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十案》 作品相关 《京城十案》 作者:萨苏 内容简介: 外国教授也敢报假案?敢情犯人会缩骨功! 380起连环强奸案竟然出自一个人——双桥老流氓,号称十八里店“飞毛腿”! 北京警界有个警察叫“小哥”,他是被派到云南、重庆侦破特大毒案的卧底;他以身试毒、九死一生!真正的英雄,到底又有着怎样令人感慨的结局? 龙潭湖的无名碎尸案还得由朝鲜女人的大包说起!“人肉包子”可不是那么好吃的…… 功勋侦察员都什么范儿?美女警察“亨特”范儿! 公安局二处的“炮局四大姑奶奶”,能识破蛛丝马迹;别看是“教授”破案,可比“重案六组”的狠啊! 警察的丈母娘也有不靠谱的!被骗了吧…… 作者简介: 萨苏,本名弓云,旅日历史学者,著名军史作家。先后在美国通用电气、at&t、诺基亚、ameco等公司工作,担任过一家美国公司驻日的网络工程项目主管。已出版书籍有《国破山河在》、《尊严不是无代价的》、《退后一步是家园》、《铁在烧》等,其新浪博客点击量超14000万。 朋友眼里的萨苏之:主旋律男人的演义江湖 2009年的第一天,萨老师一通电话把我惊醒。他欢天喜地宣布,为我的同学找到合适对象,男、帅、海归、有趣,“不过”,萨老师顿了一下,“有点缺陷”。原来,“合适对象”在异国他乡恋爱过,“所以,可能不是童男子。” 萨老师鼻音很重,充满歉意。 结果,两人仍是没看对眼。萨老师却觉得,他既然插手这事儿了,就要对人家姑娘(哪怕只一面之缘)负责到底。 萨老师是个老派的人啊。 不止老派,他还主旋律。 2007年,第一次见面,我就说,“其实,你写的都是主旋律”,萨老师把眼睛瞪得很大,反问我,主旋律有什么不好?真正的主旋律永远不会过时。 无数人问无数回他笔名的含义,他说,常居国外,总感觉中国人像草一样,无依无靠,选择“萨苏”,因为它们都有草字头。他最初写作不过是想给海外的漂二代、三代讲一些故乡的故事。一次,在电视台做节目,他现场表演绝活——用几张纸造出一艘军舰,他说,他喜欢 船,在国外尤其喜欢,因为船让他想到回家。 这些零零散散,无意随意的片段,让我深信他是真情流露。奥运会后,萨老师对我回忆在大阪街头保卫奥运圣火时的情景——他与诸多同胞胳膊架着胳膊,脸迎着雨,口中高唱国歌。他说,他流了泪。谈笑间,当时情状如置眼前,我没办法不受感染。 因为真情流露,所以文字不华丽,也足以打动人。 他写“中国的眼睛”章照止(中国科学院系统所研究员,我国最出色的密码算法专家。),写到章的女儿是盲人,结尾处连写了三遍“她看不见”,最后又追加一句“中国的眼睛的女儿,她看不见”,令人不忍卒读。许多日子后,在东四一家小饭馆,萨老师对我说起正在写作的《京城十案》,他说着说着,手起筷落,也顾不得捡;他提起某位警官被迫离职时,上司为之除下肩章、警徽,却“啪”地向其敬了个礼,警官哭了,萨老师的眼里也有泪光闪动…… 主旋律的萨老师关注一个问题时,通常带着演义体的摄像头。 比如,一桌子人吃饭,谈起京城某著名出版人,大家关注的是作品,而萨老师插嘴,“噢,他!八卦掌练得不错!”而后又补充,谁谁谁是协和的名医。他要说的不是人家的医术,而是名医“下夜班时有防狼绝技——袖子里藏着链子锁,几辈子的家传武功”。 有段时间,我回人大,总觉得校园里隐隐有武林高手,萨老师曾写过某系黄教授会“倒脱靴”;某系史先生每天在树林里练刀,他的女儿舞得一手峨嵋刺…… 隐隐有武林的世界,便是萨老师努力复原的江湖。 那江湖属于评书,人人皆有传奇,事事皆可演义;那江湖有功夫,有侠,有盗,有匪,有清官,有奸人,英雄多出屠狗辈;那江湖带着七侠五义、拍案惊奇、吕梁英雄传、铁道游击队的痕迹;有最传统的仁义礼智信,凡事讲良心;百姓有最朴素的智慧、情感;捕快有最简单的职业操守——除暴安良……那江湖在大变乱时,国破山河在,为了尊严国人愿付出一切。 萨老师只是切入点和别人不同,其实,他也就一招——在平常人平常事中,找到最具笑意的那个点,然后林林总总、絮絮说来,最后都归至他努力复原的那个江湖。 我猜,那是他心中可爱的中国…… 林特特 一、“缩骨功”洗劫德国专家公寓案 〔30厘米,也就是一张光盘的宽度,正常人无论如何不会想到这里会是一个贼可以出入的地方,可是,一些有技术的惯窃,能够把自己的身体变形……〕 【1.外国人报假案】 你见过入室盗窃连人家酒瓶子都偷走了的主儿么? 老侯就见过。 老侯是谁?当年北京市公安局二处涉外刑事科的刑侦分队长。这案子,是他九十年代前期接的,发案地点在北京农业大学。 报案丢东西的是该校一位德国专家。此君从东土返家度假一个月,驾云回来一进宿舍还以为自己走错门了——这谁家啊,整个儿一毛坯房么。等再一看门上的单元号码,这位立马傻了眼。 敢情,这毛坯房是俺家啊! 接下来就不用说了,保卫处,报案,报公安局,老侯在涉外刑事科,出警当然责无旁贷…… 奇怪的是,谈起这个案子,我注意到当年的侯队长先咂了咂嘴唇,目光在桌子上那盘红烧肉上暧昧地扫了一下。 “没有比办那个案子吃得更好的了。”老侯说着咬了一口红烧肉,摇摇头放下筷子,眼神儿里颇为不屑。 萨下意识地觉得老侯的说法前后矛盾——那下手的主儿连酒瓶子都扛走了,还能给您留下红烧肉? 后来才明白,招待老侯吃红烧肉的自有其人,盖因为丢东西这主儿的身份太特殊了。 当时,中德之间刚刚签署了一份政府间协议,德国方面出资与中国在某个农业项目上进行合作,丢东西的这位德国专家,正是执行这项政府间协议的联络员。德国专家做事认真,对协议的执行选择了常驻监督的做法。因为这项合作中方的具体执行者就是农业大学,该大学为这个德国财神爷特意配置了一套公寓。 问题的高度,立即就上升到两国关系和国际形象问题上了。由于这项协议对我国农业发展十分重要,事情甚至惊动了国务院。 如此,侦破工作自然有压力,但大学的领导更有压力。 有压力又没有跟着破案的能耐,大学的领导还算有自知之明,没有跟着上蹿下跳,只是给办案人员配置了一辆专车,并为他们改善伙食待遇。 配置专车也就罢了,当时警察办案都是骑带斗摩托,这自然是难得的方便。那改善伙食待遇,才让弟兄们记忆犹新。农口的院校都有自己的农场,用于科研和学生实习,供应上有的是好东西。这一说改善 伙食,马上杀了一口猪,配了一男一女两位厨师为老侯他们服务——后来才知道这两位都是当年给部长做饭的。 萨娘也一度在农口的科研单位工作,那时候几乎每个月都能买到便宜的内蒙黄油、西藏牦牛骨茶、东北大豆之类市场上见不着的农产品,近水楼台的好处,萨也算是见识了。 老侯回忆,当时两位厨师把杀好的猪挂在厨房梁上,蔬菜和调料放在地上。警察办案生活无规律,两位厨师随到随烹,绝不误事。而且是指哪块肉就切哪块,服务极为周到。当时所吃猪肉一层肥一层瘦,竟然有七八层之多,令人啧啧称奇。估计,是该校某个猪肉质量改良项目的产品。 不过,到现场一勘察,警察们可是有点儿傻眼。 门锁没有被破坏痕迹,窗户紧闭,房子里面除了几件粗笨的家具以外一无所有,比搬家公司来过还干净。尽管如此,警察们还是根据痕迹判断,一个月内,确有人曾经进入过这个宿舍,而且,此人还曾在宿舍中住宿,至少住了三天! 这要是贼啊,那可得算是胆大包天了。 事后证明老侯他们的判断完全正确,那贼在屋里的确呆过三天,把德国专家的半条三五烟抽得一干二净,还把烟盒都带走了。 找不到贼的出入通道,加上这样的作案特点,案子指向两个方向:要么,这是碰上熟悉情况的内贼了;要么,这是“燕子李三”一类的飞贼来过了。 飞贼?这年头有飞贼么? 那可难说,前几年东城区就闹过两回专偷大宅门的飞贼,一捕一毙。 那么,是先查内贼呢,还是先查飞贼呢? 这警察的思维和普通人不一样,他们既不查内贼,也不查飞贼,而是冲着德国专家去了——先查他报的是不是假案。理由也很简单,这位德国专家说不清他们家到底丢了什么。 要按老萨说,警察同志这是个不通情理的思路,假如真的把你们家所有东西都搬走了,然后让你说丢了什么,搁谁都说不明白。 不过老侯听了一乐,说你不明白警察办案的做法,比如前两天日本那酒井法子跑了,好多人都很同情,我们警察看了,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人可能涉毒。而且,那几年,外国人报假案的也不在少数。这句话引起了老萨的好奇心,忍不住打听,这外国人干嘛没事儿给咱们报假案呢? 外国人报假案? 可不是吗,刚刚改革开放的时候,咱们警察 让外国人蒙过不少次呢。 那时候,外国人来的多了,问题也来了。北京警方接二连三收到报案,要不就是丢了手表,要不就是让人抢了照相机,不一而足。这件事开始让警察们十分恼火,要知道当时北京的治安很令人自豪,虽然达不到“文革”前95%的破案率,但也不至于满街有人抢外国人吧? 周恩来总理说过,外事无小事。警察们虽然有点儿迷惘,但还是认真办案的。也有真破了案的,比如,老侯就破过这样一起案子。 北京饭店的一个老外,报案丢失美元若干。老侯出现场,查问发案时间、地点后,很快锁定几名嫌疑人。侦察员注意到其中一名服务生生活奢侈,与收入不符,被列入重点侦破对象。继续调查后发现其窝点,一讯而伏。 案情并不复杂,老侯印象深刻的却有三点: 第一,这名服务生颇为聪明,他回到家非大中华不吸,在班上抽烟却只抽最便宜的黄金叶。在单位人人都说他老实,听说把他抓了,大感不可思议。 第二,此人作案手段与心理学暗合,发现目标从不竭泽而渔,每次只拿不到三分之一。这种情况下,外宾即便发现钱变少了,多半也会认为是自己放错了地方,很少怀疑被盗。他作案数十起,警方只接到这样一起报案。 那就要问了,这个老外怎么如此个别呢? 一点儿也不奇怪,这位是拿信封装了两千美元现金,准备交房费的,被这个服务生抽去几张后钱不够了没法结房账,无可奈何之下只好报案。 第三,搜查这个服务生的窝点时,发现此人竟然在12平米的斗室中装了六个豪华壁式大座钟,估计到整点的时候一起敲响,比钟表店还热闹。 让钱烧的。老侯说。 说起来这位也是无奈——当时北京没有多少消费场所,也没有太多奢侈品供应,这种灰色收入不买座钟他也想不出还能买啥。 不过,这种案子极少,更多的时候是破不了案。报案的外国人似乎对破案也不怎么感兴趣,这种情况很不正常。时间长了才发现,这些外国人只对警方开具的被盗证明感兴趣。调查之后真相大白:原来,这帮家伙要么把相机手表卖了,要么把外汇倒给“黄牛”了,这些东西入境的时候都登记的,不开具被盗证明没法过海关,更重要的是他们可以利用警方开具的被盗证明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这些玩意儿在当时的北京市场属于稀缺货,很受欢迎,卖了 高价再拿一笔保险,老外们的脑袋太聪明了。以后,再碰上外国人报案,警察们第一件事就是确定是不是报的假案。 这次的案件中,那位德国专家是个中国通,对警方的调查十分配合。问题是,他的确说不清自己到底丢了哪些东西——你说你丢了一条波斯地毯,可先生你能证明你有过这东西么?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调查中这位专家一拍大腿说,有办法了。 【2.神奇的“缩骨功”与“指纹”】 原来,此人回国前夜,曾与几个中国同事在家中喝酒告别。告别之后大家拍了合影留念。这合影上不但可以看到波斯地毯,还可以看到苏格兰茶具呢! 有照片为证,德国专家很快开列了靠谱的被盗物品清单。 现在,轮到警方坐蜡了。 老侯是第一批到达现场的警方人员,分队长,至今他依然能回忆起案件的细节。 德国专家所住的是对大学校门主路西南边第三排楼,发案地点在这座六层楼的三层,里外套间,基本搬空了,门窗锁都完好,屋内也没有发现有价值的可疑痕迹。 案子发在单元楼,让老侯很是不爽。 有位当警察的朋友曾对我讲笑话,说有些影视剧描写不够真实。电视里面只要报案的电话铃声一响,警察们就会“像打了鸡血一样疯狂”。其实真正的警察对于报案电话是很烦的,恨不得一辈子也不要听到。但是,真要那个样子,警察们也会面临失业的威胁。所以,只能祈祷发案的地方好一点,让案子好破一点。 什么地方的案子好破呢?最好是传统的居民院,那里邻里之间近乎透明,有没有来过生人,谁家的日子过得好不好,很容易得到信息,如果能发现一两个喜欢说道东家长李家短的“八婆”,那就该称之为“破案宝贝”了。 像德国专家所住的单元楼就没有这样的好条件了,单元楼的居民大多关系冷淡,很少相互交往,这一点无论在中国外国都是如此。日本艳星饭岛爱就是死在单元楼中,多日无人知晓。 尤其是大学,邻居们都是知识分子,更加有些自扫门前雪的倾向,让警察叔叔十分懊恼。 向左邻右舍了解情况如预期的一样无功而返,大多数邻居只知道这家是个外国专家,连这人是哪国的都不知道。 由于门窗完好,侦破方向一度指向内贼,但所有可能是内贼的怀疑对象又很快都被证明没有作案时间。 百思不得其解的老侯走出楼门,神差鬼使地回头看了看,忽然若有所悟。 他问陪同的保卫干事:“能不能了解一下,最近有没有人在这附近看到过一个瘦子?” “很瘦的人?”陪同的保卫处的工作人员一愣:“瘦到什么程度?” 还没等老侯回答,一位“教授”忽然搭腔了:“瘦子?有啊,有个像弄堂里竹竿一样的家伙,前些天老在这里转来转去的,现在可有辰光没看到了。” “哦?有多久没看到他了?” “33天。” 一个月以前,恰好是侦查员们推断的作案时间!“教授”马上被请到办公室,专门说说他所见过的这个瘦子。 问题是,这位“教授”何以记得如此清晰,准确判断出那个瘦子在33天前消失呢?何止如此,老爷子甚至能描述出瘦子脚踝骨粗大,上身比下身长一类非常详细的特征来。 可他又完全记不得那瘦子的长相! 你要是去问老侯对知识分子、特别是“教授”们的看法,他一定表示特尊敬,恨不得自己儿子当“教授”。 哎,把“教授”比成儿子,这算怎么个尊重法? 这一点儿也不奇怪,老侯的文化程度有限,估摸着自己当“教授”的机会不多了,但是他真心尊重有学问的人,希望自己儿子多念点儿书将来当“教授”,这不是属于很正常的理想么? 当年出国热的时候,每每有拿不着签证或者绿卡的兄弟咬牙切齿决心生个美国或者法国儿子,从此不用再看签证官的脸色,所谓“我不当美国人,我当美国人他爹”,思路和老侯颇为相似。 不过,要感受老侯私下的想法呢,尊重之外只怕还颇有微词——这“教授”一流人物啊,多半属于智商不低、情商很低的家伙,要不怎么连对门邻居是男是女都分不清呢?假如想挑起“教授”家的内战十分容易,只要当着“教授”夫人问问他丈母娘的生日是哪天就行,或者支支吾吾,或者胡说八道,多半“教授”家门口卖鸡毛掸子的会开张。 不过,这等人物毕竟智力很高,而且好奇心重,用老侯的话说有点儿像大孩子,别人该记住的他记不住,别人很容易忽略的地方,他倒常常能提供出意想不到的线索。比如老侯提到的这个瘦子吧,别人没注意,偏偏此“教授”记住了,而且能够把瘦子的各种特征说得如此清晰。 问话完毕,老侯说这人嫌疑很大, “教授”您这几天最好随时在家,我们抓着人还要请您认一认。 “教授”摇头,说不大可能耶,我要工作,要出差呀。 “要出差?您去哪里?” “四川,绵阳有个瘦肉良种猪培育基地,阿拉在那里有个项目……” 记下了培育基地的电话,等“教授”出门半晌,老侯他们才恍然大悟,发疯般狂笑起来。理由,就不用说了。 笑过之后才有人问队长:“您怎么会想到此案中有个瘦子呢?” 老侯说我也是一时心血来潮,待会儿咱们还得取证。他拉着大家到宿舍楼外面,指了指德国专家公寓厕所的窗子,众人忽然明白了他的想法。 德国专家公寓所有的门窗都是闭锁的,唯独厕所上方的通风口,盖子没有合上,大约是为了没人的时候保持公寓内空气清新。这个通风口是正方形的,边长只有30厘米。从楼下,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个通风口的开闭。侦查员能看到,贼,也肯定能看到。 30厘米,也就是一张半光盘的宽度,正常人无论如何不会想到这里会是一个贼可以出入的地方,可是老侯想到了。 因为他看过解放前老贼们的案卷,其中有一份“飞贼”的供述提到,一些有技术的惯窃,能够把自己的身体变形,从很小的窗口入室盗窃。这种事就是传说中的所谓“缩骨功”。 其实骨头是不能缩的,缩骨功也并不神秘,只不过是要懂得怎样拉伸韧带和肌肉改变自己的形体而已。2007年12月,凤凰卫视曾有一个报道,谈到中印两军多年隔阂后第一次开始交流的情景:参加交流的中国官兵当场表演了单掌开碑、头顶碎砖等刚猛的项目,技惊四座。 不甘示弱的印军随即也表演出了绝技:印度士兵在杆上表演出莲花、铁轨、庙宇等多种造型,还有高难度的喷火,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看过这段报道和印军表演的图片,当时我军一名基层指挥员头晕眼花,私下对萨说:“服了,要是肉搏的时候碰上这样的主儿,我都不知道该从哪儿下手……” 不战而屈人之兵者,印度兵否? 且不论战争问题,从侦查员的角度,这印度兵继续练下去,基本就是缩骨功的范畴。不过,缩骨功也有局限,那就是有些东西是缩不了的。比如脑袋,能把脑袋变小的倒是有,秘鲁的印加人据说就有这个本事,不过只能变死人不能变活人。这案子只能是活人干的,所以这个技巧就不 必考虑了。 缩骨功的极限,就是只要脑袋能过得去的地方,人就能过去。30厘米见方的通风孔,脑袋可以过去,人,从逻辑上说,肯定也能过去的。不过,做这个案子的,肯定不能是个胖子。您让英达来来这个,他功夫再高也不成。 崔永元……嗯,要钻中央电视台的窗子大概差不多。算了,咱别一一过筛子了,人家小崔走门口实话实说就能进去,干嘛钻窗子呢? 缩骨功的贼,比较少见,但并不是没有,老侯一直“奢望”自己能碰上一个瞧瞧。所以,老侯问大家有没有人见过一个瘦子。 有人还乱琢磨呢:老侯啊,这贼就算能进去,他怎么能从这么小的窗口把电视、地毯、洗衣机都弄出来呢?说完自己给自己一大嘴巴:人家进去了不会开门吗?还用从这儿钻?这是智商问题。 推测归推测,破案需要的是证据。 证据在哪儿呢?老侯不慌不忙地在楼下转了半晌,终于转回头来,叫一个见习侦查员:“去,把银粉和笔刷拿来。” 银粉和笔刷是用来取指纹的,侯队长准备这两样东西,想取哪儿的指纹呢? 报案以后,已经查过一次屋里的指纹了,那次的结果证明:除了德国专家和来过的友人,侦察员们在屋中只发现了一个男性陌生人的指纹,而且数量很多。 正是这个陌生人的指纹,使侦察员们的思路趋向于外贼作案,因为这套公寓有谁能进出是很容易把握的,不大可能出现某人进去溜达半宿,留下一大堆指纹,德国专家还不知道的事情——推销蒜臼子的小贩肯定没这个本事。 侦察员们判断,这个留下指纹的,很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 要搁现在,这个判断就得打个折扣了:第一,现代的贼也都现代化了,都知道指纹这个东西的厉害,入室行窃经常戴乳胶手套。这种行径很给警察们添堵,老侯他们不大容易有运气找到满屋的指纹,可是,又不能因为这个把全中国卖乳胶手套的都抓起来吧;第二,来中国的外国人多了,而且越来越不规矩,天晓得他会带什么人回来,有哪种特别的取向。单单根据留下指纹不是异性一点,不足以认定来的是贼而不是有什么暧昧在里面。这种事儿还不能问,人家一句“隐私,与案件无关”,你就不大好办。 好在当时的情况还没有现在这样复杂。 不过这个结论让大家有点儿吃惊:这意味着整个搬家行动可能是一个人干的,能一个人就 把人家搬得连酒瓶子都不剩下,这主儿难道是个大力士? 老侯这次不查屋子里头了,他关心的是贼怎么上的三楼。 老侯冲见习的小姑娘一指公寓楼外边的排水管:“去,你爬上去,找。” 采个指纹这类事儿老侯是不干的,那是见习侦察员的事儿。 官大一级压死人啊。老侯一声令下,人家就得爬上去,大太阳底下一厘米一厘米地查。 不过别以为老侯轻松,真要有个杀人案,弄出个腐尸解剖之类的事情,老侯跟法医作尸检连口罩都不能戴。这在当时叫革命分工不同,现在叫命苦不能怨社会…… 为这个老侯开玩笑说警察是社会弱势群体,大家认不认的就各有看法了。 苦心人天不负,小警察上去一通忙活,终于有了结论:排水管上也有指纹,与屋内陌生人的指纹相符! 嫌疑人有了着落,老侯一笑:这回不用担心白吃人家的红烧肉了。 在这里发现指纹说明老侯的想法很对路,的确有人曾经顺着排水管爬上去过。 大家会问:一个月前排水管上的指纹,风吹日晒的,还能保留下来吗? 这有什么奇怪的,指纹留下的是并不仅仅是压痕,还有脂肪之类的残留物,极端条件下考古学家甚至采集过数千年前的指纹呢。当然也要看载体和环境,比如大楼门把手,每天好几百人进进出出、拉拉扯扯,采指纹基本就没什么意义了。 老侯破案,一向极重指纹。 有一个例子。 某天老侯病休,被一个电话叫到了某饭店:部下碰上麻烦事儿了,请侯队长出面帮着说和说和。 怎么回事儿?警察还管说和? 原来当地发生一起盗窃案,某外交官放在一个信封里的若干现金被盗。 办案的警官根据进出房间的记录,很快有了判断。应该说这位警官的业务水平还是不错的,但此人作风有些简单粗暴,对嫌疑人上了些手段,却没有拿到证据。 不幸这嫌疑人第一比较滚刀肉,生冷不忌,上手段不起作用;第二还有些特殊的家庭社会关系,案子没拿下来却不依不饶起来。双方发生争执以后,想到老侯在外事口工作时间长,社会关系丰富,故此请他来帮忙调停一下。 老侯来到饭店,很快解决问题。 调停他是没有做的,因为一看这个案子,老侯就觉 得其中还有没做的工作。老侯指了那个外交官放钱的信封,告诉侦察员去做指纹鉴定。侦察员没动地方,说侯爷,我们组长已经检查过了,上面没有指纹,估计是嫌疑人擦拭掉了。老侯没抬眼皮,说用加强检验手段,再测。 结果,果然发现数枚模糊的指纹,在信封内侧封口胶上的一枚虽然模糊但依然可以比对,正与嫌疑人相符,有了证据一讯而服。解决了到底谁是贼的主要矛盾,上手段的事儿作为次要矛盾,自然也就好解决了。 事后有人说老侯神,能猜到信封擦过了还有指纹存在。老侯自己倒不这样认为,他说那个信封是欧洲某国政府的专用信封,质量很好,吸收力强,指纹残存可能性大,而犯罪嫌疑人没有前科,盗窃的时候心情紧张,可能导致手指浸汗,会留下较为深刻的痕迹。有这两点,即便作案后擦拭了信封,依然可能有残留指纹的存在。 “这只是一个逻辑问题加一个经验问题。”老侯说。 【3.“瘦哥”现形记】 这次的盗窃案,在水管上采到的指纹证明了外贼的存在,下一步,就是找人了。 有了嫌疑人的形貌特征,在农大周围发动社会关系找人,倒不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情。仅仅三天,一个绰号“瘦哥”的家伙,就落入了警方的视线。 顺便解释一个疑问:有朋友看到老萨前面描写此案内容时,对于30厘米的地方人能够钻过去表示怀疑。也有朋友认为只有直径比肩宽的空间人才能够通过。其实,这是一种惯性思维。人的肩可以上下错动变形,柔韧性好的人能通过的空间比我们想象得要狭小。可能有人会记得一则吴桥杂技团节目《钻桶》的广告。称表演者以过硬的腰、腿、顶功,将自己的身体折叠于直径35厘米、长70厘米的木桶内,从容自如地钻进钻出,洒脱、柔美、大方。 该节目有单人表演,也有双人表演,双人表演的钻桶大多是年龄较小的少男少女,表演诙谐,富有童趣。 由此可以看到:演员可以通过的桶径不过35厘米,考虑到表演时的安全系数和钻法的不同,从30厘米直径的地方钻过去,并不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生活比故事精彩,大体如此。 不过,提到这个表演,忍不住剧透一下:要不是这帮演杂技的,那洗劫德国专家宿舍的贼,最后的命运也不会那样悲惨。 “瘦哥”是一农大周围颇有点儿小名气的混混,用官话说属于“社会闲散人员 二、十八里店“飞毛腿”案 (1) 〔对这个曾让京城捕头们困扰了十年的奇特案犯,老孙给了一句评价:他的想法,从来没跟我们一样过。〕 【1.三百八十起强奸案,均出自一个人……】 “‘双桥老流氓’?谁让你找我问这案子的?”老孙瞪了萨足有半分钟,忽然眼睛一翻,厉声问道。 就这一声,萨差点儿把采访的笔记本儿扔了,让老孙唬得阵脚有点儿乱。还好带我去访老孙的那位老大过来帮忙了:“孙队,你别拿预审那劲儿啊,他没进去过,不适应。是我让他找你的,这案子不是你破的吗?不问你问谁啊?”回头一拍老萨肩膀,“行,兄弟,没给我丢人,孙队破南口枪击案的时候,一瞪眼把嫌疑犯都吓尿裤子了……” “我靠,你知道他这毛病不提醒我?!” “哦,对不住,职业习惯。”听了那位老大的解释,老孙冲我一乐,努力做出一副很亲和的样子,让人想起微笑的华南虎。他转过头来问老大:“大哥,这……可是咱北京警察走麦城的案子啊……”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老孙看人和正常人不大一样。正常人看人就是两只眼睛看,老孙看人,眼睛在看,浑身的肌肉都跟着眼神走——后来才知道,这是外勤刑警做老了做出的毛病,让他盯上,下一个动作就是随时往上扑! “不要紧,你跟他讲吧,不然他老把咱们写得跟悟空似的。你跟他说说这个案子,让他知道知道咱们难受的日子是怎么过的。”那位老大苦笑道。 也难怪他这个表情,日前老萨写过一个反映刑事侦破的系列《京师四小名捕》,其中情节取自北京警察的案件甚多。结果一位南方警界大佬进京视察,专门找了老萨那文中描述的一位京师捕头相面。双方掰了掰手腕之后,大佬说还好还好,老兄做事总能比他人深一步,果有独到之处……但好在你还是警察,这我心里就踏实了。真照那本书里写法,你肯定不是警察,是妖精太岁!跟妖精太岁做同行,老哥我要抓狂地。 其实并不是老萨写得不真实,关键问题是专挑了过五关斩六将的买卖开张,让人感觉京城捕头破案跟掰玉米棒子似地手到擒来,难免让内行觉得怪异了。于是,这位老大跟我说,咱北京警察啊,威风八面的时候有,秦琼卖马的时候也有,你得了解这个。 我说我倒是想了解啊,要不你带我访访,谁有破得特艰难的案子。比如,你吧,你有没有? “别,别扯我,我这儿的案子好像还真没有太难的 。” “那……对了,‘双桥老流氓’那案子你有熟人吗?那案子最后破了吗?” “双桥老流氓?”老大沉思良久,说,“我想起来了,那案子最后是破了,破这案子的还是我一哥们儿……” 就这么着,找到了孙队。老孙是十三处一科出身的,这个处曾经号称“天下第一处”,专破大案要案,“双桥老流氓”的案子,正是交由他们经管。 有老大解释,老孙总算是放了心,他说不是我小心过度,这案子,第一牵涉面太广,不知道你是从哪个路数来的,我怕生事;第二这案子……当警察的我们不愿意提,它丢人啊!今天你到双桥地下通道那儿去看看,有一个修车的,那就是我同事,唐山人,非常好的一个刑警。破这个案子破伤了心,一直就没缓过来,后来干脆辞职修车了。对了,你怎么知道这案子的? 既然人家问了,我就得如实交代:俩天字号的刑警守着,我倒想不如实交代也得成啊! “双桥老流氓”,是北京“文革”中开始出现的一个著名流氓团伙。据老人讲,这个团伙专门入室强奸妇女,兼做抢劫,活动于当时的朝阳区、通县、顺义等地。在我刚出生不久就有关于这个作案团伙活动的传说,直到我十来岁,粉碎四人帮已经数年,仍然不断有关于它的传闻。“后海小混蛋,双桥老流氓”,是谈“文革”时期北京治安问题时,民间常常说起的两大话题。“后海小混蛋”的传说毁誉参半,或曰其罪恶累累,或曰其义薄云天,至今在“好人圈”里难以定评。不过,“小混蛋”影响有限,因为他在“文革”还如火如荼的时代就死于一次震动京师的斗殴,而且死得十分惨烈,至今在“坏人圈”里提起“小混蛋”的死,仍然少不了人竖一下大拇指。而“双桥老流氓”则如同不死怪物一样始终隐藏在人们记忆的阴影中,在这个团伙活动最猖獗的时候,通县、朝阳的工人都不肯上夜班,要在家守护媳妇孩子。听说这个团伙先后作下两百多起强奸抢劫案,影响之恶劣不言而喻。既然说到北京警察有秦琼卖马的时候,那,这个案子,应该算吧。 老孙抽着烟听我说这个案子,最后说,成啊,还有人记得这个案子呢,都快30年了,我以为早就让人给忘了呢。你说的,还真有几分对得上。不过,你说的有两处不正确。 “哪两处?”我问。 “第一处,‘双桥老流氓’强奸抢劫连环案,一共三百八十起,每起受害者少则一人,多则五人,并不是两百余起。第二处, ‘老流氓’不是一个团伙,其实,这所有的案子,作案者都是一个人……” “什么?!一个人做了三百八十起强奸案?这怎么可能?” 老孙苦笑一声说,你觉得邪吧?我也觉得邪。其实,这案子还有一个代号,叫“十八里店飞毛腿”,因为它最早发案的地方,在朝阳区十八里店,作案的那小子,我们给他起了个绰号,就叫“飞毛腿”。 一个人,做了三百八十起强奸案。我觉得邪,老刑警孙队也觉得邪。但是没办法,事实如此。对这个曾让京城捕头们困扰了十年的奇特案犯,老孙给了一句评价:“他的想法,从来没跟我们一样过。”这大概也是抓捕“飞毛腿”最让警察们头疼的地方了。 实际上,因为这个案子前后牵涉太广,除了老孙提供的材料,我特意和其他警界人员进行了核对和交流,以保证其内容的可信。比如,我曾和一位已经退休的老警务人员问起,这三百八十起案子,是否都是他一个人做的,会不会有别人的案子混在里面。那位同样熟悉此案的老警察很坚决地表示,没错,都是他一个人干的。事实上,“飞毛腿”最后被擒,正是因为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已经确认这些案件都是一人所为,所以才能够通过作案手法的比对将其归案。 这位老警察还谈到了一个细节:在预审的时候,“飞毛腿”居然对三百八十起案件(实际上有些案件如果不是他交代,受害人都没有报案)中每一起的细节记忆清晰,补充了大量警方没掌握的线索,甚至多次和警方斗智斗勇的前后经过都能叙述清楚。起初,有些警察对此感到不可思议,后来才逐渐理解“飞毛腿”的作案,酷似吸毒,从最初的偶尔作案,到后来则变成不能自拔。每次作案对他来说都是生命中最刺激和最有快感的事情,总要反复回味。甚至到不作案,简直就过不下去的地步。人对自己经历的这种极刺激的事情总会记忆特别深刻。你若问他生活中的其他事情,他也记不住。 “从哪儿说起呢?”老孙挠挠头,“这案子,最初不是交给我们十三处的,”老孙说,“最开始抓‘老流氓’的抓法很不正规,主力极有时代特色,叫做‘首都工人民兵’,那动作简直跟打个战役似的。” 工人民兵,最初是我国作为预备役部队建立的准军事部队,跟美国的国民警卫队一个性质,只是人数最多的时候高达两千万,这就没一个国家能比了。在特殊的时代,工人民兵很快从单一的预备役部队变成了万能胶和多面手。搞宣传,派民兵;抓特务,派民兵;来外 宾,派民兵;开批斗会,派民兵;连教街道老太太认字,都用过民兵。在“文革”公检法陷入相对混乱的时期,工人民兵在北京更成了类似今天武警的角色,经常被用来应付突发事件和治安恶性事件,虽然装备和训练远不能和正规人员相比。据说,让民兵抓“老流氓”,是北京市“革委会”主任吴德的招儿。 “飞毛腿”案第一起,发生在1972年夏天。当时报到“革委会”,情况是有一案犯蒙面裸体夜入十八里店一农村民宅,强奸了一个带孩子的年轻媳妇。受害人半夜惊起,连案犯的身高体态都说不清。 不久,就发生了第二起,这次地点在靠近今天朝阳区边缘玛钢厂收费站,也是农村,案情几乎相同,唯一区别是案犯自称“老流氓”。此后,这样的案子接连发生,都是强奸,顺便盗窃,作案范围以朝阳区双桥为中心,方圆大约十里,最远的到通县、顺义等地,每一次案犯都自称“老流氓”。面对一系列恶性案件,当地治安部门束手无策,引发了极大震动,“老流氓”的称呼也不胫而走。 案子很快惊动了当时首都的一把手吴德。 有人说“文革”时候治安好,其实是中国的老百姓老实,我们的治安一向不错,不是“文革”开始治安变好。“文革”是个复杂的问题,在这儿咱们就不讨论了,咱们说这案子。 因为治安一直不错,吴德听汇报,知道自己辖区竟然还有如此无法无天的人物,大为吃惊。之后就是严加部署,要求务必将其捉拿归案。吴德是在冀东军区当过政委的,指挥部队习惯了千军万马,抓“老流氓”一出动就是三百工人民兵。搁现在,要在双桥这么干,吴德同志自己可能就进去了。要知道,在北京动用三百名武装力量绝对是个大事儿。90年代,北京有一位公安局副局长碰上一起硬茬儿的案子,出动了99名防暴队员(一共100个,他留了一个看家)下手。这99名身穿防弹背心的防暴队员手持“微冲”,训练有素,沿着长安街风驰电掣而去。任务倒是给他们完成了,局长同志的检查也开始写了。写了无数次都不能过关,到底要到什么程度才算深刻呢? 最后担任审查的老大总算看在同行份儿上给了局长同志一个底:“99个荷枪实弹的防暴队员,中南海都能让你冲进去了,你自己想想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 有这个底,局长才明白自己捅了多大娄子。 后来碰上这位局长同志,老萨实在忍不住,问了一个很敏感的问题:“您那99个防暴队员 ,要是真的冲中南海,能冲进去吗?” 局长大人属于那种很实诚的人,“嘿嘿”一声苦笑,说:“冲,大概是进得去的,能不能出得来,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文革”的时候,对武装力量一样看得严。不过,抓“老流氓”的时候,双桥还算是北京远郊的地方呢,所以吴主任还能打打擦边球,过一把打战役的瘾。 抓“老流氓”出动三百民兵,面子实在是够大的,要知道,国民党空军高手叶常棣少校被击中跳伞,抓他才出动了五十人呢。 在谈“老流氓”这个案子的时候,我曾经问过老孙。说这个案子迟迟不能破获,是不是和当时公检法被砸烂,治安案件的侦破不正常有关?老孙说这个倒是关系不大,因为当时投入了大量的力量想抓他的。这种投入不亚于今天部督大案的力度。老孙的看法有一定道理,当时下面是乱成一团,但较高层次还有一批骨干顶着,一旦出事,而且上边想解决,还是有专门的力量来解决问题的。比如,这案子后来交给一处,那就是上边下了决心,集中警力办案的情况,至于抓不着……抓不着这个话怎么说呢?反正你不能说不怪我们太无能,实在是那谁太狡猾什么的吧…… 问题是,出动三百名工人民兵固然声势不小,但抓“老流氓”毕竟不是攻山头,李云龙的招儿,似乎有些文不对题啊。可老孙对吴德主任这一招评价一点儿也不低。所谓蛇有蛇道,狼有狼道,只要用对了,迫击炮也能把鬼子飞机打下来。吴主任的招儿破案固然不正规,但和他的身份很符合,人家是游击队出身的,打这种人民战争有经验。老孙说你可别小看游击队出来的,我们十三处八科,专门处理跨国案件的,第一任科长张黎明,原来就是房山游击队的队长啊。 不知道吴主任是不是按照抓鬼子特工队的法儿琢磨的,三百名民兵撒出去,在几个被认为“老流氓”可能作案的村子重点设防。这一设伏还真准,第一天,“老流氓”就撞了网。 【2.公安干警准备当一次“鲁智深”】 说起民兵抓“老流氓”,公安干警的看法是一半佩服一半惋惜。 佩服,在选择设伏地点出色,应该说,对“老流氓”下一步可能在哪儿作案,当时的推测是很准确的。此时的“老流氓”还没有后来那么狡猾,工人民兵设伏的几个点,其中一个,他当晚就去作案了——说他撞网就是这么回事儿。后来警察再设伏,这小子可就没有这么痛快来的了。惋惜,是民兵毕竟没有受过公 安训练,抓捕失败。用现在电子游戏的说法形容,这等于给对方增加经验值呢。干警对案犯,如同猎人对野兽,这属于天敌。问题是如果你老给他送经验值,那野兽久练成精,变成《西游记》里头那种怪物,人会的他都会,人不会的他也会,那猎人可就麻烦了。 那一次,工人民兵奉命设伏,但是中间出了一点问题。因为指挥行动的是军人出身,注重保密观念,所以,第一,设伏人员不进村,在村外设伏;第二,设伏的村子里,只通知到村干部,一般老百姓并不知道民兵要在他们村儿抓“老流氓”(此后设伏,都通知到每个村民)。结果,“老流氓”到某村作案,他黄昏进村,民兵还没到位,半夜作案,民兵在村外的野地里,仿佛给他站岗,直到他作案完毕,跑了,受害人惊魂甫定,喊叫起来,民兵们才恍然大悟村子里出事儿了。 不过,到底是准军事部队,发现出事儿了,民兵们马上打开手电筒,点亮火把,在村子四周开始追击搜捕。指挥部也立即调动其他几个村设伏的民兵跑步向该村前进,封锁其四面通道,抓捕“老流氓”。 从他作案完毕逃走到受害人喊叫,也就几分钟的时间,“老流氓”能跑多远呢?民兵们在周围的田野中开始拉网搜索。黑夜中,不断有人发现目标,但尽管调动人员围追堵截,始终没有抓到。外面抓得热火朝天,指挥部里的人员却渐渐皱起了眉,只见代表犯人的小旗一会儿插在村东,一会儿插在村西,一会儿在村南,一会儿在村北,一会儿过了河,一会儿又回到村边,范围不断扩大,甚至有同时在两三处发现目标的。 听到这个叙述,我的感觉是足球场上同时出现了三四个梅西,个个走位飘忽。 指挥部明显感到已经对抓捕失去了控制,只怕今夜难有收获。不出所料,一直忙碌到天亮,一无所获。负责行动的指挥员站在村口四面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只见这个小村子四面阡陌纵横,一马平川,连个碾盘之类的藏身之处都没有,就这么个地方,几百名民兵搜了一夜,可说即便一只兔子也给搜出来了,可“老流氓”愣是踪影皆无。 指挥部得出结论:此人或是在民兵尚未合围之前,已经从拉网的缝隙中逃脱,或是在夜间和民兵接触后每次都跑过了围追堵截,最终突围而去。这小子跑得也太快了。失败之余指挥员深感沮丧。 万般无奈,民兵们只好向上报告抓捕失败,恼火的上级这才想到破案毕竟应该是公安部门的事情。十三处被委以重任。民兵撤离两个小时之后 ,十三处组长常占魁带几名侦察员,乘一辆拉嘎69吉普车赶到了案发现场。 从这个情况来看,我推测十三处早已经在关注这个案子(按“文革”前的正常程序,所有凶杀、强奸、爆炸这类大案,都是十三处的),并悄悄做了准备。只是上级不发话,自己也不好插手,所以他们才能一得到命令在极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或许,也有想来一个专业的“闪电战”、给公检法系统争口气的意思。 别说,专业人员就是不一样,到达现场仅仅几分钟,十三处就弄明白了昨夜“老流氓”的行踪。 他怎么跑出民兵们的包围的? 答案是:他根本就没跑。 受害人房后有几堆秫秸秆,侦察员们很快在那里发现了案犯曾经隐匿过的痕迹。 “飞毛腿”被捕后供述:那一次,他作案完毕刚离开现场,受害人就叫起来,周围立刻人声鼎沸,自己根本就没法跑。没法跑的情况下,此人回头就撞进了受害人家的秫秸秆堆,在里面睡了一觉。第二天早上醒来,看看周围已经无人,还方便了一下,才悠悠然赶去上班。 民兵缺乏刑事办案经验,没有搜索现场,只是向外拉网追赶,出现了“灯下黑”的问题。令人扼腕的是,根据对案犯留下的排泄物内部温度进行测定,此人直到侦察员到达之前一个多小时,还藏在秸秆堆中! 只差了一步! 至于民兵在夜间发现和追踪的目标,也基本弄清:指挥部当时下令其他各村民兵赶来支援,不相统属的大量人员集中于同一块搜索地域,夜暗中很容易出现把“友军”当成目标的情况。这种误会引发的人员调动又造成新的误会。人多反而增加混乱,这就是世界各国古代军队的优秀统帅在组织夜战时都十分谨慎的原因,民兵们整夜都在自己和自己捉迷藏。 对当日情况形成报告后,这个案子正式交给十三处进行侦破。 当时十三处业务能力很强,不久就总结出了“老流氓”的作案特点:从发案情况来看,“老流氓”作案的区域主要集中于当地农村地区。当地农村的住宅大多为单独院落,彼此之间略有距离,案犯作案时有较大的空间。侦察员们还发现,当地住宅的一种建筑特点,给案犯提供了方便。当地习俗,房屋的窗户上半部糊纸,下半部为玻璃,没有挂窗帘和锁门的习惯。因此,案犯很容易踩点和观察目标的活动,确认其家中有无男子。当地虽然是农村,但男性青壮年大多在京郊工厂,如朝阳焦化厂等 地上班,很多人需要上夜班,家中只有妇孺。案犯袭击的,主要是带孩子的单身少妇。当地人一般都住东屋,案犯从西边无人居住的房间拨开窗户进去,到灶间脱衣服,只用黑纱蒙面,进入女性住屋实施犯罪。作案时通常先把刀放在孩子脖子上,说:“我是老流氓,让我玩会儿,不然我杀了你孩子。” 此人作案颇为疯狂,有受害人一连被他侵犯三四次的情况(据说当时有位参与侦破的痕迹专家称其有“返祖现象”)。作案结束后,他退到堂屋,穿好衣物后逃离。有时,他也袭击单身女性或多名女知青宿舍等,兼盗窃财物。 然而,警察们也发现这个案子颇有令人挠头之处,那就是案犯作案的时间间隔毫无规律可言。有的时候,警方集中警力进行侦破的时候,他顶风作案,有的时候,却又长久沉寂。这和有的惯犯一段时间不作案就会难以忍受而去犯罪,或者一次犯罪后满足而较长时间不去犯罪的情况完全不同。 这孙子作案怎么一点规律也没有啊?侦破经验丰富的十三处老手们,对此也感到茫然。 这个古怪的规律直到案犯被抓捕归案,才算弄清。 原来,此人作案的前提竟然是——和老婆吵架。 所谓的“老流氓”和妻子在性生活方面不太和谐,但并不是每个有这种问题的男人都会弄到要出门作案的地步。关键是每次他和妻子吵架之后,就会变得十分冲动。而他冲动的方式并不是满院子举着菜刀乱转,而是出去作案。于是,就会发生他下午和老婆吵架,晚上去作案,半夜回家老婆怒气未消,又吵起来,结果他又出去作案一次这样的事情。 知道他作案的诱因居然是这个,警察们估计要上吊的心都有。对苦苦搜寻其作案规律的警察来说,第一个感觉就是这小子在挑衅专政机关。 其实,他倒还真没这个意思,只是夫妻打架这种事儿,哪有规律可言! 事实上,办案中警方确曾把他列入犯罪嫌疑人之中,有便衣警察在他住宅附近监视过,曾亲眼目睹他们两口子打架。但是谁会想到两口子为了袜子没洗干净这样的事儿吵架,会引发一起强奸案呢?! 说起来,既然已经把他列入嫌疑人了,怎么还没能把他抓起来呢?实际上警方曾经非常靠近案犯了,但从逻辑上的不合理之处,又使警方一直没有走出最后一步。这和他给警方产生的误导有关。首先要说明一点,在警方进行侦破过程中,被列入嫌疑名单的人远不止他一人。警方在工作中不 断排除,不断寻找新的嫌疑人,总的方向是试图逐步缩小嫌疑对象范围。这个过程中,他就被放到外围了。 当时“老流氓”作案,有一个特点是经常顺手盗窃。但是,当时的农民颇为贫困,在今天的贼看来,并没有什么贵重得值得一偷的东西。“老流氓”盗窃属于不管不顾、有什么偷什么的类型,有一次竟然作案后把人家一口袋70斤大米偷走了。因为已经确定案犯每次作案都是步行,不使用交通工具。 所以,扛着70斤大米能走多远?警方分析了一下,画了个三公里的圈,认为这个圈里面的嫌疑人显然作案可能更大。 不幸的是这个案犯的家,是在案发现场十几里外,也就是说距离超过十公里。谁会背着70斤大米走十公里呢?那还不得累死?开句玩笑说,扛70斤大米走十公里,费这个劲还不够车票钱呢。 偏偏此人就是这么干的!一是体力,一是思维,此人都很是与众不同。 这样,虽然没把他从嫌疑名单上排除,可是也没有把疑点向他身上聚焦(还有一个原因,后面也会讲到)。 “老流氓”的思维与众不同,这一点让警方万分头痛。比如,十三处接手案件之后,曾提醒当地居民做好自我防范。但是,几个月下来,此人却一直没有作案(这段时间他家庭和睦,没有吵架)。老百姓毕竟不是军队,还要过日子生活,略一放松,他又来了。再比如,他到某村作案,警察随即赶到,调查案情,查看线索,分析下一次他可能到哪里。不料警察刚走没两天,他又来到了上次作案的这个村子,袭击的还是同一个受害人。警察们再来,这次分析,感觉这小子胆子太大了,竟然敢于回头,所以,必须对以前受害的人员加强保护。 的确,强奸案敢吃回头草的太少了。可是,他竟然敢!结果,警察们还在忙着查找所有以前受害人地址的时候,又有报案的来了——还是同一个受害者,他第三回又去了。 这件事把警察们气得暴跳如雷:我们刚走啊,他还敢去第三回?!这也让警察们对受害者感到极大的歉意,真有一种“老百姓养你是干什么吃的”的慨叹。 难怪警察们认为他是在挑衅专政机关。 就在这时候,发生了一起特别的案件:某村一个妇女主任遭到“老流氓”的袭击,但是在他进门的一瞬间,她发觉惊起,并果断把门推上顶死,结果“老流氓”作案未成。这也是警方记载中他第一次作案未遂。 警方当即上门 二、十八里店“飞毛腿”案 (2) 地。按住一看,30来岁(推测嫌疑犯是25~45岁),身材不高但是肌肉发达,说话当地口音,在他经过的地方还扔了一个大帆布包,显然是赃物。一切都和假想的嫌疑犯十分接近。 漂亮!铐上狼牙铐,喜气洋洋的侦察员们拖着死狗一样的嫌疑人,马上呼叫指挥部。30分钟以后,喜气洋洋化作了怒气冲冲。经过审问查明,被抓的原来是个偷青的农民,因为也是当地人,熟悉地形,所以跑起来也…… 抓,是没有抓错,但和原来的心理预期相差太远了。类似的事情,在抓捕十八里店“飞毛腿”的过程中还发生过好几次。有一回,一个供销社刚被盗15分钟,案犯就被抓获归案。几十名侦察员日以继夜地巡逻蹲守,朝阳、通县交界地带的治安为之一变,连偷看女厕所的都没了。除了“老流氓”依然如同梦魇一样不时出现。但是,别忘了这帮侦察员蹲守是为了什么,从全市抽调精兵强将,可不是为了抓偷看女厕所的变态老头来的。所以,供销社给公安局送来“破案如神”、“神兵天降”的锦旗,警察同志们却讪讪的,很提不起精神来,也就容易理解了。 【4.“疑阵”让老、小神仙也无奈】 这中间,张良基等指挥员想到了一个人——中国步法追踪术的创始人马玉林。马玉林是中国公安界科学侦破的先驱。因为创立了实用的足迹分析技术,他可以通过脚印科学地判断嫌疑人的年龄、身高、体重、性别等,多次据此破获重大案件。在公安界内部人送一外号“马神仙”。 有位朋友提供了一个马神仙的小案例:“有一年我老家的煤矿发生了一起电缆盗窃案,当时公安机关就把马神仙给请来了,老人家那时就已70多岁了,名声在外。他来到煤矿以后先是看了案发地点的现场,后又把丢电缆的工厂所有工人的脚印看了一遍,看完之后让其中的一个人当他面剪电缆,那个人用右手去剪电缆,剪完后马老盯着他的眼睛说你用左手剪,那人遂用左手剪,剪完后马老看了一眼电缆的痕迹判定就是他了。在这次案件的侦破中马老不光看了脚印,还观察了案犯剪断电缆的痕迹,而且他推断出了案犯在实施犯罪的时候就是用左手作案的。” 张良基认为,“飞毛腿”虽然跑得快,到底不是鸟。只要他着地,就得有脚印。有脚印,马神仙就有下手的机会。侦破“飞毛腿”一案的时候,马神仙年事已高,足迹跟踪的工作,交给了马神仙的弟子孙忠升。孙忠升深得马神仙的真传,屡破奇案,他给侦察员们讲述的案例和分析方 法令人大开眼界。孙忠升的现场表演更加精彩,例如,军人、农民、司机脚落地的时候,足迹重心的部位明显不同。所以,让侦察员们随意收集来脚印,孙从足迹中不同部位的深浅,竟然可以判断出嫌疑人的职业来。这一套技术,让侦察员们十分佩服,直呼孙忠升为“小神仙”。孙忠升的到来,为案件的侦破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值得一提的是,孙忠升的爱人李松枝也是警察,是北京市公安系统的打扒模范。问题是,由于知道警方在抓他,“飞毛腿”作案后,很注意清理痕迹。此前和“飞毛腿”遭遇的案子,飞毛腿活动的地方,不是在水田里,就是在柏油路上,始终不能取得其清晰的足迹。 功夫不负苦心人,机会终于来了。孙忠升加入案件侦破之后,1976年冬天的一个深夜,蹲守的肖伟民小组和“飞毛腿”对上了头。 据老孙回忆,肖伟民报告和“飞毛腿”的遭遇是在半夜两三点钟,双方打了对头以后,老奸巨猾的“飞毛腿”掉头就跑。警方喊话无效后发现对方正在逃跑,于是开始追赶,因为天色太黑,而且地形复杂,这次追击又以失败告终。 由于时在隆冬,地面坚硬,对案犯的追踪十分困难。但是,天亮以后,肖伟民带着两个队员,根据案犯留下的细微痕迹,耐心地寻踪追迹,还是准确地跟出了两公里之远,到达了双桥火车站东300米,一个叫做显宁侯村的小村子旁边。追在这里,肖伟民忽然笑了。几天以前下了一场雪,由于风向的原因,显宁侯村周围有些地方积雪仍未融化,还有一到两厘米厚的残雪。 在积雪上,赫然出现了案犯的足迹! “叫小神仙来。”肖伟民一面小心地把这些足迹保护起来,一面有些得意地呼叫指挥部。“小神仙”孙忠升立即赶到,对案犯的足迹开始进行分析。 意料不到的结果出现了:此人,从步幅看,身高应该在一米五零到一米九零之间——这就完全没有了参照价值,要知道平时孙忠升判断一个人的身高,最多只有两公分的差异;此人,从步法的深度看,应该是一个肉球一样的胖子,但这与受害者形容的嫌疑人完全对不上号,肖伟民等侦察员更是完全不同意: “要是个大胖子,我们早就追上他了。” 其足迹的重心也忽前忽后,奇特无比。平时做分析头头是道的小神仙,这回却完完全全地被难住了。不过,他还是把此人的行动路线分析出来了: 此人到达显宁侯村后,曾经绕着一家村民的院子转圈奔跑 ,把脚印踏得凌乱异常。这个类似死循环的怪圈让孙忠升费了很大力气,才发现一条极不显眼的足迹,直奔双桥火车站隧洞而去,最终消失在煤矸石铺成的路基上。 马忠升推测,案犯是为了扰乱警方的跟踪,对足迹进行了伪装。有些无奈的小神仙把足迹的样本拍摄下来,寄给了老神仙。后来,马神仙回了信,他对这些足迹的分析表明,案犯确实对足迹进行了伪装,在那些绕着村民房子转圈的脚印中,有正着走但是在蹦跳的,有倒着走的,还有把脚立在鞋子里斜着走的。由于跳着走,他的步幅变得极不稳定,由于倒着走,他的步伐重心发生了颠倒。甚至,案犯在逃走途中,还背有重物,造成对其体重判断的困难。可惜,当时马神仙身体已经很不好,不久就去世了(当时案子还没有破),未能在这个案子上提供更多的帮助。 难道,这小子是一个对公安侦察十分熟悉的家伙,竟然懂得故布疑阵来干扰我们对步法的调查?而且在后有追兵的情况下居然敢绕着人家村民的房子转圈跑,此人的胆量实在够大。事后,警察们才明白,这只是因为和案犯的思想方法从来不同而已。 警方高看了这个“飞毛腿”。他绕着这个房子布下疑阵,只因为他突然发现自己脚下居然有积雪,他又蹦又跳只为了把脚印踏乱,不断改变重心是怕房子里的人看到自己,背负重物只因为那房子附近有他抢劫来的东西,他要转移免得被警察看到。倒穿鞋子确有误导警方之意,但绕着那所房子转圈,却完全是因为另一个原因:他担心自己家门前雪地上的足迹,会把警察引来。 警方没有注意到,显宁侯村被“飞毛腿”绕着转圈的这所房子里,住的是一个兽医。 在今天双井桥向南不远,河的东边原来有个兽医站(现在拆了),岁数大的人多半还记得这个地方。甚至有人会告诉你那个兽医站有两个兽医:一个老得不能再老,另一个姓李的其貌不扬。 这个姓李的兽医,就住在显宁侯村的这所房子里。 1973年,兽医李宝城曾经被列为十八里店“飞毛腿”一案中的嫌疑人,但因住宅距离发案地点太远而未被重视。未能进一步对其进行调查还有一个原因:调查期间,公安干警曾让多名受害人听过嫌疑人的录音,无人对李宝城的录音有异常反应。 如果警察中有熟悉兽医工作的,知道有的兽医会控制喉部肌肉模仿动物叫声来获得治疗中的“沟通”,可能会对李宝城多加注意。但是,由于没有受害者能够辨出李宝城 的声音,对他的嫌疑未能得到升格。当时周围的嫌疑人太多了,个个监控是控制不过来的。然而,案件破获之后证实,这个李宝城,正是那个苦苦困扰了京城捕头十年之久的十八里店“飞毛腿”、“双桥老流氓”。 李宝城,1944年出生,显宁侯村人,平时被评价“工作认真,为人热心”。他的妻子是河北香河县人,经常上夜班,导致二人性生活不和谐。同时,也正是因为妻子经常上夜班,给李宝城提供了极好的作案条件。案发后,李宝城的妻子大为惊讶,公安人员认为她的惊讶如果是演戏,那都可以拿百花奖了。 因为是兽医,李经常要走村串乡,到农民的田地里为牲畜作检查。所以,他熟悉当地几乎所有荒僻小路和水旱田中的通道,也对各乡各村受害对象的家庭情况了如指掌。此外,他在兽医站要为各村农民的牲畜提供治疗,闲谈中农民们常常露出“警察到我们村抓‘飞毛腿’了”之类的消息,加上李宝城有心套话,往往不经意间他已经掌握了警方的布防情况。这些,都给李宝城十年不能归案打下了伏笔。 有意思的是,李宝城这个兽医,却并不给狗看病。那怎么连黑背都那么怕他呢?这也是开始警方不理解的地方。直到审讯中了解了一些兽医的知识,才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怪事。原来,兽医这一行,狗和马用的主要药物都是一样的。虽然李宝城身上的味道人闻不出来,但狗能分辨出来。狗和小孩儿一样,都不愿意和穿白大褂的、和打针吃药这类事情打交道。要搁现在,宠物医院里头,狗比人都享受,对大夫倒不会有什么反感。可那是运动期间,人道主义都不可靠,更不要提什么狗道了。狗要有个啥毛病的,治起来普遍简单粗暴。所以一闻李宝城身上这味儿,那狗的毛马上就立起来了。 至于后来驯犬员死活赶着狗都不追,那狗也有自己的道理:你这当主子的大多数时候还义气,唯独碰上穿白大褂的,就一准他娘的作叛徒,一点都不罩我。这回又逼着我去找白大褂,不是打预防针就是灌肠,准没好事儿!我不去…… 李宝城开始对警犬也颇为忌惮,后来发现狗一见他就哆嗦。毕竟是干过多年兽医的,他马上就明白了自己对狗的威慑,顿时胆壮起来。 让“小神仙”犯晕那回子事儿,原来是这样的:李宝城和警方遭遇后狼狈而逃,眼看跑到家门口了,忽然发现周围还有尚未融化的积雪,上面清晰地印着自己的脚印,“天,我这不是把警察带到家里来了?!”慌乱中的李宝城绕着屋子飞奔,并跳着把 自己的脚印踩得纷乱,希望能混淆警方的视线。他还把门口放置的偷来的粮食口袋背上,通过双桥火车站旁的涵洞藏到附近的田野里。然后……然后天就快亮了,他也不回家了,直接去兽医站上班,警方自然没能找到他回家的脚印,又让他在败露的门槛上缩了回去。 胆大、敏捷、熟悉当地情况,习惯作伪装,而且从来没有和监狱打过交道,思路上毫无和惯犯一致的地方,让李宝城一次次逃脱了警方的陷阱。 冬去春来,虽然下了不少功夫,十八里店“飞毛腿”依然毫无踪影,给处理这个案子的干警带来了极大的苦恼。80年代前后,重大案件少了,80年代前期堪称中国治安的黄金年份,整个社会风气也一片蓬勃向上,人心安定。十三处分家,张良基有新的工作,但是对十八里店“飞毛腿”耿耿于怀的他愣是立了军令状,把这案子带着走,可见跟这个案子使了多大的别扭劲儿。 十八里店“飞毛腿”成了北京警察的麦城。老孙说,当时做了一件很繁琐枯燥的事情,后来证明这是警方对该案破获的最大贡献:警方根据案犯的犯罪特点、遗留痕迹和作案目标,把三百多起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案件归纳到了一起,设立成为一个卷宗。按照警方的结论,这些案子,都应该是一个人所为,所以,一破皆破。 本来,是想多写点儿失败中的警察有哪些甘苦,看了一段文字后,觉得还是不要画蛇添足为好。这段文字是咱们一个从警的兄弟写的,从背景看,好像是有个“教授”和警察同志同甘共苦,考察一番后写了报告来谈一线警察的艰苦,发表在公安内部刊物上。按说,这是个好事儿,可是警察看了,几乎雷倒。 原来,这位“教授”是这样写的:“该省民警90%以上有胃病、关节炎等职业病,一线民警几乎全部有病,没病的,都是刚参加工作的。” 写到这儿,虽然说咱们有病吧,警察们还能接受,毕竟人家这是好心。 然而,再往下看:“一线有三分之一的民警因为心理压力大,而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病症状,这三分之一中有一半完全符合精神病患者症状。” 警察同志对此总结道:以此类推,我国很大程度上是在依靠疯子维护社会治安。随后,该局办公室和政治处几位无聊的,便按照民警名单分析,看是否能在全局找出30个疯子来……可见,外行,有时候表扬也做不好的。 还是专心说案子吧。 话说,1979年以后,“老流氓 ”沉寂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警察们见面谈起,都有一个不好的推测:这老小子恐怕是年龄大了,干不动了,闹不好,真会让他这一辈子逍遥法外。这说着说着,老孙可是没有想到,一个意料不到的机会,像一块砖头一样,“哐当”一下砸到了他的脑袋上。老孙说邪了,这案子破的,竟然是因为公安局要整党…… 【5.一万米智擒“飞毛腿”】 “飞毛腿”被抓的经过十分吊诡。话说北京通县梨园有一个退伍军人,那天家里没盐了,去供销社买盐。供销社这个玩意儿,年轻的朋友可能都没印象了,想当年,它就是一个社区的经济中心。百货商店不能到处都开,每个社区里头总得有一个买东西的地方吧,这就是代销店。它不但卖东西、订奶订报、居委会发通知,甚至法院枪毙人贴布告,都围绕着供销社转。这种商店没有竞争对手,也无须打广告,所以连个名都不需要。 题外话,那时候大伙儿钱少,东西更少,所以小时候供销社售货员的地位和今天外企白领相似。因为她们总能提前知道什么时候有出口转内销的处理品卖,或者私分硌窝鸡蛋——这不是我说的,柯云路老师练功之前写过一本《新星》,里面有个土包子书记,给高干子弟、县长小蜜开的条件就是“干得好明年调你去供销社当售货员”。 这种要买东西得走后门的现象,足以让今天的商店老板们羡慕到翻白眼。有趣的是,如今走在日本街头,看见24小时营业wson连锁店,老觉得它像供销社。供销社的确有点儿像连锁店,因为它里面的东西从吃到用什么都有,当然品种你不能计较,糖就是黄油球和话梅糖两种,零食就是榆皮豆加杏话梅,肥皂是灯塔的,漱口缸子是红星的,代销店要多了一种货,周围居民有可能奔走相告。从这个角度说,供销社又似乎脱胎于部队的服务社。 退伍军人是上午去供销社的,这时候人都上班去了,那里比较冷清。走到供销社门口,正看见里面出来一个人,见了他神色一滞,停了一下又往前走。 退伍军人有点儿好奇,对这个人看了一眼,那人也还了一眼,两人擦肩而过。 刚要进门,忽见供销社的女营业员从门里探出头来,看到退伍军人,马上大声喊:“他抢我钱!” 抢劫啊!退伍军人回头一看,刚才那人已经跟兔子一样跑了起来。 退伍是退伍了,部队受的教育可没搁下,这退伍军人一转身,一边喊“站住!”“抓住他!”一边就追了出去。这 边他追出去,那边女营业员扯开嗓子叫起来:“快来人啊,抓小偷啊!”听到喊声,周围的路人也都注意到了这两个一追一跑的。当时虽然没有什么见义勇为的奖励,但碰上抓小偷,普遍十分踊跃——中国人喜欢凑热闹,当时小偷少,大伙儿看着新鲜。转眼间,就有四五个人加入了追赶的行列,有人还抓了铁锨棍子,一边追一边喊:“抓小偷啊!” 这一喊不要紧,前面那人立即加速。 退伍军人一边追一边暗挑大指:行啊,这速度,侦察兵的水平啊! 附近是个居民点,有些下夜班的工人正好回来,一看这个情形,也纷纷边喊边跟了上来,一时竟然凑了百十来人。一个跑,百十来人在后面追,在当时的京郊堪称壮观。这一场大赛跑,几十年后老孙提起来还津津乐道,印象极为深刻。 追的人一边追一边在喊:“抓小偷!”“站住!”“狗x的还跑!”…… 眼看追出去五六百米,可能是嫌喊的话太单调,不知道谁喊了一嗓子:“抓流氓啊!”前面那主儿“噌”地一下,跟踩了油门似地,跑得更快了! 退伍军人看得咋舌,也顾不上细琢磨,只能继续跟着追吧。跑的那个蹿小道、跳矮墙、进树林,哪儿难走往哪儿走。架不住这退伍军人也是本地人,寸步不让。可是,跑了有两三千米,退伍军人忽然觉得自己这边喊声弱了。回头一看:好么,刚才那一百多人,稀稀拉拉地在后面拖着,拉长了足有一里多地,自己身后也就剩下四五个年轻后生,跑得呼哧带喘,也都顾不上喊了。 又追出去两三千米,那小子连减速都没有。退伍军人再一回头:这回身后一个人也没有了。全让那小子给跑趴下了!其实,路上不断有人听见“抓小偷”的喊声,加入进来,但都跑不过这小子的两条“飞毛腿”。这退伍军人一琢磨,说不行啊,就剩我一个了,这么追上去,他要是有刀呢?我不是要吃亏?当过兵的一般反应都不慢。想到这儿,退伍军人慢慢收住脚步,开始左右踅摸:好,旁边有个石头矮墙,退伍军人跑过去,从墙头上卸下一块大砖头来。回头一看,周围一马平川,那小子还没跑太远。“你给我站住!” 退伍军人一边喊,一边举着这块砖头追上去了。这一追,就追到了一万多米(老孙有“材料”,双方确实追逐了一万多米)。退伍军人心中佩服,说这小子别是练过吧,跑一万多米全程冲刺啊! 那小子终于跑不动了,回身摆个架子,好像要鱼死网破。退伍军人上去 ,一砖,就把这小子拍那儿了。 …… 然后,退伍军人就在那儿喘,喘了半天以后追兵跟上来,一通拳打脚踢之后,这小子就被当作抢劫犯“扭送当地公安机关”。还真不错,居然有二三十人是从梨园一直跟着追过来的。有个小伙子说了:“我就不信了,他还能跑到顺义去?!” 到了当地公安机关一说,人家讲这个案子我们处理不了。 “为什么,他抢钱了啊,你们怎么处理不了?” “他在北京抢的钱,我们得跟北京警方联系,让他们处理。” “嗯?同志,这是哪儿啊?” “三河,同志,俺们这儿是河北,三河县,我的同志……” …… 说到这儿,不用多讲,这个被一砖拍倒的,就是北京警方十年追捕的十八里店“飞毛腿”——李宝城!全程冲刺一万米,“飞毛腿”果然名不虚传。 李宝城当即被移交北京市公安机关。 这跟公安局整党有关系吗? 您别急啊,听老萨慢慢道来,要知道,他这次抢劫,一共才抢了90块钱,如果是盗窃根本不够刑事处理的。 不过,李宝城被抓时犯的案子是抢劫,抢劫不同于小偷小摸,只要你抢,就够拘留的资格了。正因为这样,老孙他们才会审他——要这90块钱是偷的,估计也就是送派出所教育教育。另外,90多块钱现金,在当时相当于一般工人两个月的工资,和现在的90多块还是不太一样的。 然而,李宝城虽然被抓,而且是因为抢劫被抓的,所以并没受到太大重视。李宝城进供销社,连刀都没带(有性格啊),就是拿块黑布把脸蒙上,手照着柜台上一拍,喝一声:“老子缺钱花了,给我拿两百块烟钱出来!” 他是抢劫,不是持械抢劫,情节并不太严重。李宝城在作案过程中一直没有伤过人,他主要靠的是威慑。到后来一听他报自己是“老流氓”,受害人就多半吓得哆嗦,根本不敢反抗。不断作案成功助长了他的骄横,所以什么都不拿也敢抢供销社。 供销社的女营业员要是个孙二娘,那李宝城可就惨了。不过,这女服务员还真没母夜叉的本事,真让他吓住了,乖乖地拿钱箱出来。拿是拿了,可往柜台上送的时候,手一哆嗦,“咣叽”,又把钱箱掉柜台里头了,零钱毛票撒了一地。女营业员赶紧往起捡。这一来时间就给耽误了。本来,李宝城作案前 曾反复观察,认定周围没人才进来下手的,这一耽误,就耽误进一个退伍军人来,成了他的克星。 威慑力太大,也是个问题。而且,这女营业员还不是纯粹的窝囊人,等李宝城一出门,她就往外张望,她的想法是这强盗不能走大街上都蒙着脸吧,要能把他长什么样记下来也好。 李宝城出门就把蒙面的黑布摘了,一抬头,正看见那个退伍军人。接着看到有人进来的女营业员就开始叫…… 不过,对李宝城来说,随后的事情很古怪。被河北的警察交给北京警察,一扔,搁拘留所里就没人理他了。每天是咸菜窝头,窝头咸菜……一直吃了20多天咸菜窝头,终于把李宝城吃毛了。跟专政机关打了多年的交道,李宝城在法律方面的知识比大学生还丰富。按照他自己的记忆,这公安局抓了人,怎么也得在15天之内审问,哪儿有一扔20多天不理我的,这不正常啊! 李宝城理解得不错,对这种情节不重,过程清楚的犯罪行为,既不需要取证,也不需要调查,公安机关把他一扔20多天不理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发生了这样不合情不合理的事情,李宝城的弱点就暴露了——他没让公安机关抓进去过。这就意味着他对抗审讯无论在技巧还是在精神上都有不足之处,只能凭本能和警方积累上百年的审讯经验对抗。结果,20多天不审不问,让李宝城渐渐陷入了抓狂的境地。他开始怀疑:是不是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我的事儿啊,要不怎么连问不问我呢? 其实他这种想法一点都不合理——如果真知道他是“老流氓”,不突审他才怪呢,哪能一放20多天呢?问题是关在里头,既不能上网(玩笑了,那个时代连电话都是新鲜东西呢),也不能看电视,也没人理他,连数蚂蚁都没地儿数去。整天关在屋里就琢磨这点儿事,带着300多起案子,李宝城的心理不出问题那才怪呢!到了这个时候,巴不得警察叔叔赶紧跟我谈话,就成了嫌疑人一种近乎病态的心理。可是,警察叔叔就是不理你,怎么着吧? 不断受到煎熬的李宝城终于出了昏招:为了换得警察叔叔早日提审,他主动供认了自己曾经在两年前作过的一起盗窃案。结果,过了三天,终于有人审他了。审他的是老孙和另一个刑警,俩人来的时候,还真没把这案子当回事儿。没当回事儿怎么把人搁那儿20多天不理啊?原因很简单,公安机关当时接到上级命令要整党。这整党是政治任务,全局上下都被忙得晕头转向,工作中不由自主地出了纰漏:李宝城这 三、毒斗天南案 〔麻骨另一个不太为人重视的作用,就是产生大量的幻觉、幻视、幻听现象。肖戈在整个行动中不得不时时分辨现实与幻觉,压力之大,常人难以想象。〕 【1.有这样一位立了两个一等功的小哥】 本来,找肖戈是想问另一起案子,因为知道他在禁毒处的时候曾端了一个即将完工的毒品工厂,保住了“北京无制毒工厂”的底线,光毒品原料就收缴了两百公斤。 这个案子,以其影响和规模,可以算到“京城十案”里头了吧?萨这么琢磨着。没想到一说起来,肖戈就乐了,说那么个案子,哪儿算事儿啊。 肖戈有一张娃娃脸,笑的时候嘴角向上翘,眼睛眯成两条缝,有点儿像周润发。不过接触多了就会明白,这位长得虽然像发哥,骨子里整个一个警察版的孙红雷。把两个完全不同的形象搁一块儿,就是这位退休缉毒警官标准的形象。虽然看上去不过30出头,但从真实年龄上来说,我该管肖戈叫声老肖的。可是,因为面对这张娃娃脸,这句话实在说不出口。 说肖戈长得年轻绝非恭维,京城的毒品圈里,提起“肖戈”没人明白,要问“小哥”,问24个人得有两打想剁了他:一来这人下手狠,跟线稳,不知道坏了多少位“老大”,是京城警界禁毒的一杆大旗;二来看他这张脸,没几个毒贩子觉得自己能熬得过他。想到要毕一生时间跟这样一个阴魂不散的家伙斗智斗勇,有点儿头脑的毒品贩子宁可选择孤注一掷。其实,我跟肖戈一起吃水煮鱼的时候,这位仿佛吃了唐僧肉的“小哥”已经离开一线好几年了。你还别惋惜,公安部立过两次一等功,还能全须全尾满街乱跑的一个巴掌能数完。就冲这个,肖戈不退,上头也不能让他继续干下去——多好的一个教育典型啊。有新警察入队,直接带他或她去看肖戈好了——看见没,立一等功,两回,越活越年轻,知道当警察的好处了吧?这不比带新人去参观烈士墓鼓舞士气?当然,这话别让肖戈听见,听见他非跟人家急了不可: 我这全须全尾的,还不如那掉俩手指头呢,一刀两断,他好歹痛快啊,不比我受的洋罪舒服? 我去问他破毒品工厂这个案子,是以为他那两个一等功里头,有一个是因为此案立的。问下来才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他那两个一等功,一个涉及国家安全,不能讲;另一个案子,是中国缉毒警又荣耀又痛心的一案,虽然公开报道也提到过,但细节,大约只有肖戈这个当事人能够讲清。后来,我想了又想,给这个案子起 了名字,叫“毒斗天南”。 为什么是又荣耀又痛心呢?萨存了个疑惑。看得太远要被鞋带绊倒的,我说,小哥,还是先给讲讲那个毒品工厂的案子吧。 也许因为退下来了,肖戈对于可以说的案子一向不含糊。比如这个毒品工厂的案子,肖戈介绍案情是这样的: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高科技的渗透,我国毒品的来源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从传统的种植鸦片提取毒品,逐渐发展到通过化学合成的方式制售毒品。我国的化学毒品,比如冰毒、摇头丸,最初来自东北亚某国,以后我国福建有人建立毒品工厂,一来二去就瞄上了京城这块大蛋糕。这案子发生在2005年,两个广东人,为了给北京的毒品人士更好地提供服务,决定在北京开办一家工厂。地点选得不错,是个高档小区,材料、机器也都顺利运进,神不知鬼不觉,就等着开工了。不料,这两位老板用了个不着调的伙计,结果被轻易破获,缉毒警们大呼此案破得容易。 大家都看过电视里头的毒品工厂,为了安全起见,总有些孔武有力但又头脑简单的家伙担任保镖兼杀手一类角色,被成龙或者洪金宝打得四处乱飞。这位马仔,就是干这个角色的。不过,此人在做事上还算靠谱,武功也好,并不是每天被人打得乱飞的人物,而且不嫖不赌,在行里算是口碑不错的。但是,此人有个最大的毛病,就是有点儿多动症的倾向。你说多动症不就是小孩儿淘气一点儿吗?这算大毛病吗?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这不,这位下了工,在大街上乱逛,看见路边停着一辆漂亮的丰田摩托,就手痒痒了。 他倒不是偷,毒品工厂的马仔待遇丰厚,犯不着,他就是单纯的喜欢,于是走过去,跳上车,按着车把比划两下。小孩子常有干这个的,那叫顽皮天真,你一个大老爷们儿干这个,这不是吃饱了撑的吗?可巧,那车主也不是善主儿,看见有人骑自己的车就不干了,马上过来,意思是要理论理论。 (前面写的部分看来有个错误,把本田造的摩托车给了丰田,不过我的采访笔记中记录的就是丰田,估计是被那句“有路就有丰田车”给忽悠的,出了笔误。) 话说毒品工厂的马仔玩了北京某少的摩托车,对方一看这么个土头土脑的家伙骑自己摩托玩就不干了,过来理论。说起来这个车主有点儿得理不饶人,还瞧不起外地人,说话比较呛。不巧的是,那个马仔来自广东,还带点儿黄飞鸿的遗风。双方一言不合当街动起手来。能在毒品工厂当保安,手上都有两下子绝活,三下两下骑摩托这 位就吃了亏。说起来,当街放翻地头蛇,放哪个影片里头都是件很涨面子的事情,马仔小伙子的动作也很帅气洒脱,够拍电影的资格。不料被打的京城少爷并非江湖之人,当然也没有江湖人愿打愿挨的豪气,变成熊猫之后居然一家伙报警了。 双方动手之后不到20分钟,走在路上的马仔让朝阳派出所的警车给提了。京城这地界儿十好几万个探头盯着,没有大侠的生存空间。当天晚上,北京警方集中力量,先便衣奇袭,再加警车呜呜作响助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举打掉那个尚未完工的秘密制毒工厂,老板惊呼神兵天降。 具体过程我就不细说了,反正现场并未发生激烈搏斗,有朋友住在那个小区,可以给大家讲一讲当时的见闻。 问题是,从玩人家摩托被抓到端毒品工厂,这中间总有个过程吧?对于这个过程有多种说法,据我了解此事和肖戈有关。 话说马仔大侠让警察扣了,还有点儿不服气的样子,可能觉得自己挺有理的。事情巧之不巧,此人走进派出所的时候,一抬头,正看见肖戈站在那儿。 那马仔后来自述,说我一看见他在那儿,就知道完了,中了警察的套儿了。 马仔认识肖戈?当然认识了,北京缉毒处总共才几个大队长级别的?干这行整天看这几位死对头老大的照片,他怎么会不认识? 说时迟那时快,这马仔带着背铐(提他的时候,这位跟警察小小的动了一下手,知道他有功夫,所以给他上了背铐)弯腰一个前空翻,铐子已经到了前面。跟在他身后的两名警察伸手去抓,被他左一个猴子摘桃放倒一个,右一个猴子摘桃又放倒一个,双手一伸,如风似电已经拉住了窗户上的铁栏杆,一提气,两脚一踮向外就跳…… 后来跟练过武术的朋友谈起这个马仔,对方还赞叹不已,说这是南拳的功夫,专擅在这种逼狭的地方大打出手。这个人不得了啊!然后呢?然后就没有什么然后了。旁边一个警官抄起根电警棍“啪”一下正顶在这位后腰上。 一分钟以后,大侠已经是小便失禁,翻白眼儿在地上抽搐的形象了。有道是板儿砖破气功,火枪破武术,告诉您,到局子里这电棍什么都破。 不过那位下手的警官可是有话:您别说,有功夫还真是不一样,电这位的时候,他往起一蹦,脑袋差点儿能撞着房顶的灯泡。不管怎样,对这样不老实的不能客气,那俩被放倒的警察捂着两腿中间站起来,对这马仔何等态度就不用说了。肖戈 没动手,他在一边儿乐。他怎么来了?朝阳派出所所长是他战友,人家三十大几生儿子,老战友来贺个喜不犯法吧? 进来这位他本来也没在意,等看着打完了,他忽然觉得起了点儿爱才之心。肖戈也是个能打的,他是运动员出身,身体素质好,论动手北京缉毒处排在前三(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才把他选入了立一等功那个案子),有点儿惺惺相惜的意思——如今这样黄飞鸿式的人物可不多见呢。于是,他跟所长问这人是怎么回事儿,小哥这人仗义,意思是可能的话给开脱两句。等一听是玩摩托打架进来的,肖戈就觉得不对了——他本来以为这小子是街头贩毒或者k粉进来的,所以见了自己害怕。你一个玩摩托打架的看我缉毒处的跑什么啊?不对,这小子不是黄飞鸿,是黄药师吧? “你把这小子带来给我审审,他身上肯定有大案子。” 后面的事儿,还用说吗? 这种案子,虽然风光,但过程无惊无险,在缉毒处也就是个日常工作。 我以为这样的案子也能立一等功,是对警察工作大大的不了解。说起一等功那个案子,肖戈一声苦笑,说这个案子啊,我是被骗进去的。 那天,因为连续几天跟一个嫌犯,抓了,肖戈难得早早地上了床。结果夜里三四点钟的时候电话忽然响了,上头告诉他,别睡了,准备准备,明早出任务。 “几点走?” “八点飞机。” “去哪儿?” “云南有案子,先飞重庆。” “跟谁去?” “你自己去。” “啊……” 肖戈直觉感到这事儿有点儿蹊跷,留了个心眼,说我走不了,还有事儿没交代完呢。上头说“不用你管,跟我的车走,去机场路上交代”。这就由不得肖戈不去了。他自己说,什么事儿都认了。我们头儿跟我死铁,除了工作,他不能害我。两人在车上一路交代工作,等到了飞机要起飞,才发现到南边干什么上头一句没谈。问一句,上头说我不跟你谈,你到了重庆,那边有个总队长来接你,女的,她会跟你谈。 一头雾水的肖戈上了飞机,忽然觉得心里“咯噔”一下——我这工作交代得怎么跟交代后事似的?到了重庆,果然来了个英姿飒爽的女总队长接他,随行的还有一个大队长,两人热情得很。下车先吃饭,肖戈忍不住了,说姐,让我来这儿干吗啊?我们局长可没交代。女总队长一乐 ,说先给你三天时间,什么好吃吃什么,什么好玩玩什么,反正就是吃喝玩乐,都找重庆最顶级的消费,所有的开销我买单。 后来才明白,不仅是吃喝玩乐,要真吃喝嫖赌,这位大姐也会给买单。 肖戈这回觉得彻底不对了。 文章写到中间,请大家千万记住一点:本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绝对属于巧合。 大家认可这是一篇小说就好。 得到国宾加大熊猫一级的招待,而且受到警方直接鼓励去胡作非为,肖戈这辈子还是第一回。能混到这个份儿上还零件齐全,肖戈可不是傻子,这不能不让他觉得哆嗦——公家越这么给你破费,恐怕越不是什么好事儿。如果说飞来的路上,肖戈还琢磨着是不是可能会作为首都警察来指导工作,此时他已经认定,等着自己的,一定是件棘手的案子。仿佛故意卖关子,对方只让肖戈喝酒吃菜,并不急着谈案情。你不急,我急。肖戈从自己烟盒里抽出一根希尔顿,递给总队长,说您还是先告诉我去干什么吧,不然,这顿酒我可是喝不踏实。总队长接过烟,看了看,往耳朵上一夹,笑道:“一看你就不是云南的警察。你干这个又多两分把握。” 原来,云南的缉毒警之间,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相互之间绝不敬烟。这是为了怕人陷害,拉你下水。即便是没开封的也不行,有过没开封的烟实际用针管注射进毒品的例子。贩毒这一行的利润惊人,以海洛因为例,上个世纪末,缅甸批发价是50~60元一克,纯度70%,毒贩通常购买500克,携带入境后再加上1000克葡萄糖粉末制成片剂。批发价就上升到每克400元。 假如能把毒品送到北京,则最高可以卖到1500元一片,所含不过0.1克而已! 由此可见其利润之丰厚。 缉毒警这一行,和危险,也和大量的金钱打交道,是毒贩子拉拢的重点攻击目标,出现动摇者不足为奇。现在毒贩子的手段已经不是提着一手提包人民币直接闯关的时代了,常常是威胁(比如对家属)、利诱(这个是最常见的)和诱使警方人员吸毒上瘾三枪齐发。而一旦有人上钩,毒贩最期待的,就是动摇者可能引发连锁反应。云南是毒品走私的重灾区,所以,即便是面对同事,当地缉毒警也不得不作最基本的防范。 像肖戈这样四处散烟的,在云南一看就不是警察,就算在重庆的缉毒警中,也比较罕见。所以那位重庆的总队长一看他就大乐,直说北京的执法条件 比西南好太多了。看着不似警察才好,因为肖戈这次的任务是“卧底”,与毒贩子周旋,如果被认为像警察,那会死无葬身之地的。让肖戈在重庆“腐败”,其原因是他这次的公开身份是往来北京重庆间的一位老板,如果不熟悉重庆的腐败环境,这个戏就唱不下去了。听到这个任务,肖戈第一个反应就是:我干不了!人生地不熟,再说,肖戈也没干过卧底这一行儿啊。再说…… 毒贩的手段肖戈可是清楚得很。前两天他追的这个案子,就是他的一个线人忽然死亡,初步调查结果是吸毒过量。肖戈一听就不对,因为他知道这个线人早已经戒毒了,而且最近得了暗疾,不可能吸毒。追查的结果是几个亲人死在这线人手里的毒贩家属(也是毒贩)找到了他,按住以后一声“送x哥当神仙去”,有人拿出一支高纯度毒品,剂量超过正常量15倍……几分钟之后,这线人就在极度癫狂之中被文明地“打爆”了。 这还是最仁慈的手段——那一针毒品,放在市上足够卖出几千块的。据说,只有行内有资格的才有机会享用这种待遇。如果是警察…… 昨天还在北京吃浦五房的肘子,喝小二,没事儿上爹妈家打秋风,好端端的日子忽然来一个生死时速,为那点儿工资我……我犯得着吗?这话带有开玩笑的性质,因为肖戈明白,这时候你倒是可以退,可是退了,这一行里,你也就别想抬起头来了。堂堂小哥,这个面儿可栽不起。但“警察也是人”这句话一点儿错也没有,重庆的总队长也跟着开玩笑,说想躲可没门儿,你到我这儿就算上了贼船了。要有明的暗的需要照顾的,跟姐说一声,你就放心地去……其实,你也别太担心,云南方面傅局长亲自挂帅,从四川调去36员干将,布下天罗地网,有杀无赔,人家才是正角儿。你呢,就是一个鱼饵,只要出一个脑袋,还能在我这儿疯玩三天,你还不感谢政府? “别,你兄弟也就这一个脑袋值钱。”肖戈苦笑。一说案情才知道,这个案子,本来和北京警方没有什么关系,是重庆警方发现的线索。重庆警方一直在跟踪一条从云南德宏州经昆明、向全国辐射的贩毒网。为此,在经过周密计划后,总队长亲自带队,于某自治乡擒捉了一名这个贩毒网中可称关键环节的大毒枭。擒拿此人的过程也可称险象环生,在路上将其擒获后搜查其宅,才发现这所房子的院墙为两层,院子里面全是大理石装饰,墙壁可以防弹,地面则光滑得警察一冲进去就会滑倒。这个毒枭家中藏有冲锋枪、手榴弹,如果被他逃进住宅,几乎可以肯定警方将付出血 的代价。 突审之后,这名大毒枭供出了云南方面的上线线索,并在供词中提到,所谓上线也不过是过路财神,这个贩毒网在云南方面真正的老板,似乎和警方有很近的关系。 重庆方面迅即将这一情况反馈给云南警方的最高层,云南缉毒总局傅局长闻讯极为重视,在仔细权衡后调用数名得力而且可以充分信任的干警深入德宏州实施追踪调查。以查毒的技术能力而言,云南警方可称名列前茅。经过内查外调,被疑为这个巨大贩毒网的真正元凶,终于在一次无意间落入警方的视野。 只是,他的出现令这次行动的前线总指挥大吃一惊,不敢相信自己眼睛的一线干警想方设法给嫌疑人上了技术手段,终于得出了可以信服的结论。 这个嫌疑人的身份太特殊了。此人是云南警方的英模之一,曾担任某缉毒大队大队长,在缉毒工作中屡立功勋,甚至中央电视台《中华之剑》节目还播放过他的专题!且不论影响如何、他的反侦查能力如何,此时,在云南缉毒工作中做过五年以上的干警,不是他的老上级老战友,就是他的老部下! 更令人震惊的是,据初步判断,此人也许依然不是这个贩毒集团最核心的人物,在他的背后,还很可能隐藏着一个同样带有警方背景,但资格更老的真正黑手。为此,云南警方不得不求助于兄弟省市,以完成对其的定罪抓捕。 一个跨省市合作、代号“摘星”的抓捕计划就此出台,而肖戈,就是北京警方提供的一张王牌。 “怎么会想到让我来干这个呢?”看完案情以后,肖戈问了第一个问题。 听到肖戈问这个问题,重庆的几位都笑了,说谁叫你小子太出风头了呀。您可是你们x局长钦点的,说你又能打,脑子又快,政治上可靠还有经验,还没怎么露过脸儿,在联席会议上把你夸得跟一朵花儿似的。 x局长和肖戈隔着好几级呢,这样夸法,很容易让人脸红。肖戈脸没红,却嘬起了牙花。应该说,这些评价尽管引人嫉妒,却不是无源之水。其实,如果过一两年,肖戈想要这个差事,估计都没人敢给他了,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那时候他在这个行当里已经太有名气了,在这个圈儿里,要他去卧底跟让奥巴马去差不了多少。在“摘星行动”的时候,肖戈刚到缉毒系统不久,大多数毒枭和其他省份的同事不认得他,这给他扮演这次的角色提供了有利条件。既然在这一行是新手,怎么又能说他有经验呢? 这也不奇怪,因为肖 戈在加入缉毒工作之前,做的那一行更为传奇。肖戈曾是中国国安系统最出色的行动指挥员之一。他的第一个一等功,就是在国安时代拿下的。关于这个一等功,因为牵涉到国内国外复杂的政治问题,现在还不宜披露其全貌,但仅仅一个结尾就足以让人想象此案的惊心动魄——人捕到之后,肖戈带队迅即转移到一个有铁门遮护的院子,他下令锁门,就地布防。与此同时,肖戈紧急呼叫上级,要求携带重武器的部队立即向他靠拢,在30分钟之内到达他据守的院子,否则不能保证把人带走。“我不是推卸责任,如果被人发现我们的行动,肯定会发生过来抢人的局面。我这里只有四支‘微冲’,根本顶不住。”在我国国境之内,四支‘微冲’无法保证把人带走,听来仿佛不可思议,却就是那一战的真实情形,当地情况之复杂可见一斑。 30分钟之内,最近的陆军部队到达现场,赶到的连长荣立二等功。肖戈因处置得当,捕捉战机迅猛准确荣立一等功。在出击前,肖戈所带小队已经化妆跟踪目标整整一天,但狡猾的目标极为谨慎,直到出击的一瞬都无法确认目标即追捕对象,此时机会稍纵即逝,稍有犹豫整个行动可能就此功亏一篑。 肖戈确认目标身边的境外来人身份后推断作战设想不会有误,因此拍板动手并承担一切责任。抓捕的瞬间,目标发现情况不对,但不失作为一名大通缉犯的身份,在完全被围的情况下依然试图跳车脱逃。肖戈立即出手,一拳正砸在这个胖子的两眼中间,出拳之重让对方当场休克,瘫软在地,鼻血迸流。 肖戈后来说,自己与目标并无私仇,这一拳只是出于做这份工作的职责。 结果,抓对了。 从国安系统出来后,肖戈改行干了缉毒,重点负责涉及贩毒的重大案件。依靠在国安时期养成的工作习惯和经验,自己又肯下功夫,肖戈在这一行里干得如鱼得水。 一次,线报有一名妇女携带大量毒品将到达北京,北京警方部署了四条检查线,居然都没能查到此人。直到她走出警戒线之外,才被督阵的肖戈当场抓住。发生这样的事情很简单——这名女子虽然身份证上是少数民族,但实际上是一名混血儿,外貌体征直观上与汉族几乎没有区别。四条封锁线上的干警都在找少数民族妇女,故此被她轻易过关。但是她没法过肖戈这一关,那种细微的地方特征依然暴露了她。用肖戈自己的话说:“别人看不出来,我一眼就能看出她来!” 所谓本事,说的就是这样的地方吧。不过, 肖戈不脸红也就罢了,嘬牙花是怎么回事儿呢?因为他在后悔——后悔前两天在x局长面前露了一次脸,不然,也轮不到x局长想起他这个新手来。 实际上,那次肖戈差点儿被局长批“虐待妇女”。那天,北京警方从广州警方接到一条可靠的重要线报:有一个毒贩携带大量毒品上了t15次列车,即将前往北京。肖戈带了三个人,到信阳上车抓人。从硬座开始,向中间查,没有查到。肖戈在软卧包房建立了一个指挥部,进行情况汇总。车厢里没有查到,对行李进行检查,结果依然是没有。在不能确认的情况下,无法每件行李开箱检查,所以很难通过这种检查取得进展。看到情况不对,肖戈亲自出马,在列车上走了一圈,终于锁定了一个嫌疑人。 其实,也不能算是嫌疑人,因为这个老头睡在卧铺上,行李极为简单。加上时值盛夏,衣物单薄,这个人根本不可能“携带大量毒品”,看上去一点儿嫌疑都没有。但是,肖戈总觉得这人有哪儿不对劲儿。具体问题在哪儿呢,也说不上。 但凭直觉,他认为这老头有问题。可不能因为这个就抓人,在确定没有其他更“挂相”的嫌犯之后,肖戈向列车长要了一个空铺,派一名侦察员靠近观察。 此时列车刚过黄河,去观察的侦察员报告,老头没有什么异常,只有个少数民族女的过去和那老头聊了一会儿天,往餐车去了。肖戈让侦察员继续观察,自己去了餐车,很容易辨认出了那个女的。不过,跟来跟去,肖戈发现,那个女的也不像是带着货的。但是,他觉得自己的判断不会有错,因为这个女的连行李都没有,既不像做生意的,也不像旅游观光的,也不像因为亲友有事忧急赶路的样子,看不出她是为了什么目的从广州去北京的。 这就有点儿怪了,只好一直跟了。如果他们是一伙的,则对手的数量超过线报上的人数。因此,肖戈请列车长帮忙,增援了他两名乘警,两支枪。 肖戈发现,那个女的也在卧铺车厢,在她上铺的一个汉族女子和她说了几句话,从神态上看,不像是列车上萍水相逢的关系。 跟了一阵,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肖戈忽然想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觉得那个老头奇怪了——大夏天的,这老头居然戴着一副白手套,这不是很不正常吗?肖戈悄悄给广东警方打电话,让他们找线人核实:那个上了t15次列车的毒贩,身体有没有什么特征,特别是,手上有没有受过伤? 广东警方立即和线人核实。说到线人,也是件值得谈 一年以后,北京,田村,城乡结合部。 北京警方在搜捕一个全家涉毒的毒贩时,由于行动不慎惊动案犯,双方形成对峙。发现警察包围了自己的租住房,毒贩决心鱼死网破,取出暗藏的手枪,指挥家人控制门窗,准备和警察耗到天黑,寻机突围。情况甚是紧张,谁知喊话数声,对面毒贩竟然乖乖地弃械投降了。原以为一场枪战才能解决问题,出现这个出人意料的结果,据说经过是这样的: 听到警察喊话,一边往自己枪里压子弹,毒贩一边问儿子:“外边来的是哪儿的?认识吗?”他儿子拿把斧子站门后边,朝外看了看,回头说:“认识,x队的小哥,就他带着人来的。”毒贩一愣:“就云南和夏老大对着抽麻骨那个小哥?”“就是他。” 毒贩探头往外看。看完回过身来,“咣”,把枪扔了,“真是那小子啊!得,别打了,告诉外头,我投降。” “爸,你怕死了?” “说什么呢,干你爹这行还有怕死的吗?我不怕死,可那二百五是一找死的,跟他磕我犯不着……” 本案,缴五四式手枪一支,自制火枪两支,子弹24发,冰毒140克。 这毒贩骂肖戈是二百五也就罢了,还有人当着肖戈的面骂北京缉毒处都是二百五的,这人就是云南缉毒第二总队的警医孙大夫。 夏这个案子收网的时候,负责行动的董副局长把肖戈送(一说“搭”)到总队医院,孙大夫一了解情况就急了,赶紧给肖戈翻眼皮搭脉,搭完一拍肖戈肩膀:“兄弟,你小子命大啊!再多吸一片啊,你就不用找我了。”一指旁边那北京法医谢大拿:“你直接找他去就行了。” 孙大夫一边让护士准备针剂,一边冲着北京缉毒处驻滇的那位“出租司机”跳脚地骂:“北京缉毒处都是二百五,新型毒品通报为什么不及时下发,有让侦察员这么吸的吗?这都到临界致死剂量了!你知道什么叫临界致死剂量不知道?!”“出租司机”给训得笔管条直的,立正看墙,一句话都不敢回。 倒是肖戈跟没事儿人似的,找把椅子一坐,二郎腿一翘,随手抄了份《昆明晚报》看。听他训完了,冲孙大夫笑笑,说:“孙大夫您别急,这临界致死剂量啊,分对谁,我们队都知道我,运动员出身,体格好,吸这点儿,没事儿。” 孙大夫看看肖戈拿倒了的报纸,把桌子一拍,冲护士喊:“快,再加500个单位,这中毒反应已经出来了……” …… 肖戈说我吸麻骨,现在都成 了道儿上的传奇了。 看见“夏队长”手抖,肖戈才听明白他的话:“大哥,你这瘾头够大的啊!还吸吗?”肖戈定睛一看,夏已经坐到他身边儿来了,看这意思早就不吸了,跟马仔似地举着一张锡纸看他,门外的“杨老大”和那个马仔也进来了,都在张口结舌地看着他。肖戈心里头知道有点儿不对,但面儿上还不能带出来,冲“夏队长”点点头,说:“老大你递,我怎么好意思不吸啊?”“夏队长”猛挑大指,把锡纸收回去,说大哥够朋友,咱们今天就吸到这儿吧,喝茅台不喝?按说,传统吸海洛因的,不喝白酒。喝了会吐,会休克,可是新型毒品吸了反应是不同的。肖戈看夏的意思,应该是没多大问题。索性冒险一搏,说:喝!“夏队长”让人拿茅台来。马仔过来,把他们俩吸完的锡纸拿走。 他拿的时候,肖戈悄悄数了一下,夏那边,是五张。自己这边……是16张!我靠!“夏队长”被捕之后始终不信肖戈是警察,十分自信地说他肯定是被使用的毒贩——警察不可能毒瘾那么大,这个吸法,是玩儿命!!!肖戈心说我玩儿命?我哪儿是玩儿命啊,是第一片儿药劲儿来得太快了,我迷糊了我…… 不过,在公安系统里,这个“冒死吸16片麻骨”被视为肖戈在本案中的第二大亮点。肖戈靠这个拼死吃河豚的举动一举获得对方的信任,闻者无不深感悲壮。 上来酒,上来菜,大家又吃喝起来。一瓶茅台没有喝完,肖戈觉得自己的反应上来了。他自己叙述:“当时就觉得自己飘了,屁股离开沙发,过了两个小时,膝盖以下出冷汗,鞋里全是汗。”特别是,“觉得自己话密,什么都想说……” 但是,这时候肖戈却没有出现吸第一片时的失态。靠着十几年严格而近乎残酷的训练,肖戈硬生生地分心,把自己一个人分成一个清醒的自我,和一个迷醉的自我,再用一个清醒的自我强行控制住那个迷醉的自我…… 肖戈说,那次我在席上的每一个字,直到今天我都记得一清二楚。肖戈奇怪,既然已经考验完了,为什么还不开始交易呢?莫非对方还有后招?他在奇怪,指挥所里的傅局长、董副局长却在流汗,因为他们很清楚夏为何还没开始交易。监听电话的侦察员报告,有一个现役高级警官,刚才给夏打了一个电话,说晚上要约他见面。夏说有事,对方回答说,多大的事儿,你都停下,跟我见面以后再说…… 傅、董两位局长流汗并不是这样的事情不好对付——你都暴露了我还不好收拾吗?流汗是 因为这位现役高级警官,也是昆明的英模人物,一向被认为是人品正直的警风模范。要是咱们的英模个个涉毒,那两位局长还干不干了?咬着后槽牙领导下达了指令。立即进行定位,派出机动兵力力争将其截止在与夏见面之前。同时部署数名精干警员到肖戈所在酒店的停车场,如果这名警官没有被截住,只要他一下车立即扣留!因为这个电话,肖戈几次和夏提交易的事情,夏始终说不急,先吃饭。饭吃得差不多了,夏说咱们还是先找个小姐吧,生意长着呢,从北京来千里迢迢,我得把你招待好。难道还要给我来一个双重考验不成?肖戈使劲搜索记忆,也没想起哪个案子有这种考验法。对于“夏队长”的建议,肖戈点头同意。这种情况下就我犯什么错误,领导也不能找我的毛病吧? 夏是春城娱乐业的一霸,找来的小姐果然水平不一般,看得肖戈直眼花。 几个人点好小姐,正要分头回房的时候,电话又响了,来电话的正是那位警官。 用云南土话交谈了几句,夏放下电话,对肖戈说:“让小姐到房间等你,咱们到外面去,先交易吧。”肖戈第一个反应就是——这小子耍我!其实,夏倒不是故意耍他,而是因为两个人电话里把事情谈妥,夏发现此事和肖戈无关,于是决定速战速决,先把交易做完。 这位警官是怎么回事儿呢?事情过去才让人觉得哭笑不得。原来,这位警官找“夏队长”纯属公务,他属下几名警察在拦路查车的时候碰上一个酒后开车的,刚说要扣本儿对方踩油门就跑,撞伤执行检查的警察脱逃。几名在场的警察追之不及,却记下了车牌号码,查过之后发现是夏所开夜总会的车(事后发现是他手下的“马仔”干的好事)。这位警官早年与夏也是同事,听部下汇报这个情况后一个电话打给夏,让他等着,意思是准备带着受伤的警察过去理论理论。没等他开出两公里,车就给拦住了,直到见了两位局长,这位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呢。但是,见了面,心里就有数了。这位警官自告奋勇,再次和夏通话,告诉他这起案子,说自己有事儿过不去了,让他帮着找肇事司机。夏满口答应。 此事虚惊一场,就此收尾。还好不是又出了一个贩毒的英模。 肖戈认为夏在耍他还有一个原因,这个酒店是园林式宾馆,坐落在市郊,有点儿像北京的香山饭店,给人一种荒山野岭的感觉。此时已经夜静更深,这黑灯瞎火的到外面去怎么交易?怎么点货啊?看到肖戈的表情,夏“恍然大悟”,说要不这样,咱们先去和小姐玩 ,玩完了下半夜验货?肖戈看他不像作伪,立刻回道玩不急,你的货在这儿吗?夏点点头,指指外面一栋楼。肖戈当时不知道他就是此地的老板,心中疑惑未消,于是提出那就先去看货吧,回来再和小姐那个。 两人让选好的小姐先去房间等待,一起朝外走去。其实,肖戈当时心中一个劲儿地嘀咕,说你不是要黑吃黑吧?于是,肖提议自己先验货、点货,点好以后电话通知“马仔”转账付款,夏这边查验钱到账后自己带着毒品走。 其实,肖戈身上没带钱,夏完全知道,这种黑吃黑的危险并不大。但是,吸毒以后肖戈的大脑处于极度兴奋状态,思维变得光怪陆离,要时时控制自己抓什么东西去砸“夏队长”脑袋的冲动。 夏点头应允。肖戈说你稍等一下,我上趟卫生间。上卫生间干吗?得跟上级通个信儿嘛。肖戈在出发前已经和上级约定,在即将开始交易前以上卫生间为名义给指挥部打电话。这之前多难受也不能去卫生间,否则你老往厕所跑,对方一定起疑。 进到卫生间里,肖戈才发现自己确实已经不大正常——在电话里有两条短信,第一条是提醒他注意身体,这是对方要找小姐的暗语;第二条也是暗语,意思是一会儿来人,当地警察,这人一下车,马上密捕。 都晚了三秋了……肖戈叹口气,赶紧一边放水一边开始联络——他也确实有这个需要。 双方开始通话后,肖戈用暗语迅速报告对方即将开始交易,指挥部回答周围全部布置好,已经在监视,一旦开始交易,肖戈需要找借口离开房间,周围人员会立即投入攻击,力争人赃俱获。 肖戈一声苦笑,心道方案虽好,我要是没法找借口离开怎么办? 也就在此时,肖戈灵机一动,本案中堪称最大的亮点闪现了出来:虽然没有窃听器材,他却在这一瞬间想出了在交易现场安一只耳朵的办法。 那样,指挥部就无需再等待他的信号了,随时可以根据情况下决心。 这只耳朵,怎么装法呢? 肖戈的手段很简单:就是手机不关,往怀里一塞,直接用它当麦克风。 虽然答案简单得令人遗憾,但真正的案件就是如此,只能实话实说。 在案件的细节上,除了必要时放放烟雾弹,避免暴露侦破的一些关键环节以外,萨会尽量多把最真实的情节展示出来。 有时,是形势比人强,不得不作掩饰。 假如哪天方便了老萨写个与肖戈完全无关的案子,如果里面有在我国境内,安全部门的人员深入某个地区,出现仅仅带几支“微冲”抓捕某个惊弓之鸟,并在转移途中可能遭到数十倍于己的攻击这一类情节,乃至让您想到了某个退下来的缉毒警——我提醒您,那纯粹是巧合。 言归正传,尽管看来用手机当麦克风并非很难想到的招数,但是现在能想到的不见得在肖戈的情况下还能想到,而且,能想到可是实战中不能做到的事儿太多了。肖戈想到了,而且判断这个手段能用,就是亮点。 估计,现场的警务人员对肖戈的看法大体与此相同,因为这个案子破了,董局见到肖戈,没说几句就问:“你怎么想到用手机当麦克风的?” 如果换了别的场合,肖戈可能有各种回答,可是刚从案子中出来,持续的紧张感加上毒品的影响,让他一下说了实话:“我就是想死得明白……” 已经感到吸毒过量的肖戈,每一分钟都有无数千奇百怪的想法冲击着自己的大脑,他确实不知道在接下来的交易中自己能不能把持得住。肖戈把手机当麦克风,至少有三个目的:第一,最及时地让“摘星”指挥部了解情况,出现万一时可以最快地提供救援;第二,是职业习惯。即便自己失言出了危险,手机传出的录音也可以为此案提供出铁证;第三,即便不能生还,也可以让家人知道自己最后的情况。 从当时的案件进展来看,“摘星行动”人员已经控制了交易现场的外围,肖戈的担忧似乎有些过分,然而,从他的状态来说,这又是非常正常的。 因为,麻骨这种毒品最大的特点就是让服用者健谈,而且容易为周围人主导无原则地大讲实话。肖戈注意到了自己的这个倾向,并用强大的意志力强行进行压制。他的压制可以说很是成功,但却意外地诱发了麻骨另一个原来不太为人重视的作用,那就是产生大量的幻觉、幻视、幻听现象。肖戈在整个行动中不得不时时分辨现实与幻觉,压力之大,常人难以想象。 此案以后,甚至有研究人员针对肖戈的表现写了一篇论文,专门论述毒品的某一作用被压制时其他作用是否会反向增强的问题。 可就在这种情况下,肖戈还能够以一副话痨的样子和对方聊起来没完。 他还记得走向交易现场路上的话题,是讨论“杨老大”怎么长得不像云南人,答案是杨是来云南捞世界的甘肃人,这些细节肖戈都能准确地回忆起来。 真 不知道国安一线行动人员是怎样训练出来的。 肖戈苦笑说,“当时如果跟小姐那啥一下,可能会有些缓解。” “那你怎么还要先和他交易呢?” “我知道他后边要干什么?夜长梦多,我哪儿敢玩邪的啊。不过,那小姐可确实是……”肖戈打住话题,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我知道他是装的,肖戈的战友评价他的一大特点就是经常“犯坏”。 在卫生间的肖戈可顾不上犯坏,他用从没有过的严肃要求指挥部:“请你们千万不要发出任何声音。” 走进设在一个标准间里的交易现场,肖戈才松了一口气——这里的桌面上摆满了毒品。 终于等到这个时候了! 肖戈问杨老大:“是四号?” 杨老大回道:“是,你要的两公斤,都准备好了。” 肖戈转头对夏某:“大哥,我觉得你说有道理,一半麻骨一半四号吧,价钱按你说的算。” 夏某翘起大拇指,说好,想了想又为难地说,麻骨只能论片,不能论公斤算,里面有添东西。 肖戈说不要紧,你按一片含多少,算好了足片数给我就行。 夏某同意。 …… 肖戈干嘛把事情搞得这么麻烦?他为了让夏某多说话啊! 双方谈判已毕,夏某让“杨老大”(开车)去取麻骨,说好点清片数后由肖戈给“马仔”电话,即行付款。 一会儿,杨老大把车开了回来,提下一个大帆布袋子。 双方开始点数。 肖戈故意点出声音:五片,十片……还不时和夏某交流一下…… 几次以后,他发现夏某渐渐不再搭腔,眼神有几分游移。 坏了,我表现得太明显了。肖戈暗吸一口冷气。 就在此时,忽然传来急促的敲门声,有人用云南话快速地说着什么。 肖戈的第一个反应是“摘星”的抓捕行动开始了!第二个反应是:不对,这不是我们的人。因为“摘星行动”组的成员都是从外地调来的警察,只有两个人可以讲云南当地土话,而敲门人明显不是这两个外地警察的声音。 那就只能是夏某的人!这个时候他们怎么会来?情况有变! 事实证明,肖戈对来人身份的判断完全正确。 夏某跳起来,让“杨老大”去开门,一回头,忽然不见了肖戈。 就在这一瞬间,肖戈抄起座下椅子,一跃跳进了卫生间。反手已经把门锁上,动作快如狸猫。他的这一跳一锁,被称为本案中肖戈的第四个亮点。 挑选肖戈加入“摘星行动”的时候,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能打”。肖戈的搏击水准在北京的战友中极受推崇,也曾使他在多次抓捕中如鱼得水。 此时的肖戈,看到卫生间的窗户极小,无法跳窗,唯一的念头就是凭一把椅子硬扛到周围警察赶到现场。在战友赶到之前,他只能依靠自己独斗天南。 他说,抄这把椅子,第一用它挡门,第二如果对方破门而入,这就是我的武器,卫生间空间狭小,只要对方不动枪,三五个人我肯定能扛得住。双方开始点数。 肖戈故意点出声音:五片,十片……还不时和夏某交流一下…… 几次以后,他发现夏某渐渐不再搭腔,眼神有几分游移。 坏了,我表现得太明显了。肖戈暗吸一口冷气。 就在此时,忽然传来急促的敲门声,有人用云南话快速地说着什么。 肖戈的第一个反应是“摘星”的抓捕行动开始了!第二个反应是:不对,这不是我们的人。因为“摘星行动”组的成员都是从外地调来的警察,只有两个人可以讲云南当地土话,而敲门人明显不是这两个外地警察的声音。 那就只能是夏某的人!这个时候他们怎么会来?情况有变! 事实证明,肖戈对来人身份的判断完全正确。 夏某跳起来,让“杨老大”去开门,一回头,忽然不见了肖戈。 就在这一瞬间,肖戈抄起座下椅子,一跃跳进了卫生间。反手已经把门锁上,动作快如狸猫。他的这一跳一锁,被称为本案中肖戈的第四个亮点。 挑选肖戈加入“摘星行动”的时候,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能打”。肖戈的搏击水准在北京的战友中极受推崇,也曾使他在多次抓捕中如鱼得水。 此时的肖戈,看到卫生间的窗户极小,无法跳窗,唯一的念头就是凭一把椅子硬扛到周围警察赶到现场。在战友赶到之前,他只能依靠自己独斗天南。 他说,抄这把椅子,第一用它挡门,第二如果对方破门而入,这就是我的武器,卫生间空间狭小,只要对方不动枪,三五个人我肯定能扛得住。 双方开始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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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一瞬间,肖戈抄起座下椅子,一跃跳进了卫生间。反手已经把门锁上,动作快如狸猫。他的这一跳一锁,被称为本案中肖戈的第四个亮点。 挑选肖戈加入“摘星行动”的时候,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能打”。肖戈的搏击水准在北京的战友中极受推崇,也曾使他在多次抓捕中如鱼得水。 此时的肖戈,看到卫生间的窗户极小,无法跳窗,唯一的念头就是凭一把椅子硬扛到周围警察赶到现场。在战友赶到之前,他只能依靠自己独斗天南。 他说,抄这把椅子,第一用它挡门,第二如果对方破门而入,这就是我的武器,卫生间空间狭小,只要对方不动枪,三五个人我肯定能扛得住。 双方开始点数。 肖戈故意点出声音:五片,十片……还不时和夏某交流一下…… 几次以后,他发现夏某渐渐不再搭腔,眼神有几分游移。 坏了,我表现得太明显了。肖戈暗吸一口冷气。 就在此时,忽然传来急促的敲门声,有人用云南话快速地说着什么。 肖戈的第一个反应是“摘星”的抓捕行动开始了!第二个反应是:不对,这不是我们的人。因为“摘星行动”组的成员都是从外地调来的警察,只有两个人可以讲云南当地土话,而敲门人明显不是这两个外地警察的声音。 那就只能是夏某的人!这个时候他们怎么会来?情况有变! 事实证明,肖戈对来人身份的判断完全正确。 夏某跳起来,让“杨老大”去开门,一回头,忽然不见了肖戈。 就在这一瞬间,肖戈抄起座下椅子,一跃跳进了卫生间。反手已经把门锁上,动作快如狸猫。他的这一跳一锁,被称为本案中肖戈的第四个亮点。 挑选肖戈加入“摘星行动”的时候,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能打”。肖戈的搏击水准在北京的战友中极受推崇,也曾使他在多次抓捕中如鱼得水。 此时的肖戈,看到卫生间的窗户极小,无法跳窗,唯一的念头就是凭一把椅子硬扛到周围警察赶到现场。在战友赶到之前,他只能依靠自己独斗天南。 他说,抄这把椅子,第一用它挡门,第二如果对方破门而入,这就是我的武器,卫生间空间狭小,只要对方不动枪,三五个人我肯定能扛得住。 双方开始点数。 肖戈故意点出声音:五片,十片……还不时和夏某交流一下…… 几次以后,他发现夏某渐渐不再搭腔,眼神有几分游移。 坏了,我表现得太明显了。肖戈暗吸一口冷气。 就在此时,忽然传来急促的敲门声,有人用云南话快速地说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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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分钟以后,夏某开始敲卫生间的门。 与肖戈的预料相反,这时候的“夏队长”一点儿没有喊杀喊打的架势,一边敲,一边低声下气地说:“你别紧张,你别紧张,是自己人。” 肖戈在门里破口大骂,让夏某你们这帮王x蛋有种进来打,一个对一个你有来无回,俩仨的我一人包打,四个五个让你个个见血,有枪你放,将来有人找你算账…… 他反正是豁出去了,决心和对手拼一个鱼死网破,这时候再无顾忌。 “嗷嗷”地叫了半天,对方只是在低声赔小话,一点儿要打的意思没有。 肖戈一通大骂,倒是把刚才过分压抑的药劲儿释放出来一点儿,头脑慢慢有点儿清醒了:不对啊,要他们想黑吃黑自己可没带着钱,也犯不着等到这一步;要他们知道我是警察了,要不就打进来,要不就赶紧跑,犯不着跟我这儿磨叽这么长时间啊。 冷静下来,再听,“夏队长”那儿还在赔不是呢:“大哥,你千万别误会,这是我们的兄弟不懂事,再不会有人来打搅了……” 想了想,肖戈觉得可能自己真是“误会”了,要不,怎么董局他们那儿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呢?真有危险,弟兄们总不能看着自己一个人玩命吧。 琢磨了半天,肖戈决定还是把戏演下去。他先回忆了一下,刚才骂的话里面有没有暴露自己的身份——还好,似乎都是说在北京杀七个宰八个之类的光荣历史,这种事儿,警察固然会有,黑帮老大也未必没有,全看你怎么理解了。 虽然如此,防备还是要做的。肖戈抬头看看,发现卫生间里吊灯的金属架子挺结实,心里有了主意。他放下椅子,回头把马桶圈拧下来了。 拧这个干吗? 肖戈需要一个能抡能砸的兵器,这里的马桶圈是硬木的,边儿上还有个棱,砍到人脑袋上估计能削下一只耳朵来。椅子太沉了,不是单手能使的家伙什儿。 单手提了马桶圈,他踩着马桶上的水箱,伸另一只手抓住吊灯架子试了试强度。证明吊一个人没问题以后,一使劲,肖戈就把自己挂起来了。 这是至今每天五点起床跑三千米再健身的主儿,体格和柔韧性都是第一流的。 把自己挂起来以后,他把右脚蹬在窗框上,作另一个支点,身体斜在半空中。 一手吊挂,一手举着马桶圈,深呼吸两下,肖戈伸出另外一只脚,先踩了墙上的开关,把灯关掉,然后无声地把门把手一挑,卫生间的门拉开了一条缝… … 说这段的时候肖戈讲得比较匆促,所以我一直想象不出他当时在卫生间里究竟是怎样的姿态。 不过,几天以后,在一次朋友到家里聚会的时候,席上恰好有一位练过咏春拳的朋友,听到这一段的时候,这位朋友微微一笑,说,是这样的吗? 说着,拿了一个盘子,走到窗前,摆出一个式子来。 只见他站在窗户旁边,身体右侧对窗,向上一蹿,右手已经抓住窗帘盒(就相当于肖戈当时的吊灯吧),右腿向前一蹬,正蹬在右前方窗台与窗框交界的地方。此时,他右手一用力,就把自己拉了起来,身体依然侧着,却如一只大马猴(那位化学所的哥哥不要见怪啊,当时您的确是这个形象)一样挂在了半空。他身体舒展,略仰侧头向左(相当于肖戈所在地卫生间门的方向)看,左手举着那个盘子(就当是肖戈的马桶圈)护在脸前,形似夜叉探海。此时,他重心略微右移,曲起左腿向左探,仿佛是在用脚寻找门锁和把手…… 嘿,真是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肖戈当时原来是这个样子,要我想,可是想不出来的! 不过,您还是下来吧,要踩坏了窗框,俺们家老太太可是要跟我算账的。 这位朋友分析,肖戈肯定是练过南拳一类近身格斗的功夫,而且很有格斗经验。他开门的时候只开一条缝,又预先关闭了卫生间的灯,目的是透过门缝,双方看到的情况将是不对等的。他自己只暴露空中的半个脸,很是隐蔽。 他可以看清外面,而外面对里面的情况根本看不清。 摆这个姿势,对方如果发难,肖戈至少有三种应对手段。 如果对方不怀好意,看到门开了缝推门往里闯,他左腿一蹬,那扇门就会狠狠地砸在对方脸上——人的臂力不及腿力,所谓“胳膊拧不过大腿”,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如果对方手持武器向里探着冲,无论是刀是枪,肖戈手里的马桶圈向下直削对方手腕,顺势全身撞向房门,不但可以把门关上,而且大约可以夺得一件真正的武器。 如果对方用飞刀或者手枪朝门内射击,由于他侧吊在空中,只要用力一拉,就可以把身体隐蔽到房间的上半部,最大限度避开对方的平射,然后再图反击。 这就是南拳的手段,他这个姿势,虽然不入拳谱,拳意却是相通的。 “谁说有了枪武术就没用的?”这位老哥分析完说道,“原子弹都有,你见谁用过 那玩意儿?你一辈子未必跟人动枪,需要动拳脚的时候可多了去了。” 事情并没有到肖戈预想的最坏情况。 门微微推开,只见门外“夏队长”笑容满面,双手张开放在肩头,手心向上,口中连称误会——他当过警察,当然明白怎样的姿势能让对方放心。 等看到肖戈这个姿势,他倒是一愣,随即道一声“好功夫”。 看对方确无敌意,肖戈蹦下来,脸色铁青地冲“夏队长”又跳又骂,意思是你们怎么能这么干呢?我来你这儿是一个人,第一次跟你们做生意,你们这是要干什么? “我跟他急了。”肖戈说。 这一急,倒是打消了“夏队长”刚才点药片时产生的一丝怀疑,只能是连声道歉,说实在是急事,兄弟们不懂事,居然找到这里来。已经吩咐他们,无论如何不能再来打搅。 说着还拿过一支四号,说你要不要先来一支,这个你还没验过呢。 肖戈说他也糊涂了,我吸成这样还能再来一支四号吗? 怎么回事儿呢? 其实很简单,就是马仔撞警察那件事。那个中间来插了一杆子的警官给夏打电话,要他帮着找人,夏还是很认真地去找了——盗亦有道,这种没事儿给警察添堵的事情,夏是坚决不干的,这违背他低调行动、黑白两道通吃的原则。问题是,他吩咐手下的时候说了一句话:找到他马上告诉我。 这敲门的就是来报告,说那个马仔已经找到了。按毒品交易的规矩,这时候来敲门可不是什么礼貌问题,而是很可能引发血斗的。所以,夏一个劲儿地跟肖戈道歉。 道歉完,看肖戈虽然略有和缓,还是一副脸色铁青的样子,夏说大哥大哥真的,没事儿。你要真害怕,你先回房间,跟小姐玩去。我点好了给你送去。 肖戈点头,说你可不能少我的货。夏笑说只多不少,你的功夫我们也见着了,难道你还怕我敢短你的货? 夏某递过房间钥匙,肖戈哈哈一笑,回头出门——其实,他是一秒钟也不愿意在这屋里多呆了。 交易的地点在三楼,肖戈下楼,往自己开房间那个楼走,心想,终于可以轻松会儿了,等他送药来总得有俩钟头吧…… 正走在石子甬道上,怀中的电话忽然传出呼叫的声音:“肖戈,我是董局。” 明白已经离开了对方的监视范围,肖戈拿起电话,回了一声。董局在电话 里说:“你别进屋了,马上要抓人了……” 我问:“小哥,你这时候是不是特恨董局?” 肖戈:“哪里,我腿当时就软了……” 【4.英雄是什么?一瞬间的闪光而已】 抓捕夏某的过程异常顺利,双方一枪未发。 其实,以对方的战斗力,“摘星”本来估计是要血战一场的。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肖戈在交易现场时,尽管发生了他大闹卫生间的一幕,董局却迟迟不出手。已经通过手机录音取证,在没有确定肖戈有生命危险之前,“摘星”指挥部力争在他离开现场后再开始行动。毕竟,交易现场在三楼,埋伏在楼下的警方人员要到三楼,谁知道中间会遇到怎样的障碍?在以前的缉毒行动中,曾有多次贩毒集团动用重武器与警方交火的战例。平远街扫毒,大毒贩马明依托钢筋混凝土的住宅顽抗,将其击毙后,缴获的武器竟然包括53式轻机枪,40火箭筒,以及反坦克地雷。 但是,这一次警方开始行动后,看到四面楚歌,夏某干净利落地缴枪投降。 董局和云南缉毒的情报处长都在一线,走进交易现场,夏某从摆满毒品的桌子后面站起来,居然还很清醒地叹了口气,说:“得了,局长,我栽了——你们让北京人把我摆了。” 现场缴获已经顶上火的手枪两支,毒品1700克。 肖戈说,我要两公斤,他打我埋伏。你看,我已经取得他绝对信任了,而且明摆着是以后还要做生意的,他居然还要短我的货,所以说,这帮贩毒的根本就没什么江湖道义可言。 夏很清楚自己的罪有多大,无论在昆明压半城也好,在境外敢埋人也好,如今“手镯子”一戴,那一切都是黄花泡影。所以,他被捕后立即请求立功,声称可以交出自己的上线。 上线交出,同样是令人震惊的,竟然又是他的前任大队长。 这位前任大队长隐藏更深,退役多年,行走上层,俨然已经是一个富贵商人。 但是,侦查员捕他的时候,对方还是很有力地反抗了一下,不愧是老缉毒警的底子。等看明白不是黑吃黑,而是警方人员,他马上停止了抵抗,也是叹口气,很顺从地戴了手铐。 干过这一行,最清楚落到这个份儿上无论怎么折腾都没用了。 这位元老级的大队长告诉侦查员自己车里有枪,乖乖地交出了两支卡宾枪,甚至还有手雷。审问的时候他很坦率地承认 ,那是预防有人黑吃黑的。“我怎么也不能向小兄弟们开枪吧。”在回答当时是否有意袭警时,他说。 当天晚上,领导们络绎不绝地来看肖戈。肖戈的情况很不正常,所以大多数人见过也就算了,只有一位局长让他印象深刻。这位局长两眼通红地过来,用力握了一下肖戈的手,说:“北京的警察靠得住啊。我是又敬佩你,又恨你。敬佩你的胆量,恨你是因为你干掉了我们的缉毒英雄。” 肖戈卧底12小时,卧掉了他两个大队长,都是一起出生入死过的好弟兄,能不眼睛红吗? 肖戈说我和他狠狠地一握手,眼睛也红了:“用了那么多麻骨,我当时精神脆弱。”他说。 无论这是不是托词,肖戈当时的状况的确很令人担忧。他表现得十分兴奋、健谈,竟然接连两天两夜没有合眼。不顾医生反对,他蛮横地要和战友“喝一杯庆功酒”,刚喝一口,就吐了,吐得昏天黑地,直到吐得全是清水也止不住。 第一夜,医生为肖戈连续用药十次,中间一度出现休克和散瞳的现象。 但是,肖戈还是挺了下来——他在出发前所服药物虽然不对路,但依然有效地保护了他的神经系统和大脑,对肖戈来说,这实在是意外的幸运。 回到北京,开始给肖戈报了个三等功,后来有一次傅局长来北京,一来就找肖戈,听说才给了一个三等功,大声叫屈,说老肖活着回来才给三等功?我给你材料,你重新报! 这样就按照四大亮点把整个过程报了(比萨这个要详细,还有一些不便公开披露的情节),结果上头二话没说,就给了一等功。 以后…… 以后,就是漫长的戒毒过程——新型毒品来势凶猛,尽管只是吸了一次,肖戈却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来革除毒瘾。 肖戈说,回到北京的日子,一到下午两三点钟,身上就仿佛蚂蚁乱爬,全身疼痛,膝盖以下都是凉的……但这样的物理毒瘾好对付,用药以后不到一个月就戒除了。而心理毒瘾却让人难以忍受,肖戈用了整整十个月的冷水疗法,甚至关键时刻还要喊同事把自己绑起来,但他终于坚持住了,得以重新回到岗位上。 “张学良戒毒说得挺神,我比他受的罪还大,他吸的是吗啡,能跟我这麻骨比吗?”肖戈苦笑。 这起案子,肖戈被“解放”的时候,云南那边的审判早就结束了。 几次谈案子,却发现肖戈有的时候形象会有 些不同。两次约他在上午,见面后只见他两眼满布血丝,神情颇为疲惫。只是,一开始谈案子,肖戈马上精神抖擞,面色也明朗起来。 最后一次谈着,旁边陪我去的老尹不时看表,等肖戈站起来要走的时候,老尹伸出手去和他一握,问道:“你爸好点儿吗?” 肖戈苦笑,摇摇头,说这次手术后刀口长得不太好,这不,他指指手里提的一个搪瓷盆——炖好的鸡汤,我一夜逮着机会就给喂一口,可吃来吃去,连三分之一都没有。剩下的都让我吃了。 那个搪瓷盆很让我眼熟。 老尹说告诉老爷子保重啊。 肖戈说一定带到。 忽然想到,原来,几个月前父亲最后的日子,我也曾陪床,也有一个这样的带盖瓷盆,有时给老爷子带几口汤吃。 看着肖戈走向门外,老尹轻轻地对我说——老肖的爸爸一直住院,已经几次手术了。他退,很大程度上因为这个。这一次手术似乎效果不太好,小哥每天得去陪床…… 忽然觉得肖戈略微佝偻着身子走向大街的样子让我心中一热。 这不是那种优秀侦察员的霸气。这是如今最普通的北京男人的样子——他们有时候背不会挺得那么直,因为他们扛着一个家。 英雄是什么? 也就是一瞬间的闪光而已。 闪光过后,英雄一样要过日子,英雄的父亲母亲一样会生病。 他也要照顾家人。 哪怕他枪法如神也没用。 他也要陪床。 哪怕他一身好武艺也没用。 他也要给父亲炖鸡汤。 哪怕他精明过人,胆量盖世也一样。 在他那个家里,当儿子、当丈夫、当父亲,其实,谁也替不了他。 他的生活,其实一如我们每个走在街头的普通中国人一样。 四、无牙虎,坏着呢 〔就看那老头脚下一分,身子往上一贴一挤,出手如电,也没看清动作,“咕咚”一声,那小伙已经一头攮在地上了,只听老头一声厉喝“铐他”!〕 有回聊天,觉得席上有一位警官老兄很不在状态,说话词不达意,极是郁闷的样子。想想觉得这位老哥一向挺活跃的,难道出什么问题了?正好有他一个队的人在场,问问,人家乐了:没事儿,巡逻抓了个偷自行车的,有点儿想不开。 “没抓着,跑了?” “没跑,抓着了……” “抓着了还想不开?”要想不开,也该是那位偷车的想不开才对吧? 搁我啊,闹不好也想不开。这事儿啊,是这样的……这位把话题打开了。 那天我们老兄开车在一个小区巡逻,天儿太热,把车一搁,和女搭档俩人坐在车里就开始聊天。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正聊得起劲的时候,走来一个老头,颤颤巍巍的,敲警车的门。 “大爷,有事儿吗?”最近纪律严,这年头北京警察都特客气。 “我那自行车,搁这儿才半个钟头,没了。”老头说。 “哦,那您登个记,我们给您找找。”看老爷子老得牙都掉没了,老兄和颜悦色地说。 “你不下来看看?”老头拿表看了看,指着旁边一车棚问。 “等会儿去看看。”老兄活动一下身子,昨儿晚上有案子忙了一宿,实在有点儿不想动弹。 不想动弹也得动弹啊,老兄刚一抬腿,眼睛忽然一亮。 怎么回事儿呢? 一个气喘吁吁的姑娘,满脸红彤彤,“警官,警官”地喊着跑来了。 “怎么了?”老兄笑脸相迎,忍不住还把胸脯拔一下——瞧人家这嘴多甜啊,这称呼…… 那女搭档“哼”了一声,转过来接待老头。 老头看了他们一眼,没说话,把表搁车座上,没填,回头走了。 “大爷,您填表……”女搭档喊。 老头摇摇头,没说话,继续走。 老兄余光扫了一眼,看见老头往车棚那边去了。 姑娘的案子和老头一样,也是车丢了,昨天放这儿的。姑娘一边说,一边拿手绢扇风,香风阵阵,老兄就有点儿晕,赶紧说你别急,先喝点儿水…… 正这时候,他觉得那 搭档捅了他一下。 你又不是我老婆,管得宽……老兄没理她。 “噌”,他听见那女搭档从车里跳出去了。 怎么回事儿?老兄刚一琢磨,只听一声厉喝:“铐他!” 接着就是一阵大乱,回头一看,只见一个小伙子嘴啃泥趴在地上,他那女搭档正张牙舞爪地铐人呢,老头颤巍巍地在旁边拍拍手…… 嗯?!老兄那嘴张的…… 敢情,他转身对姑娘说话的时候,那女搭档可能觉得对那老爷子有点儿歉疚,往车棚那边抬头看看,正瞅见一个小伙子走过来问老爷子什么事儿…… 过了一会儿,再一抬眼,发现那老头和小伙子换了个位置。这个女搭档心细,忽然觉得有点不对——这老头似乎有点儿耳背,边说话边挪步,不知不觉地,就把那小伙子搁在背对警车那面了。 就在这时,女搭档看见那老爷子手指忽然朝自己勾了勾! 觉得有点儿不对,又怕自己看错,她赶紧捅了捅了自己的搭档…… 没反应。 再看老头,正朝一边的居民楼比划呢,眼睛抽空朝这边一扫——“亮得跟狼似的”。 看四下没别人,女搭档一咬牙,蹦下车就过去了。 那小伙子正和老头说话(事后知道,小伙子是问老头“那女的跟警察说什么呢?”老头讲她说啊,这楼里),听到后面有声音,一回头看见是警察,脸色大变,转身要跑…… 就看那老头脚下一分,身子往上一贴一挤,出手如电,也没看清动作,“咕咚”一声,那小伙儿已经一头攮在地上了。只听老头一声厉喝:“铐他!” 老兄张着大嘴过来,正看见女搭档从那小伙子兜里掏出来一把万能钥匙…… 小伙子清醒过来,挣扎不动,“嗷”地一声往警车上撞。老兄拼命拉着,觉得这小子还真有劲儿,弄得满头大汗。 老头哆哆嗦嗦着过来,喝道:松开,让他撞! 也别说,这一声,那小伙子“咯噔”一下,看看老头的眼神儿,就老实了。 这回,老兄的嘴张得更大了。 老头说了:我再看不出他是个偷车的,我白活了。 老头说了:我80岁的人了,一下还真怕放不翻他,找你们俩帮个忙。 从那儿以后,老兄就郁闷了…… 后来那贼给送 进去,号子里有人问他怎么进来的,听完大喊活该——你偷谁不好,偷十三处老孙的车。 贼问十三处老孙是谁,有人咧嘴:30年的老便衣,就算是没了牙的老虎也坏着呐…… 五、龙潭湖碎尸案 (1) 〔居委会旁边是一个高层的居民楼,老宋的视线恰好落在四楼的阳台上,阳台外面的支架上,正晾着一只蓝色的皮革旅行箱……〕 这个案子,发案的时间,大约是上个世纪80年代初,发现这案子的,是一逃学的小孩儿。 除非是多动症,小孩儿要是不爱念书,那肯定是有别的爱好,比如这个逃学的孩子,他的爱好就是钓鱼。现在要说钓鱼都去养鱼场,钓完了再买,那纯粹是吃饱了撑的——高英培先生说相声,二儿他爸爸带着鱼竿去鱼市,闹得跟行为艺术似的。现在,可是司空见惯的事儿了。80年代都是钓野鱼,比如什刹海、颐和园后湖,都算好去处。这孩子听人说龙潭湖公园里头有鱼,于是,溜进去找个僻静的地方就下了竿子。 这找僻静地方是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呢,鱼也好清静,人多的地方它不去;第二个呢,这中国的公园儿呢,它都有一条规矩——禁止垂钓,钓鱼的得躲着管理员。 问题是这孩子选的地方太僻静了,人不来,鱼也不来。下了钓钩半天也没见动静,这孩子觉得腻歪了,一边等着鱼,一边开始东看西看地打发时间。 这一看,就让他看见点儿新鲜东西——在岸边水湾处,有个什么东西半沉半浮地在那儿漂着呢。小孩儿眼力好,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蓝色带迷彩的旅行包。 嗯?谁把这东西扔到水里了?那年头大家工资都不高,一个旅行包也不少钱呢。小孩儿不钓鱼了,爬到柳树丫子上拿鱼竿捅捅钩钩,几下子把那个旅行包弄到水浅的地方,拽了上来,感觉还挺沉,里头有东西啊。 换大人看见这种事儿,估计得琢磨琢磨,小孩儿呢?我的感觉是人类和猴子之间的过渡之物,好奇心特强,所以这孩子拽上来旅行包,随手就给拉开了。 拉开了,只看了一眼,这孩子“嗷”一声撒腿就跑,跑到大路上,见人就抓,用变声期的怪嗓子大喊:“有人杀人啦,有人杀人啦!” 这孩子看来可算是半条好汉——好歹没给吓瘫尿裤子,可逮谁都喊杀人了,看来还是有点儿吓昏,你拉住卖菜的大妈喊杀人了,人家可管不着这段儿啊。 不过,中国人好凑热闹,一听有人喊杀人了,就开始往前凑,不一会儿那孩子周围围了一圈,提笼架鸟的,拿二胡的,提宝剑的,什么人都有,七嘴八舌在那儿打听,但是怎么问那孩子只会那一句:“有人杀人啦……” 还好,这一大帮人在那儿“嗷嗷”叫,不 一会儿就把警察同志招来了。 警察同志一看这孩子口唇煞白,两眼发直(各位,现在明白逃学和好奇心太强的后果了吧),心里就往下一沉——这不像是个开玩笑的,园子里出大案子了。轰走了提鸟笼子的,赶跑了拎二胡的,警察把小孩儿带到旁边凉亭里,问:谁杀人了,在哪儿呢? “不知道谁杀的,就看见一堆人肉,在那边一个旅行袋里。” 这回他怎么会说了呢? 一点儿也不奇怪,一来是过了会儿时间,这孩子多少镇定了点儿;二来,警方说法,这就是警服的天然震慑作用和信任作用。 不过听了这句话,警察同志倒又多了几分怀疑——这孩子说一堆人肉? 人肉是那么好认出来的吗?别是谁家扔了一堆臭肉,让这孩子认错了吧? 这倒是有些道理,有的碎尸案为了鉴别是不是人肉需要好几天的时间呢。 对了,前两天听说南京有一个肉铺子卖的牛肉被电视台认为是猪肉,结果老板咬住了要做基因鉴定,终于证明卖的确实是牛肉……这个鉴定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看来牛和猪的差别比人微妙多了。 到现场一看,警察就明白了——这孩子没撒谎啊。旅行袋口,一只残缺不全的人手,正朝外伸着呢…… 十分钟之后,崇文分局刑警队队长老宋桌子上的电话响了,告诉他龙潭湖发生一起碎尸案,请速来勘查现场。 【1.由朝鲜女人的大包和“鲜花案”说起】 跟老宋问过这起案子,他对报案的情况,比如谁打来的电话,怎么说的,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能记得的都是案情。 后来听另一个警界朋友说起,才理解了其中原因。刑警对于电话响是很烦的,因为准知道是又有案子了,而有案子,就意味着又得熬夜,又是一段非人的生活。警察也是人,对这种生活不会向往。特别是手里已经有一堆案子的,那就更烦,一听电话铃响就跟打了鸡血一样兴奋的警察,是从电视剧里出来的。 找老宋办这个案子,固然是因为在他辖区,但巧的是老宋刚好是当时北京警界破碎尸案最多的一个刑警队长。北京市当时这种恶性案件还不是很多。 照老宋的经验,碎尸的案犯其实下意识有一种惧怕暴露的心理,所以一旦找上门去,几乎个个会当场垮掉。所以,碎尸案一旦找到案犯的线索,基本就拿下来了。 当然也有个别顽 抗到底的。 有一次老宋碰上一起这样的碎尸案,三角恋爱发展到最高阶段,同学结婚的夫妻俩合伙杀掉另一个老同学,把尸体剁碎成排骨状扔到一片芦苇丛里。 嫌疑犯被抓之后,两人都拒不招供,似是有攻守同盟。 老宋仔细看了一宿,然后提审那个女的。“你那口子已经撂了……” 那女的琢磨着是警察诈她,不说话。 老宋不理她,拿手拍拍左边臂弯,说:“他承认是他先把人胳膊砍下来的,可人是你杀的,所以,你是主犯。” 一句话那女的脸就白了——都剁成肉块了,警察没道理知道我老公先砍下他一条胳膊啊,这男人要怂,还真他妈怂得快啊! 下面,就是择清楚谁是主犯的问题了。 审完,老宋叫侦察员拿了笔录去给那男的看:你老婆已经撂了,别死扛了。 合着那男的根本就没供。老宋看了一宿,看的是材料和尸块。看着看着,就让他看出毛病来了。老宋发现受害者左小臂应该是在活着的情况下被砍断的。 我问老宋怎么鉴别出来的,老宋说了个很简单的道理:如果是人死以后切割,刀口是平的,生前切割,因为神经反应,皮肤会收缩,形成“缩一线”的特殊现象。他正是在一块尸块上看到了这个现象,所以确定这一刀是生前所砍。 把周围组织的肉块找到,拼起来,发现这一刀基本砍断了死者的左臂。 从这个力度,老宋推断砍的人应该是那个男的。于是,本案的突破口就此找到。 所以,老宋接手这个案子,是比较有优势的。 经过检查,旅行袋中共有一百多块碎尸,应该是属于一个老年男性受害者。尸体是用塑料布裹着放进旅行袋的,还没有腐败,说明死亡时间很短。 切割尸体的手法拙劣,不像是专业人员所为,具体情况还要通过法医鉴定才能得到更详细的结论。 经过侦察员的反复查看,最后不得不沮丧地得出一个结论:包裹尸体的旅行袋和塑料布上,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痕迹和线索。 老宋叹口气,这个案子,看来运气并不是特别的好。 之所以说运气不是特别的好,是因为建国以来北京第一起碎尸案——陈克浩刘敬芝杀人案,就是因为案犯在包裹尸体的塑料布上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而暴露。 实际上,在解放前, 也有一起和陈刘杀人案颇为相似的案子。 这起案件,发生在1943年,报上称作“鲜花杀人案”,其时北平已经沦陷六年多了。当时,北京火车站有个姓赵的伪警察在站上巡查,忽然看见路边有个穿大脚裤的朝鲜女人靠着一个大包坐着。 这人呢,因为生活经历不同,多半性格也会不同,喜欢和讨厌的东西也会不同。这姓赵的巡警,偏偏最讨厌的,就是朝鲜人——赵巡警本是东北人,在老家经常被当时称为“高丽棒子”的二鬼子欺负,因此待不下去跑到北京投亲当了巡警。所以看见这朝鲜女人,马上决定上去找找碴。 赵巡警拿警棍一指那大包:“这个是谁的东西?”那朝鲜女人犹豫了一下,点点头,说是我的(当时报纸上的报道还加了一个朝鲜语的前缀,具体是什么萨可是不记得了)。 “你的?里面是什么?” “哦,红薯……衣服……小孩子的衣服……哦,乱七八糟的东西。” 赵巡警拿警棍捅了捅那大包,觉得沉甸甸的,不像衣服,于是下令开包检查。 朝鲜女人不干,说没有什么正经东西,不用检查。 这时候车站的日本宪兵就过来了。那时候中国人在自己国家算三等公民,比早沦为殖民地的朝鲜人还低一等。那朝鲜人看到日本宪兵立刻一通唧唧咕咕,看样子是没说赵巡警好话,于是“太君”上来冲着赵巡警就“三宾(耳光)的给”。 这赵巡警也是个犟脾气,挨了打却不服气。他琢磨,这朝鲜女人带这样重的东西,一定有问题,估摸着是倒腾大米的——在当时日本禁止民间食用大米,但颇有人铤而走险走私。 所以他就和那日本宪兵吵吵起来了。吵闹惊动了周围的中国伪警察和老百姓,转眼间围得里三层外三层。赵巡警看来的人多,更是坚持非要开包检查不可。吵闹声也惊动了车站的日本站长,过来一看,也同意开包检查。 那朝鲜女人没办法,只好摸索着把那大包打开,接着就是一声惊叫。 赵巡警扒拉开她往包里一看,也差一点儿没当场叫出来——原来包里装的,根本不是什么走私大米,而是一具被裹在一大卷黄油布中的、切成碎块的女尸! 围观的人四散奔逃,最先反应过来的倒是那日本宪兵,一来凶蛮成性,二来觉得让那朝鲜女人骗了面子上挂不住,一把抄起那个软瘫了的朝鲜女人,抡起带着鞘的军刀没头没脑地乱打起来。 接下来的事情热闹了。这事儿本来不归宪兵管,但是日本宪兵不管那套,一个电话叫来辆闷子车,把那三魂吓掉了两魂的朝鲜女人往车上一扔,直接送宪兵队过堂去了。 剩下车站上的人看着那一大口袋肉块目瞪口呆。“太君”把活的嫌疑犯带走了,伪警察只能处理死的呗,可怎么处理好呢?末了有人想出了主意: 送协和医院,先让他们给拼起来,他们有冷库,冻上给存起来。那时候伪警察好像还没有法医,只好让医院的活人大夫充数。 就这样一车把尸体碎块都拉去了协和,吓跑了不少患者,还占了医院最大的一个冰柜。 不过协和的大夫确实厉害,喷了不少福尔马林液防腐以后,大夫们七手八脚,居然把这女尸基本给还原了。 死者年龄在20余岁,身材娇小,面部已被剁烂,没有衣服首饰…… 也就在这时候,日本宪兵队来人了,说这案子,就交给你们中国警察了,早点儿破案,呦西? 嗯,犯人不是让你们带去了吗?我们还怎么破案呢? 日本宪兵一声苦笑,只好把审问结果说了。 要说日本宪兵,审李玉和是没多少办法,对付这个敢欺骗自己的朝鲜女人却绰绰有余。据说是认为遭到欺骗的日本宪兵恼羞成怒,一上来就动用了酷刑,那朝鲜女人当场被打晕过去,醒来一个劲儿地求饶,丝毫没有反抗的意思。 不过,她招供出来的首尾,却让以为顺手破了个大案子的日本宪兵哭笑不得。 按照这朝鲜女人的说法,自己真是比窦娥还冤。她根本就不知道这包儿是谁的。 那她干嘛跟赵巡警说这是她的呢? 纯粹是因为贪小便宜。话说这朝鲜女人要坐车出关,坐在候车室等车的时候,看见这个挺新的包孤零零放在个长凳上。半天没人管,这朝鲜女人也算走南闯北,见识颇广,她的想法和赵巡警差不多,心想会不会是哪个老客倒腾大米,碰上日本人检查给吓跑了扔下的?要这样自己可算发笔小财。 又过了半天,还是没人管,这有心的朝鲜女人上去提了提,觉得这包挺沉,足有一百来斤——那是,一个人的份量呢,可不得百来斤?按按,觉得包里软软的,不像大米。莫非是碰上了走私牛肉的?那这笔小财更发得欢了。 朝鲜女人暗自得意,拿出汉江人吃苦耐劳的精神来,一较劲把这包顶脑袋上了,“刷刷刷”小碎步一踱, 就奔了月台。 问题是永定门火车站修得有问题,从候车室到站台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 汉江人的吃苦耐劳精神毕竟也是有限度的,走了一段,这一百来斤压下来,朝鲜女人不得不停下来歇歇,这一歇,正好碰上了一根筋的赵巡警。 说是这么说,问题是她说的是真的吗?在有些案子上,宪兵队的口供之不可靠,也快赶上大清太医院的汤药和翰林院的文书了。比如,当年孙道临也让日本宪兵队抓过,这位未来影帝面不改色,拿出功夫来一通忽悠,把日本宪兵唬得一愣一愣的,最后以其“幼稚”、“无知”释放了事。日本人最后也没闹明白这个娃娃脸的“小”大学生其实是抗战前就入了党的“老”共产党。 这朝鲜女人可不是共产党,既没有孙道临的本事,也没有江姐的骨气,一看见五颜六色的刑具早就吓颓了。偏偏这日本宪兵因为觉得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了面子,恼羞成怒,专挑狠的往上招呼,真真是杀鸡用了牛刀。 哭爹叫娘的朝鲜女人不但马上供了,而且怎么审,口供都没出入。最后日本宪兵队的“砖家”也认为她说的是实话。 这下子日本宪兵可坐蜡了——按分工,日本宪兵本来的任务是和抗日组织进行较量,根本不应该去管刑事案件,把这朝鲜女人抓来,一是日本宪兵觉得丢了面子想报复,无法无天;二来也未尝没有轻易顺手破一起碎尸案、表示一下“皇军”很有本领的意思。 现在怎么办呢?让宪兵队去破碎尸案?这不跟让猪上树一样吗?他们根本不会这个啊! 想来想去日本宪兵决定还是把球踢给伪警察吧,就此撂手不管了。 这下子,真成了无头案。 北平的伪警察倒是有一定侦破能力。这些伪警察多是留用的宋哲元时代北平市府所用人员,民国初期北平是“首都”,警察建设还是下了些功夫的。抗战北平沦陷的时候,警察跑了不少,但也有一些留了下来,大多如同《四世同堂》中的白巡长,或者《我这一辈子》里的老警察一样,为了饭碗混日子,不过这些人破案的本事还是有的。 这一次,对发现的碎尸拼合后检查的结果,发现这个被害者曾经患过性病。由此,推断这个被害者可能做过妓女。 事实上,这还真是一个准确的推断。 这遇害者的确曾经当过妓女,艺名“鲜花”。她的死,还是一件颇为离奇和令人慨叹的事情。 根据 破案后记者的报道,这鲜花早年是从南方被卖到北平来的,颇有姿色和教养,在妓院里是“校书”一级的高级妓女。她虽然沦落风尘,却是个要强的人,多次对姐妹表示希望能够从良好好建立一个家庭。当时北平妓院对付这种三心二意的摇钱树,常采用引诱其抽大烟的方法,使其无法摆脱风尘生涯,而鲜花抵死不从,并悄悄有所积蓄。妓院的妈妈桑指使手下盗走其积蓄。鲜花走投无路,试图自杀,却被一个姓刘的客人所救。这姓刘的客人甚是仗义,听说鲜花的遭遇,慨然拿出钱来,当场为其赎身。 这刘某其实也有些来历,他是东北本溪人,早年参加过义勇军。义勇军失败后流落关内,日军占领北平后,刘生活无着,依靠胆量大有人脉做上了地下鸦片生意并就此发财。刘赎出鲜花的时候还是单身,索性娶其为妻。鲜花对刘某自然感激不尽,粉身以报,她擅长女红,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刘某年纪大了,对年轻妻子甚是疼爱,尽管在沦陷之下,日子过得倒也有声有色。 不过,过了两年,刘某却忽然又带回来一个女人。 说来刘某倒也算不上负心薄幸,他是做生意做到了堂子里,恰好遇上一个叫秀贞的妓女,因为是被拐卖来的不愿意接客,被妈妈桑痛打。刘某觉得秀贞可怜,于是又拿钱把她赎了出来。当时并无重婚罪一说,刘某赎了秀贞,自然是将其作妾,一妻一妾,也是齐人之福了。 然而……意想不到的是鲜花对此事的反应极为强烈,每日大吵大骂,要赶秀贞出门。当时南北交通断绝,秀贞举目无亲,只能以泪洗面。刘某看她可怜,不免多有包庇,鲜花就越发地怒不可遏,经常与刘某发生口角。 现在看来,这不过是鲜花对于好不容易得到的美好生活过于在意,深恐失去,也不肯与人分享罢了。 但是,不料有一天争吵中,鲜花骂道:“不要以为我会怕你,大不了一拍两散,把你做鸦片生意的事情告到日本人那儿去……” 这一来,顿时让刘某胆战心惊。当时日本人一面自己大肆贩卖毒品,一面却又对地下毒品处置极狠。如果鲜花真的去出首,对刘某是要命的事情! 鲜花只看到了刘某对她和顺的一面,却忘了他本来是江湖中的狠角色,这一句话铸成了大错。 思前想后的刘某忽然发现,鲜花对他的事情知道得已经太多了。如果是一般夫妻,估计即便如此,也要想想别的办法,但刘某却是个江湖人,江湖人做事有自己的规矩,他当即决定杀人灭 口。 刘某找到秀贞,问她愿意和自己做露水夫妻呢,还是长久夫妻呢?秀贞当然表示受刘赎身之恩,要当长久夫妻。那么,刘某表示你报恩的时候到了,我们要做长久夫妻就得做了鲜花。如此如此,你照我安排的做。 秀贞被吓得很厉害,但是无路可走,于是备酒请鲜花来吃,说自己决定离去。听到这个消息,鲜花转怒为喜,席间与秀贞相谈甚欢,并愿姐妹互称,说起秀贞的遭遇也很是同情,不能让她留下,鲜花也颇有歉意。这样一来,秀贞变得动摇起来,但想到自己的前途和刘某的恩义,还是咬着牙给鲜花的酒中下了迷药,并在房间里按照刘某的要求铺了一张不渗水的黄油布。等鲜花进入昏迷状态,刘某出现了…… 下手之后,刘某将鲜花的面部剁烂,尸体肢解成碎块,用黄油布包裹装入口袋,带到火车站。本来他想把尸体放上火车,那样就很难追查了。 但是,在火车站刘某如惊弓之鸟,不敢多留,最终选择将尸袋丢在了候车室。 案子破了以后,秀贞虽然没有被判重刑,但人已经疯了。 写下这个案子,萨也忍不住叹口气——这案子里,最初都不是坏人,那么,到底有谁是做错了呢? 言归正传,这案子到底是怎么破的呢? 原来,是有个侦探对那块黄油布进行了详细地检查。他发现,在黄油布的一角,有一处用白矾所写的模糊字迹,辨认下来,正是“钟秀贞”这三个字。 警察马上让人在全市寻找名为“钟秀贞”的妓女。 问题是,谁会用白矾在这儿写下这个名字呢? 杀人还要留下自己的名字,除了武二爷血溅鸳鸯楼,搁谁也不会这么干。 后来才查明,这个名字,好像是卖黄油布的商店老板写下的。秀贞买黄油布的时候店里没货,约好了两天以后来拿。那老板进货以后在布上用白矾写了主顾的名字,省得弄错,结果却成了破案的线索。 当时北平的户口管理已经颇有章法,很快查出两个叫“钟秀贞”的妓女。 一个是独门独院自己做生意的,查过之后不像是作案的;另一个,就是这个刚被赎身不久的秀贞了。案子,就此破获。 老宋对历史上形形色色的刑事案件下过一番苦功夫,所以自然是知道这个案子的。不过,最让人称奇的倒是这两个杀人犯的结局。秀贞也罢了,按说,刘某杀人加卖鸦片,怎么都是个死罪, 但这个死罪就是判不下来,愣是有人一直疏通着不让快判。 是谁呢? 就是北平各大报的记者们。当时日伪横行,报纸的时事新闻很不好做。 吹捧日本人的,一来老百姓不爱看,二来槐树岭上的皇军都到村儿里要饭了,怎么看怎么要玩儿完。记者们都是脑筋好使的家伙,照嘎子的话说,别看现在蹦得欢,小心将来拉清单。可是,抗日的内容大多数记者也不敢写。搁现在网上招惹了某些不识人间烟火的朋友,不过是上纲上线给你讲课,最多是把你弄烦了不想上网,正好多陪陪老婆孩子。可沦陷时代要招惹了皇军,喝辣椒水坐老虎凳乃至顺手活埋了你都是有的。结果就是“鲜花谋杀案”一类的题材最受老记们的欢迎。这种题材又能吸引读者又不犯忌讳。 北平的各报都把这个案子做了专题,连篇累牍地报道,其中不免夸张放大,旁征博引,只把个老刘写得如同混世魔王,秀贞仿佛红线女,而鲜花犹如贞子提前出世…… 既然如此,怎么能让法官轻易就结案呢?那不是砸几十家报馆朋友的饭碗吗?就这样,软硬兼施,无论如何记者朋友们也不能让老刘就这么给判了。 结果,这起案子从1943年一直审到1945年,不知道的还以为案情多么复杂,却不知老刘养活了一帮衣冠楚楚的老记跟他们后边的老婆孩儿、保姆“二奶”,老刘也算积德行善了。 到1945年,实在没的可拖只好判了。最后老刘判死刑,秀贞判无期。 按说记者们撑到这会儿也够意思了,再说,给老刘行奉安大典起码也能报道个十天半个月吧? 不过,这回记者们比较遗憾——老刘没给他们这个机会,因为——日本投降了。 在日本投降以后的混乱中,刘某和大量犯人一起从监狱中脱身,曾就食于老乡家,并说要回本溪老家,从此不知所踪。考虑到解放后大量有历史问题的专业人士都被挖了出来而刘某再无消息,这个人不是已经死在此后的战乱中,就是太聪明了,连共产党都挖不出来他。 以此人的经历看,后者的可能性并不低。 说了半天“鲜花案”,并不仅仅因为这个案子和陈永浩刘敬芝案一样都破在包装物品上无意中留下的字迹上,还因为它和龙潭湖碎尸案还有一点儿似曾相识的地方,这个我们后面再看。 【2.这案子破得邪性】 老宋说龙潭湖这个案子,最初也是想 五、龙潭湖碎尸案 (2) 呢? 路子说:“哥,你看过当老大扛包的?我丢不起那人。” 警察…… 路子是第二天被捕的,他兼着包工头,到郊区一个工地去监工,不知道矬哥被捕的事儿。事后在他住所的冰柜里起获了剩下一部分尸块。问他为何保留了这样久没有丢掉,路子说忘了,过几天再扔也坏不了…… 可能大家都会发现,这一篇萨写得比较拘谨平淡……这是因为,有一个阴影一直在我的心中徘徊,写的时候总是无法摆脱。也许,这也是我下意识地将这个案子写得比较长的原因。 那就是,死者究竟是谁? 矬哥不认识死者,否则当时恐怕就不仅仅是会吐的问题了。 死者,是路子的爸爸。 路子是独子,母亲早死,是他爸爸蹬三轮车把他养大的。 为什么他要杀自己的爸爸,最后也没有一个准确的结论。第一种说法是路子图他爸爸住的一套房子,如果老头不死,他就拿不到手;第二种说法是老头后来有些半身不遂,生活难以自理,路子嫌看着他老生病烦得慌。 反正不是口角之类引发的,而是老头睡着以后,路子用被子把他爸爸的头蒙上,用一把铁锤作的案。 老宋讲到案件的结尾时,我只感到一种冷丝丝的感觉让我无法思维。 案子审完,老宋特意跟路子谈了一次,问他:“你不记得你爸爸小时候对你的好啊?” “记得啊,我是他儿子,他不对我好对谁好啊?” “那你还把你爸爸砸死?天理难容的事儿啊。” “哥,你说笑话儿呢。人死如灯灭,什么天理难容啊,那不都是封建迷信么?”路子一笑,露出一个酒窝来。 老宋无言。 案发后六个月,老宋到半步桥办事儿,碰上个相熟的预审,说路子明儿个就毙了。 老宋说我去看看他。 他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不信他到死一点儿悔意没有。 老宋到路子牢房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看见了自己做梦也没想到的一幕: 有的死刑犯枪毙前一天大哭大闹,有的冷静不说话,有的一个一个见管教道别,有的,做出近乎疯狂的狂欢。 能不计较的,狱方都不会计较,反正无论他们做了怎样的罪过,都是快死的人了。 而路子和他们都不同。 路子在牢房一角,披着件大衣居然睡着了。那个呼吸和睡姿,让老宋知道他绝不是装睡,看这个样子,连梦也不会做。 为了怕他出事儿留在牢房里的其他几个犯人如临大敌,手足无措。 老宋说,那一刻,我真的有一点儿怕的感觉。 因为,和我打交道的,仿佛不是人类。 六、“林海雪原”案 〔侦查员自己心里的看法,更倾向于安书记是急火攻心抓错了人。天下哪有这样的巧法!?但是安书记却赌咒发誓,这个男的就是那姐夫……〕 【1.北京站来了个“康拜因”】 这世界上什么邪人都有,当警察的碰上的邪人更多。那天有个长得跟马天民似的警察,正在北京站口巡逻的时候,就觉得有一位蛮新鲜。 这位长得新鲜? 瞧这话问的,人家又不是菜,谁还能长得新鲜?四十好几快五十的北方汉子,目光略带滞涩,皮肤晒得黑红黑红的,跟新鲜是不沾边儿了。倒是穿着新衣服,只是大太阳底下,仔细看,新衣服领子上满是黄色的斑斑汗渍。 人不新鲜,但表情新鲜。 警察是早上八九点看见他的,当时也没在意。这位发现警察瞅他,还回过头来使劲看两眼,跟相女婿似的。 看得多了,马天民同志没把他当回事儿——一眼就明白,这位,跟犯法是不沾边的。肯定是东北老实巴交的农民,而且还是第一次来北京。 您看那衣裳领子就明白。那中山装上头还带着死褶呢!多半是到北京时,在卧铺上换的,要给北京一个好印象。来趟北京,压箱底的衣服都得穿出来。 火车上可没洗澡设备,你衣服是新的,脖子上的汗不给面子,用不了半天,就这个情况了。 顺便说一句,80年代初期,来趟北京是了不得的事情。东北有一位管教干部,去了趟北京,回来后进门就揪一个北京老犯出来:你小子敢耍我?谁说***底下安轱辘,一到晚上就推回去的?溜溜骗了我三年啊……三年啊,这位都坚信***是昼伏夜出的东西,这在今天简直不可想象。 那汉子盯警察干吗?那是人家要看明白首都警察什么穿戴什么打扮,回去给乡亲们学舌呢。 他要是知道后来得看多少天警察,肯定犯不着现在这么认真。 马天民一乐,拔高了胸脯接着巡逻。等到11点钟转回来,就觉得有点儿不对——这人怎么还在这儿呢? 有心问问,看这位对着北边一个劲儿地瞅,好像没心思理自己。正在这时,一个大妈问马天民附近有没有卖驴肉火烧的,一打岔就把这档子事儿忘了。 中午吃过饭,打个盹儿,下午马天民接着巡逻,冷眼一瞧,唉……这位怎么还没走呢?! 只见这位还站在老地方,两条腿跟站桩似的,看那意思 从上午到现在连窝都没挪。别的没变化,就那俩眼睛都瞪得跟包子那么大了。 这人肯定有事儿。马天民是个热心的警察,就想上去看看能帮什么。这一迈步,马天民又犹豫了。 怎么回事儿? 这位站的地方不合适——他正站在站前广场边的马路牙子上。 火车站有两个派出所,一个是铁路民警的,一个是北京治安民警的。铁路的不管治安,治安的不管铁路,所谓铁路警察,各管一段,两者的交界线就是这马路牙子。 马天民是治安警,一看,嘿,您站那儿真会挑地方,我去管正好越权,要不我找个铁路的警察来? 刚一踌躇,忽听后面有人喊:“抓小偷!” 马天民条件反射地一回头,只见一帮人,举着被褥卷、旅行包,正围着什么咬牙切齿呢。 “有理说理,我是警察,别打人!”马天民“噌”就蹿过去了,他知道那是把小偷围上了,得赶紧去,稍晚一点,打出人命算谁的? 一边喊,一边跑,一边还冷不丁地回了一下头,正看见那位抬起袄袖子擦眼睛——马天民心里“咯噔”一下——那么大个的大老爷们,“噼里啪啦”掉眼泪,这肯定是有大事儿! 马天民好容易把这一帮人摆平,再抬头看,那汉子已经找不着了。 旁边修鞋的告诉他:“自己个儿奔派出所了,我看像媳妇跑了……” 媳妇跑了?不对,我看比媳妇跑了还伤心。马天民摘下帽子吹吹,朝派出所方向走去。 一进门,正看见那汉子坐在椅子上,哭得哞哞的。所里唯一的女警察正拧了条毛巾递过去:“安书记,您擦把脸。” 马天民进来,旁边人都跟他打招呼。前面说了,北京站俩派出所,这边是铁路的,马天民是治安的。他来,属于兄弟单位来人,虽然这兄弟单位没事儿一天来三回,赶上聚餐说不定还带来俩联防,那毕竟也是兄弟单位,跟自己内部的不一样。 这一不一样,那位“安书记”误会了——一他以为来的是领导。 只见这位“呼”一下站起来,对着马天民“扑通”就跪下了,“当当当”磕头,嘴里说什么却是含糊不清,大意是警察同志求你了,帮我把钱找回来吧,把姐夫他们都抓起来…… 马天民赶紧扶他,心里倒吸一口冷气:以他的经验,这人要是哭,问题还有的商量,最怕的就是这种不哭,车轴汉子 看着你两眼冒火似的,一磕头满屋子闹地震的主儿。 “他丢了什么?”马天民问所里的民警。 那女民警轻声说:“他丢了一辆拖拉机。” “啊?”马天民下意识地往门口看,北京站口丢什么的都有,但是丢拖拉机这种玩意儿还是第一次听到。 这怎么回事儿呢? 原来,这位安书记,是黑龙江勃利县的一个大队书记。这个地方当时地势辽阔,人口稀少。你别看老安只是一个大队书记,他管的地盘要在日本不比一个市小,在当地也是一跺脚四方响应的人物。这地方的土地还特别好,后来侦破此案的一名侦察员回忆说:“去了才知道,难怪当初小日本那么想要东北这块地方。这儿实在太肥沃了。搁谁谁都喜欢,东北大馒头太好吃了,香!”这地方的庄稼地,种什么长什么,一个人能摊几百亩地,如果照当年的标准,娶不上媳妇的也能划地主。 就是因为土地太多、太好了,出问题了。 因为土地虽好,人不够,庄稼收不过来。80年代初期,农业开始搞承包,大伙儿种地都有积极性,众乡亲一合计,最后有人出招了:咱们凑钱买个“康拜因”吧,那玩意儿一开起来你就可以睡觉了,睡醒了调回头来接着睡。一天的活儿,睡两觉就干完了,晚上回家跟老婆乐和一宿不用打盹。 有人问:“你哪儿有老婆啊?” 回:“俺直接把‘康拜因’当老婆。” 瞧,能跟“康拜因”乐和一宿,东北人是不是个个有赵本山的素质? 慢着,那位说了,啥叫“康拜因”啊? 东北农民问了:“酱紫你知道是啥吗?走召弓虽你知道是啥吗?嘿嘿,这回也轮到俺们教你咋说话了。‘康拜因’啊,就bine的意思……” 嗯?这还是80年代的东北农民吗?好像当时农村小学一般不教英语。 还真不是吹的,虽然在网上今天说康拜因很少有人明白,当年的东北农民对它却耳熟能详。 当年叶永烈先生写过一部脍炙人口的《小灵通漫游未来》,里面有一个情节是这样的:小灵通在未来市的大田里,看见一个怪物拉着宽宽的犁铧一路行来,后面的田地就自动插满了秧苗。眼看这家伙慢吞吞地直奔田埂而去,小灵通大惊,喊话无效之后上去一阵乱扳乱拉,终于把这个“危险”的机器停了下来。 小灵通当然错了,这种怪物是带 自动驾驶仪(估计是gps)的,自己会拐弯…… 所谓“康拜因”,是一种大型农业机械,能耕地、插秧、播种、洒药、收割,除了没有gps以外,一切都和这种怪物差不多,是东北农民干活的好家什儿。 我国最初的“康拜因”来自前苏联。后来,美国红色农业专家韩丁到中国,推动的三件农业大杀器——“康拜因”、喷灌和免耕法,此物排名第一。 被两个超级大国推崇的这种东西,究竟何种形象呢? 说起来神秘,其实这东西的构造并不复杂,一个拖拉机,带着播种机就能干播种的活儿,带着收割机就能干收割的活儿,和玩具市场流行的变形金刚异曲同工,可以极大程度地代替农民的手工劳动。现在有的材料把“康拜因”只称为“联合收割机”,好像是有点儿片面化了它的能耐。 多说一句,既然如此好,“康拜因”怎么只在东北使用得多呢? 这不奇怪,康拜因虽好,但也有缺点:第一,它横行无忌,故此只适用于大块农场,碰到小地块或者梯田这种地貌,它就无能为力了;第二,它需要在田间预留行进通道,对于惜土如金的中国农民来说,这是个令人心疼的浪费;第三,它毕竟是机械化作业,比不得我国农民的传统精耕细作,是要有点减产的。 老萨怎么知道这些?很简单,萨娘当年就是干农机的嘛!那时候萨娘刚调回北京不久,三十几岁,正是干事业的时候,她的同事也差不多。虽然“十年浩劫”让大多数人生疏了业务,但一旦投入工作,这帮中国人的本事即便是作为朋友的韩丁也没想到。比如韩丁带来的脱粒机,核心部件是个满身是刺的钢辊,这边进去老玉米,上面的玉米粒立即被钢辊上的尖刺抓住,那边出来就是玉米豆和“剥光”了的玉米秸,端的神奇,不过售价也让人吃不消。这种带钢刺的辊子在我国没有生产设备,看来不得不进口美国的了。结果萨娘他们弄了个黑铁轴,叫个焊接青工不断对着上面点焊,一点就是一个尖刺,一会儿功夫就把美国带专利技术的玩意儿给做出来,造价等于进口的千分之一。韩丁先生抱着这铁辊转了三圈,差点儿拿那狼牙棒似的玩意儿砸自己脑袋。 不过,别的东西可以因陋就简,康拜因最关键的部件——拖拉机却不能,这东西只能买正牌子的。 要说现在,如果需要,只怕卖豆糕的都能兼营拖拉机。商品经济中,什么赚钱大伙儿做什么,天经地义。但是在八一年,拖拉机绝对属于供不应求的商 品,那玩意儿有钱买不到。 那时候你要买拖拉机,是要一机部批条子的。 农民们对买康拜因非常支持,纷纷表示可以出钱。身为党员干部,安书记最受信赖,负责去找门路,买拖拉机。不能不赞一句,1981年的党员干部,还是很有威信的。 安书记,工作勤奋,待人公平,在勃利这地方深孚众望,也是个能人,但等到了牡丹江,可就心有余力不足了。走组织程序,那还不得猴年马月? 当时的干部,腐败不是问题,僵化是问题,拖拉机在库里,审批手续不全,就是开不出来。 跑完了牡丹江跑哈尔滨,一无所获。这拖拉机,上哪儿买去啊?安书记可就犯了愁。这时候,要真能拿俩钱润滑一下,未必不是好事儿呢。 这人要是在一筹莫展的时候,不免见人就叨唠。在去沈阳的列车上,安书记碰上一个姓齐的小伙子。听到安书记的苦恼,小伙子说你别急,我认识一个姓葛的兄弟,特有本事,说不定,就帮你给解决了。 “兄弟,那敢情好,可让我怎么谢你呢?”安书记万分高兴。 “成不成还两说呢。”小伙子显得挺实诚。 到了沈阳,小伙子带来了他的朋友。一聊之下,这位姓葛的朋友说拖拉机有啊,直接去北京吧,我姐夫就在北京一机部工作,你们跟我走吧。 后来参加破案的警察说,这安书记最大的问题是半辈子碰上的都是老实人…… 这能算问题嘛,老萨这半辈子碰上的也是老实人居多啊。 警察同志说还有半句呢,加上那时候就八个样板戏来回演还没互联网。 就八个样板戏,里面人物都跟脸谱似的,可怜安书记在勃利半辈子,也不知道天下骗子长什么样。要搁现在,别说被骗了,心眼稍微不活泛的外国骗子到中国来,能扛住诱惑不买仨拐带回去就算他有定力。 【2.“教授”破案,可比“重案六组”的狠】 安书记跟着姓葛的到了北京,果然见着了他姐夫。姐夫上衣兜里别着一支钢笔,一看就是大机关出来的。 别看是大机关出来的,对农民一点不嫌弃。姐夫很耐心地听安书记讲这档子事儿,说我们有政策要支持边疆农民的,你不要担心。 但是,申请批条总还得些时日,人家说了,让安书记回家去等。 这样,安书记老老实实就回去了。用他自己 的形容,那心里头有点儿期待,还有点儿焦急。 既然这样,咱安书记怎么又站马路牙子上了呢? 说来话长。终于有一天电话来了,那个姓齐的打来的,让安书记到沈阳。告诉他批条已经拿到了,到北京提货,国家统控物资,紧俏商品,不来拖拉机就得给别人,过时不候。 安书记急三火四,带着钱就去了。先到沈阳,约定一个饭馆请齐和葛——帮这样大的忙请人家吃饭是应当的。吃饭的时候,葛把姐夫邮寄过来的批条拿出来,盖着大红公章呢,安书记当时一颗心就放肚子里了。 接着,安书记去北京,到招待所住下,姐夫来了,俩人寒暄,安书记感谢,姐夫说将来到勃利去玩要你多照顾。安书记说没问题,猪肉炖粉条子可劲儿地造…… 后面?后面俩人去看货,定下了要哪台,回到火车站前头,找了个饭馆吃饭。吃饭出来,姐夫说你买拖拉机的钱呢? 安书记赶紧把装钱的书包拿了出来,姐夫把手里的烟头一甩,潇洒地接过书包来,说我得赶紧把钱交财务去。你看,怕你着急,发票都提前给你开好了,你拿着。哦,一机部大楼你没有通行证进不去,你在这儿等着啊,别离开啊,我交完钱拿了提货单,咱们去取拖拉机…… 安书记拿了发票,就乖乖地站马路牙子上头了。 说得热闹,这案子多少钱呢? 一万多块。 嘿,那位说了,一万多块?要是在五环路以里买房连一平米都不够,这算多大的案子啊…… 80年代初的一万多块,在北京是大案要案的范围。 说三个事儿,您就明白80年代初的一万多块值多少了。 第一件事,1985年左右,我家一个老邻居去世,留下一千多块遗产,几个子女打得跟范进中举似的,差一点儿动了刀子。 第二件事,破获本案的干警,级别最高的一位,当时月薪43块,这案子的金额,够他不吃不喝攒30年的。 第三件事,本案主犯,最后是给毙了。固然因为其中有别的案子牵涉,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一万多块的金额,当时是很重的砝码。 因为这个原因,这个案子派出所根本就没处理,直接交给了市局二处。 市局二处何许人也? 按一位梁家园的老大形容,90年代发生一个凶杀案,报上去后二处来人勘查现场。中间有个刚从警校毕业的女警官,齐耳短发,斜叼一根烟不点,笔记本计算机往膝盖上一放,那边汇报勘查结果,这边“噼里啪啦”报告就出来了。打到中间有不清楚的地方,小女警把烟往耳朵上一夹,过去掰开死者口腔上上下下看明白,然后擦擦手接着打。一晃眼的功夫,那烟,又叼上了。 办了20年案子的老民警,有看傻了眼的…… 照这位老大说,那气质真是活像电视里的女捕快,威风直追“炮局四大姑奶奶”——一看就是二处的种儿。 二处,专门负责北京市凶杀、强奸、抢劫等重大案件,是北京市公安局的一支精兵队伍,其他部门对他们算是又爱又恨。爱的是这帮人的确能办案子,恨的是这帮人装备好、手眼通天,什么案子到他们手里,别人就只有协办的份儿了。 这一次,二处来的倒不是哪位姑奶奶,来的这位探长在北京警界里绰号叫“教授”。 “教授”,听着新鲜?您别觉得新鲜,警察里头的外号你想不到有多洋气,有一位80多的老大,当年居然叫“柯南”…… “教授”之所以得名,是因为他后来真的当了教授,在公安大学讲刑事侦查学,也不知道老爷子如今退休了没有。 办“林海雪原”这个案子的时候,“教授”还不是教授,但已经教出了不少学生,这个案子的细节,就是从“教授”的一个学生嘴里掏出来的。这位如今的刑侦专家,谈起老师来佩服得五 体投地。 何也? 他跟“教授”学徒,还是在70年代。第一次接触,是因为一起跟踪追击的案子。公安机关接到消息,有一名杀人犯潜入北京,住址不明,但他哥哥正从外地赶来与他会面。 有了这个线索,跟着案犯的哥哥走,顺藤摸瓜,显然是非常好的办法。 在当时装备落后的条件下,只能靠人跟了。但是,案犯的哥哥也是劳改释放分子,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所以跟踪,切不能打草惊蛇。 于是,一帮菜鸟就只能当看客。“教授”骑一辆自行车,亲自出马跟踪。 也就一天,跟上,找到窝点,破案。 案犯的哥哥十分疑惑:我已经非常小心了,反复注意身后,确实没人跟踪我,怎么还让人给端了呢? 开总结会时“教授”说了自己的做法:“也是我运气,他一出门就上了一辆公共汽车,大喜天赐良机也。我骑车跟上,他下车奔窝点,就掏呗。” “那他怎么没发现你跟踪他呢?” “很简单,我不在他后面,而是在他前面啊。” 原来,看到跟踪对象上公共汽车,“教授”立即加快速度猛蹬自行车,先到下一站站牌前面十来米处等着,看到下车人中没有跟踪对象,再立即接着快蹬赶向下一站。跟踪对象只考虑身后有没有人跟着自己,做梦也没想到人家是在前头! 要不是公共汽车,这个战术就没法用了。第一,你不知道它往哪儿开,不可能到前面等着;第二,你不知道它会不会中途开门,把人放出去;第三,如果不是公共汽车每站必停,“教授”累吐血也追不过它啊。 从汽车上下来的跟踪对象,确认车上、车下没有跟踪的,所以很放心地前往窝点,结果轻易被抓。 接着说,“教授”接了这个案子,安书记把情况叙述一遍,事情很快就有了大致的轮廓:批条,假的!发票,假的!一机部查无此人,去看拖拉机…… 那拖拉机是铁路货场里等着运输的,他们就在铁丝网外头看看,说这个拖拉机行吗(警察说了,你倒是进去看看啊)。案犯利用了安书记他们急于买拖拉机和信任公章的心理。 侦察员初步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诈骗案,但作案手法纯熟,应属屡犯。 齐、葛二人的家应该在沈阳,而那个姐夫的家是在北京,并且离北京站不远。 其实,一开始, 就错了方向。 侦察员向安书记问案件过程,“教授”是从另一个案子现场赶来的,到得比较晚,拿了根烟在旁边听——当时二处的编制是一处分十组,“教授”是其中一组的组长。 现在一说《重案六组》大家都知道,当初二处的确有个六组,不过这真实六组的案子没法拍,因为他们对口的案子都是杀七个宰八个的,太血腥,对社会影响不好。我看倒是“教授”他们这边好一点儿,安书记虽然急得半死,到底不是没出人命吗? 那位给“教授”当过学生的老侦察员听了脸上变色,说分工哪儿有那么明确的,这跟挑西瓜不一样,赶上什么是什么。你不知道,我们最拿手的,其实是破碎尸案——北京第一起远程碎尸案,就是“教授”带人破的。那案子,可比六组的狠,啧啧,你等我给你找份材料看看啊…… 说着,就开始找。 看人家忙活,忽然想起一件不相干的事情。 有一次碰上作家黄晓蜂,说他写129师骑兵团写出个麻烦来:《冀鲁豫战场上的哥萨克骑兵》成书之后,有人告诉他北京军区有一位老领导到处拍桌子找一个叫“黄员外”的,也不知道要干啥。老黄一听这老爷子的名字就有点儿含糊——这老爷子的大名在129师骑兵团如雷贯耳,冀南突围的时候抡马刀追着鬼子骑兵砍出好几里的主儿,据说脾气暴得很,跟唐朝那梁建方似的,他找我干吗?总不是有双胞胎闺女要嫁我吧。 可是又不敢不见,人家威望在这儿呢,以后说句话全国的骑兵见我就拿刀砍,我还活不活了? 见面,老爷子果然暴得很,三句话没说完就奔正题:那谁谁谁明明是我一枪放倒的,你娃怎么给安老刘身上了? 是这件事儿啊,老黄赶紧解释:这是为了突出重点人物,所以把几个人的事迹放在一个人身上了。给您道歉,这是没办法的事儿,不然,这书就写散了…… 一边说一边纳闷:那谁谁谁也不算什么大人物,一个小情节而已。这样的主儿你干了也不是三个五个,毙也就毙了,60年了还死揪着他不放干什么? 说了半天,老爷子才面色稍缓,算是认可了。末了冒出一句来:“就是嘛,那是我们四连干的,怎么能算到一连头上呢?” “嗯?!”老黄这才恍然明白自己犯了什么忌讳——129师骑兵团里,一连和四连是最能打的两个连,两个连打起鬼子来生死与共,可下了战场不但连长战士见面要杠肩膀 ,连四连的马看见一连的同行,都要咬两口。 都60年了啊! 老黄说这事儿的时候,旁边正好有一个当过兵的,听着光“嘿嘿”地乐,下来说:“这样有荣誉感的部队啊,才他x的有战斗力!” 看这位老侦察员的架势,二处里边几个组,关系也跟八路的骑兵团差不多。 言归正传,“教授”听案在二处出了名的文明,一根烟点着,似睡非睡,干警跟他汇报也是这个劲儿。换张良基……有人背后说张局那嗓门不叫嚷,叫“咆哮”,隔两层楼茶杯都能让他震得蹦起来。 但是“教授”可别说话,他一说话就有人要倒霉…… 你说你不在现场,那拿xx的内裤套脑袋上做鬼脸的是谁啊?这是嫌疑人要倒霉了。 档案室下班了你就回来了?你怎么不给他们管理员打电话让他过来?你还知道自己是当警察的啊?这是侦查员要倒霉了。 这回,安书记案情说得明白,有警察已经开始低声归纳结论了,“教授”听着听着忽然冒出一句来:“现场勘查了吗?” 现场?这案子有现场吗?周围人都一愣。 “教授”二话不说,拿起衣服就往外走:“就他(一指安书记)站那地儿,我去看看。” 北京站的马路牙子,千人踩万人过,这还能勘查出什么来?有侦察员赶紧跟上,满脸的不解。 可能觉得自己有点儿粗暴,“教授”微微一笑,说了一句:“我知道那地方,三不管,搞卫生的一天也不去一次,去碰碰运气吧。” 到了地方,过往的人只怕没一千也有八百了。洋灰地砖的地面,四面全无遮拦,照安书记说,和姐夫在这儿不过谈了几分钟,能有什么留下来的? 看到地面一片狼藉,不似打扫过的,“教授”吁了一口气。 跟着“教授”的侦察员脑子灵活,略一回忆,忽然心有所动。 就在这时候,“教授”已经取出镊子,从地面上夹起一个烟头来,仔细看过,点了点头,又叹了口气,拿出证物袋装了进去。 侦察员看看“教授”,瞳孔有点儿散大。 “教授”乐了:“你猜出我找什么来了?” 侦察员点点头,说,“对,我猜您是来找那姐夫扔的烟头,安书记不是说了嘛,姐夫把手里烟头一甩,接过书包来,说我得赶紧把钱交财务去。” 孺子可教也,“教授”乐了。别奇怪咱们警察这样说话,北京这地方是全国文化中心,警察碰上贼都会调侃几句。 我认识一位警官,当年抓过一个被通缉的唐山骗子。 两人遭遇以后,警官怎么看这位怎么像通缉令上的,基本确认后开始盘查。这位咬着后槽牙愣冒充北京扛大包的顶了七八个回合。为什么咬着后槽牙呢?不咬他口音就露了啊! 等到这位把“马家堡(pu)”念“马家堡(bao)”,照他的口音念马家pu准走音儿。警官说你念得不对,这位还硬跟警官讲理呢:“您不知道,北京还有一个地方叫马家堡(bao)……” 警官说,你把左边的鞋脱下来给我看看。这位就脱了,递过来给警官。 警官抄过鞋来,照屁股就是一下——我叫你还矫情,我住北京30年也没听说过北京还有一个马家堡(bao)!打你个朽木不可雕也的! 这骗子这才发现上了当,要打,这文文静静的警官翻了脸比土匪还狠;要跑,一只鞋没了,他又不是赤脚大仙!剩下的只能用唐山味普通话连连告饶:“达(大)哥,倭(我)错了,达(大)哥,饶了倭(我)吧。” 北京八九十年代的警风,这也算一个侧面。 但是,这侦察员挠头问道:可这地上这么多烟头,您怎么知道是这个呢…… 是啊,这块地上足有一百多个烟头呢。 “教授”笑了,晃晃证物袋,说,就是它,因为我知道它跟别的烟头都不一样。 一百多个烟头,一抬手就把要找的那个找出来,警犬都没这个本事,“教授”难道比狗还厉害? 废话,“教授”当然比狗厉害!你换那狗上台讲个课给大伙儿听听?拿“教授”跟狗比,这怎么说话儿呢? 这事儿说来其实简单。那年头人都不富裕,一只烟要抽到手都捏不住才会丢掉。围棋名将过惕生先生还有个绝招,能把新烟和快烧完的烟头连接起来,喷云吐雾,仿佛不断。所以,无论比赛中抽多少烟,永远只有一个烟头。 这个古怪的现象曾令与他对阵的日本棋手百思不得其解。 而那个行骗的姐夫,拿到钱以后立即把烟甩了,正好抽剩一个烟屁股的可能性极小。在这一百多个烟头中,夹杂着一根只烧了半截的香烟,所以,一下子就引起了“教授”的注意。 “教授”人多谦虚啊,说,我这是运气,运气。 可不是,一百多个烟头里,只有一根跟别人的不一样,是运气;烟头落地,就把火撞灭了,没有继续烧,也是运气。 破案有时候是需要运气的,但是光有运气可不够。北京“炮局四大姑奶奶”,有一位专门给人看手相的。有一回看来看去,也没找到合适的,队长说看来是个新手干的,算了,找找别的途径。人家姑奶奶是个慢性子,抿着嘴琢磨半天,也没舍得把那指纹放下,说,那怎么成呢?我再找找呗。 半个月以后,姑奶奶拿着一份档案就来了:“您看,是不是这小子?” 一枚指纹,破获一起恶性杀人案件。 案犯正好留下过指纹,可谓运气好,但要是没有这么个慢性子的姑奶奶,也许,这线索就放跑了。 烟,不是什么特别的好烟,连过滤嘴都没有。“教授”看着烟头,苦笑着摇摇头。 助手问了,说这不是线索吗? “是啊,”“教授”不情不愿地说,“可这线索一来,离破案就越来越远了。” “为什么啊?” “你说呢?”“教授”把烟头递给侦察员,意思是考考他。 侦察员左看右看,得出一个结论来:东北牌子,北京应该没卖过。 对。我估摸着,这姐夫根本就不在北京工作,这仨人都是从东北来的,在北京找人,没戏。 唉,您这可就武断了吧。侦察员大着胆子问道,一根烟头说明不了问题,也没准是别人送他的烟呢。 “你以为我是看见烟才这么琢磨的?那就是一个验证。” “那……” “四个人第一次出去吃饭,谁掏钱?” “姐夫啊,他说尽地主之谊。” “他们在哪儿吃的饭?” “北京站口对面,一饭馆,我去看过,后来安书记请客,两回都那儿。” “哦,本地人请客吃饭,有在火车站门口的吗?” …… 是啊,一般来说,无论哪个城市,火车站口的饮食都不太让人恭维。 一个细节可能是巧合,两个细节都对上,巧合的概率就不大了。 北京这边也留人查查,不过姐夫在北京工作的可能性我觉得不大。觉得,这仨都东北的,分头来北京给咱书记下的套,那查起来可就……“教授”摇摇头。别人越找线索离破案越近,他可好,把案犯追东三省范围去了。 这可怎么找啊? “不过……”“教授”说了半截话,没往下言语。 后来谈到这案子的时候,“教授”跟侦察员说这是一教训,再多想一步就海阔天空,自己呢,多想了半步,没往前琢磨。 “教授”想的是:这仨小子可够胆儿大的,要是那安书记不上当,来回的火车票,可也不是一个小数呢。 这是怎么回事儿?案子破了,才恍然大悟:其实,这是一条很重要的线索。 不管怎样,排查,与东北警方联系,找这三个人,工作开始进行,嫌 疑人在划定…… 可是,这种异地作案,蜻蜓点水式的犯罪,破起案来如同大海捞针,确实不是那样容易的事情。首都警察虽然厉害也不是神仙,一来二去,一个月过去了,除了一堆结论被否定之外,没有任何进展。 安书记呢? 安书记是死活不回去了。 无颜见江东父老啊,那点儿钱,有一块的,还有五毛的,全村人家里能拿得出来的,差不多都在这儿了。灰头土脸地回去,老安不寻短见也得窝囊死。 警察也是讲情理的。北新桥有个侨办,是二处的协作单位,就把安书记放那儿了。白吃白住,算起来,一个月也不少钱呢。 谁叫人家在北京让骗子给骗了呢?那时候这样的案子不多,警察们还有点心存歉疚的意思。 问题是,安书记并不是很领情,每天吃完了饭就蹲在门口等警察,眼睛越瞪越大。半个月以后,就奔铜铃那么大去了。 侦察员们隔三差五去看一次,都有点儿含糊,有人说这老头别是要出事儿吧。 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没过两天,忽然有人打电话到二处来,点名要“教授”接电话。 教授拿过听筒一听,是地安门派出所的。 出什么大案子了? 没有。人家就是告诉他:“那安书记,让我们给抓起来了,你们过来看看?” 【3.这大队书记也不是省油的灯】 为了核实“林海雪原”一案中朝鲜族警察追狗一段的细节,曾和北京处理此案的一位老侦察员通电话。说到中间,顺口提起一位网名“行走40国”老兄的事情,以及他怎样瞒天过海轻取各国签证、因势利导糊弄非洲农民等种种情形,说完之后电话那端半晌无语。 就在老萨以为电话断了的时候,那边说话了,似乎也很郁闷:“这人可别作案——太不好抓了。” 放下电话想想,“林海雪原”这个案子,到东三省抓人已经把侦察员们玩得跟杨子荣似的。要是碰上这流窜63国的主儿,警察同志估计得挠墙。 还好,行走兄就是一个驴客,倒没听说他有意干什么违法乱纪的勾当,真我国警察之幸也。 好,言归正传。 安书记被抓起来了?! 难道此人是骗子? 简直没有天理了,办这个案子的侦察员,警龄加一块儿超过一百年,连审 带查半个月,没一个脑子里想过安书记是骗子。要是让这看着老实巴交的主儿给骗了,大伙儿出门都用布把脑袋包起来——这种事儿还能看走眼,没脸见人呐。 “教授”急三火四带了一个侦察员,奔地安门派出所去了。 到进院一看,正瞅见安书记:可不是他么,在墙角那儿蹲着呢,脸涨得跟红布似的,看见“教授”以后一言不发,双手抱头,赶紧把脸遮上。 看这意思,安书记也是个没脸见人的架势。 这怎么回事儿呢? 处理案子的小警察迎面而来,十分嚣张地冲着安书记一指,喝道:“你,蹲好!”一转头就换了一副面孔,很殷勤地请“教授”进门上座,神态极为恭敬。 可二处的,当年到北京任何一个地方管片儿,都是这个待遇。哪怕是一个小警察,对方的所长局长也会来亲自接待。 听说这种待遇,老萨第一个印象就是二处太跋扈——这明显是北宋时代禁军欺负厢军嘛,再怎么着,人家那儿也有级别摆着呢。 二处还真不怎么在乎级别。 听过二处老处长少华的一段轶事:北京某著名大学一个学者的家人下班回来,忽然发现他已经吊死家中。此学者声望甚隆,没有任何自杀理由和迹象。 因为影响甚大,各方人马纷纷出动。二处当然也不例外,少华亲自带队出现场,而且到得最快。 勘查,检验,15分钟后,少华说,走。 看守现场的警察问:王处,x局长已经在路上了,要不要等等他,汇报完了再走? 王处撇撇嘴:“这也能叫案子?一个性窒息事故而已。还有别的案子,不等了。” 牛气吧? 可是x局长听了一点儿也不生气,连门儿也没进就走了,丢下一句话: “少华定的案子,没必要看。” 事后查证果然如此,事情十分简单,以暴病卒报,家属默然而已。 南端木、北少华,中国警界的西门吹雪、叶孤城,交到他们手上的案件,几乎每个都像福尔摩斯探案一样精彩,自然看不上“教授”出事故这样简单到没有拐弯的案子了。 可惜天寿不予,未能一识英豪,如今,若是怀念二人,只能对着端木的铜像感慨一番了——这铜像不是组织上给铸的,是一个案子的受害者家属,偶然听说端木去世了,特意赶来,送了一笔钱,就是请求给老爷子塑个像。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信然。 不过大多数时候,二处下去时受接待的级别比较高,是因为他们到任何一个案子的现场,都意味着这个案子是“重案”。自己管界出了重案,当地的警界老大当然要出面了,还带有向二处学习一下的意思。这跟跋扈是没有关系的。 然而,“教授”却觉得这小警察除了恭谨之外,还带三分飘飘然,一问之下才明白:人家把安书记当成二处关押的逃犯了! 能从二处跑出来的人,让我给抓住了,这是什么境界?这是卖艺的打翻了少林寺方丈的感觉嘛。 听说安书记不是从二处跑出来的,而是二处的客人,小警察俩肩膀顿时就塌下来了。安书记被抓,竟然是因为盗窃。 说话在地安门商场,有一对小两口正买被面儿呢,发现有人偷自己钱包。 那女的当时就急了,手里正拿着一把雨伞,当时把小偷打得满头是包,然后硬生生给揪到派出所来了。这小偷就是安书记!他什么也说不清,一搜搜出一个笔记本,上面有“教授”的名字和二处 的电话,小警察就联系过去了。 这案子,还真没什么冤枉的。 你好好儿一个党员干部,哪儿能偷东西呢?“教授”赶紧让把安书记叫进来,问他。 原来,安书记是急的。钱没了,跟乡亲们没法交代,警察也没消息,自己又什么也干不了,整天吃饱了看太阳落山,把个安书记急得颠三倒四,人已经有点儿魔怔了。招待所的服务员看这人整天眼神儿直勾勾的心里发憷,出了个馊主意让他去地安门商场溜达溜达,逛逛街散散心。 逛商场散心,这对跟服务员一个年龄的小姑娘是个好主意,对安书记,绝对是个馊主意。您想,安书记又没钱,心里又有火,他上商场去,这心能散得了吗? 不但心散不了,而且看见那么多人掏钱买东西,更刺激他。一来二去,安书记头脑就不太清醒了,竟然想去偷人家的钱给乡亲们作补偿。用“教授”的话说,他哪儿会偷东西啊,那可是个技术活儿。一出手就让人给抓了。 事情到这个地步,“教授”动了恻隐之心,跟小警察商量,说他这是初犯,又是情有可原,能不能从轻处理? 小警察悻悻道,那得跟事主商量,是人家扭送来的。很明显,这跟“慧眼识破二处出逃巨盗”之类的心理期待相差太远,小警察有点儿积极性不高。 事主倒是通情达理,听了安书记的事儿很感慨,那女的还掉了几滴眼泪,主动提出不难为安书记。这样,最后的处理结果是教育释放。 当然,“教授”让下面的侦察员好好把安书记训了一顿。侦察员的岁数只有安书记的一半大,这一顿训安书记却受得服服帖帖,那是真的知道自己错了。 一场风波平息,可是“教授”想到了一个新的问题:老让安书记这样在招待所呆着,就算他不出去偷东西,早晚也得憋出病来。怎么办呢? 有个侦察员出了个主意:叫一个警察跟着安书记,在北京繁华地段到处转悠,美其名曰寻找案犯,让他有点儿事儿干,不就安生了? 这是个好主意。“教授”击节赞叹。 果然,一个女警察陪着安书记出去溜达,老头儿情绪似乎稳定多了。 可是,“教授”他们也就刚安生两天,又出事儿了。女警察来电话,说安书记在北京站和人打起来了。 这老头,还有完没完了?“教授”忍不住骂了一句粗口。 这不叫人安生的安书记令“教 授”火冒三丈。 女警察报告,说安书记拉住人两口子就不撒手了,愣说人家是骗子。 听女警察的意思,对安书记很有些意见。 “那你觉得那两口子是骗子吗?”“教授”问。 “不像。”女民警说,“他这两天都认了七八个骗子了,从工人到解放军,什么人都有。昨儿连新街口的交警都让他认了一个。不过以前认错了,我一说他也就跟人道歉。这回可好,揪着人家就不撒手了,我按都按不住。” “那你把他们都请到站前派出所吧,我马上就到。”“教授”说。 女警察带着三个人到了站前派出所,正是马天民在办公。往女警察身后一看,只见那安书记跟拉纤似地死死地拽着一个男的,嘴里来来回回地叫着:“就是他,他就是那个姐夫!”旁边一个女的披头散发,一跳一跳地,满嘴“妈了个巴子”地乱骂,词汇新颖,回味无穷。这女的一手揪着安书记的领子,一手抡着一只鞋,在安书记背上打得“啪啪”响。 那两天马天民正抓精神污染,刚收了几本邪门的书在审查,一看这场景第一个反应就是:“什么时候湘西赶尸的跑北京站来了?” 湘西赶尸,按说,安书记他们的形象不该让人民警察联想到这个主题,可是……谁知道人民警察看的是哪个版本呢? 正乱着,“教授”来了,看到的便是这般光景。 就剩那个被揪着的男的还算镇定,使劲按着安书记的手,苦苦哀求:“别,别揪我袖子,就这一件的确良的,呆会儿还得去看毛主席呢……” 80年代,来北京的人要穿最好的衣服(因为要照相),要去毛主席纪念堂,几乎是一个定式。 这个定式,其覆盖范围之广令人无法想象。 马天民就碰上过这样一起案子。 有一天,马天民在北京站口发现一个盘查对象——此人大夏天却穿着长袖外衣,引起了他的注意。盘查中,发现此人手臂上有三处刀伤。 马天民问:“怎么伤的?” 答:“杀羊的时候砍伤的。” 问:“杀的时候,羊捆了还是没捆?” 答:“捆了。” 马天民很客气地把这位请到办公室,接着就不客气地开始了讯问。老马说了,羊捆着杀还能割自己三刀?您以为是宰狼啊? 审问结果,破获一起恶性杀人 抢劫案,案犯最终伏法。 破案中,老马对一件事儿迷惑不解:案犯是在内蒙作的案,准备逃去东北,这条路,不用过北京嘛。 案犯很老实地回答:“我这是来看看毛主席。” 老马愣了半晌,问:“你去看过了吗?” “看过了,”案犯答道:“一进去,我就默默地说,毛主席啊,杀人犯看您来啦……” 马天民跟着点头,心里想的却是主席要是泉下有知,估计得说,这叫啥子事儿呦? 这位被安书记揪住的,肯定不是杀人犯。 “教授”跟安书记说:“你撒开他。” 安书记脑袋晃得跟摇头鸭子一样:“不行,我一松手他就跑了……” 那男的满脸无奈:“我不跑,这么多警察看着,我怎么跑?” 最终,警察跟安书记保证,肯定不放他们走,这才算松了手。那男的和那女的收拾了半天衬衣,衬衫上头俩汗津津的大手印儿,就是去不掉。 这男的举止从容,可是“教授”觉得他们俩有点儿问题,于是分头讯问。 “教授”觉得有问题的是两个人的年龄——那个男的将近四旬,那个女的年轻点儿有限。当时这个岁数刚结婚的确让人觉得有些异样。 分开审问,那女的紫涨了面皮,才把事情说清。原来,她跟这个丈夫是二婚,自己本来是一个寡妇。所以,在当地,这个新婚多少有点儿受人歧视的样子。 询问那个丈夫,所述没有什么不同。只是说都怪女的,按照当地风俗再婚不摆酒宴,所以闹着非来北京不可。自己觉得本来不能摆酒就对不住人家,来就来呗。兴冲冲地到了北京站,结果碰上这样的倒霉事儿。 最后,那丈夫才问:“拉我的这个人,是干什么的啊?” 有警察差点儿乐了。 据跟着“教授”的侦察员回忆,当时问了这男的半个小时,自己心里的看法,倾向于安书记是急火攻心,抓错了人。 天下哪有这样的巧法!? 但是,到外面问安书记,却是赌咒发誓,说这男的就是那姐夫,虽然说不出特征哪儿像,就是像——不是像,就是他! 这时候,“教授”却在拿着那丈夫的笔录看,此人名叫“金荣”,职业很正当,是齐齐哈尔车辆段的职工,证件一应俱全,态度平和自然。 “教授”把笔录递 给侦察员说,你打个电话,去核实一下。 侦察员刚出门,就听后面“咚咚咚”脚步声。回头一看,“教授”跟着出来了: “小x啊,给我吧,我自己来打。” 看“教授”眉头紧锁的样子,似乎是有点儿什么想法。 电话打通了,核实结果金荣说的都是实话。 “教授”舔了舔嘴唇,问了一句:“这个金荣,平时表现怎么样?” “不怎么样,好吃好喝好玩,泡病号,有时候还旷工。” “哦?”“教授”又问了一句,“他平时经常跟谁在一起?” “经常和我们车辆段的两个小年轻的混在一起,一个姓齐,一个姓葛。” 隔了几秒钟,齐齐哈尔那边补了一句,“那个姓齐的腿有点儿跛”。 前文写到“教授”打电话的时候,很快报应来了——半夜有位老爷子打电话来,说小萨你写错了,那个金荣不是齐齐哈尔车辆段的,是牡丹江车辆段的。 我说老爷子我知道了,您还没睡呢? “哦,我才起。” 看看表,夜里三点,这位什么作息时间啊?! 有这生活规律的,我就记得还有一位,老关。 老关是黑龙江萝北知青点的一位,形象憨厚,个子矮矬,小眯缝眼,看人斜着看,俩手平时塞袖子里不拿出来。我见着他的时候自己还小,是他跟着技术员来北京采购机器,据说老关看机器特有谱,所以带着他。我的两个姑姑都在东北插队,技术员来北京,就借宿我们家里。 听家里大人说,姑姑来信嘱咐,说这老关人挺好,但是喜欢半夜起来遛弯喝酒,让大伙儿别奇怪,他就这毛病。 于是我对老关很好奇。一个星期天早上,一家人要去公园,老关看见了,眯缝着眼睛说:“别出去了,今天下午大暴雨。” 大人看看天色,碧空如洗;看看报纸,天气预报上什么都没有,于是说出去看看,不行再回来。 老关一乐,两腮皱出两条很长的纹路来,不再说话。 中午到公园,开始起风,忽然乌云四合,一点钟,大雨倾盆而下。那一次,我们只好在中山公园卖冬菜包的饭馆躲了俩多钟头。这事儿被我一个也在那儿当知青的姑夫知道,随口道:“老关啊,他会看天。” 以后谈到诸葛亮呼风唤雨,萨就忍不住想起老关来。 老关其实跟诸葛亮一点儿都不像。70年代他一个月挣60多块,单身一人,绝对是富户。可是一发工资先去买酒,一块五一斤的地瓜烧30斤,一天得喝一斤酒。剩下的钱,每个月吃七斤粮食,熬粥,想喝了,就来一碗。其他的,喜欢食堂的下水之类,他也不挑,加点菜帮子,加点酱油、盐炖炖,吃得就蛮香。 老关的工作是看场院的,零下三四十度,裹一大棉袄能在野地里睡觉,安生得很。 那时候老闹苏联特务,萝北在中苏边境的边境上,一班子知青被当武装民兵训练,不时的,团部派他们跟着一个武装部的干部去江边巡逻。其实就是趴在那儿看有没有越境特务。老关不知道啥关系,团部也让他去,还有一支短枪。 每到这时候,越到半夜,老关的眼睛越贼亮贼亮的。 有一次,正趴着,忽然“砰”地一声枪响。众人回头一看,老关正在吹枪口上的烟。 大家都是空枪,他怎么有实弹?! 武装部的干部很客气地跑过去,正要问话,另一翼的女民兵班有人惊呼。 细看,就在女民兵们旁边的榛子林里,摇摇晃晃站起一只豹子来。那豹子步履僵硬,如同打摆子一样哆嗦着,踉跄几步就一头栽倒在地。 此时,对面的苏联边防站已经警铃大作,探照灯四射,闪光中,隐约看见豹子的一只眼窝已经成了个黑窟窿,正往外淌血…… 事后,有人说老关原来干过抗联,问到团部,团部说什么抗联?老关哪儿干过抗联?他是土匪啊! 刚进80年代,老关就死了。因为这个原因,老关到底是抗联还是土匪,再也没人能弄得清。 老关是脑溢血,刚刚六旬,有人说是喝死的,没留下半句遗言。只是早几年跟人说过,说他这一行,活到这个岁数就是白饶的了。 想想三点钟打电话给我的老爷子,大约,警察和土匪,是世界上生活最不规律的两种人吧。 记错了车辆段可不是小事,齐齐哈尔原来是黑龙江省会,车辆段放在那儿就是个机关。而牡丹江车辆段当然在牡丹江,此处,原来可是以出土匪而著称的。《林海雪原》的作者曲波,当时就是牡丹江军区二团副参谋长。在这部小说中,土匪还计划到牡丹江劫狱,营救被活捉的匪首许大马棒。至今,侦察英雄杨子荣的墓还在这一带。 按照牡丹江车辆段的说法,这三个经常在一起的家伙,分别 叫金荣、齐玉仙和葛同心,在当地都比较受人侧目。 安书记能够在北京站碰上嫌犯,固然是太巧,但这个金荣恰好有两个朋友,一个姓齐、一个姓葛,那不是也太巧了吗? “教授”沉吟片刻,通知牡丹江车辆段严格保守机密,不要打草惊蛇,如果有可能,立即将齐、葛二人监控,自己马上过去。 那边一听也很紧张,立即问有没有今晚到牡丹江的列车,不用买票了,当晚过去。 “教授”回到审问金荣的地方,看着金荣微微一笑,说先把他押起来。 侦查员回忆,此前侃侃而谈的金荣,忽然低下了头。 有门儿!向领导作了汇报,“教授”带领四五名精兵强将,直奔牡丹江而去。 可刚到了地方,牡丹江铁路公安段的刘队长等在月台上,一见面就说:“抱歉,那两个小子,跑了。” 【4.“哗哗”地撕,“咣咣”地刨,“咔嚓咔嚓”地翻……彻底搜查】 “教授”他们到达牡丹江前,连夜部署当地警方协助抓捕。齐玉仙家较近,当地警方立即出击却扑了个空。据齐玉仙的妻子讲,一个小时前,葛同心忽然匆匆忙忙赶到齐家,连饭也顾不上吃,拉上齐玉仙就走,说是有急事出差。 出差当然是假,从种种迹象判断,两人已经得到警讯,出逃了。 难道有内鬼?! 听说齐、葛二人已经跑了,北京来的警察们都是一愣:这个风是怎么漏的? 不能啊。 照他们的想法,北京警方的动作可算够快,也足够隐蔽。那边金荣一抓就控制了,夫妻俩都在好吃好喝好招待,但谁也别想往外传出一句话来。与此同时,通过各方证明,金荣夫妇到北京并无同伴——废话,谁新婚旅行带一灯泡啊。 无论是和车辆段核实金荣的身份,还是与当地警方联络,都反复强调保密问题,大家都是老手,不至于泄密吧。 还有一个泄密渠道——出发前“教授”向局里处里向领导作过汇报。 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或者二处处长是东北某诈骗拖拉机团伙的卧底…… 这种事儿,想想也令人头大。 事后,发现这些想法都不靠谱,“教授”感叹要是马天民在组里就好了,二处虽然精锐,和这种出身铁路的家伙打交道还是太少。 发现嫌疑人失踪,警方立即布置在牡 丹江周围交通要道实施盘查,争取对齐葛二人在逃跑途中进行拦截。 “教授”一行到达时得知,葛同心家因距离较远,当地警方前往途中车辆抛锚,尚未进行搜查,但已有警员乘摩托车赶到,对其住宅进行监控。如果人仍然在那里,是跑不了的。 从当时的情况判断,两名嫌疑人仍然躲在葛同心家的可能性不大,但“教授”仍然立即部署凌晨四点对其进行突然袭击,希望有意外收获。凌晨抓捕是北京警察的老传统了,因为这个时候人的睡眠最深沉,反抗能力最差。 与此同时,“教授”开始做一项后来被认为十分重要的工作——证实犯罪团伙成员。 都这份儿上了,还要证实吗? 那当然。仅仅有逻辑上的推断,是代替不了证据的。后来证明,那个硬生生被二婚老婆弄到北京的金荣,正是这个犯罪团伙的核心人物。 金荣被安书记认出,既可以说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也可算倒霉至极,等于提醒大家点儿背不要怨社会。其实,此人冷静而大胆,在被认出的情况下仍然做出无辜的姿态,赢得周围很多人同情,几乎骗过了警方。更重要的是,在发现无法逃脱时,他巧妙地发出了自己已经被警方控制的信号,直接导致齐、葛二犯的逃跑。即使面对警方的审问,他仍然步步为营,死扛到底,一口咬定安书记认错了人。如果齐、葛二犯不能归案,又没有铁证,是很难令他服罪的。 金荣在整个作案过程中,始终未露姓名,以至于安书记只能说“他是那个‘姐夫’”。而齐、葛二人用了化名却没有改姓,成为破案线索,明显犯罪经验不如金荣。 直到“教授”他们返京,金荣仍在和北京警方软磨硬泡。最后,拖拉机诈骗案的证据确凿,打破了他的心理防线。事后从此人口中审出了多起恶性刑事案件。 不过,金荣在当地是外来户,而齐、葛是本地出身,他们也有自己的长处。别忘了,牡丹江在几十年前,是以出土匪著称的,很多居民的祖上,都和土匪打过交道! 事后证明,“教授”到达牡丹江的时候,两人都已经仗着家传的本事,轻松地避开了警方的设卡,钻进了小兴安岭的茫茫林海。 因此,警方的拦截盘查,对于齐葛二人来说,并未构成威胁。 真正取得进展的,是“教授”他们对于犯罪嫌疑人的证实。 “教授”问牡丹江车辆段的段长:“你们段有合影吗?” “有,不过是一百多人的,不太清楚,你如果需要金、齐、葛三人的照片,我们有留档的。” “不,就是合影的最好。”听说照片上有一百多人,“教授”乐了。 他为什么乐呢?我国警方规定,对辨认嫌疑人,必须照片上超过十人才可定为有效,这一百多人,太合适了。 我们看美国电视剧,里面有弄一排嫌疑人来指认的镜头,往往会觉得蛮新鲜。实际上我们警方早就在这样干,只不过出于不透露侦破技巧的原因,没有搬上银幕而已。 这里面也发生过不少笑话。 一次,忽然传出某老总被双规的谣言,这真是无中生有的事儿。查来查去,原来是某个员工去指认盗窃嫌疑犯的时候,发现老总赫然在列。 老百姓常常顺理成章地认为,供辨认的人员,除了真的罪犯,其他也都是作为嫌疑人抓进来的。其实,为了凑够供辨认的人员,警察们经常会把其他案件的办案人员,门口的司机,来访的客人都“抓”来充数,他们也大体没有意见。 那天,老总来谈“共建”,正赶上认人,警察请人家司机充一个数,这位老总好动而且好奇,说把我也算上行不行…… 没想到认人的恰好是他们公司的员工,老总不认识人家,人家可是天天看老总照片的,于是…… 警察后来很郁闷:真双规,也不归公安局管啊,你造谣也有点素质好不好。 为了最终证明此案的作案人员没有错认的可能,“教授”把安书记叫来了,说你看看,这个合影里面有没有你说的那个姓齐的,还有那个姓葛的? 安书记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个是那姓齐的,这个是那姓葛的。 再问问车辆段的人:“这两个是不是?” 连连点头。 好了,此案已经没有疑问,就等凌晨下手了。 四点还要去葛同心家搜查,这一天,从审问到汇报,从北京到牡丹江,太疲惫了,警察们和衣而卧,稍微休息一会儿。 “教授”形容,自己觉着也就是打了个盹,一睁眼,只见满室阳光。 “教授”当时脸色就变了——不是四点去抓人吗?这天都亮了,怎么也没人喊我们一声儿啊?! 看到天已经亮了,“教授”顾不得风度,一脚一个把身边的北京警察们踹醒,心里还在奇怪当地警方的人怎么还不露面。 一连十来天,鬼都没来一个。 这葛同心出事儿,站上的人都心中有数,谁也不愿意惹麻烦。所以每天葛同心媳妇很自觉地早来晚走,认真工作,可几乎没人搭理她,看着,也挺可怜的。 那怎么办?总不能我们去找她搭讪吧。侦查员们苦笑。 大伙儿都有点儿急。再看“教授”,每天一壶茶沏着,跟当地刑警天南海北地聊,偶尔还帮人解决个把不大不小的案子。 什么样儿的案子呢? 有一个“野人”案,听得人挺新鲜的。说是当地有个村子,种的玉米、晒的蘑菇经常失踪。一来二去,发现有个黑影经常来偷东西,所谓其行如飞,经常从树上飞落作案,一旦有人跟踪追击,就会攀援呼啸而去。当地人称为“野人”,不敢接近也不敢伤害。“教授”他们去了一趟,很快破了案子,原来是邻村的一个村民,小时候在河北、山东一带长大,好学武术,曾经跟一个解放前街头打把式卖艺的学了些时日,学到能在树林子里玩空中飞人。后来到了东北,功夫不愿意搁下,就把学来的本事用在偷鸡摸狗上了,竟然屡试不爽。 于是成了“野人”。 至于“教授”他们怎么破的案子,侦查员们倒觉得不值一提——不过是到树上根据痕迹学进行检查而已,难者不会,会者不难。当然爬树要费点儿劲罢了。 当地警方颇为佩服,而对“教授”他们来说,这种案子不过如抓了个装神弄鬼的神棍,没有多深的内涵。 他们同时也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派人在海林方向继续入山寻找,结果只是在原始森林中发现了几处林空,看来是多年以前曾经开垦过的,里面杂乱地种植了苞米,红薯等物,却无人管理,当地人叫其“野人田”。其来历众说纷纭,有的认为是真有半人半猿的动物居住于此,有的认为是土匪、日本兵甚至抗联人员“打仗打怕了”跑到山中开垦荒地躲藏到80年代。 实际上,按照警察们的判断,始作俑者不过是“文革”时期产生的盲流而已,他们有些人不会种地,开了荒地种上一两年,觉得地力已尽,就换地方了。 只是,案子方面还是一无所获。 有人问“教授”你不着急吗?“教授”说你没看我整天了解情况呢?万一抓不到人,我就在牡丹江铁路局干一辈子了…… 当时北京的老大心狠手辣,谁要是破不了案子还跑去看威虎山,后果可想而知,“教授”也是未雨绸缪。 这当然是玩笑,重点还是在葛 同心媳妇身上。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第11天头晌,葛同心媳妇正要下班,忽然站上有人喊她,说有人找。 葛同心媳妇马上出来了,侦察员也开始靠近,准备下手。 来的,并不是葛同心或者齐玉仙,而是一个身高一米八的彪形大汉,此人自称“老李”,相貌粗豪,满脸皱纹,身上还背着三只死狐狸! 来人和葛同心媳妇说了几句话,交给她一样东西,自己找了个刚刚恢复交易的自由市场,竟是轻车熟路地开始找人卖起了狐狸。 这什么人啊?不记得葛同心的社会关系里面有这样一个人。 一面盯着卖狐狸的大汉,一面侦察员们就找上了葛同心媳妇。一问之下才知道,此人给葛同心媳妇带来的,原来是一块手表。那人说这表是中国科学院的一个研究人员让他带来的,说是坏了,让葛同心媳妇找人修一修。 葛同心媳妇认得出来,这表就是她自己家的! 有门儿。侦察员们纷纷兴奋起来。“他有没有说把表修好后送到哪里?” “没有,他只是说让我拿着,他‘出差’回来取。” 确定没有其他人跟踪,侦察员们扣留了那个卖狐狸的。 出乎意料的是,发现公安人员不是要抓他“投机倒把”,此人当时并无反抗之意,显得很配合。后来才弄明白,他确实对案件一无所知。葛同心让他来修表,实际上目的在于找人探风,看看他老婆是不是还被关着。按他的逻辑,如果他老婆放出来了,那就说明公安人员已经走了,风声不太紧。 在审问中,这位大个子老李承认,是有两个长相酷似葛同心和齐玉仙的人,找自己办的这件事。不过,那人自称是中科院的研究人员,是进山进行气象考察的。听说此人和案子有关,老李吃了一惊。 “他现在在哪儿?” “在我老家的山上。” “你老家在哪儿?” “夹皮沟,就是智取威虎山里面李勇奇他们那个村子。东北有不少夹皮沟,但这个夹皮沟通小火车,附近还有河神庙,村民们都说,这里就是《林海雪原》中夹皮沟真正的原型。” “大爷,能带我们去吗?” “当然可以。”卖狐狸的老李说,接着皱了皱眉头,不过可有一个条件。 说着,忽然横楞了刚才对他说话的侦察员一眼。 后 来“教授”评价,聪明反被聪明误,人在荆棘丛里,越动,扎得就越厉害。 葛同心要是一直在林子里猫着,还真不好抓他,他这个伪装修表的投石问路,给了我们机会。其实,这就是一个耐心的问题,警察这边要破案,案犯那边要躲藏,双方都有心理压力,都在看谁能扛得住。这种时候,专业干这个的警察常常会占上风,好多案子,就是这么破的。 其实,这种基于耐心的较量,不仅在中国如此,在外国也如此。 一友,在日本因故进了局子,放风的时候总见一位虎背熊腰的老大慢慢踱步。有意思的是警察们见了他都会微微鞠躬致意,他也泰然受之,神色冷漠。 好奇之下,找机会和这位老大套近乎(这在日本的拘留所要有点儿技巧,具体情节就不说了),才知道这位原来竟然是驰名日本的检察官,因为后来给黑社会当了摇羽毛扇的,被整肃逮捕。其实他有无犯罪是次要的,关键是有他这个熟悉警方的人物在,警察抓哪个黑社会头目他都有办法给弄出来。 既然被抓,当然有证据,而且是重案,却迟迟判不了。原因就是这位铁齿钢牙,警方对他的耐力无可奈何。每一个国家的警察都是熬人的专家,能从他们手里熬出来,那真得有江姐许云峰的本事。 虽然这位检察官不是共产党。可这位就这样愣是一天一天地熬着,而且在日本警方千奇百怪的攻势面前执著如钢。 这简直不是人啊! 终于有一天,这位被保释了。临别的时候,友人问他:“你怎么能熬下来?靠当年做检察官的经历,熟悉他们的做法?” 这位老大温和地一笑,说,越是干过这一行的,越害怕他们的手段,因为只有我们知道自己人能做到多让人受不了的程度。可是,无论他们怎样做,每天早上,我都会在墙上写一遍我家人的名字,我母亲、我太太、我孩子,然后对他们发誓:为了让你们以后清清白白地生活,不以有我而耻辱,我今天什么也不会说。“每天重复这个誓言,就是我能扛下来的原因,没有别的,老弟。” 这个死扛下来的家伙,叫“田中森一”,此人出身贫寒,曾经担任过日本政府最高检察机关特搜组的检察官,也曾经担任过山口组的法律顾问。他从拘留所出来后,写了一本书叫《反转》,描述自己从警到黑的生涯,是2008年日本第一畅销书。 听说,最近田中又进去了,这一回,能不能扛下来,那可就是谁也不知道的事儿了 。 当和“教授”谈起田中森一时,老爷子啧啧称奇,极望一见。他认为在警方专业化的审问过程中,能够出现这样的另类,颇值得弄来做个研究。 可以肯定,隐藏在林海中的葛同心、齐亚仙,没有田中这样的意志。 他们在极为渴望外界消息的情况下,越来越焦躁,终于忍不住走出了这一招错棋。 “教授”等的,就是这招错棋。 虽然他没有十分的把握,但他坚信自己要比葛、齐等人占有绝对的优势。 这是因为,警察们持续不断的搜捕活动,已经迫使齐、葛二人进入远离人群的林海。人,是群居动物,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下,其心理的崩溃会来得更快。 “文革”期间,曾有一伙红卫兵进入缅甸“参加革命”,最终却在世事的翻弄中成为当地的毒枭。其中一个绰号刘黑子的头目清洗手下手段极其毒辣,在当地几乎可闻名止小儿夜啼。他在失势的时候,被毒枭组织判处极刑——不是杀,而是被塞进荒野中一口深达数十米的土穴,任其慢慢死去。 仅仅过了不到24小时,素以凶悍著称的刘黑子,咬自己手腕的动脉自杀。 记者请人将他吊入刘黑子死亡的土穴中体会这种感觉。他被一寸一寸地吊入漆黑的土穴中,在寂静无声、目不见物的世界里,他很快就试图自己弄出声音来,但自己弄出的声音,又让他感到更加恐惧和疯狂。仅仅两个小时,趋于崩溃的记者狂呼哀求将其拉出,并瘫倒在穴口,汗如雨下。他以为自己已经在里面呆了整整一天。 葛、齐二人在深山老林中,大概感受也会与此相似。 在等待对手出错的时候,“教授”早已组织了一个精悍的小分队,包括自己和两名北京前来的优秀刑警,还有几名当地警方人员。他们的下一步行动,就是深入林海,到夹皮沟去追捕齐葛二人归案。 卖狐狸的老李,就是他们的向导。 老李提出带路可以,但有一个要求。警察们对这位卖狐狸的李大爷颇有好感,“有啥要求,您说吧,我们尽量满足。” 老李说了:“别叫大爷就行,山里人,老相,俺还不到30岁啊,这么叫俺折寿……” 警察…… 一行人以最快的速度,直扑夹皮沟! 值得一提的是,齐、葛二人的犯错,表面上似乎有偶然性,实际上却和警方此前所作的一系列无效行动有关,无论是搜索还是路检,除了希望得到线索以外,也在为齐、葛二人犯错制造机会,这是“教授”总结的所谓侦破17诀中的“逼字诀”。 当年,北京曾经轰动一时的扎爱滋针案,也是以这种方式将罪犯破获的。 到夹皮沟的小火车铁道沿线,这一天当地老百姓觉得事情有点儿怪异: 今儿咋招手火车不停呢? 这话听来怪异——招手停火车?你以为你是李玉和啊?但在东北这个林区的角落里一点也不怪。在林子里人是稀有动物,如果需要捎个脚,小火车来的时候招招手就行,司机多半会停下来等你上车,跟坐出租似的。 今天的火车当然不停,这是铁路部门为“教授”他们开的专车,去夹皮沟抓人的。就这样风驰电掣的还怕葛、齐二人跑了呢,这规矩自然不能按着平时的来。 远远地,有当地警察告诉“教授”,那座桥就是座山雕的参谋长率部拦截小火车,炸断铁路造成栾副官逃跑的地方,小分队的剿匪英雄高波就牺牲在这里。 过了桥到夹皮沟,已经是半夜了。 可警察还是晚了。按照老李提供的线索,到山上的窝棚里找那两个“科学家”,早已是灰冷人离,不知踪迹。 警察们四处搜寻,目标依然一无踪影。 回来的时候,看到“教授”握着一把土在那儿捏。 “教授”说,我算知道什么叫一捏就出油的土了,这地方,真肥啊。 “教授”说我一点儿也不担心,都追到这儿了,真正的山穷水尽,他们俩从这儿还能往哪儿跑?还能插上翅膀飞了?跑了当然是个麻烦事情,可是已经有了范围,抓到人不过是个耗时间的事儿罢了。 “教授”说是不着急,可是不能说不头疼。 头疼来自于夹皮沟的群众。 夹皮沟的群众,在小说《林海雪原》里,是最好的群众,给小分队修路筹物资跟着打土匪,这种积极性和热情到今天也和当年一样。 就是……太热情了。 回到夹皮沟,当地警察叫村支部书记召集民兵和“教授”等人开会,意思是让大家提供线索,协助破案。可大伙儿来开会的架势,让“教授”老觉得不适应——这里的民兵人手一枪,就在警察们面前摆开了擦枪擦弹,一 副摩拳擦掌的架势。要知道北京警方要想动枪那手续相当复杂,就这样看着清一色的几十杆半自动,“教授”当然觉得头疼。要真的让他们配合行动,还不得把齐、葛两位打成蜂窝煤啊!而且,这要在北京,绝对是违反武器管制的,看家什看训练,要想缴他们的械,我调一个刑警队未必拿得下。“教授”在不适应中乱琢磨。 这就是边疆地区的特殊性了,“珍宝岛”前后,民兵里不乏和苏联老毛子真刀真枪对阵的主儿,东北边民带枪那属于当地传统。 唯一令人欣慰的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葛、齐二人也不敢再作案了。 【6.难道他会“避熊诀”?】 头疼还仅仅是开始,接下来让提供线索,民兵们你一言,我一语,说的那些事儿,让人越发的头大。不知道是谁开始跑的题,大家说起最近苏联特务的活动来,甚至有人说前一天树林子里还有特务发信号弹…… 这可是80年代初啊,对边境形势多少有些了解的“教授”一方面感动于民兵们的敌情意识,一方面也很郁闷地琢磨,这日子口苏联人往夹皮沟派特务要干嘛。 但是“教授”总不能告诉人家我们是刑警,不管抓特务对不对? 山里的生活单调郁闷,一个流星也可以引发若干奇特的幻想,民兵说的也不应该奇怪。 正说着,有一位大嫂进来了,说你们要找那两个“科学家”么?我男人刚回来,他说知道。 这位大嫂的男人叫“刘三”,是个猎户,刚从山上下来,听说开会找那两个“科学家”,马上让他老婆先来通报情况。 随后赶到的刘三慢腾腾地进了屋,靠在灶台边上蹲下,一边拿脊梁在灶台沿上蹭痒痒,一边对警察们说,他昨天晚上在山上和那两个“科学家”见面了,现在,他们住到刘三搭的地窝子里头了。 警察们顿时精神一振。 “教授”沉吟了一下,问,他们怎么换地方了?是不是发觉了什么情况,为了躲警察所以搬了家? 刘三挠挠脑袋,不慌不忙地说,情况倒是有,不过好像和你们没啥关系。他们俩搬地方,是因为昨儿个晚上在树林子里碰上点儿小麻烦。 刘三说是“小麻烦”,后来“教授”他们才知道,那天晚上葛同心到树林子里小便,不料却迎面碰上了一头熊。 抓住葛同心以后,他对遇狗熊的事儿做了回忆,说当时自己解开裤子正要方便,忽然闻到一 股恶臭的气味。 诧异中转脸一看,一头胸前带着白色李宁服装标志(有人说更像耐克,不过为了支持国货,我们还是说李宁吧)的老熊,大摇大摆地从林子里走了出来,就在自己身后不足20米的地方! 从葛同心遇到熊以后的表现来看,所谓他祖上和座山雕的八大金刚有关系,应该不过是谣传。 红色样板戏《智取威虎山》有“打虎上山”一折,里面的打虎英雄是杨子荣不假,可是座山雕的人也不算含糊——听到虎啸,土匪们可没跑,而是纷纷往前凑合,才有了杨子荣打虎后青鬓马嘶叫,土匪现身,杨子荣与威虎山匪帮发生面对面较量的情节。 见到老虎如此,见到熊,想来塌鼻梁老葛的子孙,也不应该太窝囊。 而葛同心形容当时的情景,却是见到熊以后,只觉眼前一阵白雾,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这什么表现啊,我那闺女才五岁,到动物园看见狗熊欢呼雀跃的,都比这诈骗犯的心理素质好嘛。 反正,葛同心醒过来,觉得脸皮上湿漉漉的,也第一件事就是伸手摸自己的脸。据说,狗熊碰上人,会用全是倒刺的舌头舔人的脸,葛同心这个动作哆哆嗦嗦,生怕摸到的是一把血糊糊的骨头。 结果,皮还是皮,肉还是肉,活动活动身上,除了裤裆里一片冰凉以外,也没多大问题。 他这才敢睁开眼,正看见一个东北汉子一手举着个开了盖的水壶,一手拿帽子给他扇风。这,自然是刘三了,上山打野猪,却看到坡上躺着一个人,刘三也吓了一跳。 夹皮沟外来人极少,所以人都特别热情。刘三把葛同心救了,给他嘴里含上一片老山参,这才问他的来历。 听葛同心结结巴巴报出科学院气象专家的身份,刘三肃然起敬,连忙搀扶他到狐狸老李搭的那个窝棚,和齐玉仙见了面。 三个人上上下下寻找,发现葛同心竟然毫发无伤,显然狗熊并没有对他进行人身伤害或侵犯——孙悟空有避风诀,难道葛同心会“避熊诀”?或者那头狗熊根本不存在,是葛同心的幻觉? 在树林子里幽闭的时间太长了,发生幻觉倒也不奇怪。 还是刘三眼尖,很快发现葛同心的裤子口袋已经撕烂,看样子,正是狗熊齿爪的痕迹,说明他并不是发生了幻觉。 想想裤子口袋和某个重要器官的距离,齐、葛二人不禁毛骨悚然。 不过,狗熊为 何只是撕烂了葛同心的裤子,却没有更进一步呢?三个人也算是思索良久,才基本弄明白了原委。 原来,东北森林中昆虫甚多,而且大多喜欢往人的身上扑,弄得葛同心和齐玉仙不胜其烦。不知是他俩谁先想起来了一个偏方——樟脑球可以防虫。 于是,决定进入夹皮沟潜伏之前,两人买了一包樟脑球,全身上下的口袋里一阵乱塞,虽然收效不大,也算聊胜于无。 葛同心这个裤子口袋里,正塞有好几丸樟脑球。 熟悉林间生活的刘三认为,当时葛同心遇到的,很可能是一头吃饱了的熊。这种动物性格有些像小孩,吃饱了,不会无故行凶,但也不会看见一个人倒在一边就不予搭理——它吃饱了正精力过剩呢。好奇心强的狗熊,一定是过来看葛同心,但是在品尝了他裤袋里的樟脑球后失去了兴趣——这很正常,估计要是我吃一个樟脑球,也会丧失好奇心的。 尽管死里逃生,但葛、齐二人十分惊惧,葛同心问刘三,说当初安排我们住在这里的老乡,说这周围没有猛兽啊,这熊,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呢? 刘三也不明白,说俺们这疙瘩一向没有熊,咋你们来了,熊也来了? 这话就有点儿刻薄了,人家葛同心又不是耍马戏的,哪儿能走哪儿带头熊呢。 最后,在窝棚周围转了一圈,刘三点点头,说我明白了,照你们这个住法,得把这周围山里的熊都给招来。 葛同心他们又不是蜂蜜,怎么会把整个山上的熊都招来?原来,这两位“科学家”的窝棚周围,到处可见啃了一半的苹果,发霉了的饼干,乃至吃了一半的午餐肉罐头。 在城里随处扔垃圾也罢了,在林子里随便扔垃圾,是会把附近的野生动物招来的,如果连续在林子里某个地方扔十几天垃圾,那不把熊招来才是怪事。 刘三说你们看着吧,现在这熊还在外头转悠,明儿,闹不好就该进窝棚了。 一席话吓得葛、齐二人面面相觑,连声问怎么办。刘三说好办,你们住到村里不完了?这个建议虽好,两人却不愿意接受,齐玉仙说我们的任务是野外观测,住到村里怎么完成任务呢? 最后刘三想出一个办法来。他进山狩猎的时候,在这附近的山上也有一个“窝”,可以住人。他建议齐葛二人搬过去。 齐玉仙还犹豫了一下,因为他想等狐狸老李送回信呢。葛同心已连声催促快搬家了。能不能接上联系是次 要的,半夜狗熊来串门才是大问题啊。 这样两个人连夜搬到了刘三的那处窝棚,暂时住了下来,不料,“教授”他们前后脚就到了。 刘三说,如果你们不来,我也准备叫两个民兵去查一下他们呢,我担心他们是苏联特务。不过搬家的时候我看了,他们都没有武器。 第二天清晨,刘三带着警察们直奔了自己的窝棚。 走到近前,刘三说,就在那儿呢,不知道他们还在不在里面。 “哪儿呢?”走在前面的“教授”觉得自己的智商都有问题了——这周围都是参天大树,哪儿有窝棚的影儿啊? 没等刘三答话,仿佛某种灵异,众人眼前一花,突然冒出一个人来! 从地里钻出来的?“教授”一愣。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左一右两条黑影箭一样飞了出去,顿时将那个人扑翻在地,只听到有人喊:“齐玉仙,这个是齐玉仙!” 刚刚扑倒一个,转眼间地里又冒出一个人来。这一回,倒是没人扑了,但那个人乖乖地举起了手,全身上下哆嗦得如同发了疟疾。 “教授”认出来了:这个体若筛糠的,正是葛同心。 至于他体若筛糠的原因,倒也不奇怪,回头一看,七八个当地干警和民兵,一人一支枪都指着葛同心呢,脑袋、胸心、肚腹、四肢,无一不在准星中套着,估计只要有一个人精神紧张扣了扳机,葛同心就是一个蜂窝煤或者漏勺的下场。 “教授”说换了我也未必比他镇定。 七八个拿枪指着葛同心的本地干警民兵里面,只有当地警长是单手持枪,另一只手挑着大拇哥——那是冲着俩按着齐玉仙的北京警察,在夸“教授”的助手动作干脆利落呢。 “教授”没掏枪,反而觉得有点儿好笑。 【篇后记“教授”离队】 “教授”在接受老萨采访的时候说:“那场面有意思。当地满地是黑土烂泥,齐玉仙被按到地上,抬起头来一看,满脸都是黑的,就是两个眼白亮闪闪;葛同心呢,脸吓得煞白的,跟豆腐块似的,就俩黑眼珠摆在上面,活像一对儿算盘子儿。这黑白分明好看啊。” 两人突然出来,一点儿也不奇怪。因为刘三的窝棚是一个半地下式的,从林间看去不过是一个凸起,根本判断不出是个建筑。听到外面有动静,齐玉仙以为是齐三来了,刚打开窝棚出去,就让人撂倒了。葛同心完全 没有抵抗,乖乖地爬了出来——已经被狗熊吓过一次的人了,对好多事儿都想开了,不就是一万块钱嘛,而且金荣才是主犯,大不了去牢里吃窝窝头,总比喂熊瞎子好吧。 “教授”问过刘三,这种窝棚,是不是座山雕留下来的?刘三眼睛一棱棱: “俺爷爷是老抗联……” 抓住两人,第一件事就是给他们换衣服,洗漱,用“教授”的说法“头骚脚臭,别说熊,腐食动物都能让他们俩招来”。他捏着鼻子指着他俩说,“就这模样,还说自己是科学院的,谁信啊?” 狐狸老李搔搔脑袋,说我当时就信了三分。 “为什么啊?”“教授”大惑不解。 狐狸老李道:“听广播说,那些大科学家,都是呆呆傻傻,大多生活不能自理的……” 这话要让科学院的人听见,不知会有何感想。 押送两名案犯回北京,上头集合了全处的人到门外迎接,鼓掌欢迎,让“教授”大大风光了一把。至于三个罪犯见面以后如何一讯而伏,安书记如何非要枕着那钱睡觉,那已经不是重要事情了。 结案后,“教授”打了个电话给老同学,那老同学是公安大学的副校长,让“教授”过去讲课,说了好久了。 “教授”说那俩孩子上去一扑齐玉仙,我就下了决心,去学校讲课吧,论反应,比不了他们了。 萨开玩笑说:“您吃孩子们的醋了?” “哪儿能呢。”“教授”微微一笑,眼光超过我,朝后面看去,道:“那是说明我们二处后继有人。” 回头望去,灯光下,那墙上挂的是一张他们二处的合影,应该是他离队的时候照的。上面的“教授”坐在最中间,脸上也是一样的微笑…… 七、扎针案 〔这案犯身材矮小,体格孱弱,平时被老婆整怕了,在家里不得不服软,又不甘心,于是带了根针出门……〕 提起警方破案中的手段,“逼字诀”是经常被运用的技巧,北京警察破获“扎针案”,就是这一手段的成功典范。 发生在北京的这起“扎针案”,破案过程颇为恢宏。 所谓“扎针案”,即北京扎爱滋针案,发生在十几年前。当时有多名受害者在商场、电车、电影院等不同场所相继被案犯用注射器刺伤,并有传说,称案犯自述是爱滋病患者,注射器里就是自己的血液,作案目的是传染他人,报复社会。 这还了得?“扎爱滋针”一时成为京城街谈巷议的一个重要话题,轰动一时。 案件连续发生后,专家一再出来解释。声称,根据调查,案犯遗弃的注射器里虽然有红色液体,但并非血液;而且爱滋病毒无法暴露在空气中以后存活到案犯扎人,被刺伤的人没有被传染的危险。然而,不知道是专家的解释不够权威,还是那年头大家对专家的信任度并非无限,此事仍然弄得京城人人自危,影响极为恶劣。 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各巨头被全部叫进市局,严令限期破案,根绝社会不安。 如果案犯是真的报复社会倒也罢了,但从一开始警方就觉得此案似乎并非如此严肃,更像是一种变态举动或者恶作剧。警方当然知道专家这次说的是实话,而且知道那注射器里装的是红药水,跟爱滋病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但正因为如此,无法理解作案者的目的,侦破的角度更难把握。 不过,被召集的毕竟都是全市警方精华,堪称名将如云,很快就总结出了此案的特点:第一,受害者都是短发,25~30岁,体态较为丰满的女性,作案者似有明确的侵害目标;第二,侵害手法相似,作案时间没有重叠,显示很可能所有案件都是一名案犯所为;第三,无论报道与否,每隔一段时间必有新的案件,案犯对“扎针”应有犯罪依赖。 在此基础上,破案的方略很快确定,核心就是刚才提到的“逼字诀”。 怎么“逼”呢? 很简单,市局统一部署,全市警方各路神仙通力合作,在各大公共场所加强警力,做出如临大敌的态势来,吓阻案犯,使其无法作案。 这就动用了上千警力,要不怎么说案子破的恢宏呢? 但是,偏偏给他留下一个缺口,那就是公交车上表面不作部署,一派松弛。 这就是“逼”有犯罪依赖的案犯上公交车作案。 实际上公交分局所有便衣人员已经全部跟车出动,专门监控外观接近受害对象的乘车女性。 “逼字诀”连用三天,在老百姓对到处出现“笨警察”颇有烦言、认为这样的架势根本不可能抓住案犯的时候,案犯果然在5路公共汽车上再次作案。巧的很,北京市公交分局反扒大队王大队长正在这辆车上,5路公共汽车是市局专家分析最可能出现新案的重点线路之一…… 后面的情节就无需详细描述了,最初因为东张西望被王大队当作扒手盯上的案犯一出针就被发现,王大队当即上去敲了这小子的手腕子。此人也算眼明手快,见势不妙丢下注射器就跑,被王大队当场擒获。 王大队也有意思,抓住人你往局里一送不就完了,他不,非得要案犯自己当场认罪不可。 那可能吗? 当然可能。王大队穿的是便衣,扮相活脱脱一个北京顽主。仗着这副打扮,他装作一个对扎针案一无所知,但偏偏热心见义勇为的杠头,不断给被扎的女乘客鼓劲,坚持说那小子耍流氓,不道歉不让他走。 被这个杠头缠住,案犯急不得恼不得,眼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为了避免把警察招来,急急忙忙选择了道歉走人。 道歉?光道歉不行,你得说明白为啥道歉。 拿针扎人家女的闹着玩?那你的针呢?扔了?自己捡起来拿了走,别扔这儿回头扎着别人。 等案犯众目睽睽之下把针捡起来时…… “嘿嘿,对不起,您不要走了。司机同志,直接开公安局,我是警察……” 预审科的人后来直咂舌头,说王大队,你这不是抢我们的饭碗吗? 一“逼”之下,扎针案就此告破。 出于好奇,老萨后来打听了一下这个扎针案主犯的情况:他干嘛专扎“短发,25~30岁,体态较为丰满的女性”呢? 这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这小子的老婆就是一个“短发,25~30岁,体态较为丰满的女性”! 据说,这案犯还真不是爱滋病。此人身材瘦小,体格孱弱,平时被老婆整怕了,在家里不得不服软,又不甘心,于是带了根针出门,专扎长得像他老婆的(这什么逻辑)。不料扎了几次以后,不知道谁传出去说是爱滋病患者拿针扎人,弄得满世界风声鹤唳,人人谈虎色变。这让平时怕老婆的案犯觉得获得了极大的刺激与满足,于是一发不可收拾…… 此人后来的判刑情况和婚姻变化不得而知,但动用了上千警力破案的老大面对如此结果,表情可以想象。 萨史公曰:还好,这小子的老婆长得不像麦当娜或者希拉里,不然,此人还不定做出啥危害世界和平的事情呢!出于好奇,老萨后来打听了一下这个扎针案主犯的情况:他干嘛专扎“短发,25~30岁,体态较为丰满的女性”呢? 这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这小子的老婆就是一个“短发,25~30岁,体态较为丰满的女性”! 据说,这案犯还真不是爱滋病。此人身材瘦小,体格孱弱,平时被老婆整怕了,在家里不得不服软,又不甘心,于是带了根针出门,专扎长得像他老婆的(这什么逻辑)。不料扎了几次以后,不知道谁传出去说是爱滋病患者拿针扎人,弄得满世界风声鹤唳,人人谈虎色变。这让平时怕老婆的案犯觉得获得了极大的刺激与满足,于是一发不可收拾…… 此人后来的判刑情况和婚姻变化不得而知,但动用了上千警力破案的老大面对如此结果,表情可以想象。 萨史公曰:还好,这小子的老婆长得不像麦当娜或者希拉里,不然,此人还不定做出啥危害世界和平的事情呢! 八、不靠谱的丈母娘 〔他才不开大奔蓝鸟呢,骑车在路边走,净有那些开大奔蓝鸟卡迪拉克的老大在旁边小心翼翼地停下,给赵老太爷请安。然后赶紧绕道走……〕 【1.冯队长的老丈母娘要跳楼】 我去采访冯队的时候,是在他家里,而且看来到得不大是时候。 一个戴着一对儿英文字母状耳环的老太太正絮絮叨叨地跟冯队叨唠,说: “你们俩啊,也没个百八十万的积蓄,我这不是为了你们着想吗?” “妈,知道您为我们着想,可是我哪有功夫炒啊,股票这东西可得天天盯着,我还办不办案子了?”冯队很殷勤地大声说,一边示意我进来,顺手比划了一下侧耳倾听的样子,意思是老太太耳朵不好,听不清。 “哎呀,你不能炒,不能让淑娟炒么?她又不忙。”老太太皱着眉头,一脑门子官司的样子。 “就您那闺女?我那媳妇?数到11就得脱袜子看脚趾头的主儿,她炒股?那还不得赔死啊?” “可也是啊。”老太太抱着手点点头,忽然眼睛一亮,双手一拍,道: “把你们的存折给我啊,我帮你们炒,我天天闲得没事儿,正好帮你们赚钱啊!” “您?得,打住啊,妈您还是给我们俩留俩钱儿当棺材本儿吧。”冯队看着老太太,双手乱摇。 “怎么,妈你还信不过么?”老太太一甩满脑袋花白夹杂着茶色的卷花头,看这意思是要发作。 “哪儿啊,哪儿啊,您,我当然信得过。”冯队笑嘻嘻的,轻声接着道,“60万啊,60万。” 听到这句话,老太太好像忽然熄了火,脸上竟带出了些红色,一转头,才发现萨的存在,连忙说:“哎呀呀,你有客人啊,怎么早不跟我说呢?我先走了啊,隔壁你刘姨约我去打牌……” “哎,您可不带玩钱的啊!”冯队站起来,追着说,老太太已经草上飞似地出去了,从老萨面前过,带起一阵香风。 “这谁啊?”我问。 “我丈母娘,人特不靠谱,这不,逼着我炒股赚钱呢。我哪儿有那个功夫啊。”冯队坐回椅子上,指着旁边一把转椅对老萨说,“坐。” 萨坐了,顺口道:“我看她挺厉害的,哎,您怎么一提‘60万’老太太就哑火了。” “还不是老太太瞎搞,就她那60万,差点儿弄出我们家三条人命来,连我都差点儿跳楼 ……”顺口答了一句,冯队忽然反应过来,“唉,你不是来采访的么,怎么还管我们家的家务事儿啊?” 萨张口还要问,看看冯队,没敢,赶紧换了一副面孔,诚挚地问:“冯队,咱能说说您抓那个持枪挟持亲闺女的案子是怎么回事儿吗?” 那一天的采访都很是别扭,看得出来,冯队对我老有一点儿防着的意思。 他这份防范之心,不能不承认是有些道理的。刚才的那位老太太,已经勾起了老萨的好奇心。60万,肯定那“60万”后头有故事……萨忍不住心中暗想。 说起来,耐不住这份好奇,是因为对冯队还比较了解,作为北京刑侦口出了名的刑警队长,不找别人麻烦已经要谢天谢地了,他怎么能给逼得要跳楼?! 冯队这个人,在办案上颇有一套,不但行动上有一套,更主要的是,脑子特别清楚。 举个例子吧。 有一回,冯队奉命调查京郊一起杀人案。 死者是被人约出,头部中弹,一枪毙命。经弹道检验,凶器是一支警用六四式手枪,比对档案,这支枪是x警官的佩枪,此人有犯罪时间。只是,案发那一天,他的佩枪偏偏不在身上——他把枪忘在了办公室,半夜想起来还特意打电话给值班的同事,请人帮忙把枪收好,第二天才取回。 冯队接手调查后,仔细检验了那支枪,他确信子弹是从这支枪里射出去的,而且,弹夹中的子弹,确实少了一发,问x警官。x警官茫然不知。 但是,那一天保管枪支的人员,一直在局里值班,没有犯罪时间。 有人问冯队:“会不会是保管枪支的人员把枪借给了凶手,而后造成血案?” 冯队命令提取枪身上的指纹,但一无所获,他问x警官取回后是不是擦过这支枪。x警官答是的,自己习惯每天擦枪。 “那,这案子就是你干的。”冯队悠悠地说。 这案子说来十分简单:你每天擦枪,难道是带着子弹擦的?怎么会过了好几天,弹夹里少一发子弹你不知道?除非x警官缺心眼,可这位偏偏是个浑身是消息、一按就会动的伶俐人。 所以,冯队说,这案子就是你干的。 那么,案发的时候,枪在警局办公室,怎么能打死人呢? 这倒可以算个问题,不过解决起来也不复杂,推论只要三步就够了。 第一步,受害人死亡时 间确定,致死武器确定,说明,那支枪在那个时间,不可能在警局。 第二步,当时警局也有x警官的一支枪,从第一步继续推论,结果是: 这支枪肯定不是杀人的凶枪,而是另外一支枪。 第三步,x警官向局里打电话,说局里这支枪是他的佩枪,这是一个错误的信息。 结论:x警官在撒谎,局里那支枪是他从别的地方借来的。 到他那个级别,社会关系里面借出一支同样型号的枪倒也不难。当然,能借枪给他的自然是肝胆相照的好朋友,信任他不会借了枪害自己的。 这种信任应该说还是蛮有道理。x警官借了枪还真不会害朋友,他就是把那枪在办公室放了一宿,能害谁呢? 当然,他请办公室的同事把枪收起来的时候,人家除了骂一声“老x整个一马虎鬼”,也不会闲得没事儿去查对枪号。 于是,他自己的佩枪,就可以拿去作案了。 采访这个案子的时候我对冯队推崇备至,冯队自己倒不以为然,说就是一日常工作,而且,这个案子最大的漏洞并不在他擦了枪却不知道子弹少了一颗,关键还是作案者自己留下的——凶枪既杀了人,又不在现场,这种矛盾的事情,好的刑警一下就会引发怀疑。 这往往就是破案的突破口。 冯队像上课一样问我:“你说,门没开,一个犯人,关在四面没有窗户的房子里跑了,和关在四面都有窗户的房子里跑了,哪个案子好破?” 当然是有窗户的了,我说,起码咱知道他是从哪儿跑的吧。连窗户都没有还能跑,这犯人简直神了。 冯队乐了:“正好反了。没窗户的房子,犯人还跑了,这有什么神秘的,肯定是从门儿跑的啊,门没开是不可能的,看守的人员有很大嫌疑;有窗户的呢?谁知道他是从门跑的从窗户跑的?那可就复杂了。我们不怕‘神’的案子,越故弄玄虚,越破得快。” 就这样一个神通广大的刑警队长,怎么会落到差点儿跳楼的地步呢? 悄悄地,找老冯的队友打听。人一听就乐,说:“知道知道,全局的人都知道。那天,我正要去吃中午饭,就听见四楼队长办公室里有人喊‘我不活了我!’”窗户一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探出脑袋来往外钻。接着,另一扇窗户又推开了,一个女的腾就站窗台上了,“妈,您可千万别跳啊!您跳,我就跟着跳!” 公安局成了跳楼俱乐部,这可太新鲜了——一时全局两百多号人都出来看,那热闹,就差摆俩狙击手了。 “我一看,嘿,认识……” 萨打断了人家:“不用介绍了,一冯队长他丈母娘,一冯队长他老婆,对不对?” 那位一愣:“对,对,就是嫂子她肚里还我们一侄子呐!” “哦,哦,哦,”萨连连点头,总算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那冯队呢?” “冯队?那才叫精彩呢,隔着玻璃就喊上了‘妈,淑娟,你们俩可别跳啊,我破,我破还不行吗?’” “破?破什么破……”老萨疑惑。 “你怎么知道老太太的话啊?老冯刚一说破,那边老太太就嚷起来了,‘破,破什么破,我不要你破案,我要你让他还我钱啊!不还,我就跳’那边嫂子喊‘妈,老冯是队长,他说能破,肯定能破啊。别闹了,你这么跳跳的影响多不好!’”萨忍不住腹诽一句:要跳的又不是你娘一个? “老冯说,成,我让他还钱。行了吧?老太太说了,多咱还啊?老冯说,这……我哪儿知道啊,得先找着那骗子不是?老太太说‘你一个刑警队长,还找不着一个骗子,你干什么吃的,国家给你们开工资……’老冯说‘好,好,我保证把他找着,找不着,呃,找不着我跳还不行吗?哎,妈,你倒是先下来啊,咱们好好商量不行吗?老太太,你让淑娟帮我一把,我……我让你这窗栏杆给卡住了……’”让这位老兄添油加醋的一说,冯队当时恐怕真是跳楼的心都有。 “这到底是怎么档子事儿呢?”我问。 原来,事情倒是不复杂,这不是那时候已经开始炒房了么?有个骗子把老太太蒙得五迷三道的,跟谁也没商量,拿了全家的存款,还借了十几万,跟着骗子就去交钱拿钥匙,结果,自然是骗子跑了,老太太急得要上吊。 好在她女儿发现了,说妈你别急,老冯不是刑警队长么,他就是干这个的,咱找他去。 结果……就玩成这样了。 “那,老冯有办法嘛?” “他?”这位一拨浪脑袋,“我看他当时才是真要跳楼呢。要不是赵老太爷……” 嗯?萨忽然觉得有点儿耳熟:“你说谁?赵老太爷?!他跟这事儿有什么关系?” 写完第二部分时给当事人朋友看,稍后,他从局里来电话,说小萨你写错了,老冯的办公室在三楼不是四楼,他丈 母娘就是吓唬他,真往下跳,也未必出什么事儿。 电话里就有别人争起来了:“胡说,三楼?三楼照样摔死人,最起码一个开放性骨折。” 这位匆匆一句:“回来聊啊。”挂了电话,挂的瞬间还听见他在跟人嚷嚷:“三楼?上次那男生叼着玫瑰爬八层楼,掉下来活蹦乱跳……” 警察同志,有案子时候艰苦,没案子时候精力过剩,往往如此。 不过,这段话倒让我忍不住一笑,这男生真是有毅力啊,当年我们学校倒也有这样多情的种子,也就是爬到四楼,已经是全校男生在楼下敲饭盆加油了,八楼…… 但是,这个高度掉下来,估计得摔成肉饼子了吧?听警察同志这意思,还未必受重伤。 这种事,倒也不是没有的,比这更高掉下来的也有。 萨的朋友军事史作家陈悦就遇上过这么一回。 刚进入21世纪的时候,那天陈悦正在威海邓世昌大人铜像(现在不知道被谁搬到哪里去了)对面的大楼里办公,忽听窗外传来飞机声,抬头一看,是一架水上飞机掠过窗前。 当时威海正搞旅游城市,各种各样的旅游项目五花八门,乘水上飞机环顾市区就是其中之一,在大楼外的港湾里,几天前就停过一架可以装两个人的水上飞机。 “咦,这水上飞机不是说下个月才开始营业吗?怎么今天就飞出去了?” 陈悦看着那架花花绿绿的飞机有点儿疑惑。 水上飞机一掠而过,直奔外海刘公岛方向而去。 疑惑归疑惑,一般人看到飞机飞走了,也就算了。不过陈悦和别人多少有点儿不一样,这个家伙是中国海军史研究会的会长,只要见到能在水上漂的玩意儿就会两眼发直。所以水上飞机飞走了,陈会长还在后面盯着看呢。 他是在一边看一边测算它和国民党海军里宁海号水上飞机哪个能飞更快呢! 这一看不打紧,还真让他看出了问题:只见那架飞机左旋右转,矫若惊龙,忽然间,从飞机上掉下来一件红的东西,飞机拐了个弯,笔直地朝北帮炮台方向飞过去了。 唉,这飞机上掉下来的,怎么好像是一个人啊! 陈悦的视力好,看得清楚,那红色的东西很像一个戴着头盔的人,落水的时候激起一片白浪。 天啊,这飞机飞的再低,也得有四五十米吧,十五二十层楼高的地方掉进水里 …… 目瞪口呆的陈悦手指窗外,那水上飞机已经被楼群遮住看不到了,只看到附近有摩托艇在开过去救人。 那飞机会怎样啊?这落水的是真人还是假人啊?拍电影?陈悦脑子里闪过了一个个念头,满心好奇(后来听他叙述,满面春风,双目灵动,毫无对落水者的同情)却无从证实。 这件事直到下班,才算知道了结果:陈悦有个好友,威海卫研究北洋水师的一号本地学者孙建军老兄,正在港务这块工作,飞机上掉下个人来,他们属于消息灵通人士。 “老孙啊,是掉下来个人吗?”陈悦找到孙建军,赶紧问。 “是啊。”老孙是典型的威海人,实实在在地回答。 “那驾驶员完了,他的责任啊!”陈悦摇头。 “他就是驾驶员,带女朋友上去兜风的。”孙建军慢条斯理地答。 “啊,那飞机呢?!他女朋友呢?!”陈悦被这消息雷得一翻白眼。 “你别急,听我慢慢说啊。”孙建军扶了扶眼镜,从容答道。 孙建军,就是这么个慢条斯理的性子,但是这人碰上事儿必要弄个水落石出,那也是有名的。比如说,上回他碰上一个台湾写北洋舰队的马老先生,俩人掐起来了。马老性子暴烈,跟孙建军切磋起来,那情景就像鲁智深大战许三多…… 言归正传,咱们接着说飞机啊。 话说孙建军因为吃的是水里这碗饭,港湾里有啥事儿,没有他不知道的。 那飞机上掉下人来,他也正好看见,吓了一跳——咦,这拍电影怎么也没人跟你孙哥说一声儿啊。 正找摄影机呢,就看见楼下的摩托艇已经把人捞起来了,还是活的。 活的?! 听到消息的人都吓了一跳,这么高地方掉下来还能是活的,这怎么可能? 过去一看,可不是活的,从飞机上掉下来的驾驶员还那儿指手画脚的说话呢。 后来陈悦分析,这人掉下来没死,可能有几个原因:第一,毕竟当时飞机高度还不是很高,属于“擦树梢”高度,而下面毕竟是水而不是坚实的地面;第二,飞机把他抛出去的时候,带着惯性飞了一条斜线,倾斜入水,而不是笔直地落下来;第三,他身上正好穿着厚而且缓冲性极好的块状木棉救生衣。 这几个原因,让他奇迹般地幸免于难。 大家赶紧过 去问:“大兄弟,你这是玩的哪一出儿啊?” 那驾驶员顾不上骨折的左臂,拼命用右手比划,叫:“快救人呐,我女朋友还在飞机上呢!” “她也是驾驶员?” “不是,她是大学生,她可不会开……” 这下子众人都害怕了,赶紧往天上看,那架飞机呢? 飞机已经踪迹皆无。 就在这时候,那驾驶员身上的手机响了(又是高空坠落,又是海水泡,还能正常使用,这款手机的公司应该找他来做广告),是他们公司的哥们儿打来的,先问他有事儿没事儿,没事儿让他赶紧到褚岛接人去——他女朋友在那儿等着呢,还有,跟人家交涉把飞机弄回来。 啊,人机平安? 这怎么回事儿呢? 几个小时以后才真相大白。 原来,这水上飞机旅游还没开始呢,这驾驶员为了显摆,拉了女朋友来,自己驾机上天兜风。结果乐极生悲,光顾了炫耀,没系安全带,一个动作大了点儿,一头就下海去游泳了。女朋友当时傻眼,先是笑,琢磨了五六秒钟,才明白这不是开玩笑的事儿。 事后发现,这架飞机飘飞性能实在不错,没了驾驶员的情况下,自动保持稳定航向,直线前进。只是少了一个人的负荷,飞机自动向上升,一直升到三四百米空中…… 此时这位空中女生还真是冷静,根据调查,她在两分钟内给掉下去的男朋友狂打了十几个电话——至于打电话干什么,我们只能善意地推测,这位女生不是吓昏了头,而是关心男朋友的死活胜过自己的生命吧。 无奈这时候她那位二百五男朋友还在波峰浪谷间挣扎,哪儿顾得上听电话啊。 中国的女性永远是聪颖智慧的,两分钟没人接听之后,女生终于想明白了,现在不是找他算账的时候,我首先得下去啊。 下面的动作,不能不让我们对这位女生刮目相看:她居然想起来,起飞的时候,她男朋友叫了一位要好的驾驶员在岸边帮他们拉缆绳。 她的手机里头有那位驾驶员的电话号码,一个电话过去,终于找到组织了。 这位驾驶员也很镇静,听到消息大吃一惊,但他知道这不是开会讨论的时候,看看飞机已经飞过了北帮炮台,前方一片大海(不管它,可能会一直飞到首都北京去,制造第二个鲁斯特红场事件),这位驾驶员首先安抚,然后就迅速指导那女生从后 座挪到前座,降低速度,然后压低机头,缓缓接近水面,实施迫降! 这女生会开车,也曾看过男友开飞机,就照猫画虎操作起来。 一个好教练加一个好学生,迫降,竟然完满成功,飞机浮在水面上,附近渔民发现有人在飞机中大声呼救,于是把这女生救了下来。 事后有人认为这也不是什么神奇的事情,这种小飞机巡航速度不超过80公里,操作简单,又是使用浮筒在水面着陆,降落的难度不会大于北京路边泊车。甚至有人说这种飞机就算不管它,油料耗尽后,也会自动飘落,假如下面是水,基本就没有危险。 不过,这都是事后诸葛亮了。 那位驾驶员倒也没受什么处理,只是经过这次,那女朋友,生生就吹了——找一个不靠谱的男朋友,比找一个不靠谱的丈母娘更可怕。中国女性十分理智,这个道理,肯定是明白的。 有趣的是,听说后来那女生没事儿老往“教练”跟前凑,不似小鸟胜似小鸟,那“教练”却总是躲着,变颜变色的。已经好几年了,还没有结果。 偷偷看看,挺漂亮的小女生啊,有那么可怕吗? 后来私下找了那“教练”,百般询问,问急了,“教练”说了:“我还没找她算账呢,她让我从此对女人产生心理障碍!” “心理障碍?从何说起啊,挺好的一个女生,跟耶律雪儿蛮像的。” “挺好?你知道那天她往水面上迫降的时候,一边着水一边喊什么?” “喊什么?” “xxx(驾驶员的名字),我跟你没完,我x你八辈祖宗,哇啊啊啊!!!” 又哭又喊,反复循环,直到飞机彻底停下来。 “那,可能真让男人产生心理障碍的。对了,咱们这案子,要说谁来着?” 那位冯队的同事提到了赵老太爷,顿时让老萨跟抽了大烟似地来神了。 【2.搬来了赵老太爷这尊佛】 赵老太爷何许人也,那可是北京公安系统的一尊神啊。 北京警界的几位尊神各有各的道行,各有各的风格,傅正华长于物证,崔铁英重视时机,赵老太爷,则是北京的反黑社会专家。 他的传奇,是太多了,使用反坦克装备纵横北京的翩翩公子高科技盗窃团伙栽在他手里,击毙黑道大豪寒鸭子的背后有他的影子。 很多老警察 都得过赵老太爷的指点。 比如,1999年,北京西郊发生一起重大杀人抢劫案,由于被杀者的身份特殊,引发全市大搜捕。在南城,警察盘查一辆车辆时,对方拔枪袭警脱逃。 警方和案犯在南三环展开追逐,最终,案犯中弹翻车死亡。 但靠近细究,却发现这人并不是要抓的人。 没有任何证据和表明身份的东西,枪是走私渠道来的,车是外地抢劫来的,人肯定不是北京的,敢于拔枪袭警,这肯定不是什么好人,可这人到底是谁啊?这报告可怎么写啊? 正在现场警察嘬牙花的时候,一批市局领导正在附近检查盘查工作,被枪声惊动赶来了,其中正有赵老太爷。 赵老太爷下来看看那尸体,问:“谁开的枪?” 一个警察上来说,我开的。 老太爷一拍他肩膀:“你小子,赚大发了。” 事后查明,这名开枪的警察中了大彩:击中的是张家口头号黑社会首领,西北黄金犯罪的重犯。此人在打黑行动中持枪拒捕,从几百警力围攻下突围而出,正被河北警方追击逃亡之中。 让这名黑道大豪死不瞑目的是,他来北京不过是途经,到死也不明白为什么首都警察会用全城大搜捕的手段对付自己…… 关键问题是赵老太爷怎么能一眼看出来。 那有什么奇怪的。整天就办他们的案子,对全国几千号黑社会和准黑社会成员的资料、档案来说,赵老太爷就是活电脑。 活电脑和电脑是有区别的。比如说,你让电脑查北京黑社会谁后腰上有一瘊子,那电脑是一点儿辙都没有的。可要问赵老太爷呢,他就该说了——找xxx去。 抓过来一看,还真是。连当事人都傻了,非得见赵老太爷不可,说您怎么知道我后腰上有一瘊子啊? 老太爷一撇嘴:“那年侯所长收审你,你不是说过吗,‘倒霉!后腰上长瘊子,一辈子被姓侯的骑。’”哦,那年我才15啊,那年的事儿您都记得?! 这就是老太爷和真电脑的区别。 不过,算算时间,刑警队长家闹骗子的时候,赵老太爷已经退休了,还能有人家什么事儿吗? 不行,咱得问问去。 就这样,找到冯队,小心翼翼然后死皮赖脸然后理直气壮地问那60万怎么回事儿。 冯队招了。 人说邪了,冯队是干什么的?专业审人的,能让你给弄招供了?怎么可能? 要真上老虎凳拷打冯队,闹不好老萨能让冯队给撅那儿,这种事要是按住脉门不用刀的。 老萨说了,我想写赵老太爷,才问您那60万的事儿。写赵老太爷,你不给我材料,对不起老爷子啊…… 冯队长是红脸汉子,背信弃义把工资藏个小金库还真不好说,但忘恩负义的事儿是绝对干不出来的。被我说急了一拍桌子:“说就说,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儿。可你要写文章,不能用我真名啊。” 那您放心。萨马上承诺,最多,在您姓上加两撇胡子还不行吗? 好说歹说把丈母娘劝下来,一了解情况,这案子倒是不复杂。 老太太在街上走,碰上个发卖房小广告的。看戴的胸牌,是某国字头大房地产公 司的营业员。老太太正琢磨着房价上涨的事儿,有意无意聊起来。 小伙子挺热情,和她攀谈一番,还要了老太太的电话地址。 以后几天,小伙子几次给老太太打电话,介绍房子,虽然老太太都没看中,但也挺客气殷勤。 一天,小伙子忽然又来电话了,问阿姨有现金没有。老太太一愣,说有现金咋的,我也不借钱给你。小伙子说大妈你误会了,现在有一批罚没房,xx小区,特便宜,30万一套。只是法院要现金(法院:我们有这个规矩么),给了钱当场就拿钥匙。 老太太心动了,说30万我有呀,可是我得看看房啊。 小伙子说就在xx小区。不过现在正查封呢,要看房子得下礼拜。 老太太说那不成,不看房我怎么知道好不好啊? 小伙子说是啊,咱们暂定下个礼拜去看房吧。 约了时间,第二天小伙子打电话来了:“阿姨,对不起,房不用去看了。” “为什么啊?”老太太问。 “都卖出去了。”小伙子说。 “啊,你怎么不给你阿姨留一套啊?” “阿姨,人家一听这价儿,直接上办公室就交钱,我们也不能不卖吧?” 小伙子挺为难。“这回对不住您了,下次再有机会,一定赶紧告诉您。” 老太太后来专门到那小区看了看,要买,一套房最少60万。 为这事儿,老太太一个星期看谁谁不顺眼。中间冯队来过一次,不知所以,悄悄问媳妇:“咱妈怎么了?好像老想砸对门玻璃似的?” 媳妇看看老太太,横楞他一眼:“更年期,你不懂吗?” “更年期我懂,我就是不懂你妈怎么一年七八回更年期呢?”老冯嘟囔,可积威之下也不敢多问。 一个星期以后,电话又响了,小伙子问:“阿姨,又有两套罚没的房子,还是那小区,您还要么?” 后面的行骗细节就不必多说了,大家可以想象得出来。 直到跟着骗子去该公司交款,老太太还感慨这小伙子能干呢——到家连水都不喝一口,走哪儿都戴着干净利落的白手套。 冯队一听这个就摇头,这小子恐怕是个惯犯,连这都想到了。 案子自然是立了,但破不破得了,就算是刑警队长,也一样不能说满话。 一番勘察询问下来,该干的都干了,该派的都派了。但是冯队自己感到,这个案犯做事很“干净”,几乎没留下有价值的线索,长相也十分大众,这案子恐怕不是三天两天能破得了。 他郑重其事地跟老太太说,“妈,这案子,恐怕得拖几天,破呢,我看十有八九,可拖上几天的话,钱不一定能追回来了。” 老太太一口气松下来,拍拍胸脯,说,“放心,你能抓到,钱就肯定能追回来。” “嗯?”冯队一愣,心说这种骗子拿了钱吃喝嫖赌的,我都不见得能把钱追回来,您这么有把握? 看出冯队疑惑,老太太冷笑一声:“他拿钱走的时候,给我写了欠条的,不怕他不还!” 冯队:“……” 冯队给太太打电话:“淑娟啊,你得跟妈谈一谈,帮我做做工作。” 太太:“怎么,案子破不了?!你一个刑警队长……” 冯队:“不是,这案子,下点儿功夫,估计破得了。” 太太:“那没问题,我的妈我搞定,一切有我,啥事儿呢?” 冯队:“跟你说啊,得让妈做好思想准备,这案子能破。啊,可这钱,不见得追得回来。啊,你知道,这犯罪分子吃喝嫖赌的,啊,丢了钱,就是买个教训,犯不着跳楼,啊(省略五百字)……唉,淑娟,你怎么不说话?” 太太:“这怎么办啊……咱妈那存折里,是咱家的钱……” 冯队:“嗯?!你怎么把咱家钱放妈那儿去了?” 太太:“还不是……还不是怕你有了钱乱花……你们男的哪儿看得住钱啊……” 冯队:“咱妈不是有钱吗,干吗拿咱们的钱买房啊?” 太太:“咱妈的钱去年就让我弟炒股给炒光了。不是那骗子要钱要得急吗,妈一着急,就把咱们的钱拿出去了。” 太太:“老冯,你看下一步怎么办啊?咱那钱攒了十几年,你要找不回来,我可得跳楼啊!” 冯队:“下一步怎么办?下一步……我也想跳楼!” 扔了电话,冯队在屋里转悠了三圈,一筹莫展,情急则乱,放到警察头上也是一样。这案子他已经粗粗看过,没有明显线索,要他一两天内破案实在不太容易。可他也深知,这种案犯,在48小时内可以跑出多远去。 飞机、高铁、租快艇,反正什么快他能用什么,用的钱呢…… 冯队仿佛看到自家的那点儿银子被融雪球一样“合法消费”,心乱如麻。 有人说你刑警队长可以腐败啊,捞个几十万不就行了? 问题那得看人。有的人黑眼睛看见白银子要荡出来,有的人老实,他就是干不了这种事儿,还有的心里明白,几十万是可以捞,可是铐子也就挂你椅子边儿上了。 冯队就是属于那种心里明白的,有人说他胆小,他也没当回事儿过,可这回一下玩出几十万的亏空,老冯可真要麻爪儿了。 贪污这玩意儿,是不是现学就学得会的?老冯胡思乱想,知道自己已经快失去理智了。 正这时候,楼下一阵自行车铃声,往下一看,一个头戴草帽、身穿白汗衫的老爷子,正推车进院子。 看见他,老冯忽然眼睛一亮,忍不住念起佛来:“我的天,这时候给我送来个救星啊……” 老者戴一顶罗金宝草帽,黑红脸膛,推着一辆虽然老旧却正宗的英国凤头的自行车,正笑呵呵地跟门卫打招呼,冯队长跟头踉跄地就从楼上下来了: “老太爷,老太爷,您老怎么今儿来了,知道我有难不是?” 这位老者,当然就是威震京师黑白两道的赵老太爷了,今儿给老同志发慰问品,人家老爷子上香山锻炼身体,回来顺手就取了。 人说赵老太爷怎么这样儿呢?傅局见着都赶紧过来抱肩膀的人物…… 赵老太爷平时就这样儿,骑着车到处跑,蹬到香山,爬上去看风景,下来又蹬着车回去,来回几十公里,有时候还在脖子上搭条擦汗的白毛巾呢。 如果不是看见老爷子挂满奖章的相片,你准以为老爷子是一个卖西瓜的老汉。 今年早些时候我坐老尹的车去拜访老太爷,到了约定的路口,刚一减速,就有人敲车顶,从车窗探头一看,老爷子就站在路边呢,白衬衫敞着怀,露出里边的跨栏背心,稳若泰山。 老太爷说,到他家的路比较绕,怕说不清,给我们引道来了。 我说您上车啊。 老太爷说不了,我骑车带着你们过去。 说着蹬上车,在前面走了。 我们的车在后面跟着,走在崎岖不平,跟装了拉锁似的单行道上,萨忍不住叹道:天下还有这样的警察啊,照我想,老太爷的级别,不开大奔也得开个蓝鸟吧? 老尹难得地一声坏笑: “你才不懂呢,人这才叫‘拔份儿’,你不知道老太爷骑车出门害了多少人。他才不开大奔蓝鸟呢,骑车在路边走,净有那开大奔蓝鸟卡迪拉克的老大在旁边小心翼翼地停下,给老太爷请安来。然后?然后赶紧绕道走呗——老太爷在前头慢悠悠地骑,哪个老大敢超他的车啊!” 改革开放以来因为需要吃螃蟹的勇气,能致富的人中大多有些经历坎坷、滚过钉板坐过大牢的人物,但这些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的家伙,就算早已改邪归正,看见老太爷,还是会两股打颤。 其实老爷子自己未必是“拔份儿”这个意思,采访时候是夏天,老爷子穿的短裤,两条腿跟铁铸的一样,一点儿不像奔70的人。开大奔蓝鸟,恐怕没有老太爷的好身体。 说到人家请安问路,老太爷也苦笑:“我都退休了我,哪儿有心思理他们啊。” 冯队拉他,老太爷也是这句话:我都退休了我…… 后来老太爷说,我干警察40年了,最早一个办公室一块儿打黑的,有快一半伤了残了,那一半自己把自己折腾进去了,像我这样囫囵退下来的,没几个。咱得珍惜。 他珍惜,架不住冯队感情攻势:“连偷人民日报社的那谁都让您老人家给抓了,还有您抓不着的人么?老太爷,这可不是为了公事儿求您,这事儿要平不了,我们家淑娟要跳楼的。” 话说到这份儿上,老太爷再不答应,可就有点儿不顾兄弟情份了。 看看没办法,老太爷松口,“那,我跟你一块儿看看这案子吧,说好了,就是看看。” “看看就行,看看就行。”冯队好说话得很……后来他说了,老太爷的侦破技巧,那是写进警官大学教科书里的,他能给看看,那就多了一半希望。 俩人进了冯队的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老太爷说是看看,这一看,就看了俩钟头。 光是看和听,不说话。都看完了,老太爷问冯队:“你的看法呢?” 冯队把一盘房地产公司大厅内监视摄像机拍摄的录相塞进磁带机,又拿了一盘公司大楼后街道东口的交通执法录像,说:“您看,我认为这是唯一可能有突破的地方。” “说说。”赵老太爷不再看资料,眯缝着眼睛看录像。 冯队点了一下遥控器,镜头里出现了那个嫌疑人:“您看,他的步态是伪装过的,推测有前科,但是,没查到他的材料。” “嗯。”老太爷颔 首。 “您看,他上楼了,挟的那个黑皮包是我们家的,里面装的是60万块钱。这是我们那老太太,以为他去了办公室,坐在楼下等他……其实,这楼梯通二楼,您看,接着是二楼营业厅的录像,他什么也没干,从另个一边的楼梯下去了,那边通后门。” “后门有摄像头么?”老太爷问。 “没有……后门外头一个东西向横马路,东西两个路口有交通管制的摄像头,西边那个,没有异常,东边这个,拍到这小子了。您看,还拿着那黑包儿。”说着,冯队换了录像带。 “嗯?”老太爷指指画面,“重放。” “是。” “从下楼到目标出现,多长时间?” “五分钟。” “从后门走到街口要多长时间?” “他这个身高,走四到六分钟,要跑,能快点儿。” “不会跑,跑,有人该注意到了。” “对,我们也这么想。” “包呢?” “在府右街一垃圾桶里找着了,没指纹。” “什么时间找到的?” “案发五个小时以后。” “垃圾桶还在么?” “在,我让他们给封了。” “我去瞅瞅。” “老太爷,您愿意帮我接这案子……您知道,我得回避,光着急使不上劲儿啊。” “我可没答应你,就是瞅瞅。谁负责这案子?” “老黑。” “噢,那我熟,我问他去。” “要不要给您配两人?” “我不是说了嘛,我都退了,我就是瞅瞅,找老黑也是私人朋友的关系。你要让我接案子,你去市局打了报告再说。” “好,好,您随便瞅瞅,我让老黑配合您。” 赵老太爷蹬上车,走了。冯队给老黑拨了个电话。 老黑,不是姓黑,而是这位警长眼睛特大,爱骑摩托,正赶上当时热播某部动画片,于是,就得了个这样的绰号。 至于是哪部动画片,您可以随便猜。 接下来俩钟头,冯队长变成了拉磨的驴,绕着办公桌走来走去,把身边的侦察员全给走跑了——大伙儿说,看着他眼晕。 俩钟头过了,冯队不转了,坐在 那儿打坐,如老僧入定一般,片刻之后,仿佛下了决心,又给老黑拨了电话。 “老黑,老爷子找过你了嘛?” “找过了。找过了。” “我不是干扰你们办案啊,就是问问,老太爷去你那儿没有?找你们要过什么东西没有?” “来过,看了包,翻了那堆垃圾,挑出半个信封来,要过那天的交通状况,一份详细的西城区地图,还让我们查灵境胡同一家人,问他们家什么时候倒的垃圾。” “查出来了吗?” “查出来了。” “准么?” “准,他们家孩子倒垃圾的时候正赶上旁边大屏幕上播健力宝广告,一查,就出来了。” “具体的我不管,老太爷怎么说?” “老太爷说了一声‘好’,就走了。” 放下电话,一个刚溜回来的侦察员问:“冯队……怎么样?” 冯队摘下帽子,擦擦鬓角的汗,道:“有希望了,至少一半。” “有希望?一半?赵老太爷可什么都没说啊。” “你不懂。”冯队戴上警帽,下意识地对镜子看了看,道:“跟他一块儿办案子,就听他说过12次‘好’,帮我破了八起,一半的希望,我还是少说了呢。” “那敢情好……” “好什么啊。”冯队的眼神儿略带迷茫:“老太爷说‘好’从来都是表扬别人,我还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表扬老黑呢。” 【3.这个案子是个数学问题】 写到中间,有位朋友看过前面的段落,问我:“根据时间推算出钱没出楼!或者还有其他人接应?!”正好当天晚上参加老尹、雷政委一干昔日北京刑警的聚会,萨把这段推测顺口说了出来。 不料,说完这句话以后,众人竟然静了一下,有人问:“留言的,是不是你说的那个史老柒?写《六扇门的那些事儿》的那个?”我告诉他,说这话的应该就是个普通网友,没有警界背景。 有位老大竖拇指,说:“这脑子,他要没别的事儿干,当警察挺合适啊。这案子,我们几个也认定是有个同伙。” 原来,这位,就是当年老黑手下的。 只是,他们的推测,比网友要更进一步——他们认为,必有一个案犯的同伙,开着车,在附近等他。赵老太爷说“好”,不是表扬老黑,是觉得侦破的 发展和他的思路连起来了。 “为何有这个结论呢?”老萨问。 那位老大耸耸肩膀:“你可以分析啊。那嫌疑人拿了黑皮包,出了后门不加停顿的沿着马路走向十字路口,他是去干什么的?毫无疑问,他是去与同伙会合的。” 犯罪心理学角度分析,得手后,罪犯最大的愿望和最合理的行动就是尽快离开案发现场。而这名嫌疑人从房子后门出来,连走了五分钟,去过马路,这本身就有点儿特别——他为何不在路上拦截出租车呢? 看过大楼后门周边情况,侦察员们得出了共同的结论:他是要到十字路口对面的街道,去和同伙会合,那名同伙正开着车停在那里等他。 原因? 第一,案犯为了尽快逃离,乘车是最好的手段。不乘出租车,必然是有预定的汽车在等待。 第二,那个房地产公司后门的街道是单行,而且颇为狭窄,路边无法停车,两侧也没有停车场。所以,案犯的同伙只能把车停放在十字路口东边,等待嫌犯会合逃走。 会不会罪犯只是把车停在那里,而没有同伙,是个独行大盗呢? 侦察员们认为不大可能,在十字路口对面,案犯走去的方向,是一条林荫道,虽然路边有停车的空间,但并非正式泊车位。那名嫌疑人此前一直和老冯的丈母娘在一起,把老太太弄得晕头转向的,他不可能把车好几个小时停在这里。如果在这儿停一辆车司机不见了,闹不好交警会来干预,真让警察叔叔把车拖走,可是足以让案犯哭天抢地的事情。 所以,推测是他的同伙按约定时间在这里停车等候,人不离车,自然也就没人管他了。 侦察员认为,这显然比把车开到大楼后门接他更可靠,因为那样时间掌握稍有差池,就会形成阻塞,至少让人对这辆车产生较深刻的印象。 不过,这些结论是在掌握了很多细节后才得出的,“他怎么就知道有一个同伙呢”?习惯审问犯人的侦察员对这位网友的能耐百思不得其解。 一瞬间,转了一下心眼——侦察员想到的,冯队显然也会想到。 嫌疑人有一个同伙,案犯颇有反侦查经验,他的同伙是惯犯的可能性较大,赵老太爷是熟悉惯犯的反黑专家……我忽然发现,这个案子冯队一定要拉赵老太爷下水,恐怕并非盲目崇拜,而是有的放矢! 我后来问冯队是不是有这个意思,冯队含笑不语,状似坐佛。 有侦察员背后说,冯队,爱玩悬念,爱……装x…… 冯队琢磨了半天,也没弄明白老太爷干吗说“好”,想了想,又打电话给老黑:“老太爷有什么新发现么?” 老黑回答:“调了五个储蓄所的监视录像,案发两小时内的,让我们查有没有人或包出现。” “哪五个?”冯队眼睛一亮,一边听着回答,一边在地图上标了起来。 五个储蓄所,曲曲弯弯挂在地图上,用一支铅笔一串,正好形成一条从案发地点到府右街的弧形。 冯队长的眼睛更亮了,问:“出现了没有?” “没有,人也没有,包也没有。” 他放下电话,若有所思,把案发地点、府右街用一把尺子连在一起,在地图上顺着尺子向前一看,前面赫然是三个字——“北京站”。 冯队刚愣了愣神,电话又响了。 接起来,是老太爷的。赵老太爷问:“一个小时,能赶到东兴楼饭庄不能?” “能,太能了!”为工作,呃,也为了自己家不要闹革命,冯队长连声回答:“怎么样,老太爷,有戏吗?要带多少人?” “就你一个够了。人,没多大把握,钱,八成能给你找回来。”老太爷答道。 后来,我也看了冯队那张西城区地图,颇有些疑惑。想来想去,还是问了: “冯队,这发案地点到府右街,就这条路上的储蓄所,也不止五个啊,你看,这里有一个,这里还有一个,干嘛专门查这五个呢?难道说这五个储蓄所经常干非法交易?” 冯队乐了:“那怎么可能。我给你提个醒,你自己琢磨为什么——这条路上共有十家储蓄所,可另外五家所属银行,当时都没有异地存取业务。” “不明白。”我摇摇头,难道异地存取业务和犯罪有关系么? 经过冯队解释才明白:诈骗成功以后,一般骗子都会选择出逃。如今,骗子骗钱的本事越来越大,一个保健方子,能骗好几千人,差点儿吃出全球性绿豆涨价来;另一方面,胆子却越来越小,拿了钱走路的,那已经是四等骗子;把钱寄存了人跑,风声过后再来拿的,那是三等骗子;能混到二等骗子的,都懂得使用国内外五花八门的金融服务,以类似足球比赛中人球分过的手段,空手脱逃,到外地取钱。 为何要这样做? 很简单,如果不缺心眼, 一切如常。 冯队说这不是头一回有人跟我说这话了,连老太爷都说过。但咱可不能离——你不了解淑娟她妈,那老太太,可给我帮过大忙的,那是恩人。当年,那一回我给看起来…… 看起来,就是内部审查的意思。 嗯,冯队以前还有这走麦城的事儿?被人冤枉了?陷害了? 还真不是,那是冯队刚当警察不久的时候,因为涉世不深,卷进了一起警队内部的经济犯罪。因为这个,被审查了。 审查,就是让自己人给抓起来。 该说的都说了。 没人的时候扪心自问,自己真没有从中牟利,不过出事儿的都是自己的师傅、师兄一级的,其间看见了没报,讲感情松一下手的事儿,严格讲起来,也不是没有。将来怎么处理,实在是不知道。 当时年轻,血气方刚,寻死的心都有。 老婆应该已经知道,自己这当警察的,让警察给押了,她心眼小,这多丢人的事儿啊,以后,是离婚还是怎么着…… 第二天,淑娟来送东西了,可是不让见面。 他知道这时候老婆来送东西,跟审他的老同志说我远远看她一眼,行不行?上边点头了。 就这么着,远远地从楼上看了看。 淑娟就这样来了,轻轻松松,见了同事依旧是落落大方,有说有笑。 走的时候,让同事捎句话给他:“咱家房漏雨那地方,我让我们单位修好了,告诉小冯就甭费劲托人了。”x的,这样媳妇,哪儿找去。当时的小冯冷静下来想想,自己的问题,最大不过开除,有什么大不了的,重新过呗。 其实他也是过虑,他的问题很快查清,就是个警告,不到一个星期就回家了。 回家那天,媳妇没来接,进门正好买菜回来。 小冯当时眼圈就红了,上去就搂,说我给关进去这些天,你怎么一点儿不着急呢?就这么信我啊? 他老婆吓了一跳,赶紧往后跳,说看你这身儿脏的。我担什么心啊?我妈早就猜出怎么回事儿了。 “嗯?”小冯一愣。 “那天你给带走,我还当真出事儿了。回去找我妈,结果我妈一边听一边嗑瓜子,一点儿都不着急,听完说,小冯这事儿啊,里面肯定有鬼。你想,小冯那人,有贼心没贼胆,他能出什么事儿啊?他这叫‘苦肉计’,肯定是有哪个犯人不好对付,假装把小冯也抓进 去,跟他关一块儿,装着也是犯人,一来二去,不就把案子破了?昨儿你刘婶儿来,看电视,我们还说呢,现在警察破案啊,什么招儿都有……” “我说那小冯干嘛不告诉我一声呢?” 我妈说那叫“上不告父母,下不告妻儿”……得,你那案子破了?这回有几天假?我妈那儿想修个小厨房,等你呢。 冯队:这不靠谱的老太太…… 【外一篇“仗义”的抢劫犯】 里提到老冯给我看案卷,提到某个河北犯人的案子,此人抢了105万,然后捐给盲哑残疾儿童基金会,让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但更有内行指出了老萨的马脚——老萨写道此人“小偷小摸或者入户抢劫”,这里面孰轻孰重啊? 嘿嘿,所谓春秋笔法,大体如此,要单是小偷小摸,那只能叫违法,还算不上犯罪呢,不过是一个行政处罚。抢劫,显然是不同性质的问题,那是要坐牢的。 我国这种对违法和犯罪的区分,有时让人哭笑不得,90年代东北地区经济不太好的时候,老萨等一干人到大连出差,一个叫李民霞的同事一不留神,在九州饭店前的广场让人给劫了。 她被劫了,我们不是跟着着急害怕,而是深感好奇。盖因为这李小姐虽然是个娃娃脸,看来娇滴滴的样子,职业可是女工程师,干起活来十分泼辣,豪迈不让须眉。到东北出差这次,星期天大家自由行动,我和另一个男同事决定去老虎滩看军舰,走在路上,那位忽然一扯我,“看。” “看什么?”望向马路对面,只见对面大排档前,李小姐正一杯老酒一盘螃蟹,对酒持鳌呢! 就她这样的,能被劫?做工程师的随身带着工具,照她那性格,怎么没拿出扳手来给那小子一下? 细问才知道情况特别。 当时她在广场上闲逛,忽然迎面走来一个四十几岁的东北大哥,面貌粗豪,体格雄健,盯着李小姐看了半响,好像下了决心似的,从人流中迎着她别过来。李小姐刚奇怪这人怎么放着好好的道不走,非要和自己抢路,这位忽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刀,对着李小姐的脖子一比,扑了过来。 李小姐吓了一跳,仔细看时,却见此人手持的刀着实可爱,竟是一把削铅笔的折刀。不等她反应过来,这位大哥口里带点儿颤音喝道:“一块钱,就要一块!” …… 事后,李小姐叹息,说我特想问他,要是我没零的,你会 找钱给我嘛? 环顾周围,川流不息的人群对此视而不见,还是几个这样眼睛发红的中年汉子在人流中穿来穿去,穿的都是破旧的工作服。 回到北京,当趣闻和一位警察朋友谈起这件事,对方一个条件反射——一块钱?一块钱抢劫也是犯罪啊!一块钱……一块钱,唉。 最后这一声叹气是我们共同的——抢劫,谁会抢一块钱呢? 那可是我们的老重工业基地啊。 铅笔刀,算不上凶器。警察朋友最后找了个理由给抢劫的开脱。 不知道这句话算黑色幽默,还是那抢一块钱算。 不管怎样,抢一块钱也是抢劫,我国法律对抢劫的量刑严厉可见一斑。正如内行指出的那样,那个“仗义”捐款的案犯主要犯罪行为是连续多次入户抢劫,就算没这105万,其他案子加一块儿也够判他20年的了。 抢劫以后捐款这种事儿虽然新鲜,却并非绝无仅有。 中国有,比如湖南新田县教育局局长文建茂,受贿以后拿一部分赃款给家乡修路。 外国也有,比如1999年4月日本《朝日新闻》就曾经报道过一起类似的案件。 当时有个叫沟口的诈骗犯,在兵库县搞电子银行诈骗,骗了三千多万日元,然后全数捐赠一个为穷人做眼球手术的慈善机构。 沟口坦白,这样做的理由是他有一只眼睛曾失明,后来是这个慈善机构的支援下更换了角膜,重见光明。 慈善机构把钱还了,表示不能接受不干净的捐款。 据我所看,沟口事件在日本没有引起什么反响,基本是被死板的日本人看作奇闻轶事了。 至于那个河北犯人干嘛抢劫后把钱捐给基金会,文件上没有记录,冯队没有说。你可以做各种各样合理的猜想,反正冯队说他属于全身上下一点儿毛病没有的,跟盲聋哑都不沾边。 这人不但四肢发达,而且父母双亡,六亲不靠,这一点在被盗公司和基金会打官司的时候成了让人挠头的问题。因为犯人态度坚决,称抢劫是抢劫,捐款是捐款,两码事,所以让被抢的公司不要找人家基金会的麻烦,要钱找自己来。因为这个“仗义”的说法,这位在牢里威望极高,连洗脚水都有人给打。 问题是你一个父母双亡,六亲不靠,至少判20年的犯罪分子,被盗公司怎么跟你要钱啊?打官司人家也要考虑偿还能力的。 可逻辑上他还真有一定道理,毕竟捐款是合法的事情。他硬说此105万不是彼105万,你有什么办法? 基金会那边态度十分明确:法院要说让我们还钱,那我们就还。 相比之下,中国的基金会明显更尊重法律,比仅仅从道德层面看钱是否干净的日本慈善机构先进得多——佛家还讲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呢。 真正的慈善组织,应该希望成佛的越多越好,对不? 具体到这个案子,现在的问题已经落到医学鉴定上了,法院方面说只要医生鉴定犯罪嫌疑人精神有问题,没有自主行为能力就可以判基金会还钱。 照老冯说这恐怕不是个容易的事儿,这主儿我见过,整个儿一个没心没肺,老冯说我看他的精神状态比我还正常呢——那是要多正常,有多正常。 萨史公曰:今人有二百五之说,古人有侠盗之说,此君近乎何者?噫,不能断也。 当然,赵老与作品中的赵老太爷,关系只是原型和艺术形象的区别,具体到这个案件,案情描述也不免夸张和遮隐,这些,都是不必赘述的了…… 九、警官老尹口述:她怎么爱上这么个人 〔看着他年轻健康的躯体,我愣愣地在想:这样一个活蹦乱跳的生命很快该走向刑场。正可谓:天作孽,尤可恕;人作孽,不可活。〕 当年,除北京站外,我们还常巡逻在20路汽车的一趟线。***、前门、天桥、永定门……所谓的“乞丐王国”。那些年都是上访人群太多闹的,盲流都成一景了,里面污七八糟什么稀奇古怪都有,说起来话长。咱就说“小姐”吧。 那是1996年的1月25日晚上9点多,那天全市大清查。我和搭档小福子转到车站广场大钟底下,冬天的广场稀稀落落没多少旅客,对面栏杆下一个蹲着的小伙子看见我们时眼神有点儿“跑”,得!“瞄”死他,我俩靠了上去。 “从哪儿来?” “新疆。” “哪儿的人?” “辽宁。” “到新疆干嘛去了?” “打工。” “一月挣多少钱呀?” “三百。” “家里有什么人吗?” “老婆孩子。” “几点的火车?” “22点21分的271次到辽宁。” “证件有吗?” 小伙子急忙一弯腰从鞋里抠出了身份证:孙xx,66年生人,辽宁沈阳辽中县城郊乡卡南村人。 别看这个回合不到两分钟,但他已经输得死死的。先说位置,他背靠栏杆眼观四周,这符合恐惧心理。身份证藏鞋里也不正常,拿出来是急于摆脱。 最要命的是答话——从富裕地区到贫瘠地区打工,又不是什么高工资,逻辑推理起来再加上——有家!不合情里再紧一个扣! 不合情理也不能把人铐上不是?咱警察不是神仙,要拿证据说事。 还有一个小时开车,咱还不能把人往回带啊,折中一下,先到广场的治安岗亭让小福子看着。俺看身份证是真的,赶紧跑回所里用长途电话查证(那时候看真假身份证眼力没问题,打长途也有功力)。 哈。说到打长途的功力其实也没别的,无非是电话里跟人家接线妹妹多多说好话而已,千万别装,您一装人家一撂!你急?急死您活该! 沈阳地区114,再查城郊派出所电话。没五分钟接通了,听声音是位老者。刚报过去要查个卡南村的,那边声音明显高了八度。 “叫 什么?!” “孙xx!” “扣住他!!!杀人犯!!!” 我抓起步话机喊小福子,刚一句把那小子铐上!再怎么叫没回音了…… 这可把我急坏了!距离远知道有什么事再跑过去也来不及了,站在楼顶上望着岗亭方向转磨看啊! 后来才知道这时岗楼里发生的一幕。 我那一句“把他铐上!”这小子知道完蛋了。舍命一撞玻璃门粉碎!冲到了街上…… “小福子”之所以叫这个名字,一个是因为他姓福,再者是他人小、年龄小、个头也小,说话举止都像个孩子,所以大家对他的统称就成了小福子。 关键时刻看人啊,我们同行可不是都不掉链子的,让煮熟的鸭子飞了的不是没有,到时候也只能生闷气,捂盖子…… 话说这孩子不含糊啊。蹿出来的是个彪悍的大汉,追上来是个孩子似的警察。用萨苏的笔写——蹿出个豹子,追上个狸猫。豹子在拼死一搏,以图活命。狸猫死死和豹子缠在一堆儿,说什么也把豹子焊死!!! 离岗亭不到十米,两人滚来滚去,周围联防的,看车的,买货的都上来伸援手。终于把那逃犯拧过双臂带上手铐。 小福子气喘过来拿步话机: “放心吧!铐好啦!!!” 我这边心花怒放啊,在步话机里叫:“哈……干得漂亮!!!这小子杀了人的!!!” 小福子叫福今朝,现在西城分局。他要能看到这文章我得告诉他:当年那一扑真的牛x!!!到年底才给个嘉奖确实低点啊! 全所都听到又抓个杀人犯,都过来打听。政委还纳闷:五分钟前还看你们在屋里转悠,怎么来的杀人犯啊? “哈……”点儿好,出门碰上的。 我们一起到三楼,远远望见邮通街口一群人簇拥着小福子和我们的“猎物”凯旋。 “豹子”变“赤脚大仙”了,跑把鞋跑没了,您这情况可属于活该,没人去给拣回来。这大冬天的,后来一直光脚回的东北…… 弟兄们看的发愣——他们俩点儿邪啊!太邪!!! 接下来的问话不是太费劲,两个回合他就断断续续地讲述了恶行的全过程。 他杀了一个“小姐”。 这个故事与全中国男女的激情故事都差不到哪儿去,一个湖北姑娘千里迢迢到 他的东北家乡来挣钱(据俺所知为名誉的原因,卖身妇女都是到完全陌生的地区)。我看过那姑娘的照片,长得白白净净,眉清目秀,似乎来自乡下,显得有些健壮。他作为客人,维护人家生意。一来二去俩人产生了感情,姑娘深深地喜欢上了他…… 说到这,我特意仔细端详了他一番:一米八多的个头,体格健硕。黑黑的脸,长得有点像谢霆锋,厚嘴唇,一副憨厚相。 姑娘知道他已经结婚生子,还死心塌地地跟着他,哪想到他心生毒计,声称要带姑娘私奔。姑娘收拾好东西跟他走了。 1995年6月的一个深夜,他把姑娘带到离他家不远的一处枯井边用刀刺死。估计那女孩子临死才明白这小子“憨厚”的外表下一点也不憨厚! 然后,他搜出五千元(该是姑娘所有的积蓄),把尸体扔到井里掩埋。 姑娘的姐姐半年来反复地追啊、找啊。他稳稳当当地答复:“不知道啊……” 直到1996年1月初,人们偶然在枯井里发现尸体,唯一的嫌疑人非他莫属。到家抓捕时,早已警觉的他翻墙逃跑,在黑龙江、新疆打工,想再回辽宁,在北京站转车,与我们相遇。 当时他觉得站里危险,想等进站放行人多时再往里走,先躲在外边黑影里。他没想到我们专往黑影里踅摸——您最放心的地儿是我们最注意的地儿啊。 大概过程交代完了。俺特地问他:“为什么要杀她?” “她纠缠我。” “那就够你杀她的理由?!” 这时他嘴角轻蔑地一撇。 “她那样的(指卖淫),我能要吗?” 他说完这话俺半天没言语,说实话觉得想数落他都不值,心里充满对他的厌恶和鄙视…… 他还抱一线生的希望嘟囔:“都怨她缠我缠得太厉害。” “那五千块钱怎么说?!” 他彻底无语。 看着他年轻健康的躯体,我愣愣地在想:这样一个活蹦乱跳的生命很快该走向刑场。 正可谓天作孽,尤可恕。人作孽,不可活。 两天后,辽中县的刑警到了,一起来的还有那位接我电话的老民警。 看着从号里提出来趟着脚镣的他,老民警告诉我说:“他是孤儿,从小没少照顾他,连媳妇都是我帮他介绍的,帮他成的家。没想到小子作孽啊……” 其他刑警告诉我,抓捕的时候是老民警第一个冲进去的。后来也是他天天守在电话机前等消息,终于等到我们的电话。这次特地带老民警来,一是他熟悉案犯好做工作,再者为这个案子没少费心血,顺便也来首都逛逛,快退休了嘛…… 说实话,每当遇到这样的民警,咱从内心觉得这才是我值得自豪的同行。 一直欣赏“惩恶扬善”,觉得这才是我们行为道德的准则。越到基层越能遇到些对着良心做事的普通人…… 几天后,我送他们上车,看见这小子还“赤脚大仙”光俩大脚片子没穿鞋呢。我想防止逃跑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应该是人们不是没有同情心,而是更同情那个躺在枯井里的异乡姑娘…… 十、警官老尹口述:第一次与死刑犯的较量 〔黑暗的夜空中开始响起俺凄厉的声音:来帮帮忙!!!他是死刑犯!!!俺与他滚在一起,感觉四周“唿”地起来一片黑森森的树林——那是睡觉的人们被喊醒站起。可很久没有援手伸出。〕 1984年的8月20号,夏夜,心情不好的我和铁搭档王德明溜达在北京站的街面上。那时下发的通缉令一般是书面的,急的都是电话专线口传。 我们一边走还一边念叨:今天电传的有两个,一个是天津的老头杀人,一个是内蒙一监的两个死刑犯越狱…… 那个年代北京还没有很多的旅馆,想住店还得经站前的旅店介绍处介绍,人们要用盖着公章的介绍信排队登记。即使那样大多数人还是住不上旅馆。半夜的车站街面上睡满了人,有些地方甚至上趟厕所回来就连睡的地方都没了。 心情不好的原因是我俩刚捅了个大娄子,与其说是我俩捅的倒不如说是我把人家老王给忽悠了。 半个月前的一天,我单独值夜班,后半夜联防送来个女孩子,是江苏大丰县的,叫小谨,19岁,说是想不开了要自杀。咱问了问看这女孩挺懂事,想不开是因亲生父母离异,被继父强奸。跑到北京想转转就不活了。那时按常规就是填表收容了事。咱想收容所的女号都是呆傻精神病关一起。单纯的女孩懵懵懂懂给搁进去还不毁了?恻隐之心动了,安慰一番,拿点钱和粮票让个下班的老联防员给送到东四一家熟悉的旅馆先住下,想第二天给买张火车票让她自己回家。到第二天上午给旅馆打电话,说那女孩一早自己走了,一直没回来。心想万一人家想不开死了真是自己的罪过。那两天睡不着,陷入深深的自责当中…… 第三天的夜里又该我值班,我想,这女孩子该到哪儿去了呢?突然想给收容所打个电话问问。结果真在呢。原来是第二天老联防员去晚了点儿,她以为我们人不来了呢。自己溜达到药房买了几十片安眠药吃了,倒在东四北大街上,被东四派出所送医院洗胃后弄到收容所了。咱自责啊,要是工作做细点不就没这事啦!咱正想着呢,老王的事儿来啦。 老王是我的大组长,还是支部委员,生就的老实忠厚一根筋。我俩上完班不是敲三家就是喝啤酒,绝对的哥们。 话说老王媳妇在当时的3501厂上班,他家在朝阳门南小街,厂子在朝外关东店。那天老王媳妇上班骑车到朝外神路街,赶上下坡把个卖冰棍老太太的腿撞骨折了。带人家上医院看完病,人家还有个条件非让答应不行:说儿女都 上班,家里没人。你们两口子一定要留下一个陪护。这可把老王两口子为难坏了。那年头没有“三·八”服务公司啊,上哪儿找保姆去?俩人双职工,孩子小。回来就给我们念叨。咱憋着坏。来由不说,光说有个女孩不错,挺懂事的。你等我和司机去给接来。 司机是小白子,平时就是好哥们。我让他把车开到德外功德林收容所,告诉他跟着别言语。到里边找值班的说:有个江苏大丰县的小谨,女孩19岁,家长来接她,在我们那儿等着呢,领导让我们来领人。互相都熟悉,人家连想都没想就把人给我们带出来。咱跟她把帮忙看老太太的事一说,女孩子满口答应。 送过去把老太太看护得那叫个好,每次我们去老太太家都是满口地夸啊。 我还想着以后就帮这女孩子在北京找活干保姆算了。 一个星期过去了。这天上午,副所长、指导员突然把我俩找去分开单独谈话。咱一看麻烦来了,一准是这事陷了…… 领导找我们要人,咱还想扛呢。老王说:你小子把我害了。让小白子接人去吧……屋里副所长还盯着教育我呢,屋外吵吵嚷嚷地把人带回来了。心想这一回来不又得送收容所啊。没别的辙。到宿舍翻出本《法律法规》来,在里面找到“婚姻法”。咱向领导正式提出,结婚还不行么?!这副所长咧半天嘴没想出词儿来,最后吼了一句:你知道她的经历吗?!我说:基本知道吧。他抬高嗓门:她被她继父强奸过(大概是这样女人不能要)!我依然梗梗脖子:强奸和结婚有关系吗?!这边正玩命争执呢,窗户外边响起哭喊声。我们都出去了…… 原来是马上要把小谨往收容所送,车等着,她正在地上打滚哭:求求你们!求求你们!这边副所长喊:把她架上去!俺这边可听不得“求求你”这几个字!一瞬间不是愤怒,是悲伤,极度的悲伤。感觉全身血液忽地都到心脏里——没了。带队送人的是老杨,平时我俩关系不错,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也没看俺脸色。还提溜根电警棍跟俺开玩笑:要不你去送吧。我顺手接过警棍回头抡圆了照副所长脑袋上去了…… 这一棍子没打上!敢情,这一棍子大家希望打上去,事实就是没打上。 不是不想打,也不是力道不够。原因是身后的老杨太近了,棍子又长,抡起来动作大让他反应过来了。 要是真打上了,咱的警察生涯当年说什么也就结束了。 这里一些细节要解释起来比较长:当时俺怨恨的原 因,包括为什么那么快就要把人送回去,连商量的余地都不给。后来才知道是收容所为其它事找所长,无意中问到这事,所长才发现俺大夜里把个姑娘带走了,怀疑俺行为不轨。多年以后,俺与那女孩再次见面时她才告诉俺,她被送回去又被审查了半个来月。确实搞清了俺清白,才把她送回江苏老家的……那些自是后话。 当时,身后的老杨吓一跳,一胡噜把我的右胳膊带警棍都搂怀里了。嘴里一叠声地说:这怎话儿说的呢?老杨叫杨令法,是练炮锤的。咱右手是出不来了,剩左手捞着副所长的领口就往怀里带,他一挣巴领子都撕开了。这时指导员过来想喝住我,当时我昏了头,一把也把他领章给撕了。一折腾,大家都过来了。几个哥们挡在前面,和我一拨儿复员回来的兰子搂着我:大家都理解你,你现在千万别冲动啊!咱一看他们几个挡在前面的“铜墙铁壁”是冲不过去了。想求大家让开条路,两腿一弯就往地下跪,头一低,眼泪像自来水管子裂了似地喷了出来。嘴里叨咕着:都xx是人啊,都xx是人啊…… 折腾半天,那边人也送走了。这边指导员说:你别上班了,到后院反省去! 反省?!老子不干了!把领章一撕,帽子扔房上去了。话说那帽子也不争气,从房上骨碌骨碌又掉下来砸我脚边了……咳……到后院宿舍我换上便服夹上小包出门了,干什么呢?上访去! 走在长安街上,就想上哪儿去告呢?一抹头奔灯市口的全国妇联了。进门说上访,人家问你哪儿的啊?派出所的。人家都觉得奇怪啊,围过来三四个中青年妇女。我把过程一说,提问三条:一,这样情况该不该收容(当时收容条件是无钱无粮,乞讨要饭)?二,这孩子被继父强奸是不是你们妇联该管的?三,公民是不是受婚姻法保护?我提出结婚怎么还要强制收容?人家几位看着我乐,咱觉得有点像看怪物。人家说话挺客气:“您说得有道理,但这事您还是要找自己单位解决……” 咱明白这都是大抹子抹稀泥。得!回去吧,灰头土脸回到单位宿舍一拉门,靠!这才发现我爹妈在我床上坐着呢!咱打小爱淘气,没少让爹妈操心,14岁时就被爹妈送去当兵了。谁成想这23岁了还让人请家长啊。爹妈一来俺是顿时没脾气了。给咱定的问题是“未经领导批示私自接收容人员出来,辱骂殴打领导”。 接受大家帮助教育,查思想找根源,一个是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一贯自由散漫。还有就是看上人家女的了。俺一闷头:全接受,承认!嘴上做检查 可心里还惦记那女孩子怎么样了呢。多年以后那女孩又找回来是后话。 那些日子我和老王是处于半停职状态,白天写检查,夜间负责巡逻。 扯一大圈儿才说到我们巡逻上了。咱有个毛病——什么时候都不想闲着。 巡逻还老想捞点“鱼”回来,开始几天的巡逻也捞了几个蟊贼。这不,念叨念叨就碰上两条“鲨鱼”级别的! 那时的通缉、通报伴随着不断地撤消工作,新的旧的一大堆。俺喜欢没事翻腾着看。那张通缉大致内容如下: 于学厚,男,31岁,身高1.65米。体格较壮。因抢劫、盗窃判无期。 王显明,男,19岁,身高1.72米,体态稍胖,因杀死自己的亲生父亲被判死缓。 二犯于1984年8月1日在内蒙包头,内蒙劳改局第一监狱挖洞逃跑…… 这里先简单侃侃我们夜间是怎么抓人的吧:那时,车站广场到天热时一般睡个一、两万人也算正常。警察分两部分。一部分便衣抓现行,贼把偷睡着的旅客叫“抠死倒”,“抠”出钱、手表等贵重物品,或整包顺走。我们是制服巡逻,官称巡逻盘查,我们俗称“干拍”。到夜里我们制服“干拍”,我们老所长称为:打骡子马惊。满广场都是睡下的,突然站起来不是上厕所就是有事。我们这些制服一过来眼角都寻摸四周,要是远处突然站起来的必是重点。接下来,就看睡着的里面有没有上相的了。 话说这二位就是典型的“上相”…… 那晚上我们像往常一样的走啊走啊。犄角旮旯都转个遍。这有个规律,一般“唰”(外逃或刚作完案的)着的都往旮旯躲,您看哪个不服不份儿的一准没事。有事儿的都像——耗子。 转到快半夜一点了,我俩商量,再转一圈就找地方眯会儿。说着就到了站东路北的20路汽车总站。密密麻麻满地睡的人啊,在东北角上的两个目标我俩连商量都没商量就上去了。为什么呢?因为满广场睡觉的人都是铺着纸壳或报纸,唯独那两位铺的新床单。等蹲下细看那二位还睡得死死的,拿手电一照,嚯!里外三新。尤其是新潮的米黄色夹克衫一水没洗。我俩心里先有个七成把握…… 这与犯罪心理有关——不义之财得来快,去得也快。那年代把新床单铺地下,一般老百姓是挥霍不起的。再者,您谁来首都不是拿出压箱子底的得意衣服来呀。一水没洗就套上本身就不舒服,用咱老百姓的话讲——那还没穿出 来呢不是? 把那矮个岁数大的先叫醒。问:你哪儿的?答:沈阳。问:多大?答:31。 这位边答话边用明显的蹬踹动作把年轻的蹬醒。问年轻的:多大?答:19。问:哪的?答:内蒙。 我俩心中大惊!说曹操曹操就到跟前了! 他俩躺的位置北和东都是墙。我和老王形成夹角把他们堵住。话说那年轻的一醒,激灵一下往起站。俺喊别动!还没喊完岁数大的一哈腰,一头冲俺就撞过来。那年月俺1.82米,体重114市斤,估计人家以为打枣杆子不禁撞。 俺是心一横一把锁住了他脖子,双手合力较劲地勒。眼角余光看见那年轻的抡起一拳击在老王的太阳穴上,老王大叫:你丫敢打我?!俩人影一闪,奔路南的黑胡同消失了。 俺腋下夹住的这位,一股男用香水味直钻俺鼻子。俺还喊:别动!您让人家不动就不动啊?咱算知道为生命挣扎的人是什么声音了——底下这位发出的是“嗷”、“嗷”的长啸,活脱脱的狼嚎音。只三两下,俺手里就剩半拉屁股了。再扑,再挣脱。俺感到气喘不上四肢无力…… 黑暗的夜空中开始响起俺凄厉的声音:来帮帮忙!!!他是死刑犯!!!俺与他滚在一起,感觉四周“唿”地起来一片黑森森的树林——那是睡觉的人们被喊醒站起来。可很久没有援手伸出。 后来俺回忆这段就感慨——别以为人民警察都像电影里那样高大不可战胜,您是人。对方不想招惹您的时候听话,想反抗的时候您得上去跟人家拿实力较量。咱实力不济就得呼救不是?再者喊“死刑犯”谁轻易敢上啊?喊小偷不就结了?咱还是紧张吓糊涂了。 我俩滚过来滚过去渐渐有人开始伸手了。一个,两个……最后大概有六七双男人的大手拽住他的胳膊、衣角……忽然一个人一哆嗦撒手,“呼啦”一下犯人又挣脱,再摁!众人压萝总算压住了。一堆人下拽出他一只白森森的手臂,“喀嚓”,在这瞬间五六副手铐上去。黄澄澄、金灿灿一大片! 俺30年给人带手铐唯那次最为壮观! 事后才知道,当时有一组公交分局的便衣打扒正在边上,帮了俺大忙。 俺想谢谢人家,结果连姓名都不知道。 俺这时赶紧抬头找老王,见马路对面的胡同口,从围观的人群中间闪出老王揪住带好铐子的逃犯正往外走。咱心里明白——赢了!要是跑了一个,当晚全市一准儿动员起来大清 查。咱们两个拿下那是完胜! 边上有个综合治理办公室,把人带进去。公交分局的便衣们问清情况,悻悻地摘下手铐撤了(那时我们都有不成文的规矩,一般抓人谁把手铐先铐上人归谁。当然一般都是现行。这是我们先发现,再争功自然没道理)。 老王连紧张带生气(俺看主要是紧张),一个手电筒砸在那年轻的脑门上。一个月牙形的口子隆起,血涌出来……那小子动都没动,面无表情地说: 咱都快死的人了,您别这样。 案子大,俺连笔录都不用做。局长传令直接送预审科。可俺的毛病喜欢刨根问底,抓紧时间问问他们到底是怎么跑出来的?出来后都做了些什么…… 先侃段小插曲,帮忙的人都走了,有位50来岁的老爷们苦个脸不走:我帮您忙,把手表弄丢了!俺依稀记得他是伸了把手。觉得每个帮我的人都类似于救命。那边把俩小子刚搜查完,两块崭新的黄盘手表撂在桌上,俺顺手抓一块给老头:这块比您那块不次吧?老头高高兴兴走了(心里想案子大,上面一般不会追究。后来内蒙检查院为这事还特地来外调一次是后话)。 过了两天,一个在首钢上班的哥们问俺是不是抓俩死刑犯?俺还纳闷他怎么知道。他说那老头是他们同事,平常不怎么正经上班,经常端个大茶缸子溜达。那晚上回去说帮警察抓杀人犯了,当时的领导周xx特别重视见义勇为,给了他一个二等功,工资晋一级浮动一级。俺一笑,觉得他比俺合适多了。 可过了俩月,北京治保报上登了他的事迹,对过程大概是这样描述的: 那晚他见两个警察径直走到两个睡觉的人边上,突然两人起来反抗。其中一个瘦弱的警察眼看要支持不住了,他猛扑了上去,制伏了死刑犯。俺有点无奈,其实起主要作用的该是那几个便衣啊…… 咱先说那年轻的王显明,刚19岁,是个少数民族(咱不好给人家民族晾出来)。两年前因为搞对象他爹不同意,情急之下拿改锥照他爹心脏部位来了几下,冷眼见他爹躺地下一命呜呼。定了故意杀人,因年龄不够18岁,判了死缓二年。 俺问他:干吗偏杀你爹?答:感情太好,昏了头了(也太昏点了吧)。 再问:忍两年判个有期将来不是还可以出来?答:忍两年也得死监狱里,那条件太差,就那窝头(说到这使劲地撇着嘴)。 再说那于学厚,31岁,辽宁沈阳人。因为抢劫、盗窃判 无期。咱觉得抢劫没什么技术含量(电影里葛优说的),再看这盗窃,可是专偷保险柜!不是一般的技术含量吧? 咱还专门问他:我拿钥匙开个保险柜都费劲,你是怎么开的(他们这回跑出来,又开了一个)?他对俺还怨气没消,不想正经回答问题:我随便一弄就开。 这二位在内蒙包头一监一块儿服刑成了哥们,预谋逃跑。准备的家伙什儿挺特别——用大号铅丝挝了个大“锚钩”。1982年8月1日半夜,先从里面监号厕所掏洞出来,到外墙用长绳把“锚钩”钩墙头上。上去剪开电网,再搭着棉袄。两人互相拽着翻到外面。再游过800米宽的水面(俺一直不明白,包头哪来那么丰富的水资源),在庄稼地走一星期(所有道路都被全面封锁),吃生老玉米,喝河水。 到包头市郊区找到个供销社(相当于今天的超市吧)。还是用那大“锚钩”搭墙上翻进去。撬开保险柜。得了3700元人民币(那年头三千远比现在的三万都不止)。 哥俩变有钱人后没往内地来,先奔西北兰州去(聪明,越偏僻地区越是警戒少)。有钱肯定潇洒,要不怎会用上香水呢……玩了些日子,想起听人说过东北大兴安岭里有片800里没人烟的地方,两人决定跑去种蘑菇了却一生。顺兰州、西安、郑州一路过来,小王说没见过北京什么样,想看看(那年头来趟北京相当于现在的玩趟美国吧。北京是红太阳升起的地方啊)。老于本来担心北京严,但没拗过哥们。 说到这儿老于叹气:不是为了我兄弟,你们还是抓不到我啊。聊半天从他的表情看,只有这句话是动真感情…… 至于抓到抓不到那要看他运气了。 上面催得紧,俺也不能多聊。赶紧往预审科送,接的警察正念叨:今儿晚上别睡了,你们给送俩金疙瘩来。 回头冲老于说:他这回算再也出不去了(死刑了,而且会很快)。这时我注意到蹲地下的老于两眼微闭,瞬间脸色煞白,前后摇晃几下。俺想这是喧闹过后,静下来感觉到要死的恐惧吧。后来见一些死囚都有类似的“摇晃几下”…… 回派出所脱裤子才发现大腿沾得慌,一找是老于用劲的时候隔着裤子给俺抠了个一公分来深的坑,当时愣没觉得疼。可见劲用得大啊…… 所长还让我俩上同仁医院检查一番,看有伤没有。 回来后老王的紧张劲儿没过去,睡不着,俺还得陪他溜大街…… 再后面是研 究处分和奖励问题了…… 先说处分:俺冒充领导批示擅自放人,执迷不悟,还揪打所长、指导员。搁现在开除三回富富余余的。俺愣是逃过了那一劫。 原因有三:一是处理俺就得处理老王,俺是吊儿郎当散兵一个,老王可是大组长(相当于现在的警长)支部委员。咱落处分他一定跑不了。组织上要考虑影响。二是因为出了北京站爆炸等一系列案子,上面决定要成立北京站分局,各部门人心惶惶,秩序有些乱……三是指导员老褚。俺爹妈去求情,他放下一句话:放心吧,这小子我把他当孩子看!在后来的处理斡旋中起了关键作用。那时单位不管岁数大小一律称老或小。老褚比俺爹大一岁,从那以后俺改口叫“褚大爷”了。后来满北京站的人一见老褚远远地走来都嘻嘻哈哈地逗我:看你褚大爷来了!俺一准儿迎上去,脆生生地喊一声:褚大爷! 老褚现在快80了,听说还住在船板胡同…… 研究奖励,有领导提出给老王个三等功,咱将功抵过。可老王哥们就是哥们。坚决提出要给都给,不给自己也不要!后来给我俩一人一个三等功,为此分局还专门租的东交民巷礼堂发奖。给俺发奖的是市局政治部主任李x,俺还梗梗脖子没给领导敬礼,转身给台下敬了个礼…… 老王目前还在劲松派出所扎腰带巡逻呢。有谁在那片儿见到位快60岁,浓眉大眼,个不高,满脑袋白发的巡逻警察就是他…… 半个月后内蒙检察院来核实情况,专门问那块表(当时100多元的表还算贵重东西)。咱解释半天人家表示理解。 再后来内蒙一监寄来面锦旗,上面无非写点赞扬的话。还专门来长途表示感谢,告知决定杀了两个小子庆“十一”。还说逃跑那晚值班的八位狱警都背了处分。内勤问俺回不回个电话?俺觉得心里有点怪怪的,这又不是杀猪宰羊,是杀人啊。想了想回电没什么意义,与他们再没联系…… 大约五六年后的一天,我正在街上巡逻,忽然身后有人轻轻拽我衣襟。 回头一看是那姑娘。她说:知道你结婚了,特地来看看你。她后来到了广州、深圳,混得还不错。不过我发现当年内向、腼腆的小女孩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标准的悍妇。有一句话不对付,她两眼一眯——像只母豹子。 听说与人打架喜欢脱鞋——用高跟砸对方脑袋。 俺在想,这是她天生的性格如此,还是残酷的生命历程改变了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