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甸之远》 一 佛语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然而千年之后又能相守几何?也许前世一万次的回首才换得今生的相顾一笑,但若时光倒流的话,你宁愿前世没有相遇,还是原再万次的回首才换得此时的心有灵犀? 这一切都没有答案,人生只有一次,你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到底是什么。因为一切都是一次性的经历,不再重复。你不可能同时踏进两条河流,一切的一切,你既不能拿它跟前世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 凡经历过的,既是偶然,也是必然。 我不知到底有没有前世,躯体可以化为灰烬,消失于无形。但灵魂呢?柏拉图曾在他的《斐多篇》中说过:“灵魂在取得人的形式之前,就早已经离开人的身体而存在了,并且还是具有知识的。”既然灵魂具有知识,那么它肯定也具有情感。它先于人的形体而存在,就从反面论证了前世与轮回,灵魂的前世与前世的轮回。 若真有前世的话,在历经沧海后的那不经意的蓦然回首中,是否我们都已苍老了千年也孤独了千年? 也许是,也许不是。千年太长,很多东西都足可以遗忘。千年又太短,很多缠绵转眼又都成了云烟。 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曾提出过这样一个著名的哲学命题,他说:“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这一命题打破了尚处于蒙昧状态的童年时期的人类对于神祗的崇拜和对自身的无知,使人类第一次由幕后走到台前,由不自信走向了自信,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认识自我,认识世界。从而确立了人的主体性,客观事物只有同人发生关系时才存在,人成为评判它们的唯一标准。 后来苏格拉底对这一哲学命题又作了补充,他说:“作为思维着的人是万物的尺度”,这无异于说一切都无需外求,一切都存在于人自己的精神本性之内。既然一切都存在于自己的精神本性之内,那么心灵的尺度就决定了一切。因为一切都源于心灵,包括精神。 心灵主宰一切,爱恨情仇功名利禄皆由心生。 心灵是灵魂的殿堂,身体只是灵魂的附庸。而灵魂又离不开身体的支撑,一有形,一无形。无形引导一切,有形决定一切。 人类被无形引导着,无论爱情还是命运。 二 三杯一身黑衣,一副墨镜,叨着一支烟,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他一身黑衣,一幅黑镜和一脸杀手的长相,给人一种冷冷的、酷酷的感觉。就像功夫里斧头帮的帮主,只不过那个帮主不带墨镜。但他永远都带着那副墨镜,没有人知道他那幅墨镜下隐藏的是一双怎样的眼神。也许如水蛇,也许如水仙。他仿佛怕别人从他那双眼睛里窥探到什么。 他是一个混混,人称浪子三杯。 他的酒量很好,浪子的酒量一般都很好的。却不知为何叫了一个三杯的称号,不过他喜欢这个称号。 在花都夜总会的门口,他突然停了下来,他摘下了墨镜,墨镜下的一双眼睛里满是水蛇的忧伤。前方一个窕窈女子正挽着一色眼迷离,大腹便便的老板模样的人上了一辆豪华奔驰。 车轰然一声开走了,他还站在原地,怔怔的,眼神变得散漫而凄迷。那女子的身影像极了一个人,一个他永远无法忘却的人。 天色慢慢暗了下去,街灯亮了起来。他又带上了墨镜,手上的烟早已燃完,烧着了手指。他却不甚在意,他喜欢那种被火烧的焦痛的感觉。他又看了看烟头,上面好猫牌的标志早已化成了灰烬。 他转身进了花都夜总会。 花都夜总会在这里算得上豪华,门前宽阔的停车场上齐刷刷地停满了名车。他进入旋转门,门外是服务生鄙夷的神色。 他第一次进这么高档次的夜总会,里面的奢华是他所没有料到的。眼前招摇的一个个都是性感而妖冶的女子,她们有着天使的脸蛋,魔鬼的身材和荡妇的笑容。 他进了包厢,要了一位进门时他看起来笑的最浪的女子,那女子一见他这派头就知是一位没钱但却不好惹的主儿。 他坐了下来,依然带着墨镜,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要了一箱酒开始喝,不停地喝。那女子坐在他的旁边,脸上渐渐褪去了刚才的浪,褪得很平静,云淡风轻。 一箱酒已喝完,他感到了一阵阵的炫晕。但他的头脑却出奇的清醒,是那种欲哭无泪的清醒。身旁那女子不知何时已脱去了身上那层薄如蝉羽的轻衣,袒露着两只硕大的乳房,圆圆的,上面有两个尖尖的乳头,整个乳房看起来就像两座并立的美国白宫的圆顶。她叉开着双腿,腿中间是一丛密密的黑色森林,森林中间有一狭长的洞,看不到底,像是欲望的深渊。 他摇晃着摘下了墨镜,看着那个洞。三米,二米,一米,他凑了上去,那个女子又浪了起来,白宫和森林一起扭动。他突然愤怒了,扬起手,却无力挥下。胸内如翻江倒海般的难受,感觉胃里有一种东西不断的向上涌,向上涌,最后如倍受压抑的喷泉般喧泄了出来,吐在了那女子身上。那秽物像条小河般自白宫之顶一直向下流,流进了森林,流进了森林里的洞穴,像是欲望的良药。那女子尖叫着骂了声变态,抓起衣服便朝身上胡乱擦了起来。他笑了,开怀地笑了,他掏出钱夹向那女子撇了出去。那女子也顾不得擦了,捡起钱包便开始数起钱来。他摸起墨镜,抖擞着带上,跌跌撞撞的窜了出去。 外面的夜色早已深了,那满街摇曳的灯火他怎么看都觉得那是一海辉煌的泪。今夜,他已无处可归。 他一个人坐在天桥上,眼睛望着远方,很远的远方,远的没有了方向。他已停止了思想,他突然觉得很多事情根本不能去想,越想越觉得迷惘。 人生充满了无常,就像风雨雷电冷月秋霜,你的天空根本无法设防,有时晴天里一个霹雳,有时风停雨住又出现了阳光,一切的一切似乎都被一只无形的手所左右着。你想与他搏斗与他厮杀,但到头来却发现这只是场无物之阵,没有战场,没有士兵,没有敌人,只有你独自怅立在这滚滚红尘里,茫然无助的,也化作了红尘。 夜已深了,脚下的车水马龙也将已过尽。只剩下零星的车灯一路亮了过来,又一路亮了过去,似乎从远古走来,披着一身的霞彩,又走向了阴霾。 有些东西不是不能遗忘,而是他不想遗忘。记忆充斥着灵魂的殿堂,塞满了无望的忧伤。他不知若失去了记忆人生将会变成怎样?因为他现在一无所有,只剩下了那点可怜的记忆。所以他像一条狗一样,在这钢筋凝土的城市森林里偷偷地舔着自己的伤。 约翰。杜威曾说过:“人是由记忆而不是思想所左右,记忆不是记住真实的事实,而是联想、暗示和戏剧性的幻想。用来衡量头脑中暗示的价值的标准不是同事实一致,而是同情感相投。”人被记忆所左右着,而记忆又被情感左右着。记忆中的东西不一定都是事实,它被情感抽象化了。 他不知是他的记忆还是情感背叛了自己,也许是双重的背叛,也是许是双重的忠诚。也许是背叛的太深,也许是忠诚的太真。也许只是因为当时都太年轻,太天真,而年轻时的爱情都很容易陷入绝路和苦海,没有未来。 五年前,他上高二。那时他有一个初恋女友,叫思琪,爱的不能再爱。他还有一个兄弟,叫阿泰,好的不能再好。 高二的第二学期,他得了重病,做了手术,需住院三个月。出院前的有一天,他偷偷溜了出来,回到了在学校附近租住的房子,打开门的那一刻,他一下子傻了,彻底地傻了。就在他的房子里,就在他的床上,他爱的不能再爱的女友和他好的不能再好的兄弟赤身裸体地抱在一起。 他已记不清之后都发生了些什么,因为他傻了。他只记得他把自己关在家里喝了三天三夜的酒,最后他外出的父亲回来后破门而入,迎面给了他一拳,吼道,“你他妈给我振作点,还是不是男人?老子怎么生出了你这种孬种!”他傻傻地笑了笑,“我他妈就是孬种,你拿我怎么样?难不成杀了我?来啊,来啊,有种你来啊!”他伸长的脖子,他的笑早已变成了哭。他的父亲一下子如泄了气的皮球般瘫坐在了地上,不觉间已是老泪纵横。父亲一把夺过他手中还未喝完的半瓶酒,一扬头便喝了下去,之后抡起酒瓶砸在了墙上。看着那飞扬的碎片,他突然觉得他与父亲之间多年的隔阂一下子没有了。那一刻,他感觉到的是一种爱,大爱无言的爱,他原谅了父亲多年来对他的暴戾。原来父亲那冷峭的面孔下面隐藏的也是一颗柔软的心,柔软的可怜,柔软的可亲。父亲默默地坐着,眼睛里的泪一滴滴地往下掉,下了一场雨,心酸的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孩儿。他擦干了泪,看着父亲的泪猛然间觉得自己长大了,他想开口,想说点什么。正在这时,一阵尖厉的警车声自远及近划破了两个人间的寂静,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警车声已到了院外,黑白无常走了进来,带走了父亲。父亲最后看了他一眼,深深地,深深地,比海水还深。之后,什么也没说,头也不回地上了警车。 他在九岁的时候就失去了母亲,从那以后温情款款的父亲便开始变得烦闷、急躁、暴戾,动不动就打他,而且整天的喝酒,通宵的不回家,在外边赌博,宿娼。他也慢慢变得孤僻、倔犟、敏感而自闭。父子之间拉开了一条深深的沟,他恨父亲。 而此刻,当他刚刚在心里原谅了父亲之时,父亲却被带走了。后来他才知道,他得了重病住院,需要二十多万的费用,父亲四处奔走告借,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最后,父亲被逼上了梁山,持刀抢劫为他凑够了费用。 父亲被判了二十年,他也辍学了。从此,他开始流浪。三天前他飘到了这个城市,他又看见了她,他的初恋女友,虽然只有一瞬,但一瞬就已足够,她的身影就算化成灰他也认得。 时间如流水般的过去了,五年了,他还是一名小混混。他已分不清他对她在心里残存的到底是爱还是恨。那一刻,他无法抑制自己,他进了花都,他吐了,他坐在了天桥上。他已身无分文,他已无处可归。 天渐渐地亮了,他已不知不觉地坐了一夜。一夜之间,他突然感觉自己的青春一下子死去了,彻底地,无可名状地死去了。他才二十三岁,他还年轻,正是意气风发,风华正茂,激情燃烧的年龄。但他却感觉自己的青春一下子走到了尽头,似被利剑斩断。身前身后已是一片苍白,他正独自立在天涯,脚下是不尽的时光依旧滚滚地流着。他没有回头,逝去的岁月已成废墟,人生的废墟,既寄情又诅咒。 天亮了,他埋葬了废墟。从此,他要沿着那时光的河流溯游而上,不管前方是什么,花园亦或坟墓,他已无畏。他要用自己的方式开创一片天地,那怕刀山火海,枪林弹雨。 他的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一个人的天下,一个人的天涯。 他走了,一身黑衣,一副墨镜,一脸杀气。 三 思琪一身清凉着装,在校园的林荫道上骑着单车向前飙着,微风拂起她轻扬的秀发,飘飘洒洒的顺爽怡人。她走过的地方,一个个的男生都不由的回头,她没有停留,对他们熟视无睹。 她的嘴角挂着莫名的笑,继续骑着单车向前飙着。她的眼睛也不去看路,只把头高高地扬起,去看那天上的云。她看云时的神情很痴迷,感觉和云彩离得很近。而当他低下头下来看人时,那神情却显得很慵懒,似乎隔得很远。 她继续保持着仰头看天的姿势向前骑着,心里想的不知是那天上的云还是曾经的人。突然一声尖叫,吓得她回过神来,但为时已晚,她也摔了出去。原来她的车子撞在了一个人的身上,那个人躺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雪白的裤子早已染成了红色,他手里还抓着一本书,是拜伦的《唐璜》。 思琪挣扎着坐了起来,她没有伤到什么,只是摔的有点痛。看着眼前的情景,她直想笑。那个男生她认得,是中文系有名的才子卫风,是个花痴。长得一表人才,温文尔雅,俊秀清朗,他的后面不知跟了多少对他倾心的纯情女生,可他就是无动于衷,偏偏喜欢她的舍友,那个长相平平,整日嘻嘻哈哈,笑起来没心没肺的清姿。可清姿对他就是不动声色,深沉的像是深深的井水。不过清姿在他面前却怎么也张扬不起来,狼一下子变成了羊,变成了一只沉默、温顺、不动声色的羔羊。她经常奚落清姿,说她真该拉出去凌迟,把她的肉一刀刀的割下来,割她一千零八十刀都不解恨。而清姿通常都是一句:“靠,他是你什么人啊,敢情是你前世的情哥哥这辈子投错了胎,没认出你这个情妹妹来?”一句话说得思琪没了言语,两人都没了言语,低下头来,各自想着心事。 此时,卫风就躺在她的前面,挣扎着想坐起来,手里还抓着《唐璜》,思琪也不由得没心没肺地笑了,她不由得不笑,血都流的那么多了,他还顾不得自己,只抓着唐璜不放,真不知是他自己重要还是唐璜重要。卫风见她这个时候还能笑得出来,不由得有点恼了,不伦不类地说了句,“五月的花朵,别把自己笑成了巫婆。”那样子俨然就是一生气时的拜伦,听了这句话,思琪笑的更加没心没肺了,简直又一清姿。 思琪捧着腹笑够了,却见卫风已晕了过去。这下她慌了,也不知从那儿来的力气,背起卫风便朝校医务室跑去。 校园大门外不远的一条僻静的街上停着一辆黑色奔驰,思琪一身性感打扮,一顶大大的遮阳帽盖去了半个脸,眼睛上还罩着一幅墨镜,长裙飘飘的走了过去。车门开了,里面是一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冲她色色地笑着,思琪上了车,开走了。 车子上了高架桥,朝郊外开着。那个男人一手开着车,一手在她大腿上摸来摸去。思琪没有拒绝,也没有反抗,她已习惯了。她还戴着那副墨镜,眼睛里不知何时已渗出了两行清清的泪,一直向下流着,流过了千山万水,湿透了灵魂的纸背。她没有擦它,只是呆呆地坐着。那个男人没有看到她的泪,只看到了她的乳房和她乳房以下的大腿。 车子还在车子之间穿行着,一直向前开,向前开。她不知前方有什么,是欲望的迷城还是苍凉的陷井?人生也许就是一个陷井,她已陷的太深。 她无意于留心外面的风景,她的身体早已背叛了灵魂,她的双眼里已没有了未来,也看不出曾经,只剩下了远,远的如那飘渺的轻烟,只有看云时才显得近。 思琪回过神来,发现自己流了泪。她已有五年都没有留泪了,早已忘了流泪是什么滋味,但此时却不知为何会忘情的流的一塌糊涂。她不知该欣喜还是该悲哀。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是百年身。五年前的一场噩梦,使她流尽了青春的泪,她以为从此以后她已失去了流泪的本能。但此刻,她只是淡淡地想着卫风,却在不知不觉间双眼早已是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只把清泪洒向了东风。 车速慢了下来,那个男人的手肆无忌惮地在她双腿间的私密处摸着。她还在想着卫风,下面不由得已是湿湿的一片。那个男人突然兴奋了起来,喉间不断地吞咽着唾液,喘起了粗气。车开到了一个僻静外,那个男人猛踩了一脚刹车,熄了火。迫不及待地在她嘴上胡乱地啃了起来,她的内裤已被扯掉,那个男人掀起她的长裙,便开始在她的身上抽动着下体。她没有一点感觉,她成了活塞的缸体。 五年前的那个男人也是这样在她身上抽动着,那时她拒绝,她反抗,但最后一切都无济于事。她的第一次被无情地夺走,被他最爱的人的兄弟夺走。就在她的鲜血染红了活塞,她感觉天塌下来的那一刻,她最爱的人,三杯出现在了她们的面前。她的眼前一片苍白,她永远都无法忘记三杯那时绝望的眼神。 强暴她的那个人叫阿泰,三杯唯一的兄弟。那时三杯傻了,呆若木鸡,一动也不动,就那么立着,立成了一段木头。三个人都没有说话,那一刻她想哭但哭不出来。阿泰穿起衣服,拿起桌上的水果刀,一刀跺下了两根手指,鲜血淋淋的。一根放上在床上,一根塞在了三杯手里,三杯握着那根手指像握着一段短短的木头。阿泰说了声对不起,便走了,三杯也走了,像一段呆木般的走了。 只剩下了她,她的世界只剩下了她,只剩下了一个活塞的缸体。以后的日子连她自己都不知是怎么渡过的。从那以后她再未见过三杯和阿泰。后来她考上了大学,用她的绝望考上了大学。 世界就像一个巨大的活塞,在抽动中前进,充满了欲望和绝望的呻吟。她看开了,凡死过一次的心往往都看得开,对于一切…… 在大学里她有骄人的成绩和如花的长相,她像一只高傲的天鹅,鹤立鸡群般地行走于校园。她的眼里只有天上的云彩,没有地上的尘埃,在男生们的眼里,她简直就是那天上的女神。追她的男生就像抗美援朝时的士兵,一队队的倒下,又一队队的扑上,那场面壮观的让人叹为观止。但她是没有心,所以他们只有一队队的跟上又一队队的倒下。三年了,曾经倒下的一批批都死里逃生,恢复了平静。只有一个人还是一如既往地追着,没有死心,就像董存瑞当年舍了命也要炸掉那座危害革命同志的碉堡一样。他叫南山,瘦高的个子,留着平头,长的酷似姚明。她不喜欢蓝球,对姚明也没什么感觉,她曾经喜欢的是那种酷酷的,冷冷的,貌似杀手,却又有着似水般温柔的男生。 元稹的那句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以前她一直不懂,可是自那次之后她懂了,没有经历过的人是体会不出其中滋味的。她原谅了阿泰,也淡忘了三杯。她觉得人生就是时光的沧海,汇聚着尘世的无耐,我们都在里面宿命般的浮沉,根本就没有什么曾经,无论你走到那里,那里都有是悲怆的红尘。 她活着,但感觉人生已了无趣味。她出生于一个革命家庭,把贞操看得比什么都重,那次的事情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就那么压抑在心底,压得心灵变得扭曲。最后,她看开了,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上大学后她开始变得放荡,结视了不少社会闲人,她在外面成了别人的二奶,但在校园里她装的比谁都清纯。 时间如浮光掠影般的在弹指一挥间就恍然而过,飘渺的如那十亩苍沧的秋烟,一一的划过眼前,像人生的银幕,在生与死的幕布上放映着一段段割舍不下的缠绵。曲终人散,银幕落下,人生收场。没有什么可以带走,也没有什么可以留下,就像一场电影,爱情情仇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过去了就过去了,最后的最后,一切都灰飞烟灭,大江东去。 她不知那一瞬为何会想起卫风,她对他只是有一种淡淡的好感。但她就那么淡淡地想着他时却流泪了,而且流的忘情。几年了,她一直拒绝异性的真心,她把自己变成了一只独行的蜗牛,用坚硬的壳包住了自己柔软的心。虽然她看开了,但她放荡的是身体而非灵魂,因为她的灵魂早已沉沦,陷入渊底。从此她害怕爱上别人,更怕被别人爱上,她觉得她早已失去了贞操,也失去了爱与被爱的权利,她承受的只是下半身的快感。 此刻那个男人还在她身上抽动着,但她感觉到的已不是快感,而是恶心。不知为什么,卫风的影子一直在她眼前晃,晃的她头晕。朦胧中感觉卫风的影子又变成了三杯,三杯又变成了卫风。两个男人,就那么交织着在她眼前变幻,一个似警察,一个似卧底。一个在明处拿着枪指着她,一个在暗处手无寸铁的望着她。两个人都默默地,但神情都很怪,似乎都想扑上来将她消灭。 她以为她已遗忘了三杯,但此时他又突然重现,而且正拿着枪指着她,她感到一阵莫名的恐惧。三杯的脸上又现出了那种绝望,那时她不懂那种绝望,但是现在她猛然懂了,那是一种爱到绝路的绝望。三杯孤僻内向的性格下隐藏的其实是一座熊熊的火山,是她过早地点燃了他的火焰。当阿泰在她身上抽动的那一刻,三杯内心的火山轰然一下遭遇了海啸,全部的火焰一下子被浇灭,没有一点残留。不管他是否明白真相,这一切对于他都是致命的打击。他那种绝望是火灾加海啸后的苍痍。 三杯走了,带着他的绝望走了。之后的几天她想过去找他,告诉他真像。那天是星期天,她想着三杯快要出院了,去给他打扫一下房间,她有三杯房子的钥匙。去的路上,她遇见了阿泰,阿泰问她干什么去,她说准备给三杯打扫一下房子。因为三杯的关系,她与阿泰也很熟,她们三个人经常在一起。后来,她正整理房间时,阿泰来了,满脸红光,样子有点怪怪的。整理完之后,她累了,就坐在三杯的床上歇会儿,阿泰就坐在她的旁边。当时她十七岁,发育的很丰满,亭亭玉立的,像一朵怒放的花。她无意间看了阿泰一眼,阿泰眼里有一团火在燃烧,她有点害怕,正准备轻身时,阿泰一把抱住了她,在她嘴上亲了起来。这一切来的太突然,她还未来得及反抗阿泰已掀起了她的长裙,扯下了内裤,她被无情地玷污了。就在她的鲜血流出的那一刻,三杯进来了,后来阿泰剁下自己的两根手指说了声对不起便走了,三杯也走了。只剩下了她,她都不知自己最后是怎么回去的。 床上留下了两片鲜血,一片是她的处女之血,一片是阿泰的断指流下的血。两片血,两片欲望之血。最终她没有告诉三杯,因为一切都已晚了,一切也都没有必要了。她知道三杯把友情看得比爱情还重,她宁愿三杯以为是她背叛了他。她独自承受了所有,只是从此她不再相信爱情与友情。 她用手指摸了一下眼睛,泪,那的确是泪,她不愿想信这是真的。一颗被坚壳包裹住的心又动了动,她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难道卫风真的像一个卧底,早已混过了她的耳目,突破了她的防线,破壳而入地埋伏在了她的内心深处,正预备着一次致命的攻击?她没有答案。 也许那个卧底根本不是卫风,而是她自己。她虽然用意念给自己造了一个坚硬的壳,但她心中的火焰并未完全熄灭。她只是经历了一次寒冬,她以为那个寒冬会伴她一生,成她一生的季节。但她错了,人生没有永远的寒冬,春天正像一个卧底,埋伏在雪里,期待着下一次融化。 也许卫风就像春天,也许春天只是内心欲望的潜流,暗暗涌动在冰山的底层。有时太刻意拒绝的东西往往会在无形中变成一种欲望,只是这一切她都恍然未觉,当她发觉时它早已泛滥成灾。 那个男人终于完了,拔出了活塞,瘫坐了在车上。思琪看着车窗外的远方,她的泪已干,眼前已没有了卫风与三杯的身影。她打开车门走了出去。车上那个男人正嗅着她的白色内裤。 四 卫风躺在校医务室里,右腿上缝了五针,流了很多血,脸色显得苍白。他正在看书,还是那本唐璜。 南山进来了,一把夺下他手中的书,撇在了床上。“哥们儿来看你了,你小子怎么回事啊?咋整的?听说还伤的不轻?”南山边笑边说着,一把拍在他的纱布上。“痛不痛?”卫风低叫了一声,“你小子别幸灾乐祸,你心中的女神原来是个巫婆。”“咋说话的你,人家可是亭亭玉立一天使。她碰了你,是你的福气,别不知好歹啊!多少男生想被她碰还轮不到呢。”“你得了吧你,看你那没出息的模样,一提起她春情荡漾,找不着北了?爱情的魔力真有这么大?要不改天你试试,我可是缝了五针丫!”卫风一脸的委屈。南山依旧坏坏地笑着,“我听说是她一个人把你背到医务室的?”那神情变的有点嫉妒。“你小子吃醋了?别看她那么一窈窕淑女,力气还蛮大的!她身上那可真叫香啊!”卫风嬉笑着看着南山,南山早已板起了脸,又一扬手重重地拍在了他的纱布上。这下卫风笑不出来了,啊的大叫一声,顺手拿起枕头便砸了过来,南山早已逃了出去。 正在此时清姿进来了,不早不晚正在枕头飞出去的那一刻她进来了,那只枕头迎面砸在清姿的脸上。这下卫风愣了,一下子红了脸。想要解释什么,却一时又没了言语。清姿脸上讪讪的,也没说什么,捡起枕头拍了拍,放在床上,便走了。 卫风感觉很失落,正在这时南山又折了回来,一脸幸灾乐祸的样子。“怎么,没和你的梦中情人多聊一会儿?要不我再把她叫进来?”卫风气的直瞪眼,“善哉,我佛慈悲怎么也没把你给超渡一下?这么寡廉鲜耻,不知好歹,忘了我帮你写的情书了?我的心是那一朵爱的喷泉,为你挥洒着春天…。。。。”这下南山急了,“打住,打住,好哥们儿,中午想吃什么?全包在我身上了。”“真的?”“真的!”“看你还有点良心,那就给你一次赎罪的机会吧!一份土豆烧牛肉,外加一份鸡汤。”“我的大爷,你喝什么不好,偏要喝鸡汤,学校又没卖的,我到哪儿给你弄去?烧鸡怎么样?”南山爽朗的脸上挂着一层无耐,卫风早已转过身去假装睡了。 南山无耐,只得走了出来,寻思着到那儿去给他弄鸡汤。他正郁闷着,清姿和小雅迎面说笑着走了过来。他灵机一动,唉了一声,“那个可怜的卫风想喝鸡汤,说是几年都没喝过了,想得厉害。哪儿有卖的?我是弄不着,看样他是没这个口福喽。”清姿也不搭理他,继续往前走着,抛下一句“我怎么知道?”。但南山已从她那大咧咧的神情里觉察到了一丝似水的温柔,他凭直觉断定他不用再为卫风的鸡汤发愁了。 他径直到学校的餐厅卖了份土豆烧牛肉送到了医务室,说鸡汤他托清姿晚点送来,说完便一脸神秘地笑着走了,剩下卫风一个人疑惑着。 南山打完蓝球后天色已快黑了,他洗完澡换了身衣服准备出去转转。又突然想起了卫风,便进了医务室。卫风正默默地躺着,思琪坐在旁边,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气氛有点尴尬。见他进来思琪便走了出去。他怔了怔,很失落。淡淡地问了句中午的鸡汤怎么样,很好,卫风的神情也很淡。他感觉没意思,便走了出去。 外面的夜色很温柔,暖暖的风轻轻地吹来,拂在他的脸上,一阵一阵的,似荡漾的水的涟漪。在那涟漪的中心,一个女子的身影正挥动着双桨,在他情感的深处泛开了一圈又一圈的接踵而来的波纹。他注视着那波纹,一层逝去了,一层又荡了过来,绵绵延延,无穷无尽。三年了,他心里思琪的双桨从未停止过挥动,他对她的爱就像那一海荡漾的春水,任她吹皱,其中的滋味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不是没有向她表白过,只是她高傲的像一只天鹅,她的眼里只有天上的云彩,没有地上的尘埃。他让卫风帮他写过情书,那封情书他自己看了都感动的想哭,但她却无动于衷。也许,她真是误落人间的天使,早已禁锢了自己的七情六欲。 街上的灯火依旧很辉煌,也很迷茫。暖暖的风仍是没有方向的吹,纷乱无绪。他感觉他的爱情就像那迷茫的风,没有一点方向。他一向很自信,很阳光,但在她的面前,他不知为什么,自卑的就像那地上的尘埃。 他继续朝前走着,内心里思琪的双奖还在不停地挥动,荡漾着他情感的涟漪。在一灯火阑珊之处,一个女子的身影映入了他的眼帘。他以为那只是幻觉,因为那女子的身影正是思琪。他揉了揉眼,再定睛一看,果然是思琪。他加快了脚步,这时一辆黑色奔驰迎面开了过来,车灯刺得他一阵心寒,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果然,思琪上了车,从他身边开走了。那一瞬,他透过前窗玻璃分明看到了他的天使他的女神,就坐在那个男人身边,一脸亲密的样子。 他怵在原地,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有人从后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才回过神来。是大车,他的一哥们儿。“兄弟怎么了?看美女看的丢了魂儿啦?”大车调侃道。“哪能呢,你怎么也在这儿?”南山僵僵地笑着,内心还在想着刚才的一瞬。“在今夜酒吧喝酒,刚出来接个电话,走吧,进去喝两杯,清姿小雅都在呢!”说着便把南山拉了进去。 里面清姿、小雅还有白华,在正侃着,见他和大车进来,清姿先喊到:“帅哥,你怎么才来啊!让小女子等的好辛苦,现在给你一个表示歉意的机会,这三杯酒我就不用说了,你自己看着办吧!”边笑边说着果真倒了三杯酒放在南山面前。南山表情木木的,二话没说端起酒来一饮而尽。三杯酒下肚感觉心里舒服了些,他不禁感叹酒真是个好东西。 清姿见他喝得这么爽快不禁有点失落,欲再奚落一番,但见他神情不对便打住了。“兄弟,有什么不开心的事不妨说出来,大伙帮你开导开导!”大车边倒酒边说着。“我看他肯定是为情所困,不像失恋,倒像失意了。”小雅接话道。“还是为了那个思琪?我看你还是得放手时且放手吧。三年了,人家可是一天鹅,你呀,顶多一公鸡,不合群嘛!”小雅一番话说得大伙都笑了。南山也笑了,只是笑的有点苦涩。“来,干杯!”大车端起了杯子,大伙都一饮而尽。“唉,我也是一鲜花,怎么就没有女生具备南山这种精诚所致的精神来追我一下呢?我保证不用三年,三天就成了。”大车转动着杯子调侃道。“你呀,的确一鲜花,就是缺少一堆粪。”清姿说完先已笑得前俯后仰,大伙也都忍不住哄然大笑。白华见清姿笑得这么爽朗、奔放、无邪不禁动了心,忍不住向她多看了几眼。小雅见白华只顾从她身边斜过去看清姿不由得动了气,抬起脚下来狠狠踩在他的脚背上。白华不妨,啊的一声才回过神来,引得大伙又是一阵哄笑。 不觉间一箱酒已喝完,大伙都有点高了。一行五个跌跌撞撞的走了出来,白华扶着小雅,大车摇晃着想去扶清姿,被清姿一下子推开了。“我没醉,我还能喝,你小子别想占我便宜。”清姿双颊绯红,面若桃花,杏目含怒。大车乘着酒兴又去拉她的手,清姿挥手一掌打在他的脸上,大车也不恼,只是捂着脸嘿嘿地笑着。清姿骂了句靠,便头也不回如一阵风般地向前走了。大车还捂着脸愣在那儿,南山从后面上来拍了拍他肩膀,意味深长地说了句,“你还是省省吧!”。大车其实没有醉,他只是借酒壮了壮胆,他喜欢清姿。只是清姿一直把他当做一哥们儿,他也一直没有向她表白,他怕表白以后他们连哥们儿都没的作了。 南山那晚看见思琪上了那辆奔驰后一直耿耿于怀,他时常安慰自己也许那只是她的一亲戚,但他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直觉告诉他一切都不会那么简单。他开始留意她的一举一动。 有一天晚上他见思琪出去了,他跟在后面。转过几条街后,思琪又上了那辆奔驰车,他叫了辆的士远远地跟在后边。奔驰在天宇大酒店门前停了下来,他坐在的士里看着那个老板模样的人搂着思琪的腰走了进去。那一刻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高傲的天使竟然被别人那样暧昧地搂着进了酒店。他下了车,在酒店门口徘徊。暖风还在吹着,但他感觉到的只是一阵阵的寒意,冰凉彻骨。他在酒店门口不远的一个暗角里坐了一夜,那一夜他感觉特别的漫长,有似千年。就那一夜,他已苍老了千年,千年易过,而此情难断。 天亮了,那个男人搂着思琪出来了,上了奔驰车。他在暗中默默在看着这一切,他突然好恨。傻子都能想像得出来那一夜他们都干了什么。 但由天使到二奶的落差太大,他不愿接受这一切。但这一切又都确确实实地发生了,他感觉他这几年来爱一下子走到了尽头,走进了绝路,变成了恨。那一刻,他体味到了生命的不能承受之轻。 南山在街头喝酒,他已喝了一天的酒了。他似乎不是想把自己喝醉,而是想把自己喝死,也许死了会好受一些。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啊,婊子都像天使,天使都成了婊子。 车灯闪过,醉眼迷离。远处思琪正立在那里,两行清清的泪又一次流下。她没有想到南山爱得那么真那么深那么痴情,但她无法接受他的爱,她已陷的太深,所以她一直冷冷地避着他。但是现在她才知道又一颗心如破碎的水晶般被打碎,无可挽回。虽然她不爱他,但三年来她内心的冰山在他面前已开始不知不觉地融化。 南山恍惚间觉得思琪立在那里,他没有动,仍坐在地上喝酒,他已不知该如何面对她,他已分不清她到底是天使还是魔鬼的化身。 那辆奔驰车又开了过来,思琪没有上车。车上那男人等的不耐烦了,下来拉她,她没有动,她还站在那里痴痴地看着南山。那个男人又拉她,被她一下子摔开了。这下那个男的火了,一巴掌煽在她的脸上,骂到,“婊子,真把自己当回事了。”思琪哭了,“从今以后咱们一刀两断,你别来找我了,你的钱我会还你。”“什么?拿了老子钱还没被老子爽够呢,你倒想单飞?还说什么一刀两断把钱还我,你以为你是谁啊!装的跟天使似的,其实就一婊子。我的钱可是高利贷,当初给了你三十万包你一年,现在才不到八个月,还剩四个月,一月算十万,四十万,再加上本钱三十万,共七十万,你还我吧。”“妈的,你还是不是人?”思琪愤怒了,一巴掌煽在那个男人脸上,那个男人也怒了,揪住思琪的头发便朝脸上左右开弓地打了起来。 南山还坐在地上,手里拿着酒瓶看着这一切,他不知该幸灾乐祸还是该两肋插刀。他只是麻木地看着,思琪的脸上肿了起来,衣服早已零乱不堪。 突然,他拎着酒瓶冲了上去,一瓶砸在了那个男人的头上,那个男人吭都没吭一声就倒下了。正在此时,两辆警车开来,带走了南山、思琪还有那个男人。 三天后,南山出来了,那个男人只是被打晕了过去。 思琪依旧是校园里的天使,只是很少再见她的身影,她不再是一只高傲的天鹅,她成了一颗哭泣的百合。 南山从此变得消沉,郁郁寡欢,脸上再没了以前的自信与阳光。转眼到了大四,他托了关系提前拿到了毕业证书。 他去了远方,再没有回来。 五 南山走了,一个人默默地走了,谁也没有告诉。 有一天大车见他背着一大旅行包在校园门口的对街上久久地回望这所校园,那表情很复杂。当时大车正从校门口往外走,还以为他要去旅行,他看着眼前的车水马龙想过来打声招呼,他先朝他挥了挥手,他没有反映,一辆双层巴士呼啸着开来挡住了他的视线。他横过马路,穿过车流,但已没有了南山的踪影,前方一辆正在加速的的士上有一只手抻出窗外向后挥了挥。 从那以后他再未见过南山,其他人也没有见,他才知道那一别是他们的长别。他不是去旅行,而是去远行。他的手机换号了,发给他qq和email上的信息也从来没有回过。他就那么无声无息地从他们的生活中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的心里都装了些什么,思琪也许知道,但他们也有好长时间都没见思琪了。 南山就像一朵云彩般地飘走了,轻轻地,轻轻地,什么也没带走,什么也没留下,只是他走后的天空似乎少了些什么。 南山走后的第三天,最新一期的校园文学杂志出版,扉页上有这样一首诗,没有署名。 世界上最大的痛苦 世界上最大的痛苦 不在于粉身碎骨 而在于爱你却无法接近你 世界上最大的痛苦 不在于爱你却无法接近你 而在于明知那是一场没有前途的爱 却还要让自己爱的万劫不复 世界上最大的痛苦 不在于明知那是一场没有前途的爱 却还要让自己爱的万劫不复 而在于明知那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却还要如飞蛾扑火般的义无反顾 世界上最大的痛苦 不在于明知那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却还要如飞蛾扑火般的义无反顾 而在于爱你却害怕告诉你后你会轻蔑地 把一颗垂死的心随意地踩在脚下 任他自惭形秽、自我消毁 世界上最大的痛苦 不在于你会轻蔑地把一颗垂死的心 随意地踩在脚下任他自惭形秽、自我消毁 而在于———————— 那种爱到绝路的旷世孤独 卫风后来到校园编辑部找出了那首的底稿,他认出那是南山的笔迹,他把那首诗保存着,视若生命。他早已出院,他最近在写一篇小说,整天把自己关在宿舍里不怎么出去,偶尔和大车白华他们出去喝喝酒。南山走了他心里真不是滋味,他想他一定是遭遇了什么不能承受之事,而他只把它埋在心底从不向别人倾诉,就连他这么好的兄弟他都没透露过半个字。原来那么阳光,那么开朗,那么自信的一个人一夜之间突然变得消沉、颓废、抑郁,好像一下子苍老了几十年。他不知道都发生了什么,最后南山连他也没告诉就那么一个人孤独地走了,形影相吊,孑然一身。他没有想到他会走的这么快。 卫风后来又见过两次思琪,她的眼里已没有了天上的云彩,更没有地上的尘埃。她的眼里什么都没有了,那种眼神让他害怕。 卫风偶尔会约清姿出来散散步,在那条走了n遍的街道上两个人什么也不说,只是那么默默地走着,一遍又一遍,从落日晚霞走到灯火繁华。他唯愿他们能那么一直走下去,虽然没有言语,但一切也都尽在不言之中。很多时候两个人在一起并一定都需要言语,只要能感知彼此陪在身边就已足够。 他常用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清姿每次听后总是嘿嘿地笑了,不说赞成也不说反对,只是笑,那种他看不懂的笑。她看烟火的时候神情总是很迷恋,仿佛在看一场自己的表演。卫风想,也许她就如那迷人的烟火,期待着那一瞬间的繁华。要么万众瞩目,要么黯然消魂。他也喜欢烟火,但他不喜欢烟火的命运,他总觉得那有点残忍。若是能看开那繁华的一瞬还罢,若是看不开,之后面对的将是惨淡的人生。因为他知道烟火的命运是被注定了的,繁华过后才是她的人生。 他爱清姿,虽然他没有明说,但她知道。 有一天卫风正在写作,大车兴冲冲的推门进来,说他得到了,说他得到了她。那一刻他很平静,他什么没有也说,继续埋头写作,仿佛什么也没有听到,大车见他无动于衷便悻悻地走了。大车走后他的眼泪流的一塌糊涂,大车说那句话时,他的笔早已颤抖,他的心被割开了一条深深的伤口,只是他不愿表露。大车也是他最要好的兄弟之一,他知道大车喜欢清姿,大车知道他也喜欢她。他们都没有明说,只是把她装在心里默默地爱着。 那一刻他很伤心,不知是嫉妒还是别的,他觉得他们白作了一场兄弟。“你得到了就得到了,可为什么要告诉我,还这么兴冲冲的,是炫耀还是警告?难道是怕我在你得到后还和你争和你抢么?”从此他不再拿大车当兄弟,见了面也只是淡淡地。 有一天晚上他出来散步,还是那条熟的不能再熟的街道。只是感觉那满街轰轰烈烈的灯火一下子变得说不出的凄迷,他突然感觉自己已迷失,身前身后都是光与影的虚幻,他茫然无助的立在那虚幻的深处,虚幻的想哭。正在这时大车拉着清姿的手迎面走来,他没有见,此刻他的眼里只有那一片虚幻。 但清姿和大车看见他了,那一刻清姿似触电般的唰的一下摔开了大车的手,眼里有一种东西在流动。她忽然明白,她也一直深爱着卫风。只是她一向大咧咧的不修边副,而卫风永远都是那么温文尔雅风度翩翩,她以为他对她只是一种好感,她不是他心目中的理想女性,他也不会喜欢上她这种类型的女生。但是那一瞬她从卫风的眼里看到了一种东西,她才明白她错了,彻底地错了。她愣在原地默默看着卫风,旁边大车的脸上露出了怪异的神情,她没察觉。最后大车一把拉住她的手拽着她向前走了,她忘了反抗,她已入神,但还是身不由已跟着大车走了,只是她的头还一直向后看着。卫风回过神来,恍惚间觉得前边有一深情的眼睛在回首看着他。他透过那迷茫的灯火向她看去,但她已回头走了,他认出了那是大车和清姿的身影。他又流了泪,不知为什么,无可名壮地,眼泪就那么涔涔而下,那一刻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 大车躺在宿舍的床上,手里正玩弄着一把小刀,柳叶形的,像李寻欢的飞刀。窗外的阳光照进来,反射在刀身上,闪闪的,发出刺眼的光芒。他凝视着那道光芒,许久都没有动,有一种炫晕的感觉。那光芒像一个燃烧的欲望,发出冰冷的光,从刀尖到眼睛再到他的心上,渴望着一次饮血。他缓缓抬起左手,让那道光芒燃烧在他的食指之上,刀尖一动,有血流出,染红了欲望,开出一朵鲜红的花。那朵花不断的盛开盛开再盛开,占领了阳光的领地,变得恐怖而凄迷。他笑了笑,很残忍。他喜欢红色,喜欢那种血染的风采,不管是别人的血还是他自己的血。 清姿自从那天晚上见了卫风之后就不再理他,那晚卫风像一个傻子似的愣在那里出神,双眼忧郁的如一湾落寞了千年的沧浪之水。他就那么一动不动地站着,大车不知他到底看见他们没有。但清姿看卫风的眼神他至今记忆犹新,那个眼神像一把刀子似的在一点一点地割着他的心。他的心里在滴血,但不是血染桃花。 在大车的人生哲学里,他流出的血必须要用别人的血来偿还。此刻他的心里正在流血,他好恨,需要偿还,不是清姿的血就是卫风的血。 那把小刀还在他的手里,上面的血已干,再没有一点光芒。他凝视着,凝视着一把凶器,像凝视着一件杰作。 周末的一个晚上,大车在清姿的公寓外等她。他西装革履,衣冠楚楚,捧着九十九朵玫瑰,清姿不肯下来,他就立在那儿等。清姿还是不肯下来,他就对着公寓楼高喊清姿我爱你,声音都有点哑了,清姿还是不肯下来。最后他跪了下来,二个小时过去后,清姿下来了。 他说找个地方谈一谈,把话说清楚,她若真不爱他,他可以走开。清姿犹豫了一会儿就同意了。但没要他的花,他随手把它扔在了垃圾桶里。那一刻清姿觉得他很薄情,他扔的不光是一束花儿,那束花儿上应该还有他的一片情,而他只随手就把它扔掉了,没有一点犹豫和婉惜。原来花儿在他那里只是一件工具,一件俘获女孩儿芳心的工具。 就那一个动作,她已认清了他。她很反感,他对她也许是真心,但像他这种人是不懂得珍惜的,他们只图一时的快感,有一天他对她也许会像对待那束花儿一般,腻了,不知会随手扔在什么地方。 如果换作卫风,抱着那么一大束玫瑰送给她,如果她不要的话,他一定会很失落,不知该怎么样处理它。也许他会把它拿回去养起来,如果不得已要仍的话,他也不会像他这么干脆,干脆的没有一点婉惜。因为,他若送什么,那上面一定饱含了他的一片情,寄托了他的一颗心,他不会那么随便就把自己的心给抛弃的。 清姿在心里想着,这是和他最后一次这样走在一起,所以很迁就他。他说到那儿她就到那儿,渐渐地夜已深,他们从熟悉的街道走向了陌生。大车在一酒吧门口停了下来,时光酒吧。里面轻柔的紫色灯光里迷漫着邓丽君那磁性而感伤的声音,是那首我只在乎你。 他们在落地窗前的一包厢里坐了下来,外面的灯火依旧还在燃烧着夜的肌肤。清姿去了洗手间,她有这个习惯。无论是吃饭还是喝酒之前,她都要清洗一番,从不例外。洗完手后,她在镜子前久久地凝视着镜子里的自己,她脸若银盆,眉毛很浓,眼睛很明亮,眼角有一种别人很难觉察到的媚,她若是个男人的话一定很英武。她看着自己,对自己笑了笑,她对自己的长相还算满意,虽不是倾国倾城,但是很有个性,很特别。 清姿出来了,大车正在渴酒,红酒,她的面前早已放了一杯。大车什么也没说,只是独自喝着,她端起了面前的酒杯,看着那深红色的液体,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惆怅。她轻轻地品了一口,她觉得红酒就像爱情,浓浓的,不管什么时候都能品出原来的葡萄。她喜欢那种红,轰轰烈烈的,像是生命的颜色。她的人生还有很多杯酒,或浓或淡,或甘或辣,她要一一的品完它们,品出人生的百味。但是此刻,她品了一口,却感觉什么味道也没有,它成了一种纯粹的液体,因为此刻她们之间没有爱情。她不再品了,大口大口地喝了下去,像喝水一般。她的酒量很好,但却经常醉酒,一醉便有一种梦里不知归宿之感。以前母亲总爱看着她的手掌出神,末了总要说一句,你是个苦命的女子。她不信,她说她是一火树银花、轰轰烈烈的女子,就像一杯浓浓的红酒。其实红酒的命运是很苦的,它是葡萄的眼泪,只是她不懂,她喜欢的只是它那泛出的红色的繁华。 母亲的话就像一个阴影,一直萦绕在她的心里,不知为何什么,她总怕那句话哪天真会变成她的宿命。所以她一直想珍惜,想好好珍惜每一个爱她的人和她爱的人,但她却不知该如何珍惜。有时她会在心里嘲笑母亲的那句话,觉得那只是一句杞人忧天的玩笑。她的身边有那么多爱慕她的人,她觉得他们就像她生命里的屏障,会在她需要的时候为她遮风挡雨。她对每一个爱慕她的男生都那么一如既往的说说笑笑,嘻嘻哈哈,有情有意,装的给没事人似的,其实她心里很明白,却在无意间把自己弄的风情万种。她想要他们长久地保持对她的爱慕,就那么围绕在她身边,变成她的光环,她喜欢被那种五光十色所包围的感觉。但她不知她越是对谁都有情有意,那越是对他们的一种伤害。 她以为她若选择了一棵木便会失去整片森林,孰不知她若什么都不选择的话,那么她将什么都不会拥有。她的风情万种会像一把火一样烧掉整片森林,连一棵树木都不会留下。她想在那片爱慕她的森林里,她会有重新选择的机会。其实她只有一次机会,她不懂男人,在男人的心里,他们只容得下自己所爱的人对他一个人的风情万种。若是她对所有人都一样,他们就会觉得她放浪、不正经,他们对她的爱会变成恨。他们也将不再是她的屏障,反而会变成她道路上的荆棘,她面对的将是辛酸的命运。也许他们还会保持对她的爱,但他们已不想天长地久地拥有。那时的他们也许只想满足一下当初那种欲得而不能的欲望,只想一次性的占有,来慰藉一下当初的奢求。之后,她将会如大车随手扔下那束花儿一般,把她抛弃在某个角落里。有时太想得到的东西会产生一种得不到的怨恨和得到后的厌恶。 后来她明白了这个道理,她觉得她应该好好珍惜一下,要不然她会失去所有。那一天大车跪在她面前,说他爱她,她没有一点感觉,但却鬼使差的答应了他。之后的有一天晚上,当大车拉着她的手在那条以前和卫风一起散步的街道上行走时,她看风了卫风。卫风立在那里,把自己变成了那一片苍茫的灯火,那一刻,她蓦然悔悟,她知道她错了。以前她不懂得珍惜,不懂得选择,她想珍惜所有,却发觉即将失去所有。于是她稀里糊涂地选择了大车,却发现这是一个多么荒谬的选择,她的选择无情地伤害了一个最爱她的也是她最爱的人。 那时大车拉着她的手走了,她梦游似的跟着,双眼还一直回望着身后的那片灯火。那灯火却早已变得迷茫,她一下子分不清是那片灯火变得迷茫还是卫风变得迷茫。到底是那片灯火变成了卫风还是卫风变成了那片灯火?她想拥有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她不想就这样错过一生的最爱。但她错过了时机,那一刻她若果断地上前大胆地对卫风说出自己的感受,那么她将得到所有。爱,就是她的所有,也是卫风的所有,一个卫风可以低得了整片森林。最终,她没有,她犹豫了。她觉得那样的话对身边的大车太残忍,但她看卫风时的那个深情的眼神早已深深地伤害了大车。她不想把自己变得残忍,却在无形中把自己变得比谁都残忍。她答应了大车,但她的灵魂却背叛了大车,大车看了出来,他容不得背叛。那一刻她若径直上前对卫风表白,再给大车说明一切,大车也许会原谅她。大车虽然自私,但也不至于不通情理。他容不得娇柔做作,更容不得背叛,特别是灵魂的背叛。她那个深情的眼神,就像一把刀,从那一刻起就一直久久地割在他的心上。他的心早已流血,他要血债血偿。但她对大车内心的变化还一无所知,一切都被无形引导着,走向了未知。 一杯酒喝完,清姿感觉醉了,而且醉得厉害。头晕了起来,眼也花了起来,很迷乱,胸内有一团火在燃烧,欲望的火,冲动的要命,下面不知不觉已湿了。眼前大车的影子开始飘,神情也变得怪异。恍惚间觉得面前坐的不是大车而是卫风,正搂着她亲着,抚摸着,她想承受他身体的重量。 她就那么冲动着,迷乱着,眩晕着,感觉她们走了出去,进了酒店,开了房。他在她嘴上疯狂地亲着,双手使劲地揉着她乳房,她呻吟着。迷乱中,他说他想要她,想和她做爱,她只哦哦地呻吟着。感觉自己的衣服被一件件地剥去,有一件东西进入了她的身体,抽动着。她在迷乱中体验着那种前所未有的快感,欲望的快感。 早上醒来后,她的脑袋涨涨的,但恢复了清醒,她发现她一个人赤身裸体地躺在酒店的床上。身子下面有一片鲜红的血迹,她震惊了,五雷一下轰去了魂魄。多年的操守和贞洁只在迷乱中化做了床上的一片鲜血,她内心的堤坝一下子崩溃了,眼泪如洪水般的流了出来。 泪流尽了,她开始慢慢地回想昨夜的一切。她和大车在时光酒吧喝酒,红酒,只一杯她就醉了,而且醉的厉害,醉的迷乱,醉的冲动。她在迷乱中被大车搂着进了酒店,开了房,她没有反抗,她把大车想像成了卫风,之后的事她就记不起来了。 她觉得蹊跷,她平时都是把红酒当矿泉水喝的,但昨晚只一杯她就醉了,而且醉成了那样,一定是大车在酒里放了药。他卑鄙无耻地要了她,她好恨,牙齿把嘴唇都咬出了血。 六 卫风一个人在宿舍里,还在写那篇小说,已有七万多字,快结尾了。书中的男主角正俯在一幢高楼的第二十六层的窗户前向下凝视着,看的出神。下面是一条南北走向的笔直的马路,马路上穿行着各色车流,路的两旁是两排七月的梧桐,长着茂盛的叶子,像两条平行的直线般向远处延伸着。梧桐下面有悠闲缠绵的情侣,脚步匆忙的行人和步履蹒跚的老人。一辆辆的巴士尾随着开来,停下,又开走了。留下了一个个的过客,又带走了一个个的过客。他看着巴士的站牌,那是一个个小的不能再小的驿站,像是城市的刻线,城市的子民们每天都在这些刻线之间奔波、循环,把生命变成了一个个驿站之间纵横交错的线。每一个驿站都有它的风景,它的故事,难道组成生命的就是这一个又一个的驿站?他这样想着。火热的太阳已落下,街灯还未亮起来,有风吹过,微微的,他在高处感觉到了一丝惬意的凉。他还在看着下面,却突然的恍惚了,街道,车流,梧桐和人群一起转了起来,转成了一个巨大的漩涡,一切都飘了起来。那个漩涡里有一种奇异的引力,吸引着他向下,他的大脑已无法清醒,眼前只是一片眩晕。那种力还在不断的引诱着他,他想体验那种飞身而下的快感,他爬在窗户上的身子正在慢慢地向下倾斜…… 卫风正在写着,大车推门走了进来。卫风抬头看了看他,没说什么,手中的笔还在继续写着。“没想到她还是处女!”,卫风抬起疑惑的眼睛看着大车,一时没反映过来他刚才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大车一脸诡笑,啪的一声把一叠照片扔在卫风的桌子上,卫风看一眼,只一眼,心里便似被刀砍了一般难受,血液一下贲涌了上来,只觉眼前一黑,便欲裁倒。但他没有裁倒,他一把推开面前的桌子,扑在了大车身上,愤怒的拳头如暴雨般的砸向了大车。大车没有料到他会有如此强烈的反映,既无招架之功,更无还手之力。一向温文尔雅的卫风此时变成了一只疯狂的狮子,恨不得扒了他的皮,吃了他的肉。打着打着,他那挥舞着的拳头却突然没了力气,瘫坐在了地上。他哭了,哭的撕心裂肺,甘肠寸断,像一头绝望的狼的哀号。大车脸上身上都沾满了血,他挣扎着站了起来,狰狞地笑了。“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大车捡起散落在地上的照片,朝卫风扬了扬,嘭地一声关了门,走了。 卫风还瘫坐在地上,他已停止了哭,只是眼泪还是滔滔地流着。久久地,久久地,他的大脑一片空白,失去了感知的能力,只是傻傻地坐着。两眼也变得呆滞,散漫无光,只盯着墙角发呆。那叠照片是清姿的裸照,其中有一张大车正骑在她的身上。卫风看了一眼就傻了,继而愤怒了,他没有想到他们会做出这种事,更没有想到大车会以如此卑鄙的手段来要挟他。他感觉这个世界真他妈的恶心。 天黑了,他心中的恨像一团火一般地在燃烧着,一直烧成了绝望。他想发泄,他想杀人,他想奸淫掠夺。他恨这个世界,他那么爱她,但她…… 他在街上走着,落魄的如没有归宿的孤魂野鬼。他感觉街上的每一个人都是那么的恶心,不是淫棍就是婊子。他无法抑制自己,他想喝酒。正好路边有一家烟酒专卖店,他买了一瓶最烈的白酒,边走边喝着。一瓶喝完,他也有点醉了。他突然想嫖妓,想的厉害。以前他对此深恶痛绝,那时他还爱着,心里还装着他的女神,他的清姿。但是那一刻,他看到那叠照片的那一刻,他的心死了。他感觉什么都无所谓了,想嫖就嫖,他已无需承受良心的谴责。 他在一大厦前停了下来,眼前闪烁的巨幅led广告牌上映出几个火红的字来,天上人间大酒店。他想里面一定有他此刻所想要的,他用手理了理头发,整了整了衣角,兜里还有三千多元的稿费,一夜风流应该够了,他边想着边走了进去。他开了房,进了电梯,16层,1612号。内心还起伏的厉害,他还是童男子。他用凉水冲了个澡,想冷却一下心中那燃烧的火,但不管用,他还是想的厉害。不知为什么,就想痛痛快快地嫖一次。清姿和大车做爱的那张照片还在深深地刺痛着他,也许在他意识的潜流里他只是想抱负,但又没有抱负的途径,所以就想到了嫖。 他没有嫖的经历,一个人躺在酒店的床上心里很忐忑,波动的厉害,犹豫了好几次,但还是无法压抑自己。他擅抖着拿起了床头的电话,拨通了上面提示的按摩足浴的号码,电话那头是个柔媚的女子的声音。“喂,你好!”“……你好!”“请问先生需要什么服务?”“这里……都有……什……么……服……务?”“什么服务都有。”“……特……殊……服务……有……没有?”“有,我们这儿的姑娘可正典了,不光长的漂亮,而且吹拉弹唱样样精通,床上功夫更是一流,包你一夜消魂,欲仙欲死。”“……怎么收费的?”“一次五百,包夜两千,先生给你来一位吧,我给你挑一位最好的,长得跟神仙似的。”“噢……那……就……来……一……位……吧,……包……夜。”“好的,十分钟后下去”。 卫风挂了电话,心里却突然又有了一丝后悔,嫖是不道德的。他一方面受着道德的束缚,另一方面又受着原欲的引诱。他本不想嫖,但不知为什么,自从他看到那叠照片心死的那一刻,嫖的念头就像一个毒瘤般在他的心中越长越大,他已无法控制。他穿着短裤在房里焦躁地走来走去,面对人生的第一次他有点手足无措,没有一点思想准备。对于初夜,他不知设想过多少次,设想过多少个完美的过程,寄予了多少美妙的憧憬,而现在她就要来了,不是和梦里的佳人最爱的女孩儿,而是和一个素未谋面的妓女。他感到了一阵荒唐和悲哀,但他又想荒唐和悲哀的是整个社会和人生,而不是他自己,他只是身不由已。如果大车不告诉他这一切,那么他决不可能会有这种荒唐和悲哀的冲动。在这突如其来的遭遇面前,他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灵魂的煎熬。清姿在他的心中太崇高太神圣太不可亵渎了,她就是他的女神。而他没有想到她们会干出那种事情,他无法承受女神形象的破灭所带给他的打击。她几乎就是他一颗年轻的心灵里对异性的全部信仰,她是天使,是精灵,是一切他能想到的爱与美的化身,是他灵魂的灵魂。而这一切,只一瞬便灰飞烟灭,荡然无存,他的灵魂已迷失,他的世界也跟着迷失。 每个男人的心中都曾有过一个女神,她是男人们的另外一个灵魂,支撑着一个与现实完全迥异的世界,就像一个宁愿长醉不复醒的梦。当你在现实的世界里蒙了冤受了屈遭遇了打击后会很自然地躲进这个梦的世界,在那里寻求慰藉,进而汲取继续前进的营养与力量。那里隐着一个女神,她会源源不断地赋予你不断振作奋进与进取的动力,她是心灵的支柱,是灵魂的上帝,是一切无形的主宰。但是有一天当你猛然发现上帝死了,一身颤抖,天陷东南,地倾西北,一切又都回到了远古的洪荒,生命一下子变成了不能承受的轻。轻的没有了叹息,没有了自己,只剩下灵魂的孤寂。那是怎么样的一个世界啊?白茫茫,昏惨惨,天地玄黄,日月无光,只有生命还是延续,延续着时光的飘移…… 之后,你也许会振作,也许会就此痿迷。 “咚……咚……咚……”一串有节奏的敲门声惊醒了早已迷惘中的卫风,他感到了一种莫名的恐惧,凉飕飕的浑身打了一个冷颤。他又犹豫了,那敲门声再次响起,他迟疑了几秒钟,门打开了。思棋站在门外,思琪怎么会站在门外?她怎么也到这儿来了?这么巧么?卫风一头雾水。“你……”“你……”他俩几乎同时说出口。但只一瞬他便明白了,她也明白了。原来站在门外的是天使加妓女,站在门内的是才子加嫖客。世界就是这么荒谬,而荒谬事偏偏都让他们遇上了。 卫风又一次震惊,震惊过后是轻蔑与无耐,思琪的心里又何尝不是如此。她以前一直以为这个世界上若只剩下最后一个好男人,那么那个男人一定是卫风。但是此刻,一切都是那么的悲哀,一个是嫖客,一个是妓女,平等了,你很难说他们谁更不道德。卫风笑了笑,思琪也笑了笑,都是那种揄捏而又不可名状的笑。他们彼此都没有说话,就那么默默地对视了几妙钟,之后卫风转身进去了,门还开着,思琪犹豫了一下,也进去了,顺手关了门,上了锁。 卫风坐在床上,思琪径直走到他面前,缓缓地脱去了黑色紧身上衣,露出了两只坚挺的戴着粉色乳罩的乳房。那两只坚挺的乳房像两朵盛开的花,在乳罩的围墙下露出了一抹动人的春色。她面无表情地看着卫风,卫风早已红了脸,埋下了头,不敢去看她,心里只是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思琪又缓缓地解开红色迷你裙的扣子,缓缓地脱下了裙子,裙子下面是粉色的内裤,内裤下面隐隐有一丛黑色。她又缓缓地解下扣罩,脱下内裤。她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的缓慢,那么仔细,仿佛是故意想让卫风看得清楚。 卫风的脸早已羞得如红布一般,头埋的更低了。思琪的脸上泛起了一种怪怪的笑,她一丝不挂的走了过去,坐在卫风的腿上,紧贴着他的身子,把他放倒在了床上。思琪趴在他的身上,去亲他,去解他的衣服。卫风任她摆布着,下面不觉已硬了起来。她抓着那硬硬的东西放入了她的下体,在上面扭动着腰肢。她呻吟着,酥的卫风的骨头都快碎了,魂儿魄儿也都跟着飞了出去。卫风也兴奋了,他搂紧思琪,在床在翻了个滚儿,把思琪压在了身下,拼命地动作着。他想发泄,想泄掉所有的恨,他真的泄了,泄完之后却是要命的空虚。他喘着粗气,从思琪身上翻了下来,赤身裸体的躺在床上,静静的看着天花板。思琪坐了起来,穿上衣服,不再是缓缓地。她什么也没有说,只留下了一声长长的叹息,便开了门,走了出去。她顺手关上了门,把她的爱情关在了门内。 卫风还在看着天花板,思琪走了,他恍然未觉。那天花板上只是一片白白的白,白的干净,白的彻底,像一片白茫茫的雪,白成了他心底的颜色。 思琪走了出去,关上门的那一刻她的泪不可抑制的夺眶而出。她好恨,她突然不知曾经对卫风的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到底是假还是真?她没有想到他也会来嫖妓。那一刻,她想煽他几个耳光,但她没有。她的心里一下子充满了轻蔑,觉得他很可怜。她和他作了,他没有一点经验,任她摆布,她觉察到了这是他的第一次。她没有想到他就这么轻易地把自己的第一次献给了一个妓女,她感到了一种快感,恨意的快感。她毕竟曾经喜欢过他,有了这一次他这一辈子都忘不了她,但她从此以后却要把他给忘了。 从那扇门打开看见他的那一刻,她就知道这一切都注定了是一场始乱终弃的宿命,她永远都无法抓住自己的爱情。那一刻她是那么强烈地感觉到三杯是那么的值得留恋。她开始时还不明白,以为是三杯爱她爱得不够深,要不然,无论她做了什么他都会原谅她的。但是此刻她才明白,这里边根本不存在原不原谅的问题。她是他那时的一个梦,是他的一个神话,那一刻他的梦醒了,他的神话也破灭了,那是一种无可挽回的死亡。他的第二生命已死,所以他无法承受,他感到了伊甸之远。他走了,他无法承受那种远,他选择了流浪与放逐。 思琪下了酒店的电梯,出了门,穿过人行道,径直走向了马路,走向了马路中的车流。那是一条光与影的河,泛着粼粼的波光,汹涌着前进,发出喧嚣的声音。她只是木然地走着,对这一切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她的视线早已模糊,她的耳边只有那遥远的回响,像是冥冥的旷野的呼声。她感觉她的灵魂在奔跑,在飞驰,一路追逐着风的影子,不断地向前向前向前……她没有感觉到心的跳动,没有感觉到景物的变换,没有感觉到身体的疲倦,她把自己跑成了一阵风,跑成了一束飞逝的光。她抛弃了自己沉重的躯体,抛弃了灵魂的枷锁,抛弃了世间的迷离,抛弃了从生到死的距离,把自己幻化成了一缕幽魂,独自茫然无助地追逐那千丈万丈滚滚而逝的红尘。 七 思琪醒来时已是三天之后,她躺在医院的床上,浑身缠满了绷带,正打着点滴。 她缓缓地睁开眼睛,窗外的阳光正迎面照进来,明媚的像是一情犊初开的美丽的少女的微笑。她又闭上了眼睛,她以为到了天国。要不然阳光为什么会变得如此灿烂?她的心里为什么会变得如此坦然?她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宁静。她觉得她的身边就是一个巨大的花园,火红的玫瑰,洁白和丁香,奔放的百合……。数不清的花儿将她萦绕着,她沐浴着清晨的阳光,沉浸在花的芬芳风的清爽和鸟儿的鸣啭里,远处有流水的声音,悠悠的传来,像一首美妙的乐曲。 她陶醉在幻想的世界里,以为那是身处的真实,是真实的天堂,她记得她已经死了。留在她最后记忆里的是那飘起的一瞬,轻舞飞扬,无限美妙。天国在上,她正循着时光的隧道溯游而上。她在光与影的河流里穿行,一个激浪打得她飞了起来,之后她感觉到的是一片无边的黑暗,暗成了一个长长的梦魇。她又回到了远古的洪荒,她看到了死亡,死亡就像一张厚厚的棉被,她躺在上面轻飘飘的,没有一点分量,很安逸。那张棉被慢慢地开始飘了起来,渐渐地变成了一片五彩祥云,融入了那无数的云。 冥冥之中,花园外突然响起了脚步声,一声,两声,三声,慢慢地近了,有一片阴影向她袭来。花朵隐去,流水静止,鸟儿飞走,她的天堂一下子变成了孤寂,没有一点生命的气息,她仿佛又回到了人世。她缓缓地睁开不愿再睁开的双眼,眼前的影子正一点点地变得清晰而真实起来。那是一个男人,她看着那个男人像看着一幅在心里珍藏已久的画像。太熟悉了,熟悉的他突然出现在她面前竟未引起她的惊讶,一时还未想到他为何会出现在此地。她只是默默地看着他,看着自己那一段刻骨铭心的初恋。她已为她早已忘却,但她又何曾忘却?刻意的去遗忘只会加深当初的印象。她看着三杯,三杯的眼里慢慢地溢出了泪水。他还是那么酷酷的,冷冷的。 三杯没有说话,他低下了头,眼泪只是扑挞扑挞地流着。他有想到,一切都没有想到,太突然了。 那晚他开着一辆别克在长安路上行驰着,外面是那迷迷的灯火,他在光与影的河流里,尾随着那一排排呼啸而过的车灯,随波逐流着,把自己也变成了那一束繁华的灯火。他点燃了一支烟,那轻舞盘旋的轻烟在他身边萦绕成了一团婀娜的梦幻,飘渺的如那十年尘梦。一年前他来到这个城市,他看见了她,看见了她和一个男人暧昧地上了一辆黑色奔驰。那一刻,他好恨。那一晚,他埋藏了自己的伤,埋藏了以前的过往。从此,他要用自己的方式开创出一片自己的天地。他成功了,因为他的心里从那以后就充满了恨,充满了残忍,他不择一切手段,他有钱了。他从一名小混混变成了一名大哥,现在他在本市的黑道上已小有名气。那晚他收了别人十万块钱,去砍人。那条路很漫长,从城北到城南,要走一个多小时,一路上他突然想起了以前的很多事情,从思琪到阿泰,从他的母亲到他的父亲。但他们都已成虚幻,此时回想,好像已隔了几十年的风尘,一切都被岁月腐蚀的面目全非。就连她的影子也变得模糊,他是因着她才走上那条不归路的,本以为她已刻骨,再难从他的生命里摸去,但是一年前看见她的那一刻,她在他的心里一下变得遥远。那一刻的打击远比当年他看见她和阿泰赤身裸体的搂在一起时的打击要大,他可以容忍她和他最好的兄弟,他走了,他在心里默默地祝福着他们,以为他们会长久会幸福。她虽已不是他的女神,但还是他的最爱,还是他的牵挂。但是那一刻,她什么都不是了,她只是一风尘女子。他淡淡地想着,她的桃花人面早已变得飘渺,变得虚幻。 车子还在向前行驰着,他打开了车窗,闷热的风呼呼地兜进来,吹拂在他的脸上,像是一只只温软的女人的手抚摸。他懒懒地开着车,什么都没有想,只享受着那一刻的夜风、灯火、时光和人生。他在灵魂的暗夜里漫游,没有春花秋月,没有天风海雨,只有那无边的落寞如那无边的夜色,茫茫的,他一个人孤独地走过,从夜的阴霾走向阴霾的夜。 车子还在向前飞驰着,那耀眼的车灯把黑夜刺穿了两个白惨惨的洞,阴森森的,像一双利鬼的眼睛。他感觉到了一阵莫名的寒意,冰凉彻骨,一颗早已麻木的心突突地跳了起来,擅抖的厉害。眼前突然多了一个身影,似鬼魅般的不知不觉的就到了车前,模糊了两眼。 车子停住,那个身影在空中作了一个旋转舞后又落了下来,落在他的眼前,落成了一片缤纷的炫烂。有血流出,像一条曲折蜿蜒的小河般,从那具美丽的躯体下沿着苍凉的大地流过灵魂的彼岸,流到了他的眼前,穿过他的脚下,流向了夜的深渊。他看着那具躯体,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躺在面前的分明就是思琪。她依旧是那么美丽,那么动人,那么长发飘飘。她已闭上眼睛,三杯觉得这一切就像是一场梦,一场所不知其所始也不知其所终的梦,突然的就来了,梦迷两岸草,魂断一枝花。 那一刻,他感到天在旋转,地在摇撼,光在哭喊,夜在淫乱,泰山崩于前。他早已不能承受,他坐在地上,恍惚的觉得周围一切都静止了,隐隐的有警车、救护车开来,有几个白色的影子把思琪抬上了车。地上留下了一朵硕大的桃花,怒放地开着,开成了生命的颜色。他看着那朵桃花,桃花又变成了人面,变成了那段刻骨铭心的初恋。他以为他的心已死,情已亡,没有把谁放在心上。但是此刻他才明白,他心里还一直装着她,从未割舍过。她一直都是他的桃花,开在他伊甸的原野上,虽然经历了两次寒冬,但在他灵魂的深处他并抛却那片伊甸,只是她慢慢地变得远了。在岁月的风尘下,他生命的桃花褪去了生命的火红,从有形变成了无形,然而无形正笼罩着一切。 他被带上了警车,但他还一直在回望着那朵桃花。那朵桃花也从一朵变成了两朵、三朵、四朵……无数朵,那朵朵的桃花开成了一片火红的伊甸,奔放炽热,迷人眼窟帘。 三天后他被放了出来,责任不在他。但他有一种深深的负罪感,他一路奔跑到了医院,奔跑到了她的眼前。 她缓缓地睁开了双眼,看着他。他的眼里很明亮,像阳光下的花园,仿佛又回到了初恋时的从前。他握着她的手,紧紧地,像握着一段从生到死的距离。他的泪早已湿了她的手背,他不觉,她笑了,她笑着闭上了双眼。 思琪永远地走了,她没有恨,她最后留给世间的是一个灿若桃花的笑,明媚的像是春天的眼眸。这也是她留给三杯的最后的礼物,比生命都珍贵的礼物。 八 思棋走时卫风恍然未觉,他看着天花板上的那一片白,痴痴的早已入神。他仿佛又置身于童年的那一片茫茫白雪之中,那种白就像生命的底色,褪尽了一切的枯华荣辱,爱恨情仇,没有一点生命的颜色。那种白,无边无际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一切的一切此刻在一瞬间都返璞于了原始的本真,像一场无可名状的死亡。其实,出生即宣判了死亡,而死亡又回归于出生时的空尽。生和死合葬在同一墓穴里。生命本身就是一个陷井,我们都是在这个陷井里挣扎徘徊,做着王候将相才子佳人的千秋大梦,一次次的梦醒就是一次次的死亡。生被死包围着,我们还未死是因为我们的心灵具有重生的力量,生归宿于死但超越了死。 那片白,白的他眩晕,眩晕的神迷,神迷中他又回到了那个天真烂漫的春天。那是一个早已逝去了的,久远的梦。在那个纯真年代,生命才吐新绿,朝阳正散发出第一缕动人的阳光。 在那个四面斑剥充满裂缝的土墙,人字型屋顶上吊着灰尘蛛网的教室里,有一群活泼可爱穿着朴素衣衫、蓬头垢面、不修边幅的山村小孩。正值课休时间,那一排排未漆的木桌方凳之间的空隙里就成了他们的乐园与战场。教室里是爬凳钻桌,追逐嬉戏,欢呼雀跃,人声鼎沸,一派炸开了锅的繁荣景象。但在最前面的一张三人长桌上有一个身影显得特别的安静,他留着小平头,穿着洗的蓝里泛白的四兜短袖,默默地低着头,眉毛皱成了一座小山。旁边有一个扎着马尾辨的小女孩儿和一个穿着崭新的白色短袖的小男孩儿正在眉飞色舞,交头接耳地说的不亦乐乎。 那一刻,他伤透了心。平时他们三个总是在一起戏闹玩耍,而此刻,他却被冷落了。不知为什么,他感觉心里有一种莫名的难受,有嫉妒,但不完全是嫉妒。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在他一颗幼小的心灵里,那个小女孩儿的身影,就像那颗在夜晚让他激动不已的荧火虫,开始萦绕在他的心里,让他为其追逐,为其戏嬉,为其痴迷。而现在,他的荧火虫逃离了他的掌心,萦绕在了别人的身旁。他有一种无比的失落。他看着她的羊角辫,在心里留下了一滴晶莹剔透的泪。 第二天,他找老师调换了座位,远离了他的羊角辫,并渐渐地淡忘了那段童年的往事。但此刻,不知为何,事隔十几年后,他却会突然梦到她,梦到了那滴晶莹剔透的泪,那是他对异性流的第一滴泪,留在他幼小的心灵里,并在那里停留了十几个年头,可能还会一直停留下去,成为他一生情感最初的源头。 现在回想,那种淡淡的依恋淡淡地萦绕心间,像一股暖暖的泉,默默地在滚滚红尘里滋润着那一方渐渐迷失的心灵的沙漠。 卫风醒来时那两只羊角辩还浮现在他眼前,他不知为何会梦见她。那个他儿时的伙伴,他儿时的小天使,他最初的爱恋。虽然懵懂,但却刻骨。他不知她会不会成为他一生爱情的缩影,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但事隔十八年后再次梦见她时,却是在这样一种不堪的境况下,他感了一阵揪心的无耐和无名的悲哀。 他又想起了昨晚,那是一种沧海桑田后的不堪回首。只一晚,他对于爱情的梦幻已烟消云散。无论清姿还是思棋,都已恍如隔世,他感到了一种远,伊甸之远,远成了飘渺的虚幻。 他逃离了,外面东方正泛起鱼肚白,天上人间几个火红的大字还在交替地闪烁,燃烧着夜的肌肤。 一个城市已经陷落,虽不是情天恨海万劫不复,但已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南下的列车再有十五分钟就要启动了,卫风立在十二号车厢的门外,身边是川流不息的人群,似流水般的涌向了那一个个正在验票的车门外。他看着那躁动的人群,似乎看到了一个个为求知而奔波的命运,恍然间有一种浮生如梦般的虚幻。 他沉寂在此刻的过眼云烟里,四年来的一幕幕又如电影蒙太奇的镜头般自眼前一一浮现。他在自己的回忆里观看着那一幕幕自己的表演,浮光掠影般的,每一幕都以生命为背景,打上了时光的烙印。他看的惊心动魄,潸然泪下。身处其中之时并未发觉那片风景有何动人之处,更未发现其后的玄机以及它在今后人生道路上的影响,但事隔三月,五月,三年,五年之后再往回看,一切的一切都清晰了,历历在目。就像在高处俯瞰曾经走过的路,在那片纵横交错的土地上,在那无数的岔口前,你最终选手了一条,但这条往往并非是光明坦途,阳关大道,可能只是一条布满是荆棘的羊肠小道。这条路上还有无数的岔口,但那时的你是一只迷途的羔羊,认不清什么才是你应该的方向,梦想照不进现实,你只是凭着感觉走。每条路上都充满了未知,你无法一一领略每条路上的风景,人生是单行道,没有掉头后退的可能。错过了就永远错过。在无数的岔口前,你最终只能选择一条,把其他的留给了未知和遗憾。 年轻时的我们是在陆地上行走,只能看到眼前,无法预测以后的轨迹,年老时是在地图上看曾经走过的路,那些曲折婉延那时都一目了然。曾经的那些岔口都成了天堂口,只是我们没有走进。 现在,还有三分钟列车就要开动了,身处的站台此时也恢复了平静,只剩车站广播里孤独地传来催促旅客抓紧时间上车的声音。他从那一幕幕如烟的往事里回过神来,他又无耐地看了看这伤感的站台。远处,有一个身影,此刻正如一株郁郁飘零的百合,朝这边回望,隔了十几节车厢的距离,那个身影像是落寞的清姿,他看了看,像是隔了几十年的遥远,内心已无法再涌起当初涨潮时的那种波澜。那个模糊的身影他无法确定,那一刻他的思想只是一片空白。。。。。。 列车的汔笛像是生命的号角,雄浑中带着一点压抑的嘶哑。南来北往的列车一列列的停靠又一列列的开走,开往那一个个已知的地方,开往那一个个未知的梦乡。他又一次置身于人生的岔口,但他无法确定那一列是开往天堂的列车,也许都是,也许都不是,也许除了他将乘坐的这列外其余的都会开进天堂。也许天堂永远都是一扇扇关闭在我们身后的门,天堂的门永远不会向现实敞开。 最后一刻,卫风登上了这列南下的列车。他不知前方是什么,但他必须向前,此地已是伤心地。在列车的轰鸣中沿途的景物都一一的向后飞驰,林立的高楼,五光十色的广告牌还有那巍峨的古城墙都在风中奔跑了起来,迎着他,飞速地来又飞速地去,似是一个个转瞬即逝的告别,把那些熟悉的景物都一一抛在了身后,只有他在一路向前,生命的车轮把他推向了未知。最后的最后,他朝它们无望地挥了一挥手,那手势苍凉的像落日之时西天那最后一缕霞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