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已逝三千年》 第1章 楔子(1) 首先我得承认,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混混,你说我不良青年也好,说我社会渣子也罢,我都不会不高兴的,因为我就是这么一人。我从娘肚子里一溜下来,就注定了是一个不安分的人。小学里我经常无故跟人打架,被老师投诉给家长后,我爸就会风尘仆仆并且气势汹汹地跑到学校来找我算账,无非就是一顿胖揍,其实习惯了也就不怎么犯怵了。上了初中后,我还是依然故我地不务正业,迟到早退已是家常便饭,逃课也逃得轻车熟路。老师们拿我没办法,索性也就不再管我了,任着我的性子来。 只是我还有点怕我爸,记忆里我爸总是时不时地对我吹胡子瞪眼睛,基本上没给过我一次好脸色。他那张脸,活像三国里的张飞,发起飙来,没几人能吃得消。对于我爸,其实我早就摸清了他的底细,他是不敢真往死里打我的,毕竟他只有我这么一个儿子,既使不能宝贝似的捧着供着,也不应该天天皮鞭炒肉丝地伺候着吧。他只是好面子而已。我发现他们大人们总是爱拿自己的子女进行互相比较,当然不是比谁的孩子顽皮程度的高低,而是比谁的孩子学习成绩的好坏。 我妈呢,她是个虔诚的基督徒,每个周末都会准时不误地去往教堂守礼拜。我常常看到她泪流满面地跪在神像的面前口里念念有词,我知道,她是在求着上帝保佑我的健康平安。 我能够理解我妈的一片舐犊之心,她爱我,她不想让我受到外界的一丁点伤害。我虽然也爱着她,但我的性格总是不能让我安静。 我在读高中的时候,不可救药地迷上了香港电影和武侠小说,那个时候我的理想就是成为一名黑帮老大并且身配一柄绝世宝剑可以斩妖除魔所向披靡,最终攻城略地一统天下。那是何等的气派何等的威风啊! 但是实现这个愿望是很难的,我也明白它有多么地不现实,因此我特别讨厌现实生活,我觉得它十二分的无聊和乏味。相反我比较喜欢做梦,梦中的世界总是那么地多姿多彩,令人神往。 现实尽管很令人讨厌,可是日子还得过着,我爸在我十九年那年费了十八牛四虎之力打通了各路关系愣是把我弄进了大学。我记得当时我爸义正词严地对我说,以后你就是一介大学生了,咱整个五马镇上可就出了你一个呀,所以你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你要用功读书,不争馒头也要争口气,不然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后来我听我妈说,为了花钱让我顺利进入大学,我爸把他多年经营的心爱的养猪厂都低价转手给了别人。而我听了之后却没有半点的感动,我觉得这是理所当然。我所在的大学的确是个名牌,在国内大学的人气排行榜的前十名里是数得着的,然而再名牌又怎样?它能把从来厌恶数学和物理的人培养成一代陈景润、杨振宁么?它能把一向大大咧咧玩世不恭的人调教一个成知书达礼温文尔雅的孔子门生么? 答案是否定的,大学也只是一个教育机构而已。 于是我又厚着脸皮混了三年,这三年里,我没少挥霍父母的银子,虽然我知道那些钱确实来之不易。 我先后交了几个谈不上多漂亮的女朋友,但她们很会说话,性格也好,很合乎我的脾胃,我时常为她们买下各式各样的昂贵衣服,花钱的时候毫不手软。 我经常去赴一个接一个的酒会,我和那帮认识的或不认识的人推杯问盏把酒言欢,我面带微笑地接受着他们的假意的祝福,而每每酒会之后,我都会感受到一种莫名的空虚,我觉得我的生活快要结束了。 这个时候我大三临近大四,我觉得我的生活快要结束了。这种预感一天比一天的强烈,它来的莫明其妙,却又使我感到十分真实,我像等待世界末日一样等待着那一天的到来。等着等着,我疯掉了,在一个大雨倾盆的午夜里,我发神经似地突然从被窝里钻出,光着膀子,匆忙地收拾好行囊,然后不顾舍友们的惊异的神色,便头也不回地甩门而去。 我出了学校,并且是翻越了围墙逃出去的,没让守门的校警们发现蛛丝马迹。我也不知道该往哪儿走,但我心中却有一个清晰的念头,我要一直走一直走,离开此地,离开这个城市,去寻找自己所要寻找的东西,并且不能回头。 我发疯似地一口气跑到了郊区的火车站,我像旗杆一样直挺挺地站在铁轨上面拼命挥动衣袖,六十分钟后,我搭乘着一列火车开往一个不知名的所在。 第1章 楔子(2) 火车慢慢停下,我随着乘客们下车,然后挤进了拥挤嘈杂的人流之中。这座城市叫黄阳,是我之前从未听说过的。我身无分文地在街上晃荡了一整天,仍然找不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我来到一座高耸入云的写字楼下面,我向门卫阐述我是某某大学的学生,是来这儿应聘工作的,相烦他放行一下。门卫先是拿眼睛怀疑似地扫了扫我,然后问我要所谓的证件,我当初走得那么急,哪里想起要带什么证件?此刻我身上除了一张身份证外,别无他物。 想当然地,门卫把我轰走了。这已是当日的第十三次找工作失败。 我背着我的包裹,踽踽独行在夜凉如水的街头,昏暗的路灯无力地发着微弱的光芒,我实在疲惫得不行了,我必须得找一个地方歇息歇息了。 我迈着蹒跚的步子继续向前走去,反正我已经迷失方向了,走着走着就走出了城,此时我只希望能找到一户好心的农家见我可怜把我收留,并且施舍给我一碗香喷喷的饭菜。想到饭菜,我的肚子就不安生地咕咕发出了警报。 我想,不能再想了,还是抓紧时间赶路吧。 前方三十米处,隐约能够看到有建筑物夸张地杵着,赶到近前一瞧,果然有座古庙,是一个四合院式的寺庙,推开大门,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院子很大,杂草丛生,应该很久不曾有过人迹了。穿过杂草丛生的大院子,就是主庙了,其中的陈设却也并不如何非凡,甚至连座像样的佛像都没有。可以想见的是,这庙里曾有盗匪出入,一切值钱的东西都被洗劫一空了。 我实在饿得不行了,再加上一路上行走的劳累,我就随便寻了个角落,铺上一层厚厚的茅草,然后躺下来,闭上眼睛很快睡着了。 不久,忘了是什么时间,我睡得正香,有一个人把我推醒了。我看那人模样,是个白发老者,我不能确定这世上到底有没有鬼神一说,但一看到他,心里面就打鼓,不知此人的到来对我而言是福是祸。 老者面目慈祥,他把我从头到脚细致入微地看了个通透,然后操着沉稳沧桑的口音说,小伙子,你起来吧! 我很听话地立起身子,扶靠着墙壁,一只手还捂着依然饥饿的肚子。 老者注视着我的眼睛,良久,才缓缓说,孩子,你悔改吧。 我很纳闷,我敢肯定先前我并不认识此人,我说,为什么?你是谁? 老者微微一笑,说,告诉你也无妨,我是乾坤老人,是上帝派来度化你的,你的罪恶很深,你需要悔改啊我的孩子。 我坚定地说,我不需要任何悔改,我对我做过的事情从不后悔和有遗憾。 老人说,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你的生活就真的快要结束了。 我仿佛忽然意识到了什么,我说不,我还不想死,我还没有完全体味过世间的所有悲喜。 老人笑了,说,哦,你想遍尝这世间所有的悲喜苦乐、生离死别么? 我假装肯定地说,是的,我对一切未知的东西都感到好奇,并且充满想象。 老人叹了口气,接着点点头说,我可以给你一次机会,让你实现这一愿望。 突然间一道白光闪过,老人在从袖筒里变幻出一个物什来。此物黑沉沉的,应该是根棒子,长不过一尺,头粗尾细,跟加长的手榴弹形状很相似。老人把它交给了我,然后说,它叫乾坤棒,它的功能是变幻乾坤,展现出你想要进入的空间,它的用法很简单,你只需拿它往你脑袋上一敲,你就能看到你想看到的画面了。不过要注意的是,前三次能够如你所愿,三次之后,就由不得你了。 我听得目瞪口呆,我说,是真的么,它有你说的那么神奇么? 老人说,我作为上帝的使者,作为神明,我会去骗一个凡骨肉胎的小孩子么? 我想了想说,那倒是——我用了此棒,什么时候还你呀? 老人思考了一下,说,你用不着的时候,此棒自会归于我手的。另外我要劝你一句,乾坤棒虽然能制造出很多的梦幻,但你还是终归要回到现实中来的,你好自为之吧。 我说,我还有个疑问,我要先把自己打昏才可以进入幻境么? 老人说,是的,得昏,这就是你所要付出的代价,小小的代价。当然也不排除个别的例外。一切看造化了。如果没有疑问的话,你可以开始了。 老人说完,又是一道白光闪过,老人飘然而去了。 我看着眼前的一切,不敢相信刚才的发生,我想可能我转运的时刻就要到来了。于是我不假思索地抡起了那根沉甸甸的乾坤棒,使出吃奶的力气,狠狠地朝自己的天灵盖击去,只听“嗡”的一声,我的大脑皮层里便没有了意识。我昏了过去,昏之前的一秒钟我急切期待着醒来后的奇迹。 第2章 百万富翁(1) 我睁开眼睛所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环顾四周的一切。 但是令人沮丧的是,我能看到的景物相比先前并无一丝一毫的变化。我有些怀疑昨晚托梦于我的乾坤老人了,他究竟是真的存在,还是我一时的幻觉? 拍打拍打衣服上的泥土,我慢慢地站了起来,我的眼睛很是酸疼,使劲地揉了揉,眼中的世界还是模糊一片。我重新躺下来睡觉,我发觉我的肚子还和之前一样的饥肠辘辘,我反复咀嚼着乾坤老人对我说过的每一句话,我忽然笑了,我想这个世界上,最不值得相信的就是所谓的奇迹了。 我的生活已是这样,沦落到这步田地,皆是我的咎由自取,我不会去怨怼任何人的,包括以前曾被我恶毒诅咒过的老师父母。他们有什么罪?罪责全在于我。现在我的脑子是清醒过来了,可我的心里还是十分的执拗,我认为是上帝愚弄了人们,愚弄了我,它操纵着所有生物的命运,它让你生,你就死不得,它让你死,你就生不得。它给了你苦难,你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并承受,它给你了欢乐,你的脸上就看不到一丝的忧愁和烦恼。 想到这里,我朝地上吐了口浓痰,以示对上帝的鄙夷和仇视,然后我听到我的肚子又咕咕地叫开了,我的饥饿又加剧了。我伸手朝背后的包裹摸去,我想看看里面还有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我准备拿这些东西去换点充饥的食物。我慢条斯理地打开了我的包裹,接着慢条斯理地用手摸来摸去,令我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的是,我竟然摸到了昨日梦境里乾坤老人送我的那根乾坤棒! 我把这棒小心翼翼的捧在手里,反反复复仔仔细细地观察打量。它入手沉重,通体泛着黑光,但组成材料却不是铁的,也不是木的,更接近于橡胶制品,也有可能是别的我所从未见过的物质。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它是个神棒,它即将对我的命运作出天翻地覆慨而慷的反应,拥有了它,定是我前世修来的福份,因此需要格外珍视。 而更加出乎我的意料的是,乾坤棒的下面还压着一张价值百万的巨额存款单,单子上面清清楚楚一字不差地地写着我的名子康永乐! 这一刻,我彻底被震撼了。我脑子里盘旋着的唯一念头就是,我发财了,我发财了,我发财了! 我极度兴奋地把存款单和乾坤棒收起塞入包裹,然后极度兴奋地冲出了这座破烂的古庙,再然后又极度兴奋地向着黄阳城的方向奔跑而去。一路上我像刚刚中了举人的范老夫子一样欢蹦乱跳,逢人就说我发财了你要恭喜我哦有时间请你吃肯德基啊之类,从人们见到我之后的表情上看,人们肯定以为我是个疯子,即使不疯也是从精神病院里跑出来的。 我顺利地进了城,可我的亢奋还未有半点消减,我很清楚这种状态不好,这个时候,我需要保持极度的冷静和低调。但我就是难以控制我自己。 我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否则我会真的疯掉的。 我再一次鼓足了劲儿,火箭炮一样冲进了一家澡堂子——注意不是洗浴城——我在面里痛痛快快地洗了个凉水澡。洗澡的时候我在心里反复告诫自己,一定要镇静,一定要低调,一定要保持一颗谦虚谨慎的赤子之心,重新走进生活,要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般,更不能以有钱人自居,不然后果是很严重的。 但是不幸的是,我无法做到这些。 穿好衣服,系好鞋带,我就迫不及待地冲出了澡堂,开始四处寻找银行去兑换现款。澡堂的老板拦住我说先生你还没买票你不能这么一走了之的,我回了一句去你妈的你当我是买不起票咋的然后便撒丫子跑路了。之后的半个小时内,我受到了不下于八十个正义热心的人民群众的围追堵截,然而奇怪的是,鲜有能拦下我者。 我拣了最近的一家银行拐进去,我瞅见一个三十岁左右的黄脸女人侧身趴在柜台里不知在干嘛,于是我上前一步,隔着玻璃窗直截了当地对她说,小姐,取款。 玻璃后面的女人立马正襟危坐,慌忙说,谁?谁?干啥呀大清早的? 我迎合说,是我,是我,我取钱的。 女人说,噢,先生你好,这里是中国人民工商银行黄阳分行,欢迎光临。 我说,谢谢,先生我已经光临了,你赶快帮我取吧。 女人说,先生这么急着用钱,莫非家中出了什么事? 第2章 百万富翁(2) 我看到女人脸上的怀疑神色,就编了个谎敷衍说,是的啊,我老婆生孩子,大夫要收接生费,我钱不够,大夫只给接生了一半,也就两条腿,我得快点拿钱过去,孩子的头和胸还卡在我老婆肚子里面呢,小姐,真是急用啊,晚了孩子就报废了。 女人惊道,是这样啊,好吧,我给你取,我能理解女人生育的痛苦。哎,你的单子呢? 我说,呃,这儿呢。抬手从窗口递过去。 女人突然瞟了我一眼,问,先生姓名? 我恭敬回答说,康永乐,健康的康,永远的永,快乐的乐。 女人说,我知道户主是康永乐,但你能证明自己是康永乐么?身份证拿出来! 我没想到这女人这么善变,说翻脸就翻脸,就很快从内衣口袋里取出我的身份证,很快交给她看。 女人时而看着我的身份证,时而看着我,确认了我就是康永乐后,又转过头去看着我的存款单。 女人忽然眉开眼笑了,女人说,先生这钱存了很久了吧? 我心不在焉地说,是啊,很久了。 女人说,先生你真是个粗心人,带着存折多不方便啊,现在都流行银行卡了,要不我给你换成我们工行的卡吧,手续费也不是很高的。 我继续心不在焉地说,那个,也行,只是你快点,我孩子还等待被拽下来呢。 女人说,就好,很快的。 女人就在里面忙活了一通,十分钟后一脸成就感地说弄好了,毕恭毕敬地把卡递给我,请我设置一下密码。我点头说了声谢谢,立马走到一台自动提取机跟前,然后稀哩哗啦摆弄了一阵,最终我取出了两万块钱,然后准备掉头走人。 女人这时说话了,女人说,先生有车么? 我故作高深地说,有啊,在外面停着呢——你,干嘛? 女人笑了笑,并且向我抛了个媚眼,说,不干嘛,随口问问而已。看着先生的一身的打扮,就知道先生是位身藏不露的有钱人。唉,现在的有钱人啊,都穿得跟个乞丐一个样,浑身充满了神秘感。先生年纪轻轻,却已是百万身家,先生一定是个富家公子吧?你老爸是做什么生意发家的?走私还是贩毒啊? 女人的话很罗嗦,惹人生厌,我不太喜欢她。我想我还应该有很多事情要做,就没再搭理她,昂首阔步迈向了黄阳城的大街。 人一有钱,就会变得财大气粗,这是有钱人的感受,我现在也有这种感受了。怀揣着大把喜人的钞票,我的心情也相应地阳光明媚起来。我步履轻快地走在大街上,我的身上散发着愉快的气味,我的嘴里哼唱着欢快的小调,我的脸上洋溢着畅快的笑容。 当务之急我想应该是去大吃一顿,我已经两天一夜没吃一点东西了。这怎么使得?! 我的脑袋已经变得昏昏沉沉,仿佛有块石头强压着,但我因为身上有了钱,因为成了百万富翁,我就不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了。我随便寻了一个酒楼,慢腾腾地拐进去,服务生问我要吃些什么,我不睬他,只问楼上还有没有包间。服务生哈腰说有有有有,然后引我上楼,打开了一个包间。 我气势磅礴地坐定,手里摆弄着菜谱,好象是这儿的常客一样。然后我指着那本菜谱册子说,不用点了,上面有的,我全要一份! 服务生说,先生,今天不是愚人节。 我拍案而起骂道,他妈的,你以为老子是跟你开玩笑吗! 服务生顿时瞪大了双眼,不知所措地瓷在当地。 我说,怎么,嫌老子没钱付账吃白食怎么着? 说完后从刚取的人民币里抽出几张来,一巴掌拍在桌子上。 服务生这下软了,赶紧收起菜谱反身下楼了。不一会儿,酒菜上桌,萝卜白菜生猛海鲜应有尽有无所不有,而我的吃相是整个一饿虎扑食,张牙舞爪地一通狼吞虎咽,叉叉勺勺都被我扔到一边。我的工具是手,但见两只手掌左右翻飞、忽上忽下,菜谱上的菜还没上到一半,我都已经酒足饭饱并且撑得不行了。 我好象并没有付账,就直接出现在黄阳城的火车站了。此时的我,西装革履,风度翩翩,鬼见鬼喜,人见人爱,车见车爆胎,并且自我感觉比原来帅气多了。 因为有了钱,我感到浑身都充满了自信,充满了力量。 第2章 百万富翁(3) 我于三天后衣锦还乡。 老家五马镇的大街上,我开着一辆崭新的宝马,拥着一位漂亮的女人,宝马是我花四十万元买下的,女人是我花八千元租来的。我拥着美人开着香车缓缓穿行在这条再熟悉不过的街道上,街上的行人无论是曾经见过我的或是没见过我的,都像真的见过我并且熟识我一样主动而和善地跟我打招呼。我满脸神气地透过车窗向他们挥手致意,就跟当年毛主席出席开国大典时站在天安门城楼上向下面的人民群众挥手致意一样,我的心情可谓爽到了极点。 驱车来到了家门口,我的家门口已经聚集了很多的围观的人,还没等我走下车,人们就已经异常热情地把我的父母给请了出来。我爸我妈受宠若惊地坐在人群中最醒目的位置,根本没闹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几次开口向旁边的人询问,而被询问到的人总是报之一笑,并不作答。 我下了车,我爸眼尖,先看到了我,随后我妈也看到了我,他们的表情和我意料中一样。他们张大着嘴巴,露出泛黄的牙齿,他们的眼神里发射出不可思议的光芒,他们脸上的褶皱层层叠起,一若雪雨天田野里的条条沟壑。 然后我在众人的潮水般的掌声中拥着我的双亲踏进了家门,我听到门外有人鸣放起了震天响的炮竹,接着是唢呐声声不绝于耳,无庸置疑,是我,康永乐,给我的家乡五马镇带来了犹似节日般的喜庆。 我妈不解地问我,永乐,你这是咋啦,你咋变成现在的模样啦? 我说,难道老妈你还看不出来么,儿子这是发财了,出人头地了。 我妈说,那你不上你的大学了么,眼看着就要毕业了。 我说,不上了,我不喜欢上学,打小就不喜欢。我反感我的那些自以为是的同学,我反感那帮自命不凡的老师,我更反感那一道道像城墙一样高深的数学题,没意思,一点都不好玩。我现在有的是钱,我不必再为自己将来的出路问题伤脑筋。 我妈说,儿啊,你可不能往坏里学啊,做了伤天害理的事儿是要遭报应的! 我说,妈,你放一千个心吧,我没偷也没抢——是我的财运到了,老天爷专门从天上扔下给我的,这钱是正派的钱。 我妈还有些将信将疑,说,捡了别人的一定要还给别人,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啊,噢,上帝啊,保佑我的孩子永乐吧,阿门。 然后我转向我爸,我说,爸,你有什么要说的么? 我爸一直闷头抽烟,听我问他,就抬起头看看我,然后说,我没什么好说的,你比我混得强——我只有一个要求。我说,说吧,别说一个,两个我也能接受。 我爸说,我不想再养猪了。我想干点别的。 我这才想起,我爸已经养了半辈子猪了。儿童时代就跟着爷爷学养猪,长大了之后就开始独立养猪了,二十五岁那年因为养猪养得好而获得了镇政府颁发的“金牌养猪专业户”,被允许骑着一头肥硕的母猪游街三天,为这个还赢得了一个漂亮姑娘的芳心,姑娘不久嫁给了他,姑娘就是我妈了。做了父亲之后,我爸心里就存了一个愿望,创办一个养猪厂,然后将厂子越做越好、越做越大,争取把猪养到全世界去,让地球人都知道。我读高二的时候,我爸终于拥有了自己的养猪厂,他苦心经营了一年多,最后却不得不转后给了别人,为什么?因为我的不争气,高考名落孙山,我爸为了能让我上大学,到处筹钱,结果他就失去了养猪厂。然后我爸为别人养猪,因为他除了会养猪,没别的强项。我经常听到我爸跟我妈牢骚说以后再也不养猪了,可为了生存为了儿子在大学里的花费,他一次又一次无奈地养起了猪。 回忆完这些,我郑而重之地答应了我爸,我说,爸,有儿子我在,就不会有猪在,猪能带给你的东西,我同样也能带给你,你瞧好吧。 我爸心满意足地笑了。 第2章 百万富翁(5) 这帮蟊贼们因为翻墙翻了几次都未成功并且其中两人还不幸摔成了骨折,所以他们运用了智取,把一包药性超强的老鼠药洒在肉骨头上毒死了我家贪吃的两条看门狗,然后用一把形状古怪的万能钥匙打开了我家的院门,再然后就互相搀扶着直接闯进来了。 我切切实实地看到了他们的闯入,但我当时愣是没整明白到底是咋回事,我还以为是来讨喜酒喝的乡邻由于记错了时间提前过来道喜了,我还强打精神假装热情地招呼他们入座,并为他们一行五人端茶递烟献上新鲜的苏州荔枝。 等茶喝光了烟抽完了荔枝只剩下枝了,他们之中的一个为首的说话了。这个为首的脸上长着一圈老长的络腮胡子,不细看还以为是用胶水粘上去的;大概有四十岁年纪,看上去倒也慈眉善目。他指了指我的鼻子说,你就是那个捡了一百万的康永乐康百万吧。 我想了想说,是,外面的朋友都这么称呼我,但那一百万不是捡来的,是神赐的。 络腮胡说,不管真假吧,听说你明天要结婚,哥几个就前来道喜来啦。 我说,谢谢,谢谢诸位的好意,但今晚我就不招待各位了,明日一早你们再来,到时候咱们喝他个不醉不归! 络腮胡哈哈笑着说,不用等到明天了,今天就喝!拿酒来! 我想我算是倒了八辈子的霉,怎么遇上这帮捣蛋分子!但他们人多势众,又声称前来贺喜的,我是苦于找不着理由强行赶走他们啊。 我吩咐佣人从冰柜里提了几听雪花啤酒来,并且亲自动手为他们拧掉瓶盖,然后满满的斟上几杯,打个手势请他们喝酒。 络腮胡很不客气,说恭敬不如从命,就和小弟们喝开了。 我立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他们的喝相。他们一边倒酒一边猜拳,同时还比拼着酒量,把房间的空气弄得乱糟糟的。不知道过了多久时间,他们忽然不喝了,因为他们都醉了,醉得一塌胡涂。我抬脚踢了络腮胡几下,见他没反应,就狂笑起来,命令家丁把他们统统捆绑在院子中央的那颗老槐树上,然后打电话报了警。 令人惊叹的是,我左手刚撂下电话,警察们就破门而入了,那给人的感觉好象他们已在门外守候多时了。警察们来的很多,多得数不清,而且个个全副武装,腰里都别着一把冲锋枪,看样子八成是倾巢出动了。 警察们把院子围个水泄不通,院内院外屋上屋下都有他们强壮威武的身影。他们冲进来以后先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包围了老槐树,然后分散警力去搜寻有无其它藏匿人员。我的家人全被统一地收治在一个房间内,由几十个警察看管着,想互相说句安慰的话都很不易。 令我不能容忍的是,他们不分青红皂白把我也拷了起来。我大声呐喊着冤枉啊我是良民,他们的头头就闻声过来了。头头一身制服,很是道貌岸然,只是制服太脏,散发着难闻的臭味。而且看得出来,他的手下们都在强忍着他的臭。 头头排开众人挤到了我面前,他的嘴里故作潇洒地叼着一根香烟,然后他跟我说了很久的话,但我发现他的烟压根儿就没点燃。 我说,我是康永乐…… 头头打断我说,我不管你是谁,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你犯了法,就是人民的罪人,我要把你拷起来。 我说,不是不是,你弄错了,我是那个报警的人,我是康永乐,我是这房子的主人,你们看,槐树下面的五人才是真正的恶人,我是冤枉的。 头头半信半疑说,哦,那请你出示你的人证物证,我断案从来凭借证据。 然后头头一挥手,警察们就把我放了,我迅速找出我的身份证以及房产证,并且指了指关押着我家人的屋子的方向,我说,我真的没有骗你们,我真的是个良民,大大的良民。 头头再次挥手打断我的话,说,别说了,什么也别说了,你是个好人,是我们无产阶级的好同志,是我们误会了你。我代表党和国家向你表示抱歉,得罪了! 说完,这头头向我深深鞠了个九十度的躬,然后率领众警押着老槐树下依然烂醉如泥的蟊贼们班师回朝了。 我惊魂甫定地看着他们呼啸着离去,我觉得他们就是一股龙卷风,现在龙卷风是刮回去了,可是我却有种窒息的沉闷感在体内流动。我想,罢了,好事多磨,还是抓紧休息吧,明天还要举行婚礼的。 我再次躺下准备睡觉,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又把我吵醒。我惶恐不安地把门拉开,警察头头的那张难看的猪腰子脸就映入了我的眼帘。 我胆战心惊地抢白说,我是个良民,我真的是良民,无产阶级的兄弟,亲兄弟,我跟那帮坏蛋没有任何的关系—— 头头喘着气说,这个我早知道了,我回到局子里审问那几个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无意之间听说了你明天要结婚的事情,我不假思索就快马加鞭地赶了过来,再怎么说我们也有过一面之缘,俗话说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我是特意赶来向说声恭喜的,我祝你早生贵子风调雨顺,我祝你寿比南山死得其所,我祝你…… 没等他祝完,我就把他轰了出去。 第3章 一国之君(1) 我睁开眼睛所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环顾四周的一切。 眼中的世界已是冰天雪地,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昏迷了多久,也不知道漫天的飞雪何时已经飘洒在了人间。我的第一感觉是冷,出奇的冷,我身上只有件单薄的白马褂,我回想着上次的梦境,我只是很遗憾那身名牌西装没有带到这边来,而马褂并不能给我带来一丁点温暖的感觉——反而使我显得更加的冰冷和寒酸。 我觉得头不是那么钻心地疼了,我把身子慢慢地移到了一排屋檐下,因为这样可以稍微避避风雪。我在移动的过程中忽然发现四周所有的建筑物都变成了古时的模样,不见了高楼大厦,取而代之的是亭台楼阁,就跟我曾经游览过的明清老街上的仿古建筑一模样儿。并且我脚下的街道也由原来的柏油路换成了现在的青石板路,来来往往的行人们也都束起了头发,裹着一袭袭杂色长衫…… 夜暮降临时,大街上分外凄清。雪落渐渐停止,路旁居民几乎户户撑上了大红灯笼,此时的五马镇真像一座阴冷的人间地狱,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啊。 得得得,忽然从前方传来了隐隐的马蹄声,我顿时打了一个激灵。我冒着严寒瑟缩在街头无人问津已不知多少个时辰了,现在居然然传来了飞马狂奔的声音,怎不令我兴奋莫名? 过了一柱香的时间,马蹄声由远及近,很突然地就息在了我面前。我看到了一群马,马上驮着一群人,马群呈三角形状分布,处在三角尖尖上的是一位老者,六十岁左右的样子,身穿官袍,足蹬长靴,面色忧虑,目光游移不定地逡巡着周边,很快他把光点锁定在了我身上。 老者说了一句我从来没有听过的话,我看到后面的随从们随着他的声音落下人也都跃马而下,并且自觉地站成了两队,就像我在上学的时候参加军训时一个样儿。然后老者也下了马,不过下马的时候却不慎扭伤了脚,我看到他坐在雪地上不停地揉搓着自己的脚踝,而身后的那两队跟班们却一动不动地观看着,仿佛不认识那老者是谁似的。 很快,老者不揉脚了,他已经不能正常行走,他就像个行军战士似的匍匐着一直爬到了我的身前。我大惑不解,并且冷得可怕,我想以不变应万变,就把眼睛往死里瞪,我想用凶恶的眼神杀死他。老者似乎不太明白我的用意,与我对视了一眼之后,突然从怀里掏出了一个放大镜。他把放大镜探到了我脸上十分专注地观察着,然后嘴里吐出了四个字:娘哎,是他! 老者高叫一声:“参见殿下!”后面的随从们立即像狗一样趴在地下,并且整齐划一附和着老者喊道:“千岁千岁千千岁!” 我很快明白是怎么这回事了,我在这个梦境里将要扮演一个王子的角色,但是我不明白的是,我对这个行当一无所知,我不知道如何才能当好一个合格的王子。我立马恢复了气力,并且显得神采奕奕,就跟刚刚饱餐一顿了的样子。 我说,我真的是你们的殿下么,你们是来接我回去的么? 老者说,是是,康王你被健王的手下所陷害,今日尚且健在,实属万幸之至。 我说,你是谁?做什么的! 老者说,奴才康德,是康王府的管家。 我指了指马群问,那他们都干嘛的? 康德说,哦,都是王府的府员,也叫家奴。 我说,有二十个人吧。 康德说,二十三个,都是王爷最宠爱的奴才。 我继续问,我大还是你大? 康德说,王爷说笑了,我是替你管家的,一个下人而已,当然王大。 我说,那我说的话你听不听? 康德说,但有王命,莫敢不从。 我说,我现在冻得要命,跟我整件衣服先。 康德马上把自己的官袍脱下来扔在地上,然后把里面的名贵的鸭绒内衣扒下套在我身上,接着再把自己的官袍穿上去。康德的动作一结束,十米之外的随从们也依样葫芦地脱下自己的官袍扒下自己的内衣再穿上自己的官袍,几十人的内衣们就像雪花似的朝我飞来,把我裹了个严严实实。 我想把全部的内衣都穿在自己身上,但实在穿不下,只能挑几件比较合身又舒适的,挑着挑着,我的心头就起了个主意。 我拎起一件,向众人问,这是谁的? 一个家奴兴奋地举起手来,说,禀告王爷,是我的。 我说,你叫啥名? 这家奴说,康佳。 我说,这衣服几天没洗了? 康佳面露窘色,说,七,七天了。 我说,记住,你以后也别叫康佳了,就叫康七天。 康七天说,谢谢王爷赐名,七天感激不尽。 我又拎起一件,向众人问,这是谁的? 家奴中就闪出一位,自信满满地承认内衣是他的。 我说,你叫啥名? 这位说,俺叫康复,河南人。 我说,我没问你哪人——你这内衣在哪买的? 康复说,王府井。 我说,你上当了,这是赝品,冒牌货。 康复不信,说,何以见得,明明是“金丝鸟”的嘛,我花了十两银子的。 我说,你看,这袖口上的牌子,不是金丝鸟,而是金丝乌,鸟中间少了一点,你上当了。这种内衣在小摊上十文钱都能买两件。 康复抓耳挠塞说,真是防不胜防啊,娘的,天下商人一般黑啊。 我说,我看你以后就叫康不上得了,免得你再上当。 康不上向我一揖,不上多谢王爷。 第3章 一国之君(3) 听了康德的话,我对健王这个兄长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我一是好奇健王到底能贱到何种程度,二是好奇健王是如何暗算了我的。 第一个好奇很快找到了答案,那就是贱到了称王的程度,不然也不叫“贱王”了。对于第二个好奇,康得很快为我揭晓了谜底。 康德告诉我,健王一直视我为眼中钉肉中刺,一直想方设法要把我拔了去,以巩固他的皇太子地位,他想继承大统已几十年了一直没能如愿……十三天以前,也是傍晚的时候,我刚从宫中面圣归来,还没来得及小憩一番,健王就差人把我请了去,托辞是一同赏花玩月,想也没想,我就去了,结果黄河之水天上来,康王一去不复返。 这时我问,我为什么没回来呢? 康德说,奴才们也很纳闷啊,去健王府找了几次都没见人,问健王,他只说你当晚就回去了。再过了几天,王爷仍是没回,奴才们着急了,王府里也乱成了一锅粥,没了个主心骨儿。后来经万方打听才得知,你是中了健王的鬼计,他把你请去,就是为了把你除去,并且是在他的地盘之上。他用药酒把你和随从们都灌昏,然后把手下们杀了,把你扔在了千里之外的一个唤作五马的镇子上,让你找不到回家的路。根据王爷目前的境况不难推测,健王是给你服了一种能使人迅速忘记过去的毒药,以至于造成了你现在的暂时性失忆。 我咬牙说,这个健王,实在可恶,我要杀了他。 康德说,这种事情,不能急于求成,不然前功尽弃。 我忽然问,你怎么能断定我是暂时性失忆了呢? 康德说,是王爷自己亲口说的呀,难不成你还全部失忆了。 我说,我想想——王府后院是不是有口古井? 康德说,有,前朝时宅子的主人挖的,都一百多年了。 我说,古井左旁还有几排落叶松? 康德说,没错,那是种很稀有的松树,其它王府的公子少爷们经常在树下玩。 我说,松树林里是不是有很多鸟出入? 康德说,鸟是不多,鸟人倒是挺多的。 话到这儿,忽听门外有家丁报告说“健王驾到”,我冷不丁打了个激灵,就问康德见还是不见,我说,他在这个节骨眼上来了,是来者不善吧? 康德说,健王肯定得到了你安然无恙的消息,又肯定不能肯定消息的虚实,他这是亲自出马探风来了。 我说,怎么办,见还是不见? 康德说,还是王爷自己拿主意吧,老奴先退下了。 康德躲在了屏风的后面,腰间宝剑已然出鞘,时刻准备着为我舍生取义。我有点抓狂,不知当见不当见。健王方才还只是一个传说,这会儿却从天而降马上现出庐山真面,情景转换之快,令我防不胜防。 正犹豫不决着,健王的脚步声已传到门外了。我想,既然健都来了,不见也得见了。 健王进来了,我看到了他却大吃一惊。我着实没有想到,健王,我的亲哥哥,他居然是个面色腊黄满脸老人斑的老头子。他一身的奇装异服珠光宝气,个头不高,胡子拉喳,脖子上还吊着个金项圈。额头宽大,眼神迷离,给人的感觉很老奸巨滑。 我暗想,此人势必不易对付。 健王向我一抱拳,笑眯眯地说,皇弟,近来可好,哥哥来看望你来啦。 听他称呼,我吓了一跳,然而随即明白过来,他叫的是皇弟不是皇帝,可我的肩膀上还是不自觉地泌出几丝冷汗。 我说,我很好,你也很好吧。 健王说,谢谢关心,我也很好。听说皇弟最近失踪了,我不信一个大男人,有权有势的,天底下人人敬而远之,还能失踪到哪里去。就过来看看了。 我说,谢谢关心,我很好,前一阵子去杭州出差了,主要是玩玩,回来时遇了点地震,但震级不高,坐在车里只微微晃了一下,没晃出毛病,然后就打道回府了。 健王说,原来如此,大难不死,定有后福啊。 我说,别提了,那地震的一晃,带毛的病是没晃出来,不带毛的却晃来了。 健王说,此话怎讲? 我说,我给晃出了失忆症,就是不大记得起从前的事情了。 第3章 一国之君(4) 健王说,事情记不得了,人呢,人也记不得了么? 我说,别说人,既使小猫小狗小刺猬也都忘了长什么模样。 健王说,怎么可能,你不是还认出我来了么? 我说,认出个屁啊,其实我想跟你说的第一句话是,初次见面,多多关照。 健王突然笑了,笑得很有内容,也笑得很难看。只听他自言自语地说,哼,老子梦想快成真了,老子要皇袍加身了,老子要做皇帝了,老子要…… 我看着沉浸在得意忘形里的健王,觉得他真是一个实打实的神经质。这一瞬间我似乎忽然恢复了原来失去的记忆,以前的我,是个不可一世的人,既残暴又冷酷,一门心思地想要夺权称帝,表面上平静如水,内心里机关算尽,总之不是一个善茬儿。 健王又说,兄弟,你时刻记住,不管以后世事如何变幻,你都我朱健的兄弟,即使我有什么对不住你的地方,我也是你的兄长,你也是我的兄弟。 我说,是的,不管以后世事如何变幻,你都是我朱康的兄长,即使我有什么对不住你的地方,我也是你的兄弟,你也是我的兄长。 此时的健王显得倍儿激动,他可能认为他已经成功在握了,并且已经为他将要做出的事情找着了恰当的借口,然后他就可能心安理得无所顾忌地放手去做了。 健王说,天色不早了,哥要回了。 我说,那我不远送了。 健王说,不用不用,哥觉得哥也许也得了失忆症,恐怕下次再见的时候就不认得你了,更恐怕以后再也见不到你了,哥不在的日子,你要多保重啊。 我说,我会的。 我听出了话里的弦外之音,本想礼尚往来地回应他几句的,可是我在张口的一瞬间忽然像变了一个人,我露出了狰狞的面孔,我的眼睛里杀气腾腾。我看到健王他快要离我而去且已向前迈出了一步,我以豹的速度熊的力量追上去刮了他一记鼻梁,然后又朝他小腹部位卖力地戳了一下,然后恶狠狠地对他说,朱健,你这个忘恩负义卑鄙无耻的王八羔子,是你陷害了我,你还有什么颜面来见我,你给我滚,滚得远远的,我永远永远不想再见到你—— 健王着实吓了一跳,不可置信地傻站着,一动不动。 我向他吼道,咋啦,还不滚,还要我踹着你滚是吧—— 健王如梦方醒,眼神里满是吃惊和狐疑,就是不见愤怒。然后他表情复杂地凝视着我,足足过了一刻钟,没有吐一句话。然后他就掉头走了。走之前嘴角左撇着冷笑了一声。 康德幽灵一般适时闪出,面色忧虑说,要出大事了。 我缓过神来,说,怎么? 康德说,健王一次害你不成,他还会来第二次第三次,直至n次,不把你搞掂誓不罢休。这回你耍了他,他一回去,肯定会有下文。 我说,我们不能坐以待毙。 康德说,是,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我说,怎么个下手法? 康德说,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我说,这可是南慕容的独门绝技啊,我们用了,他不会不告我们侵权啊? 康德说,管不了那么多了,成大事者,就一个字,狠。后天晚上醉颜宫的霞柳公主举办寿宴,到时候皇亲国戚、王宫大臣们几乎都要参加,圣上和众皇子也都会去,自然也少不了健王,老奴以为这是个绝妙的机会,万万不可错过。 我说,说下去。 康德说,参加的势必是要送寿礼的,咱也送,咱就在寿礼上做手脚。 我说,详细道来。 康德说,应该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我说,好主意,就这么办。不过我有些疑虑,健王毕竟是个老人,又是我的兄长,这么做了,我请何以堪? 康德说,这就不是王爷您一向做事的风格了。 我说,我一向的风格是嘛? 康德说,先下手遭殃,后下手更遭殃。 第3章 一国之君(5) 我在康王府安住下来,并且成为这里的主人,我的心绪便有些飘飘然。我想熟悉一下环境,就让康德陪我陆续参观了几处府内设施。在后花园内,我见到了那口古传说中的古井,以及井边的松树林,松树林里的群鸟,只是没有康德所说的鸟人。然后再往前行,我竟然见到了慕名已久的未名湖,湖内水波荡漾,涟漪圈圈,就和以前在电视上见到过的一样。 我突然明白这是一场梦境了,难道说几百年以后的北京大学就建在康王府的遗址上么?哈哈,真好玩,现在我是王府的老大,未名湖也归我所有,我应该和北大的校长一个级别吧,或者更高。不论怎样,我真的很衷情这个梦,于是暗自祈祷,不要破碎才好。 我们沿着湖岸走了好久,和风醺柳,花香醉人,真是别有洞天。 我禁不住问康德,这湖是怎么得来的? 康德说,王爷入主王府这一年,健王出资开掘的。 我皱了眉头,又是健王? 康德说,是啊,当时王爷刚刚封王,是圣上的新宠,健王为了讨好你,或者是为了拉拢你吧,就为你做了很多事情。 我说,还有什么事情? 康德说,王府门前的两座石狮,是健王送的;王爷的小妾晴儿,以及跟随晴儿的众多美貌丫鬟,也是健王所送。 我说,这个健王,太也居心叵测——这未名湖前后挖了多久? 康德说,也不长,七年零七个月。 我说,这个健王,净做些劳民伤财的破事儿。 康德说,他这都是为了你,而你却不买账,这也是他贱的体现。 我说,不谈这个了,这湖的名称谁给取的。 康德说,王爷自己取的。 我说,我能取出这么富有诗意的名子来么? 康德说,当时健王的人把湖挖成以后就走了,也忘了给湖取名了,我记得王爷当时说既然这湖没有名子,就叫他未名湖好了。于是就这么叫下来了。 康德还安排我接见了我的家人们,其实就是一个王妃和几个哮喘连连的乳娘,其余的也没什么了。康德告诉我,我是本朝最不近女色的一个皇子,唯一的王妃还是父皇在我十六岁的成人式上赐给我的,而我却把她当成了一件物品,一直存放在那儿,一直没动过,因经也不曾出产过一男半女。 我有个疑问,我问康德,怎么没看到健王送我的那个晴儿啊? 康德说,晴儿三年前就自杀,死了。 我“啊”了一声,说,死了? 康德说,晴主子其实是健王花钱从外面的青楼里买来的妓女,就是健王的一个线人,是来监视王爷的,以为凭着自己的漂亮智慧就能赢得你的宠爱,可她错了。她自从来到康王府,王爷压根就没宠幸过她一次,因为王爷本不是个热衷于男欢女爱的人,她心里那个郁闷啊,终于,她熬不住独守深闺的寂寞了,结果投井了,就是松树林旁边的那口。 我重重地嘘了一口气,心想真险,意志稍微不坚定,就给那狐狸精迷住了。 我又问康德,我活了这么多年都干些什么了? 康德说,除了吃喝拉撒睡之外,王爷其实就干了一件事儿。 我说,什么事儿? 康德说,请随我来。 我满腹狐疑地跟着康德来到了一处厢房前,康德抬手把门推开,一屋子的书籍的油墨味就扑鼻而来。我往里瞅了一眼,娘的,一屋都是书架,架子上排列着一本本清一色的线装书。 康德开口了,说,王爷一生最大的喜好就是阅读和研究,您从三岁认字开始到今天,屈指算来,王爷已有十八的读书史了。您确实是个毅力非常的人,这点老奴向来佩服得五体投地。 我问,都是些什么书呢? 康德显出难为情的神色,说,还是王爷您自己看吧。 我信手从书架中抽出一本,《柳花传》,再抽一本,《肉蒲团》,再抽一本,《金瓶梅》。 我不解地问,这些书都是干嘛的? 康德说,都是有关研究女人身体的书吧,王爷打小就爱看,常常看得废寝忘食又如饥似渴,有时候连做梦呓语都是关于这些书的。 我若有所悟说,哈,我知道了,这都是黄书,是吧。 康德脸红道,我没看过这些书,我也不知黄不黄。 我说,那就奇怪了,你说我对女人从来不感兴趣,却为何又要研究她们的身体呢?我到底是不是一个风流成性的人呢? 康德说,王爷是个怪人,做出的事也怪怪的。 第3章 一国之君(6) 我摆摆手说,算了算了,不去想这些劳什子了,还是上未名湖划船吧,时节虽是冬季,却也诗情画意。 我划了一天的船,基本上还算是尽兴,唯一不愉快的是,划的过程中不慎掉进湖里前后共计十三次。岸上的下人们都在为我呐喊助威,而我却一次又一次乐此不疲地往湖里掉,想想真是一件令人无法产生豪迈气概的事情。 翌日清晨,我还未起床,醉颜宫就派了人过来送请贴,我让康德打发走了送贴者,然后开始着手前天商定的大事。 霞柳公主的寿宴定在晚上撑灯时分举行。我率着康王府的人去的时候,醉颜宫里已是鼓乐齐鸣欢声笑语。我们进入大厅,听到有个老太监尖声喊报:康王爷驾到——湘西梨花村美酒五坛,关中太平湖黄鱼七条,东北长白山枸杞三斤! 我满脸堆笑地跨门而入,我看到几乎所有的已经到来的赴宴者都纷纷起立,或作揖,或抱拳,或扬手,或点头,向我打招呼表示欢迎欢迎热烈欢迎,我也用相应的动作语言一一回应,表示见到你我也很高兴。 我问身旁的康德,皇帝来了没有? 康德说,还没看到,可能他不会出席了。 我说,那寿星霞柳公主呢? 康德说,还没看到,可能她会最后一个出场。 健王终于到了。健王今晚显得很大牌,前呼后拥地好象是他过寿而不是公主。他带来的礼物更是离谱得让人无法相信:两颗大白菜,一桶纯净水,外加一把螺丝钉。那么大的一个皇太子,竟送了些如此丢份的寿礼,居然还面不改色心不跳,也不怕事后传出去让天下百姓笑掉大牙? 我把我的想法说给康德,康德却对我说,王爷无须诧异,近来圣上提倡清廉和节俭,号召文武百官们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若有违者,小则罚款大则治罪,更甚者满门抄斩一个不留。于是大家都怕了,不敢骄奢淫逸了,不敢明目张胆地贪污腐败行贿受贿了,平日里送礼什么的,越是便宜老土就越显两袖清风是个好官,这次咱们康王府的寿礼是老奴专门挑选的,整体上还算过得去。 我恍然大悟,是这样啊。 康德说,上次王爷你过生日,收到的东西基本上全是芝麻大豆之类,且都少得可怜,加在一块不过百十来斤,倒卖出去,也就几十两银子而已。当然,圣上是个例外,他送的依然是珠玉宝贝,价值连城的。 我说,规矩是他定下的,他为何不遵守,起个模范带头作用呢? 康德说,就是因为规矩是圣上定的,所以他是个特别。 我说,这作何解?康德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我说,普天之下他最大,什么事都是他说了算。 康德说,他可以立下这规矩,也可以撤下这规矩。 我说,是了,皇帝是个异数。 这个时候又听门外报叫:工部史大人,洛阳小麦二十斤,海天酱油九瓶,滁州花生米十碗;顺天府莫大人,慧州胡萝卜七颗,梅县小黄瓜六根,谯城兔子肉四两;右丞相谢大人,南阳土豆一斗,沙寨干果三罐,开封大蒜八捆;景德祈大人,美人瓷一套,俊男纸五张,外婆笔九支…… 那些各地的官员们一个个大腹便便地进来了,身后都有各自的随从抬着各自的寿礼,脸上都挂着一副夸张而僵硬的招牌笑容,然后分别找到级别比自己高或与自己相等的同仁,握手言欢,拍肩问暖,最后一一落座。 我带着康德径直走向健王所在的位置,健王看到了我,微微一笑,请我入座。我也对健王笑着,我尽量不把自己的笑容弄得比他还假。 终于能来的全来了,不能来的都被堵在了宫门外,寿宴要开始了。 第3章 一国之君(7) 寿宴开始了,喧哗换上了安静,人人自觉地屏气息声。大厅中心出现一个椭圆形舞台,七色光从不知名处交错打出,忽左忽右,忽明忽灭。很快,台上闪出一个类似主持人之类的年轻太监,生得白白净净,走起步来忸怩作态,让人看了想吐。 年轻太监的左手握着一把长长细细的佛尘,然后轻轻往空中一扫,顺道摆了个自以为很酷的造型,接着尖声说道:各位先生、各位女士,欢迎你们在百忙之中抽空前来参加霞柳公主的寿宴,在这喜气洋洋、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我仅代表我们圣明、英明又聪明、高明的皇上万岁爷以及靓丽、清丽又美丽、秀丽的公主小千岁向各位的到来表示最最诚挚的问候和最最崇高的敬意—— 年轻太监说到这里停顿了三秒钟,等待着下面的鼓掌。 可惜大家多半不是很给面子,只稀稀拉拉地响起了几次手掌相击的声音,并加杂有尖锐刺耳的口哨声。 年轻太监努力从脸上挤出几丝笑容,接着说,我叫甘礼良,来自富饶迷人的西沙群岛,于去年六月毕业于京都国子监大学的新闻系,今年十月份被分配到了醉颜宫做实习生,也算初来乍到吧,还请各们大人小人们多多指教…… 台下立时议论纷纷,有的说,这家伙,明明是个没有家伙的阉人,却还明目张胆地说“我要干你娘”,白给她一个,他能干么? 有的说,他的太监身份八成是假的,你听他话里又是“奸”又是“生”的! 有的说,他这人做人不厚道啊,今儿能来的全是大人,哪有小人。 就有观众不耐烦了,扔了块桔子皮以示不满。结果年轻太监被砸了个正着,欲躲开时,又是一连串的香蕉橘子普葡萄皮扑面而来,措手不及的他,只好呆在原地,一脸尴尬地笑笑,然后继续废话,为自己打圆场:观众朋友们真是太厚爱我了,知道我还饿着肚子就主动献出这么多好吃的水果给我……为了表达你们对我的这份独特的厚爱,下面我就为大家请出今天最最荣光最最幸福的寿星儿——霞柳公主——掌声在哪里??? 台下立即群情高昂,掌声雷动。年轻太监的手掌深深伸向的地方,一位端庄貌美且雍容高贵的女子款款走出。众人眼球紧紧跟上。女子走到台中的位置,向前深深一揖,优雅地道了个万福。 因为之前公主养在深闺人未识,大家均不曾见过,这次一见,都心里说:论脸蛋、论气质,果然名不虚传,名不虚传啊。 大家纷纷走上前去敬酒祝寿,女子却面露难色地吃力应付,而那位主持寿宴的年轻太监此时已不知被挤到哪个旮旯里去了。 我看到健王也挤过去敬酒了,健王扯住女子的衣服热泪滚滚地说,霞柳啊霞柳,你知道么,我就是你的亲哥哥、大皇兄,虽然我从未见过你,但你毕竟是我的亲妹子,哥今个心里激动啊。妹子你以后谁要是欺负你了,你别跟父皇说,父皇人老了,筋骨不活泛了,你来跟哥说,哥的身体好得很,干嘛嘛棒吃嘛嘛香,哥能一脚把天揣出三个窟窿,哥能跟你作主…… 女子突然高声说话了,女子果敢地打断健王说,不不,你,你们都搞错了,我不是公主,我是公主的贴身丫鬟小红,公主刚刚喝足奶水,在摇篮里睡着了,所以没办法来看望大家,贵妃娘娘令我来跟大家说一声,公主马上就醒了…… 女子的话尚未讲完,她身边围着的十几个热血大臣当场就昏倒过去了。而健王只是支愣着脑袋,脸色跌青,看样子是有种想自残的冲动。我和康德也都惊讶地张大嘴巴,谁也没有料到所谓的霞柳公主过的竟是一岁的寿诞。 台下凝固的当口儿,那个年轻的主持太监又闪亮登场了。只见他故作深沉地朝大家摆了摆手,顺了顺乱了的头发,然后饱含深情地说,下面是用餐时间,激动人心的时刻到来了,大家放开肠胃尽情地吃吧,吃吧! 大家归位,准备安心用餐。各种名菜一一上桌,满世界都飘着香。 大家就近敬完酒,刚举起筷子,美味还味下口,年轻太监奶声奶气地声音又传来了:下面是舞会的时间,最为激动人心的时刻来了,大家放开手脚尽情地狂欢吧!跳吧!跳它个天昏地暗日月无光,跳他个兔死狗烹神龙摆尾,跳他个野火烧不尽低头思故乡…… 第3章 一国之君(9) 趁热打铁地,我率领着我的亲卫军们连夜赶往百米之距的皇宫内院,一路几乎没有遇到任何稍微强有力的抵抗,势如破竹地杀进老头子就寝的龙卧殿,然后捉奸捉奸似地当场拿下,还没等待老头子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我便一刀抹了他的脖子。 我下刀的时候身手之快决心之坚事后回想起来我自己都有些无法想象。但事实是,老头子归西了,我的那些拦路虎、拌脚石般的皇子大臣们都暂时性失去了记忆。因此,可以说,我已经找不到一个可以和我叫板的人了,我就是当今的一国之君了。 我甚至连一个公众性的诏书都没有颁发,就自作主张做起皇帝来了,而且做得心安理得,并不在乎黎民百姓的看法。然而他们能怎样看呢?无非是国家换了一个新主人,自己的生活还是同样的困苦,苛捐杂税还是同样的杂多,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就是这么个理儿。 我把自己的王府搬进了宫中,因为宫中的人我一个也不认识,王府最起码是我曾经呆过三天的地方,相比皇宫,想当然地增了一份亲密感。况且王府里的人除了女眷以外个个都姓康,他们都把我当成了家人一样对待,他们是最没有害我嫌疑的一帮人。 当了皇帝后我做的首件大事就是大赦天下,将所有监牢里的所有犯人不管是在审的还是待审的一律都无罪释放了。十天以后捷报频传,光我收到的各地群众的联名感谢信就塞满了两个御书房,以至于我失去了工作岗位不得不把办公地点挪到睡觉的寝宫里。 其次,我亲自提拔了十七位年轻的后生。他们都来自贫瘠的乡下,因为没钱读书或是逢灾遇难才流落京城,我把他们找来给他们安排了很大的官职。比如挖沟的,我让他管全国的水利;放牛的,我让他管全国的牲畜;种地的,我让他管全国的土地;凿山的,我让他管全国的山峦。 我觉得我的做法肯定会得到他们永无止境的感恩和报恩。 康德做了我的大内总管,他很不明白我此举的用意,我得意地告诉他,这就叫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康德说,你不会让老奴阉了做太监吧。 我说,不是的,以后的大内总管都不会是太监了。 康德问,那谁来管粮食? 我说,要饭的。 康德又问,谁来管军队? 我说,打猎的。 康德再问,谁来管工商? 我说,卖肉的。 康德不问了,垂头丧气地表示不能理解,说,那帮人斗大的字不识一个,圣上放心让他们管理国家么? 我说,他们虽不识字,但他们有的是经验。 康德说,他们有挖一条沟的经验,他们未必有挖一千条沟的经验啊。 我说,两者有区别么,生一个孩子是生,生一千个孩子不是生了么。 康德见我加重了语气,立马噤若寒蝉了。 第三件事,杀掉所有那天参与霞柳公主寿宴的人,包括喝了梨花村和没喝梨花村的,以及醉颜宫里上上下下的男男女女,无论看到我的或没看到我的,但凡我看到的,都要杀。因为我觉得他们的存在对我来说是个无形的威胁,尽管他们中的很多人暂时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可是他们还活着,活着就是会说话的生物,任何生物都存在一定的不安全隐患,他们一天不消除,我就一天过不安生。 本想等待秋后问斩的,因为一般的朝廷的甲级要犯都选择在秋后行刑,但是我发现这点有些行不通。不为别的,我前不久刚刚大赦了天下,放了全部的犯人,按理说这帮参与宴会的人也应该一齐赦掉,但我还是悄悄地把他们转移了,我把他们弄到了一个谁也不会想到的地方,然后全盘干掉了。 我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杀人夜,将这帮人用囚车偷偷运到了原康王府,现在已经改为了帝国旅游推荐景区。景区的主要负责人也都是我曾经的家丁,我令康德用黑色丝袜套住犯人们的脑袋,然后把他们赶到未名湖畔,然后一声令下把他们统统扔到湖里去了。两百多条性命,就这样残酷地被当作石块填了湖。 在我下令动手的时候,一个犯人大声提出了抗议,我感觉此人较为永敢,就让他出来说话。这人被兵丁们架着来到了我的面前。我让他说话。这人有着短而肥胖的身材,落难前定是个高官。 我说,你不服么,你尽管说出来。 第3章 一国之君(10) 这人撕了半天终于把头上的丝袜撕出了一个长方形然后露出两只乌龟眼睛,只见他大口大口地换着气,觉得通气顺畅了,才勾着脚尖说,我有个小小的请求。 我笑了,我说,你说,只要不求活,我什么都能满足你。 这人说,我在临死之前唯一放心不下的只有一件事儿,就是不知道自己是谁,你能告诉我,我到底是谁么? 我说,这个容易,湖里有个神通广大的水仙,你去问问他便了。 这人脸上写满兴奋,抱拳说大恩不言谢,然后就反身投湖了。 后来康德对我说,这人就是健王的时候,我竟然禁不住地放声狂笑起来,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开心,可能只是因为健王终于不健了吧。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我这新皇上任怎么着也得旺旺也烧它一烧吧,于是我接着做出了几件足以轰动全球的壮举,总之我的目的只有一个,我要被人们记住,牢牢地记住,即使不能名垂青史,遗臭万年我也豁得出去的。 一天我在上书房朗读诗歌,在读到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的当口,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我把我最忠实的奴仆康德叫过来,我问他,江山为什么要如此多娇?英雄为什么要竞折腰? 康德说,江山多娇了,美人才能多娇,美人多娇了,英雄才会竞折腰。 我说,我不明白。 康德说,圣上还未经历男女间事,自然不会明白折腰的含义,也是正常。 我说,那江山是如何多娇的? 康德说,山青水秀,风景如画,物华天宝,人杰地灵。 我说,请举例论证。 康德说,长江、长城,黄山、黄河,是最有说服力的代表。 我说,马上拟旨,我要截了长江,推了长城,削了黄山,填了黄河。这事就由你来办,搞不定的话就不要再来上班了。 康德面露难色,说,圣上,这难度系数很大啊。 我火了,说,你知道抗旨不遵的罪名么? 康德吓得面如土色,是是是,老奴这就去办。 半个月后湖北传来消息,康德以身殉职。据说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康德率了十万大军驻扎在武汉离长江上游最近的地方,他们花费了十天时间鼓捣出了三百万只沙袋,康德的意思是直接堵,将所有的人力都集中在一千只大货船上面,然后货船一字排开,形成一股超大的阻力,然后令人抛袋,把所有鼓囊囊硬邦邦的沙袋一齐抛向江里,以此截流。 然而实施之后的效果不甚理想,还是一江春水向东流。他们又弄出二百万只沙袋再次抛入,这次却不幸遇上了洪水——长江动怒了。汹涌而来的大水使十万大军胆肝具裂,他们像地震前的飞禽走兽一样惶恐不安四处奔逃,而康德亦混迹于中,一场洪水冲下来,康德全军覆没,自己也丢了小命。 我只得先放下长江不管,我派了一个叫左光荣的将军去推倒长城,我给了他一柄尚方宝剑,我对他说,你放心做事,有不配合者,先斩后奏。 左光荣在全国征了五十万民工,以八达岭那段为起点,兴师动众轰轰烈烈地干了六个月,呈文说共推倒了九百公里。我嫌这速度慢,便从国库里拨了一百万两银子给他,让他不惜一切代价,一定要把长城全部推倒。 很多我忠心耿耿的大臣们都不能够理解我的变态行为,他们不理解我为什么要这么做,说已经搞得民怨沸腾了。 我说,你们懂什么,你们能理解一个曾经因为爬长城没有爬上去而被人讥笑成不是好汉的好汉的悲痛心理么? 然后我又命人削黄山、填黄河,清空了国库,向百姓征丁征税。 大臣问,为何要削黄山,它招你惹你了? 我说,我有恐高症,凡是比我高的山,我都要削平它。 大臣问,那你又为何填平黄河,它总没碍着你什么事儿吧。 我说,我主要是不喜欢它的颜色,太黄了。 一年以后,我的所有壮举都不得不以失败告终,而人们也终于不堪忍受我这样一个乖僻而昏庸的一国之君,全国性的内战一一爆发,四面八方的叛军像潮水一样涌来。 我的那些拥护者们消失不见了,偌大的皇宫里仿佛一下子只剩下了我一个人还在坚守阵地。我早想好了,宁可站着死,不能跪着生,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一刀下去碗大的疤一个,老子二十年后还是一条好汉子,不,还是一个好皇帝! 叛军们冲进来了,他们像烈火一样将我团团围住。我认出他们其中的一个首领竟是当过我兵部侍郎的那个打猎的乡下人,我绝望了,我真没想到人可以无耻到这种地步。我有恩于他,他却恩将仇报,我无语了。 猎人举起了手中的长剑,然后不由分说一剑刺来,我悲伤地疑望着剑身,我的视线模糊了,我好象看到了剑已不是剑,剑变成了棒,乾坤棒,缓缓的,重重的,落在了我的脑瓜子上。 第4章 花花公子(1) 我睁开眼睛所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环顾四周的一切。 我躺在一张宽大舒适的榆木板床上,视力所极的范围内摆满了各色家具,不论是衣柜还是梳妆台,都精雕细刻,连上面镀着的一层油漆都泛着亮亮的光,显而易见,这是一个富人之家。我打量着我的身前身后时,我发现我的头开始隐隐作痛,难不成是给乾坤棒扪的?我伸手摸了摸,并没有一丝血迹。我倒纳闷了,我很想知道在这个梦境里我会有着怎样离奇的经历。 一个丫鬟模样的女子进屋来了。我看她也不过十八九岁年纪,脸上写着麻木的表情,手里托着一个盘子。盘子里放着一个罐子,罐子长得酷似茶壶,盖子上方飘着一股淡黄色的烟气。这丫鬟很快走到我面前,见我苏醒过来了,忙躬身说,少爷,你该吃药了。 我不解地问,我吃什么药? 丫鬟说,治病的药啊,少爷你都头痛了三天了,三天里一直是我赐候你吃药的。 我说,呃,我的头确实有些痛,是该吃点药了——你能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么,我是怎么得了病? 丫鬟说,少爷真是贵人多忘事,你是康家的大少爷啊。前些日子你说你染了风寒,后来你又说自己头痛得厉害,老爷就吩咐我在前西街的回春药铺里抓了几记止痛的药,这几日我一直熬给你喝来着。 我若有所失地点了点头,说,你先放下吧,待会我自己会喝。 丫鬟把药罐子轻轻地放置在我的床头柜上,然后轻移莲步,兀自去了。我掀开被子披衣下床,我的身上穿着薄薄的白色睡衣,款式是我从未见过的,但我可以肯定它的价值不菲。 我没有去想罐子里的药是否有毒害就端起来一饮而尽了,温度倒不是很烫,味道却有些苦涩。我想,所谓良药苦口,大概是对了,它既然苦了,势必对治疗有利。 喝下了这罐药,头不是很痛了,只是眼皮有点沉重,有种大睡一场的冲动。这个时候又有个人跑进了我的房间,是个男的,一张娃娃脸,眼神贼贼的,却让人看不出他的实际年龄。男的说话了,男的说,小的康顺给主子请安了。 我假装认识他说,有什么事么? 康顺说,有,西街回春药铺的掌拒西门庆大官人看望你来了。 我说,西门庆? 康顺说,是啊就是他,他和少爷你是至交啊,他一听说你病了,放着一堆的妞都顾不上泡就过来了,这说明了什么,患难之际见真情啊。 我说,那你让他进来吧,我行动多有不便,请他恕罪则个。 康顺顿首说,好的,小的这就把他叫来。 我重整了下衣装,在镜子前用口水抹了抹头发,然后从床头柜上削了个苹果,大口大口的嚼咽。良久,康顺领了个文秀似书生的男人进来,向我报告说西门大官人来了。我挥手让康顺先下去了,我拿眼去瞪西门庆,西门庆也拿眼瞪我,然后足足过了能吃下一顿午餐的时间,双方才大叫一声久违了,互相拍打着对方的肩膀,兴奋地说我想死你了。 不知道为什么,见到了此人以后,我迅速恢复了一段长远的记忆。我想起我小时候和西门庆一道上学放学逃学休学直至我退学他辍学,然后一块摔泥巴钓龙虾捉泥鳅烤野蛙,再然后一起渐渐长大每天研究和讨论如何追女孩子,终于成为无话不谈亲密无间的好朋友、好兄弟。 我还想起了这是在五马镇,我和西门庆同龄,我们在十七岁那年曾被镇子上的民众们赶出过镇子一回。原因是我们一齐策划并成功调戏了东街汪财主的小女儿如花,不料这下不幸犯了众怒,人们同仇敌忾并同心协力把我们赶出了五马镇,而且以后再提起我们时,总要在我们的名子前面加上四个字,花花公子。 说起来这事也不能怪我们,我和西门庆是在十四岁遗精那年开始对异性产生无限兴趣的,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的兴趣也越来越浓厚。西门庆这人是标准的浪荡型男人,平时游手好闲不学无术,靠着他爹开着的药铺,在我们五马镇的大街上横行无忌,爬墙头,溜墙根,寻个漂亮小娘们儿,就压根儿没做一件正经事儿。而我经常和他厮混在一起,耳濡目染之下,人品也就不咋地了。 当时我和西门庆同时瞟上了汪财主的小女儿如花,然后我们经过反复商讨,在一次她放学回家的路上把她拦下了。当时的如花很吃了一惊,大声地问,你们俩个要干什么? 我说,不干什么,劫点东西。 如花说,我没钱,想劫钱的话找我爹去,他左脚鞋垫子下面藏了几张银票。 西门庆在旁边淫笑一声说,我们不劫钱,我们劫色。 第4章 花花公子(3) 西门庆这次来主要是和我商量一件以前并没有商量好的事儿。他先是询问了我的病情,然后以一种兄长的口吻对我说,兄弟,千万要挺住,趁早把身子调理好,它可是革命的本钱呢!喝了我给你配得药没,那可全是壮阳补肾的呀。 我说,你这个混蛋,我是头痛,你给弄我那些乱七八糟的药干嘛。 西门庆十分专业地说,你这不是头痛,是风湿病,医术上叫类风湿,前几日你家美美为你抓药的时候,把你的病情都给我说了,我就开了药让她回去给你煎着喝,药里面我加了半成的松赞干布,另外半成则是文成公主。 我听得有些犯晕,我说你说的都什么跟什么呀,我有一些不懂了。 西门庆说,美美是照料你饮食起居的那个丫鬟,松赞干布是治风湿的,文成公主是治肾虚的。 我说,没听说过!药我全喝了,头也不痛了,美美也走了,可肚子却痛了,你说为何? 西门庆说,你风湿病好了,可是肾虚加剧了。 我急道,那怎么办? 西门庆摇头晃脑说,好办,我有药,你吃下一个疗程就全好了。 我说,药在哪儿,我等不及了。 西门庆却提出了条件,我可以给你药,并且是免费的,你得答应我一个事儿。 我说,什么事儿? 西门庆悄声说,帮我把潘金莲搞定。 我问,潘金莲是哪家的姑娘? 西门庆说,你表妹,她是关东人,跟着一老父亲走南闯北,明天就会来到咱们镇,而且可能会在这儿安家落户——我盯上她已经不止一年半载了,你一定要帮我干了她。 我会错了意,摇头说,我帮你干她,她是我表妹,我干她,不成了乱伦了么,不干不干,打死也不干,我康永乐还没沦落到这地步。 西门庆崩紧了脸,说,不是让你干她,是让你帮我干她,是我干,你帮我,不是你干,即使你想干,她毕竟是你的表妹,也算有了一定的血缘关系,你的为人我很清楚,你再风流,也不至如此卑鄙。 我总算听明白了,我说,她真的是我表妹么,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她长得漂不漂亮,身材棒不棒,胸大不大,还有芳龄几何了? 西门庆不言语了,瓷在那里,仿佛陷入了遥远的追忆里。良久他才缓缓地抬起头,说了一句话:天生尤物啊,五马的任何一个男人见了她都会想入非非进尔胡作非为,五马的任何一个女人见了她都会产生自寻短见不想活的念头。 我说,净牛逼烘烘了,我同意帮你,但我要眼见为实。西门庆说,群子一言—— 我接着补了下半句,死马难追! 和西门庆的谈话刚一结束,我就亢奋得忘记了头痛和休息,立即着手表妹潘金莲的事儿。我向那个名唤康顺的家丁打听了有关潘金莲的身世,才知道潘真的是我远方的一个表妹,但和我家的来往不是很密。她明年开春才满二十,打小生得眉清目秀甜美可人,长大了随着老父四海为家卖艺为生,一年前不幸在黄阳吃了官司,县官的小儿子在逛街的时候因为不经意瞄了她一眼,就再也静心不下,全身高度战栗,而且频频回头观望,结果不幸撞上了一辆正在行驶着的装满碎石块的架子车。据目击者称,遇难者当场就昏死过去了,头破血流的,嘴里还不停地冒着白沫儿,后来因经抢救无效,撒手了人寰。 潘氏父女两人因此吃上了官司,由于没钱买关系,两人被诬告了,分别做了七天和七十天的牢房。潘金莲服刑期间,有一个善良的小伙子正默默无闻地帮助着她,支持着她。这个人便是黄阳城里以身短貌丑著称的武大,一个以买烧饼为生的小贩。 其实武大暗恋金莲很久了,甚至可以追溯到十年前他们都还光着屁股满街跑的年段。那时武潘两家比邻而居,那时的武大就已然很丑,武大知道自己的丑,也知道金莲的美,因此私下里很自卑,从不敢面对面跟她说一句话。后来他们渐渐成长,金莲越发地美了,武大也越发地丑了。 有一年的夏天,武大攀着梯子去偷看金莲在院子里洗枣,结果老天很不给面子地洒了一场暴雨,而梯子上的武大却似浑然不觉,当他终于意识到头上的天空已然雷电交加时,他想到了下来然后回家拿把雨伞再折回来继续偷看。 然而正当他准备动身时一块体积超大的冰雹兜头砸下,可怜的武大同学当场从梯子上滑落栽到地下不省了人事。 第4章 花花公子(5) 潘氏父女来到我们五马镇以后,先是找了个既便宜又低档的小客栈落脚,然后随便买了些瓜果点心作为见面礼便直奔康家而去。 在康家,我是大少爷,我还有一个快要病入膏肓的老爹,根据主治郎中所提供的病情,老爹现阶段还不能下床走动。我的老母亲早在两年前猝然死掉,死因至今不明。我也没有其它兄弟姐妹,作为一个富贵之家的独生子女,如果没了同样调皮捣蛋的西门庆作伴,可想而知我的童年生活将会是如何的单调和乏味。因此这次潘氏父女的千里探亲,也只能由我一个人来独自担承了。 见了面,双方均感尴尬。因为事先彼此互相不认识,但是又不能太过冷场,毕竟是难能可贵的亲人相见,所以大家只好假装很亲热地四手相握说着多年不见十分想念的寒暄话,然后说得实在没创新了就热泪盈眶一个劲儿地抹眼泪儿,把气氛搞得相当感天动地。 我打量了潘金莲,这女子果然貌美如花,不管身高还是三围都很正点,一低头一蹙眉间,秋波流转,百媚横生。我觉得用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形容她并不为过——我的心里一阵风起云涌,分外后悔自己出生在了康家并且特别不希望她是我母亲的外甥女。西门庆那小子的眼够尖的,这点我不得不佩服。然而若让潘金莲跟了他,我会第一个持反对意见。 我分别给潘氏父女介绍了康顺和美美等几个下人,接着我抱着潘父的头泪如雨下地说,二舅,我娘也就是你妹子已死了两年了,我爹也就是你妹夫也快紧随其后了,在康家的后人里,就只有我孤零零地活在这世上了,我是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在思念着远方的亲人啊。你们来得正是时候,我爹过几天就要去找我娘了,丧事呢我准备在家里办,东风酒楼你们大概知道吧,就是镇上最最豪华的那家,我要请你们两位亲人去喝喜酒,哦不,是丧酒,到时候你们一定得去啊…… 潘父说,是得去,确定一定以及肯定要去,这两年混的,滴酒都没沾过,原来我酒量好得很呐,你问金莲,上次她跟武大成亲的时候,我一猛子喝了三十七杯,哈哈哈英雄不提当年勇啊。 潘金莲也说,是啊是啊,这几天在路上我爹想酒都想疯了呢,表哥你一提到酒,我爹的口水哗啦就流下来了,呵呵。 我很生气,对于我作出的悲伤,他们视而不见。既然他们无情在先,也就不能怪我无义在后了。我停止了挥泪,抹抹鼻子说,二位,你们打算在这里呆多久,是要马上就走呢,还是另有其它安排? 潘父说,我们不打算走了,我们就住你家。 脸皮厚的我见过不少,脸皮这么厚的我第一次见。我清清喉咙说,那个啥,你们是想住几个时辰再走是吧,没问题,我这就差人为你们备房。 潘父说,我们打算永远住你家,不走了。什么叫落叶归根,这就是啊。你康家虽然中落了,你爹也快要挂了,但你家至少还有良田二百四十八亩,钱庄六个,房宅四处,布店一个,还有十九个男女家丁——这我来之前都算好了,你只要分给我们三分之一,不多啊三分之一,我们就心满意足了。 我对这个莫须有的二舅的言谈表示出强烈的不满,我说,这些都祖上传下来的,是我康家的祖上,不是你潘家的祖上!虽然我母亲也姓潘,她嫁到了康家,就是康家的人了,而且她在我爹面前说话从来不算数的,一点权威都没有。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潘氏父女同时眨眼睛说不知。 我说,因为她是女人,女人在康家只能生生孩子做做娘,其它的事一概不问,也不能问,这是祖上既定的规矩——是康家的祖上,不是潘家的祖上。 潘父黯然垂首说,罢了罢了,我们千里迢迢地来投奔你,没想到你竟是这般的绝情,你昨天晚上肯定是做噩梦了,你梦到你掉进绝情谷了,并且遇上了小龙女,并且在玷污了她以后顺便把她的情人杨过的一条胳膊给砍了。 我甩甩头说,别在这儿跟我装可怜,你再胡言乱语信不信我立马叫人把你给阉了。 潘父立刻噤口不语。 潘金莲这时开言了,她含情脉脉瞅了我一眼,然后转过头去说,表哥这样做肯定有他的道理的,爹,咱们还是走吧。天无绝人之路,好歹我还会唱两首歌,你还会弹几曲琵琶,咱们这一路还不是卖艺卖过来的。武大绝情绝义不要我们了,因为他本是个薄情寡义之人,他只会做做烧饼卖卖烧饼,哪像表哥,不但长得超帅,而且又很有才华,据说那部家喻户晓的《银瓶梅》就是他披肝沥胆呕心沥血写成的,然而他又是喜欢低调处世的人,平时做好事扶扶老年人过马路啥的从来不留名,就暑了兰陵笑笑生这个笔名把书出版。唉,只可惜,我没上过几年学,那本书我看了几遍都没看出表哥到底想要表达的真正意思,这年头,这世道,没个文化真是寸步难行啊。表哥,你能否告诉我,你当初是出于什么样的初衷开始着手这部小说的创作的? 我被潘莲一阵糖衣炮弹的吹棒有些飘飘然了,我说,这个嘛,我也没细想过,就是大脑一热,就那个什么了。这样吧,北街还有康家的一处宅子,已经闲置很多年了,你和二舅委屈一下先住下吧,回头我派人给们装修装修,要不我们先把早饭吃了吧,只有填饱了肚子才有精神讨论人生和文学。 饭也吃了,论也讨了,二人走后,已是正午时分,我吩咐康顺去把西门庆叫来。我心里已有了主意,我要和他进行一场公开公证又公平的交易。 第4章 花花公子(7) 西门庆说,可是我又丑又懒又下流,是神仙也没得救了啊。 我说,我不能苟同你的话,凡事都须换个角度去想。丑是相对的,懒是养成的,下流是天生的。但我告诉你,君子好色不好淫,风流不下流,我们是风流好色,可我们同样是君子。 西门庆问,你说的都是真的么? 我挥挥手说,当然,这些话不是我原创的,都是引用外国的哲学家的,你不信就算了,想死的话,我也不拦你,墙上有把猎枪,我免费用借你用,你去死吧。 这时康顺示意鸡炖好了,要不要上桌就餐。我瞅了一眼西门庆,假装同情地嘘了口气,然后我转头对康顺说,把鸡端上来吧。 死鸡被做成了熟食,放在桌上,热气腾腾地,顿时我食欲大振。尽管离早餐结束并没有多长时间的间隔,我还是感到了饿,管他娘的,吃了才说。 一盘鸡被我吃得只剩下两个鸡爪子了,西门庆才慢悠悠地站起,看着我吃的津津有味,看得他狠命地吞咽口水。他似乎是下了很大决心似地说,我答应你康永乐,我答应你让我的妹妹吹吹跟你处,但你也必须答应我几个要求。 我兴致高涨,抹抹油腻的嘴,说,几个要求? 西门庆说,三个。 我说,说说看。 西门庆伸出了食指,说,第一,以后你必需好好待她,你要带给她初恋的美妙时光,她之前还没谈过恋爱呢。 我说,完全能够接受。 西门庆伸出了中指,说,第二,以后你必需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不能再到处沾花惹草寻花问柳了,最起码不能让她亲自逮到,她还不够成熟,心灵比较脆弱,若她万一想不开寻了短见,我也不会让你康永乐有什么好下场的。 我说,路边的野花不能踩,这道理我懂。我对吹吹是真心的,就像你对金莲一样。她一生下来我就喜欢上了她,暗恋史已经长达十八年之久了。我既然爱她,就不会再伤害她,这个你尽管放一百个心,我会像对我死去的妈一样对她的。还有呢? 西门庆伸出了无名指,说,第三,也是最后一个,地契都给我。 我不解地问,什么地契? 西门庆说,你家的那二百八十亩良田的地契。我不是要你的,我是先替你保管着,你以后待我妹子好了,不变心了顺利成亲了,我自然会完璧归赵地还给你,假如不好,又弄出了什么事来,这地契就归我了。 我说,此话当真? 西门庆说,千真万确,如若有违,天打雷轰,生出儿子没屁眼。 我说,成交。我转头让康顺去取地契,康顺有些不情愿地去了,把地契交到西门庆手中的时候,问我是不是再考虑一下。我说不必,我自有分寸,为了一个心爱的女人,我可以付出一切,何况区区几亩地。 西门庆手里紧攥着地契,方才还悲伤无限的脸上立马现出了欢喜的神色,然后他向我请教了另一个问题。 西门庆说,那鸡你都吃了? 我抹了抹了油腻的嘴巴说,盘子里还给你留了不少,并且很有营养,你捞一捞吧。 西门庆饿虎扑食般上去捞了一通,继尔吼叫着说,康永乐,你丫坑我,就剩下两个鸡爪了! 我气定神闲地说,你只看到了事物的层面,你没有深入探究,你再看看,其中最富营养的都在里头呢。 西门庆将信将疑地再次捞了一阵,索性不捞了,将勺子往桌上一扔,骂道,狗日的没良心,好吃的你全吃光了,看来我只能啃鸡爪了。 我说,你误会我了。你想想看,一盘炖好了的鸡,它的营养最丰富的地方在哪里,《笨草纲目》上说了,不是鸡翅,也不是鸡腿,更不是鸡头和鸡蛋,而是鸡汤。是鸡汤啊大哥,我全给你留着呢,一勺都没动!怪只怪你平时读书太少,连一点最起码的生活常识都不知道。 西门庆听后哑然失语。 第4章 花花公子(8) 时间向前推进,通过双方共同的配合与努力,半个月以后,我和西门庆双双抱得美人归。西门庆和潘金莲勾搭的速度甚至比我和西门吹吹还要快些。但其实我对西门吹吹还是存有几分真心实意的。我和她前后约过十七次会,基本上每次都没有牵过她的手,大部分的时候都是两人一前一后地走道儿,她前我后,彼此并无实质性的身体接触,这点让我一度很是郁闷。西门庆已然将她拱手送给了我,虽然那手是被迫着拱的,可毕竟她现在已是我的女朋友了。而且我和西门庆说好了,只要他能和潘金莲维持到两个月的情人关系,他就同意将西门吹吹嫁给我康永乐。我要她做我的正室,而不是妾。 我承认,之前我对西门吹吹确实有过非份之想,即使到现在也不能否认。但她在我心目中就是一个神,仙女样的女人,我从不敢对她太过放肆,否则我就是亵渎神灵。我也曾经在某个街口偷窥过西门吹吹像个鸟儿一样快乐地走过,那时我的心里邪念旺盛,总是想着直冲过去把她按倒在地然后掀起裙子狂干一通。 所幸的是,当时不曾。如果真的干了,我将会自责终生。 这天我和她漫步于五马镇的大街上,我指着身边匆匆而过的人群,然后对西门吹吹说,你认识这些路人么? 西门吹吹说,不认得。 我说,他们可都认得你。 西门吹吹单纯地说,我真的不认识他们呀。 我说,是啊,但他们都知道你是谁,西门庆的妹妹,西门吹吹。 西门吹吹捂住自己的嘴巴说,不会吧,我有那么高的知名度啊。 我说,你还不知道,可他们都知道,是你哥拿你与我换的潘金莲。 西门吹吹说,潘金莲?是我哥新近交识的一个女子么? 我说,你还小,还不懂这些,反正你哥绝对不是个好人。 西门吹吹说,你也不是个好人。 我说,是的,在别人眼里,我和你哥一样,都是花花公子。 西门吹吹说,我知道我哥很花心,谈过很多女朋友。这样不好。 我换了话题,单刀直入说,我很喜欢你,你…… 西门吹吹说,我看得出来,不过,你并没有对我做过什么啊。 我说,是的,是我不敢,你在我心中是神女。 西门吹吹说,你在我心中是妖怪。 我苦笑说,你也不用这么打击我,我没那么讨厌吧…… 西门吹吹天真地笑了,说,没有的啦,说着玩的,莫当真哟。 我动情地说,我是不会生气的,你要我怎么做,你才可以接受我的爱? 西门吹吹突然说,你去死。 我吓了一跳,不相信幼齿的她能说出这样的话来,我说,除了死呢? 西门吹吹坚定地说,除了死,还是死。 说完,西门吹吹快速从腰间抽出一把折扇来,然后摆了个武林人士比武时双手抱拳的造型,冷冷地说,康永乐,你死期到了。折扇摇动,倾刻发射出五枚暗器,分别向我的五个身体部位射来。 我下意识地连忙闪躲,只躲过了四枚,还有一枚钉在了我的左屁股蛋子上,我痛得龇牙咧嘴,大声嚷嚷着,朝前方逃去。我边跑边不时朝后看,西门吹吹仍然一副欲射之而后快的样子,双腿也没闲着,粘着我,紧追不舍。 我拼了命地往前跑,左冲右突,后来就迷失了方向,只觉得耳旁的风声呼呼直响,其它的什么也听不见,而目之所及,皆是忙忙碌碌的人群,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那么地忙。又不是赶庙会,又不用收割庄稼,他们为何就那么地忙呢? 我还是卯足了劲儿地跑,跑到人稀的地方,冲进去,再冲出来,冲进人稠的地方,如此反复地冲进冲出了几十次,我都忘了要朝后看看西门吹吹还健在否。于是我就拧身瞅了一眼身后,我看到了一双天真如幼童的眼睛,但我看不见全人,我只看到了一个脑袋,脑袋用眼睛对我说,康哥哥,跑什么跑,我只是想和你玩一玩而已,又不是真的要杀你的啦。 我发现能说话的眼睛由黑变了红,最后红得滴了血,我奔跑着,似乎还能听到血滴在地上发出的啪啪的声音。我立即毛骨悚然起来,更是拼了命地往前跑。 第4章 花花公子(9) 跑着跑着,跑进了一处酒楼,我没记错的话,酒楼应该是全镇上最豪华的那家。我噔噔噔地跑上了三楼,三楼也有不少人在喝酒行拳,此时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躲起来,让那双红眼睛看不到。趁人不备,我一弯腰藏身在了一方酒桌下面,然后大口大口地喘气。 我想,西门吹吹定是西门庆派来暗杀我的,西门吹吹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说不定她也耳濡目染是一个水性扬花的女子,跟她哥哥一样的风流成性,以前的那些纯真和温驯都是装的,装出来是为迷惑众人的。我不幸也被迷惑了。 如果以上假设成立的话,那我真的是个大大的傻逼,傻逼中的傻逼,我所有对她付出的感情也都要付诸东流了,我岂不成了一个资深受害者了。 我想,这世界上最不靠谱的就是所谓的人间感情了,包括爱情和友情。我对西门庆也算仁至义尽,他对我却恩将仇报,亏我们还是一起光屁股玩大到的朋友呢。都他妈的什么玩意儿!西门吹吹多么清纯如水的一个女孩子,她还是受不了金钱和欲望的诱惑,成了西门庆的一个帮凶。 这世上最变幻不定的,除了天上的风云以外,还有世间女人的心。 我在桌子下面足足呆了半个钟头,始终不见有女人闯进来,我心下安然了些,正欲掀桌而去,却突然看到桌下伸进了四只脚,很显然,是一对男女。只听男的说,来来来,今日玩得尽兴,喝得也要尽兴,喝完再接着玩,哈哈哈。 没错,我听得出,这是西门庆那厮的声音,这声音都听了十几年了,不会有错。接着是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女人淘气地说,官人真坏,再玩的话,非把金莲玩残了不可,嘻嘻嘻。 是表妹潘金莲。 西门庆说,今天咱们喝些什么,女儿红吧,这酒喝着上劲儿。 潘金莲嗲声说,官人喝什么酒都上劲儿,奴家最了解官人了。 西门庆笑着踢翻了一张凳子,朝楼下高声喊道,小二,上酒上菜,快快快,老子等不及了。然后和潘金莲搂搂抱抱,继续打情骂俏。 我是气不打一处来,我没想到能在这里遇上这对狗男女,今天非亲手杀了他们不可!但是我忽然想到,我自己手无寸铁,打架方面又从小不是西门庆的对手,何况对方是两人,我一人,从人数上比不过他们,虽然我相信潘金莲是不会全然向着西门庆的,毕竟我也是她的表哥,我的亲娘是她的亲姑妈…… 但我又转念一想,还是忍忍吧,大丈夫能伸能屈,能憋能忍,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于是只得暂时趴在桌子下面任凭那对狗男女肆无忌惮的调情。 酒菜已满桌,西门庆和潘金莲边吃边喝、边笑边说。西门庆说,阿莲,昨个晚上你对我的表现还算满意么? 潘金莲说,官人就像一个猛虎一样,有着使不完的劲儿,奴家都爽上天了,你说能不满意么——你好坏呀你。 西门庆说,咱们俩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啊,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啊。 潘金莲说,净瞎扯,你家里的那个怎么办? 西门庆说,你指的是瓶儿吧,我对她早产生了审美疲劳,一点兴趣也无了。你放心,赶明我写封休书,把她弄回山东老家去。 潘金莲说,这还差不多。 西门庆押了口酒说,阿莲,你知道你表哥康永乐是个啥样的人么? 潘金莲说,是个傻逼。 西门庆说,不对,再说。 潘金莲说,我说不上来了,他给我的感觉就是个傻逼。 西门庆说,他不是傻逼,他是大傻逼。通常傻逼都知道自己是傻逼,而康永乐呢,他还以为自己很聪明,是个精逼,他想拿我妹子给你交换,我就同意了,可他不知道,我们两个一见面就媚来眼去暗暗生情了,他还以为自己很划算呢。殊不知,我那妹子只是我给人们布的一个障眼法,我哪有什么妹子,那是我爹给我买的一个童养媳,从几岁上一直在我家里住,我就向外面宣布说这是我的妹子,嘿嘿,群众其实是最容易上当受骗的,嘿嘿嘿…… 第4章 花花公子(10) 这些西门庆的话传到我的耳朵里简直要把我气爆掉,我恨不得立刻动手宰了这个兔崽子,然后剥了他的皮,抽了他的筋,把他放在滚烫三百摄氏度的油锅里煮烂了,炸焦了,再扔进大海里喂鲨鱼。 但是此刻,我只能忍。 西门庆继续说,现在的康永乐已经无家可归了,从他走出家门的那一秒钟起。他的地契都在我手上,房契我也通过康顺给日弄了过来,还有他的钱庄布店以及他们康家的祖坟地,现在都与康永乐无关了。 潘金莲说,官人你是不是对他太狠了点,毕竟你们还是哥们? 西门庆提了嗓门说,哥们?哥们算什么东西!在我眼里,只有银子和女人,没有哥们和义气!狠?像他那种四肢不发达头脑也简单的人,就得一脚把他踩死,斩草除根,免留后患!我已经派吹吹去刺杀他了,吹吹曾和茅山的老道士睡过一觉,老道士教了她一套追命夺魂剑法,康永乐这次应该是在劫难逃了,哼哼哼—— 正说着,咣嗵一声,楼顶破了个洞,一件黑呼呼的物什从天而降,坠落在地板上。楼上迅速围集了很多看热闹的人,西门庆也把头叠加了上去,看时,一拳头扑面而来,打中了他的鼻梁,鼻血泗流。 众人大惊失色,纷纷闪到一旁。看那物什,却变成了一人,身着黑色的夜行装,头发上亮晶晶的,都是扑撒的露水。此人长着一副马脸,鼻子很小,鼻孔很大,两孔之间挂着个铁环,就跟西游记里牛魔王的那环差不多。而两只眼睛都是眼球突出,血红血红的,不是熬夜给熬的,就是看美女看的。还有一个可能,此人身怀血海深仇而不得报,憋气憋的。 西门庆捂着鼻子说,你是哪路条子,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那人说,太岁是谁? 西门庆说,就是大爷,西门庆,整个五马,你可以打听打听,我是无人不知无人不…… 还没说完,又吃一拳。西门庆的左眼青了,已不能睁开。 那人说,我找你找得好辛苦,三天三夜了,老天开眼啊,终于被我撞上了——他娘的,我疼啊。 那人说完,快速蹲下身子,然后将鞋子脱掉,死命地揉脚,边揉边作自我介绍说,我叫武二,河北阳谷县人氏,常年在外漂泊,我有个哥哥,唤做武大的,因为他比我大,从小他就老欺负我,你别看他人小个短,但是他身怀绝技啊,他会做烧饼,他的烧饼就是他的武器,每次我想反抗,他都用烧饼砸我,而我又是个天生贪吃的人,我的梦想就是将来能当个美食家,因此我也总是输给我哥。 说到这儿,武二突然噤声了,因他发现周围安静得异常,所有食客都放下了手中的碗筷,作出一副极其认真和投入的表情,听他讲故事。包括被他打得鼻青脸肿的西门庆和一旁不知所措的潘金莲以及已经钻出桌子藏身在角落里的我。 武二接茬儿说,我的命运那叫一个惨啊,就在去年,我一路漂泊到了终南山,有位世外高人愿意收我为徒,不过他要我必须从山脚开始走并且三步磕一头并且要走着磕着一直到山顶他的房间,我是忍辱负重啊,为了打败我的哥哥,赢会做小弟的尊严,我就照着高人说的做了,等高人看到我头破血流地出现在他面前,高人感动了,哭得是泪流满面啊,高人说,我传你一套掌法吧,叫做七十二路黯然消魂接饼式,此掌法只需练到三十六路你就可以天下无敌了,以后遇到无论多么强大的对手,都能轻而易举地出奇制胜,以后不管是什么饼,千层饼也好,豆油饼也好,葱花饼也好,韭菜饼也好,芝麻饼也好,蛋黄饼也好,南瓜饼也好——对你来说,都是小菜一碟,更不用说区区烧饼啦…… 众人听了,齐声惊叹,而后屏气息声,继续聆听武二的精彩讲说。 武二放开了架式,也不揉脚啦,干咳了两声说,各位看官,有谁知道我这脚是怎么骨折的么? 众人摇头,均表不知。 武二说,我还是从头说起吧,我在终南山学艺归来,着手的第一件事就是找武大报仇,我要亲手接一下他的烧饼,并且还不能为其香味所诱。然后万分可悲的是,武大已经死了,是被人害死了,而这个人就是你这个女人! 武二把手指向了潘金莲,众人的目光也跟着贴了上去。潘金莲做贼心虚,面色苍白,满头大汗,两股战战,几欲先闪。 武二说,是你潘金莲,你是我哥的女人,却亲手害死了我哥,就凭这一点,你就该遭千人凌辱、万人唾骂!你说你怎么搞死他不好,偏偏要撑死他!我哥就是食量再大,也吃不了两百个烧饼啊! 人群里发出一片片啊啊的感叹声,都不相信事情是真的。 第4章 花花公子(11) 潘金莲一声不吭,像个死猪一样瘫在了椅子上面。 武二说,大家伙都给评评理儿,那天姓潘的在离家出走了半个月之后突然回家了,对我哥是百般温存啊,我哥这么多天没沾腥了,势必欲火难耐,想跟自己的老婆亲热一番,也是人之常情。可这女人,那叫一个歹毒啊,愣是阻着不让上床,非要我哥吃他自己做的烧饼,我哥命贱,直到吃到第二百个,潘才同意他上床,而我哥那时已经撑得动都不能动了,趴掉裤子走了三步,就气绝而死!同志们呀,这是给活活撑的啊,我哥惨呐…… 这下群情激愤了,纷纷把指责和臭骂丢给了潘金莲,纷纷说着这女人真没一点人性做事太绝了的话,有胆大者甚至往潘的身上吐了口痰。 潘金莲槁木死灰一般,还是一动不动。 武二咂了一下嘴,说,有水没,爷渴了。 立即有人送了杯水过来,武二接了,道声谢,润润嗓子接着说,我哥死后,这女人随便挖个坑就把他埋了,算是摆脱了个累赘,然后假惺惺地戴了几天孝,之后便来到五马镇与她的情人逍遥快乐来了。这个情人不是别人,就是他,恶贯满盈、厚颜无耻的西门庆! 西门庆成了众矢之的,想动弹一下而不得,旁边民众把他围个死死的,他只好无奈地挤上一丝微笑,并向众人展示了一下。 武二说,我失去了亲爱的哥哥,我也失去了可恶的报仇对象,我哥死了,那我在终南山上的几千个头是白磕了,三年的七十二路接饼式算是白学了——我心里不平衡啊,于是我把我的仇恨转移到了潘金莲身上,是这个女人,夺走了我哥,也使得我无法报仇,我的武功无法施展,弄得我英雄无用武之地,所以我要杀了这个女人,否则我就对不起我自己!我从河北一路追击到这里,三天三夜了,我都没睡过一次好觉,都没吃过一顿饱饭,都没打过一次飞机,我苦啊。就在方才,我又飞檐走壁寻找我的仇人,却不幸被哪个王八羔子扔了块西瓜皮在脚下,结果一下子滑倒了,一下子倒在了这里,还破瓦而入,这脚一摔下来就骨折了,娘的,现在还痛着呢。 武二的故事讲完了,下面就该轮到西门庆了。 群众都被武二绘声绘色声泪具下的讲述感染了,当武二高声喊道他要给潘金莲和她的奸夫一点颜色瞧瞧的时候,群众自发地一齐动手,把这对狗男女从窗口扔了下去。需要说明的是,这可是三楼,十几米的距离,当时潘金莲就香消玉殒了,而西门庆比较肉多皮厚一点,再加上曾练过几年三脚猫的武术,因此没有当场摔死,却摔了个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即便后来活到了七十多岁,却也患上了老年痴呆症,整日口里嚼着自己的小指头,不住地往下流涎水。 西门庆的事情结束后,我却也没能有个好结果。我心怀忐忑地回到家,康顺就翻脸不认人了,康顺说那是他的家,康府的主人是他康顺,他有个很心爱的女朋友美美被一个叫康永乐的男人给迷奸了,他现在也不想再追究什么了,只想安安静静地生活,并且他也不认得康永乐是谁了。 我当时怒不可揭,上去作势要扁他,就像以前经常扁他一样,可这次完全不同了,他一个呼哨,一群家丁恶狼似地朝我扑来,我想好汉不吃眼前亏,就赶紧着落荒而逃了。 大街上却依然有人认得我,有一个女人拦住我说,康永乐,你这个混蛋,你曾玩弄了我,还在我的肚子里留下了你的种,现在种出来了,成形了,你看着怎么办吧。 说着怀里捧出一个婴儿,婴儿还在哇哇地哭闹,并且尿个不停。 我当然死不承认,不过后来事情越来越严重了。我走在大街上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里,不断有女人抱着婴儿向我哭诉,说我是婴儿的生父,要我出孩子抚养费精神损失费还我青春费什么的。我粗略地计算了一下,我走出五马镇的时候,一路上已有二十九个女人对着我哭哭啼啼,都弄得我快要神智崩溃了,脑袋也似乎比平时膨胀了四五倍。 我来到了位于镇子最北面的莫愁河,我真想一头扎进去,永远不再浮上来,死了算了,一了白了,这世界对我太残酷—— 我跪在河岸,面向夕阳落山的地方,我祈祷着有人来解脱我,乾坤老人就适时现身了,他一身的白,周身散发着奇异的光,他飘动着身体,然后缓缓地落在我面前。他什么话也没说,只是在将乾坤棒轻轻地落在我头上时说了一句,孩子,忏悔吧…… 然后他就消声匿迹了,我也同时失去了知觉。 第5章 牛头马面(1) 我睁开眼睛所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环顾四周的一切。 然而我的眼睛被黑暗所笼罩,这黑暗是无边无着的,我不能看见任何东西。周围静寂得可怕,只能听到自己的耳鸣。我的身体是斜卧着的,但或者也是后躺着,我无法目睹。我的屁股下面应该是一张铁皮吧,因为我感觉到了冷。我出手摸了摸,果然冷冰冰的,是刺骨的寒。 可以肯定的是,这不是荒凉如水的村镇街头,更不是温暖如春的康家大院。他奶奶的,这是哪儿? 我试着站立起来,试了几次,都未成功。全身乏力,似乎醉酒一般。再摸索一阵,终于知道了大概,因我摸到了身后的栅栏,一根根的铁杆,孤傲地高耸,似乎伸向了云天。我想,我八成是被困在了笼子里。至于这笼子来自何方出自何人之手,我不得而知。 我想,难不成我犯了什么罪,不幸被投入了大牢里?不可能的,县里的牢头我都有交往,即使有人偷偷把我告发,到了那些牢头手中,用不了几天,他们也会想方设法将我放出来的。 我努力张了张口,发现口渴得很,想喝水,却苦无水源。我喊了一声人呢,一会传来回声:人呢人呢人呢人。我心有不甘,又喊,放老子出去,讨厌的回声又即传来:放老子出去放老子出去放…… 再过了几个时辰,我实在受不了,由细声至嘶声,也不知道喊了几百遍,就是不见有人回应。 妈的,也太看不起人了,我在这儿都嚎了这么久了,对方却连个嗝都舍不得打,太也张狂了点吧。 终于,由于喊叫,我丧失了最后一丝力气,再度昏迷了过去。 这次的醒来,应该是幸运的,因我的眼睛见了光。光线虽然微弱,但聊胜于无。借着这细细长长的光线,我隐约看清了一切。这是一座主人精心建造的地牢,我看到的光线应该是天光,从天井盖上投下来的一个圆孔。再借着唯一的天光,我看到了一排排不同形式的牢笼,我所在的这一个,算是牢笼里空间最大的。它同样悬在空中,下面是一汪水烟氤氲的湖泊,只是很长很窄,一般的船只估计都很难顺利划过。 我猜想,此地既然作为地牢,湖势必是恶湖,水势必也是恶水,水里势必藏有五花蛇、赖蟾蜍、血蜈蚣之类的毒物,不然的话,这将是一方多么美丽的世外桃源。 我正看着想着,突然听到了有门被推开的声音。“吱呀”,人未到,声先至。这声音听着怪怪的,不像是人的声音,呜啦呜啦的,像老妪拉风箱一样。但我却能听得懂。 声音说,兄弟,今日收了几个? 另一个声音加塞进来,说,七个,你呢。 前一个说,我八个,哈哈,我赢了,你要请我喝毛胎。 后一个说,毛胎?带毛的胎盘么?太恶心。 前一个说,你是脑子进水了,我说的是茅台,不是毛胎。 后一个说,是茅台酒啊,这行。以后发音不准就不要乱讲话。 前一个说,好,我不跟你吵,我承认我普通话不如你。 然后他们随着天光一起出现在我面前,当然,我看他们是俯视,他们看我,是仰视的。 我看到了他们,是两个人,一个头发很长很曲,没有胡子,鼻子超大,嘴有点向左歪。另一人没有头发,额头前凸,胡子长得离谱,估计走路都得用手托着它,否则就会缠绊住脚,导致行走艰难。这俩东西都有副人的模样,只是不够五官端正而已。他们的共同点是,都戴着一毡尖而高且呈圆锥形的帽子,衣服都是一个款式,上衣和短裤之间搭配得甚不协调,给人一种很另类的感觉。他们最大的不同点也在衣服,一个黑一个白,黑的通黑,白的全白。 我所庆幸的是,他们都还能说人话,否则如何交流将是一个大难题。 我不知他们的来历,但想来肯定对我不利。我先试探着问他们,二位朋友远道而来,康某行动不便,未能远迎,尚请见凉。 黑衣服说,你小子倒还算客气,不过我要纠正一下你的话,是我和老白把你弄到这儿来的,这儿是我们的地盘,不是你的家。 我耸耸肩,故作轻松笑了一下,说,哦,是这样啊,不知两位仁兄请小弟前来,所为所事? 还是黑衣服说,咱们先不谈这个好么?我给你引荐引荐吧,我姓黑,叫黑无常,旁边的兄弟姓白,叫做白无常,我们俩是一对亲兄弟,都是阎王殿下到目前为止最为宠信的两个得力战将。 第5章 牛头马面(2) 我似乎明白了些什么,我还是要问,我是在哪儿,这不是地牢么? 黑无常说,请允许我再纠正一下你的话,这儿不是地牢,这里是地狱。 我好象未听到,地狱? 黑无常说,是的,你很聪明,这次我不需要纠正了。实话跟你说了吧,你康永乐,由于在阳世作恶多端,阎王便把你的一百二十二年的阳寿折了,所以你只到活到二十二岁了。 我抱头痛哭,说,不会吧,我竟来到了阴曹地府,天呐,我已经死了?! 黑无常说,瞎哭什么鼻子,这就是现实,只能无条件接受。现在你在阴间,是我和老白把你带这儿来的,你就是我们无常门的人了,所以你要感激我们,以后不管你遇到了什么困难,我和老白都是你背后的靠山,你可记住了? 我点头如鸡啄米,说,记住了记住了。两位老大,你们总不能让兄弟住这儿阴森森的地方吧,这也太那个什么了吧。 白无常插话说,你是害怕了么,这里只是地狱的第八层,离最后一层十八层还整整差着十层呢,你怕个锤子啊。 我打着颤说,我做了二十几年人了,还第一次作鬼呢——我真的是个鬼吗? 白无常说,人死之后是死人,鬼死之后是死鬼,你是个例外。 我有些不信,我说,尊敬的两位领导,你们有时间回答我的一个小小的问题么,就耽误你们几秒钟的时间。 黑无常说,有屁快放。 我说,我是鬼了么,鬼是我了么,鬼我是了么,鬼是了我么,我是了鬼么? 黑无常说,你是鬼,不过是个新鬼,就像你在少林学武一样,不剃头永远是个俗家弟子,永远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你明白我的意思了么? 我说,那我怎么才能成为真正的鬼,正式地加入你们的行列呢? 白无常说,很好办,先把你打入地狱的第十八层,经过一番磨练后,如果你还仍执意想做鬼的话,还必须要在阳间做一件事儿。 我问,什么事? 黑无常说,寻找十个七十九岁以上八十岁以下的阳寿将尽之人,然后把他们拖入阴间。不管用什么方法,必须要在三月十五之前把人数凑齐。到时候阎王一高兴,说不定赏你个啥官儿做做,也未可知。 我说,那我一个人么,我又没有什么法力,虽然有点吃奶的力量,可碰到劲敌了怎么办? 白无常说,放心,我已经给你服下了几颗大力隐形丸,你去了人间,除了同道,没人能够看到你。 我说,我什么时候可以出发? 黑无常笑笑说,看来你真是做鬼心切啊。这样吧,我们先把你打入第十八层地狱吧,就看你在里边的表现了。 我说,十八层里会不会没有灯光,我怕黑呀。 白无常说,你丫别废话了,到时候你自会知道了。 说完,白无常大手一挥,一道白光将我裹住,它像丝带一样,紧紧地缠着我,然后坠了下去。而下面似乎没有尽头,我坠啊坠啊,足足坠了两个多钟头,我才扑通落地,让人感觉真是无比漫长。其间我睡了一觉,打了两个哈欠,挖了三次耳屎。 我落了地,白光没了,而地似乎并不硬实,像块软软的泥巴,我躺在上面,觉得很爽。不爽出现在五妙钟以后,泥巴着了火,起先只是一个苗头,后来便星火燎原了。 我腾地起身,扒下衣服,竭力扑火,试图挽狂澜于既倒,让自己全身而退却不伤一根毛发。但适得其反,衣服烧光之后,身上的毛发也着了火。我却发不出任何呼救或喊痛的声音,我已经绝望了,看来只能做个死鬼了。 我万念具灰,放弃抵抗,双手合十,坐以待毙。远看上去,像一傻逼在玩自焚。 最终我身陷火海,无处可逃。 第5章 牛头马面(3) 千钧一发之际,奇迹出现。一场大雨兜头落下,以光的速度扑灭了烈火。然而送走了狼又招来了虎,这场雨瓢拨似的浇个不停,而且只在以我为中心的方圆十米之内。十米之外的世界,我甚至看到了太阳。 我很奇怪雨是打哪儿冒出的?既然是地狱,总也算是个建筑吧,十八层地狱,就像当于这建筑有十八层,那我在尚未到达顶部之前,总是得有个遮挡以区分层别的东东吧?而且这建筑是头上脚下地矗立着,我是往下行进的,说不好听点是坠,那雨是从何而来的呢?难道说整个建筑都是架空的么? 不去考虑这个了。我发现,凡事都经不起推敲。 我被围在了水中,慢慢的,我的身体被水浸泡,且水越漫越高,快要盖住我的嘴巴,我的呼吸越来越困难。我想,再这样下去我会死掉的,会被淹死的,淹死以后的尸体胀且臭,是很难看的。我不要这种结果,虽然我现在已然是个鬼了。 我的四肢都没入水中了,水里的身体轻飘飘的,就是使不出劲儿。不曾想,我的双手在乱舞乱抓的时候,竟把一直与内裤贴在一块的乾坤棒给弄出来了。我手执乾坤棒,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乾坤棒增我以力量和信心,我抡起棒儿用力向四周乱戳一气,还真是神了,我竟看到了大水开始慢慢退去,直至脚脖,直至消失。 我收好神奇的棒儿,我想我又欠了乾坤老人一个人情,不,应该是鬼情了。我忘了我早已不是人了。 我舒了一口气,想移步离开,周围却恍然如闪电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像剧组人员在给所拍的电视剧更换场景一样。首先是有了灯,射出磷磷的光晕,星罗棋布地分布着,与传说中的鬼火无异。接着有了人,或者说鬼,一排排一列列整齐划一的迈着军步朝我走来。 他们都长得奇形怪状,极目四跳,竟无一个稍有人形。他们走到了我面前,并且还在走,我被逼向了角落里,睁大惊恐和茫然的眼睛扫着他们。 走在最前面的一个无疑是队伍中的老大,带头大哥。他头发很黄,并且梳成一绺绺的,跟马的棕毛很相似,脸形也像马,走路的姿态也跟马毫无二致,整个一人身马面。 马面终于喝令队伍停下,双手扬起,再压下,刚才还乱哄哄的鬼群立刻鸦雀无声了。 马面见了我,一双马眼将我上上下下的打量了几番,然后用人话说,你到底是来啦,我可是等你等到花儿都谢了呢。 我听得莫明其妙,不明所以地继续怔在那儿,就跟一木桩似的。 马面见我没回应,向后甩了甩马头,说,小的们,动手吧。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就有无数镁光灯连连闪耀,闪光的中心点,突然出现了一张手术台,台上一张硬板床,上面放着各式各样的手术刀,长的,短的,粗的,细的,圆的,扁的。刀背上还能清楚地看到出产的国家和地区,有日本的,朝鲜的,印度的,竟还有斯里兰卡和毛里求斯的。刀的种类也挺多,有剪刀,菜刀,削笔刀,以及苹果刀柳叶刀宰牛刀小李飞刀等等等等,五花八门,不一而足。 手术台下放着一个方形的脸盆,我想那多半是不用来洗脸的,肯定是用来接血的。 我感受到了切切实实的害怕,难道这群阴间的小鬼们要把我解剖了不成么?人解剖人已够残忍,鬼解剖鬼岂不更加没有血性? 我想,罢了,随他们怎么搞吧,他们鬼多势众,而且是势在必行,我孤身一鬼,手无缚鸡之力,又奈他们何? 马面任总指挥,他下命令把我抬到台上去,我就被小鬼们举了起来,然后重重摔在手术台上。我已吓的够呛,喉咙咕哝着,却说不出一个字。 我能听到马面还在忙乱而有序的指挥,什么水准备好了没有先用水冲洗一下可怎么内裤还没脱下来,什么下刀的时候速度和狠度要双管齐下不然的话一秒钟扎进去了却连根筋都割不了这样会显得很不够专业,什么现在已经万事具备只欠东风了可那瓶手术前必用的麻醉剂却找不到了你们这群酒囊饭袋这事要传出去丢不丢人丢不丢鬼啊…… 我不知道我是如何再度昏厥过去的,意识里他们是在给我开刀动手术,只是我也看不清他们把刀开在哪儿。我终于被饿醒的时候,看见了我还躺在手术台上,下面的小鬼们全都跪着向我叩头,说老大您终于醒来了。 我的意识更加的清醒了,我似乎一下子有了跳跃的力气,我从手术台上翻下来,像风一样扑到他们跟前然后一手提了一个小鬼说,麻烦你把话说清楚好不好,我也不难为你,你把刚才的话重复一遍吧。 第5章 牛头马面(4) 这小鬼的前世应该是个鸭子,他的嘴长而扁,只听他战战兢兢地说,老,老大,我刚才说了什么啦? 我说,我让你再说一遍你的上一句话。 小鬼说,我的上一句话就是,老大我刚才说了什么啦。 我说,不是这句,是这句的上一句。 小鬼挠头作回忆状,说,啊,想起来了,我的上一句话好象就是,老大,我上一句说了什么啦。 我哭笑不得了,真是拿他没办法。我只好换了个方式问他,我说,你为什么叫我老大? 小鬼说,你就是我们的老大啊,是阎王爷新近封的。 我奇道,那你知道我叫什么吗? 小鬼说,你叫老大啊。 我说,我指的是本名,外号也可以。 小鬼说,你的本名叫牛头,外号也叫牛头。 我说,怎么可能,我又没长成牛的模样。 小鬼说,是啊,可是刚刚不是给你做了次手术么,你瞧你现在的样子,怎么看都像头牛。 我啊了一声,假装不以为然说,去取一面镜子来,我照一照便知虚实。 小鬼把手指噙在嘴里,呼呼吹了个口哨,立即有个级别更小的小鬼恭敬地把镜子奉上。 我小心翼翼地拿起镜子,把脸往上贴,却顿时发出一声惨叫,因我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镜子里的自己竟有个牛头,牛的毛发,牛的耳朵,牛的脸形,牛的鼻孔,牛的双唇,牛的碎牙,牛的两角!我再看看我的下身,倒无任何改变,还是两条腿两只脚,我摸着我的牛脸,上面牛毛丛生,难看极了。 我顿时哭了,哭得是伤心欲绝呀,我怎么也想不到上天会给我这样残酷而变态的一个惩罚,我又不是诲淫诲盗万恶不赦的大坏蛋,它为什么要这般对我?搞得我人不像人,畜生不象畜生的? 我有些发飙了,我一把揪住那个回我话的小鬼,边抹眼泪边恶狠狠地说,说,这是什么鬼地方,你为什么叫我老大?快说,说慢一点老子削了你。 小鬼吓得发抖,唯唯唯诺诺说,是是,小的说,这里就是人人闻风丧胆的地狱的第十八层,也是最底的一层,下面什么都没有了。而老大你就是这十八层的主人,也叫层长。《地狱宪法》里有规定,这十八层只能由牛头马面看管,牛头为正,马面为副。而如今呢,就在前些日子,原层长因为生活作风问题被上面的老大们给双规了,如果罪名成立的话,不但职务要免了,而且还要被借尸还魂来世投胎到驴的肚子里呀。因此啊,层长的位子一直空缺着,这不,昨个接到阎王谕旨,说新的层长马上上任,命我们热情接待。于是你就来了,我们看到你的时候,你还是个人样,我们很快给你动了手术,托了阎罗王的福,手术很成功,这不,你就没了人样啦。 我说,混蛋,你们把我搞成这样子,要我以后如何见人? 小鬼说,你以后就见不着人啦,你以后面对的都是鬼,想见人一面,难啊。 我说,那马面呢? 小鬼说,马老二给你置办接风的酒席去了。老大,我们第二次见面,还请多多关照啊。 我说,关照个屁,黑白无常是怎么回事? 小鬼说,他们可是阎王身边最红的两名将军啊,他们的本领很大,小的们都很怕他的。 我说,他们曾答应过我,要让我做真正的鬼的,但他们给出的条件是,先把我打入这糟糕的十八层地狱,让我经受一番磨难,然后还要我去阳世寻找十个阳寿将尽的人,然后弄到咱们地界儿来,不知二鬼安的是什么心?我听不听得啊? 小鬼说,听得,听得,无常将军平时奢杀成性,可谓是杀鬼如麻,鬼也有七情六欲,鬼也怕死啊。 我奇道,那鬼再死了以后,变成什么呀。 小鬼黯然神伤说,按照白将军的说法,鬼再死了,就是死鬼了。没有气息没有灵魂,什么都没有了。 我说,那我现在是不是鬼呀,我很想知道。 小鬼说,老大你把我问糊涂了,我只知道你刚加入我们,应该算个新鬼吧。 我晕了,真的有点晕了。我再一次郑重地问那小鬼,新鬼到底是不是鬼,我需要要一个明确且肯定的答案。小鬼却精明地对我说,这个问题太过深奥,不过从字面上理解,新鬼也应该是鬼,可也不能确定,要我到无常将军那儿再确认一下下。 第5章 牛头马面(5) 说时,马面走了过来。马面大步流星地走到我面前,然后一揖到地,再起身,往后退,和我保持一米之远的距离,再然后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我,那意思是,有事您说话。 我由于憋了一肚子的怒火,正愁没个发泄的处儿,看见这个怪物来了,本想劈头盖脸将他一通臭骂,但转念一想,还须三思:以我现在的身份,自然可以为所欲为,只是我初来乍到鬼生地不熟的,真的要闹翻起来,毕竟胳膊拧不过大腿,他们若被激怒群起而攻之的话,那我便是真的要死翘翘,只能做个死鬼了。 我定了定心神,假装之前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我还努力挤了一丝谦和的笑容挂在脸上,我笑着对马面说,兄弟首次来这,有什么得罪的地方,还请宽容则个。 马面仍然露出那副比哭还难看的笑,恭敬地说,老大说哪里话,今后你来掌管十八层,我在你手下做事,还得乞求你的关照呢。 我说,也不说虚的了,听说你方才去准备饭菜了,我还真有些饿了,你看能不能把其它的政务先缓一缓,咱们先吃个便饭。 马面说,行行,就等你老大这句话呢,兄弟为你弄了桌酒席,为你接风。 说完,击了三下掌,十米之外的墙壁像被斧头一劈两半并且突然现出一道门,门是现代大酒店里的那种旋转玻璃门,门的两旁各立着一名门童模样的红发小鬼,我和马面慢慢走近,红发小鬼发出了女性化的声音说欢迎光临。我瞅了一眼这俩女鬼,发现她们竟也涂脂抹粉把自己搞得跟北京八大胡同里的妓女一样。我想笑,却强忍着没笑出来,昂首挺胸,继续往里走。 里面的世界灯火辉煌光怪陆离,看得我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很奇怪地,我看到了莫高窟的佛像、五台山的晨钟,我看到了卢沟桥的古狮、秦皇陵的兵俑,我甚至还看到了埃及的金字塔和狮身人面像也在大厅的一角巍然耸立着。 我不得不张口结舌,这些以前只能在睡梦中见到的东西此刻竟然如此清晰的近在咫尺。我被兴奋统治着,一路走到大厅的中央位置。一张超长形的桌子横亘在眼前,桌子上井然有序地排放着一道道菜肴,菜肴都散发着奇特的肉香,并且堆得很高,而这些都是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 马面像服务生一样向我介绍说,看吧,老大,这就是今晚兄弟们的晚餐,为了这顿晚餐,我足足准备了两个时辰,不知你满意与否? 我点头说,满意满意,非常满意,非常至极的满意。我这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你就是给块馒头,我也会觉得很满意。那,什么时候可以动口? 马面说,甭急,容我细解,这菜就是传说中的满汉全席,要搁人间,是只有皇帝老儿才吃得起的——这菜一共有二百三十四样,又分作八大菜系,其中每个菜系所用的原料各不相同,比如川菜…… 我不得不打断他说,我着实饿了,我觉得不论是什么菜系吧,最终都是用来给人吃的,不对,给鬼吃的,现在就开吃吧,我实在没力气听下去了。 马面见我这样,只好说,好吧。然后举起手来又合击了三下掌,这时候音乐不知从何处响了起来,乐声悠扬,大约是维也纳的交响乐,传到耳中,倍感舒服。 我被推在了首席,马面次席,其它小鬼们照地位的大小依次而座,没地位的只有站在门外瞪着眼睛吞口水的份了。看得出来,这是西餐的吃式,一切似乎都显得高贵而绅士,饭场都看不到一根筷子和一只碗,甚至连席间鬼鬼之间的交谈都无关乎柴米油盐,而皆是些不知所云的理想主义和博尔赫斯。 吃饱喝足了,大家开始寻找搭档跳交际舞,马面为我介绍了一位他认为很漂亮的女鬼,这女鬼的头是母鸡的头,看来她前世是做鸡的。我和她试着跳了一会,因为实在不忍目睹她的容颜,便借顾内急匆忙离席。不过后来想想,也没什么,不就是一头公牛和一只母鸡纠结在一块嘛,再暖昧能暖昧到啥程度,大不了就是上床性交彼此逍遥一番。但是若一不小心母鸡怀了公牛的孩子了,就不好办了。这阴间估计也没会做人流的,不然的话,母鸡生了,要生出个什么杂交的怪物出来啊。 想到这些,我就感到一阵头皮发麻。在后花园里撒了泡尿,冲散了一群正在搬家的蚂蚁,脑子就倍加清醒过来,我是谁,来这干嘛的。 第5章 牛头马面(7) 在黑无常无形的威逼利诱下,我决定去觐见那位传说中的地狱之王——阎罗。临行之前,我像荆轲刺秦王时一样满怀悲壮,黑无常赐予我的三杯二锅头,我都一一饮尽。 黑无常拍着我的肩膀说,感觉如何? 我说,不错,够烈。 黑无常说,我指的是此行。 我明知此去风险万分,可还是违心地说,还行,就是有些放心不下将军你。 黑无常故作伤心地抹了几把泪,然后语重心长地说,有你这样的小弟,做老大的已经很欣慰了。放心,你的家属我会替你好好照顾的,你就安心地去吧。 我说,我还有家属? 黑无常说,你三十年前死去的曾祖父曾祖母,你二十年前死去的祖父祖母,你十年前死去的三姑四姨五堂嫂七舅姥爷,还有你三年前死去的表兄的媳妇的小弟的伯父的干儿子的朋友的女朋友,这些其实严格算起来,都是你的家属,因为他们毕竟都和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他们现在在阴间的日子过得并不如何富足和享受,有的甚至被阎王打入了疯癫院,为小鬼们当牛做马,生活苦不堪言。 我说,什么也别说了,就冲这点,我也得把那狗日的阎王给做了。 黑无常说,那你要不要写个遗书啥的,因为此去你能否留个全尸都是个问题。 我说,不用了,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万一事败了,我会想办法自我了结的,绝不会出卖将军你的。 黑无常说,很好,我送你一样东西,也算你我相识一场。 就把手伸进胸口衣袋里,掏了半天,掏出了块小小的方形的物什,爱不释手把玩了半天,然后依依不舍地交到我手里。我想,这定是一件非同寻常的贵重礼物,不然,黑无常不会那么那么地珍惜的。 我打量了此物半天,始终不知此物为何物。于是虚心向黑无常讨教。 黑无常说,我也不卖关子了,实话跟你说了吧,这是块大白兔奶糖,送给你是让你路上口干润喉的。 我听了黑无常的话,头就有些眩晕,晃了几晃,幸而未倒。我真是不能理解黑无常的用心,我这就要为他奔命去了,送别之际,就弄了这么个破玩意打发我,他肯定把我当成一白痴了。 我说,将军,你还是自己留着用吧,下官这就出发了。是死是活,全凭天命。 黑无常却喟然长叹说,兄弟,你有所不知啊。这块大白兔是我和我女朋友分手的时候,我女朋友亲手送给我的纪念品。自那天而后,我就一直舍不得吃,一直留着,送给有缘人。我遇到了你,我觉得你就是那个有缘人,你带上它吧,它会给你带来好运。听我的,没错,关键时刻吃了它,会另你的法力增长一百倍。 黑无常的最后一句话震撼了我,带上那块大白兔,我匆匆上了路。 一切都是按计划行事。 阎王殿距离无常将军府飞行的话约莫十个时辰就能够到达了。黑无常派了一个心腹为我带路,这也是一个小鬼,然而有名子的,叫做伶俐鬼。伶俐鬼先引我来到一片看上去分外荒芜的草地,草地上横七竖八地陈列着很多破损的五花风筝。这些风筝都断了线,一脚踩上去,骨架全散了去,就像被针扎瘪了的气球。 我很奇怪他为何要把我带到如此荒凉的地界,但是转念一样,从我第一天误入地狱之时起,眼中的世界还不都无二的阒然和寂静。这或许就是阴阳之间的区别吧。其实阴阳在我看来,阴就是阴,阳就是阳,二者是不能互溶的。 伶俐鬼手里多了把长角镐头,只见他锁定了一块草地,将草拔净,扬起镐头用力锄去,地底的土沙纷纷腾起,就现出了一个洞。接着伶俐鬼从洞里面抬出了一只又黑又重的破匣子,然后气喘吁吁又兴高彩烈地说,就是它了。 我问,是什么。 伶俐鬼说,工具箱。 我说,干嘛用的。 伶俐鬼神气地说,待会便知。 伶俐鬼很麻利地撬开了匣子,匣子里蹦达出了一只白鹅,白鹅是个活物,扑腾在地的时候还冲我尖叫了一声。伶俐鬼见白鹅飞不远就掉地上了,赶紧扑了上去,扑了上去的伶俐鬼做了一件十分残虐的事情,他把白鹅身上的羽毛一点点全拔光拔净了。 我看着他的毫不心慈手软的拔毛,再听着白鹅的一声声惨绝人寰的哀叫,真觉得有些于心不忍。我说,哎,那个谁,别拔了成不,看着怪慎人的。 伶俐鬼说,你还是个人么? 我忙说,不是人,不是人。 伶俐鬼说,这就对了,我这有用的,你等着吧。 第5章 牛头马面(8) 伶俐鬼把从鹅身上拔下的毛拢成一堆,然后指着我说,壮士,把衣服脱了吧。 我下意识地用手护住自己,说,你干什么,我可是个处男。 伶俐鬼说,你误会了,我不是要对你性侵犯,就你这长相的,免费送我我都不犯的,我的意思是,给你插双翅膀,让你飞起来。来,把自己脱光光,我先帮你粘毛吧。 我不知所措地愣在那儿,任凭他的动作。 伶俐鬼从身边的黑匣子里翻出了一瓶胶水,然后挤出一股就往我身上抹,抹得我全身都粘乎乎的,跟刚行过房出过一身汗一样。之后伶俐鬼让我晾一会儿,说等风一吹,粘性就强烈了。 我想,就这样赤裸裸地干晾着,真有失英雄壮士的风范。不过眼下,唉,暂且忍忍吧。 终于,伶俐鬼将鹅身上的毛成功地嫁接到了我身上,并用把鹅翅也给砍掉然后死粘在我的背上。这一切尘埃落定后,伶俐鬼说,你试着张开双臂,飞吧。 我依他的话做了,果然,奇迹出现,我飞了起来。我飞起来后身上轻飘飘的,越飞越高,黑色的苍穹里,唯独我在翩然翱翔。我忘记了烦恼,忘记了忧愁,我忘记了自己是谁,要干嘛的,我物我两忘地飞行于离开地面很高很高的空间里,满心地欢喜。虽然我不知道这空间是属于人间还是冥界。 忽然,我意识到了一件顶严重的事情,我发现我看不到了伶俐鬼,我竟然把他给忽略了。真是太不应该了,他为我安上了翅膀,却忘记了他自己。看来,他只能走着或跑着与我会合了。 我们原来说好的会合的地方是鬼门关,现在我用了不到三分钟的时间就到了,我由衷地觉得,能飞,真好。 我安全地在鬼门关降落,我收了翅膀,很快藏身于一个隐蔽的所在,望着头顶上的夜色,开始了一场漫无边际地等待。 鬼门关其实就是一个关而已,何所谓关,一扇破门而已。门是花岗岩构造的,上面笔工精细地雕刻着张牙舞爪的鬼头鬼身,但是却看不到一个字体。 我想,做鬼光懂艺术还不行,也需要有点文化的。 门前有两个守卫,手握重大兵器,虎视耽耽,牛逼烘烘。都长成海虾的模样,个头却比我还威猛些。我想,等待是超无聊和孤独的,尤其是一个人的等待。我不能再这样寂寞的等下去了,我为了报答黑无常的知遇之恩,我要独闯龙潭虎穴了。 坚定了这个信念,我一跃而起,大踏步向鬼门关走去。我老远就朝那两个傻逼守卫摆手打招呼,一边喊着老乡辛苦了,一边从腰里摸出那把锋利无比的雪花神剑。可是令我暗叫不爽的是,那把黑无常赐给我的雪花剑此时此刻此地不翼而飞了。可我还是满脸堆笑地走到守卫跟前,拱着手说,老乡,好久不见,你妈还好么? 那两名守卫小鬼听得莫明其妙,面面相觑,大眼瞪着小眼,不知该如何作答。 我接着说,你的帽子挺个性的,是在旧货市场上淘的吧,还有你,你也强不到哪去,你的那鞋,咋看咋像大头牌的,穿多少年了,要不我给你换双新的吧,鹗鱼的,昨天刚到的货,我给你个出厂价,五十块怎么样? 两名守卫小鬼眼睛里冒着火气,可又苦于找不到发作的理由,只好任由我的编排。 我刮了一下一个小鬼的鼻子说,哟,这么多油,你丫昨晚没睡饱还是自己给自己涂上去的油粉?没想到你丫还有这一喜好啊,我实话告你吧,那些脂脂粉粉们,都是女鬼们才用的,你说你一男的,一公鬼,你好端端弄这个干嘛呀你!你丫变态,你丫bt啊!哟哟,你丫还给约我吹胡子了,你丫看你丫脸上的油,放光了都,估计你丫前世是被人弄油锅里炸死的吧。哈哈,你丫生气了啊,说句良心话啊,你丫生气的时候真他妈难看,哦,应该是恶心,顶恶心…… 我话说到一半,这小鬼就受不了了,抱着脑袋一阵嘶嚎,然后一头撞在鬼门门框上,旋即烟消云散了。 剩下的这个见势不妙,大吼一声拿命来,想抄起兵器往我身上使换,但是更加不妙的事,兵器是把长斧,又重又长,估计他自打在这儿当差始压根就没用过一次这家伙,任他怎么抄,就是抄不动,我就干脆捡了个干净的地儿坐下来,专注地参观他的抄长斧表演。 又抄了半天,还不见动静,小鬼已是汗流浃背筋疲力尽了,并且脸被憋的通红,额头上青筋突暴,看来,他是真的不行了。 守卫小鬼被自己羞得无地自容,最后他实在坚持不住了,大喊一声丢脸啊,捂着自己的脸,一溜烟逃掉了。 第5章 牛头马面(9) 我狂笑三声后,便即抖动翅膀,飞向了高空。鬼门关在我的视线里变得愈来愈模糊,终至完全不见。我凌空飞翔着,穿过一团团或宽厚或稀薄的云层,这个时候我忽然产生了一个错觉,我觉得我是在往天堂飞去,天堂上面必然住着上帝,上帝必然面带微笑。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人世、地狱和天堂,毕竟不在同一个空间。 黑无常曾告诉我,阎王殿位于地狱的第三层,要想尽快接近阎王并且亲手宰掉他,以我目前的速度还不行,并且这么盲目的飞行,也不是个办法。 我决定吃掉那块弥足珍贵的大白兔奶糖。 我果真拿出来吃了,但没吃完,只吃了一小口,面积大概有原来的三分之一,可是我的身体就立即发生了变化——肚子里仿佛有火在烧一般,胸口拼命地扩张,眼睛里射出的全是红色的紫外线,脑子涌出不计其数的奇思异想,四肢也都硬实起来,好象有使不完的力气。 简而言之,我自打吃掉那块大白兔奶糖之后,精神焕发,活力四射,已大大不比先前。 我飞得更高更快更远了。 我边飞边计算着时间,九个时辰后,我不幸与空中的一只萤火虫相撞,惊惶之余,坠入地下,落在一个角楼后面的毛草堆上,除左耳稍有擦伤外,其它毫发无损。二十妙后,我得知了这个所在就是阎王殿。 我想,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既然天意如此,小阎,就别怪老子无礼了。 两个类似宫廷里太监的小鬼头搭头互相商量着什么从我身边经过,我突然喊住了他们。 二鬼扭头,看到了我,疾言厉色问,谁,嘛的? 我不动声色说,我,喂马的。 二鬼都长着人的身体青蛙的头,看得出来这是一老一少俩蛙鬼。 老蛙鬼说,不是小龟在负责喂马么,你叫啥,我好象从未见到过你。 我信口胡诌说,我叫康得力,是个新来的,原来是给无常将军端夜壶的,因为一次端错了壶,把茶壶当成夜壶给端了,将军一发怒,就给贬下来了。我跟小龟是朋友,小龟媳妇今个坐月子来不了,我在家也是闲得发慌,就过来帮忙值班了。两位大人近来可好,有什么吩咐尽管说,只要小的能做到的,一定尽力而为。 年轻蛙鬼冷冷一笑,说,干爹,咱们还是不要多管闲事的好,怕只怕耽误了我们的事情。 老蛙鬼说,话不能这么说,做鬼得讲良心。你看这个小兄弟一身穷酸的,肯定是个五包户的儿子,咱既然今天遇上了,就要帮他一把。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鬼三个帮嘛。年轻蛙鬼急道,干爹,时间来不及了,咱还是先离开这里吧。 老娃鬼看看夜色,说,是的,再晚恐怕要来不及了。 便从鞋底下抽出了二张冥币递给我,然后说,小兄弟,你能回家赶快回家吧,不能回家便去做个不引人注意的小民吧,千别不要再在这阎王殿里呆了,那阎王个龟孙子可不是个好种,因为他,我们一家人都面临着灭顶之灾啊。 我好奇地问,你们两位是什么官啊? 年轻蛙鬼说,官倒做得不小,一个宰相,一个尚书,可官做再大又有何用,还不是每天猪狗一样侍候着高高在上的阎王。 我说,你们不是太监啊,我还以为你们两个是…… 老蛙鬼说,我能理解,你是不是很觉得我们身上所披的衣服与身份很不相符。 我说,是啊是啊,你们穿着太监的服饰,怀里还提着把红灯笼,你们怎么可能是本朝的任命大臣呢? 老娃鬼说,看你这人还比较实在爽朗,我就统统说给你听便了。我在阎王手下做事已有数年,可以说是亲眼见证了他的残暴和乖戾。他动辄给你安一罪名,把你打入死牢,然后变着法儿折磨你,或者直接结果了你的性命,让你在做人的时候死一次,终于做鬼了,还要再死一次。就在方才,我听到一个可靠消息,阎王要灭绝了我们蛙鬼一门,阎王这人,说得出就做得到,这不,我这就准备着逃出宫去,然后跑得远远的,希望能够躲过此劫。 年轻蛙鬼拳头握得紧紧的,表情也特别的咬牙切齿,可能他对阎罗王已经恨之入骨了。 我说,我也不打搅你们了,你们先逃命去吧,我也帮不上什么忙,咱们后会有期啦。 老少两位点了一下头,便拧身往外走。走出不到十米远,不幸的事发生了,他们中了阎王的埋伏。 成千上万的鬼兵鬼将们把老少两个团团围住,刺刀明晃晃的顶在喉间,把两蛙吓得面如土色,魂飞魄散。 一个七旬老翁被兵将们拥出,老翁神情萎靡,像是纵欲过度的样子,胡子拉喳,像是很多天没有刮过。老翁长副人脸,鼻子是鼻子眼是眼的,看来,他已经修练成精了。他一出场,蛙鬼父子齐声哀叫,阎王来了。 第5章 牛头马面(10) 我看着被人们和被鬼们形容成不可一世的地狱之王,内心是相当汹涌澎湃的,我没有忘记我此程的目的,杀之而后快。 阎王开口了,他在发话之前先假装唯我独尊地干笑两声,笑完他抽动着嘴角说,背叛我的人都不会有一个好下场的,你们看,这就是例子。 说毕,一声令下,已被擒住的蛙鬼父子此刻毫无畏惧之色,只麻木地等着阎王前来索要他的命的命令。 阎王命手下把两鬼捆绑了,然后再解开,让他们把衣服脱光,之后于一处生起了火,阎王就下令把两个蛙鬼用铁丝串起来,挂在火上进行烧烤。大约八分钟,两个忠厚的鬼父鬼子被火烤熟了,阎王残忍地撕下他们的各一条腿给大家品偿。众鬼分吃着鬼肉,举办了一个小型的篝火晚会。 可怜的蛙鬼父子就这样被他的同类给分食掉了。 轮到我和阎王算账了。我先发制人骂了他一句,不要脸的货,你娘把你生下来真是一个无法弥补的错误。 阎王阴笑几声,说,我知道你是牛头,这牛头的位子还是我给你提拔的来着,你却还忘恩负义地朝我开炮了。 我说,真对不住你,你对我的好我会记得的,但是现在,我只索你的性命。 阎王说,哼,我早料到你会这样,我其实是故意把你弄到十八层那里去的,我其实是想除掉黑无常,因为他和白无常都是我的私生子,而我爱白更甚于他。我也知道他想除掉我,他派你来,就是为了这个吧。 我说,你,你,你的消息来源不可靠,我不信。 阎王说,你不信,我给你信的理由,马面,出来吧。 话间方落,果然有马面从人群中挤出,然后冲阎王一笑,随即候在一旁听令,眼睛并不朝我瞄一眼。 马面是阎王安插的一根外线,没办法,阎王太敏感和狡猾了。我自叹弗如。 阎王说,我要杀了黑无常! 阎王就喝令左右退后,一下撕破自己的上衣,袒露出依然结实加壮实的肱二头肌,然后他手中多了一把明月刀,嘴里高叫着气死我也,雄赳赳气昂昂地朝我刺来。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阎王的神剑像旗杆一样直挺挺地压来,我连忙打了转身,顺便把剩余的那三块之二块大白兔奶糖猛然含在嘴里用力嚼咽,我的身体立刻像发了烧一样火热,看看也没别的武器,只好把乾坤棒取出,上下左右挥舞着,声称要与阎王大战三百回合。 刚开始,双方打个平局,因为谁也不曾伤及对方的一根汗毛。后来,我们还是打个平手,谁也没有流出一丝血。我觉得再这样下去,双方非得累死不可,就甩出了杀手锏,打狗棒法。 关于这套棒法,我也不知何时学会的,并且学得那么地精,用起来也很得心应手。自打乾坤老人送了我这个魔法棒以后,我就学会了一项本领,把乾坤棒当作打狗棒来使,乾坤棒是个活物,而打狗棒是个死物,真打起来也顾及不了许多了,到时候肯定是乱打一气。 尽管乾坤棒是用来变幻乾坤的,不是用来打狗的。 撑不到三分钟,我瞅了一个缝子,一棒子扪下去,阎王老儿大叫着英雄手下留情,随即说不话了,翻了两个白眼,八成要歇菜了。 接着我秋风扫落叶般荡平了周围那帮热爱和平的朋友,我对他们说,以后多积德行善啦,不然就都成死鬼了。 又给阎王补了一棒子,他是彻底玩完了,只见一股青气腾起,然后什么都没有了。马面这个叛徒我当然不会放过他,本想一棒子下去打他个尸骨无存,可居然打出了个乾坤老人。 老人说,适可而止吧。 我问道,要结束了么? 老人说,要结束了。 我忽然觉得这场梦境真是极其的虚弱和无聊,我也不想再在这儿呆下去了,就跟老人打了个招呼,接着扬起了乾坤棒将自己打昏。 最后的梦境,我躺在了宫殿后花园里的一个松果树下,天上月明星稀,眼前花影婆娑,此情此景,不忍打扰,直至自己慢慢地睡去。 第6章 武林盟主(1) 我睁开眼睛所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环顾四周的一切。 四周都是人,而且都是把眼睛瞄向我,仿佛动物园里看猴子一样放大了瞳孔。这些眼睛里,有男人的,有女人的,有小孩子的,也有老年人的——我却看不出他们脸上的表情,我真不知道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 我和他们对视了大约有三十秒钟的时间,终于有个人说了一句话,盟主醒了。这人是个中年人,脸上长满了麻子,鼻子下面蓄着八字胡,头上扎了块白色的毛巾。我往仔细里看了,几乎在场的所有人都在头上扎了条白色的毛巾。 我想,难道说他们都是卖毛巾的么? 然后很多人叽叽喳喳起来,我听见有人说,这真是天佑盟主啊,盟主这次死里逃生,算是老天开了次明眼啊。 此人叹毕,他的身前身后身左身右的人纷纷附和说,是啊是啊,盟主命硬啊什么什么的。 然后又有人说,都还愣着干啥,赶紧端上燕窝和牛肉干啊。就有人退后了,估计给我准备吃的去了。 我懵懂地起身,我发现我躺着的藤椅太过硬绑,我的屁股好一大块都给压酥了。我起身后扫视着眼前的这些也在扫视着我的人,我说,你们想怎样? 离我最近的那个八字胡见我张了口,喜不自禁地高叫道,盟主能说话了,盟主能说话了。其它人也都互相传播这句话,一时间人人面露喜色,仿佛逢上了佳节良辰一般。 我朝八字胡说,这是什么地方,我为什么要来这里? 八字胡兴奋地说,盟主真是贵人多忘事啊,这里是昆仑山啊,你是我们的盟主,你当然居住在这里,你的家就在这儿啊。 我拨开众人,往外走去,这里应该是一个大堂,大到都一眼望不到边沿,只是很破旧,所有的物物件件似乎都染了层灰尘,显得破落不堪。 我在边走边看的同时,整个大堂里安静的可怕,几乎听不到一句人声,我觉得,他们这帮人应该都很尊重我,或者,惧怕我。 吃食很快奉上来了,就搁放在我面前,我还没动筷,我看到众人都在看着我,他们的眼神都有些异样,我听到有人竟打了空隔。 我捧起一碗燕窝,用调羹慢慢地搅拌着,我忽然向这帮人说,你们吃饭了没,要不大家一起吃吧。 众人把头摇成拨浪鼓,意思是吃过了,不饿。 我也就没客气,一鼓作气消灭掉了一瓷碗燕窝和一盘子牛肉干。 饭毕,我一边用牙签剔着牙,一边摸着刚鼓起的肚皮。我饱了,并且不想再吃任何东西了。我继续躺回那张破藤椅上,翘着二郎腿,招手八字胡过来。八字胡受宠若惊地走到我跟前,半弯着腰说,盟主有什么话,尽管示下。 我指了指其它的男人女人,口气平静地说,你们都下去吧。男人女人们似乎听出了平静里的威严,都不假思索一一退出。大堂立即倍显空荡。 我说,都走光了,就你,我,两个人,我问你话,你如实说来。 八子胡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盟主定下的规矩,我懂。 我说,先生贵姓? 八子胡说,免贵复姓令狐,单名一个冲。 我说,干嘛的? 令狐冲说,无招派掌门人,已在任二十八年零三十九天。 我说,无招派是个什么派? 令狐冲说,也是个门派,在江湖上也算小有名气,主张以无招胜有招。 我说,哦,那我是谁,干嘛来的? 令狐冲说,你是武林盟主康永乐啊,磨教围攻光明顶,你率领大伙儿突围,可是敌众我寡啊,十八次突围均告失败,于是我们被困在了这昆仑山的光明顶上,屈指算来已有两年多时间了。 我奇道,到底怎么回事,你说个来龙去脉。 令狐冲说,是这样的,几百年来,这磨教一直都与我们武林正统势不两立,一直是你暗地里捅我一刀,我暗地里刺你一剑,反正就是水火不溶。磨教想灭了我们武林,我们武林想灭了磨教,这灭来灭去,都灭了几个世纪了,可还是没能互相灭掉。 第6章 武林盟主(2) 令狐冲接着说,盟主你原是华山派的莫茶道长的关门大弟子,于六年前出师下山,闯荡江湖,三年前参加了第七十七界武林盟主争霸赛,那次你和牛尾派的黄牛上人都进入了最后的决赛,也就是说盟主将在你们中间产生,不过当天你们的比拼并未分出胜负,于是你们约定,第二天接着比。结果第二天还是没能分出输赢,于是再约定第三天打。结果第三天也未能决出雌雄,可是你们并没泄气,根据大赛组委会以及众多武林热心人士的倡导和建议,你们把比武定在了以后每个周的周末,然而不可思议的是,你们这一比竟然持续了五十多个周末,整整一年的时间啊,最后还是旗鼓相当不分上下。可是就在这个时候,黄牛上人突发心肌梗塞死掉了,于是你当仁不让,成为了那届的武林盟主,并且把下一年的也连任了。盟主做了盟主的第一天,便不幸遭遇了磨教的围攻,咱们大伙儿随着盟主一路打打退退到了昆仑山,磨教势力太强,我们就被困这儿,这一困就是两年啊。 我说,磨教是怎么回事儿? 令狐冲说,磨教嘛,就是一个磨刀的创办的教派,里面的人原来都以给人磨刀维持生计,后来发展了,什么都磨,剪子,钩子,锄头,镰刀,烧火棍,后来人数日益增多,势力日曾壮大,就不磨什么了,改成打家劫舍杀人越货了,可是教名却一如既往,还叫磨教。 我说,那他们跟我们有何深仇大恨,非要制我们于死地呢? 令狐冲说,这个我也不太清楚了,不过据前辈们回忆说,我们的第三届武林盟主曾得罪了磨教的第三个教主,可能是我们的盟主把人教主的老婆给拐跑了,我们盟主一直霸占着,就惹恼了人教主,人教主发动了全教教众开始了第一次的正邪交战。双方打了几十年,打到我们盟主和人教主都快要入土为安的时候,还是不曾停歇。人教主临死时留下了唯一的一句遗言:就是砸锅卖铁也得把武林灭了。 我说,这教主也太肯计仇了,不就是一个女人嘛。真应了一句俗语,为x生,为x死,为x拼搏一辈子啊。 令狐冲说,是啊,话糙理不糙,这不管再牛逼的男的,只要上了情欲的船,为了一个女的可以放弃自己的所有,包括事业和生命。 我说,那我们这两年是怎捱过来的? 令狐冲无艰悲伤地说,唉,别提了,那叫一苦啊。刚开始还好过一点,饿了有白米吃,渴了有清水喝,后来就渐渐不行了,不到六个月,山上的粮食就全吃光了,磨教的人把我们的水源也给截断了,我们用水只能用海里的咸水了。我们这一年半以来基本上天天喝菜汤,啃草根,嚼竹笋,能吃的都吃了,不能吃的也变着法儿让它成为能吃的。唉,别提多艰难了。 我想了下说,不对呀,方才我还吃到燕窝和牛肉干来着,如何解释? 令狐冲一把鼻涕一把泪了,说,盟主有所不知啊,就在前天,你带着大家伙和磨教再次打响突围战,可最后还是又给人打回来了,盟主你被他们的教里的五大护法围攻,不幸给人一砖头拍晕了过去,当时是鲜血横流啊,大家把你抢回来之后,还都以为你死了呢,再也不会醒来了呢。大家都很悲伤,有几十个盟主最忠心的兄弟冒着生命危险趁着天黑下山偷袭了磨教,尽管人员死伤大半,不过收获也不小,愣是从他们的厨房里弄回了一碗燕窝和几袋牛肉干,这些东西自己当然吃不得,当然要留给盟主吃,他们是想着在为你入殓的时候放在棺材里让你黄泉路上享用的,可没想到,盟主又活转了过来。事情就是这个样子的。 我说,什么也别说了,我很感动,超级感动,你把我的肚子剖开吧,我不配吃这些东西,它们都是兄弟们的命啊。 就四处找刀子要剖自己肚子,令狐冲急忙拦住我,我看到无言的泪水已然从他眼框中滑落,我听到他说,盟主,你不愧是我们的好盟主啊,令狐我活了大半辈子了,还来没见过像你一样既英明又仗义的盟主…… 我却并不觉得如此做有什么不妥,我只是想,我哪里真会剖腹自裁,我只不过做场秀罢了。试想,为身一个带头大哥,如果连表面上都不能为小弟们着想的话,那他这个大哥肯定做不长久。 这简直是一定的。 第6章 武林盟主(4) 我说,一人一天一个窝窝头,这怎么吃得饱? 令狐冲说,有不少人想窝窝头都想了几个月了,都想疯了呢。 我皱眉说,这也不是长远之计。这样吧,你把窝窝头全给我吃,我吃饱了,马上下山挑战磨教,直接单挑他们的教主,然后把他打败,或者打死,他们就有可能退兵了。他们一退兵,咱们就解脱了。 令狐冲说,计策倒是好计策,只是以盟主你现在的武功,只怕…… 我说,只怕什么? 令狐冲说,只怕不是东方必胜的对手。 我说,东方必胜? 令狐冲说,是啊,他就是当年大名鼎鼎后来身败名裂的磨教教主东方不败的私生子,东方必胜。 我说,东方必胜真有那么厉害么,他都会耍些什么把式? 令狐冲说,东方必胜比他老爸还要牛逼些,他在十八岁那年都挥刀自宫了,就是为了炼成《葵花宝典》。如今的磨教只所以那么无法无天,只因那东方必胜实在太吊了,可以说天下无人能望其项背啊,这也是两年以来我们被困深山而屡不得出的客观原因。江湖上的腥风血雨也基本上都与他脱不了干系。 我垂头丧气地说,那我们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了么?一点还手的余地都无? 令狐冲说,也不是,我手上有一本《葵花宝曲》,其实就是《葵花宝典》的盗版版本,虽然纸张有点粗制滥造,但内容大体一致,每页的几个错别字也影响不了其本身的质量——这可是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得来的,我知道自己资质愚鲁,就没好意思练,盟主如果练成的话,定将和东方必胜同样厉害了。 我心里蠢蠢欲动,我说,我练的话,也要割掉小弟弟么?我可就这一个啊。 令狐冲笑道,谁不是都长一个啊,能长两个的话,我早割下一个去练功了——想要天下无故,必须割除小弟,这就是代价啊。 我想了想,说,容我考虑考虑吧,天黑之前我给你答复。 令狐冲说,好,盟主注意身体,大伙儿全寄希望于你呢,一千多个将死的灵魂都在殷切期待着你的拯救啊。你要三思再三思啊盟主。 我摆摆手,让令狐冲退下了,我自己一个人走回大堂,重新躺在那只奇丑无比的藤椅上面,微闭着双眼,陷入了沉思。 令狐冲的一番话勾起了我的一段难堪的回忆,我想起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父亲母亲因为财产的分配问题而离了异,父亲南下做他的生意去了,而我跟着母亲开始了相依为命的生涯。我的记忆里,母亲永远是逆来顺受的,她不识字,是个文盲,老被读过点书的小人讥讽嘲笑,她又是个弱不禁风的妇人,笨嘴拙舌不会跟人斗嘴吵架,因此常受别人的欺辱而束手无策。我那时常想,将来我要学武功,学这世间最最高深的武功,我要把这些恶人们打得屁滚尿流满地找牙,总之我要报仇雪恨,要为我和母亲打出一个新天地,一个新生活。我心里存着这个念想,我在稍大了点之后就拜师学艺,苦练武术,最终下山,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做得了这武林盟主的位子,可谓是风光无艰了。 可是到了眼下,敌人重重包围,自己的这些手下们都有性命之忧,而摆在眼有前的只有两条路可走,其一,挑白旗投降,接受改编;二,背水一战,破釜沉舟,直至一败涂地,全军覆没。 当然,后一条路谁都不愿意走,毕竟大家都是鲜活的生物,谁也不想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而前一条看上去似乎也不可取,那样事后传出去,丢人都能丢到姥姥家去了。不仅是面子问题,也是尊严问题。江湖上最最被蔑视的一种人就是,卑躬屈膝,甘为人奴。 我想,罢了,还是自宫吧,眼下只有自己牺牲掉自己的生殖器,才能有机会换来一千多条性命。或者说,只有自己先断子绝孙了,才能有机会不让兄弟们断子绝孙。 自宫就自宫吧,到时候击退了磨教,安定了武林,自己又想要孩子了,大不了领养一个就是了。领养的孩子也未必长大了就没有出息嘛,人曹操不就是他爹领养的么,后来还不照样叱咤风云成为一代枭雄啊。 第6章 武林盟主(5) 我招来令狐冲,我说,秘籍带来了没? 令狐冲当即会意,脸浮浅笑,说,带来了,请盟主过目。 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本薄薄的颜色发黄的小册子来,恭敬递给我,我看到书的封面上确实印有《葵花宝曲》四个宋体大字。 我定了定神,双手接过,微微打颤。我翻开书的扉页,果然有欲练此功必先自宫的字样。我想,老子这次豁出去了,不成功便成仁,为了千百条鲜活的生命,为了不让后人耻笑武林盟主的无能,老子这就把老子的尘根割了,老子这次要做个真正的英雄侠士。 我咽了咽口水说,令狐,你今天就是见证人,无论此事的结局如何,但它的过程是悲壮的,是侠义的,是值得万世景仰的,所以你的后半生的主要工作就是宣传和发扬,要让天下人都知道,武林有这么个侠肝义胆的盟主,要让天下人都对我歌功颂德,如此,也不枉我的这一挥了。 令狐冲说,一挥什么? 我说,刀啊。 然后迅速抽出腰间配刀,径往胯间挥去,只听到“噗”的一声,接着“哟”的一声,最后“咚”的一声,我便如刚被阉割的公猪一样,扑腾着,翻滚着,直到昏厥过去。这个当口我还听到令狐冲站着说话不腰疼地说,杀鸡焉有宰牛刀…… 醒来东方已大白,微启双眼,令狐冲的一张老脸晃悠出映入眼帘。令狐冲双手捧着一只盘子,盘子上堆放了六个已然发瘪发硬的窝窝头,只见他面色紧张,却又隐含着欣喜。 我的第一句话是,我的那个呢,我要看一看。 令狐冲便指了指茶几上的一个包裹,说,都给盟主打包起来了,我是想着要好好收藏的,以后盟主旗开得胜了,它就是个功臣,要放进武林博物馆里供游人展览的,而如果盟主这次不幸技不如人命丧敌手了,那它也可作为一个纪念品,供武林后辈们瞻仰,并且永久怀念,让盟主永远活在后辈心中。 我眼里禁不住噙满了无言的泪水,我说,打开吧,让我再看它一眼。 令狐冲依言将包裹拿起,剥粽子似的一层层打开,最终显出我的那件物。令我倍感伤心的是,它已经坚挺不在,它软绵绵的伏地那儿,像一颗被雨打湿的芭蕉,伸手一触,竟萎缩了好多,像一颗害羞草。 我撒泪说,收起来吧,它丢了的话,我把你的弄下来。 令狐冲说,放心,吊在人在,吊失人亡,人与吊同生共死。 我说,你下去吧,窝头留下,我要练功了。 令狐冲说,是,祝盟主一挥得胜。 房门紧闭,我开始闭目打坐,练习心法。心法练成之后,就是动作和手法了。书里的内容其实没什么内容,都是些简易的图画,唯一的文字就是扉页上的那八个讨厌的汉字了。 我模仿着画中的人儿,一招一式都练的十分认真,我的身后是堵墙,墙上镶有一面大镜子,我在练功的时候偶尔能从镜子里瞥见自己飒姿英爽的身影。由此我发现了一个真理,男人在认真的时候,都是分外的可爱和帅气。 三个时辰后,我大功告成,再加上先前那六个稀有的窝窝头的充饥,此时的我精神百倍,神采奕奕。信手挥出一拳,竟打中了十米之外的一棵杨柳,杨柳随即摇晃着倒下了,有很多坐在树下乘凉的侠客受到了惊吓,大树落地的前一秒,均飞身而起,逃到安全地带。 我在大堂前招集人众,并对他们作了一番简单的军事化训练,比如立正稍息向左转向右转之类,看到队容齐整了些,我把声音放大了发表演说:同志们,哦不,各位大虾们,想必你们都有所知道我为什么要在此时此地召开如此重要的会议了吧,我们已经时不我待了啊大侠们,再不主动出击的话,我们将死无葬身之地了呀。因此,作为武林的一个盟主,我有责任也有义务带领大家脱胎换骨,哦不对,脱贫致富,也不对,应该说是脱离危险,难道大家不觉得咱们已经危在旦夕了么? 下面一阵窃窃私语,估计是在对我的发言作出种种猜测和分析。 我像一个权威的领导者一样作出了结论,归根到底,我们得活着,只有活着,我们才可能锄奸扶弱劫富济贫为民请命替天行盗救黎民于水火挽狂澜于既倒,才可能对得起自己的老师同学兄弟姐妹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伯父伯母大叔大婶朋友哥们以及自己的良心和良知,才可能做一个真正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车子有房子有票子有儿子的新时代的大侠,才可能问心无愧地为人民做贡献为祖国做贡献为人类做贡献——我的话,你们理解了多么? 第6章 武林盟主(6) 下面已经鸦雀无声,人人瞪圆了眼睛,张大了嘴巴,支愣了耳朵,空气似乎也在这一刻凝结了,我真没有想到,我的发言会有如此巨大的魅力。 令狐冲这厮也挤在人群里,这时他引头发话了,他高声叫着,盟主,兄弟们都听你的,你说怎么办吧,再不给敌人一个强有力的打击的话,兄弟真的要饿死在这儿了! 令狐冲的话引起一阵骚动,大家都一致附和着说,是啊,饿死了,饿死了,快支撑不住了! 我双臂摊开再压下,声嘶力竭地说,兄弟们,我主意已定,并且已经向磨教发出了挑战书,我要和他们的教主东方必胜单挑,挑赢了,咱们顺利下山,他们不会有任何的阻拦,挑输了的话,大家伙就杀出去吧,逃得一个是一个,千万不要回头,千万不要管我!只要兄弟们能安全脱身,我康永乐死不足惜! 我的话音方落,人群已经哭响一片,都脆下给我叩头行礼,整整一千多人啊,把我给感动的,也落下了几滴幸福的泪水。我想,死了也值了,人生在世,要的就是这份荣耀,现在得到了,就该是为了这荣耀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我继续说,我们约定午时三刻比武,地点选在半山腰的试剑阁,那儿的地段比较开阔,无招派掌门令狐冲听令—— 令狐冲敬了个中规的军礼,到! 我发布命令说,你率领三百弟兄守在试剑阁左测的狼牙峰! 令狐冲说,得令! 我说,北吹派掌门张有忌! 一个北方大汉现身道,张有忌在! 我说,你率领三百弟兄藏在试剑阁右测的子虚洞! 张有忌说,得令! 我说,小鸟派郭大靖! 一身青衣装束的老者抱拳说,郭大靖在! 我说,你率领三百弟兄扎在试剑阁的后面! 郭大靖说,得令! 我说,其它的无党派人士跟着我去试剑阁,为我呐喊助威!没有我的命令,大家都不许轻举妄动,听到了没有! 这次是全体齐喊,听到了! 我说,大家下去准备准备吧,能带走的东西全带走,带不走的就地烧毁,成败全在此一战了! 人群散去时,我把令狐冲留了下来,我们相互凝视了很久,终于,令狐冲先恸哭出声。令狐冲抹着眼泪说,盟主,你受苦了。 我笑笑说,没什么,做老大的都得这样。 令狐冲说,盟主大功告成了么? 我说,告成了。 令狐冲悲伤地说,可是,你变了很多。 我说,这没办法。令狐冲说,你的胡子没了? 我苦笑说,不是我刮的,是自然脱落。 令狐冲说,你的声音尖细了? 我说,是么,或许是吧。 令狐冲说,你的那个地方还痛不痛? 我说,当然痛,只是好多了,我用沙布缠住了。 令狐冲说,你对这次比武的胜算,有多大把握? 我说,一点把握都无。命由天定,无须多想。 令狐冲说,盟主保重,末将先告退了。 我说,好吧,我也得养精蓄锐一下,一小下下。 令狐冲就退下了,退之前在身上摸了半天,摸出了一包止痛药,告诉我说是活血的,让我省着点用,然后就走开了。 我没有说话,心里的疼痛却一抽抽的无比钻心。 我想,此行势必毫无归路,失败了,葬身刀口,尸体被狼群瓜分也说不定;万一侥幸成功,我也不会再做这个狗屁盟主了,我要归隐山林,过一种清净自得与世无争的生活,我不要再这么血腥地打打杀杀了,多没意思。况且我现在这个模样,亦男亦女,不男不女或者说半男半女的,也没脸在世上混了,主要是我怕影响到武林的声誉,试想,那么庞大的一个群体,他们的老大如果是我这样的一个货色,情何以堪,情何以堪啊。 不去想这些了,当务之急是梳妆打扮,把自己弄得漂漂亮亮的,即使去送死,也得死得有风度有水平,还有就是不能喝水了,一口也不能喝,因为我担心肚子一涨找不道撒尿的地方,那样还不被活活憋死才怪。 第6章 武林盟主(7) 昆仑山,试剑阁。 我率着我的这帮残兵败将们赶到这里的时候,天空突然飘起了毛毛细雨,雨势不大,却很急,望出去密密麻麻的,就跟晴朗的夜空里闪亮的星星一样。我们躲在阁里避雨,我们也只能躲在此地,因为除此之外,看不到任何一个砖木结构且海拔高出一米的建筑物。 试剑阁其实就是一座普通的阁楼,总共上下两层,上层是架空的,不能住人,我们在下层作短暂休息。下层空间尺寸很大,估计能容下三百人同时在里面睡觉。看来这阁有一定年代的历史了,四周墙柱上的油漆都起皮剥落了,有的甚至还在往下掉。遇着这该死的阴天,整个试剑阁显得有些颓败老气,活像一个行将就木的病人。 磨教的人风雨无阻地围过来了,气焰嚣张地要我们让出地方,他们好躲雨。他们几乎每个人都头顶一块荷叶,衣服上的大部分面积都被雨水打湿。我看到他们狼狈不堪的样子,不禁觉得好笑。 在我还未发出指示之前,距离最近的敌我双方已然发生口角并且开战,并且已有数十名人员伤亡。我看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否则大局一乱,就不可收拾了。我一阵风飘过去,一掌拍晕了几名磨教的教众,然后大声说,不要打了不要打了,大家听我的不要再打了! 我的这句话刚说完,立即遭到一人的偷袭,屁股上被踹了一脚,我听到这人说,你他妈谁呀,乱嚷嚷什么! 我毛了,拧头观望此人,一张瓜子脸,两道柳叶眉,唇红齿白,顾盼生辉,模样是个俏佳人,可是穿着却很朴素无华,且是男人装扮。 我想,认错人了。 我再转眼去瞅别的人,不留心又被踹了一下屁股,我这次是真的毛了,我这次连转身都没转,直接使招神龙摆尾,一下子擒住那人手腕,拧头再看,又是那位佳人。我说,是你? 佳人说,是我。 我说,刚才是你骂我来着? 佳人说,是我骂的。 我说,刚才也是你踹我来着? 佳人说,是我踹的。 我说,你瞎搞什么呀,你一个女流之辈,不好好在家呆着伺候丈夫喂养孩子,跑这黑社会里凑什么热闹啊。 佳人说,我也不想,可他们不肯放我走。 我说,谁们? 佳人柔情似水地一指,我看到磨教教众全都静立了不动,都眼巴巴地望着佳人。 我似乎明白了什么,我说,这男人啊,都这样,为了一个美女,命也不要。 佳人说,你错了,我是他们的老大。 我说,难道你是东方必胜啊?佳人说,正是区区。 区区之后,手掌一滑,犹似游鱼,在我的背后连拍三掌。顿时我口吐鲜血,倒地不起。我的兄弟们围了上来,很有自知之明的把我抬进试剑阁里,幸好东方必胜没有趁火打劫,不然,我们就全挂了。 雨渐趋小了,并很快消停,一轮红日浮上山头,并伴有七色彩虹。我趁自己还未昏迷,下了命令,通知令狐冲他们无须待命了,赶紧逃命吧。然后我要纠缠住东方必胜,拖延时间,让兄弟们能够全身而退。 两军对垒,按兵不动。 我是不敢动,东方必胜是不屑动。反正他已是胜利在握,杀刮也只是早一时晚一时的事情。 我请求与东方必胜对话,那边爽快同意了,几个兄弟把我抬到队伍的前面。 因为阁里也没什么能坐的地方,我坐的东西是某个兄弟不知到在哪儿搞到的一张板床,虽然不太与我的身份相配,但有个能坐的就不错了。 东方必胜一脸娇媚地立于阵前,可谓仪态万分,风情万种。我看得出来,此人是《葵花宝典》的资深练习者了,不然也不会如此的女人化。除了那恐龙般沙哑粗糙的声音。 东方必胜咯咯咯笑了几下,翘个兰花指说,公子哪里人? 我没好气地说,我都是你的手下败将了,要杀要刮你一句话,来得痛快一点,不要这般地戏耍我好不好? 东方必胜说,公子误会了,奴家只是随便问问而已。 我突然用河南话回答说,俺是河南开封的,你想咋办吧,你不就是想搞种族歧视么,俺还告诉你,俺还是回族的——这下你满意了吧。 东方必胜换了严肃的语气,说,不给公子开玩笑了,我们来点正经的,挑战书是你下的吧? 我说,是的,又怎样? 东方必胜说,哼,亏你还是一介武林盟主,连字都识不全,竟把我的名子写成“东方逼生”了,气人不气人!当然我承认我是逼生的,但这多粗俗,咱们都是上流人士,不应该再搞这些掉份的事情了。 我拍拍脑瓜子说,唉呀妈呀,我忘记翻字典了。 第6章 武林盟主(9) 令狐冲硬着头皮接战了,老实讲,他心里发虚,没有一点底儿。当然,他是不愿意承认自己不是东方必胜的对手的,因为毕竟江湖上曾盛传二十三年前他和当时的一个老牌贱人任我行联袂斩杀了号称天下武功第一的威名赫赫的东方不败,尽管那不是他的功劳——东方不败临战前被下了迷魂药,最后又是由任我行一剑挑断了他的双手和双脚。但他毕竟参与了,所谓见者有份,打败东方不败而赢得的荣誉他不得不捞了一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这荣誉像彩声和花环一样伴随着他三十多年了,而眼下东方必胜打着报父仇的旗号找上门来了,并且用卑鄙的手段逼着自己接战,看来,不较量较量是不行了。 说到较量,势必胜算的把握很小——看看身边躺着的康盟主,都把自己阉了还是一招之内输给了人家,自己一介小小的掌门,力有余而心不足啊。 此时的令狐冲仿佛一只将要下蛋的公鸡一样,内心矛盾至极,下吧,不知往哪下,不下吧,又觉得憋得慌。 由此,令狐冲悟出了一个人生哲理,人,在对一件事情抉择不定的时候,是最最痛苦的。 不容他细想,东方必胜进招了,一条粉红色的纱巾随风飘舞,起飘越高,越舞越快,飘得令狐冲眼花缭乱,舞得令狐冲心神恍惚。令狐冲很知道,这就是东方必胜的独门武器了。 纱巾尚未飘落之前,令狐冲耍了一招独狐九剑里的破剑式,下盘立定,上盘旋转一百八十度,一剑刺向那纱巾,端的是稳、准、狠。纱巾轻盈,软软的附在了剑身,且像陀螺一样不断转动,将剑缠住,且越缠越紧,好似磁铁一般。 令狐冲要抽剑,却怎么也抽不出,而纱巾的那头似乎在源源不断地发射着能量,增加着力量,令狐冲感觉自己像触了电,手臂都酸麻麻的,浑身虫爬一样不得劲儿。 令狐冲抽得一身大汗,见仍无丁点成效,突然叫道,停,停停,东方你别放电了,这招老子认输了! 那头的东方毕胜浪笑着说,冤枉——我没放电啊,是你自己在抖,既然你认输了,我也不为难你了,你稍等,我把纱巾撤了。 就摆了几个招式,活动了几下手脚,才算收了沙巾。 令狐冲一屁股坐在地上,气喘如牛,不能自已。他心里那个郁闷啊,他对人东方必胜倒没啥意见,武功毕竟是人家一点一滴苦练出来的,他甚至有些佩服之,可是,令他气不过的是那个独孤九剑的创始人独孤求败——独孤九剑所破的兵器也算无所不包、包罗万象了,可就单单不包括纱巾。令狐冲就琢磨开了,他想,以后武侠史上的这个缺憾势必要由他来弥补了,他要发明一种破巾式,无论是纱巾、丝巾、毛巾还是餐巾、纸巾、卫生巾,都是来者不拒,一剑即破。前提是,如果这次能够侥幸逃脱的话。 这时东方必胜说,看招了! 令狐冲侧目看去,东方必胜手里多了一把类似胡琴的琵琶,然后五指轻弹,旋律入耳。令狐冲随即明白这是在考验他的内力,连忙扎个马步,屏气凝神,一脸认真,一言不发。完全忽略了我们这些观战者。 我看得出,令狐冲这次是拼尽全力了,所幸他以前练过少林派的《易筋经》,在内功造诣上,放眼武林,鲜逢敌手。 这一招的比试,我暗地里投了令狐冲一票。 谁知东方必胜抱着琵琶弹着弹着居然还哼唱了起来: 谁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 岁月在墙上剥落看见小时候 犹记得那年我们都还很年幼 而如今琴声幽幽我的等候你没听过 谁再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 枫叶将故事染色结局我看透 篱笆外的古道我牵著你走过 荒烟漫草的年头就连分手都很沉默…… 粗豪厚重的男中音再加上轻柔婉转的琴弦声,营造出来的效果显然非同小可,我和所有的听众们一样,听得如痴如醉,听到意乱情迷。 东方必胜唱完了,也弹完了,大家犹似不知,还沉浸在方才美妙的音乐氛围之中,不能自拔。 终于,令狐冲第一个反应过来了,毕竟他正参加着比赛,他还没有忘记自己的身份,但见他缓缓移过脸来凝视着东方必胜,然后脸上都流淌着伤情和感动的泪水,然后他幽幽地说,东方,你好样的,你的歌声让我想起了我的初恋,还有初恋之后的失恋,那时的我还是一个涉世未深的毛头小伙,而我的女朋友任盈盈也是一个清纯如水的黄毛丫头,我们常常瞒着自己的家人偷偷跑去约会,过了一段甜蜜蜜的相恋生活,然而,最后她却向我提出了分手,说她父亲任我行嫌我不够帅,又没钱,阶级成分又不好…… 东方必胜也触景生情了,无限悲伤地抬起头,以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泪流满面之后,感伤地叹道,多情多情空余恨,常使英雄泪满襟啊…… 我这时很不合时宜的插嘴说,第二场,东方必胜胜出!下面是十分钟的中休时间,请各位观众不要走开,广告之后,精彩马上继续—— 十分钟里,大家如梦方醒地抹掉自己的眼泪,强打精神互相与身边的人说话,对赛场上的甲乙双方评头品足,指指点点。 第6章 武林盟主(10) 十分钟后,东方必胜又出招了,这次又有了创新,不是武斗,而改成文斗了。东方必胜提出这个要求时,令狐冲大惑不解说,文斗怎么斗,不管怎么斗,你都必输无疑,天下谁人不知哪个不晓,你东方必胜就是因为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因为考试没有及格而被校方勒令退了学,从此走上了以武服人的不归路,哈哈哈,有什么好招都使出来吧,本大侠奉陪到底! 东方必胜说,是个汉子,咱们就对唐诗宋词便了,我出上句,你对下句,三秒之内对不出者,愿赌服输。 令狐冲说,屁少放了,出招吧。 攻:春眠不觉晓—— 守:处处蚊子咬,不,处处闻啼鸟。 攻:好雨知时节—— 守:当春乃发生。 攻:国破山河在—— 守:城春草木深。 攻:爆竹声中一岁除—— 守:春风送暖入屠苏。 攻:春花秋月何时了—— 守:往事知多少。 攻:问君能有几分愁—— 守:恰,恰如一江春水向东流。 攻:春色满园关不住—— 守:一枝红杏出墙来。 攻:过春风十里—— 守:尽荠麦青青。 攻:等闲识得东风面—— 守:万紫千红总是春。 攻:细叶不知谁裁出—— 守:春风二月似剪刀。 攻:人面不知哪里去—— 守:桃花依旧笑春风。 攻:日出江花红胜火—— 守:春来,春来,春来—— 令狐冲口里反复呤着“春来”一词不下二十遍,可春还是没来,怎么叫都不来。东方必胜等不及了,一句话在牙齿里塞的难受,随手刮了一下令狐冲的鼻子,说,你个猪头,别叫春了,是春来江水绿如蓝!实在不好意思,东方又赢了。 令狐冲一下子灰头土脸了,他心想这鸟人是不是发春了,净整些春啊春啊的句子,看来自己还不够春,早知道今天的比试,真后悔没有事前吃些春药看些春书做些春梦或者多攒些银子在怡春院泡上两天,感受一下春光春意…… 东方必胜说,这事儿,你看着咋办?是我帮你动手呢还是你自己来? 令狐冲脸色颓然,耷拉着脑袋说,我自己来吧。 说着,挺剑,破空,剑尖向下,带着风声,刺向东方必胜。 东方必胜并不闪躲,手中纱巾再次扬起,直击令狐冲面门。令狐冲侧头避开,纱巾却似遥控的一般,自己转了个弯儿,猛然间套住了令狐冲的脖子。 令狐冲的剑已经掉在地上,无法捡起,只能用手去扯那纱巾,而纱巾越扯越紧,最后在令狐冲的胸前打了个绚烂的蝴蝶结,令狐冲就伸长了舌头,双眼翻白,头颅断了似地歪在左肩——大约的确已经死了。 我安静地坐在旁边观战,是看着东方必胜一步步把令狐冲送上西天的,我看的是心如刀割啊。怎么说令狐冲这人还算正直善良,对我也算忠心耿耿,如今他一朝死于东方必胜的纱巾之下,死前又经受了一系列的智商、情商、战斗力的考验——一想到这些,我的心里就泛起一波波的愧疚与不安。 我想,能替令狐冲报仇的人只有我了。我不出手,没人愿意做个出头鸟的。 群众都很小资,都怕惹事,有时候相信群众不如相信自己。 即使我的这帮说着要患难与共的兄弟们,他们只所以对我如此的忠诚,怕是因为他们还没有找到能带给他们更好的安全感的老大。而江湖上混的人,都急需一份安全感。 看看眼下,我自己都没有安全感,让我如何给他们一个安全感? 我承认我这时冲了动,犯了傻,我对着东方必胜正气凛然地说,放了我的兄弟们吧,他们都是可怜的人,他们有家归不得,有妻干不得,有儿养不得,有地种不得——当然,我也是个可怜的人,因为我没有家,整个武林就是我的家,我的理解是,家大了就不叫家了,那叫大家。你今日杀了我吧,一来我以死谢罪,我对不起令狐冲,他为我办了很多事儿;二来,我确实打不过你,尽管我也练了那种要自宫的神功,并且真的自了宫,不信的话待会我当众脱下裤子让你验证,可你练的是《葵花宝典》,我练的是《葵花宝曲》啊!唉,都是盗版给害的,不然的话,我怎么着也能与你打个平手吧,即便输也不至于输的这么惨,一招都没出就被你打得吐血倒地,这事传出去,我也没法在江湖上混饭吃了,所以说此时的我活得非常痛苦,你杀了我吧,大哥,求你了,杀了我吧…… 东方必胜阴笑说,那感情好,我答应你便是了,我又不是第一次杀人了,你也不用太激动,只是,你让我从哪个部位下手呢? 我说,随便你了,我只想你同样答应我一个条件。 东方必胜说,说来听听。 我说,你杀了我,可以,但你要放了我的这千余名兄弟们,他们很可怜的,他们毕竟都是鲜活的生物啊。 东方必胜把纱巾塞进我的嘴巴里让我立马停止了说话,然后笑道,哈哈哈,这个我就做不了主啦,我要杀你们个落花流水片甲不留,今儿个来的就别想再回去,老子要血染昆仑山! 我很想大骂东方这厮太过卑鄙无耻,竟要赶尽杀绝,这也太狠了,当初东方不败就不应该在自宫之前把他给生下来,摆明了要以后祸害人间嘛,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啊。 但是不幸的是,我的口被封住了,一个字都无法吐出,而嘴里的纱巾慢慢变硬,我蓦然发觉,纱巾已变成了棒子,乾坤棒,直捣我的嗓子眼。 我想,我可能要死了,我躺在地上慢慢微弱了呼吸,当我的尸体慢慢变硬的时候,我看到了东方必胜这个恶魔杀人如麻,一挥手,就是死伤一片。我的兄弟们面对凶恶如虎的敌人,根本毫无还手之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一刀刺穿喉咙,鲜红的血液喷涌而出,试剑阁前的青石板路上到处盛开着一朵朵火红色的花。 人世间最悲哀的事莫过于,被人当成傻逼耍了,自己也心知肚明,就是毫无办法。 第7章 妙手神偷(1) 我睁开眼睛所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环顾四周的一切。 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五马镇的大街,而我,就缩在成记米店的门口的台阶上。骄阳似火的夏季,我的眼睛感受到了日光的热辣,半睁半闭着,呆望车水马龙的长街。 我很不明白,这么大热的天,怎么还会有那么多人出来活动呢?若是我,势必要躲在家里闭门不出,而是要趴在坑头啃西瓜睡赖觉的,前提是如果我有家的话。 那我到底有没有家呢?我不知道到底有没有,但男人的直觉,我是有家的,而且有父有母有姐有妹,我是家中唯一的男丁——自然倍受娇宠,并且父母恩爱,家庭和睦。 那我家有没有足够的钱财呢?这我也不知道,但男人的直觉,我家是有钱的,但不多,仅够用,不愁吃穿,却无山珍海味绫罗绸缎。我家还是有房的,房不大,小小的四合院,院中有树,树上有鸟,鸟是可爱的布谷和百灵,用啼声报晓时日。 这样想着,这家在我心中就形成了一副图,图不中意,可以加以描绘,直至完美无缺。 正描绘着呢,一个侏儒似的男人走了过来,光着膀子,只一件褴褛的短裤挂在身上,一手摇着蒲扇,一手在脸上不停地擦着汗,且边走边擦边报怨,这鬼天气,真要把人往死里折腾,要命啊—— 我没觉得奇怪,看着他走到我身边,顺势蹲了下来,倒不发牢骚了,也不抹汗了,腾出一只手来,从下身的口袋里摸出一根纸烟,皱巴巴的,是常见的两块五一包的燕南飞牌子的。老实递给我,并无敌意。 我接下烟,诚恳地问,你知道我家在哪么? 侏儒说,你知道我的家在哪么? 我说,我自己的家都不知道在哪,我怎会知道你的家在哪? 侏儒说,是啊,你在寻家,我也在寻家哈。 我说,你是镇子上的人么? 侏儒说,我是北街神武门的,你也是镇子上的吧。 我说,是啊,我可能出门贪玩,忘记了回家,窝这儿睡了一宿,就什么也记不起了。主要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了,我迷路了。 侏儒说,你把烟抽光了,跟我走吧,我带你到一个地方,凉爽,又好玩。 我说,你在骗我,你不会把我拐卖了吧,拿卖我的黑心钱买瓜吃。 侏儒说,你不信算了,我虽说年龄比你长了些,可我没你个头高啊。你看你,站起来,足足高出我一倍,走在路上,看背影,人们都会认为我们是父子呢。我不会卖你的。 我说,你那儿有吃的么? 侏儒说,有,应有尽有,无所不有,只要想有,什么都有。 我说,好,你带我去吧,这里很热,成计米店又关门了,我肚子饿得发慌哩。 侏儒说,先把烟抽了吧,我们一起抽。 我们开始抽烟,我想我之前应该很少抽烟的,我抽得很慢,又慢又艰难,每吸进两口都要打一个喷嚏。同样长短的一根纸烟,我花了三十分钟时间,而侏儒只用了五分钟。抽完烟,我们互通了姓名。 我问,你叫啥? 他说,我叫朱草,你呢? 我说,我叫康永乐吧,对,是康永乐。 然后我们一起出发。朱草前面走,我后面跟。一路穿越了大街小巷,晚上太阳落山的时候,我们总算到达了目的地。 朱草指着前方的一条街道说,小康,我们到了。 我说,这是哪里,我好象一次都没来过。 朱草说,这是五马镇的北街,再往前走走,就是著名的神武门了。 我说,我们来这干嘛? 朱草说,不要问太多,知道太多对你没好处。 我噤了声,跟着朱草继续往前行。再走了一里路,就到了神武门。神武门也只是看上去神武点罢了。其实就是一个乡间的牌坊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以为。朱草脸上现出了兴奋,领着我穿过神武门,七拐八拐地拐到一处庭院门前。朱草敲了三下门,里面没反应,朱草以又连着敲了三下,里面有人打开了门,探出一个光头脑袋,问,是朱草么? 朱草答,是。 光头说,人带来了么? 朱草答,带来了。 光头说,那你们进来吧。 朱草冲我说,走,进去,进去你的人生就改变了。 我考虑了零点一秒,然后就随着朱草毅然进去了。 是个四合院,很仿古的那种,应该是明清时期的建筑。这个时候已经暮色四合,院子里的寂静,让我默数自己的心跳,而不至错乱。很快看见中堂,门窗都紧锁着,密不透风。 第7章 妙手神偷(2) 光头打了个奇怪的手势,接着咣咣敲了两下门,停顿一秒,再咣咣敲了两下,再停顿了一秒,又咣咣敲了两下。忽然门自动开了,屋内黑洞洞的,不能看到任何东西。 光头低叫了一声,灯! 灯亮了,四周立即白亮如昼,四下里打量,陈设也并不豪华,应该是普通的中产阶级人家。中堂正前方放有一张圆桌,墙壁挂有人物像。 光头说,虎哥,朱草把人给你带来了。 西厢传来虎哥的声音,晓得了,带他到我的房间里来吧。 朱草推了推我,说,去呀,虎哥真给面子,让你进去呢! 我说,哦。就一个人走进了西厢。里面有张床,看床腿我知道是席梦思的,市面上很贵的那种。床上躺着一个男人,男人很老了,依我看,有五十岁上下,脸上却很洁净,没有一根胡子。只是皮肤较黑,颧骨上有道疤瘌,很难看,看了想吐。两只眼睛,左眼亮晶晶的,放光,右眼用黑色的镜片罩着,估计是瞎了。 床上还有一个女人,女人很妖娆,浓妆艳抹的,如果素面朝天的话,她的美丽肯定要大打折扣。女人赤裸着上身,男人双腿架在女人的双肩上,女人正为男人做脚底按摩。 男人乜斜了我一眼,说,你是康永乐吧。 我不卑不亢说,是的,请问,你怎么称呼? 男人说,我是独角虎,叫我虎哥,我也不介意。 我说,你让朱草带来我来要做什么? 独角虎说,目的只有一个,收你为徒。 我问,你是做哪行职业的? 独角虎说,偷。 然后继续解释说,偷这个字眼看似很肮脏,其实有时候挺可爱。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钞票,分文未动,就不翼而飞,而我们只是花了些吹灰之力,就轻而易举的得到了别人的劳动成果——你不觉得这是件很有趣的事情么? 我说,不觉得。 独角虎说,为什么? 我说,老师从小教导我,人穷志不穷,偷东西是违法的。 独角虎“呸”了一下,说,老师都是混蛋,一群饭桶,他们只会教你一些生活常识,他们说的话十句有九句是废话,他们是最会混饭吃的一个群体,妈的社会上死个民工都要比死个教师有价值的多。 我说,话也别说太绝,毕竟人家也不容易。 独角虎说,老子就是小学毕业的文凭,老子就是因为从来不好好读书,在学校和老师对着干,才走上今天的康庄大道的。老子没文化,老子照发迹。 我说,你说的康庄大道是指什么? 独角虎说,贼船啊。 我说,你该是船长级别了吧? 独角虎神气地说,不敢当,在五马镇五十万人口里,论偷,我数第二,没人敢数第一。不管偷什么,怎么偷,技术永远是我最强,时间永远是我最快,效率永远是我最高,结果永远是我最牛。 我说,你都有这么多的最了,那你现在最想做什么? 独角虎说,我最想去一趟广东,那里我有一个道友,他最近遇上了桩大买卖,想跟我合伙干,而这也正中我的下怀,我在五马呆不下去了,毕竟是个小地方,我是龙,我要高飞的,不能老在浅水里打转转,那是鱼虾们的窝儿。时代要发展,科技在进步,我们这类偷盗家们也应该紧跟潮流,与时具进——这次移驾广东,也正有此意,一方面达成合作共识,另一方面虚心求教,以求明天会更好。因此,五马镇上的事务,就需要一个人来独撑大局了。而这个人,我物色来物色去,只有你合适。 我说,可我并不熟悉你啊?你我也是初次谋面吧。 独角虎说,可我熟悉你。你一出生,我就见到过你,你骨骼奇特,面相富贵,你注定了要做我的接班人。 我说,假如我不允你呢? 独角虎说,你必须要允我,因你没得选择。你现在身无分文,无家可归,如果你不投靠我,势必会在三天之内横尸街头。 我说,那好,我拜你为师,只是你能把我教成啥样? 独角虎说,像我一样。 我说,你啥样了? 独角虎说,人送绰号,妙手神偷。 第7章 妙手神偷(3) 独角虎把我领到中堂,他自己和那女人分别坐于两张木椅上,让我正式拜师。光头和朱草也郑重其事地立在两旁,他们是我的大师兄和二师兄。我面向独角虎和那女人,跪下磕了六个头,一人三个,磕得砰砰作响。然后沏了茶献上,这次是四人人手一杯。 我说,师父,师娘,弟子康永乐,这厢有礼了。 独角虎说,很好,有我当年的风度。 女人也说,小伙长得蛮帅的嘛。 我起身,转向两个师兄,说,以后多多指教。 光头和朱草异口同声说,会的,会的。 独角虎说,永乐,我给你宣导一下本门的规矩,你听好了。本门叫神武门,人们一提到神武门,都知道是北街的蔬菜批发市场,而不知道它还是一个地下偷盗组织。我爹自打创办这个组织,就立下了“盗亦有道”的规矩,什么叫盗亦有道呢?就是偷也得有偷的道理。偷分为单偷和双偷,三人或三人以上去偷就叫群偷了,咱们一般都是群偷,这样才能显示出集体荣誉感,可以增加兄弟间的凝聚力。无论偷只鸡,还是偷个鸡蛋。我们的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光明正大的偷,成功了,脏物平分,当然大头要先交给组织。万一失败了,又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幸运逃脱了,但钱物没落着,经组织核实后,给予你一定的嘉奖和补偿。二是被擒了,要诚实承认错误,努力检讨过失,要主动认罪,主动伏法,你被放了,大家会很尊重你,说你是个称职的小偷;你被关进局子里了,或者你被枪毙了,你就是后来者的警钟了,你的行为将会用来提醒自己的同志们,以后要多加小心,提高自身的防御力和警惕性。也就是说,你死了,你还是个英雄。 我说,我以前没偷过东西,现在怎么偷? 独角虎说,我只传你三招。第一,观。第二,摸。第三,跑。仅此三条,就够你受用一生的了。 我说,能具体解释一下么? 独角虎说,观,当然就是瞄了,偷嘛,首先要找到对象,没有对象你偷谁去啊。贫苦人和贫苦人家不要偷,偷也捞不着油水,而且我们也都是贫苦出身,不然谁还去干这个啊。官宦人和官宦人家不能偷,他们,我们不敢惹,也惹不起,毕竟监狱和军队都由他们管着,把人惹毛了,我们别想过安稳日子了。这就是观,瞅准对象,然后下手。第二是摸,什么是摸,摸就是拿,就是抽,就是提,就是夹,就是抬,就是扛,就是举,就是搬,就是拖,就是运,这是一种过程,转移的过程。摸好了,就是偷成了。第三是跑,不管偷成偷不成,事情过后都要跑,跑是什么,跑就是溜,就是闪,就是逃,就是躲,就是藏,就是避,就是走,就是回,这是一种结果,完成了它,才算真正的大功告成。否则将一败涂地,甚至命丧九泉。你,听懂了没? 我搔头说,大概懂了。 独角虎说,从明天开始,我教你观,光头教你摸,朱草教你跑。就用三天的时间,三天以后,你就是这个镇上最有发展潜力的偷盗小生。 当夜留宿此院。院里栽有几株木棉,围墙边上还摆了几盆四季青,貌似高雅。我本以为夜里我会激动或者害怕得失眠,可是没有,相反,我睡得很香,不曾做有恶梦。天亮之前我醒了一次,是被冻醒的,此时虽是酷暑,然而房间内冷气十足,也没有什么保暖的衣服可以穿身,只能拼命裹紧那条单薄的被子。 我醒了,睁开眼,窗口透出微微的亮光。我哆嗦着下床,轻轻推开门,在院中踱步。仲夏的夜晚,天上繁星点点,都眨动着眼,俯视地球上的人。 我是一个人,我感受到了夜的清凉和孤寂。我想我是想家了吧,然而家又在哪里呢?至今还没有人告诉过我,我的家是大是小,是贫是富。 到了第二天,太阳晒到屁股上了我才懒懒起床,然后由光头领着到院子的一角洗脸刷牙,并在水龙头上套了根水管,然后为自己冲凉一番。 一切搞定后,朱草喊吃早餐,于是去客厅吃早餐。有馒头、包子、豆浆和油条,可没有稀饭。很快早餐结束,因为本就不够吃的。而光头食量惊人,总共才八个馒头,他自己吃了七个,剩了个小的让给了小鸟依人的师娘。老实讲,我没吃饱,毕竟只啃了俩包子,还噎着了,然后喝了杯白开水。师娘关切地问我吃饱了没,我说饱了,饱得很,就跟没吃一样。 之后独角虎带上我出门了。独角虎一身的西装革履,领带打得牛逼逼的,皮鞋擦得牛逼逼的,头发梳得牛逼逼的,手表戴得牛逼逼的,然后走起路来牛逼逼的,哼起曲来牛逼逼的,东张西望牛逼逼的,讨价还价牛逼逼的,总之就是牛逼逼的。 第7章 妙手神偷(4) 独角虎走在五马镇的大街上,左摇右摆,显得气宇轩昂。他让我与他保持一米的距离,并让我不要把自己弄成跟第一次逛街似的傻逼样,让我自信一点,学着他,倨傲一点,再倨傲一点。 半个小时后,我们在中国人民银行旁的一家冰饮店停下,并昂首挺胸走了进去。我们坐定,独角虎神气地喊,服务生,来两杯汽水。 服务生把汽水送来,独角虎却趁人不备摸了一把人家的屁股。服务生是个年轻的姑娘,长得并不如何漂亮,下巴上还有颗大痣。 独角虎说,小妞恁地靓,啥时有空,大爷请你吃冰棍儿。 女服务生怒气冲冲,说,哼冰棍有啥了不起,谁稀罕你请! 狠狠地瞪了独角虎一眼,掉头走了。 独角虎笑着说,甭理她,女人都很贱的。 我们俩喝着汽水,看着落地窗外面的阳光普照的世界。 独角虎说,永乐,此刻你心里想什么呢? 我说,什么也没想,汽水很甜。 独角虎说,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好了,明天我就要离开此地,去往上海。 我说,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独角虎说,坏人中的好人,好人中的坏人。 我说,你是神偷,你偷了这许多年,你偷的东西呢? 独角虎说,东西换成钱,钱都花了,所以还得继续偷。 我说,刚才你还和一卖水果的讨价还价,可你最后并不买人家的水果。 独角虎说,那我在耍他呢。 我说,你家里好象并不怎样有钱,你却还一身的名牌。 独角虎说,都是假的。假名牌。全身上下加一块儿不会超过一百元。 我说,你为什么要充假? 独角虎说,人在江湖飘,谁能不装吊?世人只尊重有钱人。咱虽无钱,但咱看着有钱,这就是咱能耐的地方。 我说,你不是妙手神偷么,你去偷啊,人家干这个的都是家财万贯的。哪像你,那样地寒酸。 独角虎说,你不懂,我是有良心的。五马镇刚刚退去洪灾,大家都是穷得丁当响,即便有了几个钱的,人也要养家糊口,我实在下不了手啊。所以说,做人,不能太有良心了。 我说,我还有一个问题,不知当问不当问。 独角虎说,问吧。 我说,我神武门到底有多大势力,怎么我只看到你和两个师兄,加上我和师娘才五人而已。 独角虎说,大部队都转移了,留下来的都是精英。五马太穷了,我们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啊,所以大家都转往别处去了。大部分去了三十里之外的六牛镇,那里的人养牛都养发了家,都富得流油,它就像块香喷喷的骨头一样,狗见了,都想去啃一口。因此都往那儿去了。 我还想再问些什么,冰饮店门前走过一个六旬老妇,却也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从衣着上看,应该是个富婆。 独角虎小声说,永乐你等着,咱们的生意来了,偷这种人,我最拿手。 于是独角虎出了店,追上那老妇,并故意与他贴身而过,回座的时候,我看到他的手里捏着一张百元大钞。 我惊叹说,师父真乃神人也,不,是神偷也。 独角虎洋洋得意地说,这就是技术,服了吧。 我竖起左右手的大拇指,说,佩服得五体投地啊。 独角虎说,依葫芦画瓢,你去试一次。 我说,好的,出丑了师父不要笑我。 独角虎说,不会的,你去吧。 恰好此时门外又走过来一位老妇,只是看上去比先前的那个年轻了许多,身上的珠光宝气却更盛了些。她脚下趿拉着一双拖鞋,走起路来屁股不停地扭来扭去。 我赶紧出了门,我注意到老妇的腰上别一个玫瑰色的钱包,钱包鼓囊囊的,让我觉得很有内容。她走到我身边的时候,我立马蹲在地上假装系鞋带,接着假装身子颠了一下,就歪在了她身上,同时探出左手,去摸那钱包。 老妇似乎早有防备,我倒向她时,她往旁边闪了下,但没闪掉,而在我的手摸到她腰间的钱包时,她却面色一红,随即发疯了似地狂叫,耍流氓啦,有人耍流氓啦,大家伙儿快为我作主啊。 周围很快聚了很多人,我想逃,已经晚了。我的眼光向独角虎扫去,他却还兀自悠闲地坐在那儿,慢慢地喝着五毛钱一杯的汽水。 我被群众包围了,我也不想着要逃了,木然地伏在地上,等待最后的宣判。 老妇拉开架势说,虽然我年纪大小些,可是我还是个处女,你现在摸了我的胸,就是玷污了我的贞洁,以后还让我怎么嫁人啊。呜呜…… 第7章 妙手神偷(5) 我懒得向老妇和群众辩解什么。 我不说话,只低头着,不敢去看人们幸灾乐祸的目光。老妇却显得更加的得理不绕人了,她口沫横飞地说了一大通,后来说着说着还哭了起来,抹了几把伤心的眼泪。人们看不下去了,把指责和口水通通施给了我。 我的心里防线一下子坍塌了,我说,我求你了大妈,你行行好,别哭哭啼啼了,你都一把年纪了,你说我犯得着占你的便宜么,你省省力气吧。 老妇说,哦,原来你就是想占我的便宜啊,原来你就是想调戏我啊,好啊,来啊,现在当着大家伙的面儿,你放马过来吧,我等着,要不要我把衣服都全脱下来啊,好好,我脱,我脱,我这就脱。 老妇说着就要脱上衣,我想,此人八成是疯了。人群这下哄然大笑,都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幕,都期待着这事情要有怎样的收场。 我赶紧把眼睛闭上,我说,大妈你这是干嘛呢,我就是不小心碰了你一下,你也不必如此的小题大作吧。 老妇不管,瞬间把上衣脱下来了,露出干瘪瘪的两个奶子,像被压扁的石榴一样挂在胸前。人群沸腾了,无论男女老少,都争先恐后地把眼球往暴光处挤去。 老妇见我无动于衷,干脆靠在了我身上,说,我也没脸皮再苟活下去啦,今后我就跟了你算了,你得把我养得肥肥胖胖的啊,放心,我会视情况给你生个三儿四女的,让你的家门人丁兴旺,长盛不衰。 我快要崩溃了,也不知哪来的蛮劲儿,腾起身来,一把推开老妇,拼了命地向前跑,想快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但是不幸的是,跑得还不足三百米,就被知情加热情的群众给揪住了,他们不分青红皂白,用绳子把我捆了起来,然后送到了那老妇的跟前。 我想,集体的力量是无穷大的,往后做啥事,可千万别犯了众怒。 老妇又开始酸言酸语的骂骂咧咧了,骂着骂着嘴里的厥词就变了味儿,老妇骂我虽然是个负心汉薄幸郎,但她还是愿意屈嫁给我,因我毕竟是第一个摸了她的男人。 我已经抓狂了,脑中所想的,是赶快发生一场地震,我要把自己塞进地缝里去。 老妇在人们的怂恿下,要拉上我回去成亲了,正在这时,有人声嘶力竭地大喊,我的钱包没啦,是你,小偷,往哪里跑—— 几乎所有在场的人都听到了这句话,听到了这句话之后所做的第一反应就是去摸自己的钱包。结果不摸不知道一摸吓一跳,都纷纷嚷开了,我的钱包也丢了,我的钱包也丢了。 这事闹大了。几乎所有在场的人,有钱包的丢钱包,没钱包的丢现钱,甚至连内裤里掖着的几分钱的硬币也不翼而飞。 于是大家开始各找各的钱和钱包了,就没人有闲工夫管我这档子事了。包括那个讹我的老妇在内,都把心思放在了寻找钱和钱包上。 我想,此时不溜,更待何时,于是我趁机跑了。 我一口气跑回了神武门的所在地,那座四合院里,却猛然发现,独角虎已等在那里了,面前的石桌上,堆放着数不清的钱包和现钱。 我算是搞明白了,独角虎把我当成了鱼饵,他是利用我来掉大鱼的。 我气鼓鼓地说,独角虎,你这算什么师父,你怎么当师父的,有你这样不但见死不救而且还落井下石的师父么? 独角虎面无表情说,我向你道歉。这些钱,有我明天的车费,还有你们今后的生活费。 我说,你不是说过做贼也要有良心的么,可你,劳苦大众的钱你也偷…… 独角虎说,怪不得我,现在我才发现,所谓的穷苦人,他们也有卑鄙的一面,你看他们,你出事的时候,人人都知道是老妇在诬赖你,可没一人好心去帮,都在凑着热闹看着热闹,他们那时真是没心没肺、愚昧无知。那个时候,我偷了他们,我觉得很爽,并没有受到良心上的谴责。 我说,那你就没有教到我真正的本领啦? 独角虎说,本领是靠自己悟出来的,不是靠别人教出来的,这是我行走江湖二十余年总结出来的经验,自然是无比经典,你要紧记于心。你的悟性很好,我希望你能好好悟一下今天的事情。 我说,没什么可悟的,我这次认栽了,我无话可说。 独角虎说,真正栽的人不是你,而是那老妇。 我说,此话怎讲? 独角虎说,难道你没看出来,她也是同道中人。 我愕然道,不可能,她那么老—— 独角虎说,这说明她干一行已经多年了,她是一个资深盗贼。 我说,我怎么就一点没看出来啊? 第7章 妙手神偷(6) 独角虎说,这就是新手和行家的差距。你在故意倒向她的时候,她也在故意倒向你,她那叫引蛇出洞、诱敌深入,我可以肯定,她的钱包里不会装有一分真币。而当她发现你的身上分文也无的时候,她很丧气,若换了别人,定会趁早放弃然后物色下一个对象。可她毕竟是个老手,她就将计就计利用你引来大家的眼光,果然,她用了一招死不要脸计,说你玷污了她的清白之身云云,其实就是一个套儿,等待着一群傻瓜来钻。果然,事情一出,招来了许多人,你是看不到啊,此事达到高潮的时候,里三层外三层全是人呐,就跟收割机一样。这也是老妇所预期的效果,于是她想动手了,这个时候动手偷钱最合适不过,当然,不是她偷,她有搭挡的——这也是偷盗者惯用的伎俩,只是他们运用得更加的娴熟老练而已。可是他们倒霉的是,不幸遇到了我——神偷独角虎。独角虎这三个字在白道自然知者甚微,然而在黑道叫出来却是响瓜瓜的,谁个不知,哪个不晓!活该他们点儿背,可能忘了给财神爷烧高香了吧。我一出手,攻了他们个措手不及,弄得他们赔了夫人又折兵,回去之后不郁闷死才怪,哈哈哈…… 我却感觉不到一丁点的欢喜,尽管最后是我们大获全胜了。 独角虎似乎看出了这点,说,永乐,知徒莫如师,为师的知道你心里是咋想的,不就是没有出色的发挥么,为师不怪你,而且此事我没有事先与你商量,心里很过意不去的,为师是想,你第一次干这个,心里上肯定有阴影…… 我说,什么也别说了,我这个人很无能的,我清楚自己的斤两。 独角虎开始了循循善诱,永乐啊,我跟你说,人活在这世上,就想做点轰轰烈烈的大事情,可做事情总得能承受得住失败的打击。可以说,没有一次次的失败作铺垫,哪来的一次次的成功的回报呢?我年轻的时候曾热衷于写作诗歌,有几首写的比较好的还一不小心流传了出去,搞得孺妇皆知耳熟能详,比如人生自古多苦难,何须愁白少年头,忽如一夜秋风来,不见长江天际流—— 我打断他说,这是你作的么,我小学课本里都学过的。你骗人。 独角虎说,课本上肯定不是这样句句联结的,我这都是重新组合的,并且与每个原句都不一样的。 我说,你这是生吞活剥别人的,是剽窃,立了案,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独角虎牛脾气上来了,口若悬河地说,法律,你还给我讲法?你让李白们来告我吧,我坐家里等着,他要不来,就是认输,就是孬种!其实李白他们算什么东西,你知道什么叫文思如尿崩么?想当年,我一个月就整出一百多首诗,平均每天都要写三首,乾隆老儿也没我快吧,诗的好坏姑且不论,咱要的是速度!年轻人现在最需要什么?速度啊大哥! 我听得有点懵了,独角虎东拉西扯的一通高言,我真不明白他究竟要表达的是什么。 过了有一杯开水冷化成一杯温水的时间,独角豁地起身,拍拍脑袋说,永乐,这样跟你说吧,我很看好你。我这有一瓶药丸,全名叫十全十美吉星高照北燕南飞紫气东来芍花玉露丸,非常非常的珍贵,我爸爸在临死的时候对我说,我爷爷在临死的时候对他说,我祖爷爷在临死的时候把这药丸传给了他,然后代代相传,以至我爸,我爸传给我的时候,瓶子里就剩下了两颗,一颗我吃了,最后一颗,给你。 我说,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敢收,我妈以前教我说,不能乱拿别人的东西。 扯淡!独角虎转身吐了口痰,你都进了贼窝了,还说些劳什子干啥,你这不是找自欺么! 我妥协说,好好,我收下便是了。它有什么特殊的功效么? 独角虎笑道,这个自然,服下此丸后,将双手放进牛奶里泡上七七四十九个小时,再拿出手来,你就是得天独厚的神偷手了。 我说,有那么神奇么? 独角虎说,不妨一试。 话音方落,就像是心有灵犀,师娘从里屋款款走出,手上捧着一只面盆,然后缓缓放在院内的那方石桌上,我看见面盆里是白油油的牛奶。 按照独角虎的指示,我服下神丸,然后挽起袖筒,将双手浸进牛奶里。一股清爽的凉气当即沁入五脏六腑,就像是久旱的土地逢上一场降雨一样,浑身的每一个毛孔都舒展开,那感觉,仿佛鲜花竞开。 一个小时后,独角虎问,怎么样? 我的回答就一个字,爽。 两个小时后,感觉天翻地覆了,牛奶像是煮开了般热烫,我的两只手在牛奶里翻腾,忍受着炸开般的煎熬,每回要扬起,都被独角虎强行按下。我脸上的汗水聚起来都可以养鱼了。 三个小时后,一切又恢复了平静。牛奶不冷不热,感觉双手像是插进了空气。 独角虎说,最困难的时刻过去了,你只需坚持到最后,胜利就是属于你的。 然后他和老婆回屋睡觉去了,独留我一人无言对面盆。 我大功告成之时,独角虎已然离开此地,踏上了渺无边际的漫漫偷盗路。而我却一厢情愿地认为,他是去追寻他的梦想去了——这样此行才显得崇高而悲壮。 我的双手发生了重大变化,软若无骨,滑似游鱼,我想,它可能废了,所谓的手无缚鸡之力,就是对于我而言的。 可是大家都表示了强烈的欢悦和兴奋,他们特意为我举办了一个内部的小型庆祝会。会上大家载歌载舞,红光满面的两个师兄合唱了一首《好汉歌》,而花枝招展的师娘也兴致勃勃地表演了一支《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第7章 妙手神偷(7) 世上的事情有时就是这样的变幻莫测,我仅仅用了七七四十九个小时就完成了从凡人到神偷的过度。当然,这两种角色并没有什么可比性,可能在别人的眼里,即使是神偷,也不过是个凡人而已。又不是神仙。 独角虎走后,我也不需要朱草和光头的传授了,我服用了神丸,借助的是医术的力量,而他们没这么好命,再练几十年也只是徒增点经验而已,他们永远只能充当二三流的偷手。 很顺其自然地,我成了神武门的一把手,朱草和光头对我是唯命是从,不敢违拗半点的。这说明,做老大的没些实力是不行的。之后,我们有了个伟大的构想,我们要把事业做大,要把神武门发扬光大,最好能独步天下,成为偷门之王。为此,朱草提出了个非常接近实际的建议。 朱草说,我觉得,首先我们要解决掉温饱问题。 光头也说,是啊,你练功的这两天,大家都节衣缩食,把能吃的食物都留给了你,还不是希望你能带给我们希望? 师娘也说,永乐,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毛主席他老人家都说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啊。上次的庆祝会,我厚着老脸向成欢借了五百块钱,结果一下子就用光了。 我说,既然大家都这么说,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了,今晚行动,成记米店。 大家表示不解,说,咱还欠人家五百块呢,现在又去偷他,有点不太仁义吧。 我坚定地说,去他妈的仁义,成大事者,就得心狠手辣,跟对手讲仁义,就是对自己的不仁义。 当夜三更,月明星稀,万籁俱寂,三名身穿夜行衣的牛人悄悄来到了成记米店的门前。我,朱草,光头。我和朱草负责踩点和下手,光头在外接应。 此时凉风习习,夏意深浓,不远处的草丛里依稀有虫鸣啁啾。成记米店大门紧闭。 我说,咱们站了这么久,还不见有人开门,看来只有翻进去了。 朱草说,我记得南边的墙有个缺口,咱从那儿翻过去吧。 我们迅速来到南墙。 我说,朱草,你的什么破记忆力,这墙好好的,又高又厚,上面还有玻璃渣儿,翻了的话势必伤亡惨重。 朱草懊恼说,真是奇怪哉也,昨个我路过的时候,这墙明明有个缺口的,怎么忽然消失了呢?娘的,真令人费解。 我说,算了,再观察观察吧。 我们像生物学家在显微镜下看细胞分子一样仔细和用心,六十分钟过去了,毫无收获。我急得满头大汗,朱草也是团团转,就是不得其门而入。 我说,实在不行的话,就从正门进。 朱草说,敲门进啊,到里面还能偷么?那就是抢了。 我说,不能抢,抢,我们不专业,况且那是强盗做的事儿,咱们做了,就是戗行了,这样会为偷盗界同仁所不齿的。 朱草说,那怎么办?不能老这么干耗着,时不我待啊——马上天亮了。 我说,再观察观察吧。 接着又观察了一根烟的功夫,转来转去,又转回了正门。光头看到了我们,神情喜悦,说,你们终于出来了,我等得花儿都谢了几次了,快回吧,一切无事。 我和朱草面色发窘,都别过脸去沉默不语。 光头说,你们还恋恋不舍个鸟啊,赶紧撤吧,偷了就偷了,那成欢也不是什么好种,几年前就开始卖黑米了,他卖的米,猪吃了都会拉肚子。 我说,光头,不是这个意思,我们主要是还没进去…… 光头把眼瞪得像磨盘,说,不——会——吧—— 朱草突然回光反照般地叫了起来,说,乐哥,我有主意了,后门有个狗洞,咱们从那儿钻进去,听我的,不会错的! 我一言不发,由朱草引路,终于找到了后门的那个狗洞。狗洞的直径很小,五十公分左右,呈扁斜状,位于墙角,旁边杂草丛生。不远处还赫然矗着一泡狗屎,散发着着难闻的臭味。 我伏下身,毫不犹豫地钻了过去。我想,不管后面有什么千难万险,我都要钻一钻的,不别为的,我是老大,当老大的,就得敢为天下先,就得具备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豪情壮志。 果然如我所料,刚钻过去,呼的一声,身体不由自主陷了下去,显然,墙后被人设了套,墙后是个坑。不到一秒钟,朱草也落地有声了,我们俩一前一后掉进了坑里。坑很深,估计两米左右,刚好盖过我们的头。过程中口里被填进了不少的茅草和尘土。里面黑乎乎的,甚至比这黑夜还要黑。 我和朱草看不见彼此,只凭呼吸感受着对方的存在。 第7章 妙手神偷(9) 成欢个头很高,因此偏瘦,整个看上去,酷似一只大马猴,但给人的感觉是个很有书卷气的中年男人。他幽灵一般地出现在我们身后,并且面带微笑,结结实实地震了我们一撼。我们自觉停止手中的动作,扭头与他对视。 我和朱草都不言声,好象心存默契。成欢也一直把笑挂在脸上,从未摘下。 时空此刻仿佛定格下来,漫无边际的静、静、静。 然而时间是不会静止的,无论世态如何变幻。终于,金鸡报了晓,晨曦破了云,这预示着,天,就要亮了。 一轮红日从东方冉冉升起,柔和温暖的光芒透过窗棂扑撒进来,屋内的三人都微微一怔,都在心里打着算盘——事情该有点进展了,不能老这么僵持下去了。 朱草先放了话,语无论次说,成,成老板,这是你,你家么,呃,我想起了,昨晚我和这个朋友一起梦游,游着游着就来到了这里,糊里糊涂的,也不知发生了些什么…… 成欢还是笑着,是么?你当我是白痴啊,什么也不用说了,是公了还是私了? 我说,公了怎样,私了又怎样? 成欢说,公了呢,我报警,告你们入室盗窃,至于政府怎么判你们,我管不着;私了呢,这事咱们自己解决,也简单的啦,要么赔钱,要么留下一条手臂。 我和朱草异口同声说,私了私了,赔钱赔钱。 成欢说,二位真够爽快,那就私了吧,你们赔我二十万财产损失费吧。 朱草不服气说,你敲诈啊,我们哪有偷你们这么多钱啊。 成欢说,我对你们已经够仁慈了,你看,你们手上的存折,加在一起总共有二百多万,我只要你们赔十分之一,你们还有意见了。 我和朱草同时将存折们整理好,安放在保险柜子里,再将柜子锁上,并退后一米,与它保持距离。我说,好了,没事了,你的钱又给你放回去了,我们没有拿一分。 成欢说,你们能知错就改,这是好事,但你们必须为先前的行为付出代价,这是一定的。二十万,拿来吧。 我瞟了一眼朱草,问,你身上还有多少钱? 朱草掏遍了全身,说,只有两块钱了。 我说,连我身上的五毛,都交给成老板吧,人做生意的也不容易。 朱草把我们的所有财产二块五毛钱晃在成欢眼前,成欢看也不看,一把打掉,骂道,少跟我装蒜,康永乐,你看今天这事怎么办吧。 我惊道,你怎么知道我是康永乐? 成欢说,我是你的大师伯,我怎么会不知道? 我和朱草都有点犯迷糊儿,大师伯? 成欢说,不错,独角虎是我的师弟,你们既是独角虎的徒弟,我当然就是你们的师伯喽,这还有假么。呵呵。 我顿时醒悟过来,打哈哈说,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得一家人了哈。康永乐给成师伯请安了。 朱草也附和说,小侄朱草也给师伯请安了。祝师伯您福如东海常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 成欢却不买账,怫然道,你们少来这套,以后恭维的话在我面有少说,我听着恶心,还有,我虽是你们的师伯,却并非神武门的人,我的师父,也就是独角虎的父亲,早在十三年前就将我逐出了师门,因此,我与神武门不共戴天,有它便没我,有我便没它。 我说,这都十三年了,你和神武门不一直相安无事地并存着么,我看大家还是化敌为友并肩作战的好。 成欢说,你懂个屁,十三年来,我一边做着生意维持着生活,一边苦练技艺,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够战胜独角虎,赢得本应该属于我的荣誉。可是,我虽和他一直暗暗较劲儿,却始终逊他一筹。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我和朱草说,为什么? 成欢说,他有神丸护身! 我接口道,十全十美吉星高照北燕南飞紫气东来芍花玉露丸? 成欢说,就是它!你怎么知道! 我留了个心眼,说,偶然听师父说起的,是偶然啊。 第7章 妙手神偷(10) 成欢愤愤不平地说,那时我真傻,我和他比来比去,从北京偷到云南再偷回北京,从春天偷到冬天再偷回春天,能偷的人全偷了,能偷的地方也全偷了,我们比的不是偷到了多少实物,我们比的是偷的速度和技术。当时我的艺名是成人龙,他的艺名是独角虎,而我们比试的几年内,我们的名子轰动全国,甚至有人把此事稍加润色编成了故事写进了小说里,而且这小说投拍了电影,片名就叫做《成人龙大战独角虎》,英文版的名子叫《你好,独角虎》,日文版的名子叫《对决:神偷世家》,唉,这都是尘年往事了,至今想起,不禁要感慨万千啊。 我说,你总是输,他总是赢,于是你不甘心,你要翻案,改变世人对你的看法。 成欢说,是啊,后来我才知道他服了神丸,我再怎么努力,都斗不他的。跑题了,跑题了,咱言归正传,今日之事必须有个结果,这样吧,我也不想为难你们,你们毕竟是我晚辈,我是通情达理之人,不会让上一代的恩怨牵扯到下一代。独角虎跑去广东了,走之前给我留了个字条,说他把神武门交给了你康永乐,我佩服一切有能耐的人,现在你,康永乐,我们俩要比一比,你输了,自断两手,远走他乡,反之,我自断两手,远走他乡,你稳坐神武门的第一把交椅,并会成为公认的妙手神偷。 我说,我接战,你出招吧。 成欢说,好,马镇长家有块祖传的翡翠玉观音,可谓价值连城,为世人鲜知,咱们的比试,以七天为限,无论用何种方法,谁能得手,谁就胜出。 我说,七天太长了,三天吧,三天之后的此时,相会于断情楼。 成欢说,不见不散。 我说,不见不散。 我和朱草怏怏返回,路上碰到了光头,光头正在一家火锅店狼吞虎咽,我们很快加入了进去。我很奇怪光头哪来的饭钱,就问他,别光顾着吃,待会付得了账么。 光头一边往嘴里塞酸鱼片,一边回答我的问话,说,乐哥,你放一百个心,敞开着吃吧。我知道你们俩一无所获,你们进去那么久都不出来,我以为出了什么漏子,就弄了把梯子翻进去看了,正好听到了你们和成欢的对话,你们说得都很投入,都不曾注意到我,我觉得是个好时机,就从成欢的院子里的菜园子里一口气拔了几十颗青辣椒,全装在一个麻袋里,扔出院子,趁天亮的时候在街坊摆了个摊,结果很快都卖光了,不然的话,这地方咱也吃不起啊。 我和朱草都竖起了大拇指,表示你真行,没你真不行。 回到老巢,我立即陷入了沉思。一个成欢都那么精明和狡诈了,现在又要对付本镇的镇长,势必又得历经一番艰难困苦。可想而知,马五这人是有来头的人物,至于什么来头,我却不得而知。况且他居住在镇政府的家属区,区内保安多如麻,而且还有守卫的持枪武警,要想轻易盗走那块玉观音,简直比登天还难。 真令人费思量啊。我对着躺在身边的朱草感叹说。 朱草拍拍我的肩膀安慰我说,老大,你还很年轻,年轻没有失败,年轻也不惧失败。古人说的好啊,何况尘世嚣嚣,我们不管做什么,都是困难重重。 我说,这话我懂,我现在已经很后悔当初答应与成欢的比赛了。你看,马东是镇长,一镇之长,咱们是小民,芸芸众生,人家有看门狗和武装。咱们一无所有,只能耐心地等待时机。唉,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 朱草说,天无绝人之路,乐哥你也别泄气,弄得跟刚失过恋的小屁孩子一样假装忧郁。 我说,你说的得很对,今晚好好睡,养精蓄锐了,三更时分正式出发。 朱草说,是,大哥! 我安静下来,说,此事除了光头,记住不要泄漏给任何局外人。这次一去可能就有去无回了。唉,生死由命吧。 朱草说,乐哥你太悲观了,也许事情并不是像你想象中的那么复杂,这次万一马五不在家,而他老婆孩子也都恰好走亲戚去了,咱就趁虚而入,争取马到成功。 第7章 妙手神偷(11) 是夜。三更。 其实我也不知道三更具体是什么时候,感觉里应该在凌辰三点。我是晚上七点半入睡的,九点醒来一次,十一点醒来一次,然后两点醒来一次,然后就没再合眼。俩眼瞪着天花板出神,一直出到床头的石英钟敲了三下。 这其中的时间,我在思考。我也不明白自己究竟思了些什么考了些什么,反正脑子里乱七八糟的,糨糊一般。关于此行,我有些举棋不定。当然,我是没半点把握的,但是回想一下,我做过的那么多事情,几乎每一件在做之前都是没把握的,可最后还是做了,并且做的很好。这或许说明了一个问题,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我将熟睡中的朱草摇醒,老实讲,我有些不忍的,他毕竟是一个无关的人。怎么说无关不无关呢?我觉得事情是我由挑起的,也可以说是由成欢挑起的,归根结底是我和成欢两人之间的个人恩怨,这得由我们自己搞定,连累了之外的任何一人,我都觉得心怀歉疚,更何况朱草又是个侏儒,从某方面来说,也算个残疾人,拖累一个残疾人,这会使我更不安——哪像一个爷们做的事儿? 朱草醒了,揉揉惺忪的睡眼,问我是不是时间到了,我只好说是的,洗把脸出发吧。我总有个不祥的预感,此行必定凶多吉少,尽管每次行事基本上都是凶多吉少。可这次的预感来的太强烈,就像泰山压顶一般的沉重。我想,开弓没有回头剑,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啊。 我问朱草,睡醒了没? 朱草说,睡醒了,就是没睡饱。所谓的养精蓄锐,这精倒养了不少,可这锐却没蓄多少啊。到时候对敌的时候,恐怕难有杀气。 我说,你的意思我懂,走,先到外面弄点吃的。我也饿着呢。 夜幕下的苍穹,空灵得让人害怕。山风飒飒地吹着,整个大地都在微微颤抖,好象受了伤寒一样。这与白天的炽热形成强烈对比。街道两旁的建筑物都死了一般静谧,昏黄的街灯闪烁着暧昧和凄凉。 我和朱草游魂似的在街上晃了几圈,可最后连一家快餐店都打了佯,我们只好在一家二十四小时全营业的便利超市,买了自己想买的东西。朱草买了袋饼干,我买了包泡面,我们花光了仅有的二块五毛钱。然后随手在地上捡了个空瓶的易拉罐,找到一个自来水水龙头,接满水,他就他的饼干,我就我的泡面,将就了一顿。 没成想,我们居然不感觉饿了。肚子里似乎有个东西在顶着,这东西支撑着我俩一路走到了镇委家属院。 眼前的家属院是个住宅小区,都是十几层高的楼房,仰视着看,能看到天空的星星,如果在白天,势必看得更加立体。门口果真有一名看门的保安,倒没手持钢枪穷装威武,只是腰里别了根棒子,手里是一部对讲机,在门前来回不停地走,巡视过往。 我们和保安保持二十米距离,并隐身在暗处。 我说,朱师兄,你的阅历多一些,你认识那个吊毛么? 朱草摇摇头,说,不认识,应该是刚换的,新来的。 我说,朱师兄,你的见识多一些,你觉得像这种情况,我们是进是退? 朱草说,进退都是你的事儿,你是老大,你拿主意。 我说,既来之则安之,进吧,早进早轻松。 朱草说,是啊,说不定成欢就在我们身后。 提到成欢,我的决心更坚定了。三天虽然是个很长的时间段,但早一步,就意味着向胜利逼近一步。当然,不可否认,成欢是技高一筹的,他毕竟是个老贼了。又老又贼,我跟他比,自然相形见绌。我只能选择笨鸟先飞,不然将会死得很惨。试想一下,自断双臂啊,比杨过还可怜,人杨过断了之后还能混个神雕大侠当当,而我康永乐最好的结果就是躺在残疾人救助中心的病床上苦度一生了。所以,这场二人比赛,我只能赢,不能输。 我和朱草装成傻逼上前向保安问路,顺便套近乎儿,万里长征踏上第一步。保安是个二十出头的毛头小伙,看到我们鬼魅般从夜色里走出,立即围上来,口里嚷嚷,谁呀谁呀,这么晚了,偷人婆娘啊你们。 第7章 妙手神偷(12) 我连忙扮个笑脸,说,这位小哥抽烟不? 保安警惕说,不抽。哪来的啊? 我说,我们哥俩是乡下的瓜农,今个赶集卖瓜,卖着卖着天就黑了,天黑了也就不想回家了,家在十三里外的王河口,太远了,就想到了镇子上的一个亲威,这亲威不是别人,正是咱镇的马镇长。 保安一脸狐疑,说,马镇长? 我说,是马镇长。低调,低调。 保安说,不可能呀,马镇长自打当了镇长之后,他的三姑六姨全搬到了镇上,你们如果是他亲戚的话,早该跟着他飞黄腾达了,不可能还在农村种瓜啊,你说,你跟马镇长到底什么关系?说不上来,送你们到派出所拘个十天半月! 我说,也不是特别的血源啦,我爸有个表哥,我爸的表哥有个老婆,我爸的表哥的老婆有个丈夫,我爸的表哥的老婆的丈夫有个干爹,我爸的表哥的老婆的丈夫的干爹又有个朋友,我爸的表哥的老婆的丈夫的干爹的朋友又有个同学,这个我爸的表哥的老婆的丈夫的干爹的朋友的同学就是马五镇长了,他曾和马镇长同窗十年的,就凭着这份情谊,马镇长说什么也得收留我们兄弟俩。你就行行好,给通报一声,放我们进去吧。 保安听得有点懵,说,你说的这都什么跟什么啊,我得回去好好理一理——这关系咋这么乱呢? 我说,你不用回去理啦,这理也理不清的,你省一省吧。 保安说,不成,这样吧,我给马镇长家挂个电话,问一下便知。 说完,从布袋里掏出一个平板手机来,按了几个数字键,接着电话通了,他和电话里的人磨叽了半天,终于,他伸手从岗亭里拿出了个皮夹,对我们说,来来来,登记一下吧。 我说,登记什么? 保安说,姓名和住址,登记完毕你们就可以进去了。 我横了一眼朱草,朱草随即明白了我的意思,我们就胡乱绉了个名子和住处,工整地写了上去。 保安信以为真,努努嘴,放了我们入内。 小区内很幽静,通道两旁种着高大的香樟,间或参杂几株法国梧桐,夏风一吹,树影婆娑,人行树间,神清气爽。以至于我都不敢去想自己此行的目的,是那么地卑鄙和不正义。 很快我们后悔了一件事,忘了询问马五家的具体所在,小区内大楼幢幢,真要找到马五,无异于海中捉鳖,难啊。 走着走着,遇到了个十字口,我和朱草都不得不停止前进,思索着该向左走,还是向右走,是继续向前,还是退回去重走。 我们各自思考了一段时间,朱草问我,掌门,拿个主意吧,时不我待啊。 我挠了挠头皮,说,先向左吧,不行的话再往右,再不行的话回去问保安。 朱草说,只能这样啦,只是路太黑,要是光头来就好了,再次也能顶个二十瓦的电灯泡。 我哈哈笑了几声,说,是啊,只可惜他白天卖青椒的时候崴伤了脚,不然也能给咱们的事业增点光,加点热…… 于是拐了个弯向左走,左边的道路似乎越走越窄,我们小心翼翼往前走着,突然我听到朱草说,老大,看,前面有个人。我也看到了有个人影,半蹲在路边,只是距离太远,看不清那人究竟在干啥。 我们俩同时吓破了胆,朱草颤声问,你你是谁,是人是鬼,爷可告诉你,爷是见人杀人,逢鬼杀鬼,人鬼通吃的,识相的,站起来认个怂,不识相的,惹毛了爷,爷可不轻饶了你。 我也立马声援朱草,口气冷冷地说,刚才那位说话的是你二爷,俺是你的大爷,大爷更不是好惹的,你就招了吧,哪路的蟊贼,竟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那人不见动静,我和朱草又往前逼了几步,那人忽然直立起身,口里还喘着粗气,朝我们摆摆手说,二位二位,我是马五,大家都是邻居,有话好好说—— 我没听清,追问,你说你是谁? 那人说,我是马五,你们的马镇长。 我这次听明白了,顿时心里咯噔一下,心想真是冤家路窄,竟在半路里碰上了,不过换个角度想想,也不失是个良机,最起码能从他身上知道他家在哪吧。 见我们不言声了,马五一步步走近来,借着极其微弱的路灯的光芒,依稀看见这是一个六旬左右的精干男人,身村很匀称,五官也各得其所,穿了便衣,一脸的假笑。 马五说,你们俩是—— 我说,邻居邻居,六栋七楼的。 马五说,二位三更半夜的,不休息,出来散步啊? 我随机应变说,是啊,这不六楼保险丝烧了么,全断电了,屋里热得难受,就出来走走,吹吹风。 马五说,咱们也算同是天涯论落人了,我家的马桶堵水了,怎么捅都不通,睡前又多吃了一点水果,搞得拉肚子拉得厉害,又没处解决,只好在马路上——你们也看到了,别说出去啊,嘿嘿。 朱草这时插话了,你家马桶坏了么,我以前专修马桶的,要不我去试试,兴许能弄好呢。 马五说,太好了太好了,走,到我家去,物业公司的那帮人就是吃干饭的,电话打了n多遍了,就是不见人来修…… 热情地拉着我跟朱草向他家走去。 第7章 妙手神偷(13) 马五住在八栋十五楼。到了马五的家,马五的家人都已睡下,我们进门的时候,马五嘱我们放轻点动作,免得吵醒了他的妻儿。马五家装修得很考究,三室一厅的格局,极尽古朴典雅之格调。怎么看怎么顺眼,不但顺眼,而且养眼,看着它仿佛在看一个美丽的姑娘。总之给人的感觉是很富文化气息。 而且干净、肃穆,看似随意的一盆花,都是一幅画。 我想,这就是所谓的家了。我很向望哪天我也能像马五一样拥有一个家,我不要求它很完美,但必须完整。欢快时有人陪你开心,痛苦时有人陪你悲伤。有妻子的笑,有孩子的哭,有幽雅的书房,有油烟的厨房——这才是我梦寐以求的家。 那座神武门下的四合院,我也在里面生活了一阵子,却丝毫感受不到一点家的温馨和美好。它像一座牢房,我感受到的只是冰冷和麻木。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太大的地方。 我知道,理想的实现总是那么地艰难,它需要你付出相当的代价,做出一定的努力。现在,我需要做的是,偷取玉观音,战胜成欢,然后一举成名,用自己的不义之手赚取不义之财,等差不多时候了,见好就收,金盆洗手,在乡下买一块地皮,按照自己的设计建造一所房子,接着寻一个贤惠如我所想的姑娘,然后与她结婚,尽快生下一男半女,你耕我织、怡然自得地度过后半生…… 收住幻想,回到现实。 马五轻轻打开卫生间的门,让我们去看那马桶。朱草打肿脸充胖子,当初放了那句话,如今只能硬着头皮上了。朱草假装很专业地围着马桶转了几圈,嘴里面还不时喃喃自语着什么话,终于,他金口大开了,他问马五,镇长,怒小民直言,这马桶是真的马桶么? 马五坚定地说,真的,如假包换。上个月刚在制桶厂买的。何况那桶厂的厂长还跟我有些私交,他那营业执照还是我一个电话给搞掂的,他不可能会害我给我弄一赝品吧。 朱草说,这就是说,不是桶厂的问题了? 马五说,不是桶厂的问题,这我敢打包票。 朱草说,什么时候开始不抽水的? 马五说,昨晚凌晨左右吧,我记得当时都把我急坏了,想拉屎没地方,深更半夜的总不能跑到别人家去方便,若传出去,我这镇长的颜面何存啊。 朱草理解地点点头,是啊,毕竟是一镇之长,又上了岁数,有屎不能拉,传出去真会斯文扫地的——那我问你一个问题,肚子现在还痛不痛啦? 马五说,痛,我拉屎是有规律的,基本上每八分钟要来一次,我这都算过的——哎呀,又来了,不能再拉在路牙子上了,毕竟十五层高的楼,我又比较晕电梯,兄弟,你快修,修好了,我等着用…… 朱草一看马五表情苦闷的样子,说,那好,您先憋着,别拉出来啊,我再全方位地研究一下这桶。 这次我和马五同时说,你快点,人有三急的。 朱草又围着马桶转了半天,看马五实在憋不住了,对着马桶砰砰砰连踢了三脚,猛地按一下桶上的掀纽,只听哗啦一声,通水了。 我们三人大喜过望,马五更是兴高采烈,迭声说谢谢,然后客气地请我俩先到客厅里小憩,说保证一拉完就出来,不会耽误我们的宝贵时间的。然后关上卫生间的门,在里边狂拉一番。 五分钟过去,不见马五出来,朱草对我说,老大,可以动手了,卧室在北面,你进去忙活,外面我替你顶着。 我二话不说立马闪进了马五的卧室,所幸他的家人并不睡这儿,扭开灯,很快找到保险柜,然后用准备好的细铁丝穿进锁孔里,只一拧,便开了。这情景和当初我在成欢家行窃时很相似。那块翡翠玉观音被藏在一面铜镜的夹缝里,看来马五真够老奸巨猾的,一般的窃玉者肯定不会对此镜过多留意,毕竟是面旧镜,也只有我,新生代的妙手神偷,才能如此轻而易举地找到它。 用最快的速度合上保险柜,然后步出卧室,来到客厅。方坐下,马五捂着肚子从卫生间出来了,嘴里说着抱歉的话,为我俩冲了两杯咖啡,每人递了支香烟。 抽着烟,喝着咖啡,我们仨就聊开了,三个男人一台戏,话题从北极熊到煤气涨价,从哥白尼到小葱拌豆腐,从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到农村要致富少生孩子多种树,聊着聊着,旭日东升,快要天明了。于是我俩向他告辞,说,有空再聊今日就到这儿吧。 马五慢条斯理地说,你们要回是吧,我送送你们。 我俩说,不用了不用了,镇长请留步。 马五突然说,二位也请留步。 我俩当时没反应过来,只顾着拉门,门却同时在向外推,十几个一身黑色西服的彪型大汉闪了进来,把我俩堵到了墙角。 我和朱草面露惧色,说,这是干嘛? 马五阴险地笑了,说,别装了,康永乐,偷了我的玉观音竟连招呼都不打一个,你也太没家教了吧,太猖狂了简直是。 我也笑了,说,一,我没家,所以也没家教。二,偷东西怎能打招呼,打了招呼就不叫偷了,叫拿。我是偷,不是拿。 第7章 妙手神偷(14) 马五说,小伙子还挺能说会道的,我看你就是嘴硬,料你们今天也无法活着走出这门,你知道你刚才喝的是什么吗? 我说,不是速溶的雀巢咖啡么? 马五说,你错了,是软筋散,全名叫“百发百中百战百胜腐骨软筋散”,它的来头可不简单,是选用了二十二种名贵的中药材和二十二种希有的小生灵,然后放在开水里熬到三个月,熬剩的水与糖精混为一体,就是生猛的毒药了。 我说,人服下之后会怎样?模样不是很丑吧。 马五说,怎么说呢,像你吧,半个小时后将失去气力。这药的作用就在这儿,腐蚀人的骨头,听着就觉得是一个顶可怕的事情。 我说,我认霉了,你要把我怎么样? 马五说,别着急,慢慢来。成欢你出来吧—— 马王高叫了成欢的名子,不一会儿,成欢来了,被两个黑衣大汉架着弄过来的,而且是从卧室里出来的,看样子,事情是越来越复杂了。 确是成欢,成欢面无表情地垂着脸,眼睛紧闭,似是昏迷多时。 马五清了清嗓子说,成欢这厮贼精着呢,他以为扮成一个送外卖的然后趁我不注意钻到我床底下就能偷着玉了?哈哈,你们也不想想,那块玉观音,是乔十三祖传了十三辈才传到手上的,当时还请了很多知名的古董家轮番鉴赏,都说此玉质地奇特、价值连城,而我又是费尽了心机才弄到手的,你们想就这样轻易地取走,你们也太小看我了,哼。 我心中疑虑重重,我说,乔十三是谁?你又是谁? 马五说,告诉你也无妨,乔十三是二十年前北京的一个市长。至于我嘛,有两个身份,一个是普普通通的五马镇长,一个是大名鼎鼎的妙手神偷。 我半张着嘴巴,妙手神偷? 马五说,我发现你越来越聪明了。在偷盗界,每十年都要举办一次偷盗大赛,这赛式十分隆重,因为得到了大赛的冠军,你就将成为整个圈子里公认的神偷王,大家都会尊敬你,仰慕你,视你为心中的偶像,学习的榜样,你的江湖地位将会截然不同。因此,入了此行的人,都对冠军对妙手神偷这个称号垂涎三尺、望眼欲穿,而我,马大卞,是蝉联了两届的妙手神偷。说起来,我和成欢的师父也就是独角虎的父亲有过一面之缘,他们两个都是我的小辈。 我说,成欢怎么啦,你对他做了什么? 马五说,给了他一点教训,用被子捂住憋了几个小时。 我说,那你先前的举动都是掩人耳目的了。 马五说,我演的还不错吧,假如我当初不去偷,去做一名演员的话,今天肯定也能家喻户晓了。 我说,你想把我们怎样? 马五说,宰了。尤其是你康永乐,你已经服用了独角虎的神丸,对我以后肯定是个威胁。 我强忍住怒气,说,谁告的密,谁出卖了我们,是不是光头,你说,是不是那个死光头? 站在旁很久不言声的朱草开口了,他说,是我。 朱草的“是我”两字刚落声,马五的脑袋就被一杆黑洞洞的手枪顶住。顿时人群骚乱。马五的手下们咋咋呼呼的让朱草放下手枪立地成佛,估计他们这帮混混们也没见过这阵势。我也傻了,不知道朱草哪来的如此杀伤力的武器。 朱草的身形这一刻也恍然高大了起来,不再是一米三几的个头,曾经的一张河马脸也变得有型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儿? 朱草厉声说,都别动,我是国际邢警! 门外很快传来一阵急促而有序的脚步声,我想,应该是朱草的接应来了。果不其然,马五的兄弟们的肩膀上瞬时被一挺挺机枪压住,楼顶竟也传来战斗机的螺旋桨的扇动声,看来朱草等这一刻已经很久很久了。 朱草说,马五,马大卞,这次也该认罪伏法了吧。 马五像蔫了的茄子样不吱声。 朱草接着说,乔十三失窃玉观音一案,今日终于水落石出。马五你太也狡猾,你躲在这狗不拉屎鸟不下蛋的小地方一呆就是二十年,而我呢,堂堂一个国际刑警被支派下来负责此案,为了破案,我隐姓埋名、侨装改扮,然后卧低于神武门,也是整整二十年呐!可怜我当初还是一风华正茂的小年青,而如今却成了—— 朱草没说完,辛酸的眼泪就吧嗒吧嗒地掉在地上,我看到他的泪水在地板上打着一圈圈的涟漪。我不禁向他抛去了一眼同情。 朱草忽然间吼了起来,他撕心裂肺地叫道,他妈的,老子要报复,不,是复仇啦,今个在场的,除了我的同事以外,统统当场毙了,一个活口都不许留! 然后枪声大作,房间内乱成一团。我看到朱草一枪打飞了马五的脑瓜,然后向我走来,他从我兜里夺走玉观音后,用一种极度冰冷的口吻说,康兄,对不住了,朱某亲自送你见活佛。 说着,一枪向我射来。我竟有了反应,并且反应的特别快,不等子弹落在我身上,一个后翻,撞破窗台玻璃,纵身从十五楼跳下。 空中漂浮的感觉很微妙,仿佛是在挑战一种极限,不过我很清楚,马上我就要落地,落了地便将血流成河。 血流成河了,这个梦境也将告一段落了。 第8章 齐天大圣(1) 我睁开眼睛所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环顾四周的一切。 四周都是山,起伏连绵,高低不一。近前是一条山道,窄小崎岖,勉强能够通过一轮马车。远处云遮雾绕,仿若仙镜。我动了动身体,发现只有头部和两臂可以活动,其它的部位都被死死地卡住,原来我是被压在了山下。 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我叫孙悟空,绰号齐天大圣,因为一次醉酒闹了天宫,得罪了一些权威,被我佛如来一巴掌拍了下来。当我明白了事情的原委后,我曾一度对如来恨到了骨髓里,我想有一天,我本事了,也要以同样力度的巴掌,把他拍回洪荒时代去。 可是眼下,我只能巴巴地望着山间的石头,以及石头缝里的杂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吃了睡,睡了吃,吃了再睡,睡了再吃。我从不为自己的温饱问题担心,因为天无绝猴之路,每当我饥饿难耐距离死神只向差一秒的时候,头顶总会掉下一只苹果或者梨子,偶乐也夹有核桃和葡萄,供我裹腹。但令我很是郁闷的是,每次的量都不大,都在个位数以内,维持着我不至饿死。 人说时间如金钱,要惜时如金,可我从不这么觉得。我的时间非常充足,充足到几百年间无所事事,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无聊的时候,我常常抚弄自己的毛发。我知道,自己是个猴,皮厚毛多,被人类看到,一定会觉得很怪。我很担心这个,自己的形象问题,一直是我心中的隐痛,但没办法,我是天地所生,天为父,地为母。 我想,当初天和地在性交的时候势必想不到,他们的结晶竟是这副模样的一个怪胎吧。当然,我会以日出日落来计算时间,我前后左右的地方都被我用石块划满了大大小小的“正”字,我发现,已经一百九十年零九天了,前方的山路上,始终不曾有过人迹出现。我想呼救,苦于没有对象,而每次的声声呐喊,都被高厚险峻的山壁挡了回来,成了回音。 比如,人来人来人来人来来人啊…… 比如,啊呜啊呜啊呜啊呜呜呜呜…… 比如,help help help help me sos…… 比如,妈的妈的妈的姥姥的姥爷的…… 我身上的毛越来越长,我就把石块磨成石片,磨得很薄很利,当作刀片用,用来剃毛。很多时候我是懒得动弹的,除非毛实在太长了,都要把上半身罩住,我才动手剃它。 我剃毛的时候一般很小心,很细心,也很精心,毕竟是自己的毛,猴毛出在猴身上,不会出在猪身上。通常剃完了毛,吃饱了饭,我就无事可做了,无所事事的感觉真的很痛苦,度日如年,真是度日如年啊。不过还好,习惯了,反正都已经二百年了,再过些时日,如来就要放我出来的。 想到不久的刑满释放,心里一阵欢喜,一遍遍告诫自己,悟空啊悟空,千万要坚持到底,不就还剩下三百年么,深呼一口气,说,啊,过去了,三百年就过去了。 以后的囚禁岁月里,我逐渐学会一项本领,那就是自我安慰,简称自慰,我只有在自慰的时候才能安下心来,耐心等待出头之日。几百年毕竟不比几分钟,它考验的是一个人的恒心和毅力。 当初如来把我拍下的时候曾放言说,如果我不服气的话,五百年后再找他,当场对决,一对一单挑,他必然会再将我拍下来再压个五百年。这事想想都后怕,这第一个五百年的残酷生活尚未结束,我都快要受不了了,如果刚得解脱突然又来个五百年,那我只有一头撞死的份了。如来是不好对付的,毕竟是整个佛界的老大,玉帝都怕他三分的,王母被他调戏了,玉帝还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连个嗝都不敢打么。而想想自己,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凭着一点三脚猫的把式逮谁咬谁,能咬的咬,不能咬的也硬咬,结果栽了跟斗,得罪了天廷,又惹毛了如来,搞得里外不是人。唉,都怪当时的自己年轻无知。 现在几百年过去,我看问题的眼光总算进步了不少,成熟了不少。 试想,如果能回到从前,我绝对不会动辄搬弄是非,看谁不顺眼就一顿好揍,揍完了还要逼人家请自己吃饭。确实有些缺德和不丈夫。我会安于现状,好好工作,团结同事,忠于领导。弼马温虽是小职,可毕竟管着那么多马,马是世上最温驯的动物了,打理它们肯定是件顶快乐的事情。 第8章 齐天大圣(2) 比方说把外形漂亮的母马拴一块儿,任由自己挑着骑,高兴了一次骑两匹,称为“双飞燕”;哪匹不听话了,抽它屁股,直到抽成猴屁股样为止。还有另一种惩罚方式,让它和几匹模样丑陋脾气暴躁的公马拴一棚里,一夜过后,再观此马,蓬头垢面,精神不振,跑路打晃,憔悴不堪。对于公马们,则更好办了,隔离个一年半载的,不让它跟母马交配,再牵出来,保准服服贴贴的。 然而这些都是不可能的了,我出于好心,放走了全部的马,我的用意是想给它们自由,不论公母,我想谁都不希望天天关在马棚里等待着被点名服务吧。不幸的是,我给了它们自由,我却失去了自由。他们都说我犯了天条,罪该万死,把我压在五指山已是宽大处理了。我却不是这么想的,我自始至终都认为自己的对的,是正义的,是造福于万马的。 我没有错,可是我说不上来错在谁,是天廷么?不是,人家给了你官做,让你管马,你一个开心全放了,人家还冤呢。是如来么?不是,他只是出于道义帮助玉帝治了我,他的用心是善意的。是马么?好象也不是,它们本活得好好的,挺滋润的,是我怂恿它们并且真的放了它们出去——想来想去,还是我的问题。 不去想这件烂糟事了,以后见到如来玉帝他们放老实些就是了,再不能张嘴就骂人家孙子了,毕竟当着那么小弟的面儿,要理解,当老大的,都好面子的。 我被夹在山缝里快要满三百五十年时候,我看到了一个人。这人是个小孩子,不过八九岁年纪,头上梳俩羊角辫,手里拎着一只篮子,蹦蹦跳跳就来到了我面前。看见我之后,并不我如想象的惊诧,而是笑嘻嘻地问我,喂,小猴子,出来陪我玩一会儿吧。 我瞪着他说,小朋友,你见着我怎么不害怕呀? 孩子说,为什么要怕你,你又不是人。 我说,可我会说人话。 孩子说,我们山里的猴子都会说人话。 我说,我的毛很多,尾巴很长,长得也很怪。 孩子说,这算什么,我家附近还有恐龙呢,它们比你丑多了。 我心里闪过一丝忧虑,说,恐龙会在这儿经常出没么? 孩子说,是啊,基本上每夜都会来,昨晚我还看到了两只呢。 我说,恐龙那么可怕,你不怕他吃了你呀? 孩子说,不会的,这儿的恐龙只吃猴子,不吃人。恐龙和人类是好朋友。 我听了这话有点缺氧,说,太不公平了,猴子也是生物啊,恐龙为什么那么爱挑食呢,况且猴子肉又难嚼,又属于稀有动物,人那么多,为什么不吃人呢? 孩子天真地说,我也不知道,这你得去问问恐龙啦。要不,我把恐龙叫过来,你好好地问问他吧?它们就住在山那边,不远。 我连忙摇头说,算了算了,我大猴有大量,不跟它一般见识了。唉,我问你,你怎么跑到这儿来啦,我以前好象从没见过你哎。 孩子调皮一笑,说,是啊,我之前也没跑到这里来过,离家太远了,爷爷不让我过来,今天爷爷赶集去了,所以我就过来看看你了。 我说,你不怕我会伤害你么? 孩子说,不会啊,恐龙都不会,你又怎么会? 我说,小朋友,篮子里有什么好吃的东西没,我饿了。 孩子说,有我刚采的蘑菇,你要吃么,我全给你好了。 孩子把篮子放下,从中取出很多白蘑菇,然后一一剥开,送到我嘴里。我填饱了肚子,非常感激地望着孩子,温柔地说,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子,等我将来解放了,一定登门拜访,以报此恩。 孩子说,我叫于宫,你就叫我宫宫吧,我家就在山上。 我说,好,孩子,你记住,我是齐天大圣,我姓孙,你叫我孙圣圣好了。 孩子说,天快黑了,我要回家了,以后有空再来陪你玩啊。拜拜! 一转眼,孩子不见了。我看着空寂的山道,心头飘过一丝惆怅。 之后的一百多年里,我再也没见过于宫宫的身影,他恍若梦幻一样出现又消失,是那么地快,那么地短暂。只是以后,在我长达几千年的记忆里,从未将此人抹掉。 然后我又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我在等待着一个人,对,也是一个人,不是神,更不是妖,他是个人,是个和尚,叫做唐三藏。在这茫茫宇宙间,也只有他,能够救我于水深火热,让我解除枷锁,自由飞翔。 第8章 齐天大圣(3) 倒计时一百年。 我想,以后的一百年里,我必须得做点有意义的事情了,不然的话,前面的四百年真的就白白的浪费了。然而什么事情才是真正有意义的事情呢?我左思右想,足足思想了一个十年,终于悟出,所谓的有意义的事情,就是事后回想起来不感觉是虚度光阴的事情。对于我这样一个大人物而言,做出的事情就得是影响三界历史进程的事情。我想再进一次天宫,当然这次要隐身而进,不走正门,单走后门,最好是夜间,偷偷把王母的内裤扒下来然后打包一番送给如来,以此挑拨天界和佛界的不和。我理想的结果是,玉帝和如来反目成仇,并且大打出手,一场交战,两败具伤,从此桥归桥路归路,老死不相往来。 这个想法很好,只可惜无法实施。主要是我被困在于这恶山,一身子的武功无法施展,一肚子的坏水无法倾泄,一脑子的主意无法实现,真是让我无法不郁闷。 有意义的事情做不了,只好做点有意思的事情了。 我把每天吃下的果子籽都埋进草丛下的土壤里,让它们生根发芽。当然,前提是草丛的草都被我拔了。一个核桃籽变成一株核桃树基本上需要五十年时间,这我都计算过的,不会有差,差也差不了几天。但我想种点梨子,当我把梨子的籽埋进土里的时候,足足等待了八十年,它才慢悠悠地长到两米高,又等了八十年,它才开花结果——它的慢,曾让我一度对之失去耐心,几次想一口气吹倒,或者连根拔了。但最后还是坚持忍了。这预示着,从此以后,我能自己养活自己了——吃自己种的水果,心里边那个爽啊,就别提了。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唐三藏到来之前,我做的最多最频繁的事情就是运功破山,试图推翻如来的鬼话,自己解放了自己。尽管一次次都失败了,但是我从未放弃努力。因为假如事成的话,必将是一件轰动三界的大事,人们、神们甚至是妖们都会对我刮目相看,以后的史书上也会加上浓重的一笔,孙悟空不费吹灰破除五指山,如来佛大惊失色吐血雷音寺。 后来我总结出了之所以屡战屡败的原因,一,大部分身体卡在山内,无法伸展。每每我运气运到一半就被堵住了,气流只在胸部以上的筋脉里流串,根本无法进入下半身。二,身体素质的急剧降低。数百年如一日的服食水果,落得个光撒尿不拉屎,最常见的疾病就是营养不良了。我的脑袋时常莫名晕眩,眼前时常金花乱冒,为此,我的火眼金睛就算自生自灭了,太上老君的那炉三昧真火也算白烧了,一点也发挥不出来。还有,我的那件宝贝如意金箍棒变小了以后被我掖在裤腰带里面了,至今无法取出,干叫它,它就是不应,应了也出不来。三,我的变身术被我设计了密码保护,不幸的是,我给忘了,只记得开头的三位数字是888,后面好象还有十位数,我怎么也想不起了。无法变身,就意味着只能以猴身受困于此,即使再减肥,本身就三十来公斤,能减到哪儿去。因此还是无法脱身。 我终于知道自己是永远也无法自解的时候,我已经经历了两千多次的失败,伤心的时候我也抹过几回泪,也曾以头撞壁撞到头破血流企图自杀。于是我学会了坦然,坦然地面对上天给我的这次考验——看来只能等待着那个凡人的援手了。 倒计时还剩三天的时候,我把自己好好地整理了一番,主要是对上身的毛发进行了一次跨跃性的修补,让该少的地方少,该多的地方多,该无的地方——拔光。为的就是迎接恩师的到来和自己的重生。我曾把一个石片磨得平平的滑滑的,当作镜子用,现在我重新对镜贴花黄,竟觉得自己还和以前一样,一点没变,还是那么地帅气和青春。尽管已经几百岁了,我却感觉并不显老,只比刚出生那时看起来有型了一些。我想以自己最好的形象展示给恩师,给他留下一个好印象。 唐三藏如期来了。他一身唐装,头上戴了顶很怪的帽子,手里牵着一匹比我还瘦的白马,由远及近,来到我面前。他生了副小白脸,细皮嫩肉、文气绉绉的,看上去很有来头。他只瞄了我一眼,便叫道,悟空,为师救你来了。就坐在一块石头上,微闭双眼,双手合十,念了几句魔法咒语。不一会儿,只见天空中一声炸雷,即刻风起云涌,暴雨如注。而唐三藏却泰然自若,表情镇定,又是一串魔法咒语吐出,顿然间云收雨住,朗朗乾坤,七色彩虹划过天际,两排大雁横空疾驰。 不多时,一张黄色咒符自空中飘然而落,我知道,自己终于可以结束五百年的坚持了。我的身体即感轻松无比,身上的山石仿佛棉花般松软,我力贯全身,大吼一声,老子自由了,往上一挣,把五指山顶起,然后抽出金箍棒,一棒夯下去,大山立时粉身碎骨,化为幻影。 第8章 齐天大圣(5) 就这样,我跟着唐三藏踏上了遥遥无期的西天取经路。老实说,我是有些心不甘情不愿的。我本是一个逍遥无羁之人,受困于五指山以前,每天吃喝玩乐快乐无比,受困于五指山以后,五百年里,不曾踏出半步,而且不得不学会了孤独和忍耐。可是眼下,唐三藏解救了我,于我有恩,为了还恩,我选择了助他一臂之力,让他在取经路也有个伴,不再寂寞,尽管两人都是雄性,但聊胜于无。 只是,令我无法想象的是,今后的漫长日子将该如何打发。漫长日子里势必会遇上数不尽的妖魔鬼怪和虎豹狼虫,虽说我本领高强,自封齐天大圣,可终究世事难料啊,谁能确保混战之中没个闪失啥的。况且唐三藏又是个没武功没法力的人,跟他并肩作战,着实是累赘,一方面要自卫,另一方面还要罩着他。可以想见,我此后的人生将会多么地不同以往。 天将暮的时候,我们来到山脚的一所宅子前,宅子皆是石木构造,就一个独院,院后是模糊的山脊。我对马上的唐三藏说,师父,下马,咱找到落脚的地方啦。 唐三藏也面露喜色,随即下马,整理一下衣服,轻叩柴门,放低声音说,喂,请问有人在吗? 里面毫无反应。 唐三藏又“喂喂”地叫了七次,里面还是连屁都给不放一个。 我急了,说,师父,放着我来,你让一下先。 唐三藏说,好吧,不过你要注意一点口气,你别吓着了人家。 我说,放心。挽了袖筒,砰砰敲了两下门,见无人应,暗暗使劲,一脚将门踢破,嚷道,人,人,都出来,老孙饿了,给俺弄些吃的! 很快眼前闪出一人,白鬓苍苍,身形佝偻,是个年迈的老翁。他看到自己的院门已经被踢得希巴烂,伏地恸哭,呜噜呜噜的,像发动机,没完没了。 我听得糟心,一把将他拉起,说,老头儿,老头儿,莫悲伤,厨房还有吃的没? 老翁抬头看我,只一眼,道声怪物啊,立马就昏了过去。 唐三藏责备我说,悟空,你做得有些过份了,这院门虽然很破值不了几个钱,但毕竟是人家的私人财产啊,你现在一脚踢坏了,你让人家以后还怎么关门——一个家庭如果没有门的话,那它的成员的人身安全就没了保障,你这样做,不是要了人家的命么?快给老人家道个歉! 我低下头说,是,师父,我错了,可老头还晕着,等他醒来,再道吧。 唐三藏叹息说,也好,你在这守着老头,一苏醒,第一时间给人家说对不起。我到房里转转,看看有什么好吃的没。说着,唐三藏转进屋里去了,一个时辰后方出来,笑着说,悟空,我找到吃的了,这还有块大饼和一碟辣椒酱,你凑合着吃吧,好歹也是一顿饭。 我兴奋地接了大饼,说,谢谢师父,我不吃辣椒,留着以后你吃吧。 唐三藏说,奇怪了,你竟不吃辣,敢问你是四川猴么? 我说,不是的。 唐三藏说,敢情你是湖南猴了? 我说,也不是。我成长于花果山,算是江苏猴吧。 唐三藏说,原来如此啊,也好——老翁还没醒么? 我说,醒了三次,每次醒来一看到我,就又晕了过去。 唐三藏若有所悟地说,看来他还没见过你这样的能说人话的猴子,你把他弄床上去吧,我来跟他解释——待会你吃饱了就在门口守着,反正也没门了,你就当门吧。 我咬了一口饼说,好吧,你是师父,我听你的。 躬身把老头儿抱起,进屋,放在坑上。转身的时候,发现饭桌上躺着很多鸡骨头,还咝咝地冒着热气儿,顿时,我明白了些什么。在唐三藏的身后作了个鄙视的手势。心想妈的,鸡肉留着自己吃,大饼扔给徒弟吃,什么鸟师父这是?真够缺德的。 我变成一只蝴蝶栖息在门外的一颗狗尾巴草上,打着盹,渐渐入眠。不知何时,悠然醒来,耳朵里却窜进一串聒噪的吵叫声。 只听一人说,陆老三,你说于老头家有个宝贝,得了它,够咱富贵一辈子的,你的话,可信不? 另一人说,陈老七,你这叫什么话?陆老三我这人没啥优点,就是说话算数,你见我骗过一次人没有? 陈老七说,你倒是没骗过一次,你骗人的次数有n次了,其中n大于等于一百。 第8章 齐天大圣(7) 有支歌这样唱道,你挑着担啊我骑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什么什么的,就是我们师徒四人取经路上的真实写照。为什么说师徒四人呢?继我之后,唐三藏又陆续收录了猪八戒和沙和尚于门墙,这么一来,西天取经之路便不显得那么枯燥和寂寥了。 下面谈谈我的两位师弟。 高老庄里,第一次见到八戒,我就产生了要捉弄他的想法。说白了,他是头胸无大志的猪。特点是好色,贪吃,耍滑头,不务实。但这也正是他的可爱之处。他是最不愿意别人揭他的伤疤的,当年他因调戏月宫里的嫦娥仙子而被玉帝贬下凡间投身于猪胎。平日里大家走路走累停下来休息的时候,就弄些干粮,摘些野果,再舀点河水,边吃边喝边聊。聊天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唐三藏一个人在说,我们师兄弟三个在听。唐三藏总喜欢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每当他说到想当年你悟能是多么牛逼的一个天蓬元帅好色好到了嫦娥头上结果让上边的老大一棍打成猪头猪身可最后还是被我唐三藏收留了的时候,八戒要么一怒而起,指着唐三藏的鼻子骂道,不干了不干了老子要回高老庄,师父侮辱我的尊严了;要么抱头痛哭,眼泪像喷灌机一样止不住地流。 说实话,有时候我挺同情他的,毕竟曾几何时他也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物,只因不留神犯了次色戒就给轰出了天宫做了头牲畜,这打击也太狠了点儿。 我自己倒无所谓,仍然无拘无束,自由自在,遇难化难,遇凶呈凶,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师父不在,我就是老大——当然师父在了,我还是老大,师兄弟里,我说了算。只是我也有寂寞的时候,夜深人静,万籁无声,我的脑海里就会不时浮现出紫霞仙子那妩媚动人的身影。 我想,爱情是多么可爱的一个字眼啊,它带给了你无边的幸福,又带给了你无边的痛苦——这正是它的可爱之处。它让你得意忘形,又让你魂不守舍。它让你朝气蓬勃,又让你老气横秋。我想,八戒八成也会这么想。 譬如有次,我跟八戒谈心,我们曾就爱情这个话题深入讨论过。 我说,我觉得爱情既是个名词,也是个动词,八戒你以为呢? 八戒说,是这样的,它还是个形容词。 我说,那你给各自造个句吧。 八戒沉思了会,说,张果老八十九岁那年赢得了爱情。 我说,哦,这是名词。 八戒说,张果老和那个姑娘正爱情着,千万别去打扰他们。 我说,哦,这是动词。 八戒说,张果老和那个姑娘拍拖以后,朋友们都说他的脸变得爱情了。 我说,这是形容词么?似乎有些牵强,再来一个。 八戒说,不来了,见好就收是我的本色。 我说,那你跟哥说些真心的,你在高老庄有没有跟高翠兰那个? 八戒反问,那个? 我迂回说,就是那个。 八戒说,到底那个啊,你知道我的智商低,你还忽悠我。 我咬了咬牙,挤出了两个字,上床。 八戒憨憨地笑了,说,猴哥也够色的,我跟翠兰吧,在梦里那个过。 我说,吓,也是头蠢猪,不过也够命苦的。 八戒说,可不是咋的,最后一次差点就成事了,愣是被你给搅黄了局了。 我说,哥也是迫不得已,师命难违啊。 八戒说,我估计是师父先看上翠兰了,不然也不会横加阻挠,搞得我不但没得到美人,还被他收了做徒弟使换,唉,一头苦命的猪啊。 我说,兄弟你别难过,哥跟唐三藏的时间长,其实早就弄明白了那厮的本性,其实他比谁都色,又色又阴险又小心眼,只要路上碰着个雌性,不论是女人、女妖、女鬼还是女神,他都是第一个出头引诱,百般地讨好人家,好吃好喝的都送人,也不管徒弟们的死活,并且乐此不疲,即使人家撕破了面皮露出庐山真面,他还是一如既往地柔声细语,替人分辩。总之,唐三藏不是个好鸟,动不动就乱念咒语,把我们往死里弄。 八戒拍掌说,猴哥言之有理,我是感同身受啊。唐三藏假惺惺地送了你一顶帽子,你不知情,结果受制于他了。接着,他假惺惺地送了我一件背心,还美其名曰见面礼,我很感动,结果受制于他了。后来,他又假惺惺地送了三师弟一双棉袜,三师弟上当了,结果也受制于他了。他在送我们的礼物上都施了只有他自己和他那位亲爱的观音姐姐才能解得开的咒儿,无聊不无聊的时候都念着玩,于是就出现了你头疼,我背痛,三师弟脚抽筋的情况。 我总结说,所以啊,我们都受制于他,不得不舍命陪小人,把这没完没了的取经路走完走尽,直到取到真经为止。 第8章 齐天大圣(8) 八戒突然问,那猴哥,你知道什么是真经么? 我托着腮帮想了会,说,也许就是真正的精子吧,据说西天那边人的精子的质量都特别的好,存活率自然也超高,弄几吨回大唐,进行公卖,宣导人工受精,阴配阳,阳配阴,如此一来,则可以繁殖和优化生育,用不了很多年,大唐的人口基数和人口素质都将有不可估量的提高。我想,这才是唐三藏不辞万里西天取经的真正意图。 八戒说,唐三藏会得到什么好处? 我说,好处多了去了,精是他取的,未交给国家之前,是归他个人所有的,他可以私卖,以他的名声和他跟皇帝的关系,那将是一本万利一夜暴富啊——不过这个可能性很小,以他的风格肯定会交给国家,由国家对这些精子进得包装和宣传,然后光明正大堂而皇之地公售出去,虽然赚得的钱会分红给他个万分之一,可这也不会是小数目啊,更为难得的是,他出名了,出大名了,以后就沦为社会名流了,可谓财利双收啊。 八戒说,咱哥几个出生入死地为他卖命,咱能得到些什么啊? 我说,什么也得不到,最多如来发句话说,你们都已修成了正果,还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吧,你孙悟空还回花果山种果树去,你猪悟能还回到猪圈里长肉去,你沙悟净还回到流沙河养鱼去,去去去,都去吧。 八戒听得咬牙切齿,说,这老天对我们也太不公平了,尤其是对我。 我勾住他的手指说,八戒,别难过,这就是命,这就是命啊。 关于沙和尚,也称沙僧,我的二师弟,我觉得我也有很多话要说,而且不吐不快一吐才快。 人们之所以叫他和尚,一般认为他是光着头,后来又归入了佛门,这其实是一个误会。取经路上只有一个和尚,那就是唐三藏,人从娃娃时就被剃度了,而且以后的几十年,头上一直寸草不生、一毛不拔——谁也不知道为何,他也从未借助过任何脱毛膏之类的防止激素生长的药物。因此这个问题与如来佛祖有没有金屋藏娇一样,成了千古之迷。 沙师弟生性敦厚淳朴,与人为善,脏活累活抢着干,而且任劳任怨从无一句微词,唐三藏也经常当着我和八戒的面不住口地夸他,说他是我俩的楷模,要我俩积极向他学习。我和八戒基本上都是当面点头,口里说是是是,定然定然定然,向沙师弟看齐、致敬云云,其实转过头去都要吐口唾沫的。 不过也有例外的时候,比如唐三藏睡觉爱说梦话,每次梦话都会把我们师兄弟吵醒。 这天夜里唐三藏又开始胡言乱语了,起先没有章法,一会儿说天上出了十个太阳把人都热死了,一会又说取经回家后一定要买三所宅子娶三十个老婆,后来就说到我们师兄弟三人身上了,只听他觜里咕哝咕哝地说,大徒弟孙悟空是个猴精,最不听话,老在我面前耍小聪明,又好大喜功,把自己弄得很吊,自以为没了他我就取不成经了,哼,我早晚得好好收拾他的。 二徒弟猪悟能是个闯事王,一路走来尽为我添麻烦了,整天只知道吃了睡睡了吃,连得走的时候都打着瞌睡,还忘不了高老庄里的那个狐狸精小情人,总之是屁用不顶,废物一个。 沙悟净呢?是个如假包换的傻逼,在我们大唐,把这类人归称为“憨豆儿”,不仅懦弱没有男人味,而且又愚又蠢,没有独立精神,平日就数他能使得动,因此我就把他当作牲口使,我要他向东,他不敢向西,我叫他打狗,他不敢撵鸡,哈哈,傻逼傻逼,真是个大大的傻逼…… 这个时候我们仨的反应分别是,我,莞尔一笑,无所谓其有无;八戒,握拳于胸,龇牙咧嘴,有种一拳要将唐三藏打回唐朝去的冲动;沙僧,默默地低下了头,躺回睡床上,用被子蒙住头,一抽一抽地无声地哭泣…… 第8章 齐天大圣(9) 历经了传说中的千难万险,降龙伏虎,斩妖除魔,尘世的十年之后,我们终于来到了一方伊甸园似的圣地,香气弥漫、神秘无限的女儿国。 我们在城外一百米处翘首观望。 空气凝固了一个时辰后,大家开始饶有兴致地发表看法。 唐三藏第一个发言,他趴在马鞍上,眼神迷离地说,徒弟们,都别打蔫了,都精神起来吧,咱们的苦日子就要熬到头了!前方就是美丽富饶的女儿国,也是为师心驰神往的地方,因为它是我们西天取经的最后一站,穿过了它,咱们就修成正果了。哈哈哈。 八戒不服气地说,那又能如何?师父骗俺们又不是十次八次了。 唐三藏似乎胸有成竹,说,八戒别怪师父,师父以前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这次为师保证不会再耍你了,女儿国里美女如云,为师定要替你物色几个,算是陪罪吧。 八戒立马兴奋地手舞足蹈,说,那谢了——十年啦,师父终于说了句人话。 这话把唐三藏气得脸色铁青,忽地,他从马鞍上跳下,本以为跳姿得体而优雅,却不幸打了个趔趄,差点摔成狗啃泥。 我和沙僧都强忍住已涌出的笑,并纷纷装腔作势,指责起了八戒。 我说,猪八戒,你这个没人养也没人教的孩子,你怎么跟师父说话呢这是!退一万步来讲,即使你说的是真话,那也不能当着师父的面说,这多让他老人家下不了台啊,你真欠扁! 沙僧说,大师兄说的在理啊,二师兄,你快向师父赔礼道歉吧,师父一介凡人,能够当上咱们的师父,这说明了什么,人家比咱能耐啊。 八戒扬眉说,他,他能有什么本事,就会念几句破佛经,动不动就拿佛说事,他还能整出别的什么来?! 这话提醒了唐三藏,唐三藏像醍醐灌顶似的,立马打坐于地上,双手合十放在下巴下面,甩出了他的杀手锏,叽哩咕噜地念起咒来: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慢慢的绽放他留给我的情怀春天的手呀翻阅他的等待我在暗暗犹豫该不该将他轻轻的栽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 八戒这次算是碰到刀口上了,当年唐三藏为了笼络他而送他的那件红色的小背心此时发挥了作用,在唐三藏的咒语中像害羞草一样慢慢内缩,而且越缩越快,相应的,八戒的腰身也就越来越紧。八戒痛得一如当年的我,直在地上打滚滚,同时放开了叫驴般的嗓门喊疼。 我和沙僧皆联想到了自己的处境,不得不假装惶恐地袖手旁观。 良久,唐三藏才停念咒语,嘘了一口气,用手揩了揩额头的汗,说,八戒,你知错了吧? 八戒此时的表情痛苦得无以复加,心里恨不得把唐三藏给碎尸万段,然后塞进泔水里泡上八八九十一天,直到那尸体臭不可闻,处处生疽。但是眼下受制于人,不能不自矮三分,就连忙磕头作揖,请求唐三藏的原谅。 唐三藏大度地一挥手,说,罢了罢了,你且起身吧。 八戒如蒙大赦,口里不住地吐着谢谢你谢谢你全家谢谢你祖宗十八代。 唐三藏语重心长地说,八戒,你不会不懂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道理吧,你再笨,也该听说过的。我,陈世美,也被世人称作唐三藏或唐玄奘,今生有幸做了你猪八戒的师父,那是无论如何这辈子就注定是你的父亲了。你应该像儿子对待一个父亲那样对待我,但是你看看你现在的德行,真是令人发指啊,你竟敢出口讽刺我,说我十年了没说过一句人话,你也太看得起为师了,呵呵,为师不怪你年幼无知。或许你童心未泯吧,只是想和为师开一句玩笑。 八戒尽管把他恨得牙龈出血,可是也只能死撑着,不敢越雷池一步。 要进城了,大家一扫先前的不愉快,都把春风挂在脸上,然后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城堡进发。 这国家就是一个圆型的城堡,面积不大,却足以容得下数十万人。这里的建筑都很老化,又土气,像是蒙上了层灰尘,不够明朗,有失洒脱。行走其间,仿佛置身于十四世纪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罗马大街。 街上能看得到的生物就是女人,清一色的女人,老的少的,胖的瘦的,高的矮的,丑的俊的。当然,我们主要把眼球扫向了那些少的瘦的高的俊的。总是就是好看的,看着舒服的。雄性嘛,一般都会这么想,这么做。 走着走着,我发现了一件对我们的人身安全很不利的事情。一开始是我们色迷迷地看人家,现在人家反过来色迷迷地看我们了。她们人多势多,少长咸集,都把眼睛睁得像鸭蛋,对我们上上下下、反反复复、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打量。 人群把我们逼向城中心的一座广场,我们被围困在中心的中心。我发现我们已经完全走不动了,周围都是人,人山人海,或者说,周围都是肉,肉山肉海。 大家都怯了,互相依偎着,生怕被卤莽的国民们给单个掠了去。 唐三藏哆嗦着说,我最最亲爱的徒弟们,你们倒是拿拿主意各显神通啊,老这样子僵着也不是个事儿,悟空,你是大师兄,为师请求你,快把眼前的给摆平了。 我说,不难,大家退后,看我杀他个落花流水! 第8章 齐天大圣(10) 作势要抽棒,即被唐三藏拦住,说,使不得,你沾血过多,不宜再杀生了。八戒,为师平日其实最看重你了,觉得你是个可塑之才,快把前眼的摆平了,以后维护世界和平的重任全靠你了。 八戒听师父夸他,这之于他,实在难得,立马急中生智,像个指挥官一样吆五喝六,神气活现:师父,大师兄,二师兄,可都在?! 大家听令,说,在! 一旁的白龙马也接茬说,我也在! 八戒斥说,没叫你的事,边儿呆着去! 白龙马委屈地说,怎么不算上我,我也是这家庭的一分子! 八戒说,现在谁在指挥? 白龙马蹬蹬蹄子说,你。 八戒说,知道就好,立马从我眼前消失! 白龙马泪如雨下,然后很乖地化作一股白烟飘向云天。 八戒说,沙师弟,咱们夜宿的简易帐蓬可曾丢弃? 沙僧说,不曾,还在包里放着,请问有什么用处么? 八戒说,甭问那么多,给你二十妙时间,把他撑起来! 沙僧不敢再多嘴,很快把帐蓬撑起,借着风,鼓鼓的,像一面锣。 八戒继续发令,说,大师兄,你负责守门,师父,你负责表演,沙师弟呢,你负责协助师父表演。老猪我负责收费。 大家均表示不能理解,脸上都画满了问号。 八戒说,难道大家没看出来么,这是一个全民性饥渴的国家,她们对男人的渴望,尤其是对美男子的渴望非常理能够想象!或许她们中的大多数人毕其一生都未见过一个真正的男人,可想而知,我们的到来,会引起她们多少的勾引和献身啊。我是这样想的,咱们师徒四个里面,就数师父和沙师弟看上去有些人样,鼻子是鼻子眉毛是眉毛的,不像我和猴哥,天生怪胎,没模没样,其丑无比,人神共愤。我的意思呢是举办一个美男展览会,师父和你沙师弟就稳坐在帐蓬里,一动不要动,我让她们进来看,不过要收费的——这样的话,既维持了事态不乱,又能顺便赚上一笔钱,何乐而不为呢? 唐三藏表示反对,说,你这招也忒损了点吧,噢,让为师的坐在那儿古董似地供人展览,你在门外乐呵地收钱,你安的什么心呢? 八戒说,师父你别误会啊,我这也是为大家伙着想啊,你看看这些女观众们,个个欲火焚身似的,若群起而攻的话,可以肯定的是,大家即使不被她们玩死,也会被她们踩死。师父,三思啊。 唐三藏忽然觉得八戒说得也有一定的道理,就难为情地应允了他。至于沙僧,则毫无疑义地应承了八戒。估计他心里是这么想的,老子活了快半辈子了,没想到自己还称得上是一个美男子,而自己还未娶妻,到时候相中了那个姑娘,就把她留下来,也不要取经了,跟着姑娘花前月下甜蜜蜜吧。 这说明,沙僧其实是一个十足的闷骚型男子。 然后八戒转向观众,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演说道,各位奶奶,各们大妈,各位姐姐,各位妹妹,你们好么?我想死你们了! 观众里立即掌声如雷。 八戒接着说,小生猪八,以及两位师兄一位师父,皆自东土大唐而来,叨扰之处,还请体谅!(掌声)我们这次出来呢主要是为了去西天取经的,但是我们已经艰难跋涉了十万七千九百多里,仍然一无所获,于是我们打消了这个念头,决定不取经了,改成娶亲了!(掌声)我很了解,这里的风土人情,我们同样是世上的生物,大家都是生而平等的!(掌声)大家都需要异性带给的温暖!(掌声)大家都渴望爱人的拥抱!(掌声)大家都不想寂寞,都想拥有一个美好的归宿!(掌声)鉴于此,我决定,给大家这么一个机会!(热烈的掌声!) 掌声平息后,观众里闪出一个身材高挑扮相入时的姑娘。姑娘先向八戒鞠了个九十度的躬,然后嗲声嗲气地说,尊敬的猪先生,我可以向你提出几个小小的问题么? 八戒耸耸肩,幽默地一笑,说,姑娘请言。 姑娘说,你刚才说要给大家一个机会,什么机会啊,你还没说呢? 八戒一拍脑门说,哦,瞧我这糊涂记性!我的师父和一个师弟,在我们大唐都是民众公认的美男子,本也是有头有脸有身份有地位之人,今日流落至此,实非心中所愿,我常闻女儿国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想必也算个富贵之地——实话说了吧,俺们没钱花了,想讨几分钱过活,所以今天为你们提供有偿参观,你们可以一个一个地看他们了,而且费用不高,一次只需十文钱。 姑娘闻过此言,跟着前面的观众一起欢呼雀跃。 姑娘说,我还有一个问题。 八戒说,你问。 姑娘说,一次十文,那一次多长时间有限制么? 八戒说,当然有的,不然大家你看一个时辰我看一个时辰,女儿国里这么人,估计得看到我师父胡子花白老死掉才看得完啊。一次十秒。 姑娘说,这也太短了点吧。 八戒说,没办法,市场经济嘛,就得如此。 姑娘说,呃。我还有一个问题要问。 八戒说,你说。 姑娘说,他们(特指唐三藏和沙僧)会留在我们这儿成家立业么? 八戒口气坚定地说,会的,请相信我,出家人不打诳语,阿弥陀佛。 姑娘信了,迅速从口袋里掏出一锭银子,说不用找了,然后撒开腿,飞一般地第一个冲进了帐蓬里。 第8章 齐天大圣(11) 从日出到日落,“唐美男”展览会一直如火如茶地进行着,大家各司其职,有井有条。八戒眉开眼笑地收着门票钱,我故作横眉怒目地守门放人并维持场内秩序,而唐三藏和沙僧则十分称职地危坐于帐内,大部分时间里不苟言笑,严肃有加,小部分时间里抓耳挠腮,挤眉弄眼,很是心神不宁。也不知他们在想些什么。偶尔碰到挑剔或顽皮或无赖或喜欢搞恶作剧的观众,加钱要求他们表演几个高难度的动作,他们也无奈,只得生硬地表演,比如耍几招太极拳,打几套健美操,并且有时候不得不脱尽上半身的衣服,露出软不拉叽的一块块肌肉,供人欣赏和评点。 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空气像被文人拨了墨,少有的几块云彩也染了黑,抬头望苍天,苍天黑一片。而热情如火的观众们依然没有散去,甚至已经付过钱看罢一次的人还是不忍回家,恋恋不舍地退到后面继续观望。 大家都觉得,是时候打住了,再往下,就没谱了。 八戒高扬着热心的群众送来的火把,脸上红光满面,尽管一整天都没怎么进食了,饿得像张烙饼,却仍然精神百倍,他身边的麻袋里,铜钱蚂蚁一样爬行其中,用手一抖,哗啦啦地响。 八戒知道欲壑难平、知足常乐的道理,所以当他看到所赚的钱足够师徒四张嘴好吃好喝一个月的时候,他刹车了,他从胸膛里挤出最后一丝力气说道,朋友们,朋友们,今天的演出到此结束,咱们明天再见! 说着,就命我把舞台拆了,要去吃饭和投宿。 观众里有排队排了一天仍没轮上的人很是愤愤不平,强烈要求大会继续进行下去,说,老娘我这都巴巴地排了一天了,现在总算轮到我了,你却宣布散会了,你这不是成心逗我玩么? 八戒瞅了瞅眼前的这个抗议者,无不同情地说,老娘,哦不,姑娘,我这也是没办法,我和所有的演出嘉宾们都饿了一天了,你还让不让我们活?我看这样吧,你把你的名子留下来,我记着,我担保,明天你是第一个,这下总满意了吧。 抗议者说,好吧,看你饿得站都站不稳了,我也有些不好意思了。于是掉转头,怏怏地走开了。其它掉队的人看情况不妙,也倾刻作了鸟兽散,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了。 冷清的大街上,只剩下我们四个,相顾无言,唯有笑几声。 我们互相恭喜着发财发财,然后收起家伙,寻找客店。 我眼尖,并且手快,第一个发现并敲开了一家名为“君再来”的客店。 掌柜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少妇,眉是青山映黛,眼是绿水折痕,可谓徐娘半老,风韵犹存。见了我们,笑不露齿,却一股亲切扑面而来。 八戒说,老板,我们要开房。 少妇说,开房? 八戒纠正说,不,是住店。 少妇说,一个意思嘛,各位,楼上请。 我们上楼,沙僧提着我们的行礼包裹,八戒扛着今日挣来的钱。 少妇问,四位要几间房? 唐三藏说,一间,一间就够了。 八戒说,四间,一人一间,钱在我手里,我说了算。 少妇点头说,这样吧,楼上的四间全腾给你们,你们谁来登记一下。 我说,我来。 少妇说,大圣请随我来。 我说,嗯。 刚“嗯”过,忽然觉得不对头,忙使出金箍棒,压在少妇肩上。 少妇登时傻立在地,双手抱头,说,不要杀我,我无辜的。 我见师父他们都不在,问那少妇道,女妖,如何识我的真身份,如实说来,老孙俺可饶你不死! 少妇战惊着说,大圣英明,我本是如来佛祖卧房里的一只老鼠,因为误食了如来亲手做的五花肉,而被逐出天界,打入凡间,却无意栖身在这小小的女儿国,也是我命苦,在这里生活了几百年,一直梦想着能够得到男子的宠幸,可悲的是,至今一个男子不曾见到。前几日听说西天取经的唐僧师徒快到了这地方,于是守株待兔,为的就是见上唐僧一面,最好能一见衷情两情相悦,今后我甘愿陪他一生一世。 我笑道,原来你打的是唐三藏的主意啊,他这个人,其实并不如你想象的好。 女妖说,这我懂,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嘛,理解。 我说,我的意思是,我孙悟空,堂堂的齐天大圣,难道不比他唐三藏更加富有魅力和吸引力么? 说罢,我昂起头,叉开腿,摆一个自认为超酷的造型。 女妖说,不是,你不知道,吃了唐三藏的肉,可以长生不老的啊。 我说,不会吧,你是想先迷惑了他,再把他吃了? 女妖说,有这么个想法。但如果我爱上了他的话,那么一切都将从长计议。 我说,我很欣赏你的坦白和直率,一路上我遇到过很多的妖怪,没一个有你这么爽快。你的性格令我倾倒。 女妖试探着问,大圣不会横加阻挠吧? 我说,至少现在不会,你赶紧弄顿吃的吧,我这都快饿退化了。 女妖说,大圣等着,我这就去拾道。 第8章 齐天大圣(12) 我只在房间里洗了把脸,就听到女妖掌柜在大堂里喊叫开饭了饭开了。于是事不宜迟,我火速叫上八戒他们,赴大堂就餐。 一张八仙桌,上面摆满了飞禽走兽,肉香阵阵,撩人食欲。女妖和我们一块就坐,身后立着几位随时上酒上菜的女用人。我看这帮女用人个个美艳绝伦,不知是人是妖,或者是人妖也有可能。 女妖说,各位从东土远道而来,都不必客气,放开着吃喝吧。 女妖说完,身后的用人走动开来,在每位的面前都斟满了酒。然后退下。 大家起身,说,谢谢女施主。 正准备动筷,唐三藏忽然一拍脑瓜子说,哎呀,我给忘了,出家人不是能吃荤的,施主,麻烦你快把这些酒菜撤下吧,我们只吃青菜豆腐。 妖女笑笑说,唐师父真风趣,难道你忘了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句话了么? 唐三藏一想,说,是啊,只有心中有我佛,身体再腐败,又能如何。于是不假思索夹块狗肉来啃。 一阵风卷残云,桌上已是空盘见底。 女妖凝视唐三藏说,师父近来有何打算? 唐三藏拍拍鼓起的肚子,说,取经呗,还能干啥? 女妖说,难道师父就是为了取经才来到这世上的么? 唐三藏说,话不能这样说,我取经是为了完成观音姐姐托付给我的一件事儿,我是为了…… 女妖说,师父啥也别说了,原来你心里早装下了一个人,小女子能理解你的苦衷。这里是女儿国,也是你的最后一站,师父就多逗留几日再走吧。 唐三藏说,那敢情好,正中我的下怀啊。 妖女忽然连声咳嗽起来,一根烟的工夫后,现了原形,是硕大无比的一只母鼠,张牙舞爪地直取唐三藏的脑袋。我和八戒沙僧立即掏家伙准备迎战。正在这当口,堂门突然被撞开,猛然涌进来数十个张弓搭剑的女战士,她们一身戎装,飒姿英爽,看上去就是一股强大的力量。 然后只看见乱箭齐发,那只如来卧房里的母鼠瞬间就变成了一只刺猬。 还没等待我们反应过来,女战士们就又一下子退出客店,并齐声高呼,女王陛下驾到。 我们眼睛都向外瞅去,外面是不计其数的皇家军,清一色的娘子军,中间就闪出一条路来,一顶八人抬的轿子缓缓落地,女王下轿了。 女王身着奇异的服装,宽松而宠大,有点像新娘的嫁衣,上面都绣着美丽高贵的凤凰。令人不敢逼视。 女王走近了,战士们都敬畏地低了下头,我们四个也呆了,呆呆地望着她,目不转睛。 女王是个二十来岁的美貌姑娘,端庄秀丽,婀娜娉婷,论外表论气质都不输天上的嫦娥和其它的仙女。她的美,就连我这个平日宣称不近女色的孙大圣也变得不禁女色了。 女王款款走到我们身边,竟突然拉起了唐三藏的胳膊,柔情以水地说,三哥,外头风大,我们回家吧。然后就在众目睽睽下把唐三藏——我们的师父,给带走了。 唐三藏却像患了痴呆证一样,屁也没放一个。 我和八戒沙僧尾随着女王的队伍来到了皇宫前,守卫们拦着不让进,八戒争论说你们老大的男朋友是俺们的师父,你凭什么不让我们进。 守卫们似乎没听懂他的话,还是不放我们进,还大放厥词说这是女性禁地,你们几个一眼看不出公母来,须经国医验明正身了才能通行。我恼了,一棒子扪晕了一个,接着强行入内,但不幸的是,这里的门太多守门人也太多,过了一道门,又有一道门,这门好象永远都过不完,结果最后我们力不从心、寡不敌众还是被哄了出来。 我们的身上也没钱了,钱都被人抢走了,就随便寻个屋檐,躺下来休息。第二天天明,皇宫传来消息,国民奔走相告,女王结婚了,女王和一男人结婚了。 我上前扯住一个行人问,女王和什么样的男人结婚了。 行人说,你这都不知道啊,真是太孤陋寡闻了,据说是一个唐朝的公子哥。 八戒接口道,我呸,还公子哥呢,不嫌丢人,他就是一个头上没毛的老秃驴! 沙僧也说,看来师父是变节了,他躲在皇宫里过好日子,可苦了咱们啦。 我说,怎么办,散伙吧。 八戒沙僧都没有意见并举双手加双脚赞成。于是你东我西,分道扬镖。 花果山水莲洞里,我正喝着小弟们献上的香美的虎骨酒,如来这个杂毛突然从天而降。 如来对我一点好气都无,怒气冲冲说,孙子哎,你竟敢偷赖,为何不保护着唐三藏西天取经了?这可是你改良的唯一机会了,你不珍惜,也别怪我无情了。 我说,纵你无情,又奈何了俺! 如来说,好吧,我本慈悲,再给你一次机会,说,要不要西天取经? 我说,要取你自个取去,俺才不要受那些冤枉气! 如来说,好,有个性,我看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看招! 伸开的手掌就像一张大伞一样罩向我,我立马抽出金箍棒,使其变长变细,狠狠地向大伞捅去。 奇怪的是,伞未破,完好无损,并结结实实地把我罩在了里面。很快,它幻做了一座大山,就是可恶的五指山,再次把我压在了底下。 我只觉得天旋地转,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记得了。 第9章 白衣书生(1) 我睁开眼睛所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环顾四周的一切。 如我所想,四周空空如也。我平躺在一张木床上,屋顶是拱圆的,没有天窗,时候似乎是在深夜。偶尔能听到流水的声音,飕飕的,像风过树林,也像箭破长空。 觉着腰背硌得慌了,试着坐起身,没看到被子,贴身的衣服也尽皆湿透。又觉得冷了,越想越冷,再怎么搂紧自己,也是无用。 当当当。听到敲门声。尚未下床,门已洞开。一个高大的身影遮住了我的视线。看不清来人面目,只觉得并无恶意。 来人走近我,并坐在床沿,口里哈出雾气。说,少爷醒了,饿坏了吧。 声音直板,干脆。感觉像利刃切黄瓜,或是快刀斩乱麻。 我说,醒了,可并不饿,只觉得冷。 来人立即脱下自己的袍子,轻柔地披在我身上,然后回转过身,从不知何处取来火刀火石,只轻轻一擦,屋内刹那光亮如昼。 我说,大叔,你对我真好,你能告诉我,这是哪儿么? 来人诚皇诚恐,说,少爷,千万叫不得大叔,康定当之不起啊。 我说,哦,原来你叫康定——我叫什么,康永乐么? 康定咧嘴笑了,说,少爷真会开玩笑,你不可能不记得自己的姓名的。 我说,也说不定,刚才我把湿衣服都脱下了,你替我烤干了吧。 康定说,好的。少爷要吃些什么,康定给你弄去。 我说,随便烤几个鸡腿就可以了。 康定却面露难色,说,少爷可给康定出了个难题。 我说,怎么,不好弄么? 康定说,不是不好弄,是很难弄。要是在岸上,自是手到擒来,可在水上,想吃鸡肉,倒有些颇费周章。 我说,在水上?我们在水上? 康定说,是啊,我们的这只船,是老爷花了五十两银子特意租的,专门供少爷搭乘,现在是深夜,又逢着冬日,亏得气候不算冷,否则水面一结冰,咱们想顺利到达北京城,可有些难度。 我说,我们要去北京么,去那里干嘛? 康定说,少爷莫非生病了,怎么忘记了自己从何而来往何而去?噢,是了,昨个少爷失足掉进了海里,爬上船就昏睡了一天,可能患了重感冒,有些事情不大记得上来了。 我说,我也觉得我得了病,有药没,快快冲水,我要吃药。 说着,跳下床,走走动动,伸伸展展,活泛一下手脚。 康定说,看样子,少爷病得也不是很严重嘛。这样吧,明日一早,咱们靠岸,附近有个镇子,咱抓点药,病愈了,再起程。 我说,好吧,那你告诉我,我们去北京干嘛? 康定说,干事儿啊。老爷在北京城做生意,生意做得很大,可是俗话说得好啊,叶落归根啊,他一上了年纪,就想起家乡的种种了,就寻思着要回家,可是北京的生意也要有人看管,而少爷你也大了,也懂事了,老爷就让你去北京接管他的事业。 我说,我的家乡在哪里? 康定说,河南洛阳。 我说,那可是个大城市。 康定说,是啊,少爷从小生活在那儿,从未离开过半步,这一呆就是十九年啊。 我说,现在是那个朝代,我怎么老觉得这事有点玄。 康定说,现在是爱新觉罗氏的清朝,康熙三十一年。 我歪头想了想,说,清朝?那我们得留着个长长的辫子吧。 康定说,是啊,你摸摸你的脑袋。 我抬手往后脑摸去,果然拖着根又粗又长的辫子,像牛马的尾巴,再摸前脑,光秃秃的,像颗刚摘下的西瓜。我觉得肯定丑死了,于是问康定,我的样子丑不丑? 康定忍住笑说,少爷哪里会丑,少爷是闻名八乡的英俊少年、帅气公子。 我说,不扯这些了,晚饭我们怎么吃? 康定不好意思地说,晚饭我已经吃过了,当时少爷还在睡,我就先吃了。 我说,那你总得给我弄点吃的呀,我这又冷又饿、饥寒交迫的,你一做下人的,就不觉得内心有愧么。 康定起身,说,愧愧愧,愧得很,我这就为少爷插几条鱼去。 话音方落,人已出舱,不多时,提着一篓鱼虾进舱,说,少爷,鱼来了。接着生起了火,也不知道他是从哪儿弄来的木柴和锅盆。甩出刀片,去鱼鳞,破鱼肚,剖鱼骨,斩鱼头。接着放在水里煮。一刻钟时间,即捞出,热气腾腾,肉香四溢。 康定说,少爷,请食用。 我说,这就好了? 康定说,这就好了。 我往嘴里送进一块,细嚼慢咽,只觉味美,别无他感。很快,锅里的鱼,被我一扫而光,只剩鱼汤。可是我还觉不过瘾,丝毫不脸红地问康定,鱼汤你爱不爱喝? 康定摇头说,饿的时候,爱;不饿的时候,不爱。 我说,那你也舀口尝尝鲜吧。 康定说,不用,我不饿,这些鱼都是为少爷插的。 我三口并作两口把鱼汤喝个锅朝底,然后打着嗝说,你,你都怎么插的? 第9章 白衣书生(3) 宜春院里,老鸨兴致勃勃地为我们引荐各色姑娘。我和康定尽量表现得很常来,一人手里握一把折扇,嘴角微微掉些笑意,任凭老鸨如何口沫横飞。老鸨说得累了,自个倒了杯水,快速地喝干之后,哑着嗓子说,两位爷,眼前的两排姑娘,难道没有一个让你们中意的么? 我朝头顶望了望,然后懒洋洋地说,这姑娘都什么价? 老鸨说,春宵一刻值三两。 我说,三两?蒙处男呢!你看你都找的什么人,老的老,丑的丑,换! 老鸨为难地说,换不了了,差不多的都被早来的大爷们点去了。 我说,那玉堂春呢? 老鸨听我说到玉堂春,脸上忽现狗眼看人低的神色,说,想点苏三啊,呵呵,她可是我们整个圈儿的名角,三十两银子,你出得起么? 康定这时看不下去了,指着老鸨的鼻子说,你小瞧人是不,爷今儿就让你看看,什么是挥金如土! 说着,从腰里排出三锭白银,摆在桌上。 老鸨立刻笑得花枝乱颤,说,好说,好说,有钱什么都好说。你们二位,哪一位先,那个什么呀? 康定把眼光转向我,假装正经地说,少爷,我不好这口儿,我就先回了,甭管我,你玩开心了再回吧。 我知道留不住他,便说,如此也好,我,我很快就回去。 康定知趣地回避了,我要一个人独撑大局了。我问老鸨,钱我都摆上了,玉堂春也该请出来了吧。 老鸨说,公子还须再等一等,俺们这里点姑娘是按时间算账的,苏三姑娘已经被一个姓沈的大富商给点去了——你再等一下吧,我上去催催。 老鸨扭着屁股上楼了,我在下面等了又等,约莫有一顿饭的工夫,老鸨终于又扭着屁股下来了,身后就尾随着一个姑娘。姑娘一身红,映得那肤色也白里透红,相貌自是标致,有种说不出的羞涩和纯真。细看五官,仿佛雕刻师雕刻出来的一般,使人不敢逼视。姑娘轻移莲步,走到我面前,道了个深深的万福,然后朱唇轻启,说,小女子玉堂春,见过公子,这厢有礼了。 此时,我的脑子里一片混乱,好象遭了万军的偷袭。眼前晃动着她的身影,仿佛她不是个真实的存在。但耳膜确确实实被她的音乐般的声音小小的轻轻的撞击了一下,是那么的细致入微,又是那么地浩瀚无穷。 把偏移的神经硬拉回来,我支吾地说,莫非你,你就是玉堂春么? 玉堂春说,是我,看公子眉清目秀,一表人才,想必是个读书人吧。 我说,正是,然而十年寒窗却不曾争取一点功名,时常有愧于父母师长之恩啊。 玉堂春莞尔一笑,让人看了心漾神摇。然后进入正题说,公子既然花钱点了我,就请随我上楼吧。妈妈,多给这位公子弄些新鲜的水果点心来。 老鸨应道,是是。赶紧将那三锭银子收入囊中。 我跟着玉堂春缓缓上楼,但似乎我走的每一步都沉重无比,可能是心中一直存着个疑虑吧。 从小到大,我几乎不曾接触过姑娘,尤其是像玉堂春一样漂亮的姑娘。不是我不想,而是我不能。我的母亲,是个标准的顽固分子,我曾听康定对我讲过,老夫人在家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她管着自己的儿子并且言传身教,要他努力读书,将来好考取考名,虽然老爷赚了很多的钱,但在社会上并没有什么身份地位,因此常叫人轻看。 康定说,老夫人经常把你锁在书房里,让你头悬梁椎刺骨,为的就是让你将来更有出息,出人头地,光宗耀祖。 因此,从康定的话里不难看出,我是一个天性纯真又朴质的书生。我还听康定说,在我来京之前,母亲已为我定下了一门亲事,是镇上陈员外的女儿,也不知道长得咋样。还要求我在明年回乡,无论如何,也要把那门亲事结了的。 而现在,我竟然跟一个妓女鬼混在了一起,真要被五雷轰顶的,这事要让父母亲知道了,后果真是不堪设想,估计能把他们气得跳上屋顶去。 我们同步上了楼,一直往里处走,耳边不时传来阵阵的淫声浪叫,小孩子听了势必要影响健康成长的。然而这已经让我情不自禁地想入非非了。再往深处,走廊的灯光愈显暖昧迷离,尽管是在白天,然而这里好象与外面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我们停住了。姑娘打开门,请我入内。然后姑娘点燃烛火,四周顿然一亮,黑暗消失了,就像盘古用斧头将天地劈开了一样。姑娘对我而言显然就是带来光明的那个盘古。 第9章 白衣书生(6) 此后的很多时间,我频繁出入苏三闺房,与她情意绵绵,互诉衷肠。苏三告诉我,她受过多少的苦,男人的打骂、嘲讽和轻贱。这还不算,有时候老鸨为了让她赚钱,把她送到官人的府中买艺,往往到了府中,要看人颜色,唱走调了,弹走调了,官爷就会大发雷霆,把她骂得体无完肤。有时候人家不高兴了,让她一遍遍地重弹重唱,她既使嗓子都破了手腕都酸了也不得不照做,否则不给钱——这样的话,她回去就要挨老鸨的一顿打骂了。 我说,三妹,那些伤心事就别提了行不,今后我会好好保护你的,我不允许有人再打你骂你了。 她说,他们不会打骂我了,他们把我当成个摇钱树,都指望着我挣大钱呢。 我说,他们都是骗子,猪狗不如的东西。 她说,三郎,虽然我现在名声显赫了,赚了很多钱了,可我还是个妓女啊。他们嘴里说好喜欢我,其实心里都特别瞧不起我,三郎,你能理解我的苦楚么? 我说,什么都别说了,再说你又要哭了,三妹,等我吧,我想有一天我会带你走的,离开这个鬼地方,远远的! 她说,真的么,三郎,奴家的这一生的幸福交付给你了。 欢乐的日子总是特别短暂,转眼又到分别的时刻了,我回了住地,脑中盘旋着她的倩影,准备着晚上再聚。然而再向康定要钱时,康定却露出了尴尬的神色。 我说,定叔,怎么,如此吝啬啊? 康定说,少爷,你可知,这半月以来,你总共用掉了多少银子? 我掰着指头算了一下说,一天三十两,十天的话就三百两…… 康定说,再加上你给三姑娘买衣料买果饮买其它东西的钱,已多出五百两了。 我说,这,很多么? 康定说,少爷可知,现在生意难做,咱们一天只能赚到一到二两的钱——我实说了吧,少爷,咱们的钱庄已经停止营业了,现在我们就剩下这套房子以及房子时的家具了。老奴说句不中听的话,少爷,你千万要适可而止啊。 我说,我知道了,但今天我一定要再见她,昨天为她买的项链忘了送给她了,今天务必要亲手为她戴上的。 康定说,少爷,你不要再执迷不悟了,爱上了青楼女子,这可是一条不归路啊。 我说,别废话,赶紧给我弄钱去,天黑之前交给我,不然,我以后就不认识你了。 康定说,好吧,且让老奴再想想办法吧。 当晚我又用三十两银子推开了苏三的房门,二人又是喁喁细语了一夜。天明依依分别,我回去发现原先的钱庄已彻底换了主人。康定适时出现在我眼前,我问是怎么回事,康定告诉我,这钱庄包括后院的住所都给卖掉了。 我登时气得四肢乱颤,说,怎么可以,让我爹爹晓得了,这还了得! 康定说,少爷息怒,老奴也是无计可施了,才出此下策——这一切还不都是因为你的风流事么? 我倒没言语了,我知道错在我身,我无话可说。我问他今后怎么办,康定说,他已在北街的幽梦客栈租了房间,交了一个月的租金。 我说,那钱庄你卖了多少钱? 康定说,连地皮加房产,一共二百两。 我说,现在还有多少? 康定说,二十两——如果我们现在坐船回洛阳,省吃俭用的话——噢也不行,如果不吃不喝的话,或许还够。 我说,那其它的钱呢? 康定说,我们是漏屋偏逢连夜雨啊,昨个晚上,钱被盗了。王八蛋们给我灌了迷魂汤,我人事不知,天明起床的时候才发现,而你当时又不在身边。这仅有的二十两还是盗贼临走的时候不下心落下来的。 我说,怎么办?我还承诺了三妹,要为她赎身的,这下全泡汤了。 康定说,少爷,回头是岸吧,现在回家请罪,也许老爷还肯原谅你的。 我说,只能如此了,在这个地方,只有饿死的份了。 我和康定积极为回乡做准备了,到处预订车票船票,忙得也是团团转。已有一周不见苏三的面了。我想,就让我暂忘了她吧,也让她暂时忘了我吧,等我回去之后,定要好好做事赚钱,等攒够了钱我一定会回来接走她的。 这天,我们要出发了,我们雇了两辆长途马车,一辆云载货物,主要是一些重要的账本和图书,一辆载人,我和康定主仆。马车行不到一里,被一路间的女子拦住。我认得她是苏三身边的丫鬟袖儿,我吃了一惊,以为苏三也来了。 我说,袖儿,你怎么在这里,三妹呢? 袖儿说,公子还有脸说,我家小姐等你等到头发都白了,就是不见你人,没想到,你自己却偷偷溜掉了。 我说,你误会了袖儿,我也是无奈,囊中羞涩啊。 袖儿说,不好意思,我错怪了公子,其实小姐也料到了公子的处境,我这有三十两银子,你赶快去找小姐吧,她要再见你一面,算是最后的告别吧。 我对康定说,你在前面的树林里等我,我去去就来。 康定知道留不住我,只得点点头,说,少爷路上小心。 我拿了苏三送来的钱,携着袖儿,快马加鞭赶向宜春院。脚下的土地似乎是松软的海棉,我每行一步都感觉沉重无比,路旁的景物我完全视而不见,心中只存着一个念头,见到苏三,向她赔罪,并且拥她入怀。 三妹,莫要悲伤,三郎就来了,擦干眼泪,为哥舞一支《霓裳曲》吧。 第9章 白衣书生(7) 老鸨脸上悬挂的假笑一如从前,很滑稽的是她竟然不认得了我,我拿钱砸她,她就笑吟吟地引我上楼,我问起玉堂春,她才恍然大悟,我就是那个一直痴恋于苏三的白衣书生。而此时已不见了袖儿,想必已从后门拐进了吧。 苏三斜躺在床榻上面,半披着外衣,形容枯槁,表情麻木,眼睛肿得像核桃,定是大病了一场。见了我,一下子跳起来,扑在我怀里,伤情地饮泣。我听着看着她的哭,我心里像被皮鞭狠狠地抽打一样疼痛。我轻轻拍着她的瘦削的肩膀,轻轻地说着安慰的话语,泪水也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我说,三妹,哥来了,哥来看你了。 她不搭话,只是不断地掉泪,终于止了哭,昂起头和我嘴对嘴狂吻起来,我知道,她向我发出了爱的讯号,她渴望着我的爱。病痛也阻挡不了这对痴男怨女的彼此相爱,他们再次用自己的身体证明了爱情的快乐和奇妙。 激情过后,我说,我要走了。 她说,我有预感。 我说,我也是。 她说,我舍不得你。 我说,我也是。 她说,不要走了好不好? 我说,我会回来的,为了你。 她说,你离开我,也是为了我。 我说,是的,这次的离开是为了以后的相聚。 她说,我不会忘记,你所承诺给我的话。 我说,你要等我,很快我会接你出去。 她说,你是我爱上的第一个男人。 我说,你也是我喜欢的第一个女人,除了我的母亲。 她说,你真会说笑,但我相信这是真的。 我说,你不会恨我的残忍吧? 她说,是我残忍才对,害的你成了穷光蛋。 我说,我心甘情愿,谁让你这么好呢? 她说,我好在哪儿啦,一个毫无尊严和自由的妓女而已。 我说,胡说,你哪儿都好,你总是令我为你心疼。 她说,不管以后结局如何,我请你记得我。 我说,不许这样说,我们会有一个好结果的。 她说,你说有情人会终成眷属么? 我说,会的,像我们。 她说,我不再留你了,三郎,我要做你的妻子,我发誓为你守身如玉,我会等着与你相见,不管有多长时间,不管我是否已经青春不再。你答应我,你不要嫌弃我,永远都不会。 我说,我答应你,我都答应你,假如我做不到的话,定遭天打雷劈,不得好死。我走了,你保重,为了我,请珍惜自己。 她说,为了我,也请你珍惜自己。 然后我走了,真的走了,我并没有要求她为我跳一支她常跳给我看的舞,她的身子骨太弱,我于心不忍。她把她多年来私攒下来的各色首饰全都塞给了我,说我以后用得着,我也礼尚往来送了她一块玉佩,这玉佩是我外祖母传给我母亲的,我母亲又把它给了我,让我送给自己的新娘的。玉佩是一对龙凤佩,我自己带了龙,苏三手里的是凤,我希望以后相见,龙凤合一,百年好合。 一个月以后,我们到达洛阳。这一路我们尽走水路,因为便宜,但即使是这样,如果没了苏三给的那些首饰,我们真的会饿死在船上。顺利回到了家,首饰换来的银子,也几乎花光了。苏三的东西一件没留下,除了对她的回忆和思念。 我半真半假地向父亲大人交待了北京破产的经过,父亲在哀叹三声孺子不可教也之后,模棱两可地放过了我,不过他是铁了心了不再让我学做生意。只让我呆在家里,安心读书。 我下决心要用功读书了,不为别的,只为当初对苏三的承诺。我的家业不大,父亲绝对不会再轻易地让我乱花钱了,况且时局不佳,父亲的生意越来越难做了,基本上是做一次亏本一次。我能理解父亲的苦闷。思来想去,我觉得,只有考取功名这一条路可走了,不然想救苏三,比登天还难。要知道,老鸨所开出的苏三的赎金是八百两银子,八百两银子足够把白马寺买下了。 第二年,母亲病故,举家迁往南京。那里有父亲的一个朋友,父亲混得每况愈下了,只得投靠于这个朋友。我们住在父亲的朋友家中,寄人篱下的感觉搁谁心里都不是滋味,于是我更加勤奋地读书,争取秋试的一举成功,为了心爱的姑娘,也为了这个残缺不全的家。 第9章 白衣书生(8) 秋试到了,康熙皇帝因为到江南游玩的缘故,心血来潮就一道旨下,把今年的秋试地点定在了南京,南京一时人才济济,遍地才俊。康熙爷兴致勃勃地主考了这次秋后的会试,我以举人的身份参加了。 考题不算难,一个时辰不到,我就交卷了,后来发现我是全场第二个交卷的,前一个只比我早了几十秒。我不禁对自己失望透顶。 不几日,皇榜出炉,这次一共有三十六人中了进士,而我的名子排在了第二位,是榜眼。我兴奋得心要跳出胸膛,后来经打听,比我技高一筹的那个状元郎就是考试那天先我交卷的那个,这让我一度很是纳闷,难道说康熙皇帝是以交卷的速度来定义录取的名次的么? 但不管怎样说,我中了,并且是全国第二名,皇帝亲点的金科榜眼,第一日就骑着御赐的皇马游走了半圈南京城,可谓是风光无限,出尽了风头。 不久康熙帝回驾北京城,我也跟着去了,并把父亲和康定一块带了去。一到京城,就指示康定去那条葫芦街打探苏三的消息。然而一切都出人意料地出人意料了。 无声无息,却天翻地覆。 据康定说,宜春院还是那个宜春院,和之前所见并无多大改变,然而,里面却没了曾经名噪一时的艺妓玉堂春。康定向老鸨打听苏三的下落,老鸨守口如瓶,似乎很忌讳谈她。康定觉得奇怪,排出了几锭白花花的银子,可老鸨还是噤口不谈苏三,并说大爷若找姑娘,敝地多的是,单就没有苏三这个人。 康定给气恼了,说,他妈的别给我揣着明白装糊涂,你老实说,玉堂春是不是被你害死了—— 老鸨大呼小叫说,哟哟哟,大爷闲着没事儿血口喷人呢,这年头,太平盛世啊,杀人可是要抵命的呀——哎,我说你到底是不是寻乐子来的,不是的话,请你走开,别挡这儿影响我招徕客人! 康定气鼓鼓地拧头走了,半路里和一人撞了个满怀,看时,是个姑娘。模样小巧,一身红服,细看,感觉似曾相识。思维跳跃了一下,终于认出,说,袖儿,是你! 姑娘正是苏三的贴身丫鬟袖儿。 康定说,我是康公子的仆人,那日在官道上见过一面的。 袖儿想了一会,说,康公子来京了么? 康定说,来了,就在不远处。 袖儿说,我要见公子。 康定说,你家小姐呢,没和你一块么? 袖儿说,不与你扯,我要见康公子,我有话说。 康定就把她带到了我跟前,我暂住在皇宫别院,皇上还没有赐我官职和宅第。快两年不见,此时的袖儿长高了些,比之以前更为丰满成熟了,只是脸上写着无际涯的苍白。 我让康定给袖儿搬张椅子,袖儿却不坐,为她沏的茶削的水果,她也视若无睹,仿佛走了火入了魔一般,让人费尽猜测。 我说,袖儿,有话你就直说吧,公子不是从前的落魄书生了,公子现在是当今圣上的红人啦,你有冤情么,快跟我说,我替你做主! 袖儿又愣怔了半天,突然弯膝跪在我面前,眼泪刷刷直下,哭说,康公子,快快救救我家小姐吧! 我大惊说,三妹怎么啦,三妹怎么啦,快说快说。 袖儿向我陈述了我离开之后苏三的情形——苏三誓不接客,老鸨勃然大怒,将苏三吊起来鞭打一顿之后,盘问出是因为我的缘故。老鸨无法相信自己的女儿爱上了那个没钱没势的穷书生,更不能容忍自己的女儿为了一个遥不可及的男人而甘受体罚、而守贞如玉。当然,这有一个前提,苏三不是她的亲生女,只是她花钱买来的一个孤儿而已。当初为了培养苏三,老鸨很是下了一番工夫,花了大把的财力、精力和人力。终于把她调教成全城最有名的妓女了,她却还没有为自己赚到足够的钱就撂蹶子不干了,这如何使得?! 但是苏三的脾气很倔,老鸨看皮肉之苦制服了不她,就不得不妥协一步,盘算着将她卖掉,一了百了。恰好此时山西的一个马贩子名唤沈洪的,久慕玉堂春大名,死心塌地地要娶苏三回家,老鸨觉得是个良好的契机,遂狮子大开口以一千两银子的价钱将苏三买给了这个对苏三痴心绝对的沈洪。 说到这里,我问道,三妹走了多久了? 袖儿说,二百八十九天了。 我张大嘴巴说,你竟一天一天算着的! 袖儿说,袖儿每时每刻都在想着小姐,只恨不是自由之身,不然早去寻小姐了。 我说,你知道沈洪家具体在哪么? 袖儿说,不太清楚,听其它人说,是在山西的洪洞。 我说,好了,我不日就去洪洞,不找到三妹死不罢休。 袖儿说,小姐在洪洞生死未卜,一切全仰仗康公子了。 我说,袖儿放心吧,我不是那种负心薄幸之人。 随后我嘱康定把袖儿送回了葫芦街,并于三天后使钱赎出了她,为她安排了一份轻松的活计,让她好好做着,等接了苏三回来,还要一起团聚的。 皇帝的圣旨于这个月的中旬下发,任命我为御史,外放为山西八府巡按。我想,真是天助我也,苍天有眼,看到了我和苏三的这段不幸的爱情故事。 事不宜迟,稍做打点,不日赴山西就任。希望在那里找到我的三妹,并希望她还活着,她说过要等我一辈子的,这才两年,她一定要等到我。 不然我不会原谅她的。 第9章 白衣书生(9) 因为走的是官道,途中又恶遇了几日连续不断的冬雨,便耽搁了行程,本预计二十天左右能到山西的,然而到了太原,已是一个月后。太原府的知州姓赵,是个中年大胖子,他率着下属们于城外十里恭候相迎,顾不上家里的四姨太正在生育,此情可嘉,令我感动。 州府里,我向赵知州打问有关洪洞县的情况。 我说,洪洞县有多大面积? 知州说,不大,也就方圆百里而已。 我说,有多少人口? 知州说,不多,也就三十万人而已。 我说,有多少年的建城史? 知州说,不长,也就二百五十年而已。 我说,民风怎样? 知州说,很好,热情,淳朴,简约。 我说,姓氏分布状况呢? 知州说,主要按《百家姓》来的,第一大姓是赵,其次赵钱孙李周吴郑…… 我说,姓沈的占的比例多不多? 知州说,姓沈的嘛,大部分集中在洪洞城北一带,有近千人。 我说,平时都靠什么维持生计? 知州说,这个嘛下官就不太清楚了,大人要找姓沈的吗? 我说,随便问问。我对洪洞比较感兴趣,你陪我,明日赶赴洪洞。 知州说,要不要通知钱知县一声?打个招呼,便于迎接。 我说,不必了,本官身负圣恩,这次是有重大任务的啊。 知州说,下官明白,大人好好休息。 我说,你去吧,敢跟我耍滑头的话,小心我废了你丫的。 知州诚皇诚恐地退去了,我对着身边的康定微微一笑,康定对也我微微一笑,我说,康定,明天也许就能见到三妹了。 康定却摇摇头,说,但愿如此啊。 明日一早,用过餐,即上路,这次我们换了良马,日行千里的,不停地跑,能看到头顶有月亮浮出的时候,到了洪洞县。 洪洞县是个富县,进了城,立即感觉到了它的繁华,尽管是晚间,过眼之处,灯红酒绿,一派升平。我们直低县衙,钱知县仓皇迎出,衣衫不整,很是狼狈。我看到赵知州拿眼横了一下姓钱的,那意思很显见,怪他有失礼议。 大堂里,我高座在象牙椅上,康定立于一旁,知州和知县跪于坐前,我不吭声,他们头也不敢抬一抬。空气里全是肃杀的味道。 我冷冷地说,今日我来,不是查你们的,也不是办你们的,我是奉着圣旨,寻一个人。 知县小声问,大人寻人,在我洪洞? 我说,一个男的,三十五岁上下吧,姓沈。 知县说,我洪洞县内,姓沈的不下三千人。 知州插话说,不管三千人还是三万人,大人要寻,你便要找到。 知县说,是是是,既使有三十万人三百万人,我大海捞针也得把那个针捞上来。 我说,别废话了,钱县令,去把你县的人名册拿来,我找沈洪。 知县不敢怠慢,立马和师爷一块下去了,一柱香后回来,手里捧着几大本类似账册之类的册子。再叫来几人,将名册在地上摊开,半跪着翻找起来。很快番出全城沈姓人三千六百七十二个,再具体姓沈名洪的,也有九十四人。 我觉得匪夷所思,我问知县,怎么那么多叫沈洪的? 知县一脸茫然,说,我也不,不太清楚,真是奇了怪了,怪了奇了。 我说,这样吧,给你三天时间,你把所有名叫沈洪的人都弄到县衙来,我定能找到我要找的那个沈洪。 三天后,县衙门前热闹非凡,人们纷纷议论着御史大人驾临洪洞竟是为了寻找一个叫沈洪的人,而现在全城的沈洪们一个个地往县衙赶,人们觉得这次可能有热闹可看了,衙门外的青砖路上,一排排都是热心的围观群众。人们把路口围住,每过来一个沈洪,人们就致以热烈的欢迎,有的女群众还兴奋地献上一束代表支持的鲜花。直至最后一个沈洪出现,群众更报以雷鸣般的掌声。 升堂,威武,肃静,没有回避。群众们聚在公堂外,对着堂内的沈洪们指指戳戳,期待着京城来的年轻英俊的御史大人罐子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期待我把迷底揭开。 我瞅着眼前这些老老少少高高矮矮的沈洪们,内心不禁升起一丝希望。希望通过沈洪之一,找到玉堂春,我的苏三妹。 第9章 白衣书生(11) 苏三很快被押了上来,衙役们把她往地上一掷,苏三就像死了一样缩成一团,我的心顿时一抽一抽地疼。我再仔细看时,只见她一身囚衣,蓬头垢面,赤着双脚,脚上有镣,脚掌红通通的,血肉模糊,像是被烙铁烫过。她的脸被乱糟糟的头发遮住了,看不真切。 此时我的心情失落到了极点,我觉得钱知县这帮家伙真是可恶的很,不仅可恶,而且可杀,他们真是一群残忍无比的畜生,竟把我的三妹折磨成这样! 我内心里尽管翻江倒海,可我表面上还得装作若无其事,我打着官腔问钱知具这个王八蛋,我说,钱大人,当初你是如何断定此女子就是害死沈洪的凶手? 知县说,这个,我有人证物证啊,并且最后凶手自己也承认了自己是凶手。 我说,那犯人身上的伤,都是拜你所赐吧? 知县说,下官不敢,下官一向爱民如子——都是手下们干的。 我说,此案已经结案了么? 知县说,结了,上午的人命,下午就结了,我办案,以快出名。 我说,本官要重审此案,钱大人意下如何? 知县脸上开始冒汗,说,大人,这太麻烦你了。 我依旧冷言冷语说,不麻烦,这案子当初是怎么结的? 知县说,我本想打算处死苏三的,后来心下不忍,改判了无期。 我说,那你还不如让他一死了之呢,还可以少受点罪。 知县说,大人说笑了,要不这案子的事情就先放一放,下官为大人备了薄酒,并且请来了国内有名的女子十三乐坊为大人舞曲助兴,机会难得啊。 我说,算了,别净给我整这些腐蚀人的东东,我不吃糖衣炮弹的。 然后我准备审案了,但我又忽然觉得不行,苏三现在正处在昏迷之中,身子虚弱的紧,极度需要好好地补一补、调一调。我先让人把苏三带了下去,为她另设一间房,我对知县说,一周后,我再审,我不希望看到犯人还是今天这个样子。我要她像正常的美女一样健康、有生气,不然的话,我灭了你满门。 知县吓坏了,刻不容缓地侍侯苏三去了。 七日以后,正式提审苏三杀夫一案。这次看见的苏三,已与七日前有天壤之别,穿着考究的衣衫,是一袭华丽的旗袍,上面绣着一条象征着尊贵和大气的凤凰,长袍及地,几乎盖住了两脚。头发梳得齐齐整整,让人感觉她不是来受审的,好象是来参加酒会的。 但是她依旧面无表情。这是唯一让我揪心的地方。 她也不抬头看我,或者看别人,只是双眼紧盯着地面,偶尔仰脖望一下头顶,干干净净的脸上透着天生丽质般的美丽,这时所有人的目光都会像聚光灯一样闪到她的身上。 我要审理此案了,我觉得很有自信,因为这七天里我做了充分的调查研究,走街串巷地收集一切有关此案的鸡毛蒜皮。我觉得我已经胜利在握、成功在望。 我拍了一下惊堂木,堂下立即噤若寒蝉,苏三不说话,头故意歪向一边。 我说,犯人苏三,你可知罪么? 苏三把我当作了空气,理也不理,仍保持着那个造型不变。 我提高声调说,苏三,本官命你,转过头来,看一眼本官。 苏三还是不屑一顾,仿佛我的话是矛,她的耳朵是盾,而眼下是盾强矛弱,我的每句话都被她挡了回来,喝凉水的感觉真不爽。 然后我不依不挠,把上句话重复了三遍,苏三可能觉得不耐烦了,终于扭过了头,高傲地瞄了我一眼,只一眼,她就哭了,哭得昏天黑地风沙起,委屈无限惹人怜。可以肯定的是,她认出我来了。她太激动了,一时不能自已。 我向苏三使了个眼色,然后例行公事地说,本官问你,据实回答。 苏三埋了头,伸手抹泪,柔声说,民女晓得。 我说,你是怎么谋杀了沈洪,从头说来。 苏三说,民女冤枉,请大人为我作主。 我说,放心,你只管说,本官不会宽恕一个坏人的。 于是苏三声泪俱下地说了事情的经过,原来自那日与我分别后,苏三依然呆在那宜春院里,天天想,月月念,盼望着我有朝一日能出现在她身边,把她赎出去,两人一起安安稳稳地过生活。老鸨可不是省油的灯,她看苏三日益憔悴,又不肯接客赚钱,而且如何打骂她都是于事无补,心里就犯了狠,恰如康定所探,老鸨瞅个机会把她卖给了洪洞县贩马的商人沈洪。苏三当时是死活不答应,但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她毕竟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弱女子,面对着一帮凶神恶煞,又能怎么办? 苏三跟着沈洪到了洪洞,沈洪家里,她初见了沈妻皮氏,并遭了人家的白眼。苏三知道,皮氏看不起自己,人是大家闺秀,而咱只是一介女妓而已。往后的日子里,皮氏处处与她作对,常常当着很多人的面儿把苏三羞辱得无地自容,所以很多个不眠的夜晚,苏三都是以泪洗面,有时候真想一死了之,但又想到很远的远方有个人在思念着她,并要她等他,她便舍弃了寻死的念头,为了我——康永乐,曾给的诺言,她要一直等下去。 第10章 明日之星(1) 我睁开眼睛所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环顾四周的一切。 我知道眼前就是我的家,虽不富裕,但足够温饱。我想起在整个五马镇上,我家是多么不起眼的一个,而我的父亲母亲也是普通的小贩,在前街以摆摊为生,春秋两季多卖旧货,都是些便宜的日常用品,夏天卖点冰棒冰糕之类,冬天则常卖熟食和烟酒。 父亲和母亲每日的工作都很忙,基本上都是早上六七点出门,晚上十一二点才能回来,赚钱真的不是很容易。 关于这点,我能认同,可总是不能理解。 父母不在,我是自由的。我家住的是平房,这跟镇上邻居们的住房比起来,真是寒酸得可以。这常常让我在同学或朋友面前抬不起头来。 我的卧室四面墙上,张贴的都是名星们的肖像画,有刘华德的,有梁伟朝的,有龙成的,有李杰连的,这些男人都是我极度崇拜的偶像,我的毕生梦想就是有朝一日成为他们。 然而,我今年才二十二岁,十六岁就缀了学,在五马镇上一混就是五六年,我有什么资格能够成为他们呢?我没功夫,没相貌,没文化,没人品,总之就是没有真才实学——和他们相比简直就是天差地远,想做明星,难啊。 可我就是想做,一门心思地想做。 当然,在有这个想法之前,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追星族。我平时没事就打开电视追踪有关他们的报道,家里也订了几份娱乐周刊,学他们唱歌的样子,学他们说话的口气,学他们走路的姿势,学他们耍酷的表情。 几年前流行了周伦杰,他是个台湾少年,因为横竖都溢的音乐才华很快红遍了大江南北黄河上下。并且时至今日,依然是当今娱乐界最当红的明星,没有之一。我对他的崇拜可谓是渗透到了他的每一个细胞里。他出的专辑每一张我都有收藏,并且其中的每一首歌我都会翻唱。 我有幸在去年春节前夕参加了他的一个香港演唱会。我是坐火车去的,我问父亲要了八百块钱,火车一路不断换站,到香港时,钱已花去一半,然后用三百块买了张入场券,还是个站票,看场中心挥舞的周伦杰就像一个萤火虫。 演唱会完毕我再搭车回家,行不到五百里,被列车员轰下了车,无奈之下,只好用仅剩的两块钱打了个长途电话,让父亲来接我。 我以为父亲定然不会来,可他还是来了,回到家里,他气呼呼地要教训我,但是被慈爱的母亲拦住了,说子不教,父之过,你应该责备你自己才是。 父亲听了,长叹一声,放了我一马。 这些都是以前的陈谷子烂芝麻了,不去提它了。可现在,随着年月的增长,我的明星之梦也与日俱增。 想着自己实现梦想的遥不可及,便有些郁闷了,决定出去转转。 五马还是原来的五马,今日与昨日,昨日与前日,并无什么不同。街上的行人步履还是那么匆忙,面色还是那么焦虑,眼神还是那么精明,似乎所有的人都在忙着挣钱——钱是个好东西啊,有了它,等于有了一切。 我想,如果有一天,我成了明星,那我一定会拥有很多的钱,我要如何来支持那么多的钱,倒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 不过也不难,首先我会给自己配一辆私家轿车,最好是外国牌子的,像福尔特、劳斯莱斯、沃尔沃,都比国产的强。不是我不爱国,国产的就是没人家跑的快啊。然后定居美国洛杉矶或者夏威夷,名人们都爱去那里玩,弄一套别墅,最好靠海,能一眼看到一眼看不到边的海天相接。找情人嘛最好找个国内的,找国内的最好找南方的,苏杭出美人,那里的女子准水灵。当然不能赶早结婚了,一般的明星都先弄俩私生子,三十五到四十五岁之间再对外公布自己的婚事。而现在的大部分民众都有一种仇富心理,为避免无意的伤害,得给自己配两个保镖,这样才能有点安全感。不然一出门被人认出就会有生命危险。 还有,还有……暂时不想了,等有钱了再说吧。 我很清楚父母在哪条街上摆着摊兜售着那些不值钱的小玩意儿,我不想碰上他们,他们会让我觉得脸红。杨柳街有家电影院,也是镇上唯一的一家,我因为没钱买门票,从后门偷偷溜了进去。里面静悄悄的,放着一个经典的功夫片,我曾看过好几次,主角是龙成,他很会搞笑,弄得观众都笑歪了嘴。之后放了一个爱情片,有人开始离场。之后是一个动画片,小家伙们看得津津有味。最后是一个三级的色情片,小孩子们都被轰了出去,围上了很多光棍汉。 第10章 明日之星(2) 我不屑看这样的低俗电影,便高傲地走出了影院,迎头碰上了同街的陈六子。 陈六子说,永乐,咋出来了呢,里面正精彩着呢! 我说,没啥看头,不就是干那事么,谁不会呀? 陈六子笑了,说,你行,那你啥时候结婚啊? 我说,事业不成,何谈婚家? 陈六子说,就你,能干成啥事? 我说,我要当明星,像龙成那么有名的明星。 陈六子笑得张狂了,你得了吧,要人没人,要钱没钱,哼…… 我窘得不行,正想落荒而逃,一个男人声音传来,他怎么不行,我看行! 我和陈六子一齐歪头朝后看,从马路牙子上闪过来一个男的,四十来岁,穿着不修边幅,戴一副墨镜,体型很胖,手里拎一只皮箱。 男人走近我们,开门见山说,我看这小伙子行,是第二个周伦杰的料。 我们齐问,你是谁? 男人说,我是我啊,我能是谁? 我们说,你叫啥,打哪来,到哪去? 男人说,哦,我姓南,名仁,从来处来,到去处去。 我说,你果然是男人啊,怪不得那么像男人。 南仁说,南是南瓜的南,仁是果仁的仁——见笑了,小时候就叫这个,没办法改了。 我说,你说话真有玄机,你说我会成为一代明星? 南仁胸有成竹地说,没遇上我以前,你可能不会,遇上了我,你一定会。 我说,要交钱么,我家很穷的。 南仁说,我不会收你一分钱,因我以前当过慈善家。我只是看到中国的影视界不景气,一心想栽培出一个领头人,一个风向标,并让他走出中国,走向世界,走红宇宙,为中国争光,为世界争光,为地球争光。 南仁的一席话说得我和陈六子激动半天,觉得今天真是个特别的日子,我们俩交了好运,我们的人生将从此与众不同。 陈六子不解地问,大师,你看我俩能从哪方面起步向哪方面发展? 南仁是个先知,知道我俩的名子,说,康永乐呢,虽长得不咋地,但听他声音洪亮,可见嗓门很大,很有唱摇滚的潜力,让他往歌手发展。陈六子呢,虽然长得也不咋地,但手脚奇长,人小头大,应该向影坛进军。 我俩听到跟真的似的,都发了愣,好象此刻我们已是万众瞩目的明日之星。 南仁说,还愣着干嘛,想做明星的,跟我走吧。 南仁反身就走,我和陈六子紧跟其后。我前陈后。 我们跟着南仁不停地走,不断地走,不回头地走,从白天走到黑夜,从黑夜走到更黑的夜。南仁忽然说,到了。 我们都停下脚步。南仁抬了抬手臂,只听“嚓”的一声,划了一根火柴,再弯腰拣了一盏煤油灯,点着了灯芯,周围就有了光。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周围都是一座座坟堆,都垒成锥形,坟头尖尖的,使人看了,毛骨悚然。 南仁说,害怕了么? 我俩哆嗦着说,没,没,就是觉得阴冷。 南仁瞅了一眼地下,说,你们俩,把前面的坟堆扒开,这有锄头。 我们坦白说怕,眼睛转向别处,再闭上,不敢去看任何能看到的东西。 南仁说,还是我自己来吧。 拾起锄头就往坟上刨,半个小时后,棺材被挖出来。三人合力,打开棺材,竟发现里面装的全是成捆成捆的钞票。我和陈六子惊呆了,心想这南仁可不是一般男人啊,跟着他,以后前途大大的有了。 只见南仁随手拎起一捆,放进自己的皮箱里,然后再把棺材盖合上,封了土,恢复成原来的样子。南仁说,成了,走吧。 然后我俩跟着南仁就走了,走向了一个大城市。 这城市像容器,盛着我太多太多的梦想。 第10章 明日之星(3) 我们打的进了城,城是大城,街道四通八达,楼房鳞次栉比,城市的上空缓缓飘浮着工厂里排出的有色气体,因此,这城给人的感觉第一是发达,第二是脏。我们入住了一家四星级宾馆,这在我和陈六子,都是第一次。宾馆的环境很幽雅,男服务生们高大帅气,女服务生们漂亮迷人,并且都一样的彬彬有礼。 我们的房间是七零七,开间很大的一室一厅,外加一个冲凉房,三人住,确实感觉很空旷。南仁像个主人似地嘱我们先洗个澡,去去一身的汗臭味,他自己则歪在床上,倒头便睡。 洗完澡,我和陈六子也是乏意上身,一时困得不行,打着哈欠,各自睡了。 一觉醒来,又是一天。南仁已不见踪影。我突然怀疑这可能是一场骗局,南仁十有八九早溜了。陈六子却说这不可能,他南仁那么有钱,又怎么会骗咱们穷人呢? 心里面忐忑不安,愈觉时间过得缓慢,肚子已饿得咕咕叫了,就是不见南仁归来。我俩急了,把服务生喊进来,服务生也是一问三不知,放他走了,我们也想走了。可是不会坐电梯,在电梯里瞎按一通,总是徒劳。再返回房间,倒真有些抓狂了。 我们万般无奈之下,弄个舒服的姿势,倚在沙发上等死。真的快要急死了的时候,南仁现身了。他一脸的冷漠,狂灌了三瓶健力宝之后,终于有气力说了话。 南仁说,事成了,明天我们就出发。 我问,什么事成了,我们这快都要饿死了。 南仁说,不急,我包里有几块馒头,你们先垫巴垫巴。 不等我下手,陈六子早把包打开,取出温热的白面馍,自己先往嘴里塞了一个,然后扔一个给我。 消灭了这些馒头,我俩满心期待地看着南仁,要听他的高见。 南仁说,永乐,我已经为你联系了一家唱片公司,明天你去试音,我已把钱甩出去了,不管你唱成啥样,他们都会给你出唱片。六子呢,你也甭急,等先把永乐的事搞定了,再搞你的。 我有些喜不自禁,心想真是天上掉下了馅饼,脸上就笑开了花。陈六子显得有点闷闷不乐,拢了拢被子,接茬睡下了。 明天一早,大家出发,出租车开得风驰电掣,流星一样穿过了几个工业区,在一座类似蔬菜大棚的建筑物前停下。 南仁付了车费,推我们下车,说,到了,这就是胡萝卜唱片公司。 我们直接去找公司老板。南仁说,这老板就叫胡萝卜,虽然名子土了点,但人家有钱啊,况且人家就是靠卖胡萝卜发的家,记住,不要笑,见面要叫胡总。上了三楼,拐来拐去拐进了一个会议室,胡萝卜在里等我们。胡萝卜是个超胖的男人,看不出实际年龄,胡子刮得很干净,头发像领袖一样往后梳。额头就显得大而油光。 胡萝卜长就一副孬种脸,见着我们报以假笑,说,幸会,幸会。 我们也打哈哈说,久仰,久仰。 胡萝卜吩咐女秘书给我们倒水,然后说,南仁兄,你最少得给我三个月的时间。不然,我也无能为力的。 南仁说,没问题,只要能让他走上明星之路,多花点时间也是应该的。 说完,从身后皮箱里拿出几撂钞票来,堆在胡萝卜面前。 胡萝卜说,南仁兄真是太见外了,就这样吧,康先生和陈先生都交给在下了,南仁兄你就瞧好吧,三个月之后,全国各大媒体的头版头条都是关于他们的新闻。 南仁说,那就多谢了,南谋还有点私事,告辞了。永乐,六子,尤其是六子,一切都要服从胡总的安排,不然就太对不起我的一片苦心了。 我和陈六子齐答,我们会的,请南哥放心! 南仁走后,胡萝卜对我俩细致入微地打量起来。一只毛茸茸的手我在身上捏来捏去,弄得我浑身不自在。胡萝卜又令陈六子把衣服全部脱光,声称要看看陈六子的肌肉发育状况。结果搞得陈六子也尴尬得可以。 胡萝卜说,康先生唱首歌我听听。 我说,唱哪首歌? 胡萝卜说,随便唱,最好选你比较拿手的。 我说,那我唱《南泥湾》好了。 说时,放开噪门嚎了一首《南泥湾》,唱毕,等着胡萝卜的点评。 胡萝卜皱着眉头说,你唱得虽然很好听,但走调走得实在太离谱,看来唱民歌不是你的强项啊,你再唱首流行歌曲吧。 第10章 明日之星(4) 我这次没征求他的意见,自作主张唱了一首《忘情水》,一曲毕,自我感觉良好。很有刘华德的味道。 胡萝卜揉了一下鼻子说,很好,这次没走调,但不够柔情。你知道什么是柔情么?就是这首歌唱出来,要让人听了觉得是李师师唱的,而不是李逵唱的。 我不服气,说,我再唱首《不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这回一定行。 胡萝卜连连摆手,说,算了,还是南仁兄了解你啊,看来你只能唱摇滚了。来,陈先生,该你了。你扎个马步我看看。 陈六子很费解,说,要我扎马步唱歌么? 胡萝卜说,不是,你不是要当电影明星么,你总得耍两手秀一下吧。 陈六子说,不对呀,你这是唱片公司,又不是电影公司,你能让我成为电影明星么?我不想唱歌,我只想演电影。 胡萝卜说,这我知道,南仁都给我说过的。看来你是误会了,我的胡氏集团下辖两家公司,一家发唱片,一家拍电影。 我和陈六子同时说,啊,这样啊。 胡萝卜看完陈六子的马步说,你能打么? 陈六子说,能打,我本就是打架混世的。 胡萝卜说,能挨打么? 陈六子犹豫会说,还行,基本上能打的人都能挨打。 胡萝卜说,很好,公司目前正在投拍一个警匪片,主要剧情是男一号是个警察的卧底,最后因为叛徒的出卖被黑帮们活活打死,戏里正缺一个武打替身,我给你这次机会,你好好地表演——我很看好你哟。 陈六子说,我在戏里只挨不打么? 胡萝卜说,对,只挨,不还手,因为你还手了挨得更凶。 陈六子说,能给我一个面部特写么? 胡萝卜说,这次不能,你毕竟是个替身,你特写了,观众就看出破绽了,就觉得自己被放鸽子了,就不会再看这电影了。 谈话就进行到这儿,胡萝卜招来一个人,让他领走了陈六子,然后带着我走进了神秘的录音棚。其实就是个大一点的播音室,只不过里面的设备更齐全和值钱一点罢了。并且几乎所有的机器我都叫不出正当的名子来。 我看到了几个我以前常在电视里看到的男女明星,他们好象都特别忙碌,走来走去、东张西望的,也不知道他们在干些什么。我很想跟他们打声招呼顺便请他们给我签个名,但想想还是罢了,自己马上就是明星了,用不着其它明星的签名了,想签了,没事呆在家里自个给自个签。 胡萝卜引我来到一个隔间,让我认识一个女人,说,这位是阿一,是个资深的音乐人,她会教你怎么唱歌的。 我伸出手去,礼貌地说,阿一你好,多多指教。 阿一笑说,康先生客气了。 胡萝卜说,阿一,康永乐我就交给你了,他日后的成名之路上,你的担子很重啊。三个月之后,我要上市发行永乐的专辑,你做得到么? 阿一郑重说,胡总放心,有我在,保证康永乐一炮而红。 胡萝卜一走,阿一立即正经起来,说,康先生,你识五线谱么? 我说,我读过《红旗谱》。 阿一说,康先生真会说笑,这样吧,这里有一首歌,我先唱一遍,你再跟着唱一遍,好么? 我说,那有劳了。 阿一唱了一首我从来都没听过的歌曲,根据我的经验,应该是首慢歌,因为这首歌她足足唱了十分种,歌词的最后一句被她反复地唱,也不嫌烦。阿一对我说,这是一首原创歌曲,抒情的很,唱的时候要把握情感流露和快慢分寸。我说好的,跟着阿一唱了起来。 唱完一遍,我说,阿一,你告诉我,这歌为什么十分悲伤? 阿一说,曲作者英子小姐刚刚失了恋,所以…… 我说,我明白了——换歌吧,这歌我唱不来。 阿一说,为什么,你难道就没失过恋么? 我说,没失恋过。一次都没。 阿一说,那我太羡慕你了,你跟你女朋友相处得一定很好。 我说,不是的,因为我从没交过女朋友,所以无恋可失。 第10章 明日之星(5) 以我看,阿一是个很大程度上喜欢说话故弄玄虚的人,她在我面前总是把自己搞得很渊博,似乎天上地下无所不知似的。她跟我讲人类学,讲生物学,讲神学,然后讲机械学,讲心理学,讲化学,最后才讲到音乐学。在我的印象中,她什么学都给我讲到了,唯独没有讲到科学。看来,她是个不相信科学的人,她足够聪明。然而聪明对于一个三十八岁的单身女性来说,可不是个好词。 我曾以很自卑的口吻询问过她有关歌手方面的事情,她则滔滔不绝一口气为我叨叨了半个钟头,那次我听得是脑袋都快炸了,但我还是忍了,想出人头地,就得付出代价,这个道理我深知。她先从歌手的起源讲起,她说开天劈地的盘古是人类的第一位歌手,她的推断依据是盘古动斧前必然发了一声吼,而盘古留给人类的作品就是山雨欲来之前的雷鸣电闪——这也是最初的摇滚。然后她又讲到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音乐的流传方式以及其中的几个代表人物,下面要讲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了,她却突然住口了,我问她为什么不讲了,她却说她饿了,要吃东西。然后收拾收拾就走了,连个背影都没给我留。我真拿她没办法。 在我跟阿一学唱的期间,胡萝卜来探了一次班。他问阿一我的进度如何,阿一就眉飞色舞地把我夸上了天,说我很有天赋,稍加指点,就能一步登天云云。胡萝卜很高兴,请我和阿一吃了顿海鲜,饭桌上鼓励我要勤学苦练,争取早日发片。我是不住口地道谢,并在他临走的时候问起陈六子,胡萝卜告诉我,陈六子目前正在接受专业的武术培训,不日便将入组拍戏,一切顺利。 再过了些时日,阿一对我说,现在给你录歌,你要好好唱。 我说,录什么歌? 阿一说,我这里有十首歌,都是作好了词曲的原创,之前从未有人唱过的——这十首歌唱好了,便给你发片。 我说,我试试吧。 这十首歌曲皆为一人所作,曲风都是强劲有力的摇滚,我唱起来很觉得吃力。阿一每天都逼着我吃掉很多斤的食物,补充体力,阿一说,你也不用讲究什么技巧,也不用在唱的过程中显得很紧张,因为你一紧张,歌会更紧张,那样的话,唱出来的效果就像卡带了一样难听。 我听从阿一的话,尽量地放松自己,唱的时候投入一点,再投入一点,基本上一支歌我三十遍之内就能搞定。然后等到十首歌唱完了以后,我的噪子也破了,已经不能利索地说出半句话。当然,我那不应该叫唱歌,应该叫嚎歌。摇滚么,本来就是瞎嚎嚎的。 黄天不负有心人,七月七日情人节这天,我发片了。公司为我在一家大酒店里举办了我的专辑首发式,我也是第一次被镁光灯照得眼花缭乱,被娱记们问得手忙脚乱。胡萝卜和阿一都参加了,并且发表了文采飞扬的贺词,说的是天花乱缀,给我编造了一段莫须有的传奇故事,我自己听了都觉得了不得,他们的最后一句话都是预祝我唱片大卖财源滚滚来。 首发式快要结束的时候,有个记者想必是迟到了,神情焦急地占个位子,抢到话筒语速很快地冲我说,康先生,我叫吴太小,是《明星总动员》的一名记者,因为路上堵车的原因迟来了几分钟,在此向你表示万分的歉意,请问你能否再抽出一点时间接受一下我的采访么,我这趟来的不容易啊…… 我的屁股已经离开座位了,况且我舌战群记了大半天,口已干舌亦噪了,于是我勉强冲她笑了笑,然后征求胡萝卜的意思,我说,胡总,你看这—— 胡萝卜把耳朵附在我耳边说,小康你就同意了吧,这《明星总动员》是南方地区最大最有影响力的报纸,咱可得罪不起,况且这记者又是个大美眉。 我立即会意,坐下来喝了口水,柔声对那记者说,你提问吧,但是时间最好不要超过十分钟哟。 记者说,谢谢,请问康先生今年贵庚? 我说,贵庚?贵庚是什么? 第10章 明日之星(6) 记者抿嘴笑了一下,说,康先生真幽默,我是问你多大了? 我说,这个嘛,二十有二了。 记者说,真是风华正茂啊,周伦杰当年也不过如此。 我说,我怎么能跟伦杰比,他是我的前辈,我要多向他学习呢。 记者说,康先生真谦虚。康先生的学历一定很高吧。 我说,也不算太高的啦,小提琴学硕士毕业。 记者说,小提琴学?我好象从来没有听说过这门学科啊。 我说,不是中国的,我是在国外攻读的。 记者说,啊,我真是孤陋寡闻少见多怪了,康先生真是有文化啊。 我说,不敢当,学了点皮毛而已。 记者说,那我想问问康先生,你是怎么热爱上音乐的呢? 我说,我跟你说,爱上一个东西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 记者说,康先生真会说,是的,爱,不是需要寻找理由的。 我说,与君共勉吧。还有什么要问的么? 记者说,有有有,这张专辑你一共做了多长时间? 我说,从开始构思到录制发行,嗯,大概花了两个月的时间。 记者说,哇噻,好快啊,快赶上刘翔的速度啦。 我说,过奖过奖,还有待提高啊。 记者说,专辑为什么起名为《向祖宗叫板》呢,为帮乐迷们注解一下么? 我说,噢,没别的意思,主要是因为它是专辑的主打歌,所以就叫了这个,就像周伦杰的《七里香》,郑菌的《赤裸裸》一样。另外,我个人也比较喜欢这首歌。 记者说,你对这张专辑的市场前景看好么,你觉得能卖到那个数? 我说,很看好,我对自己信心百倍,因为我做的是最好的,不好的也不会拿出来给大家。我觉得不出一年,它就能卖到一百万,或许更多。而且这还是保守估计。相信我,没错的。 记者说,那您最后能否为喜欢你的歌迷推荐几首你喜欢的歌呢? 我说,好的,我个人觉得,像《一无所无》、《三张王牌》、《我的家在天堂》、《不要脸的狼》、《半条命》、《假装纯洁》、《梦回高老庄》、《食客》、《丢》,等,都是不错的歌曲,希望大家都能喜欢。 记者说,哇,康先生你都推荐完了哎——这张专辑确是好专辑啊,每一首都是那么地惊艳不俗。 我说,谢谢。 记者说,我要向你说谢谢呢,打扰康先生了,我想,你一定会红的。 我再次说,谢谢。 首发式结束没几天,在胡萝卜的安排下,又弄了场新闻发布会,主要是用来宣传我的,那天来的记者更是多,而且七嘴八舌的问话也多,我尽可能地不晾下一个人,几乎每个问题都有问必答,当然,答案多半都是事先备好和信口胡诌的。 接着,应一家电视台的邀请,我去做了一期访谈节目,女主持人年轻漂亮且又能说会道,然而,舞台经验不足的我还是因为怯场而出了点丑,因为没坐稳凳子而滑倒在地,现场观众哄堂大笑,自己的脸红到发紫。幸好这一段被导播掐了,没播出去,不然,真不知颜面何存。 然后,又陆续参与了几个娱乐节目的录制,或做嘉宾,或为客串,偶尔也上台献唱一两首歌,把自己尽量表现得很开朗搞笑,活跃活跃现场气氛,以此来修整自己的公众形象,扩大自己的知名度。而以后再读报看电视的话,基本上都会有我的足迹出没,运气好的时候还能上个头版头条。 不久公司为我配了一套房子和一辆车子,房子是三室一厅,车子是豪华奥迪,当胡萝卜亲自将两串钥匙交到我手中的时候,我的眼睛里溢出了幸福的泪水,同时我也清楚地认识到,我已不再是从前的我了,我是个万民追捧公众人物了,我是个货真价实的明星了。 南仁也跟着过来了,顺理成章地做了我的经纪人,这是我曾答应过他的,我履行了当初的诺言,我没有忘记他。因为没有他,我也不会拥有今天的一切。我想,不论是谁,只要对我有滴水之恩,我都会涌泉以报之的。 我是名人,名人不打诳语。 第10章 明日之星(7) 我的走红,可以说是一夜之间的,我为此并未付出多少辛苦的努力,只是嗓门破了几次而已,后来也成功修复了——这引来了很多人的眼红和妒忌,这些人大多是想成名或正走在成名路上的人。但是没办法,谁让他们运气不如我呢。我对他们表示同情就像他们对我表示痛恨一样。 然而当我成名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开始思考我究竟成了多大的名,换言之,我到底有多红?我想了又想,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我拿了这个困惑去请教南仁,南仁却只表情丰富地朝我一笑,我问,你笑什么,我不够红么? 南仁说,你很红,很红很红。 我说,那你还笑个锤子。 南仁说,可有些人比你更红。 我说,都谁,让他站出来。 南仁说,刘华德,周伦杰。 我说,他们啊,他们是老红了,我是新红,都红。 南仁说,老实讲,你赶不上他们,你只是刚刚出道而已。 我说,可我已经发了一张专辑,并且卖的很棒。 南仁说,刘华德都发了上百张了,并且卖得也很棒。 我说,是了,他还演了电视,拍了电影。 南仁说,是啊,他比你要显得多才多艺。 我说,我明白了,我也要像他一样成为影视歌三栖明星! 南仁说,你终于开窍了,别忘了,赚的钱二一添作五。 我说,钱对我来说无所谓,我只要名气,我要名扬天下。 南仁说,我会助你一臂之力的。 南仁果然说话算数,很快我为接了一部戏,是个都市言情电视剧,我演了个配角,这次的参演用去了我将近半年的时间。该戏投播之后,观众反馈还不赖,我自己也有点沾沾自喜,觉着自己是块料子。 随之又一个剧组找上门来,邀我加入,我本想好好休息一阵的,可南仁这家伙早已替我答应下来了,我只好硬着头皮上了。这次的拍摄较为顺利,是个二十集的清宫剧,我扮演的是一个郁郁不得志的王爷,一直梦想着做皇帝,最后弄得身败名裂,因此是个反面人物。不过算是男二号,演皇帝的那小子是男一号,他长得眉清目秀,非常有型,而且已经成名多年,可是我却不服气,他除了长得比我可爱点名气比我大一点之外,演技方面实在不敢恭维。 然而出人意料地是,这部戏火了。一直从年初火到了年底,创下了当年的最高收视率,男一号迅速成为眼下炙手可热的人物,而作为男二号的我也跟着火了一把,上街买包烟即使戴着双重墨镜也能被粉丝们认出来,因此常常不敢随便出门了。 趁热打铁地,公司为我推出了我的第二张个人音乐专辑《帝国主义》,只是曲风大变,已不是先前的强摇滚了,而是时下最为流行的hip-hop,娘的,十首歌里有八首都是说唱的,节奏超快,且歌词巨长,背得我苦不堪言。而阿一这女的还真厉害,基本上每首歌都是她先唱一遍,再听着我唱,走调了或者唱错了,她都会耐心地为我纠正,对于她的敬业精神,我深感内疚。胡萝卜断言,这次一定能赶上周伦杰,周伦杰能唱的,咱永乐也能唱。 我说,人家能作词作曲,我不会啊。 胡萝卜说,你不能拿你的短处比人家的长处,这样永远是你输。你要学会拿自己的长处比人家的短处,这样永远是你赢。 我说,周伦杰有短处么? 胡萝卜说,怎么没有,它唱歌咬字不清,人长得虽酷,可眼睛太小,他是个台湾人,对我们本土文化了解不深,不信你问他雷锋是谁一准他不知道,还有,他年龄比你大,都奔三张的人了,也红了有年了,也该歇歇了,歌迷们也该换换口味了——这些都是他的不足之处,我们可以逐个击破的。 我说,胡总言之有理,可姓周的还拍电影啊,听说被人拍了两次后就要拍别人了,他要当导演了,我这怎么跟人比啊。 胡萝卜说,不难,电视剧演腻了,我给你个电影演。 我说,真的么? 胡萝卜说,我还能骗你?公司投拍的上个电影其实是个小成本电影,拍好了照样赚大钱,可是那帮狗屁演员们不争气,愣是给我演砸了,公司倒贴进去几百万。不过这回我有把握了,因为我招来了香港四大天王之一的张友学,他就是票房保证啊,再加上如日中天的你,哈哈哈,齐活啦。 我说,要我做主角么? 胡萝卜说,是啊,你早晚要做主角的。 第10章 明日之星(8) 姓胡的没有骗我,很快我正式入组,并与绿叶张友学见了面,我们互相说久仰久仰,并互相为对方签了名,然后电影开拍,我们合作得很是愉快。这是部古装武侠片,拍摄期长达六个月,拍摄点遍布中国各大城市,游山玩水间,不觉电影杀了青。我和张友学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他回香港的时候,我还亲到机场送了他。 几个月后,我正在一座城市的露天广场举行一个小型的歌迷见面会,就从威尼斯传来消息,我和张友学合作的那部电影斩获了电影节的金狮大奖,而我也问鼎了最佳男主角,胡萝卜作为投资人代我上台领了奖。 一时我兴奋不已,按捺不住喜悦的心情,一口气唱了新专辑里的七首歌,分别是,《我是奴隶》、《狗日的理想》、《大肚子女孩》、《妖气》、《爱谁谁》,《鸡毛信》、《今夜风流》…… 想当然,自此后,我更红了,红透了半边天。我的身价是一天高出一个台阶啊,基本上一个商业演出的出场费定在一百万人民币,一部电影的片酬至少得五百万,广告代言的话,一般在三百万元以上,而且还是税后…… 我已经与周伦杰齐名了,并大有取而代之之势,我唯一的缺点是,经不起绯闻的攻击。周伦杰的绯闻可谓是层出不穷,几乎一天一个花样,一天一个对象,而且他还十分乐意别人为他传播,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使人们不至于很快忘了他,才能够维持他的亚洲天王的地位——我得承认,这一点我不如他。 这事怎样说呢?自我成名后,我的家乡也沸腾了,人人都在口头传播着康永乐这个名子,都羡慕我是个本事人,混出了样儿来了,于是乎我的家门每天都被挤破,我家的电话每天都被打暴,我的父母当然也不用在街头摆地摊了,他们成了那镇子上最为光荣的人。可是这光荣严重影响了二老的生活,他们每天听到的都是咋咋呼呼虚假的讨好,看到的都是来来往往虚假的殷勤,总之,一切都是表面现象,人们真正关心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的儿子——名人康永乐。 弄懂了这个虚实,二老的心是拔凉拔凉的啊。 我原来是让南仁每月往我家里寄钱过去的,之后我有了房子,担心不够安全,直到搬到了安全保障最好的贵人龙小区后,便准备把父母接过来,一同住。可父母亲是两个老顽固,最初是不同意搬家,说老家风水好,不宜搬,后来架不住我好劝歹劝软磨硬泡最终点头了。可这是有前掉条件的,就是必须答应他们不能辜负了发小儿金花的一片深情。 金花是我两小无猜的伙伴,比我小两岁,我十岁她八岁的那年双方家长为我俩订了娃娃亲。不过后来我便不怎么喜欢她了,因为她越长越胖,现在胖到体重都快一百五十公斤了,这和头母猪有啥区别? 可金花对我一直情有独衷,我想这可能是因为她的自惭形秽吧。而如今,我出人头地了,找女朋友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我也就不再稀罕金花的专情了。其实我在几年前就嫌弃了金花,觉得如论如何她配不上我的。 我这次答应了二老,很快我感到了后悔。不过事情也好办,随便弄几个钱给她,让她好好地找个男人,过上舒服的日子,我也算对得起她了。我把这事交给了南仁去办,南仁很快就搞定了此事。 然而关于我的接二连三的绯闻却令我的父母信以为真,每次回家,他们都面对面地对我说教半天,教我不要做个花心大萝卜啥的。我对他们说,报纸上写的电视里播的都是假的,千万信不得。可他们完全听不进我的话,说我就是一个忘恩负义、背信弃义的人,有钱了有势了有名了就忘了从小的苦了累了情了,并放言我早晚要遭报应的。弄得我哭笑不得,觉得很冤。 我反复重申现在我尚未交过一个女朋友,没成想二老顺水推舟说,那好,既然这样,你马上迎娶金花过门,越快越好。 我说好好好,马上马上马上。背过脸去,苦笑不已。 第10章 明日之星(9) 金花的事情令我一筹莫展。思前想后,都觉得不妥。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我不会娶她的,除非——没有除非,我们俩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身份地位相差如此悬殊,根本不可能结合到一块。可是父母那边也着实不好交待,老是蒙混过关,也不是个长久计,因我早晚要结婚的。我只好叫来南仁,一同商量。 我说,南兄,这回你得帮帮兄弟。 南仁说,看你这话说的,我哪回没帮过你。 我说,要不咱做了金花吧,我跟她,没戏。 南仁说,不可,杀人是犯法的。这世道,有钱啥都好办。 我说,我爸妈非要看着我和金花拜了天地入了洞房生下个一男半女才能安心,否则死不瞑目啊。 南仁说,其实这都是给那些乌七八糟的绯闻给害的,流言真毒。 我说,事情已经这样了,可怎生是好? 南仁说,应当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我点了点头,说,姑且一试,只是要注意把握分寸。 南仁说,我理会得,又不是第一次了。 在南仁办理此事期间,我一直未曾回家住过,一直躲着父母。终于有一天,我气定神闲地回到家中,我对父母大人说,我娶不了金花了。 父亲说,为啥,你又变卦了? 我说,不是,是金花的问题。 母亲说,金花咋啦,她不就是胖了点么,胖媳妇能生胖娃,你懂啥。 我说,不是,金花她已结婚了。 父母同时说,啥,不可能! 我说,就知道你们不信,明天我带你们去看看,人家孩子都满月啦。 父母当然不信,第二天,我开车带他们回了趟五马镇,金花门前贴着的喜字还没有揭掉,院子里依旧热热闹闹,让人感觉好象回到了革命时代。母亲在门外高喊金花的名子,金花闻声而出,看到我们,一手遮住嘴巴,仿佛见到了不该见到的人。 母亲看到了金花怀里的婴儿,大惑不解地问,金花,这孩子谁的? 金花说,是我的,姨。 母亲说,你啥时候结的婚,怎么不通知姨一声呢?讨打! 金花眼里含泪,说,姨,你们刚从城里来吧,进门吧,外头寒气重。 我们随着金花进门,我和金花对视了一眼,她的眼神里,既有崇拜又有憎恨,我看得出来。院子里多好的街坊邻居们很快认出了我,他们立时欢欣鼓舞了,他们的眼神里,除了羡慕和巴结,什么都无。 金花领了一个男人出来,说,姨,他叫大苏,是我的男人。 母亲拍着金花的肩膀,带着哭腔说,花啊,永乐他对不起你啊,康家欠你的啊。 金花说,是我命不好,怪不得谁的。 叫大苏的男人长得很丑,歪瓜裂枣似的,而且奇瘦,与巨胖的金花形成强烈对比。夫妻二人站一块儿,让人觉得很别扭,同时很滑稽。 金花说,这也没外人,我就实说了吧,大苏他强奸了我,我失身之后本想一死了之的,可大苏拦着,不让我死,他说他愿意娶我,愿意照顾我一生一世,我很感动,答应了做她的妻子。 母亲说,娃子你咋这样傻啊,你乐哥也在等着娶你的啊,你这个傻孩子啊。 金花说,我是傻,姨,我知道,我配不上乐哥,他是大明星,大红人,我花花算什么,一个乡下妞而已。我嫁了他,只怕会给他丢脸。况且大苏对我也不错,现在我俩还有了孩子。 母亲说,你是个好娃,永乐得不到你,是他命里没这福气。花,以后生活上有啥困难的,都跟姨说,谁看不起你,姨就看不起谁。 我们简简喝了点水酒,然后就打道回城了。父亲母亲向金花挥泪告别,金花抱着孩子追赶已开动的汽车,此情此景,跟电影似的,十分温馨感人。但是我发现,我的心里却出奇的平静如水,丝毫没有生起波澜,倒像个冷血动物,并且整个过程中,我没有发过一句话。 其实不用猜我都知道,大苏是南仁使钱雇的,他只是我的计划里的一个棋子而已。只是我不知道,大苏走后,金花今后将如何过活。 第10章 明日之星(10) 这件事情摆平以后,我长了一个教训,尽量对那些娱乐者们敬而远之,他们太牛逼了,写新闻写文章似乎从来不用过脑子,他们的强项就是无中生有和胡编乱造。要防他们,不然你的不经意的一句话到了他们嘴里或笔下没有不走样儿不变形的。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那帮狗仔队们,他们个个都是偷拍好手,他们像一群臭苍蝇一样盯着你不放,并时常做出一些很贱的行为来,让你讨厌之至。 明星的生活其实是很忙的,比如我,几个月来似乎不曾闲下过,还不如普通的工薪阶层,起码每月都有几天单休或双休什么的。可是忙来忙去,我都不知道自己究竟瞎忙了些什么。钱虽是赚了不少,快乐却一分没见增长。 唱歌吧,得看歌迷的脸色,唱了一首,他们觉得不过瘾,要你再唱,你只好再唱。不唱不行,不唱他们会不高兴的,他们一不高兴,到处说你的坏话,要知道,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他们只消在网上发个贴子,说歌星康永乐无视歌迷的合理要求耍大牌什么的,那你完了,几天后全世界都将知道这个消息,并且闻知者都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所以说,歌迷得罪不起啊。他们能让你一夜之间名声扫地啊。 演戏呢,又得看导演的脸色,他让你怎么演你就得怎么演,不给你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你自己想来点颇有创新的题外发挥都不成。你苦恼了,说导演我不演了,你爱找谁找谁吧。他就生气了,他一生气,后果是很严重的,他会到处在公众场合造你的谣,说这个演员是如何如何的虚伪、不敬业以及目空一切,他发誓今后不会再与你合作了,并劝告其它导演也不要与你这种演员合作,让你毁了名声,断了戏路,死无葬身之地。 反正做明星就是这样,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处处要以身作则,不能动辄耍脾气,不能不讲卫生,不能赚钱太快,不能交友太多,不能不孝顺,不能不义演…… 关于我个人的感情生活,在这里我可以略微讲一点。成名之前谈过一场不成功的恋爱,就是和金花的那场,但这不应该归于失恋之类,要失恋也是金花失,是我甩的她,伤心欲绝的该是她。其实金花之外,我曾喜欢过一个女孩子,是一个长头发大眼睛的中学生,每次见到她,她能总给我一种很清纯的感觉,并且令我想入非非。这或许叫做暗恋吧,是我暗暗地恋着她的。不过恋着她的不止一人,中街的流氓头子陈八也是之一,但最后还是陈八得逞了,毕竟在五马镇上,数他混得最吊。每逢我看到他们俩个搂搂抱抱出双入对,我都心痛得跟针扎似的,埋怨自己懦弱、无能、不成器。我成名以后,曾派人打探过陈八和那女孩的情况,才得知,女孩早辍了学,并染了毒隐,已经关到戒毒所了,而陈八不知所终,走失于五马镇,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这点往事被我收录在我的自传《梦里不知身是客——华人巨星康永乐成长背后的故事》一书里。当然,书里的叙述更为具体详实,这里就不赘言了。需要特别提及的是,该书已由明日之星出版社隆重出版,最迟到下半月,全国各大书店都将有售,欢迎一路喜欢我支持我的歌迷或影迷朋友们继续喜欢和支持我的这本书,我把青春写在书里献给你们了。并且我将择期举办此书的签售活动,场地设在北京、上海、深圳、重庆等几个大城市,具体的行程安排此时还不宜透露,到时候我会带给你们一个惊喜的——还是那句话,相信我,没错的。 另:申明一下,阿一女士是我的“康永乐工作室”的一个贝司手,也是我音乐上的一个前辈,我对她一向很是尊重。《娱天下》周刊上所登的有关我和阿一老师有染的报道纯属记者所撰,并无一点事实依据。特此澄清一下,免得歌迷或影迷朋友们轻信了小报,对我产生了误会。《娱天下》纯粹的是“愚天下”。这次是个警告,《娱天下》的记者们听好了,没有下次了,不然你们将会承担法律责任的。 “名人”不说暗话,我康永乐说到做到。 第10章 明日之星(11) 忘记了是在几年以后,我成为了中国大陆最红的明星,周伦杰意识到在内地只要有我在他就没法再混下去了,只好见好就收地狼狈回了老家台湾,并且从此不敢踏进中原半步。他曾专门为我写过几首歌,派人送到我公司来,结果吃了公司老总胡萝卜的闭门羹。众所周知,周是个极重面子的人,这种见不得光的事情只可一不可二,选择滚蛋看来还是明智之举。而香港人刘华德也做了我的手下败将,我们只较量了几个回合,他就败下阵来,主要是他年纪太大,没力气玩命了。在我的第十七张音乐专辑《通吃岛》第一天上市的时候,刘华德宣布退出歌坛,从此“歇声”了。在我的第二十六部电影《子攻》美国首映的时候,刘华德宣布退出影坛,从此“歇演”了。 为了庆祝周刘的退败,我特意请了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们大吃特吃了一顿,我记得胡萝卜那天喝得醉醺醺的,他吐着酒气拉着我的手说,永乐啊,过去你是以我为荣,现在我是以你为荣啊。就这一句话,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我说哪里哪里,全靠胡总栽培。 活在万千荣誉和花环下,不觉间又是数年飞逝。这一年的秋天,天空格外的萧瑟,我迎来了我的第三十一个生日。生日派对上,很多朋友和我一块疯狂,我们唱歌跳舞做游戏,仿佛这是我的十一岁生日。我的女友也已换了几十任,身边的这个性感妩媚,是我目前最为衷爱的一个。推杯换盏间,她向我发出了别样的讯号,她要我答应娶她为妻,她不想再过那种金屋藏娇的憋闷生活。她说她受够了,她说她只想要一个名分。我说我给,你要什么我统统给。 她说,这可是你说的,你不能反悔啊。 我说,不反悔,反悔的是乌龟。 她说,你给我一千万。 我说,一千万?小意思,你把卡给我,明天我就打给你。 她说,你不爱我的。 我说,我爱,真的爱你。 她说,我并不在乎你多有钱,我看中的是你的才华。 我说,是么?我喝醉了吧。 她说,不,你没醉,我要你娶我。 我说,好,我明天就娶你。 她说,你撒谎。 我说,我康永乐对天发誓,也请在坐的朋友们见证,明天——我要——娶彩云! 她笑了,笑的很迷人。此刻的我脑子稍微清醒了点,我想,我答应她的事,我应该去做的,毕竟她只是一个女人,并且她是我众多女友里面最得我心的一个。 明日一早,南仁打来电话,说陈六子主演的一个电影今日开机,请我去捧场,问我去不去。我一听是陈六子的邀请,忙应承下来,说去去去,大家都是多年的老朋友了,他的电影,肯定要去捧场的。喝了杯牛奶,就拉上彩云,驱车往剧组赶。车是跑车,上个月刚换的,法拉利里最贵的一辆,我带着彩云,一路开得飞快,就像鱼在水里尽情滑翔。 车祸于四十四分钟后发生,高速路,十字口,警示灯,两车追尾。过程再简单不过,却换来了车毁人亡。彩云死了。陪彩云一块死的还有对方车里的一名司机两名乘客。经医院紧急抢救后,我保住了一只腿。另一只,罹难了。 我的伤心是可想而知的,同时失去了情人和腿,这事换了谁,都高兴不起来。住院的三个月里,关于我出车祸的新闻和传言不径而走,一时间满城风雨,天下人基本上都知道了这件事情。对于此事,人们反映不一。有悲伤的,比如一直喜欢我的那些歌迷影迷们;有快乐的,比如一直眼红我的那些二三流明星们。有无所谓的,比如胡萝卜之流的只认钱不认人的人。 陈六子还好,我出事后,就是他第一个打的急救电话,并一路护送我到医院去的。这点令我感动非常。但是从第二天起,我就再没看到他的人迹。他像个幽灵一样出现又消失,我不得不怀疑他是想趁火打劫。 后来事实证明,我的预感是正确的。连同胡萝卜和阿一,他们都是帮不仁不义之徒。想想真是墙倒众人推啊,他们得知我缺了一条腿并大有坐牢之势后,他们放弃了我,对我不管不顾,还趁机挖我的墙角拆我的台。胡萝卜对外公布了责令我下课的通告,通告上还说明了,自从而后,公司将断绝一切与康永乐的利益往来。而此时混了近十年一直半红不紫的陈六子改了头换了面,摇身一变为陈初生,成为胡萝卜麾下重点培植对象。胡萝卜立即赶拍了一部《我与康永乐不能说的秘密》,陈六子主演,电影是讲他和康永乐成名前一块在五马镇赌博泡妞的故事。在贬低了我的同时,也抬高了他自己。陈六子一下子红了。报纸舆论都是陈初生如何如何,陈初生一夜之间成为本年度最为热门的一个名词。 胡萝卜为了封杀我,不给我反封杀的机会,他把我偷偷从城里的大医院转移到了一个乡间的小诊所里接受治疗,奇怪的是,我的腿一点不争气,怎么治都不见好转,终于能不叫疼了,便开始了真正的轮椅生活。 第11章 写字机器(2) 我奋力扒开水草,奋力往前游,等到我快力尽虚脱的当口,声音传来,可以上岸了。于是我使出最后一丝力气爬上了岸。这个时候我看到了几处灯火,谢天谢地,总算到了理想中的村庄了。 一个渔人模样的汉子出现在我身边,他有很大的力气,他二话不说就背着我到了他的家里。此时我虽然浑身无力,可还有视觉和听觉。我看到汉子的家是个两层的小洋楼,汉子把我放到楼下的一张凉席上,然后说,先歇着,我给你弄点吃的去。我就看到汉子噔噔噔上了楼,接着又噔噔噔下了楼,他手里托着一只托盘,托盘上有几大块咸牛肉。 汉子把牛肉放在我面前,说,吃吧。 我也不客气,拿起牛肉,张口就吃。吃完后,抹抹嘴,就有气力说话了,就说还有没有,我还想吃。 汉子说,你能上楼么? 我说,能啊,能了。 汉子说,跟我上楼吧。 我其实已经不饿了,可还想更饱,就起身尾随着汉子上了楼。汉子的家真是让人感觉别有洞天,外面看着不咋地,里面却装修得有板有眼,可以想见,汉子的家是个小康之家。 我赞叹说,大哥,你家真不赖呀,生活也挺好吧。 汉子笑说,还凑合。 等我又吞下了三块牛肉,感觉有点撑了,不能再吃了,再吃肚子就破了。我开始打问汉子的情况。我说,大哥真是好人啊,今儿要没你,兄弟我这条命恐怕就保不住了。 汉子说,助人为乐嘛,举手之劳而已。 我问,大哥怎么称呼? 汉子说,叫我老枪吧。 我说,老枪,家里就有一人么? 老枪说,不是,我妻子住楼下。儿子在城里上学。 我说,哦,那我今晚睡那儿,我有些困了。 老枪说,你就睡我床上吧,我可能要晚点睡,你先睡吧。 我发现我的脸皮真是足够厚,跑卫生间里随便冲了冲身子,再往老枪卧房里的床上一躺,抱头就睡了。有一点须向读者交待,我身上裹着的那张黑白床单,早在田间小道上拼命疯跑的时候就抛下了,因此可以说,从老枪救我之时起,一直到此刻,我都是全裸着的。 我睡的很死,以为不会有梦做,却真真实实地做了几个关于读书时候的梦,基本上都是老师逼着背课文,背不会就得罚站,往操场上一站就是几个钟头,头上骄阳似火,脚底酸麻难忍,令我痛苦不堪。 于是挣扎着醒来,迷迷糊糊地,看到老枪还没有睡下,他的书房里的灯还亮着。我很奇怪,都凌晨两点多了,他还在搞什么飞机。我就轻手轻脚下床,蹑手蹑脚来到他的书房门前,侧头朝里看,只见老枪扒在书桌上,手里运笔如飞,似乎在飞快地写些什么。 我更为好奇地走上前去,软声问道,老枪,你在干什么? 老枪条件反射地哆嗦了一下,扭头看看,说,哎呀,妈呀,吓我一跳,恁地晚了,怎么醒了,失眠了么? 我说,不好意思打搅了你。我,我方才做了个厄梦。 老枪说,这样啊,那你随便坐吧,想喝点什么,冰箱里有,自己拿。 我说,谢谢。老枪,你在写信么?给你在外读书的儿子? 老枪说,不是,我在写书。 我不敢相信,我说,不,不会吧,你一农村人,你写书? 老枪急了,说,农村人为啥不能写书了,谁规定这书只能由城里人来写? 我说,你有文化么,写书是得有点文化的。 老枪说,我初二肄业。 我笑了,你看你,初中没上完都跑去玩了,你能写成什么书? 老枪严肃地说,我初中是没上完,可是没跑去玩,我是写书去了。一直在写。 我惊叹道,那你岂不是写了几十年了! 老枪说,是啊,我今年三十七岁,我已经写了二十二年的书了。 我说,那你写的书有出版过么,有人会看么? 老枪说,每本都出版了。首先我是一个渔人,我写的都是关于的捕鱼方面的书,要知道,在我们中国,光从事渔业的人,少说也有几百万。 我问,你们村的村名叫什么? 老枪说,万卷村。 我又问,都是种地捕鱼的么? 老枪说,一边种地捕鱼,一边读书写书。 我嘀咕道,怪不得你过得那么小康,搞兼职啊。 老枪说,我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子呢? 我忙说,我叫康永乐,健康的康,永远的永,快乐的乐。 老枪说,你还是个学生吧?怎么不在学校好好念书,跑到我们这地方来啦。 我撒了个谎说,我毕业了,想找份工作,多挣点钱。 老枪说,这样吧,以后你跟着我写书,以你的资质和魄力,肯定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实话告诉你吧,写书是很赚钱的哦。 我说,以我的资质和魄力——我再想想吧。 然后我回屋睡了,老枪还要继续熬夜,创作他的自传《我的捕鱼生涯》,而老枪还告诉我,他的妻子只所以和他分开而居,也是因为写书的缘故。他和他的妻子都想图个清静,而且能够互不干扰。他妻子目前正在写作一部言情类小说,名叫《嫁给一个捕鱼男》。 第11章 写字机器(3) 鬼使神差地,我在万卷村留住了下来,很快我发现,这所村庄有些与众不同。首先,它很大,感觉不像一个村,倒像一座城。麻雀不小,且五脏俱全。什么设施都有,有机关,有银行,有邮局,有派出所,有公司,有火葬厂,有医院,有学校,有商场,有歌舞厅,有火车站。当然也有田地和河流。完全不像老枪所说的那样,以种地和捕鱼为生,业余写点文字方面的东西。 但我不知道老枪为什么要骗我,我也不愿深入去想,能够吃饱喝足,我就感恩戴德了。 然后还有一点,村里的人似乎都比较热爱文化,村子中心有个很宽很阔的文化广场,傍晚的时候,成群结队的村民都要来这里扭扭秧歌,练练嗓子,耍耍拳脚。不久我又发现,离老枪家不到一百米的地方有个图书大厦,里面的藏书汗牛充栋,数不胜数,简直要比掉北京的西单的那个。而且这些图书都是供村人免费观阅的,不仅不收费,且无尝提供茶水。我因为是老枪介绍去的,管理员们都把我当成了朋友看待。 但我下决心要慢慢习惯这里奇异的生活,我的想法是赚够一笔钱,然后打道回府。我跟着老枪过活,老枪从没嫌我是多余,每天给我做可口的饭菜,而且每天教我学习写作。对于饭菜,我是来之不拒的,可对于写作,却令我头痛得不行。 有次老枪问我,你知道全村里最有钱的是哪位么? 我摇头说不知道。 老枪说,是村长。你知道村长是哪位么? 我仍然摇头,说不知。 老枪说,村长就是孙摸鱼,笔名莫语。最新出炉的中国作家实力排行榜上,他名列第一。他诗词歌赋无所不精,尤其是小说,写得更是出神入化,几乎每一部作品的问世,都会引起文坛一次不小的轰动。 我听得瞠目结舌,然后我有个疑问,那么莫语就是大师级的人物了? 老枪说,是啊,他是我们中青年以及少年作家们学习的榜样。 我说,那他应该有国务院的津贴啥的吧,那么牛逼闪闪的人物。 老枪说,有啊,怎么没有,只是太少,每年只有几十块钱。 我说,还不对呀,他那么有名的人,干嘛不呆在大城市里享福,干嘛要跑到这山窝窝里来呀?村长是什么,中国的最低领导人啊。 老枪说,这你就不懂了,这正是人家的特立独行之处。人家是不求闻达于诸候,效仿诸葛亮的。你说一个文人,本性是清高自负的,你要他做官,那势必会受制于人,丢了自由,换了你,你肯么? 我说,是不是跟人怕出名猪怕壮一个道理? 老枪说,说哪去了,凡是从事文学创作的,有几个不是奔着名头和财富去的。你说你怕出名,那你是太虚伪了。没人怕出名,都巴不得名扬天下呢! 我说,那莫语怎么做起村长来了? 老枪说,他的村长也别的村长可不同,它不属于任何地方政府管辖,换言之,它直接由中央管,你明白我的意思了么。 我说,不是很明白。 老枪说,我也跟你说不明白,反正莫语的这个村长很厉害,除了国家主席之外,没人能比它大。 我说,他如此伟大,写出来的作品也一定很伟大吧。 老枪说,那是当然,你读过《白高粱》、《四十二炮》没,这些响誉中外的大作,都出自莫村长之手。 我还有几个问题要问,老枪却摆摆手说该吃饭了。由此我觉得,写作是一件万分荣耀的事情,而作家则是一群高深莫测的人。 老枪带我去南街的一个摊点吃排档,完事后又带我回到家里,此时已是下午时分,离黑夜的降临尚早,我们都感觉有些疲乏,伏在沙发上,迷迷瞪瞪地打着瞌睡。忽然就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骂骂咧咧地传到楼上了,我和老枪赶紧强打精神,撵走周公。老枪吸着鼻子说,是我那婆娘来了。 来者正是老枪的女人,老枪喊她小雨,然后低声告诉我小雨是他女人的笔名。小雨不胖不瘦,素面朝天,是个白净女人。却长了个泼妇脸,且嘴特别大,看来不是个省油的灯。 小雨一上来就指着老枪的鼻子骂,说老枪不该偷偷寄钱给在城里读书的儿子,说这样会害了儿子的,然后引用了鲁迅先生的一句名言,生活安逸了,工作会被生活所累。然后说,你不知道儿子目前正在搞创作吧?搞创作是要有个艰苦的环境的,你天天寄钱给他,是会影响他的写作的! 老枪傻了,说,我儿子,他那么小,就写书了? 第11章 写字机器(5) 《年华》脱稿后,老枪第一时间帮我邮寄了出去。老枪告诉我对方是一家大出版社,出版物的发行量也比较大,因此稿酬也相对的比较丰厚。听得我一阵心花怒放。其实我是这样想的,稿酬多少都无所谓,只要能出版,对我来说就是一件有着特殊意义的事情,我就很心满意足了。毕竟这是我的第一部小说,缺乏经验在所难免。 接着便是一段漫长的等待。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过去了,书稿仿佛石沉大海,听不到一丝回音。期间老枪的《我的捕鱼生涯》以及老枪老婆小雨的《嫁给一个捕鱼男》相继出版。然而反响平平,也很少有记者的采访、读者的拜访。我想,可能他们写的太一般了吧。或者说万卷村的人出版一本书是很稀松平常的事儿,就像做好一顿饭、织好一件衣一样。没人会当成一回事儿,除了当事儿人。 有次睡下后,我问老枪,你那本书赚了多少钱? 老枪说,别提了,几百块而已。还不如种两亩瓜来钱。 我说,别逗了,谁会相信。 老枪说,骗你是狗娘养的!八百块,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我说,你写了多长时间? 老枪掰着指头算了算,说,八个月,好几十万字呢。 我说,折合下来,每月才一百块,还不如去卖红薯。 老枪说,是啊,八百块,勉强够维持着不至饿死。 我说,那你还自取灭亡地写? 老枪说,无奈啊,这都写了二十多年了,都写习惯了,哪天要是不写点什么,就会空虚得想自杀。看来,我真的是得了写作综合症了。 我说,那你还不趁早治了? 老枪说,治不了了,已经晚期了。 我问,你老婆呢? 老枪说,别提那女的了,给我丢人丢尽了。 我说,不可能啊,她的新作不也顺利出版了么? 老枪说,没错,是出版了,而且出版社一次性付给了她三千块钱。 我说,这不很好么,名利双收啊。 老枪说,你有所不知呀,本来好好的一部言情小说,竟被她写成了色情小说,色情小说好卖啊,这不一上架,就被那些不学无术一心要改正归邪的小混混们一抢而空了,成了他们为非作歹无法健康成长的帮凶。 说着,老枪从书架上卸下一本来,正是小雨的大作:《嫁给一个捕鱼男》。老枪信手翻了几页,然后打个折叠,扔给我看。书页间散着发油墨香,我凑上眼睛读了几段文字,却一下子目瞪口呆,继尔面红耳赤,看完一页,忍不住还要翻看下一页。老枪一把从我手里将书夺去,说,甭看了甭看了,低俗! 我说,你老婆把你写成了色狼了。 老枪气不打一处来,破口骂道,这个贼婆娘,仗着自己肚子里有点墨水,就黑白不分是非不辩地乱写一通,简直能把人给气死!我早晚要狠狠地收拾她! 我说,别生小雨的气了,人家一个女流之辈,写本书混口饭吃也不容易。 老枪的气消以后,我们一块去北村吃了一次海鲜,花掉了老枪的七十块钱。我知道,因为小雨的事情,老枪觉得自己很无能,一个大男人,竟养不起也管不住自己的老婆。因此,他把自己搞得很颓废、很悲观。和他走在一起,我能够感受到他的情绪的波动。我觉得,这件事无疑对老枪是个打击,而且是个莫大的打击。 我们在吃海鲜的时候,店里的其它顾客在激烈地谈论着什么。细听之,方才明白是有关小雨的新书。看来,小雨在万卷村也算小有名气了。但不幸的是,他们谈论的内容大部分都是对老枪不利的,他们都在怀疑小雨有了婚外情了,因为书中的小雨确实在婚后喜欢上了一个英俊挺拔的卖油郎,而在书的结尾,小雨和渔夫离了婚,渔夫却一直没弄明白为什么,实际上他已经戴了二十年的绿帽子而不自知。 老枪对于读者们的见仁见智显得很是无辜,同时恼怒之意油然而生。当然,这恼怒是针对小雨的。他自己也有些怀疑小雨是否真的有了别的男人。 这个怀疑在三天后得到证实。小雨确实已经勾搭上了一个小年青。而且老枪这次是捉奸在床,人证物证俱在,老枪的心凉了一大截。小雨却很乐观,她好象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该干啥干啥。老枪当时并未发火,撩开床账之后,看着惊惶失措的奸夫淫妇,只说了一句,不好意思打扰了,你们继续吧。 小雨惊惶之后冷笑了一声,老枪走后,她真的又和小年青继续了。小年青却吓坏了,只陪着小雨继续了两下,就一泄不起了。 第11章 写字机器(7) 老枪死后,我陷入了一种莫名的悲伤之中。我总觉得老枪没有离去,他只是有意地躲了起来,跟我玩捉迷藏。我的眼前常常晃动着他那张国字型的脸,以及宽宽的额头、高高的颧骨。但实事与所想向背,老枪确是死了,死的货真价实。他的老婆小雨假假地哭了一场,便为他送了终。之后小雨搬出了那所旧宅,搬进了村委会大楼。后来我才得知,与她相好的那个小年青原来是村长莫语的儿子。 我依旧住在老枪家里,只是斯人已去,物是人非。因为我实在是无处安身,偌大的一个村子,除了老枪,没人会愿意收留我。 不久,老万给我打来电话,说我的小说将要出版了。我却无论如何快乐不起来,我反而觉得小说的出版给我带来了很大的耻辱。我回话说,知道了,谢谢你啊。就这一句话,我竟酝酿了半天。老万还说社里要为我弄一个庆祝活动,让我参加。我说算了吧,一本书而已。老万生气了,怪我不买他的账,一下了撂了电话。 我的心情沉重无比。我还在想着老枪的事情。我觉得一个文人,其实骨子里是特别软弱和低迷的,尽管有时候看起来十分的强壮和威武。老枪因为自己的老婆跟别人偷情,他竟然轻易结果了自己的性命,这点让我觉得老枪是个很傻的人。 没了老枪,我还要生活。老万汇了一千块钱给我,这是新书的稿费,我已经很知足了。我也收到了新书,书名稍稍改动了下,改成了《年华向左,佳期向右》——对此,我很是费解。格调明明是积极向上的,却给弄得很颓废。幸而内容基本上和原稿一致,这点我要向他表示感激。 封面我也比较喜欢,是用白描手法勾勒出的人物图,四个男生四个女生,手牵着手肩并着肩,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小说正文前有一段长序,出自老枪之手,他在序里极力抬举了我,并鼓励我要继续努力不断进步争取在文学方面更上一层楼。我不知道这篇序文是老枪何时所作,但我想,老枪对我真的不错,今后我不论做什么,都要对得起他。 但是,不幸的是,我并没有做到这一点。 我从来想不到万卷村的物价有朝一日会增长得如此快速,而所谓的有朝,就在今朝。这是我恰好赶上的,就像我大梦初醒似的。我出门买盒饭,信手递了五元的票子给老板,并大方地说,不用找了。 刚抬步要走,老板拦下我说,钱不够,我怎么找? 我误会了他的意思,我说,钱不够没关系,你不用找了。 老板说,不是我的钱不够,是你的钱不够。 我苦笑了下,然后从腰里再掏了五元,再说,不用找了。 老板接下钱,依旧说,钱不够,我怎么找? 我这才心惊肉跳,敢情遇上了黑店?我瞅瞅了四下,就两个女员工,而这老板也是瘦得说好听点是皮包骨头说不好听点就是骨头被皮包,一张老脸也透着一股子老实巴交的气儿,再回过头来对比一下年轻力壮的自己,因此不难做出判断,单挑,他绝不是对手。 我在脸上努出邪恶的表情,然后伸出拇指和食指作了个鄙视的动作,声音也故意弄得很坏蛋,我说,怎么着,敲诈啊,你也不掂量掂量自己! 老板平静地说,你要不要买,要买就二十块钱一盒,不买就拉倒,我还要做生意,请你别堵在门口。 我说,我买不起还咋地?不就是二十块么,爷有钱,爷让你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有钱人,哼,小瞧人么这是! 说着掏出二十块,往老板手里一甩,接着抄起盒饭,当着店门前众多路人和食客的面,将盒饭一摔在地,就在一片啧啧的口水中,趾高气扬而去。 可耍威风是要付出代价的,就是活要面子死受罪。我空着肚子走回去,在路过川味馆的时候拐了进去,叫俩小炒,再弄几杯红酒,吃饱了喝好了,心气也平和了。喊服务生买单,服务生就过来了,是个打扮得分外时髦的姑娘。 姑娘支着笔头算了会,说,先生,一共是五百一十块。 我吓得跳了起来,酒醒了一大半,说,五百一,你勒……索……啊! 第11章 写字机器(8) 姑娘面不改色说,是的,先生别激动,我为你算一下,一份宫爆鸡丁,一百二十块,一份水煮肉片,一百五十块,一碗清丝腐竹汤,九十块,然后五杯俄罗斯红酒,每杯三十块…… 我说,别算了别算了,我昨天在这吃的是同样的东西,你们才收了我五十一块,妈的今天就番了一倍,你们这是纯粹不正当的酒馆,我到村委会告你们去! 姑娘笑道,告什么,也怪我们不得,这物价今天早上开始上涨,涨速都是用秒计算的,到了现在,就是这个价了,你再耽搁点时间,又要加钱了。 我说,不可能呀,刚才我买一份盒饭才二十块——哎呀,娘的,平时盒饭都是两块钱一份的! 不得已,我自认倒霉,都怪自己吃不逢时,翻遍了全身,却只翻出三百元钱现金,自然一古脑儿全充了饭钱,并且还立了个欠条,按了手印,承诺明天一早定会还上,姑娘才肯放我走。 之后的几天真是不得了了,物价神州六号一样飞速上涨,我鞋子破了,想换双新的,结果到了鞋店一打问,一双平日最便宜的回力运动鞋都标价二百块。我当时犹豫着没有买,谁知到了晚上再去问,已经升到二百五了。鞋可以不买,衣服可以不换,但饭总不能不吃吧。米店的大米是一天一个价,变换得怵目惊心。我把自己所有的积蓄全换成了保命的大米,两千块钱也就只买了一袋五十斤而已,而我此时已经身无分文了。 我要打着算盘过活了。当务之急是赚钱,我除了会写小说之外,一无所能。那就写书吧,好歹是个生计。不然真要去黄泉路上陪老枪。 这时老万找到了我,老万告诉我,时局有变,日本人要打进来了。 我说,小日本早在几十年前就投降了啊。 老万说,你不知道,他们这次发动了第九次世界大战。 我说,都打到哪里了? 老万说,我也不太清楚,反正他们已经发射出几千枚导弹了。 我说,导死人了么? 老万说,肯定啊,世上还有比死人更恐怖的事情么? 我说,那我们怎么办? 老万说,万卷社已经倒闭了,主要是人都跑路了,我也丢失了金饭碗。 我说,怪不得,你一脸的蹉跎。 老万说,兄弟,你还有钱没,先借哥一点,哥东山再起了一定还你。 我说,我把老枪留给我的都花光了,也是朝不保夕呢,还怎么借你。 老万说,那你还有多少粮食,都带上吧,咱们也逃,不然日本人一来,烧杀抢掠那可是四光啊。到时候都想象不出自己是怎么没的。 我说,行,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逃避。 这天深夜,我带上了我仅剩的十斤大米,像个逃犯一样跟着老万仓皇离开了万卷村,我们没有目标,只是义无反顾地向前,再向前。当然,临走前我们饱餐了一顿。后来逃离的路上,我才发觉那次的饱餐是多么地值得回味。因为我俩身无所长,而所经之地都在上演着战争与死亡,我们只好一天吃一次饭,每人一次一百粒米。我们不敢多吃,主要是想多几天的活命。 上帝保佑了吃不饱饭的人民,十斤大米一粒不剩的时候,我们来到了一座奇怪的城市,城市名叫弯尖,她像位仁慈的母亲一样接纳了我们。而且里面住着一群与我们志同道合的人,因此我们有了全新的职业,我们的吃饭问题也不再是个问题。 他们是一帮牛逼烘烘的人,所做的事情也是牛逼烘烘的。他们自组了个地下书社,有系统有分工地进行着一项不可告人的勾当。很悲哀地,我和老万加入了其中,并且表现得很出色,后来还因为这个不可告人的勾当而发了财,令生活充满了阳光。 下面是我和老万三年后的一段对话。 我说,万哥,这本又赚了多少钱? 老万说,三万。你的那本呢? 我说,两万八,唉,姜还是老的辣啊。 老万说,我不行了,老了,写不动了。 我说,写不动了一天还写八千个字,嘿嘿…… 老万说,今儿周末,去哪玩? 我说,蹦迪呗,顺便再泡个马子。 老万说,也顺便帮我吊一个,哥俩月没沾腥儿了。 我说,你个老色鬼,老牛又想吃嫩草啊。 老万说,没办法,咱有钱啊。唉,可有钱也买不回流逝的青春啊。我这活了半辈子了才算整明白,男人啊,啥好都不如身体好,哇哈哈。 我说,致理名言。 第11章 写字机器(9) 三年以前,我和老万刚到弯尖,就命中注定地遇上了刘邦——此刘邦非彼刘邦也,不过能和皇帝同名同姓也算是件幸事。这厮是个牛人,他手下大概有十来个兄弟,从事着一桩更牛逼的职业,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们为人类的盗版事业的兴盛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说白了,他们就是捣鼓盗版书的。 在邂逅我们之前,刘帮的生意出了点小变故,他与他公司下的两名写手因为版税纠纷的问题发生了龃龉,谁知那两位写手都是直性的人,结果一气之下愤然离去——这样导致刘邦丢了两笔财路,他正在苦苦寻觅撰稿人。 某日某时某地,我们和刘邦相遇于街头一角。 刘邦说,跟着我干吧,有我吃的,就有你们喝的。 我说,行,你说咋干俺咋干。 刘邦说,你们为我写稿,我给你们出书。 老万说,不是正规的渠道吧? 刘邦说,废话,正规的渠道你俩也配! 我说,怎么个写法,你吩咐吧。 刘邦说,是这样,你俩专写小说类的,因为此类的创作正缺人手,你们按我指定的东西写,我给你们算一千个字三十块,这个价钱已经很照顾你们了。还有一点,如果新书上市后卖很好的话,我可以考虑适当给你们加钱。 我听得有些糊里糊涂,只是觉得有钱可挣,且有地可栖,便点点头答应了。老万毕竟阅人无数,是个老世故,他对此提出了一个疑问。老万问,我们跟了你,住哪?吃哪? 刘邦说,住嘛,公司会为你们提供一套二居室,不过你们每月要缴纳三百块的租金以及水电费;吃嘛,公司和我个人均无权干涉,你们自便,爱怎么吃怎么吃。 老万说,现在我们身上是一分钱也没了啊。 刘邦说,是啊,所以你们要尽快开工,第一个月的吃住先计在账上,等第二个月再从你们的稿费里扣除。 事不宜迟,我们很快跟随刘邦到了他的公司,公司的地址很偏僻,隐藏在城西北的一个小胡同口里,是一座外表破旧的老式楼房。有点类似民国时期的特务机关。楼里的设备却令人不敢置信,一台台过时的印刷机,庞大的身躯,复杂的结构,日夜不停地劳作。刘邦的十几个兄弟就是这公司里的全部员工。当然,公司只是名义上的,而且我估计还是刘邦自己那么叫的,并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公开注册过。我们参观了一遍后,老枪和我都是一个心思,娘的,这哪是什么文化公司啊,这纯粹的是个破纸楼啊。 然而,就是这座破纸楼,每天生产出的纸张被装订成册,以最新图书的名义运往全国各地,招摇过市。 刘邦公司的全名叫,大汉皇权出版公司。主要业务是出产各种热门图书,然后进行全国性的批发和零售。 我和老万被刘邦安置在公司附近的一个居民区,刘邦在里面为我俩租了套房子,房子还不错,有客厅和卫生间,客厅里还有一台二十八吋的长虹彩电,刘邦走后,我俩就像迷路的孩子找回了家一样,心情十分开心。 半小时后,刘邦派人送来了吃的,两只烧鸡和一听扎啤,我和老万都吃喝得忘乎所以。又半个小时后,刘帮派人送来了两台笔记本电脑,来人为我们安装好后说,刘哥说了,你们两人先玩着,他有事会及时通知你们。 我俩又是一阵莫名的兴奋,之后的几天,刘帮没有过来,也没派人过来,我和老万就成天呆在屋里玩电脑,他看他的黄色电影,我打我的网络游戏。彼此倒也相安无事。饿的时候厨房里有米和油,案板下还有一箱没开口的统一方便面,凑合着也能填饱肚子。 周末刘邦来了,他开门见山说,你们有事做了。 我俩同时问,何事? 刘邦说,写书啊? 我俩同时说,写啥书? 刘邦说,我最近得到消息,有个叫姜戎的老家伙写了本书,叫《狼图腾》,上个月刚发行的,这个月就卖出了十万本,且势头正旺,咱们不能袖手旁观啊,不能让钱都流进了长江社的口袋里——我是这样想的,你俩原把原书看一遍,然后照葫芦画瓢,永乐,你写一本《狠图腾》,老万写一本《狗图腾》。 我说,这书名也太文理不通了吧,这,能写么? 刘邦说,我们做的就是书名的文章,不把书名弄得跟原书相象,我们的书就卖不出去,书卖不出去,我们还怎么赚钱? 第11章 写字机器(11) 写作不是件好玩的事情。 我和老万在拼命地写拼命地赚钱的时候,我们的身体也正在日益地走向恶化和枯竭。可以说,基本上每完成一部书稿,都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整日对着电脑屏幕,眼花头晕自是在所难免,最大的问题是,空虚得要命。我们基本上都养成了个不良的习惯,夜间工作,白天休息。因此都成了夜猫子,白天死气沉沉闷头睡觉,到了夜晚,便生机勃勃充满了干劲儿。 我们都知道这样不好,对身体极其不利,但是没办法,刘邦有规定,他禁止我们在白天做事情。因为做的事情不太光彩,现在风声又紧,为防止东窗事发,还是夜间比较安全一点。 不过刘邦也没亏待我俩,第二年,我和老万都分别有了自己的住房,并且各自交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刘帮还送给了我们一辆黑色夏利,车虽是八成新,但开起来也觉风光无限。没有文字任务的时候,我和老万通常会一起开车去郊外兜风。但在平日里,车都停在老万家。 这一年里,我和老万总共写出了十三本小说。我写了八本,他只写了五本。这说明了一个问题,年轻就是气盛。 九月里,老万犯了脚气,寻了几个大型医院都治不好。后来遇上了个江湖骗子,说是祖传秘方一针根除,只是这一针开价一万块,老万轻信了那家伙的话,咬咬牙把钱出了,不曾想一针过后,脚气没了。老万大喜过往,请那骗子吃了顿烤全羊,但是骗子走后三天,脚气重生,臭味曛天。老万恼得直骂娘,真是赔了票子又折羊。 老万向我诉苦的时候,我一点同情心都没有,竟笑得直不起腰。但其实在老万倒霉的同时,我落下了可恶的颈椎病,走路都得弓着身子搭着头,痛苦不堪。中药西药似乎统统不管用,都最古老的拔火罐的方法都试过了,还是此消彼长,时好时坏。每每疼痛难耐,我就用一根擀面杖在脖子上来回擀,这样多少能减轻些痛苦。 第一个跟我上床的姑娘叫芸,是附近一所大学里的学生。芸很朴素,也很性感。或者说,她在学校里很朴素,在学校外很性感。我们在一个迪厅里相遇相识并相爱。 那天老万请我去蹦迪,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迪厅真是个灯红酒绿的地方,以前我不敢来,或者说是不方便来,因为总觉得这样的地方容易让人堕落。但来了一次,就给喜欢上了,脚还未出门,心就想着第二次了。 芸是迪厅姑娘中的蹦得最狂热的一个,至少我是这么认为。当时的她穿得很少,就差没露三点了,又扭得厉害,我以为她是吃了摇头丸,并且我以为她不是个好女孩。但我还是义无反顾地粘了上去,同她一起扭,一起嚎,一起扭到扭不动,一起嚎到嚎不出。然后我们两个相拥着找个位子坐下,三杯烧酒下肚,我们说了自己的第一句话。 我说,我叫康永乐。 她说,你叫我芸吧。 然后没再多言语,又是三杯酒下肚,她主动提出跟我开房。我一时兴奋莫名,霎时没了醉意,很快找到老万向他说了情况,就拉上芸,上了我的“贼车”。 我开着我的破夏利把芸带进了一家旅馆,把烂醉如泥的她撂到床上时,我的身上似乎有使不完的力气,三下五除二,剥光了衣服,二除五下三,就完了事。但我觉得不够爽,起码没有想象中的爽,我想再来,可我的小弟弟已经蔫了,需要静心修养几个小时。这一夜我共来了四次,四次之后,天都大亮了。而芸姑娘始终如一地酣睡着或假装酣睡着。这让我事后觉得更不爽,我总感觉自己像一夜奸尸了四次一样。 芸醒来后大哭,缩在被窝里不肯出,哭的同时把我骂得狗血喷头,说我趁她不备强奸了她云云。然后我毛了,我说,就是强奸了怎么地,你不是同时也爽了么? 芸抽噎着说,你要付我钱,我还是个处女呢。 我心虚地反驳,处女?你当我是处男呢! 芸说,我不管,我还是个学生,这事传出去,多没面子呀。 我说,是啊,这事传出去,我会很丢人的,出门就撞个鸡。 第12章 大梦醒来(1) 我缓缓地睁开了眼睛。不用环顾,我也知道这是什么地方。我已经从这场大梦里苏醒,尽管我有一千个不情、一万个不愿,但事实就是事实,发生过的,怎么也改变不了。只是我不知道,我究竟沉睡了多久,梦中的那些人会不会再出现。 我慢慢坐起身,我看了一眼窗外,是明晃晃的白天,我想我该回去了。是的,我要回家了,这座破庙是乞丐和尚才呆的地方,我不要做乞丐,更不要做和尚。我想到我是个大学生,且快面临毕业了,我想我应当尽快投入到读书学习中去,为了将来能谋份称心的工作。还有我的爸爸妈妈,他们对我一向疼爱有加,失去联系了这么多天,他们一定着急坏了,担心坏了。还有我的女朋友燕子,我突然不在的这些日子,她会不会伤心落泪。 想到这儿,我心里一紧,像被鞭子抽了一下,这种感觉反应到大脑里,大脑就向身体发出讯号,我立马站了起来。奇怪,我并不觉得很饿,快步走出了这座破庙。 出了庙,找不到正确的方向。于是蹲下来细想,却越想越迷糊,终于弄明白这是黄阳城的地界了,但就是想不起五马镇的确切方位。幸好,我看到了路旁的几个行人,看打扮像是郊外的农民。我就轻步走过去,向他们问路。 我拱了拱手问,几位大哥,麻烦问下,你们知道黄阳城怎么走么? 一个形如刀削的瘦子把我打量了n久,然后拉住其它同行,说道,你们看,你们看,这个人像不像广告里要找的那个人? 瘦子说完,往边上闪了闪,以便其它人的目光能够对我一览无余。他们总共有六个人,加上瘦子是七个,十四只眼睛都往我身上盯,仿佛我是待消化的食物。 我心下一寒,说,你们想干什么,我是城里人,我还是大学生! 一个戴着草帽的男子笑道,城里人?大学生?嘿嘿,我还告诉你,我一不稀罕城里人,二不稀罕大学生,三不稀罕城里人是大学生! 我说,几位大哥,你们到底想干什么啊,你们不说,我还要赶路呢! 先前那个瘦子说,不干什么,就觉得你像一人,我们想用你去换钱,我们都是种地的,一年也弄不到几个钱,你就算可怜我们一下,跟我们走一趟,你答应了,我们好歹能得几个化肥钱。 我说,既然是强迫,我就应了你们,我身单体弱的,且只有一人,你们七个,我斗不过,只好认输啦。走吧,看你们能把我怎样。 瘦子哼道,算你识相。 落后就要挨打。我不敢落后,紧跟着他们向西走去。路上,先前那个草帽以一种长者的口吻问我,小伙子,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是叫康永乐吧? 我说,是的,怎么啦? 草帽说,别激动嘛,没怎么,你可真是个不让人省心的孩子。 我奇道,老哥何出此言? 草帽来气了,说,你是真糊涂啊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你知道你失踪这三个月你的家人有多么挂念你、担忧你么,你这孩子,十几年圣贤书是白读了去! 我立即明白了草帽的意思。当初我从学校里突然跑出来,不觉已是三个月了。老爸老妈在这一百多天里势必会到处打听我的消息,他们都认为我失踪了。 草帽继续说,你这孩子,真是任性,说出走就出走,也没跟家里打声招呼?你是心情不好么,谁得罪你了,是社会么,还是政府? 我说,谁也没得罪我,命再苦我没怨过政府,点儿再背,我也没怨过社会。是我自己厌倦了学校生活,自作主张跑了出来的。 草帽问,你知道中央电视台的黄金时段的广告费是多少么? 我说,很贵吧。 草帽说,一秒钟一万!你的那个广告是十二秒,就是十二万呀!你家人为了寻你,是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啊,大街小巷都张贴着关于你的寻人启示,这还不算,从地方电台电视台到中央的电台电视台,都有寻你的广告播出,你自个掐指算一下,这得花掉多少银子啊?你老爸是千万富翁还是钻石王老五? 我听得傻了,我没想到我的不经意的一走,竟会种下那么深的恶果,我觉得我拖累了父母,我真愧地他们。 我问草帽,大叔,你这是要把我送回家么? 草帽温和地笑了笑说,改叫大叔啦?小伙子,有觉悟才有进步嘛。是啊,我们要把你送回家去,这样你的家人就会以十万现金相谢,哈哈。 我说,我家人定是和你们开玩笑的,我家那么穷,怎么拿得出那么多钱? 瘦子这时说,这我们就不管了,电视上广告打得明明白白,如有得知我儿康永乐具体下落者,可得人民币六万元,如完好将之送回者,可得人民币十万元。 我说,你们上当了,我爸他是个烟鬼,穷酸得要命,抠门得要命,他是不会给你们十万元的,况且他也掏出不十万元来! 任凭我怎么说,他们全充耳不闻,只是嘴角露出了几丝讥笑,似乎对这事胸有成竹。一路向西不知走了多长时间,突然不走了,不是停下来了,而是搭上了一辆顺路的农用三轮车,师傅也是附近的农民,瘦子甩给了他十块钱,他就十分乐意地带我们进了城。 第13章人间还是这人间 我也没有想到,《梦》写到后来竟然写得自己吐血不止。 对于这部小说,我觉得,我已经尽力了。 当然,原本我是有很多话要说的,但是现在,我发现我已经不具备这种倾诉的本能了。 很早就想写一部自己要想写的小说,这部就是。很好玩,很有意思,很不错。 因此可以说,它是写给我自己看的,是我一个人的小说。喜欢《白日梦》的读者,都是有缘的人。 轻松幽默的小说,写起来并不轻松幽默。 和之前的两部长篇一样,出来之后反响廖廖,这是我能预见的。 没什么,真的没什么。我的生活已是这样,一切都无所谓。 现在写东西的人多如牛毛,而自己又算得个什么东西。 旁边的人在一遍遍地播陈楚生《有没有人告诉你》。 陈楚生是从深圳走出的,深圳的人都比较喜欢他。 且这首歌确实不错。 有没有人告诉你,我很想你,燕子。 答案是没有。 但是那段刻骨铭心的情感,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永远。 远方的跋涉,孤身的寂寞,常常让我深夜失眠。 累了,衣服也不脱,就往床上一躺,于是常常做梦。梦里都是我讨厌的人和事情。它们像魔鬼,我无法摆脱它们。 我想是我个悲观的人。活得越久,越悲观。尽管我的人生才走过二十一个春秋。 周围的同事和朋友都不能给我长久的温暖。包括我最亲爱的家人。这最悲哀。 想起以前的种种,觉得自己好傻,当然,现在更傻。傻人傻事。 对自己说过的话许过的承诺都不能一一兑现,或脚踏实地地履行。 这是我做人最失败的地方。 他们或她们说我是个老实巴交的人,说我是个烂好人,说我是个傻逼。 他们或她们说我是个油嘴滑舌的人,说我是个神经病,说我是个笨蛋。 我都能接受。世人笑我多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 茫茫人间,寻一个能理解自己的人,真难。 有时候有些事情有些无奈。我改变不了世界,连自己都改变不了。 很多很好的机会被无情错过,明知是错过,却无可挽回。 手机不是个好东西。它太近了,近到人不能放开呼吸。 钱更不是个好东西。害人。可没它又不行。 男男女女都是那么地利欲熏心,且色情地不行,女的尤其,中国进入了女权社会。 花花世界。都是别人的,就像幸福。自己是个旁观者。 堕落是个什么词儿?就是消沉,不上进。我是一边上进,一边消沉。 大部分时候觉得自己无用,可谁又是有用的呢?个人的力量太渺小了。 为了一个遥不可及的理想而奋斗着,像掉进黑夜,去摸索那一抹微火。 又开始吐血了,一汪一汪的浓血,像要挖空自己。 而自己已经空空如也,身体虚弱得能被风吹走。 是压力关系么。与压力无关,是对人世和对自己的绝望。 绝望是个不好的字眼。我想赶快甩掉它。 抽空逛了趟书店。买了本老贾的《高兴》,看了之后,却陷入悲伤。老贾骗人。 据说公司的老总老游从台湾过来了,部门要放一天假,也不知是真假。已经连续两个月没休息一天了。 《梦》之后,人间还是这人间,人生还是这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