不了多久。 还好,龙也顾忌自己的战力,不敢来攻,倒是给了东族活下去的机会。 心中虽如此想,脸上却没有任何异样,反倒始终是装作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知道暗黑法师的躯体吗?” “知道。” “西族吸收了暗黑法师多少能量?” “暗黑法师体内有玄机,西族虽然得到了他的躯体,却得不到全部能量,一千多年以来,只有上任豢灵尊沐凡笑吸收了两千樽能量。” “东族重生之后,龙也都做了些什么?” “龙也召开了紧急会议,商讨对付你的办法,但是龙也和众位长老都摸不清你的底数,不敢冒然攻击东城,大长老特命我二人前来探听消息。龙也还要求西族全族,加强了黑暗城堡的防御。” “你来东城,都探听到了什么?” “什么都没有探听到,刚刚潜入东城,就被抓了。” “大长老派了几拨人来?” “我二人是第一拨,若是等不到我们回去,后面还会来人。” “好吧!我想问的已经问完了。”回头看着冷狐,“二长老,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没有。” “我若放你回去,你会如何跟龙也说?” “你。”启尘看了莫守拙一眼,迅即将目光移开,小声说道:“你很可怕。” “就这些吗?” “是,别的我一无所知。” 莫守拙微微一笑,“那我不能让你回去,你若告诉龙也我是一个可怕的人,他便不会再来攻击东城,我苦心准备的一盘棋,岂不是丝毫派不上用场?” “那,我该如何说?”启尘露出一脸哭像,可怜兮兮地问道。 “什么都不用说,你留在东城好了,我会让人好酒好菜地伺候着,等我设计杀了龙也,再放你走。” “你,你要杀了龙也?” “不行吗?或者说,你以为我杀不了他吗?” “我,我不知道。龙也说,你破了骷髅塔和暗魂诅咒,手中还有天魂刀,一定是一个可怕的人。” 莫守拙“哈哈”一笑,“我一直在笑着和你说话,你看我真的像龙也说得那么可怕吗?” “可,可怕,你越笑越可怕。”启尘的声音已小得只有自己才能听到。 莫守拙叹了一声,“其实我一点也不可怕,很多时候,我都把自己看成是一个善良的人。至少,我现在还没有杀了龙也的心思,因为封印东城那个时候,西族现在的所有人都还没有出生,此事与他们没有多大关系。我之所以不去黑暗城堡,就是解不了这个心结。” “你,你真这样认为?” “我说错了吗?” “没有,没有,你说得绝对无错,封印东城,的确与我们无关,都是上辈做的事,我们这一辈,都不想打仗。” “是你不想,还是大家都不想?” “大家都不想。” “好了,二长老,派人把他押下去吧!按我说的,好酒好菜伺候着,等龙也来了再说吧!” “是。” 冷狐应了一声,命人将启尘押了下去。 启尘一走,紫灵儿由衷地说道,“豢灵尊,虽然我自以为是一个很坚强的人,但若是遇到像你这样的人,恐怕抗不过去,你方才的表现,真的很吓人。” “我很吓人吗?” “吓人,的确吓人。跟了你十二年,我还是头一次见你这样。”有娇也跟着说道。 “这叫心理战,紫灵儿,知道我为何如此做?” “你想放启尘回去。” 有几位长老转头看着紫灵儿,显然是没有想到这一点。 “豢灵尊给启尘用了心理战,启尘回去原话一传,便是给龙也和九大长老用了心理战,龙也会更加摸不清底数,短时间内绝对不敢来攻东城。”紫灵儿说道。 莫守拙看着众位长老,“紫灵儿说得没错,我就要放启尘回去,让他把话传给龙也,扰乱龙也的心思,使得他不敢再派人来探听消息,更不敢攻击东城,好给我们留下足够的准备时间。” 随后看着冷狐,“二长老,放归放,但应有放的办法,不应让启尘察觉到是故意放他回去,以免引起龙也的怀疑,坏了我的计策。” “豢灵尊放心,此事我定然办好。”冷狐大声说道。 如果说以前的时候,冷狐把莫守拙认作是东族的豢灵尊,还只是基于是他救了东族的原因,现在,他却已经完全折服于莫守拙缜密的计谋之中了。 这事若是让他来处理,恐怕会在问明实情之后,一斩了之。 现在想来,这样的做法,很可能会惹怒龙也,使他于盛怒之下孤注一掷攻击东城,给东族带来滔天之祸。 第184章 蓝色森林 莫守拙看着众人,“各位长老,东族的战力,瞒得了龙也一时,瞒不了长久,前往蓝色森林势在必行。我不在期间,各位长老要各司其职,做好东城防御,严防龙也来袭。” “是。”众位长老大声回应。 “二长老,东族的一切事情,由你定夺。西族若是来攻,不可出城,借助九龙防御体系进行防御。” “是。”冷狐说道。 莫守拙看着有娇,“有娇,我们还得去虚空裂缝中奔行一趟,害怕吗?” “不怕,有了第一次,第二次就不怕了。”有娇轻松地说道。 “走吧!”众人随莫守拙出了议事大殿。 莫守拙抱紧有娇,水滴之眼望向虚空,找到了那道独一无二的微蓝色的裂缝,元神驭刀,直奔而去。 一到虚空裂缝入口,二人迅速消失不见。 能够飞行之后,莫守拙进入虚空裂缝已经不必再依靠咒语。 众位长老都是极力仰望虚空,看着莫守拙和有娇消失。 “尊妃真是一个幸运的人。”紫灵儿说道,随后轻叹了一声。 “你在羡慕她。”三长老无忧一下子就明白了紫灵儿的心思。 “我羡慕怎么啦?不行吗?”紫灵儿瞪了无忧一眼,毫不忌讳地说道,等于在默认了心中对莫守拙的好感。 “九长老独善其身四百多年谁也不嫁,难不成就是在等着豢灵尊吗?”八长老炫冥亦是笑呵呵地说道。 其他几位长老齐声大笑。 “可惜,豢灵尊已经拥有自己的尊妃啦!九长老就算有此心思,也只能是望尊兴叹。”无忧又说道。 紫灵儿看着虚空中莫守拙消失的地方,“你们两个该死的家伙,被封一千年都没改了这个坏习性,看来实在是有点太短了。” “豢灵尊谋略之强,令人佩服。东族有他,实在是一件幸运的事情。”冷狐说道。 “豢灵尊现在的战力虽然极弱,我敢断定,从蓝色森林回来之后,一定会成为我们仰视的存在。”紫灵儿说道。 “豢灵尊若果然就是暗黑法师要等的人,日后的发展,恐怕远超我们预料,成为诸天万界第一人,也未必没有可能。”五长老雪逸突然说道 “但愿如此,也唯有如此,东族才能有救。”冷狐说道。 “东族,或许因为豢灵尊的到来,而成为诸天万界第一族。”四长老苏成说道。 “这样的地位,想想都令人激动。”六长老飞雨说道。 “眼下我们需倾力去办的,便是按照豢灵尊的安排,迷惑龙也,守住东城。”七长老离慕宫说道。 “如何做到既放了启尘,又不被龙也看出破绽,是这盘棋的关键,看来得好好想个办法才是。”冷狐说道,转头看着众人,“众位长老可能良策?” “二长老,我有一策可供参考。”六长老飞雨说道。 “六长老请讲。”冷狐说道。 “东族被封千年得以重生,族民们自然是万分激动和欣喜,必然怀有庆祝之心,我们便来一场假庆祝,只说不做,故意放松对启尘的看押,给他逃走的机会。”飞雨说道。 “众位长老还有什么良策,都说一说。”冷狐说道。 “六长老此计甚好,我赞同。”七长老离慕宫说道。 “的确如此,我也觉得六长老的计策好。”四长老苏成说道。 “可让守卫暗中传说给启尘,这一场庆祝大会,不但是为了庆祝东族重生,更是豢灵尊设下的一个阴谋,目的是引诱龙也率西族来攻。”紫灵儿说道。 “太好了。”八长老炫冥说道,“六长老的计谋想得好,九长老的补充也非常绝妙,二长老,我意就按二位长老的计策办。” “既然各位长老再无其它意见,就按六长老和九长老说得办,这事我要亲自去布置。”冷狐下定了决心。 尔后接着说道:“从今日开始,实行双长老值守制,我与九长老一组,三长老与八长老一组,四长老与七长老一组,五长老与六长老一组,各带本族高手,全城巡值,昼夜不停。同时,要封死豢灵尊去蓝色森林的消息,绝不可让西族探听到。” “是。”众位长老应道。 “各组不可忽视城外巡值,可安排副族长带部分高手在城外布下暗人,即可提前预警,也可防止西族暗人潜入。”冷狐再次提醒道。 然后看着紫灵儿,“二长老,你速画一副巡值路线图,各组按照路线图巡值并安排暗人值守。各组巡值交接时间为日落之时,速去准备吧!” 众长老离开议事大殿。 莫守拙和有娇出了虚空裂缝。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第二次于虚空裂缝之中穿行,显得非常轻松。 开启的水滴之眼突然感到了一阵剧烈的刺疼,莫守拙赶紧将其关闭。 肉眼却无此刺疼之感。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二人站在一片蓝色森林之中。森林并不茂密,抬头可见虚空。 粗壮的树干,各种形态的树叶均是纯净的蓝色,就连那些石头,也都是蓝色的,只是形态不同。 林中的花朵五颜六色,与二人在别处所见,没有什么不同。 “少爷,这就是蓝色森林?”有娇揉了揉眼睛说道。伸手去抚摸身边距离极近的一朵纷色花朵。 叶有三片,花有六瓣。 叶子呈长条状,有三尺多长,一尺多宽。花瓣很大,比有娇的手掌还要大上一些。 小手刚刚靠近花瓣,花瓣便如同怕羞一般,卷成了一团。从卷成一团的花朵之中,溢散出来一些晶莹的微小粉红色颗粒,在二人的眼前飘舞。 有娇伸手欲抓,微小的颗粒纷纷躲避,无论有娇的速度有多么快,却连一颗都抓不住。 “少爷,这些小东西太可爱了,好像有生命一般,知道我要抓它们。”有娇喊道。 “花之精灵。” “你知道?” “猜得。” 元神驭刀,莫守拙抱着有娇飞身而起,停留在虚空之中。 入目皆是森林,清一色的蓝色。这一方空间,仿佛到处都是森林,无一处空闲之地。 很像一片海。 有风吹过森林,摇起一片蓝色叶浪,美不胜收,迷人双眼。 第185章 桃树三灵 莫守拙与与有娇站在空中朝着四处观望。 肉眼所见,皆是一片蓝色森林,看不到其它。 莫守拙再次尝试开始水滴之眼的宇宙万物功能,刚刚开启,刺疼之感再次袭来,较之上一次更加剧烈。 赶紧再次关闭。 “少爷,肉眼所见,只有一片蓝色森林,水滴之眼能看到什么?”有娇问道。 “我不敢打开水滴之眼。” “为何?” “每次打开,都会感到一阵剧烈的刺疼,如同针扎一样。” “是不是精灵族知道有水滴之眼的存在,所以施了什么法术,不让水滴之眼看到他们?” “大概是。” “那怎么办?” 莫守拙抱着有娇落到地面。 “精灵族既然设了法术规避水滴之眼,也定然会在空中设下结界一类的东西,若是一不小心撞上了结界,你我的小命恐怕不保。” “那还是走路比较安全。” “是的,走吧!看看情况再说。” 说完,二人沿着林中空隙往前走。 走不多远,前方突然传来一阵争吵声,听起来吵得非常激烈。 再往前走不足二十丈,到了一条小河边。 河边有三个很胖的老年男人,出奇的胖。 不但胖,而且长得一模一样,润面无须,还都披散着一头长发,连头发的长短,看上去都绝无差别。 若不是因为穿着不同颜色的衣服,寻常之人,根本分不清。 一个穿着灰色衣服,一个穿着绿色衣服,一个穿着红色衣服。 争吵之声,正是来自这三个胖老人 莫守拙与有娇看到三个胖老人的时候,三个胖老人也看到了他们。 或者说早就看到了,三个胖老人争吵的原因,正是因为他们二人的到来。 “我敢保证,他们是敌人。”穿灰色衣服的胖老人说道。 “是的,他们的确像是敌人。”穿绿色衣服的胖老人说道。 “桃叶,你这话说得不够分明,他们不是的确像是敌人,他们就是敌人,所有未经允许来蓝色森林的人,都是敌人。”穿红色衣服的胖老人看着穿绿色衣服的老人说道。 三个老人连说话的声音,都极其的相似。就像是从一个人的口中说出来的。 “桃花,我认为应该把他们叫过来,问一问,他们到底是不是敌人。”穿灰色衣服的老人又朝着穿红色衣服的老人说道。 “桃枝,冒然把他们叫过来,是不是有些唐突?我们可不是唐突的人。”穿绿色衣服的老人朝着穿色衣服的老人说道。 “是的,我们都不是唐突的人,但我也认为有必要把他们叫过来问一问。”穿红色衣服的老人说道。 三个胖老人这么一喊叫,莫守拙大致搞清楚了他们的名字。 穿灰色衣服的名叫桃枝,穿绿色衣服的名叫桃叶,穿红色衣服的名叫桃花。 “桃花,既然我们都不是唐突的人,却要唐突地把他们叫过来,你的话极其矛盾,而且是一个无法解决的矛盾,所以你的话说了等于没说,如同废话。”桃叶白了桃花一眼。 “我讨厌你总是以这样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对我进行评论,好像你比我优秀一些的样子。”桃花极不高兴地说。 “事实证明,我的确比你优秀。”桃叶毫不客气地说道。 桃花突然出手,一只肥大的肉拳击在桃叶的脸上,把桃叶的左脸打得陷进去了一个大坑,整张脸顿时扭曲成一团。 三个人同时惊叫,包括击出一拳的桃花。 然后,桃枝和桃花的左脸,如同桃叶的脸一样,都是陷进去一个大坑,都是扭曲成一团。 也就是说,桃花的一只肉拳,不但将桃叶的脸上打出了一个坑,也把自己和桃枝的脸上打出一个坑。 桃枝将自己的脸按巴按巴,使之恢复成原来的样子,大声吼叫道:“桃花,说好的不打人,为何冷不丁地出手?你忘了,我们是一体之胞,一人疼则三人皆疼,一人伤则三人皆伤吗?” 桃叶和桃花此时也将自己的脸按回了原形。 桃花“嘿嘿”一笑,“我一生气,便忘了这事。” “我非常讨厌你这该死的记性,应该记住的事情你永远都记不住,所以我认为你一定是故意的。我现在警告你,如果再敢出手,别怪我不客气。”桃枝气冲冲地说道。 “你不客气又能怎样?”桃花满不在乎地说,“有本事你也打我一拳,反正,我们都会疼。” 站在一旁将脸按回原形的桃叶,突然朝着桃花的屁股踢出了一脚,把桃花踢成了一个“v”字形,看上去就要折断了。 三人又是同时惊叫。 桃枝伸手,用力将自己突出去的屁股按回原位,又朝着桃叶大声吼叫道:“你为什么踢我?” “我没踢你,我踢的是桃花。”桃叶也是用力将自己扭曲的屁股按回原来的样子,懒洋洋地说。 “可是你明明踢得就是我。”桃枝说完,将拳头高高扬起,以泰山压顶之势,将桃叶的头打进了肚子里。 三个人顿时都没有了头。 “疼死我了。”三个没有了头的家伙含混不清地同时喊叫着,伸手拽着头发,把一颗颗硕大的头颅从身体里面拽出来。 将头拽出来的三个家伙都是往后跳了一步,将距离拉开。 “从现在开始,谁都不打人。”桃枝大声喊道。“尤其是不许打脸。” “不许踢屁股。”桃花说道。 “不许打头。”桃叶说道。 桃枝好像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从现在开始,你们谁都不许欺负我,谁要欺负我,我就打自己,反正,我疼,你们也疼。”桃枝说完,露出一脸坏笑。 “你是一个卑鄙无耻的人。”桃叶气得朝着桃枝大声吼叫。 “对,桃枝是全天下最卑鄙无耻的人。”桃花也附和着说。 桃枝不吭声,举起拳头欲打自己的脸。 吓得桃叶和桃花赶紧用双手去捂自己的脸,不约而同的大声喊叫着,“别打别打。” “嗨,你们三个老家伙不好好待在净魂谷,跑这里喊叫什么呢?”丛林中突然跑出来了一位绝美的女孩,长长的头发,精致的五官,粉嫩的脸蛋,像山中的清泉,林中的野花,水中的月影,微翘的嘴角透着可爱的顽皮,一身的不食人间烟火气,看一眼,便能让人的心里产生一种淡淡地温暖,淡淡地感动。 三个原本吵得不可开交的老家伙,一看到女孩,顿时安静下来,变得非常规矩,像是三只争食的老鼠,突然见到了一只威风凛凛的猫。 第186章 云朵(1) “没,没,没喊叫什么,我们在玩呢!”桃枝最先反应过来,唯唯诺诺地说。 “是的,是的,我们没喊叫,我们怎么会喊叫呢!是不是,桃花。”桃叶附和着。 “当然,我们都认为,乱喊乱叫是没有礼节的表现,作为很有修养的桃树三灵,我们是不会乱喊乱叫的。”桃花满脸堆笑。 女孩小脸带着笑,“好吧好吧,就算我听见了你们在喊叫,只要你们不承认,我也就当没听见好了。” “是的,是的,云朵一定是什么都没有听见,因为我们从来没有喊叫。”桃枝也是满脸堆笑着说道。 三个胖老人,撒谎的本领的确一流,而且在这个方面,他们能够做到出奇的思想统一。 “不过,云朵,我们发现了两个人,两个我们认为是敌人的人,方才,我们就是为了这个争吵来着。”桃枝故作神秘地说。 “桃枝,我们从来没有争吵,你怎么能说我们刚才就是为了这个争吵来着呢?”桃花见桃枝说漏了嘴,赶紧说道。 “是的,是的,我们没有争吵。我们只是在讨论而已,而且我们都认为那两个人是敌人,所以便没有争吵的必要。”桃叶也跟着说道。 云朵看到了站在林中的莫守拙与有娇。 也没见有什么动作,云朵已经到了二人面前,距离二人不足一丈。 莫守拙自信自己做不到这一点。 “你们是谁?从哪里来?”云朵问道,一副高傲的神态,盛气凌人。 这一副神态以及质问的语气,让有娇心里感到很不爽快,脱口问道:“你又是谁?” “你这个人好没礼貌,连精灵族的小公主都不知道,真是一个孤陋寡闻的人。”桃枝大声说道。 “是她先这样问我的,你们为何却说我没有礼貌?”有娇大声说道。 “说你没有礼貌就是没有礼貌,不许争论。”桃花大声说道。 “就是,你若是不听话,我一拳把你的脑袋打进肚子里去。”桃枝说道。 “我也可以一脚踢烂你的屁股。”桃叶喊道。 “我也可以一拳打憋你的脸。”桃花说道。 有娇毫不畏惧,“哼”了一声,“仗势欺人,算不得英雄。” “我不过就是问了你一句而已,怎么能算得上仗势欺人?倒是你,伶牙利齿,不怕我一颗一颗地给你拔了?”云朵冷冷地说道,语气非常不友好。 “不好意思啊!打扰各位了,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莫守拙,她叫有娇,我们从东冥来,要见精灵族的王。”莫守拙问道。 他不想再让有娇说下去,水滴之眼不敢开启,看不到对方的能量与战力,若是真的惹恼了他们,恐怕不会有好果子吃。 这个叫云朵的小公主方才的举动已经让莫守拙明白,他二人大概率不是她的对手。 云朵看着莫守拙,嘴角露出一丝笑,“你的声音很好听,说话也有礼貌,比那个小女子强多了。”说完,朝着有娇使个冷脸。 有娇回了她一个一模一样的冷脸。 “是啊!不但声音好听,人也长得俊美。”桃枝赶紧说道。 “虽然俊美,却比不上我们。”桃花说道,说完,甩了一下长发,做了一个很酷的样子。 “桃树三灵之俊美,普天之下无人能比,桃花这话跟废话没什么区别。”桃叶说道。 “桃叶,你敢说我的话是废话?小心我一拳把你的脸打瘪。”桃花大声吼道。 云朵看了桃花一眼,桃花赶紧咧嘴一笑,“云朵,你别听错了,我说的是,一拳把我自己的脸打瘪。” “精灵族不欢迎外族来人,趁我还没改变主意之前,你们赶紧回去吧!”云朵毫不客气地说道。 “就是,赶紧走,赶紧走。”桃花说道。 “若是不走,我们便打你们走,把你们的脑袋打进肚子里。”桃枝说道。 “或者,一脚把你们的屁股踢烂。”桃叶说道。 云朵看着三个胖家伙,纤纤玉指一指,“从现在开始,一个时辰之内,你三人不许再说话。” “那要是忍不住呢?”桃枝小声问道,一脸很小心的样子。 “若是忍不住,我便把你们的脑袋全都打进肚子里去,把你的屁股全都踢烂,把你们的脸全都打瘪。”云朵毫不客气地说道。 三个胖老人一听此话,皆是双手捂嘴,一脸惊恐,不知是真的,还是故意如此。 莫守拙微微一笑,“我来蓝色森林,是有要事需办,在见不到精灵族的王之前,我是不会离开的。” “精灵族没有王,我爹是大长老,他不会见你们的,你们最好在他老人家生气之前离开,否则想走也走不了。”云朵说道,面无表情。 “我能保证他不生气。”莫守拙说道。 “在我带你去见父亲之前,你需得告诉我,为何来蓝色森林。”云朵的语气有了松动。 “因为我是精灵族的人。”莫守拙说道。 “你是精灵族的人?”云朵惊讶地问了一声,随即自双目之中射出一道蓝色光芒。 “你果然是,但是她不是。”云朵说道,随即又似是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声,“你来自冥海,怎么可能是精灵族的人呢?” “云朵。”桃花喊了一声,小心地问道:“我能说句话吗?” “一个时辰到了吗?”云朵瞪了桃花一眼。 “桃花,你违反了云朵的规定,一个时辰没到,你就说话了。”桃枝大声说道。 “桃枝,你也违反了云朵的规定,一个时辰不到,你就说话了。”桃叶也大声说道。 “哎呀!”云朵握紧小拳恨恨地挥了一下。 “云朵为何如此生气?”桃花一脸迷茫地问道。 “桃花,你原来是如此之笨,云朵是被这两个人擅闯蓝色森林气得。”桃枝说道。 “云朵不必生气,你若是不想看到他们,我一脚就把他们的屁股踢烂。”桃叶说道。 “我也可以一拳把他们的脸打瘪。”桃花说道。 “若是不想要头了,我可以帮你们一拳打进肚子里去。”桃枝说道。 云朵双手捂住耳朵,大声喊道:“不许再说话。” “你看你们把云朵气得,再不走,就算我不把你们的脑袋打进肚子里去,云朵也会杀了你们的。”桃枝说道,说话期间,装出一副非常关心的样子。 “是啊是啊,赶紧走吧!云朵要是生气了,我们可拉不住她。云朵虽然不太喜欢杀人,但你们若是惹恼了她,肯定不会有好果子吃,说不定真的一脚把你们的屁股踢烂了。”桃叶说道。 “也有一种可能,云朵会一拳把你们的脸打瘪。”桃花大声说道。 第187章 云朵(2) “你赶紧跟我走吧!我实在是怕了他们的唠叨了。”云朵大声说道,却又指着有娇,大声说道:“你不是精灵族的人,精灵族不欢迎你。” 莫守拙握住有娇的手,“她必须去。” “她是你什么人?”云朵看着二人紧握的手,似乎猜到了他们的关系,嘴角露出一丝玩味的笑,“你们二人的关系,看起来不一般。” “的确不一般。”莫守拙并没有明说,他相信云朵一定是已经猜到了。 云朵的眼中闪过一丝异样的光芒,一闪即逝,“精灵城堡数万年以来从未有外族进入,你想让我破了这个规矩吗?” “我是精灵族的人,有娇便是。我去哪里,她就得去哪里。”莫守拙说道。 “我不相信你对她如此好。”云朵说道。 “事实如此,你信不信无关紧要。”莫守拙说道。 莫守拙已经看出来,云朵虽然性格有些霸道,却绝不是一个邪恶之人,之所以如此,大概是与她的身份有关。 一个强大的精灵族的小公主,有些小脾气自然在所难免。 云朵突然出手,伸手一抓便将有娇抓到了自己面前,有娇体内的两千樽能量感应到外来力量的攻击,迅速破体而出,于周身形成一道防御界。 但这道拥有两千樽能量的防御界,在云朵面前却丝毫起不了作用。 莫守拙作势欲扑,桃树三灵比他的速度更快。 只见三个人影一晃,便拦在了莫守拙的面前,两个出拳,一个出腿,出拳的攻击他的头部和面部,出脚的则攻击他的下身。 “对云朵不敬,我要把你的头打进肚子里。”桃枝大声说道。 “对云朵不敬,我要把你的屁股踢烂。”桃叶喊道。 “对云朵不敬,我要把你的脸打瘪。”桃花喊道。 三千樽能量破体而出,形成一道防御界,这道防御界,同样挡不住桃树三灵。 莫守拙飞身后退。 有娇被罩在一个蓝色光芒形成的圆环之中,体内能量被圆环急剧吸走,不由地发出一声娇呼。 莫守拙惊急交加,元神驭刀,天魂刀自刀鞘之中飞出,带着一道夺目的光芒,直奔云朵。 桃树三灵急攻莫守拙,拳与腿未到,却又折身而回,扑向飞往云朵的天魂刀。 云朵急速后退。 一双大眼睛看着与桃树三灵激战在一起的天魂刀。 “天魂刀?”云朵惊喊了一声,“你们三个退下。” 罩住有娇的蓝色光环随即消失。 桃树三灵闻言迅速抽身后退,莫守拙收回天魂刀,冲向有娇,将她抱在怀里。 “少爷。”有娇小脸苍白,已是气若游丝。 莫守拙不知道云朵对有娇做了什么,盯着她,冷冰冰地说道:“有娇若是死了,你一定得死。” “不许跟云朵这么说话。”桃枝愤怒地吼道。 “云朵是精灵族的小公主,身为外族来人,不可放肆。”桃叶大声说道。 “再敢放肆,我立马打瘪你的脸。”桃花也喊道。 莫守拙双臂抱紧有娇,看着桃树三灵,语气冰冷,目光如刀,“还有你们,有娇活着,你们可活。有娇死了,你们三个也要为她陪葬。除非,你们现在就杀了我。” “你不必紧张,她只不过是耗损了一些能量且受了些惊叫而已,并无性命之忧,几个时辰之后就可恢复。”云朵淡淡地说道,目光之中,却生出了一些复杂的情感。 “此话当真?”莫守拙问道。 “信不信由你。告诉我,你为什么有天魂刀?”云朵问道。 “你认识天魂刀?”听到云朵直接说出了天魂刀的名字,莫守拙倍感意外。 “天魂刀只有一个主人,你一定就是那个他。”云朵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让人莫名奇妙的话,说完之后,化作一道光芒不见。 莫守拙扶着有娇坐到地上。 未经莫守拙提醒,炼体境早已开启,体内剩余的能量开始在奇经八脉之中高速流转。 莫守拙站在有娇身边,小心地观察着四周。 心中却想到了一件事,云朵为何一眼就能认出天魂刀? 难道,天魂刀与精灵族,还有什么渊源? 而且,云朵看到天魂刀时,为何会流露出如此复杂的情感?“你一定就是那个他”又是什么意思? 想不出答案。 抬头看着桃树三灵,目光平淡。 三个胖家伙咧咧嘴,一副很过意不去的神态。 桃枝说道:“你别怪我们啊!我们是很善良的人,没有杀人之心,云朵也是一个很善良的人。”桃枝说道。 “是的,我们的确是很善良的人,云朵也不是一个喜欢杀人的人,她比我们还善良。”桃叶说道。 “我们就是嘴上比较厉害一些,我们不杀人。就算你站着不动,我们也不杀。顶多踢你几脚,打你几拳而已。”桃花说道。 “你刚才的样子很吓人,好像把我们当成了仇人一样。”桃枝说道。 “你的确好像把我们当成仇人了。”桃叶说道。 “你要是把我们当成仇人,我们会很伤心。”桃花说道。 “你们有多大能量?”莫守拙问道。 “九千樽。”桃枝说道。 “放屁,是九千樽多一些。”桃叶说道。 “明明是九千樽多一些,却偏偏说是九千樽,桃枝的话的确如同放屁。”桃花说道。 “云朵呢?”莫守拙又问道。 “八千多樽。”桃枝说道。 “能给我说说云朵吗?”莫守拙说道。 “我说。”桃叶抢先说道。 “为什么是你说,而不是我说?”桃花怪叫一声,说道。 “是我抢到的,自然由我来说。云朵是大长老的小女儿,大长老一共有七个女儿,数她最小,也最漂亮,今年三百零五岁。她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从来不杀人,只会吓唬人。”桃叶说道。 “云朵喜欢酿酒,她酿的酒最好喝,我们三个都得听她的,要是不听,她就不给我们酒喝。你可能不知道,我们三个都是嗜酒如命的人。”桃花说道。 “精灵们住在哪里?”莫守拙问道,他现在已经不是有些喜欢这三个罗里吧嗦的胖老人了。 看上去并非邪恶之人,方才的打斗,只是情急之下所为,并不是刻意想杀了他,而且,也并未倾尽全力。 以他们九千樽能量的战力,若是想杀了他,恐怕他早就死了,根本等不到现在。 就算是真心实意地打上他一拳或者踢上他一脚,他也定然是躲不过去。 一旦被拳头或者脚打中,他可没有本事像他们一样,把头从脖子里拽出来或者把脸和屁股按巴按巴弄回原形。 第188章 画中人 “精灵当然住在精灵城堡,你连这个问题都要问,真是有点太笨了。”桃枝说道,一脸不屑的神态。 “是的,的确很笨。”桃叶说道。 “简直是笨死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笨的人。”桃花说道。 莫守拙不理会他们的奚落,“精灵城堡又在哪里?” “从这里往北走,十里就到。”桃花抢先说道。 “你们也是精灵吗?”莫守拙问道。 “当然,蓝色森林的人都是精灵,只不过我们三个人喜欢自由,不愿意住在精灵城堡那个破地方,我们喜欢住在森林里。”桃叶说道。 “是的,我们都喜欢自由。”桃枝说道。 “云朵也喜欢自由,所以经常跑出来玩。不过她要是想让我们和她玩,就得带酒来。”桃花说道。 “要是不带酒,我们就会躲起来不见她,更不跟她玩。”桃叶嘿嘿一笑,一副颇为得意的神态。 “我们躲起来,云朵会很着急。”桃花说道,同样是一副得意洋洋的神情。 “但是我们通常不会让云朵太着急,因为我们都是善良的人,不忍心看着她着急。”桃枝说道。 “精灵王叫什么名字?能量有多少樽?”莫守拙问道。 “你的问题太多了,不过没关系,我愿意回答你提出的所有问题。”桃枝说道。 “精灵族没有王,只有六位长老,大长老名字叫浩天,能量一万樽。”桃叶说道。 “你为何抢我的话?”桃枝怪叫了一声。 桃叶翻了个白眼,“你的废话太多了。” 说话间,有娇已经完成了一个大周天的修炼,能量恢复如初,睁开眼睛。 莫守拙将她扶起来,问道,“感觉怎么样?” “好了。”有娇说道。 桃枝“嘚吧嘚吧”嘴巴,说道:“这是一个和云朵一样漂亮的女人。” “是的,的确和云朵一样漂亮。”桃叶说道。 “这话让云朵听见了肯定不高兴,云朵一直觉得自己是精灵族最漂亮的女人。”桃花说道。 “这样的话以后还是少说,惹怒了云朵,我们会没有酒喝。”桃叶说道。 “那就等于我们没说。”桃枝说道。 “你这句话是废话,我们已经说了,怎么会等于没说?”桃叶说道。 “是的,的确是一句废话。”桃花说道。 “我非常讨厌你们两个家伙合起伙来对付我。”桃枝说完,突然挥出一拳,直接打在了桃花的头上,又一次把桃花的头打进了肚子里。 同一时刻,桃枝和桃叶的头也不见了。 桃花一把将头从脖子处拽出来,大声吼道:“说好了不打,为何又打?”话一说完,一拳打在了桃枝的脸上,三个人的脸全都瘪了进去。 莫守拙握住有娇的手,迅速离开。 身后传来三个胖老人的打斗声。 “不许踢我的屁股。” “不许打我的头。” “你个该死的,又打我的脸。” 有娇“噗嗤”一声笑出声来,“少爷,这三个胖老人真是太有趣了。” 说完,回头看了一眼,密林阻挡,已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老小孩,三个老小孩。”莫守拙说道。 “云朵其实一点儿也不善良,出手就想要了我性命。”有娇心有余悸地说道。 “她若真的想杀了你,恐怕你活不到现在。” “的确,她有八千樽能量,一击就能要了我的性命。看来,她只是想考验一下,看你是不是真的对我好。” 莫守拙叹了一声,“就你我现在的能量和战力,在精灵族面前,跟手无缚鸡之力其实没有什么区别。” “一千樽能量在嬴氏部落就是无敌的存在,没想到来到冥海和蓝色森林之后,我们就跟一只小蚂蚁一样柔弱。”有娇的话中,充满了感叹。 “蚂蚁也会咬人。” “但蚂蚁咬不死人,人却可以轻松地踩死蚂蚁。” 莫守拙看着有娇,笑着说道:“那我们就做一只大蚂蚁,一只大到人踩不死的蚂蚁。” “少爷做蚂蚁,我就做人,这样我可以想怎么欺负就怎么欺负。”有娇说完,“嘻嘻”一笑。 莫守拙作势成爪,“那我就变成一只狼,一口吞下你。” “救命啊!”有娇夸张地喊了一声。 喊声未落,被莫守拙一把拉进怀里,重重地亲了一下,“这个地方,没人救你。” 有娇踮起脚尖,回亲了一下,“少爷想欺负就欺负好了,反正我也逃不掉。” 二人紧紧相拥。 数只小兽从丛林中钻出来,瞪着一双小眼睛看着二人,看不懂人类的亲昵之举。 莫守拙松开有娇,紧紧握住她的手,“走吧!这个地方好像不太适合谈情说爱。” 蝶衣阁,一道精美的画壁。 画壁上有一个年轻的女人,一头乌云长发,一张绝世容颜,一副玲珑娇躯,极美。 画壁前站着一个女人,正是云朵。 二人看着前方,前方的虚空之中飘浮着一团云雾,云雾中有两个人,正是莫守拙与有娇。 当看到两个人相拥而吻的时候,云朵看了一眼画壁上的女人,轻叹了一声,“蝶衣,你苦等带天魂刀的人一万年,现在他来了,却带着另外一个女人。” 蝶衣微微一笑,“此时的他已非彼时的他,带着一个女人来,又有什么可奇怪的。” “既然此时的他已非彼时的他,为何还要在画中苦等一万年?”云朵有些不解地问道。 “你还是个小孩子,有些事情,你根本不懂。”蝶衣说道,说完喟然一叹。 “我已经三百多岁了,有什么事情是我不懂的?”云朵说道。 “你爱过吗?” “没有。”云朵说这话时,脸色突然变得忧郁,似乎想到了什么。 “既然没有爱过,怎知爱的滋味?” “爱能有什么滋味?若是爱都如你这般痛苦,我宁愿不爱。”云朵说道。 “没有爱的时候,什么话都可以说。有爱的时候,一些话,你就说不出来了。”蝶衣说话期间,一直看着手拉着手往前走的莫守拙与有娇。 云朵摇摇头,“你的话,我听不懂。” “以后你会懂的。” “那个叫莫守拙的人,是你记忆中的人吗?”云朵说道。 “很像。” 第189章 猫、老鼠和猫头鹰 大约一个多时辰之后,来到了一座山脚下。 一座很高很高的山,看不到山尖,山尖隐没在云里。 有一条小路,通往山顶。 小路被青草隐没,看上去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走过了。 精灵们在蓝色森林中活动,大概用不着走路。 就像云朵一样,化作一道光芒消失。 上山的路很陡峭,是一条在山壁上开凿出来的路,越往上走越陡峭,也越危险。 二人一路相互扶持,用了很长时间,终于走到山与云交接的地方,前面出现了一块敞亮的空地,空地上有一棵树,一块石头。 树上睡着一只猫头鹰,石头上爬着一只猫,猫的脚下,一只老鼠正在沉睡。 有些奇怪,一只老鼠竟然和一只猫头鹰、一只猫在一起睡觉。 二人的脚步声惊醒了老鼠,老鼠睁开眼睛,睡眼惺忪,一副没有睡醒的样子。 二人原来以为,老鼠见到猫和猫头鹰,一定会惊慌失措,赶紧逃跑,奇怪的是,老鼠并没有跑,更加奇怪的是,老鼠竟然抬起小脚,在沉睡着的猫脚上重重地踏了一脚。 它的脚实在太小了,好像也没有多少力气,猫竟然没醒。 老鼠从地上抓起一根小木棍,在猫的脚上重重地抽了一棍子。猫感觉到了一阵剧疼,“嗷”地叫了一声,翻身座起。大喊一声:“哪个家伙踩了我的脚,疼死我了。” 而此时,老鼠正伸出小木棍,惦着脚尖用力去戳蹲在树枝上睡觉的猫头鹰,把猫头鹰戳得差点从树上掉下来,接连扑棱了几下翅膀才稳住身形,一时睡意全无,瞪大眼睛问,“谁,谁在戳我?” 猫已经发现是老鼠干的坏事,正要朝着它扑过来,老鼠却伸出前爪指了指莫守拙和有娇。 猫一见到二人,顿时不再理会老鼠,似乎也忘了疼,咧开嘴巴,露出灿烂的笑。 “老猫老白携老鼠小黑和猫头鹰大头迎接尊贵的客人来云山。请问,能告诉我,你们的名字吗?”老猫极其有礼貌地说。 莫守拙和有娇有点懵圈。 而那边,三个家伙却发生了争吵。 “你有什么资格代表我们两个,这段话本来应该是我说的。”老鼠小黑大声说道。 “就是,老白,你怎么能代表我们呢?这极不地道,也非常没有礼貌。”猫头鹰的意见似乎也很大。 老白咧了咧嘴巴,瞪了瞪眼,“你们不觉得,我们不能让尊贵的客人等得太久吗?如果我不说,等到你两个家伙反应过来才说,是不是会让客人觉得我们不够热情,不够礼貌?有失了我们云山的形象?是你们的反应太慢了,可怪不得我。” “不是我们反应慢,而是你抢在了我们的前面,你这个讨厌的家伙,总是喜欢抢我们的话。”小黑嘴巴噘得老高。 “你的确很没有礼貌。”猫头鹰也附和着说。 “嗨,我叫有娇,这是我的少爷莫守拙。”有娇大声说道。 “有娇?多么好听的一个名字。”老白笑着说道,“莫守拙,这个名字也不错。” “这两个名字的确很。 “我能不能问一个问题?”为了不让三个家伙得空吵架,有娇紧接着问道。 老鼠小黑抢先说道:“你尽管问,我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小黑,你真是一个没有礼貌的家伙。说这段时,竟然没有带上个请字,你应该说,请尽管问,而不是说,你尽管问。” 老白朝着小黑翻了翻白眼。然后朝着有娇笑,说:“尊贵的客人,请尽管问,我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这里是什么地方,精灵城堡在哪里?”有娇问道。 “你问的是两个问题,不是一个问题。”猫头鹰大头说道。 “尊贵的客人说她问一个问题,就是一个问题,无论问了几个问题,都是一个问题,你这个没有礼貌的家伙,真是气死我了。”老白朝着大头吼道。 “的确,大头,这一次,的确是你没有礼貌。”小黑与老白站在了同一个立场上。 大头翻了翻白眼,再不理会两个家伙。 “请允许我来回答你的问题,这里是云山。精灵城堡就在云山上面,我们是被小公主云朵派到这里迎接尊贵的客人的。”老白的问答极有条理。 听到老白提到云朵的名字,莫守拙赶紧问道:“真的是云朵派你们来等我们的?” “你好像不太相信我说的话,这让人很不高兴。你可能不知道,被人怀疑,是一件很让人伤心的事情。”老白说道。 看着老白一副装作模样的神情,莫守拙强忍住笑,说道:“好吧!我向你道谦。” “老白,你让尊贵的客人向你道谦是一件很没有礼貌的行为,我会将这件事告诉云朵小公主,让她惩罚你。”老鼠小黑说道。 “你要是敢把这件事情告诉云朵小公主,我就咬死你。”老白说完,作了一个欲扑的动作。 小黑赶紧朝着一边躲了一下,大声说:“不要忘了我们的约定啊!君子动口不动手。” “老白从来就不是君子,你跟它谈君子约定,无疑于对牛弹琴。”树上猫头鹰大头翻了翻白眼,接着说道:“你要是敢咬死小黑,我就咬死你。” 这一次,小黑和大头站在了一个立场上,把老白孤立了。 老白看了大头一眼,“我怕了你们行吧?” “能带我们去精灵城堡吗?”莫守拙问道。 “当然可以,我们的任务,就是奉云朵之命带两位尊贵的客人去精灵城堡。能说一说,为什么来精灵城堡吗?”老白说道。 莫守拙一时不知道该如何跟它们说。 “你看上去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或者不想回答这个问题。”老白说道。 “不愿意回答和不想回答其实是一个意思,老白,你说话真的是越来越啰嗦了。”小黑插话道。 “是的,的确很啰嗦,啰嗦地让人感到讨厌。”大头说道。 “我警告你们两个家伙,不要打断我和尊贵的客人的谈话。”老白大声说道。 “就算打断了你的话,你又能把我们怎么样?”猫头鹰又翻了翻白眼。 老白被它气得长出了一口气,虽然心中气极,却好像的确拿它没有什么办法。 第190章 精灵城堡 老白转头看着莫守拙和有娇。“二位看来是不想回答这个问题,那我就不问了,现在,我带你们去精灵城堡。至于后面会如何,我就管不着了,因为大长老从来不听我的。” 小黑嘻嘻一笑,“老白,我还以为你会说,大长老会听你的呢!你终于说了一句大实话。” “是的,只有这一句话,是实话。”大头马上跟着说道。 “我现在发誓,三天不理你们。”老白朝着小黑和大头愤怒地喊道。 “我现在也发誓,三天不理你。”小黑说。 “我现在也发誓,三天不理你。”大头说。 老白气得不再理会小黑和大头,倒背着小爪子走向云与天交接的地方。小黑紧跟在老白身后,大头则在天上飞。 就算站在了距离云与天交接之处,莫守拙和有娇依然看不到云中的精灵城堡,只看到了云。 “这个地方被精灵们施了云结界,如果我不带你们去,你们永远都找不到精灵城堡。冒然闯入,反倒会被云结界杀死。”老白大声地说。 说完,伸出爪子探向云,在云中划拉了几下,云开了一条缝。缝里有一条小路,只通遥远的山顶。小路两侧的云,像极了两道白色的墙。 “我已经三年没有走过这条路了,或者准确地说,是整整三年,没有人走过这条路了。精灵进出精灵城堡,都是用飞。”老白自顾自地说道。 “你们得小心,不要掉到山下去。云结界虽然能杀人,却支撑不住你们的身体。”在走上小路之前,老白回过头来嘱咐道。 有娇点头,“放心,我们会小心的。” 一只猫、一只老鼠、一只猫头鹰和两个人,在云缝中行走,走过了很长一段山路,来到了山顶。 到了山顶,眼前所见,使得莫守拙和有娇顿时有了一种豁然开朗进入仙境的感觉。 云被踩在脚下,云中有树木,有花朵,有山峰。 云中有数十座城堡,建筑样子非常别致,建在石山上,与石山一起,飘浮在虚空之中,白云缭绕其间,随风漫涌,像是流淌的云河,卷涌的云海。 数十座城堡之间,都有石桥相连,石桥亦是飘浮于虚空,在白云之中半隐半显。 无以计数形态奇异的石头孤悬在云中。 城堡周边,石桥周边以及孤悬的石头上,盛开着各种颜色各种形态的鲜花。 有人和鸟在云中飞翔,有兽在云中奔跑。 一派祥和景象,这样的景象,让人的心中止不住地生出一种温暖的感动。 精灵城堡的美,完全超出了莫守拙和有娇的想像。 一只小红猫跑过来跟老白打招呼。 “嗨,老白,好久没见你了。”小红猫大声说道,说完,看了莫守拙和有娇一眼。 “好久没见我,也不知道去看看我,你真是一个没有良心的家伙,一点良心都没有。”老白不满地说道。 “我去找过你几次,你总是不在,不知道忙些什么。”小红猫有些委屈地说道。 “我不是忙着迎接尊贵的客人吗?”老白朝着它挥了挥爪子,“赶紧到一边玩去,别挡了尊贵的客人的路。” 小红猫乖乖地躲到了一边,好奇地看着二人。有娇朝着小红猫露出一个调皮的笑,小红猫则朝着有娇咧了咧嘴。 走上一道石桥,透过石桥上的石头缝隙,可以看到桥下飘浮的云和如同深渊的虚空,有些晕眼。 若是一不小心从石桥上掉下去,不知道会坠落到哪里去。 老鼠小黑伸出爪子指了指石桥左右两侧各一座石头和木头混合材质的阁楼说道:“尊贵的客人,石桥左右两侧的阁楼分别叫琼雾阁和焚香阁,两座阁楼后面各有一道云谷,名字叫琼雾谷和焚香谷,是男女精灵们沐浴的地方,你们日后若是来沐浴,可千万不能走错了地方。” “小黑,在我刚刚准备介绍的时候,你便抢着介绍了,这让我感到很生气。”老白大声嘟嚷道。 “你爱生气就生气好了。你又不是精灵城堡的主人,为何非得由你介绍?”小黑不置可否地说道。 “我越来越讨厌老白了,弄得自己跟个老大似的,其实跟我们一样,就是一个引路精灵,而且,几千年都等不来一个需要引路的客人。”飞在空中的大头紧跟着说道。 老白不理睬他们,指着前方右侧一座如双剑直刺云霄的阁楼说道:“前方的阁楼名叫剑鸣阁,阁楼后面的那座山名叫剑鸣山,山上有一个平台,名叫剑鸣台,精灵们每天都在那里练剑。” “精灵城堡有多少精灵?”莫守拙问道。 “人形精灵有一万多,兽形精灵也有一万多。”大头抢先说道。 “人形精灵和兽形精灵有什么区别?”莫守拙又问道。 “当然有区别,人形精灵就是有人形,兽形精灵就是没人形。”小黑说道。 “废话,准确的回答应该是,人形精灵是人,兽形精灵是兽。”老白说道。 “你这个答案也没什么高明之处。”小黑嘟囔了一句。 “兽形精灵不能变成人形吗?”莫守拙问道。 “当然可以,但能量需达到一万樽以上。自古以来,兽形精灵从来没有谁的能量能达到这个基数,所以精灵城堡从来没有出现过变成人形的兽形精灵。”老白说道。 “其实没有哪个兽形精灵愿意变成人形,我们还是喜欢自己的样子。”小黑说道。 “有没有树形精灵?” “没有。”老白说道。 “老白,你们三个能量有多少樽?” “不多,我的能量有五千樽,小黑有四千樽,大头也有四千樽。”老白说道。 “纠正一下,我的能量不是四千樽,而是四千多樽。”小黑煞有介事地说道。 “多也不过多个几樽而已,有什么好纠正的?”老白瞪了小黑一眼。 莫守拙和有娇相互对视了一眼,心中都是暗叹,凭自己现在的战力,竟然连一只小老鼠,一只猫,一只猫头鹰都打不过。 这方天地,真是处处充满了神奇。 第191章 浩天 老白、小黑和大头一路走一路介绍,莫守拙和有娇大致搞清楚了精灵城堡的情况。 精灵族的大长老名叫浩天,能量一万樽。 浩天有七个女儿,最小的名叫云朵,三百多岁,能量八千樽,有没有儿子,不知道。 精灵族有人形精灵一万余,兽形精灵一万余,无树形精灵。 虽然没有详细问询,但莫守拙能够猜测地到,人形精灵的能量大概率都在六千樽以上,兽形精灵的能量大概率也都在四千樽以上。 如此强大的战力,的确非豢灵东族和西族所能比。 另外,莫守拙也能感觉到,精灵族的人,无论是人形精灵还是兽形精灵,都非邪恶之精灵。 不但不邪恶,而且还很有趣。 桃花三灵是如此,猫老白、老鼠小黑、猫头鹰大头也是如此。 由三人三兽可窥见全部。 此刻,莫守拙对精灵族已是充满了好感。 心中对云朵在蓝色森林之中突袭有娇之举,也早已释然。 至少,她可以肯定,云朵并无加害有娇之心。正如有娇所说,云朵此举,只是想知道他究竟对有娇关心到了什么程度。 而桃花三灵攻他之举,也是虚张声势。 又越过一条石桥,沿着一道崎岖的山道上了一座山,山顶上有一座阁楼,共七层,气势威严磅礴。 阁楼四周,鲜花盛开,芬芳迎面。 阁楼正前方的门椽上写着三个大字:“凌云阁。” “到了,这就是大长老居住的地方。”老白说道。“二位尊贵的客人请稍等一下,我进去通报一声,擅入凌云阁是一个很不礼貌的行为。” “还是我去通报吧!”小黑说着便往门里走,却被老白一爪子给划拉了回去,“云朵说过,这事归我领头。” “云朵说过吗?我怎么不记得。”小黑大声嚷嚷道。 “云朵的确说过。”大头站在门前的一块石头上,懒洋洋地说道,“正是因为我记得云朵说过,所以我才懒得跟老白争。” 小黑抬起小爪子搔搔脑袋,一脸迷茫的神态。 老白进去之后,很快就出来了,朝着莫守拙和有娇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大长老请二位进去。顺便说一声,我等引路任务圆满完成,有做得不到的地方,还请二位尊贵的客人多多包涵。” 小黑也跟着说道:“能引二位尊贵的客人来此,我很荣幸。” “我跟它们说的一样。”大头也说道。 说完,三只小兽化作三道光芒不见。 虚空之中传来最后的争论,“大头,你为何说‘我跟它们说的一样?’”老白的声音。 “我喜欢,怎么啦?”大头的声音。 莫守拙和有娇相互对视一眼,微微一笑,抬脚进入凌云阁。 凌云阁一层,有一位老人,一袭白衣,头发雪白,鹤发童颜,正端坐在一个蒲团上,微目养神。 正是浩天。 听到二人进来,浩天睁开眼睛,飘身而起,微微一笑,“自从暗黑法师离开之后,精灵城堡已经整整一万年未来过外族之人了。” 莫守拙微微一惊,“暗黑法师来过精灵城堡?” “是啊!他从暗黑界来,找一个带着天魂刀的小男孩。可惜他来晚了,天魂刀虽然在精灵城堡出现过,却在他来之前的一千年前,被一个人带走了。” “是谁带走了天魂刀?” “精灵王子天一。” “天一为何带走天魂刀?” “一万一千年前,混沌暗灵于虚空之中飘游,在到达精灵城堡之前,天一带着天魂刀将混沌暗灵引走,使精灵城堡避过一难,但天一却从此不归。” “混沌暗灵比精灵族强大吗?” “稍稍强大上一些。” “天魂刀有记忆,但为何我看到的记忆,却只有小男孩被暗黑法师迫害之后打入无极的那一刻?” “暗黑法师封印了天魂刀的能量,使它失去了对后世的记忆能力。” “你如何知道?”莫守拙有些奇怪地问道。 浩天呵呵一笑,“你忘了?我方才说过,有位暗黑法师曾经来过精灵城堡,是他说了关于天魂刀的事。” “那个暗黑法师是不是当初迫害小男孩的法师之一?” “你猜得没错,小男孩被打入无极之后,三位暗黑法师心中非常愧疚,故而派出一人,于诸天寻找小男孩。可惜,一直到他死去,都没有找到。” “暗黑法师不能轮回重生吗?” “是他自断重生之途,将两万樽能量封于体内,希望能留给小男孩使用。” 莫守拙点点头,“这件事我知道,现在豢灵西族已经找到了暗黑法师的躯体,但却只能得到其中的两千樽能量。” “暗黑法师不但将自己的躯体一分为五,存于五处,而且还在另外一个地方留下了一个咒语,只有得到了完整的躯体和那个咒语,才能获得全部的能量。”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暗黑法师把咒语留在了精灵城堡。” 浩天“呵呵”一笑,“你猜得没错,暗黑法师的确把咒语留在精灵城堡。你说的豢灵西族虽然得到了暗黑法师的躯体,却不敢来夺咒语,故而暗黑法师的躯体,对他们并无多大用处。” “暗黑法师的心思的确缜密,若是他不留下这个咒语,而被沐凡笑得到了全部能量,恐怕会在诸天万界掀起一场腥风血雨。” “你去见个人吧!”浩天突然说道。 “见谁?” “蝶衣,她已经等了你一万年了。” 莫守拙不由地惊愣,“我,我有点听不懂你的话。” “说起来很复杂,这样吧!见蝶衣之前,我先带你去个地方。” 浩天说完,飘然出门。 莫守拙和有娇跟着走出凌云阁,抬头看到停留在虚空云中的浩天,飘飘若仙。 “精灵城堡之内没有结界,你可驭刀飞行。”浩天说完,飘身向着远处飞去。 元神驭刀,莫守拙抱着有娇紧随浩天之后。 三人很快来到了一个云谷,云谷之中有蓝色的森林,也有鲜花,湖水,溪流。 浩天落地,站在一块巨石面前。 “此地叫逍遥谷,这块石头叫逍遥石,此石之中,留存着关于你前世的记忆,看了就会知道。” “我可开启水滴之眼吗?”莫守拙问道。 “当然可以。” 开启水滴这眼的万物记忆功能,莫守拙看到了留存在逍遥石中的记忆。 第192章 逍遥石中的记忆 莫守拙打开水滴之眼,看到逍遥石留存记忆的同时,他自己也走进了逍遥石之中。 莫守拙看到了自己,就在身前三丈之外。 或者说,不是他自己,而是他的某一个前世,天一,精灵族的王子。 只不过,面相如同一人。 这样的观望,让莫守拙有一种极度不适应的感觉。 思维也有些迷乱,此刻的他已经有些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谁。是莫守拙,还是天一? 天一与一个年轻女人紧紧相拥。 女人长发秀丽,长发如瀑,抬头看着天一,脸上有泪。 天一目光温柔,轻轻地用唇吻掉女人脸上的泪,抬手抚过她的如丝秀发,“蝶衣,我若是回不来…” 蝶衣伸手堵住天一的嘴,“天一,我不许你这么说,你一定要回来。” “三千混沌暗灵来自未知之地,能量全部超过了一万樽,最强者甚至达到一万五千樽之巨,若是任由他们前来,精灵族定然难以幸存。” “你是王子,可领精灵族与混沌暗灵拼死一战。” 天一轻声一叹,“明知不敌,却要死战。这样的战争,毫无意义。眼下保存精灵族唯一的办法,是将他们引走。” “你要将他们引到哪里去?” “不知道,越远越好。” “可是你?” “牺牲我一人,拯救精灵全族,我死得其所。” “我愿陪你一起去。” “不行,你去了,不过是白白陪上一条性命而已。” “与你在一起,我生死无惧。” “你心中无惧,我却不然。你若一起去,我心难安。” “与你同生同死,是我一生所盼,天一,给我这个机会好吗?”蝶衣近似哀求地说道。 “蝶衣,这一生,我只想让你好,知道吗?你好我便好。劫难来临之时,若能以我的死换取你的生,是给我的最大安慰。” “可是我心难安,没有了你,我生不如死。” “蝶衣,不要任性好吗?精灵族已到了生死关头,请我一个以一人拯救全族的机会,你与众精灵若都安好,我无论去了哪里,都会含笑。” “天一,你不知我心。” “蝶衣,我知你心。” 又是两滴泪从蝶衣脸庞滚落,“天一,我要永远失去你了吗?” 天一将蝶衣紧紧地抱在怀里,轻声说道:“蝶衣,我会将你永存心中。我若不归,你别等我。” “我不,一年内你若不归,我便将自己入画,等你回来将我画出来。” “蝶衣不可,你只能使自己入画,却不能使自己出画,若要出画,非得至爱之人才能将你画出。我若回不来,你岂不是永成画中人?” “无论千年万年,我都会等你回来。”蝶衣说道。 天一又是一叹,“蝶衣何苦,精灵不能永生,就算千年后回归,我已是苍老垂暮之人。若是万年之后回归,我已不是我。你在画中等我,又有什么意义?” “你若苍老,我还年轻,你愿意娶我吗?” “愿意。” “你若转世重生,看到画中的我,还愿意娶我吗?” “我怕认不出你。” “今天的记忆会永远留在逍遥石中,无论你什么时候来,都会有人带你来到这里,我只盼转世重生的你看到这个记忆的时候,不要忘了我对你的情谊。” “也许,你不会再喜欢转世重生的我。那时的你我,已是相隔数世之人,千古不烂的情谊会像浮云一样,化于虚空之中。” “不会,我在你我的心里各留下了一滴眼泪,当你走进逍遥石的时候,这两滴眼泪就会从沉睡中醒来,你还是你,我还是我。” “一切自有天数,一切都在人心,我们不能逆天改命,也不一定就能逆心改命。万年之后的事,还是万年之后再说吧!”天一说完,轻轻地推开蝶衣。 轻声说了一句:“你们过来吧!” 数道金光一闪,眼前出现了六个人,六位白发白衣的老人。 “六位长老,我父亲十日前渡化,进入转世重生期。我此去无极,绝难回归,精灵族不可无王。” 转头看着大长老,“大长老,我若一年不回,你便接任精灵族的王,我若不能将混沌暗灵成功引走,你需与其拼死一战。” 大长老躬身施礼,“王子放心,若是混沌暗灵来攻,我定当向死而生。” “混沌暗灵若是果真来攻,不可全族皆亡,可由二长老带领千名年轻男女另寻它地,以保精灵族不灭。” 二长老躬身施礼,“王子,我愿与精灵族共存亡,这另寻它地求生一事,请安排六长老去办。” “王子既然有吩咐,二长老需勇担此任。我留下,与混沌暗灵一决生死。”六大老大声说道。 “二位长老毫不畏死之心令人感动,此刻已不必争论,另寻它地一事任重道远,二长老心思缜密,战力强大,此事非你莫属。” 二长老轻叹一声,“王子既然如此安排,我定当照办。我在此向王子立誓,定然以死保全精灵族不灭。” “如此甚好。”天一说完,望向虚空。 虚空深处,有暗黑烟云汹涌滚涌。暗黑烟云之中,便是从未知之地流窜出来的三千混沌暗灵。 虽然距离极为遥远,却已有强大的杀气漫卷而来。 浮云静止,万物肃立,似乎连它们也感应到了漫天的杀气。 天一推开蝶衣紧握的手,在她的额头上轻轻一吻,化作一道金光消失。 “天一。”蝶衣发出一声悲呼。 记忆消失,莫守拙回归现实。 内心突然感到了一阵剧烈的痛楚,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跳动,然后向着周身弥漫,占领他的身体,他的思想。 是自己的心?还是蝶衣留在心上的一滴泪? 想见蝶衣的心,如同漫卷的潮水,汹涌澎湃。 莫守拙竭力控制。 此时的他,已非彼时的他。 中间相隔了数十世数百世,他现在只是莫守拙,而不是天一。 前世的事,早已消散在无尽的虚空,沉眠在历史的记忆。 正如天一离开时所说,万年以后的事,万年以后再说吧! 他一定想到了,万年以后就算还能与蝶衣再见,却也已是轮回转世之人。 纵然蝶衣有着不变的心思,轮回转世之人如何能有? 莫守拙看了有娇一眼,轻轻地拉住了她的手。 有娇并没有看到逍遥石中的记忆,所以丝毫不知莫守拙此刻复杂的心情。 第193章 画中蝶衣 浩天轻声一叹,“你可看到了蝶衣的心?” 莫守拙轻轻点头,无奈地苦笑,“我虽然来到了蓝色森林,但却不是天一。我有我的至爱,心中如何容下蝶衣?” “蝶衣在画中苦等你了一万一千年,无论如何,你都得去看看她才是。”浩天也是无奈,他知道有些事情,很难强求。 莫守拙点头。 浩天轻轻一声呼唤,另外五位长老现身。 “浩地、浩云、浩雾、浩风、浩雨五位长老,拜见精灵族之王。”浩天说道。 五位长老齐齐躬身施礼,“王。”脸色无比虔诚。 莫守拙顿时手足无措,赶紧说道:“众位长老且慢,我担不起这个礼,更当不了精灵族的王。” 浩天微微一笑,“一万年一千年前天一王子离开之时,虽曾留话我的前辈接任精灵族之王,但他并没有照此去做。一万多年以来,精灵族之王的位置一直空缺,就是等着王回来。” “浩天长老,就算我是天一王子的转世之人,但却已不是他,这精灵族之王一位,我万万不能接。”莫守拙一脸严肃地说道。 “王是要违了精灵族全族的心意吗?或者,看不上精灵族之王?” “浩天长老,我绝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嬴氏部落的一个武者,后巧遇仙缘,修了仙道,本体还是凡人。为破冥海囚徒诅咒不得已到了冥海,原想着万死不得一生,却不料阴差阳错救了被封印的豢灵东族,成了他们的王。” “豢灵东族之王?精灵族与豢灵东族并无来往,更无过节,身兼两族之王,没有矛盾。” “豢灵东族的几位长老测试之时,发现我是精灵体,遂又来了蓝色森林,希望能得到精灵族的帮助破了黑暗城堡的黑色葫芦。我本体之中只有三千樽能量,如何做精灵族的王?” “王子有所不知,精灵族有严规,不可介入族外事务,王子若是不做这个王,若想得到精灵族的帮助,怕是没有可能。” 莫守拙微微一愣,“浩天长老的意思是?” “精灵族的族规,只有王可以破,非王者,不可破。” 莫守拙无奈地叹了口气,“我才疏学浅,战力孱弱,真的做不了这个王。” “无碍,王子一旦做了精灵族的王,有可能得到四千樽能量。” “四千樽?”莫守拙发出一声惊呼。 “是的,也许更多。” 心中虽然惊喜,莫守拙却依然摇了摇头,“天一王子既然已将王位传于浩天长老的前辈,便需依令而行。” 浩天长老不再相劝,“做不做精灵族的王,去见了蝶衣再做决定可否?” “好。”莫守拙点头。 当莫守拙在蝶衣阁的画壁上见到画中蝶衣的时候,心中突然生出了一股剧烈的疼痛之感。 一份留存在脑海深处的记忆被迅速唤醒。 “天一?”蝶衣轻声唤道。 心中虽然痛极,莫守拙却依然说道:“对不起,我不是天一,我是莫守拙。” “一万年前,你曾说,就算万年之后回归,你已不是你。果然成真了吗?”蝶衣无限伤感。“可惜,我在画中苦等一万多年,一万多年,你知道有多长吗?” “我知道,很长很长。一个人苦等的日子,更长。” “莫守拙,既然不认蝶衣,你为何来蓝色森林?”云朵喊道,“你若不来,蝶衣还有希望,你一来,蝶衣的心便死了。” 莫守拙强忍着心中剧烈的痛,朝着蝶衣鞠了一躬,“对不起。” “少爷。”有娇轻唤了一声,伸手抓住莫守拙的胳膊,泪眼晶莹。“在你的心中,你已不是天一,但在蝶衣的心中,你就是天一,她苦等你一万一千年,你不能负了她。” “你少插嘴,若不是因为你,天一王子定然不会舍弃了蝶衣,一切都是因为你。”云朵朝着有娇愤愤地说道。 “云朵,以如此口气对有娇说话,这是精灵族的礼节吗?”浩天厉声说道。 “父亲,我说错了吗?蝶衣在画中苦等王子一万一千年,这份情谊感天动地…” “感天动地又能如何?”浩天打断云朵的话,“你不是也曾经被人爱过吗?难道还不能理解爱是不可强求的?” “父亲,这不是一回儿事。”云朵急地差点跺脚。 “浩天长老,请带大家回避一下好吗?”蝶衣轻声说道。 “走吧!”浩天轻叹一声,说完带头走出蝶衣阁。 云朵气呼呼地离开。 “少爷。”有娇轻喊一声,早已是泪眼婆娑。 “去外面等我吧!” “无妨,她可以留下。”蝶衣说道。 转而看着莫守拙,“你跟天一长得很像,简直是一个人一样。” “面相一样,但心已不同。”莫守拙无奈地说道。 “一万多年以来,我一直期盼这一天,希望能够再次再到你。可是我又经常感到害怕,害怕你见了我之后,不认我。”蝶衣的话,让人听了柔肠寸断。 “我能感应到你在天一心中留下的那滴泪,它被传承到了我的心里,这让我的心感到很疼。我的体内现在好像有两个灵魂,一个是我,一个是天一。” “对不起,如果知道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当初我就不会留下那滴泪。”蝶衣柔声地说道。 “我心有两股力量在战斗,一个声音大声喊,我是天一,可另一个声音又在大声喊,我不是天一,我只是莫守拙,一个来自嬴氏部落的武者。” 蝶衣一丝苦笑,“原来,转世轮回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心,让他忘记过去的一切事情,也包括刻骨铭心的爱。” 目光盈盈看着有娇:“有娇,你是一个善良的人。非但不加以阻止,反倒劝他不可负我,我谢谢你。” “蝶衣,对不起。”有娇哭着说道。 蝶衣轻叹了一声,“你大可不必跟我说对不起,我承受不了这个。莫守拙不是天一,天一也不是莫守拙,长相一样,心却不同,爱不可强求,强求来的爱,不会有快乐。” 莫守拙的心碎成片片,目光变得晶莹。 不敢再在阁楼内待下去,转身往外走,边走边说:“我一定会把你画出来的。” “只有至爱我的人才能把我画出来,你画不出来我。”蝶衣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落在莫守拙的后背,也是碎成一片一片。 第194章 是爱,还是非爱? 蝶衣阁外,一处突石的山石之上。 莫守拙、有娇与众位长老皆是看着远方,云朵则跑进阁楼中陪蝶衣去了。 云雾在头顶,在身边,在脚下,空气中弥漫着湿漉漉的味道,几株鲜艳的花树从云中探出头来,窥视着这个世界。 景色无限美好。 莫守拙却是连一丝丝欣赏美景的心情都没有。 短短数月之内,发生的一切事情,都太过离奇。 先是从两千年后的那个世界穿越过来,进了武者的身体。历经数次战斗,终于平定鸿胥叛乱。 眼看着有了太平盛世,不曾想出现了冥海囚徒诅咒。 有了生死相随的有娇,硬是强迫自己暂时忘记了另一个世界的方兮颜。 内心已是倍受煎熬。 二人都能活着到达冥海,已是幸运。 不料遇到鬼婆,破了骷髅塔和暗魂诅咒,成了美人鱼族和豢灵东族的王。 再来精灵族,本想着寻求帮助破了黑色葫芦,谁曾想竟然又续上了一份情缘。 鬼婆与影子的咫尺千年,最后一次拥抱已是令人无比心碎。 天一王子与蝶衣的这份情缘,更加让人煎熬。 一副画,一个人,等了一万一千年。 这份情缘,直接把自己扯了进去。 究竟该如何,才能平息了这内心之中巨大的波澜? 面色冷静的莫守拙,脑海之中有两个声音一直在争论。 一个声音大声喊道: “把蝶衣画出来,她是属于你的,普天之下,只有你,才能将她画出来。” “她已经苦等了你一万一千年,你还要让她继续等下去吗?” “你不是一个冷酷的人,而且,你的内心之中是喜欢蝶衣的,虽然只见了一面,你已经喜欢上了她,因为他在你的心里留下了一滴泪。” “把她画出来并且拥抱她吧!你欠她一个拥抱。” 又有一个声音大声喊道: “莫守拙,你已经有有娇了,心里无法容下蝶衣。” “你若拥抱蝶衣,便是对不起有娇。” “你忘了吗?远在两千年之后还有一个方兮颜在等着你,你悄悄地离开,知道她的内心有多么痛苦吗?” “蝶衣并不属于你,她只属于天一王子,可是天一王子已经死了。” “就算有着万年的情缘,你与她,也只是陌生人。” … 两个声音在不停地争吵呐喊,都想极力说服他,弄得莫守拙无所适从。 “王,我能感应到,你的内心在做着痛苦的挣扎。”浩天轻声说道。 “是。”莫守拙老老实实地承认,此时的他,的确在喜欢与不喜欢之间做着痛苦的抉择。 喜欢,有娇怎么办? 不喜欢,蝶衣却是苦等了一万一千年。 仅这一份苦等,就值得天下人赞叹和爱恋。 何况,莫守拙一点也不反感蝶衣,她的神眼,她的伤愁,都让他感到无比心疼。 虽然只是第一次见面,但心中的一滴泪已经被激活,他与蝶衣,似乎已经共生共存了几百年。 他熟悉她的一切,甚至记得她身上的味道。 无数的记忆场景像流水一样在他的脑海之中漫延。 浩天轻声一叹,“一百年前,有一个叫无涯的精灵爱上了云朵,云朵却不喜欢他。后来,悲伤的无涯在剑鸣山上化作了一块望云石。一百多年以来,云朵经常会去望云石边独自待上一会儿,心里想什么,无人知道。” “想不到,看上去单纯无比的云朵,竟然还有如此的经历。”莫守拙叹了一声。 浩天微微一笑,“所以,王要珍惜当下之人,即要珍惜有娇,也要珍惜蝶衣,有两个女人陪伴,岂不也是一件幸事?” “如果我不幸身死冥海,会有两个女人为我悲伤。” “王不会死。” “黑色葫芦本体的能量超过三万樽,要破它,并非易事。与其一战,生死难定。我若死了,蝶衣会更加痛苦。” 对于与豢灵西族一战,莫守拙没有丝毫胜算。 “暗黑法师残体内的能量超过一万五千樽,王若是设法吸纳其中的能量,再得到精灵族的四千樽能量,加上天魂刀的帮助,有可能破了黑色葫芦。”浩天说道。 莫守拙摇摇头,“天魂刀本体中的能量虽然强大,却被暗黑法师封印,只能发挥一千樽能量的战力。” “天魂刀中的能量是被暗黑界的三位法师合力封印,来到精灵族的暗黑法师留下了一个破解之法,可使天魂刀发挥五千樽能量的战力。”浩天说道。 “此话当真?”莫守拙眼前一亮。 浩天点头,“如此,王的综合战力,可达到两万五千樽以上。虽仍不能与黑色葫芦相抗衡,却也多了几分机会。” 莫守拙脸色瞬间黯淡,“我有一种预感,豢灵西族在听说我来了之后,很有可能会毁掉暗黑法师的躯体,不会将他留给我。” “豢灵西族既然得不到暗黑法师残体中的能量,留着便是祸患,毁掉当然是最好的办法,王的猜测定然无错。”浩地长老说道。 “暗黑法师有一把暗黑剑,本体能量八千樽,暗黑法师设下的玄机是,一旦有人欲毁掉残体,暗黑剑将被激活,进行保护。危险的是,暗黑剑被激活之后很容易被人控制。”浩云长老说道。 “豢灵西族若是控制了暗黑剑,其战力恐怕会变得更加强大。”浩地长老说道。 “暗黑剑可一剑分数剑,甚至百剑、千剑、万剑,王想破了黑色葫芦,怕是更加艰难。”浩风长老说道。 “暗黑剑在《神器》谱上排名第四,能与之抗衡者,只有天魂刀、地魂锤和混沌剑。现在,天魂刀的能量被封印,根本不是暗黑剑的对手。”莫守拙一脸忧虑。 “王可知,豢灵西族的王拥有多强的能量?”浩雾长老问道。 “超过八千八百樽。” “控制暗黑剑之后,战力可达到一万六千樽以上。此等战力,怕是难以战胜。”浩雾长老说道。 “就算大长老亲去,也难是他的对手。更何况,精灵族有严规,不可介入异族事务。”浩雨长老无奈地说道。 第195章 四无精灵 “精灵族的族规,必要之时王可破之,但需得到六大长老的全部认可,一人不过,则不可破。所以,王要想破了族规,率领精灵族与豢灵西族一战,需得成为精灵族之王。”浩天轻声说道。 “看来,精灵族之王,我已不可推辞。”莫守拙知道自己已经没有选择。 再坚持下去,不但破不了黑色葫芦,救不了嬴氏部落。而且也显得矫情了。 平白无故做了精灵族的王,寻常人做梦都梦不到。 浩天等六位长老一听莫守拙说出此言,皆是面露欢喜,齐齐躬身施礼,喊了一声,“王。” “精灵一族,万年无王,今日终得圆满。”浩天大声说道。 “是啊!”浩地长老紧跟着说道,“精灵族成族已有百万年,之所以有保持和睦团结,就是因为天一王子一脉独承。” “王子临去之时虽有留言,但大长老的前辈却是极力推辞,就是害怕破了这个一脉独承,令族人生出异心,陷入混乱。今日得王回归,实是精灵族之幸。”浩云长老大声说道。 “我终可卸下肩上千钧重担,一门心思修炼了。”浩天神情显得极为轻松,似是从未觊觎过精灵族王之位。 听了众位长老的话,莫守拙想到了一件事。 五千年的中国历史,数十朝更替,夏、商、周、秦、汉、唐、宋、元、明、清,期间还夹杂着无数的多国分治时代,究其原因,正是人心之中对权力的欲望。 自己夺了别人的天下,自然也会有人夺了自己后人的天下。 就算是个乞丐,也有做皇帝之心。 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不就是一个乞丐皇帝?而蜀国的开国君主刘备,也只不过是一个卖草鞋的小商人。 别人能做得,自己为什么不行? 这既是个历史规律,也是人心。 要想破了这个历史规律,唯有一脉独承,就如日本的天皇,英国的女王一样。 莫守拙看着浩天长老,“我就算当了精灵族的王,浩天长老的担子,怕是也卸不下来。” 浩天微微一愣,没听明白莫守拙话中的意思。 “我还有很多事要做,不日之后就要离开蓝色森林,去豢灵西族破了黑色葫芦,还需回到嬴氏部落,向王上交差。这期间,精灵族族内事务,需要浩天长老及各位长老一力担承。” 浩天长老“哈哈”一笑,“这是自然,王的吩咐,我定然照办无误。不过,王在完成诸事之后,需得回归蓝色森林。精灵族虽然已经足够强大,却经常面临未知力量的攻击,他们中的一些力量,并非精灵族所能战胜。” 莫守拙一丝苦笑,“平白无故头上多么了这么多王的称号,日后看来有得忙了。” “这也恰恰证明,王非普通之人。”浩雨说道。 “若是有一天王做了诸天万界的王,这个世界就会少一些战争,多一些安宁。”浩风说道。 众人都是哈哈一笑。 “王,现在,我们可以去见四无精灵了。”浩天说道。 “四无精灵?” “是的,无头能说,无手能握,无心能活,无脚能走,乃是十万年前精灵城堡中的四块灵石幻化而成,拥有不死之能。破了暗黑法师残体和天魂刀的咒语,都在四无精灵那里。”浩天说道。 “拥有不死之能,且已活了十万多年,四位老人的能量修为定然已经强大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莫守拙说道。 浩天笑着摇头,“四位老人体内的能量的确强大,但他们的能量无法形成战力,只能维持生命的存在,称为生命能量。” 莫守拙吃惊,看着浩天,“也就是说,他们并无战力,只能长生不死。” “是的,如果他们体内的能量能够转化为战力,那么一万多年之前与混沌暗灵之战,天一王子便不会一去不归。”浩天说道。 “请浩天长老带路。”莫守拙说道。 净魂谷。 谷中缭绕着蓝色的烟云之气,烟云之气当中,一切都显得朦朦胧胧,令人心中生出一种难以形容的舒畅之感。 在谷中,莫守拙再一次看到了桃树三灵。 桃树三灵,并非由桃树而生的精灵,只是取了这么个名字而已。名字的来源,是净魂谷一棵活了万年的蓝色桃树。 桃叶、桃花、桃子都是蓝色的。 桃树三灵所住的房子,就在那棵参天蓝色桃树之下。 三间小房子,一人一间,房前有几块地。 块里种着庄稼,一人多高,红色的叶子,红色的谷穗,称为藜麦,是精灵族的主要食物,含有极高的蛋白,比人类食用的牛肉中的蛋白含量还要高。 桃树三灵拥有九千樽以上的能量,在整个精灵族,战力仅次于六位长老。 他们是净魂谷的守护者,或者说,是四无精灵的看门人。 一见到六位长老,桃树三灵的脸上皆是浮现灿烂的笑。 “桃枝携桃叶、桃花恭迎六位长老。”桃枝的话刚刚说完,屁股上已经挨了桃叶一脚,三个人顿时都成了倒“v”字形。 “你为何踢我?”桃枝怪叫一声,瞪大眼睛盯着桃叶。 “桃花,你告诉桃枝,我为何踢他。”桃叶说道。 “桃枝,桃叶踢你,是因为你总是摆不正自己的位置,动不动就代表这个,代表那个,我二人岂是你能代表得了的?”桃花大声说道。 刚刚说完,却又一拳打在桃叶的脸上,把三个人的脸都打瘪,一个含混不清的声音说道:“我才想起来,桃叶你什么资格指使我替你说出心思?” 六位长老似乎早就知道三人的啰嗦,趁着他们忙着按巴屁股和脸的机会,径直走向谷内。 偌大的净魂谷之中,只有一座阁楼,半隐半现在蓝色的烟云之中,阁楼上房的门椽上写着三个大字:四无阁。 阁楼之前,有一眼清泉,往外喷着水花儿。四周围着一些形状怪异的石头。 众人走进四无阁。 莫守拙一眼便看到了四个老人。 一个没有头,五官都长在胸膛上。 一个没有双臂,却有蓝色烟云之臂。 一个看似完整,却没有心。 一个没有双腿,也有蓝色的烟云之腿。 有头的三位老人皆是发白如雪,却是白发童颜,皮肤极为细嫩,如同婴儿的皮肤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