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圣传》 第1章 生死 洪荒年代过后不久,一支队伍经过高山、沙漠和城堡,到了一座玉面狐狸统治下的耳城,想要夺下耳城,以此为根据地,然后和西夏国国王分庭抗礼。 于是,一场争夺西夏最高统治权的三国争斗开始了。 这支队伍的领队是沙王,原来叫沙漠判官,后来自立为王,改称沙王。跟随他的军师,其实是道士,又是一个部族的王子。王子手下有一帮奇能异士。 他们来到了战场,一场大战在即...... 沙王说:“今天亮明了观点,要勇敢往前冲。不管前面是什么,都不能退步,只要前进,不要后退。前进会生存,后退会死亡。这件事非同寻可,要和夏王干到底,就要准备忍耐,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萨父已经接受这个现实,他担心沙王会失败,于是说:“还是要谨慎,如今的人们,如果要他走正路,他们说啥都不肯,如果要他们走邪路,不用说,自己就主动贴上来,没有谁能保证绝对清白,有时候,人们的确不容易。” 李单很想参加到萧生的队伍中,跟着萧生,然后跟着沙王,去攻打夏王,可惜,他担心萨父的安全,毕竟有知遇之恩,需要报答,更重要的,需要他加强村庄的安全,要保卫村庄,不能让村里人受伤。 要是知道李单是沙王的人,夏王肯定要来围剿整个村庄,为了不连累无辜,还是要留在村里,不给夏王一些把柄,说老实话,只要夏王抓不住把柄,就没有围剿村庄的理由,如果滥杀无辜,恐怕会冷却不少百姓的心。 凭夏王的作法,他会采取措施,如果知道村庄反对他,他会派来大军将整个村庄活埋,男女老幼,一个都不会放过,这样的屠杀和活埋已经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只要暴君在,就会有无数次。 小小的一个村庄,在夏王眼里,可能就是一个马蜂窝,将马蜂窝一烧,烧个干干净净,啥都没有了,咋说都不会留下后遗症。 看看外面太阳已经有一竿子高了,沙王请辞,萨父不敢阻拦,知道他们已经祭天,也有了力量,大家都很激动,毕竟这是对大家有好处的,都要去争取,不能把脖子放在砧板上,让暴君肆意宰割。 与其被动地被夏王围剿,虽不成功,可那动作恶心,不如现在就主动进攻,不进攻,只能等死。进攻,就有活路,有希望获得幸福。人一死,完事皆空,死人不会说话,死人也不能为自己争取什么,死人没有喜怒哀乐,人死之前,就得有所动作,等到死的时候,才现很多问题,有很多事没做,但到死亡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回头,做什么都晚了。 萧生看出了李单的想法,他说:“不要担心,不久的将来,你肯定会看到沙王的胜利,会听到欢呼胜利的声音,多行不义必自毙,像夏王不得人心,将来肯定要受到人民的审判和处罚。” 他说完这话,给人的感觉是他根本没有考虑到李单更深一层的意思。 李单的目的是想报恩,对萨父肯定很在意,不想让他受牵连。幸亏沙王没有答应。 萧生对萨父、李单说:“那么,我们就走了,多谢萨父、李单的照顾,为了不给你们添麻烦,我们先走一步,说不定以后我们还会再见面。” 萨父、李单又说了一些客套话,不知道是不是言不由衷,不过,绝对是又惊又怕的状态。造反这事,可是株连九族的事,夏王从中原国啥都没学会,偏偏学会了整人,像这种整人的技术,学到了家,并且运用娴熟,无人能比。 这时候,最大的受害人是西夏国的百姓,而最大的受益者是西夏国国王,还有听命于西夏王的臣子。当然,这个不包括像萨父这样的人。萨父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沙王以前要抢夺他女儿,并下了聘礼,他逆来顺受,敢怒不敢言,连半个不字都不敢说。不敢和土匪对着干,也不敢跟官府对着干,总之,谁都比他强,谁都喜欢抢他的东西。他在这里也算是一方土豪,可惜遇到强壮的,他也只好退让三分。特别是手里头没有多少兵,武器也不咋地,关键是没有信心。 然后,他们又面临着一些问题,就是先到什么地方,既然造反,夏王肯定会很快就知道,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像这样的情况,他会很快知道消息的。 为了保险起见,还是要注意建立根据地,划出一块地来,这块地易守难攻,不让西夏兵轻易占领。 在沙漠腹地就很好,可惜不行,那里进出比较艰难,条件也艰苦,耗时耗力,不见得有好的效果。 萧生比较熟悉草原的情形,但是,这里不完全是草原,沙漠那边是草原,然后是高山。 要想保全性命,必须要借助山水的力量。但是,在没山没水的地方,只有想办法弄出一座城堡,这座城堡,可以成为一座保护自己,进攻敌人的最好的根据地。 要是在旷野建立一座城,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成就的,不如夺取一座城,吃现成的,那要好得多,免得辛苦去筑城。 萧生说:“时间不早了,我们要告辞,往前走,前方有没有城?地理位置怎样?” 沙王说:“前面有,我对这里的情形比较熟悉,离这里五百里,是最近的位置,有一座城,名叫耳城,因其外形像人的耳朵而得名。我们要去那里吗?” “那好,我们就去那里?”萧生说,他想了想,问道:“那里有没有人守城?” “有,不多,全城有一万多兵,五万多百姓。”沙王说。 “行,就去那里,我们有三万多兵马,攻下那座小城,如果敌兵投降,就是四万多兵马,再从百姓中招募一些,壮大我们的队伍。”萧生说。 “嗯,不错,我们前往,不能耽搁了,今天是好日子,应该前往,能博个好彩头。”沙王说。 “你也信这个?”萧生笑着问。 “是啊。有些事不能不信。”沙王说。 萧生不好说什么,要说信还是不信,都是一种信仰,无可厚非。 他们商量好了之后,离开,然后带着众人前往耳城。 天一前往,弘法也跟着,当然,那些骆驼是老伙计了,也要带着,毕竟还要穿越沙漠。可是,天一不想这样,他说:“前面还有没有沙漠?” 沙王说:“没有了,过了耳城,就是丘陵,再过去,就是平原。” “那好,那就用不着骆驼了,可以把骆驼寄存在萨父这里了。等以后再来取,怎么样?”天一建议。 “好,我对萨父说。”沙王说。 沙王骑着马朝前跑,到了萨父面前,萨父刚转身,准备往回走,突然听到快马跑来,一看,是沙王,他很惊讶,以为他改变了主意,心里吃了一惊,连忙问道:“怎么了?怎么一个人回来了?” 沙王看到他的表情,非常可笑,连忙说:“不要怕,我不是赖着不走,是有事找你。” 说完这话,沙王再看看萨父,萨父的脸都白了。 第2章 瞬间 萨父的脸变白了,沙王实在忍不住,哈哈大笑,他说:“生死就是一瞬间的事,难道你特别害怕吗?” 萨父见他说到自己心里去了,但是,不能明说,否则,就麻烦了,更加惹人笑话,他说:“没有,我怕什么?你现在是沙王,不会和小民计较的,不知道你回来,是不是还在惦记老夫的姑娘?” “哪里,哪里,现在本王荣升为王,**佳丽,不在话下,哪里满足接一个老婆当压寨夫人?你的姑娘,慢慢地找个心上人吧,本王戎马倥惚,没有时间来迎娶,更重要的,本王做最重要的事,如果你家姑娘以后不管嫁给谁,本王只要活着,就会保护你家姑娘,谁敢欺负她,就先问问本王手中的刀答应不答应。 ”沙王说。 “哎呀,老夫明白了,真是感人至深啊!有了沙王,不要夏王也罢。”萨父说。 李单暗暗地扯了扯萨父的衣襟,萨父明白,他觉得说错了话,真是言多必失,要知道夏王安排的眼线在周围,只要稍微有一点风吹草动,夏王都知道,现在竟然当着沙王的面,说夏王的坏话,那还了得?除非萨父不想活了,明目张胆地要跟着沙王打夏王,要是不是,那么就老老实实地跟着夏王,别弄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出来。 “沙王,不好意思,老夫是老糊涂了,竟说错话。你要是让老夫做什么,就尽管吩咐吧,老夫能做到的,绝不推诿,一定尽力而为。”萨父说。 他希望通过装糊涂,特别是装成老糊涂的样子,来蒙混过关,不清楚是不是真的,要想得到别人的信任,必须要做一些值得信任的事情出来。 沙王来不及细说,心里还在惦记着大部队,特别是萧生和他的助手加勒他们,他们在朝前走,自己在这里和萨父磨嘴皮子,他有些急躁,就说:“村长,本王来这里,回来找你,没有什么事,就是想对你说,前方没有沙漠,天一道长他们带来的骆驼,需要交给你来代管,好生照看,以后他们回来再取,多谢!” 沙王说完,眼睛看着别处,然后向萨父施礼,离开了这里。沙王刚走,就看见有人跑过来说:“村长,骆驼,骆驼,他们的骆驼没走,在路边吃草。” “老夫知道了,你去把他们都牵回来吧,好生看管,以后要完完全全地交换给人家,明白了吗?”萨父说。 那人是村民,也是萨父家的家丁,顿时明白过来,赶紧说:“好吧,我清楚了,村长!” 他说完,就策马跑去牵骆驼。这骆驼算是交代了,这些老伙计,在沙漠里所起的作用,不容忽视,没有它们,人在沙漠必死无疑。 萨父和李单带领众村民回到村里不提,再说沙王策马返回,撵上了队伍,这个王当得有意思,很像土匪,凡事都是亲自去做。不过,这样的事多做做有好处,不存在什么问题,毕竟还在创业阶段,要想摆架子,还没到火候。夏王现在喜欢摆谱,不过,他是在走下坡路,坡下的人看他,仍然很高,但是,每走一步,都不可能上升一个高度,只能是越走越低。 越是喜欢摆谱的,越是内心空虚,越是内心空虚,越要向世人展示,自己的所谓强大。外表强大,内心空虚,照样不堪一击,早晚会被弱小的敌人吞灭。 萧生看见沙王跑上来,说:“贫道以为你舍不得走,要和村长的姑娘成亲呢。” “道长想多了,没有想到会这样,村长很怕本王。本王就是和他女儿结婚,也不见得幸福,因为村长对本王心存芥蒂,不能这样下去,否则就很麻烦。”沙王说。 他说完,赶紧住口,他最大的想法,就是要赶紧赶到耳城,他在旷野时间太久了,人们现在需要一个好地方。在沙漠,就是他的地盘,就像蓝天属于雄鹰,海洋属于大鱼一样,任何敌人进入沙漠,都要被沙海淹没,死无葬身之地,成为沙漠上的干尸,屹立千年。 当然,人的生命长度是有限的,在有限的生命历程中,需要拓宽生命的宽度和厚度,只有这样,活着才有意义。 他没有心思在萨拉婕身上了,虽然花了一些钱,送了一些聘礼,但是,钱就像沙漠里的沙一样,是流动的,流走了,还会来,不是固定不变的,钱在哪里,都无所谓,都是要让钱挥作用。那些钱来自民间,也要用在民间,自己又用不了,为什么不把钱用在又需要的人身上呢? 萧生看出他的心思,笑道:“走吧,大家都巴不得快点进城,好好休息休息。有了城墙的保护,大家会安心一些。” 沙王点点头,说:“是的,本王也是这样想的,城墙最薄弱的环节是城门,那个地方要加强保卫,最好是在城门之内,再设立城门,将城门延长,或者建筑城中城,城中城里再修筑城,里里外外多做几层,那么,才能有效防御和进攻。” “说的有理,可是,那样的话,自己也不是很方便啊,再说,那样找一个非常大的地方,像耳城那样的小城,恐怕不利于修建多重城墙。”萧生说。 他们一边走,一边说,队伍拖得很长,看到这群弟兄,沙王心里比较高兴,他说:“这样吧,我们去看了再说,有形的城墙能阻挡敌人前进的步伐,但是,世上没有攻不破的城墙,要想给敌人制造麻烦,自己先不要怕麻烦,还有一点,就是自己先要面临考验。” “沙王说的没错,很有道理,有形的墙容易攻破,无形的墙却非常难以攻破。”萧生说。 沙王一听,糊涂了,什么是有形的墙,什么是无形的墙? 这话听起来有些别扭。萧生知道他暂时不懂,也懒得说,继续往前走。沙王一直在琢磨这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很快就到了耳城,这么一个地方,恐怕兔子都不来屙屎吧?天底下,就一座孤零零的城,看起来平淡无奇,难道这里就是未来的根据地? 碎石的地面,泛着明亮的光,是太阳的反射,令人头晕目眩。这样的地方,适合作战,战马践踏在上面,急促声特别响亮。大家骑在马上,三万人马,差不多有两万多匹战马,其他的都是善于行走的,在沙漠地带生存,练就了好的身体,不行的,都被淘汰,不复存在,留下来的,都是精华,这支精干的队伍,向着耳城挺进,可以感觉到他们的喜悦和兴奋。 第3章 耳城 队伍们来到了耳城城下,奇怪的是,城门紧闭,但是城头上没有人,这可如何是好?真的让人不知其可,越是安静,越感到恐怖,这到底怎么回事? 耳城死一般的寂静,越是安静,越有问题,但是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城墙是石头垒砌成的,石头与石头之间是粘土,粘土是被米汤弄湿的,然后用作石头与石头之间的粘合剂,这种作法,很有意思,但是非常结实,看到这样的石头城墙,大家都有些望而却步,有些为难,不像在沙漠里驰骋,只要跑得快,就不会面临生存的压力,就会生活得很好。 向平面展,是可以的,向上面延伸,就存在问题,主要的问题是,看在马背上跳跃的人,能够攀上城墙吗? 当然,这里面有两个问题令人费解,名为耳城,为何看不出像耳朵?为什么取名叫耳城,令人惊讶。还有,要说不用攀登城墙就能进入的,不是别人,就是天一道长、萧生,他俩能进城,不用攀登,他们想进去,无论是多厚的城墙,都能进去。 这次应该没问题,有问题的就是他们,不知道怎样才能进去。 弘法悄悄地对天一说:“师父,这是要打仗吗?为什么没有敌人?” “不要说话,风暴来之前,往往是最安静的,小心,别说话,被敌人知道了就麻烦了。”天一警告弘法说。 弘法一听,吓了一跳,不敢吱声了。师父说的话没有说错的,都是对的,这是经验,当然,对于没有经验的他来说,对师父只能仰望,不能了解全部。 城墙用石头磊砌而成,石头与石头之间,长有青草,看来,很长时间没有人打理了。 天一让大家安静,沙王看看萧生,萧生说:“道长道行非常深,非常了解敌情,现在大家都安静下来,看看情况再说吧,不知道城里面有什么?” 沙王吩咐道:“诸将听令,大家原地休息。” 大家纷纷放下武器,到处都是一片沉寂,大家不情愿,平时都是大动作,习惯成自然,现在突然静如处子,恐怕还有些不适应,不管怎样,命令如山倒,不听不得了,肯定要打乱仗,到处都是乱糟糟的,没有一个齐整肃静的时刻。 这时候,城内出了欢呼声,接着城门打开,从里面冲出来一位将军,看起来身材娇小,但是骑在高头大马上,就显得英姿飒爽,比较威风。 那将军策马跑到天一跟前,问:“你是谁?来耳城干什么?” 沙王一看,上前一步,仔细一瞧,问:“你是玉面狐狸?” 那将军听了一愣,上下打量了一下,咯咯笑出声音来,那声音里带着冷冷的气,她没好气地问:“你是沙漠判官?” “是。原来是你在守耳城?”沙王问。 “是的,怎么了,你不在沙漠好好呆着,想打本姑娘的主意吗?”狐狸问。 “哪里,借我一个胆子,我也不敢,你是相当厉害的,方圆几千里之内,谁不知道?你在为夏王卖命吗?” “你们来耳城做什么?先回答我,我再告诉你我的事。”玉面狐狸说。 她的话音一落,从身后抽出一把刀来,沙王吓了一跳,这狐狸要耍什么花招?真的要杀人了吗? 正在迟疑间,那刀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刀又回到了来的地方,看来,玉面狐狸只是在吓唬人,不过,她的本事也十分了得,在这一带名气比较大,都知道她的性格很像男人,但外表上看是娇小柔弱,娇媚百生的,一不小心,就可能遇到她的毒手。 沙王也不示弱,说:“实话告诉你,以前的判官已经不在了。这次来,就是想要夺取耳城,作为根据地。” “什么?你在开玩笑吧?判官不是你吗?你不是判官吗?难道你想造反不成?”狐狸问。 “是的,以前我叫判官,现在我叫沙王。现在已经造反,早就听说耳城比较适合做根据地,就跑过来,还望狐狸行个方便,不要让本王为难。要是敢说一个不字,那就休怪本王不客气,一定要屠城,将耳城杀个片甲不留、血流成河。”沙王说。 “你开什么玩笑?我想怎么样?你想进城也可以,不过,先要问问我的宝刀答应不答应。”狐狸说完,手里不知道从哪里又抓了一把宝刀,寒光闪闪,似乎要喝人的血。 刀是要喝血的,正像宝剑,在中原国非常流行,可惜天一道长没有佩剑,也没有带刀。 在这里,带刀是经常性的,没有刀,在这里就没有安全感,因为在旷野,野兽较多,野兽一般不主动攻击人,在闹饥荒的时候,野兽没有东西吃的时候,就要拿人开刀了,对于人,也是吃那些比较羸弱的人,强壮的,倒避而远之。 玉面狐狸抽出了宝刀,她的兵纷纷举起武器。沙王不怕,也抽出宝刀,想和狐狸过招儿,当然,他的兄弟也不示弱,一见要打仗,纷纷来了精神。 玉面狐狸心想,他们才来,肯定比价疲惫,要打就要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不清楚是不是这样,不能让对手占了便宜。 萧生见他们要打,心想,学道之人,最好是平和,不要刀剑,不要流血,但是要制止,恐怕已经晚了一步。 这时候,敌人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不像中原国的人那样打仗,玉面狐狸他们竟然挥舞着大刀向人群砍过来。 沙王突然收了宝刀,对狐狸说:“且慢,本王有话说!” “还不是判官吗?还张口闭口地乱叫本王,你是谁的王呢?”狐狸十分不服气。 玉面狐狸说着话,一刀砍过来,沙王躲开,玉面狐狸砍了空,将刀往上一挑,沙王还是跳开,狐狸不服气,一个鲤鱼打挺,在空中转了一圈,然后稳当当地落在马鞍里,手起刀落,寒光一闪,朝着沙王的后脖子压下来。 沙王将马肚子一夹,这匹老伙计非常懂事,说起来老,实际上才三岁,正是不怕虎的年龄,它肚子被夹,立马懂得了主人的意思,于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前一窜,竟然矮了许多,马肚子几乎贴在地面,迅抛开,那马竟然练出了这等本事,十分了得! 沙王又躲过了这一刀,狐狸非常狡猾,她从马背上翻身跳下,快跑几步,像燕子一般,轻轻掠过地面,手里拿着寒光闪闪的刀,直接跟在战马后面,手里举起宝刀,看准了,向马屁股砍过去。 第4章 良马 弘法看见了,惊叫起来:“沙王,小心!” 沙王知道后面有一股风吹来,非常迅猛,他反其道而行之,让他的宝马腾空而起,从肚子紧紧伏于地,到宝马跳起来,那动作之迅,在一眨眼间完成,这真是西域良马,快马! 玉面狐狸没有劈到沙王,气急败坏地大骂:“蟊贼!哪里跑!” 沙王不做理会,知道狐狸已经下马步行,他策马回转,冲着狐狸跑过来,她一看,哈哈大笑:“好啊,原来要送上门来,接招!” 玉面狐狸没想到会得来全不费工夫,她将刀在空中划拉两下,目的很明显,就是要拿对方开刀了。谁知她的如意算盘已经打错了,再打已经没有意思。 沙王没有朝前走,他而是将马往旁边一转,从怀里掏出一根套绳,在空中挥舞甩了几圈,然后看准了向玉面狐狸扔过去。 玉面狐狸现有一条蛇一样的东西朝她飞来,心想,坏了,这是套马绳,赶紧逃,否则来不及了。 说时迟那时快,那绳子从沙王那里飞出来,玉面狐狸看得真切,她毫不示弱,打了一声口哨,她的坐骑马上飞来,刚好挡住了绳套,没想到绳套结结实实地套住了马脖子,那沙王见状,高兴坏了,没有了马,等于玉面狐狸没有了脚,可以好好地收拾她了。 沙王来不及细想,收紧了绳子,那沙王臂力挺大,三下五去二,绳子立刻像蟒蛇一样缠绕在沙王的手臂上,沙王迅拉紧了绳子,没想到绳子飞了。 眼看绳索套住了马头,却使不上力,自己的宝马已经窜了过去,刚才的劲儿用过了头,那绳子断了不成? 实际上不是,是那玉面狐狸见势不妙,宝马被套,自己就没有了脚,不是等着人家来踹吗?想到就要干,她手起刀落,将绳索砍断,沙王的绳子没用,接着马的力气,他一下子冲过去了。 玉面狐狸见他跑过了,赶紧纵身一跳,翻身上了骏马,然后策马去追,沙王看到后面来人在追,冷笑道:“自不量力,刚才不是本王的马太用力,怎么也要把你砍为两段,哪里轮到你过来撒野!” 他又将马噱头一拉,那马很懂事,赶紧后撤,谁知道玉面狐狸并不恋战,她将宝刀一举,说:“弟兄们,回城!” 大家一听,呼啦一声,将狐狸保卫起来,像潮水一般涌来,阻断了沙王的追击,沙王也举起了宝刀说:“停!” 他一声令下,全部人马戛然而止,没有继续追击,看看沙王,他哈哈大笑道:“鼠类小人,还敢和本王过招,真是自不量力啊!安营扎寨,明天再战!” 他下了命令,大家依照命令而行。 萧生十分佩服沙王,他还真厉害,和狐狸过招,没有多久,竟然把狐狸打得落花流水。 这里安排扎营,暂且不提,再说狐狸带人进了耳城,将大门紧闭。 耳城的大城门轰隆隆地关山,恢复了平静,再也听不到声音,就像湖面开始非常平静,里面投进了石子,激起了涟漪,涟漪一圈圈地荡开去,没过多久,又恢复了平静,跟没有石子激起波浪一样。 萧生点头,天一摇头,萧生不懂,不好现在就问,只有等扎营后,到了中军帐之后,萧生才悄声问天一:“师父,为什么打胜了仗,你却摇头,几乎所有人都点头称赞,觉得沙王神勇,你却在摇头,究竟是谁优秀,谁做的更好?” “不要下结论下得太早了,这个狐狸狡猾,没有认输,这是缓兵之计,要小心。不信,你可以现在进城去看看,为师已经看到了她的心,根本不是真输,是诈降,今晚要加强戒备,不要被她乘虚而入。因为骄兵必败,你把这个道理讲给沙王听,告诉他要冷静,不要被假象所迷惑,也不要骄傲,否则就要中计了。”天一说。 他的冷静是有名的,他说了这话,沙王不以为然,他说:“不用提醒,本王是男人,那玉面狐狸是一介女流,不足挂齿,今晚好好休息,明天等她来打,或者今晚来偷袭,一定叫她有来无回,死无葬身之地。” 他说了这话,天一笑着摆脑袋,觉得沙王太自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小子可能没吃到亏。 当晚,大家埋锅做饭,当然,离耳城有十里地的距离,这是萧生安排的,既然是军师,就要尽到军师的职责,不能让军师白当,他说的话,沙王当然买账,关键是他的背后是加勒,有了加勒,别说一座耳城,就是整个西夏,都不在话下,因此他很放心,只要让加勒呆在军营里,就能保证没事,所向披靡。 当然,加勒也不可能听沙王的,只有拐个弯,要想达到目的,还必须要用到萧生,萧生聪明自不必说,可是论打,还是加勒要狠一些。 左右文武,都齐全了,沙王确保没有问题。可以吃得香、睡得稳,一点问题都没有。 夜幕降临,大家都要睡觉,沙王对萧生说:“军师,道长,你看这灯火忽明忽暗,是什么征兆?” 萧生说:“可能今晚那个狐狸会来偷袭,要小心准备,不要被她钻了空子。” “道长,不用担心,这只母狐狸再狡猾,也没有猎人厉害,就让她来偷袭,本王呢,就等她来,只怕她不来。”沙王说。 沙王很骄傲和自负,当然,玉面狐狸会不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来偷袭呢?这个事还真的不知道。 看到灯火忽明忽暗,萧生猜测必然有异变,但不敢肯定,他就去找天一,天一说:“你是看到灯火的变化,就想到今晚有事对吧?” “是的,不过,徒儿还不敢确定,还请师父明示。”萧生说。 加勒跟在后面,见到弘法,弘法知道兵临城下,是十分危险的,可是,跟着天一道长总能化险为夷,没有一点问题。 但是,总有离开师父的时候,比如如厕的时候,师父就不能保护,可是在军营中,总是有敌人在盯着,说不定啥时候就有一支队伍跑出来,要向他进攻,或者袭击,总之,是要让他死于非命,可是他的命很是强盛,竟然就像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看起来,非常健壮,也毫无忧虑可言。 加勒更不用说,自己有大力气,加上金乌的帮助,真是如虎添翼,这样的人,走遍整个天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第5章 鱼水 天一担心有事,可又不能不管,对于弘法来说,天一就是他的天,天一就是他的地,没有了师父,就没有了他。他和他师父的关系,就像鱼和水的关系。就说:“好吧,你跟着为师,就是天塌下来,也有为师替你顶着,不要害怕。” 萧生说:“师父,与其被动受偷袭,不如主动去看,看那个玉面狐狸怎样?到底长了几个脑袋?有多大的本事。” “不要这样,这个狐狸不是简单的人物,她不是真的败走,是诈降,里面有问题。如果你想知道真相,不如前往探个究竟。”天一说。 他们基本上达成了一致意见,然后,萧生说:“那好,师父如果有空,我们去走一遭,说不定能现一些秘密。” 天一点点头,说:“萧生,你已经出师,这点小事,你一个人去吧,不过,可以让加勒作为外应。进去后,不可恋战,快去快回,不要迟疑。” 萧生很想尝试,到底能否穿透这么厚的城墙?以前只是穿透毡房,这是一个新的考验,要是能穿过,证明还是可以的,要是不行,那就麻烦了,不清楚是否能活着回来,不过,有了加勒,应该没问题。 萧生说:“时间不早,师父,萧生就去了。” 天一双眼闭上,点点头,没有说话,意思是默许了,其实,年轻人多闯闯,有好处。 流血流汗,无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不用呆在温室里,风雨不侵,不见得是好事。 在某些时候,还是需要多锻炼锻炼,只有多锻炼,才能成长。他离开了营帐,前往耳城。 加勒跟在后边。 加勒说:“殿下。” 萧生赶紧看看周围,没有人跟着,他小声说:“小心,不要暴露,要知道,在这里,我们要处处小心,沙王也是西夏人,我们帮他,他没话可说,不做计较,一旦功成名就,他成了好事,肯定会拿我们开刀的。不过是中原国还是弯刀族,或者是西夏,都是一样的,我们争取打乱并且破坏这个规律。” 加勒吐了吐舌头,调皮地说:“要是他们都知道了你是王子,恐怕西夏要乱成一锅粥了,我们刚好可以趁火打劫,一举将西夏夺取了,看夏王还敢猖狂不。” “道理是这样的,可惜不能这样去做,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但是,有能力还不行,还要加上道义,没有道义,等于是不义之举,不义之师,为人所不齿。”萧生说。 这个时候,他们看看月亮已经躲进了云层,厚厚的云层遮挡住了月亮,看东西都不真切,这个时候作案是最好的时刻。 加勒说:“前面就是城墙。殿下,你进去,我在空中保护你。” 萧生点点头,对加勒的本事的认识,更加加深了一步。 加勒看看萧生,萧生有些疑惑,要知道,这次穿透城墙是一种挑战,是一种考验,看平时自己练得怎么样了。 如果练得好,钻进去不成问题,如果没有练,或者练得不好,卡在城墙里面倒还是出丑的。 想来想去,萧生决定闯一闯,况且现在不是国王,不是万金之躯,没有那么金贵,就不必太在意。要知道,多磨砺,就会放出光芒。就像钻石在地下,经过挤压,经过磨砺,才能出璀璨的光芒来。 加勒问:“殿下,你试试吧,不行,就对我招招手,我马上下来。” “好,我试试。”萧生说。 他开始运气,达到忘我的境地,加勒担心影响他,就跑开了,然后让金乌变成翅膀,他飞到了天上。 这时候,月亮从云层里出来,加勒看着萧生,非常清楚,现在的耳城,死寂一片,不像是刚才打过仗一般。 加勒忘了自己,运了气,将自己想象成一只蚂蚁,对他来说,墙砖与墙砖之间的缝隙,是无限大的,足够在里面骑马奔跑。 果然,萧生不知不觉就钻透了几层城墙,进入到内城,这样的城中城,非常隐蔽,就像一座巨大的隐蔽工程。 加勒在夜空中飞,特别舒服,金乌说:“你别顾自己舒服了,也要顾及一下我的感受。” “你是什么感受?”加勒问。 “我想要吃鸟蛋。”金乌说。 “好,你的要求不高,不过,你看看,殿下都进城了,我要去帮他。”加勒说。 “你可真好玩,你干嘛让王子那么辛苦地去钻墙呢,不如我变成大鹏,让殿下坐在我背上,我带你们进城。”金乌说。 “那样不好,殿下抱着的目的是去试试自己的功力,没说要坐大鹏进城。这事还是要征求他本人的意见,凭我多年的了解,他是不情愿图省事的,免得他到时候没有什么值得记忆的东西。他就要在年轻的时候多做点事,多经历一些,多长点见识,等到老的时候,就不会徒留遗憾了。”加勒说。 “嘘——别说话了,你看看,殿下已经进城了。”金乌说。 加勒往下一看,果然,借着皎洁的月光,现萧生进入内城,于是加勒开始往下降落。 萧生从厚厚的城墙里出来,然后看到了内城,他不敢立马出现在路上,而是躲在一块大石头雕琢成的神兽旁边,不知道这城里人崇拜什么神兽,看那造型,不像是狐狸,也不像狼或者老虎,看不出来是什么怪物。 既然是怪物,就不用理会,不过,躲在石头后面,相对是比较安全的,因为街上过来了一些人,看得出来,是安排守夜巡逻的士兵。 看来,狐狸没有夜袭的计划,可是,为什么没有一点动静呢?按说这个时候,是最敏感的时候,这个时候出去偷袭,是天赐良机。有了这座城,进退自如,出去可以攻打,进来可以保护,要是沙王动强攻,恐怕会造成较大的牺牲,那可不是好玩的。 萧生看看他们巡逻队伍只有二十人,觉得奇怪,为什么这么大的城,只有二十人巡逻? 正在猜想的时候,那队伍已经走过去,隔着一个人,举着一个火把,这样明亮的夜晚,举火把显然多余,不过,这是制度,必须遵守。如果安排在白天巡逻,可以不举火把,但是,在晚上,必须要保证巡逻士兵有火把举着,不一定仅仅是要照亮自己脚前的路,更重要的,是给别人以警告,城中警卫队在此,威严不容侵犯,闲杂人等,赶紧躲开,否则,后果自负。 这是祖制,以前就是这样做的,到现在还是,规矩一旦形成,想要改变,不是很容易的。 第6章 盗马 巡逻队刚过去,又来了一支队伍,人数也不多。很是奇怪,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防盗马贼吗?就是偷了马,怎样从这耳城里冲出去呢?难不成要背着被盗的马翻墙出去吗? 很显然,盗马贼有进无出,人进来容易,出去就会迷失方向,有这些层层城墙的阻挡,加上不停地有队伍出来巡逻,翻越不了城墙,或者被巡逻的抓住,都能让计划失败。 萧生看看这一队士兵巡逻过去,天上的加勒也替他暗暗地捏了一把汗,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殿下具有的能力,其实就是一种力量,这种力量让他无法控制住自己的钻墙的冲动。 他又运用体内之气,像蝼蚁那样,钻进了厚厚的城墙,到底有几层城墙,他不清楚,不过在天上的加勒倒紧张起来。 刚才还好好的,现在突然看不到萧生,难道说是人间蒸了吗?这可不是好玩的,自己负有使命,为什么刚刚眨了一下眼,人就消失了呢? 加勒问金乌:“你看到了吗?” “看到啥了?”金乌不解地问。 “殿下呢?” “他不是在那里吗?”金乌说。 加勒借着月光往下一瞅,可不是,正在外面,这个王子,嫌钻墙钻一次不过瘾,还钻一次! 殿下站在城墙外面,这才好!不用东躲西藏的,晓得这样,不如就在墙内钻来钻去的,倒要好得多,何必还怕什么巡逻的兵呢? 萧生又钻进了城,这些重重的城墙,阻挡不了他的步伐,看来,设计这么复杂的,这么多层数的城墙,对大多数人来说有用,但对级个别人来说没用。 萧生进了城,突然看到不少火把,他非常吃惊,这是怎么回事?竟然会这样!月亮够亮,还嫌亮度不够,增加了火把,这要是干什么去?难道真的要偷袭? 果然,他们都不说话,马蹄上都缠裹了厚厚的麻布。马身上的铃铛也去掉了,听不到声音,举着的火把明亮,照着士兵们的脸,奇怪得很,竟然没有领! 原来,玉面狐狸已经悄悄安排下去,晚上子时偷袭城外营寨。 在萧生和天一对话的时候,他们已经安排好了,只等时辰一到,就开始行动。 约好的时辰到了,大家都按照以前交代好的,纷纷起来,集中赶到城内小广场,偷袭的队伍人数大概有五千快马,这样是足够的。 多了不行,相互配合不到位,反而是个累赘,没有偷袭到敌人,自己反倒相互要践踏了不少。 正在这个时候,城门打开,加勒在天上看着,差不多开了九道城门,这些薄弱的地方,加大了保护力度,外地看到这种情况,只能望城兴叹,根本没有办法,惟一的办法就是围城,将城团团包围,只要有足够的粮草,外围有吃的,里面没吃的,那就麻烦,时间不久,城内必乱,甚至有吃人的事生。 但是,玉面狐狸好像异常狡猾,她在城内储存了足够的粮食,吃个两三年没问题,问题是围城的人,反倒自己乱了,因为,狐狸总是非常狡猾地出现在他们的军营中,到处搞一些小动作,让城外的敌营也不消停。 这次偷袭,玉面狐狸没有出面,而是让她的手下,冷血郎带队。冷血郎手段毒辣,善于夜行,就像野狼中的头狼一样厉害。 他不说话,只是以身作则,身先士卒,他周围的一帮人都盯着他看,他做什么,其他人就做什么,总之是让行动说话,他的话语就是杀,杀,杀,总之就像一匹疯狂的狼,到处乱咬。看得出来,要想制服他,还必须要有豹子或者老虎一样的威力,力气比他大,比他凶狠才行,否则,只能甘败下风。 他带领五千人马悄悄出城,每出一道城门,守门人就开门,等他们走过,马上关门,奇怪得很,连城门关上的声音都没有,看来,玉面狐狸不喜欢吱吱哑哑的声音,也不喜欢轰隆隆的声音,总之,就是要让这座城里最好都是安静的声音,最好是都不要声,静悄悄地才好。 玉面狐狸朝着这个目标努力,她果然做到了,让城门没有声音,甚至连人咳嗽的声音都没有。 咳嗽的士兵都不要,要的都是健康的。玉面狐狸不知道统治这座城统治了多少年,凡城内新出生的婴儿,只要现有一点问题,马上就喂狼,或者抛弃到山谷中。 不知道经历过多少代,现在的耳城的男人基本上都是身强力壮的,没有疾病,走起路来一点咳嗽都没有。 他们出城,跟着冷血郎,冷血郎不说话,出了城开始狂奔。 加勒说:“看,底下有动静了。他们出动了。” 金乌说:“小菜一碟,不过,沙王要小心了,这带头的可不是什么好鸟,你看他那一身盔甲,全是黑色的,就像死神一样,手里拿着斧头,明晃晃的,不是要剁人头就像切瓜一样吗?” “也是,我们现在做什么,是要下去帮忙吗?要不然,沙王怎么办?”加勒说。 “用不着,可以采取一个方法,让他们两边都不能相顾。偷袭不成,只有返回。”金乌说。 “什么方法?快说!”加勒着急地问。 “我们在城里闹出动静来,让他们退回来,这样就不会偷袭沙王营寨了。”金乌说。 “这个方法挺好,那么,我们下去对殿下说吧。”加勒说。 “慢着,看看殿下是什么意见,估计他够聪明,可以想到,也会办到,既然这次是考验他,那么,我们就别害他,让他多锻炼一下吧。”金乌说。 萧生果然和金乌他们不谋而合,他看到他们一行出了城,然后重新钻进了城墙,找到一个地方,现那里有一座孤零零的房屋,像是祭祀用的,不知道是谁家的祠堂,他想,祠堂是公共场所,应该对周围没有影响。 萧生进去后,现里面关了不少的马,心想,要是把马给偷出来,将马赶走,然后一把火烧了祠堂,就能替沙王解围。 想到这里,萧生跑到祠堂里面,现里面有香火,还有一些马在马厩里吃草,非常奇怪,怎么会把马放在马厩里呢? 萧生刚准备去拿油灯,突然听到有人在咳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吓了萧生一大跳,幸亏有人咳嗽,要不然,就会出人命了,那可不好。看来是看守祠堂的人,或者是喂马的人,谁知道呢,不过还是要小心。 第7章 黑甲 萧生听到有人咳嗽,吓了一跳,五千人的队伍中没有人咳嗽,原来咳嗽的都在家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老弱病残都在家里,看来,狐狸很聪明,在家里的人不少,在人数上占有一定的优势,这是好事。 再说,萧生不想伤及无辜,那穿黑盔甲的家伙看来很厉害,这时候已经快到沙王的营寨了,不抓紧时间,看来是不行的,想到这里,萧生赶紧循着声音去看,现在昏黄的灯光下,有一位老人斜靠在榻沿上喘气,看来是上气不接下气了。 这人危险,萧生钻墙进去,可是,怎么把他弄出来呢?哎呀,真笨,干嘛不让他走大门呢?不过,话说回来,穿墙术不是所有人都会的,只有少部分人才会。 这时候,有人说:“小子,你来干什么?” 萧生吓一跳,赶紧说:“我来阻止一场屠杀。” “你是谁?”萧生问,连忙四处查看,现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老人,老人在咳嗽,说一句咳嗽两声,让人害怕,不过,萧生立马恢复平静,机警地问他。 “我是一个快死的人,你要阻止屠杀,凭什么?有些事不是凭想象的。” “哎呀,老人家,实不相瞒,我是来阻止屠杀的,你不知道吗,刽子手已经出城了。”萧生着急地说。 “这个我知道,你想做什么?”老人说。 萧生来不及问他是怎么知道的,要知道,他们出城是没有一点动静的,也可能老人瞌睡小,没有睡着,跑出来看到了也说不定。 “我想烧了这祠堂,然后让五千兵马撤退。”萧生说。 “我明白了,好,你烧吧,不过,老夫认为,不要烧祠堂,这祠堂是辛辛苦苦建起来的,比老夫的岁数都大,要是烧了,等于是烧了老夫的脑子,所有的美好的记忆都烧没了,你还是不要烧吧。”老人说。 “要是不烧祠堂,那五千人马就不会撤军,城外的人就要遭殃,祠堂跟人命比起来,人命还是重要些,祠堂是死的,烧毁了可以重建,人死不能复生,孰轻孰重,还是要认真考虑考虑的。”萧生说。 “来不及考虑了,快,要烧就烧吧,要想烧得快,就烧马厩,那里草料堆成山,玉面狐狸非常狡猾,早就准备好了草料,准备持久战的。现在一把火烧了,足以动其根本。”老人说。 萧生一听,觉得有理,这老人,看来非常有智慧,说起来是军师,其实要多想想攻城的策略,尽量减少伤亡、减少流血,尽量做到兵不血刃,就取下该城,那才是奇才。 老人抖抖索索地站起来,说:“老夫离开这里,你想烧就烧吧,老夫无力阻拦,只是在烧之前,老夫要离开祠堂,这祠堂,老夫已经看够了,也该烧了。烧吧,烧吧,希望火烧得更旺一些吧!” 萧生说:“不用了,我不烧祠堂了,老人家,您继续住在这里,我去烧马厩,你的意见很好!” “那简直太好了!”老人说,像个小孩子,两眼放光。 萧生来不及说什么,跑出去,没有走大门,老人当时就傻在了那里,没有说话,嘴巴合不拢。 萧生穿墙出去,结果现没有灯火,正在迟疑间,现了在马槽旁边有一盏油灯,他将油灯取下来,看看马厩里没有一匹马,心中大喜,心想,还是自己聪明,刚才把马都赶出去了。 要知道,盗马贼的名声不好听,可是,盗马贼也没办法,在现在,不偷盗,就没办法活命,只有偷盗,才能保证有钱,才能活命,要是人人都安居乐业,何必要背着坏名声、担惊受怕地东躲西藏,见不得阳光呢? 萧生心中大喜,将油灯连油一起,往草料上一泼,那火腾一下起来,越少越旺,然后,萧生将马厩和祠堂中间的易燃物挪开,避免让火蔓延到祠堂那里,否则那老人一地葬身火海。 火越烧越大,萧生进了屋,听着外面烧得哔哔啵啵的,火光也是冲天,照亮了窗户,真是熊熊大火啊,太壮观了!那天上的月亮再亮,也没有这火光亮,在火光面前,月亮黯然失色。 萧生说:“老人家,我先走一步了。这里如果有危险,你就出来吧。不过,我估计没有事。” 老人不说话,只是点头而已,他对萧生,真是另眼相看,不清楚他到底是怎么回事,总之,觉得萧生不是人,一定是天神下凡,要不然,怎么会穿墙而入呢? 再说,萧生的穿着刚好是道士模样,一般来说,得道的道士,都有着非常大的能力,有了这能力,就是天下无敌。能进入耳城九层城墙的人,不惊动看门人,纹丝不动的,甚至连一丝风都不惊动的,不是人间高手,就是人间奇葩。 而萧生占全了这两者,真是奇妙! 萧生离开了耳城,对他来说,离开耳城,就像离开自己的毡房一样简单,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从开始的担心,到现在的自然,只要经历过一次,下一次就有了经验,只要有了这一次的体验,下一次就会轻车熟路。 再说加勒在天上往下看,只见那火苗往上窜,火光中飘舞着火灰和柴草碎屑,在空中翻滚,不一会儿,整座城都沸腾起来,大呼小叫的,盆子、锣鼓家伙还有一些能出声音的,包括一些人的喊叫声,孩子的哭闹声,以及救火官兵的吵闹声,都夹在一起,这马厩非常大,合城的战马都在这里,马厩里堆放的草料,俨然就是一片巨大的草料场。 这火烧起来,真是没完没了,不是一下就能控制的。玉面狐狸非常喜欢安静,听说草料场走了水,非常震惊。 连忙问:“是否现敌人来攻打?” 狐狸心里有鬼,知道自己已经派人出去偷袭沙王的营寨,自己却贼喊捉贼,故意问有没有敌军来偷袭,有人报告说:“人多嘴杂,分不清是自己人还是敌人,都裹挟在一起了。” “宁愿相信有,也不要不相信无。现在的敌人非常狡猾,白天的时候已经和沙王交了手,知道这个沙王,就是以前的判官,非常狡猾,夏王派人来,抓他抓了好多次,抓得次数不计其数,硬是拿他没有办法,这时候正是敌兵进犯我们的时候,一定要将其捉拿,来一个瓮中捉鳖!走,我去看看!”玉面狐狸说。 第8章 迎战 玉面狐狸知道已经来了敌人,抱着信其有的态度来迎战。另一方面,立即下令,在城头鸣金收兵,让冷血郎率部返回,不得迟延。 当晚,城头顿时鸣金,不远处,冷血郎接到报告,说敌人偷袭耳城,冷血郎拉紧马缰绳,掉头返回,后面跟着的骑兵也一看,头儿勒马返回,肯定是家里出了大事,要不然,不会在这么晚的时候,突然叫收兵。幸好没有走远,还能听到声音。 冷血郎返回了耳城,萧生这时候正好在城墙边上,看到一群黑压压的人策马返回,就知道这一计凑了效,于是对天上打了个招呼,返回了大本营。 加勒十分佩服萧生,一见面就说:“殿下真是厉害!” 刚说了这一句,觉有点问题,连忙说:“道长,不好意思,老是犯错误,看道长的装扮,很像弯刀族的王子殿下。” “不是,那个王子殿下到中原国学习语言去了,贫道虽然和他长得很像,但是出身不同,将来的结果也不同。”萧生说。 他真的佩服自己的口才,能够灵活多变,见风使舵,在西夏人面前,还是要小心,否则就麻烦,可能成为众矢之的,那就算歇了菜了。 耳城失火,让沙王惊醒,他还沉寂在白天的喜悦当中,晚上又来了一个喜讯,真是双喜临门啊! 亲者痛仇者快,是一般人的想法,在交战双方看来,还是敌弱我强才好,在战场上,敌人死了,就是我赢了,没有怜悯,没有同情,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古今一理。 沙王说:“这火烧得好!不知道是谁放的?” 萧生说:“这是天意,不知道是谁放的火。我一直和天一道长在研习道法,突然听到外边在说,城内失火了,老远都看得到,还有不少人出城来打水。” “哎呀,这真是天赐良机啊,我们应该趁火打劫的,现在就去攻打,真是好机会。”沙王说。 “不用,估计是草料场失火,如果城内没了草料,战马就没有吃的,战马没吃的,就没办法打仗。”萧生说。 “道长的意思是,城内没有粮草,日久必然会乱,对不对?”沙王说。 “对,何必这时候趁火打劫呢,贫道认为,狐狸就希望你去打劫,她可能正在张网以待,等王去钻口袋呢。”萧生说。 萧生说完,沙王才恍然大悟,说:“是啊,那个狐狸,非常狡猾,知道城内出事了,肯定比平时更加小心,越是这时候,越要加强戒备,另外,还要预防狗急跳墙。” “看来,道长懂得不少啊!不是道长提醒,差点又上了狐狸的当,真是,要将对方想一想,不能光顾着自己的痛快,不管别人痛苦啊!”沙王说。 天一还没睡,慢慢走过来,沙王赶紧上前,邀请天一道长入座。坐定后,沙王说:“不好意思,惊动了道长,这么晚了,本王难以压抑内心的狂喜,激动得睡不着。” “不要狂喜,要知道,在有的地方,你需要好好地想想,怎么打好下一仗。”天一说。 “是啊!最紧要的是要预防他们反扑,在城内失火之后,他们肯定不会在城里坐以待毙,他们要出来,要攻打我们。这就叫狗急跳墙,不得不防!”沙王说。 他说完,外面进来一个人,说:“我主我王,有一支队伍从耳城出来了。” 沙王一听,吓了一跳,真是说什么来什么,真是巧了,竟然得来全不费工夫。 沙王说:“很好,准备迎战,本王就是不信,我不能打败她吗?简直欺人太甚!” 说完,他就拿着一把弯刀,有人给他送马,他牵过了马,准备上马,有人跑过来说:“我主我王,敌人进城了。” 沙王心想,这些人在干什么,他们想要干什么,一会儿进,一会儿出的,让人摸不着头脑,就像丈二的和尚,真是苦恼! 沙王气呼呼地回到中军帐,萧生问:“怎么了?” “那贼人又像缩头乌龟一样缩回去了,真是没胆量,害怕本王!”沙王没好气地说。 萧生说:“不要气恼,估计是狐狸担心你趁火打劫,在到城门外打水救火的时候,你会动袭击,为了安全起见,她派人护卫打水的人员,在战场之上,每次行动都要格外小心。” “真是一只狡猾的狐狸!”沙王说。 “明白了,看来,蛇进了洞,就不容易出来了。”天一说。 沙王听了天一的话,有点着急了,连忙问:“道长,怎样才能把蛇给弄出来呢?” “这个很简单,洞里没吃的,蛇就会出来了。把洞里的老鼠啥东西都消灭了,蛇想吃东西,就会跑出来。当然,要小心才行。”天一说。 他说这话,意思很清楚,他很明白,除了沙王不知道萧生进了城之外,还有他的兵,他的弟兄,当然,知道萧生进城的,除了天一、弘法,还有加勒,金乌就不用说了。格桑回了家,在家里安睡。 沙王说:“本王很想捉住这条蛇,熬蛇汤喝。” “贫道觉得,要想打败她,必须要智取,蛮干是不行的,她很狡猾,懂得借力使力,看来,她也善于蛊惑人心,不少身强力壮的人都被她利用。”天一说。 “没错,她是聪明人,人们的心被她蛊惑后,就没了自己的主见,凡事都要听命于她,她是混世魔王,大家都跟着一起犯浑。”沙王说。 他说这话,其实让大家非常奇怪,怎么缺什么说什么,自己是什么就说别人是什么呢?说实话,这位沙王还真有些犯浑,不过,人还不赖,品质还靠谱。 沙王觉得自己说错了话,连忙岔开话题,说:“本王真想好好地跟她干一仗,不知道她手下有多少强兵强将,本王很想试试手中的弯刀到底锋利不锋利。” “还是不要杀生的好!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性命只有一条,死了就没了,损失太大了,不要这样。还是要想办法让她投降才好。只有投降,才能保全生命。”萧生说。 “道长,你说的不靠谱,敌人拿刀来砍你,你还要保全敌人的性命吗?他要你的命,你不反抗吗?”沙王很不以为然。 萧生说:“不是引颈受戮,而是要让对方丧失攻击力,让对方心服口服,情愿放下屠刀,弃恶从善,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哎呀,道长,这样的人在天上才有,民间没有啊。”沙王不信,他握了握手中的钢刀。 第9章 决战 沙王很想和狐狸决一死战,打进耳城,成为耳城的新主人。但是,按照现在这种节奏,显然太慢,没办法能够战决。 萧生安慰道:“沙王,不要急,着急做事,肯定会出岔子,凡事还是要稳当些,这样才能打胜仗,刚才天一道长也说了,取耳城只能智取,不能硬碰硬,免得吃亏。” “道长说得没错,那狐狸如果像刺猬一样,蜷缩成一团,浑身是刺,让本王怎么下口去咬?”沙王说着说着,觉得有点不对劲儿,赶紧闭了嘴,总觉得哪里不太一样呢。 连弘法都听出来了,他想笑可不敢笑,忍住了,要知道沙王是土匪出身,喜怒无常,杀人成性,钢刀嗜血,这么一个魔王,说错话也正常,正是他的匪气和霸气,才吸引了不少人来到他的旗帜下,跟着一起吃香喝辣,妙不可言。 现在是兵临城下的时刻,城内的人毫不含糊,城外的人跃跃欲试,很想和耳城里面的人一决高下,据说耳城的士兵身材高大,十分健壮,他们非常厉害,长得也非常齐整,这些人跟沙王的队伍比起来,要威风得多,正规得多。 城外的人,也就是沙王的手下,是绿林好汉,大概都是穷苦的农民子弟,来自不同的行业,出身比较低微,耳城里的人要得意得多,因耳城内的人是城里人,比乡下人显得高贵,更重要的是,法律在耳城之内,非常有效,生下来的孩子有一点缺陷就不行,一定要扔掉,不扔掉,就违反了法律,孩子的父母就要被扔掉。 这是残酷的,但是在民间,像在沙王那里,却不存在这个问题,沙王收集的人,大多是社会的底层,没有出路的贫苦农民子弟,这些人大概都被人唾弃,生来对达官贵人不满,也很想知道怎样才能得到幸福,却没有得到幸福。 这些人的内心里,大概对权贵比较惧怕,但是也不想接近,觉得和权贵在一起,不太自由,压力比较大,和其他人在一起,才快乐开心。 沙王想打,就是城里的人再高大、雄壮,也是人,只要是人,就有弱点,有弱点就可以抓住。每个人都有弱点,找出对方的弱点,然后加以利用,就比什么都强。 因此,沙王很想拿耳城人开刀,但是萧生不同意,天一更是不想参与,本来因为杀气腾腾,他已经心声厌烦,加上沙王一口一个杀,仿佛非常恨耳城人一样。 天一说:“不要心怀愤怒,否则会很不开心。杀人是犯罪,可是恨人跟杀人差不多,都是犯罪。你要决战,可以,以后很多时刻都有决战,人的内心的决战会更厉害。” 沙王听不懂,稀里糊涂的,但是不好打断天一的话,他知道萧生很尊敬他,而加勒很重视萧生,自己是加勒的手下败将,对加勒不敢说什么。因为敬佩加勒,然后敬佩萧生,最后敬佩天一,但自己是主角,有些责需要自己负,有些事要自己担当。 沙王非常郁闷,要打又怕有诈,不打,心里憋屈。不知道怎么办?要是决战一场,胜败当即出现,也不必遭遇这么多的煎熬,可是,对方硬是不出来,也真的没办法。 萧生说:“要想决战,只能来一个决战引诱,让狐狸从洞里出来,才好围剿,狐狸不出来,在耳城之外,是没办法打到她的,没有动手,就没办法决出胜负来。” “引诱?怎样引诱?”沙王问。 “其实很简单,就是在城外叫骂,刺激狐狸,让狐狸出洞,然后你诈降,等把狐狸引到了埋伏圈,再对狐狸进行抓捕。”萧生说。 “这个计策挺好,可以试一试。”沙王说。 “不过,狐狸不见得吃你这一套,她可能看出你的计策,看破你的心思,你就麻烦了,不见得会上当,搞不好,还惹一身骚。”萧生说。 “这样的狐狸,弄到手也行,不过,最终还是上不了台面,咋说都是狐狸精。”沙王说。 看来,这小子当了王,已经打算弄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子,养起来,随时取用,可是,自古皇帝贪色之人没有几个能活长久的。 这狐狸不在他眼下,这就是自负,是一个非常自负的家伙,他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要把这座城取下来,当然,人随城走,得到了城,就得到了人,这些人成为沙王的部下,咋说都是壮大了力量,是好事,还有,自己的队伍,自己的兄弟,打败了那些城里人,无论如何,在心理上都是略胜一筹的。 大家商量已定,也没有来偷袭的迹象,实际上萧生最清楚,偷袭者已经半路返回,走了一半,没有到达目的,因城内失火,被鸣金召回。 这时候,要数天一最清楚,但是不好说破。 大家各自散去,到了天明时分,有巡逻兵来报告,说:“沙王,今天巡逻在离耳城五里地的地方,现有马粪,新鲜的。” 沙王一听,吓了一跳,连忙问:“多不多?” “看那马蹄印,比较杂乱,估计有五千人马昨晚在五里地逗留,然后返回。”那人报告说。 听了这话,沙王吓了一大跳,连忙问:“当真?” “是的,沙王,的确是的,凭小弟我多年的工作经验,那里的确有大队人马经过,但是,奇怪的是,直到五里地,没有再往前走,就半路返回了,这就弄不懂了。”那当兵的说。 “本王明白了,好,你下去吧。”沙王吩咐道。 那人刚要出门,沙王又喊道:“快回来,我还有事要问。” “什么事?”那人刚跑出去没有多远,马上返回。 “昨晚是谁在值守?”沙王问,“去,把他们队长叫来。” “是。”那人答应一声,转身跑了。 不一会儿,队长报告,沙王让他进来,有些诚惶诚恐,沙王赐酒压惊,他就喝了,问:“沙王有何吩咐?” “没啥吩咐,就是问问话。”沙王说。 “请!” “昨晚是你当值吗?”沙王问。 “是的。”队长说,心里犯嘀咕,没有事啊,昨晚都平安啊。 “昨晚平安吗?” “平安!”队长赶紧应对。他心想,沙王可真厉害,竟然猜透了自己的心。 “真的吗?”沙王追问道。 “真的,没事。”队长说,昨晚的确兢兢业业,没有打盹,在敌人眼皮底下,谁敢马虎,一旦打盹,几万人的性命就丢了,不划算。 第10章 鸣金 “没有打盹就好,本王就相信你这样忠心的弟兄了。 ”沙王说。 “多谢沙王信赖。哦,对了,沙王,不知道这事有没有用?”队长说。 “什么事?快快讲来。”沙王说,有些迫不及待了。 “鸡叫二遍的时候,听到远处有鸣金的声音,隐隐约约的,听不真切,是不是有事,后来声音就再也没有响起过,我也就放松了警惕,继续带队巡逻,不知道这个信息算不算重要信息?”队长说。 “哎呀,你咋不早说?本王就猜着有这个事,行了,本王知道了,你出去吧,以后再警醒些,现在不是以前那样散漫,现在要严格要求自己,在战场上,真刀真枪的,那些东西不长眼睛,磕着碰着,就是事,明白吗?明白就好,好,你下去吧!” 队长出去,沙王心想,原来,昨晚偷袭,真是有惊无险,看来,天一和萧生道长说的没错,的确是一只狡猾的狐狸! 萧生的计策是,将狐狸引诱出来,然后诈降败走,将狐狸引入埋伏圈,对其进行围剿,这个方法应该可以凑效。 对于二位道长的远见卓识,让人敬佩,可是,他们也有不足的地方,就是对敌人太仁慈,对敌人仁慈,就是害自己人,因为很多人都不会心存怜恤,总是恨不得你死我活,人专顾自己,自私自利,太多了,在战场上不能讲仁慈,讲仁慈是对自己最大的伤害。 沙王这样想着,就出了帐篷,到了天一的帐篷前。 天一没有出来,作为师父的师父,沙王不敢怠慢,赶紧问:“道长,你真是神机妙算,不是你,我还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呢。” “不是贫道的功劳,是萧生的功劳,你可能还不知道,昨晚狐狸鸣金收兵,是因为城内失火。”天一说。 “这个本王知道,昨晚看到了城内的人出来打水灭火。”沙王说。 “是的,但是你知道这火是谁放的吗?”天一问。 “不知道。不是城内自己着火的吗?那是活该狐狸倒霉,难道不是吗?”沙王问。 “不是自己失火,是有人放火。”天一说。 弘法不敢插嘴,这是他们之间的对话,他只有在旁边小心翼翼地听,至于求证,是另外一回事,他没有这个习惯,也不想去动脑筋。 沙王一听,非常有兴趣,敢情有人自己去做偷偷摸摸的事,真是令人高兴! 看来,沙王非常喜欢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怎么越来越不像话了?不像是规规矩矩的王做的事?可是,从古到今,没有多少人是真正的王,大概当上王都不怎么光彩,多少都沾染了鲜血,起码还有泪水,再就是担惊受怕,难怪有些王称自己是寡人,敢情说大王都是孤单的。 “道长,是谁这么有意思,在本王的队伍中吗?”沙王赶紧问。 “是啊,就在义军的队伍中。”天一说。 “谁?”沙王问。 “你猜猜。”天一故意卖弄关子。 沙王不耐烦,见天一问,立马说:“肯定是萧生了。” “你猜得对。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天一说。 “是的。道长快告诉本王,到底是怎么回事?”沙王追问。 天一见沙王问得迫切,于是把经过简单说了一下,说完之后,沙王哈哈大笑,声音之大,仿佛惊动了穹窿,那穹窿竟然抖动起来,像是有地震生,吓得弘法几乎坐不住,赶紧要去躲藏,可是帐篷就是这么大的地方,除了地下,没地方可去。 正在这时候,从外面走进来两个人,来者不是别人,正是萧生。 沙王见了萧生,赶紧施礼,问:“道长,多谢昨晚为本王去敌营偷袭,本来担心敌人来偷袭,没想到道长先去偷袭,好好好,这是为本王分忧,道长真是立了大功了,多谢道长,多谢道长!” 萧生摆摆手说:“不用谢,不用谢,小事一桩,不足挂齿。” “哎——,还是要谢,这叫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我们不能被动,引颈受戮的傻事,我们千万不能干,哦,对了,神人去哪里了?”沙王说着话,突然现少了一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加勒。 “不用多说,你是知道的,加勒的朋友不睡觉,有事,总是喊加勒帮忙,他们出去玩去了。”萧生说。 “去玩?到哪里去玩?”沙王问。 “沙王,有些事不需要多问,问多了,给你讲吧,你可能不太懂,不讲吧,又显得没有礼貌,你说是吧?”天一补充了一句。 他一说完,沙王就低下了头,没错,有些事沙王的确不懂,不懂就不懂,他还喜欢问,学问,学问,要想学到东西,就需要去问。这样才能进步。可是,弘法是耻于下问,不是不耻下问。 昨晚的鸣金,让沙王如梦方醒,他有些自责,为什么没有听到?可能太累,送走他们后,倒头便睡,心想,自己的阵营中高手如云,根本不用担心会出现问题。 天一说:“你也要学会用鸣金的方法,前进就用擂鼓,撤退就用鸣金,这两种方式,在战场上非常重要。当然,摆动旗帜,也是一种手段,尽量减少伤亡和流血,尽量保全人的性命,只有这样,才是战争的最高的境界,才是战神应该做的事,不要凭着血气,让将士们白白地牺牲,要知道,每一位士兵后面,都是一个家庭,一户人家。” 沙王没有想到会这样,不过,他想,弟兄们跟他一场,总要修成正果吧,早点结束灾难,过上幸福的日子。 “好,道长,本王知道了,这就去安排演练,看看诸位弟兄协同作战的能力怎样,不能在家里看兵书,还要有实战经验才有。刚好,我们要去挑战,就试试鸣金吧。”沙王说。 说完,他辞别他们,出了帐篷,外面站着一些将军,当然,都是跟着他出生入死的弟兄,现在他升级为沙王,其他人跟着升级,也成了将军,还有其他官职。 但是,只有战鼓,没有金可以鸣,这可怎么办?战鼓是弟兄们缴获的战利品,当时,夏王派人来围剿他们,带着的东西可是齐全的,包括这鼓,野牛皮做成的,非常结实,但是,因为体型较大,在逃跑的时候,丢盔卸甲的,这些鼓就被抛弃了,连盔甲都不要了,还要战鼓干什么?人在情急的时候,先保命,然后再顾及财产,财产生不带来,死不带走,把财产留下,战鼓留下,保存了性命,将来再回来取,当然,先要保证将来还活着才行。 第11章 犁铧 有战鼓就好办得多,剩下的就是要铸造一个可以敲响的金,这个金,和犁铧差不多。 不过,要想做一个金,起码要找一个犁铧。如果是农民,找一个不在话下,可是在军中,就有麻烦。 沙王命人去找铁匠,那些将军们看了沙王一门心思要找金,心里就直犯嘀咕,为什么?谁知道为什么?反正和以前不一样。 不是草寇英雄,现在是正儿八经的王,是和夏王分庭抗礼的,非常重要,如果不按照这个标准来做,就不是正规的军队。 很好,很好,大家都下去找铁匠了,沙王喊回来一部分,说准备拉练士兵,大家一听,觉得好笑,可是,听说现在是将军了,看到那些官兵来了,耀武扬威的,不可一世的样子,但是他们是纸老虎,不堪一击,再会摆花架子,花拳绣腿,还是被打败了。 不一会有人找来铁匠,其他人在练兵,这个铁匠和大多数铁匠一样,都是黑的,黑胡子,黑脸,仿佛一百年没有洗脸,或者一洗脸,满盆子都是黑水。 但是,看上去还是比较有爱,看上去脸上的褶子一层加一层,很有立体感,据说他是给战马钉鞋掌的,也就是做马蹄的,从中原国来,算是高薪聘请,不过,沙王非常愿意,中原国的人到这里,就像李单那样,一直忠心耿耿地服侍萨父,是最好的管家,聪明,加上忠心,深得萨父的信赖。 沙王 没有得到萨拉婕,不过,得到了好铁匠,就比什么都强。战马是将士们的脚,打仗没了脚,就很麻烦,不仅杀不死敌人,反而被敌人杀死。 这是非常残酷的,铁匠对马蹄很有研究,一辈子只做马蹄铁,给马穿上铁蹄,那马就格外有力。 战马奔跑的时候,显得特别雄壮威武,马蹄跑路的声音,听起来特别有意思,非常好玩,但是,马在嘶鸣的时候,可能是马最欢快的时刻,当然,马不会说话,只会嘶鸣,也会撒娇,遇到自己的主人,也是欢快地跑过来,依偎在主人旁边,看起来特别得意。 铁匠被找来,问:“沙王喊我干啥呢?” “打一个东西,要快!”沙王说。 “什么东西?我这一辈子专门打马蹄铁,没有打过别的东西。”铁匠说。 “哦,不过,今天要你打的东西很重要,希望你不要推辞。也是为本王破一回例怎么样?”沙王说,接近于哀求了。 “嗯,既然沙王这样说,我也破回例,说吧,打什么?”铁匠问。 “打一个收兵撤退的金。”沙王说。 “什么?”铁匠十分不解。 “就是打仗时,不是是击鼓往前,鸣金后退吗?”沙王说,好像铁匠是天外来客,对打仗的事一窍不通。 其实,铁匠只做马蹄的生意,对于马蹄以外的事,他不清楚,也没时间去了解。 这时候,天色不早,沙王不耐烦,说:“你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吧?这么点小事,让本王白费口舌,你说,你是打还是不打?” “打,我试试啦,就是打一个大的马蹄铁吧?应该没问题。”铁匠说。 “这个我不管,你呢,是老黑,但是看你的样子,你的心不黑,我现在需要这个,赶快想办法弄一个吧。你的技术,堪称一流,可是,我不清楚怎么才打得出来一个大的马蹄铁,那么,我只需要能敲响就行,并且声音要足够大,使本王的最远的弟兄都能听到本王的命令,也让最远的弟兄看到本王的旗帜,当然,旗帜的事就不找你了,即便找你,你也弄不出来,即便弄出来,还得要洗一洗才行。”沙王说。 “哈哈,沙王说的是,我是面黑心红,对人没有坏心,像这种情况,我只能打马蹄铁,让马蹄铁震动所有敌人吧!”铁匠说,黑脸,看不出兴奋的红色,越是激动,越显得有些黑。 沙王看到这个,心情很好,开心地笑道:“好,不错,你还真能说,也是这个理,看来,你是粗中有细啊!” 黑铁匠当然没有辜负沙王的期望,他回去后,立马让伙计们开始行动起来,自从在沙王的队伍中,沙王没有亏待他,他也懂感恩,对沙王忠贞不二,一心一意地打好马蹄铁,让沙王的骑兵变成真正的钢铁战士,铁人、铁马、铁枪,让沙王的队伍逐步壮大。 黑铁匠拿来了退兵金,呈给沙王,沙王命人敲击,只听得“当——”一声,传得很远,沙王很满意。 他说:“时辰已到,准备骂人。” 黑铁匠嘿嘿地笑着,不说话,笑得非常诡异,沙王不解,连忙问道:“笑什么?” “你知道吗?它为什么这么响?”黑铁匠问。 “知道,是你打的吧?只要出自你手的东西,本王都放心。”沙王说。 “想知道是什么材料打的吧?”黑铁匠问。 “你真啰嗦,本王还要去骂阵,你快说吧,我只是关心怎样打仗,怎么关心材料来呢?”沙王说。 “好吧,沙王和夏王就是不同,实话告诉沙王,这是用犁铧做的。哈哈!”黑铁匠说,非常得意,他更重视效果,不管用什么材质。 一般来说,就像英雄人物,一般都是不问出处的,大概都非常厉害。但是,英雄不问出身的大有人在。 沙王感到很奇怪,为什么一个普通的犁铧,到了黑铁匠手里,竟然变成了宝贝,做出来的东西就是非同凡响啊! 这种东西,不是人间物,应是神仙的宝贝。犁铧对农民来说,非常宝贵。没有犁铧,就无法耕地,无法耕地,就没有肥沃的土地,没有肥沃的土地,就没有办法种植庄稼,也没有办法得到好的收成。 沙王十分佩服黑铁匠,这个嘿嘿笑的黑汉子,可能只懂得做马蹄铁,没错,他做的鸣金用的东西,就是一个大的马蹄铁,看起来和狐狸用的鸣金的东西不一样,这种区别,让他沙王更加有信心打败狐狸。 沙王让人扛着犁铧做成的鸣金,前行九里地,在离耳城很近的地方,队伍停了下来。沙王站在最前列,一边是鼓,一边是鸣金,通过这两样东西,加上号司令的彩旗,就可以指挥千军万马在战场上厮杀了。那是多么激动人心的时刻啊! 沙王命令士兵到耳城的城墙外大声呼喊,说脏话,怎样脏就怎样喊,怎样难听就怎样来,目的很明显,就是要激怒狐狸,让狐狸尾巴露出来,才好采取下一步的行动。 第12章 节奏 说脏话,此处省略一万字,总之,沙王派那些能说会道打仗稍微逊色一些的士兵,在耳城城墙下的一箭之地之外的地方,开始没有节制地谩骂开来,怎么难听怎么来,而且节奏挺快,步步紧逼,有时候,自己都不敢相信,沙王心想,队伍中真是人才济济啊!哪里像狐狸那边的士兵,只有笨笨的力气,只会傻傻地打仗。 沙王命人擂战鼓,另外请人去安排埋伏,管他呢,看有没有追兵,如果有,最好是狐狸亲自带队,如果没有追兵,或者是其他人带队,也可以,活捉一个是一个,慢慢地就会把对方给消灭完。 正在这时候,有人跑到沙王马前,说:“沙王,萧生道长来了。” 奇怪,在这个时候,他来干什么?但是,他不敢马虎,咋说是军师,打仗没有军师,这仗怎么打?再说,请师师为主,不要自作主张,免得到时候吃亏。 沙王赶紧策马,跑到萧生面前,开始施礼,问:“道长有何指教?” “指教不敢当,听说沙王已经开始骂阵了?”萧生问。 “是啊,你看,他们骂的正起劲儿呢?”沙王得意地说。 “没想到,真的没想到,他们个个都是精英,口才不错,可以当沙王的外交官了。”萧生说。 “是啊,平时他们打仗,有些困难,头去腰不去,看起来有些困难,谁知道上苍给了他们好口才,伶牙俐齿的,看来,本王的队伍中人才济济啊!”沙王十分得意。 “快,骂阵结束,马上撤退,你看,有情况了!”萧生说。 果然,萧生话音刚落,耳城的城墙上就出现了黑压压的人,像是刚钻出来的小蚕,密密麻麻的,到处都是。 只见城墙上的人,听着擂鼓的声音,从天上密密麻麻地射出羽箭来,这些羽箭,就像一场骤雨,突然降下,可惜,沙王很有经验,让那些骂阵的,都躲在羽箭达不到的地方,对方能听到声音,却看不到人,当然,那些羽箭没有眼睛,看不到骂阵的人,就是看到了,也没办法拐弯去追,那时候的羽箭,就是强弩之末,变得软绵无力。 耳城城墙之上的人,见射不到沙王的人,非常气恼,又听到擂鼓之声,萧生说:“快撤吧,不要心存侥幸,他们下一步会出来攻击了。” 沙王哈哈笑道:“嗯,不错,很好,本王新打了犁铧——哦,不,有金,来人,快点鸣金收兵。” 命令一下,有人开始敲击那块犁铧片来,外形像马蹄铁,实际上是命令收兵的东西,那个东东,声音特响,比狐狸的金要响得多。 骂阵的人听到鸣金,赶紧撤退,说撤就撤,动作迅猛,迅雷不及掩耳,很快,沙王的弟兄们就撤离了耳城,退回来,等他们一进入队伍中,立刻将这些演说家们保护起来,后面的将士们合拢,手持盾牌,有一人多高。 一个盾牌不怎么起眼,一群盾牌放在一起,就非常厉害了。 这些盾牌成了一道人工城墙,演说家们在城堡里,相当安全。那些人不依不饶,跑出来,为的正是昨晚偷袭不成,又赶回去救火的冷血郎。 他仍然是黑衣黑甲,骑着一匹黑绸子一样颜色的骏马,黑色的马,光泽还行,四只脚上有一点白,另外,在马的脑门心的位置,有一块白色的毛组成的图案,看起来像是弯月亮,就像黑熊一样,在黑熊的胸口,有一道弯月的印迹,那是别惹我的标记,如果不听,不信,那么就可以试试,看看黑色的家伙有多么厉害! 沙王一看这骑着黑骏马的黑人,突然想到自己队伍中的黑铁匠,怎么这么像,是一个娘生的,还是一个爹生的?真是太奇怪了! 萧生看到他,觉得冷血郎肯定要被俘虏,为沙王所用,但是,冷血郎不会看上沙王,在萧生的劝说下,他会成为沙王的得力干将,其实,冷血郎是愿意跟从萧生的。这是后话。 萧生说:“沙王,你的力量会越来越大的,这个人肯定要为你所用,不要迟疑,增快点节奏,按照你的计划执行。” 沙王会意,命令道:“大家注意了,这个黑家伙不可怕,和我们的黑铁匠一样,他来了,我们不欢迎行吗?” “不行!”大家异口同声地回答,在这节骨眼儿上,竟然保持高度的一致,一点都不慌张,可见,这样的队伍要是打败了,到哪里去说理去? “沙王,你要快点,否则就有危险。”萧生提醒道。 沙王很快,听到这么一喊,立马行动,翻身上马,和萧生一起,带领众人往既定的方向退去。 黑面冷血郎跟在后面,像一团巨大煤炭,向前滚去,带着隆隆的雷声,这时候,风驰电掣的一团黑风,使劲地吹过来,沙王说:“这小子行啊,是一头好牲口!” 这是自我安慰的话,萧生很清楚,可不好说破,现在是以逃为上策,在这个地方,晚一步都不行,遭受到不测,那可不是好玩的,刚当上王,就被不是王的冷血郎给追杀了,说出去,让人不能理解,也无法体会。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迎面跑来,说:“沙王,那边已经安排好了。” 沙王点点头,一边跑,一边对萧生说:“军师,道长,我们现在只要跑出去,就能打败他。” “先跑路再说,如果他够狠,不会怕啥,如果不够狠,会掉头就回。贫道,现在,最担心的是他会掉头。如果不掉头,就是好的,如果掉头,那我们今天的骂阵就是瞎子点灯,白费蜡了。”萧生说。 他提到的这个,是中原国的歇后语,广为流传,也颇为流行,没想到在萧生那里,运用得非常娴熟,竟然信手拈来,随口而出。 在跑路的时候,来不及多想,但是,跑路的时候,无法阻挡思考。萧生很想知道,沙王到底准备了一个什么样的口袋,可以让他们去钻,到底钻得怎么样,还不清楚。 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不走就不算。 萧生十分享受这种在运动中逃生的感觉,黑色的怪兽在后面紧紧咬着不放,好像是要竭尽全力要将沙王他们一网打尽,用黑马的铁蹄将他们全部碾碎一样,黑面冷血郎恨不得气吞山河,要将他们彻底打垮,不给他们喘息的机会。 沙王只是冷笑,对萧生说:“道长说对了,这个人很有个性,值得培养,值得交往。过瘾,过瘾,真过瘾!” 第13章 翻墙 沙王和萧生骑马带着大家逃跑,萧生感到非常快乐。 他很有信心,即便被俘虏,他也能跑掉,原因很简单,他会穿墙术。 沙王和萧生的马都快,和黑旋风冷血郎的度不相上下。但是,黑旋风冷血郎没有继续跑,他担心他人少,被沙王的人包围,然后蚕食,最重要的,没有单打独斗的英雄,抱团才能打天下。 他们到了既定的包围圈。 这个圈子有点意思,看起来平淡无奇,一些丘陵,还有一些灌木,一眼望得到边,都是一些小土包,要想看透所有的小土包,是万万不能的。因此,小土包就成了最好的藏身之地。 沙王对这里的地形再熟悉不过了,他的弟兄们也是这样,在这里安排一些人马还是可以的。表面看不出来,但是,暗地里却是危机四伏。 黑旋风来了,冷血郎追上来,突然现没有一个人,到处像死了一样安静,像刚刚生了一场战斗,大多数人都牺牲,只留下一些石,还有一些觅食的乌鸦和秃鹫。 黑旋风吓了一跳,他说:“和爷玩埋伏?好吧,爷知道你厉害,但是,爷比你还厉害!” 黑旋风不信邪,带着五千人马出来,后面扬起漫天灰尘,看到这浩浩荡荡的场面,一般人都会心血澎湃,非常激动的。 但是要淡定,越是大人物,越是淡定,不像小人物那样,像打了鸡血一样,激动得上蹿下跳,这可不好。 黑旋风心想,好,看来,来犯之敌只是口头上厉害,实际上是外强中干。正在这时,没有什么好怕的,像那些人,嘴巴还行,打仗就要差劲了,这不,还不咋地,就跑得无影无踪,不过,小心有诈,有些人是不能怕的,越怕越有问题。 黑旋风大胆,又小心翼翼,恐怕中了埋伏,可是,缩手缩脚,不能成大事,还是要冒险才行。 正在这个时候,前方出现了一支队伍,看起来人少,黑旋风,笑着说:“这些人肯定是诱饵,老子才不上当呢。” 萧生放出这支队伍,目的是试探黑旋风的,看他警惕性高不高,像这种情况,他肯定会想到一个办法,就是投石问路。不能让人做无谓的牺牲。 这是牺牲,如果没有牺牲,就没有胜利;但是,胜利不见得一定要有人牺牲,这个道理不容易弄懂,可是,现实的确存在,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可是的确有人会这样做。 黑旋风喊道:“大家要小心,前方有埋伏,不要贸然前往。” 他一喊,顿时给大家浇了一盆凉水,心里的火热顿时偃旗息鼓,再也没有勇气向前冲了。 果然,那一支队伍立马消失,黑旋风暗暗吸了一口凉气,说:“看来,对方阵营中有高人,我们一定要小心。” 黑旋风正说着话,马上有人出现在后方,伴随着有人在擂鼓,黑旋风问:“怎么,谁来了?难道要搞背后袭击?” 他说完,立刻有人跑来说:“不好了,将军,后面有人追来?” “是谁?”黑旋风问。 “是敌人。 ”报信的说。 他看得分明,正是他们,这群人可真厉害,前方有人做诱饵,没有上当,竟然还从背后袭击,好吧,既然来阴的,那么,只有奉陪到底了,看谁厉害? 黑旋风冷血郎说:“后队改前队,摆开阵势,准备迎敌。” 这时候,队伍已经凌乱,黑旋风喊道:“大家要小心了,尾相顾,紧紧咬住,不要走散,紧紧抱成团,同进同出,不要单打独斗。” 队伍还算听话,很快,前方出现了敌军,左边也有,右边也是,黑旋风正在纳闷,突然从天上飞来不少绳套,将他的队员一个一个地套住,拖走,很快,队伍被分开。 黑旋风的优势挥不出来,很快,他的队伍就像洋葱片一样,被一层一层地剥开,最后剩下了葱心,可惜,葱心是黑的,就是黑旋风。 这个主意真是绝妙,太高级了,没想到,真的没想到,不动刀剑斧钺,不见流血,就让他的队伍溃不成军。 黑旋风的优势挥不出来,很快,就被密密麻麻的绳索捆住,结结实实的,就像黑色粽叶包着的粽子,外面是紧紧缠裹的绳索,里面是黑米黑枣做成的黑粽子,乍一看,还以为是捡了一个煤球呢。 结果,黑旋风被逮住,五花大绑的,送到了沙王面前,沙王问:“你是怎么回事?你想要干什么?” “哼!” 黑旋风冷血郎果然不愿搭腔,他说:“你是怎么回事?到底想要干什么?” “少废话,要杀就杀,哪来的这么多话?”黑旋风有点不耐烦。 “本王不杀你!只问你服不服?”沙王问。 “别假惺惺了,要杀就来个痛快的,别钝刀子杀人,折磨人。”黑旋风说。 “手下败将,还想当什么英雄好汉?我不杀你,不仅不杀你,还要放了你,不服的话,我们再来,看到底是谁厉害。”沙王说。 “行,放了本将军,你不后悔?不后悔,当然没话说,我们再来。”黑旋风不服气。 他说了这话,沙王看看萧生,萧生说:“好吧,我清楚了他的意思。听说你外号冷血郎,可是我看你还喜欢争斗,看来,对什么都不够冷静,如果跟错了,就是再厉害,也不行。正义之剑必然会打败邪恶之剑。” 黑旋风听了冷笑道:“自以为义的人,不分正义和邪恶,倒来瞎说一通。” 萧生知道他,心想,这个黑旋风,看来是顽梗不化的,不必要再这样下去,算了。他对沙王说:“沙王,建议放掉他,给他机会,让他输得心服口服。” “来人,松绑,放了他,还武器,他带的人都放回去。”沙王吩咐道。 底下的人都去忙,不知道会生什么,只要听话照做就可以了。 黑旋风得到了黑色的骏马,这个老家伙跟着他走南闯北的,战斗在沙场多年,由稚嫩的小公马变成一匹有经验的黑马。 黑旋风见宝马回归,没有受伤,心里很美,觉得真好。 他跨上战马,对沙王抱拳说:“后会有期!” 后面跟着的喽啰们,被没收了武器,赤手空拳,跟着他跑回耳城。 沙王算是打了一场漂亮仗。真的做到兵不血刃,取得第二场战斗的胜利,自从起兵以来,还算不错,连胜两局,到目前为止,玉面狐狸还没有占到什么便宜。 黑旋风回到耳城,见到玉面狐狸,她没话可是,唯有叹息。冷血郎觉得有点过意不去,不过,事已至此,说多了无益,不如听玉面狐狸怎样数落。 狐狸说:“你去那里,我不阻拦,但是,就这样回来,哪怕没有损兵折将,我也不甘心。要知道,这耳城是我们的老巢,没有耳城,就没有我们的一切,怎么能拱手让人呢?” 冷血郎真是冷血,他心里充满仇恨,难怪丧失了理智,在打仗的时候,竟然冲锋在前,没想到中了埋伏。 那个家伙,真是讨厌,竟然出奇制胜,埋伏的时候,竟然不按照兵法来安排,总是摸索到了一个真理,那就是,所谓的打仗,神出鬼没,在敌人疏忽的时候,可以出重拳,将敌人一举歼灭。 狐狸说:“将军辛苦了,先退下。” 冷血郎知道狐狸,有些话不好当着众人的面来问,可能在暗地里还有话说,这是后话。 果然,当冷血郎退出去后,狐狸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于是对身旁的军师说:“你看怎么办?” 所谓的军师,是狐狸找来的人才,愿意给狐狸出谋划策的,实际上狐狸不需要多么完美的计划,狐狸眼珠一转,计谋立显,不用多说,就是一条妙计。 第14章 三战 玉面狐狸没想到,冷血郎会失利。她问军师:“你说,姑奶奶怎么这么倒霉?遇到这么一个妖精,还真拿他没办法吗?” 军师其实是个小孩,这个家伙没有念书,可是很聪明,玉面狐狸看中的就是他的聪明。对于熟读兵书不会应用的所谓军师,她一概谢绝不用。 当然,这个小孩人小鬼大,正是可以被她利用。只有这样,才能让他更加努力去克服困难,没想到最终还是能够胜出。 “听说,你知道那个沙王的来历?”玉面狐狸问。 “知道,不光我知道,主人也知道。”小孩子说,面若桃花,比狐狸还俊俏。 “是这样啊!我怎么知道呢?”狐狸问。 “你不清楚吗?那沙王以前是沙漠判官,也就是夏王的眼中钉、肉中刺,可是这个钉子拔不掉,刺也拨不出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能是上苍不想让他现在就死。后来,他添了人,就越如虎添翼。”桃子少年说。 “添了谁?”狐狸追问,她突然想到对付沙王的好办法。 “就是他的军师,那位道长,他其实不是本国人,是来自古老的东方的人,可是很聪明,又有本事。”桃子少年说。 桃子少年是狐狸的军师,军师对军师比较感兴趣,不存在相互利用,还有,军师更重视的是怎样让主人采纳自己的意见,才显得有成就感。 在这个时候,最重要的不是要做什么,而是要说什么,采纳什么意见。 重重复复的耳城里一片寂静,不是来打仗围城,这座城,是最好的栖身之所,很适合养老。 狐狸说:“军师,你是我的军师,年少有为,比判官那个军师,你们谁厉害?” “当然是我厉害了,判官的军师,比较愚笨,缩手缩脚的,不敢做事,我是敢做敢当,不怕麻烦,不怕困难,碰到山,就翻山,遇到水,就涉水,不像他那个军师,胆小怕事。”这可能是文人相轻,对于对方,他很看不起。 狐狸看这个少年,有些轻狂,不过,他有才,不能不重视,就说:“好吧,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不过,遇到冷血郎屡战屡败的情况,你看怎么样办才好?” “主人,你太搞笑了,我告诉你,你也失败过,不要说人家。冷血郎再笨,也是在你的领导下,有啥样的领导,就有啥样的兵。”桃子少年说。 “你胆子挺大的,不怕我杀了你?”狐狸冷笑道。 “你不会杀我,我是文人,文人就凭一张嘴,没有别的本事,你杀了我是倚强凌弱,欺负人,说出去不光彩。文人就要死谏,死了也要说,听不听在乎你,说不说在乎我,不说是我的责任,说了不听是你的责任,后果是你要承担,我们只是你的工具,你是主人,你来决定工具的使用,在什么时候使用,使用在什么地方,都是听主人的,主人怎样说,我们就怎样做,做错了也不是我们的责任,结果还是主人的。”桃子少年说。 他的这一席话,让人感到非常气盛,不过,狐狸早已明白,他是这样的一个人,有些小小的讨厌,不过,他最重视的,是他的率真,从心里早就原谅他,不和小人计较,在某些方面,不见得小人不能起作用,君子有时候会害人,君子也会变成小人,小人也会修炼成为君子。 说归说,做还是要做,争取让小人修炼成君子,非常难,可是从君子**成小人,起码还需要时间,还要有心志,决心去做,才有好处。 桃子少年年少轻狂,但是,狐狸非常喜欢,桃子受到重用,更加才思泉涌,傲视天下,他说:“那个军师,是个假道士,不过,他能进进出出耳城,就像进出自己家的厨房和客厅一样,这种人,有异能,不过,都是一些雕虫小技,没啥了不起。” 听桃子吹得天花乱坠,狐狸说:“你不要吹牛了,快告诉本姑奶奶破敌之策,不能耽搁了。时间不等人,如果你没有良策,姑奶奶我就不找你了。” “笑话,你不找我,我就跑。”桃子说。 “你能跑出姑奶奶的手掌心吗?”狐狸冷笑道。 “主人,桃子跑不了,开玩笑而已。”桃子少年说。 他很识相,见风使舵,在有些时候,需要做出变通,不能一条道走到黑。 伸手不打笑脸人,这句话应验在桃子身上再恰当不过。他突然想起狐狸主人安排的任务,连忙说:“我觉得,敌人再一再二得胜,这时候肯定非常开心,越是高兴,越容易放松警惕,这个时候,动袭击是最好的机会。” “嗯,有意思,请继续。”玉面狐狸说。 “那沙王有力气,有本事,但是不会借力使力,他容易骄傲,在沙漠地,他是王,说一不二,可是到了耳城,就不是他的天下,要想让人人都听他的话,最起码要让所有人都服从他才行,他才放回来了冷血郎,可是,不见得冷血郎就一定感激他。”桃子说。 “没错,你说得没错,是这样的。”狐狸说。 “建议让冷血郎再去偷袭,挫挫敌人锐气,也消除一下冷血郎的傲气,桃子每次看到冷血郎,就觉得他有些盛气凌人,不想让他这样。”桃子说,他说别人,非常轻松,至于自己是否做到了谦卑,还真不好说。 狐狸说:“好吧,就这样决定了。还是要让冷血郎去一次。他现在成了败将,正在情绪低落的时候,需要安慰,不要在这个时候冒犯他,需要找个机会去说他。” “这样吧,我去说。桃子有办法。”少年军师说。 桃子昂然离开了玉面狐狸那里,那个妖精,以姑奶奶自居,实际上是老妖精,还装嫩呢!只不过那个桃子不愿多说。 桃子过一段时间,也会变成桃核,这是自然规律,就是狐狸善于保养,越老,面容越姣好,真是奇怪,不是因为她的脾气坏,想必也有不少男人对她暗送秋波的。 桃子找到了冷血郎,黑旋风一脸的黑线,一蹶不振,像是斗败了的小公鸡,黑色的羽毛,滴溜溜转的眼睛,他见军师来了,说:“好吧,我清楚了,你来是来笑话我的,桃子军师,你走吧,我想静一静。” 桃子哈哈笑道:“你真好玩,不是失败了一次的缘故吗?胜败乃兵家常事,你怕什么呢?” “我不怕,本将军自从娘胎里出来,就没怕过任何人任何事,这点困难算什么,人是活的,困难是死的。困难是尿,人是活人,人不怕困难,活人不会让尿给憋死!”冷血郎说,黑旋风说的话,很有意思,听起来俗,道理却很深刻。 “将军是耳城第一名将,是将军之花,不会凋零在耳城城下的。将军失利一次,不要紧,下次再夺回来,你会成功的,合城的老百姓都看着将军呢,将军是最棒的,是耳城的骄傲,是我们的保障。桃子虽然愧为一名军师,但是没有帮到将军的忙,的确心里非常愧疚,不好意思,还望将军原谅。”桃子说。 桃子说的话,非常中听,在黑旋风面前说的话,比在玉面狐狸面前说的话还要像话,这是军师的巧舌,正如歌声一样美妙,这就是说的比唱的还好听的典故的由来。 说归说,黑旋风还真的有点飘飘然,因为他从来没想过自己还这么重要,哪怕是失败了,还能得到这个小军师的肯定,真是喜出望外。 “军师,你来找我,不是来笑话我,是来鼓励我,很好,我非常受鼓舞。说吧,下一步怎么做,有什么安排,尽管吩咐。”黑旋风催促道。 第15章 诱敌 黑旋风正在苦恼,黯然神伤的时候,考虑怎么在世上混,在耳城行走的时候,军师桃子来劝他,给他戴上了高帽子,他当然很开心,可是,马上又恢复到了常态,他内心的骄傲像火一样燃烧起来。 他腾一下站了起来,说:“本将军豁出去了,要想打败沙王,必须要多长个心眼。” 桃子没想到他会来得这么快,于是说:“好吧,我知道了,桃子一向非常欣赏将军。不知道将军这次打算采取什么方式一举得胜啊?” 黑旋风决心,马上就出,可能是打了鸡血,桃子的话语带着能力,非常厉害,三言两语就把将军的战斗的火给挑了起来,并且越少越旺。 桃子说:“将军,不要给敌人喘息的机会,敌人这时候正在骄傲的时候,也是防备最薄弱的时候,没有防卫意识,自然是攻击的好机会。” “多谢军师的指点,本将军自有办法,如果又需要,本将军一定会请军师出马的。”黑旋风说,他已经看出来了军师的目的,就是要他继续打,只有打,才能确保安全。前方打得越狠,后方越平安。前方打不好,肯定会溃败,后方就会大受影响。 黑旋风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桃子竟然非常懂自己的心。他的决心已经下定,要和沙王决一死战,桃子是人小鬼大,善于煽风点火,很会来事,不过,在某些方面,还是要小心才是,对他不能全抛一片心。 桃子见黑旋风决心去打,又补充说:“将军,那沙王是乌合之众,都是一些沙漠上的土匪,市井的无赖混混,没有学过正式的武术,也不会打仗,仅仅凭借匹夫之勇,血气方刚,很不能成事,现在打仗,是一种拼智力的,不是光凭气力的。 桃子相信你,一定成功。本军师年幼无知,还望多多赐教,有不到之处,还望多多谅解。” 这时候,黑旋风已经黑了脸,为什么?他本来就黑,一激动,脸就像红云,结果,红的显不出,倒显出越黑的皮肤出来,这样,他就是黑里透红,红里透黑,彻头彻尾的黑汉子,他站了起来,张开膀臂,仰望苍天,说:“苍天在上,黑面冷血郎,我,黑旋风,绝不败在敌人脚下。皇天后土,接受本将军一拜,绝不食言!” 黑旋风的目的很明显,就是志在必得,实际上他被利用也在所不辞,谁让自己在耳城长大呢?对耳城很熟,对于外地的确还比较陌生。黑旋风对这里产生感情,是好事。 这里的蓝天、白云、城郭、花草树木,甚至茫茫大沙漠里的金色的沙子,光洁漂亮的石子,都是他的最爱。他在广阔的可爱的家乡,能够自由地呼吸。 桃子说完,就走了,黑旋风想好了计策,第二天,太阳升起一竹竿高的时候,他带领一万人马出了城,给他们送行的,是耳城的主人——玉面狐狸。 她站在城头,披着披风,风吹动披风,像旗帜一样飘扬。 她脸露微笑,看似冷笑,不过,骨子里有一股阴气,不知道是对男人的仇恨,还是对土匪的仇恨,总之,寄托希望在黑旋风身上,期待他凯旋归来。 狐狸对老男人憎恨,可以说是仇恨,但对小男人,像小小的男人桃子少年,倒不反感,所以让他当了军师。 再说黑旋风带领一万人马出了耳城,直接杀向沙王的驻地。 沙王听到报信后,冷笑道:“来得正好,还没玩够呢,又招兵买马去了,好,不就是一万人马,本王三个打一个,还是吃得掉的。” 萧生说:“沙王,不要大意,那个黑旋风这次来,是带着满腔的怒火来的,来者不善,善者不来,他一再失利,已经破坏了他的声誉,在这里,人的名誉比性命还重要,他的英雄的战无不胜的称号被沙王夺了,肯定不服,要找沙王报仇雪恨来了。” 沙王哈哈大笑:“来得正好,军师,你说,这次还放不放他回去了?” “你很有信心啊!可以不放,可是耳城之内,没有多少猛将了,要想战决,就不要放了。”萧生说。 “好,不放了,猫抓老鼠的游戏该结束了,他来,想要本王的命,行,那本王就好好陪他玩玩。收了他,让他成为本王的左膀右臂,要好得多,只有这样,本王的队伍才越来越大,力量才越来越强。”沙王说,信心满满,非常得意。 在某些时候,需要对敌人进行从心理上战胜,不是从**上,要摧毁敌人的意志,不是**。**受伤,害会痊愈,精神和意志垮了,那才是真正垮塌。 沙王问:“敌人逼近,我们怎么办?” “诱敌深入,然后将敌人分割包围,一个一个地吃掉。”萧生说。 “到底怎样做?”沙王有点着急,急促地问:“还用上次那个方法吗?” “不要再用了,上次的方法不要再用,这次来个新鲜的。如果你还用老方法,恐怕那黑脸汉子不会再上当受骗。”萧生说。 萧生的话音刚落,弘法等不及了,这个弘法是萧生的同门,算是一个师父的,不过,他来得早一些,开始有些小瞧萧生,不过,后来逐步认识了萧生,关系才有所好转。 他说:“要想打败敌人,必须要动脑筋,需要在智力上胜过他,才能让他彻底服从,甘败下风。” “你说说看,怎么做才能制服他呢?”萧生问。 “很简单,他不是喜欢打胜仗吗?我们可以这样这样......”弘法低声说,萧生在旁边仔细地听,然后频频点头,表示认可。 萧生听了弘法说的话之后,觉得很有道理。于是安排下去,沙王照办,不敢说半个“不”字。 沙王不敢,是因为萧生令人敬佩,这个被桃子看不起的道士,其实比桃子有城府多了。桃子说起来也是军师,可是道行不深,打仗可以,但是,轮到潜心修道,或者潜心研究军事,恐怕还要再多锻炼锻炼。 黑旋风带人杀来,卷起漫天尘土,他吸取了教训,不轻易跟从假装溃逃的敌军,被引诱进入埋伏圈后,被敌人一个一个地活捉。这一次,绝对不上当,不为了好玩去冒险。如果这次再失败,那才笑人呢! 黑旋风说:“弟兄们,这次要小心,一切行动听指挥,本将军怎么说,你们就怎么做,绝对不能上当。那个沙王,一肚子都是坏水,坏透了,别跟随,不要被引诱,不要为了争夺功名而中了敌人的诡计,那个小子非常狡猾。” 黑旋风说的那小子,其实指的就是指沙王。在骨子里,他瞧不起沙王,反过来,沙王也看不起黑旋风,他以为黑旋风明珠投暗了,本来是一块好料,结果被一个妖精利用。那玉面狐狸不是狐狸精是什么,长相俊俏,勾人心魄,实际上内心对男人十分排斥。这一辈子,可能没有心仪的男人出现,倒不如涉世不深的小男生,倒还要安全得多。 沙王吃一堑长一智,不敢贸然闯进,他的主张是,战决,凭借骑兵的优势,可以横冲直撞,将沙王的帐篷掀翻,然后一把火烧了,制造恐慌,然后趁乱一举俘虏沙王。 沙王的诱敌深入的计策不知道能不能凑效,但是,黑旋风不傻,早已交代好了,他的弟兄们中间有一半曾经来过沙王的地盘上,多少都有些了解。对沙王的厉害,上次已经领教过,原来沙王的的手下,竟然文臣武将,样样齐全,什么人都有,的确是战无不胜的理由之一。 第16章 犀利 打仗还是需要硬功夫的,而硬功夫是需要人的。队伍中没有人,就是再好的点子,没有人来实践,毕竟还在书面上,很可能就是纸上谈兵,毫无用处。 骂阵的人有,语言之犀利,世间少有,非常罕见,而打仗的人更是厉害,那些东西,平等都是很常见的,结果却运用得非常娴熟,真是出神入化啊! 玉面狐狸目送黑旋风到前方杀敌,看到冷血郎骑着快马走了,她立马返回,对桃子军师说:“你说,这次他是胜还是败?” 桃子说:“肯定会败。” “为什么?”狐狸很纳闷,“难道说,要把这耳城拱手相让吗?” “是的,主人,投降算了,沙王只是路过这里,暂时寄居在耳城,实际上,耳城的主人不是他。”桃子说,他很会说话,走弯路达到目的,不得罪人,狐狸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她问:“你说他只是寄居,可是,姑奶奶涉嫌包庇,和匪同伙,那么,西夏国国王就要兴师问罪,那姑奶奶不就麻烦了吗?” “主人,现在西夏王昏庸,你在中间地带,那个沙王已经和他分庭抗礼,你站在哪一边,都是危险的。现在你要作壁上观,谁强,就跟谁,主人以往的聪明劲儿哪去了?再说,主人是从来不吃亏的。”桃子军师说。 狐狸微微一笑,说:“好吧,姑奶奶想也是这个道理,先看看冷血郎怎么样,是忠于姑奶奶,还是背叛姑奶奶,以后再说。等沙王一走,姑奶奶再收拾冷血郎。” “主人,冷血郎要好好利用,他是一只不错的老鹰,有时候会犯糊涂,但是,绝大多数时候都还不错。不要冤枉好人。”军师桃子说,在原则问题上,他把握得比较好。这也是他人小鬼大的一个特点。他很清楚,如果冷血郎不在前线攻打,那么,就是他桃子军师要上前线了,这是顺理成章的事,谁让你是军师呢?军师在外面打仗才叫军师,不打仗的军师,就是在家的宰相,要换名称了。 这里主仆二人在闲聊,他们已经将耳城未来的走向已经阐述明白,接下来就是他们的棋子——黑旋风在外的征战了。 黑旋风吸取上次的教训,不能抱团,否则被敌人撕开一条口子,一个一个将他们俘虏,就像摘桑叶喂食蚕一样,一点一点地吃,最后就只剩下了枯枝败叶,剩下了筋络,十分可怖,让主帅显露在敌人前面,就是一只吊睛大老虎,也没多大的本事,一群豺狼,不停地围攻老虎,老虎就有些招架不住。黑旋风是一只黑色的大老虎,对于一群嗜血的豺狼,恐怕也无能为力了。 黑旋风带着队伍,准备直冲沙王的大本营,眼瞅着前方的帐篷,像蘑菇一样,密密麻麻,他毫不畏惧,带着满腔仇恨,带着复仇的心,抽出弯刀,他的副手,举着板斧,其他人举着长枪,有的抽出宝刀,向前猛冲。 冲进去了,竟然没有任何人出来抵抗,帐篷完好,没有人,黑旋风有些感到有些奇怪,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有埋伏? 正这样想着,只听到远处出一阵鼓声,擂鼓的声音非常紧凑,一声比一声紧张,听到这个,大家都没了主张,到底是进还是退?前进,没有敌人,不知道敌人,跟谁打?退的话,往哪里退?退回耳城,会不会受到主人的讥讽?讥讽倒不会,老百姓怎么看?没脸见人啊! 这么想着,他命令道:“大家原地待命,不要冲动,等敌人现身后,再进行厮杀。” 黑旋风这么指挥,有点不像他以往的风格,他不出动,难道想以静制动?不会,这个时候,擂鼓声音越来越紧密,就像千军万马将他们包围了一般,果然,从帐篷里突然钻出来很多矮人,基本上都是跪在地上行走。 黑旋风的风没有刮起来,就遇到了钻地虎,这些钻地虎从帐篷里跑出来,像一只只小豹子,非常敏捷,他们手里拿着长长的钩镰枪,将马腿钩住,然后一拉,将马匹放倒,黑旋风的兵倒地后,来不及反应,正在疼痛的时候,正在晕头转向的时刻,被冲上来的两个人用绳索将其结结实实地捆住了。 人仰马翻,是当时的情形,黑旋风再厉害,还是没能逃过绳索,那个威力,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小小的绳索,竟然让一条条英雄好汉束手就擒,这些人大概都带着理想来,带着必胜的信心来,却没有得逞,曾经豪情万丈,到了这个地方,却变成噩梦一场。 很自然,黑旋风的狂风没有刮起来就宣告夭折,没办法,这个事,不能追求完美。 正在这个时候,上来两个人,一个是沙王,另一个是萧生。其他的人,萧生都不安排,他要让黑旋风有尊严地被捕,不能被其他人逮捕,只有这样,才能和他的将军的身份相配,他不这样,就不会让黑旋风心悦诚服。 当然,这一招凑了效,黑旋风差点横刀向天笑,可惜没有留取肝胆两昆仑,他一见沙王,往日的仇恨袭上心头,于是将宝刀朝沙王投掷过去,沙王眼尖,立马一闪开,侧着身子伸手去抓,躲过了刀尖,抓住了刀柄。 沙王看到刀上没有血迹,黑旋风的度没有挥出来,觉得这外号叫得有点窝囊,是什么风?还旋风呢?连微风都称不上,还没开始吹,就被熄火了,这风来得也太温柔了。 沙王翻身抓住了沙王投掷给他的刀,哈哈笑道:“老弟别来无恙!这见面礼也太大了吧!竟然给宝刀!武士没了宝刀,还能叫武士吗?武士的刀是生命,千万别乱丢啊!” 黑旋风见沙王这么说,更加生气,还以为沙王故意说他投掷得不准,歪在了一边,他说:“你不要笑话我!” 说着,他想起来,沙王的人看到,一把将他压在地上,动弹不得,沙王喝道:“都让开!别弄伤了他,来,来,我们过过招,看谁有力气?” “过招就过招,谁怕谁?”黑旋风说。 沙王的人立马放开了黑旋风,黑旋风一个鹞子翻身,跳了起来,沙王扔给他一把长枪,他知道黑旋风喜欢用枪。 黑旋风耍起长枪来,虎虎生风,步伐坚定沉稳,枪一出去,必然会见血,但是,棋逢对手,恐怕在沙王面前就要稍微逊色了。 沙王知道黑旋风出手既准又狠,而且杀人不眨眼,所以外号称为“冷血郎”,对于仇人,杀了就像杀鸡一样,砍头就像切瓜一样,的确有些恐怖。 沙王他看到那长枪如同一条红头巨龙,伴着电闪雷鸣,直挺挺地向他飞来,他微微一笑,运足了气,不躲不闪,红缨枪飞来,枪头“嘭——”一声出闷响,人们惊呼:“哎呀,沙王!” 喊声过后,仔细一看,沙王竟然将枪头顶住,那红缨枪枪尖,明晃晃地顶着沙王的喉咙。 眼看就要刺破喉咙,鲜血喷溅,遇到这种情况,冷血郎是不会放手的,因为他是冷血郎! 黑旋风没有收回银枪的意思,他的动作非常快,就是一阵风,血色的红缨眼看就要刺破沙王的喉咙,沙王不躲闪,而是将全身的气,运用到此,只听“当啷啷——”一声脆响,一道寒光飞出去。 随后,大家定睛一看,飞出去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只见黑旋风“啊呀——”一声,扔掉了枪杆,左手握着右手喊“哎呀呀”,看起来非常痛苦! 听到远方来一声重金属的声音,大家循声看去,像是有人在鸣金,难道要退兵不成?这样想着,只见有人“噔噔噔”跑过来,手里举着一个明亮的东西。 第17章 旋风 沙王哈哈大笑,他看到黑旋风突然风平浪静,动也不动,可能震伤了虎口,黑旋风蹲在地上,半天没有反应,跑过来的人,正是鸣金的人,他负责敲击犁铧,那个东西,只有在沙王的队伍中才会出现,在黑旋风的队伍中出现,是十分值得羞辱的事,没有一点面子的。 那人跑过来,沙王问:“怎么了?还没打完就收兵吗?谁安排你这样办的?” “不是,沙王,刚才不知道从哪里飞来这么一个东西,吓了小的一大跳,鸣金收兵是重要的命令,没有沙王的授权,就是借我一个胆子,我也不敢敲击金属啊!”传令兵似乎很冤枉。 “本王借你一个胆子,你也不敢,说吧,是怎么回事。”沙王问。 “天外飞物,就是这么个东西,很大的力气,像是神仙在打架,不小心把兵器给打掉了,仔细一看,不是别人的,是我们自己军队士兵用的,沙王,你看,就是这东西!”传令兵说着,举着那明晃晃的东西,递给了沙王。 沙王一看,哈哈大笑,他举起枪头说:“这个家伙的头掉了,哦,哈哈哈,来,给它安上。” 说着,他的脚在地上一跺,那枪杆竟然被震了起来,飞到了沙王的手里,沙王嘿嘿笑着,将枪头安插在枪杆上,看上去仍然是比较完美,看不出来曾经断头。 黑旋风遇到了沙王算是倒霉透顶,以前的英勇气概,全部消失殆尽,真正应了那句话,叫做“强中自有强中手,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不知道黑旋风到底怎样想的,曾经豪情万丈,到时候仍败在沙王脚下,别说宝刀了,连沙王给的枪也给弄折了,这叫什么事啊!说出去脸都不知道往哪儿搁。 黑旋风第二次失利,不敢说什么,沙王按照计划,将黑旋风搀扶起来,不让别人拿着长枪对着他,沙王说:“实话告诉你们,别说你们拿长枪的,就是拿宝刀,射羽箭,也休想伤着将军的一根毫毛。” 沙王说完这话,黑旋风比较感激,眼睛里露出和善的光来,他瞧着沙王,说:“沙王,你这是第二次逮着本将军了,没想到,你很会用绳索。本将军万万没想到,会两次摔到同一个坑里。” “哦,哈哈哈哈,这不是本王的主意。”沙王说。 “那是谁的主意?”黑旋风感到好奇,对于这个背后的谋士很感兴趣,难道说是传说中的得道高人? 带着这个疑问,可是他不敢问,手下败将,还是要小心为妙! 再说,以前是黑旋风,黑色代表权威和力量,在这个时候,还是要好好地想想,怎样才能在第三次作战中成功。 萧生看出不妙的地方,他赶紧过来,大家让开一条道,沙王问:“军师,你看,你神机妙算,一切都是按照你的设想在运转。” 萧生笑了笑,说:“不是贫道的功劳,是贫道的朋友的功劳。 ” 黑旋风一听,这个人是谁,是得道的高人,竟然说话还这么谦卑,看来不是一般人,是半人半仙的人,沙王有了这样的人当军师,哪里会吃败仗? 他这样一想,算是明白过来,原来在某些时候,还是要多多想办法,让自己成为一个有着聪明头脑的人的朋友,或者是战友,要不然,肯定吃亏,打仗肯定吃败仗。 萧生比较谦卑,遇到荣誉,就让给别人,不抢功,不出头,令人敬佩。弘法没来,要是来了,肯定会为他感到欣慰,但是,这样的为人,在他看来还是不错的。 黑旋风明白了,沙王的成功,可能不是沙王一个人的功劳,是他朋友的作用,不是朋友,就没有他的成功,这样一来,名声远播,咋说都是值得庆贺的。 沙王命令将冷血郎带到大帐,给他奶茶,赐酒压惊,冷血郎有些感动,但是在琢磨怎么应付,不能就这样把一万兵马拱手相送,要是狐狸追究下来,恐怕受不了。 沙王笑呵呵地说:“真是不打不相识啊!怎么又是你?为什么又中了本王的计?为什么又是绳子?” 黑旋风说:“谁晓得你用兵神出鬼没,不清楚你要走哪一步棋子,让人捉摸不透!” “哪里是本王的功劳?不是本王神机妙算,神出鬼没,是本王的好兄弟厉害,不是好兄弟帮忙,还真不好说。” “沙王,你说的我清楚,你说的是刚才那位道士吧?”黑旋风问道。 “你可能就知道一个厉害的,实际上在冰尖的下面,是硕大的冰块,在水面上看得到的,只是一小部分,绝大部分,都在水下面,不容易看出来。”沙王说。 他变得越来越聪明,弘法在旁边说:“沙王,你真是聪明绝顶啊!不是你从善如流,喜欢听从不同的意见,尊重别人的想法,也不会有这样的胜仗。恭喜沙王,贺喜沙王,将来一定会趁胜追击,夺得最后的胜利。” “你说的本王明白,不要给本王脸上抹黑即可,你来自外邦,其实本王早就知道,也尊重你的选择,既然到了西夏,就是西夏的国民,本王肯定会热情招待,当然,也会听从别人的意见,无论对和错,都要仔细思索,不能以偏概全,弄得面目全非。”沙王说。 他是民间的王,起兵和夏王对着干,夏王不顾百姓死活,早就弄得天怒人怨,这时候,黑旋风也很紧张,对于他所说的话,不知道是试探还是引诱,总之是让他成为一个俘虏,听沙王的指挥,这是同流合污,还是弃暗投明,不太明朗,可是,沙王手下高手如云,谁想和沙王对着干,在夏王看来,还是就是和夏王做朋友,当然会得到大家的怨恨,夏王的喜悦。 黑旋风不知道沙王下一步要做什么,就问:“沙王,你这次放不放本将军回城了?如果不放,本将军就成了俘虏,任凭沙王处置,如果放回去,主人也不会饶了本将军。” 听了黑旋风的一席话,大家都唏嘘不已,原来,表面风光无限的冷血郎,竟然是怕前怕后的人! 沙王举起角,里面全是酒,他喜欢用角来喝酒,喝了酒,会更豪爽,非常痛快,说:“很好!你不能回去。” “沙王,为什么不能放本将军回去?”黑旋风有点郁闷,不想和土匪在一起,免得名声不好听,将来会遇到麻烦事。 沙王还想说什么,看到萧生在点头,沙王顿时明白,这位道士军师,非常有意思。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长,可是对他的脾气十分了解,原来,萧生竟成了他的一种依靠。一个眼神,一声叹息,都十分清楚里面的意思。 萧生笑着说:“将军,贫道告诉你,你是人才,可惜遇到你的主人,没有很好地挥你的作用,你现在只是她手中的一个工具。将来,等天下太平了,你就没用了。任凭你有天大的本事,也会年老体衰,也会被人取代。你现在就要谋算将来,计划未来。像这种打仗,打来打去,对西夏国国王没有任何影响,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冷血郎听了萧生的话,觉得有道理多了,总比自己在家生闷气要强得多,他敢于直来直去,遇到不平事,就要拿出铲子来铲一铲,一直到铲平为止。 回去要挨批,说不定那狐狸会杀人吃心,谁知道呢?女人的心,天上的云,说变就变,有时候,不说就变,有时候是根本没办法说,就先变了,让人猝不及防,等到别人看到变化的时候,其实已经变化了很多次了。 第18章 卖主 黑旋风正在惆怅,到底是离开沙王还是留在军营,留在军营,相对安全,可是被人骂作叛徒、卖主求荣,还是麻烦,名节重要,性命次要。 想到这里,黑旋风说:“沙王,本将军第二次败在沙王手下,心甘情愿服输,但是,本将军不能留在这里。” “为什么?将军败在本王面前,但是,本王希望将军拜在本王面前。本王现在是求贤若渴,能帮助本王,本王感激不尽。自从受到众弟兄的拥立为王以来,本王非常欢迎各路英雄,来壮大本王的队伍,以后我们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沙王在拉拢黑旋风。 可是,黑旋风去意已决,他还是想对狐狸一个交代,回去后任杀任剐,不管那么多,将军宁可站着死,不可跪着生。他说:“沙王,本将军非常佩服王的心胸,不过,话说回来,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本将军来得明白,去得明白,死也要有光彩。本将军做事不想偷偷摸摸,还是先告辞了。” 沙王知道强扭的瓜不甜,就说:“好吧,军师的性格你可能最清楚,他早就猜到有这个情况,不过,本王支持你,你回去,如果受到什么委屈,随时回来,本王热烈欢迎。不过,你去之前,你所带的人马,本王想留下来,借兵用用,你看怎么样?” 黑旋风完全没想到,沙王会来这一手,这完全是强人所难,这样做,其实是让他的左膀右臂没了,他一个光杆将军回城,不是自取其辱吗?不过,他也没心思继续打仗,知道这样打下去,可能就没有这两次的运气好,其实,打仗是要靠运气的,万一遇到一个嗜血魔王,他的弟兄们就会流血牺牲。 沙王的睿智,在这里体现,不过,他除了对沙王的恨,还是恨,恨过之后,仔细想一想,也没什么,站在沙王的立场想一想,还不错,如果自己是沙王,可能还要残忍,说不定要留一只耳朵啥的,让敌人永远记得,再也不敢侵犯营地,哪怕那营地属于耳城管辖的土地,也无所谓。 沙王心想,阻拦他回城,会增加他的仇恨,如果不阻拦他,他没了兵,光杆将军怎么见狐狸?狐狸多疑,肯定会排斥他,到时候不还是要回来吗?这样一想,他心里就释然了,说:“好吧,这件事有点为难,不过,本王只是借兵,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你的兵放在本王这里,放心好了,保证没有一点问题。到时候,毫无损,完全奉还,将军意下如何?” “好,既然沙王这么说,本将军也没什么意见,兵留给你,本将军回城。”黑旋风说。 这时候,天一说:“好吧,作为老道士,贫道说句话,冷将军回城,是顺天承运的事,贫道支持。只是要想好怎样对付狐狸城主。她不好对付,人心难测,只怕稍有不慎,来个人头搬家。” 他说完,低头喝茶,看都不看他一眼,黑旋风有点受伤的感觉,不过,他明显感到,大家都不愿意他离开去冒险,按照常理,丢了士兵的将军必定要遭受非难。 萧生觉得,黑旋风肯定是年少气盛,要去,就让他去,碰碰壁就好了,要想知道苹果的味道,需要先尝一尝才知道。 萧生已经看出黑旋风的意思,他是要去说明白不是他不努力,是遇到了狠角色,说来说去,解释失败的理由总是苍白无力。没办法,还是要硬着头皮前往,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不打不相识,打了才了解,只是和城主没有办法解释,难道不怕城主说他通敌吗? 通敌和叛国等同了,是非常严重的罪名,如果有了这个罪名,那可是要株连九族的。当然,在西夏以前没有生,在以后也没有生,偏偏生在当下,夏王很希望将株连挥到极致,而不是在他手中终止。 黑旋风站起来说:“不好意思,本将军先告辞了,后会有期。” 他去意已决,谁都挡不住,但是,他更需要找一个明确的未来,需要一个更好的归宿。 沙王说:“来人!” 手下的人很清楚沙王的意思,这是要送行了,立马找来黑旋风的宝马,还有武器,统统交给他,说:“这是对你的宝物,原封不动,送还给你,你回去吧,代本王向城主狐狸问好!” 他说完这话,黑旋风有点受不了,这样的王,这样的带路人,不想打胜仗都难,处处都想到了,以前还瞧不起响马,现在看来,响马也有好人,也有坏人,不能在门缝里瞧人,不能把人给看扁了。 他说完,就接过来战马和武器,跨上马鞍,扬起马鞭,那黑绸子皮肤的骏马,十分来事,被主人两腿一夹,鞭子还没有落下,宝马就像离弦的羽箭,向前飞过去。 黑旋风回来的度非常快,没想到还没到城门,城门上的吊桥已经放下来,他感到很奇怪,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只是放下吊桥来欢迎本将军一个人吗?还是另有阴谋,宁愿不想这是一场阴谋,只想守城门的是自己的下属,哪里下属见了将军不尊敬的,特别是在战争年代,更是显得将军的重要性。 黑旋风回来的度要快得多,可能身后没有大部队拖累的缘故。 他一上吊桥,城头上的人问:“冷将军,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其他人呢?” 冷血郎没有说话,跑过吊桥,吊桥吱呀呀升起,城门轰隆隆打开,留了一条道,一人一马刚好跑过去。 他对这里太熟悉了,连城门洞里有几块青石板他都清楚。马蹄子踏在石板上,出嗒嗒的声音,十分悦耳。 一路顺利,黑马穿过黑色的门洞,最后眼前豁然开朗,宝马配好鞍,鞍上骑着将军,很快到了城主的宫殿前。 没想到玉面狐狸早就得了信儿,站在宫殿门口,看着黑色的将军,像一团黑色的烟雾飞过来,真是名不虚传的黑旋风,就像黑风怪,见了城主,滚鞍下马,向城主施礼,说:“主人,末将参见城主!” “辛苦了,怎么了,全军覆没了?”狐狸冷冷地问道。 “禀报主人,这是将军的智谋,卑职以性命和人格担保,冷将军是在敌人内部安插下了伏兵,然后里应外合,来一个一锅端。”桃子军师跳出来替冷血郎打掩护。 冷血郎还没想到理由,一路上,苦思冥想也没有办法,刚好桃子这小子突然跳出来替他遮掩修饰。 于是,他从心里感谢他,但是不知道桃子的心思。 狐狸说:“进府中说话。” 看起来她不怎么生气,她担心旁人听到,恐怕瞎怀疑,就走进去,看看没有什么人,狐狸问:“你带出去一万人马,一个都没带回来,合城的人都会恐慌的,你为什么要弄这件事?” “对不起,城主!”黑旋风说。 “你不用道歉,现在人都没了,道歉有什么用?你且说说,你屡战屡败,耳城的人都让你丢脸丢尽了。你还有脸回来,而且是正大光明地回来,是很光荣吗?带着满腔的荣耀吗?你到底想怎样?想把姑奶奶拱手送给那个土匪头子吗?”狐狸问。 黑旋风低了头,这是他第二次低头了,以前的威风早已荡然无存,倒有点像是丧家犬一样,走到哪里,像是夹着尾巴讨生活似的。 桃子说:“将军没有功劳有苦劳,没有苦劳有疲劳,总之,将军辛苦了!担惊受怕的,在敌人阵营中能活着回来,就是值得庆贺的事。” 第19章 军师 桃子军师打仗不上前,现在看到黑旋风回来,为了表示一心在为主人着想,显得没有桃子出马,必定要失败。有桃子在场,注定要成功,这是真的。 黑旋风说:“主人,末将两次被俘,怕倒不怕,就是担心城中的百姓。现在末将返回,一万人马在判官那里,正像桃子军师所说,在敌营中安插,随时候命,将来,我好去找到他们,内外夹击,将敌人击退,彻底铲除敌人,不留一点。” 狐狸看看桃子,桃子看外面,不和狐狸的目光接触。 越是逃避,可能越无法逃脱。那狐狸说:“好吧,本城主相信你,你一定能取得胜利。不过,现在没有意义。” “为什么?”桃子军师说,“老夫已经太累了。主人,你就直说了吧,为什么会这样?” “少在这里卖老,你还没老,小屁孩一个,还在大人面前充老大。”狐狸说,不以为然。 她非常信赖他,可是,有时候显得特别骄傲,在打仗的时候,他不是害怕,躲在后面,就是因为太聪明,让黑旋风无地自容,为了给黑旋风一个面子,让黑旋风挥到极致,免得到时候,又说文臣不行,全靠武将。打不赢,就把帐算在了他的头上。 黑旋风是斗败了的公鸡,在主人面前,不再昂挺胸。这时候,他最想要做的,就是劝服狐狸,向沙王投降,可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黑旋风是武将,是将军,对于小屁孩军师,以老夫自居,实际上完全是狐狸的功劳。狐狸其实是故意利用桃子的一张利嘴来打压黑旋风,黑旋风在某些时候,还是不能将自己弄到被动的地位去。 “多谢主人指点,以后就不要再自称为老夫了,有时候说话太急了,没有办法,看来还是要慢慢来,一着急就容易出问题。人的短处,在说话方面,表现突出,在其他方面,倒要更有优势。”桃子军师说。 他是桃子,少年军师,其实最喜欢的,就是打仗,可是他没有上前线,黑旋风把着关,担心他瞎指挥,将将士们的性命弄丢。 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其实桃子没想到要指挥军队,这一切,都由狐狸做主,省了很多事,桃子虽是军师,可没有做到军师该做的事。 黑旋风说:“主人,沙王不错,没有杀掉末将,真是真心想和主人和睦相处。为什么不给沙王一个机会呢?” “沙王很狡猾,是放长线钓大鱼,放你回来的意思就是要来分裂我们,让我们动摇,向他投降。你不要被利用了。沙王在搞攻心术,是想不动刀兵,而占领耳城。”狐狸说。 “主人,如果沙王是派将军回来,成为耳城的卧底,恐怕主人和老......老......哦,小人死无葬身之地了。将军够仗义,想到了一个问题,就是替主人担忧,这次当卧底是不可能的,我们倒要想想归顺沙王的事。 ”桃子说。 “为什么?我们还没有真正地打仗呢,怎么就要投降?”狐狸问。 “不是投降,是归顺,归顺之后,就不会有战争,也不会有流血,主人,你看,冷将军连败两局,不是自己不行,是天意使然,要想打败敌人,必须要想办法智取,可是,沙王手下,高手云集,对我们耳城了如指掌,在以前是没有的,要知道,耳城设计巧妙,一般人只能进来,却出不去,大多数是进不来,早就被复杂的耳城布局弄得晕头转向,怎么能了解城内的情况呢?可是,他们却不是这样,仿佛在这座城里住了很久,对我们非常了解。”桃子军师说。 这个久经沙场的黑旋风听了桃子的话,仿佛桃子也经历过很多战斗一般,说得非常有理。这和桃子喜欢读书有关,特别是兵书,更是读得滚瓜烂熟,在心里记得,历历在目,和人说起话来,滔滔不绝,非常动听,说的比唱的好听,但是,有可能只是一些花拳绣腿,根本不值得一提。 遇到实战的时候桃子应该离得比较远,桃子说,离得远远的,看得很清楚,这样一来,也免得惹火烧身,再说,隔岸观火,也是明哲保身的表现。 他想要成功,必须要留得青山在,否则真的没柴烧。作为军师,不能身先士卒,要保护没有打仗的人的性命,不能为了图一时痛快,坏了性命,没了命,啥都干不成。 狐狸说:“你下去吧,我们商量商量再说。” 她下了逐客令,庆幸的是,他没有对他进行处罚,当然,也没有安排将军吃上一顿好饭,当然,现在在打仗阶段,不能被敌人占领的耳城,否则,按照沙王的脾气,有可能会屠城,遇到屠城,就很麻烦了,没有办法活命,当然包括桃子军师,哪怕外形上看就是一小孩,可是,早就听说沙王残暴,一定不会放过小孩子,何况是军事级别的桃子呢。 冷血郎一走,桃子就站起来说:“主人,这个将军,已经被沙王收买,你说是杀还是留?要杀就要尽早,否则,留下来是个祸害。” “军师以为呢?杀一个人很容易,就像杀一只鸡,你说杀还是不杀,杀有杀的理由,留有留的借口。”狐狸说。 “沙王围城,耳城危机四伏,要杀就要尽早,要留就要好好对待。这是很有必要的,免得走漏了风声,那后果很严重。”桃子军师说。 “为什么?”狐狸追问道。 “冷血郎统管军队多年,军士都信赖他,带领众人打仗,胜利的居多,失败的基本上没有,战士得以保全性命,大家对冷将军非常器重,如果因为失败,杀了他,恐怕难以服众。稍微把握不好,就可能造成兵变。”桃子说。 桃子比较谨小慎微,对于这种情况,他只能采取温和的态度,来对待武将,有主心骨,就不会走错路。 狐狸说:“好吧,你说的有道理,这样吧,我想我应该调整一下思路。要说投降,有点不好听,可是,大兵压境,为了百姓,还是要曲线救国为好。你吩咐下去,准备向沙王投降,但不能说是姑奶奶的意思,把投降的意思加在他身上。” 桃子明白,知道了狐狸的意思,又想达到目的,又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的内心真实的想法,借这个机会,可以让更多的人明白,自己的立场,如果不能接受,恐怕就麻烦了。冷血郎倒戈,不是好玩的,他重兵在握,一呼千应,哪里还有别人说话的份儿? 桃子心里琢磨出来了狐狸的意思,就说:“主人,这好办,让人去命令冷血郎打开城门,放沙王进来,然后就不承认是主人下的命令,不久之后,人们都会把罪责归给了冷血郎。和主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狐狸冷笑道:“看来,你不愧是姑奶奶的好军师,有了你,姑奶奶省了好多事。不错,不错,你就下去安排吧,姑奶奶相信你,一定可以办好的。” 桃子说:“主人英明,小的下去安排。” 桃子离开了她,然后找人去告诉冷血郎,黑旋风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新命令,听完来人的说法,他想,这肯定是军师的主意,不过,也好,说明城主是为了合城的老百姓,才走到这一步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家都清楚,城主是一位聪明人。 他说:“多谢,请你代问城主好,本将军马上安排。” 来人走了,向军师桃子报信,桃子很高兴,立马前往狐狸的住处,将冷血郎的情况报告给狐狸听。 第20章 投诚 军师找人告诉了将军,让将军投降,说好听点,是投诚,或者起义,总之,是要将城贡献出去。中 将军就是这样,来去就像黑旋风,可惜,在桃子军师面前,没有什么优势,因桃子很会做人,很像弘法,天一道长的大徒弟,也是惟一的徒弟,本事没有,主意挺多,可能目的和心思都在取悦于主帅,没有心思用在学习本事上,没有真本领,还不想让别人说。 黑旋风安排守门将士打开城门,城内的人一片惶恐,立马有人报告给狐狸,城主一听,名人将黑旋风捉住,打入大牢。但是,黑旋风已经跑出城去,早已有人迎面而来,没有黑旋风的命令,守门将士不敢关城门、吊起吊桥,他们一来,竟然轰轰烈烈地走进了耳城。 昂挺胸进城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沙王。 原来,沙王接到报告,说耳城已经打开城门,经过萧生一说,都清楚了,这时候,大家都明白,不投诚就是死路一条,投诚还能保证活着,以军师为的贪生怕死之徒,想到将来死于非命,心里就犯嘀咕,肯定不能得到安息。 只有投降,才是唯一出路,否则,就很麻烦,没有力量抵抗。城中精锐部队已经有去无回,剩下来的,也不多。说起来是黑旋风是将军,但城主是狐狸。 玉面狐狸还是很厉害的,一帮子人的心被俘虏,被奴役,自古以来,就是这样,其实,在某些时候,被奴役惯了,想要抗争,已经无能为力,习惯于在温水中死亡,就没有烫的感觉。 没有想办法偷生,只能求死。 沙王带人杀到,队伍中,大部分是黑旋风的部下,走在最前面的,就是黑旋风的亲信,他们被留在沙王的军营中,这时候回家,心里非常激动,不知道会不会被城内的人骂作叛徒,然后相互厮杀? 从里面出来的人,可谓是比较强壮的,当然,他们投诚后,两股势力势不两立,看上去,一方有气势,一方没气势,城外的人显得有些气短心虚。城内的人没有这种感觉,哪怕被城主蒙蔽,也已经习惯了在温水中生长。 城内冲出来的人,跟在黑旋风身后,大家都很惊诧,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黑旋风说:“大家不要害怕,跟着我来的,可能是追兵,因为大家可能听了什么风声,不知道该怎样做才好。” 果然,那些人是听了副将的命令,前来捉拿黑旋风,黑旋风转身,横刀立马,厉声问道:“你们想干什么?” 副将在马上欠了欠身子,说:“对不住了,冷将军,奉城主之命,前来捉拿通敌主犯。将军,麻烦你跟末将回去走一趟吧!” “且慢,你说什么?通敌主犯?谁?”黑旋风很惊讶。 “没错,将军,对不起了,正是你!”副将说。 说了这话,黑旋风暴跳如雷,说:“好大胆子,你敢以下犯上吗?” 他说了这话,就要拿刀来砍副将,副将还是害怕,见了那冷血郎,吓得掉头就跑,一边跑一边喊:“冷将军造反了!” 他带着哭腔往回跑,拼了老命,声嘶力竭,众人一见,吓得抱头鼠窜,毕竟,黑旋风的嗓子十分了得,十里之外,都听得到。 果然,在城楼之上,站着的正是玉面狐狸,她的旁边站着的是桃子军师,这个家伙,看来是比较得意,他的计策成功了,让黑旋风投降,然后又说他通敌。 这种事,只有军师做的出来,当然,是秉承了狐狸的意思在里面。到现在为止,狐狸还是站在城楼上,无辜地看着黑旋风,把罪过都推在黑旋风身上,黑旋风不明就里,追赶着副将跑。 副将本来是带着必胜的心理来搞臭黑旋风,然后准备取而代之,由副转正,成为统领全军的将军,没想到,这饿死的骆驼比马大,随便一吼,就让众人惊吓不已,十里开外,竟然听到了吼声,胆小的人大有人在,在某些时候,更令胆小的人胆子都吓破了。 桃子看到副将落荒而逃,笑着说:“主人,看来,副将想要转正还需要加油,不是那么容易的。” “人都有一颗心,都想争上游,可是,不见得都能成功。看那副将落荒而逃,估计对黑旋风没有威胁,这个副将,还是麻绳捆豆腐,无法提起来。”狐狸说。 她倒很懂谚语,不过,用在副将身上,的确不错,非常现实,非常逼真。 副将进城,没有拉起吊桥,因为黑旋风已经紧随其后,带领大军进了耳城,跟着一起进来的,是沙王的军队。 玉面狐狸见大势已去,也没有出自己的预料,于是下了城楼,满脸堆笑,竟然对黑旋风说:“大将军,你还不错,比较聪明,经受住了考验,真好!” 她这么一说,黑旋风倒有点像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看看玉面狐狸,不知道她要干什么。 这时候,沙王哈哈大笑:“狐狸再狡猾,也逃不出猎人的手掌心,狐狸再会跑,也无法逃离猎人的猎枪,无法挣脱猎人的绳套。这不,被本王活生生地逮住了吧!早点投降,早就没事了。何必拖这么久呢?” “沙王,你别得意,本城主不想让城中百姓受罪,故意投降,不是真的输了,你不要得意。你来耳城,一切都得听我的,要知道,你们只是借住,弄得好,让你们住,弄不好,就别怪我不客气,一定会赶走你们。”玉面狐狸说,她还没有认识到错误。但是,她的本心,就是要让沙王成为大雁一样的过路客,没有想到将苦心经营多年的耳城拱手相送。 沙王笑道:“哈哈,可以,本王只是借住,要是当初借给本王,何必要受苦呢?弄得大家过的都不痛快,要是早点投降,不就没事了吗?” “沙王,不要老是说投降投降好吗?”玉面狐狸要面子,对沙王说了这话,可是沙王偏要戳到她的痛处,真是让人感到郁闷。 狐狸看到萧生温文尔雅,跟沙王在一块,显得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不用多说,沙王就是草莽勇夫,萧生是俊俏的后生,温文尔雅,看上去比较清爽,只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文武配搭,的确做得很好。 经过多次的磨砺,沙王也乖巧了许多。狐狸看不起沙王,不过,那萧生倒也不错,于是她就记住了萧生的样子,真想让萧生留在耳城,永远不离开,可是萧生是要辅佐沙王的,他是军师,行军打仗离不了,沙王肯定不会放,也隐隐约约地早就听说了这事。 这里耗时太多,不过,拿下了耳城,算是起义以来就得到了重要的根据地。 沙王说:“城主,你还是一城之主,不过,军队的领导权在我这里。我们歇息片刻,就要离开,奔赴前线,后来的问题,后来的人处理,时间紧迫,本王不想多费口舌。” “沙王,你想怎么样?”玉面狐狸问。 “刚才已经说明了,本王只是借宝地一用,没想到,你们识时务,弃暗投明,成为新村,大家也都默认了这种行为,军民都开心呢,觉得不错。”沙王说。 萧生在一旁频临点头,说:“大家要注意了,一定要等到敌人来犯时,如果只听见打雷,没看到下雨,就要格外小心。” 大家听了萧生的话,觉得有理,玉面狐狸说:“这位道长说话中听,值得学习,不像沙王那样,太过于自私,无法得到人心,失掉人心,就算彻底玩完。” 第21章 靠山 狐狸毕竟狡猾,看到情况不对,赶紧说人家好话,天一道长很清楚,语言不通,可心思相通,是真是假,一看便知,只是不好说破。 狐狸见风使舵,见大势已去,弄不过沙王,又要面子,沙王不和她计较,只是根据萧生的建议,在耳城有一席之地,可以进退自如,另外,可以防止敌人进行进攻,如果展壮大,可以向西夏国王挑战,从而占据整个王国。 狐狸是墙头草,看到什么对自己有利,就做什么,这是事实。桃子军师更不用说,人小鬼大,啥事都瞒不过他,啥坏事都轮得到他,他对黑旋风出尔反尔,让黑旋风背黑锅,这下子可好,又是黑锅,又是黑马,人也长得像挖煤的、烧炭的,看上去,算是一辈子都和黑的东西斩不断理还乱,这是悲催的事,不过,他的意志没有因此而颓废,而消沉。 萧生说:“沙王,城主非常开明,要不这样,我们暂且借贵地一住,相信不过多久,夏王会带兵杀来,我们必胜,胜利之后,立马离开,不要在此地逗留了。” 狐狸一听,非常高兴,觉得这是好事,真的是好事。就怕不打,越打越好,打了就越出名,出名之后,自然就更会有钱赚,有钱赚,是好事。 沙王笑呵呵地说:“多谢军师指点,当下的城主,非常英明睿智,令人敬佩,治理耳城有方,如果将整个西夏都拿下,交给城主来管,应该没问题。百姓都渴慕好的君王。” 狐狸一听,呵呵笑道:“多谢道长抬爱,说实话,这是好事。 ” 狐狸见风使舵的本领用到极致,刚才还在隔岸观火,现在又来凑热闹。沙王清楚,真不愧是一只狡猾的狐狸!不过,利用狐狸的狡猾,大家都清楚了,怎样才能得到大家的欢心,尤其是沙王的欢心,只要沙王没意见,就没意见,大家都会相安无事了。 狐狸说:“沙王你借耳城不是不可以,早就答应了,只不过还是需要你亲自来要才行,不能二话不说,上来就打,要说,我也不比你差,只不过一直在想着老百姓比较凄苦。如果只图自己快乐,拼命去赚钱,为了赚钱,你不惜牺牲人命。那样的君王就是暴君,是要受到惩罚的。” “你放心,玉面城主,本王一定不学夏王,夏王不得人心,处处以本王为敌,屡次围剿,都宣布失败,贼心不死,还想卷土重来,真的让人心寒,本王决心,将夏王弄下来后,取而代之,然后再进行改革,励精图治,将西夏治理好了,在列国中有威望,让万国都来敬拜。”沙王说。 沙王说的,是一个大目标,听起来觉得热情澎拜,令人仰慕。 狐狸笑着说:“沙王是沙漠判官,沙漠之王,那夏王在沙漠之内,是无法和你抗衡的,但在沙漠之外,沙王要想取胜,恐怕还要付出努力。另外,你要小心,将本城主放在了风口浪尖上,夏王肯定要来围剿本城主,认为是本城主替沙王安排了地方,怀疑本城主是通敌的。” “正是,我们联手,共同对抗夏王,这样才能安全,与其被动,不如主动,与其等死,不如反抗,还有生存的机会。 ”沙王说,看来,他很策反的能力。 即便玉面狐狸不和他一起反抗,沙王也能找到人马,不过,在某些时候,还不能这样招摇,他进入耳城的目的,是建立根据地,说是借地盘,其实是树立旗帜。 当然,树大招风,旗帜一亮,自然是众矢之的,当然,要将耳城作为敌人,有了敌人,夏王绝不会不将敌人消灭掉。 萧生心想,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既然已经进城,就要好好经营这座城,但是城主玉面狐狸没有交出管理权的意思。 沙王也明白,如果硬要夺权,恐怕不行,对他不利,还没开打,自己倒要损兵折将,得不偿失。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说:“城主,末将愿意和耳城共存亡,不要担心末将的能力,对付沙王,末将不行,可是对付夏王,末将的本事还是绰绰有余。” 大家一看,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黑旋风,他接着说:“不瞒城主,对付沙王,不是真心对付,因为,末将深知,唇亡齿寒的道理,沙王在沙漠为王,从而引起了夏王的嫉妒,嫉妒之火燃烧,自然会杀人。末将愿意将杀人者就地正法,让行凶者不敢作恶。” 沙王听了这话,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但是他很想得到黑旋风,他知道,黑旋风和玉面狐狸,根本没有办法来对抗,只有慢慢来,黑旋风再有本事,遇到昏庸的主人,也是枉然。守在这座小城,肯定有问题,不如出走。 沙王说:“将军劳苦功高,但是,玉面城主更是希望将军留在他身边,为将军的前途着想,在耳城还是大有可为的。” 黑旋风觉得有点奇怪,这是什么话?难道说这是一种暗示?难怪,每次抓到都不杀,敢情是要永久占领黑旋风啊!当然,沙王求贤若渴,是要壮大队伍,现在正是招兵买马的时候,黑旋风又是人才,怎么说都会让他们觉得这是好事。 在这个时候,黑旋风要找靠山,沙王是最好的选择。先是因为沙王很厉害,另一方面,沙王手下有人才,以前黑旋风战无不胜,现在却总在受阻,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另外,沙王很善解人意,不想杀人,特别有个说法,叫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没错,他在某些方面的确不怎么样,但是,在对待将士们来说,还是比较温柔的。 和善的王,对待勇猛的将军,对他们来说,是非常好的。在某些方面,敌人有时候会变成朋友,朋友也会变成敌人。从朋友变成敌人是十分可怕的,相反,从敌人变成朋友,倒要安全得多。 黑旋风知道了沙王的意思,狐狸是很聪明的,知道黑旋风有疑心,因为太宠信少年军师桃子,在某些时候,更要小心,不要把自己弄进去了。 狐狸说:“冷将军想跳槽,攀高枝啊,本主不阻拦,不过,如果想要回来,本主还会热烈欢迎。冷将军真是旋风,来去都自由,本主无法阻拦。” 她说完,咯咯一笑,大家也哄然一笑,觉得狐狸到了关键时刻,说话还是比较精确的,看问题也比较全面和详尽。 有人说:“好吧,我相信你说的全是对的,不过,城主要是手下没人,守城之人到哪里去寻?” 大家听到有人这样说,循声望去,不是别人,是弘法,不知道弘法啥时候出现的,总之是在这里。 弘法引起大家的注意,他觉得有点唐突,看着天一,天一早已经习惯,对他来说,弘法不说错话,不办错事,就不算正常。 要说正常,还属于弘法经常说错话的时候,就像经常喝醉的人说的话才算正常。一般来说,有些人是不存在问题的。 得到了这座城,沙王开始准备兵马,加紧时间练兵。 狐狸敢怒不敢言,因沙王的将士人数占领绝大部分,从人数方面占了劣势,从另一方面来说,狐狸和桃子军师,就像姐弟俩,看上去比较弱势,加上黑旋风和沙王的关系不明不白,黑旋风一直想找一个更好的地方展,瞌睡遇到了枕头,就会有这样的美事。 黑旋风没有得到重用,结果倒向沙王,沙王成了他的靠山,有了沙王,黑旋风有了主心骨,对于练兵格外起劲儿,也愿意为沙王服务。 第22章 明镜 其他将领有愿意跟着黑旋风的,也有不愿跟的,这样就分成了两派。 在沙王那里,心里就跟明镜儿似的,在狐狸那里也不含糊。 黑旋风要走,就会带领一班人走,狐狸不愿意,现在她成了中间派,两边都不能得罪。夏王是统治者,沙王是造反派,有不少的将士;夏王的势力还很强大。 这样一来,狐狸不能减少兵力,有兵,才能保卫自己,没有兵力,就容易被敌人攻破,这座耳城就是再复杂,也会被敌人摧毁。 沙王练兵,实际上是树大招风,夏王知道了沙王造反,于是中止向弯刀国派兵,但是边防的兵力没有减少。 夏王安排八十万将士在边关,八十万将士杀向耳城。这八十万将士分布在西夏和弯刀国的交界的地方,看形势有点严峻。 西夏夏王对身边武将琅瑚说:“你带领八十万大军去围剿耳城吧,将叛贼捉拿归案,我在这里敬候佳音。” 琅瑚长得比黑旋风冷血郎还壮实,不过,他穿的是白战袍,白铠甲,比较讲究,银色的护心镜,虎背熊腰的,看上去,劲头十足,一切都没有放在眼下。腰里挎着虎头狼腰刀,看上去虎视眈眈,威风凛凛的。 他是八十万统帅,除了夏王,谁都不在他的心目中。这家伙十分厉害,就是因为他是大将军,属于西夏王国的一号将军,白色是纯洁的,可是他常年征战,多少都带点情绪在里面,杀人无数,血染红白色的战袍,却无法清洗干净。 越是这样,越是要用白色来掩饰。琅瑚其实最大的愿望就是征服弯刀国,再将疆土扩大,和夏王不谋而合。夏王的野心,琅瑚的行动,促使了萧生和天一他们的西进,打入西夏内部,并且成功地策反了沙漠判官,也就是现在的沙王,和夏王分庭抗礼。 这是真的,琅瑚不屑于在边关守着,打又不打,实在没有意思,他听夏王的安排,前往耳城,耳城不灭,星星之火,不让他死在萌芽时,那还了得,到最后必将燃气熊熊大火,没有办法控制,越是萌芽,越容易成功消除。 琅瑚说:“我主我王,要剿灭耳城,其实很简单,只要狐狸离开耳城,整个耳城,末将将之付之一炬,烧个干干净净,不留任何痕迹不好吗?” 夏王听了,觉得这个计划过于血腥,毕竟是一城的人,如果全部杀死,只留一个狐狸,那么,恐怕也说不过去。 关键是那个谁,琅瑚不想杀害狐狸,主仆一拍即合,决心已经下了,就没有什么好阻拦的了。 说实话,琅瑚对玉面狐狸还有感情,不过是一厢情愿的,狐狸已经人老珠黄,没有了往日的青春和靓丽,但是风韵犹存,这么一个人,其实最大的享受就是有人吹捧,没有人吹捧,她也不会这么骄傲。 玉面狐狸之所以老而美丽,是因为她的脸面长得好,像玉那样的温润,像这样的女人,正是武士们喜欢的。她面容姣好,心却像狐狸,诡计多端,狡诈得很。 狐狸不喜欢男人,特别是老男人,像琅瑚这样的男人,她只会利用,不会真正地使用,这个人,只是被利用,没有别的油水可捞。 琅瑚作为一国的将军,听命于夏王,成为夏王的爪牙,也算是为夏王服务,得到了不少次的嘉奖,双手和战袍都沾染了不少鲜血,结果,无法用良心来洗尽,内心一直隐隐作痛,不过,没有为将来考虑什么。 琅瑚暗恋狐狸,玉面的脸蛋,就像剥了皮的鹅蛋,非常滑润,看上去,水滴在脸上就会滑落下来,还有一部分在上面。 恰在这个时刻,有人来报告说:“夏王,中原国探子来报。” 夏王一听,见没有外人,他对仆从说:“让探子进来。” 来人答应一声,然后朝外退出去,不一会儿,有人弓着腰走进来,行礼,礼毕,对夏王说:“夏三爷有密函。” 夏王一听,连忙让人都退下,然后拆开密函,上面写着:“据查,中原国天一道长和弯刀国王子已经潜入贵国,还望彻查,就地剿灭,然后嫁祸于人,让中原国和弯刀国相互猜疑,继而相互争斗,然后西夏国从中渔利,三爷趁机可以将夺取帝位。届时一起分享胜利果实。” 夏王看了来信,将信放在火上烧了,沉思半晌,对来人说:“你退下吧,我要好好想一想。哦,对了,你看看,琅瑚将军走了没?如果没走,请他进来议事。” 来人答应了一声,然后弓着身子,倒退着出去,对琅瑚说:“大将军,王有请。” 琅瑚正准备杀向耳城,渴慕已久的狐狸,他心中的玉面女人,只是落花有情,流水无意,自然而然,他没办法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要走没走,正在憧憬着未来的时候,遇到了这个问题。 他为自己的多情,也为自己的聪明而叹服,竟然没走,看来有远见之明。 琅瑚将军走进去,肚子大,坐着不舒服,夏王说:“你站着吧,看来,你这样子,没有骏马,拿你没法。” “我主我王说得对,我是这样想的,我不是胖,只是瘦得不明显。不知我主我王有什么高见?”琅瑚说。 夏王一听,哈哈大笑,说:“你可真是太逗了!言归正传,我跟你说,现在情况生了改变。你听好了!” “什么事?大王?”琅瑚说。 他胖是胖,不过,有力气,要说大力气,还算萧生的助手,算是大力气,不过,跟琅瑚有的一比,在琅瑚面前,他是巨石,琅瑚是沙子,在一般人面前,琅瑚是巨石,其他人是沙子。 这么一个活宝,竟然统领整个国家军队,带领八十万人去围剿一座小城。本来有点像杀鸡用牛刀的嫌疑,现在听说有了新任务,更是兴趣盎然。 夏王说:“据可靠情报,有奸细到了我国。” 听到这个,琅瑚非常感兴趣,说:“真的?” “本王啥时候说过谎?”夏王说。 “嗯,那很好!末将没有怀疑过我主我王,不过是对这个非常感兴趣罢了。交给末将吧!末将一定将他们一网打尽。”琅瑚说,信心满满,毫不迟疑。 夏王听了,觉得琅瑚在吹牛,但正是这样的人,才需要好好鼓励和培养,他说:“行,你去吧,不过,我告诉你,你还不知道来了些什么人吧?” “来了些什么人?请我主我王明说。”琅瑚说。 “中原国的道士,弯刀国的王子,其他人,都是随从,不值一提。”夏王说。 “嗯,王子值钱,如果把王子逮到,弯刀国就会被控制了,至于那个道士,还是有一些来历,不过,现在无从查起,只有将其捉拿归案,才会调查了解清楚。”琅瑚说。 听了这话,西夏不得不对眼前这个大胖子另眼相看,他不是四肢达,头脑简单的,他是都很复杂的,看得出来,他更喜欢侦查,对于一些案件,想必比当大将军更有兴趣。 “将军,你说的是。很好,你下去办吧。”夏王说。 “可是,我主我王,那人到底长得啥样?末将还不知道呢。”琅瑚说。 “长得都像道士,关键人物是,其他随从不是。你去,一眼就能看出来。可是,在茫茫人海,到哪里去寻找这几个人呢?”夏王也有些疑惑,万一杀错了人,那怎么办? 他很清楚琅瑚是忠心耿耿的,特别是对他,更没有话说。对国家尽忠,实际上是对他尽忠。 第23章 潜伏 琅瑚了解到潜入到西夏的人的样子,准备离开,夏王准许,至于能否抓获天一和萧生,还真不好说! 琅瑚最大的愿望就是抓获他们,如果他们在耳城,合城的人都该死,唯独玉面狐狸还有敌国奸细。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竟敢到这个地方来撒野! 他这么想着,对夏王说:“我主我王,放心吧,我一定要将敌人抓获,八十万大军,捉几个蟊贼,不在话下。” 他说是这样说,其实,琅瑚还是有点轻敌,住在井底的青蛙,是不知道天外的天比井口大的,只晓得天就只有井口那么大。 琅瑚见夏王闭着眼睛,知道他在休息,就想离开,可是没有夏王的命令,他不敢擅自行动。 夏王也在故意试探他,看看他有没有胆子单独离开,就不吭声,这个倒让琅瑚有点着急,不过,早已经习惯了,不存在继续脾气,这这样的环境下,忍耐是唯一的法宝,不忍耐,只有爆,而爆的结果,一定是死亡。就像烟花一样,就那一会儿时间,看得那么真切,那么令人鼓舞,可惜的是,美丽过后,炫目之后,就是死亡,或者是灭亡。 夏王说:“本王累了,你下去吧。要注意,战决,早点报佳音给本王听,本王还要攻打弯刀国和中原国,先把内部的叛贼清理干净后,再去征讨列国,将来,这个世界必然是本王的。” 夏王说得热情澎湃,遇到了琅瑚这位大将军,还比较冷静,遇到这种情况,他只有冷静,免得都热情,反而对事情不利,朝着不利的方向展,最后得到不利的后果。 琅瑚得到了夏王的吩咐,就离开了王宫,然后收拾收拾,骑上战马,朝前策马扬鞭,带领队伍离开了夏王王宫,前往耳城。 一路风尘仆仆,大军离耳城五十里扎营。因为八十万将士,行动起来,还是有些不便,琅瑚不知道耳城的情况,听说是沙漠判官在那里,心里多少有些胆怯,不过,想到狐狸在耳城,心里也挺痒痒的,真的想把判官杀了,将狐狸抢走。 一想到判官和狐狸在一座城里,心里就有一股无名之火,恨不得喝了沙王的血、吃了他的肉,对于潜伏在国内的敌人,他倒没放在心上。 大军驻扎,帐篷连成一大片,举目望去,像是白色的蘑菇,洒满了整个草原。这里大兵已到,消息早已传到了耳城狐狸耳中。 狐狸又惊又喜又怕又有期待,惊的是,夏王动作这么快,对小城这么关注,以前围剿沙王,没有这么积极,也没有这么大规模。 喜的是,到底还是有人来报仇,失陷了耳城,心中不爽,正想找个厉害的角色,来替自己复仇,让以前屡战屡败的羞辱一扫而光,现在一山不容二虎,小小的耳城,沙王和琅瑚看谁厉害,狐狸正好坐山观虎斗,爽得无比! 怕的是,马上要大战,人人都要牵扯到里面,应该来说,大家都不好过,合城的百姓,命运如何,令人堪忧!再说,这里的人虽然讨厌,但不至于要人家的命吧!这个琅瑚是杀人魔王,踩着人血往上爬的,踏着尸体攀登到现在的位置,非常恐怖和冷血,这么个人,一来耳城,岂不让耳城来个大屠杀吗?自己熟悉的人,恐怕难免一死,自己的命运也令人担忧。 期待的是,沙王才起义,没有基础,几个外来的道士,以后还会走,帮忙帮到一半,没有继续帮,让人感到非常累,正需要人帮的时候,人家要走,岂不扫兴?想来想去,还是自己人可靠。 外地人早晚要回到外地,或者云游四方,还是本地人可靠,本乡本土的,值得信赖。狐狸期待琅瑚进入耳城,不杀城中百姓,只杀叛贼即可,另外,将道士绑了,送到夏王宫,选个日子,将他们遣送回国,或者以妖言惑众、颠覆国家为名,将他们斩示众,当然,对于那个俊俏的后生,留下来,在宫中作为男仆,终身服务。 带着这些复杂的心情,为了表明自己还没有背叛沙王,她派人去请沙王。 其实,沙王早就得到探子的信,说有敌人来犯,在五十里地驻扎。沙王问:“多少人马?” “不知道多少人马,但是,帐篷就有八万顶,密密麻麻,数来数去,足足有这个数。”探子报告。 “有没有其他的物资?”沙王问道。 “有,战车有五千乘;战马有十万匹,大炮有五千门。”探子报告。 沙王听了,倒吸一口凉气,这夏王,看来是动了老本了,誓死要将本王剿灭啊! 不过,没那么容易! 沙王问:“带兵的将军是谁?” “琅瑚!”探子说,他看得非常清楚。 “是他?”沙王一听,马上明白了,原来夏王真的动了老本了,琅瑚是在远征,要去攻打中原国的,面子上是要打弯刀国,实际上要打中原国,目的不是近处的,反而舍近求远,要去远方攻打。 他说出了这话,天一和萧生在一旁,已经猜出了夏王的心思,但是,从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来看,还是很不错的。 天一问:“沙王认识琅瑚?他是什么人?” “他是一个胖子,鲁莽小人,靠出卖弟兄上去的,本王十分瞧不起这样的人。”沙王气呼呼地说。 “他从哪里来?”萧生也感兴趣起来。 “他从前线回来。本来这些将士都是远征军,因为本王起事,他奉命回来残杀弟兄,这个人十分厉害,不过,他是邪恶的化身,本王已经痛改前非,现在是洗心革面,早已变成正义之师,为了西夏的未来,本王注定要和他决一死战,一定会消灭邪恶势力。”沙王说。 “嗯,贫道知道沙王厉害,不过,再厉害,他人数众多,是我军的几十倍,他们就是拿出一半人马,也是我军的十倍。在人数上绝对吃亏。”天一说。 “嗯,他们人多,都是乌合之众,不堪一击,本来去打中原国,隔着弯刀国,困难重重,他们动了一场邪恶的战争,让很多人都卷了进来,或者即将卷进来。我们是正义之师,他们是歪门邪道,正要压邪,并且压得住邪。”沙王信心十足地说。 “沙王,这人太厉害。我们还是要避其锋芒,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让他们找不到咱们,然后再一个接着一个地,将他们分割包围,一个一个地消灭,要知道,我们不能打正面战场的仗,而是要出的起,用不起。”萧生说。 “军师,你说的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出的起,用不起?”沙王感到纳闷。 “是这样的,琅瑚想要来攻打我们,但是,耳城相当复杂,凭借耳城的天险,敌人很难攻打进来,但是,家贼难防,特别是狐狸,要特别小心,她是非常狡猾的。我们打仗,她要讲和,这是一定的,她见琅瑚一来,肯定先得到消息,比较兴奋,巴不得早点统治耳城,将我等至于死地。因此,我们要将狐狸控制住,不用说,要她去打琅瑚,就已经十分为难,更不用说守城了,她还巴不得早点献城投降呢,因此,我们要引敌深入,然后再分别吞吃。像琅瑚早就应该懂得这个道理,可惜他没有马上攻打耳城,兵家贵在神,他这样一来,实际上是给我们准备时间。因此说,琅瑚有兵,但不会用兵,这就是他最大的悲哀。”萧生分析道,简直是头头是道,令人折服。 第24章 蛮力 萧生说完,沙王佩服,简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不过,佩服归佩服,事还得继续做下去。他对琅瑚不放在眼下,觉得要想打败琅瑚,以少胜多,必须智取,不能凭着蛮力为之。 怎样智取?就需要动脑筋了,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好的事。 琅瑚不是省油灯,但是,有蛮力,仗着人多势众,没把小小耳城放在眼下。沙王说:“军师,城里有两位军师,狐狸身边那个,本王就不指望了,早晚是本王的盘中餐,可以将他吃掉。军师,还有天一道长,有了你们的保驾护航,本王高枕无忧。虽说有八十万精兵强将,在本王眼中,他们是粪土一样。有了这些兵,哪怕只俘虏一半,也有四十万大军,那么,本王这次举事也算成功。大家要努力,不要放弃希望,有希望,就有要抓住,会有好处的。” 天一说:“那边的军师不能用,但是,狐狸也要注意,他投诚,不见得是真心,这次琅瑚率领大军杀来,她的心会动的,不要小看这个女人,她手里还有一些人,即使冷血郎黑旋风跟了我们,他的手里还有钱,有钱,就有人。那些人不看人面看钱面,对钱还是比较重视的。加上狐狸是这里土生土长的,有一定的人脉,熟悉这里的情况,想必不会让她自己人吃亏,至于其他人,她也管不了那么多。” 正在说着话,外面有人进来,见了沙王,噗通一声跪下,说:“沙王,城主有请,商谈军事。” 沙王哈哈笑道:“不错,刚才还在说,马上就来了,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和道长有心灵感应吗?” 这不是心灵感应,可能是一种不谋而合,狐狸压抑住内心的喜欢,故意派人来请沙王到宫中议事,其实是想试探试探他,看他怎样想。 要是投降,说不定会放过他,饶他不死。要是顽抗,可能就会流血。 流血是沙王不愿看到的,可是,在起义起初阶段,流汗流血是很正常的。这次来了大军八十万,就是都吐出一口气,整个沙漠都会飞沙走石,一座小小的耳城,也会大受其害。 人有钱,格外声高;人多势众,自然会膨胀。那琅瑚来了,虎视眈眈,对着耳城,五十里地扎营,一瞬间就要打过来,人心惶惶的。这时候,琅瑚肯定都飘飘然了。 他肯定在营中高歌,信心满满,这座小城,每人投进去一块石头,就能将耳城砸碎,每人吐一口唾沫,就能把城市淹没,真是,现在这种情况下,胜券在握,琅瑚很有信心,狐狸更不用说了,就是三岁小孩,都知道虎狼之师一定会赢,城中的五万人马,有两万是黑旋风的,不知道是不是和他沙王同心,就是这么一个人,被狐狸抛弃,却没有完全的兵权的,被沙王收留,万一狐狸承诺给他更好的待遇,他会不会倒戈,也不一定,因此,五万中的两万人马不敢保证对沙王忠心耿耿。 狐狸派人来请沙王议事,沙王决定前往,带着萧生,帮着出出主意。 很快,他们都到了郡王府,这是狐狸的父亲留给她的,她父亲死后,她接了班,没有她父亲的仁慈,反倒多了几分焦虑和凶残。 因此,和桃子玩得挺好,两人都差不多。 桃子是个孩子,可是心思比大人还深,因此成为狐狸的军师。孩子没有性的需要,对狐狸来说,是比较安全的,狐狸更喜欢听话的男孩,也喜欢稍微坏一些的男孩,桃子刚好都具备这些条件。因此荣幸地成为她身边的宠臣。 这时候,狐狸早已在书房等候,她看到两位进来,站了起来,说:“请坐!” 狐狸比较高傲,在别人面前,一般都不主动站立,大家都知道,她被城主宠坏了,是大小姐,到现在,她成了城主。以前,她就是说一不二的,现在更是,在耳城,她算是土霸王,哪怕投诚了,败在沙王面前,她仍然具有不错的风度,那种娴熟和优雅,丝毫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不少。 这种范儿,可能在其他地方没有显现,不过,在这种情况下,算是一种妥协,没有那么夸张,但内心还是掩饰不住内心的张狂,她是这样的人,一时半会儿,也改不了多少。 沙王到了这种庄严的香闺府中,闻到不少的香气,令人心旌摇荡,不过,他不喜欢这种气氛,他更喜欢沙漠上的狐狸,就像沙漠地上的玫瑰,美丽中略带着刺儿,那才算正常。 沙王不敢细想,早知道琅瑚将军对狐狸觊觎已久,早就想霸占狐狸,只是狐狸太狡猾,琅瑚太笨,没有得逞。 琅瑚想念狐狸,只是没有得手,得手后可能兴趣都没,得不到,才有更大的吸引力。 这里行礼毕,狐狸安排就坐,各自落座,然后沙王说:“城主,强敌来犯,不知道城主是否知道?” “是吗?是谁来犯,胆子这么大,谁敢来打耳城,难道说,他们不知道城中有沙王吗?”狐狸故意问道,心里却乐开了花。 萧生看透了她的心思,笑而不答,这种态度,也太诡异了,大敌当前,竟然没有害怕和恐惧,反而微笑面对?狐狸是笑在心里,萧生是笑在脸上。 沙王很郁闷,不知道生了什么事,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城主,据探子来报,是夏王派来的琅瑚大将军,率领八十万将士前来攻打。”沙王说。 “多少?” “八十万!”沙王说。 “哎呀,这可如何是好?”狐狸说。 沙王还以为狐狸害怕了,对狐狸生出怜悯来,作为男人,他有着天然的保护**,可是萧生不管这些,他笑着说:“俗话说,水来土掩,兵来将挡,我们的队伍以一当十,还怕他八十万将士吗?” 狐狸的可怜相瞒过了沙王的眼睛,还以为琅瑚真的很厉害呢,把狐狸吓个半死。 “军师,远方来的朋友,我们全城不到十万将士,怎样和八十万将士打仗呢?严格来说,只有六万士兵。”狐狸说。 “人多不要怕,他们是乌合之众,不是正义之师,要是打,恐怕不能光拼人数,还是要拼正邪两方面的力量。我认为,敌人一定不会占到什么便宜。”萧生说。 萧生这样说,实际上是在鼓励沙王,打击狐狸。 沙王说:“有军师在,本王啥都不怕,可以向敌人进行攻打。不要退缩,不要害怕,敌人是乌合之众,经不起我们的暴风袭击。要知道,军师手下有一个人,非常厉害。” 他说的是加勒,算是大力士,已经领教过,沙王很清楚加勒的本事,但是,在没有军师的命令下,不可能去攻打敌人的,只有等候命令,再向前攻打。但是,对于多如星辰的敌人,要想攻打,必须要全面观察,从哪里入手,是十分重要的。 狐狸一听,觉得有问题,这是一个巨大的情报,是十分可怕的情报,对琅瑚来说,简直是灭顶之灾。 狐狸很想快点把这里的情况报告给琅瑚,可是,怎样出城,是一个难题。作为一城之主,就连攻打判官的事也不做,何况在这个关键时刻出城呢?这不是明显要报信是什么? “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沙王一点都不紧张呢,敢情手中有粮,心中不慌,这是一个好事。但是,不知道沙王说的加勒,本事到底如何呢?真的很期待见一见啊!”狐狸说。 狐狸想见加勒,萧生看出来了,原来狐狸想进一步摸一摸加勒的底细,然后好向敌人报告,做好防范。 第25章 告密 狐狸想弄清楚加勒的底细,萧生不愿意,他很明白,狐狸肯定会把加勒的情况告诉给了琅瑚将军,那么,琅瑚就有准备,找到了加勒的弱点,没准儿加勒会吃亏。小 加勒也有弱点,随着岁数增加,加勒有了一些想法,这个想法有点奇怪,就是说,他的内心有一些浮躁,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沙王说:“城主,本王是借住的,最终这座耳城是要归还给你的。要想保卫耳城,城主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击退敌人;二是向敌人投降。不知城主作何感想?” 狐狸见问,心想,这是在试探我,想让我上当,没门!她说:“我才不投降呢!本城主愿意和沙王共存亡,誓死保卫耳城,决不投降!” 萧生一看狐狸,她的面不改色,清楚了这人的确不一般,练就了撒谎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本事,从外面看,啥都没有,从里面看,她的心有所属,早就飞到了西夏兵那里,恨不得让琅瑚将军早点收复耳城,将沙王就地正法。 萧生又笑了,狐狸一见,有点吃惊,这个军师,难道看透了心思?狐狸眼睛不敢看萧生,只是看沙王,沙王有点不好意思,也以为狐狸在抛媚眼,看上自己了,就连忙羞涩地低了头,竟然没有一点王的气概! 萧生看出了沙王的心,连忙说:“沙王,赶紧想出对策,大敌当前,容不得迟疑,战场之上,瞬息万变,不要失去机会,机会一失去,无法挽回,没法弥补。” “是啊,差点把正事给耽误了。城主,你拿个主意,到底怎么办?”沙王有点着急。 “这样,本城主为了城中百姓,想派出一个使者,前往琅瑚将军那里,先和将军谈判,如果谈得成功,就谈;谈不成功,再打不迟,不知道沙王有什么想法?”狐狸说。 狐狸说这话,意思很明确,就是想出城,再看看她下一步干什么,是自己出城还是委托别人出城,这是个问题。 “选择谁呢?”沙王问。 “本城主认为,选择萧生军师前往是最好的。不知沙王意下如何?”狐狸问。 “萧生军师,不能离开本王,他很重要,整个耳城的保卫战,都离不开军师,如果派出去谈判,恐怕本王就失去了主心骨,不太合适,还是要从长计议,再做商议。”沙王说,他果然没有中计。 沙王突然想到,不能这样明显地得罪她,于是又补充说:“城主,你是这里的主人,你如果想和琅瑚将军谈判,本王觉得,你家的军师桃子,年轻有为,胸中有丘壑,成竹在胸,一气呵成,顺理成章,非常适合谈判。早就风闻他非常厉害,纵横捭阖,舌战群儒,想必一定不辱使命,化干戈为玉帛,免得生灵涂炭、民不聊生。” 狐狸听了沙王说的话,觉得有用,十分中听,连忙说:“沙王不仅能征善战,而且能言善辩,真是人才,当上沙王,的确很有道理。 既然沙王说了这话,本城主也不好再说什么。” “城主言过其实,对本王夸奖太过,其实,本王没有那么大的本事。那么,城主是答应了吗?”沙王追问道。 “事实胜于雄辩,的确,本城主十分敬佩各路英雄豪杰,说实话,本王十分欣赏沙王,真是有远见卓识。太好了,本城主答应让桃子就辛苦一趟,也让桃子长长见识,免得在城中呆时间长了,变得有些愚笨了。”狐狸说。 萧生觉得这是一只十分狡猾的狐狸,真会说话,说得人心痒痒的,这叫故意掩饰桃子的锋芒,在众人面前,没有抬举桃子,反而打压贬损桃子,为的是减少大家对桃子的恐惧。 要知道,桃子属于年轻的后生,非常厉害,他就是玉面狐狸的得意参谋,城中第一军师,方圆一千里都很有名。就是这样一个人,其实是小孩,自古英雄出少年,一点都没弄错。 桃子进来,向沙王行礼,然后浮在狐狸耳边说了句话,狐狸说:“好吧,本主刚好要委派你去替本主走一趟,否则,本主真要丢脸了,说起来,本主没有多少人可派了。” “主人,你说去哪里,桃子就一定去哪里,绝不推辞!”桃子斩钉截铁地说。 他很清楚,在某些时候,就需要多说多做多跑腿,文臣靠的就是一张嘴;武将靠的是能打,会拼,会使用武器,在战场上凭借力气和技巧,将敌人消灭,保存自己的性命。 文臣除了多说,还要多跑路,嘴勤、脚勤、啥事都好说。 “有了这话,我都放心了,你真是好样的,是本主的好帮手。这样吧,你去,去找那个敌人,也就是五十里外的敌人,向他讲明观点,要打就打,要和就和,不要躲着不来,要来就早来,要不来就别装孙子。”狐狸说。 狐狸说的话,令人惊奇,不晓得她是不是对琅瑚非常有意见,还是在沙王面前故意演戏?这个沙王不知道,只有萧生知道,萧生会读心术,对于这个人,不在话下,非常了解她。甚至包括沙王,萧生也清楚。 沙王和狐狸对萧生根本不懂,萧生看他们却一目了然,也可能,太聪明、看得太明白,不是好事,不如糊涂一些才好。 正在这个时候,桃子叹了一口气,大家都吓一跳,这小家伙想干什么?难道真是未老先衰吗? “桃子军师,你小小年纪,干嘛叹气?难道让你做多了事,心里不满吗?”萧生问。 桃子见问,定睛一瞧,看萧生气宇轩昂,谈吐不凡,他心里一怔,这是军师对军师,将对帅,看谁狠一些。 桃子说:“老人家说话,就是没人听,先桃子啰嗦,其实,桃子早就预言,必有这一天!” 他说话像老人,看起来,这是未老先衰吗?还是故意卖弄?总之,他不是一般的小孩。 “桃子军师,你的预言是什么?”萧生追问道。 在问话的同时,萧生已经看透了桃子的心,这个小机灵鬼,其实没有啥好隐瞒的。他在狐狸面前耍小聪明耍惯了,一下子收不回来,想在任何人面前,耍他曾经耍过的把戏,但是,在任何人面前都管用,就是到了萧生面前不管用。 萧生冷笑,没有搭理他,他觉得没趣儿,但是话说到这里,不说也不行,于是说:“是一个预言,就是说,沙王来袭,是夏王逼的,不是夏王屡次围剿,沙王也不会变被动为主动。谁知道,沙王一动,夏王更要动,这次是大动作,是抱着必胜的信心来的。基本动用了前线将士一半的兵力,看来,夏王是要用尽全力来围剿沙王。” “这个没说错。夏王的决定有点突然,也让人想不到,以前都小打小闹的,没有引起重视,现在不同,现在变得非常重视了,看来,有很重要的人物在耳城当中,要不然,西夏兵就不会倾巢出动了,要知道,夏王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儿,当下,耳城中就有大人物,树大招风,是古今的说法,既然有这说法,说不定前朝就有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事。”桃子说。 桃子说的话,让人似懂非懂,这个小孩,说话却像大人,不知道这小子虚岁是多少,但是桃子的嗓音很特别,可能嗓子是童音,但是思想是成人的,带着成熟的思考。 “军师,时候不早了,希望你早去早回,你出城,带着使节用的旗帜,然后向五十里外的敌军进。你不用怕,本主会派人在不远处设下埋伏,当你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们好出来做个接应。”狐狸吩咐道。 第26章 凶吉 桃子听话,答应了一声,就要离开,狐狸有点舍不得,就喊道:“回来。” 桃子知道狐狸有点儿女情长,虽不是她儿子,可是也有感情,毕竟是多年的军师,就像弟弟一样亲。 桃子没走远,从小到大没有离开过她,自然有些舍不得。要知道,那琅瑚将军杀人不眨眼,十分冷血,对于这么一个小屁孩,更不会放在眼中,杀他,就像碾死一只蚂蚁。这次去,肯定凶多吉少,有可能有去无回,当然令狐狸担忧。 桃子折回来,狐狸看着桃子,想说话,又停止,摆了摆手说:“算了,去吧,一路保重!” “多谢主人!”桃子答应着,然后离开。 桃子猜出会有这个,狐狸看起来有些难受,实际上,女人都有这么一点**,对于还是孩子的桃子来说,倒是无所畏惧,看起来,文弱无力,对方就会放松警惕,不会把桃子放在眼里。 只要是这样,就能对付强敌。 况且对方琅瑚将军是要踏碎耳城的,这个家伙十分可怖,小桃子过去,说不定要遭到陷害。 还有一点,就是他根本没有想到,这个桃子人小鬼大,在力气和武艺上不如人,但是在智力上人一等。 桃子带了一个侍从,桃子手持旄节,上面是鹰头,铜质的,磨光了,锃亮,杖有一人多高,在桃子面前,显然很不像话。 跟着的侍从,显然有两个桃子高,这样一来,桃子感到了安全感,同时,也在考虑怎样才能挥更大的作用。 穿过长长的甬道,终于到了城门口,还好,城门外没有人,守城士兵喊:“军师一路顺风!” 桃子扭头笑了笑,说:“好!” 初生牛犊不怕虎,他从车内伸出头来,向城楼上的卫兵招手,又向开城门的招手,有点像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样子。 他的旄节放在车上,驾车人的旁边,侍从在路上走,看起来走得轻松,车是牛车,吱吱呀呀地往前,那人腿长,走起来一点都不费力。 侍从叫阿里,跟着车身走,桃子问:“离开耳城了吗?” 阿里有点烦,小屁孩,坐在车上,有马夫赶车,消遥自在,偏偏让我在旁边跑步,命运呐,不公平啊! 他不敢怨言,连忙说:“军师,这次去找琅瑚将军,听说他吃人心,我们这次去,是不是有这样恐怖的事生?” “不要说,这事不好说,不过,本军师不怕,人都有一死,死一次怕什么,早死早享福。”桃子置生死于度外,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军师,正是早上刚升起来的太阳,还年轻着呢,为什么有这个感叹?”阿里问。 阿里有老婆,有孩子,多少有些牵挂,但是,他根本没有想到要把命丢在琅瑚那里,否则就麻烦了。因为自己死在外面,老婆要改嫁,孩子找新家,得不偿失,以前的努力就白费了。 这时候,更重要的,是怎样让琅瑚放了桃子,桃子活着,自己不会死;桃子死了,自己也活不成。 他们俩和马夫,都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都别想跑。 车在原野上走,走了一段路,阿里说:“军师,我累了,想休息一下。” “这个地方,是主战场,你不想死在这里,就赶紧走,琅瑚将军派一支小小的队伍,就能将我们吞灭,他们可不管那么多。”桃子说。 桃子的年纪小,说话比较直率,不会拐弯抹角,但是,作为使者,前往现在的敌人中间,恐怕有点冒险。 桃子属于琅瑚的猎杀对象之一,他的意思,是屠城,除了狐狸,就是要抓住假扮成道士的王子殿下,只为这两人,其他人都是可有可无的,如同粪土一般。 桃子前往,真的是凶多吉少,桃子也心知肚明。狐狸投降,和军师指挥不力有很大关系,这一点,也让琅瑚抓住了把柄,会更加利用这个弱点,大做文章,将这样的事无限扩大化。 不过,桃子不害怕,这一点让人感到安心。 阿里其实还蛮佩服他的,不过,把耳城让给沙王住,让人无法接受,要知道,沙王出身不好,是土匪,哪怕是不杀人、不放火的土匪,也还是土匪,名声已经出去,再掩饰也没有用。 怎么能让土匪住在城内呢?粮食不够吃,草料也不够,还惹祸上身,这不,不是沙王入住耳城,就不会引来大兵来犯,哪怕是夏王安排来的兵,琅瑚统领的,以前是自己的兵,现在成了敌人。阿里不想当敌人,可是,没有办法,还是跟着城主走,城主投降了沙王,成了沙王的俘虏,虽然名分还是城主,可是已经不是以前的自由身,要受到沙王的影响,沙王表面上很尊重她,实际上沙王不会把她放在眼里,毕竟是女流之辈,不足挂齿。 看到了前方密密麻麻的像是白色蘑菇的营房,阿里提议休息,桃子当然不想为难他,毕竟是他在地上走,不是桃子,桃子要走,起码动作还要快一些,因为是奴仆,是听命于人的,地位在那里摆着,不能和桃子并驾齐驱。 桃子说:“休息一会儿,等一会再赶路。” 他说着,从车上跳下来,马夫不说话,桃子看看鹰头铜杖,这是使节棒,两国交战,不斩来使,现在是一国内乱,能否适用规则,还不清楚。 休息了一阵子,桃子说:“明知是鬼门关,也要往前。这是没办法的,人固有一死,死有什么可怕的?” 不说还好,越说越怕。阿里说:“这样吧,我相信,你一定会说服琅瑚将军的。他说不过军师,军师一定会转败为胜的。” 桃子听他这一说,心想,这家伙很怕死,越怕死,越会死到临头,不把死当成一回事,那才好。有人说,视死如归,就是这么回事。 阿里说完,桃子笑了笑说:“大叔,你是有家的人,家人都盼着你回家呢,说实话,我还没长大,没有成家,要到这个地方,的确有可能有去无回。” 阿里说:“是的,军师,自古英雄出少年,你当英雄,我是随从,你是红花,我是绿叶,到了琅瑚将军那里,一定要确保奴仆回家,家中老小都在盼着奴仆回家照顾呢。” “这个你放心,要是琅瑚杀人,就杀本军师,本军师啥都不怕,死不足惜,死得其所。如果要杀人,就让琅瑚杀本军师好了。”桃子说。 桃子的说完,阿里哭了起来,马夫侧目看他,觉得他怎么不像个男人?这个家伙,其实很想弄清楚到底是否能回来,比较珍惜生命。 以前是同伙,现在是敌人,使者去送信,实际和送死差不多。马夫一直受伤,一直在底层,也无所谓了。 桃子吩咐动身,马夫面无表情,上了马车,阿里继续在后面跟着,腿肚子好像在抖,不过,这是生死关头,放在谁身上,谁都有些把持不住。 很快,就进入了琅瑚的警戒区域内,有一队骑兵跑过来,穿着打扮,都是西夏**人的制式服装,看起来比较简单,但战士们看上去比较干练,适合作战,不是怎么拖泥带水的。 骑兵队队长喝道:“呔,你们是什么人?好大胆子,竟敢擅闯兵营,这是战场,不要命了吗?” 桃子在车里,听到声音,掀开帘子,站在车上,向骑兵队长拱了拱手,算是见面行了个礼,那队长一看是个娃娃,说:“你家爷娘呢?怎么一个人跑出来玩了?” 队长话音一落,骑兵们哈哈大笑起来,看不出来,这是战场,反而更像是一次狩猎聚会。 第27章 弱小 桃子昂挺胸,听了这些人的话,一点不惧怕。 他说:“你们仗着人多势众,我是一个娃娃,就这样欺负吗?你们是谁的队伍?一直是这样欺负弱小吗?” “娃娃,你干嘛来了?瘌蛤蟆打哈欠——好大口气!竟敢这样跟老子说话!来人,将这人给老子绑了,押回军营,请将军落。”队长说。 话音刚落,桃子拿出鹰头使节杖,举起来,那杖比他两个还高,厉声喝道:“我乃耳城使节,两军交战,不得为难两军使节,这道理你不懂还是故意装不知道?难道军中没有章法吗?” 骑兵队长一看这种气势,还真厉害,再看看那根铜质鹰头使节杖,磨得亮亮的,看起来有些威严。 骑兵队长不说话,阿里吓得抖,队长说:“你,大个子,抖什么抖?什么素质?没见过这样。” 阿里见队长说自己,吓得跪了下来,说:“官人,官人,别杀我。我上有老,下有小,我要是死了,就是一家人全死了。” “哦,哈哈哈,原来是个胆小鬼!爷不杀你。起来吧,看来,你们是听差的,送信的,好,爷不为难你们,不过,你们到了琅瑚将军那里,能否混个全尸,就很难说了。哦,哈哈哈哈......”骑兵队长笑道。 好像他们早已习惯了杀戮,看到琅瑚行凶杀人,不能阻挡,也胆战心惊。死的人,没有感觉,看的人,印象深刻,不敢胡来。算是杀鸡给猴看,越看越胆颤。 桃子说:“队长,你是队长吧?我看你这一身行头,就知道你是,这么地吧,前面带路,我要去见琅瑚将军,有要事相商。关乎国家命运的,不得耽搁,一旦耽搁,恐怕你承担不起重任。” 队长还想说什么,看看桃子不停地抚摸使节专用鹰头铜杖,队长会意了,知道这小子不好惹,万一在将军面前,说他不好,那可不是玩的,说不定会因此丢命。 琅瑚比较爱才,骑兵很厉害,全靠队长,他屡建奇功,在快反应作战中,总是能消灭敌人,而且能保护自己,正因为这,琅瑚才任命他为骑兵队长。 可是,队长也有一身的臭毛病,不容细述,要是细述起来,恐怕一本书也写不下,关键是在某些时候,的确顾大局、识大体,不容易意气用事,容易出现偏差。 队长答应下来,看着桃子小眼睛,但是很坚毅的目光,知道这小家伙非要见到琅瑚将军不可,这个家伙最大的目的,就是要让别人成为一个俘虏,因此,与其说,他在带着使者进入营地,不如说是他押着俘虏回来,就像打猎人的总要带着野味儿回来一样,只有打到了小动物啥的,都要得到别人的欣赏和肯定。 同时,也会考虑到喜欢问一些消息,带着野味回来,也带着外面的思想回来,这种思想就是有成就感的意思。 队长带着邀功请赏的心,将桃子,两军交战的来使,带到了琅瑚将军面前。 队长谄媚地说道:“本队带来了耳城来的大使。请大将军裁决。” “裁决个头!滚一边去,大使算个鸟!”琅瑚说。 他一说完这话,阿里就吓尿了,裤子底下竟然滴下水来。 琅瑚一见,哈哈大笑,本来想要杀他们的,立马改变了主意,他也懂得两国交战不斩来使的规矩,可是,这贼哪里是来自另一个国家的?分明是国贼,还有脸来谈判,先看看再说。 “耳城大使特向大将军致敬!”桃子高声说着,童声未改,声音十分响亮。 琅瑚一愣,这是大使?倒很奇怪,以前曾风闻耳城总管很特别,真没想到,百闻不如一见,原来如此!是个孩子,既然是孩子,那么,居然是大使,说不定和狐狸有特殊的交情。 想到这里,琅瑚说:“你是耳城来的娃娃?你的爹娘呢?” “本大使是来自耳城,耳城是本大使的爹娘。本大使不知道爹娘在哪里。这个问题,不是大将军所关心的。大将军所关心的,是怎样收复耳城,俘虏玉面城主,屠杀叛贼!”桃子说。 琅瑚一听,这小子还真行,看来,是个少年英雄,玉面狐狸选择的人没错,一想到玉面狐狸,心里就一阵阵地感到喜悦,这是好事。 因为爱屋及乌,对玉面的好感,也融化了琅瑚冰冷的心,他说:“好吧,你小小年纪,还一口一个本大使,未免有些骄傲。不过,看在你们城主的面子上,本将军不与三岁孩子计较。你来做大使,你先谈谈条件吧。” 琅瑚说完,看着桃子,桃子不说话,琅瑚感到奇怪,桃子昂着头,琅瑚突然意识到,没有给他们沏茶,刚才那个大个子已经吓尿了,想必要补充茶水,否则就麻烦,回去对玉面一说,玉面娇嗔,那还没什么,如果红颜一怒,那就麻烦了。 桃子看琅瑚的表现,知道了这个家伙欺软怕硬,说:“好吧,我算清楚了,你是想要我去当你的传话筒,好吧,你答应本大使的条件,本大使就答应你的条件。你看怎么样?不知将军意下如何?” “好,痛快!痛快!你先说,本将军洗耳恭听。”琅瑚说。 桃子暗想,这个鲁莽的家伙,还会用词呢,还洗耳恭听呢!耳朵耳,耳城的耳,想要干嘛,想要血洗耳城吗? 桃子可能想多了,琅瑚开始有血洗耳城的打算,也谨遵夏王的命令,可是,看到这位桃子军师,还有大个子阿里,他改变了主意,关键是耳城之中,就是这么一些老弱病残、妇女儿童,怎么舍得举起屠刀,滥杀无辜呢?毕竟是西夏百姓。自己内部先乱了,怎样打败真正的敌人呢? 说归说,做归做,在关键时刻,还是要小心。 桃子把脉把得很好,清楚了琅瑚的真实目的。 “这样,耳城不交给你,因为耳城自古以来就是城主的,从城主的父亲老城主到现在,已经经过了若干年,现在要求拱手让人,恐怕不行。还望大将军三思。再说夏王有那么多的地盘,还在乎这个弹丸小城吗?”桃子说。 听了桃子的说法,他感到很奇怪,这么个小小东西,竟然说话都像大人,看来,人小鬼大是没错的。 “你这个条件不是不行,但是也要满足本将军的条件。”琅瑚说。 “什么条件?”桃子说。 “来人。”琅瑚吩咐道。 桃子一听,吓了一跳,他的声音很大,那个阿里才换了裤子,这一嗓子,恐怕又要尿。 桃子沉住气,说:“好,将军这么有诚意,我作为大使,也不虚伪。有什么吩咐,尽管说。” 琅瑚没有理会,他越是这样,阿里越是有点掐不住,有些坐不住了,想跑,到处都是人,往哪儿跑? 那人进来,双手合十,问:“将军有何吩咐?” “上茶。上最好的茶,中原国的茶。”琅瑚说,“这茶是本将军抢波斯商人的,哦,好啊,真过瘾啊!”琅瑚说着。 这个国家级的大盗,光天化日之下,抢外国商人的货物,想必不会想到报应,只会想到这是一场阴谋,是国家级的恐怖分子,一想到西夏,在这个地方,存在合法的抢劫,就让人不寒而栗。 上茶给小家伙桃子喝,小家伙不喜欢茶的苦味儿,可是没有办法,只有硬着头皮去喝了。 那人出去不久,进来,给大家沏茶,用的是细瓷釉面茶盏,这是当时最好的喝茶工具,但是,桃子来不及细想,走了一路,的确口干舌燥,但是,不能冒失喝茶。 第28章 有毒 茶水里可能有毒,桃子有经验,他悄悄从袖子里拿出一枚银戒指,趁人不备,悄悄放进茶盏,然后拿出来一看,没有变化,证明无毒。 再看阿里,早已在喝了。 桃子心想,这么大一个人了,竟然没有一点警惕心,怕就怕得要死,正在面临生死考验的时候,竟然不要命了,抓住茶盏就要喝。 阿里现了异常,马上停止,看看小军师,现他用东西在测茶水,他还算细心,看到这么一枚银质的指环,房贷茶盏中,好好的东西、好好的细瓷茶盏,干嘛要这样?况且现在正是一个好的开始。 怀疑有道理,关系到性命,阿里是非常珍惜生命的人,总害怕死了。看到桃子这样,他停了,就像冻住的冰人一样。 桃子没注意他的这一变化,经过检测,没有毒害,就端起茶盏来喝。 琅瑚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其实,他没有想过要毒害这两个菜虫,马夫自不必说,阿里是随从,竟然吓得尿了,还能有什么大作为,这一辈子也就算到这里为止了,再往前走,恐怕走不通。 他知道大使来自耳城,既然派他来,肯定有背景,或者有能耐。 喝茶的动作各异,琅瑚喜欢大口大口地喝,桃子喜欢快地喝,但是,看起来动作故意放得很慢,这样才和他军师的身份相称。 喝了茶,琅瑚说:“中原国的人真会过生活,这么好的瓷器,这么好的茶,看来,如果把中原国给占领了,那些东西不都是我们的了吗?” 桃子点点头说:“本军师认为,这个话题有点远。本军师来,是劝将军撤兵,否则后果自负。” “你在开玩笑吧。撤兵?想得倒美,实话告诉你,本将军一天之内,必定将这个耳城踏平。但是,考虑到城中叛贼不是多数,大多数人都是西夏百姓,不想因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你回去对城主说,交出叛贼沙漠判官,啥事都没有,耳城还是玉面城主的,如果不交,那就别怪本将军不客气了。”琅瑚说。 他将夏王的意思表达得淋漓尽致,可是,还有过的,没有不如的。 说了这一席话,桃子觉得这个人真可怕,但是,再可怕的人,也难免一死,看他现在停激动,义愤填膺的,将来到底是什么状况,就很难说。 桃子说:“本军师不觉得将军的话有道理。不能为了一个蟊贼,要将战火烧到耳城。将军知道,玉面城主不是为了城中百姓,不想看到流血,才不得不投降,但投降不代表心悦诚服,而是在寻找机会将判官杀死。可惜,判官手下高手如云,凭城主和本军师,一时难以凑效。但是,苍天有眼,将军来到耳城,城主非常开心。” 说归说,做归做,桃子到了这个杀人魔王面前,不变得像狐狸那样,恐怕很难混。 中再就是,他从来不在比他低一等的人面前装孙子,别看他人小,他很懂得规矩,也懂得人们不是关心别人的外形怎么样,而是关心别人的地位高低和权力大小。 喝茶完毕,琅瑚心想,只要能博得玉面美人的欢心,一座耳城算什么,就是整个国家都陷落了,也无所谓,只要有美人在身边就行。 这货是爱美人不爱江山的主儿。桃子对狐狸没感觉,不过是个头儿而已,但是,肥胖的大将军,活像蛤蟆,对玉面城主倒是情有独钟,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这么下去,就是单相思,到最后,还是一场空吧! 谁知道呢?前面的路谁都不清楚。 琅瑚说:“军师,你小小年纪,倒很会说话,这样吧,你先回去,我答应你们城主,为了城主的缘故,本将军不毁灭耳城,另外,本将军希望军师回去后,设计将判官抓获,然后,我们内外夹击,将判官一伙捉拿归案。” 琅瑚说完,摸了摸手里的刀,说:“听说判官手下有一些厉害的角色,本将军非常感兴趣,想和他们斗一斗,不斗不知道,一斗才见分晓。” “将军,实话告诉你,不说到这里,还没什么,说到这里,本军师不得不提到判官的手下,高手云集,文臣武将,全都具备。这些人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帮助判官夺取天下的。别的不说,就说说他的军师,一个名叫萧生的,就十分了得,真是文武双全,恐怕,文会过大将军,武可能和将军不相上下。”桃子说。 听了这话,琅瑚跳了起来,案几差点被掀翻,他站起来厉声喝道:“不得了了,还有人比我强?走,本将军此时此刻就要出战,将判官一伙一网打尽。”琅瑚说。 桃子撇了撇嘴角,心想,鲁莽之人,难成大器,夏王看错人了,搞不好八十万大军毁在他手里! 想是这样想,面子上还得说得过去,要不然,还真麻烦,弄不好,还没离开这里,就做了刀下鬼。这个家伙,反反复复,喜怒无常,比夏王还夏王,不能在此地久留。 桃子想赶紧离开,于是说:“将军果然神勇,非常佩服,放心,本军师回去,一定向城主报告将军的意思,至于城主要和将军里应外合,将耳城叛贼捉拿归案,或者就地正法,全凭将军裁夺。本军师,还有城主,都担心叛贼的黑血污染了耳城的土地。不如本军师以举火为号,在明晚子时,到城头举起火把,将军的神勇的将士可以攻进耳城,不知道将军有何想法或者主意?” “噢,哈哈哈,小小嘴巴,挺会说话,不吹牛,本将军出马,一人能挡一万人,那判官手下该有多少人,本将军一挥手,他的兵马就去掉一半了,哈哈哈哈!”看来,琅瑚毫不客气,对于这个判官,根本不放在眼下。 对于琅瑚,桃子已经弄清楚了他的为人,这人,见到棺材都不掉泪的二货,夏王将兵权交给他,算亮瞎了眼。 “嗯,不错,本军师十分敬佩将军的力气过人,看上去比较果敢。时候不早,就这样约定,明晚子时,不见不散。”桃子说。 桃子说完,琅瑚摇了摇头说:“不好,明晚子时,有点问题。还是改期吧。” “为什么?”桃子不解地问。 “初来乍到,有些不服水土,军营中的将士们上吐下泻的,十分狼狈,想要再观察一天,如果能有战斗力,后天晚上子时,本将军必然率领大军踏平耳城,一举拿下叛贼鼠辈。”琅瑚气愤地说道,那语气,好像马上打败了沙王一样。 桃子说:“但愿将军马到成功!事不宜迟,本军师要赶回耳城,向城主回报情况,做好充分的准备,策应将军在城外举事。” “好,你回去,到了城中,多多准备。对于耳城,本将军不太熟悉,里面地形错综复杂,能进去,但不一定能出来。越是力气大的人,到了城中,越是麻烦,还望军师不要掉以轻心,多多照顾本部人马,好早日凯旋,向夏王报喜。”琅瑚一口气说完。 原来这小子,说话全凭嘴一张,并非全是文臣才有辩才,武将的口才也十分了得,真是在战争年代,就是文人,也能拿起刀剑,有了武士的风采,可是不是一般人,就不会做普通事。这个家伙,不光是肥胖,肚子里除了有板油,还是很有才的,说话都是一套一套的。 琅瑚将军说完,桃子站起来,要离开,琅瑚没有阻拦,说:“好吧,你去,本将军送你。你还行,就是你的侍从有些那个......” 第29章 毁灭 桃子很聪明,拿眼睛瞧阿里,不正面瞧,担心阿里有意见,就说:“西夏国耳城里的人,都是最棒的,谁来,都欢迎,任凭谁,都毁灭不了耳城,只有被毁灭。 ” 桃子年纪不大,知道的事却不少,知道阿里有长处,也有短处,在军营中,受到了琅瑚的惊吓,就尿裤子,不过,可怜之人,必有可爱之处,他对人还比较热情,没有坏心眼。对人挺实诚的,但是,太实诚也不是好事。 说归说,马上启程,城主——玉面狐狸还在等他回去回信,往回走,需要走五十里,想必也比较麻烦。 琅瑚目送桃子、阿里离开军营,他转身回去,自不必多提。这时候。 来的时候,感到很慢,度一直提不上来,回去的时候,倒觉得非常轻快,阿里走起路来,健步如飞,还不停地催促赶车的把式要走快点,别耽搁了时间。 阿里惊出了一身冷汗,还吓尿了,谁知道见了杀人不眨眼的魔王,竟然还没事!去得艰难,回来轻松,太妙了! 车夫仍是面无表情,要说怕死,阿里属第一,在三人中,最不怕死的,属于桃子,真是年少无畏,车夫其次,最胆小的,就是阿里。这个家伙上有老、下有小的,实在难以割舍亲情。 很快,到了耳城。 城上早有人看到,连忙派快马前往城主王府,向城主报告,玉面狐狸长舒一口气,说:“好了,原来琅瑚不是传说中的那样的人。不错,还有点良心。 ” 狐狸没有动窝,她很清楚,桃子出使,不辱使命,圆满完成任务,既然他出去了那个地方,又全身而退,小小的娃,竟然有这等本事,也算没有白疼一场。 于是玉面狐狸说:“军师一路辛苦,安排宴席,为军师接风洗尘。” 她说了这话,谁都不敢马虎,赶紧下去准备。 反正到了吃饭的时候,即便不是为桃子接风洗尘,自己也要吃,看样子,他们能平安回来,说不定谈判还可以。 于是放了心。以静制动,在王府总比在城墙上站着强,再说他顺利回来,大家都很高兴,城中有粮,就不用慌,加上能活着回来,敌人没有杀害桃子的意思,其实很清楚,耳城没有被围困,大家都有救,自然把这个情况弄清楚,然后再进行下一步。 桃子他们进城,吊桥拉上了。到了王府,阿里站在门外,没让他进去,按照规矩,也不能进去。 狐狸眉开眼笑,这是少见的表情,见了桃子,如同久别重逢的儿子,格外亲热,可是,桃子就是桃子,说:“城主,你的美名远播,琅瑚十分敬仰,不敢冒失来攻打,恐怕让你受到惊吓。” 听了这话,狐狸心里美滋滋的,像是吃了蜂蜜一般,看来,最了解他的还是桃子,这家伙十分懂事,明白女人的心,那就是虚荣心,哪怕害人,也还是需要。 狐狸说:“军师一路辛苦了,本城主十分欣慰,你是好样的。 佩服!不知道这次去有什么收获呢?” “收获有很多,”桃子说,“主要是将军要城主和他里应外合,将敌人抓获,其余不问。” 狐狸听明白了,他是在撒谎吗?看来没有。可为什么龟壳显示说,有血光之灾呢?难不成琅瑚改变了屠城计划了吗? 原来,狐狸会通过龟壳来推算未来,前两天,龟壳显示,有一场腥风血雨要来,但是,今天听桃子一说,竟然没事!到底是桃子在说谎,还是龟壳在说谎? 狐狸看看桃子说:“军师一路辛苦,来吧,本城主给军师准备了盛宴,来款待军师,凯旋归来!” 说归说,做归做,既然已经准备了盛宴,不能浪费,在准备的时候,狐狸说:“军师,你先去沐浴更衣,然后到宴客厅,等本城主一到,即可开席。另外,请军师安排一下,有请沙王和他的弟兄来赴宴,分享好消息,但是,有些话不便公开说,就要有所保留。” 桃子脆脆地答应了,然后退出去,沐浴更衣熏香不提,安排人去请沙王。 狐狸等桃子退出去,然后拿出龟壳来算,翻开一看,竟然是真!桃子没撒谎,哪怕去了琅瑚的军营,见到了琅瑚将军,也没有背叛,反而更加忠心,这个人是可以信赖的。 这就难怪了!琅瑚的眼光有问题,明知道不可能,还要来闯一闯。 狐狸不想继续想下去。再说,将来的耳城到底怎么样,从龟壳上看不出来。只能跟着感觉走,走一步看一步,今晚还在,明早就无,谁知道会不会有事?谁也不知道会不会变化。 再说沙王早就接到了报信,说桃子军师已经安全回来,大家都秀开心,桃子再不好,也是狐狸的军师,更是一条命。他有勇气,独闯敌营,就很了不起。 大家正坐着议事,有人进来报告:“有请沙王和诸位到王府赴宴,为军师接风洗尘,恭喜平安归来。” 沙王点点头说:“很好,本王正有此意。走,去看看,去听听,看敌人有什么高见?要传递什么信息。” 天一说:“去哪些人?留下哪些人?” “都去吧,不好吗?”沙王问。 “不要问,都去恐怕不好,不是遇到好吃的,都去凑热闹,一饱口福,要知道,有些饭不如在家吃。在外头吃,不放心,总是暗藏杀机,饭很香,可是离危险也很近。”天一说。 “道长言之有理,军师,你说说看,谁去最合适?”沙王问。 “沙王去,军师去即可。天一道长——贫道的师父——就不用去了,同时,弘法也不用去,本军师手下,也不用去。又不是打架,去了干什么?”萧生说。 “道长,这个方法挺好,奇怪的是,为什么不清冷血郎呢?那个黑旋风其实主管全城的军事,这次又是去谈到军事,不去有些说不过去啊。”沙王问。 “这个沙王不清楚了吧?他是心有所属了,跟我们走,对狐狸那一套根本看不上,现在是没办法,暂且在城中,和狐狸周旋,在这场冲突中,他要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狐狸不敢用他,只能先探探我们的口气再说。”萧生分析道。 萧生的分析十分恰当,再说他懂心术,知道狐狸在防着黑旋风,这个家伙几次失利,在狐狸看来,都是带着敌意的,根本没有想到要做什么。 这时候的冷血郎,已经在带兵训练了,根本不知道会派大使去和地敌人谈判,也不知道桃子已经回来。 在狐狸心目中,黑旋风就是叛徒,跟着沙王走了,势不两立,成为这样的局面。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说:“沙王,我也想去。” 话音刚落,吓了别人一跳,大家定睛一看,不是别人,是弘法,本来连天一都不让去,本意就是免得弘法去,弘法很馋嘴的,这次去,恐怕要丢人现眼,还会被人瞧不起。 说归说,做归做,弘法要去,萧生不好劝阻,沙王说:“好,去吧,你是娃娃,桃子也是娃娃,看看你们谁厉害,也让桃子看清楚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 “好啊,好啊!还是沙王最体贴我。”弘法说。 弘法是天一的大徒弟,从小跟着天一长大,被天一收养,而萧生来得晚,年龄比弘法大,可是,不是以年龄来排大小,而是以先来后到的来排大小。 天一摇了摇头,不好说什么,知道这个家伙,总是为嘴伤心,总要为嘴找借口。这世上没有谁比他更爱吃的了。 第30章 逃避 天一给足了面子,弘法倒有些不自在,巴不得早点离开这里,不看到师父的面最好,心里最舒服,才能得到自由。 事情已经敲定,马上行动,弘法心里乐开了花,真是太好了!又可以大吃一顿了,这是好事,一生中,吃饱喝足才是正确的,何必要忧国忧民呢?和你有什么关系呢? 萧生有点不满意,但他给沙王面子,知道沙王十分喜欢热闹,人去少了,不好玩,再说,沙王对狐狸没有感觉,但是又怕弟兄们开他的玩笑。还是要避嫌才好。 他不爱狐狸,狐狸对他也没感觉,琅瑚暗恋狐狸,狐狸也没感觉,不过知道琅瑚的野心和色胆,野心挺大,色胆却如黄豆粒一般大小。 来报信的人已经回去,这里备车备马,前往王府。 还没走到宴客厅,就听到里面有音乐声音,非常动听美妙,这是喜庆的乐曲,声音缭绕在房梁,回音令人沉醉。还没开始饮酒,仿佛已经被酒所麻醉。 萧生看看弘法,他眼睛露出喜欢的光芒,非常明显,这个家伙活生生就是一个吃货,一边听音乐,一边吃喝,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很快,就到了里面,有人唱:“沙王驾到!” 城主听了心里一怔,这个家伙,看来死到临头,还要讲究排场,世上有这样的活宝,世界就多了一份欢乐。 “哎呀,沙王,有失远迎,多有得罪,多有得罪!”狐狸说。 狐狸的声音就像清脆的银铃,声音具有穿透力,她一说话,整个场面都被震慑了。 没有一个人敢说话。音乐停了下来,狐狸说:“怎么停了?谁让停的?” 她质问之后,音乐顿时响起来,这个真见效,可能大家都怕她,她是城主,在任何时候都是。 她笑着说:“这才像话。” “城主,不好意思,大敌当前,还让城主破费,实在不好意思。这次出来,比较仓促,没有带礼物来。”沙王说。 “要什么礼物?城中所有的,都是我的。你带来的是我的,你带不走的,也是我的,害怕什么?”狐狸说话,非常霸气,不过这是事实,哪怕黑旋风已经离开她,她的老臣旧将还有一些,根深蒂固,牢不可破。 “是啊!城主是耳城之主,令本王十分敬仰,真的很佩服。”他说完这话,沉默不语,不清楚是不是害怕城外的八十万大军,还是被饥饿俘虏了? 人在饥饿的时候,会产生幻觉。这个时候,就是一种幻觉。不太明白狐狸的想法,狐狸的诡异,天下有名。 在耳城当中,她是老大,现在沙王强势,没办法,表面上还是要让一让,在耳城之外,沙王是老大,现在在城内。 大敌当前,歌舞升平,这是什么节奏? 萧生心想,一定有问题,不是别的,就是这么一个家伙,没准就是一个叛徒。 看桃子不像是个正人君子,人小鬼大。有什么主子就有什么奴仆。 狐狸说:“大家欢聚一堂,共同抗敌。敌人就像凶猛的狮子,在城外五十里走来走去,想要吞吃我们,可是,没有那么容易,本姑奶奶偏要过得潇洒一些,不是愁眉苦脸,每天都要开开心心,让敌人失望,让我们充满希望。” 狐狸的鼓动,让大家兴奋不已,气氛开始活跃起来,大家情绪高涨,但是,对于这种情况,萧生非常冷静。 沙王说:“大家都很拥戴城主,证明城主能够保护我们,让我们明白,城主在,城就在,我们的性命就能保全,城主不在,我们都不在。” “沙王真会说话,真不愧是王,那么多人都愿意跟随王,不是没有道理,是大有道理。”狐狸开始说废话了。 这么一个人,萧生心想,越是背叛,越要装好人,装无辜,越临近死亡,越是要疯狂。 “大家都辛苦了。”狐狸说,“军师,开席吧!奏乐!” 音乐之声,缭缭升起,如同云中仙境,让人飘飘然,这种音乐,让人忘了战争,忘了敌人,仿佛生活在极乐世界,就像活在乐园里。 萧生看穿了狐狸的心,她已经通敌,并且已经有了反心,也可以说,不是反心,从来都没有真正臣服过,在她眼中,沙王不过是土匪。这个观念根深蒂固。 铜盆里燃烧的火,噗噗作响,整个大厅充满了香气和酒香,听着音乐,观赏歌舞,感觉的确非常美妙! 这些铜盆子、铜柱子看起来像是黄金铸成,擦得干干净净,磨得锃亮,可以照得见人影。 狐狸喜欢干净,到处都弄得一尘不染,看上去比较舒服。弘法觉得不必要,只要吃好就行,外在的东西不很重要。 萧生对牛羊肉不太感兴趣,哪怕那些肉香扑鼻而来,美酒也香气四溢,音乐缭绕,不绝于耳,真是人间美好的东西,在这里都有显现,都能享受到,弘法高兴地说:“这个地方真是人间仙境,太好了,真想一辈子都住在这里,哪里都不去。” 萧生问:“你想不想回到你的中原国,那里是你的土生土长的地方。” “回去干什么?我在这里有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又不用伺候人,别人反而伺候我,生怕伺候得不满意,这样好的地方,到哪里能寻找到呢?我干嘛要回中原国。那中原国和我有什么关系?”弘法填了一块肥美的羊羔肉,放进嘴巴,喝了酒,大口嚼着,笑着说。 萧生点点头,不好说什么,看到对方举杯,他也举杯,狐狸的手下,打仗的不多,可是吃饭不少,个个都是能言善辩,在大厅里,显得格外热闹。 在这种情况下,最多的想法,就是怎样才能达到一定的成功。 狐狸一直认为自己是成功的,耳城被沙王占据,表面上看,沙王胜利了,可是,到了后来,沙王进城后,没有将狐狸杀死,取而代之,当上城主,沙王听了萧生的建议,要树立好名声,以后再攻打其他城池,就比较容易些。免得人家都听说沙王暴戾,杀人不眨眼,谁敢献城投降?肯定会拼命抵抗,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光。 没过多久,弘法已经吃得肚儿圆。萧生对沙王说:“这是有预谋的宴请,沙王要小心。” “军师,你是说他们要害本王吗?”沙王问。 “这次不会,狐狸很狡猾,她会放长线钓大鱼的。”萧生说。 沙王不好多问,狐狸也不谈论敏感性的话题。萧生全明白了狐狸的心,狐狸不敢看萧生的眼睛。这个家伙十分厉害,总是看透别人的心思意念。 正在这个时候,明月当空,就像白色的牛乳倾泻进了宴客厅。地面上洒满了银色的光。 狐狸说:“这样的良辰美景,大家吃好喝好,别辜负了大好的光阴啊!” 听了这话,弘法打着饱嗝,说:“沙王,跟着你真有福,今天像是过年一般,简直太美了,真想在这里死了算了。” 沙王哈哈一笑,说:“你的路还长着呢,怎么突然想死了?” 沙王这一笑不要紧,惊动了所有人,沙王的嗓门大,有很强的震撼力。听了他的笑声,大家突然都停止了继续宴乐,把目光齐刷刷地转向了他们。 狐狸笑了,打破了僵局,说:“大家继续,继续。这位小哥,看来你来的次数少,有什么意见,招待不周,还请多多原谅。” 狐狸说了这话,对弘法是一种莫大的鼓励,本来弘法对美女都是情有独钟的,没想到,这个狐狸竟然主动来向天一道长的徒弟打招呼。 第31章 殊途 狐狸善于笼络人心,被萧生看出来,对沙王点头,沙王明白,微微一笑,说:“看来,这里面有很大的问题。 ” 他说这话,是压低了声音的,看起来像没说话,实际上萧生听得清清楚楚。 萧生明白沙王的心思,即便沙王不说,他也懂得。不懂的,就是弘法,他的肚子里被肉、美酒还有音乐装满,想要再装进一些智慧和知识,恐怕会很难。 狐狸说:“桃子,你们都是小字辈,去,给沙王的部下敬个酒吧。” 狐狸的命令,谁敢不听?桃子脆脆地答应了一声,然后端着酒盏来到弘法面前,问:“敢问小哥贵姓?” 弘法来到西夏,听他们说话听久了,也能听懂,于是端起酒盏,说:“在下弘法,这厢有礼了。” 说完,不等桃子反应怎么样,一仰脖,酒就到了肚子里。人喝酒喝到一定的程度,就麻烦了,喝的就不是酒,是水,那种水,喝再多,也会变成尿,排出体外。 “弘法,弘法,好高深的名字,神秘莫测,天道合一,看来,天一道长的得意门徒就是你啊,久仰久仰!佩服佩服!”桃子说。 桃子说话,都是一套一套的,他这样做,是因为他饱读诗书的缘故,因为读书多,自然会说,因为会说,自然让弘法羞愧。不过,弘法不觉得他有什么了不起。读书再多,也要吃饭。 想到吃饭,弘法抹了抹嘴,用丝巾擦了擦嘴角,那嘴巴是明晃晃的油,泛着明显的光。 桃子根本上看不起他了,他弘法纯粹身体上的孩子,思想上还是孩子;桃子不是,桃子身体上是孩子,思想上已经越了成人的思维和智力。 桃子玩弄成年人,而弘法却被成年人玩,要不是天一道长,还有几个朋友帮忙,估计弘法总是受欺负的对象,即便是这样,弘法仍不思进取,也不觉得这是感恩的事,反而觉得是理所当然的,对萧生总是不敬,反而想当老大。 萧生总是原谅他,能原谅人,这人才有进步。萧生的进步空间有很大。 萧生说:“军师,这次出使敌营,想必收获颇多吧?” “呃,这个,这个嘛。”桃子支支吾吾。 这很明显,桃子说:“同为军师,军中有些秘密,关系到身家性命,不太在这种场合说,我看还是免了,免得引起恐慌,那就麻烦了。” 萧生冷笑道:“好,军中有秘密,尊重你的选择,很好,很好!” 桃子听他冷笑,心里有些惊慌,这种感觉以前没有遇到过。这个人很厉害,桃子的心,跳得很厉害,比较急促,这是什么功夫?谁能影响自己的情绪呢? 桃子喝了酒,转身就走,他觉得,再呆下去,恐怕肚子里所有的秘密都被萧生看了过去。 他又随意说了两句,不知道说了一些什么,就走了,弘法只记得吃好喝好的话,萧生记得了桃子的眼神,通过读心术,运气进入了桃子的内心,弄清楚了桃子的真实想法,感到开心,准备找个机会给沙王说。八 狐狸一见,马上说:“大家都辛苦了,实话告诉大家,这次谈判很成功,耳城有救,不要担心。” 话音刚落,大家站起来,呼喊:“城主英明,城主英明!” 在这种情况下,相对来说,是容易让人迅膨胀的,狐狸当然也不能免俗,说:“大家辛苦,大家辛苦。” 她的意思是把功劳都给大家,其实,萧生已经看懂她的心,在她心目中,没有谁比她重要,她是天下独一无二的,是唯她独尊的。 他说了这话,别人都听不懂,萧生低声对沙王说:“她已经决定了。” “决定什么了?”沙王问。 “这里人多,说话不方便,小心,隔墙有耳。”萧生说完,拿眼睛瞥了瞥弘法,看起来不能吃了,但是,看上去还想吃。 萧生已经习惯,不好说啥,每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在这个时候,连苍天都不管人们吃饭、享受生活,作为王子,干嘛要多此一举呢? 夜已深沉,大家都累了,狐狸说完,大家起身,纷纷告退。大家还是很懂规矩的,让狐狸先退,接着是桃子,跟着她走了。 狐狸不客气,没说让着沙王,到了这个时候,更不会让着了。因为沙王马上就要成为阶下囚,将被关进笼子,送给琅瑚将军。 如果琅瑚将军得到了安慰,就不会怒,整个耳城就有救了。 狐狸回到书房,翻开书看了看,然后又拿出龟壳,算了算,看不出什么,这世上,看来还有不少奇人术士。 她有些苦恼,桃子早已告退,想要问,又不好意思打扰,她苦思冥想,没有想出怎样捉拿沙王。 沙王、萧生和弘法回到住处,就是一处大宅院,回来的时候,弘法竟然连路都走不动了。 弘法说:“都是贪心惹的祸,不带想吃又拿,肚子横竖就那么大,没办法吃完所有好吃的,有损形象,有损形象啊!” 弘法说完,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就笑了,萧生早已经习惯,不再说什么,只是陷入沉思。 弘法见他们都不说话,自己觉得没趣儿,找了个理由,说是要伺候天一师父,就先告辞一步。天一师父此时是需要照顾,可是,弘法喝的找不到北,还能服侍人吗?的确不好说。 沙王也巴不得他先走,因为有些机密的事,不能让弘法知道,他知道了,恐怕口风不紧,泄露出去,说不定有无穷无尽的麻烦,思来想去,还是决定不告诉他,让他先走。弘法求之不得,正等着沙王那句话呢,要说听话,就要听沙王的话,这里,只有沙王的权力最大,不听他,恐怕都不好过。 沙王说:“今天军师有话要说,看到了是什么问题?” “是这样的,贫道已经看出了狐狸和桃子的诡计,对我们很不利,尤其是沙王,要格外小心,她可能还会邀请沙王赴宴。”萧生说。 “是吗?那太好了。今晚没有吃好。以后再补,早晚还有好吃的在等着我们。”沙王说。 “吃喝倒是其次,关键是人的生命。”萧生说。 “军师,说得有理。可是,遇到强敌,你不打死他,他要打死你。战场之上,都是你死我活,你活我死,没有中间路线。要么珍惜性命,恐怕不行。”沙王说。 沙王是行伍出身,懂得的较多,同时,他也清楚,在某些时候,需要做一些变通,可是,他不想给敌人来杀自己的机会,战场之上,瞬息万变,包括去赴宴,都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免得到时候会遇到麻烦事。 麻烦总是会有的,有的怕麻烦,麻烦却总是上身,有的不怕麻烦,结果凡事都顺利,这是什么节奏?这是什么逻辑?总之,命运总喜欢作弄人。 听到远处传来鸡鸣的声音,沙王说:“军师,不早了,该休息了。明天肯定有明天的安排。” “沙王,实话告诉你,他俩准备将你绑了,送给琅瑚,然后,琅瑚不放心,就会继续向耳城进,是为了拉虎皮做大旗,本意不是要踏平耳城,血洗耳城,而是为了狐狸。将狐狸占为己有,然后退兵。”萧生说。 沙王一听,就着急了,困意马上消失,无影无踪的,他惊恐地睁大眼睛,问:“军师,这可如何是好?将本王绑了,送给琅瑚,根据琅瑚的一贯表现,他们肯定会将本王杀了,凭借本王的人头去夏王那里领赏,另外,绝代佳人、美丽的玫瑰花终于到手,虽说狐狸有些骚味儿,可是,也算是一个人间的美人坯子。” 第32章 秋毫 就是再美,也难免一些哀怨,不过,在某些时候,一点点情愫就能让狐狸大脾气,显得比较有性格,而这正是吸引琅瑚将军的地方。对于狐狸,沙王不感兴趣,说到屠城,沙王倒有些紧张,他不喜欢杀戮,官府逼迫,让他造反,他夺取了耳城,但是,没有杀人放火抢钱,而是秋毫不犯,老百姓紧张一阵子之后,又恢复平静。 萧生不想睡,沙王也紧张。他们都还好,把持的住,美酒美色,动摇不了他们的心。 沙王说:“军师,要是他们想采取行动抓本王,本王怎么办?” “将计就计,狐狸要抓你,就让她抓,把你打入囚车,送给琅瑚,这是好事。”萧生说。 “你糊涂了吧?”沙王问,“是不是想睡觉了?开始说胡话?” “贫道没有糊涂,贫道很清醒,每到这个时候,头脑就格外清醒。贫道说的没错,你要去琅瑚那里,坐着囚车去,只有这样,才能打败琅瑚。”萧生说。 沙王听了萧生的话,看着萧生,觉得他不像在开玩笑,就说:“好吧,我清楚了,你是想将计就计,让本王成为诱饵,然后让琅瑚上当对吗?将琅瑚打败,就是救了耳城。” 沙王弄清楚了萧生的心思,把话挑明了,萧生很开心,这个沙王,注定是夏王的克星,太聪明了,过了那些尸位素餐的人。如果拥有一支精悍强劲的队伍,就是天下无敌的。 这个时候,最重要的是不露声色。萧生说:“沙王,你要小心,其实,狐狸的心我已经弄清楚,她是在打你的主意,因贫道没有看到琅瑚,不知道他是怎样想的,总之,也要多一个心眼,避免被他所害。话不在多,要多加小心。” “军师,这个我十分清楚,今天是他们过年的日子,他们打定主意,要将本王交出去,换来全城百姓的性命,的确不容易,本王愿意去冒险,不过,军师在后方指挥,让军师的兄弟加勒跟随本王,本王哪怕上天入地,也无所畏惧,哪里都敢去。”沙王说。 沙王说这话,是因他对加勒信心百增,只要有加勒,就有安全,有了安全,还担心小命不保吗? 萧生说:“琅瑚将军让桃子平安回来,意思很明确,就是和狐狸他们达成了一致意见,说具体一点,就是要将沙王卖掉,给琅瑚交差,然后保全狐狸、桃子的性命,因为根据西夏法律,通敌叛变造反是杀头的罪,凡是沾一点关系的,都要受到处罚。” “这个本王明白,可是,那琅瑚万一把本王给杀了,本王的事业夭折怎么办?跟着本王出生入死的弟兄们怎么办?这些人跟着本王受苦了,还没有完全享福,就成了无家可归的人了。真是可怜啊!”沙王说。 “沙王,不要担心,他们自然会安排好。”萧生说。 “谁安排?”沙王听了,吓一跳,难道说,这次去真的是有去无回了吗?肉包子打狗,一般是有去无回,这次被捉到琅瑚军营,或者琅瑚占领耳城,自己沦为俘虏,让自己成为一个阶下囚,饱受屈辱。 但是,大英雄都要能屈能伸,让自己成为一个百炼成钢的人,必须要经历这一场。 萧生笑着说:“沙王,你不用怕,自然是贫道来安排了。你在那边,刚好给弟兄们一个口实,说琅瑚和狐狸设计,合谋捉了沙王,弟兄们会痛恨阴谋诡计,特别是黑旋风,他们更瞧不起狐狸,会铁了心跟着沙王走,不对狐狸抱着幻想。这样,让我们的计划更进一步,不会让更多的人卷入战争。 外面鸡叫三遍,沙王困意上来,萧生也没办法再练功,他说:“还可以睡一个时辰。去吧。” 沙王不怕死,他想睡觉,就说:“本王也懒得回去,就在这里将就一下。” 萧生说:“没关系。贫道还要看一会儿书再睡。” 萧生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带着书,只有带书,他才踏实。 人活着不读书,就要后退,这是真的。 看了一会儿,沙王已经是鼾声大作。 萧生到了睡觉的时刻,怎么弄也弄不醒,这两人都安然入睡,看来,对于数十倍的敌人,根本没放在眼里,起码有了这些好兄弟,再艰难的路也走得过去。 萧生睡着,打了一个盹,窗外树枝上鸟就叽叽喳喳地叫开了。住在这里还好,不想住在王宫里,到处都没有树,没有树也就没有危险。 有树的王宫,安全系数很低,谁想要谋杀皇上或者国王,恐怕不好玩,都是树惹的祸,哪怕墙再高,也挡不住江湖中人。 沙王揉了揉眼睛,说:“哎呀,今天还活着,真好!” 萧生说:“你还活着,我也活着,什么是幸福,能活着就是幸福。” “军师净说大实话,没错。军师,你说,今天狐狸的葫芦里要卖啥药?”沙王问。 “不知道,反正不是什么好药。要小心,哪怕贫道和贫道的兄弟们再努力,再小翼,也要靠沙王自己采取防范措施,不要害怕,总会走出这段苦日子的。”道长说。 萧生深知,如果要取得最后的胜利,必须要把敌人的情况弄得清清楚楚才行。 像琅瑚将军带领的八十万大军,在他们面前,就是一盘散沙,非常容易处理,关键要找好扬沙的人,被风一吹,扬起的沙到处跑,这个效果就是萧生要追究的,当然,更是沙王的目标。要不,怎么叫沙王呢? 既然生长在沙漠之地,就要遵守沙漠的规矩,从沙漠里找方法,包括生存和展的方法,一不小心,就会陷入尴尬的局面。 他们洗漱完毕,奴仆们弄来了早餐,二人用了早餐,正在纳闷,不知所措的时候,天一过来,说:“昨天赴宴怎么样?那个小家伙,回来的时候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贫道还指望他早睡早起好练功呢,谁知道竟然会这样?再说,在走之前,已经说好了要控制口腹之欲,谁知道,这家伙一到了宴客厅,就忘了自己的身份,敞开了肚皮吃喝。贫道不在场,他谁都不怕,看来,他还是师父最牵挂的,其他地方都找不到这样的学生,这样的学生其实是欺软怕硬的,跟很多人相似,太普通了,就显不出贫道的本事,因此,贫道为这个人还真的操心,睡不着觉的时候,也要把事情弄清楚,争取让他走正路、别走邪路,否则会带给很多人痛苦。” 天一就是天一,不说话则已,一说话就像狂泻而下的江河水,滔滔不绝。 沙王没有办法插嘴,萧生已经熟悉了天一的为人,这时候,是他最烦恼的时候,倒不是弘法贪吃懒作,是因为弘法这些年一点进步都没有,如果想要弘法进步,必须要在弘法的面前摆出切切实实的证据方可。 天一觉得说话有点失态,连忙停下来,对于有争议的话题,还是少管为好。不再说话了,有时候,说话会分散精力。加上运用气体、心血,在体内沸腾,何必呢? 天一慢吞吞地说:“这个时候,要想打败敌人,必须要主动献计,让敌人误认为我们投降,然后好做文章。” “道长,你可真聪明,我们昨晚想了一宿,才想到,道长一来,就想到了方法,真是太好了!依照道长的计策,我们依葫芦画瓢,弄得好,是大家的功劳,弄不好,大家都得承担后果。总之,和团队合作,没有啥不好的。寸有所长、尺有所短,是一个道理。”沙王说。 第33章 被俘 天一一来,给沙王出了个主意,就像拨云见日,看到了真理。这是令沙王十分激动的,去琅瑚那里不是被俘送死,是去主动攻击,是作战,其实,这是一种策略。 沙王说:“多谢道长指教。不是道长,我们还要在黑暗中摸索一会儿。” 萧生对天一敬佩,不必多说,在某些时候,心有灵犀一点通,在某种场合,需要有这种气质的。 天一说:“沙王,你不要见怪,萧生只是一个人,还不是神,不要太膜拜他,免得自己失去了主张。你可以随机应变,贫道认为,吉人自有天相,你勇敢去走,一定得到不少好处,贫道算来,你一定会凯旋归来,并且会扩大影响,威名远播的。” 沙王说:“本王不会怪,要怪就怪夏王吧,他太自私。要不然,就不会有这些问题。” 他这样说,其实是实际情况,带有很多的问题,不知道怎样处理,幸亏有了这些好弟兄,来无私地帮助他,他才有今天,不过,话说回来,天一和萧生都是带着目的来的,说实话,就是围魏救赵,声东击西。总之是要让这场战争成为一种智慧之战。 正在说着话,有人送来一封信,打开一看,写着:“沙王,早安!本城主特邀请去府上作客,望给薄面,准时赴会,享受美餐。城主狐狸敬上。” 看完请柬,沙王嘿嘿一笑,将请柬递给了萧生,萧生从是沙王的表情上,已经看出了信中的内容。 天一问萧生:“怎么不接来信?” “徒弟已经知道了内容,不用再看。”萧生说。 萧生说了这话,让天一感到十分欣慰,真是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这人说的有理,看来,他的功夫越来越厉害。 天一说:“萧生,那我来靠靠你,你说知道内容,你把信的内容给贫道说说,看你说的,是不是请柬上所写的,怎么样?” 萧生一字不差地把信的内容给念了出来,这时候,天一脸上挂上了笑容,如三月桃花,哪里像古稀老人,分明是三岁孩童! 他说:“这样吧,萧生,你去,随机应变,贫道和弘法,不知道弘法这小子清醒了没有,如果没有,贫道就带加勒去救援,当然,不会离开得太远。” 沙王说:“这个,本王清楚,一般人是担心有去无回,本王却不以为然,本王一定是来去自由。英雄不问出处,来去如风,自由自在,谁都无法阻挡,谁都可以驰骋疆场。本王去,一定会凯旋而归。” 沙王跟着萧生,已经懂得不少,看透了人世,知道了渺茫的未来,这次去有点像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样儿,不过,杀人不过头点地,怕个球! 萧生没有接请柬,对沙王说:“走吧,走吧,到了那里再说。 师父,你在家中坐镇指挥,看情况,适时而动,见机行事,争取得到全面、彻底的胜利。” 沙王听了萧生的话,很受鼓舞,觉得,生死胜败都无所谓,像是好衣裳、坏衣裳,感觉不一般,实际上关键的不是衣裳,是穿衣裳的人。 衣裳是外表,内心比外表重要得多。但是,人们只看外表,哪怕上了眼睛的当,也心甘情愿,总是吃眼睛的亏,也无所谓,只要不上心的当,就算成功。 到了宴客厅,现有好酒好菜,城主也是笑容可掬,非常和蔼,比平时的严肃要强得多。她说:“沙王,本主请你来赴宴,没有坏心,只是觉得大敌当前,我们一定要团结一心,不能起内讧,不能让敌人趁虚而入,要将敌人彻底打败,不是很容易的,但是,敌人想要吞掉我们,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今天请沙王来的目的,就是要让沙王出马,将敌人的嚣张气焰给打下去。不知道沙王意下如何?” 沙王早已经知道狐狸的意思,但是,沙王不想说破,还继续装糊涂,问:“城主,沙王是一介武夫,无法去主张权利,只是希望城主拿出最好的方案,本王只要力所能及,一定照办不误,哪怕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沙王已经清楚了玉面狐狸的心思,昨天和萧生彻夜长谈,也是为了这件事。 沙王揣着明白装糊涂,目的就是要让她说出来,说出来就好了。免得心里像十五个水桶七上八下的。不踏实,感到心情不爽,心情爽,看什么都觉得舒服。 晚上的宴乐,纸醉金迷的,昏昏然,让人想睡觉;白天的正餐,倒觉得有些庄重,仿佛这酒宴就是最后的午餐,吃了,就不能再回头。不过,沙王早已准备停当,要想得到最后的胜利,就必须要懂得一些技巧。 说归说,玉面狐狸命令大家都落座,开始饮酒,沙王也放开了喝,这没什么,男子汉大英雄,死就死吧,死得其所!喝酒,是好事!喝醉了,没有烦恼,一切都觉得朦胧,一切都在虚幻中,不必那么较真。 沙王的想法,其实非常简单,哪怕是棋子,只要能赢,也甘心情愿,这没事,大丈夫能屈能伸,怕什么鸟事! 狐狸心怀鬼胎,不敢拿正眼瞧人,总是在游移着目光,斜着眼睛看人,沙王不清楚,萧生却历历在目。 城主让吃,他们就吃,举杯邀请大家喝,他们也照样做,总之,是让大家都很清楚,每个人都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沙王只是为民请命,代表了一部分人的心声。他揭竿而起,是很多人想做但是没有做的事。 狐狸对夏王也不满,不过,为了耳城的百姓,只能忍气吞声,有时候,很难求全,不会统一,总之,是要让统一成为一个很要命的借口。都统一的话,完全没意思。 吃好喝好,狐狸说:“沙王,今天对不住了,你让本主拿方案,本主苦思冥想了一晚上,终于想出一条计策,就是苦肉计,想让沙王辛苦一趟,去一下敌营,然后接受琅瑚的惩罚,这叫‘苦肉计’,也是负荆请罪的意思,只要浇灭了琅瑚的愤怒之火,然后再送一些礼物给他,想必没有任何问题。” 沙王哈哈大笑道:“该来的早晚就得来,这个主意太好了,城主真是太聪明了。” 沙王说完,全场爆出一阵狂风暴雨式的掌声,这些掌声刚落,狐狸说:“沙王,这是暂时的,不要害怕,送过去的同时,我们在城内积极练兵,伺机而动,等看到对方疲乏的时候,我们带兵出去救你,绝对不让你受伤。” 狐狸说啥都显得苍白无力,其实,这就是一场巨大的阴谋。 狐狸说完,从外面进来几个大汉,拿着绳子,一声喊,围在沙王身边。 狐狸说:“沙王为民请命、舍身取义,这是好人,现在,请大家辛苦一下,将沙王绑了,打入囚车,打开城门,送沙王去琅瑚将军处,在那里,让琅瑚好好向沙王请教请教,多学一些知识,让他们懂得的更多,也让西夏的高级将领和这位草莽英雄好好学习,争取早点进入正规队伍行列,成为真正的战神!” 听了这话,沙王心里像吃了蜜一样,也感觉不到有什么异样,沙王伸着手让壮汉们将他绑了,萧生在旁边说:“沙王,不要怕,我们在你身边,绝对放心。” 萧生说着,然后从怀里掏出一枚铜质戒指,对着沙王耳朵说:“沙王,这是加勒托贫道带给你的,他听说你要出城,为了预防不测,就将这铜戒指托贫道送给沙王,捏在手心里,切记切记。” 第34章 跟踪 沙王看了萧生一眼,萧生冲他点点头,塞给沙王的铜戒指,是加勒的朋友,也是兄弟,名叫金乌的送的。铜戒指实际上是金乌的一根小小的羽毛,没用的,但是,对沙王来说,这个东西到底作用如何,因为没用过,表示合理的怀疑,也无可厚非。 这铜戒指是金乌的一根羽毛所变。 早晨,加勒来找萧生,他带着金乌外出找鸟蛋,顺便来问问萧生昨天赴宴的情况,萧生简单说了说,然后谈到今天的打算,加勒明白过来,就让金乌弄了羽毛,变成了铜戒指,交给了萧生,说:“这是护身用的,在紧急情况时使用。交给沙王吧。” 萧生看看沙王,他还在睡,就没有去打搅他。然后说:“好吧,我记住了,你去忙吧,以后还有重要的事要做。” 加勒答应了一声,就退出去了。 这是早晨生在大宅院里的事,萧生从回忆中出来,将铜戒指交给了沙王,算是完成了一件重要的事情,然后对沙王说:“保重,沙王,我们会再见的。” 沙王使劲儿地点点头,他很清楚,在某些方面,的确要小心,特别是在敌人的阵营中,更要谨慎。 这个时候,狐狸巴不得快点将他送走,壮汉们对沙王还是比较客气的。出来后,桃子对外宣称:“判官谋反,惊动夏王,大兵来袭,只为一人,尔等立刻解散,押送判官回都,其余不问。” 大家欢呼,听到大家的声音,沙王感到很苦恼,耳城的百姓怎么会这样?当初进城,他们也欢呼,现在出城,反而更高兴, 原来耳城的百姓,和耳城的城主玉面狐狸一样狡猾,在这个时候,更重要的,就是要保全性命。 沙王被推进了囚车,囚车是木轮,铁皮包着外沿,磨得铮亮,铆钉也很粗大,人在里面,就像一头牛,沙王个子大,长得比较壮实,人在车上,用了两头牛,才将牛车吱吱哑哑地拉走。 车轮上了油,出的声音不太刺耳。 群众看了他,向他扔鸡蛋、豆腐、黄瓜、青菜、芹菜等等,整座耳城,变成了菜的海洋。 萧生低着头,没人注意到他,狐狸也没安排人去捉他们,狐狸很清楚,他们是乌合之众,道士是靠判官,判官不存在,他们就要作鸟兽散,文人造反,十年不成,根本没把道士们放在眼里。 萧生跟着囚车不远不近,沙王眼尖,隔着重重人群,高高低低的人,看到了萧生,看到萧生,他就心安。加上囚车做得比较高大,人在囚车里,看到的地方比较远。 这么一来,沙王坐在囚车里,反倒比较出名了,还有一些人在议论纷纷,说:“沙王就是判官,判官就是沙王,不是他,黑旋风也不会叛变,下一个就是黑旋风了。” “你是说要关押冷血郎吗?” “是啊,这个家伙胳膊肘往外拐,不和城主一条心,是个卖主求荣的家伙,将来一定没有好果子吃。 现在是他判官,下次就是冷血郎,把这些人给干掉后,耳城就平安了,他们是罪魁祸,不是他们,夏王怎么会派琅瑚将军来收复陷落的城呢?” “这个你就不懂了,告诉你吧,下一步,城主要献城,估计城主还是城主,谁也无法取代城主,可是老大不是判官,就是夏王。那琅瑚只是夏王的棋子,夏王让他去哪,他就得去哪,如果不听话,就有人来收拾琅瑚。然后又是屠杀和反屠杀的对决。” 行人的议论,萧生都听到了,他不说话,慢慢跟着囚车往前走。 耳城看起来比较瘦小,但是,人们的心挺大,都想攀高枝,结果摔得狠重。城里的人都比较保守,不会为了将来打开心门,谁来统治耳城,都无所谓,只要耳城能保证安全就行。 好死不如赖活着,轰轰烈烈地死,也就像烟花那样,只绚烂一会儿时间,没过一会儿,就变成一缕烟儿,一堆灰。 囚车顺着弯弯曲曲的石板窄路往前走,走出城门,早已有人放了吊桥,牛车走出了耳城,然后那些人就呼啦啦地拽上了吊桥,生怕敌人会趁虚而入。 琅瑚知道自己的计划在一步一步地实现,可是没想到会来的这么快!城头没有燃起火把,在漆黑的夜里,出现了星星点点的火堆,这就是里应外合,攻城的记号了。只是还没出现火堆。看来,计划延迟,听到探子来报告说,沙王来了。 琅瑚一听,吓了一跳,连忙问:“多少人马?准备战斗。” 琅瑚最近总是在打仗,连做梦都是到处乱跑,生怕停下来,就会遭到不测似的。 沙王出现在琅瑚的视野中,他高兴坏了,想到耳城的占领者和实际控制者沙王被俘,送上门来,结束了耳城之战,不费一兵一卒,大获全胜,那是多么好的事,夏王肯定会大为赞赏,并且要给予嘉奖的。 更重要的,平叛有功,说不定会将耳城城主——心肝肉宝贝——玉面狐狸赏赐给他,他可想要了,可惜不敢要,这个夏王不能左右。 只要夏王肯接受沙王,夏王也就算彻底胜利。一个天上不能有两个太阳,国家不能有两个君王,否则容易乱套。 事实上也该如此。 想到将来的美事儿,琅瑚格外开心。他跑到囚车前面,看着卡在木栅栏里面的沙王,说:“沙王,早就听说了你,真是威名远播,今天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本将军以为在下是天下最肥胖的,没想到还有比本将军肥胖的。看来,咱们是同命相连啊!” 说着话,他就开始帮着打开木栅栏,这个牢笼,其实是关押罪犯的。 他来打开木笼,琅瑚心里乐开了花,看着阶下囚,自己的地位显得格外重要,有点盛气凌人,说话自然提高了声调,哪怕他自己也开始变得不可一世起来。 “大将军,多谢搭救!”沙王拱手道谢。 “不用客气。”琅瑚说。 “来人,将脚镣打开,这样极不舒服。”琅瑚接着吩咐。 他看来很有体会,带兵打仗,总难免有些磕着、碰着,越害怕事,就越有事,只要勇敢面对,充满勇气去做,哪怕失败,也能无怨无悔;不论以后遇到再难的事,也能应对自如了。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跑过来说:“大将军,有一封加急信件。” “呈上来。”琅瑚命令道。 那个人将书信交给琅瑚,琅瑚不打开,心想,打仗的事,难道就没有秘密吗? 为了确保秘密,他没有当着沙王的面打开。不过,他转念一想,也对啊,不会啊,沙王已经被俘,他还是罪犯,不过,他是俘虏,有什么东西是秘密?为什么不如实跟他说说军事情报呢?即便他知道,又有什么用? 对军事不构成威胁,知道作战计划,又能怎样,手里没有兵,怎么能构成威胁? 他走回来,对沙王说:“沙王,你是王,比我高一级。我是将军,要尊重王,这是一封信,本将军认得很多字,不想费劲儿,这个机会让给沙王你了。你就瞧好吧,本将军只想听听沙王念这封来信,不知道沙王给不给点面子?” 说了这些话,他把书信递给了沙王,沙王一看那上面,现的确有不少的防伪措施,包括骑缝章,都做得非常精致,这些东西可以起到防伪的作用吗? 俗话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都是一个道理。大将军不喜欢阅读,所以,对有些涉及到这些方面的问题时,要提前做好思想准备。 第35章 胜者 这场战争有意思,王成了囚犯,将军是胜利者,两个人位置不同,看上去却像朋友。 “那本王就当仁不让了。”沙王说着,伸手接过了密函,打开一看,上面写着“将人犯押往都城。” 沙王一看,脸都绿了,汗珠子顺着脸颊往下滚,坐在囚车里,没有出汗,就成了这样,真是匪夷所思! 琅瑚看到,连忙问:“沙王,你怎么了?是不是要死了?” “不,不,是夏王让你送本王去都城。”沙王老老实实地说。 这个让琅瑚有了底儿,看来,跟随夏王多年,还是觉得沙王老实,这个人给人的感觉比较踏实。 说到这里,他猛地觉得,比较危险了,琅瑚将军是奉命来屠城的,他沙王是屠杀的对象,也就是说,夏王的本意,是让他们全部死,整座耳城成为鬼城,可是,琅瑚违抗了命令,他舍不得玉面狐狸,想要保她,可是,见到了沙王,琅瑚改变了主意。 琅瑚觉得夏王在撒谎,说沙王十恶不赦,要千刀万剐才解恨,但是,事实沙王不是那么歹毒,反而有些小可爱,倒不是因为他们都胖的缘故,这种外形,相互吸引,大概可以说明,他们有相同的地方,有同命相连的倾向。 说实话,都是为公众利益。琅瑚受夏王指派,前往别国掠夺物资,为了西夏王朝。沙王为了西夏百姓,在沙漠自立为王,想和夏王对抗,让夏王改变错误决定,让更多的人生活得像达官贵人那样,但仅仅是愿望,到底什么时候实现,还不知道。 琅瑚说:“沙王,本将军很敬佩你,这样吧,你不要担心,夏王不放心本将军,那么,本将军就要证明给他看,本将军是十分忠心的。” 琅瑚的意思很明确,按照命令,屠杀耳城合成的人,但是,不能完全按照命令来屠杀,要不然,心爱的狐狸就没了,狐狸不能杀,当然,其他人也不能杀,因为得罪了狐狸,那可不是好玩的。从另一方面来说,琅瑚已经在撒谎,他要圆谎,必须要找理由。 这次夏王来信,让他押送沙王到都城,看来是试探性的,这个试探可以响应。免得夏王对他的怀疑越来越多。拿什么来证明?就是听话照做,将沙王送到都城。 沙王说:“将军,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吧。不过,在做之前,先答应本王一件事,如果能达到,本王愿意跟将军去都城。” “什么条件?”琅瑚问。 “和耳城打一仗,并且要拼命去打,如果打输了,本王跟着你走;如果打赢了,本王就留下来,哪儿都不去。”沙王说。 琅瑚一听,傻眼了,这是什么条件?意思很明显,就是要求败不能,如果沙王败了,就不走,如果琅瑚败了,才走,那不明摆着要求扣人嘛! 琅瑚说:“沙王,你要想招兵买马,只管说,本将军有八十万人马,随便你挑选,要谁,谁留下,本将军不眨眼,决不心疼。 可是,你知道,将军最看重名节,你让本将军死了都行,就不能让本将军败了。那是最大的羞辱。” 沙王的说法,让琅瑚抓狂,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不过,要想打赢区区几万人马,也不在话下,要是打赢了沙王,沙王就留下,要是打败了,才跟着一起去都城。 沙王提的条件,琅瑚不懂,沙王说:“说实话,我们打算拼死保卫耳城的,开始是这样,后来改变了主意,因为耳城不是我们的,是属于玉面狐狸的,如果你喜欢耳城,就去攻打,就去俘虏耳城,如果不喜欢,就不用过去了。” 琅瑚越糊涂,不知道他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明明知道,耳城守军不足十万,偏要和八十万能征善战的将士过招,这不是自取其辱、以卵击石吗? 琅瑚以为沙王看出了他的心思,连忙说:“沙王,实不相瞒,本将军杀戮成性,可是,到了耳城,愚顽之气马上消散,反而多了几分文明,在这个地方,本将军变得格外温柔,本将军愿意以一颗温柔的心来对待所有的人和事,只是,如果沙王向让本将军到战场上进行杀戮,本将军也愿意。” 这时候,最最重要的,就是要将夏王的心安抚,这个人十分狡诈,不容易对付。凭琅瑚的一点小智谋,根本不在话下,要想对付他,绰绰有余。 琅瑚心想,八十万大军,不能白来,至少做样子也要做一做,免得到时候,被人说三道四,脸上挂不住,以后在狐狸面前抬不起头来。 他来到耳城,变得温柔,在遇到强敌的时候,他也变得强大,看起来有点桀骜不驯。 不过,作为一国将军,没有一点霸气还是不行的,总之是要有霸气,才能战胜一切。 想是这样想,沙王看到琅瑚有点动心,就说:“你可以去试一试,看看你的八十万大军,能不能拿下耳城,拿下耳城,本王就住进耳城,这一辈子也不用再操心打仗了。如果拿不下耳城,失败了,留下一部人马在耳城,剩余的回都城。本王在将军面前,任凭处置。” 说是这么说,可是琅瑚有点迟疑,沙王再四催促,琅瑚才决心去试一试,知道这次去,恐怕要冒险,很大的风险,但是,不走出这一步,还真没办法长大。哪怕在家想狐狸想得要死,狐狸却浑然不觉,正如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一样,都是这样。 沙王说完这话,琅瑚频频点头,这可好玩,一个是将军,一个是王,将军捉了王,王又让将军去攻城。 沙王很清楚,城内早有内应,不攻,城也会破。只不过,在开始阶段,先让琅瑚好好表现一番,让狐狸更为倾心,可以引得好感,才好进行下一步,如果总是碰壁,恐怕就不行,在某些时候,需要多做一些工作,多走一步,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既然这么决定,也没什么好说的,沙王的策反起了作用,琅瑚派出十万兵马前往耳城,他想像着城内有五万多一点人马,带上老百姓,也才十五万到二十万,这个数字,和琅瑚的正规将士想比较,要差得远。 差不多是十几倍的兵力差距,十个琅瑚的兵,打一个耳城的兵,完全能赢。具体怎样赢?怎样以最小的牺牲,赢得最大的好处? 十万铁骑听了琅瑚的命令,浩浩荡荡地朝着耳城而来,路上扬起漫天的灰尘。 这些灰尘滚滚而来,夹杂着急促的马蹄声,还有马的嘶鸣,这些声音就像烧开的水,在铜鼎里翻滚。 兵临城下,萧生早已得到了信,在送沙王出城之后,立即返回,知道沙王会依计而行,然后吩咐加勒准备迎敌。 加勒的手早就痒痒了,听说有仗要打,高兴坏了,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不过,天一说:“答应了沙王的事,就要做到,咱们在离沙王不远的地方跟踪,让沙王感觉到我们的同在,沙王就会信心百增,不会丧失斗志,万一他丧失斗志,一切历史都要改写。” 对于沙王的重要性,在天一的分析下,到了一个新阶段,在取得统治权之前,整个西夏需要一股力量来制衡夏王,要不然,夏王肯定要做一个独裁分子,对于整个西夏是有害而无利,思考来思考去,不能只图一时痛快杀害了沙王,而让整个国家重器变得失衡,西夏也就算日落西山,马上就开始漫漫长夜了。 第36章 集结 十万大军,在耳城城墙底下集结,他们毫无畏惧,对于耳城城内的人,根本没放在眼里。 加勒微微一笑,对金乌说:“兄弟,十万太少,是你去还是我去?” 金乌说:“杀鸡焉用牛刀?区区十万,在金乌眼中,就是一点尘土,轻轻一吹,就会消散,不知道大哥同不同意我的观点?” 大敌当前,如同微风,在加勒眼中,这些不算啥,要说谁厉害,还真没比试过,初步估计,算金乌狠,但是,善于打巨人的,又是加勒的强项。 十万将士齐集在城下,的确有些浩浩荡荡,蔚为壮观,旗帜飘摇,摆动剧烈,风吹着,哗啦啦摆动,马匹不耐烦呢,不停地踢打着,地上扬起了细灰,迷迷蒙蒙,漫天飘舞。 瞬间,黑云笼罩住耳城,看来,要下一场透雨了,但是,总觉得有些压抑,没有宣泄的时候,没有宣泄的地方。 乌云压过来,耳城看来岌岌可危,领了命令的将士们,就是要夺下耳城,因为耳城城主没有明明白白投降,还要当一回好人。 但是,自从狐狸将沙王绑了之后,送出城门外,给了琅瑚将军,事情就开始生变化。人们想要和平,尽量不打仗,没想到,偏偏引火上身,将大部队引过来,这下倒好,整座城刚刚摆脱一场危险,又来一个威胁。 加勒毫不畏惧,站在城头,当然,狐狸早已得到消息,也赶来助战,狐狸的出现,是为了安抚众人,要知道,刚刚说,送走了沙王,就迎来了和平,言下之意,就是说沙王是罪魁! 狂风起来,猎猎地刮着,墙头上的战旗,和墙下的敌人的旗帜,猛烈地拍打着人们的脸颊,非常迅,迅雷不及掩耳,加勒看着狐狸,狐狸面前摆着茶杯、点心,有不少的核桃。 狐狸的想法很简单,坐山观虎斗,看看谁厉害,就跟谁,反正现在已经到了这个地方,骑虎难下,不如作壁上观,还要稳妥得多。在城头,看城下,一般没有什么危险。 十万兵马,就跟一个人一样,加勒心里想,看那队伍中有人指挥,要想擒贼,先要擒王,要想拉起渔网,先要抓紧主绳,才能提纲挈领,将鱼拉起来,才能大有收获。 加勒走到狐狸面前,狐狸不以为然,对加勒说:“你是来御敌的将士吗?” “不敢,末将是萧生道士的朋友。”加勒说。 “嗯,你有什么好的御敌之术吗?”狐狸问。 “有,不过......”加勒说。 狐狸听了,吃了一惊,难道想让我出城和谈吗?这个家伙,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狐狸不想这么冒险,见加勒有些迟疑,前面半句话还行,后面开是谈条件,这是不好的。 “将军,不过什么,请讲!本主愿听其详。”狐狸说,她不这样说也不行,要知道,现在主动权在他手里,他说打就打,他说投降,谁也挡不住,要是论打,还是要靠武将,要是和谈,依靠的是文臣。像桃子这样的军师,不过有才而已,要说论成熟度,桃子还是不错,除了说话是童音外,思想和心智不简单,早就熟透了。 “有没有核桃?想借来一用。”加勒说。 “有,多得是,耳城盛产核桃,家家户户都有核桃树,想要多少核桃都有。”狐狸说。 “嗯,现在就要。”加勒说,有点咄咄逼人,不过,狐狸很喜欢。 他环顾左右,没有现,然后低头,现面前的盘子里有不少,就说:“这里的几枚核桃,你看怎么样?” 加勒看看桃子,现狐狸每说一句核桃,桃子就要动一下,加勒就感到奇怪了,没有说桃子,说的是核桃,桃子干嘛有那么大的反应?难道说核桃和桃子是一个妈生的吗? 这绝对不可能,加勒来不及多想,说:“将城头上的所有核桃都给末将,末将要将核桃破壳。” “大敌当前,将军还有闲情逸志来砸核桃吃吗?”狐狸说。 “城主,你说呢?”加勒对狐狸无所畏惧,因为,狐狸在加勒面前,就像蚂蚁在大象面前一样。 狐狸不敢犟嘴,也无法生气,对于加勒,她无话可说,对于萧生,倒还有些好感,但仅限于好感,没有进一步的展。 萧生点点头,看着加勒,说:“加勒,你退下吧,你不是将军,怎么能御敌呢?” 加勒笑了笑,不好意思,对狐狸说:“不好意思,道长表示怀疑,我呢,也不是将军,不过是道长的朋友,城主!” 加勒说完,盯着狐狸,狐狸说:“为了表达本主对和平的追求,特允许你以恶制恶,当然,你不是恶人,你是行使力量来制止恶人恶事的。你去吧,将敌人驱赶,如果让敌人投降,让耳城安宁,就是最好的。如果不行,就算了,本主绝不为难你。” 萧生看出来,狐狸已经和琅瑚暗中串通好了,假御敌,真投降,但是,打着和平的幌子,假装仁慈,满口道德,就是要达到自己的目的。 加勒说:“城主,要想御敌,这区区十万兵马,不在话下,要知道,打退了这十万兵马,还有七十万在等着,会不会很麻烦?” 狐狸说:“这个,不用将军,哦,不,不用道长的朋友——加勒——担心,我实话告诉你,就是有七百万兵马过来,耳城也能完全吞灭,让他们有来无回,不信,你就瞧好吧。” 萧生看出来,对方——狐狸——在撒谎,目的就是要献城,现在为了给老百姓一个交代,免得到时候说没有骨气,是墙头草——两边倒的,没有出息,难以为人。 加勒说:“如果打赢了,敌人增兵,接下来,还要我来打,怎么样?” 加勒在跟狐狸谈条件了,这是好事!萧生觉得很过瘾。 狐狸说:“这位朋友,你先打赢这场仗再说,先看看你的本事再说后面的话,毕竟这十万兵马,不是容易对付的。” 加勒微微一笑,说:“没问题,没问题。” “你要多少兵马,出城一战?”狐狸问道。 “不需要一兵一卒。” “那要多少武器?弓箭或者刀剑?” “不需要一刀一枪。”加勒说的很有道理,简直就是斩钉截铁,一点都不含糊。 “那你打算怎样打仗?”狐狸说。 “这样,城主,我需要核桃。”加勒说。 “这个有,你需要多少?”狐狸问,他觉得有点道理,不错,现在有很多人都放弃了抵抗,都渴望投降就能报名,目的就是要让人都保全,都不流血,那才好,至于说到这个不动刀兵斧钺就能打仗,肯定不流血不伤亡战士,确保生命的作法,的确很有道理。 “应有尽有,你想不到有多少,我也想不到,可能比天上星星多,比海边的沙子多。”狐狸说。 她说这话,简直太有诗意了,让人浮想联翩,不清楚她到底是怎么回事。加勒问:“到底有多少?” “你数得过来吗?数得过来,我就告诉你,数不过来,我就不告诉你,情况紧急,算了,你不要数了,等你数过来,差不多我的头全白了,要拄拐棍了。”狐狸说。 “行,我的学问小,成绩差,不会数,除了打仗,我没别的本事。这样吧,城主,给我拿来一万个核桃,差不多一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也行,然后放到城墙上,给我来用。”加勒说。 不一会儿,除了狐狸面前的果盘里有一些核桃外,顺着城墙,也依着次序摆放着一筐筐的核桃,静静地躺在筐里,甚至都冒尖了。萧生看了很受鼓舞。 第37章 桃弹 萧生看着这些核桃,就知道了加勒的想法。这些核桃,外壳非常坚硬,和石头差不多,有了核桃,就不用满地找小石头,城墙上有不少的砖,总不能把城墙给拆了,把墙砖当成武器吧?如果自毁城墙,岂不等于自取灭亡? 萧生不做声,就让加勒操作。加勒说:“这十万兵马,都是爹妈生养,不能杀,不能流血,因此,不用刀剑箭簇。要温柔地将其劝走,败退。” “你别开玩笑了,战场之上,哪里有这样温柔的打法?要么活着,要么死了,战士就是为战而生,为战而死,而不能总是站着,不前进也不后退吧。”狐狸十分不解,按说,狐狸比较懂军事,可是,对人性缺乏了解。 人和人之间,关系非常微妙。萧生看到加勒这样,不好阻止,心里琢磨,加勒用功,一人能打十万兵,不在话下,可是在敌人面前,还是要小心谨慎为妙。 加勒到这个时候,如同箭在弦上,不得不。 城下叫喊:“耳城的人听着,开门投降,饶尔等不死。如果负隅顽抗,我们一定踏平耳城。” “这个恐怕要令诸位英雄好汉汗颜了,希望尔等从哪里来,滚回哪里去。不要把肮脏的血,喷洒在圣洁的耳城里面。那将是耳城的光荣、尔等的耻辱。大家都听明白没有?”狐狸说。 听了这些话,让人热血沸腾,真的很鼓舞人心,这个狐狸,真有一套,不清楚的,还以为她一心为了耳城百姓,清楚的,知道她是为了她自己。 狐狸就是狐狸,善于蛊惑人心。大家都受蒙蔽,但是,她的这点伎俩,瞒不过萧生的眼睛,萧生不想说破罢了,最重要的是,让加勒能够得胜。 城下的人还在叫嚣,就像当初沙王骂阵一样,狐狸苦笑道:“怎么打仗都这德行?” 桃子说:“这个不奇怪!人在丧失理智的时候,会做出错误的决定。” 狐狸说:“你说说看,本主做出了错误的决定没有?” “目前来看,还没有做出。”桃子说。 “哈哈哈,还是桃子会说话。”狐狸说笑着。 加勒感到非常郁闷,这么一个人,怎么会这样?战火都烧到门口了,人家骂的那么难听,跟没听到一样,还时不时打仗,还是在做别的?这事闹的,真是有意思。 加勒心急,看着萧生,萧生说:“你去吧,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实在受不了,城主这主仆二人了。真是奇怪,你要御敌,你打得好,沙王就能留下来,你打得不好,沙王就要到都城。” 加勒弄不懂萧生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的意思就是要让沙王打败,打败之后,沙王能留下来。 加勒得到了授权,他对狐狸说:“城主,把核桃筐抬过来,我实在受不了城下的谩骂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真是欺人太甚了!” 狐狸说:“嗯,这才像男子汉,是大英雄,早该如此了!” 狐狸吩咐下去,众人纷纷摩拳擦掌,将核桃筐抬过来,放在加勒前面,加勒运气,将周围的空气吸过来,看得见城墙上面的战士的衣摆全部乱了,胡乱摆着,旗帜也是,呼啦啦地乱摆,几乎打着狐狸的脸。 狐狸吓了一跳,这加勒是谁,竟然连风都听他! 这风扶摇直上九万里,能将核桃筐吹上天,但气到了这里,加勒将风细分成千万只弓箭,每一张弓箭上,都有无形的弓弦,每一个弓弦上面,都搭着三枚核桃,就像投掷机器,纷纷往外飞去,直接冲向城下的敌人阵营,只听得城下顿时一片鬼哭狼嚎,就像一场核桃冰雹一般,无人能逃。 城下一片大乱,十万兵马已经溃不成军,没有将军下令,纷纷后退逃跑,大多数人的头上都长了了比核桃还大的包,大家无心恋战,纷纷后退,往琅瑚将军的大本营逃跑。 十万兵马,瞬间消失,城墙上的核桃如风吹走西沙一般,渐渐地有十筐核桃筐见了底儿。 城上的人看得呆了,刚才还担心的要死,觉得敌人马上就要攻城,现在再往下一看,地上丢盔卸甲的,一片狼藉,人都跑光了,奇怪的是,没有人死亡,也没有人受伤,但是,非常诡异的是,都无法拿起武器,这些人,大概中了魔法,其实,是加勒用核桃打中他们的穴位,不得不丢下武器,仓皇逃窜,只留下滑稽可笑的身影。 将军挡都挡不住,要是能挡住,就不存在问题了。这种败局,在以往的军事生涯中,还的确没有经历过。 城墙之上,欢呼雀跃,风渐渐平静,加勒收了功,大家将加勒围起来,加勒说:“不要围着我,呼吸困难。大家散了吧,这是我朋友的鼓励,没有朋友的支持,给我加油,我也没那么多的力量。” 加勒始终觉得这是小露一手,没有什么好称奇的,不过,每次都有新的挑战,一不小心,就容易陷入骄傲的境地,只要骄傲,就容易退步,只要骄傲,就容易陷入苦恼之中。 膨胀的后果很严重,因此,加勒总是保持低调。对于萧生来说,也是这样,越低调越好。十万兵马,看起来十分吓人,实际上抓住他们的弱点,就能成功。 狐狸仿佛做了一场大梦,心里直犯嘀咕,这人不得了,一个人能弄走十万兵马,还有七十万,想必也不在话下,这个家伙,十分危险,搞不好会一夜之间,将耳城的人都弄没了,这城就是空城,没有人住的城,当谁的主人?不是很无聊吗? 她对加勒本来就有点怕,现在一看,差点吓尿了,这个家伙,一定不能小看,一定要好好地对待。 想到这里,狐狸咯咯咯地笑着说:“本主就觉得你是人才,来,来,来,本主亲自为你砸核桃庆祝庆祝,庆祝将军旗开得胜!早知道将军有这个本事,何必一开始就怕得要死呢?” “原来城主还是害怕的,我还以为城主一直不怕他们呢!城主在我心目中,一直是比较英勇果敢的,今天一见,还真是这样!”加勒说。 加勒一说话,全场都鸦雀无声,城主说话,还有人咳嗽,有人低声说话,看来,大家都崇拜真英雄!狐狸已经敏锐地抓住了这一点,大家的眼球被加勒吸引,也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他身上。 萧生低声说:“加勒,已经退敌,咱们回去吧。” “哎呀,将军,你为本主分忧,替本主解围,城中百姓都有救了。十分感谢!本主要设宴款待将军。”狐狸说。 她说完,给桃子做了个手势,桃子很精明,马上跑过来,问:“主人,有何吩咐?” “去,安排下盛宴,为庆祝退敌,大获全胜,为将军、为百姓庆功。我们没有费一兵一卒,竟然得到完全的胜利,简直太好了。”道狐狸感叹道。 “好!没问题,桃子这就去安排。”桃子答应着,噔噔噔跑下来,看上去非常急切,加勒还以为他要亲自去安排,谁知道半路上停下来,对手下人说了话。 加勒觉得这桃子还真会装,刚才在狐狸面前,卑躬屈膝的,到了底下人面前,又变得耀武扬威的。 桃子是孩子,暂且原谅他吧! 萧生看出来,对加勒说:“不要责怪,也不要有意见,那个桃子就是一个孩子,你是核桃,外面硬,里面软;他是桃子,外面软,里面硬,喜欢装老大,实际内心是孩子。” 加勒一听,非常高兴,萧生还是很厉害,自己是头儿,还谦卑得像奴仆,说的话也中听,把桃子和核桃都分析到位了。 第38章 回府 桃子安排完了各项事宜,然后返回,对狐狸说:“主人,已经安排妥当,什么时候回府?” 狐狸回头一看,看桃子满头大汗,不知道怎么回事,问:“你全都安排好了吗?” “安排好了。 ”桃子回答说。 “嗯,不错,好,走吧,走吧,这个地方真值得回味儿。没想到,咱们城里到处都是宝,一个不起眼的小小的核桃,竟然退敌十万,佩服佩服!”狐狸从心里更加佩服那个加勒。 加勒更重要的,不是看重他这个,他更看重的是金乌的想法,金乌是好兄弟,这次退敌没有用他这把牛刀,因为十万士兵,在他看来,就是一只鸡,杀鸡是用不着牛刀的,免得浪费。 狐狸吩咐打道回府,并且邀请退敌英雄到府上赴宴。 这种生活还不错,三天一小宴,五天一大宴,要说满意,还算弘法满意。接到邀请,弘法也在被邀请之列。大家都到王府集中。 因为加勒立了功,狐狸再不愿意,也要去做,因为他最希望得到的,还是要大家和睦相处。 只要城中不乱,他就有机会获得城主的地位,在这个宝座上,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另一方面,他在这样的环境下,到处都是敌人,谁来都是可怕的,她不学会在夹缝里求生存恐怕早就变成沙尘,被风吹散了。 古城显得很幽静,但是,王府显得特别热闹,整座城市,都被喜乐充满。当初都是凄凄惨惨戚戚的,现在,都是喜气洋洋的,只要有了加勒,耳城有救,城中的百姓有救。 萧生心想,这喜宴吃了之后,估计又一场暴风雨要来。在沙漠地带,想要下雨,恐怕很难,到处都是干燥的地方,最近老是有乌云笼罩、黄沙铺天盖地,这里注定不会安宁! 后来,来了沙漠判官,又来了琅瑚将军,判官有三万人马,琅瑚有八十万人马,屡屡侵犯耳城,都是自己人,但又都不是自己人,就这样,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都是西夏人,却自相残杀,狐狸不想看到,但是,狐狸也想分得一杯羹,谁强,就依附谁。 将沙王绑了,送给琅瑚,目的是为了让琅瑚撤兵,谁知道这小子得理不饶人,非要来这里夺权,要是不夺权就算了,要是来夺权,不管是谁,都要给他点颜色瞧瞧,要不然,以后欺负的日子还多了去了。 狐狸以温柔作为锋利的宝刀,弯弯的刀所到之处,所向披靡,敌人纷纷倒退,当然,这不是实际意义上的刀。 实际意义上的刀,就是弯刀,弯刀是一种壮胆的装饰物,是不能用来杀人的,不过,看起来狐狸冷酷无情,不苟言笑,实际上是想励精图治,将父亲未完成的心愿给完成了。 狐狸安排大家都到宴客厅就餐,当然,那些被忽略的人,都是应该一网打尽的,考虑到都是加勒将军的朋友,也就网开一面了,反而将他们当作座上宾,照顾细心周到。 狐狸看着弘法使用金盘子金碗,金筷子,从内心里有点瞧不起他,这个家伙好吃、贪财、喜欢享受快乐的生活。不过,弘法这样不是一天两天了,都有这个爱好,也就觉得没多大的问题,久在温室,就不觉得外面寒冷,久在兰花园中,就不觉得清香。 这次赴宴,弘法照样是满载而归,这个人其实很简单,就是要吃,做一个地地道道的吃货。至于将来,那是聪明人考虑的。 每人知道,在某些时候会生什么。 萧生正在练习,天一已经很清楚。他不愿意出城,决定是对的。出城之后,耳城就不属于他们,前进,有琅瑚将军;后退,有狐狸,狡猾无比,没有退路,前有拦路虎。 沙王已经被逮住,送给了琅瑚,生死未卜,他们又来围城,将这里围得水泄不通,不是加勒,恐怕就没有了他们。因为狐狸还是看重结果,战场之上,或者战,或者和,都是为了少流血、少流汗,多存留性命, 在某些时候,人会为别人考虑,但在大多数,人是为自己考虑的,是专顾自己的。这是真的。 天一和萧生吃的东西加起来,也没有弘法吃的一半多,加勒不用提,是晚宴的主角,但是,他也是偶尔搭讪应付了他们一会儿,就出去了,他还要为他的兄弟金乌找东西吃。 狐狸不知道他还有一位朋友,因为他的朋友不露面,加勒带着他的兄弟,关系一直不错,到哪里都带着。 其实,狐狸最大的顾忌不是加勒的样子,是加勒的能力,这些力量从哪里来的? 他们走后,曲终人散,对桃子说:“你说说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主人,你说的是加勒吗?” “是啊,凭什么他就能一下子退掉十万将士?”狐狸问。 “这是能力,没办法,就连天地空气都听他的。这可能是来自天上的能力。我不太清楚。”桃子说。 “这样吧,你去查一查,看他的能力从哪里来的?我们能不能也能像他那样?如果能像她那样,我们就可能会天下无敌,谁想来欺负我们,都别想。”狐狸说。 “主人说得对。没有本事,别人就会欺负,总在打我们的主意。要是自己有本事,就不用担心,越害怕,越有问题,越不害怕,越坚强。越害怕,证明越心虚,越心虚,别人就越要欺负。从耳城的几任城主来看,都是这样。这次夏王不是来保卫耳城,而是另有所图。具体要图什么,现在还不清楚,需要问琅瑚将军才知道。”桃子说。 “回到耳城来说,我们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人,桃子,你学会了,咱们啥都不怕了,你去弄清楚力量的来源吧!智慧,你是有的,缺乏的是力量。”狐狸说。 “这个没问题。我这就去查。”桃子说。 “不,这时候恐怕不行,他已经走了,恐怕你找不到他。”狐狸说。 狐狸看人看得很准,她的确很清楚,在某些时候,她看清楚了到底谁谁需要谁,在某个地方,她能预感到有什么事生,而这件事,可以避免,也可以成就。 只要有了这个能力,他就变得非常厉害,除了有女人的敏感,再就是有勇士的心。不过,在面对强势的力量的时候,懂得韬光养晦,厚积薄。 桃子说:“主人,知道了,我这时候不去,等有时间了就去。” 桃子退了出来,等待机会,准备出击。 狐狸回到府中,翻看龟壳,现比较好,这种情况,适合好好休息,不知道败兵之将,回去如何向琅瑚交代?这个懒得去管,谁知道,会不会出现问题呢。 残兵败将回到了琅瑚阵营。 琅瑚看到这些人,一个都没减少,但是,个个头上都起了包,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问带队的将军,将军说:“很奇怪,一阵暴风吹来,天上下了硬邦邦的东西。冒死捡起来一看,竟然是核桃雨。” “少撒谎了!天上怎么会下核桃雨?”琅瑚不信。 “真的,哦,不!”将军说。 “你也是带领十万将士的人了,怎么这点素质都没有?到底有没有下核桃雨?”琅瑚问。 “不是核桃雨,是核桃冰雹,简直像冰雹,太厉害了!” “说话这样到二不着三的,还当什么将军?是冰雹?这里为什么没下?是核桃,净说鬼话,天上怎么会下核桃?”琅瑚说。 “大将军,的确是核桃冰雹,非常大,颗颗饱满,打到哪里都是一个包。”带队的将军说。 “好,本将军相信你说的,你看看这些散兵游勇,像是死了爹妈一样,怎么会这样?没有一点斗志,没有一点生机!”琅瑚说。 “大将军,末将怀疑对方阵营中,也就是耳城之内,有奇异之人!这个人要把他挖出来,否则,别说八十万将士,就是八百万将士,也拿耳城没有办法。” “胡说!本将军所带领的将士,个个都非常勇敢,对于那些鼠辈,根本不是本将军的对手,不足挂齿,你先下去休息,好生休养,下一次战斗,暂时不让你去,派别人去,如果打不赢,真是惹天下人耻笑,以后就难以在天地间立足。”琅瑚说。 “大将军,实在不好意思,末将不才,愿意接受惩罚,愿打愿罚,悉听尊便。” “本将军不打你,也不罚你,好在你带出去十万,带回来也是十万,就是头上有包,其他没有什么大碍。本将军这次不罚你,下去歇息吧!”琅瑚说。 带队的将军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第39章 呛水 打败了的公鸡,个个都感叹,人到了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会呛,这不,都呛上了。 他们下去,琅瑚感到奇怪,就找沙王问个究竟,沙王听了琅瑚的问题,看他那个样子,觉得有点意思,十分滑稽可笑,就说:“我就不想知道,耳城靠什么得胜。” “你是你,你是王,我是将军,我很想知道。我想打败,带你回都城,耗在这里,的确不好。”琅瑚说。 沙王心里觉得好笑,谁用琅瑚,谁倒霉,怎么派这么个大将军来打仗呢?还巴不得打败,真是白白吃了朝廷的俸禄,占着茅坑不拉屎,在其位,不谋其政,比较被动,还要求败,这是什么逻辑?这是什么节奏?这是什么意思? 要说这个事,和沙王有密切的关系,从一开始就乱了,现在还没弄理顺,沙王有点捉弄人,可是琅瑚的脑袋不知道是哪里搭错了线,也跟着错下去。 错下去的结果,就是一直错。琅瑚的错,一直在持续,不清楚他怎么想,要知道,这不是一件奇怪的事,这是一件顺利成章的事。打赢了,就留下来,耳城成了他的囊中之物,想怎么弄就怎么弄,打输了,卷铺盖滚蛋,回到都城,或者开赴边疆,进行远征,或者进行其他方式的惩罚。 夏王是爱憎分明的,只要你行,就用,只要不行,就是再会巴结,再会讨好卖乖,也不行,这是正常的。有时候,会有些难以理解,但是,事实就是这样,没有办法。 “本将军就是想弄清楚,到底错在哪儿了?十万兵马,就是每人吐一口唾沫,也能把城墙下的沟填满,为什么还被打败了,难道是苍天在暗中帮助他们?沙王,你说说看,到底是怎么回事。”琅瑚很着急,越是着急,他越不说,沙王觉得要想打赢这场仗,还是很有必要让琅瑚长长见识。 想到这里,沙王说:“这样吧,本王实话告诉你,本王不想去都城,你要想带本王走,现在就走,免得到时候想走也走不了,如果想打胜仗,夺取耳城,恐怕还不那么容易,你可能会遭遇很多的问题。” 琅瑚一听,马上陷入了沉思,过了良久,他叹一口气,说:“这是命运吗?” “是命运,这是好事多磨的命运,你的运气不错,只是没有遇到机遇,如果有好的机会,你就达了,就像龙困于泥潭之中,等到一声霹雳,打雷扯闪,你就飞黄腾达了。”沙王在劝慰道,这么个人,劝人的功夫还行,三言两语,就把人给说活了。 说着话,沙王心里乐开了花,琅瑚,你也有今天!没想到吧,那家伙的威风,那家伙的厉害,你没尝到,饱汉子不知道饿汉子的滋味,也让你尝一尝,看看到底谁厉害? 为了让将军好想一些,沙王就说了上面的话。琅瑚还是年轻,看起来胖,思想还是青年人的模样,真正是头脑简单、四肢达的货,没听明白沙王的话里话,沙王不提醒他,这样的傻冒将军,支撑着夏王的王朝,想必没过多久,夏王哭都哭不出来。 不过,有一利必有一弊,有一弊必有一利,琅瑚对夏王还算忠心,要不然,他的尸早就喂了老鹰和老鸹,夏王对于忠心的人,还比较重视,就是笨一些,也无所谓,他需要的,哪怕是一群笨牛,只要能满足他这只金钱豹的口腹就行,反正笨牛最后要进入他的嘴巴。 琅瑚感到有些可怕,对于未来,可以预知的,不怕;不可以预知的,有点怕;没见过对手长啥样的,更是怕得要死!两军对垒,知道对方,人数、布局、谁是头儿,打仗的特点,弱点,这些是最基本的。但是,现在敌人不出现,一出现,就来一场核桃冰雹,足够让人悲催得撞墙。 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要将这个地方的所有人都收复,不是琅瑚胜,就是沙王胜。至于狐狸,墙头草,两边倒,开始是倒向琅瑚,因琅瑚来势汹汹,锐不可当,现在遭遇了挫折,十万兵,全部败北,龟缩回去,成为一大亮点,黑到极处,就会泛光。 琅瑚说:“沙王,不能就这么算了,还说我们军中无人才,哪怕是天王老子地王爷,本将军也要去闯一闯。本将军宁愿被打死,也要死个明明白白。” “将军精神可嘉,令人佩服,只是本王觉得,你是大将军,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地位十分显赫,如果你去,万一有个闪失,夏王一怒,岂不举全国的兵力,踏平耳城,小小的耳城,经不起这样的折腾。”沙王说。 沙王的想法很独特,就是要给琅瑚说清楚,要不然,琅瑚到时候死无葬身之地,即便到了那边,也会找沙王理论,那岂不太恐怖了?还不如把话说在头里,倒显得有智慧得多。 但是,琅瑚铁了心要将沙王带回都城。他说:“沙王,本将军认为,还是要去攻打耳城,让耳城完全被攻破,只有这样,才能让耳城成为战利品,然后将沙王您留下来,担任耳城的城主怎么样?” “你没有老糊涂吧?天天在干什么?不知道这里是狐狸的天下?你要本王降级成为耳城的城主,那么,狐狸怎么办?你想让狐狸离开耳城,然后你们远走高飞吗?”沙王说。 沙王的说法,让琅瑚吓一跳,怎么会这样?这个家伙,其实已经看透了本将军的心,知道本将军是在打狐狸的主意,其他人都没放在眼里。 风早已停息,太阳西斜,很快就消失,然后是一片晚霞,一块天空,由明变暗。月亮升起来,云朵在游走,在月亮旁边跳跃,嬉戏打闹。 琅瑚已经彻底失望,没有什么好说的,不能晚上去攻打耳城,据说就是白天走一趟,也不好走,何况是晚上,那些弯曲的巷陌,根本没有办法弄清楚,绝顶聪明的人,一旦进入耳城,就是走出来,更别说一般人,况且是在晚上,到处都漆黑一片,到哪里去寻找出路呢? 这时候,琅瑚已经有了计划,他知道,如果想要沙王到都城,就要失败,成了战场的败将,回去有理。如果战胜,耳城就是他的属地,城里的人就是他的俘虏。 当晚无话,琅瑚下了决心,派二十万将士前来攻打耳城。 耳城立马被恐惧笼罩。 传信的人跑路的时候,磕磕碰碰的,跌跌撞撞的,到了王府,见了狐狸,说话都哆嗦。 狐狸说:“怎么了?撞见鬼了吗?” “城主,比,比鬼都可怕!”来人说。 “什么事?” “敌人来了。” “敌人经常来,这有什么奇怪!” “来了多少?” “密密麻麻,多不胜数,像蚂蚁,倾巢出动。” “还倾巢出动?头上虱子多了不怕咬,来了再多也无所谓。看来,敌人是要把耳城夺了啊!”狐狸说。 她吩咐那人下去,那人刚要退出去,狐狸喊他回来,那人赶紧往前冲,匍匐在地。 “是谁的队伍?穿什么衣服?”狐狸问。 “是琅瑚将军的队伍,穿着和以前的一模一样。”来人报告。 “行,本主知道了,下去吧。” 狐狸命他下去,然后回到内室,找出龟壳,摇了摇,扔在地上,看了看,是吉,她放心了,于是回到书房,看到桃子,说:“在这种情况下,军师,你说,怎样应对?” “主人,这事简单,仆人去见过他,他很想和平。但是,夏王的意思是,让他去杀人,来屠城。但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桃子说。 他的意思很明确,就是要去,要打,也是假打,目的在于一人,不是在于整座城。 但是,桃子看出了琅瑚的心思,不好明说,狐狸是何等聪明的人,不想这样。对他说:“军师,你有话直说,本主不会怪罪。” “是,主人。”桃子说,“主人,那个琅瑚将军,说起来来攻打这里,目的不是城,是人!” “谁?千军万马究竟为谁?为沙王吗?沙王,已经被我们送给他了,他还想要什么?” “主人。”桃子说。 “什么?”狐狸不解地问。 “他想要的人是主人。”桃子又强调了一句,升高了点音调。 “他?那个肥胖仔,想要吃掉姑奶奶?”狐狸有点恼火。 “是,奴仆上次去,已经查明了他的心思,他的本意不在城,千里迢迢,千军万马,仅为一人。”桃子说。 第40章 龌龊 桃子说了这话,狐狸倒吸一口凉气,说:“这个死胖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痴心妄想,来吧,本来对琅瑚还有点钦佩,没想到他尽做一些龌龊的事。” “事不宜迟,主人,如今兵临城下,也来不及牢骚,还是要将敌人击退才行。这次来侵犯的敌人有不少,如果投降,能保存实力,秋毫无犯,如果不想保存实力,就可以和敌人对抗。估计这一次,琅瑚会增加一倍的兵力来攻打,以雪耻辱,免得在军中无地位,传了出去,大家都小看他。”桃子说,分析得非常到位。 桃子是军师,在龟壳翻转和阅读方面,他不行,但是,也略懂一些,最诡异的还算狐狸,她心里有数,微微一笑,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们不用怕。就是再来多一点人,本主也不怕。” 远处传来呼喊声,声浪像波涛拍岸,非常响亮,狐狸说:“看来在攻城了。军师,去安排一下,本来本主还想和对方和平共处的,没想到,对手心狠手辣,不怀好意。” “主人,要说攻打,不如防守,敌人来势凶猛,仗着人多,其实,他们人人相互鼓舞,士气大涨,但在内心深处,还是担心一个问题,就是说,上次的十万士兵惨败,想必在这些人心中留下阴影。对了,沙王的朋友,竟然一人能呼风唤雨,将敌人的战斗力全部消灭,无法战斗,只有逃跑。上次的核桃,颗颗命中要害,坏了敌人的经络,无法再打,这是好事。不如再去请那个加勒将军出马,他一个人出马,可以抵得上千军万马。”桃子说,力荐加勒。 桃子不说就罢了,一说,狐狸身上就打一个冷噤,这家伙,简直就是肚子里的蛔虫,啥都知道,啥都清楚,到底是军师,军师上知天文、下晓地理、中间懂人心,他小小年纪,都懂得很多,不知道以后老了会怎么样。 狐狸说:“本主正有此意。” “那么,奴仆这就去安排士兵,准备迎敌,还是去请加勒呢,城主?”桃子说。 他说完,狐狸点点头,桃子就退着出去了。 琅瑚派兵围困耳城的消息一出,大家都忙起来,正在这个时候,萧生听到这个消息,马上来找天一。 自从上次加勒立功之后,狐狸对他们一行还真不赖,好吃好喝,都非常好,和以前判若两人,让人无法适应。 耳城的青石板上磨得光光的,泛着光,跑得急了,容易摔跤,一个跟头,可以跑得很远,与其说是跑,实际上是溜。 外面人声鼎沸,城内也乱成一锅粥,都说敌人变本加厉,要来报复,整座城,都要被攻陷,人民都要被屠杀。 人心都处于惶恐当中,变得相当浮躁,甚至有人说是加勒他们惹了祸,让他们滚出城,这样城内才会有平安。 有一些人组织起来,跑到王府前面,高声呼喊道:“交出加勒,交出加勒,赶出道士,赶出道士。” 狐狸一听,这还了得!她立马派人在门口布防,严防死守,绝对不能让他们进来,同时,她想躲着也不是办法,等桃子从后门进来,问桃子:“怎么样?弄好了吗?” “好了,现在弄清楚了,有二十万大军,将耳城围得水泄不通,看来是势在必得。”桃子说。 “怎么回事?昨天十万,今天二十万,是不是明天就是三十万了,这样前后加起来,就是六十万,如果六十万都被打败,琅瑚就只有二十万可以动用,这样,我们就肯定会胜了,你想大多数人都不会这么想。”狐狸说。 “这外面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城外有敌兵,城内有闹事的百姓,这是内忧外患吗?”桃子问。 “这是少数人,大家一恐慌,一害怕,智商就直降而下,没有一点分辨能力了。他们受少数人的蛊惑,说前面的大功臣加勒得罪了敌人,要求把加勒交给敌人,这样才能换来和平。”狐狸说。 桃子哈哈大笑,说:“老百姓真有意思,主人想怎样做才好?” “加勒不给外面的敌人,再说,要想捉拿加勒,恐怕不容易,你找到加勒力大的秘密了吗?”狐狸问。 “嗯,还没查到。只是吩咐将士们准备战斗。还没有想到怎样得到秘密。”桃子如实汇报。 在某些方面,特别在对狐狸的忠实方面,他还是比较讲究的,绝对不会亏待狐狸,狐狸十分狡诈,但用人很会用。 加勒此时还蒙在鼓里,不过,听到有人说外面有人围攻王府,要求交出加勒。 加勒就来找萧生商议此事。 萧生说:“没事,你不用怕。狐狸肯定会保护你,你不用担心,正在用人之际,肯定会珍惜人才,你才立大功,不会交出你,你放心好了。” 听了这话,加勒心里如同吃了定心丸,不再操心和忧虑。 正在这个时候,外面传来吵闹的声音,有人在大宅院门口坐着,要求交出加勒。 萧生听了,看看加勒,加勒有点担心,因为,狐狸曾经捉住了沙王,并把他送给了琅瑚,那还有什么事不敢做的呢? 这时候,有人说:“加勒是罪魁祸。本来都是风平浪静了,城主准备投降,大家都相安无事的时候,没想到遇到了加勒,喜欢表现自己,结果导致更疯狂的复仇。这种遭遇,都是加勒带来的。” “城主绝对不会投降,他为了和平,将沙王交给了琅瑚,绝对不是为了个人利益。那么,开始主和,现在主战,到底是什么促使城主生了这么大的改变呢?” 他们的对话,传递到萧生的耳朵中,加勒犯了愁,要说攻打狼或者其他野兽,攻打侵犯的敌人,他还没问题,遇到这种情况,要向平民百姓开始动武,还有些于心不忍,况且他们没有什么武器,没有什么威胁,牢骚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没有采取什么行动。 加勒没有料到,会出现这种事,他最大的感觉就是,难以下手。 萧生说:“不用担心,这次你不用去。有人马上来找你。” “谁?” “桃子。”萧生说。 他很清楚,十万大军已经退了,还有二十万,二十万大军退了,还有四十万大军,总之,复仇是变本加厉的,不会半途而废。 果然,桃子突然出现,问他才知道,他从狐狸的王府里来,从后门出来后,后门马上被围,但是,桃子是孩子,没有引起注意,大家都不防备,结果,他就溜掉了。 城里人都知道军师是个孩子,但他非常聪明。这样的人,无论在哪里,都是微不足道的,一般人都看不起孩子,而孩子是比较聪明的。 桃子喝了一口茶,说:“麻烦来了,城外有敌人,城内的百姓也在造反,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军师,只要城主铁了心跟敌人干,就有办法,但是,城主万一要妥协,就没办法了。”萧生说。 “这个请放心,城主那里,桃子已经做通了工作,以前对琅瑚还抱有幻想。但是,自从桃子说了那句话后,城主就铁了心要和敌人干到底。”桃子说。 “什么话?”加勒问。 “天机不可泄露,有些事现在不说为好。”天一突然冒出一句。 天一道长的话非常少,但是,每句话都很精辟。他说不许说,就不能说,这个,桃子把握得很好。 正在这个时候,外面的声音越来越大,口口声声要交出加勒,要道士们滚出耳城,一些辱骂,不绝于耳。 桃子早已安排好了将士,将大宅院围得水泄不通,当然,那些群情激愤的人们,想要冲进大宅院也不容易,里面的人也不敢出去,外面的人也不能进来。 凡是进出大宅院,都要有特别的通行铜牌,是一种特制的腰牌,一般人都没有。 此时,大家都被声音弄昏了头脑,萧生却运气在胸,他说:“好吧,不说就不说,加勒,你也不要好奇。” 加勒听了,就住了嘴。 弘法此时已经快要失控,竟然嘤嘤地哭起来。天一说:“是爷们,不要装,哭有什么用?” 弘法还是难以自我控制,声音越大了。 他边哭边说:“我就说不来,不来,偏要来,在自己家乡不是挺好的吗?还,还到了弯刀国,到了弯刀国就算了,还到了西夏国,隔着几个国,现在弄复杂了,看怎么回国?我可能再也回不去了,这可怎么办?呜呜呜——” 第41章 余悸 这里弘法在呜呜嘤嘤地哭,一会儿男声、一会儿女声的,听的人心里毛,和外面的内部的敌人,还有城外的外部的敌人,一起叫嚣,更让人心有余悸。 桃子看看弘法,再瞧瞧自己,总觉得自己还不算丢脸,在同龄人中,算是佼佼者,遇到这样的事,觉得没有事,不像弘法,有点像尿裤子,在吃喝玩乐的时候,怎么没想到这一天呢? 萧生说:“这样吧,军师,加勒,你就辛苦一趟,跟着军师走一趟,平息一下他们的怒气。在贫道看来,他们最大的担心是怕死,如果能让加勒出去而消除危险,那是求之不得的。” 加勒当然没问题,他觉得萧生懂得自己,打或者不打,对于未来,都不好把握。就像现在的天气是这样,将来的天气就不是现在这样,风和云,变幻莫测,只有适应,无法改变。人心如云,瞬息万变,古今都是,没有例外。 乌云来了,笼罩着耳城,人们热情不减,对未来的恐惧渐渐增大,大家都认为是加勒闯了祸,要求送出加勒出城,包括他的同伙。 呼声越来越高,但是,青石板要想晒热,不容易马上就热,需要一个过程。 桃子要带加勒出去,当然,士兵跟着进来,拿长矛,将加勒绑了,带了出去。 加勒一露面,外面像是油锅里进了水滴,马上炸开了,大家高呼:“杀掉加勒,杀死他,杀死他!” 加勒闭了眼睛,啥都不看,他嘴角上扬,微微一笑,不容易察觉,可是,萧生看得真切, 但是,在明处看得到朋友,在暗处看不到敌人,加勒出去后,人们让开一条道,仿佛当初战胜的时候,也是这样,道路两边,全是欢呼的人,向他献殷勤,表示祝贺,甚至羡慕之情,难以描述,溢于言表。 但是现在情况生了巨大改变,竟然还是熟悉的人,熟悉的街道,熟悉的脸,但是,表情不同,这样的场景,很相似,但仔细一想,感到无比凄凉。 战胜了为王,耀武扬威的,战败了为寇,啥都不是,见人都矮三分,这么一个喜欢和人打交道的人,就是打人,和被打,杀人和被杀,中间大部分时间,就是在和活人打交道。打交道的过程中,喜怒哀乐,都要经历。 耳城比较诡异,沙王出去,沿途吃了不少生菜、瓜果还有鸡蛋,加勒在街上走,上上下下很干净。 当时,可能想到沙王一走,就迎来了和平,要这些瓜果蔬菜,应该没多大用处。耳城是富饶的地方,盛产这些,但是,现在不同了,外面那个家伙,琅瑚反复无常,开始是十万,现在是二十万,说是为一人而来,结果,得到了沙王,却不撤兵,还在城外五十里驻扎,现在又变本加厉,想要吞并耳城,要更换城主,方便西夏统治。按说,千里迢迢、千军万马都为一人,那人已经抓获,目的已经达到,再在这里逗留简直有点像赖皮,有些耍赖,这样的将军让人不能接受,反复无常,没有谁会信赖。 桃子走进了长门,里面没有了群众,桃子对加勒说:“跟我来!” 加勒知道桃子在狐狸那里是红人,是军师,狐狸听他的话,加勒在这个时候,不能滥杀无辜,也要服从狐狸的安排,桃子来,就是狐狸的意思,跟着桃子走,应该没问题。 桃子没有走出长门,里面漆黑一片,只有中间的墙上,才左右两边各放了长明灯,这灯在白天显得微乎其微,不甚明亮,眼睛也不适应,过了好一会儿,才适应,看清了里面的东西。 原来,走这样的长门要十分缓慢,特别是第一次走的,要格外小心,弄不好,就会磕着碰着,桃子很习惯,对这里的地形十分清楚,他在长明灯旁边,搬动了一下石头,那门轰隆隆地打开,桃子对加勒说:“将军,请!” 加勒愣了一下,毫不迟疑,加勒进去后,桃子跟着进去,卫兵也都进去,桃子再将里面的石头搬动,那石门也关上,看不出来,这里是一个门,里面有不少的长明灯,照得里面比外面还亮堂。 走过一段路,再打开一个机关,石门慢慢开启,眼前豁然一亮,现是一条小巷子。小巷子两边,都是高墙,没有民房。 桃子说:“这两边是仓库。” “干嘛要对我说这个?”加勒问。 “仓库里有什么,加勒将军不想知道吗?” “有什么?我现在最关心的是,怎么对付老百姓,城中的百姓,简直有点狂了。不清楚到底想要干什么。他们以为,把我像对待沙王那样送出去,给了琅瑚就万事大吉了吗?他们想错了。”加勒说。 “是的,他们想错了。老百姓其实很可爱,是愚蠢得可爱,不知道大人物的心。琅瑚算是中等人物,其实,不是他将军的头衔,他就是一个死胖子,没有啥本事,不过,在夏王面前,他还算可以,夏王青睐他,重用他而已。”桃子说。 桃子的心机深,他这个时候,不想去得罪加勒,作为狐狸,非常器重加勒,不像对待沙王那样。有了加勒,等于有了十万兵马,说不定有百万兵马的能量,没试过,不知道。 桃子知道狐狸的用心,这个时候,不可能将加勒交出去,一交给琅瑚,狐狸就要自取其辱,被死胖子玷污,那可是奇耻大辱,宁可玉碎,不可瓦全。 小巷子的高墙那边是啥,加勒不是萧生,不太明白,不过,这个时候,他也没心情弄明白,不知道桃子要带他去哪里。要是想知道高墙那边是啥,他会让金乌帮忙。金乌当然很愿意,他不会推辞。 想到金乌,加勒有点愧疚于他,再说,好久没有去给金乌找吃的了。金乌这时候还是比较听话的。这时候他大哥遭遇人们的误解、非难,他一直沉默,看加勒怎样应付,要说应付,加勒一人能应付十万将士,对于城中百姓,翻几倍,来对付加勒,都不在话下。 正在这个时候,大家都很疲倦了,远离了人们的喧嚣,他们倒觉得有些放松,放松过后,又有些懈怠,懈怠之后,又觉得有些烦躁。 经过七拐八拐,终于到了一个小门,小门一推,就可以进去,小门是红颜色的,一看,是朱红大漆漆成的,虽然年代久远,可看上去还是比较鲜艳,不知道用了什么技术使然。 桃子这里说一声“请!”,大家鱼贯而入,一到了小门,桃子就命人松绑,加勒只想笑,弄到痒处是其一,人们不知道他的本事是其二。 穿过花园,就是王府的侧门,进了侧门,穿过甬道,走在大红地毯,然后去了另外大书柜林立的房间,想必是狐狸的藏书阁。 “将军,这里是城主的藏经阁,里面有不少经书,将军闲来无事,可以到这里借书看,在整座城里,这里的书籍是最全面的,桃子我从小就在这里看。”桃子说。 “难怪军师懂得的很多。”加勒的话少,可是,说了就是真的,不会骗人。 “那当然,要不然怎么当本主的军师呢?”一个女声,突然响起来。 有人在这个时候突然出现,在森严肃穆的地方,还是女声,吓了别人一跳。好在加勒不怕,他定睛一瞧,就是狐狸,除了她,没有谁敢在王府里高声喧哗。 说完之后,她就出现在大家面前。 她的衣着看起来比较飘逸,有点像仙女下凡,红纱的衣裳,若隐若现的线条,美不胜收,难怪那个琅瑚对她垂涎三尺,真是抱得美人归,做鬼也**! 自从加勒击退了十万西夏王牌军,狐狸对他就另眼相看了,绝对不会让他受委屈,于是派了桃子请他过来。在王府,比在大宅院要安全得多。 加勒现在成了香饽饽,他不觉得有什么稀奇,不过,在狐狸心目中,加勒就是不一般。民众恨不得吃了加勒,只是因为加勒太过强大,引起了民众的不安,也许没有加勒,大家都投降了,可以保存性命,哪怕当奴才,只要能活下来,就是值得的。 像家猪那样舒服地活着,名声不好听,可得到了不少的实惠;干嘛要像野猪那样活着呢?长得瘦骨嶙峋的,严重营养**,听起来是自由的猪,可是,毕竟还是猪。活着的时候,舒服,这就是家猪的理想。野猪的理想,不是这样,而是自由。 第42章 火候 狐狸说完,马上闭口,她懂得把握火候,在加勒面前,不能说得太多,言多必失。 狐狸说:“加勒将军不要怕,有本主在,城中将士和居民都不会动你一个手指。” 狐狸有这个自信心,当然,他对耳城的百姓再了解不过了,他们就是欺软怕硬,见到好处就来抢,见到坏处就躲之不及,总是趋利避害的,和平的时候,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旦遇到危险,事情就来了,不是你的鼻子就是我的眼睛。 加勒说:“好吧,多谢城主照顾。” 外面有风,听起来,像是要下雪的节奏。北风吹得正紧,呼啸而过,看起来像有一场大战。 桃子突然想起来,是什么力量加给了加勒。 他问:“将军,桃子想知道你是怎样得到力量的,为什么一人能呼风唤雨呢?你看,非常奇怪,竟然有下雪的前兆了。” “这个,这个......”加勒不好回答。 桃子看出来,他是欲言又止的,想说,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可能是一些恩赐,但是,大多数的勤奋可能和力量扯不上关系,和智力有很大的关系。 “哎呀,不想说就别说了。”狐狸在替加勒解围。 加勒当然感激,可感激过后,马上想到了萧生说的话,说狐狸很厉害,狡猾得很,需要处处小心,不过,他没有想到,他会在这里,他的想象,可能他已经在城外,面对二十万西夏将士,正在动脑筋想办法对打呢! 萧生可能没料到,加勒还在城里,并且和狐狸在面对面。 狐狸一直看好加勒,可是,加勒对她不感兴趣。 加勒说:“城主,群众要让我出去,这样才能退敌,换来和平,如果真是这样,我愿意出去。” “不要出去,现在,我们要团结一致,共同面对敌人,不要被群众所惊吓,你来这里,群众是不知道的。他们只看到你被士兵抓走就行,至于到哪里去了,他们不知道,也不用他们知道。”狐狸说。 狐狸对付城中的人的心非常了解,大家都安逸惯了,却接二连三地遭遇到侵扰,让人心烦意乱。 不过,这是她的心结,不是她父亲,她也不会担当这个大任,有了担当,就要努力。 “那我能做什么?”加勒不解地问。 “你去,把二十万人击退,然后,你就进城,群众见没有了敌人,心里也不惧怕,就能重新接受你。当然,如果你想再次回来,你可以回来。我们都欢迎,我们也巴不得你回来。”狐狸说。 “我回来后,会不会引起群众的不安?” “是的,你回来后,群众会不安,因为你已经取得了胜利,这次不安,是因为群众的误听误信,偏听偏信,城中有人造谣,早晚要将造谣者抓住,以正视听。”狐狸说。 这时候,听了狐狸的话,加勒的心里才略略有些安舒,他对付二十万人马,应该不成问题,但是桃子和狐狸心里有些迷惑。 桃子说:“将军,你说要去驱逐二十万敌人,那可不是小数字,不知道将军用什么方法,让敌人退兵?” “城主,这是很简单的,军事上的事,还是由军师来说。”加勒说完,看看桃子,桃子立马跳了起来,连连点头,说:“将军抬举桃子了!说实话,主人很厉害,对军事非常了解,你还不知道主人的厉害呢!” 听了这话,加勒一愣,刚要开口,狐狸说:“你们不要这样吧,我告诉你们,聪明人,会借力使力,大家都得好处,只有傻瓜才孤军奋战。 孤军奋战的,最后结果都不太好。” 狐狸比较谦虚,言下之意,就是说大家都得到了好处,因为大家都比较谦虚和团结,只有团结才能打胜仗。城中百姓不懂这个道理,先自己乱了阵脚,不是给敌人可趁之机吗?狐狸看得很准,知道这里面的问题很大,归根结底,就是说,他们没有问题。 到底有没有,只有出手才知道,狐狸说:“将军用什么方法去击打敌人,本主不管,只是喜欢听到你的佳音,捷报频传,才是将军该做的,本主期待你凯旋而归。” 加勒听了狐狸的话,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于是点点头,就要朝外走。桃子跑到他面前,说:“别,先留步。桃子还有话说。” 加勒佩服桃子,竟然知道他的意思。 桃子说:“将军,这次和上次不同,这次是二十万,是我们的好几倍,相当于三四个人打一个人,我们怎么受得了?” “请放心。我朋友已经预测,敌人必然退兵,不用担心。只要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加勒说,看来,他也稍微懂得一些谚语。 狐狸和桃子都是人精,对于语言很有天赋,没想到,这个壮汉,也略知一二。俗话说,十里不同风,五里不同俗,他们隔着几千里,竟然还懂得这些谚语,可见语言的力量何其强大! 说完,加勒就转身走了。 桃子看看狐狸,狐狸努努嘴,意思是让他跟着一起去。 桃子会意,连忙跑着碎步跟着他,问:“将军,你打算怎样做?先告诉桃子,桃子好给你准备,就像上次,你要了核桃。这次还要吗?城里的核桃还有十万斤。” “算了,留下吧,大家没事,可以吃着玩。”加勒说。 桃子一听就明白,这次退敌不用核桃,但是,用什么呢?城中的羽箭加起来没有十万枝,城外有二十万敌人,难道说,一支箭射死两人吗? 就是一箭双雕,也要留后路,万一琅瑚再派三十万将士前来怎么办?难道要通过巷战来决定耳城的命运吗? 桃子把疑问对加勒说了,加勒说:“这次退敌后,回来和萧生道长谈谈,准备彻底、全部地将敌人赶走,具体是什么时候行动,看这一次的行动情况,如果不错,就去,如果有问题,就再商量。敌人来了,就得给人家一个说法不是?” 桃子很想探寻他的秘密,对于这种自信,不是他的来自神秘的力量,他也不敢说这话,听起来像在吹牛,实际上的确如此,加勒的力量来自天上,是一种莫大的恩赐。 桃子跟着加勒,见加勒往前冲,义无反顾,桃子有点心虚,怯怯地问:“将军,真的不要武器吗?” “不要。”加勒斩钉截铁地说。 “明白。”桃子不敢再问,说多了是废话,干脆闭口不言。 加勒问:“城外有多少沙土?” 桃子说:“沙土,我们这里到处都是沙土,太多了,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那就成了。”加勒说,点点头。 加勒有信心打赢这场仗。 他俩到了城门,守城的将士一看,知道他,就是鼎鼎大名的加勒英雄。 他说:“弟兄们,打开城门,放下吊桥。” 守门将士听话照做,很快,就轰隆隆打开城门,再吱吱哑哑地放下吊桥。 敌人没有防备会这样,开始一直以为耳城的人自己乱成一锅粥,自己人斗自己人,他们好看笑话,一开始,还有不少人在吵嚷,后来就平静了。这是怎么回事,大家都不清楚,就平静下去了。刚才还熙熙攘攘的,现在就没有了声音。 二十万士兵,将耳城团团围住,就是每人呼出一口气,也能把耳城吹掉几块墙砖,掀翻几家茅屋或者瓦房顶。 走在路上,也能踩出几个大坑,石头也会磨平,人们噤若寒蝉,连放屁都不敢放开了放。 这是一种威压,人数占绝对优势,心理也占绝对优势。 耳城阻挡不了二十万人,就是堆在城墙下,成为叠罗汉,也能登上城墙。将耳城踏平,然后凯旋而归,回到都城。 城门轰隆隆打开,吊桥放下了,大家吓一大跳,这是怎么了?难道想造反逆天?区区几个人,还想咋地? 等吊桥放下后,走出来两个人,一个是加勒,大家都不认识,没有骑马,也没有乘车,旁边有个小孩,紧紧地跟着他,亦步亦趋,那孩子就是桃子,不怕,就是有些怕落单,被人甩了。 他们一见这阵势,开始以为有大队人马出城,刚好可以摆开阵势,大杀特杀一番,好为昨天的十万将士报仇雪恨,虽没有人命危险,但是,那些人个个带着一个大包回去,直喊头疼,让揉一揉,这比死了还丑。带着个大包,怎么出去见人呢? 二十万敌军,面对的是两个男人,桃子还不能算是男人,只是小男孩,大家哄堂大笑开来,声音传到天庭,十里之外都听得到。 第43章 沙兵 大家哄笑完毕,声音才慢慢停止。 笑声传到城墙之上,那有人穿着红纱,迎风飘舞,仔细一瞧,不是别人,正是狐狸。原来在加勒他们走了之后,很不放心,知道加勒没有要求兵力和资源的支持,她很想知道加勒怎样应对城外的二十万大军。 当然,包围王府的群众已经散去,大家听说了加勒被逮捕,然后秘密送出了城,大家悬着的一颗心才算放下来,显得平静得多。 加勒心想,看来,王子说得没错,这二十万士兵,也就是草一样的人,如果要取得完全的胜利,必须要将他们从心理上打败,自己才是真正的赢家。 带队的将领一匹快马跑过来,后面跟着一些副将,紧随其后,笑声止住,劈头盖脸地问:“娃娃,不好好念书,跑出城来干什么?” 桃子听他一吼,吹胡子瞪眼的,吓得退了一步,不过,他没有摔倒,觉得有加勒,啥都不用怕,于是提高声音说:“本军师来会会将军,知道将军车马劳顿,吃了不少的灰,现在过来慰劳慰劳,不知道将军这次是爬着回去,还是滚着回去?” 说了这话,桃子感到在气势上已经完胜,对方气得样子倒十分可爱。这么一个小小的人,竟敢有如此大的口气,真是癞蛤蟆打哈欠——好大口气,这些壮汉们在羸弱娇小的桃子面前,感到威风不再,处于十分不利的境地。 夏兵将领哈哈大笑,然后说:“你们太搞笑了。就凭你?哦,哈哈哈!简直自不量力。豹子,上!” “在!”只见旁边窜出一只金钱豹来,这家伙穿着豹子皮的衣裳,身手十分敏捷,看起来像是训练有素的,又像是一只大狗。实际仔细一瞧,是草上飞,如同草蜢。 这个家伙窜过来,手里拿着一根木棒,棒子头上有铁钉,磨得铮亮,钉头好像带着斑驳的肉渣,看上去好像木棒才棒杀过什么东西。 看来,狼牙棒已经棒杀了不少人,谁知道呢?上面没有毛,估计是人,不是猪,狼牙棒杀猪,显得格外惨烈,猪的身上毛多,自然可以理解。人身上的毛比猪少,有一些过人所想象的东西,的确存在。 那人就是豹子,看起来充满了暴力,他的理念是只有通过暴力,才能达到目的。 他听了命令后,举起狼牙棒,向大个子加勒冲过去。加勒一点都不紧张,他伸开双臂,料想下一步,敌人肯定要大张旗鼓,开始铲除障碍,对他很不利,与其后来被动挨打,不如先下手为强。 加勒料想下一步,肯定要攻城,他远远地往城头一看,竟然现了那个狐狸,身上穿着红纱的衣裳,看起来充满了**,实际上,早已准备好了被人评头评足,她的脸皮够厚,心也很扎实,稍微有一些过分的东西,对他来说也没什么。 加勒心想,狐狸再妩媚,也打动不了自己的心。心里还是想着萧生王子,早点干完了这一场仗,好回去服侍王子。 于是,加勒伸开双臂,嘴里念叨:回去吧,来自尘土,回归尘土! 他这么一念,桃子觉得可怕,自己还小,没想到会被人利用,这时候回归尘土,意思就是被人埋在地下,谁都不知道。 听了这些话,桃子说:“将军,你的意思,是什么意思?难道要让我们变成尘土,或者活埋吗?” “别说话,一边看着,回去后把这个写成历史。 ”加勒说,他还比较懂,知道写成历史,历史给人看,淡对于同时代的人,更有感觉。“要想给后来人一个交代,还必须要有见证人。军师,你就是见证人。”加勒又补充道。 加勒伸开双臂,豹子一见,狼牙棒高高举起,虎虎虎——,挥舞着过来。 加勒喊了一声“起!” 只见从地上冒出来许多黄色大汉,个个身高过豹子两个,身上长满了石块,那小巨人一站起来,豹子的狼牙棒就打在上面,小巨人们用胳膊一挡,狼牙棒上的尖牙,碰出了火星。 豹子一见,胳膊麻,狼牙棒被弹飞了,他“啊呀”大叫一声,想要逃跑,小巨人一个箭步上来,一把抓住豹子,举起来,豹子四脚朝天,乱弹乱跳,小巨人没穿衣裳,可是,身上全是沙石泥巴等等,看起来脏兮兮的,身上有毛,毛上粘着小泥块儿,随着活动而左右上下晃动。 颜色和周围的颜色差不多。 豹子被小巨人举起,往远处一扔,豹子大喊一声,在空中翻转了几下,然后调整了一下,但是,没有调整过来,人就种种地摔了下来。 带队的将军一看,吓了一跳,连忙朝天举起长剑,大声喊道:“冲啊!” 命令一下,大家却没几个听的,在他们面前,出现了不少的人,那些人,全是巨人,个个都高大,穿着土黄色的战袍,个子都蛮高,不战而威,战斗起来,更是不要命,而且都不用吃饭、不用喝水,不停地将那些人举起来,扔出去,一会儿,地上就有不少人在地上打滚,根本没有办法再拿起武器战斗。 这些黄袍巨人,没有把他们的刀枪放在眼里,这些刀枪也办法对付他们。 巨人们将二十万士兵全部摔倒在地,刚才还战旗飘飘、气焰嚣张的,现在的他们全趴在地上,翻滚,叫喊,鬼哭狼嚎,可是,都没有死,爬还是能爬的。 包括带队的将军,这时候也趴在地上,刚才还看不起小桃子,现在突然觉得小桃子特别大,特别有力量。 加勒看见事情已经成了,就放下了胳膊,那些黄袍圣斗士们,全部消失,竟然没有一个倒下来的,恢复到平静。 桃子走到将军面前,看见加勒动都不动,桃子没有理会他,直接问夏军将军:“你说,你们二十万将士,我们才俩,而且在你眼中,我还不算一个完全的人,看,你睁眼来看,到底谁胜谁败?让事实来说话吧。” “末将有眼不识泰山,还望饶命,饶命!” “行,以后别狗眼看人低了,饶你不死,也饶你的士兵不死,你们爬回去吧,慢了,可别怪我们不客气了。”桃子说,然后再看看加勒。 加勒收了功,心里窃喜,看到将军已经倒地,就慢慢走过来,说:“本来想要你命的,不过,要了你的命,没有传信的。回去告诉你们大将军,有多少人都派过来,随时奉陪,多多益善。” 加勒说完,看看带队的将军,脸都绿了,哪里还敢说半个不字,他磕头如捣蒜,不能跪着磕头,只是点点头,痛苦得闭着双目,不再说话。 加勒说:“走了,欢迎光临,期待着下次和你合作,多多配合我们训练。” 加勒说着,冲着桃子努了努嘴,桃子会意,立马赶过来,朝前走。 狐狸在城头看得清清楚楚,她高兴极了。真是有了加勒,就有了千军万马,他的兵,还不用吃饭,不用休息,而且很强大。不要薪酬,不要升高财,这是作战,没有什么羁绊,也不怕死,总之,非常划算。 二十万围城的将士没有死亡,只是像上次一样,丧失了战斗力,没办法,没有战斗力,就没有办法继续围城,别说搭人梯,攀登城墙,就连走路,都十分困难,这是残酷的现实,实在没有办法。 这时候,最重要的不是打仗,是逃命,谁知道那些黄袍小巨人,是怎么一回事,凭空出现那么多,这还罢了,谁知乒乒乓乓,一瞬间,全部消失,敌兵已经倒在地上,没了还击之力。 夏兵将军躺在地上,好一会儿,才缓过劲儿来,爬了起来,找到了马匹,勉强上了马,其他人也渐渐醒了过来,也各自找到马,上了马,但是,身体骨头关节,还很生硬,一动就痛,不动还好,勉强能走。 加勒和桃子平安回到吊桥旁,吊桥重新放了下来,吱吱哑哑的声音,听起来没有刚才那么恐怖,倒像是非常愉悦的声音。 然后是城门轰隆隆打开的声音,也像是凯歌,得胜的声音格外响亮。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出去时,觉得步履维艰,回来时,却觉得轻飘飘的,感到特别爽快。 桃子还算不错,有勇气,有胆量,和加勒一起出城,也敢于面对浩瀚如沙海的敌人,他们的气势压人,令人窒息,可是,经不起加勒兵团的击打,那些人很快就土崩瓦解,溃不成军了。 第44章 亮剑 进了城,狐狸连忙下来,旁边的群众又是欢迎,又是喝彩的,大家都听说了、目睹了加勒用沙兵打败夏兵的一幕,从心底对加勒敬仰起来,关键有一点,对加勒有点害怕了,原来加勒不吭不声,竟然凭空出现这么多的士兵,更有趣的是,这些小巨人,竟然来自不起眼的地方,完成任务后,又消失在不知道的地方。 “哎呀呀,本主算是开了眼了。”狐狸上前来说。 “怎么了?” “加勒将军,你真是我们的救星!是我们的神!” “哎呀——可千万别这样说,我只是完成任务而已!” “请多多原谅我们的莽撞!不该情急之下,要送你出城!现在相通了,自己不强,老是退让,最后还是吃亏;一开始就强硬,中间不怕,坚持到底,还是占便宜的。不给敌人可趁之机,就是成功的战斗。”狐狸说。 狐狸说这话,实际是给他们听,从一开始,狐狸就翻了龟壳,显示的是吉卦,应该没问题,今天一看,的确有些真实,没有办法,这就是说,从一开始,就说明耳城有救。 加勒受不了这种热情,他请求告辞,狐狸哪里敢阻挡,要知道,他是在找借口,给小家伙弄吃的,这个秘密只有圈内人才知道,只有萧生他们清楚。 正在这个时候,萧生出现了,狐狸爱屋及乌,见了萧生,格外客气,知道萧生的话,加勒一定会听,想要笼络人心,先要笼络萧生的心。萧生的目标一致,没有任何变动,他更需要的,是怎样能够达到不战而和的目的。 萧生过去应付,游刃有余,弘法当然跟着,天一闭关修炼,没有前往。天一修炼,弘法伺候茶水,等空闲下来,呆在一边,心里如同猫抓,特别是在得知加勒动用那个沙兵御敌之后,凯旋返回,大家在城里都吵翻了天,他更是如坐针毡,想要前往,他深知,狐狸一高兴,又要请大家吃饭。 吃饭是吃不烦的,除了天一,基本对吃饭兴趣不大,喝西北风就能饱。萧生还没达到那个程度,偶尔还是要吃,牛羊肉吃得比较少,可是,吃其他的蔬菜还比较多。 这个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要戒骄戒躁,树大招风,人出名,就有灾殃。 这是真的。 加勒也不爱热闹。他带着金乌,尽量避开人群,可是,总有追星族,跟在他后面。 到了一个小巷子里,加勒加快了步伐,让后面跟着的人跟不上,只有这样,才能完全杜绝跟踪。 耳城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地方,当地人也有走迷糊的时候。加勒果然在摆脱他们的时候,少不了,连自己也弄错了路,好在金乌聪明,总是指挥着他的手,让他往东或者往西,往北或者往南,都在他的手上指挥。 这么一来,当地人渐渐被甩掉了,他在一条小巷子里停下来,看看两边的高墙,有一些燕子飞来飞去,加勒眼睛很尖,说:“兄弟,你的美食到了。” 金乌说:“老规矩,现在就去。” “怎么去?” “你抬头看。” “啊,有燕子窝!” “有燕子窝,就有燕子蛋。” “行,瞧好了!我上去给你弄鸟蛋吃。” “这才像好大哥!” 加勒笑了笑,不说什么,但是,墙有点高,加勒不可能把墙推倒去找鸟蛋吧。他面露难色! 金乌看出来,说:“用老方法,这点小事,难得住大哥吗?大哥现在是英雄人物,不至于弄出一些笑话出来!” 加勒听了,突然想到,是啊!不是现成的东西吗?他说:“老弟,来搭把手,就是想上去,也得有个翅膀不是?” “算了,不想变来变去。给,我给你一对翅膀。”金乌说着,变出一对翅膀,安在了加勒的背上。 金乌没有变来变去,他只是用了一下羽毛。 金乌说:“大哥,给你一对翅膀,你可以飞上去。” “知道,现在你也变懒了。以前都是亲自帮大哥飞,现在只是让你的羽毛飞。”加勒说。 “你开什么玩笑?大哥,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你倒好,随便都可以吃,我怎么行?吃不能吃,喝不能喝。看别人吃喝快乐,自己倒很苦闷。” “我看你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你在天上不好吗?偏要到人间来受苦。”加勒说,然后动了动后背,果然,后背上多了一对翅膀。 这对翅膀,需要加勒自己使劲儿才行。以前,是金乌在帮他,金乌的力量够大的,他就不用担心什么,不费吹灰之力,就能上来。现在不同,需要靠自己。 加勒离开地面,力气都没了,只有抓鸟蛋的力气,金乌虽跟着他,他自己却不用力。 金乌说:“大哥,我饿得很,没力气扇动翅膀,你自己多费力吧。” 说完,他就闭了眼睛睡觉。 加勒没办法,轻飘飘地往上飞,飞到燕子窝旁边,他伸手去抓,没想到一条蛇爬出来,吓了他一跳,差点痉挛掉下来,还好比较镇定,那蛇见一个人会飞,还长这么大的个子,吓了一跳,赶紧跑,一会儿时间,就不见了。 那蛇喜欢偷吃鸟蛋,对于鸟,没有办法,对于燕子,也有点够呛,遇到小鸟,或者个子小一点的麻雀,大蛇还是有办法,小蛇就无能为力。 蛇是惯偷,经常扒窃,但是,对于加勒这样的半鸟半人的,可以称其为鸟人的,毫无办法,只要鸟人不为鸟类复仇就行。 蛇溜走了,是一条花蛇。加勒伸手去摸,竟然有两枚蛋,这个符合金乌的要求。 金乌的养生是少吃多餐,本来不吃也行,但是,大神约定要他去吃,因为鸟以前偷吃了仙丹,触犯天条,需要惩罚,加上鸟比较多,太多的鸟,将来会造成大泛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大神就颁布了新命令,让金乌到地上来,不吃别的,专门吃鸟蛋,这些蛋,取之不竭、用之不尽。 事实的确如此。 加勒和金乌认识以来,金乌基本上不吃饭,总是以鸟蛋为食。 每次不吃多,只吃两枚蛋。 后来,这些日子,都挺好,没问题。 加勒下来,落在地上,收了翅膀,翅膀变成了两根羽毛,加勒没地方安排,就给玉指环金乌,金乌说:“算了,羽毛我多得是,给你,随时都能飞,不用跟我说好话。” 加勒将羽毛插在头顶的髻里,头编成了辫子,倒显得格外俊俏。 加勒将鸟蛋给了金乌,金乌吃了,高兴地说:“这倒好!大哥被抓,见狐狸,然后被送出城,这都是演戏,看来,大哥的人生经历又丰富了。” “哎呀,你别说,要知道这样,还不如不出来,不是为了王子,我宁愿在家放羊。” “少来!你放羊,他们还会打过来,你的羊保不住,你的爹娘、你的部族,你的国,都将保不住。” “那怎么办?” “不能逃避,要勇敢面对,积极促进善行,让夏王还有其他国家的领,都一心向善。”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有点抽象,有点麻烦。不如这样,金乌,我们直接去,把夏王杀了不就行了吗?”加勒说。 “你别开玩笑了,大哥!你放聪明点好吗?这个世界,是恶人当道,怎么会杀人?你杀什么人,是恶人,还是善人?” “金乌,我要杀的,当然是恶人了。这个世界,多一点善人,少一点恶人,不就和平了吗?” “其实,恶人杀不完,要想杀完,我就要走了。这个世界的魔鬼很多,魔王很厉害。我来,和你一起,就是要除魔的。是人会变成鬼,人变成鬼,就没有可能在逆转,这时候就要杀掉鬼,免得在世界上去害人。” “你的意思是说,是人就有可能变成好人,或者变成坏人,是鬼,就没有可能逆转成人,变成好鬼或者恶鬼是吗?” “是的,大哥很有悟性,不过,好多事情,我的父亲没有告诉我,可是我知道,我了解父亲的心,他的本意是救人,没有说去救鬼,只要是人,都有可能转变,不可能一成不变,除非不是人,才不会变化。”金乌说。 “走吧,王子在等我呢。说不定还有什么事生。” “好,你的忠心,我的父亲是知道的,你在地上,成了一个对主人忠心的模范,将来会不得了,一定会得到父亲的奖赏。”金乌说着,满怀希望,对加勒非常看好,甚至过了对萧生的器重。 第45章 卷土 他们返回,当然,金乌仍是玉指环,老老实实地呆着,没有办法充老大,如果都争抢着当老大,恐怕天天吵架。 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加勒是个精神病人呢,天天自言自语。 前面熙熙攘攘,看得出来,百姓已经安居乐业。但是,那些追星族的少年,看到了加勒,立马朝着加勒的方向来,加勒撒腿就跑,不过,他没有用头顶上的羽毛,一旦用了,就被人抓住了把柄,将来作为攻击他的工具。 加勒再有本事,在人面前,有时候会被人瞧不起,这是真的。在人们眼中,需要英雄的时候,会有人跳出来,吹捧准英雄,或者吹捧胆大的人,等把英雄抬到高位,再摔下来,将英雄弄死。人言可畏,比简单打招呼要可怕得多。 加勒一到地面,跑起来比谁都快,除了比不过那个女人,就是格桑妹妹,其他人都不在话下。 只见加勒噌噌噌地一溜烟儿地消失了,他的追随者们望尘莫及,只好算定了要去大宅院,就跑到大宅院,谁知道偌大一个院子,悄无声息,只有天一在院中修炼,加上有不少的鸟雀在枝头叽叽喳喳地乱叫。 他们料定了加勒会去王府,可是,离王府还有一里地的地方,人们不敢往前走,那里列了禁区,谁要是进入禁区,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狐狸的威严从她父亲那时候就开始了,到了她掌权的时候,以前的章法照样使用。人们习惯了习惯,需要满足的事情,要尽快去满足;需要马上去做的事,要马上就完成。 加勒对王府比较熟悉,他脚底生了风,就像哪吒脚底下的风火轮,度之快,无人能及,很快,加勒就到了王府。守门的人一看,加勒头上有两根白色的羽毛,就乐了,但是不敢公开笑,只是在心里乐。好好的一个男人,一个壮汉,怎么学女人那样呢? 门子让他进去,他就直接奔到宴客厅。狐狸一看加勒,立马站了起来,开始鼓掌,大家一见,也都啪啪啪地拍起巴掌来。 萧生没有站起来,加勒心里有数,大家都在鼓掌,唯独萧生不鼓掌,说明萧生是明白人,他不随波逐流。 多点冷静的考虑,其实谁对加勒的保护,才开始,加勒被抓,也是群众的意思,现在被捧为英雄,当然,也是群众的意思。 群众很会捧杀一个人,也会棒杀一个人,这个要根据那人的思想而定。加勒说:“很好,多谢桃子军师,不是桃子军师,我也没有那么大的胆子。” 桃子劫后余生,吓得不轻,经过加勒一提醒,马上说:“不是将军,桃子已经被敌人踏成肉饼了。老朽应该谢谢将军才对,哪能反过来呢?” 加勒看看萧生,连忙施礼,不知道怎样回答桃子,萧生一听一看,觉得桃子自称老朽,令人惊诧,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还自称老朽,他还是个娃娃,现在称老朽,未免有些骄傲啊!再说,一个娃娃自称老朽,这些大人岂不该死吗? 这时候,大家都站起来,齐声欢呼:“加勒大英雄,大英雄加勒。” 这种情况非常熟悉,加勒似曾相识,不过马上就转眼云烟,不把他当回事。 弘法真是开心啊!完全没有一点惧怕,城里人都辻欢欣鼓舞的,要知道,加勒将军手里有千军万马,这个不得不相信,敌军趾高气昂地过来,现在连滚带爬地回去,真是天壤之别,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令人惊叹不已。 加勒得到了虚名,城外的百姓,久久不肯散去,都非常兴奋,不知其可。狐狸得到信息后,命人向来庆贺的百姓赠送东西,谁知道,百姓不仅不要东西,还给王府送来东西,说是犒劳大将军、大英雄。 鸡蛋、核桃、牛犊、肥羊、饼子,等等,这些都是百姓最珍贵的礼物,在战争年代,食物永远比金银重要,这个道理大家都懂的,可是没有谁质疑。 狐狸听说了百姓都来献礼,她吩咐下去:“礼物就算了,拿回去,自己享用,对于加勒将军的嘉奖,由本主来决定,不用担心。” 狐狸很清楚,道士不爱财,一心向道,没有时间去膜拜任何人,甚至包括皇上或者国王。 如果道士一直维护国王或者皇上,那就说明皇上是个昏君,连敢说真话的人都没有,则个国王离死也不远了,不是被敌人所灭,就是被自己人所灭。 庆功宴正在热闹进行,弘法担心,这次是凯旋而归,下一次就难说。他借着酒劲儿,过来问:“加勒兄,你说说看,敌人现在会做什么,以后会做什么,会偃旗息鼓吗?还是要再来吗?” 萧生看加勒怎么回答,在吃饭方面,加勒要比弘法差得多,不过,弘法就这些爱好,做别的,还真有些麻烦。不做别的,他也不放心。 “大哥,你说,我们是留在耳城还是走了算了?”弘法问。 “留在耳城,等沙王回来,不过,最后,还是由萧生殿下决定。”加勒小声说,那声调很低,低到几乎听不到,但是,弘法在这方面还可以,比较来事,一听就明白,他点点头,又自顾自地吃喝去了。 在边塞,吃了喝了,玩了,就完了,逍遥自在,比在市井朝廷中药舒服得多。 狐狸久居于耳城,熟悉边塞的风沙,这个时候,最需要聆听敌情。狐狸身边有加勒,就不存在惧怕,反而非常开心,但是,敌人此时此刻并不安静。 再说他们失败,过了好久,才勉强上马,然后跌跌撞撞的回到大本营,主人败北,连战马都没了精神。 等他们骑着马,偃旗息鼓,像打败了的公鸡,慢慢地拖着长毛,丢了盾牌,朝回走,大家都一致认为,这个地方的确不适合打仗了,第一次十万,失败,第二次二十万,还是失败,败兵之将,还敢谈勇?谁都不敢再尝试。 琅瑚大将军,看看三十万大军已经负伤,丧失了战斗力,几乎一半力量丧失功能,他心里焦急,将军老是打败仗,还当什么将军?这个问题比较难。 再说,琅瑚从来没有这么窝囊过,不过,沙王也够聪明,让琅瑚进退两难,打败了,带沙王走,打胜了,留下沙王,这是一个高智商的游戏,沙王已经胜利,哪怕沙王现在被羁押、或者被软禁在西夏官兵的大本营,在心理上已经得到了胜利。 沙王听说琅瑚打败了,连忙过来安慰琅瑚道:“胜败乃兵家常事,你遇到强敌了。别看人少,两个人;别看人家年轻,两个人加起来,还没岁数大,但是,打赢是硬道理。” 琅瑚说:“沙王,王就是比将军厉害!本将军算是被你算计了,害苦了!现在在这里,上不上、下不下的。打,有点困难;不打,半途而废,无脸见人,回到都城,夏王肯定要好好地数落本将军一番。这可如何是好?” “你想多了!将军能打,王不能打,也有**份,希望多一点机会,再去跟对方交战,再一再二不能再三,再三的时候,说不定就有转机了。这是一定的。”沙王说。 “多谢!多谢!常败将军,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看来,是很有道理的。本将军在有生之年,还是要打赢几场硬仗,才配得大将军的称号。” 沙王一边安慰琅瑚,一边暗自高兴,小样,还跟加勒斗,他还没使出全部本事,别说二十万大军,就是二百万大军,又能怎样? 这个人其实就不是人,十分厉害的,加勒不用自己动手,连天地都听他的指挥,随时随地都有士兵,还有武器。又不用军饷,不用粮草,这些士兵都是免费的,要多好就多好,还担心什么? 这个,大概琅瑚不知道,他也懒得说,说了也不信,不信就会让琅瑚更加变本加厉,要更加去围剿耳城。 果然,琅瑚说:“沙王,为了让你能够留在耳城,本将军觉得,还是打最后一仗,这一仗无论输赢,都要有个交代,到底是对手运气好,还是我军的无能?本将军认为,肯定不是后者,一定是对手运气好,凭什么一人能退几十万大军?这是什么原因?难道对手是神仙不成?如果是神仙,这仗不用打了,胜败,就已经凸显,结果,就不言自明。” 第46章 决战 沙王不能表现的太张狂,况且现在是被软禁之人,命运在琅瑚大将军手里,将军让王死,王就活不成;将军让王活,王想死都难。 帐篷内外,都是横七竖八的人,不知道中了什么魔法,被沙兵打着的人,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需要人照顾才行。很奇怪,能从战场回到大本营。回到大本营之后,就开始瘫痪,二十万将士,包括带队的将军领,都需要照顾,大概照顾的人有十万之多,严重影响了战斗力。 琅瑚进进出出,到处探访受伤的将士,包括第一批被核桃击中的将士们,他们看到琅瑚过来探望,非常感动,竟然痛哭起来。 琅瑚又少不了好一顿地安慰,但是,安慰不了战将好斗的心,被打败的人,连他的心都是拔凉拔凉的,连说话都矮人三分,不敢高声说话,做事也是缩手缩脚的,放不开。 琅瑚志在必得,他安慰完受伤的将士,回到大帐,对沙王说:“沙王,快点支个招吧,本将军担心,剩下能战斗的就有四十万,前面有三十万将士受伤,服侍他们的有十万,还剩四十万,是全部压上去,还是留一部分?如果上去二十万,还有二十万,说不定还能有转机,不知道能不能打赢最后一场仗?” “为什么是最后一场?”沙王不解地问。 “你大概不知道,我很想知道怎样才能大败而归,但是,又不能让人看出来,所以,到了最后的阶段,我需要做出一些调整。”琅瑚说。 “怎样调整?”沙王追问。 “沙王,本将军想再确定一下,是本将军打赢了,你到都城,还是本将军打输了,沙王跟着本将军到都城?”琅瑚问。 “当然是打输了。”沙王说。 “当真?”琅瑚继续追问。 “军中无戏言,都是带兵打仗的,在战场之上,动用战术,可以动动脑筋,除了力量的对比,没有其他的原因可以导致出现这个问题。当然,战争是凭力气、技术和智谋的,想要取胜,必须要有好的军师。不知道你有没有?”沙王很自信,而且很得意。 他的这一态度让所有人都感到意外。 琅瑚想要反对,可是不清楚怎样反对,败兵之将,何以言勇?这是没办法的。 想想战斗的屡战屡败,也让人沮丧不已,凭什么失败?看来,打仗不是拼人多,还要拼技巧,这些技巧,足以有二两拨千斤的功效。想要赢得战争,必须赢得人心,赢得人心,不只是赢得战争的胜利,而且会赢得皇上的殊荣。 沙王的说法,让琅瑚陷入沉思,为什么?为什么失败?原因很简单,就是没军师? 琅瑚点点头说:“沙王,本将军知道了失败的原因了,这样吧,你去,帮本将军物色一个人,担任本将军的军师怎么样?救救本将军的军队,救救本将军。” 琅瑚看来走投无路了,竟然求教一名囚犯,他所信的人不多,身边可以信任的人几乎没有,琅瑚到了只信赖自己的地步,也到了没有什么办法面对战争陷阱的时刻,看来病急乱投医,沙王被囚禁,实际是被软禁,对于打仗,很有经验,听琅瑚一分析,琅瑚的眼睛就亮了,心眼全部打开。 这时候,外面有人报告,琅瑚准许他进来禀告,他说:“报告将军,有人来下战书。 ” 琅瑚一听,差点笑岔了气,这是谁啊?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来挑衅?或者说来挑战?真是欺负人到家了!岂有此理?他说:“呈上来!” 那人不敢马虎,将书信双手递给了琅瑚,琅瑚打开书信,上面写着:“琅瑚将军!久仰大名!乍闻将军美名,渴慕已久,想要见面,只是不得机会。今日下战书,约后日决战!狐狸敬上!” 这封信,无异于一个重锤,砸中了琅瑚的心。他非常气愤,将书信撕了个粉碎,大骂道:“什么玩意?小小的狐狸精,还敢向本将军挑战,竟然下战书,本将军没有找他,他反而来找本将军,行,后天,不去不是人!” 他完一通脾气,恨意未消,将碎纸片踩在地上,踏上几脚,地上顿时冒起了烟尘,看起来,新皮靴上立刻蒙上了灰尘。 沙王看琅瑚的样子,突然觉得他好可怜,但是,不忍直说,没有吭声。琅瑚脾气,可能正在急躁期,越是急躁,越容易出问题。他刚才还在物色军师参谋,八字还没有一撇,马上来了麻烦事。 沙王没有冷嘲热讽,他只是叹息,他越这样,反而让琅瑚有点犯糊涂,他说:“沙王,这时候,你该笑才对!” 沙王哭丧着脸,有些不正常,不过,他马上回应道:“你想我笑吗?这是关系到很多人性命的事,你觉得我笑的出来吗?既然是狐狸下的战书,那没有话说,迎战就行了。谁胜谁败,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怎样保全战士们的性命,结束这场苦逼的战争。” 从这时候起,无论沙王说的话是真是假,琅瑚算明白了,沙王还是有点怜悯人的心,毕竟是自己带出来的兵,没有兵的将军,简直是天大的笑话,剩下一个人,回到都城,恐怕还没进城,就被夏王派弓弩手乱箭射死,还想进一步图谋荣华富贵吗? 琅瑚说:“好吧,我明白了沙王的心,为了避免战事,我想请你当我的军师,怎么样?” “不好,本王已经惨败,已经成了将军的俘虏,将军就不要取笑我了。” 沙王不敢自称为王,担心在这么下去,没准真的不叫走了,那可麻烦了,琅瑚打到哪里,他就得当军师当到哪里,还有,就是本来是起兵反对夏王的暴政的,没想到反而不消除暴政,而且要扬光大,让人匪夷所思。 本来琅瑚为一人而来,没想到梦中的**,现在成了敌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狐狸开始以琅瑚为敌,以前想讨好他,让琅瑚撤兵,她好投降,但是,现在情况生了变化,自从有了加勒,狐狸开始变化,自从得知琅瑚的真实目的,狐狸开始反感,从以前的惧怕变成了仇恨。 沙王说:“大将军,你是身经百战的,还怕这封战书吗?” “这样吧,明天准备调兵遣将,训练一番,不可轻敌,谁知道对方有多少兵啊?简直有点恐怖。知道对方的实力,知道了部署,还可以想办法应对。本将军现在在和一个没有敌人的敌人打仗,尤其恐怖。”琅瑚带着哭腔言道。 沙王只想笑,拼命地控制住,知道琅瑚就这些本事,所训练的士兵,毕竟付出了心血。现在突然遭到一次又一次的打击,现在是士气到了低谷阶段。 琅瑚知道,沙王不肯作他的军师,原因很简单,他已经起义,不想帮着夏兵攻打自己的兄弟,这可以理解。 不想成为敌人的,成了敌人,想要成为朋友,却难上加难。敌人还是朋友,由时间说了算。 琅瑚开始想以狐狸为友,为佳人,狐狸却像流水,无情无义;琅瑚是落花,枉自飘零,没有办法。 这叫花自飘零水自流,自然而然的事。 当晚,他辗转反侧,无法成眠。现在软禁了一个家伙,可惜没有办法,他不为夏兵出力,只等着看笑话呢。表面上看不出,实际上心里美着呢。 天很快就亮,琅瑚已经彻夜未眠,如今**已经醒了,狐狸对他非常冷淡,现在还没见面,可能不久的将来,就要见面,最快的,就是明天。 正在这个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要沉住气,手里有四十万将士,对付狐狸,还是绰绰有余的。 有了这点信心,琅瑚觉得还是要拼一拼,哪怕再笨,也要试一试,这样才能笨出精彩的一面。况且,夏王对他满怀希望,夏王再残暴,现在仍大力支持他,给他兵,给他权,目的是将耳城拿下,将王子抓获。到目前为止,还不知道王子是谁。 如果是加勒将军,那么,这个人看来是没办法抓获了,他非常厉害,两次出手,退掉三十万大军,将他抓住,何等困难!简直比登天还难! 决战在即,这是最后一场战斗,马上就见分晓,要看敌人怎样被消灭,要看自己怎样才能凯旋回都城,像加勒将军那样,更加厉害。 加勒其实最喜欢的是自由,跟着萧生,非常惬意,一人能打败三十万将士,说出去,不是他多么能干,而是他善于利用上苍所赐的东西,变废为宝,变普通为特殊,变无能为万能。简直太奇妙了! 第47章 解放 狐狸向琅瑚下了战书,送战书的人吓得不轻,还好,琅瑚没有杀他,他连滚带爬地跑回耳城,向狐狸报告的敌情。 狐狸听完,微微一笑,说:“你受惊吓了,下去吧!赏!有请萧生道长。” 萧生被请过来,问:“城主有何吩咐?” “道长,大战在即,不知道有何高见?” “想让沙王脱离琅瑚之手,回到弟兄们中间。如果不解放沙王,恐怕日久生乱。”萧生有自己的打算。 “这个不用道长操心,本主自有安排。”狐狸说,信心满满。 听了狐狸的话,萧生不好再多说,他心里琢磨,怎样让琅瑚的兵成为沙王的兵,这个想法不好和盘托出,他要给狐狸一个思考的空间,让狐狸慢慢明白,悟出道理。 现在她已经清楚了,琅瑚来攻打,是为了谁,但是,琅瑚的样子,的确让人生厌。狐狸能悟出的,就是这个,琅瑚为红颜而来,实际上,琅瑚是为萧生而来,这个,萧生已经略有察觉。要知道,假如琅瑚为狐狸而来,他就不是这样的打法,他可能会派出高手,将狐狸悄悄带出去,或者装入麻袋,带出城去,谁也不知道,然后再派来大军,将耳城拆毁。 这样偷人的事,不奇怪,很多人都是这样干的,看来,琅瑚并不真正冲着狐狸而来,背后一定还有原因,简单说,肯定还要为了别人。 狐狸见萧生不说话,就催促道:“道长,这场仗怎样打?如今战书已经下了,估计对方已经在秘密部署,看来,要打一场硬仗。” “这很正常,打硬仗的结果就是,要提前做好准备,不要被敌人所欺骗。”萧生说。 他是王子,自然懂得良多,不然,怎样带领大家抵御强敌,确保部族和国家的安全呢?他的想法,其实非常简单,就是借力使力,让西夏从根本上丧失作战的能力,只能自保,不能攻击,让西夏有一个明君,施行仁政,让百姓安居乐业,这是此行的目的,要不,跑到这个地方,跑到外邦来干什么呢? 说归说,做归做,要做起来,非常困难,非常不容易。因为,在某些方面,说的比做的容易,唱的比说的好听。 狐狸看萧生有点怪怪的,萧生的心事,不会给她说。 她再会掐算,对于人间的事,了如指掌,对于神界的事,和魔界的事,她却显得力不从心。 “道长,大战在即,有什么想法?”狐狸问。 “打!但是,不能弄死人。”萧生说。 “这可难办了,刀枪无情,羽箭无眼,战场之上,磕着碰着,磕着就死,碰着就亡,人的性命,十分脆弱,这个事,怎么说得清楚?难免有伤亡,道长就别说笑了。”狐狸说。 “没错,城主说的对。这要看谁去打了,如果仍是加勒,就不会有事。如果有事,那不是加勒所为。”萧生说。 “加勒将军非常厉害,两场战役,已经显出了能耐,既让敌人退兵,丧失战斗力,又不损失分毫,这是好事。”狐狸说。 萧生不想再呆下去,恐怕呆时间长了,狐狸看出什么问题,因狐狸也会算卦,包括翻看龟壳,预卜未来,她的眼神十分奇怪,作为正常的人,萧生略感到力量的不足,好像在狐狸面前有能力被压抑,无法施展,而且,狐狸的心和眼,是高度的一致,久而久之,萧生感到如果再和狐狸在一起,恐怕看出萧生的打算或者心思来。 于是,萧生站起来告辞,狐狸没有挽留,狐狸送走萧生,然后跟桃子商议,桃子是铁了心跟从狐狸的,他说:“主人,这次大战,算是决战了。” “是的,主人,对方可能会倾巢而动。”桃子说。 “行,那么,来一个了断也好!” 狐狸看来非常有信心,上两次都以完全的胜利告一段落,中间遇到了麻烦,险些让加勒成为像沙王那样的牺牲品,实在不应该。还有,就是在某些方面,群众的意见不是对的,而且,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蛊惑群众,群众被利用的事,也是常常生的。 差点上当,不过,卦象救了狐狸,她还比较聪明,名为顺应城中百姓,暗地里给加勒一条逃生的路,不是桃子,不是逃生的密道,估计加勒就被包围,加勒又不能对他们怎么样。 这就只有挨打,不能进攻了,处于这个地步,还真不好说。 桃子又和狐狸谈了不少关于决战的事,最后决定还是要邀请加勒来部署作战的事。 加勒得到了信息,说狐狸已经向琅瑚将军下了战书,准备明天开战,也可能是最后一战,加勒觉得与其下战书,明天打仗,不如今晚就去袭击,敌人撤退不就行了,何必啰嗦? 狐狸说:“加勒将军,我们有实力打赢这场仗,就不用去偷袭。想必你的朋友,萧生道长已经清楚了我们的意图,你怎么打,有你的原则,我们尊重,我们的目的是保卫耳城,还老百姓安宁,不要被战火灼伤。你只要击退敌人就行了。” “我的朋友——萧生道长,也已经对我说了,要求按照我的打法,原则是不杀人,只要存留他们的性命即可。”加勒说。 他说这话,意思最明白不过,就是要伤人,让敌人受到伤害,不能打,只能逃跑,就可以了。 加勒的兵,知道轻重,这些沙兵,都是加勒所训练出来的,手有轻重,不会让人毙命,但是,会丧失杀人的能力,如果想恢复,恐怕还需要一段时间。 起初,沙王听萧生的主张,就是一路杀向都城,一路招兵买马,逐步扩大队伍数量。 扩大沙王的势力,等于削减了夏王的势力,整个西夏,兵力就是这样,人口也不可能马上增加到很多,都要一个过程。 当天,只是讨论这么多,加勒没有提出额外的要求,这个让狐狸感到非常欣慰,哪有这样打仗的? 人家打仗费钱、费粮食、费草料,还要刀枪、战车、战马啥的,多得不胜枚举,现在倒好,就是一个人,加勒一人出马,能赛过千军万马,非常厉害。这样打仗,无往不胜。 加勒告辞,到了萧生的住处,萧生问:“明天打仗,有没有信心?” “有。不过,明天打仗,末将希望王子一起出战。”加勒说。 “好,没问题。”萧生说。 他当然没问题,跨马横刀,萧生还算可以,比较厉害,看上去英姿飒爽,还算一流。 加勒说:“太好了,殿下,这一场仗打完,我们是不是可以回家了?” “不一定,你要知道,琅瑚带来的兵,只是夏王的三分之一,如果完全胜利,只是走完了三分之一,还需要走三分之二的路程,当然,要想彻底胜利,必须要将他们的意志彻底摧毁。”萧生说。 对于这个,加勒不懂,不过,他非常信赖萧生。加勒力气大,有优点,就有缺点,优点是力大,缺点是没有头脑,要说懂得心术的,就是萧生。萧生的优点是有智慧,这个远在加勒之上,二人配合,能够打赢很多仗,至于和狐狸等人的合作,不过是一次,他们达到了目的,也就不用萧生、加勒他们了。耳城还是他们的城,人民还是他们的人民,无非是换了国王或者城主。 当晚无话,第二天一早,加勒和萧生到了狐狸的王府,狐狸一见到他们,马上说:“快,走,到城外去。” 说着,就有一辆车过来,狐狸上了车,桃子坐的是轿子,萧生和加勒骑马,向城外走去。 狐狸说:“大家要小心,听,他们已经来了,希望你们凯旋归来,我们准备好庆功宴,敬候佳音。” 狐狸想了想,说:“如果有什么需要,现在提起来,我们好做准备,比方说核桃一类的东西,城中还有不少,上次城头上还有不少,没有用上,不知道将军这一回用不用。” “不用了,谢谢!核桃用来打伤人,沾了血,恐怕在吃的时候,觉得恶心或者觉得恐怖,还是不用了吧。”加勒说。 原来,加勒还不错,比较细心和体贴。 正在这个时候,城门外响起了几声大炮,看来,琅瑚动了真家伙,想要来轰炸耳城了。 加勒微微一笑,嘴角上扬,萧生知道,这是必胜的信号。萧生对狐狸说:“城主,你不用担心,这是决战了。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惊动城主的。城主只在城头观战,剩下的,交给我们吧。” 第48章 恕罪 再说琅瑚,十分矛盾,打赢这场仗,沙王留下,这是一种承诺,必须要实践,免得以后不好在江湖上混。打败了,沙王要走,带到都城,到了都城,求夏王恕罪,也许夏王大慈悲,不会杀了琅瑚。 琅瑚的战术生了改变,如果这次不成功,回去杀了头,也要给夏王建议,一定要用军师啊,否则,会很吃亏的。 这次打仗,是再一再二输了之后的情形,琅瑚心想,万一失败,一点都不奇怪,要想有转机,必须要实在,拿出红衣大炮,向耳城开炮。 先用炮轰,将耳城撕开一道口子,再打人海战术,让沙兵防不胜防,沙兵最大的优点,在于铠甲十分坚固,一般刀枪奈何不了他,可是,当你杀不死敌人,就有可能被敌人杀死,这就是战争的残酷性所在。 这个铠甲是钻石做成,非常结实,刀剑斧钺砍也好、刺也罢,奈何不了铠甲,反而让刀缺口、剑断裂,斧头卷刃,钺高飞,再也无处可寻。 加勒和土地爷是好朋友,这忙他会帮的,真是有求必应,让加勒感到非常开心。再说,钻石本来来自土地爷,用了再还,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土地爷好说话,讲诚信更好说话,不讲诚信就难说话,别说帮忙,就连鼓励的话,就懒得开口去说。 有了好的口碑,土地爷当然帮加勒。 出了城,狐狸上了城头,看到加勒和萧生骑马从吊桥上走过去,然后,琅瑚命人停止炮击,然后策马跑到萧生面前,狐狸和弘法都在城墙之上,往下观看,看到那琅瑚肥胖,胯下那匹马还比较壮实,要不壮实,恐怕垮掉。 狐狸对桃子问:“瞧,这是败军之将,还来送死,要是本主出马,有加勒那本事,一定要让琅瑚摔个狗啃泥。 ” 桃子听了,笑道:“琅瑚不像狗,倒很像猪,如果再胖点,恐怕就没有经得起他骑的马了,你看,那匹战马已经气喘吁吁了。” 果然,那匹老马打着响鼻,十分不安,挪动着脚步,不停地跑来跑去,看样子十分嚣张,也有点不知所措,可能被刚才的炮声所惊动,也可能被人们的呐喊声所影响,总之,看起来焦躁不安。 战马就是战马,不是骡子或者驴,个个都显得格外精神,仿佛不战斗就显得屈才,是马就得奔跑,是牛就得耕地,是驴子就用作代步工具,是骡子,就当作运输工具。 没想到,真没想到,这次决战,由琅瑚亲自挂帅,他想把沙王留下来。 沙王留下来,才能让狐狸离开,至于那个所谓的王子,长得啥模样,谁也不知道,谁知道谁来捉,这么大个沙漠,这么大的城,找人人无异于大海捞针,简直是站着说话不嫌腰疼,大家都在想着怎样才能达到目的,结束这场苦逼的战斗。 琅瑚也在其中,理由都想好了,就说上苍护佑,地神保护,平白多了很多妖魔鬼怪之兵,无人能敌,只有班师回朝,重整齐鼓,卷土再来。 夏王有点迷信,特别是神道,更是一知半解,可实际上比较热衷这个,以前的热血澎湃,慢慢地相信了命运,但是,顽梗不化的心,仍然坚硬,将天下各国吞并是大英雄的气概,是大手笔,是可圈可点的东西。 炮击之后,对耳城没有丝毫影响,不是炮弹质量不好,是耳城的太坚固,有固若金汤的样子,外人是无法进去的,火炮显然功力不够,对耳城没有办法,惟独有一个地方,比较容易攻陷,但是,吊桥高高悬起,大炮对吊桥没有办法。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摧毁耳城的城门。而大炮的射程,不及城门,隔着一座吊桥,要想攻陷耳城,必须要经过吊桥,要想夺取胜利,必须要夺取吊桥。 琅瑚确定了这个作战方案,要是有军师,可以少走很多弯路。沙王很聪明,就是不揽瓷器活,将这个事暂且放下,看能否到了一定的程度,一个合适的机会,再物色一个合适的人才,当然,前提是自己还在担任大将军,就不愁国家没有人才。 这个方案施行起来有点难,不过,难也要娶试一试。人数四十万,安排五百人,准备五百条绳索,绳索一头带着铁钩,将吊桥钩住,然后拖着,齐声喊,五百人拉着绳索,拉不动,然后将绳索套在马车上。 继续往前跑,一起呐喊,吊桥看上去摇摇欲坠,不过,吊桥仍然很坚固,纹丝不动。 琅瑚命加大战车的数量,并且让负重的牛车也加入其中。牛的力气,比马大得多,果然,那吊桥嘎嘣一声,断裂,横铺在护城河的桥面上。 奇怪!桥上横刀立马,有两个人,一个是加勒,另一个不认识。 琅瑚问:“来者何人?报上名来,免得做冤死鬼!” 加勒没见到过琅瑚,看他身后的旗帜,知道他就是八十万夏兵的统帅,最高的司令长官,亲自来阵前,看样子是拼了老本了,势在必得的样子,不过,在加勒眼中,他就是一个兵,和别人没有什么差别。 “我行不改名,坐不改姓。贫道是萧生。”萧生上前一步答道。 琅瑚一听,心里一惊,难道说道士到了耳城,他就是其中一个。 “道士?来自中原国?”琅瑚说。 “没错。”萧生撒了谎。 他知道,琅瑚的心在抓人,至于抓谁,还不清楚,不过,他的心很不安分,就像狂风吹动野花,摇摆不定。 从他的表现来看,他已经陷入了迷惑当中,琅瑚根本不是一个问题,他正在想办法,努力分辨这句话的真假,但是,一无所获。 “你来自中原国?来这里干什么?为什么会说西夏的话?”琅瑚问。 “废话,要杀要打,快点来吧。何必那么多废话?”加勒说。 “你可能是统帅琅瑚将军吧?告诉你,贫道云游四方,各地的话都懂得一些,会说一些当地话,一点都不奇怪。”萧生还是有耐心跟他说。 琅瑚听了他们的话,断定萧生就是要找的人,于是哈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哈哈,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你就是本将军要找的人,来人,将那道士拿下,赏三座城。” 这话有点夸张,不过,的确是这样,在这个地方,幅员辽阔,三座城不算什么,方圆八百里之内,轻松搞定,不在话下。 他的话一落,大家都像打了鸡血一样,十分兴奋,这时候,有人就要跃跃欲试,前往捉拿吊桥上的萧生。 战马和笨牛,已经完成任务,如释重负,牛在一旁哞哞叫,马也嘶鸣不已,群众也十分活跃,这个促使琅瑚下了决心,要将萧生抓住,其余可以不问,但是,要想抓到萧生,必须要过加勒这一关。 加勒已经知道空气中弥漫着杀戾之气,他觉得要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那琅瑚肯定会有备而来,他这样做,其实就代表他要决一死战,绝不会退缩。 果然,琅瑚举起了手,说:“英雄们,立功杀敌的时候到了,我的手不放,你们只管往前冲。” 果然,琅瑚的手一直举着,大家一看,统帅要求大家进攻,为了避免沙兵,他们迅列成盾牌方阵,盾牌是由战车改造成的,有三个人那么高,一般人很难翻越。 第二梯队是炮队,炮队在前,先开了几炮,但是不行,对耳城没有任何损害,耳城就像金子做成的城,炮弹弹上去,就碎了,七零八落,如同天女散花一般。 加勒对萧生说:“殿下,他们知道你的底细了。” “还不一定,他们直晓得来抓道士,不清楚抓哪一个道士,现在那个人已经在犯糊涂了。” 萧生说完,琅瑚突然命令停止,不出萧生的所料。 琅瑚此时还真犯了糊涂,他想起夏王让他去耳城抓道士,不知道抓哪一个,如果抓他,万一抓错了怎么办?如果抓对了,那么沙王怎样处置? 萧生说:“大将军,贫道是一个不出名的道士,城里有好几个,不知道将军要抓哪一个道士?” 他说:“好吧,本将军还没笨到那种程度。一般来说,重要的人物不会跑到这里当炮灰。本将军猜想,你不是本将军要找的人。” 萧生对加勒点点头,加勒惊呆了,萧生也太厉害了。一下子就看透了琅瑚的心。简直太神奇了! 第49章 遗患 这不是第一次看穿,死很多次看穿人心,萧生有了这本事,果然加勒惊叹,也让琅瑚犹豫不决,拿不定主意。 琅瑚的牛脾气上来,眼前这两位,哪怕弄错了,也要抓。其中一个还是坏了三十万大军的罪魁祸,蛇鼠一窝,不就那么回事吗?要弄一起弄,免得留有后患,遗患无穷。 想到这里,琅瑚举起手,说:“进!” 话音刚落,盾牌继续前进,由牛车作为引力,稳健向前,紧随其后的,是炮兵,红衣大炮一排又一排,前后加起来,有三千门大炮,如果一起射,耳城很快就变成尘埃。 这里,萧生对加勒做出了指示,加勒说:“殿下,看来,这是一场硬仗,需要殿下举手,我好使力。” “这个没问题,你想怎样做,就怎样工作吧。”萧生鼓励他说。 然后,加勒功,地动山摇,举起了双手,看起来像是拥抱太阳的姿势,实际上地上凭空出现了三人多高的杀人,这些杀人照样穿着钻石缝制成的铠甲,刀枪不入,不知道大炮射上去会怎么样。 三人多高的盾牌,被牛车推着,稳步往前推进,没想到,在盾牌后面的地上,突然出现了不少的沙兵,包括敌人的阵营中,满地都是,盾牌对沙兵完全失去了功能,丝毫挡不住他们前进的步伐。 最怕就怕内部人相互攻打,从内部竟然出现了成千上万的沙兵,这些沙兵全身上下的铠甲,全由钻石做成,刀枪不入,更别说箭簇,碰到沙兵的铠甲,碰到铠甲上的钻石,箭簇就掉在地上,刀剑也是,根本拿这些铠甲没办法。 沙兵奋勇杀敌,将夏兵掀翻在地,夺了兵器,扔到护城河里,很快,护城河里到处都是盾牌,还有不少枪杆,飘在水面,他们在城头看的人,都欢呼雀跃起来,纷纷表示,等战事一结束,将那些兵器捞上来,用来打成镰刀或者锄头,那些铁器,可是很有好处的。 萧生举手,感到有点麻木了,就不想再举。可是,看到了加勒一直在指挥沙兵作战,他真正需要的是他的支持,于是咬牙坚持,没有松懈。 加勒注意到萧生的力气渐渐变小,对金乌说:“老弟,你看看我们这么辛苦,怎么不帮帮忙?” “杀鸡焉用牛刀?这点小事,一会儿就搞定,还老是拖,拖,拖,多派点兵吧,反正他们闲着也闲着,闲了几千年几万年,偶尔出来透透气也是好的。”金乌说。 “哎呀,现在需要帮助,不谈历史,不谈历史。老弟,快点,快点吧。”加勒催促道。 金乌知道加勒是急性子,就弄了一根龙头权杖,放在萧生的胳膊肘上,刚好架着萧生的胳膊,因此,萧生的手一直举着,加勒使用力气均衡,沙兵源源不断地从地上涌出,越来越多,远远地看,就像一群又一群的蚂蚁,在对付着笔蚂蚁小得多的小肉虫。 炮声渐渐停了,沙兵将红衣大炮全部掀翻在地,炮兵们被打得落花流水,炮兵起不了什么作用,炮兵一旦没有了炮,就连普通士兵都打不过,他们只要离开红衣大炮,就像老虎离开了山区,到了平原,老虎离开了山,还不如一条狗,或者野狼。 沙兵将西夏的兵的武器全部收缴,投进护城河,河水漫出来,到处都是水,奇怪的是,那些沙兵不怕水,遇到了水,变得更轻松,看起来更加清爽,原来他们不是土做成的人,是沙做成的,沙不怕水,反而借着水,变得更加勇猛。 萧生的手一直举着,加勒的力量越来越大,沙兵更是厉害,将西夏的兵一个一个制服,那些人的兵器被收走,人也变得软弱无力。 战士没有了武器,就像鸟儿没了翅膀,很自然,和沙兵作战,不是对手。人要吃要喝,还容易疲倦,自从红衣大炮被掀翻,不能再用,炮兵也被击溃,东来西往的,穿梭不已,找不到北。 接着是前进的盾牌倒地,在加勒、萧生面前出现了一马平川,除了横七竖八的夏兵,在地上**,沙兵没有一个倒地死亡,沙兵取得了完全的胜利。 当琅瑚拿着长枪去挑沙兵的时候,沙兵一闪,他扑了空,但不甘心,仍到处刺杀,好像在刺杀空气。 萧生看看差不多都倒掉了,战场上,剩下的基本上全是沙兵,一群沙兵将琅瑚团团围住,琅瑚看看自己的人马都在地上,疼得打滚,可惜,没有人能帮他忙。他感到万念俱灰,就想自杀。 谁知道,他的心思,沙兵懂了,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直队伍,凭空出现在战场,打完仗,又要离开消失得无影无踪的,更重要的,是懂得他的心,他基本上没有什么好隐藏的,连羞愧难当,自杀这件好事都被沙兵知晓。其实,沙兵是工具,等到人数差不多的时候,加勒会让他们消失。此时此刻,他还需要沙兵。 琅瑚想自杀,被沙兵挡了回来,真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处于这样的尴尬的境地,可真难受,恨不得马上碰墙去死了算了,但是,环顾四周,除了在地上喊疼的活人,没有办法达到目的,到哪里去找院墙呢?到哪里去找柱子呢?总之,眼前的一切条件,都不适合自杀,加之沙兵已经揭露了他的想法,在短期内是不可能自杀成功的。想到这里,琅瑚只好作罢,打消了自杀的念头。 加勒看战局已定,对萧生说:“殿下,走,收拾残局,对方统帅已经成为阶下囚,请殿下去处置吧。” “先不要说,让他回去,自取其辱,我们不杀他,让夏王去安排他。”萧生说。 萧生的意思是,借刀杀人,按照夏王的思想,他的目的是要让对方成为恶人,将夏王放在风口浪尖上,然后通过沙王将他消灭,只要西夏不向外扩张,就行。 萧生收了杖,加勒说:“好了,可以收兵了。走,殿下!一起去看看。” 他们策马跑到琅瑚面前,琅瑚的坐骑没了,早就想罢工不干,趁机会,溜之大吉,它再也不愿意回来。 琅瑚兵器也被沙兵收了,扔到最远的护城河,现在手里啥东西都没有,不过,他和其他人不同的是,他能站起来,其他人都躺在地上,偶尔动弹一下,看起来,他们没有死亡的,只是丧失了战斗力,毫无力气攻击别人。 加勒让萧生走在最前面,萧生骑着马,显得格外高傲,不过,他不想面对一个将死之人,显得自己不够大度,看到琅瑚如同斗败了的公鸡,于是问道:“将军,这次战斗不算,你的兵没有死一个,休息一个月后,还可以再来打一把。不知道将军意下如何?” “算了,本将军认输,这些人就像太监,已经去了势,还想娶老婆吗?我是不想了。道长要是想杀我,就杀吧,将军不在战场上死,难道要老死病死吗?”琅瑚说,看起来,他在思考怎样去死,以什么样的方式死是最光彩的。 “死不重要,重要的是怎样去活?”萧生说,“出家之人,更是为生者祈福,为死者祷告,不会去杀人,你看看你的四十万将士,黑压压的,就像蚂蚁,哪里有人死亡?只要不死,就有生的希望,就有可能得到快乐,如果要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连苍天都不放过,活着还不如死了。” “道长,在下已经失败,如果道长不杀我,就让我回到都城请罪吧!” “这个没问题,不过,贫道有一事相求,如果答应了,就放你走,如果不答应,就留下来。暂时在耳城呆着,等夏王派人来救你!”萧生说。 “这个,这个,这个......” “这个什么这个?道长问你行不行?”加勒在一旁说话,那匹战马耀武扬威的,在旁边不停地挪动着马蹄。 “加勒,”萧生制止了加勒,免得他继续牢骚,“别着急,别着急,说吧,你有什么难处?只管说出来。” “道长,是这样的。我已经答应了沙王。沙王说,要是打胜仗了,就留下沙王。要是打败了,就带沙王到都城。” 萧生一听,顿时糊涂,不过,转念一想,那沙王有羽毛在身,可能有办法,在才送到西夏兵大本营的时候,为了求生,为了活得好一些,未免说一些话,可能是缓兵之计也说不定,这事还是要问问他本人才行,不知道沙王有什么具体打算,需要见到他问问才知道。 第50章 败走 听了琅瑚的话,萧生觉得这一定是沙王的缓兵之计,这家伙天天跟着萧生,还懂得了不少战术,萧生从小熟读兵书,对于战事,比较熟悉,以前打仗,追求敌人的伤亡数量,现在打仗,追求的是丧失战斗力的敌人数量,不追求敌人死亡。 说 这个理念,让加勒接受,金乌也是这样做的,对于金乌的饮食,仅限于鸟蛋,鸟蛋足够多,吃点,无所谓,多的是,没有关系。加勒不像弘法,不吃不行,加勒吃的不多,可能考虑的也有这方面的因素。 加勒让大部分沙兵消失,留了两个,押着琅瑚回大本营。 大家看到琅瑚回来,竟然是光杆元帅,这样子啊!再看后面跟着的队伍们,也是光杆将士,没了马,没了红衣大炮,也没有战车,甚至连盾牌也没有,个个相互搀扶,赤手空拳地回来了。出征前,曾经是豪情万丈,归来时,确实是空落落的心,令人慌张。 将琅瑚押回大本营,还在战场上是第一次,将来犯之敌的领,不杀不剐,将他送回他自己的大本营,这种行为让人惊叹,从来没有过的事,现在倒好,败兵之将,被胜利者送回其大本营,看来是别有用心的。 在城头上的狐狸和桃子一行人,看到四十万大军像被砍倒的高粱杆子,开始的时候,英姿飒爽的,到后来,都变成了亲吻大地的使者,一大片全是的。 狐狸的卦算得挺准,加上桃子的简介,更是确信不疑,耳城有救,自己还是城主。耳城中的人,更是高兴得很,看到加勒和他朋友,在吊桥附近,就弄翻了四十万大军,就知道,琅瑚的八十万将士,全都丧失了战斗力,而且武器丢了一大半,看上去都像得了重病,想要再恢复元气,恐怕没有三十天是没有效果的。 八十万大军吃饭就是个问题。粮草供应不上,就没办法打仗,民怨鼎沸,肯定要在士气上大打折扣,没有了士气,打仗只会输. 琅瑚输就输在急躁上,也没军师,等到了需要军师的时候,已经来不及,这个时候已经去了一多半的将士,就是再想翻身,恐怕难上加难。 琅瑚被沙兵押着,众人看到沙兵,以前只是在交手的时候看,淡来不及细看,现在看来,觉得恐怖,面无表情,土一样的颜色,不过,身上的钻石铠甲倒很值钱,这些东西,价值连城,用来做铠甲,很是可惜,但是,钻石铠甲能保护沙兵,钱跟命比较,还是命值钱一些。有了命,才有可能赚钱。 沙王没有被铁链锁着,看到沙兵带着琅瑚,很是开心,说:“今天真是整齐,看来,本王要去都城了。” “沙王,好久不见,别来无恙!怎么才见面,就要去都城呢?”萧生奇怪地问。 “这个你不知道,哪怕你是军师,也无法猜到我和琅瑚将军的约定。” “什么约定?” “打胜了,取得了耳城,留本王在耳城,作为地方大员,效忠夏王,按时进贡;打败了,跟着琅瑚到都城,成为阶下囚,将牢底坐穿。”沙王笑着说。 他一说完,琅瑚就低下了脑袋,半天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琅瑚说:“沙王,我们的约定,如果你不想遵守,也可以,现在我已经打败,成为阶下囚,任凭处置。 我们的约定,对我们有用,可是,对于道长他们,就没有什么用处。” 人失败了,说话没有以前硬气,不过,琅瑚是想尽早结束,不想耗下去,要么,跟萧生挑明了,自取灭亡,要么生,要么死,现在走的是又生又死的路线。 因此,活着并不容易,死又没有勇气。 这是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 萧生说:“这样吧,你们还是按照以前的约定执行吧。这叫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们既然已经约定好了,就不要随意变卦,免得到时候,让外面的人笑话你们。但是,你们也要小心,就是做好事,也要注意保存证据,不要认为好事就一定好做。像你们如果解除约定,以前有言在先,大家都知道,琅瑚打败了,没有败,至少把沙王带回了都城;沙王胜利了也没有取得完全的胜利,毕竟是自己的自由身,沦为了阶下囚。耳城胜利,沙王失败;琅瑚失败,夏王胜利。这事不能追求彻底的完美。总有一些缺憾。” “好,那就这样说,本王也愿意践行诺言,去都城一趟,会会夏王,现在不见面,以后会见面的。这个是难以避免的。不过,本王现在去,明显处于劣势,如果本王有什么三长两短,本王希望兄弟另外选出新王,带领大家推翻暴政、推行仁政,让老百姓安居乐业。”沙王说。 琅瑚想不到沙王够仗义,叹了一口气说:“想不到沙王说一不二,令我折服,要是夏王有这样好的品德,想必沙王不会起义造反。真的佩服沙王!” “你别净说好听的。本王一身的臭毛病,自己都不觉,总觉得有很多事要做,没有注意到别人的感受。但是,作人有一点,就是要给人踏实的感觉,不要漂浮,漂浮的人,没有根基,不值得信赖。”沙王说。 沙王的话,很有道理。 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要加油,争取在心理上得到胜利。 然后,加勒对萧生使个眼色,萧生会意,就告辞,加勒指示沙兵撤退,那沙兵立刻变成一堆沙土,进入了大地,有人感到好奇,要跑过来看看,是否有没有钻石磕着碰着,掉在一旁,说不定还能捡两个,作为纪念。 但是,钻石来自地心,经过了千锤百炼,想要得到,需要像钻石那样吃苦。 加勒痕清楚,钻石太常见,没有什么好珍贵的,是没有见过的,才倍感稀奇。 在加勒心目中,钻石就是一种工具,可以抵挡刀剑箭镞的,在战场上厮杀,需要钻石衣服,看起来比较笨拙,实际上是好东西。 萧生和加勒上了战马,调转马头,萧生又从马上下来,和沙王拥抱,在沙王后背上拍了三下,说:“保重,保重,到了都城,别忘了贫道。” 沙王是何等聪明的人!觉得萧生没有这种习惯,但是,在他们看来,这是一种主仆友好、难舍难分的表现,是十分恰当的,没有什么不妥。 沙王细细体会那拍三下的意思,是子时三刻,还是三十里,三百里? 这种情况下,只能理解为时辰,也就是说,在今晚子时三刻,准备逃生。 西夏的兵,归琅瑚将军统领,虽丧失了战斗力,可是,人数众多,加勒的沙兵,没有杀死他们,他们还有能力进行自卫,还可以进行必要的进攻。出来当兵,多少都能迅恢复体力。 萧生重新翻身上马,离开了大本营,加勒跟着,一同出。 等他走后,沙王才现他的身边有了一根权杖,仔细一看,是杏树做成的,做工十分精美,不像是人间的东西,真是一样宝物。 沙王刚要说,转念一想,这是什么意思?可能以后用得着,暂时收下来,等以后再还给他。 再说,加勒跟着萧生回到耳城,狐狸得到报告,立马亲自来迎接,合城张灯结彩,大家都传说,耳城保住了,他们可能不晓得,耳城一直没失去,这样,琅瑚夹着尾巴逃跑,再也不敢踏进耳城的地界,大家都欢呼雀跃,有的人上前来,拉着加勒是手说:“实在不好意思,实在冒犯了,对不起了!如果当初硬逼着加勒将军走,去了琅瑚老贼那里,这样的话,失败的就不是他而是我们了。多谢加勒将军。谢谢啊!” 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有人带头向加勒道歉,所有人都七嘴八舌地道歉,这是在加勒活着的时候,道歉正是时候,如果加勒死了,就麻烦了。 想道歉,都不能,再会道歉,人不在眼前,道歉没用。 当然,狐狸大获全胜,大摆宴席,庆祝耳城保卫战取得圆满成功。当然,弘法是现场不可或缺的人物,他的任务就是吃吃喝喝,非常快乐,非常开心。这时候,就是八抬大轿,让他回中原国,也不情愿,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在这里享受快乐的生活,不用思念中原国家乡的山山水水。 很快,笙歌一片,祥云朵朵,整座宴客大厅,充满了喜乐的气氛。 第51章 潜逃 狐狸命人给加勒、萧生斟酒,底下的人赶紧跑过去,忙不迭地,看起来像是陀螺,转个不停。 狐狸现在非常开心,加勒义务替她解围,退敌八十万,这座耳城还是狐狸的天下。至于沙王,他只是过客,现在还在琅瑚的大本营,最好别回来。 八十万将士丧失战斗力,没办法,现在基本上都成了废物,大概要十天半个月才能逐步康复,基本上是皮外伤,但没有流血,可能是内伤,总之是很有意思的。 弘法说:“我就觉得他们做得对,做得好!加勒不是一般人,萧生也让人惊讶。看来,咱们队伍中人才济济,没有谁能阻挡我们前进的步伐,要说拼,还是属于加勒最行了。” 弘法的嘴巴甜,吃香!当然,要说厉害,还是加勒厉害,萧生也不赖,谈笑间,举手之劳,四十万大军就这样灰飞烟灭,也算是一桩大事,在耳城的历史上,可圈可点。 狐狸高兴极了,耳城一直是西夏的,后来被沙王借过去,沙王也成为其中的一员,狐狸处处还比较尊重沙王,沙王也尊重狐狸。狐狸现在因为投降了沙王,而触怒了西夏,加上风闻王子殿下潜入西夏国,据可靠消息,这人就是弯刀国的王子殿下,还有几名臭道士,要将他们一网打尽,才不惜动用这么多的将士。 庆功宴完毕,加勒受到很多殊荣,不过,他还要去金乌找吃的,说实话,让别人去找,他不放心。 他前脚刚一出来,萧生后脚就跟上来,加勒凭借多年的经验,知道他有话要说,就停下来,看着萧生,着急地说:“殿下,看来,你是有话说。” “是的,你先去安排你的事,完了之后再回来找我。” “好的。没问题。回头见。”加勒答应后,立马消失。 他已经熟悉耳城,庆功宴后,恢复平静,人们都像以前那样生活,就跟没生什么事情一样。 在狐狸的父亲治下,耳城还行,在狐狸的治下,耳城也还平静,遇到了沙王,算是一个波折,不过,有惊无险,因为投降,招来了大祸,没想到这队伍中有奇人,竟然破敌,且破了八十万的敌,看来,夏王短期内不会进攻耳城了。 再说西夏兵阵营,大家都很疲倦,看起来像七老八十的老人,行动缓慢,连走路都困难,更别说拿起武器进行战斗了。再说,兵器被沙兵丢进了护城河,耳城的人正在那里捞,有的说,这家伙,可以打好几把镰刀,这东西,可以打成锄头。 都是一些精良的武器,等到了耳城的手里,在他们眼里,就是农具,了不起,最起码,还能达成犁铧,用来耕地,还有做成马蹄铁,牛鼻子铁环,都是非常好的,在他们眼中,用来杀人的铜铁,可以做出很多实用的工具,这是好的无比的事。 琅瑚命令做饭,吃了就走,免得耳城那边反悔,加勒和萧生还好,不杀他们,不代表狐狸和桃子就是好心,说不定,他俩会改变加勒的做法,勇往直前。 正在这个时候,沙王说:“将军,你打败了,还是将军,你的气质特别,有大将军的范儿,不过,本王的确想去都城一次,不知道能否行个方便?” “说哪里话?本将军——哦,不——我在想,我是败将,你是自动送上门来,严格来讲,是你主动投降,实践诺言,目的是建立诚信,让更多的人来认识你。你完全有理由改变初衷,不去那里,既然想去,本将军一定要为你提供方便,希望王放心。 ”琅瑚说。 “好,那么就这样说,一言为定。听他们中原国的人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看来,君子说话算话,小人却常常变化。我们既然是王是将,就要有王和将的范儿,你说是吗?如果总是出尔反尔,说不定会惹大家讥笑。”琅瑚说。 他说得对,说到了琅瑚的心窝里,说老实话,琅瑚还没有他懂得的多,要说天文地理,十窍通了九窍,就是有一窍还不通。 在这个方面,沙王显然懂得的多一些,看来,遵守约定的,对未来还是有把握的。就像船上的锚,给人的感觉是确定的,能经得起很多风浪。 沙王说:“大将军,这次失利,其实没有失去志向,胜败乃兵家常事,没有啥!本王不也失败了吗?现在不还是好好的吗?” 琅瑚听了沙王的安慰,心里踏实多了,原来沙王的心态这么好!真是少见,但不多怪!这么一个王,要是造反成功,岂不让天下人都跟着他走?他一直在推广他的理念。 看到他和狐狸的关系,就知道,狐狸那么狡猾,就被她蛊惑,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会受到蛊惑,会逐步失去自我,成为狐狸的耳城的人。 成为耳城的人,就变得是非不分,黑白不明,当然,不是一座耳城的人是这样,在外头的其他城也是这样。 萧生算定了今晚必有事生,他给沙王的暗号,沙王应该明白。沙王听了琅瑚的话,琅瑚要撤退,但是,没有说得过去的理由,其实,失败是最好的理由,投降的目的是为了保全性命,等待机会,卷土重来,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是这个道理。 这里安排启程不说,沙王已经想好了逃跑的方法,看对方,也就是萧生聪明不聪明了,如果聪明,早已明白。 再说加勒给金乌弄了吃的,金乌很满意,然后就睡觉,鼾声大震,这可比他父亲差多了,他父亲从来不休息,也不打盹,为什么一代不如一代呢? 金乌睡觉打鼾,鼾声震天响,加勒走一路,他打鼾打一路,弄得路人侧目。 加勒跑得快,看看情况紧急,干脆拔下头上的羽毛,往背上一甩,那羽毛竟然像磁铁吸引铁屑一般,将羽毛吸引,然后迅变大,成为一对翅膀。 一路跑,翅膀一路变大,然后很自然地,加勒竟然飞起来!但是,金乌还没醒,仍在打鼾,鼾声如雷。 好在是晚上,大家听得见头顶有隆隆的雷声,就是看不到闪电,也没有风,像是下雨天,可惜非常干爽,空气中没有弥漫着湿润的水汽。 回到萧生的房间,门口站着一些士兵,把守着大宅院,考虑到有些无聊的人,总是来拜访大英雄们,自然为了安全,狐狸做了这样的安排,其实是为了保护自己。 狐狸的安排,显示着耳城不归顺西夏朝廷,下一步,就会得到变本加厉的惩罚,为了将来,狐狸必须要考虑周全。 加勒绕过了士兵,降落在院子里,然后沿着回廊,走到萧生的房间,敲窗,里面应了一声:“请进!” 萧生知道是加勒来了,一般人的手,没有这么重,而加勒,是尽量轻轻敲打的,至少窗子没有被敲坏,只是移了一点位置,谁让当初该房子的时候,窗子要用木头来做呢? 不可能用金银铜铁锡任何一种材料来做窗户,免得做起来非常难看,也不容易做,关键一点,是觉得不容易,怎么能用铁来做窗户呢?岂不是铁窗了吗?而铁窗是关押犯人的。萧生不是犯人,干嘛要被关进铁窗呢? 加勒进去就问:“殿下,什么事?这么神秘!是不是有大事生?” “是的,你去准备一下,准备晚上迎接重要的客人。” “客人?” “对,是客人,而且是十分熟悉的客人。” “是谁,能透露一点吗?” “不能,到时候自然就知道了。” “哦,不知道殿下有什么部署。” “没有什么好准备的。你去吧,好好休息。我们以逸待劳,等着这件事情生,要好得多,免得我们到处跑,最后还是找不到,反而心里焦急。”萧生说。 “殿下说的是。”加勒说完,立马离开,因他担心,金乌的鼾声,会影响到萧生是休息,这一点素质,对于加勒来说,还是有的。 加勒告辞,萧生开始练功,练功不能停,一停,想要再启动,就很难了。 萧生练功,属于很浪费时间的事,干脆不提,再说琅瑚收拾完东西,启程回都城。 收拾完毕,已经是一更时辰,走了约十里,到了二更天。 沙王回想起白天,萧生和他道别时,在他后背拍了三下的意思,马上意会到,三更天的时候,可以想办法逃回。 对于这种情况,为了让他更有面子,琅瑚重新将囚车改造,尽量弄得舒服一些,让沙王在里面不知受罪。 第52章 夜会 沙王被关进了囚车,四个轮子,六头牛拉着,走起来还是比较慢的。 六头牛拉着囚笼,沙王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要走,可能被萧生算死了,因此约定三更天逃走。 沙王有些本事,打斗那些士兵,不在话下,现在的士气非常低落,来的时候,趾高气昂,走的时候,却像霜打的茄子,蔫了,再也没有雄风。 琅瑚恨不得早点离开这个鬼地方,男人在女人面前打败了,那男人的威风也就扫地。 到了三更天,看看他们走路都很累,在夜里急行军,还真难受,不是正常的时间休息,自然存在一些问题,总感到很疲倦。 夜里行走,可以专心走路,不会被旁边的风景所吸引,走起路来特别出成果,效率蛮高, 走着走着,铃铛摘了,担心被人现,也就没了兴趣,慢慢地,困意上来,大家都懒得再走,琅瑚拿刀逼着,都不管用,毕竟是失败了,大家一肚子的怨气,不想再走,琅瑚仿佛也没威信,说话也有点不管用,这是军中大忌,琅瑚这时候醒悟了,他觉得还是不要把人逼急了,于是命令人原地休息半个时辰再走。 大家巴不得他开口说这句话,大家都出身于贫苦人,吃苦倒不怕,对于黑暗的恐惧却随着黑夜的浓度增加而增加。 很快,在旷野上,就响起了一片鼾声,沙王看看机会来了,就用随身带的羽毛,变成一把钥匙,打开了枷锁,又打开了囚笼,然后将羽毛往地上一扔,变成了一匹马,沙王跨上马,那马就飞起来。 马的头是龙头,看起来很漂亮,这么一匹马,不是在地上跑,而是地上飘起了云,那马就踩着云彩,朝着耳城的方向去了。 沙王又惊又喜,没想到,真没想到,加勒给的东西,还真管用,在关键的时候,帮了大忙,竟然可以当成钥匙,也可以当成快马,严格来说,可以变成一匹飞马。 很快,飞马载着沙王到了大宅院,他非常熟悉这个地方,他也很清楚萧生在哪个房间,于是降落下来,将飞马收了,变成羽毛,重新插在髻上。 沙王的髻不太厚实,不过,插一根羽毛,地方还是绰绰有余的。 沙王走到窗前,轻叩窗棂,萧生说:“沙王,请进!” 沙王一听,顿时明白,原来,萧生早就料到三更的时候,他们会睡觉,沙王会逃走,萧生在这里等候。 萧生打开了门,萧生在旁边,立马也进来,沙王坐定,说:“要去回,他们只有半个时辰的休息,马上又要出。” “沙王,你是铁了心要去都城吗?” “是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去了都城,就很难保证你能安全。不过,你要实践你的诺言,是出于什么目的?”萧生问。 其实,萧生已经明白了沙王的心,他需要沙王自己说出来。沙王说:“本王现在缺人,也缺民心的支持。这次去,是为了完成当初的承诺,如果琅瑚失败,跟他回都城;如果琅瑚战胜,就留在耳城。” “沙王的想法就是树立自己的诚信大旗,很好,这是好事,贫道支持。”萧生说。 “还有一点,就是本王到了都城,看看夏王,夏王一时不会杀掉本王,等本王在都城扎下了根,再慢慢地收拾夏王。 ”沙王继续说,原来他有他的打算。 夏王懂得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因此要想得到整个西夏,将夏王推翻,就万事大吉,但是,不见得会一蹴而就、马上成功。 萧生说:“你去了都城,不见得会见到夏王,夏王可能会在半路上就把你杀了,因为你去都城,必定会掀起轩然大波,很多人都慕名而来,到时候,整座都城就会失控,乱成一片,因为夏王知道他的日子不多,要在最后一刻,做垂死的挣扎,也是他到了最后的疯狂阶段。” 说到这里,沙王有点动摇,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萧生说:“你先去探探究竟,如果现情况不妙,赶紧逃跑,逃跑的方法,你刚才已经用了。” 沙王没想到自己这么聪明能干,无师自通,给了羽毛,竟然挥了积极的作用,遇到什么事,都不慌张,那才好。如果没有这点本事,遇到一点点小事,就慌里慌张的,肯定会忙中出乱,被人笑话。 这次去都城,的确是冒险,不过,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夏王的最终目的,就是消灭沙王,正在绞尽脑汁,不惜血本来捉拿沙王,沙王却要冒险前往,真有点匪夷所思。 事不宜迟,萧生看看加勒,加勒看看沙王,沙王说:“本王不去,没有人去,本王去探个究竟,看情况,再决定下一步。不要为本王担心,本王一定会平安归来的。” 他说完,转脸对加勒说:“谢谢你的羽毛。” “不用谢。”加勒说,“你遇到危险的时候,就弹三下羽毛。立马有人来救你。” “好,谢谢!”沙王说着,走出去,将羽毛往地上一扔,羽毛立马变成了白色的马,龙的头,看起来有点可怕,不过,看习惯了也就没事。 龙头马一身白色,只有四只脚是黑色的,走起路来,潇洒飘逸,非常俊美。 沙王跨上了龙头马,向萧生抱拳,然后起飞,很快就到了琅瑚的宿营地,他们还在沉沉地睡着,龙头马看得清清楚楚,降落在囚笼旁,龙头马变成了羽毛,回到沙王的头上,沙王重新将自己给锁上。低着头正要睡,旁边有人敲击木笼的杆子,沙王抬头一看,问道:“谁?” “本将军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这三更天已经过了,我们该赶路了,再晚了,被人看到,会笑话的,不如白天休息,晚上赶路。免得扰民。不知沙王意下如何?”琅瑚问。 “嗯,很好!白天好热,有太阳,很毒辣,人们都受不了,不如昼伏夜出,要好得多。就是担心有野兽攻击。你知道的,将军,到了晚上,野兽特别活跃。”沙王说。 “这倒是真的。”琅瑚说,“那我们要小心,对于人,不容易对付,对于野兽,倒还好对付。” “这么晚,将军怎么还没睡?”沙王问。 “没睡,本将军来看看沙王,想到你在囚笼里不舒服,特别来给你松松绑,没想到你已经睡着了。”琅瑚说。 沙王心里一阵窃喜,原来这二货没有觉自己才从耳城过来,还以为一直在囚笼里老老实实地呆着呢。 “将军,谢谢!将军照顾得很好,很舒服,没有不舒服的,你去睡一会儿,这些天,你的确劳累,如果没有休息好,恐怕对身体不利。”沙王说。 沙王对琅瑚的关心,让琅瑚有点不能接受,要知道,沙王是敌人,是夏王的不共戴天的仇人,怎么可能安了好心来对待夏王派出的将军呢?肯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琅瑚这次出征,无功而返,人数虽没有减少,可是丧失了战斗力,需要十天半个月才能具有攻击力,这个时候,只有先求自保,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等有机会,如果夏王不因此事治罪,只要还有一口气,还要卷土重来。 好在抓获了沙王,这算是将功补过,没准沙王会回心转意,收回成命,不对琅瑚进行处罚,这事谁也说不好,在一瞬间,人就会转变思想,一转身,就会出现成千上万个主意,但是,最后决定的,只有一个念头,付诸实施的,也是只有一个。 看看到了四更天,琅瑚命令继续前进,等到天亮以后,走到太阳一竹竿高的时候,再停止休息。大家都没意见,觉得琅瑚将军还是通情达理的,不是非常**,问题是他不是国家元,只是带兵打仗的普通将军。 囚笼前进,沙王继续睡,然后就是昼伏夜出,好在人多,野兽没办法攻击他们,一路还算平安,眼看离都城越来越近。 早就有人报告给了夏王,说琅瑚将军带兵回来了,夏王一听,吓了一大跳,生怕有变,连忙追问有多少人马? 探子据实禀报,夏王大惊失色,八十万大兵,临近都城,他们想干什么?难道? 夏王不想继续想下去,于是说:“去查明,还有什么人?” “是。”那探子很快退出去,没过多久,就回来。 探子说:“夏王,有一个囚笼,里面装着一个人。” “谁?”夏王急切地问。 第53章 霹雳 “启禀我主我王,是沙王。 ” 夏王一听,如同晴空一个霹雳,哪里来的沙王,莫非是那个盘踞沙漠腹地的沙漠判官?对,情急之下,竟然忘了! 旁边有一个老臣,叫胡夏,他说:“这是沙漠判官,现在举兵叛乱,就是他,占据了耳城,奇怪,为什么没有悉数回来?恐怕有诈,我主我王,要小心!” 胡夏是老臣,做事小心翼翼,听了探子的报告,说:“我主我王,他们带着沙王——哦,不——匪过来,目的不是别的,就是要夺取西夏王朝的江山,我主我王要小心,不要让敌人得逞。再说,带领八十万大军,一起进入都城,全是他的人,这事不可大意。” “依照丞相的意见呢?” “命令他们在离城一百里的地方驻扎,不得靠近都城。”胡夏说。 “这是一个好主意。”夏王说,然后命令道:“去告诉琅瑚,不准靠近都城。不得有误,违令者,就地正法。” 王的圣旨就是法律,在紧急状态下,王说的话就是命令,命令一到,如同山倒,情况十分紧急,来不及仔细考虑,退着跑出去,向琅瑚宣布王的命令。 琅瑚远远地看见都城跑出来八匹快马,到了他们面前,滚鞍下马,作揖,站立一旁,说:“琅瑚将军听令!” 琅瑚走上前,施礼,使者宣布了夏王的命令,然后翻身上马,琅瑚一听完宣布,浑身酸软,立马就像霜打的茄子,蔫了,一蹶不振,本来就够倒霉的,屋漏偏逢连夜雨,真是祸不单行、福无双至啊!在这里,琅瑚感到非常窝囊。 本来带着沙王回到都城邀功请赏的,没想到吃了闭门羹,反而被当成了敌人。估计又是那个胡夏出的主意,夏王比较感兴趣,对夏王有好处,对胡夏也有好处。城中术士不少,大部分都没有得到重用,为何偏偏要重用胡夏? 城外不少猛将不防,偏偏要防备着元气大伤的琅瑚的队伍,这个道理从哪里说起?不过,这是现实问题。 接到王的命令后,琅瑚苦笑,对沙王说:“沙王,不好意思,快到家门口了不让进,等候新命令。你看我们的命咋这么苦呢?” “将军,不要牢骚,这于事无补,不难想象,夏王身边有小人,小人不除,西夏必亡。本王起义举事,不是图自己得好处,而是图天下人的福祉。” “是啊!西夏和前朝的中原国一样,用小人,则国家亡,换君王,用贤臣,则国家旺。这是真的!”琅瑚说。 “啥旺不旺的,听命令吧,在这里等。”沙王有点灰心,其实,也是希望琅瑚觉醒,不过,沙王对琅瑚不抱希望,因为琅瑚比较固执,始终相信他会得到夏王的重用,毕竟在战争年代,武将比文臣还是有作用一些。 沙王的意思,让琅瑚自己醒悟,实际上,琅瑚并不醒悟,他还在幻想中,夏王为了自身的安全,不愿意去冒险。这个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要让更多的人成为他的随从,而夏王不放心的地方就在这里,他很不愿意看到琅瑚将队伍扩大,扩大之后,对自己构成威胁。 琅瑚对他忠心耿耿,因为胡夏丞相的担忧,琅瑚自然要被列为防范对象,这叫位高权重、树大招风,没有办法的事。 沙王的想法更绝,他要将琅瑚的队伍弄一部分过去,只是琅瑚不干,还需要等待机会。 在琅瑚的愚忠思想支配下,想要有突破,还得付出努力,不清楚他们是怎样想的,总之是让人郁闷。沙王深知,如果靠加勒,这西夏早晚还是夏王的,因为现在得胜全靠加勒,加勒是外人,早晚要走,靠不住,还得靠自己,因为自己才是真正的人。 只要自己还存在,就要歌唱,就要奋斗,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东西,不能气馁,不能灰心丧志,要有必胜的信心去面对各种各样的考验。 整个军队都陷入绝望之中,打败了仗,到处都走不通,现在回家了,看得到家,回不了家,人家不让进门,这是多么大的伤害啊!幸亏捡的一条命。 有了性命,就有希望,有希望,就不要丧志。琅瑚看到自己走进死胡同,进退两难,于是倒对沙王更加优待,让沙王去除了枷锁,请沙王喝茶,这里每日喝茶、养伤,闲居,另外一方面,都城之内早就听闻了琅瑚回来的消息,不过,夏王不准他们进城,百姓就觉得夏王昏庸,茶楼酒肆都在议论纷纷,说这不是要把琅瑚推给敌人吗? 百姓的心里有一杆秤,谁奸谁忠,都很清楚,这是当局者迷。琅瑚一心为了西夏,一心为了夏王,结果到了这个地步。 沙王心里非常乐活,他得意极了,这个夏王,是要死的节奏,怎么说,早晚都是沙王的一盘菜,想吃就吃,随时可以享用。因为夏王已经在走向坟墓,就像他的丞相胡夏一样。 八大金刚,也就是传信的,生怕琅瑚留住信使,将他们杀了,因此,来传一个信,就派出八个人,八匹快马,目的是要跑,就跑得快一些,跑慢了遭殃,跑快了,就能捡回一条性命。 如果传递的是好消息,说不定会得到奖赏,没有性命之虞,如果是坏消息,要快去,能跑则跑,大家都知道,琅瑚拥兵自重,有先斩后奏的权力,他杀人,跟杀鸡一样,不过,现在情况在生改变,从他的兵被加勒的沙兵打伤开始,他就逐渐认识到战争的最高境界,就是不让敌人死亡,而让敌人投降,这就是真正艺术所在。 八人回去,一人报告给夏王,胡夏在旁边,这个时候,老丞相一直担心国家安全,希望寸步不离王宫,可是,夏王很有信心,对于老丞相的过分关心,他倒觉得有些讨厌,可是,又不能不用他,在有些事上,还是拿不定主意,需要有个参谋在身边,帮助他做出正确的决定。 夏王问:“怎么样?见到琅瑚将军了吗?” “见到了。” “怎么说?” “服从王的命令。” “嗯,还有一个匪吧?见到了吗?” “见到了,在囚笼里关着。看起来,没有一点精神,快死了。” “哦,啊哈哈,真让人泪牛满面啊!你他那笨牛样,那样的熊,猪头猪脑的,还想造反,简直是自不量力!” 夏王笑完,摆了摆手,让他们下去,他对老丞相说:“丞相,你说说看,对这个匪怎样处置?” “这个判官,如果把他杀了,他背后有一帮弟兄,估计还要生乱,要为他们的大哥报仇雪恨,既然他也是我西夏国民,有着我们共同的血液,不如将他招安,为我所用,一是可以安抚他的弟兄,二是宣扬夏王的仁德,推广口碑,久而久之,就有人说夏王仁德。”胡夏说。 “本王明白了,也就是要善待匪,让其他人不敢蠢蠢欲动,先将土匪安抚了,就省了力气,派兵去剿匪,要知道,匪患不除,国无宁日,内忧外患,无法抵抗。本王纵然有三头六臂,也吃不消。”夏王说。 然后,夏王吩咐,派人前往琅瑚军营,宣琅瑚和沙王进城。 这次去了十六个人,准备了豪华的大车,一看,就知道是王公贵族乘坐的,这车浩浩荡荡的,出城,直接到了琅瑚的军营。 离婚一看,喜出望外,找到沙王说:“夏王待本将军不薄,亲自派人来接了。” “不见得是好事。”沙王说。 琅瑚一听,不以为然,眼睛斜着看沙王,哼了一声,说:“沙王,你是嫉妒夏王了吧?他还是有本事的,不得不服。如果你不服,可以和他较量较量,他其实很愿意和你较量,也愿意和你对话和交流。干嘛要和夏王过不去呢?别的国家,别的君王,也不见得会像他这样。沙王,你还是要小心吧。” 沙王说:“你没在夏王的位置,你在他的位置,就不会这样对待本王。说实话,中原国有人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在其位,不谋其政,早晚要下来。” “夏王是有诚意的,他不喜欢屠杀,喜欢和平,对外扩张,也是为了西夏国的子民,让西夏子孙活得更好。”琅瑚说。 “你太天真,本王可能没说清楚,只要你在夏王的位置,就一定要让叛贼死。你可能清楚,一座山上,只有一只老虎,一片天空,只有一个太阳,多了,肯定会乱。”沙王微笑着说。 第54章 位置 琅瑚听了沙王的话,半懂不懂,沙王着急地说:“你啊你,琅瑚将军,你在将军的位置,当然只懂将军的事,你要在王的位置,就明白了。 ” 琅瑚还是不懂,不过,他看沙王的样子,像是饱读诗书之士,说话各方面都温文尔雅,没有什么怀疑,但是,要想彻底了解夏王,还需要漫长的过程,也需要有聪慧的头脑。 要去,就只去俩,其余的都不用带。沙王非常自信,他有羽毛,在情况紧急的时候,连弹三下,就有人来救,没有任何问题。 很快,他们就到了都城,看到熟悉的街景,想想刚才看到的高楼大厦,沙王心想,这些建筑物,花了多少钱,完全没有必要在这里浪费资财,这些钱都是西夏老百姓的税收,花在都城,不知道敌军一来,一把火能把所有的建筑都烧光,化为灰烬。 巍峨的亭台楼阁,令沙王更充满了愿望,他在都城,心怀天下,恨不得马上将夏王赶下台,自己当上王。 奇怪!夏王竟敢邀请他来,这是什么节奏?是想干什么?难道说,想要擒贼先擒王,将沙王诱骗进城,然后将沙王斩示众,让西夏国的所有人都看看,反叛者的下场? 不能啊,不像是这样,且走且看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然后,到了王宫,夏王降下台阶,慢慢到了沙王面前,看了又看,觉得这家伙长得比琅瑚清秀多了,怎么会是土匪?没有一点匪气,难道弄错了,弄得好像琅瑚是土匪头子,沙王不是。 夏王哈哈哈一笑,说:“久闻大名,如雷贯耳啊!原来就是一个书生!” 他笑的声音响亮,整座宫殿回响着他的笑声,沙王也没想到会这样,他遇到了劲旅,死对头,现在竟然呆在一个宫殿,在一个屋檐下,真是情何以堪啊! 沙王说:“久在沙漠地,早就听说了夏王的威名,今日得以见面,真是比传闻中更加威风,真是大英雄啊!” “不要说英雄,不过是天将大任于本王,本王觉得十分残酷,十分辛苦,不过,还能应付。 ”夏王毫不隐藏什么,不过,他的心思不在这里,他在扩张,在怎样颠覆人家的政权,在于如何统治别国的臣民,只有这样,才是成功的君王。 他和夏三爷是连襟的亲戚,都是一个夏,属于远亲,但是,夏三爷不会到这里来和沙王干仗,夏三爷是中原国人,因为陷害忠良,当年差点害死当今天子,天子在老臣的帮助下,登基称帝,继承大统,夏三爷就不服气,认为天下本来就应该是他的,结果一直在寻找机会叛乱。 夏三爷的动静,引起了皇上的注意,于是暗中排查,找到了幕后指挥,其实就是夏三爷,他被逐出京城,没有像以前夏三爷对待忠良那样,株连九族,全部杀死,他倒没有杀人,而是将夏三爷一家赶到一个边陲小城,也是要塞,专门守护北大门,让北方各族进犯时,可以作为第一道屏障,用来抵抗敌人的进攻。 夏王知道夏三爷的想法,他刚好想吞灭弯刀国,将弯刀国吞并后,再向中原国进攻。 中原国是个好地方,肥沃的土地、美好的风景,真是一片大好河山!夏三爷能坐得稳江山,就让他坐,坐不住江山,就是夏王来坐,夏三爷还当他的王爷,安享晚年,当然,到时候,夏三爷可能体力不支,也就算完了。 夏王看到了沙王,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但是,都是一个级别,既然请人家来,不能杀人家,杀了人家,他的一帮弟兄肯定不会放过夏王。 夏王在明处,他们在暗处,就是派出全国的特务,也是查不到他们在那里,也许在沙漠,围剿他们何等困难?一般在茫茫大沙漠,土匪没有抓住,自己人先死在里面。 剿匪不如安抚,牛不喝水强迫去喝,是不行的,对待敌人,需要动动脑筋,否则,真的会陷入被动,对待敌人,对于攻打别国,可以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但是,掠夺他国的资源包括人民是最重要的动机。 这是人的贪婪使然,可是,这个世界上,好像没有不贪婪的人。 沙王看到夏王,夏王大笑,可是笑脸背后,是很深的忧虑,这个难逃沙王的眼睛,沙王比较冷静,因为他很清楚,就是再忧虑,也不能增加人的寿命,不如冷静,该是怎样,就是怎样! 沙王现在是阶下囚,可是他很自由;夏王是坐在王位上的最高领,可是,他却四面楚歌,甚至连最信赖的琅瑚将军也心存芥蒂,这都是官场惹的祸,谁都无法避免。 这时候,夏王心内五味杂陈,到底是杀了他还是留了他? 丞相很聪明,给夏王做了个手势,夏王会意,走到老臣相旁边,老臣相低声说:“为了留口碑,必须留下他,为了想杜绝后患,就不要放他一条生路,免得到时候吃不了兜着走。” 这话说了,等于没说。夏王左看右看,不知道他说这话是啥意思。 可是,事情到了这个份上,以前说的话,还是要当回事,毕竟不是儿戏。 看到夏王游移的眼神,加上和丞相的窃窃私语,沙王心里有点瞧不起这西夏的一把手了,看来,他的江山,他再也守不住,他的江山,到了他是手里,将要改名换姓。 他现在已经丧失了原则,目的是要稳固他的位置,将来,永远不会落后,多少都要做一些让步,从这方面来说,他不会被杀。 沙王想了又想,要死也无所谓,生要轰轰烈烈,死也要死得其所,死的光明正大,光明磊落,不用偷偷摸摸的,像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似的。 夏王的优越感立马表现出来,不是要等到情急之下,他说:“本王赦免你的罪,你说说看,你想当什么?” “当什么?当官不舒服,不如回家种地或者放牧。”沙王说。 “真想不到,你可是沙漠判官啊!大小事你都能解决,当官是你的职责所在,你不当官,谁来当官?要知道,老百姓人多,事也多,没有当官的,怎么解决百姓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呢?”夏王说。 夏王的意思,不杀沙王,留下他,为夏王服务。沙王却无此意。 夏王说:“你来我朝当官,啥官都行,只要本王能办到的,都行。” 话说到这个份上,作为王来讲,已经尽力了。 他说的,就是表达诚意了,沙王听得出来,可惜,他没听进去。他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于是说:“这样吧,夏王,你如果想让我当官,也行,不过,要给我时间考虑。要不然,就别想。” 听了这话,夏王非常恼火,眼睛都变红了,想要吃人的节奏,丞相看出来,连忙给他暗示,夏王终于忍住,没有作,他说:“好吧,给你时间去想,只限于今晚,回去好好休息。初来乍到,恐怕不想吃东西吧,今天就不吃,再说最近军费开支挺多,有人在提意见,本王要通盘考虑,不得不削减各项开支,也委屈一下你了,以后有钱了,再好好地补一补。” 夏王说了这话,沙王不以为然,知道夏王的意思,是要招安,让他投降,替夏王服务。沙王的目的,是要取而代之,而不是为虎作伥,继续残害百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夏王惯于欺骗人,不要轻信,但现在,不能马上拒绝,而要从长计议,不得草率,免得留下遗憾。 正在这个时候,远方传来钟声,钟声传得很远。夏王答应了他的请求,就吩咐他下去休息。 巧得很,琅瑚也住在隔壁,琅瑚没有成家,来去自由惯了,不喜欢听人的指挥,除了夏王,没有谁能支使琅瑚。琅瑚一贯忠心,夏王会考虑利用他,当他被利用完了,也是离开他的日子,或者杀,或者贬,总之,到时候是又老又穷,没有人理睬。 夏王支走了沙王,他对琅瑚根本没有放在眼里,琅瑚一肚子的气。 回到住处,洗漱完了,然后弄了点吃的,他将服侍的人支走,沙王起身看看没有人,将门窗关了。然后轻轻弹了一下头顶的羽毛,立刻在空中出现一个蓝色的巨人,轻飘飘的,吓得沙王一屁股摔在地上。 那蓝色巨人是气体,有轮廓,看得到嘴脸,巨人问:“主人有何吩咐?” 第55章 指挥 蓝色巨人只有头,没有身子,手也不知道在哪里,沙王看了之后,感到恐惧,不过,听他喊主人的话,心里放心了,原来,巨人再强大,也是奴仆;自己再渺小,也是主人,主人可以指挥奴仆,奴仆不能指挥主人。 蓝巨人说:“主人,你有话就说,奴仆只要能做到的,一定做到。” 沙王很想知道怎样把这大家伙给弄回去,就问:“你叫什么名字?” “奴仆没有名字,你让奴仆叫什么名字,奴仆就叫什么名字。”蓝巨人说。 “行,你就叫蓝莓吧。”沙王说。 沙王喜欢吃蓝莓,就叫这个名字比较好,叫他名字的时候,就跟吃到蓝莓一样了。 “好的,奴仆就叫蓝莓,就叫蓝莓。蓝莓个头小,奴仆个头高,这样才不宣扬,比较低调,是好事,是好事。”蓝巨人说。 他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不喜欢张扬,喜欢炫耀自己的,大概离死越来越近,就要做一些最后疯狂的事。 ”蓝莓,你说,这夏王到底要我当官是什么意思?”沙王问。 蓝莓摇了摇头,沉思半晌,蓝色气体,在屋内飘来飘去,顿了顿,他说:“主人,这夏王是想笼络人心。就像一匹野马,需要驯服,驯服常用的手段除了鞭子,主要的还是胡萝卜。” “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让本王同意这件事吗?”沙王问。 “是的,暂时同意,夏王为了消除顾虑,要让你回去,将你的兵改编,打散,分到各个军营。文”蓝莓说。 “那怎么办?那岂不是要剪除我的爪牙了吗?”沙王问。 “是的。”蓝莓说,他说这话,一点都不藏着掖着,有啥说啥,看来,不是人的人才值得信赖,是人,就有顾虑,是人,就存在猜忌和怀疑。 这时候,最大的问题摆在沙王面前,要去除自己的兵,将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弄得四零八落的,打散到各个军营,肯定会受其他人的欺负,再说,名声也不好听,遇到冲突,人家随口一说,你是什么出生?你还跟我争,和我斗?土匪! 说这话最伤人,可是,人们都习惯了说这话,证明这话是匕、是**,能致人于死地而不后生。这一招学会了,想要得罪人,绝对是屡试不爽的。 蓝莓让沙王接受,沙王左右为难,不过,次日就要回话,夏王已经给够了时间,也让他明白了道理,这时,没有理由拒绝,加上蓝莓的建议,蓝莓是蓝巨人,不是人,对未来更有把握,虽是奴仆,可能力不比主人差,看来,身份不同,能力就有区别。 沙王看看外面的天色,好像快天亮了,果然,这种折腾让人难受。 “主人,我去给你倒点奶茶喝吧。”蓝莓说。 沙王一听,连忙说:“好啊,好啊!” 自从被囚禁以来,还从来没有谁来主动侍候呢!现在有奴仆来伺候,是好事,又找回了当主人的感觉。 可是,他转念一想,这个蓝莓,只有头有脸,竟然看不到他的手在哪里,脑袋偏大,挤压了手的位置,没有手脚,怎么做事,怎样走路?走路倒还罢了,可以飘浮,可是,像弄个奶茶啥的,真不是吹牛的,也无法吹牛。 蓝莓伸出了手,从云雾中出现的手,非常轻盈,非常轻柔,听得杯盏倒水的声音,然后飘来了奶茶的香味儿。 接着,那杯盏竟然瓢过来,稳稳当当地落在沙王面前的桌子上,沙王本来都昏昏欲睡,被飘浮的茶盏吓清醒了,蓝莓有这个本事,那还了得,将来肯定有更多的需要。 蓝莓说:“主人,请喝茶,喝了茶,提提神,休息休息,等天一亮,就去给夏王说。” “好啊,好,本王明白了。在夏王面前,他总是本王、本王的,真的本王到了他面前,还有些心虚。”沙王说。 “你不是他,怕什么?现在有了我蓝莓,还用得着怕他吗?”蓝莓说。 “就是,没想到,真没想到,本王有这么一个保镖,这么好的奴仆,到哪里去找?又不管吃喝,又不工钱,真是好的无比的。”沙王说。 “主人,你说的是,是人当奴仆,人会变,主人并不安全;不是人的当奴仆,就十分可以信赖的。因为,不是人,就不存在升官财的想法,不想去考虑害人后升迁,只对一个主人好,对其他人不屑于顾,那才是奴仆该做的。奴仆不该三心二意,这山望着那山高,刚好现在正面临着人们浮躁的情况,没有安定的心,总是做出出格的事。”蓝莓说。 这一通话,是沙王憋了很久的,他没有说出来,有人替他说了,哦,有不是人的替他说了,自然而然,就有不少的问题,有问题,让人来解决,就更有问题,让不是人的来解决,就没有问题。 沙王端起了茶盏,慢慢地品着香茶,心里非常高兴,这才叫生活,将来到了天国,可能会更享福,不过,现在的场景和待遇,和天堂没有什么两样吧! 天逐渐放亮,蓝莓说:“主人,如果没事,我要告辞,如果有事,再弹三下羽毛即可。蓝莓随叫随到。” 沙王说:“好,没问题,你去吧。谢谢你!” “多谢主人体谅,和主人合作,真是愉快,天底下难得这样的好主人。”蓝莓说。 “本王相信你说的,真好!你应该不会撒谎,本王十分信赖你!”沙王说。 “嗯,对待主人,蓝莓忠心耿耿,绝无二心。再见!”蓝莓说完,立刻变成一股烟,消失的无影无踪。 沙王一摸头顶,有一根羽毛,他放了心。听到窗户外面有鸟在叽叽喳喳地叫,知道天已经大亮了,没有理由再睡回头觉,否则,会被别人骂作懒惰的,懒惰者不可能得到吃的,也不可能获得别人的尊敬。 沙王正准备洗漱前往,心想,还有琅瑚将军,他怎么了?不清楚,可是,琅瑚明明就住在隔壁,正在左右不定时,有人敲门,沙王以为是琅瑚,就说:“将军,请进!” 门“吱呀——”一声打开,进来是使者,不是琅瑚,沙王叹了一口气,说:“我说是谁呢?原来是你!” “夏王有请!”来人行礼完毕后,恭恭敬敬地说。 沙王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毕竟弄错了人,突然想到琅瑚是不是遇害了还是咋的,就对来人说:“你去看看琅瑚将军起床没有?如果起床,就过来告诉我。” “好!”来人说了,立马退了出去。 琅瑚回到住处后,一直忐忑不安,夏王仿佛对他的失败十分不满,带回了判官不代表他成功,最重要的是,接连失败,在整个西夏的战争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简直让人贻笑大方,太让人感到沉闷了,心里头是个疙瘩,总是不舒服。 不过,他坚信,夏王还是器重自己,至少不会害自己,他对西夏有功,夏王念旧,给他八十万将士,虽说没有拿下耳城,可是,人数没有减少,也算是功劳,虽然武器丢失了不少,但是,武器还可以生产,人命丢了,就啥也没有了。 看来,人命比武器重要,现在把最重要的东西——人——留下了,想要有武器,其实很简单,由人来打造武器即可,犯不着君王不理武将!如果只要文臣,怎么打仗?在战场上,文臣出谋划策,需要武将贯彻执行,这样文武之道、一张一弛,自然会获得成功,否则,总是失败。 琅瑚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但要改正,改正了,还是郝将军,犯不着不理不睬,那多掉价啊!哪怕钱少一点也无所谓,将军的名声不是以钱的多少来衡量的。 那人找到琅瑚,琅瑚正在长吁短叹,他睡觉睡得踏实,早上也起得早,然后在院子里练拳,武将不会拳术,还能叫武将吗?武将没有本事,不会打拳,又没有智谋,就不如普通百姓,如果只有砍柴打水的本事,没有杀敌的本领,还能叫将军吗? 琅瑚听了来使的话,问:“没有本将军吗?” “什么?” “夏王没有邀请本将军吗?” “将军,夏王早晨起来开始忙碌,为的是期待着判官的好消息。夏王没有忘记将军,将军如果不介意,可以一起去。” “原来如此!夏王没有邀请本将军,那么好,本将军就不去了,你走吧,本将军还要休息一会儿。”沙王说。 第56章 戳穿 琅瑚王说了这些话,听的人,感到他说的有点伤感,于是不好意思戳穿他,给他留一点尊严,不让他太掉价。 他不去,来使已经弄清楚了他的想法,站立一旁,不说话,琅瑚倒头就睡。差役不知道该干什么才好,就说:“在下告辞了!” 琅瑚没有理会,差役就站起来,要走;琅瑚突然坐起来,说:“等等,本将军也去。” 他立马收拾停当,去了,走到他的旁边,问:“沙王,现在你成了香饽饽,夏王拿你没有办法,你现在想干啥就干啥,向夏王提出要求吧,将你的部下全部集中在你手中,不要让他们分散,一旦分散,夏王就要随便处分你了。” 沙王一听,看看差役,立马笑道:“将军,不要想多了,这里没问题。实话告诉你吧,你说的,根本不成立。完全是子虚乌有的事,本王十分信任夏王,他肯定不会做一些伤天害理的事。你的担心完全多余。” 琅瑚见沙王不信,有点着急,脸都变得红通通的,他说:“好吧,你不相信,本将军也没有办法。想想吧,我们为什么失败,因为我们没有武器,总是打败仗,因为没有武器,就难保性命。没有武器,等于没有保护,随时都有可能失利,在战场上占不到便宜,最后弄得啥都没有了。” 沙王只是笑了笑,没有说什么,他心里很清楚,有差役在此,就是有夏王的耳目在此,啥事都不能说的太明白,否则就有可能惹祸上身。像这种事,如果把话说得太直太白,可能会让夏王生气,更有可能,会让夏王将沙王处死,然后再派琅瑚或者其他将军去围剿沙王的余部。 沙王自有安排,没有采纳琅瑚的意见,琅瑚气得哇哇乱叫,不过,很快,琅瑚就恢复正常,回房间休息,再也懒得管他们的是是非非,看时间长了,自然会有所分辨,不过,此时此刻,他最好避开不谈。 沙王辞别琅瑚后,跟着使者到了王宫,夏王命人上茶,看到沙王有些疲惫,就问:“沙王,你昨晚没休息好吗?” 沙王想说没有休息,可是想到对手是敌人,何必要说实话?这不是傻是什么? “你不清楚,说实话,我是择床的,在这个地方,有些不习惯。” “要不是经费紧张,国库亏空,本王一定好好招待判官。以后再补,以后好好地补偿回来吧。”夏王说一些表面的华丽文章,不动真格的,不过,作为沙王来说,早已习惯了这种作法。 沙王没有多说话,他心里很清楚,在夏王面前,能不说话就不说话,能用行为来表达,就有行为来表达,不要用语言,语言的表现有误差,可能存在误会,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去解释。 如果想消除误会,干脆不制造误会,语言的表达力有限,与其用很多语言来解释,不如不说。 夏王见沙王不说话,于是主动问道:“判官,我国需要一个刑部部长,本王看你挺合适,不如就替本王来担当这个职位吧。你在边陲小地方,哪里比得上都城?在都城每天都能接触不少的案子,你在小镇根本没办法接触到形形色色的案件,希望你多到都城来参与案件的侦破和管理。” 说到这里,夏王看了看沙王,没有什么反应,沙王好像陷入了沉思。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说:“好吧,你不当官也可以,不过,住在都城,好吃好玩,供应你,应有尽有,不要担心。”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老丞相,他见两位王已经进入了僵局,不主导那个说话,恐怕难以打破僵局。 沙王心想,既然有蓝莓支持,还怕什么,现在时机已经成熟,干脆就答应了吧,否则,会很麻烦,西夏到底是谁的,不好说,西夏亡国,就是东夏,西夏属于夏王,东夏属于沙王,江山不是固定的,都可以轮流坐庄,不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家族永坐江山的。 “夏王,当刑部官员,我没有意见。”沙王快说完,立马闭口不言。 夏王一听,喜出望外,说:“真的吗?本王没听错吧?” “是的,大王。”老丞相赶紧说。 人越老,越怕孤单,越是担心被人忽略,像这种情况,老丞相有一颗心,要为西夏做出贡献,可是,人老话多,树老根多,自然而然,让人生厌。 这种情形,让人感到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西夏国王任命沙王为刑部尚书,也即是管理刑部的主要官员,当了这个官,对惩罚犯罪,抓捕罪犯,就多了一份责任。 沙王的担心不在这里,沙王最大的担心,是分兵,他不主动提,看夏王如何安排。 “判官,你和你的名字、你的官职,是一致的,真是太好了。”夏王说。 听夏王的语气,还是有不少值得尊敬的地方,不过,夏王代表一个朝代,早晚就会过去,沙王心里自然有数,不会为这事伤心,反而更有信心。一提到判官的名字,不仅沙王感到寒心,就连夏王都恨得咬牙切齿,因为判官曾经是反贼,是屡次围剿都不成功的强劲对手,现在竟然臣服在都城,不知道他是真心投降还是假意投降。 现在是手下的官员,不见得以后还是。让他当官的目的,就是要他交出兵权,将他的部下解散,安排到各个军营,这样,就能瓦解了沙王的势力,将整个军营都牢牢控制在自己的手心里,不让别人插手,别人也无法插手,久而久之,国内就会安稳,只要国内安抚好了,就可以安心远征,夺取外国的领地,扩大自己的疆土,国家强盛,这一辈子就算没有白活一回。 沙王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了,他最想知道的,就是夏王的打算,但是,夏王就是不说,凭沙王的学识,他的确懂得不少东西。 沙王接受了这种安排,夏王非常开心,颁圣旨,要求大宴群臣,也为沙王担任刑部尚书而祝贺,这消息不胫而走,传到了耳城,掀起了大波浪。 大家都说:害了沙王,也害了弟兄们,这可怎么办? 于是,大家纷纷找到了萧生,因为萧生是沙王的军师,这是有目共睹的,萧生格外地忙碌起来,需要给大家解释,萧生很会做群众工作,大家都在耳城,烦躁一阵子之后,大家开始放心,听说这对大家都有好处,大家也就安心了,听萧生的安排。 这些事,萧生已经知道。 加勒告诉他的,加勒的消息,是金乌告诉他的,金乌身上的羽毛,和金乌是一条生命的信息,一根羽毛反馈回来的信息,金乌都记着。金乌身上的所有羽毛,只要在外面,他都清楚,那些羽毛所经历的事情,经历的事情越多,越成熟,越有把握掌控未来。 金乌对他的羽毛——蓝莓——非常熟悉,蓝莓怎样对沙王提供服务,怎样鼓励沙王去面见夏王,其实也很重要。这些信息,和金乌息息相关,每一次说话,每一次心跳,包括每一次的心思意念,金乌全都知道。 金乌把蓝莓的经过、沙王的变动等情况,和盘托出,全部对加勒说了。加勒很满意,再将信息收集后,仔细地迅地整理,然后将情况全部汇报给萧生听。 萧生觉得沙王做得对,但是,沙王没有明确计划,要将人弄熟,争取让那些人都知道沙王的主张,然后,由沙王在敌人内部策反,那效果要好得多。 萧生的心思深,可是沙王不懂,萧生的心愿,不知道能不能通过沙王来达成,要说打仗,有加勒就成;但是,打仗不能全靠硬拼,还要靠智慧。 智慧其实来自上苍,不过,没有多少人心存敬畏,结果导致很多人无法明白力量来自何方,力量要去向何处,这些稀里糊涂的玩意,却大有市场,让很多人陷入迷惑。 大家何去何从,正在犯愁,萧生安抚众人,说:“马上就有圣旨降临,到底怎样,别人说了没用,要看圣旨怎样定的。如果圣旨对大家没有好处,一定要将圣旨废掉,当我们抗旨不尊的时候,就是造反的时候,大家时刻准备,有事贫道会告诉大家。” 听了萧生的话,大家纷纷散去,既然这样说,就已经明确了,对于圣旨,就是临到了耳城,不见得有用,也不见得生效。哪怕耳城现在属于西夏管辖,对于他们来说,圣旨就是夏王的话,他的话,到了这里,夏王的话的威力已经降为零。 第57章 出卖 人已经散去,心里还是忐忑,没有散去,没有放开,还想从萧生这里得到一些沙王的消息,毕竟是多年出生入死的好兄弟,现在到了都城当官,这些弟兄怎么办?不能出卖弟兄,只顾自己贪图享受啊! 萧生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大家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的命运,没想到,大家都在不经意间,将自己的命运和沙王紧紧结合在一起。这可能和沙王有关,沙王情愿为大家服务,为了耳城的老百姓的安全,他情愿当作人质,被狐狸派人押送出城,给了琅瑚大将军,被敌军软禁,后来被押送到了都城。 不是沙王灵活,随机应变,沙王就成了夏王的刽子手的刀下之鬼了,沙王愿意当官,官至刑部尚书,主管全国司法、听讼、判断,做出是非判决。 再说萧生打走了众人,突然想起了格桑姑娘。 格桑日行万里,转瞬即走,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往往是一眨眼的功夫,萧生的父王千辛万苦,从民间找到这两位奇人,配合的珠联璧合,目的是让萧生能继承大统,拯救整个部族! 萧生是独生子,在老国王看来,自己死了,惟一的合法继承人,就是萧生,因此,萧生千万不能有个闪失,如果有闪失,就是整个弯刀国的损失,为了避免生这事,或者即将生这事时不惜一切代价,保卫萧生。 最近生了很多事,格桑都很清楚,并且老国王也清楚,她和萧生之间基本是没有火花,也没有感觉,格桑的性格,就像猎人,有心机、有技巧、也有勇气,有些泼辣,跟萧生相比,她还是有不少的优点,这些优点,让萧生感到有些压力。因此,萧生对她并不感冒。 弘法总在暗恋着格桑,因为弘法渴望被保护,只要有吃有喝有玩的,就足够了,不想做什么事,喜欢享受很多乐趣的事,这就是弘法的追求。 对于前线的情况,弯刀国国王大郎十分了解,所取得的成绩颇感欣慰,但是,对萧生的安全还是很担心,因为那里局势不稳,很多问题都需要解决。如果允许问题存在,其实等于从小养虎,虎大伤人,现在就要想办法,积极主动,加快对他们惩处,否则,时间越久就越麻烦。 格桑喜欢说实话,越说实话,越容易产生幻想,越有问题。 大郎很担心,不过,听说加勒退敌八十万,他很高兴,说:“有了加勒,就有了国家,有了加勒,可以高枕无忧了。” 罗格长老说:“大王,不要麻痹大意,那夏王非常狡猾,他再通过分解之法,将沙王分解,然后挫败沙王,消灭内乱后,再带兵犯我地界,杀我国民,抢掠资财。” “本王明白,要想杜绝此事,必须要先下手为强,争取积极主动,不要给敌人可趁之机。”大郎说。 然后,大郎让格桑来往勤快一些,将萧生的情况弄清楚,拿出具体的应对方法,尽量让萧生放心,一心一意地为弯刀国服务。 格桑姑娘领完了命令,就向前跑过去,很快,就离开了弯刀国,道了西夏国的耳城。 萧生很想弄清楚那边的情况,就将格桑请过来,格桑巴不得殿下随时召唤自己,从小到大,格桑看着殿下一天天长大,对殿下情有独钟,可惜的是,没有办法让萧生打开心扉,来接纳格桑,因此,格桑也比较郁闷,可是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这是一种心理的不满足还是什么,谁知道呢? 格桑领取命令,前往都城。 沙王听说有人来拜见,吓了一跳,才当上了刑部尚书,就有人来送礼行贿,还是有什么冤案,或者有什么包庇犯?于是他命令准见,在书房接见。 沙王自幼读书,饱读诗书,还算可以,现在做了尚书,主管刑罚,更是加油阅读,尽量让自己早点进入正轨程序,免得到时候弄出笑话来,让人更加看不起。 当他位列早朝的时候,在班列中,被同工议论,被人瞧不起,只是因为出身问题,现在就需要多加小心,做出一些事,让更多的人明白道理,重新树立自己的威信,让别人更加敬仰自己,不至于一直被人瞧不起。 格桑进来,沙王眼前一亮,沙王本来有些**,可是,看到格桑比较清纯,心里又有些犹豫,毕竟这是军师派来的特使,不能用,也不敢用。 沙王的心,立刻被消磨殆尽,不敢任凭**滋长,赶紧刹车,或者是赶紧悬崖勒马,免得掉进深渊,万劫不复。 沙王问:“你是谁?为谁而来?要说什么事?” “小女子名叫格桑,是弯刀国人,属于军师萧生的朋友,为萧生而来,主要是打听沙王担任刑部尚书的事。”格桑一板一眼地说,一点都不含糊,回答得干脆利落。 听了格桑的自报家门,沙王彻底没有心情,就是**的心情,他马上肃然起敬,知道萧生追求正道,比较熟悉萧生的为人,他身边的女人,也不会走邪路,反而会越来越清纯无邪。 说完这些话,沙王频频点头,说:“好吧,本王,哦,不,老夫,哦,不,本官明白了。” 沙王连说错话,让人不知所措,格桑想笑不敢笑,沙王遇到心仪的女人,严格来说,是个姑娘,还是心旌摇荡,可是,在理智面前,将波浪止住,尽量让心平静如镜,不起波折。 这有点难,但是要保持心态不乱,否则,就对不起弟兄们,再说,这格桑既然敢来,证明有金刚钻,否则,就做不好瓷器活儿。 “沙王,萧生托我来问,如果夏王让你分解你的弟兄,你怎样应对?” “不理即可。” “不理也不行,人家天天追问,你每天要去上早朝,在臣工面前,这样问你,你作为西夏臣民,不能不说,你要说,就必须态度鲜明,不知道沙王是怎样应对的呢?”格桑问。 “这个很好办,本官是依靠弟兄们起家的。在关键时刻,绝对不能出卖弟兄。如果夏王要分解本官的弟兄,本官就辞官挂印而去,绝对不会在当这个鸟官!”沙王说。 沙王的决心可以说是惊天地、泣鬼神,让人听了血脉膨胀,他说的话,格桑就信了,不过,格桑追问:“沙王,你说,我怎样向军师交代,军师才好向众弟兄交代呢?这两天,军师被弟兄们包围了,天天都在问问题,在打探沙王的消息,沙王在这里,大家在耳城,早晚替沙王担心。” “格桑姑娘,这个,你不要担心,军师很聪明,他会应对,你只要回去对军师说,好好在耳城呆着,等本官的消息,不出三个月,一定有结果。”沙王说。 他说了这话,格桑不好再说什么,抱了抱拳头,对沙王说:“走了,沙王的话,小女子都记下了,回去对军师说,让军师和众弟兄都不要担心。” “嗯,你下去吧,本官还有案件要审理,就不耽搁了,这里处理案牍,非常劳累,还不如驰骋疆场,和敌人对打,那才过瘾,不过,现在要韬光养晦,争取厚积薄,让弟兄们都能得到好处。”沙王说。 “那么,沙王,小女子走了,后会有期。”格桑说着,转身就消失,她一边走,一边想,干嘛要说这话,简直是后悔有期。 看上去,沙王有点色色的,这人不能和他单独在一起,免得吃亏上当,还有,不是殿下的威名,险些遭他黑手。总之,苍天不负,还是灭了他的贼心色胆。 沙王看她转身离去,瞬间即刻消失,心里惶恐,这是什么世界?看来,到处都有,这个**竟然有这本事,要想征服她,恐非易事!就像赤手空拳打空气,怎么得手?算了,即使人不知道,头上有神灵,也有蓝莓,这个家伙精明着呢,想要干啥坏事,都不能。 这么想着,沙王埋头审案,看看这些刑事犯罪,竟然有这么多!看来,夏王的末日不远,作奸犯科的事频,坏人当道,从上至下,大概都好不了,要想完全彻底胜利,还是要暗中积攒力量,寻找那些心存不满之人,当然,这些人要有奇异之术,要么能带兵打仗,要么能有奇术,能做常人不能做的事,积攒力量,联络外面的军团。琅瑚的兵还在城外驻扎,在夏王完全消除顾虑之后,才做安排。 琅瑚现在非常郁闷,不知道到底哪里得罪了夏王,还是夏王身旁的老丞相有些神经质,不太正常,这不是逼人造反吗? 第58章 任职 沙王在官府任职,没有想到,读书为了当官,但是,当不了,就去当土匪,也是一种捷径,怕就怕平庸,两头都不行,夹在中间受气。 这里沙王阅读案卷,想找出一点头绪来,可是,没有头绪,夏王治下的西夏,已经是千孔百疮,民不聊生,已经没了机会,不过,即便如此,上苍还是操心,让人们还有希望。 每逢大乱,必有大治,这是中外古今的通理,想必放之四海而皆准,看来,真理的光到处招摇,甚至能到达阴暗的角落。 沙王任职,走马上任,琅瑚却被排斥在外,在城中赋闲,但是,城外的兵,还是需要照看,这些兵,其实是琅瑚的好弟兄,为了避嫌,为了让夏王心安,不得不将他们排除在外,不得靠近都城,免得到时候生乱,无法收拾。 琅瑚一肚子委屈,无处泄,不就是一场失败吗?有十场战争,赢了九次,只是失利了一场战争,就落到这个地步,真是太亏了。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要接受这样的命运的安排? 琅瑚长吁短叹,偶尔来沙王的地方诉苦。沙王好言劝慰,琅瑚心头郁闷难以排解。 沙王说:“将军,你现在韬光养晦,正是时机,大多数将士还是听命于你,不要愤懑不满,将来,夏王必定重用将军。” “当然,你说的是,可惜,我等不了那个时候。”琅瑚说。 “为什么?” “你看,现在本将军赋闲在这里,实际是在架空本人的权力。要想重新建立关系,需要重新付出努力,就像拳不离手,曲不离口一样。”琅瑚说完,看着天,又瞅着地,摇头,叹气,仿佛被关押了几十年的囚犯,不得自由。 沙王看他这样子,就知道他是郁郁不得志,很想造反的节奏,不过,现在沙王已被招安,为了不留把柄给这将军,说不定是被派来监视沙王的,谁知道呢?最起码,他和夏王的关系,应该没有撕破脸皮,还有利用和被利用的必要。 不敢肯定,夏王会故意冷落琅瑚,好让琅瑚反思,面壁思过,然后再起用琅瑚,毕竟他对西夏十分忠心,偶尔将他处罚,进行软禁,和军队隔离,看看情况再说,不一定是排斥他,永不叙用,而是将他的傲气打消,让他对西夏更加忠心。 “沙王,你现在当了尚书,本将军有名无实,你得感谢本将军,但是,本将军更加希望你竭诚为夏王服务,将案件办好。然后,等到一定的时候,咱们再次合作,去找夏王,要求一起出征,攻打弯刀国,夺取城池,俘虏人民,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夏王的好感,让本将军将功补过,得到更多更大的奖赏。”琅瑚说,对沙王的现在的官位有些嫉妒,可是表面上看来,显得无所谓,毫不在乎。 这时候,外面传来一声鸟叫,吓了他们一跳,琅瑚说:“什么鬼鸟?” 沙王说:“鸟有自由!它们想叫,就叫,没有人干涉,当然,如果叫得太响,就会影响到别人,别人就会干涉了。” 琅瑚听了,不太懂,站起来,挪动肥胖的身躯,说:“鸟能自由地飞,想叫就叫,本将军却还不如鸟。” “不是不如,是你这只鸟已经影响了别人,让别人感到恐怖,自然要将你拿下,换做别人,来顶替你掌管军队了。”沙王说。 的确,过了一段时间,的确派了别人迅地接管了军队,夏王这样安排的意思,就是要让琅瑚早点反省,知道自己的弱点,这就叫重用谁,先压迫谁,让他压迫的无法生存的时候,才能爆人的能量。 琅瑚可能不懂,沙王说完,也懒得再对他讲什么,有的人需要付出很多努力,才会明白一点点,有的人稍微一思索,就明白了大部分的道理,还有一丁点,也是触类旁通的。 沙王的心思就是要招兵买马,现在这个人,就是最好的投资,败兵之将,现在被打入冷宫,只要不死,就有可能重获生机,将来会活得更好。 琅瑚对沙王十分佩服,总是能战胜困难,走出逆境,化险为夷,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琅瑚已经意识到自己锋芒太过,不注意谦逊谨慎,小心应对,可能在某些方面已经影响了他们脆弱的心。 琅瑚想到这里,说:“沙王,你是王,我是将,将军听王的命令,你的判断是对的,本将军也就认命了,不说了,不说了。” 琅瑚的认识到位,就像天上有亮的东西,有太阳,有月亮,有时候一起出来,有时候分别先后出来一样。至于有时候,会看到星星,那也很少见。 星星有时候可以忽略不计,但一旦出现异象,那星星就预示有情况出现。琅瑚清楚这一点,沙王帮他明白,他明白得更快。 正说着话,鸟飞走了,窗外一片寂静,沙王的案几上,堆码了不少没有审理的案卷材料,沙王抚摸着案卷,上面清楚写着当地文字,看起来像是飞鸟形状,样子有各种形状,有的展翅欲飞,有的在安静地休息。 有的鸟在高空飞翔,有的鸟在水面游泳,还有的文字像马,有的在奋蹄奔腾,有的在安静地吃草。当然,这些文字,跟汉字有较大的不同。 汉字有点抽象和含蓄,西夏文字更形象,像是祖先造字后,通过文字,在跟后人说话和交谈。 琅瑚将军得到安慰,看案卷也看不懂,沙王说:“这比打仗难多了,要动脑筋,每次战争,就像办一个案子。有原告,有被告,原被告进行打仗,就是在战场上打仗,原被告在法庭,就像交战双方在战场一样。” “沙王,你说的非常正确。听了沙王的话,令将军我茅塞顿开,受益匪浅。” “少来,不要吹捧,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尚书,上面还有不少官员压着呢,要我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官,还需要时间。”沙王非常谦虚,这让琅瑚更加不堪。 这份豪气,让琅瑚想都不敢想,这是沙王的自谦之语,他的目标远不止于此。他的最终目标是将夏王拉下来,自己取而代之,要想彻底让百姓安居乐业,必须要先付出努力,甚至牺牲自己,让自己成为模范,后面的跟随者才好效法。 琅瑚哈哈一笑,说:“末将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学会的。末将很高兴,总算学到了一些东西。” “你学到了什么?” “一言难尽。” 沙王笑着,继续埋头看卷,这些案子,需要细心琢磨,否则不容易现疑点,无法破案。 琅瑚看见此情此景,无法继续呆下去,就借故离开,沙王没有假意挽留,任凭他去了。 沙王知道,没有在他面前泄露什么,说话也比较谨慎,在某些方面,他做的还是挺注意的。没有想到那么远的地方,在某些时候,还是要考虑一下安全性,沙王呆的地方,很容易安插特务,这些执行特别任务的人,很可能就是一些很普通很下等的人,比如厨子、家丁、丫鬟等,都是一些小人物,不被重视的,被人欺负的人。 琅瑚走后,剩下了沙王,他现在是刑部尚书,在专心研究案子不提,但是,内心深处还有要做的事,还没有实现最终目标,需要一步一步地来,逐渐达到目标。 再说格桑离开了沙王府,其实就是被软禁的地方,门口有士兵看着,说起来是保护,实际上是监督。 其实,这种监督,对沙王来说,是很大的限制,他在沙漠习惯了骑马唱歌,在旷野非常豪放,可以自由唱歌,自由奔驰,自由飞翔,现在到了人口众多的都城,到了热闹非凡的地方,多少有些不适应。 有时候这个场景,在梦中出现,沙王梦见自己真的在战场上,或者在原野上,在沙漠地,带着千军万马在飞奔。 沙王阅卷,竟然沉沉地睡去,暂且不提。再说,格桑见了萧生,说了那里的情况,萧生笑着说:“他还是那个样子,没有任何变化。看来,他的目标看来不是刑部尚书。” “是的,殿下,他的志向不小,可有所隐瞒,不太明白他的意思。”格桑说。 “你肯定不明白。他的身旁有不少的奸细,都是夏王安排的,到他身边监视他,就连那个琅瑚,都有可能和夏王是一伙的。” “可是,殿下,我看到琅瑚没有被重用。在沙王附近居住,琅瑚早晚去他那里玩呢。”格桑说,他总觉得里面有问题。 第59章 重用 对萧生的话,格桑似懂非懂,不过,对萧生这人,格桑怎么看都舒服,当然包括说话,也觉得甜美。 只要和萧生在一起,就感到特别幸福。 萧生看着格桑眼神都直了,有点不对,连忙说:“可能有些事你不太懂。你经常在外面跑,多少明白一些政治的问题。像夏王,想有保住王位,必须要将他的反对者全部打倒。当然,要将敌对者全部消灭,自己才坐得稳江山。你想是不是这个道理?夏王派人到沙王的官邸干什么?意思再明确不过。” 格桑听了,自己觉得不好意思,脸迈向别处,又用了一些乱七八糟的话,岔开了话题,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萧生不明就里,看她疲累,让她下去休息,格桑自己觉得难为情,想说又停止,巴不得萧生放她走,听了萧生的话,又随便扯了别的话,然后离开。萧生看她离去,没有感觉,心想,这人,有点怪! 想到格桑的住处,马上意识到,还是让她回去,在这里照顾不好她,怕有人谋害她,以前是她保护萧生,现在倒过来,是萧生要保护她,她是女人,萧生是男人,本性使然! 他想起了格桑说的话,对沙王还是有些拿不准,就去找天一。 天一道长正在吸纳空气中的紫气,这种气体,非常少,到了一定程度,空气的紫气才听他的,修炼到这个程度,还算可以。 能够吸纳紫气,证明天一可以排除杂念,外界就是再吵,也丝毫影响不了他,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身在闹市,心却如同在深山老林中,非常安静,没有杂念,没有声响,什么都没有,周围寂静无声,即便掉了绣花针,也听得非常清楚。 天一收了功,紫气仍萦绕在萧生的头顶,久久没有散去,他悠悠地说:“萧生,你来了!” 萧生点点头,没说话,他一说话,就会影响天一动气,这样对练功不好。 天一明白萧生的心,说:“格桑还没走?” “是的。” “行,你是来问,沙王是否丧失了斗志,甘心在夏王那里当官是吗?” “正是!” “这个你不用担心,人都不知足,包括沙王在内。当刑部尚书,不是他的目标,也不会干长久的。”天一非常自信。 他说这话,基于对人性的了解,人心不足蛇吞象,在尚书的位置上呆着,早晚得网上攀登。不会停滞不前。 萧生担心父王,就问天一说:“这是后话,现在格桑没走,她今天肯定要回弯刀国,我们要让她带回消息,不知道要带回什么消息才好。” “这事好办,你让格桑过来一下。” 萧生刚想出去,格桑就出现在他们面前,吓了别人一大跳。 正在这个时候,加勒也进来了,萧生一看,后面还有一个跟屁虫,不是弘法是谁? 他们悉数进来,天一笑着说:“难得你们这么整齐,真是太好了,这样吧,你们既然来了,一定是不约而同的事。有共同的愿望,是同志。” 萧生一听,觉得这有意思,师父啥时候变得这样了!一般来说,比较专注于内心修炼,根本无暇顾及外界的情况,现在的天一,已经关注民间疾苦,懂得一个简单的道理,就是再高强的本领,也要以人为本,替老百姓说话。 再累,也要有牺牲精神。 “师父,你要我们做什么?” “你们已经想做事,这是好事。” “是啊,十分,我们早就想做事,把人都憋死了,这段时间,加勒兄出尽了风头,就是我们,还在苦苦挣扎,在底层无人问津,到老、到死,无声无息,真是郁闷啊!”大家听了这样的伤感的话,觉得有点未老先衰的气息,这哪里是催人向上的,倒是一种悲观的说法。看看他的年纪不大,灰心丧气的态度像是老态龙钟的人了。 弘法有点意见,在众人面前说了起来,好在没有西夏人在场,大家都听到,任凭弘法脾气。 没有人响应,弘法自己觉得没趣儿,就独自在一旁喝茶,这里的茶比较难喝,可是,难喝也得喝,好茶这里没有,大家没有喝绿茶的习惯,而绿茶喝起来,就像红茶一般。 弘法的口感好,感觉敏锐,判断正确,他在这方面的确有特长,完这一通牢骚,倒安静了不少。 天一说:“弘法越来越大,懂得的道理也越来越多,不错,不错,值得表扬,值得肯定。” 弘法得到天一的表扬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总之,被表扬的次数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弘法有些飘飘然,对自己没有一点把握,只是跟着感觉走,就觉得万事大吉。 追求完美,是人的共性,可没有谁能做到万无一失,没有人是完美的。弘法深谙此道,也就无所谓,该吃就吃,该喝就喝,该睡就睡,自由自在,有着师父,还有弟兄们的帮忙,他感到人生莫大的幸福。 这次出征,应该是大有收获的,到目前为止,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进步。再走下去,已经是意外的收获了。 自从到西夏以后,经历丰富,长见识,弘法个子长得挺大,胃口也大了不少。 “师父,多谢您栽培。我们应该离开耳城,在这里呆着,的确没用。”弘法说。 这个提议倒新鲜,要是以前,弘法肯定不愿离开这个地方,干嘛要离开? 耳城解围后,城中的核桃啥的,有很多,要吃的东西,太多了。应有尽有,吃不完,从玉面狐狸的父亲那时候开始算起,就懂得囤积粮食,最起码在遇到灾荒的时候,还能对付上**上十年,不至于像其他城市那样,吃人,被吃,这些都是令人胆战心寒的,但是,人在饥饿的时候,做的都是恶魔做的事。 “弘法,你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可是,你象没想过,要是我们走了,沙王的弟兄们怎么办?”天一说。 弘法突然被问,马上瞠目结舌,不知如何回答,显然,这是一个问题,人数不少,沙王自己有三万多人马,还有自愿投诚的黑旋风手下的兵,也有二万多,一共加起来有五万人马。这些人马都盼着沙王回来,沙王为了耳城的安全,自愿只身到了敌营,作为人质,从而放缓了攻城的步伐,要不然,琅瑚下令攻城,就是搭成人梯,或者人堆人,就能将耳城拿下。 沙王只身前往,琅瑚上当,留下了他,放缓了攻城计划,赢得了时间,后来就接连打赢几场仗,整个情况生改变,对他们来说,这是新的开始。 沙王劳苦功高,总不能在沙王不在的时候,就这样下去吧!让他的弟兄们七零八落,或者让更多的人都陷入战争的恐惧当中吗? 萧生说:“走,肯定要走,格桑,你把沙王的情况说说吧。” “是!” “沙王现在在都城担任刑部尚书。”格桑说了这一句,萧生做了个手势,格桑没说下去,萧生站起来,走到门外,看看周围,没有什么动静,然后回来,又看看房顶,看看房梁上是否有人,毕竟是在西夏的地界,虽说狐狸已经向沙王投诚,但是态度**,说不定啥时候就投靠了夏王,为了讨好夏王,会到这里来,收集一些可以讨好的证据材料,然后会利用材料大做文章。 萧生的谨慎,让他们都安全。萧生关了门,然后回来,继续说:“大家要小心,说话要谨慎,特别是在当了英雄或者当了好汉之后,更要低调。” 他的提议大家都没意见。 天一说:“格桑,你说吧。” “是这样,沙王被任命为刑部尚书,每天都有很多案子需要阅读和圈阅,非常忙碌。但是,琅瑚不被重用,赋闲在都城,有卫兵看守,进出都需要向夏王报告,经过允许,才能进出门。”格桑叹了一口气,继续说:“他每天都很郁闷,就像我刚才叹气一样,郁郁不得志。” 格桑看得很仔细,对他们都很了解,说出来自然比较顺利。天一清楚了那边的情况,说:“这样吧!沙王是困龙,在浅水湾,几乎干死。在遇到闪电霹雳,突降甘霖的时候,就会腾空而起。现在委屈,将来成大器。” 天一的预测不会错,说完,大家都明白了沙王现在在玩潜伏,深入敌人内部,并且要将敌人彻底掀翻,这是远大的目标,很快就会实现。 第60章 牺牲 天一说了话,大家都深信不疑,觉得沙王还是靠谱的,要想夺取胜利,中间需要让步,做出牺牲,付出代价。 这么多弟兄,胡乱一加,也有五万多兵马,刑部加起来,没有一千人,全国没有一万人,这些人只是事后出现,是维修工,不是主人公。他怎么可能丢下这些人,丢掉主人公,去建立维修工的队伍呢? 按照常理,他终于做了明确的选择。 天一分析完,就让大家散开,各自忙各人的。 格桑回去,向弯刀国老国王大郎报告。 老国王最近又去捕猎,狼群没有以前多,可能和最近的战事有关。 有人的地方,狼就少,狼多的地方,相对比较自由一些。狼喜欢自由,谁都没办法来限制它们。 狼宁愿死,也不愿失去自由。 大郎知道狼的秉性,和狼打交道时间长了,大郎也有了狼的性格,宁愿死,也不愿被他人限制自由。这种自由,是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造就了弯刀国的历史,出现了很多弯刀国的英雄好汉。 强敌想要征服弯刀国,恐怕需要几千年,在几百年里,征服是十分困难的,在几十年里,也不容易征服一个国家,在几年里,可能会灭掉一个国家,这个国不是从外面攻破的,是从里面开始乱的。 格桑报告完了萧生的情况,然后回去休息不提。大郎知道了前线的情况,才明白琅瑚为什么突然从边境撤兵的原因。原来,在边境的时候,琅瑚总是作战凶猛,对弯刀国构成极大威胁。大郎正在操心,怎样才能除掉这个人呢,没想到被闲置不用,真是感谢上苍啊! 琅瑚失败,夏王对他不冷不热,实际上是故意排挤他,让他成为一个被压制的人,然后下一步,会重用,如果能受得了,就更厉害,如果受不了,这一辈子也就完了。 格桑回去,第二天又去找大郎,大郎说:“你去吧,见了殿下,提出表扬,如果需要帮助,直接说出来。”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说:“格桑,你再去会一会沙王,看他有什么变化,如果有,立马都殿下告知,还要回来报告给大郎,好想出办法来。当然,据说殿下的师父——天一道长还行,你们在做巨大决定之前,还是要征求一下他的意见。” 格桑听声音,知道是罗格长老在说话,罗格的年纪又老了一些,但是声音还很年轻,可能没结婚的男人,老了之后说话都还带着孩子气,不是那么老态龙钟的样。 格桑答应了,然后告辞,立马消失。转瞬间就到了沙王的房间,沙王还在阅卷,抬头一看,是格桑,连忙问:“格桑姑娘,你来干嘛?” “是这样,军师已经知道你的情况,他很关心你,弟兄们很想你。”格桑随机应变,没有把大郎给说出来。 沙王看看附近,没有外人在场,就说:“实话告诉你,我现在在这里,非常舒服,只要好好干,等到了一定的时间,我就会得到升迁。等我富贵了,肯定会去帮助弟兄们,我会带走他们,给他们封官,在这个国家,好好地时候,好好管理,将相本无种,江山也不一定,谁都有份儿。不是一个人的独裁世界。我很有信心,帮助那些出生入死的弟兄,过上好日子。” 格桑一听,借故告辞,没有说啥,她很聪明,这时候,离开是最明智的。 琅瑚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觉得她来无影去无踪,也就算了,不再多做要求,只是说:“好吧,你去,本将军还有不少案子要办呢。” 格桑没有说话,她已经到了萧生那里,萧生连忙问他父王的情况,格桑快言快语,将他父亲的事说了个清清楚楚。 萧生点头,知道他父王最忌猎狼次数比以前更少,心里放心了许多,现在战事吃紧,大郎的心一直在边疆,一旦边疆失守,自己的江山。对狼群倒关心的少了些,有狼的地方就有自由,没有狼,说明那个地方很危险。 大郎喜欢自由,萧生最清楚,他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沦陷,于是特别关心国家的未来,国家要有未来,先要保证萧生的未来。 萧生和大郎这种情感,世间少有,非常难得。 问完了父亲,萧生才关心起沙王来,格桑说:“殿下,我已经去沙王那里了。” “真的?” “是的。已经去过了。” “沙王怎么样?” “要是你是我,亲自去见到他,他说的那些话,我不是很懂,你可以懂得,你可以知道他在说什么。”格桑说。 “什么话?” “他说他先要当官,等升官晋级了,他有了权力,再来拉扯弟兄们。”格桑说。 “明白了。”萧生说。 他觉得事情有点紧急,连忙去找天一,天一听了萧生的话,叹气道:“看来,久在温柔乡中,忘了沙漠之地,忘了弟兄们!他说的那些日后升迁,带领弟兄过好日子的说法是哄骗三岁小孩的。” 天一下了结论,倒让萧生觉得有些可怕,为什么会这样?沙王不是贪图富贵的人,他更渴望自由,像头狼那样,不自由,毋宁死,现在戴上了官帽,船上了官袍,竟然过起了好日子,这还了得? 萧生问:“那这耳城看来呆着无益了,不如早点离开,否则,会越陷越深。弟兄们都还等着他的信儿,没想到,等来的是失望,完全不可能得到好的未来。我们是留在这里等沙王升官,还是一走了之?” 天一说:“不用等了,等来等去,没用,不如让格桑前往,再跟沙王说一声,就说我们要离开了,如果没有忘记当初的抱负,就做出明智的选择,如果忘记了,可以提醒,提醒之后,如果仍然执迷不悟,我们就可以离开这里,让其自生自灭。” 萧生点点头,站了起来,看看窗外,出现一抹暗黑的光,像是一团黑风刮过去。 萧生觉得这是不祥之兆,不过,看不出你来是什么,天一说:“这是狐狸派来的奸细,你不要怕,狐狸听了这奸细的话,一定会把奸细杀掉。” “为什么?看不出来,狐狸一直比较爱惜手下人的性命的,不会动不动就杀人夺命吧?”萧生说。 “这个你没弄明白,狐狸仇恨男人,要不然,不会这么对待琅瑚,开始不懂琅瑚来攻城的目的,后来弄清楚了,琅瑚是为一人——狐狸——而来,情况陡然一边,琅瑚处于风口浪尖,十分不利。果不出所料,狐狸果然对琅瑚开始抛弃,形势逐渐对我们有好的方面展,不知道你看明白了没有?反正为师是看清楚了。”天一说。 萧生当然对天一的洞悉,不持怀疑,可不愿意让沙王就这样堕落下去。 一匹头狼被关进铁笼子里,每天都喂肥美的羊羔,也收买不了狼渴慕自由的心。 头狼肯定要奔跑,绝对不会在铁笼中终其一生,那还不如死了算了。自从办案子以来,沙王在悄悄生着改变。 夏王对他不错,知道他常年在沙漠奔跑,没有条件,享受比较舒适的生活。夏王每过三天,就请沙王去吃饭,然后请他听音乐,舒缓紧张的情绪,还有请一些歌舞女人来陪沙王,甚至侍寝,在温柔乡中,过着逍遥的生活,就像仙界中的神仙一样。 沙王觉得都城太快乐了,名利双收,有美人、有家丁、服务到位,当上王,需要时刻操心,不见得有刑部尚书当的舒服,享受着王的待遇,干着尚书的活儿,咋说都是舒服的事,谁都愿意接这个活儿,少操心、多享受,那才是好生活,这一辈子,就是这样追求就可以了。 萧生命令格桑前往打探,看看沙王到底是怎么回事,当面问问,如果不愿意带兵打仗,就算了,他们好做离开的计划。 格桑说:“殿下,我看沙王在温柔乡中,根本不理弟兄,不如撤走,再找其他朋友。” 格桑说的有理,可是,萧生看到有黑烟雾飘过去,有些动摇,估计可能是有人在暗中监视。 萧生摆了摆手,意思让格桑下去,格桑会意,立马消失,天一朝外努了努嘴,萧生没在意,格桑来去如风,没有啥好看的,他从小看到大,没有啥稀奇的。可是,天一还是努嘴,萧生觉得这和平时不一样,往外一看,又是一阵黑风,难道遇到黑风怪了还是怎么回事?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第61章 成败 萧生眼角一扫,现了黑影,手里按着剑,就要冲出去看看究竟。中 天一现他要动武,连忙制止,摇了摇头,按着他的手说:“且慢,看看究竟再说。最近一段时间,是多事之秋,过了这个关键的时期,能胜利,就在此刻,不能成功,也在此刻。” 萧生听了天一的话,心里顿时就像明镜儿一般,原来有很多玄机,其中有妙处,需要慢慢体会。师徒俩闭口不言,渐渐进入修炼佳境,如同行走在半空云中,十分美妙。 再说格桑到了沙王那里,沙王一看,揉了揉眼睛,说:“你咋还没走?” “我走了,又来了。”格桑为自己辩护道。 “哦,又来了啊!那,那,你来干什么?本王都要休息了。”他说着,旁边钻出两个年轻貌美的女人来。 “不好意思,我来得不巧了。”格桑说完,就离开了。 萧生正在修炼,刚准备离开天一的房间,马上长叹一口气,看到了格桑。天一也现她了,连忙问:“怎么样?见到沙王了吗?” “见到了,不巧得很,正搂着俩美女玩呢。”格桑说。 他刚说完,萧生的心猛地一抽,感到一股怒火,难以压制,声音刚才还细声细气,现在突然变粗犷了。 他一把抽出宝剑,对天一说:“真受不了,这个窃国大盗,这个伪君子,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把他杀了,替弟兄们出气!” 天一吃惊地看着萧生,总觉得他变了一个人似的,连格桑都看得目瞪口呆,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是拦着他不让去,还是让他去? 要让他去,耳城离都城有一段距离,不是说去就能去的。 要不让他去,恐怕这怒气难以控制,不容易压抑,这可怎么办? 天一说:“萧生,先别动怒,是人都有变化,沙王是人,是正常的男人,都有正常的需要,夏王用的是计,沙王上当,我们怎么能上当呢?还是要想出对付夏王的办法来才好。” 萧生听了天一的话,想想很有道理,没错,夏王为了达到统治、收买、奴役他,先给他一些好处。就像钓鱼,需要鱼饵,要想套住狼,就要舍得孩子。 夏王肯为沙王花钱,是花国库里的钱,花老百姓的钱,然后将沙王的心俘虏,让沙王死心塌地为西夏为夏王提供服务,有了这个,就比什么都重要。 “比如派加勒去......”萧生一边说着,一边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那手势,看起来比较凶狠,让格桑格外开眼,她从小到大还没见到过萧生这么做。 天一十分欣慰,萧生各方面比较优秀,在分场合的时候,更注意分寸。他清楚,这所大宅院并不安全,狐狸在周围布满了暗哨,还有奸细,甚至连一片树叶,都有可能暗藏机关。 天一说:“不可。” “为什么?” “听说,沙王有个精灵,或者是守护者,名叫蓝莓的,是否有这个事?”天一问。 “是的。” “那么,加勒去了,是否是蓝莓的对手?”天一疑惑地问。 “你不清楚,实话告诉您,师父!这蓝莓属于加勒的,加勒在沙王临走、被送给琅瑚大将军被作为人质前,送给了沙王。这精灵是加勒的财产。”萧生说。 加勒听了,在一旁点头,想要插话进来,可总也插不进来。 天一看出来,于是挥了挥拂尘,那飘逸的拂尘,挥舞的时候显得人特别潇洒,让人感到有一阵微微的风吹来,令人赏心悦目,感到凉爽,微风袭来,不觉得疼痛,反而觉得非常惬意。 “蓝莓蓝莓,在这之前,是加勒的,送给沙王之后,就是沙王的了,蓝莓就得听他沙王的。这叫认死理,从一而终,不信,你让加勒去一下,就明白了。”天一说。 萧生一听,心里凉了半截,意思是说,现在的所谓非同寻常,一般人,没办法来对付他。难道就这样任凭沙王堕落下去吗?这些弟兄怎么办?死去的弟兄们的亲人家属怎么办?这些人都值得关注。 天一说:“不过,要想制服沙王,他的蓝莓很好对付。” “怎样对付?” “蓝莓不怕水,就怕火,将羽毛丢进火里,就一了百了,可惜的没人能接近蓝莓,而且,蓝莓不会睡觉,要等到蓝莓打盹的时候,将其抓住。” “师父,你开玩笑啊!” “贫道是认真的,不开玩笑的。” “你说,蓝莓不睡觉,怎么会打盹呢?” “是这样,一般不睡觉的人,不是不睡,是睡的时间短暂,一瞬间,或者片刻,只是不容易被人察觉,因而给人的印象就是不睡觉。像那个蓝莓,是羽毛,在沙王头顶,睡觉不睡觉谁知道呢?”天一说。 萧生转念一想,真的有道理,也就不再多问。他在问的时候,关于蓝莓的很多事情,他想到了点点滴滴,看看天一偌大的年纪,要替他分析,恐怕也要刨根问底的,麻烦着呢,算了,算了,以后再说。 “师父,不知道羽毛还有什么毛病没有?这次交锋,可能会有很多问题。为了避免麻烦,师父,请明示,告诉我们一条明路,免得走冤枉路。” “其实,是人都有软肋,是神,也有更狠的神来辖制,是精灵鬼怪,当然怕仙人,我们是修道之人,对付蓝莓,其实很简单,如果是别人,包括加勒,来对付蓝莓,可能就有麻烦。”天一说完,看看加勒,加勒惊得张开了嘴巴,半天都合不拢。 加勒非常吃惊,自己刚退敌几十万,还说不行,对于精灵,难道比对付几十万大军还难吗? 他的疑虑,让天一给看了出来,他说:“好吧,我告诉你吧,加勒!精灵和人不一样,人在自然力量面前,不堪一击;精灵不受自然的控制。反而会控制自然。你在某些方面还行,但是在读心术方面,不行。你的力量很大,这是上苍赐给你的,你要多加利用,善于利用,将来一定会让上苍喜悦,但是,对付那个蓝莓,本来蓝莓是金乌身上的羽毛,自然带有神性,要想制服,除了用火之外,就是用金乌。用火的结果,是毁灭;由金乌出面,情况会有转机。请加勒将军三思。” “明白了,殿下的功力,在我之上,这个我承认,但是,要想战胜沙王,还是派我去比较合适,先,我的髻上有两根羽毛,对付一根羽毛,应该以多胜少,多数压倒少数,应该没问题,派我去,不会因此误事。我快去快回,怎么样?”加勒说。 天一摇摇头,萧生问:“师父,为什么不让去?” “你不清楚,他去那里,沙王必定要跟着夏王了,如果不去,还要好一些,给沙王时间,让他自己醒悟。”天一说。 原来如此!天一担心的是加勒把握不好,会对沙王不利,反而让沙王铁了心要在温柔乡中混日子,久而久之,就完全成了西夏官府中的人,就没有斗志,别说弟兄们都管不了,就连自己也要**,以前的抱负会付之东流,以前的豪言壮语也随风而去,以上的承诺再也找不回踪影,更别谈实践诺言了。 萧生说:“师父过虑了,沙王是喜欢斗狠的,如果不给他一点厉害,他不知道王字是怎样写的。” “对,殿下说的是。殿下不会飞,如果会飞,恨不得马上去教训他一通,给他一顿教训,他就懂了,知道锅是铁打的,免得老是想着升官财。”加勒说。 在这种情况下,升官财对加勒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意思,他在殿下的旗下,应该不担心官位或者官职问题,这些都是自然而然的。在弯刀国,不认为当官是多么光荣的事,反而,当官不被认为是好差事,只有在**横行的国家,当官才是捞钱的好方式。当的官越大,越捞钱,地位越高,越有人送礼行贿,就不愁吃喝,因为有人不停地送礼,所送的礼,就够生活的了,温饱问题解决了,就要追求理想的问题,达到理想的地步。 天一说:“好吧,加勒,你就辛苦一趟,将他头顶上的蓝莓收回来,让他清醒清醒,不要因为傲气,将自己陷进去,不能自拔。” 萧生见天一道长松了口,心里很得意,知道天一肯定不会不管,不过,天一更懂得控制自己的血气,不轻易怒,免得影响别人,从而影响自己。让自己从开始到结束,都给人留下好印象,同时可以造就他人。 第62章 苍生 天一知道萧生一心为了弯刀国,但是,天一关心不仅仅是弯刀国,他关心西夏、中原国和弯刀国,这些国家的国民虽然说的话不容易懂,可是,都是上苍的生灵,属于有血有肉的人,是上苍的子女,本来不敢相互残杀的,而是友好相处的,结果却出现了这种事情。 一般来说,有残杀,只要没有斩草除根,就有可能春风吹又生,只要还有人,就会成长,会长大,会带着仇恨的种子,在心中滋生复仇的计划,然后采取实施的行动。周而复始,循环往复,从来都不存在较大的问题。认为复仇能解决所有大问题,挑衅能解决一下小问题。从而让一切都一帆风顺。 加勒得到了授权,决定亲自去都城看看,探探究竟,那沙王到底想怎么样。 格桑有点不爽,为什么不让自己去,让加勒去呢?这说明加勒在处理事情方面的确比她强,这个不得不服,要不然,何必要命令让加勒去呢? 加勒对格桑说:“不好意思,格桑妹妹,让你休息休息,加勒去去就回。” 格桑撅着嘴巴说:“我才不愿意去,你说说看,这叫什么事?前面的路我帮你看好了,到了关键时刻,不让我去了,倒要你去,这不是偏心是什么?” “你不要想多了,叫谁去不叫谁去,这是道长的决定,谁也没有权利阻挡别人,没有权利干涉别人。”加勒说。 格桑对于这个道理,怎么想也不通,不过,想不通也得想,这里面的奥妙大概不是外界能够弄明白的。 加勒不善于安慰人,没说什么话,就离开了,然后到院子里,从头上拔下两根羽毛,往后背一扔,翅膀像长了眼睛,朝着背上飞去,牢牢地粘着背上,然后开始和加勒的血肉连接起来,羽毛迅地长大,然后变成了一对儿翅膀,加勒扑腾了两下,加勒就腾空而起,飞上了高空,然后,加勒扑打着翅膀,一直往高空飞。 越飞,越轻松,因为越到高空,越能感受到气流的强大,气流推动着加勒滑行,再推动翅膀,轻轻扇动,整个人都像箭一样射出去,很快,就到了都城。 加勒找到了沙王的官邸,落在房顶,然后从房顶上,掀开了瓦片往里看,只见沙王的床榻上有两个女人,都是半裸着身子,在绫罗帐里,隐隐约约,沙王久在温柔乡中,早已习惯和女人同榻而眠,如果回到独自生活的时代。 加勒不想当梁上君子,就轻轻地将瓦片盖上,然后从房顶上跳了下来,身上的翅膀重新收了,地上的落叶纷纷扬起,吹动了房檐下的风铃,叮铃铃地响起来,声音清脆,传得很远。 这时候,门突然打开,沙王站在门口,一看是加勒,连忙跪下,说:“末将参拜神人!” 加勒吓了一跳,这人刚才还搂着女人睡觉,睡得跟死猪一样,现在站在面前,还口口声声地说神人,到底谁是神人? 加勒惊愕不已,沙王跪着不站起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会这样,加勒就问:“算了,快起来!有什么事就请说,我刚来宝地,想跟你说说话,说完就走,不会耽误你的事。” 加勒这样说,是安定他的心,可能沙王更害怕,因为从耳城到都城,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到达的,这是神仙才能做的。 世间的凡人就是马不停蹄,骑着快马,也要十天半个月日夜兼程、风雨无阻才能到达。 这加勒不是一般的肉胎凡人,属于神人系列,但还没有位列仙班,因还没到时候,需要他加强修炼,逐渐步入佳境,才能修得正果。这次出来,名声在外,人在房顶,运用了自然之气,但是,没有将气集中,需要将气一泄而出,才能达到目的。 不过,当他到了房顶,开启瓦片的时候,空气的震动,惊醒了蓝莓,小家伙提醒了沙王,沙王久经沙场,对于这种突如其来的偷袭,仿佛早就有备而来,一点都不慌张。 蓝莓悄悄说:“主人,奴仆的头头来了。” “什么头头?” “就是给你羽毛的那位,加勒将军!” “哦,是他啊!但是,你是我的,他来了,是来接你吗?” “不是。” “那他来干什么?” “是来劝你的。” “劝我什么?我又没做错事、走邪路。” “见了面就知道了,你还是快起来吧!主人,他马上要从正门走来,从房顶上降下来,非常轻盈,还带着风,你不要怕,他是好样的,令人钦佩,千万别惹恼他,否则性命堪虞。”蓝莓说。 沙王一听,马上就没了困意,全部消失,他想,这还了得,晚了连命都没了,连蓝莓的头头都来了,还说不是来接我?自从有了蓝莓,就顺利了很多,真的,蓝莓带来了好运,这次蓝莓的头儿来了,不知何意,快点去见,态度要好,尽量表现好一些,否则就麻烦了。 还好,沙王听了蓝莓的意见,赶紧出去,刚好看到加勒下房,于是立马跪下,叩头,行大礼,十分谦卑,让加勒惊愕不已。 “神人大哥,大驾光临,有失远迎!有失远迎!” “少来,少来。” 沙王一听,他咋知道我的想法的?我还真希望他少来! “神人哥哥,你来这里,请到书房叙事。” “不用,我要回去,只问问一些事,问完就走,不在这里耽搁。”加勒说。 “是什么事?小弟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沙王问。 “是这样的,耳城的弟兄们在等着你回话,是愿意继续带领弟兄们走,还是你一个人在都城当官?另外,天一和萧生道长,都是我的朋友,现在在等你回话,到底还要不要打江山,推翻夏王,你好建立新世界,让人们生活得更好?”加勒问。 “这个问题比较重要,我需要考虑考虑,神人哥哥,我想请你给我一点时间,你看可以吗?”沙王说。 沙王很狡猾,他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拖延时间,他很清楚,如果加勒不愿留下来喝茶,也就是说,他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多拖延一会儿时间就是好的,可以生出不少的智慧出来,他是急性子,肯定会马上离开的。 “别想了,到底是造反,还是不造反?只问这一句!”加勒不耐烦地问。 沙王心底没数儿,不过,在关键时刻,不说又不行,打又打不过加勒,看能不能岔开话题,想到这里,他拔下头上的羽毛,谄媚道:“神人哥哥,这是你上次给我的羽毛,我非常珍惜,现在还给你吧!” 沙王说这话,简直是咬着牙说的,一个字一个字的,十分舍不得,也许,蓝莓一旦交出来,他的仕途也就完了,不是羽毛帮他,不是蓝莓的作用,他做不到日理万机,多年积累的案件,在羽毛的帮助下,很快就查明了事实,很快就有了结果,真是大快人心! 加勒说:“我都忘了这事,你还记得?不过,我要提醒你,不是我要给你的羽毛,是你的军师给你的,是为了预防万一,在情况紧急的时候使用的,不知道你用了没有?也不知道起没起作用。” “是这样的,这片羽毛对我来说,非常重要,现在成了我的仆人,形影不离,真是起了大作用,我很喜欢。”沙王说。 “你这么喜欢,为什么还要奉还呢?”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况且是你的东西,要物归原主,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神人哥哥?”沙王问道。 “对,是这么一个道理。”加勒说。 经过这么一来,沙王实际已经表明了立场,就是想要羽毛蓝莓,可是为了转移注意力,不让加勒得到答案,等过了时间,他就会忘了吧。 沙王不敢肯定,可他的确不想造反了。 加勒没有忘记问题,他说:“沙王,我在等你回话呢。” 沙王心想,坏了,坏了,他一定要求我说,那就说吧,免得到时候,弄得大家都不好看。 于是说:“神人哥哥,这样,我还是回去得了,这叫挂印罢官,回去带领弟兄们来打都城,打下了都城,这西夏就是我的了。到时候,我们在一起分享胜利的果实,你看怎么样?” “西夏是你的?”加勒不解地问,“你说西夏是你一个人的?” 他这么一问,沙王立马明白过来,心里叹道,哎呀,这个人真难缠,啥事都要考虑再三再回答才行,否则,容易被对方抓住把柄,陷入被动的田地无法自拔啊! 第63章 巧嘴 沙王见了加勒在逼问,有点架不住,连忙陈明,有钱大家赚,有福大家享,颇费了一些口舌,才将加勒的疑虑打消。 加勒本来是无心之人,听了沙王的巧嘴之言,心里得到了一些安慰,可记不住这么多话。 加勒说:“行了,你的意见我明白了,告辞!你的羽毛还是你的,这羽毛一旦被人指使,就永远被人指使,不过,要是不听话,这羽毛将会落入地狱之火中,瞬间化为气体,消失得无影无踪。” “多谢加勒将军不杀之恩,这羽毛——蓝莓是我的好朋友,我们形影不离,有了感情,不想分开,但是,我也尊重将军的决定,如果想要,随时奉还,绝不吝惜。”沙王说。 他可能最大的愿望就是让加勒快走,等他走了,还可以睡一会儿,两个美人还在床榻之上等他去亲近呢,这加勒真不解风情,事都说完了,还不离开,真的令人心烦意乱。 加勒不想再耽误他,就说:“好吧,我走,你在这里,我在耳城等你消息,限你十五天之内做出明确的决定,否则,你将承担不利的后果。我可没有军师那么好的脾气。” “是,是,是。”沙王说,忙不迭的样子,完全不像是王的样子。这样一个家伙,怎么能带领大家打天下呢? 加勒告辞,长出了翅膀,腾空而起,沙王一见,立马跪下,心里怕极了!这哪里是人,分明是仙,可能,刚才已经被偷看到和美人同寝了。这可如何是好? 管他呢!与其现在看到,不如将来看到,想到这里,他进了屋,现俩美人还在酣睡,这么俩活宝,除了睡觉,还能干啥?想想也是,现在是刑部尚书,就是一个普通的部门官员,需要多多努力,才能当上更大的官,享有更多的女人,有更多的美人侍寝,那是多好的事啊! 这么想着,他就沉沉地睡了。 早晨起来,他被人服侍,水不太热,冰了他一下,他立马清醒过来,难道这是天意? 不是在尚书的位置上坐一辈子,应该要向着更高的位置攀登。再说,夏王已经弄错了,不能再让他错下去,要想达到目标,必须要想办法改变,改变是从内心里改变的。 想到这里,沙王决定辞官,告老还乡。 再说加勒回到了耳城,见到了萧生,讲述了经过,萧生听了,没说话,找到天一说:“师父,已经给沙王下了最后通牒,在十五天之内,沙王必有动静。” “明白了,沙王应该有更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天一说,“他可能在通过和平手段来改善朝政,提高百姓待遇,减轻赋税,但是,夏王绝对不答应,这就势必有矛盾。” 天一的分析非常到位,萧生没有什么补充,就告辞到自己房间休息,加勒完成了任务,带着金乌出去找吃的去了。 再说,沙王参见早朝之前,已经写好了辞职书信,等到向王提交辞呈之后,夏王立马傻在那里,呆若木鸡! 夏王问:“你要走啊?” “是的,我在这里已经受够了。每天太多的案件,我太累了,需要休息休息。”沙王说。 “你这人真是!早不请辞晚不请辞,你要给本王一些准备时间吧?现在倒好,你一走,丢给本王一大堆案卷,本王怎么办?现在找人都难找。”夏王抱怨道。 “夏王,朝中人才济济,太多了,你要不拘一格降人才,不要等到考试时间,才从民间找一帮子人,来临时抱拂教。 ”沙王说。 沙王说这话,老丞相在一旁,都倒吸一口凉气,这人要逆天啊,公开向夏王叫板,他到底想要干什么?想要得到什么? “夏王,老臣有话说!”老丞相上前一步。 夏王看了看,说:“准许!” “老朽认为,刑部尚书是人才,不可多得,需要提高待遇,才能留住他。”老丞相说。 他是千岁爷,在这种场合,他十分矛盾,明明对他不感兴趣,看为眼中钉、肉中刺,巴不得他早点离开,可是离开了他,他就成为自己的敌人,这个道理,三岁小孩都懂。 人家不和你玩了,就离开了你,别以为就这样没事了,风平浪静了,其实,风平浪静下面,更是厉害的东西。 底下暗潮汹涌,非常厉害,从表面看不出来,但是,在水面下,却是充满了杀戮和凶险。 夏王说:“众爱卿,你们还有事要奏吗?没有事,就退朝。刑部尚书请辞之事,再做商议。” 夏王宣布完毕,大家纷纷退朝,高堂之内,人们轻手轻脚地后退,只听得窸窸窣窣的声音,还有玉相撞的声音,再就是,人人都有些惶恐,夏王想要讨论这个问题,有可能是不准辞官。 沙王没有走,夏王命他去旁边的贝瑞楼等他,然后他们离开。 沙王起身前往贝瑞楼。 贝瑞楼是议事的地方,先来的官员,来得早,正殿没有开门,就先在贝瑞楼休息,等到正殿开门,他们再进去。 或者等开完了早会,早朝之后,大家各自散去,夏王要跟谁私下议事,就会留下谁,然后和那个人商谈。 沙王坐在贝瑞楼,外面没有树,树上没有鸟,只有蓝天、房子和高高的院墙,地上有大理石,磨得很亮。 下雨了,大理石湿了,反射出青色的天空,显出像铅一样的颜色。 沙王心里忐忑不安,这辞官不做,是抗旨不尊的表现,闹不好,会被杀头,这险冒得太大,没办法。 正在这个时候,飞鸟飞过天空,出凄厉的叫声,更让沙王心惊肉颤,没想到也有今天,热闹场所不用怕,寂静之处听惊雷。 夏王过来,笑呵呵的,这难道是传说中的“笑里藏刀”?这种阴笑,太可怕了,真是的,不知道下一刻会生什么,总之,夏王以前、现在、将来都是混世魔王,他要谁马上死,谁就不会到明天才亡,这夏王是最牛叉的人。 像沙王哪怕是沙漠上的土布袋,六步倒的最毒的蛇,一旦被咬到,也会马上毙命,等不到写遗书过后才死。 夏王说:“担心的事还是生了,本王一直处于不安之中,担心判官守不住清贫,向往着沙漠的自由,本王也向往自由驰骋,可是,本王却十分尊重判官的选择,要不然,怎么叫判官呢?” 沙王听夏王这么说,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他想,还不会杀我,可能我手里有些兵马,或者说有一帮出生入死的兄弟,肯为我舍命,这个让人感动,不过,要是没有弟兄们,我也不会辞官,当官真好,没有几个为民做主的,全是为自己服务。 也偶尔为国王服务。夏王心里很清楚,越是功臣、越是名将,越没有把国王放在眼里。 夏王觉得很悲哀,遇到了这么一个家伙,好不容易看上了眼,有了一点感情,三天两头请他吃饭喝酒,吃饭,前天还好好的,今天就变了卦,像三岁小孩一样,真是怪怪的! “多谢夏王!” “谢啥?都是兄弟。别客气。”夏王说。 他说了这话,让沙王吓一跳,难道夏王知道他们的计划?怎么说了这话?可能明白了他的用心。 沙王听到外面有人咳嗽,走路时伴着拐杖杵地的声音,打着大理石的地板,啪哒啪哒作响,沙王一听,就知道是老丞相,这个家伙,还有几年活头儿?看得出来,非常健壮,除了走路慢、驼背以外,其他都还好。 沙王问:“是谁?” 沙王目的是要显出自己愚笨,免得到时候夏王嫉妒,嫉妒会产生恨,恨和杀人没有差别。只要恨一个人,就希望那个人立马消失。这就是恨的具体表现。 这个人出现后,就说:“大王、判官,你们都在,现在不妨把话都说明白一些。” “好啊!老丞相说的没错。没必要藏着掖着,大家到最后都会一样,就像进入温泉洗澡,啥都没有穿,但是,都要起身穿衣服的,在下水之后,大家都一样,都是平等的,只有到了出水之后,穿上不同的衣裳,才能分辨出不同社会地位的人来,仅凭衣裳和佩带的饰品,就知道这个人的人品。”沙王说。 “判官,尚书说的没错。的确是这样!”夏王说。 夏王所说的,都是金口玉言,他不敢多说,恐怕言多必失,成为笑柄,或者会导致杀身之祸。 夏王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附近的几个国家,都是自己的俘虏,然后将疆土扩大到当下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以实现自己的大帝的梦想。 第64章 心脏 夏王不想让沙漠判官离开都城,这座城属于西夏心脏城市,就像人的心脏,一定要健康,有了健康,才有一切。 老丞相颤歪歪地,找了个地方,有太监过来,给了老丞相一把椅子,扶着他坐下,刚坐下,马上站起来,说:“臣罪该万死!” 他就要下跪请罪,夏王说:“你这是干什么?” “对不起,夏王,老朽老糊涂了,岂敢不等我主我王落座老朽就落座?天底下都都没有这个道理!”老丞相说。 他这样做,可能要让沙王看看,天底下都是讲规矩的,如果你不讲规矩,就是以下犯上、会乱了朝纲,这样做的下场,会非常难看。 可是沙王就是想乱朝纲,不乱不治,乱得越狠,对他越有利,像这个家伙,已经老得不行,只晓得保护自己,只懂得让自己晚年无虞,不管天下老人,这样的官,完全是尸位素餐,是害死人的官。夏王不知道民情,老丞相也不说,捡好的话说,底下的不好的一概隐瞒,只在形式上表现虔诚和谦恭,实际上,老百姓没有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夏王,我虽然没有老丞相有德高年邵,这一辈子都比不了老丞相,加上身体不行,常年有病,可能在沙漠地习惯了,到了都城不服水土,有些不爽,我想再在都城呆下去,恐怕离死不远了。所以提出辞官不做的请求。”沙王说。 他说这话,意思很明确,就是去意已决,生怕夏王反悔,又强调一下。再就是,老丞相的目的,是想让沙王幡然醒悟,留在都城,一旦放出去,就相当于放虎归山,那样的话,就麻烦了。非常麻烦! 夏王想当好人,希望沙王回心转意,就说:“本王说一不二,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出去后,好好养病,等朝中有事,需要你回来解决问题时,希望你马上回来,本王不胜感激!” 沙王几乎被感动了,他觉得要说离开,还真不好开口,可是不说,心里就不舒服,加上神人加勒那里已经说了,再不能反悔,免得加勒再次出现时,就挺麻烦了。 沙王说:“大王,放心好了,我离开这里,身在沙漠,心在这里,绝对顺服朝廷,不和朝廷为敌,如果违反,天打雷劈!” 正说着,天空一个炸雷,仿佛一块巨石从天空滚过,轰隆隆的,非常吓人,这雷声一想,刚才的一亮,闪电从东边起来,划破长空,落到西边,照亮整个房子。 夏王说:“行,我相信你说的,你是好样的,你走,本王不会亏待你。赐给你的美人,你带走,另外给你黄金五百两,珠宝两箱,仆人若干,车十辆,马五十匹,骆驼二十峰。如果不够,你可以再提出要求,只要本王能办到的,绝对不推辞。说吧!” 沙王有些感动,他不想要礼物,就说:“说实话,大王,我何德何能,能配受这些礼物呢?还请大王收回成命,目前,正是我朝急需金银的时候,府库需要充盈,百姓才会安心。仓廪足而知礼仪!” 听了这个,老丞相身上一动,站了起来,走到夏王面前,说:“老朽觉得有问题,暂且告退。给对方的礼物,可以给,但是,需要保证一件事,才能放心放你走。 ” 老丞相毕竟是老姜,生来就辣,他说:“沙王,老朽暂且这样称呼你,你马上就不是刑部尚书,因此,你要恢复你的名声。大王,权且这样,就封判官为沙王,取得合法地位,只是弟兄们不可作乱,给一些遣散费,想走的,都可以一些,不想走的,这笔钱也存在府库,等到退役的时候,再一并结算,以前作恶,现在从善,不再深究,争取改邪归正,早成正果。” 老丞相说完,又咳嗽两声,揭开茶盏盖子,吹开漂浮在水面上的叶子,那茶冒着悠悠的热气,外面有了,抿了一口茶,清了清嗓子,说:“大王,我主我王,最近一段时间,老夫总在想着怎样才能让国势兴旺,现在,国内刑事案件不少,刑部尚书又要请辞,老夫认为,要起用琅瑚将军了,否则,琅瑚将军一直消沉下去,恐怕将变成一个废物。” 老丞相的说法,正是戳着了沙王的痛处,他一走,的确有不少案子,需要重头再来,那些冤案太多,不是蓝莓的帮忙,他怎么应付的了? 老丞相的意思最明白不过,他觉得刑事案件办得挺好,如果沙王走了,这个烂摊子怎么办?迄今为止,还没有谁能过他。 他一走,西夏的刑事案件就要回到从前,旧案未了,新案又来,这些案件,足以让人伤透脑筋。 这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将西夏的监狱扩大,扩大,还要扩大,目的是装得下足够多的囚犯。囚犯到底是不是蒙冤的,谁都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最重要的,是预防犯罪,可是,有人愿意犯罪,只有犯罪,才有吃的,鉴于罪犯可以养活很多官僚,对于罪犯,老丞相明知故犯,没有制定相应的策略来消灭犯罪现象,反而越来越多,频率越来越高。 老丞相要找好一个接班人,来替补沙王的位置,沙王很开心,觉得总算有了下一家,免得到时候一走,那些人囚犯还真的没办法平反昭雪,让被冤枉的早点恢复名誉、赔偿人家的损失。 但是,夏王没有这个概念,他觉得那些囚犯该死,听说要琅瑚来主管司法,心里不乐意,就说:“老丞相,算了,琅瑚另有用途,派他到前线,去掠夺别人的资源,去推翻别国的政权,对我们有好处,何必在国内干一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 老丞相一听,觉得有问题,但不好说,看看沙王,又看看夏王,他说:“别人的东西,就是抢过来,时间不久,人家还会抢回去。地盘也是,人也是,都不要太霸道,强扭的瓜不甜。” 夏王哈哈大笑,说:“老丞相,你今天怎么了?这不是你平时教导本王的吗?今天怎么了?不像你平时的样子了。是不是在沙王面前不好意思,还是想故作清高,向装一装好人?” 老丞相听了夏王的话,吃了一惊,心里非常难受!这是什么国王?竟然这样不给面子?竟然在他面前说这话!这叫我一张老脸往哪里搁呢? 沙王看不过去,就说:“大王,在下要离开这里,都城不适合我,希望大王恩准。” “你这人真是的!本王早就恩准你了,你还在求,你想干什么?”夏王说,显得有些不耐烦。 他说完,就对丞相说:“行了,咱们走吧。沙王,你走,本王不送你,你想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本王支持你!不过,你在家闷得慌的时候,想出来工作的话,可以来都城觐见本王如何?” “可以,非常渴望能再次见到大王。”沙王说。 他说这话的意思是,在不久的将来,他就会成为这个国家的新的国王,是主宰这片土地、管理这里的百姓的人,当然,苍天有好生之德,更不会将夏王处死,而是让他好好看看这个世界,这个美丽的世界,这个美好的家园,被毁于谁的手,又是谁的手将已经开始败坏的世界拯救? 夏王命人进来,将老丞相送到自己的宅院好生休息,夏王也回到自己的寝宫休息,剩下了沙王,他回到宅院,收拾了东西,就要出城。 跟随他的女人也要跟着出来,沙王禁止不住,可是,女人铁了心要跟随他,他既没有钱,也没有权,现在跟着他,等于从零开始,重头再来。 沙王带着女人上路,经过一番恶劣环境,经过陡峭的山,那些石头形态可以,看上去挺美观的,有点像骆驼,又有点像祖先留下来的大书,上面的文字大多数是隶书,还有的是草书,总之,这里有着浓厚的文化气息。 可是,沙王没有心情来看,他最大的愿望是见到这里写下他的历史,将来让后人看到,从而了解他这个人。 再说天一听说沙王回来,合城的人都欢呼不已,觉得对不起沙王,当初是民众的意思,一定要送他出城,消除隐患,博得琅瑚的同情,当时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作用不明显,还是要慢慢笼络人心,因此,沙王处处留意,倒没有留下什么遗憾,反而赢得了琅瑚的好感,而且关系在逐渐加深,以至于后来琅瑚将军邀请沙王做朋友,想让他当军师。 第65章 设宴 狐狸听说沙王已经回来,立马设宴招待。 桃子举杯,对沙王说:“早就盼望沙王凯旋归来,今天终于得见,真是太好了,不知道沙王有什么想法和打算?老夫很想知道!” 他的话已经没有人质疑,因为他习惯这样说,真的是口头禅,他年纪轻轻,说老夫老夫的,看来是资格老,是军师,战中是军师,和平年代是师爷,打仗的时候,可以出谋划策,指挥千军万马战场厮杀,和平的时候,就帮助治理耳城,处理案件,也是一个难得的人才。 狐狸用他,主要是因为他天真无邪,人小鬼大,天文地理,无所不知。人有不完美的时候,当然,伟人和平凡人的差别是,对待失败的态度,和坚持的程度,以及思考的时间长短的差别。 “多谢军师,有了军师,打遍天下无敌手,军师真是人才!”沙王说。 “哪里哪里!老夫已经多年没有出征打仗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带兵。”桃子说。 “军师,你想打仗吗?”沙王问。 “当然。” 桃子回答得很干脆,斩钉截铁的样子,好像是个战争狂人,实际上狐狸舍不得他去一线冲锋陷阵,她倒希望桃子好好地守住这座城。 “那太好了!”沙王说。 沙王还想说下去,萧生给他使了个眼色,碰巧被沙王看到,沙王知道言多必失,就没有继续说下去,他很清楚,如果再说下去,恐怕夏王又派大军来攻城,现在还没准备好! 沙王连忙改口说:“真的想不到,想不到军师如此神勇!” 小屁孩怎会神勇?不过,人往往看不起的人才厉害,像桃子这类人,他是狐狸,后面有老虎,真正的厉害的,是狐狸,他就是狐狸前面的兔子。 天一说:“沙王,你累了,该休息了,不要忘了,你对夏王的承诺。” 他这一提醒,倒让他非常吃惊,难道他已经知道了他和夏王的对话?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果真如此,加勒回来后,就到萧生的房间,刚好萧生和天一正在谈道,看到加勒回来,还没开口,加勒就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讲了个清清楚楚,师徒两个听了,沉思半晌,没有说话。 沙王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就是说狐狸和夏王是一伙的,而且,自己在萧生和天一面前没有秘密。 可能是蓝莓透露的信息,蓝莓对沙王很忠心,可是,这是对他服务忠心,是工作上的,但是,在信息方面,可以不忠心,因为蓝莓的母体在加勒这里,为加勒提供相关的消息是应该的,责无旁贷。 信息是相通的,加勒往天上扔一根羽毛,立刻变成了镜子,镜子里没有自己,是沙王,在镜子里看沙王,能看得清清楚楚。 因此,加勒知道沙王的情况,隔着遥远的空间距离,可以清清楚楚地知道沙王在干啥说啥。 到了这个地方,天一和萧生对他也看得清楚,知道他的心里有什么。 沙王有了蓝莓,喜忧参半,喜的是有能力强的仆人帮忙,招之即来、挥之即去,非常省心,忧的是,在他们面前毫无秘密,一点**都没有了,想撒谎都困难。 “城主,本王当然没有忘记对夏王的程诺,本王言必行、行必果,就是要对得起夏王。 ”沙王说完,看看加勒,加勒闭目,不看他,免得给他压力。 狐狸呵呵一笑,听起来有点冷,不过,这笑声不大,不够振聋聩,可是,很有震撼力,这是因为她是城主,城主就是老大,说一不二。 狐狸笑完之后说:“这样吧,沙王,我们一向都尊敬你。你想一想,你答应了夏王,能否做到?” “这个,当然能做到。”沙王不以为然。 但是,萧生很清楚滴看到了他的心,他是口是心非的,天一也点头,这点头,萧生清楚,其他人不懂,还以为的确是他们在做,实际上有很多人不想做。 弟兄们不会答应,将来没有前途,跟从了沙王,还有希望。这好比是狼,总要有头狼,没有头狼,狼群就会消失。 狼喜爱自由,不受别人摆弄,经过千百年的驯化,还是桀骜不驯,谁也拿狼没有办法。 这时候,笙歌艳舞,开始响了起来,照样,沙王不太满意那些歌舞,在都城,夏王已经赏赐给他了美女,走的时候难舍难分,最后还是带了一起走,现在到了这个地方,算是对她们一个交代,从她们的反应来看,还算不错。 沙王有了俩美女,对其他女人已经没了兴趣,两个女人,就可以要了他的命,这两个女人,是都城数一数二的美女,经过精挑细选,给了沙王,目的是笼络他的心,不要造反,如果屠刀举向五万西夏兵,恐怕会引起全国不安,为了安全起见,这个投资是值得的。 再说西夏国国王的兴趣,对美女不是特别浓厚,他觉得美女是妖精,总会吸精,人会精尽而亡,再说,美女只懂享受,不知道体贴人,相比较而言,还是糟糠之妻最好。 狐狸笑完,赐酒压惊,萧生致谢,天一说:“曲终人散,该走了。贫道休息不足,暂且告退。” 可能,天一不想听他们说话,狐狸也不反对,他要离开,就让他离开;弘法还没有吃好、玩够,仍然岿然不动,天一踢了他一脚,当然,暗地里,在案几之下,谁也不知道,只有萧生知道,他想,弘法只顾眼目的**,只想满足口腹之欲,逮到免费的,吃个不停,谁知道,嘴上吃得饱足,大腿却挨踢,这种付出看来得不偿失。 他踢完之后,弘法本想再赖一会儿,看到天一的眼神,有些异常,不敢再耍赖,就站起来,跟着师父,灰溜溜地走了。 他一走,沙王就坐不住,看来,他回来之前,他的行踪,他的举动,都被人知道,在他们面前,沙王成了透明人,没有什么秘密 要说道行深的,要数天一,萧生稍微差一些,但是,萧生有加勒,加勒和他是通气的,至于格桑,格桑经常来往,对弯刀国国王非常清楚,来往迅地传递消息,也是大功一件。 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偷奸耍滑!狐狸懂得龟壳占卜,通过龟壳能知道未来,也知道真相。通过龟壳,可以看到很多东西,就像仙人的眼睛,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眼目所及之处,尽都精彩绝伦,令人感到非常神秘。 狐狸说:“大家都疲惫不堪了,本来想一夜狂欢,但是,在座的都是高人,有着高尚的生活方式,不是世俗之人,只贪图短暂的欢娱,也就算了,大家回去,各自好好歇息,以后再说。” 大家都起立,向城主拱手,狐狸和桃子先行离开,剩下的人,才依次离开,各自回去休息。 再说沙王回到住处,心情很糟糕,不知道该怎样排解。有些人不能光看表面,还是要看内心,这群人,都是些什么人?难道上苍安排他们来我身边,就是来辖制和欺负我的吗? 他郁郁不乐,正要沉沉睡去,有人来敲门,他要起身开门,为他侍寝的美女,其中一个站了起来,准备去开门,他制止,然后说:“不要去,我去看。现在有危险,要死我先死,你们好过幸福的一生。” 沙王很感动,不知道,在无意之间竟然得到一块璞玉,本质很好,外面看不出,看来,得到这个人是自己的福气和造化。 在这个时候,最要紧的就是看看是谁来了,要干什么,在夏王那里,在都城,在敌营,感到比较安全,因为大家都清楚,沙王是土匪头子,是笼中的老虎,离开了大山,啥都不是,任凭小土狗在狂吠,恨不得吃掉他。 他倒觉得在敌人当中比较安全,在朋友当中感到危险。这种场合,可能最大的需要的,就是安全。 打开门一看,不是别人,正是萧生。 萧生说:“不好意思,打扰了,沙王!” “你是军师,有事请讲,不算打扰。”沙王说。 “这里说话不太方便。”萧生说,“能不能借一步说话?” 沙王的房子也挺多,这里不行,可以到另外的房间。沙王不想让萧生走路,就让他的两个美女回避一下。 俩美女看来很懂事,也经常被人打扰,懂得回避的道理,更懂得怎样照顾客人,可能受过专门的训练,经过严格考核才脱颖而出,成为女人的美人,人精中的人精。 他们刚从宴席上回来,肯定最想吃的就是喝点茶,只要有茶,就能提神。 第66章 誓师 懂事的美人给萧生送来了茶,其实是底下的粗使的丫鬟煮好了茶,经过一层一层的传递,到了沙王美人的手里,最后送来给萧生,算是一种招待贵宾的礼仪。 萧生接了茶盏,慢慢地喝,不是大口地吞,他来找沙王,是来说事的,不是为了讨茶喝。 “军师,本王知道,现在弟兄们想要起兵,争夺城池,直到都城,将夏王赶下台,我们好上台,让弟兄们过上好日子,对吗?”沙王问。 “没错,当初誓师起兵的时候,就是这样说的,难道沙王忘了吗?”萧生问。 “没有忘记,时刻都在回忆,想当初,是不是有些犯傻?” “为什么?” “小美,你下去吧!”沙王吩咐道,原来那个沏茶的女人,名叫小美,是夏王赐给沙王的女人,为的是笼络沙王的心。 小美说了一声“是”就低着头、踩着碎步,退了出去,沙王的房间空间大,房间多,这是狐狸安排的,为的是居住的条件,要和他的身份资格相称。 萧生见她下去,看看左右上下,也没什么人了,等着沙王说话。 “以前觉得夏王非常坏,心肠毒辣,原来那是以讹传讹,真实版的夏王是一个不错的国王,至少对我很不错,我也十分满意。他对我十分照顾,没准说不定将来扶持我到老丞相那个位置,这样简直太好了,真是本王梦寐以求的事。”沙王说。 萧生听了沙王的话,心想,糟糕!沙王在撒谎。 沙王很想再去都城,不想带领弟兄们去打天下了。他现在很满意,他何必要辞官,到荒漠戈壁上去过苦日子呢,现在过得挺好,一直不为吃喝忧虑,有吃的,有玩的,谁还去忧国忧民?都是拿着国和民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满足自己的私欲罢了。 萧生已经进入沙王的心里,看得清清楚楚,沙王的语言已经显得多余和苍白无力,萧生看到他的心,已经不再诚实,于是说:“沙王,你现在走上这条路,已经没有退路,必须要走下去,否则,你的下场会很惨。” “军师,你别威胁我,从小到大,本王就是一匹野狼,不习惯被人奴役,也从来没有谁能征服我,不过,你说的话,本王会听,觉得你是真心在帮本王。” “你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告诉你,贫道帮你,可能是不怀好意,想利用你达到贫道的目的。” “是吗?谢谢军师!你坦诚告诉本王,说你可能不怀好意,那么,本王估计夏王善待,大献殷勤,有可能也是不怀好意!” “沙王,你是沙漠之王,对于人心,看得比谁都透彻!你就像天上飞着的雄鹰,隔着高空,就能看到地上的小兔,哪怕小兔躲进了青草地,沙王也能找到那小兔子。” “军师,不好意思,你敢承认自己不怀好意,本王不相信,你肯定是好意帮本王,本王也看出来了,军师是心怀天下黎民百姓,不是为了自己私利,不是为了满足个人**,是为了大多数的幸福。本王自有分寸,按照既定目标在逐步实现。” “啥既定目标?贫道非常着急,你现在还年轻,不要被他迷惑,你是头狼,后面有一群狼跟着你,你的责任重大,不要上当,不要去吞吃毒钩,看起来非常好,一旦吃了,就一定上钩,上了钩,就很难再脱钩,成为猎人的俘虏,那样,狼皮和狼肉都被猎人利用,当然,也会有很多问题,当然,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没有人一辈子不求人,大王要想成就一番事业,必须要有弟兄们作为坚强后盾。” “是啊!本王一直在依靠弟兄们,也没有出卖弟兄,都是规规矩矩的,本王想通过制造平等、和谐的环境,然后取得夏王的信任,等到做到大丞相那个位置,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想必也是十分痛快的事。” 沙王一直在为自己辩护,可是,萧生看得太清楚,就不会搭理他,这让沙王有点恐惧。此处无声胜有声,沙王的额头开始大颗大颗地往下滚汗珠子。 萧生知道他已经产生恐惧,就说:“到底怎么回事,你心里清楚。无自由,宁愿死,这是你的追求,也是弟兄们跟随你的理由。你只顾自己,去享受荣华富贵,不管弟兄们死活,你的弟兄还会跟你吗?恐怕不会跟你,头狼最后的下场,你比谁都清楚。” 萧生不说就算了,一说出来,沙王的确有些担忧。算了,就这样吧,夏王很有迷惑性,将我自己给迷惑了,那怎么行?到时候,再一口一口喝我的汤,我还能让夏王得逞吗? “沙王,贫道认为,夏王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他要杀你,是先给你煮温泉,开始很美,到后来,就死了,然后熬上十天半个月,你的骨头就被熬化了,成为肉羹,他要一勺一勺地挑着吃,或者喂鱼。”萧生说。 萧生的话刚落,只听“噗通”一声,沙王跪在地上,对着萧生磕头。他觉得萧生是神人了!怎么自己所想的,他都知道?很厉害的神人,加勒都十分尊重他,这还了得,这不是说明加勒也认为萧生是神人吗? 在神人面前,很难隐藏内心的秘密,刚才自己想的,没有说出来,他竟然全部知道,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萧生吓了一跳,这么一个家伙,竟然很会变化,不过,证明他还有善的一面,需要好好扶持,于是双手搀扶,说:“快快请起,贫道承受不起,快起来吧!” 他说完,要将沙王扶起来,沙王不干,说:“你答应我,我再起来。” “答应什么?” “答应帮我,我再起来。” “我已经答应了,你起来吧。你想想,如果不帮你,我们早就离开这里了。”萧生说。 “也是,军师真是很有耐心,容许我犯错误。那夏王本质上很坏,但他在装好人,听信他一派胡言,看样子比较喜欢撒谎。”沙王说。 “这是道士的责任。如果西夏妖孽甚重,最大的魔头就是夏王,他是魔鬼,不可能对西夏国的国民好,只会吃人,不会吐骨头,外面看到的,都是活着的,没有被别人看到的,都是死了,被吃了,无处可寻。你要警惕,贫道看你是天上的星宿,是武德星,所以要辅佐你,你不要辜负上苍对你的期望。”萧生说。 他说了这话,让他很感动,这是什么精神,沙王都清楚,没有萧生,天上的武德星就要陨落,成为终生遗憾,但是,偏偏就有这样的安排,这是命运,是注定的,你再努力,也没用。不可能和命运抗争,也不可能拿石头去砸天,砸来砸去,最后石头落下来,还是砸伤自己。 外面的虫子叫得欢,萧生的话也说完了,沙王的决心也下了,决定还是要实践当初的诺言,既然上苍有意,让他带领受苦受难的老百姓寻找幸福吧。 萧生的目的已经达到,也就不想再耽搁沙王休息,就要告退,沙王完全没有睡意,考虑怎样再起兵。狐狸那里已经表态,决心实践在夏王面前许下的诺言,可以到现在,情况生了变化。如果带兵出城,肯定会招来非议,说不定夏王以其背信弃义为由,再次兵,攻打耳城,那样的话,后果比较严重。这些道士,到时候轻轻扬起拂尘,离开了耳城,自己却走不了,这不是最大的悲哀吗? 他的心思,萧生又看出来,但他没有说破,只是起身要离开,笑了笑,对他说:“最近,总感觉到事情特别多。” “感觉归感觉,但是还要有证据。本王在面子上是你的王,实际上,私底下我们是弟兄,这样才更亲密。我算看清楚了,患难朋友才是真朋友,你在这里,我要好好和你合作,将来打了天下,和你同享荣华富贵。”沙王说。 萧生只是笑笑,然后离开沙王的房间。 沙王送萧生出门,然后返回,看到他的俩美人已经坐在床榻上,沙王借着灯光一看,越美丽,可是,心情已经不被美色所迷,而是确定了心思,要先带领难兄难弟们走出困境,都有女人,都有家,不能光贪图个人的享乐。 人活着,总得有个希望,人活着,就得奋斗,哪怕失败,也觉得甘甜。这个过程,非常难得,这个结果,倒是其次。 第67章 带刀 萧生回房,开始修炼,他见沙王回来,心里的一块石头算落了地,专门潜心修炼才是正道。 再说加勒一直担心萧生去找沙王恐怕要生争吵,沙王脾气一上来,恐怕对萧生不利,自己是带刀侍卫,保护着殿下的安全,岂能坐视不管? 加勒的天职使然,让他不自觉地跟踪,离萧生不远,萧生不知道。加勒离他不远不近,如果看他停下来,他也停下,观察一下,周围是否有鸟窝,房檐下、树枝上,这成了他的习惯,萧生是弯刀国的殿下,是惟一的太子,千万不能出事,一旦出事,加勒就成了千古罪人。 萧生进去后,加勒飞上了房顶,他听的很清楚,蓝莓传递信息的功劳很大,羽毛振动空气,通过气体的交流和传播,加勒的翅膀,还有收了翅膀之后的羽毛,都能从蓝莓那里得到有用的信息,这次去活动,因为加勒犯困,没有怎么在意,也没有听到具体的安排。等她一清醒,就马上明白了一些事,这些消息,瞬间让他知道。 他们的对话,加勒听的清清楚楚,加勒也知道了一些事情,但他是带刀侍卫,不能多言多语,否则,他就是殿下了,而这血统是不妥当的,不能担任殿下,否则不被祝福。 在听的过程中,他差点睡着,还行,有金乌的提醒,金乌饿着肚子,越饿越精神,没有睡意;要是吃饱了,倒头就睡,就是打雷,也别想吵醒他。 他不停地提醒加勒,加勒的责任心也在起作用,结果,加勒没有睡着,觉得还行。如果没有担心,早就睡着,金乌很好对付,金乌的要求不高,只要有鸟蛋,其他都靠边站,都是小菜一碟,但是他不滥用的他的权力和法力。 萧生离开沙王的住处,加勒看到他进入自己的房间,在进门之前,先看了看两边,确定没有人跟踪,他才将门关上。 加勒松了一口气,对金乌说:“沙王不能到都城,一到都城就中了邪灵,跟着夏王跑,早就忘了正道。 ” “这个不奇怪,他还算可爱的,听别人的劝,还能迷途知返,懂得悔改,不是一条道走到黑的。”金乌说。 金乌饿着肚子,还能说出这么光明正大的话,看起来,像是正人君子,他的话,当然要参考的。加勒不敢马虎,带着金乌出去,想起来耳城的东南方有瞭望台,可以去那里看看。 他来到瞭望塔,可惜太高,要从那边爬楼梯才能上,看看金乌不停地催促,也就等不及,拔下头上的羽毛,往后背一扔,就变成了翅膀,扑腾腾,像老鹰那样,上了塔楼。 他上了塔楼,楼上有四名士兵,看到一个长着翅膀的人飞来,突然从天而降,吓得不轻,纷纷丢下长矛和刀剑,跪在地上,连连磕头。有人告诉他们,只要遇到这种神人,磕头能保平安。 加勒说:“别客气,我是加勒。” 大家一听,面面相觑,斗胆抬头一看,不是加勒还能是谁?他们经常守塔楼,看加勒看得最清楚。 “将军,英雄,你来干啥?怎么没休息?” “没事,睡不着,出来转一转。”加勒不想让他们知道这个秘密,当然,金乌也清楚,不会再去想这些问题。 他说完这话,眼睛扫了一圈,他眼尖,看到了在房檐下有鸟窝,就不想让他们看出来,免得说出去,别人笑话,或者看出了他们的秘密,引起狐狸的注意,就有可能流传出去,免得树大招风,或者让人耻笑,于是说:“你们下去休息吧,本将军替你们值一会班。” 加勒知道,他们四个,可以喝酒,凑成了一桌,也挺有意思,在一起,吹牛、喝酒、吃饭或者**,或者戏耍,或者去逛窑子,都是允许的,前提条件要么是笨的,要么是有钱又有闲的。八笨的的人,窑姐可以倒贴,自己过瘾了,比什么都重要。有钱有闲的就不用说的了,这样的人有很多。 四个人巴不得这样,再说加勒将军是狐狸城主的座上宾,十分器重的一个人,谁见了加勒都十分佩服,他说一不二,大家都服从他的权威,这次让大家去玩,想必是真正关心士兵,让文武之道用到极致。 大家都很开心,欢天喜地地道谢下楼,加勒说:“半个时辰后,回来见面!” 他说的话,大家都爱听,并且感到深深的尊重,这是虚怀若谷的表现,只有这样的人,大家才心满意足。 他们恨不得跳下瞭望塔楼,可是,没有那勇气,只有按部就班,掩饰着内心的喜乐,缓缓地下楼,然后消失。 加勒看他们走下去,连忙飞起来,拿了带着麻点的鸟蛋,对金乌说:“兄弟,快吃吧!” 他说着,将鸟蛋交给金乌,金乌觉得不好意思,赶紧说:“不好意思,动作慢了半拍,要抓紧时间,免得被人骂。” “明白就好!”加勒说着,拿出第二个鸟蛋来,金乌这时候已经变成了巨人,面对小小的鸟蛋,爱不释手,恨不得马上就吃,却四顾茫然,觉得有一股气场在影响着他。 这个气场越来越强,像一阵狂风,迎面打来,以至于让翅膀左右摇摆不定,加勒吓一跳,正在寻思怎样对付,那风就过去了。 金乌吃完了蛋,正想要睡觉,加勒说:“老弟,刚才是谁来了?是不是狐狸?” 金乌抹了抹嘴巴,说:“不是,是蓝莓。” “这小子,在跟踪我们?” “是的,受人之托,来看看究竟,没有什么奇怪的。” “哦,受谁的托?” “是殿下帮助过的人,把羽毛给了沙王,沙王就是蓝莓的主人,是受他的托。” “哦,明白,那么,我们的秘密,他不是知道了吗?” “这枚啥奇怪的,我们的秘密,他生来就知道,只不过,是借着沙王的吩咐,他顺便出来玩一玩,散散心而已。” “哦,是这样,你说,他为什么生来就知道我们的秘密?” “这个不难理解,他是我身上的一根羽毛,我的羽毛,怎么不了解羽毛的本体呢?” “嗯,清楚了,原来如此!” “哦,哈哈哈,嗯,现在吃饱喝足了,该打道回府了。” “老弟,你说,沙王知道了我们的秘密,他会不会采取行动呢?”加勒不安地问。 加勒的担心不无道理,他知道沙王是一个见利忘义的人,可是,在关键时刻,还是听劝的,知道孰轻孰重,晓得怎样才能保护自己。至于心怀天下,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慢慢培养,就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慢慢地雕琢和打磨,还是可以成为佳美的玉器的。 这时候,底下有人说话,像是煮开的水,忽高忽低,加勒说:“老弟,他们回来了,还是蛮守时的,说这个时间,就这个时间,真好。” “他们怕是遇到了不想看到的人,才回来,否则,没这么快!” “谁?” “等我变回去再说。”金乌说完,就变成了玉指环,套在了加勒的手上。 加勒见他变回去,然后催促道:“好,说吧,遇到谁了?” “黑旋风。” 他刚说完,就有人上来,他们说:“本来还想玩的,真倒霉,要是没遇到他,那有多好啊!” 加勒心想,会遇到黑旋风,黑旋风在干嘛呢? 想到这里,还没开口,他们就围过来,大家都很气愤,看到加勒,开始起牢骚来。 加勒问:“怎么了?没有玩尽兴?” “尽兴个屁,遇到了黑旋风。” “黑旋风怎么了?” “这是当差期间,他知道我们是当值的守望兵,现我们在街上闲逛,其实本来是想去逛窑子的,没想到被他打回来。” “怎么还打?” “我们不属于他管,但是,他的位置比我们高,听说他已经暗地里投靠了沙王,我们是城主的兵,他出来横加干涉,要不是看在他曾经是我们将军的份上,谁肯放过他?也不会听他?要是认真打起来,我们四个还打不过他一个吗?” “没有其他巡逻兵吗?” “没有,他每天有自己在街上跑步的习惯,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就出来,今儿个,我们真倒霉,遇到了他!” “哦,是这样,没有打起来。” “没打起来就好,打起来就不好,都是兄弟,干嘛要自相残杀?” “将军,你是我们心目中的英雄,我们一直敬仰你!就是想弄明白一件事,不知道当讲不当讲?”他们刚才碰了一鼻子的灰,回来后开始向大将军问了。 第68章 杀生 守望兵的问题,让加勒感到有趣儿,看来,人都喜欢问问题,除了那些不懂装懂的,自视清高的或者害怕羞耻的,大概都喜欢弄明白自己想知道的事情。 “好吧,你说,到底是什么问题困扰了你们,说完之后,我就要走了。”加勒催促道。 “为什么在战场上不杀人,只伤人?” “苍天有好生之德,不杀生,只要敌人没有武器,丧失了战斗能力,就用不着杀死对方了。” “明白了,为什么要这样?” “我的本事,都是拜天所赐,应当怀着感恩之心,才能百战百胜。”加勒说。 加勒说完,立刻闪人,腾空而起,飞走了。 四人差点又给跪了,只感到风大,跪着还安全,瞭望塔上有风铃,铜的,竟然叮叮当当,响了好一会儿。 加勒到了萧生房前,萧生说:“加勒,你回来了?” 门没有开,萧生隔着门窗,看得清清楚楚,加勒不觉得奇怪,这是殿下的基本本领。 加勒轻手轻脚地走到门前问:“可以进来吗?” “可以。” 萧生准许加勒进来,加勒没有在门外称呼萧生为殿下,为的是防止隔墙有耳,听到了这件事,狐狸报告给夏王,夏王肯定又要动一场血风腥雨的战争。 当然,他没有想到,加勒一人能挡百万的兵,经过几次较量,想必懂得了一些。 “怎么样?给金乌弄到鸟蛋了吗?” “弄到了,吃了,现在在睡。” “嗯,你们团结好一些,金乌的本领非常大,说不定将来还有硬仗要打,不团结,就会被敌人看笑话,还要打败仗。” “打败仗?自从打仗以来,我还从未打过败仗的。” “骄兵必败,你不要骄傲,否则,一定会失败。” “知道了,殿下。不知道格桑最近怎么样了?” “她还好,心高气傲,不过,在你面前,嘴上再不服,心里还是暗暗佩服。” “哦,我知道了,难怪有人时候说话那么冲呢!” “明白就好。” “奇怪得很,沙王竟然派蓝莓来跟踪我!殿下,沙王那里,不要太相信,多少要为自己留个后路,还是要善于利用才好。否则,恐怕对殿下不利。” “是吗?敢情你们内部就有纷争了,那蓝莓不是你们一伙的吗?” “各为其主。现在,是殿下将蓝莓给了沙王,我们当然没意见。金乌身上多的就是,不送人,也会自己掉,自己掉下来,掉下来的,被风吹到天山,就是天山上的雪莲花。”加勒说。 “嗯,那是很美的花,在艰苦的条件下,能够生长得很好。”萧生看着远处,出了感叹。 天色微明,天快亮了,萧生才意识到没睡觉,就对加勒说:“你也辛苦了,去吧,休息一会儿。” 加勒知道萧生经常是这样,熬夜练功,对身体很不好,但心里怀着芸芸众生,对自己身体再不好,也要坚持,坚持到最后,只要人民幸福,就足够了,心里就会有成就感。 殿下的想法和加勒的想法不同,加勒只是想通过武力来解决问题,萧生是想通过教育来教导人走正路,不至于在邪路上越走越远。 加勒不睡觉都可以,只要脚板心和地面亲密接触,就有无穷大的力量。 就像天上的两个圆东西,会光,总在值守,没有休息的时候。 萧生也没有休息的意思,他说:“这样,我不休息,是说不过的,但不能休的时间过长,否则,就有问题,肯定不会长寿。” “殿下,你说的,我明白,睡的时间长的人,一般是不长寿的。这是符合天地运转规律的。”加勒说。 他说这话,目的很明显,就是要让萧生保重,不要过于思虑,人的力量有限,思虑过多,对身体没有益处。 萧生明白加勒的心意,然后闭目,调整呼吸,气运丹田,然后将气体慢慢运行在全身,迫使身体的瘴气,顺着毛孔,全部和外界进行交换。 这样感觉才舒服,从头到脚,都感觉到酣畅淋漓,简直爽极了! 这时候,外面的公鸡又开始叫了,非常奇怪,公鸡竟然在耳城成为一道奇特的风景。城主狐狸喜欢吃鸡,城里的人,都养鸡,将鸡养的肥肥的,送给城主吃,城主吃不过来,就专门挑选那些雏公鸡,还不会打鸣,但是,肉质非常好,比较鲜嫩。 会打鸣的公鸡是老公鸡,每天都按时来叫,然后,催促人们起来,开始一天的工作。 萧生听习惯了公鸡按照时辰来打鸣,加勒更加熟悉鸡们的生活规律,在没有鸟蛋的时候,他也会去拿鸡蛋来代替,但金乌不干,他说鸡蛋是老百姓改善生活的好东西,如果拿了人家的鸡蛋,就等于从别人的嘴巴里夺走食物,是不好的。 加勒离开,萧生完全没有睡意,这是不是修炼到一定程度后出现的情况? 正在沉思,格桑来了,她对萧生说:“殿下,我刚从大王那里来,最近大王身体不太好,问殿下这里的进展如何。” “父王没有杀狼了吗?” “大王已经收了屠狼刀,目前在静修,不过,狼的数量又增加了,最近北边现了不少狼群,牧民们的羊群受到袭击,被叼走了一些羊。” “嗯,这是好事。狼群出现的地方,证明有羊,有羊的地方,就是富庶之地,人民生活的不错。”萧生说。 格桑不懂,看来大王要好好休息,杀狼的事,就落在了萧生的头上。萧生越来越壮实,想必,在某些场合,更懂得怎样才能把握好自己。杀生的事,还是少做为妙,狼在食物链的上端,是清道夫,如果没有狼,爷就没有了自然规律,当地面上布满狼的时候,必定有的狼被别的狼吃掉。 狼粪所烧的烟是笔直笔直的,不容易被风吹散,用狼烟来传递消息是很好的。 格桑说了大郎的情况,勾起了萧生的回忆,真的很想家了,那美丽的草原,啥时候再回去看看呢? 现在的西夏,才刚起步,沙王竟然有点动摇,要赶紧让他加快步伐,如果夏王卷土重来,说不定要放慢沙王成功的度。 沙王现在已经下了决心,从他离开都城那一刻开始,就已经进入到一个崭新的时期。 萧生看看眼前这位靓妹,老大不小了,好像没有动春情,倒像一个女汉子,的确让女孩的父母日夜操心,不清楚会怎么样,总之,没有办法来对付这个小东西。 格桑现在是高不成低不就,想要表达爱情,可没有目标,她爱的人不爱她,爱她的人她不爱。 这么一个宝贝,搁在哪儿都是她父母的一个心病,老大不小,和他同龄的,差不多都快当奶奶了,她还在当姑娘,这个着急,不是她的事,是她爹娘的事,这就是差别。皇上不急,太监急,急也没有用。 格桑看萧生,越看越想看,不是从小看到大吗?非常熟悉的面孔,可是总也看不厌,甚至内心滋生暗恋。 “哎呀,听说姐姐如期而至,小弟我有失远迎,恕罪恕罪啊!” 循着声音,往前一看,来者不是别人,正是弘法,这家伙得了信,马上就出现,不是为了给他师父请安,而是为了他的姐姐。 格桑的魅力群,卓尔不凡,令弘法倾倒,可惜,弘法乳臭未干,在格桑眼中,弘法就是一个少不更事的小弟弟,对他总是嗤之以鼻,不以为然。 “你是道长,我是跑腿的,我不能定你的罪,怎么会让我饶恕你呢?”格桑好奇地问。 弘法在讨好她,没有想这么多。只要有吃、有喝、有玩乐,就很舒服了。 弘法很容易满足,他不喜欢忧国忧民,他总认为,忧国忧民的人都在牢房里关着,你忧国忧民,谁来忧你?人活在世上,总要懂得感恩。现在是自由身,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忧国忧民,只忧虑自己,把自己的事做好了,就是对国对民做了交代,就是做了很大的贡献。 弘法很现实,也毫不留情地亮明观点,到底能得到芳心,还需要付出努力。再说,格桑是女汉子,长得比较彪悍,格桑敢嫁,弘法不一定敢娶,错得太远,这一点,明眼人都看得出,恐怕当局者迷,当情局者会更迷。 格桑说了谦虚的话,弘法不以为然,连忙说:“格桑姐姐,我算看明白了,你是不杀生的,偏偏过来劝人杀生的吧?” 第69章 屠刀 弘法是好意,听起来是表扬,或者是巴结格桑,恭维格桑,实际上哪壶不开提哪壶,让人很尴尬。弯刀国的弯刀族人不靠杀生,怎么延续到现在?奇了怪了,狼群就喜欢弯刀国,当然,其他地方也有,可惜的是,没有那么多,很容易被人消灭。 大郎喜欢杀狼,整个民族都是,狼杀不完,越杀越多。萧生这样下去,不杀生,带领一个国家,怎么说得过去? 弘法的意思,是提醒格桑要注意,萧生是靠不住的,现在是殿下,他还没有施政纲领,没有举起屠狼刀,一旦登基即位,情况生变化,也在所难免。 萧生听出来弘法的话外音,格桑不懂,萧生说:“人就是人,狼就是狼,人无话驯化狼,狼也不会屈服于人。将来的天国,人和狼不再冲突,会和睦相处,但是,现在还不行。” “哎呀,殿下,那可怎么办?”格桑焦急地问。 “你有不用怕,天底下没有谁能撵上你。那些狼,只能望尘莫及,望洋兴叹。” “我明白,但是,我的爹娘怎么办?” “他们自然有国家保护,绝对不会让狼进入人的领地。但是,如果在野外,就需要多加小心了,那些狼十分狡猾,会动偷袭。”萧生说。 “这个我知道,如果殿下施行新政,不再杀狼,恐怕我们国内的狼会越来越多。那时候,人和羊都很危险。”格桑忧心忡忡地说。 “你说得有道理,如果我将来等级,接续父王继续统治弯刀国,我会安排将军来做我父亲杀狼的工作,人不杀狼,狼就要吃人,因为人妨碍狼吃羊。这就是现在的情况。没有这些基础,就没有办法理解人狼矛盾。 ”萧生说。 他说完这话,实际是让弘法明白怎么回事,就是要让他知道,屠杀是有终止的时候,到底什么时候终止,还不清楚。 弘法听了萧生的话,打消了疑虑,于是说:“殿下,你看我,是你的师兄,却一事无成,师父健在,我还能有饭吃,师父要是当了神仙,我怎么办?我求殿下,将来让我去当将军,去杀狼吧,你放心,我绝对不让狼把我吃掉。” “你开什么玩笑?你去杀狼,先练习逃命的技术吧,你还没把狼杀死,狼就先撕碎了你,你不要小瞧那些狼,厉害着呢!可不像我们现在说的这样轻松。”格桑说。 弘法清楚自己几斤几两,马上明白过来,这是在安慰,又是在讥诮,不过,都是源于事实。他也就不再犟嘴,要是放在小时候,恐怕早就哭了,或者大闹一场才甘心,不然,他就不是弘法,就不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他从小没有父母,跟着师父长大,师父为人宽厚仁慈,满心都是慈善思想,充满爱意,自然对弘法培养爱心。 但是,弘法的爱心长得比较慢,吃的心却日益增长,对于天下美食的渴慕,远远过对真理的追求,时间一长,人的个子长大了,心却还在幼年期。 他就是这样,无人能说什么,跟着师父出行,后来收了萧生为徒,他就有了欺负的对象,谁让萧生比他后来呢?后来一天也是师弟,别说后来十几年,这师弟不欺负,就没有欺负的人;这师弟不多点,怎么能学习到本领呢?怎么能进步呢?从此,弘法开始虐待萧生,不管萧生是不是王子殿下,即便是,也不是中原国的太子,干嘛要惧怕? 王子殿下倒也无所谓这些变化,总是抱着学习的态度来对待弘法,没有杀狼了,不能跟随父王在野外奔驰了,挽弓射箭的本领没有放弃,时不时地拿出来练练。 萧生觉得,你不杀狼,狼会来吃你,狼性不改,从古到今,都是的,因此要提高防卫能力,自卫不好,也难以应付凶残的狼。 弘法说:“殿下,我以前不学无术,没有学会杀狼猎狼的本领,如果你封我为屠狼将军,我会好好学的。” “得了吧!等你学会了,天都快亮了,那些狼早就把你撕碎了,天天只想着吃喝玩乐,还想当将军?你能带领大家去杀狼吗?”格桑调侃着问。 “格桑姐姐,我明白了,你不要门缝里瞧人,把我看扁了,以后,我一定好好地当将军,将来好为国家效力。”弘法说。 “格桑,你不要看人看得太死,他早晚会有出息的,要有信心好吗?谁也不知道人在下一刻会生什么,每天都要珍惜,珍惜身边的人,珍惜身边的事,要多赞美,多欣赏,多肯定,多鼓励,让人家进步,自己也有成就感。再说,弘法是很在意追求进步的。但是,人人都有缺点,贪吃是因为没吃够,不是心理问题,是生理问题;如果一直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就不会逮到一次盛宴,就大开杀戒,吃了个肚儿圆回来,饭吃了还要吃,吃了饭就要做事,这才是人和兽的差别。”萧生说。 他的这番话,让人唏嘘不已,看来,萧生的道行又加深了,弘法和格桑只有叹气的份了。 萧生已经说了自己的观点,这让弘法感动,他哭了,叹着气说:“哎呀,师父怎么不说这些话呢?” “师父是有为无为的方法,有用无用的理论,你到时候自己就悟出来了,只要你肯悟,一定有办法悟。只怕你不去悟。”萧生说。 弘法对萧生说的话,有点不理解了。怎么说有为,又说无为? 萧生看出来,说:“这是道家的观点。你多听听师父的教诲就知道了。” “可是,师父没有教我。”弘法说。 “怎么回事?师父没教你吗?” “没教。” “这不好说。” 萧生看看他的状态,不想再说,格桑看出来,说:“殿下,格桑告辞,有什么话对大王说?” “你去告诉父王,就说,不要再杀狼,身体要紧,现在需要静养,多加调理,不要负重,有活儿就让家人去干,不要逞强,毕竟,岁月不饶人。我在这里,加快进度,尽量早点取得胜利,然后可以凯旋回国。”萧生说完,闭目不言不语了。 格桑答应了,就离开,弘法很郁闷,竟然没和他打招呼,在格桑眼中,难道弘法就是一堆牛屎? 弘法叹了气,也跟着出去,看看太阳已经升到一竹竿高了,加勒来报告,说沙王来了。 沙王的确睡卧不安,他派出蓝莓,跟踪他们,回去也没说啥,就知道了这些问题在哪儿,要想成功,离不开这些弟兄,可以利用,但不可以耍弄,不能戏谑,不能讥诮,否则,将来肯定对自己不利。要觉得做得对,就要抓紧时间,不能拖延,拖得越久,对自己越不利,要快刀斩乱麻,不要钝刀杀人,刽子手不满意,被杀的人也不满意。 到了这个份上,没有退路,要么放弃,到沙漠腹地,接受整编,成为被奴役的对象,被剥削,被屠杀,要么成为主人,不再任人宰割,不再受苦,翻身成为主人,这样下去,才够爽够刺激,那才是享受。 沙王进门就说:“军师,你帮我想一想,怎样让我们的队伍扩大呢?本王昨晚上想了一宿,也没想出来。要想成功,必须要有人对吗?” “人是一方面,关键是要有理念。”萧生说。 “什么理念?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弟兄们人人都有老婆,不好吗?这还不够吗?”沙王说。 “这是低层需求,不足为奇。还要有更高的追求。” “什么追求?” “想一想。” “嗯,你是说,让人人都当官,去奴役别人?”沙王猜测道。 “人人都坐轿子,谁来抬轿子?” 萧生这一问,还真把他给问住了,这个问题真没想到过,的确,都坐轿子,没有人来抬,轿子还在原地,丝毫不动。 “这可怎么办呢?”沙王没了主张,开始求助萧生。 萧生看出沙王有些着急,就缓缓地说:“不要担心,你手中有兵,用不着那么急。” “兵?在哪儿?” “在敌人那里。” “军师是说,兵都在琅瑚将军那里吗?” “是的,不过,比琅瑚还多的,不在他那里,在另外的将军手里。”萧生说。 “可是,琅瑚已经被罢免兵权,在都城遭到软禁,赋闲在大宅院,早晚有人看管,又怎样才能得到他的兵呢?”沙王说,“难道要向琅瑚举起屠刀,要杀掉他吗?” 第70章 三等 萧生反对杀戮,他马上制止道:“上等的将军,不杀一个敌人,而赢得战争的胜利。中等的将军,杀三分之一的人,取得胜利;下等的将军,靠杀三分之二的人,勉强赢得胜利。你愿意做什么样的将军?” 萧生将将军划分为三等,令人耳目一新,沙王说:“我是王,不是将军。军师,王有没有像将军那样的等级呢?” “王也分等级,有明君,有昏君,像你这样的王,是以明君的身份出现,就要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而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心里有老百姓,就会为百姓谋福利,将来得到人们的敬仰,让人们都纪念你。”萧生说。 沙王似懂非懂,不过,最重要的怎样获得大家的一致好感。沙王问:“军师,赶紧指点迷津吧,怎样才能吸引更多的士兵跟从本王,让本王成为一个重要的领袖,足以和夏王对抗,足以让夏王成为本王的手下败将。” 沙王叹了口气,坐在椅子上,摸着磨得锃亮的椅子扶手,看着桌上青瓷茶盏,这些东西,从弯刀国运来,当地做不出来,看来,能工巧匠,在江南分布较多,在这样的沙漠、戈壁地带,能够找出好土、好彩釉、或者就是素淡一些的瓷器,恐怕很难,这里的气候不行,很容易出现沙尘暴,天气也时好时坏。 能工巧匠,自然不用多说,这里和弯刀国一样,都是喜欢吃牛羊肉,在中原国,逢年过节,才有牛羊肉吃,主要的还是以蔬菜、稻谷小麦为主,看上去比较清淡,实际上吃素也可以。 沙王的头上还有羽毛,看起来比较漂亮,风吹过来,在风中飘摇,他说:“要是说着王,管他好坏,先将本地的小事做好,再管国家的大事,说来说去,需要付出牺牲,有牺牲,就有经验,向夏王宣战,必须要对全国老百姓有个交代,用最小的代价,赢得最大的胜利。” 羽毛就是蓝莓,他和加勒那里的金乌,息息相通,但是,他只忠于他的主人,但是,对金乌,他不敢说半个不字,他的遗传密码,全部在金乌那里,哪怕是金乌废弃不要的羽毛,也具有灵性,无论在何时何处,都带着遗传密码,完全可以复制,不能随便丢弃和送人,否则,金乌身上的羽毛,给了数以千万亿的人,恐怕就会带来麻烦,而且是无休无止的麻烦。 萧生对沙王说:“这些事要看你,如果觉得夏王有用,那就认命,在家里好好地做人,如果觉得没用,那就抗命,将夏王赶下台,自己坐上去,然后施行你的政治纲领,让大家都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萧生说这话,实际上就像针在扎着沙王,沙王已经自责好久了。今天又被扯出这个话题,心里的确有些难受。 沙王蹲在地上,几乎快垮了,萧生说:“沙王,王有王的气派,你这样萎靡不振,恐怕会有问题。有什么伤心的,或者有什么难受的,都说出来,或者喊出来,排解开了,就好了,带着大家继续往前。” 沙王一听,越没了底气,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对萧生说:“算了,这个担子太重,我是三等的王,弄不了,干脆找一等或者二等的王来带领大家去奋斗吧,早晚将夏王拉下马,让有德有才本领高强的人担任国王,其他人都靠边站,除非有特殊关系,霸气外泄,镇服那些蠢蠢欲动的家伙才行。 萧生见沙王这样,不知道怎样拿话语来警醒他,只是不说话,看着沙王头顶上的羽毛,他对羽毛说:“你是我送给沙王的,不是我,你可能就到地界的火里了,早已化成灰烬。现在你帮助沙王,重振雄风,要让他成为常胜将军,找回失去的自信心,然后再将敌人全部消灭,丧失战斗力,取得胜利,你能做到吗?” 蓝莓没有回答,他在静默,可能羞于在这个时候,干扰了母体。蓝莓说的话,母体那里都知道,加勒没在这里,可是对这里生的一切,加勒通过金乌,都能了解得清清楚楚。 沙王的郁闷之处就在这里,他是透明的,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看得到;无论说什么,他们都听得到。夏王是西夏的统治者,都没有他的弟兄清楚他,大概最大的情报组织头子不是来自敌人,是来自弟兄。 萧生又安慰了他一会儿,沙王觉得这种安慰软弱无力,目前,荣华富贵对他来说不算什么,都像过眼烟云,虚幻得很。 萧生说:“沙王,去吧,你去吧,要想成功,必须行动,不出去,就不知道路在哪里,要像狼那样,出去后,才有吃的回来,才能延续下一代。” 沙王一听到下一代几个字,才猛然感到自己老了,竟然还没有下一代,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沙王虽接近了女人,并进入了女人,但心没有进入女人的心,没有完全融合,也就没有受孕。 沙王为此事还伤感了,戎马倥惚,竟然耽搁了延续香火,罪过罪过!可他马上为自己寻找了台阶下,这不是正在马上打天下吗?为了大多数人的幸福,就要在他这一代上付出努力。 想到这里,沙王竟然扑簌簌地掉下泪来。 “哎呀呀,一个大老爷们,堂堂的王,还哭鼻子,说出去不怕人家笑话?”声音挺大,萧生一看,进来的不是别人,是加勒。 沙王对加勒不敢马虎,总是毕恭毕敬的,沙王认为加勒是神人,不能算正常人。加勒具有凡的力量,有强大的本领。沙王遇见他,是缘分,也觉得前几十年算白活了,这么一个家伙,能抵挡百万兵,这是常人所不能做的。 加勒的出现,让沙王眼睛一亮,对她来说,加勒能给他带来好运,只要牢牢把加勒抓在手里,就不用害怕,百万大兵算什么,但是,如果是天兵天将,那才重新评估自己的能力了。 恰在这个时候,有人来报告,说:“夏王派使者来,要求见沙王。” 这个消息无异于晴天霹雳,这不是很明显在欺负人吗?明明晓得在耳城,然后,沙王就被跟踪,送来了夏王的使者,这不是不相信人吗? 使者还是要见,见过之后,让使者回去,让使者带信给夏王,对,就这样定了,至于说什么,要先和军师说了之后再定。 夏王想到这里,对下人说:“这样吧,先让使者好好在外头呆着,好生伺候,送一些茶点,供使者享用。” 说完,那人下去安排,沙王立马欢腾起来,觉得夏王这样做,肯定是要大开杀戒,当王对某人开始怀疑时,紧接着就要下令追杀他了。 这不是危言耸听,这是历史事实。萧生说:“沙王,你不用问,贫道就知道你想知道什么。” “嗯哪,没错,我是很想知道一件事。就是说为什么我刚回来,就有人来访,是不是夏王要下追杀令了?” “夏王要杀你,不用等到你到了耳城,再派人来追杀,要是想杀,早就杀了。” “那是什么原因又派人来呢?” “估计是来看看耳城的动静,再派人来包围耳城,一雪耻辱。”萧生说。 “是这样啊!要不这样,先要去看看耳城的布防还是人数,还是士气?” “这几个都要看,最终是要将整个耳城视为整体的敌人。” 听了这个,沙王不以为然,他冷笑道:“军师,这一点你可能没看清楚,说实话,在耳城里面,最忠心耿耿的,要属于狐狸,因为狐狸世代承受西夏的恩泽,享受到世代的恩惠,肯定是死心塌地地效忠夏王,不肯再侍奉别的当王的人。” “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其二是什么?” “是夏王喜欢一锅端,不分青红皂白,一人犯罪,株连九族,你不知道吗?” “这个倒有所耳闻,没有亲见,没有看到的,不能说没有存在。二十年前,一个村庄拒绝去前线当兵打仗,结果惹怒了夏王,夏王派来一支军队,将整个村子的人全部坑杀。” “坑杀?” “是啊,就是将所有活口,赶到坑里去,然后回填土,让所有能呼吸的能喘气的,全部停止所有动作,停止活动,成为坑中之物,渐渐土坑就会将人埋没,人也就渐渐失去了性命,这就是坑杀。” 听的人,感到脊梁凉,就像自己已经站在了坑底,只等头顶上飞来土壤,渐渐地将活人埋没,呼吸渐渐停止。 第71章 卸妆 夏王坑杀反对者,让沙王感到后背凉,心里慌,这个面善心狠的家伙,对自己好只是伪装,早晚就露出了狐狸的尾巴,再会演戏,也有唱完戏、卸妆的时候。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进来,萧生一看,对沙王说:“让使者进来吧。不过,不要奢华,粗茶淡饭招待他就行。” “为什么?” “你想想看,你过得好,证明你开销大,开销大,野心就大,在夏王的质疑下,你们的吃法都是错误的。如果这样吃下去,恐怕就难以收拾。另外,使者来访,肯定是有备而来,不会饿肚子,尽量让使者吃饱,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你别干涉。”萧生提醒道。 萧生说了这话,沙王明白了,原来要给使者一个假象,让使者回去后告诉夏王,使夏王明白,那是怎么一回事。 已经决定这样做,沙王就命人安排下去。 使者进来,叩拜,然后说:“夏王口谕,近日很是思念沙王,不知生活得如何?有空前往都城,好好叙叙旧,此生愿望算足矣!夏王,即颂大安。” “好,带口谕给夏王,谢!来人,上茶。”沙王吩咐道。 使者听了,心里吃一惊,怎么回事?刚才不是用过茶了吗?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还要耍什么花样? 接到这个安排,使者喜出望外,看来,沙王不敢得罪夏王,乖巧地奉茶,看来,夏王的威严十分了得,没有谁敢违背命他的命令。 果然,茶盘和果盘拿过来,使者落座,服侍的人,掀开了盖子,原来是锅盔大馍,这些东西都是寻常百姓吃的,另外,就是那些茶盏。 看起来,茶盏不错,青花瓷,来自中原国,那些茶具,十分了得,看上去都是精品,不忍使用,但不得不用。 刚看到锅盔,使者心里一沉,不大乐意,再一看茶盏里的茶,竟然十分粗糙,看样子,这是茶中最差的一种,根本算不上等级,是无级茶,说出去,都没办法开口,也让人噎得慌,根本没办法要求更换。谁都只得,沙王说一不二的,他比夏王还要二愣子,夏王有时候还圆滑一些,软刀子杀人,面善心狠,让人在逐渐加热的温水里慢慢死去,而沙王就是一锅烫水,一碰,就跳起来,人要么躲开,死不了,要么,一下毙命,再也看不到明天的日出。 使者老大不高兴,可是沙王索性不见面,使者无趣,茶也没喝,就起身告辞,要去狐狸的府上看一看,拜见一下狐狸。沙王巴不得他走,就同意了。 使者离开沙王,进了城主的官邸,在府上见了狐狸,拱手说:“夏王特派我来拜见城主,让我带话给城主,要好好招呼沙王,然后送沙王离开耳城,前往他想去的对方。” 狐狸冷冷地说:“代问夏王好!夏王安排谨记在心,不用多虑,一定不辱使命。” 使者在狐狸那里得到了好的招待,和沙王给他提供的待遇大不一样,真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无法比较。 当天,就有很多人愿意到狐狸的府中,和使者一起大吃大喝,让自己也过过瘾,跟着沙王、黑旋风,大家都过的比较清淡,没有什么意思,不如死了算了。 使者第二天就要离开耳城,狐狸表示了决心,要对夏王表忠心,萧生得知后,立马来找天一,问有什么对策。 天一知道狐狸的狡猾,他也知道萧生有些急躁,连忙劝慰。经过天一的劝说,萧生的心情稍好一些。天一说:“现在是最难过的时候,这么长时间,竟然连耳城都没走出去,还打什么天下?推翻什么官府呢?” 正在这个时候,最大的障碍就是,度! 萧生担心父王年事已高,现在打不动狼了,而狼群还在增加,需要自己出马了。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况且自己又是儿子,更要为父王分担责任和忧愁。 “师父,现在已经很明确了,哪怕我们占领了耳城,可是,没有占领人心,耳城的百姓,已经不止一次证明,他们是忠于城主狐狸的。我们在这里只是寄居者。要想反客为主,必须要建立自己的威信,让人们心服口服。”萧生说。 他的理念是对的,可惜,有不少人不这样想。弘法在一旁,心里直犯嘀咕。 天一说:“徒儿,你去,给萧生拿一个东西来。” 弘法会意,进屋,没过多久,从里面拿出一个包裹,交给了天一,天一将包裹接了,又递给萧生,对萧生说:“你现在到了可以用它的时候了,以前没到火候,现在掐指一算,有些时日,天地日月星宿,运行到这里,正好对准了你,你可以挥你的作用,替你父亲分担一些了。” “师父,你说的火候是什么?”萧生不解地问。 “不要问那么多,总之一句话,该出手时就出手。打开它!”天一命令道,从未有过的严肃。 萧生看了看天一,然后将包裹一层一层打开,包裹不大,里面有一个圆圆的东西,一看是一个盒子,盒子上有一把铜锁,有铜绿的锈,萧生不解,问:“师父,这有钥匙才能打开。” “嗯,不要钥匙,有造化的,一碰锁,锁会开,没造化的人,就是用钥匙,也打不开,而且,钥匙是天下无双,根本没有办法拿到。钥匙在天姥山金顶。”天一说。 弘法一听,来了兴趣,连忙问:“师父,天姥山在哪里?” “不在这里,在西南边,巨龟的左下角的地方,地势较高,不容易到达,因此,钥匙十分难得。但是,你可以试一试,看能否打开,如果不能,你还得修炼。”天一说。 弘法一听,跃跃欲试,萧生懒得和他分辨,就将盒子,看起来是檀木做的,交给弘法,弘法连忙摆手说:“不必了,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他嘴上这样说,手却伸出去接盒子,弘法就将盒子拿过来,将身体状况调整到最佳,然后将右手伸出去碰触那铜锁。弘法还很担心铜锁会开,万一铜锁开了,里面出来一个什么怪东西,那可怎么办? 心里咋想的,天一都清楚,他忍不住嘴角上扬,还是微笑了一下。另外,萧生也略有察觉,只是不说什么,等他自己去做。 弘法用手指头碰了一下铜锁,铜锁晃了晃,没反应,弘法再碰,还是老样子,听得到哐当哐当的声音,就是没有任何动静。 弘法不服气,抱着盒子,晃来晃去,铜锁也跟着晃,天一不管,萧生也没作声。 弘法弄不开铜锁,就对天一说:“师父,不如我们去天姥山吧,到那里找钥匙。” “你别开玩笑了。我们这里除了格桑和加勒,没有谁能在短期之内跑个来回。你就死了这份心吧,你不能飞、也不能跑,现在,我们有人能开锁,就不用钥匙。”天一说,眼睛看着萧生。 弘法听了,叹了口气,就把盒子恭恭敬敬地交给了萧生,萧生面无表情,接过盒子,然后伸手摸了摸铜锁,奇怪,那铜锈竟然立刻脱落,簌簌地掉了一地。 然后,那锁“啪嗒”一声,打开了,铜锁也变得格外光亮,像是用了很长时间的样子,被人摸来摸去的,越磨越亮,泛着幽幽的光。 锁开了,萧生看到里面有一块黄绸子,打开黄绸子,里面是一面乾坤罗盘。 萧生小心翼翼地拿出罗盘,不解地看着天一。天一微微一笑,说:“这是送给你的,你要好好地使用,将来一定会让更多的人受益。” “可是,这个怎么用呢?” “你要回想平时我怎样交代你的,总会找到方法来妥善使用这乾坤盘的。”天一缓慢地说。 萧生明白,他见弘法在场,不能多说,免得弘法对外宣传,对弘法来说,没有关系,对别人来说,是致命的,特别是对懂得的人来说,更要谨慎,否则,会造成很悲催的后果。 萧生恨不得马上就学会这乾坤罗盘的用法,可惜,弘法没有离开的意思,也就没有动。 外面传来声音,是沙王回来了。 他进来就说:“大家好,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们可以离开耳城了。” “这不是好消息,如果离开耳城,我们到哪里安身,怎样抵抗危险?”弘法说。 “小孩子,一边去,哪里容许你说话的份?你先听听人家怎样说。”沙王训斥道。 第72章 贵贱 弘法遭到沙王的训斥,他很生气,可敢怒不敢言,沙王未免太小瞧人了,那萧生难道因为是殿下而特别重视?可是不对啊,他没有表明自己的身份,沙王不知道萧生是王子,那么,沙王会猜测还是狗眼看人低?难道我弘法生来就带着贱形象? 沙王也不理会他,就对萧生说:“现在已经决定,离开耳城,狐狸也在下逐客令,说来说去,还是要有自己的地盘,你又不让杀人,如果把狐狸杀了,城就是我们的了,那有多爽!” “这是必须的,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你不能杀狐狸,杀了狐狸,等于杀了人心,人可以死,血可以流,头可断,但是,人心和意志不可摧毁。 我们只能另外选择我们的地盘,这样才有用。”萧生说。 “就是不杀人,少杀人,这可不好,有些人该死,不杀怎么能行?”沙王说。 “不杀人,其实是最重要的,我告诉你,人和野草一样,人被杀了,还有后来人,就像野草被野火烧了,到了春天,还会有新的野草长出来,并且更加繁盛和茁壮。”萧生说。 “你说的有理,也容易懂,这样吧。我们要离开这里,军费有些紧张,是否可以向狐狸要一些钱。因狐狸有钱,她的祖先苦心经营这里,积攒了不少的财富,就是拿一些出来,也是九牛一毛,没有什么影响。”沙王说。 萧生听了,心想,为了耳城,将士们的确也辛苦,大家抗敌八十万,保卫了耳城,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咋说临走,要点军费或者工钱也说得过去,行军打仗没有钱,怎么能行?到哪来,都要粮草,现在的根基不是很牢固,就没办法保证粮草,不弄点钱,到时候真的要抓瞎。他的提议不是没有道理,是很有道理的。 天一摇了摇头,萧生看见,连忙问道:“师父,你有什么高见?” “是这样的,我们进入耳城之前说过什么?贫道帮你回忆回忆。”天一说。 “哦,想起来了,当初是借耳城一住,现在该还给人家了吧?”沙王说。 “没错,你想到了,记性很好。这耳城本来是我们借住的,世间人情往来,是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当然,耳城也是东西,可以借,也应当还,对吧?”天一说。 “有道理,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耳城是西夏的,也是弯刀国的,是大家的。”沙王的理论有点前卫,太先进,好多人都不理解。 “沙王,你这个想法倒符合世界大同的说法,要去哪里,离开耳城,我们还能生存吗?” “笑话!天地这么大,难道没有男子汉顶天立地的地方?我们要相信自己的能力,绝对不比聪明人差,因为我们懂得怎样挥自己的特长,扬长避短,取长补短,以夷制夷,让自己最后取得胜利权。”沙王不以为然,仿佛整个耳城、整个西夏都可以装进他的口袋里。 “沙王,这事暂且不说,要走,贫道没意见,就是想知道,怎样才能找到合适的根据地。你说的,除了耳城,还有哪里更加适合做我军的营地,这种营地,进攻和防守都十分恰当才好。有没有?”萧生说。 沙王见问,低头,站起来,走了一圈,坐下来,然后在地上划拉,划拉,然后猛地站起来,眼睛放光,炯炯有神,盯着萧生的眼睛说:“上山,本王觉得只有上山才是惟一出路,山上有老虎,狼就挥不了优势,加上我们的队伍个个都是老虎。 这些将士十分了得。” 这里是沙漠居多的地方,要想找到山,只有还往南走,但是,往南走,就离都城越来越远,这无异于延长了夺取都城、自立为王的时间。 萧生想到年迈的父王,时不我待,要尽孝,就要及时,不要等到以后空留遗憾。 但马上又想到,这事不能太快,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要知道,有时是好事多磨,大多数时候是,偶尔的浮躁是可以的,但总是浮躁就麻烦,就是幼稚的表现。 萧生说:“沙王,贫道觉得,可以不到远方的山。要想找一个易守难攻的地方,最好还是在沙漠。因为大家都知道,你是沙漠判官,现在是沙王,沙王依靠沙漠而生,沙漠是沙王的保护伞,有沙漠,就有沙王,有沙漠,就有天下。” 沙王看看外面的蓝天,再看看脚下的大理石地板,心里琢磨,弟兄们在沙漠生活,的确已经习惯,黄沙和灰尘,让人睁不开眼,可是,人们的热情和豪爽,以及共同对付大自然的团结方面,还真不简单。就像绵阳那样,可以聚拢来,相互取暖,共同对付野兽和恶劣的气候,只有抱团取暖,才能度过严寒的冬天;只有抱团,才有可能避免幼小的羊羔被狼叼走。 “好啊,本王咋就没想到呢,本来在沙漠长大的,对沙漠都习惯了,联想到自己是老虎,老虎应该到山上,没有想到狼更厉害,一群狼,可以吞掉一只老虎,一群老虎不见得可以吞掉一匹狼。”沙王说。 沙王很清楚,缺少了其他狼的帮助,没办法对付大老虎;所以,狼要扬团队合作的精神,而狼的杀手锏是逃跑。 狼的智慧就在这里,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他们绝对有信心再反扑回来,在失败的地方,可以再打,扳回败局。 这是狼的复仇心理。 沙王决心做好头狼,挥狼的特长,在广袤无边的沙海里遨游,好好地招呼那些来犯的老虎们。 说实话,老虎在山中,借着山势,可以一展雄风,可是老虎一到平原,就没办法,甚至是山大王,到了平地,连小狗都敢欺负它。 就这样,沙王决心重新进入沙漠地,沙漠地的带刺玫瑰,显得格外耀眼,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下,才会有这样好的玫瑰。人难道还不如花儿一朵吗? 沙王弄明白了以后要走的路,不是萧生指点,沙王还要这样下去,恐怕这些人马,还没进山,就已经损失一半,更别说,还不知道山上有什么,恐怕还要开荒,山上啥都没有,一切都要从零开始。关键是,上下山都不方便,不如在沙漠,骑着骆驼或者马匹,相当自由。 一想到这里,沙王眉开眼笑,他说:“好,就这样定了,简直太好了,说实话,本王很久没有到沙漠腹地了。” 沙王很喜欢沙漠玫瑰,倒不是因为他爱好这一口,他不是**大盗,不过,人有时候会有冲动,会犯一些生理上的错误,也是情有可原的。 沙王决心已经下了,走出去,就是贵,寄人篱下,就是贱,贵和贱,只是一念之差,看你怎样选择了。 朝着贵的方向努力,沙王决定离开耳城,带领五万大军进驻沙漠,一方面对夏王实践诺言,告病退养,在沙漠生活,有助于解决身体疾病,也说得过去。同时,对弟兄们也有交代,因为,弟兄们都看着他,目的是让沙王这匹头狼,带领大家到羊群密集之地,如果没有羊群,他们就会死亡。 当然,如果西夏的狼,都改了饮食习惯,都吃草,那就好了,但现在来看,是狼,还是要吃肉;走一千里一万里还是要吃肉;是狗,就是吃屎,无论走多远,也是吃屎。 这就是贵贱的差别。 决心已经下了,沙王离开萧生他们,就派人送信给狐狸,说准备开拔,具体什么时间开拔,请狐狸拿意见。 传信的到了王府,见了狐狸,将沙王的意思转达,狐狸顿时明白过来,不想当恶人,但又想做恶事,就让来人回去,然后另外派信使去找沙王,说:“城主看到沙王的变化,感到非常激动,也非常感动,具体迁走的日期,最好自己决定,走之前,城主会设宴饯行。” 沙王听了,冷冷一笑,不过,马上恢复到原样,对来使说:“谢谢告诉这个珍贵的信息,等迁出的日期确定下来后,再登门拜访,一并表示感谢。” 沙王打走了信使,心里骂道:“啥玩意?到现在了还在忽悠我!自己心里明明巴不得我明早就走,还假惺惺地让我自己决定兵转移的日子,这不是故意打太极拳、搞一些八卦吗?这人完了,早晚是西夏的一条狗,早晚要死在群狼的治下。” 恨也恨了,这时候,为了避免使自己的情绪受到不好影响,他没有把脏话骂出来。 第73章 卦象 信使迅回到王府,向城主狐狸做了报告。狐狸细细地询问了沙王的表现,信使就告诉了她,她心想,根据卦象显示,沙王必奥搅起一场风暴,风暴就像黄龙,将沙漠掀起巨浪来,沙海所到之处,必要活埋不少东西,包括人和马牛羊等。 狐狸派人秘密送信给夏王,报告了耳城的情况,尤其是夏王最关心的关于沙王的事,描述得非常清晰,到书信的最后,他提出要严加看管沙王,他是黄龙,要带来大风暴,否则,后果很严重。 看了来信,夏王不以为然,“哼,就凭他?他还想闹翻天吗?” 老丞相一见这情形,连忙说:“我主我王,不可掉以轻心,那人就是不想归顺,你对他再好也没用。要老臣说,对于他不能手软,免得总是欺负我主我王软弱,没有天子威严,被人瞧不起,早晚要出事。” “量他也不敢,区区五万兵马,敢和我五百万将士对抗?本王一百将士打不死一个敌人?本王不相信,就是打不死,也打得残疾。” “我主我王,打,是肯定的,要打,而且要狠狠地打,让对方没有机会还手。” “凭老丞相的智谋,你觉得怎样打才能一举成功?” “沙漠是他的老巢,根据以前围剿的经验,我主我王的将士,还没有成功过,关键是敌人有天险优势,又因为我们的人不得力,总是私心太重,又贪生怕死,造成屡战屡败的结果,从而让敌人越来越猖狂,越来越嚣张。从小养虎,虎大伤人,那时候才几个匪徒的时候,就该出重拳将他们拿下,就没有后面的故事了。可惜,可惜!” “事情已经出了,无法挽回,要展望未来,老丞相已经竭尽全力,前一段时间,因为老丞相生病,有几次围剿都是因为他们冒进,老丞相在围剿的时候,不巧生病,无法亲自出谋划策,真是可惜了。 ” “这是天意,关键时刻,老朽生病,真不是时候,老朽一直在为这事内疚,无奈年事已高,力不从心。惭愧惭愧!” “老丞相可别这么说!人人都有老迈的时候,笑话老人的,将来必被笑话,这是真的。”夏王说。 “对于沙王,要先下手为强,趁他刚进入沙漠的时候,阵脚不稳,正好可以动突袭,一举而取胜。” “本王也有此意,但是,在选择将领方面,还希望老丞相出谋划策。寡人的确有些疲惫不堪了。” “我主我王,要用,就用前线的将士,他们富有经验,在远征中,取得了好的成绩,要让他们剿匪,应该不在话下。” “丞相,他们剿匪当然没问题,比捕快们强得多。但是,杀鸡用牛刀,是不是不划算?” “不是,需要挥一下我朝军人的威力,给他们痛打一顿,才知道痛,隔靴搔痒,没用。”老丞相恨恨地说。 听了这话,夏王觉得姜还是老的辣,这个老丞相简直心如蛇蝎啊!叛军再厉害,再调皮,也是西夏人。都是父老乡亲,干嘛要置人于死地呢? “老丞相,如果他们迫于我们的压力,缴械投降了,还杀不杀?”夏王问。 老丞相气得直吹胡子,站起来,拄着拐棍转了一圈,说:“我主我王,你怎么有妇人之心?大英雄做事,要快刀斩乱麻,不要拖泥带水。” “老丞相言之有理,不过,寡人觉得弟兄相残,父子反目,还是不好的,不知道丞相是否再考虑考虑。寡人心想,要想得到民心,要恩威并重,不能只杀戮,不管百姓死活。” “老朽已经够仁慈的了,我主我王,弟兄相残,就是敌人,甚至比敌人更加凶恶。不要有妇人之心,免得成不了大器,要是有妇人之心,容易存在问题,就是说,敌人会变本加厉,来夺取我主我王的地盘,那么,我主我王必然会被敌人所害,与其这样,不如主动攻击,让对方没有还手的机会,干净彻底地解决掉敌人,以杜绝后患。”老丞相说。 夏王听了,无法反驳,难道弟兄相残,真的比敌人还要剧烈吗? 他有些怀疑,但是,老丞相这么多年,一直忠心耿耿,不会有问题,这里面就有一个问题,老丞相可能先死,他死之后,以后生的事怎么办?闯了祸,寡人怎么办? 这个烂摊子,给了夏王,夏王还得要下功夫,把烂摊子弄好,前提是必须把沙王给干掉! 沙王还比较听话,说起来卸甲归田,进入沙漠,还是比较不错的,他还没有什么举动,干脆别打草惊蛇,先观察观察再说。 他想到这里,对老丞相说:“好吧,我清楚了。” “我主我王,你是想干什么。” “寡人想,先不要兵,现在边关吃紧,兵力不够,先安排好现在已经有的兵力,一部分去边关,为下一步做准备。老丞相觉得怎么样?” “这个很好,现在我们这里还有兵。” “哪里?” “上次攻打耳城的兵,在都城之郊,我主我王还记得吗?” “记得,可惜没有一个得心应手的将领带领他们。” “有,但是,我们没有动用,只是在让他赋闲在家。” “嗯,你是说琅瑚将军?” “是的。可惜的是,他上次打败了。这次要重新启用他,总得找一个理由,要不然,他带着情绪上阵,的确还有些危险。” “正是,经过这段时间的故意冷淡,想必琅瑚将军也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们容许他犯错误,只要他犯了错误后改正错误,还是一个郝将军。”夏王看着远方,悠悠地说。 他们合谋,故意冷落琅瑚,免得琅瑚骄傲,被人利用,特别是他的对手,那个沙王,说不定会拉拢他,从派出去的卧底来看,那些人肯定不会要这样去做。 他们觉得火候已经到了,琅瑚的傲气已经打下去了,现在变得更加谦卑,打破了常胜将军的神话,他痛定思痛,会加油的。 “我主我王,要说他这个人,完全没有心肝,随意变化,但是还比较忠心,如果冷落他时间太久,可能就会被敌人所用,那么,到时候,不是有利于我们,而是有害于我们。这个就好比两刃的宝剑,剑锋伤人,甚至杀人,剑柄无害,如果相反,就有问题。” “言之有理,好吧,寡人有这个想法,去,派人去传信,宣琅瑚将军进宫。” “我主我王,你要做什么,就赶紧去做吧。”老丞相说。 这里商量已定,于是,夏王命人去请琅瑚。琅瑚非常生气,早不来晚不来,刚刚适应了闲居生活,就来让本将军上马,这是怎么回事? 琅瑚这段时间一直比较消沉,这么老是闲着,心里都荒了,长了野草了,不被重用,或者说,不被起用,一直在闲着,都闷出了病。 他每天都练武,争取不生疏,知道沙王走了,卸甲归田,如果不把身体搞好,恐怕难以应付将来的情况,将来的情况难以应付,谁都不值得会生什么。 作为武将,自己不会武术,还能叫武将吗?智谋没有老丞相多,心眼没有老丞相坏,惟一引以自豪的,就是自己的身体棒。人总得有一头,人无头,人无头,人总得有一头,否则,就不能骄傲,没有骄傲的资本。因此,他每天都坚持锻炼,尽量让自己的功力不断上升,最起码,要是再遇到加勒功,自己能站立得住,不至于被吹到十万八千里之外,有所去,无所归,那才叫凄凄惨惨戚戚呢! 这段时间,琅瑚反思够了,觉得和夏王的关系再好,也是白搭,他没用,耳根子软,喜欢听命于那个老家伙,老家伙一肚子坏水,可能在活着的时候,就没打算从善,到死的时候,看他怎么做。 要想有独立的地位,必须要有独立的思想。 他这么想,但是没有胆量去做,毕竟他爱西夏,爱这个国家。 正在这样想,有人来请,他喜出望外,嘴里喃喃自语:“还是夏王好!还是记得我!” “是什么好事?” “小人不知,只是奉命行事。” “好,你下去吧,本将军随后就到。” “是!” 来人退下,琅瑚沉住气,心里比较美,又怕别人看出来,于是就憋着。他不说话,开始收拾收拾,毕竟要见夏王了。 琅瑚准备好,兴冲冲地跨上战马,向夏王宫赶过来。 第74章 暗潮 弘毅听了韩半仙的预测,心里一惊,知道现在局势复杂,表面平静的海面下,竟是暗潮汹涌,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叛国和外敌入侵的事件。 “万岁爷,不用担心,老夫觉得,要想保证无事,现在就要向弯刀族人出邀请,向弯刀族申请结盟,让弯刀族人成为我国的盟友,签订攻守同盟条约,让弯刀族人从敌人变成朋友。”韩半仙说。 “朕知道了,朕会安排,先生还有没有新现?”弘毅追问。 “暂时没有了,有了新的现,老夫一定要告诉皇上。”韩半仙说。 “很好,来人,朕要回去。”弘毅吩咐。 小鬼子从外面进来,要搀扶弘毅,弘毅说:“小鬼子,朕还不需要你来搀扶,等再过一些时日吧。朕虽是万岁爷,可朕还不到一万岁,不会老得走不动路的吧。” “哈哈,万岁爷说话风趣,让老夫感到很放松。”韩半仙说。 “只要你觉得朕不是高不可攀,说明朕还是亲民的君王,如果觉得在朕面前有压力,那么,朕要好好想一想,哪些地方做错了,如果自己现,当然好了,马上就改;如果自己现不了,朕就需要身边的人给朕提醒。朕身边最信赖的就是你们二位,需要经常提醒朕,朕的江山永固,你们也会开心,朕的子民幸福,你们也会感到幸福吧。”弘毅说。 “是的,万岁爷说得有理,自古必有一乱一治之说。当今盛世,国力渐强,外敌不敢入侵,叛党不敢明目张胆起来反抗,虽有暗潮汹涌,可是我们有苍天护佑,不怕敌人入侵,倒要将残敌全部剿灭,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韩半仙说。 “万岁爷是一代明君啊,小鬼子常在酒楼茶肆探听民间消息,从老人嘴里得到赞赏当今皇上的话,说明老人经历旧朝代,到了现在的时代,经过比较,才现当今天比以前要复杂多了,也好过多了。”小鬼子说。 “朕要的就是让百姓安居乐业,不图别的,就是扩张疆土,如果不能保证臣民幸福,还不如不扩张,扩张疆土,必然会招兵买马,增加军费开支,增加了军费,实际上是剥夺了臣民的幸福。朕要拿扩军的钱分给臣民,让臣民生活得更好。朕在位期间,绝对不扩军,也不增加军费开支。另外,还要减轻税负,让百姓过得更幸福。”弘毅说。 “万岁爷的洪志,令老夫钦佩不已,老夫还有几年活头,只要老夫还能喘气,老夫就要为皇上殚精极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韩半仙说。 “先生不要说这样的话,先生从父皇那个朝代,受到奸臣陷害,父皇被奸人蒙蔽,做出了错误的决定,父皇在位时,比较糊涂,朕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正是此理。老夫不计前嫌,不记仇,只记得前朝的好,抛弃前嫌,为了中原国,抛却个人荣辱,一心为了辅佐朕治理天下,先生为中原国立下了汗马功劳,朕很清楚这一点,希望先生老当益壮,继续为中原国效力,这是苍生之福,朕之洪福。”弘毅说。 韩半仙听了,竟然泪眼婆娑,哭将起来,说:“很好,老夫活了大半辈子,如今半截身子都入了黄土,没想到,万岁爷替老夫考虑得如此周全。老夫老了,不图别的,就图一个好名声。俗话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老夫被人冤枉,躲进深山,见不得人,本想就这样窝窝囊囊地过一生算了,没想到还能遇到明君,能出山继续为明君效劳,这真是苍天有眼啊。” 弘毅见韩半仙哭了,又安抚了一会儿,对小鬼子使了个眼色,小鬼子明白,就说:“万岁爷,该走了,还有很多事等着皇上处理呢。” 韩半仙也停住了哭,抬着流泪的脸说:“万岁爷,去吧,老夫再观察一下卦象,等有了新消息,再及时报告。” 弘毅巴不得就走,他又安慰了几句,就离开了藏金阁,到上书房,查看各地来的奏章,批阅,然后展开官员名册,在上面圈圈点点,心想,这些官员,见风声不对,有些已经离开胡图集团,也与皇后划开了界限,恐怕还有夏三的人,也说不定,看来,需要在官员中清理一部分出去,这样想着,觉得很有必要这样去做。毕竟,就像人的身体,现身上有刺,就得想办法将刺拔出,扔掉,否则,刺在肉里,就感到疼痛。如果任凭刺在肉里,恐怕肉要受罪,人更受罪,久而久之,就会影响人的生命。朝廷也是,需要健康,就必须去除毒刺。 弘毅心想,如果要和弯刀族人结盟,还必须派出使者前往,派谁去呢?看遍了官员名册,竟然没有现合适的。 小鬼子在外面站着,不敢在皇上旁边,怕影响皇上思考。弘毅想来想去,没有一个头绪,就喊道:“小鬼子,进来。” 小鬼子答应一声,就进了书房,问:“万岁爷有何吩咐?” “朕想派人前往弯刀族部落,你看派谁合适?”弘毅问。 小鬼子犯了难,他机灵,想不出答案,立马说:“万岁爷,小鬼子是听差的,是侍候爷的,不参与朝政,像这种事,最好问问在朝的大臣们。小鬼子实在没有资格说话。” “你别耍赖,实话告诉你,大臣们文绉绉地说半天的话,还不如你说一句话。他们是死读书的,引经据典的本事倒有,只是说不到重点,让人迷惑。朕喜欢简单的,你说吧,朕不怪罪你。”弘毅鼓励小鬼子说。 “那样不好,万岁爷,小鬼子只是一名太监,按照朝廷章法,太监等内人不得参政议政。小鬼子实难从命,因小鬼子担心皇上被人弹劾,万岁爷被人弹劾,就是再有本事,也会被批得一文不值,就给了叛军以口实,还会引起敌人的注意,没准就会向我国动进攻。”小鬼子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 “小鬼子!”弘毅喊道,“你停一停,朕就是想听听你的意见,又没说非要采纳你的意见不可,况且朕现在是以私人身份和你谈话的,又不是代表皇上跟你说话。” 小鬼子听了弘毅说这话,心里乐开了花,原来,皇上这个职位也不是好玩的,既然当了皇上,就要考虑很多事情,作为九五之尊,皇上这碗饭也不好端,皇上这个天地间最大的官,也不好当。 “万岁爷,小鬼子在爷面前就是太监,再不怕,再不怕,也是害怕,喊爷喊惯了的,突然说以私人身份谈话,就让小鬼子不知所措。”小鬼子说。 “哦,哈哈,朕说是私人身份,可是你害怕,朕又不是老虎,怎么会让你害怕,如果真的害怕,证明朕的治国方略有问题,不妨做一些修改,争取让朕更具有亲和力。”弘毅说。 说了半天,还没有确定谁去当特使,前往弯刀族人部落。说起弯刀族人,作为中原国的汉人,只要上年纪的,都记得当年的侵略历史,有些谈虎色变,毕竟两国的矛盾由来已久,打来打去的,战火总好像随时会燃烧起来,变成为熊熊的大火。这个复仇之火,如果不扑灭,就会变成民族的灾难,而作为特使,其中的一项使命,就是带着爱心去,和曾经的敌人握手言和,建立联盟,同进同出,一国受到他国侵略,同盟国必须出面相助,不计报酬,全心投入,绝对保证两国安全。 弘毅想来想去,就是想不出合适的人选,问小鬼子,小鬼子很精明,就是不说,他就动了怒,对小鬼子说:“朕有难处,你是大内太监,不替朕分忧,要你有什么用?” “万岁爷,不是奴才不帮你,是没办法帮你。”小鬼子说。 “怎么没办法?说给朕听听。”弘毅追问。 “万岁爷,请想一想,如果说出去,是小鬼子出的主意,被弯刀族人知道,就觉得掉价,因为,太监在他们的文化中,好像就是残废,竟然听从一个废人说的话,并且采纳了,这叫弯刀族的贵族情何以堪?并且可能会让弯刀族人的贵族退出,不屑与中原国的人为伍。那么,结盟之事暂时搁浅。”小鬼子说。 弘毅听了,觉得有理,就说:“看来,今天从你这里是得不到什么东西了。那么,明天上早朝之后,朕再征求早朝官员们的意见。你呢,也要关注这件事,看早朝的情况了,如果不行,回来朕再与你商量。同时,朕派你在早朝之后,再去茶馆探听百姓对朕的看法,好坏都要听清,明白吗?” “小鬼子明白了,嘻嘻。” “朕就知道弄不过你,不过,朕不会放过你。你要完成朕吩咐给你的任务,并且还要在民间打听打听一些奇人怪侠,朕需要这些江湖人士,不给官位,但要直接替朕办事。物色好之后,向朕报告。明白吗?”弘毅吩咐道。 “小鬼子明白了,就是要替万岁爷找打手,对吗?”小鬼子自作聪明。 “不是,不是打手,是清洁工。”弘毅说。 小鬼子听了,不知道什么意思,想了一会儿,还是不知道啥意思。弘毅见他一脸茫然,笑了。 小鬼子见弘毅笑了,他也不好意思地撇了撇嘴角,但是不敢笑。连忙问:“小鬼子在爷面前,肯定愚笨了,还请爷说清楚些。” 弘毅说:“这样,你只留意民间的这些侠士,朕要重用他们,但是,前提是,你必须要亲眼看见他们的奇功,俗话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明白是啥意思吧?” 第75章 物色 “爷说的,奴才懂了,意思是要让奴才选出真侠客来。”小鬼子说。 “没错,你去吧,快去吧,朕急需这样的人。”弘毅命令。 “万岁爷,奴才想知道什么样的侠客能够胜任?”小鬼子问。 “平时你是很精明的,怎么还问这个愚蠢的问题,朕需要像加勒那样的人,明白吗?找到这样的人,朕有重要的事交他去办,快去吧。”弘毅说。 小鬼子还想问,见到弘毅确实很着急,没有再问,就退下去了。 小鬼子到茶馆,本来是上午来的,这时候来,茶博士很好奇,就请他坐下,说书的还在说,不过,不是上午的那个本子,是另外一本。 茶客很有意思,上午有一拨,喜欢听上午的书场,下午有另一拨,喜欢听下午的书场。平时,上午下午,各是两套人马,小鬼子是上午的那一套,对下午的情况不太熟悉,不是弘毅皇帝的命令,他不想下午来喝茶听书,既然来了,茶博士又让他坐,他也不好意思拒绝,茶钱倒是小事,找人是真实目的。 茶博士笑着说:“客官,真是稀客啊!” “什么稀客,我是天天来的。”小鬼子说。 茶博士给小鬼子让座,说:“这还是客官的位置,客官是这里的熟客,照样子给你优惠,提供免费茶水,免费糕点。下午的所有供应,全部免费。” “那多谢博士了。”小鬼子说。 “谢什么谢,天天照顾小店生意,还这么客气。”茶博士说。 “是这样,博士,我想打听一下,你可知道最近这里有没有人有奇功异能?”小鬼子问。 “什么奇功异能?我很想知道这是个什么词儿?”博士问。 小鬼子心里笑,还是博士呢,敢情是一个土包子,啥都不懂,难怪要给人倒茶递水呢?不过,他马上又恢复常态,他也是这样服侍人的,也没资格说别人。 小鬼子忍住,没脾气,慢慢地说:“是这样的,我需要一些有本事的人,比如说,有的人会飞,有的人会穿墙术,诸如此类的,有特别有本事的。” “哦,你说的是道士吗?听说有些道士会穿墙,还有些人会飞檐走壁,还有些人走路如风,来无影,去无踪,不知道客官需要什么类型的?”茶博士问。 “如果有这样的人多好,我要的就是这样的人,哪怕只有一样本事也行。”小鬼子说。 “有倒是有一个,不知道你愿不愿去找,听说就在城郊的梅山上,有一座道观,里面住着一个道士,会穿墙术,但不出门,常在道观里念经,平时很少出门,天天为百姓祈福。”博士说。 “哦,是吗?他会穿墙术?那不是吃喝不用愁吗?没钱用了,就去有钱人家拿一点,再教几个徒弟,不就能过上好生活吗?”小鬼子说。 “瞧您说的,他要是那样做,还能叫道士吗?还能为百姓祈福吗?”博士反驳说。 “你说的不是那回事,他在道观里天天念经,谁供养他,他吃什么,喝什么?难道是神仙不成?或者是半夜里起来去人家厨房里偷东西吃。”小鬼子不信,追问道。 “他的道观里每天香火不断,善男信女供养他,实在推不过去,他也为有需要的人家赶鬼,或者做一些道场,请他的人,给他一些香火钱,也能养活自己,反正没有家人要养,也没有妻室儿女,一身轻松,只是以念经为重要的事。”博士说。 “我说呢,人是**凡胎,只要是人,就要吃喝,除非他是神仙,不吃不喝,也无可厚非,可他不是,照你这么一说,我算明白了,他有外快,应该不愁吃喝,这样,他就能专心念经做道场了,也就不存在去拿别人家的吃的用的了。 ”小鬼子说,他停顿了一下,说:“只是不知道他怎样穿墙的?那些窃贼们岂不很想学会穿墙术,肯定要想尽一切办法请他,请他教会他们这个法术,这样,他们就不用翻墙入室,胆战心惊地去盗取别人家的钱物了。” “你可真特别,不错,听说有一些无赖,想尽了办法去拜师,他就是不收徒,要是收徒,他也早就财了。他一财,就不会安心念经了。这样,法力说不定就会降低,他的法力一降低,到最后,没有了法力,他去做道场,人家就不高兴,反正和普通道士差不多,到哪里请人不是请,何必要上梅山请呢?可能到最后,他就成了孤家寡人,就没一个人请他下山了。”博士说。 博士说完,有人喊他添茶水,他对小鬼子笑了笑,说:“对不住,我先过去一下,客官您先听听说书的说什么,这里的茶点您就慢慢用。我去去就来。” 小鬼子点点头说:“你去吧,我会照顾自己的,待一会儿,我还有话说。” 茶博士去了,他忙完了那边,又跑回来,小鬼子问:“还有一句话,问完我就走,你就不用管我了,专门照顾别人的,如果顺利,我明天上午还来喝茶听书,如果不顺利,我明天上午就不来了。” “客官,您一出马,肯定会顺利的,说吧,有什么不明白的?”博士问。 “你说了那穿墙道士住在梅山的道观里,哪里有几间道观?道士的道号是什么?”小鬼子问。 “听说穿墙道士道号叫天一,人们尊称他为天一道长,但他的年纪不大,大概在四十岁。梅山之上,只有一间道观,取名叫‘玄武观’,坐落在梅山上,沿着一条小路上去,就能看到,希望您能找到,小店还希望您明早来饮茶听书,指望客官您来给小店增添些人气,让小店蓬荜生辉呢。”博士说。 “如果顺利,我一定赶到,多谢指点,我就不在这里耽搁,先去看看再说。但愿一切都顺利。”小鬼子说。 “请再喝一杯茶,出了城往东走,在城郊的梅山,快马前往,需要半个时辰,坐车前往,需要的时间还长一些,坐轿子前往,需要一个半时辰。”博士说。 “多谢,我骑马前往。”小鬼子说。 “那太好了,这样就不会耽误客官明天来小店饮茶听书了。但愿客官一路平安,来去都顺利。”博士说。 “多谢多谢!”小鬼子说完,找了一匹快马,策马前往梅山玄武观。 不到半个时辰,快马就到了梅山,小鬼子替皇上担忧,听弘毅的话,知道皇上正需要这样的人,不敢耽搁,马走到不能走的时候,他看到山坡上有一座道观,在葱葱郁郁的松林间隐约出现,他看前方有一片青草地,就取了马缰绳,让快马自由地吃草,他拾级而上,到了道观门前,有一座院墙,一扇黑色的大门,上面是铜锁,是铜狮子头,狮子口中衔着铜圈,狮子十分威严,猛一看,呲牙咧嘴的,还真让人害怕。 小鬼子用铜环敲打着大门,出哒哒的声音,不一会,有人打开门,伸出脑袋,小鬼子一看,就乐了,是一个小孩,小鬼子问:“请问天一道长在吗?” “你是谁?师傅不在。”小孩说,他穿的衣服是道士服,说完,他就哐当一声,关上了门。 小鬼子一听,奇怪了,博士不是说天一道长不收徒弟的吗?怎么有一个小徒弟? 他想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手忍不住又举起来,拍打着门环,不一会儿,门又“吱呀”一声打开,开门的是那小孩,头伸出来,看了小鬼子一眼,又“哐当”一声关上了黑门。 小鬼子这一下着慌了,如果见不到天一道长,恐怕就没办法交差了,皇上还在等着呢,这可如何是好? 他站在门前,想怎么办?突然,后面一个声音在问:“请问,这位施主,您找谁?” 小鬼子吓一跳,他扭头一看,一个道士站在那里,小鬼子不认得,只当是来串门的道士,看起来,那道士穿的道袍已经破破烂烂的,胡须也有些花白,头也是这样,就说:“我来找天一道长,你来干什么?” “我也是来找天一道长。”那道士说。 “你也找他?”小鬼子说,“你找他干什么?你是从哪里来?” “我们是同行,来交流交流炼丹和修养的经验,你是哪里来的?”道士问。 “我是来请道长为朝廷效力的,皇上让我来找他。”小鬼子说。 “皇上?弘毅帝?请他为朝廷效力?”道士很惊讶。 “你别感到奇怪,事情比较紧要,这是关键时刻,朝廷急需这样的人才,可满朝文武竟然没有人才,特派我来这里请道长出马,为弘毅皇帝出谋划策。”小鬼子说。 “奇怪,满朝文武大臣,竟然不能替皇上排忧解难!那还用不用朝廷的银子来养活这一群废物?”道士说,他咽了咽唾液说:“客官来对了地方,听说道长经常为朝廷祈福,为天下苍生祈福,只是弘毅不知道。要不,弘毅为什么这些年为什么这样顺利呢?” “是的,弘毅帝励精图治,一心为天下苍生谋福,一生为朝廷勤勉,想让百姓过上好日子,但是,不是那么顺利的,总有一些磕磕碰碰的事生。”小鬼子说。 “那你了解天一道长吗?朝廷需要他下山,为天下苍生谋福,皇帝现在需要帮手,需要一臂之力,需要左右手,来帮助皇上度过难关,可我来请他,竟然吃了闭门羹。那个小孩把着门,不让我进去看。”小鬼子说。 “小孩不让你进,你就不进了?俗话说,再一再二再三,事不过三,也许转机就在三上,不信可以试一试。”道士说。 “ 第76章 穿墙 小鬼子听了道士的话,觉得有理,事不过三,就不过三,希望这一次成功,他心里这样想着,就又举起了右手,开始拍打门环,不一会儿,厚厚的黑门打开了,小道童打开门,走出来,向小鬼子行了一个礼,鞠躬说:“请问客官找谁?” 小鬼子一见,高兴了,心想,这一下有希望了,他高兴地扭头一看,想对道士说:“你看,你说的没错,事不过三,第三次果然有了转机。 ” 小鬼子回头一看,说了这话,马上身上就起了鸡皮疙瘩,难道是山上气温低,冻得?怎么回事?刚才还有一个大活人,现在突然不见了,简直太奇怪了!他正在诧异不已的时候,找不到答案,看看眼前的小道童,小鬼子上前一步,然后伸出手来,咬了咬,觉得疼,他问:“这是不是在做梦?” “不是。”小道童说,过了一会儿,小道童问:“请问客官找谁?” 小鬼子这才弄清楚这不是做梦,于是他对小道童说:“我来找天一道长。” “师傅有请!”小道童说。 小鬼子搞不清,刚才不理不睬,现在又变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刚才那位道士呢? 小鬼子将信将疑,走进了道观,小道童跟在后面。 到了朱红大漆的门前,小道童在门口高喊:“师傅,客人到了。” “请进来。”里面传出了一个声音,小鬼子听了,觉得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过。 推开门一看,对面坐着元始天尊,下边坐着一人,不是别人,就是刚才那位道士,小鬼子一见,倒退了两步,揉了揉眼睛,说:“是你!” “没错,我就是天一道长,你来,我知道,刚才出去的和你说话的,也是我。我是天一,你请坐,上茶。”天一道长吩咐小道童说。 “啊,原来小鬼子有眼不识泰山啊,你就是道长!”小鬼子说。 “没错,贫道就是天一。” 小鬼子高兴极了,他说:“苍天啊,真是太好了!今天一来,就找到了,我真走运。” 道童端来了茶,递给小鬼子,小鬼子接过来,品了品,说:“还不错,这样的茶,只有道长这里有吧?” “师傅的茶是自己种,自己做的,当然和别人的不一样,还有,这里的茶叶也不一般,都是按照一定的节气,一定的时辰采摘的,不是随便采摘,那就没有了茶叶的灵气,喝起来也不好喝。”道童说。 他说的话带着童声,清脆悦耳,又清楚明白,让小鬼子觉得,住在人少的地方,还真能锻炼人,要是在闹市区,每天睁开两眼都在想到哪里买东西便宜,那不是非常悲催吗?每天被物质的东西缠累,那岂不难受死了。 天一说:“别听道童吹牛,就是普通的茶叶罢了,本来是普通的茶叶,要看喝茶的人的心情,心情好,自然觉得茶好喝;心情糟糕,就觉得茶不好喝。心情好,苦茶中能喝出甜味来,算是好茶;若是苦茶喝了觉得更苦,就是不好的茶,那好茶坏茶都是人的心情。茶本身没有啥,关键是喝茶的人的感受,对茶加上的评论不同罢了。” 小鬼子说:“没错,是这样的,我说呢,喝茶还要看环境。” “是的,在田间劳作的农妇,带一大壶茶到地头上,渴了,抱着茶壶就喝,咕咚咕咚,那叫鲸吞,不叫品茶,文人墨客,将小酒盅当成茶碗,慢慢地一小口一小口地饮茶,那才是品茶。”天一说。 “原来喝茶还有这么多的讲究,我就不懂。”小鬼子说。 “不懂,没关系,可以慢慢地学,谁不是一下子都学会的,世界上没有全能的人,人人都不完美,包括君王,只要独裁,世界就会变样,不是往好的地方变,是往坏的地方变。”天一说。 “道长觉得当今天子,是不是独裁的皇上呢?”小鬼子问。 “贫道认为,皇上不是独裁,可惜没有谁能帮他,但是,贫道觉得上苍在暗中帮他,他还没有走邪路,他做得很到位,如今天下太平,没有敌人来侵略。国家强盛,外敌不敢擅入,国家羸弱,就会遭到列强的欺凌。”天一说。 小鬼子说:“道长说的是,那么,道长说皇上需要帮手,不知道道长愿不愿去助他一臂之力呢?” “这个,不好说,贫道不喜欢从事政治,也看得很透,知道这俗世凡尘,没有什么好留恋的,现在到了这个时候,贫道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潜心修炼,走完后半生,也会讨得元始天尊的喜欢。”道长说。 “那么,小鬼子这次来,请道长出山,为皇上分忧,这个目的是达不到了?”小鬼子说。 “不是达不到,凡是到贫道山上来的,贫道都不会让人希望而来,失望而归,既然来了,贫道也不让你失望,贫道答应你跟你回去,觐见皇上,见了面再说,你看如何?”天一说。 “好啊,好啊!”小鬼子跳了起来。他左看看,右瞅瞅,就是想看看他有什么穿墙的本事,只是刚才没有看到,现在想瞧瞧。 天一弄明白过来,问:“是不是想看看贫道的本事?” 小鬼子见他一问,心花怒放,马上说:“如果道长想展示展示,小鬼子倒很愿意观看个究竟。” “不要稀奇,我这点小把戏不算啥,不就是穿墙吗?这是小事。 “快吧,快让小鬼子看看吧,都快等不及了。”小鬼子说。 “好,你看。”道长说着,往墙上快步走去,那墙竟然像细纱一样,在道长面前软了下去,道长直挺挺地进入墙里面,消失不见,过来一会儿,那道长出现在墙面上,然后轮廓逐渐清晰,然后是整个人出现,重新坐在他的位置上,继续品茶。 小鬼子看得呆了,愣了好半天,才问:“道长佩带宝剑吗?” “贫道带宝剑防身。”天一说。 “不知道随身所带的宝剑,在穿墙的时候,会不会将宝剑卡在墙中?”小鬼子追问。 “不会,宝剑和贫道二者合一,用剑的时候,宝剑就是贫道的延长的手臂,完全可以让贫道得心应手,使用起来没一点问题。”天一说。 “哦,原来如此,那么,道长,皇上还在等我们呢,要不,现在就动身如何?”小鬼子问。 “好啊,走吧。”天一说。 小鬼子刚要走,见天一不动身,就问:“道长怎么不走?” “贫道放心不下。”天一说。 “有什么放心不下的?” “是这样,贫道所带的道童,需要一同前往,要不然,贫道就要分散精力在世俗事务上,分散了注意力,功力就要减弱,想要办大事,必须要专心一意在一件事上,要不然,到处乱抓,啥都想抓住,结果啥都抓不住,啥都想弄清楚,结果却糊涂;啥都想出成绩,结果只有一项还凑合,不专心,恐怕一事无成。贫道本来不收徒弟,不过,贫道老了,生活自理能力也差一些。加上,要专心修炼,就要避免世俗的缠累,不然,贫道就不会有这么些技巧了,故要带着道童。”小鬼子说。 “那没问题,这小道童非常好玩,非常听话,又很勤快,你找到他算是道长的福气。”小鬼子说。 道长见小鬼子同意了他的请求,也没什么话说,就让小道童准备一下,然后一起出了玄武观,下了山,小鬼子找到那匹快马,然后又雇了一辆车,载着他们师徒,慢慢向京都城内而来。 小鬼子一直让道长和道童坐在车内,守门将士认得小鬼子,见了他很客气,要派兵保护他们进入皇城,小鬼子制止,就说:“跟平时一样,该怎样就怎样,不要露出马脚,如果过于张扬,反而引起别人的注意。” 守城将士就让他们去了,还是一匹马,一辆车,慢慢靠近皇城,皇城的守门将士也认得小鬼子,知道他是皇上身边的红人,说话一句能顶替一万句,因此,不敢得罪他,对他的话,不敢不听。 进入内城,然后到了皇宫,小鬼子下了马,里面跑出来差役,将马收了,小鬼子命人抬来一顶轿子,请天一道长上了轿子,道童在旁边伺候,直接抬到上书房,他很清楚皇上一定在那。 再看看太阳,它已经偏西,快要落山了,小鬼子笑了,心想,总算完成了任务,这下子可好了,皇上一定会奖赏我,真是难得啊!没想到第一次去拜访,就非常成功,这肯定是上苍的意思,幸亏我还比较积极,要不然,找不到人,那是多么遗憾的事情啊!如果不下点功夫去找,那才是愧对万岁爷啊! 小鬼子和小道童跟着轿子,走到上书房门口,轿子落下,小鬼子掀开帘子,看到天一道长,说:“道长,到了,请。” 小道童站在轿门,随时服侍着道长。天一笑着说:“这就是皇上的书房吧。” “是的,道长,请!“小鬼子说。 小鬼子请道长在前面走,他在后面跟,早有人向皇上做了报告,皇上命直接去书房。有人对小鬼子说,小鬼子会意,带着道长和道童前往书房。 小鬼子到了书房跟前,在门外喊道:“客人到,小鬼子求见皇上。” “进来。”皇上在里面命令道。 “谢皇上。”小鬼子在门外喊着,然后请道长先走,道童跟随,道童神清气定,不像同龄人那样,看到这里的布置与别处不同,而感到好奇,而东张西望的。 小鬼子对道长说:“请。” 道长不客气,跨步进了书房,皇上在龙案上批阅奏章,没有抬头,小鬼子干咳了一声,皇上抬头一看,眼前出现了奇怪的人,天一看见皇上拿正眼瞧他,就行礼,说:“贫道这厢有礼了。” 第77章 出使 弘毅看着这位道长,器宇轩昂,看起来不是一般人,弘毅问:“这位道长,你从哪里来?” “贫道从城郊梅山玄武观来,这是小童,来,拜见皇上。 ”天一说,找道童,道童从他身后转出来,向皇上行了一个礼。 弘毅呵呵一笑,说:“真不容易,这么小就有了修道向善的心。” “哪里,哪里,这是贫道在路边捡来的。”天一说了这话,有些后悔,担心小家伙有点受不了,就不说了。 弘毅很聪明,说:“原来是天赐的,难怪看上去很聪明呢。” 道童刚开始听了天一说他是捡来的,撅着嘴巴,不高兴,又听皇上说他是天生的,立马高兴起来,对皇上有了好感。 小道童开始活跃起来,开始看看龙案上摆的小玩意,还有鎏金的柱子,这些都是前朝皇帝留下的,在书房,有时候兴致来了,皇上也会让嫔妃侍寝的。因此书房看上去还充满了脂粉气,不过,弘毅不喜欢,读书读的是圣贤书,不能侮辱古代书圣,就命去除一些奢华的装饰,但还是有一些东西没办法去处。 弘毅命人上茶,看看天色已完,又吩咐安排晚膳,当然,他吃得比较简单,刚好道长也是,他们取得了一致。 一边吃一边聊,弘毅帝没有想象中的严肃,不可接近。这一点让天一十分放松。 弘毅说:“听说道长会穿墙术。” “那是小把戏,没什么奇怪的。每人都住在城堡里,和外界都隔着一堵墙,贫道只是能识破人心,穿透人心罢了,这不是什么稀奇的,也不用惊讶。”天一说。 “哈哈,好,道长说得对,没错,每人都和外界隔着一堵墙,不会主动拆除这堵墙,既然不拆除,那就攻进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机关。”弘毅说。 “皇上请贫道来,不是要让贫道去穿墙入室盗窃的吧?”天一说。 “哈哈哈,不是,朕请道长来,是要道长完成一项特别使命。”弘毅说。 “请讲,不必客气。” “朕要和弯刀族部落结盟,请道长来,就是要替朕去一次弯刀族部落,和弯刀族人领见面,谈谈朕的想法,与其修好,不知道可不可以?”弘毅说。 “当然可以,听说,弯刀族人和汉人之间一直有矛盾,常有战争,我们还是需要和平,不需要战争,那么说,皇上很愿意和他们讲和了?” “是的,朕想要和他们讲和,签订互不侵犯条约,成为盟友。”弘毅说。 “那好吧,贫道很愿意前往。只是贫道需要道童一起前往,另外还需要一些盘缠。”天一说。 “不用担心,朕会安排。道童跟你来的,你可以带走,如果人手不够,朕再安排另外的人跟你一起。”弘毅说。 “可以了,贫道需要皇上的圣旨,还有通关文凭,不知能不能给贫道。”天一说。 “可以,通关文凭立马会有。只是朕还想问一下,是不是要安排给你武士,保护你的安全?”弘毅想得很细。 “不用了,不用,贫道没有什么钱财,只是一些细碎银子,作为盘缠就够了,万一不够,贫道可以一路做法事,也有一些收入作为车马前或者吃住费用。”天一说。 “不用了,道长是为朕出使到弯刀族部落,不是为了私人利益,理当由朝廷负担费用,不用在路上化缘,举办法事,另外,也不要有后顾之忧,不要武士,那么朕就不安排。请择日出吧,出之前,请和朕通告,朕好计算道长的归期,为道长接风洗尘。”弘毅说。 “不用,贫道甘于清贫生活,一心求道,不在乎吃喝穿用,只要能为朝廷效力,让百姓安居乐业,贫道也就放心了。 中”天一说。 “道长说的,和朕想的一样,只不过道长接近真道,更容易讨得上苍的欢心。朕忙于世俗事务,没有时间亲近上苍,恐怕失去了上苍的喜悦。”弘毅说。 “皇上说的,可能不对,皇上是天子,上苍之子,九五至尊,上苍之子,无人能替,肯定会得到上苍的喜悦,只是治理万民,需要更多的时间,皇上做的,已经很不错,如果再多一点点时间来亲近上苍,那就好多了。”天一说。 弘毅安排完毕,让天一退下,天一带着道童,跟着小鬼子,在城中道观安歇,当晚,天一跟同道一起商讨道法,然后洗脚洗脸睡觉,等到天明,宫中有人送来东西给天一,原来是弘毅命人做好了通关文凭,还有细碎银两给他们师徒二人,还有一封书信,加上一道圣旨。 天一接了这些,又听小鬼子宣读圣旨,封天一为特使,出使弯刀族部落。天一接了圣旨,心里明白,叩谢皇上,然后对小鬼子说:“贫道即刻出,烦请你去向皇上告知。” “没问题,刚上完早朝,我正要去茶馆喝茶听戏,你要走的话,我这就去告诉皇上,你也不用进宫此行了。”小鬼子说。 “贫道知道,皇上非常着急,恨不得立马让贫道前往。那么,贫道这就告辞了。”天一说。 小鬼子跑出去了,天一就向道观的道长请辞,道长设简单的早餐,算是饯行。 天一道长带着道童离开了京都,雇请了马车,向弯刀族部落而去,经过了二十一天,车进入青州境内,天一清楚青州府的老大是夏三爷,本来不想在青州城停留,但是,他又有点好奇,这个夏三爷到底怎样,就想去看看。 于是,他对道童说:“你在馆舍休息,我出去走走,不用你服侍了。” “好的,师傅快去快回。”小道童说。 天一就离开了馆舍,趁着夜幕降临时分,他走过几条街,然后到了青州王府前面,从正门走肯定不行,这种造访,估计有些不请自来的味道,对于不之客,三爷也很很谨慎的,不愿意接待。再说,三爷在京都也安插了探子,可能清楚天一被请进宫,见了皇上的面,说不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生呢。 三爷清楚了这个,他肯定有所防备,只是没有想到天一会主动来造访,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天一绕到了后门,还没到后门,后门也有两位老人在那站着,时不时地打扫一下门口的渣滓,看起来,他们的脸松弛,有了些皱纹,像松树皮,三爷安排他们来,是考虑到他们的瞌睡少,容易惊醒,后门比前门更重要,需要日夜把守才好。 在正大门,安排的是年轻人,因为三爷要向别人展示,他三爷是年轻有为的,不是暮气沉沉,而是朝气蓬。 天一还没走到后门,看清楚了这些人,就直接吸了一口气,然后让气在体内运行,感到身轻如燕的时候,他径直向高高的藏青色的墙钻了进入,那墙竟像不存在一样。 到了墙内,天一现这里是草地,没有树,挨着院墙的,都不种树,这是夏三爷安排的,他担心窃贼或者其他夙敌会借着树攀援进入院子,对他进行谋害。所以,院子里靠着高强的位置,都不种树木,在离院墙有一箭之地的地方,才种植了树木。 天一借着月色一见,园中没有人,很是奇怪,然后,他顺着墙往前走,才现他所在的位置是一条沟,越往前走,越能清楚现,整个王府建立在一座高台上,想要攀上高台,不是轻而易举的。 他索性不攀援,心想,既然能建高台,证明高台里面肯定是空的,这样才能防潮,住在高台上的人,才不会有什么疾病。那就进去看看吧。 天一走进了高台里面,里面漆黑一片,天一看到有通风口的位置,有一缕月光射进来,但他不想看高台里面有什么,只是觉得有些机关,现在时间不够,不能细细地观察,只好向高台之上攀援,很快,他就到了一个地方,听到有轮椅滚动大理石板的声音,他就闪进了一个壁橱里,借着壁橱的缝隙,他看到一个老人被人推着进来,然后关上了门。 透过壁橱的缝隙,天一现那人不能行走,全靠自动的轮椅移动位置,旁边推车的,也是保镖,身怀绝技,天一一看,就知道他们是江湖上的高手,想要杀三爷,还不是容易的事。 三爷说:“加强防备,估计有人要来谋害老夫,不要大意。” “放心吧,已经增加了巡逻的班次和人手,另外,又在民间找了一些高手,来看家护院,就是一只苍蝇也飞不进来。” 天一心想,只怕不是苍蝇,也能走进来,这些人,都是骗钱的货。 “老夫的光复大业快要完成了。大家要齐心协力,只等夏王那里的信,我们这边就可以动作了。”三爷说。 他们一路走,一路说,声音由近及远,然后离开了这里。 天一得到这个信息,就足够了,他穿过壁橱,钻到高台下,顺着月光的方向,出了高台,然后钻出了高墙。 天一记得很清楚来时的路,他回到馆舍,小道童已经呼呼入睡,被子掉落了一半,天一帮他盖好,小家伙做梦了,笑出了声,嘴角有口水渍,天一回到房间,打坐,心里念完了经,修炼了一会儿气功,然后睡觉。 清晨,他们起来,洗漱完毕,坐上了车,离开了青州府。 在路上,道童问:“师傅,昨晚啥时候回来的?” “大概在子时。”天一说。 “那还不晚。”道童说,“我想等师傅回来再睡的,谁知道等来等去,自己倒昏沉沉地睡了。” “不用等为师,为师晚上要弄到很晚的,你不是不知道吧。”天一问。 小道童笑了笑,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 第78章 结盟 道童喜欢睡觉,这也是很多孩子共同特点,天一尽量不占用他的休息时间,一般到了晚上,就早早让道童上床休息,他在打坐运气后不久,在子时也会按照大地的地气运行规律,进行运气,然后休息。 他的生活非常有规律,这是修道之人必须要做到的。在修炼时,要和天地之气合一才能修炼成功,如果逆天而行,恐怕会乱了经脉气象,或者依据地脉之气,调理身体之气,里外呼应,才能达到韵律一致,上下畅通,才能做到神清气爽。 他们的车在高原上走着,眼前出现一片森林,天一看那森林,有一股妖气,他有些为难,到底是走还是返回呢?他实在拿不定主意,万一遇到了妖怪,将小道童捉去怎么办? 小道童说:“师傅,前面有妖气。” “这你都看出来了?”天一非常惊讶,说:“为师刚看出来,你就看出来?看来,你是上苍所拣选的,你是上苍赐给为师的宝贝啊。” “谢谢师傅,我看出那里的妖气很盛,不过,再厉害的妖怪,师傅也不怕。”道童说。 赶车的听了他们的对话,有点害怕了,说:“两位道长,我上有八十岁的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婴孩,恕不远送。就到这里吧。” “哎——你这人真有意思,好意思说,你的母亲都八十多,你的孩子还在吃奶,哄谁呢?”道童问。 “不管怎样,小人是小本买卖,家里惟一值钱的就是这辆车了,不能给妖怪抓去,抓去后,我们一家老小就全完了啊。”赶车的将车停下来。 “笑话,我们先不去看你家人口有多少,只是问问你,你看看你的后面,还回得去吗?”道童问。 赶车的回头一看,果然,有股邪气,像一条黑龙一样往这里滚来,他哭道:“哎呀,妈呀,这是什么事啊?接了这个活儿,没赚到钱不说,还要把这条贱命丢在这了。” “哈哈,真是少见多怪,这是黑风怪,有我师父在,你怕什么怕?我师父就是捉妖怪的好手。 ”道童说。 “道长,快点把那个妖怪收了吧,它来了。”赶车的说。 天一看看那黑龙,轻轻伸出他的拂子,往身后一甩,那黑龙扭头就跑了。 赶车的一看,刚才还是乌云笼罩,看不清天空的颜色,没想到转眼一看,就恢复到常态了。 赶车的吃了定心丸,就说:“好吧,我不回去了。既然接了这活儿,就要把它完成,要不然,毁了我的名声,恐怕以后就难以找到好活儿了。” “你还算聪明。这算什么!”道童说,道童刚要说下去,天一打断了道童的话,担心他再说下去,恐怕就是吹牛,没边没际的,如果不打断他,恐怕就陷入了魔鬼的圈套。 道童明白师父的意思,就不再说下去,赶车的,放心往前走,心里还是忐忑不安。 前面是一大片黑松林,刚才还是白昼,车一进去,就成了黑夜。赶车要点起马灯,免得看不见。 正在行走,松林里出一声怪鸟的叫声,并且回荡开去,就像人在人往深井里投进一块石头一般,回音萦绕,在井壁里来回跑着,最后消失。 马车走在黑松林,就像一个萤火虫在黑夜里慢慢飞舞,那马灯摇摇摆摆个不停,出吱呀吱呀的声音。 天一非常淡定,那赶车的心都到了嗓子眼了,明知道进退两难,只有向前走,不能后退,后退会更危险,谁知道那黑龙怪回来没有? 走着,走着,前面出现一点火,赶车不敢走,等那火越来越近,越来越大,原来是一个人举着火把走,赶车的见了那人,走起来像风一样,问:“你是谁?” “我是格桑。你是谁?” “我是中原国来的。” “车上是谁?” “是特使。” “什么特使?” “是中原国皇上派来的特使。”赶马车的说。 “哦,我说呢,你们不怕吗?” “怕……”赶车的说,转念一想,一个女孩子都敢一个人走这黑松林,自己怕什么,连忙改口说:“怕,怕什么怕?我们都不怕。” “实话告诉你,我刚才去了京都,打听到了特使要来,又回去对大王说了,大王让我在黑松林等,想你们快到了。黑松林有很多的岔路,有些人在这里失踪了,等现他们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堆白骨。” “啊,啊,妈呀——”赶车的一听,这正是他担心的,听到格桑说这话,他立马惊呼起来,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没有控制住自己。 “敢问姐姐,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一会儿在京都,一会儿在那,一会儿在眼前?”道童说。 格桑拿火把一照,见是个小道士,笑道:“小家伙,你从哪来的?” “别叫我小家伙,我是道士,道号弘法。”道童说。 “原来是弘法啊。你才多大啊,怎么一个人出来玩啦?”格桑格格笑了,过了好一阵,揉了揉肚子,站起来问:“说吧,你家大人呢?” “姐姐,你别笑了,我师父在此,还不来拜?” “哦,敢情你是跟着师父跑出来的,在下格桑,拜见天一道长。”格桑说,参拜天一。 弘法道童很惊讶,说:“姐姐,你怎么认识我师父的?” “你师父的大名,谁不知道?你呢,没人知道,尚可以理解,你师父没人知道,就很奇怪了。”格桑说。 “啊,那太好了太好了,敢情我师父的大名远播,我作为徒弟,也跟着沾光了。”他说。 “道长,我是弯刀族部落的格桑,奉命前来迎接,请接收格桑一拜。”格桑说。 “免礼,刚才贫道进入黑松林之前,现森林上方有妖气,敢情不是妖,是格桑姑娘在里面燃烧火把吧?”天一问。 “不是,道长说对了,黑松林里的确有妖,不过,这妖很怪,不伤害好人,只伤害坏人。”格桑说。 赶车的一听,身子起抖来,甚至马车都在抖动,弘法问:“哎,你抖啥啊,是不是做了亏心事?还是做了伤天害理的事?” “别这样说,我是好人呐,不过,有时候妖怪会看走眼,也说不定伤害到了无辜的人。”赶车的说。 “你开玩笑吧,妖怪比人还好。妖怪只喝坏人的血,不吃坏人的肉,嫌脏,别的不做,就只干这件事。有的人自己装作好人,实际上最坏,伤害无辜,伤天害理的,多了去了。”格桑说。 说完话,格桑说:“我先走一步,你们顺着我标记的方向走,每一条的三岔路路口,都被剑削去了树皮的,就从那条路走。别走岔了,看仔细再走,走错了,送到妖怪的老家,那就怪不得我了。” 赶马车一听,越害怕,说:“女侠,陪我们走一段路再说好吗?” “不行,我不能慢,慢走我会死的。”格桑说完,就不见了,大家都惊愕,正在纳闷的时候,她又回来,说:“我在松林外面等。”说完,又不见了。 过了好一会儿,赶车的还在愣,弘法说:“我说赶车的大叔,你倒是走啊。你的马灯的油够烧吗?” 一句话提醒了赶车的,他说:“好嘞,我这就走,这姑娘,到底是人还是鬼?” “是人是鬼你都不用怕,是鬼,有我师父在,负责赶走,不会伤害你性命,是人,更不用怕,一个姑娘能在黑松林跑来跑去的,你是一个爷们,还怕?算吗?算一个男人吗?”弘法问。 “弘法,住口,你的话多了。”天一说。 “是,师父,徒儿知道了。” 弘法不敢再说,闭口不言,赶车的继续赶车,看到被剑削掉皮的树,他就拐弯,一路非常顺利,他也没有仔细去想刚才小道童的责难所说的话。 出了黑松林,所幸没有遇到妖怪。 他们走过去,身后留下一道紫色的气,那是天一道长身上带的,没有谁能阻挡,也无法去除,天地之精气神集于一人,妖怪无法奈何得了他。 车出了黑松林,格桑在那里等,格桑笑着说:“我说,黑松林不冷,怎么冒这么多的汗?” “谁?”赶车的问。 “你呀,还问呢?”格桑又笑了起来,非常开心。 弘法想说什么,想揶揄他两句,看到天一道长,不好意思说,就算了。 天一说:“谨慎,想好了再说,想不好别乱说,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的。明白吗?我们修道之人,要谨慎,谨慎,谨慎,三尺头上有神灵,你的每句话、每个小动作,甚至你的心里活动,神灵都知道,清楚吗?要修得正果,必须要行得正,想得正,不要轻易被邪灵夺去了正道。” 弘法点头,他一个小孩子,能悟道,还需要火候,不过,跟着师父,他才能进步,走过黑松林的时候,他还镇定自若,一点都不怕,这一点,让天一道长感到欣慰,毕竟,少年可畏,是因其心术正,只是太过聪明,爱说一些打击人的话,这一点不太好,以后慢慢纠正,就会好得多。 赶车的也是一条命,是上苍的安排,能赶车,他们才有车坐,有时候为了自私自利,可能会犯一些错误,比如撒谎,这个很正常的,谁没撒过谎呢?谁没犯过错呢?既然是人都会犯错,就不能讥笑人家。 天一道长看到前面一片光明,眼前竟是一大片开阔之地,非常宽敞,看起来让人心旷神怡,这个地方,真是太美了! 格桑说:“道长,这里就是弯刀族人的地盘,欢迎你来到弯刀族部落,你们顺着这条大路走,一直走,一直走到能看到一座戴着白帽子的大山,就不走了,我在那里等你们。” 第79章 狐妖 他们在黑松林的边缘,看到眼前的美景,惊呆了,原来这里这样美丽,令人流连忘返,天一说:“这就是上苍赐给人们的礼物,可是,这也让人们更加贪心。 ”“怎么会贪心呢?”弘法问。 “很多次战争,就是因为争夺城池,掠夺土地引起,有土地,就有一切,有土地,就有人民,在这里,水草丰富,土地肥沃,自然出产丰富,人们依赖土地而生。为了得到更多的土地,霸占更多的美景,人们就起了贪心,贪恋他国的资源,引起战争。”天一说。 弘法似懂非懂,看到他姐姐格桑交代完了,没有细想师父刚才说的话,就说:“姐姐,你刚才说的戴白帽子是怎么回事?” “就是顺着这条大路往前走,走到底,就会现一座白了头的山,看到山,到了山脚,就不用走了,那里就是弯刀族领住的地方。” 格桑说,想了想,补充说:“那座山的山顶,是被雪盖住了头的。远远地看,就像戴了一顶白帽子。” “哦,是这样啊。那山上怎么有雪啊?”弘法就是问题多。 “山上常年都有雪,从来没有化过,据说,山上住着一位神,是白雪仙子,可惜我没看见过。”格桑说。 “你说的仙子,有可能是千年狐妖。”天一说。 他这句话,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赶车的听了,刚才过黑松林时的那场惊吓,又卷土重来,让他又有些担惊受怕起来,怎么摊上这些事了,带着两个道士,一路上净碰见妖怪了。 赶车的怯怯地说:“那,那,这位姑娘,你看见过那位神了吗?”赶车的尽量不相信那山上的是神,不是妖,这样心里的恐惧会减轻一些。“我也没见过,只是听阿爸阿妈说过。不过,这位神也没有出来害过人。”格桑说,“各位,我要先走一步,回去报信了。 你们慢慢走,别着急。” “好,你去吧。”天一说。 他觉得格桑姑娘比较善良,但是,在一些方面,她显得稚嫩,对于天真纯洁的姑娘,连妖都不忍心加害。弘法很想跟格桑跑,可是,他的师父在,他又不敢走,对于白雪仙子,他更想看一看。是不是白雪仙子在保佑着弯刀族部落的人呢?这个谁也说不清楚。格桑转身不见了,赶车的差点从车上摔下来,他喊道:“妈呀——妖怪!”弘法问:“在哪儿?” “那姑娘是妖怪吧?怎么转眼就不见了呢?”赶车的问。“不是妖怪。”天一说。 “不是妖怪?怎么会呢?”赶车的不信。 “不会,要是妖怪,早就被贫道拿下了。贫道捉妖无数,谁是妖怪,还是分得清的。”天一说。 “那有没有看走眼的时候呢?”德志问。 “我说你呀,你也不打听打听,我师父是什么人?”弘法说。 “道长,请恕我冒昧,我真还不知道道长的法术,不过,在进黑松林之前,有一条黑龙袭来,道长轻拂拂尘,那黑龙竟乖乖地退回去了,请问,那是什么妖啊?”赶车的问。 “那不是妖,是东海龙王的第九个儿子,因为情场失意,老龙王安排的婚事不满,离开了东海,经常在外流浪,贫道知道他底细,他也认识贫道,因此没有加害。”天一说。 “哦,是这样啊。难怪他气势汹汹而来,经过道长将拂尘轻轻一挥,他就回去了,一般人,恐怕不行吧?”赶车的说。 “是啊,你明知道还问!明明看到了师父的法术,还在说没看到,到底是什么意思?”弘法问。 “住口,不要这样责问,他只是好奇,还想看看为师我多露两手,只是我要告诉你,学习法术不是来炫耀的,不是要高抬自己的,是要一心一意为天下苍生谋福祉的,因天下苍生都是上苍的儿女,是上苍所喜欢的,对苍生好,就是敬畏上苍,上苍必然会赐能力给你,让你更好地为上苍服务,让上苍脸上有光,明白吗?”天一说。 他这样一说,赶车的和弘法都不说话了,都有些听不懂,不过,他们感觉到天一是敬畏上苍的,也是一心为民的。这样的道士,不是三流道士,只是为了生活而到处做道场,不知道能捉住几个鬼,本事有多强? 大家继续赶路,车慢慢向前走,走累了,就停下来,做点饭吃,继续赶路,好在赶车的和弘法都不挑剔,随便做点吃的,就能满足,天一道长更不用说,生活十分简单,不存在不满意,以天为屋顶,以地为地板,石头为桌椅,以旷野为客厅,总之,非常舒服。 吃了饭继续赶路,到了晚上,就都下了车,支起帐篷,睡在路边,天一有晚上练功的习惯,他练功的时候,帐篷顶上竟然有紫气上升,出夜光,有些野狼闻到了人味儿,跑过来,见了紫光,反而吓跑,其他野兽也是,他们住在旷野的帐篷,却毫未损。 到了天明,继续赶路。早晨的雾气上来,看不清前面的路,赶车的没有点马灯,好在走的都是大路,只要顺着车辙往前走,就没有问题。赶车的不敢走快,担心走快了,那马就走偏了路,小道童弘法着急,催促赶车的快点,赶车的说:“没办法快,要等雾气散了才行,要不然,看不清路,走错了那就麻烦了。” “师父,你看,这种度怎么办?那位姐姐可能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弘法说。“不要着急,方向不对,再快也没用;方向对了,走得再慢,也会一步一步接近目标。”天一说。 赶车的听了天一道长说的话,觉得很有道理,他插话说:“这位道长本领强大,说话倒还谦虚,不像有些道士,没什么本事,还喜欢吹牛。”“你遇到过什么样的道士?” “一些不学无术的道士,好吃懒做,没有捉过鬼,还喜欢拉虎皮做大旗,喜欢吹嘘自己的本领,实际上鬼没捉到,自己本身就怕鬼,鬼还没来,自己先跑了,脚底抹油,溜得比谁都要快。”赶车的说。 “原来有这样的道士!”弘法很惊讶,“师父,原来道士中间有不少败类的。” “是的,以后你会看得很清楚,有些道士腰里别着几只死老鼠,就冒充是打猎的,他们的功夫是嘴上吹牛吹得好,实际上真要捉鬼,恐怕没有几个会的,有的道长会捉鬼,那些不入流的道士就会假冒名道士去骗钱也是有的。”天一说。 “道长说的没错,不在民间行走,就不知道民间的疾苦。”赶马车说,“像我们赶马车的,经常在外面跑,看到有时候人家家里的老人去世,找个道士来做道场,有的道士做得好,老人能平安地离开。有的道士做得不好,老人的亲人心里不舒服,死去的老人也无法平安地离开。”“你说的有道理。”天一说。 弘法不知道怎么说了,他很想像他师父那样说话,可惜学得不像,倒引起他师父的不满,说:“你还小,嗓子不行,不要故意学我说话,明白了?等你长大了,自然会说。” “那什么时候我能长大呢,师父?”弘法问。 “你不想长大的时候,不知不觉地就长大了,一切顺其自然,顺服大道,明白吗?”天一说。 说了这话,那弘法仍然似懂非懂,估计还得很长时间才能让弘法入门,否则还真的挺麻烦,不懂道法,不会说话,莽撞之人,到哪里才学会懂得道理?自己不懂,还不喜欢问,自然显得愚蠢,自己太骄傲,就不容易进步,或者进步的空间非常狭窄。 太阳升了起来,雾气渐渐散去,蓝天显露出来,阳光是金黄色的,撒在大路上,石子反射出亮光,还有一些草尖的露水,反射出阳光的七彩颜色来。赶马车的见道路宽敞,越来越清晰,抽了马一鞭子,那马欢快地腾起蹄子,向前飞跑,车子开始颠簸,一上一下,很有规律,弘法高兴地拍手欢叫。 天一的心情也好了起来,眼看戴白帽子的高山出现了,赶马车的说:“道长,你看!”天一向远方一看,见前方有一座高高的山,山顶上覆盖着皑皑白雪,山下却是花香满径,星星点点的,全是各式各样的花朵,还有青青的草地,山腰里是一大片树林,像巨大的绿色的丝巾,将山缠裹起来。森林上方,是多多白云,就像一条若隐若现的巨大的围巾,将山套着,山尖被雪覆盖后,就像戴着白色绒帽的贵妇人,显得非常自在,怡然自得。山越来越近,越走越显得魅力无穷,前方出现了不少的羊群,还有奶牛,有牧人骑着马,跑来跑去,看护着羊群,时不时地唱出了歌曲,听不懂,可以感到他们非常幸福。绵羊和牛,时不时地也唱几声,显得非常热闹。 一条河,蜿蜒曲折,从山中流出来,穿过大草原,流向远方。河边有羊群在喝水,河岸上有牛羊马在吃草,显得安静,又充满生机。小河像一条白色的绸带,飘舞在绿色的海洋上,白色和绿色的搭配,让人看了,真是赏心悦目。 “弘法,”天一看弘法正在四处张望,他的目的就是找到格桑姑娘,没有听到天一道长的呼叫,天一一见,觉得这弘法真是顽皮,一心想见格桑姑娘,连为师的喊话都当成耳旁风了,于是又提高声调喊道:“弘法。” 弘法听到了天一道长的呼唤,连忙说:“师父,我在这里,有什么吩咐吗?” 第80章 心墙 天一看到弘法站在那里呆,就喊了他一声,说:“弘法,你出同龄人了,怎么喜欢安静,不喜欢活动呢?” “师父,弘法在跟师父学习,静心修炼,脱离世俗的想法,不沾染世界的邪气。 ”弘法说。 “哦,哈哈,小小年纪说出这话,就有些虚假了,快,老实说,你在看什么?在想什么?不要欺哄为师,要知道,为师可是会钻墙的哦。”天一说。 “知道了,师父,你别说了,弘法是想看看格桑姐姐,奇怪,她说好在这里等我们的,怎么不见呢?”弘法说。 “嗯,这还差不多,你不清楚,她的行动快如闪电,你看不到她,她知道你,她会很快出现在你面前的。说好在这里等,她就不会离开。你耐心等待就是了。”天一说。 话音刚落,就听见一阵阵清脆的铃声似的笑声,格桑像一阵风一样出现在他们面前,她问:“你们还好吗?” “姐姐,你可来了,我怎么没看到,你就出现了?”弘法问。 “那么说,我不能出现了?”格桑反问道。 “哦,不是,不是的,你应该出现,我只是觉得你来得太快了点。”弘法赶紧纠正。 “你的意思是我来早了些?”格桑故意问。 “不是,不是。”弘法涨红了脸,说:“是这样的,我很想看到你,但是你来无影去无踪,不知道下一刻会生了什么,仿佛在梦里一样。”弘法说。 “弘法,你是不是叫弘法?我弄错了吗?”格桑问。 “是啊,你的记性不错,我的名字是我师父给起的,这个名字我很喜欢。”弘法说,眼睛看着天一,天一目无表情,心里在琢磨弯刀族领是怎样的一个人,反而没有在意他俩在说什么内容。 “这个名字真好听,希望你像你师父那样本领高强,为老百姓做好事,不要跟随妖魔鬼怪跑了,反而要打败那些坏蛋。”格桑说。 “姐姐说得对,现在到处都有很多坏蛋,我要好好地学习道法,学会了驱魔的本领,像师父那样把所有的妖怪都赶到无底洞里,然后封上洞口,让他们永远不能出来害人。”弘法说。 “不错,有大志向,好好学,好好长大,长大了为民除害。”格桑说。 “师父说,我们道士不光要为民除害,更要为民祈福。”弘法说。 天一听到了弘法的话,这小孩子一天一天地长大,越来越懂事了,这次带他出来,也算是长了见识,看到了世界的精彩,同时,也要经历一些磨难,只有多多经历,才懂得怎样解决遇到的难题。 “格桑姑娘,你们先停一停。”天一说。 格桑向天一作揖,说:“对不起,道长,我知道你们汉人很相信道士,也尊敬道士,请接受格桑一拜。” 天一没想到格桑这么懂礼貌,他说:“免礼,免礼,我想知道你们领知道我们来了吗?” “道长,我们领名叫大郎,我们都称呼他为大王,待人和蔼可亲,这样叫起来也顺口。他知道了你们要来,很高兴,说要亲自来迎接,他们没有我快,就让我先来告诉道长,因弘法和我说了半天的话,还没来得及向道长述说,实在不好意思,还望多多原谅。”格桑说。 格桑去了一次京都,竟然懂得不少汉人的规矩,说话得体,对人十分有礼貌。天一觉得不错,这姑娘将来必成大器。 “姑娘,你辛苦了,那么,你愿意跟我们一起走,就走,不愿走,你就先行一步,我们马上就来。”天一在下逐客令了,他清楚,格桑喜欢快走,跟着马车往前跑,显然太慢。 格桑说:“正好,我已经向大王请假,先回家看看父母,马上回来。你们顺着这条河往前走,河往哪里走,你们就往哪里走,不要走偏了。” “我知道,你去忙吧,不会走偏的。”天一说。 “道长行走江湖多年,应该很清楚怎样走,格桑就不多说了。但愿你们顺利到达。”格桑说。 “哎——姑娘,你的父母家在哪里?”赶车的问。 热锅里突然蹦出个热豆,让大家都吃一惊,问这话的正是一直不说话的赶车人,他一直在想着雪山上的千年狐妖,他的心里一直在忐忑不安,如果被狐妖捉住会怎么样,后来听格桑说了行车路线,他清楚了,可也顾虑了,因为越往前走,离雪山越近,也就是说,离那个狐妖也越近,没有十足的把握,接近狐妖,等于死路一条,好在车上坐的是两个道士,咋说也有一些道行,打败狐妖应当没问题。 赶车的突然问格桑的父母,用意在于,如果格桑的父母住在雪山附近,没有被狐妖摘去心脏,就说明是安全的,如果父母没有住在雪山,则另当别论了。 格桑说:“我父母住在雪山南侧。离这里有五百里。” 赶车的一听,惊呆了,伸出指头一算,说:“你回一次家可能需要三天三夜。” “不需要那么长时间,只需要你上车下车的一瞬间,我就能回家了。”格桑说。 “是吗?那也太快了。”赶车的说。 格桑问:“还有什么问题吗?没有的话,我先走一步了。” “没有,没有了,你快去忙你的事吧。”赶车的说。 其实,赶车的还想问问,格桑遇到过狐妖没有,如果没有,证明道士的话不可信,如果遇到,则证明道士还是嗅出了妖气,那就要小心。 格桑不明白赶车的心,她见没问题,对弘法说:“小弟弟,我走了。待会儿再见。” 弘法不想让她离开,可是,来不及说话,格桑就走了,立刻消失在眼前,弘法有些怅然若失,但也没办法,格桑拥有这种本事,完全是一种孝心感动了天地,苍天就赐给了她凡的能力,让她成为上苍的天使,来完成上苍的使命,那就是和平和美好,幸福和谐的生活属于天下苍生,属于平民百姓。 格桑离开,赶马车的继续往前走,天一在想,弯刀族领到底想要什么?谁都不清楚,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如果遇到真正的狐妖,恐怕要先交手,没有狐妖,就要专心对付部族领。当然,如果狐妖附着在领或者其他人的身上,恐怕就要先逼着狐妖出来,现出形状来才能打击,这一打击,修得千年的东西将会荡然无存,狐妖将不再是狐妖,而是一只普通的狐狸,难以逃脱疾病和死亡的结局。 赶马车的继续走,也不敢和天一道长、小道童说话,只是仍然在想怎样逃命,万一遇到了狐妖该怎样应对。 走着走着,突然现前方出现了一队人马,打着大旗,上面绣着一把弯刀和一个狼头,旗帜飘扬,骑着战马,举着旗杆,旗杆的顶端是明晃晃的弯刀,这样的旗杆,也是武器的一种,举旗的人,也可以投入战斗,将来万一打仗,一个旗手也是一名勇敢的战士。 勇士手里一旦有了武器,就不会害怕敌人,会勇猛地往前冲,来保卫那些需要保护的弱者,还有被人们普遍唾弃的孤儿寡母。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那个人正是大王,他身后有人举旗,举起大旗的紧紧跟随在大王身后,旗帜上绣着“弯刀族领大郎大王”,天一一见,知道来了部族领,这是最高规格的接见,连国王都亲自来迎接中原国的特使。 大郎下了马,快步走到天一坐的马车前,在外头问起来:“敢问车上坐的可是中原国的特使?” “正是。”天一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了通关文凭,然后又向大郎展示了圣旨,大郎看了,哈哈大笑。 天一连忙问:“为什么笑?” “你们是中原国的特使,给本王展示了圣旨,可惜本王认不全汉字,还希望懂得的人给本王念一念,要让本王懂得?” 天一说:“弘法,请注意,领问你话的时候,你就实话实说,不要撒谎,明白吗?” “师父,师父冤枉弘法了,弘法就实话实说,也从来都没有撒过谎。”弘法说完这些话,天一仔细一瞧,那弘法的样子,简直就是信誓旦旦的,看起来比真的还要真。 “弘法,撒谎每人都会,不要狡辩,就连为师也难免说谎,你不撒谎,证明你已经修炼成仙了。可是,你没有成仙,我也没有。”天一说。 “好,我来念,”弘法接过天一递过来的圣旨,展开念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兹派天一道长前往弯刀族部拜见领大王,与大王洽谈结盟之事,钦此。” 大王一听,哈哈大笑:“原来是这样啊,好,好,既然千里迢迢地来了,那就到本王的部落参观参观吧。” 大王说着,然后,让天一的马车在前,他们在后,浩浩荡荡地向大王的营地而来。 弘法高兴极了,但不敢表现出来,因他想到了刚才师父的教导, 他怕过于张扬,有了喧宾夺主的嫌疑。 他开始学会内敛,让快乐的心紧紧压住,让他师父担任主角,这样才不会让人怀疑他什么。 马车向前走,赶车的人却有些担心,听说这个民族喜欢血腥,还是要小心点为好。 赶车的担心不无道理,从他很小的时候开始,就听说了这个民族,常常和他们中原国有过节,常来侵扰,当然,中原国也常去报复,两个民族,在报复和反报复之间往来反复,听多了,自然对这个民族有些害怕,要知道,这是踏入了仇人的地盘,进入了仇人的领地。 第81章 会谈 赶车的害怕弯刀族人,他们是以肉食为主的民族,和主要吃粮食的民族相比较,还是有些差距的。赶车的一直有着忐忑的心,这次出来真是见鬼了。 到了这个地方,他想的最多的还是保命,能弄个全身而退是最好的,但愿不要出什么岔子。 这时候,天空出现了一片浅灰色,刚才还是晴空万里的,现在成了这么一个景象,赶车的有些担心,起风了,旗帜被吹得乱飞,打着士兵的脸。 天一现有问题,赶紧说:“不好了,有妖怪。” 他说出这话不要紧,让赶车的差点背过气去,他总是在担心这个问题,他担心的事情终于生了。 大王问:“什么妖怪?” “你看!”天一指着前方说,“那里有一朵云,向这边飘过来,你看,那云上是什么?” 大王顺着天一指着的方向一看,还真是有什么东西,但是他看不见,连忙问道:“到底是什么东西?我怎么看不到。” “大王,妖怪在现身之前,一般是借着云雾,或者烟子来,借着风起的时候,来抓人的。”天一刚说完,那乌云越来越近,赶车的从马车上跳了下来,钻到马车下边去了。 大王一见,命道:“快点保护特使。” 他喊了就后悔,看到天一竟然站在马车上,伸出了拂尘,向天上一挥,那拂尘过处,现出紫光,那乌云竟然烟消云散,不知道去向。 刚才还是乌云满布,现在又现出了蓝天。 这时候,大王才如梦方醒,说:“哎呀,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啊。原来道长有这个本事。失敬失敬!” “这是第一个回合,他们还会再来的。”天一说。 “什么?你说什么?” “他们还回再来?他们是谁?”大郎问道。 “他们是妖怪啊。”天一说。 “什么,有很多妖怪吗?” “是的,这里有很多妖怪。”天一说。 “不会吧,这怎么可能呢?我们这里有神保佑的,没有妖怪能够存身的。”大王说。 “你不相信就算了,我也不想多说,不过,你刚才也看到了,不是贫道兴风作浪吧,是不是妖怪,还请大王仔细想一想。”天一说完,就下了马车。 他弯腰对车下的赶马车的说:“出来吧,下面也有妖怪。” 赶马车的一听,赶紧爬了出来,惊讶地问:“是吧?地下有妖怪吗?” “有,有的妖怪住在地下,你趴在人家屋顶上,人家不找你扯皮才怪。”天一说。 “是这样啊,我怎么感到身上烫得很呢,原来是躺在了人家的烟囱上了吧。”赶车的说,很不好意思。 “哪里,哪里,你不是在人家烟囱上,是在人家锅里了,只差一把火,你就完了。你还不醒悟,还不清楚吗?”弘法说。 “弘法,不要多说了,没事就好,不要讥笑别人,每人都有弱点,你的弱点,是别人的优点,你的优点,别人可能就是缺点。人无完人,不要苛求,明白吗?”天一说。 “知道了,师父,我争取做一个完美的人。”弘法说完,眼睛看着山顶。 大王对天一教训弘法很感兴趣,就问:“道长,听说你不收徒弟,怎么还有一个弟子?况且还这么小!” “没错,贫道不收徒弟,这个是上天所赐的宝物,贫道生性向善,就收了,不过,本来想养大了,送他学习一门手艺,好将来养家糊口,可是,可怜现在的世人常常受到战争的困扰,还有饥荒的侵扰,因战争和饥荒死了的人,变成了孤魂野鬼,有的成为了妖怪的门徒,出来害人。 所以,后来贫道就改变了主意。”天一说着,看着眼前这个小家伙。 赶车的跳上了马车,扬起了鞭子,抽了马屁股一鞭子,那马立刻拉起了绳子,向前移动了步伐,马车继续前进,大王骑着马跟着天一说话。 “道长,请问你改变了什么主意?”大王问。 “贫道改变了不收门徒的规定,就收了小家伙,给他起名叫弘法。因当今天下妖魔横行,民不聊生,不能让妖魔得逞,经常出来害人。贫道觉得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要为民除害,养家糊口倒是其次。”天一说。 “本王明白了。后来怎么样?”大王问。 “后来,这个小子竟然还比较有悟性,慢慢地悟出了一些道理,道行有所长进,可是不能放松,一放松,他就慢了下来,这是贫道不愿看到的,说实话,现在有很多的人都不愿意学法,不愿意思考未来灵魂的事,只想这一辈子过得平安,不管将来怎样,到底是向下走,还是向上走呢?很少有人思考这个问题。”天一说。 “道长说的极是,看来,道长修道多年,还是很有心得的啊!”大王说。 一边走路,一边说话,是很快的,果然,他们就到了大王的营地,大路两边的人,夹道欢迎,欢迎他们回来,还有人在路旁唱歌跳舞,好不热闹。 有人上来,献给天一一条白色的带子,看起来是丝绸做的,非常精美,还很洁白。看到这些帐篷,弘法很好奇,不知道这些帐篷是干什么用的,又不好意思问,只能跟着师父亦步亦趋,生怕落下了。 赶车的见他们下了车,正准备去停车,有人过来,帮他,并邀请他跟着天一道长,到帐篷里休息喝茶。 天一进了帐篷,刚一落座,其实没有座位,都是盘腿而坐的,这个难不倒道长和弘法,他们都习惯了,经常修炼,不存在困难。但是,赶车的就麻烦多了,他家里还有板凳坐,到了这里,竟然没有,这个真的没想到,只好蹲着,非常难受。 大王看到赶车的这样,就不好意思起来,说:“给他一个坐垫。” 下人听了,就弯着腰出去,给他拿来一个坐垫,赶车的才勉强坐下。 “本来是应该让赶车的人到旁边歇息的,本王考虑到道长比较尊重人,人无贵贱之分,所以,就按照道长的想法,来给道长安排这个,还请道长多多体谅。”大王说。 “大王说的没错,他在赶车,也是一个人,我们就要尊重他,在人看来,人有高低贵贱之分,在上苍看来,都是上苍的子女,就没有差别,人为了达到自私的贪恋的目的,故意设置了不少的规矩,将人分为三六九等,实际上这个作法不好,很高兴,今天看到大王在按照人人生而平等的方式对待别人,真是太好了。上苍一定会祝福你的。”天一说。 “道长,你说的是,先谢谢你了。你是中原国的先知,是皇帝的助手,是人民的救星,大家都会感谢你的。”大王说完,这时候罗格呵呵呵一笑,大家一惊,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大家都忘记了一件事,听说中原国的始皇帝,相信了道士的话,派出三千童男童女,前往蓬莱仙岛,寻求长生不老药,结果,童男童女没有返回,始皇帝还是死了。”罗格说完,又是哈哈大笑。 “长老,那是数年前生的事,始皇帝不是愚昧,他也在寻找长生不老之药,只是没有找到。这种探索精神让人钦佩,不知道你们是怎样想的,反正我觉得他还不错。”大王说。 “是的,凡事都要分为两方面来看,始皇帝的做法,从另外的方面来说,是好事,从另外的方面来说,是不好的,好的就是证明世上没有长生不老药,坏的是他把三千童男童女弄没了。这是杀人。”罗格说。 “先不要下结论好不好?他们到了仙岛,没有回来,不能证明他们死了,说不定还活着,另外,他们在那里说不定还成为一个新的国家,繁衍新的后代,现在成为了一个新的部族,他们在他们的部落里应该过得很好。真是流连忘返了。”大王说。 很奇怪,道长从来不为自己辩护,无论说什么,他都微微一笑,显得格外诡异。 小道童伺候在道长旁边,也不插言插语的,任凭他们去说,当然,有些他懂,有些他不懂,不懂,就是没理解,不能参与到不懂的东西里面去,免得被人耻笑。 大王和长老的对话让人想到,他们很懂中原国的历史,不是一般的蛮夷民族,而是很懂得中原国历史的民族,孙子说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看来,的确是这样的,他们很厉害,难怪吃败仗的时候少呢。 他们像狼一样凶猛,在攻击别人的时候是这样;他们又像绵羊那样抱成团,让弱小者在羊群中间,外面包围了一层又一层,让豺狼没有机会下口,这是在受到外强侵略的时候他们是这样做的。 道长不说话,是因为他在琢磨他们的心,仅仅听他们说话是不行的,还要琢磨他们话语后面的心,那才是最重要的。 大王笑呵呵地说:“不要讨论中原国的历史了吧,这次特使过来,是谈现在和未来的,不是谈过去的。过去的就让他过去了,谈得再多,也没用,水泼出去,再也无法收回来。” “也是,我们差点忘了这件事,请问特使,你们这次来,是想达到什么目的?”长老问。 “贫道到这里来,是想要让你们知道,中原国的皇帝是想和平,不想动战争,这也符合贫道所遵行的道,因此,皇上命贫道来跟贵国讲和,结成同盟,订立攻守同盟,当我们两国遭到外地入侵的时候,有相互帮助的义务,当然,我们两国修好,不能攻打对方,如果违反,违反的一国必须向另一国(没有违反约定)赔偿损失,具体损失数额,据实结算。”天一说。 第82章 恐慌 天一说的话,让大王为之一振,这家伙还真是来讲和的,不过,没有什么坏处,要想打,也可以,要想和也未尝不可,都是悉听尊便的。 “哦,哈哈,道长真有意思,我很愿意听到你说的话,你的意思我明白了,你是想和我们达成盟约,同进同退,竭诚相交,成为兄弟,可以相互帮忙对吗?”大王问道。 “没错,贫道是喜爱和平的人,弘毅皇帝也和先皇不同,都是爱好和平的,两国完全可以化干戈为玉帛,不必要打来打去,没完没了的。”天一说。 “是的,本王也不喜欢打仗,可是,本王总是有人前来加害,不知道是何人所为,如果查到,一定要追究其责任。”大郎说。 罗格长老站了起来,显然,他好像很生气,说:“岂有此理!老夫最讨厌的就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当面喊哥哥,背后掏家伙,真是可恨。要是真的查出元凶,严惩不贷,否则,大王不威,还当是病猫了。” 罗格说完,看着天一,气得胸脯起伏,吹胡子瞪眼的,好像受害的不是大郎,反而是他一样。 上次,夏三爷派出杀手,想嫁祸于人,没有得逞,事后,大王和罗格常常在一起合计,总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不过,没有十足的把握,还不好妄下结论,平时猎狼无数,偏偏那一次差点死了,不是有人从中作梗,就不会如此艰难,这是有坏人在使坏,很明显,不用举证了。 可是,这个坏人是谁,无法查出。要是弘毅,不会做这些下三滥的事,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些狼不是本地狼,极有可能是来自中原国的狼,是谁把中原国的狼带到弯刀族部落的地盘上来的呢?这个问题还没有想清楚,也没有答案。 那些狼的嘴巴比较短,尾巴稍小,叫声也比较低沉,走起来,比较迅,颜色偏深,像是深山的狼,不像是隔壁沙漠上的狼,这些狼,都有严格的势力范围,不会轻易到别的狼群那里去,除非是落单的狼,乱窜乱跑,自然会到陌生的领地,但是要承担相当大的风险,被驱逐、被吞噬都会有可能。 本地狼长得高大些,善于奔跑,嘴巴稍长,尾巴稍大,叫声响亮,并且声音拉得较长。 本地狼非常团结,不会轻易丢弃领地,会严密监视那些入侵者,并且为了本地狼群血统的正统,会对入侵的狼群杀无赦,将入侵者全部铲除,绝不手软。 这样,外地狼不会轻易进入这块领地,要么是有人指挥,要么就是那些外地狼不想活了,活腻了,想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战死,成就狼的梦想,这个谁都说不清,但是,这种可能性等于零,大部分都不会这样,只有一种可能,这些狼是训练有素的狼,背后一定有人指挥,既然这狼来自中原国,那训练狼的人一定是中原国人,究竟是谁,还说不准。 罗格说完,气呼呼地坐下,继续喝奶茶,天一微笑着说:“大可不必这样愤怒,小心吧,如今这个世界,不是很单纯的,比较浑浊,啥人都有,啥事都有,这样的暗杀者,弘毅皇帝也会遇到,只要是君王,大都会得罪一些人,这些人肯定会派来杀手,或者亲自来,将君王除掉,然后浑水摸鱼,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不过,吉人自有天相,大王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弘毅皇帝不死,也是一样。” 大王说:“死不可怕,关键是要死得其所,死的明明白白,这样才值得,稀里糊涂地死,无人纪念,真不划算。本王细细一想,以前没有得罪中原国,没有做对不起中原国汉人的事,也没有做伤天害理的事,就有人来谋杀本王,幸亏我们的神在暗中保护本王,要不然,在这里说话的就是别人了。” “哦,哈哈哈,是的,大王,是的,大王的命大,这是好兆头,好兆头,将来会让国家更加强盛,人民更加幸福和快乐的。”有人说话了,大家吓一跳,循着声音看过去,这人不是别人,正是赶马车的。 罗格一看,觉得这人有些不懂规矩,就问:“你是谁?” “我是赶马车的。” “赶马车的?谁让你进来的?”罗格问。 罗格的等级观念重,没看到这个人,大概扫了一眼,还以为是特使的侍从,谁知道是个赶马车的,他说:“你说,你是怎么进来的?” 赶马车的看到这个穿得奇装异服的老头连连问,就慌了,反驳道:“你管我是怎么进来的,我是被你们请进来的,我犯法了吗?一直在问。” “长老,他是我们的贵客,不要这样责难他,他既然到了我们这里,就是我们的座上客,是贵宾,这样提问,恐怕不合礼仪,不够讲究外交礼节。”大王制止了罗格的追问。 罗格心里不服,不过,大王不让追究,那就不追究,这也是服从。不过,他心里有些疙疙瘩瘩的,不够顺畅,这个人是个马夫,还装模作样的,像是一个大国来的使者,实际上赶马车的在他们的部落里就算是奴隶,没有任何的社会地位,在这里,他却是座上宾,前后一对比,这就难怪让他感到别扭了。 赶马车的自己也觉得有些过火,这是两国最高使节之间的交谈,自己只是中原国的马夫,还想在这里充个人物,简直有点过分,他也不再说什么,赶紧低了头喝茶。 正在此时,外面起了风,呼啸之声在帐篷外掠过,帐篷之内,却显得格外温暖。外面的狂风肆掠,让人有些担心,大王想到了神秘的雪山,就有些恐慌,连忙问天一:“道长,在路上,你说过雪山上没有神仙,只是有一个千年的狐妖是吧?” “是的,这个狐妖已经修炼了九千九百九十九年,在雪山上修炼,每晚必要下山找人,摘下心脏,吃了之后,活力大增,然后继续修炼,当她修炼成功之后,就要出来大开杀戒,让所有能动的都要动起来,任意而为,先瞄准弯刀族人,这里离她最近,然后是中原国,那里人口众多,心脏的数量足够了,没有吃的,就会去杀人,将被杀的人的心脏取出来食用。”天一说。 “是吧,那外面的风怎样解释?”大王问。 “大王,那是正常的风,大王经常住在这里,应当比我清楚。这时候,狐妖不会出来杀人,只有到了晚上,才要小心。白天,阳气很盛,狐妖出来要消耗体能,没有晚上方便。”天一说。 听了天一这么一说,大郎有些担心,他看看罗格,罗格似懂非懂,也不知道怎样作答,不过,罗格慢悠悠地说出来一句话,让人大吃一惊,他看着面前的奶茶说:“难怪有人现一些人莫名其妙地死了,心脏没了,死在旷野或者死在家中,真是奇怪!” 大王问:“长老,这是真事吗?” “是真事,大王,的确有人现我们部落有些人莫名其妙地失踪,还有人死亡,死的样子都一样,他们心脏都没有了。”罗格说。 大郎一听,觉得这名道士十分厉害,就说:“道长,既然来到了本部落,既然是来讲和,本王可以答应,但是有一个条件,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当讲,请说!”天一听了大郎的话,他心里已经猜出了大郎的心思。 “是这样的,你来了,是要和我们结盟,既然结盟了,就是朋友,朋友有难,你们作为我们的盟友,就理应帮忙对吗?”大王说。 他说这话,实际上他的脑海中一直在萦绕着狐妖的问题,不把狐妖解决掉,恐怕弯刀族部落的死人会越来越多。 天一看出他的心事,其实,他不想说破,他要大王自己亲自来说,那才有面子,自己说出去,大王会很担心,觉得你读得懂他的心思,那就十分危险了。 想知道领导的真实想法,必须要听领导的说法,还有领导的细节表现,否则,很难读懂领导的心,不懂领导的心,领导就不懂你的心。 “道长,是这样的,本王为了弯刀族人,想请你把狐妖铲除了,不留后患。从很早的时候,就听说雪山上有神仙,不知道是仙女还是啥,总之,有人看见过那个东西。本王一直不信,觉得那是美丽的传说,既然是美丽的传说,就没有真正的神仙。今天道长来了,一语道破天机,真是好人呐!既然是好人,本王就请你除妖,这结盟之事就算定了,道长不辱使命,可以回中原国给弘毅皇帝交差了。”大郎说。 大郎说这话的意思,就是让天一来除妖,让弯刀族人过得幸福美满,大郎清楚天一在中原国的时候,很多人请他,让他去除妖,或者做法事,为死者的灵魂找一个安身之处。他走到哪里,就把法事做到哪里,每天都有人请他,他一般情况下不会去,特殊情况下,他就会去了。 所谓一般情况,就是很明显的妖怪,他不会亲自去除,如果想练练手,就让一般的道士去捉妖就行了。 特殊情况下,就是害人多的妖怪,这样的妖怪不显山也不露水的,就将人悄悄地害了,要找到这个隐蔽的妖怪比较困难,这对一般道士来说,是天大的考验,比登天还难,对天一来说,是个简单的活儿,不用多久,就能捉住妖怪,然后除掉妖怪,并且将妖怪关进瓶子,贴上黄色的封条,妖怪就没办法出来害人了。 第83章 捉妖 这下子可好,以前说是雪山飞仙,现在成了狐妖,这个让很多人不能接受。弯刀族人心目中的美好,被天一这句话给镇住了,完全出乎人的预料啊! 大王比较民主,他让天一除妖,是基于相信道长,他很清楚,在中原国,道士是很厉害的,一些妖魔鬼怪害怕道士,道士是妖怪的克星,但是,不是所有的道士都会捉妖,有些道士被妖怪吃掉,有些道士眼睛瞎了,有的道士心没了,都是道行不到家,需要修炼,但是,害怕孤单和寂寞,还有的想赚钱,结果去捉妖,反被妖怪给捉住,结果就成了妖怪的盘中餐。 天一笑着说:“大王,谢谢你器重贫道,贫道也是一些皮毛的功夫,要想捉住这只狐妖,有些困难,不如你另请高人吧。再说,贫道是来讲和结盟的,并没有得到授权,要帮助大王捉妖啊。” 大郎一听,觉得他说的话有点问题,看来是不想干,这可怎么办?他看看罗格,罗格说:“道长,我看你就不要推辞了,你既然来了,就要把这事给办好才行。中原国的人性命值钱,我们弯刀族人的性命就不值钱吗?天下苍生的性命不都一样吗?” 天一一听,觉得长老的话很有道理,这个人真不能小看,拿着平等的生命来说事,没错,妖就是妖,人就是人,人和妖不是一样的,在妖的世界里,吃人就是正常的,但是,在人的世界,谁敢去吃妖呢? “大王,贫道来这里和大王签约,没想到有这些条件啊,也怪贫道一时说错话,不该说出狐妖的。”天一说。 “这个世界有的东西失去了不会回来,一是光阴,去了就不会来;二是泼出去的水,泼出去了回不来;三是话语,说出去了就收不回来,你知道吗?道长在无意间说破天机,实际是救了我们民族,如果道长不说,我们还蒙在鼓里,对于非正常死亡的国民就没办法交代啊!”大郎说。 他说着说着就开始哭泣起来,这是少有的,就连罗格长老也吓一大跳,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说他走火入魔了?一向坚强的大王竟然当众流泪,且十分伤心,这个人,看来是非常爱自己的国民,非常爱护自己的族人。 天一心想,这样的君王,不强大都难,要将他好好安抚,要不然,他不签约,这次回去不好向皇上交代,要是说是因为他没有带礼物还说得过去,要是知道大王没有要东西,就这么说,恐怕不靠谱。这个大王十分聪明,他虽然不要东西,可是比要东西更厉害,除妖是道士的活儿,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干这个,这是没法的事。 想到这里,天一说:“好吧,这样好不好?我答应除妖,但是除妖之后,立马签约。然后回国,不知道大王允许不允许。” “没问题,没问题,很好,很好,这下子我国国民有救了。”大王高兴了,像个孩子一样跳了起来。 天一觉得这君王适合当道士,比较单纯,只是他信的是他们的神,这个神是十分重要的,从小就受到家庭教育,不会轻易更改。 但是,有些道士不追求真理,反倒喜欢搞歪门邪道,想要让更多的人陷入迷惑当中,这些道士实在可恶,就像魔鬼在利用这些道士,在迫害道士,这样的话,就十分危险。天一道长说:“大王,谢谢你,我们下一步就要去除妖的,不用多久,你们弯刀族人就不会有非正常死亡的人了。” “那太感谢你了,太感谢你了。”大王说,他看了看罗格,问:“长老,你看,你有没有要问的?” “道长,老夫是弯刀族人部落的长老,想知道你去捉妖,需要带什么工具,需要多少人,请道长告诉老夫,老夫好提前下去准备。”罗格说,他将他心里所想的全部说出来,看着天一,仿佛要帮他很大的忙似的。 “不需要,天下妖怪都差不多,不分民族,也不分地域界限,贫道只需要一个铜盆,里面放入鸡血,是九斤重的公鸡的血,等到贫道捉到了妖怪,会将狐妖放进铜盆,只需要准备这个就行了。 文”天一说。 “这个容易,还要什么?”大郎问。 罗格看看大王,给他使个眼色,大郎明白,连忙改口说:“哦,好,好,我差点忘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本王一直在想,怎样才能拯救百姓的性命,没有听清楚道长的话,不过不要紧,长老听见是一样的,是一样的。” 这时候,大郎已经高兴极了,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手舞足蹈的,罗格看这个大王,真的有意思。 这时候,从外面走进来一个人,附在大郎耳边说了几句话,大郎听了,高兴地说:“好,好,进来吧,进来!” 他说完,从帐篷外走进来一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萧生,他笑眯眯地说:“听说打中原国来了个高人,特来拜访。父王,高人在哪里?” “萧生,不得无礼,中原国的人很讲礼貌,你来,来,来给道长打个招呼,不得放肆。”大王说。 “孩儿知道了,父王。”萧生说着,走到弘法面前,问:“敢问你是道长吗?” 弘法忍住不笑,一本正经地说:“贫道这厢有礼了。”说完,就地做了个揖。 众人都忍住不笑,萧生正要行礼,大王说:“错了,错了,那是道长的徒弟,名叫弘法,这位才是道长。” 萧生一看,眼前这个小娃娃,哪里像道长的样子?分明是冒牌货,但那装束打扮,还真是那回事。 萧生说:“这位小哥还不错,装得挺像,不知道跟谁学的?” 弘法说:“贫道乃天地所生,从小跟着师傅长大,已经不是普通的小娃娃,不知道王子殿下,看贫道和其他同龄的娃娃有什么区别?” 萧生鼻子里哼了一声,说:“你再会装,可是声音出卖了你,你不要得意忘形。” “是吧,贫道怎么老是觉得缺少点啥,原来在这里。好啊,谢谢,谢谢殿下提醒,以后贫道要把声音练习练习。”弘法说。 “徒儿,不要胡说,声音要顺其自然,不要刻意去练,有的人生来就是童声,到死还是童声,这个不能求全,明白吗?大道要自然,自然是大道,不要逆天而行,触犯神灵。”天一说。 “知道你,师父!”弘法这一嗓子,声音可真够大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弘法是天一的徒弟,这一下确切无疑了。 萧生分辨出来谁是道长后,迅跑到天一面前,说:“道长,在下萧生,不知道长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还望多加原谅。” “殿下,快免礼,贫道代表中原国的皇帝来和贵国结盟,签订永不侵犯条约,在此之前,大王要求贫道去捉妖,然后再签约。签约之后,贫道就要离开这里,回中原国了。”天一说。 萧生一听,来了劲儿,立马跳起来,说:“太好了,太好了,要捉妖是好事,只是我还不清楚,妖怪在哪里?” “孩儿,不要多问,一切交给道长处理就行,不要过问此事,捉妖不是一般人玩的,你还是参与别的游戏吧,回去读书,或者狩猎,不要掺和这件事。”大王担心萧生出事,萧生是他的独苗,一旦出事,他的江山就要拱手让给别人。他还是比较喜欢做稳当的事,出去捉妖,万一有个闪失,那就不是好玩的,无法向他额娘交代,另外,也无法向国民交代。 再说,那妖怪可不管谁是王子,谁是普通人,只要饿了,就会吃人,尤其是吃人的心,这可不是玩的。人没有了心,就没有了性命,其他的东西也将不复存在,人一死,万事皆休,想要回还,都很难,再说,人死了,也就没有了力气和思想,什么都将不复存在。 萧生听你这话,他不知道怎样来反驳,只是说:“父王,孩儿还是需要多锻炼锻炼,父王的江山,要想保住,必须要让孩儿像雄鹰那样飞出去,小鹰不离开巢穴,永远都不会飞,只有离开你巢穴,才能学会飞翔,孩儿不想做一只在巢穴里行走的老鹰,既然长了翅膀,就要学会飞翔,要不,长翅膀是为了好看吗?” 大王无言来辩论,看着小王子长成你大王子了,虎背熊腰的,不再是单薄的样子,这家伙将来有勇有谋,掌管整个弯刀族人应该没问题。但是,在关键时刻,还是要小心。 “父王,上次父王非常英明,让孩儿去中原国,长了不少见识。孩儿要谢谢父王,不过,孩儿还希望父王再给孩儿一个机会,不如再让孩儿再去一次,长长见识,如果消灭了妖怪,道长一走,还有妖怪咋办?总不能每次都请道长过来除妖吧,要知道,这里离中原国隔着千山万水,毕竟不太方便,要想真正地保护弯刀族人,必须要学会除妖的方法,学会了方法,比什么都有用。还请父王多多考虑考虑,不要做错了。”萧生说。 “这小子,还敢跟本王这样说话!”大郎说,“你想去,你想去,你知道是捉什么妖怪吗?你这样想去,等你知道了是捉什么妖怪了再决定好吧?” “这个我还没想到。”萧生一拍脑袋,转脸对天一说:“道长,是什么妖怪?” “狐妖。”天一淡定地说。 “什么?狐妖?我们这里哪里有狐妖?”天一说。 “是这样的,你们部落内有没有人突然死了,肚子里没有心脏?”天一问。 萧生听天一这么一问,心里一琢磨,还真的是这么回事。 第84章 同伙 天一问了萧生之后,说:“这个你可能不太清楚,你可以问问在座的几位,是不是这种现象,这个问题一直存在很长时间了,只不过你可能在读书,没有注意罢了。 ” “道长,萧生也经常关注民生,也听说了这种现象,并且亲自察看,很像是被野狼叼走你心脏,这和狐妖有什么关系?”萧生问。 “有关系。贫道看到这里的气场不对,再看妖气甚浓,在高处,更为明显。”天一说。 “那么,这狐妖在哪里?”萧生问。 “实不相瞒,在雪山上。”道长说。 “什么?在雪山上?”萧生很惊讶,“那里没有狐妖,只有一位白雪仙女,是雪山的保护神,哪里是狐妖啊!” “很多人都这样说,说实话,那是以讹传讹,不是真的。雪山之上,有一个狐妖,因很少人去到那么高的山,就没有见过那狐妖,只觉得是仙女,那是一种想象,一种猜测。”天一说。 “王子殿下,师父看问题非常准确,他看准的事,不会错,要小心,不要怀疑。现在想改变主意还来得及。”弘法说。 弘法还想说,天一打断了他,做个手势,让他安静,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如果让他去,出了事,谁也担待不起,不让他去,恐怕小王子会不开心。 “萧生,如果你想去,本王不阻拦,本王非常相信道长,既然中原国派遣他出使本族,肯定非常信赖他,况且这次是本王请道长除妖,并不是他这次来的任务。他很想要在签约后早点回国,是本王邀请他留下的,既然你想去,本王就允许你去,不过要注意安全。本王会派一些人跟随你们,保护你们。”大王说,“这件事,本王也想通了,是雄鹰迟早要展翅高飞的,本王不阻拦,只是希望诸位马到成功。 ” 说完这些话,大王举起了奶茶,对大家说:“来,请端起桌前的奶茶,以茶代酒,一饮而尽,为道长壮行。” “多谢,多谢大王。”天一说。 天一本来喝酒,但在除妖之前,不喝酒,免得影响法力。 从帐篷里出来,见一溜停了马车,还有一些骑兵,站在马前待命。大王说:“勇士们,端起你们的酒盏,喝了这酒,你们勇往直前,到雪山去捉妖,听从道长的指挥,捉到妖之后,立马返回,本王与你们喝庆功酒。” 大家面面相觑,有点为难,只说是要执行一场特殊的任务,没想到是要去捉妖,当时,就有不少人想退出,可是,听说要听从一个汉人道士的指挥,心里稍微安定了些,冤有头债有主,这妖怪更比人厉害得多,想必会把他们的指挥官给逮走,然后再回去让他们知道,他们已经尽力,那妖怪一天吃一颗人心,道士的心被吃了,就不再吃新人的心,这样,他们就有时间逃走了。 这是如意算盘,自古到今,打仗的诀窍就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逃,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不会逃跑,硬着头皮去打,恐怕会有问题,只能是吃力不讨好。 天一和弘法上了车,那一起赶车的躲在后面不出来,天一说:“那,赶车的师傅,你也要去。” 大王命令:“好!出!”大王说完,然后就摔你碗,像汉人那样,有点像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只不过,大王不亲自去,小王子亲自去,大家一看到小王子,也放了心,没有谁会舍得让自己的儿子上前线的。大家心里有了底,也就不怕啥了,看那道士虽老,道童还小,狐妖肯定会抓小孩子,吃小子的心,总比吃成人的心要好。 赶马车的扭扭捏捏地出来,极不情愿地样子,天一说:“你跟着贫道,很安全;你不跟贫道,出了事,贫道也负责给你家报信,你自己选择。” “好,我去,去,我看,到了这个地方,就没有安全的地方。哎——”赶马车说,赶紧去套车,检查车轮,然后上了一些润滑油。 赶车的很清楚,天一的本事十分了得,这里离雪山这么近,很容易出事,不如紧紧跟着道长,说不定会更安全。 大王送他们出行,又跟萧生交代了几句,萧生此刻变得冷静多了,他想的问题就是,如果把这个狐妖除掉,整个雪山周围都安静许多,再也不会有人被杀了,以前这里的人常有被杀的事生,这些人,死得不明不白,这下子找到了原因。有些传闻不能信,谁知道雪山仙女是雪山狐妖呢?又有谁知道雪山的保护神,竟然是害人的妖精呢? 这事谁也说不清,有的人表面像天使,实际上是魔鬼,有的人表面狰狞可怖,实际上有一颗天使般的善良的心。这个,是人常犯的错误,经常凭表面来判断人,想像有人类社会是这样的,但是,在妖界可能不是这样,那里应该比较自由,没有伪装,妖会过着自由的生活,不会感到很疲累。 车到了山坡,无法往上爬行,天一命人摆开阵势,不再向山上进,而是摆成一个太极图形,阴阳相配,在地上坐成了一圈,用拂尘在地上画了画,他就坐在中间,口中念念有词。 他在用心眼察看,那千年狐妖在哪里,天一的心眼像雄鹰的眼睛一样,在空中飞舞盘旋,最终锁定了目标,他看到狐妖正在沿着山沟朝这边跑来。 天一说:“大家小心,狐妖来了,不准任何跑到圈外,不听话的后果自负。” 大家听了,心里忐忑不安,他心想,这样的事,最好别生在自己身上,看看王子殿下萧生,他还挺好,跟着道童弘法坐在一起,弘法时不时地起来,给香炉里填香,然后给天一沏茶,用小扇子扇炉火,将铜盆摆放在天一面前,然后将九斤重的公鸡杀掉,鸡血流进了铜盆。 萧生看到天一的徒弟在忙前忙后,很想帮忙,但不允许,天一吩咐说:“只是看,不要动手,弘法见得多,很熟悉,你今天只是观摩,不要着急,以后贫道会教你一些常用的捉妖技巧,你掌握一点,对付一般的妖怪应该没问题。” 萧生点点头,他心里不满意,到底是狐妖还是仙女,还不知道,希望不是狐妖是仙女,这样,他的雪山,就有保护神,弯刀族部落才会繁荣昌盛。 这点小秘密,天一早就看出来,只是没有说破而已,只是让萧生好好看看,没有别的。天一会穿墙术,萧生的心,早就被天一看穿,这个小王子生性善良,生来就笑,看起来像是一个不好养的主,谁知道,他一路顺利,自从生了他以后,弯刀族部落繁荣昌盛,还没遇到什么战争或者瘟疫,是这个萧生,给部族带来你好运,不是什么保护神,也不是雪山仙女,他们拜错了神,如果再这样下去,当萧生的好运到头了,自然就有厄运到来。在这之前,要把狐妖清除,自然会放慢弯刀族部落走弯路的脚步。 萧生不清楚天一有这本事,只好点头应允,做一个旁观者,看天一怎样捉妖。 天一动用心眼,看清了那狐妖越来越近,最后竟然飞上了天空,天一动用神眼,一直盯着那飞行的妖精,那妖精越飞越近,天一收回神眼,知道她要冲着公鸡血而来,令大家闭上眼睛,手拉手,不要松开。 大家只觉得耳畔呼呼地吹过去狂风,身上也嗖嗖地冒着凉气,仿佛有一双冰做的手在拍打后背脊梁,衣摆也随着风起起落落,杏黄旗在风中猎猎作响,不停地摇摆,旗杆也是弯曲的,然后再绷直,再弯曲,再绷直,那旗杆倔强得样子,就像勇士的性格,屡受打击,却从不退缩,愈战愈勇。 那无形无踪的东西来了,让大家都非常害怕,可不敢违反天一的命令,这是特殊的战斗,不用刀枪的,这些刀枪对付狐妖,简直是蜡烛做的刀枪遇到了烈火做成的妖怪,根本没有任何作用。 狐妖显然是为了鸡血而来,她飞向那铜盆,无形中猛扑过去,只是感觉到与平时不同,有强大的气场,让她无法靠近。天一略略调整了一下姿势,如果不调整,狐妖进不来,也就不会靠近铜盆,天一调整了姿势以后,那狐妖就前进就变得轻松了。 她径直投奔铜盆,天一看得真切,飞起拂尘,伸向天空,往下一压,只听得“轰——”一声巨响,有一股气进入铜盆,天一念念有词,无量天尊,遂将拂尘在天上绕了一圈,压向那铜盆,盆里立刻飞出几滴鸡血,那鸡血落在地上的石头上,石头竟然吱吱地冒起你青烟。 天一说:“成了。” 道童弘法听天一这样说,赶紧加大你火炉的力度,火炉的火苗突突突地往上只窜。天一说:“移——” 萧生看到道童弘法将火炉移到铜盆底下,继续不停地用小扇子扇着炉火。铜盆很快就冒起了烟子。 铜盆里有一个女人出哀号的声音,喊道:“道长,放我出来,出来之后,定当厚报。” 天一说:“孽畜,杀了多少人?说!” “道长,杀的都是该死之人。再说,一千年以来,不是靠人心,我也活不过来。经过千年的修炼,才达到今天的地步,还望道长网开一面,放我出来。”狐妖说。 萧生掩饰不了自己渴望见到狐妖的心,眼巴巴地看着天一道长,天一看出他的心思,说:“去,看看你心目中的雪山仙女吧。” 萧生巴不得他说这话,连忙跳起来,直奔铜盆,眼睛往铜盆里一看,吓得倒退几步,坐在了地上。 第85章 签约 萧生看到的不是身穿白色纱衣,看起来飘逸动人,脸若桃花的美人仙女,他看到的是一个满脸长着黑毛的狐狸,像是从煤堆里或者炭灰窝里跑出来的一样,眼窝深陷,尖嘴猴腮的,呲牙咧嘴,在那里向道长求情。 天一看到萧生这样子,也不说话,只是命弘法扇扇子,给火炉扇风,那火越烧越旺,铜盆里的血,渐渐干了,狐妖也慢慢停止了哀求,想要挣脱铜盆,可惜被鸡血牢牢粘住,动弹不得,狐妖渐渐变成了灰。 天一拿出一个玉瓶,打开了塞子,伸出拂尘,向那铜盆挥了一下,说:“起!” 那铜盆里的灰形成一条绳子,向玉瓶飞来,进了玉瓶之后,天一将瓶口重新塞住,拿出一条小的黄色的字符,贴在瓶口,天一对瓶子说:“你在里面再呆一千年吧,看有没有有缘人来搭救,不过,这一千年,你不能出来害人了。” 说完,将玉瓶放入怀中,他要将玉瓶带走,不会让玉瓶呆在雪山。 天一见他徒儿还在扇火炉,就说:“住了吧,你要炖汤吗?” 弘法一看,铜盆里啥都没有,摸着后脑勺说:“完了啊,师父!” “完了,咱们该收摊走人了。你要是愿意在这里熬汤,也可以,为师我先去找大王,签了和约,我先走一步如何?”天一说。 “师父,师父,我不干,我要一起走,一起走!”弘法说。 大家一听,哈哈大笑,萧生笑得更欢快,不过,笑过之后,他对那仙女是狐妖还是不理解,怎么会这样?这完全是颠覆啊,完全破坏了仙女在他心目的形象。 天一见大家七手八脚地收拾东西,弘法更是积极,给天一送来了滚烫的奶茶,天一喝了,对萧生说:“这是一只狐妖,贫道看了,这里暂时没有狐妖,因这里寒冷,人烟也少,大部分的狐妖在中原国,那里人口稠密,适合人居,人口繁衍也快,你要想捉妖,还必须跟贫道到中原国去才行。 ” “道长,我很想再去中原国,那里简直太美了。非常热闹,不像我们这里冷冷清清的,特别是到了冬天,更是不能出门,只有在家烤火,不像中原国,一年四季都有好玩的地方,有好吃的,还有很多书可以读。”萧生说。 萧生说着,在天一面前走来走去,腰间挂着的血珮一荡一荡的,天一看那血珮,非常醒目,弘法在服侍天一,顺着天一的眼睛往他腰间一看,也现了血珮,连忙说:“师父,那个东西好奇怪,像是中原国的东西。” 天一也明白,只是没说出来,弘法指出来那东西,萧生很得意,觉得自己就是中原国的人了。 天一问:“敢问王子殿下,你腰间佩带的玉可有来历,贫道看上去有些眼熟。” “哦,这是朋友送我的礼物。”萧生说。 “殿下,贫道没听错的话,刚才你说再去中原国,那么,以前你曾经去过中原国是吗?”天一问。 “是的,道长,萧生以前去过中原国,这玉珮就是明证。”萧生说着,看看远处有个小黑点,马上,小黑点就变成了一个人,大家一看,原来是格桑。 格桑说:“殿下,道长,大王命我来看看怎么样了。” 弘法看到格桑来了,高兴极了,叫道:“姐姐,姐姐,你可来了!” “这么了?我来了,妖怪就能捉住了吗?”格桑问。 “姐姐,你来得正好。妖怪刚刚捉住。我们正要回去,然后签和约,然后回国。 ”弘法说。 “我明白,是这样的,刚才在谈论我这个个血珮,格桑,你说说看,血珮是怎么回事。”萧生说。 “是这么回事啊!”格桑说,然后她就把事情经过大概讲了一遍,天一听了,说:“原来如此!难怪殿下说还要去中原国呢,敢情对中原国比价感兴趣啊。” “是的,萧生觉得中原国太好了,比较先进,比较舒服,可是,萧生是弯刀族人,这里是萧生永远的家园。那中原国再好,也不是久恋的家,萧生是王子,要听父王的安排才行。”萧生说着话,然后让格桑回去对大王报信,说马上他们就要拔营出了。 格桑领命,瞬间消失,弘法想找她说话,都不行,弘法有点遗憾,有点失落,天一看出来,说了他一顿,他才老实,盯着天一有什么需要,赶紧去办。 那萧生弄明白了事情之后,然后说:“这样吧,我还是央求父王,让我跟着师父去捉妖,估计父王会考虑的。” 正说着话,东西已经收拾完毕,那些骑兵重新跨上战马,个个都英姿飒爽的,赶车的也把车套好了,过来请道长上车,天一正要上车,赶车的问:“道长,那狐妖捉住了吗?” “嗯。”天一回答。 “在哪里?”赶车的问。 “在这里。”道长说着,指了指自己的心。 赶车的马上明白了,嘿嘿嘿地笑了,弘法问:“你笑什么?” “我笑道长的心里有狐妖啊!”赶车的说。 “瞎说,我师父的心里哪有狐妖?是师父把狐妖放在玉瓶里了,玉瓶在我师父的怀里了。”弘法争辩道,仿佛对赶车的充满了成见。 “我说呢,”赶车的说,“道长长了一颗正义除妖的心,为民谋福利,到处行善的,怎么会在心里装了个狐妖呢?是我瞎想,是我相错你。对不起,对不起。” “这个没有啥,没啥,不要自责,不要自责。徒儿,退下,不要对赶车人脾气,也要懂得尊重赶车的人,说实话,修炼的最高境界,是忘我,心里只装着天下苍生,装着黎民百姓,就不会计较个人得失,但是,要是不仔细检查自己的错误,恐怕将来会有更多的麻烦和错误找上门来。说实话,贫道还真要好好检讨自己,看看自己的心里是否有狐妖,或者有别的妖怪。”天一说。 “是,师父,以后我要小心。特别是讲话,不要看不起任何人,只要是人,就有存在的价值,都被上苍看为宝贵,只是后来有了妖心,才有妖魔的形状,才会做出一些坏事,以后,弘法要小心,坚持走正路,坚持尊重任何生灵,不要随便亵渎圣灵。“弘法说。 “对了,徒儿参透了,很有悟性,加油,徒儿的进步真的很大,要坚持,每天都要悟道,经常去悟,才更有长进。”天一说。 “明白了,明白了,师父,咱们准备好了,请上车走吧。”弘法说。 赶车的见天一制服了狐妖,说话又处处向着自己,心里很得意,就伏下身子,指着自己的后背对天一说:“道长,道长,从我背上上车吧,这样不费力。” “你是笑话我老吧?”天一说着,轻轻一跃,就上了马车,没有去踩赶马车的背,赶马车的更激动,觉得真是遇到好人了。 弘法也想这样,天一说:“你还小,功力达不到,来,把手给我。” 天一说着,伸出手来,递给弘法,弘法的手搭着天一,天一轻轻一使劲儿,那弘法就轻飘飘地落在马车上,接着,赶车的也跳上马车,等萧生上了马,天一命令道:“走!” 他一声令下,战马和他们都纷纷起来,战马嘶鸣,铁蹄得得地响,车马吱吱呀呀地往前走,大家都很开心,这比打传统的仗更刺激,打传统的仗,可以看见敌人,可以看到敌人死掉,但是,今天的作战,什么都看不到,最后看到铜盆,铜盆里是一个血迹模糊的东西,最后还变成了灰,变成了一条绳子,开始很粗,后来很细,竟然到了道长的玉瓶里,这个敌人被制服,看来是十分玄妙的事,这种战争,竟然没有死伤士兵,哪一次出战,都会有人受伤或者死亡,这一次却非同寻常。 大家都得意,走在凯旋的路上,觉得走起来特别地轻松。 队伍往前走,萧生走在车旁,一边走,一边跟天一说话。天一问:“殿下,你的血珮原来是弘毅皇帝所赐,真是太好了。不过,殿下犯了欺君之罪,殿下知道吗?” “什么叫‘欺君之罪’?”萧生不懂,赶紧问道。 “这是中原国定的罪名,其实,就是欺骗皇上,欺骗皇上的人,就是犯了欺君之罪的人,肯定会被处死,但是,现在的皇帝圣明,还没有因犯欺君之罪的人被处死。你就放心吧,再说你的确是外国人,这个没有什么争议,只是是什么国的人,殿下没有说实话,不过,这种实话没有说出来,是担心被人盯梢,将来就会被人盯梢暗杀。在那种情况下,可以撒谎,为的是保住自己的性命,这个无可厚非。”天一解释道。 他说着话,萧生认真地听,生怕漏掉什么教训。天一讲的话,正合他的心意,觉得道长真是博学多才,是难得的人才,想要请他多说话,都非常难。只不过,天一现在对说的人是弯刀族部落的大王的儿子——王子殿下,他更看中的是,将来和弯刀族人达成和平联盟,那将是当下百姓和以后子孙的福气,一直到永远。 萧生亲自经历这次捉妖大战,这可能是他这一生第一次接触中原国的道士,也可能以后很难接触到妖怪,如果有,自己可以学着去弄,到底成功与否,尚且需要一些时间,才能知道。 天一看到战士们都很高兴,在谈论着晚上吃什么,有的说吃羊肉,有的说吃牛肉,还有的说,吃野驴肉,总之,只要是食草动物,都可以吃。为了吃,他们争得面红耳赤。 第86章 学道 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被不被吃。说到妖怪,大家都松了一口气。萧生说:“道长,我想再去中原国,但是恐怕我父王不答应,还想请道长在一旁说说,不知道长意下如何?” “贫道四处游走,闲时四门不出,二门不迈,在玄武观里潜心念经默想,殿下是好动之人,恐怕难守寂寞和孤独。”天一说。 “道长,萧生愿意。这些苦都能吃,只因想多学些本事,将来保佑族人,让族人越来越昌盛。”萧生说。 天一点点头,笑了,说:“原来殿下有一颗追求真道的心,好,好,不过,贫道十分担心殿下会坚持不下去的。” “道长,为什么?萧生哪一点不如别人呢?”萧生问。 “是这样的,越是想追求真道,越受魔鬼的引诱深,妖魔鬼怪不甘心,一定会让殿下成为他们的门徒,殿下越要反抗,受到的阻力越大,越想当好人,偏偏当不了好人,处处受到牵制,到处都有试探和引诱,那么,殿下的前功尽弃还是有的。就像青蛙努力向井口爬,非常艰难,想要看看井外的世界,想要看看比井口还大的蓝天,结果因为贪恋井内的生活,回头一望,不小心,就掉下去了。又要重新开始爬,但是,时间一长,就没有了斗志,逐渐随波逐流,年少时候的梦想也就此中断,再无可能续上了。”天一说。 “道长,萧生不会,萧生既然选择学道,就要学有所成,否则,就不会开始。父王目前身强力壮,正好治理国家部族,还有能力,也有精力,萧生倒还清闲,这时候,要好好地学,将来,当父王年老体弱时,萧生可以帮助父王治理部族,造福万民。就像乌鸦一样,可以反哺,也要像羔羊那样,可以跪乳,这些都是教育的好题材,只是很多人违背了真道,结果走上歪门邪道,实在可惜。”萧生说。 天一听了萧生的话,觉得这个家伙不简单,是人才,是有悟性的,比起那个小家伙弘法来,还是要成熟稳重些。 天一想到这里,笑道:“好吧,看看你的造化吧,如果是天意,那么贫道愿意将平生所学,包括以后所学所悟的,都教给殿下,但是,不要抱着希望来,带着失望走,贫道还是一名学生,在不断追求真道,需要相互提醒。再说,每人的恩赐不同,想法各异,不能追求相同,可以存在不同,这样,我们就能够取长补短,不至于太孤陋寡闻。” “是啊,道长说的很对,萧生正是这样想的,人不谦虚,太自满自大,就会膨胀,心里再也装不进什么新东西了,要知道,人都有不知道的东西,天苍苍,野茫茫,不知道的事太多了,稍不留意,就会陷入误区。萧生越看书,越现书上的东西,还不是大自然的全部,很多东西,都在大自然的里面,要需要潜心去想,去悟,让自己得到的更多。”萧生说。 天一频频点头,不错,高原上的人,离天近,离地远,能够体会上苍的威力,在上苍面前懂得谦卑,还知道怎样度过难关,越是接近自然的东西,越能体会上苍造物的奇妙。 远处出现了大王的帐篷,大家都很兴奋,大王带着众人来欢迎他们凯旋归来,又是载歌载舞,鼓角争鸣,非常热闹。 大王笑道:“恭喜,恭喜啊,道长旗开得胜,马到成功了,捉到了狐妖,我们的男丁就安全了。也是啊,狐妖专门吃男丁的心脏,很奇怪啊!哈哈哈…….” “大王,那是因为狐妖,如果是别的妖怪,就不是吃男丁那么简单了。”天一说。 “道长的意思是说,还有专门吃女人的妖怪?”大王很惊讶。 “是的,大王,现在妖怪盛行。特别是那些战争和瘟疫过后,妖怪特别多。 另外,还有一些痴男怨女,投河自尽的,上吊**的,很多妖鬼,再就是一些自我修炼的蛇精、兔精、蛤蟆精等等,多了去了,因此贫道非常忙碌,这次捉妖完毕,请大王签了和约,贫道就要赶回中原国了。”天一说。 “好啊,好,先回帐内说说话吧。请!”大王大手一挥,就邀请那道长进帐篷内。 道长和弘法等一行人都进了帐内。赶车的也是,这是道长特意交代的,他总觉得人无贵贱之分,不能因为有的人有钱,就格外看待,其实,人的价值不是体现在人拥有多少财富上,这是道家的观点,另外,赶车的不注意卫生习惯,穿着比较脏,让弘法讨厌,这也是很正常的。谁叫赶车的太随意呢,起码要在穿着上注意一下,自己穿着不要太华丽,只要看起来大方、干净、朴素就行,自己穿干净的衣裳,自己觉得舒服,别人看了也觉得舒服,自己尊重自己,别人才会尊重你。 赶车在天一面前,算是挣够了面子,要是换成另外一个特使,那赶车的就是下人,根本不可能被邀请入账的,只能在外面和别的马夫一起,喝大碗茶,吃的也是下人吃的饭,不可能和王侯同席,更不可能在君王面前说话的。 这次出使,他遇到了好人,道长非常和蔼,让他更加明白,在这个世界上,其实人人生而平等的,人本来没有贵贱之分,后来,人们的自私和罪性,让大家分成了三六九等,不过,人有次序,社会才正常,在某些方面,不能说完全不对,在某个时候,可能是对了,到了后来,才现以前走错了路。 大家坐定,大王命人拿来好酒,要和大家庆功,但是道长不喝酒,在捉到狐妖之后,大王劝他喝点,这个不会影响法力的。天一觉得有理,就接受了。大王说:“多谢道长出手相助,解决了本族的后患问题,来,本王敬道长一杯。” 大郎说着,举起手中的酒,要敬道长,道长也不客气,说:“多谢大王。” 说完,道长将酒一饮而尽,他说:“大王,这次捉妖,大家都很听话。是不是也给他们一些赏赐呢?” 大王一听,拍了拍后脑勺,说:“哎呀,看本王这记性,你们出去的时候,是带了骑兵的,好,来人,给各位有功人员上菜上酒,大家有功,好好享受我们的神赐给我们的食物吧。” 下人听了,赶紧出去,给大家吃的。 帐外出欢呼声,高声赞美神,接着是向大王致谢,大王听到帐外的欢呼,高兴极了,又要敬酒,天一说:“不了,大王,贫道的酒力有限,还是到这里吧。” “哦,道长,本王听说中原国很讲喝酒的礼节,喝一杯酒不太礼貌是吧?那么,本王不想让人说闲话,本王还想请道长再喝一杯酒,不知道道长给不给面子?”大王说。 “大王,既然到了大王的地盘,贫道就要遵守大王这边的风俗和习惯,这才叫讲礼貌,这是我们汉人立下的规矩,要尊重当地地主,不要喧宾夺主,以下犯上,如果不这样做,才是不讲理的。”天一说。 “好,好,痛快!那么,本王就不勉强了,来,吃肉,喝茶,这个总行吧。”大王说。 “这个行。”天一笑着说。 正在此时,罗格走过来,手里端着酒杯,对天一说:“不好意思,道长,说老实话,老夫开始还看不起道长,觉得中原国的道士都一个样,喜欢吹牛,但是不务实。今天所见,算是开了眼,我们是不打不相识,来,来,来,满饮此杯,略表敬意。” 天一本想拒绝,想到他是部族的总参谋,大王都听他的,驳回了他的面子,恐怕不好,就端起来酒杯。 罗格看了看酒杯,说:“且慢,来人,给道长斟酒。” 原来,他现酒杯里空了,刚才道长和大王喝了酒,还没续上,这时候,有人立马过来,给道长续了酒,道长举起酒杯,说:“多谢长老,多谢长老!” “哈,哈哈,不用谢,我们这里的人没有你们汉人讲礼节,大家都随意惯了,要喝就喝,要吃就吃,说唱就唱,说跳就跳,这里快活着呢!”罗格说。 “是的,这样吧,我不胜酒力,这杯酒贫道只喝一半好吗?既然贵部落不讲客套,那么贫道斗胆讲出这么一个要求,你看怎么样?”天一说。 “好啊,没问题,没问题,不过,本长老很想看看狐妖到底在哪里,如果方便,请给老夫看看,道长看如何?”罗格说,原来罗格是想让天一难堪的,如果没有狐妖,证明天一是江湖骗子,如果有,那才是真诚的,免得大王跟着瞎起哄,大王被蒙蔽,就会和中原国签约,那么,以前的仇就不能报了。罗格很清楚,汉人都有一颗野心,将来必定要夺取他们的部落。 历史一再显示,反复轮回,就是这个理,他认准了汉人的野心,利用大王的善良,搞出一些事来,目的就是要让他们借着这机会来展壮大自己,然后等养壮实了,可以出来咬人,吞吃别国。 天一看透了罗格的心,说:“多谢长老的体谅,既然你想看,那就看吧,只是不要害怕。” 天一一说,大家都停止了活动,原来大家都想看呢。 道长从怀里拿出一个玉瓶,交给罗格,说:“千万别动瓶塞和字符,要看,就对着灯光看。” 罗格小心翼翼地举着玉瓶,照着灯光,只见里面有一只小狐狸,就是那绳子变的,慢慢地挪动身子,还在叫着,哀求着,说:“天一,放我出来,我和你远日无冤,近日无仇,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你干嘛要管闲事,你有本事放我出去,看我不要你小命!” 第87章 请辞 罗格看了这个,很惊悚,众人都围过来看,看到隐隐约约的小狐狸,大家又听了它说的话,对天一更是敬佩。 罗格小心翼翼地递还给天一这个玉瓶,天一把玉瓶放进怀里,说:“这只狐妖,已经经过很长时间,才修炼成妖,一时两时没有化掉,能九九八十一天后,这狐妖将化为脓水,这事就算完毕。”天一说。 “哦,哈哈哈,好啊,好!”大王说,“长老,你看也看到了,听也听到了,这下子算满意了吗?” “满意了,满意了,老夫老了,会变小,有一颗童心,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还请道长原谅,请原谅!”罗格说,端着酒杯回到自己的座位。 这时,萧生端着酒杯过来,对天一说:“道长,我看到了道长捉妖,我证明,那狐妖的确出我的想象,完全颠覆了我的想法,那神秘的雪上之上,住着的不是雪上仙女,不是雪山之神,是那修炼成功的白狐狸,这是真的啊,可是我不想相信,不想相信也不行,这是真的!” “既然王子殿下说了,那老夫还有什么怀疑的呢?道长真的不简单,不简单啊!”罗格说。 大家还想问什么,尤其是那个赶车的,跃跃欲试,被天一看到,做了手势,不让他说,赶车的只好闭嘴,不敢吭声。 萧生走到天一面前,说:“请道长满饮此杯,略表心意。” “没有满杯了,贫道早就说过,不胜酒力的,这还有半杯,就这样喝了吧。”天一说。 “行,师父怎样说,都行。”萧生说着,举起杯子,一仰脖,就喝了满满一杯酒,弯刀族人真是厉害,喝酒跟喝水似的,不过,这里是高原,是寒冷的地方,不喝酒,还真的很难受。 “什么,你刚才喊什么?”大王听到了,就问。 “父王,孩儿想去中原国,拜天一道长为师父,然后学习捉妖的技术,回来保护部族的人。”萧生说。 “这个,倒让本王感到新鲜。”大王说,不说话。这时候,罗格干咳了一声,大郎会意,就没有表态继续说。 萧生继续说:“父王,现在正值壮年,治理部族正好,孩儿在这里还不能帮助父王,孩儿想趁年轻,到外国多学点东西,再回来帮助父王,不知道父王作何感想?” 萧生说这话的时候,大郎偷偷看了看罗格,罗格点头,大郎心里明白了,对萧生说:“孩子,你说得有理,本王没有意见,只是要和道长商量,不知道道长是什么意见?” “是这样的,大王,在捉妖回来的路上,王子殿下已经向贫道说了,表明心迹,有决心跟着贫道吃苦,潜心学习捉妖术,然后拿来给大家服务。”天一说。 “是这样啊,那么,道长是同意了,是吧?”大郎问。 “是的。”天一说。 “那太好了,太好了,那么,本王…….”大郎刚想说话,突然听到了罗格的咳嗽声,这种咳嗽,显然是要表意见了。 大郎没有说下去,环顾四周,然后喝了一点奶茶,说:“有谁想说话?有不同的意见,可以提嘛。” 罗格离开座位,上前一步,说:“大王,上次殿下跟着波斯商队,跟着麦麦提去了中原国,不知道大王还记得吗?” “记得,记得,这个怎么了?”大王问。 “当时去的身份是波斯商人的身份,是卖橄榄油的,这次又去,又是要学道士,是弯刀族人,这不是犯了欺君之罪吗?老夫知道,在中原国犯了欺君之罪,是要杀头的。 殿下去了中原国,被人举报,那么,殿下就危险了。”罗格说。 “是这样啊!这倒是个难题,长老,你说说看,有什么办法没有?”大王为难了,不知道如何做,既能到中原国学习道法,又能避开皇上的治罪。 “这事,根据老夫的经验,解铃还须系铃人,这话要由殿下亲自说,告诉皇上实情,请求皇上谅解,有了这个,那皇上自然不会治罪。说这话之前,还是要隐瞒身份,在等到安全的时候,再出现不迟。”罗格说。 大王点点头,说:“嗯,这个主意不错,只是还需要一个中间人,去牵线搭桥,让王子可以见到皇上,当面说清,只是不可以说自己的是王子,只说是普通人,前一次跟着商队,为了安全,不得已才隐姓埋名,进入中原国,巧遇皇上,得到皇上的血珮,这是好事,凭着曾经搭救过皇上,皇上也不会拿他怎么样,了不起把他的东西还给他就行了。” 天一很清楚,现在的大王不想打仗,研究透了这一点,天一说:“这样吧,这个中间人就是贫道,贫道负责去说,然后将殿下的真实身份说出来,不必要遮遮掩掩的,就是遮掩,现在也无法遮掩,贫道很懂帝王的心,帝王现在是要讲和,殿下去了,更加说明了讲和的决心,也可让中原国的皇帝放心,知道了大王的决心,甚至连自己的独生子都送来了潜心学道,还怕不是真心讲和么?” “是啊,老夫怎么没想到呢?的确是这样,王子殿下到了中原国,实际上是人质,当然,这个人质不存在索要钱财,中原国的皇帝要的是和平和安宁,需要签订攻守同盟,确保国家安全,这是真的。”罗格说。 “是啊,听了道长和长老的话,本王很清楚了,多谢诸位!这么说来,我们家的小王子是可以到中原国学道了。”大王问。 “对,老夫看是可以的。现在部族的事不多,大王正当年,完全可以胜任,这个时期,是小王子最该在外学习本领的时候,将来学成之后,就会为我们部族效力,到那时,大王可以把部族交给小王子打理了。”罗格说。 “好,好,本王明白了,那么,请大家尽情喝酒吃肉吧,来人,献上歌舞。”大王吩咐道。 话音一落,从帐外进来一群花枝招展的女人,然后,乐曲响起来,歌声唱起来,大家观赏着歌舞,喝着美酒和奶茶,品尝着美味佳肴,大家都很快乐。惟独天一不喜不悲,面无表情,他在潜心想着除妖心诀,在人欢喜的时候,他也要保持冷静,因为妖怪不会休息,总在人放松的时候,来攻击人。有了天一这个保护者,这个帐篷自然没事,加之刚才除了一个很大很厉害的狐妖,附近也算安宁了许多,但是,除掉了狐妖,不代表就能放纵,还要注意将来或者下一刻要生什么,没有远虑,必有近忧。 当然,罗格也是部族的先知,不苟言笑,虽不会捉妖,但是,也有远见,在这个时候,他更需要冷静地思考整个部族的事,在大方向上,罗格让大王来把握,比较粗犷的线条,让大王来画,比较细小的事情,由罗格来控制,尽量让这个部族走向繁荣富强。 宴席过后,大王安排了天一他们下去歇息,当然,安排最好的帐篷,安排最好的女人来服侍,但是,天一都拒绝,只是让弘法来照顾自己,他很弘法,弘法也清楚怎样来照顾,从小到大,都是这样。 天一过的生活很简单,大部分的时间是用来思考,用来潜心修炼,提升捉妖的技术,弘法比较活泼,喜欢玩耍,对于思考这些事,他觉得沉闷,因此,天一有时候会说他没有悟性,这也是有道理的。 当晚没有什么事生,他们第二天,就要离开这里,但是和约还没签。 天一不知道大王要做什么事,为什么到了这个时候,还不签约呢? 原来,大王和罗格在宴席散了之后,又在一起合计了半宿,一直到天色微明,罗格说:“这殿下要去学道,为了安全,还是要派人保护的。” “为什么?那天一不是很能干的吗?” “天一,捉妖没问题,在灵界,他是一把好手,但是,在人世间,对付活人,他还有些仁慈,我看出来了,他对那个赶车的就心存怜悯,估计会被坏人利用。为了王子的安全,还是要注意一下,来自妖界灵界的,由天一负责;来自人间的坏人,另外派人来负责。”罗格说。 “长老,这么说,天一不能保护殿下吗?”大王说。 “大王,你也看出来了吧?那天一只是在另一个世界行,在人世间还需要人照顾,你看,他带的徒弟,那个小道童,叫‘弘法’的,你知道吗?他是来照顾天一的。”罗格说。 “哦,是的,我知道,那小道童还比较灵活,但是,在妖界不太行,跟别的道士差不多。他不怎么有悟性,看得出来,如果有悟性,天一也就不会再要小王子了。以前,听说天一从来不招徒弟的,自从捡了这个小道童弘法,就已经打破了不收徒的规矩,收了徒弟没有教出来,他的脸上也没光,为了让自己的招牌不被砸烂,他就索性再招一个,也就是来为他赢回失去的,而小王子刚好来补这个缺。”罗格说。 天一点点头,说:“这么说,还是要派小王子去了?” “是啊,在宴席上已经说好了,不好变卦,如果变卦,就会被汉人说我们没诚信,再谈和约,恐怕就让人担心这个是不是诚心诚意的了。”罗格说。 “那好,我们就签约,让小王子去学道,如果学好了,可以帮助本王。将来本王老了,也可以让他继续管理部族了。”大王说。 “是的,大王。现在王子多一些磨难,是好事,不要养尊处优,将来一事无成。殿下是个好苗子,千万别毁了。”罗格说完,大王陷入了沉思。 第88章 磨蹭 天明时分,他们终于确定让王子去中原国,跟随天一道长学道,专门掌握捉妖技术,保护部族。 同时,派遣加勒同去,格桑负责传信,这样,赶车的就撅着嘴巴不说话了,说马车太小,人太多,车是旧车,马是老马,他就十分不情愿,扭扭捏捏地,慢慢吞吞地磨洋工。 天一看出来,说:“你有点不乐意啊!是不是嫌马瘦车旧?” 赶车的一听,两眼放光,看着天一道长,使劲儿地点点头,说:“道长真厉害!看出来了,是的,小的的车太旧,坐的人多了,恐怕受不了,再说,马也老了,也没力气,带你们师徒俩,还勉强凑合,要是多带一个,恐怕都不行。” “好吧,第一会儿见到大王,你跟他说。”天一说。 “小的不敢!” “你先说,贫道帮衬帮衬,想必大王会给,你要知道,这里是出马的时候,还舍不得加两匹马吗?”天一说。 “好,小的听道长的。这是好事,如果给了小的车马,小的不收你们的车马费。”赶车的说。 “再说吧,再说!看来,还是要等见到大王再说。贫道也要找他,看看有什么情况,和约到现在还没个动静。”天一说。 “师父,你说的,是怎么回事?和约还没给吗?”弘法问,他很好奇,这事明明对他有好处,为什么还这样? “是的,徒儿你不懂,大王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肯定要前思后想,把问题弄清楚,然后再说,毕竟这是关系到两国命运的大事。”天一说。 “我明白了。谢谢师父指点。”弘法说。 “道长,那车和马的事一定记得说啊!”赶车的不放心,又在追问。 “放心吧,放心!”天一说。 说完话,有人过来,对天一说:“道长,大王有请,在前面的小树林签约。” 天一一看,在前方有一片桦树林,不错,那个地方的确不错,早上的太阳是金黄色的,照在白桦林上,黄灿灿的一大片,白色的桦树,斑斑驳驳的,像一群跳舞的少女。 大王选择在桦树林签约,是有纪念意义,因为帐篷常常搬迁,桦树林不会轻易搬家,再说,那个地方比较背风,还能遮挡耀眼的阳光,在这个地方签约,在史书上也好记载,从各方面来讲,都是最佳的选择。 天一上了车,弘法招呼天一上车后,也跳上了车,赶车的心里惦记着新马车,跑起来格外轻快。 车很快到了桦树林,大王先迎上来,说:“道长,昨晚休息好了吗?” “不错,这个地方很美,也比较安静,很适合休息,默想,我已经休息好了。”天一说。 “好,那么我们就签约吧,来,请上座。”大王说着,将天一让到了一张案几旁,旁边有一把椅子,看起来是从中原国运来的。 大王说:“这些椅子,是本王特意从中原国买来的,坐上去非常舒服,才知道中原国有不少的能工巧匠,今日结盟之后,还请道长回去跟皇上好好说说,借给本王一些能工巧匠,帮助本王做一些柜子、椅子和桌子,分给部族里的人。草原上有的,本王都愿意和中原国交换。” “这个没问题,今日签约,是新的开始,两国关系恢复正常,互谅互让,不相互侵犯,反而结成攻守同盟,将来展外交和贸易,互通有无,让两国的百姓都生活幸福,那是多好的事啊。”天一说。 “是的,那么,道长,就请拿出和约文书吧。”大王说。 天一的手向外一伸,弘法会意,赶紧从旁边的书筒里拿出文书,递给天一,天一拿了文书,看了看,恭恭敬敬地递给大王,大王让罗格长老看你,罗格点点头,说:“不错,还有弯刀族的语言文字啊,看来,你们的皇帝真是心细,这样的君王是千载难逢的明君啊,你们有福气了。” 罗格看完和约文书,写的都是好的,大家看了,都觉得精彩,美轮美奂的,非常完美,大王不太懂文句,甚至连文字的意思都不太清楚,毕竟他所经历的,和文字打交道的时间特别少,从小到大,大部分的时间就是跟狼打交道,杀狼、猎狼,是他从小到大做的工作。没办法,为了保护群体的安全,有时候不得不做出牺牲,这个牺牲,就是没空读书。狼群总是作乱,要想吃到肥美的羊肉,必须要付出努力去杀死恶狼,否则,恶狼就会吃到肥美的羊肉。 罗格表示没问题,那就没问题,大王十分信赖他,他拿出王的印玺,在和约上摁上印迹,冒出吱吱的烟子,有了这个东西,就算和约成立了。 天一拿了和约,手一伸,弘法会意,从怀里掏出特使大印,也在和约上面摁上了印迹。 弄完之后,大王哈哈大笑,正要说话,天一说:“不好意思,大王,还有一张,拿来。” 天一说着,他向弘法伸手,弘法会意,又从书筒里拿出一张和约,天一同样恭恭敬敬地将和约递给了大王,大王又将和约拿给罗格,罗格草草一看,说:“好了,和那个一样,盖印章吧。” “哦,好好,拿来。”大王命令,罗格乖乖地把和约拿给了大王。 大王接了和约,盖了章,然后拿给天一,天一也盖了章,然后交给大王,说:“这样吧,这份大王收了,保存,贫道拿一份带回家,交给我国的皇上,各自保存,留作备忘,不知道可以吗?” “你们安排得很好,本王没有意见。”大王说完,看着远处的赶车的在伸长脖子往这里看,“哦哈哈哈”一声笑出声来,大家惊悚,不知道生什么事了。 罗格顺着大王张望的方向一看,是赶车的那小子,难道说这次没让他坐桌子他有意见啊! 大王问:“那赶车的也想来啊,那就让他来吧。” 有人跑过去,请赶车的过来,赶车的吓一跳,不过,来之前,天一有交代,早就安排好了,他不太慌张,有人请,他就去,见了大王行了个礼,说:“大王,小的给大王行礼了。” “免礼,你在看什么?”大郎很有兴趣。 “大王,小的是个赶车的,最关心的是我的马,我的车,这些是小的的吃饭的家伙,来的时候好办,回去的时候就难办。”赶车的说,因为紧张,说话有些颤抖音。 “这个事啊,说明你很爱本职工作嘛!是好事,好事,不过,你说的,怎么说来的时候好办,回去的时候就不好办呢?”大王好奇地问。 “是这样的,小的听说这次王子殿下要一同去中原国,另外,同行的还有两个,一共三个,加上来的时候两个,一共是六个,小的车旧马瘦,怎样才能回国呢?估计走到半路,马就会累死,我们怎么办?只能呆在路上等人来救援了。”赶车的说。 “哦,哈哈,是这样,本王的部落别的东西没有,好马还是有一些,另外,大车也有,本王的木匠做座椅可能不如中原国的能工巧匠,但是,做起马车来,还是强项,整个中原国都找不到像本王的木匠。这样车你尽管放心,跑上几千里路,应该没问题。”大王说。 赶车的一听,心花怒放,可是拿不定主意这些车马会给谁,他看看天一,天一会意,也猜出了大王的心思,就问:“大王,你说的意思,是不是要给赶车的换换啊。不过,贫道带来的人,是要带回的,他家里的老小还在眼巴巴地望着他呢。” “本王知道,绝对不会留下他,要不然,还要操心给他牛羊,让他去放牧,他还不会,还要操心给他妻妾,他也驾驭不了,我们部落的女人,厉害得很呢。”大王笑着说。 “贫道对女人没有研究,还是早点安排吧。”天一说。 大家都很开心,听了天一的话,觉得时间不早了,该上路了,但是,赶车的仿佛还在做梦,没弄懂,不知道是在王面前害怕还是怎么了。 大王命令:“给一辆有小屋的大马车,八匹骏马拉的,送给中原国赶马车的。” 赶马车的一听,高兴极了,连忙致谢:“多谢大王,多谢!” “谢什么?我们都是一家人了,如同是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本王有的,就是你们的,你们有的,本王想要,你们也不会舍不得吧。”大王说。 “是啊,只要小的有的,小的也愿意给大王。”赶马车的说。 “你这是说笑话了,本王说的不是这个,本王说的,是和你们皇帝、你们中原国的关系,不是和你的关系,你是中原国的百姓,没有什么资财,哪里能和朝廷相比?本王说的意思不是针对国民,是针对中原国的。”大王解释道。 这下子,该轮到赶马车的着急了,他弄不懂大王说的是什么意思。 大王转脸对天一说:“道长,两国的和约已经签订,那么,下一步,咱们该让萧生行拜师礼,另外,拜师礼过后,要让他的随从现身了。” “随从?”天一问道。 “就是他的保镖,有两个人,一男一女,都是他们小时候的伙伴,从小到大,在一起的形影不离的朋友,同时,他们也身怀绝技,可以保护王子殿下。”大王说。 “原来如此!好啊,好啊,贫道想见识见识。”天一说,“刚才不是说要走吗?那么,就请大王安排,安排好了之后,要尽快赶路,皇上还在翘盼归了。” 他们说这话,现场立马出现了格桑,弘法一见,高兴地喊道:“姐姐!” 天一看了弘法一眼,说:“徒儿,不得无礼。” 弘法立刻耷拉着脑袋,不敢再吭声。 第89章 启程 格桑的突然出现,一点都不奇怪,因她本来就是这样,来无影,去无踪,快如闪电,无法触及。 格桑看到你弘法,当然高兴,冲着他笑了笑,然后到了大王面前,说:“格桑参见大王!” “免礼,格桑!最近你的父母可好?”大王问。 “很好,多谢大王挂牵!”格桑说,“家父问大王的安,这是家父新打的野味,送给大王尝尝。” 格桑说着话,从身上卸下来一只黄羊,那黄羊嘴巴还长着,眼睛还睁着,身上的血迹未干,身上还有余温,大王看了,哈哈一笑:“承蒙你的父亲有心,打到了野味记得给本王分享,真好!那么,以后本王射杀了野狼,也给你父亲分一点吧。” “多谢大王。”格桑说,“父亲得到大王打的狼,他肯定会很高兴的。” 大王说:“汉人有个说法,叫礼尚往来吧,我们这里也可以借用的。” 格桑说完,站立一旁,看着大家,大王说:“怎么还没见到王子殿下吗?这小子跑到哪里去了?” “启禀大王,殿下和加勒在摔跤。”随从报告说。 “什么?这俩小子,还摔跤啊!都什么时候了,现在谁摔赢了,快点让他们都过来。”大王命令道。 “好的,大王。”那随从跑过去,绕过一座土坡,看到他俩还在坡下打得不可开交呢。 原来,萧生喜欢摔跤,这种方式,就是凭力气和技巧,不用刀枪棍棒等兵器,那些武器有优劣高低,可以请能工巧匠来做,只要材料好,做工到位,作为冷兵器,还是可以的,但是要比赛自身的力气和技巧,就需要个人的表现的和实力了,不是铠甲或者兵器能代替的。 加勒是有名的大力士,在整个部族,没有谁能比得过他,他经常和萧生比试,只用了百分之一的力气,为的就是让萧生可以得到很好的训练。 每次比赛,都是加勒赢,要是不赢,还麻烦了。其实,萧生最大的感觉就是,加勒的力气不是来自自身,而是来自大地,只要让加勒的脚离开地面,加勒就没了力气,这时候,萧生只要稍微用点力气,那个加勒就玩完,要是加勒不离开脚下的土地,就是有一万个萧生,也休想弄得过加勒。 这个秘密,只有萧生知道,加勒连自己的父母都不让知道,这个力气的来源是大地,没有了大地,就没有了一切,谁想要制服加勒,就是轻而易举的事。基于这种关系,萧生从来不对任何人提起加勒的秘密,这事不能说,一旦说出去,对加勒来说,就是死亡的日子,要知道,加勒的仇敌有很多,特别是上次去中原国,杀了不少人,那些死者的家属或者朋友,都会找加勒报仇,加勒如果离开地面,就成为普通人,仇人肯定要寻机报复,这时候,加勒就十分危险了。 萧生知道这事以后,也为他保守秘密,这样他们之间就更加相互依赖了,更加信任,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大的秘密,这样的秘密都肯说,小秘密就更多了,不存在相互隐瞒。 上次皇上给了加勒一枚玉指环,萧生知道,这枚指环是他要来的,不是自愿送的。拿回去后,加勒自然要给他看,看了之后,他就很高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两个人都似乎和中原国的皇帝扯上了关系,仿佛两个人的命运和这个见过一会面的皇帝有着不可分的联系。 现在萧生还不是大王,还不是领,在某些方面不能行使王的权力,和加勒关系好,不代表以后关系好,这个谁也说不出原因,这是一个奇怪的现象。 他俩接到了命令,停止了玩耍角力,就到了白桦树林,看到了大王,双双叩拜,大王让他们平身,问:“你们这么大了,还打架吗?” “父王,萧生不是打架,是和加勒角力比赛,看看谁更有力气。”萧生辩解说。 “本王知道了,你们是在玩耍,不是真的打架,如果是真的,本王就会为你担心,你怎么是加勒的对手呢?”大王问。 “是这样的,父王,萧生不是他的对手,萧生知道,但是萧生只是在拿他当陪练的人,父王,萧生从他那里学习到不少东西,悟出不少的道理。”萧生说。 “本王清楚了,很好,很好,那么你想怎么样呢?”大王问。 “萧生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不能太骄傲,否则就很麻烦。”萧生说。 “很对!今天,本王允许你跟道长一起学道,到中原国去,怎么样?”大王问。 “好啊,好啊,简直太好了!这是现实梦寐以求的事,多谢父王,多谢道长。”萧生忙不迭地致谢。 “这小子好懂礼貌啊,看来将来前途无量,非常有出息!”罗格说。 “多谢罗格长老。”萧生赶紧补充道,他很清楚,罗格是他父王的参谋和军师,对他父亲的帮助很大,刚才都谢了,就是没谢他,肯定有意见,于是就转过来向他致谢,像这样的部族的先知,更加注意细节,不小心,就会酿成大错,他对部族的前途担忧,左右都影响着父王的决策,这个细节千万别忽视了,否则以后就不好弄。 “哈哈哈,谢谢,谢谢,小王子长大了,从中原国走一趟,就是一个样,走两趟,说不定又是一个样,不简单,不简单啊!”长老出赞叹。 就是这样的情况,仍有不少缺憾,萧生不懂的东西还有很多,加上他还年轻,有不少的事都要做。这么一个人,就是这样的,他很想知道未来的事情,又想着中原国的富饶和魅力,去多学点,回来为部族服务,那有多好啊。 “加勒、格桑,两位部族的英雄,上次保护王子殿下安全去来中原国,今天,又要去中原国,大家都要好好地保护殿下,当然,如果需要帮助,可以直接跟王子说。”大王说。 “大王,我们一定完成任务,就像上次去中原国,怎样平安地去,就怎样平安地回,请大王放心。”加勒说。 “那么,本王就放心了,加勒、格桑,你们都要回去看看你父母在启程吗?”大王问。 “回大王,加勒才从父母家出来,不用看。以前早有交代,说可能还要去中原国,因此,加勒早就做了准备,跟父母都交代好了。”加勒说。 大王微微一笑,看着格桑,格桑上前一步,行礼后说:“大王,格桑早已回家了,可以随时出。要看父母很容易,只要殿下允许,格桑一眨眼的工夫,就能回到家里,根本不用担心。” “哦,哈哈,这样才好,大家都有奇功异能,这次是在盟国,大家最好不要太嚣张,免得人家看不起我们。”大王说。 “不会,大王,我们一定能够安全回来,给大王脸上增添光彩,绝不给大王脸上抹黑。”格桑说,姑娘的嘴巴就是利索,不像男子那样嘴笨,想得到,说不出,这个事也真让人郁闷,比较而言,加勒的嘴更笨,殿下的嘴还行,毕竟是饱读诗书,学习了一些文化知识,没有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这个不能因他年轻而轻视他。 事情已经敲定,大家各自归去,赶车的新马车也来了,上了车,本来要设宴送行,道长不干,不喜欢这种热闹,大王就作罢,只有让他们连夜离开,前往中原国。 一路上,晚上住宿,白天走路,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家都很开心,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到了黑松林,感觉到阴森森的风吹来,身上就有些受不了。 还有,风吹过松林的时候,出的像波涛的声音,那种声音,也让人感到自己在海洋中的小船上颠簸,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会翻船,葬身大海,喂了鱼虾。 赶车的尤其害怕,格桑不喜欢坐车,她的度极快,一会儿在京都,一会儿到了弯刀族部落的大王营营区,经过黑松林时没有感觉。 不是弘法缠着她要跟她说话,她不会在车上停留一刻的。 黑松林拿格桑没办法,听说这条黑龙仍在松林里,赶车的担心得很,心都在嗓子眼里了,手心里汗津津的,抓住马缰绳的手也在抖,听那一浪高过一浪的风声,他觉得黑龙就在他身边。 “赶车的,我还不知道你姓什么呢?马上到中原国,你完成了任务,就要各自分开了,你总得给我们一个名字,下次再用车,就去找你,你看怎么样?”加勒说。 加勒的嗓门大,突然一说话,赶车的正紧张得要死,一嗓子,就把他吓得掉地上了,他赶紧从地上爬起来,钻到马车下边,马受到了缰绳的拉扯,就停了下来。 大家一看这个情况,哈哈大笑,笑声已经掩盖住了恐惧。 他说:“谁啊,这是谁啊?干嘛要吓人呢?” “我,是我,加勒,加勒啊!”加勒在马车上喊着,见赶车的不见了,就从车上跳了下来,他一跳下车,地上就现出两个大脚印,深深的,是加勒踩的吗?不像,加勒把脚往大脚窝里探了探,说:“嚯,是个大家伙啊!” 这一嗓子不要紧,赶车的在马车下面哭了起来,说:“你别喊了,吓死人了。哎呀,看来,我是能来不能回去了。你说的大脚印,就是巨人的脚印,巨人是吃人的,我听爷爷说过。爷,你赶紧进来吧,那巨人就在附近,就别大嗓门喊着招惹他来了,行行好,行行好吧!” 赶车的一看这情形,清楚了刚才说话的不是黑龙,是加勒,但是,加勒现的脚印他也现了,他正在猜是谁的呢,听他这么一说,想到了老人说的话,他立马说出来,说完之后,加勒听了还真觉得有理。 第90章 巨人 加勒不怕巨人,他还很想见见巨人,于是对赶车的说:“你出来吧,不要怕,我能保护你。” 赶车的见加勒说话非常肯定,就问:“你说的是真的吗?那我要是被巨人吃了,你要负责我家老小的生计啊!” “这个没问题,我告诉你吧,就是我不管,道长也会管,就是道长不管,还有皇上管,毕竟是你在送特使去邻国签约,你立功了,应该得到奖赏。”加勒说。 “是吗?那太好了,行,等等,我出来再说。”赶车的从车下面爬出来,拍了拍身上的土,笑着说:“太好了,还是站起来舒服啊。” “是啊,人是两条腿的,牲畜是四条腿的,当然不一样,两条腿的管理四条腿的,这才正常。四条腿的想做两条腿的事,不容易,两条腿的做四条腿的事,那是没出息的。”萧生说。 赶车的见萧生说话,不敢吭声了,知道他是王子殿下,身份贵重,不敢小看,更不敢犟嘴。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于是,赶车的说:“殿下说得对,说得对。” “那么,你叫什么名字呢?早就想问你,总是没有机会。现在可以说了吧?”萧生问。 “是这样,我的贱名是狗剩,是我娘生我的时候,为了好养活,取名狗剩,意思是狗都不吃我,是够吃剩下来的意思。”赶车的说。 “哈哈哈哈,你可真有意思,哪有叫这名字的?在我们部族,不会起这样的名字。”殿下说。 “殿下,那是你们部族的习惯,我们中原国不是这样,名字越贱,人越容易成活,我娘的意思,是让我能顺利长大,这不,我不长大了吗?”赶车的说。 “哦,原来是这样!”萧生说。 天一见车不走了,索性下来活动活动,弘法赶紧搀扶他下车,天一说:“不必了,我能行,还没老,我能做的,就自己做,不能做的,再找你吧,你要有眼色,看得懂我的意思。 明白吗?” 弘法被说了一顿,又不好犟嘴,只好忍者,他很清楚,现在是徒弟,不能逆天,否则会被别人笑话,特别是格桑姐姐会随时出现,她不在现场还好,至少还有些脸面,如果在场,那才丢人呐。 天一跳下车,轻飘飘的,像是有一朵云彩托着他一般。他在地上走着,突然说:“不好,有人来了。” 加勒听了,感到有力量逼近,问:“我也感觉到了,是怎么回事?” “大家小心,有敌人要来袭击我们。”天一说。 他的话音刚落,狗剩就哭起来,说:“哎呀,怕什么来什么!道长,是不是黑龙啊,快点用你的拂尘把它打回去吧!那黑龙太可怕了。” “不是黑龙,黑龙已经知道贫道在这里,他不是恶龙,是因情犯错,离开龙宫,在这里安家,离开是非之地,到这个地方来,闭关修炼,但不是害好人,不用害怕,今天来的,贫道觉得是个人,不是龙。”天一说。 “师父,是不是巨人?”弘法问。 “没错,这次你悟到了,从走路的声音听出来,是巨人;从现场的脚印来看,这家伙个头不小。”天一说。 天一说了这话,狗剩吓得直哆嗦,他的声音都打颤了,对萧生说:“请殿下一定要照顾我的亲人啊。” 萧生心里也没谱儿,说:“你不用害怕,要死大家一块死,你托我照顾你家人,恐怕不好说。看看那巨人到底怎么样再说吧。” 正说着话,“咚咚咚”走路的声音越来越响亮,越来越厚重,甚至都感到大地在颤抖,马车都在抖,那些马也惊恐不安,似乎想要逃跑,无奈车被固定,马无法挣脱,在原地踏步,甩着尾巴,嘴里嘶鸣。 加勒很高兴,终于来个对手,这样才好,好久没遇到个对手,今天终于遇到,真是天赐良机,只要专心依靠苍天所赐的大地,汲取大地的精华和力量,任凭再厉害的巨人,在加勒面前也是小菜一碟。 大家都有些担心,包括天一,也没把握,对付妖魔鬼怪,天一没说的,手到擒来,不费吹灰之力,但是,对付人,就难说了,他知道人心,可是不知道巨人的心。在巨人面前,对天一来说,是一个新的挑战。 萧生说:“加勒,你的对手来了,看你的了。没关系,失败了可以重来,我们都是好兄弟,苍天在上,我们的神会保护我们的。” “请放心,王子殿下,保护王子是加勒的责任和义务,任务如山,非常厚重,加勒会拼死保护殿下的,加勒保证会让殿下平安无事的。”加勒说。 加勒的态度让萧生吃了定心丸,他和加勒交过手,知道加勒力大无穷,让大山移开,没有谁能做到,加勒能!只要给加勒一根足够结实的杠子,他能把两座山给挑起来。 这样的人物,从古到今,都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就是典型的大力士,如今遇到强劲的对手,看他怎样应对。 巨人终于出现了,出人们的想象,站在加勒面前,加勒只有他小腿肚子高。 巨人的头上有云彩,问:“你们这群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加勒说:“你是什么人?先回答了我们的问题,我们再回答你的问题。” “嚯,癞蛤蟆打哈欠,好大口气!我要是不说我是谁呢?你能拿我怎么样?”巨人问。 “你能不能蹲下来说话?与你说话,我费劲儿啊,我脖子疼啊。”加勒问。 “没办法,我也不想长这么高,我在这里住了五百年,都没看到过活人过来,你们是什么人?先告诉我,我在告诉你!”巨人说。 “什么?你在这里住了五百年?那么,前不久,从这里过去了一辆车,那不是人是什么?你没看到吗?”加勒问。 “没看到,我去老鹰巢里找鸟蛋吃了,那鹰蛋的味道可真美啊!”巨人说。 除了加勒敢和巨人说话外,没有人敢搭腔。萧生也怕,不过,他是殿下,只要加勒在,他就不怕,看到加勒和巨人对话,他感觉到这巨人不是坏人,于是跟加勒使个眼色,加勒会意,就放松了警惕,丢掉了手中的石头。 巨人看出来,瞪着磨盘大的眼睛珠子,盯着加勒手里的石头落地,问:“你在干什么?” 加勒说:“防身的。” “防身?我又没袭击你,你防的哪门子身?”巨人问。 “我不知道你的来意,谁知道你吃不吃人?”加勒说,“哎,我说你,听见没有,蹲下来说话,你不嫌累吗?你不嫌累,我也还累,你想让我以后走路时都仰着头吗?”加勒说。 “好,我听你的,你说咋弄就咋弄,你不说,我还不觉得累,你说你,我才现,原来勾着头说话,真的也很累,和你仰头说话是一样累。”巨人说。 巨人说着话,跪了下来,只听得“轰——”一声响,远处的山坡上的巨石滚落下来,“噗通——”一声掉进河里,激起了巨大的浪花,马车也弹跳了起来,最后落定,骏马惊慌地嘶鸣。 “我说巨人,我要你蹲下来,你干嘛跪下呢?”加勒问。 “你这个小子有完没完?我要是蹲得下来,还用你说吗?”巨人反问加勒。 加勒一看,原来巨人蹲下来就是地动山摇的,算了,不用蹲,跪下更好,按照人类的习惯,下跪是表示愿意臣服的意思,愿意听从主人的安排,说向东就向东,说向西就向西,如果不跪,证明不愿意臣服,估计巨人在这个地方呆得时间长了,离开人类太久,没有学到人类的文明。 加勒想到这里,哈哈大笑,说:“我知道了,算了,不为难你了,你说,你叫什么名字?怎么到这里来了?” “我叫什么名字,我也不知道,我怎么来这里的,我也不清楚。”巨人说。 “怪不得了,你不知道你叫啥名字,不知道怎么到这里来,看来,你是天生的,地造的,不如你就叫天生地造吧。”加勒说。 “不好听,不好听,我喜欢吃鸟蛋,叫我鸟蛋算了。”巨人说。 “这个不好听,不好听,你的名字一定要响亮,你在这里居住多年,长得高大,不如叫天使子吧。”加勒说。 “嗯,这个名字好听,说不定,我的父亲是天使,我的母亲是人,所以我叫天使子最好,母亲生下我,可能就痛死了,我被鸟蛋养活了,所以,我喜欢鸟蛋。”巨人说。 “好吧,我知道了你的来历,这样吧,从今往后,你就是天使子。我叫加勒,你直接叫我名字吧。”加勒说。 说完之后,加勒让他们都自我介绍,天使子瞪着磨盘大的眼睛,一个一个地辨认,最后说:“太好了,太好了,我终于现和我长得一样的人了,不过,你们怎么长得这么小啊?” “天使子,你不知道,我们是人生的,都有父母,你是天使生的,不同,你生下来,吃鸟蛋就能活,我们生下来,是要吃奶的。”加勒说。 “哦,吃什么奶?”天使子问。 “吃人奶啊!当然,人不出奶,也吃牛奶或者羊奶,也能活命,不像你吃鸟蛋,再说,鸟蛋都被你吃完了,我们到哪里找鸟蛋吃啊?”加勒说。 “哦,哈哈,真是开玩笑啊。我是天使子,生下来后,我妈就死了,我是天使的儿子,我爸爸没有奶,只有用鸟蛋来养活我了,虽然我没见过我爸爸,可是我感觉到我爸爸的存在,他一直在帮助我,让我成长,到现在,我可能长得比我爸爸还高,我好想见到我爸爸啊。”天使子说,带着忧愁的面容,叹了一口气说。 第91章 鸟蛋 巨人说了这话之后,加勒倒不害怕了,原来这是个傻大个儿,高得像山,脑子却简单,说难听点,就是缺心眼,要是论打架,加勒不见得比他差。 “天使子,我问你,你愿意呆在这里吃鸟蛋,还是跟我去中原国?”加勒问。 “中原国有鸟蛋吃吗?”天使子问。 “这个,这个嘛——”加勒不知道怎样回答。 有人突然干咳了两声,加勒一听,一看,不是别人,是萧生,萧生示意加勒过去,加勒对天使子说:“天使子,你等着啊,我和王子说句话。” “殿下,有什么说的?”加勒跑到萧生面前问。 “怎么没鸟蛋呢?你忘了,中原国不像我们,到处打狼、放牧群羊、还养马、养牛,他们家家户户都养鸡鸭鹅的,那些东西下的蛋都是鸟蛋,不过,个头比麻雀蛋要大得多。你问问他,看他想不想去吃,怎样去,才不被现。”萧生说。 “知道了,殿下,我这就去问。”加勒说。 加勒离开萧生,跑到巨人天使子面前说:“殿下说了,中原国到处都有鸟蛋,只要你有钱,就能买到很多,怎样吃都吃不完,只是你这么大个子,恐怕你去不了,你要是去得了,恐怕也会被当成怪物打死的。” “哦,是吗?这个你不用担心,我去中原国,有办法,你要知道,我是天使子,我爸爸是天使,会变化,我会打架,一般的人打不过我,只是看你这个样子,不怕我,要是换个人,可能早就吓得尿裤子了。”天使子说。 “不怕你说得好听,你变一个我看看,我看到了才相信,看不到,就不信。你变,变吧!”加勒说,他听了天使子说的话,格外感兴趣,不知道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好玩的事,好玩的人,不是出来,做梦也想不到啊。 天使子说:“你看好了,我变成一个和你手上指环一样的东西,只要你拿得动,你就戴上吧。” “好啊,好啊,快变,不要啰嗦了。”加勒说。 天使子答应了,然后开始变化,刚才还是一个大山一样的人,突然变成一股烟,逐渐缩小,烟子凝结,慢慢地上了加勒的手心,加勒的手里慢慢地凝结成一枚指环,加勒慢慢地感觉到分量,不过,加勒有来自大地给的力量,巨人变成了指环,体积变小,质量却不变,全部压在了他身上。 加勒的脚下渐渐现出一个坑,加勒感觉有了压力,不过,他还能轻松应对,他的力量来自大地,大地能载得动众山,这个巨人倒没有大山重,当然不在话下了。 指环在加勒手里,加勒看着指环,竟然和他手上戴的指环一模一样,加勒笑了,说:“看来是真的,你可真行啊!” “小意思,小意思,我还能变回来,你要不要看看?”天使子问。 “好了,好了,算了,算了,你变小了更可爱,说起话来也容易,不要变回去了,你看看,跟着我们走,只不过你要让我走路了,车是坐不成,要是坐了,车会垮掉;马也骑不成,世上还没有哪匹马经得起一座小山,只能走路了。”加勒说。 “好啊,不好意思,不过,我可以变啊,让我来帮你,你就不用坐车骑马了。”天使子说。 “你说你能变?你能变成啥?”加勒问。 “我能变成一只大鸟啊!我喜欢吃鸟蛋,对鸟感兴趣,为了吃到鸟蛋,有时候不得不变一变,飞到鸟巢里偷鸟蛋吃。”天使子说。 “那你变成什么大鸟?能带动我,要知道,我喜欢脚踏实地。”加勒说,他没有说出自己的秘密,这个秘密只有萧生知道,可是,天一听他说这话的意思,已经猜出来,**不离十了,他懂心术,不能因为这个,耽误行程。 “我喜欢雕,就变成雕吧,我带着你飞,你说停哪儿我就停哪儿,你看怎么样?”天使子说。 “好啊,那太好了,有了你的帮助,我就能和格桑一起跑了。”加勒说。 他说这话,其实是吹牛,要知道,格桑行走起来,比飞还快,如闪电,没有人撵得上,刚才在京都,现在在大王的营地,来去自如,加勒只是借着天使子的翅膀,可以飞翔,可是,格桑比飞还快。 天使子变成了指环,大家都跑过来看,甚至走在最后的,连狗剩——赶车的都来看了。天使子问:“怎么这么多人!” 加勒向他介绍说:“这是天一道长,这是萧生殿下,这是弘法,这是赶车的师傅。还有一个,刚才也说了,是格桑,她现在不知道在哪里。不过,她可能会随时出现。” “大家好,我来了!”一个甜脆脆的声音响起,大家一看,是格桑。 格桑问:“你们在背后说我啊!” “哪里,我们在介绍一个新朋友。”加勒说。 “什么朋友?我看不到啊!我只看到你在对你的手说话,看起来神经兮兮的!咯咯咯……”格桑笑着说。 “我的朋友是天使的儿子,他会变化,他的真身是一个巨人,像一座小山,你想看看吗?为了说话不仰着脖子难受,就让他变成了指环,你看的,是这个银指环,这个银白色的指环,看起来很轻,实际上和真的小山一样重,要不,你来试试看。”加勒说。 “好啊,我来试试。”格桑就想尝试尝试。 “好,给你,不要后悔啊!”加勒说。 “慢着,格桑,不要胡来,不要莽撞,免得后悔。”萧生说。 格桑听了萧生的话,不敢接了。 萧生走在前面,对加勒说:“把他放在地上,如果格桑好奇,想尝试一下,就尝试吧,只是不能直接给她。” 加勒说:“好吧。” 他对银指环点点头,说:“委屈你一下,满足一下格桑的好奇心。” “好的,没事,没事。”天使子说。 加勒将银指环放在地上,格桑过去拿,使出全身的力气,也没办法拿起来,累得额头上直冒汗,银指环仍是纹丝未动,无法撼动,格桑说:“这真是一件宝贝啊,看到的人想要捡起来,就没办法,是没办法的事。” “哈哈,是啊,这个银指环只怕掉在地上,没人捡的起来,看来,贪财的人不见得什么钱都会得到的,就是把这个指环给贪官,贪官也拿不动,看起来很多银子,实际上就是一枚指环,想必也不会让贪官得逞。”加勒说。 “好了吗?我在地上还挺凉的,老是让我躺在地上,你想让我感冒啊?”天使子问。 “不,不,我要把你捡起来。不过,不知道,谁想再试试?”加勒问。 没有人响应。天一道长很清楚,这个天使子是天使和人的产物,带有神性,不是妖魔,不用去捉拿,他也不想冒险来捡指环,他很清楚,下一步,天使子会自己起来,变成神雕的。 果然,加勒说:“你起来吧,不是要给我变成大雕吗?我等着呢。” “哎呀,你现在成了我的主人了啊!不过,没关系,谁让你是第一个跟我说话的人呢。好啊,好啊,我是第一个被人问到有什么本事的人,原来这就是本事啊,会变几样东西,就是本事,敢情在人类看来,会形体的变化就是本事,殊不知,在神界,是要心理的变化,才是变化啊。看来,人还是比神要差得远。”天使子说,“好吧,我变!” 天使子说完,地上的银色的指环不见了,变成了一只大雕,蹲在地上,眼睛炯炯有神,歪着头,眼珠子盯着加勒。 加勒一看,明白过来,大家吓了一跳,大家都清楚,大雕一来,小动物和家禽都要遭殃,甚至一些小鸟,都要躲开,否则,小命难保。 加勒看了大雕,对萧生说:“殿下,你上去吧,我们一起骑,看怎么样?” “可以,都上来吧,人多还热闹,不要挠痒痒啊,抓住我的羽毛,免得掉下来,只是不要在我背上翻跟头。”天使子说。 “嗯,我知道了。”加勒说,看着萧生,萧生左右为难。看看大雕的背足够宽阔,上去后,只要抓紧羽毛,应该没问题,只是要是掉下来,恐怕就不好玩了。 “上来吧,三四个人都没事,只是有点挤,不要掉下去一个,否则,我一急,就可能俯冲下去,去救人,但是,其他人抓不牢的话,也会掉下去,到时候我就没办法救所有人了。这么高的地方,一掉下去,就不可能活了。”天使子说。 话音一落,狗剩说话了,他心里很不愿意让大家都去乘坐大雕,都坐了大雕,他就孤单了,不可能丢下大车和骏马,图快,很快能回到家,可是,这些车马是自己养生的家伙,没了它们,骑坐大雕回家后,干什么呢?又不会当官,又没有文化,干什么好呢? 说完,大家都面面相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看来,都不敢不坐大雕,萧生很想尝试,可是考虑到他一走,其他人怎么办,只好作罢,他说:“加勒,你上去吧,试试就知道了。” 加勒答应了一声,就上了大雕,在雕的后背上走了一圈,说:“不错,不错,天使子,飞起来试试。” “你坐好了,我要飞了。”天使子说着,然后背着加勒,展开翅膀,两脚在地上一蹬,翅膀开始铺开,扇动,大风起来,吹动了草丛,还有灌木丛,都呼啦啦地往两边倒,萧生、格桑等人的衣服摆子被风吹得乱摆,狗剩的帽子几乎被吹飞了,狗剩赶紧用手捂住耳朵,拉住了帽耳朵,猫着腰,有冷风袭来,感到非常冰冷,像是从天上高空来的冷空气一般。 第92章 神雕 加勒觉得头晕眼花,身子往后一仰,差点翻了个跟头,幸亏手抓住了神雕脖子后面的羽毛,没有滚落下来,神雕飞起,向蓝天冲去,加勒只觉得耳畔的风呼呼地往后面飞去。 加勒一离开地面,顿时就像刚出生不久的绵羊羔一般,浑身无力,在空中闭了眼睛,不敢看什么,只是觉得身子轻飘飘的,仿佛在梦中,或者在云彩上跳舞。 天使子说:“你睁开眼看看吧,我是不是在飞?” 加勒听了,才晓得这不是梦,是在天使子的背上,他睁开眼一瞧,底下的森林还有青山,湖泊,越来越小,伸手可以触摸到天上的云彩了,加勒已经看不到萧生殿下,还有天一道士,那些人都消失不见了。 加勒说:“行了,我知道你会变了,好得很,你下去吧,我觉得带你去中原国,应该没问题。你管天上,我管地上,我们一起帮助萧生殿下,让他学会捉拿妖魔鬼怪的方法,为人类造福。” “哦,原来是这样啊!这还不简单?哪里有妖怪,派我们去捉拿不就行了?何必让一个王子去学捉妖术呢?”天使子说。 “嗯,你不清楚,我也不清楚,大王和罗格长老这样商量的,是要让王子去学,殿下也很感兴趣,可能是想见识,或者想成长,不想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想多经历一些,才会得到更好的锻炼,让他得到更好的结果。”加勒说。 “我知道了,大概是在经历了之后,更能成熟,不再莽撞,也不乱下结论,公正地处理国内的事务,要让百姓能够及时伸冤,早点得到安慰吧。”天使子说着,看到地面上的大山就像棋子了,就说:“这高处好是好,就是太高了,显得孤独,不如下去,和他们一起,有说有笑的,很热闹。我可不想万年都在孤独中度过。”天使子说。 加勒说:“好吧,快点下去吧,我知道你的本事了,好得很!不过,我告诉你,在中原国那里,要懂得谦虚谨慎,免得引来杀身之祸。” “好,我们下去,我告诉你,我从来不害怕什么祸不祸的,我倒很愿意为去看看谁能杀得了我?我知道我的爸爸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我很愿意为爸爸多做点事,我知道,在为人民做好事的时候,肯定会有人跳出来说话的,那些陈词滥调让人厌烦。”天使子说着,“注意,我要降落了,身子往后仰,要抓紧我的羽毛,不能随便松手。” “好的,下去吧。”加勒说,“我还从来没有离开过大地这么长时间,倒还觉得浑身无力的。快下去吧。” 加勒让天使子降落,天使子看到那片黑松林,说:“你看,那里是黑松林,估计那里就有妖精,我们下去会一会怎样?” “是吗?不过,现在不是时候,现在要先找到殿下再说,有妖怪不要紧,有天一道长,什么妖都拿得住。”加勒说。 “我明白了,是这样的啊,快,抓紧,我要降落了。”天使子说着,俯冲下去,不用扇翅膀,平稳地滑翔下去,最后平稳地停在大马车附近,然后收了翅膀,大家被突然而至的神雕吓了一跳,还以为又刮了飓风一般。 他们降落后,大家睁开眼,刚才那风太大,吹起了不少枯草和树叶,人们纷纷挡着脸,避免被这些东西打到。围拢来,大家看到加勒从神雕背上下来,站在地上,只见那无穷尽的力量顺着加勒的鞋子,吱吱吱地往加勒身上跑。加勒重新获得了活力,改变了刚才的萎靡不振的状态,重新容光焕起来。 “怎么样?怎么样?从天上往地上看是怎样的?”一群人围上来,关切地问。 “天使子开始上升的时候,我吓得不敢睁眼睛,等要看的时候,现所有地上的东西,从高往低看,绝不相同,那些人就像蚂蚁,车像小盒子,简直太美了。”加勒说。 “真的吗?那还能再飞一次吗?”有个孩子在说话了,大家一看,正是弘法,弘法非常喜欢这种游戏,他不等师父开口,他先提出了问题。 天一也在旁边听加勒说的,他见弘法说这话,就赶紧阻拦说:“弘法,不要插嘴,时候不早了,在这里耽误时间长了,不太好,还是要抓紧时间,赶紧赶路,这些上天入地的事,以后你会经常遇到。” 弘法吐了吐舌头,不敢吭声,退在一旁,毕恭毕敬的。 格桑问:“这真是一只神雕,情急之下,还能带我们脱离危险,真是太好了。” 加勒听了格桑说的话,有点得意,不过,萧生一句话,让加勒泄了气,他说:“不要得意忘形,要知道,格桑不用飞,一会东、一会西的,谁也赶不上她,神雕就是再厉害,还是要起飞和降落,这就耽误了时间。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在战争年代,这个神雕和加勒结合起来,一定是百战百胜的。” 萧生的话,让加勒又高兴,又担心,高兴的是,和别人合作,可以成功,担心的是,如果自己离开大地,在空中怎样和敌人作战,这是一个问题,不过,对他来说,这也不算啥,一般来说,敌人都在地面,空中的敌人,应该不算什么,不多,也可以让天使子去处理就够了,要是论打仗,还是平原的要多一些。 没有人愿意去冒险坐神雕上天了,加勒有了很多力气,就让天使子变成了银指环,放在手里,对萧生说:“殿下,我走路吧,马车和马都不能骑,走路也快,不会拖拉队伍的后腿的。” “行,你们要紧紧跟上,不要掉队了,要知道,听说这里的黑松林里有妖怪,你们俩要是掉了队,就别怪妖精来吃你们。”萧生说。 听了这话,加勒说:“我不怕,将来要指望殿下来捉拿黑松林的妖怪,有了殿下,黑松林的妖怪不在话下,应当可以捉拿到手的,到时候,来往的客商就不用担心被妖怪摘取心脏去吃了。” “是的啊,现在还不行,还不能去捉妖,要潜心学道,学到之后,再进行捉拿妖怪,否则就不容易捉到。搞不好,自己还被妖怪捉去了。先把妖怪养在这里,以后来收拾吧。”萧生笑着说,他说这话,是有十足的把握,根本不害怕会遇到危险,因天一道长在这里,当然,可以高枕无忧了。 加勒左手戴着玉指环,是弘毅皇帝所赐;右手戴着银指环,是天使子变的,可以随时将银指环变回原形,在紧要关头,可以拿来吓唬吓唬敌人,当然,想要真的震慑敌人,还有可能就是使用随处可见的杀人武器,当敌人死了几个后,就会震撼周围的人。 车队继续往前走,格桑不耐烦,早就到了大王的营地,向大王报告了黑松林边上生的事,就觉得非常奇怪,难道说人世间真的有天使子,以前只是听说,现在已经眼见为实了。原来,传说中的神人,就是天使和人间的女子所生的。只因天使看见人间的女子非常美貌,他们在天上,看着地上的美女,比天上要热闹多了,就觉得要下去尝尝女人的味道,于是就和地上的女子生了关系,不久,就生下了天使子。 当然,天使和女子能生出天使子,证明天使子一半像神、另一半像人。天使子的母亲在生下他不久,就染了一场疾病,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护和看顾,她就离开了天使子。 天使子具有神性,也有人性,他的想法就是要看看人是怎样生活的,不至于天天呆在黑松林,无所事事非常无聊。 这次遇到了加勒,算是人生中的大事,本来想打一架,看得出来,加勒还是不怕打的,越打越勇,不见得能打得过,与其自讨没趣儿,不如不打,让友谊快成长,比打架要好得多。 天使子说:“加勒兄,我以后就这样称呼你了,你觉得累,就说一声,不如我变成一匹马来驮着你,你看怎么样?” “还好,这一会儿,我还不算累,等累的时候,我再对你说吧。”加勒说。 “好的,累的话,千万要说啊,我们是兄弟了,不要见怪,要知道,除了有鸟蛋吃,我啥都能干,不用说,我是最能干的。”天使子说。 天使子喜欢吹牛,这是所有男人的共性,加勒也有一点,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女人,这是男人的本性,是天然的,不是娇柔做作的。天使子说他想变成一匹马来让加勒骑,实际上是想要得到加勒的欢心,只有这样,才能让加勒更愿意和他说话。 天使子一个人在黑松林呆的时间长了,就很害怕孤单,虽然有天使爸爸在暗中保护,但是,他爸爸还有很多事要做,总是被派去做事,他没办法,只好换一个人玩,听鸟语,吃鸟蛋,听松林里的松涛,看百兽在林中游玩。 加勒是他遇到的敢向他开口说话的人,这个是天使子的乐趣所在,本来天使子不是神,也不完全是人,是天使暗恋地上的女人,和女人结合生下来的半神半人的东西,不过,在某些时候,天使子还真是好样的,他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独特的思维,遇到了加勒,可以帮助他完成他的想法,或者可以有个交流的对象,这就是最大的满足。 加勒的力气很大,不离开大地,力量就会无穷大,别说一个天使子就是一百个天使子,他也带得动,他不觉得累,倒觉得很轻松。天使子也是,这两个家伙要是联合起来,打败一般的怪物还是可以的。 第93章 功夫 加勒知道天使子喜欢吃鸟蛋,到了中原国,要想吃鸟蛋,还必须要下一番功夫。 过了黑松林,还好没有什么大的风险,再往前,就进入了中原国,在中原国,到处都在开垦成了土地,树林倒没有几个,稀稀疏疏的,数得清楚。 要想吃鸟蛋,有点难,找到一棵树都难,到哪里找鸟窝呢?加勒夸下海口,说到了中原国,保证天使子有鸟蛋吃,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走着走着,天使子就饿了,说:“大哥,你说有鸟蛋吃的,我饿了,你快给我点东西吃吧。” 加勒就怕他说这话,到处看看,没有树,连一棵都没有,大车在大路上走,吱吱呀呀的,对天使子的说法不予理会,或者压根都没听到。 这种情况下,加勒知道一诺千金的道理,说:“好吧,我知道了,我一定给你找到吃的。” 他们这样说,大车停下来,狗剩说:“殿下说了,大家歇歇,累了,饿了,吃点东西再走。” 天使子高兴了,说:“天使子还真行,知道我们饿了。这下子可好,你们都能吃肉,我不能吃。” 加勒说:“牛肉干不好吃,想吃新鲜的。” 萧生说:“你们快过来吃牛肉干啊!” “殿下,我不想吃。”加勒说。 “为什么?”萧生很奇怪。“为什么不想吃?难道说结识了新朋友,兴奋得睡不着了吗?” “不是,不是,是我觉得牛肉干不好吃。” “那你想吃什么呢?在旅途上,哪里有吃的,不像在馆子里,想吃啥就吃啥,还有美酒,真是快活啊!”殿下说。 “是的,我不想吃,是因为我的朋友我的兄弟没有吃的。”加勒说。 “哦,原来你是为朋友啊!真够仗义的啊!行,你有种!但是,你不吃,万一倒下了,将来会怎么办?你要知道,你的朋友是在你手上,你没有力气,怎样才能戴着你的朋友走呢?”萧生劝道。 加勒一想,说的有理,不过,他更想让天使子得到吃的。 正说着话,看到前面有一只跑鸡,钻进了灌木丛。加勒来劲儿了,他很清楚,既然有了跑鸡,就一定有鸡窝,这个季节,跑鸡肯定会生蛋,孵蛋。 他这么一想,就来了精神,对天使子说:“太好了,走吧,我们去找跑鸡蛋。” 萧生笑了笑,摇摇头,走了。 加勒顺着跑鸡钻进去的灌木丛一看,竟然很茂盛,人都进不去,加勒考虑到天使子要吃,顾不得许多,拔起灌木,一拔就是一串,拔了之后,人才能进去。大家一看,加勒竟然拔掉了这么的灌木和荆棘,心里很是敬佩,这力气十分了得啊! 他拔出了灌木荆棘,看到后面还有一层,于是再拔,像这样的荆棘,大概有不少就是这样的,要让一般人来拔,恐怕需要一千人拔一天,还没有什么起色,但在加勒手里,就像拔小葱一样,一拔一大把,最后终于看到了鸡窝。 这个跑鸡窝里有不少的鸡蛋,看起来比较晶莹剔透,有些斑点,像是鹌鹑蛋,不过,比鹌鹑蛋大,比家养的鸡蛋小,对加勒来说,这是最好的,暂时委屈了一下。 没想到天使子立马从加勒手上下来了,直接扑向鸡窝,没有两下,鸡窝就弄得乱七八糟了,再一看,天使子抬起头来,头上满是杂草,还有一些蛋清和蛋黄,弄得满脸都是,加勒哈哈大笑。 “笑什么?快吃,还等酒吗?”天使子问。 “哦,哈哈哈哈,我不等酒,可是,这蛋有一股腥味,怎么吃啊!”加勒说。 天使子说:“真是笑话,这是美食佳肴啊,不好吃?你没有尝过,怎么说不好吃?” “算了,如果是肉,才好吃,不是肉,就难吃。”加勒说。 “别说吃肉了,我爸爸说,他们巨人,都是吃素的,不吃肉,吃肉的才长不大。你要是吃素,就更厉害。不信你试试。”天使子说。 “算了,你怎么不吃肉?偏要让我吃?”加勒问。 “你不清楚吗?我是半天使半人,人喜欢吃肉,我不吃,说明我现在不完全是人;天使喜欢吃素的,我也不吃,说明不我不完全是天使。”天使子说。 加勒看着他的样子,更觉得可笑,担心他有意见,就不笑了,加上肚子的确有些咕咕咕地叫,觉得的确有点饿了,就说:“好吧,我想,我应该吃点东西了。” “牛肉干,你又不吃,想吃什么呢?”天使子问。 “现在还没想好。”加勒说。 正说着话,天使子还在捡拾鸡窝里散落的蛋,捡到一个,高兴地大叫,然后吃了,再捡,再吃,连壳一起吃,的确豪爽。他吃东西的时候,个子不高,和正常人一样。 正在吃蛋的时候,突然,有两只跑鸡向天使子跑过来,直接冲向天使子面前,因天使子正蹲着,没有料到有东西来袭击,跑鸡跑过来,跳起来就啄天使子的眼睛,吓了他一跳,他立马伸手来捉,不偏不倚,一手一个,抓住了两只跑鸡。 天使子一使劲儿,两只跑鸡的脖子就断了,鸡头飞出去,还张合着嘴巴,血汩汩地流出来,踢弹了几下,就没有了力气。 他将跑鸡扔给加勒,说:“听说这肉也好吃,你尝尝,本来我不想杀它们,可是它们太小人了,竟然背后搞偷袭,要想打我,也可以,当面来,不要背后搞,那不够公开透明。” “你是想着理由来吃鸡肉吧?不过,鸡肉的确比牛肉好吃,太好了,那么,拿来吧。”加勒说着,将跑鸡的羽毛连皮撕开,剥了皮,连羽毛一起扔掉,肚子用刀子拉开,掏出五脏六腑,里面摸了盐巴,然后将两只鸡用荷叶包了,在地上挖了坑,埋在地下,然后在上面烧火,一边烧,一边和天使子说话。 天使子很高兴,吃了跑鸡蛋,饱了,将手和脸都洗了,坐在火堆旁烤火。 萧生已经用过牛肉,想要喝点奶茶,看见加勒他们在烤火,就走过来,架起了锅,开始烧起来,奶茶的香味很快四溢开来,他将奶茶烧得滚滚的,然后每人都倒了一碗,给大家喝。 对于这个王子,大家都觉得不错,他没有摆架子,没有王子的样子,反倒和平民差不多,这样的王子殿下现在很少看到了。 他说:“大家都不要叫我殿下,我和大家都一样,我们的王国都需要我们每个人来努力,其实,我是一个平民,如果大家信赖,可以暂时管理部族,让部族得到平安喜乐,如果不信赖,可以另外选择别人来管理。” 他话说完,天一频频点头,说:“好啊,好啊,大家遇到这么一位好君王,是你们的神在暗中保佑你们了,应该感谢上苍,不是你们的神,你们也不会走到今天啊。” 他说完,大家都认可,看看时间不早,大家都基本上吃过了饭,要出了,看到这里还在架火,萧生问:“怎么样?我们都吃好了,你呢?” “好,我也好了。”加勒说,然后将火灭了,扒开灰堆,掏出荷叶,竟然没有烧坏,看来是土保护了荷叶,打开荷叶,一股浓烈的香味,顿时将所有人都征服了。 不过,刚才喝了奶茶,吃了牛肉干,就是再香的食物,也不能引起大家的兴趣,这两只烤跑鸡,加勒推销不出去,只有自己吃了,萧生说:“人吃饱了,就是吃山珍海味,也不觉得好吃。人在饥饿的时候,就是吃糠咽菜,也觉得香甜。” “对,殿下说得对,我们都是这样想的。”加勒说。 加勒烤的跑鸡简直太香了,狗剩凑过来,问:“好吃吗?” 加勒一看,狗剩竟然流口水了,说:“嗯,还不错,比较新鲜。” “哦,那太好了,我们中原国就喜欢吃鸡,弯刀族部落喜欢吃牛羊肉,那东西吃多了上火,又喝牛奶,让人受不了。” “这就是你不懂了,你知道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弯刀族人住在高原,那里很冷,不吃牛羊肉,不喝奶,就会冷的,哪里像中原国,比较温暖,吃鸡肉就可以了,再说,鸡肉的油也多。吃多了,会长胖的。” “是吗?我就长不胖,不管吃多少,都是这样。”狗剩说。 “好,我吃不完,这只鸡就给你吧。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快,快,大家都在等着我俩了,吃完了就走。”加勒说。 “真的让我吃吗?”狗剩问道,生怕加勒改变主意了似的。 “是啊 ,我啥时候撒谎了呢?快吃吧,我说帮助天使子找鸟蛋,找不到,我心里难受,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不说就算了,说了,就要做到,要么,就免开尊口。”加勒说。 “嗯,那谢谢了,谢谢!”狗剩不客气,从小都饿怕了,吃鸡也是到过年的时候,才说不定吃个鸡屁股,就算了不起了,鸡大腿都是给别人吃,自己吃不到,还要干活,真是哭啊!那时候,只要能吃饱饭就行,就是幸福,不要说吃肉,连野菜都没得吃,树皮都吃完了。 狗剩自古就有这样想法,就是要尽量让肚子满意,要吃饱,吃啥不吃啥,重要的是吃饱。 这只鸡是在他吃饱之后,要来的,他本来不想吃,可加勒不停地要求,没办法,他只好吃了,谁知,赶车的人就是不同,竟然又吃掉了一只鸡! 加勒将火弄灭,然后给天使子示意,让他变成指环,天使子说:“我变成牛,让你骑怎么样?大哥?” “不好,不好,牛走得慢。”加勒说。 “我变一只度快的牛不行吗?”天使子说,很不服气。 第94章 神牛 天使子要变牛,加勒阻止他,他不听话,摇身一变,成了一头青牛,这头青牛脚上是白色的,额头上也有洁白的毛,其它地方全是黑的,就像黑绸子,油光亮。 这是天使子变的牛,他说:“老兄,我是天使子,来吧,骑上,我不比那些蠢马走得慢,不信,骑上来试试。” 加勒揉了揉眼睛,定睛一看,说:“哎呀,你真是天使子,那好,你先跑一跑让我看看。 “好,你看吧,绝对让你满意。”天使子变的神牛说,声音有点瓮声瓮气的,就像在坛子里说话一样。 神牛说完,脚底跑来一些白云,又像雾气,将神牛的四只蹄子架起来,神牛开始移动,轻飘飘的,不像是走在地上,地上也没有脚窝,来去都自如,像在冰面上飞驰而过的雪橇,或者是鞋子底部有锋利的冰刀,在冰面上滑过,看起来比较轻盈、潇洒。 加勒问:“度还行,可惜,不知道经不经得起我。” “试试吧,让事实来说话吧。”神牛说。 然后,神牛卧倒,加勒将信将疑,跨上了神牛的背,神牛说:“别害怕,上来吧。” 加勒看看青牛的背,宽阔,厚实,骑上去肯定非常舒服,他就一步跨上去,加勒一离开地面,就软弱得和正常人一样了,神牛感觉到了,说:“老兄,你也太小儿科了吧?怎么一离开地面,就软如烂泥巴了呢?” 加勒笑着说:“是啊,是啊,走吧,走吧,我们都掉队了,快赶上吧。” “好呐,你坐稳了,走——”神牛说着,然后起来,白云升起,就像地上有冰,神牛在地上滑行。 这时候,神牛开始走了,与其说是走,不如说是在滑行,不是飞翔,不是游泳,他的度已经过了四匹大马拉的马车,萧生看到一只青牛上前去,加勒骑在上面,正在往前走,与其说是走,实际上在漂,就像一个石片或者一个瓦片,被顽皮的小孩弯着身子朝河面上扔一样,掠过水面,飞向远方。 萧生很羡慕,喊道:“加勒,你真牛啊!下来,让我坐一坐吧。” 加勒听到了殿下的话,不敢不听,他也想下来,因为,离开了大地,他的心里总是空落落的,除了浑身无力气以外,就是心里也空虚。 加勒索:“天使子,停,我们跑得快了,也显得冷清,停下来吧,等等他们,你听见了吗?王子殿下也想骑牛呢。“ “是啊,看来,殿下很喜欢冒险猎奇,这是好事,如果王子殿下喜欢这个,证明他还是喜欢和大家在一起啊。” “为什么这样说?” “你想,我们这么玩,他感兴趣,是因为他很在乎你,如果不在乎你,就不会尝试你在玩的东西。要清楚,你是一个来历不凡的人,那殿下,更是这样,非常厉害,非常出名。”神牛说。 神牛说着话,就停了下来,云雾散去,神牛先跪下前蹄,然后再跪下后蹄,加勒从牛背上跳了下来,喜滋滋地等着四匹马拉的大车前来。 赶车的狗剩见了神牛,非常稀奇,老远在喊:“这牛真神了,跑得这么快,犁地就麻烦了,没有哪个农夫跟得上,肯定会把农夫拖死。” 弘法说:“你说话真有意思,他是神牛,怎么可能去犁地?你净说笑话。” “神牛犁地犁得更好,一般的牛一天能犁几亩地,它一天说不定能犁几百亩,都说不定。”狗剩说。 “别开玩笑了!它用得着犁地吗?它让它的朋友们随便走走,就能让一千亩地迅犁完,你看这样的神牛,谁当农民,谁得到这头牛,谁就幸福。网”弘法说。 弘法是孩子,他说出这话,连天一都感到奇怪,这个孩子可不简单,不知道是谁教的,不过,作为他的师父,天一责无旁贷,肯定要承担起责任的。 这时候,神牛已经停下,等车马上来,狗剩喊一声“喻——”,车马到了神牛后面,就停了下来,那王子殿下从车上跳了下来,三步并作两步,到了神牛面前,说:“天使子,我可上去了啊。” “上吧,不要客气。”天使子变成的神牛说,声音还是瓮声瓮气的。殿下以为出了什么问题,连忙问:“你这是怎么回事?感冒了吗?” 神牛说:“没有感冒,我要学啥像啥,牛说话,都是这样子的。” “我们部落有很多的牛,只有听过牛哞哞叫的,没有听过牛说人话的,所以,没有办法来听。”萧生说。 “你说的有理,我是在模仿牛说话,其实,我更喜欢飞,那样,就不用费劲儿说话了。说实话,我很喜欢说话,这么多年,没有人听我说,现在见到了你们,就有说不完的话。有时候说话比较害怕,可我看到有的人比我的胆子还要小,就有信心继续说下去,这个是真的。”神牛说。 萧生明白了他的想法,就说:“好吧,我愿意和你一起说话,只是,你不要担心我的,我不像加勒,我不会欺负你,另外,以后说不定还要好好地用用你,替我完成一些我完不成的任务。” “这个没问题,说实话,我很愿意帮你。”神牛说。 这个神牛,长着一颗天使的心,有着牛的厚重,也有比牛快得多的度。萧生骑上牛,看着这个装扮,天一呵呵一笑,说:“看来,像个道士了。” 原来,道士骑青牛还真有那么一个人,这么个人,还真是让人感到很高兴的、很敬佩的。 像是元始天尊,又像太上老君,这么个造型,还真有道士风范,天一觉得这是好的开始。想必整个弯刀族部落会越来越厉害,只要有他在,想必不会遭到妖魔鬼怪的欺负。 萧生骑上了神牛,这头青牛,看起来比较普通,实际是像一头麒麟,不过,它的头上没有角而已,麒麟有点像怪物,这头神牛就是青牛,从外表看,没有一点问题,正是一头普通的牛。 当萧生上到牛背后,牛的是个蹄子开始升起云雾,就像脚上的白毛一样,融入其中,这样一头牛,足够比得过四匹马,不是出门来,在部落的营地里,恐怕还不容易见到这头会腾云驾雾并且会变化的牛。 这时候,萧生已经完全体会到当神仙的滋味儿,他想,据说道士接近于神仙,如果学道成功,起码也是在向学道的路上前进,越走就越近,越走越觉得前途充满了光明。 神牛载着萧生走了一会儿,然后停了下来,萧生说:“真好,不错,加勒认识一个好朋友,结果啥都有了,不过,你是加勒的兄弟,就是我的兄弟,如果以后有什么安排,可以跟我联系,我有需要你帮忙的时候,不要推辞。” “这个请王子殿下放心,我会的,要知道我认准了加勒,他是我的好兄弟,是好人,我不会背叛他,更不会出卖他。”神牛说。 “是啊,你很会体谅他,知道他带着你到处跑,有点受不了,你就变成牛来载着他走路,看来,你们的感情很深厚了。”萧生说。 神牛没有说话,然后载着萧生在前面等,狗剩见王子都走了,赶紧招呼大家上车,准备紧紧跟上。 萧生骑着神牛走了,剩下来的是那些人,赶紧上了马车,当然,加勒上了车,车走着走着,他就犯困,不知道怎样才能去除困意,身上软绵绵的,天一看出来,就问:“加勒,加勒,你是怎么了?是不舒服吗?” 加勒摇了摇头,说:“不是不舒服,是心里不满足。 “知足常乐,你有什么不满足的?直接说出来吧。“天一问,其实他懂得加勒的心,加勒很想呆在地上,只是人小位卑,不敢说什么。 天一看出来了,连忙问:“是这样的吧?你有什么要说的,就说出来吧,憋在肚子里很难受吧?” “是的,我在想,如果我们在中原国被抓被杀了会怎么样?”加勒说,因加勒离开了地面,感到特别为难,他不说的话,人家都会嫌弃他,说他清高,曲高和寡,没人响应,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种孤芳自赏,终老一生,没有什么朋友。 “你想多了,如今,弯刀族和汉族成为了朋友,签订了和平条约,形成了一个联合和结盟的关系,两国的国民在一起玩,特别是孩子,是不分国籍和其他东西的,在一起玩得挺嗨,哪里会觉得对方是邻国的,肯定不和睦。 加勒的考虑很简单,就是说他根本不会考虑到自身的安全,他在为萧生考虑,将来萧生是弯刀族部落的未来之星,是可以信赖的,就要加大保护力度,让他可以得到更多的人,他喜欢热闹,具体喜欢到什么程度,谁也不知道。 马车一进入中原国的土地上,就看得出来,很多地方是炊烟四起,越是有炊烟的地方,越是有人,只要数一数烟子的数量,就清楚有多少人。 这个简单的方法,可以判断有多少敌人,或者可以判断出打算来袭击的人有哪些。 萧生骑着青牛跑了一圈,然后返回,跟在马车后面,加勒正在担心,看到了王子回来,而神牛仿佛也很疲惫,就让他们休息休息,再说赶路的事。 加勒离开地面,在马车上没有气力,只有不断地给殿下打气,让殿下赶紧起来,让更多的人都清楚,殿下不仅是会骑马、骑驴,还会骑神牛。 加勒的指挥能力还是比较强的,在他的指挥下,车马平稳地往前走,紧紧跟着神牛,没有掉队,直到神牛又走了一圈之后,情况才生改变。 第95章 围城 天使子载着萧生跑了,马车紧紧跟上,萧生看到前方有一座城,就是有名的青州城。 萧生问天一:“道长,前方就是青州城,我们进不进去?” “是啊,我知道,这里住着三爷,我比较熟悉。”天一说。 “是啊,三爷有野心,我们都清楚,再说,这次来,说实话,就是对付他的,只要把三爷控制住,天下就不会乱了。京都里再有人,也没有里应外合,还是成不了事。”萧生说。 “是啊。不过,人心最难测,三爷的心,贫道略懂一二,但是,他中了魔法,要走邪路,贫道也毫无办法。”天一说。 “师父,有我们几个,对付三爷,应该没问题,不要怕,有我弘法在,可以保证师父没任何危险。”弘法说。 天一听了弘法的话,呵呵一笑,说:“难得徒儿一片心,不过,你不要给我惹祸就行了,其他的,我也不指望,你要保护好自己就行了。对付那些外表比较和善的人,你要小心,上苍看人看人心,世人看人看外形。注意,别上了眼睛的当。” 弘法见他师父对他表示怀疑,连忙辩解道:“师父,你教我的本事,我时刻都在练习,只是在捉妖的时候,你多给我一些秘诀,我就能抓住得更多了。” “你还小,法力达不到,不是秘诀的问题。实话告诉你吧,那些妖魔鬼怪也有秘诀,你的秘诀,他也会,你要捉妖,妖也要捉你,人和妖,道和妖,人和道都是相互转化的,这些东西,你越长大,越明白,不长大,就不会明白。”天一说。 “道长,我明白了,你是说,会背秘诀,不会用,还是不行的,要会背秘诀,还要会运用,另外,还要好好地锻炼人的心,让人的心从善,不会从恶,才不会从人变成妖,才会从人变成道,成为神仙吧?”萧生说。 “殿下说错了,错了,不是这样的,是人要有阅历,人的心,有时候像妖,有时候像道,是不一定的,殿下要跟我师父学捉妖术,实际不用照着书本,每天都念经,而是需要多多体会人道、人妖、道妖的差别,这些是最重要的。 ”弘法说。 天一听了弘法的话,频频点头,笑而不答。 萧生看看加勒,这个家伙喜欢走路,那就走吧,这广袤的大地,可以任由他往来驰骋,没有人管束,非常自由,只是他没有格桑那样的度,如果有了那闪电般的度,岂不让很多人都望而生畏,这个家伙说不定就非常骄傲,谁的话都不会听了吧? 看来,上苍造人都是给人不完美的,免得人人都完美,就骄傲,骄傲会让人自满,自满会让人受损,甚至会堕落,到最后,局面将无法收拾。 天使子不停地跑,加勒看它口吐白沫,问:“你是不是饿了?怎么吐白沫?” “知道我心的,还是老兄啊!没错,我饿了,快给弄点吃的吧。”天使子说。 “前面就是青州城,要想吃东西,城里的东西够你吃的,还吃不完,你知道吗?很多乡下人都会去城里卖鸡蛋,你去了,想吃鸡蛋,可以随便吃,我给你买单,当然,我没钱,要是轮到出钱,还是要殿下出钱,他有的是钱。” “什么?吃鸟蛋还要钱吗?要知道,是天苍养活了鸟儿,鸟下的蛋,一般来说,都不是全部能孵出小鸟的,我吃一些,也没什么影响。我吃鸟蛋,从来不付钱,为什么在城里吃鸟蛋需要给钱呢?”天使子不懂这个道理,迫不及待地问。 “你真有意思,我告诉你吧。城里住的人多,鸟儿少,没有那么多的鸟蛋。有一些人也喜欢吃,只不过,每次寻找鸟蛋是多么地辛苦,没办法,人们就想了一个办法,从野外捉回来野鸡,将野鸡训练训练,让野鸡逐渐变成家鸡,不再想着到外面去找鸟蛋了,反而训练了野鸡成为家鸡,逐渐下了很多的蛋,这些蛋可以吃,并且味道很好,没有什么有毒物质,而且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 ”加勒说。 “哦,啊哈哈,我明白了,是这样啊,敢情青州城里有很多人神杂交的人啊。”天使子说。 “这话怎么说?”萧生问。 “你看,我喜欢吃鸟蛋,那些青州城的人也喜欢吃,都从外地运进去的,不知道有多少,看来,有不少人神杂交的,就像我一样。”天使子说。 “不见得是,要知道,据说汉人都喜欢吃鸡蛋,基本上家家户户都养鸡,这些鸡蛋,就是大鸟蛋,不过,这些鸡大部分都不会飞了,可能不是真正的鸟蛋,也就是说,不是真正的人神杂交,这要问问天一道长,看他怎么说。”萧生说。 他们的谈话,天一都听见了,只是不插嘴,他心里在琢磨,怎样顺利进出青州城,因为,要想从青州绕过去,不容易,不能立刻能顺利通过。 萧生问:“要说你有这么个本事,从青州城飞过去都可以,你能不能带我们飞过去。” “能飞是能飞的,可是,不能飞,飞过去就不灵了。”天使子说。 “什么?飞过去不灵?这是什么意思?” “你不是要学道吗?人生就是学道的过程,遇到困难,就想回避,走捷径,那肯定学不到道的。”天使子说。 天一听了天使子的话,点点头,原来天使子不愧是天使的儿子,还是更加接近上苍的,他清楚上苍的想法。 车马渐渐靠近青州城,天一决定还是进城,不过,他们以研习道学为名,进驻青州城。 因此,天一让所有人都打扮成道士的模样,让天使子变成了指环,套在了加勒的手上。加勒很乐意接受,他十分清楚,在这样的地方,应该有不少的人都愿意来学道的。 最近,城里正在闹鬼,大家都人心惶惶的,听说来了一个道士的团队,非常感兴趣,看到大的车马,还有这一群奇怪的人,大家都来围观。 另外,天一安排天使子将城外的高粱变成军队,将城包围,让三爷紧张,将注意力放在城外的防卫上,对他们的到来不做防备。 高梁军队将青州城团团围住,是在他们都进城之后。 三爷听到报告说:“敌人入侵了。”他非常紧张,心想,可能是夏王的军队吧,怎么不打个招呼,就突然来了?他正在纳闷,就派人去探个究竟,到底是不是敌人来袭? 被派出去的人回来,说:“不是敌人,很奇怪,只是围城,没有进攻。” “再去探视,看有没有营帐或者埋锅做饭?”三爷吩咐道。 下人答应了之后,迅退下,在城头上,手搭凉棚,看看有没有人建立营帐,有没有人在埋锅做饭。 奇怪得很,竟然没有,这些当兵的上下通绿,戴着红缨的帽子,目光呆滞,身材高大,他们就这样围着青州城,外面的人出不来,外面的人也进不去,围得水泄不通。 天一看到这种情况,就让众人准备了一个沙盘,在沙盘上建立青州城的模型,然后让天使子做起法事,天使子很娴熟,仿佛在数百年前都看过这个,他听从了天一的指挥,在沙盘上安排一些石子,然后做法,挪动石子,指挥石子围城。 沙盘上怎样动,城外的高粱兵就怎样动。城墙上观察的人都十分纳闷,不知道会生这种情况,看不懂,十分恐惧,赶紧跑过来,向三爷报告,三爷说:“再看,只要敌军进入射程,只管射箭,不要出城和敌人作战。” 众兵丁接到命令,赶紧下去,在城头上布置下弓弩手,严阵以待,只要高粱兵进入射程,就直接射杀。 这时候,三爷已经预感到是敌人来入侵了,不是一般的人,是有本事的人,或者在城外有高级指挥官,在指令这些大个子的士兵围城。 他这样想着,在距离王府不远的地方,就是他们下榻的地方,天一道长让天使子指挥高粱兵,不要进入射程之内,免得露馅。 天使子说:“放心吧,我会安排,道长,你看,这里就在射程之外。” 天一一看,正是,他说:“这样吧,我们在城里不能久留,只要牵扯了三爷的精力,让他注意到城外之敌就行了。要给我们时间,准备离开青州城。” “为什么要这样安排呢?”萧生问。 “现在情况不明,要知道,三爷是想要造反的,不过现在在等夏王的消息,一旦条件成熟,会立马杀向京都。我们不是他的目标,不过,三爷很注意,我们这些人是不是向着他的,如果不是,就是他的敌人,他会派出各种密探,在各个客栈,等待条件成熟,立马杀出来。”天一说。 “哦,明白了,原来,道长用的是声东击西之计,很好,很好。那么,我们住的客栈是不是有密探呢?”萧生问。 “有,这里有,不过,已经被贫道解决了。哪些人是密探,哪些人不是,贫道都知道。已经安排徒儿弘法将他们请走了,殿下不用担心。”天一说。 他们正说着话,弘法回来,笑着说:“师父,你真是神机妙算,徒儿只说了一句话,他们就乖乖地走了。” “什么话?”萧生问,他非常好奇,只晓得天一会钻墙术,没想到还会钻心术,竟然看得出来谁是密探,这门手艺好啊,学会了就能测验人说的话是真是假了。 “徒儿按照师父说教的,只是问‘密探,跟我走,否则就走不了了’。果然,那些密探一听,见我是个小道士,就像着了魔一样,话一说完,他们都一个接着一个跟着我走出了客栈。”弘法得意地说。 第96章 无赦 弘法按照天一的吩咐,将密探一一找到,然后将他们一股脑地全部带出了客栈,那些密探心里的秘密被人现,不好意思再做密探,这个很显然,是密探,就要秘密地工作,被人现,就不是密探,走到哪里都被人看出来,显然,不再适合做密探的工作,于是纷纷请辞。 三爷正在着急的时候,听手下人来报告说密探纷纷请辞。 三爷很是恼火,在兵临城下的时候,正需要帮手的时候,那些人不识相,竟然要辞职,真是可恶,于是,他下令说:“一概不准辞职,安排到别的岗位工作,未经允许,不得离开,擅自离开者,杀无赦。” 三爷的命令不讲道理,不过,在非常时期,无道理可讲,这是怎么回事呢? 天使子将高粱兵安排在城外射程之外,围而不打,让三爷大为光火。三爷又不敢离开青州城去进攻,担心他们一出城,高粱兵就会趁虚而入,夺下青州,那样,三爷的根据地就没了,还谈什么夺取江山,驱赶弘毅下台呢? 天一道长让大家准备好了之后,他们从西门进来,要从东门出去,高粱兵围城之后,三爷就已经将全城戒严,不准任何人外出,也出不去,也不准任何人进城,也进不来,然后下令,在全城收集保卫青州城的战略物资,比如,桐油、木头、竹子,还有铁器,只要是可以打死人的东西,都要准备好。 天一这边都准备好了,他很清楚,如果高粱兵撤退,三爷会立马开放城门,让城内的人走出去,城外的人走进来。接着,他会立马和夏王联系,准备攻打京都。 这样一来,京都就危在旦夕,只不过,他还不清楚和弯刀族部落结盟的事,如果他们一进入京都,见了皇上,这个结盟的事,天下皆知,就会让夏王加快和三爷的联盟,一起攻打中原国和弯刀族部落。 天使子在沙盘里,将高粱兵一一撤退,放回田野里,让那些高粱重新生长,更没有离开土地是一样的。 有人来报:“三爷,退兵了,退兵了。说” 三爷一听,立马传令:“再去察看,确定他们没有回来,如果回来,及时汇报。” 众兵丁接到这个指令,继续观察,密切注意城外的大个子士兵的动向。有胆子大一点的侦察兵,跑到外面,看了看高个子兵撤退后的战场,现高个子士兵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满地的新鲜的土壤,松松软软的,非常有意思。 侦察兵仔细看了看情况,立马跑到三爷那里报告:“三爷,敌人确实已经撤退,只留下了一地的新鲜土壤。没有半个人影,和围城之前一模一样。” “是吗?这倒邪门,令人疑惑,到底是怎么回事,敢情是有问题的。不清楚,真的闹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先下去,让我想一想。”三爷说。 再说,天使子让那些高粱都回到了自己的土地上,忘了收拾留在城外的新鲜土壤,天一说:“你赶紧吹一阵风吧,将那些土壤都吹走,免得三爷疑惑。” 天使子一拍后脑勺,说:“哦,我明白了,好吧,我都忘了。” 天使子长得和加勒差不多高,他说:“加勒老兄,我要上天了,你要不要一起去。” “不去了,你一个人影响力就够大的,把我带上,会更费劲儿的。”加勒说。 “不是吧?我的动静大吗?我现在和你一样大,我飞上天,越来越小,根本会看不到的。”天使子说。 天一道长看了他们说话,心里琢磨,只要天上出现什么东西,恐怕就会引起注意,不好,不好,还是暗中进行的好,他想到这里,说:“好吧,你想飞,我知道,可是,我不想让你弄出大动静来,你最好不要上天,能在地上处理就最好。刚才贫道着急,说的用风吹的方法不好,你如果有更好的方法,可以用一用,贫道不干涉,原则是不要让人现。” 天使子说:“行,我有一个办法,这样吧,我让土地神想想办法。 ” “行,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只要不露声色就行。”天一说。 天使子点了点头,他伸出手指,点了点沙盘,从沙盘里钻出来一个小人,那小人长着胡子,雪白雪白的,拄着龙头拐杖,将拐杖放在左手臂的弯弯里,说:“好吧,我正睡觉,是谁这么无聊?让人活不成了。” 这小老头正是土地神,加勒很感兴趣,问:“你是谁?” “我是本地土地,你是加勒吧?”小老头问,笑眯眯地。 加勒听了,吓一大跳,惊讶地问:“你怎么认识我?没错,我就是加勒。” “小老儿当然认得你,在你还没出世的时候,小老儿就认识你,你是大地的儿子,离开大地,你还是什么?”土地神问。 加勒说:“哦,在我没出生之前,你就知道了我了吧?” “是的,还好,我没有把你的老底子都说完。”土地神说,“哎呀,到底是谁招呼我出来的,真是奇怪啊!” “是我!”天使子说。 小老头一看那天使子,连忙把拐杖一扔,倒地就拜:“哎呀,是天使子大人啊!您老怎么在这里啊?” “少废话,给你一个任务,去,把城郊的浮土全部收了,打扫干净,物归原主,恢复到以前的样子,就跟啥事都没生一样,明白吗?”天使子说。 “明白了,小神这就去办,请稍等片刻。”土地神说完,拿起拐杖,翻了个跟头,钻到沙盘底下去了。萧生弯腰去看,哪里有影子?这小老头自己把自己给埋了不成? 加勒见土地神认出自己,本来就很稀奇,突然看到那小老儿不见了,更加奇怪。 弘法更是觉得稀奇,连忙趴到沙盘底下仔细察看,还是不见人影子,他饶有兴趣地看着沙盘,突然,他现沙盘上的沙土在变化,在移动位置,不一会儿,整个沙盘就恢复到以前的样子,大家一看,非常稀奇,弘法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外面传来一阵喧哗的声音,恰恰有人高喊:“开城门了,开城门喽——” 大家都像煮开水的大鼎里的肉丸子,非常活跃,在大鼎里面翻滚,起伏不定,被压抑太久的心情终于放松了。 原来,青州城的侦察兵,看到城外的新鲜土壤完全消失,就跟敌兵围城前一模一样,侦察兵觉得很有意思,就去找到三爷报告说:“三爷,三爷,很奇怪,刚才那些浮土都不见了。” 三爷一听,觉得这事蹊跷,可能是做噩梦了,他掐了掐自己的肉,觉得疼,这不是梦! 他再掐一掐腿上的肉,不觉得疼,他的下半身瘫痪,没感觉,他立刻想到了这一点,就没有说什么,心里宁愿麻醉自己,说:“这是一场梦,根本没有敌人来攻击,没有,就是没有。” 于是,他下命令道:“打开城门,已经平安了!” 他的命令一下,城门洞开,城外的人冲进来,城内的人冲出去,两股人流相互冲撞,狭窄的城门,显得十分热闹。 大家都奔走相告,说敌军撤退,保卫青州城的战斗胜利了,大家都欢欣鼓舞。天一他们立马收拾好了东西,跟着人群,朝着城外走去。 天使子已经变回指环,套在加勒手指上,城门口的卫兵,严查进出城门的人,三爷担心敌人会混进城,对进城的人严格审查,对出城的,倒放松了警惕。 不过,这些道士一下子都出城,证明了一件事,城里肯定有比道士还要凶猛的妖魔,要不然,道士们就不会在大白天出城。 正常的推理是这样的,实际上大家都很清楚,如果在城里,就有可能遇到妖魔,或者有敌军来围城,还好,有高大的城墙可以阻挡敌兵进军的步伐,这里,更重要的,是怎样消除这种影响,让更多的人都能够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但是,自从三爷有了反叛之心以来,想要和平,恐怕不能实现。 大车渐渐靠近城门,卫士现了大车,这样的车,仿佛只有皇家才有,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民间拥有,大车已经过皇家定下的制度,对车的宽度和高度有严格的规定。 卫兵现了端倪,就问:“你们谁是负责的?” 天一上前一步,说:“无量天尊,贫道是负责人。” “你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卫士问道。 天一一看这卫士,心里动了功力,探查到了问题所在,于是对加勒使了个眼色,加勒会意,对手指上的指环悄悄地说:“车有麻烦了,大了,变小一点,免得出不了城。” 天使子正在加勒的手指上睡觉呢,听到他说这话,立刻明白了,于是摇身一变,变成一股烟,飘到了车上,顺着车子跑了一圈,那车就缩小了,和道士所坐的车是一样的规格,这才作罢,悄悄地回到了加勒的手指上。 卫士眼尖,看到加勒在对手指头说话,连忙跑过来,用长矛指着加勒的下巴问:“你在说什么?” 加勒装作害怕的样子说:“我手有点冷,呵呵气,取取暖。” “那你手上的指环哪里去啦?”卫士继续追问,他刚才看到了加勒手上的指环消失了,立刻追问道。 加勒灵机一动,扬起手上的玉指环说:“你看,在这里,如果你需要,就给你好了。” 那卫士一看玉指环,觉得十分熟悉,只是拿不定主意,没有再问下去,挥了挥手,让加勒过去。他还想追究大车过规定的事,突然,现车子竟然小了一圈,刚好符合规定的尺寸,他十分好奇,但是无法解释,最近这里常常生诡异的事,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遇到,想想这些,还真的令人担心得慌。 第97章 夸口 卫士让他们离开青州城,天一他们一路向东北方向走去。 加勒见已经没有了危险,就让天使子将马车变回原来的模样,大家习惯了乘坐大车,车突然变小了,还是有点不适应。 狗剩最高兴。在经过城门的时候,担心车被他们收了,谁知有惊无险,没事,就一阵狂喜;后来现车变小了,心里老大不高兴,这不是跟来的时候一样吗?什么样的车来,什么样的车走,不好玩。 开始夸下了海口,只说要了车和马,就充当了车马费,谁知道大车变小,价值也跟着缩水,心里就有些不愿意,谁知很快就恢复了原来的形状,他就高兴不已了。总之是没有受到任何的损失。 车马一路劳顿,不需多说。再说京都到处都是人,车水马龙的,城门墙上,粘贴的布告,上面写着悬赏捉拿加勒的内容,已经变得比较破烂了,但可以看得见,隐隐约约的。 加勒不晓得,萧生很清楚,他笑道:“原来老哥还是明星啊!” “殿下笑话了,那是三爷的杰作。”加勒说。 “三爷怎么和你过不去?”萧生问。 “你不清楚吗?”加勒说,“我造访过三爷的王府,被三爷现,到处通缉呢。” 接着,加勒把上次在三爷家的经历简单讲了讲,他说了这话,然后闭口不言了,萧生看看他手上的玉指环,就明白了,笑道:“原来是这样啊!敢情他也喜欢宝贝啊。” “那是当然的,要知道,三爷他人本来是残疾的,可是,他不怕,心里还挺野,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造反。”加勒说。 天一看看周围,对车下走路的加勒做了个动作,说:“注意,说话要注意,不要引起混乱。” 加勒不懂天一说这话的意思,不过,他很听话,这里不像在草原,说话没人听,这里很多人,不小心说的话,自然就有人听到。 说话不小心,就有问题,说话小心,就避免灾祸。 加勒跟着萧生,萧生清楚,这次来中原国,不像上次来,上次是来玩,跟着波斯人商队来开开眼界,这次来,是为了学到真本事,好将来回家后能报效整个部落,为当地百姓谋福利,避免妖魔鬼怪来蛊惑人心,不让那些坏人来侵略部落。 天一他们很快就到了皇宫,有人禀报,皇上刚好上完早朝,在养心殿休息,听说天一回来,赶紧准备接见。 天一进来后,说:“启奏万岁爷,贫道归来了。” “好啊,好!一路辛苦,这三位是?”弘毅问道。 “这是弯刀族部落的王子殿下,这两位是他的侍卫,男的叫加勒,女的叫格桑。”天一说。 弘毅好像都认识,一时想不起,突然,想起来了,说:“你们不是波斯来的卖橄榄油的吗?” 加勒参拜,赶紧说:“启奏皇上,我实乃弯刀族部落领的儿子,上次来为了安全,隐姓埋名,跟着波斯商队来到这里,冒充了卖油郎,还请皇上多多原谅,这是没办法的事。” “哦,哈哈,很好玩啊,你不知道冒充波斯人,欺骗朕,是不是犯了欺君之罪啊?”弘毅笑着说。 弘法听了,吓得直哆嗦,他怯怯地看着皇上,不知所措,大家都不说话,弘毅现了弘法的样子,问:“这位道童,你是怎么了?你叫什么名字?” 弘法一听,更加害怕,“噗通”一声跪了下来,连忙叩头,弘毅说:“这是干啥?快快起来。” 弘法就是不起来,他说:“皇上赦罪,万岁爷饶命,饶命啊。” “你不说原因,朕凭什么要饶恕你?”弘毅问。 天一笑而不答,知道皇上高兴,不会问罪,看弘法的反应了。 弘法说:“万岁爷,小的名叫弘法,冒犯了皇上的字号,实在不应该。 ” “是吗?你叫弘法,挺好的啊!是和朕同一个字。”弘毅说。 “正是,所以求皇上开恩,放过小的。这名字是师父所取,实在和小的没有关系。”弘法说。 弘毅看看弘法,走到弘法面前,摸了摸弘法的头说:“小小的脑袋瓜,还转得挺快!朕没有说要治罪,你何必害怕,你是道家的人,是为朕祈福消灾的,和神仙有来往,朕怎么会为难你呢?不要怕,朕不将你治罪。” 弘法一听,立马开口一笑,说:“皇上真是洪恩浩荡啊,多谢万岁爷!” 弘毅问天一:“道长,不知道这次去弯刀族部落签了协议没有?” “签了。”天一说,“弘法,拿出来。” 弘法一听,连忙从竹筒里掏出了互不侵犯同盟条约,交给了天一,天一将条约交给了小鬼子,小鬼子将它们交给了弘毅皇帝。 弘毅看了看条约,说:“很好,很好,道长,你们辛苦了,你很会办事。” “多谢万岁赏识,贫道只是略尽微薄之力而已,没有想到会有这个好的结果。”天一说。 “朕不追究你们的欺君之罪,你们这事做得漂亮,可以说是将功补过。从现在来看,朕觉得你们做得很好,以后朕有需要,再进行召唤吧。”弘毅说。 “皇上,多谢万岁赦免我们的罪,不过,我有一事相求,不知道当讲不当讲。”萧生说。 “说吧,朕准许你讲。”弘毅说。 “是这样的,本人想跟着天一道长到长春观学习道法,不想住在大使馆,不知道行不行?”萧生说。 “当然行,完全可以,你来到朕的国家,就如同来到你的家一样。以前两国交战,总是刀兵相见,现在不是,现在是同盟关系,是盟友。你是弯刀族部落的未来的领袖,是部落的希望,来到朕的国家学习道法,将来要回去好好为部落的人提供服务,是好事,是好事。”弘毅说。 “是啊,万岁爷,我们本来是盟友,也是好朋友,不是上次在鹿苑相见,结下友谊,恐怕今天见面,就没有这么顺利吧?” “对,对头,没错,朕很喜欢你们的豪侠之气,非常好,非常好,朕也希望你们为朕服务,只是你贵为一国王子,朕也就打消了念头,不过,你在潜心修道的时候,不要忘了到朕的府上来看看朕,或者,在你方便的时候,朕去你们的长春观学习学习道法也是有的,但愿能得到招待。”弘毅说。 “皇上说这话就见外了,说实话,长春观就是为民祈福消灾的地方,皇上贵为天子,代替上苍来行使权力,管理万民,做的是正当的事,皇上想去就去,是很正常的,没有什么不妥。”天一说。 “道长说的是,也是我想说的。”萧生说。 “听说你生下来就会笑,不会哭,是吗?”弘毅问。 “皇上说的是,听说是的,不过,后来还是哭了。”萧生说。 “为什么?”弘毅问。 “是这样的,不听父王的话,被打了一顿,就哭了。然后不犯错误,管了一阵子,但是好景不长,后来又犯错误,又被打,经常反复,就是笑的时候少了,哭的时候多了。可能是因为先笑多的缘故吧。”萧生说。 话一说完,大家都哈哈大笑了,包括弘毅,都笑得不得了。 笑完之后,皇上让小鬼子下去安排膳食,款待他们。 然后,又说了一些闲话,等膳食上来,大家用饭已经完毕,离开了皇宫。 赶马车的叫狗剩,他进了京都后,就不想出城,皇上知道后,另外安排了车马,送他们到长春观去。 弘毅给了狗剩一些钱,让狗剩很开心,这是意外的收获,他只想得到四匹马一部大车就行了,没想到,还得到皇上的赏赐。真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狗剩出使到外国,捡回一条命,还额外得到了一些东西,真是太好了! 皇上派出皇家御用马车,将他们送到城外郊区的山上,加勒仍然步行,不肯坐车,担心车受不了,也没有什么车马能载得动天使子。 天使子一直在听他们说话,也看到他们吃吃喝喝,很想吃鸟蛋,也渴望看到这里的鸟蛋,所谓的鸡蛋,结果还是没有,加勒也没想到要鸡蛋,天使子很生气,在路上就开始抱怨,说饿死了,饿死了,大哥,饿死了,你就没有这个朋友了,没有这个兄弟了。 加勒说:“对不起兄弟,对不起!这里的山上,应该有不少鸟蛋,不是鸡蛋,鸡不会飞,但是,鸟会飞,会飞的鸟下的蛋,应该味道更鲜美吧。我们去找找看吧。” “行,行,你们都吃饱了,就不管我了。不过,找鸟蛋,我很在行,你不如我,你带我去大树旁吧。”天使子说。 加勒自己觉得理亏,就对天一告了假,跑到一棵大树旁,看那树长得高大,顶端直接进入高空,云彩在树枝丫间跑来跑去,看不到顶,这时,天使子说:“行了,就是这里了。” 加勒停住,天使子变成一条蛇,顺着树干,一瞬间就爬了上去,不一会儿,就下来了,天使子抹了抹嘴角,说:“好多鸟窝啊,这棵树就是我的餐厅。” 他说完,舌头伸出来,舔了舔嘴角,说:“简直太美了,太好吃了。” 加勒就觉得鸟蛋有点腥味,他喜欢吃,那就吃呗,也没什么。加勒觉得他的嘴角有腥味,说话时自然出,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自己不觉得,别人都很清楚。 天使子吃完了鸟蛋,变回了指环,重新回到加勒的手上,加勒伸手到鼻子前面闻了闻,还是有一股腥味儿,他将手在空中挥舞了一下,然后说:“你把嘴擦干净些啊,我都受不了了。” 天使子哈哈大笑,说:“没办法,不够文明,下回注意吧。” 第98章 古国 “是啊,到了中原国,我们就要文明些,免得被人笑话。再说,现在的王子殿下正在学道,既然要学,就要好好学,殿下学成了,我们跟着享福,将来好为部族服务。”加勒说。 天使子知道了加勒一心为了殿下,略有感动,他说:“想不到老兄这么拥护殿下。” “是的,我们做事要专心,对人也要专心,一心一意才能办好事。”加勒说。 加勒说着话,到了长春观,进到道观内,他感到很新鲜,不错,这是个清静的地方,可以潜心修行,没有一点问题。一会儿的时间,没有看到他们,加勒正在迟疑间,有人跑过来,拉了加勒就跑,加勒一看,正是弘法,想到刚才见了皇上,他害怕的样子,就让人觉得有意思。 加勒戴着玉指环,走进道观,弘法迎接,说:“你们来了,快点进来吧,先用点斋饭吧。” 加勒说:“什么斋饭?斋饭好像是佛家吃的,道家的也吃吗?” “是的,道家的也吃。自古佛道都是一家啊,没有严格的区别。”弘法说。 “不会吧,这是谁说的。神仙就是神仙,妖魔就是妖魔,两者有严格的区分,怎么可能是一家呢?就像这个佛教和道教,都是一家,不知道是不是这个理,不管怎么说,都值得相信,让人们行善,不让人们学坏,这本来就是好事。”加勒说。 “实话告诉你吧,老兄!我是天使的儿子,听天使说过天上的事。天上和人间都是一样的,只要你过得好,在地上就像在天上,你过得不好,哪怕在天上,过得也像在地上一样,充满了痛苦和伤悲。”天使子说。 弘法对他很感兴趣,他说:“这样吧,你说的我不懂了,不过,你是好人,一心保护殿下,现在殿下成了我师父的徒弟,和我一样,不过,我是殿下的师兄,你保护殿下,也要保护我,因为我是殿下的师兄,按照我们汉人的规矩,需要尊敬长辈,师兄。我佩服你!如果遇到危险,你要保护我。在妖界,我还能抵挡一阵子,但最终还是要依靠师父,在人间,我需要你保护,当然,在仙境,我需要天使子来保护。这样才够朋友。” 加勒一听,觉得有道理,不过,这是一个借口,小小的娃娃还当什么师兄,要知道,凭殿下的年纪,完全可以当他爸爸了,还这么不识相,真是天生的自由散漫,不懂家教。要不是天一道长教他,恐怕还会堕落下去,这个小家伙,真是大言不惭、狂妄自大啊! 他们说着话,加勒觉得不吃饭实在说不过去,那就吃吧,管他什么饭,吃了不饿就行,别管那个天使子,他有的是办法找鸟蛋吃,这个家伙,除了鸟蛋,啥都不想吃,不过,也奇怪,无论到哪里,都有鸟蛋吃,这个鸟蛋非常有意思,天上飞的鸟下的蛋,味道最美,地上跑的鸟的蛋是次要的;根本不愿意跑的鸡下的蛋才最难吃。这是天使子的爸爸说的,小时候说过,一直没尝过。 加勒知道天使子有办法弄吃的,就管不了他,就去吃斋饭。所谓斋饭,也就是豆腐青菜稀粥,不是炼丹炉里出来的丹药,这就好,吃那个东西,到底能不能成仙,还是个问题。 吃了这粥饭,加勒说:“吃惯了肉,喝惯了奶茶,吃点素食还是不错的。” 弘法说:“你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吧?” 加勒说:“哪里,哪里,我喜欢粥饭,听说,大力气都是吃饭的,吃肉的,长得不大,你看野狼和猎豹,都没有牛马的个子大吧?” “你不知道。”弘法说,“那些东西,长得高大,没有用,只有角,没有利爪和尖牙,无法咬住牛羊的咽喉,也无法撕开肉。” “你说的不对,假如牛马长大得够大,头挨着天,脚踏在地上,就能震慑那些吃肉的动物。”加勒说。 “你说的不靠谱,要是上嘴唇挨着天,下嘴唇挨着地,就没办法来弄了,那不是更加厉害吗?别说撕咬了,不用撕咬,一口将那些吃肉的吞了,憋也能把那些吃肉的给憋死。”弘法说。 “哦,哈哈,对啊,对啊。没错,那些吃斋的还是厉害,厉害。不过,我觉得这事不错,不错,来吧,你要是再跟你师父学几年,那么,我想你会更加厉害的。”加勒说。 加勒说着,然后就跟着弘法去歇息的地方,当然,离王子殿下并不遥远,殿下有什么需要,或者需要什么帮助,马上就能出现,不会让殿下受伤,要是殿下有什么闪失,老领一旦撒手西去,整个部族可能就要玩完,不是被外族人奴役,就是整个部落就被别国占领和统治。 此时,殿下也用过了斋饭,被安排到房间休息,当然,弘法要照顾他,告诉他在哪里吃饭,刚才已经去过了,清楚了食堂所在位置,然后带他到茅厕所在的位置,练功的位置、炼丹的位置还有读书灵修的位置,这些地方都是道士该活动的时候就活动活动,让自己身心都得到健康地成长和保养。 萧生住进了长春观,经过两三次的行走,他已经掌握了这里的大致的情况,长春观不复杂,天一道长就是这样设计的,他喜欢简单,越是复杂的地方,越有妖魔鬼怪,越是简单的地方,越没有妖魔,妖魔喜欢复杂,长得也复杂,背景也复杂,但是,他很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弘法来了,他问:“殿下,按道理说,在外面我该称呼你为殿下,但是,在道观里,就没有这个称呼了,你说是不是?” “就是这样的。”萧生说。 “是啊,是的,你比我来得晚,我先拜的师父,你后来的,按道理,你应该称呼我为师兄才对吧?”弘法说。 “你想怎么样?在这里,你要我称呼你为师兄吗?”萧生问,他心里就是这么想的,这个小娃娃还想占别人便宜呢,越是这样,萧生越觉得他可爱,没有什么坏心思,怎样想,就怎样说,不是像成年人那样藏着掖着,好像害怕别人看到一样。 “我的意思呢,很清楚了,就是说你在外面的时候,我喊你为王子殿下,但是,你在长春观里,我就要喊你师弟,你看怎么样?”弘法笑着问。 萧生心想,这是好事,好事啊,证明这小子还是不错的,他想当老大,那就当老大吧,这么一个人,就是这样的。什么人都一样,都是好大喜功的。 不过,无所谓,他就是这么一个人,萧生说:“这样吧,我答应你,在长春观里,你可以称呼我为师弟,不过,不能当着加勒和格桑的面,你在师父面前称呼,看你的胆子了,我不做要求,你看怎么样?” “行,没问题,师弟,我相信我会做到的。这是没办法的事。按照道长的意见,他不收徒弟,也就不存在先后问题,大家都是一样的,想必都有自己的想法。我尊重师弟,师弟尊重我,在师父面前,表现和睦,这样,师父才不会为我们的事情忧虑,让他潜心修炼,成为天下修仙得道的第一名英雄。”弘法说。 “好吧,好吧,我相信,我是天下第一位王子,是好殿下,是将来的弯刀族人的领,好的当家人,同样,也有一位年轻的师兄,可以照顾我,保护我,让我成为一个好的师弟,学习到更多更好的捉妖术,让大家过着和平安乐的生活。”萧生说。 “哈哈,哈哈,师弟说的话很有道理,很有道理,没错,你休息吧,我去师父那里去了,他要焚香诵经打坐修炼了,我去给他准备准备,你也休息,等晚一点我们再聊天,我觉得和师弟很聊得来,真好啊,真好。”弘法说。 弘法离开了萧生的房间,到了天一道长的房间,天一问:“徒儿,殿下安排好了吗?” “启禀师父,殿下已经安排妥当,他也答应了,准备在师父面前称呼我为师兄,他自称为师弟,师父,你看这样做合适吗?”弘法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突然问道。 天一立马说:“徒儿,我们学道修仙之人,不能沾染那些世俗气,什么师兄师弟的,最好直呼其名。为师学道这么多年来,还有很多道理都无法掌握清楚,也不喜欢追求世界上的浮名,不要学习虚荣,那些都是靠不住的,不要想象着将来得到人的荣耀,而是要让上苍得到荣耀,不要标榜自己,要标榜上苍。” “师父,按道理说,我先来的,应该得到师兄的名分,我还是要照顾殿下的,他是后来的,是师弟,作为师兄,照顾师弟是天经地义的。”弘法说。 “好吧,好吧,你喜欢当师兄,你就当吧,不过,我告诉你,你每喊一声师弟,你就要被扣分,你的道行,就要打一点折扣,你不喊师弟,而是喊殿下,你就会增加一点道行,因为你懂得尊重上苍派来的统治者,就说明你是敬天的,你归荣耀给天,天就会更加照顾你。”天一说。 “哦,原来殿下是上苍所派的,是上苍所控制的,不是人能影响得了的。”弘法说。 “是的,你要懂得天意,我们潜心学习道法,就是要弄懂上苍的意思,就是要让上苍能够怜悯体恤这些人,让一些人来统治万民,如果不派那些配得的人来统治不同地方的人群,恐怕世界就会大乱,人人自危,不知所踪了。”天一说,他的思想,就是古国的思想,让人人都参与,让人人都在这个环境下得到新生命和新的自由。 第99章 领先 弘法想占萧生的便宜,因为萧生是弯刀族人,又拜师拜得比弘法晚,在年龄上,萧生占了上风,但是,在拜师的时间上,弘法却遥遥领先,但是要是比较悟性,弘法还是逊色一些。 弘法挨了天一的批评,闷闷不乐地回到自己的房间,但马上又回来,他担心师父有什么需要,才从弯刀族部落回来,就有些不适应了,天一倒好,就是弘法自己也觉得住帐篷要自由得多,不过,总觉得风一来,就能把帐篷吹跑似的。 他到了天一的房间,天一不在,弘法感到奇怪,举着灯笼到处找,还是找不到,他心里一慌,没了主张,心想,难道是师父生气了吗?他不理我几天不就行了,偏偏来和我捉迷藏,真是的! 不过,师父还是要找的,万一找不到,长春观岂不要散伙?师父都没了,还要徒弟干啥呢?师父不在,学习捉妖术就是空谈了,看来,师父很重要,一定要把他找到,免得大家都没有学好,都回家,见到了熟人,别人一问,啥都不会,还真的难为情。 他迅地举着灯笼来找加勒,他喜欢加勒,这个大力士,例外,加勒不行,还有加勒的好朋友——天使子——本领也十分了得,找他准没错。 他噔噔噔地跑到了加勒的房间,加勒正在看着天使子变成灯花,在灯盏里面跳舞呢,见有人进来,他头也不抬,他毫无畏惧,自从交了这样一个朋友,就天不怕、地不怕,这个家伙还真行,上天入地,就连土地神都怕他,都听他的指挥。 这些人间的小偷啥的,都是小菜一碟,根本不用担心,这么一个家伙,其实就是一个胆小鬼,要是胆子够大的,一定会光明正大地来战斗。 “大哥,快,快啊,不好了,不好了,师父不见了。”弘法一叠声地说。 “不见了?谁不见了?”加勒问。 “是师父,师父啊,我们的师父!天一道长。”弘法说,灯笼挂在外面,还在闪着灯火,忽明忽暗的,看来有逆风吹进了灯笼。 “哦,是吗?那,我们快走,你在前面带路吧!不好意思,才到宝地,好多不便的,对路不熟,还需要适应一段时间才行。”加勒说。 “哎呀,大哥哥真有意思啊!你算问对了人,话说回来,你真够老实的,说实话,我从小就在这里,哪里拐弯,哪里有坑,哪里有山,哪里有水,哪里有洞,我都清楚,你要知道,我就是这里的土地小神,没有谁比我更懂长春观。”弘法说。 这小子,说他两句好话了,就不是他了。简直太牛逼了!真是年少轻狂、不知愁滋味啊! “哦,是吗?那好,你在前面带路,我们一起去找你师父。”加勒说。 “去哪里找?”弘法问。 “这事非同小可,必须要跟王子殿下说。”加勒说。 “为什么?不对他说,我们自己找不行吗?”弘法问。 “不行,这个不好,殿下是我们部落的王子,如果不听听他的意见,就是不好的,是要出事的,要知道,殿下是大王的亲生儿子,也是独一的儿子,是我们部落的神,赐给我们部落的珍贵的礼物。”加勒说,充满着自豪之情。 弘法一看这情形,知道了他们都十分尊崇上苍,他们的神,派王子——未来的王来管辖他们,是要顺从天意,凡事按照次序而行,想必就会美好的未来,如果逆天而行,恐怕就有灾殃了,因着这种纯正的信仰,弯刀族部落虽然历经战火的考验,还是生生不息,流传到今,没有陨落,仍然辉煌,并且在所有国族中具有一定的地位和威望。 弘法心里不服,他对他的小师弟竟然这么器重!没想到啊没想到,既然如此,他只有老老实实地听加勒的话,在前面带路了。 这样也挺有意思的,加勒听殿下的话,殿下的师兄是弘法,并且殿下也承认了,虽说是私底下承认的,不过,这证明了一个态度问题,那就是殿下是师弟,师弟要听师兄的,师兄又听加勒的话,加勒又听殿下的话,殿下和弘法都听师父的话,在这一点上,他们有了共同点。 说着话,他们一起来到殿下的房间,萧生没有睡觉,看到窗外有灯光,还没等他们敲门,萧生就打开了房门,见了弘法,刚要喊“师兄!”,弘法聪明,连忙将手指头放在嘴巴前面,做了个禁止声的动作,萧生也聪明,就没有继续喊出来。 “怎么还没睡?想出去逮青蛙吗?”萧生问。 “谁还有心情逮青蛙,再说了,青蛙一般是王子变的,谁敢去逮?要是王子去逮青蛙,还说得过去。”弘法说。 “为什么说青蛙是王子变成的?”萧生觉得很奇怪。 “我也是听别人说的,据说因为国王得罪了巫师,巫师就施了魔法,将国王的儿子变成了青蛙,有多少王子,就有多少青蛙。”弘法说。 “这个不可能,像在高原上的王子,一年四季都冷,青蛙不可能生存,那巫师还不如直接把王子们都杀了,免得麻烦,变来变去的,在高山之上,到哪里能找到活着的青蛙呢?”萧生表示质疑。 “说的也是,很有道理,不清楚是不是这样的,当初,就是他选择要背叛国王,国王才将巫师赶出了王宫,巫师就怀恨在心,将国王的孩子们施了魔法,这个不分是在高原还是在沿海吧,都是可以的。高山上有牛蛙,海边也有青蛙,只不过,离海洋不是很近,咸水一般来说是不适应青蛙生长的。巫师的目的,就是要国王难受,如果王子们一下子全死了,还好说,只是伤心一会儿,如果让王子们活着,却还不如死了,那就更可恨是吧?”弘法说。 弘法这样说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要让萧生的尊贵的王子的气概降低下来,知道自己的处境,从而抬高一点弘法的地位,让这个师兄当起来有滋有味的。再说了,这么一个弘法,平时都是被师父指挥惯了的,突然来了一个新的徒弟,真是熬出了头,总算找到一个比自己晚来的徒弟了,无论如何,都是好事,自己的出头的日子到了,开始可以扬眉吐气了。 “你们来这里,不是要给我讲巫师将王子变成青蛙的故事吧?快说吧,已经不早了,快告诉我你们深更半夜来我这里,想要告诉我什么?”萧生问。 “是这样的,我现师父不见了,就去找加勒兄,因加勒有本事,加上他的朋友也有本事,我就去找他,没想到,他说要跟殿下商量,没办法才来到这里。一路走,一路还在想,如果殿下休息了怎么办,还好,殿下还在挑灯苦读圣贤书啊。”弘法说。 “哪里是圣贤书?所谓圣贤书,是你们汉人喜欢读的,对皇上忠心不二,对国家效劳。但是,到了我们高原部落,就不存在这些东西。在我们高原之上,我们就像羊群一样在风雪中抱团取暖,共同对付恶狼,其实,我们是弱势联合,和强者叫板的,是懂得分享温暖,让对方和自己不至于冻死的民族。不像你们汉人,自己住大房子,和邻居有防火墙,一般来说,都是单门独户的,没有谁喜欢和别人一起分享的。“萧生说。 “好了,不要说这些话了,我们当下最紧要的工作就是要找到师父对吗?”弘法问。 “是啊,我差点忘了,快去师父吧!”萧生突然意识到了这一点,赶紧说。 于是,三个人一个天使子一起来到天一道长的房间,到了家里一看,果然不见人。 弘法说:“怎么样?我没骗你们吧?师父的确不见了。” 话音刚落,房间里有人说话了:“这么晚了,你们都来贫道房间里干什么?” 大家一听,吓了一跳,那声音瓮声瓮气的,像是从地底下出来的声音,再看,没有现人,地上也没有,弘法的心里就有些毛,就问:“快走吧,这是不是有点像刚才那变青蛙的故事啊,刚好,我们这里有王子。” 他本来说的是正常的话,可是有声音出来:“徒儿,你又在胡说八道了,为师怎样教你的?” 大家一听,还是只听见声音不见人。 大家都在惊愕间,只听见又有人说:“不要找了,贫道在这里!” 这一次弘法变聪明了,顺着声音,打着灯笼一瞧,现墙上有人影,弘法数了两遍,不像是他们的人影,因为每个人就是一个人影,墙上的人影是谁的?不是天使子的,他正老老实实地呆在加勒的手上呢。 没想到会这样,弘法怯生生地问:“敢问你是巫师吗?” “徒儿,你长点心吧!贫道是你们的老师,不是巫师,你看仔细了!” 弘法听了,举起灯笼,往墙上仔细一看,现了在墙上贴着一张画,只看到一张扁平的画,画上画的就是天一道长。 弘法怎么看,都现从正面看没问题,是栩栩如生的,好像是真的师父,可是从侧面看,就是一张薄薄的纸,弘法弄不清楚,就问:“师父,真的是你么?” “你有几个师父?不是我是谁?”天一说,有些恼火,遇到这样的徒弟,真够累的,不知道将来会怎么样,总之现在就有一种想抽打这个小子的心。 “刚才已经说了贫道,第一句话就表明了身份,还问来问去的,问什么呢?”天一说。 “师父,你怎么变成了一幅画了呢?”萧生问。 第100章 墙画 天一听了萧生的问话,呵呵一笑说:“真有意思!贫道最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 ” “什么问题?”萧生问。 “贫道晚上潜心研究,现钻墙壁不算啥,在钻进去的一刹那,会是怎样的呢?”天一问。 “是怎样的?” “就是说,在临界点的时候,不会钻进墙,而是粘贴在墙上,不是一个立体的人,是一幅画,这样,外面的人可以看到,但是,里面的人却不是,还是一个整个的人。”天一说。 “哦,真的吗?”加勒问。 萧生给了他一个眼色,说:“好吧,你喜欢质疑,那是好事。你想要这样做,那么,你就是完蛋的。” “为什么说我完蛋,殿下,你太打击我了。”加勒仿佛很委屈,不知道怎样说话了。 “你真是开玩笑啊,天一道长道行很深,你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让道长难堪,不是完蛋了是什么?”萧生问。 “开玩笑吧,我只是好奇而已,像一个好好的人,钻进墙里,从外面看,应该啥都没有,为什么说有呢?”加勒着急地问。 “是的,你说的是,那么,贫道就演示一下吧。”天一说着话,从墙上走了下来,站立在地上,然后吸气,再轻轻地呼出气,只见他轻轻地升起来,然后脚底升云,靠近了墙面,再一运气,整个人就进去了墙,然后慢慢地在墙上消失。 大家都很惊讶,弘法打着灯笼跑到外面,去看看师父是不是出去了,跑出去后他又跑回来,摇了摇头,嚷道:“不好了,师父没有出去。” “别慌,你看墙上是什么?”萧生说。 弘法举着灯笼一看,只见墙上慢慢出现了一幅画,画上不是别人,正是师父,弘法更靠近一步,伸手去摸,摸上去,和正常的墙壁没什么区别,只是师父在墙上挂着,就像正常人一般大小,这么一个人,就是天一道长新研究出来的道法。 天一在墙上,应该比较好,就是这么一个人,每天潜心研究道法,在这样的地方,他要让自己能够长进,他知道,如不把水缸装满水,徒弟还有其他有需要的人来求他,需要一杯水,这时候,就要给他一杯水,很多人来取水,水少了恐怕不行。 弘法看到这一幕,惊呆了,像木头雕成的鸡子,一动不动地杵在那里。 大家一看,也惊讶得无话可说。 天一说:“好吧,大家都看清楚了吧?我这样变化,其实就是要让大家都明白,不是不可能,是看你想不想,想的话,只要付出努力,付出真心,打动上苍,就一定能行,如果不想,就没有动力,也不会交托给上苍,就万事都不能。” 大家听了天一的话,觉得非常有道理,他真是一个道行深厚的道长啊,配得大家的尊敬。这么一个人,就是大家学习的典范,是大家的模范。爱一行,钻一行,再产生更重要的爱,然后道行会更深,本领更高强,想要打败妖魔鬼怪,就不用费力,除了法器,还有能力。法器只是一方面的问题,关键是使用法器的人。 法器可以在街上买到,但不是充满能力的,也不灵,一件普通的法器,只要有有能力的人使用,当然,可以挥更大的作用。 拂尘只是其中的一件法器,相对来说,比较重要,最重要的,还算是天一的道行。 他说完这些,然后又从墙上走下来,弘法上前,又摸了摸天一的脸,拉了拉他的手,说:“好吧,我相信了,师父,你真牛!” 弘法总是怀疑,这样一个大活人,竟然变成一张纸,贴在墙上,真是稀奇啊! 天一说:“今天太晚了,你们先回去吧,等以后再说!” 萧生说:“好吧,我们该离开了,师父也累了,该休息了,我们走吧。 ” 弘法很有兴趣,看萧生这样说,有点不高兴,嘴巴撅得老高,这时候,天一看出来,说:“徒儿,你这是怎么了?来日方长,你还想要知道什么?刚才你到墙上也看了,到我身上也摸了,还有什么疑惑呢?” 弘法听了他师父的话,觉得再追问下去,很没有意思,说:“好吧,这样吧,师父想要做什么,就做什么吧。不过,徒儿很想知道将来会怎么样。” 天一点点头,弘法知道,师父这时候不说话,就是想要睡觉了。他每天到了子时,就要睡,然后,紧闭门窗,继续打坐修炼。只要醒来,就不再睡觉,妖魔鬼怪在夜间活动猖獗,如果沉睡,恐怕不好,有些妖会趁机来偷袭,就是打不赢,也让恶心人一下,十分讨厌。 他们都退出来,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休息。 大家都很清楚,这样一些人都是不清楚将来会怎样,不过,只要潜心修法,自然会有出路。殿下不用说,管理一方百姓,不存在无路可走的问题。弘法会捉妖术,当他师父升天之后,自然会有很多地方可去。人总会死的,人死不能复生,生存的时候,没有享到福,死的时候,就要为死者祈祷,为死者驱魔。 死的时候,追思死者的一生的恩情,对生是一种安慰,对死者的灵魂进行引导。 当晚各自休息,没有话可说,到天明时分,弘法还是不放心,起早去看看他师父。外面的院子里充满了朝霞,看起来很亮,小鸟在枝头唱歌,非常动听婉转,他悄悄地走到他师父门前。 “徒儿,你来了?进来吧。”天一道长在里面说话。 弘法知道他师父有透视功能,也就不奇怪了,连忙进屋,向他师父行礼,说:“师父,徒儿来伺候您!” “不用了,你去练功吧,我已经收拾好了。今天让萧生过来,让他开始给我练功吧。”天一说。 弘法答应了一声,然后噔噔噔地跑到了萧生的房间前面站立,敲了敲门,萧生把门打开,疑惑地看着他,弘法扑哧一笑,说:“师弟,快,好事来了。快点!” “什么是啊,师兄?”萧生连忙问。 “师父叫你呢。”弘法说。 “叫我干什么?” “去练功啊。你不是拜师学法吗?这时候不去,等到什么时候呢?”弘法问。 “好啊,我现在就去,走,一起去吧。”萧生有点害怕,想找个垫背的,万一他师父练功练到走火入魔的程度,就不好办了。 “你自己去,你是我师弟,我是师兄,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师父不会要你的命,放心吧!”弘法说完,就噔噔噔地抛开了,只留下萧生站在那里呆。 萧生不敢怠慢,这次来中原国,不就是要学法用法,然后回到部落去拯救部族里的人吗?这时候怕,到时候会更怕。 他赶紧擦了一把脸,就去到了他师父的房间。人还没到,还没敲门,萧生就听到了房间里出的声音,说:“快进来吧,不要敲门了。” 萧生吓一跳,转念一想,是的,师父是很清楚他的行踪的,在师父的感官所及的范围内,一切都逃不脱他的眼睛,包括心的眼睛都是,这样说来,他师父知道他来了。 萧生二话不说,就直接推开他师父的房门,说:“师父,徒弟参拜师父,这厢给师父问安了。” “免礼,免礼,快快起来,起来吧。”天一说。 天一说完这话,就让萧生坐下,不是坐在椅子上,是打坐,也就双腿盘起,坐稳当的。萧生自小在高原长大,要是骑射,摔跤,使用十八般武器,他还行,要是盘腿打坐,小时候还行,骨头是软的,没问题,可是现在就不行,因为骨头已经是硬的了,想要盘腿,不容易,拉扯着肌肉,比较疼痛。 他试了试,就是坐不下来,天一看了,微微一笑,说:“看来,你的第一个功课,就是练习打坐了。要知道,你的这种坐法,其实非常有意思。不清楚你是怎样想的,不知道你会不会克服这点困难,坐下,然后起来,然后再坐下,再起来,一直练习到像你骑射那样娴熟才好。以前你是动蛮力的,现在是要动心力的,只要心力达到,你的蛮力会更加厉害,心力不到,蛮力再狠,也只是伤及对方皮毛,不伤关键,你清楚吗?” “我清楚了,谢谢师父指点,谢谢!”萧生说。 “别光顾着谢了,你要加油,免得那个小家伙又要笑话你,占你便宜了,那个小家伙,从小就跟着我练习打坐,现在做得很好,你在这第一步上就没跟上,他不笑话你就不叫弘法了。”天一说。 萧生听了天一的话,觉得有道理,就说:“好吧,我来,再来一遍,你看看行不行。” 他说完,开始试着往下蹲,就是蹲不下去,天一说:“心里面要排除杂念,不要胡思乱想,就是要放松,将腿脚想到没有,不存在,就是这样,只要忘了自己的存在,就是成功的,就能继续向前走一步。” 萧生听了天一的话,开始试着排除杂念,忘记自己的存在,和周围的空气、甚至鸟语成为一体,就像想着自己是一只小鸟,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放松了一下,放松,彻底地放松。 萧生努力去忘掉自己,然后想象着小鸟在空中展翅滑行,滑行在水面,寻找可以吞吃的鱼,又在想象着鹰在高空飞翔,背靠着蓝天,眼睛俯视着大地,寻找草原上奔跑的兔子,还有那些紧张得到处张望的小田鼠,寻找机会,冲下去,找到那些猎物,这么想着,他又想到昨晚的师父飘飘然地蹬上了墙,一切都是那么轻盈,无声无影,无声无息。 第101章 羽毛 萧生练打坐,可惜不行,在天一的指导下,他将心一沉,放松,彻底放松,将自己倒空,就像一片羽毛,轻轻飘落在地,然后忘了自己,成为坐垫的一部分。 萧生有悟性,领悟到了忘我的含义,果然,他将腿一盘,竟然轻巧巧地坐下了。这样盘腿,开始有些不适,不过,马上就进入佳境,感觉十分美妙,仿佛他自己置身在空中,没有起风,他在空中飘着的一片羽毛。 天一在旁边打坐,喊着:“萧生,萧生!” 萧生竟然毫不理会,天一微微一笑,心想,这小子,这么快就进入了状态,真是太好了! 于是,他也修炼,没有打搅他。 这是修炼的必修课,即打坐,沉静,默想,排除外界干扰,成为大自然的一部分,和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 再说小弘法传递完了师父的信,让萧生去师父房间里练功,他就跑开了,到了悟真园进行练功,他呼吸急促,像蛤蟆那样,忽上忽下的,很有意思,在其中一个地方跑来跑去,绕着园子乱跑,像捕食蚊蝇一样,一会儿在墙上,一会儿在墙根儿,一会儿在中间,一会儿在两边。 “呵呵呵,好啊!好!”突然传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接着是赞赏的声音。 弘法收了功,定睛一看,不是别人,正是格桑。弘法听了她的表扬,高兴得手舞足蹈的,说:“多谢姐姐夸奖。怎么样?昨天休息得怎么样?” “你不清楚吗?我回家休息的,没在长春观休息,这个地方我不喜欢,回到我爸妈那里休息要好得多呢。”格桑说。 “姐姐,你有没有弄错?我们道观是天下第一清静之所,你要清楚这个哦。”弘法说,替他们的道观辩护,仿佛就是要争第一。 “是吗?那我倒要好好看看。”格桑说。 “算了,不用看了,这里离京都最近,也最安静,在周围算是比较高的,这么一个地方,要在这里居住,起码需要多一点的时间,做好思想准备,免得无法适应。”弘法说。 “为什么?”格桑很好奇。 “你看,这里属于阳气茂盛之地,不像低处的地方阴气太盛,自古都需要阴阳相合,免得会出事。属阴的人,恐怕到了阳气茂盛之地,就有问题。”弘法说。 “你懂得的真多,佩服,佩服。”格桑说。 “那当然,这些年不是跟着师父学,恐怕就不会懂得。这要归功于师父。我没有什么悟性,如果有的话,恐怕还厉害。何止是蛤蟆功,就是丹顶鹤的功夫,我也会。”弘法摇头摆尾,有些骄傲,又有些谦虚,弄不清楚那些。 “姐姐,你说你晚上回家休息,白天赶过来,你家离这里有千万里,你一瞬间都能有个来回,简直太神奇了,不知道你的本事跟谁学的?能透露一下吗?”弘法喜欢刨根问底儿,对于这个问题,可能会让格桑犯难,也可能不会使他犯难,谁知道呢? 格桑微微一笑,向左走两步,又向右走两步,又向左走,弘法哀求道:“好姐姐,不要这样好吗?我的眼睛都花了。” “嗯,你也知道?我告诉你,这是我极慢的动作,不能再慢的。告诉你,这快走的本事,不是我自创的,是与生俱来的。”格桑停下来,慢悠悠地说。 “哦,是这样啊,那么,你想怎样呢?总是这样跑来跑去吗?”弘法说。 “我更擅长奔跑,这个没什么,我喜欢跑,不跑,就等于要了我的命。你要知道,人生下来,就要运动,不运动,就像死人一样。那还用活着吗?不如死掉算了。”格桑说。 “你说的是,不过,我想学习快奔跑,肯定会更厉害。我的蛤蟆功,需要快,不知道能不能教教我,如果非常快,这个蛤蟆功,就是天下无敌了。”弘法说。 “算了吧,你别搞笑了吧,实话告诉你,这个本事我没办法教你,这要有恩赐。”格桑说。 “什么?恩赐?恩赐是谁?”弘法问。 “是这样的,恩赐不是一个人,恩赐是一种能力或者是一定的好处,告诉你吧,实际上这是上苍给人的最好的礼物。”格桑说。 弘法听了格桑的话,愣了半晌,觉得她说的话,不像是人话,根本搞不懂,到底是怎么回事。 格桑看看弘法的那样子,笑了,说:“看你,看你,看你那傻样儿!咯咯咯……” 弘法弄了个面红耳赤,没办法,他说:“不好意思!实在不好意思。” 格桑停止了笑,问:“你说,殿下哪儿去了?” “殿下?哦,他在跟师父学练功呢。”弘法说。 “好,你说,啥时候练完?”格桑问。 “这个不清楚。”弘法说,“师父一早上就让他去了,不知道要多少时间。” “好的,我知道了,你去看看,我在这里等,如果练完了,就来喊我,我要去见殿下,部落有事。”格桑说。 “好,我这就去。”弘法说着,挪动了脚步,这一次他没有动用蛤蟆功。 他噔噔噔跑到了师父的房间前,放慢了脚步,因他担心,如果走路声音太大,肯定会影响师父练功,如果不去,也不行,证明他不是真的喜欢格桑姐姐,说起来嘴巴甜,一口一个姐姐,办起事来,却扭扭捏捏的,成何体统?不是口是心非吗? 此时萧生已经打坐成功,师父没有继续教他,而是让他沉思默想,就是不说话,想心事,不要动杂念,一门心思想日月天造之物的奇妙,想到太阳,特别耀眼,想到月亮,特别温馨,这两个亮晶晶的东西,其实就是这样的奇妙。 月亮管晚上,太阳管白天,月亮从圆的变成扁的,再从扁的变成圆的,就代表时间在变化,过去的时间,就像流过去的水,都不会回来。 还有星星,星星一般在没有月亮的晚上显得特别亮。没有月亮的晚上就是阴天,月亮不是没出来,是躲在高天云层后面,在地上是没办法看出来罢了。 但是,人心有时候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容易产生变化,在这时候,就有很多人陷入困境,不知道怎样走出泥潭。当然,这要有信心才行,相信那种能力的东西存在。 萧生在默想沉思的时候,就想到了这个,想到他的身边有两位高手,一个是加勒,一个是格桑,都是有异能的人,不是他们的保护,可能就走不到现在。但是,仅仅感谢是不行的,还必须要有实际的行动,如果自己有本事,就用不着麻烦人家。如果没有本事,光依靠别人,恐怕也不长久,所靠的人,可能就会倒下,或者垮掉,都说不定。 萧生想到这里,听到外面有鸟叫,也有人趴在窗子上呼吸,他听出来,这是弘法的呼吸频率,于是就结束了修炼,问:“是弘法吗?” 弘法见被人现,连忙说:“是我,是我,你师兄。” “哦,师兄,怎么鬼鬼祟祟的?我还以为是妖魔呢!”萧生问。 “我不是妖魔。”弘法赶紧辩解。 “你不是妖魔,我知道你不是。进来吧,别站在外面说话了。“萧生说。 “师弟,我就不进去了,格桑姐姐来了,说有事找你,问你练完功没有,如果练完了,我就去叫她来。”弘法说。 “练完了,你去吧。”萧生说。 弘法脆生生地答应了一声,就跑了,一边跑一边想,怎么觉得不对劲儿啊,我是师兄,怎么成了他的跑腿的呢?这是怎么回事? 不过,格桑姐姐说的话,就相当于圣旨,她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一点都不奇怪。 弘法跑到格桑身边,抹了抹头上的汗水,说:“格桑姐姐,快,你的殿下已经练完了功,在等你过去。” 他说完,又抹了抹鼻涕,这么大的孩子了,还流鼻涕,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大概都是这样,有的人长得像大人,实际上是小人,有的人长得像小人,实际上是大人,仅仅从外形上看人,还不是很准确的。 格桑说:“谢谢了,你辛苦了。” 说完,就不见了。 留下弘法站在原地呆,后来想想,也是,他们都有本事,现在的师弟不是以前的师弟了,连他弘法呼吸的声音,隔着窗子就听得清清楚楚的了,看来,功力大增,为什么师父不教教我呢?我要是有顺风耳的本事,就能听到很多人的秘密了,无论是谁窃窃私语都是没用的。 他这么想,为什么师父不教我呢?难道是偏心吗?难道是巴结王子吗?还是因为他不喜欢我当师兄呢?不喜欢,我也是师兄,这是无法改变的。在年龄上有多少之分,在身材上有高矮之分,在金钱的持有量上,有穷富之分,这不足为奇。 再说格桑到了王子跟前,萧生站在走廊下,正在屏息呼吸,透过眼睛皮看早上的太阳。格桑来了,他也感觉到了,就问:“是格桑吗?” “殿下,正是格桑。”格桑回答。 “很好,你辛苦了。”萧生说。 “不辛苦,我立马回家,立马到这里,度很快,我也没想到。”格桑说。 “这种能力是天赐的,你要好好为苍天效力。”萧生说。 “你贵为天子,不要担心什么,需要潜心修炼,但是这件事不得不说,因为这涉及到部族的命运。”格桑说。 “什么事啊,搞得神神秘秘的,到底是什么事?”萧生说。 “是这样的,大王说西夏国国王在周边集结军队,不知是怎么回事。罗格长老说,事态有点严重,不得不防,需要将这个信报告给小王子,让小王子做好准备。”格桑说,语气十分沉重。 第102章 集结 格桑来报信,说西夏国王调集兵团向弯刀族部落边境集结,看样子准备攻打弯刀族部落,大王已经吩咐下去,严阵以待,严密监视夏军动向,只要夏军胆敢向前跨越一步,他们将屠杀来犯之敌,因西夏国王调兵于弯刀族部落的领地,很容易让人猜到下一步,夏军将要攻打部落,不做好准备,就会吃亏。 格桑说了这些话,萧生心里一惊,不过,刚才的打坐,让他没有立刻陷入凌乱状态,他问:“那么说,夏军还不一定侵犯我国了,有父王在,应该没问题。有父王在,夏军不敢擅自行动的。” 格桑不懂军事,说:“这样吧,我不太懂,我现在去问问大王,看大王有什么需要帮助的,我会把殿下的话带给大王,不知道殿下的意思是什么?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你告诉父王,就说我在这里挺好的,目前已经开始跟着天一道长练功了,进展顺利,不要担心。夏军如果真的要侵犯我国,就要迎头痛击,另外,不要放弃使用智谋,不能做无谓的牺牲,要懂得保存实力,然后找机会消灭进犯之敌。如果有需要,我立马赶回,在这里师从天一道长,学成之后要报效部族,可是,如果部族被敌人攻打,敌人若想灭掉部族,我就要中止学业,前往报效国家,替父王分忧了。”萧生说。 格桑点点头,说:“放心吧,殿下!一定将话带到。如果没事,我先告辞。” “好,你去吧!”萧生一说完,格桑就不见了。 天一知道格桑的闪电移步法,这是天生的本事,像弘法,可是天上掉下来的娃娃,结果没什么长进,本事不大,耍嘴皮子倒有他一套,他这样做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让他们都清楚自己的特长,扬长避短,谦虚谨慎才有出息。 格桑走后,天一收了功,见萧生有些忧虑,刚要问个究竟,弘法噔噔噔地跑过来问:“姐姐,姐姐哪里去了?” “徒儿,你找谁?”天一问。 “师父,徒儿有礼了。”他说着,向天一行了个礼,说:“师父,我找格桑姐姐。” “她来了吗?”天一问。 “禀告师父,格桑姐姐来过了。说要找师弟,有重要的事情报告,徒儿我就从练功的地方来了,刚走到师弟的房间前,还没敲门,就被师弟从徒儿的呼吸听出来是徒儿,然后就问徒儿什么事,徒儿据实禀告,说格桑姐姐有事来找师弟,看这时候方便不方便,然后就让我去找到了格桑姐姐,让格桑姐姐去找师弟。徒儿像见到格桑姐姐以前那样练功,这不,没看到格桑姐姐过去,我心里挂牵着这事,就跑回来看看咯,谁知道遇到师父,没找到格桑姐姐。”弘法说。 “徒儿,你说的太复杂,为师没有明白过来,也从来都没见你的格桑姐姐。”天一说。 “哦,那就算了,徒儿知道格桑姐姐来去像闪电,还没反应过来,她就到了十万八千里之外了,想要和她说话,就要提前想好说好,免得还没开始说,人就到了外国,说给谁听呢?”弘法说。 “是的,师兄,你说的没错,是这样的,格桑姑娘从小就有这个恩赐,是上苍给她的能力,能够迅跑开去,保护她的羊群,她牧羊的羊群,没有一只羊被狼叼走,很简单的原因是,度太快,狼无法靠近羊群,就被格桑的羊鞭抽走了,无论什么狼,还没反应过来,狼的眼珠子就被鞭子抽中,狼只有嗷嗷叫着逃跑,别说吃羊肉了,就是连羊尿都闻不到。”萧生说。 听了萧生的话,弘法哈哈大笑,天一忍住没笑,道长和道童的差别就在这里,道长的心很稳定,不会被周边的环境或者条件所影响,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道童的心喜欢猎奇,看到好玩的就想玩并看看究竟;看到好吃的就流口水,就想吃,吃到嘴里才感到满足,至于那些画饼充饥的事,他懒得去管,道童有时候是现实的,有时候是要浪漫的,喜欢幻想,问题也贼多,说话的语也快,恨不得三分钟说完三天的事情,总之,这些区别就在这里吧。 天一说:“徒儿,不要在这里耍贫嘴了,为师也说过的,你不要以为早点进入道观、跟为师在一起时间长就格外骄傲一些,为师不喜欢骄傲的人,你要小心,不要跌倒了。” “师父,徒儿刚才练的是蛤蟆功,跌倒了好几次了咋办?”弘法说,看起来很着急,样子也蛮可爱。 “为师所说的跌倒是指你在灵性上跌倒,是被妖魔蛊惑了,辨不清前面的道路,看不出哪里平安哪里危险。”天一说,他顿了一顿,缓慢地说道:“这里的跌倒是指心跌倒,不是指身子跌倒,你清楚了吗?” “好像明白过来一些事情,嗯,我清楚了,很好,很好。那么,徒儿以后注意,不要喊师弟了,师父让徒儿喊什么,徒儿就喊什么,只要符合礼法,不让人产生骄傲之心就行。师父,你觉得我这个提议怎么样?”弘法说。 “这个说法没错,但是,你在口头上改正了,心里不改正,不服气的话,还是没用。你清楚吗?在苍天的眼中,地上所有的子民都是平等的,为师不让你喊萧生为殿下,也让你喊萧生为师弟,你直呼其名就可以了。因为萧生生下来就会笑,这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说到这里,你应该明白,在场的所有人,都有着不同的故事,都有经历和背景,不要摆老资格,摆臭架子,搞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成何体统?”天一说,显然语气重了些,稍微敏感一些的人都有点担心,是不是天一说这话有点问题? 弘法听了他说的话,心里很郁闷,难道师父不爱徒儿了吗?实际上天一非常爱弘法。天一没有后,把他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看得非常娇贵,越是爱他,越要管得紧,不然,他就会骄傲自满,不利于他成长。 天一说:“好吧,你们都去吧,为师还没洗脸漱口呢,徒儿去准备一下吧。” 弘法当然很愿意,他做这个是轻车熟路的。这边师徒俩在整理个人内务,再说萧生早已洗漱完毕,在房间里踱着方步,思考着怎样帮助父王应对夏军,这种大兵压境到底想干什么?难道想篡权夺位,还是要侵占部落的领土? 正在思考的时候,有人敲门,萧生走到门边,问:“是谁?” “是我,殿下!我是格桑。” “哦。请进!”萧生说,然后打开了门,格桑一闪身就跳了进来,端起桌子上的凉茶,开始咕咚咕咚地猛灌起来,看来很渴,也很累。 萧生没有立刻询问,在一边静静地等她喝完茶再说,过了一会儿,她放下了茶盏,用袖子擦了擦嘴角的茶水,盯着萧生,噼里啪啦地说:“殿下,我见到了大王,传达了殿下的意思。你猜大王怎样说?” “怎样说?”萧生问。 “他说夏军在搞军事演习,是一场准备抵御入侵之敌的演习。刚好拉练到了我国边境,现在已经撤走了,不要担心。大王还说,你要在这里好好学习,学会了捉妖术,让本国百姓平安度日,学会你捉妖术,可以捉出周围邻国国王心里的妖魔,让他们的心被和平的王占据,不要给战神留位置,让每个国王都珍惜和平,远离战争,这样才是好君王。”格桑说。 “我明白了,原来是军演啊!我还纠结这件事,不知道将来会怎样,总之,夏军没安好心,总在觊觎着我国领土和人民,我们要小心,不要被他打个措手不及吃大亏。”萧生说。 “殿下说得对,正是这个道理,没错,大王也是这么说的,看来,有什么样的大王就有什么样的王子,都是为百姓操心,这是我们部落的福气,是上苍特别的关照,有了大王和殿下,整个部落就不会遭殃,人民肯定会健康平安的。”格桑说。 “先别捧我,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我会认真学习,争取学到捉妖术,可是,要想学会捉妖术,必须要用时间来磨练,还要有丰富的社会知识,不是空泛的内容、贫瘠的经验,要想学会捉妖术,就必须要学会掌控时间,有了时间,才有可能掌握这些技术;还要有悟性,懂得师父所说的话的意思,要悟出道法的含义,然后多加练习,不能心浮气躁,否则一事无成。”萧生说。 “你说的这些我不知道,我没读过多少书,大概汉字一个都不认识,弯刀族的文字还晓得一些,到了汉人区,我完全是个睁眼的瞎子,殿下说的这些,我听的似懂非懂,不过,我知道殿下肯定会取得良好的成绩,学会捉妖术,开始施法,成为弯刀族部落的保护神。”格桑说。 格桑没有读过多少书,大概只认得几个常用的部落文字就行了,大多数人都在想着怎样获得别人的帮助,从来没有想过如何去帮助别人,结果,只懂得自私,不懂得分享。有了好处,先想到自己,从来不为别人着想,这是什么意思?这就是为什么说人的本位思想为什么这么严重?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陷入困境不能自拔。这种困境,不是用物质或者金钱能够解脱的。 格桑报告完了大王的话,就想走,萧生刚好也要进行下一个环节,就摆了摆手说:“没有什么好说的,我继续关注,你也最好去看看敌人在忙什么,到底下一步想干什么,到底是正义的还是邪恶的,是真军演还是挑衅行为?这些问题一直萦绕在萧生的心头。 第103章 玄机 萧生摆了摆手,格桑立马消失,萧生将房门轻轻关上,然后回到自己的书桌前,翻开师父给的书,阅读一会儿书籍,再继续沉思默想,然后再阅读,再沉思道法的玄妙之处。 过了一会儿,萧生听到有人走近,凭直觉,萧生猜出是弘法,果然,弘法敲门,萧生问:“师兄,进来吧。”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进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弘法。 他一进来,一屁股坐在萧生对面,端起茶盏就喝,说:“不好意思,先喝了你的,来不及沏茶就算了,我只问一句话,如果行,就回答,如果不行,就不回答。” “行,师兄请问吧。”萧生说,眼睛盯着他看,弄得弘法身上毛,于是问道:“师弟,你的眼睛很特别啊,眼珠怎么是棕褐色的,不是黑色的呢?” “这是一句话、一个问题吗?”萧生问。 弘法一拍后脑勺,连忙说:“不,不,不是这个,这个问题不算,不算。” “那你想要知道什么?”萧生问。 “是这样的,我想知道格桑姐姐回来了吗?”弘法问。 “你真有意思,我告诉你吧,师兄,你怎么老是问格桑呢?她很忙,她是我们弯刀族第一快人,全靠她来传递消息,没有她,弯刀族部落就是井底之蛙,没有办法了解到外面的情况,就是敌军杀到门前,都还在昏睡,根本没有警醒。”德志说。 “师兄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就是想她。她给人的印象太深了。”弘法说。 “你的问题问完了,我也回答了,你还有事吗?”萧生问。 “是不是在下逐客令啊?师弟,在师父面前,你是好人,我是坏人,其实,我不是坏人,你也不是好人。”弘法说。 萧生静默不语,继续低头看书,他很清楚,弘法闲得无聊,不知道为什么,偏偏对弯刀族的格桑感兴趣。 这是说不清的玄机,看来有些事无法用语言来描绘,只能用意识来领会。 “你说我不是好人,那你是好人了,还请师兄多多指正。”萧生说。 “哎呀,师弟,不是我说你,你是王子殿下,干嘛要来学捉妖术,你要是想除妖,请我去不就行了吗?用得着自己亲自来学吗?”弘法问。 “这个你就不懂了吧,求人不如求己,自己能做到的事,千万别指望别人,你清楚吗?”萧生说。 说完这话,外面传来银铃般的笑声,格桑像一朵雪花从天而降,出现在王子跟前,萧生还没反应过来,小弘法立马跳了起来:“格桑姐姐!”他叫了起来,压抑不住内心的激动。 “你完成任务了?”萧生问。 “完成了。”格桑说,看看弘法,然后说:“情况有了变化。” “什么变化,但说无妨。” “这,这,弘法,你不要在外嚷嚷啊!”格桑说。 “我不说话,你把我当成哑巴吧。”弘法说。 “这怎么可能,不过,你听到了,在外嚷嚷也不用怕。说吧,什么事?”萧生问。 “是这样的,我又去见了大王,大王和罗格长老商议,说夏军没有完全撤军,在离边境三十里的地方驻扎,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大王让我来告诉王子殿下,在中原国打探一下,最近夏王和皇上有什么来往,有什么军事合作项目没有。还有,就是打听一下啊,现在中原国的国民对西夏屯兵边界有什么看法,也许,很多真相都在民间。 ”格桑说。 萧生听了格桑说的话,说:“很好,很好,我清楚了,你说的我明白了,可能最近妖魔横行,不甘心失败,要卷土重来,不要紧,要想让人们安居乐业,必须要用血水和汗水来保护他们,让他们都放心。” 弘法听得似懂非懂,他眨巴着眼睛,问:“师弟,你说的是什么?你不是在学捉妖术吗?只要自己学好本事就是了,你还想干什么?难道想不务正业吗?” “哈哈哈,弘法,你可真逗!殿下啥时候成了你的师弟了?哈哈哈哈……”格桑笑道。 弘法突然现自己说漏嘴了,他很清楚,已经违反了他跟萧生的约定,连忙纠正道:“不好意思,说错了!如果姐姐不喜欢听,我下回就不犯这个错误了。” “是啊,殿下无论从哪里,都比你要强啊,你不得不承认,小小年纪,还想充老大,看来,你的焦躁之气、浮夸之风,在你身上统治作王了啊。”格桑说。 “没错,没错,我相信是这么回事,水到渠成,不必要年少轻狂,到了以后,越不能自已,你不清楚将来会遇到什么,要谦虚谨慎,不要把自己弄成魔鬼的子孙。”格桑说。 “什么是魔鬼的子孙?”弘法很奇怪格桑的这种说法。 “魔鬼的子孙,就是撒谎者的孩子,骄傲者的孙子,目的就是要战胜正义之子,你跟着天一道长学习多年,从小都学道,应该比较熟悉了,就不用我多说了吧。”格桑说。 “姐姐说得对,我现最近我很骄傲,有点像争竞者,这个不太好,因在某些时候,我也无法控制自己,这里面的原因很复杂,关键是内心里控制不住自己的控制欲,总要比别人强心里才舒服。”弘法说。 弘法说了这话,萧生觉得有理,在姑娘面前,敢于承认错误,还算不错。有的人,在姑娘面前也不承认错误,可见是多么可恶。不过,世间没有不可恶的人,但是有不可恶的事。这个要看怎样调整心情或者心态了。 听了格桑的话,萧生说:“这个很好办,我让加勒去茶楼酒肆打听民间的声音,然后再亲自去参见皇上,问题不都解决了吗?” 这时候,有人说:“好吧,这是一个好事,我清楚你的想法,那么就派我去吧。” 说话的人不见,可是声音听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是谁呢? 大家正在惊慌间,格桑聪明,一把从弘法头上扯下一根羽毛,那羽毛在说话,看来羽毛的主人,功力非凡。 那羽毛在格桑的手心里轻飘飘的,自言自语说:“干嘛扯我下来,呆在弘法的头上,舒服得很。” 格桑看了看弘法,弘法脸都变绿了,有这么一个妖精呆在自己的头顶上,自称为捉妖道士的弘法,竟然毫无察觉,这是怎么样的道士啊!这关系到名声,于是赶紧问:“你是何方妖魔?在我头顶干什么?难道在偷听我们的秘密?” “不要说我是妖魔,我是天使子。”那羽毛一边飘,一边说。 格桑看着羽毛忽上忽下的,连忙说:“你可真有意思,不是呆在加勒的手上吗?干嘛变成了羽毛来?” “你不清楚,我是在加勒的手上的,我总得吃饭吧?不能总呆在上面吧?我要吃鸟蛋,加勒让我自己去抓。他说,中原国的鸡蛋够好的了,想吃都吃不到,你还要吃天上飞的鸟蛋,你有本事自己去抓,我反正管地上,不管天上。他这样说,我没办法,饿得我难受极了,我就上了树去掏鸟蛋,结果现鸟回来了,非常厉害,鸟蛋刚吃完,那鸟见我偷吃了鸟蛋,就来啄我,没办法,我才变成一根羽毛,飘走了,没想到,弘法刚好从树下经过,羽毛就飘在他的头上,带到了这里。”天使子说。 “哦,原来是这样,看来,偷人家的东西还是不好,惶惶不可终日的,真够难受的!”格桑说。 “那你干嘛说派你去?你去,哪里有这么高的房子够你住的,就是到了皇帝住的皇宫,也呆不下你,恐怕在天底下都难以找到适合你住的房屋了。”萧生说。 “这个还得靠加勒,我刚才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派我们前往,就是指加勒和我,有了我俩,保证能完成任务。”天使子说。 “那好吧,我很相信你们。格桑有两个选择,要么在这里等候消息,然后去传递消息,告诉父王,把我们收集到的消息告诉他;要么先回去,告诉父王,我们正在打探消息,稍安勿躁。”萧生说。 “我情愿现在就到大王那里去,说实话,我不喜欢呆在一个地方,除了睡觉,我都愿意运动,越运动越有力量,越不愿意运动,就越来越懒,就不想运动了。”格桑说。 “行,你是自由的,可以先行离开,我们密切关注这件事,争取确保弯刀族部落的安全,让我在这里安心学道。”萧生说。 “好,那么,天使子,你去吧,让加勒过来,有要事相商。”格桑说。 “哦,不,我自己去,格桑,你回去吧。”萧生说着,伸出了手,那羽毛轻飘飘地飘到了萧生的手上,萧生将羽毛别在衣服的穗子上,看着弘法,问:“你去吗?还是在这里陪着你的格桑姐姐。” “别逗我了,我不是小孩子了,刚才格桑姐姐都说了,她要去大王那里报告,不会呆在这里,还在欺哄我呢?”弘法说。 “嗯,看来你的确长大了不少,不喜欢插嘴了,反而喜欢倾听别人的意见,真好,这个真好!”格桑说。 “谢谢姐姐,我弄明白了这事,人都会在不断碰壁之后,才会长大,才会明白一些道理。人在挫折中才会坚强,人在经历痛苦之后,才会珍惜当下的幸福和欢乐。”弘法说。 “你说的话越来越有哲理,真不简单,不简单。看来,最厉害的人就在我们这里,不是别人,就是弘法。弘法懂得谦卑,将会无往而不胜,是个很好的人,真是后生可畏啊!”萧生说的话,充满了赞许和肯定,这个让弘法得到了不少的安慰。 第104章 专攻 弘法听了萧生的话,觉得这位殿下还真不错,知道心疼人,还懂得怎样欣赏人,看来是个不错的王子,不过,事实上是后来拜的师,在他后面,按照先后次序是应该这样,可是,在某些时候还是不要过于较真,术业有专攻,这是有道理的。 格桑向萧生打了招呼,又对弘法笑了笑,然后消失,只留下一阵香风,当然,这是野花的香味,没有大家闺秀或者那种书香门第的香闺之气,倒有些野性,透着自然的美。 格桑消失,萧生带着天使子,弘法跟着,一起来到加勒的房间,加勒很高兴,说:“殿下,弘法,你们昨晚休息好了吗?” “年轻人,累了睡一觉,很快就恢复了,休息好了,你呢?”萧生说。 “是啊,我很好了。”弘法说。 “你还小,当然不算啥。”加勒说。 “什么?我还小?你太小看我了吧?”弘法说。 加勒不理他,弘法不敢拿加勒怎么样,因加勒的本事十分了得,弘法有点害怕,他不是妖魔,弘法就拿他没办法,他见加勒不理他,也就没了趣味儿。 萧生有个好性子,对于弘法的年幼张狂,他一笑置之,对于加勒的矜持和严肃,他表示理解,如果顺着自己的意思,萧生也完全可以对他表示冷漠。 加勒说:“殿下,有什么吩咐?” “是这样的,你去打探一下消息,看看中原国皇上和民间对西夏国屯兵于边境是什么态度?”萧生说。 “什么?殿下说什么?加勒没有听明白。”加勒问。 “你真有意思,我说的话听不懂吗?就是请你去打听夏军在边境三十里处驻扎后,中原国的皇上和百姓对夏军屯兵的看法,现在就要去,看看是怎么回事,然后向大王报告。 ”萧生说。 “什么?你说什么?西夏竟敢觊觎我国吗?”加勒问。 “是的,弯刀族部落有几十年没有卷入战争了,对于大王的英明领导,从上到下,都是无不感到钦佩,无不表示感谢的。”弘法说。 弘法说了这话,萧生顿时感觉到这个小道士还真是凭着良心说话,没有成见,也没有什么想法,就像一张白纸,你涂什么颜色,他就是什么颜色,你说什么话,他也学什么话,不会拐弯,心里怎么想的,嘴巴就怎么说,不会打折扣。 萧生说:“是这样的,格桑报信说,夏军大兵压境,来到我国边界,不知所图,我方严阵以待,谁知道他们向外宣称是军事演习,然后,夏军退兵三十里,本来以为他们会全部撤军回国,谁知道,他们竟然在三十里的地方驻扎既不后退,也不前进。不知道是咋回事,直接找西夏国王,有点不妥当,于是,父王就想让我们从侧面打听,弄清楚夏王的意图,才能准备好是战还是和。” “明白了,明白了,好吧,我知道,这肯定是夏王的阴谋,具体是什么阴谋,现在还不清楚。这样吧,我现在就去,不过,我需要天使子一同前往,这个家伙,去掏鸟窝还没回来。”加勒说。 “回来了,回来了。”天使子说。 他一说话,只听见声音,没有看到人在哪里。加勒问:“回来了吗?在哪里呢?” “在这里,在这里。”天使子在萧生的衣裳的穗子上。 加勒很聪明,他现了,在那里有一根羽毛,在萧生的穗子上飘舞着说话,加勒问:“好好的,咋变成了一根羽毛了呢?” “哎——说来话长,总之一句话,要不这样变,就会被鸟啄瞎了眼睛。”天使子说。 “哦,我知道了,你一定在偷鸟蛋的时候,被鸟蛋的主人现了,为了逃跑,你才变成羽毛的对吧?”加勒问。 “嗯,你真了解我啊!”天使子说。 “那么,你怎么又到了殿下的穗子上的呢?”加勒问。 “这个问题我来答。”萧生接过了话题,将经过简单说了一遍。 加勒说:“我明白了,很好,很好。原来是这么个经历,那么,我就感到奇怪了,平时你都是重如泰山,不知道你变成了羽毛是不是还是很重呢?” “这个问题要问殿下了,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天使子说。 “嗯,我看,不重,不怎么觉得重。”萧生说。 “哦,是这样啊,难道变成羽毛就不重,这倒有些稀奇。”加勒说。 “这有点意思,说,好吧,我也没现,以后我就变成羽毛吧,免得让加勒兄累着了。”天使子说。 天使子说着话,萧生从衣服穗子上取下羽毛,递给了加勒,加勒接过羽毛,说:“好吧,这个真轻,跟不存在一样。” 羽毛飞起来了,看来要飞走,加勒一慌,连忙问:“怎么回事?你要去哪里?” “真是太气人了,我可是巨人,竟然说我不存在。大哥啊大哥,瞧不起人啊!”天使子说。 加勒脸一红,说:“好吧,不好意思,我是粗人,说话没个分寸,你是存在的好吧!我说话说急了。我说的意思是你很轻盈,就像没有重量,是这个意思,不是说你不存在,我们是好兄弟,没有什么瞧不瞧得起的事,你说呢?” 加勒一赔不是,天使子就慌了,连忙说:“开玩笑的,是开玩笑的,不要见怪。兄弟混熟了,自然说话不注意深浅,如果总是这样,恐怕还不行,需要重新考虑是否还是兄弟,说话就要小心,不要总是想着坑害别人,如果人人都自危,恐怕也就没有人缘,没有了关系,谁也不会来纠缠你了。” “别说那么话了,日久见人心,路遥知马力,这样弄来弄去的,反而浪费了时间,不如这样算了,快,大兵压境了,我们没有时间去磨嘴皮子,要看看信息怎么样,掌握了信息,就掌握了未来。”萧生说。 他说这话是很有道理的,不想被淘汰出局,就必须要忍受别人无法忍受的痛苦,就要吃尽苦头,才能修成正果。不安分者,早晚就会被淘汰出局的。 说完这话,加勒说:“殿下,待我和天使子去打探消息,一旦弄清楚,立马回来向殿下报告,如果凭我俩去边境,想必也不是难事,难就难在,夏军离我国边境只有三十里,而我们离我国边境有三千里,这就有了差距。要想稳操胜券,必须要有力量和度。目前,我们只占有一头,也就是力量,可是度却无法达到。在战争年代是这样的,在和平年代也是这样的,这两个方面都十分重要,如果缺少一个,就很遗憾,不容易打赢;如果都具备,则胜利只是时间问题,不是实质问题。” 萧生听了他说的话,点点头,加勒出马,一个顶仨,应该不会错的,这样一个小子,将来绝对能达到目的,他就是愣头青,没多少文化,做事却让人感到大气和豪爽,并且到最后,都能得到补偿。 加勒对天使子说:“以后,你就变成羽毛吧,在我的髻上,我可以很漂亮,怎么样?” “算了吧,我还是愿意当指环,在你的头簪上,恐怕看起来影响你的名声。” “什么名声?”加勒很好奇。 “知道的,说你爱护兄弟。不知道的,说你是偷鸡摸狗的贼。”天使子说。 “为什么?” “你看,只有偷鸡贼的头上才有羽毛。”天使子说。 “哈哈哈,你说的很有道理,很有道理,行了,你还是变成指环吧,我宁愿让你变重一些,这样才更放心。”加勒说,他停顿了一下,心想,如果太累了,也可以变成羽毛的,不过,不插在簪上就行,无论放在哪里,都是可以的,于是他又补充说:“当然,你可以继续去偷鸟蛋,如果再被鸟现,你可以变成羽毛飞回到我这里来吧。” “那没问题。”天使子说着,就变成了指环,重新飞到加勒的手指上。 接下来,萧生继续跟天一练功,他要尽快学会,但是,这是不可能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的悟性强,学起来也快,可是,他不知道怎样才能达到目的。天一劝他要循序渐进,不可贪吃,一口吃成胖子,胖子就会很快死掉。 为了学到扎实的基本功,他还是按部就班地学,不越常规地学习,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往前走,至于加勒怎么做事,他不管,他充分地相信加勒的能力,况且他身边还有一个天使子在帮他,应该不会出现问题。 加勒辞别了萧生、弘法,弘法很想跑出去玩,但是,他很想跟着加勒一起,开开眼界,但是,又害怕跟着他,因此弘法很纠结,这边天一和萧生练功,他就要在一旁伺候,喜欢动不喜欢静的他,还真有些忍耐心要锻炼。 加勒离开道观,前往京都,好在平面距离不太远,差距就在立体距离上。道观建在高山上,相对而言,属于高山,在别的地方,这座山显得是低山了,因梅山周围都是一马平川,显得特别高大,实际的高度,不算第一,也不算第二,可能在山的体系中,倒着排序还差不多。 加勒到了京都,他很熟悉的地方,就是那家茶馆。进入京都,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摩肩接踵的,非常热闹,看着这样的繁华街景,在这样的人烟稠密的地方,应该没有战争的迹象。 街道上到处都飘香,还有茶楼酒肆啥的,招牌林立,旗帜飞扬,包括那些提篮小卖,穿梭于街市之间的走卒小贩,都非常满意于目前的工作和生活,哪怕累点都无所谓。累是累,可是没有生命之忧,也不怕银钱被盗,治安状况相当好,这个和弘毅皇帝的治理有关。 第105章 偷越 加勒看到了以前常去的茶楼,正要进去,只听得“啪——”一声,有人在拍打他的肩膀,他回头一看,不是别人,正是格桑。 “你怎么在这里?”加勒问。 “我怎么不能在这里?空间对我还有意义吗?”格桑反问道。 “也是,你真牛,真牛!”加勒想想,也是,空间对格桑来说,没什么意义,大概都是一种游戏,地域界限,限制不了格桑的脚步,她的快挪移法,至今没有谁能参透,无法明白。 “你来干什么?”格桑问。 “我来告诉你一件事,借一步说话。”格桑说。 “怎么了?还怕官兵抓你吗?至今好像还没有谁能抓住你。也没有谁敢抓住我!”加勒说。 “算了,不要骄傲,强中自有强中手,你有的本事,人家也有,甚至过你,不要以为自己是天下第一。”格桑说。 格桑说这话,无异于给了加勒泼了一盆冷水,这是好事,让加勒冷静冷静,不要以为了不起,就会影响了前进的步伐。 这些事让人明白过来,永远都要谦虚谨慎,不要自以为是。 加勒说:“好吧,我们去喝一杯茶吧。” 格桑点点头,二人进了茶楼,当然,天使子不算人,是人不会呆在别人的手指头上。 他俩进去后,店小二眼尖,立马现了他俩,赶紧招呼他俩,店小二没换,看来就是这命,当了这么久的小二,硬是没有升级到小一,没有当老大,永远都听老板的指挥,没有主见,也没有办法来决定自己的未来,不过,有个好处就是,当店小二可以拿到小费,这些小费每个月都不菲,只要把客人招呼好了,就有外财,每个月都有,可以贴补家用,然后可以慢慢地消费,满足家人的需要。 小二认得加勒,赶紧说:“哦,这位客官,好久不见,这一向在哪里财啊?赶紧请坐!” 他说着,从肩头上扯下手巾,也是抹布,又能擦汗,又能擦桌子,看起来,小二的脸上永远都是油光光的,像是猪油抹了脸,舍不得洗,液洗不干净,索性就这样了,总之是非常好玩的。 “博士,我从来的地方来。”加勒笑着说。 小二顿时石头一般杵在那里,目瞪口呆。 格桑立刻咯咯咯地笑了,小二见状,嘿嘿地笑问:“客官,小的没有文化,肚子里没有墨水,这个小的的确不懂,来的地方是什么地方?” “博士,你是博士,当然懂得比我多。我从来的地方来,是从一个老和尚那里学来的,意思说,你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家乡在远方。问了,我回答了,你也不知道,干脆不说。我们都是过客,生活的地方不一样,但是,能在一起说话,就是缘分。我们那里的人,都不问这些问题,不知道你们这里为什么要问。”加勒很好奇。 “是这样的,我们这样问,表示的意思是关心,没有别的,其实,大多数人只是无意地问,很多人都是无意地答,最后,分道扬镳,各自归去,再也想不起啊,这其实是一种礼貌,一种问话而已,就像见面打招呼,互相问安道好一样。”小二说。 “哦,我明白了,那就告诉你吧,我从邻国来。”加勒说。 “你不是波斯人吗?在做橄榄油的生意?”小二问,这时候他不算忙,问问这些无聊的问题。 “我上次是波斯人,现在是邻国的,这不可以吗?”加勒问。 “当然可以,很好的,很好,邻国好,离我们近,你为什么不去大使馆?”小二又问。 “你的话太多了吧?博士!”加勒说。 “好吧,请问客官需要点什么?”小二问。 加勒正要说话,格桑暗暗地扯了一下加勒的衣服,插进话说:“博士,我们需要两杯清茶,一碟花生米,一盘凉拌牛肉,还要一碟茴香豆。” “好的,客官请稍等,马上就来。二位客官,是到楼上坐,还是坐在这里?”小二屁颠屁颠地跑了。 加勒不知道附近有没有敌国的奸细,不敢离开地面,就说:“就在这里吧。” “好呐。”小二跑了,嘴巴里重复着刚才格桑点的点心。 格桑见小二跑了,对加勒说:“刚才你有些不耐烦,要知道,殿下安排你来这里做什么。你要从各种各样的嘴里了解情况。小二在这里能见到各种茶客,南来北往的客,他都见过,听多了,自然记住了,他掌握的信息,往往比较全面而且很具体,茶博士是非常厉害的,不要小看,说话也不要急躁,他们也需要真正的尊重,让他们感到被尊重了,就会给你说掏心窝子的话,你还用担心找不到信息吗?” “嗯,很有道理,谢谢提醒,不是你的提醒,我可能还要走很多弯路。”加勒说。 “希望你听进去了,我不会劝人,但我说的都是真的。”格桑说。 他们正说着话,小二跑过来,端着托盘,走得飞快,跑到他们面前,托盘里的茶水却平稳得很,没有一点问题,他将茶盏、盘碟放在他们面前的槐树桌子上,笑着说:“二位客官,请慢用!” 加勒笑着说:“多谢博士!” “谢啥?别客气,都是老朋友了!”小二说。 加勒还要说话,那边有人在喊博士,小二说:“客官,我过去一下啊,有什么需要,请吩咐!” 他说着话,一溜烟地跑过去。 酒店里的客人越来越多,说书的开始敲着小鼓、打着梆子,那些家伙叮叮咚咚地开始响起来,全场还是闹哄哄的,看来,他们只是在调整,真正的大师还没上来,在台上忙着的,是大师的徒弟,还有一些打杂的。 加勒问:“格桑,你说有话说,现在可以说了。” “是这样的,加勒,我从大王那里来,大王知道殿下会安排你出来打探消息,所以我直接奔你这儿来了,殿下那里,我一会儿就去。大王说,要你查一查青州府的情况,大王得到一个消息,说在边境抓到一个送信的,正是青州府派出的。不过,那送信的很狡猾,在被抓到前,知道自己走投无路,就将书信销毁,咬舌自尽,没有问到有价值的线索,但是被及时扑灭烧毁的书信,在灰烬中翻看,有一个‘青’字,因此,怀疑是青州城派出的信使。如果没有问题,也就不会咬舌自尽,这里面肯定有问题。因此,大王命你先在京都查访民情,然后再到青州去看看。”格桑说。 “竟然有这种事,简直是匪夷所思。我想,这是一场阴谋。”加勒说。 “现在还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还要看事态的展。”格桑说。 加勒吃一块凉牛肉,非常爽口,很嫩的牛肉,加上点醋,的确很好! 格桑喜欢吃茴香豆,喝着清茶,吃着茴香豆,不紧不慢地说着,这些年来,格桑变得格外成熟和懂事,她经常在外面跑,多少都开了眼界,增加不少见识,待人接物、为人处世各方面都有进步。 这时候,说书的已经上台,他一上台,全场顿时鸦雀无声,都在静悄悄地等着他开场。连嗑瓜子的,都暂时忍耐一下,没有出噼里啪啦的声音。 格桑吃了喝了,然后问:“你的兄弟呢?” “谁?”加勒问,“哪个兄弟?我的兄弟可多着呢!”加勒问。 “我说的是那个天使的儿子,叫,叫,叫……?”格桑说。 “我叫天使子!”加勒的手说话了。 格桑仔细一看,刚好,加勒正端起茶盏喝水,声音就是从他的手指出来的,格桑说:“你大概又想偷鸟蛋了吧?” 天使子说:“好吧,好吧,算你狠!我就是想偷,那又怎么样?这些鸟儿,都是我爸在照顾,每一只鸟,都会生蛋,每一个蛋,都不能保证成活,因为,鸟蛋营养丰富,谁都想吃,比如蛇、比如熊,或者其它鸟,都喜欢吃。我爸让地上的草籽、虫儿或者瓜果来养活鸟儿,鸟儿的蛋来养活别的动物,有什么不对呢?” “哦,当然对,没有一点问题,这是好的。”格桑说,“对不起,我一时情急,忘记了你的名字,实在不好意思!” “没事,没事,我是巨人,我还会在意吗?再说,我不完全是人,我是一半儿天使、一半儿人,你说的话,没有错,我干嘛要怪你?” “不怪就好!”格桑说着,“这说书的,我听不懂,现在茶也喝了,豆儿也吃了,我也该走了。不要忘了我刚才说的话,你完成任务后,我立马会出现的。现在,我要去殿下那里报告一下情况了,再见!” 格桑说完,就不见了。天使子对加勒说:“大哥,你也别光顾着吃啊!” “怎么了?”加勒问。 “我也要吃啊,你吃很容易,有人伺候,往那儿一坐,立马有人过来帮忙。我可苦了,还得自己动手,变大了不行,怕吓坏了人,变小了也不行,怕鸟儿来欺负我。变得不大不小,像个正常人吧,去爬树,又太累,你说我的命咋就这么苦哦?”天使子说。 加勒没有理他,知道他是一时半会儿饿不死的,就是饿上几个月或者几年,他都不会死,他就是一种习惯,不吃不过瘾,吃一枚鸟蛋,管几年没一点问题。他喝西北风就能饱,因为风里面有大量的有益的东西,比如养分和能量,都能满足天使子的需要。他吃鸟蛋,只是想听听那蛋壳破碎的声音,非常过瘾,另外,就是那鸟蛋破碎之后流出的蛋清和蛋黄,让人顿时感到兴奋,仅此而已! 第106章 线索 加勒知道这些信息,是在天使子睡着之后,说了梦话后才晓得的,这些事在他心里,一直不说,天使子不知道他的老大已经得到消息,还在吵着要吃鸟蛋,加勒就是不理他,他闹了一会儿,也就罢了,只要加勒不愿干的事,天使子就没办法,不听老大的,还行吗? 说书的说的内容,是远古朝代的事,说太子被人错抱了,皇上是奸臣的儿子,真正的皇太子在民间当农夫,后来被忠臣现,找回太子,帮助太子即位,这是一部新书,说书的说到了最精彩的部分,可惜的是,加勒不是从头开始听的,只听到精彩的部分,这还不行,要从头开始听才有意思,但是,加勒不是这里的人,没有办法天天上茶馆。 加勒说:“你别着急,我会让你吃个饱的,鸟蛋多得是,我们先办正事,办完之后就出去找鸟蛋,你去偷蛋,我来保护你,有鸟来偷袭你,我就用石子将那鸟给打下来,你看怎么样?” “好啊,好啊,太好了,简直太好了。”天使子开心地笑了,加勒的手指头不停地颤抖,这都是天使子使劲儿的结果。 加勒继续品茶、吃牛肉,他顺便也尝了尝那些茴香豆,味道真不错,那格桑还真会吃东西,挑的东西不贵,但非常好吃。吃点牛肉,喝点茶,再吃点茴香豆,应该算是比较可以的了。 茶博士来了,老远就向加勒打招呼,说:“不好意思,远方来的客人,我很对不起你,今天有点忙,不知道这些茶水和点心符合不符合你的口味?” “很好,很好,我住在邻国,以后有时间,还会经常来你这里吃茶听书,非常美好的享受啊!人生莫过于此!”加勒说。 “没错,我们中原国好吃的好玩的,多了去了,京都里最多,而我们的店,是京都里最好的店,茶点师傅都是全国最好的,除了皇宫的御厨,就是俺们店里的厨子。”小二说。 “是啊,如今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经历了战争、天灾和瘟疫,现在人们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了。”加勒说。 “也不全是,最近听说了西夏屯兵于弯刀族部落,不知道要干什么?看来,和平的日子快要结束了,人们重新要进入战争状态。”小二说。 “博士,这可是真的?”加勒故意问道。 “是啊,千真万确的!从那里来的商队亲眼看见的,没错。商队最关心战争,这个会影响生意的。一个国家经常打仗,商队就不愿意去经商了,因为担心物资会被人抢了。当兵的就不说了,兵荒马乱的时候,就有土匪强盗出现,抢东西杀人的现象就会越来越多,我的爷爷和爹爹都说过,想必是真的。”小二说。 “你的意思是,邻国要打仗了?”加勒问。 “是的,邻国要打仗了。据说,西夏是在练兵,搞军事演习,实际上没有完全撤兵,因为军事演习已经结束了,还屯兵在弯刀族的边境线三十里的地方,肯定就有问题。这个现象,就是傻子也看得出来。因为西夏的作法,就会影响到我们中原国。”小二说。 “为什么?”加勒很好奇,觉得小二的话非常有道理,这么一个小小的茶博士,竟然对国家大事这么了解。这里不是胡图治下的朝代了,如果是,小二的人头早就搬家了。 “原因很简单,就是说,西夏占领了弯刀族部落后,肯定会挥师侵占中原国。即便不打中原国,我国也会担心。”小二说。 “担心什么?”加勒追问, “担心西夏占领弯刀族部落后,就会扶持儿皇帝,然后对中原国虎视眈眈,等待势力形成后,开始攻打中原国。”小二说。 “你这个担心是多余的。你怎么知道西夏一定会打败弯刀族部落?又怎么知道西夏一定会攻打弯刀族部落?如果不是呢?”加勒问。 “这个我倒没想过,不过,小的觉得,西夏就是借道攻打我国,弯刀族部落未必肯借。”小二说。 “为什么?”加勒很好奇。 “因为弯刀族部落已经和中原国签订了和平盟约,缔结成了伙伴关系,弯刀族部落遭到袭击,中原国必须要出兵相助;如果中原国受到西夏的攻击,弯刀族部落也要出兵相助。”店小二说。 “非常有道理,话是这么说,可是,西夏兵并没有采取行动,到底将来如何,还不知道!”加勒说。 加勒还想跟他说话,他被人喊,小二就给加勒的茶盏里加点开水,然后说:“对不住了,客官请慢用,我去去就来。” 加勒说:“去吧去吧。” 小二噔噔噔跑开去,提着大铜壶,健步如飞。 加勒心想,这事是确实的了,还要证实一下官方的消息。他正想离开茶楼的时候,回头一看,现那里坐着一个人,非常眼熟,加勒转念一想,不是别人,正是小鬼子! 这位爷可是每天准时来听书的,每天伺候完皇上上完早朝,他就跑来听书,实际上是在打探民间对皇上施政的看法,好的就继续,不好的就改正,总之,宗旨是让老百姓得到最大的好处,同时,也要保证整个国家有序运转,向百姓征税,尽量用最低的税额和税率,不增加百姓的负担。 他听书是幌子,不过,偶尔听到一些内容,和宫廷有关,也就注意听,感觉到皇上要想当得长久,就必须要听见百姓的呼声,当今天子就有这个胸怀,看来,这一代皇帝能干长久。 他听书的同时,也收集民间呼声,然后回去跟皇上汇报,皇上就知道了底下的大臣所上的奏折内容到底有没有水分了。 当然,这是没办法的事。俗话说,偏听则暗,兼听则明,多听听,没有坏处,只有好处。 加勒就慢慢地踱步到了小鬼子面前,小鬼子眼尖,看着前面有个人很熟悉,但是只看到背影,还不敢确定,当他转过身,他就看清楚了,连忙站起来,说:“大侠,是你啊!” 加勒赶紧做了个嘘的动作,小鬼子精明鬼一个,非常警惕,知道这是不能宣传的,要低调,如果都知道加勒是大侠,那么就危险了,谁都知道,就连小鬼子出宫,也要换换衣裳,以普通百姓的身份来喝茶听书,如果暴露身份,恐怕他就不会安然地坐在这里听书了呢。 “一向可好?”加勒问。 “不错,不错,如今天下和平、物资丰富、人民生活幸福,但是,老头子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要清楚百姓的生活。不知道你最近在哪里?”小鬼子说。 “我们不是刚见面吗?我这次来,是受人之托,来打听消息来的。”加勒说。 “我明白了,是这样的,我很清楚你们,但是,这里说话不太方便,我们换个地方说话怎么样?”小鬼子说。 “好啊,一切都听你的安排。”加勒说。 天使子很高兴,以为要带他出去吃鸟蛋呢,高兴得直跳,不过,他只是在加勒的手上跳跃,加勒有感觉,小鬼子一点都没察觉。 小二现加勒的座位是空的,往后一看,现了加勒,他正在和一位常来听书的人坐在一起,他跑过来说:“好吧,我知道你们认识,这下子是朋友见面了,格外亲啊。” 小鬼子做了个手势,不让他说,小二很乖巧,见此情形,就闭了嘴不说话了。 加勒对小二说:“你把帐算一算,我来付钱。” “你来了,哪里让你买单的?”小鬼子说。 他说完,从怀里掏出一两纹银,丢给了小二,说:“除掉了茶钱和点心,剩下的给你当小费吧。这是我的朋友,他的那一份算在我头上。” “多谢,多谢客官!”小二连声道谢。 “谢什么谢?好事不是常常有的,这是我远方的朋友,应该请客,不知道他在这里吃茶,如果知道,一定请吃贵一点的茶点。”小鬼子说。 “客官,我对二位非常感激,不知道刚才那位姑娘跑哪里去了?”小二问。 “她走了,怎么了?你想让她买单吗?”加勒问。 “哦,不不不,这个我担心,只是在想,她很怪啊,来的时候我看到了,走的时候,没看到。”小二说。 “是的,她来的时候,和走的时候,我都不清楚的,你看不到,一点都不奇怪,要知道,你是很忙的。她走的时候,你肯定在忙,没有注意,她看你忙,也不好意思打搅,就走了,也是有的。”加勒在替格桑打圆场。 “其实也没什么,只是觉得好奇。”小二说。 “没什么好奇的,现在的奇人多得很。”加勒说。 加勒说到这里,他的手指动了动,加勒知道是天使子在闹,就摁了摁天使子,天使子老实了一会儿,要知道,在关键时刻,加勒还是拿得住天使子的,不怕天使子会闹出一些事来,他也不敢想咋样就咋样,在百姓聚居的地方,大多数人都敬仰天神,特别是天苍,更是信赖,对天心存敬畏,天当然会不让百姓遭殃,因此,只要有天的子民在世,上苍就不会让天使来害人,当然,天使不能害人,天使子就更不敢害人了。 “博士,你说说看,谁在破坏中原国和弯刀族部落的团结?谁想攻打弯刀族部落或者中原国呢?”加勒问。 “小的看来,还是有内鬼。没有内鬼,就不会有大兵压境。”小二说。 “为什么?”加勒问。 “你看啊,是我国和弯刀族部落签约后不久,就出现了这一幕,西夏离我国和弯刀族部落都很远,他们国内有很多事,凭什么要来出兵威胁呢?”小二问道。 第107章 出兵 加勒觉得小二说的话很有道理,他说的话基本上完结,下一步准备去问问皇上,看他是什么意见,在去皇宫之前,先要将天使子安排安排,免得他饿了瞎动弹,给人印象不好,还以为加勒在抽风呢。 加勒想到这里,就问小二:“博士,请问你这里有没有树?” “树,有啊,我们茶楼后院茅厕旁有好几棵大槐树。”小二说。 “博士,给我指指路吧,我去一下。”加勒说。 “没问题,客官,请跟我来。”显然,小二非常乐意做这件带路的事。 小二将加勒带到后院,他以为加勒要去茅厕,就离开了他,说:“客官,店里还忙,我去了,你就顺着这条青石板的路走到头,看到那树就不走了,茅厕就在那里。” “嗯,谢谢你了!”加勒说完,小二忙去了。 加勒看小二离开,对指环说:“快,上树。我看到了,上面有鸟窝,有鸟窝一定有鸟蛋。鸟蛋的味道太好了。” “你也喜欢吗?”天使子说,然后变成一条蛇,越来越大,慢慢地缠在加勒的手上、胳膊上。 加勒将手伸向槐树的树干,那蛇就爬了上去,顺着树干,很快就消失在浓密的枝叶中,过了一会儿,只听得树上一阵骚动,不知道生什么事,一群鸟叽叽喳喳地飞走了。 加勒正在迟疑间,一条蛇从墨绿色的枝叶中钻了出来,顺着树干爬下来,加勒看到蛇嘴里有一根羽毛,蛇的肚子鼓囊囊的,非常惊讶,连忙问:“天使子,你吃了小鸟吗?” 天使子说:“没有,我没吃小鸟。” “那你嘴角怎么有鸟的羽毛?”加勒问。 “哦,吃急了,是鸟蛋主人的羽毛,上去之后,开始大干特干,可把我忙坏了,因为上面有很多鸟啊,很多鸟窝啊,简直都看花眼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没控制住,猛吃了起来,也就顾不得羽毛不羽毛了。怎么样,吃相很难看吧?”天使子说。 “你的吃相我没看到,因为我没上去看,不过,我看到很多鸟被吓飞了,是不是你干的?”加勒说。 “是啊,鸟儿的天敌就是蛇啊,我上去后,就把他们全吓飞了,不是我故意吓的,是一只鸟看到了,就叫了起来,其它的鸟儿也跟着起哄,结果自己吓自己,越叫越响,越叫越多,他们越叫越怕,都飞了,一个不剩,就只剩下不会飞的鸟蛋,还在鸟窝里卧着呢,我一次吃了十个蛋,简直太美了,这次饱餐之后,可以三天不吃饭了,中原国的鸟蛋,是美食,吃的时候简直是一种享受。”天使子说。 加勒听了天使子的话,不好责怪他什么,谁让他有这个需要呢,他不吃饭,光吃蛋,还行吧,不会让别人蛋疼吧。这个要求不高,应该尽量满足。再说,不是所有鸟蛋都是好蛋,不是所有鸟蛋都能孵出小鸟,不是所有小鸟都能安全长大。上苍造物,非常奇妙,让每一个活物都有活着的条件和活着的理由。 加勒没有批评天使子,说:“好吧,把你的嘴巴弄干净,免得让人笑话,还容易引起别人的误会。” “嗯,这个没问题。”天使子弄干净了嘴上的鸟毛,然后变成了指环,重新回到加勒的手上。 加勒回到了茶座前,小鬼子站起来,说:“大侠,我们走吧。” 小鬼子很聪明,担心周围有敌人派出的奸细或者线人,就没说加勒的名字,直呼大侠,在当下也不例外,听起来还比较顺耳,也不存在什么大的问题。也没说去哪儿,让人觉得他非常精明老道,是个干事的人,虽说年龄不大,可是为人处世特别到位,做的事比较尽善尽美。 加勒也知道要小心为上,不敢大大咧咧,小鬼子说了,他也不敢马虎,立马跟上。小小二正忙,没有和他打招呼,小二却看见他俩,冲着他俩挥了挥肩膀上的抹布兼汗巾,算是告别,刚才已经结算了茶钱,并且给了他小费,想必他不会撵着他们要茶钱的。 果然,他俩离开茶楼,小鬼子看到街角有些轿夫在等客人,就向他们招了招手,让他们过来,轿夫看了他们有俩人,就过来了两乘轿子,一人一个,可是加勒犯了难,站在那里不动。 轿夫弄不懂,小鬼子也不明白,刚要问,加勒说:“有点私事,就稍等。” 他就蹲下来,装作绑鞋带的样子,对天使子悄悄地说:“快,快,变成羽毛,到我的衣裳穗子上,免得你把人家的轿子给压坏了,要知道,那是人家吃饭的家伙的,弄坏了,立马就没钱赚了。” 天使子问:“我明白了,好,稍等。” 他很清楚,刚才也听到了他们的对话,知道马上要坐轿子进宫,不能让别人看到,于是立马变成羽毛,到了加勒的衣裳穗子上。 小鬼子看到加勒蹲下又起来,知道鞋带已经绑好了,加勒就让了一定藏青色的轿子,轿夫放下了轿帘布,小鬼子的轿子帘布也放了下来,轿夫喊道:“起轿!” “走!”轿子开始移动,一颤一颤的,两个人抬着,坐在里面还是很舒服的。 轿子一前一后走在大街上,然后进入小巷子,再穿过去,就是大道,小鬼子的轿子在前,他知道路径,到了之后,他喊停。他的轿子一停,后面加勒坐的轿子,也放了下来。 小鬼子给轿夫银子,对他说:“后面那轿子也是你们一起的吗?” 那轿夫说:“是的。” “好,这钱拿过去你们几个分,具体怎样分,随你们的便,钱给了你们,就是你们的了,我不管。”小鬼子说。 “客官,多了,让我找零给你吧。”轿夫说。 “不用了,不用了。”小鬼子说,“多余的钱,拿回去买点粮食,手里有粮,心里不慌。” 他这话说得有理,轿夫高兴得眉开眼笑,嘴里一个劲儿地道谢,世上还是好人多啊!轿夫哪里知道,坐轿子的可是当今九五至尊皇帝的亲信,花点小钱,不算啥,只要能得到民心。小鬼子经常听到弘毅说得民心,得民心得天下的话,不得民心,江山坐不稳当,也坐不长。 小鬼子不理会,看着加勒下了轿子,招手让他过来,加勒一看就懂,立马跑过来,只听到“嘎嘣——”一声响,大家吓一跳,还以为是淘气的孩子在放炮竹,奇怪,不是过年,也不是过节,谁玩那个?循声一看过去,看到了是加勒出的声音,因为当时只有他一个人在动,其他人都在看他,他跑过去之后,身后脚底下的青石板断裂成两半儿,有人说:“这个家伙,不简单,不简单!” 加勒抱歉地笑了笑,说:“不好意思,弄坏了路面,多少钱,我认我赔。” 轿夫们没有一个说话,这属于公共所有的,不属于轿夫的路,赔给谁呢,还不知道。小鬼子说:“你跟我走,我知道到哪里赔钱。” 小鬼子喊加勒的意思,就是要他快点,别在路上耽搁了。赔不赔钱,只是皇上一句话,皇上叫赔,他就一定得赔;皇上不叫赔,他想赔也没人敢要。 轿夫们也知道小鬼子有的是钱,这块青石板算什么,不值一文,就是买下这条街,小鬼子也不在话下。 轿夫们收了银钱,就离开了。 小鬼子带着加勒往前走。 一边走,加勒一边悄悄问天使子;“是不是你?” “不好意思,是我着急,我还是愿意变成指环,比较舒服,我本来就是重的巨人,变成轻飘飘的羽毛,还真不习惯,在轿子上就想变回去,还当成指环,可不敢变,害怕你说我,后来一落轿子,我就迫不及待地变回去了,实在对不住啊!弄坏了青石板。”天使子说。 加勒早先就现了问题,他看到羽毛不见了,手上多了个指环,就立刻明白过来,是天使子这小子使坏了,不是他,也就不会突然增加了重量,弄坏了青石板。 “好了,行了,以后谨慎点,要变回去也行,要先跟我商量商量,不要一意孤行,让我没有准备,以至于措手不及。”加勒说。 “明白了。”天使子说。 小鬼子看到加勒走在后面,好像在窃窃私语,回过头来问:“跟谁说话呢?” “我想起了一件事,在琢磨怎么做才好,没有跟谁说话。”加勒说。 “哦,什么事,说来听听。”小鬼子问。 “是这样的,我想如果敌人先屯兵于弯刀族部落边境,这是幌子,虚晃一枪之后,再抄近路包抄中原国,偷袭中原国,这可怎么办?”加勒说。 “你在开玩笑吧,西夏没有那么多兵力,他攻打一个国家就够呛,还同时攻打两个国家,恐怕有心无力。”小鬼子说。 “当然,可能是我考虑多了,其实,西夏很懂军事,也学过中原国的兵法书,懂得怎样得到别人的东西。他派出小股兵力佯攻弯刀族部落,让后用主力攻陷中原国,占领中原国后,再挥师北上,和弯刀族部落边境的佯攻部队遥相呼应,形成钳形布局,然后进行合拢,将弯刀族部落一举拿下,完成侵略任务,这是一石二鸟的战法。”加勒说。 “快走吧,你说得有理,不过,我也不知道,这个需要问问皇上,皇上很清楚这个,他熟读兵书,并且知人善用,想必西夏的雕虫小技,在皇上面前不算什么。”小鬼子说,眼看皇宫在望,看到了宫阙楼阁,红墙黄瓦了。 第108章 红人 话说他们来到皇宫,从小门进入,到了上书房,小鬼子直接进去,门口的太监、宫女个个都低弯腰在一旁伺候,见了小鬼子都毕恭毕敬的,这叫狐假虎威。小鬼子在弘毅面前是红人,宫里的人都知道,见面表示恭敬也是自然的。 小鬼子见了皇上,叩拜,弘毅让他起来,说:“朕要听听最近盟国的战事,还有民间的说法。” “启奏万岁爷,刚才早朝,群臣已经讨论过此事。小鬼子从民间了解的情况,和群臣讨论的差不多。不过,今天,奴才遇到了大侠加勒。”小鬼子说。 “好啊,朕刚想要见他呢,他在哪里?”弘毅问。 “启奏万岁爷,他在门外候旨。”小鬼子说。 “快快有请,准许觐见。”弘毅吩咐道。 “奴才领旨。”小鬼子说着,慢慢退出去,出去后,迅跑到加勒面前,说:“皇上有旨,加勒觐见。” 加勒一听,高兴极了,说:“快,前面带路。” 其实他早已知道怎样进去,为了表示尊敬,他让小鬼子带路,也让人们看看,他加勒虽然来自外国,可也懂中原国的规矩。 果然,小鬼子非常愿意带路,他感到来自异国大侠的尊重,非常得意,瞧不起人的往往是本国人,外国人不知道底细,倒还保存着纯真。 他说:“皇上说了,在问弯刀族部落边防的情况,你知道多少就说多少,不知道的,就别说。” “这个我当然知道,这是作人的基本准则,不知道的,偏要说,那是犯了欺君之罪,我当然清楚了。”加勒对这一点把握得很好,不会越雷池半步。 加勒说着话,跟着小鬼子进了上书房。他跟着小鬼子学,小鬼子怎样做,他也跟着做,弘毅连忙扶起他,但是扶不动,弘毅问:“你是怎么回事,朕怎么感到你像一座大石雕,非常重啊!” “启奏皇上,加勒生来就重,这是从胎里带来的,没办法。”加勒说。 “哦,朕明白了,你是生来如此,难怪你和常人不一样呢。言归正传,现在朕遇到一件头疼的事,正想去请萧生出面解决,没想到,小鬼子在茶楼遇到了你,真是无巧不成书啊。”弘毅说。 “哦,是这样啊!看来两国君王都想到一个问题。”加勒说。 “请说,是什么问题?”弘毅迫不及待地问。 “就是西夏兵准备侵扰弯刀族部落的事。”加勒说。 “是的,朕也接到了边关通报,群臣议论,百姓哗然,民间现在已经有了囤粮的行动了。中原国历来多灾多难,在朕的治理下,好了几年,现在边关有又有战事,战火即将烧起,朕甚为忧心,所以想找萧生讨论贵国的战事,不成想你却来了,就免得再去请你们来。”弘毅说。 “皇上,王子殿下他没空来,正在潜心研究道法,越是兵荒马乱,他越镇定自若,有什么事只管跟加勒说,加勒再回去向殿下报告,是一样的。”加勒说。 “朕晓得了,很好,朕已下圣旨,责令西北大将军魏宏严防死守,密切关注邻国的战事,调兵遣将,加强巡逻,另外抓紧时间练兵,修整战车,打磨兵器,加强训练,弓弩手、骑兵、炮兵等各路官兵,都要加强训练,责令各路军马坚守岗位,枕戈待旦,准备随时调遣,当西北大将军魏宏受不住的时候,其他八大王都准备调兵北上,援助西北大将军。”弘毅说。 “加勒知道了,皇上乃当今中原国的天子,是上苍派来管理万民的,对天下苍生,怜恤有加,对待上苍,敬畏不已,这个让加勒非常佩服。对于皇上的安排,加勒觉得非常周到。只是加勒要提醒皇上,注意中原国的内贼,如果不把内贼挖出来,恐怕中原国臣民要遭殃,甚至会危及到皇上本身。”加勒说。 “是吗?有内贼么?朕倒还没听说。”弘毅问道,其实,弘毅隐隐约约地感到是有内贼,不过,他不想承认,怕外国人笑话,但是,这些话是外国人先说出来的,哪怕以后传出去,也不能说皇上愚蠢和昏庸,只能说老外太聪明,这就不能怪皇上了,要怪就怪那些乱臣贼子,或者怪那些背后小人,净在背后搞小动作,要搞颠覆,让皇上不安生,让百姓遭受生灵涂炭的煎熬。 接着,加勒就将弯刀族部落的边防巡逻兵抓获信使的事说了,可惜信使知道自己走投无路的时候,先行打燃了火石,将信件烧毁,等到追兵赶到,信使咬舌自尽,信件也烧了,经过抢救,扑灭火堆,还是没能救出信件,后来经过仔细辨认,只有一个字“青“字,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考虑到大王只是在猜测,加勒没有告诉皇上他将去青州暗访的事,因为,青州是三爷的地盘,对皇上来说,青州是个他不想去的地方。 听了加勒的介绍,皇上明白了内鬼肯定存在,但是,要知道谁是内鬼,还必须要在暗中查访,不能光明正大,就像小鬼子,要去了解社情民意,还必须到茶楼去问、去看、去听,尽量掌握多一点信息,拿回来报告给皇上参考,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讲,都是非常有必要低调行事的,要知道,当皇上也不是易。 加勒听完了皇上说的话,然后要告辞,他要把皇上的话记下来,然后告诉格桑,让格桑告诉大王,要完成从京都臣民那里、甚至是皇上那里了解弯刀族部落边境战事的情况,随时准备待命出击,不主动出击,可能就要面临着被动挨打,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还是要主动些,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当然,早起的虫儿就另当别论了,在这里不做讨论,都是自然现象,一物降一物而已。 弘毅觉得留加勒在上书房有些不合适,因为他现上书房的地砖破了两块,刚好是加勒所站的位置,怪不得刚才搀扶加勒的时候,就像在搀扶一块石雕,一块大大的石雕,非常重,敢情这破砖就是加勒的杰作,如果再下去,上书房的地面就会变得坑坑洼洼了,想要恢复,恐怕要费时费力,关键是弘毅喜欢节俭,重新装修,起码要动用朝廷资财,这些钱都来自老百姓,肯定不能让百姓肩膀上压上过重的税赋,这样才能做到勤政爱民。 上书房的地砖被加勒践踏成为一个垃圾场的说法当然有点夸张,不过,加勒闯祸了是有目共睹的,不过,弘毅很聪明,他就是不说,这是因为加勒救过他的性命,另外,加勒是盟国来的,是外国人,这些都可以得到皇上的赦免,没有罪,况且他只是踩碎了上书房的两块地砖而已,不足为奇。 加勒似乎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现弘毅皇上异样的眼光,略带点惊讶,再看脚下,果然碎了地砖,加勒心里明镜一样,他很清楚,走路要走快,地上才没事儿,一旦站在某地,只要有砖瓦或者大理石,都会遭殃,不是破就是损,总之,没有完整的,要想要完整的,还必须要小心谨慎才行,否则,就不肯完整。加勒本来就重,加上天使子,这个大的巨人,重量可想而知。但是,天使子会变成羽毛,可以避免踩碎别人家的地砖,可是天使子懒惰,依赖心太强,啥事都靠加勒,不愿意变来变去的,这事,一不小心,就促使了碎砖事件的生。 加勒说:“对不起,皇上,加勒闯祸了,请皇上惩罚加勒吧!” “不必了,现在战事吃紧,各国都在积极准备,不说去侵犯别国吧,最起码要懂得保护自己,要保证自己人身安全,还要保证能自由地呼吸。”弘毅说,皇上说的话,都很经典,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多谢皇上开恩,那么,加勒就走了。后会有期。”加勒说完,看看小鬼子。 小鬼子说:“请跟我来!” 小鬼子弓着腰退出去,加勒看了,觉得这是对天子的尊重,自己的身份是外国人,相当于使节,要懂得规矩,必须要像小鬼子那样去做,只有这样,才能树立皇上的威信,当然,皇上做得再好,也不能保证人人都满意。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相对满意就可以了,要想得到绝对满意,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啊! “你们退下去吧,但愿都顺利,朕期待着你的好消息。”皇上说着话,他俩听完了皇上说的话,都是低垂听,不敢插嘴,相当安静,然后慢慢退出了上书房。 小鬼子送加勒到了上书房的后门,对他说:“大侠,你想找我,就去茶楼,老地方见。要想求见皇上,由我带话给万岁爷,你就不用辛辛苦苦亲自送消息到皇宫了,当然,你若想找到皇上十分不容易,就是找到了皇上,皇上的时间也够呛,也要注意说话的方式和场合,在宫内,不能保证个个都对皇上忠心耿耿,要有高度的警惕性,一旦出事,将不堪设想,明白了吗?” 加勒觉得小鬼子的话太多了,不便插话,他下一步要去哪儿,就不会告诉小鬼子,一旦让皇上知道,后果会很严重,这个并非危言耸听。 可以想象,最大的障碍是什么?皇上不喜欢去青州,原因很复杂,主要一点,是他十分信赖西北大将军魏宏,有了魏宏,可以抵挡来自外国或者内地的战争或者骚乱。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还有一点,是皇上不想见到以前的三爷,这个家伙令人讨厌,皇上没有杀他,他不仅不感恩,反而得寸进尺。 第109章 青州 加勒离开了皇宫,要出城去见萧生王子殿下,他刚到城门口,就遇到了格桑,格桑拍了他肩膀,说:“加勒,你见到皇上了?” “见到了,怎么了?”加勒问。 “什么?你见到了皇上?”格桑有点不信。 “见到了皇上,现在正要去青州。”加勒说。 “皇上说什么?”格桑说。 “皇上十分关注我国的战事,并且已经周密部署,西北大将军魏宏正在调集兵马,准备随时策应我国,当遇到危险,立即出兵。另外八大将军也在原地待命,随时听候差遣。在调遣之前,加强练兵。”加勒说。 加勒一边说着,一边往前走,格桑紧紧跟上,要是论跑,他会跑得更快,要是论走,格桑还不行,连加勒都不如,加勒一走一个坑,有脚窝,因为他很重,格桑没有什么负担,但是徒手走起来,还是有一点困难,她说:“加勒哥,你慢些走啊,我撵不上了。” 加勒呵呵笑了,说:“你可真有意思,这么点度,你都撵不上,你的优势哪儿去了?” “懒得理你,你知道,我肯定不想和你比慢,要比,就看谁快,比慢我比不过你。”格桑说。 “可是,你的确比我慢啊!这我就不懂了,你是高手,我怕你好吧?”加勒说。 正在说着话,有人在后面喊:“快点,快点,我们要迟到了。” 他俩往后一看,是店小二追上来,加勒站住,问:“你们在干什么?我可不差你的茶钱,你是不是找错人啦?” “不是,你不差钱,我们要去青州一趟,进点货,刚好看到你们,就撵上你们,你们想不想雇辆车,要是雇车,我们一起去,这样可以省钱。”小二说。 “博士,我不坐车,我走路。”加勒说。 “你呢?”小二对格桑说,“你坐车吗?” “不用,谢谢!我走路吧。”格桑说。 加勒和格桑都不坐车,这个让小二感到很意外,不清楚他们是什么样的人,竟敢这样,显得有点意思,难道是两个人有恋情吗?因为孤男寡女,一路同行,况且要走远路。 小二见他们不雇车,也就不再要求,他说:“好吧,我先走了,再晚,真的要挨骂了,在家的时候,就被老板骂了,可能要迟到了。” “为什么要迟到?” “你不知道吧,我们和另外一个商人约好了,拿东西,他不肯到京都来,只在中间地点,也就是那个地方,就是青州,在那里碰头交货,如果去晚了,迟到了,他们就不等我们,会跟别人做生意了。真的让人很着急。”小二说。 “好吧,我清楚了,可是,我宁愿走路,只有走路,才最踏实。”加勒说。 “你们喜欢走路,你们在后面慢慢走吧,我们先走了。后会有期!”小二说。 小二回头一看,人不见了,只有加勒还在,他问:“还有一个呢?” “不清楚,她可能去了青州。”加勒说。 小二以为他在说胡话,笑了笑,没有再理会,就跑开了,他更想知道的,那个加勒到底和皇宫是什么关系,明显得很,那个常来喝茶听书的,是宫里人,这个瞒不过他,他和那个人有联系,一定清楚宫里的情况。 小二走了,加勒在后面慢慢走,正在走的时候,格桑出现了,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嗨,你咋走这么慢啊!走了半天,才走三十里,那个谁,谁,小二走了吗?” “走了,怎么了,你去哪里了?”加勒问。 “我去了道观殿下那里。”格桑说。 格桑说完,看到前面有扬起的灰尘,一条土路,伸向远方,有不少的树木,郁郁葱葱的,一些鸟欢叫着,从草丛里飞起来,消失在灰色的天空中。 加勒走过去,脚底下显出深深的脚窝,天使子又在蠢蠢欲动了,加勒连忙问:“格桑妹,你说,殿下那里怎么样?” 加勒跟萧生的关系,比跟大王的关系更亲密,说话更随便些,也更好打交道些。加勒关心萧生,萧生也关系加勒,格桑是在中间传递消息的,来往比较快。 格桑说:“这样吧,我告诉你,殿下进步很快,正在研习第二部心法。奇怪了,我来,你不问大王,偏要问王子,看来王子在你心目中的位置比大王还重要啊!” “是啊,大王比较威严,我心里徒然升起了恐惧心,不知道怎样和他打交道,王子倒随和,和我一起长大,亲如同胞兄弟,很仗义,有了这样的朋友,非常好,非常厉害,非常惬意。我很满足。”加勒说。 “你的意思是什么?”格桑说。 “我没有什么意思,大王有什么新的指示?”加勒问。 “有,他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就是要你去青州了解一下情况,看看那里有没有什么异常。大王初步怀疑到那个地方,只是没有确凿的证据,先摸摸底再说。”格桑说。 “我清楚了,好吧,我很想知道,大王到底是怎样想的。”加勒问。 加勒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小二平时都很忙,在茶楼里是一个不可缺少的人物,怎么突然要到青州接货呢?送货人为什么不去京都? 他想到这里,看到灰色的天空渐渐变得明朗,越来越亮,他想如果能够参透一些人心就好了。在这里,人心最难参透,人心最难捉摸。 格桑说:“大王怎样想的,我不知道,我只是传递消息,这是没办法的事。说实话,我很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可是,大王不告诉我,我也没办法。” “这些话完全是废话,其实,我们都是为了弯刀族人,不要别人来侵犯,如果敌人踏入我们的地盘,我们一定要将他们消灭,绝不手软。”加勒说。 “加勒哥很厉害,就是来了再多的敌人,你也能对付,即便来了千军万马,你也能将他们全部赶出我们的土地。”格桑说。 “哪里,哪里,我的力量有限,不过,我有着爱心,我会将敌人全部消灭,谁来灭我部族,我先要灭掉谁,绝不手软,这叫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脚还脚,以手还手,一定要将敌人全部剿灭,还我们一个好的天地,让我们重新归回和平的时光。”加勒说。 格桑告诉了殿下的情况,然后去了另外一个地方,又说了大王的情况,他想知道的都知道了,格桑就离开,加勒很高兴,走起来也飞快,走着走着就累了。 他坐下来休息,天使子从他手上下来,在地上变成了一头牛,说:“大哥,你累了,歇息歇息吧,坐在我背上。” 加勒说:“算了,算了,我走路还踏实些,不想骑牛。” “哪里是牛,我是天使子,牛是我变的。”天使子说。 “我知道,可是你不要跑得太快,我想跟在小二后面就可以,不要让他看到我,我能看到他就行,只要不走丢就行。”加勒说。 “这个没问题,走吧,跟着他们,绝不走丢。”天使子说。 加勒说:“我好渴,有没有水呢?” “我也渴,稍等一下。”天使子说。 然后变成了巨人,高耸入云,用手抓了一把云彩,握在手心,然后再变回来,手心里的云彩变成了清水,他的手很大,捧给加勒喝,加勒不客气地喝了,喝完了,抹抹嘴说:“真好喝,行了,喝饱了,你喝吧。” “嗯,这是高天之上,云端上的水,绝对的干净。”天使子开始咕咚咕咚地喝水,然后说:“这是天河的水,变成了云,我抓了云,给你喝,我也喝,非常可口,非常甘美吧?”天使子说。 “是的,是的,行,这件事你做得好,以后想喝水了就找你啊,不过,我担心到了闹市区,渴了怎么办?”加勒说。 “你不知道啊,在闹市区还用得着到天上取水吗?家家户户都有水井。”天使子说。 “这倒也是,我怎么没想到呢?”加勒说。 “也是,你还有办法的,可以从地里找水,要知道,地下有很丰富的水。”天使子说。 “我明白了,你可以找当地土地神送水过来,我很清楚这一点。”加勒说。 “好吧,快走吧,我们去吧。来,还是骑上,你骑着牛,别人不会怀疑,你要是一个人走,会让青州官兵怀疑的,你放心,我不会过他们的,我要不紧不慢地跟在他们的后面。”天使子说。 “你小点声,快,喝完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不要大声说话,免得让他们现了。”加勒说。 天使子喝了水,然后俯下身子,浑身一哆嗦,变成了一头牛,刚才是黄牛,现在是黑牛。 加勒很好奇,连忙问:“怎么换了外套?” “你说什么?”天使子问。 “刚才是一个黄牛,现在是黑牛,刚才的牛角小,现在的牛角大。是什么原因?”加勒问。 “是这样的,我觉得黄牛那种黄色太显眼,容易被人现,黑牛不显眼,还是比较安全的。”天使子说。 “嗯,你长大了,不错,知道保护自己,其实,君子容易躲,小人却难防。君子来明的,小人来阴的。”加勒说。 “走啊,要不然找不到他们了。”天使子说。 加勒上了牛背,说:“走吧!” 加勒扶着牛角,跳上了牛背,然后抓住牛背上的毛,天使子说:“快,轻点,松手,不会掉下来的,放心,把我抓疼了,我就受不了。” 加勒听了,赶紧送了手,说:“对不起,对不起。” 赶紧送了手,然后看着远方,远处一片烟雾,朦朦胧胧的,看不太清,他说:“走吧,赶紧撵上去,青州离这里不太远了吧?” 第110章 跟踪 眼看着快要咬上了他们,加勒现他们不见了,于是他对天使子说:“变成一只老鹰吧,看看他们在哪里?” “好的。”天使子说完,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只老鹰,翅膀伸开,就有两三米,加勒仍骑在上面,看那老鹰腾空而起,加勒睁大眼睛到处寻找,最后在一个地方找到了,他们正在小树林埋锅做饭呢。 店小二对于做饭非常熟悉,只见青烟弥漫,肉香直上云霄,他带来了腌牛肉,加了佐料,经过沸水煮开,香气扑鼻。加勒说:“好了,我知道他们在哪里了,下去吧,别让他们知道了,如果知道了,那就暴露了自己,很是麻烦。” 天使子听了,就俯冲下来,在离树林不远的地方,降落在地,变回原形,仍是一头黑牛,黑色的水牛,牛角弯弯,又比较宽大,这么看来,变成黑牛还是有好处,在牛的背后,是黑松林,牛本身就黑,陪衬着黑色的背景,从外面看,看不到牛,但是听得到牛的喘气声。 加勒说:“你的呼吸太急促了,声音大,动作大,容易暴露目标啊。” “这个我也没办法,谁让我个子大,嗓子粗呢,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天使子说。 “有办法,赶紧捏着嗓子呼吸吧,要不然,我们就被现了,你看这里的草又不多,没办法藏身啊。”加勒说。 “呀哎,我们两个,可以打败千军万马,还害怕那两三个蟊贼吗?”天使子问。 “这个你就不清楚了,我实在告诉你,搞明的,我告诉你,我们都不怕,搞暗的,实话告诉你,你我都还要小心对付那个人,那个小子不简单,他是一个非常狡猾的人,我就是奇怪,他这是去青州要干什么?”加勒疑惑地问。 “不太清楚,他肯定是要去那里有事。”天使子说。 “是什么事?”加勒问。 “现在不知道,绝对不是他们说的那么简单,要是去接货,肯定有问题。”天使子说。 “什么问题,到那里接货,会有什么问题?”加勒问。 “我说不到,只有去了看看再说。”天使子说,他故意捏着嗓子说话,让气流从鼻子根部出来,尽量让气流不太夸张,让所有的人都不容易觉有这个人存在。 加勒也不太清楚怎么回事,就说:“好吧,只有边走边看了,要见机行事。你看,他们开始行动了。” 加勒躲在草丛里,偷偷地看着远方,店小二他们吃了饼子,喝了牛肉汤,然后收拾炊具,说不定以后还要用,他们将东西搬上了车,车开始开始慢慢地往前。店小二不想在店里投宿或者吃饭,原因非常简单,就是他懂得店里的规矩,店大欺客,特别是对外地人,特别地苛刻,吃饭、住宿都得小心,小心被店家欺负。 开茶楼和开饭店都差不多,都是要欺客的,不欺客不可能赚到钱,这就是行业内不能说的秘密。小二很谨慎,他最清楚这些情况,不会轻易在半路住店投宿或者就餐,他知道很多客死他乡的,都是因为贪图方便,在路上遇害,要判断一个人是好还是坏之前,先要假定他为坏人,好人只是坏得不明显而已。 他们上车起行,加勒和天使子紧紧跟上,当然,离他们不远,否则就容易被现,问题出现了。 加勒说:“怎么走着走着感到饿了呢?” 天使子说:“你还说我吧?快,我们往前走,说不定能逮到一只兔子或者一只梅花鹿,鹿吃不完,兔子还能将就将就,最好是吃一只兔子,管饱,你也别管我,我吃鸟蛋的问题,非常容易解决,到处都是树,树上的鸟窝也多,我可以解决鸟蛋的问题。” “好吧,我承认我错了好吧?你总该满意了吧?”加勒说。 “嗯,这样吧,你说你要吃东西,想吃的话,我让土地神给送一个过来,免得你辛辛苦苦地去抓,再说,你这么笨,能不能抓到还是一个问题。”天使子说。 “你说的是什么意思?”加勒有点生气了,“你说我笨?我哪儿笨了?快说!” “你跑不动,我说这个,你跑不过兔子和梅花鹿的,明白吗?”天使子说。 “我跑不过兔子,但我的石子比兔子快啊,我不用撵兔子,可以打死兔子。”加勒说。 “这个我知道,可是,未免太残忍,不如这样,我让当地土地神送兔子给你吃怎么样,想必比血腥杀戮要好得多吧?”天使子说。 “可以啊,有人送,我当然没意见,只是无功不受禄,凭什么指挥土地神?土地神是我们的什么?”加勒问。 “这个是职分的要求,没有办法,说老实话,我也不想麻烦土地神,可是,没人是全能的,多少都会遇到难处,遇到难处,就要求助别人,求助别人,不丢人,不懂装懂才丢人。”天使子说。 “好了,好了,别讲大道理给我听了,我快要饿死了,你用什么方法都行,前提必须是要让我吃饱肚子。”加勒说。 “好,等等吧。”天使子说。 只见黑牛用蹄子在地上踢了两下,一位小老头从地里钻出来,飘扬的白胡子,脸面却像三岁儿童的样子,他说:“好吧,我得罪了你,你想啥时候踢我,就啥时候踢我,我命里犯了你什么没有?” “少废话,人不在困难的时候,找你干啥?你官不大,还喜欢牢骚,看来,你不想升迁了吗?”天使子说。 “你开玩笑吧,天使子?我这么一大把年纪了,今年都九百九十八岁了,还往哪里升迁啊?我爸爸今年一千九百九十八岁了,还在地下工作,安排我在这里,生活得挺好,挺安静的,挺惬意的,你让我出来干什么?从你一踏进我的地盘,我就害怕得要死,这不,担心的事还是生了。”土地神说。 “你担心啥呢?”加勒问。 “我担心的是,别人找我要东西,要知道,我面子薄,不喜欢求人,害怕被拒绝,一旦拒绝,多么没意思,这是怎么回事啊!”土地神说。 “没意思的事挺多的,不单单是这一件,你想想看,你在这里多寂寞啊,只要天官不来巡查,你就没事,一直活着,多没意思,没有人知道,也不被别人纪念,就这样再活一千年,又能怎样呢?”天使子说。 “哦,明白了,明白了,你是说,我还有用?”土地神问。 “是人都有用,何况你还是神呢。”天使子说。 “我明白了,你是在抬举我,我还以为我在这里终其一生,再也没有什么建树了呢?”土地神说。 “哪里,你大小还是个神,既然是神,你就要小心,神的职分是不用得到的,你要珍惜,既然是神,就要做一些见证,让神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当然,神是救苦救难的,并非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的,不要小看自己的职分,你的现在,是非常难得的,需要付出辛苦,付出努力,还不一定能得到回报的。”天使子说完,脚又踏了踏地面。 “哎呀,你是我的爷好吧?我被你踩痛了,你再踢我,我就要上玉帝那告你了。”土地神说。 “你太搞笑了,你去玉帝那,我不拦你,只怕你还没去,我就把你踩扁了,你看看后果,哪个更严重?”天使子说。 加勒心想,县官不如现管,在现在,要想占到优势,还必须要懂得变通,不能一条道走到黑,走到黑的话,就容易出现问题,这么说来,应该更需要双方协助,不能生冲突,否则就很麻烦,最后弄得两败俱伤,还让玉帝看出他们不好来,不管是告人的,还是被告的,都不是好东西,要罚都一起罚,关键是有时候到不了那个时候,就完蛋了,呜呼哀哉,很是麻烦,魂魄幽幽而去,打入十八层地狱,那就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地下工作者了。 土地神害怕了,见天使子这么厉害,也就低头了,不敢再说什么,天使子见土地神不说话,连忙说:“去吧,去,快去,送兔子,我哥要吃兔子。” 土地神说:“知道了,别着急,我这就安排。” 土地神口中念念有词,不一会儿,土地裂开了一条缝,从里面慢慢升起来一个荷叶,荷叶冒着热气,有香气冒出来,加勒吃过兔肉,他赶紧上前,打开荷叶,把手烫了一下,他立马往回一缩,说:“好吧,算你狠,快点凉啊,我饿得心慌啊!” 他看着土地神,土地神笑眯眯地捋着胡须说:“这是最好的野兔肉,放心,已经加工好了,在地下厨房做好的,我有专门的厨师,做了这些吃的,就是为了招待来往的客人。你不踢我,我也会提供,只要你喊一声,我就会来,干嘛要动手动脚的呢,动动嘴不行吗?我又不是坏蛋,干嘛这么对待我?真是的,委屈死我了!” “哦,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你这人,不是我不尊重你,是你不识相,明知道我们来到你的地盘,不出来打招呼,偏偏要等我了脾气你才露面,为什么回避?为什么不敢见我们?我们渴了,没有水喝,你在哪里?害得我只好伸手到天上去取云彩回来,变成水来喝。你怎么不及时出现呢?还说照顾我们客人,真是一派胡言。”天使子说。 “你冤枉了小老儿了,说实话,我当时在打盹,你知道,人越老,就越瞌睡,就是神仙,也有打盹的时候,你总不能天天让小老儿眼睛瞪得像铜铃似的,盯着来往的客人看吧,我又不是铜狮子,我是活的,明白吗?”土地神说。 第111章 沉睡 土地神说了这话,让天使子感到好气又好笑,普通老人一老,就很少瞌睡,俗话说,三十岁前睡不醒,三十岁后睡不着。 中这土地神这一把年纪了,还睡不醒,看来,他只是普通人的三十岁前的样子。 天使子本来想打土地神一顿,考虑到加勒踩在地上,天使子踏在地上,就等于在惩罚了土地神,也就没有继续加压,土地神也巴不得他们快走,这两个家伙,都惹不起,告状到玉帝那儿,也告不响,告不赢,还容易得到马上来的报复,反正一方土地神守护一方,又不能跑,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在这里要呆到变成石像才结束。 算了,打架斗殴是小孩子玩的,现在都长大了,想要玩,要等一段时间,等到了一定的时候再说,那就是返老还童的时候。 “好吧,感谢你,你给了我兔肉,香喷喷看得见,简直太好了。”加勒说。 “不用谢,不用谢。”土地神说话,声音都开始抖起来了,他担心这两个混小子,不知道会不会突然变卦。 他们年龄都差不多,土地神可能看上去比较老一些,但他个子小,又长了一张娃娃脸,比较圆润,红扑扑的,看得出来,就是一个小孩。小孩遇到小孩,不打架才怪。但是,加勒和天使子都比土地神大一些,在形体上看得像个大哥,其实,土地神想要一些东西,这东西就是平安。这两个混小子恐怕要夺去他的东西,目的是官大一级吓死人,再就是,天使子的出身高贵一些,是天使的儿子,土地神是神,可是在地下工作,这就没办法了,出身决定命运,谁也无法改写。 加勒打开一层层的荷叶,看到了兔肉,娇嫩酥软,香气扑鼻,尝一口,入口即化,味道非常鲜美,吃起来非常舒服,他说:“好吧,好吧!你提供的兔肉救了你,你走吧,如果有需要,我们再找你。” “好的,多谢,多谢,再见!”土地神说着,然后一翻身,头朝下,钻了进去,刚才还平整无损的土地,裂开了口子,土地神进去后,地皮又合拢,看不到任何痕迹。 加勒说:“走吧,走吧,天使子,已经耽搁了时间,不走,恐怕就走丢了。” “你还没吃完,怎么走?”天使子从加勒的立场考虑,问道,他担心加勒没吃好。 “看你说的,我告诉你啊,我可以边走边吃。”加勒说。 天使子听了老大说的话,二话不说,摇身一变,变成一头黑色的水牛,俯下身子,前蹄跪地,让加勒跳上了牛背,正在此时,黑水牛站了起来,脚底生云,向前飘去。 刚才土地神的态度还行,没有继续踩轧他,天使子给了那小老儿一点面子,看在兔肉的份上。 加勒在牛背上吃着香喷喷的兔肉,天使子在地上飘,跟着那几个家伙,加勒吃得高兴,只差唱起歌来。突然,一只老鹰直冲下来,奔着加勒而来,加勒感到有一股气流,向他冲击,他立刻站起来,往天上一看,那老鹰飞来,眼看就要冲到加勒面前。 加勒赶紧站起来,在牛背上对天使子说:“快,起飞。” 那天使子听了,立马腾云驾雾,那水牛竟然搅动着尾巴,四蹄腾空,云彩不断涌来,那老鹰见水牛会飞,还是第一次见,当时就傻了,在地上蹲着,看着天空,看那水牛还有什么本事,水牛只是听了加勒的话,只是叫飞,他就飞,没叫干别的,也就不能干。 这时候,老鹰终于现水牛只会飞,不会还击,也没有别的本事,就站起来,展开翅膀,扑腾腾地飞起来,直接冲向水牛,因为它的目的没有达到。 加勒现从下面来了个黑影,冲着他飞来,水牛个子大,他转方向比较困难,那老鹰飞上去后,从加勒背后袭来,加勒一只手抓着牛背上的毛,另一只手紧紧抓着兔肉,很明显,那老鹰不是来抓加勒,是来抓加勒手里的兔肉。 加勒弄清楚了老鹰的意图,对天使子说:“不好了,不好了,老鹰要抢我的东西。” “你吃饱了没有?吃饱了就丢给它,那老鹰非常讨厌,也不说话,搞突然袭击,讨厌。” “好,我吃饱了,可我想留着下次再吃。”加勒说着话,那老鹰直接飞来,加勒将兔肉往背后一藏,那老鹰飞过去,扑了个空。 它不甘心,折过身又来扑食,天使子说:“你在逗它玩吧,快,丢掉吧,别因小失大,它想吃,就给它,留到下次吃就不好吃了,要吃,再找土地老儿要,他敢不给吗?” 正在这时候,加勒说:“好吧,再见了,兔肉!” 只见他把兔肉狠狠地往远处一扔,那老鹰眼睛挺尖的,一眼就看清楚了它的目标飞出去,于是直接飞扑上去,嘴巴没有张开,而是跟平时一样,上嘴唇包着下嘴唇,眼睛瞪得圆溜溜的,让人永远猜不透它在想什么。 它伸出了利爪,像抓活的兔子一样,像兔肉飞奔,眼看那兔肉就要掉在地上,那老鹰的利爪就把香喷喷的兔肉抓住,然后没有停歇,继续扑腾着翅膀,老鹰抓着兔肉向蓝天上飞去。 加勒看老鹰飞走了,说:“不是考虑到它有孩子,我肯定要用石子取它的性命,可是转念一想,算了,不行,因为,打死了它,就等于打死了一窝小老鹰。” “为什么?”天使子问,然后从空中慢慢地降落下来,继续踩着云彩,在地上慢慢地飘行。 “不为什么?你看,老鹰一般都吃活的兔子,这只老鹰很聪明,看中了我吃的熟兔肉,很显然,它是抓了兔肉回去给它的孩子吃。一般来说,一窝老鹰差不多有两只,多了也养不活,老鹰一次大概只能孵化两只小鹰,并且将两只小鹰养大。”加勒说。 “哎呀,如果没有小鹰,是鹰蛋就好了,那我就能美食一顿了。”天使子说。 “快跟上他们,等到了青州,想吃多少都吃得到,在青州,像京都一样,也有很多的鸟蛋。”加勒说。 “你别骗我了,在青州吃鸟蛋,还不如吃鸡蛋,可是,在青州想要吃到一顿不错的鸟蛋,还必须上房檐,才有吃的。”加勒说。 “为什么?房檐上有鸟窝吗?”天使子问。 “没错,青州的鸟窝不在树上,因青州靠北一些,冬天来得早,去得晚,树木芽很晚,又很早就掉树叶子,没有办法来保护小鸟,但是,青州有个好处,就是房屋高大,有的房子,像王府的房子,比他们家的树木还高,这样,鸟建鸟窝一般在房檐下就行,不必那么辛苦地在树上搭窝了。”加勒说。 “哦,那有什么鸟?”天使子问。 “什么鸟都有,以燕子居多。这是我偶然现的,燕子非常轻盈,就像格桑妹妹,动作非常轻盈,来去都自由。”加勒说。 “哎呀,我知道了,你在想念格桑吧?”天使子说。 “没有,我怎么会想她?她是我妹妹,没有那个心思。”加勒说。 “不要不承认了,想就是想,不想就是不想,想都想了,还怕说出来吗?”天使子问。 “嗯,是的,我本来是不想的,可是,现在已经到了人生的青年期,有时候还是会想,但是,她是我妹妹,我要保护她,就打消了念头,再说,她很厉害,我笨,根本追不上她,她轻盈如同小燕子,飞去飞来的,捉摸不定,就如同人心,沉浮不定。”加勒说。 “这就对了嘛!想就是想,不想就是不想,这是真的,这才是真正的男子汉。明明心里想,嘴上却不承认,那叫什么?那叫虚伪,明白点说,人需要坦诚相待,只有坦诚,才会交到好朋友,只有种下真实的种子,精心培育,才能长出真实的果子。”天使子说。 天使子说完,加勒的脸就红了,他说:“快走,快走,别掉队了,那些家伙,狡猾着呢,一会儿就不见了,平时都不住店的,这时候,更是小心,我总担心醒着的是他们,睡着的是我们。” “不会,不会,我睡觉的时候变成猫头鹰,睡着了,眼睛却睁着,这样,他们就以为我醒着,不敢拿我们怎么样的。”天使子说。 “你变成猫头鹰,我会吗?”加勒说。 “你不会变,可是,你有力气,可以说,天底下,在人的系列里面,还没有谁打得过你,你这么厉害,睡着了也没人敢动。”天使子说。 “这是知道的人会怕,不知道的,就不会怕,可能就会让我们陷入网罗,集中优势,各个击破,将我打败。”加勒说。 “哎呀,老大,有我帮你你还怕啥呢?你对我没有信心吗?万一不行,我找我爸爸去,他肯定会出手相助的,不能见死不救的。”天使子说。 “兄弟,你跟着我,冒死做事,为了人类的和平和安宁,这是在做好事,为了实现人间正义,理应受到天苍玉帝的支持,哪怕再狠的妖魔鬼怪,我也不怕,再说,有你支持,我更不怕,一定会将敌人置之于死地。好了,好了,快,你看,前面就是青州城了,我再熟悉不过,赶紧,不要掉队,跟着店小二他们,别走丢了。”加勒说。 前面巍峨的城墙,十分坚固,这是中原国西北部的大门,但是城门是整个青州城最薄弱的部分,要想攻打,从城门进去,是最容易的。但是,城门的卫兵往往最多。 加勒说:“停下,我们不能这样进城。” “怎么办?”天使子问。 “你还是到我手上来吧。免得目标太大,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加勒说。 第112章 接头 远处的店小二站在门口排队,准备接受卫兵的检查,看来,最近邻国即将生战事,边关城镇也加强了防卫,担心有敌国的奸细混进城,对进城的人,格外严格审查,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加勒的口音和青州的口音相类似,毕竟上次来过,都很熟悉,他让天使子变成了指环,在加勒的手指上,加勒又变得沉重,他对天使子说:“老弟,到城门口的时候,要小心,不要让我露出破绽,特别是脚底下,走过去,就会留下深深的脚印,还有,有青石青砖的地方,就有破碎的,这样就麻烦了。” “放心,老大,到了再说,我呢,就克服一下困难,变成羽毛,不给你留下麻烦,还有,你不要负担太重,在这时候,就需要心态放好一点,万一过不了关,我们就飞进去,这也难不倒我们,你说好吧,老大?”天使子说,他倒很看得开,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叫“天无绝人之路”。 正说着话,加勒远远地看着前面,轮到卫兵检验小二时,小二从怀里掏出一块亮闪闪的东西。 加勒在后面偷看,那卫兵接过那亮东西一瞧,马上一挥手,让小二他们进去。 城门守卫官连连向小二鞠躬敬礼,非常敬畏,双手将那个亮闪闪的东西奉还,小二接过那个亮东西,然后离开,一行人进入到城里面。 加勒见他们进了城,马上跟过来,天使子很聪明,悄悄地变成羽毛,悬挂在加勒的衣裳穗子上。 加勒走到卫兵面前,卫兵看加勒很普通,老实巴交的,就是典型的一农家男青年,没啥异样,就摆手让他进城。 出城的人,在左边接受检查,是两个通道,城门两边,站着两排的卫兵,准备应付随时生的紧急事件。 加勒通过了检查,天使子很清楚,变成羽毛的确让天使子喘不过气来,立马变回指环,重新上了加勒的右手手指,加勒顿时感到身上很重,不过,走路不觉得沉重,加勒是大力士,就是再加一个天使子,他也能健步如飞,非常轻便,但是,脚下的路就有些受不了,那些青石板突然断裂,出了“咔嚓”一声响。 加勒心想,完蛋了,这可怎么办?他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看看卫兵们有什么反应,但是,那些卫兵仿佛听到了什么,刚要过来查看,可没想到,从城里出去的人有人在大喊大叫:“凭什么不让我出城?凭什么?我要出去,我要出去!” 大家一看,是一个小伙子,他在城门口出城检查处那手舞足蹈的,在质问那些守城卫兵。 “接到上峰的命令,严格控制进出城人员,现在对进城的限制不严,对出城的限制要严。”卫兵解释。 “为什么?为什么要限制出城?”那小伙子继续质问。 “你不懂吗?邻国战事在即,现在人丁到处稀缺,打仗离开了人,就没办法。城内的人越多,越能保护这座城;城内的人都全部走了或者大部分都走了,还打什么仗?”卫兵解释说。 “可是我符合出城的条件啊!为什么不让我出城?”那小伙子说。 加勒管不了这么多,还好,他的吵闹遮掩了他踩破青石板的声音,无形中救了他,他继续朝前走,远远地看到了店小二,他正在往前走,不知道朝哪个地方走。 只要跟着他,就没问题,另外,还要查一查,那个信使是什么人?到底是干什么的?谁谁派出去的?只要在青州城打听,应该没错。要知道,在整个中原国,还没有一个城以青开头的,这个范围就缩小了,完全可以从这里着手。 小二很聪明,故意绕着街道到处乱跑,跑了几圈,还不停,加勒说:“这小子可能在摆脱尾巴,那好,我上房顶,看看你怎么走?” “老大,我也是这么想的,真好!你上房子吧,我变成羽毛。”天使子说完,立刻忍痛变成羽毛,他非常难受,说:“老大,看准了啊,不要让他们跑丢了。” “放心吧,这些家伙,一定逃不出我的手掌。”加勒说着,看准了街边有一棵树,噌噌噌,就爬上了树,然后往房顶上一跳,就上了房,看看远处有王府的宫阙,再看看,这里的街道巷陌很是复杂,如果跟在他后面,可能就有问题,永远也跟不上啊,主要他们熟悉这里的分布。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他们再厉害,也没想到高处有人,人在高处,就会看得较远。加勒上了房顶,看到小二还在街巷里转圈子,心里觉得好笑,这家伙,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怎么不往天上看看呢?人都埋头走路,却不管前程,看来,是在想怎样才能达到摆脱跟踪的人的目的,却不想想,跟踪的人早已经上了墙、上了房,在暗处盯着他们看,他们还以为自己的计策十分巧妙呢。 加勒看着他们转了几圈,然后朝王府的方向而去,他们可能料到已经摆脱了尾巴,没有人跟踪了吧!朝前走,就是到王府的专用街道,在街道口,站立着卫兵,闲杂人等不得进入。 站岗的士兵看了小二他们一行,喝令:“站住!” 小二一愣,卫兵指了指牌子,上面写着告示“非常时期,进出王府需要特别通行证或者其它证件,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违令者,送交法办。此布。” 小二笑着说:“官人,小的学识浅薄,不识字,还是你帮俺念念吧。” 那卫兵一字一顿地念了,然后说:“没有证件,不准进。你有吗?” 小二笑着说:“啥证件?你看这个算不算?” 小二说着,从怀里拿出一块亮东西来,递给了卫兵。这次,加勒看清楚了,那是一块金牌,也是令牌,比通行证还厉害。 那卫兵拿过金牌一看,顿时傻了眼,立刻鞠躬,点头哈腰地说:“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快,快快有请!” 他说完,做了个手势,将金牌奉还给小二,小二带着人走近街巷,卫兵重新站好岗。 加勒对羽毛说:“好吧,我相信你一定能行。走,跟上,带我飞过去吧。” “好嘞,刚好我现在想舒展舒展筋骨,走吧,我变成一只蝙蝠吧。”天使子说。 “不行,哪有白天飞蝙蝠的,很容易被人现。还是想想别的。”加勒说。 “是你让我飞过去,除了老鹰、蝙蝠还有什么可以飞过去?”天使子问。 “能飞的多了去了,像燕子、黄莺鸟、猫头鹰、鸽子、鹞子、乌鸦、喜鹊、八哥、画眉鸟、还有很多的东西,多得不得了,最普通的就是麻雀了,你啥不能变?偏偏对蝙蝠感兴趣?”加勒说。 “哎呀,你不知道,那些鸟不算啥,白天飞来飞去的,靠太阳照亮大地,大地有光明,才看得清楚,那在光天化日之下,飞来飞去,不算什么,关键是那蝙蝠,在晚上飞,还撞不到房子、树还有墙壁,这就是本事了,要知道,太阳管白天,月亮管夜晚,当然,夜晚出来的东西会更厉害。在鸟中,要算猫头鹰还行,在兽中,要算老虎厉害,在半鸟半兽中,算是蝙蝠厉害。”天使子说。 “好了,别说了,你看,小二他们走远了,快点追上去,要不然,就追不上了。”加勒着急地说。 “不用担心,他们在我的眼皮底下,一举一动,我都看得清楚,毕竟我吃了那么多的鹰蛋,练就了一双慧眼,千里之外,都历历在目,看得清清楚楚。”天使子说。 “别吹牛了,我就不信,你能看到千里之外的东西。”加勒说。 “信不信由你,我们走吧,你看我的吧,你也不轻,刚才提到老虎,老虎的师傅是猫,不如我变成一只猫,我们跟踪着那个小二。”天使子说。 “你会变猫,猫再大,也没有老虎大,我怎样才做得到,我不会变,骑着老虎去王府,岂不是自投罗网?”加勒否定了他的方案。 “那怎么办?”天使子问。 “你想不想变成羽毛?”加勒问。 “不想。”天使子斩钉截铁地回答,他最担心变成羽毛,不得自由,憋屈得难受。 “那么,你想不想变成翅膀?”加勒问。 “好啊,我非常喜欢翅膀,行,这个没问题,绝对没问题,说,谁要翅膀?”天使子问。 “我啊,我现在就恨不得飞过去,只恨我没有翅膀,你就辛苦一下吧,变成翅膀,带我飞过去,我呢,就不用骑着猫到处跑了,你要记住,在地上跑的时候,是我没有力气的时候,需要得到力气,只要每天都接触地面,我就会有元气,没有接触,就没有元气,也就没有力气了。”加勒说。 “这个我知道,老大,我们去追赶小二吧,别在这里磨嘴皮了。”天使子说完,摇身一变,变成一对翅膀,安在加勒的后背上,翅膀说:“老大,快飞吧,你想去哪儿都行,我听你的。” 天使子变成了翅膀,加勒心里想什么,就指挥着翅膀,翅膀开始不停地扇动,加勒显得笨手笨脚的,一下子掌握不好,蹬掉了两片瓦。 那瓦片“啪嗒——”一声掉在街巷的地面上,加勒说:“不好,不好!” “老大,不用着急,瞧我的!”天使子说着,突然腰身一变,从黑色的翅膀变成了白色的猫,在房顶上盯着底下的街巷,那卫兵被掉落的瓦片吓一跳,赶紧拔出刀来,喊道:“快,有刺客,小心!保护三爷,保卫青州!” 看来,三爷给他们洗脑了。 第113章 野猫 卫兵严阵以待,抽出宝刀,拿着长矛,眼睛瞪得老大,仔细一看,是瓦片,他们被三爷洗脑,名义上保家卫国,实际上为了三爷,有三爷就是家国,保卫三爷就是保卫家国。 他们抬头一看,现一只白色的猫,瞪着铜铃一般的眼睛,闪着绿光,盯着他们看,卫兵这才弄明白,原来是野猫,卫兵冲着白猫喊了一嗓子:“好啊,小家伙,吓死我们了,快,滚吧,再不滚,一箭将你射下来,看你还到处撒野不?” 天使子一听,哈哈一笑,当然,笑声出来就是猫的喵喵声,跑了。 白猫一跑,卫兵就收了武器,回到原位,继续站岗放哨,加勒伏在暗处,待天使子跑回来,对加勒说:“快,他们走了,我们也该走了。” 加勒才缓过劲儿来,长舒一口气,说:“哎呀,憋死我了,也不知道那些蟊贼是怎么当的?心理素质非常好啊!” “哎,别说了,赶路要紧,已经耽搁了,那个小二已经消失了。”天使子说。 “好,快,快,跟上,跟上,看看他们到哪里去了。”加勒说。 天使子变成了一对翅膀,重新安在了加勒的背上,加勒飞了起来,翅膀是他兄弟变的,就像自己的手臂,非常听话,伸缩自由,他飞出去后,天就黑了,周围一片漆黑,只看见街巷里有灯光,有灯笼,有马车、轿子,打着灯笼的行人。 再就是万家灯火,渐渐亮起来,这样刚好,可以遮盖他们,掩护他们,不被别人注意或者现。 有了翅膀,加勒也离开了地面,身轻如燕,很快就现前面有人影,不是他们几个是谁?借着王府门口的大红灯笼,看得分明,小二早就改了在茶楼里的谄媚之态,变得耀武扬威起来。卫兵看了令牌,果然顿生畏惧,让他们进去了。 加勒一见,赶紧飞起来,飞到了王府的宫门顶上,继续观察小二的去向。一 在二门上,小二的随从被拦住,小二遵从王府的规矩,也就没说什么,留下就留下,没什么。 到了三门上,小二被搜去了宝刀、匕,小二当然没意见。加勒看看小二已经到了二门,看样子,还要到三门,加勒就飞到了第三座宫殿,再往前,就是王爷的寝宫。 但是,小二到了第三个门,就转了方向,到了另外一处,就是书房,议论要事的地方。 小二前面走着一人,提着灯笼,后面跟着一人,也提着灯笼,看得出,是两个家丁,小二走中间,越往前走,背越弯,底气越不足。加勒看了,心里暗暗笑着,这家伙,看来是想要在三爷面前邀功请赏了,现在开始练习着怎样说话。 “请!”前面的家丁指着书房,在转弯的地方,对他说,小二点点头,看来对家丁还算客气,然后他们到了书房门口,家丁在外轻轻叩门,然后小声喊道:“三爷,人到了。” “进来吧!”里面传出了三爷嘶哑低沉的声音。 加勒听过三爷的话音,很清楚,只听得门吱呀一声打开,他进去后,门关上,两个打灯笼的家丁守在门口,一左一右,看起来非常威严。 加勒扇动翅膀,飞过去,轻轻落在书房的房顶上,收了翅膀,对翅膀小声说:“天使子,我的好兄弟,快,我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你想想办法吧。” 天使子变成了指环,对加勒说:“这样吧,我变成蜘蛛,拉一根线下去,你在这里,听这个盘子吧,声音都在盘子里。” 天使子摇身一变,一个黑色的盘子在加勒手里,另一端是一只小蜘蛛,然后在盘子里走了一圈,然后下了,盘子上粘着一根丝,加勒将盘子放在耳朵上,说:“啥都听不到。” 蜘蛛说:“我还没下去呢。 ” 加勒一听,的确如此!小蜘蛛还在盘子上吊着呢,看起来,小嘴巴一动一动的,显得有些小愤怒呢。 加勒轻轻拨开瓦片,露出了一个洞,里面透出一些光来,加勒往下一看,看到了小二跪着,三爷坐着,当然,三爷是站不起来的。好像在汇报什么工作,就是听不清楚。 加勒对小蜘蛛说:“快,兄弟,下去。” 那小蜘蛛拖着长长的丝线,往下坠去,加勒赶紧将盘子贴在耳朵上,果然,声音越来越清楚,越来越清晰,甚至连呼气吸气打屁打嗝的声音都听得清楚。 “三爷,小的打听到了皇上已经密切关注弯刀族部落的战事,并且在调动一些兵马。”小二说。 这是小二的声音,加勒很熟悉,原来这小子暗地里已经投靠了三爷啊!怪不得这小子总是很喜欢打听事,原来是一个三爷安插在京都的眼线,是三爷的眼睛,密切关注着京都皇帝的动向。 “你说说看,弘毅准备怎样部署。”三爷说。 “是这样的,据来自南方的人说,他让八大将军原地待命,随时准备起兵,听候调遣。”小二说。 “这个我知道了,我不关心那八大将军,我只关心西北王,魏宏将军怎么办?”三爷问。 “什么?魏宏?”小二很惊讶。 “你有所不知,西北大将军魏宏,一个可以对抗所有大将军,这是皇上的利器,所向披靡,是皇上着重培养的,也花了朝廷的绝大部分军费,装备精良,兵强马壮,是皇上的心腹,只要把西北稳住,全国都稳住了。”三爷说。 “三爷,小的听说……”小二说着,眼睛看了看左右,三爷会意,让人都退下,小二继续说:“三爷,是这样的,魏宏是皇上的心腹,已经开始调兵到弯刀族部落。” “是吗?这个我还不清楚。如果像你所说,证实了那个传言不是假的,是真的。”三爷说。 “什么事?”小二问。 “你可真有意思,你在京都当眼线,还问我,我指望你给我带来信息,你却问我?”三爷有些生气。 “哦,对不起!小的知道了,这事小的也是才知道。” “你说吧,别绕弯子了。”三爷说。 “是这样的,朝廷和弯刀族部落签约了,建立了攻守同盟,也就是一旦遇到战事,两国同进同出,要打就一起打,要守就一起守,谁受到攻击,未受攻击的就要出兵相助。”小二说。 “这个本王已经听说了,不用多说,我想知道计划,下一步该怎样部署。”三爷说。 “这个,这个,小的所了解的就是这些了。”小二说。 “好了,算了,你下去吧,不过,你这次没有带回来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本王派出的信使,到现在还没有回来,估计可能遭到了不测,你再回去,到京都里,密切关注弘毅的动静,好好地盯着,白天瞪大眼睛,晚上也别闲着,好好打听,仔细观察,了解一下,看朝廷抓住了什么人没有,或者了解一下,看弯刀族部落那边跟弘毅有什么联系,联系了什么内容,都要把情况都摸准确,弄好了再来报告,明白了吗?”三爷说。 “好的,三爷,这次小的一定要弄来有价值的情报,将弘毅的动向摸清楚,来向三爷报告。”小二说。 “好吧,你下去吧。你要记清楚,朝廷是大家的,不是他弘毅的,人人都有份,不要认为弘毅就一定是天子,每个人都是天子,我们都要过平等的生活,你生来不是小二,你会翻身的,将来会谋个一官半职,过上幸福的生活,事成之后,那茶楼一定赏赐给你。”三爷说。 “多谢三爷!小的下去了。”小二说。 “行,哦,不过,本王想知道,你这次来还顺利吗?有没有人为难你?”三爷问。 “很好!没有人为难我,大家对我都很好,现在戒备森严,人人都尽职尽责,没有一点问题。多谢三爷照顾。只是,只是……”小二说。 “跟本王这么长时间了,怎么说话吞吞吐吐的?有话就说,有屁就放,怎么像骆驼,放屁都拐弯抹角的。”三爷说 “哎呀,三爷,这是没根据的,所以,小的说话都没底气,在小的来拜见三爷的路上,餐风露宿。”小二说,好像在表功。 “行了,本王知道你辛苦了,本王有赏,给你五十两纹银,你把茶楼盘下来也就是五百两纹银吧。再跑十趟差,你就能赚回一座茶楼,还不满足吗?”三爷说。 “三爷,不是这个!多谢三爷赏赐,小的一定好好为爷工作,将来得到更大的赏赐。”小二说。 “好,你说吧,到底是什么事?”三爷好奇地问,“你是开店的,当然懂得开店的蹊跷,这些弯弯曲曲的事,隔行如隔山,本王不清楚,你自己心里不是跟明镜儿似的吗?”三爷说。 “三爷,小的不是掌柜的,那是后来的事,小的清楚,安全来见三爷,不是容易的事,再说马上又要打仗了,路上就有些不平安,不多加小心怎么能行?”小二说。 “那是当然,不过,你要知道,在中原国的地盘上,自古都有剪径为生的,这个不奇怪,没什么,多长个心眼就行了。”三爷说,“听说你做的不错,路上不投宿,住帐篷,就是住帐篷,埋锅做饭,也要小心野兽的袭击,有些虎豹豺狼饿了啥事都干得出来。” “是啊,小的正要说这个,比豺狼虎豹更狠的是人,小的一路上,总觉得有人跟踪,在进城之后,感觉更明显,于是只要在来王府的路上多绕了几圈。不知道,盯梢的尾巴甩掉没有,小的认为安全了,才到了王府专用街道,到了王府,见到了三爷。”小二说。 第114章 心眼 “我明白了,很好,很好,你多长了个心眼是好事,办事就得像你这样,要好好小心,不要让他们逮住,现在正是危险的时刻,小心就能保住小命,粗心就会丧掉性命。 ”三爷说。 “多谢三爷提醒,小的还要倍加小心,保留性命,才能为爷效劳。”小二说。 “你这话倒是提醒了本王,本王也觉得很多事都挺蹊跷的。看来,最近王府附近还是不够平安,你来的时候有感觉,本王也有很多感觉。”三爷说。 加勒感觉到差不多了,就扯了扯蛛丝儿,不一会,蛛丝儿动了动,那小蜘蛛就爬上来,到了加勒手里,盘子和蛛丝儿都没了,连小蜘蛛都变没了。 加勒不敢说话,担心被觉,他们说到这个话题,肯定要四处张望,加勒轻轻地将瓦片盖上,恢复原状,一束光线消失,加勒轻轻说:“走吧。” 天使子明白过来,变成一对翅膀,重新长在了加勒的背上,加勒扑腾着翅膀,朝月亮飞去。 因为刚才蹬掉了两片瓦,这次没有,他有了经验,动作变得非常娴熟,令人惊叹。 “老大,朝哪儿飞?”翅膀问。 “先飞到京都城郊郊外的道观,去见殿下吧,然后再做打算。”加勒说。 这倒好,晚上在月亮底下飞,不用住店,省了这笔钱,在夜空里飞翔,还真是头一遭,加勒的耳边的风呼呼而过。不到半个时辰,就到了道观,加勒滑翔到道观院子,站在了殿下的房前,就收了翅膀,对天使子说:“行了,回到你该呆的地方吧。” “好的。”天使子说完,立刻变成了指环,老老实实地回到了加勒是手指上。 “谁在外面?是加勒吗?”殿下在问。 “好吧,我承认,殿下,你现在练就的本事,真是令人惊叹啊,我是加勒,可以进来吗?”加勒问。 “可以,进来吧。 ”萧生说。 加勒进屋,蹑手蹑脚的,还是把地砖踩坏了一块,他摸了摸头脑,说:“不好意思啊,殿下,这砖还行,可是受不了我的重量。” “没什么,不是你一个人的重量,当然重了,你要小心,不管到哪里,都要注意你的脚下,不要露出马脚,否则,就暴露了,一旦暴露,就有了危险。清楚吗?”萧生说。 “谢谢殿下,没问题,殿下,我来报告一件事。”加勒说。 “好吧,你说,是什么事?”萧生问。 “是这样的,我到了京都,见到了皇上,又见到了三爷。还有一个天大的秘密,都要告诉你。”加勒迫不及待地说。 “好,你说啊。”萧生说,他也很感兴趣。于是加勒就把整个事件一五一十地对萧生讲了。 萧生听完,沉默不语,加勒说得正起劲儿,门外有人敲窗。加勒问:“谁啊!” “还能有谁?我啊,弘法来了。” “你可真好玩,怎么不敲门,偏要敲窗。”加勒问。 “有人规定必须要敲门吗?我敲窗不行吗?”弘法问道。 “是没有规定,不过,你的行为有点古怪,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外星人,知道的,以为你是喝了酒的。”加勒说。 “你别耍贫嘴了,看起来你值得我敬佩,说起话来,却没高没低的,甚至,有时候吹牛都不带打草稿的。”弘法说。 “为什么这样说?”加勒问。 “镜子是用来照人的,却照不到自己,自己脏,自己都看不出来。”弘法说。 “是好朋友,都要做好对方的镜子,挥自己的作用,照顾对方,让对方从自己这里可以得到帮助,让更多的人都明白,不是所有人都是麻木不仁的,都是面和心不和的。 ”加勒说。 “那么说,我就是你的镜子了。”弘法问。 “如果你愿意做我的好朋友,当然就是了,还用问吗?”加勒问。 “是的,我很佩服你,有时候会让你生气,其实,都是好意。你现的秘密,对我来说没什么影响,我觉得小二本来是为钱的,只要给钱,就给你办事,有奶就是娘,不管是谁,认贼作父的事一点都不稀奇。”弘法说。 “加勒,谢谢你提供这么宝贵的信息,我还一直以为那个店小二是个好人呢,原来,知人知面不知心啊,那个小二还真阴啊,完全是三爷的人,三爷给钱,他还不知足,看来是想要得到茶楼,当上掌柜的。”萧生问道。 “没错,三爷就是拿这个来诱惑他的,我觉得他就是一个贪图蝇头小利的人。这样的人,只要多给钱,他就替你卖命,三爷说那茶楼值得五百两纹银。看来,他再替三爷跑**趟腿就能得到茶楼了。”加勒说。 “这个真恐怖,那茶楼是掌柜的茶楼,小二是伙计,原来,伙计在打掌柜的主意,不久的将来,茶楼可能就要易主,只不过,茶楼交到一个不尊敬皇上、掌柜,靠卖信息家的,也不算啥,这样的叛徒,早晚会得到报应的。”弘法说。 “报应是佛家用语吧,怎么用在了道观?”加勒问弘法。 “加勒,不要多问,这个问题比较深奥。”萧生赶紧打断了加勒的话,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就是要让加勒成为一个说话小心的人,看来,人口中所说出来的话,要十分谨慎,话语是带着能力的,也能成就某事,也能坏掉某事。 加勒不说话了,弘法说:“佛道本是一家,都是劝人为善,并且要求自己实践善行。当然,好人有好报,坏人有坏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定会报。” “加勒大英雄,最近看到格桑了吗?”弘法说了一些报应的话,然后突然想到了格桑,认为他一定和格桑在一起,出门在外,要完成任务才回来。 “没有,没见到。”加勒说。 “撒谎,你在撒谎吧,在骗人,我才不信呢。”弘法说。 “逗你玩呢,见到了,怎么了?又在念叨你的格桑姐姐啊。”加勒笑着说。 “是啊,格桑姐姐的歌声和她的人一样美,真是太美了!我很喜欢格桑姐姐。”弘法说。 “哦,格桑妹妹是个好人,不过,她来去快如闪电,真让人受不了。一般来说,她只是在我们中间传递消息,别的本事呢,我还没见过啊,她有这个本事,是我们的福气,我们一定要让她好好地挥作用,要不然,就浪费了。”加勒说。 “你们都有本事,都是很特别的。”萧生说。 “谁在背后说我啊!”大家一听,是女声,不用说,一个女的在道观出现,还能有谁,不是道姑,就是格桑。 格桑的出现,让人眼前一亮。 “格桑姐姐,你可来了。”弘法立刻跳上前,拉着格桑的胳膊,拼命地甩来甩去。 “别甩了,甩得很疼。”格桑说,“你很想姐姐吗?” “当然想了。”弘法说。 “小朋友,你想姐姐,姐姐谢谢你!不过,姐还有事,需要给大家商量商量,你是不是先回避回避,等晚点,我们再一起玩吧。” “好啊,好啊!”弘法说着,就蹦蹦跳跳地跑出去了。 怎么了,这小男生?见了心仪的女孩,竟然找不到北了。 “好吧,你说,什么事,格桑?这里都是自己人。”萧生说。 “我从大王那里来,想先听听这边的情况,然后再说大王的安排。”格桑说。 “行,加勒,你说说你打探到的情况吧。”萧生说。 “是这样的,我已经从皇上那里得到的信息,在路上已经跟你说了,你应该很清楚了吧?”加勒说。 “这个我知道。”格桑说,“然后呢?” “然后我跟踪店小二到了青州,现小二果然跟三爷在暗中来往,小二在京都的茶楼里,是三爷派出的奸细,在观察汉人皇上的动静,还有各地将军的动向。现了有价值的线索或者信息,就会向三爷报告。”加勒说。 “我清楚了,是这样啊。难怪看到小二一路上鬼鬼祟祟的,不住店,不吃别人的饭,都是自己解决,敢情是三爷的奸细,非常顾惜自己的命呢。”格桑说。 “是的,三爷已经知道各个将军的安排,还有,三爷已经现了他的信使没有回来,可能遭遇到了不测,就让小二到京都里打探消息,顺便收集相关的情报,打听信使的下落,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再向三爷报告。”加勒说。 “看来,三爷的信使在传递一个很重要的信件,如果信件没有送出,三爷可能还会再送,以后更要倍加小心。”萧生说。 “我的话就是这些,殿下也让我少说话,我要听话,暂时说这些吧!”加勒说。 “不错,少说话,多办事,这是爷们儿,不过,你现在可以说,我们要把情况都弄好,弄清楚,给大王尽量多的信息,那样,大王就能做出正确的判断,让大王做好准备,不至于弄得比较被动。”萧生说。 “殿下说得没错,其实,这是一个良性循环,也要注意区分场合,良性循环就是每个人的心都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就容易达到目的;区分场合,就是说话要看人,看场合,没问题的,但说无妨,有问题的,就要小心谨慎,谨防隔墙有耳,不小心,透露出去了信息,那就麻烦了,会招来杀身之祸的。”加勒说。 “加勒,你悟道了,不错,是需要经常去想想,不能糊里糊涂的,到最后,还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那就是不容易长大的人常常办的事,你现在很有进步,让我感到欣慰,加油啊!”萧生说。 第115章 蓄势 加勒噗嗤一声笑了,萧生说他:“怎么像个女人一样笑呢?要知道,你是男人,力气大得很,学女人去笑,可不太好。” 加勒说:“谢谢殿下提醒,说实话,我不怎么会笑。” 加勒说着,摇头晃脑,显得很不安,地下的砖没有破,他的力量在上行,手指上的天使子指环有些抖动不安,仿佛要生什么事,就连空气的流动,都显得有些急促。 萧生在运气的时候,也感到周围的气场有些异常,只是不知道有什么,他从加勒的笑声中也觉察到有事生,但不知道是什么事,不是战事,不是西夏的兵临弯刀族部落,是什么呢? 树叶在簌簌作响,空气也似乎在加快度,鸟儿没有像往日一样歌唱,大家都在沉默。突然,有人干咳一声,大家循着声音一望,竟然是天一道长。 “道长。”大家不约而同地问候。 “大家都平安吧!最近生一些事,我已经看到。不要害怕,邪不压正。大家做好准备,现在,萧生的功力大增,非常好,但不能停止练习。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大家都要加油,协助萧生把基本功练好,然后继续提高。萧生不要以为学会基本功就大功告成了,还有很多事要做,平时的修炼更重要,明白吗?”天一说。 “明白,多谢师父指教。”萧生说。 正在此时,门外有人打门,萧生刚想要问问大王有什么指示,遇到这种情况,只好作罢,弘法噔噔噔地跑去开门,打开一看,不是别人,门口有两顶轿子停在那里,有八个轿夫在那里候着,旁边领头的不是别人,是小鬼子。 弘法问:“公公来这里,有何贵干?” “是这样的,万岁爷有旨,宣天一进宫,有要事相商。”小鬼子说。 “公公请进,里面说话。 ”弘法说。 “不用了,情况紧急,我就不进去了,去请你师父来吧。”小鬼子说。 “好,公公稍等。”弘法说。 弘法转身快步走,几乎跑起来,到了天一面前,说:“师父,公公在门外请师父进宫,说皇上有请师父,有要事相商。” “好,难怪最近为师眼皮子跳呢,有异象出现,只是不太明朗,这次进宫,想必皇上身旁有高人。”天一说。 “师父,民间的说法,大概是这样的,说眼皮子跳,自然有福或者有祸。师父也信这个吗?”弘法说。 “弘法,你的话说多了,告诉你吧,这些民间的说法也是从佛道那里出去的,不是以讹传讹,而是生来就有的。”天一说。 “原来如此!”弘法说。 “走吧,看来最近事情蛮多,清静无为,没有世外桃源。”他说着,朝前走。 走到院门口,小鬼子见了,赶紧施礼,天一看看弘法跟上来,说:“你去,对萧生说,这两天闭关修炼,等为师回来,再教新法,不要偷懒,好生练习,马上就要用。” “好的,师父慢走。”弘法说。 “什么?为师这次去,可能很快就回来了,你呢,暂时要下山!不过,你要在山下路口等着为师,并且要注意警戒,不让敌人靠近道观,免得影响萧生练法,明白吗?”天一说。 “知道了,师父。”弘法说着,撅着嘴,气呼呼地,跑回去,噼里啪啦地对萧生说天一说的话。 萧生点点头,目送着天一走出院门。文 萧生对加勒说:“你去吧,这一向辛苦了,回去好好休息休息,等候新命令,估计师父这次进宫,有事相商,马上就要用到我们了。” “好的,殿下,随时听命,我们去休息了。”加勒离开,然后进入自己的房间,不一会儿,就鼾声大震。 萧生看看格桑说:“刚才想问你呢,话到嘴边就忘了,不知道你见到父王,父王有什么吩咐?” “是这样的,殿下,大王说,目前,夏王还没动进攻,可是,敌兵还没撤退,在原地待命,好像在等什么事情生。” “嗯,我知道了,夏王可能在考虑到下一步,当夺取弯刀族部落的时候,顺便进攻中原国,或者先在弯刀族部落边境安排下士兵,作为佯攻之势,然后再绕过弯刀族部落,向中原国进攻,等取下中原国,再杀一个回马枪,和弯刀族部落边境的敌军形成犄角之势,进行合围,再攻打弯刀族部落,同时,吞并两个国家。”萧生说。 “殿下,大王让你潜心修炼,别管国事,等殿下修炼成功,再报效国家,替大王分忧。现在正是机会,夏王还没命令军队进攻,不用担心,就是进攻了,也不要怕,早晚会收拾他们,现在大王身强力壮,万一大王被俘虏或者被害,殿下一定会为大王复仇。”格桑说。 “不会,父王不会有事的,父王平时就喜欢挑战恶狼猛兽,这些西夏士兵,只当是猛兽,可是父王能让他们变成困兽,在父王心中,他们早就被关进了笼子,想怎样收拾就怎样收拾,只是时间问题,没有谁能阻挡父王猎狼的步伐,父王的刀锋尚在,屠龙的心犹存,怕什么西夏匪兵,也不用担心,恶狼的进攻。”萧生说。 “好,殿下的决心很大,令格桑十分佩服!格桑要离开这里,不知道殿下有什么吩咐?有什么话要格桑带给大王的?”格桑问。 “现在的情况还不明朗,暂时没有话,你先回去吧,看看父王有什么消息,再随时报告给我。”萧生说道,“你下去吧,我要潜心修炼,要不然,师父回来,见我没长进,又有些担忧了。” “行,殿下,格桑就走了,有事再来报告。再会!”格桑说完,一转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再说天一上了轿子,四人抬的,还算排场,走了半天,终于到达京都,进入皇宫,此时,小二已经回到茶楼,看到两乘轿子抬过去,再看看平时来喝茶、吃点心、听书的那个小家伙今天没来,就起了疑惑,问旁人道:“那是谁?还坐四人抬的轿子,好讲究啊!” “可能是皇上要找的人,一般来说,皇上比较节俭,准许官员坐轿子,都是两个人抬的,这是四个人抬的,想必轿子里面是人是个大人物,有些来头。”茶客在分析,小二频频点头,觉得言之有理,只是轿子帘布都是下垂的,密不透风,看不到里面坐的是谁。 他就留了心,让一个心腹小伙计,就是上次去青州的,跟着轿子走,最好别被现,看看轿子抬到哪里去。 小伙计听了,立马跟上,小鬼子和天一分坐在不同的轿子内,看不到外面的情况,轿夫只管赶路,也没注意。 天一感觉到有人跟踪,就令轿夫落轿,说:“去,通知公公,要绕道走,现异常情况。” 轿夫不敢怠慢,赶紧跑过去,就着轿子侧边的帘布,对小鬼子说:“道长有预感,现异常情况,要绕道走。” “好,我知道了,你去吧,我晓得了。”小鬼子说。 轿子没停,继续往前走,天一命令起轿,向前飞奔,快步撵上小鬼子乘坐的轿子。 到了小鬼子旁边,小鬼子就命令轿夫抬着轿子先绕圈子,绕了几圈后,直接到了皇宫宫墙外,找到一个小门,将轿子抬进去,然后将小门关上。 过了好一会儿,小鬼子命令将小门打开,然后两顶轿子从小门里面出来,再往前走,绕过两三个小门,看到的还是红墙黄瓦的,小鬼子看到一处熟悉的地方,就令轿夫落轿,然后给了轿夫银两,但还没宣布让他们离开,交代了一下:“这些银两是给了你们平时银两的十倍,你们可要当心了。我的这位朋友,谈完了事,你们其中一顶轿子,要保证将他平安送回城郊的道观,明白吗?” “明白了,就请放心好了。”轿头说。 “明白就好,不明白现在可以问,不能不懂装懂。明白了,要是不送回去,小心,我可要加倍要你们偿还我的赏银,清楚了吗?”小鬼子又补充道。 “嗯,清楚了,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您老就看好吧。”轿头说。 轿头安排了一顶轿子停在这里,另外一顶轿子抬走,还有一处需要轿子,正等着他们去。 那小伙计跟着轿子走,因他对这个地方比较熟悉,也是紧紧地咬住了,可他没想到,其中一顶轿子竟然消失不见了,他只好跟着移走的轿子走,一直到了另外一个地方,他抬头一看,呀,是办喜事的,他只好悻悻地回到茶楼,据实禀报所跟踪的情况。 小二听了,觉得轿子消失在皇宫附近,有点蹊跷,不知道皇上还有那么多亲戚吗?有亲戚为什么不直接从大门进出?这是一个值得怀疑的行为,令人费解。小二没有多想,继续跑堂,给茶客提供服务。 再说,天一进入红墙之内,面前是一个宽大湖面,那里停着船,小鬼子请他上了船,船上有人摇橹,不一会儿,船就到了河对岸,这里是宫廷里的海,平时供大家划船、垂钓玩的。 小鬼子带着天一到了上书房,弘毅在那儿坐等,顺便看看书,平时日理万机的,的确很辛苦,这时候,就需要养精蓄锐,赶紧恢复过来,免得到时候过于疲劳,很有可能折寿。虽说名字称呼为万岁爷,其实,还真没有人活过二百岁的,都是一百多岁就死了,哪里能活到一万岁,好听是好听,不过是骗人的,终究,还是不能改变这个称谓,当然,既然是天子,就应该活的时间比别人要长才行。做好了天子,天会保佑,活长一点,对苍天的子民有好处。 第116章 谋划 “万岁爷,天一道长到了。”小鬼子叩头说。 弘毅刚才还在想万岁爷是骗人的,这个小鬼子往枪口上撞,还说万岁爷这鬼话,心里不悦,不过,只要还活着,就要为民谋福,争取得到更多的民心,让后代来纪念这一代的皇帝,也算是丰功伟绩了。这样一想,他又高兴起来了。 “有请!”弘毅说。 “万岁有旨,宣天一道长觐见。”小鬼子跑到外面叫道。 天一道长听了宣召,就进去,向弘毅行礼,弘毅赐给他座位,让他坐下来说话,他说:“这次宣你来,是有要事相商,朕就直说了吧。” “请皇上明言。”天一说。 “最近现青州城有异象出现,一颗很亮的天狼星,落入青州城,不知道是什么,而众所周知,青州府的三爷和朕有些过节,朕念及父皇旧恩,没有和三爷过不去,三爷表面上也拥护朕的统治,但是,私下里就不知道在做些什么。前段时间,有人说他谋反,想害朕,但是,证据还不够充分,朕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不和他计较,可是,事到如今,已经有了天狼星落入青州,证明天上的反叛之星,已经印证了这一说法,并且有天狼星帮助三爷,就不得不让朕坐立不安了,这么个家伙,在战事频仍的当今,还想兴风作浪,朕就容不得这种事生,为了避免生灵再次遭受涂炭,朕想请道长辛苦一趟,去看看三爷的状况,看看天狼星的到来,对三爷造成了什么影响。“弘毅说。 看来,皇上不好当啊,天天都在操心,这不,有高人指点,又在担心叛军了。 天一说:“贫道知道了,贫道即刻动身,前往青州。” “嗯,朕非常信赖道长,再次前往,不要耽搁,查明情况,来报告,朕给你特别通行凭证,直接进出皇宫来见朕,不用报告。”弘毅说着,找了一块御赐金牌,上面写着“特别通行”几个字,金牌的背面刻着玉玺。 天一行礼完毕,退出上书房,过了皇家大院里面的海,坐上轿子,往城郊梅山道观而去。 原来,皇上到藏经阁,韩半仙说:“青州有一星,名叫天狼星,已经坠落,天狼星降落在青州,可能有事,天狼星被谁得到,得到之后,又要挥什么作用,现在还不明朗,需要人亲自到青州去查明情况,提前做好准备,以备不测。” “朕有一人,可以前往。”弘毅说。 “是谁?说来听听。”韩半仙说。 “上次好像向你提及过,就是天一道长。”弘毅说。 “哦,对,你说过他,不过,这位道长,还很年轻,可是道行还是不错的,为人还行,品德过硬,值得托付和信赖,他的本事也十分强大,除了穿墙术,还会穿心术,从卦象上看,皇上得到天一道长,就如虎添翼,皇上的江山,就牢不可破了,先,要听天一道长的话,他说的,往往都有道理,再说,他也无意于功名利禄,一心为朝廷为庶民考虑,这一生,主要是捉妖、保护百姓平安,你好好地使用这位上苍赐给你的人吧,只有好处,没有坏处。”韩半仙说。 “想不到,人家说,同行是冤家,你们不是,反而很融洽。”弘毅说。 “皇上,冤家是佛家用语,在道家看来,天人合一,本来都是苍生,都拜上天所赐,人人都有道法,不过,有的走邪路,有的走正路,在走正路的时候,难免有些走邪路的来干扰,并且来拉人,将走正路的拉去走邪路,要知道,走邪路很舒服,很享受,但是,邪路是不归路,是永死的路,活着的时候舒服,死的时候却难受。 ”韩半仙说,“我希望天一道长越来越厉害,并且多收徒弟,多教子民,让人人都潜心学道,走正路,远避邪路,那么,皇上所希望的尧舜之治的天下就会来到了。”韩半仙说。 弘毅听了连连点头,皇上正是希望有这种局面产生,让更多的人能够顺服他的统治,让人人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再说天一得到了皇上所赐的金牌通行凭证,心里说,天底下还没有什么墙能够阻拦我,皇上还以为我不会钻墙呢。不过,皇上倒是很正直,很可爱。 很快,轿夫将天一道长送回了梅山道观。 弘法果然在那里等着,天一让轿夫回去,他带着弘法爬山,好在,山不是很高,爬起来并不费力。天一身体强健,呼气吸气都在练法,常常练习,自然越练越好。 到了道观,进门,现门口多了一坨狗屎,弘法骂道:“哪里来的野狗,竟然在道观门口拉屎,真是污染了圣洁之地。” “这要问你了,是你没有看管好道观的门,不要责骂别人,再说,畜生就是畜生,人就是人,是不同的。如果是人在道观门口拉屎,那么,这个人肯定是个魔鬼,心里充满着恶,拉出来的当然是令人恶心的东西。你说是吗?”道长说。 “是的,我明白了,师父,不过,师父,我的确是没有看到野狗进来啊。”弘法为自己辩护。 “你不用多说,实话告诉你吧,你就是睁大了眼睛,还是难以避免野狗的进入,因为你在明处,它在暗处,它想来,你就拦不住,除非你变成比野狗还要厉害的东西,才有可能得到阻拦它的脚步,否则,就很难阻拦。任凭它去吧,在这里拉屎,证明它还记得这个地方,值得来看一看,不在别处拉屎,证明别处不够吸引人,就连拉屎都不愿去,万事万物都是相互效力的,不用担心。”天一说。 “哦,师父说的有理,不过,徒儿很想知道,这次进宫面见皇上,到底有什么事情要做啊?”弘法很好奇。 “天机不可泄露,这样吧,回去再说,小心在这里说话,隔墙有耳。”天一说。 没错,天一非常谨慎。再说茶楼的店小二派出他的同伙跟踪两顶轿子,结果两顶轿子分开了,一顶轿子失踪了,另一顶轿子跑去办喜事去了,没有跟上。 小二不死心,又派他的伙计去轿子失踪的地方埋伏,看看有什么情况,会不会再次出现,小二的安排,比较聪明,那伙计果然看到了曾经失踪了的轿子,等轿子开始移动,他也在后面悄悄跟着,一直跟到梅山。 到了梅山,轿子返回京都,伙计就在暗处盯着从轿子里面出来的人,一看是个道士。眼看着他们就要上山,并且是两个人,他一个小伙计怕是龙不过他们俩,再说,他俩居高临下的,周围台阶又是一片空旷,想找个藏身的地方,比登天还难,就没有继续跟踪,知道了是道士去见了皇上,这就够了,而且还知道道士住在梅山道观,这也就够了,看道士的打扮,是本地的道士,这也不错,跑了道士,跑不了道观,任务算是完成,赶紧打道回茶楼,向小二报告领赏。 想到这里,小伙计扭头就走了,跑回了茶楼,对小二说:“老大,没错,你真是太英明了。小弟我真的在轿子失踪的地方现了轿子,那轿子载着一个道士到了梅山,小弟知道,那个道士一定是梅山道观的道长,周围没处藏身,小弟就走了,担心老大在家等着着急,就先来报告。” “没错,你干得不错,是这么回事,你呢,明天继续去梅山,就在那里盯着,看那个道士想干什么。估计是从皇上那里得到什么密旨,你去弄清楚。今天辛苦了,这是一两纹银,收起来吧,以后,做得好了,还会重重地赏赐你银两的。”小二说。 小伙计千恩万谢地退下去,打算第二天一早就赶到梅山对天一道长进行盯梢。 再说天一道长让弘法清理了门口的狗屎,就进了道观,让弘法去请萧生。 萧生正在练法,见师父有请,不敢怠慢,赶紧过来,参拜天一,天一说:“免礼,明天我去青州,你在家练功。“ “明白了,那么,格桑作为传信的,如果有需要,就对格桑姑娘说,学生一定尽力解决。”萧生说。 “很好,有了格桑,就不需要快马送信或者飞鸽传书了,真是太好了!行,为师有什么需要,一定先想到格桑,让格桑带信给你。”天一说。 “师父,这次去青州,要完成什么任务?”萧生问。 “来,弘法,你不是也想知道为师这次到青州干什么吗?那为师就告诉你们。这次去青州,是因为天上掉下一颗天狼星,不偏不倚刚好掉进了青州城,这天狼星,是有目的而来的,这次天狼星造访中原国的青州城,让人措手不及,恰恰在西夏匪兵虎视弯刀族部落的时候,是不是想趁火打劫也说不定。不过,我们是正,他们是邪,邪不压正,古语已经说了,并且永远有效,但是,其中的过程非常艰难,大家都岙做好思想准备。自古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总有办法来对付困难的。西夏匪兵假如来袭,也不用怕,都是我们平时训练过的,应付他们绰绰有余,不用担心。”天一说。 “我明白了,师父,这么说来,去青州城只是打探消息,并不采取行动,如果以后要采取行动,需要去抓妖怪,就一定带上徒儿,徒儿现在很想尝试尝试,抓住一两个妖怪,也算没有白学一场吧。”萧生说。 说完这话,门外有人高喊:“好,好,好啊,殿下进步很快,需要多多实践才行,免得只是纸上谈兵,毫无用处。” 是谁这么放肆、敢这样插话进来呢?大家回头一看…… 第117章 狼星 大家扭头一看,不是别人,就是加勒。 加勒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心想,手里正在痒呢,现在倒好,天狼星来了,这是一个强劲的对手,当然,这不是加勒先知道的,是天使子先晓得的,他立马对加勒说了,说天狼星是天上比价凶残的星,没有谁愿意跟他玩,他以心狠手辣出名,在天上没有什么好名声,不过,上苍给他机会回头是岸,不要执迷不悟一直错下去,可是,他还不愿走正路,这不,他弄清楚了青州的妖气最重,适合在那里展,就从天上偷跑下来,因为走得慌张,慌不择路的时候就失了脚,摔下去了,守卫天宫大门的卫士们都没注意到天狼星的异常举动。 萧生说:“加勒,下去吧,不要在这里胡闹,现在还没查明情况,你不要瞎说。要去,也是让师父去。我们只要守好道观就行了。” “没错,这次去,只是摸清楚情况,暂时不打仗。我要马上走。这次去,萧生跟我一起吧,弘法在家看守道观,不得有误。”天一安排妥当。 “不行啊,道长,殿下不会服侍人,他只是被人服侍。”加勒说。 “谁让你在这里说话了?”萧生有些生气了,他说:“不会服侍人,只会被服侍,那还学道干什么?学道不就是为人服侍吗?” “萧生说的没错。在贫道眼中,没有殿下,只有徒儿;在贫道心中,要么是妖、要么是人、要么是神,就是这么简单,因此,贫道道号就是天一,追求的就是简单,单一,不是什么复杂的事。贫道今晚就走。”天一说。 “为什么要在今晚就走,师父?”萧生问。 “为师感觉到有人跟踪,今晚他不回来,一定会在明天早晨来,为了避免麻烦,还是趁夜里走比较安全。”天一说。 “道长,加勒认为,殿下现在还没学成,如果贸然让他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的,加勒没办法向大王交代。要知道,大王只有这么一个独生的儿子,视同掌上明珠,眼中的瞳仁,千万不能出现任何差池,万一出现,加勒性命难保。不如让加勒一起去,只是加勒不露面,在暗中保护殿下,怎么样?”加勒问。 “你的任务是保护道观,这里是我们的大本营,我担心明天有人来道观,找贫道,万一找不到,可能就有人来惹麻烦,你就在这里,配合弘法护院,一旦有危险,马上投入战斗。这个任务比啥都艰巨,清楚了吗?只要你这里打得越凶,越激烈,贫道和萧生那里就越安全,清楚了吗?”天一说。 “清楚了,道长。”加勒说。 “清楚了,师父。”弘法说。 “为师自从收你为徒以来,我们师徒朝夕相处,形影不离,看来,这一次要离开一些时日了,希望你独立、成熟起来,将来担任更重要的任务。”天一说。 “谢谢师父提醒,弘法一定铭记在心。”弘法说。 交代完之后,天一说:“走吧,萧生!” 萧生说:“是不是需要带包?” “不需要,为师出门在外,就是一身道袍,一柄拂尘,其它的,都不用带。这个是学道之人必须要掌握的,到哪里,都是简简单单,来去并无什么牵挂,才好潜心研究道法。如果有太多包袱,起码心思都在外,不在内,久而久之,就变得比较复杂,而妖魔正是喜欢人们复杂,贪欲之心越旺盛,妖魔越高兴,道法将无立锥之地,无法在你心中扎根生长。”天一说。 道长说的非常有道理,可惜时候不早,要不然,天一道长还要讲道法,还要给别人以实际的帮助。 他讲完,萧生不回房捡拾东西,作为王子,他的东西可不少,在他认为,都是必不可少的用品,可是,在天一眼中,都是一些废物,这些物件,足以影响他的进步,虽说最近有些进步,可牵挂的东西太多,就不能轻装上阵,反而被一些累赘纠缠,怎么也得不到释放。 天一带着萧生,离开道观。加勒再不愿意,也没办法,从小到大,他跟萧生也算是形影不离了,亲如兄弟,到现在却天各一方,无论如何,都有些伤感。 在这个时候,月亮升上来,猫头鹰也出来巡逻,寻找可以吞吃的田鼠,蝙蝠在漫天飞舞,在寻找并吞吃着夜空中飞行的蚊虫,包括一些萤火虫,还有一些果子,都是蝙蝠们的美食。 蝙蝠们没有相互撞击,看来,上苍给了它们敏锐的感觉,没有它们,夜空将变得毫无生机,另外,山林中回响着猫头鹰的叫声,声音荡漾开去,人行走在山间,仿佛在一个巨大的天井里,只看到藏青色的夜空,皎洁的月光,再就是回荡在山谷的鸟鸣,也像一块石头掉进了水坑,激起了涟漪,还伴随着叮咚的响声,在夜色里走路,除了上次跟波斯人去京都以外,这是第二次,对萧生来说,还是比较新鲜的。 走下台阶,天一在附近村庄雇了一辆牛车,萧生跟着他,坐上牛车,前往青州。 道士喜欢牛,不喜欢马,牛任劳任怨,又有力气,又好饲养,关键是,老子喜欢青牛,后来的道士们也都喜欢青牛,不是《道德经》的影响力有多强,而是骑着青牛去讲道,是多么惬意的人生啊! 萧生跟着天一师父前往青州不提,再说到了天明时分,那个小伙计早早地来到了道观,观察道观周围,现没有什么异常,在门口转悠了一圈后,不甘心,就想进去看看,但是大门紧闭,看来那些道士在闭关修炼,他就不想走大门,就想到了翻墙。 天一道长为人不错,口碑广传,又有着那妖魔鬼怪的本事,世界上没有哪一堵墙能遮挡得住妖魔的脚步,因此,道观的墙做得不高。 他翻墙,就像骑水牛一样,甚至比水牛还好办。水牛还是活的,要看清楚再伸腿,上这院墙,不需要看清楚,直接顺着山势往前一跃,就上了墙,然后在轻轻地跳下来,蹑手蹑脚,在道观里左看看、右瞧瞧,总之,该看的地方都看了,该瞧的地方也都瞧了。 说的时候,怎么没提到弘法呢?还有加勒?原来他俩早就听到了门外的动静,加勒早就安排好了弘法躲藏之处,然后就让天使子变成了翅膀,安在他的后背上,飞上了天空,从空中可以鸟瞰整座道观,加勒看得清清楚楚,那个小毛贼不是好人,大门不走,偏走小门,根本不是什么善类,如果是善男信女,恨不得走一步,磕个头,一步一磕,一直磕到正殿,敬拜太上老君。 这个小伙计进来后,没现任何人,心里开始虚,难道撞见鬼了?这里非常安静,啥人都不见,难道妖魔把道士们都抓走了不成?这里竟然是妖魔的殿堂了吗? 他越想越怕,越安静越害怕,于是翻墙出来,连翻了几次,都没翻上来,越想翻,腿脚越不听话,加勒轻轻落在茂密的大树上,让天使子去拿鸟蛋吃,他透过树叶继续观察那个家伙。 天使子吃了鸟蛋后,鸟们开始不依不饶,要找天使子讨个说法,天使子变成了翅膀,鸟们没办法找到他,开始悲哀地鸣叫,凄惨之声在山林中回荡,在空谷中回响,那小伙计更是害怕,手脚都软,好不容易爬上了墙,然后跌跌撞撞地找到了上山的台阶,他越走脚就越软,最后竟然连滚带爬地下了山,然后找到来的时候骑的马,一路狂奔,逃回茶楼,身上全是汗,脸也被砂石划破了,渗出血水来。 小二一见,怎么这么狼狈,于是把他叫到一边,问:“怎么样?找到那个道士了吗?” “没有,哪里有?差点都回不来了。”伙计回答说。 “为什么?为什么回不来了?”小二问。 “啊呀,不正常,太恐怖了。”伙计说。 小二还要问,有客人在喊茶博士,他就不再问,赶快去招待,临走的时候,对伙计说:“你先去洗洗,然后先做事,晚点有空我再来问你。” 喊人的不是别人,正是小鬼子,他服侍皇上上完了早朝,就来这里喝茶,听书,和小二很熟悉了,只是他不太清楚,小二是三爷的人,小鬼子是皇上的人,两个人天天见面,一个是茶博士,一个皇上跟前的红人。 两个人都在这里打探消息,都是为了各自的主子,不过,小鬼子总是很低调,穿着朴素,出手大方,小二很喜欢,有时候,无意间也会把自己打探到的消息也说给小鬼子听听,小鬼子总是能给皇上最新最全面最真实的信息,因此,越得到皇上的青睐和信赖。大臣们说写的奏折,内容庞杂,词不达意,说一些冠冕堂皇的话,实际上是害怕说错话,怕掉乌纱帽,甚至怕掉脑袋,因此,在遣词造句方面格外谨慎。 弘毅不喜欢大臣这样弄,越是担心掉乌纱帽,越是容易掉,不错,弘毅责成人员对官员进行秘密调查,证据确凿,尸位素餐的,并且最后由皇上来审问,弄清一个昏庸官员,就查处一个,或将其削职为民,或将其配边疆,以观后效,如果能行,再官复原职,如果就此潦倒、破罐子破摔,也就永不叙用,要想当官,需要重新考试,以前的成绩全部作废。 这样治理官员之后,弘毅现官场的风气大为改观,官场之中,显得格外欣欣向荣,真正做到了不拘一格降人才,国内一些才子佳人,武将高手纷纷纳入朝廷系列,从而官场和军队都变得越来越强。 第118章 为奸 三爷一听妖怪,就有些稀奇,难道说民间的传闻是真的吗?他忍不住问:“道长,请问那个说法成立吗?” “什么说法?”天一猜出了他的心思,故意问道。 “就是民间传说天上掉下来一个煞星,不知道落到谁家院子了,非常可怕,本王也在思想这个问题,到底是怎么回事?”三爷问。 “是这样的,那个煞星实际是天使,不过,他受到了玉帝的惩罚,是一个犯错的天使,叫狼星,目前已经下来,就在王府之内,所以,贫道前来捉妖,求见王爷,请王爷多加小心。”天一说。 “哎呀,这可怎么好?没想到在本王王府之内,竟然有狼星?他是不是要害死本王啊?”三爷很担心。 “其实,不用担心,狼星降世,不见得会要王爷的命,但是,要想治好腿,让王爷重新站起来,必须要离开这个狼星,如果不离开,那么,王爷一定会被他所害。”天一说。 “那么说,我不接受他,他也不会害我,我一接受他,必然会被他所害吧?”三爷问,心里充满了疑惑,不过,他是一个敢于冒险的人,他更看中的是权力和地位,还有复仇的野心。 三爷充满了野心,他想将弘毅赶下台,他来登基称帝。听了天一的话,他想,既然狼星不来害我,我就要他帮助我,登基称帝,那么,就是死了,我也愿意,我要当一个没腿的皇帝,那要好得多。 他的想法,被天一看得清清楚楚,天一已经将魂魄脱离躯壳,他人在那里,魂已经进入三爷体内,仔细看了看,现了里面的问题,但他看破不说破,说破了,就会遭到三爷的忌恨,由恨就会爆凶杀,恨的结果就是让人死亡。 天一弄清楚了他的想法,目的已经达到,并且已经弄清楚他想利用害死他的狼星,想达到登基称帝的目的。 想到这里,天一拱手说:“王爷,时候不早了,贫道要告辞了。” “可是,道长,本王还没现狼星在哪里?”三爷问。 “贫道还不知道,正在观察。”天一撒谎,在三爷面前,他用不着说实话,他已经现,三爷的心里已经有了魔鬼入住,他一时不能将他唤醒,这时候,他再在这里,已经没有办法,而且,此时的妖魔的力量已经相当强大,但是,要过招,还不知道谁高谁低。 “好吧,那么,有事本王再去请您吧,道长。”三爷说。 天一一见,连忙说:“贫道很忙,如果有事,请到梅山来找。” “好,多谢道长!”三爷说。 天一带着萧生离开王府,站在门口,马上有人围过来,天一一看,正是那些轿夫,轿夫说:“太好了,没有到一个时辰,道长,走吧,去看看我奶奶。我从小跟着奶奶长大,爹娘都死得早,和奶奶相依为命,奶奶有病,我心里难受。” “好吧,我们走,你家在哪里?”天一问。 “我家在城东南,那里地势比较低,是贫民窟。”轿夫说。 “好,走吧,越是贫穷人,越是有需要。”天一说。 他们到了城东南,果然,全城的污水,都从这里排出去,这个地方是穷人集居的地方,人口多,卫生条件差,房子低矮,比较陈旧,这些老宅子,看上去年久失修,遇到刮风下雨飘雪的时候,屋里面的人就有些遭殃。 轿夫抬着轿子,进了巷子,越走越窄,没有办法进去,轿夫说:“走不进去了,就到这里吧,我们走进去好吧,道长?” “好的,我们走进去。”他说着话,带着萧生深一脚浅一脚往前走,天一经常在穷人中间行走,也早已习惯,可是萧生不常行走,就没办法。 他看到这些穷人,吃住条件都差,在大街上,看不到这些,表面上看都繁花似锦了,暗地里,背地方,都是这样的。 萧生问:“原来人间还有这样的苦地方?” “是啊,手指有长短,人有富贵贫贱,万事万物都有个区别,也有个源头,有结果就有原因,有原因造成结果。还需要好好地去悟道。”天一说。 萧生点点头,原来是这样的。 很快,他们到了轿夫的奶奶家,小轿夫老远就在喊:“奶奶,道长来了!” 小轿夫的家很矮,萧生要低着头才能进去,天一也进了屋,里面很黑,外面有太阳,怎么回事呢?外面那么亮,屋里却那么黑!小轿夫说:“不好意思,周围都有房子,挡住了光线,冬天冷,夏天热,没办法开窗,一开窗,到处都臭烘烘的。” “谁啊?是小栓子吗?”有一个老人在问。 “是的,奶奶,是我,我是小栓子。”小轿夫回答道。 “我的小名。”小轿夫对天一和萧生说。 “奶奶,我是小栓子,我今天遇到好人了,这是天一道长,还有这位小哥,是跟道长一起的。”小轿夫说。 “嗯,好啊,道士是好人呐。”床上有老人在说话,萧生看了好半天,才看清楚,床上窝着一个老人,看清楚了有一个影子,如果不注意,根本看不到。屋里有一股怪味儿,不知道从哪里出来。 天一上前,握着老人的手,问:“老人家,你病了多久了?” “这是道长吗?”老人问。 “是的,他是的,奶奶,他就是道长。”小轿夫说。 “道长,我不能起床给您行礼了,实在不好意思啊!”老人说。 “不用了。”天一说着,伸出手,摸了摸老人的头。 “我奶奶的耳朵不大好使,她瘫痪在床已经七八年了,一直是我在照顾。我爹妈死得早,她一把屎一把尿地把我养大,我要好好地报恩,可是,我抬轿子没有多少钱,请不起郎中,就是请得起,郎中也看不好我奶奶的病,因为我奶奶她劳累过度,这病完全是累出来的。”小轿夫说。 “你的孝心感动了玉帝,一定会让你奶奶好起来的,你相信好人有好报这句话吗?”天一问小栓子。 “我信。”小栓子回答说。 “老人家,你相信道士能赶鬼吗?”天一问老人。 “道长,我就是信,也劝孙子多做善事,遇到有需要的人穷人,想坐轿子就免费让他们坐,比如得了急病的人,比如那些残疾人,多做善事,多积德,最后都会有平安的。”老人说。 第119章 神迹 天一听了老人的话,心里很是喜欢,就说:“小栓子,老人家,你们的信,救了你们了。” 只见天一伸出拂尘,往老人身上一挥,再将拂尘收回来,那老人顿时感到眼睛一亮,身子有力气了,腿上的血脉通了,气也顺了,感到身上的骨节在嘎嘣作响,她的皮肤开始亮,由黢黑变得洁白,也有了光泽,眼睛开了,看到了小栓子。 老人下了床,“噗通”一声跪下,一直磕头,说:“谢谢道长,谢谢道长,你救了我,谢谢!” 天一拉着老人的手,说:“快快请起,快快起来,老人家,你这样做,让贫道情何以堪。不是贫道救你,是你的信救了你,还有,你的孙子的孝心感动天地,不是贫道的能力,是上苍玉帝赐给的能力。” “还是要感谢你,感谢你!”小栓子说。 小栓子的奶奶对天一感谢不已,然后看着小栓子说:“孙子,我的好孙子,奶奶终于又看见你了,你长大了,长高了,也长壮实了,太好了,太好了,以后就不用照顾奶奶了,奶奶可以照顾你了,免得回来没有热饭吃,没有开水喝,以后,你就有了,将来再找个孙媳妇回来,咱们家就算团圆了,好好地生活了。太好了,简直太好了!“ 天一治好了瘸腿瞎眼的老奶奶的病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多人都知道了,要请天一去治病。天一说:“世上有病的人有很多,可是不知道原因是什么,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没有顺从天意,天要人尽孝,人偏偏逆天而行,这就是疾病的根由,顺从天意的,就是没病的,逆天而行的,肯定会有病。 ” 他说了这些,大家都不明白,可是,天一不治病,就离开了青州。 天一悄悄离开青州,先去了京都。 天一一出现在京都,就被小二盯上了,他时刻在注意弘毅的动静,自从上次他派出的伙计,跟踪天一到梅山,无功而返,他一直在犯嘀咕,这位道长,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何方高人,竟然来去都没有动静,这么一个道长,竟然让小二感到十分头疼。 他时刻注意着城门口的动静,密切关注着进出京都的人,同时,还跟各个茶客保持联系,经常打听宫内宫外的事。 这不,天一一出现在京都,他就知道了,于是,派遣伙计跟踪他,看他有什么举动,对弘毅有什么影响。 他回来的时候,谁都没告诉,直接去了皇宫,凭借特别通行证,他到了上书房,见到了皇上,弘毅问:“事情办得怎么样?” “启禀皇上,的确有一个狼星落入青州城,他要和三爷狼狈为奸,图谋不轨,准备夺取皇上的位置,夺取皇上的江山,统治中原国,成为历史上第一个无脚皇帝。”天一说。 “道长,他,三爷,真的要谋反吗?”弘毅非常吃惊,“朕对他不薄啊!” “皇上,他现在还不敢造反,不过,随着狼星的到来,他就会谋反。”天一说。 “他是一个无腿的王爷,就凭他,他怎样造反?”弘毅十分不解,连忙追问道。 “没错,皇上,他现在是没有腿,不过,他有野心,他有这个心,就会谋算,加上天上来的狼星,和他结合,他就起兵,前来逼皇上退位。”天一说。 “那么说,他会采取什么方法达到目的呢?”弘毅问。 “启禀皇上,三爷会和狼星一起谋算,和西夏王一起,明为进攻弯刀族部落,实际上暗渡陈仓,来袭击中原国。”天一说。 “嗯,是这样啊,朕怎么办才好呢?关键是不让他祸害老百姓,老百姓太苦了,不想让他们再陷入水深火热了。道长,你可一定要帮朕啊!”弘毅说。 “放心,陛下,吉人自有天相,皇上一定能读过难关。命犯小人,这是老百姓常说的,不过,陛下是正人君子,又是天所选的统治者,实乃天子,天子不容易被灭,况且有天来保佑,更是确保无虞。”天一说。 “这样说来,朕高枕无忧了,朕想知道,怎样度过难关?”弘毅问。 “天机不可泄漏。”天一说,然后闭口不言。 皇上见天一这样,只好作罢。天一说:“陛下,贫道一到京都,就到了这里,还没有去梅山,不知道梅山道观怎么样了。贫道觉察到京都之内有三爷的人,还望陛下多加小心。” “多谢道长,朕会注意的。”弘毅说。 天一辞别弘毅,离开了上书房,乘着小轿子,出了城,到了梅山,然后拾阶而上,到了长春道观,敲门,弘法飞了出来,见了师父高兴坏了,问长问短的,天一说:“进来再说,小心有尾巴。” “尾巴?我知道,上次来过一个人,啥都没做,就跑了。”弘法说。 “进去再说吧,在这里谈话不方便。”天一说。 他们一行就进了道观,弘法左右看了看,见没有人就关上了门。 进了屋,天一说:“这个人还在外面,你们上次遇到的那个人,是不是同一个人,弘法,你去看看。” “是,师父。”弘法答应着,就跑到了门前,从门缝儿里往外一看,啥人都没有,刚想离开,就看到有人影跳出来。 弘法知道,这人肯定要从门缝儿里往里面瞄的,就往旁边一闪,让开了,让他看个够。 弘法计算了一下时间,见差不多了,那人肯定不会来敲门,也不会从正门走,可能会翻墙进来,然后偷听。 弘法这么算计着,就悄悄在假山后面埋伏,等他出现,捉个现行。 那人果然从墙上翻过来,刚落脚,弘法就上前,抓住了他,他刚要反抗,弘法一掌下去,将他打晕,然后背着他,进入天一的房间。 弘法将人往地上一扔,说:“就这个人,上次来过的。” 那个人还在晕着,弘法将其打醒了,问:“你是什么人?来干什么?” 那伙计揉着肩膀说:“我是京都人。” “京都那么大,你是京都哪里的?” “我是茶楼的伙计。” “一个伙计,鬼鬼祟祟的,跟踪我师父来干什么?” “我是受人之托。” “谁?快说,要不然我打死你。”弘法说。 “是,是,是。”伙计说。 “是谁,快说!”弘法有些不耐烦了。 第120章 幕后 小伙计被弘法捉住,喝令伙计说出幕后主使,伙计害怕弘法打他,刚才那几下,是弘法的功夫了得,让伙计已经疼痛不已,只要不使皮肉受苦,赶紧招了才是正路。 他刚要说,小伙计突然口吐黑血而死,弘法吓了一跳,拼了命去摇晃,那小伙计再也没有醒来。弘法腿脚软,不知道如何是好,他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进去如实告诉师父,他师父肯定会责备他,退出逃跑,也不是正路,恐怕师父会伤心,养活他这么些年,说走就走,不念一点旧情,不懂得感恩。 弘法正在迟疑,加勒跑出来,一看脚下,地砖都是完美无缺的,弘法一看,觉得奇怪,怎么加勒变了?以前还是身重如山,走到哪里,哪里都破砖,或者踩碎了石头,现如今,他身轻如燕,走到哪里,都像是在飞。 原来加勒让天使子变成了羽毛,天使子开始不愿意,经不起加勒的再三劝说,他才同意,要知道变成羽毛是比较麻烦的事,他更喜欢变成有分量的东西,这样才不憋屈。加勒答应带他出掏鸟蛋他才答应变的,要不然,打死他他也动都不动。 天一见弘法很久不回来,其实,弘法已经呆若木鸡,见了小伙计口吐黑血而死,他顿时失去了主张。天一让加勒去找他,他果然还杵在那里。 加勒问:“弘法,怎么了?” 弘法没说话,加勒上前一看,傻了,他说:“你,你把他打死啦?” “没啊,我没打死他,我只是抓他,他,他上次都来过了,是个贼吧,我问他,他不说话,就死了。”弘法说。 看来,人只有在受到冤枉的时候才说话,遇到情急的时刻,说话干啥的,都很有意思。 “你没打,他咋会死?还吐了黑血啊!”加勒问。 弘法听了,更加急了,连忙说:“好吧,好吧,我去找师父来看看吧,看我是不是撒谎。” 加勒心想,人都死了,还说什么?再说,也不能将人说活了啊!说不定,这小子该死,谁知道呢?谁也不知道的。加勒转而劝慰道:“你等着吧,我去告诉师父,还是,你去告诉师父?” “我去吧,谁闯的祸,谁来担当。”弘法说。 加勒说:“好吧,你去,我在这里等着。” 弘法抬脚就走,他心想,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我的点子太低了,这是怎么回事?师父肯定会说我的,不过,事情已经出了,这也没有办法,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天一见弘法垂头丧气地走进来,问:“你是怎么了?像是霜打的茄子。” “师父,我把那个贼人打死了。”弘法心一横,干脆招了。 “什么?你打死了人?是什么人?”天一问。 “是的,我打死了那个偷偷摸摸来道观的人。上次师父不在家,我和加勒在这里,就是看到这小子偷偷进入我们的道观。今天又是他,他翻墙进来,双脚还没站稳,我就捉住了他,问他从哪来来,他就口吐黑血而死。” “黑血?”天一问。 “嗯,是黑血。”弘法说。 “哦,那,我倒要好好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天一说。 天一说着,弘法带路,走在前面,天一在后面跟着。 他们一路向小伙计死的地方而来。 在弘法去找他师父报告的时候,加勒也没闲着,他蹲下去,拿手指在小伙计鼻子前,摸摸,没了气息,身子还是温暖的,他看看小伙计嘴唇乌黑,就问腰间的羽毛:“你说,还有救吗?” 羽毛说:“有救,他只是急火攻心,心里虚,黑血堵了气管,暂时憋死过去了。能救活。” “哦,那还等啥啊!快救啊。”加勒说。 “哎呀,这样的人,死一个,少一个,是个坏蛋,救他干嘛?”羽毛说。 “苍天有好生之德,快救吧,快救吧,你救了人,苍天会高兴的,你的爸爸会更高兴。”加勒说,他知道天使子很喜欢他爸爸,只要能让他爸爸开心的事,他都会去做。 “好,你等着吧,我来了。”羽毛说。 只见羽毛飞到了小伙计的鼻子底下,在小伙计的鼻子下面摩擦了几下,那小伙计突然打了一个喷嚏,“阿嚏——”一口血块飞出去,他坐了起来,大叫:“不要杀我啊,不要杀我,我招,我全招。” 他一说完,加勒说:“没人要杀你,你怕什么怕?是不是做贼心虚啊!” 小伙计还要争辩,天一来了,他问:“人在哪里?” 小伙计已经完全清醒,看到加勒在跑,说:“是那个人,是他打了我。” “是他吗?”加勒问。 羽毛飞回来,重新落到了加勒的腰间,悬挂在那里。 加勒说:“谢谢啊!你做了一件大好事。” 天一走过来,看着小伙计,问:“你是谁?” “我是京都天天见茶楼的小伙计。”小伙计说,嘴角还存留着一溜黑血。 天一问:“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我……”小伙计说。 “实话说啊,要不然,我就走了。”天一说。 小伙计看看天一背后的那个人,就是弘法,他还没缓过神来,刚才是死人,现在又活了,正是奇怪,难怪撞见鬼了?这个人死了吓人,活了又着实让人恨,还不如死了算了。 小伙计从弘法的眼神里看出了凶相,弘法是想让他死了算了,在这个时候,不能就这么算了,死了,就按死人的方式来处理,活着,就有问题。 小伙计说:“道长,不是小的想来跟踪你,是我们老大派小的来的,我要是不来,他就会杀了小的,要是来了,他就会赏赐小的。小的也没办法。” 天一看出了他的恐惧心,就说:“我相信你,你走吧,贫道不追究你的责任了,要是来学道,来敬拜,就走大门,不要翻墙,本道观随时欢迎敲门的人,不要鬼鬼祟祟的,弄得大家都不好看。” “慢着,师父,他还没说跟踪你干什么呢?还不能让他走啊。”弘法说。 “道长,小的来,是要摸清楚道长跟皇上的交往,看看皇上有什么动静,是想要干什么?”伙计说。 “好吧,你想知道皇上的动静,可以从大臣那里了解,跟着贫道有什么用?”天一说。 “师父,少跟他废话,他是奸细,摸清了师父的动向,说不定要害师父。”弘法说。 第121章 拂尘 天一看伙计可怜,就摇了摇手中的拂尘,说:“去吧,只是要安分守己,不要想着做不到的事。” 伙计看看弘法,凶神恶煞的,不敢久留,立马起来,说:“多谢道长!” 跌跌撞撞地朝着院墙走去,看样子要翻墙,天一哈哈哈地笑开了,弘法说:“你就是翻院墙的命,看看,这不是大门吗?” 弘法一提醒,小伙计一看,果然,大门早就打开了,那是羽毛干的事,他想出去弄鸟蛋吃,从他救活了小伙计之后,在飞到加勒身上之前,他就暗暗地打开了道观的门,等这事弄完之后,他就会出去找鸟蛋,为了免得马上又要打开门,先下手为强。 这大门打开了,他却不知道,因为职业习惯,他要从墙上走,被弘法一提醒,他马上意识到这不是做贼,也不是跟踪,用不着费力去翻墙了。 小伙计从大门跑出去,简直是连滚带爬,逗得大家哈哈直笑,弘法从刚才的经历中,惊魂未定,一个人在他面前突然死了,然后又活了,接下来又跑了。 这一会儿时间,就走完了整个人生,简直太奇妙了。天一说:“都回去吧,大家以后要小心,这个人可能不会来了,但是,另外的人会来,大家要小心,不要马虎大意。” 大家都走了,加勒说:“你们先回去,我还要完成一件事。” 萧生不想问是什么事,这次去青州,他也算看清楚了,人心是无法猜测清楚的。 与其去猜测,不如不说,啥都不说。从小和加勒在一起玩,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如果过分去管,反而有问题。 加勒跑出道观,看看那小伙计已经跑远,到山下去了,从一个人慢慢变成了小黑点,这样一个家伙,加勒问羽毛:“天使子,你说说看,这个家伙刚才被你救活了,连声谢谢都不说,就这样跑了,简直太不像话了吧。” “人都是这样吧?好像懂得感恩的人不多啊!”天使子说。 “这可是关系到性命的大事,这都不感恩,还指望他会像乌鸦那样反哺吗?”加勒说。 “看来,大哥你懂得的真不少,没错,有个说法叫羊羔跪乳、乌鸦反哺,讲的就是这个理。羊羔跪乳还说得过去,他要吃奶,不跪着,就不好吃;小乌鸦反过来照顾老乌鸦就不好说了。”天使子说。 “没错,是这么一回事。很好,我清楚了人的心,有时候还不如羊羔和乌鸦,看来,人心比什么都诡诈,这不是好事,这肯定是坏事。”加勒说。 加勒看那个小伙计慢慢从小黑点变没有了,心里琢磨,这个家伙肯定跑回那个什么天天见茶楼复命了,刚才天一道长也说了,说不定会派人前来。于是对羽毛说:“天使子老弟,你变成翅膀吧,我要去看看究竟,到底是怎么回事,刚才道长也说了,小伙计跑了,可能还会有其他人来,到底是什么人来,我倒想去看看。” “算了吧,大哥,你去的话,殿下会不会担心?他要是不批准怎么办?”天使子问。 “我是为了他,眼看他的基本功就要练成了,我可不想在这个时候出什么岔子,要去,主动去,扫除障碍,不让他们来扰乱殿下,让殿下好好修炼。”加勒说。 “好吧,也许你说得对,那我们就去吧,不过,我现在肚子饿得咕咕叫了,吃了再去好不好呢?”天使子问。 加勒在才想起刚才的承诺,一拍脑袋说:“不好意思,吃饭是大问题,这个连玉帝都不管,你赶紧吃吧,老百姓就是认为吃是大问题,除了吃,就没有再大的了。” “那好,你帮我看看,看哪棵树上有鸟蛋?”天使子问。 “好,我看看。”加勒看着这些树,都是又高又直的树,弯曲的树比较少,但是弯曲的树枝叶茂密,这样的树上才有不少鸟窝,有鸟窝就有鸟蛋,不信你上去看看。” “好吧。”天使子说着,就变成了一条蛇,慢慢地顺着树干爬了上去。 天使子上去找鸟窝、吃鸟蛋,加勒在树底下、台阶上心想,这个很好理解,在又高又直的树上搭窝,是最愚蠢的,鸟不是傻瓜,不会在这样的树上搭窝,主要是担心又高又直的树比较容易被砍伐,一旦砍伐,鸟窝肯定会不存在,鸟儿的生命就受到威胁,这是真的,一点都不虚假。 加勒的猜测很快就得到了验证,天使子一上树,就看到树上有数不清的鸟窝,在茂密的枝叶中间的树枝上,这一窝,那一窝,全是的,他高兴坏了,吃了个饱,那些鸟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他吃,再叫也没用。 天使子吃饱,就下了树,回到台阶上,看着加勒,竖起大拇指,说:“大哥真行,一猜猜个准,没错,我上去后,很快就现了不少的鸟窝,吃了个饱,太好了。大哥,你说,啥时候走就啥时候走,现在听你的。” “不着急,你会飞,那小子只会跑,就是一匹快马,哪里有我们飞得快?”加勒说。 “是的,没错,是这么回事!可是,我们早点到天天见茶楼等他不就行了吗?”天使子问。 “嗯,很好,很好!你说的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妨以逸待劳,看那小子怎么说,他的主子怎么做。”加勒补充说。 “好的,没错,我们去吧,去吧,在这里玩,马上那个弘法又来了,他要在殿下面前说你,让你在殿下面前抬不起头来。”天使子催促道。 “谁跟那个小子计较呢?那弘法还是孩子,没有长大。”加勒说。 “对,他还是孩子,我长了四百岁,也是一个孩子,但是,在人间,我还算是长寿的了,至少比那个什么老和尚要长寿得多。”天使子说。 “你不是普通人,你是一个半人半仙的人,不知道地上有多少这样的人。”加勒说。 “实话说吧,我知道有一些,但是都很分散,有的在空中,有的在地下,有的在水中,6地上的,有我,还有谁,我也不知道,问我的爸爸,他也不说,他只说这是天机,不能泄露,我猜想,肯定是像我爸爸的那些天使,是贪恋世上女人的美色,就偷偷地亲近了美女,将那些美女娶来为妻,就生下了很多半人半仙的人,这些人中间,不是每一个人都很良善,反而是邪恶的。因此,要格外小心。”天使子说。 第122章 悬梁 天使子说完,看了看天,对加勒说:“大哥,你看天色不早了,到底怎样决定,要看大哥你的了。” “好,我们可以走了。赶在他前面,我们都清楚,看他怎么说,再看看他的主子怎样说。”加勒说。 话音一落,天使子就变了翅膀,就像加勒长出来的翅膀一样,浑然一体,不能分割。加勒挥舞着翅膀,一阵大风,将石阶上的落叶刮跑了。加勒的脚往地上使劲儿一蹬,他整个人就飞了起来,开始还不算稳当,摇晃了两下后,开始平稳地往上飞了。 飞了一会儿,加勒就看到了那个伙计,正骑着马往前飞奔呢。小伙计是骑马来的,因上山有一定的难度,他就把马放在了山下,让马在那吃草。 等他从死里逃生,在道观里死了一回,被天使子变成的羽毛救活之后,他就下了山,寻到了马,那马可不知道生了什么事,只要有人有需要,它就会提供帮助。 小伙计快马加鞭,但是再快的马也没有飞人快!加勒一旦离开地面,就变得无比轻盈,加上天使子有力的翅膀,扑腾腾地就飞到了他的前面,他却浑然不觉,就像他头顶上的高空中飞过去的一只老鹰或者大雁,根本没办法知道是雄还是雌。 加勒直接飞到了京都城,没有从城门走,担心被天天见茶楼的老板或者小二看到,于是直接寻找那茶楼。找来找去,却找不到,因茶楼的招牌,从上面没办法看,只有走在地面上,或者骑在马上看得清楚。 加勒记得在茶楼附近有一家酒楼,当然,茶楼里也卖酒,只不过茶楼里是以茶为主,不是以卖酒为主,而酒楼里是以卖酒为主,不是以卖茶为主。加勒记得茶楼就在酒楼旁边,酒楼的招牌也看不见,那是一个大的牌匾,不容易看到,但是,酒楼大门外面的有一根旗杆,旗杆上有一面旗帜,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酒”却是从天上可以看到的。 因为酒字旗帜随风摆动,从天上往下看,看得十分清楚。只要找到了酒楼,就找到了茶楼,偌大一座京都城,找这样的地方,还是要动动脑筋的,好在加勒平时还不笨,在关键时刻脑瓜子也很好使,就这样,他朝着酒旗帜降落下去,他落在酒楼的房顶上,搭起凉棚,往前一看,果然,在这个角度很容易看到,在正前方现了的确有一座茶楼。 加勒趴下一看,是它,正是它,不是天天见还是谁?他立马腾空而起,飞跃到另一座房子上,这座房子正是茶楼。 他收了翅膀,对天使子说:“老弟,变成羽毛吧。” “嗯。”天使子一听,马上照办。 他很清楚,如果不变成羽毛,想要自由自在,变成了指环,套在了加勒手上,那么,整座茶楼就会变成废墟,很简单,世上还没有一座建筑物能够载得动巨人天使子的。 他的体重就等同于一座小山。 听话的好处就是,大家都安全。果然,天使子变成了羽毛,悬挂在加勒的腰间,显得格外飘逸漂亮。 加勒没有接触地面,还是比较轻盈,不存在被人现,他蹑手蹑脚地走到了茶楼的后楼,他很清楚,一般在前楼有很多茶客,还有说书的,闹哄哄的,根本无法听清楚说话,一般要谈什么私密的事,都在后头比较安静的地方。 他从房顶上往下看,很快,他就现在远处有人骑马前来,为了避免被现,加勒降低了身子的高度,避免被人现,也是奇怪,平时人们都是顾着看地上,和地上的人交往,到处寻找金子银子,盯着货物看,看了又看,就是不看天,不看房顶,很容易忽略天,只是看着地。 加勒没有被现,那伙计到了茶楼,下了马,然后牵着马匹到了后院,将马拴好,就有人去报告了小二,小二跑出来,示意小伙计往后楼里跑。 小二跑到了后楼,又赶紧跑到前楼,对老板说了两句话,茶老板点了点头,小二又迅地跑到后楼,这个都被加勒看得清清楚楚。 他看到小二找到了小伙计,两人进了密室,加勒一看,很着急,对天使子说:“老弟,你看,他们进去了,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怎么办?” “大哥,你是聪明人,这还不简单!”天使子说。 “怎样简单,说来听听,抓紧时间啊!”加勒很着急。 “以前干过的,还问?快,到他们的房间上头。”天使子说。 加勒还没想到,不过,这时候来不及细想,于是跑到了小二所在的房屋上面,他悄悄揭开一片瓦,只见手里突然多了一个铜盘,他明白过来,立刻将铜盘放在耳边,那天使子变成了蜘蛛,跑到了房梁上,然后在房梁上打了一个结,将丝线缠绕在那里,然后往下悬空,慢慢地悬在小二和小伙计的脑袋顶上,说话干啥的都清清楚楚,甚至打嗝放屁都听得分明。 小二说:“你的嘴角怎么有血?” “差点回不来了。”伙计说。 “为什么?” “翻墙的时候,被人打了,吐了血,昏厥在地,死了过去,后来不知道被哪位好心人让我打了一个喷嚏,就活过来了。” “看来,世上还是好人多啊!” “我还没看清楚是谁救的我,要是知道,我就请他喝酒。”伙计说。 “暂时别说这事,你这次去,差点死了,冒着生命危险你给我弄了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没有?” “啥?” “你跟踪那个天一,了解了什么东西?如果没有,不是白跑了吗?” “老大,你要什么信息?那天一道长的道观里有些高手,恐怕你我都不是他们的对手,我们想要了解什么信息,恐怕现在有点难。这不,小的才翻墙进去,还没开始有所动作,就遇到了袭击,要不是福大命大,现在就回不来,来年还要烦请老大给我烧纸钱呢。”小伙计说。 “看看你,你就这么点出息啊!男子汉,趁年轻流点血、冒点汗,应该不算啥,你担心什么?真是的!现在不是没死吗?没死,就要好好地趁着活着多做事,只有这样,才会有更好的前途。”小二说。 “多谢老大提醒,其实,我不担心,只要还有一口气,我就还要为老大服务,弄到有价值的情报,让老大满意。”小伙计说。 “行了,行了,就你那样,还想卷土重来吗?”小二万分不屑。 第123章 飞侠 小二对他的伙计很不在意,也很不屑,伙计当然有些恼火,可还是要让他跑腿办事,实在没有办法,如果彻底得罪了他,恐怕这小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将来自己恐怕也不好受,这叫打狗被狗咬,犯不着跟狗过不去。 加勒在上面听得清清楚楚,但是跟天使子隔了一些距离,心里想的事不好跟他说,只好憋着,当听到小二和伙计说了还准备去道观的话的时候,加勒敲了敲青瓦,天使子会意,沿原路返回,变成了指环,套在了加勒的手指上,问什么事? 加勒说:“好,这很明显了,小二是铁了心要从道长那里得到信息,不知道有用还是没有用,看来,不仅仅是冲着道长来的,还有更大的阴谋。” “大哥分析的没错,我们任务完成,该走了吧?”天使子问。 “行,我们走了。”加勒说,不过,他马上又改变了主意,说:“还是飞吧,飞起来要快一些,如果经常飞,那感觉就不一样,像再遇到格桑,可以一比,这是好事,干脆飞吧。” “好,大哥长了翅膀,能飞,简直太好了。”天使子说。 加勒不说话,他已经习惯了天使子对自己的膜拜。 天使子变成了一对翅膀,轻轻地安装在加勒的身上,他很想知道当飞侠是什么感觉。 在飞到城门口时,加勒现从茶楼快马跑过来一个人,加勒一看,不是刚才死过去的那个小子了,竟然是另外一个人。这个人骑着一匹枣红大马,度很快,看样子直接奔着道观方向而去。 加勒冷笑道:“真奇怪了,他们刚刚密谈完毕,就另外派出了人,看来这个家伙没有碰壁,待我戏耍戏耍他。” 加勒看准了他出了城门,就紧紧跟在他后面,加勒飞的度要快得多,他不能让奸细来觉,飞了一阵子,加勒现他的确是朝着道观而去,就飞越过去,停在一条小土包上,收了翅膀,对天使子说:“去,吓唬吓唬他,然后马上回来。” 天使子说:“怎样吓唬?” “你去,变成一条狗,一条凶恶的大狗,只要能吓唬他就行。但不要伤害他。”加勒补充道。 “好的。”天使子说着,从翅膀变成了一条黑色的大狗,眼珠子是红彤彤的,呲牙咧嘴,嘴角流着口水,直接从土包上冲着枣红色的大马跑过去。 枣红大马一看突然窜出一个怪物,定睛一看,竟然是一只狗,吓得奋蹄而起,长鸣一声,打了好几个响鼻,那马上的人,没有抓住缰绳,从马背上跌落下来,摔了个狗啃泥,在地上动弹了半天,就是起不来。 天使子见达到了目的,就停止了袭击,迅返回到了加勒身边,又变回了翅膀,加勒点点头,扇动翅膀,腾空而起,向道观而来。 进了道观,找到萧生,他正在练功,现在已经练到了九级,还差一点就可以出师了。加勒回来,他已经察觉到,不过,他已经猜出加勒要到他的房间,也就没有另外起来迎接。 加勒走到他面前,说:“殿下,加勒回来了。” “情况怎么样?” “果然,是茶楼小二指派来的,后面还有一个尾巴。”加勒说。 “嗯,你跟我来,我我们去找找道长。”天一说。 加勒点点头,跟着他到了天一修炼的房间,道长说:“你们进来吧,门没有栓。” 他俩进入房间,天一说:“是不是有尾巴?” “师父,的确有,看来贼心不死,卷土重来了。”萧生说。 “嗯,是这样的,为师也不想伤及无辜,不过,这样的人不要让他看见才好,为师想离开道观,去远方云游,你们都跟随为师,留下空的道观给他们。这样,既能保护好道观,又不会伤害无辜,还有,你在跟师父出游的过程中,可以学习到更多的东西,不是仅仅修炼才能学习到东西的。”天一说。 “好,师父的一句话,胜似读十年书,不错,修炼不在密室,在人间。不为老百姓谋福,闭关修炼也没啥出息。”萧生对这个做了一个很好的诠释,不用说,萧生的修炼已经达到了一定的境界。 主意已决,天一就宣布了这一决定,出家人来去无牵挂,说走就走,也就没什么坛坛罐罐的,没有啥好留恋的,再说,只是云游,不是永远离开这里。最高兴的,还是要算那个弘法,他最喜欢到外边玩,在道观里显得太闷,没有活力,憋时间长了,会憋出病来,不过,他从小跟着他师父,学习清静无为,有点像庄周,无用就是有用,天造之物,凡物都有用。 他不懂大道理,可是玩肯定是最喜欢的,这个是天性,无法改变。弘法着急,要带吃的在路上,加勒说:“出家之人,来去两袖清风,四海为家,哪里需要带吃的?” “到人家家里吃,那是大餐,自己带点,是零食,大人能忍,小孩却忍不住,何必伪装呢?”弘法问。 “不是伪装啊,这是一种修炼,如果感觉到饿,说明还没修炼好,如果明明饿了,还没有感觉到,那说明修炼更进了一步。”加勒说。 天一不说话,只是点头,觉得加勒说的有道理,不清楚他是怎样想的,总之是想让人们知道他不爱多说话,看来,每说一句话都带着能量的,这么说来,还是少说为妙,要积攒能量,在需要的时候,可以爆,就像地火一样,熔岩在地下已经融化,在运行,在寻找突破口,等找到了薄弱的环节,就会喷薄而出,势不可挡。 大家简单收拾好了,然后出了道观,从后门下山,目的是避开那个人。他肯定会从前门上山,前门的路是大路,容易走,后门的山路是小路,比较蜿蜒曲折,可是比较快捷,下山很快。 这条小路,因为年久无人行走,显得比较荒凉,杂草荆棘都长出来了,萧生命令加勒前去开路,加勒乐此不疲,尤其是天使子,更是高兴,因为说不定在荆棘丛中会现跑鸡的窝,有窝就有蛋,吃跑鸡蛋应该是比较美好的享受,再说,在开辟陌生的道路的时候,就显得格外刺激和新鲜。 路上飞奔的那匹枣红大马,在路边啃草休息,那个小子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半天还不过劲来,不过,任务没完成,说不定就会丢了小命,还是要忍痛前往才是。 第124章 角色 那小子是茶博士派来的又一个小角色,比刚才回去的那个小伙计要厉害些,即便再厉害,也忍受不了那种摔打,看来,这小子不是钢铁侠,不过是一个木人而已。 木人没有摔死,活动活动,还能站起来,那马在旁边吃草,装作看不见,它会利用一切机会吃了草,等着将来再说,不清楚将来那木人还会在哪里摔跤,不过,刚才那狗来得也的确好玩,说来就来了。这可不是好玩的事,马的眼睛虽然很大,可也受不了这种突然而至的袭击,这种袭击让马硕大的眼睛备受欺骗,那黑狗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可能它的目的,就是要帮助那匹枣红大马将这个木人从马背上弄下来吧。 黑狗和马可能就是朋友,这个木人下来,对马来说是好事,对木人来说,是坏事,对黑狗来说,也是好事,当然,现在是二比一,显然,木人占下风,他在地上呆了一会儿,觉得任务没完成,还得去,要不然,博士会派其他人来,如果现了他躺在这里睡觉,很有可能会被告状,然后就有人来说这事,久而久之,博士就会派人来杀他,留着没用,不杀怎么能行? 为了保住卿卿小命,还是要赶快起来,想到这里,木人就从地上翻了起来,拍拍身上的土,然后找到那马,马打了两个响鼻,鼻子喷出了粗粗的气,马的嘴唇咧开,仿佛在开心地笑,木人不管这些,翻身上马,突然觉得腰很痛,不过,为了保命,再痛也要忍着,这是没办法的。 马感觉到这人平时上马跟现在不一样,很是奇怪,这个人其实就是想要到黄河,要不然,心里不觉得甘甜,反而感到苦涩。 快马再加鞭,马再恨,也没办法,谁让自己是马呢?马跑得越来越快,最后慢了下来,因为前面是石阶,马要上去,恐怕就没有多大的问题。 马停止不前,木人下马,将马拴在在一棵树上,然后拾阶而上,到了道观门口,已经累得不行,他轻轻推门,门悍然不动,看来,道观已经从里面反锁了。 木人想到了翻墙,可是,这墙做得高,还真的很扎实,要想翻过去,必须要找一个较矮的地方,因木人比较胖,翻墙不容易。 他找到一个地方,看起来是个薄弱环节,院墙外面,刚好有一块石头,没准是上次那个伙计放的,还没有拿走,刚好给他提供了方便,这么说,干坏事很容易,只要照着前人走过的路线走就是了。 干好事不容易,就是这样的事,这是怎么回事?其实很简单,世上的坏人占多数,不占少数,大家都很清楚,在这个弯曲悖谬的世界里,喜欢干好事的,往往生存很简单,倒是那些坏人,活得挺滋润。 木人找到了路径,就站在石头上,翻墙进了院子,但是,院子里静悄悄的,没有任何人,木人开始还谨慎,后来就完全放松了,大胆地到处走。 他转了一圈,啥都没找到,各个房间的门都没上锁,没上锁的,反而有些令人担心,上了锁的,倒勾起了他的兴趣。这是一个奇怪的心理。他很失望,为了避免被现有人来过,他不敢走大门,也走不出去,大门上了锁,铜将军在那里把门,看来,这位将军的作用,就是要守护着整个道观,小偷不会到这里来,就是来,在这么一个荒山野岭的,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偷的。 木人就翻了墙,沿着原路返回,下山,骑了马,快马加鞭,朝着京都的方向而去。 与此同时,黑狗变回原形,回到了加勒的手上,加勒说:“翅膀,我要上去看看这人的反应,还有,看看他要去哪里。” 天使子有点不想,可听了他说的话,不免说:“好吧,我清楚了,你是想看看那个傻瓜要去哪里?我告诉你吧,凭我的经验,他一定是去道观。” “这个不消说,谁都知道,刚才已经弄清楚了,茶博士一计不成,又来一计,看来是个不折不扣的顽固分子。”加勒说。 正说着话,天使子摇身一变,就成了一对儿翅膀,安在了加勒的背上,加勒起飞,看到那木人在地上伸了伸腰,转了两转,就站起来,天使子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快,我起来晚了,那个小子还在地上躺着,准备起来,然后骑马要到道观去。” 果然,那小子起来后,勉强骑上了马,哪怕那匹马再四讥笑他,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为了活命,他不得不忍痛前往道观,要知道,他也没办法。 只要他前往道观,加勒就明白过来,马上说:“好吧,我相信,你说得对,他去了道观,肯定是无功而返,我们先下去吧。” 天使子当然没意见,加勒扇动了翅膀,他们从半空云里下来,心里才有些踏实。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说:“好吧,我清楚了你的想法,其实你想让那个小子快点来追我们吧,故意让他吓一跳,不要他的命,只要拖延时间,你们那么有本事,害怕什么呢?” 大家回头一看,是弘法,他有时候猜得很准,有时候猜不对,总之,他是偶尔对,偶尔不对的,这个活宝,走到哪里,就把快乐带到哪里,要知道,他还很年轻,就是想要让这个世界变得格外丰富,他自己的经历一丰富,将来就能给人带来无穷无尽的欢乐和知识,总之,可以让他的伙伴和朋友们体会到作人的快乐,他把快乐传染给别人,别人也就开心了。 “我不怕,是因为他是人,是人就有短处,比如疾病或者死亡,我不是人,我是半人半仙的人,加勒大哥是人,不知道会不会死,总之,我是不会死的。”天使子说。 他说着话,索性变成了原形,头顶着天,脚踏着地,让大家都很清楚,他的原形是什么,总之,他的原形,让很多人感到了快乐和安心,这么一个大力士,想要保护一个团体,是非常容易的,除非对手十分强大,稍微逊色一点,就足以让整个团体变得容易遭到攻击。 天一道长说:“大家都清楚了,这次外出云游,是在一边学习的基础上,将学到的东西给用出来,不是只是在道观里学习枯燥的理论知识。在道观里学习很多知识,要将知识变成属于自己的东西,的确要花掉不少的心思。” 第125章 关键 天一道长说的很有道理,大家都不说话,弘法觉得师父处处都在讲道理,看来,天一在教人方面还是不错的,关键都是讲道理,人是通情达理的,如果不讲道理,就不算是完全的人。 大家继续往前赶路,那木人回到了京都。天一他们没有进城,而是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木人回到了京都,见了茶博士小二,他看到木人回来,木人也不敢马虎,迅跑到了后面的柴房,小二到柴房问:“怎么样?事情还顺利吗?” “还好。就是没有现一个人。”木人说。 “什么?没有现一个人,他们跑哪里去了呢?”小二疑惑地问。 “不清楚,道观里冷冷清清的,啥都没有,小的从院墙翻进去,开始心里还忐忑不安,后来现没有任何人,就放心大胆起来,到处寻找,各个房间都找遍了,竟然没有现一个人。”木人说。 “哦,我明白了。我估计他们肯定没有走远,你呢,现在就去寻找,打探他们的消息,一旦有什么消息,马上告诉我吧。”茶博士说。 “是的,大人,交给小人了,有啥要求?请说吧。 ”木人说。 “你,还有那个伙计,名叫水人,他和你一起去吧,相互照应,也方便你们完成任务。去沿途打听,看看那个道长是不是人间消失了,如果没消失,就过来报告他们的去向,事成之后,一定有赏。”茶博士说。 “好的,大人,小的去了。”木人说。 “且慢,你去西厢房廊下等候,我找人来,一同前往。”茶博士说。 他说完,就转身走了,他担心有人来找他。 这个老板肯定不会放过他,这时候,正是关键的时刻,如果好的话,就可以过关,如果不好,就过不了关,他随便找个理由,将他辞了,他就没了这个岗位,也就办法来继续监视着宫内的事,或者监督进出皇宫的人,比如那些道长或者其他人,就无法继续监视。 这个关键时刻,要保护好自己免受到老板的非难,继而辞退,甚至连工钱都不给结算,还有一种可能,离开这个茶楼,再遇到大方的顾客,也没有了进项,这无形中是在减少了收入,家人的生活就会起变化,受到影响。 他在这个时候,在关键时刻,就要注重有些事情,必须要做到这眼到、口到、心到,一定要让老板不要责难自己,免得受到极大的损失,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是古今的道理,千古不变,屡试不爽。 想到这里,茶博士赶紧去找老板,老板看到他,怒冲冲地问:“你去哪里了?简直太不像话了,还想不想干了?” “哦,对不起,对不起,老板,昨个儿,我吃了不洁的东西,晚上又蹬了被子,就这样着了凉,实在没办法,今天就闹了肚子,这不,一会儿时间就去了几趟茅厕,对不起,对不起。”小二在老板面前点头哈腰,赔不是赔个没完没了。 “行了,行了,快去忙吧,今天客人还真多。奇怪了,都要打仗了,人们都还喜欢来喝茶,跟没事一样。”老板说。 “老板你不知道,其实,是邻国打仗,和我们没有关系。”小二说。 “谁让你讨论朝廷大事了?真是多此一举,实话告诉你吧,我们开茶楼的,最好别讨论朝廷的事,也别跟着起哄,你开茶楼,图的是和气生财,你不是官,朝里没有人,也别想着当官。当了官,也不长久,出了事没有人保,下面没有人捧,上面没有人提拔,你在中间,不是跑腿的,是什么?行了,行了,别玩政治,玩政治的没有几个好下场的,快下去吧,客人都等得不耐烦了。”老板说。 他说完这话,小二满脸堆笑,弯着腰,低头,垂手,听老板训话,一边听,他一边点头,听完了老板的话,他将抹布往肩上一搭,然后离开了这里,前往客人那里。 巧得很,小鬼子今天在,他早已坐在那个地方喝茶听书,这时候,街上跑过去一批黄骠马,像电一般闪过去,就像一道黄色的闪电,闪电过去,众人议论纷纷,有的说边关吃紧,需要搬兵过去救援,有的说,邻国弯刀族部落已经和西夏国谈妥了,双方签订了和平条约,一致对抗中原国,因为中原国总是对他们两个国家虎视眈眈,一点都不含糊,想打就打,现在的中原国非常厉害,国势强盛,就如同猛虎下山,需要找到新鲜的嫩牛肉吃,而北方和西北各国,都是又肥又嫩的小牛,正是开始大开杀戒的时候。 这番议论的确有些出奇,小鬼子不参与谈论,只是吃着茴香豆,看着说书的,饮着热茶。 “这位爷,来了多久了?”小二问。 “刚来不久,是那位伙计送来的茶,多谢。”小鬼子眼睛盯着说书的,对旁边的小二有一句没一句地说。 “哦,不用客气,客官来到我们这里,又是老主顾,当然需要多多照顾了。您来,就是我们的爷,没有您,我们就没有衣服和食物,您是我们的再生父母,我们就靠你们,才能生活,缺少了您们,我们就要喝西北风了,爷就是我们的福星,爷来到我们茶楼,就让我们茶楼蓬荜生辉,爷到我们这里来,就是我们的福气,爷要经常光顾寒舍,让寒舍变得格外有生气才好。”小二说。 “瞧你一张利嘴,真像前朝的胡图宰相啊。”小鬼子说。 “咦,爷知道前朝那个宰相啊?”小二问。 “是啊。”小鬼子说。 小二还想问,看到老板在远处横眉冷对,他见势不妙,就马上闭嘴,不再问了。 他给小鬼子添了新的开水,又拿来一些茴香豆还有水煮盐花生,放在小碟子里,放在小鬼子面前的小桌子上。 弄好之后,小二对小鬼子说:“爷慢用着,小的到那边忙去了。” 小二说着,他偷眼看了看远处的老板,老板点点头,有人到柜台送钱,老板正眉开眼笑地拨拉着算盘珠子,然后对那顾客说,收了一些银两,那顾客心满意足地走了,看来,是一个常年的老顾客,到了一定的时候,就过来结账。 小二走开了,楼上楼下地跑,那说书的声音也很高亢,无论在哪个角落,都听得到他的声音,整个茶楼都很安静。当到了说书人休息的时候,整个茶楼又开始热闹起来了。 第126章 异常 小鬼子看他忙上忙下,心里暗笑,这个家伙还隐藏伪装得挺像的,要知道,他可是一个小角色,就是小角色,也在整个京都算是一个狠角色,他手下到底有多少狗腿子不清楚,还需要观察一段时间,看看两国交战的情况,再看他的举动,如果有异常,当即拿下,想必还来得及。 小二看到小鬼子呆,也不说话,只是冷笑,他跑过来问:“爷,快喝茶啊,茶都凉了。” “哦,没事,你去忙吧,时候不早了,我先告辞一步。”小鬼子说,他心想,不能呆着这里时间过长,要不然,他会现的,这家伙很精明,是一个机灵鬼,不能小看。可是,他的心思没有用在正当的场合,要是用在正当场合,肯定可以为朝廷立下汗马功劳,但是,这还是一厢情愿的,他想要财,又不想通过正当渠道,肯定就会走邪路,走偏路,这不奇怪。 小鬼子回到弘毅身边,弘毅问:“最近民间可有什么传闻?” “启奏万岁爷,民间比较平静,可是小的现天天见茶楼的店小二有些诡异,有可能是三爷的人。”小鬼子说。 “朕明白了,你下去吧。”皇上说。 小鬼子心里有些纳闷,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平时皇上不是这样的,他不敢多问,就退出了上书房。 弘毅看到小鬼子走出去后,就想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是想要谋反吗?先安排一家特务机构在朕的眼皮子底下。 他想到这里,马上想到还需要小鬼子,于是喊道:“回来!” 小鬼子就站在门外,没走远,他非常了解弘毅,在他思考问题,或者郁闷的时候,他就会不想别人在身边,但是过后不久,他会马上会喊他回来。 在才开始见面的时候,觉得不想见,就让他出去,出去之后又后悔,这时候,皇上马上就会后悔,让他进去,对他更是这样,不会掩藏,不会弄虚作假,这个人其实就是这样。原来,皇上有时候就是一个孩子,比较随便,没有那么神秘,之所以觉得神秘,其实还是因为这是接触得太少。 他进去后,跪下问:“万岁爷,有何吩咐?” “朕现朕的周围充满了危险,但是又说不出是什么,不知道你有什么看法?”弘毅问道。 “万岁爷,这事,奴才也说不清楚,不如去问问韩半仙,看看他有什么高见。”小鬼子很聪明,立马把皮球踢了出去,这样做的好处是,不用承担责任,像是生的事,还可以说出个一二三,可是,还没生的事,就没办法说。 谁说谁负责,到时候,皇上追究责任下来,恐怕就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是,对皇上那里,一定要忠心,不能三心二意,如果三心二意,恐怕百事不成。 皇上怀疑到头上,马上就会飞来横祸,皇上信任,自己就不会处处遭到质疑,这样,其实对自己的积极性也是一种提高,这是好事。 小鬼子明白这个道理后,总是抓住合适的机会踢出皮球,弘毅知道他偷奸耍滑,可拿他也没有办法。 弘毅听了小鬼子的话,说:“好吧,走,朕这就去问问他,让他给算上一卦,看看前景如何。” “奴才领旨。”小鬼子说。 然后弓着腰退出去,弘毅从上书房出来,随行人员全部留下,只有小鬼子一路伺候,到了藏经阁。 这一向韩半仙一直在关注邻国的战事,不停地排卦,白天排卦,晚上观察星宿,不过,对弘毅的近来不安,他倒忽略不少。 见面之后,韩半仙让服侍的宫女离开藏经阁,韩半仙施礼过后,弘毅让其平身,韩半仙说:“皇上,最近西边的星宿活动得厉害!另外,有卦象表明,三国必然有一战,不知道皇上这几日是否休息得安稳?” 弘毅一听,正是说到了自己的心里,没错,这两天正是心事不宁,还是挺烦躁的,听半仙这么一问,还真勾起了他的近期的心态,弘毅说:“朕这几日的确有些心事,可没有个头绪,不知道从何处着手,总也不安静。” “这是卦象在动了,皇上日夜为天下庶民操心,急火攻心,故坐立不安,加上有些人图谋不轨,谋反叛逆,将对皇上的江山的稳定构成一定的冲击,为了皇上的江山,皇上也是日夜操心,只要江山稳定,国家稳定,人民才会幸福。”半仙说。 韩半仙的须尽白,看上去,白雪已经覆盖了半仙的头和下颌的胡子,飘然的白胡须,加上满头的白雪,他已经一百多岁,但是脸面还是还像是六七十岁的老人的样子。 他说的话,正是说到了弘毅的心里,弘毅说:“这个没错,朕真的想让这件事快点结束,不必要为一些蝇头小利大动干戈,这样做,领导人心里高兴了,毕竟打了一场,可是百姓遭殃,要知道,打仗拼的就是国力,就是金钱和刀枪,还有就是强壮的士兵,以及坚强的后方支持。想必朕都具备了这个条件,只是战场太原,还隔了一个国家,就是弯刀族的部落。” 半仙听了皇上的话,轻轻地摸着胡须,微微一笑,看着手里的龟壳和骨头,向地上一扔,那东西啪嗒一声掉在地上,然后,半仙拿起了龟壳和骨头,观察完毕,他掐指算来,微微一笑,说:“皇上,你不用担心,但是也要做好准备,准备随时作为正义一方的后援,特别是和弯刀族部落已经签约,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合约的规定,皇上应当带兵前往弯刀族部落的战场,对其提供帮助。” 皇上听了半仙的话,心如刀扎,要知道他们已经和弯刀族部落签约,这个时候,当他们遭遇祸患的时候,就要伸出援手,让他们尽早脱离战火,让他们早点找到幸福的家园。要不然,这样下去,肯定会让老百姓遭殃。 弘毅不想打仗,可是,当敌人来进攻的时候,总不至于等死吧?在适当的时候,还是要想一想怎样才能打死豺狼,只有打死了豺狼,才有可能生存。豺狼在饥饿的时候,会饥不择食;豺狼在被猎人追杀的时候,会慌不择路。人不是豺狼,可是,有些人比豺狼还要狠毒。因此,人越在关键时刻,越要沉着应对。 第127章 打击 弘毅听了韩半仙说的话心里有些不舒服,可韩半仙就是这样的人,心直口快,要不然,也就不会在前朝的时候倍受打击,被迫躲进深山老林,存留一条性命了。 韩半仙说:“皇上不必担心,臣已经算准了,陛下没有任何危险,大可不必为此事忧心忡忡。” 他越是这样说,弘毅越是担心,为了不让他们看出内心的焦虑,他说:“好吧,朕现在就依靠诸位爱卿的援助了,看来,最近一定有事生,不是内忧,就是外患,朕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让敌人来得更猛烈些吧。” 他说完,自己对自己的话都感到好笑,不过,他是天子,普天之下,都是他的国土,普天之下,都是他的臣民,普天之下,都是他的保护对象,他怎么能垮掉呢?绝对不能垮掉,要坚信自己一定能行,一定能做得更好。 小鬼子一听,心里为之一振,原来皇上还是皇上,一言九鼎,不怕困难,是真正的汉子,是真正的英雄。想到这里,小鬼子说:“英雄,英雄啊!” “什么?”弘毅问。 “奴才认为,皇上是英雄,是大英雄!敢担当,敢作为,一心为天下,全部为江山考虑,为了不让百姓遭受患难,宁愿冒着危险去面对困难。 ”小鬼子说。 “行了吧!好话都让你说尽了,朕有那么厉害吗?”弘毅问道。 “这是真的!奴才说的,是真实的,一点都不虚伪,一点都不做作,想必万岁爷一眼就看得出来吧。”小鬼子说。 “罢了,小心你的嘴皮子惹祸上身。朕不与你计较此话真伪。哎,半仙,你倒是说说看,朕最近心事不宁,究竟是怎么回事?”弘毅问。 “陛下,最近敌人在加强活动,他们的触角已经伸到京都,在陛下眼皮子底下活动呢,陛下要小心。”韩半仙说。 “这个,这个,朕也有预感,只是还不是那么强烈,不知道到底是何方的怪物要来谋害朕啊?”弘毅问。 “从卦象来看,那个触角在繁华地段,不是茶楼就是酒肆。小鬼子不是经常到那些地方查询民情吗?可以很清楚这件事,只是老夫行动不便,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老夫在这藏经阁,白天算卦,晚上看星象,没有时间去那里。”韩半仙说。 弘毅转脸看看小鬼子,问:“怎么样?你说说看,半仙已经说了,你经常跑那些地方,应该比较清楚吧?” “万岁爷,的确是这样,那天天见茶楼实际是三爷手下蹲点的地方,从茶楼那里,收集京都的消息,然后,再把信息反馈给三爷。 ”小鬼子说。 “那么说,天天见茶楼的老板就是三爷的手下了?如果证据确凿,可以将其捉拿归案。”弘毅说。 “万岁爷,不是这么简单,那个老板还好,老夫知道,那个老板其实是世代在京都经营茶馆的人,三爷被逐出京都之前,经常在那家茶馆喝茶,但是,那个老板不问政治,从来不管不问朝廷的事。另外,据老夫所知,他也要求所有伙计只做事,不问政治,不议论朝廷的事。”韩半仙慢悠悠地说。 “原来如此啊!怪不得当茶博士和奴才说话的时候,那老板总是生气,怒容满面,喊叫那个博士回去呢。”小鬼子说。 “既然这样,那么谁是三爷的手下呢?刚才,小鬼子也说了,说是茶博士,不知道先生是不是掐算一下,是不是这样?请先生指点迷津,让朕心里明白。”弘毅说。 “从卦象来看,老板那里显得阳,伙计那里显得阴;从星象看来,老板那里显得明,伙计那里显得暗。老夫认为,三爷的手下,不在老板那里,在伙计那里。这是真的。”韩半仙说。 “朕明白了,那么,有没有证据证明是伙计在作案呢?如果有,朕要采取措施,对他们进行打击,绝不手软。”弘毅说。 “皇上说得没错,的确是这样!要是将三爷的手下一个一个地揪出来,或者来个一锅端,那么,三爷就会凸显在众人面前,我们拨开云雾,终于可以见到庐山真面目了。”小鬼子说。 “行了,别在这里耍贫嘴了,大家都清楚,都明白,不要多说话,特别是在长者面前,要知道,先生可是百岁高龄的人了,啥事都经过,啥人都见过,不必在他面前班门弄斧了吧。”弘毅说。 “奴才明白,奴才明白!”小鬼子吐了吐舌头,不敢吭声,站立一旁,然后看到皇上的茶喝了一些下去,连忙找来铜壶,给皇上续上水。 弘毅笑了笑,说:“这才像话,在大师面前,不要骄傲,他吃的盐比你吃的米多,他走的桥比你走的路多,不要奇怪,这是真的。” “皇上过奖,皇上过奖,老夫虚长这么多年岁,说实话,很多东西还在学习中,不知道的事物越来越多,不懂的事务也有不少,这些都需要加紧学习的,不能松懈的。老夫余下的时光不多,想在有生之年,多为朝廷尽力,人家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说实话,老夫不图别的,就只是希望国泰民安,自己也不浪费光阴就行了。”韩半仙说。 “好一个国泰民安!不错,不错,国家安定,人民才幸福;国家动荡,人民流离,百姓遭殃,还是需要国家稳定,国家稳定,人民安定,才有好生活。”弘毅说。 “至于打击三爷的羽翼,皇上很有斗争的经验,老夫不便多言,朝中也有三爷的羽翼,有的明,有的暗,皇上要多加小心。如果去掉明显的,比如天天见茶楼的伙计,恐怕会打草惊蛇,不利于打击到真正的大人物。”韩半仙说。 弘毅一听,顿时明白过来,原来这人是在考虑到怎样才能做到不打草惊蛇,看来,姜还是老的辣,他早已走在所有人的前面了。按照自己的想法,就是现一个,证据确凿,就处理一个,绝不姑息,给别人以震撼,让别人不敢蠢蠢欲动。 想法是这样,可是,没有考虑到背后的事情。真的打草惊蛇了,打草惊蛇的结果,就是打了草,跑了蛇,蛇闻风而动,走为上策,;跑得无影无踪,到哪里去寻?另外,如同钓鱼,如果提前提起鱼竿,那小鱼没有咬住钩,大鱼倒跑了,得不偿失,看来,打击还要看对象,看时候,不能马虎。 第128章 放线 皇上听了韩半仙的话,决定不先动天天见茶楼的茶博士,先放长线,再钓大鱼,这种情况下,就是要让敌人充分暴露,等暴露出所有的爪牙,再进行收网,将他们一网打尽。 弘毅问:“下一步该怎么做?” 弘毅这么问,其实是他得到了好处,说老实话,在某些情况下,他很在乎怎样达到目的,但是,要达到目的,还必须要做到大家都满意,可以说是天衣无缝、滴水不漏,能做到这一点,就算很不错了,可惜,很多人都做不到这个,都是急功近利,结果总是要想办法得到该得的东西,结果就挂一漏万,到处都是纰漏,实在是补都补不过来,最后只有扔掉,重新再来。 韩半仙摸索着胡须,他的胡须稀稀落落的,像是人生七十古来稀,这个稀,估计是和胡须有关,没错,古人基本上不剃胡须,只有对犯罪者进行修面,意思可能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意思。 韩半仙说:“这件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很明显,在打仗开始和结束的时候,都很好办,唯独中间的,战争的胶着状态的时候,就很难办,这个不奇怪,皇上想一想,是不是这个道理,老夫活了一百多岁,也很清楚,有些人在开始很有信心,在后来,胜败已经成了定局,中间的情况就不同,也不知道结果,就是这样,大家在等着结果的时候,就变得焦躁不安,容易起变化,这种中间的摇摆分子,是最坏事的,有可能跟着皇帝,保护皇帝,对皇上忠心;有的会背叛皇帝,对皇帝不忠心,甚至包藏祸心,这样的人要小心,其实,有很多人都是这样的骑墙派,皇上强势,跟着皇上,皇上变弱,他们就是凶狠的狼,将来要分食皇上的。” 听了韩半仙的话,皇上吓出一身冷汗,后脊梁开始凉,这么一个家伙,说话不看对象,甚至面对皇上也该直言不讳,简直是无法无天了。 皇上不和他计较,要不然,韩半仙的人头早就掉了,遇到明君,但说无妨;遇到昏君,话还没出口,就会身异处,这是真的。可惜,明君自古不多,冤死的忠臣多不胜数。这韩半仙前朝被打压,现在得到伸冤,是好事,可惜,他还是本性不改,正应了那句话,叫“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用在他的身上,一点错误都没有。 弘毅听了韩半仙的话,说:“有先生辅佐,想必没有任何问题,不知道先生有没有破敌的良策?” “方法只有一个。”韩半仙说。 “请讲,朕很想知道。”弘毅说。 “是这样的。皇上是好皇上,是因为体恤万民,有正直的心,走正义的路,当然会得到上苍的帮助了。皇上的无敌法宝就是,继续行走正路,怀有正直的心,上敬苍天,下恤万民,这就是对了。”韩半仙说。 听了这话,弘毅笑了,说:“嗯,不错,不错,谁说先生不会说话,原来先生很会说话。朕听先生说话,如沐春风,十分得意,真的说到朕的心里去了。” 弘毅说完,对小鬼子说:“今天和先生对话,朕心里有数了,小鬼子,回去吧。先生每天都有很多事要做,不便打扰,先行告退为好。” “是,陛下,奴才知道了。走吧。”小鬼子说。 弘毅说走就走,很快就离开了藏经阁。小鬼子走在前面,他在后面,刚走了两步,就突然想起了一件事,连忙转过来,喊:“小鬼子,回来,稍等一会儿。” 小鬼子听到皇上在喊,立马站住,并且赶紧回来,一路小跑,到了弘毅面前,问:“什么事?陛下,忘了什么东西了吗?” “没有,朕突然想起了一件事,需要问问先生。”弘毅说。 “什么事?”小鬼子问,“有啥事,让奴才跑过去问问不就得了,何必让皇上前去呢?” “不,朕还是亲自去问吧。”弘毅说。 小鬼子见弘毅这么一说,也就死了心,本来想献殷勤的,结果弘毅不领情,既然不领情,也就不用勉强,小鬼子很懂,于是就放弃了这一点,这正是他的聪明之处。 弘毅走进藏经阁,韩半仙手里拿着一块龟甲,问:“陛下,有何贵干?” 弘毅说:“朕突然想起来,天一道长自从离开皇宫,不知道现在的情况如何,这么久,也不来宫里看朕,朕想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在干什么,不知道先生能否算出个一二三?” 说了这话,弘毅突然想到,在韩半仙面前说天一道长,会不会引起他的不满呢?要知道,文人相轻,文人相互瞧不起,这可是要命的,不知道他们是真的和睦相处还是在朕面前虚情假意?有些人会表演,有些人故弄玄虚,林林总总、形形色色的,大有人在。 韩半仙微微一笑,说:“皇上,老夫早已算好了,刚才忘记告诉皇上了,话到嘴边,又打了个岔,竟然给忘了,实在不应该,看来人老了,脑瓜不太灵光,反应慢也是有的。实不相瞒,老夫比天一大很多,不会闹矛盾,都是为了陛下,都是为了保护皇上的江山,都是淡泊名利的,不会为了升官财才做事,皇上尽管放心,老夫十分钦佩天一,天一也不会与老夫为敌,所以,两个人都为陛下出谋划策,都没有私心,结果能量就很大,请皇上放心,不必担心老夫和他的关系如何。言归正传,老夫掐算得出了天一的下落,目前天一正率领弟子外出行侠仗义,捉拿妖魔鬼怪,这是因为他不想让弟子们纯粹学习理论,也要学习实践,这叫学以致用,最终目的是让徒弟们快点掌握捉妖的技术,好早点让徒弟出师,继续在外带徒弟,久而久之,就学会了各项技巧,行侠仗义,不存在什么问题。” 弘毅听了,点头微笑道:“朕还以为天一道长闭关修炼,对外界一直持有高度的警惕性,不想让杂事分心,看来,朕并非先知先觉之人,仍需要先生辅佐啊!” “皇上说得没错,简单说来,老夫辅佐皇上,是因皇上待臣不薄,臣有感恩之心,愿意凭借自己的能力来竭尽全身全心地为皇上服务,替皇上分忧,将来的事谁也说不定,不过,臣确信,在臣离世之后,皇上身边一定会有不少贤能之士前来辅佐皇上的。”韩半仙说,异常虚心。 第129章 厉害 弘毅听了韩半仙的话,感到这个人还真厉害。 越是厉害的,越是虚心,越是厉害的,越看不出厉害,反而看上去比较温柔。 弘毅笑了笑,从藏经阁出来,回到寝宫,小鬼子继续照顾他,直到安排弘毅歇息后,就离开了寝宫,在外室休息,等候皇上的召唤,原地待命,这是长期以来养成的习惯。只有皇上的亲信,才会安排在皇上的身边,而寝宫是皇上歇息的地方,其重要性不言自明。小鬼子能在这个位置,是一种殊荣,也是一种皇帝的信任,有时候,信任比什么都重要。 这里按下不提,再说天一带着徒弟们前往弯刀族部落,看看边境的情况,另外就是探个究竟是否真的要打仗。 天一说:“前面就是弯刀族部落了,快要离开中原国,还真有点舍不得呢。” “是啊,师父,中原国是我们的家,这次出去,不知道啥时候能回来。”弘法问。 天一陷入了沉思,他也不清楚,到底啥时候能回来,一般来说,在两国即将交战的时候,要想弄个全身而退,恐怕有一些难度。 这时候,他们看到前方有一片树林,天一说:“到前面树林休息一下,然后再赶路。” 天一道长说了,一定有道理,没有人质疑,到了树林,正要埋锅做饭,加勒跑过来对萧生说:“殿下,不好,前面有一些穿白衣服的人,正在悄悄地朝这边看呢。不知道是干什么的。” “你稍等,我去问问师父,看师父如何应对。”萧生说,他快步走到天一面前,问:“师父,有情况。” 天一微微一笑,露出白玉一般的牙齿,上面还有一些茶垢,道长十分喜欢饮茶,尤其对绿茶,更是喜欢,经常饮茶,久而久之,就成了这个样子,不过,这和智慧没有什么关系,没有猪八戒照镜子的嫌疑,他很会为自己想办法哦,将牙齿弄得洁白如新,是很简单的事,一般来说,都是充满了幻想。 道长说:“不用怕,水来土掩,兵来将挡。” 他这一席话,让大家都吃了定心丸,加勒见天一这么镇定,也不好催促,于是,令天使子变成了翅膀,飞了起来,飞上了半空中,从上往下看,看那些白衣人在干什么。 那一群白衣人在那停下来,没有冒冒失失地往前走,而是派出探子,往前探路。加勒在天上停留,扑腾着翅膀,推动着空气,出轻微的呼呼声,有风吹过松林,引起了松涛的声音,他才增加翅膀的力量,让自己的身体保持着平衡,尽量不让自己处于视线之外。 白衣人一般关注着前后左右的情况,对于上下的情况,不做理会,也不太注意。 他们的探子很快就返回,向领说了前面的情况,领低头不语,吃了一点肉,然后说:“好吧,你走吧,到旁边去,我想静一会儿。” 白衣人领看起来有三十出头,大胡子,这么年轻,当了领,看来不简单。 加勒借着上腾的风听到了领的声音。 他悄悄地飞下来,收了翅膀,对萧生说:“殿下,那人可能不是坏人,不知道他们要去哪里,看来,那个大胡子是头儿,要不要去打个招呼?” “他们在哪里?”萧生问。 “就在附近。”加勒说。 “好,你下去吧,我再去问问师父,看他怎么说。”萧生说。 自从萧生拜师学艺以来,变得中规中矩的,啥事都要请教师父,这成了一种习惯,一前的年少无知和狂傲,现在一扫而光,变得比较懂事,凡事也知道为别人着想了。 加勒说:“好吧,我再去看看吧。” “不必了,他们既然在防着我们,一定有他的道理,不必再去偷看,我们有什么好怕的呢?我们什么都不用怕,师父也说了,水来土掩,兵来将挡,总有办法。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记住了吗?”萧生说。 萧生说完这话,就去请教他师父。 天一听了这话,说:“来者不是善类,要密切注意,不过,他们也坏不到哪里去,遇到我们,他们就会逢凶化吉,改邪归正的,希望他们活得好好的,不是社会败类。” 萧生听了,立马返回,对加勒说:“上去,看看他们下一步要干什么,不要懈怠。” 加勒点头,不说什么,腾空而起,这次声音有点大,白衣人看到了他,大家都非常惊奇,纷纷拿着弓箭,搭起了羽箭,拉起了硬弓,眼看就要向加勒射击,加勒很聪明,赶紧降落下来,一边降落,一边高喊:“别射箭,别射箭,我是好人。” 白衣领将手一挥,制止了大家射箭,加勒降落到地面,问:“你们是什么人?” “我还要问你呢?”白衣领问。 “我是弯刀族部落的王子殿下的侍卫。”加勒说。 “真的吗?”领问。 “若是假的,情愿遭到雷劈电击。”加勒说。 “敢这个毒誓,说明不假,那么,我就信你这一次。你一个人?在这里干什么?鬼鬼祟祟的。”领问。 “你先别管我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我想知道你们是干什么的?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加勒问,“实话告诉你,我可是有重要的任务在身上,不会和你们纠缠不清的,说了,就让你们过去,不说,休要怪我无礼了。” “看看你这位小哥,年龄不大,口气倒不小,你不妨亮出你的本事来,让我们开开眼界,如果不亮出本事,我就不信你。”领说。 他说完,加勒左看右看,心想,这些乳臭未干的小子们,看来想要看看我的本事,如果不给看,恐怕难以折服他们,于是,他瞅准了一块巨石,看上去,七八个人手拉手还不能将巨石包围得住,他走上前,蹲下身子,张开双臂,瞪大眼睛,倒吸一口气,憋住在心胸里,嘴里喊着:“起!” 只见那巨石被加勒抱起来,举过头顶,加勒站稳了,脚板心里哧溜哧溜地往上窜气,那是巨大的能力,这能力是从地下上了的,通过脚板心,到达他的心脏,然后通过血管运送到身体的各个部分,手臂用力,血就流到手臂,腿用劲儿,那血就流到大腿或者小腿,那血里就饱含着巨大的力量。 “厉害,真厉害!”白衣领拍手鼓掌,嘴里不停地赞叹。 第130章 首领 加勒听了,越得意,他问:“这位大胡子兄弟,你说,这石头放哪儿合适?” “你随便吧。 这石头是从地上来的,你还是还给大地吧。”领说。 加勒觉得他说的有理,就大喊一声“去——”将巨石扔出去,那石头像小石头一样飞出去,在远处的一汪水塘里落下,激起的水花到处飞溅,惊起了一群水鸭子,还有一些不知名的水鸟,扑腾腾地挥舞着翅膀,向远方飞去。 大家看到这个情况,惊得目瞪口呆,举起巨石就是能力,扔出去,又是能力,这是两种能量的结合,还是一种能量的爆,简直是不可理喻,不可想象,真是太奇妙了。 加勒拍拍手,然后打打身上的灰,说:“这是一点雕虫小技,没什么了不起,让诸位见笑了,我在众位面前献丑,还请大家多多指教。” “想不到这位壮士真是谦虚啊,本来本领还想和壮士过过招的,看看壮士这么能干,又这么谦虚,看来,还有不少进步的空间,本领也就算了,不和壮士比试了,壮士是弯刀族部落王子殿下的侍卫,本领算是相信了,很好,很好。”白衣领说。 “大胡子兄弟,谢谢你对我的信任,我很想知道,你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加勒问。 “实不相瞒,本领看你还不错,就告诉你吧,我是波斯人,从波斯来,到京都去。”白衣领,也就是那个大胡子说。 “明白了,我知道了,你们是波斯人,到京都去,那里有很多物资,可以用来贸易,你把波斯的东西拿来,卖给中原人,再把京都的东西,买下来,送到波斯,卖给波斯人,从此可以多赚点钱,人越老,越要有钱,没有钱,就会被人看不起。”加勒说,“可是,在我们部落,不需要多少钱,这里有蓝天、水、草原、牛羊,都够我们吃喝快乐的了,是个很好的地方,不存在为了钱去偷、去杀、去抢,不存在要做非法的事,大家都活得很开心。” “我知道,在我们波斯,大家都过得很开心,钱是工具,我们都会利用钱,但不会让钱成为我们的主人。”白衣领说。 “你叫什么名字?”加勒问。 “小买买提。”白衣领说,一边说,一边摸着大胡子。 “哦,我叫加勒,人家都叫我部落大力士。”加勒自豪地说。 “看得出,你的确是大力士,说实话,我从小到大,还没见过你这样的大力士,不知道你有到底有多大的能量,能量是从哪里得来的?”小买买提说。 “我生来就是这样,正因为这样,才被选进大王的营帐,成了王子殿下的侍卫。”加勒说。 “我明白了,行了,我们要赶路,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小买买提问。 “什么问题?”加勒摸了摸后脑勺问。 “是这样的,我很想知道你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怎么一个人在上面飞?”小买买提问。 “我不是一个人,还有一群人,在那边休息,吃饭,准备赶路。”加勒说着,指了指天一道长所在的位置。 “我明白了,你们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小买买提继续问,简直有点趁热打铁的嫌疑。 “从京都来,严格来说,从京都郊区的梅山来,要到弯刀族部落的边境去。”加勒说。 “哦,我明白了,你们是去打仗吗?”小买买提问。 “不是。”加勒说,他停了停,加了一句,说道:“当然,我们这次只是去看看,如果有必要,我们会投入战斗的,王子殿下从小到大,还没真正地经历过打仗,这次,对他来说,也是一种学习和考验。” “那么说,王子殿下也在你们的队伍中了?”小买买提问。 “是啊,王子殿下在跟天一道长学习道法,这是好事。这次出来,就是要练习理论,看看理论在实践中怎样运用了,是为了殿下,殿下掌握了理论,加上实践知识丰富,自然会越来越厉害,那么,整个弯刀族部落就有指望,就不会遭到外国的侵犯,就是遇到侵犯,也可以拿起武器,利用自己的本事来对抗,让敌人不容易得逞。”加勒说。 “你说的很有道理,这是好事,我们要赶路了,在出之前,想看看你们的殿下,不知道可行不可行?”小买买提问。 “当然,没有问题,我们正需要多认识一些朋友,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这是真的,一个人不可能带着房子出门。”加勒说,“跟我来吧。” 加勒说着,他们都起来,跨上了马、骆驼,铃铛叮铃铃地响起来,加勒在地上走,小买买提给他一峰骆驼,他也不要,他走在地上,还是比骑在马上或者骆驼上安全,踏实。 加勒带着一群穿着白衣、缠着白头巾的人过来,非常惹眼。萧生老远都看见,还没说话,弘法先喊了起来:“不得了了,不得了了,加勒叛变了,加勒带着敌人来了,马上准备战斗,准备战斗!” 弘法慌了,赶紧找刀剑,奇怪的是,到处找刀剑,都找不到,他跑到天一道长跟前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师父,师父,加勒叛变了,加勒叛变了。刀呢?剑呢?敌人来了,我们不能被动挨打啊,小心被杀啊!” “闭上你的嘴巴吧,加勒不是你想象的那样,他是英雄,不会做变节的事,尽管放心好了。”天一说,他对加勒很有信心,不会被弘法的说法所影响的。 “师父,可是,您看,那分明是加勒带着他们走过来了,他们的人,比我们的人可多得多了。”弘法说,他始终相信人都会变化的,不会对人忠心到底的,在外在环境的影响下,肯定会有一些问题,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就是人受环境的影响是比较大的,要说内心的稳定,还是有点不靠谱,当然,修炼成功的,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徒儿,暂且站在一边,静观其变,看看情况再说,哪里有这么多敌人,人的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是自己,你明白吗?”天一说。 他们正说着话,加勒带着人就过来了,看上去,声势浩大,也有点来者不善的味道。 这些人穿的白衣服,长袍子,戴着白头巾,黑胡子,一看就是外国人,猛一看,还真有点害怕,因为不太习惯,所以感到奇怪。 第131章 亲征 加勒先跑过来,弘法躲在天一的身后,说:“加勒,你别过来,别过来,再过来,我师父一挥拂尘,你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再也回不来了。 ” 加勒不听,觉得他在说笑话,加勒说:“道长,为什么要对我施法?” 天一说:“没有的事,你过来吧,我相信你的判断。” 加勒当然很聪明,他立马知道,弘法误会他了,但是,天一没有误会,这是因弘法的道行不深,看人只看一方面,不会看很多方面,这样的小孩,没有多少悟性,又比较贪玩,久而久之,必然会成为一个没用的人。 可是,他有一个非常好的优点,就是对人非常热诚,而且真实,比较喜欢正义,还有一点,他不喜欢把话藏在肚子里,有话就说,有屁就放,绝对不藏着掖着,让自己憋屈,有时候,说话没天没地的,没边没际的,但是,这是他的率真和可爱之处。 加勒走到他们面前,对天一说:“道长,我直接对你说吧,想必殿下不会怪罪。这些人是波斯人,来我们中原国做生意,从衣服和打扮就可以看出来。” “是啊,我知道了,你辛苦了,下去歇息,吃点东西吧。 ”天一说。 “我也没有介绍呢。” “不用介绍了,我清楚了,你去对他说吧。”天一说,他说的意思,就是让他去对萧生说,萧生不太懂,不能马上看出来。像他很厉害,看一眼就明白了。 加勒聪明,马上离开,小买买提从骆驼上下来,走到天一面前,说:“请问,你是殿下吗?” 天一说:“我不是。” “那谁是殿下?”小买买提问。 “我,我就是!”萧生跳了出来,说。 天一有些尴尬,不过,他很镇定,微微一笑,不说话了。小买买提走到萧生面前,说:“王子殿下,不错,一表人才,能够担任弯刀族部落的领袖。” “夸奖了,夸奖了。来,我很相信加勒,他带你们来,想必已经略有了解,我听加勒说你叫小买买提,不知道买买提是你什么人?”萧生问。 “买买提,正是家父!”小买买提说。 “嗯,是你的父亲啊!”萧生说。 “正是!哎——殿下,你认识我父亲吗?”白衣领问。 “认识认识,买买提是从波斯往中原国运送橄榄油,然后从中国带回去茶叶或者丝绸的,我很清楚。我第一次到中原国,就是你父亲带我们去的。”萧生说。 “哦,我听家父也说过你,真的应了那句老话,叫无巧不成书啊,今天在这里见面,可能是真主的安排,太好了,简直太好了。”小买买提说,他非常兴奋,在异国他乡,见到父亲的朋友,也算是最大的安慰。 于是,他们坐下详谈。 从小买买提那里得知,买买提身体欠佳,这次出来,是小买买提和老管家一起到中原国销货和进货,买买提在家守着,即便是这样,许多人都喜欢这里的产品,不是波斯人蠢笨,而是中原国的人能工巧匠太多,随便一个小角色,在波斯国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但是,要想去波斯,非常困难,山高路远,还要穿过无人区以及茫茫的大沙漠,才有可能进入到波斯境内,即便进入波斯境内,还要走过沙漠,这里就不难理解,穿白袍、戴白头巾的意义是什么了。 白色衣服可以反光,不吸纳热量,反倒可以反射出强光,让一般的热量反射出去,感到不炎热,还有,走在沙漠里,常会遇到风沙,头巾和长袍都能起作用,可以抵挡风沙。袍子的功能,可以当睡衣,在这种情况下,在沙漠地带,昼夜温差较大,穿着棉袄吃西瓜的事常有,一点都不奇怪。 买买提已经老迈,这次出行,又要经历风沙,他想可能会死在路上,就不想把自己的一把老骨头放在异国他乡,就让他的儿子小买买提前往,同时,委派得力的管家,还有蝙蝠侠一同前往,在路上保护他儿子的安全,让他来去都平安,起码还能赚点钱,这就是最大的好处了。 蝙蝠侠看到了萧生,立马打招呼,小买买提更加确信他们是好人,不再怀疑,于是命令所有人刀剑入鞘,羽箭归回箭囊,不想误伤好人。 蝙蝠侠说:“怎么搞的?现在西夏竟然在边境驻兵,随时准备进攻。不知道弘毅皇帝知道不知道,这么一个西夏国,弄得人心惶惶的,就连相见大王都没见到。” “什么?你没见到我的父王?”萧生很好奇地问。 “没有,没见到,听说大王御驾亲征,到边关去了。”蝙蝠侠说。 “哦。” “那西夏想打弯刀族部落,已经预算很久了。听说西夏因为遇到天灾,民不聊生,才会想到去抢,去偷,去人家的锅里、碗里抢吃的,这种抢劫,根本没办法来制止。”蝙蝠侠说。 “是吗?我不觉得这是真的,西夏和弯刀族部落相隔不远,气候条件都差不多,还有,要是受灾,多少都有点;要说受灾就去抢劫,恐怕于理不通,于法无据,现在这个世代,弱肉强食,可是,西夏的国力和弯刀族部落相差不多,可以说是势均力敌。他也不想想,万一西夏攻打了中原国,根据和中原国签订的军事同盟条约,西夏就没办法收场,两国联合,攻打西夏,西夏亡国,时间就会倒数了。西夏国王如果聪明能干,就不会在边疆驻兵,看起来要随时动进攻一般。”萧生说。 萧生说这话,其实是在考虑了良久之后才说的,要知道,现在的形势十分复杂,弄不好,就会让人受害,特别是大王御驾亲征,不顾年事已高,也不怕死亡,显得体恤万民,甘愿冒着各种危险往前冲。为了不让萧生学道分心,硬是不告诉他的打算,包括到边关巡视,另外,随时准备迎头痛击来犯之敌。大王的作法,令人钦佩,但是,也让人担心,两鬓已经斑白,头上也有了白雪覆盖,还要御驾亲征,对全国子民来说是莫大的鼓励。 蝙蝠侠说:“西夏自不量力,干脆灭了他算了,免得每次经过他们的地盘的时候,就被抢,他们简直是强盗,最好是一下将他们全部消灭才好,消灭了西夏,整个丝绸之路才会越来越好。” 第132章 救援 蝙蝠侠说了这话,天一还是不说话,像是在沉思什么问题。小 萧生已经习惯,天一不说话,一定有道理,不过,到底是什么道理,他也想不清楚,想知道,又不好问,道家的天机不可泄露,的确还是一个不小的命题。蝙蝠侠是好帮手,也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他问:“这次去弯刀族部落,或者说去西夏边境,要不要我陪同,我还想去见识见识那个西夏国王呢,到底长的啥样,可以一饱眼福。” “别说了,西夏国王还不是一颗脑袋,也经不起刀砍斧劈,谁要是能取了国王的头颅,恐怕这场战争就能避免。”弘法说。 天一见弘法说话不着边际,就说:“徒儿,不要随意打断别人的话,要学会聆听,并且要学会鼓励和尊重。在外头说话要小心,不知道的千万别说,知道的也要看准时机再说,在说话之前,先要想一想,哪些话能说,哪些话不能说,这些都要考虑清楚,不要因为说话,惹了麻烦,将来苦不堪言。” 弘法听了天一的话,吐了吐舌头,不再说话,躲在一边,他刚才看到加勒,就感到特别紧张,不知道加勒的葫芦里卖的是啥药,怎么带着一群奇怪的人来?而且人数众多,恐怕难以招架,于是就很自然地躲在天一道长的身后,偷偷地朝他们瞄着,随时准备逃跑,不过,天一道长就像青松一样屹立不动,看起来胸有成竹,根本不害怕,也不担心,甚至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非常镇定,这个让弘法想学都学不会的。 “道长的说法非常有道理,令我们非常钦佩,可是,国难当头,匹夫有责,要想让人们生活得安宁,必须要有人牺牲,在这种时候,一定要挺身而出,为天下黎民百姓、为了天下苍生,要将敌人消灭,让敌人不敢侵犯他国领土,不让敌人抢夺他国财富和资源。”蝙蝠侠说。 他的意思是相见恨晚,对天一道长十分钦佩,只恨上次没有见面。他很想这次一起去,但是,天一的意思不想带他去,他不想让这件事牵扯的人太多,特别是波斯人,更要谨慎对待。他们搞不好,会把东方人想成不好的样子,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不是没有道理。 再说,这群人已经有不少高手,凭借加勒和天使子,目前还没有谁能赛过他俩,这两个家伙,对付两国的军队没有任何问题,这是对付人,不成问题,要是对付妖魔鬼怪,凭借天一的本事,也不在话下,这是在妖界,由道长搞定。 还有就是仙界,道长的道行更不消说,非常厉害,这么一个人,其实,最重要的就是要让大家都清楚,这不是一个人的事,这是一个团队的事,如果再增添新人,比如说增加了蝙蝠侠,恐怕是对现有人员的不信任,与其不信任,不如不添人,添人说不定会降低工作效率,减人也是这样,唯独不添不减,这才能保证不会出问题。 “蝙蝠侠的名声远播,贫道早就听说了,只恨没有见到,今天终于见面了,可惜要暂时告别了,原因很简单,大侠这次来的主要任务不是杀人,是保护小主人到京都做生意,一般来说,做生意贵在和气生财,不想半路上出什么岔子。再说,两国争战,不要让第三国卷入进来,战争,参与的人越少越好,结束得越早越好,主要是要保证百姓生活安宁幸福,不能为了图一时的杀人的快感,或者为了参与打斗的热闹,参与到各种各样的政治或者军事纷争当中,那样的话,很容易引起不快,大家都不开心,恐怕也就没意思了。”天一说。 “道长,多谢指教和提醒,没错,小主人这次出来,不是为了打仗,而是为了把橄榄油卖掉,然后买一些丝绸还有茶叶带回国,不想卷入别国内乱或者参与两国争战,这是不好的。告诉你一件事,本来想去的,结果考虑到弯刀族人和西夏人解决问题有些特别,就放弃了,当然,我相信会得到解决的。”蝙蝠侠说。 萧生听出了话外之音,非常担忧,可是,蝙蝠侠说中原国的话有些力不从心,仿佛才出去几天,就又忘了中原国的话怎么说,加上,又和弯刀族部落打过交道,对弯刀族部落的语言也略有所知,可是,没有上过正规的语言培训学校,这些也没多大的用处,大概都在想,怎样才能找到更多更好的乐子呢?谁会中规中矩地去学习一门语言呢? 萧生连忙问:“大侠,你听到了什么风声?” “殿下,实不相瞒,大王他,大王他……”蝙蝠侠说。 “他怎么了?父王怎么了?”萧生赶紧追问道。 “大王去巡视边关,说起来是边关,实际上没有城墙,只不过在广袤无边的地方,有一些堆码起来的石头,看起来像是一个城堡,实际上根本无法阻挡射来的羽箭,还无法阻挡铁蹄的践踏以及铁轮的碾轧。在这里,就遇到了一支骑兵的包围,看来,不是西夏的正规部队,像是一支混编的队伍,有正规军的服装,但是装备是游击队的,怀疑是西夏人,可还不敢确定,我们从那里走的时候,现了这种情况,我们以为是土匪之间在争夺抢来的东西,就没在意,可现在突然想起来大王是去巡视边关的,会不会是大王被包围了呢?现在看来,不是没有可能,现在,还没找到可以排除的理由。”蝙蝠侠说。 “这么说,大王很有可能被匪兵包围了吗?”萧生问道。 “殿下,如果孤立地分析,大王没事,如果联系起来分析,大王就有危险。”蝙蝠侠说。 “好,你说得对,我很清楚这句话的意思,其实,大家都明白,父王喜欢带领队伍去猎狼,这次是去猎捕想袭击羊群和人群的狼。现在的父王,宁愿想象他已经被包围,也不可想象他现在很安全。大家都要想想办法,怎样才能将父王解救出来?”萧生说。 萧生是说法很简单,但是做起来有点棘手,要知道,大王在边关被包围,就是从大本营兵过去解救,恐怕已经来不及了,从大本营到被包围之地,就是走路,也需要七天七夜,而且要马不停蹄才能及时赶到,否则,就达不到救援的目的了。 第133章 奔驰 萧生很想快点解救他父亲,可现在还没回国,仍在中原国边境,先回国,再去弯刀族部落和西夏国的交界处,恐怕存在很大的问题。 正在这时候,格桑出现了。 萧生一看到格桑,眼睛亮,仿佛见到了救星,可是,他转念一想,格桑就是一条皮鞭,能打散那些强盗吗?格桑的武功不如加勒,可是加勒的武功再强,也赶不上格桑的度,加勒会飞,可是,不如格桑会跑,格桑的度,快如闪电,格桑再会飞,也没有闪电的度快。 格桑见萧生愣,就行了礼,说:“殿下。”她看了看天一,也向天一行了礼,说:“道长!” 加勒才缓过劲来,问:“格桑,你掌握的父王的消息是什么,你看,小买买提说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还纳闷呢,如果是真的,我还真要操心去解救父王。” “是真的,殿下,大王很着急,对西夏的行为非常愤慨,真想将西夏强盗赶走,可是,西夏强盗不是为了这点东西而来,他是冲着整个部落而来,想要吞并我们的部落。他们的野心很大,不会轻易满足的。”格桑说。 “这么说来,我们想要去救,恐怕已经来不及了,哎呀,父王,孩儿不孝啊!”萧生说。 “殿下,不要忧愁,格桑这就去,去解救大王。 ”格桑说。 “且慢!”天一说,大家听了,吓了一跳,这人闷不做声,一声,就吓人,大家定睛看他,他可能有什么好主意。 “师父,你有什么好方法救我父王吗?”萧生问。 “为师有一个缓兵之计,可是不能从根本上来救援,只能缓和一下,赢得时间。”天一说。 “快说啊,师父!”萧生迫不及待地说。 “为师略略施法,弄起来风沙,将你父王和敌寇隔开,形成帐幕,让敌寇看不到你父亲,当然,你父亲也要受影响,可能暂时也看不到什么,毕竟隔的比较远,如果近的话,为师施法,可以让你父亲能够看见,这样,就能冲出包围圈。同时,要请格桑前往,对敌寇进行鞭打,让他们不至于死,只是丧失战斗力。”天一说。 “师父,那么,格桑去鞭打敌寇,那些风沙会不会让格桑也看不见什么东西呢?”弘法跳出来问,弘法一见到格桑,就变得格外温柔,他处处都在为格桑考虑,替格桑的安危担忧。 “不会,为师有一道符,给格桑,格桑的眼睛就不怕风沙,和正常人是一样的了。”天一说。 “快,快,师父,快给我吧。 ”弘法说。 “给你干什么?”天一说。 天一也不着急,他在空中挥舞了一下拂尘,他的手里就出现了一道黄符,天一用手指在上面划拉划拉,符上就有了字,只是一般人都不认得。 天一将符交给格桑,说:“去吧,快去救大王吧,我们随后就到。” 格桑接了符,就消失了。 天一面朝天,嘴里念念有词,挥舞了一下拂尘,空中出现一块黄云,土黄色的云彩,就像一条从黄土地里飞出来的一条黄龙,朝远方飞去,风声十分刺耳,听上去有些恐怖。 萧生见天一道长施法,他才放心。 那些波斯人看了,纷纷跪下,嘴里喊道:“真主安拉,真主安拉!” 天一说:“快快请起,快快请起,不要这样,不要这样。真主只有一位,真主只有一位,我不是,我不是的。” 小买买提不起来,萧生过去,将他搀扶起来,说:“师父有些异能,是经过潜心修炼来的,加上上苍垂顾,要他替天多做善事好事,从而归荣耀给上苍,让百姓有感恩之心,这就够了。” “都起来吧。”小买买提说着,蝙蝠侠也站了起来。 “要说本事,谁都有一点,可不像天一道长的本事这么全面,人间天上地下都很在行,真是一个天下奇才,我十分佩服十分佩服。”蝙蝠侠说。 “时间不早,我们还要赶路,这一路奔驰,不知道到什么时候到达京都,什么时候回国?经商之人,最怕的是打仗,打仗会祸及第三国的,特别是经商之人,更是希望时局安定。”小买买提说,向他们拱手作揖,按照汉人的习惯为之,然后带着队伍离开他们,前往京都方向而去。 他们走了之后,天一说:“萧生,你说说看,派谁去帮帮格桑好呢?” “我,师父,派我去吧,派我去,派我去。”弘法说。 “什么?你去?你去能干什么?你去之后不久,我们也就到了,也说不定,你还没到,我们就早已到了呢。”加勒说。 加勒的话让大家想笑又不敢笑,担心天一道长批评,不好意思笑出声,只是在心里乐。 “弘法,你别胡闹了,要去那里,必须要赶快去,能赶上格桑的,天下还没有人能做到,要说这里奔驰度最快的,除了格桑,就是加勒了。弘法的奔驰度一般,不会考虑让弘法前往的,弘法就老老实实地呆在为师身边照顾为师吧,为师有很多方面都需要弘法照顾呢。”天一说。 天一很聪明,很会用人,会想尽一切办法让他的徒弟办事。他清楚弘法没什么本事,可是他有一颗率真的心,不会害人;对于弘法,不能过分表扬,要不然,他就会飘飘然,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了。 “师父,我建议让加勒去,加勒一去,父王就有救。派格桑去,也是缓兵之计,师父,我说的对吗?如果对的话,就请快点派人动身去吧。时不我待啊!”萧生说。 “嗯,没错,为师很清楚,在朝廷,在国家,萧生的官比为师大,可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这是真的。为师吩咐,也说得过去,不是乐厨代庖,不是为了达到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才这样的,关键是要为天下苍生考虑,就没有错。”天一说。 “加勒,你就辛苦一趟吧,快快奔驰到大王的地方,赶紧解围,让他们知道你的厉害。”萧生听了天一说完后,转脸对加勒说话。 加勒一听,巴不得早点去呢,好久没有打架了,这是一个好机会,可以练练技术,有些坏人该死,有些不坚持原则的人该死,有些叛徒该死,等等,该死的人太多,可惜死不过来,因此,活下来的,大都数是不完美的,大多数都有缺陷,这个是无法避免的问题,现在要做的,就是赶紧奔驰到大王的地方,将大王从群狼的包围中解救出来,脱险就算完成任务。 第134章 套绳 加勒作揖,说:“多谢道长推荐,多谢殿下信赖,我这就前往,将大王解救出来。 ” “且慢!”天一说。 “什么事?”加勒好奇地问。 “你去了之后,不要大开杀戒,只是救人,不要滥杀无辜,那些当兵的不来攻击你,你就不要主动攻击他们,上苍有好生之德,不喜欢杀戮,不过,对于要置你于死地的顽劣之徒,杀之!”天一说。 “明白!道长,殿下,再见!”加勒说。 “等你凯旋归来。”萧生说。 加勒笑了笑,对天使子说:“走,咱们有活儿干了。” “好!”天使子说,然后从他的手上滑落下来,变成了一只大雕,加勒跳上了大雕的背,抓住了雕脖子上的羽毛。 大雕说:“老兄,你轻点好不好,都抓疼我了。有我在,还怕掉下来吗?你要想想,我啥时候亏待过你,摔过你?你就这样舍不得离开大地吗?” “哦,对不起,老弟,起飞吧!我在天上,简直就是弱不禁风的小鸟,任何一只猛禽,都是我的天敌,老弟,在地上,我保护你,在天上,你要保护我啊!”加勒说。 “看你说的,老兄,亏你还是弘法心目中的大英雄呢?怎么说这样的话,太怂了吧?”大雕笑着说。 “废话一箩筐,快飞吧,那格桑一个女子,对抗那么多强盗,你于心何忍?别在这里耍贫嘴,快点飞吧!”加勒又在催促道。 加勒催促后,大雕扑腾了几下,腾空而起,朝灰色的天空飞去。 这里天一带着弘法和萧生继续朝前赶路,加勒骑着天使子变成的大雕往前飞,都是向着弯刀族部落边境而来。 再说格桑已经赶到大王被包围的地方,她刚刚站定,那黄龙一样的怪物滚滚而来,一头接着天,一头卷着地,将地上的砂石吹得打转,铺天盖地地向敌军和大王的军队吹过去,那声音十分恐怖,如同猛虎下山一样怒吼,让听到的人都毛骨悚然,身上的脊梁都一阵阵地凉,身上也不停地打冷颤,腿肚子也不听话地软,再加大一点分贝,估计人都会瘫软在地,无法动弹,也不敢动弹了。 格桑冷冷地笑着,同时,心里也十分佩服那位道长,这是什么人哪,竟然连风都听他的话?那些西夏兵被风吹得七零八落,拿手遮了眼睛,马匹被吹得东倒西歪的,有的马四处乱跑,有的马干脆卧在地上,低了头,闭了眼睛,哪里都不去,鞭子抽打在身上,也不起来,怎么折磨,马就是不听话,就不起来。那些敌兵没有办法看清东西,相互碰撞,挤压,甚至自相残杀,让格桑看得也心寒,都是父母生的,都是血肉之躯,干嘛要来当强盗呢? 敌兵看不见东西,格桑却看得清清楚楚,她拿着鞭子,像驱赶羊群那样,将包围圈撕开一条口子,有的人乱撞,将口子又合拢来,格桑就又开始抽打,再将口子撕开,目的就是要找到大王,然后将大王带出包围圈。 没想到,敌兵太多,口子刚撕开,马上又合拢,合拢后不久,格桑再将口子撕开,如此反复,格桑跑来跑去,那鞭子上竟然有了斑斑血迹,格桑心里难受,心想,再这样打下去,恐怕鞭子都打断了,也没办法把包围圈撕开,那么,在这样的风沙满布的地方,要想找到大王,比登天还难! 更要命的是,风沙过后,敌人就会看清楚她不过是一个丫头片子,很容易将她包围,那么,格桑想救大王,自己反而陷入阵中,那就麻烦死了! 风沙的声音渐渐小了,格桑还没撕开口子,她慌了,跑来跑去的,没有成绩,就有些麻烦,再找不到大王,就要撤退,要不然,自己就要被捉,被敌军捉住,难免就会受辱,与其受辱,不如溜走,可是,大王还没有救出,如果就这样逃跑了,大王还在里面,传了出去,自己就是千古罪人,如果大王被活捉,经过谈判,割地赔钱,还能存留性命,还好说一些,毕竟自己是女流之辈,可以原谅;如果大王遇害,那么,自己难以逃脱干系,这可如何是好呢? 她越想越怕,可是,她虽然快如闪电,在敌军外围进行骚扰,但是,始终没有什么进展,敌军什么都看不见,仍在那里乱撞,风沙过后,他们就会看见。 正在苦恼的时候,天上冲下来一只大鸟,格桑定睛一看,是大雕,从大雕身上滑下来一个人,格桑不看则已,一看,高兴地跳了起来,说:“加勒哥哥,你可来了!” 加勒说:“怎么样?打累了吧?天一道长说得真准。” “快,哥哥,快点,马上风沙要过去了,还没找到大王,真的急死人了!”格桑说着,扬起手里的鞭子,对加勒说:“你看,这些鞭子上,全是人血,我的鞭子,没有打死人,被鞭打之人,当时很痛,不久就会康复,你要怎么样才能找到大王?” “这个,这个,你不用管,道长有交代,不让我滥杀无辜,可我觉得他们一个一个都有辜,都是该死了,都是死有余辜的,我要打他们,不用鞭子,你瞧我的!”加勒说,满怀信心。 “哥哥,不要打开杀戒啊!只要能将大王解救出来,只要能脱险就行了,不要让敌人死在边界,他们家中都有父母儿女妻子,如果死在外面,他们的亲人将是多么伤心啊!”格桑说。 “你怎么和道长是一样的口径啊!是不是商量好了?我已经对道长做了承诺,不会乱杀人的,放心好了。”加勒说着,只见他从腰间掏出一条长绳子,打了一个活套。 他比了比绳子的长度,估计了一下,然后向敌人扔出绳子,绳子很快就套住了一群人,大概有五百人,然后拖着他们往一个方向跑,那些西夏兵被什么东西套住,眼睛又看不见,说着方言,喊着脏话,大家都清楚,自己还在自己的队伍中,没被敌人俘虏,这才放心,就跟着别人一起走,走到很远的地方,然后,加勒就抖开了绳套,继续回来弄第二个五百人。 格桑笑了,拍手说:“哥哥真有办法,兵不血刃,就将敌兵分开了。” 加勒嘴角一撇,笑着说:“妹妹夸奖,这些绳子,其实是用来套马驯马的,用在敌兵身上,最恰当不过。” 第135章 悍匪 “套的是野马,是比较凶悍的,这些敌兵,刚好符合野马的特征,不经过绳套,它们就不知道哥哥的厉害,应该让他们吃吃苦头才对。 ”格桑说。 “是啊,妹妹说得没错,你在这里等着,我再去干活。“加勒说,马上噔噔噔地跑开了去。 加勒见风沙慢慢平息,他不停地将敌兵一拨一拨地用绳套带到远方,渐渐地,大王带着的队伍显现出来,齐刷刷地围成了一个圆圈,一个挨着一个,显得特别团结。 有人认出加勒来,老远就开始喊了:“加勒将军,加勒将军!“ 加勒没有理会,继续用绳子套人,将敌兵基本上运送完毕,还有一些残兵败将,见了大王的队伍还有加勒的神勇,立刻溃逃,只恨爹娘少生一条腿,跑得无影无踪。大王命令追杀溃逃之敌,那些敌兵更加害怕,丢盔卸甲的,整个战场上一片狼藉。 加勒知道这些敌兵不成气候,就跑到大王面前,向大王行礼作揖,大王很开心,说:“加勒将军,想不到你来得这么及时,本王正准备和敌寇做最后的一击,你就出现了,真是一场及时雨啊!” 加勒说:“大王,末将从中原国来,在半路上听说了大王被围,因此急忙赶来,希望大王没有受到惊吓。 ” “这几个蟊贼算什么?真正的猎狼者,不会害怕狼群的数量巨大的,真正的猎手,总有办法对付野兽的,真的英雄,敢于对抗顽敌的侵扰。”大王说。 “大王说得很有道理。”加勒说,“俗话说,穷寇莫追,这些敌兵已经逃跑,就不要再追击了,免得狗急跳墙、兔子急了咬人。” “看来,你去了中原国很有收获啊,不错,好,来人,传本王命令:收兵!”大王说。 命令一下,大家都返回,围拢在大王的旗帜下,高兴异常,非常兴奋。 “大王,这次有惊无险,令末将十分佩服,不知道西夏犯我边境,大王如何应对?”加勒问。 “此事以后再议,这次巡防,其实,是对边疆将士的抚慰,按道理说,不该在这个时候去,但是,本王是急性子,要打就打,要和就和,不想做一些含糊的事。”大王说,大郎的性格就是这样,干脆利落,不留遗憾,要死就死个痛快,要活,就活得不憋屈。 他的性格让他做事比较果断,不想拖泥带水,让加勒十分佩服。中大郎问:“本王很想知道,你是怎样知道本王被围之事的?” 于是,加勒将经过述说了一遍,大王哈哈笑道:“这是好事啊!原来,那个老买买提快不行了,又来一个小买买提。” 加勒问:“大王,我记得以前是麦麦提,现在怎么是买买提了?老买买提和老麦麦提是一个人吗?” “是的,这是他们的名字,比较长,不过,用我们的语言翻译过来就是,买买提和麦麦提是一个人,只是音轻重不同,字也不同,但是音基本相同,还有,人的长相相同,是一个人,这个毫无差别。”大郎说。 “哦,原来如此,怪不得我越看小买买提,越觉得是老买买提呢,他们都蓄着胡子,看起来长相都差不多。”加勒说。 “你说得没错,是这么个情况,他们都喜欢穿白衣、戴着白头巾,蓄着大胡子,只是眼睛大小不一样,连鼻子的勾都差不多,真是一方水土一方人啊!”大郎说着,突然想起一件事,连忙问:“你刚才说了,是格桑先过来救援的,她人呢?本王怎么没看到?” “大王,我在这里,格桑早就来了,只是鞭子太弱,敌人太多,没办法进来救驾,实在不好意思,不是加勒哥哥及时赶到,格桑恐怕就无法成功,反而会被敌人抓走。风沙散尽,他们就都看见我了,我想跑,也无路可逃啊!”格桑突然跳出来说,她向大郎行了个礼,然后低了头,退在一边,站在那里等大王训斥。 大郎听了格桑的叙述,连忙说:“本王不会怪罪你,反而会感激你,你去吧,对王子殿下报个平安,这里有加勒陪着,不用担心,如果有需要,会通知你,你再通知王子殿下吧,顺便带话给天一道长,说本王感谢他,将来肯定专门登门道谢。” “好的,大王的吩咐,格桑牢记在心,格桑这就告辞。”格桑说着,刚要离开,大王拉住她问:“把鞭子给本王看看。” 格桑不敢违抗命令,乖乖地把鞭子拿出来,递给了大王,大王细细地查看了一下皮鞭,现上面的血迹,有的地方竟然还有一些细碎的肉,大王心想,这鞭子厉害,竟然有倒挂刺,非常厉害,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东西啊。他连忙将鞭子递给格桑,说:“这鞭子不是驱赶绵羊或者山羊的吧?” “禀告大王,这皮鞭是驱赶狼群的,为了保护羊群,必须要学会杀狼,杀掉了狼,羊群才会得到保护,没有杀掉狼,狼早晚还得回来,寻找机会来吞吃羊,或者寻机将小羊叼走,在背地方吃掉。”格桑说着,立马要走。 大郎一看,还想再问,不过,格桑要走,他也不便留住他,就说:“好吧,你先走吧,去报信,不让殿下操心,以后本王再向你询问吧。” “好的,大王,格桑告辞,再见!”格桑一说完,立马消失不见了。 这里大王命人打扫战场,然后带着队伍凯旋回到大本营不提,再说,天一带着徒弟继续往前走,正走的时候,遇到格桑返回,她很是兴奋,萧生还没问呢,她就开口说道:“殿下,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萧生问。 格桑看看天一道长,他正在闭目想问题,没有在意格桑是不是行了礼。 格桑清了清嗓子,弘法很懂事,立马笑眯眯地递过来一盏清水,对格桑说:“姐姐请喝水!” 格桑接过那一盏水,咕咚咚地喝了下去,看得弘法目瞪口呆,格桑不管弘法诧异的目光,一五一十地将救援的情况对萧生讲了,萧生听完,哈哈大笑,说:“很好!很好!辛苦了,辛苦了啊!只要父王没事,整个弯刀族就没事,只要弯刀族部落没事,整个国家就没事,大家都会从中得到好处,西夏敌兵就别想从弯刀族部落拿走任何东西。” 萧生说完,两眼放光,对未来充满希冀。 第136章 希冀 “殿下,大王已经被解围了,他现在正和加勒一起返回大本营,先派格桑回来告诉殿下,让殿下不要担忧。 ”格桑说。 “嗯,不错,不错,真是太好了,太好了,看来父王没事,就是我的造化,将来,父王管辖部落,还有很多日子,将来必定会让这个地方变成为一个美丽富饶的地方。”萧生说。 格桑喝完了水,弘法赶紧上前,将空盏接了过来,问:“姐姐还要不要喝?” “要,再来一盏,这盏也太浅了。”格桑说。 她的话还没说完,弘法立马取下皮囊,里面还有不少水,这个东西就是装水的家伙,比较实用,也不怕磕着碰着,本来过沙漠的时候,可以用上,但在旅途中,用这个也很好,久而久之,就成了一个实用又结实的盛水工具。 弘法给格桑盛了水,双手递给了格桑,格桑一仰脖,将水喝完,弘法立马伸手接了水盏。弘法将水盏收在包裹中,准备下次再用,要是放在别处,没有格桑在场,弘法宁愿抱着水囊,对着嘴儿,咕咚咕咚地喝,不像格桑这样文明,当然,在师父面前,他用不着掩饰,天一也看得很清楚,他撅什么尾巴屙什么屎天一都很明白。 天一说:“孩子们,天不早了,该动身了。” 道长话,萧生立马行动,现在父王已经脱险,心里没有什么挂念,可以向前走了,巴不得早点见到父王,看看亲人,心里多少都是一种安慰。 大家继续赶路,朝着他们的目标往前走,一路上还算平安,没有遇到什么阻碍,前面隐隐约约出现了不少帐篷,白色的毡房,就像绿毯子上镶嵌的钻石,闪耀着光芒,很是吸引人。这个地方,就是弯刀族部落的一些小营地了。 但是,大王的大本营还不在这里,在另外一个地方,离这里约有半个月的路程,因天一出门喜欢乘坐牛车,牛车的度,比起马车来,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无法相比。 天一的观念就是安步当车,不图快,只求稳。 牛车慢慢往前走,突然,窜出几匹骏马拦住去路,马上有一个黑脸大汉,用弯刀指着赶车的问:“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赶车还没说话,天一说:“无量天尊,贫道从中原国来,去拜见弯刀族领。” 黑脸大汉露出滴溜溜转的眼睛,哈哈笑道:“奇怪,真是奇怪,你们去见大王,只怕大王见不到你们。” 听了这话,萧生非常恼火,恨不得上去和他们理论理论,格桑拉了拉的他的衣袖,萧生明白过来,想到自己的身份,就忍住了,没有说话。 天一心里已经猜透了他的想法,现在边疆突战事,人民有些着急,情有可原,于是正色问道:“你说什么?愿听其详。” “大王在边关巡视,去边关安慰守关的勇士们,没想到,被敌人包围,到现在还没有脱险,你们去见大王,只能到敌人的包围圈里见了。”黑脸大汉说。 “请恕贫道冒昧,既然大王被围,你们为什么不去解救?”天一问。 萧生觉得有点奇怪,这人真有意思,还不知道大王已经回营,在这里像是有些动作,真是奇怪! 天一很清楚,大王他们正在向大本营挺进,这些人不过还没接到消息,在这个地方比较封闭,比较偏远,从大帐来的消息,最快也需要七天才能听到。 这时候,有人说:“好吧,我算清楚了,这是一件好事,你们去,是不是去救大王?我们这里没有人号召,没有人组织,怎样才能去?” “你们有这个心,就行,不过,你们是大王的人,我们也是大王的朋友,那就借过,我们走了。”天一说。 “且慢,我们不仅不让你们去,还要问清楚了,否则就不会让你们去。”黑脸大汉说,粗声粗气的,看起来好像有什么误会。 “看来,你的问题有不少,有问题就赶紧问吧,不要影响我们走路。”天一说。 “是这样的,我们想邀请你们去毡房里坐一坐,喝喝奶茶,再赶路去好吧?”黑脸大汉看起来非常凶悍,可是心肠还挺好,竟然邀请他们去喝茶,在这个地方喝茶比较困难,都是从远方买来的,显得比较珍贵,可他们生来热情好客,对赶路的人特别照顾,因为他们有这个传统,知道在外面走路,肯定有各样的需要,谁都不可能带着房子走路。 天一听了,说:“这个没问题,没问题。”他说着,看看萧生,萧生点点头,弘法高兴极了,竟然有些眉飞色舞,手舞足蹈的样子也的确可爱,只是没有出笑声,他要在格桑面前表现得像个大人的样儿,免得被格桑姐姐瞧不起。 这是一场虚惊,天一心里很乐活。黑脸大汉见天一答应了,赶紧说:“好吧!走,走,走吧!” 天一觉得这人还算热情,猜出他没什么坏心思,不过,他们住在这个穷乡僻壤,没有灵通的消息,也不能过分责怪他们的鲁莽,他们马上邀请,证明他们有诚意,想赶紧将功补过,好让他们能够马上得到谅解,消除内心的不安。 进入毡房,和所有毡房大同小异,不过有骨架厚薄和帐篷高低的差别,在冬天里,外面冰天雪地,在毡房里却温暖如春,这是很多人选择的房屋样式。 大家坐定,黑脸大汉说:“我叫萨达力,人家都叫我阿力,欢迎你们来到我们部落。” “萨达力,好熟悉的名字。”天一说。 “是,我们部落很多人都叫这个名字,取名的意义就是,图的就是吉利。”萨达力说。 “那么说,你们的部落好了多人都相信有好运歹运之说吗?”天一问。 “是的,名字寄托着父母对孩子们的希望,说实话,我们部落靠的是我们的神,没有神保佑,我们的草场就长得不好,长得不好,就会影响依赖草原的牲畜们生长,我们是靠马牛羊生活的,没有了草,就没有了肉,没有了奶,也就没有了奶茶,这些东西是十分重要的。想必你也能理解。”萨达力说。 说着话,有女人端上来奶茶,还有奶酪,以及果子点心啥的,应有尽有,非常丰富,弘法一见,高兴得很,眼睛都直了,不知道该看什么,不该看什么。 第137章 跳舞 萨达力命人前来跳舞,人成了贵宾,就失去了自由。为了表现中原国的大气和知书达理,天一尽量做得合乎中道,他的道行很深,达到了那种程度,可是,那个弘法显得功力不足,还需要修炼。 萨达力没有看出来,他只是要尽到主人的责任。毡房中间有个洞,房内有袅袅的烟子从洞里钻出去,毡房里非常温暖,有滚滚的奶茶,有热气腾腾的牛扒,还有羊肉,这些全是美食,不吃不觉得啥,一吃就觉得特别的让人难忘。 天一在吃的方面没有什么禁忌的,他来者不拒,只要能吃的,他都吃,只要能碰的,他都碰,他最大的想法就是享尽玉帝赐给他的所有,然后为玉帝服务,让天下的妖魔鬼怪都听他的话,不出来祸害人,因为地上的人,都是玉帝的子孙,玉帝不想让他的子孙在世间受苦。 萨达力很开心,毡房里充满了欢声笑语。萨达力说:“我不是富人,可是,我有草场,我有牛羊,我有我的神保佑,我现在过得很好。大王被围困,我没有办法去救,我们交了钱,养了军队,养了将军,应该让他们去救,不要占着位置不用力。” 天一明白了,这小子看来是个倔强的人,不救大王就算了,还说一些风凉话,难怪当不了大官呢。 吃饱喝足,大家都很开心,萨达力借着酒劲,眼睛微红,脸是黑色,看不出来喝酒红了脸没,他说:“大王被围困,我们却在这里饮酒取乐,真的有些不像话。” “萨达力,你说的没有道理,说老实话吧,大王已经解围,不知道你晓得不晓得,我们这次去,本来是直接去边疆的,听说解围后,就改道,先去大本营,参见了大王,再去边疆。”天一说。 “哎呀,各位英雄,让萨达力十分佩服,十分佩服,萨达力不敢去,不敢去啊,你们却敢,而且,你们早已知道了大王被解救,看来是消息灵通人士,更令人佩服,这次真是幸会诸位,还希望各位多多指点,萨达力很感激。”萨达力说。 “这件事不必感谢。说实话,贫道只是一介道士,到处云游,没有地方久居,你在这里倒好,有牛羊,有毡房,过的生活真的很惬意。”天一说。 “道长,萨达力听说道长很会捉妖,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萨达力说。 “这是雕虫小技,没有什么好夸口的。”天一说。 “那么说,这是真的喽!太好了,真是太好了。”萨达力说,“来人,给道长跳舞助兴。” 天一倒没有想到他会这样安排,要知道,在这种场合,安排舞蹈,给远方的客人观赏,是对待贵宾的最好的礼物,一般的客人,享受不到这种待遇。 只见一群姑娘盛装出来,想不到在这样的偏僻的地方,还有这些能歌善舞的小鸟,他们的舞姿优美,歌声嘹亮,非常惹人喜欢,可惜,格桑好像不以为然,她不觉得漂亮,反倒觉得一般,因为在场的,的确还没有格桑漂亮,但是穿着比格桑华丽。 格桑常常在外跑,看起来总是灰蒙蒙的,看上去没有什么干净的衣服穿。实际上,格桑的衣服都是在家里洗的,她的阿妈非常心疼女儿,知道她在外跑来跑去的,哪里有时间洗衣服?她的衣服总是被她的阿妈洗好后,晾晒干爽后,叠成一堆,整整齐齐的,堆放在毡房里,她回去后就将衣服换了,和阿爸阿妈小聚之后,又匆匆地外出工作了。 格桑喜欢看那些舞女的衣裳,非常漂亮,看看自己的衣裳,倒不觉得不好,而是非常干净,穿着很舒服,这是因为这个衣裳带着父母的爱,这就不错了。带着爱的衣裳穿上很舒服。 天一不太喜欢热闹,就对萨达力说:“时候不早,我们还要赶路,不好意思,贫道想先告辞了。” “哦,道长,已经夜深,希望在帐中休息一晚,然后再赶路如何?”萨达力说。 天一不肯,萧生、格桑和弘法当然听他的,说走就走,这时候,萨达力竭力挽留,还是没用。 萨达力说:“这样吧,你走,我不留你,在回来路过本营地的时候,再来帐中一坐怎么样?” “好啊,这个没问题。”天一说。 “回来的时候经过这里,会给给准备好茶好酒,然后给你准备一些勇士舞刀,看看我们部落的优秀儿女。”萨达力说,“你放心,等到晚些的时候,萨达力会去拜访大王。” 萨达力准备了一些火把,照亮道路。 天一他们上了牛车,赶车的将牛车往前赶,夜空出现了不少明亮的星星,这些星星非常一闪一闪,有些飞虫向火把上飞来,宁愿在火中**,这样,在火光中飞舞,前赴后继,好像根本没有惧怕,这些飞蛾的一生如此短暂,也如此壮烈,竟然没有想到想到永生,只不过为了完成那个与生俱来的使命。 萧生问:“格桑,你回去休息吧,跟我们在路上颠簸,有点辛苦,不如回家休息,我们还需要几日才能到。” “好吧,我也困得不行,那我先回家了,后会有期。”格桑说。 弘法说:“姐姐,你回去吧,我们在路上会想你的。” “殿下,你在路上要小心,我和加勒哥都不在你身边,你要好好照顾自己。道长,格桑先走一步,再见了!”格桑说。 “你走吧,我们走夜路,为了是想见到大王,然后问明情况,再做打算,你回到父母身边,好好休息,再见吧!”天一说。 格桑点点头,拱手作揖,然后离开这里,消失在茫茫夜色中,就像一只飞蛾,在火光中飞舞,最后消失,留下了一阵风。 夜很漆黑,火把的光所照的地方有限,在小范围内没有什么影响,牛已经吃饱了,走夜路,也是情愿的,只要人有需要,牛就会跳舞,这就是牛对人忠心,需要的不多,奉献的却很多。 弘法有些害怕,他对天一说:“师父,野兽一般在夜间活动,我们这样走,是不是有危险啊?” “没事,吉人自有天相,你害怕什么?有为师在此镇守,天上地下人间,有什么妖魔鬼怪都不怕,还怕野兽吗?”天一问。 “师父,你不知道吗?野兽没有灵魂的,当然不服从师父的管辖了,因此害怕。”弘法怯生生地说。 萨达力命人前来跳舞,人成了贵宾,就失去了自由。为了表现中原国的大气和知书达理,天一尽量做得合乎中道,他的道行很深,达到了那种程度,可是,那个弘法显得功力不足,还需要修炼。 萨达力没有看出来,他只是要尽到主人的责任。毡房中间有个洞,房内有袅袅的烟子从洞里钻出去,毡房里非常温暖,有滚滚的奶茶,有热气腾腾的牛扒,还有羊肉,这些全是美食,不吃不觉得啥,一吃就觉得特别的让人难忘。 天一在吃的方面没有什么禁忌的,他来者不拒,只要能吃的,他都吃,只要能碰的,他都碰,他最大的想法就是享尽玉帝赐给他的所有,然后为玉帝服务,让天下的妖魔鬼怪都听他的话,不出来祸害人,因为地上的人,都是玉帝的子孙,玉帝不想让他的子孙在世间受苦。 萨达力很开心,毡房里充满了欢声笑语。萨达力说:“我不是富人,可是,我有草场,我有牛羊,我有我的神保佑,我现在过得很好。大王被围困,我没有办法去救,我们交了钱,养了军队,养了将军,应该让他们去救,不要占着位置不用力。” 天一明白了,这小子看来是个倔强的人,不救大王就算了,还说一些风凉话,难怪当不了大官呢。 吃饱喝足,大家都很开心,萨达力借着酒劲,眼睛微红,脸是黑色,看不出来喝酒红了脸没,他说:“大王被围困,我们却在这里饮酒取乐,真的有些不像话。” “萨达力,你说的没有道理,说老实话吧,大王已经解围,不知道你晓得不晓得,我们这次去,本来是直接去边疆的,听说解围后,就改道,先去大本营,参见了大王,再去边疆。”天一说。 “哎呀,各位英雄,让萨达力十分佩服,十分佩服,萨达力不敢去,不敢去啊,你们却敢,而且,你们早已知道了大王被解救,看来是消息灵通人士,更令人佩服,这次真是幸会诸位,还希望各位多多指点,萨达力很感激。”萨达力说。 “这件事不必感谢。说实话,贫道只是一介道士,到处云游,没有地方久居,你在这里倒好,有牛羊,有毡房,过的生活真的很惬意。”天一说。 “道长,萨达力听说道长很会捉妖,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萨达力说。 “这是雕虫小技,没有什么好夸口的。”天一说。 “那么说,这是真的喽!太好了,真是太好了。”萨达力说,“来人,给道长跳舞助兴。” 天一倒没有想到他会这样安排,要知道,在这种场合,安排舞蹈,给远方的客人观赏,是对待贵宾的最好的礼物,一般的客人,享受不到这种待遇。 只见一群姑娘盛装出来,想不到在这样的偏僻的地方,还有这些能歌善舞的小鸟,他们的舞姿优美,歌声嘹亮,非常惹人喜欢,可惜,格桑好像不以为然,她不觉得漂亮,反倒觉得一般,因为在场的,的确还没有格桑漂亮,但是穿着比格桑华丽。 格桑常常在外跑,看起来总是灰蒙蒙的,看上去没有什么干净的衣服穿。实际上,格桑的衣服都是在家里洗的,她的阿妈非常心疼女儿,知道她在外跑来跑去的,哪里有时间洗衣服?她的衣服总是被她的阿妈洗好后,晾晒干爽后,叠成一堆,整整齐齐的,堆放在毡房里,她回去后就将衣服换了,和阿爸阿妈小聚之后,又匆匆地外出工作了。 格桑喜欢看那些舞女的衣裳,非常漂亮,看看自己的衣裳,倒不觉得不好,而是非常干净,穿着很舒服,这是因为这个衣裳带着父母的爱,这就不错了。带着爱的衣裳穿上很舒服。 天一不太喜欢热闹,就对萨达力说:“时候不早,我们还要赶路,不好意思,贫道想先告辞了。” “哦,道长,已经夜深,希望在帐中休息一晚,然后再赶路如何?”萨达力说。 天一不肯,萧生、格桑和弘法当然听他的,说走就走,这时候,萨达力竭力挽留,还是没用。 萨达力说:“这样吧,你走,我不留你,在回来路过本营地的时候,再来帐中一坐怎么样?” “好啊,这个没问题。”天一说。 “回来的时候经过这里,会给给准备好茶好酒,然后给你准备一些勇士舞刀,看看我们部落的优秀儿女。”萨达力说,“你放心,等到晚些的时候,萨达力会去拜访大王。” 萨达力准备了一些火把,照亮道路。 天一他们上了牛车,赶车的将牛车往前赶,夜空出现了不少明亮的星星,这些星星非常一闪一闪,有些飞虫向火把上飞来,宁愿在火中**,这样,在火光中飞舞,前赴后继,好像根本没有惧怕,这些飞蛾的一生如此短暂,也如此壮烈,竟然没有想到想到永生,只不过为了完成那个与生俱来的使命。 萧生问:“格桑,你回去休息吧,跟我们在路上颠簸,有点辛苦,不如回家休息,我们还需要几日才能到。” “好吧,我也困得不行,那我先回家了,后会有期。”格桑说。 弘法说:“姐姐,你回去吧,我们在路上会想你的。” “殿下,你在路上要小心,我和加勒哥都不在你身边,你要好好照顾自己。道长,格桑先走一步,再见了!”格桑说。 “你走吧,我们走夜路,为了是想见到大王,然后问明情况,再做打算,你回到父母身边,好好休息,再见吧!”天一说。 格桑点点头,拱手作揖,然后离开这里,消失在茫茫夜色中,就像一只飞蛾,在火光中飞舞,最后消失,留下了一阵风。 夜很漆黑,火把的光所照的地方有限,在小范围内没有什么影响,牛已经吃饱了,走夜路,也是情愿的,只要人有需要,牛就会跳舞,这就是牛对人忠心,需要的不多,奉献的却很多。 弘法有些害怕,他对天一说:“师父,野兽一般在夜间活动,我们这样走,是不是有危险啊?” “没事,吉人自有天相,你害怕什么?有为师在此镇守,天上地下人间,有什么妖魔鬼怪都不怕,还怕野兽吗?”天一问。 “师父,你不知道吗?野兽没有灵魂的,当然不服从师父的管辖了,因此害怕。”弘法怯生生地说。 第138章 灵魂 野兽没有灵魂,这是让弘法最担心的事。 天一捋着胡须笑着说:“你大概忘记了为师的教导了吧?”牛车继续吱吱呀呀地往前走,火把还很明亮,牛的车轮的轴需要加油了,有了油的润滑,可能就会好一些,走起路来比较顺滑、快捷。老牛拉破车才是一种受罪。 “师父说过,动物是人的转世,比如牛马羊,在前世都是人,不过,是要赎罪的人,才转世为牲畜,为人服务,好赚取永生,将来去见元始天尊的时候,不会受到惩罚,反而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弘法说。 “这有点像佛家的说法了,不过,佛道本来有关系,不是截然分开的。”天一说。 “我明白了,师父,你是我要是做坏事,或者对天尊有承诺没有兑现,在我死后,就很有可能转世为牲畜,被人奴役,修炼期满,才有可能得到新的生命。”弘法说。 “对,你明白就好,为师为民除妖,其实,也是一种修炼,在除妖的过程中,体会天尊的慈爱和威严。另外,为师也注意拯救人的生命,可惜,现在很多人都不明白,只是一味地追求金钱,他们到死也不明白,就是赚取了整个世界,却赔上卿卿性命,也是不值得的。”天一说。 弘法仿佛悟道了,高兴极了,他笑着说:“师父,原来这很简单!灵魂其实到处都有,只要是活物,都有。是这样的吗,师父?” “不全是的,这还要看造化,有的有,有的没有。”天一说。 弘法似懂非懂,可是不想用太多的时间在这方面,他的心眼还没打开,总是在想着怎样才能参透一些东西,这些东西不是来自夸夸其谈,而是实实在在的感觉。 他们继续往前赶路,牛车是天一最喜欢的工具车,这种车,动作慢,天一在牛车的前进中可以思考问题,还可以练功。 他练功是随时随地的,遇到白天就练白天的功,遇到黑夜,就沉思冥想,练习夜里的功,这些功,经常练习,就融入了天一的血液,越来越密不可分,只有这样,才能让天一成为道法的集大成者,他的练习,最终成为他的独门绝技,一般人都没办法学。 正在走着,前面路边上慢慢走着一个人,弘法看这个人的背影像女人,很想上前说什么,可天一摆了摆手,将手指头放在嘴唇边,做了一个“嘘——”的动作,弘法明白了他的意思,就没有再问。 牛车慢慢走过了那女人,弘法觉得后背脊梁上一阵阵冷风吹来,让人不寒而栗。 天一挥舞一下拂尘,那些妖气烟消云散,夜空中的星星就显得格外明亮。 走过去了很远,那个人影已经消失,弘法这才松了一口气,问:“师父,那个人是谁?” “你想一想,有谁会在这个时候出来呢?”天一问。 “我知道了,差不多正常人都不会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出现。”弘法说。 “对,你看,这里是荒郊野岭,前不巴村、后不着店的,又是深更半夜的,你就不动脑筋想一想,谁会出现呢?不是孤魂野鬼,是谁?”天一问。 天一说了这话,小家伙眨巴眨巴眼睛,算是弄明白了,后来天一做法,将围绕在他们周围的怨气驱散开去,这个时候,天一没有时间来为这个野鬼做法,也没有了解野鬼的过去,总之,要是了解,还是可行的。 他们继续向前,弘法的脑海中,还是那人的影子,不知道那人,或者鬼,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火把的火慢慢地越来越小,看来,要再往前走,火把就会完全熄灭。 此时,是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刻,弘法昏昏欲睡,可不敢睡,担心一睡着,就会有鬼怪来攻击。 弘法心里想着鬼,萧生却毫无惧色,他很高兴,现在走的地方,是自己的家乡,无论看到什么,都觉得亲切,他学法之后,更觉得这里很安全,像刚才遇到的孤鬼,就是打斗一番,他也胜券在握,不过,他不想这样,他不想欺负一个鬼,那样等于破坏了江湖规矩,实际是不对的。 再就是,那鬼从后面看,是女鬼,好男人连女人都不打,还打女鬼吗?一般来说,女鬼肯定是冤屈的女人变的,在当人的时候饱受屈辱,在当鬼的时候,就要给她自由,这是萧生的打鬼原则。 可是,弘法就不这么想,女鬼是要人命的,只要把鬼打了,才不会伤害性命,只要把鬼打得没有还击之力,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有了安全,才能干事。 弘法知道跟着师父,确保安全无虞,可是,师父不可能总是存在于世的,天一道长早晚要离开他远去,去见元始天尊,去到一个陌生的乐园,留下的,就是他的徒弟,如果在弘法没有掌握捉妖术之前,天一就撒手西去,那么,这个人就要遇到麻烦事,原因很简单,就是弘法悟道不深,而萧生悟道极深,却在弯刀族部落,不会随喊随到。 这时候,天边出现一颗极亮的星,弘法说:“师父,哪有一颗星星,好亮啊!” 天一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说:“没错。你知道那颗星叫什么名字吗?” “不知道,师父,请告诉我好吗?”弘法说。 天一将头转向萧生问:“萧生,你说呢?” “师父,我记得你说过,在天亮之前的那一会儿时间,是一天之中最黑暗的日子。要知道,事物有两个极端,黑到极处,就是白的开始,黑暗过去,光明就会来到;光明消失,黑暗统治世界。越是在艰难的时刻,越是轻松的转机时刻,痛苦到极处,就是欢乐的起始的地方。”萧生说。 “哎呀,师弟,你怎么说话呢?我实在告诉你,你说的话,我听不懂,你说的太深奥,全是废话,还不如不说。”弘法说。 “徒儿,住嘴吧!你要好好地向他学习,他已经领悟到了不少东西,我对有这样的徒儿,感到骄傲和自豪,不过,萧生,你不要骄傲,好好地研究道法,将来必定会成功。”天一一下子对两个人都说了话,显得有些语重心长,倒没有恨铁不成钢的嫌疑。 天一道长的一番话,让弘法更觉得有些难为情,怎么搞的,总是萧生领先?难道就是因为他的王子身份吗?要真是这样,那师父还比较偏心呢。 第139章 示弱 这里弘法有些嫉妒萧生的才华,不过,他也不甘示弱,总是说自己这也行,那也行的,令人觉得他是全才全能的,萧生啥都不懂。 天一看在眼里,心里有了数,知道了天造之物,有的行,有的不行,不行的羡慕嫉妒恨行的,行的瞧不起不行的,但,也不全是,还有的是比较谦卑,知道怎样才能达到和谐一致,尽量让方方面面都满意。 “你说说看,到底是什么星?”弘法想要探个究竟,问:“这颗星我很熟悉,可就是叫不上名字来。师父在做法的时候,我就在旁边守着,困了乏了累了,就仰头看天,终于现了这样的星,当时问了师父,师父也告诉了我,可惜,没有记住名字,你看我这记性。” “我知道了,你真有意思,看来,你是喜欢星星的,这颗星叫‘启明星’,是黎明前最亮的,而在这个时候,很多星都已经隐退,只有这一颗略显得明亮一些。”萧生忍不住说,他不想让弘法费心了,直接说出来还好一些。 弘法在牛车上差点跳了起来,拍手欢叫道:“我知道了,我知道了,就是‘启明星’,您看我这记性,真是的,每次话到嘴边就说不出来,这叫‘茶壶里煮饺子,肚里有,嘴里倒不出来’。” “嗯,你还算会说这一句成语,不错,现在很多人都在想着怎样才能获得勉励,有的是物质上的,有的是精神上的,像这种情况下,就应当属于精神上的吧,跟着为师,到处不愁吃喝,物质丰富,不用担忧。 ”道长说。 “精神上的怎么讲?”弘法追问道。 “精神上的就是你现在需要在语言上多加鼓励,让你明白,在某些时候,需要投入一些精力,去提升自身的能力,让自己更能胜任工作。”天一说。 天一说了这话,弘法觉得这是明显地瞧不起自己了,不好说什么。 萧生见状,连忙说:“师父,弘法他道行比我深,他来得早,从小到大跟着师父,我来得晚,比较而言,学的十分稚嫩,没办法和他相比,要说学法得道,还是属于弘法,我哪里能和他相比?” “哈哈,师弟终于肯认输了,不错,师父,我的确比他强,他自己都承认了,就不用我多说了吧?”弘法说,十分得意。 说着话,就往前走,越走越现有些问题,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就是说,在某些场合,他还是不错的选手,最起码他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着天一学了不少东西,举手投足,都还很像天一道长,仅仅观看外表,就现他没问题,反而觉得他比萧生还要胜出许多来。 启明星渐渐隐退,此时,东方显出鱼肚白,接着是一轮红日喷薄而出,就像腌透了的鸭蛋的蛋黄,旁边的,就像咸鸭蛋的蛋白,加上朝霞,红遍了天,赶牛的车把式,还有青牛,都披上了金色的衣裳,远远地看去,熠熠生辉,非常漂亮。小 正在此时,有人说:“好吧,我算弄清楚了你,你就是想拉虎皮做大旗,想从中赚钱,不想载着我们上公路吧?偏偏从小路上走,磨磨蹭蹭的,走得时间越长,你赚钱越多,不要这样,小心我们一分钱都不给你,让你一分钱都得不到,看你还耍小聪明吧?” 大家一看,是弘法在对车夫说话。 车夫满脸委屈,说:“客官,你不要冤枉好人,在草原走路,无论怎么样走,都不会他耽误时间,因为道路到处都比较平坦,区别在于要走路过桥,因为这里河道比较多,要过河,需要绕圈子,有时候实在是没有办法,还请多原谅!” “如此说来,是我冤枉你了?”弘法说。 “客官,的确冤枉了,我是赶车的,也巴不得早点完成任务,拿了钱,早点回家,跟家人团圆,谁都不知道赶车人的辛苦,只有到了家,才感到平安、温暖和踏实。”赶牛车的说。 “徒儿,天生之人,都是平等的,不要随便说话,说话是带有能量的,不要因为言语冒犯了别人,自己还不知道,你要小心,不要自以为刚强,实际上需要付出努力,学会示弱,示弱的结果就是,会谦卑待人,让大家都清楚,在某些时候,需要对上苍心存敬畏,这样,说话做事才会得到元始天尊的赐福和力量,不要小看你的语言,你的语言在无意有意中,将成为一种力量,一种看不见的力量,但是,前提必须要示弱,这是学习道法的重要基础。 太阳升了起来,前面有一个毡房,白色的穹顶上覆盖着金色的阳光,门口有一匹马,还有牛车,一圈羊圈就在毡房附近,羊圈里没有羊。羊圈旁边还有牛栏,两根木头,连接在木桩上,这样,这木桩就特别坚固地将横木抓在身上,牛栏里既可以关牛,又可以关马,可牛栏里没有牛,也没有马,羊圈里也没有羊。 这就奇怪了。天一看了看,微微一笑,弘法问:“师父,我们要歇一歇吗?” “行,歇一歇,歇好了再走,就会走得更远。”天一说。 “师父,我觉得这里有点问题,不知道我的猜测对不对?”萧生说。 “什么问题?你看出什么了?”天一问。 “我觉得这里有鬼气,要小心。”萧生说。 “为什么?”天一问。 “师父,徒弟的确还不怎么懂,法力达不到,还请师父多多帮助。”萧生说。 “你太谦虚了,说实话,你看出来问题,的确有,为师也看出来了,你且等等看,看为师怎样处理的。”道长说。 天一说着话,令驾车师傅停车,然后跳下车,走到毡房门口,身后跟着他徒弟,天一问:“有人吗?” 里面没有人回答,天一等了一会儿,又喊道:“有人吗?” 仍然没有人答应,他对萧生说:“你跟着我!” 弘法马上撅着嘴,站立在一旁,不说话,他心里想,干嘛呢?喊了人家来,又不让我进去,这不是折磨人吗? 萧生不说话,看了看弘法,对天一说:“师父,这,这,这不太合适吧?” “什么不合适?你在跟为师学,学成之后,就要离开为师单独去干,用不着跟着为师了。为师明白了,你是担心弘法吧,弘法一直跟着为师,跟为师学习,离毕业还早得很,不要担心,为师对他自有安排。”天一说着,试图打消萧生的疑虑。 第140章 学道 萧生跟着天一学道,其中一项要求就是要懂得人的心,要会钻到人的心里去,懂得人心,才能知道他的决策,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才是正当的。 萧生知道自从跟随天一学道,弘法一直心怀不满,萧生一直很小心,似乎在分享他的师父,他当然心怀不满。 “萧生,快,执行。”天一说。 天一说完,萧生说:“师父,徒弟跟你学道以来,一直在追求进步,也知道当师父的确不容易,就请师父多多原谅徒弟的无知和笨拙吧。今天算是跟着师父牛刀小试,看看掌握的情况怎么样。” 他说完,深吸一口气,然后慢慢地呼出,心中默念“无量天尊、无量天尊”,闭着眼睛,往里面闯,结果,头碰在了毡房的竹片上,被弹了回来。 接着,他又开始这样行,还是被弹了回来,经过两次碰壁,他变得垂头丧气了,一屁股坐在地上,不再说话。 天一走过来,拍着他的肩膀,看了看天,把目光转向他,说:“再试最后一次,如果能不掀帘布就进去,说明你的功力可以了,也有悟性进一步提升;如果进不去,有没有悟性,就说明你不适合学道,还是回去安心当你的小王子吧,为师不能教殿下,殿下可以另请高明。小” “师父,我觉得还是有些问题,因为在这个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要让外人看到自己外在的进步的表现,如果没有,谁来谁傻,谁来谁后悔。”萧生说。 萧生心想,难道这穿心术和穿墙术是不同的技术?为什么师父什么都能行?偏偏轮到自己就不行了,这是怎么回事? 正在思考的时候,天一说:“你要小心,小心,不要被妖术弄瞎了心眼,想要顺利达到穿墙的目的,必须要做到忘我,将自己融入到情境当中,也就是说,你想要穿过什么,就要想象自己就是什么,和要穿越的对象保持高度一致,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成功。当然,念口诀和别的,大概不需要多付出什么,要清楚,穿透的时候,不要顾念穿不透的情境,而要一心想着穿透的情境。” 萧生听着天一的详细解释,心里顿时明白过来,原来越是在意的东西,越不容易得到;越不在意的,却容易得到成功,当然,这是厚积薄的问题。要是有情况,就是有问题,有问题,就一定有答案,有人说,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 看来,这是一个非常简单而又异常复杂的问题,看来要想成功,还是要试一试,管他三七二十一,试最后一次,不行,就中止学业,然后回国,准备带兵到边疆去保卫整个弯刀族部落免受强敌的入侵。 萧生在天一的鼓励下,想象着自己就是毡房帘布的一部分,他试着伸出手去,现手指头可以进去了,他很高兴,然后把手伸进了毡房,接着是胳膊,他现自己成功,几乎不敢相信事实,于是赶紧收回胳膊和手,仔细观察刚才伸手进入到帐幕的地方,现,帘布竟然完整无缺,没有一点痕迹,他更加高兴了,看了看天一,天一徐徐地点了点头,微笑着。 萧生得到了师父天一的鼓励,于是心中清楚了,只要按照师父所要求的去做,准能成功。 萧生定了定神,再深吸一口气,又徐徐地呼出去,接着,他想象自己就是帐幕上的经纬线,他自己成了其中的梭子,他仿佛在完成一件织布的工作,他这支“梭子”,迅穿过了毡布,透过了密密麻麻的羊毛驼毛织成的毡布,到了里面,现里面有羊毛地毯,脚底软绵绵的,毡房里啥都有,就是没人。 他一个人在里面,心里有点恐惧,不清楚是不是有人在暗处躲藏,他刚才穿过毡房的喜悦马上被冲淡,他看看穹顶上,缝隙里透进来一些光,像是朝霞的光,黄中带着红,这种光覆盖着整个整个穹窿,看起来非常美艳。 萧生轻轻一功,就从毡房里钻了出来,他一出来,弘法就跑过来,上上下下仔细看了看萧生,看看有没有问题,现萧生没问题,到处都是好好的。 他“啊——”了一声,然后,他又跑到毡房面前,仔细查看刚才他钻进去的位置,看毡布有没有破损,如果有,弘法就要羞羞萧生,说他没悟性,学了那么久就是学不会,应该好好地数落数落。 谁知道他竟然真的钻进去又钻出来了,人和布都没破损,说明他已经练成了穿墙术,再接下来,可能就是学习钻心术了,会了钻心术,那么,萧生就会洞悉弘法的所有想法,甚至心理活动啥的,一看便知,就像师父天一道长那样,简直就是人心的一部分,心理活动一览无余,啥都知道。 弘法跑过去,对萧生说:“师弟,你行,我却不服,你猜猜看,我现在心里在想什么?” 他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要试探试探萧生,看萧生的功力到底到了何种程度。 萧生已经猜出了弘法的真实想法,弘法很佩服萧生,可不甘心就这样算了。萧生看出来弘法的心思后,立马笑了笑,任凭弘法怎样问,他就是不理,如果他说出来,恐怕弘法的面子没地方搁。 知道弘法心思的还有天一,天一说:“徒儿,不要追问了,你要潜心修行,不要让血气控制了你!” “是,师父。”弘法说。 弘法在天一道长面前不敢说不,他的想法师父都知道,只怕萧生也知道,不过,没有说出来罢了。 天一笑着说:“萧生,恭喜你练成了穿透术。下一步,学习穿心术。” “多谢师父指点,我一定要好好学习穿心术。”萧生说,他心里已经懂得一些穿心术,不过,他更清楚,在师父面前,不必要隐瞒,天一也清楚,不说出来,是考虑到弘法的感受,如果弘法知道了萧生的真实感觉,肯定会生出嫉妒恨来,一旦有了这个心思,就很难进步。 “你在里面看到了什么?”天一问。 萧生见天一问,立马说了里面的情形,天一微微笑道:“很好,很好,你很有观察力。” “师父,我们进去还是不进去?”弘法问。 “你说呢?你想进去吗?”天一问。 “想。”弘法脆生生地答道,非常迫切。 第141章 野鬼 “萧生,你说说看,有没有必要进去?”天一问。 “师父,我觉得没必要进去,这间毡房是废弃已久的,里面没有人,里面有东西摆放,并且非常整齐,肯定有原因。”萧生说。 “你的意思是?”天一追问。 弘法一听,马上就紧张起来,觉得这人说的很有道理,因为他进去过,看到了里面的情况,说得非常清楚,几乎不用描述性的词汇就能很具体地把事情说清楚。 他想到这里,赶紧躲在天一的身后,生怕从里面出来一些非人类的东西来搞突然袭击。 天一已经知道萧生的真实想法,萧生已经猜测出里面是什么,他不想说,怕弘法害怕,这事最好让天一道长说出口,他一说,弘法不会怪萧生,就不会记恨萧生,总觉得萧生懂得多、自己懂得少,久而久之,就没了地位,在江湖当中,人家都知道萧生,不知道弘法,地位不行,排座靠后,心中当然不爽,因此,宁可低调,不要高调。 “我的意思是不进去,师父的意见呢?”萧生说。 萧生很聪明,他把这个烫手的山芋交给师父,按说有道理。徒弟遇到问题,不好回答,请教师父也说得过去,就是懂得怎样回答,也不回答,为了表示谦虚,交给师父来回答也不无道理。 天一明白了萧生是想法,他看着萧生长长的睫毛,浓浓的眉毛,方阔的嘴巴,饱满的额头,就知道这小子在学会推辞,因萧生始终明白他是弯刀族部落的王子,身上有重任,要完成使命的,不想和弘法争宠,他很清楚,很快他就要离开天一,回国,到父王身边,为国效力。 “那么,为师也就不进毡房了,很明显,这里是废弃的毡房,没有人住,只有鬼住,这里面是一个饱含幽怨之情的鬼,我们不便打扰,只是这鬼还没开始害人,为师不便兴师问罪,只是给她一个警告,提醒她要小心,不要触犯条例,否则,就严惩不贷。”天一说。 他说着,拿起拂尘,在空中划了一圈,口中念念有词,然后,对弘法说:“徒儿,拿来!” 天一手一伸,弘法就知道了他的想法,赶紧拿来一道符。 天一将符在空中一划,一道亮丽的光划过,冒了一股白烟,消失在空中,符上写着一些咒语,不是一般人能看得懂的文字,全是一些天上的文字,看起来那些笔画非常优美,却不能说这些文字是取悦人类的,而是一道紧箍咒,会让这座毡房的居住者感到害怕,因为惧怕所以胆小,因为胆小,就不敢胡作非为,只要坚持行善,将来必然得到赏赐。 天一将符张贴在毡房门帘上,只见毡房为之一动,不知道要干什么,仿佛这毡房要飞起来一般。 天一道长的口中念念有词,凡听到的,都听不懂;这是天上的语言,文字也是天书,不是所有人都看得懂的。 弄完了这一切,他说:“好吧,我们走吧,这里就不用管她了。” 弘法巴不得师父说这话,他这一次先跑到牛车旁边,本来提议休息的是他,听说里面有鬼,他就不敢呆在这里,实在有意思的是,他叫得最响,可是迫切想离开这里的,反而是他本人。 赶车的师傅见他们在毡房前忙不停,心里有些毛,对于这些人,要格外小心,稍微有点问题,就很麻烦,到时候只怕甩都甩不掉,他早就听说了道士会捉妖,只要道士在某个地方停留一个时辰以上,这个地方注定在闹鬼。 赶车师傅弄明白了这件事,在牛车旁看着他们的动作,再观察了羊圈还有牛栏,到处都悄无声息的,心里就有些毛,清楚了这里注定不是人呆的地方,能走就赶紧走,要不是道长在此地,赶牛车的早就跑了,越远越好。 过了一会儿,赶牛车的看到弘法走在最前面,朝着牛车的方向而来,就清楚了,弘法的这小子就是嘴巴甜蜜,说得好听,执行却是困难的,可能说了很多,做得太少,说大话吹牛逼的能够记住的事也就那么几件。 要说真本事,赶牛车的心想,还是萧生可以,别看他不爱说话,可办事认真,做事一丝不苟,有持之以恒的精神。一般来说,人的待人接物非常重要,他做到了,做得很好;即便他做得不行,他也会自叹弗如,要求人家去寻找帮助。在请人帮忙的时候,还是要用到礼貌这个法宝。萧生的优势大概就在于此,虽说他父王不太注重礼仪,可是,像中原国那样,要建立一个礼仪之邦,让人人在坚持自己立场的基础上,适当做一些调整,增加一些先进的有用的因素在里面,来促进本民族的各项进步。 弘法站在牛车跟前,还不停地左顾右盼,看看有没有什么异常出现,他大概在高度紧张的情况下,根本不懂得即便真有鬼,也不是在大白天里出现,那些金色的阳光,是鬼的最大克星,有了太阳,那些鬼立马消失,不会出现,除非那些想自杀的鬼,才会冒险在白天出来,如果遇到想自杀的鬼,那么他就会倒霉了。 天一懂得弘法的心思,见他先跑了,就知道了指望那小子等于明天就过年。天一微微一笑,到了牛车跟前,对赶上来的萧生说:“走,上车,牛车走得慢,可以让赶车师傅休息休息,你去驾驭青牛如何?” “好的,没问题。我注意到这里的大路修得非常宽广,牛车走在上面,不需要指挥就行。我驾车的技术,应该比中原国的一般人要好一些,因为我生长在这里,从小耳濡目染的,无师自通。但是,遇到紧急情况,我就不行了,还需要请师父或者赶车的师傅出马。”萧生说,他始终抱着一个标准,无论在什么环境下,在什么时间下,在什么空间里,和谁打交道……都要谨记一点,要谦卑自抑,不要太张狂。 俗话说,山外青山楼外楼,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人才济济,到处都有人才,真有点像强中自有强中手,高人中间有高人一样,要戒骄戒躁,尽量让自己少说多做,哪怕自己是王子,是殿下,在人世间,都讲等级,在非人类的空间里,却不讲这个,反而讲平等,人人生而平等,这是非常难得的。 第142章 青牛 萧生驾驭不在话下,上了车,对赶车的把式说:“师傅,你辛苦了,我来代替一下,如果你信得过我的话。 ” 车把式一看,想起上次也见过了萧生,不觉得陌生,就说:“好吧,你来,我休息一会儿,不过,我想应该给你分一点车钱,要不然,我心里会很不安。” 萧生一听,这位车把式还真懂事,还没帮忙就懂得孝敬,想到了前头,看来不是一般的人。但是,他到底还是穷人系列,要是富人,就不会亲自来驾车了,怎么能要他的钱呢,想到这里,他说:“不用了,谢谢你的好意。” 萧生说着,开始驾起牛车,那青牛十分温顺,看起来是经过训练的,青牛的脾气很好,并非想象中的倔强。 萧生很喜欢这样做,他参与的越多,就越有生活,越能体会基层百姓的生活,民情自然掌握得很好。 萧生舍不得拿鞭子来抽打青牛,他觉得只要是动物,就一定有来头,没准这青牛是道家先祖的坐骑,先祖有徒弟,那么牛也有后代。 对人要尊重,对牲畜也要尊重,谁知道在下一刻会生什么呢?牲畜不说话,也是上苍所造之物,应当是比较舒服的。 走着走着,萧生有些疲倦,眼睛不听话,竟然耷拉下来,就像磁铁相互吸引一样,越来越沉重,他看看坐在车子上的弘法,早已是鼾声大作,天一道长和车把式倒还很精神,没有什么反常表现。 萧生说:“师父,我想睡觉了,再这样走下去,恐怕连青牛也要睡着了。” 天一早就料到萧生会这样说,他还是一个修炼中的凡人,还是受到力气和精力的限制,还没完全达到他的那个境界,该睡觉的时候就睡觉,该工作的时候就工作。 他的想法虽简单,可是,他的做法却复杂,像弘法那样,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不和天一打招呼。天一看看弘法,摇了摇头,然后又点了点头,萧生看了师父一眼,刚好看到天一摇头点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变得比较好奇,打消了瞌睡,立马问:“师父,刚才我看到你点头摇头,是怎么回事?” 天一说:“修炼的内容之一,就是要求突破身体的极限,比如,我们如果给别人做道场,就需要熬夜,有时候是三天三夜,有时候是七天七夜,这么长时间不睡觉,一般人都受不了,能受的了的,就比较特殊,这种人,经过一段时间的修炼,完全是人,另外,极有可能就是修炼成仙了。” “那么,多谢师父指点,我想知道的,是不是我有可能修炼成仙?”萧生问。 “这个不好说,要看你能不能坚持了?要是像弘法这样,就有麻烦,他顺服了**,结果,就疏远了精神,也就是说没有了精气神,也就缺乏了道家所常有的最基本的东西了。”天一说。 “好,我明白了,原来是这样啊!师父,你看,前面好像有人家,要不要去那里歇息歇息,我看这头青牛也走累了,应该去看看有没有人在里面,然后让人和牛都得到休整,现在正在赶路,不存在修炼的问题吧?”萧生说。 “不存在,不存在。行,去看看,看你的眼力怎样,能不能现问题。”天一说。 萧生听了天一说这话,立马陷入迷茫中,怎么,一户简单的人家,难不成也有妖魔鬼怪吗?不过,现在学的,就是这个。走到哪里,捉妖就捉到哪里。 像汉族地区,有不少小人,小人其实是小人鬼在作祟,在那些普通人身上做法,就是让普通人变成小人,将来害人。在弯刀族部落小人鬼比较少,不需要抓,自己就存不住,溜之大吉。 汉人区的小人鬼活动得很猖狂,一不小心,就容易受到小人鬼的攻击,哪怕普通人的意志很坚强,也经不起小人鬼的攻击,人总有软弱的时候,小人鬼不休息,日夜都在工作,像食物缺乏的季节里的豺狗,总在想尽一切办法来攻击那些小目标,像那些小兔子或者小角马等容易得手的小动物,他们成群结队地包围猎物,然后开始攻击,让它们成为豺狗的食物。 正这么想着,萧生驱赶着青牛走近了毡房,像在这些地方,经常见到毡房,要是见到瓦房,倒还稀奇古怪,现在最常见的就是毡房,可是,隔着一层毡布,还是看不清里面的清楚,正常人只有掀开毡房的布帘子,才能走进去,好好地观赏毡房内的情况,可是,要是主人在家,就有可能在家等着,要是主人不在家,也就没必要进入到毡房里面了。 萧生刚刚学会走进毡房,实际上,遇到毡房就开始训练,他倒有些舍不得将技术闲置或者荒废,反而,想把刚学会的本事好好地练习和沟通,让自己的本事得到大家的承认,然后再将大家如潮的好评,给传扬开去,从此,可以大家都明白萧生的确有两下子,有些吓人,可萧生看起来慈眉善目,也就不用担心他会凶神恶煞,也不怕他担心什么。 车到了毡房跟前,青牛不再往前走,萧生看看牛车和毡房的距离,还有十来米,不想在这里下车,因弘法正在打鼾,睡得正香。 谁知道青牛不再往前走,无论用什么方法,青牛就是不往前走一步,萧生舍不得拿皮鞭抽打青牛,青牛回头,哞哞叫着,眼睛看着萧生,仿佛要流泪一般。 牛的大眼睛里,忽闪忽闪闪着泪光,这是什么信息?青牛要传递出什么信息呢? 萧生动用心里的意念,在猜测青牛的心思,有时候是很灵验的。萧生看看青牛,再看看天一道长,道长微笑,不做理睬,只是说:“你要做什么,就大胆地去做吧,不要疑虑,不要想多了,有些事,靠想象是非常可怕的,当睁开眼睛看这个世界的时候,才现自己还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和这个世界有了一定的距离。 天一诡异地笑着,让萧生感到无所适从,青牛不听话,不肯往前走,用尽办法,都没有什么效果。这时候,弘法停止了打鼾,牛车向前走,一路走,一路摇晃,走着走着就能入睡;牛车突然停下来,没有摇晃了,突然不适应,断然从梦中醒来,似乎有些恐怖,可是,这就是弘法。 第143章 法眼 “哎呀,我说师弟,你也太笨了吧?”弘法睁开惺忪的眼睛,对着萧生说。网 萧生被弘法一说,信心瞬间大跌,气泄了一半,天一看出来,鼓励他说:“萧生,你是我徒弟,看样子,你想要出师,还必须要排除心理障碍,不要害怕,勇敢地向前走,不要被周围的环境所影响,明白吗?” 萧生经过师父的点拨,顿时开窍,心想,昏睡的人还在想着怎样批评数落别人,眼睛长在前面是在看别人的缺点,这叫神马人嘛?不过,训练到一定程度,人就会凡脱俗,不受这些羁绊的影响。 想到这里,他说:“师父,这青牛不走了,是为什么呀?” “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就会不同的视角,有不同的视角,看到的东西就会不同。就像庐山,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你想想看,牛的四脚在地,不停地动,早晚都会有疲倦的时候,四脚无力,很正常,肚子饥饿,也不奇怪,这些都是导致青牛不愿往前走的原因,更重要的,是毡房之内,可能另有玄机。”天一说。 他说这话,是说在有些时候,还是要考虑一下牛的感受,就想象着自己是牛,如果饿着肚子拉着车,那种感觉,简直难受死了。 弘法还想睡,自从骂了他以后,车不朝前走,他又想睡,可天一师父说了毡房里面另有玄机之后,立马惊醒,不敢再睡,他担心再次遇到鬼,再次遇到鬼,可能就麻烦了,没准那些鬼可能要出来闹事,自己的法眼不明,或者说根本没有法眼,自己的武功不高,或者说根本没武功,要是这样,怎样对付恶鬼呢?假设毡房里面的就是恶鬼。 萧生下了车,想牵着牛鼻子往前走,可是青牛就像焊在了地上,四个牛脚就像铁柱子,跟铁板一样的沙地焊接在一起,无法动弹,青牛被扯痛了牛鼻子,哞哞直叫,弘法在车上跳来跳去,挽起胳膊上的袖子,吹胡子瞪眼,在那瞎指挥,就是不肯跳下车,帮一下忙。 天一说:“徒儿,你下车去吧!” 弘法听了天一的吩咐,就是不肯,泄了气,陪笑拉着天一道长的衣角,扭扭捏捏地,像是扭麻花,害怕地说:“师父,我不敢,我担心下去之后,再也上不来。” “就你这胆量,还敢瞎指挥?萧生来得比你晚,没错,可是,他进步很快,早已过了你。”天一说。 “师父,他比我来得晚不假,可是,他的年龄比我大,我吃的饭还没有他吃的米多呢。 ”弘法说。 “这你也知道啊!不错,他的岁数比你大,可是他的胆量比你大、智谋比你多,因为他潜心钻研道法,是一个爱道并且学道的模范。你要向他学习,不要以为自己先拜师就骄傲!骄傲会阻止你进步的,明白吗?”天一说。 “师父,你给了师弟一双法眼,让他学会了看谁是妖,谁不是妖,并且学会了钻墙,这些都是值得我学习的,师父也教给我,那就好了。可是,师父不肯教,倒让徒儿无法理解。”弘法说。 “无量天尊,这是冤枉为师了,为师经常教你道法理论,还带你出去捉妖,给人做道场,追思亡灵,你却不凭着良心说话,既然你这么说,为师也就无话可说了。”天一说。 弘法说了,就跳了下去,手里拿着桃木剑,不知道啥时候弄的,他手拿着木剑,一脸严肃,其实内心十分害怕。 他到了萧生身后,萧生已经没有再牵牛,他想知道那毡房里面是什么,就开始了功,启动法眼,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 他将气从丹田运送到胸部,再运送到颈部,直接绕到后脑勺,然后再将丹田气运行到前脑门太阳穴,再到两边的眼,他的眼开始功,炯炯有神,出了亮光,直接向那毡房看过去,看透了层层经纬和羊毛驼毛,甚至每一个毛孔,都透过了那眼力,看到了很多里面的东西。 原来还有一些器皿,陶罐、瓷器,铜壶和小桌子,雕龙画凤的,像是来自中原国的物品,又有一些来自波斯和西域国家和地区的东西,有各种金属制成的器皿,但是,没有看到里面有烟雾,看来,毡房里没有人居住,但是,器物上面一尘不染,看来不像是没人住的。 弘法出现在萧生面前的时候,萧生吓了一跳,他正在看毡房里面的情况,没想到,眼前突然出现一个小子,还是活的,这还了得,真是! 萧生连忙压抑住了怒气,他知道,怒其实是一种最差的表现,不应该这样,需要加强修炼。 弘法看了萧生的眼睛,出红光,一闪一闪的,吓了一跳,往后倒退几步,喊道:“妖怪,妖怪!” 他一边喊着,一边拿着桃木剑就要施法,想想不对劲儿,赶紧往牛车上溜,他知道他师父在那儿,有了师父,就有了保障,这是真理。 他上了牛车,跌跌撞撞地跪倒在天一面前,哆嗦着嘴巴说:“师……师父,那……那…….萧生是个妖怪,可了不得了,师父,快快,施法,将他捉拿!” 天一看了弘法这样子,正色说:“徒儿,你看走眼了,快点退后,不要干扰萧生施法。” “师父,他,他萧生,可真是妖怪,我看到他两眼冒着红光,就像燃烧着的熊熊大火。”弘法说,手里紧紧攥着的桃木剑剑柄,竟然满是汗水,刚才还困得很,现在却睡意全无,高度紧张起来。 萧生本来在专心致志地看毡房内的情况,没想到这弘法半路上杀出来,他没有继续往下看,心里很是不满意,听到弘法被吓走了,跑去向天一告状,他就有些烦躁,不过,又听到天一道长在陈明事实,向弘法解释,顿时就明白幸亏是天一道长比较清醒,没有糊涂,如果天一糊涂了,肯定偏听偏信,说不准会对萧生施法,废掉他的武功都有可能。 萧生收了法眼,转身回来,向天一拱手作揖,天一说:“萧生,为师知道你已经看到了毡房的情况,不是弘法,你可能就看到更多的东西,是吗?” “是的,师父,萧生已经看到一部分东西,还要看到看不到的东西的时候,那弘法就拿着桃木剑来作法,真不知道弘法想要干什么。”萧生说,这有点像告状,可不是很厉害的那种,容易让人接受。 第144章 陷害 弘法跳出来说:“师父,我看到师弟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很担心,也不放心,就跑过去一看,现他正目露凶光,看着毡房,和正常人的眼睛不一样,师父,不要冤枉徒儿,徒儿只是担心师弟出事,没想到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还请师父明察秋毫,徒儿没有陷害师弟的意思。希望师父给一个公正的说法,别让徒儿受到不白之冤。” 天一说:“徒儿,你退下,不要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弘法听了,耷拉着脑袋,不敢吭声了。 天一问:“萧生,你说说看,你看到了什么,没看到什么?” “师父,徒弟看到了不少的物件都在毡房里摆放,都很干净,可以说是一尘不染。是一些锅碗瓢盆,啥都有,金银铜铁制造,奇怪得很,没有什么人在里面。这是徒弟看到的,也有看不到的,那就是,是谁在里面清扫卫生、保持室内清洁?”萧生说。 天一听了,点点头,萧生问:“师父,我觉得里面一定有什么东西,不过,徒弟的功力达不到,还看不出什么。请师父赐教。” “是这样,我告诉你啊,这里面有一个妖怪。”天一说。 弘法正耷拉着脑袋,听说了以后,心里很是着急,他说:“好吧,我算服了你,师弟,快点看看,用你的法眼,看里面是什么妖怪,打得过,就打,打不过,我们还是不要打扰妖家了吧。 ” 弘法的说法让萧生眼前一亮,这是什么战法或者是什么武功?好像师父没有教他,没有教他,难道也没有教弘法吗? 天一说:“谁让你说话了?你怎么老不改呢?我告诉你吧,对付妖怪,我们逃跑等于道家的耻辱,在给道家脸上抹黑,千万别跑,就是跑,也会被鬼怪追上;要勇敢去战斗,鬼怪是怕真正的道士的,你越怕,越会受到鬼怪的打击,你要是陷害别人,就是中了鬼怪的诡计。” 天一道长一说,弘法才认识到错误,立刻站在一旁,不再说话,萧生说:“师父,这么说,这毡房里面住着的就是妖精了。” “没错,你还没完全打开法眼,里面住着的的确是妖精,你要小心,这里面的妖精还不止有一个,是两个。”天一说。 他说了这话,萧生才明白这里的情况,不由得他想到了更多的毡房,是不是里面都住着妖精,如果真是这样,那是多么可怕的事啊。 看来,自己学成之后,还要教会更多的人来捉妖,要不然,仅仅靠自己来捉妖,恐怕要累死了,如果不培养多一点的捉妖之人,不把整个部落的妖精全部捉住,这个部落就要衰败了。 “师父,这两个妖精在哪儿呢?”弘法问,“如果不把这里的妖精捉住,是不是会出来害人呢?” “那当然,肯定会出来害人,一般来说,这样的低级妖精一般会吃人的心。”天一说。 “师父,那是不是要把这些妖精全部捉拿处死?”萧生问。 “是的。”天一说。 “那怎么办?我们是赶路还是捉妖呢?”萧生问。 “捉妖。”天一说。 “行,那是师父亲自动手还是萧生来捉?”萧生问。 “徒弟,你学了不少,别忘了为师教给你的捉妖口诀,然后将妖精捉住,来检验一下你学得怎么样。”天一说。 他说完,萧生听了,心里“咯噔”一下,这要动真格的了,看来以前学的,马上就要用上了,是骡子是马,要拉出来遛遛,看看谁是真金。 萧生还想问,可是看到天一闭了眼睛,不理不睬,仿佛在睡觉,小弘法在一旁服侍,他不睡觉,看来会调整阴阳,调理了天地气息,顺应了变化,自然精神抖擞,看上去生气勃勃。 但是这股仙气,无法用外物来掩盖,很容易让人知道这个人很有两下子,没有金刚钻,就不敢揽瓷器活儿。 萧生明白了,这是在考试,刚才师父也说了,是个低级的妖精,不会出问题,这两个妖精其实就是萧生的实习材料,就是看萧生是否能收服两个妖精,如果收服,就证明萧生学成了,可以毕业;如果不能收服两个妖精,就证明萧生还没学成,不能毕业。 萧生对王子殿下的名分并不看重,他看重的是怎样让老百姓可以得到相应的保护,能让老百姓过上幸福平安的生活。 萧生心想,要想捉住妖精,必须要有法器,只有法眼还是不行的,不能空手套白狼,需要法器或者其他辅助用具。 萧生正在这么想的时候,突然现起了一阵风,风来得比较急,将天一道长的拂尘吹得乱飘,天一道长感觉到有妖精经过他们,可能要进毡房,就轻轻地说:“萧生,这里的桃木剑,你拿去用吧,记住,要将妖精就地处死,不要心存怜恤,心软住手。” 萧生正感觉到没有办法,就听到师父的教了一个方法,非常高兴,他跳上牛车,将桃木剑从弘法手里拿过来了。 萧生的作法,就连弘法都很高兴,要知道,如果萧生战死,弘法就是师父惟一的徒弟了,如果萧生战胜了妖精,收了妖精,将其处死,自己就安全了,不用在此时此刻受到妖精的侵扰,避免被妖精摘取他的心脏当下酒菜。 弘法觉得,只要不把让弘法插手,却协助除妖活动,自己就谢天谢地了,要感谢元始天尊,让自己活得更有安全感。 萧生心里明镜儿似的,想到这是一份考试卷,看看是否能及格,看能否得到天一道长的肯,看是否能得到大家的认可,看老百姓是否还在过着不敢走夜路的生活。 这些妖精一般在夜间活动比较频繁,出来谋害人,盗取人的心脏然后分食,估计眼前这座毡房的主人都被妖精害了,然后鸠占鹊巢,成为毡房的新主人,这些妖精着实可爱,而在这些地方,要想得到大家的认可,要的任务就是为民除害。 这座空空的毡房,让大家都觉得是一座恐怖的巢穴,这个巢穴,让大家避而远之,惟恐让这座巢穴成为妖精的一个据点,然后开始逐步攻击蚕食整个部落,让部落里的所有人的心脏,都成为妖精的美餐。 萧生领取了命令,手持桃木剑,可是经过观察整座毡房,然后启动法眼,仔细辨别妖精的行踪,启动法眼,观察妖精的本来面目。这些活动都是要耗费体力的。 第145章 铆劲 只见萧生动用法力,启动了法眼,虽耗费不少精力,可是他正值年轻力盛的时期,就像一头刚长成的小牛,正铆着劲儿要向前冲呢。 萧生的眼睛盯着前方,一动不动,出红色的光,穿透了毡布,看到两个妖精正在里面忙碌。一会儿擦小茶几,一会儿烧大铜壶,铜壶被磨得铮亮,可以看得见妖精的脸,看上去面容姣好,身段婀罗多姿,没有想象得那么可怕,这是什么妖精,竟然鸠占鹊巢,将人赶跑了,她们住了进去。 这是怎么回事?不管三七二十一,既然师父很明确地要他捉妖,很明确地是一个人,不会有人帮忙,他只能硬着头皮上了,而且那些妖精,弘法看不到,他却看得到,说明他的法力已经过了弘法,而弘法先来的,这时候已经落后了,但不要幸灾乐祸,道法之深,深不可测,学问深厚,越学越觉得浅薄。 萧生看清了这些,提着桃木剑向前走,他动用穿墙术,轻松进入毡房,他一进去,妖精大吃一惊,白妖精问:“你是谁?为什么到我家来?” 萧生不说话,举起桃木剑就砍,黑妖精见状,立马拿着铜盆来挡,那木剑得了萧生的法力,变得无比坚韧,铜盆被砍为两半儿,黑妖精恼羞成怒,骂道:“刚出道的吧?使一些蛮力还行,姑奶奶今天算是长见识了。 ” 她说完,从头上拔下簪子,对着簪子吹了一口气,那簪子就变成了一柄青龙剑,她挥舞着青龙剑朝着萧生刺来。 萧生心想,青龙剑是簪子所变,簪子是银或者玉的制成,外形起了变化,实质还是老样子,应该没问题,于是拿着桃木剑一挡,只见那簪子变成的青龙剑还没接触到桃木剑,青龙剑立刻变回了簪子,握在黑妖精的手里,萧生见她拿着簪子刺过来,觉得很有意思,忍住了笑,不敢分心,也不敢分气,全神贯注地对付黑妖精。 那黑妖精见青龙剑变成了银簪子,更加恼怒,伸出的簪子不想收回,虽然明知道会被坚硬的桃木剑给刺回去,他要想办法将这木剑挥到极致,因为在黑妖精的后面,就是白妖精,这是双凤齐飞之术,相互缠绕,依次向前,当第一个不行的时候,紧接着就是第二梯队,第二梯队精疲力竭的时候,就是第三梯队,这两个妖精配合默契,一黑一白,真有点像白加黑了,步步紧逼过来,哪怕黑妖精手里拿着簪子,也毫不畏惧,哪怕萧生身上的气场十分强悍,足以致命,她俩也不退缩,继续向前冲刺。 第一次和这黑白妖精作战,萧生就遇到这搞笑的细节,不过,他的精神集中在要将妖精毙命,不会让她们存活,免得这第一份考卷就是不及格,不及格不担心弘法会嘲笑,担心的是师父伤心,也不想让父王担心,更重要的是,现在正是边疆吃紧的时候,在半路上除妖,本来已经耽搁了时间,再不前往,恐怕就说不过去了。现在要做的,就是要扫清前进的障碍,像这妖精,本来就是障碍,要前进,偏偏是横空出世,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让人无法顺畅前往。 黑妖精的银簪子被桃木剑无声地挡回去,黑妖精气急败坏,还要重来,白妖精说:“姐姐,让我来!” 白妖精手里拿着一把明晃晃的长柄剪刀,向萧生剪过来,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武器!萧生在当王子殿下的时候,从来没见过这个,没想到啊没想到,后来,跟着师父走南闯北,也偶尔见过剪刀,这些东西,都是居家过日子的妇女常用的,用来做针线活儿,也就是女红,是必不可少的。 这剪刀是实实在在的,用来剜人心,免得用弄脏了芊芊玉手,白妖精特别讲究这个,有了剪刀,就相当于有了餐具,用餐具吃饭,是比较好的,这个东西,其实就是这样。 萧生知道剪刀的厉害,可是,剪刀也有弊端,比如,太大了不够灵活,需要两只手来紧握才能挥作用。小剪刀一般比较好用,可以用小剪刀来铰心脏,铰烂了,吃起来很方便。 萧生懂得扬长避短,知道大剪刀的弊端,就要扬长避短,萧生眼瞅着大剪刀来了,他就躲开,然后弯腰,那大剪刀很快就剪过来,目的是想把萧生的头给铰下来,萧生躲过去,一个回眸一笑,手持木剑,朝着白妖精刺去,不偏不倚,刚好刺中了白妖精的后心。 只听得当啷啷一声响,大剪刀掉在地上,那白妖精后心中了一剑,萧生口中念念有词,下了道符之语,拔出桃木剑,那桃木剑带着黑色的污血,白妖精化作一股黑烟,消散开去。 黑烟散去,萧生不紧不慢,将剑上的污血用黄道符擦了,投进了铜壶里,盖上了盖子,转身,迎接黑妖精的进攻。 黑妖精见白妖精被萧生收了,放在铜壶里,可能下半生就在里面度过,也可能以后永远不能出来,就非常恼怒,喊着:“妹妹!妹妹!” 任凭她千呼万唤,那白妖精就是不出来。 黑妖精又将银簪子变成了青龙剑,竟然飞了起来,她想改变战法,从上向下攻击,她手里握着青龙剑来个老鹰扑小鸡,从上往下俯冲,萧生蹲下身子,让她来个尽兴,等到她快要接近他的时候,他朝上突然举起桃木剑,说来也怪,那青龙剑见了桃木剑,竟然马上变回原形,立刻成为了银簪子,银簪子才多大多长的个子?桃木剑不偏不倚插进了黑妖精的心脏。 黑妖精“哎呀——”一声,掉落在地上,萧生定睛一瞧,现这黑妖精竟是一只小黑兔,这只黑兔子,从头到脚都是黑的,被桃木剑刺了心脏,一动不动,血汩汩往外流,萧生收了桃木剑,用道符擦了也投进了铜壶,然后在铜壶的外面贴上道符,盖了盖子,拿着铜壶,往外走。 他回头看看地上的兔子,慢慢变成了黑烟,袅袅地往毡房的顶上升去,他清楚,这两个女妖已经搞定,实际上都是兔子精,在这荒原,修炼成人形,后来不吃草,改为吃肉,以人肉为先,以人心为佳肴。 两个女妖在铜壶里哀求,萧生只是不理,问明白了上述情况后,将铜壶带了出来,出来的时候,没有动用穿墙术,因为完全没有必要,经过一场打斗,的确有些累,不便再从毡布里进出了。 第146章 铜壶 两个妖精被萧生收了,装在铜壶里,萧生带着铜壶,从毡房里走出来,看到青牛此时放松许多,正低着头在找青草吃呢。 看来已经危险已经过去了,青牛很懂。 萧生走到天一道长面前,天一问:“搞定了?” “嗯。”萧生说。 “真的假的?”弘法在旁边插嘴问道。 “一边去,谁让你说话了?”天一说。 弘法听了这话,他心里很不是个味儿,不过,想到自己马上要独自尊大,心里还是美滋滋的。萧生初出茅庐,竟然大获全胜,看来,他可以出师了,他一走,在徒弟的队伍中,就少了一个人,因天一道长只收下两个徒弟,一个出师离开天一,另一个留下,留下的恰好是弘法。 弘法感到这样下去特别好,于是他对未来充满了希冀,眼睛也显得光彩熠熠。 萧生懂得了心术,看到弘法的眼睛,立刻明白弘法的想法和念头,于是就淡然一笑,说:“师父,这两个妖精怎样处置?” “很好,既然已经捉住了,封在了瓶子里,那就继续封着,你做得很好。为师教给你的,基本上都用上了,虽然显得有些不太娴熟,可这是你第一次捉妖,还算可以,以后继续加油,就会越做越熟的,不要担心,不要害怕,早晚会出人头地、为民服务的。”天一说,眼睛里流露出无限的慈爱和希望。 萧生将铜壶放在车上,弘法倒退两步,连忙问:“你想干什么,师弟?” “我想干什么?我想处理这两个妖精。”萧生说。 “就留在那里吧,请师父来处理吧。”弘法说着,眼角瞥着,偷眼看看天一道长。 天一道长很是熟悉他这一动作,就说:“善始善终,解铃还须系铃人,你捕获了两个妖精,当然由你来处理。你应当懂得除妖要诀吧,到了最后,怎样处理妖精才能让妖精不至于死灰复燃、卷土重来。这是一件重要的事,你要清楚这一点。不要以为妖精进了铜壶,就不会出来害人了。” “是的,师父,让徒弟来处理吧。”萧生这样说着,其实,他最担心的就是弘法刚才的吩咐,说起来他是师兄,可是,师父在场,师兄说话就不够响亮,说了也等于没说。 既然得到师父的授权,萧生知道这样的兔精在部落为数不少,部落之所以有狼,是因兔子在养活它们,当然,狼肉是弯刀族人的美味佳肴,因为弯刀族人喜欢吃狼肉,无形中替兔子报了仇,兔子就越来越多,狼群也在扩大,可是,远没有兔子展得迅猛。 另外,兔子猛增,狼却减少,兔子被狼吃,狼被人吃,人被兔精吃,且,兔精最喜欢吃人的心脏,久而久之,就成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就是,让兔精来消灭弯刀族部落,实际上是替狼报了仇。这就是食物链,衔接紧密,牢不可破。 现在兔精被俘获两只,这两个女妖,处理了,就不用担心再复活过来,想到这里,萧生就念了咒语,摇动铜壶,那铜壶上贴着的道符竟然出光来,看样子,是三味真火,将道符烤得闪闪亮,不久,铜壶变成了炙手可热的东西,只听得铜壶里面有液体在晃荡,晃来晃去的,看来,两个女妖已经在铜壶里面化成了水。 铜壶里传出的求救声音越来越微弱,直到最后完全消失。看来,妖精已经彻底变成了水。 可是,萧生担心水会流走,到了一定的时候,水会重新聚集,这样,两个妖精就会重新联合起来,成为新的妖怪,可是,在除妖心法中,要将妖精彻底打垮,必须要斩草除根,不能留下后患。 萧生按照除妖心诀,将铜壶投进毡房,然后起了三味真火,将毡房烧毁,看到熊熊的大火升起来,他心想,可惜了那些物件,不过,不用真火烧毁,那些妖精摸过的东西,就没办法消除净尽,只有将他们都烧毁,才有可能彻底消灭那些妖气。 毡房见火就着,里面的支撑的竹木骨架,也是易燃之物,大火烧起来,出噼噼啪啪的声音,滚滚白烟下面是红红的火苗,窜起老高,一些飞腾上去的东西又掉落下来,飘飘洒洒的,飘得到处都是。 隐约中看到那些东西全都消失,不一会儿,整个毡房变成了一堆废墟,烟子还没消散,火光渐渐黯淡下去。 青牛变成了红牛,然后又变成了青牛,火光明亮,大火正旺,火光黯淡,大火变成了小火,最后只剩下了袅袅的青烟。 完成了任务,他就回到了天一身边,天一见了他,让他上车,萧生上了车,说:“不错,你可以出师了。” 萧生一听,十分开心,果然,这次除妖完成得比较顺利,幸亏是他潜心学习,悟性高,很快就掌握了一些技巧,让他明白学习的重要性,没有潜心学习和研究,恐怕很难做到,掌握了理论,再进行实践,这才是完美的。 弘法一听,比萧生更高兴,不容易啊,真不简单,真不简单,这是好事,是好事,萧生一走,自己就是这里的老大了。老虎不在家,猴子称霸王,正是这个理,不管萧生多么有本事,还是要离开中原国的,迟早要离开天一师父。 弘法拍着手说:“恭喜师弟,恭喜师弟,真不简单,真的了不起,后拜师后学艺,还先出师,真厉害,真厉害!” 萧生说:“这是师父关照,多谢师父,多谢师兄,不是你们,萧生就没办法出师,萧生能顺利出师,完全是因为我们的神的保佑,让萧生在我们的神的帮助下,进步很快,人也得到不少激励,这不是个人的力量,是个人完全顺服真神的力量,不是真神的力量,我不会有今天,也不会取得进步。” 萧生说着,上了车。驾车的车把式早已醒来。经历这些事,看到这一幕,惊得他突然有些举手无措,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当萧生上了车,天一吩咐他出时,他才如梦方醒,拿起了鞭子,打了一个响,嘴里驾驾驾地喊着口号,那青牛很听话地往前走,刚才的倔强一扫而光。 可能青牛也脱离了这种妖气的包围,变得格外轻松,走起来也稳健有力,青牛哞哞直叫,看起来刚才的青草已经挥了作用,让它重新恢复了勃勃活力。 第147章 响鞭 鞭子的脆响就像一声爆竹声,吓了大家一跳,青牛已经习惯了这种声音,就是说要听话,不听话,就有可能受到鞭打。弘法也惊醒了,他本来是昏昏欲睡的,本来想要拿着桃木剑去捉妖,没想到被萧生给吓了回来,萧生也被弘法吓一跳,这家伙要本事没本事,又对萧生不相信,后来受到天一道长的批评,他才退回来。 牛车继续向前走,天一道长不休息,看上去没事。萧生经过一场打斗,身体有些疲倦,就歪在一边休息,随着牛车朝前走,车身摇晃,让他睡得更香。他很放心,知道跟着天一道长,不会有事;哪怕除掉两个女妖,也不用担心会有其他的妖怪来报复。 大概过了一个时辰,车停了下来,弘法要下车小解,赶车的师傅手执赶牛的鞭子,也快睡着了,好在走在这样的高原平地上,倒觉得非常自由,不用担心会走错路,只要方向不错,就会达到目标,当然,中间需要花费时间,需要坚持,否则,就容易前功尽弃,南辕北辙,本来能达到目标的,结果却越走越偏、越走越远。 “车把式”停住了车,弘法跳下车,跑到车后,开始哗啦哗啦地尿起来,青牛哞哞叫了几声,那弘法才尿完。 这时候,萧生醒了,他揉了揉眼睛,说:“到了吗?” “睡醒了?还没到,现在没事,赶紧再睡一会儿吧。 ”天一说。 “咦,弘法到哪里去了?”萧生问,他看了看,没有现喜欢说话的弘法,这里没有这样一个人,还真的像是缺少了什么似的。 正说着话,弘法小解完回来,听到有人问自己,他连忙说:“我在这里,我在这里呢,谁在惦记着我?” “是你师弟,你瞧瞧,你师弟多关心你。”天一说。 “那是,师弟拜师比我晚,可是,进步比我大,现在他已经出师了,我还在学,真是的,我的悟性太差了啊。”弘法说。 弘法这样说,心里却感到非常甜蜜,知道这么一个家伙,真是的,这一段时间把人缠死了,现在总算出师,谢天谢地,感谢无量天尊、太上老君、玉皇大帝,总算开恩让他离开,这时候开始做好人,假惺惺的,真的令人作呕! 萧生打斗妖精,加上一宿未睡,累了,在车的摇晃下,睡着了,车走的时候,他能睡着;车突然停了,倒睡不着,这是怎么回事?其实很简单,这是因为萧生虽是大郎的儿子,整个弯刀族的王子殿下,可是吃这样的苦,倒是第一遭,加上收服并除掉女妖,的确耗费不少的精力,这种情况下,他只能谦虚谨慎地学习,争取多掌握一些迅恢复精力的方法,除了休息等自然方式恢复以外,看有没有更好的方法。 萧生说:“师兄很谦虚,其实,道法学无止境,师弟我只是学了点皮毛,要想真正学会,需要付出努力。” 天一说:“走吧,时间不早了。” 他对萧生和弘法的对话不太在意,他很清楚,弘法、萧生是两个不同类型的人,都有长处,也有短处,这样的人,其实内心都不坏,可以很忠实地办事,但是,不是很容易成为一个体系,相互帮助,可以共图大业,各自为政,守好自己一份事业和江山,就很不容易,更别说走其他歪门邪道了。 弘法见师父不搭腔,知道师父很精明,早就看出来他说着话是虚的,不能在关公面前舞大刀,不能在孔子面前舞文弄墨,这些人都是精明鬼,想要偷奸耍滑、油嘴滑舌,都逃不过高手的眼睛。 车把式显然有些疲惫,本来没有好好睡一觉,加上一顿惊吓,睡意全无,可是身体的确受不了,这时候,他最想要的就是睡眠。 还有,所有人最想要的,是吃饭。天一显然没有被肚腹所影响,因为他的修炼,已经到了不吃饭、不睡觉对身体没有任何影响的地步,成了半人半仙,离人远、离仙近,就是他目前的状态。 天一知道大家的状况,车还没开始起动,天一说:“先弄点吃的吧,大家都饿了,吃了再走。磨刀不误砍柴工,大家先别着急前进吧。” 他的提议迅得到了大家的响应和支持,尤其是弘法,一提到吃的,就格外来劲儿,他见师父说弄点吃的,第一个响应,并且摩拳擦掌,要大干一番似的。 他连忙问:“师父,您真好!真的把我们的心思看得清清楚楚,大家的确又累又饿,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弄点吃的,可是我们还有什么吃的?” “这事你就别问我了,要问,就问问你自己。”天一说,把这个问题又回敬了弘法。 弘法挠挠后脑勺,说:“师父,师父,我记得我们还有牛肉干的,另外,还有烙饼的。” “是的,师兄说得没错,这些东西应该都还在,没有被别人偷吃。”萧生说。 “师弟,快帮帮忙,帮我找找,我这人玩性大,一旦玩起来,就没日没夜的,不玩到一定的时候,的确不太舒服。别说那些大道理了,就是解决实际的问题,要让大家都清楚,在某些时候,师弟师兄同出一个师父,相互关爱才是正路,走对了路,就不用害怕达不到目标,走对了路,就不怕路远山高。”弘法说。 萧生不好再说什么,他也饿了,如果不帮他,恐怕这饭要黄,谁都别想吃。大家的道行都没有天一道长的高,不可能像天一道长那样,非常厉害,不吃不喝、不睡不坐,对工作没有一点影响。 萧生在车上找了一条麻布编织成的袋子,用手摸了摸,里面有硬的,有软的,硬的说不定是牛肉干,稍微软一点的可能是烙饼,要多少呢? 他摸了摸,猜出这是路上带的干粮,按照现在的度,带的干粮,要想保证没有一点问题,起码要懂得勤俭节约,只有这样,才能让干粮保证大家的安全抵达目的地,如果没有了吃的,那么将来肯定要受到严重的影响。 话是这样说,谁也不知道前面的路程怎么样,可是,脚踏实地才是真理,是真理就没有什么光彩,看上去总是平淡无奇。 “找到了,师兄,你来分吧!”萧生说着,将麻布袋子递给了弘法。 弘法眼睛瞅着天一道长,看看道长有什么话说。 第148章 分食 弘法接了干粮袋,眼瞅着天一,看是不是同意他的萧生的建议,天一很清楚,在这个问题上,两个人都能保持一致,他点点头,弘法一看,笑了,接二连三地说:“好啊,我来分。” 弘法将牛肉干分成了三份,师父的多一些,另两份一样,烙饼也是这样。弘法说:“师父,我最公平,这是我分的,你看,你最大,我和弘法虽有师兄师弟之分,可是,在吃东西方面,我绝对做到公平,你看,你看,我分得怎么样?” 天一睁开眼睛一瞧,微微一笑,说:“你是注重了师徒之分,尊重了师父,也注意到了公平,可是,你还有没做到的啊。” “什么?什么没做到,师父?我觉得我都做到了,难道我是挂一漏万吗?”弘法不承认,倔强地说。 “你仰头看看天,想想看天是怎么对待苍生的?”天一问。 弘法还是没有想通这个问题,他看看萧生,一脸无可奈何之状,就是抓破脑壳,也没有什么好主意,想到生命的终结也想不出师父说这话的意思。 萧生见弘法实在可怜,见天一师父仍闭了眼睛,就用嘴巴向赶车的车把式努了努嘴,弘法一拍后脑勺,说:“是啊,是啊,我咋没想到呢!” 于是,他又切了一点干牛肉,等于说车把式和他俩分得的一样多。 天一的心眼已经打开,看得分明,于是点点头,弘法分好了牛肉,对天一说:“师父,徒儿明白了,原来上苍对所有人都是公平的,不过,是委派皇上和大臣来管理万民,让人民按着次序来行,但是,在分享上苍所赐的食物方面,应当是公平的,上苍带众生平等,而众生不懂感恩,不管怎么样,学道之人,就要以上苍和众生为念,不要只是学道,不懂实践,只在嘴上喊着普爱众生,而不去做,这是不对的。就拿分食牛肉干来说,徒儿开始没有想到赶车的车把式,那位师傅,其实,师傅也是人,是上苍所爱的人,我们人容易忽略他,但是上苍没有忽略他,对吗,师父?” “你终于悟道了,不过,不要骄傲,还要更进一步,需要好好想想,人人生而平等到底是什么意思?”天一问。 弘法一门心思在吃上,对于天一的问题,他头也没抬就回答说:“师父,这个问题太深奥了,我现在饿得慌,先吃饱肚子,才有力气思考,师父,你就让徒儿吃饱肚子吧!” 天一笑了笑,说:“追求进步的,大概都不讲究吃喝,吃饱肚子不难,学道如果学得圆满,肚中满是学问,那才是人生的快事,看人看事,待人接物,心情表情,都会不同。 你还小,不过,悟道之心不分年轻年老,不分学道有先有后,大概起点相同的,终点终有不同罢了。” 弘法听了天一的话,如同在云里雾里,他根本弄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的心思不在这里,他只想快点满足肚腹之欲。 这时候,萧生说:“师父,如今,天下苍生无法顾及,为了现在的几位苍生,先要解决实际问题,等卯足了劲儿,再去解救天下苍生,自己的性命不保,又如何保全别人的性命?” “对啊,对!师父,别看师弟来得晚,他可说出了我的心里话,真的是这样。你看,这牛肉、薄饼都是上苍所赐,是希望我们存留下去,再去为别人服务,这是一环套一环的,还请师父多多体谅徒儿的苦衷。” “你们真有意思,好吧,为师也从年轻的时候过来的,你们先吃,我等一会再吃。”天一说,继续闭了眼睛修炼。 弘法得到了授权,立马活跃起来,开始撸袖子,吐唾沫在手上,擦了擦,开始分割牛肉、掰开薄饼,当然,他拿多少,也分给赶车的师傅多少,尽量做到公平、老少无欺。 他的做法得到大家的赞许,果然,吃过了薄饼和牛肉,身上重新得到了能量,不像刚才那样寒冷,反倒觉得非常暖和。 吃饱了,却没有喝的,弘法说:“师弟,附近有没有水井?” “这里难找,只要看到毡房或者牛羊,那里就有水井。还可以看看有没有饮水槽子,如果有石槽,就有水。”萧生说。 萧生从小在部落长大,懂得在哪里找到水,这和他从小跟着加勒和格桑一起放牧有关,即便是皇室成员,也要学习基本的武功和放牧,包括骑射,还有埋锅做饭,寻找清洁水源,这些本事,都是他们学习和掌握的,否则,很难在茫茫戈壁沙漠之地生存。 再就是,西夏之所以觊觎弯刀族部落,是因为西夏的大部分地区都在沙漠地带,地方虽大,有利用价值的不多。因为地方贫瘠,人们都渴望寻找到一些水好地肥人美的地方,为此,不惜刀兵相向,相互争夺,为了将来,为了后代子孙的幸福,打仗打了一代又一代,所争取的,也就是这些东西。 正在愁呢,天一道长也没吃没喝,都知道他几天几夜不吃不喝,潜心修炼,也不在话下,可是,从人的心理上来看,还是划不来,原因很简单,这是因为天一已经修炼得道,成了半人半仙的人,像韩半仙也是,他也在大山修炼,虽然年龄已经到了一百有半,可看上去还像中青年的样子,这是无意于红尘争夺,置身于官场争斗之外的表现。 萧生说了半天,弘法就是听不明白,到了弯刀族部落,他就像没头的苍蝇,到哪里都是碰壁,更别说在茫茫高原上寻找水源了。不说高山流水,就是平地找井,都要费半天力,还是一无所获,这是他的弊端。可是,他也没办法,所带的水已经喝完,到毡房里取水,又不敢,没办法,只好求助萧生。 萧生虽是王子殿下,可是,亲自找水的活儿也没干过,说起来理论知识一套一套的,可是实践能力还是有点差,没有经过锻炼,就没办法成熟;没有经过苦寒的腊梅,就没有清香扑鼻,这是真理,不容置疑。 吃了些干粮,最迫切的就是喝水,即便天一道长不吃,也要喝点水才好,这水也是拜上苍所赐,是好的,是干净的,喝了之后可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在喝水的问题上,大家都是一致的,都有着共同的目标,这是鲜有的。 第149章 目标 正在为水愁时,格桑出现了。她一来,萧生就格外来精神,不是别的,是对父王的担心,想知道最新的消息。 格桑一出现,弘法就格外高兴,他说:“格桑姐姐,你从哪里来的?” “从我阿爸阿妈那里来的。”格桑说。 格桑是一个非常孝心的人,她除了完成公事,就是陪伴她的阿爸阿妈,这是她的特性,也是她的习惯。她的茁壮成长,完全和她阿爸阿妈的精心养育分不开。 他父母也希望她成为一个忠孝两全的人,在整个部落中,她还算比较优秀的。 “大王那里去了吗?”萧生问。 “去了,大王现在在大本营,正在商讨御敌之策,看来,西夏兵的动向不明,到底是打弯刀族部落,还是另有所图,现在还不明了,不清楚他们到底想要干什么,无论他们想干什么,大王都想给西夏来犯之敌进行迎头痛击。西夏兵无论攻打弯刀族部落,还是攻打中原国,大概都是想掠夺人家的土地,抢占人家的资源,因为西夏没有,他没有,看到人家有,就会去抢。 ”格桑说。 很显然,这话只有大王才说得出,其他人都不会说这话,站在位置不同,观察的角度不一样,自然就存在一些差别,也就是说,在某些时候,大王考虑得比别人考虑得更仔细,这是他的细心导致的,还有一点,就是他的身旁有罗格伯伯,这个长老充满了睿智,对弯刀族部落的贡献最大,他是一个为了部落肯献出生命的人,对他们部落立下了汗马功劳,赢得了大家的尊敬。 萧生点点头,只要父王现在平安无事,就行了,他觉得口渴,本来一见到格桑就想提出来的,考虑到格桑才来,肯定劳累,就没有说,现在基本上将紧要的话都说了,这时候,萧生说:“格桑,父王没事,我心很得安慰,可是我现在一路劳顿,还没有喝水,不知道你能不能弄点水来喝,我们刚才吃了点干粮,正缺少水,需要补一补,否则就很难往前走了。” 格桑咯咯地笑了,说:“殿下,不是教过你了吗?” 格桑说着,走来走去,在弘法面前,好像在卖弄知识,又像在卖弄经验,她娓娓道来:“要想找水,要注意,在干旱之地,找水源需要先找草,草茂盛的地方,就有水,草干枯的地方,就没水。在山上,山顶之上,水源较多,山脚反倒有河水或者溪水,没有泉水。 ” “哎呀,姐姐,嗓子都干得快冒烟了,有你说话的工夫,我们早就找到水了,并且现在就在喝,先找水,以后再教我们怎样找水吧。等命都没了,你想找听课的学生都没地方找去,你说是不是这样?姐姐!”弘法说着,急得跳来跳去的。 “好,好,跟我来。”格桑说着,迈开步伐,就要走。 “慢,格桑,你的动作快,弘法撵不上去。你快如闪电,他就是骑上世上最快的马,也追不上你,况且还是徒步呢。我们的牛车,更不用提了。”萧生说。 弘法本来不想去,可是他一开始就选择为大家分食,包括干粮,也包括水,不能半途而废,起码要善始善终。他想到这里,也不好说什么,想到萧生马上就要离开自己,出师回国,他心里就不是个滋味儿,在一起争来争去的,一旦要走了,心里头咋说也不是个滋味儿。 他二话不说,找了两个瓦罐,两个皮囊,都是用来装水的,谁知道下一个水井在哪里呢? 他将两个皮囊绑在一起,挂在脖子上,一手一只水罐,提着,屁颠屁颠地跟着格桑,谁让他喜欢格桑姐的呢,这个是完全自愿的,都希望将来他能得到更多的心灵满足,也可能从小到大,都没有接触过成年女性,这位格桑一出现,就让他感到很大的安慰,弥补了母亲的缺憾。 格桑找到一口井,井口横着一个木架子,十分粗糙,但是非常结识,乌黑的木,开裂了口子,水井口上方,有一条粗绳子缠绕在不太规整的圆木上,是一个轱轳,一口破旧的水桶,吊在井口的位置,格桑看弘法吊儿郎当的样子,没好气地说:“诺,这是水井,你要打水,我可没力气来摇动井轱轳,你练练吧。” 此时,弘法已经气喘吁吁了,他紧紧跟着格桑,还是跟丢了,现在好不容易撵上来,已经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好在他年少气盛,精力充沛,加上对师父和他师弟的爱,也就忍耐一下了,他立马抹了抹头上的汗水,对格桑说:“姐姐说的是,我这就来打水。” 他摇动井轱轳,将木桶快放进井里,只听得“咕咚”一声,木桶掉在了井里的水面上,正在此时,有人说:“好吧,我算服了,你到底会不会打水啊!” “会啊,姐姐,我从小都打水的,开始是师父教我,后来都是我自己打水,你看,我这不打到水了吗?”弘法说,然后将水桶哼哧哼哧地摇了上来,格桑探出身子去看,水桶是空的,里面啥都没有,只有水桶屁股是湿的。 格桑一见咯咯咯地笑,笑得蹲下身子,摸着肚子,只留着弘法呆呆站在风中,让风无情地吹着他的头。 “你说,你说,格桑姐姐,这叫什么事啊,怎么打了半天,一点水都没有打上来?”弘法也着急,喉咙就像冒烟快着火了一般,说话都是干涩的,没有一点圆润的迹象。 格桑见他这样,也就不再耽搁工夫,她二话不说,跨上一步,对弘法说:“一边去,学着点,别老想着自己比别人强,名声不是吹出来的,是行出来的。” 弘法耷拉着脑袋,不敢吱声,要知道,格桑的话,比他师父的话还管用,格桑说的话,就像圣旨一般,他不敢反对。 只见格桑将水轱轳的机关全部打开,将水桶重新丢进水井,只听得“咚”一声,好像掉了一块石头一般,沉入水中,显得有些沉闷,弘法觉得这声音比刚才的声音沉闷多了,不像是打到水的样子,不过,看到格桑有些吃力的样子,觉得有戏。 弘法在道观里打水,没有这么艰难,因为道观后面就是一座山,山上有一个泉眼。泉眼在高处,天一用了个办法,就地取材,山中的竹子有很多,截下了竹子,劈成两半,将中间的节去掉,就成了一个小小的竹槽,用来接通泉水,引到道观里要好得多。 第150章 独享 萧生这么想,心情格外舒畅,当然,弘法心情也挺好,马上就要独享师父的关照和爱护了,简直太爽了。 天一说:“为师饿了,还有没有饼?” 弘法一听,连忙说:“有,有,有,还有牛肉干,师父要不要来点?” 牛车吱吱呀呀地往前走着,青牛很有意思,走几步就哞哞叫一声,不是连续第叫唤,它可能在为脱离妖精而高兴吧。 “牛肉干就不要了,只要饼就够了。”天一说。 弘法拿出一张饼,准备给天一,道长说:“哦,不,不,不要一个,只要一半就行。” 道长说了,谁敢不听?弘法掰饼给他,他接过去,吃了,刚才喝了水,现在又吃饼子,一般来说,道长不会饿了,他的修炼,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吃饱喝足,继续朝前走。天一道长的生活就是这样,他更多的时候,是在行走中度过的,走到哪里,都能做事,四海为家,到处除妖,另外就是祈福,这次来弯刀族部落和西夏国的边境,目的就是想阻止这场战争,当然,阻止战争的方法有很多,一是劝和,两边都要说清楚利害关系,二是劝走,万一不和,谈不拢,就跑,到另外的地方躲避,躲开他们的锋芒,等他们的怒气消了,或者等换了君王,能够平起平坐地讲道理了,再好好谈谈,谈好后再回到这个地方,自己的家乡。 这两条计策最终的目的都是不打,不让老百姓流血。 一路餐风露宿,最后终于到了一个新的地方,这个部落,萧生有些陌生。草原的河流,有时候会改变方向,一次洪水,就能让河流从东改道向西,这么一个地方,其实就是变动的,就像音符,总有起伏高低之分。 萧生不熟悉,天一也不熟悉,因天一对中原国比较熟悉,到了这个地方,却非常陌生,不过,他是道长,对天造的一切,道理都是差不多,都是有造化的灵物,应该是可以化险为夷的,没有一点问题。萧生跟着天一道长,也没有什么异议,反而觉得有些心安。 路上基本没有停止脚步,对熟悉或者不熟悉的地方,萧生都十分看好,这些地盘都是他的,他绝不容许西夏人将他的国土和他的人民掳掠过去,他要誓死保卫自己的家乡和人民。 在这个时候,萧生正在犯迷糊,是不是方向弄错了,前方有一队人马出现了,朝他们走过来,为的不知道是谁,穿着豹皮衣裳,头上戴着豹皮帽子,腿上绑着狼皮护膝,还有手上戴着龟甲护手罩子,这些东西都非常实用,看上去是打仗必备的东西。他的身后,跟着一帮小喽啰兵,不过,都是这样的装束,看上去比较多,黑压压的一片,就像草原突然起了黑色的龙卷风,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大家的心都揪了起来。 为的问:“呔,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贫道来自中原国,前往拜见大王。”天一说。 “原来是道士!好啊,好啊。”领说。 又是领,这是怎么回事,这是怎么回事呢?弘法心里直犯嘀咕,不过,没有说出来,他要独享师父的爱,就没好意思问萧生,萧生见那领跟师父对话,也就没有插嘴,其实,他很清楚眼前这位领,就是领导着一个小部落的头头,看他的装束,大概统领了约有五百户的样子,官职不大,还要对上一级部落领负责的。 萧生的装扮就是一名道士,那领当然看不出来。 “怎么,领?你需要道士吗?”弘法忍不住问。 “需要,需要,最近我们部落总有人死亡,死得蹊跷,不明不白,听说有人在暗杀我的弟兄,但是一时半会又找不到杀人凶手。”领说。 “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天一问。 “尸体其它部分都挺好的,不过,奇怪的是,每个后脑勺都是空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领说。 “你的意思是说,那些死人的头脑勺都没了?”天一问。 “道长,我也说不清楚,不如就跟我去看看尸体吧。这里离大王的营地不远了,想去见大王,不是很难。还请道长在我的部落多停留些时日,协助我来破案,将凶手绳之以法,然后再离开,不知道长意下如何?”那位小领小头目说。 天一听了这话,觉得快要到了大王的营地,就没必要那么赶了,本来这次带领萧生出来做法,目的就是捉妖,行侠仗义,为萧生以后当上大王铺垫基础,清楚萧生就是未来的大王,只不过为了多了解社情民意,下到基层,多多训练,早晚不得了。 这次到了大本营的郊区,遇到这个小头目,真是有意思极了,看来,旗开得胜,又有活儿干了。萧生这样想着,只见那头目走到天一道长跟前,下了马,说:“道长,是这样的,这附近刚死了一个,我想带你去看看,不知道道长愿不愿意,如果不愿意,这两位小道长也可以去的。” “贫道自远方来,一路疲倦,不过,你为民请命,精神可嘉,贫道就要亲自跟你走一趟。弘法,你在此地等候,萧生,你跟我来吧。”天一吩咐道。 “是,师父。”弘法说。 “是,师父。”萧生也同时说,等于说,在处理案子的时候,天一在充分调动萧生的积极性,让他可以得到一些知识,可以有所长进。 “好,道长是个痛快人,本头目十分欣赏,那么,时间不早了,我们就去看看吧。”那领说。 萧生没有暴露自己的身份,他还是道士的装扮,给人的印象还是道士,头目自我介绍说叫格萨尔,是一个小头目,负责当地的治安和调解,还分管一些征兵打仗还有畜牧生产,啥活儿都干,但是,没有谁会给他薪酬,这完全是免费服务。 他用当地方言招呼众人一起走,说:“不是敌人,是好人,是术士,来驱魔的。” 天一听不明白,可是心里清楚,萧生懂得他说的方言,生怕他师父不懂,就连忙翻译。天一点点头。格萨尔觉得很奇怪,这是谁,竟然懂我说的话。 二人被众人簇拥着到了一座毡房前,格萨尔说:“到了,请!” 因为距离很近,他们骑马,格萨尔他们骑马度很快,稍不注意,就到了另外一个部落,这些马是良**,跑起来像风像电,度极快。 第151章 风马 到了毡房跟前,格萨尔高声喊叫,里面走出一个愁眉苦脸的老头,他见了格萨尔,连忙打招呼,想要让他们进去,格萨尔说:“不用进去了,这是道长,哦,对不起,道长,我忘了问您法号?” “天一。”道长向前一步,施礼说道。 那老头儿赶紧还礼,说:“这是中原国来的道长吧?” “是的,贫道从中原国来。”天一说,“请格萨尔带贫道去办事吧。” 格萨尔用方言向那老头儿说了来意,老头儿明白,顿时悲从中来,嚎啕大哭,嘴里用的都是方言,说了半天,天一硬是一句话也没听懂。 奇怪,人在伤心、生气、高兴、甚至愤怒、骂人的时候,说的话全是方言,这种情境下,就连说话的度,都非常快。 老头儿抹了抹眼泪,停止了哭嚎,他现在已经是肝肠寸断,提起伤心事,泪水儿就像断线的珍珠,不停地往下滚,声音也变得哽咽起来,这种丧子之痛,不是亲历亲为之人,很难有切肤之感的。 听说道士来了,老头儿没有停止哭泣,就说:“现在凶手还不知道,怎么断定一定是妖怪呢?道士有没有武功,怎么抓凶手啊!” “哎,老人家,你不要这样吧,我师父是会武功的。 ”萧生忍不住,插嘴说。 萧生用的是方言,这个让萨格尔和老头儿都感到意外,怎么这位汉人道士竟然会说本地话?这是个什么人啊,真是奇怪,奇怪!他们定睛看看萧生,也没什么两样啊,和道士一点分别都没有?这是个本地道士吗? 萨格尔和老头儿都是这样想的,于是异口同声地问:“你是弯刀族人吗?” 萧生本来是为了帮助师父,没想到一着急,就说了家乡话,或者是他们说家乡话,受他们影响,情不由衷地说出了这个家乡话?或者是在汉人区生活的时间长了,突然听到了这么熟悉的家乡话,并且对话自然大方和粗犷,更加勾起了他的家乡情结,很自然就用了家乡话。 萧生见他们问话,心想在师父面前,不好撒谎,再说,学道之人一定要诚实,对待老人,更要以诚相待,不能总是起哄别人。 想到这里,他说:“我是弯刀族人。” 他说了这话之后,就戛然而止,不再往后说了,他怕说出他是王子,他们肯定要大吃一惊,说不定就要请他们进屋喝奶茶,好好款待,这样就会浪费时间,一心在吃吃喝喝方面,就会耽误正事。 萨格尔和老人听了之后,都很欣慰,老人的忧伤减半,对萧生更是不一般,更加信赖。他说:“这下子好了,我们部族自己有了道士,就不怕妖魔鬼怪横行霸道了。” 他说出了大家的心声,可是萧生说:“不要高兴得太早,要知道,我是一个弯刀族人,只是一个人,要说捉妖,或者武功,我的师父堪称天下一绝,不会有任何问题,可是我偏偏就有问题,问题是什么?就是说,我还需要多加锻炼,能力才能提升,将来成为师父,多教一些人学习,让更多的人能够参加到捉妖的队伍中来。” 其实,萧生说出一个复制的方法,知道自己力量的局限性,就说:“好吧,我清楚了,你们想让我们部族再多一些术士,积极捉妖,然后我们部族就很少有人被杀,后脑勺都是完整的,即便死,也是光明正大地死,或者病死,或者老死,不是死于非命吧。” “是的,你说的是。”二人附和,其实,他们很想得到一些术士,不过,整个弯刀族人,要说猎狼,那没话好说,一定一拥而上,让狼走投无路。要说练技术,恐怕没几个愿意去尝试了。 萧生到了自己的土地上,王子的风范开始显露无遗,虎虎生威,让人一看,就觉得他与众不同。他心里格外地踏实。再加上旁边没有弘法的打压,一口一个师弟,也不看看自己的年龄和个头,就口出狂言,让萧生抬不起头来。他现在完全得了自由,心里格外轻松。 说归说,做归做,萨格尔说:“好,天一道长,真好,你多收点徒弟,然后在我们部落除妖,那有多好啊!” 天一点点头,说:“那是后话,现在先把问题给解决了再说。” “对啊,我差点忘了,跟我来,我也要跟着老人一起。”萨格尔说。 老人在前头带路,转过一道弯,就看到旁边有一堆柴,码得很高,这些柴,是处理尸体所必须要用的。他们认为,只有经过火的东西,才是最纯的,想要让人的灵魂净化,必须要用燃烧的火来解决。 高高的柴堆上,放着一床白色的单子,单子上面,躺卧着一个人,据说是老人的儿子,尸体放在上面,正准备焚烧,幸亏萨格尔及时赶到,想让天一看看尸体,看是谁干的。 柴堆很高,可惜没有木梯,帮忙的将老人的儿子放在柴堆上之后,就离开了,木梯也跟着拿走。 萨格尔一看,对老人说:“去,找个梯子来,道长想上去看看尸体,验验伤,看是被谁所害,替你找到凶手。” “好嘞,我去找。”老头儿说。 当萧生将他们的对话翻译给天一道长听了之后,天一说:“不用了。” 然后示意萧生将他的话翻译过来,让他们别瞎忙活了,于是萧生就翻译,他俩也就安静下来,没有再主张这事。 只见天一轻轻运气,身体飘飘然,慢慢地升起来,萨格尔和老人一见,立马跪下,惊呼道:“神仙,神仙啊!请神仙不要生气,多多原谅草民的莽撞和无知。” 他们说这话,可惜天一不懂,他见他们跪下,连忙说:“起来吧,贫道不是神仙,是道士,这么高,稍微蹦一蹦,就能上来。” 他们一听,更不愿意起来,萧生上前,将他们搀扶起来,一边搀扶一边说:“师父说得没错!这个很容易。” 他将他俩分别搀扶起来,看他俩疑惑地看着自己,心想,这是在怀疑师父说的话啊!不如,我现在也来一个,看看师父是如何上去?怎样在上面诊断伤情的? 他这么想着,开始运气,打坐已经练了很长时间,只是运气运到能升起来的地步,还不知道,这又是一次考试,看看打坐合格不合格。 第152章 运气 萧生打坐运气,只觉得臀部升起祥云,轻飘飘的,慢慢地随着自己的意念走,直接到了柴堆上方,他才慢慢地落下,站在师父旁边。 底下看的人都惊得目瞪口呆。过了一会儿,格萨尔说:“这个年轻人是我们弯刀族人,汉人能办到的事,我们弯刀族人也能办到,简直太好了,这是好事,好事啊!” 他说的话,用的是方言,萧生听得清清楚楚,可是,他没有说什么,他的注意力在师父怎样来分析尸体上,根本没有理会柴堆下面人们的赞赏。 天一睁开眼睛一瞧,现这尸体在白布上显得青黑乌紫的,面部表情非常痛苦,可能在死的时候特别痛苦,脸部的肌肉竟然扭曲变形,没有整容师帮他整容,这种狰狞的表情,圆睁的双眼,令人惊奇,看来有很大的冤情。 前面没有明伤,再往后看,翻转了尸体,现后脑勺竟然没了,露出森森白骨,另外,一些脑浆的点点滴滴,在后肩的衣裳上,看得分明。 天一看完,再动第三只眼,也就是心眼,看到了妖精在尸体身上留下的痕迹。妖精看来很狡猾,表面看起来没什么外伤,后脑勺没了,看起来像是不小心摔破了头,造成死亡,实际上后脑勺是被妖精给弄坏了,人的脑袋一坏,整个人都死了,脑死,人的生命就不存在了。 说 天一说:“萧生,你看,这么一个人,就是这么死了,看来,妖精知道我们要来,有所收敛,吃人还是要吃的,只不过没有那么猖狂,这不,就连吃人,也变得小心谨慎,不敢轻举妄动了。” “是的,师父,他们学精了,不会自己往我们的枪口上撞。他们既然这样,我们也要有所变通,尽量让他们不知道我们已经知道内情。”萧生说。 “是的,你不妨糊涂些,为师也要注意。这次,你打坐能够升上柴堆,证明了你的功力,不错,不错,如果再把这个妖怪捉住,你不仅可以出师,还能在你的国家招徒弟,多多培养一些捉妖术士,将妖怪捉住,消除,让你的子民过上好生活。”天一说。 听了天一这话,萧生非常高兴,简直太好了,太好了,这说明只要他将这害人的妖精给除掉,他就能顺利出师,并且能在本部落招徒弟,成为别人的师父。 他成了师父,那么,天一道长就是师爷,也是祖师爷,成为众人喜爱的人,也是众位妖精所痛恨的人。 天一察看完了伤情,对萧生说:“事情已经明确,这是活动力比较厉害的妖精。你说为师有武功,此话不假,为师的武功不是凭借血气,凭的是灵气,有了灵气,就有了一切,有了灵气,上接穹苍,下达大地,源源不断,有很多力量汲取,只要有力量,就能打败妖精,运用血气打斗,是最笨的,也是最基本的。运用灵气打斗,摧毁其意志,才是最重要的。明白吗?” 萧生听了,半懂不懂,不过,在这种场合,不懂就不能装懂,如果不懂装懂,可能一辈子就麻烦了,永远都在不懂的状态,这是假的,是错误的。 天一知道萧生有点犯迷糊,也就不再追问,不想为难他,他比弘法要有悟性得多,只不过,不想让他骄傲,就给他一些高难度的问题,让他感到自己的能力还差一点,这样才方便对他进行教导,等到将来他离开,独立了,成为好的师父了,再去教别人,才知道自己懂得多一些是多么重要,免得到时候不同的学生,就有不同的问题,每一个学生,都有不同的成长环境和背景,这样,每个学生有不同的问题就可以理解了。 还有,学生都有一定的差异,领会的知识也有不同,进步的幅度有差别,成长的度也有快慢之分。 萧生想到这个,就说:“师父,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有不懂的,请师父赐教。这个道理有些深奥,徒弟需要好好地琢磨琢磨才行。” 萧生说完,马上又说:“不过,师父,徒弟觉得既然已经查明死因,就该给苦主一个交代,人家还在等着点火焚尸,好让死者的灵魂净化升天呢。” “是的,我倒把这事给忘了。走!”天一说着,然后就从柴堆上飘然而下,轻轻地落在地上。 萧生也跟着降落下来,看上去他俩还是要跪,不仅他俩要跪,到现场来围观的,还有来参加死者火葬仪式的都来了,看到了天一道长还有萧生做的事,非常惊讶,看到萨格尔和老头儿跪拜,他们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全部齐刷刷地跪在地上。 萧生一见,连忙说:“大家快快请起,不要这样,我们只是道士,不值得跪拜,要跪拜,就跪拜部落的神吧。” 他说完,大家都很惊奇,知道了这个青年是本地人,说的话,都是方言,大家倍感亲切,原来这位身穿道袍的,不是汉人,是弯刀族人。 大家都站了起来,看着天一道长走到老人跟前,对他说话,那萨格尔站在一边听。 天一说:“经过验尸,现你的儿子死于妖精的魔爪。这个妖精有点强大,另外,他还有不少同伴。” “是什么妖精,老夫要找它报仇雪恨,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以命换命。”老头儿恨恨地说。 他说完这话,听起来显得有些幼稚,不过,这是作为死者的老父亲必须要做的,不做好这件事,就是死不瞑目啊! 老头儿很想去抓妖精,他说:“这妖精要了老夫儿子的命,老夫也要要妖精的命,了不起来一个鱼死网破,大家一起玩完。我活了七十一,活够了,人总得一死,早死晚死都要死,为了给我儿子报仇,为了整个部族的儿子,老夫就是赔上自己性命,只要能换取妖精的命,老夫也值得。” 老头儿说了这话,显然是在为民请命,当然,也带有一点私心,他不这样,恐怕就没有人愿意跟着他去除妖了,有时候有些人说的话,令人费解,但是有些事注定是要生的。 萨格尔见老头儿比较激动,就说:“告诉您吧,这位天一道长就是专门来捉妖的术士,有武功,还有异能,只要他出马,就能把妖精抓回来,到时候,你就任意处理妖精吧。师父就是这样厉害,更不用说徒弟了。师父的最好的帮手就是最优秀的徒弟,这是屡试不爽的经验。” 第153章 心疑 老头儿一听,心里有了数,可是眼神游移不定,看来对天一道长还是心存疑虑,不清楚他到底怎么样。 天一不说话,萧生上前一步,说:“阿公、阿叔,这次捉妖我师父不参与,他在旁边指导,给我打气助阵,还是由我来捉。现在已经知道了元凶,接下来就要捉妖。你们可以跟我们一起,也可以将葬礼举行完毕,让死者可以得到安息。” 格萨尔说:“很好,如果我们自己的道士会捉妖,那简直太幸运了,以后有麻烦,还能找你,哦,我忘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萧生。”萧生立马回答。 “萧生,太巧了,我们的王子的名字也叫萧生,你知道吗?”萨格尔说。 萧生听了,心里咯噔一下,这话可怎么回答,说不知道,那是假的,整个弯刀族部落都知道,你为什么不知道?这萧生可是殿下,未来的国王啊! “这个,贫道好像听说过,可能重名的人蛮多,这个也不奇怪。”萧生想打个马虎眼打过去,就说了两边都可以打哈哈的话。 萨格尔问:“名字重了不假,可是,相貌也非常相像,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哎呀,我说头领,这妖精到底还捉不捉?别耽误时间了,捉完了妖精,贫道还要赶路呢!”萧生说,故意将语气放得非常急促,就是想利用这个机会早点抽身,如果再呆下去,恐怕就要露馅了。 他说了这话,萨格尔才醒悟过来,没有再在头脑中苦思冥想地搜索王子殿下的名字和形象,想想也是,部落这么大,都是弯刀族人,都是一个血统,都有着差不多的穿着打扮,都佩带有弯刀,走到哪里,看这些弟兄姊妹,都相差无几,就是穿上道袍,也改变不了道袍里面的内在的东西,也可以说是民族魂魄,也可以说是弯刀族人的精气神。 天一走过来,眼神一瞥,萧生就明白了,他解下腰间的葫芦,拔了塞子,对着柴堆,念念有词,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咒语或者口诀,只见火舌窜到了柴堆上,格萨尔还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呢,那火“腾”一下就起来了。 萨格尔用手拍着那老头儿,老头儿知道他的儿子将化为灰烬,白人送黑人,真是悲痛欲绝,那萧生也不捉妖,只是举着个葫芦在念经,让人心里着急,真恨不得让萧生在天上飞来飞去地抓妖精,谁都知道,老头儿的儿子和部落里其他壮汉一样,都是这种死法,最近附近的小树林里的柴都砍得差不多了,都是部落里的青壮年死了之后,用了不少的柴来烧尸体,造成了树林短缺。一 这次又是这样,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老头儿对萧生有些失望,没有拿出照妖镜、斩妖剑、或者捉妖绳,只是拿着一个丑陋的葫芦,举在头顶上看着玩,一边看,还一边唱歌,这哪里是捉妖啊,这分明是在玩嘛! 老头儿摆摆头,哭得鼻涕眼泪横飞,萨格尔在旁安慰,怎么都没用,无法阻止他的泪水。 柴堆的火越来越大,噼里啪啦,烧红了天空,只听见滚滚黑烟中出一声巨大的声音,喊叫:“你干嘛,想找死吗?” 这声音非常刺耳,明显是个妖精。 老头儿和大伙一样,听到这个声音,都快吓尿了,大家看到黑烟中站着一股白烟,白烟中飘摇站着一个穿着妖艳衣裳的女子,正站在慢慢消失的尸体的上面,狰狞的面目十分吓人,大家一看,连忙逃跑。 “妖精,你哪里跑?”萧生问,继续念叨,嘴里说的词儿一般人听不懂。 只见萧生说完,就将葫芦往上一抛,那葫芦竟然飞了起来,葫芦嘴儿对着妖精,萧生打坐在地上,双手合十,左手托平,安抚天地,与大地平行,隔开天地两重天;右手在左手之上,上接苍天,下连大地,连贯上下,可上可下,中间由萧生的右手来连接,相互贯通,阴阳相合,力量非常巨大,托着空中的葫芦,直接指向那个妖精。 妖精大喊一声:“不好!我和你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你和我有什么关系?竟然和我过不去,你暂时得势,可以,那你就等着,等我以后再收拾你!” 萧生只是不搭腔,继续运气,他对天一道长所教的口诀一点都疑心,完全相信,照着前人走过的路去走,就一定不会走弯路,并且很快就能达到目的。在学道的道路上,不能偷奸耍滑,如果不听话,不踏实,在这种场合,在火里云里进行斗争,没准会吃亏,妖精捉不住不说,还有可能被妖精捉住杀了吃了,都极有可能。 萧生越念,那妖精越挣扎,结果就变形,身体越来越细,头也越来越扁,最后成了一张纸一样的人,只有表面的艳丽,从侧面看,已经薄如纸张了。 接着,那妖精身体开始卷起,变成了一个卷筒状的甜点心,接着管状物越来越细,越来越细,最后慢慢地变成了一条线,像风筝上的线一样,弯弯曲曲地飘进了葫芦嘴儿,直到将那妖精全部吸进了葫芦,葫芦飘了回来,萧生说:“成了!” 然后站了起来,那葫芦轻飘飘地飘过来,萧生将葫芦塞子塞住了葫芦醉,上了封条,就是道家的道符,这妖精就被封在了葫芦里,并且被惩罚,在葫芦里见不到太阳,天长日久,就会慢慢化成水。 老头儿见收了妖精,大家也都看在眼里,都很吃惊,还没反应过来,直到眼睁睁地看到萧生要走,众人才如梦方醒,过来问长问短,萧生懒得解释,说深了他们不懂,说浅了又说不出来,他只是简单地说:“大家都回去吧,这妖精已经收了,没事了,大家走夜路也不用怕了。” 大家还是不肯散去,萧生有些着急,看看天一还没挪动脚步,他只是点头,萧生明白了,于是嘴里又开始念叨,念着念着,葫芦里出了声音说:“道长,放我出去,我知道错了,以后改还不行吗?” “你的命运在大家手里,大家说放你,贫道就放了你,大家不说放你,那就对不起了,你就呆在里面,化成脓,变成水吧,将来将你倒出来,肥沃土地,让庄稼长得好一些,你也算为农民做了贡献,也算是一种悔罪的表现了,倘若真是这样,你算是为下一次脱胎转世铺垫下了基础,这倒要好得多。”萧生说。 第154章 鼠精 “道长,你这是不讲道理了。我好不容易修炼五百年,终于成为妖精,现在你要把我打入最底层,的确有些不讲理。你就放我一条生路,我愿意为你做牛做马,来赎罪,你看怎样?”妖精说。 萧生说:“你这只松鼠精,真是岂有此理?好好修炼得道成仙不好吗?偏偏偷奸耍滑,走捷径,害死多少人命,还不如实招来?” 萧生一说,大家都惊得目瞪口呆,什么,是松鼠精?难道松鼠也会成精?这么个小东西,真是太气人了,竟敢在我们头上作威作福? 看来,这是一只修炼多年的松鼠,终于修炼成精。大伙对这个小家伙看不上,这么个灵活的小东西竟然敢来欺负人。 大家的眼睛齐刷刷地看着萧生,不知道萧生怎样处理这只鼠精。 萨格尔说:“道长,你想怎样处理鼠精?” “这样吧,我将它打回原形,你们来处理吧。如果你们要它死,它就死,要它活,它就活,要想再修炼成精,估计需要两千年。因为每害一个人,就要延长百年,估计这只妖精害了二十个人,起码要两千年的修炼,才能达到现在这个地步。”萧生说。 萧生话音刚落,大家欢呼,一致称好,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打回原形,打回原形。打死它,打死它!” 萧生听了,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这样吧。苍天有好生之德,它既已经认错了,我认为,暂且留它一条性命,让它去自我醒悟,让其它妖精听说了此事,不敢胡来,让其它妖精赶紧悬崖勒马,不要出来继续害人,你们觉得怎么样?” “不行,不行。处死它,处死它。”群众又是一片怒斥声。 萧生左右为难,情急之下,突然想出一条计策,心想,干脆将它打回原形,看那松鼠精跑到哪里,能跑得了,就活命,跑不了,被人们捉住打死,就别怪我了,这样刚好满足了群众和我的想法。 现在就是要赌一把,看鼠精的造化怎么样,如果福大命大造化大,没准能逃生,也是苍天的意思,那么,他一定会洗心革面,重新做鼠,老老实实地走完以后的路程,这要好得多。 想到这里,萧生说:“这只鼠精现在在葫芦里,我要将它的气倒出来,打回原形,不过,你们要它死,贫道也不好说什么,那就依从大家的意见,将它打回原形后,为了弘扬苍天有好生之德的精神,贫道将它的命交给苍天来掌管,如果苍天让它活,就给它一条生路,你们想抓也抓不住;如果苍天要它死,你们可以任意将其抓住,然后将其处死,至于怎样处死,那是你们去商量的事了。” 格萨尔说:“嗯,我看这个主意挺好!人死不能复生,但愿逝者的灵魂都得到安慰。逝者已经去世,追也追不回来,但对于凶手,也不要太凶,免得到时候我们接受上苍的审判,现在,我们就把鼠精的命交给上苍,看看上苍怎样来处分这个鼠精。大家都准备好,当鼠精被道长打回原形的时候,就立马出手,将其置于死地,大家都看仔细了,不要打盹,不要懈怠,复仇就在当下,屠杀就在眼前。” 格萨尔的话音一落,大家都欢呼起来,个个摩拳擦掌,恨不得马上出手,将妖精置于死地,要知道,鼠精之气、之形都在葫芦内,将葫芦倒过来,那鼠精就会出来,然后被打回原形。 萧生见格萨尔说了这话,老头儿也没意见,就将葫芦上的道符揭了,口里念叨,拔了塞子,将葫芦倒转过来,然后,只见一股白烟从葫芦嘴里冒出来,然后,慢慢在葫芦口形成了水滴,有些浑浊,不过,水气都是一体的,全部都在地上,慢慢地形成一只松鼠。 大家开始都是群情激愤的,个个准备好了铁锹、耙子、镰刀、砍刀甚至菜刀,绳索、渔网,火镰,等等,其目的就是要将松鼠精给消灭。 没想到,松鼠精真够精的,它一变成松鼠,被打回原形,人们看到这一幕,非常稀奇,竟然呆在原地,早忘了开打,那松鼠见人们迟疑,高兴坏了,不过,在不到一秒钟的判断下,立马开跑,它一窜一跳,竟然按照无规律的方式逃走,后面拖着长长的尾巴,作为掩护,人们看到一条白色的尾巴在地上忽左忽右、忽上忽下地乱跳,灵活得很,这么多人,竟然没有拦住,从人们的腿脚间逃走了。 大家跟着它,在后面追,人多势众,围剿一只小松鼠,竟然打狼要艰难得多。对于狼,他们很熟悉,对于松鼠,知之甚少,非常难以了解。 突然看到松鼠,又知道它是妖精,部落里死了那么多人,竟然在人们的心目中投下了阴影,觉得这松鼠不是一般的松鼠,肯定有问题,可说不出是什么问题,直到松鼠完全跳出了人们的视线,才定格为松鼠已经获得了新生,大家没有逮到松鼠,垂头丧气地回来了。 丑话已经说在了前头,格萨尔和老头儿都没话可说,尤其是老头儿,只好作罢,那些失去亲人的群众,还有一些来看热闹的群众,都有些不满意,不过,事到如今,只好作罢,要知道,现在有些事是不好说的。 大家没有打到松鼠精,非常懊丧,天一走过来,微笑着对他说:“萧生,你做得很好!” 他说了这话不要紧,格萨尔马上睁大了眼睛,目瞪口呆,在那里呆若木鸡,就说:“你说,你说,什么,说什么?你是萧生?” 萧生不好责怪师父,他这样说,意思很明了了,就是说,那个所谓的道长,自称为贫道贫道的,就是王子殿下,格萨尔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萧生见再掩饰下去也没什么意思,师父当中称呼自己萧生,那不是很明确了吗,就是说要出师,然后独当一面,恢复他的王子殿下的身份,现在是完璧归赵,好好地为弯刀族的百姓服务。 萧生说:“贫道,贫道,凭什么说贫道是萧生?” “道长别开玩笑了吧,快,快,告诉我们实情吧,其实,你不说,我也猜出了七分,但还不确定,刚才天一道长已经亲自说了道长是萧生,为什么还要瞒着我们呢?”格萨尔问。 第155章 王子 格萨尔问完了,萧生心想,这个头目还不错,耳朵挺灵敏的,要知道,这么一个地方,有这么多的人,偏偏他听到了师父的声音,师父说了,捉了这个妖怪,即告圆满,可以到自己的部落进行服务,这层面纱早晚要揭开,不用遮遮掩掩的,想到这里,他说:“格萨尔,我就是殿下。 ” 格萨尔一听,赶紧上前,将萧生抱住,左看右看,然后哭泣道:“哎呀,不错,我早就看出来了。” 格萨尔用脸接触了一下他的脸,然后用鼻子碰了一下他的鼻子,然后右手放在胸前,低头,然后匍匐在地,行礼叩拜,大家见他这样,也都照着做,地上不一会儿,全是黑压压的一些人,这些人都是大郎的子民,对大王非常尊敬,到了现在,面对王子殿下,他们只听说,见到他很难,加上他本身也是一个十分勤奋的人,经常练习骑射啥的,都非常厉害,即便如此,还是要加大力度,经常让自己处于练习的状态,将骑射成为生命的一部分。现在又开始学习捉妖术,人家都说,道士没有武功,没有武功,妖精来了跑都跑不动,还怎么捉妖,不被妖精捉去就算谢天谢地了。 萧生看到他们行了如此宏大的礼,心里捉摸不透天一道长的心思,不知道怎样才能做到让大家都满意,这边是父王的子民,那边是师父。说说起来,大家都有一个想法,就是说要让大家都清楚了这个名分。 萧生说:“多谢你为大王的子民操心,我一定当面奏明大王,给你赏赐,按功行赏。萨格尔一心为民,一心为民谋福,为民担忧,是子民的地方父母官,非常好,接下来,就是两国即将交战,正是用人之际,需要大量的人口前往作战,却不料想,因为松鼠精捣乱。” “殿下,这松鼠精是何来历?为什么要杀人?”萨格尔问。 “是这样的,这只松鼠精修炼多年,在没有修成人形的时候,经常吃核桃,这些核桃吃腻了,就开始打人的主意。”萧生说。 “就是吃人肉吗?”萨格尔问。 “不是,吃人脑。”萧生说。 “这种妖精为了要修炼得好,必须要吃人脑,吃一个人脑,功力就进步一点,吃一个人脑,功力就增加一点,久而久之,这个松鼠精就越来越厉害,不再吃核桃,改为专门吃人脑。贫道仔细观察,这人死的时候,没有了后脑勺,是妖精将后脑勺打开后,吃了脑浆,有的吃的干净,有的吃的不干净。”有人站出来说,然后,大家一看,是天一道长。 格萨尔说:“天一道长,谢谢您的解释。” 听了天一的解释,大家心里更是惊恐,看到这种情形,萧生说:“这妖精已经逃跑了,要想再变成妖精害人,起码还需要五百年,这五百年应该平安无事。” “噢,原来如此!我们不用担心松鼠精再来吃我们的青壮年的后脑勺了,简直太好了。”格萨尔说。 “你还不知道,这些松鼠精不是一个,有很多个,不过,在你们部落,这里只有一个,别的松鼠精来,它肯定会把外敌轰走的。”萧生说。 萧生捉了妖精,天一说:“萧生,你连连取胜,将妖精捉住,看来,你可以出师了。” 萧生说:“师父,你是我的汉人师父,也是我一辈子的师父。你这样做,我真的不想离开你,你的优点太多,值得我学习。”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说实话吧,你跟着师父也学了不少了,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把敌人赶出去,也要把部落里面的妖精全部除掉,这样一来,你就没有白白跟着师父学习了。也不辜负你父王的一片心,也对得起你的时间,没有浪费,每时每刻都在珍惜时间,这是好事,是好事啊!”天一说。 萧生得到师父的评价,心里美滋滋的,不过,他马上就要恢复到王子的名分上。大王快要退位,王子将要当上部族的国王,这是大家都知道的。 萨格尔当然清楚,说起来是个小头目,部族的事多少都清楚,不过,对于萧生,他还不是很熟悉,但是,他的记性很好,见过一面的,他都记住了那人的特征,这个过目不忘的本事与生俱来,没有后天的专业培训。 王子自然和普通人不同,那些言谈举止,有贵族气,当然,所谓贵族气,就不是很小气,有了这种内在的气质,很多人都渴慕和贵族来往,当然,不单单是为了从贵族那里得到一些好处,更重要的,是从贵族那里得到一些和人打交道的技巧。贵族的周围,总是跟随一些人,除了金钱在起作用外,更重要的,是贵族也会全盘考虑,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知道这种相互的关系,不是建立良好的关系,干什么都不可能。 萧生听天一说的意思就是这是一次考试,考官是天一道长,考试的科目就是捉妖,可以运用所有的工具,当然,可以使用一些场合,比如,平面内和力体内的,都能使用。这些东西大概就是这样,用上了,就是好的,用不上,就不是好的。到底是谁有用,很难下结论;到底谁更出色,也说不好。越是丑陋的,说不定越有用,越是好看的,说不定只是好看而已,轮到要用的时候,却胆怯了,毫无用处,到时候,就没办法了,即便临时寻找解决的办法,耽误工夫,可不是好玩的。 这次考试,萧生合格,可以顺利出师,成为一个弯刀族的第一个捉妖术士,除了以前掌握的武功,加上现在的捉妖术,已经向别人宣称,他就是这样的殿下,要打能打,要说能说,要写能写,真可谓文武双全,这样下去,成为弯刀族的新国王,领导弯刀族百姓朝前走,让所有毗邻他们边境的所有国家都不敢小觑,不敢擅自进攻。 王子顺利毕业,萨格尔、死者的老爹、被伸冤的老百姓,都十分高兴,但是,在当下不太合适,因为死者的尸骨刚刚烧完,死者的亲人还在悲痛欲绝的状态之中。想要欢笑,恐怕也憋不出来,想要惆怅,也没有什么可惆怅的,谁让他生长在帝王家呢?如果生在平民百姓家,恐怕只为一日三餐考虑,根本不会考虑到很远很多很杂的东西。只要小百姓的小日子过得甜甜美美就行。 第156章 边防 萨格尔陪着老头儿送走了老头儿的儿子,又安慰了老头儿,现在又见到了部落的王子殿下,大家感到很稀奇,知道王子殿下来到这个部落,肯定就带来了希望,至少让殿下知道这个部落,可以向国王报告这个地方,然后可以多分得一些资源,少一些税负,无形中,就是增强了国力,让百姓死心塌地地为了部族而努力做事,争取让部族越来越壮大。 格萨尔按照礼仪迎接萧生,萧生见事情既已至此,也就无话可说,只能接受。 在招待萧生的时候,萧生提出来,要让弘法和车把式一起参加,格萨尔当然没意见,他准备了不少好吃的,又请了当地的喇嘛,给死者度亡灵,这个和天一道长并不矛盾,各干各的,并不相干。 弘法在席间听说了萧生已经出师,并且,萧生的身份已经公开,从各方面来说,对弘法都有好处。一是萧生出师后,不再跟随天一,天一身边,又是一个徒弟,惟独弘法是老大,很是快乐潇洒。二是萧生公开了身份,再也不用担惊受怕,成为一个来去自由的人,当然,到了任何一个部落,凭借王子殿下的身份,无论到哪里,都会被热情招待的。 第三就是他现在在弯刀族部落,就是这里的贵客,被大王邀请来,受到尊重,并且自己学到的一些雕虫小技,在当地是一朵奇葩,很受欢迎。 如果能在当地长期居住,那有多好! 弘法一高兴,就多吃了点,好酒好肉,道家又没什么特别讲究,说不准吃,或者有啥忌讳的,总之,上苍所赐之物,都可以吃,都不用担心吃了会咋地咋地。 天一的自控能力很强,对于吃东西,仍然比较讲究,不因为有好吃的,就特别贪食,这是修炼到一定程度之后,才会有的,说实话,在这种情况下,天一很不想参与,因为有喇嘛在场,这个没有啥,可他心里还是有些不爽,因为喇嘛所信的,和道家不同,如今为了一个目标,走到一起,偶然相遇,马上就会各奔西东。就是短暂的相聚,也不想这样。总觉得心里有一道坎儿,没有跨过去,在心里头纠结,不知道会生啥事。从天一来说,能够看清楚人心,但是,要想弄清楚上苍的心思意念,是非常艰难的,不容易弄得清楚。 宴席还要举办几天,天一要离开,萧生和弘法当然支持,天一是师父,这一点他们很清楚,反对无效,再就是,这次来的目的,是一路向西,为了弯刀族部落的安全,为了让老百姓放心,为了替大王分忧,在路上多耽搁一刻就是错误的。 天一的决定一出,牛车就开始启动,那格萨尔尽力挽留,却毫无作用,天一等师徒去意已决,无法更改,只好说一些祝福的话,格萨尔带领群众出得营寨,送行送到很远的地方,才停止脚步。当天一他们走了很远,弘法扭头一看,那一群人还在那里,很是激动,回头说:“师父,他们可真过细,还站在那里,向我们招手呢?怎么不管他们请的喇嘛了呢?” 天一听了弘法的问话,觉得这孩子虽然嘴碎,可也讨厌喇嘛,证明他还是一心向道的,不用担心他会受到喇嘛的影响,天一说:“这很简单,喇嘛念叨的,是当地的话,他们总觉得当地人不可信。别说他们是这样,就是我们在中原国的本地,也会受到严重的质疑,本地人是根本不愿意相信的,你想,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小伙伴,长大后,截然不同,因为太熟悉,所以没权威;因为缺少了神秘,自然看上去索然无味。” 天一说了这话,萧生频频点头,这就是说,他心想,在有些时候,还是要学会舍弃一些东西。在格萨尔部落,不是每天都有宴席,即便现在每天都是,总有散席的时候,总有各奔东西的时刻,如果贪恋美食,美食到了最后,都会索然无味。另外,在某些时候,需要加大力度,要向主人说不,只有主动说不,才有可能获得尊重。哪怕是王子,也要尊重风俗,因为是王子,更需要加强个人的修炼,还有看见看不见的东西的能力,听话也要听得懂没有说出来的话,这才是真正的人才,才有可能进一步提升,让自己的能力得到全面的提高。 牛车走得慢,可是走得很稳健,一路上还算顺利,走起来也没有遇到多大的困难,最后终于到了大王的营地。 格桑早就告诉大王说他们快到了,大王很激动,好久没有看到王子殿下,心里的确非常想念,当萧生出现在他视野中的时候,他赶紧策马前往,后面跟着一些文臣武将,争先恐后地去迎接小王子。牛车的度可想而知,哪里有马快?很快,他们就见了面,萧生从车上下来,急匆匆地跑过去,抱着他的父王,左看看,右瞧瞧,看他到底怎么样。 萧生看到父亲除了苍老一些以外,其他还好,大王说:“回来得好!我的儿!快快回家,看看你额娘,这段时间,你的额娘可是日思夜想啊,简直快疯了一样。” “好的,父王,孩儿现在就去见额娘。”萧生说。 萧生辞别了天一,道长说:“快去,快去,你的娘生了你,听说你倒把你娘吓一跳,后来是有惊无险,你的额娘只有你这么一个儿子,更是看得精贵,加油,去好好安慰安慰你额娘,为师这边就不用你陪了。” 萧生当然很听话,然后就去了,这里大王陪着天一,一起回到大王的王宫,说起来是王宫,实际上非常简陋,因为他们经常搬迁,房子不能做得太漂亮,做得越漂亮,到时候搬迁的时候,越舍不得,因为投资太大,财富已经付出,心也就跟着财富走,财富在哪里,心就在哪里。 天一和弘法到了王宫,享受座上宾的待遇,那位车把式也受到相应级别的招待,没有亏待他。 大王笑着问:“道长,听说你一路走一路除妖,收效甚好,已经有地方官快马向本王报告了,真是太好了。” “大王,说实话,这次出来,一是要看看边防,为弯刀族士兵鼓舞打气,让他们有信心有决心守好边关,随时剿灭来犯之敌。二是要看看王子殿下学习的成效如何,看能否除妖,看是否会穿墙,和看是否正确使用工具。从这些方面来看,其实这次出门不虚此行。”天一说。 第157章 无为 大王听了天一的话,哈哈大笑,说:“你们来了,是好事,那些西夏小兵,不在话下,天一道长一来,只要功作法,一阵风,就能把他们吹回老家去,何必这么辛苦呢!” 天一听了,心想,看来,大郎已经知道了,想瞒瞒不住,不如直接说明白才好。 想到这里,天一说:“大王,贫道如果动功来作法,恐怕不符合道家处事原则和道家精神,道家讲无为而为,主动去攻打,一阵风将敌军吹散,这是上苍的意思,不是道家的意思,不能强迫为之,免得到时候,影响无辜之人,涂炭当地百姓。虽然有了一时之快,可是,快乐之后是永久的哀愁和悔恨。贫道认为,此事还得从长计议。” 说完,天一口中念叨“无量天尊”,还有一些听不懂的话,大郎也听不懂,他点点头,笑呵呵地说:“那么,道长这段时间教给萧生不少东西吧?那要太感谢道长了。” “也没什么,实话说,萧生有悟性,进步很快。人一般来说,先天一半,后天一半,都是相互促进的,不是一方面的因素造成。现在,萧生已经出师,成为一个捉妖术士,是大王的造化,是整个部族的荣耀。”天一说。 “哈哈哈哈,道长太谦虚,萧生生来就会笑,自那时候起,就不是一般孩童,到现在,长大成人,从徒弟成长为师父,不过,他还没招收徒弟,按照他的级别,应该没问题,这和天地造化有关,和道长的谆谆教导也有关,说到底,还是感谢道长的帮助,有了道长,本王的部族、也是萧生的部族,就有了希望,任凭敌人多么强大,我们都不用害怕。”大王说,眉飞色舞,吹胡子瞪眼的,看起来胡子虽然花白,可是他的腰还比较直,背也不算驼,这种情形,听他说这话,好像在交代后事,实际上,看他这身体,一点问题都没有,显得有些画蛇添足,节外生枝,完全没有必要这样。 天一知道人没有信仰,就容易胡思乱想,这是因为,人在某些时候,总要想办法弄一些忧愁出来,其实,今晚上床睡觉,明天是否能够醒来,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忧虑呢?天一看得很透,可位高权重的大王看不透,从他对权力的依恋上来看,他是不愿退位给他儿子的,不过,他的兴趣,他的血管里流淌着的,就是杀狼的**,这个民族与狼结下了冤仇,但是,又和狼必不可分,狼总是喜欢这个民族,这就有点麻烦。 狼之所以选择在这里生活,是因为狼已经适应这里的生活,在别的地方,狼不存在,是因为别的地方肯定杀狼比这里杀得更凶,或者说,别的地方没有杀狼的,但是,狼去了之后,没办法生存也是有的,因为那里没有狼的食物,也没有适合狼从气候,也没有适合狼生存的家园。总之,狼和弯刀族部落朝夕相处,打都打不散,分也分不开。 “大王,贫道这次来,是想带着萧生、弘法前往边境看看,不知大王意下如何?”天一问。 “为什么要去?”大王问,他的眼睛透露出一丝担忧,被天一看出来,天一运气,猜测出大王不想让萧生去冒险,上一次大王被西夏兵围困,幸亏加勒及时赶到,将大王解救出来,万一这次再被西夏兵围困,那就不是大王了,是王子殿下,那还了得!现在都知道天一道长的徒弟是萧生,只要他们敢去,西夏兵难道不敢来进攻吗?况且,天一已经表明态度,不轻易功用法来吹散西夏兵,他们更会有恃无恐。 “大王,这次去,是要带萧生去学习如何去除军队中的妖精,贫道认为,萧生已经学会在民间捉妖,可是军队中的妖精,更加厉害,贫道想让他去军队中捉妖,这样,两国的战争,因着战妖的被擒,而对和平相处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了。”天一说。 “哦,原来如此,既然是这样,那本王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你们就放心前往吧,只是,不要放松警惕,那些西夏兵十分狡猾,又很强悍,又有些耍流氓,往往不遵守战争的规则,胡乱打仗,没有章法,不讲道理。”大王说,眼神中露出无奈的样子,他好像还没有从上一回被西夏兵围困的耻辱中走出来,他的偶尔被西夏兵围困,已经够惨的,不想让他的儿子——萧生重蹈覆辙,免得父子俩都遭遇同样的命运。 “对于强盗来说,没有谁会讲道理,只能以恶制恶,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他来啥,我们回敬啥,只有通过铁的手腕,才能达到制服他们的目的,只要将他们彻底制服,包括心服口服,这才能保证边境的靖安。”天一说。 他说这话,有些出道家的观点,不过,这也是一种越,后人越了前人,才能让道法进步,但最终,还是大道之道,是讲阴阳平衡的,不下猛药,不能治重病,不下苦功夫,不能换来甜结果。 正说着,弘法扯了扯天一的道袍的衣角,天一一看他,就看出了他的心思,这家伙想吃东西了,可是在大王面前,有点拘谨,天一说:“大王,你最近的饮食怎么样?” “哦,哈哈哈,本王的胃口一直不错,奶茶和肉,都能吃,一次吃两斤,不成问题。噢,对了,道长,看起来你是清心寡欲,对饮食要求不高,吃菜根,喝稀粥的,是不是?”大郎问。 “是的,贫道潜心研究道法,对身外之物,倒看得淡了。”天一说。 “那,道长现在是半人半仙,慢慢地就是神仙了。可是,道长的徒弟可能还和本王一样吧,来,来,来,请!不要客气,一路劳顿,饥一顿、饱一顿,什么都不方便,一路风餐露宿的,现在到了本王这里,就是到了自己的家,不要客气,今天,咱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放开点,好好吃一顿,这些食物都是上苍所赐的,欢喜领受吧!”大郎说,声音洪亮,虽须花白,可嗓音听起来仍显得年轻有力。 弘法巴不得大王说这话,心里头像猫抓的一样,跃跃欲试,摩拳擦掌就要大干一番。既然到了这里,就有客随主便,如果故意扭扭捏捏,明明想吃,却假惺惺地说不,岂不虚伪? 第158章 斗气 弘法看看天一道长,只要师父不搭腔,就不能先动手吃,现在萧生已经出师,这师父就是他一个人的师父了,以前的行为再孟浪,目的是争宠,得到师父的赞赏,现在却不是这样,现在要回归本位,该是啥样,就是啥样,不斗气,也不赌狠,好歹师父还在,凡事都还要尊重师父的,只有维持好跟师父的关系,就算成功了。师父不抛弃他自己,就不用担心吃饭问题。 弘法眼睛一瞥天一道长,天一刚好也在看他,四目相对,弘法觉得天一的目光就像两把锋利的宝剑,将弘法刺得遍体鳞伤,不过,弘法很聪明,知道这是师父的默许,他已经成这样,不存在要求进步是事,要是进步,早就进步了,不必要等到萧生都出师了,弘法却还没入门,只是跟随师父多年,服侍师父而已。 大王说了这话,又得到师父的默许,大家也就不客气了,在简陋的王宫里,开始大吃大喝起来,气氛马上都活跃起来。 这里吃喝快乐不提,再说萧生到了他的额娘那里,他母亲一看到他就开始哭,简直就是喜极而泣,非常激动,母子俩见面后的情形不能一一细述,但是看起来,高兴之后,萧生的额娘问:“我儿子,下次你就别出门了吧,娘就你这么一个儿子,一定要小心,就是出门,也要去安全的地方,一出门,到处都是野狼,野狼是兽,有些可怕,有些人比兽更可怕,比狼更凶残,你是我的惟一的儿子,千万要小心,你要是个三长两短,你叫额娘怎么活啊?” “娘,孩儿听你的,不到万不得已,坚决不出门,坚决守着母后,好好管理家事国事,每件事都放在心上,让母后放心,让全族人民放心。”萧生说。 萧生知道他额娘生他的时候,颇费了一些周折,这时候又让他额娘担心,恐怕有些说不过去,不说尽孝吧,还让他额娘担惊受怕,实在不应该。 萧生看他母后也有一些苍老了,高原的风霜,让他母后的脸上也多了沧桑,让头也染了雪霜,人易老,时光易逝,萧生想要在家,可惜,家事虽好,国事倒多,这时候,他想的更多的,是边疆的安危,他就说:“母后,我和师父一起,要去边疆看看,然后再回来,服侍母后。” “行,你去忙吧,额娘在家等你。”他母后说。 萧生告别他额娘,离开了后宫,然后到了父王的宫殿,看见他们还没散场,正在吃喝高兴的时候,有人高声喊道:“王子殿下驾到。 ” 大家都起来,迎接王子,萧生连忙让人都坐下,他说:“请大家吃好喝好,不要客气。” 然后大家重新坐下,继续吃喝,弘法不客气,敞开了吃喝,一点都不羞涩。这说明他们一路奔波,的确劳累;加上弘法年轻,饭量正大,在吃的方面没有满足的情况下,就很难受。 他见萧生这么受欢迎,弘法有些嫉妒,他是王子,有父母,而且地位显赫;弘法自己从小到大,只认得师父,不认得父母长得啥样,心里有些难受,原来,自己没有父母,或者有父母被父母抛弃,自己生来就是没人要的孩子,不是师父收养并且养大,自己可能早就被野狗或者野狼给吃掉了,幸亏遇到天一道长。 萧生生长在帝王家,当然出身高贵,皇室血统,比弘法这样的不知道来历的,当然要好得多,弘法知道自己的来历,他气就气在这里,没有萧生的出身,也没有萧生的地位。弘法要是输,就输在起跑线上,另外,也在乎上苍的特别眷顾与否,上苍要是眷顾,就会给他很多悟性,让他更加明白怎样行事为人,怎样在道法上多一些长进,上苍要是不眷顾,你就是拼了命去努力,也是白搭,看上苍的意思,不是看人的想法和愿望了。 弘法暗地里生气,不过,看到丰盛的食物,气也就消了一大半,回头想想,不是萧生,怎么可能在王的宴席上吃东西呢? 弘法倒了一盏热腾腾的奶茶,双手递给萧生,说:“不好意思,以前总是对你吆五喝六的,指挥来指挥去的,你也不要介意,我比较笨,比你先来的,从小都跟着师父学,到现在还没出师,你来了不到一年,就顺利出师,看来,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在学道方面,我的确要向你学习。为了表示歉意,这些日子,对你存在亏欠,特以茶代酒,请!” 他说完,萧生说:“好吧,你不要这样,本来你先拜师学艺,这个不假,无论在何时何地,你都是我的师兄,这个不会变,哪怕我出师了,你还是的,你要知道,我是一个生在弯刀族部落、长在宫殿里的王子,从小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被人服侍惯了的,要我去服侍别人,还真不习惯,也服侍不好,幸亏有了你,教会我怎样去服侍别人,怎样行事为人,这都是宝贵的财富,你的作法永远值得我学习。我懂得怎样谦卑作人,替人分忧,为人着想。” 萧生一说完,弘法竟然感动得哭了,不知道是什么让他如此感动?加勒跑过来,抱着弘法,弘法才停止哭泣,弘法说:“殿下真是平易近人,真是好人哪!我算是见识了。殿下有这么好的朋友帮助他,一定会挺过一个又一个难关的。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这是好事。” 弘法揉了揉眼睛,看到抱着他安慰他的就是加勒,很高兴,连忙问:“加勒兄,这么久没见面,一向可好?” “好,很好,真过瘾,在前线杀敌,真是痛快。不过,你们一路还算平安吧,我们没回来多久你们就到了。路上没有遇到妖魔鬼怪拦路虎吧?”加勒问。 “拦路虎倒没有,妖精倒遇到一些,不过,全部都成了王子殿下的手下败将。”弘法说,弘法说这话的时候,完全没有一点斗气的样子,也丝毫不生气,这么个态度,倒令人有些吃惊,不知道弘法到底是怎么了,有时阴,有时晴的,有时风,有时雨,很有意思。 “那就好,加勒也在担心,没有加勒在场,殿下是不是会吃亏。现在看来,有力气还是有局限的,不见得有力气,就一定会战胜妖怪,更重要的是看有没有精气神的。如果有捉妖术,不需要付出很多努力。”加勒说。 第159章 投缘 弘法对加勒一直很看好,两个人很投缘,对于加勒,他倍加尊崇,觉得加勒就是天使,专门来让人敬仰的,但是,加勒却在师弟萧生的手下当差,被当成奴仆,吆来喝去的,成何体统?当他心中那个神落魄不堪,沦为别人的奴仆的时候,那种心情,那个滋味儿,简直难以言表,这是什么世道啊,不该当主人的,却在高位坐着;不该当奴仆的,却低三下四,在最底层被人奴役。 这是人的命运,从这方面来讲,弘法出身不明,也可以说是天生,天为被子地为床,天是爹来地是娘,师父带着养活大,却不知来自何方,不知去向,也就是说,自己本来就是被抛弃的人,这是难听的,也最怕别人戳到这个痛处,从社会地位来说,弘法和加勒好像都差不多,而萧生是王子,出身就高贵些,说不定以后会当上皇帝,更加厉害,天下他最大,天上玉帝最大,玉帝托他管理万民,他就是玉帝的代言人,这份殊荣,无人能比。 天底下能当皇帝的,就是他,在弯刀族部落,能当上大王的也只有他一个,其他的,都会死心塌地地帮忙的。 当然,也有乱臣贼子,党派斗争十分厉害,要想坐稳江山,还是需要一些本领的,先不说武功,单单要学会一些实用的技术,包括攻心术、钻墙术,还有捉妖术,这些是对未来君王的要求,现在基本上都安在了萧生一个人身上,可谓是古往今来神威大皇帝大国王就是他萧生了!这些事,弘法都很清楚,可是不愿意面对,而是总在质疑,总在打击,萧生很懂这个,就是不挑明,而是装糊涂。 装糊涂的王储,是未来的明君,外表越是糊涂的,心里越是明白,这是真的。 加勒走到萧生面前问候,萧生还了礼,毕竟是君臣之别,在人多的场合,还是要注意一些礼节,不能太过,特别是和中原国结盟之后,文化相互融合,各有特色,也相互影响,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两国的君臣之礼,略有变化,免得说弯刀族是未开化的民族,是野蛮民族,不够文明,其实,如果二者相互融合,到了一定的时候,都是比较先进的了。 比方说衣服,弯刀族人为了狩猎方便,就喜欢穿短衣袖的衣服,这样弯弓射箭,骑马打猎,上下马匹,甚至打仗,都显得干净利索,不拖泥带水的,显得拖拖拉拉的,给敌人造成可趁之机,就有生命的危险。 后来,中原国也生了改变,从以前的袍子、长袖衣衫,逐渐改变,改为稍短一些的衣裳,这样,就显得比较干练洒脱,来去自由,伸缩自如,打仗很方便,不至于被长袍衣裳挂住了兵器或者战马啥的,都在进步。 这叫“取长补短”,很快,两国的交往越来越频繁,两国的进步越来越明显,以至于西夏有些不安,坐不住了,加上夏三爷的挑拨和鼓动,西夏王就蠢蠢欲动起来。就出现了这种情况,西夏王派兵驻扎在和弯刀族交界的不远的地方,随时过来骚扰一下,然后又迅逃跑,然后再趁虚而入,让弯刀族部落应接不暇、疲于奔命,上一次,差点让西夏兵给俘虏或者杀害了,不是加勒及时赶到,后果不堪设想。 加勒很谦虚,他见萧生被仆人带到桌前坐下,他就跟着萧生,在一旁服侍他,和其他仆人一样,并不以功臣自居。 大王问:“萧生,你额娘见到你一定非常高兴吧!对你有什么希望?” 萧生说:“父王,不错,额娘见了我非常高兴,问长问短,自然感慨万千,她希望孩儿在额娘身边陪着她,但是,孩儿有保家卫国的责任,没有办法陪护她,自古忠孝难以两全,先保卫了我们国家,让弯刀族部落确保无虞,平安无事,才能回到宫中,在额娘面前,端茶递水的,好生伺候额娘,只是目前强敌犯我边境,边境的百姓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孩儿还是要去边境,为国出力,替父王分忧。” “很好,你跟你额娘说了你的打算了吗?她支持吗?”大郎紧接着问道。 “说了,她很支持,但是,说实话,她在为孩儿的安全考虑,但是,孩儿身边有这么多武功高强的人,还有通天地神鬼的人,这些师父同门,还有朋友,都会为孩儿出力,让孩儿平安地去,平安地回,不会出事,这一点,孩儿很有把握,绝对不会有事。”萧生说。 “萧生,你身边虽有那么多武林高手在帮助你,但不要松懈,也不要高枕无忧,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你要小心,不要骄傲自满,觉得自己了不起,实际上,你要小心,不要让魔鬼钻空子,要知道,魔鬼总在工作,你要加强戒备,还有努力提升个人的能力。今天,是为父为你接风洗尘的日子,闲话少说,这一路你辛苦了,为父也从你师父那里了解了你一路上除妖斩魔,功劳显赫,战绩颇丰,为父很是欣慰,但是,你千万不要骄傲自满,倒要好好地跟着天一道长继续学习,到时候他会告诉你怎么做,好,来,大家举起杯盏角觥,好好地喝,酒和奶茶应有尽有,尽情享受吧!”大郎说。 他说完,底下文臣武将都欢呼起来,弘法更是乐不可支,真是太开心了!大郎看到弘法,小小年纪,小小的个子,竟然喜欢充老大,从理论上来说,他先拜了天一为师,这个不假,但从实际情况看,他其实是天一的儿子,要说学道法,这么多年,还是老样子,根本没有多少进步的空间,也许是压根就没有进步。其实,学道是需要天生的条件的,这个是正常的,如果天生的资质不行,也就算完了,再努力,也没办法长进。 这些事,是加勒偶尔向大郎说起的,大郎嘴上笑哈哈,心里却在琢磨,这个弘法,为什么要这样? 要说这些细节,应当是格桑说才对,格桑是姑娘,一般来说,姑娘的嘴巴碎一些,喜欢说话,可是,格桑和萧生生活的时间,远远没有加勒的生活的时间多,加勒十分了解弘法和萧生,格桑喜欢跑来跑去,像闪电,又像风,来去无影踪,想追都看不到人影,不了解弘法,也就无所谓再告状了。 第160章 香火 萧生和加勒投缘,是因大郎从民间选出的优秀的保镖,来保护萧生,因大郎就这么一个儿子,需要格外小心,万一有个闪失,大郎的香火也就到此中断。 在保护小萧生方面,大郎没有麻痹大意,除了加勒是萧生的贴身侍卫以外,又加上一个闪电女侠格桑,她日行万里,瞬间可以到达,白天在京都工作,晚上回到自己的部落的毡房休息,陪着爹妈,没有要紧的事的话,她能每天回家陪着她的阿爸阿妈,从孝敬父母来说,格桑做得最好,从常回家看看来说,格桑是世界第一,还没有谁会过格桑回家看父母的频率。 于是,小格桑也成了萧生的好朋友,加上萧生的师父也有几个,武术也学了不少,加上他本身素质不错,悟性也高,身体健壮,具备自我保护能力,后来有了这个天使子加盟,成为加勒的好朋友,很奇怪,这个加勒真的成了大家都喜欢的朋友,无论是小道士弘法,还是半人半神的天使子,都铁了心喜欢跟加勒一起玩,倒不是因为加勒力气大,当时,在高原上力气大的人的确有不少,像加勒之所以能得到大家喜欢,极有可能是因为加勒有一颗善良的心,就是杀人,也是自卫,绝不会在敌人丧失进攻能力的时候,还将敌人杀死,带着故意去杀人,就是犯罪,就是谋杀,像加勒除了自卫,不会去谋杀上苍所造的人。 吃喝总有结束的时候,果然,吃喝过程中,大郎安排歌舞,还有壮士们表演摔跤,看上去很热闹,弘法非常兴奋,高兴地大叫,天一几次制止,可是没过多久,他又管不住自己,又开始欢呼起来,像他这样的年龄,凡事都不用操心,饿了就吃,渴了就喝,高兴了就欢笑,心受了委屈就哭,泪水想流就流,不用担心憋坏了,总之,弘法有很多的渠道可以泄情绪,当然,这和学道有一定的冲突,弄不好会影响进步。 大郎见天一有些不感兴趣,突然想到,道长不喜欢热闹,再说经过长途跋涉,一路除妖,大家都需要好好休息,要说不想休息、玩兴正浓的,就是弘法,但是,大多数人都不想玩下去,少数服从多数,就宣布暂停宴乐,各自回自己的地方歇息。 天一很支持,为了不冷东道主的心肠,他只有忍着,等有了机会,再向大王提出告退的请求,果然,大王很聪明,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就宣布了,大家都很支持,弘法却撅着嘴巴,有些不快,不过,天一数落他几句,他就老实了,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然后就跟着师父,在奴仆的带领下,到了自己的住房,安排住下。 萧生没有过来,他已经回到家,肯定不会住外面,一定会住在皇宫里面,哪怕皇宫再简陋,也是皇宫,住在里面,地位当然不同。那皇宫就是萧生的家,到家了,还不睡在家里,还需要睡到外面吗? 当晚,大王没有到王后那里睡觉,而是要求萧生和他一起睡。因为大战在即,和王后的亲密接触,根据战事的需要,做一些调整。目前,战火已经烧起,就需要男人来应对这样的战火,萧生是男人,是整个部族的接班人,需要付出努力,在这时候,就不能被一些杂事弄得失魂落魄的,仿佛找不到北似的。大郎已经领教过西夏兵的厉害,不过,大郎现在信心猛增,要知道,战火既然烧起,就有熄灭的那一天,现在最重要的,就是预备好未来即将生和已经生的事情,绝对不要掉以轻心,上了西夏贼兵的当,那可就麻烦了。 当晚,父子俩抵足而眠,一边睡,一边聊着国家大事和即将生在家门口的战事,对外友好结盟的有,跟着针锋相对的也有,家家有一本难念的经,但是经再不好念,也得念,谁让部族的神要选择大郎、选择萧生呢?还不是代理神的旨意,带领他们走出火坑吗?还不是要解救他们到安全的地方吗? 想到自己身上的重任,萧生感到可怕,不过,在大郎的支持下,相信部族会越来越好,和中原国的关系也会越来越好的。谁要是侵犯弯刀族部落,就要让他有来无回。 父子相互鼓励,在人前,要注意礼节,行君臣之礼,在宫里,君臣之礼就免了,以父子相称,非常惬意,大家都很开心,觉得非常有意义,不至于越来越生疏。萧生小时候总是撵着大郎,大郎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一般来说,孩子越小,越离不开娘,更加和娘亲近,可是萧生偏偏不是这样,越是父王,越要跟随,倒冷落了额娘。 萧生也不喜欢女孩子玩的东西,倒对刀枪棍棒非常感兴趣,这可能和男性荷尔蒙分泌多了有关,男性的基因要多一些,女人的基因要少一些,看到这个结果,大郎感到非常欣慰,要知道,这是大郎皇家的香火,一切都要围绕小王子殿下萧生来转,为了小王子,大郎可以舍弃很多东西,甚至生命,他都舍得,只要对殿下有好处,大郎愿意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萧生可能太累,就和衣睡了,当然,大郎也就不再说话,他本来还想和萧生说话的,可惜萧生太累,已经开始打鼾,大郎只好作罢,不想破坏了小王子的美梦。 大郎还有千言万语需要讲出来,可惜萧生已经入睡,只有等下一个机会了。 当晚,大郎还在思考将来的事,他有罗格长老帮助,在他旁边帮他出谋划策,甚至也能掐算天文地理,罗格是弯刀族部落的先知,有了罗格,大郎要少走很多弯路,另外,大郎的命运的走势,罗格基本能看清楚,大郎不想听,可是,罗格喜欢说直话,喜欢竹筒里倒豆子,噼里啪啦的,干脆利落,也喜欢窄巷子里扛竹竿,直来直去的,不喜欢做事拖泥带水的,不喜欢虚伪的。在他周围,还好,人们都惧怕部族的神会来审判,结果,只要是弯刀族的人,只要有纯正的信仰,就不会去做坏事,不用担心尔虞我诈,反倒对修真更重要,对自己的修炼也有好处。 大郎这样想着,觉得用自己人还是放心的。另外,他还在考虑怎样才能让萧生挥得更好,在这次西域之战中,能站稳脚跟,打一个漂漂亮亮的打胜仗,以雪耻,让自己的名声得到传扬,从而为萧生登基作王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161章 出发 大郎这样想着,没有个结果,昏昏然就睡着了。中 第二天,天还没亮,大郎已经醒了,人到了这个年纪,是睡不着的年龄,不像三十岁以前,怎么也睡不醒。这是一个问题,其实很简单,人有了依靠,就不会主动去操心,人没有了依靠,凡事都要靠自己的时候,就会掘自身的能力,将所有的潜能都挥出来,否则,真的没有谁会来拯救。 大郎看着从窗外透进来的晨曦,他踢了踢萧生,萧生没有动静,看来很累了,这时候最需要的是补觉,在平时,都是很早就起床练功的。 大郎踢了萧生,他没反应,后来,大郎想到了他很疲倦,就没再踢他,萧生突然坐起来,说:“哎呀,父王,我起晚了,如果这样下去,岂不要被敌人活捉去了?” “我儿,不要害怕,有父王在,他们不敢对你怎么样?”大郎说。 “父王,你的年事已高,儿已经长大,应该反过来保护父王才是。上一次父王被西夏兵围困,儿没能赶上救援,心里的确不安,这次回来,有什么事,就请父王吩咐,儿一定竭力完成,以报答父王和额娘的养育之恩。”萧生说。 他们说着话,门外有人敲门,问:“大王,起来了吗?我们可以进来了吗?” 大王一听,哎呀,这不是罗格长老吗?还有谁?竟然说我们?他想看看究竟,就说:“起来了,进来吧。” 进来的人中间有一个就是罗格,还有其他大臣以及一些部落的领,他们要想及时赶过来,起码还需要提前起床,看来,当大臣宰相和部落领的,一点都不能偷懒,这不,一大早就来了,为的是什么事呢? 大家坐定,大郎穿着睡衣就起来了,罗格已经习惯,萧生还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不过,他马上就明白过来,弯刀族人虽在学习汉人的礼仪文化,可是,传统还没丢,穿着睡衣见客,证明比较随意,给来者没有什么压力。 罗格说:“大王,情况怎么样?” “本王还想问你呢?”大郎说。 “不好意思,昨天我走得早。对于热闹场合,老夫还是比较忌讳的。”罗格说。 “是这样的,他们打算去边境看看。说”大王说。 “边境很危险,大王,殿下去,令人担忧。”罗格说。 其他人也在一旁附和,算是附议,都是为殿下担心。 “不用担心,诸位皇叔、各位臣工,不用担心萧生,萧生已经经历了很多,汉人有一句话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还有一句话,叫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主动,总是被动,肯定会吃亏。我们人多,地广,西夏兵就是来了,也让他有来无回,就是来攻打我们,我们也能把他们引入无人区,让他们干死、渴死、困死在里面,要知道,我们的部落,有很多的无人区,就是有名的死亡之城。”萧生说。 “没错,殿下长大了,也学了不少本领,现在正是学以致用、积累经验的时候,要加油,不要胆怯,在温室里长不出参天大树,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本王非常欣慰,也不担心王子会出事,况且他有仙人天一道长辅佐,又有奇人加勒和格桑跟随,一般没问题,本王高枕无忧,诸位也要放心,在后方好好准备,带领百姓,准备战斗,确保百姓安全。”大王说。 他处处为民着想,深得民心,大家听了大王的话,心里很得安慰,看到小王子的进步,也明白啊的决心,更加受鼓舞,真是虎父无犬子,养儿不在多,一个顶十个。 罗格长老说:“老夫预测,王子殿下去,没有问题,尽管去吧,我们的神,在天上垂顾,又有天使天军,在保护着我们的希望,我们的王子,就像雄鹰翱翔在蓝色的天空,和它相伴的,是洁白的云朵,还有凛冽的风,这些都是雄鹰的良师益友,也是密不可分的伙伴,一定能帮助雄鹰在蓝天生活,并且是百鸟中的王,大家心中的偶像,一定能将我们部族保护,不会掉一根毫毛,一定能让大家清楚,有了大王,有了殿下,加上我们众人的努力,一定会排除万难,得到最后的胜利。” 不愧是长老,说气话来很有鼓动性,大家都觉得已经胜利了。 “诸位,不要担心,这次去,只是去探访边防兵,不是真正地打仗,如果有西夏兵来袭击,也不用怕,估计是小范围的战斗,不是全面战争,不用担心这个问题。还有,刚才忘记说了,实际上,我国已经和中原国结盟,西夏没有,我们背后有大国支持,更不用担心。还有诸多小国,当然,他们也会站在正义一边,一定会支持我们,正当防卫是必要的,不会受到谴责,侵略别的国家应当受到谴责,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要加强团结。汉人讲,天时地利人和,看来,我们都占全了,打这场仗,已经能够打赢。”大王说,满怀信心地,目光炯炯有神,不是因为晚上睡的时间少,也不是操心国家大事,单单为了自己的家人,为了萧生,他就充满了希望,这是爱的力量使然,不是爱的力量,他也无法起五更、睡半夜,日夜操心了。 罗格说:“不好意思,这么早来打扰,事情已经弄清楚了,这样吧,我们暂且告退,不知道小王子什么时候出,等出的时候,我们再来送行。” “可以啊,可以,没问题。”萧生说。 大王在这个时候,心里琢磨什么时候出才好。想来想去,他问:“我儿,什么时候出呢?现在就给各位臣工说说,免得他们翘以望。” “父王,这个要和师父商量,不知道他是什么意见,不知道他修炼到了什么程度。可以去问问再说。”萧生说。 自从学道以来,萧生懂得扬民主了,况且这次出行,是要师父一起去的,萧生虽出师了,可师父还是师父,这个是永远都存在的,不会因为出师有任何改变。 大王说:“行,那就开始洗漱吧!来人,哦,不,不,诸位爱卿,你们还有事么?如果没事,等确定了出日期,再行通知你们吧!” 大王穿着睡袍,面部上长有大胡子,虽没有穿铠甲,也没有拿刀剑弓箭,仍显得非常威严,这种王的行为举止,恰恰证明了他能够统领一方,给万民造福的能力和魄力。 第162章 失礼 萧生见大王歪着身子,罗格长老和其他大臣都一一退出了宫殿,萧生说:“父王,我们这样见臣工,是不是有些失礼啊?” “失礼?”大郎问。 “失礼,就是说,没把对方当回事。”萧生说,“在中原国,非常重视礼仪,坐有坐的礼仪,走路有走路的礼仪,说话有说话的礼仪。干什么都要讲礼,说是要合乎中道,不知道父王听说过没有?” 听了萧生的话,大郎哈哈哈笑道:“孩儿,你是在中原国呆的时间长了的缘故吧?我经常这样见大臣,为父已经老了,不讲究那些虚伪的礼仪了,人一老,人心也易老,在老之前,要留给后人好印象,可是,为父现在有些力不从心。这些都是为父身边的亲信,都习惯了,有时候为父在马上办事,有时在床上,甚至有时候在如厕的时候,还是有人问事,为父都要一一解答,或者听臣工报告事情,这些都不拘泥于形式,不讲外在的形象,为父年事已高,他们都能理解,当你执政的时候,再多讲究一下吧。噢,哈哈哈哈……” 萧生想想,也有道理,父王的亲信就是这样,见怪不怪,父王也懒得弄那些虚套,不过,要想提升部族的地位,有时候还是要注意一下啊,免得当成别人的笑谈。 萧生起来后,有人过来帮忙,萧生说:“你们都下去吧,我自己能行。” 大郎一见,说:“我儿,既然你要向中原国的皇帝学习,那么,就要懂宫里的规矩,要习惯于接受宫人的服侍,不要事必躬亲,啥都让你来做,这样不好吧?为父这一代就算了,要看好你这一代。” “父王,不要忘了,我还是天一道长的徒弟呢。道士,是出家之人,凡事都是自己做,另外,还有照顾老弱的义务。孩儿从道士到殿下,再从殿下到道士,角色不停地转换,要知道,孩儿是需要自力更生、男儿当自强的,不要这样总是依靠父王和额娘,有了父王和额娘,才有萧生,但是,父王和额娘给了萧生的生命,但是,剩下的路都要孩儿自己走,不能老是依靠父王和额娘,父王,你说是吗?”萧生说。 大郎听了,很有道理,瞧这个小子还真长大了啊!再也不是那个懵懂少年,现在是青年,嘴角的轮廓很清晰,额头很饱满,鼻子也周正,脸色红润,完全是有为英勇的青年才俊、英雄典范,要是这么走出去,是整个民族的骄傲和希望。 大郎哈哈哈大笑,不知道怎么了,在儿子面前,他总是很开心,本来他的性格豪爽,凡事都看得开,就像打狼一样,非常得心应手,不打狼,心里不舒服,打狼,心里才得意,只有打狼,才能体现出个人的价值,才是英雄,心里才痛快。 当每消灭一匹狼,就好像看到多了一群羊,他心里那个乐啊,无法言表。对待狼是痛恨的,对待敌人也是。 这倒好,父子两个谁都说服不了谁,都是差不多的,一个歪着身子待客,一个自己动手洗漱穿衣,帝王家和平民家都差不多,没有什么神秘的,因为帝王带着使命来的,因此给人以神秘感,平民人数众多,帝王看不过来,也有好奇心,像这样双方都存在疑虑,自然,时间长了,总觉得有些问题,可是,问题到底出在什么地方?就出在缺少沟通和交流上。 大家都住得比较分散,一户人家,就管一大片草场,一眼望不到边,简直太远了,走起来,要走很久狠久,最后才到达,看清楚帝王家的,很少,只是从当地头目那里了解一些,头目真正知道帝王的不多,有时候听到的不如看到的,看到的不如听到的,这些都是相辅相成的,即便是同一件事,看的角度不同,自然有不同的观点。 萧生洗漱完毕,大郎安排了今天的事,然后要去打狼,萧生不去,大郎带了一帮人就去了,走的时候交代说:“我儿,我打了狼就回来,你今天可以好好休息一下,然后去找天一道长,看他休息好了没有,如果休息好了,你们就商量一下以后的事。” “好的,父王,放心吧,我会立马去做。”萧生说着,“父王,你要小心!” “放心吧,为父现在还打得动狼,趁着有力气,多打狼,好保护羊群的安全。”大郎说,然后离开了。 萧生见他大郎跨上战马,后面跟着一帮人,向着远方跑过去,扬起了漫天的灰尘,萧生的眼角渐渐湿润,心想,这是什么季节?怎么还有风沙,竟敢迷了我的眼睛! 这时候,弘法跑过来,他说:“师弟,师弟!” 皇宫里有人嗤之以鼻,还有摇头的,弘法好像意识到了什么错误,连忙纠正说:“萧生道长。” 他这一嗓子,喊得萧生很不自在,这是怎么了?平时听惯了弘法的声音,总是喊“师弟,师弟”的,现在倒喊起来道长,仿佛把他喊老了。 弘法还算见风使舵,看到了萧生,萧生也不怪他,就释然了,没有什么压力。 萧生问:“怎么了?有事吗?” “哎呀,道长,不好了,师父非要这个时候走。”弘法说。 “怎么了?是不是你把师父惹气了?”萧生问。 “没有,早晨我不想起床,师父就骂了我,我想,反正也骂了,干嘛还要起床,于是就继续睡,师父就生气了,硬是要走,我立马起来,并向师父赔礼道歉,还是不行,没办法,我才来找你,求你帮帮忙,我还没准备好,到哪里去呢?”弘法说。 “哦,原来如此!行,我知道了,你先回去,稳住师父,我随后就到,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萧生说。 “行,我马上就去,看看他,这时候说不定正收好了东西,在套牛车呢。”弘法说。 “你去吧,快去,我马上就到。”萧生说着,赶紧穿上靴子,命人备马,然后骑马,赶到了天一住的毡房。 奇怪,毡房里是空的,他到处走了走看了看,还是没现,正在纳闷,才现从毡房后面走出来两个人,萧生定睛一看,是天一道长和弘法。 弘法说:“师父,以后我改还不行吗?” “不行,你说过多少次了?说改,一定能够改正过来,但是,到时候又不能控制自己,还是老样子,你让我怎么相信你呢?”天一道长看起来很生气,说话都粗声粗气的,这倒是很少见的。 第163章 动身 天一脾气,倒是很少见的,要知道,天一道长可是好脾气。 自从萧生拜师以来,还没见过他过脾气,特别是对自己的徒弟,就像自己的儿子的人脾气,更是少见。 这时候,萧生上前,向天一行了礼,说:“师父,为何恼怒?” “为了弘法。”天一说。 “师兄?他怎么了?”萧生问。 “他昨晚在宴席上就有些不听话,乱吃乱喝一气,晚上吃那么多干什么?将为师平时的教导全部忘到脑后了,这还像话吗?”天一说。 “原来是这样!师父,昨天是父王为我们接风洗尘的,说了要放开了吃吃喝喝,这是父王的命令,他也没有越轨啊!”萧生说。 “就是啊,师父,徒儿不敢越轨,不敢越雷池半步,总是循规蹈矩的,哪里敢不听师父的话呢?”弘法见萧生替自己求情,他赶紧补充道,他的补充,让天一看出来自己是不是太过分了,有点过分的话,就赶紧改正,如果提前改正,也就不用担心继续错下去。 天一听了这两个徒弟的说法,又运用心思,运用心力,进入他们的内心,看出他们说的,都不是虚伪的,他所运的气一结束,就说:“这次就算了,从此以后,你不要再叫萧生为师弟,你看看你有多大,他又有多大,不太相配,别再喊这个师弟的名字,好好地称呼他为殿下吧,他这次到弯刀族部落,就要留在这里,不会再去中原国,说不定以后会见面,也不一定会见面,因此要珍惜现在的光阴,明白了吗?” 天一的吩咐再清楚不过了,弘法说:“师父,徒儿知道了,以后在吃喝方面要有节制,不能只顾吃喝,忘乎所以,不知道自己姓啥叫啥了。 中还要请师父多多批评指正,没有师父的指点,徒儿就无法进步。无法进步,就不能助师父一臂之力。” “少贫嘴,你要多做少说,才能让师父省心,师父巴不得你早点出师。为师一生只收了你们两个徒弟,再也不收新徒弟了,但是,为师希望你们收徒弟,让师父平生所学,都能够传扬下去。”天一说。 看看天一略有松动,没有要走的意思,但为了表示尊重,萧生问:“师父,你说说看,啥时候我们去边疆啊?” 天一想想,大家都已经歇息得差不多了,年轻人,就是再累,好好睡一觉,第二天,照样是生龙活虎的,精力充沛。自己也不需要动气,刚才实在是想到昨天弘法太贪婪,不知足,暴饮暴食、暴殄天物,实在是一点都不尊崇道家的规矩,实在没有办法,攒够了,一起爆。 当然,这件事也让天一露出了不好的一面,他很想得到大家的肯定,可是做出来得不到人们的肯定,像这种情况下,还是凭着血气在行事为人,这就不对了,略有欠缺。 这是天一道长跟神仙的有差别的地方,如果改掉这个,说不定就成了神仙,这一步如果改正,就是神仙,没有改正,就还是凡人。 天一说:“好吧,为师想尽快动身,但是,今天动了肝火,使得修行退了步,为了将后退的部分给补起来,我还是需要修炼一天,等后天再走吧,这样,大家可以好好休息休息,等到了后天,再一起出。现在是非常时期,要是在平时,为师需要修炼三到七日,才会动身,因为西夏不会等为师来修炼,越是在修炼的时候,越有很多考验和试炼。” “师父,修炼和试炼有什么区别?”弘法见他师父有所缓和,为了表示勤学好问,就赶紧问了。 “这么肯思索,是好事。为师告诉你,修炼是来自内心的,需要修正自己,锻炼自己;试炼是来自外面的,包括妖魔鬼怪,也包括各路神仙和真人,这些内外的差别,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天一说。 说完,弘法似懂非懂,不过,他不敢再问,如果再问,就把自己给绕进去了,一旦进去,就会陷入十分痛苦的思索,那一点都不好玩,赶紧要撤出来,否则就像陷入了泥潭,无法自拔,只有越陷越深,越动弹越往下陷,最后肯定会让淤泥淹没头顶的,是聪明人,就不会再往下问。 天一整理好了行装,但是,被萧生一问,就改变了主意,决定后天再走,今明两天准备,后天出。 萧生听从师父的安排,他就辞别了师父,天一和弘法和好如初,弘法继续在天一身旁服侍,萧生自去忙碌。 萧生找到赶车的车把式,他正在整理牛车,萧生说:“师傅,你辛苦了。” 那车把式一边给牛抱草料,一边说:“不辛苦,不辛苦,想不到道长是王子殿下,非常厉害啊!” “我不厉害,要说厉害,还算我师父厉害!”萧生说。 车把式给牛抱完了草料,然后拍了拍身上的渣滓、草根草叶啥的,看着萧生,萧生问:“师傅,明天休息一天,后天动身。” “动身?去哪儿?”车把式问。 “一路向西,去我们部落的边疆。”萧生说。 “哦,去边境啊?”车把式问,看起来有点不安。 “是的,去边境。”萧生肯定了这个答案。 “听说边境要打仗了啊,上一次大王不是被西夏兵包围了吗?”车把式问,“到那里不是很危险吗?你又是王子殿下,万一有个闪失,那怎么得了?” “先别管我,先问问你,你敢不敢去?”萧生问。 “怎么不敢?人生自古谁无死?我是中原国人,一路经历了几次死亡,都是有惊无险,顺利脱险,我怕什么呢?死过了几次,再死一次又如何?我不怕,我可以带你们去。”车把式说。 “难得你这么好的思想,真是了不起!你明天休息休息吧,我们后天动身。”萧生吩咐道。 “是的,殿下,放心吧,我劳动惯了,如果突然停下来,我会受不了的。明天也不休息,明天我要继续劳动。管他做什么呢,只要做,不停下,就觉得舒服。”车把式说。 “你真是辛苦!那好吧。你先忙着,我走了。”萧生说。 “好的,殿下,尽管放心好了,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我这一辈子,我啥都不会干,就会赶车了。只要把牛车赶好,过好这一辈子,就行了,也不图升官财,也不图大富大贵。”赶车的车把式说,看得很开。 第164章 读书 萧生一边往回走,一边在想,难怪中原国人杰地灵呢?就连赶车的车把式都这么豁达,看透了人生,看破了红尘,真是太了不起了。看来,吃肉的民族和吃素的民族,还是有区别的。 萧生走到后院,看见加勒,他正在带着天使子找鸟蛋呢。 加勒看见萧生,连忙跑过来,问:“殿下,这么清闲!” “是啊,昨晚和父王同榻而眠,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什么时候起床的,竟然忘了练功,真是的!”萧生说。 “你们父子长期不见面,见面后有说不完的话,肯定要说个痛快,可惜,你辜负了你父王的一片心,大王年事已高,正憋了很多话,想当面跟你说,可惜你太疲倦,睡得很沉,没办法听到大王的谆谆教导。”加勒说。 “你先别说我,我来问你,你回家了吗?”萧生问,他就是不服气这一点。 “我当然回家了,这个我做得比较到位,我每次从外面回来,都要抽空去看看我的阿爸阿妈。这次回来,时间更多,你还在路上,我就跟大王请了假,大王很支持,希望我在家多陪伴阿爸阿妈,可是,我掐算着你就要到了,在家只呆了三天,就回到了王宫。在王宫一边练武一边等你。”加勒说。 “你还真够意思,不错不错,你大概很想知道,是什么导致我们在后面迟迟不到的吧?”萧生问。 “你说什么?这还用问吗?昨天不是说了?其实,一是牛车慢,二是殿下你边走边捉妖,耽误时间是很正常的。”加勒说。 “你说的没错,的确是这样,说起来我出师了,可是我心里没有一点底,不知道会不会带徒弟或者带学生,像我现在的功夫,恐怕还不行,仍然需要锻炼,经过勤学苦练,也许会让自己的水平的得到提升。”萧生说。 “你不要太谦虚,其实,现在世上有很多人都不如你,可是,牛皮比谁都会吹,一般来说,很多人都不注意自己的言语,要知道,人的语言是带着能力的。就像儿子说了话,当父亲的就会记在心里,当儿子忘了的时候,父亲还记得,当儿子听话的时候,父亲就会满足儿子的需要。”加勒说。 “不错,你的这个比喻比较合适,说老实话,这是真的,要知道,我肯定知道语言带着能力,只是还没有习惯吹牛,要是习惯了吹牛,就是不吹牛,也会浑身不自在。“萧生说,”你清楚,我是多么希望人人都不吹牛,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多说一句,就不是事实,就是撒谎,就是那恶魔的作为,在将来就要受审判。” “你说的太吓人了,我们还是说一些比较平缓的话,免得因为语言带着能力,让人变得忧心忡忡的,这不是一个办法,告诉你吧,我最喜欢的事,就是不说话,沉默是金,是很有道理的,可是,很多人都误解,认为沉默是懦弱的表现,殿下,你看看,我是不是一个懦弱的人?”加勒问。 萧生还没回答,就看见有人跑过来,说:“好消息,好消息!” 加勒拦住那报喜的人的去路,那人本来想跑开,可是无处可逃,只好站在那里,接受询问。 加勒问:“怎么是慌脚猫一样的人?你这是干啥去啊?” “报喜啊!”那人眼睛一瞪,脖子一歪,看着加勒,想打又没有加勒有力气,想要挣脱加勒的手,也是动弹不得。 他没有办法,喘着粗气说:“好哥哥,快让一条路好吗?我要去报喜!”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你这是想要干什么?报喜,不在王子殿下面前报喜,还到哪里去?”加勒问。 “哦,殿下在这里,我多有冒犯,向王子赔礼道歉了!”那人倒挺乖,赶紧对萧生赔不是了。 “算了,不追究你的责任,以后跑路看着点,不要只顾着高兴,望天不看地的,到时候摔跤了都不知道。”萧生说,“哦,我差点忘了,你这是急匆匆地向谁报喜呢?” “是王后,大王出师大捷,很快就打死了一只壮年的狼,非常爽,那狼竟然向大王跑来,大王手到擒来,将狼一刀毙命,直接扎中狼的脖子,鲜血喷射了大王一脸,大王一边擦着血,一边哈哈大笑,连说是好兆头好兆头,这次殿下到边关,肯定很顺利,因为在出里,遇到了狼,杀了狼,就有狼血,狼虽然本性不好,可它的血是鲜红的,算是红红火火的预兆。”来人滔滔不绝地说。 “看来,大王派你回来报喜,是没错的,真是太好了,把事情说清楚了,十分难得。你下去吧,快去给母后报喜。哦,等等,请告诉我,父王现在在哪里?”萧生说。 来人很听话,他说:“小的这就去给王后报喜。大王已经在回来的路上了。” “好,你下去吧。”萧生吩咐道。 萧生见他骑着马跑了,想想好笑,真是奇怪,他骑着马呢,怎么会听加勒的话,甚至连马都听加勒的,说停就停,好像有一股巨大的力量在拉扯着马匹。 要是那人从马上摔下来,不是自身出了问题,就是马出了问题,马出了问题,就要对马进行修理,让马变成一匹健康的马,等到再有人来骑马的时候,不至于还有人从马背上掉下来。如果马无法修理,无法康复,那么,就是一匹病马,看起来还是一匹马,可是事实上,已经没有马的功能,上去一个人,掉下来一个;上去两个人,就会掉下一双人。 这不是人的问题,就是马的问题,哪里出问题,就解决到哪里;当然,人和马都健健康康,就不会出什么岔子,事情会解决得理理顺顺的,大家都喜欢看到这个结果。 来人跑开后,萧生对加勒说:“你看,人们都喜欢报喜,不喜欢报忧,但是,内心充满希望和喜乐的人,就像一杯子甜水,无论怎样晃荡,飞溅出来的水滴,没有一滴是苦的。” “殿下,你读的书多,说得很有道理,加勒怎么就说不出那些话呢?看来,书到用时方恨少,殿下要多帮帮我啊!”加勒说。 “尽信书不如无书,说老实话,读书不要读死了,不要死读书,要将书中的知识学以致用,这才是写书的人的本意。”萧生说,他对加勒说读书,看来,加勒年轻,有时间和精力去学习新东西,希望加勒能听进去。 第165章 磨刀 这里萧生在给加勒讲道理,他所讲的加勒似懂非懂。 加勒说:“殿下,你就别说了,说了我也不懂。要是遇到强盗,你跟他讲道理,费不费劲儿?我不是强盗,都听得不耐烦。强盗要的是钱,没钱,他就要命。还将道理,强盗不耐烦听,干脆来真的,打一顿,谁赢了谁是哥哥,比讲道理要强得多。” “道家以讲道理为自己的特色,要叫人讲和平,也就是平和,运气,放宽心态,调整情绪,要的就是这个。不要害怕,三尺高头有神灵,讲道理讲不通,就会拳脚相向,或者是刀光剑影。”萧生说。 “殿下,你说得对,和强盗没有什么道理好讲的,要知道,有些人就是这样,敬佩君子,是因为君子讲道理,敬佩小人,只能亏欠自己的敬佩,宁愿和聪明人打一架,打完之后,会消灭了冤仇,因为聪明人讲道理,知道为什么打架,消除了误会,心里不再记仇,早晚还是喜乐的;不要和小人吵架,和小人吵架,就等于降低了自己的身份,那些小人,越吵越苦恼,还不如不吵,落个心安理得。”加勒说。 正说着,后面有一群人出现了,骑着大马,穿着短衣,背着弓,右边腰间的箭囊里放着羽箭,左边腰间挎着弯刀,几乎个个都是这般装束。左手拿弓,右手取箭,然后再将羽箭搭在弦上,再将羽箭射出去,当然,在遇到狼或者敌人的时候,在远距离作战的时候,会射箭出去;在近距离作战的时候,就用弯刀。弯刀是整个部族的生命和灵魂,连睡觉都带着弯刀。 弯刀的韧性好,已经是弯曲的,抗击打,抗力量,还有锋利无比,轻者伤,重者死,全凭手和臂膀的力量,用力,就会让狼或者敌人死;不用力,对手就会伤,丧失反抗能力。 看着这群队伍凯旋归来,萧生一眼望去,不是别人,正是父王,后面的马背上横放着一匹狼,嘴巴张着,呲牙咧嘴的,嘴角淌着血,四脚垂下,趴在马背上,随着马走路,一晃一晃的。 “哈哈哈哈,我儿,你来接本王了?”大王在马上看到了萧生,对着他喊道。 “父王,孩儿在安排未来的行程。”萧生说。 “什么?你们安排好了吗?”大郎问。 “父王,刚才孩儿问了师父,他说他后天出。”萧生说。 “后天出?好,好,那本王回来得还算及时。走,回宫里再说。”大郎说。 萧生跟着大郎一起回宫,他见加勒有些不愿意,扭头就问他:“加勒,你不想回宫吗?” “殿下,我就不去了,我现在要带天使子去吃饭。”加勒说。 “行,你去吧。”萧生说。 加勒点了点头,向大王行了礼,然后迅跑开,他带着天使子去找鸟窝了,这里的萧生跟着大王回宫议事不提。 再说加勒在附近竟然找不到一个鸟窝,就想到了山上。这里竟然没有树,没有树,鸟就没办法做窝,没办法做窝,也就没办法找到鸟蛋。 想来想去,他觉得还是要山上,可是,山离这里很远,要想去,必须要有鲲鹏或者大鸟来带动,否则就靠马匹,无论如何也不行。再说,马爬山能力也稍微差劲儿,不像那个云豹,能在山上窜来窜去的,就像在平地。也不像山林中的老虎,在山上奔跑,就像在平地上玩耍,身手矫捷,动作十分迅,就像一阵风。 他对天使子说:“怎么办,兄弟?” “那还怎么说?飞呗。”天使子说。 “等一等,看看周围的动静再说,不要被人看到了,都过来围观。那就不好了。汉人区有人说,树大招风,就是这个道理,不要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否则就麻烦了。”加勒说。 “好,听你的,大哥,你见多识广,应该是这样的。”天使子说。 说完,加勒跑到一个低洼的地方,看看周围没有人,就对手上的指环说:“来吧,兄弟,快,抓紧时间,说不定他们殿下马上要召见我。” “好嘞!”天使子说着,迅从加勒的手上褪下来,就地一变,成为一只大鹏,加勒跳了上去,加勒一离开地面,就会变得非常轻巧,当然,因为断绝了大地的联系,地气无法上达他的身体里,也就减轻了重量,也没有了力气。 等加勒一坐好,天使子变成的大鹏的脚爪使劲儿一推地面,大翅膀扑棱棱一展开,上下扇动,地面上的灰尘腾飞起来,加勒说:“快飞,灰尘来了,呛人!” 天使子没说话,“腾”一下飞起来,然后朝着远处隐隐约约的高山飞去。 天使子一上到空中,其它鸟纷纷避让,但是后面跟着一只鸟,黑色的羽毛,像一只大乌鸦,加勒回头一看,是一只黑色的老鹰,它紧紧跟着大鹏,没有回头的意思,加勒心想,这是一只什么鸟?竟然不怕死,一般的鸟见了大鹏,立马躲开,不敢打交道,这样一只傻鸟,还往大鹏的利爪上碰、向大鹏的尖嘴上闯吗? 不是傻鸟是什么?加勒向那只老鹰挥手,意思让它快逃生,大鹏只是吃鸟蛋,不伤害活鸟,如果鸟蛋已经孵出了小鸟,或者即将孵出小鸟,天使子是不吃的,吃了等于屠杀生命。 对于那些新鲜的鸟蛋,天使子十分青睐,这种食物的单一性,也让加勒增加不少麻烦,无论走到哪里,都要留意一下树,或者房檐,因此,总是往上看,怪不得格桑总是说加勒,以前还行,平易近人,还懂得谦卑自抑,现在变了,变得比较高傲,有些不可理喻。 这里面的因由,只有加勒知道,加勒还准备找个机会向格桑解释解释,话是开心符,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原来误会这么多,误解这么深! 那老鹰还在后面紧紧咬着,加勒赶不走它。对天使子说:“这只傻鸟,为什么老是跟着我们?” 天使子说:“别说话,到时候给它一点颜色瞧瞧!我现在饿得不行,不要理它,等吃饱喝足,再跟它算账。” 于是,继续往前飞,眼看前方就出现了一座大山,在悬崖峭壁上,有一个鸟窝,看得出来,那是老鹰的巢。 悬崖峭壁下面是大峡谷,完全悬空,老鹰将鸟巢建在这里,简直是一只聪明鸟,不过,很久以前,老鹰都是选择在悬崖峭壁上建立家园的,只有这个高不可及的地方,才没有天敌来偷蛋,没想到,这只大鹏是十分难对付的鸟。 第166章 鹰蛋 老鹰在对面的悬崖上停下,对面山壁上,有一块石头凸出来,刚好可以立足,那老鹰停在凸石上,看着这边的动静。 大鹏在附近飞着,就是找不到落脚的地方,天使子说:“这可怎么办?没地方落脚。” 加勒说:“这样吧,你飞到巢穴边上,我去拿鸟蛋,你一心不能二用,我们就这样分工吧,负责飞的是你,不能听,而且要听我指挥,我说上,你就往上飞,我说下,你就降低一点,我说左,你就左,我说右,你就往右飞,就这样,可以勉强拿到鸟蛋,要记住,不听话,或者拿不到鸟蛋,或者拿到了鸟蛋,可能在中途遗失,终成遗憾,因此,一定要小心。” “放心吧,瞧我的,你在上面可要看好啊!”大鹏说着,就听从了加勒的命令,忽左忽右,忽上忽下地,让加勒是手可以够得着那鸟蛋。 加勒已经看见了鹰巢,正要伸手去够,没想到,那只老鹰疾飞而来,眼看就要啄加勒,大鹏眼睛很厉害,早在眼睛的余光里看到了老鹰来偷袭,它立马往上飞,加勒没来得及问,赶紧抓住了老鹰颈上的羽毛,紧紧抓住,免得掉入大峡谷,那可不是玩的,一旦下去,想要活着,比登天还难。 大鹏飞上高空后,见那老鹰没有追来,而是守在了鹰巢边上,老鹰的个子比大鹏要小得多,它能在上面立足,然后护着小鹰,目光炯炯,歪着脖子,这瞧瞧,那看看,就是死守着鹰巢,一刻也不离开。 看这种情形,老鹰是要和鹰巢共存亡的,大鹏看到这个,说:“大哥,怎么办?这只老鹰为了鹰蛋,要和我们决战,不会退让一步的,你看怎么办?” “这个很好办,我们下去,等它离开了再回来。”加勒说。 “这个方法好,只是我现在非常饿,怎么办?”大鹏说。 “不用着急,一会儿就好,那老鹰刚才没有带东西回来,估计还要出去抓兔子,耐心等候,一定有奇迹出现。”加勒说。 “行,大哥,我相信你。”大鹏说。 他们就绕过了山梁朝上飞。绕过山梁的意思是不让老鹰现他们,往上飞的意思是在避免让老鹰看到,其实很简单,老鹰一般是看地面的,习惯看下面的情形,对上面不太关注,利用老鹰的这个特点,大鹏展翅高飞,让老鹰不容易现大鹏,这样,大鹏就可以按照计划来做了。 大鹏说:“大哥,你看它一般往下看,不往上看,不如咱们就停在它的上方的山上,一方面可以监视它飞走,一方面可以俯冲下去,拿到鸟蛋的机会会更大,你看怎么样?” “好,灵活多变,是因情况生改变而改变,你说得对,就这么办!”加勒说。 然后,大鹏就停在老鹰正上方的山梁上,往前走一走,就是悬崖,再盯着鹰巢看,就会现,老鹰并没有注意上方,它一直警惕地看着前方和下方,没有料到在自己的头顶上,竟然还有一支劲旅存在,准备随时动进攻。 加勒看看那老鹰,仍是歪着脖子朝下方看,眼睛珠子转来转去的,对正前方的情况也在掌控当中,它要誓死保卫自己的蛋。做到蛋在它就在,蛋不在,它也就完结了。 果然,老鹰正如加勒猜测的那样,它没有吃东西,可能在抓捕小兔子的时候,见到了大鹏,想想不对,就跟来了。只因这只大鹏和一般的鸟,一般的猛禽不一样,太猛了,太大了,大得可以乘坐一个大小伙子,真是匪夷所思。 大鹏引起了老鹰的注意,可不是好事,于是它就跟来了,后来又逃跑了,老鹰不禁高兴起来,真是中看不中用的东西,来了就来了,还逃跑,真是的!它跑了,就好了,也可以放心去找小兔子玩了。 很快,那老鹰就俯冲下山崖,借着山谷中的风,将老鹰的伸展开来的翅膀吹起来,老鹰扶摇而上,然后滑行,然后飞出峡谷,去找小兔子,野兔的腿长,有力,不如家兔,可惜家兔有笼子,鸡也能吃,在没有兔子的情况下,鸡鸭鱼都可以充饥,无论如何,只要出去,就能找到吃的。 老鹰飞走,头顶上的加勒看得清清楚楚,他对大鹏打了个手势,大鹏会意,赶紧起飞,做自由落体运动,很快,就到了鹰巢前,加勒伸手去够,一够一个,一够一个,只有俩个,加勒问:“怎么只有两个蛋?” 大鹏说:“对,就俩,拿到了没?” “不叫拿,叫偷,偷到了,快,闪人,免得老鹰回来找你拼命。”加勒说。 “大哥,不是偷,是拿好吧?老鹰回来也不怕,你看它那块头,怎么能和我打?最多只是在远处看着罢了,没有一点问题。话说回来,现在不是空战的时候,吃饱肚子先,否则真的飞不动了。”大鹏说。 “行了,快走吧!晚了就完了,那老鹰看来不是一只,有可能会呼朋唤友,弄来一些老鹰,来和你拼命,你怎么能招架得住呢?”加勒说。 大鹏也饿得慌,它见加勒在催,也没好意思不飞,在大峡谷里享用美食,恐怕被老鹰看到,那不是什么好鸟,本来喜欢偷鸡摸鸭的,还紧盯着别人,目的就是防止自己的儿女被偷走。 大鹏载着加勒往回飞,没想到在半路上遇到了老鹰往回飞,老鹰的爪上挂着一条鱼,这只老鹰也算倒霉,不知道最近是怎么了,村民家的鸡鸭都不见了,兔子倒有,可惜吃不到,关在笼子里,近不了身,就是挨近了,还有笼子,弄不好,逮到了兔子,却关住了自己。弄得吃不到鸡,倒惹一身骚。 老鹰现了他俩,一愣,不过,没有证据,不好说什么,于是默默地飞走,等回到鹰巢一看,窝里只有羽毛,蛋不翼而飞,很明显,这蛋不是被狐狸偷走的,一定是那只大鹏,他们在鹰巢前已经徘徊良久,不是他俩,难道是悬崖飞来的狐狸不成? 老鹰转过来,就朝着大鹏逃跑的方向飞,结果越飞越远。飞了半天也没看到大鹏的影子,它不知道,大鹏早已载着加勒到了营地,然后在郊区,大鹏将加勒口袋里的鸟蛋吃了个干净,天使子吃饱喝足,这两枚鹰蛋,是天使子最爱吃的东西,真是一生何求,但愿得到鹰蛋足矣! 第167章 精变 老鹰没有找到大鹏,此时,大鹏已经吃了鹰蛋,即便老鹰飞来,也已经被大鹏吞入腹中,想要回来,比登天还难,何况老鹰的眼睛再好,也找不到大鹏到哪儿去了。 大鹏吃完了鸟蛋,这两个小小的蛋,就是将来的蓝天上的雄鹰啊,没想到还没出世,就为天使子服务了,做出了牺牲,成就了天使子,让天使子可以在天上自由地翱翔。 老鹰什么也没找到,哪怕运用它的鹰眼,它的接近于千里眼的鹰眼,也没找到大鹏的半根羽毛。就是加勒,也变了形象,本来在大鹏背上的时候,身轻如燕,小巧玲珑的,但是,一到地面上,就变得十分沉重,因为他和大地连接在一起,地气都是和他串通的,地气就像闪电一样,通过脚板心,可以在瞬间到达全身,全身的每个血管和神经,都被地气连通,这样,大地给他的力气,可以撼动山岳,另外,因为力气大,内心强劲有力,外在的表现自然是很不一般,看起来特别精神,就像换了一个人。 他变形了,像是精变,妖精变化多端,肉眼凡胎如何得以看见? 那老鹰的眼睛再好,视力再强,也是枉然,没有办法,它就只好像**回娘家——无功(公)而返。 吃了鹰蛋之后,加勒倒觉得饿了,天使子问:“大哥,我们走吧,前面就是营地,一排排的毡房,还有皇宫,那里有我们的殿下,走吧,去看看,看后天出,今明两天准备得怎么样了。” “行,没问题,只是觉得有点饿。”加勒说。 “看你说的,你是不是看到我吃了鹰蛋,你有些嘴馋了?”天使子问。 “不是,我真饿了。”加勒说。 “你肯定是嘴馋了,那好吧,我给你吃,只是你不要嫌我脏。”天使子看样子要吐出鹰蛋来给加勒吃。 加勒赶紧说:“不要这样啊!我不吃鹰蛋的,谁嫌弃你脏了?不要乱说,这样吧,我们快点回去,说不定还赶得上殿下的午宴,万一赶不上,我们还可以到我父母家蹭饭吃。” “到大哥的父母家,那倒是好事,不用担心怎么去,只要我想飞,哪里都可以去,对吗?”天使子有些骄傲,话语中带着自豪的口气。 “是啊,只是不要骄傲啊,走吧,先去看看,再做打算。”加勒说着,就开始跑。天使子一见,赶紧变成了指环,迅跑到加勒的手指上,和加勒一起,先到了皇宫。 守门人一看这人,十分熟悉,不敢阻挡,他就直奔殿下的宫殿,萧生正在安排膳食,眼角一瞥,看见了加勒,快步走过来,问:“你跑哪里去了?” “殿下,我不是在走之前告诉你了吗?我带着天使子去找鸟蛋了,谁知道这里竟没有树,没有树,鸟就不在我们这里做窝,没有窝,也就没有蛋,没有蛋,只有带着他到处找鸟蛋去了,实在没办法,弟兄需要吃饱,然后才能打仗。”加勒说,好像带着很大的委屈。 “哦,那对不起,不要紧,以后再专门谢罪赔不是。现在,快,帮帮忙,宴席马上开始。”萧生说。 加勒当然愿意,他说:“去哪儿帮忙?” “你去厨房里看看,看看御厨准备好了膳食没有,特别是那只狼,看准备好了没,准备烤着吃的,所以,要把狼弄干净一些。”萧生吩咐。 加勒巴不得去御厨房,看看膳食的准备情况,然后再做打算,瞅个机会,弄点吃的,谁也不知道,当然,厨师们知道就行,主管知道也行。他跑到厨房,问到了扑鼻而来的香味,真的让人垂涎三尺啊。 厨师们一看,是王子手下的红人,也救过大郎的命的人,就是加勒,他们格外尊敬,连忙问:“加勒将军,你来这里干什么?这个地方不是练功夫的地方。” “实不相瞒,我来是弄点吃的,将军也是人,也有肚子饿的时候,快点,你们这里有什么吃的吗?先弄点垫一垫,不要等到开席的时候,就没力气去宴客厅了,想吃都吃不了。”加勒说着,然后眼睛盯着厨房看,的确看到不少的东西,相当丰富,看来,大郎是想为他们师徒几人送行,没有什么。 加勒问:“什么可以吃?什么不能吃?” “都可以吃,对加勒将军来说,这是招待客人的,当然,加勒将军是大王和殿下手下的红人,这些东西,将军想吃,就不用客气,想必大王和殿下都没意见。”厨师说。 加勒看中了一条鹿腿,就撕了下来,放在嘴巴里一横,然后一拉扯,一大块肉被撕了下来,还带着肉丝,没有蘸酱,香气扑鼻,加勒高兴极了,这真好!要是早点弄这些御厨房,那多好啊!别说,这些都是跟中原国学的,以前就是在毡房里,一边吃肉,一边喝奶茶,然后欣赏着歌舞,或者摔跤表演,或者赛马,总之有很多活动。 加勒大嚼起鹿肉来,然后喝了一口水,问:“什么时候开席?” “马上!”厨师头也不抬地回答,他一边在说话,一边手脚都不闲着。 加勒吃了鹿腿肉、喝了水,然后问:“我走了,谢谢你们的鹿肉,我要走了,你们多保重。” “将军再见,你对王子殿下说我们马上就上菜。”厨师说着,还是忙碌着。 加勒到了宴客厅,见到加勒说:“殿下,厨房已经准备停当,随时听候命令上菜,加勒也斗胆吃了一块鹿肉,只因刚才太累,太疲劳。” “东西是拜上苍所赐的,美食做出来,就是供给大家吃的,况且刚才你忍者饥饿去帮你的兄弟找鸟蛋,这是多么大的自我牺牲精神啊!值得称赞!我们兄弟不分彼此,特别是现在,兄弟需要拧成一股绳,好好地面对敌人或者妖魔的进攻,让他们最后失败,我们都要积极面对,吃啥喝啥,什么时候吃或者喝都不要紧,要紧的是不要惧怕,不要惊恐,总有解决问题的办法的。希望你记得这些事,以后无论吃喝什么,都不要斤斤计较,不要向我或者父王请示,只要好好地行事为人,将来肯定得那美好的赏赐。”萧生说。 自从萧生学道以来,有很多事情,都要好好地调整一下,包括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都有一定的差异。萧生学道,已经入门,并且在升级,他要将平生所学,用来教会别人,这种使命,一直伴随着萧生,没有离开,等待完成。 第168章 鹿肉 加勒在厨房先吃了鹿肉,心情格外好一些,看来吃饱喝足了,人就会少脾气。 在这时候,有人来传话说,大王有请。 加勒一听,觉得有事,就跟着来人到了大王的起居的房间,大王一见加勒,就竖起大拇指说:“加勒,你……!” 加勒见大王这样问,心想,糟糕,是不是偷吃鹿肉的事传到大王耳朵里了?他心里这么想着,脸都红了,于是低着头,等大王来一顿猛批,可是,大王没有批评,从刚才竖起的大拇指来看,已经说明了他在向加勒表示赞赏的意思。 加勒的心里忐忑不安,大王找我到底要干什么? “加勒,你真了不起,敢一人独闯西夏兵的包围圈,本王甚感欣慰,你真是我们部族的大英雄啊!”大王说,然后又是一阵哈哈大笑。 加勒一听,才明白过来,原来是大王请他来就是要表扬他一番啊! 他连忙摆手说:“不要客气,大王,这是将军该干的活儿,保家卫国,救驾是每一个弯刀族人的义务,谁见了那种情况,谁都会出手相助的,到了那个时候,谁还会考虑到那么多?先救人再说以后的事。 ” “可是,是你接到了军情后,才跑来救驾的,这还是要归功于你,不要推脱,本王肯定要重重地赏赐你,没有你的救驾,本王早已被西夏贼人砍死;那些西夏兵,就像年轻的狼,还没有碰壁,到处嚎叫,要是尝了老猎人的手段后,就会立马老实起来。”大王说。 加勒很佩服大王,自从被选进宫,做了萧生的贴身侍卫后,大王对加勒的父母很是照顾,先是给了一千头牛,一万只羊,还有两千匹马,在当地,算是一个轰动的消息,让周围的十里八乡的,都羡慕不已,都说加勒是个好孩子,一旦有本事,就不得了,得到大王的器重,给了这么多东西。 在部落里,最值钱的要算是活物,在广袤无垠的大草原,有钱也没地方花,但是,用羊来换粮食,是完全可以的,也就是说,羊是货币,可以用来买东西、卖东西,用羊来做流通物,要好得多,不存在伪造钱币,羊就是羊,就是硬通货,想必不会有人说三道四,即便有人说闲话,了不起不用参与其中就行,不拿羊来交换物资,而是拿金银来交换,表现形式不同,实际上内容是一样的,都是一种流通的货币而已。 加勒跟小王子一起长大,大王对加勒的父母照顾得好,他的父母总是说大王好,加勒心里很清楚,对大王要忠心,无论在什么地方,在什么时候,永远都不背叛。 他的决心一下,大王当然不傻,都看得很清楚。大王看不清楚,罗格长老也很清楚,就是这么一个人,其实,就是要他好好地照顾萧生,大郎可以为殿下付出所有。罗格很清楚,谁跟着萧生,谁就有福气,这不是吗?加勒和格桑的父母家都从大王那里得到不少的好处,因此,他俩的父母都苦口婆心地交代,让他俩好好干,好好服侍萧生,不要弄到最后遭到人们的唾弃,最终可能会无地自容。 这是旧事了,在加勒的成长过程中,对父母的依恋最重了,当然,对大王的作法,他们都还饱含着感谢,另外,也会死心塌地为大王服务,替大王服务最好的表现就是,好好照顾萧生,让萧生过日子过得更快乐,同时,也让萧生可以在艰难辛苦中成长,多多了解一下社情民意,懂得一些治国方略,让小家伙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之材。 萧生果然不负众望,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间洞悉人情往来,其实,知识是后天学习的,但是人情世故,还是需要好好琢磨的。 这是以往的事情了,来不及详细记述,再看看大王,他还是笑眯眯地看着加勒,最后说:“今天找你来,本王只说一句话,就是,要好好地照顾萧生,他这次到边境巡防,无论如何,你都要保证他安全进出那个边境,萧生是整个弯刀族的希望,是将弯刀族部落扬开去、继往开来的王位继承人。” “大王,这个我知道。”加勒说。 “知道就好,那就劳你费心费力了。”大王说。 “其实也没什么,殿下现在会法术,本身也有武功,加勒空有一身力气,没有技巧,也不会说话,笨嘴拙舌的,怎么能行?我和王子殿下从小到大,对我不薄,大王对我的父母也不薄,其实,论到感谢,我还是要感谢你们。这次去边境,其实,是在我们自己的土地上行走,要是西夏兵胆敢犯境,我们一定要他们有来无回。”加勒说。 “噢,哈哈哈,你还真行啊!是的,本王相信你有这个能力,好好干吧,本王不会亏待你的。”大王说,他对加勒充满了信心。 加勒也十分感激大王对自己的信任,要知道,人和人之间最重要的是相互信任,如果不信任,恐怕就很难共事。 特别是大王,没有汉人区以前皇帝的虚伪,大王说一不二,说到做到,为人直爽,说难听点,就是缺心眼,可是,大王善于倾听和请教,不懂的,不装懂,一定要让自己成为一代明君,并且,他已经做到了。 正在这时候,萧生走进来,问:“父王,宴席准备好了,可以开席了吗?” “可以,可以,哦,对了,加勒,我想问一下你最喜欢吃什么?本王好为你安排。”大王问。 加勒听见大王的问话,脸“刷”一下就红了,他以为大王知道了他到厨房偷鹿肉吃了,这时候故意在问。 “哦,大王,加勒什么都能吃,就是苦不能吃。”加勒说。 大王以为他说了实话而脸红,世上的人有几个喜欢吃苦呢?大多数都是趋利避害,喜欢甜头不喜欢苦头的。 “说具体点,本王不怪!”大王说。 “鹿肉。”加勒怯怯地说。 “这个简单。本王每次打猎,打到了鹿肉,给你留一条腿吧。”大王说。 “多谢大王!”加勒说。 “你说喜欢吃鹿肉,本王倒喜欢吃狼肉,狼肉别有一番风味。狼是这个草原的所有动物中的王,本王是吃动物中的王的王,那么,这个草原的统治者就是本王,未来的统治者是萧生,你就是未来统治者的得力助手,部族的兴旺达和你分不开,因此,你的使命十分重大,明白了吗?”大郎说,一说到未来,他的话就滔滔不绝起来。 第169章 脚步 大王说完,萧生出去吩咐,安排开席,加勒站在房里,也想离开,但是,没有大王的命令,他又不敢擅自挪动脚步。 大王看他的样子,猜出他有些局促不安,好像在王的身边,有点问题,这时候,大王说:“没事了,你可以走了,你喜欢吃的鹿肉,本王会做安排,本王马上去赴宴,你也要去,当然,你喜欢吃鹿肉,本王也会满足你,不仅是今天满足,以后也会满足,前提是必须尽到本分,好好干,明白吗?” 加勒点点头,说:“多谢大王的关照,加勒一定要克己奉公,一心一意地尽到本分,好好地保殿下的安全,让殿下能够从侦察兵变成为真正的英雄。” “越说越远了,萧生不是当英雄的料,他要学习如何管理部族,这才是正道,当英雄,一般会有乱世,有乱世,人民就遭殃。自本王执政以来,最不喜欢战争,可是,事情往往不是按着自己的想法生和结束,总是出乎人的预料之外,因此,本王认为需要加强内心的修炼,好好学习管理国家的经验,然后争取做一个英明的君王,让更多的人感到幸福。”大王说。 萧生要出去,加勒也想出去,大王看出来了,就说:“好,你们出去吧,本王一会儿就到。” 加勒巴不得大王说这话,他说:“好吧,大王,我出去了。 ” 他说着,倒退着出去,这个是跟汉人皇帝学的,严格来说,是跟弘毅学的,弘毅在皇宫里的规矩不是他定的,是祖制,依照祖制,汉人的传统,一直延续到今。 加勒跟着萧生出来,一边走,一边说:“殿下,大王真是心细如,怎么这么关心我啊!” “关心你是好事,很清楚,这些都是他的品德,如果换个王,可能总在打仗,你也清楚吧,我们部族经常和汉人打仗的,他顺应上苍的好生之德,不打仗,爱好和平,是好事啊!不打仗,人民才能免除痛苦,不打仗,人人才有好日子过。”加勒说。 “对,大王做得对,希望殿下将来也要这样做,如果做够三代皇帝都不打仗,我们的部族就没有人敢欺负了,国家强大,其他国家自然会尊重,国家羸弱,人家就要欺负咱。你说是吧?”加勒说。 “是的,这个部族强大了,汉人不敢欺负,西夏不敢欺负,其他小国家也不敢欺负,是好事,好事。”萧生说,他对加勒的说法表示认同,另外,这些话说出来特别令人舒服,让人的心得到了安慰。 他们一边说,一边到了宴客大厅,萧生突然想起来了师父天一,怎么不见他人呢? 他扭头问加勒:“看到天一道长没?” “没。”加勒回答得很干脆利落。 “行,我去找他!弘法也没见到吗?” “也没有,这个家伙,我从来不指望他能服侍好天一道长,我真怀疑他是否真的能够无微不至地关心照顾天一道长,我估计是天一道长在照顾他,等我见了他面,我就要说他。”加勒说,气呼呼地,恨不得扇他几巴掌,在这种场合,应当先过来瞧瞧,不要等别人来请,那时候,弄得大家都不愉快。 说归说,做归做,最终还是要想办法找到天一的,如果不在毡房,会在哪里呢? 萧生想着,然后对加勒说:“你先去对管事的说,暂时别开席,让大家耐心等候,我去找道长,马上回来。” “殿下,这小事我去办吧,你觉得呢?”加勒问。 “不必要,这是我们师徒之间的事,我估计天一道长还没有从和弘法的争吵中走出来。”萧生说,很不确定,但这个理由也说得过去,是人都有软肋,不知道的,还以为天一什么都好,十分完美,知道的,也清楚了天一道长是性情中人,当然也会脾气。 加勒见萧生这么说,也不再勉强,他清楚萧生,一旦决定的事,不会轻易更改。他要去找天一道长,是好事,就让他去吧。 加勒自去宴客厅找管事的,萧生自去找天一道长。 萧生急匆匆地到了天一入住的毡房,在门外喊:“师父,师父!” 没有人应声,他就掀开帘布,进去一看,空无一人,只有铜壶还在炉子上突突突地冒着热气。 师父不见了,弘法呢?弘法也不在。 萧生突然想起了青牛,对,说不定在那里。青牛的主人,也就是车把式,应该也在被邀请参加宴席的客人名单中。萧生就跑过去找车把式。 车把式正在修理牛车,萧生没有看到人,听到车底下有动静,他才俯身看到了车把式,车把式提前打招呼说:“王子,你来了?” “嗯,来了,马上要开席了,请师傅快去赴宴吧。”萧生说。 “什么?有我吗?”车把式非常惊讶,停住了手上的活儿,呆呆地问。 “有的,快点吧,洗洗手,快去,我还要找我师父天一道长呢?”萧生说。 “哦,你去那边的坡地上找,我好像看到道长跟弘法过去了。”车把式说。 “谢谢了!”萧生致谢道,然后拔腿就跑,现在还不是大王,不必要循规蹈矩,即便是登基称王,也有个过程,不是随随便便的,可是,大王现在其实也不太注意细节,他要是太文雅,估计狼早跑了。 萧生回到这里,想要文明恐怕都难,要清楚,这里的部族,这里的高原,需要的是热情奔放,还有大动作,要的就是酷,还有魄力和风度。动作要快,还要团结,如果人不团结,狼是团结惯了的,人一定会吃亏。抱团,才能打胜仗,抱团,才能打到狼。 萧生跑到了坡地,果然看到了天一道长正在给弘法施法,看天一双目紧闭,不声不响,然后又念念有词,这些话,是天语,比较玄妙,萧生略懂一二,但是,要想深入学习,还需要时间,还要一个过程。 天一练功或者施法,外人不能干涉或者打断,免得前功尽弃,其实,萧生也会施法,但是他有些心结,无法打开,比如,对于弘法总是称呼他为师弟师弟的事,他就很郁闷,嘴上不表示愤慨,心里还是有点不爽。他年纪比弘法大,就因为拜师比较晚,弘法拜师早,谁早也早不过弘法,他还是奶娃娃的时候,就拜师了,谁的父母愿意将襁褓中的婴孩送给道长当徒弟呢? 第170章 施法 天一在给弘法施法练功,到底是什么?谁也不清楚,但是,萧生不敢打断,只是静静地看着,可是,马上父王就要赴宴了,看不到天一道长,他肯定会着急的。 天一有了感应,他说:“萧生,你来了!稍等一会,我马上就好。” 萧生知道,他也有这样的技能,要知道,在某些时候,他也经常练习观察周围的环境。 虽然还有些稚嫩,不过,有几次弘法去找他,人还没到,他就有了感应,察觉到很多东西,的确有些小小的本事。 萧生的方法是天一教的,天一教会了萧生,自己当然懂得怎样来融入周围的环境,比如,一草一木,一砖一石,都是可以用来感应的。他练功的时候,这些外在的东西都融入到自己的身体里,每一次呼吸,每一次心跳,都和周围的这些既存的东西相连接,久而久之,就练就了在没有看到人却能感到磁场的强弱变化的情况的本事。 “师父,宴席已经准备好了,我来找您来了。”萧生说。 他的徒弟爽朗地笑了,说:“真不错,真不错。” 天一收了功,问弘法:“什么真不错!三天小宴,五天大宴,很爽是吧?” “是啊!”弘法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天一摆摆脑袋,说:“怎么你是个吃货啊!刚才还说得好好的,怎么突然就变了?” 加勒赶紧说:“师父,肯定是说话说急了,没有经过思考,我要有闲心,也会说话慢慢地来,可是,现在都饿了,需要吃饭。人在饥饿的时候,都相当敏感,说话做事都十分迅,说话当然不经过大脑考虑。” “你总是从正面看问题,很不错,是正能量,加油,不要像我,是负能量,我有时候看人,从负面看得多一些。”天一竟然做起检讨来,这是道长该做的吗?萧生想着,不过,马上一个念头闪过,就是要赴宴,于是他又提醒了天一道长,目的很明确,就是不想让众人等了太久的时间。 天一不喜欢热闹场合,他说:“为师就不去了,让那些人不要等我,开席吧!” 天一说完,想要继续练功,可是,被练的对象弘法不干了,他有些哭哭啼啼的样子,已经在抽噎了,他说:“师父,人生短暂,不吃不喝怎么能过?我还是希望参加这次宴席,说不定是大王在为我们饯行也说不定。 ” “师父,吃饭是我们弯刀族表示欢迎的方式,如果能坐在一起吃饭,证明是看得起,热情好客,吃啥喝啥倒不重要;如果不请吃饭,就是再热情,再妖艳,也丝毫起不了作用。还是在内心里在排斥。”萧生说。 萧生说的不无道理,就是在中原国,也是这个礼仪,人走到哪里都要吃饭,吃饭是一种消遣,也是一种拉近人与人之间距离的最好方式,通过吃饭,可以消灭了冤仇,可以加深感情,让人和人之间的距离变得很近,更亲密,以后做事干啥的,都很舒服。 天一说:“既然这样说,我们走吧。免得让他们久等。” 说完,天一起身,弘法更是精神矍铄,非常轻松,他笑着说:“真是太好了,师父很体贴徒弟,刚才怕徒弟惹祸,让徒弟练习运气,在人多的场合,要学会融入到人群,不要弄得很另类,如果很奇怪,就容易引起别人的重视,久而久之,人家就会盯上,为人处世,还是要平实些为好。” “怎么了?你简直是无法无天,或者是逆天的!你要想一想,为师是修道之人,不是滚滚红尘中的,要避开热闹,回归清静。以前庄子讲清静无为,现在,我还要讲无为,可是,在没有修炼到那种程度的时候,还是要努力,争取达到那种程度,但不可勉强,修为不是一朝一夕的,而是需要努力。排除杂念,一心一意,最后成功。”天一说,“好了,别只管说话了,我们要动身前往赴宴。萧生,你在前面带路,我们现在就去。” “好,师父,走!”萧生说着,开始走在前面,他的师傅走路不慢,可是萧生看到他师父住的毡房的时候,突然想起来一件事,连忙说:“师父,你的毡房里是不是有一个炉子?” 天一突然被问了,他想了想,说:“是这样的,我告诉你啊!我的毡房里是不是有一个铜水壶,水已经烧开了,正在汩汩地向外冒着泡、跑着水蒸气呢。” “是的,师父,是这样的,你看要不要将铜壶从火炉上取下来?”萧生听见他师父这么一说,心里佩服得五体投地,他赶紧问师父,他的意思就是想知道如果想取下铜壶需不需要使用钻墙术,即便使用了,也不见得能有那么长的胳膊,能在最短的时间之内,完成一项任务。 天一做事不喜欢磨叽,他说:“走吧,以后再说铜壶的事,为师已经将铜壶处理了,不要再操心。走,去赴宴!” 他这么一说,弘法吃惊不小,可马上就恢复了常态,他说:“好吧,师父是最英明的,知道在什么时间做什么事,会抓住时机,善于利用时间。” “行了,又来了!你把耍贫嘴的工夫用在练功上,早就有了起色,早就有了较大的进步。你想,是不是这个理儿?”天一打断他的话,其实,最喜欢吃的还是弘法,天一最担心的就是他吃起来不要命,完全是旁若无人的态势。 萧生不便说什么,他担心天一道长,带着弘法——这样一个活宝人物,到哪里都要操心,不过,天一是好脾气,有时候也火,可是过火以后,马上没事,他很喜欢弘法,哪怕弘法一身缺点,他就是想将平生所学,用在一个顽梗不化、悖逆不堪的少年身上,看看效果怎样。也就是这样一个活宝,来不停地检验着天一道长的道行。 他们师徒一行三人进入宴客厅,大王已经落座,看见了他们,马上起身,邀请他们入座,各路嘉宾也就落座,然后大王致辞,欢迎大家来赴宴。 他说的意思就是说,马上(后天)天一道长和他的徒弟,加上殿下的贴身侍卫加勒和神行太妹格桑前往边境,检查边防,鼓舞士兵,严防死守,确保后方平安。为此,来为大家饯行,请大家一路保重、旗开得胜! 大王的言辞言简意赅,弄清楚了他的用意,大家才开怀畅饮起来。 第171章 二神 这一次赴宴,因为天一已经多次告诫了弘法,弘法这次变得文雅多了,格桑倒有些不习惯,时不时地偷笑一番。 弘法不敢吃喝,终于学会了彬彬有礼,天一很欣慰,他不关心吃吃喝喝,倒是对道法总是在心里默念,随走随练,无论在何时、在何地,总要铭记在心,总是诵读。 这样下了苦功夫,自然有好收成,他的想法其实非常简单,就是培养一个好习惯,一个好习惯会伴随人的一生,会给人带来好多益处,当然,运气不好的,总要遇到这些那些看似简单的实际复杂的事情,家事国事天下事,大小都是事。 吃喝完毕,大家都很开心,大王语重心长地说:“道长,小王子就交给你了,明天本王就不陪你们了,要去远处追捕一群溃逃的狼,这群狼已经坏掉了我们部族一千只羊了,不把这群狼除掉,早晚还会回来祸害人。” “行,大王尽管放心前往,不要害怕,有我呢。当然,贫道学问有限,不想让人笑话,因此,敬请大家不要笑话贫道。对于王子殿下,贫道一定悉心照顾,元始天尊,一定会保佑殿下没事的。”天一说。 “说这话本王爱听,道长谦虚,事实上,在以往的岁月里,道长一直没让本王失望,你看,王子殿下有多好啊!进步多大啊!这不是贫道的功劳吗?事实证明,本王将殿下交给道长,没有交错人,也没有啥遗憾的。 ”大王说。 大王一说完,大家都点头称是。 “老夫觉得,天一道长以身作则,不贪心,四海为家,一心为民,这些优良的品质,令人钦佩,小王子已经学会了这些优良品质,但是我们还是希望,王子以国家为重,以部族为重,要心里装着百姓,不要只管自己修为,自己修炼得再好,也要学以致用,给老百姓切实的好处,千万别太认为自己正义,太坚持正义,不要被善良搅黄了大事。”这说话的是老人,从声音可以判断出来,再一细看,正是罗格长老。 罗格的意思很明确,就是治理国家和部族,需要有一些刚性,不要太仁慈和善良,这样容易被坏人利用,从而危害大家的。当一个害人精出现的时候,就要出重拳击打,让其丧失进攻的能力,争取让他无法翻身,无法卷土重来。这样出重拳打击之后,那些蠢蠢欲动,敢于以身试法的,就不敢向违法的路上走了,一些民俗和法律相冲突的地方,建议修改,或者修改也不怕。 民俗的力量还是打过法律的力量,但是,民俗的力量十分巨大,需要好好地琢磨融合,这样才能有所进步,免得格格不入,弄得大家都不开心。 罗格在当地算是有影响的,他说的话,大王几乎全听,因罗格是他们部族的长老,代表他们的神在说话,当然,罗格终生未娶,一心念经,一心为民,他的信心这么好,也相信部族法律的规定,要求新国王必须要让人们学法懂法,最起码不会犯错误,这里所谓的错误,实际上是不懂法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所犯的错误,不算是故意的,或者是预谋的。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在宴席上,天一不和罗格争论,道家讲的,有用即没用,没用即有用,这是一个问题,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萧生和弘法都不明白,又不好意思问,今天的情况一看,就明白了,天一故意在让着罗格,让罗格长老接受汉人的道家恐怕很难;让天一接受罗格长老的意见也比登天都难。因为他们各自有各自的门派,都有自己的思想,不可能统一。他们也各自有各自的能力,在适当的时候,都会挥出作用来。 大王见他们俩个有点不对劲儿,看起来都互不相让,嘴上再没声,可是,那眼神着实让人担心。有一股摄人心魄的力量,目光在空中交战,各不相让,但是,天一很聪明能干,知道两虎相争必有一伤的说法,于是就放弃了继续争论。 有些话,不容易听懂,就是听懂了不见得表达意思正确,就是表达意思正确了,不见得是符合上苍的意思,道家的是元始天尊,部族的是他们的神,到底哪个神更厉害,好像一直在交手,但还没到最后,不好分胜负。 所谓争斗,也就是这么回事,到最后都是失败者,天一很清楚,因此立马刹车,不再犯错,这种错误不能原谅,是非常低级的错误。图一时口舌的痛快,就会尝尝口舌之后的痛苦。 人在做,天在看,人与人斗,两败俱伤,并非其乐无穷,最后看笑话的仍是魔鬼。 大家各自散去,约定第二天各自休息,不再见面,第三天早晨在皇宫门口见面,准备向边境挺进。 当晚,天一带着弘法到自己的毡房歇息去了,萧生到皇宫,这一次,没有和父王一起就寝,父王去陪母后,并且说明第二天的打算。当然,父王还有一些妃子,不过,他父王最喜欢的还是皇后,也就是萧生的母亲。其他妃子说来奇怪,均不生育,只有皇后才生有儿子,这一下,继承王位的,非萧生莫属了!不存在争斗的问题,也不存在谎言啥的。 谎言也是争斗的手段,萧生看看左右,没有弟兄姊妹,特别是没有其他王位继承人,何必神经兮兮的,非要争个头破血流呢?宫廷的斗争,无论到哪里,都有!汉人区有,弯刀族部落也有,有的激烈,有的平和。 大王回到后宫,皇后出来迎接,说:“大王,臣妾这厢有礼了。” “免礼,本王在大宴宾客,为孩儿饯行,不知娘娘吃了东西没有?”大王问。 “启禀大王,臣妾刚才吃了一碗奶茶,还有一些点心,一点都不饿,不知大王今天吃得如何?”皇后问。 “还好,很高兴,今儿本王打着一匹狼,今晚宴请大家来吃烤狼肉,还好,本王给娘娘留了一条狼腿,不知娘娘有无兴趣尝尝?”大王问。 “臣妾不想吃油腻的东西,好长时间都是这样过的,不过,臣妾看到大王仍和年轻时候一样,心里乐着,就特别开胃,好,给臣妾拿来吧。”皇后说。 大王调皮地从怀里掏出一条狼腿,外面包裹着一层油布,大王将油布扯了,拿了狼腿就给皇后,就像他们在游牧的时候,大郎经常做的那样。 第172章 花红 当初他们也曾经在游牧生活中吃狼肉,围着火,烤着狼肉,两个人恩恩爱爱的,火苗窜起老高,舔着黑色的锅,火越烧越旺,人心越来越热,在这旷野地,围着火,唱着歌,哼着小调,然后相互拥抱着入睡,真是太美了。那时候,大王还没登基称王。 这是旧话,两个人在一起,总是爱叙旧,这是不是衰老的表现呢?其实,这就是衰老的表现,不清楚是不是这回事,总之是人越老,越爱回忆,这个时候,大王已经厌倦了妃嫔,专心爱皇后,只是因为殿下萧生的缘故。 皇后善于出谋划策,但是一切都由大王做主,她只是在一旁辅佐,要知道,她知道自己母因子贵,依靠的就是萧生,萧生是太子,是惟一的王子,稳稳当当地继承王位,是毋庸置疑的,皇后,母仪天下,当然会跟着儿子享福。 大王清楚,整个部族要想展下去,还必须要将家庭建立好,要稳固,不要分裂,更不要搞后宫的斗争。 后宫皇后和嫔妃的争宠,从古到今,从中到外,都有;在这个地方,在弯刀族部落,也有。这是正常的,没有才是不正常的。 在民间,夫妻都要在一起,不在一起,就容易受到魔鬼撒旦的攻击,给魔鬼留地步,就会让夫妻如同劳燕分飞,最后各自道别,互说再见。当然,再见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根本不可能再见,这是一个无法实现的梦想。 大王陪皇后,皇后谈兴正浓时,大王却在钓鱼,要知道,他昨晚陪着王子,基本上说了一晚上的话,简直像疯了一样,越是年老,话也越多,就像俗话说的那样,人老话多,树老根多。 皇后却无法安睡,刚才吃了狼肉,没想到狼肉也是热性的,吃了身上燥热,在她的强烈要求下,大王和她做了一盘,大王想的不是**,想的最多的,是睡觉的事,只要睡觉,休息好,干什么都好;如果没休息好,头就会疼,这是不用试的,总是很灵验。 加上大王鼾声如雷,皇后更是难以入睡,她已经习惯了大王的鼾声,只是现在老了,瞌睡少了,在鼾声中入睡的年龄已经过了,现在睡得很浅,稍微一点动静,马上就会醒。在这个时候,她最担心的事是,自己有大王,是一个家;王子还是一个人睡,晚上蹬了被子谁来掖,渴了谁来端茶递水?想说话找谁说?说来说去,一个人太寂寞,需要一个伴儿。 皇后这样想着,彻夜难眠,需要给殿下找一个伴儿了,这事要好好地跟大王商量商量,这不是小事,是关系到大王的后代子孙的事,是关系到弯刀族部落存在和展下去的事,没有人,说什么都是空的,没有人,啥事都干不了。不是因为萧生,大王不会喜欢皇后的,女人人老珠黄,就像鲜花一样,盛开的时候漂亮,可是好景不长,总有凋谢的时候,当鲜花凋谢的时候,一切都变得毫无价值,既不好看,也不好闻。香味还有些许,可惜,颜色以及惨淡,花瓣儿片片飞舞,最后化成泥土,再也不见。 萧生给了皇后希望,也给了皇后永远无法撼动的地位,即便有后宫三千佳丽,最后还是难逃岁月刀剑的侵凌,即便在衰老之前,有的是时间来斗争,谁又能将皇后扳下来,那才叫本事。 萧生当晚睡得踏实,他还不开窍,他也不清楚他的额娘此时此刻彻夜难眠,为的是他的婚事,现在还没有一点动静。当然,萧生有自己选择权,可是,萧生哪有时间来谈婚论嫁呢?他一直在求学过程中,一心在为部族的前途、为了部落的人民幸福考虑,他选择了部族和人民,就注定要牺牲一些东西。他为大多数人谋福利,就忘记了自己的福利,像谈婚论嫁,像延续香火这些事,在汉人区十分重视的,在弯刀族部落,在皇宫里,在王子殿下那里却没当成一回事。 王子睡得安稳,第二天是自由活动的时间,萧生想到了要和额娘告别,就早早地到了后宫面见额娘。大王一大早就走了,为的是要赶早回来。 萧生去找他额娘,却被挡在外面,宫女说:“皇后刚才睡着,需要休息。” 萧生一听,心里一惊,马上想到,为什么才睡?难道是失眠吗?这可不是好事。他带着怀疑,对宫女说:“借一步说话。” 那宫女名叫花红,属于很多宫女中一个,没什么稀奇的,她比较聪明,见到了萧生,总是不带笑的,其他宫女,见了王子,打心眼里喜欢,可惜不敢表现出来,只是憋着。 花红跟着萧生走到走廊尽头,问:“殿下,有什么吩咐?” “母后怎么现在才睡吗?”萧生问。 “是的,殿下。”花红说。 “怎么回事?”萧生接着问。 “奴婢也不知道,只是听值守的姐姐说,皇后夜里没有睡,仿佛有什么心事。”花红说。 “好,我明白了,你去吧。我等一会儿再来。”萧生说,然后走了。 花红还想说什么,萧生已经转身,只好叹了一口气,回到寝宫,守候皇后,准备服侍她。 再说萧生离开他额娘的寝宫,想了想,还是先吃点东西,就想到了师父,他快步到了天一的毡房,问:“师父,在吗?” 里面有人应声,一听就知道是师父的声音,他说:“在。” 帘子掀开了,萧生一看,是弘法,弘法说声请,萧生倒感到意外,这家伙,啥时候学会讲礼貌了?看来,昨天在坡地上天一师父给了他一顿教训,还是起到一定的作用的。 天一正在打坐修炼,他眼睛闭着,不理会他,萧生知道,在练功的时候,不能说话,免得影响练功的效果。 弘法示意让萧生落座,萧生看看有地方,就坐了下来,弘法给萧生沏了奶茶,萧生看着弘法手里提着的铜茶壶,心里一直在纳闷,昨天师父是如何隔着毡布取了铜水壶的?这是一个隔着墙布提茶壶的功夫,如果学会了,那该多好啊! 萧生这么想着,一边静静地等天一道长收功,因为弘法在一旁添香,又在烧水加牛粪,忙得不亦乐乎,萧生这时候倒觉得自己挺幸福的,看来,这里不需要帮什么忙,奶茶的香味沁人心脾,这可是家乡的茶,非常好喝,无论走到哪里,都忘不掉。 第173章 牛屎 不知道是什么香味?是奶茶香?还是牛粪香?牛粪燃烧后有一种特殊的香味,这种香味,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天一喜欢洁净,可是,在红尘中,很难保持洁净。 他也就适应了,如果以后升天,彻底摆脱红尘,那才能做到真正的干净。 天一道长收了功,他说:“萧生来了!” “是的,师父!”萧生说。 “今天没事吗?”天一问。 “有,早晨去向母后请安,听宫女花红说,才睡着,我就过来探望师父,看准备得怎么样了?”萧生说。 “嗯,你今天练功了吗?”天一问。 “还没呢,这两天没有按时练功,因和父母见面,时间不够用。”萧生说。 天一说:“这是一个理由,但是,作为道家人,还是要以练功为主。一日不练功,魔鬼就会来攻击,很容易俘虏你的心。你的心就是一座神圣的宫殿,只能给真神入住,不能给魔鬼留地步,明白吗?” “明白,萧生明白。”萧生赶紧回答,虽说他已经出师,可师父的威严还在,师徒关系永远都不会改变,另外,还有,向边境进,怎么说都是伙伴关系。 “吃饭了吗?”弘法问。 现在,弘法不敢喊他师弟了,萧生倒有些奇怪,怎么回事?习惯了被人吆来喝去,突然不被喊叫了,反而有些不适应。 “师父,没有吃,想过来看看师父这有什么吃的。”萧生说。 弘法最关心吃的东西,正巧,遇到了萧生,想想在人家的地盘上,怎么都要矮三分,加上师父的训诫,想必要收敛收敛,努力克服自己,争取做到谦卑自抑,不要给魔鬼留地步。 “弘法,去,拿一些粑粑出来,对于肉类,特别是牛肉,不要多吃。”天一说。 “好的,师父。”弘法赶紧说。 弘法一边说,一边从里面拿出一些粑粑出来,这些粑粑是高粱米做的,还夹杂一些小米,颜色很好看,放在火炉上烤一烤,香气扑鼻,再喝一些奶茶,是不错的早餐。 弘法却不喜欢吃,他觉得还是牛羊肉好吃一些,这些牛羊肉,热量大,在高寒地区,能给人提供热量,还是不错的。 但是,天一师父喜欢清淡的食物,严格来说,他不是很重视食物,特别是肉食,他更看不起,肉食吃多了,和虎狼相近,这个东西,符合天理。 虎狼是食物链的顶端,也是清道夫,让食草动物成为食物,对生态平衡有好处;如果没有虎狼,任凭食草动物泛滥,那么,所有的草木都要遭殃,食草动物越来越壮大,规模越来越大,草木的面积就会越来越少,包括人类种植的庄稼,都难以幸免。 虎狼虽狠,也是没办法,为了生活,为了生命的延续,食物也比较单一,不会去毁坏庄稼,当然,在捕猎牛羊等动物的时候,难免会生一些厮打,或者爬滚,难免会压坏一些庄稼,但是,庄稼会自动恢复。 食草动物泛滥的后果很严重,没有虎狼,整个草原就不复存在了,看来,上苍创造了虎狼,还是有道理的。 烧牛粪,牛粪不臭,反而清香,这倒很怪,是在高温情况下,牛屎经过火的力量,起了变化,不仅能提供热能,还能带给人百草的香味儿,真是太爽了。 弘法本来想吃肉的,被天一的吩咐给打乱计划,他有些懊恼,但是,敢怒不敢言,在萧生面前,也不敢大声说话了,他很清楚,这是萧生的地盘,好汉不吃眼前亏,不要太在意名分,只要吃饱喝足保证安全就行,这个要求不是很高,想必能够保证。 萧生自从学道以来,也逐渐改变了一下膳食习惯,像肉就吃得少了,反而身体更好;肉食吃多了,反而会感到烦躁,体内的热量过一定的容量,就有点不安,因此,他也努力学习上苍赐给人食物的有哪些。 像牛羊吃草,虎狼吃肉,牛羊的粪便就不臭,虎狼的粪便就味浓。要说有用,牛屎能当柴烧,在广袤无垠的大草原上,牛粪是最好的燃料,可以帮助人们度过漫长而又严寒的冬天;而狼粪,只能作为烽火台上报警的信号,这些狼粪燃烧起来,一条线,风不容易吹断,老远都看得到,这些狼烟一烧起来,就有战事生。 狼烟给人的感觉是痛苦的,只要打仗,就有死伤人的事,只要打仗,就有妻离子散、国破家亡的事生。狼烟,人们不喜欢;牛粪的烟,给人带来和平和安宁,给家庭以幸福和和谐。 萧生吃饱喝足,问:“师父,你有什么安排?” “没事,都安排妥当了,近日静修,需要好好练练功法。”天一说。 “好,那萧生先告辞了,去给母后请安!”萧生说。 “你去吧,这里有弘法就行,不必担心为师。”天一说着,眼睛闭上,开始修炼。 萧生静悄悄地退出来,他直接去后宫,在宫门口,那些人见了他连连鞠躬,据说也是从中原国学来的。 萧生笑着说:“你们倒学得挺快的,看来,又接近了一步文明。不过,不要学得太像,还要有所越,要有进步,要不然就会被人笑话。只有越的,才会被人学习。” 门人连连点头称是。 萧生直接进去,穿过回廊,走到他额娘的寝宫门前,见花红已经不见了,他故意咳嗽两声,萧生眼前一亮,立马出现了一个人,萧生定睛一瞧,是花红,她说:“殿下,皇后有请。” 萧生一愣,问:“怎么,母后起床了?” “嗯,殿下刚走不久,皇后就醒了。问奴婢有谁来过没有,奴婢说了殿下来过,结果,皇后就责怪奴婢为什么不叫醒她,奴婢不敢犟嘴,殿下知道的,奴婢不敢叫醒皇后,是因为皇后才睡着,怕影响了皇后的睡眠,对身体不好。等一会儿,殿下见了皇后,帮奴婢说说,就说不是奴婢故意不让见,而是心疼皇后,为了皇后着想的即可。”花红说。 “这个没问题,你在前面带路,带我去见额娘。”萧生吩咐。 “是,殿下。”花红说着,就低着头往前走,刚刚急匆匆地往前走,就一头撞到一个人,花红抬头一见,“哎呀”一声尖叫,马上跪下,叩头哀求道:“皇后饶命,皇后饶命!” 萧生一见被撞的刚好是他额娘,皇后王后退了两步,差点摔倒,萧生上前一步,赶紧搀扶,才化险为夷。 第174章 捣蒜 皇后见是萧生,气就消了,况且花红正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皇后本来待人慈悲,也就算了,没有追究其责任。 萧生说:“额娘,孩儿来请安!” “好啊,娘很好,不是刚才花红撞一下,没有任何问题。”皇后说。 “对不起,奴婢该死,奴婢该死!”花红连忙赔不是说。 “算了,你不是在中原国的皇宫,否则,早就人头落地了。以后要小心点,不要那么急匆匆了,显得莽撞,倒要显得稳重大方、谨慎体贴才行,明白了吗?”皇后说。 “奴婢明白了,多谢皇后娘娘不杀之恩。”花红说。 她这么一说,还真让人产生怜惜之情,特别是在殿下面前,她的表现更是令人怜爱。只是萧生不太懂女儿风情,不知道花红这种作法在预示着什么。 皇后说:“你起来吧,给殿下沏茶,不要跪在这里了。本宫已经原谅你了。” 花红其实早就知道皇后原谅她了,因为以前,她曾经打碎过五百年的瓷器花瓶,皇后也没责打她,这次又撞上了皇后,她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因皇后比较仁慈,一定不会惩罚她,况且她现在的表现的确很好,猛一看上去,还真的比较惹人怜爱。 此时,花红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故意这么一跪,加上声声哀求皇后,没准儿会引起王子的注意,在潜移默化中,慢慢地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但愿这个小动作能够凑效,没准在不经意间,殿下就会想起来,然后就会逐步放开择偶标准,眼眶子变得不会那么高,也就容易和别人相处。 花红起身,身段婀娜多姿,在萧生面前摇来摇去,忙着给萧生沏茶,萧生两眼不看花红,哪怕花红穿着各方面都还行,宫女的打扮,大概都是一样,在宫里呆的时间一长,也就那么回事,看惯了春月秋风,也就不怎么重视。 宫里也有不少佳丽,萧生却和一般的王公贵族不同,不是那样的,却是有些与众不同,花红这样摇曳多姿,要是放在别的地方,早就被公子哥给开了,但在大王宫里,遇到了独一无二的萧生太子,就绝对安全,甚至让花红感到太安全,反而不安,因为年轻年代就是短短几年,青春容易过去,一去不再回来,不趁此好日子,给自己留个好去处,到了人老珠黄,不是要老死在宫里吗? 看起来有些残酷,但是不得不这样考虑。 花红给萧生端来了奶茶,萧生接了茶,慢慢地品着,刚才在师父那里已经用过了茶,这时候不太渴。皇后看了出来,问:“我儿,用过了早膳了吗?” “用过了。 ”萧生说,“在师父那里用的。” “嗯,听说了你一早就过来,然后又离开了是吗?”皇后问。 “是的,孩儿来了,看到额娘在休息,就没有打扰。额娘有什么心事吗?”萧生问。 “我儿,你不清楚吗?额娘看到你一天天地长大,看到人家的孩子都出双入对的,额娘就十分心痛。”皇后说。 “为什么?”萧生十分不理解。 “额娘只生了你这一个孩子,你父王又经常外出打狼,宫里就只剩下额娘一个人孤零零的。你呢,也要求学,要学武,总之,也鲜有时间来陪额娘,额娘身边没有亲人,虽有一家人,可聚少离多,毕竟是遗憾的事。”皇后说。 “额娘的意思是什么?”萧生还是不开窍,就是不清楚皇后的真实的用意。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显得有些局促不安,萧生明显地感觉到了,定睛一看,原来是花红跃跃欲试,她终于插进来话来说:“殿下,皇后的意思是让你举行大婚。” “什么?大婚?跟谁大婚?”萧生脸红了,怯怯地说,“还没有心仪的人,跟谁呢?” “只要我儿想到这件大事,额娘就明白了,你要是想这样,额娘就去对你父王说,让他安排,我儿,你意下如何?”皇后说。 “这样吧,额娘,这个问题比较重要,孩儿要好好地考虑考虑。”萧生说。 花红在一旁,眨巴眨巴眼睛,皇后看看萧生,然后又瞧瞧花红,心想,难道他对眼前这个小丫头片子有兴趣?但又不像,他一心追求道法,没有心思用在这个方面,再说,他在宫中长大,多少宫女在他周围,不会偏偏看上这么一个花红的。 这是不可能的事,婚姻大事,关系到部族的前途和安危,再说,这是单方面在想,还没跟大郎商量,看看大郎的意见再说也不迟,如果先办了,恐怕会让大郎生气,也许大郎有他的想法呢。 想到这里,他说:“好吧,额娘也不逼你,你呢,就好好地学习道法,然后练习武功,去边境要多加小心。关于婚姻大事,额娘和你父王商量后再说吧,额娘觉得,这事还真不能急。” 萧生长叹一口气,心里挺释然,觉得母后还是很通情达理的,也顶得住王公贵族的子女结婚嫁女的压力,尽量让萧生生活在宽松的环境中,不会感到巨大的压力。 花红在一旁,不敢笑,也巴不得萧生不在外面找大臣的或者邻国的公主,宁愿在宫里找,最好能找到她头上,这样才好。 花红心里这样想,但是,萧生不一定会知道。 萧生突然问:“额娘,用过早膳了吗?” “用过了,全是花红为额娘准备的。”皇后说。 萧生转脸对花红笑了笑,说:“花红,你辛苦了。” 花红的脸一红,不知道该怎样掩饰自己,恨不得找个地缝儿钻进去,这可是王子殿下亲口向他说这话啊!服侍皇后是理所当然的,从来没有得到过主子们的一句安慰,今儿,偏偏遇着了王子殿下,竟然这样说话!真的让人心里暖融融的,就像寒冬里遇到了火炉,让冻僵的手和身子,感到特别舒服。 她“噗通”一声跪下,磕起头来,就像捣蒜一般。皇后和萧生一看,吓了一大跳,这是怎么了?萧生也没有说错话啊! 皇后说:“你起来吧。” 花红没动,萧生问:“敢问,是否说话伤害了你?” “没有。”花红仍然一边磕头,一边说。 “母后让你起来,你干嘛不动?”萧生问。 花红慢慢站了起来,皇后笑着问她说:“怎么了?皇后的话都不灵了,反倒听殿下的话,这是什么意思啊?” 第175章 血统 皇后对花红不错,说话也温柔,花红觉得有什么样的额娘,就有什么样的儿子,将来,如果能嫁给他萧生就好了,哪怕做个嫔妃也是好的。但转念一想,自己出身奴隶,血统低贱,不配和王子结婚。 萧生以前不太懂,只知道罗格长老经常在大王面前提到血统,王室成员、达官贵人,是高贵血统,一般牧民是贱民,是奴隶,被奴役的对象,没有尊严,没有地位,被奴隶主鞭打、杀害,随意性特别强,奴隶和牲畜没有啥差别,奴隶主不会和奴隶互通婚姻,奴隶主和奴隶主联姻,奴隶和奴隶联姻,生出的下一代,还是奴隶。 萧生却不喜欢这样,不过,罗格长老的思想,的确对大王很有影响,萧生感到这个影响非常强烈,这是因为萧生潜心学习道法,肯定会受到道法的影响,道法的目的就是倡导天赐人权,人人生而平等,当然,如果说是平和的,恐怕还算大家的心是平和的,不会有问题。 可是,在关键时刻,旧势力还是起了很大的作用。要想根除人们内心的等级观念,恐怕很难。 萧生闲坐着,皇后看了又看,打心眼里喜欢萧生,他是皇后的心头肉,不想让他去冒险,可是,在温室里难以长成参天大树,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呢? 皇后在关键时刻,还是听了大王的安排,哪怕是独生子,也要学会自立,不懂得自立,长大了是个废物,因为父母会死,孩子需要自力更生,养成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习惯,就是寄生虫,永远不会独立和进步。 皇后说:“你去吧,额娘知道,就是再留你,你还是要走,当然,暂时的分别是永久的团聚。这是好事,是好事。” “是的,母后,不要担心。孩儿到了边境之后,看看情况,立马返回,然后再向父王报告,父王再拿出对策来。”萧生说。 “行,额娘知道了,你下去吧。”皇后在下逐客令了,在这里,说来说去,言语中的意思,就是舍不得萧生离开,可是,谁让萧生生在帝王家呢?如果生在平民家,情况也许要好得多。但是,平民家的孩子也要出去,也要当兵打仗,家里有独生子的,恐怕还是要面临暂时孤单的后果,这是没办法的事。 萧生觉得他额娘没有休息好,如果他还呆在这里,恐怕会影响他额娘休息,他起身告辞,他额娘准许,花红看了他一眼,想说话,又停止,看来,她的确钟情于这个王子,可惜,王子没有那个意思,王子一门心思在防御敌人、清楚国内妖精的事上,对于女子,他看得很淡。 正是: 落花有情,流水无意,无可奈何花落去,水自流。 他离开了这个地方,回到自己住的寝宫,开始静修,心思收敛,专门用来在道法上,心想门第、血统,这些大概是上苍已经安排好的,看能不能改变。如果不顺应天意,恐怕就难改变,能改变人的,恐怕不是人,是上苍,是宇宙的独一真神。 萧生越想越不是个味儿,花红的影像在他头脑中一闪即过,但是没有任何存留,想必有其他的人还在自己的心里?到底是谁,现在还没有个准儿。 他这样想着,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难道真的是春情动了吗?谁知道呢?这样很会影响学习进步的,不能这样,绝对不能这样,要淡定,淡定,现在没有目标,只能遐想,或者说难听点,是瞎想,想来想去,没用。 当天,各忙各的,当晚无话。 第二天,大家吃过早饭,都收拾停当了,到了宫门口集合,然后一起出,一路向西进。 天一说:“萧生,最近看到你有些魂不守舍,有什么心事吗?” 大家都坐在牛车上,格桑没有跟着,加勒在地上走。 加勒不觉得累,从地里汲取了不少的地气,源源不断地供给他能量。 萧生见问,知道没有什么好隐瞒的,隐瞒也只是一时,不是一世,他说:“师父,最近母后在问我的婚事。” “对一般人来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该结婚了,但是,你现在还不能结婚,因为你要把道法放在第一位,你出身高贵,是领头羊,需要照顾羊群,因此,你要后结婚,后享乐,先吃苦,先要将内忧外患弄清楚,大部分解决,再谈婚轮嫁,否则,你的功力会大减,你的将来,就是整个部族的将来,你的现在的决定,决定你将来命运,你的命运就是整个弯刀族部族的命运,明白了吗?”天一说,有些上纲上线,可是,局势十分危急,不这样说,不下猛药恐怕难以说服他,惊醒他。 萧生一般来说,还是可以的,他一直在走正路,没有往邪路上偏,这是上苍对他的眷顾,注定要派他带领整个部族勇敢地往前走,不要被危险吓破了胆子,也不要被一些的危言耸听给吓唬住。 正在这时候,格桑出现了,他说:“你们在说什么呢?” 格桑一出现,弘法高兴地跳了起来,天一道长将眼睛一横,他立马老实了,低下了头,不敢说话。 “在讨论婚事。”萧生说。 “婚事?谁的婚事?”格桑问。 “当然是我的了。”萧生说。 “你,你,殿下,你,你有心上人了吗?”格桑问。 “我,我当然有了。”萧生说,其实他没有,他说了这话,实际上是为了让格桑赶紧离开,不要在旁边听男人说话。 格桑听了,心里一沉,没说什么,憋了好久,她又问:“是谁?能告诉我吗?” “不能。”萧生毫不犹豫地说,他很清楚,这么个丫头,从小到大,问题就非常多,问了一个,还有一个,问了一个,还有另外一个新的。 格桑见他这样肯定,也就算了,弘法在一旁,听着很着急,他想插嘴,又怕师父骂他,只好忍着,等有机会再跟格桑姐姐说说话。 格桑没有再问,正色问:“殿下,刚才大王在问。” 萧生见她没有再问私人问题,觉得这样还行,只要不问他私人问题,涉及到公事,干什么都行,他问:“是什么事?” “大王在问我们出没有?有没有必要派军队在后面做个接应,一旦有事,可以立马出击,保护殿下安全。”格桑说。 第176章 婚事 萧生看看加勒说:“你转告父王,说这里不需要。 ” 格桑没有挪动,萧生问:“格桑,你怎么还不走?” “我想知道殿下结婚的事。”格桑问。 “没有的事,现在八字还没一撇,早得很!内忧外患,结什么婚?跟谁结婚?”萧生问,显得很不耐烦,知道格桑这妹子有点好奇心,可是动作太快,快如风,快如电,来不及说话,已经到天边,要说婚姻大事,非人力所及。这事古难全。 格桑见萧生不肯说,也就算了,打了招呼,立马消失,弘法很想让她一直在这里,想要开口挽留,又担心挨骂,就算了。 格桑离开了这里,然后出现在大王面前,大王问:“怎么样?王子怎么说?” “他说不需要后援,有加勒就行。”格桑回答。 “好,你下去吧。”大王吩咐。 格桑未动,大王感到有点奇怪,平时,只要说走,她立马消失,今儿是咋的了?他想着,看着她问:“怎么了?还有事吗?” “大王,格桑听说殿下在说婚事。”格桑说,“这句话我在心里憋了很久,不知道该不该说,想说,又怕说出来大王惊讶,不说,自己很难受。” “我明白了,你是在想殿下将来会娶谁吧?”大王问。 格桑听了,脸“刷”一下变红了,她说:“这个,格桑不知道,也想不到他会找谁结婚。” 在议事厅,大王每次听取远方来的消息,只要在可能的条件下,就让长老过来,有了长老在场,大王感到安心一些,长老无儿无女,无牵无挂,无资无财,长老一心做先知,是部族的灵魂人物,让他来,就是要让他得到一些信儿,然后再做一些分析,拿出新的东西来。 大王见罗格在一旁默不作声,见格桑久久不说哈,他感到这事有点难堪,但不能总是这么耗着,总得想办法打破僵局,婚姻大事,不容马虎,要让大家都清楚,在某些时候,需要多付出一些努力。特别是关系到子嗣之事,不是一个人的问题,不是大王的问题,是大王整个王国的事,也是整个部族的事。 事关重大,眼前这个格桑,就像石子,投进了平静的湖面,荡起层层的涟漪。 想到这,他就问:“长老,你说说看,这事如何是好?” “不要多想,大王,现在正是两国即将交战的时候,谈婚轮嫁有些不合时宜,要知道这是一件大事,草率不得。 ”长老说。 长老说的有道理,要知道,他一生没有碰过女人,没有女人的概念,在他心目中,女人只是和男人稍微有点差别的,其余的,都不算啥。 大王显然在这个方面显得有些粗心,也缺少足够的敏感度,就这样,他说:“好吧,长老,你说得对,就这么办。”他转脸对格桑说:“你下去吧,这事需要从长计议,到底选谁,现在不知道,你就告诉殿下,不要多想,婚事关系国家未来,草率不得,一心去边境查探虚实,鼓舞士气,有消息,立马来报。” “是!”格桑听了,赶紧答道。 她答应完了,立马消失,就像在萧生他们面前消失一样,她习惯了快节奏,慢一点都不行,这世上,恐怕找不到这样的风电女子。 格桑没有回到萧生那里,她现在已经明白一些事,不过,特别是男女之事,她略知一二,可是,要想在世上找到一个她心仪的和心仪她的,恐怕很难,难也要找,不这样找,恐怕就没有幸福可言。 要想幸福,还必须要做到牺牲,最起码要做到不让自己成为一个阿爸阿妈操心的人,当她阿爸阿妈死了,格桑的下半生交给谁呢?这是一个浪漫、甜蜜而又苦涩、现实的问题。 她回到家,看到她阿爸放牧回来,她阿妈给她做了好吃的,因为经常回来,她也就成了大家学习的模范,方圆几十里的人,都知道格桑这妮子非常好,经常回家看父母,这是孝顺女儿,应该好好地向她学习学习,她不是最近几天才这样做的,她是长年累月这样做的,就像本地人,或者就像住在房间里的人,从厨房到卧房,再从厨房到堆码柴草的地方,非常近,仿佛格桑从来没出国门似的。 阿爸问:“格桑,你回来了,现在外面有什么情况?” “阿爸,王子殿下去边境了。”格桑说。 “去边境?去那干什么?那里很危险啊,不是说西夏大兵已经在那里驻扎了,随时准备攻打我们部族吗?上一次,大王不是被西夏强盗围困、差一点没有出来吗?”格桑的阿爸说。 “是的,阿爸,殿下和他的师父一起去的,当然喽,还有加勒。他们去,比大王亲自去目标要小一些,不容易被西夏兵现,即便现,也不会像上次围困大王那样了,这一次去,带着加勒,加勒还有一名兄弟,也带着,那加勒,就是几乎和我一个时间入宫服侍殿下的,他是殿下的贴身侍卫,我呢,负责传递消息。” “很好,很好!“格桑阿爸说。 格桑爸话说的少,他喜欢死做,不喜欢说话。问完这句话后,他就闭嘴了,不再说啥,要想打开话匣子,要等到她的阿妈回来了才行。 不过,她阿妈又显得有些啰里啰唆,不知道的,还以为她阿妈是外交部的,知道的,就认为她阿妈吃多了鸡下巴,话多得很,没有一个停歇的时候。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说:“听说格桑回来了,真是好事啊,怎么这么有空!” “才回来,才回来。大婶子来了,请进来喝奶茶吧!”格桑的阿爸说。 “不了,我刚才看到格桑回来了,特别来看看小美女。”大婶子说。 听了这话,格桑比较开心,有人说自己是美女,就是说千遍万遍都不嫌多,不觉得讨厌,反而是一种心瘾,不说恐怕不容易,心里倒有些空落落的,越是有本事的女孩,越渴望被人欣赏,被人赞美,让人说自己美,心里就比吃了蜜还甜。 她顿时对大婶子起了好感,不过,大婶子是远近有名的媒婆,她平时都是忙得屁颠屁颠的,连放屁的时间都还要靠挤,哪里有空到这里来? 她来,到底是什么目的?难道是真的,小格桑的婚姻线在动了,就像春天的芽,开始了吗? 第177章 媒婆 大婶子脸上竟然没有痣,不像中原国的媒婆,这些媒婆其实是靠大烟枪、美人痣,甚至美人痣上面还长有数根胡须,嘴巴能说会道,能够将死蛤蟆嚼出尿来的,这种人,在婚姻不太自由的地方,特别受欢迎,无媒不成亲,就像无酒不成席一样。 大婶子一边说笑着,一边掀开毡布帘子进来,笑呵呵地问:“我说格桑爸,你真沉得住气啊!人家姑娘都纷纷外嫁了,你家咋还没个动静啊?” “嘿嘿,嘿嘿。”格桑爸笑着,不知道怎样回答。 他起来,看看水壶里烧的水,已经烧滚了,他拿起水壶,茶碗里已经放好了奶酪和粗茶,倒入茶碗,水泛起了水蒸气,裹挟着浓郁的茶香和牛奶香。 “请,喝茶,喝茶,嘿嘿!”格桑爸一边说着,一边邀请大婶子喝茶。 大婶子其实有名字,因长得胖,体态臃肿,人称大花蛤蟆,嘴大,很会说,体态不够苗条,可能一直出于福状态,竟然没有停止的意思!因此,远远看上去,她活像一只大花蛤蟆。 “这是谁啊?是贵客上门来了吗?”有人说着话,掀开门帘进来。格桑一听,就连忙跑过去,没想到,跑到外面去了,她又跑进来,说:“阿妈,你回来了!” 她这一出一进,惹来一声骂:“都老大不小了,还这么莽撞!你差点把阿妈撞到天边去了。 ” 格桑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阿妈!” “少来了,你这孩子,这么没规矩,来了大婶子,竟然还不请坐,站着说话不嫌腰疼?”格桑阿妈问。 格桑上下仔细看了大婶子,上下圆滚滚的,哪里有腰?腰在哪里?她想,这么一个大花蛤蟆,严格来说,是大花活蛤蟆,找不到腰,不存在腰痛的问题。 “算了,小格桑一直在外奔波,为了国家,为了部族,付出很多努力,真的不简单,真的很好!一心为公,也要操心一下私事了。”花蛤蟆说。 “什么?大婶子,难道说,大婶子已经打听到了合适的人选了吗?”格桑妈连忙问。 原来,格桑不在家的时候,格桑妈已经找了花蛤蟆,花蛤蟆不想管这事,不过,她很清楚格桑有异能,世间的男子没有谁能配得上她,她要是一生气,立马消失,她丈夫到哪里去寻找呢?丈夫,丈夫,一仗之内是夫君,一丈之外就难说了!更何况,格桑在一瞬间,就能到天边,不管千里万里,瞬间就就能回娘家,或者一生气,跑到人烟罕至的荒漠,谁找得到她? 因此,想来想去,格桑就不算一个人,更不算一个女人,怎么能结婚生子,将来好奉养父母呢? 加上,格桑总在为国效劳,有很多问题,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就一年大一年,实际上,她看不出来,实际年龄,仿佛没有长,一点不显老,实际年龄格桑不清楚,她阿妈清楚,她阿爸也不清楚,在当家的,差不多也是她妈。 “有,只是,只是……”花蛤蟆说,斜眼看了看格桑,把话打住,没有继续往下说。 一听这话,格桑的一股无名火,腾腾腾地往上窜,她脸都变绿了,眼睛冒着火,格桑妈一看,吓了一跳,连忙问:“孩子,你是怎么了?” 格桑还是不说话,眼睛盯着花蛤蟆,大花蛤蟆很会见风使舵,连忙改口说:“还没说好,没说好,不知道你这边的意见,我也不好向那边说。” 格桑听到花蛤蟆说了这话,就明白了,这家伙在耍奸猾,但是,她巧舌如簧,不好说她什么。 格桑爸说:“哦,好啊,是这样啊!” “是这样的。我还有事,先走了,再见!”花蛤蟆说着,站起来,端着奶茶,咕咚咕咚地将奶茶喝得干干净净的,她的肚子永远都装不满,总是处于饥饿状态,如果说媒成功,吃喝不成问题,还有谢媒的钱,名利双收,还很轻松,吃香喝辣,咋说都是快活无比的。 花蛤蟆出了毡房,头也不回地走了,格桑妈在后面喊着,让她走好,下次再来。 格桑心想,大花活蛤蟆啥时候变成死蛤蟆才好,这样一个家伙应该早点死,免得害人,格桑心里早有心上人,何必多此一举? 格桑妈送走了花蛤蟆,回来后,拉长着脸,问:“你这是咋了?” “没什么。”格桑手。 “你是不是气死阿妈你才开心啊?”格桑妈问。 “我不喜欢她。”格桑说,带着怒气,甩着长长的辫子问。 格桑的辫子很长,跑起来,辫子在脑后飞来飞去,她欢快的时候,总是甩着辫子,在忧伤生气的时候,也甩着辫子,乌黑油亮的长辫子,曾经让多少小伙子心旌摇动啊,这时候在她阿妈面前,也毫不掩饰自己的情绪,知道了这个花蛤蟆肯定要来坏事,来破坏她一生的幸福,让她去嫁一个自己根本不认识的人。 “你不喜欢他可以跟她说,何必要给人脸色看呢?平时大家都挺喜欢你的,总说你孝心,嘴甜,今天的表现,让人失望。”格桑妈说。 格桑说:“我开始觉得她还行,后来现不是那回事,她不是善类,我不喜欢她。” “她成就了很多美好姻缘,怎么说她不是善类呢?”格桑妈问。 “你瞧她那样,吃得像猪一样,净说好听的。只管撮合别人,不管别人幸福不幸福,只管赚钱,不管别人到底合适还是不合适。”格桑说。 格桑说这话,是因为她也听说了一些姐妹们的苦情。结婚前说得好听,结婚后,才现不是那么回事,甚至在结婚当时,就已经现了,但是,迫于父母之命,没办法反抗,知道父母一辈就是这么过来的,想要反抗,又没勇气,反抗胜利了,又能怎样。要说错,一开始就错了,错就错在媒婆身上,也就是那个大花蛤蟆身上,不是她弄虚作假,两边隐瞒,也不至于落个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格桑,你长大了,心变野了,难道说你在外面找到了心上人?”格桑妈问,这时候,格桑爸围过来,眼巴巴地看着格桑,看格桑说出什么话来。 格桑说:“没有。” 格桑父母长舒一口气,说:“还不是嘛!没有心上人,那就让阿爸阿妈为你介绍吧,不要耽误了青春,趁着年轻,趁着花要开的时候,找到如意郎君,是阿爸阿妈的心愿啊!” 第178章 使命 格桑渐渐长大,她的阿爸阿妈在为她的婚事操心,就像羊一样,到了情交配的年纪,就要交配,别等到以后想要交配的时候,却没有能力再交配、再生育,鲜花开过了,就会慢慢凋零。 文 格桑的阿爸阿妈考虑最多的还是要下一代,就像牛马羊,不繁衍下一代,是不正常的,早晚这个群会越来越少,在草原上,在部落里,没有牛羊马群,就等于是穷人,相反,人丁兴旺、牲畜成群,这才是好的,是正常的。 格桑就是一个独生女,非常奇怪,不知道是不是部族的神在捉弄他们,还是管生育的神在折磨他们,只是给一个格桑,而这个格桑又与众不同,非常厉害,这么一个人,其实是整个部族的,不属于格桑父母的,有女儿,女儿还经常回来,是好事,可惜,女儿早晚要出嫁,是别人家的媳妇,到时候,女儿一出嫁,家里就只剩下老俩口了,很是相对无言,两行清泪话凄凉。 因此,格桑的阿爸阿妈就下定决心,要给格桑说一个好的郎君,让他们生育繁多,像牛羊马那样,让人口壮大起来,这样,他们才满意,谁知道看到格桑一年这个样,两年这个样,n年也是这个样,心里未免着急起来,不知道怎样才能让女儿听话。 但是没有勇气说出来,只是知道她在外奔波,为了大王,为了部族,为了部族的人,甘愿跑来跑去的,耽误了很多机会,那个大花蛤蟆,很清楚她的情况,只是觉得她是官场的人,不敢得罪,干脆就先别动她,等到再大一些的时候,她就少了一些大小姐的脾气,不轻易火了,再进行出击,说不定就来个水到渠成也说不定。 她是这样想的,可格桑不这样想,她觉得结婚没意思,不如单身自由自在,何必要套上婚姻的枷锁呢,多不自由!只要自己开心,让父母开心,就行,但是,格桑的父母宁愿不要开心,也要格桑结婚,生一大群孩子,走出去见了老姐妹、老弟兄,才好吹牛,如果没有,啥都没有,别说吹牛,脸面都没有了,躲避都来不及,还敢说话,见了面谈完了天气,就谈家长里短,谈天气还好说,谈家长里短就不行了,要问谁家得了孩子,谁家有多少儿子多少姑娘,这些都是可以比较的对象。 格桑一直坚持不结婚,那就没办法了,她的阿爸阿妈都着急,知道鱼饵放在水里放久了,就没有大鱼来上钩,再放久了,就更麻烦,这些都是他们最担心的,将来自己的独生女不结婚,就不可能生孩子,没有孩子,这人生就没有趣味儿,好在她经常回来,可以看看阿爸阿妈,咋说心里还是得到不少安慰。 格桑带着使命,为部族献出青春,献出时间和精力,特别是在传递信息方面更是快人一步,有了格桑的竭尽全力的奉献,整个部族展得越来越快,国力越来越强,人民的日子越来越好,但是,好景不长,邻国西夏看到弯刀族部落的崛起,不甘心旁边的睡狮渐渐苏醒,就要驰骋高地草原,向敌人开炮,争夺财宝和女人,然后将这个国家灭掉,谁强势,就听谁的,这是规律。 带着使命,格桑不敢谈婚论嫁,只有把情愫深埋在心里,就像昙花,总在夜里静悄悄地开放,可惜,那时候夜深人静,没有谁知道,只有爱她的人才知道,因为爱她的才清楚她的需要,她的情愫,她的爱,她的恨,她的想法,她的举手投足的意义。 这样的人到哪里去找?不容易。 她把爱情的种子种在心底,什么时候芽,不知道,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生长、长大、伸展枝叶、然后开花、结果。这些她都不知道,她把她的爱情的愿望,交给了爱神,看爱神什么时候能带给她好运。 格桑赶走了大花蛤蟆,她觉得对大花蛤蟆应该驱赶,可是对生养自己的阿爸阿妈又于心不忍,觉得没有结婚好像是在犯罪,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要说惩罚,可能就在这里了。 不过,婚姻大事,草率不得,父母不能对自己负责一辈子,需要的是要谨慎、认真,现在正是两国交战在即的时刻,恐怕花前月下,谈情说爱的机会不多,只因西夏存在一颗贪婪的心,以抢掠他人为乐趣,这种国家级的犯罪行为,应当进行惩罚,等到把西夏的强盗驱赶出去,彻底消灭,这才有可能继续谈恋爱,到那个时候,使命已经完成,有了充分的时间,完全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新娘,哪怕人老珠黄,只要有下半生的幸福相伴,也就无所谓以前付出的努力了。 格桑不知道前方现在有什么事,她说:“阿爸,阿妈,婚事现在还没办法谈,马上要打仗了,不是谈婚论嫁的好时候,把这事放在后面再说吧。” “傻孩子,越是这时候,越要结婚了。你想,青壮年男人都去打仗了,家里没有男人。打仗的事,说不好,不知道会不会回来。说难听点,要是都去打仗了,生死未卜,家里没有年轻男人,你跟谁结婚?到时候,就是想要结婚,只怕也没人跟你结婚了。”格桑妈说。 “是的,孩子,你妈的话,你还要考虑考虑才好。”格桑爸说。 “我们一天老一天,趁着年轻,你结婚生了孩子,我们还可以帮你带带孩子。有些事是不能等的。等你想通了,想要结婚,想要生孩子,只怕黄金时间已经过去了,想要结婚,没有人结,想要生孩子,恐怕就有些困难。这些事,都是我们经过的,看得多了,明白了一些道理。” 格桑听了,心里挺难受,禁不住扑簌簌地掉下泪来,她无话可说。的确,阿爸阿妈年事已高,可是,希望自己当妈妈,他们好升级,成为姥姥姥爷的级别,现在自己却八字没一撇,这样下去,可如何是好? 格桑的爸妈看见格桑哭了,他们也哭了,格桑的爸说:“好孩子,我们不逼你了,你自己也不小了,应该懂事,不用我们啰嗦,等你完成了任务,再做商议吧。” “你爸说得对,不要太固执己见了,要知道,人活着不是单单为自己活的,是要负责的,明白吗?”格桑妈说。 第179章 听凭 格桑听了她阿爸阿妈的话,觉得有理,可不知道下一步做什么,该怎样做?来不及细想,她说:“阿爸,阿妈,你们说的有道理,这样吧,我争取早点找到心上人,如果找不到,我就听凭阿爸阿妈的安排,怎么样?” 格桑的爸妈听了她说这话,可高兴了,就觉得经过严寒之后,迎来了春天,三月桃花开,气温回升,浑身上下都暖洋洋的,相当舒服。 这时候的感觉就如沐春风,已经扫除了往日的严寒和雾霾,变得晴空万里,非常惬意了。 格桑的阿爸阿妈开始张罗着给格桑做饭,格桑帮忙,一家三口忙得不亦乐乎,很快就做好了饭,各自吃饭,然后格桑就洗了澡,换了衣裳。那些衣裳全是她阿妈认真浆洗后,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了衣箱里,她的阿妈比较讲究,做事也比较干净利索。 衣裳不是很贵,可是,颜色很鲜艳,看上去比较醒目,也整洁,看起来不是灰溜溜的。 格桑换上了干净衣裳,看上去更漂亮了,刚洗完澡,秀还是湿的,长长的头,拖到了臀部,走路时一左一右的,长随着腰肢摇摆,也是比较好看的一种姑娘。 洗了澡就想睡觉,可头还是湿的,这样一睡,肯定会着凉,伤风感冒的滋味可不好受,于是就任凭湿漉漉的头慢慢变得干爽,在等待的时候,和她的阿爸阿妈闲聊,说着家事,至于国家大事,部落上的大事,一家人也不好多做评论,总之,在大王的统治下,这些年还算可以,国力增强不少,也有不少的自由。 越自由,部族的人越团结,不会逃离这个部落,反而欢迎别的部族的人都到弯刀族来,成为比较混杂的多民族的部落,让弯刀族部落越来越强大,越来越厉害。厉害到一定程度,自然就虎虎生威,自然就没有外人外族来欺负弯刀族部落了。话说回来,很多人都渴望部族强大,但是,即便强大,也不会以武力在征服那些小国。小国有小国的自由,不能以武力征服或者以武力威胁来达到目的,而是随时随地都要认真学习小国的经验,取长补短,尊重其自愿原则,想合就合,想分就分,这个没有什么,很快就能看到效果。 头渐渐干爽,红红的火苗舔着黑色锅底,让锅里出咕咕的响声,水烧开了,格桑起身,给她的阿爸阿妈倒了奶茶,到了晚上,喝奶茶其实是十分好的,在中原国,有的人喝了茶,晚上就难以入睡;在弯刀族,茶碱好像没有起到什么作用,这是高寒地区的人,体质普遍都强,可以减弱奶茶的提神效力,加上牛奶本来都有催眠的作用。 他们习惯在睡前喝奶茶,有助于睡眠,好在他们都还不是古稀老人,睡觉不成问题。 一家三口就这样入睡,很是静谧,格桑想着心事,如果再添一个人,家里就热闹些,如果再生两三个娃娃,就更热闹,阿爸阿妈就是这个意思。没错,人家的毡房的确有不少人,阿爸的毡房却冷冷清清,看来,人气还很重要,增加人气,不能依靠客人,还是要依靠自己人。哪怕是外孙外孙女,都是自己的人,怎么说,都是好事,人活一辈子,还是需要脸面的。 谁是格桑的心上人呢? 连格桑本人都不清楚,想着心事,很快入梦,格桑的阿爸阿妈又聊到深夜,聊来聊去还是聊格桑的未来,谁都不想让格桑走错路,一直错下去,就麻烦了。 他俩再着急,格桑不着急,也没用。他们聊格桑的未来,格桑自去呼呼大睡。她竟然也打鼾,这个出人意料之外,真没想到,小小的美女格桑,竟然打鼾如雷鸣,看来,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是真理啊! 最明显的,是格桑跑得快,劳动量大,累了,自然鼾声响亮。 还有一点,她到了自己的家,完全放松,没有什么顾忌,出入都很自由自在,不用戴着面具,说着违心的话;也不用戴着脚镣跳舞,身心都自由,好不惬意! 到了天明,太阳刚露脸,格桑突然想起来了殿下,他们怎么样了?还有,大王的吩咐还没告诉他,要动身了,昨天去就好了,也就不会见到大花蛤蟆那令人生厌的嘴脸,昨天着实地让人恶心了一把,今天说不定她贼心不死,还要再来,没准又要恶心阿爸阿妈一把,知道的,就看穿了她,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热心人,在帮助格桑一家寻找幸福呢!实际上,她对自己肥硕的身材不满,不是嫌肥,是嫌瘦,她的理念就是,已经肥了,索性就肥到底吧,这样才有个性,个性得到张扬,那才有意思,不要掩饰自己,该是什么样,就什么样,一是一,二是二,黑是黑,白是白的,弄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那才好呢! 格桑说:“阿爸,阿妈,我要走了,昨天忘了大王的口信,再不走,就对不起大王了。” “行,我来给你做点饭,吃了再走不迟。”格桑的阿妈嘴巴厉害,可她很勤快,一大清早就起床,哪怕晚上睡得再晚,到了早晨那个时辰,说什么都睡不着,就要起床了,起床后,要做的事太多了,丢下这个,拿起那个,只要想做事,天天都有事做。 格桑的阿爸阿妈都通情达理,不会拖拉格桑的后腿,总是让她先完成大王交代的任务,然后再回家,他们的教训,有时候凑效,有时候不凑效,像昨天就没有想到去传信儿,哪怕传信儿需要的时间很短,传完了再回家也不迟,但格桑思乡心切,迫切想看到他的阿爸阿妈,就将大王的吩咐抛掷脑后,她很自信,不会耽误萧生他们,因为他们去边境,刚好坐的是牛车,虽不是老牛,也不是破车,但走起路来,四平八稳的,一点都不着急,看起来,天一道长要的是沿途的风景,不是快地到达目的地,那样,为了实现目标,做着自己不喜欢的事,是十分难受的。 格桑吃了早饭,起身告辞。这样风一样回来、电一样离开家门,暂别她的阿爸、阿妈,对二老来说,已经习惯了,如果格桑天天在家,又不结婚,那才让二老看了心烦呢,这样更好,偶尔见面,暂时分开,反而更好。 第180章 鸡血 格桑到了天一道长他们乘坐的牛车,弘法看到格桑,像是打了鸡血一样,那个激动的样子,无法言表,实在没办法来说明。 格桑说:“道长、殿下你们辛苦了。” “你也辛苦了,父王有什么话说?”萧生问。 “是这样的,大王依照殿下的意见,不派兵在后作为援助,要求殿下多加小心。”格桑说。 萧生听了,马上明白了,父王对自己十分信赖,尊重自己的选择。这辆小小的牛车上,坐着天底下最厉害的道长,还有正在崛起的弯刀族部族的王子,另外就是打下手的最强道长的徒儿,还有护卫牛车,其实是护卫牛车之上坐着的殿下的加勒,加勒还有一个好兄弟,半人半仙的巨人天使子,赶牛车的车把式就忽略不计了,他在为他们赶车,想必这些妖魔鬼怪还有一些坏蛋拿他也没办法。 牛车没有停,继续往前走。车把式已经将牛车彻底检修好了,没有问题,车轴膏了油,没有吱吱呀呀的声音,听不到烦躁的声音,心情也格外好一些,蓝天白云,让人对未来充满遐想和盼望。 格桑的衣裳比较鲜艳,衬托着蓝天白云、青草地和远处的牛羊群,还有弯弯的河流、潺潺的流水声,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 越往西走,地势越来越高,这还不算啥,问题是潜在的敌人,不知道有多少,这些担忧总在大家头脑总闪现,不过,没有一个退缩的,包括弘法,都觉得应该往前走,因为,开弓没有回头箭,如果当逃兵,肯定会被人耻笑,另外,也肯定会遇到更大的危险。因为,敌人就像狼群,捕猎总是将猎物围在中间,寻找突破口,找到孱弱的,进行攻击。而弘法相对来说,正是属于容易攻击成功的对象,他思前想后,还是觉得不脱离队伍为好,只有硬着头皮往前走了。反正自己生下来,就没见过父母的面,生下来,就被人抛弃了,再抛弃一次,或者再死一次,又能如何?能拿他怎样呢?死不可怕,怕的是落下坏名声,如果将来在他的墓碑上写下当逃兵的经历,恐怕是一辈子的耻辱,终生的遗憾。 牛车车轮包了铁皮,压在草地上,草地上现车车辙印子,车轮过后,那些小草又顽强地伸展开草叶,继续接受阳光和雨露的喂养。车轮走过砂石路,出的声音是嘎嘣嘎嘣的,显得特别干脆利落,有的石子被挤飞了,在空中划出一条弧线,然后在远处落下,出“啪嗒”一声响。 格桑说:“大家都饿了吧?” “还好,这一会儿还不饿。”萧生说。 弘法捂着肚子说:“不是格桑姐姐提醒,还不知道饿,经过提醒,倒觉得有些饿了呢。” 天一笑呵呵地说:“你呀!就是格桑不提醒,你还不是感到饿吗?” “师父,人家在长身体嘛!不吃饭,怎么有劲儿长个子呢?”弘法说。他对天一道长在格桑面前说他好吃有点意见,就马上提出来,这也好,免得憋在心里难受。大家也就不用费尽心思去猜。 加勒突然意识到天使子没吃饭,他的饭就是鸟蛋,可是,在这茫茫高原,到处是草场和砂场,哪里有一棵树,也没有一座山,哪怕是一座小山,或者一棵小树,也有希望找到鸟窝,有鸟窝就能找到鸟蛋啊!这可如何是好?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的确如此。 加勒感到很奇怪,心想,这天使子怎么不闹腾了?要是在平时,早就叫嚷着肚子饿了,这个队伍中经常喊饿的就是天使子和弘法,这两个活宝仿佛是上辈子的饿鬼托生的,加上加勒和天一这两人的好性情(加勒的性情还是比较浮躁的,比起天一来,还差不少),他们肚子一饿就开始叫唤,一叫唤,就有吃的,屡试不爽。 加勒没有听到天使子叫唤,看看手指,那天使子变成的玉指环,正紧紧地抱着加勒的手指头睡觉呢! “这小子,原来在睡觉,难怪这么安静呢!”加勒自言自语道。 没想到,这话让萧生听到了,萧生问:“你的兄弟在睡觉,看来,你走路很有规律和动感啊!谁是天使子,谁到你手上,谁都要舒服地睡觉呢。你说是不是啊?” 加勒心里想的,嘴里就说出来,这个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总之,是没有藏住话,这话被萧生殿下听了去,也好,他就说:“嘘——殿下,你不要说话好吧?在这荒郊野外,连一棵树都没有,哪里去找鸟蛋?” 萧生这才想起来天使子不吃饭,只吃鸟蛋,这么说来,他的想法是对的,还好,刚才的声音不是很大,不知道惊醒了他没有。 正在想着,那天使子说话了:“谁,谁在背后说我坏话?” “完了。”加勒心想,偏偏哪壶不开提哪壶,殿下学习道法,懂得了窃听术,可惜,他把窃听术放在了这里,真真要命啊!现在惊醒了那个混世魔王,这可如何是好? 加勒说:“好兄弟,没人说你坏话,这是在关心你。平时你都一到饿的时候,就开始叫唤,现在没有叫唤,大家都以为不正常,其实,都是在关系你。” “哦,那就好。我还以为在说我坏话呢。没说就好,没说就好。”天使子说。 “那你到底是吃不吃啊?”加勒问,他没想到会这样,他不提出吃蛋,加勒的心里倒是空落落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吃啊,不过,我现在不饿,再说,现在四顾野茫茫,哪里有一棵树、一座山?吃什么?”天使子问。 “只要你吃,我就去想办法。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加勒说。 加勒说了这话,大家都很佩服他说的话。 看来,加勒没读过多少书,但是,社会经验丰富,他听得多,说出来的话也就一套一套的了。 天使子很感动,说:“是这样啊!多谢,多谢大哥,可是这里没有树啊!” “哎呀,你换个话题好吗?大家都知道,这里没有树,也没有山,可是,我们可以去找,现在没有树和山,是客观的情况,可是,我们可以想办法克服这个困难的,你知道吗?”加勒说。 “怎样解决呢?”天使子追问。 “老办法,以前不是常用吗?”加勒说,显得胸有成竹。 第181章 驻扎 常用的办法就是变成大鹏,载着加勒飞向远方,找到树,或者知道悬崖峭壁,只要人不容易去到的地方,就有鸟驻扎,就有鸟的家。 加勒看看周围有人,就说:“算了,不好意思,不能在这里献丑,我们换个地方吧。” 加勒说了这话,天使子说:“这怕什么,早晚都会知道的,他们都知道我是天使的儿子,会一些变化。还怕什么丑不丑的?如果怕丑,只怕鸟蛋都没得吃,没有鸟蛋吃,岂不没力气,没力气怎么走路,怎么去安慰边境的将士?” “看你说的,你又不用走路,在我的手上缠着呢,都是我在走,我成了你的苦力搬运工了。”加勒笑着说。 “这个没什么,希望我们继续合作,共同协助殿下完成任务。”天使子说。 这些对话,萧生又看到了,他说:“你们真有意思,兄弟俩相互帮忙,没有什么出丑不出丑的。” 加勒点头称是,不好再说什么,既然殿下已经说出了公道的话,那再强辩也没什么意义。 正在这时,天使子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只巨大的乌鸦,呱呱直叫,声音传到很远的地方。加勒一见乌鸦,哈哈大笑,说:“兄弟,你可真会变,这么一只黑乌鸦,人家以为你是烧炭的呢。” “大哥,你别笑,你知道,上次我们偷鹰蛋,变得是大鹏,老鹰们肯定内部有交流,早就说了,要提防那个大鹏,大鹏身上骑着一个人,都很厉害,他们来偷我们的儿子,不要让他们得逞。你想是不是这个理,他们一交流,自然就不存在问题了,这样下去,怎么得了?岂不是我们走到哪里,都被老鹰盯着,你说,那天上为什么总有老鹰,总有老鹰的影子在地上移动,那就是监视我们的,现在要变变花样,不要再变大鹏,要变一个他们想不到的,想来想去,还是想要多做好事,不要干一些偷偷摸摸的事,免得一上黑名单,一辈子都难以洗刷干净名声。”天使子说。 “真想不到啊,老弟!你可考虑得真周到啊,是这个理,是这个理,你很清楚,我不吃鸟蛋,每次都是你带着我去偷,说起来是你带着我飞,实际上每次伸手去偷,都是我在干,要说跟老鹰和其他鸟儿商量商量,只要商量得过去,还是光明正大地去拿才好。可是,现实是十分残酷的,你要让人家断子绝孙,没了香火继承,人家就要先让你命归西天,不会答应让你存在的。小这件事是没办法的商量的,也商量不成的,生命无价,谁也不肯拿着自己的亲生儿女去换钱的,因此,只有那傻瓜才会这么做。没有商量的余地,只有抢了。”加勒的强盗逻辑就是这么的,他说得头头是道,让听的人都聚精会神,看来,加勒不是没有口才,而是口才十分了得,而且加勒使用的方言是中原国的语言,这些日子,在中原国学习了不少的词汇,在关键时刻,全部都拿出来用了,这一席演讲,让很多人都惊叹不已,特别是格桑,简直难以相信,原来自己的身边就有一个过目不忘的、模仿能力强的奇才。 说归说,天使子不耐烦了,催促说:“快点,我知道你们讨厌乌鸦,我也讨厌,不过,为了更自由,我就要自由,要自由,要自由。” 加勒听出了天使子的不耐烦,看来,他情愿在地上蹲着,天天靠偷吃鸟蛋活着,原来是为了过自由自在的生活,这还不错,目的就是要让大家清楚自由的代价,有人宁愿舍弃天上的生活,也愿意离开地上皇宫里的生活,为民请命,为民谋福,这是两个人,一个是天使子,另一个是萧生。至于加勒,也是浑身上下都是勤奋的苗子,忠心耿耿地保护着萧生,哪怕萧生现在完全能保护自己,可是,因为他是弯刀族人的太子,是独一无二的王位继承人,因此,不能有个闪失,他对萧生不忠心,就是对整个部族都不忠心,即便打败了仗,成了人家的俘虏,俘虏也是暂时的,不存在永远当俘虏,因此只要坚持,就会得胜。 乌鸦呱呱叫,加勒跳了上去,抓住大乌鸦后颈上的羽毛,说:“走吧,还等谁呢?” 乌鸦说:“我好思念我的九个哥哥。” “什么?”加勒问。 “没什么!走你!”乌鸦说着,然后脚猛一蹬地面,一块石头啪啪啪滚出去好远,最后停下来,一些尘沙飞了起来,遮天蔽日的,让人不敢睁开眼瞧太阳,生怕这些砂石迷了眼睛。 乌鸦起飞,在头顶盘旋一会儿,然后飞走,方向是正北方,因为那里出现了隐隐的树林,看起来像是白桦树,这些树掉了皮,斑斑驳驳的,看起来,树干很漂亮,再往白桦树上看,竟然现没有鸟窝。 这个消息对天使子来说,简直是迎头痛击,他不甘心,继续查找,看有没有奇迹出现。 结果,在这么大的桦树林里竟然没有现一个鸟窝,这可怎么办? 大乌鸦飞累了,就对加勒说:“大哥,我想下来,实在太累了,你看你看,今天邪门不邪门,平时无论在哪里,都有鸟窝,今天在这么大的地方,竟然没有鸟窝!再飞也没用,不如歇歇再飞。” “行,我在你身上,没办法控制你的翅膀,先降落,我们想想办法再说吧。”加勒说。 大乌鸦听了加勒的话,就减慢了度,找个空地,俯冲下去,停在地上,收了翅膀,加勒从乌鸦背上跳了下来,找一块石头,坐下,大乌鸦呆立在一旁,偶尔歪着脖子、眨巴着眼珠子,盯着加勒手里玩着的草根。 加勒将草根放在嘴巴里嚼着,一边嚼一边想,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这里的蛇特别多吗? 还是别的,难道是杜鹃特别多吗? 蛇喜欢爬上树偷吃鸟蛋的,可是,现在的蛇还在冬眠期啊,没有出洞,怎么会偷鸟蛋呢?那么是杜鹃吗?杜鹃先将自己的蛋下在鸟巢里,小鸟将杜鹃鸟的蛋,连同小鸟自己的蛋一起孵化,然后,小鸟开始给鸟宝宝喂食儿,杜鹃的儿女身材高大,争抢鸟食儿,其它小鸟没吃的,杜鹃的儿女却越长越大,最后将其它小鸟给推出鸟巢,杜鹃的儿女独享其成,因此,鸟窝里只有一只大鸟,不会飞,却会吃,小鸟妈妈长年累月在外奔波找鸟食儿,喂养的不是自己的儿女,却是给别的鸟做好事。 第182章 元凶 偷吃鸟蛋的元凶没有找到,猜测的只有两样,一个是蛇,另一个是杜鹃,这两样都不是的话,就是这里的鸟不在树上做窝,只喜欢在山壁上做窝。但是,眼前的一棵树上,分明有一个鸟窝存在,再放眼看去,远处也有不少鸟窝,只是没有鸟蛋而已。 加勒把想到的问题,一一对天使子说了,天使子说:“好吧,我相信你,你说的有理,只是我现在肚子饥饿,快点告诉我怎么办才好?” 加勒还没有好办法,正在惆怅的时候,旁边有人说:“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啊!不管再厉害的,也难以忍受饥饿的煎熬。平时很聪明的,现在咋的了?黔驴技穷吗?” 加勒吓一跳,在这片林子里,啥都没有,这是在干什么?突然出现了这一声鸟叫,是人是鬼?真吓死人了!连大乌鸦都吓得脚一歪,连忙伸出大翅膀来保持平衡,地上的落叶被大翅膀扇了一下,飞起来不少的落叶和杂草。 这么一个家伙,竟然这么及时地出现在他面前,这是谁啊?声音先到人未见,到底是声音的度快,还是影子的度快?看来,在有些时候,光影的度快,有的时候,声音的度快! 声音落地,现出一人,来者不是别人,非常熟悉,就是格桑,她说完,就咯咯咯地笑,弄得加勒惊魂未定,就像刚刚被冰冰了一下,又遭遇到了热水的冲洗,这么一下,热胀冷缩,不冻死或者热死才怪。 “我说是谁,原来是格桑妹妹,你来干什么?是来看我们笑话的吗?”加勒问。 “开玩笑吧?我来看笑话?我可不敢!你们两个大男人,在天上飞来飞去,我又不会飞,能看到你的什么丑态,即便看到了,我也不敢说。”格桑说着,又笑了。 大乌鸦定睛看了,是格桑姑娘,也就不说什么,只是呱呱啊啊地叫。格桑问:“怎么样?现在有没有问题?找到鸟蛋了吗?” “正在为这事愁呢!我们在这片白桦林里,盘旋着飞来飞去,就是没找到一枚鸟蛋。”加勒垂头丧气地说。 “别灰心,树上没有,树下应该有,我来的路上,看到有些灌木丛,里面不时地跑出来一些东西。”格桑说。 “别说了,我知道了,啊,啊,那是跑鸡对不对?”天使子问。 “不知道是啥,反正挺多的,全是,灌木丛里应该有不少的窝,那些鸟只会跑不会飞,跑起来度相当快,而且,样子也不好看,有些灰不溜秋的,有的还像鹌鹑的颜色,背上麻麻的,也像是麻雀那样的颜色。”格桑说。 “就是跑鸡,这种鸡实际上只会跑,擅长奔跑,但是,要说它们的蛋,比鸡蛋好吃些,但是,比会飞的鸟下的蛋要差一些,比老鹰的蛋更差,简直不能比。”天使子说,他吃的蛋多,最有言权,说出来大家都没意见,就像梨子,要想知道它的味道,必须要尝一尝才行。 加勒心想,不能离开殿下太远,不能和格桑比,格桑动作快,瞬间能去殿下那里,也能马上回到这里,然后又回到殿下那里,怎么说,格桑不会**,如果会,谁都拿她没有办法,因为她瞬间往返各地,瞬间消失,马上出现,那是一般人都无法理解的。 加勒有自知之明,就不妄自菲薄,他说:“老弟,现在条件特殊,只能将就将就了,吃惯了老鹰蛋,换换口味如何?” “也行。”天使子说。 “敢问格桑妹妹,那些跑鸡在哪里呢?”加勒问。 “哎呀,瞧我这记性,记不清多少里,可能离这里有五百里,我没有确定,你们可以飞过去看看。”格桑说。 “行,在哪个方向?”加勒追问。 “就是我来的那个方向,正南方,这片白桦树过去,经过一片迎春花花海,就能看到方圆八十里的灌木丛,里面是跑鸡的天堂,跑鸡的天敌在圈外生活,有很多可以吃的东西,就不用去觊觎跑鸡那点肉了,不过,最喜欢吃跑鸡的狐狸,却总是把野兔和跑鸡换着花样来吃,换着口味,感觉就是爽。”格桑说。 “看你说的,就好像你是狐狸似的,你怎么那么了解跑鸡呢?呱呱,啊啊。”天使子问。 “闭上你的乌鸦嘴,我说你啊,以后就变成乌鸦得了,总是让人那么讨厌。”格桑说。 “我本来就是大乌鸦,呱呱啊啊。”天使子说。 格桑见了他这样,非常生气,就地抓起一块石头,朝大乌鸦使劲儿投掷过去,加勒吓了一跳,连连喊道:“别别,别啊,格桑,你疯了吗?” 格桑扔出去的石头,加勒正担心被打中的时候,天使子也不挪窝,不躲闪,只是轻轻地张开了嘴巴,就轻巧地接住了,大乌鸦闭了嘴,他把石头放在地上,开始叫:“呱呱啊啊,你想干什么?” “你这个乌鸦嘴,我想干的已经干了,你还能拿我怎么样?”格桑说。 “瞧你这脾气,将来怎么找婆家?”天使子问。 这一句话戳到了格桑的痛处,她又蹲下去,找石头,加勒将她面前的石头都踢开了,说:“你怎么和老弟一般见识呢?格桑妹妹,你是好样的,多谢你告诉我们跑鸡的位置,我们马上就去,你也消消火,别伤了心肝。” “看看你老弟说的是人话吗?这次是你救了他,下一次,就有好戏看了。好心给你找吃的,却不领情,还说风凉话,简直太气人了。不教训教训他,将来越蹬鼻子上脸了还!”格桑说。 “行了,知道了,老弟说话口没遮拦,下一次就别变成大乌鸦了,下一次就变成不爱说话的鸟。”加勒说。 “我还没见过没有不说话的鸟,哪怕是跑鸡,不会飞,也爱咕咕叫,这是鸟的本性。不让说话,岂不要憋死人吗?”格桑说。 格桑对鸟的了解比加勒还多,这真是有意思头顶!加勒和天使子日夜相处,还不了解,不像格桑,没有和鸟朝夕相处,反而更了解,这是怎么回事啊? 天使子笑哈哈,说:“格桑姐姐,呱呱啊啊,对不起啊!对不起!” “行,别假惺惺了,下一次你别这么孟浪了,要不然,哼——”格桑说。 “再不敢了,格桑姐姐,再不敢了。下一次希望你打准一些,看我能不能接住。”天使子说。 格桑听了这话,“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第183章 跑鸡 格桑这一声笑,就算原谅了天使子。 加勒说:“对了,这才对!我们都是要上前线的战士,一致对外,一致对付强敌,别在没开战之前,自己人先打了起来,这是不好的,让敌人看笑话是小事,被敌人钻了空子,来打我们,吃掉我们,都是不费力的,因为我们有内讧,自然就容易被分割包围,然后一个一个地吃掉。” “大哥说的是,以后我讲话要小心,不要乱说话。哪怕我是一只大乌鸦,也要注意,不要像乌鸦那样说话。”天使子说。 “很好,那本姑娘就不和你计较了。饿了吗?快点去弄吃的吧,不要饿坏了,还要赶路,争取早点到达边境。”格桑说,“吃了跑鸡蛋后,立马赶回,殿下已经在等你们了。我也要走了。” “咋不早说?”加勒着急地问。 “我想说来着,但是不让我说,再说,天使子还没找到吃的,如果立马返回,恐怕饿得飞不动啦。”格桑说。 “格桑妹妹,还不错,懂得心疼人,行了,我们知道了,你先走吧,我们马上就回来,先去对殿下说,我们随后就到。”加勒说。 “行,我先走了。 ”格桑说完,就消失不见了。 她一走,加勒就说:“老弟,你看你,闯祸了吧?女孩子最怕别人说她将来没有幸福。你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以后千万记着,不要再变成乌鸦了,变成百灵鸟不好吗?说话就像唱歌,人人都喜欢。” “行,没想到格桑姐姐的性格还真难以把握,让人无法捉摸,最希望她快点找个男人嫁了,让男人来驯服这匹桀骜不驯的野马。”天使子说。 “我最近现你特别喜欢说风凉话,是不是饿的啊?我估计是的,不说了,我们走吧,殿下还在等我们呢。”加勒说。 “行,走吧。”天使子说。 他伏下身子,蹲在地上,加勒跳了上去,抓紧了颈上的羽毛,然后,爪子猛地一蹬地面,扇动了大翅膀,朝天上飞去,地面上的大风将杂草的草叶还有厚厚的树叶,全都吹翻了过来,打着漩涡,升起,然后再徐徐落下,一些小树竟然被吹得东倒西歪的。 大乌鸦飞起来,天使子很清楚,凭借他的时,五百里就是一会儿的时间,虽没有格桑快,可也不慢,不是吹牛,还真没跟格桑比试过,如果这次弄到跑鸡蛋,吃了再去追赶格桑,说不定还追得上,但是希望渺茫,这个格桑之所以骄傲,就是因为她的度。 只要能过格桑,就能把她的骄傲的气焰打消,这样做的好处,是将来在格桑面前,不至于总是被她拿石头来击打了。 没过多久,飞到了格桑说的灌木丛,还比较大,方圆有将近一百里,全是,这里的跑鸡简直比戈壁上的砂石还多,比牛身上的毛还多。 也是,这里是跑鸡的天堂,因灌木丛有很多浆果,还有虫子、草籽,够跑鸡吃的了。 这里也是狐狸的厨房,想换口味,就跑过来,跑鸡借着灌木丛的保护,这里几乎没什么天敌,吃得肥硕,跑都跑不动,狐狸来,随便跑几步,就能逮着不少跑鸡,吃饱了,只怕走不动。 大乌鸦降落下来,一些跑鸡四散跑开,狐狸也吓得跑了,拖着长长的尾巴,跑得飞快,看看大乌鸦没有袭击它们的意思,扭头看着大乌鸦,停下来,当大乌鸦收了翅膀的时候,狐狸以为大乌鸦要来袭击它们,于是又小跑起来,见没有追来,又扭头来看。 狐狸的狡猾和谨慎都是出了名的,在这方面,的确是食肉界的模范。 加勒看看那些跑鸡,扒开灌木丛,往里一看,现的确有不少鸡窝,这些鸡窝是一些短柴棒、树枝还有杂草、鸟毛、鸡毛搭成,这些东西大概都是一些没人注意到的东西,但在跑鸡看来,都是一些绝好的建筑材料。这些东西,成就了跑鸡一个幸福的家。是孕育下一代的好地方,当然,这些蛋,也是蛇的佳肴,狐狸有时候也会换换口味,吃点鸡蛋;还有同类跑鸡,也会来吃一点,吃鸡蛋黄、鸡蛋清的,倒还少,关键是吃鸡蛋壳,这些东西,可以成为跑鸡嗉子的填充物,帮助跑鸡消磨草籽或者果子的核,这些食物都是绝美的! 加勒很快就找了几个鸡蛋,天使子再饿,一般来说一次只吃两个蛋。加勒多捡了几个蛋,放在包里,谁知道下一次能不能找到鸟蛋呢,没有鸟蛋,起码这些鸡蛋可以暂时充饥。 他拿走鸡蛋,那些跑鸡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就这样被抢走,但是不敢出来反抗,只在不远处的灌木丛里偷看,加勒不做停留,给了天使子两枚跑鸡蛋,那大乌鸦一口一个,吃到了肚子,神奇的是,大乌鸦竟然吃饱了。他说:“啊啊,啊啊,饱了,走啊,呱呱。” 加勒上了大乌鸦的背,然后说:“走你!” 那大乌鸦竟然腾空而起,同样,那些灌木丛被吹散开,那些跑鸡吓得乱窜,等大乌鸦彻底飞到空中,那些跑鸡才慌不择路地回到自己的窝,左看右看,仔细瞧瞧,看有多少蛋被偷,多少蛋幸存。 跑鸡承受的创伤比较多,这次受到的创伤比较大,这只大鸟本来也是同类,干嘛还要同类相残呢?这些问题,在地上灌木丛、草窝里窜来窜去的跑鸡是永远都想不通的。 加勒坐着大乌鸦回来了,大乌鸦降落在牛车前,加勒下来,大乌鸦变回原形,仍是玉指环,紧紧箍在加勒的手指上。 萧生问:“怎么样?找到食物了吗?” “找到了,老弟已经吃了,现在老实,可能要睡觉,我呢,倒觉得有些饿了。老弟要我也吃,但我嫌腥,就没吃。不知道现在这里有没有吃的?”加勒问。 “有,弘法,看看还有烙饼和牛肉干没有?有的话,拿来一些。”萧生说。 自从弘法被天一训斥了几次以后,现在也懂得礼貌和尊敬人了,见大称大,见小叫小,生的变化,全是因为在萧生的地盘上,萧生又出师了,加上格桑在身旁,多少都要有所表现,要不然,师父会骂,自己讨没趣儿,格桑姐姐会有想法。从种种条件来看,还是不要太过张扬为好。 第184章 会玩 弘法说:“多得很,这次要上前线,准备的东西,多得很,路上吃的管够,到了那里,还能维持一段时间。” 弘法说完,找出一些牛肉干,还有一些烙饼,连同水,都交给了加勒。 他对加勒一点都不反感,相反,十分敬佩,因为加勒读书不多,但很会玩,这些玩,是他最钟爱的东西。 加勒拿起牛肉干,这种牛肉十分好吃,不知是谁弄出来的,那种味道,就像他的母亲做出来的一样,非常好吃。他吃牛肉就像吃烙饼一样,大口大口地吃,然后打开皮囊,对着嘴,咕咚咕咚地喝水,然后,用手背抹了抹嘴巴,说:“好,吃好了,走吧!” 他的胡须浓密,黑色的、还泛着光泽,看来,他也没有多少时间用来梳理胡须,任由胡须乱长。 加勒吃饱喝足,高兴地说:“真爽!走吧,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 他说完,萧生摆摆手,说:“没什么,我们都要休息,师父也在修炼,他在哪里都是修炼,一点都不浪费时间。” “嗯,殿下,你说,你想怎样对付那些边关的西夏兵?” “我去了之后,先找一找,看有没有邪灵在西夏兵中间,如果有,驱逐邪灵,然后再说。 ”萧生说。 “邪灵?那我们不是跟看不见的敌人作战吗?那怎么打?”加勒问。 “这你就不懂了,这个邪灵,我们看不见,严格来说,是你看不见,我没问题,可是要打,还是要打敌兵,敌兵被邪灵控制,自然不听话,本来不想杀人,在邪灵控制下,也就杀了人,我跟师父去对付邪灵,你和天使子、弘法对付西夏兵,当然,也有边境的守卫部队,让他们和你们一起进攻。格桑作为传递信息的人,来往于大本营和前线之间,交流信息。另外,格桑的任务就是察看敌人的部署,摸清楚敌人是怎样安排的,然后我们再找机会偷袭,逼其退兵。”萧生说。 经过萧生这么一说,加勒才明白过来,他笑呵呵地说:“我说呢,跟邪灵打仗就像跟空气作战一样,看不见在哪儿,怎么打?这一说,我才明白,原来敌人是听将军的指挥的,不听,就要受罚,这些将军是受邪灵控制,严格来说,是西夏王受邪灵控制,然后指挥将军去侵犯邻国,燃烧战火,破坏和平的。这邪灵真可恶!” “没错,邪灵在世已经有很多年了,到现在还没有撤退,他不甘心自己的失败,总要寻找机会,让人间充满仇恨、战火、流血和痛苦,总是在破坏人间的美好,让人与人之间互为仇敌,只有这样,才能让邪灵得到地位,才能赢得人民,这邪灵还会统治人类,具体多长时间,现在不好说。”萧生说。 “是吗?那我们得小心了,但愿邪灵不要来统治我们,如果统治,恐怕不好,到时候邪灵控制住我们,不知道自己会干出什么事来,那才好玩呢。”加勒说。 萧生点点头,不说话,牛车慢慢向前走,车把式也不说话,仿佛在走一条不归路一般,显得死气沉沉的。 格桑说:“唱个歌吧。” “好,来,欢迎,欢迎!”弘法拍手笑道,十分渴望,格桑姐姐献歌。 “那我就献丑了啊!”格桑说着,清了清嗓子,唱道: “天上月,地上花,月照九州遍地花, 东风疾,西风恶,疾风恶风不怕打, 哥爱妹,妹喜哥,哥哥妹妹乐开花, 天上月,地上画,画中有着我们俩。” 格桑是歌声十分甜美,可惜没有打动萧生的心,他一直想着,如果这歌是花红唱的有多好!为什么老是想着花红,那个宫女,这不正常,萧生立马断了念头,不要把对母后的思念转移到花红身上,花红只是服侍母后的宫女,这个女人出身不好,按照血统门第,这不符合祖制,绝不可乱了皇家的正统血缘。 话是这样说,可是邪灵的功力强大,不清楚是不是这样的,那个邪灵总在寻找机会让萧生堕落,然后将萧生俘虏,俘虏了萧生的心,就等于俘虏所有部族的心,那么,这个部族就极有可能会走邪路,在邪灵的带领,会攻打西夏、然后攻打中原国,久而久之,战火所烧之处,人民遭殃,生活得十分痛苦。 萧生不能这样,于是他就在心里想,如果被女人夺去了心智,就没有了斗志,没有了目标和志向,人和牲畜没有什么差别,况且现在自己是太子,将来弯刀族的领,不可因为这些事,而葬送自己的前程,给魔鬼留下了地步,想要弥补,恐怕不行,只怕悔之晚矣! 弘法听了格桑的歌,笑呵呵地竖起大拇指,连连称赞说:“唱得真好听,好听!再来一,再来一。” 弘法说完,格桑看看萧生,萧生闭了眼睛没说话,格桑一见,觉得萧生在生气,就没了兴趣,说:“算了,懒得唱了,有人在生气呢。” “谁生气了?大家都很开心啊。”弘法说。 “不说了,也不想唱了,大家都很开心,我宁愿相信这是真的。”格桑说。 格桑说话,让人摸不着头脑,萧生浑然不觉,对眼前这个妹子,没有什么感觉,没有产生静电,也就没有火花,这可能是和萧生操心国事有关,这个事,不能勉强,只能说,看缘分,缘分到了,就像洪水猛兽,谁也挡不住;缘分没到,就是让男女同榻共眠,也是一场异梦。 格桑不唱歌了,弘法求了半天,都没用,格桑心烦,就说:“我走了,殿下,有没有口信带给大王?” “有。你去对父王说,我们一路顺利,离边境不远了,任务完成后,立马返回,不要挂虑。”萧生说。 格桑听到萧生说这话,虽是命令,可是听到萧生是声音,就觉得很舒服,这是怎么了?难道有病吗?这是怎么回事? 看来,经常回家,父母的命令,犹在耳畔回响,不回家,又内心不安,看来,还是要多点时间去陪伴父母,那个大花蛤蟆,不用理她。但是,她是媒婆,她的职业就是这个,她很想知道怎样才能达到目的,她熟知青年男女的心,到了那个时候,恐怕就有春情萌动,无法抵挡。 格桑说:“殿下,在下领命!再见!”说完,立马不见,比一溜烟还要快。 第185章 闲情 格桑消失,弘法失落,立刻耷拉着脑袋,一句话也不说。 天一不说话,他微闭双目,懒得管这些闲情逸事。他一生没有接近女人,当然不动色心,接触过女人的,或者亲近过女人的,更露骨地说,进入过女人身体的,这些男人尝过了那种味道,才会渴望再次亲近女人。 天一道长一心研修道法,倒忘了这些男女情事,当然不懂少年的心。 少年少女,一眨眼就是青年男女,再过两年,步入中年,时光无情,转眼即逝,花儿已开过,再也不会重来,蜜蜂不来采花,就错过了季节,也没有可能酿出蜜来。 有些人不能等,有些花容易败,这是常识,不是危言耸听。东边日出,西边落下,这是规律;冬天寒冷,夏天炎热,这也是规律。弘法对格桑有一种莫名的爱恋,只可惜,弘法表错情了,格桑对他不感冒。 这么一个人,他最大的冤枉就是能和格桑白头到老,他小,格桑大,女大三,抱金砖,这个说法不胫而走,看来,不无道理。可是,像这样的明媒正娶,还不好说,因为弘法的父母在哪儿?人家常说,父母之命不可违,在关键时刻,父母不在,就想违,也不知道违什么,怎样违?总之,吓是吓不出来的。 弘法没有天一道长那样纯正,他还没脱俗,还要食人家烟火。 这时候,走着走着,有一群羊出现,沿着大道走过来,咩咩地叫着,路上扬起了灰尘,不知道这些羊要去哪里,看那领头羊是公羊,弯弯的角,看起来是打出来的头头。 在羊群后面,是一个骑着马、穿着羊皮夹袄的少年,只见他手里拿着鞭子,一边用腿夹着马肚子,一边向前跑。这个英俊的少年,正像加勒少年时代的样子,不仅长得像,连动作都差不多,都是牧羊的,都是孤胆英雄,像这少年,一个人放牧着一大群羊,看来,他根本不怕云豹豺狼,总之是非常英勇。 少年骑着马跑过来,牛车已经停住,让羊群先过去,那些羊争先恐后地往前跑,不敢停歇,就像后面跟着狼一样,实际上后面是羊群的保护人,那英俊少年,扬起了鞭子,骑跨着骏马,腰里配着腰刀,风驰电掣般地来到加勒面前,问:“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我?我就是本地人,从本地来,到本地去。”加勒说,一点都不害怕这个家伙,说来说去,还是干着放牧的活儿,连问话的语气都那么重,他想干什么?难道想造反不成? 加勒眼尖,一眼就看到了少年腰间挂着的腰刀,这弯弯的刀鞘,其实里面就是弯弯的尖刀。八 穿着都是弯刀族的样式,打扮也是弯刀族少年的样子,没什么,加勒咋说也是将军级别的带刀侍卫,专门在殿下跟前服侍的。格桑也是其中一个。加勒凭着这个级别,眼前放牧的少年应该行礼,才显得有教养、讲礼貌,否则就不算弯刀族的子民。 萧生看到这个放荡不羁的少年,非常担忧,这个样子,怎样推进部族的文明进步呢?少年强,则国家强;少年有希望,则国家有希望。少年的未来,就是国家的未来,他这一出现在人面前,就原形毕露,放荡不羁,难道说根本都不懂怎样做吗? 萧生强迫自己不要火,只是说:“小伙子,我们从大王的皇宫来,也就是从大本营来,要去边境督战,看望守边疆的将士们。像现在这个样子,也即是要打仗了,你不害怕吗?” “哦,原来是国王的人。打仗,我不怕,有什么好怕的?那些当兵的还不是父母生、父母养的血肉之躯吗?离开家乡、离开亲人,去掠夺别人的东西,面临着被杀的危险,他们更害怕,不过,外表上装作很顺服的样子,也假装着坚强和壮大的样子,实际上他们是很害怕的,这个我可以负责地说,他们一定是害怕了,所以,先到我们的边境来,因为心虚,才想要先下手。”少年说。 萧生听了少年的话,点点头,说:“看来,你很懂军事啊,也懂人心,你读过书了吗?准备到什么时候才不放羊了呢?” “这个,没想过,最近才听说这里开办了学堂,我阿爸要我来放羊,我阿妈想让我读书,等将来考个状元,好和王公贵族的女儿结婚。”那少年说。 他的话音一落,人们都哈哈大笑起来,看来,读书是为了娶姑娘,至于报效王国和报效国王都是假的,真正的目的还是脱离不了风流的人生。 “哦,那你呢,想不想读书?”萧生问。 “你是谁?怎么问我这个问题?”那少年不回答,回避了这个问题,他看看弘法,可能觉得弘法稍微接近他的年龄,对他说:“这是你们一起的吗?” “是的,他是我们的殿下。”弘法说。 弘法说的是中原国的话,他虽愚笨,可是,也学会说几句当地的话,会的不多,再多说,就要露馅儿。 “殿下?哦,我的天,我的神,你是王子?”少年惊讶万分,顿时石化了。 “没错,我就是萧生。”萧生承认了。 “萧生?这个我倒没听说,不是叫笑生吗?”少年又问。 “是的,以前叫笑生,现在改名为萧生。”萧生答道。 “小伙子,你的羊跑了,快!”加勒说。 “好,多谢,向殿下敬礼!” 他说着,向萧生敬礼,这时候他又补充说:“不好意思,我要走了,弄丢了羊,阿爸要打死我的。” “好吧,你去吧,后会有期!”萧生对他说,他就立马跑开,那马踏在地上,得得得地响,将地上的沙土踢得乱飞。 他说完,跑了,又跑回来,对着萧生说:“那个谁,刚才学我说话的,那个,不是本族人吧?怎么听他说话觉得怪怪的。” “这你都知道,看来,你不读书真的可惜了。他的确不是本族人。以后有缘再相会,见面再谈,你去追赶你的羊群吧,晚了,真的要麻烦了。”萧生说,催促他说。 “好,再见!”少年打了一个响鞭,“啪——”一声,声响在空旷的草原上回响,吓了弘法一跳,刚才被看出来,真是!看来,还是没有学会方言,他不清楚,方言从小说到大,咋说需要勤学苦练的,不是鹦鹉学舌,说了两句就行的事,方言是最好的身份凭证,比用器物来证明要有用得多。 第186章 西夏 弘法被人识破了身份,吓得不轻,他凑到了天一道长旁边,想寻求帮助。 天一道长不理不睬,继续闭幕修炼,就像把弘法当成空气一样,必不可少,却熟视无睹。 这时候,弘法明白了学习的重要性,特别是懂得了语言的重要性,要么等学得炉火纯青了再拿出来,要么就别拿出来,免得因为口音的差别,而连累大家,这个少年其实没什么,就是一个喜欢较真的人,当然,也不容易受到欺骗。 弘法不说话,萧生看着少年远去的身影,说:“这人,是可塑之才,将来肯定要为我们部族使用,免得亏了这个人才。” “是啊,比较聪明,可能经常放羊,上苍特别青睐他,赐给他聪明才智,如果再读点书,更是不得了。”加勒说。 加勒也是牧羊少年出身,格桑也是,在这片广袤的草原上,没什么好做的,没有书念,没有学堂,只有放牧,从上苍所造之物那里学习知识。 牛车又开始朝前走,刚才为了避让羊群,被车把式一弄,自己停了下来,要是任凭牛脾气,牛是不会停下来的,牛的个头比羊大得多,对付那些羊群,绰绰有余。 走着走着,前面就看到了较矮的山,再往前走,是较大的山,这条路是波斯人经常走的,走起来还算顺利,不是很麻烦。 奇怪的是,路上有些客栈已经人去楼空,可能风闻要打仗,提前跑了,反正没有什么留恋的东西,倒是有些猎户没有搬走,山中有不少猎物,加上,搬到平地上也住不惯,干脆不搬,在这个地方,住了几代人,有了感情,到任何地方,都没有在这里舒服。 猎户有本事,能杀狼,也能杀死豹子,这些东西都不在话下。单个的敌人来,他肯定没有豹子狠,就让他来,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萧生知道山里人的生活,特别是猎户,其实是牧民的朋友,如果山里没有吃的,野兽就会去造访牧民的牛羊圈,特别是羊圈,更是频频光顾,每次都不走空,无论牧民怎么厉害,总有一些篱笆不够牢固,这些篱笆总有漏洞,有了漏洞,狼就会很聪明地将洞由小变大,就像高明的魔术师,悄悄地将羊圈像撕开布匹一样,撕开了口子,狼就能巧妙地钻进去,叼了羊之后,再从洞口钻出去。羊一般是骚动之后,就恢复安静,那羊的咽喉已经被狼狠狠咬住,断了气,怎样折腾都无所谓,从原路返回,路上只留下一串串的狼的爪印,还有一趟洒落的羊血,白雪之上,是鲜红的血,让牧民十分头疼。 狼在和人打着交道,跑的路线不断变化,让牧民无法知道它们的动向和路线,就是这样,狼们总是成功,最后牧民没办法,只有寻求有经验的猎户,逮住并屠杀了几只狼之后,狼才慢慢消失,他们不是一匹,是一个狼群,就搬迁到另外的地方,继续作恶,他们是狼,就是要吃肉,这是没办法解决的,只有想办法将其中的要的狼杀死,足以震慑其它的狼,它们没有吃的,肯定要迁移到另外的地方,好度过漫长的冬天。 这都是萧生和加勒所熟知的,毕竟是弯刀族人,从小都认识狼,为了保护羊群,几乎弯刀族的每一个人丁,都很清楚狼对羊群的危害,因此,从小都学会了和狼对抗,甚至打游击,这种斗争已经延续了很多年。 走在林间小路,牛车碾压着厚厚的树叶,出沙沙的响声,偶尔有林间的鸟,婉转啼鸣,在空空的山中出回音。 天使子一路摇晃,一路睡觉,在加勒的手指上舒服着呢,他听到了鸟鸣声,就从加勒手上跳下来,变成巨人的样子,说:“走了这么远了,我这一觉睡的时间不少啊!” “是啊,过了这座山,再走一段平原,又有一座山,然后就是边境了。”加勒说。 “你怎么这么清楚,就跟你来过了似的。”弘法问,有点质疑,但是,胆量不足,不敢大声问,就是小声问,听起来像蚊子哼哼哼,也逃不过加勒的耳朵。 天使子是巨人,说话的声音也洪亮,每说一句话,树叶子都要颤抖一下,说得话越多,树叶子颤抖得越厉害,他的声音传到很远,因为大山的回音也很大,拖得很长。 “没错,我是来过,上次来解围,曾经路过这里。”加勒说。 弘法突然想起来,自己又唐突了,没错,上次是来过,加勒先走一步,救驾,将大王解救出来,然后平安送到王宫,这就是加勒立了功,而且是一大功,这么说来,加勒是轻车熟路的,对于其他小问题,比如吃饭住宿问题,他都能够解决。 加勒不懂得低调,他说了之后,对天使子说:“老弟,该吃饭了吧?你那么高,比树还高,想吃啥就自己动手啊,不必客气啊!” “噢,哈哈哈哈,谢谢你提醒我,大哥,我还真高兴地忘乎所以了呢!真的没想到,我也能一个人来做成一件事。”天使子说。 “你真能搞笑的,以前没有遇见我,还不是一个人找吃的,自从遇见我,就有了惰性,啥事都要我帮忙,是不是?要知道,你是天使的儿子,在你没有难成的事,你还担心什么呢?”加勒说,有些抱怨,也有些沾沾自喜,知道自己是大哥,对天使子多少都有一定的帮助,这是好事,当自己有被别人利用的价值,证明还有存在的意义,否则,活着也是一种难受。 “试试吧,不要以为有了大哥,啥事都能替你担当的。”加勒又补充说。 天使子没有回答,他笑着说:“多谢大哥,有大哥在,小弟就少操一些心,有大哥在,小弟就活得特别滋润。” 天使子说着,也没有停下搜寻目标的目光,他拨开树冠的树梢,然后看看底下有没有鸟巢,他说了后一句话,就不希望加勒来回答,他知道加勒的言语不多,说话对他来说,不是真正的特长,反而是一种累赘。如果他有弘法的表现欲,加上他自身的经历,想必说起话来,就没有可能让其他人参与说话的行列中来。 天使子终于现了一个鸟巢,当他拨开树冠上的叶子时,鸟儿早就吓飞了,尿没尿不知道,总之,加勒看到牛车车棚上,“啪啪”两声脆响,看来,鸟粪已经砸中了牛车棚子。 第187章 龙骨 鸟被吓得屎尿一起像雨点一样砸下来,不知道会不会降牛车棚砸破,这些鸟粪个头儿挺大,看上去,就像一颗颗鹅卵石,砸中的车棚,比较结实,是牛皮绷着的车顶,里面有龙骨,牛皮上面,涂抹上各种油,还侵泡了不少时间,龙骨是牛骨头构造而成,牛棚上面再站一头牛,也没多大问题。 严格来说,牛棚是牛骨做成的,但是,说出去是龙骨,显得神圣。谁都没见过龙,天一见过,呼风唤雨,就是天一指挥龙来做的。龙从云,虎从风,大概都有自己的特长。 天使子很快就找到了一个蛋,鸟蛋很大,大概像橄榄那样,又有点像椰子果,吃一个蛋,可以管一个月吧,这是预测的,实际上不是这样的。天使子吃鸟蛋可能是心瘾,不吃也过得去,吃了心里得安慰,当然,他的食物很杂,空气和水就够了,也包括鸟蛋。 大鸟飞走了,在旁边的大树上,远远地看着天使子拿走了鸟蛋,那些大鸟就在一旁哀鸣,即便是哀鸣,也毫无办法,这些鸟从来不相信会这样,要知道,这里它们是老大,老虎、豹子、豺狼都拿它们没办法,想怎样就怎样,没有天地,他们反而会飞下来,吃一些兔子、野鸡啥的,大概逮到什么吃什么,根本不害怕什么野兽。 这里有蛇,但不多,蛇不大,对大鸟蛋没有威胁,蛇就是想吞大鸟蛋,也吞不下去。 天使子找到了鸟蛋,当着它们的面,将鸟蛋吞了下去,正在这个时候,大鸟向天使子飞来,看来是要报复,天使子立马变成了玉指环,套在了加勒是手上,很明显,他是不想伤害这些鸟的。 加勒一见,对萧生说:“殿下,快,快,我们要赶紧离开,免得大鸟看出来我们是一伙的,说不定要动攻击。” 萧生说:“知道了,走吧,不要担心,那些大鸟的食物比较单一,不会主动攻击人的。” 萧生说的没错,那些呆鸟现巨人不见了,四顾茫然,没有现什么东西,正在犹豫的时候,有人说:“那些鸟,身子大,脑袋小,看来,十足是呆鸟,这些鸟,本来就是该死的。” 大家一看,说话的是弘法,弘法的话还没落,只觉得一件大衣从天而降,扑在弘法的头上,弘法为了避免被吹乱头,戴了一顶瓜皮小帽,等到大衣飞走,那小帽就不翼而飞,他大喊一声:“我的帽子!” 话音没落,那帽子已经飞走,再一看,现抓走帽子的,不是别的东西,就是大鸟。 可惜的是,帽子已经不见,弘法哀哭切齿流泪,也无济于事。 他说了话,遭到了大鸟的报复,看来那句话,叫做“三尺高头有神灵”的,是不错的。 这高头没有神灵,倒有神鸟,一般来说,会飞的,都带着点灵气,或者说是仙气,咋说都是天上的信使,传递天上的消息,还是不错的。 弘法有些后悔,不该说那些大鸟呆头呆脑,看来,应该多说一些早就人的好话,不要老是抱怨,抱怨来抱怨去,最后自己倒霉。也就奇了怪了,那些大鸟不抓走别人的帽子,偏偏认准了弘法的帽子,看来,冤有头、债有主,还是比较准确的。 萧生一见,连忙吩咐:“注意防范,加勒,把手洗干净,没准天使子吃了鸟蛋,嘴上留有腥味,说不定你手上已经染了,不要大意,洗洗放心些。” “嗯,多谢殿下提醒。”加勒说,然后让弘法倒出一些水来,将手洗干净了。 再往前走,现有一处山泉,叮咚叮咚的,看上去,水还比较清,应该好喝。 加勒刚要去接水,因为刚才洗手的时候,现水已经剩的不多,要知道这里有水,何必要浪费喝的水来洗手呢?加勒有些后悔,就说:“用多少,要补多少,再往前走,就是下山,然后是平地,找水井比较难,还是在这里接满水吧。” “你放心吗?”萧生问。 “怎么不放心?这里的水我试过了,没问题。”加勒说。 “没问题就好,你清楚吧?有一种毒,在树林常出现的,比如毒蜘蛛、毒蛇、毒蟾蜍、毒蝾螈、蝎子、蜈蚣,都会在这里出现,它们会不会污染水源?你要看清楚了。”萧生提醒说。 “不用担心,殿下,我的手上的老弟天使子,很懂得分辨有毒没毒。有毒的东西,他一看就知道,有了天使子,能够解毒,没问题。即便这水源受到了污染,老弟也能净化这里的水,要知道,老弟他可是天使的儿子,怎么也不会让天使的儿子中毒、让天使伤心吧?”加勒说。 加勒说完,就拿着皮囊去接水,萧生没有话说,谁让他那么牛呢?有天使的儿子甘愿为他服务,替他遇水架桥、遇到问题迎刃而解呢? 加勒接了水回来,说:“水真好,我喝了点,山泉有点甜呢,要不,殿下也喝一点,喝了我再去接一些。” “行,我喝,大家都渴了,都喝一些吧,喝完了再赶路。”萧生说。 经过萧生一提醒,大家才觉得嗓子干涩了,原来,走了这么久,还没喝水,牛也需要喝水,车把式也是,于是大家都下了车。车把式将牛从车辕解放出来,然后牵着牛去泉水边,让牛喝个饱。 牛喝饱了,车把式从旁边的矮树上,扯下一片大树叶,卷成桶状,用树叶卷成的圆桶,接了一些水,开始喝起来。 喝了之后,他再牵着牛往回走,走着走着,那车把式头一晕,站立不住,竟然倒了,车把式先倒在地,吓了人一跳,然后是青牛倒地,出沉闷的一声响。 他们倒地,不知道咋的,萧生说:“糟了,中毒了。” 加勒感到奇怪,连忙跑过去问:“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天使子说:“没事,没事,他们是喝快了,嗓子干得快冒火了,遇到甘甜的泉水,自然喝得猛一些,一热一冷,一热一冰,自然就会晕倒,过一会儿自然就起来了。” 天使子说完,果然,那青牛哞哞叫了两声,活过来了,牛不装假,然后立马站立起来;那车把式,也像大醉之后,醒酒了,站了起来,拍一拍身上的浮土,还有一些树叶草根渣滓,笑着说:“不好意思,刚才死过去了。” 大家一看,哈哈哈大笑开来。原来,干什么事都不要着急,要慢慢来。特别是对待吃喝,尤其不能急,越急越容易出事。 第188章 异常 再说青牛和车把式相继倒地,然后又起身,大家都吓一跳,以为有什么异常,后来经过天使子一解释,大家都弄清楚了是怎么回事。 相互一笑了之,没有当成一回事。 觉得水没有问题,大家都开始痛饮起来,喝饱了,车把式也把车套好,大家上了车,加勒仍在地上,没有上车,车把式吆喝了一下,那车开始吱吱呀呀地往前走了。 弘法受到了大鸟的袭击,帽子被抓走,心里一直在后悔,真是祸从口出,不该乱说话的,那些鸟不是呆鸟,是灵鸟,它们虽然不懂怎样说人话,不过,它们听得懂大家说的话。这些话是好是歹,它们都清楚。 还好,他们在以后的路途中,没有遇到异常。下了山,开始走在平原上,真的是一马平川,如果有快马,跑起来一定很爽,如果有滑翔的鸟,飞起来、降落下来,也是很好的。大家都很清楚,这里其实没有大鸟飞来,要说神秘的地方,要数山林中的东西了,那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都在林子里,林子越大,鸟越多。 这些鸟在林子里有吃的,就不会跑到平原上来,平原的危险太多了,一不小心,就掉进了陷阱。 加勒在前面,车在后面跟着;加勒一边走,一边唱歌: “大路朝西,太阳东升, 西域有贼,大杀而归。“ 加勒一边唱,一边用一块石头敲打着另一块石头,作为拍子,听起来也是慷慨有力的,显得像是英雄好汉。 加勒走着,突然不唱了,他现前面好像有异常,就停下来,对萧生说:“殿下,停下,不要走了,前面有情况。” “什么?”弘法问。 “有情况。”加勒又重复一下,非常认真地说。 “是的,我也觉得前面有点不对劲儿,还是停下来吧。”萧生说。 “哪里?没有的事,青天白日的,哪里有那么多事。大路朝天,平平常常的,哪里有什么异常的?”弘法说。 “前面有危险,信不信由你。”加勒说。 加勒停下来,不再说什么,那牛车继续往前走,因车把式是汉人,还是听天一的,而萧生和加勒都是弯刀族人,在关键的时刻,车把式还是听汉人的,这一点民族偏见,让车把式决定继续朝前赶路。 加勒见他们不听,摇摇头,蹲下来不走了,看着牛车渐渐走远,他想想不对劲儿,殿下还在车上,不能不保护殿下,哪怕殿下屈服于他们,不信任自己就算了,还不太信任殿下,这些汉人是怎么了。不过,殿下有时候还比较温柔,不喜欢遥控指挥别人。 走着走着,只听“轰——”一声,大半头牛掉进了一个大坑,车轱辘一边挂在洞口,其余都倾斜下去。 突然遇到这个情况,大家都没想到,车把式大喊救命,天一和萧生还算镇定,在车掉下坑的前一刻,跳出来了,就剩弘法和车把式连同青牛,三样活物,即将掉入坑里,都吊在那里,上不上、下不下的,卡在那里,十分难受。弘法大叫:“哎呀,我要死了。快点救我!” 萧生说:“不听话,就是这个下场吗?加勒,算了,别和他计较,去,帮忙弄出来,他还小,不懂事。” “好,我这就去。”加勒答应着,就冲向前,他很清楚,晚一点,那车带人全部要下去,就非常难以弄出来的。 只见加勒跑到他面前,用手抓住了车后面的横木,然后稍微运了一下气,喊一声:“起!” 那牛车开始慢慢往后退,弘法、车把式都紧紧抓住车前面的横木,弘法更是夸张地抱着,紧紧地抱着横木,不敢动弹,见加勒来救,高兴坏了,因为手占用着,就没有手舞足蹈。 加勒拉着车后面的横木,因车掉下去的一刻,车头向下,车尾翘上天,不是加勒,那牛车,就是有三十人都难以撼动,这么一来,加勒出马,赛过了几十上百个壮汉,更是十九头牛的力量,将车、牛、人一起拉了出来,平稳地放在路面。 弘法面如土色,吓得直哆嗦,看得出来,这一次,他是真的吓着了,关键是他根本没有想到加勒的预测能力这么强,还有,车把式赶了一辈子的车,这么明显的坑,竟然熟视无睹,难道车把式被妖怪缠住了不成? 这时候,车把式说:“真后悔,没有听你们的话,这是咎由自取的,要知道,我赶了多年的车,像这种尴尬从来没有遇到过,现在开始清楚了。” “有错就改还是好样,加油,不要气馁,你会成功的,不过,别人的建议,不见得都是恶意的,大多数都是善意的。”萧生说。 青牛也在哞哞叫着,它可能还在纳闷,为什么今天这么倒霉,接二连三地出事?摔了一跤,又摔一跤,一次比一次狠,再这样下去,恐怕对未来的路有担心,不敢走了。 车把式说了心里话,青牛不说话,哞哞叫,可能也在说话,只是说的是牛话,没人听得懂,天一说:“牛也在害怕,是走还是不走,正是纠结的时候,车把式,你要好好鼓励鼓励,实在不行,给它一些豆子吃,再弄一些好的青草喂它,鼓励鼓励,打打气,将来它还为我们服务,要不然,青牛一胆怯,啥事都干不成了。” 天一不轻易说话,一说话,竟然说出了牛想说的话,这青牛看来是轮回的,想来想去,还是要尊重别人的意见,包括一些地位低微、外民族人士的善意的建议和批评,都是重要的。 加勒将车拉出来之后,看看大坑,里面啥都看不到。 加勒对天使子说:“老弟,麻烦你下去看看,下面到底是些什么东西?” 天使子说:“老哥,怎么好事都轮不到我,遇到麻烦事,总是我啊?” “看看你,怎么说这话?还不是信任你嘛?你每天在黑松林偷鸟蛋吃,那里见过好多世面,现在带你出来,正如你的所愿,你很想到外面看看精彩的世界,现在可以看了,要知道,世界不全是光明的,还是很黑暗的,这洞里,就很黑暗,你去看看,到底是本来就黑暗,还是光明照不到的地方,都是黑暗的啊?”加勒说。 “好吧,我说不过你。人家都说你的嘴笨,可是,我的嘴比你还笨,真是的!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难怪我们有缘分,一见面就以兄弟相称,敢情这是打断胳膊连着筋的关系,是好兄弟,就要为兄弟两肋插刀、在所不辞。”天使子说,终于答应下来,去坑底看一看。 第189章 地气 天使子不愿下坑,扭扭捏捏,哥哥弟弟喊了半天,加勒虽离不开大地,要从大地里面汲取地气,才有力量,可是,他从来没有跟大地有更深一层的亲密接触,于是他就有些胆怯。 一这纯属正常,年轻时代,如同小牛,连老虎都不怕,现在倒有些心虚,可能经历一多,自然有些变化,这也合情合理。 天使子说:“给我一个绳子吧,要不然,我下去了,怎么上来啊?” “这个地方,怎么会有绳子呢?你真好玩,专门要没有的东西。”加勒问。 “你这大哥真是有意思,你让我下去,我二话不说,就要下去,可是,你却不想替我找绳子,你是不是想让我下去了,你自己跑了,不管我了?是不是嫌弃我?我总是让大哥带着我,真是的,要是因为这个让我下坑,那我倒想说,以后你就骑着我到处飞好不好?”天使子说。 “这里真没有绳子,你总不会让我的头编成绳子用吧?”加勒说。 “你这个主意挺好的!真的,我怎么没想到,用你的头,将我的头绑在一起,然后,你在坑外面,我在坑里面,头绑在一起,谁也跑不了,坑外的人别想走,坑内的人也不容易出来,我们是一根绳子上的两个蚂蚱,谁也别想跑,生死在一块,不能轻易分离。 ”天使子说。 “可是,老弟,我的头和你的头缠在一起,连走路都走不了,还怎么到坑里探个究竟呢?”加勒说。 “这样吧,我实话告诉你,大哥,你的头可以变长,只要你想用它,它就听你的,不信,你试试,拉扯一下头看看。”天使子说。 加勒听了他说的话,将信将疑,怎么可能?从小到大,没有剪过头,还不知道头有什么奥秘,试试就试试吧,看是不是像天使子说的那样。 加勒将一缕头缠在手指上,往下一拉,那头竟然长长了,再拉,又长了一些,他拉了又拉,头长长了,只要拉,就能长长,加勒一看,笑道:“怎么没现?我还有这本事?感谢上苍!以后出门就不用带绳子了。绳子随身带,谁也夺不走。” “是啊,这是上苍赐给你的礼物,要好好珍惜,不要浪费了。”天使子说。 加勒哈哈大笑,笑着笑着,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问:“你说,我把头拉长了,不能老是这么长吧?要是想变短,收回头,怎么办?总不至于让头成为我的累赘吧?” “这事简单,你的头你做主,不用担心,本来你就是弯刀族人的带刀贴身侍卫,之所以被选进宫,是因为你有异能,很厉害的,这时候,不能因为细节成为你前进的羁绊,要想让头变短,你甩一甩脑袋,头就会慢慢缩回,恢复到起初的样子,不信,你试试。 ”天使子说。 加勒说:“我相信你,不用试了。” “你试试吧,先试试,免得到时候你不会弄,那么,我就永远在坑底了,你不想让我成为井底的青蛙吧?”天使子说。 加勒想想有道理,就摇了摇脑袋,只见那一缕长,像蛇一样沙沙沙地缩回来,重新回到加勒的头上,和起初没有什么两样,根本看不出来头曾经长长过,跟当初的情形是一模一样的。 加勒一看,高兴的合不拢嘴,说:“哈哈,太好了。那么,我们开始吧?” “你现了自己身上的秘密,何必要看看坑底的情况呢?这不是比大坑还要重要吗?”天使子说。 “是啊,加勒,算了,不要看那坑底是什么东东了,还是赶路要紧,如今边关吃紧,时间非常重要,不及时赶过去,恐怕对不起守卫边关的将士们,这个坑,就让它敞着,在坑两边做个标记,让来往的车辆能够现,并绕道走,这要好得多。”萧生说。 殿下了话,看来很有道理,不得不听,加勒现了自身的秘密,欣喜异常,也就不想探究大坑的地气了,只要能从地表汲取到地气,钻到坑底又如何?算了,借着殿下给的台阶,下来算了。 他说:“好吧,老弟,走吧!不下去了。哎——你的头有没有这个功能?” “只要想,就有;不想,就没有,对我来说,没有啥难的。”天使子说。 他是天使的儿子,说不定是天使长的儿子,谁知道呢?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从生下来后,父亲在他心目中只是一个字符,一个人称,没有具体的概念,无法触及,只是停留在想象中。 他的本事到底有多大,无人知晓,即便他再有本事,也还只是冰山一角,谁知道他的来历呢?就是他本人,也不太清楚。 这大坑已经将路面毁坏,刚才,加勒将吊在坑边的牛车、人和青牛一起拽了出来,可是问题来了,拽出来的牛车,还在这边,路中间凭空出现一个大坑,可以说是天坑,边境在那边,坑过不去,就要想办法,不能原路返回吧?要知道,返回的时候,要经过一处森林,里面的大鸟还在那里等候呢,至于其他危险,就不用说了。 开弓没有回头箭,这是真的!只有硬着头皮往前走了,可是,要想把牛车带牛和人都弄过大坑去,还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刚才,加勒已经用了力气,拉拽还行,如果真的要将牛车弄过去,恐怕还真不好弄。 天一用拂尘扫了扫身上的灰,其实没有灰,他反应很快,在牛车下陷的一瞬间,就往空中一跳,然后轻轻落下,就像一只鸿雁,落下来,在软泥上留下了轻轻的印痕,没有一点问题,非常轻盈,非常潇洒。 他微微一笑,问:“怎么了,加勒?拉拽出来了,想要过坑,为难了吗?” 他不问还好,一问,倒激起了加勒的情绪,他说:“这样吧,道长,加勒每次都用笨力气,这次就不用了,请道长多指教。” “是不是要天使子帮忙?”道长笑着问。 “这个,嗯,不了,天使子是老弟,加勒能办到的事,不麻烦他。让他休息休息吧。”加勒说。 车把式一听是加勒来,他有点心痛他的牛车,加勒的力气很大,九头牛的力气加起来,都没有加勒一个人的力量大。他担心加勒用力过度,会把牛车给弄坏,于是跳出来说:“将军,等一等,请听我说一句话好吗?” 第190章 叫停 加勒刚要用劲来推车,突然被他叫停,心想,这人是怎么回事?要让我闪腰吗?这个家伙,真有意思,先不说,现在快要使劲了加进来说,真的要命啊! 不过,看在萧生的面子,他说:“好,你说怎么办?听你的。 ” 萧生已经猜出是车把式的心思,就是心疼他的车,萧生说:“你就麻烦些,不要把他的车弄坏了。为了确保平安无事,建议你让天一道长来做吧。” “行,没问题。省得我出力气,请道长来吧。”加勒说。 天一道长点点头,说:“贫道修养多日,也该出手舒展舒展筋骨了,免得到了前线,觉得有些手生。” 他说着,轻轻地挥舞了拂尘,那车竟然轻飘飘地起来,徐徐升起,从坑上飘过去,那青牛竟然像是走在浮云上,跟着车子,一起从天坑上面飘过去,轻巧巧地落在了对面。 车上没有人,车把式看得目瞪口呆,那车子能飞,干嘛还要在地上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呢?这是他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加勒看到那车和牛如同在云中飘一样,不清楚是怎么回事,看来,天一道长的意念,已经出了人们的想象,简直太厉害了! 这是一个秘密,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自己费好大的劲,才弄走了车,他就靠这拂尘,轻轻挥舞,那车竟然像是棉花做的一般了! 天使子不以为然,他说:“这是天人合一之后的效果,不是拂尘多么厉害,拂尘就是普通的拂尘,关键是使用拂尘的人。 不信,你看,如果再想要弄一个拂尘,也会将车牛都弄过去的。” 天使子说完,没等加勒再问,就变成了玉指环,回到了加勒的手上,这么一来,天使子肯定很清楚天一道长肯定有些来历。 于是,大家看到牛车和牛都平安到了天坑那边,天一也收了功,然后昂挺胸,从天坑旁边慢慢走过去,其余人鱼贯而过。那些呆若木鸡的人,也如梦方醒,加勒再琢磨天使子说的话,也不知道天使子到底是什么来历。 带着疑问,加勒跟着大家往前走。那青牛仿佛是从天上来的,可以说是天牛吧,它似乎惊魂未定,哞哞叫了几声,直到看到车把式,才如梦方醒,才安定下来,没有烦躁,而是温顺地站在那里,等他们都来了,上了车,坐下,车把式吆喝着青牛往前走。 加勒在后面走着,心里一直很纠结,现在最强烈的感受是,这天使子到底是何许人也? 他故意停下来,对萧生说:“殿下,我要小解,你们先走。” “好,我们在前面慢慢走,你快赶上来啊。”萧生吩咐道。 等他们走远,加勒悄悄地问道:“你到底是谁?为什么了解那么多?” “大哥,我是天使子啊。”天使子回答道。 “我知道你是天使子,是人都有名字的,你是天使的儿子,地球人都知道;可是,你到底是什么来历,叫什么名字?”加勒问。 “别逼我!”天使子说。 “你不说实话,说明你不信任我。我还一直蒙在鼓里,作为你大哥,不知道你的来历,我心里很心痛,你可以不告诉别人,但是一定要告诉我,要不然,哼,你就自己走吧,别指望我带着你走了。”加勒说。 “真的要说吗?” “那还有假?你跟着我走了这么远,跟了我这么久,还在等什么?”加勒有些不耐烦。 “行,不过,我还有个事,需要一点时间,你能等我吗?” “可以,我在这里等,不过不要太久。”加勒说。 “要不了多久,稍等。”天使子说着,立马从加勒的手指上下来,变成一只小小的青鸟,落在加勒的肩膀上,然后脚一蹬,像一道霹雳闪电,离开这里,向高空飞去,立马不见了。 加勒心想,这小子还有格桑妹妹的功夫,真是小瞧他了! 原来,天使子到了天上,进入另一片天地,看起来都很空,有祥云笼罩,那里的人起码都能活一万岁,这天使子,是上帝的儿子,上帝对外说,是天使长,这个秘密,一直对天使子隐瞒,后来说了,天使子才明白过来,原来自己是上帝的儿子! 天使子对外称是天使长的儿子,没敢说是上帝的儿子,这是为了保护天使子,要知道,也有一些背叛上帝的天使,在暗中夺权,想要争取人民,并且已经采取行动,在想尽一切办法来拉拢人心,天使子被派下人间,就是要看看人民的人心归属。 天使子一来,上帝就知道了他的来意,问:“儿子,你是不是想要问,可不可以说出自己的身份?” “是的,天父,我受不了了,本来是谨遵父命,不敢说出身份的,可是,我的一个好大哥现了我的破绽,非要我说不可,没办法,我都快动摇了,拿不定主意,才来看看天父的意见。”天使子说。 “这个我知道,你是为父最后一个儿子,你的九个哥哥都被后羿射死了,你呢,就不要提自己的名字,也不要提你的哥哥的名字,不要说他们的事,你需要好好地在人间摸清楚情况,多多地为人民服务,不要顾念地上的纷争,不要争强好胜,不要突出自己名,要谦卑,要谨慎,你知道,那些反叛我的,都在寻找机会害你,你是我剩下的唯一的儿子,当你完成任务,我就让你上来,坐在我的右边,执掌全宇宙的王权。这时候,你要小心,不要中了魔鬼的诡计,清楚吗?”上帝说。 “天父,我知道了。我很怀念我的哥哥们,当时,我们在天上追逐嬉闹,玩得好不开心,现在剩下我一个,好没意思。我看到加勒,觉得很像我的最好的大哥,我就跟他拜了兄弟,结为金兰。”天使子说。 “为父明白了,你还想知道一件事吧?是不是不好意思说?”上帝问。 “是的。”天使子说。 “你想知道你的名字吧?我告诉你,你的名字叫金乌。”上帝说。 “太好了!我是有名字的,简直太好了!那么,天父,我可以告诉加勒大哥我的名字了吗?”天使子说。 “可以,你完全可以对那个加勒说出自己的名字,就叫金乌,然后,你可以告诉其他人你的名字,这个没有问题。”上帝说,显得有些意外的样子。 第191章 金乌 上帝告诉了天使子的名字,天使子很高兴,并且将名字牢牢记在心里,他得到了准信,就是说可以对外宣告自己的名字了,而不是天使子这么简单,他很开心,遇到这么开明、智慧的父亲,比啥都要强。 “那么,天父,我就下去了啊,加勒大哥还在等我呢!”天使子——金乌——说。 金乌辞别他的天父,变成青鸟,一道闪电下来,青鸟就到了加勒面前。加勒知道他上了天,因为天使子的变化,令人称奇。在金乌上天的时候,加勒找个没人的地方真的小解了。 没想到他刚穿好裤子,这天使子就出现在他面前,弄得天使子很尴尬,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人来去都快如闪电,让人没有秘密可言,想要做点坏事,都很困难。 金乌站在加勒面前,笑嘻嘻地说:“让大哥久等了。” “没啥,没多少时间,一泡尿还刚刚撒完,你就来了!还不错,等格桑妹妹来了,我要好好数落数落她一顿,好像全世界就属她行,除了她,世上就没有快人似的。”加勒说,“行了,废话少说,你说说看,你是谁?来自哪里?你的父亲是谁?” 天使子说:“我叫金乌,来自天上。 ” “还有呢?”加勒追问。 “还有,还有,你一定要这么问吗?”金乌说。 加勒一愣,远处的弘法在喊:“大哥,大哥,快来啊,后面有野猪来了!” 加勒不怕野猪,知道弘法在骗他,哪里有野猪?就是有再多的野猪,也填不满天坑,他们在天坑这边,不在那边,有这么一个天坑,就是一个天然的陷阱,拿野猪说事,应该没事。 不过,既然天使子不想说出他的父亲,那就算了,没有理由一定要他全盘托出,差不多就行了。这么想着,他就对金乌说:“走,我们赶上去,免得殿下担心。” 金乌见加勒没有追问,长舒一口气,说:“太好了,走,掉队了可不好。” 变成了玉指环,仍然套在了加勒的手指上,很快就赶上去了,萧生看了看加勒,问:“刚才是满脸狐疑,现在是烟消云散,看得出来,你仿佛解决了一个大问题。” “是的,我现在宣布,我一直不知道天使子的名字,刚才问清楚了,那天使子名叫金乌,以后大家都叫他金乌吧,不要弄得像是不存在的空气一样。 八以前的名字,大家都清楚,简直不是名字,只要是天使所生的,都叫天使子,这么普通,体现不出金乌的优势来。”加勒说。 “好啊,好啊!”大家欢呼,“总算有名字了,太好了。” “哪里,其实早就有名字,人家谦虚,不肯说,不是我逼他,他才不会说呢。这是好事,以后大家都叫他这个名字,非常好的名字,干嘛要遮遮掩掩的呢?”加勒说。 “做人是要谦虚、要低调,是这么回事,大家都不要气馁,说实话,在某些时候,的确需要像金乌学习,他的身上,有好多优点呢,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萧生说。 萧生一说,大家都明白了,原来萧生也有这个特性,为人谦卑,待人诚实,只有这样,才有朋友,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 正走着,远方出现了一段城墙,看上去非常坚固,有城门,城门很长,要说整座城最坚固的,属于城墙,城墙上长了青苔和野草。 城墙之上,是一座城楼,门窗已经坏了。飞檐上面挂着铃铛,风吹过的时候,出叮铃铃的响声。 牛车刚接近城门,就看见不少的黑点扑棱棱地飞出来,铺天盖地,还带着尖叫,弘法一见,吓得不轻,差点从牛车上掉下来。萧生仔细一看,是不少的蝙蝠,这里久没有人居住,就成了蝙蝠的家园了。还好,这些蝙蝠不是吸血蝙蝠,一般是晚上出来,这里突然受到惊吓,一只蝙蝠报警,其余的都跟着起哄,生怕掉队了就会被吃掉一般,个个吓得不轻,争先恐后地向第二个家园跑去。它们的第二个家园在山洞里,那里相对比较安全,虽没有这个地方透风,可是吊在山洞里,只要没有人进去,就可以随便住,直到飞不动、最后死亡为止。 从城门洞里走进去,脚步踩在青石板上,出踏踏的声音,牛车车轮碾压在上面,也有咯吱咯吱的声音,说话,能听到回音,甚至在安静的时候,滴水,能听到水滴在地上的叮咚声。 从城门洞一边进去,就现前面有一点光线,看得到那边的情况,原来这不是一座城,这是一段城墙,城墙里面有一段门洞,这个长长的门洞,就像隧道一般,两边有光,里面漆黑一片,一个人走在里面,听得到心跳和呼吸,感到非常压抑,也非常害怕。 从远处看到了城楼,就在头顶,但是,看不到从哪里可以登上城楼,也不知道长长的门洞那边是什么,真的很令人向往。那个神秘的所在,其实是最吸引弘法的,可惜,弘法紧紧抓住天一道长的衣裳的一角,手是光滑的,手心里满是汗水。 青牛还好,扎着头往前走,一点都不害怕,青牛很好对付,只要有草料,有水喝,就可以往前走,无怨无悔,没有反抗的意识。 他们朝前走,越来越亮,真的是个很好的地方,躲在这里,想必没有谁会现,要是人躲在这里面,可以抵抗进攻,是很好的。 出了洞口,眼前豁然开朗,萧生问:“加勒,这是哪里?” “殿下,这个地方就是边关。”加勒回答说。 “哦,我们到了边关了吗?”萧生问。 “是的,我们到了。”加勒说。 “那么,人呢?”萧生问。 “殿下,是这样的,这个地方名叫边关,可是,不是边境,离边境还有四十里,这个地方是弯刀族部落的大门,要是敌人来攻打,必须要经过这个边关,前面是一座大山,是弯刀族部落和西夏的分界岭,翻过那座大山,就是西夏地界了。”加勒回答说。 “哦,原来是这样,好吧,我清楚了,这样吧,我们先休息一下好吗?还有路要走,说不定就会遭遇到西夏兵来袭击呢。”萧生说,他隐隐约约感受到有些问题,什么问题?他现在还不好说,等到那种感觉越来越强烈的时候再说。 第192章 地界 萧生感觉到有事生,但是,说不清楚是什么,前面是大山,大山那边是西夏地界,可是,西夏驻兵已经突破了三十里的界限,向弯刀族部落的地界进犯,总是翻山过来袭击边民,杀害巡逻官兵。 这种侵扰还没有展成为成集团军的样子,但是,上一次是因为误打误撞,遇到了大王,西夏才加大了围剿的力度,将大王里三层外三层地包围,然后又不断地派兵前来,就像包粽子一样,将大王围困,意思是要困死大王及其部属。 大王也是左冲右突,就是出不来,眼看就要全军覆没的时候,加勒来了。加勒及时赶到,替大王解了围,成为大王的救星,当然,大王不会亏待他,对他另眼相看,同时,加勒这样做,也是对大王知遇之恩,知道报恩,加勒的善良也就在此体现出来,从加勒的善良可以看出来,在整个弯刀族部落,人心本来是善良的,因为妖魔鬼怪的纠缠,才变得邪恶起来,被妖魔纠缠得越厉害的,就越邪恶。 大山这边,是弯刀族部落,大山那边,是西夏地界,大山就是分水岭。山上覆盖着皑皑白雪,终年不化,山坡上是郁郁葱葱的松树、杉树、枫树等各种各样的树木,再往下,分布的是灌木丛,中间是草地,以及草地上生长的是不知名的各种各样的花朵。 潺潺溪流在山涧中,叮咚作响,这座大山是和平之山,可是现在成了导火索,是风口浪尖上的东西,这些东西,一方面是正、另一方面是邪,自古正邪不两立,可是,正邪偏偏像雌雄同体。 走完了平地,又开始爬山,按道理说,山下应该有营寨,怎么回事?一个人都没看到,萧生感到奇怪,问:“加勒,怎么回事?山脚下没有人,他们人呢?将士们呢?” “殿下,他们可能将营寨安排到山上去了。他们很勇敢,只要在弯刀族地界以内,任凭怎么玩,都不为过。前提是不越国界,西夏兵在正常的年份,也恪守这个原则,可是,现在他们不这样了。反而是要想办法抢掠我们的东西,也就不遵守两国和平协定,反而铤而走险,冒着被抓被杀的危险,来到我国,不严格惩罚,恐怕这座山不是和平的见证,肯定会沦为贼窝,成为贼来偷东西的桥梁,也是一座邪恶之山。”加勒说着,看着蓝天、白云、溪流、还有层次分明是各种各样的树林,他陷入了沉思。 加勒说着话,萧生却在考虑父王说过的话,看是不是邪灵在西夏兵中掌王权,要将西夏兵送入地狱之门?俗话说,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是这个道理。 以后的岁月怎样度过?就全看这一次两国的交战了,这可能是一种对付强盗的方法,也是一种以战促和的手段。 大家都很清楚,要想战胜,起码要有敌人,这次来,没有看到人,就觉得有些心慌。弘法问:“师父,怎么才能找到人呢?我们走在旷野地,马上要登山,越走,越害怕,离敌人越近,我们也就越危险。” “弘法,这个你不太清楚,越是人多,越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像这种情况,人越少,目标也就小,也就不会吸引大批的西夏兵来围剿,当然,为师并不是害怕打仗,想想那些当兵的,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为了完成当兵的任务,就稀里糊涂地来打仗,结果,还没开始打就先被敌人打死了,这样的家庭以后怎么办?他们的父母生了他们养了他们一场,结果就是因为统治者的一念之差,就造成了阴阳相隔的局面。实在是可惜,可惜啊!”天一说。 道长说话,有时候就不是慢条斯理地说,而是很急促地说。 这是激动还是咋的?天一已经预测到他们在哪里,只是不想说破,也知道这次来,会有什么结果。千辛万苦来到边境,过了边关,到了山脚下,序幕即将拉开,两国即将开战,偶尔的局部的战役,还是有的,但是真正的大战还没开始,只是在未雨绸缪的阶段。 是上山还是在山下等候,大家都不知道该怎样走,要想上山,牛车肯定要弃之不用,因为这是一座大山,不像刚才翻过的小山,也就是说,要想上山,必须步行,如果有马,也可以,但是,现在到哪里去找马呢? 不能想象的是,现在没有马,全靠两条腿。加勒和格桑都不用担心,格桑还没在,她说到哪里,就到哪里,不管山高路远。 加勒有金乌,就是以前的那个天使子,天使子的本名就叫金乌,这次对大家宣布了,金乌在这个人群中也算是有了地位和名分。 金乌会变翅膀,和加勒合体,成为加勒的翅膀,想到哪里去,就能去到哪里。再高的山,也挡不住加勒的翅膀。 萧生说:“师父,还是要上山,牛车和赶车的师傅就留在山脚等我们,等我们办完了事,就下山来,师父觉得怎么样?” “好啊,既来之,则安之,万万没有回头的道理。要坚持去,坚持、再坚持,不要气馁,看个究竟后,再想想办法消除战争,还给人们和平,有什么不好的呢?”天一说。 既然已经决定,天一对车把式交代了,车把式有点担心,说:“你们都走了,我在山脚下,万一西夏兵来袭击我,我怎么办?你们又不能及时赶回。” “不要怕,西夏兵看中的不是你的牛和你的车,他们看中的是广大的弯刀族部落的牛羊马,还有金银珠宝,要的东西很明确,目标也单一,断然不会对你的牛你的车感兴趣的,原因就是这个,简单说,就是看不中。目标越大,越容易引起敌人的注意,因此处处要小心,不要掉以轻心,我们把敌人吸引走了,你在后方倒安全了,大概是这个道理。”天一说。 到了关键时刻,天一倒说了不少话,这是道长的作风,平时都是潜心修炼,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把修炼放在第一位,雷打不动,做到了一日三省吾身,这些切实生的事。天一道长修炼的目标就是为人民服务,提供优质的服务,看样子,这个目标就要再一次实现了。 萧生也现了天一道长的活跃,他有些担心,师父活跃不是好事,既然有了徒弟,啥事都可以吩咐徒弟去做,师父不至于事必躬亲,要是那样,干嘛要收徒弟? 第193章 道长 平时只顾修炼,不问世事的,到了关键时刻,还是挺身而出的,那就是天一道长。 他安排好了车把式,然后让全部人员都上山,车把式再害怕,也没办法,谁让他接了这个单子呢? 天一的命令,大家都不得不听,萧生十分尊重天一道长,在这座神秘的大山面前,天一就是核心,是灵魂人物,没有天一,就无法成功。要说厉害,萧生也差不到哪里去,不过,这种气氛,的确是萧生没有经历过的,对于近在咫尺的敌兵,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不要再走老路,重蹈覆辙,别想着要让大家都明白,十分重要的。 天一走在前面,接着是萧生,后面跟着弘法,加勒,格桑还没回来。 他们上了半山坡,现有不少野果子,弘法就要上去摘下来吃,天一说:“有毒!” 弘法撅着嘴巴,说:“真是倒霉,那果子那么好看,怎么会有毒?真想吃。” “你想吃,我不拦你,只是告诉你,那果子有毒,如果你不听,觉得吃了没事,那么,就请吃吧。不过,在吃之前,先要把你的后事想好,交代给为师,为师替你完成没有完成的心愿。如果你不知道果子有毒而吃了,为师一定替你安排好后事,可是,当你明明知道果子有毒,你偏要吃,那就不能责怪为师了。”天一说。 弘法还是胆怯了,克服了口腹的**,要知道,作为吃货,最悲催的是,见到好看的食物却不能染指,这是莫大的遗憾,真希望自己有个金刚肠胃,做到百毒不侵,又能满足口腹之欲,那有多好啊! 弘法想得倒美,但弘法还是血肉之躯,没有金刚之身,他还是需要好好地听话,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碰的,坚决不碰,免得到时候吃亏。 弘法还是怕死,没有继续朝前多走一步。 再往前爬,现路越来越窄,想象不到,这个地方竟然没有一个人,那些边疆的将士们呢?萧生在琢磨,这是怎么回事? 弘法紧紧跟着天一,越是这种情况,越有危险,说不定他们已经被杀害了,这里已经成了西夏的地盘。 有些事不说就算了,越想越可怕,干脆别想,都放在走路上,每一次呼吸、每一次心跳,只要感觉到还活着就行。 正在往前走,现前面有影影绰绰的人,天一说:“注意了,前面有人。” 他一说完这话,弘法吓得往天一身边紧靠,这时候,那些人越来越多,在林间埋伏,好像故意让人现,总是不停地闪现,然后又消失,不知道是什么人。 天一很淡定,他说:“不用担心,这些人如果是好人,就要当心,如果是坏人,就不必客气,大可大开杀戒,一个不留。” “师父,你说的当心好人是什么意思?”弘法问。 “好人是因为坏得不明显,想做坏事可是没有胆子,想做好事,可又不心甘情愿,总是被迫地跟着,人云亦云,没有主见,跟着坏人就学坏,做坏事;跟着好人就学好,做好事。这还是有进步的,全部弄死,恐怕不太好。”天一说。 道长的话有点深刻,不好理解,但是,他的意思就是说,要当心好人,就是不要误杀好人。 这时候,道长说:“那些人像是弯刀族人,大家收拾好家伙,不要动武,想必,他们在埋伏,在暗中察看我们。” 果然,天一越是坦然靠近,越很清楚地看到,那些人的确都在想办法,想要弄清楚他们几个人的来历,这个倒好,大家都很清楚,相互之间有问题。 “来者何人?”山林中有人在问。 天一示意弘法说话。弘法说:“我们是弯刀族的,从大本营皇宫来的,来到边关慰问将士们来的。” “明白了,听说殿下来了,在哪里?”树林里有人高声在问,就是不清楚从哪棵树后面出的声音。 听到这声音有些熟悉,用的是弯刀族的口语,弘法听不懂,没办法回答,加勒抢答说:“没错,殿下在此,还不快快现身。有了殿下,和众位有了亲密的接触,相互了解,这是好事。弯刀族部落开始要复兴了,将士们,快出来吧,让我们协同作战,争取赢得最后的胜利。” 瞬间,从一棵棵树的后面站出来不少士兵,有的从树上顺溜下来,刚才还静悄悄的森林,顿时出现了不少的将士,真让人感到奇怪,刚才还是寂静一片的地方,顿时变得热闹起来。 将军跑到萧生面前,下拜,萧生让他快点起来,那将军将军萨尔和,以前是大王的帐前侍卫,临危受命,带领精兵强将到达边境,为了不让弯刀族部落受到侵凌,只有走这条路了。 萨尔和将军说:“早也盼,晚也盼,早就盼望这一天,想不到啊,殿下长这么大了!” “萨尔和将军,你们辛苦了!你临危受命,替父王分忧解愁,我替父王谢谢你了。诸位将士们,辛苦了!”萧生说。 萧生的话音传得很远,因这里是谷地,声音可以拐弯,顺着坡度上行,然后通过对面的山坡,反射回来,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非常清楚,大家开始欢呼起来。 声音非常响亮,震动了人们的心,空气中仿佛弥漫着喜悦的空气,殿下的到来,让诸位将士们感到非常振奋。这代表了大王,是整个王国的希望,全部族的人民都在关注这里,甚至连中原国都十分关注这个地方,这里真是一片热土。 萨尔和将军站起来,说:“殿下,我们已经习惯了,你们才一路辛苦了,请到寨子里喝茶。” 萧生说:“来,介绍一下,萨尔和将军,这位是从中原国来的,他是我的师父,天一道长,这位是弘法兄弟。” 萧生向萨尔和将军介绍了天一道长和弘法,萨尔和哈哈大笑,向他们行礼,天一和弘法分别行了礼。 萨尔和看到了加勒,大步跨过来说:“加勒,加勒将军,一向可好?” 原来他们认识! 加勒也熟悉萨尔和,因为他经常在大王帐前,当帐前侍卫,名字容易忘记,但是,相貌记得很清楚,很熟悉,加勒马上说:“嗯,很好,将军守卫边关,非常辛苦,我们来,向你们学习来了!” “看看你,还是这么谦虚!让人佩服!看来,你的进步空间有很大啊!哈哈哈。”萨尔和说。 萨尔和将军带领大家在这里守卫国土,虽然紧张,但是还是不错,看不出来有什么忧伤和悲观。 第194章 将军 同为将军,相见格外亲,不像文人,有点相轻,将军同为君王效力卖命,大概直来直去,没有很多思想斗争的经验,只是把仗打好就行,他们在一起切磋的最多的还是怎样打败敌人,保存自己实力,最终目标是保卫疆土。 当然,将军是听命于君王的,士兵是听命于将军的,君王若是昏庸,就想到去侵略别国,当然,将军还是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 寒暄完毕,大家兴致未尽,大概都是一起的,现在还在,马上就可能不在,这也说不好,因为前面可变的因素大量存在,不变的东西倒十分难得,特别是在和敌人近在咫尺的时候,需要加大力度,就是最大可能地保护自己,消灭敌人,以战促和,让战火赶紧熄灭,让刀枪打成镰刀,让战马成为驮粮食耕地的好牲口,总之,战将的目标是服从命令,说打谁就打谁,说停战就停战,虽然简单,可是内心里却在琢磨,怎样才能达到目的。 这里萨尔和将军说声:“请!” 邀请萧生走在最前面,萧生不干,邀请天一先走,天一知道,在军中,等级观念很重,士兵看将军,将军看殿下,殿下看大王,等级森严,不能乱了规矩,一乱规矩,就有麻烦,弄得毫无次序,凌乱不堪了。 天一这么想,也就这么做,他没有走在前面,他让萧生先走,萧生还是不肯,萧生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虽说我已经出师,可这是汉人的规矩,我又拜的是汉人师父,当然要尊重师父,免得被人耻笑。 说我不懂规矩,将来就会授之以柄,被人抓住小辫子,那可不是好玩的。为了保住名声,还是要学会谦卑,免得被我的人民骂我,师父就成全我吧!再说,我们弯刀族人的规矩,就是特别喜欢热情招待远方的客人,对远道而来的客人,待为上宾,非常重视,情愿拿出最好的食物来供应远行客,让客人吃饱喝足,享受温暖的生活。” 天一听了萧生的解释,他逐渐明白了,萧生是出自内心的,不是应付和虚套。于是他说:“好吧,这样吧!我们都不让步,就没办法走路,干脆都让一让,并排走,大家都好过,你说呢?” 萧生听了他的建议,觉得非常厉害,天一道长方方面面考虑得真是周到啊! 于是,萧生就点点头,同意了他的方案,如果不同意,可能就陷入僵局,大家都在这里杵着,有什么好? 萧生让了步,他没有摆架子,待老师如上宾,在大家面前显示了他谦恭讲礼的一面,仿佛已经甩掉了野蛮人帽子,变得知书达礼,深得大家的肯定。 他俩在前面走,诸位将士自动闪开一条道,在山林中,没有多少平坦的道路,将士们宁愿站在比较陡峭的地方,也把好路让给萧生和天一道长。 天一看出来,这场战争,正义在弯刀族这边,看看那些将士们,就知道了胜败,西夏兵一时厉害,经常侵犯边境,这是大家都觉得不对的,西夏兵就是不对的人在做不对的事,最后的结局肯定是不对的。 “殿下,小心,前面有陷阱。”萨尔和将军说。 “为什么在后方还要设立机关?”萧生问。 “嘿嘿,是这么回事,有时候西夏兵来偷袭我们,就出其不意,在我们身后设立陷阱,目的是让他们不知道哪里是前线,哪里是后方,现在处于胶着状态。要把敌人弄的身心疲惫,最好在山中将来犯之敌全部剿灭。实际上,那些西夏兵,有的来自山里,是穷猎户家的孩子,或者是牧民的孩子,对山里的情况比较了解,有些陷阱他们看得出来,但是,只要出其不意,趁其不备,还是能消灭减弱敌人的力量的。”萨尔和将军说。 萧生笑了笑,避开了陷阱,他在这几年在外跑,对于危险还是认识很深的,在关键时刻,他懂得如何保存实力、避开危险。 当然,天一更不在话下,陷阱、暗器或者机关,对他都没有什么作用,因为萧生的道行还差点,闭着眼睛就能躲避危险的本事还是没有。 大家都听到了陷阱的位置,走到危险的地方,那里站着一名士兵,提醒大家注意。 人们穿过高大的栅子门,门上还搭建的有守望塔楼,在营寨的四周,都有守望台,在守望台以外的树上,搭建的有树屋,那些树屋上站着两名士兵,在守望台上有八名士兵,守望台不多,树屋不计其数,士兵像鸟一样,住在树上,一是可以避免被野兽袭击,二是可以避免被西夏兵袭击。 平安地走进木屋,这些木屋挺大的,这是中军帐,是萨尔和将军的营帐,里面有作战地形地势标识,从房顶、墙壁到地板都是由一根一根的木头搭建而成,非常结实。 一张豹子皮放在一张大木椅子上,一张熊皮平摊在地上,看上去,这些毛皮非常温暖,看起来比较舒服,听萨尔和将军说,这是当地猎户为了表示欢迎,送给萨尔和将军的礼物。 萨尔和将军非常喜欢,豹子皮自己坐,熊皮放在地板上,大家来了,没地方坐,就可以坐在熊皮上,一起来讨论战事,木屋里升起了火,显得非常暖和。但是有一点,萧生非常想知道,就是兵书上非常忌讳屯兵于山上,因为,山上取水不方便,要想打胜仗,必须要粮草先行,这些人都在山上,一旦敌军将山包围,切断取水的通道,山上的人必然大乱。 萧生坐定后,勤务兵给大家沏奶茶喝,弯刀族人虽住在山上,可生活习惯没有改变,走到哪里,都喜欢喝奶茶,仿佛不喝奶茶,就等于没喝水一般。 喝着奶茶,萧生问:“萨尔和将军,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不顾危险,将营寨建在山上,而不建在山谷里呢?” “启禀殿下,建营寨在山上是兵家大忌,因为,敌军很容易将下山取水的必经之道剪断,山上没有水,必然大乱,其实,我早就知道,不能这样冒险,可是,兵法又讲,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不按照兵法来作战,让敌人捉摸不透,这才好,如果让敌人看出我们的作战意图,那就麻烦了,干脆,反其道而行之,反而便易得很。”萨尔和说。 萧生点点头,说:“战争要不断出新法才行,如果弄老一套,敌我都很清楚战法,最后不见得能赢得这场战争。如果老是创新,就有可能胜利,如果总是抱残守缺,可能就会输得很惨。” 第195章 兵法 萧生听了萨尔和的作战部署,弄明白了他是想打破常规,反其道而行之,让敌兵摸不着头脑。 萨尔和说:“带兵打仗,就像打猎,有时候猎物很狡猾,但是,猎物再狡猾,还是没有猎人聪明,虽然经历了一些波折,猎人一定会成功,历尽辛苦,最后会得到甜蜜的结果。” “嗯,很有道理,父王很爱打狼,这是部落里的人都知道的。对待敌人,就像对待狼群,就是再狡猾的狼,也逃不过好猎人的手。我的担心,也在于此,就是说关于将士们饮水的需要,刚才喝了奶茶,想起来这个问题,我担心会忘掉,现在就提出来,免得到时候又忘了。”萧生说。 “好,带兵打仗的,喜欢直来直去,行动要听指挥,有的士兵慢,就着急,一着急有时候工作就有疏忽的地方,像这样的,在山上扎营,跟在山下扎营,肯定不同。本将军经常带着将士们转移地方,没有固定的,这个寨子,是固定的,听说殿下要来,本将军就提前来这里等候,等殿下来了之后,本将军要带殿下到处走一走,看看这里的环境,如果有可能,去到山那边看看那些西夏兵,到底怎么样?如果没可能,就算了,我们经常在山中转悠,既不翻山到西夏的土地上,也不让西夏兵翻山倒咱们的地盘上。”萨尔和说。 萨尔和说完,萧生点点头,脸转向天一道长,问:“师父,我们怎样决定?” “到了这个山头,就得听萨尔和将军的,他想怎样安排,就怎样安排。 我们中间除了加勒以外都对这里还是不熟悉,不是吗?”天一说。 “嗯,是的,师父说的是,那好吧,萨尔和将军,你就自己安排吧,客随主便,在这里,你就是主人,一切都听你调度,平时怎样,现在还怎样,不要因为我来了,就格外不一样,你们做得好,父王才安心,我先代替父王谢谢你和诸位将士了。”萧生说。 萧生说的话,让人听了非常舒服,这和大王对他从小严格要求有关。从心底里喜欢他,因他是独生子,因为太爱他,但没有出爱的界线,没有溺爱,总是有分寸地爱,知道溺爱的后果,十个从小受溺爱的孩子,长大后都是不成器的,从小严格要求的,反倒懂事得多,也容易成才。 萨尔和说:“这样吧,我们明天派出一个小分队,前往侦察西夏兵的动向。” 正在安排的时候,有人跑进来报告:“将军,有情况!” 萧生听了报告,吃了一惊,他问:“萨尔和将军,这怎么办?” 萧生还没有见过战事,这次来,也是观摩学习萨尔和将军怎样指挥将士们打仗的。 萧生没有了主张,不代表萨尔和将军也是熊,他要是熊,那么一窝都是熊,熊将熊兵,熊到一家了。 “什么情况?”萨尔和问,看起来,他很平静。 “有动静,那西夏兵过来了。”士兵报告说。 “有多少人?” “可能有三百人。”士兵报告说。 “这可好,本来还打算要派出小分队去的,没想到送上门来了。”萨尔和说。 “既来之,则安之,这三百人打算怎么处理?”萧生问。 “本将军了解了,这些人都是贫苦农民的孩子,没有办法,才当兵混饭吃,他们没有什么作战经验,不是来送死吗?”萨尔和说。 “将军,你打算怎么办?”萧生又问道。 “这个,我已经想好了,这三百人可以先将他们俘虏,关在我们这边,因为很明显,他们即使放回去,也是死路一条,因西夏王绝对不会原谅被俘的人员,弯刀族人不杀他们,到了那些人手里,也是死路一条,他们死了,还能为军中节约粮食,也不用饷了。我们就是勒紧裤带,不吃不喝,也要保护这些人。”萨尔和将军说。 萧生听了这个萨尔和将军的话,心里顿时生出一计,就说:“将军,你不妨将所有西夏的降兵都动员过来,参加弯刀族部落的部队,这样,弯刀族将士越来越多,西夏兵就越来越少,除非,从西夏本土源源不断地派兵前来,要不然,边境上的西夏士兵,就会越来越少,我们越来越多,胜败不用多说,结果显而易见的。” “殿下,这个主意不错,但是,这样的话,就要增加军费开支。本来打仗就有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说法,现在又抓到不少俘虏,一开始是不打仗的,将俘虏训练好,然后再派出去,他们表面上在打仗,其实心里没有真正地顺服。要等俘虏思想成熟,逐渐适应这边的环境之后,再进行扩编,将俘虏派到最需要他们的地方去。”萨尔和说。 “军费、粮草,你都不用管,现在父王十分重视这里,要钱就会给钱,要兵马上派兵,要什么,都尽量给什么,万一没有,就会想尽一切办法来帮忙解决,只要边境靖安,国内就会平安,人民才会安居乐业,打仗和抓紧生产,都是必要的。打仗是为了生产;和平是为了生产,都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萧生说,“这些话以后有机会再说,现在最重要的是对付那三百西夏兵,如果有把握,就开始动手吧,抓紧时间,争取让将士们紧张。” “是,殿下。本将军手下的将士们非常听话,也对西夏的侵扰也弄得很清楚了,早已经习惯了这种方式,来一个,抓一个,来两个,抓一双。总之不让西夏兵跑回国,以后就这样处理。这三百个西夏兵就这样处理,先让他们进来,进来的越多越好,越深入越好,林子里到处是机关,有的是办法让来犯者马上就掉进坑里,丧失攻击能力。”萨尔和说。 “将军,快下令吧!”萧生吩咐道。 “是,殿下!来人,准备战斗,目标就是三百西夏兵,大家要小心了,争取将他们全部抓住,要活的,不要弄死了他们,小心一点为好。”萨尔和说。 “殿下,你稍等,本将军去去就回。”萨尔和说。 “去哪儿?”萧生问。 萧生还年轻,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萨尔和不厌其烦地解释都没用,他的优势还在于服从命令,又不完全拘泥于命令,总有一些变通的方法和技巧。 第196章 天罗 萨尔和下令,要去捉拿三百西夏兵,大家得令后,立即前往。 这个地方是弯刀族部落所管的范围,萨尔和将军早已布置下天罗地网,只等西夏兵来上钩投网。 西夏兵进来,啥都看不到,看到的都是树,这些树和正常的树没有什么差别,这些树的背后和树上,都有弯刀族士兵,他们非常善于伪装,就像松树一样,动作敏捷迅,做事一点都不拖泥带水,反而十分干脆利落。 那些西夏兵进来后,对森林了解得不够,因为山那边的树和山这边的树有很大的区别。弯刀族部族的树是阳,西夏那边的树是阴,有阳光的地方,树长得高大,树叶稠密,没有阳光的地方,树就矮小一些。 西夏兵才到这边,还很不适应,觉得山林稠密,里面到底有些什么东西,心里慌,不知道怎么样才好。不过,大家都听领的,只要向前走,就不能回头,大家都朝着一个目标前进,相互之间就有了依靠,相互鼓舞和促进,都不退缩,知道打完了仗,就可以回家和家人团圆了。 大家簇拥着小头目,也就是领往前冲,仿佛进入无人之境,仿佛这里非常安全,就是平安之地。 小头目说:“弟兄们,今天出来的任务是找到他们的大本营,抓到萨尔和将军的,赏黄金十斤,杀了萨尔和将军的,凭着人头来领取黄金五斤。”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大家听了,这么优厚的待遇,个个跃跃欲试,恨不能立马冲到萨尔和面前,掀翻那个弯刀族的将军,将其五花大绑,牵着绳子去领赏,万一他要逃跑,就一刀结果了他,然后割下人头,也可以拿着人头去领赏,这样一来,功成名就,也有钱,在人前,就显得特别的有面子,咋说都算是一个英雄,被人敬仰。 大家都兴高采烈,显得非常小看弯刀族的地盘,这么大的山,这么有利的地方,竟然不在这里设下机关,真是离死不远了,还想抵挡西夏铁军的进攻,真是痴心妄想啊! 他说完,只听前面有人“啊——”一声,挂了彩,身上中了一箭,立刻倒地,众人上前仔细一看,只见血立马从箭杆根部往外汩汩而出,这是怎么回事?难道真的是天外飞来横祸不成? 这是第一箭,接着,有人又大喊一声“啊——”,人们接二连三地喊出声音,再一看,人们有的倒地,小腿中了箭,疼痛难忍,就地打滚,到处乱爬,却没有方向;有的掉进了陷阱,一串一串的,在坑里面,很深,坑又不大,但很深,掉进一两个人,想要爬出来,非常费力,无法动弹,哪怕两个人相互站在肩膀上、头上,也无法达到坑的上面,加上坑口十分光滑,别说坑里的人能够摸着坑口的边儿,又能如何?坑口十分滑腻,手摸到了坑口,也滑了下去。 小头目也中了箭,无法站立,一头栽进了坑里,这个坑好像专门为他准备的,只能容下一个人,他是头目,当然要住单间,刚掉下去的一瞬间,他反应很快,马上站立,等着向上,可惜得很,没有办法,努力了几次,无法爬出来,只好作罢,放弃了努力,等到被活捉,谁让他的大话先说出去了,如果把他捉住,恐怕只能领取五两白银了吧。 这个时候,最要命的就是,三百人已经有一半落进了陷阱,还有一些中箭倒地,只不过没有致命。 在这种情况下,萨尔和将军下令士兵喊话:“自动放下武器的,既往不咎,并且优待俘虏,管吃饱饭,还有钱拿。” 这么一宣传,大家都泄了气,反正连领导都找不到了,小头目在就像单人间的坑里,扼腕叹息、爱哭切齿,就是没有办法能够逃出陷阱,算是和大家失去了联系,小头目自信一定会圆满完成任务,信心满满,不要第二把手,啥事都是自己说了算,结果,果然出事,这时候,他也说不出来什么,在坑里面,也不知道外面的战况,只有在坑底哀哭切齿痛骂了,说萨尔和是小人,竟然背着他搞一些很麻烦的事。他大概不知道,猎手也是这么干的,对付野兽就得这么干,难道猎手也是小人吗? 大家群龙无,有胆小的,又想吃饱肚子的,先将武器投掷在地上,然后开始跪下,他们也太饿了,不吃饱饭,走路都打飘,更别说打仗了。 胆小的先投降,大家纷纷效仿,很快,大家齐刷刷地跪在地上,武器解了,放在身旁。 “你们不用跪,都蹲着,双手抱着头,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原地,等候命令,不得有误,否则,格杀勿论!”弯刀族将士说。 大家都很听话,好在弯刀族的方言和西夏人的部分方言重合,他们说的话,西夏人都听得懂,喊话的将士说完,西夏兵纷纷按照弯刀族将士的吩咐而行,一点都不敢马虎,总是认真自信谨慎地完成,现在正是大家恼火的时候,早一点完成才好。 弯刀族人大获全胜,三百西夏兵全部被俘,有三分之一的人受伤,其他的人倒是完好无损,只是受了点惊吓,然后,被俘是一定的了,大家都非常喜欢弯刀族,都愿意过来,包括小头目,嘴上不服,还想重来一次,萨尔和将军不想在这个时候跟他玩游戏,就拒绝了他,他还不服气,说:“以后我们再好好比试比试,看看谁厉害?” 萨尔和将军说:“这个没问题,将军都是要带兵打仗的,将军不带兵,不如当普通一兵,还单纯些,战场上的情况瞬息万变,还是要小心,不要被利用。” 西夏小头目听了萨尔和将军的话,说:“将军,你是熟读兵书的,怎么这么布置,按说,我也熟悉兵法,怎么会上你的当呢?真是伤心啊!” “你还嫩着呢!不过,你现在很好,知道我们的战略部署,现在成了我们的俘虏,我们不杀你,但愿你回心转意、弃暗投明,全身心地到我们弯刀族的军队中来。我们的军队是保护和平的,是自卫还击,不是来侵略别国、来抢夺别国人民和钱财的,我们是正正当当的军人,是军人,就要承担军人的天职,就是保卫和平,保护人民,担保家庭过得幸福美满。如果不是这样,还是建议要改行,别当军人了,一个不为人民服务的军人,与强盗何异?与当权派的爪牙没啥差别。”萨尔和说。 第197章 投诚 小头目垂头丧气,被萨尔和说得无地自容。萨尔和见小头目被五花大绑,连忙亲自给他解开,说:“你现在到了这里,算是弃暗投明了,欢迎欢迎,只是你要心服口服,不能人在这里,心在那里,要不然,本将军也不留你,现在放你回去,等你再带人来打,本将军奉陪到底。你带的人,要全部留下,不用担心,不要他们去当枪靶子,只要他们好好活着,等战争一结束,就放他们回家乡,你要考虑好。” “既然将军这么诚心,我呢,也就不想回去挨饿了,要不这样,把我的家人都接过来,这样就好得多,他们在家,夏王听说我被俘,一定会对我家人不客气,不仅是我,包括我的兄弟们,大概都会面临这个问题,将军,你就好事做到底,让我的家人都到山上来,搭救他们,你看如何?”小头目说。 “这个,本将军不能做主,需要跟殿下商议商议再定,你们先下去吧,不过,在商议结果出来之前,你们要被统一管理起来,为了大家都不麻烦,现在要让大家委屈一下,暂时居住在帐篷里。”萨尔和将军说。 “这个没问题,我也知道,在野外作战,没有在家里舒服。”小头目说,对于萨尔和将军没有杀他们,他就感到很欣慰了,毕竟这是一次你死我活的战斗。 ”小头目说了这话,马上就后悔,他准备挨批了。 “你可能说话说急了吧,怎么叫你死我活呢?不过,这话由我来说,还差不多,算了,不追究你的责任了。来人,将西夏贵宾安排妥当,好吃好喝,好好款待!”萨尔和安排下去,然后来找萧生殿下。 萧生听了他的报告,让他喝茶,然后对天一说:“师父,像这种情况,还是要想办法解决粮草问题,如果将他们都杀掉,不用操心他们吃饭问题,可是,名声一出去,就会影响整个部族几代人。人命贵重,虽要是想欺负他,恐怕就不行。” “你的意见很对,不过,贫道要补偿一点即可,不知当讲不当讲。”天一说。 天一说话有点怪怪的了,这是怎么回事? 大家都很不习惯,因为一开始的时候,大家都知道,这是一种谦虚的态度,他平时都是以为师为师自居,不过,他的道行完全达到了师父的那个级别,他就是一个大师,在某些时候,不是很在乎称呼,可是,现在很明显,自从萧生出师以后,他就恢复到以前那个以贫道自居的状态。 他说完,萧生说:“师父,你说吧。” 天一不理他,萧生连忙改口说:“道长,请说!” 天一这才转阴为晴,脸色稍微好看一些,他说:“这样吧,我觉得要是完全管理这些俘虏,肯定会增加弯刀族部落的负担,上次临出前,大王也再四交代,不要和西夏兵为敌,要清楚西夏兵中的妖魔鬼怪,只要将一颗公义正直的心放在西夏兵的身体里面,他们在西夏,对我们还有利一些,再说,西夏兵在我们的军营中,心里却在想着西夏的父老乡亲,一心不能二用,这样下去,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师父说,就是驱除西夏兵心里面的魔,然后放他们回去,可以减少我国的军费开支,另外,也可以让西夏兵与家人团圆?不为西夏王所用,不会再来攻打我国吗?”萧生问。 “是的。”天一点点头。 “这个恐怕还不行,师父,你看他们都是当兵的,当兵的不听将军的话,将军不听国王的话,那就是谋大逆,想要造反,按照军法处罚,需要灭九族的,他们不敢这么公然对抗,你的这个说法,其实是将他们推进了火坑,而不是积极地搭救他们。不过,师父的这个想法,和父王的想法不谋而合。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还是要从长计议。”萧生说,意思是否决了这个想法,想要弄好这件事,恐怕还得再想想办法。 说到这里,天一陷入沉思,这是什么事?为什么还不咋地,萧生就开始反对呢?这可能跟刚才自己太谦卑了有关。他说:“这样吧,我呢,也没有想出什么特别好的办法,不过,有一点,可以尝试尝试,这也是一种新战法。如果把这些俘虏都管着,我们这边肯定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还不一定管得住,不如放他们一条生路,让他们自己去,贫道相信,只要驱除了他们的心里的魔,他们会改邪归正的,然后,俘虏再多的人,也无所谓,实行蚕食政策,逐渐将西夏兵心里的魔都驱除出去,这样,西夏兵就不会来攻打弯刀族部落了。” “嗯,那么,就这么定了,如果能驱除掉西夏王心里的魔就好了。这场战争就会很快停止,以后也不会生了。”萧生说。 “那是后一步的话,不过,现在先解决了这三百人再说。他们只要从善,回去后,会影响一些人的。”天一说。 他说了这话,萧生还不清楚怎样驱魔,就问:“师父,这驱魔到底怎样做啊?” 天一说:“这活儿我已经教给你了,这样吧,你想要巩固一下也行。我呢,在对他们施法的时候,你在旁边看,然后,你做下半部分。” “好啊,这样最好,以后再来了俘虏,全部由我来做吧,师父就在旁边指导好吗?”萧生说。 “这个没问题,贫道就是干这一行的。其实,贫道早就教给你了,只不过,你没有记住,或者记住了,没有应用出来,等贫道做一次,你就明白了。”天一说。 “好的,谢谢师父!”萧生说。 “现在贫道不是你师父了,你已经出师了,以后不要这样称呼贫道,明白了吗?你如果再这样称呼,贫道就要带着弘法远走高飞,你再也找不着。”天一说。 “知道了,以后萧生就注意一下吧。不过,中原国的风俗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还希望师……道长不要忘了萧生,继续指点萧生,直到让萧生完全独立成熟为止。”萧生说。 “你不要担心,贫道会一直看着你成长的,直到你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君王,到时候,我们还会在一起的。”天一说。 萧生听了,十分开心,毕竟天一还是没有抛弃他,有了天一道长的指点,想必一定会越来越厉害,将来,整个弯刀族部落还是有希望繁衍不息、国运昌盛的。 第198章 零件 天一道长在这种场合,是给萧生留面子,在将士们面前,就得这样。军人和平民不同,军人就是机械的,是国家机器,每个士兵,都是机器上的零件,或者是螺帽或者螺丝,这些构成了整个国家机器。 萧生说:“萨尔和将军,我们商量了之后,觉得还是将他们都遣散了为好。不是养不起他们,是不长久。” “殿下,为什么这么说?本将军已经对他们说了。他们都很高兴。”萨尔和说。 “他们是因为惧怕你,才会装出高兴的,其实,表面上的热情过后,就会冷却下来,然后就开始想家人了,我们对他们再好,也没有亲情的力量大,留不住,留来留去,就会有问题。”萧生说。 “是,殿下,本将军听令,依照命令而行!”萨尔和将军说,他这样,其实在向殿下表示自己的忠心。 拥兵自重,哪怕赤胆忠心,也要表现出来,否则容易被人猜疑,到时候,哪怕是英雄,也会死在这个名分上。在弯刀族部落,还没有这个现象,可是在中原国的历史上,却层出不穷。 “好,天色已晚,你把三百俘虏安顿好,等到明天天明时分再说吧。”萧生吩咐道。 “行,没问题。”萨尔和将军斩钉截铁地说。 他退下自去安排不提,天一又向萧生讲了一些驱魔心法,萧生都一一记在心里,反复琢磨,牢牢记住,免得到时又忘了。天一记忆很好,这个值得萧生好好学习,萧生虽年轻,可是偶尔显得特别笨,他最想知道的,就是面对三百俘虏,怎样驱魔,魔法有多大,怎样才能将中了魔法的俘虏,重新得到力量和智慧,让他们都明白,每个人没有了魔法的捆绑,就变成了清静的人,成为圣洁的人,没有那么多的心思意念,没有弯弯曲曲的花花肠子,总是对人真诚,充满爱心,这样人们才觉得自己生活在天堂,相反,就不是生活在天堂,反而觉得自己生活在地狱。 有希望,有信心,在地狱里,就像在天堂;没有希望,没有信心,哪怕到了天堂,也像住在地狱。这不是一定的,总有人会走出这一步的,如果硬要说,做坏事的不得救,住在地狱,也不尽然,做好事的,不见得一定得救,不一定会上天堂,这是真的,并不是说好人一定值钱。好人只是相对的,相对于坏到头脚的人来说,还不错,比较可以,到底是好是坏,要看最后上帝来定了,谁能逃脱得了呢? 当晚天一和萧生单独在一起修法,一直到后半夜,萧生受不了,倒头就睡,天一已经决定让萧生担任驱魔的主要战将,他只是在一旁协助,等到萧生需要帮助,他再出手。 天一一天到晚都不休息,没有一丁点的问题,因他已经修炼到了那个程度;萧生还差一点,不休息,浑身上下都不得劲儿,总觉得少了啥。 就是这一点差距,让萧生还要吃回锅肉,重新修炼,哪怕临阵磨枪,不快也看着光,心里踏实些,应该没多大问题。 再说,萨尔和将军去探访俘虏,他们吃得好,住得好,比弯刀族人吃住的条件好多了,有些弯刀族人有意见,这话让萨尔和知道,他心里琢磨,看来,殿下的考虑有道理,留俘虏在我的军营中,反而不好,因为西夏兵不打仗,反而吃得好住得好,在前线享福,而自己人却要冒着生命的危险,和来犯境的西夏兵战斗,那些后来的西夏兵,更加厉害,像是才受了反动宣传,集中精力要打赢这场战争,好早点立功领赏,到了胜利的那一天,好解甲归田,还能一笔小财,这是多么好的事! 萨尔和慢慢体会到萧生殿下的一片苦心,原来,殿下竟然懂人心术,看来,殿下不是一般人,是具有凡智慧的人,他治理弯刀族,应该是比较好的。 将军说:“明天上去集合开个会,每个人都要到,有重要的事情。” 萨尔和通知了他的手下,因为天色已晚,俘虏正要入睡,在安静的环境下,更容易睡着,果然,马上有一阵阵的鼾声出来。如今是敌人和弯刀族军人在一起混杂,没有敌情,反倒心安。 萨尔和回到自己的大本营,心里琢磨,这三百俘虏没有回去,没有向西夏将军报到,想必在路上已经遭到了伏击,西夏方面肯定不会善罢甘休,说不定就要派兵前来,还需要做好战斗准备。 萨尔和安排好了这些事,然后又到各个哨卡检查了一遍,和巡逻的和站岗放哨的将士小声聊了一会儿,然后回到营房小木屋歇息,到了半夜或者是凌晨的时候,又出去走了一圈,确保无事,然后再回来歇息,一直到天蒙蒙亮,林中的第一只鸟开始婉转地啼叫的时候,其它的鸟儿也跟着起哄,也跟着叫起来,这时候,整个山林开始热闹起来,大家也就起床,开始忙碌起来。 萧生一早就起床,收拾停当,到了兵营,旁边坐着天一道长,道长旁边,站着弘法,他在伺候道长。萧生旁边,站着加勒,他为萧生准备一些要用的东西,比方说,端茶递水的,一些杂务,都由他来,他听命于萧生,倒把萨尔和将军的位置给夺去了,萨尔和想要服侍萧生,却不得机会,萧生也看出来,比较心术学了没有白学,他就吩咐萨尔和去组织那些俘虏来。 萨尔和昨晚已经安排妥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现在殿下已经端坐下来,天一道长在一旁督战,咋说都还像模像样的,不像是混着玩的。 萧生是本族人,又是储君,是不远的将来的国王,他在学习怎样处理突事件,也在实践怎样才能让所学的更加巩固,然后很好地挥出来,让大家都得益,秉承这种理念,萧生尽量认真地去做事,不让别人留下遗憾,能做好一定做好,不能做好,就请师父来。 萧生就像一枚国家的零件,不过,这个零件十分关键,没有它,国家机器就要停摆,或者即将停摆,这是真的。再说,萧生是大王独生子,不像其他部落的王爷,咋说都有七八上十个儿子,老大不行,有老二,老二不行,有老三,在儿子中选拔佼佼者,这才是部族的希望。 第199章 奇葩 萧生作为大王的独生子,在所有王爷中、所有王爷的孩子们中,都是一朵奇葩,大家都在看着萧生,萧生感到叔伯父辈,还有弟兄同辈的压力,对他的希望寄托得太大,以后实现不了,恐怕失望会更大。 萧生看看加勒,加勒问:“殿下,有什么吩咐?” “你去,找一个铜盆来,里面装满清水。”萧生吩咐。 “行,没问题。”加勒答应了一声,然后就去准备。 弘法见加勒忙着,好奇地看,时不时地给天一道长添点开水,这样,天一仅凭清水,就能荡涤身体和思想里面的污点,尽量让自己变得更加接近于神仙,成为接近完美、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从此以后,可以长命百岁、千岁、万岁,和日月同寿,与天地共存。 三百俘虏齐刷刷地坐在一块稍微平缓的山坡上,看起来有些矛盾,他们在窃窃私语:“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说要派往前线和西夏人打仗吗?还是派到弯刀族部落做苦力呢?” “可能不会,将军已经表态,留我们在军营中,还没熟悉,不会擅自派我们离开这里的。 ” “如果不离开这里,家人怎么办?夏王会不会放过我们的家人?” “这个也不好说,也说不定,夏王见我们失踪,就会派人出来寻找,等找到这里,就是一场战役,这次战役,不见得能赢。” “你说谁会赢?” “当然弯刀族人赢了,这是人家的地盘,没有经过允许,来到人家的地盘上,就不行,肯定要被驱逐被打杀的。” “那怎么办?我们在这里等死吗?要么是被夏王杀死,要么被弯刀族人杀死,当兵的,可以真难做啊!” 他们这样小声议论着,全被萧生听到了,这些人的担心可以理解,换位思考,每个人都会为自己的将来忧虑。留在这里,白吃白喝,时间长了,肯定不行,还为家人担心,当夏王知道三百人全部被俘,受伤了不少,还不知道会不会有人会死,死了算不算英雄,家人会不会得到奖赏,这些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就是回到了西夏,夏王听信谗言,会不会将投降没有自杀成仁的全部就地阵法?这个谁也说不定,夏王的心思别去猜,猜来猜去,谁也猜不明白。 这是个秘密,其实,很多人都有很多秘密,不单单是君王的心思难猜,就是平民的心思,也不容易弄明白。 萧生领受了父王的命令,要将三百西夏俘虏甚至整个西夏的所有兵丁的心魔全部驱除,这个任务十分艰巨,需要花时间,需要付出较大的精力。 这时候,加勒端来一铜盆的清水,放在萧生面前,萧生让加勒站在一边,萧生说:“好,多谢。” “不客气,殿下!”加勒说。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加勒给了萧生不少面子,很像一位贴身带刀侍卫,萧生对加勒没说的,十分信任,加勒也了解了一些情况,心态非常好,不会因为萧生不是大王而没有信心,反而,对萧生充满了希望。 加勒看到萧生闭了眼睛,口里吐出一些一连串的语音,只是不懂,哪怕加勒是本族人,还是听不懂,这语言不像是方言,更不是中原国的话,到底是什么?加勒没读多少书,不知道,只有眼巴巴地看着萧生,再看看天一道长,和萧生是一个德行,真是有啥样的徒弟,追本溯源,看看源头,就知道师父是啥样的了。 天一不说话,萧生却念念有词,这话,只有天一懂,连弘法都不懂,看到弘法吃惊的表情,加勒忍住了笑,心想,弘法还是先开始学道的,萧生是后来的,没想到弘法已经落后太多,和萧生相比,相差得太远。 萧生这么想着,想笑不敢笑,担心萧生听到了笑声,没准儿会责怪他,干脆紧咬牙关,不让自己出声音来。接着,萧生开始拂动拂尘,不知道啥时候,弘法给萧生做了一个拂尘,比给他师父做的拂尘要结实得多,到处都是新的,说来说去,弘法嘴上喜欢争强好胜,心里却在为萧生考虑,这可能和他不善于表达关心有关,心里明明是关心的,可是嘴上说出来却不是这样,听起来有些傲气,还有些伤人,让听他说话的人差点气死,他却看上去完全是像没事人一般。 人都气死完了,他还活得好好的,当人死了之后,万事皆空,但不是万念俱灰,还是有希望的。这个拂尘是新的,由弘法亲自打磨而成,弘法就是准备给萧生一个拂尘,作为出师后的礼物,给萧生,让他为民除暴、为民服务、也为了让师父少操心,该退下来的就该退下来,别占着位置,占着茅坑不拉屎的人,多了去了,还是要小心。 萧生轻轻念词,然后拂动了拂尘,三百士兵非常奇怪,竟然满地打滚,萨尔和一见这情况,连忙下令注意保护那些滚来滚去的人,免得滚到了山沟里去,那么,人就完蛋了。本来是三百,经过摸爬滚打,反而少了不少,据说是因为在战场死亡数据随时都在更新,不断有新的东西出现,包括伤亡数字的更新。 现在俘虏在萨尔和将军手里,本来是三百,不是战死的,恐怕就很难解释。 萧生施法,萨尔和将军带领众士兵来保护这些士兵,他们翻来滚去,好像是疼痛异常,个个都抱着脑袋在地上打滚,有的人捂着心,说心痛,有的抱着脑袋,说头痛。 这些人平时都很正常,没想到一集中,就有了这么多事,当然,这个问题的背后,一定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萧生只不过在做功,在逼他们心中眼中肉中的魔出来。 萧生在上面施法,面前的铜盆里的清水水面上开始出现了涟漪,那些波纹,一圈一圈的,然后开始旋转,先是顺时针旋转,然后是逆时针旋转,清清的一盆水,竟然起了波浪,水的颜色也开始变绿,越来越绿,从淡淡的绿、逐渐变成了深绿,深绿之后,就是墨绿,然后完全变成了黑色,像是墨水、最后变成了浓浓的墨汁。 这些变化的东西,让加勒大开眼界,但是不好问的,因为这是天机,一般来说,天机不可泄露,这是马虎不得的,有些可以问,有些是不能问的,即使问,也不一定会得到答案。 第200章 铜盆 士兵们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满地打滚,忍受煎熬,那些人的头顶噌噌噌地往上冒热气,那些气由白变黄,由黄变绿,再由绿变蓝,再变绿,然后集中到一块,嗖嗖嗖地往铜盆里钻。 这时候,加勒看到铜盆里出现一条黑龙,萧生施法,让黑龙在盆中游动,黑龙游着游着再没力气,加勒现,铜盆竟然变得通红起来,那盆中的水逐步蒸,然后,水量慢慢减少,黑龙也奄奄一息,水分继续蒸,那黑龙由黑变白,再由白变黑,此时的黑龙,已经变得像木炭一般焦黑,焦黑过后,开始泛白,最后成了一堆灰。 那些俘虏如梦方醒,个个稳稳当当地坐定,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们刚刚还声嘶力竭地呼喊、打滚,疼痛得死去活来,现在却安静的像处子,除了额头上还有汗珠子没有擦干以外,其他的,都很正常了。 弯刀族士兵群众出欢呼声和热烈的掌声,然后,萧生站起来,对天一说:“师父,您看怎么样?” “不错,但是,还有一个尾巴,要处理掉才行。”天一说。 “什么?”萧生抹了抹头上的汗水,加勒看见了,连忙过来,用自己的衣袖帮萧生擦汗。 萧生吓一跳,加勒这样一弄,他马上想起来,于是对加勒说:“加勒将军,你去一下,把铜盆里的灰装进瓦罐,然后拿来给我。” “好嘞——”加勒答应了一声,然后跑开,他将铜盆里的白灰悉数倒进了瓦罐,抱着拿过来,交给了萧生。 萧生问:“盖子呢?” 加勒一拍脑袋,说:“忘了,还在那,我去拿。” 他说完,噔噔噔地跑过去,拿了盖子过来,交给萧生,萧生将盖子盖上,抽出一条黄色的符,将盖子封上,嘴里仍然念着口诀,听不懂,事后,他对加勒说:“行了,把它埋了吧。找三棵松树,松树的间距应当在九尺,埋在三棵松树的中心位置,坑深要有三尺,不能浅,明白了吗?” “好,我明白了。我这就去办。”加勒答应了,然后就去找三棵松树。 在这个地方,三棵松树多得很,但是要找到间距在九尺的松树,就有些难,再难,也难不倒加勒,很快,他就找到了符合条件的松树,然后再在中心的位置,挖了一个坑,坑的深度刚好是三尺,加勒将瓦罐放进去,再在瓦罐上盖了土,最后撒上一些叶子。 办完这事,加勒返回,向萧生报告工作,萧生说:“很好,辛苦了。小” 萨尔和将军过来,问:“殿下,这些俘虏怎么变成这样了?” “你不太清楚,他们都是中了魔法,现在,我已经将魔从他们身上驱除出去,魔已经被封在法罐里,不得重见天日。现在俘虏们应该可以看清楚了他们自己了。”萧生说。 “哦,殿下神勇!那么,我们可以把俘虏释放了吗?”萨尔和说。 “且慢,我去问问道长。”萧生说着,他走到天一面前,施礼,说:“师父,这些人,已经解除了魔法。您看,是不是要他们现在就回去,萨尔和将军还在等着您的回话。” “贫道觉得,既然已经解除了他们的魔法,那就让他们离开吧,他们就是种子,回到西夏后,落地生根,芽、生长、开花、结果,到时候,和平的歌声就会在西夏国内唱响。殿下,放他们走吧!”天一说。 萧生觉得天一有点怪怪的,怎么回事呢? 他致谢后,转身离开,萨尔和将军说:“殿下,怎么样?” “好,放他们走吧。”萧生说。 萨尔和看着俘虏们,非常平和,手中没有武器,一个一个规规矩矩的,萨尔和下令道:“大家都听着,你们曾经是不之客,不打招呼,就到了我们的地盘,图谋不轨,被我们现了,你们没有得逞,不过,这都是过去的事,这是历史,这一页翻过去,我们不再提了,现在,就要想办法,展望未来。想想看,怎样才能得到应该有的幸福。你们靠掠夺别人的东西,来满足自己,那是强盗行径,被人所不齿,从今后,你们要做光明的使者,带着希望,奔向前程。我们殿下说了,放你们回家,好好地照顾家人,不要参加不义的战争了。如果执迷不悟、一意孤行,那么,等待你们的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想必,这不是你们的神的旨意,大家都不愿意看到,好吧,殿下恩德厚重,使得你们有福气回家,和家人团圆,回去后,代我们向你们的家人问好。走吧,都走吧!” 大家听了萨尔和的话,都跳了起来,欢呼雀跃,喜不自胜,说:“将军真是好人哪!将军,将来必定大富大贵,将来肯定能长年百岁,添福添寿。” 这些好话,不知道从哪来冒出来的。 萨尔和做了手势,让大家安静下来,他说:“初次见面,希望再见的时候不是在战场上,而是在街上,或者在那达慕的竞技场上,有精力,就请来吧,来参加比赛吧,有热情,就请释放吧,不要隐藏,不要畏缩,要相信自己。将来一定会生活得十分幸福。” 说完这个,底下的俘虏们又是一阵欢呼,不清楚是不是想要弄明白一个问题,想来想去,还是弄不明白。 当时说留他们的是萨尔和,现在又让他们走,真是奇怪!当时说的有道理,现在说的也有道理,这么来说,其实,他还是承认这件事,只不过条件生了变化,也就要对政策做出相应的调整。 群众中有人说:“那么,后会有期。我们本来就不该打仗,既然打仗就不要忘记了家乡和亲人,将军,真是我们的贴心人,知道我们在想什么。” “哦,哈哈哈哈,真是太好了!本将军就喜欢听这话,看来,你们说话,和我们说话都差不多。”萨尔和说。 道长这时候站了起来,弘法赶紧奉茶,道长喝了一口清茶,说:“殿下,我们该出了。” “出,我们要去哪里啊?”萧生问。 “是这样,大王命令,说去清除西夏兵中的魔,这里是第一站,是弯刀族部落的最后一站,但是,驱魔还是才开始。任重而道远啊!”天一说。 正在这时,格桑出现了,她看到三百俘虏在不停地往前走,正纳闷,不解地看着那些穿着西夏军服的士兵。 第201章 干将 格桑走到萧生面前说:“殿下,这些人为什么要走?” “来,我给你介绍一下吧。”萧生说。 “介绍什么?”格桑问。 “这位是萨尔和将军,你看你认得吗?”萧生问。 格桑很清楚,以前听说过在大王门前,有一个侍卫,深得大王的信赖,大王派他镇守边关,是一个得力的干将。 从前只是风闻,没有亲见,这次经过萧生的介绍,她总算人名对上了号。 “哦,萨尔和将军,久闻大名,如雷贯耳。”格桑说。 “哎呀,不愧是常在外面跑的人,真是说起来话来,一套一套的。”萨尔和将军说。 “行了,都别相互恭维了。萨尔和将军,刚才你也说了,这位是格桑姑娘,我的侍卫,又是我的好姐姐。”萧生转而向萨尔和介绍格桑。 “听说过,听说过,格桑将军乃女中豪杰,是我们部族的巾帼英雄,是好样的,日行千里,来去快如闪电,真是天下第一奇女子!”萨尔和说。中 “怎么,大将军,又来了?不要恭维我好吗?带兵打仗,运筹帷幄,是将军的长处,是我们女流之辈无法做到的。”格桑说。 萧生看看这些人非常高兴,走路的步伐都轻快,比较舒服,走的人舒服,看的人也舒服。 萧生突然想到天一说的话,他们原来计划去驱魔,让西夏兵身上的魔跑出来,然后用道符将魔关进瓦罐,埋于地下,但是,现在情况生了变化,要知道,他们根本没有想办法去做这事,去敌国,就凭这几个人,的确在冒险,要知道,这里面的人,都不是神仙,只有天使长,那个金乌,才是天使的儿子,他能对付,除此以外,没有更强大的人,这样去,无异于羊入狼群。 天一的想法是,人少目标小,他仔细算了算,应该没多大问题。不冒险,就没有可能得到准确的情报,不冒险,就不可能驱除西夏人心中的魔。 萧生也不怕,可是,萨尔和害怕,他听了天一的话,说:“殿下,这事大王知道吗?” “现在还不知道详细的计划,我想等以后再说。”萧生说。 “哦,本将军觉得,还是给大王说一下才好,毕竟这事关系到弯刀族的未来,非常重要,意义非同寻常,不能不注意。八”萨尔和说。 萧生有点像初生牛犊,一点都不怕老虎,况且这是深入敌后,怎么说都有一些令人担心。 “这样吧,萨尔和将军,你对西夏兵比较了解,今天也看到了,这些西夏兵都听你的。我呢,也不想让你担心,你担心就是将士们担心,担心我们深入敌后,你们要去救援啥的,这个完全没必要,其实,这是父王的意思,让我多锻炼锻炼,临走的时候,还要派兵在后不远不近地跟着,随时准备救援的,可是,现在看来,完全没有必要这样。要知道,这是人自己吓自己给吓的,我们的命都在上苍手里,说什么时候没了,就什么时候没了,多一刻都不行。”萧生安慰萨尔和说。 “这个主意挺好,不过,殿下,如果你觉得没事,就去吧,如果有需要,可以让格桑姑娘传递信息,捎信给本将军,本将军在此地待命,有突事件,本将军一定前往搭救。”萨尔和说。 这时候,西夏兵的小头目过来,向萧生施礼,萧生还礼,问:“你是头目?” “是的。” “你想留在这里还是回到自己的国、自己的家里?”萧生问。 “你想听实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实话。”萧生对于他的问法感到有些奇怪,不过,马上恢复到常态。 “我想回家,我不想打仗,我不想侵略人家,掠过人家,我只想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地过日子,除此以外,没有别的想法。”小头目说着话,看着那些西夏兵一个接着一个地过去,朝山上慢慢走去。 其实,有的人会想,这次回去,如果能和家人在一起,死也愿意,没有什么遗憾的,因为魔,让人们丧失了本真,明明想和家人在一起,却要为国效力,要去干涉人家的生活。 小头目还算诚实,萧生对他求真的态度,频频点头,萨尔和将军一看殿下的态度,连忙冲着小头目喊着:“来,过来。” 小头目听了萨尔和的吩咐,连忙走过来,问:“将军,有什么吩咐?” 萨尔和看着那些西夏俘虏被释放了,身上的魔也被驱逐,个个看上去都比较精神,小头目更是精神焕,神采奕奕,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脸上的愁云再也不是密布,而是烟消云散,见到了灿烂的阳光。 萨尔和问:“你带了多少钱?” 小头目吓一跳,怎么想到这个问题?他迟疑了一下,没有马上回答,萧生说:“将军,这是人家的**,不能问的,怎么要问这个问题?” “一般来说,当官的,应该有一些钱的,没有钱,怎么指挥别人打仗?有时候,在战场上,生命最重要,那是要死的时候,如果危险过去,人不会被突然打死,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就需要钱来支撑人的尊严了。活人活着的时候,需要用钱,没有钱,等于没有尊严;活人临死的时候,钱对他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在这个时候,钱不能买命,哪怕将钱财散尽,要去买命也舍得,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可是,到了弥留之际,就是花尽天下所有的钱,也没有任何作用。”萨尔和将军说。 他说了这话,言下之意很清楚,就是要给小头目一些小意思,也就是给一些小礼物,意思意思,这很明显,不清楚是不是这回事,总之是在西夏俘虏离开得差不多了,他找到小头目来说的。 小头目没想到会有这待遇,可是钱从什么地方出,还是个问题。 正在愁的时候,按说弯刀族边关部队的军饷都是及时足额放的,但是,额外的钱却没有,实在没有办法,这时候,萧生说:“你是我们弯刀族的得力的干将,带兵打仗,又不是去抢劫人家,哪里有多少钱,这样吧,我看出来了,你的意思就是要给他一些盘缠,让他回家后,在家人面前说起,记得你的好。这是好事,不用愁,我来想办法。” 萧生说了这话,萨尔和将军非常感动,差点哭出声来,他说:“多谢殿下体贴末将,末将一定为部族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第202章 天堂 天上飞来一只老鹰,像一条鱼在清澈的溪水中游来游去,老鹰的身后是蔚蓝的天,清澈得很,下面是一望无边的大森林,这一座高山,是弯刀族和西夏的分水岭,是一条界线,将两个比较庞大的民族截然分开,山这边是天堂,山那边也是天堂,可是主宰着两个天堂的不是同一个神。 萨尔和将军作为弯刀族的得力干将,深得大王的赏识,同样,萧生也觉得他还是一个忠心的仆人,将在外,不怀二心,就是好样的,这是一件好事。 萧生手中的权力不大,可赏赐得力干将的权还是有一些,他知道萨尔和要送给西夏兵小头目一些礼物,就问格桑道:“格桑姐姐,你那有没有什么好东西。” “殿下,这,这,这。”格桑有些为难。 加勒对萧生挤了挤眼睛,萧生很聪明,看到加勒的小动作。从小到大,他很清楚,加勒有办法。萧生心里有了数,他说:“好吧,没有吧?没有就算了,我也清楚,你要是负重,就跑不动了。至少要影响度,算了,不为难你了。” 格桑使劲儿地点了点头,她如释重负,实话说,她还的确没有什么好东西,有一件宝贝,就是一条皮鞭,非常厉害,那是她的武器,要说礼物,也就免了,西夏的皮鞭,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在山的那边,还有不少牧民,可惜不是弯刀族的人,是西夏人。在两个民族交界的地方,恰好是语言都差不多的。 语言口音差不多,只是居住地不同,对话交流时感到特别轻松,但是,在某些时候,不是这样,因为都是分属于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国王统治,待人接物当然有一些差别。 萧生知道加勒有话,就示意他过来,加勒附在萧生的耳边说:“殿下,我有一样好宝贝,想给萨尔和将军,再转赠给别人,就是转赠给那个小头目。” 萧生点点头,他突然心生一计,他想,有礼物给西夏人,是好事,可以建立好的感情,还有一点,可以借着礼物,先打进敌人内部去。 萧生说:“好吧,我清楚了,你要是有礼物,赶紧拿出来,别让人家等久了。” 加勒心想,最好的礼物就是金乌了,可金乌是好兄弟,不能让他去,于是悄悄地对金乌说:“老弟,帮个忙,你身上不是有很多羽毛吗?给我一根,变一变,变个礼物,随便变,不要怕不满意。” 金乌很懂事,听了加勒的话,立马就变了一把匕,还有一副剑鞘,加勒看看匕,一道寒光,夺人心魄,令人胆寒,他将匕拿在手里试了试,非常称手,又将匕往石头上一扎,竟然深深地扎了进去,众人惊叹,唏嘘不已! 然后,他从石头上拔出匕,看看匕的刀锋,完好无损,仍然令人不寒而栗,一把好刀,可以壮胆,一把好剑,可以让英雄增添不少豪气,脸上也有光彩。 加勒将匕插进剑鞘,剑鞘上有穗子,由蟒皮和牛皮的混合编织而成,非常精美,匕的柄上镶嵌着一颗祖母绿,非常精美。 加勒一看,有点舍不得,武士爱剑,这是通病,可加勒立马打消了念头,谁让他说了大话呢。他的意思很明确,就是要把礼物给萧生,萧生再把礼物给萨尔和将军,萨尔和把礼物转赠给西夏的小头目。 要知道,这些人都是勇士,包括殿下,也有一颗年轻而又勇敢的心。 萨尔和将军拿着匕,心里也有些舍不得,可是,这是殿下给的礼物,因为自己捉襟见肘,实在拿不出来,现在殿下帮着拿出来,真是好事,真是雪中送炭。 炭是送了,不能在之间截留,免得人家需要炭的冻死,再说,男子汉说话算话,更别说英雄了,更是一言九鼎、掷地有声的,不能让别人看笑话。他这么想着。就对小头目说:“本将军托殿下的福,给你一件小礼物,希望你喜欢,带回去,留作纪念吧。” 小头目接到精致而又无比锋利的匕,非常高兴,他说:“太好了!太好了!谢谢将军,谢谢殿下!” 看来,他非常喜欢这件礼物! “你拿回去,最近你们那里有不少恶狼,拿着匕好保卫家园,希望你来的时候,是以朋友的身份,不是以敌人的身份。朋友来了,有好酒,敌人来了,有刀枪,只要你来,都不会让你白白地来!”萨尔和说。 “多谢大将军,看您说的!我们以前是听信了夏王的反动宣传,说弯刀族现在强大了,要来吞灭西夏,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于是全**民都以弯刀族为敌,不想被弯刀族——你们——吃掉。尤其是军人,是以服从为天职,以完成任务为第一使命。实在没有办法,这才冒死前来,以前是不明白,后来突然就开窍了,敢情是殿下施法,将我们身上的魔给驱逐了,真是太好了!谢谢殿下!谢谢啊!”小头目一激动,说话像是在连珠炮,噼里啪啦说了一通,貌似有余兴未尽的样子。 萧生心里琢磨,看来,这个人的心魔已经驱除了,和他一样的,可能还有很多。他们是种子,回去后,一定能扎根,有了他们的作用,想必在西夏驱魔还是可以尝试的。 萧生心想,如果把他放回去,他应该能起到作用,但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于是说:“萨尔和将军,请过来。” 萨尔和赶紧过来,问:“什么事?” “帮忙问一下,他叫什么名字。我听他说话,不大听得明白。”萧生说。 “好的,殿下,我清楚了。”他说着话,然后转脸问那西夏的小头目:“你叫什么名字?以后可以称呼姓名的。” “哦,忘了告诉你了,我叫牛虻。”小头目。 “这个名字好记,牛虻!”萨尔和说。 “这是阿爸给起的名字。”牛虻说。 他说完,将穗子系在腰间,非常满意,他说:“多谢大将军,时候不早,队伍都已经走远了,实在不好意思,我要走了。但请放心,我绝对不会再来攻打你们,以前的错误,还请你们多多原谅。” “本将军原谅你了。”萨尔和说。 “当要原谅的时候还是要原谅,因为仇恨会让人杀人,仇恨和杀人无异。人的心魔和仇恨密切相关,想必牛虻很清楚吧?”萧生对萨尔和说,他只听得懂一点牛虻说的话,大部分都不懂,不过,他的适应力很强,牛虻的话慢慢听,也还凑合,不至于误会得太深。 第203章 牛虻 牛虻说完之后,昂然离开了山寨,朝最后的西夏兵赶过去。 牛虻翻越了高山,回到了家乡。 萧生见大部分俘虏都走了,就找来加勒问:“你说说看,是怎么回事?” “什么?”加勒问。 “你怎么变出来的匕?”萧生问。 “这是金乌弄的,我只是要求他变个礼物出来,没想到他弄了个匕,怎么了?不好吗?”加勒问。 “很好,很好,我想知道金乌能不能追踪到那把匕?”萧生,问。 萧生很有心计,一直在琢磨着怎样能跟踪到这件精致的匕,他当时赠送给牛虻礼物的时候,就动了这个心思,想尽快弄清楚西夏兵的情况,只有这样,才能掌握整个西夏兵的动向,让西夏兵全体的心魔都被驱逐出来。 牛虻带走了匕,也带来了萧生他们,当然,先要确定,那个匕应当是神器,不是神器,就没办法跟踪,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萧生就问了加勒,加勒也拿不准,于是就问金乌。 金乌是天使的儿子,严格来说,应该是地位比较高的,可是,他接受了任务,来到人间,对人民的苦情进行深入了解。 加勒问:“金乌,你说,你变的那个匕,是什么变的?” “那个,是我的一根羽毛,没有什么,每次变鸟,或者变成翅膀,就要掉一些羽毛,我想这次是你要我变的,我先就想到了这个,不清楚你把我的羽毛送给了殿下,殿下把羽毛送给了萨尔和将军,萨尔和又把羽毛送给了牛虻。不知道你们送给他干什么?”金乌说。 “你怎么搞的?我是大哥,我会害你吗?”加勒问。 “我知道你不会害我,说吧,你想知道什么?”金乌问。 “我很想知道,你的羽毛离开了你的身体,你还能找回来吗?”加勒问。 “这个很好找,我的羽毛离开我的身体,会带着我的信息,并且能反馈回来。怎么了?你想找到那根羽毛吗?”金乌问。 “好,等一等,我问问殿下再说。”加勒说,然后就询问了萧生。 萧生说:“这就好,能找到匕就行,等需要找的时候再说,我现在只是确定下来,能找到就行。 ” 加勒听了马上明白过来,看来,殿下很聪明,早就知道了有这个功能,知道牛虻只是放回去的工具,他也相信牛虻已经荡涤了内心的污秽,心魔早已除去,可是在某些时候还是要想办法找到他,知道他的行踪,然后将最新的消息反馈回来。 按照金乌所说的,他可以知道自己的羽毛在哪里,这才是开始,更重要的,能把当地的情况,就像千里眼、顺风耳一样,可以在第一时间得到消息,然后,根据消息,知道敌人在干什么,从根本上了解到敌情,然后再做出调整和部署。 萧生得到了确信,然后就回到了木屋,和天一道长进一步协商,具体的事,怎样才能进入西夏领土。 格桑将这里的情况报告给了大王。 罗格长老说:“不可,这样下去无异于羊到狼群中。” “长老,我知道,这是不好的,可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你要知道,萧生是本王的独生子,他去到敌国,本王也担心,也害怕面见王后,不知道怎样开口说这件事,说实话,本王也十分不愿意。可是,不这样,本部族的问题就还在那里,人民的心还是悬着。”大郎说。 “王子单身去敌国,老夫十分不赞成,因西夏就要灭掉我们部族,如果得知王子送上门,肯定会不惜动用全国的兵力来围剿王子,只要把王子杀害,整个部族就完了,因为王子是部族的希望,是未来,他们要将部族的未来还有希望,全部葬送。这些人就是要这样做。希望大王清醒一些,以前怎样决定的,老夫不管,现在想到了就要说出来,不说出来,恐怕就麻烦了。”罗格说。 他是老人,看问题比较全面,另外,还看得清楚,有些危机就在不远处,就像狮子一样,在暗处躲藏,等待时机,然后一跃而出,将猎物扳倒,然后将猎物吞吃掉。 西夏是潜伏的狮子,就在不远的地方,盯着小王子,这么一个家伙,可能最想知道的,就是这个事,将弯刀族部落的未来之星、将来的大王消灭掉,等于抽掉了整个民族的魂魄,让整个弯刀族成为无水之木、无源之水,让整个部族慢慢地死掉。这一招就比什么都狠。 长老预见到了这个,可是,罗格也苦口婆心地向大王说,大王这时候有些动摇了。因为大王很佩服罗格长老,清楚长老是为部族着想,本来就是要让王子安全,这没有什么好批评的。可是大王决心让王子去闯一闯,就是再困难,也要尝试尝试,要知道,这些都是宝贵的资源,是十分重要的。 大王说:“长老,你为本部族殚精竭虑,为了让大家都过得幸福,十分在乎小王子,本王很清楚你的良苦用心,可是,在某些时候,我更想要让王子独当一面,他去西夏,肯定有危险,但是,这一步不走出去,就永远是一道坎。要知道,西夏强盗要想占领我们的资源,就会想办法来攻打,如果真的打过来,我们的部族都沦陷了,还需要区分敌区和我区吗?” 大郎说了这话,罗格长老陷入沉思,想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温室里长不出参天大树,小河里没有巨龙,都是一些虾兵蟹将,不成体统,也不成气候。 罗格叹了一口气,说:“既然大王这么坚持,老夫也就没话好说了。好吧,那就让王子去走一遭吧。不过,要提醒王子一下,尽量不要张扬,悄悄地入境,要有目标,动作要快,快快地进去,快快地离开,不能逗留,贵在神。还有一点,最好是昼伏夜出,尽量不要引起别人的注意,不要让人产生怀疑。” “长老的话,句句都是为了王子,本王甚感欣慰,很好,本王答应你,把你所考虑的问题,都让格桑告诉萧生,让这小子提高警惕,不要中了敌人的奸计,要懂得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等于保护本王的人民。”大王说。 既然商量好了,大王让格桑将商量的结果去告诉萧生。 格桑当然很愿意,在弯刀族部落和中原国都习惯了奔跑,现在带着这个消息,要去西夏,那个地方对她来说,是一个陌生的领域。于是她领取大王的命令后,立马消失,仿佛人间蒸一般。 第204章 安危 格桑离开了大王,很快就到了萧生面前,她说:“殿下,大王已经同意殿下去西夏了。” 萧生一听,喜出望外,说:“真是太好了,我要把这个消息给师父说。” “不用说了,贫道已经知道了。”外面有声音传进来,木屋的地板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进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天一道长。萧生赶紧施礼说:“师父,这次去西夏,我们还是要多加小心,师父觉得让谁去最合适呢?” “是这样的,我们既然来了,同时来的,就要同时去,同时去,就一起回来。这些事情都是我们应该考虑的,你不清楚这个道理吗?”天一问。 “我明白。只是觉得都去的话,会不会目标太大了一些?”萧生问。 “目标不大,西夏地域广阔,比较容易隐藏,西夏人的眼睛是直的,看不到我们,在这么大的地方,躲藏我们这么几个人,应该没问题,他就是找到死,也找不到。”弘法插嘴说。 弘法不插嘴,好像人家要把他当成哑巴,这个人就是这样的,生来是个说话的料,可是,没有地方施展才华,也是没办法的。 还有一点,就是说他现在非常想要去冒险,这是年轻人的梦想。 天一掐指一算,觉得去那里没问题,越是危险的地方,越安全。羊在狼窝的头顶的山上,狼在山下的洞里,羊就是安全的,狼想要吃掉羊,必须要到山上去,才有可能接触到羊,否则只闻得到羊的膻味,却看不到羊的身影。 羊和狼都存续下来,证明羊和狼都有智慧,狼吃不到羊,那些羊是聪明的和强壮的,再就是占了天时地利人和,羊不幸被吃,是因羊没有算到后果,还有,羊的点子低,没有高智商,也没有强壮的身体,这么说来,羊跟狼,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好在羊的数量多,哪怕生来就是狼的菜,也要轰轰烈烈地去死。在人们的印象中,羊总比狼给人的印象深。 狼的叫声几乎被淡忘和忽略,可是,羊的叫声却总在人们的耳畔回响,那种柔顺、那种逆来顺受,都是很好的,博得人们的同情,加上,羊肉比较细嫩,狼肉比较结实,对弯刀族人来说,可以相互调剂,不至于总是一种口味儿,很没意思。 说好了就动身,不管前方的路多么艰险,只要目标确定,就要勇敢向前,没有后悔的事。 萧生看看灰色的天空,仿佛看到灰色的云彩后面,就是明亮的蓝天,这些是隐藏的美好,不是随便就能看出来的。有些人,表面看起来很光明,实际上心里很黑暗;有的人则相反,看上去,非常黝黑,貌不出众,可是心里却是红的,非常有爱,非常热情。 萨尔和将军听说是大王的命令,也就不再说什么,只是给萧生交代了一些西夏的特点,还有,注意脚下的路,到了山那边,就是西夏人的地盘,他们也会在路上设置障碍和陷阱,搞不好,就会中计上当,他们的智慧也高,非常会利用人的弱点来制服人。 天一说:“走吧,说走就走,不要回头,越回头,舍不得的东西就越多。” 萧生点点头,说:“是啊,师父,走吧。只要将车开动,就容易调转车头,如果车在原地静止不动,怎么都不肯向前,恐怕也就算了,那车比牛还犟,无法调转车的方向。” 天一不说话,开始让弘法准备东西,尽量少,不要多,多了是个累赘。轻装上阵,要好得多,别的该丢的丢,该送人的送人,人这一辈子,总要有所失,有所得。 很多人都想不通这个问题,特别是弘法,更是不满,可是,不满也不行。他担心在西夏被抓、被杀,如果真是这样,他的心愿还没完成,就这样匆匆地告别这个世界,咋说心里都不甘愿。 格桑宣布完了大王的旨意,萧生心里非常感激,父王不是在虐待萧生,而是在锻炼萧生,山上的青松,每年都有大雪和冰雹的袭击,没有死掉,死去的,都是一些脆弱的,留下的,确是铮铮铁骨。 这么想着,萧生感到特别舒服,听了天一道长的话,他对加勒说:“简单收拾一下,出吧!” 萨尔和将军再舍不得,也没办法,他说:“殿下,既然你坚持要去,本将军也服从命令,加上大王已经同意,末将也就没办法了。你去吧,末将加强巡逻,又需要,请立马返回,末将在边境接应,不会让殿下吃亏的。大王来到边境,鼓舞了兄弟们的士气,将来会有更多的人过来,参加守卫部族疆土的队伍中来,那么,我们就不会让西夏贼兵进入国土半步。” “萨尔和将军的决心,我已经知道了,只要有将军,一定会让整个部族固若金汤的。我十分欣慰,有了将军的支持,我会走得更远,也不会让将军担惊受怕的,我一定要完成任务后再回来,到时候,如果还有追兵追来,就请将军声援我们,在边境驻扎,然后出马营救。”萧生说,他这样说的意思,就是要让大家觉得自己很重要。 大家都觉得自己很重要,就不用看将军的脸色行事,大概都是为了消灭敌人,保卫国土而努力奋斗了,不会为了表演给将军看、获得将军的好评而存在了,那样的存在,其实也是十分可怕的了。 萨尔和非常遗憾,萧生殿下来巡防来鼓舞士气,连称心如意的饭都没吃到,在边境稍微停留后,立马就要越过国境线,向西夏老巢而去,相比较而言,这是极好的,至少让大家都明白这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 可是,萧生不怕难,偏偏要挑战自己,让自己懂得怎样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如果躲在王宫里读书,喝茶,生活倒也安逸,可是,在王宫里,就是一堵无形的墙,将人的心和外界隔绝,什么事都不知道,什么人都没见过,这些事其实一直萦绕在萧生心头,这次的冒险,其实又是一种补贴,让更多的人都明白,不是所有王子或者太子都是弱不禁风的。 加勒在收拾东西方面比不上格桑。萧生没有安排格桑帮忙,格桑也要帮忙,在格桑出手的情况下,很快就清点了物资,然后略做收拾,大家开始步行。 萨尔和找来三匹马,加勒和格桑不用骑马,天一、弘法和萧生分别牵了一匹马,在道路难行的地方,慢慢地朝前走了。 第205章 留守 牛车的车把式还在山下,没办法管他,他也不会武打,也没有道行,去了西夏,恐怕有点问题,干脆在山下留守,还要好得多。 加勒很兴奋,好久没有玩人了,身子骨都有些倔强,不太听话,看来,拳不离手、曲不离口是硬道理,很多人都愿意这样,经常操练,也就好了,不操练,手就会生,生疏久了,就不会了。 到了山顶,他们才现山顶上有积雪,这些雪,到了盛夏季节才会融化,这些雪融化的时候,山脚下已经是鲜花盛开,有的开始结出果子,野草甚至开始长出籽粒来。 山上的青石上,覆盖着白雪,白雪有的融化,有的还很厚,有的地放裸露着青草,小小草从雪底下开始往上钻出头来,静悄悄地看着山下的世界。 风凛冽地吹,出唿哨声,加勒说:“幸亏身体好,免得早就累趴下了。” “你看看天一道长,他很健康,没有一点问题。”萧生说。 “像天一道长那样的,估计没有谁比得过,天下难找,要说比岁数,我看中原国身边的韩半仙可以比得过。 除了他,再也没有别人了。”加勒说。 “你说的有理,”萧生说,“韩半仙是一定会得道升天的,他的冤情太重。昏君听信谗言,杀了他全家老小,只逃出去了他一个人,他是身上有着很多人的命,这些人的应该享受的岁数,都要加给他,借此来弥补他,让他得到安慰,将来要一心一意称赞上苍,太上老君、玉皇大帝。” “是的,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神,都有自己的信仰,这不是强迫来的,是很多年的习惯逐步形成的,不容易改变。走吧,前面就是西夏境内了,大家要小心。”天一说。 天一道长不喜欢说话,说起话来,还是不错。分析问题比较独到,他的理念,让全民都学法用法,这样,妖孽就没办法生存。 加勒很清楚,他的老弟金乌来历不凡,把人间看得很清楚,另外,他也有很好的未来,不担心年龄和死亡问题,在遇到他之前,他的岁数已经很大了,真是山中无岁月,岁更不知年! 天一一眼就看出来,加勒不是一般人,这家伙肯定会赛过所有人,因为他不是人。 到了山尖,天一提醒大家仍然要注意,有些敌人心魔没有被驱逐,在山尖有哨所,看到山坡上的动静,看得很清楚,就像雪豹在盯着猎物,猎物不知道,雪豹借着白雪的掩护,的确很不容易现,猎物之一的羚羊或者小雪兔,根本来不及逃走,就被雪豹撵上,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现在不是雪豹和雪兔的关系,现在是西夏哨兵、弯刀族人、中原国人的关系,到底鹿死谁手,还真不好说。目前,是西夏兵占优势,一个哨所里面,最少有二十人,而天一的队伍,算来算去,能打的就是三人,弘法和格桑不能打,金乌不是人。 人数明显占劣势,没办法一对一地打,再说,来闯关,不是来攻关,要潜入敌人内部,不是要撕破敌人的防线,要想撕破敌人的防线,恐怕还要在考虑考虑。 大家都很清楚,天一道长一提醒,马上就明白过来,有些石头很硬,溪水不要硬碰硬,可以绕道走,只要绕过去,达到目的就成。溪水的目标在海洋,想方设法绕过很多障碍,最后终于到达目的地,这是水的智慧。当然,不是所有人都会从溪水那里学习到功课,反而是从很多地方明白,在某些时候,人在跌倒了,摔得头破血流,才懂得要早点听老人言,多跟智慧人交往,不要执迷不悟,耽误了正事,影响了走正路。 哨所就是一个简单的营寨,里面的二十西夏兵,和另一个哨所遥相呼应,相互照顾,目的是形成一条线,然后和后方编成一张网,再加上常有兵丁在边境巡逻,自然会越来越严密。 加勒行动比较笨拙,因他还带着他的老弟金乌,最轻巧的要算格桑,他习惯了在山地的跳跃玩耍。 金乌很想飞,但是加勒不让,他担心殿下的安危,因现在马上要穿越敌人的封锁线,在这千钧一的时刻,不能光图自己痛快,自己飞过去倒容易,可是,飞过去后,殿下还在后面,谁知道过不过得来?这就难说了,要是能过去是最好的,过不去,也就没办法了,要想好撤退,要保护殿下过来。 萧生看看那些哨所,再转过去,就会完全暴露在敌人面前,要想平安过去,必须要学会伪装,最好有一些青白相间的衣裳,和周围的雪地山石的颜色相似,只有这样,才能骗过敌人的眼睛。还有一种方法,就是不太现实,就是来一场暴风雪,借着暴风雪,可以让敌人现不了他们。 萧生示意大家停下来,然后说:“现在我们要想过去,就必须要瞒天过海,不能硬碰硬,碰硬的结果,要么是我们出事,要么是他们出事,无论是谁,都是不好的,因苍天有好生之德,这是中原国人说的。我想,这个很有道理,和道法一致,就要坚持这个道理。” 弘法点头,说:“殿下,你说得对!” 大家都一愣,这一下子,让人刮目相看了,弘法竟然也喊萧生为殿下了,看来,他确实长大了,竟然懂得了礼貌。 萧生微微一笑,没有反问他为什么会这么叫?有什么企图?这些都是废话,看来,这些事都不是事,不过人会变化,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而已! 萧生说:“大家要注意了,他们每过一个时辰,就会巡逻一遍,我们要在他们过去不久,穿着伪装服,从他们身后过去,这样才安全,如果错过了机会,就容易被现。不是营寨的人现,就是巡逻兵现。” “这个要注意,免得被现,就要前功尽弃,没脸回国,还不知道会不会回去呢!”弘法说。 “闭上你的乌鸦嘴!”天一怒道。 天一说了这话,金乌有点不乐意了,他心想,这个臭道士,还说乌鸦嘴?乌鸦嘴怎么了?难道不好吗? 金乌的心思,天一知道,他感到了异样,空气中有这种不和谐的东西在飘动,他立马说:“这是中原国的口头禅,不好意思,贫道也未能免俗,下次要小心,特别是说话的的时候,要懂得沉默是金的道理才行啊!” 第206章 冷豆 天一说些自嘲的话,倒让人觉得有点意外,平时都是自顾自修炼的,没想到也有热锅里蹦出个冷豆来的时候! 今儿个师徒俩是咋的了?一个突然喊萧生为殿下,平时都是喊师弟师弟的乱叫,想过一把师兄的瘾,现在倒好,平时都是耀武扬威爱占便宜的弘法,竟然变得这样谦卑。 在萧生的地盘上,他不敢胡来,是因为他怕萧生的部下,现在萧生没有部下了,只有加勒和格桑跟着,他俩是友好对人的,弘法就不用担心什么了,不存在威胁,他就犯不着再去巴结萧生。 可是,现在到了分界岭,即将踏入敌国的领土,他还这样谦卑,就一定有所图。可是,怎样有所图,外人还真不知道。 在这个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要团结一致,不能因为个人恩怨而丢了性命。在敌人心目中,他们几个就是敌人,这不是好玩的,是提着脑袋在混日子啊! 弘法怕死,从小被父母抛弃,那时候冻死饿死才好,就没有今天的烦恼。可是,偏偏苍天保佑,让他的小命保住了,成为天一道长的徒儿。天一道长成为弘法的再生父母,弘法因此特别爱惜生命,生怕自己会死掉,因此,对天一道长十分信赖。 萧生的穿越方案,天一没意见,他已经算准了西夏兵这一次逮不到他们几个,所以说:“殿下的说法有道理,那么,现在要的任务是找到伪装的衣裳,这样,才能蒙混过去,要不然,他们肯定会现我们。 至于穿什么样的衣裳,贫道认为,只要给弘法、萧生、加勒准备就行。” “师父,为什么这样说?”弘法不懂,忍不住问道。 “为师会隐身术,再多的人,也看不到。格桑的度,世间少有,无人能敌。剩下的,就有些够呛,我不担心加勒,他有金乌帮忙,一定有办法过去,金乌就更不用提了。殿下的隐身术还需要锻炼,再多试几次,就会连得娴熟起来,想要瞒过西夏兵的眼睛,还不是难事。”天一说着话,显得非常自信。 “师父,你说的,我总不信,如果你说穿墙,我肯定信,连殿下都会穿过毡房,这是真的。但是,你说隐身术,我还没见过,到底是怎么回事,能不能展示一下啊?”弘法总不信,如果能行的话,他就不用怕了,有师父在旁边,就很安全,他看得到敌人,敌人看不到他,敌人无法伤害他,他却能让弘法逃生。 弘法想到这里,非常高兴,很期待看到天一来施法。 天一不喜欢卖弄的,他微微一笑,没有理会他,他很没趣儿,转脸和格桑说笑,但是格桑也不理他,一脸严肃,她也在为萧生能否过关而操心。 正在这个时候,萧生对加勒说:“你让金乌施法,变三件衣裳,给我们三个穿,尽量不要被西夏兵,也不要和他们生冲突。” 加勒点点头,对金乌说:“殿下说了,快行动吧。” 金乌立马拔下三根羽毛,往天上一丢,在羽毛往下飘落的时候,已经变成青白相间的衣裳,然后下来,完整地披在三个人的身上,当然,金乌不用,他仍是玉指环,在加勒的手上。 大家一看,相视哈哈大笑,天一问:“加勒,你们这身衣裳,可以变化吗?” “怎么变化?”加勒不解地问。 “就是说,穿上衣裳,人就消失,肉眼看不出来,想干啥就干啥。”天一问。 他问这话,好像有点返老还童的心态,如果都隐身,就是格桑不隐身,格桑快如闪电,用不着隐身,可以谁能现他们呢,就是队伍中有人走失了,也看不到。 萧生提出了质疑,加勒笑着说:“这样吧,我问问金乌,看他怎么说。” 金乌说:“想隐身,很容易,只要把胸前的衣裳扯一扯,就消失了,别人都看不到。” 金乌说完,加勒哈哈笑道:“这么简单。” “贫道知道了,可是,如果都消失了,那么,我们怎样才能保持一致,谁走在哪里都不知道。那可怎么办?”天一问。 “师父,这个简单,我们用一根绳子,每人都抓着绳子,然后就不会走散了。还有,大家隐身了,不是长久的,要是想现身,那可怎么办?”萧生说。 “是啊,是啊,殿下说得对,说得对!”弘法在一旁起哄,他也是衣裳的享有者,当然更关心怎样变没有、怎样变有,不学会,还真的很麻烦。 这个衣裳穿在身上,可比那个穿墙术强得多,穿墙术要学很长时间,没有悟性,还学不会,现在看来,学了几十年,还不如一件衣裳,看来,那个金乌非常厉害,了不得啊,了不得。 弘法对金乌佩服得不得了,当然,对于加勒,也是这样,他更重要的工作,不是隐身,是为了保护殿下,为了殿下,他随时准备献身,更别说隐身了,在有些地方,有些时候,萧生的隐身能力比较强,不要这个东西就行。 正在这时,格桑跑过来说:“大家都隐身了,我怎么办?你们都不管我了吗?” “哎呀姐姐,你是人才,不需要隐身,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能赶得上你。”弘法说。 “你真笨,要是敌人用网子呢?铺天盖地一张网下来,我们不都惨败了吗?你看看,能捉住鸟的要么靠毒药,要么靠网罗,有了网罗,就是再大再能干的鸟儿,也逃不出去。当然,这只是我们之间的秘密,不要对外面说。”格桑说。 这时候,一支巡逻队从远处走过来,天一悄声提醒大家注意,大家伙一看,连忙就闭了口,不敢说什么,只是注意隐蔽,该隐身的隐身,该跑的快跑。 很快,他们都隐身,格桑消失得无影无踪,弘法有点失落,哪怕就是一会儿时间,都觉得像是过了千年,非常难受,不是害怕说话被人现,他还要问长问短,把情况都摸清楚,到底格桑是凭什么能够做到闪电度,还有什么是软肋,怎样避免软肋,让自己变得坚强。 巡逻队是一帮年轻人,领队的年纪也不大,但是,对巡逻这个活儿,他们很熟悉,经常干,对于每天的工作,经常这样做,就很熟悉了,甚至哪里有石头,哪里有树,石头长啥样,树长多高,他们都很清楚,特别是领队,更是熟悉。 第207章 火眼 为了不暴露目标,他们都隐身,格桑早已到大王那里。 巡逻队果然啥也没现,队伍里没有火眼金睛,根本看不到这里有人来过。 其中有人问:“你说说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刚才还听到这边有人说话。这一会儿时间,啥都没有,是不是跑了?” “哪有啊?我怎么没看到?” “明明有的,我都听到了,他们肯定没走远,到处找找看。” 他们说着话,分头找了一遍,还是一无所获,最后碰头,摇摇头,继续巡逻去了。 等他们走远了,天一他们一一现身,弘法长叹一口气,说:“真是太险了,差点暴露目标,成为他们邀功请赏的资本了。” “嘘——小点声,他们还没走远,声音的度很快,在山顶上说话,声音会传播得更远。”萧生说。 “不是吧,在山脚下说话,声音才传播得远呢。”弘法不同意萧生是说法,非常肯定地说。 “你们都别争了,要说在什么位置说话声音传播的最远,根据我的经验,是在半山坡上说话,声音能够传播得很远。”天一最后总结,算是盖棺定论,无法推翻。 天一道长说完这话,他们都不再说话,觉得无法反驳,再加上刚才的有惊无险,还有啥好说的呢? 大家都决定隐身过关,可是,没有绳子怎么能行?接近山顶了,哪里去找绳子? 萧生想来想去,还是要加勒想办法,加勒当然愿意,又不是他来操办,这时候,金乌主动说话了:“大哥,你就爽快点,别让殿下着急。” “瞧你,又想卖弄本事了吧?好,满足你的表现欲。变吧,变出一条绳子来。要不然,大家走丢了,或者山高路险,中间掉一个人,也不知道,再说,山顶上有的地方雪很厚,没办法看清楚路,说不定有雪崩啥的,那可没办法了。”加勒说。 “放心吧,有老弟在,确保大家平安,绝对能翻过山去,走进西夏,然后可以做想做的事。”金乌说了这话,正好说到了大家心里,都十分支持。 说归说,马上就变,金乌抖落一根羽毛,变成了绳子,那绳子竟然自己飘起来,缠到了每一个人的手腕上,有了这绳子,大家不会掉队,强壮的,带着羸弱的前进,羸弱的被绳子带着向前走,绳子本身也带着力量,只要接触绳子的,大概都能被带着往前跑。 上山的路是艰险的,但大家在一起,相互鼓励,就能战胜难关,应该没问题。 金乌说:“你们想不想飞?想飞的话,就能飞越过去,不用担惊受怕的。” 萧生不同意,他说:“闯关是一个机会,也是增加见识的好方法,不能一遇到危险,就裹足不前,或者是想走捷径,这是不好的,因为没有得到训练,没有走过山地,就不知道平原的可贵,没有高山,就显不出平地。” 萧生一言,大家也就不说什么了,因为这次到深入敌后,就是大王的意见,萧生是初生牛犊,当然不怕什么妖魔鬼怪,也不怕什么艰难险阻。不经历寒霜,梅香不会出来,不经历风雨,就没有彩虹。 他们都隐身了,用绳子来相互联系,到了雪山山顶,没有被西夏兵现,很平安地到了西夏境内,然后开始往下走。 上山容易下山还难一些,走着走着,就崴了脚,弘法喊了一声,就倒在地上,不想挪步脚步,只说脚痛,他不走,大家都走不成,因为大家都在一条绳子上。在山坡上,往下走,不可能拖拉着弘法往前走,那样的话,不痛死,也被磨得残废。 弘法的嘴巴长,爱说话,给队伍增添了不少乐趣儿,可是,他脚痛,实在走不动,大家见他痛苦比欢乐多,也就停下来,等他,加勒过来,问:“大小伙子,脚脖子这么金贵?还没走两步,就崴了脚,看看上头,全是西夏的卫兵,你还想在这里陪他们吗?” 弘法说:“不好意思,拖了大家的后腿,其实,我很想走的,但是,平时好吃懒做惯了的,本来是我照顾师父的,没想到,反过来总是师父照顾我,真是不应该啊!现在得到报应了吧,缺少锻炼,身体不行;缺少修炼,灵命不行,不知道我到底是哪里行,哪里不行?现在看来,我实在很虚弱。别管我,你们先走吧!” 他说了这话,心里就像吃了苦药,嘴巴一歪,像要吐一口唾沫,这个时候,他才想起来,要变回去,免得人家西夏兵居高临下,看得清清楚楚,到时候恐怕又要连累大家,他想到这里,赶紧拉了拉胸前的衣裳,立马消失得无影无踪,在场的,除了天一道长没有人能看出弘法在哪儿。 弘法看不到天一道长,只听到道长在说话:“你的心思,为师懂得,你不要自责,你还是个孩子,不要想多了。为师还懂得照顾自己,你也要学会照顾自己。当有一天,为师离开你,你要学会自力更生。” 弘法一听,觉得这话里有话,不过,他悟不出来,到底是什么意思。 休息了一会儿,弘法感到脚脖子舒服些了,就说:“走吧,我知道了。” 天一不想戳穿他,觉得没意思,无论如何,都要给他一点自尊,话说得太透,不是什么好事情,哪怕这人一文不值,也要给他留够尊严,要不然,这样下去,肯定有问题。 他说完话,大家继续往山下走。 天一现离营寨越来越远,那些守望的西夏兵没有现他们。在大山中,一条行走的绳子,谁也不会注意到,况且还隔着如梦如幻的薄雾还有漫天飞舞的小雪,现人都困难,别说现一条绳子了。 他们平安地过了关,大家都很高兴,但是,想到现在就好像羊到了狼窝里,心里无论如何也开心不起来。 到了山下,就是一条峡谷,峡谷里面有一条小河,水冲击着石头,出哗哗的声音,看这小河,在里面行船还是不行,谁知道河面越来越宽,流水的声音也变得深沉许多,人在岸上走,河在山谷中流淌,如果有一条船,大家都坐上去,船被流水往前冲,比走路不是要强得多吗? 想到这里,萧生又说:“加勒,你想想办法,弄一条船吧,看样子,坐船比较舒服,加上弘法已经崴了脚,走路还是会疼的,不能死要面子活受罪。” 第208章 老大 加勒当然要听萧生的话,谁让他是王子殿下呢?加勒低头对金乌说:“不好意思,老弟,快变吧,变一条船,我们好歇歇脚。 ” 这时候,大家都已经现身,除了天一道长,大家都穿一样的衣裳,相互看着,想着脱离了危险,大家都开心地笑了。 加勒的话带着能力,金乌说干就干,他说:“好吧,我来变。” 金乌还是用了羽毛,是一根黑色的,流线型的,长得比较齐整,金乌话音刚落,一条船就在河岸边停靠了。船像豌豆荚,小巧玲珑的,也是流线型的,和羽毛差不多,大家都下去,然后坐上了船,那船不用桨,也没有舵,非常奇怪,借着水的冲力,向前直奔,像离弦的箭,射了出去。 弘法高兴坏了,真是顺水行舟,不用力气,就能跑得很远。非常轻快,完全不像在敌国的领土上,像是在自己家的地盘上一样,非常放得开。 这时候,萧生提醒道:“不要这样,不要得意忘形,人在欢乐的时候,不要太高兴,反而要好好地想一想,怎样才能做到‘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这八个字?” “哎呀,你就别婆婆妈妈的了,杞人忧天,天什么时候塌下来过?你也别担心太多,即便天塌下来,也有个儿高的顶着,你担心什么呢?”弘法说。 水流得很快,再往前走,水就流得很慢了,天一说:“大家要小心,准备上岸。” “师父,走得好好的,为什么要上岸?上岸之后,又要走路,累都累死了。”弘法撅着嘴巴说,十分不愿意。 “你不愿意下船,行,那你就在船上,我们走,要是遇到危险,别找为师,别怪为师没有提醒你啊!”天一说。 弘法再不愿意,他也没办法,师父啥时候都是对的,在有些地方有些时候,他吃亏,是因为他不听师父的话。‘ 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听师父的,在一瞬间,就会有很多变化,特别是思想方面的,一会儿时间,就会有上十个主意。 “师父,我跟队伍走。”弘法终于下了决心。 此时,船已经靠岸,大家依次下了船,弃船登岸,回头一看,船已经消失不见,看来,金乌收回了自己的羽毛。 小河上面漂浮的是树叶、杂草,还有一些断木,朽枝,这些东西在眼前突然消失,大家眼前一亮,竟然现有很多的阳光,照射在远方的水汽上,形成了细纱一般飘渺的薄雾,奇怪了,越往山下走,温度越高,应该没有雾才对。 阳光照在薄雾上,又像是照在雨后的空中,形成了美丽的彩虹。 弘法出惊叹,说:“多美啊!多美的风景啊!” “还美呢!你看小河哪儿去了?”加勒笑着问。 “小河不在前面吗?”弘法头也没抬,回答道。 “是吗?”加勒继续追问,不依不饶。 弘法仔细一瞧,不像那回事,于是继续往前跑了几步,揉了揉眼睛,“咦——小河哪儿去了?” 果然,小河凭空消失,只听到山谷中传来雷鸣一般的声音,声音之大,震聋聩,刚才还没听到,现在却非常清晰,仔细一想,原来刚才小河转了一个弯,将声音阻隔,无法听得很清楚。这时候,到了这边,听得很清楚。 带着疑问再往前走,现小河掉下去了,河水掉进深谷,一条白色的锦缎垂下去,挂在山体上,这就是一个瀑布,山谷里翻起来巨大的水花,翻腾着上扬起水珠,形成了水雾,加上阳光的折射,让美丽的彩虹形成,让人一看,出惊叹! 这个时候,弘法吓得直吐舌头,不好意思极了,没有说他,他自己说了:“真不好意思啊!如果不听话,现在变成了鱼鳖的美食,这样跟着河水掉下去,不是粉身碎骨是什么?” “是啊,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不怕你倔强,倔强的,到最后,哭都没眼泪。”加勒说。 加勒说这话,是出自肺腑的,不掺假,全是真的。 大家不好跟着数落弘法,再数落下去,恐怕会很难再打交道,现在他们好比是羊,到了狼群,羊再不团结,肯定会被狼分割包围,然后将羊一个一个吞噬,这个并非危言耸听。 狼群战术,就是以团结来取胜,羊各自为政,肯定会完蛋,羊不团结,很快就会从这个世界消失,这是真的。 瀑布流过的地方,落差相当大,没办法从瀑布上下来,只有绕道,从旁边稍微平缓的地方下山。 下山就要走弯路,很冤枉,先走一条长长的斜路,然后再折回来,再折过去,弯弯曲曲,才能到达山下。 看到这个气势磅礴的瀑布,大家对天一道长更加敬佩,知道天一有先知先觉的本事,从此以后更加另眼相看。 在这个队伍中,天一算是老大,他的地位无人能比,也无法越,在人间,还算他为老大,金乌不算人,至少不算完全人,萧生只是王子,在一个部族算是储君,也是王位继承人,在部族里是将来的老大。 大家继续往山下走,一直走到谷地,要想出山,必须顺着河流的方向走,而顺着河流的方向走,路是十分艰险难行的。 按照加勒的想法,恨不得每人都插上翅膀,一下子飞过去,这样走下去,真的很难受。 天一说:“大家都饿了吧,现在休息休息吧。” 他的提议,让大家都很开心,特别是弘法,早就饿了,只是不敢说,加上刚才吓得,一下子就把饿感给忘了。 天一道长还真热心,替大家想到了,天一不饿,他呼吸空气,空气中就有无穷无尽的食品,还有水,都是他的好食物。 弘法没这个道行,他很期待早点吃东西,这饿一上来,就很麻烦,真的很麻烦,那饿也是一种折磨,来自内心的折磨,什么能解忧,惟有食物。 他们临走的时候,也带的有食物,不过,这些食物都是干粮,可以在路上充饥。像这几个人,想要带着锅灶出门,不是容易的,所以,无论走到哪里,都要懂得吃苦。 随便吃了点东西,继续往前走。 他们走进了西夏国境内,在大山中,都还平静,没有遇到啥阻碍,也没有啥危险,奇怪得很,连野兽都没有看到一只。 萧生心想,没来西夏之前,还觉得前途渺茫,到处都有危险,觉得神秘之至,现在看来,没有想象得可怕,就像过河一样,水深水浅,只有亲自下河去,才能弄清楚。 第209章 黑点 在山路上,走了三天,餐风露宿的,还算平安,总算出了大山,到了丘陵,再往前走,就是一望无边的平原,说是平原,算是高原上比较平坦的地方。 平坦的地方走起来就是舒服,一望无边,但是,很容易被人现,只要远处有黑点出现,不是人,就是狼,不是狼,就是野马、野驴、野鹿或者羚羊。 奇怪的是,没有现西夏兵,这个让天一也觉得纳闷。 再说格桑回到了大王那里,说了他们一路上的情况,大王很欣慰,知道王子殿下没事,他就开心,再这样下去,可能会完成任务,然后让他们回国,进行下一步的交接工作。 罗格听了格桑的报告,沉默不语,大王哈哈笑道:“长老,本王说什么来着?要想逮住老虎,必须要上虎山,要想抓住鱼鳖,必须要下河摸,要不然,就没有可能得到这些。” 大王说了这话,感觉不对,显得有些骄傲。为了弥补这个,他立马说:“长老,你说的话,也有道理,这些年,你教会我不少东西,非常感谢。你说说看,这次他去到那里,现在没事,以后会不会有问题?” 罗格心里不痛快,本来是为大王考虑,为殿下的安全着想,没想到,大王的冒失精神,很快就得到了肯定,这一点让人感到很不爽,怎么回事呢? “大王,小王子吉人有天相,这是中原国的人的认为,原话我不记得,但意思就是这样。”长老说。 他心里还是很舒服的,毕竟自己还有用,大王并没有瞧不起自己,反而更加信赖自己。 这就够了。大王看着格桑,说:“你去吧,就说本王十分高兴,让他们以后多加小心,完成任务后,立马返回,不得逗留,中间需要什么帮助的,立刻告诉本王,本王一定及时解决,明白吗?” “明白了,大王。在走之前,小女有一事相求,不知道当讲不当讲?”格桑问。 “有话请讲。”大王说。 “小女想回家看看阿爸阿妈。”格桑说。 “这个是小事,本王准奏。去吧,快去快回,殿下还在等着你呢。”大王说。 格桑致谢,然后退出去,很快就到了家了。阿爸阿妈见了她当然高兴,可高兴了不到半个时辰,马上就不高兴了,看到自己的姑娘已经老大不小了,还待字闺中,的确出去没脸见人。 可是格桑对这个事只字不提,觉得没事,那个大花蛤蟆——媒婆不是好人,总是赚钱,没见亏损,利用人们急于嫁娶的心理,到处游说,牵线搭桥,不管配不配,合不合适,都要硬往一块扯。网 格桑对于婚事,她抱着宁缺毋滥的思想,心上人有了,但不知道心上人的心里有没有她,这事不好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看看谁占主动了。 这时候,天色不早,格桑的爸妈显然没有办法来说动她,格桑也烦,她爸妈只好不谈这事,只是关心一下她的温饱,常在路上跑来跑去的,一定要保重。 这一点,让格桑格外感动,她也对父母抱有亏欠,觉得不能在家里尽孝,心里早晚有一个灵在说她,或者在出一声叹息。 正在这时,外面有人进来,一看,巧得很,正事花蛤蟆——媒婆。格桑见了,直想恶心,她从腰间抽出皮鞭,对蛤蟆媒婆说:“走,我家不欢迎你,你怎么又来了!” 花蛤蟆还没看到格桑的爸妈,先看到了格桑,马上有些不自在,看到格桑脾气,又抽出了皮鞭,知道想要见到格桑的爸妈,可能有些不现实,于是放弃了这个意图。 她笑着说:“听说格桑姑娘回来了,我特地来看看,谁知道会这样!” “你早就该知道会这样,还装什么装?滚!”格桑怒道。 “行,你就在家等吧,等到花儿也谢了,看谁要你?”花蛤蟆怒气冲冲地说。 “本姑娘就是一辈子不嫁,也轮不到你来笑话!快滚,否则,鞭子是不长眼睛的,到时候,别怪本姑娘给你破相,你就喊天天也不会应的。”格桑说。 花蛤蟆自讨没趣,只有告辞,但是,格桑是不理她的,连一个词语“不送”都没说,花蛤蟆就走了! 她走了之后,格桑的爸妈才从毡房里出来,问:“是谁来了?” “是花蛤蟆?” “哎呀,怎么不让他进来喝奶茶呢?” “恨不得打断她的腿,撕烂她的嘴,哪里有奶茶喝,她再来,就用皮鞭打死她。”格桑说。 “哎呀,我的小祖宗,你怎么这么痛恨花蛤蟆?她可是你爸妈的介绍人啊!”格桑妈说。 “不管,我看她横竖都不顺眼,怎么会这样?她就是要让我成为她的牺牲品,她就是万恶的巫婆,是妖魔的化身,她所介绍的男女,有几个是幸福的?”格桑说。 “话可不能这样说,你不觉得我和你爸很幸福吗?”格桑妈问。 “不排除她没有害到的人,像爸妈两个,是我们的神在暗中保护,不是她的本事,她只是一个喜欢到处耍嘴皮子的,没有什么本事。”格桑说。 “她也是为你好!” “我才不信呢,她是为了牛羊好,另外,中原国的绫罗绸缎,她都喜欢,事成之后,不是要谢媒吗?她肯定会得到不少的好处。”格桑说。 说到这里,格桑爸妈不说话了,的确,他们也准备了一下从中原国来的好缎子,准备在事成之后,给花蛤蟆,作为谢媒用的。 这句话说到了格桑爸妈的心里,他们也无话可说,当晚,格桑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动身追赶萧生他们。 追上了天一道长一行,这时候他们已经现身在行,很容易被格桑现,格桑一出现,弘法就像被打进了鸡血,是相当地激动。他说:“格桑姐姐,好久不见了,一向可好?” “好,好。”格桑随口应付道,对于这个一往情深的小弟弟,她没什么好说的,这是一个十分重情义的人,说话嘴巴没有把门的,可没坏心眼。 格桑说:“殿下,大王非常高兴,说一路顺利就好,以后的路有些难走吧,不过,大王吩咐,完成任务立马就回,不能恋战,如果有新的需要,及时告知,大王会在后方进行帮助的。” 萧生听了这话,心里踏实许多,知子莫若父,的确如此!大王心思细密,对他十分关心,在细节方面更是特别注意。 第210章 守望 萧生得知父王的态度,心里一块石头算彻底落了地。 父王还是父王,打仗父子兵,多少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容分割。 几个人走在草原上,奇怪得很,这里竟然和弯刀族部落没有什么两样,这么相似的地方,这里也是蓝天白云,河流,牛羊,非常漂亮的地方,肥沃的土地,美丽的草场,为什么要以掠夺别人的为乐? 更奇怪的是,西夏驻兵在边境,除了山顶上的营寨、守望台以外,竟然没有什么敌人。 那一群三百俘虏放回去后,也没有看到他们的动向,到底是死是活呢? 继续往前走,突然听到一阵歌声传来,萧生懂得歌词大意,就是:天上太阳红,地上花儿靓,没有太阳,就没花儿,没有太阳红,就没有花儿靓。 翻来覆去地唱,歌声甜美,可惜只听到歌声,没有见到人。 这女声,就像百灵鸟,婉转动听。 突然,歌声戛然而止,大家正在纳闷,歌声变成了“救命”声。那一声声的“救命”响彻云霄,看来中气十足,萧生听了,情况紧急,看看,跑过去好像有问题,就让格桑前往。 格桑领命,跑了过去,一会儿时间,她就出现在萧生面前,说:“不好了,有一群狼把一位姑娘给包围了。 ” “啊,是这样啊!我说呢,快,去解救啊!”萧生着急地说。 “听得到声音,可是距离还不近,就是加快度,恐怕来不及。最好,最好是……”格桑说。 “最好是什么?快点说呀!”萧生急得直蹦。 “让他,加勒去。”格桑指着加勒说。 加勒一愣,还没反应过来,说:“我,我去了,殿下怎么办?可能不是一群狼。” “哎呀,加勒,你快去,别管我。你去打狼,你那里打得越狠,我这里就越安全,去吧,去吧。快点,快点!”萧生说。 萧生说了这话,突然对自己说的话感到震惊,这是我说的吗?不过,已经说出了口,也就无所谓了。 加勒说:“是,殿下,我去了。” 说完,他跑起来,肯定追格桑追不上,他一边跑一边对金乌说:“老弟,你快帮帮忙啊?救人一命,会开心一整年,你不会让老哥我难受十二个月吧?” 金乌没说话,立刻变成了翅膀,长在了加勒后背上,加勒飞跑的时候,扇动了翅膀,他就腾空而起,果然看到了那群狼,正在将包围圈慢慢缩小,加勒看狼的意图,就是先把人干掉,然后再去干掉人所放牧的羊。 这是有计划有组织有预谋的屠杀,被害人正是牧羊的姑娘,加勒看准了,弄清了狼的战术,对金乌说:“老弟,方便的话,给我一些石子。” “这是草原,大哥,拜托,到山上才有石子,这里怎么会有?”金乌很不满意。 “那好,我们到山上去找一些石子吧。”加勒说。 “拜托大哥,从山上到这里还有些距离,这样吧,我给你一些石子,你看看,有多少匹狼,我就给你多少石子,一颗也不准浪费,没有多的,一颗石子一匹狼。”金乌说。 “行,没问题。这些狼,对草原有好处,因为他们是草原的王,他们的特点就是有组织性,服从管理,而且非常团结,他们会抱团打天下,保证自己的一群能够活下来。”加勒说。 “别说那么多了,快,告诉我,有多少匹狼吧!”金乌着急地问。 加勒这才想起来,忘了数了,连忙说:“不好意思,没数,等一会儿,我数一数再告诉你吧,老弟。” “行了,我估计没有三十匹狼,就给你三十颗石子了。不能浪费。多的还还给我。”金乌说着,然后变了一些石子,交给了加勒,加勒接了石子。 加勒先摸出一颗石子,看准了那个个儿头比较大的一匹狼,看它比较行动不算迅,可是,所有狼都在看着它的行动。 加勒在空中飞着,底下狼群动作看得真真切切的,加勒投掷石子的功夫,世上少有,独一无二,别无分店。 他看清楚了头狼,一颗石子飞下去,借着地球巨大的引力,那石子穿透空气,从气流中猛地一倾而下,只听得一声凄厉的狼嚎,那石子直接命中头狼的头部。 只听得“砰——”一声沉闷的响声,那头狼脑袋开了花,血水和脑浆四溅,直接命中狼头,脑袋开花,头狼“噗通”一声倒地,四脚踢弹了两下,就咽了气。 头狼一死,狼群中那个“二把手”立刻充当新一届的头狼,继续组织各匹狼将狼群的包围圈缩小,越来越小,直到要将牧羊姑娘给撕裂。 加勒投掷石头的力度足够,可是,这些狼差不多有三十匹,头狼倒下,马上就有新的狼顶替头狼的位置,原来它们分工如此准确,简直是有条不紊,次序井然。 加勒如法炮制,继续用石子击杀狼群中的“二把手”,很快,“二把手”也倒地断气,口鼻流血,脑浆迸裂而死。 群狼袭击人,是因为想换换口味儿,特别是牧羊姑娘,细皮嫩肉的,肯定好吃。吃多了羊肉,就开始嫌弃羊肉有巨大的膻味,就想尝尝姑娘的味道,这是狼的本性使然罢了。 狼群万万没想到,一会时间,就死了两个头头,真是活见鬼了!可是,那牧羊姑娘仍然是毫未损。 狼群很快做出了调整,让狼群中的“三把手”接过权杖,开始执掌领导的帅印。 包围圈越来越小,狼群还是在地上转来转去,呲牙咧嘴,好像恨不得马上就开始进攻。 加勒用惯了石子,他开始明一项新的打法,就是连环。 所谓连环,就是连续,将石子,一颗接一颗地出,但是,前提是必须要击中目标,这就看个人的本事了。 加勒尝试新战法,没和金乌协商,金乌的作用很重要,他就是提供武器的老弟,金乌问:“你是准备赶尽杀绝还是怎么样,大哥?” “我不想赶尽杀绝,狼没有了领,自然会解散,但我没想到这狼群的组织性这么好,打死了一个,又有一个,再打死一个,说不定又来一个。干脆这样得了,我只留一匹狼去报信,将其余的狼全部杀死,你看怎么样?”加勒说。 “行了,可以,可以,找个方案很好,别耽误时间了,快点打啊!眼看那姑娘就要吃亏了。”金乌开始着急了,不停地催促加勒开打。 第211章 红草 加勒说:“急什么急?我自有安排!” 他说着,目测了一下,还有二十八匹狼,他就一把抓住二十七颗石子,瞅准了,真真切切地,一下子将石子全部投出,只见那石子像冰雹一样,可是比冰雹准确多了,一群狼,接二连三地嚎叫着,纷纷扑倒在地,场面顿时凌乱! 除了一匹狼,其余所有的狼,悉数在地上踢弹,就像头狼和二狼一样,个个毙命,断了气,血流了一地,将绿色的草染上了鲜红的狼血,从空中看下去,蔚为壮观! 青草变成了红草,红草中间是一个穿着红衣裳的少女,一匹狼顿时傻在那里,不知道队友怎么了?为什么一会儿时间,活蹦乱跳的哥们弟们,全部咽了气,死于非命哪! 一匹狼不算啥,加勒可以轻松搞定,他降落下来,那匹狼看到有怪物从天而降,吓得落荒而逃,尾巴翘上了天,不像狗在受惊吓时将尾巴紧紧夹在后腿之间。 牧羊少女得救了,非常高兴,跑过来,脸上带着泪痕,说:“谢谢神人!” 说完,就要下拜,加勒赶紧扶起她,说:“你没受伤吧?” “还好!没有,谢谢神人,你会说我们这里的话?”牧羊女问。 “是的。” “请问神人是哪里人?”牧羊女问。 “你知道了还问。”加勒不想告诉她,免得她回去一说,不是全部暴露了吗?就连殿下都受到了牵连,还是要低调些。 “哦,真是神人,从天而降的,当然是神人,我真傻!你救了我的命,我要告诉我阿爸,请你吃饭。”牧羊女说。 “嘿嘿,你叫什么名字?我好叫你。”加勒问。 “我叫夏嘉。” “夏嘉姑娘,你先走吧,我还有事,就不陪你了。” “神人,你还没说你叫什么名字呢?”夏嘉问。 “我叫加勒。” “哎呀,我有一回做梦,还梦见了一个哥哥,名字刚好也叫加勒,你是我的哥哥吗?”夏嘉问。 “做梦不能当真。”加勒说。 “不对,刚好就是这样的,我被一群狼包围,要吃掉我,我没办法,呼叫,然后就有一位哥哥从天而降,将我搭救,不是梦,原来是真的!”夏嘉说着,红润的嘴唇,露出洁白如玉的牙齿,非常欢快地说,眉飞色舞的,就像在描述昨天晚上才做的梦,非常清晰,一点都不打折扣。 加勒听了,难道这位牧羊姑娘也懂意象?她能预测未来,做梦竟然做这么准,真有些怪异,可怕啊!要是她说出下面的梦,岂不要说出他的未来是怎样的? 想到这里,加勒问:“夏嘉,你说,你后来梦见什么了?” “后来......后来......哎,你不是说你要走吗?”夏嘉突然意识到他问这个问题的目的。 “我说有事要走,但是,我觉得我的未来更重要,你就说说看,后来梦见什么了?”加勒说。 “我不告诉你!”夏嘉调皮地说。 “好吧,你不说就算了,只当我没有救你。”加勒说。 “看你说的,我肯定要报恩,告诉你吧,我知道,这是一个问题,你实际上是在说,我不知道罢了,行,那我实话告诉你吧,我的确不知道,因为后来,阿妈让我起床,我就醒了,不过,我做梦是十分准确的,说不定今晚就能梦见,后来生什么事了呢。”夏嘉说。 加勒从夏嘉那里打听不到什么,还想问什么,格桑突然出现,她问:“哎吆,这是哪位被狼包围的小美女啊!” “加勒哥哥,这位是......?”夏嘉问。 “我是他妹妹。”格桑立马回答道,抢在了加勒的前面。 “尊姓大名?”夏嘉问。 “凭什么告诉你,你还没告诉你的姓名呢?”格桑不愿意告诉她她的姓名,甚至连说话都懒得说。 “不说就算了,我是夏嘉,多谢这位哥哥搭救。我阿爸知道了,肯定很高兴,要请你们到我们家吃饭。”夏嘉说。 “吃饭就免了,我们还要赶路。”格桑说,格桑的意思就是不想在她家,她担心加勒或者萧生被这小美女给迷住,为了防患于未然,还是要小心,尽量少接触才好。 “那这样了,你们不来我家吃饭,我阿爸肯定会过意不去的,肯定要责怪我不会办事,长这么大,不会办事,少不了阿爸阿妈的数落,真的让人心烦。”夏嘉说。 夏嘉说这种话,格桑和加勒都听得懂,加勒心想,这西夏国是不是以前的弯刀族部落分出去的呢?真的很奇怪,两个国家说话,说的话都是一样的。 加勒听到请吃饭,本来不算饿,也被说饿了,他想,背上的老弟,看来也饿了,可是在这荒天野地,哪里去找鸟蛋呢?自己暂时不吃也行,可是,老弟不吃蛋就不行。 想到这里,他说:“我也不让你为难,我暂时不饿,经过你一说,我就饿了,这样吧,我去吃饭,另外,我还有个朋友,喜欢吃鸟蛋,不知道你家有没有?” “这个嘛,掏鸟蛋,对于我们女孩子来说,有点难以为情,不过,我的朋友说不定有,我去问他要,如果有,我就拿来煮了给你朋友吃怎么样?哦,对了,鸡蛋行不行?”夏嘉说。 “好啊,好啊,不过,最好是鸟蛋,如果没有,就算了,我还要再确认一下,我的朋友吃不吃鸡蛋。”加勒说。 他已经收了翅膀,翅膀变回了玉指环,到了加勒的手上。 她见加勒有了松动,再看看格桑,格桑就是再不愿意,也要考虑一下萧生殿下的感受,在这旷野行走,哪里有不渴不饿的? 她不好再说什么,就算默认了。 再看看,远处过来的黑点逐渐变大,是天一道长和萧生他们。 他们见了加勒、格桑还有被救的小美女夏嘉,很高兴,天一问:“嚯,这里是血的草原,你们不怕血腥味儿啊?” 这时候,加勒才现他们三个都站在被狼血染红的草地上,到处都是狼的尸体,样子都是呲牙咧嘴、脑浆血水涂了满地的,非常恐怖,只顾说话去了,根本没注意到说话的环境。 “哈哈,多谢天一提醒。刚才才完事,留了一匹狼,吓跑了。就让它回去通风报信去,免得这群狼灭种了,对草原没有好处,免得生态失去平衡,少了草原的王,整个草原都要完蛋的。”加勒说。 “你还真行,说话都是一套一套的,看来,你最近很有进步,武功见长,连见识也在增长,是好事,好事啊!”道长说话时,眉开眼笑,这是难得的。 第212章 功劳 天一夸了加勒两句,萧生赶紧说:“不错,加勒还不错,是一个人才。” 加勒赶紧说:“天一、萧生,你们有所不知,这都是金乌老弟的功劳,不是他,我也打不了这么多狼。” “嗯,这位是......?”萧生问。 加勒上前一步,说:“来,我来介绍一下啊,这是被救的牧羊姑娘,名叫夏嘉。” 夏嘉上前一步,施礼致谢,加勒说:“别着急,我来介绍一下,这是萧生,这是天一。” 弘法听了加勒的话,气得脸色青,天一知道他在想什么,压住了他的怒火,然后说:“不要这样,我告诉你,等一会儿再跟你说。” 弘法的意思很清楚,非常看不惯加勒这样说话,简直是判若两人!可是天一师父是绝对权威,他不会错,他出面制止,这里面肯定有问题,况且他也说了马上再说。 弘法就闭嘴不说话,看看他们下一步干什么。 夏嘉听了介绍,连忙再次施礼,刚刚加勒才介绍,她都记得了他们的名字,也跟着加勒一起喊道长,没有直呼其名,可惜,天一听不懂,萧生听得懂。 萧生见天一听不懂夏嘉说什么,可是,人心都差不多,天一已经弄清了夏嘉的心思。 弘法心想,这些人在演什么戏? 夏嘉是个少不经事的姑娘,这个时候她也想要弄清楚一些事情,比如说这些人是来干什么的。 加勒看到萧生在给他使眼色,明白了萧生是意思,就说:“是这样的,夏嘉,这些都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从东边到西边,路过这里,刚好看到群狼围攻你,就搭救了你。” “欢迎来到我们这里,前面是沙漠,你们要穿越沙漠非常困难,必须要吃饱、休息好,免得会出问题。”夏嘉说。 弘法听了夏嘉的话,非常开心,只要有吃的,还担心什么呢?刚才,他还对加勒不满呢,现在脸色转晴,觉得还不错,他已经原谅了加勒的粗鲁无礼,尤其是对他师父,他总爱替师父打抱不平。 他还有一件事不满,刚才都介绍了,就是不介绍他,说明加勒根本看不起他,不过,加勒救了夏嘉,夏嘉邀请他们去吃饭,弘法还是比较开心的,于是跃跃欲试要去吃饭。 夏嘉施礼完毕,天一和萧生都还了礼,然后他们一起走。 夏嘉找到了羊群,赶着羊群回家,加勒他们跟着她。 夏嘉回到家,见到了她的阿爸阿妈。 夏嘉的爸妈看到这么些人过来,吓了一跳,夏嘉就将她刚才的惊险经历对她爸妈说了,夏嘉妈还没听完她说的事,就痛哭起来,声音非常响亮,看来,她有一副好嗓子,难怪夏嘉会唱歌呢,就像草原上的百灵鸟。 看来唱歌是有遗传的。 夏嘉就是她阿妈复制出来的,继承了她的一副好嗓子。 有时候哭声和笑声差不多,从哭声可以判断出笑声,乃至歌声,都是要经过嗓子的。 夏嘉的阿爸阿妈非常感激,她阿爸吆喝了一帮人,骑着快马,前往夏嘉被狼群包围的地方,找到了那些横七竖八的狼的尸体,他们一人马背上放上三匹狼,还是装不下,夏嘉爸说晚一点再来。 有人提建议说,晚一点来,狼就被豺狗拖走,或者被豹子捡了便宜,也有一些秃鹫和乌鸦来凑热闹。 夏嘉爸说大家先把狼带回去,等一会儿,再派一些人过来驮运回去。 这下子,大家都没了意见,非常满意,将狼带回寨子,然后继续返回驮运。 夏嘉爸没有再跟来,他要招呼来客,这一点让弘法不能理解,干嘛要这样?既然当成救命恩人,就要善始善终地陪着他们喝奶茶,吃果子,还有一些小点心,先垫补垫补,然后等着吃大餐。 弘法考虑最多的还是吃什么大餐,其实,夏嘉一家早就做了安排,烤全羊、炖狼肉,青稞酒,还有奶茶,这些东西,都是美食,在沙漠的边缘,有这么一个地方,简直是一种享受,因这里是一片绿洲,非常适应人居。 还剩下几匹狼,去了的人,将狼运了回来,然后,寨子里的男女老幼都像过大节一样,开始分享这些上天送给他们的礼物。 夏嘉很聪明,让她阿妈还有其他人,帮忙做干粮,七手八脚地,将分给她家的狼肉加工成肉干,包裹好,放整齐,准备带着在路上吃。 夜色降临,大家燃气篝火,载歌载舞,一边吃狼肉、羊肉,一边喝青稞酒和奶茶,总之,是很开心的。 这样一来,大家都很开心,也很尽兴。 弘法更高兴,有些微醉,就斗胆偷偷地问天一道长:“师父,你说为什么不让我说加勒,他太不像话了,还不让说吗?” “你不清楚。”天一看看旁边,没有人注意,大家都在唱歌跳舞,兴致很高,没有把心思用在这里,他接着说:“是这样的,他们都还不清楚我们的身份,现在不能乱叫,免得出岔子,现在在这个寨子里,大家还分不清我们到底是什么人,你要是加勒吵起来,不都知道了吗?” “也是,我明白了,现在不能说,要注意保密,我怎么把这个事给忘了呢?”弘法说完,不好意思地笑了。 “你呀,要多向他们学习学习,你看加勒,那么笨的一个人,在关键时刻,也知道保护大家,不暴露目标,知道随机应变,你看看他,再看看你,文不文武不武的,总得有一头长处吧!”他说着,然后看着他们跳舞,天一也跟着喝了两嗓子。 这是难得的,天一很清楚,要是论妖气,民间不多,官中间倒不少,要知道,在有些时候,官民是水火不相容的,就像油和水不能相溶一样。 萧生把持的住,不轻易喝醉,他现在最重要的还是要注意每天都要修炼,特别是在外国,在西夏,处处充满了危险,不修炼,就没办法进步,没有办法进步,就无法战胜妖魔。 要说西夏动战争,其实还是仰赖于西夏王,他不被妖魔蛊惑,也就不会有掠夺的心思意念,他的目的,就是以抢人家的东西为乐,以得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高兴。 这种思想已经十分落后,不是正常人的思维,更谈不上明君了。他被妖魔统治,中了魔法,本来心是善良的,却被妖魔蛊惑,从而一直在邪路上和错误的道路上走下去。 第213章 怪石 大家尽欢而散,吃得香,然后安排住进了房屋,这里的房屋非常奇怪,竟然用了不少的石头,在这个地方,一边是沙漠,一边是草原,从哪里来的石头呢?真是令人费解。 也来不及想那么多,弘法早就想睡了,吃饱喝足,就不想别的,就想睡觉,睡觉是人生最大的最美的享受。 天一和萧生没有这么做,特别是天一,更会掐算时辰,在什么时候睡,什么时候醒,要和大地沉睡和苏醒的时刻相同,才会让大家明白,人有生死,也有黑白,有昼夜,有劳作,有休息,凡事都有个时辰。 天一打坐,萧生打坐,弘法本来想伺候天一的,但自己喝了酒,身子软,就开始点头钓鱼,一试一试的,很有意思。 天一看他可怜,就说:“好吧,你去休息吧,为师这里不需要你忙活了。” “师父,那徒儿就去睡了。”弘法话一说完,倒头便睡,竟然呼呼地打起鼾来。 天一见弘法睡了,开始修炼。 他屏息呼吸,控制身体运行,和天地之气混合,然后再过滤,荡涤污秽,清洁心灵。 这种吞吐之法,天一早已教给萧生,此时,萧生也用这个方法进行修炼。 不过,萧生被眼前的石头所吸引,这些怪石,长得奇特,有的像熊,有的像骆驼,一块块堆码起来,看上去非常结实。 石头缝隙里糊了泥巴,但是,看得出来石头的造型的确可爱,萧生在想,这些石头从哪里来的呢? 他想问问加勒,但是加勒说他去找夏嘉的阿爸了,找他干什么,是为了他的老弟——狼口救夏嘉性命的功臣——金乌。 金乌没吃饭,这些狼肉、羊肉,他一点都不喜欢,他喜欢的就是鸟蛋。 夏嘉替他问了,可惜,就像加勒担心的那样,在这里,的确找不到鸟蛋。加勒问金乌:“没有鸟蛋,你看怎么办?” “这个问题,我不想回答了,说了几次,还问?”金乌饿得不耐烦了。 他说:“好吧,我算认清楚了,你是惟一只吃鸟蛋的,连鸡蛋都不爱。好吧。” “大哥,别一个好吧一个好吧,就不见行动的。”金乌又不耐烦了。 加勒没办法,只有问夏嘉的爸,他说:“要说新鲜的鸟蛋,只有到沙漠那边,有一座城堡,里面有鸟栖息,可惜太远了,来去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说不定,还被困死在沙漠,我们这里没有鸟蛋,只有城堡里才有。” “好吧,我们再想想办法。”加勒说。 “我想问一问,你说,这是怎么回事?”加勒问。 “什么?” “你们这里到处都是草原,没有山,这些石头从哪里来的?” “我就知道你会这样问,我告诉你,这里原来是一座山,我们的祖先都住在这里。” “那后来呢?”加勒问,非常急切。 “后来,山在一夜之间全部消失,变成了平地。然后长了草,就成了现在的草原。”夏嘉爸说。 金乌在手上有动作,不停地甩着加勒是手,夏嘉爸问:“朋友,你的手怎么了?” 加勒怕他看出什么破绽,连忙说:“刚才喝了酒,有些激动,手就抖个不停。” “朋友,我的女儿说你是神,我看你不像,神一般是千杯不醉的,你这样,肯定还是人。”夏嘉说。 “没错,我就是人,夏嘉受到惊吓,可能有些眼花,这个不奇怪。” “哦,这么还像话,我说呢。”夏嘉爸一直不敢相信神会这么好玩,而眼前这个小伙子,就非常好玩,很显然,他不是神。 加勒问:“你刚才说的,那座山在哪个方向?” “在西方。”夏嘉爸连忙说。 “哦,我明白了。多谢!” “谢什么?我看你也很累了,去休息吧。”夏嘉爸说着,他让夏嘉妈带加勒去休息。 加勒说:“哦,不,等一会儿吧,我出去有点事。” 他说着,然后离开了石头房子,先去看看萧生,看他在修炼,也就没有打搅他,然后到了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对金乌说:“走吧。” 金乌问:“去哪儿?” “去城堡。”加勒说。 “好啊,好啊!”金乌一听这话,就来了劲儿。 他立马变成了翅膀,上了加勒的背,加勒腾空而起,扇动大翅膀,朝西方飞去。 晚上月亮很好,在夜空中,看得见地面上皎白一片,远处的小石子铺满了全地,反射出月亮的光,闪闪亮。 加勒越飞越高,为了早点找到吃的,金乌也卯足了劲儿,像箭一样朝前飞。 这个度,对加勒来说存在问题,可是对金乌来说,不是问题,与其说是加勒在飞,不如说是金乌在飞,金乌对鸟蛋的渴望,出了对大地美景的眷恋,而加勒吃饱喝足,夜里飞上天空,有点不乐意,这活儿只有蝙蝠才干得出来。 月亮挂在天空,加勒在月光中飞翔,度没有格桑快,格桑早已自己家的小暖房里睡踏实了,这时候,苦逼的加勒为了兄弟在振翅高飞。 怀着对鸟蛋的渴望,金乌不会舍得省力气,很快就看到了在月色笼罩下,前方有一座旧城堡,用白色的石头砌成,气势宏大,可能是以前的国都,因为被沙漠包围,河流消失,没有绿洲,也没有树,不适合人居,不知从什么时候,就废弃不用了。 人去城空,寂寥无声。 加勒降落下来,看看前方的确有些恐怖,真的有一些蝙蝠从城堡里进进出出的,在月亮底下飞来飞去。 这时候,加勒没有心情继续观赏城堡的美景。的确,没有人的地方,风景格外美丽,沧桑感历史感特别浓厚,只要有人居住,环境就会遭到破坏,想要看到美景,是万万不能的。 加勒看到有一座高楼,就前往察看,凭经验,鸟都喜欢到高的地方做窝,想必有窝就有蛋,窝是鸟的家,正是找蛋的好机会。 他在高楼的楼顶上降落下来,然后蹲下身子,生怕惊动了鸟,那些鸟在夜里是瞎子,不到迫不得已,不会离开鸟窝。 加勒确定晚上偷鸟蛋是十分安全的,因鸟的视力在晚上比人的视力差多了。人很容易偷到鸟蛋。 果然,在不远的地方,就有鸟,看来,这次出来还是有收获的。 加勒借着月光,从顶楼的天窗里翻进去,然后顺着木梯往上走,踩在木梯上,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第214章 城堡 加勒生怕吵醒了鸟,但是,木楼太旧,年久失修,不可能一点声音都没有。 加勒穿的是软底靴子,踩在木梯上面,没有踢踏声,可是,那木楼不争气,踩上去出了声音,加勒想要控制都不行,铺上地毯也不行。 加勒着急,额头上沁出汗水,金乌说:“好吧,看来,大哥在有些时候还是挺笨的。” 金乌稍微动了一下,加勒竟然飘了起来,加勒连忙问:“老弟,你在干什么?” “我在帮你啊!”金乌说,“你用脑袋控制自己的脚,就像走路一样。” 加勒一开始不适用,现在看来,还是有些明白,他听了金乌的话,就控制自己的脚,果然,那脚就像踩在海绵上一样柔软,没有声音,连木楼都不再出吱呀声,这不影响前进的方向,也没有什么障碍。 这种飘,就像石子在湖面上三连跳一样,非常轻盈,无声无息,可是,空气在移动,人经过的时候,出了风声,这个无法避免。 加勒轻飘飘地“走”到鸟巢边,看到一只大鸟的剪影在那里,就像中原国的皮影戏,他飘到鸟巢旁边,伸手到鸟的肚子下,鸟显然很累,对临近的窃贼毫无知觉,加勒现雌鸟已经睡着,他看在雌鸟旁边,滚着两个蛋,看样子,在雌鸟肚子下面,还有几个。 这两个蛋,对雌鸟来说,是它的命根子,可是,它已经被疲劳俘虏,没办法知道这场突如其来危险。 加勒轻松搞定,将蛋拿了,放在怀里,然后飘走,雌鸟还在熟睡。 加勒飘走,看看离开了鸟巢,然后飘到城堡外面。 “哈哈哈,太好了。走!”加勒还没说话,听到金乌开始笑了。 “老弟,你还真好玩!今天咋了,还没走远,就开始笑,你不怕鸟现我们啊!”加勒说。 “怕什么怕?鸟在夜里是瞎子,现我们又怎么样?”金乌非常自信。 话音刚落,一个黑影从天而降,加勒感到有危险,连忙说:“快跑!哦,不,快飞!” 金乌来不及想,知道肯定有鸟来报复,具体是什么鸟,还不知道。 加勒喊完,翅膀已经飞上来,立马起飞,后面跟着的,就是那黑鸟。 加勒往上飞,它也往上,加勒往下飞,它也跟着往下,同样,加勒左右乱飞,它也如此,反正就是紧紧咬住,飞得加勒浑身都累。 在空中,加勒没办法,光着急,不出汗,在地上,可以任由加勒纵横奔驰,无所畏惧。 那黑鸟比较大,翅膀伸开就像牛车,加勒说:“好家伙,看来是被派来追回鸟蛋的。既然到了我手上,就休想再拿回去。” 于是奋力向东飞,谁知道那鸟十分强悍,对他紧追不舍。 得了鸟蛋,可是金乌来不及吃,又累又饿,让人受不了,现在又有惊吓,不知道是福还是祸。 那黑鸟在月亮底下,越显得黑,它飞的时候,不是直线型,而是之字形,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竟然露出雪白的牙齿,在月光的反射下,显得狰狞可怖! 这鸟竟然还有爪子,且都是锋利无比的,闪闪亮,这可让加勒感到害怕,那怪物越来越近,加勒看清楚了,越来是一只巨大的蝙蝠! 奇怪了,这蛋绝对不是蝙蝠下的,蝙蝠就是会飞的老鼠,样子和老鼠差不多,差别就在于老鼠不会飞,只会爬,过着胆战心惊的日子。 而蝙蝠却是夜空的统治者,白天睡大觉,晚上出来觅食,这些蝙蝠带着神秘,带着幻想,只是因为它们神出鬼没,昼伏夜出,和人们的作息时间不一致,人们喜欢传说它们的故事,据说蝙蝠的祖先,早已存在,甚至比人类的祖先还早。 这只巨大的蝙蝠,看来是受了黑鸟的指使,替雌鸟报仇来了。这个家伙,看来势在必得,但是加勒也不是吃素的,他加快了度,那蝙蝠仍然紧紧咬住。加勒甚至看到了那蝙蝠流出的口水,难道它不仅想夺回去鸟蛋,还要吃人肉不成? 休想! 加勒继续飞翔,可是,他老弟金乌不给力,这就让人为难了!情急之下,加勒说:“哎,老弟,快,拿一颗石子给我!” 这点力气,金乌还是有的,虽说他们去偷蛋不太合适,可是,他也是没办法啊! 偷了就偷了,还回去不就行了吗?但是,它却不依不饶,那好吧,那就奉陪到底。 金乌弄了一颗石子,给了加勒,加勒接过石子,那怪鸟——大蝙蝠——已经飞来,谁知度太快,竟然过了加勒,它飞到了加勒的头顶,就要俯冲下来,这种之字形,太厉害,竟然比飞成直线还厉害。 加勒看到它的嘴巴里竟然流下了口水,像雨水一般倾泻而下,加勒吓一跳,畜生!竟然敢弄这个给我! 他心里骂道,加勒看得真切,对金乌说:“老弟,帮一把!就像打狼一样帮大哥!” “没问题!”金乌说。 这是为金乌帮忙的,金乌当然愿意,不摆脱这只怪鸟,或者说不是鸟,是兽,这只畜生看来是要先下手为强,来抢吃人肉了! 加勒在金乌的帮助下,将石子投掷出去,不偏不倚,正打中那蝙蝠的嘴巴,从嘴里进去,从后脑勺出来,那蝙蝠尖叫一声“吱——” 只见蝙蝠像一片落叶,乱七八糟地,东摇西晃地下去。 那怪鸟后来由落叶变成自由落体运动,直溜溜地下去,下边是沙漠,这么下去,那些沙漠里的老鼠可高兴了,这真是一顿美餐! 果然,加勒见它下去,加勒考虑到金乌要吃蛋,也随后降落下去,站在那只大蝙蝠旁边,好家伙,蝙蝠不是一般的大,在空中看,像是牛车,原来只是一边的翅膀,另一边翅膀还没算在内,如果一起算,那还了得,简直是一辆大的牛车,十六头牛才拉得动的。 这种牛车,只有在弯刀族部落的牧民搬家的时候,才用得上。 加勒收了翅膀,对金乌说:“老弟,这次我们又成功了。给你鸟蛋,我去看看那家伙断气没有?” 金乌变回原形,拿了鸟蛋,高兴极了,一张口,将两个鸟蛋往嘴里一扔,那两只蛋直线进入金乌的大嘴里,然后一前一后,相互撞击,全部粉身碎骨,蛋清蛋黄,一股脑地进了金乌的喉咙,只听得“咕咚”一声,两个鸟蛋进了金乌的肚里,一顿美餐就此完结。 第215章 活物 再说加勒跑过去看那怪鸟死了没有,还没走过去,就听到吱吱的叫声。 在这荒无人烟的大沙漠里,怎么会有别的活物呢? 走近一看,借着皎洁的月光,看到一大群黑色的小东西,那不是老鼠是什么?奇怪,在这样的沙漠地,怎么会有老鼠呢? 沙漠白天热,夜晚凉,穿棉袄吃西瓜是这里的特色。那些老鼠从哪里来,住在什么地方?是一个难解之谜。 加勒冷笑道:“曾经猖狂一时,也有这个下场,活该!要想逮着我们,想吃掉我们,没那么容易。强龙还怕地头蛇,你这个自不量力的家伙,还不知道我的厉害,我不厉害,自然有比你厉害的。老鼠虽小,不会飞,可是偏偏能吃你这个会飞的畜生!” 加勒说完,金乌走过来,他不过来还好,他一过来,那些老鼠全都跑得干干净净的,一只也不剩。 金乌过来问:“大哥,你好雅兴,看什么呢?” “你不知道,我在看那个追杀我们畜生的下场。”加勒说。 “怎么了?”金乌说。 “它被打下来后,就成了地上老鼠的美食,你没来之前,这里有成千上万只老鼠在这里分食它呢。”加勒说。 “看来,是我破坏了它们的聚餐,算了,物竞天择,这是没办法的。还有,它贪得无厌,夺回去鸟蛋就行了,还想吃人,简直自不量力,可笑之极。”金乌冷笑道。 “行了,我们该走了,老鼠们的美餐还要继续,我们先走,我们在这里,它们害怕,这些家伙,从来没看到过像老弟这么大的人,别说巨人,就是一般的小喽啰,在这里也很少见到。看这里的情况,能走进来的,不过,能走出去的,更少。”加勒说。 “好吧,我清楚了。走吧。”金乌说着,变小了,然后成为一对翅膀,安在加勒身上。 加勒问:“怎么样?吃饱了吗?” “饱了,很饱,看来偷来的东西也吃得饱。”金乌说。 “哎呀,算了,偷来的东西是吃得饱、吃得好,可是,不要高兴太早了。别只看贼吃香喝辣的,还要看贼挨打的惨状。”加勒说。 “大哥怎么这样说话呢?我挨打,大哥会不管吗?”金乌反问道。 “当然,我肯定管,只是你这个毛病也该改一改了,不要老是偷人家的鸟蛋吃。这样下去,恐怕不好办,大哥走到哪里,都在为你担心,到底怎样才能找到鸟蛋,我自己饿一顿不要紧,要是饿坏了老弟,我可担待不起。”加勒说。 金乌说:“多谢大哥,真是好大哥,走吧,我们走吧,看看月亮都偏西了,这时间过得还真快啊!” “嗯,走吧,走吧!”加勒说着,扇动了翅膀,腾空而起,朝着月亮相反的方向飞去。 很快就到了营寨,大家差不多都进入了梦乡。 这里算是小村落,没有什么巡逻的士兵,倒有两个打更的,提着灯笼在慢慢地走着,查看有无危险,或者查看有无走水的、盗窃的。 看样子是平安无事的。加勒降落后,打更的听到了动静,连忙跑过来,看到了加勒,问:“哦,是夏嘉的朋友,怎么还没睡?” “我吃多了,喝得也尽兴,真是太好了,因为激动横竖睡不着,就到外边遛弯去了,二位,辛苦了!”加勒说。 加勒说完,两个守夜的,相视而笑,说:“我们这里的规矩,不喝倒,就算没喝好。你能遛弯,说明你的酒量还行。酒量差的,就倒在地上,一觉睡到天亮,还不知道醒,满嘴还是酒味儿。” 加勒在说笑,打马虎眼儿,目的就是怕他们怀疑他,消除了他们怀疑,免得要费许多口舌要向夏嘉他们解释。 值守的人说笑已毕,刚才吓人的东西,就是夏嘉的朋友,曾经搭救夏嘉的神人,他们也就不再怀疑,和加勒告辞,一边走,一边说:“这位夏嘉的朋友可真不简单,是夏嘉的救命恩人,原来真的是神人,和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这时候都开始做梦打鼾了,他还在外面遛弯,看样子精力还很充沛啊!” 他们二人边走边聊,加勒回房歇息不提。 第二天,天一道长要求离开这个营寨,夏嘉有点舍不得,她的父母也舍不得,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家夏嘉一家还行,完全没有想象的那样厉害,不是所有西夏人都残暴,不是所有西夏人都狠毒,看来,只是某些人比较恶毒,大部分百姓,都愿意安居乐业。只要有英明的君主,度过暂时的难关,也是正常的。 天一是老大,他说走就走,没有什么好留恋的,他看得出来,这个营寨没问题,没有妖气,倒是有狼群滋扰,狼和狐狸不同,狐狸相当狡猾,狼自叹不如。不过,狼很团结,这一点,狐狸也自叹不如。要干大事,还是属于狼,狐狸只是小配角。 夏嘉的阿妈还有一些女人,帮天一他们几人准备了干粮,还带了水,知道他们去意已决,没有可能再劝回头,就只有让他们去了。 只是这一去,不知道能不能回来,这是他们担心的,很多人在穿越大沙漠的时候,竟然在半路上倒下,最后被黄沙掩埋,不知所踪,成为终身遗憾。 大家都进入沙漠地,但是靠徒步也不行,靠马也不行,如果骑马进去,肯定会让马渴死在沙漠里。要说最好的,要算骆驼了。可惜,这个营寨竟然连一峰骆驼都没有。 夏嘉爸建议去旁边的营寨去借来六峰骆驼,有了骆驼,这个号称为沙漠之舟的老实而又高傲的家伙,在沙漠里算是佼佼者,除了它,再也没有合适的交通工具了。 怎样找到“沙漠之舟”? 夏嘉爸的建议得到大家的肯,说干就干,夏嘉爸说:“我去借,争取借到。实在借不到,我就出钱买。你们救了我女儿,女儿是我的无价之宝,我花再多的钱也值得,也愿意。” 夏嘉爸说着,牵来一匹快马,将马鞍捆绑在马身上,然后叫他们过来,说:“你们稍等片刻,我去看看,不好意思,本来应该昨天就该去的。只是要清理被神人打死的狼,现在已经清理完了,可是又耽误了这事。如果你们再停留一天就好,可是,你们还有重要的任务在身上,我就没办法了,只有让你们走了,现在,你们需要等一等。” 第216章 皇城 夏嘉爸像老奶奶一样啰嗦,加勒早就等得不耐烦了,弘法却巴不得慢点走,往前去,是大沙漠,穿过大沙漠,才能到达沙漠那边的夏王皇城,这条路是向西的,西夏皇城其实是依靠沙漠天险的,相对比较安全。 往东是回头路,往北,没有西夏皇城,往南,也没有。目标所在,就在西边,锲而不舍,才能成功。 加勒是无所畏惧的,只要殿下去哪儿,他就去哪儿。格桑自不必说,也是如此,算是对弯刀族王子忠心耿耿。 弘法体会**的东西多一些,他更加信赖,肉和美酒,这些能给他带来安慰,可惜,他的道行不深,和这个很有关系。 夏嘉爸骑马一溜烟地跑了,大家只好坐下继续喝茶,天一还是修炼,弘法整理吃的喝的东西,看看数量够不够,包装的是不是严实。加勒在闭眼养神休息,昨晚闹腾得很晚,需要好好恢复恢复。 格桑回来了,她笑着说:“我还以为你们走进沙漠了呢,跑到沙漠,没看到人,我又回来了。” 她说完,自己笑了。萧生说:“昨晚休息得好吗?马上我们要进入沙漠了,夏嘉爸已经去借骆驼,我们在这里等。你去看看,这沙漠有多大,我们走过去需要多少时间?” “好的。 ”格桑脆生生地答道。 格桑立马消失后,弘法说:“太瞧不起人了,来了就走,真是的!” “弘法,你有这本事,也可以走。”萧生说。 “殿下,你别讽刺我,我虽没那本事,可是我会照顾我师父,格桑不见得会照顾殿下。”弘法说。 “不错,你也有长处,每人都有自己的软肋,不得不服。”萧生说着话,天一点点头,看来,他已经修炼到了能听到外界声音的地步。 以前修炼,只在脑海中和高手对弈,打杀得昏天黑地的,外面却平静似水,看不出来内心的争斗。也听不到外面的声音,不知道人们在想什么,在做什么,连声音都听不到,也就没有了和人的交流。 这次格桑来,他也清楚,格桑走,他也明白。格桑走了之后,弘法和萧生的对话,他也很清楚。 正在这时,听到远处有马的嘶鸣声,那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夏嘉的爸。 他的马十分烦躁,因走得慢,后面跟着四峰骆驼,骆驼走得慢,夏嘉爸舍不得打,只能让骆驼快走。 夏嘉爸下马来,对天一说:“不好意思,来晚了。 ”萧生在一旁翻译。 “没事,我们还觉得来得早呢。”天一说,他已经结束修炼。在有些时候,他是不喜欢和人聊天的,特别是只能猜到心思,不能明白话语的情况下,更是专心修炼。 对萧生、加勒、格桑来说,这些方言他们都懂,对金乌来说,不成问题,听懂他们说话不在话下。 弘法看到了骆驼,高兴极了,这一下,不用他挑着胆子走沙漠了。 “不好意思,本来想借五峰骆驼的,可是人家要用,只有这四峰骆驼可以用。”夏嘉爸说。 “嗯,多谢,多少钱?”萧生问。 “什么钱不钱,别提钱,你们救了我女儿的命,命比金子值钱,我女儿的命,何止万两黄金?借骆驼,是给我面子,他们也有找我借东西的时候,谁敢说一辈子都不会碰到点难处?”夏嘉爸说。 “话是这么说,你不要钱,我们就不要骆驼。我们是租骆驼,如果骆驼死在沙漠,你拿什么赔给人家?”萧生说。 “也是,有道理。我没想到这个,不过,我答应是答应接受你们的金钱,可是,我不是真心想赚钱,我是真心感谢你们,是在报答你们的救命之恩的。”夏嘉爸说。 “行了,时间不早了,我们也该上路了。你们要保重。加勒,拿一斤黄金给夏嘉爸,我们要出了。”萧生吩咐道。 加勒还在做梦,在梦中听到了马的嘶鸣,可是,他只当是在草地上躺着,听远处的马在疯打,在嬉戏玩耍,没有当回事。转而又昏昏然睡了。 还要做梦时,梦中突然听到萧生叫自己,他立马睁开眼,看到大家的眼睛齐刷刷地盯着自己,他觉得很不好意思,连忙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殿下,什么事?” “你昨晚干什么去了?现在还在做梦,殿下说,要你拿一斤黄金给夏嘉的爸,算是租骆驼的钱。”格桑笑道。 “哦,好的,好的,”他一边说,一边慌忙去怀里拿钱,手伸到一半,突然想到,哪里有钱?走的时候,没带钱啊。他在犹豫不定的时候,手在怀里果然摸到一块黄金,拿了出来,掂了掂,好像有一斤重的样子。 加勒知道这是金乌搞的鬼,不过,也好,不是金乌,今天算是丢脸丢大了!金乌就是金乌,和黄金有关系,要不然怎么叫金乌呢? 金乌不说话,这时候也不能说话,加勒心领神会,将金块交给萧生,萧生说:“嗯,不错,你的手真准!” 萧生心里没数,他不知道加勒玫带钱,可能忘了这事,在夏嘉爸面前,又要面子,就说出这样的话来。 萧生将黄金捧给夏嘉的爸,他只要接了,否则,人家不要骆驼,岂不是杀人吗? 人在沙漠行走,如果没有骆驼,等于走向死亡。沙海和海洋差不多,都能淹死人,如果有了船,情况就能改观。 萧生不在乎钱,只要能保住性命,不被沙海淹没,只要能顺利走过沙漠,就是好事,对他来说,更加有趣,增加了不少见识,还能锻炼自己的意志。 夏嘉爸笑眯眯地说:“承让承让,不好意思,不该收钱,可是,你们说,不收钱,就不要骆驼,真让人头疼。好吧,我听你们的,暂时收下这钱,等你们平安回来,我再将金子还给你们。” 夏嘉爸还真懂事,他知道作人的原则,该自己得的东西,坚决争取,不该自己得的东西,不要染指,连说话表态都不行。秉着这个原则,大家都对他另眼相看。 大家都很开心,尤其是弘法,他赶紧将行李,大部分是吃的,放在骆驼两个驼峰之间,用绳索固定,然后试了试,还算结实。再将水囊放在骆驼背上,也用绳子固定了。 第一峰骆驼脖子上系有铜铃铛,最后一峰骆驼也带了铜铃铛,每走一步,叮铃当啷作响,好用来相互呼应和提醒。 第217章 骆驼 天一、萧生、弘法各骑一峰骆驼,第四峰骆驼,用来装水和食物,加勒和格桑不骑骆驼,加勒不离开大地,无论是戈壁沙漠、还是海边的沙地,都要依靠大地,否则就没有力气。 格桑自不必说,来去如电如风,十分迅,几乎看不到脚在哪里,想去哪儿,一眨眼,就到了,也用不着骆驼。 这些骆驼就只有三个人骑,一峰骆驼备用,只会越走越轻松,还好,现在不是夏天,沙漠不是非常热,用水和食物都不是很多,勉强还能对付,要是放到以后天热,估计就没办法了。 他们朝着城堡方向前进,那里可以躲避风沙,还有,可以在那里休息休息,等过了沙尘暴以后,再赶路。 萧生骑着骆驼走进大沙漠,竟然看不到边,上面是蓝天,下面是黄沙。黄沙就像女人体,非常美丽,充满诱惑,这是早晨的沙漠。 开始大家都很兴奋,在弯刀族部落,没有现任何沙漠,到处是草原,美丽的河流,成群的牛羊马,非常壮观,草原辽阔,姑娘美丽,小伙俊俏,难怪西夏觊觎弯刀族部落,想要夺取弯刀族各个部落,统一整个大西域。 刚开始大家都很兴奋,特别是弘法,骑在骆驼的两座驼峰之间,无可无不可,坐立不稳,就像猴儿一样,一刻也不消停。 他从小都没见过骆驼,偶尔师父带他出去给人做法事,在街上或者在路上看到比马还高大威风的骆驼,就很想上前去摸一摸,如有可能,可以上去骑一骑,但是师父总是很忙,到处做法事,没办法,只好将这个想法放在心里,不敢提出来。 今天正是瞌睡遇到了枕头,太好了,想什么来什么,想怎样就怎样,不仅摸了骆驼,还骑了骆驼,将来要是再在路上遇到山下的三毛,可以在他面前吹吹牛,气死他,三毛总是在他面前吹牛,说了很多经历,故意显摆,让弘法无地自容,真是羡慕嫉妒恨五味杂陈,难以言表。 他在骆驼上,兴奋不已,铜铃铛一走一响,声音很单调,同时,也容易引起人睡眠。 大沙漠里,寂静无声,没有风,连鸟都不飞来,只听得见驼铃声,还有自己的呼吸声,甚至连心跳都听得见。 骆驼的脚走在沙上,没有声音,只留下一串串的脚印,这些家伙,就像船,在平静的湖面上,慢慢地荡漾,无声无息,它们也很安然,看起来很高傲,但是,走起路来还是比较踏实,有了骆驼,在沙漠行走,就没啥问题。 走着走着,弘法开始烦躁起来,觉得骆驼是身上味儿太大,真受不了。太阳升起来,显得有些燥热,他们就很想找个地方休息,老是坐在骆驼背上,还是有些不舒服。 骆驼反刍,嘴角有沫,弘法感到很恶心,可是,他不敢说停,还是萧生说:“师父,大家走了半天了,也该歇歇了。人受不了,骆驼也累了。” 萧生的提议正好说到了弘法的心里,弘法不提,平时都是嘴快的,今儿可能兴奋过度,忘了这事。 天一说:“嗯,可以休息一下,现在是日到中天,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需要休息。大家都下来,喝点水,吃点东西再走吧。” 师父下令,没有人敢说不。况且都是为了大家好,又是殿下出的倡议,更没有理由不听。 大家下来,然后,坐在一块,加勒和弘法扯了白布,搭起一个简易的凉棚,遮挡一下太阳,大家席地而坐,打开食品袋子和水囊,喝水吃东西。 格桑忙前忙后,在萧生旁边伺候,萧生骑在骆驼上,没有走路,就被太阳晒出一身汗,额头上、脖子上、脊梁后背上都是汗,加勒用麻布给萧生擦汗。 弘法也要照着做,天一不干,他问:“凡事不要学人家,你看看为师身上哪里有汗水啊?” 弘法仔细一看,还真是的,他不由自主地出感叹:“师父不是人!” 大家一愣,天一微微一笑,大家听了,哈哈大笑,萧生说:“弘法,你说错话啦!” “殿下,弘法没说错,师父不是人,他是天上神!”弘法说。 难怪天一不笑,他知道弘法的心思,好话还在后头,大家这才如梦方醒,原来,弘法巴结师父,不显山露水的,非常厉害,技高一筹,令人佩服,不得不服。 格桑没有在这里吃饭,她回家吃的,大家劝她,她也不听,她说:“从小到大,都吃我阿妈做的饭,已经习惯了,别的饭吃不惯。” “嗯,也好。你回去吧,吃了饭再来吧。”萧生说。 “格桑姐,你回家后,能不能带点家乡的饼子来吃,这个地方没有。”加勒说。 “你是吃谁做的?是我阿妈做的,还是你阿妈做的饼子?”格桑问。 “我怕麻烦你阿妈,如果你不嫌麻烦,就给我带来我阿妈做的饼子,你回去时,先去我家,先对我阿妈说,让她先做,她在做饼子的时候,你可以回家,让你阿妈做饼子,等你阿妈做好了饼子,我阿妈也差不多做好了。”加勒说。 “你倒会算时间。我说,你也不想一想,你不交代,我就不会吗?告诉你吧,加勒哥,我会这样算时间的。等我拿来了饼子,热气腾腾的,你肯定高兴。”格桑说。 “看你们说的那么热闹,是不是谁的家,你都去吗,格桑姐姐?”弘法表示质疑。 “这个没什么,你要是告诉我你的家在哪里,我也可以去。”格桑笑着说。 “我的家,我的家,......” 弘法沉默,无话可说,大家见他这样,早已忘了他的顽皮,还有贪吃的样子,倒是觉得他有点可怜。 “格桑,你不要提伤心事,你知道弘法没家,你还提!他没家,也不知道爸爸妈妈是谁,完全是师父又当爹又当妈地把他抚养,现在他走到哪里,就把家带到哪里,不会对家有眷恋,也没有家的概念。我们都是,天大地大,到处都是家,不要想着伤心事,有欢笑的地方, 快乐的地方,就是我们的可爱的家园。”萧生说,觉得弘法可怜,于是替他打圆场。 格桑自己觉得说错了话,又不好更正,就将错就错,索性不再说话。她不说话,弘法倒有些心慌,连忙说:“格桑姐姐,我不怪你,谁让我是弃儿呢......你走吧,我们都吃饭了,你还饿着,回去吧,你爸妈还在等你呢。” 第218章 受虐 格桑说话没有经过大脑,得罪了弘法,不过,弘法像是属于受虐型的人,不仅不生气,反而更高兴。 天一道长知道这小子的秉性,也就不怪,格桑知道自己犯了错,说了错话,就是不承认,以沉默来对待他们。 萧生看到这个情况,说:“好吧,你回去吃饭吧,我们要赶路,等你吃完饭再来。我还需要你打探前面的消息呢。” 格桑刚才愣了半天,这时,听到萧生的吩咐,马上答应,瞬间离开。 她到了加勒家,加勒爸看到格桑,格外高兴,连忙问道:“格桑姑娘,你从哪里来啊?加勒怎么样了?” 格桑说:“叔叔,我从加勒那里来,准备回家,现在,加勒和王子殿下在一块,他们都很好,放心。” 加勒爸听了,高兴了一会儿,然后叹口气说:“这小子,离开家以后,常常在外奔波,很少回家。真的很不习惯啊。你带信给他,让他没事就回家看看父母。如今你叔年纪大了,不再强壮,需要你跟殿下说一说,没事就放加勒回来吧,加勒已经很长时间没回家了,你叔想他啊!” “叔,我明白了。我会将你们的思念带给他,也会劝殿下尽量别占用我们的私人时间,人如果不孝顺,连天都不高兴。还是要多多孝敬父母,我们的神一定会保佑我们平安,将来会得到幸福的。”格桑说。 “是的,你可一定要把话带到啊!我们生养儿子一场,没想到他很小就被选到了皇宫大王身边,在皇宫长大,对父母的感情慢慢就淡了,到时候,我们老得爬不动了,还指望他来奉养我们,养老送终呢。”加勒爸说。 “叔,你说的太早了。加勒哥现在是将军了,享受将军的级别,将来也会按照弯刀族法律,会给叔和婶一些照顾的,不用担心。”格桑说。 格桑也弄不清楚,为什么突然会说话起来,要知道,她平时说话就像打枪,子弹在枪膛,随时就可以打出的,没想到,在长辈面前,她还是懂得一些起码的礼貌,这个倒让人感到欣慰。 “叔,加勒哥说了,他想要一些饼子,他说,无论走到哪里,无论吃什么山珍海味,就是忘不了阿妈做的饼子。”格桑说。 “好,你婶去放羊了,等她回来,我告诉她,让她做。”加勒爸说。 “叔,殿下他们还在等我,我等一会儿马上回家,也让我阿妈做一些饼子,拿了饼子,我再回来,带着婶子做的饼子,一起上路。 ”格桑说。 “上路?”加勒爸好奇地问。 格桑突然意识到说错话了,王子潜入西夏,不为国人所知,这时,说漏嘴了可不好,搞不好会让敌人有机可乘,谁都知道,西夏人在弯刀族部落里安插了眼线,肯定会把这个消息透露给夏王,那么,夏王肯定会在全国范围内搜寻王子殿下,不费周折,就能轻松拿下弯刀族,逼大王就范,到时候就不好了。 想到这,她立马说:“他们经常外出打猎,这时候说不定又要上路了。好了,叔,我要走了,我阿妈做的饼子比较慢,要早点回去对她说,她也可以早点着手。叔这边呢,我希望叔去放羊,让婶子回来做饼子,这样可以节省时间不是吗?” “嗯,是的,格桑姑娘真是聪明绝顶的孩子,好,你走吧,我去找老婆子,让她回来做饼子,我可不会弄。”他说着,就要走,想跟格桑打招呼说再见,现格桑早已不见。 格桑已经到了自己家里,她一出现,吓了她妈一跳,问:“怎么晌不晌夜不夜地回来了,有什么事吗?” “回来吃饭,然后带饭走。”格桑说。 “回来吃饭就吃饭呗,谁都没有拦你,你不怕我催你嫁人了?”格桑妈说。 “想说你就说,反正花蛤蟆的媒我不答应。见了她,我就心烦。她想干什么?还不是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吗?这样的人,我看不起。”格桑说。 “你看不起她,她还看不起你呢!不要太清高,过分正义,其实,你现在还小,等你变大,变老了,你就有深刻的体会,现在说啥你都听不进去。”格桑妈开始新一轮的数落。 “行了,阿妈,婚姻大事,容不得草率,不说了,王子殿下还在等我呢,我还要去加勒家,时间紧迫啊!”格桑说。 格桑跟着萧生、天一道长,又经常到中原国,见多识广,说话都一套一套的,格桑妈听不懂,只是摇摇头,傻呵呵地笑,然后开始和面做饼子,开始忙碌起来。 很快,饼子做好了,格桑将饼子用花布一卷,揣在怀里,然后离开。 格桑到了加勒家,老远都闻到了饼子的香味儿,怎么回事,加勒家的饼子格外香一些,她走进毡房一看,是加勒妈,格桑喊道:“婶子,你弄好了吗?” 这时候,加勒妈猛一回头,可能吓了一跳,格桑的度太快,静悄悄的毡房里突然出现一个外人,这一下吓得不轻,加勒妈惊叫道:“哎呀,你把我吓死算了!” “谁敢吓你?对不起,婶,是我,我是格桑。”格桑赶紧降低了声调说。 格桑一见加勒妈,哈哈哈大笑起来,加勒妈见她一惊一乍的,十分不解,连忙问:“怎么了?得到什么宝贝了?” 格桑看着加勒妈那样子,笑得更加厉害。加勒妈总是不解,但是手里没有停止干活。 格桑憋不住,笑声停下来,说:“婶,你瞧瞧你的脸。” 加勒妈说:“我手里满是面粉,你去拿一下吧,这是第二锅,第一锅已经做好了,你尝尝吧。” “我有,阿妈做的,可是不太香,我尝尝婶做的。”格桑说。 格桑找来一面铜镜,放在加勒妈面前,加勒妈一看,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原来她的鼻子、脸上粘上了面粉,像小丑,看了令人忍俊不止。 加勒妈笑声戛然而止,之后说:“这是难免的,我着急,想着你快来了,想赶在你来了之后,就能拿着饼子,本来打算做一锅就行,可是想想加勒这么久不回家,饭量肯定增加,就多做了一个。这可不是吗?我没顾得上脸面了。” “婶子,是的,每人都有做事专心忘了脸面的时候。我去尝尝婶子做的饼。”格桑说着,就扯了一小块饼子,填在嘴里,细细品味起来。 第219章 肉末 这种饼子很香,格桑仔细一看,饼子上有肉末,仔细品味,是羊肉末,还有一些小牛肉的肉末,真是美味佳肴。 格桑吃完,对加勒妈说:“真的很好吃,怎么做的,让我学学。” “算了,你不是做饭的人。”加勒妈说。 “为什么?这样说很打击我,我受不了,难道女人都是天生会做饭的吗?”格桑委屈地问。 “我看人不会错,你不适合在家做事,你适合在外做事。”加勒妈一边说,一边将和好的面放进铁锅,然后填了几块牛粪,那火继续悠悠然地燃烧起来。 很快,加勒妈弄好了饼子,一起包在布里,给了格桑,说:“婶子说话粗鲁不好听,你也别怪,孩子在外,是阿妈的心头肉,你们相互照应,婶子在家也就放心了。” “好的,不用担心,婶,加勒哥很厉害,他还有一个兄弟,也非常神奇,他们关系很好,没有什么问题。格桑我倒需要加勒哥的照顾呢。”格桑笑着说,有些不好意思。 “那我就放心了,加勒照顾你是应该的,他的兄弟我倒没见到过,有机会可以见见,我还要感谢他呢。”加勒妈说。 “好,我明白了。 文婶子,没事,我先走了啊。”格桑说。 “行,你要小心,多多保重。以后常来啊!”加勒妈十分不舍,不是对格桑的不舍,是对儿子加勒的眷念。 格桑离开了加勒家,立刻出现在萧生面前,萧生他们正在骆驼上,往前走,一步一步地,看起来非常悠闲,萧生想下来,格桑不让,说:“殿下,我已经吃了饭,这是加勒的。” 萧生说:“你直接给他不就行了?” “不好意思。”格桑说,低下了头。 “哎呀,格桑姐姐,这有啥不好意思的,都是青梅竹马的伙伴,从小都熟悉得很,怎么大了,反而难为情了呢?”弘法喜欢管闲事,这就是明证。 弘法的话音刚落,格桑十分讨厌,但没有立刻对他说什么,因为她脾气一来,加上冲动,很容易说错话,会影响自己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 “我阿爸阿妈要你带什么话给我没有?”加勒看格桑有些不好意思,就主动问。 格桑说:“是这样,叔叔婶子很牵挂你,说你这么长时间都不回家去看他们,他们很担心你。” “这是老一套了,怎么了?”加勒说。 “我才去的时候,叔叔在家,婶子在放羊。后来,我要回家,告诉我阿妈要带点东西在路上吃。就请叔叔去替婶子放羊,婶子回来做饼子,我就走了。等我拿了我的阿妈做好的饼子回来找婶子,婶子就告诉了她的想法。”格桑说。 “还有吗?你跟我阿爸说话了吗?”加勒问。 “说了,叔叔很想让你放假了就回去。”格桑说,眼睛看着萧生,怕萧生有意见。 萧生听了格桑的话,觉得不好意思,这下子该轮到他了,他说:“真的,格桑不说,我还真忘了,人要尽孝,先要及时,不要等到以后来不及。加勒将军从小到了宫里,陪我一起长大,真的不容易。回去的时候很少,总是在我左右,倒忽略了对二老的照顾。” “殿下,你是一国的储君,是民族的希望,是弯刀族的未来领袖,我保护殿下,其实也是保护整个弯刀族部落,从而保护父母,这些事都是相辅相成的。”加勒说。 “嗯,难得你这个志气,其实,我不赞成这个,弯刀族没有我,还存在,但是,加勒将军为了我,耽误了孝敬老人,老人等不了那么长时间,他们在正常情况下要先走一步,我们到时候,是不是徒留遗憾啊?”萧生说。 他说的话很有道理,可是,一般人很难想到这个,大部分都在想着功名利禄,却忽略了对父母的关心,以至于望穿秋水,倚断门栏,也没有看到儿女回来的身影,的确令人扼腕叹息。 加勒说:“你回去拿了饼子,在哪儿,我好像闻到了饼子的香味儿。” 格桑说:“你的鼻子实在灵敏,不错,给你,这是婶子烘烤的饼子,我尝了的,非常好吃。” 格桑说着,拿出饼子,递给加勒一个布包,里面装着的就是烙饼。 加勒还没打开布包,就把布包放在鼻子上深情地一吻,说:“太香了,太香了!我好像闻到了家乡的味道儿,也好像闻到了阿爸阿妈的关爱。” “说得好,谁说加勒只有力气,没有感情来着?”萧生问。 “嗯,不知道是谁说说的,好像是嫉妒的话,嫉妒加勒力气大吧。”弘法说。 弘法说了这话,加勒看了他一眼,弘法赶紧扭转了头,不敢看他,加勒刚刚吃了饭,就没有再打饼子的主意,只要不饿,就成,犯不着撑着才舒服。 格桑算是平安交接完毕,刚才想要离开,萧生说:“格桑,你去前方看看,这沙漠还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走出去?看看这沙漠有多大。” 格桑领取了命令,马上回来,说:“报告殿下,要想走出这沙漠,起码还需要七天到十天。” “怎么讲?到底要七天还是十天?”萧生问。 “快的话,可能是七天,慢的话,可能是十天,照眼前的度,可能需要八天的样子。”格桑说,萧生听了,沉默不语。 格桑笑着说:“殿下,格桑对这些尺寸距离大小,还是不行,要想弄清楚,还是需要加勒将军去亲自跑一趟了。” 加勒一听,觉得格桑真是没事找事,自己办的事,干嘛要攀扯上别人?真是的! 加勒不高兴,萧生动用心术,猜测出一二来,就问:“加勒大哥,加勒将军,你是不愿去的吧?也是不愿意让别人来推荐你的吧?” 加勒吃惊,心想,殿下坐在骆驼上,坐得高,看得远,难怪能看透我的心呢?这是承认还是不承认呢? 看看远方,加勒说:“殿下真行,能洞悉我的心思,没错,我觉得要是需要用我,可以直接说,不必要让格桑来说。前面我知道,不是很容易过的,需要付出一些劳动力,否则,就只能躺在沙地上等着老鼠们来撕扯撕咬我们的肉了。” 萧生听了加勒的话,心里一惊,难道这个家伙来过这里?为什么他这么清楚沙漠地的情况? 正在迟疑的时候,格桑说:“行了,行了,少来这一套,这次是我去,如果不是因为我要学习献爱心,我早就跑回家睡觉去了,可是我没有忘记对叔叔和婶子的承诺。” 第220章 承诺 说到承诺,大家都来了兴趣,这个格桑姑娘,能对人家有什么承诺,又不是人家的媳妇,也不是人家的心上人,干嘛要给别人承诺呢? 大家都在洗耳恭听,对驼铃和骆驼的呼吸声,都觉得是一种干扰,恨不得不让骆驼来打搅大家的好兴致。 加勒最终还是没能忍住,就问:“怎么样?你说的给人承诺,是给谁承诺?” “还能有谁?是叔叔和婶子,你感觉不到吗?”格桑反问加勒,他倒对大家的好奇觉得好奇,她能去哪儿?对谁承诺呢? “的确没感觉到啊,我又没有殿下那本事,殿下会心术,我还差得远,你想说什么,就说吧,刚才辛苦了,让你跑出了沙漠,可惜,大家都没你那本事,万一不行,你就背着我们大家,一个接着一个,然后带出沙漠那有多好啊!”加勒说。 他说这话,可还没考虑好,要知道,格桑还是一个姑娘,还没接触过男人,让一个没结婚的姑娘来背大男人,说出去都难以启齿,另外,还有很多问题,都不是这时候能解决好的。 “你们别斗嘴了,我们要抓紧时间赶路,看看太阳偏西,晚上沙漠上冷,大家要准备好帐篷,晚上都睡帐篷吧。”萧生说。 太阳西下,红日照红了半边天空,映照着黄色的沙漠,就像刚出浴的美人斜躺在夕阳里,等着心上人快点来似的。这个地方真的很美!美的让人不想离开。 太阳落下,还有晚霞,余晖迷人,但再过半个时辰,沙漠地可能就要全部变黑,能看到的,可能就是月亮和星星。 天一吩咐:“原地休息,搭帐篷,天亮再走,免得迷失方向。” 大家都听话,下了骆驼,然后揭开了包袱,打开,拿出帐篷,将帐篷支撑开,然后燃气干牛粪,烧水,很快,水烧开了,大家围着火堆,喝水吃饼,就着牛肉干,吃得香喷喷的。 格桑又回家去吃,她的饼,全部给了加勒,加勒替他收拾好饼子,其实,加勒是替格桑保管,说不定格桑还回来吃,加勒不敢动她的,免得到时候扯皮扯不清楚,再说,格桑的饼子,的确难吃,要是实在没吃的,再想办法弄点。 加勒不解的是,凭什么格桑也吃饼子,真是看人家嘴动,自己心里也馋,就拿了一些来,拿来了又不吃,全部给了加勒,这是什么意思? 格桑的夜行能力还行,眼睛像小灯笼,比较厉害的那种,还有,皎洁的月光,星星寥寥无几,照在黄沙上,晚上竟然是银色的海洋。 非常漂亮,星星虽少,但是,每一颗都像蓝色的宝石,镶嵌在夜空,熠熠闪亮。 晚上,气温骤降,难怪骆驼的毛那么厚,原来从骆驼的祖先开始,都为自己留下了保护的服装,夏天再热,也有毛,那么,毛就是散热的,冬天再冷,骆驼毛能保暖,沙漠的凛冽的寒风,拿骆驼的毛没有任何办法。 在这样的季节,又冷又热的,令人捉摸不定,在骆驼看来,是捉摸不定的风沙,让骆驼格外谨慎,再热也不换衣服,再冷,也不脱衣服。 格桑看看月色如银,闪亮的沙漠和夜空,完全不像夜晚,倒像阴天,其实,如果有格桑这样的好眼睛,还是可以走夜路,在走夜路的时候,违反了正常的作息时间,打破了规律,不仅人不愿意,连骆驼也会抗议。 骆驼晚上也要休息,另外,还要吃点东西,骆驼能够反刍,吃了之后,管好几天,可是,不停地走路,也会影响骆驼前进的度。 萧生看见格桑在这里,马上问:“格桑,你不是在家吗?怎么乱跑?” “殿下,我回家了,已经吃了饭,在家没事,出来转转。今晚的月亮真好!”格桑说。 “哦,那你怎么不早点休息?”加勒问。 “我不放心,因为叔叔婶子已经交代我了,让我来看着你。”格桑转脸对加勒说。 加勒心里略有感到,听到这么温柔的话的确有些不知其可,这是格桑有生以来,说的最关心体贴的话了。 这时候,格桑的脸上洒了月光,看上去比白天更加漂亮,弘法没有钻进自己的帐篷,看格桑看得呆了许久,格桑现他这样,说:“小兄弟,你师父呢?” 弘法经过她一提醒,猛地打了一个冷颤,怎么回事?师父到哪儿去了呢? 弘法扯着嗓子喊:“师父,师父,师父!” 就是没有动静,他更心慌,加大了喊的音量,正在这个时候,有个人影慢慢地朝他们走过来,走进一看,正是天一道长。 “喊什么喊?人都有三急的时候,上个厕所还没消停!”天一道长可能吃多了,在处理大问题。 他也尝了格桑带来的饼子,是加勒的妈做的,非常好吃,忍不住多吃了,结果,肠胃不争气。可能平时粗茶淡饭吃惯了,清风清水,都是好东西,使他可以荡涤一切心里的污秽,没想到最后,还是难以免俗。 好不容易瘦下来,保持体型没变,谁知多吃了一次,就回到了以前,以前比现在要重一些,当然,更重要的是让他耽误了修炼,在某些时候,某些地方,修炼是必不可少的,成为生命中的一部分。 天一说了这话,引起大家的哄笑,原来道长很懂幽默。弘法也是,早不喊晚不叫,偏要在师父如厕的时候叫,道长就是听到了,也不可能应声,免得暴露了目标。 道长在如厕的时候,一般会自己带铁锹,自己挖个坑,将大便埋了,这样才比较干净。 道长说:“好吧你们笑够了吧,该睡觉了,天蒙蒙亮的时候就要出,暂时不吃早饭,等到了中午天热的时候,再吃,路上只吃干粮。明白了吗?” 天一在关键时刻,还是挥了重要作用,他说的话,没有谁不听的,在逢凶化吉的方面,天一的本事无人能敌,他知道怎样来保护这个团队,就像头羊保护羊群,或者像牧羊人舍命保护羊群一样,有时候爱得太深,提出的希望就越大,一旦达不到理想的目标,心里更加烦躁,对健康不利。 格桑说:“好了,我走了,晚安!” 她刚说完,立刻不见了,大家又说笑了一会儿,各自回到自己的帐篷里睡觉,骆驼继续反刍,然后休息,沙漠的夜晚非常静谧,静得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第221章 穿越 格桑回家,无可厚非,走沙漠地,需要毅力,需要恒心,也要坚持到底,才有可能穿越过去。 听到远处偶有狼的嚎叫,天一淡然一笑,说:“大家要关好帐篷,安排人轮流值班,给篝火添牛粪,不能让火熄灭。只要有火,狼就不敢靠近。明白了吗?” 他说完,大家觉得这样安排非常好,大家一致认为,让弘法守上半夜,因他在上半夜比较活跃,完全没有睡意,玩兴正浓,处于兴奋状态。让他值班,比什么都强。 但是,到了下半夜,或者刚到子时,他就开始犯困,而萧生却精神十足,与此同时,天一也是,越是夜深人静的时候,越能集中精力,冥想一些事情,和上苍进行交流,争取弄明白上苍的旨意,好将道法学得更好更深,为民避祸谋福。 时间过得很快,当月亮偏西的时候,就过了子时,这个时候,弘法已经彻底崩溃,他叫醒了萧生,然后进了帐篷,倒头就睡,不一会儿,鼾声震天响,甚至赛过了远方的狼嚎。 沙漠怎么会有狼? 狼一般在草原出现,那里有牛羊马,还有大量的野兔和狐狸,都可以用来作为自己的美食。 狼能到沙漠来,肯定这里离草原不远了,偶尔有一些散兵游勇的狼,来到这个地方觅食。 萧生被安排值守,就像普通士兵一样,没有怨言,反而很开心,因为这时候,是他静思冥想的好时刻。 萧生在火堆旁坐着,偶尔起来走走,因为有火,始终没有狼出现,一夜算是过得平安。 东方现出了鱼肚白,月亮已经变得遥不可及,星星也只剩下最亮的一颗,看来,新的一天要开始了。 果然,当帐篷被红霞笼罩的时候,就到了日出的时候,天一起来了,出了帐篷,看到萧生还在火堆边,那火已经熄灭,没有添加新的牛粪。 天一走到萧生跟前,坐下来,说:“怎么样?很有心得吧,殿下?” “没错,独处的时候,要慎独,连野兽也不会伤害,更不用说月亮和太阳的伤害,只要一心追求正道,出入都蒙福,不会受害,反而得到很多恩典。”萧生说。 “嗯,你的悟道很对,很深刻,需要加油,争取达到忘我的境地,那样,你就非常厉害了。好了,你看,太阳要出来了,我们该出了,免得太阳出来,很快就变热,我们就麻烦了。”天一说。 “好的,师父,一切都听师父的安排。 ”萧生说。 “你还显得那么谦卑,看来,你很适合修道,不适合当君王。”天一说。 “师父,不谦卑,骄傲自满,不容易进步,反而容易受到攻击。”萧生说。 “谁的攻击?”天一追问了一句。 “是这样的,这是魔鬼的攻击,魔鬼不会休息,只会寻找机会来攻击追求真理的人。”萧生说。 “是的,你真是悟道了。好,时间不早,你去叫醒弘法吧,其他的不用管。”天一说。 萧生比较讲礼貌,哪怕自己贵为王子,人家尊称他为殿下,现在还是为人谦卑,待人彬彬有礼,很得人心。天一认为,这是上苍给弯刀族的最好的统治者,虽说还没即位,可是,他是整个民族的希望,是民族的魂。 萧生走到加勒的帐篷前,喊了两声,现里面没人,又到弘法的帐篷前,里面出鼾声,像猪一样,萧生不敢说他是猪,就说:“弘法兄弟,快起床,快点,师父要我们趁早赶路,不热。” 弘法不愿意,翻了个身,又想睡,萧生喊:“你睡也可以,我们先走了,师父已经起来了。” 弘法一听这话,腾地坐起来,说:“别走,我起来了。” 萧生说:“还没走,你想多睡一会儿也行,不过,你自己收拾东西,自己背,我们要带着骆驼走了,你赶上来就赶,赶不上来就住在这里,好好地睡觉吧。” “那怎么行?我可不想喂狼。”弘法说。 “奇怪,这里怎么会有狼?狼不会到这个兔子不拉屎的地方来的。”萧生说,根据经验,这些狼一定在附近,而附近不远的地方一定有草原、绿洲或者城堡等等适合人居住的地方。 没错,只要有狼的地方,就有小动物,有小动物,就有能提供给小动物的食材,这些食材的提供者,就是草地、湿地或者有水有土地的地方。 弘法很快就起床,然后小解,喝了点水,想洗脸,不给,因为沙漠的水十分珍贵,洗脸就不必要了,等到了绿洲或者有人家的地方再补洗,好好地洗一洗。 三下五去二,很快就上了骆驼,萧生正在纳闷,那个加勒跑哪里去了?怎么起床也不打个招呼,还是没有留意到? 现在都要走了,连个人影都不见。正在迟疑间,到底是走还是不走的时候,加勒笑呵呵地出现在大家面前,他说:“不好意思,我带我老弟去吃早点去了。” “好啊,你竟敢吃独食儿?”弘法说。 “大家有难同当,有福同享,你可倒好,一大早跑得远远的,自己去享福快乐,就不管我们这些难兄难弟了。不管就不管吧,我无所谓,你怎么连殿下都不管了呢?”弘法质问道。 “哪里,哪里,我也没吃,我是带我老弟去吃,你误会我了。我哪里只顾自己不管别人呢?”加勒为自己辩解。 “没有就好,为了证明这个,你现在就吃给我们看看,到底是真没吃,还是假没吃。”弘法不依不饶。 “你这人真是,我要是真吃了,就凭我的饭量,再吃一点又有何难?我没吃,可以少吃,你也看不出来,对不对?”加勒说。 “是啊,你也动动脑子吧,不是所有人都像你那样,当然,有一说一,你不喜欢跑,喜欢睡觉,很好找,这一点让为师很放心。”天一插进了话。 “不好意思啊,师父,我太兴奋了,在沙漠过夜,还真新鲜,就兴奋过头,睡觉睡得天昏地暗的,让大家笑话了。”弘法说。 弘法有自知之明,从小到大,天一最了解他,说他,他不敢犟,的确,他非常喜欢睡觉,只要把师父伺候完了,他就睡,师父反而来照顾他,给他掖掖被子,或者端茶递水,有时候烧,说胡话,嘴角起泡,不是天一道长,弘法也活不到今天。 第222章 自由 弘法还算有自知之明,他睡觉就好好睡,睡醒了就好好干活,生来比较懒惰,但是,没有歪心思,总是忠心耿耿地对待师父。天一对他非常熟悉,可是,有时候难免疏于管教,太自由了些。 太阳跳出了地平线,给沙漠披上了美丽的霞光。 弘法没有心情欣赏美景,他在考虑怎样弄点吃的。 加勒一早就出去,给金乌弄了鸟蛋,奇怪,自从上次去了城堡之后,金乌就喜欢上了那个地方,可能在那个地方鸟比较多,有鸟就有蛋,谁都想住在衣食不愁的地方,这个城堡,吃不成问题,穿,不用金乌操心,而且比较安静,适合休息,离开了滚滚红尘,心情格外好。 可是,金乌不能独善其身,他还有任务在身,不得完全的自由。 自由诚可贵,金乌却没有完全的自由,在离开父亲之后,他略显得聪明活泼起来,在父亲面前,总是谨小慎微的,深怕会沾染上不良风气,从而给父亲留下把柄,将来无法向父亲交代,特别是面对面的时候,更是要命。 大家上路,没有损失,没有什么遗憾,在骆驼背上,大家吃东西,然后喝水,眼看前方有一座黑黑的建筑,走近一看,正是那座城堡,既然有城堡,就离人家不远了,一路上餐风露宿,总算能吃上一顿称心如意的饭了。 对着这个奢望,大家都满怀信心地往前走。 走近城墙,却现这是一座荒弃已久的城堡,人不在里面,只有蝙蝠飞进飞出的。弘法看到城堡里竟然没有什么人,心里非常害怕。他很清楚,没有人的地方,一定有鬼,有鬼的地方,可能有人,也可能没人,有些人是鬼上身的。 弘法看看天一,天一道长说:“不用怕,跟着我,你能得到自由。你跟着师父,就应该懂得怎样才能得到安全的。” 弘法此刻大脑一片空白,对天一说:“师父,我们回去吧,不要进城,城里有鬼。” 天一呵呵一笑,说:“你真搞笑,有没有鬼,为师最清楚。鬼也怕寂寞,能受的住寂寞的鬼,一般是老鬼和小鬼。老鬼看透了前程,躲在穷乡僻壤,小鬼不谙世事,在哪里,都是乐园。” 弘法说:“好吧,我清楚了。那么壮年鬼呢?” “壮年鬼不会在这里,壮年鬼如果在城堡里,你就不用进去了,因城堡里有很多,你能进去,不一定能回来。 ”天一说。 弘法听了,更是害怕,更不敢进了。不过,根据经验,只要紧紧跟着天一道长,师父不会不管,他想到这里,笑着对天一说:“师父,我不怕,你到哪里,我到哪里,没有什么好害怕的。” “嗯,你清楚,为师,殿下,还有加勒,保护你一个人,还是绰绰有余的,应该不成问题。”道长说。 “那就好!”弘法说。 弘法说话有点像师父的口吻,这是受到惊吓和来自内心的恐惧之后生的自然反应。 既然如此,大家心里都有了数,放心大胆地前进,不怕妖魔鬼怪,都是老鬼和小鬼,有什么好怕的? 再说,老鬼已经没了害人的心,即便有了害人的心,也没有害人的力量;小鬼连害人的心都没有,力量更不用说。 上次加勒曾经来过,也看到了不少的东西,他在琢磨,上次那只大蝙蝠已经被打死,掉在沙地上,被野鼠分食,会不会还有那样的大蝙蝠呢? 带着疑问往前走,城墙门口有告示,上面写着字,加勒看不懂,反正非常醒目。萧生看了,念道:“诸位,城内有妖,慎入。” 这个告示显得非常陈旧,用麻布所写,已经支离破碎,在风中飘摆,好像马上就要掉下来。 天一微微一笑。萧生念完,弘法说:“这些字看上去怎么歪歪扭扭的,和弯刀族的字差不多,可惜我不认识。” “你观察得比较仔细,这些字,只有萧生认识,加勒和格桑都把学问还给老师了。”天一说,“我说的对吗,加勒?” “是的,道长,你说的没错。”加勒笑着说。 格桑不在,没有回答,天一不太懂那些文字,听萧生一念,马上明白,这是吓人的,根本不可能有妖,要是有妖,早就有妖气,估计是这里不适合人居住,生存困难,人们都搬走了,也可能生部族之间的屠杀,屠城之后,剩下了一座空城。 也可能是别人想将人赶走,想出的一条计策,天一觉得这里面有问题,妖气没有,倒是有鸟和蝙蝠,因为天一看到城门口有不少的鸟粪还有蝙蝠屎。 天一执意要进城,萧生只好跟着,他们一动,弘法和加勒也就不好说什么。 走在熟悉的青石板上,加勒有些激动,悄悄对金乌说:“老弟,你可享福了,到了你家的厨房,想吃多少鸟蛋都成。” 金乌说:“大哥,你说的没错,可是,小心大蝙蝠,估计不止一只,上次打死一只,这次可能还有,说不定要找你报仇,你可要当心。” “没事,有你,我就不怕。它们有的,比如翅膀,我也有,并且比它们的大,它们没有的,我也有,比方说我有手,还有暗器,它们没有。虽有爪子和牙齿,但在我面前,那些爪牙统统没用。”加勒说。 走在青石板,上面有不少的白色沙砾,当然,鸟粪几乎遮盖住了青石板的泛青的颜色,变得斑驳,有的地方鸟粪很厚了,非常奇怪,这座城堡,在沙漠腹地,为什么成了鸟儿们的天堂? 进入城墙里面,到处都是鸟,一听到鸟叫,金乌就兴奋,好像见到了多年不见的兄弟,也难怪,谁叫他兄弟都被后裔射死了呢?如今在天上的,是金乌的小伙伴,是他委托他替他在天上值班的。当然,亮的那个东西,是金乌的金车,谁坐在金车上,就会被金光笼罩,每天从东方来,到西方去,循环往复,周而复始,从未改变。 金乌的幸福感越来越浓,弘法的恐惧感也越来越剧烈,因为有些鸟,叫起来实在吓人,非常凄厉,在空旷的城中回荡。 天一说:“前面有一座客栈,看来也是鸟窝,不过,看起来,这客栈像是中原国商人设在这里的会馆,大家都去住吧,找一找家的感觉。” 第223章 皇家 天一现了一家会馆,建筑风格很像中原国的,看上去比较亲切,他建议大家进去休息,因为在沙漠走得时间久了,特别想家。可是,这些人都还没成家。像萧生还好,出生在皇家,长在皇家,体会到了皇上和皇后的浓浓爱意,但是其他人就难说了。 进了会馆,到处是蛛丝,灰尘布满了桌椅,那些桌椅都非常结实,像是刺槐做成的,以前的油污,完全消失,完全被厚厚的灰还有沙尘给覆盖。 有柜台,也有酒坛子,坛子上有黑红的酒字,这些东西,的确有些好玩,看来都是一些老古董了。 想当初,这里也是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好地方,人烟云集,南来北往的商旅都在这里入住,是一个热闹场所,可是现在人去楼空,成了鸟儿、老鼠还有虫子们的家了。 弘法找到桌椅,将上面擦拭干净,灰尘飞上天,阳光射进屋子,看到阳光中有不少的灰尘在飞扬。 天一坐下,想在这里找吃的,比登天还难。说到登天,先要登楼,看看楼梯,已经坏了好几个阶梯,没办法再修复,看来,想要上二楼的客房,没有功夫,是上不去的,就是上去了,也不见得还有被子和褥子,不如在一楼的地方敞亮,可以在一楼休息。 弘法处理完了桌子,再擦干净了板凳,像这种场合,只能将就将就了,不能太讲究,否则还真是个麻烦事。 板凳是给普通人坐的,有太师椅,看来是给达官贵人坐的,有一个戏台子,在稍微高一点的地方,可以给说书的用,也可以给唱戏的用,台子建起来,大家都不让它闲着,总是听到会馆里有锣鼓家伙出的响声。 准备好这一切,想要在这里找点吃的,看来非常困难,这是一座无人城,里面没有人做主,只有鸟兽以此为家。到处看起来冷冷清清的,像是打过仗一样,也像战士们全部牺牲,只留下一座空城一般。 正在这个时候,格桑出现了。弘法连忙用袖子将刚才已经擦干净的凳子又擦了擦,对格桑说:“快,格桑姐姐,请坐,请坐!” 格桑坐下,弘法给她端来了水,说:“请!” 格桑也不客气,咕咚咕咚地喝了,弘法接过空盏,放在桌上,问:“姐姐,你是怎么找到我们的?很奇怪,无论我们走到哪里,你都知道,并且马上能找到。你是不是有特异功能啊!” “特异功能没有,知道殿下在哪的功能有,这是从小都知道的。还有,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如果我想找到谁,先将那个想找到的人的位置信息包括移动信息都存在小脑,要想找谁,就开动小脑,一般都能成功。”格桑说。 “原来如此!我也想学,姐姐,你能不能教我?”弘法问。 “这个不能教,这是天赐的,实在不好意思。”格桑说。 听了这话,弘法撅着嘴不说话,显然有些生气,天一说:“徒儿,为师告诉你,你不要想太多。有些事不能勉强,有些事你要用心去悟,等到了一定程度,自然就悟出来了。前提是要用心。” “徒儿明白。我还以为格桑姐姐保守不肯教我呢。”弘法说。 “没有的事,我要是懂得教你,早就教了,何必要等到你问,正因为我不太懂,只是会用,能用就行,可以让别人知道我的心思,不引起误会,就行。”格桑说。 这里打着嘴仗,萧生问:“格桑,天快晚了,你回去吧,这里的环境不太适合你呆在这儿。” “是,殿下,我告辞了。”格桑消失,弘法为她擦拭的凳子,她也没坐,然后就像一阵风,消失得无影无踪。 弘法心里怅然若失,不过,他有很多次怅然若失了,总在受到格桑忽来忽走的煎熬,为了转移注意力,他开始找生火做饭。在沙漠行走,天天烧牛粪,做噩梦,梦见的都是牛粪,走路都要小心翼翼,生怕踩到,那才叫恶心呢。 弘法找来一些木柴,然后找到一口井,现里面竟然有水,这可乐坏了他,在沙漠喝的水,都有一股牛骚味,是皮囊装水,在骆驼背上晃来晃去的,将牛皮都晃软了吧,里面竟然还有免费的牛肉吃,但是单单从喝水的角度来看,还是纯净水好喝一些。 弘法先给骆驼准备了水,让那些沙漠之舟喝好,再来准备给他师父和萧生、加勒,当然,天一又在修炼,他每时每刻都在修炼,萧生不必说,他是王子,身子骨金贵,从小没做过粗活,当然,他不是那种纨绔少年,他是知书达理的,从小受到的教育是非常严格的。 加勒不用说,打仗很厉害,一人能敌万人,加上他的好兄弟金乌,自然在疆场上驰骋,如入无人之境,自然没说的,单单剩下弘法,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文也不文,武也不武,不文不武,成何体统? 这荒弃的会馆到处都是木柴,可能以前的主人比较勤快,准备了大量的木柴,以供不时之需。水很快烧开了。弘法在会馆一楼到处找找,现没有什么吃的,倒是有几坛子酒在柜台后面,坛口用泥封着,不知道还有没有,弘法试着打开一坛,将泥块敲掉,揭开盖子,马上有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 弘法说:“师父,这里有酒。” 大家早已闻到了酒味儿,真是香气扑鼻,真是让人闻着就醉,更别说喝了。 天一说:“有美酒当然是好事,先别着急喝,我先看看再说。” 天一说完,来到酒坛子前,从头上摘下簪子,那簪子是银子做的,伸进酒坛,然后拿出来,看看簪子,比刚才的更亮,他说:“可以。不过,不能贪杯。人喝醉了,就身不由己,免得酿下大错。” 大家答应了,纷纷拿出酒盏,弘法抱起坛子,往酒盏里倒酒,再三小心,还是溅出不少,那酒盏装满了酒,香气弥散开来,整个会馆都被酒香充满。 加勒拿出了牛肉干,还有一些干葡萄,放在桌上。 水壶里汩汩作响,水已经烧开了,但是木柴仍在燃烧,大家一边喝酒,一边吃肉,一边烤火,其乐融融。 天一说:“弘法,给骆驼饮水了吗?” “饮了。”弘法说。 “喂草料了吗?” “没有。” “快去,骆驼是反刍的,走了很远的路,应该吃点东西了。我们不能专顾自己啊!”天一说。 第224章 城堡 弘法答应了一声,起身去到院子里,看看院子里除了有一口井外,左边是拴马、骆驼的木柱和石槽,右边是停车的地方,有一些车轮子已经损坏,奇怪了,这里是沙漠,这些车是怎样在沙漠地行走的呢? 弘法来不及细想,他的目标是草料,可是,到哪里去找呢?他刚才喝了酒,酒劲儿上来,酒壮人胆,向前直走,拐弯,看到有一个后院,在院墙旁边,堆码了一堆草。 弘法喜出望外,走近一看,竟然有不少的沙蒿,干的,这些东西,是骆驼最喜欢吃的东东了,这家主人可真有意思,特别给弘法准备了好东西。也难怪,沙蒿是骆驼的美食,一般的骡马牛都不喜欢吃,看来这里以前的骆驼不多,多的还是牛羊马或者骡子驴子。 弘法开动了脑筋,想到了这些问题,不过,要是换了加勒,估计他也会高兴的,不过,加勒有可能不认识沙蒿。 为什么弘法认识沙蒿?这要归功给天一道长。他跟着天一道长到边塞一户人家做法事,看到了骆驼,但是只是看看,没有骑过,很想骑一骑,又怕师父说,就忍住了,看到骆驼正在吃一种草,很难闻,但是骆驼吃得津津有味。 他好奇,就忍不住问师父,天一没有回答,那家主人连忙回答了,说是沙蒿,弘法就默默记在了心里,要说记《道德经》,打死他都记不住,可是遇到这些东西,一记就记住了。 弘法认识沙蒿,知道这是骆驼的最爱,就去准备抱了去喂骆驼,走到跟前,现竟然有不少的鸟毛,奇怪,这种沙蒿有一种怪味,难道鸟们没有鼻子,闻了没感觉?难道鸟儿反而喜欢在这个地方做窝? 弘法喝了酒,胆子比平时大许多,他手伸进了沙蒿,突然,扑棱棱,一群鸟从里面飞出来,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没有来得及看,那些鸟已经飞向天空,渐渐地变成了黑点,动作之快,令人惊叹。 弘法抱起了沙蒿,然后返回,到前院的石槽前,将沙蒿放在骆驼跟前。那些骆驼见了沙蒿,眼睛格外明亮,像是见到了亲妈,本来是卧着的,见了沙蒿立马起来,嘴巴吐出白沫,噗噗的,好像在说着什么,埋怨着什么,这其实是让弘法感到很不好意思,为什么给它们喝水而不给吃东西呢?喝水喝得饱吗?喝,喝,喝你妹啊! 骆驼是大个子,不会说话,可不代表没有喜好和厌恶的东西,像沙蒿这样的东西,就是它们想要的,于是争先恐后地来吃,吓得弘法倒退几步,看看那骆驼大嚼特嚼,弘法才意识到自己还没吃完,于是回头就走。 骆驼们围在石槽前,开始昂挺胸地吃沙蒿,弘法回到天一面前,坐在桌前,天一问:“骆驼都喂了?” “喂了。”弘法说。 “喂了些什么?”天一继续追问。 “喂了一些沙蒿。”弘法说。 “嗯,骆驼爱吃这个,真没想到,这个沙漠中的城堡里竟然还有沙蒿,看来,这里以前有过骆驼客。只有骆驼才喜欢吃这个。”天一说。 大家听了这话,顿时对以前这里的情形进行畅想起来,真没想到,这里曾是一个热闹场所,要说沙蒿,只有少量的骆驼经过这里,要是多的话,可能沙蒿早就吃完了。 天一说:“徒儿,你辛苦了,喝点酒,吃点肉吧。” 弘法使劲儿点点头,刚好吃了一半,继续吃。大家都很兴奋,特别是喝了酒之后,更是这样。这些酒,不知道放了多少年,真是香醇!喝了之后,不知不觉就有些晕晕乎乎的,当然,每人都还有所控制。这些酒,一次肯定喝不完,剩下的,又带不走,这可怎么办才好? 弘法吃完,大家也就浑身燥热,于是找来另外的桌子,并排放在一起,然后再找来一些干草,上面铺着毡布,一张大床算是做好了。 弘法早就烧好了水,然后开始洗漱,因为有了水,大家也就大手大脚,刚好格桑不在,大家开始用热水洗澡,懒一些的只是洗脸洗脚,不洗澡。弘法不想洗,他还牵挂着骆驼,因为刚才那些沙蒿不够四峰骆驼吃的,于是就再去抱一些过来,给骆驼吃。 加勒问:“看得出来,刚才你很害怕的样子,遇到了啥没有?” 弘法说:“没有啥,就是鸟特别多,连沙蒿里面都有。” 加勒一听来了劲儿,连忙问:“是真的吗?” “是真的,不信你跟我去看看。”弘法说。 加勒见他那样,连忙说:“我怎么不信,你说这鸟长得啥样?” “没看清,我去抱沙蒿喂骆驼的时候,突然飞出来的,吓我一大跳呢。”弘法说到这,心有余悸,不过,他稍微喝了点酒,不怕,但是,事后再想想,还是有点怕。 他赶紧跑了,先去看看那些骆驼,然后到了后院,再去抱一下沙蒿回来。 加勒心想大家都吃了,自己也洗了澡,看来,老弟的饭也要有个着落才好,不能让自己成为一个被人瞧不起人,只顾自己,不顾别人,其实是最要不得的。 加勒想到这里,也就尾随着弘法而来,他想,有鸟就有窝,有窝就有蛋,今天应该找得到鸟蛋。这里的鸟蛋比较多,对金乌来说,是相当大的福气,只是鸟蛋太多,不知道吃什么好,真是大伤脑筋。 要知道低处也有鸟蛋,上次何必要到高楼去偷鸟蛋呢?还惹了一身祸,不把那只大蝙蝠打死,恐怕就会受到打蝙蝠的攻击。 要知道不是所有鸟都愿意住在高处的,住在高处,是因为要躲避人,偌大的城堡里面,竟然没有一个人,那么,鸟的天敌就少了,几乎没有,要是有,也只是蛇,可是,蛇在冬天是不出来的,只有到了惊蛰之后,才略有松动,还要过一段时间,才会更多。 这个季节也有鸟蛋,鸟正是利用这个机会,大量地繁殖,要不然,以后等蛇都出洞了,鸟们就遭殃了,不是鸟,就是蛋,那蛋也是鸟的儿女,咋说,都有点不忍心,可是一物降一物,没有任何的办法。要是鸟没有天敌,恐怕这座城堡就叫鸟城了。 要是没有鸟,只有蛇,恐怕这座城就叫蛇城,但是,很多蛇都不愿呆在城里。因城里没吃的,老鼠也就没办法生存,老鼠无法生存,蛇也就没有老鼠吃,也就没办法给蛇提供食物。这是相辅相成的,加勒这样想着,看看弘法还在那忙碌。 第225章 鸟窝 于是上前问:“弘法,快告诉我,哪里有鸟窝?我的老弟还没吃饭呢,刚才喝了酒,就把这事给忘了。” 弘法被叫停,回头说:“是这样的,你跟我来吧。”他说完就走,加勒连忙趔趄着跟上,看来喝了百年陈酿,大家都有些激动。 到了沙蒿堆前,听见里面有叽叽喳喳的声音,看来,里面有鸟窝,鸟窝里不仅有鸟蛋,还有雏鸟,金乌不吃雏鸟,只吃蛋。吃雏鸟等于杀生,谋害性命,违反了父亲的教导,吃鸟蛋,就好一点,因鸟蛋还不是鸟,还没成型。 加勒知道了鸟窝所在的位置,没有马上采取行动,等了等,看到弘法吃力地抱沙蒿。加勒说:“你站一边去,我看你喝了酒,找不到北了吧。” 弘法一听,有了希望,马上坐在地上,说:“你算说对了,没错,我现在浑身都软,实在没办法,干不动活儿了。” 加勒要找鸟窝和鸟蛋,反正要清理这些沙蒿的,他说:“你走开,我来帮你。” 加勒说着,然后找来一根绳子,巧得很,竟然在屋檐下挂了一捆长绳子,他找来一根树杈,将树杈绑在绳子上,然后对金乌说:“去,帮帮忙,变个钻地穿山甲,将绳子穿过那些沙蒿。” 金乌知道了加勒的心意,他是想要弄走沙蒿,然后找出鸟蛋给他吃,他当然高兴,十分乐意去干这事。 说的时候,金乌就变了一只穿山甲,将木钩子衔在嘴里,向沙蒿前进。然后钻进了沙蒿,接着,三下五去二,就将沙蒿捆了个结实,加勒将穿山甲回来,加勒说:“把钩子给我。” 金乌照办,木钩子交给了加勒,加勒将钩子往绳子的一端一套一扣,然后收紧,那一捆沙蒿竟然成了一个正方体,规规矩矩的。加勒稍微一用劲儿,将沙蒿大方块举起来,对弘法说:“放哪儿?” 弘法已经看得目瞪口呆,酒都变成汗水吓出来了。加勒问:“弘法,放哪儿?你怎么了?” 加勒再次喊了一声,见弘法没反应,又追问道:“弘法,弘法,你咋了?你不会让我老是举着这沙蒿玩吧?” 喊了几声后,弘法才明白过来,如梦方醒,他说:“好吧,好吧,放到前院骆驼的石槽处。” 加勒答应了一声,举着大方块,朝前院走去,然后将大方块放下,骆驼们一见这个家伙来了,吓得直往墙角躲藏。 但是,当加勒把沙蒿方块放下了,松开了绳子,骆驼们才现是美食来了,看到的又是老朋友,刚才是没看到,消除了恐惧,这才放松,开心起来。刚才弘法送来的沙蒿已经彻底消灭干净了,正惆怅呢,操心下一顿美食在哪里,正巧,瞌睡遇到了枕头。 加勒说:“伙计们,好好吃,这是最后的美食了。就想百年陈酿,吃完就没了,可要珍惜哦,别浪费了。” 骆驼们噗噗噗地吐泡泡,加勒没心思看,照顾了骆驼,还想到老弟,刚才的大功臣,赶紧跑回来,看见弘法又坐在了地上,这次还有进步,坐在了旁边的青石上。 加勒对弘法说:“你回去吧,天一道长的床已经铺好了吧,你也回去休息,明天还要赶路,或者干别的。” 弘法点点头,趔趄着走了,他的酒量可见一斑,弘法问:“要不要紧?” “不要紧,你去忙吧,我没事。”弘法说着,差点摔倒,然后扶着院墙,然后顺着房屋的墙壁回到了会馆一楼大厅。 加勒见他走了,对金乌说:“老弟,出来吧,找鸟蛋。” 那金乌巴不得他这样说,立马现了原形,出来帮着加勒找,帮别人找其实就是帮自己找,没有绝对分离的关系,两个人都是相互配搭的,要不然,很难成功,起码也要费一些周折。 谁知道金乌这次现出原形后,竟然长得比城中最高的城楼还要高,加勒只看到他的脚脖子,连小腿都看不全,加勒说:“算了,你还是变成鸟吧,我可不喜欢你这样。就是吃鸟蛋,也要注意吃相吧,你长那么高,在空中吃鸟蛋,不是让别人抓住把柄,好告你状吗?” 金乌一听,的确有理,真是的,很多邪恶的天使,早晚在盯着我看,还是老哥细心,在为我着想。于是他立马变成了一只渡鸦,停在了加勒的肩膀上,加勒说:“这才像话,渡鸦到处都有,不怕别人说啥。你眼睛好,帮忙瞅瞅,我喝了酒,眼睛昏花,看东西都是重的。” 金乌说:“没问题。” 这对金乌有好处,当然愿意去做。他张开嘴说:“哇,哇,大哥,大哥,那里,在那里有哇,有哇。” 金乌说话怎么是这个味儿呢? 加勒想笑,但又担心下次金乌会变成巨人,和巨人说话都觉得累。于是憋住不笑,连忙问:“好吧,我相信你,走,去吧。” 加勒向前,渡鸦飞起来,在加勒飞跑的时候,渡鸦想站在加勒的肩膀上非常难,与其站立不稳,不如起来飞翔,依赖别人,是非常吃力的,倒不如自己用力,反而会得到不少的自由。 他飞起来,夜色也暗下来,加勒看到前方有不少鸟窝,在没有弄完的沙蒿中间搭建,窝里有一些细草,还有一些羽毛,鸟蛋有的已经孵出了雏鸟,有的只剩下了鸟蛋,刚才加勒捆绑了沙蒿,还有穿山甲的穿针引线,早已惊飞了那些鸟妈妈们,雏鸟没有飞走,在窝里叽叽喳喳地叫,有的张开口,露出黄色的大嘴巴。 渡鸦飞来,小鸟以为是妈妈回来喂食,叫得更加厉害!但是,加勒对那些雏鸟不感兴趣,赶紧找鸟蛋。借着黄昏的余光,看到了鸟蛋,个个泛出青色的白光。 加勒喜出望外,他赶紧上前,十分顺利地拿到了蛋。渡鸦高兴地呱呱直叫,金乌说:“好啊,好啊,太好啦。” 加勒说:”走,快走。“ 加勒说着,拿了蛋转身就走,渡鸦跟着飞,撵了上去。加勒很清楚,在这座城堡里,是鸟的天堂,到了鸟的老巢,你拿了人家的蛋,让人家断子绝孙,这仇不能不报,是可忍孰不可忍,在这里停留越久,就越存在问题。 加勒不是怕鸟,真是怕个鸟?他是担心那些鸟不依不饶,有了报仇的心,就像精卫那样,就有将东海填平的志气,好汉不吃眼前亏,还是能躲则躲,不要硬着头皮上,免得得不偿失。 第226章 恐怖 加勒取了鸟蛋,只取两枚,金乌只要这些,贪多嚼不烂,何必要去贪?他只需要满足肚子的需要,拿多了也是浪费,吃不了,也是浪费,要知道,每一枚蛋,都是一只鸟,没有了鸟,这个城堡会更孤寂,安静得很,只听得见自己的心跳,那是多么恐怖的事啊! 取了鸟蛋,渡鸦高兴极了,呱呱直叫,听起来,有一种不祥之兆,加勒不怕,他不信邪,他只信他的神,没有谁能剥夺他对神的爱,也无法隔绝他和神的爱,有爱,就有希望,有明天,就不会被眼前的困境所搅扰,更重要的,现在的环境还不错。 渡鸦的叫声让加勒不安,他说:“老弟,不就是两枚蛋吗?你要注意,不要声张,肉煮烂了,还在锅里,你怕什么。现在蛋在我这儿,还担心鸟抢回去吗?告诉你吧,再聪明的鸟,想要抓住光滑的鸟蛋,恐怕有些难。” 渡鸦呱呱两声,加勒非常恼火,说:“金乌,你再叫,我把你扔进滚水里煮熟了吃。” 这一下,渡鸦不敢叫了,乖乖地站在了加勒的肩膀上,加勒往房间里走,他站不稳,伸出翅膀来,扑打两下保持平衡。 进了屋,现弘法已经摆成大字型睡着了,他不胜酒力,沾酒就醉,不知道刚才他是怎样回到桌子上的。 加勒没有进屋,他说:“好吧,你先吃吧,吃了之后,我们进去睡觉。” 渡鸦刚想回答,加勒手快,将乌鸦嘴捏住,渡鸦不出声音来,急得挣扎,摇头摆尾的,加勒说:“好吧,你别动,你别说话好吗?不说话,我就给你吃。” 渡鸦点点头,加勒将一枚鸟蛋放在手心,渡鸦一伸脖子,嘴巴一张,将蛋吞了肚子,只听得咕咚一声,蛋没了,连壳都没了。接着,加勒又举起一枚蛋,和前面那枚蛋的命运一样,一会儿时间就香消玉殒。 兄弟俩吃饱喝足,加勒去看看萧生殿下,萧生喝了酒,谨遵师命,喝了一点,不像从前,喝酒都是比较多的,这次不同,他有使命在身。在这座沙漠中的小城里,一切都得小心,不能马虎。 加勒喝酒也没问题,当初有点晕乎,马上就恢复正常,如果想喝,所有的酒都不在话下,如果喝多了,那么就不知道会生什么了,也行,这座小城,就会被夷为平地。 加勒走到萧生面前,萧生没有睡,在修炼,这是每天入睡前的必修课,不这样,就无法入睡。 加勒轻轻走到萧生面前,虽说是轻轻的,可是,脚步声还是挺大,地面有灰,被弘法在先前的时候洒了水,比较湿润,有一股土腥味,但还是比较整洁。墙上挂着的物件上也布满了灰尘,不过,这些灰尘没有办法清理,也不打算长期在这里住,也就没有考虑打扫打扫。 表面上比较干燥,室内还是比较温暖,加上刚才烧水,将整幢房子都烤热了,比在旷野和荒漠上,自然要舒服得多。 “殿下,有什么需要吗?”加勒轻声问,生怕惊扰了天一。此时,弘法已经鼾声震天响了,甚至墙上和房梁上的灰尘都被震落下来。 “不需要了,你也该歇息,这个地方还好,没有什么妖气,不过,气是会流动的。在这个时候,更要提高警惕,你先睡,到了后半夜,你再起来值守。”萧生命令道。 “好的,那我先睡了。”说完,加勒上了桌子,倒头便睡,没过多久,很快进入梦乡。他的兄弟金乌,听着他的鼾声,就像催眠曲,不想睡的他,也被这有规律的声音弄得想睡了。 天一和萧生也睡着了,加勒起来值守,弘法今晚算是好好地睡一觉,如果让他每天都这么沉睡,他当然高兴了。 加勒值守,金乌当然也陪着,金乌一年到头都不睡都行,金乌到人间来,不是像有些天使一样行恶的,而是来查考民间苦情,为民谋福的。不过,有些坏天使不依不饶,要跟他作对,要知道很多天使都嫉妒他又怕他,但是,在暗地里都高一些小动作,这些都被金乌的父亲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只不过现在是任凭他们这样行,以后再算总账。 金乌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是四面楚歌,不是在城堡中才有攻击的,在地上的任何地方,都会遇到一些让人恶心的天使,就像幽灵一样挥之不去,无法逃避,虽不致危险,可是也让人心烦意乱。 金乌不睡觉,也很无聊,上半夜加勒睡了,他没有人说话,也很沉闷,现在有了说话的伴了,真是太好了!加勒也很开心,后半夜难熬,正是睡觉香甜的时刻,早点睡也不见得好,晚点起床也不好,最佳的睡眠时间就在后半夜。 没有人说话,一个人守夜,非常枯燥麻烦,有了金乌,情况就好得多。加勒见萧生和天一都已经入睡,就悄悄地问金乌:“殿下说这里没有妖气,将来有气会过来,那是什么气啊?” 金乌说:“我喜欢变成渡鸦,不想变成羽毛,你又嫌弃我的嗓门大,不好听,现在怎么办?我是变还是不变?” “算了,你一变,说话就不受控制,还是保持现状为妙。在我手上老老实实地呆着吧,不要乱说话。”加勒说。 “那我告诉你有什么气啊!其实就是邪气,自古正邪不两立,白天属于正气,晚上属于邪气,白天属于阳气,晚上属于阴气,两种气,总在运动中,就像雨天晴天一样。”金乌说。 “哦,原来很有道理,那么,我们值守,那鸟儿都睡了,哪里有气过来?即便有,也看不到啊!”加勒说。 “看是看不到,可是要凭感觉。如果你看得到,那么天一道长和萧生就都不用潜心修炼、研究道法了。这里面有玄机,要靠悟性去悟,一般人是达不到那个等级的。”金乌说。 他这样一提醒,加勒才明白,原来有看不见的,看得见的不见得是真理,看不见的不见得不存在,看不见的不见得是谬论,看得见的不一定不骗人。很多事情,都不是一下子就是这样的,背后总有一双手在推动着它前进,或者推动人,或者推动事。 这时候,远方已经传来了鸟叫声,看来,黎明要来到了。这些鸟不像公鸡,要叫好几遍,只要鸟一叫,白天就要来到。 第227章 黑暗 鸟儿一叫,东方的启明星开始亮了,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就是启明星大放异彩的时刻。 加勒在守夜,觉得眼睛沉,越到黎明,越是瞌睡,这段黑暗的日子,真想闭着眼睛、枕着双手、仰望房梁再睡片刻,突然,他被房梁上的东西惊醒了,他看到一个影子闪过。 加勒以为是做梦,他悄悄问金乌:“有人。你看到了吗?” “什么?”金乌问。 “有人!”加勒说。 “我早就知道了,我昨天飞的时候,就看到有人在跟踪我们。估计还没走。”金乌说。 “怎么不早说?”加勒问。 “你捏住了我的嘴巴,我怎么说?”金乌很是委屈。 加勒突然想起昨天他嫌金乌变成的渡鸦呱噪得烦人,就捏住了他的嘴巴,真是,如果让他说,说不定就知道了,可以提前做好准备。他问:“不好意思,老弟,昨晚不该捏你的嘴巴的。” “算了,别提了。 这个人,早就跟上来,也难怪,这人是独行怪人,不知道是谁的手下,功夫还不错,只是跟错了人。”金乌说。 说归说,加勒还是想把那个人给抓住,然后好向萧生报告这个值守是有结果的,不至于说自己没用,实际上萧生从来不说他没用,是他自己多虑了。 加勒说:“很想知道是谁干的,我们去把他抓住怎么样?” “这样不好,你想想看,我们去抓他,没有找到他,他回来,反而害了殿下,岂不犯了更大的错误?”金乌说。 加勒听他这么一说,还真考虑得周到,没错,是这样的,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藏一个人,的确不容易找到,要想找到,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最好的办法是守株待兔,以静制动,这无影人肯定要跟着他们,他在暗处,他们在明处,不容易现,还没行动,无影人就知道了他的动作,早就会做好准备,让他无功而返。 计划很美好,执行有麻烦。无影人来无影去无踪,要想捉住他,还是有些麻烦。 天空有红霞,透过破损的窗户,看到前院子里充满了朝霞,非常漂亮,骆驼还在反刍,嘴角有白沫,看上去有点恶心,不过,骆驼没意见,他们吃着多年前留存下来的沙蒿,在仔细回味着沙漠的风情。 加勒打开了炉子,添了一些木柴,又起身到院子里打水,将一个铜做的桶丢进水井,听到咚一声响,井口的辘轳还没朽坏,可能是胡杨木做成的,非常结实,缠着绳子,叽里咕噜地转了几圈,绳子没有转完,听到一声响之后,那辘轳停止了转动,摇把上下晃荡了几下,就停了下来。 过了一会儿,辘轳又转了一下,幅度不大,摇把也晃动了,加勒知道铜桶里装满了水,这时候,加勒开始摇动摇把,那辘轳开始转动,力气不算啥,去了还会回来,弄一桶水上来,对加勒来说,非常容易。 金乌看到加勒干得这么起劲儿,就说:“打水不是你的强项,你打得还可以,可是毕竟还是出了力气。如果是我,就不这么干。” 加勒面不改色心不跳,说:“这没什么,我告诉你,别说这一桶水,就是十桶水,百桶水,也不在话下。”他好像悟出了点什么,连忙问:“你刚才说什么来着,你说,你不这么干,你想怎么干?” “我想这么干。只是担心大哥不让我这么干。”金乌说。 “你先说说看,我还要烧水,快点说,我要把水倒进锅里烧开。”加勒说。 想不到力敌万军的加勒竟然还要烧柴烧水!看来,猛将绣花,粗中有细啊!他再三再四催促着金乌,金乌看躲不过,就说:“你先答应我,不责怪我,我能做到,只是怕有损失。只要你不埋怨我,我就做给大哥你看。” “行,我不怪你,说吧。”加勒催促道。 “我想把井倒过来,不就可以有水了吗?”金乌说。 “你太搞笑了吧,把井倒过来,岂不是要水淹全城?你还想出去吗?”加勒很不以为然。 金乌被加勒说了一顿,只好默不作声,不想再说话,刚才还说不埋怨,现在又出尔反尔,看来还是不相信。 加勒见金乌不说话,认为自己说得有理,就提着青铜桶进了屋,将桶里的水哗哗地倒进锅里,一看,还不够,于是又出去打水。 金乌着急,就说:“这多浪费时间啊,我们该去找点吃的,你看,太阳都出来了,要想弄鸟蛋,得抓紧时间,现在雌鸟都外出找虫子了,要不怎么会有人说,早起的鸟儿有食吃呢。趁雌鸟外出,可以赶紧弄鸟蛋。迟了就不行了。” “你知道其一,不知道其二,我告诉你,鸟早起了有食吃,虫子早起了不见得是好事,你想想,早起的虫子和早起的鸟儿哪个更悲催和凄惨,很显然,一个吃,一个被吃,肯定有差别。”加勒说这话,还是很有水平的,谁说他四肢达、脑袋简单呢,其实,说这话的,才是头脑简单呢。 金乌说不过加勒,只是催加勒,加勒也想见识见识他怎样把井给倒过来,就说:“行,我改变主意了。你来,倒过来我看看。我说好了,你赶紧恢复原来的样子,我只想要一桶水,你不要给我一井的水。明白吗?” “行,打完了水,我们去找鸟蛋吧。”金乌附加了条件,看来没有白白看戏的道理。 加勒说出去了这话,当然也是没办法的。他说:“好啊,我答应你,只要把灌满这桶水,不用辘轳和井绳,等把水倒进锅里,添一把柴,然后我就带你去找鸟蛋,你看这个交易怎么样?” “成交!”金乌说,高兴极了。 “你需要什么?只管吩咐,我尽量满足你。”加勒看金乌好像无精打采的样子,就说了这话。 “我啥都不需要,你走开,只把桶放在这里就行。”金乌让加勒闪开,只见金乌变成了巨人,他将手伸进井旁的土地,一直伸,一直伸入,结果这口井竟然被金乌抱着转了过来,就像小孩子在玩的转转坛坛罐罐的游戏。金乌就像小孩子一样把坛子颠倒过来,将井里的水给倒出来,桶一装满,金乌就将井倒转回去,除了院子里留下了一些新鲜的土壤之外,其他都是原来的样子,没有任何变化。 第228章 力量 金乌将井翻转了去,恢复到原来的样子,院子里掉落了一些新鲜的土疙瘩外,基本上是啥都没动,还是老样子。 加勒看了,目瞪口呆,想不到金乌竟然有这本事,他是巨人,可是,经常被加勒吆喝惯了,潜力和积极性竟然被尘封多日了。 弄得金乌到最后,直晓得吃鸟蛋,依附在加勒的手上,弄得很没信心,实际上自从金乌到了加勒是手上,作为玉指环,其实已经奉献了很多。加勒以前是很笨的,没有手艺,只有到处讨饭吃的命,自从遇到了金乌,人生的命运就截然不同了。 加勒惊讶之余,突然想起来自己的承诺,于是提着青铜桶向屋内走去,边走边回头,一看巨人没了,还是那一只渡鸦,飞过来,加勒在往锅里倒水的时候,渡鸦落在加勒的肩膀上,这时候大家都已经起床,渡鸦还是不敢叫,怕别人讨厌他。 再说,中原国的人比较迷信,认为渡鸦一叫,肯定是凶兆,喜鹊一来,必有客来,嘉宾就在路上,说到就到。 渡鸦不叫,加勒有些慌了,此时无声胜有声,他对萧生说:“殿下,我出去一会儿,马上回来,有事报告。” 萧生说:“去吧,我不要你服侍,自己动手,越来越强,啥事都靠别人,到最后,自己啥都不能干。要当大王,必须要会照顾自己,才会照顾我的人民。连自己的都照顾不好,还怎么去照顾别人?” 加勒很清楚,弯刀族和中原国有世仇,总是打来打去的,没完没了,结果到了大郎的时代,两国不仅不打仗,就是饥荒闹得再大,两国还是互不侵犯,友好往来,虽然两个国家朝廷的元老都担心得很,最终还是刀枪入库、马放南山。 萧生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当然不会再被仇敌惦记和仇杀,对人格外温顺,已经完全不像过去的野蛮、铁血和暴力了。不是说他骨子里没有了勇气,而是更加文明、谨慎和理智。 加勒得到萧生的许可,高兴坏了,赶紧往外跑,渡鸦从加勒肩膀上跳了下来,跟着一起往屋外飞,到了屋外,才开始呱呱地叫。他一叫不要紧,还没到后院,就有数不清的鸟飞来,朝加勒身上乱撞乱飞,铺天盖地,用翅膀拍打、用爪子抓加勒,就像冰雹一样,噼里啪啦地乱打。 加勒没想到会遇到这个,这简直是偷袭,可能鸟们刚才已经开过会了,决定实施报复行动,现在算是认准了仇敌——加勒,帮凶就是那个黑不溜秋、叫声万分难听的渡鸦,这两个家伙成了鸟们的天敌,一股脑地朝他俩进攻起来。 加勒一见,这还了得?偷蛋不成,反被报复,他边跑边喊:“老弟,快,钻到竹筐底下。” 加勒眼尖,看到墙角有一个竹筐,就招呼金乌,金乌很懂事,果然钻了进去,加勒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钻了进去,这时候,鸟儿们无法进攻,躲在竹筐内的兄弟俩,只能暂时委屈一下了。 鸟儿们见仇敌已经吓得躲起来,非常开心,大叫着,叽叽喳喳地飞走了。看来,有些鸟是来帮忙打架的,打完了,或者打胜了,就凯旋而归。加勒懂得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他和金乌走到了竹筐里,相对来说,就是比较好的选择了,最起码没有生流血冲突,免得到时候萧生殿下责怪。 要是按照加勒的脾气,他完全可以让那些鸟变成肉雨,被加勒的弹石神功击中,非死即伤,一般来说,死的概率最大,好在死的是鸟,要是死的是人,那么,加勒就要难过好几个月。他只是自卫,没有想到,这种自卫反而击溃了鸟儿们进攻。看来,飞行中的鸟儿根本没有凤凰,没有鸟们的头,完全是一种自的组织,因此缺少了主观能动性,也没有个章法。 加勒不伤害鸟类,这些家伙,是金乌的衣食父母,他不能害了它们,所以他钻进了竹筐,顾不得羞,也不晓得耻,因此加勒也当了一回狗熊。 外面没了动静,加勒想从竹筐里出来,刚一露头,只听得“啪啪”两声,竹筐上响了两声,吓得加勒赶紧钻进了筐子,渡鸦也吓得往加勒的胯下钻,真是好大一只黑鸟! 过了一会儿,外面又没了动静,加勒探出头来,没事,然后全部身子都出来,渡鸦也走了出来,呱呱地叫:“大哥,呱呱,大哥,呱呱。” “说话啊!”加勒问。 “大哥,你看,鸟屎!”渡鸦飞起来,落到了竹筐上面。 加勒一看,可不是,幸亏出来得晚,要是早一点,岂不是要被鸟屎砸中,听阿妈说,被鸟屎砸中,可不好,说是要倒霉的,谁知道呢,到底是真还是假,这个也不好说。 虚惊一场,鸟蛋没找到,倒惹来一群鸟,好在哥俩都聪明,躲过了一劫,开始找鸟蛋了,萧生殿下可能洗漱已经完了,要去照顾他,开始做饭吃。 他心里着急,马上就开始找鸟蛋,在昨天的沙蒿里面,应该还有剩下的鸟蛋。于是就去找,找来找去,竟然没找到一个,难道有人在作祟吗? 加勒突然想起来,昨晚房梁上出现的人影,到底是谁?难道是他?要将鸟蛋弄走,饿死金乌不成? 金乌呱呱叫着,加勒说:“别叫,让我想想,可能有人要害我们。” “呱呱,我知道。”金乌说。 “那么,我们怎么办?”加勒问。 “很好办。” “怎么办,别说好办。我知道你能把井倒过来打水,这点问题应该难不倒你。”加勒说。 “城里还有一座高楼,在那座高楼上,有鸟窝,无影人肯定上不去。”金乌说。 “为什么?”加勒问。 “那楼梯已经老化,一走就响,再好的轻功,也不能上,呱呱,即便上了之后,也不行,那鸟不是吃素的,肯定有防范。等他一上来,鸟就会攻击他,誓死保卫它下的蛋。”金乌说。 “嗯,听起来有道理。”加勒说。 “有道理,我们就走吧,快去快回,还要回来照顾萧生殿下呢。”金乌说。 “你倒知道心疼萧生殿下,好吧,走,可是我们怎样去呢?”加勒问。 金屋很不耐烦,说:“平时很聪明的人怎么也犯糊涂,飞过去啊!还指望爬楼梯吗?” 加勒苦笑,没想到金乌为了吃,竟然说话没大没小的了。懒得和他计较,没有完美的人,就连天使也有犯错误的时候。 第229章 大陆 金乌催促加勒,因为这鸟蛋就是一种生命的保证,如果没有,金乌就不能活。金乌又不是他爸爸,是力量的来源,不吃不喝,能量无穷,就连大6在他爸爸那里,大6好比是大厦里的一粒盐。要想举起一片海洋中的大6,就像手指上粘了一粒盐。 加勒说:“快,来吧。” 渡鸦飞到加勒的肩膀上,歪了歪,没站稳,翅膀伸展了,扑打两下,加勒说:“老弟,快啊,你在玩杂技啊!” 金乌没有理会他,马上滚到加勒的背上,长了翅膀,加勒飞起来,朝高楼飞去。上次来过,加勒对高楼非常熟悉,就在高楼停下,站稳了,奇怪,里面没有大鸟,这正合加勒的心意,没有大鸟,就要赶紧行动,这个地方不宜久留。 这个地方是高楼中最高的部分,里面当然不是什么鸟都能来的,是这个鸟的王国里的国王才能居住在这里,就像大家的皇上,住在皇宫里一样,而皇宫是整座城里最好的地方,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样,概莫能外。鸟类的社会也是这样。 加勒往前飞,越飞越高,高过了塔楼的尖,这种建筑风格,不像是中原国的,中原国的建筑比较中正,两边都差不多,城堡的建筑风格有点像一根木柱子,看起来突兀,像是旗杆,也难怪,在广袤无边的沙漠之上,树立一根旗杆,也很威风。 加勒轻轻飞到天窗旁边,这天窗是朝着东方开的,非常奇怪,难道这城堡里的人都是中原国的吗?为什么窗户不朝着其他地方开?加勒看到了那鸟窝,鸟窝里有多少蛋,加勒很清楚,上几次拿的蛋,都不是一个鸟窝里的,都是随便拿的,总之,不让鸟窝空着。 很多人喜欢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结果篮子不小心倾倒,整个鸡蛋全部玩完,全部报销。如果将鸡蛋分别装在数个篮子里,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加勒很聪明,到不同的鸟窝里拿鸟蛋,每个鸟窝里总留有一两个,让雌鸟不至于马上现,还有的鸟,是雄鸟孵蛋,雌鸟在外寻找食物,这样也行,分工明确,不会闹别扭。 加勒飞进去,拿了两枚鸟蛋,马上飞走,这一次很顺利,竟然没有现有袭击。 加勒迅沿着屋脊往回飞,这些屋脊保存良好,竟然破损得很少,风沙到了这里,就突然转回,像是遇到了强劲的空气流,或者是巨大的风,风转回去,裹挟着沙尘,从哪里来,往哪里去。整座城,没有被黄沙埋没,可能和这强劲的风有关。 只有飞在空中,才现远处的风景,现黄沙的造型充满了诱惑,原来是少女丰满的**,凸凹有致,看起来十分性感。 远方是茫茫沙漠,黄色的沙漠连接着远处的蓝天。大风将云彩刮跑了,留下了湛蓝的天空,非常明净。 加勒回到会馆,萧生笑着问:“加勒,怎么这么快!你的事办完了吗?” “办完了。”加勒笑着说,“差点被鸟粪砸中了,嘿嘿。” “你又去偷鸟蛋了吧?”弘法跳起来问,笑嘻嘻地,不知道他昨晚梦见啥了,嘴角竟然还有口水的痕迹。 “哪里,我是带着我兄弟吃饭去了。”加勒说,不肯承认,在弘法面前,不必要承认,免得到时候弘法乱说一气。 “还说没有,你看身上都有鸟毛了,还不承认?!” 弘法眼睛挺管用的,马上跳过来,把加勒胸前的羽毛摘了下来,问:“看看这是啥?这不是鸟毛是啥?” 他举起了羽毛给大家看,正要看的时候,突然,那羽毛竟然少了起来,出一股臭味,弘法当时脸都吓绿了,呆在那里,动也不敢动,加勒也觉得奇怪。 萧生看看弘法的手,弘法的手还是举着,僵化了,呆立在原处,萧生走到弘法面前,拿手在他面前晃了晃,问:“弘法,弘法,你怎么了?” 弘法还是不动,天一微微一笑,用拂尘在原地一挥舞,那弘法才缓过神来,长舒一口气,说:“哎呀妈呀!这是什么东东,竟然敢烧我?” “还不清楚,反正,这座城堡有些诡异,不是鸟的天堂,还是蝙蝠的福地,大家都要小心,今天就离开这里,不要在这里再逗留了。昨天看,这里还是阳气很盛的,今天就现了问题。”天一说。 “谢谢师父提醒,到底是什么,我不知道,可是大家都清楚,羽毛很容易烧着,大家都看到了,我刚才离火堆并不远,是不是火星跳了上来,烧着了羽毛呢?”弘法还是不相信城堡里有鬼,不过,即便有鬼,有可能是人在装鬼。 他一说完,加勒扭过头去,懒得理他了,萧生说:“加勒你还没吃饭吧,我很清楚,你刚才是去照顾金乌去了,自己还没顾得吃。我来做饭给你吃怎么样?” “哎呀,殿下,不要这样,是我照顾你才对,怎么能反过来呢?”加勒觉得很不好意思。 萧生不理会,给大家倒了水,然后将牛肉干放到锅里煮,再把饼子放在盘子里,这个会馆里面的东西应有尽有,真的很不错。 萧生以服务别人为乐,这倒让加勒感到不好意思,越是位置高的人,越是谦卑,因为位置越高,越能体会到上苍的美意,还有位卑的人,非常卑微的人,也能体会到上苍的怜恤,唯独是中间人,比较麻烦,上不上,下不下,有点像卡子卡在那里,动弹不得。 萧生很乐意为大家服务,弘法算是得意得很,尾巴翘上了天,这下可好,从昨晚到后院抱沙蒿,到今天早晨手上的羽毛被火烧,他干的活儿都被人家给干了,包括打水、值守、做饭等等,都是别人在做,他在闲着。晚上睡觉,早上吃饭。 理由就是昨晚不胜酒力,喝多了酒,想来想去,还是懒一些才好,谁都不想勤快,想勤快的,一般都是爱心太大的,不想勤快的,是爱心较小的,总是很自闭,担心将来会遇到一些麻烦。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来行事为人。 萧生很清楚弘法又馋又懒,能够容忍,一是弘法还小,有可塑性,有成长的空间,二是弘法的弱点都不掩藏,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说明他比较单纯,三是弘法其实对人忠心,喜欢说话,喜欢在人前人后说是道非,颠倒黑白,总比一声不吭不知道心里天天在琢磨啥要强得多。 第230章 高手 弘法是透明的,况且在天一面前根本无法躲藏,内心也无法隐藏,天一有这本事,那萧生也不简单,两位高手,想要弄清楚弘法,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萧生为大家做了饭,这是王子殿下亲自为大家服务,多少都有些令人感动,加勒在感激之余,心想,这座鸟城里肯定有高手,好端端的羽毛,怎么突然被烧了? 吃完饭,天一说:“梁园虽好,不是久恋之家,大家该动身了。想必骆驼已经吃饱了。吃饱喝足,我们就得动身了,就是再好的地方,也有一些缺憾。” 天一说完,大家开始收拾东西。萧生突然想起来早晨的时候,加勒曾经说过什么话,当时加勒在忙着出门,就没有仔细说,萧生也弄得稀里糊涂的,不知道该怎样才能达到目的。 萧生想到这个问题,担心会马上忘掉,就赶紧问:“你说说看,你好像现了什么?” “是这样的,在凌晨的时候,我在值守,没想到有人在房梁上,等我要看个究竟时,那人已经消失,不知道是人还是鬼。”加勒说。 “估计是人吧,这里是鸟的天堂,鬼是喜欢人多的地方,这里除了我们,哪里有人?没有人,鬼都不来,人和鬼在一起,你看到的,可能是人吧,这个我相信,人吓人,吓死人。 你看到了一个,可能就有十个,或者百个,十分恐怖。”萧生说,“我们还是先离开这里再说,到了另外一个天地,说不定还会遇到更多的考验,至于是什么考验,都要认,并且都要咬牙坚持。” 萧生的分析很到位,没有迹象表明,房梁上的是鬼,因为据说鬼是不需要爬那么高的房梁上的,鬼要去哪里,不用爬,也不用走,基本上是飘着的,鬼出现的地方,不一定是在偏僻的没有人烟的地方,恰恰相反,鬼常常出现在人来人往、异常热闹的地方。 萧生的武艺,对付一般人,那些习武之人,没有问题;如果对付鬼,师从天一道长,还是有些本事的。他最大的愿望,是在人间,还有在妖界,都能做到最好。在人间做好一名优秀的大王、人民的统帅,在妖界除掉一些妖魔鬼怪,树立自己的权威,让妖魔鬼怪不敢祸害人们。 萧生站起来,因为是来到西夏王国,现在玩的地方在沙漠腹地,来刺探情报,观察西夏的战况,还有,就是驱除整个西夏内的妖魔鬼怪,让大家都有一颗明辨是非的心,只有这样,才能有进步,不会被别人笑话,尤其是现在是多事之秋,父王年迈,自己还不够坚强,更需要努力。 加勒收拾完了东西,准备将包裹、帐篷往骆驼身上放的时候,现骆驼少了一峰,连忙回来,对萧生说:“不好了,骆驼丢了。 ” 萧生跑出来,数了数,骆驼果然少了一峰。 弘法不相信,跟着出来,又数了一遍,果然只有三峰骆驼了,弘法骂道:“该死的盗贼,逮到了一定要他好看!” “你知道是谁偷的吗?”加勒问。 “我不知道,肯定是人,不是鬼吧。”弘法说。 “嗯,是人。”加勒说着,然后将脸转向萧生,那意思很明显,就是肯定了萧生的推测。 这个窃贼一定在沙漠里,就是再有本事,在沙漠里也离不开骆驼,没有骆驼,坚持不了多久,就是再强势的人,到了这个恶劣的环境里,也要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无能。 人的局限性还是比较明显的。 这时候,天一从屋里走出来,说:“我们快收拾上路吧。骆驼丢了就丢了,还好,没有全部丢,在沙漠里,没有骆驼,只有死路一条,也让窃贼有活路,给他一条生路吧,苍天有好生之德,丢一峰骆驼,救一条命,也是值得的。” 天一道长一话,大家都没意见了,这还能说什么呢?人命比什么东西都值钱,因为人是上苍创造的,没有父亲不爱自己的儿女的,当然,也有另类或者变态的父亲,完全是魔鬼的子孙,才会不爱自己的儿女。 于是,大家继续收拾东西,弘法个子小,把东西放在他骑的骆驼上,对骆驼来说,无所谓,多一点也是走,少一点也是走,对弘法来说,有点不公平,不过,谁让他的个子小呢? 加勒不骑骆驼,帮忙装东西,捆绑结实,然后将骆驼牵着,走出会馆,骆驼的眼角有泪,可能是对失去了同伴感到伤心。加勒心想,连骆驼都有感情,那西夏王干嘛要侵犯弯刀族部落呢?他不知道流人血的罪要归到他身上吗?可能人被鬼迷了心窍,自然就会做一些鬼才做得出来的事。 会馆的青石,已经磨得油光铮亮,有些灰尘,遮盖住了光芒,变得比较晦涩,石头缝里,长着倔强的青草,拼命地向天空延伸。 骆驼看到青草,眼睛亮,可是,加勒不让它们吃,要知道,沙蒿吃得够多,再吃,没地方装,反而会影响走路。 加勒感觉到有人在暗中跟随,那一峰骆驼肯定也在他那里,奇怪得很,骆驼为什么不出声音?如果听到声音,对他也有防范。看来,跟踪的,一定是一个高手,不仅武艺高强,在训练骆驼、掌管骆驼方面还是技高一筹的。 那么,这个人一定是很熟悉沙漠的,要么在沙漠地区居住,要么在沙漠边缘的绿洲居住,或者离湖海不远的地方居住,谁知道呢?从那跟踪的人的表现来看,的确有些特别。 萧生说:“加勒,好好干,离开城堡,没有城墙的保护,我们更要小心。” “殿下,放心吧,末将加勒就是殿下的城墙,有末将在,殿下不用担心,一定能够走出沙漠,避开危险,胜利穿越。”加勒信心满满地说。 萧生很开心,离开了城堡,幸好没有遇到危险,有加勒在,的确放心,可是,不能老是依靠加勒,自己要加强锻炼,在身体上和心灵上都要健康成长,只有这样,才是够格的王子。就像放牧群羊,牧羊人要强壮,能斗得过野兽,才能保护羊群不受伤害,否则,不仅保护不了群羊,就连自身都保护不了,还当什么牧羊人? 加勒看看黄色的城墙,上面覆盖着一些细沙,在城墙的砖缝间,还长着一些青苔和小草,风一吹,飘摇不定,奇怪得很,在离城墙不远处,就是浩瀚的沙漠之海,波澜壮阔,起伏不定,非常壮观。 第231章 行宫 沙漠和城堡相隔不远,黄沙却没有将城堡给掩埋,难道说城堡之下还有城堡?谁知道呢,懒得去想。 萧生心想,这个地方,就是有地下城,也是西夏的地盘,可能是西夏的皇宫,也可能是西夏王的行宫,后来因为沙漠扩大,河水改道或者断流,人们无法居住,就搬迁了,留下一座废都。 幸好,这座城没有被黄沙掩埋,也没有倒塌,昔日的雄风还在,在茫茫沙海中,这座城就像一座海岛,成为人类活动的见证,只是人类在上苍的其他受造物面前,仍显得软弱无能,上苍创造的沙漠,跟人类所建筑的城堡相比,相差甚远,沙漠就像大海,城堡就像一滴海水,二者的差别,非常明显。 离开城堡,踏入沙漠,头顶的太阳越来越热,走着走着,就感觉到非常燥热,骆驼早已习惯沙漠的炎热和寂寞,不过,伴随着驼铃声,还有骆驼之间相互的依赖,相处得还算和谐。 骆驼依赖人,因骆驼受到了驯化,开始野性十足,后来一代一代的骆驼,在人的调教下,慢慢地被人利用了。 萧生看着骆驼,对天一说:“师父,你看,天这么热,骆驼没事,我们坐着不动的人,反而冒汗,这是怎么回事?” 天一微微一笑,说:“这是苍天造物的奇妙之处,苍天不仅有好生之德,还关心人,处处为人考虑,把最好的东西给人,把最好的东西让人享用。 人应该多多感恩才对,不要动不动就埋怨苍天无眼,其实无量天尊是处处爱人的。” “我明白这个道理,其实,不必要埋怨,时间长了,人都会负面的,消极的,这些骆驼,没有人聪明,可是,骆驼偏偏能在沙漠生存,人却不行。从骆驼身上,我们就能看到骆驼的作用和特长,是人所不能做到的。人更没有理由骄傲了!”萧生开始诠释,替天一道长做了补充。 骆驼叮叮当当地朝前稳步前进,没有急躁,主人比较心静,骆驼跟着也享福,如果主人烦躁不安,整个骆驼队也就完了。 加勒走在沙地上,感觉脚板挺烫,对金乌说:“老弟,有什么办法可以让脚板不烫?” 金乌说:“这个简单,只要穿上镂空鞋就行了。不直接跟地面接触,就能保证脚板不被烫。” “是吗?可是我穿的是牛皮鞋,怎么不隔热啊?”加勒问,非常恼火。 “你为了得到大地的力量,没有牛皮鞋,不行,有了牛皮鞋,又说不隔热,如果隔热,那么地气也隔开了,那些大地的力量怎么会到你身上呢?”金乌问。 “哎呀,别说那么多了,快想想办法吧,要不然,等我还没走出沙漠,我的脚就成了酱猪蹄了。”加勒自嘲道。 “不用担心,不会让你的脚变成酱猪蹄的。我给你一双鞋吧,但是,你自己的鞋还是好的,没有穿坏,就还能穿,不要浪费。”金乌说。 “嗯,你说得对。这双鞋还是大王赏赐给我的,说是从波斯帝国那弄来的。有波斯商人,路过弯刀族部落,拜见了大王,为了表示感谢,就送了这双鞋。”加勒说。 “原来这双鞋来历不凡啊,而且做工比较好,这些日子,看到你老是穿着它,一点都没磨坏,看来,质量上乘,不隔热,搭了地气,还真有这样的功能,能给大哥带来无穷无尽的能力,令人惊叹,真的没想到。”金乌说。 加勒一琢磨,还真是这么回事,这鞋子穿起来比较轻便,还比较结实耐用,是好鞋子,如果丢弃,真是可惜。在沙漠地行走不隔热,可也不累,因为大地给了加勒无穷的力量,这要感恩上苍,上苍通过大地,让加勒变得孔武有力,在当时,也算是响当当的人物,名气在外,自然就比较牛。 加勒还在琢磨,金乌不耐烦,弄了一根羽毛,变成一双镂空鞋,在沙地上,加勒拍了一下骆驼,让它自己往前走,他蹲下来换鞋。将旧鞋换下,突然想起来一件事,连忙问金乌:“我换了新鞋,是不是就没力量了,穿了新鞋走在沙地上,虽然隔热,会不会隔绝地气啊?”加勒问。 他知道自己的问题有些愚蠢,可是有了老弟金乌在身边,有时候也偷懒,就多了一份依赖,他问完这个问题,就有些后悔,但是金乌马上回答:“大哥,没问题,你穿上我给你的鞋,不仅地气不会隔绝,还会增加力量,还有,你的脚不会烫了,就是走在被火烧着的铜柱子上,也会安然无恙的。” “是吗?那太好了!不过,现在谁会无聊去烧铜柱子玩呢?”加勒问。 “这个你就不知道了。现在很少去玩这个,可是,在过去和将来,还有人会玩这个。因为,铜柱子在人的心里,羡慕嫉妒恨都是火,燃烧着铜柱子,让自己的仇敌走在上面,走不好,就掉在下面的活里活活被烧死,对外称,就是自己玩死的,在铜柱上玩火,玩火**,自己杀自己,不值得同情,反而留下屈辱,留下骂名。”金乌说。 “老弟,这就是了,是啊,人心难测,也说不透,走吧,骆驼要走远了,殿下需要照顾,我们快赶上去。”加勒说。 “是的,走吧。”金乌说完,不再说话。 加勒将鞋子弄好,挂在腰间,穿上了鞋子,感觉到非常轻松,走起来飞快,简直像在沙地上漂浮,非常快捷,加勒瞬间赶到骆驼跟前,是天一的坐骑,对天一说:“道长,这骆驼还认识路啊,没有人牵引,竟然能走直路,没有偏离方向。” “加勒将军,这些骆驼是天生就是走路专家,会走正路,不会偏离方向的。这是苍天造物的奇妙之处。咦,你怎么走这么快?难道是格桑教会了走快路?”天一问。 加勒听了,非常得意,对他说:“那是,不见得世上只有格桑能走快路,这一下,我能在沙地上飞奔,就像在海面上飞奔一样了。” “咦,你的腰间怎么还有一双鞋,嗯,是旧的,你的脚上,是一双新鞋啊,不错,不错!”天一说。 “道长还是眼尖心细。没错,这是新鞋,是我老弟送给我的,我的旧鞋子不隔热,走在沙地上,感到特别烫脚,没办法,只有让老弟弄了一双新鞋,这鞋子,就像骑上了骆驼,可是比骆驼快许多,不说像格桑那样有着闪电度吧,至少也有风的度。”加勒补充说,心里充满了喜乐。 第232章 新鞋 穿上新鞋,加勒格外高兴,最亲还是弟兄亲,打断胳膊连着筋。他牵着天一的骆驼,弘法却像主人一般,骑着骆驼拖在最后,他也有理由,美其名曰,看管物资。 天气太热,加勒的脚板却凉飕飕的,真是凉爽!加勒恨不得干脆将自己的脸也穿上鞋子,这样,脸上就不会出汗了。他的后背也已经出汗,背上也是汗津津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不过,他庆幸自己没有在骆驼上,这时候,应该坐得越高,越感到热,因为高处离太阳近,低处离太阳远,感觉上要舒适一些。 天一看到萧生和弘法额头上在冒汗,他自己心静安宁,再热也淡定如冰,没有什么汗水出来,这是什么功夫?谁也不知道,也有可能是心力使然。天一说:“太热了,歇一歇再走吧。” “好,师父!前面好像有一座城市,里面有人,骆驼,和中原国一模一样,是不是走错方向了?”萧生问。 “是啊!师父,你看,我们快到家了,这是咋回事啊?我们走错了吗?回到中原国,需要经过弯刀族部落啊!”弘法说。 正在这个时候,突然来了一阵风,前方的城市完全消失,加勒说:“那是天上的宫阙,不是真的,我刚才看到了,像在中原国,实际在天上,天上没云彩,就会看到,天上有云彩,就看不到。 刚才一阵风,吹来了云彩,就将天上的城市给挡住了,再也看不到了。” 加勒这么一说,弘法长叹一口气说:“哎呀,这可怎么办?” 萧生安慰他说:“只有跟着师父,走遍天涯海角,都是家乡,还担心什么?还恐惧什么?” “你说得好听,殿下,我们到了敌国,就像羊到了狼群里,能有好吗?不如,我们回家吧!”弘法说,声调在炎炎的太阳底下,显得非常脆弱。 萧生原谅弘法的所说的话,因为他可能热糊涂了,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要知道,穿越沙漠可能已经走了一大半了,这时候再返回去,说不定会更累,还不如一直往前走,说不定就快要走出沙漠了。希望就在前头,马上就要看到曙光,坚持走好最后的几步路。 加勒痕高兴,他不觉得累,脚上有新鞋,也不觉得脚累,也不嫌热,总之,除了背上、额头上有汗珠子滚淌以外,其他地方都还好。 加勒准备了足够多的水,他不清楚前面哪里有水井,为了走出沙漠,在沙漠里,要准备比黄金还珍贵的水,有水,就能活命,没水,就是有万两黄金,也没办法活命。 在沙漠里,黄金既不能吃,又不能喝,一点用处都没有,要黄金有什么意义呢? 越往前走,越有信心,加勒劲头十足,哪怕现在身上很热,他也无所谓,穿上了新鞋,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晓得,走起路来,昂挺胸的,增添不少豪迈之气。他心想,再坚持一会儿,说不定前面就有一棵胡杨树或者沙枣树,借着这些树可以乘凉休息。 心里这样想,事情就这样成了,很奇怪,在前方果然有一棵胡杨,在茫茫沙漠中,看得到骆驼的白骨架子,却看不到一点绿色,这胡杨,恰好用生命证明了这还是人间,如果没有胡杨,就连生命也没有任何意义,看不到希望,越走越悲伤。 天一看到了胡杨,说:“下来,在胡杨树下休息一下吧,刚才那座城市,属于空中楼阁,不够现实,现在这棵胡杨,才是实在的爱,是上苍爱护我们的表现,大家休息休息,为了赶路,休息是必须的。” 弘法巴不得说这话,天一道长真是体贴人心啊,弘法最欣赏他这一点。加勒不觉得累,就是觉得热,然后坐下来,对天一说:“道长,我们吃点东西、喝点水吧。” “我们很好解决,金乌怎么办?”萧生关切地问。 “殿下,你们先歇着,我去想想办法。”加勒说。 “这样吧,金乌是你的兄弟,也是我们的朋友,我们都有吃的,也不能让他饿着,让我们一起想办法吧。”萧生说。 “多谢殿下牵挂,说实话,我还没想到呢,要是饿的时候,我也想不到别人,先把自己弄满足了再说。殿下考虑得还是周到一些。”加勒说。 “加勒兄,加勒将军,你要是站在我这个高度,站在我这个角度,你就明白了,当殿下不是容易的,当大王也不是容易的事,需要付出努力,才能明白一些事。”萧生说,“你去吧,帮金乌解决吃饭问题,再回来吃,如果你想吃,也可以和金乌说一下,吃了之后再带金乌出去找他喜欢吃的东西。” 加勒答应一声,穿着新鞋就跑,跑起来也不慢,他很清楚,走过来的路上没有现一棵树,要想找到树,就得站得高,要想站得高,不如飞得高。看看蓝天,底下是黄色的沙海,加勒说:“老弟,还等啥,有树,那是胡杨,可惜一棵孤零零的树,有没有鸟巢,一眼就看得出来。看来,只有飞,飞得高,看得远,才有希望找到食物。” 加勒说得很有道理,金乌二话不说,就给加勒插上了翅膀,飞起来,在空中盘旋。这时候,风已经停息,黄沙和灰尘已经落定,留下一些平静的沙海,只有起伏,看起来像在移动,当加勒停止扇动翅膀,再定睛看远处,看上去十分明净,真是一目了然。 加勒正在操心怎样找到鸟窝时,看到了前方有一片沙枣树,他喜出望外,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啊!他迅地飞过去,看到沙枣树上的确有一些鸟窝,加勒降落下来,找了两个鸟蛋,然后拿给金乌吃了,然后返回。 那个胡杨很显眼,老远都看得到,他下来,快步走到萧生面前,说:“殿下,已经搞定。” “行,搞定就成,你的新鞋帮你了不少忙,现在走路既有力气,又有度,非常合适,看来,金乌对你不薄。” “殿下,如果你需要,我可以把这鞋给你穿,你是王子殿下,理当享受好东西。”加勒说。 “你可千万不要这样说,我在潜心修炼,看待人人都是一样平等的,没有啥区别。你要知道,我有骆驼,你没有,但是,骆驼对你来说作用不大,对我来说,有很大的作用,我的鞋子就是骆驼的脚,骆驼就是我在沙海中行走的船。”萧生说。 加勒见他这么说,也就作罢,说实话,他要是真的将鞋子给了殿下,他的肠子可能要悔青,真的舍不得。有了这鞋子,就像鸟儿有了翅膀,可以展翅飞翔。不过,他穿着新鞋,也是一种骄傲的资本,有了鞋子,走路就格外清爽,走起路来,轻轻松松的,非常惬意。 第233章 力士 加勒要送给殿下他的新鞋子穿,脚上凉爽,但还是有一些汗,作为大力士,他的脚显然给给新鞋子留下一些汗水,不多,但也足够恶心的,萧生不说,心里琢磨,还是不要的好。 在骆驼上坐着,除了热,没有什么,浩瀚的沙海,除了炎热和飓风,也没什么危险,昨晚看到的无影人,就只当是无影无踪,不存在好了,要是在这沙漠出现,只凭本人就能处理,这事也轮不到加勒出马。 当然,加勒肯定不让本人出马,怕本人有闪失,没关系,在沙漠打仗,也算是舒舒筋骨,活动活动,比较好,俗话说,曲不离口,拳不离手,不练就生疏了。 这时候,胡杨的背后传来啪嗒啪嗒的声音,在安静的沙海里,听到有微风吹动,在耳畔的风不停息,好像是有人来了,在旁边喘着粗气,自己却看不到,知道他存在,不知道在哪里。 萧生说:“加勒将军,大哥,你去看看,胡杨后面有啥。” 加勒胆子挺大,他答应了一声,然后就绕到胡杨后面,说:“你在干吗?” 他这一嗓子,声音洪亮,传到了很远的地方,吓了弘法一身冷汗,他再也不觉得热了。 加勒看到了什么?加勒也不清楚,在沙漠里,什么事都有可能生。只见在硕大的胡杨树后面,挂着一个人,仔细一看,不是活人,是死人,死人的衣裳已经被风沙吹烂了,一绺一绺的,在风中摇摆,那声音是挂在腰间的玉被风吹动相互碰撞的出的声音。 加勒没看清楚,再一看,是个死人,也就不说什么,破衣裳下面是干尸,眼窝深陷,早就成为一具标本了。估计这里气候干燥,风沙也大,虫子都无法生存,让这个人得以保全身体。 这是一个男人,从穿着看,不清楚具体是哪个民族的,是哪个国家的,但是,凭目测可以看出估计这个人就是一个西夏人。 加勒喊了一嗓子,惊动了大家,连骆驼们也不安起来。天一说:“怎么了?是不是遇到死人了?” 加勒佩服天一不是一天两天了,连忙答应说:“是的,道长,这里吊死一个人。” 天一说:“不见得是吊死的,可能是谋杀,让贫道看看。” 天一说着话,就转过了胡杨,看了一眼,说:“这是谋杀,大家要小心了,估计前面不远就有树林,有树林的地方就有人,我们快走出沙漠了。” 加勒说:“是的,道长说的没错,前方有一片沙枣树的林子,离这大概有两个时辰的路程,再往前,我就不知道了,估计道长说的没错。” “那太,太,太好了!”弘法说,“总算走出来了,人都快被烤干了。到了有树的地方,我们可以好好休息,好好吃点东西了。” “嗯,你就知道吃,也不关心人,你看看,这里死了人,还不知道是谁害死的,你就吃得下去?我是觉得恶心。你们中原国的人不是讲人死了要入土为安吗?这里吊着一个人,他不安啊!我们是不是让他死也瞑目啊?”加勒说了弘法一顿,这个弘法为了吃,为了玩,的确不够重视人命。 萧生说:“按照中原国的殡葬习俗,是该入土为安。一些妖魔鬼怪,还真的需要关押在地下,他们不能来到阳间,一见太阳就化了。这个人,死得蹊跷,不过,在这个干燥和风沙不停的地方,的确可以变成干尸,究竟会不会变成僵尸,出来害人,就很难说了。” “殿下,这个人还不是僵尸,僵尸在地下,或者在坟墓里,到了夜里出来害人,他被挂在树上,灵魂已经走了,在别的地方,说不定到时候或者已经在找谋害他的人索命也说不定,只有到了前方,打听打听,才知道谁家最近失踪了人,谁家最近死了人。在这里,没办法打听到。殿下和加勒都懂得当地语言,这是优势,加上格桑可以到处打听,倒也不赖。”天一说。 天一说了这话,弘法紧张起来,他害怕这个鬼魂来找他,因他背靠着胡杨,离他非常近,这棵胡杨差不多活了五千年,还在活,这是吓人的,胡杨活着,人在那吊着,弘法为了贪凉快,靠到胡杨树根下,没想到,近在咫尺,有一个吊着的人和他差点亲密接触,如果他再稍微转个弯,就能和那死人来个外邦人的见面礼了。 弘法想想不对头,就说:“师父,咱们快走吧。” “你不热了吗?”加勒问。 “不热了,还觉得背上冷飕飕的,好瘆人!走吧,此地不宜久留,此地不宜久留,这是人家的地盘,我们占了,怕人家不依。”弘法说,他要想千方设百计地找借口离开,这个地方的确不宜久留。 天一呵呵一笑,说:“看来,弘法生性愚笨,也有可爱之处,没错,死人只是死了躯壳,灵魂还在,将来要受上苍的审判,这个躯壳挂在这里,就是他的家,这里是人家的地盘,哪怕是被杀死的,也是人家的地盘,估计凶手也没想到,会在无意中给死人一个园子,让死人在此地占山为王了。” 弘法见师父肯定了自己的猜测,这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啊!萧生殿下这么能干,悟性这么高,就没想到这个问题,看来,早起的虫儿没遇到晚起的鸟儿,这真爽啊! 萧生说:“走吧,现在也休息得差不多了。哦,对了,师父,你说要把这人处理,怎样处理才最好?” “就这样吧,不用管,他是被谋杀的,如果将他埋下去,恐怕会和其他恶鬼在一起,学都学坏了,不用说,在审判的日子来到之前,这些恶鬼会加快工作,该害人的时候绝不手软,也不迟延,非常迅猛,不得不防,就是人间最强大的武林高手,在猛鬼面前,也不行,只有我们修道之人,才能制服恶鬼,而我们的武功,是来自上苍的恩赐。每一次功,都要仰赖上苍的。”天一说。 听天一这么一说,大家都不好再说,只有收拾东西,上了骆驼,加勒将骆驼牵引起来,嘴里吆喝吆喝地指挥,对于恶鬼,加勒没有一丝恐惧。他自信有了金乌,天上地下再狠的,也拿加勒没有办法。 骆驼们对于现在的离开,非常开心,它们不懂人们的对话,可是懂得人要干什么,特别是人要它们干什么,这样,骆驼既是温顺的大型动物,也是得力的运输工具,比大牛车要强得多。 第234章 沙枣 加勒牵着骆驼向前走,铃铛清脆,传到很远的地方。 一弘法暗自庆幸没有在晚上留宿在胡杨树旁,要不然,那干尸的灵魂肯定要回来,说不定就有一场打斗,到底谁胜谁负,还真不好说。 很快,他们就到了沙枣树林,上面只有小小的叶子,没有沙枣,叶片越小,看来越能积攒水分,也可能,在地下的某个地方,就有着丰富的地下水,可是,地表的干涸,让人窒息。 就跟有人外表冷漠,心里却很火热一样,沙漠底下有丰富的水源,可惜弄不出来;大海表明波涛汹涌,下面却平静得很,人很容易被表面的东西迷惑。 沙枣林里没有鸟,很奇怪,天一道长说:“如果不怕虫子蜇人,就在沙枣林里过夜,估计要走出沙漠还需要时间。” 大家听了道长的话,纷纷行动,从骆驼背上下来,骆驼开始在沙枣林里找野草,奇怪,有树的地方,就有草,难道两者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吗? 有狼毒草,骆驼草,都是其他动物不爱吃的,但是,对骆驼来说,这些都是美食,骆驼最爱吃的,是沙蒿,这种略带苦味的东西,干干的东西,都是骆驼的选,骆驼吃草和灌木,不是斩草除根,而是留了一手,让剩下的树叶继续生长,等到时候长大了,再回来吃。 加勒让骆驼自由活动,在有树叶和草的地方,不用担心骆驼会走失,况且,方圆都是沙漠,骆驼不愿意舍近求远,在这里,就是乐园,想到另一个乐园去,起码还要走很远,要经过很长时间。 弘法对刚才胡杨树上的干尸还是心有余悸,虽然不敢看,可是还是恐惧,如果看了还好,不看的话,想起来更是可怕。 沙枣林还不算小,数来数去,竟然有上百棵树,不知道是谁这么有爱?在这个地方安插了这些树,给来来往往的客旅留下一片绿荫? 看惯了黄色的沙漠,突然看到这片绿色的树林,大家比看到胡杨更高兴,胡杨只有一棵,而这有一百多棵,真有意思,看来,胡杨喜欢独居,而沙枣喜欢群居,各有各的好处。 沙枣没有枣子,只有叶子,上面有不少的刺,加勒将骆驼放开后,对萧生说:“殿下,那干尸会不会跟着我们?” “这个不太清楚,你问问道长吧。”萧生清楚自己几斤几两,在关键的时刻,还是要懂得将难题扔给师父。 天一笑道:“这个属于地下的问题。听说土地爷都听你们的话。你可以喊他上来问问。” “道长,我要是从你那里得到了答案,就不必问他了。喊他出来多费事啊。再说,这里是西夏国境内,我呼唤土地爷的时候,是在弯刀族部落,怎么会在这里能喊得动他呢?”加勒说。 “加勒将军,你说的土地,分管很多地方,你呼喊一个,其他土地都知道,不过,他们喜欢睡觉,装作不知道,其实,在大地之上,非常热闹,在大地之下,却很安静。”道长说,他的脸上始终没有油汗,这是内功修炼的好处,他咽了口水,说:“土地知道地上的事,经常在听人们的谈话,定期会到天上去给苍天汇报工作。” 经过天一道长这么一说,大家算是明白了,原来人说什么话,土地爷都听到了,干什么事,他也了如指掌,怪不得,防止隔墙有耳呢,原来,人们不仅要预防隔墙有耳,还要预防地下有知,至于天上,就在人的头顶的三尺之处,就有神灵。这么说来,人没有什么秘密。 奇怪得很,很多悲剧都能避免,可是,结果还是生了,这很难理解,不清楚是怎么回事,难道上天有好生之德是假的吗?如果是假的,那么,为什么不除灭人类呢? 加勒想问,可是欲言又止,他说:“道长,我清楚了那句话,莫因善小而不为,莫因恶小而为之。做什么都是这样,人在做,天在看,什么事都有个因果,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知道这一点,就要非常小心,在有些时候,自己陷入险境,而浑然不觉。人家在菩提树下悟道,我们在沙枣树下探讨,还是挺有意思的。” “那是很久远的事,贫道不知道,再说,那好像是佛家的,和道家没有关系。佛教是洋教,和贫道的道教有着根本的差别。贫道所演习的教,是中原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在某些问题上,有独到的地方,应该说特征比较明显的。”天一说。 看来,天一道长要来传道了,不过,加勒没有兴趣。刚才对天一说了不少的话,是因殿下的缘故,谁让殿下是天一道长的徒弟呢? 加勒的兴趣开始转移,他想找找有没有鸟蛋,不过,很是失望,在这片沙枣树林子里,竟然连一只鸟都没有,可能没有虫子,即便有鸟飞过来,也会失望地飞走,这里不适合鸟类的生活。 加勒对金乌说:“老弟,没办法,我们走吧,看看前面有没有鸟窝。” 金乌不愿意,可他没办法,要知道,城堡里到处都有鸟窝,鸟蛋不在话下,随便吃,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想怎样吃就怎样吃。可惜得很,已经离开了那座城堡,城堡里虽有讨厌的蝙蝠,但是,大多数是鸟,在城堡里竟然没有天敌,真是一个奇迹! 金乌答应,不过,刚才道长的提醒,倒让加勒改变主意,他说:“老弟,万一找不到鸟窝,我们就问问土地爷怎么样?” “还是自己找吧。”金乌说。 “这样吧,我们先找,找不到再说。”加勒说。 加勒很清楚,麻烦土地爷越多,越有可能将此事报告给上苍,也就是金乌的父亲,那么,父亲就会问三问四的,恐怕有些麻烦,况且,吃鸟蛋是父亲允许的,本来没问题的,可是,要费一些口舌。 父亲知道金乌,可是别人会有误会,认为上苍照顾他儿子,允许他儿子犯罪,要知道,吃鸟蛋也是在谋杀小生命,这可不是好玩的。 加勒没有想这么多,金乌却考虑到了,因为金乌的父亲太重要,天上地下都要听他的,没有权威怎么能统治宇宙天敌万物呢?包括人类,都是他造的。 加勒说:“走啊。” “不飞了吗?”金乌问道。 “算了,就在附近看看,不用跑远,走路就行了。”加勒穿了新鞋,想看看到底能跑多快多远! 第235章 快走 加勒穿了新鞋,走沙地,一改往日展翅高飞的作法,想走路去找,这个对他更好,因为没有离开大地,总是有很多力量,比在空中悬着要踏实。 加勒穿着新鞋,感觉倍儿爽,走起来也格外快。正在走,现格桑站在前面,加勒停下来问:“你在这里看风景吗?” “我在等你。”格桑笑着说。 “等我?你啥时候跟上我们队伍的?”加勒觉得很奇怪,有时候觉得格桑是一个幽灵,总在不经意的时候出现大家面前。 “我,你不是不知道,我就像鸽子那样,有方向感,有定位系统,记得路径,你们就像磁场,有一种引力,让我知道你们在哪里。”格桑十分得意地说。 “你也别得瑟,我告诉你,你的度没有我的快,不信,我们就比试比试。”加勒说。 “算了,收起来吧!你穿了一双新鞋,就把你美得分不清东南西北了。我告诉你,你那鞋子只能走在沙地上,要是在水面上,肯定不行,你没听说吗?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格桑揶揄道。 “嗯,别说了,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看看到底谁在吹牛,牛皮不是吹的,马车不是推的。”加勒十分不服气。 中 格桑咯咯咯一笑,说:“来吧,小样儿!” 说完,立马消失,加勒还没反应过来,格桑已经到家喝茶去了。 加勒自叹弗如,站在那里呆,金乌安慰他说:“老哥,好男不跟女斗,你要知道,我们不要斗气使狠,要和平共处,你的力气和技巧是天所赐,好好利用挥即可,不要想把人家的特点也占全了,那样不好。” 加勒得到了这种讽刺,也就算了,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人在骄傲的时候,还真的要冷静,否则,一定会贻笑大方,自己还不知道,人家都笑掉大牙,满地里找呢。 加勒说:“格桑妹妹,我认输了,你出来吧,我不跟你玩了,快点,我还有事呢。” 加勒的话刚落,格桑出现在面前,不用说,加勒败得很惨。但是,加勒不放心,于是追问:“你到哪里去了?” 格桑不说话,加勒着急,再问,她还是不说话,加勒看她嘴巴里包有东西,就问:“你回家了吗?我总不信。” 他问完,格桑“噗嗤——”将口里的东西吐了出来,那东西在沙地上,现出一块痕迹,湿了一片,一阵奶茶的香味扑鼻而来,加勒好久没有喝到奶茶,正日里夜里在想,没想到在沙漠之地,见到了久违的奶茶,只可惜没了,给了土地爷做了好事。 加勒见了这个,不敢吭声,这是无声的证据,看来,在加了还没开始跑的时候,格桑早已在家里坐着喝着奶茶了,那种悠闲自在,更是让人产生各种羡慕嫉妒恨了。 格桑知道加勒认输,就说:“大河深水水流无声,倒是小溪流的水流总是哗啦啦,你知道,这是天赐的能力,不是穿新鞋就万事大吉的。况且你一旦骄傲,上苍就要给你好看。我在你还没开跑的时候,已经回家喝茶,在你没有想通问题的时候,已经有了一次往返。” 加勒羞红了脸,不好说什么,他心想,还是有求于她,她过去过来的,应该知道哪里有树林,哪里有鸟蛋。于是问道:“我知道了,格桑妹妹,谢谢你提醒我,我的确还是不懂事。这样吧,我认输,跑是跑不过你,不过,你也不能见到我们困难不伸手相助吧?” “这才像话!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要谦虚,我就不像你那样张扬,跟别人都没穿过新鞋子一样,好不容易得了一双新鞋,你那样儿,恨不得飞上天,要是有尾巴,你的表情会更好,你的表达会更生动。”格桑说。 这么一来,加勒更加羞愧,他见金乌的饭还没着落,就说:“格桑妹妹,你来来往往的,看到树了吗?” “树,茫茫沙漠,哪有树?说吧,找树干什么?”格桑问。 “我想给我老弟找鸟蛋吃。”加勒说。 “你也真是的,总在找鸟蛋,找鸟蛋,弄得天底下所有的鸟都恨你。”加勒不解地问。 “为什么恨我?又不是我吃,是金乌吃,我这不是冤枉吗?”加勒露出一脸的委屈来。 “不是你吃,鸟们又不知道,只晓得是你在伸手,人家就认得你,就像窃贼,正在行窃,被抓住了,就是贼,不管你为谁去偷,偷了之后干什么,这些都不问,明白吗?难道伯伯婶子没有告诉你吗?”格桑一连串地反问和质问。 “你说的有道理,可是要给我解释的机会。”加勒说。 “你会鸟语?” “不会。”加勒说。 “不会鸟语,你解释给谁听?”格桑问。 “也是,我不知道怎么解释,不过,我相信我老弟会解释的。”加勒充满自信地说。 “这个我相信,金乌本来就不是人。”格桑说。 “哎——,格桑,你说话要小心点哦。我不是人?凭什么说我不是人?”金乌非常不满。 “你不是人,是神,好吧?”格桑说。 “这才像话!我是半神半人,准确地说,我不是完全人,也不是完全神,我要慢慢地从人转变成完全的神,但是,这个过程非常艰难,也充满诱惑和困难。我要克服很多方面的东西。比如说,我常常犯罪,唆使我老哥去当贼,偷人家鸟儿们辛辛苦苦下的蛋。”金乌说。 “是啊,你能有这个认识,也是不错的。我相信你能越做越好的。不知道你要吃鸟蛋吃到什么时候?”格桑问。 “这个我也不知道。要澄清一个问题,就是说,我吃鸟蛋是得到批准的,要知道,现在的鸟太多,经常在没有粮食吃的时候,会到农夫家里偷吃粮食,农夫种田很辛苦,一年到头辛苦弄点粮食出来,没想到会被它们偷吃,让人十分心疼。我呢,得到授权,别的不吃,专门吃一点鸟蛋,但是,如果鸟蛋孵出了小鸟,我就不再打雏鸟的主意,而是改到去别的鸟窝吃蛋的方法。”金乌的口才不错,对格桑说了一遍,非常清晰。 “这么一解释,我就弄清楚了,好吧,告诉你们吧,在前面不远,就有灌木丛,是梭梭树,梭梭树上有鹰巢,那些蛋足够有鸭蛋大,一个就够吃了。”格桑说。 “太好了!格桑妹妹就是仗义,看来,格桑妹妹除了脾气不好,其他方面都还不赖!”加勒赞美道。 第236章 梭梭 加勒从格桑那里了解到,前方梭梭树上有鹰巢,这倒新鲜,鹰巢里有鹰蛋,这个消息令人激动!加勒不怀疑这事,对格桑说:“感谢你!这个消息对我们来说简直太好了。 ” 加勒转念一想,老鹰怎么可能在梭梭树上做窝呢?老鹰一般是在悬崖峭壁上做窝,那样的话,就没有人可以偷盗鹰蛋或者伤害雏鹰了。在灌木丛中做窝,实际上是很危险的,有狼、狐狸还有老鼠,甚至臭鼬,都可能来偷吃雏鹰。 加勒将信将疑,但又怕格桑的火爆脾气,就没有继续追问。 格桑当然是马大哈,看不到加勒的疑虑,只觉得还不错,告诉了加勒哪里有鹰巢,哪里有鹰蛋,实际上是在帮他们,他们当然高兴,没有想多。 加勒非常稀奇,觉得这是好事,真是千载难逢的日子,鹰巢在梭梭树上,等于是送上来的美食,这时候,加勒恨不得也变成金乌那样,专门吃鸟蛋,免得要吃别的麻烦,生活过得简单一些最好,过于复杂是坏事,心里装了太多东西,就没有了追求进步的心了。如果没有进步,在服侍殿下方面就要差点劲儿。 还有,不少的人都相信没有才能的人懂得谦卑,不学习、不进步,对人才忠心,其实,这不是真的,真的东西,是需要时间来检验的,才能跟时间相比,时间更重要。 加勒来不及仔细考虑,跑到前面,果然现了梭梭树。梭梭树其实就是灌木丛,这些树,生命力极强。沙漠上,风刮不停,扬起了沙尘,看起来如烟如雾,这些灌木,将风沙挡住,被劲风吹得东倒西歪,可仍然紧紧抓牢沙土,往深处扎根,扎根,吸收地下的水分,根系十分达,只有扎根扎得深,才能在恶劣的环境下活命。 沙漠早晚温差大,有时候白天骄阳似火,将牛肉都考的熟,到了夜晚,则是冰冷刺骨,寒风呼啸,仿佛从冬天到夏天,又仿佛从夏天回到了冬天,在这样恶劣的条件下,仍有不少的梭梭树茁壮成长起来了。 梭梭树长成了,茫茫沙漠,没有什么人来到这里来偷鹰蛋,老鼠要是攀上梭梭树,不是很容易。狼或者狐狸、臭鼬可能会去抓别的小动物,对于梭梭树上的鹰巢,倒不在意。 老鹰很聪明,在人和野兽都想不到的地方,修建了鹰巢,设计合理,非常实用,在气温变化无常的沙漠地带,更需要好好地打造自己的家园,在没有天敌的情况下,老鹰成了沙漠杀手,它的蛋肯定没有谁敢惹。 加勒看那鹰蛋,上面有麻点,像是大鹌鹑蛋,这样的鹌鹑蛋,吃了肯定有力量,并且可以往上飞,会更有力。 这些蛋比以往的蛋更大,像鹅蛋一般,加勒以前偷蛋都是在悬崖或者高处,人不能到达的地方,现在看来,在灌木丛里,现那些鹰蛋,特别好玩。 加勒心想,这老鹰去哪里了?怎么只有蛋,没有鹰? 正在纳闷的时候,突然听到空中有鹰叫的声音,加勒抬头一看,现在高空之上,还真的有一只老鹰在空中盘旋,姿势非常优美,不知道是不是已经现了加勒,也明白加勒的险恶用心,原来这位加勒是在图谋不轨,不过,老鹰不敢动,只是俯瞰,紧盯,不敢俯冲,它非常清楚,对手是一个非常厉害的角色。 鉴于目前的情况,老鹰无计可施,只好等对方出手。加勒当然不客气,面对这些麻麻点点的像鹅蛋一样的鹰蛋,有啥客气的,他还没现竟然有这么大的蛋,这个蛋看来平时都没注意,为什么在悬崖峭壁上的鹰蛋比较小呢? 这是后来的问题,暂且不提。加勒很重视这梭梭树,看来,这是生命树,为什么在别的地方没有,偏偏在西部沙漠才有? 加勒迅拿了鹰蛋,对金乌说:“走吧,走吧,此地不宜久留,如果老鹰来进攻,我们在梭梭树丛里,恐怕也跑不了,到处都是障碍。” “你不用怕,跑吧,你的鞋子有助跑的功能,想跑快,也容易,只要用力蹦跳即可。”金乌说。 加勒一听,就有了信心,金乌的话应该没错,经过很多次的试验,那鞋子穿在脚上,除了不能跑过格桑外,还是比较快的,至于蹦跳,作为一员武将,这不算啥,就跟年轻时候一样,累了,睡一觉,到第二天,马上都恢复了,非常迅捷。 加勒将鹰蛋拿了给金乌,金乌还在手上,加勒说:“快,快吃,还要我喂你吗?” 金乌不好意思,从加勒手上溜下来,然后变成原样,成为巨人,拿了鹰蛋,两个一起,丢进嘴里。鹰巢里有五枚蛋,拿走了俩,剩下仨,还好,给老鹰留个种,免得老鹰天天跟着,寻机会报仇。 金乌像以前那样,吃了鹰蛋,这一次,像嗑瓜子一般,将鹰蛋蛋壳吐了出来,“啪嗒”一声,落在沙窝里了。 加勒说:“好吧,殿下还在等我们,快,快回去吧。” 金乌说:“好吧,走!”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迅地变成了翅膀,安插在加勒的背上。 加勒不解,问:“怎么了,不是有鞋子吗?” “为什么人们都想让老虎插上翅膀,叫飞虎呢?老虎在山中是王,可惜没有翅膀,如果有翅膀,那老鹰还敢嚣张吗?这是开玩笑的,你看,你不是说殿下在等我们吗?那就快走吧,不是图快吗?再说,我刚吃了鹰蛋,咋说浑身的力气用不完,不施展施展,就会消化不良的。”金乌说。 加勒一心要去萧生那里,也就不再强调什么,于是说:“好吧,走!” 他一蹬地面,那沙一软,可是他的鞋子具有弹跳功能,加上翅膀的力量,他一下子就飞到了萧生面前。中间经过那些梭梭树,看起来非常可爱,但愿前面也有,只要老鹰肯在梭梭树上筑巢,那么,金乌就有了长期的饭票,简直太好了。 弘法看到从天而降一个怪物,吓得不轻,喊叫起来,大家仰头一看,黑点越来越近,天一无所畏惧,对大家说:“那是大家的好朋友,熟人,有啥好怕的?加勒,事情办完了?” 天一道长一喊,加勒就听到了,他立马减轻了翅膀的力量,逐渐降落,等他收了翅膀,金乌变成了玉指环又套在他手上之后,他才说:“好吧,吓着你们了!实在不好意思!” 第237章 蝼蚁 弘法一听,定睛一看,才从天一身后探出头来,说:“大哥,你也别这样了,怪吓人的。要是死在这沙漠,鬼都不来,来了,走路都走得哭,我们被吓死了,你一个人也没有意思,以后别吓唬人了好吗?你这样子,让人受不了,你知道我是蝼蚁命,别人能害死我,我却拿别人毫无办法。” 加勒走到萧生面前,笑着说:“殿下,不好意思,耽误了大家的行程。” “没事,这里是沙枣林,正是休息的好地方,你看,前面是沙漠,后面是沙漠,只有这里才有点绿色。”萧生说。 的确,沙漠的风还真够大的,那些沙尘,总是很脆弱,一碰就开始飞扬,像要逃跑似的。 沙漠里有蝼蚁,这些小东西,行动敏捷,在沙枣林里,这些东西有更多,在没有东西吃的时候,这些蝼蚁应该算是比较好的食物,因为难以捉到,人们更愿意捕捉野兔、狐狸或者狼一类的大东西,这些东西,还是不错的。当然,还有一些羚羊,偶尔出现在远方,一些小黑点,突然出现,又马上消失,走过去后,身后又是一些沙尘。 风总是呼啸,到了这个地方,条件比较艰苦,可是,偏偏是这些地方,养育了不少的好东西,比如羚羊、骆驼还有野驴、野马、狼和狐狸等,有狼的地方,一定有野兔或者野羊,要么有其它食草动物,要不然,这些食肉动物无法生存。 在这样的广袤的沙漠上,所有动物要么善于奔跑,要么善于隐藏,否则,就很难在沙漠上生存。本来自然条件非常恶劣,加上天敌不少。 自然条件就是温差大,白天热死,晚上冻死,缺水,缺植物,到处是风,到处是沙尘,能在沙漠活下来的,就能在任何地方活下来,当然,完全是冰天雪地的地方,也不能生存。有水、但没食物,除非吃鱼,就不能活。 萧生说:“大家都休息好了,该上路了吧。” 他这话不知道是问话,还是命令,总之,是大家说的,有可能是命令,谁叫他是王子呢?不过,萧生没把自己当成王子,他看谁都是平等的,不会因为自己出身高贵,就看不起贱民。人人生而平等,不会存在贵贱,因为人总是拿有色眼镜来看人,或者在门缝里瞧人,把人都瞧扁了。 说出,大家都没意见,目的地没达到,往前走一米,就会缩短一米,离希望就是接近了一米,这是没办法的事,没有往前走,原地休息,就会永远在原地休息,离目标的距离等于定格了,根本没有办法知道。 看到那些蝼蚁,总在不停地忙碌,萧生从它们身上学到了,蚂蚁没有君王,懂得凡事都规规矩矩按照次序行,一点都不乱来,夏天准备冬天的粮食,每天都在忙碌,可能就不为没有粮食而愁,要知道,在愁的时间,早已经准备好了未来几个月的粮食,因此,蚂蚁忙忙碌碌,不为没吃的犯愁,相反,他们倒为东西多得吃不完而犯愁。 只要勤快,出去走一走,就能找到商机,只要有了商机,就一定有钱可赚。就像蚂蚁,每天都有蚂蚁外出寻找食物,蚂蚁的一生,就是为了建造房屋、储存粮食而生,非常忙碌,也非常现实。 萧生命令完了之后,加勒先响应,赶紧过来准备东西,将包袱都放在了骆驼身上,然后,弘法上了骆驼,加勒负责牵引萧生的骆驼。 加勒现骆驼不是很喜欢在一起,因此,要想找到它们,还要走点路。可能是因为骆驼喜欢承包,各自有自己的势力范围,有了吃的,各吃各的,互不干涉,没有吃的,才有问题。 加勒让它们重新走到一起,但是它们好像不太愿意,因为还没吃好。这些沙枣林里有不少的杂草,这些草中,就有一种叫骆驼草的,顾名思义,骆驼们非常喜欢吃。在意犹未尽的时候,加勒过来牵了萧生的骆驼,然后将其它骆驼的缰绳一个连一个,成为一串,向前慢慢走去。 骆驼队伍有点像蝼蚁,总是嫌不够,一有机会,就开始吃,存储粮食,然后连续一个星期不喝水不吃东西都可以,这些骆驼,从不挑食,不紧不慢,遇到好吃的,也很淡定,遇到不好吃的,也吃,骆驼们喜欢吃的植物,其他食草动物都不喜欢,因为骆驼喜欢吃碱性的草,比如骆驼草、沙蒿,等等,都是略带苦味的,有的是很苦的,其他食草动物一闻到这味儿,马上就离开,更别说慢慢地品尝了。 还有,蝼蚁喜欢到不容易去到的地方,比如到树上,到树尖上,只要有路,就不怕路远,蝼蚁是两只触角就要不停地去碰触,去感觉,不休息,就是要寻找东西,存储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另外,还可以用来养育下一代。 骆驼行走的地方,就像是蚂蚁在草尖上跳舞,蚂蚁是骆驼,草尖是沙漠,两者有着很多相似的地方。 骆驼往前走,稳稳当当,看来,大到骆驼,小到蝼蚁,都有智慧。骆驼没有蝼蚁动作快,但是吃东西,不挑剔,遇到了就吃饱,吃饱了就管一阵子,蝼蚁是日夜不停地工作,总是在存储,生怕不够,结果,蝼蚁和骆驼都生活得很好,没有什么烦恼,在沙漠这样的环境下生存,是的确不容易的,不过,它们都已经适应,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沙漠前方,现出一弯水塘,非常奇怪,远远地看,是黄沙中间,有一块蓝色的港湾,这是什么状况,加勒先现了水塘,就对萧生说:“殿下,看,前面有水,前面有水了。” 加勒一喊,弘法从梦中醒来,不错,在骆驼上坐着不动,摇来晃去的,很容易睡着,还有,弘法不用操心,有师父顶着,就不怕天塌下来,再说,自己要是主动管事,就适得其反,让人数落,为了不惹麻烦,还是不说为好。 说什么话,什么时候说,都是学问,不是谁都能学会的,需要长时间地训练才行,到了这个地步,恐怕会很难适应。弘法高兴,但是这一次没有跳起来,也难怪,在骆驼背上,不容易起身。万一跳起来,起码会掉下去,虽说不是石头,摔在沙地上也不是好玩的。 第238章 甘泉 在沙漠里找到一弯水塘,的确非常奇怪!加勒高兴极了,有水的地方,就有生命!没错! 水塘不大,但映照出蓝天白云,水质很好,比较清亮,看来,这些沙漠的主人都会到这里来喝水,比如狼、羚羊、狐狸、野驴和野羊等等,只要是动物,都会来,植物没有脚,不能来,可是,植物有根,也会朝着湿润的地方伸展根系,也有的是向地下伸展根系,总之,是尽可能地要多向大地汲取水分,否则,树就死了,没有了活力,叶子也会枯干,动物们特别是食草动物,就会因食物短缺而一一暴毙。 在水塘旁边,堆码了一些胡杨,像是有人故意堆放,光秃秃的,像是一个栅栏,要防止动物们来喝水,但是,仔细一看,不是有人故意将水塘包围的,是上苍的安排,非常自然,没有丝毫的雕琢,纯粹是天然的摆放。 也可能是千年不烂的胡杨横木保护了山泉,因此,多年过去,这个泉没有增加水量,也没有减少水量,水永远都是那么多,没有多,也没有少。 这倒奇怪了,萧生弄不懂,不过,马上想到,这是上苍给沙漠的行路人还有沙漠的生物一个好的地方,让他们和它们都能在这里生存,水多了会消失,水少了会补充。 既然动物们都能喝,这个四周都是沙漠的地方,经常遭遇沙尘暴的袭击,可无论沙丘怎样移动和变迁,唯独这汪水泉没有被掩盖。流水不腐,但是,这里的水是静止的,没有任何流动的征象,不知道是啥原因。 这里有动植物,且植物非常茂盛,动物品种非常繁多,好像有一千年,都是这样,这是沙漠腹地的独立王国,又有点像世界之外的乐园。 弘法见了这水塘,说:“好水,好水,快,快,跳下去洗个澡,身上痒死了。” 他跳下骆驼,就要脱裤子下去,天一说:“嗯——弘法,不得放肆。” 他一说完,弘法就停止了动作,不解地问:“怎么了,师父?” “不行,先给骆驼喂水,骆驼不喝饱,怎么载你走路?”天一说。 他一提醒,弘法立马明白了。 弘法的聪明可以看见,那些骆驼仿佛懂得了天一道长的意思,非常开心,个个昂向水塘快步走来,拦都拦不住,骆驼一来,萧生和天一站在原地,看着它们低头喝水,原来,骆驼十分自私,都专顾自己。 加勒说:“师父,骆驼喝水,徒儿也渴,能不能和它们一起喝?” 说完,就要趴在水塘边上低头喝水,就像骆驼一样。天一说:“弘法,你不要这样喝水,否则离死不远了。” 弘法一听,吓得跳了起来,他最怕死,没想到会这样,他说:“师父,这水里有毒?” “你看看骆驼。”天一说。 加勒一听,连忙看骆驼,那骆驼竟然没事,有意思,不仅没事,反而非常开心,在那里边喝水边唱歌,像是在和伙伴在一起唱歌,谁知道骆驼们的快乐呢? 弘法就搞不懂了,为什么不能喝水?他的眼神迷茫,心中彷徨,忐忑不安,像是有火在嗓子口,冒出烟来,就是没有办法来解渴,在沙漠里呆时间长了,看到黄泥汤的水,都觉得是甘甜的乳汁,热腾腾的奶茶,没想到,看到这一湾清冽的泉水,竟然不能喝! 弘法问:“师父,为什么呢?” “你不知道,喝水的时候要用手捧着喝吗?怎么能像牲畜那样趴在水边喝呢?”天一说。 “哦,是这样啊!师父,徒儿知错了,徒儿还以为水里有毒呢。”弘法说。 “知错就改就好!你看,我们现在是敌国境内,处处都有危险,这里是沙漠,敌兵不来,为师还有时间教你,如果你到了沙漠之外,照这种方式喝水的话,肯定会出事,一不小心,就会被敌人袭击,因为有经验的猎人,会守候在有泉水或者井水的地方,他们很清楚,猎物肯定要来喝水的,如果不提高警惕,就很容易被袭击,懂了吗?”天一说。 弘法心想,也真是的,见了水,真比见了娘还亲,不过,话说回来,从小到大,还没见过亲娘长啥样,不见得有多亲,要说亲,还属于师父亲,师父为了自己的安全,苦口婆心,总是教导自己,又像爹又像娘,不过,师父比爹娘还要细心和体贴。 这喝水的学问还挺大的,不是师父提醒,还真的有危险。 天一说:“你喝水的时候,一定要用双手捧着喝,另外,还要时不时地看看天空,就像公鸡那样喝水,一是对上苍所赐的甘泉报恩,表示感谢,二是对周围的环境进行观察,人在解决实际困难的时候,就会陷入安全的空白区,比如说,放松了警惕,心里想着没事,一会儿就好,喝完了就走,这一会儿时间应该没问题,偏偏在这时候,是最危险的时候。你要知道这一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软肋,都有自己的缺陷。” 弘法听了,频频点头,在场的人,包括萧生和加勒都不得不佩服天一道长,不是天一道长,下一个可能也会像骆驼那样喝水,不会像公鸡那样喝水,特别是看到甘泉的时候,更是无法控制。 骆驼喝了很多水,可是,水量一点都没减少,跟没喝一样,骆驼喝饱了水,然后就悠闲地离开,在水塘旁边,那些干枯的胡杨树,横在那里,经过风吹日晒,变得斑斑驳驳的。 弘法跪下,双手捧起一捧水,然后放在嘴边啧啧地喝,然后抬头看天,表示感恩,然后再喝,喝完了再捧起泉水,一直到喝得打嗝,喝得饱足了,然后对天一说:“师父,这水十分甘甜,是我喝到的最好的水。” “是啊,没有人的地方,水最干净,有人的地方,多少都会有些破坏和污染,这里是一片净土,非常适合修炼,大家明白了吗?”天一说。 大家异口同声地说:“明白了!” 萧生觉得天一可能过于高兴,竟然忘了这是谁的土地,看看天一道长十分兴奋,不好说破,就说:“师父,你也该喝点水了。” 天一经过萧生的提醒,马上明白,自己还不是神,只是一般的人,不过,他在修炼,稍微比一般人要特殊些。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在敌国的土地上,于是说:“要是世界是一个国家就好了,就不存在纷争。” 萧生明白过来,师父仍然很懂人心,明白萧生在想什么,马上对刚才的言语做了修正,这样的师父,天底下都难以找到。xh:.218.2o4.13 第239章 乐园 天一的思想到了世界大一统的地步,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可能在未来,会是这样一个结果,大家都在一个乐园里,非常舒服,没有战争,没有流血,没有眼泪,有的是和平、喜乐、健康,永远活着。 天一的思想境界,无人能敌,在萧生他们看来,除了萧生,大多数人都不能理解,不过,加勒和金乌在一起时间长了,了解到一些天上的事,自然要懂得一些,弘法不用多说,懂得的少,主要是因为好吃懒做,思想比较僵化,对自己分内的事,做完之后就万事大吉,根本不去想其他的问题。 弘法喝完了水,加勒问:“殿下,你要是喝水,加勒去给你取来。” “不用了。加勒,不要这样,我现在不渴,你去用牛皮水袋装点水带上吧。”萧生吩咐道。 加勒当然照办,对于这水,加勒感到好奇,为什么这水用不完,在干旱的沙漠之地,竟然存在千年,看着这倒下去的胡杨树,就知道了泉水的岁数。 这些水,白天有太阳,晚上有月亮星辰,和这水相伴,的确不错。加勒灌了水,放在骆驼背上,问金乌:“你喝水吧?” “不喝,怎么了?”金乌问。 “没什么,我想知道你能装多少水。既然你不喝,就算了,我只是随便问问。”加勒说。 “随便问问啊!我对你说啊,这水是......”金乌说。 天一正从弘法手里接过来牛皮水袋,慢慢地喝水,然后观看远方的风景,加勒看了他们正忙着,然后看看金乌,不停地摇着他的手指,加勒问:“老弟,有事吗?” 金乌说:“我现在说话憋气,变成乌鸦吧。” 加勒点点头,马上,在加勒的肩膀上,出现一只乌鸦,乌鸦就是金乌,他说:“老哥,这水是上古洪水之后,留下来的,本来是要流到大海里面去,结果,这点水留恋内6,更为可贵的是,对内6特别是沙漠地区的生灵的爱护,就情愿留下来,保证他们的饮水需要。” 加勒一听,原来还有这个传说,当时是谁在管理天上地上的水呢? 萧生说:“你的心思我知道了,加勒将军,你很想知道上古是谁在管理水,是吗?” 加勒听了,吓一跳,这位王子殿下,读心术学的好啊,竟然知道我的疑问,于是赶紧问:“老弟,不用多说了,你说的我明白不了,那是远古时代生的事,我最关心的,是你能否将这水弄干。说” 加勒知道被殿下看穿了心事,马上就问金乌,与其被动接受,不如主动坦白,说了真话,应该心里比较坦然无惧。 金乌说:“老哥,你是三岁小孩,还是闲着没事干啊?你干嘛要我吸干这里的水?这里的水,造就了这个乐园,怎么能吸干呢?吸干了,小鸟小兔、沙枣树和梭梭树、野草怎么办?更不要说野羊野马了。” 加勒的好奇心遭到了迎头打击,这个打击不是轻的,非常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加勒显得有些势单力薄,不是因为他的力气大就厉害,是因为他没有道理而感到比较气馁,有些灰心丧气了。 萧生笑着说:“看来,你是对金乌说的话不以为然,金乌当然生气了,要知道,金乌是很懂历史的,你不读书不知道历史是什么,光有力气是不行的,要有书卷气,不要凭血气,知道了吗?” 加勒点点头,有时候像弘法那样,不达目的誓不罢休,非常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有时候,他也会考虑到一些原因,可是因为懂得的少,就没办法知道一些奥秘。 金乌说:“大哥,殿下也说了,你也听到了吧?实话对你说啊,这里的水是生命之水,算是生命之源,我不能干这缺德的事。你要让我吸,我不能吸,也吸不完,实话说吧,上苍有好生之德,不仅仅对人,对上苍所创造的花鸟虫鱼,走兽飞禽,都很重视。不能破坏这里的环境。” 加勒听了金乌说的话,马上明白过来,看来,要想弄清楚这些事,还必须要多问问,多了解一下,免得到时候心血来潮,坏了规矩。 水已经喝饱了,骆驼们非常开心,然后,天一让大家上骆驼出,骆驼们当然很乐意,喝饱了水之后,一个星期不喝水都没有一点问题,难怪说骆驼是沙漠之舟了,也只有骆驼能在沙漠负重走那么远,只有骆驼才能吃这份苦。 大家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这水塘,继续朝前走,看到远方有炊烟,弘法开始叫起来:“终于走出沙漠了,太好了,我们解放了。” 他这一嗓子喊了不要紧,让大家都莫名地紧张起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只要看到炊烟,反倒有些紧张,因为有炊烟,就证明有人在烧火做饭,有人烧火做饭,就有吃饭的人,炊烟越多,住户也就越多,要知道,这里的人都不是弯刀族人,也不是中原国的人,而是两国的共同敌人。 天一制止了弘法,就像一个急刹车,让弘法戛然而止,热情和兴奋得不到释放,心里多少有些憋屈,不过,弘法还比较聪明,很会来事,既然不让弄,那就暂时不弄,等有机会了再仰天长啸吧。 现在大叫,肯定会惊动敌人,在异国他乡,因为是入侵者,就是一个小孩,都让人心生恐惧。 天一说:“走出了沙漠,前面就是西夏的草原了,你们看,前方有不少的住房,和我们经过的一样,看得出来,他们的房子,和我们见过的差不多,大家看,前面就是西夏百姓的住房,从他们的住房分布来看,属于被贵族驱逐的牧民,他们在贵族心目中,就是贱民,因此,不能住在好地方。” 大家都很清楚,住在沙漠边缘,真的很难受。白天的热浪袭人,晚上冰冷刺骨,忽冷忽热的地方,沙尘常常光顾这块贫瘠的土地,看得出来,人们生活的比较凄苦,甚至连炊烟都看起来要哭的样子,摆着可怜的图案。 萧生很熟悉草原,哪怕人们再累再苦,也不会停止唱歌跳舞,就像百灵鸟一样,哪怕不知道明天的粮食在哪里,也要心存感恩之心,向造物主献上感谢和赞美,只有这样,才能活得充实和快乐。xh:.218.2o4.13 第240章 风沙 这里静卧着房屋,袅袅炊烟从房顶升上来,笔直的,没有被风吹断,奇怪得很,在这里竟然没有风沙吹袭。 大家都很稀奇,觉得上苍对西夏子民的确不薄,可是,西夏王不甘于守着这一方土地,非要进攻邻国,这是怎么回事。 这些场景,在萧生看来,好像都经历过,仿佛在哪里见过的。 有时候做梦还梦到过,不过,这是异国他乡,不要忘了这次出来要干什么。加勒仰头对萧生说:“殿下,前面有人家,要不,我们去借宿?” 萧生没说话,看看天一,道长点点头,萧生说:“加勒将军,我们借宿可以,但是,不能让他们看出我们的身份,因此我们需要伪装一下,免得有地方官报告给当地官兵,会来抓我们的。” 萧生吩咐完,加勒说:“没关系,我们不是有隐形衣吗?官兵即使知道了,也不知道我们在哪里。怕什么?” “还是要谨慎一些,我们可以隐形,但是,骆驼怎么办?我们还要依靠骆驼返回,再次经过大沙漠呢。”萧生提醒道。 “说的是,殿下还是考虑得周全。”加勒说。 他很清楚,在某些时候,殿下看得就是远一些,他是饱读诗书、知书达理,然后在追求真理方面,是锲而不舍的,怎么说,对天文地理、十八般武艺、甚至心术、捉妖等,都是有着独特的本领的。 骆驼看到了青草地,仍然昂挺胸,仿佛没有看见一般,对于绿油油的青草,它们十分无视,不想确定青草是否存在一样。 看来骆驼不屑于吃青草,生来是吃枯草、苦草和有刺的灌木叶子,骆驼真是喜欢生活在忧患当中的,因为它们比较安于现状,动作又比较舒缓潇洒,当然能长寿。 好在它们都在不停地运动,只有运动,它们才能长寿,虽然慢,就怕站,他们悠闲地对待外在的环境,无怨无悔,这一点让人钦佩。 弘法非常喜欢,马上就有好吃的好喝的,真是太好了,在旷野沙漠行走,可真累啊!骑骆驼是不错,可是兴奋不到一个时辰,就不好玩了,起码身上已经被磨得不行,特别是臀部,更需要好好地休息休息,要不然,非起泡不可。 到底进不进村子,这是个问题,萧生说:“师父,你看,我们现在进村子合适吗?” 天一说:“不太合适。” 弘法一听他们对话,心里毛,赶紧建议:“师父,我觉得我们在旷野呆的时间太长了,应该到村里去。我们年轻还扛得住,只怕师父年事已高,恐怕扛不住。” 天一微微一笑,说:“弘法说得很有人情味,不错,为师年事已高,但是,为师老当益壮,不是为师吹牛,再活五百年也没问题。” 弘法听了,直吐舌头,看来,天一道长是不想去村里了,至少目前没有这个打算。 萧生清楚了弘法的心意,他是在考虑怎样吃到好东西,他所追求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对于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他看都不看一眼。这就造成了他对事物观察和领悟的局限性。 看看前方有一口井,周围有石头,垒砌而成,石头上长满了青苔,旁边是一个石槽,很长,远远看上去,像是一棵放倒在地的胡杨。 胡杨的树干被掏空,就是石槽的样子,很明显,萧生一眼就看出这石槽是干什么的。 井是不错的,水也看得到,奇怪的是,井口没有辘轳,也没有绳子,正在困惑不解的时候,萧生说:“这水离井口不远,可以用绳子系着木桶打水上来。大家又走了一段路了,可能渴了吧?” 弘法觉得这殿下有点婆婆妈妈的,喝水喝得饱吗?现在到了村子旁边了,还不进村?要知道,村里肯定有牛羊肉等着,吃新鲜的肉、喝新鲜的汤不好吗?偏偏要吃干粮喝凉水,真是的! 萧生说:“前面有村子,可是不能先进去,因为危险无处不在。况且现在是在敌国境内,不要忘了。” 弘法一听这个,马上闭口,不敢再说,这个师弟有时候考虑问题还挺细致的,没错,万一冒失进村,确实有些鲁莽,吃了来历不明的牛羊肉,中毒了那可怎么办? 井口的青石已经显示,这个村子有多古老,那石槽的窝里还有水,石槽边上还是湿的,可能刚才有人出来打水。 萧生觉得,可能还会有人来打水,可能这是村里的水源,要想接触村里的人,这里是最好的地方。每人每天都离不开水,只要守在这里,见到打水的出来,可以了解一下村里的情况。 萧生把想法对天一道长说了,天一说:“嗯,你这个想法是对的,贫道也有这个意思。我们一下子全到村里去,恐怕会引起村民的怀疑,或者惊慌,没准儿会打草惊蛇,走漏了风声,我们就会陷入被动,不如我们在这里守株待兔,说不定就能打听到村里的情况。” 到了这个时候,村落里的炊烟多了起来,有冒烟,就要有来挑水的,果然,有一群姑娘飘了过来,穿着长裙子,看上去比较俊俏,身材绝好,世间难寻,脸蛋也红润,头乌黑,戴着饰品,看上去像是玛瑙和和田玉做成的小珠子,非常靓丽。 姑娘们看到萧生他们一伙,看起来非常狼狈,忍不住笑了,格桑在这时候出现,她有点不高兴,不过,那些姑娘们看到了她,倒觉得有些放心了。 她们叽叽喳喳的,像一群树林子里的鸟,笑着,说着,好像从来没有烦恼,也没有什么危险,这个村落就像沙漠里的一汪泉水,非常静谧,非常甜美,其中一个说:“远方来的贵客,你们需要我们的帮助吗?” 她们说的是土语,天一道长不懂,但是懂得她的心,知道她是好心帮他们,但是道长不便于言,就给萧生一个暗示,萧生说:“我们需要帮助。” 那女子说:“我们十分愿意为你们服务,请问,你们需要什么?” 萧生说:“我们需要喝点水,不仅我们要喝,我们所骑的骆驼也要喝饱水。” “放心吧,我们的水井,水多得很,保证让你们喝饱,不仅让你们喝饱,也让你们的骆驼喝饱。”那女子说。 她说了这话,大家都觉得这姑娘还真懂事,看来是非常善良的,怎么看都不像是西夏敌国的人,西夏王残暴,可是西夏的人们却不这样,真是匪夷所思。 第241章 追查 姑娘们知道他们需要帮助,就翩翩起舞的蝴蝶一般,飞到了井边,然后七手八脚地用陶罐打水,这些陶罐一看,就知道来自中原国,上面有中原国匠人留下的印记,在烧制的过程中,留下了名姓,将来可以追究责任的。中 看来,这些陶罐是皇家定做的,如果有错,就要层层追查下来,那么,追查到谁头上,谁就会倒霉的。 从陶罐可以看到做工的严谨,不敢马虎。姑娘们将陶罐装了水,然后捧给他们几个喝,萧生看看天一,天一道长点点头,算是默许,要知道,陶罐是她们从家里带出来的,顶在头上,看起来婀罗多姿,非常惹人怜爱,那陶罐是她们带出来,目的是打水回家用,想必不会在陶罐里下毒。 这么一推理,情况就摸清楚了,不是别的,就是为了达到给家里打水的目的,要说坏,这些打水的姑娘看上去比井水还清纯,从她们的眼睛,可以看出她们目光单一,说话天真,像是从来没有吃过坏人的亏一样,也没有什么上当的经历,面对这群如同白纸一样的姑娘,弘法总算找到了平衡点。 弘法很高兴,看到这群花蝴蝶一般的姑娘,而且心灵纯洁,非常善良。她们打了水,送给各位喝,天一很清楚,这井水完全没毒,于是就着陶罐开始喝起来,觉得味道十分甘甜,简直是美极了! 人们都喝完了水,就像在六月天喝凉水,一个字,爽! 喝好了水,姑娘们又开始忙着打水,水井里的水离地面不远,将绳子放下去,绳子的那一头,穿着陶罐的鼻儿,放进水井里,可以听到“咕咚”一声,听到这声音,姑娘们比较开心,银铃般的笑声不断传来。 陶罐的水倒进了石槽,哗啦哗啦地响,不一会儿,石槽就被清凉的井水覆盖,看看骆驼差不多能喝了,萧生让加勒把骆驼牵过来,骆驼们看到了水,马上就低下高傲的头,开始啪啪地喝起水来。 萧生看那美丽的姑娘,问:“敢问姑娘姓甚名谁?” 格桑在一旁,看着那姑娘,那姑娘不好意思极了,羞红了脸,就像中原国三月的桃花,她说:“我叫萨拉婕。” 萧生突然忘了,这是在西夏,西夏和中原国不同,怎么会问这个问题?其实直接问叫什么名字就行,看来,萨拉婕还没想到这些问题,只当萧生随口而出,又是外地人罢了。 弘法听到萧生这样问问题,也很惊讶,不知道怎么回事。 “你叫什么名字?”萨拉婕问 “我叫萧生。”王子回答道。 大家都很谨慎,在敌国境内,谨慎比勇气更为重要,谨慎比胆大更有力量,这是真的。 弘法很有进步,没有插嘴,也没有暴露身份,这些姑娘,好像是白纸,没有受到过任何的污染,这群人最大的心愿,就是突然看到外邦的男子,心里多少都有小鹿小兔一类的活的东西,在里面乱撞。 “你们是干什么的?”萨拉婕问。 萧生转念一想,不能说实话,她的问题可能有点问题,不过,她没有坏心眼。她打听他们是干什么的,估计也是一种礼貌,其实打听了之后,也弄不清楚他们是干什么的。 他说:“我们是捉妖的道士,四海为家。” “道士?道士是什么行当的?”萨拉婕好奇地问。 “道士是中原国的捉妖人士,赶鬼驱魔,祈祷和平和幸福快乐的。”萧生说。 萧生也不清楚怎么说出这些话来,他掩藏自己的身份,其实是对自己的保护,更重要的,是对加勒、格桑、弘法和天一道长的保护。 一般人都是对外邦人心存芥蒂的,心里对外地人抱有成见,不会相信外地人,特别是外邦人,语言不通,存在很多误会。 “萧生道士,道士,很新鲜的行当,我们这里没有现妖魔,但是,我们都希望永远幸福和平安。你们来了,真好,可以为我们祈祷祈祷。”萨拉婕说。 姑娘们对未来还是抱着憧憬的,都渴望永远幸福。对于道士们的到来,她们真是喜出望外。 萧生问:“你们村里有多少人?” “我们村有二百户,大概有两千多人。”萨拉婕说。 骆驼们喝抱了水,也把姑娘给累个半死,不过,累归累,她们仍然非常喜乐。 萨拉婕问:“你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萧生说:“我们从来的地方来,到去的地方去。” 萨拉婕一听,糊涂了,这是什么话?不过,好像这些话也不例外,说了跟没说一样,和“嗯”“啊”差不多。 弘法也不懂萧生说的是啥。天一笑而不答,跟平时一样,萧生问:“敢问萨拉婕,我们现在不渴,骆驼也喝水了,能不能到村里借宿一晚,明天离开,还要继续赶路?” “好,我跟我阿爸说一声,姑娘们,我们该回村了。”萨拉婕说。 萨拉婕说着,然后自己打了一罐水,将水罐顶在头上,她的脖子看上去更加秀美。 萨拉婕的身段比较苗条,陶罐也很有造型,整个人和坛子都美轮美奂,真是一幅美丽的图画。 她们依次回去了,走了之后,弘法长舒一口气,说:“哎呀,简直太美了。真是人间尤物啊!” 格桑跳出来,对弘法说:“哪里美?” 弘法一看格桑这样,知道她有点嫉妒,连忙改口说:“她们再美,也没有格桑姐姐美!” 弘法说了这话,实际上是巧妙地回避了矛盾。 弘法经历了不少,嘴巴学得更甜了,无论从哪里说起,他都比不上加勒,在萧生面前,更不用说了。 他现在要加强的是,嘴巴上的功夫,要越来越强,人在江湖,全凭嘴一张,没有啥本事,全靠口才混饭。 天一对弘法的转变,也感到好笑,不过,他没有戳穿他的用意。 格桑没有和弘法过招,知道弘法认输,就不会再逼他,咯咯笑道:“这么才像话!我就奇怪了,为什么那么多男人都喜欢见异思迁,包括像你这样的小男人。” 格桑说笑完,弘法的脸上就挂不住,红彤彤的,就像晚霞。他说:“其实,说老实话,哪里都有美女,都有丑女,女人十八,没有丑的,以前的丑小鸭,都会变成美丽的大天鹅。” 正在这个时候,从村子的方向走过来一位姑娘,越走越近,现不是别人,正是萨拉婕。 她的身后,是一位老人,须尽白。 第242章 判官 ps. 奉上五一更新,看完别赶紧去玩,记得先投个月票。 中现在起-点515粉丝节享双倍月票,其他活动有送红包也可以看一看昂! 白老者走到他们面前,可能是老年人喜欢老年人,他先走到天一跟前,问:“敢问可是道长?” “正是,你是......?”天一问。 萧生很奇怪,这老人竟然会说中原国的话。连萨拉婕也惊呆了,呆若木鸡,一动不动。 “小老儿姓李名单,生在中原国,长到八岁的时候,因家乡闹饥荒,饿死不少人,没办法,听说这里没有受灾,有葡萄、有奶、有蜜,牛羊成群,骡马到处跑,非常富足的地方,就跑过来,经过了千辛万苦,就像你们一样,穿过了沙漠,到了这里。”李单说。 天一明白了,笑道:“原来他国遇老乡,两眼泪汪汪啊!想不到,能在这里见到国人,真是三生有幸。” “哎呀,老朽是没办法,遇到萨拉婕的父亲,好心收留了老朽,不至于漂泊,现在在萨拉婕家,成为一个管家。”李单说。 “哎呀,原来如此!难怪老人家讲的话听得懂呢。”弘法说。 弘法说话不要紧,那李单看了弘法一眼,说:“真是后生可畏啊!这位小哥,也是来自中原国吗?老朽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在这里了,难不成你也想到这里陪我?我觉得吧,这里有沙漠的阻隔,真是一个好地方,人间仙境,不如你就住在这里吧。 ” “多谢,如果有美女相伴,当然好,没有美女,恐怕不行。”弘法说。 他说了这话,大家都侧目以视,怎么了?这弘法看来是好吃懒做还贪恋美色啊! 天一不说话,李单说:“哎呀,真是率真,率真,难得一见,难得一见,在西夏住时间长了,觉得西夏人比较率真,想不到中原国的人更加率真,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 他说的话,萨拉婕不懂,眨着眼睛看着李单,李单捋着胡子,说:“哎呀,差点忘了正事。主人派老朽出来,到这里来,主要是说主人有请,老爷说请远方来的客人到村庄吃饭住宿,略备薄酒,为你们接风洗尘。” 弘法一听,喜上眉梢,天一一见,马上说:“多谢施主!贫道这厢先谢谢了。不好意思,初到贵地,就要讨扰,实在不妥,不过,贫道所带的徒弟们一路辛苦,需要歇息。” “老朽知道道长随遇而安,在哪里居住都行,天为棉被、地为大床,星星为灯,真是爽极了。”李单说。 “哈哈哈,是的,没错,我很好办,就是徒儿们没办法。”然后,天一拉着萧生是手说:“来,我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徒弟,萧生。” 弘法立马撅着嘴巴,他说:“很好!我是大徒儿,师父偏心,不先介绍我?” “嗯,这也是我的徒弟。”天一立马伸出左手来牵弘法的手,弘法这才破涕为笑。 李单立马要和他们拥抱,按照当地人的习俗,做到当地人的礼节。这不为过,人到了哪座山,就要唱哪座山的歌,要融入当地文化,否则很难生存,或者被人认为是怪物,没有什么人缘。 弘法很想和萨拉婕拥抱,可惜她没那意思,只好作罢,然后,他开始憧憬着晚上吃什么,不吃什么,需要了解多一些,再做出取舍。 既然李单代表主人来盛情邀请,也不好推脱,于是,他们和骆驼,浩浩荡荡地进了村。 所谓的村,设计得十分巧妙,看起来杂乱无章,实际上房屋十分结实,就是遇到大风暴,也对房屋没有任何的影响。 房屋很漂亮,画上了一些图案,看不懂,但是十分优美。还有,这些房屋屋顶的四个角上,都是羊角的样子,线条非常优美,看起来好像有特别的意义,难道说他们非常喜欢绵羊,让绵羊的角在屋顶的四角,目的是为了感谢羊给他们提供了羊肉和羊毛吗? 到了萨拉婕的家里,房间里也布置得十分豪华,不像是在村庄里,很像在大城市的财主家,原来,这里离城市较远,但比城里豪华。 萨拉婕出身在富贵家庭,还要亲自去打水,这是怎么回事,按说打水是奴仆们干的事。萧生心里琢磨这事,不知道具体原因是什么。 萨拉婕的父亲说:“欢迎你们到我们的村庄。你们能穿过沙漠,看来有神灵保佑。一般人没有走出沙漠,都死在那里了。恭喜恭喜啊!” 萨父说完,命令奴仆去准备晚餐,大家都很开心,对于萨父说的当地话,弘法听不懂,可是对于安排什么食物,那些词语对弘法来说,却一听一个准,非常清楚。 看来,食物具有共同性,大概在吃的方面可以保证高度一致,再能干的人,也离不开吃,吃饱了,感情也就好了。饿着肚子天天谈感情,成何体统?很多事情在吃饭的时候能得到解决,这是一个诀窍。很多事情在餐桌上解决,不是在官府衙门解决,在哪里都是一样,不单单是在中原国。 萨父安排好了,弘法看着天花板,那些精美的图案,看来看去,看不懂,反而让肚子更加饥饿,真希望那些图案变成油炸麻花,吃起来香甜脆,真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还有那些精美的桌椅,如果是烤全羊,那又是怎样的一种享受?简直太美了,太爽了,加上一些当地的蜂蜜,抹上烤羊肉,那真是又甜又香,肥美的羊肉,入口即化,非常爽口。 想象归想象,不是现实,弘法已经闻到了香味,更加刺激了他的味觉,感到仿佛就在吃一样。 萨拉婕的父亲招呼大家坐定,闲聊着,不一会儿,羊肉挂在铁杆子上,放在炭盆上,火烧得旺旺的,羊肉被烤出了油,掉在炭盆里的火上,吱吱地冒着热气。 热气中裹挟着一些香气,马上就充满了彩色的房间,这些东西,让人的胃口大增,经过了沙漠之海,和死亡擦肩而过,令人感觉到生的快乐。 正像弘法所期待的那样,羊肉上抹了蜜,吃起来格外香甜,羊肉很鲜美,那些膻味完全消失,不知道他们是怎样处理的,总之让人吃一次,就能记住一生。 还有奶茶,以及燕麦酒,这些东西,在中原国和弯刀族部落都没有,当地酿造,技术一流,就是不外传,谁都不清楚传了多少代,从烤羊肉、蜂蜜羊肉、奶茶到燕麦酒,都是传统工艺,一代传了一代,带给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安慰。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这次起-点515粉丝节的作家荣耀堂和作品总选举,希望都能支持一把。另外粉丝节还有些红包礼包的,领一领,把订阅继续下去!】 第243章 烤羊 喝了酒,吃了烤羊肉,大家心情好起来。 安慰了肚子,心里就特别舒服,看来,肚子和心是一伙的。 萧生自从潜心学道以来,对于这些酒肉一类的东西,看得比较淡了,他尽量学会克制自己的**,其实,烤羊本身没有问题,燕麦酒也挺好,只是吃多喝多了就不好。 萨拉婕的父亲很高兴,加上李单做了他多年的管家,对萨父忠心耿耿,忠贞不二,萨父为人豪爽,对人没有坏心眼,可是有些人却觊觎他的财富和美女,总在打主意,暗地里想害他。 李单经验丰富,替萨父做了很多事,无怨无悔,萨父十分信赖他,这次是他的家乡人来了,咋说都要好好照顾照顾,款待周详,不留遗憾。 萨父非常热情,招呼大家吃肉喝酒,弘法高兴得很,哈哈大笑,合不拢嘴,萧生却看出萨父的忧虑,问:“村长,贫道先这样问,你是这里的领,一村之长,不知道你最近有没有什么事?” 萨父一听,心里一惊,他怎么知道我有心事?这道士年纪轻轻,可是不知道想干什么,知道我遇到麻烦了。外表的装饰,还是掩盖不了内心的狂乱。 “哎呀,你真是圣道啊,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过得踏实幸福呢。 ”萨父说。 “是啊,看不出来,你们家道殷实,女儿乖巧漂亮,真是一方楷模,让所有人都敬仰,不知道伯伯有什么不满?”萧生问。 “道长眼光独特,说实话,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告诉你吧,外边看着热闹,仅此而已。算了,还是不提,喝酒吧。”萨父说。 萧生觉得这话里有话,肯定有难言之隐,不清楚,到底是出了什么事,如果强逼着问,恐怕他反感,只好欲言又止。 天一微微一笑,说:“徒儿,不要问了,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外表的繁华如烟,实际上迷糊了双眼,看不透,猜不到,懒得去管,有为即无为,无为即有为,不要吹毛求疵,不要试图进入他人的心境。很多事,只要去悟,不要说透。有时,语言的表现很差劲儿,没办法弄清楚。” 弘法只管吃喝,对他们说的这话,不想管,先吃到肚子里,满足了**再说,空着肚子谈什么思想?越说越糊涂,不是吃多了糊涂,是吃少了饿得心慌,只要心一慌,就糊涂了。 看来,聪明人都是吃得好、吃得饱的人,这些人的确是肚子满足,思想不空虚,不是那些饿着肚子谈理想的人。 萨拉婕忙着为大家服务,让每一位客人都满意,就像灵巧的小鸟,欢快地跳来跳去,要说规矩,这里的规矩还算是大的,因为他们有自己的信念。要说中原国的规矩,也有信仰的支持,没有信念,整个国家的支柱就会垮下来,没有信仰,国民肯定放肆,国将不国、民将不民。 大家吃好喝好,看上去东倒西歪的,萨拉婕的父亲说:“大家去安歇吧,萧生道长,如果你愿意,可以陪陪我。” 天一已经清楚了萨父的意见,是有事商量,他不好当众说,只想私下说。 大家散去,只留下了萧生和萨父及管家李单。 李单说:“萧生道长,老朽看你还不错,知道你有些本事,不过,不知道你愿不愿帮我们一个忙?” “什么忙?你说吧。只要能做到,我一定在所不辞。”萧生说。 “是这样的。”李单说,他看了看萨父,萨父点点头,意思是准予他说,李单心里有了数,就说:“嗯,是这样的,在沙漠深处,有一位外号叫做‘沙漠判官’的土匪,看中了老爷家的女儿。” “你是说萨拉婕?”萧生问。 “是的。”李单说,眼睛里透出一丝哀怨和无奈。 “那会怎么样?萨拉婕知道吗?”萧生接着问。 “她还不知道,没有跟她说,她现在无忧无虑,我们可是愁死了,那沙漠判官非常厉害,他想做的事,没有人能阻止,我们这里他常来,除了抢夺来往行人商旅的钱财外,还到我们的村庄来抢东西。人见人怕,拿他毫无办法。”李单说。 “这是土匪,官府为什么不管呢?”萧生非常好奇,觉得官府是一方父母官,对土匪强盗应该严厉打击才对,可是,他从李单的眼神里看出当地官府胆小如鼠,拿那些土匪毫无办法。 “官府倒也派兵来过两次,每次来,都一无所获,没有赶走土匪不说,他们自己倒从村庄里拿走不少东西,说是辛苦费,打仗补贴。老朽不才,也十分清楚官府收了国民的税,然后拿着税银作为军费支出,当兵打仗的,应该不愁吃喝穿的,就是闹不清为什么他们来了还要向我们索要辛苦费,这是巧立名目乱收费啊。”李单说。 萧生听了,觉得有点乱,难怪西夏逐渐走向对外扩张、对内穷兵黩武的道路呢,他越这样,国内越是动荡不安,甚至连穷乡僻壤都难以幸免。 “那么,那个沙漠判官就是铁了心要娶萨拉婕吗?”萧生问,他没办法左右西夏官府来剿匪,只有用别的办法来帮萨拉婕躲过这一场灾殃。 “哪里是娶,是抢。据说沙漠判官有了压寨夫人,不过,前不久死了,不知道死亡原因,就要续弦,听说了小姐美貌,就起了心,带人进了村子,现了小姐,就要定了。聘礼已经派人用车马拉了过来,黄金珠宝美玉还不少,但是,老爷看中的不是金钱,老爷是想让女儿找个好人家,得到真正的幸福。”李单说。 “你说的,贫道明白了。贫道是出家修道之人,对于这些事,不能不管,你放心,如果老爷不想放女儿出去,不让那个判官得逞,可以包在贫道身上,一定不让判官得逞。”萧生说,十分肯定,要知道,萧生本身有些本事,加上手下有高手,上面有得道的名师,对付那个蟊贼不在话下。 萨父听了萧生的话,高兴极了,赞不绝口,连连说道:“太好了,老夫这两天眼睛跳得厉害,有神托梦给老夫,说有贵人相助,今天果然遇到了,如果能打败蟊贼,归还老夫的爱女,老夫愿意将家财的一半赠与道长。” 萧生连连摆手,说:“出家修道之人,不爱钱财,如果沾染铜臭,恐怕道行要退步不少,贫道认为,为老爷解忧,本是道家分内之事,不用感谢。贫道做好事,自然有功德记载在上苍的册子上,到时候一定会得到上苍的奖赏。” 第244章 老朽 这里萧生打了包票,两位老人放了心。 李单说话也眉飞色舞起来,说:“老朽早就看准了你是一个人才,老朽的眼光没错,知道你是一个文武双全的人物,今天一谈话,就更加肯定了老朽的猜测,很好,很好啊!” “哪里,哪里,天地悠悠,神秘莫测,知识不够,还需要不断学习才行,在老者面前,不懂得谦虚,必然受挫,不会有什么出息,也不会进步。”萧生说。 “道长,后天就是判官来娶亲的日子,爱女萨拉婕还不知道,道长可要摆平这件事,免得到时候判官人多势众,将爱女抢夺了去,那老夫也没脸再活在村庄里了。”萨父说,略带感伤,不过,看到萧生坚毅的目光,他觉得挺踏实的。 “道长,老朽不才,斗胆问一句,你说那判官来了,我们需要做一些准备吗?村里有长老说,要向判官投降,不想让判官血洗整个村子。”李单说。 萧生听了,愣了一下,连忙问:“村里还有长老?” “是啊,他们是这个村的老年人,据说是族人,有老资格,说话办事都很老练,在村里也有一些口碑,不过,他们主张投降,要和判官和平相处,目的是让村里的男女老幼不会被判官杀害,只要牺牲萨拉婕,保住全村人的命,这笔交易就值得做。 ”李单说。 “这么说来,村里有两派,一派主战,一派主和,不知道村长主张什么?”萧生问。 “这个很简单,献出爱女,老夫肯定不愿意,那么就主战,无非是拼了老命,保住女儿性命,也值得,因为女儿是老夫年老的时候才得到的,视若掌上明珠,怎么能轻易被贼人夺走呢?但是,老夫也不愿意看到因为小女一人,连累全村老少性命,有时候,也要考虑考虑主和派的意见。在没见到道长之前,老夫还是倾向于投降,见到道长之后,现在就改变了主意。”萨父说。 听了这话,萧生摸了摸腰间的剑柄,然后将剑放在案几上,说:“勇士佩剑,不是空空地佩带着好看的,不是装饰品,剑出鞘的时候,肯定要喝敌人的血,但是,出家人不愿意看到杀戮,也不参与其中,只是为了保护人命,不得不舞剑伤人,让凶手丧失攻击能力,不至于取了他的性命。” 豪华的房屋外面起了大风,呼啸吹过,在夜里听到这声音,的确有些害怕,晚上啥都看不到,可是耳朵特别灵敏,这是上苍赐给人的功能,白天喧嚣,看得见,耳朵却不灵敏;夜晚宁静,看不见,听力格外强大,好在屋里严丝合缝,外面再大的风,对屋里没有任何影响。看来萨父对房屋的建设和装修花了不少的心思。 萨父听萧生说了这话,心里更踏实,毕竟是老人了,对于李单他十分信任,对于李单的家乡人,看起来也没什么问题,更重要的是,李单老谋深算,考虑周全,对付蟊贼,不在话下。李单说:“道长,你看这天,风吹得紧,蟊贼会不会来偷袭?” “不会。判官认为在沙漠当王,没有天敌,不会来偷袭,他的势力大,用不着偷偷摸摸,再说,聘礼已经送来了,就是********要娶小姐,看来是认真的。蟊贼再铁血,也有柔情的一面,蟊贼再凶悍,也有温柔的时候,看在谁面前当王了。”萧生分析说。 “老朽也觉得是,不过,蟊贼自古都不讲理,盗亦有道,可是,有些蟊贼非常残暴,这个判官,就是非常凶悍的,不要认为他会讲仁慈,其实,他是非常狡猾和凶残的。”李单说。 “总管说的没错,贼心不死,必然会做贼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小心点还是没错。”萨父说。 萧生感到很奇怪,和弯刀族部落隔着浩瀚的沙漠海,还隔着万重山,竟然说话都还听得懂,上苍造人还真的很奇妙,让大家都懂对方,有些语言上的差异,不过,大多数都能懂。 萧生说:“贫道知道,贼心不死,必然会趁虚而入,但是,有贫道在,小小蟊贼,拿贫道没有任何办法,小小蟊贼,想要达到目的,恐怕很难,哪怕是沙漠判官,就是大山判官,也拿贫道毫无办法。” 正说着,突然,感到外面有千军万马的声音,不像是打雷,也不像是万马奔腾,只见房梁上的灰簌簌往下掉,还有旁边的灯柱左右摇晃,外面听到瓦片掉落在地的声音,再仔细一听,风已经停止了吹动,在寂静的夜晚,耳朵格外敏感,萧生感到头晕,放在案几上的剑,弹跳了两下,剑柄上悬着的穗子竟然飘动摇摆了两下,又恢复了平静。 萧生喊道:“不好!” 李单有些惊慌,以为判官来偷袭,他赶紧站起来,要去抓墙壁上悬挂着的宝剑,萧生看他那样,哭笑不得,李单从小讨饭到了这个地方,对这里应该非常熟悉,没想到今儿可是花容失色啊,弄得到处都很紧张。 “道长,道长,没事,没事,是地震,地震,地震啊!”李单说。 “地震?奇怪了,地震怎么会头晕?”萧生问。 “地震是巨龙在地底下翻身,换个睡姿,我们这个地方,刚好属于巨龙的鳞甲边上,离巨龙最近,因此常常遇到巨龙翻身,它一翻身,就引起了地震,我们早已经习惯了。不过,刚才因为心里在琢磨判官,结果就出现了问题,看来,心里想什么,嘴上就会说出来,自己不知道,别人都知道。”李单说。 他说地震轻描淡写,难怪村长家的房屋建造得格外结实和漂亮呢,不清楚的,还以为是钢铁造成的,知道的,是集合了所有建筑师的智慧,制造成功了这样的房子,非常结实,难怪巨龙翻身,引起地震,对房屋一点影响都没有。 “总管,为什么贫道的家乡没有地震?难道巨龙只青睐这个地方吗?”萧生问。 “道长,实不相瞒,巨龙不是青睐这个地方,是因为沙漠更容易潜伏巨龙。你还记得吗?我们中原国那里十分危险,山水都丰富,石头山、丘陵、湖汊等多得很,巨龙在中原国会迷路的,到处都是岔路,不如在西夏国,到处都是沙漠,山和水都少,容易记得路,因此格外活跃一些,它一翻身,就会地震,我们已经习惯了。”李单说,他说着想着,想着说着,对中原国十分眷恋,不过,仅仅是眷念,没想过要回国,哪怕这里条件艰苦,多少也能躲避一些灾殃,这种灾殃,其实是**的一种。 第245章 灾殃 李单害怕回到中原国,只因**带来天灾,天怒人怨的时候,就是民不聊生的时候,有很多妖魔鬼怪出来害人,其中,连皇上都不能避免,最后死于奸臣小人之手的皇帝不在少数。 严格来说,人遇到地震不怕,只要同心协力,就能克服困难,走出死荫的幽谷,迎来艳阳天,但是,如果遇到昏君和奸臣,则是最大的悲哀,人杀人,比地震杀人更狠。 这里经常生地震,大家都不觉得奇怪,反而觉得不地震才奇怪。对萧生来说,一次地震就能考验是否是昏君。从西夏的国情来看,西夏经常生地震,西夏王到底是聪明还是昏庸,还真的不好说。 大地摇动,马上就停止了,可能有问题,萧生没有多想,生死本来无所谓,没有什么挂牵,但觉得萨拉婕将来要被恶人霸占,断送她的一生的幸福,而她自己浑然不觉。 萧生说:“地震本来是小事,我们要小心,尽量别被判官利用。地震之后,本来是灾殃,搞不好会雪上加霜。” 李单听了,这位道士年纪轻轻,看来有不少经验,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考虑问题就是比一般人要周全。 李单说:“道长,你考虑的是,老朽觉得还是要从长计议,早做准备,躲过这场灾殃,恐怕判官不会善罢甘休,还要再来,要不,就将他全部消灭,彻底摧毁,要不,就别动他。” “你说的,贫道知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与其在这里坐等被他消灭,不如先下手为强。”萧生说。 “道长,你是说,我们主动出击,要将他消灭吗?”李单问。 李单明白,萧生的意见是主动出击,到底能不能胜利,再说了,因为有些时候,想多了反而不利于身体健康,不如不想,心里还算舒服。 “没错,事到如今,与其被动挨打,不如主动出击,变被动为主动,只有这样,才能打败判官。”萧生说。 “可是,茫茫沙漠的海洋,找到他,就像大海捞针一样困难,怎样才能找到他们,的确非常困难。”李单说。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努力,我有一个伙伴,非常厉害,能够找到他,他又不是神仙,不会从沙漠消失的吧?既然是沙漠判官,就一定能够在沙漠出现,只要出现,猎鹰就能现狐狸的藏身之地。”萧生说。 他说完,萨父说:“这样吧,你去是可以的,不过,老夫还希望有人在此地陪老夫,因为沙漠判官来无影、去无踪,踪迹难以寻找,也没有规律,就像幽灵一样,有时候会出现,有时候会消失,总之,居无定所,找不到他们的大本营在哪里。官兵来围剿多次,都没有找到。” “是这样啊,不过,没关系,这一次我们主动出击,提前进攻,让判官防不胜防。要知道,兵贵神,不能拖拉,走漏了风声,他们早做了准备,到时候就被动受罪了。”萧生说,对剿灭判官的信心非常巨大,这种态度也影响了李单,李单没有刚才那样害怕了,虽说是小角色,可是他操的心却是很大的。 萧生听了萨父说这话,明白了萨父十分害怕,可能经过数次的较量,萨父已经甘败下风,因为官兵拿他没办法,通过朝廷来惩罚他显然没办法。 萧生笑着说:“你没有金刚钻,不敢揽瓷器活,事实上你们不知道我们的厉害,对付蟊贼,易如反掌,有啥害怕的?再说,自古以来邪不压正,他能那我们怎么样?” 经过再四讲说,那萨父才得到一些安慰,还是将信将疑。 李单说:“时候不早了,道长,你先去休息吧。明天的事明天再说,谁也不知道明天有什么事,有什么忧虑,今天的难处今天担当就行了,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明天再担当吧。” 李单倒是想得周全,也懂得安慰人,在这种紧张的气氛下,他的睡意全无,不过,刚才喝了酒,为的是尽到地主之谊,他的酒力上来,也有些疲乏,听了李单的话,也就算同意了,然后,萨父见还有人没睡,就命人安排他住下,暂且不提。 萧生被人送到房间,送的家丁回去,一边走一边打呵欠,看来,实在太晚,耽误时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萧生的劲头儿很高,没有一点睡意。 他体会到刚才地震,看来,头上虱子多了不怕痒,多一只少一只都无所谓。对于再伟大的人,也会遇到有些问题。 正在这个时候,外面起了大风,不知道是从哪里刮来的风,萧生突然意识到,肯定要出事。他看到隔壁房间里还有灯光,估计是加勒,萧生喊道:“加勒!” 加勒刚去给金乌找找鸟蛋去了,刚回来,金乌吃饱了。 加勒很开心,正准备去问问萧生殿下,还没出门,就遇到了萧生来访,加勒问:“殿下,还没休息吗?” “是的,听到刚才的怪风声音了吗?”萧生问。 “听到了。” “刚才的地震呢?”萧生追问道。 “也感觉到了,我的感觉最真切。”加勒说。 他是大地之子,对于大地的变化,感觉很真切,不用多说,大地和他的关系十分紧密,对于地震非常清楚。 “我预感到有事生,你要小心,不要睡得太死。”萧生提醒他说。 “放心吧,殿下,我很清楚我肩负是使命。我睡着了,还有我老弟,他从来都不休息。有危险,他会告诉我的。”加勒说。 正在这个时候,天空亮,一道闪电,撕裂了夜空,黑色的夜幕被撕开,接着是一阵响雷,从天上滚滚而过,看起来,马上就要来一场暴风雨了。 萧生说:“那就好。加勒,刚才萨拉婕的父亲说了,沙漠腹地,具体不知道在哪里,有一群土匪,头头外号叫‘沙漠判官’,非常凶狠,想要萨拉婕,准备将萨拉婕迎娶进沙漠,当他的压寨夫人,可是,萨拉婕还不知道。聘礼已经送到,不过,村长没有告诉萨拉婕,刚才说,想请我们帮忙,帮他们一个忙,帮萨拉婕躲过这一场灾殃,不知道你有什么想法没有。” 加勒一听,高兴极了,立马说:“太好了,好久没有练武了,手都痒痒,现在有好事找上门来,我高兴都还来不及。殿下,你说什么时候去打,我立马就动身,绝不迟延。” 第246章 蟊贼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萧生听了加勒这么一说,心里有了底儿,对付这些蟊贼,不用加勒出马,自己都能搞定,但是,加勒肯定不会让他去冒险,除灭蟊贼,驱逐消灭妖魔鬼怪,是这次到西夏国来的目的。 加勒非常兴奋,有些困意,也马上消失,他问:“殿下,我恨不得现在就出去剿灭蟊贼,这些沙漠的恶狼,除掉一批,让人们安居乐业多好。我就想不通了,为什么西夏官府不来剿匪呢?” “我也好奇,就问了村长,村长说,已经报官了,可惜官兵来了不起作用,反而对报官的村长村民使狠,在这里大吃大喝,还拿走不少东西,本来国家给了军费,还要来搜刮民脂民膏,实在可恶,以后村长就长了心眼,不主动报官,自己想办法采取好防范措施。”萧生说。 “那么后来怎么样?”加勒有点感兴趣,他最感兴趣的,是怎样让自己成为一个好的卫士,特别是在这个时候,更要显示出卫士的作用,没有蟊贼,就没有卫士,没有蟊贼,卫士存在的意义就不大。 蟊贼越多,加勒越喜欢,一个两个蟊贼打得不过瘾,来十个八个还不行,来百个千个还凑合,够塞牙缝的,要是来一万个或者十万个,那才有意思。 当然了,现在有金乌,金乌随便说一声,就有十万天使过来,一个天使瞬间击杀十万人不在话下,十万天使,瞬间击杀一百万人,轻松搞定,不费吹灰之力。 金乌不想这样做,他考虑最多的还是让坏人被人来消灭,不想动用天使的力量。或者让上苍所造的猛兽来吃掉坏人。 在有些时候,是没办法来分清好人坏人的,但是,如果把坏人投进鳄鱼潭里,被鳄鱼吃掉的,就一定是坏人,鳄鱼对这人连正眼都不瞧的,是好人。 这不是绝对的,但是,有些鳄鱼也喜欢吃好人,看来,好人坏人只是人的认为,上苍不会弄错,鳄鱼也不会农村,好坏人只是相对而言。 风越来越大,看来,这是一场暴风,萧生说:“加勒,你好好想一想,怎样才能达到不声不响地就将这件事给解决了的目的呢?” “殿下,其实很简单,我去找一找,看看是不是蟊贼要来,不过,我更想在白天去找。今晚风大,天黑,估计他们也没有出来,在这么大的风沙下面,没有几个人会赶夜路的。再说,野狼也不会闲着,越是这个时候,越要偷袭人,每天在这个时候,恶狼都要偷袭人,活着偷袭羊群,因为这个时候,是猎物最麻痹的时候。”加勒说。 “嗯,这个是我没想到的,作为弯刀族的王子,我很惭愧,从小父王就告诉我了恶狼的本性,可惜我没有记住,没想到将军记得很清楚。 ”萧生说。 “殿下,说话要小心,小心被人听到,暴露了身份,那可不是好玩的。”加勒变得谨慎起来,他很清醒,现在是在西夏国,目前来看,村长是有求于他们,即便知道了是敌国人,暂时不会举报,如果事情没有解决好,或者没有打败沙漠判官,那么就很危险,很有可能会遭到报复。 萧生点点头,说:“没错,你提醒的好,凡事都要小心,弄错了可不是好玩的。” 两人仿佛没有睡觉的意思,不过,在当下怎么睡得着?萧生说:“听,风小了一些,估计不是蟊贼来袭击,我多虑了。” “殿下谨慎是好,不过,有加勒在,就不用殿下操心。”加勒说。 萧生点点头说:“我很放心,让风吹吧,来得更猛烈些吧,我一点都不担心。” 说完,他又交代了两三句,然后进了房间,休息去了。加勒睡意上来,也放心睡着了,一直到第二天,风平浪静,阳光普照,好像啥事都没生一样。 加勒看看阳光洒满了院子,起来到萧生房间的前面,萧生已经起床,在那里打坐修炼,说:“加勒睡好了吗?” “嗯,不错,睡得香甜,今天是不是出去狩猎?”加勒问。 “是的,你想去除掉那判官吗?”萧生问。 “怎么不想?” “他们不是一个人,是一群人,你有没有把握?”萧生问。 “当然有把握,这是小事,一定能成功,殿下就看好吧,在判官来抢人之前,就把他们干掉,让他们不能来害人。”加勒表态了。 说着,他就起身,准备出,萧生说:“且慢,我先去问问师父。” 萧生在前面走,加勒在后面跟着,他们一起到了天一的房间前面,天一呵呵一笑,认真地看着萧生,眼神中充满了问题,但仿佛知道了答案,就是不说破,等萧生自己来说。 萧生说:“师父,徒儿有事相商。” 在这种情况下,天一不好说什么,他知道萧生年轻气盛,对于已经决定的事,不好变更,说来说去,********在某件事上,就要小心了,很多情况下,都需要付出耐心和毅力。 “为师只说一句话,年轻气盛,不可斗狠,每样东西,存在就有存在的道理,不要拿自己的尺子来测量人家的长短,不要拿自己的长处来比较人家的短处,暂时领先不是永远领先。”天一说完这话,继续笑而不答了。 萧生很清楚,在天一道长的心目中,没有绝对的好人坏人之分,坏人也有好的一面,好人也有恶的一面,不能拿自己的眼光来看事情,也不能拿自己的尺子来衡量别人的长短。 存在就是合理的,看来,没有绝对正确的、也没有绝对错误的事物,都是相对的,这个是毫无办法的。 萧生被师父迎头一击,马上冷静下来,看来还不能操之过急,看看对方到底是何方神圣,竟然这么厉害!让天一道长都要忍让三分。 其实,天一是在教导一个道理,就是说,那些蟊贼坏是坏,但是要考虑一下****************? 是不是环境?是不是****?还是因为世风日下,人们都在追求好吃懒做,这些沙漠里的强盗,可能不想破坏美好,可是美好不存在,不想破坏,也身不由己了。 这是环境影响人,人在影响环境,是相辅相成的。西夏王大概没有想到,在沙漠腹地,也有一个皇上,当然,不是简单地称他为沙皇,而是指可以和西夏王分庭抗礼的一群人。如果不是西夏王的残暴,还真的不好说他的臣民不会到沙漠腹地去建立独立王国。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247章 橘枳 蟊贼本来不坏,橘生于南称为橘,生于北称为枳,本来是一个品种,环境不同,造成结果不同。 蟊贼也是世人对他们的称谓,其实,不见得他们真是这样的。有时候,需要好好地想一想,为什么会这样?加勒很有成就感,因他本来就喜欢打仗,当然,那种快感是一般人无法体会的。 萧生和加勒安排好了剿匪的事,正准备洗漱,有人来报告:“村长有请。” 萧生立马跟着那来人一起去找村长,说:“村长,道长已经到了。” 萨父的眼睛红通通的,不知道是不是一夜未眠,不是地震、也不是风灾,他造的房子,地震和大风都没有问题,看来,彻夜难眠的事不是别的,正是女儿的事。为女儿操心,对判官的痛恨。 萧生说:“村长,不要担心,贫道让贫道的兄弟去处理一下。” “需要带多少村民前往?”萨父问。 “不需要。只要贫道一人就够了。如果有需要,再让贫道来安排。”萧生说。 他说完,看着远方,对加勒说:“兄弟,去吧。” 萨父非常担心,就这么一个人,看起来比较壮实,可是,那判官也不是吃素的,看上去更加彪悍,更重要的,是判官非常厉害,萨父已经了解到了,非常清晰。 加勒离开了萧生,对金乌说:“老弟,没办法,赶紧帮忙吧。” 金乌问:“帮什么忙?我看还是要加油去做才行,你是走过去还是飞过去?” “这样吧,我飞过去,走起来还是太慢,我想等消灭了判官,然后回来吃早饭。”加勒说,非常自信。 “大哥,你要是飞的话,在空中没有力气,怎样才能打败判官?”金乌不服气,给他提醒说。 “这个我不管。我现在只想要消灭判官,好回来吃早饭,你知道的,那个弘法吃起东西来动作非常快,而且他不管别人,非常自私。”加勒说。 “别说他,人人都自私,其实,我告诉你,有不少的人都自私,不过,有的人严重些,有的人轻一些。”金乌有点不同意他的观点。 加勒不以为然,说:”快,大鹏,我要大鹏,别这样磨磨唧唧了。” 他说完,金乌不敢怠慢,他很清楚,这个加勒肯定是要去找判官,然后徒手杀人,不在话下,但是,如果加勒在空中击打判官,力量要小得多,不知道在找到判官的时间,看是什么时候,如果知道,就不用多说,立马铲除;如果不知道,就还要先找到后再说。 加勒问:“老弟,你说说看,怎样才能找到他们?” “非常简单,飞得高看得远,凭借翅膀的力量,飞在高空,看得辽阔,那些找他很容易办到,他们想要找我们就不容易,谁也不会天天仰望天空,要知道,每个人都喜欢看着脚下的。关心自己脚下的事,不在乎天上的事,只抓住现在的事,不管将来的事,只管肚腹的满足,不想将来得到永远的生命。”金乌说。 金乌来自天上,可能懂得的更多,对于这些小事,他不太关心,但对于地上百姓得到永生,则不在话下,总要想千方设百计地要让百姓认识真理,只有真理才能拯救,只有真理才能让人们满足,真正的满足。 因为在萧生面前加勒没有什么秘密,想要飞,很容易,但是不能飞,毕竟还有不少人,如果现加勒有这个特长,恐怕树大招风,就会传到西夏王的耳中,那不是引火烧身吗? 加勒看看离开了村子,远远地看不到了房子,更别说人了,就对金乌说:“没说的,快变吧。” 话音刚落,金乌立马变成了一只大鹏,金乌不叫,怕引起村民的注意,加勒跳上大鹏的背,抓住了大鹏脖子上的翎毛,然后金乌脚一蹬地,腾一下,一阵狂风吹来,黄沙翻腾而起,加勒说:“快,起飞!” 那大鹏飞了起来,直接向远方的蓝天飞去,高度在不断增加,离地面越来越远,加勒好久没有离开地面,一旦离开,心里就空落落的,不知道下一刻将生什么。 他对金乌很有信心,在天上翱翔,就像在游泳池里游泳的鱼,遇到危险,赶紧躲藏,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体会到在外的孤单。 飞得越高,越感到冷清,不知道老鹰怎样经得起这样的寂寞,正在这时,底下出现了一群小黑点,看起来像是蚂蚁,金乌说:“那就是了,有黑点,黑点就是人。” 加勒说:“那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下去,大哥,你不是要击杀他们吗?”金乌反问。 “是啊,可是我还没想好。蟊贼也是人,如果就把他们杀了,恐怕上苍会不高兴,你看怎么办?老弟出出主意吧!”加勒离开大地的时候,也没有办法,他最大的想法就是要把对方置于死地,可是心里有点恻隐,不知道是不是上苍在捉弄着他。 他说:“好吧,我相信,这次是下去,不会将他们都杀死,而是要将他们收编过来,交给萧生殿下,让殿下来处置。” 金乌说:“嗯,看来,你不是喜欢杀戮,希望给他们一个机会。” “是的,给他们改恶从善的机会。”加勒说。 “不错,看来,你也在修身养性啊!”金乌说,“天父有好生之德,你是好样的!你的决定一定会让天父开心的。” 金乌所说的天父,可能就是这样,其实,天父他最大的想法就是要让所有的人都明白,不是他不想给人永远的生命,是因他太爱人类了,结果适得其反,人类总在犯罪,他看到的都是让人痛心的东西,久而久之,就有很多弊病出来,让人无法知道他的真实的想法,显得非常神秘,非常严厉。 加勒说:“下降,在他们面前落下,我要好好地修理他们一顿,如果他们承认修理,那就好办,如果不承认修理,那就先让他们成为一个木偶人再说。” 金乌说:“太好了。本来是想杀人的,哪怕是蟊贼,也是人,你也要杀,看来是不想活了,杀人者偿命,东西丢了可以再找回来,如果把人杀了,不是杀一个人,是杀很多人。” 加勒想一想,的确如此,一个蟊贼,身后是一个家庭,不是父母就是妻子,不是妻子,就是儿女,不是儿女,就是弟兄姊妹,他的身后,就是一群人,一个人死了,和这个人有关的人,都会伤心,有的是肝肠寸断,有的是悲痛欲绝。 加勒心想,哪怕是橘子变成了枳子,也是一条命啊。 第248章 匪类 加勒改变了主意,不杀判官和他的跟随者,判官之所以成为土匪和窃贼,是因为环境不好,本来是一颗好种子,结果变成了一棵坏苗,不是种子的问题,是土壤和气候的问题,而西夏王正是制造土壤和气候的人。 加勒让金乌降落在判官面前,判官骑着马,身后跟着的土匪也都骑着马,奇怪,怎么回事,都骑着马,这马的脚比较大,身后扬起了漫天的灰尘。 从天上突然降下一只大鹏,然后是一个人,看起来五短三粗的,不像一个青年,倒像一个中年壮汉,吓了判官一跳,众人见加勒从天上降下来,十分害怕,纷纷跪倒在地。 看来,蟊贼虽然可恨,可对上苍还是尊重。看到从天而降一个人,心里一惊,以为是神人下凡,众人纷纷下马,判官见大家都十分崇拜这个短粗的汉子,连忙问道:“你是什么人?” “我是加勒。”加勒自我介绍,本来是比较稀松平常的一句话,没想到他们纷纷下拜,从马背上滚下来。 加勒一看,立马有了主意,对他说:“你是判官?” “嗯,有事吗?你是人还是神?”沙漠判官问。 “你真有意思,我是谁还用告诉你吗?”加勒说。他很清楚,这个家伙不用多加理会,越是理会,越厉害,不能让他得逞。 判官一听,有点急躁,抽出宝刀,向天一举,喊道:“弟兄们,拿起武器,他是一个人,骑着一只怪鸟,对付他,绰绰有余,不要认为他很厉害。不要迷信,他就是厉害的神。” 他这一喊,大家纷纷响应,原来自己还在人间,刚才一喊,就陷入了困境,迷惑了,还以为遇到了什么好事,其实,这是一个新问题。 加勒觉得机会来了,他动都不动,只等判官的下一个动作,看来,这小子贼心不死,不见棺材不掉泪。 判官哈哈大笑道:“大家,跟我冲!这家伙就是一只怪鸟。杀了他,我们好去迎接新娘,你们的二当家,不要迟延,去杀人吧,让宝刀尝尝鲜血的味道吧,看来很长时间没让嗜血的宝刀尝鲜了,这是送上门来的。休怪本判官不客气。” 加勒不说话,也不动窝,站在原地,金乌在旁边,眼睛盯着判官,目光如炬,让判官吓得倒退了几步,心想,众弟兄还在看,不能太掉价,于是说:“大家给我上,他没有啥本事,都吓傻了。” 加勒冷冷一笑,不做解释,他开始运送一股气,脚板狠狠地抓着地面,地气就像一条金龙,嗖嗖地顺着脚心往上跑,直接到达了加勒的脸上,然后到了头顶心,头顶上现出紫色的光芒,判官没有看到,觉得这是被吓傻了的表现,不再理会。 中 判官看看众人没动,他不耐烦,自己举着刀冲过来,他开始让弟兄给他冲,没有人动,但是,他在动了之后,其他人才明白过来,于是一拥而上,嘴上喊着胜利的口号,但是,口号喊得再好,没什么实际用处,也可能会给自己壮胆。 加勒运送了一股气,将力量集中在手掌上,然后将手掌往判官面前一压,那一股气冲出,如同一柄无影剑,将判官面前的沙地划开一道大口子,那沙地就窜起来,像是一条黄龙,立刻腾云驾雾,将判官和他的弟兄们包围,水泄不通。 那黄色的龙,不停地旋转,将判官和他的弟兄完全包裹,就像蟒蛇缠裹它的猎物一般,判官看不到,啥都看不到,这时候,他说:“好吧,我算弄明白了,快停,快停,求求你了。” 沙漠判官终于软了下来,他最大的愿望,还是不想弄出什么动静来,自己搭上性命不说,还把弟兄们性命给搭上了,十分不划算。 他的最大的愿望就是要让大家保全性命,有了性命,才有可能得到幸福,如果没有性命,说什么都是空的。 加勒见判官告饶,马上就收了功,没有继续去做什么。这时候,风沙渐渐小了,恢复到四周一样的情况。 判官领教,对加勒算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他说:“好吧,我算服了你,这样吧,我们都跟你走,你说去哪,我们就去哪。” “这事轮不到我来说,告诉你吧,我怎么来,就怎么走,当然不是用脚走,你们要走就赶紧走,我只有比你们快的,不会比你慢。”加勒说,仿佛有点骄傲,不过,马上恢复到正常状态。 “大神,我们以后就这样称呼你了,你说你让我们骑马走,我们撵不上你,撵不上,也要撵,你说我们要到哪里碰头呢?如果你不愿意,那就是瞧不起我们,不过,我们想改邪归正,你说怎么办?如果你实在为难,那就算了。” 加勒嘿嘿一笑,说:“这个称谓倒不令人讨厌,不过,话说回来,我只是为了我的上级,我对上级很尊敬,你们喊我为大神,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大神,就是一种称谓,没有别的意思,不要想多了。我们很尊敬你,希望你能体会我们的心情。当然,你这么厉害,称为大神应当不例外,咋说都是好事。如果你硬是不需要,我们只有在心里喊了,因为你的确值得拥有这个称号。”判官说。 加勒有点不好意思,说:“好吧,我明白了,这样吧,你说说看,怎样才能达到不张扬而又让你们尊重我的目的?” “那就接受吧,在你的上级的面前,我们不喊,在背地里喊,你看怎么样?我相信你会把握好的。”判官说。 “你说的我明白,你们看情况吧,不要让别人笑话我就行。”加勒说。 “行,没问题,大神,你是我们的神。”判官一喊,大家都跟着喊。 加勒说:“其实你们不是匪类,你们是好人,和你们打交道,我更加轻松。” 说完,他对大鹏说:“走吧,不要在此逗留了,要干正事了,别浪费时间了。” 金乌听了,心里不快乐,他说:“刚才他们说我是怪鸟,我正为这个纠结,说实话,我真的很不喜欢这个说法。” “我明白了,你说的有道理,我来问问是怎么回事。”加勒说。 加勒刚要问,判官立马跪下来,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刚才语言多有冒犯,还请神鸟多多原谅。” 判官从来没有服过输,也没求过谁,可是在这个时候,此情此景,一切都很自然,判官从高傲的地方掉落到了谦卑的地步,无论如何都是好事。 第249章 尊荣 加勒见判官对金乌道歉,金乌还没表态,加勒担心金乌会对判官进行惩罚,就赶紧说:“金乌,见好就收吧,再说,你是神鸟,不是怪鸟,这是多么大的尊荣啊!” 金乌没了意见,他展开大鹏的翅膀,大家一看,赶紧躲闪,可是来不及了,翅膀一打,满地飞沙,加勒说:“快,快,不要那样了,收,收,收。” 金乌听话照做,很快,就停止了拍打翅膀,说:“对不起,大鹏展翅,已经习惯了,真不好意思阿!扶摇几万里,飞入九霄天,这是大鹏该干的事,只是没有好好地挥,在大海或者大漠之上,大鹏的雄姿应该到处都看得到。” “你就是经不起表扬,刚说了两句好话,你就找不到北了。”加勒说。 加勒说着,然后上了金乌的后背,金乌飞了起来,一边飞一边说:“老哥,说话给我留点面子。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不好直接批评我吧?咋说,我也算是一只神鸟啊!” “行了吧,早点收起来,你根本就不是神鸟,什么神鸟?你是金乌,金色的乌鸦,懂吗?”加勒说。 “我是乌鸦,不错,我身上有金色的羽毛,也不错。大哥,你就不要回忆过去了吧,不要让我陷入痛苦的回忆中了吧。”金乌说。 金乌说的,是他曾经有过的尊荣,就是和其他的哥哥们一起在天上打闹,本来是一个哥哥出来一天的,因为每次出来都很孤单,没办法,很想玩,就丢掉了这个原则,结果大家都出来,在天上玩,大家都开心了,地上受不了了,庄稼被晒死,人们的粮食绝收,地上像下了火一样。 地上有火,就像白天盛夏的沙漠,令人窒息,没办法,人们成群成群地毙命,到处都是死人,玉帝听说此事,立马追查,原来,他的儿子们还在疯打着玩呢,这还了得,可是,他又舍不得惩罚儿子,想让儿子们改邪归正,但又舍不得下毒手,顿时他就没了主意。 后来有人出主意,说,既然是儿子们闯了祸,不能用神的方法来惩罚,只能用人的方法,既然害了人,就要将人给消灭,但是,不能全部都消灭,要留一个,要不然,天上没有了太阳,整个天地都会变得黑暗,那么,整个世界都是漆黑一片,人们要天天点着火把或者打着灯笼才行。 这段历史,曾经是痛心疾的,让人不堪,想一想,都觉得恐怖。玉帝让人间来决定他的天上的儿子生死权,看来,他还是比较重视他地上的创造物,这些人类,是他的杰作,当然,天上的儿子也是他手所造的,他让他地上的儿子去打天上的儿子,实在是他更喜欢地上的儿子。 但是,为了不让天使们觉得玉帝不讲情面和偏心,他将处决权交给地上的儿子,后来,后羿将儿子射死九个,剩下一个,地上的百姓,那些老者竭力劝阻,后羿才住手,没有将金乌的哥哥全部射死。 金乌被加勒一提,悲从中来,竟然落下泪水,顿时,整个沙漠开始下雨,这大鹏的眼泪可真值钱啊,沙漠下雨的好处是,风沙立刻停止了,整个沙海被雨水全部覆盖。一场透雨将骆驼们弄得不知道生了什么,纷纷仰起头来看天,看看嘴巴能接到多少雨水。 这是一场及时雨,噼里啪啦,非常热闹。然后,就等着百草芽,百花盛开。这是大家的希望,但是,希望很快就破灭,这里不是金乌常来哭泣的地方,没有泪水的地方,可能会更好。 因为没有泪水的地方,就是天堂,就很开心,哪怕是沙漠,也觉得舒服。 加勒飞回去,看到村长萨父、李单、天一道长和萧生殿下,都站在那里,好像在等什么人。 加勒降下,尽量不他们看到,然后让金乌收了翅膀,变回玉指环,重新到了加勒的手指上。 加勒出现大家面前,萨父高兴得很,他又很期待,想看看匪的头,但是,看起来加勒两手空空,别说沙漠判官的人头了,就一根头都没有,这是怎么回事? 萨父的脸由笑脸转为哭脸,那表情无法描述,非常难看,不过,他说:“好吧,加勒辛苦,道长辛苦,捉妖捉不住,杀不了,只有把女儿准备给他了。明天他就要娶亲,我们拿他没有办法。” 说完,萨父看看萧生,萧生笑了笑,然后拍了拍萨父的肩膀,说:“贫道敢保证,这事已经搞定,可以说是兵不血刃,就取得了彻底的胜利。” “那敢情好,真是好的无比。我想,如果没有道长,恐怕我的苦日子没有尽头,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除掉匪,要想永远生活在和平的时代,必须要消除匪患。要让那些被捕的强盗纷纷亮相。”萨父说。 “可能你太天真,这个世界贼永远都杀不完,也抓不完,关不下,牢房里人满为患,因为有的贼偷东西,有的贼不偷东西,而是偷心。比如说,一个国家的领导人,将全国人民的心都偷走了,就没有办法。这样的偷心贼,人神共怒,恨不得一下子全部消灭掉这样****昏君。”萧生说。 萧生看穿了不少昏君,说了这话,也是没办法的,是肺腑之言。当然,村长看不到上层的东西,只晓得底下的贪官污吏特别厉害。有一点权力,就特别飞扬跋扈。 加勒走过来,大家都拍手欢呼,好像在迎接凯旋归来的大英雄。 加勒施礼完毕,说:“沙漠判官已经投降,正在回来的路上,估计还有半个时辰,他们的快马就到了。” 萨父一听,有点吃惊,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马上问:“道长,这可怎么好?那判官是来抢亲的,不是投降吧?” 萨父竟然不敢相信,他说:“那沙漠判官非常狡猾,他肯定会来抓老夫的女儿的。” “为什么这样说?”萧生问。 “正是因为他狡猾,他和他所带的土匪们才没有被官兵抓获。”萨父说。 “再狡猾,也怕力大。像我们的加勒,一去就能抓到他,并且将他们一网打尽,你不用担心,一定会让他们束手就擒的。”萧生说。 他说了这话,是因为他对加勒充满了信心,事实证明,他的确有这个本事,加勒的确能抓到他们,并且制服他们。 那些官兵为什么没有抓住他,原因很复杂,主要原因是他们根本没有用心去抓贼,只是用心去吃拿卡要。心术不正,百事不成。 第250章 时辰 【播报】关注「起点读书」,获得515红包第一手消息,过年之后没抢过红包的同学们,这回可以一展身手了。 加勒说:“他们在路上跑,那些马跑起来比骆驼快得多,骆驼走三天,那些队伍只需要半个时辰就可以了。” 正说着话的时候,远方出现了许多飞鸟,非常奇怪,在这个地方竟然还有飞鸟,真是令人惊奇。刚才的大雨,大概冲刷走了许多草籽,大水消退之后,留下了不少的草籽,在沙地上,这些飞鸟见到了许多平时需要辛苦才能找到的草籽,这时候是最兴奋的,因此乱飞。 飞鸟乱窜,飞过之后,大家还没反应过来,就现有不少的东西,从沙漠深处跑出来,密密麻麻地,铺满一地。像是一条黑色的河水,从远处流淌出来,非常奇怪,刚才的大雨,这时候,有人说:“不好了,四脚蛇,四脚蛇来袭击我们了!” 不知道是谁喊出来的,既然喊出来,也没什么大不了,萧生说:“四脚蛇不咬人,不用担心,有可能是遇到了惊吓,到处乱跑,其实对人不构成威胁,大家尽管放心。” 他一说完,大家才明白过来,四脚蛇喜欢吃蚊虫,不喜欢吃人,看上去,它们行动迅,非常快。这些小东西,是非常喜欢群居的,遇到危险,都是拼命往前跑,但是,最后到底是成功还是失败,还真不好说。 眼看黑压压的四脚蛇像黑地毯一样卷过来,大家都惊呆了,没想到,那些四脚蛇突然消失,无影无踪,再也没有痕迹,就像做了一场梦。 四脚蛇大军凭空消失,让人费解,不知道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生这样的事?到底是谁在驱赶它们,是刚才的雨水?还是鸟儿惊动了他们? 不知道原因,大家都开始骚动,不知道前方出现了什么,正在这个时候,听到了马是嘶鸣声,加勒自言自语道:“不会吧,不会这么快吧!” 他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说到耳朵,萧生可是不含糊,他说:“是骑兵队,大家做好战斗准备!” 他这样一喊,大家顿时紧张起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竟然会有骑兵出现,村长萨父非常紧张,他知道那判官的厉害,于是赶紧命令村民拿起武器,青壮年和敌人对抗,老弱病残孕先逃跑,按照村庄的设计,在各个地方进行躲藏,尽量让敌人找不到村里的人。 青壮年战死,就是烈士,会被村里人纪念的,那些小兵,更不用说,是非常厉害的,宁愿为了大家去死,敌人也就不容易攻打。 村长很清楚,心里再怕,嘴上也要坚强,不能就这样束手就擒,哪怕是一块没有生命力的石头,只要敌人用脚去使劲儿踢他,他也会叫唤疼痛的。 安排既定,萧生在一阵小小的紧张之后,马上恢复到正常状态,他说:“这样吧,我很欣赏你,村长,凭我们的经验,来者不是凶手,万万不能和他们生冲突,如果生冲突,就要立刻采取行动。 再一看,一群像蚂蚁一样的黑点出现,越来越大,黑点变成了一群黑羊,然后是一群狼,再后来,是黑的水牛群,水牛群比一人还高,比三个人还长。 再一看,是两样东西组合而成,一个是骑马的,一个是马,两者合一,不是怪兽是什么?但是,这些怪兽中的领头的,举着白旗,迎风飘扬,不想过去他们经常打着的,黑底的白骷髅形状的土匪旗帜。 村长萨父见了这个,非常震惊,难道是真的?他又有些激动,这举着白旗的意思,目的就是要向他们显示投降! 加勒没有撒谎,萧生值得信赖! 果然,他们出现在大家面前,那些队伍浩浩荡荡,足够有一个军团,加起来约有三万人。个个都是威武雄壮、孔武有力,这一帮队伍,走在哪里,都是一阵疾风暴雨。 这是一支怎样的队伍?他们从马上跳下来,判官跑到加勒面前,就要参拜,加勒赶紧说:“且慢,我来介绍介绍。” 判官点点头,说:“好,神人请!” 萧生微微一笑,看着加勒不说话。 “这位是天一道长,这位是萧生道长,这是我兄弟弘法。村长不用介绍了。”加勒说。 “嗯,在下有礼,今天见到诸位,三生有幸啊!”判官说。 萧生没说话,看看天一,天一也不说话,他知道,说话肯定会露馅,还是交给当地人来说吧。 天一做了个手势,有请村长,村长惊魂未定,突然遇到这些人,心里还是有些紧张,特别是已经收了人家聘礼,人家没有达到目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反正最后没有谈成,也就算了,现在人家带人前来,举着白旗,意思是投降,不过,到底是真投降还是假投降,现在还不知道。 村长上前一步,说:“判官这一向可好?” “好,好,今天遇到神人,不得不服,特来请罪。聘礼不用返还,你的女儿还是你的女儿,在下多有得罪,还望村长多多谅解!”判官说。 “算了,那是过去的事了,没事了,没事了。老夫年事已高,既然判官不追究,老夫感激不尽!”村长说。 “村长,说实话,我告诉你,其实我还是喜欢你女儿的,不过,你女儿没有说过喜欢我,我也不想强人所难。那么,今天来,我就想问一问,你们到底是跟着夏王走还是不跟?”判官问道。 “不跟。我跟你说,其实,在有些时候,老夫也是迫不得已,你知道的,现在夏王昏庸暴虐,弄得民不聊生,对外战争,对内镇压,老夫敢怒不敢言,不像判官敢做敢为,令人钦佩。”村长说。 “村长过奖,村长比较圆滑,不过,为了村民的安全,你做得好。就像在下要来抢亲,村长即使不愿,也没有明明地拒绝,然后用了缓兵之计,请来了救兵,然后出奇制胜,让在下心服口服,实在不错,令人钦佩!”判官说。 “好,走吧,我们到村里,款待诸位,略备些水酒,若不嫌弃,就请到庄上小坐如何?”村长话,大家都很激动,在沙漠上跑了大半天,真是到了吃饭休息的时辰了,人不吃饭就没有精神,更别说打仗了,一点力气都没有。 “哦,不了,不了,谢谢村长,我们人多,村庄小,呆不下这么多人。还是不去算了。”判官开始谦让。 “哪里?吃一顿两顿,不会吃穷我们的。再说,村里的牛羊多得很,吃不完。俗话说,要优待俘虏,既然你们投降,我们就要负责,还客气什么?”村长又一次出邀请。 ps.追更的童鞋们,免费的赞赏票和起点币还有没有啊~515红包榜倒计时了,我来拉个票,求加码和赞赏票,最后冲一把! 第251章 干粮 【最新播报】明天就是515,起点周年庆,福利最多的一天。 除了礼包书包,这次的『515红包狂翻』肯定要看,红包哪有不抢的道理,定好闹钟昂~ 作为沙漠判官来说,吃饭是不成问题的,不管饭,就抢,损失会更大,因此,方圆几千里,都知道他们,走到哪里都不用带干粮,走到哪里,都有厨房,想吃啥就吃啥。 不给就抢,天经地义,反正上梁不正下梁歪,夏王哪里先烂了,到了下边,也就不用说,官府自然如狼似虎,何必说判官是土匪呢?不过,在有些地方,判官做的比官府做的还好。 判官说:“我不进村,我们自己想办法,绝对不拿村庄里的一针一线。” 听了这话,村长感激得很,连忙说:“那太好了,这样吧,你们在村外扎营,我到村里给你们准备吃的去。” 判官出来的意思很明显,就是不想当土匪了,毕竟有说法叫人过留名、雁过留声,这是很有道理的。 判官当即表示没问题,立刻命人就地驻扎,这里离村庄很近,不需要再往前走,大家都没有意见。这时候,萧生看看加勒,加勒看着村长,村长带着李单到村里去了。萧生问:“加勒将军,你带他回来想干什么?” 当然,萧生很聪明,专门找个机会,当判官去安排他的部下的时候,萧生找个空当就问了加勒,加勒说:“是这样的,开始他还不肯认输,想要反抗,被末将制服,至于怎样制服,其实没有啥好说的。” 萧生笑道:“那是你的本事,怎么制服,我不感兴趣,只要你把他制服就行。好吧,你说说看,你把他们弄来,有什么打算吗?” “殿下,是这样的,他要拜末将,称末将为神人。不知道怎么回事,末将怎么能接受他们的膜拜呢?再说,殿下是末将的元帅,怎么能妄自尊大呢?”加勒说。 “你有本事,众所周知,都晓得你有本事,我还说什么呢?你说说看,你如何处置这些人?有什么想法没有?”萧生问。 “我的想法就是,这几万人,数量不在少数,不如这样,将他们组织起来,和夏王对抗,只要他们拉起旗杆造反,夏王就没有办法来攻打弯刀族部落,你说怎么样?不知道殿下意下如何?”加勒问。 “嗯,很好,这个主意不错,只是还不知道父王和判官的想法。”萧生说。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你看看,大王离这里有千万里,隔着高山沙漠,要想知道他的想法,起码要有一个来回。 还有,只要对弯刀族部落有好处,就可以做。没有好处,就不行,要好好商量商量。”加勒说。 萧生看看天一走过来,他连忙迎上前去,行了礼说:“师父,刚才加勒出了一个主意,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殿下不用说了,贫道已经知道了,贫道已经看透你的心,知道是让沙漠判官带人造反,这个主意很好,不过,要流血牺牲一部分人的生命,主意虽好,可是,有些问题,令人担忧,贫道正在思考这个问题,就冲殿下来了。”天一说完,看看周围没有旁人,觉得刚才说错了话,连忙纠正道:“萧生道长不知道有什么吩咐?” 天一后来说话的声音,音调提高了不少,目的是让别人都听到,这个方法比较简单,但是很有用。否则,就容易被人告密。现在这里的三万人不见得和萧生同心同德,难免有些会告密,那么,从军中获得的机密,是最敏感的,可以立马传到夏王的耳朵里,夏王知道后,就会采取措施。 至于是什么措施,谁都不知道。 “天一道长,是这样的。”萧生也学着天一道长的语音语调,目的也是消除别人的顾虑。 萧生见没有人注意,就压低声音说:“这些人是反抗夏王的第一支力量,加上以前我们曾经放回去的俘虏,也可以加入他的队伍中来,有了他们的帮助,在西夏境内制造一些麻烦,还是可行的,只要能达到掣肘的目的,让西夏不能专心东进,就是一个好的开始。如果西夏兵分两路,一路去攻打弯刀族部落,一路在国内平叛,也没有多少兵力和精力。” 说了这话,天一反应平淡,只是咳嗽两声,没有回答。 这时候,判官过来,对萧生说:“听神人说,你是他的主人,真是太巧了。在下佩服神人,神人听从你,你让在下干什么,在下就干什么,不会迟延。” 萧生听了,说:“嗯,你说的有理,不过,我告诉你,谁对就听谁的,不存在谁命令谁、谁指挥谁的问题,明白吗?” 判官一听,这个人说话还中听,谁对听谁的,一点都不霸道,真好!看来,这个人来历不一般,非常厉害。就是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反正是败兵之将不可言勇,没有什么,哪怕他是错的,也要听从,看他那样子,即便犯错,也错得不太远。 正说着话,只见村长萨父、李单带着村民过来,村民牵着牛羊,还有青稞酒、燕麦酒等等,浩浩荡荡的,将东西交给判官,判官一见,赶紧施礼致谢,这让村长闻所未闻,从来强盗夺取人家的东西都不带商量的,现在突然变得温文尔雅、彬彬有礼起来,还真让人感到意外。 村长说:“判官,不好意思,我们来晚了,实在不好意思,大家都饿坏了吧,这些礼物,不成敬意!” “多谢村长,多谢村长。”判官不停地致谢。村长已经打开了一坛好酒,舀出了一瓢,递给判官,判官舍不得喝,就要献给加勒,加勒努了努嘴,眼睛对着萧生,那判官会意,赶紧将瓢递给萧生。 萧生没有接,他说:“贫道刚才已经吃饱喝足,只是判官你们一道辛苦,到了这个地方,需要好好地休整休整,以后再做打算,你就不必谦让了。” 判官看看加勒,加勒点点头,说:“道长说的有理。” 判官吃了定心丸,知道该怎样做,于是接过来那一瓢酒,看了看村长,知道村长胆子不大,应该清楚他在做什么,通过这些年的打交道,知道村长的为人,也不担心他会在酒里下毒,更重要的,是他根本没有考虑到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萧生这么说、加勒那么说,要知道,加勒在他们心目中是完美的神。 连大神都对萧生敬畏有加,那还说啥好呢?要是想要判官的命,早在沙漠腹地的时候,就被加勒给灭了。在沙漠腹地,消灭一支几万人的队伍非常简单,只需要一阵狂风,卷起沙浪,将军团埋没,谁都不晓得,何必要等到现在用酒来杀人呢?那手段不是太卑劣了吗? ps. 5.15「起点」下红包雨了!中午12点开始每个小时抢一轮,一大波515红包就看运气了。你们都去抢,抢来的起点币继续来订阅我的章节啊! 第252章 酒香 判官不怕,哈哈大笑,将一瓢酒一饮而尽,酒水喝得猛了,有一些顺着大胡子流了出来,这些酒非常香,老远都闻得到。 加勒招呼判官,他走过来,拱手问道:“大神,什么事啊?” “是这样的,我告诉你啊,你要勇敢,在我面前,不要畏畏尾的。”加勒说。 他见判官已经没有了往日的威风,可能是害怕加勒,其实,加勒一点都不可怖,最关键的是,加勒不动声色,就能决胜于千里之外,不动不摇,越是有本事的,越是谦虚谨慎,外表上根本看不出来什么。 这时候,队伍中生一阵骚乱,不知生了什么事,人们纷纷躲开,原来,是一只公牛跑了出来,脖颈上插着一根长矛,鲜血流了一地,看起来十分血腥和恐怖,血迹在后面,看来是刚才杀牛没有杀死,结果公牛了牛脾气,更加厉害,没有把任何人放在眼下,拼了命地跑,有人试图将它阻拦下来,可惜没有任何办法,眼看着就要撞上来,只好放弃,躲开,不敢再拦,不知道这头公牛负伤后会逃到哪里去。 大家四散而逃,不清楚怎样才能躲开它,看来,只有一头公牛。这头公牛四脚在地上狂奔,就是不跑,也有一人多高,四脚更是有力,身长大概有两个头挨着脚、脚挨着头加起来那么长,不带牛头和牛尾的,这样的牛,的确很少见,可能只有在这个地方才能培育出这样的牛,或者是从来就没有绝种,从远古时代,洪水之后,遗留下来的公牛就是这样的,也有一些变化,表现是有些长进了。 大家四散而逃,生怕被公牛撞着,这头牛看来完全疯了,什么人都不怕,它起火来,也的确吓人,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一头猛兽,它的尖利的牛角往天上冲着,粗大的鼻孔冒着热气。 长矛没有扎中要害,虽流了一些血,可不足以毙命,只要还有空气可以呼吸进去,就会趁着这样的生命存在的时候,可以将最后的敌人消灭掉。 公牛很是生气,眼睛红,如同屠夫在杀人的时候,眼睛瞪得老大一样,对着人群,横冲直撞,人越多,越疯狂。有几个匪兵已经被撞倒在地,在那儿翻滚,叫喊不断,鬼哭狼嚎,满地乱爬,很明显,他们是胳膊或者腿折断了。 加勒一看这情形,对判官说:“借酒瓢一用。” 这个简单,判官早就准备好了,刚刚喝了酒,瓢还没还回去,加勒一眼就看见了,觉得壮士做事都要精炼,不要拖泥带水的,弄得清清爽爽不好吗?他是这样训练匪兵的,没想到这时候还用上了。 果然,瓢在手,自然就放心,加勒接过了判官立刻递过来的瓢,只见加勒将瓢朝疯的公牛那里一投,那瓢就像飞旋转的一团闪电,又像一团火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公牛而去,公牛并没注意到对面来了一团火,自顾自地往前乱冲。 那火球的度出想象,像一柄闪光的剑直接插进了公牛的脑门,那公牛被瓢一击打,立刻翻倒在地,踢弹了几下,口鼻流血而死,瓢在旁边,已经破碎,上面有红色的血,还有白色的脑浆,这力量,让人惊叹。 公牛被击毙,大家都很开心,加勒说:“可惜了,可惜了一把瓢。” 众人出一片欢呼,村长笑呵呵,竖起大拇指对加勒说:“真是好样的!你可真棒啊!那瓢算啥,多得是,想要多少,就有多少。不要过意不去。”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说:“加勒,加勒,大神,大神啊,你太厉害了!我们要跟定你了。” 大家正在听村长说话,没想到有人出这样的感叹,扭头一看,不是别人,正是判官,这位叱咤风云的沙漠判官说了这话,看来,是真的被加勒的神勇所折服,要知道,加勒只是用了一点点力气,不到他气力的十分之一。 判官说了这话,就是一部分人的心声,不过,加勒可不这样想,他还是佩服那个萧生,不是因为萧生是他的领导,是因为萧生的确有过人之处,不是凭借他父王的权威,而是凭自己内心的谦卑,这样的王子是强大的。 加勒说:“不要跟从我,要跟从,就跟从这位道长吧!” 加勒说着,用手指了指萧生,萧生连忙说:“哦,判官,你是这方圆几千里的判官,是众人仰望的人,贫道十分佩服,要你跟随贫道,恐怕也说不过去,不如这样,贫道带人在判官的鞍前马后,为判官做一些事,你看怎么样?” 判官一听,受宠若惊,连忙说:“哦,不,不,我就是一个落草的土匪,靠剪径为生,做不了惊天动地的事业,你们跟我,肯定是要受委屈。浅水之处,容不下巨龙,哪里能让你们伸张平生之志呢?” 萧生刚要说话,人们早已将公牛剥了皮,开膛破肚,一股牛味儿扑面而来,然后架起大锅,放了水,将牛肉投放在里面,火苗腾腾腾地窜上来,舔着黑色的锅底,没有多久,就有牛肉的香味儿扑面而来。 匪兵们安扎好了帐篷,过来向判官报告,判官邀请萧生、村长、天一等人入座议事。 有人送来奶茶还有点心,这些有的是自带的,有的是村里提供的,凑在一起,算是暂时安慰一下肚腹,等一会儿,牛羊肉端上来,可以好好地享受一番。 判官说:“实不相瞒,在下从事打家劫舍以来,对于贫穷人,在下都照顾,对于为富不仁的人,在下就打压。当然,也有讲仁德的,讲善心的,在下就放过他们一马,让他们继续行善,因为他们做的,跟在下做的差不多。” “哈哈,原来盗亦有道,是真的,很佩服你的原则。那么,贫道愿意跟随判官去杀富济贫,一直做下去怎么样?” “在下实在不敢当,道长,说老实话,在下的能力有限,不能让天下寒士俱欢颜,想想自己也可怜,在下也是穷人一枚,自身难保,随着年龄增加,怎么样才能做到让大家都清楚明白地享受福利呢?还真不好弄,想来想去,在下的能力实在有限,的确需要帮手来帮在下。”判官说。 他说了这话,眼神中透出一丝哀怨和无奈,是的,一个人的力量还是不行的,需要团队的力量,而且要形成制度,只有这样,才能让这个团队健康有序地展下去,哪怕判官死了,也能让团队继续展,需要选出新的领导人即可。 第253章 内战 萧生的目的是让判官带头反叛夏王,从内部开始乱,叫夏王没有精力向弯刀族进攻。 萧生说:“判官,你是好样的,我十分佩服,你本来是善良的,我很清楚,但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这是没办法的。你很想忍耐,可是实在忍无可忍,他们不变革,内部不行,就需要王宫以外的人联合起来,开始针锋相对。” 判官听了,顿时明白过来,敢情让自己走上绝路的是夏王,不是命运,夏王不仁不义,那就很有必要换人,换了好的君王,励精图治,认真管理国家,国运昌盛,不在话下。 判官很清楚,在某些时候,不能将就这样的人,可是,仅凭自己的三万余人,能和夏王对抗吗?能不能让夏王下台,或者赶他下台? 萧生看出他的疑虑,就说:“你不要怕,你只管往前走,贫道在后面支持你。” “呃,那除了道长,还有谁?”判官问 萨父在跟天一道长说话,可能对这个关键的问题没有弄清楚,也懒得去管。现在判官手里有人,都是同生同死的弟兄,咋说不会出卖弟兄。判官很有信心,他其实不惧怕村长,倒是非常希望加勒的加盟,有了加勒的神力,加上萧生的聪慧,还有天一道长,也就是那位老者的睿智和经验,想必队伍会不断扩大,可以让更多的人加盟,那么三十万、三百万不在话下。 手里有了人,还怕什么呢? 想到这里,判官说:“道长说得有理,不过,要想成事,必须要有上苍保佑,还要有弟兄相助,像本人单打独斗,恐怕不能成功。” 萧生听了判官说了这话,心里暗暗佩服这个人,原来,他就是这样一个人,说实话是一个人才,可惜埋没人间,要是论打仗,他有一套方法,要是论治国,他还是有方略。 但是,就是这么一个人,可能考虑最多的,不是要造反,这次来,一是要驱除西夏国内的妖魔鬼怪,二是要让西夏百姓觉醒,让他们揭竿而起,对不肯悔改的西夏王举起正义之剑,让西夏下台,让有德有能的人上台,好统治万民,让他们不至于被瞎子带到坑里面去。 帐篷里的土是新鲜的,有些土腥气,不过,人来人往,整个帐篷的地面已经被踩踏得比较结实。 村长保住了女儿,端着酒来给萧生敬酒,萧生连连谦让,让他去给天一敬酒,萧生说:“人有长幼之区别,不能没大没小,这位老者,道行很深,我们应当尊敬他,他也很有智谋,在贫道之上。” 判官哈哈大笑,说:“这样挺好,有了诸位的帮忙,就没有难成的事。哦,哈哈哈哈,我非常开心。” 他非常开心,大家都有些担心,他这样说的意思,就是宣布要造反了,他说了这话,村长萨父当即就愣住了,不清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要知道,这里还是西夏的地盘,在非常时期,在战争的时候,西夏王派出了不少的特务,在民间监督个人的行为,当然,有组织的,也会注意。 萧生察觉出了问题,担心萨父胆小,说出一些话来,让人感到不舒服,或者,私底下告诉了别人一些话,让人不舒服,于是说:“村长,刚才判官说了,要求我们给他帮忙,你看怎么样?” 萧生问这话的目的,是让萨父也参与进来,免得到时候出事,他会置身度外,其实,他最大的想法其实就是要让萨父成为起义队伍中一员,这样,一个绳子上的蚂蚱,谁也跑不了。 萨父像是被电击了一下似的,不知道会不会有这种情况生,但愿不要往坏处展,要知道,萨父在这个地方,也算是德高望重,深得老百姓的爱戴,现在来看,这一块地方,除了萨父,就是判官。 这两个人其实是让大家都明白,在蓝天黄沙之上,要么是判官,要么是村长,都是可以主宰命运的,这些人其实很简单,只要有事向他们说明就行,这些事不说不明白,一说都清楚。 大家吃喝已毕,萨父要回村,天一道长奉陪,萧生和加勒不回,继续和判官协商。 弘法早已受不了,想回到村中睡觉,要知道,住在村外的帐篷里,比住在村长家的大院里要难受得多。 萧生心中惦记着这些事,加勒的劲头儿十足,他想早点结束这里的工作,好回家看看一大把年纪的父母,他们正在柴扉旁边等着他回家呢。 在外漂流久了,就想安定下来,像这种情况,不想办法早点结束战争,就没办法回家。 对判官来说,不早点推翻夏王,不施行仁政,恐怕国将不国、民将不民,这都是一定的。 萧生见天一离开,其实已经明白了,天一不想卷入这场造反行动,不过,也不表示反对,也没有不要求他来参加这次行动。 判官见村长和天一都离开了,就说:“好吧,我很清楚,现在造反条件还不成熟,我从来没想过造反,只想让我这三万弟兄吃饱喝足就成。” “你真有意思,你要心怀天下,在沙漠腹地当王,毕竟显得过分自私,没有夏王,你可以过得更好,有了夏王不实行仁政,你还是痛苦,没有将来的幸福,建议你还是要慎重考虑一番,怎样才能达到目标。”萧生说,他已经把握住了判官的心思,这个问题不是他没有想到,是因为想的太多了。 这时候,天色已晚,大家都已经安歇,可是帐篷内仍是灯火通明,门外站着卫士,站岗放哨,加勒的眼睛也快要合上,不过,一谈到将来作战,他就来了精神,非常喜欢参与作战。 说别的,没意思,说打仗,非常有意思。一些恶人注定是要遇到克星的,一些人生来就是要被别人修理的,不修理不足以平民愤,到底民愤有多大,这个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 判官说:“天已经不早了,该休息了。道长到哪里安歇?” “还是在帐中休息吧,这时候回去,肯定会惊扰村长。”萧生说,他说这话,是为别人考虑。 萧生养成了习惯,前半夜,替自己着想,修炼,后半夜替别人考虑,想的东西有很多,思考来思考去,都是为了别人,自己很少考虑自己的事。这样才公平,萧生养成的习惯,已经延续了多年,他这样做的好处是,有很多人都会考虑到投奔萧生,跟着王子殿下,应该不愁将来能得到很多的好处。 第254章 起义 夜深人静的时候,倒没有了造反的念头,不过,想到天明之后,考虑吃喝,顿时有惆怅袭上心头,不知道怎样排解才好。﹤ 造反肯定要死人的,这是真的,要知道,西夏的势力还很大,凭借三万人,恐怕难以成事,必须要招兵买马,再说,现在判官是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每次来剿匪,都不成功,原因不是别的,是来的人有心无肝的,不是真心剿匪,名为剿匪,实际上是来吃拿卡要的,只要有点权力,就要大用特用,让权力挥到极致。 判官有些犹豫,萧生问:“你是担心什么呢?” “没什么。” “没什么就是有什么,难道你怕死吗?” “怕死?我自从当土匪以来,早已把脑袋挂在腰带上了,怕死就不当土匪。”判官说,似乎对萧生的问话不屑一顾,可是,有一段时间,他是挺害怕的,不知道原因,可能内心隐隐地感觉到将来要下地狱,接受上苍的审判,说不定还要忍受油锅的煎熬,痛不欲生,生不如死,死不如永死。 “哦,呵呵呵,贫道没有看错哦,你是不怕死,不过,在活着的时候,需要多为百姓谋福才行。不为百姓谋福,恐怕这一生都没有意义。”萧生说。 “没错,道长,你说的没错。这也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判官说。 “你看夜已深沉,应该休息了,天大的事,也要休息好,文武之道,一张一弛,休息好,才能工作好,不要担心将来会怎样,将来自然会怎样。”萧生说。 判官对这个不太懂,不过,他看看加勒在钓鱼,就说:“好吧,本来我还想再谈一谈的,今天的时候实在不早,已经能够听到鸡叫的声音,可能是第一遍,道长就在这里安歇吧。” “那你呢?”萧生问。 “我自有安歇的地方,不用担心。”判官说完,就吩咐他们睡下,他自己找个地方歇息去了。 到天亮的时候,整个军中按照次序在做事,井井有条,有烧水的、有练剑的,有骑马的,还有巡逻的,俨然就是一支正规的军队,看不出来有些匪气了。 就连判官都感到奇怪,这样的井然有序,在以前都没有见过的,难道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还是萧生道长的法力使然?这里面的秘密谁都不知道。 原来,加勒让金乌力,让土匪变成兵,其实,费不了多少力,土匪也懂规矩,而且,土匪是掌握话语权的当权者对他们的蔑称,土匪也是有血有肉的,有的土匪只杀贪官污吏,有的土匪是坑害百姓,但是有一个共同点,不是所有土匪都是一成不变,专门杀害无辜百姓的。 所谓冤有头、债有主,是一个通理,不清楚是不是所有人都会懂得,有官方的兵比土匪还不如,官兵是明抢,土匪是偷袭,官兵吃国家俸禄,实际上是吃百姓的税负,官兵靠百姓养活,不仅不保护百姓,反而残害百姓。 土匪也残害百姓,但是,靠抢生活,不会设立法律,让百信依法纳税,受害人还是百姓。 说到底,百姓中间有不甘心的人,就变成了土匪,宁愿跟着官兵干,哪怕背着不好听的名声,也是如此。 大家按着次序行,判官心里有了底,看着这种景象,马上下定了决心,于是找到萧生说:“昨晚从你这里走了之后,我又想了一会儿,决定从今天开始,起义造反,与其偷偷摸摸地当贼,被官兵围剿,也要拉起旗杆,敢向当权派说不,那么,我别的不担心,就是担心你能不能帮忙,如果道长肯帮忙,那是再好不过的事,如果道长不帮忙,还请道长帮忙介绍几个帮手,一起帮我完成大业。” 萧生听了这话,喜出望外,赶紧说:“没问题,没问题,只要肯走出第一步,剩下的就好办,开工没有回头箭,还是要小心面对,不要被敌人吓坏。敌人就是纸糊的老虎,看起来吓人,实际上非常脆弱,不堪一击,说来说去,打铁需要自身硬,我有了一帮好兄弟,又有道长的帮助,非常欣慰。” 萧生觉得自己的策反其实作用不大,最大的作用还是要属于这支队伍的改变,不知道为什么在一夜之间,土匪变成了正规军,野鸡变成了凤凰,他看了看加勒,加勒眼睛看在别处,萧生顿时明白过来,越来是这个小子在捣鬼。 这样倒好,省了自己多费口舌,判官不是傻瓜,知道怎样做对自己有利。 萧生想到一个方法,让大家死心塌地跟着判官走,就是要起义,先找一个理由,这个理由就是说,这是天意。 萧生对判官说:“借一步说话。” 判官会意,就跟着萧生,策马跑到远处,加勒没有跟随,带着金乌去找鸟蛋去了。 判官见四下无人,问:“道长,有何事相商?” “是这样的,你要起义,恐怕有人不服,为了压服众人的心,贫道想到一个方法,不知道当讲不当讲?”萧生说。 “请,这是好事,为什么不当讲?”判官说。 “是这样的,你要想办法顺天承运,要造反,起码要让人们惧怕,以为这是天意,借着天意做文章就好办得多。”萧生说。 “这可是个难题,我怎么知道天意?”判官问。 “你看,你面前站着的是谁?”萧生问。 “是道长。” “道长是干什么的?” “修道,潜心修善,有修成的,可以升天当神仙的。”判官说。 “是的,贫道为了达到让西夏百姓安然居住、快乐生活的目的,不想让昏君继续奴役人民,要解放他们,不让他们去流血牺牲。”萧生说。 判官听了,觉得有理,这可是大道理,他关心的是怎样才能达到起义的目的,神不知鬼不觉,让大家********跟他走,推翻残暴的西夏王,重新洗牌,让有德有才的人管理西夏,不能让昏君继续这样奴役人民,不过,听了萧生的说法,还是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清楚怎样做。 “这样吧,你说出建议和想法,我支持,怎么样?”判官说。 “嗯,这样想最好,才合理。这样吧,贫道想出了一个办法,供你参考,看看能不能行,如果能行,就这样做,然后才能保证下面的工作能顺利进行,你看怎么样?”萧生说。 “快说吧,道长!我都快等不及了,要干事,就要快,快刀斩乱麻,这样才能成功,如果拖拖拉拉,恐怕就要惹人笑话,说不定还会遇到挫折。”判官说。 第255章 石版 显然,判官比萧生还要着急,知道这事非同小可,可一时情急,竟然想不出来好方法。≥ 萧生心生一计,说:“不知道判官会不会写字?” 判官哈哈大笑,说:“我学过,但经常舞刀弄枪的,差不多都还给先生了。不过,简单的字可以写。你要我写什么?” 萧生说:“简单,就是一句话,天要灭王,替天行道,沙漠判官,来自东方。” 判官一听,哈哈大笑道:“这几个字我会写,一共是十六个字啊!” “是的,这是十六箴言,会写吗?”萧生问。 “会写,写在什么地方?这里没有纸和笔,怎么写?”判官问。 “很简单,这里到处是石头,找一个稍微平整一点的,找到之后,再进行下一步。”萧生说。 萧生吩咐道,判官不知道萧生的葫芦里卖的是啥药,无法揣摩,只有听话照做。 这时候,萧生见判官已经逐渐听从自己,就大胆往前走,他料定判官现在已经无路可走,久居沙漠,也不是事,还是想着那些肥美之地,不受黄沙的欺负,那要好得多。 再说,他根本没有想到要改变什么,只是在想,还是保持现状,还是要试图改变一下生活的方式,免得时间越长,心里越是憋闷。 萧生见判官跳下马,转了一圈,奇怪得很,刚好有一块符合条件的石板,判官将石头捡了起来,交给萧生,萧生看那石片,非常圆滑,经历了风沙的磨砺,变得粗糙,但是,昔日的光彩还在,非常奇怪,在这广袤无垠的沙海里,竟然还有这样的人间珍宝! 萧生看着这石片,有一定的厚度,椭圆形,正好派上用场,他说:“要你写字,不需要纸笔,这石头就是纸,你有没有匕,或者短剑,有没有?有的话,拿出来。” “有,有,匕是我的随身携带的,一介武夫,没有这玩意可不行。”判官说着,从腰里抽出一把匕,那匕一道寒光,在判官的手里上下跳跃,仿佛是一条银色的柳叶鱼。 “好,你在这石板上刻字,就是刚才那十六个字,记得吗?写好之后,再进行下一步。明白吗?”萧生说。 “好,但是,我想不起来刚才说的十六字箴言,请再说一遍。”判官说。 他说这话,其实非常简单,就是要让人明白,自己要专心干一件事,就是要好好地思考怎样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现在有了萧生作为自己的军师,也算是军师,自然处处都要听听他的意见,免得走弯路,要知道,这萧生可不是一般人,如果不利用好他,恐怕很多人会笑话他鲁莽,说来说去,就是打架靠力气,打仗靠智力,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人单打独斗,肯定存在问题。 于是,萧生就又把刚才那十六字箴言重复了一遍,非常奇妙,说了这话,萧生更加肯定了西夏王的贪婪和残暴,自己国家这么美丽,人民这样善良朴实,还要觊觎其他国家,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看来,要想成就一番事业,必须要学会知恩图报,也要学会与人和善,与人和善,就是与国和善,与国和善,就不会动战争。 判官这次全记住了十六字箴言,用当地的文字歪歪斜斜地写了字在石板上,写得歪歪扭扭的,像是天书,不过,当地人都认得这种文字,看起来很形象,像是一幅画,这个石板,也可以说是石版,石版是一幅美丽的画。 写好之后,判官将石版交给了萧生,萧生一看,竟然写错了一个字,沙漠判官中间的漠写成了海,成了沙海判官,不过,这样也挺好,毕竟是沙漠和沙海都差不多,都是没边没际的意思,来自东方,不就是相对西夏王王宫的位置,刚好在东方吗? 这都说得过去,萧生没有指出他写错了,就接过石板,对判官说:“走,打道回府。” 萧生说完,策马先走,判官跟在后面,问:“怎么办?费了好大气力刻了十六字箴言,干嘛不说一句话就走?” “先走,等一会儿再说吧。”判官十分不解,但是,萧生就是不说。 等走了一段路,萧生停下来,然后低声对他说了几句话,判官高兴极了,哈哈大笑说:“真有你的!道长,你简直老有才了,我佩服死你了!” 判官说了这话,然后一起策马往回跑,到中军帐之前,他找来一个心腹,然后将石版交给他,教他如此这般这般,心腹拿着石版离开。 今天要出,在出之前要祭天,必须要宰牛,献上牺牲,敬仰天地之神、太阳神、月亮神还有星宿之神,名堂之多,令人瞠目结舌,不过,这次安排的确不一般,的确有些出人意外。 心腹趁人不备,将石版放进了待宰的公牛的屁股中,不一会儿,祭祀开始,操刀人在坛前念经,跳舞,张牙舞爪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反正人都听不懂,估计连有些没文化的鬼也听不懂,再就是那些不起眼的小神也听不懂。 公牛非常兴奋,可能和肚子里凭空多了东西有关,这时候,但是,人们都不注意,还以为公牛马上要被宰,可能感到了不安。 祭祀仪式开始,屠夫提着一把手臂长的刀,走到公牛跟前,突然抱住牛头,顺手一刀,将牛头割下,牛血四溅,汩汩而出,有人拿来盆子,将牛血接住。 祭师将牛血洒向祭坛周围,口中念念有词,只是别人听不懂,然后,将牛头放在坛上,将牛架在木柴上,点着了火,将牛烧了,等完成这些,在火的灰烬中现了这一块石版。立马有人叫喊起来,将石版高高举起,大家都过来看。 只见祭师念出了石版上的文字,一字一顿,连祭师本人都惊呆了,这是怎么回事?祭师走到判官跟前,举着石版对判官说:“判官,这是天意,是天给我们的启示,让我们跟着判官打夏王呢!” 祭师一说,大家都跪了下来,知道了判官是上天派来的救星,是要带领百姓到美好之地的,于是一起喊:“沙王,沙王!” 连绵之声不绝于耳,这很明显,西夏只有一个王,就是西夏王,不可能有第二个王,现在这三万多弟兄竟然三呼沙王,很有点分庭抗礼的感觉,这沙王和沙漠王子非常相似,也可能就是,沙王就是沙漠判官,从判官到沙王,这是多么大的变化啊! 第256章 沙王 判官有点不适应,萧生在一旁频频点头,鼓励判官接受这个现实。 祭师说:“我活了这么大岁数,竟然不知道判官竟然是上苍派来的。” 祭师在谄媚,这一点萧生看得很清楚,祭师拜了假神,可是,很多人都相信他,这是西夏特有的风景,不过,到底谁是真的,谁是假的,不要判断。 判官改名为沙王,喊得久了,就听顺耳了,听顺耳了,就自然称王,没有谁觉得不习惯,没有谁觉得不满意,总之,有很多人都见不到西夏王的仁政,只觉得他残暴,巴不得有一个新王来顶替,不过,像他这样,沙王名符其实了,这是天意。 判官说:“诸位弟兄,一直跟着我鞍前马后,浴血奋战,今天终于要走出沙漠,我们要向****说不,向暴君宣战,皇天后土,养育我们,本来想让我们过得幸福,但是,我们十分痛苦,特别是我们,他们说我们是土匪,但是,他们比我们更土匪,我们当土匪,是他们逼的,我们不要当土匪,我们要报仇,让他们也尝一尝被人驱逐的滋味。我们当土匪,当在明处,他们是更大的土匪,当土匪当在暗处。” 大家在下喊:“好!” 判官说:“大家跟着我,是要谋取天下人的幸福,不是只图自己的幸福,大家说,是不是啊?” “是!”大家异口同声地说,看着那些牛血,红艳艳的,让人头晕目眩。 “大家觉得那个夏王是不是个昏君?”判官问。 “是。” “对,不是昏君,我们也不会落草为寇。”判官自己回答自己的问题。 “那么,我们该不该造反?”判官接着问。 “该!” “我们反定了,大家有没有信心?”判官继续追问。 “有!”大家的回答异常响亮。 这可能是大家憋了好久的愤懑,全部压在心头,到了这个时候,要集中爆,只差一个导火索,还差一点火星,就能燃着导火索,引爆整个火药桶。 判官点点头。祭师说:“弟兄们,我奉我们的太阳神、月亮神、战神的命令,立沙漠判官为沙王,从今往后,不要称呼他为判官,而是称呼他为沙王,大家明白吗?” “明白!” 判官听了这些话,非常满意。 他清了清嗓子说:“我从今往后,奉我们诸神的命令,前往诛杀夏王,祭师是我们军中的长老,萧生道长是我们的军师,大家有没有意见?” “没有!” 判官,也就是沙王,非常高兴,他说:“很好!今天我们已经算是祭拜了我们的神,造反是替天行道,剪除坏人,匡扶正道,大家跟着本王,就是再苦再累,流血伤亡,或生或死,都是为了大家的好处,都是为了我们子孙后代的幸福,大家都要义无反顾,英勇向前,绝不退缩,拥有勇敢的心,勇敢向前!” “向前,向前,向前!” 沙王非常高兴,从判官到沙王,咋说都是升级了,升级是好事,谁都愿意在高位。 萧生被当众宣布为军师,他也很高兴,自己的平生所学,终于用上了,还有,他根本没有想到,自己会走上这条借力使力的方法,利用西夏的百姓来阻止西夏王的错误举动,只要西夏闹得欢,乱成一锅粥,这样才对弯刀族有利。越乱越好,但是,尽量减少杀戮,让百姓子弟兵尽量减少伤亡,以劝降为主,辅助以战斗,迫使其放下武器,改恶从善。 萧生的目的达到,知道判官成为沙王,自立为王,实际是和夏王分庭抗礼,举起造反的大旗,替天行道,大快人心。这个消息不胫而走,很快就到了萨父耳中。 萨父已经察觉到判官的异常举动,不过,他心里对夏王也很不满意,萨父也想造反,可惜没那胆量,也没那能力。 这时候,一听说判官造反,他心里又是惊喜,又是害怕,惊喜的是西夏终于出现了一个新生的力量,敢于向暴君抗衡;害怕的是,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自立为王,不过,这不是人的意思,是天的意思,更是了不得。 天一获悉,心里自然明镜儿一般,非常清楚是萧生搞的鬼,当然,善于现人心的需要,是很重要的,善于借力使力,一举数得,是聪明人的作法,免得自己这些人,单打独斗,不是不行,只是不是他们自己的东西,是外来的影响,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如扶持他们自己的力量来做事,倒要好得多。 等他们一行离开西夏,西夏仍然能够自我管理,自己人民选出自己的领袖,自己人选自己人,不需要外界的影响和干扰,到那时候,才是最民主最好的时期。 看来,已经得到了人心,就不用害怕失败,勇敢前行,是必要的。沙王已经命人做好了义旗,上面不是骷髅图案,是沙漠之鹰,目的是杀死所有沙漠上的坏蛋。 比如害人的老鼠、毒蛇等,沙王的目标是造反,不是杀人,就像老鹰不仅是猎食,还有在空中散布、翱翔,还有生儿育女的任务,当然,在生育之前,有谈恋爱、求偶啥的,都有过类似的经历。 萨父心想,沙王举旗造反,下一步会干什么呢?他派人去请沙王到庄上议事。 沙王听说萨父来请,就问萧生,萧生说:“去吧,天一道长还在他那里,一起去,看看萨父说什么,然后我们再进行下一步。” “好!来人,备马,你们在这里稍微休息一会儿,本王去去就来。”沙王吩咐道。 沙王现在成了天所立的王,一言九鼎,说一不二,是金口玉言,大家都不敢马虎,言出必行,行必有果,绝不半途而废。 这里已经备好了马,沙王和萧生一同来到村里,在议事厅,萨父说:“这次举事,令老夫十分意外,但也在意料之中。” “为什么这样说?”萧生问。 “判官早晚是成大事的人,不肯久居于人下,平生的志向没有实现,肯定心不甘、情不愿,加上天下想反叛夏王的不在少数,只是没有点火的人。现在火药桶已经装满了火药,又有药引子,就差点火的。判官点火正是时候。”萨父说。 “没错,村长说得没错。老朽也这样认为,判官一定升官,我国最大的官就是王,如今,就是要当王,才和判官的才德相配。老朽很看好你,将来必定多的天下,让更多人跟着沙王享福。”李单说。 他说完,看着天一道长,道长却不说话,意思是想从道长那里得到一些肯定,可事与愿违。 第257章 生死 沙王说:“今天亮明了观点,要勇敢往前冲。 ≦不管前面是什么,都不能退步,只要前进,不要后退。前进会生存,后退会死亡。这件事非同寻可,要和夏王干到底,就要准备忍耐,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萨父已经接受这个现实,他担心沙王会失败,于是说:“还是要谨慎,如今的人们,如果要他走正路,他们说啥都不肯,如果要他们走邪路,不用说,自己就主动贴上来,没有谁能保证绝对清白,有时候,人们的确不容易。” 李单很想参加到萧生的队伍中,跟着萧生,然后跟着沙王,去攻打夏王,可惜,他担心萨父的安全,毕竟有知遇之恩,需要报答,更重要的,需要他加强村庄的安全,要保卫村庄,不能让村里人受伤。 要是知道李单是沙王的人,夏王肯定要来围剿整个村庄,为了不连累无辜,还是要留在村里,不给夏王一些把柄,说老实话,只要夏王抓不住把柄,就没有围剿村庄的理由,如果滥杀无辜,恐怕会冷却不少百姓的心。 凭夏王的作法,他会采取措施,如果知道村庄反对他,他会派来大军将整个村庄活埋,男女老幼,一个都不会放过,这样的屠杀和活埋已经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只要暴君在,就会有无数次。 小小的一个村庄,在夏王眼里,可能就是一个马蜂窝,将马蜂窝一烧,烧个干干净净,啥都没有了,咋说都不会留下后遗症。 看看外面太阳已经有一竿子高了,沙王请辞,萨父不敢阻拦,知道他们已经祭天,也有了力量,大家都很激动,毕竟这是对大家有好处的,都要去争取,不能把脖子放在砧板上,让暴君肆意宰割。 与其被动地被夏王围剿,虽不成功,可那动作恶心,不如现在就主动进攻,不进攻,只能等死。进攻,就有活路,有希望获得幸福。人一死,完事皆空,死人不会说话,死人也不能为自己争取什么,死人没有喜怒哀乐,人死之前,就得有所动作,等到死的时候,才现很多问题,有很多事没做,但到死亡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回头,做什么都晚了。 萧生看出了李单的想法,他说:“不要担心,不久的将来,你肯定会看到沙王的胜利,会听到欢呼胜利的声音,多行不义必自毙,像夏王不得人心,将来肯定要受到人民的审判和处罚。” 他说完这话,给人的感觉是他根本没有考虑到李单更深一层的意思。李单的目的是想报恩,对萨父肯定很在意,不想让他受牵连。幸亏沙王没有答应。 萧生对萨父、李单说:“那么,我们就走了,多谢萨父、李单的照顾,为了不给你们添麻烦,我们先走一步,说不定以后我们还会再见面。” 萨父、李单又说了一些客套话,不知道是不是言不由衷,不过,绝对是又惊又怕的状态。造反这事,可是株连九族的事,夏王从中原国啥都没学会,偏偏学会了整人,像这种整人的技术,学到了家,并且运用娴熟,无人能比。 这时候,最大的受害人是西夏国的百姓,而最大的受益者是西夏国国王,还有听命于西夏王的臣子。当然,这个不包括像萨父这样的人。萨父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沙王以前要抢夺他女儿,并下了聘礼,他逆来顺受,敢怒不敢言,连半个不字都不敢说。不敢和土匪对着干,也不敢跟官府对着干,总之,谁都比他强,谁都喜欢抢他的东西。他在这里也算是一方土豪,可惜遇到强壮的,他也只好退让三分。特别是手里头没有多少兵,武器也不咋地,关键是没有信心。 然后,他们又面临着一些问题,就是先到什么地方,既然造反,夏王肯定会很快就知道,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像这样的情况,他会很快知道消息的。 为了保险起见,还是要注意建立根据地,划出一块地来,这块地易守难攻,不让西夏兵轻易占领。 在沙漠腹地就很好,可惜不行,那里进出比较艰难,条件也艰苦,耗时耗力,不见得有好的效果。 萧生比较熟悉草原的情形,但是,这里不完全是草原,沙漠那边是草原,然后是高山。 要想保全性命,必须要借助山水的力量。但是,在没山没水的地方,只有想办法弄出一座城堡,这座城堡,可以成为一座保护自己,进攻敌人的最好的根据地。 要是在旷野建立一座城,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成就的,不如夺取一座城,吃现成的,那要好得多,免得辛苦去筑城。 萧生说:“时间不早了,我们要告辞,往前走,前方有没有城?地理位置怎样?” 沙王说:“前面有,我对这里的情形比较熟悉,离这里五百里,是最近的位置,有一座城,名叫耳城,因其外形像人的耳朵而得名。我们要去那里吗?” “那好,我们就去那里?”萧生说,他想了想,问道:“那里有没有人守城?” “有,不多,全城有一万多兵,五万多百姓。”沙王说。 “行,就去那里,我们有三万多兵马,攻下那座小城,如果敌兵投降,就是四万多兵马,再从百姓中招募一些,壮大我们的队伍。”萧生说。 “嗯,不错,我们前往,不能耽搁了,今天是好日子,应该前往,能博个好彩头。”沙王说。 “你也信这个?”萧生笑着问。 “是啊。有些事不能不信。”沙王说。 萧生不好说什么,要说信还是不信,都是一种信仰,无可厚非。 他们商量好了之后,离开,然后带着众人前往耳城。 天一前往,弘法也跟着,当然,那些骆驼是老伙计了,也要带着,毕竟还要穿越沙漠。可是,天一不想这样,他说:“前面还有没有沙漠?” 沙王说:“没有了,过了耳城,就是丘陵,再过去,就是平原。” “那好,那就用不着骆驼了,可以把骆驼寄存在萨父这里了。等以后再来取,怎么样?”天一建议。 “好,我对萨父说。”沙王说。 沙王骑着马朝前跑,到了萨父面前,萨父刚转身,准备往回走,突然听到快马跑来,一看,是沙王,他很惊讶,以为他改变了主意,心里吃了一惊,连忙问道:“怎么了?怎么一个人回来了?” 沙王看到他的表情,非常可笑,连忙说:“不要怕,我不是赖着不走,是有事找你。” 说完这话,沙王再看看萨父,萨父的脸都白了。 第258章 瞬间 萨父的脸变白了,沙王实在忍不住,哈哈大笑,他说:“生死就是一瞬间的事,难道你特别害怕吗?” 萨父见他说到自己心里去了,但是,不能明说,否则,就麻烦了,更加惹人笑话,他说:“没有,我怕什么?你现在是沙王,不会和小民计较的,不知道你回来,是不是还在惦记老夫的姑娘?” “哪里,哪里,现在本王荣升为王,后宫佳丽,不在话下,哪里满足接一个老婆当压寨夫人?你的姑娘,慢慢地找个心上人吧,本王戎马倥惚,没有时间来迎娶,更重要的,本王做最重要的事,如果你家姑娘以后不管嫁给谁,本王只要活着,就会保护你家姑娘,谁敢欺负她,就先问问本王手中的刀答应不答应。 ≥≦”沙王说。 “哎呀,老夫明白了,真是感人至深啊!有了沙王,不要夏王也罢。”萨父说。 李单暗暗地扯了扯萨父的衣襟,萨父明白,他觉得说错了话,真是言多必失,要知道夏王安排的眼线在周围,只要稍微有一点风吹草动,夏王都知道,现在竟然当着沙王的面,说夏王的坏话,那还了得?除非萨父不想活了,明目张胆地要跟着沙王打夏王,要是不是,那么就老老实实地跟着夏王,别弄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出来。 “沙王,不好意思,老夫是老糊涂了,竟说错话。你要是让老夫做什么,就尽管吩咐吧,老夫能做到的,绝不推诿,一定尽力而为。”萨父说。 他希望通过装糊涂,特别是装成老糊涂的样子,来蒙混过关,不清楚是不是真的,要想得到别人的信任,必须要做一些值得信任的事情出来。 沙王来不及细说,心里还在惦记着大部队,特别是萧生和他的助手加勒他们,他们在朝前走,自己在这里和萨父磨嘴皮子,他有些急躁,就说:“村长,本王来这里,回来找你,没有什么事,就是想对你说,前方没有沙漠,天一道长他们带来的骆驼,需要交给你来代管,好生照看,以后他们回来再取,多谢!” 沙王说完,眼睛看着别处,然后向萨父施礼,离开了这里。沙王刚走,就看见有人跑过来说:“村长,骆驼,骆驼,他们的骆驼没走,在路边吃草。” “老夫知道了,你去把他们都牵回来吧,好生看管,以后要完完全全地交换给人家,明白了吗?”萨父说。 那人是村民,也是萨父家的家丁,顿时明白过来,赶紧说:“好吧,我清楚了,村长!” 他说完,就策马跑去牵骆驼。这骆驼算是交代了,这些老伙计,在沙漠里所起的作用,不容忽视,没有它们,人在沙漠必死无疑。 萨父和李单带领众村民回到村里不提,再说沙王策马返回,撵上了队伍,这个王当得有意思,很像土匪,凡事都是亲自去做。不过,这样的事多做做有好处,不存在什么问题,毕竟还在创业阶段,要想摆架子,还没到火候。夏王现在喜欢摆谱,不过,他是在走下坡路,坡下的人看他,仍然很高,但是,每走一步,都不可能上升一个高度,只能是越走越低。 越是喜欢摆谱的,越是内心空虚,越是内心空虚,越要向世人展示,自己的所谓强大。外表强大,内心空虚,照样不堪一击,早晚会被弱小的敌人吞灭。 萧生看见沙王跑上来,说:“贫道以为你舍不得走,要和村长的姑娘成亲呢。” “道长想多了,没有想到会这样,村长很怕本王。本王就是和他女儿结婚,也不见得幸福,因为村长对本王心存芥蒂,不能这样下去,否则就很麻烦。”沙王说。 他说完,赶紧住口,他最大的想法,就是要赶紧赶到耳城,他在旷野时间太久了,人们现在需要一个好地方。在沙漠,就是他的地盘,就像蓝天属于雄鹰,海洋属于大鱼一样,任何敌人进入沙漠,都要被沙海淹没,死无葬身之地,成为沙漠上的干尸,屹立千年。 当然,人的生命长度是有限的,在有限的生命历程中,需要拓宽生命的宽度和厚度,只有这样,活着才有意义。 他没有心思在萨拉婕身上了,虽然花了一些钱,送了一些聘礼,但是,钱就像沙漠里的沙一样,是流动的,流走了,还会来,不是固定不变的,钱在哪里,都无所谓,都是要让钱挥作用。那些钱来自民间,也要用在民间,自己又用不了,为什么不把钱用在又需要的人身上呢? 萧生看出他的心思,笑道:“走吧,大家都巴不得快点进城,好好休息休息。有了城墙的保护,大家会安心一些。” 沙王点点头,说:“是的,本王也是这样想的,城墙最薄弱的环节是城门,那个地方要加强保卫,最好是在城门之内,再设立城门,将城门延长,或者建筑城中城,城中城里再修筑城,里里外外多做几层,那么,才能有效防御和进攻。” “说的有理,可是,那样的话,自己也不是很方便啊,再说,那样找一个非常大的地方,像耳城那样的小城,恐怕不利于修建多重城墙。”萧生说。 他们一边走,一边说,队伍拖得很长,看到这群弟兄,沙王心里比较高兴,他说:“这样吧,我们去看了再说,有形的城墙能阻挡敌人前进的步伐,但是,世上没有攻不破的城墙,要想给敌人制造麻烦,自己先不要怕麻烦,还有一点,就是自己先要面临考验。” “沙王说的没错,很有道理,有形的墙容易攻破,无形的墙却非常难以攻破。”萧生说。 沙王一听,糊涂了,什么是有形的墙,什么是无形的墙? 这话听起来有些别扭。萧生知道他暂时不懂,也懒得说,继续往前走。沙王一直在琢磨这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很快就到了耳城,这么一个地方,恐怕兔子都不来屙屎吧?天底下,就一座孤零零的城,看起来平淡无奇,难道这里就是未来的根据地? 碎石的地面,泛着明亮的光,是太阳的反射,令人头晕目眩。这样的地方,适合作战,战马践踏在上面,急促声特别响亮。大家骑在马上,三万人马,差不多有两万多匹战马,其他的都是善于行走的,在沙漠地带生存,练就了好的身体,不行的,都被淘汰,不复存在,留下来的,都是精华,这支精干的队伍,向着耳城挺进,可以感觉到他们的喜悦和兴奋。 第259章 耳城 队伍们来到了耳城城下,奇怪的是,城门紧闭,但是城头上没有人,这可如何是好?真的让人不知其可,越是安静,越感到恐怖,这到底怎么回事? 耳城死一般的寂静,越是安静,越有问题,但是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城墙是石头垒砌成的,石头与石头之间是粘土,粘土是被米汤弄湿的,然后用作石头与石头之间的粘合剂,这种作法,很有意思,但是非常结实,看到这样的石头城墙,大家都有些望而却步,有些为难,不像在沙漠里驰骋,只要跑得快,就不会面临生存的压力,就会生活得很好。 向平面展,是可以的,向上面延伸,就存在问题,主要的问题是,看在马背上跳跃的人,能够攀上城墙吗? 当然,这里面有两个问题令人费解,名为耳城,为何看不出像耳朵?为什么取名叫耳城,令人惊讶。还有,要说不用攀登城墙就能进入的,不是别人,就是天一道长、萧生,他俩能进城,不用攀登,他们想进去,无论是多厚的城墙,都能进去。 这次应该没问题,有问题的就是他们,不知道怎样才能进去。 弘法悄悄地对天一说:“师父,这是要打仗吗?为什么没有敌人?” “不要说话,风暴来之前,往往是最安静的,小心,别说话,被敌人知道了就麻烦了。”天一警告弘法说。 弘法一听,吓了一跳,不敢吱声了。师父说的话没有说错的,都是对的,这是经验,当然,对于没有经验的他来说,对师父只能仰望,不能了解全部。 城墙用石头磊砌而成,石头与石头之间,长有青草,看来,很长时间没有人打理了。 天一让大家安静,沙王看看萧生,萧生说:“道长道行非常深,非常了解敌情,现在大家都安静下来,看看情况再说吧,不知道城里面有什么?” 沙王吩咐道:“诸将听令,大家原地休息。” 大家纷纷放下武器,到处都是一片沉寂,大家不情愿,平时都是大动作,习惯成自然,现在突然静如处子,恐怕还有些不适应,不管怎样,命令如山倒,不听不得了,肯定要打乱仗,到处都是乱糟糟的,没有一个齐整肃静的时刻。 这时候,城内出了欢呼声,接着城门打开,从里面冲出来一位将军,看起来身材娇小,但是骑在高头大马上,就显得英姿飒爽,比较威风。 那将军策马跑到天一跟前,问:“你是谁?来耳城干什么?” 沙王一看,上前一步,仔细一瞧,问:“你是玉面狐狸?” 那将军听了一愣,上下打量了一下,咯咯笑出声音来,那声音里带着冷冷的气,她没好气地问:“你是沙漠判官?” “是。原来是你在守耳城?”沙王问。 “是的,怎么了,你不在沙漠好好呆着,想打本姑娘的主意吗?”狐狸问。 “哪里,借我一个胆子,我也不敢,你是相当厉害的,方圆几千里之内,谁不知道?你在为夏王卖命吗?” “你们来耳城做什么?先回答我,我再告诉你我的事。”玉面狐狸说。 她的话音一落,从身后抽出一把刀来,沙王吓了一跳,这狐狸要耍什么花招?真的要杀人了吗? 正在迟疑间,那刀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刀又回到了来的地方,看来,玉面狐狸只是在吓唬人,不过,她的本事也十分了得,在这一带名气比较大,都知道她的性格很像男人,但外表上看是娇小柔弱,娇媚百生的,一不小心,就可能遇到她的毒手。 沙王也不示弱,说:“实话告诉你,以前的判官已经不在了。这次来,就是想要夺取耳城,作为根据地。” “什么?你在开玩笑吧?判官不是你吗?你不是判官吗?难道你想造反不成?”狐狸问。 “是的,以前我叫判官,现在我叫沙王。现在已经造反,早就听说耳城比较适合做根据地,就跑过来,还望狐狸行个方便,不要让本王为难。要是敢说一个不字,那就休怪本王不客气,一定要屠城,将耳城杀个片甲不留、血流成河。”沙王说。 “你开什么玩笑?我想怎么样?你想进城也可以,不过,先要问问我的宝刀答应不答应。”狐狸说完,手里不知道从哪里又抓了一把宝刀,寒光闪闪,似乎要喝人的血。 刀是要喝血的,正像宝剑,在中原国非常流行,可惜天一道长没有佩剑,也没有带刀。 在这里,带刀是经常性的,没有刀,在这里就没有安全感,因为在旷野,野兽较多,野兽一般不主动攻击人,在闹饥荒的时候,野兽没有东西吃的时候,就要拿人开刀了,对于人,也是吃那些比较羸弱的人,强壮的,倒避而远之。 玉面狐狸抽出了宝刀,她的兵纷纷举起武器。沙王不怕,也抽出宝刀,想和狐狸过招儿,当然,他的兄弟也不示弱,一见要打仗,纷纷来了精神。 玉面狐狸心想,他们才来,肯定比价疲惫,要打就要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不清楚是不是这样,不能让对手占了便宜。 萧生见他们要打,心想,学道之人,最好是平和,不要刀剑,不要流血,但是要制止,恐怕已经晚了一步。 这时候,敌人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不像中原国的人那样打仗,玉面狐狸他们竟然挥舞着大刀向人群砍过来。 沙王突然收了宝刀,对狐狸说:“且慢,本王有话说!” “还不是判官吗?还张口闭口地乱叫本王,你是谁的王呢?”狐狸十分不服气。 玉面狐狸说着话,一刀砍过来,沙王躲开,玉面狐狸砍了空,将刀往上一挑,沙王还是跳开,狐狸不服气,一个鲤鱼打挺,在空中转了一圈,然后稳当当地落在马鞍里,手起刀落,寒光一闪,朝着沙王的后脖子压下来。 沙王将马肚子一夹,这匹老伙计非常懂事,说起来老,实际上才三岁,正是不怕虎的年龄,它肚子被夹,立马懂得了主人的意思,于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前一窜,竟然矮了许多,马肚子几乎贴在地面,迅抛开,那马竟然练出了这等本事,十分了得! 沙王又躲过了这一刀,狐狸非常狡猾,她从马背上翻身跳下,快跑几步,像燕子一般,轻轻掠过地面,手里拿着寒光闪闪的刀,直接跟在战马后面,手里举起宝刀,看准了,向马屁股砍过去。 第260章 良马 弘法看见了,惊叫起来:“沙王,小心!” 沙王知道后面有一股风吹来,非常迅猛,他反其道而行之,让他的宝马腾空而起,从肚子紧紧伏于地,到宝马跳起来,那动作之迅,在一眨眼间完成,这真是西域良马,快马! 玉面狐狸没有劈到沙王,气急败坏地大骂:“蟊贼!哪里跑!” 沙王不做理会,知道狐狸已经下马步行,他策马回转,冲着狐狸跑过来,她一看,哈哈大笑:“好啊,原来要送上门来,接招!” 玉面狐狸没想到会得来全不费工夫,她将刀在空中划拉两下,目的很明显,就是要拿对方开刀了。 谁知她的如意算盘已经打错了,再打已经没有意思。 沙王没有朝前走,他而是将马往旁边一转,从怀里掏出一根套绳,在空中挥舞甩了几圈,然后看准了向玉面狐狸扔过去。 玉面狐狸现有一条蛇一样的东西朝她飞来,心想,坏了,这是套马绳,赶紧逃,否则来不及了。 说时迟那时快,那绳子从沙王那里飞出来,玉面狐狸看得真切,她毫不示弱,打了一声口哨,她的坐骑马上飞来,刚好挡住了绳套,没想到绳套结结实实地套住了马脖子,那沙王见状,高兴坏了,没有了马,等于玉面狐狸没有了脚,可以好好地收拾她了。 沙王来不及细想,收紧了绳子,那沙王臂力挺大,三下五去二,绳子立刻像蟒蛇一样缠绕在沙王的手臂上,沙王迅拉紧了绳子,没想到绳子飞了。 眼看绳索套住了马头,却使不上力,自己的宝马已经窜了过去,刚才的劲儿用过了头,那绳子断了不成? 实际上不是,是那玉面狐狸见势不妙,宝马被套,自己就没有了脚,不是等着人家来踹吗?想到就要干,她手起刀落,将绳索砍断,沙王的绳子没用,接着马的力气,他一下子冲过去了。 玉面狐狸见他跑过了,赶紧纵身一跳,翻身上了骏马,然后策马去追,沙王看到后面来人在追,冷笑道:“自不量力,刚才不是本王的马太用力,怎么也要把你砍为两段,哪里轮到你过来撒野!” 他又将马噱头一拉,那马很懂事,赶紧后撤,谁知道玉面狐狸并不恋战,她将宝刀一举,说:“弟兄们,回城!” 大家一听,呼啦一声,将狐狸保卫起来,像潮水一般涌来,阻断了沙王的追击,沙王也举起了宝刀说:“停!” 他一声令下,全部人马戛然而止,没有继续追击,看看沙王,他哈哈大笑道:“鼠类小人,还敢和本王过招,真是自不量力啊!安营扎寨,明天再战!” 他下了命令,大家依照命令而行。 萧生十分佩服沙王,他还真厉害,和狐狸过招,没有多久,竟然把狐狸打得落花流水。 这里安排扎营,暂且不提,再说狐狸带人进了耳城,将大门紧闭。 耳城的大城门轰隆隆地关山,恢复了平静,再也听不到声音,就像湖面开始非常平静,里面投进了石子,激起了涟漪,涟漪一圈圈地荡开去,没过多久,又恢复了平静,跟没有石子激起波浪一样。 萧生点头,天一摇头,萧生不懂,不好现在就问,只有等扎营后,到了中军帐之后,萧生才悄声问天一:“师父,为什么打胜了仗,你却摇头,几乎所有人都点头称赞,觉得沙王神勇,你却在摇头,究竟是谁优秀,谁做的更好?” “不要下结论下得太早了,这个狐狸狡猾,没有认输,这是缓兵之计,要小心。不信,你可以现在进城去看看,为师已经看到了她的心,根本不是真输,是诈降,今晚要加强戒备,不要被她乘虚而入。因为骄兵必败,你把这个道理讲给沙王听,告诉他要冷静,不要被假象所迷惑,也不要骄傲,否则就要中计了。”天一说。 他的冷静是有名的,他说了这话,沙王不以为然,他说:“不用提醒,本王是男人,那玉面狐狸是一介女流,不足挂齿,今晚好好休息,明天等她来打,或者今晚来偷袭,一定叫她有来无回,死无葬身之地。” 他说了这话,天一笑着摆脑袋,觉得沙王太自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小子可能没吃到亏。 当晚,大家埋锅做饭,当然,离耳城有十里地的距离,这是萧生安排的,既然是军师,就要尽到军师的职责,不能让军师白当,他说的话,沙王当然买账,关键是他的背后是加勒,有了加勒,别说一座耳城,就是整个西夏,都不在话下,因此他很放心,只要让加勒呆在军营里,就能保证没事,所向披靡。 当然,加勒也不可能听沙王的,只有拐个弯,要想达到目的,还必须要用到萧生,萧生聪明自不必说,可是论打,还是加勒要狠一些。 左右文武,都齐全了,沙王确保没有问题。可以吃得香、睡得稳,一点问题都没有。 夜幕降临,大家都要睡觉,沙王对萧生说:“军师,道长,你看这灯火忽明忽暗,是什么征兆?” 萧生说:“可能今晚那个狐狸会来偷袭,要小心准备,不要被她钻了空子。” “道长,不用担心,这只母狐狸再狡猾,也没有猎人厉害,就让她来偷袭,本王呢,就等她来,只怕她不来。”沙王说。 沙王很骄傲和自负,当然,玉面狐狸会不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来偷袭呢?这个事还真的不知道。 看到灯火忽明忽暗,萧生猜测必然有异变,但不敢肯定,他就去找天一,天一说:“你是看到灯火的变化,就想到今晚有事对吧?” “是的,不过,徒儿还不敢确定,还请师父明示。”萧生说。 加勒跟在后面,见到弘法,弘法知道兵临城下,是十分危险的,可是,跟着天一道长总能化险为夷,没有一点问题。 但是,总有离开师父的时候,比如如厕的时候,师父就不能保护,可是在军营中,总是有敌人在盯着,说不定啥时候就有一支队伍跑出来,要向他进攻,或者袭击,总之,是要让他死于非命,可是他的命很是强盛,竟然就像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看起来,非常健壮,也毫无忧虑可言。 加勒更不用说,自己有大力气,加上金乌的帮助,真是如虎添翼,这样的人,走遍整个天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第261章 鱼水 天一担心有事,可又不能不管,对于弘法来说,天一就是他的天,天一就是他的地,没有了师父,就没有了他。≥他和他师父的关系,就像鱼和水的关系。就说:“好吧,你跟着为师,就是天塌下来,也有为师替你顶着,不要害怕。” 萧生说:“师父,与其被动受偷袭,不如主动去看,看那个玉面狐狸怎样?到底长了几个脑袋?有多大的本事。” “不要这样,这个狐狸不是简单的人物,她不是真的败走,是诈降,里面有问题。如果你想知道真相,不如前往探个究竟。”天一说。 他们基本上达成了一致意见,然后,萧生说:“那好,师父如果有空,我们去走一遭,说不定能现一些秘密。” 天一点点头,说:“萧生,你已经出师,这点小事,你一个人去吧,不过,可以让加勒作为外应。进去后,不可恋战,快去快回,不要迟疑。” 萧生很想尝试,到底能否穿透这么厚的城墙?以前只是穿透毡房,这是一个新的考验,要是能穿过,证明还是可以的,要是不行,那就麻烦了,不清楚是否能活着回来,不过,有了加勒,应该没问题。 萧生说:“时间不早,师父,萧生就去了。” 天一双眼闭上,点点头,没有说话,意思是默许了,其实,年轻人多闯闯,有好处。流血流汗,无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不用呆在温室里,风雨不侵,不见得是好事。 在某些时候,还是需要多锻炼锻炼,只有多锻炼,才能成长。他离开了营帐,前往耳城。 加勒跟在后边。 加勒说:“殿下。” 萧生赶紧看看周围,没有人跟着,他小声说:“小心,不要暴露,要知道,在这里,我们要处处小心,沙王也是西夏人,我们帮他,他没话可说,不做计较,一旦功成名就,他成了好事,肯定会拿我们开刀的。不过是中原国还是弯刀族,或者是西夏,都是一样的,我们争取打乱并且破坏这个规律。” 加勒吐了吐舌头,调皮地说:“要是他们都知道了你是王子,恐怕西夏要乱成一锅粥了,我们刚好可以趁火打劫,一举将西夏夺取了,看夏王还敢猖狂不。” “道理是这样的,可惜不能这样去做,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但是,有能力还不行,还要加上道义,没有道义,等于是不义之举,不义之师,为人所不齿。”萧生说。 这个时候,他们看看月亮已经躲进了云层,厚厚的云层遮挡住了月亮,看东西都不真切,这个时候作案是最好的时刻。 加勒说:“前面就是城墙。殿下,你进去,我在空中保护你。” 萧生点点头,对加勒的本事的认识,更加加深了一步。 加勒看看萧生,萧生有些疑惑,要知道,这次穿透城墙是一种挑战,是一种考验,看平时自己练得怎么样了。 如果练得好,钻进去不成问题,如果没有练,或者练得不好,卡在城墙里面倒还是出丑的。 想来想去,萧生决定闯一闯,况且现在不是国王,不是万金之躯,没有那么金贵,就不必太在意。要知道,多磨砺,就会放出光芒。就像钻石在地下,经过挤压,经过磨砺,才能出璀璨的光芒来。 加勒问:“殿下,你试试吧,不行,就对我招招手,我马上下来。” “好,我试试。”萧生说。 他开始运气,达到忘我的境地,加勒担心影响他,就跑开了,然后让金乌变成翅膀,他飞到了天上。 这时候,月亮从云层里出来,加勒看着萧生,非常清楚,现在的耳城,死寂一片,不像是刚才打过仗一般。 加勒忘了自己,运了气,将自己想象成一只蚂蚁,对他来说,墙砖与墙砖之间的缝隙,是无限大的,足够在里面骑马奔跑。 果然,萧生不知不觉就钻透了几层城墙,进入到内城,这样的城中城,非常隐蔽,就像一座巨大的隐蔽工程。 加勒在夜空中飞,特别舒服,金乌说:“你别顾自己舒服了,也要顾及一下我的感受。” “你是什么感受?”加勒问。 “我想要吃鸟蛋。”金乌说。 “好,你的要求不高,不过,你看看,殿下都进城了,我要去帮他。”加勒说。 “你可真好玩,你干嘛让王子那么辛苦地去钻墙呢,不如我变成大鹏,让殿下坐在我背上,我带你们进城。”金乌说。 “那样不好,殿下抱着的目的是去试试自己的功力,没说要坐大鹏进城。这事还是要征求他本人的意见,凭我多年的了解,他是不情愿图省事的,免得他到时候没有什么值得记忆的东西。他就要在年轻的时候多做点事,多经历一些,多长点见识,等到老的时候,就不会徒留遗憾了。”加勒说。 “嘘——别说话了,你看看,殿下已经进城了。”金乌说。 加勒往下一看,果然,借着皎洁的月光,现萧生进入内城,于是加勒开始往下降落。 萧生从厚厚的城墙里出来,然后看到了内城,他不敢立马出现在路上,而是躲在一块大石头雕琢成的神兽旁边,不知道这城里人崇拜什么神兽,看那造型,不像是狐狸,也不像狼或者老虎,看不出来是什么怪物。 既然是怪物,就不用理会,不过,躲在石头后面,相对是比较安全的,因为街上过来了一些人,看得出来,是安排守夜巡逻的士兵。 看来,狐狸没有夜袭的计划,可是,为什么没有一点动静呢?按说这个时候,是最敏感的时候,这个时候出去偷袭,是天赐良机。有了这座城,进退自如,出去可以攻打,进来可以保护,要是沙王动强攻,恐怕会造成较大的牺牲,那可不是好玩的。 萧生看看他们巡逻队伍只有二十人,觉得奇怪,为什么这么大的城,只有二十人巡逻? 正在猜想的时候,那队伍已经走过去,隔着一个人,举着一个火把,这样明亮的夜晚,举火把显然多余,不过,这是制度,必须遵守。如果安排在白天巡逻,可以不举火把,但是,在晚上,必须要保证巡逻士兵有火把举着,不一定仅仅是要照亮自己脚前的路,更重要的,是给别人以警告,城中警卫队在此,威严不容侵犯,闲杂人等,赶紧躲开,否则,后果自负。 这是祖制,以前就是这样做的,到现在还是,规矩一旦形成,想要改变,不是很容易的。 第262章 盗马 巡逻队刚过去,又来了一支队伍,人数也不多。很是奇怪,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防盗马贼吗?就是偷了马,怎样从这耳城里冲出去呢?难不成要背着被盗的马翻墙出去吗? 很显然,盗马贼有进无出,人进来容易,出去就会迷失方向,有这些层层城墙的阻挡,加上不停地有队伍出来巡逻,翻越不了城墙,或者被巡逻的抓住,都能让计划失败。 萧生看看这一队士兵巡逻过去,天上的加勒也替他暗暗地捏了一把汗,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殿下具有的能力,其实就是一种力量,这种力量让他无法控制住自己的钻墙的冲动。 他又运用体内之气,像蝼蚁那样,钻进了厚厚的城墙,到底有几层城墙,他不清楚,不过在天上的加勒倒紧张起来。 刚才还好好的,现在突然看不到萧生,难道说是人间蒸了吗?这可不是好玩的,自己负有使命,为什么刚刚眨了一下眼,人就消失了呢? 加勒问金乌:“你看到了吗?” “看到啥了?”金乌不解地问。 “殿下呢?” “他不是在那里吗?”金乌说。 加勒借着月光往下一瞅,可不是,正在外面,这个王子,嫌钻墙钻一次不过瘾,还钻一次! 殿下站在城墙外面,这才好!不用东躲西藏的,晓得这样,不如就在墙内钻来钻去的,倒要好得多,何必还怕什么巡逻的兵呢? 萧生又钻进了城,这些重重的城墙,阻挡不了他的步伐,看来,设计这么复杂的,这么多层数的城墙,对大多数人来说有用,但对级个别人来说没用。 萧生进了城,突然看到不少火把,他非常吃惊,这是怎么回事?竟然会这样!月亮够亮,还嫌亮度不够,增加了火把,这要是干什么去?难道真的要偷袭? 果然,他们都不说话,马蹄上都缠裹了厚厚的麻布。马身上的铃铛也去掉了,听不到声音,举着的火把明亮,照着士兵们的脸,奇怪得很,竟然没有领! 原来,玉面狐狸已经悄悄安排下去,晚上子时偷袭城外营寨。 在萧生和天一对话的时候,他们已经安排好了,只等时辰一到,就开始行动。 约好的时辰到了,大家都按照以前交代好的,纷纷起来,集中赶到城内小广场,偷袭的队伍人数大概有五千快马,这样是足够的。多了不行,相互配合不到位,反而是个累赘,没有偷袭到敌人,自己反倒相互要践踏了不少。 正在这个时候,城门打开,加勒在天上看着,差不多开了九道城门,这些薄弱的地方,加大了保护力度,外地看到这种情况,只能望城兴叹,根本没有办法,惟一的办法就是围城,将城团团包围,只要有足够的粮草,外围有吃的,里面没吃的,那就麻烦,时间不久,城内必乱,甚至有吃人的事生。 但是,玉面狐狸好像异常狡猾,她在城内储存了足够的粮食,吃个两三年没问题,问题是围城的人,反倒自己乱了,因为,狐狸总是非常狡猾地出现在他们的军营中,到处搞一些小动作,让城外的敌营也不消停。 这次偷袭,玉面狐狸没有出面,而是让她的手下,冷血郎带队。冷血郎手段毒辣,善于夜行,就像野狼中的头狼一样厉害。 他不说话,只是以身作则,身先士卒,他周围的一帮人都盯着他看,他做什么,其他人就做什么,总之是让行动说话,他的话语就是杀,杀,杀,总之就像一匹疯狂的狼,到处乱咬。看得出来,要想制服他,还必须要有豹子或者老虎一样的威力,力气比他大,比他凶狠才行,否则,只能甘败下风。 他带领五千人马悄悄出城,每出一道城门,守门人就开门,等他们走过,马上关门,奇怪得很,连城门关上的声音都没有,看来,玉面狐狸不喜欢吱吱哑哑的声音,也不喜欢轰隆隆的声音,总之,就是要让这座城里最好都是安静的声音,最好是都不要声,静悄悄地才好。 玉面狐狸朝着这个目标努力,她果然做到了,让城门没有声音,甚至连人咳嗽的声音都没有。 咳嗽的士兵都不要,要的都是健康的。玉面狐狸不知道统治这座城统治了多少年,凡城内新出生的婴儿,只要现有一点问题,马上就喂狼,或者抛弃到山谷中。 不知道经历过多少代,现在的耳城的男人基本上都是身强力壮的,没有疾病,走起路来一点咳嗽都没有。 他们出城,跟着冷血郎,冷血郎不说话,出了城开始狂奔。 加勒说:“看,底下有动静了。他们出动了。” 金乌说:“小菜一碟,不过,沙王要小心了,这带头的可不是什么好鸟,你看他那一身盔甲,全是黑色的,就像死神一样,手里拿着斧头,明晃晃的,不是要剁人头就像切瓜一样吗?” “也是,我们现在做什么,是要下去帮忙吗?要不然,沙王怎么办?”加勒说。 “用不着,可以采取一个方法,让他们两边都不能相顾。偷袭不成,只有返回。”金乌说。 “什么方法?快说!”加勒着急地问。 “我们在城里闹出动静来,让他们退回来,这样就不会偷袭沙王营寨了。”金乌说。 “这个方法挺好,那么,我们下去对殿下说吧。”加勒说。 “慢着,看看殿下是什么意见,估计他够聪明,可以想到,也会办到,既然这次是考验他,那么,我们就别害他,让他多锻炼一下吧。”金乌说。 萧生果然和金乌他们不谋而合,他看到他们一行出了城,然后重新钻进了城墙,找到一个地方,现那里有一座孤零零的房屋,像是祭祀用的,不知道是谁家的祠堂,他想,祠堂是公共场所,应该对周围没有影响。 萧生进去后,现里面关了不少的马,心想,要是把马给偷出来,将马赶走,然后一把火烧了祠堂,就能替沙王解围。 想到这里,萧生跑到祠堂里面,现里面有香火,还有一些马在马厩里吃草,非常奇怪,怎么会把马放在马厩里呢? 萧生刚准备去拿油灯,突然听到有人在咳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吓了萧生一大跳,幸亏有人咳嗽,要不然,就会出人命了,那可不好。看来是看守祠堂的人,或者是喂马的人,谁知道呢,不过还是要小心。 第263章 黑甲 萧生听到有人咳嗽,吓了一跳,五千人的队伍中没有人咳嗽,原来咳嗽的都在家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老弱病残都在家里,看来,狐狸很聪明,在家里的人不少,在人数上占有一定的优势,这是好事。≥≧ 再说,萧生不想伤及无辜,那穿黑盔甲的家伙看来很厉害,这时候已经快到沙王的营寨了,不抓紧时间,看来是不行的,想到这里,萧生赶紧循着声音去看,现在昏黄的灯光下,有一位老人斜靠在床沿上喘气,看来是上气不接下气了。 这人危险,萧生钻墙进去,可是,怎么把他弄出来呢?哎呀,真笨,干嘛不让他走大门呢?不过,话说回来,穿墙术不是所有人都会的,只有少部分人才会。 这时候,有人说:“小子,你来干什么?” 萧生吓一跳,赶紧说:“我来阻止一场屠杀。” “你是谁?”萧生问,连忙四处查看,现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老人,老人在咳嗽,说一句咳嗽两声,让人害怕,不过,萧生立马恢复平静,机警地问他。 “我是一个快死的人,你要阻止屠杀,凭什么?有些事不是凭想象的。” “哎呀,老人家,实不相瞒,我是来阻止屠杀的,你不知道吗,刽子手已经出城了。”萧生着急地说。 “这个我知道,你想做什么?”老人说。 萧生来不及问他是怎么知道的,要知道,他们出城是没有一点动静的,也可能老人瞌睡小,没有睡着,跑出来看到了也说不定。 “我想烧了这祠堂,然后让五千兵马撤退。”萧生说。 “我明白了,好,你烧吧,不过,老夫认为,不要烧祠堂,这祠堂是辛辛苦苦建起来的,比老夫的岁数都大,要是烧了,等于是烧了老夫的脑子,所有的美好的记忆都烧没了,你还是不要烧吧。”老人说。 “要是不烧祠堂,那五千人马就不会撤军,城外的人就要遭殃,祠堂跟人命比起来,人命还是重要些,祠堂是死的,烧毁了可以重建,人死不能复生,孰轻孰重,还是要认真考虑考虑的。”萧生说。 “来不及考虑了,快,要烧就烧吧,要想烧得快,就烧马厩,那里草料堆成山,玉面狐狸非常狡猾,早就准备好了草料,准备持久战的。现在一把火烧了,足以动其根本。”老人说。 萧生一听,觉得有理,这老人,看来非常有智慧,说起来是军师,其实要多想想攻城的策略,尽量减少伤亡、减少流血,尽量做到兵不血刃,就取下该城,那才是奇才。 老人抖抖索索地站起来,说:“老夫离开这里,你想烧就烧吧,老夫无力阻拦,只是在烧之前,老夫要离开祠堂,这祠堂,老夫已经看够了,也该烧了。烧吧,烧吧,希望火烧得更旺一些吧!” 萧生说:“不用了,我不烧祠堂了,老人家,您继续住在这里,我去烧马厩,你的意见很好!” “那简直太好了!”老人说,像个小孩子,两眼放光。 萧生来不及说什么,跑出去,没有走大门,老人当时就傻在了那里,没有说话,嘴巴合不拢。 萧生穿墙出去,结果现没有灯火,正在迟疑间,现了在马槽旁边有一盏油灯,他将油灯取下来,看看马厩里没有一匹马,心中大喜,心想,还是自己聪明,刚才把马都赶出去了。 要知道,盗马贼的名声不好听,可是,盗马贼也没办法,在现在,不偷盗,就没办法活命,只有偷盗,才能保证有钱,才能活命,要是人人都安居乐业,何必要背着坏名声、担惊受怕地东躲西藏,见不得阳光呢? 萧生心中大喜,将油灯连油一起,往草料上一泼,那火腾一下起来,越少越旺,然后,萧生将马厩和祠堂中间的易燃物挪开,避免让火蔓延到祠堂那里,否则那老人一地葬身火海。 火越烧越大,萧生进了屋,听着外面烧得哔哔啵啵的,火光也是冲天,照亮了窗户,真是熊熊大火啊,太壮观了!那天上的月亮再亮,也没有这火光亮,在火光面前,月亮黯然失色。 萧生说:“老人家,我先走一步了。这里如果有危险,你就出来吧。不过,我估计没有事。” 老人不说话,只是点头而已,他对萧生,真是另眼相看,不清楚他到底是怎么回事,总之,觉得萧生不是人,一定是天神下凡,要不然,怎么会穿墙而入呢? 再说,萧生的穿着刚好是道士模样,一般来说,得道的道士,都有着非常大的能力,有了这能力,就是天下无敌。能进入耳城九层城墙的人,不惊动看门人,纹丝不动的,甚至连一丝风都不惊动的,不是人间高手,就是人间奇葩。 而萧生占全了这两者,真是奇妙! 萧生离开了耳城,对他来说,离开耳城,就像离开自己的毡房一样简单,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从开始的担心,到现在的自然,只要经历过一次,下一次就有了经验,只要有了这一次的体验,下一次就会轻车熟路。 再说加勒在天上往下看,只见那火苗往上窜,火光中飘舞着火灰和柴草碎屑,在空中翻滚,不一会儿,整座城都沸腾起来,大呼小叫的,盆子、锣鼓家伙还有一些能出声音的,包括一些人的喊叫声,孩子的哭闹声,以及救火官兵的吵闹声,都夹在一起,这马厩非常大,合城的战马都在这里,马厩里堆放的草料,俨然就是一片巨大的草料场。 这火烧起来,真是没完没了,不是一下就能控制的。玉面狐狸非常喜欢安静,听说草料场走了水,非常震惊。 连忙问:“是否现敌人来攻打?” 狐狸心里有鬼,知道自己已经派人出去偷袭沙王的营寨,自己却贼喊捉贼,故意问有没有敌军来偷袭,有人报告说:“人多嘴杂,分不清是自己人还是敌人,都裹挟在一起了。” “宁愿相信有,也不要不相信无。现在的敌人非常狡猾,白天的时候已经和沙王交了手,知道这个沙王,就是以前的判官,非常狡猾,夏王派人来,抓他抓了好多次,抓得次数不计其数,硬是拿他没有办法,这时候正是敌兵进犯我们的时候,一定要将其捉拿,来一个瓮中捉鳖!走,我去看看!”玉面狐狸说。 第264章 迎战 玉面狐狸知道已经来了敌人,抱着信其有的态度来迎战。≥ 另一方面,立即下令,在城头鸣金收兵,让冷血郎率部返回,不得迟延。 当晚,城头顿时鸣金,不远处,冷血郎接到报告,说敌人偷袭耳城,冷血郎拉紧马缰绳,掉头返回,后面跟着的骑兵也一看,头儿勒马返回,肯定是家里出了大事,要不然,不会在这么晚的时候,突然叫收兵。幸好没有走远,还能听到声音。 冷血郎返回了耳城,萧生这时候正好在城墙边上,看到一群黑压压的人策马返回,就知道这一计凑了效,于是对天上打了个招呼,返回了大本营。 加勒十分佩服萧生,一见面就说:“殿下真是厉害!” 刚说了这一句,觉有点问题,连忙说:“道长,不好意思,老是犯错误,看道长的装扮,很像弯刀族的王子殿下。” “不是,那个王子殿下到中原国学习语言去了,贫道虽然和他长得很像,但是出身不同,将来的结果也不同。”萧生说。 他真的佩服自己的口才,能够灵活多变,见风使舵,在西夏人面前,还是要小心,否则就麻烦,可能成为众矢之的,那就算歇了菜了。 耳城失火,让沙王惊醒,他还沉寂在白天的喜悦当中,晚上又来了一个喜讯,真是双喜临门啊! 亲者痛仇者快,是一般人的想法,在交战双方看来,还是敌弱我强才好,在战场上,敌人死了,就是我赢了,没有怜悯,没有同情,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古今一理。 沙王说:“这火烧得好!不知道是谁放的?” 萧生说:“这是天意,不知道是谁放的火。我一直和天一道长在研习道法,突然听到外边在说,城内失火了,老远都看得到,还有不少人出城来打水。” “哎呀,这真是天赐良机啊,我们应该趁火打劫的,现在就去攻打,真是好机会。”沙王说。 “不用,估计是草料场失火,如果城内没了草料,战马就没有吃的,战马没吃的,就没办法打仗。”萧生说。 “道长的意思是,城内没有粮草,日久必然会乱,对不对?”沙王说。 “对,何必这时候趁火打劫呢,贫道认为,狐狸就希望你去打劫,她可能正在张网以待,等王去钻口袋呢。”萧生说。 萧生说完,沙王才恍然大悟,说:“是啊,那个狐狸,非常狡猾,知道城内出事了,肯定比平时更加小心,越是这时候,越要加强戒备,另外,还要预防狗急跳墙。” “看来,道长懂得不少啊!不是道长提醒,差点又上了狐狸的当,真是,要将对方想一想,不能光顾着自己的痛快,不管别人痛苦啊!”沙王说。 天一还没睡,慢慢走过来,沙王赶紧上前,邀请天一道长入座。坐定后,沙王说:“不好意思,惊动了道长,这么晚了,本王难以压抑内心的狂喜,激动得睡不着。” “不要狂喜,要知道,在有的地方,你需要好好地想想,怎么打好下一仗。”天一说。 “是啊!最紧要的是要预防他们反扑,在城内失火之后,他们肯定不会在城里坐以待毙,他们要出来,要攻打我们。这就叫狗急跳墙,不得不防!”沙王说。 他说完,外面进来一个人,说:“我主我王,有一支队伍从耳城出来了。” 沙王一听,吓了一跳,真是说什么来什么,真是巧了,竟然得来全不费工夫。 沙王说:“很好,准备迎战,本王就是不信,我不能打败她吗?简直欺人太甚!” 说完,他就拿着一把弯刀,有人给他送马,他牵过了马,准备上马,有人跑过来说:“我主我王,敌人进城了。” 沙王心想,这些人在干什么,他们想要干什么,一会儿进,一会儿出的,让人摸不着头脑,就像丈二的和尚,真是苦恼! 沙王气呼呼地回到中军帐,萧生问:“怎么了?” “那贼人又像缩头乌龟一样缩回去了,真是没胆量,害怕本王!”沙王没好气地说。 萧生说:“不要气恼,估计是狐狸担心你趁火打劫,在到城门外打水救火的时候,你会动袭击,为了安全起见,她派人护卫打水的人员,在战场之上,每次行动都要格外小心。” “真是一只狡猾的狐狸!”沙王说。 “明白了,看来,蛇进了洞,就不容易出来了。”天一说。 沙王听了天一的话,有点着急了,连忙问:“道长,怎样才能把蛇给弄出来呢?” “这个很简单,洞里没吃的,蛇就会出来了。把洞里的老鼠啥东西都消灭了,蛇想吃东西,就会跑出来。当然,要小心才行。”天一说。 他说这话,意思很清楚,他很明白,除了沙王不知道萧生进了城之外,还有他的兵,他的弟兄,当然,知道萧生进城的,除了天一、弘法,还有加勒,金乌就不用说了。格桑回了家,在家里安睡。 沙王说:“本王很想捉住这条蛇,熬蛇汤喝。” “贫道觉得,要想打败她,必须要智取,蛮干是不行的,她很狡猾,懂得借力使力,看来,她也善于蛊惑人心,不少身强力壮的人都被她利用。”天一说。 “没错,她是聪明人,人们的心被她蛊惑后,就没了自己的主见,凡事都要听命于她,她是混世魔王,大家都跟着一起犯浑。”沙王说。 他说这话,其实让大家非常奇怪,怎么缺什么说什么,自己是什么就说别人是什么呢?说实话,这位沙王还真有些犯浑,不过,人还不赖,品质还靠谱。 沙王觉得自己说错了话,连忙岔开话题,说:“本王真想好好地跟她干一仗,不知道她手下有多少强兵强将,本王很想试试手中的弯刀到底锋利不锋利。” “还是不要杀生的好!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性命只有一条,死了就没了,损失太大了,不要这样。还是要想办法让她投降才好。只有投降,才能保全生命。”萧生说。 “道长,你说的不靠谱,敌人拿刀来砍你,你还要保全敌人的性命吗?他要你的命,你不反抗吗?”沙王很不以为然。 萧生说:“不是引颈受戮,而是要让对方丧失攻击力,让对方心服口服,情愿放下屠刀,弃恶从善,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哎呀,道长,这样的人在天上才有,民间没有啊。”沙王不信,他握了握手中的钢刀。 ` 第265章 决战 沙王很想和狐狸决一死战,打进耳城,成为耳城的新主人。≥≦但是,按照现在这种节奏,显然太慢,没办法能够战决。 萧生安慰道:“沙王,不要急,着急做事,肯定会出岔子,凡事还是要稳当些,这样才能打胜仗,刚才天一道长也说了,取耳城只能智取,不能硬碰硬,免得吃亏。” “道长说得没错,那狐狸如果像刺猬一样,蜷缩成一团,浑身是刺,让本王怎么下口去咬?”沙王说着说着,觉得有点不对劲儿,赶紧闭了嘴,总觉得哪里不太一样呢。 连弘法都听出来了,他想笑可不敢笑,忍住了,要知道沙王是土匪出身,喜怒无常,杀人成性,钢刀嗜血,这么一个魔王,说错话也正常,正是他的匪气和霸气,才吸引了不少人来到他的旗帜下,跟着一起吃香喝辣,妙不可言。 现在是兵临城下的时刻,城内的人毫不含糊,城外的人跃跃欲试,很想和耳城里面的人一决高下,据说耳城的士兵身材高大,十分健壮,他们非常厉害,长得也非常齐整,这些人跟沙王的队伍比起来,要威风得多,正规得多。 城外的人,也就是沙王的手下,是绿林好汉,大概都是穷苦的农民子弟,来自不同的行业,出身比较低微,耳城里的人要得意得多,因耳城内的人是城里人,比乡下人显得高贵,更重要的是,法律在耳城之内,非常有效,生下来的孩子有一点缺陷就不行,一定要扔掉,不扔掉,就违反了法律,孩子的父母就要被扔掉。 这是残酷的,但是在民间,像在沙王那里,却不存在这个问题,沙王收集的人,大多是社会的底层,没有出路的贫苦农民子弟,这些人大概都被人唾弃,生来对达官贵人不满,也很想知道怎样才能得到幸福,却没有得到幸福。 这些人的内心里,大概对权贵比较惧怕,但是也不想接近,觉得和权贵在一起,不太自由,压力比较大,和其他人在一起,才快乐开心。 沙王想打,就是城里的人再高大、雄壮,也是人,只要是人,就有弱点,有弱点就可以抓住。每个人都有弱点,找出对方的弱点,然后加以利用,就比什么都强。 因此,沙王很想拿耳城人开刀,但是萧生不同意,天一更是不想参与,本来因为杀气腾腾,他已经心声厌烦,加上沙王一口一个杀,仿佛非常恨耳城人一样。 天一说:“不要心怀愤怒,否则会很不开心。杀人是犯罪,可是恨人跟杀人差不多,都是犯罪。你要决战,可以,以后很多时刻都有决战,人的内心的决战会更厉害。” 沙王听不懂,稀里糊涂的,但是不好打断天一的话,他知道萧生很尊敬他,而加勒很重视萧生,自己是加勒的手下败将,对加勒不敢说什么。因为敬佩加勒,然后敬佩萧生,最后敬佩天一,但自己是主角,有些责需要自己负,有些事要自己担当。 沙王非常郁闷,要打又怕有诈,不打,心里憋屈。不知道怎么办?要是决战一场,胜败当即出现,也不必遭遇这么多的煎熬,可是,对方硬是不出来,也真的没办法。 萧生说:“要想决战,只能来一个决战引诱,让狐狸从洞里出来,才好围剿,狐狸不出来,在耳城之外,是没办法打到她的,没有动手,就没办法决出胜负来。” “引诱?怎样引诱?”沙王问。 “其实很简单,就是在城外叫骂,刺激狐狸,让狐狸出洞,然后你诈降,等把狐狸引到了埋伏圈,再对狐狸进行抓捕。”萧生说。 “这个计策挺好,可以试一试。”沙王说。 “不过,狐狸不见得吃你这一套,她可能看出你的计策,看破你的心思,你就麻烦了,不见得会上当,搞不好,还惹一身骚。”萧生说。 “这样的狐狸,弄到手也行,不过,最终还是上不了台面,咋说都是狐狸精。”沙王说。 看来,这小子当了王,已经打算弄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子,养起来,随时取用,可是,自古皇帝贪色之人没有几个能活长久的。 这狐狸不在他眼下,这就是自负,是一个非常自负的家伙,他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要把这座城取下来,当然,人随城走,得到了城,就得到了人,这些人成为沙王的部下,咋说都是壮大了力量,是好事,还有,自己的队伍,自己的兄弟,打败了那些城里人,无论如何,在心理上都是略胜一筹的。 大家商量已定,也没有来偷袭的迹象,实际上萧生最清楚,偷袭者已经半路返回,走了一半,没有到达目的,因城内失火,被鸣金召回。 这时候,要数天一最清楚,但是不好说破。 大家各自散去,到了天明时分,有巡逻兵来报告,说:“沙王,今天巡逻在离耳城五里地的地方,现有马粪,新鲜的。” 沙王一听,吓了一跳,连忙问:“多不多?” “看那马蹄印,比较杂乱,估计有五千人马昨晚在五里地逗留,然后返回。”那人报告说。 听了这话,沙王吓了一大跳,连忙问:“当真?” “是的,沙王,的确是的,凭小弟我多年的工作经验,那里的确有大队人马经过,但是,奇怪的是,直到五里地,没有再往前走,就半路返回了,这就弄不懂了。”那当兵的说。 “本王明白了,好,你下去吧。”沙王吩咐道。 那人刚要出门,沙王又喊道:“快回来,我还有事要问。” “什么事?”那人刚跑出去没有多远,马上返回。 “昨晚是谁在值守?”沙王问,“去,把他们队长叫来。” “是。”那人答应一声,转身跑了。 不一会儿,队长报告,沙王让他进来,有些诚惶诚恐,沙王赐酒压惊,他就喝了,问:“沙王有何吩咐?” “没啥吩咐,就是问问话。”沙王说。 “请!” “昨晚是你当值吗?”沙王问。 “是的。”队长说,心里犯嘀咕,没有事啊,昨晚都平安啊。 “昨晚平安吗?” “平安!”队长赶紧应对。他心想,沙王可真厉害,竟然猜透了自己的心。 “真的吗?”沙王追问道。 “真的,没事。”队长说,昨晚的确兢兢业业,没有打盹,在敌人眼皮底下,谁敢马虎,一旦打盹,几万人的性命就丢了,不划算。 第266章 鸣金 “没有打盹就好,本王就相信你这样忠心的弟兄了。 ≥ ”沙王说。 “多谢沙王信赖。哦,对了,沙王,不知道这事有没有用?”队长说。 “什么事?快快讲来。”沙王说,有些迫不及待了。 “鸡叫二遍的时候,听到远处有鸣金的声音,隐隐约约的,听不真切,是不是有事,后来声音就再也没有响起过,我也就放松了警惕,继续带队巡逻,不知道这个信息算不算重要信息?”队长说。 “哎呀,你咋不早说?本王就猜着有这个事,行了,本王知道了,你出去吧,以后再警醒些,现在不是以前那样散漫,现在要严格要求自己,在战场上,真刀真枪的,那些东西不长眼睛,磕着碰着,就是事,明白吗?明白就好,好,你下去吧!” 队长出去,沙王心想,原来,昨晚偷袭,真是有惊无险,看来,天一和萧生道长说的没错,的确是一只狡猾的狐狸! 萧生的计策是,将狐狸引诱出来,然后诈降败走,将狐狸引入埋伏圈,对其进行围剿,这个方法应该可以凑效。 对于二位道长的远见卓识,让人敬佩,可是,他们也有不足的地方,就是对敌人太仁慈,对敌人仁慈,就是害自己人,因为很多人都不会心存怜恤,总是恨不得你死我活,人专顾自己,自私自利,太多了,在战场上不能讲仁慈,讲仁慈是对自己最大的伤害。 沙王这样想着,就出了帐篷,到了天一的帐篷前。 天一没有出来,作为师父的师父,沙王不敢怠慢,赶紧问:“道长,你真是神机妙算,不是你,我还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呢。” “不是贫道的功劳,是萧生的功劳,你可能还不知道,昨晚狐狸鸣金收兵,是因为城内失火。”天一说。 “这个本王知道,昨晚看到了城内的人出来打水灭火。”沙王说。 “是的,但是你知道这火是谁放的吗?”天一问。 “不知道。不是城内自己着火的吗?那是活该狐狸倒霉,难道不是吗?”沙王问。 “不是自己失火,是有人放火。”天一说。 弘法不敢插嘴,这是他们之间的对话,他只有在旁边小心翼翼地听,至于求证,是另外一回事,他没有这个习惯,也不想去动脑筋。 沙王一听,非常有兴趣,敢情有人自己去做偷偷摸摸的事,真是令人高兴! 看来,沙王非常喜欢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怎么越来越不像话了?不像是规规矩矩的王做的事?可是,从古到今,没有多少人是真正的王,大概当上王都不怎么光彩,多少都沾染了鲜血,起码还有泪水,再就是担惊受怕,难怪有些王称自己是寡人,敢情说大王都是孤单的。 “道长,是谁这么有意思,在本王的队伍中吗?”沙王赶紧问。 “是啊,就在义军的队伍中。”天一说。 “谁?”沙王问。 “你猜猜。”天一故意卖弄关子。 沙王不耐烦,见天一问,立马说:“肯定是萧生了。” “你猜得对。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天一说。 “是的。道长快告诉本王,到底是怎么回事?”沙王追问。 天一见沙王问得迫切,于是把经过简单说了一下,说完之后,沙王哈哈大笑,声音之大,仿佛惊动了穹窿,那穹窿竟然抖动起来,像是有地震生,吓得弘法几乎坐不住,赶紧要去躲藏,可是帐篷就是这么大的地方,除了地下,没地方可去。 正在这时候,从外面走进来两个人,来者不是别人,正是萧生。 沙王见了萧生,赶紧施礼,问:“道长,多谢昨晚为本王去敌营偷袭,本来担心敌人来偷袭,没想到道长先去偷袭,好好好,这是为本王分忧,道长真是立了大功了,多谢道长,多谢道长!” 萧生摆摆手说:“不用谢,不用谢,小事一桩,不足挂齿。” “哎——,还是要谢,这叫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我们不能被动,引颈受戮的傻事,我们千万不能干,哦,对了,神人去哪里了?”沙王说着话,突然现少了一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加勒。 “不用多说,你是知道的,加勒的朋友不睡觉,有事,总是喊加勒帮忙,他们出去玩去了。”萧生说。 “去玩?到哪里去玩?”沙王问。 “沙王,有些事不需要多问,问多了,给你讲吧,你可能不太懂,不讲吧,又显得没有礼貌,你说是吧?”天一补充了一句。 他一说完,沙王就低下了头,没错,有些事沙王的确不懂,不懂就不懂,他还喜欢问,学问,学问,要想学到东西,就需要去问。这样才能进步。可是,弘法是耻于下问,不是不耻下问。 昨晚的鸣金,让沙王如梦方醒,他有些自责,为什么没有听到?可能太累,送走他们后,倒头便睡,心想,自己的阵营中高手如云,根本不用担心会出现问题。 天一说:“你也要学会用鸣金的方法,前进就用擂鼓,撤退就用鸣金,这两种方式,在战场上非常重要。当然,摆动旗帜,也是一种手段,尽量减少伤亡和流血,尽量保全人的性命,只有这样,才是战争的最高的境界,才是战神应该做的事,不要凭着血气,让将士们白白地牺牲,要知道,每一位士兵后面,都是一个家庭,一户人家。” 沙王没有想到会这样,不过,他想,弟兄们跟他一场,总要修成正果吧,早点结束灾难,过上幸福的日子。 “好,道长,本王知道了,这就去安排演练,看看诸位弟兄协同作战的能力怎样,不能在家里看兵书,还要有实战经验才有。刚好,我们要去挑战,就试试鸣金吧。”沙王说。 说完,他辞别他们,出了帐篷,外面站着一些将军,当然,都是跟着他出生入死的弟兄,现在他升级为沙王,其他人跟着升级,也成了将军,还有其他官职。 但是,只有战鼓,没有金可以鸣,这可怎么办?战鼓是弟兄们缴获的战利品,当时,夏王派人来围剿他们,带着的东西可是齐全的,包括这鼓,野牛皮做成的,非常结实,但是,因为体型较大,在逃跑的时候,丢盔卸甲的,这些鼓就被抛弃了,连盔甲都不要了,还要战鼓干什么?人在情急的时候,先保命,然后再顾及财产,财产生不带来,死不带走,把财产留下,战鼓留下,保存了性命,将来再回来取,当然,先要保证将来还活着才行。 第267章 犁铧 有战鼓就好办得多,剩下的就是要铸造一个可以敲响的金,这个金,和犁铧差不多。 不过,要想做一个金,起码要找一个犁铧。如果是农民,找一个不在话下,可是在军中,就有麻烦。 沙王命人去找铁匠,那些将军们看了沙王********要找金,心里就直犯嘀咕,为什么?谁知道为什么?反正和以前不一样。 不是草寇英雄,现在是正儿八经的王,是和夏王分庭抗礼的,非常重要,如果不按照这个标准来做,就不是正规的军队。 很好,很好,大家都下去找铁匠了,沙王喊回来一部分,说准备拉练士兵,大家一听,觉得好笑,可是,听说现在是将军了,看到那些官兵来了,耀武扬威的,不可一世的样子,但是他们是纸老虎,不堪一击,再会摆花架子,花拳绣腿,还是被打败了。 不一会有人找来铁匠,其他人在练兵,这个铁匠和大多数铁匠一样,都是黑的,黑胡子,黑脸,仿佛一百年没有洗脸,或者一洗脸,满盆子都是黑水。 但是,看上去还是比较有爱,看上去脸上的褶子一层加一层,很有立体感,据说他是给战马钉鞋掌的,也就是做马蹄的,从中原国来,算是高薪聘请,不过,沙王非常愿意,中原国的人到这里,就像李单那样,一直忠心耿耿地服侍萨父,是最好的管家,聪明,加上忠心,深得萨父的信赖。 沙王 没有得到萨拉婕,不过,得到了好铁匠,就比什么都强。战马是将士们的脚,打仗没了脚,就很麻烦,不仅杀不死敌人,反而被敌人杀死。 这是非常残酷的,铁匠对马蹄很有研究,一辈子只做马蹄铁,给马穿上铁蹄,那马就格外有力。 战马奔跑的时候,显得特别雄壮威武,马蹄跑路的声音,听起来特别有意思,非常好玩,但是,马在嘶鸣的时候,可能是马最欢快的时刻,当然,马不会说话,只会嘶鸣,也会撒娇,遇到自己的主人,也是欢快地跑过来,依偎在主人旁边,看起来特别得意。 铁匠被找来,问:“沙王喊我干啥呢?” “打一个东西,要快!”沙王说。 “什么东西?我这一辈子专门打马蹄铁,没有打过别的东西。”铁匠说。 “哦,不过,今天要你打的东西很重要,希望你不要推辞。也是为本王破一回例怎么样?”沙王说,接近于哀求了。 “嗯,既然沙王这样说,我也破回例,说吧,打什么?”铁匠问。 “打一个收兵撤退的金。”沙王说。 “什么?”铁匠十分不解。 “就是打仗时,不是是击鼓往前,鸣金后退吗?”沙王说,好像铁匠是天外来客,对打仗的事一窍不通。 其实,铁匠只做马蹄的生意,对于马蹄以外的事,他不清楚,也没时间去了解。 这时候,天色不早,沙王不耐烦,说:“你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吧?这么点小事,让本王白费口舌,你说,你是打还是不打?” “打,我试试啦,就是打一个大的马蹄铁吧?应该没问题。”铁匠说。 “这个我不管,你呢,是老黑,但是看你的样子,你的心不黑,我现在需要这个,赶快想办法弄一个吧。你的技术,堪称一流,可是,我不清楚怎么才打得出来一个大的马蹄铁,那么,我只需要能敲响就行,并且声音要足够大,使本王的最远的弟兄都能听到本王的命令,也让最远的弟兄看到本王的旗帜,当然,旗帜的事就不找你了,即便找你,你也弄不出来,即便弄出来,还得要洗一洗才行。”沙王说。 “哈哈,沙王说的是,我是面黑心红,对人没有坏心,像这种情况,我只能打马蹄铁,让马蹄铁震动所有敌人吧!”铁匠说,黑脸,看不出兴奋的红色,越是激动,越显得有些黑。 沙王看到这个,心情很好,开心地笑道:“好,不错,你还真能说,也是这个理,看来,你是粗中有细啊!” 黑铁匠当然没有辜负沙王的期望,他回去后,立马让伙计们开始行动起来,自从在沙王的队伍中,沙王没有亏待他,他也懂感恩,对沙王忠贞不二,一心一意地打好马蹄铁,让沙王的骑兵变成真正的钢铁战士,铁人、铁马、铁枪,让沙王的队伍逐步壮大。 黑铁匠拿来了退兵金,呈给沙王,沙王命人敲击,只听得“当——”一声,传得很远,沙王很满意。 他说:“时辰已到,准备骂人。” 黑铁匠嘿嘿地笑着,不说话,笑得非常诡异,沙王不解,连忙问道:“笑什么?” “你知道吗?它为什么这么响?”黑铁匠问。 “知道,是你打的吧?只要出自你手的东西,本王都放心。”沙王说。 “想知道是什么材料打的吧?”黑铁匠问。 “你真啰嗦,本王还要去骂阵,你快说吧,我只是关心怎样打仗,怎么关心材料来呢?”沙王说。 “好吧,沙王和夏王就是不同,实话告诉沙王,这是用犁铧做的。哈哈!”黑铁匠说,非常得意,他更重视效果,不管用什么材质。 一般来说,就像英雄人物,一般都是不问出处的,大概都非常厉害。但是,英雄不问出身的大有人在。 沙王感到很奇怪,为什么一个普通的犁铧,到了黑铁匠手里,竟然变成了宝贝,做出来的东西就是非同凡响啊! 这种东西,不是人间物,应是神仙的宝贝。犁铧对农民来说,非常宝贵。没有犁铧,就无法耕地,无法耕地,就没有肥沃的土地,没有肥沃的土地,就没有办法种植庄稼,也没有办法得到好的收成。 沙王十分佩服黑铁匠,这个嘿嘿笑的黑汉子,可能只懂得做马蹄铁,没错,他做的鸣金用的东西,就是一个大的马蹄铁,看起来和狐狸用的鸣金的东西不一样,这种区别,让他沙王更加有信心打败狐狸。 沙王让人扛着犁铧做成的鸣金,前行九里地,在离耳城很近的地方,队伍停了下来。沙王站在最前列,一边是鼓,一边是鸣金,通过这两样东西,加上号司令的彩旗,就可以指挥千军万马在战场上厮杀了。那是多么激动人心的时刻啊! 沙王命令士兵到耳城的城墙外大声呼喊,说脏话,怎样脏就怎样喊,怎样难听就怎样来,目的很明显,就是要激怒狐狸,让狐狸尾巴露出来,才好采取下一步的行动。 第268章 节奏 说脏话,此处省略一万字,总之,沙王派那些能说会道打仗稍微逊色一些的士兵,在耳城城墙下的一箭之地之外的地方,开始没有节制地谩骂开来,怎么难听怎么来,而且节奏挺快,步步紧逼,有时候,自己都不敢相信,沙王心想,队伍中真是人才济济啊!哪里像狐狸那边的士兵,只有笨笨的力气,只会傻傻地打仗。 沙王命人擂战鼓,另外请人去安排埋伏,管他呢,看有没有追兵,如果有,最好是狐狸亲自带队,如果没有追兵,或者是其他人带队,也可以,活捉一个是一个,慢慢地就会把对方给消灭完。 正在这时候,有人跑到沙王马前,说:“沙王,萧生道长来了。” 奇怪,在这个时候,他来干什么?但是,他不敢马虎,咋说是军师,打仗没有军师,这仗怎么打?再说,请师师为主,不要自作主张,免得到时候吃亏。 沙王赶紧策马,跑到萧生面前,开始施礼,问:“道长有何指教?” “指教不敢当,听说沙王已经开始骂阵了?”萧生问。 “是啊,你看,他们骂的正起劲儿呢?”沙王得意地说。 “没想到,真的没想到,他们个个都是精英,口才不错,可以当沙王的外交官了。”萧生说。 “是啊,平时他们打仗,有些困难,头去腰不去,看起来有些困难,谁知道上苍给了他们好口才,伶牙俐齿的,看来,本王的队伍中人才济济啊!”沙王十分得意。 “快,骂阵结束,马上撤退,你看,有情况了!”萧生说。 果然,萧生话音刚落,耳城的城墙上就出现了黑压压的人,像是刚钻出来的小蚕,密密麻麻的,到处都是。 只见城墙上的人,听着擂鼓的声音,从天上密密麻麻地射出羽箭来,这些羽箭,就像一场骤雨,突然降下,可惜,沙王很有经验,让那些骂阵的,都躲在羽箭达不到的地方,对方能听到声音,却看不到人,当然,那些羽箭没有眼睛,看不到骂阵的人,就是看到了,也没办法拐弯去追,那时候的羽箭,就是强弩之末,变得软绵无力。 耳城城墙之上的人,见射不到沙王的人,非常气恼,又听到擂鼓之声,萧生说:“快撤吧,不要心存侥幸,他们下一步会出来攻击了。” 沙王哈哈笑道:“嗯,不错,很好,本王新打了犁铧——哦,不,有金,来人,快点鸣金收兵。” 命令一下,有人开始敲击那块犁铧片来,外形像马蹄铁,实际上是命令收兵的东西,那个东东,声音特响,比狐狸的金要响得多。 骂阵的人听到鸣金,赶紧撤退,说撤就撤,动作迅猛,迅雷不及掩耳,很快,沙王的弟兄们就撤离了耳城,退回来,等他们一进入队伍中,立刻将这些演说家们保护起来,后面的将士们合拢,手持盾牌,有一人多高。 一个盾牌不怎么起眼,一群盾牌放在一起,就非常厉害了。 这些盾牌成了一道人工城墙,演说家们在城堡里,相当安全。那些人不依不饶,跑出来,为的正是昨晚偷袭不成,又赶回去救火的冷血郎。 他仍然是黑衣黑甲,骑着一匹黑绸子一样颜色的骏马,黑色的马,光泽还行,四只脚上有一点白,另外,在马的脑门心的位置,有一块白色的毛组成的图案,看起来像是弯月亮,就像黑熊一样,在黑熊的胸口,有一道弯月的印迹,那是别惹我的标记,如果不听,不信,那么就可以试试,看看黑色的家伙有多么厉害! 沙王一看这骑着黑骏马的黑人,突然想到自己队伍中的黑铁匠,怎么这么像,是一个娘生的,还是一个爹生的?真是太奇怪了! 萧生看到他,觉得冷血郎肯定要被俘虏,为沙王所用,但是,冷血郎不会看上沙王,在萧生的劝说下,他会成为沙王的得力干将,其实,冷血郎是愿意跟从萧生的。这是后话。 萧生说:“沙王,你的力量会越来越大的,这个人肯定要为你所用,不要迟疑,增快点节奏,按照你的计划执行。” 沙王会意,命令道:“大家注意了,这个黑家伙不可怕,和我们的黑铁匠一样,他来了,我们不欢迎行吗?” “不行!”大家异口同声地回答,在这节骨眼儿上,竟然保持高度的一致,一点都不慌张,可见,这样的队伍要是打败了,到哪里去说理去? “沙王,你要快点,否则就有危险。”萧生提醒道。 沙王很快,听到这么一喊,立马行动,翻身上马,和萧生一起,带领众人往既定的方向退去。 黑面冷血郎跟在后面,像一团巨大煤炭,向前滚去,带着隆隆的雷声,这时候,风驰电掣的一团黑风,使劲地吹过来,沙王说:“这小子行啊,是一头好牲口!” 这是自我安慰的话,萧生很清楚,可不好说破,现在是以逃为上策,在这个地方,晚一步都不行,遭受到不测,那可不是好玩的,刚当上王,就被不是王的冷血郎给追杀了,说出去,让人不能理解,也无法体会。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迎面跑来,说:“沙王,那边已经安排好了。” 沙王点点头,一边跑,一边对萧生说:“军师,道长,我们现在只要跑出去,就能打败他。” “先跑路再说,如果他够狠,不会怕啥,如果不够狠,会掉头就回。贫道,现在,最担心的是他会掉头。如果不掉头,就是好的,如果掉头,那我们今天的骂阵就是瞎子点灯,白费蜡了。”萧生说。 他提到的这个,是中原国的歇后语,广为流传,也颇为流行,没想到在萧生那里,运用得非常娴熟,竟然信手拈来,随口而出。 在跑路的时候,来不及多想,但是,跑路的时候,无法阻挡思考。萧生很想知道,沙王到底准备了一个什么样的口袋,可以让他们去钻,到底钻得怎么样,还不清楚。 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不走就不算。 萧生十分享受这种在运动中逃生的感觉,黑色的怪兽在后面紧紧咬着不放,好像是要竭尽全力要将沙王他们一网打尽,用黑马的铁蹄将他们全部碾碎一样,黑面冷血郎恨不得气吞山河,要将他们彻底打垮,不给他们喘息的机会。 沙王只是冷笑,对萧生说:“道长说对了,这个人很有个性,值得培养,值得交往。过瘾,过瘾,真过瘾!” 第269章 翻墙 沙王和萧生骑马带着大家逃跑,萧生感到非常快乐。他很有信心,即便被俘虏,他也能跑掉,原因很简单,他会穿墙术。 沙王和萧生的马都快,和黑旋风冷血郎的度不相上下。但是,黑旋风冷血郎没有继续跑,他担心他人少,被沙王的人包围,然后蚕食,最重要的,没有单打独斗的英雄,抱团才能打天下。 他们到了既定的包围圈。 这个圈子有点意思,看起来平淡无奇,一些丘陵,还有一些灌木,一眼望得到边,都是一些小土包,要想看透所有的小土包,是万万不能的。因此,小土包就成了最好的藏身之地。 沙王对这里的地形再熟悉不过了,他的弟兄们也是这样,在这里安排一些人马还是可以的。表面看不出来,但是,暗地里却是危机四伏。 黑旋风来了,冷血郎追上来,突然现没有一个人,到处像死了一样安静,像刚刚生了一场战斗,大多数人都牺牲,只留下一些石,还有一些觅食的乌鸦和秃鹫。 黑旋风吓了一跳,他说:“和爷玩埋伏?好吧,爷知道你厉害,但是,爷比你还厉害!” 黑旋风不信邪,带着五千人马出来,后面扬起漫天灰尘,看到这浩浩荡荡的场面,一般人都会心血澎湃,非常激动的。 但是要淡定,越是大人物,越是淡定,不像小人物那样,像打了鸡血一样,激动得上蹿下跳,这可不好。 黑旋风心想,好,看来,来犯之敌只是口头上厉害,实际上是外强中干。正在这时,没有什么好怕的,像那些人,嘴巴还行,打仗就要差劲了,这不,还不咋地,就跑得无影无踪,不过,小心有诈,有些人是不能怕的,越怕越有问题。 黑旋风大胆,又小心翼翼,恐怕中了埋伏,可是,缩手缩脚,不能成大事,还是要冒险才行。 正在这个时候,前方出现了一支队伍,看起来人少,黑旋风,笑着说:“这些人肯定是诱饵,老子才不上当呢。” 萧生放出这支队伍,目的是试探黑旋风的,看他警惕性高不高,像这种情况,他肯定会想到一个办法,就是投石问路。不能让人做无谓的牺牲。 这是牺牲,如果没有牺牲,就没有胜利;但是,胜利不见得一定要有人牺牲,这个道理不容易弄懂,可是,现实的确存在,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可是的确有人会这样做。 黑旋风喊道:“大家要小心,前方有埋伏,不要贸然前往。” 他一喊,顿时给大家浇了一盆凉水,心里的火热顿时偃旗息鼓,再也没有勇气向前冲了。 果然,那一支队伍立马消失,黑旋风暗暗吸了一口凉气,说:“看来,对方阵营中有高人,我们一定要小心。” 黑旋风正说着话,马上有人出现在后方,伴随着有人在擂鼓,黑旋风问:“怎么,谁来了?难道要搞背后袭击?” 他说完,立刻有人跑来说:“不好了,将军,后面有人追来?” “是谁?”黑旋风问。 “是敌人。”报信的说。 他看得分明,正是他们,这群人可真厉害,前方有人做诱饵,没有上当,竟然还从背后袭击,好吧,既然来阴的,那么,只有奉陪到底了,看谁厉害? 黑旋风冷血郎说:“后队改前队,摆开阵势,准备迎敌。” 这时候,队伍已经凌乱,黑旋风喊道:“大家要小心了,尾相顾,紧紧咬住,不要走散,紧紧抱成团,同进同出,不要单打独斗。” 队伍还算听话,很快,前方出现了敌军,左边也有,右边也是,黑旋风正在纳闷,突然从天上飞来不少绳套,将他的队员一个一个地套住,拖走,很快,队伍被分开。 黑旋风的优势挥不出来,很快,他的队伍就像洋葱片一样,被一层一层地剥开,最后剩下了葱心,可惜,葱心是黑的,就是黑旋风。 这个主意真是绝妙,太高级了,没想到,真的没想到,不动刀剑斧钺,不见流血,就让他的队伍溃不成军。 黑旋风的优势挥不出来,很快,就被密密麻麻的绳索捆住,结结实实的,就像黑色粽叶包着的粽子,外面是紧紧缠裹的绳索,里面是黑米黑枣做成的黑粽子,乍一看,还以为是捡了一个煤球呢。 结果,黑旋风被逮住,五花大绑的,送到了沙王面前,沙王问:“你是怎么回事?你想要干什么?” “哼!” 黑旋风冷血郎果然不愿搭腔,他说:“你是怎么回事?到底想要干什么?” “少废话,要杀就杀,哪来的这么多话?”黑旋风有点不耐烦。 “本王不杀你!只问你服不服?”沙王问。 “别假惺惺了,要杀就来个痛快的,别钝刀子杀人,折磨人。”黑旋风说。 “手下败将,还想当什么英雄好汉?我不杀你,不仅不杀你,还要放了你,不服的话,我们再来,看到底是谁厉害。”沙王说。 “行,放了本将军,你不后悔?不后悔,当然没话说,我们再来。”黑旋风不服气。 他说了这话,沙王看看萧生,萧生说:“好吧,我清楚了他的意思。听说你外号冷血郎,可是我看你还喜欢争斗,看来,对什么都不够冷静,如果跟错了,就是再厉害,也不行。正义之剑必然会打败邪恶之剑。” 黑旋风听了冷笑道:“自以为义的人,不分正义和邪恶,倒来瞎说一通。” 萧生知道他,心想,这个黑旋风,看来是顽梗不化的,不必要再这样下去,算了。他对沙王说:“沙王,建议放掉他,给他机会,让他输得心服口服。” “来人,松绑,放了他,还武器,他带的人都放回去。”沙王吩咐道。 底下的人都去忙,不知道会生什么,只要听话照做就可以了。 黑旋风得到了黑色的骏马,这个老家伙跟着他走南闯北的,战斗在沙场多年,由稚嫩的小公马变成一匹有经验的黑马。 黑旋风见宝马回归,没有受伤,心里很美,觉得真好。 他跨上战马,对沙王抱拳说:“后会有期!” 后面跟着的喽啰们,被没收了武器,赤手空拳,跟着他跑回耳城。 沙王算是打了一场漂亮仗。真的做到兵不血刃,取得第二场战斗的胜利,自从起兵以来,还算不错,连胜两局,到目前为止,玉面狐狸还没有占到什么便宜。 黑旋风回到耳城,见到玉面狐狸,她没话可是,唯有叹息。冷血郎觉得有点过意不去,不过,事已至此,说多了无益,不如听玉面狐狸怎样数落。 狐狸说:“你去那里,我不阻拦,但是,就这样回来,哪怕没有损兵折将,我也不甘心。要知道,这耳城是我们的老巢,没有耳城,就没有我们的一切,怎么能拱手让人呢?” 冷血郎真是冷血,他心里充满仇恨,难怪丧失了理智,在打仗的时候,竟然冲锋在前,没想到中了埋伏。 那个家伙,真是讨厌,竟然出奇制胜,埋伏的时候,竟然不按照兵法来安排,总是摸索到了一个真理,那就是,所谓的打仗,神出鬼没,在敌人疏忽的时候,可以出重拳,将敌人一举歼灭。 狐狸说:“将军辛苦了,先退下。” 冷血郎知道狐狸,有些话不好当着众人的面来问,可能在暗地里还有话说,这是后话。 果然,当冷血郎退出去后,狐狸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于是对身旁的军师说:“你看怎么办?” 所谓的军师,是狐狸找来的人才,愿意给狐狸出谋划策的,实际上狐狸不需要多么完美的计划,狐狸眼珠一转,计谋立显,不用多说,就是一条妙计。 第270章三战 玉面狐狸没想到,冷血郎会失利。 她问军师:“你说,姑奶奶怎么这么倒霉?遇到这么一个妖精,还真拿他没办法吗?” 军师其实是个小孩,这个家伙没有念书,可是很聪明,玉面狐狸看中的就是他的聪明。对于熟读兵书不会应用的所谓军师,她一概谢绝不用。 当然,这个小孩人小鬼大,正是可以被她利用。只有这样,才能让他更加努力去克服困难,没想到最终还是能够胜出。 “听说,你知道那个沙王的来历?”玉面狐狸问。 “知道,不光我知道,主人也知道。”小孩子说,面若桃花,比狐狸还俊俏。 “是这样啊!我怎么知道呢?”狐狸问。 “你不清楚吗?那沙王以前是沙漠判官,也就是夏王的眼中钉、肉中刺,可是这个钉子拔不掉,刺也拨不出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能是上苍不想让他现在就死。后来,他添了人,就越如虎添翼。”桃子少年说。 “添了谁?”狐狸追问,她突然想到对付沙王的好办法。 “就是他的军师,那位道长,他其实不是本国人,是来自古老的东方的人,可是很聪明,又有本事。”桃子少年说。 桃子少年是狐狸的军师,军师对军师比较感兴趣,不存在相互利用,还有,军师更重视的是怎样让主人采纳自己的意见,才显得有成就感。 在这个时候,最重要的不是要做什么,而是要说什么,采纳什么意见。 重重复复的耳城里一片寂静,不是来打仗围城,这座城,是最好的栖身之所,很适合养老。 狐狸说:“军师,你是我的军师,年少有为,比判官那个军师,你们谁厉害?” “当然是我厉害了,判官的军师,比较愚笨,缩手缩脚的,不敢做事,我是敢做敢当,不怕麻烦,不怕困难,碰到山,就翻山,遇到水,就涉水,不像他那个军师,胆小怕事。”这可能是文人相轻,对于对方,他很看不起。 狐狸看这个少年,有些轻狂,不过,他有才,不能不重视,就说:“好吧,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不过,遇到冷血郎屡战屡败的情况,你看怎么样办才好?” “主人,你太搞笑了,我告诉你,你也失败过,不要说人家。冷血郎再笨,也是在你的领导下,有啥样的领导,就有啥样的兵。”桃子少年说。 “你胆子挺大的,不怕我杀了你?”狐狸冷笑道。 “你不会杀我,我是文人,文人就凭一张嘴,没有别的本事,你杀了我是倚强凌弱,欺负人,说出去不光彩。文人就要死谏,死了也要说,听不听在乎你,说不说在乎我,不说是我的责任,说了不听是你的责任,后果是你要承担,我们只是你的工具,你是主人,你来决定工具的使用,在什么时候使用,使用在什么地方,都是听主人的,主人怎样说,我们就怎样做,做错了也不是我们的责任,结果还是主人的。”桃子少年说。 他的这一席话,让人感到非常气盛,不过,狐狸早已明白,他是这样的一个人,有些小小的讨厌,不过,他最重视的,是他的率真,从心里早就原谅他,不和小人计较,在某些方面,不见得小人不能起作用,君子有时候会害人,君子也会变成小人,小人也会修炼成为君子。 说归说,做还是要做,争取让小人修炼成君子,非常难,可是从君子堕落成小人,起码还需要时间,还要有心志,决心去做,才有好处。 桃子少年年少轻狂,但是,狐狸非常喜欢,桃子受到重用,更加才思泉涌,傲视天下,他说:“那个军师,是个假道士,不过,他能进进出出耳城,就像进出自己家的厨房和客厅一样,这种人,有异能,不过,都是一些雕虫小技,没啥了不起。” 听桃子吹得天花乱坠,狐狸说:“你不要吹牛了,快告诉本姑奶奶破敌之策,不能耽搁了。时间不等人,如果你没有良策,姑奶奶我就不找你了。” “笑话,你不找我,我就跑。”桃子说。 “你能跑出姑奶奶的手掌心吗?”狐狸冷笑道。 “主人,桃子跑不了,开玩笑而已。”桃子少年说。 他很识相,见风使舵,在有些时候,需要做出变通,不能一条道走到黑。 伸手不打笑脸人,这句话应验在桃子身上再恰当不过。他突然想起狐狸主人安排的任务,连忙说:“我觉得,敌人再一再二得胜,这时候肯定非常开心,越是高兴,越容易放松警惕,这个时候,动袭击是最好的机会。” “嗯,有意思,请继续。”玉面狐狸说。 “那沙王有力气,有本事,但是不会借力使力,他容易骄傲,在沙漠地,他是王,说一不二,可是到了耳城,就不是他的天下,要想让人人都听他的话,最起码要让所有人都服从他才行,他才放回来了冷血郎,可是,不见得冷血郎就一定感激他。”桃子说。 “没错,你说得没错,是这样的。”狐狸说。 “建议让冷血郎再去偷袭,挫挫敌人锐气,也消除一下冷血郎的傲气,桃子每次看到冷血郎,就觉得他有些盛气凌人,不想让他这样。”桃子说,他说别人,非常轻松,至于自己是否做到了谦卑,还真不好说。 狐狸说:“好吧,就这样决定了。还是要让冷血郎去一次。他现在成了败将,正在情绪低落的时候,需要安慰,不要在这个时候冒犯他,需要找个机会去说他。” “这样吧,我去说。桃子有办法。”少年军师说。 桃子昂然离开了玉面狐狸那里,那个妖精,以姑奶奶自居,实际上是老妖精,还装嫩呢!只不过那个桃子不愿多说。 桃子过一段时间,也会变成桃核,这是自然规律,就是狐狸善于保养,越老,面容越姣好,真是奇怪,不是因为她的脾气坏,想必也有不少男人对她暗送秋波的。 桃子找到了冷血郎,黑旋风一脸的黑线,一蹶不振,像是斗败了的小公鸡,黑色的羽毛,滴溜溜转的眼睛,他见军师来了,说:“好吧,我清楚了,你来是来笑话我的,桃子军师,你走吧,我想静一静。” 桃子哈哈笑道:“你真好玩,不是失败了一次的缘故吗?胜败乃兵家常事,你怕什么呢?” “我不怕,本将军自从娘胎里出来,就没怕过任何人任何事,这点困难算什么,人是活的,困难是死的。困难是尿,人是活人,人不怕困难,活人不会让尿给憋死!”冷血郎说,黑旋风说的话,很有意思,听起来俗,道理却很深刻。 “将军是耳城第一名将,是将军之花,不会凋零在耳城城下的。将军失利一次,不要紧,下次再夺回来,你会成功的,合城的老百姓都看着将军呢,将军是最棒的,是耳城的骄傲,是我们的保障。桃子虽然愧为一名军师,但是没有帮到将军的忙,的确心里非常愧疚,不好意思,还望将军原谅。”桃子说。 桃子说的话,非常中听,在黑旋风面前说的话,比在玉面狐狸面前说的话还要像话,这是军师的巧舌,正如歌声一样美妙,这就是说的比唱的还好听的典故的由来。 说归说,黑旋风还真的有点飘飘然,因为他从来没想过自己还这么重要,哪怕是失败了,还能得到这个小军师的肯定,真是喜出望外。 “军师,你来找我,不是来笑话我,是来鼓励我,很好,我非常受鼓舞。说吧,下一步怎么做,有什么安排,尽管吩咐。”黑旋风催促道。 第271章 诱敌 黑旋风正在苦恼,黯然神伤的时候,考虑怎么在世上混,在耳城行走的时候,军师桃子来劝他,给他戴上了高帽子,他当然很开心,可是,马上又恢复到了常态,他内心的骄傲像火一样燃烧起来。 他腾一下站了起来,说:“本将军豁出去了,要想打败沙王,必须要多长个心眼。” 桃子没想到他会来得这么快,于是说:“好吧,我知道了,桃子一向非常欣赏将军。不知道将军这次打算采取什么方式一举得胜啊?” 黑旋风决心,马上就出,可能是打了鸡血,桃子的话语带着能力,非常厉害,三言两语就把将军的战斗的火给挑了起来,并且越少越旺。 桃子说:“将军,不要给敌人喘息的机会,敌人这时候正在骄傲的时候,也是防备最薄弱的时候,没有防卫意识,自然是攻击的好机会。” “多谢军师的指点,本将军自有办法,如果又需要,本将军一定会请军师出马的。”黑旋风说,他已经看出来了军师的目的,就是要他继续打,只有打,才能确保安全。前方打得越狠,后方越平安。前方打不好,肯定会溃败,后方就会大受影响。 黑旋风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桃子竟然非常懂自己的心。他的决心已经下定,要和沙王决一死战,桃子是人小鬼大,善于煽风点火,很会来事,不过,在某些方面,还是要小心才是,对他不能全抛一片心。 桃子见黑旋风决心去打,又补充说:“将军,那沙王是乌合之众,都是一些沙漠上的土匪,市井的无赖混混,没有学过正式的武术,也不会打仗,仅仅凭借匹夫之勇,血气方刚,很不能成事,现在打仗,是一种拼智力的,不是光凭气力的。桃子相信你,一定成功。本军师年幼无知,还望多多赐教,有不到之处,还望多多谅解。” 这时候,黑旋风已经黑了脸,为什么?他本来就黑,一激动,脸就像红云,结果,红的显不出,倒显出越黑的皮肤出来,这样,他就是黑里透红,红里透黑,彻头彻尾的黑汉子,他站了起来,张开膀臂,仰望苍天,说:“苍天在上,黑面冷血郎,我,黑旋风,绝不败在敌人脚下。皇天后土,接受本将军一拜,绝不食言!” 黑旋风的目的很明显,就是志在必得,实际上他被利用也在所不辞,谁让自己在耳城长大呢?对耳城很熟,对于外地的确还比较陌生。黑旋风对这里产生感情,是好事。 这里的蓝天、白云、城郭、花草树木,甚至茫茫大沙漠里的金色的沙子,光洁漂亮的石子,都是他的最爱。他在广阔的可爱的家乡,能够自由地呼吸。 桃子说完,就走了,黑旋风想好了计策,第二天,太阳升起一竹竿高的时候,他带领一万人马出了城,给他们送行的,是耳城的主人——玉面狐狸。 她站在城头,披着披风,风吹动披风,像旗帜一样飘扬。 她脸露微笑,看似冷笑,不过,骨子里有一股阴气,不知道是对男人的仇恨,还是对土匪的仇恨,总之,寄托希望在黑旋风身上,期待他凯旋归来。 狐狸对老男人憎恨,可以说是仇恨,但对小男人,像小小的男人桃子少年,倒不反感,所以让他当了军师。 再说黑旋风带领一万人马出了耳城,直接杀向沙王的驻地。 沙王听到报信后,冷笑道:“来得正好,还没玩够呢,又招兵买马去了,好,不就是一万人马,本王三个打一个,还是吃得掉的。” 萧生说:“沙王,不要大意,那个黑旋风这次来,是带着满腔的怒火来的,来者不善,善者不来,他一再失利,已经破坏了他的声誉,在这里,人的名誉比性命还重要,他的英雄的战无不胜的称号被沙王夺了,肯定不服,要找沙王报仇雪恨来了。” 沙王哈哈大笑:“来得正好,军师,你说,这次还放不放他回去了?” “你很有信心啊!可以不放,可是耳城之内,没有多少猛将了,要想战决,就不要放了。”萧生说。 “好,不放了,猫抓老鼠的游戏该结束了,他来,想要本王的命,行,那本王就好好陪他玩玩。收了他,让他成为本王的左膀右臂,要好得多,只有这样,本王的队伍才越来越大,力量才越来越强。”沙王说,信心满满,非常得意。 在某些时候,需要对敌人进行从心理上战胜,不是从**上,要摧毁敌人的意志,不是**。**受伤,害会痊愈,精神和意志垮了,那才是真正垮塌。 沙王问:“敌人逼近,我们怎么办?” “诱敌深入,然后将敌人分割包围,一个一个地吃掉。”萧生说。 “到底怎样做?”沙王有点着急,急促地问:“还用上次那个方法吗?” “不要再用了,上次的方法不要再用,这次来个新鲜的。如果你还用老方法,恐怕那黑脸汉子不会再上当受骗。”萧生说。 萧生的话音刚落,弘法等不及了,这个弘法是萧生的同门,算是一个师父的,不过,他来得早一些,开始有些小瞧萧生,不过,后来逐步认识了萧生,关系才有所好转。 他说:“要想打败敌人,必须要动脑筋,需要在智力上胜过他,才能让他彻底服从,甘败下风。” “你说说看,怎么做才能制服他呢?”萧生问。 “很简单,他不是喜欢打胜仗吗?我们可以这样这样......”弘法低声说,萧生在旁边仔细地听,然后频频点头,表示认可。 萧生听了弘法说的话之后,觉得很有道理。于是安排下去,沙王照办,不敢说半个“不”字。 沙王不敢,是因为萧生令人敬佩,这个被桃子看不起的道士,其实比桃子有城府多了。桃子说起来也是军师,可是道行不深,打仗可以,但是,轮到潜心修道,或者潜心研究军事,恐怕还要再多锻炼锻炼。 黑旋风带人杀来,卷起漫天尘土,他吸取了教训,不轻易跟从假装溃逃的敌军,被引诱进入埋伏圈后,被敌人一个一个地活捉。这一次,绝对不上当,不为了好玩去冒险。如果这次再失败,那才笑人呢! 黑旋风说:“弟兄们,这次要小心,一切行动听指挥,本将军怎么说,你们就怎么做,绝对不能上当。那个沙王,一肚子都是坏水,坏透了,别跟随,不要被引诱,不要为了争夺功名而中了敌人的诡计,那个小子非常狡猾。” 黑旋风说的那小子,其实指的就是指沙王。在骨子里,他瞧不起沙王,反过来,沙王也看不起黑旋风,他以为黑旋风明珠投暗了,本来是一块好料,结果被一个妖精利用。那玉面狐狸不是狐狸精是什么,长相俊俏,勾人心魄,实际上内心对男人十分排斥。这一辈子,可能没有心仪的男人出现,倒不如涉世不深的小男生,倒还要安全得多。 沙王吃一堑长一智,不敢贸然闯进,他的主张是,战决,凭借骑兵的优势,可以横冲直撞,将沙王的帐篷掀翻,然后一把火烧了,制造恐慌,然后趁乱一举俘虏沙王。 沙王的诱敌深入的计策不知道能不能凑效,但是,黑旋风不傻,早已交代好了,他的弟兄们中间有一半曾经来过沙王的地盘上,多少都有些了解。对沙王的厉害,上次已经领教过,原来沙王的的手下,竟然文臣武将,样样齐全,什么人都有,的确是战无不胜的理由之一。 第272章 犀利 打仗还是需要硬功夫的,而硬功夫是需要人的。 队伍中没有人,就是再好的点子,没有人来实践,毕竟还在书面上,很可能就是纸上谈兵,毫无用处。 骂阵的人有,语言之犀利,世间少有,非常罕见,而打仗的人更是厉害,那些东西,平等都是很常见的,结果却运用得非常娴熟,真是出神入化啊! 玉面狐狸目送黑旋风到前方杀敌,看到冷血郎骑着快马走了,她立马返回,对桃子军师说:“你说,这次他是胜还是败?” 桃子说:“肯定会败。” “为什么?”狐狸很纳闷,“难道说,要把这耳城拱手相让吗?” “是的,主人,投降算了,沙王只是路过这里,暂时寄居在耳城,实际上,耳城的主人不是他。”桃子说,他很会说话,走弯路达到目的,不得罪人,狐狸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她问:“你说他只是寄居,可是,姑奶奶涉嫌包庇,和匪同伙,那么,西夏国国王就要兴师问罪,那姑奶奶不就麻烦了吗?” “主人,现在西夏王昏庸,你在中间地带,那个沙王已经和他分庭抗礼,你站在哪一边,都是危险的。现在你要作壁上观,谁强,就跟谁,主人以往的聪明劲儿哪去了?再说,主人是从来不吃亏的。”桃子军师说。 狐狸微微一笑,说:“好吧,姑奶奶想也是这个道理,先看看冷血郎怎么样,是忠于姑奶奶,还是背叛姑奶奶,以后再说。等沙王一走,姑奶奶再收拾冷血郎。” “主人,冷血郎要好好利用,他是一只不错的老鹰,有时候会犯糊涂,但是,绝大多数时候都还不错。不要冤枉好人。”军师桃子说,在原则问题上,他把握得比较好。这也是他人小鬼大的一个特点。他很清楚,如果冷血郎不在前线攻打,那么,就是他桃子军师要上前线了,这是顺理成章的事,谁让你是军师呢?军师在外面打仗才叫军师,不打仗的军师,就是在家的宰相,要换名称了。 这里主仆二人在闲聊,他们已经将耳城未来的走向已经阐述明白,接下来就是他们的棋子——黑旋风在外的征战了。 黑旋风吸取上次的教训,不能抱团,否则被敌人撕开一条口子,一个一个将他们俘虏,就像摘桑叶喂食蚕一样,一点一点地吃,最后就只剩下了枯枝败叶,剩下了筋络,十分可怖,让主帅显露在敌人前面,就是一只吊睛大老虎,也没多大的本事,一群豺狼,不停地围攻老虎,老虎就有些招架不住。黑旋风是一只黑色的大老虎,对于一群嗜血的豺狼,恐怕也无能为力了。 黑旋风带着队伍,准备直冲沙王的大本营,眼瞅着前方的帐篷,像蘑菇一样,密密麻麻,他毫不畏惧,带着满腔仇恨,带着复仇的心,抽出弯刀,他的副手,举着板斧,其他人举着长枪,有的抽出宝刀,向前猛冲。 冲进去了,竟然没有任何人出来抵抗,帐篷完好,没有人,黑旋风有些感到有些奇怪,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有埋伏? 正这样想着,只听到远处出一阵鼓声,擂鼓的声音非常紧凑,一声比一声紧张,听到这个,大家都没了主张,到底是进还是退?前进,没有敌人,不知道敌人,跟谁打?退的话,往哪里退?退回耳城,会不会受到主人的讥讽?讥讽倒不会,老百姓怎么看?没脸见人啊! 这么想着,他命令道:“大家原地待命,不要冲动,等敌人现身后,再进行厮杀。” 黑旋风这么指挥,有点不像他以往的风格,他不出动,难道想以静制动?不会,这个时候,擂鼓声音越来越紧密,就像千军万马将他们包围了一般,果然,从帐篷里突然钻出来很多矮人,基本上都是跪在地上行走。 黑旋风的风没有刮起来,就遇到了钻地虎,这些钻地虎从帐篷里跑出来,像一只只小豹子,非常敏捷,他们手里拿着长长的钩镰枪,将马腿钩住,然后一拉,将马匹放倒,黑旋风的兵倒地后,来不及反应,正在疼痛的时候,正在晕头转向的时刻,被冲上来的两个人用绳索将其结结实实地捆住了。 人仰马翻,是当时的情形,黑旋风再厉害,还是没能逃过绳索,那个威力,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小小的绳索,竟然让一条条英雄好汉束手就擒,这些人大概都带着理想来,带着必胜的信心来,却没有得逞,曾经豪情万丈,到了这个地方,却变成噩梦一场。 很自然,黑旋风的狂风没有刮起来就宣告夭折,没办法,这个事,不能追求完美。 正在这个时候,上来两个人,一个是沙王,另一个是萧生。其他的人,萧生都不安排,他要让黑旋风有尊严地被捕,不能被其他人逮捕,只有这样,才能和他的将军的身份相配,他不这样,就不会让黑旋风心悦诚服。 当然,这一招凑了效,黑旋风差点横刀向天笑,可惜没有留取肝胆两昆仑,他一见沙王,往日的仇恨袭上心头,于是将宝刀朝沙王投掷过去,沙王眼尖,立马一闪开,侧着身子伸手去抓,躲过了刀尖,抓住了刀柄。 沙王看到刀上没有血迹,黑旋风的度没有挥出来,觉得这外号叫得有点窝囊,是什么风?还旋风呢?连微风都称不上,还没开始吹,就被熄火了,这风来得也太温柔了。 沙王翻身抓住了沙王投掷给他的刀,哈哈笑道:“老弟别来无恙!这见面礼也太大了吧!竟然给宝刀!武士没了宝刀,还能叫武士吗?武士的刀是生命,千万别乱丢啊!” 黑旋风见沙王这么说,更加生气,还以为沙王故意说他投掷得不准,歪在了一边,他说:“你不要笑话我!” 说着,他想起来,沙王的人看到,一把将他压在地上,动弹不得,沙王喝道:“都让开!别弄伤了他,来,来,我们过过招,看谁有力气?” “过招就过招,谁怕谁?”黑旋风说。 沙王的人立马放开了黑旋风,黑旋风一个鹞子翻身,跳了起来,沙王扔给他一把长枪,他知道黑旋风喜欢用枪。 黑旋风耍起长枪来,虎虎生风,步伐坚定沉稳,枪一出去,必然会见血,但是,棋逢对手,恐怕在沙王面前就要稍微逊色了。 沙王知道黑旋风出手既准又狠,而且杀人不眨眼,所以外号称为“冷血郎”,对于仇人,杀了就像杀鸡一样,砍头就像切瓜一样,的确有些恐怖。 沙王他看到那长枪如同一条红头巨龙,伴着电闪雷鸣,直挺挺地向他飞来,他微微一笑,运足了气,不躲不闪,红缨枪飞来,枪头“嘭——”一声出闷响,人们惊呼:“哎呀,沙王!” 喊声过后,仔细一看,沙王竟然将枪头顶住,那红缨枪枪尖,明晃晃地顶着沙王的喉咙。 眼看就要刺破喉咙,鲜血喷溅,遇到这种情况,冷血郎是不会放手的,因为他是冷血郎! 黑旋风没有收回银枪的意思,他的动作非常快,就是一阵风,血色的红缨眼看就要刺破沙王的喉咙,沙王不躲闪,而是将全身的气,运用到此,只听“当啷啷——”一声脆响,一道寒光飞出去。 随后,大家定睛一看,飞出去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只见黑旋风“啊呀——”一声,扔掉了枪杆,左手握着右手喊“哎呀呀”,看起来非常痛苦! 听到远方来一声重金属的声音,大家循声看去,像是有人在鸣金,难道要退兵不成?这样想着,只见有人“噔噔噔”跑过来,手里举着一个明亮的东西。 第273章 旋风 沙王哈哈大笑,他看到黑旋风突然风平浪静,动也不动,可能震伤了虎口,黑旋风蹲在地上,半天没有反应,跑过来的人,正是鸣金的人,他负责敲击犁铧,那个东西,只有在沙王的队伍中才会出现,在黑旋风的队伍中出现,是十分值得羞辱的事,没有一点面子的。 那人跑过来,沙王问:“怎么了?还没打完就收兵吗?谁安排你这样办的?” “不是,沙王,刚才不知道从哪里飞来这么一个东西,吓了小的一大跳,鸣金收兵是重要的命令,没有沙王的授权,就是借我一个胆子,我也不敢敲击金属啊!”传令兵似乎很冤枉。 “本王借你一个胆子,你也不敢,说吧,是怎么回事。”沙王问。 “天外飞物,就是这么个东西,很大的力气,像是神仙在打架,不小心把兵器给打掉了,仔细一看,不是别人的,是我们自己军队士兵用的,沙王,你看,就是这东西!”传令兵说着,举着那明晃晃的东西,递给了沙王。 沙王一看,哈哈大笑,他举起枪头说:“这个家伙的头掉了,哦,哈哈哈,来,给它安上。” 说着,他的脚在地上一跺,那枪杆竟然被震了起来,飞到了沙王的手里,沙王嘿嘿笑着,将枪头安插在枪杆上,看上去仍然是比较完美,看不出来曾经断头。 黑旋风遇到了沙王算是倒霉透顶,以前的英勇气概,全部消失殆尽,真正应了那句话,叫做“强中自有强中手,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不知道黑旋风到底怎样想的,曾经豪情万丈,到时候仍败在沙王脚下,别说宝刀了,连沙王给的枪也给弄折了,这叫什么事啊!说出去脸都不知道往哪儿搁。 黑旋风第二次失利,不敢说什么,沙王按照计划,将黑旋风搀扶起来,不让别人拿着长枪对着他,沙王说:“实话告诉你们,别说你们拿长枪的,就是拿宝刀,射羽箭,也休想伤着将军的一根毫毛。” 沙王说完这话,黑旋风比较感激,眼睛里露出和善的光来,他瞧着沙王,说:“沙王,你这是第二次逮着本将军了,没想到,你很会用绳索。本将军万万没想到,会两次摔到同一个坑里。” “哦,哈哈哈哈,这不是本王的主意。”沙王说。 “那是谁的主意?”黑旋风感到好奇,对于这个背后的谋士很感兴趣,难道说是传说中的得道高人? 带着这个疑问,可是他不敢问,手下败将,还是要小心为妙! 再说,以前是黑旋风,黑色代表权威和力量,在这个时候,还是要好好地想想,怎样才能在第三次作战中成功。 萧生看出不妙的地方,他赶紧过来,大家让开一条道,沙王问:“军师,你看,你神机妙算,一切都是按照你的设想在运转。” 萧生笑了笑,说:“不是贫道的功劳,是贫道的朋友的功劳。” 黑旋风一听,这个人是谁,是得道的高人,竟然说话还这么谦卑,看来不是一般人,是半人半仙的人,沙王有了这样的人当军师,哪里会吃败仗? 他这样一想,算是明白过来,原来在某些时候,还是要多多想办法,让自己成为一个有着聪明头脑的人的朋友,或者是战友,要不然,肯定吃亏,打仗肯定吃败仗。 萧生比较谦卑,遇到荣誉,就让给别人,不抢功,不出头,令人敬佩。弘法没来,要是来了,肯定会为他感到欣慰,但是,这样的为人,在他看来还是不错的。 黑旋风明白了,沙王的成功,可能不是沙王一个人的功劳,是他朋友的作用,不是朋友,就没有他的成功,这样一来,名声远播,咋说都是值得庆贺的。 沙王命令将冷血郎带到大帐,给他奶茶,赐酒压惊,冷血郎有些感动,但是在琢磨怎么应付,不能就这样把一万兵马拱手相送,要是狐狸追究下来,恐怕受不了。 沙王笑呵呵地说:“真是不打不相识啊!怎么又是你?为什么又中了本王的计?为什么又是绳子?” 黑旋风说:“谁晓得你用兵神出鬼没,不清楚你要走哪一步棋子,让人捉摸不透!” “哪里是本王的功劳?不是本王神机妙算,神出鬼没,是本王的好兄弟厉害,不是好兄弟帮忙,还真不好说。” “沙王,你说的我清楚,你说的是刚才那位道士吧?”黑旋风问道。 “你可能就知道一个厉害的,实际上在冰尖的下面,是硕大的冰块,在水面上看得到的,只是一小部分,绝大部分,都在水下面,不容易看出来。”沙王说。 他变得越来越聪明,弘法在旁边说:“沙王,你真是聪明绝顶啊!不是你从善如流,喜欢听从不同的意见,尊重别人的想法,也不会有这样的胜仗。恭喜沙王,贺喜沙王,将来一定会趁胜追击,夺得最后的胜利。” “你说的本王明白,不要给本王脸上抹黑即可,你来自外邦,其实本王早就知道,也尊重你的选择,既然到了西夏,就是西夏的国民,本王肯定会热情招待,当然,也会听从别人的意见,无论对和错,都要仔细思索,不能以偏概全,弄得面目全非。”沙王说。 他是民间的王,起兵和夏王对着干,夏王不顾百姓死活,早就弄得天怒人怨,这时候,黑旋风也很紧张,对于他所说的话,不知道是试探还是引诱,总之是让他成为一个俘虏,听沙王的指挥,这是同流合污,还是弃暗投明,不太明朗,可是,沙王手下高手如云,谁想和沙王对着干,在夏王看来,还是就是和夏王做朋友,当然会得到大家的怨恨,夏王的喜悦。 黑旋风不知道沙王下一步要做什么,就问:“沙王,你这次放不放本将军回城了?如果不放,本将军就成了俘虏,任凭沙王处置,如果放回去,主人也不会饶了本将军。” 听了黑旋风的一席话,大家都唏嘘不已,原来,表面风光无限的冷血郎,竟然是怕前怕后的人! 沙王举起角,里面全是酒,他喜欢用角来喝酒,喝了酒,会更豪爽,非常痛快,说:“很好!你不能回去。” “沙王,为什么不能放本将军回去?”黑旋风有点郁闷,不想和土匪在一起,免得名声不好听,将来会遇到麻烦事。 沙王还想说什么,看到萧生在点头,沙王顿时明白,这位道士军师,非常有意思。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长,可是对他的脾气十分了解,原来,萧生竟成了他的一种依靠。一个眼神,一声叹息,都十分清楚里面的意思。 萧生笑着说:“将军,贫道告诉你,你是人才,可惜遇到你的主人,没有很好地挥你的作用,你现在只是她手中的一个工具。将来,等天下太平了,你就没用了。任凭你有天大的本事,也会年老体衰,也会被人取代。你现在就要谋算将来,计划未来。像这种打仗,打来打去,对西夏国国王没有任何影响,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冷血郎听了萧生的话,觉得有道理多了,总比自己在家生闷气要强得多,他敢于直来直去,遇到不平事,就要拿出铲子来铲一铲,一直到铲平为止。 回去要挨批,说不定那狐狸会杀人吃心,谁知道呢?女人的心,天上的云,说变就变,有时候,不说就变,有时候是根本没办法说,就先变了,让人猝不及防,等到别人看到变化的时候,其实已经变化了很多次了。 第274章 卖主 黑旋风正在惆怅,到底是离开沙王还是留在军营,留在军营,相对安全,可是被人骂作叛徒、卖主求荣,还是麻烦,名节重要,性命次要。≥ 想到这里,黑旋风说:“沙王,本将军第二次败在沙王手下,心甘情愿服输,但是,本将军不能留在这里。” “为什么?将军败在本王面前,但是,本王希望将军拜在本王面前。本王现在是求贤若渴,能帮助本王,本王感激不尽。自从受到众弟兄的拥立为王以来,本王非常欢迎各路英雄,来壮大本王的队伍,以后我们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沙王在拉拢黑旋风。 可是,黑旋风去意已决,他还是想对狐狸一个交代,回去后任杀任剐,不管那么多,将军宁可站着死,不可跪着生。他说:“沙王,本将军非常佩服王的心胸,不过,话说回来,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本将军来得明白,去得明白,死也要有光彩。本将军做事不想偷偷摸摸,还是先告辞了。” 沙王知道强扭的瓜不甜,就说:“好吧,军师的性格你可能最清楚,他早就猜到有这个情况,不过,本王支持你,你回去,如果受到什么委屈,随时回来,本王热烈欢迎。不过,你去之前,你所带的人马,本王想留下来,借兵用用,你看怎么样?” 黑旋风完全没想到,沙王会来这一手,这完全是强人所难,这样做,其实是让他的左膀右臂没了,他一个光杆将军回城,不是自取其辱吗?不过,他也没心思继续打仗,知道这样打下去,可能就没有这两次的运气好,其实,打仗是要靠运气的,万一遇到一个嗜血魔王,他的弟兄们就会流血牺牲。 沙王的睿智,在这里体现,不过,他除了对沙王的恨,还是恨,恨过之后,仔细想一想,也没什么,站在沙王的立场想一想,还不错,如果自己是沙王,可能还要残忍,说不定要留一只耳朵啥的,让敌人永远记得,再也不敢侵犯营地,哪怕那营地属于耳城管辖的土地,也无所谓。 沙王心想,阻拦他回城,会增加他的仇恨,如果不阻拦他,他没了兵,光杆将军怎么见狐狸?狐狸多疑,肯定会排斥他,到时候不还是要回来吗?这样一想,他心里就释然了,说:“好吧,这件事有点为难,不过,本王只是借兵,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你的兵放在本王这里,放心好了,保证没有一点问题。到时候,毫无损,完全奉还,将军意下如何?” “好,既然沙王这么说,本将军也没什么意见,兵留给你,本将军回城。”黑旋风说。 这时候,天一说:“好吧,作为老道士,贫道说句话,冷将军回城,是顺天承运的事,贫道支持。只是要想好怎样对付狐狸城主。她不好对付,人心难测,只怕稍有不慎,来个人头搬家。” 他说完,低头喝茶,看都不看他一眼,黑旋风有点受伤的感觉,不过,他明显感到,大家都不愿意他离开去冒险,按照常理,丢了士兵的将军必定要遭受非难。 萧生觉得,黑旋风肯定是年少气盛,要去,就让他去,碰碰壁就好了,要想知道苹果的味道,需要先尝一尝才知道。 萧生已经看出黑旋风的意思,他是要去说明白不是他不努力,是遇到了狠角色,说来说去,解释失败的理由总是苍白无力。没办法,还是要硬着头皮前往,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不打不相识,打了才了解,只是和城主没有办法解释,难道不怕城主说他通敌吗? 通敌和叛国等同了,是非常严重的罪名,如果有了这个罪名,那可是要株连九族的。当然,在西夏以前没有生,在以后也没有生,偏偏生在当下,夏王很希望将株连挥到极致,而不是在他手中终止。 黑旋风站起来说:“不好意思,本将军先告辞了,后会有期。” 他去意已决,谁都挡不住,但是,他更需要找一个明确的未来,需要一个更好的归宿。 沙王说:“来人!” 手下的人很清楚沙王的意思,这是要送行了,立马找来黑旋风的宝马,还有武器,统统交给他,说:“这是对你的宝物,原封不动,送还给你,你回去吧,代本王向城主狐狸问好!” 他说完这话,黑旋风有点受不了,这样的王,这样的带路人,不想打胜仗都难,处处都想到了,以前还瞧不起响马,现在看来,响马也有好人,也有坏人,不能在门缝里瞧人,不能把人给看扁了。 他说完,就接过来战马和武器,跨上马鞍,扬起马鞭,那黑绸子皮肤的骏马,十分来事,被主人两腿一夹,鞭子还没有落下,宝马就像离弦的羽箭,向前飞过去。 黑旋风回来的度非常快,没想到还没到城门,城门上的吊桥已经放下来,他感到很奇怪,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只是放下吊桥来欢迎本将军一个人吗?还是另有阴谋,宁愿不想这是一场阴谋,只想守城门的是自己的下属,哪里下属见了将军不尊敬的,特别是在战争年代,更是显得将军的重要性。 黑旋风回来的度要快得多,可能身后没有大部队拖累的缘故。 他一上吊桥,城头上的人问:“冷将军,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其他人呢?” 冷血郎没有说话,跑过吊桥,吊桥吱呀呀升起,城门轰隆隆打开,留了一条道,一人一马刚好跑过去。 他对这里太熟悉了,连城门洞里有几块青石板他都清楚。马蹄子踏在石板上,出嗒嗒的声音,十分悦耳。 一路顺利,黑马穿过黑色的门洞,最后眼前豁然开朗,宝马配好鞍,鞍上骑着将军,很快到了城主的宫殿前。 没想到玉面狐狸早就得了信儿,站在宫殿门口,看着黑色的将军,像一团黑色的烟雾飞过来,真是名不虚传的黑旋风,就像黑风怪,见了城主,滚鞍下马,向城主施礼,说:“主人,末将参见城主!” “辛苦了,怎么了,全军覆没了?”狐狸冷冷地问道。 “禀报主人,这是将军的智谋,卑职以性命和人格担保,冷将军是在敌人内部安插下了伏兵,然后里应外合,来一个一锅端。”桃子军师跳出来替冷血郎打掩护。 冷血郎还没想到理由,一路上,苦思冥想也没有办法,刚好桃子这小子突然跳出来替他遮掩修饰。 于是,他从心里感谢他,但是不知道桃子的心思。 狐狸说:“进府中说话。” 看起来她不怎么生气,她担心旁人听到,恐怕瞎怀疑,就走进去,看看没有什么人,狐狸问:“你带出去一万人马,一个都没带回来,合城的人都会恐慌的,你为什么要弄这件事?” “对不起,城主!”黑旋风说。 “你不用道歉,现在人都没了,道歉有什么用?你且说说,你屡战屡败,耳城的人都让你丢脸丢尽了。你还有脸回来,而且是正大光明地回来,是很光荣吗?带着满腔的荣耀吗?你到底想怎样?想把姑奶奶拱手送给那个土匪头子吗?”狐狸问。 黑旋风低了头,这是他第二次低头了,以前的威风早已荡然无存,倒有点像是丧家犬一样,走到哪里,像是夹着尾巴讨生活似的。 桃子说:“将军没有功劳有苦劳,没有苦劳有疲劳,总之,将军辛苦了!担惊受怕的,在敌人阵营中能活着回来,就是值得庆贺的事。” 第275章 军师 桃子军师打仗不上前,现在看到黑旋风回来,为了表示一心在为主人着想,显得没有桃子出马,必定要失败。有桃子在场,注定要成功,这是真的。 黑旋风说:“主人,末将两次被俘,怕倒不怕,就是担心城中的百姓。现在末将返回,一万人马在判官那里,正像桃子军师所说,在敌营中安插,随时候命,将来,我好去找到他们,内外夹击,将敌人击退,彻底铲除敌人,不留一点。” 狐狸看看桃子,桃子看外面,不和狐狸的目光接触。 越是逃避,可能越无法逃脱。那狐狸说:“好吧,本城主相信你,你一定能取得胜利。不过,现在没有意义。” “为什么?”桃子军师说,“老夫已经太累了。主人,你就直说了吧,为什么会这样?” “少在这里卖老,你还没老,小屁孩一个,还在大人面前充老大。”狐狸说,不以为然。 她非常信赖他,可是,有时候显得特别骄傲,在打仗的时候,他不是害怕,躲在后面,就是因为太聪明,让黑旋风无地自容,为了给黑旋风一个面子,让黑旋风挥到极致,免得到时候,又说文臣不行,全靠武将。打不赢,就把帐算在了他的头上。 黑旋风是斗败了的公鸡,在主人面前,不再昂挺胸。这时候,他最想要做的,就是劝服狐狸,向沙王投降,可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黑旋风是武将,是将军,对于小屁孩军师,以老夫自居,实际上完全是狐狸的功劳。狐狸其实是故意利用桃子的一张利嘴来打压黑旋风,黑旋风在某些时候,还是不能将自己弄到被动的地位去。 “多谢主人指点,以后就不要再自称为老夫了,有时候说话太急了,没有办法,看来还是要慢慢来,一着急就容易出问题。人的短处,在说话方面,表现突出,在其他方面,倒要更有优势。”桃子军师说。 他是桃子,少年军师,其实最喜欢的,就是打仗,可是他没有上前线,黑旋风把着关,担心他瞎指挥,将将士们的性命弄丢。 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其实桃子没想到要指挥军队,这一切,都由狐狸做主,省了很多事,桃子虽是军师,可没有做到军师该做的事。 黑旋风说:“主人,沙王不错,没有杀掉末将,真是真心想和主人和睦相处。为什么不给沙王一个机会呢?” “沙王很狡猾,是放长线钓大鱼,放你回来的意思就是要来分裂我们,让我们动摇,向他投降。你不要被利用了。沙王在搞攻心术,是想不动刀兵,而占领耳城。”狐狸说。 “主人,如果沙王是派将军回来,成为耳城的卧底,恐怕主人和老......老......哦,小人死无葬身之地了。将军够仗义,想到了一个问题,就是替主人担忧,这次当卧底是不可能的,我们倒要想想归顺沙王的事。”桃子说。 “为什么?我们还没有真正地打仗呢,怎么就要投降?”狐狸问。 “不是投降,是归顺,归顺之后,就不会有战争,也不会有流血,主人,你看,冷将军连败两局,不是自己不行,是天意使然,要想打败敌人,必须要想办法智取,可是,沙王手下,高手云集,对我们耳城了如指掌,在以前是没有的,要知道,耳城设计巧妙,一般人只能进来,却出不去,大多数是进不来,早就被复杂的耳城布局弄得晕头转向,怎么能了解城内的情况呢?可是,他们却不是这样,仿佛在这座城里住了很久,对我们非常了解。”桃子军师说。 这个久经沙场的黑旋风听了桃子的话,仿佛桃子也经历过很多战斗一般,说得非常有理。这和桃子喜欢读书有关,特别是兵书,更是读得滚瓜烂熟,在心里记得,历历在目,和人说起话来,滔滔不绝,非常动听,说的比唱的好听,但是,有可能只是一些花拳绣腿,根本不值得一提。 遇到实战的时候桃子应该离得比较远,桃子说,离得远远的,看得很清楚,这样一来,也免得惹火烧身,再说,隔岸观火,也是明哲保身的表现。 他想要成功,必须要留得青山在,否则真的没柴烧。作为军师,不能身先士卒,要保护没有打仗的人的性命,不能为了图一时痛快,坏了性命,没了命,啥都干不成。 狐狸说:“你下去吧,我们商量商量再说。” 她下了逐客令,庆幸的是,他没有对他进行处罚,当然,也没有安排将军吃上一顿好饭,当然,现在在打仗阶段,不能被敌人占领的耳城,否则,按照沙王的脾气,有可能会屠城,遇到屠城,就很麻烦了,没有办法活命,当然包括桃子军师,哪怕外形上看就是一小孩,可是,早就听说沙王残暴,一定不会放过小孩子,何况是军事级别的桃子呢。 冷血郎一走,桃子就站起来说:“主人,这个将军,已经被沙王收买,你说是杀还是留?要杀就要尽早,否则,留下来是个祸害。” “军师以为呢?杀一个人很容易,就像杀一只鸡,你说杀还是不杀,杀有杀的理由,留有留的借口。”狐狸说。 “沙王围城,耳城危机四伏,要杀就要尽早,要留就要好好对待。这是很有必要的,免得走漏了风声,那后果很严重。”桃子军师说。 “为什么?”狐狸追问道。 “冷血郎统管军队多年,军士都信赖他,带领众人打仗,胜利的居多,失败的基本上没有,战士得以保全性命,大家对冷将军非常器重,如果因为失败,杀了他,恐怕难以服众。稍微把握不好,就可能造成兵变。”桃子说。 桃子比较谨小慎微,对于这种情况,他只能采取温和的态度,来对待武将,有主心骨,就不会走错路。 狐狸说:“好吧,你说的有道理,这样吧,我想我应该调整一下思路。要说投降,有点不好听,可是,大兵压境,为了百姓,还是要曲线救国为好。你吩咐下去,准备向沙王投降,但不能说是姑奶奶的意思,把投降的意思加在他身上。” 桃子明白,知道了狐狸的意思,又想达到目的,又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的内心真实的想法,借这个机会,可以让更多的人明白,自己的立场,如果不能接受,恐怕就麻烦了。冷血郎倒戈,不是好玩的,他重兵在握,一呼千应,哪里还有别人说话的份儿? 桃子心里琢磨出来了狐狸的意思,就说:“主人,这好办,让人去命令冷血郎打开城门,放沙王进来,然后就不承认是主人下的命令,不久之后,人们都会把罪责归给了冷血郎。和主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狐狸冷笑道:“看来,你不愧是姑奶奶的好军师,有了你,姑奶奶省了好多事。不错,不错,你就下去安排吧,姑奶奶相信你,一定可以办好的。” 桃子说:“主人英明,小的下去安排。” 桃子离开了她,然后找人去告诉冷血郎,黑旋风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新命令,听完来人的说法,他想,这肯定是军师的主意,不过,也好,说明城主是为了合城的老百姓,才走到这一步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家都清楚,城主是一位聪明人。 他说:“多谢,请你代问城主好,本将军马上安排。” 来人走了,向军师桃子报信,桃子很高兴,立马前往狐狸的住处,将冷血郎的情况报告给狐狸听。 第276章 投诚 军师找人告诉了将军,让将军投降,说好听点,是投诚,或者起义,总之,是要将城贡献出去。 将军就是这样,来去就像黑旋风,可惜,在桃子军师面前,没有什么优势,因桃子很会做人,很像弘法,天一道长的大徒弟,也是惟一的徒弟,本事没有,主意挺多,可能目的和心思都在取悦于主帅,没有心思用在学习本事上,没有真本领,还不想让别人说。 黑旋风安排守门将士打开城门,城内的人一片惶恐,立马有人报告给狐狸,城主一听,名人将黑旋风捉住,打入大牢。但是,黑旋风已经跑出城去,早已有人迎面而来,没有黑旋风的命令,守门将士不敢关城门、吊起吊桥,他们一来,竟然轰轰烈烈地走进了耳城。 昂挺胸进城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沙王。 原来,沙王接到报告,说耳城已经打开城门,经过萧生一说,都清楚了,这时候,大家都明白,不投诚就是死路一条,投诚还能保证活着,以军师为的贪生怕死之徒,想到将来死于非命,心里就犯嘀咕,肯定不能得到安息。 只有投降,才是唯一出路,否则,就很麻烦,没有力量抵抗。城中精锐部队已经有去无回,剩下来的,也不多。说起来是黑旋风是将军,但城主是狐狸。 玉面狐狸还是很厉害的,一帮子人的心被俘虏,被奴役,自古以来,就是这样,其实,在某些时候,被奴役惯了,想要抗争,已经无能为力,习惯于在温水中死亡,就没有烫的感觉。没有想办法偷生,只能求死。 沙王带人杀到,队伍中,大部分是黑旋风的部下,走在最前面的,就是黑旋风的亲信,他们被留在沙王的军营中,这时候回家,心里非常激动,不知道会不会被城内的人骂作叛徒,然后相互厮杀? 从里面出来的人,可谓是比较强壮的,当然,他们投诚后,两股势力势不两立,看上去,一方有气势,一方没气势,城外的人显得有些气短心虚。城内的人没有这种感觉,哪怕被城主蒙蔽,也已经习惯了在温水中生长。 城内冲出来的人,跟在黑旋风身后,大家都很惊诧,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黑旋风说:“大家不要害怕,跟着我来的,可能是追兵,因为大家可能听了什么风声,不知道该怎样做才好。” 果然,那些人是听了副将的命令,前来捉拿黑旋风,黑旋风转身,横刀立马,厉声问道:“你们想干什么?” 副将在马上欠了欠身子,说:“对不住了,冷将军,奉城主之命,前来捉拿通敌主犯。将军,麻烦你跟末将回去走一趟吧!” “且慢,你说什么?通敌主犯?谁?”黑旋风很惊讶。 “没错,将军,对不起了,正是你!”副将说。 说了这话,黑旋风暴跳如雷,说:“好大胆子,你敢以下犯上吗?” 他说了这话,就要拿刀来砍副将,副将还是害怕,见了那冷血郎,吓得掉头就跑,一边跑一边喊:“冷将军造反了!” 他带着哭腔往回跑,拼了老命,声嘶力竭,众人一见,吓得抱头鼠窜,毕竟,黑旋风的嗓子十分了得,十里之外,都听得到。 果然,在城楼之上,站着的正是玉面狐狸,她的旁边站着的是桃子军师,这个家伙,看来是比较得意,他的计策成功了,让黑旋风投降,然后又说他通敌。 这种事,只有军师做的出来,当然,是秉承了狐狸的意思在里面。到现在为止,狐狸还是站在城楼上,无辜地看着黑旋风,把罪过都推在黑旋风身上,黑旋风不明就里,追赶着副将跑。 副将本来是带着必胜的心理来搞臭黑旋风,然后准备取而代之,由副转正,成为统领全军的将军,没想到,这饿死的骆驼比马大,随便一吼,就让众人惊吓不已,十里开外,竟然听到了吼声,胆小的人大有人在,在某些时候,更令胆小的人胆子都吓破了。 桃子看到副将落荒而逃,笑着说:“主人,看来,副将想要转正还需要加油,不是那么容易的。” “人都有一颗心,都想争上游,可是,不见得都能成功。看那副将落荒而逃,估计对黑旋风没有威胁,这个副将,还是麻绳捆豆腐,无法提起来。”狐狸说。 她倒很懂谚语,不过,用在副将身上,的确不错,非常现实,非常逼真。 副将进城,没有拉起吊桥,因为黑旋风已经紧随其后,带领大军进了耳城,跟着一起进来的,是沙王的军队。 玉面狐狸见大势已去,也没有出自己的预料,于是下了城楼,满脸堆笑,竟然对黑旋风说:“大将军,你还不错,比较聪明,经受住了考验,真好!” 她这么一说,黑旋风倒有点像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看看玉面狐狸,不知道她要干什么。 这时候,沙王哈哈大笑:“狐狸再狡猾,也逃不出猎人的手掌心,狐狸再会跑,也无法逃离猎人的猎枪,无法挣脱猎人的绳套。这不,被本王活生生地逮住了吧!早点投降,早就没事了。何必拖这么久呢?” “沙王,你别得意,本城主不想让城中百姓受罪,故意投降,不是真的输了,你不要得意。你来耳城,一切都得听我的,要知道,你们只是借住,弄得好,让你们住,弄不好,就别怪我不客气,一定会赶走你们。”玉面狐狸说,她还没有认识到错误。但是,她的本心,就是要让沙王成为大雁一样的过路客,没有想到将苦心经营多年的耳城拱手相送。 沙王笑道:“哈哈,可以,本王只是借住,要是当初借给本王,何必要受苦呢?弄得大家过的都不痛快,要是早点投降,不就没事了吗?” “沙王,不要老是说投降投降好吗?”玉面狐狸要面子,对沙王说了这话,可是沙王偏要戳到她的痛处,真是让人感到郁闷。 狐狸看到萧生温文尔雅,跟沙王在一块,显得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不用多说,沙王就是草莽勇夫,萧生是俊俏的后生,温文尔雅,看上去比较清爽,只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文武配搭,的确做得很好。 经过多次的磨砺,沙王也乖巧了许多。狐狸看不起沙王,不过,那萧生倒也不错,于是她就记住了萧生的样子,真想让萧生留在耳城,永远不离开,可是萧生是要辅佐沙王的,他是军师,行军打仗离不了,沙王肯定不会放,也隐隐约约地早就听说了这事。 这里耗时太多,不过,拿下了耳城,算是起义以来就得到了重要的根据地。 沙王说:“城主,你还是一城之主,不过,军队的领导权在我这里。我们歇息片刻,就要离开,奔赴前线,后来的问题,后来的人处理,时间紧迫,本王不想多费口舌。” “沙王,你想怎么样?”玉面狐狸问。 “刚才已经说明了,本王只是借宝地一用,没想到,你们识时务,弃暗投明,成为新村,大家也都默认了这种行为,军民都开心呢,觉得不错。”沙王说。 萧生在一旁频临点头,说:“大家要注意了,一定要等到敌人来犯时,如果只听见打雷,没看到下雨,就要格外小心。” 大家听了萧生的话,觉得有理,玉面狐狸说:“这位道长说话中听,值得学习,不像沙王那样,太过于自私,无法得到人心,失掉人心,就算彻底玩完。” 第277章 靠山 狐狸毕竟狡猾,看到情况不对,赶紧说人家好话,天一道长很清楚,语言不通,可心思相通,是真是假,一看便知,只是不好说破。 狐狸见风使舵,见大势已去,弄不过沙王,又要面子,沙王不和她计较,只是根据萧生的建议,在耳城有一席之地,可以进退自如,另外,可以防止敌人进行进攻,如果展壮大,可以向西夏国王挑战,从而占据整个王国。 狐狸是墙头草,看到什么对自己有利,就做什么,这是事实。桃子军师更不用说,人小鬼大,啥事都瞒不过他,啥坏事都轮得到他,他对黑旋风出尔反尔,让黑旋风背黑锅,这下子可好,又是黑锅,又是黑马,人也长得像挖煤的、烧炭的,看上去,算是一辈子都和黑的东西斩不断理还乱,这是悲催的事,不过,他的意志没有因此而颓废,而消沉。 萧生说:“沙王,城主非常开明,要不这样,我们暂且借贵地一住,相信不过多久,夏王会带兵杀来,我们必胜,胜利之后,立马离开,不要在此地逗留了。” 狐狸一听,非常高兴,觉得这是好事,真的是好事。就怕不打,越打越好,打了就越出名,出名之后,自然就更会有钱赚,有钱赚,是好事。 沙王笑呵呵地说:“多谢军师指点,当下的城主,非常英明睿智,令人敬佩,治理耳城有方,如果将整个西夏都拿下,交给城主来管,应该没问题。百姓都渴慕好的君王。” 狐狸一听,呵呵笑道:“多谢道长抬爱,说实话,这是好事。” 狐狸见风使舵的本领用到极致,刚才还在隔岸观火,现在又来凑热闹。沙王清楚,真不愧是一只狡猾的狐狸!不过,利用狐狸的狡猾,大家都清楚了,怎样才能得到大家的欢心,尤其是沙王的欢心,只要沙王没意见,就没意见,大家都会相安无事了。 狐狸说:“沙王你借耳城不是不可以,早就答应了,只不过还是需要你亲自来要才行,不能二话不说,上来就打,要说,我也不比你差,只不过一直在想着老百姓比较凄苦。如果只图自己快乐,拼命去赚钱,为了赚钱,你不惜牺牲人命。那样的君王就是暴君,是要受到惩罚的。” “你放心,玉面城主,本王一定不学夏王,夏王不得人心,处处以本王为敌,屡次围剿,都宣布失败,贼心不死,还想卷土重来,真的让人心寒,本王决心,将夏王弄下来后,取而代之,然后再进行改革,励精图治,将西夏治理好了,在列国中有威望,让万国都来敬拜。”沙王说。 沙王说的,是一个大目标,听起来觉得热情澎拜,令人仰慕。 狐狸笑着说:“沙王是沙漠判官,沙漠之王,那夏王在沙漠之内,是无法和你抗衡的,但在沙漠之外,沙王要想取胜,恐怕还要付出努力。另外,你要小心,将本城主放在了风口浪尖上,夏王肯定要来围剿本城主,认为是本城主替沙王安排了地方,怀疑本城主是通敌的。” “正是,我们联手,共同对抗夏王,这样才能安全,与其被动,不如主动,与其等死,不如反抗,还有生存的机会。”沙王说,看来,他很策反的能力。 即便玉面狐狸不和他一起反抗,沙王也能找到人马,不过,在某些时候,还不能这样招摇,他进入耳城的目的,是建立根据地,说是借地盘,其实是树立旗帜。 当然,树大招风,旗帜一亮,自然是众矢之的,当然,要将耳城作为敌人,有了敌人,夏王绝不会不将敌人消灭掉。 萧生心想,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既然已经进城,就要好好经营这座城,但是城主玉面狐狸没有交出管理权的意思。 沙王也明白,如果硬要夺权,恐怕不行,对他不利,还没开打,自己倒要损兵折将,得不偿失。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说:“城主,末将愿意和耳城共存亡,不要担心末将的能力,对付沙王,末将不行,可是对付夏王,末将的本事还是绰绰有余。” 大家一看,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黑旋风,他接着说:“不瞒城主,对付沙王,不是真心对付,因为,末将深知,唇亡齿寒的道理,沙王在沙漠为王,从而引起了夏王的嫉妒,嫉妒之火燃烧,自然会杀人。末将愿意将杀人者就地正法,让行凶者不敢作恶。” 沙王听了这话,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但是他很想得到黑旋风,他知道,黑旋风和玉面狐狸,根本没有办法来对抗,只有慢慢来,黑旋风再有本事,遇到昏庸的主人,也是枉然。守在这座小城,肯定有问题,不如出走。 沙王说:“将军劳苦功高,但是,玉面城主更是希望将军留在他身边,为将军的前途着想,在耳城还是大有可为的。” 黑旋风觉得有点奇怪,这是什么话?难道说这是一种暗示?难怪,每次抓到都不杀,敢情是要永久占领黑旋风啊!当然,沙王求贤若渴,是要壮大队伍,现在正是招兵买马的时候,黑旋风又是人才,怎么说都会让他们觉得这是好事。 在这个时候,黑旋风要找靠山,沙王是最好的选择。先是因为沙王很厉害,另一方面,沙王手下有人才,以前黑旋风战无不胜,现在却总在受阻,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另外,沙王很善解人意,不想杀人,特别有个说法,叫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没错,他在某些方面的确不怎么样,但是,在对待将士们来说,还是比较温柔的。 和善的王,对待勇猛的将军,对他们来说,是非常好的。在某些方面,敌人有时候会变成朋友,朋友也会变成敌人。从朋友变成敌人是十分可怕的,相反,从敌人变成朋友,倒要安全得多。 黑旋风知道了沙王的意思,狐狸是很聪明的,知道黑旋风有疑心,因为太宠信少年军师桃子,在某些时候,更要小心,不要把自己弄进去了。 狐狸说:“冷将军想跳槽,攀高枝啊,本主不阻拦,不过,如果想要回来,本主还会热烈欢迎。冷将军真是旋风,来去都自由,本主无法阻拦。” 她说完,咯咯一笑,大家也哄然一笑,觉得狐狸到了关键时刻,说话还是比较精确的,看问题也比较全面和详尽。 有人说:“好吧,我相信你说的全是对的,不过,城主要是手下没人,守城之人到哪里去寻?” 大家听到有人这样说,循声望去,不是别人,是弘法,不知道弘法啥时候出现的,总之是在这里。 弘法引起大家的注意,他觉得有点唐突,看着天一,天一早已经习惯,对他来说,弘法不说错话,不办错事,就不算正常。 要说正常,还属于弘法经常说错话的时候,就像经常喝醉的人说的话才算正常。一般来说,有些人是不存在问题的。 得到了这座城,沙王开始准备兵马,加紧时间练兵。 狐狸敢怒不敢言,因沙王的将士人数占领绝大部分,从人数方面占了劣势,从另一方面来说,狐狸和桃子军师,就像姐弟俩,看上去比较弱势,加上黑旋风和沙王的关系不明不白,黑旋风一直想找一个更好的地方展,瞌睡遇到了枕头,就会有这样的美事。 黑旋风没有得到重用,结果倒向沙王,沙王成了他的靠山,有了沙王,黑旋风有了主心骨,对于练兵格外起劲儿,也愿意为沙王服务。 第278章 明镜 其他将领有愿意跟着黑旋风的,也有不愿跟的,这样就分成了两派。 在沙王那里,心里就跟明镜儿似的,在狐狸那里也不含糊。 黑旋风要走,就会带领一班人走,狐狸不愿意,现在她成了中间派,两边都不能得罪。夏王是统治者,沙王是造反派,有不少的将士;夏王的势力还很强大。 这样一来,狐狸不能减少兵力,有兵,才能保卫自己,没有兵力,就容易被敌人攻破,这座耳城就是再复杂,也会被敌人摧毁。 沙王练兵,实际上是树大招风,夏王知道了沙王造反,于是中止向弯刀国派兵,但是边防的兵力没有减少。 夏王安排八十万将士在边关,八十万将士杀向耳城。这八十万将士分布在西夏和弯刀国的交界的地方,看形势有点严峻。 西夏夏王对身边武将琅瑚说:“你带领八十万大军去围剿耳城吧,将叛贼捉拿归案,我在这里敬候佳音。” 琅瑚长得比黑旋风冷血郎还壮实,不过,他穿的是白战袍,白铠甲,比较讲究,银色的护心镜,虎背熊腰的,看上去,劲头十足,一切都没有放在眼下。腰里挎着虎头狼腰刀,看上去虎视眈眈,威风凛凛的。 他是八十万统帅,除了夏王,谁都不在他的心目中。这家伙十分厉害,就是因为他是大将军,属于西夏王国的一号将军,白色是纯洁的,可是他常年征战,多少都带点情绪在里面,杀人无数,血染红白色的战袍,却无法清洗干净。 越是这样,越是要用白色来掩饰。琅瑚其实最大的愿望就是征服弯刀国,再将疆土扩大,和夏王不谋而合。夏王的野心,琅瑚的行动,促使了萧生和天一他们的西进,打入西夏内部,并且成功地策反了沙漠判官,也就是现在的沙王,和夏王分庭抗礼。 这是真的,琅瑚不屑于在边关守着,打又不打,实在没有意思,他听夏王的安排,前往耳城,耳城不灭,星星之火,不让他死在萌芽时,那还了得,到最后必将燃气熊熊大火,没有办法控制,越是萌芽,越容易成功消除。 琅瑚说:“我主我王,要剿灭耳城,其实很简单,只要狐狸离开耳城,整个耳城,末将将之付之一炬,烧个干干净净,不留任何痕迹不好吗?” 夏王听了,觉得这个计划过于血腥,毕竟是一城的人,如果全部杀死,只留一个狐狸,那么,恐怕也说不过去。 关键是那个谁,琅瑚不想杀害狐狸,主仆一拍即合,决心已经下了,就没有什么好阻拦的了。 说实话,琅瑚对玉面狐狸还有感情,不过是一厢情愿的,狐狸已经人老珠黄,没有了往日的青春和靓丽,但是风韵犹存,这么一个人,其实最大的享受就是有人吹捧,没有人吹捧,她也不会这么骄傲。 玉面狐狸之所以老而美丽,是因为她的脸面长得好,像玉那样的温润,像这样的女人,正是武士们喜欢的。她面容姣好,心却像狐狸,诡计多端,狡诈得很。 狐狸不喜欢男人,特别是老男人,像琅瑚这样的男人,她只会利用,不会真正地使用,这个人,只是被利用,没有别的油水可捞。 琅瑚作为一国的将军,听命于夏王,成为夏王的爪牙,也算是为夏王服务,得到了不少次的嘉奖,双手和战袍都沾染了不少鲜血,结果,无法用良心来洗尽,内心一直隐隐作痛,不过,没有为将来考虑什么。 琅瑚暗恋狐狸,玉面的脸蛋,就像剥了皮的鹅蛋,非常滑润,看上去,水滴在脸上就会滑落下来,还有一部分在上面。 恰在这个时刻,有人来报告说:“夏王,中原国探子来报。” 夏王一听,见没有外人,他对仆从说:“让探子进来。” 来人答应一声,然后朝外退出去,不一会儿,有人弓着腰走进来,行礼,礼毕,对夏王说:“夏三爷有密函。” 夏王一听,连忙让人都退下,然后拆开密函,上面写着:“据查,中原国天一道长和弯刀国王子已经潜入贵国,还望彻查,就地剿灭,然后嫁祸于人,让中原国和弯刀国相互猜疑,继而相互争斗,然后西夏国从中渔利,三爷趁机可以将夺取帝位。届时一起分享胜利果实。” 夏王看了来信,将信放在火上烧了,沉思半晌,对来人说:“你退下吧,我要好好想一想。哦,对了,你看看,琅瑚将军走了没?如果没走,请他进来议事。” 来人答应了一声,然后弓着身子,倒退着出去,对琅瑚说:“大将军,王有请。” 琅瑚正准备杀向耳城,渴慕已久的狐狸,他心中的玉面女人,只是落花有情,流水无意,自然而然,他没办法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要走没走,正在憧憬着未来的时候,遇到了这个问题。 他为自己的多情,也为自己的聪明而叹服,竟然没走,看来有远见之明。 琅瑚将军走进去,肚子大,坐着不舒服,夏王说:“你站着吧,看来,你这样子,没有骏马,拿你没法。” “我主我王说得对,我是这样想的,我不是胖,只是瘦得不明显。不知我主我王有什么高见?”琅瑚说。 夏王一听,哈哈大笑,说:“你可真是太逗了!言归正传,我跟你说,现在情况生了改变。你听好了!” “什么事?大王?”琅瑚说。 他胖是胖,不过,有力气,要说大力气,还算萧生的助手,算是大力气,不过,跟琅瑚有的一比,在琅瑚面前,他是巨石,琅瑚是沙子,在一般人面前,琅瑚是巨石,其他人是沙子。 这么一个活宝,竟然统领整个国家军队,带领八十万人去围剿一座小城。本来有点像杀鸡用牛刀的嫌疑,现在听说有了新任务,更是兴趣盎然。 夏王说:“据可靠情报,有奸细到了我国。” 听到这个,琅瑚非常感兴趣,说:“真的?” “本王啥时候说过谎?”夏王说。 “嗯,那很好!末将没有怀疑过我主我王,不过是对这个非常感兴趣罢了。交给末将吧!末将一定将他们一网打尽。”琅瑚说,信心满满,毫不迟疑。 夏王听了,觉得琅瑚在吹牛,但正是这样的人,才需要好好鼓励和培养,他说:“行,你去吧,不过,我告诉你,你还不知道来了些什么人吧?” “来了些什么人?请我主我王明说。”琅瑚说。 “中原国的道士,弯刀国的王子,其他人,都是随从,不值一提。”夏王说。 “嗯,王子值钱,如果把王子逮到,弯刀国就会被控制了,至于那个道士,还是有一些来历,不过,现在无从查起,只有将其捉拿归案,才会调查了解清楚。”琅瑚说。 听了这话,西夏不得不对眼前这个大胖子另眼相看,他不是四肢达,头脑简单的,他是都很复杂的,看得出来,他更喜欢侦查,对于一些案件,想必比当大将军更有兴趣。 “将军,你说的是。很好,你下去办吧。”夏王说。 “可是,我主我王,那人到底长得啥样?末将还不知道呢。”琅瑚说。 “长得都像道士,关键人物是,其他随从不是。你去,一眼就能看出来。可是,在茫茫人海,到哪里去寻找这几个人呢?”夏王也有些疑惑,万一杀错了人,那怎么办? 他很清楚琅瑚是忠心耿耿的,特别是对他,更没有话说。对国家尽忠,实际上是对他尽忠。 第279章 潜伏 琅瑚了解到潜入到西夏的人的样子,准备离开,夏王准许,至于能否抓获天一和萧生,还真不好说! 琅瑚最大的愿望就是抓获他们,如果他们在耳城,合城的人都该死,唯独玉面狐狸还有敌国奸细。≥ ≦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竟敢到这个地方来撒野! 他这么想着,对夏王说:“我主我王,放心吧,我一定要将敌人抓获,八十万大军,捉几个蟊贼,不在话下。” 他说是这样说,其实,琅瑚还是有点轻敌,住在井底的青蛙,是不知道天外的天比井口大的,只晓得天就只有井口那么大。 琅瑚见夏王闭着眼睛,知道他在休息,就想离开,可是没有夏王的命令,他不敢擅自行动。 夏王也在故意试探他,看看他有没有胆子单独离开,就不吭声,这个倒让琅瑚有点着急,不过,早已经习惯了,不存在继续脾气,这这样的环境下,忍耐是唯一的法宝,不忍耐,只有爆,而爆的结果,一定是死亡。就像烟花一样,就那一会儿时间,看得那么真切,那么令人鼓舞,可惜的是,美丽过后,炫目之后,就是死亡,或者是灭亡。 夏王说:“本王累了,你下去吧。要注意,战决,早点报佳音给本王听,本王还要攻打弯刀国和中原国,先把内部的叛贼清理干净后,再去征讨列国,将来,这个世界必然是本王的。” 夏王说得热情澎湃,遇到了琅瑚这位大将军,还比较冷静,遇到这种情况,他只有冷静,免得都热情,反而对事情不利,朝着不利的方向展,最后得到不利的后果。 琅瑚得到了夏王的吩咐,就离开了王宫,然后收拾收拾,骑上战马,朝前策马扬鞭,带领队伍离开了夏王王宫,前往耳城。 一路风尘仆仆,大军离耳城五十里扎营。因为八十万将士,行动起来,还是有些不便,琅瑚不知道耳城的情况,听说是沙漠判官在那里,心里多少有些胆怯,不过,想到狐狸在耳城,心里也挺痒痒的,真的想把判官杀了,将狐狸抢走。 一想到判官和狐狸在一座城里,心里就有一股无名之火,恨不得喝了沙王的血、吃了他的肉,对于潜伏在国内的敌人,他倒没放在心上。 大军驻扎,帐篷连成一大片,举目望去,像是白色的蘑菇,洒满了整个草原。这里大兵已到,消息早已传到了耳城狐狸耳中。 狐狸又惊又喜又怕又有期待,惊的是,夏王动作这么快,对小城这么关注,以前围剿沙王,没有这么积极,也没有这么大规模。 喜的是,到底还是有人来报仇,失陷了耳城,心中不爽,正想找个厉害的角色,来替自己复仇,让以前屡战屡败的羞辱一扫而光,现在一山不容二虎,小小的耳城,沙王和琅瑚看谁厉害,狐狸正好坐山观虎斗,爽得无比! 怕的是,马上要大战,人人都要牵扯到里面,应该来说,大家都不好过,合城的百姓,命运如何,令人堪忧!再说,这里的人虽然讨厌,但不至于要人家的命吧!这个琅瑚是杀人魔王,踩着人血往上爬的,踏着尸体攀登到现在的位置,非常恐怖和冷血,这么个人,一来耳城,岂不让耳城来个大屠杀吗?自己熟悉的人,恐怕难免一死,自己的命运也令人担忧。 期待的是,沙王才起义,没有基础,几个外来的道士,以后还会走,帮忙帮到一半,没有继续帮,让人感到非常累,正需要人帮的时候,人家要走,岂不扫兴?想来想去,还是自己人可靠。 外地人早晚要回到外地,或者云游四方,还是本地人可靠,本乡本土的,值得信赖。狐狸期待琅瑚进入耳城,不杀城中百姓,只杀叛贼即可,另外,将道士绑了,送到夏王宫,选个日子,将他们遣送回国,或者以妖言惑众、颠覆国家为名,将他们斩示众,当然,对于那个俊俏的后生,留下来,在宫中作为男仆,终身服务。 带着这些复杂的心情,为了表明自己还没有背叛沙王,她派人去请沙王。 其实,沙王早就得到探子的信,说有敌人来犯,在五十里地驻扎。沙王问:“多少人马?” “不知道多少人马,但是,帐篷就有八万顶,密密麻麻,数来数去,足足有这个数。”探子报告。 “有没有其他的物资?”沙王问道。 “有,战车有五千乘;战马有十万匹,大炮有五千门。”探子报告。 沙王听了,倒吸一口凉气,这夏王,看来是动了老本了,誓死要将本王剿灭啊! 不过,没那么容易! 沙王问:“带兵的将军是谁?” “琅瑚!”探子说,他看得非常清楚。 “是他?”沙王一听,马上明白了,原来夏王真的动了老本了,琅瑚是在远征,要去攻打中原国的,面子上是要打弯刀国,实际上要打中原国,目的不是近处的,反而舍近求远,要去远方攻打。 他说出了这话,天一和萧生在一旁,已经猜出了夏王的心思,但是,从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来看,还是很不错的。 天一问:“沙王认识琅瑚?他是什么人?” “他是一个胖子,鲁莽小人,靠出卖弟兄上去的,本王十分瞧不起这样的人。”沙王气呼呼地说。 “他从哪里来?”萧生也感兴趣起来。 “他从前线回来。本来这些将士都是远征军,因为本王起事,他奉命回来残杀弟兄,这个人十分厉害,不过,他是邪恶的化身,本王已经痛改前非,现在是洗心革面,早已变成正义之师,为了西夏的未来,本王注定要和他决一死战,一定会消灭邪恶势力。”沙王说。 “嗯,贫道知道沙王厉害,不过,再厉害,他人数众多,是我军的几十倍,他们就是拿出一半人马,也是我军的十倍。在人数上绝对吃亏。”天一说。 “嗯,他们人多,都是乌合之众,不堪一击,本来去打中原国,隔着弯刀国,困难重重,他们动了一场邪恶的战争,让很多人都卷了进来,或者即将卷进来。我们是正义之师,他们是歪门邪道,正要压邪,并且压得住邪。”沙王信心十足地说。 “沙王,这人太厉害。我们还是要避其锋芒,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让他们找不到咱们,然后再一个接着一个地,将他们分割包围,一个一个地消灭,要知道,我们不能打正面战场的仗,而是要出的起,用不起。”萧生说。 “军师,你说的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出的起,用不起?”沙王感到纳闷。 “是这样的,琅瑚想要来攻打我们,但是,耳城相当复杂,凭借耳城的天险,敌人很难攻打进来,但是,家贼难防,特别是狐狸,要特别小心,她是非常狡猾的。我们打仗,她要讲和,这是一定的,她见琅瑚一来,肯定先得到消息,比较兴奋,巴不得早点统治耳城,将我等至于死地。因此,我们要将狐狸控制住,不用说,要她去打琅瑚,就已经十分为难,更不用说守城了,她还巴不得早点献城投降呢,因此,我们要引敌深入,然后再分别吞吃。像琅瑚早就应该懂得这个道理,可惜他没有马上攻打耳城,兵家贵在神,他这样一来,实际上是给我们准备时间。因此说,琅瑚有兵,但不会用兵,这就是他最大的悲哀。”萧生分析道,简直是头头是道,令人折服。 第280章 蛮力 萧生说完,沙王佩服,简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不过,佩服归佩服,事还得继续做下去。他对琅瑚不放在眼下,觉得要想打败琅瑚,以少胜多,必须智取,不能凭着蛮力为之。 怎样智取?就需要动脑筋了,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好的事。 琅瑚不是省油灯,但是,有蛮力,仗着人多势众,没把小小耳城放在眼下。沙王说:“军师,城里有两位军师,狐狸身边那个,本王就不指望了,早晚是本王的盘中餐,可以将他吃掉。军师,还有天一道长,有了你们的保驾护航,本王高枕无忧。虽说有八十万精兵强将,在本王眼中,他们是粪土一样。有了这些兵,哪怕只俘虏一半,也有四十万大军,那么,本王这次举事也算成功。大家要努力,不要放弃希望,有希望,就有要抓住,会有好处的。” 天一说:“那边的军师不能用,但是,狐狸也要注意,他投诚,不见得是真心,这次琅瑚率领大军杀来,她的心会动的,不要小看这个女人,她手里还有一些人,即使冷血郎黑旋风跟了我们,他的手里还有钱,有钱,就有人。那些人不看人面看钱面,对钱还是比较重视的。加上狐狸是这里土生土长的,有一定的人脉,熟悉这里的情况,想必不会让她自己人吃亏,至于其他人,她也管不了那么多。” 正在说着话,外面有人进来,见了沙王,噗通一声跪下,说:“沙王,城主有请,商谈军事。” 沙王哈哈笑道:“不错,刚才还在说,马上就来了,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和道长有心灵感应吗?” 这不是心灵感应,可能是一种不谋而合,狐狸压抑住内心的喜欢,故意派人来请沙王到宫中议事,其实是想试探试探他,看他怎样想。 要是投降,说不定会放过他,饶他不死。要是顽抗,可能就会流血。 流血是沙王不愿看到的,可是,在起义起初阶段,流汗流血是很正常的。这次来了大军八十万,就是都吐出一口气,整个沙漠都会飞沙走石,一座小小的耳城,也会大受其害。 人有钱,格外声高;人多势众,自然会膨胀。那琅瑚来了,虎视眈眈,对着耳城,五十里地扎营,一瞬间就要打过来,人心惶惶的。这时候,琅瑚肯定都飘飘然了。 他肯定在营中高歌,信心满满,这座小城,每人投进去一块石头,就能将耳城砸碎,每人吐一口唾沫,就能把城市淹没,真是,现在这种情况下,胜券在握,琅瑚很有信心,狐狸更不用说了,就是三岁小孩,都知道虎狼之师一定会赢,城中的五万人马,有两万是黑旋风的,不知道是不是和他沙王同心,就是这么一个人,被狐狸抛弃,却没有完全的兵权的,被沙王收留,万一狐狸承诺给他更好的待遇,他会不会倒戈,也不一定,因此,五万中的两万人马不敢保证对沙王忠心耿耿。 狐狸派人来请沙王议事,沙王决定前往,带着萧生,帮着出出主意。 很快,他们都到了郡王府,这是狐狸的父亲留给她的,她父亲死后,她接了班,没有她父亲的仁慈,反倒多了几分焦虑和凶残。因此,和桃子玩得挺好,两人都差不多。 桃子是个孩子,可是心思比大人还深,因此成为狐狸的军师。孩子没有性的需要,对狐狸来说,是比较安全的,狐狸更喜欢听话的男孩,也喜欢稍微坏一些的男孩,桃子刚好都具备这些条件。因此荣幸地成为她身边的宠臣。 这时候,狐狸早已在书房等候,她看到两位进来,站了起来,说:“请坐!” 狐狸比较高傲,在别人面前,一般都不主动站立,大家都知道,她被城主宠坏了,是大小姐,到现在,她成了城主。以前,她就是说一不二的,现在更是,在耳城,她算是土霸王,哪怕投诚了,败在沙王面前,她仍然具有不错的风度,那种娴熟和优雅,丝毫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不少。 这种范儿,可能在其他地方没有显现,不过,在这种情况下,算是一种妥协,没有那么夸张,但内心还是掩饰不住内心的张狂,她是这样的人,一时半会儿,也改不了多少。 沙王到了这种庄严的香闺府中,闻到不少的香气,令人心旌摇荡,不过,他不喜欢这种气氛,他更喜欢沙漠上的狐狸,就像沙漠地上的玫瑰,美丽中略带着刺儿,那才算正常。 沙王不敢细想,早知道琅瑚将军对狐狸觊觎已久,早就想霸占狐狸,只是狐狸太狡猾,琅瑚太笨,没有得逞。 琅瑚想念狐狸,只是没有得手,得手后可能兴趣都没,得不到,才有更大的吸引力。 这里行礼毕,狐狸安排就坐,各自落座,然后沙王说:“城主,强敌来犯,不知道城主是否知道?” “是吗?是谁来犯,胆子这么大,谁敢来打耳城,难道说,他们不知道城中有沙王吗?”狐狸故意问道,心里却乐开了花。 萧生看透了她的心思,笑而不答,这种态度,也太诡异了,大敌当前,竟然没有害怕和恐惧,反而微笑面对?狐狸是笑在心里,萧生是笑在脸上。 沙王很郁闷,不知道生了什么事,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城主,据探子来报,是夏王派来的琅瑚大将军,率领八十万将士前来攻打。”沙王说。 “多少?” “八十万!”沙王说。 “哎呀,这可如何是好?”狐狸说。 沙王还以为狐狸害怕了,对狐狸生出怜悯来,作为男人,他有着天然的保护**,可是萧生不管这些,他笑着说:“俗话说,水来土掩,兵来将挡,我们的队伍以一当十,还怕他八十万将士吗?” 狐狸的可怜相瞒过了沙王的眼睛,还以为琅瑚真的很厉害呢,把狐狸吓个半死。 “军师,远方来的朋友,我们全城不到十万将士,怎样和八十万将士打仗呢?严格来说,只有六万士兵。”狐狸说。 “人多不要怕,他们是乌合之众,不是正义之师,要是打,恐怕不能光拼人数,还是要拼正邪两方面的力量。我认为,敌人一定不会占到什么便宜。”萧生说。 萧生这样说,实际上是在鼓励沙王,打击狐狸。 沙王说:“有军师在,本王啥都不怕,可以向敌人进行攻打。不要退缩,不要害怕,敌人是乌合之众,经不起我们的暴风袭击。要知道,军师手下有一个人,非常厉害。” 他说的是加勒,算是大力士,已经领教过,沙王很清楚加勒的本事,但是,在没有军师的命令下,不可能去攻打敌人的,只有等候命令,再向前攻打。但是,对于多如星辰的敌人,要想攻打,必须要全面观察,从哪里入手,是十分重要的。 狐狸一听,觉得有问题,这是一个巨大的情报,是十分可怕的情报,对琅瑚来说,简直是灭顶之灾。 狐狸很想快点把这里的情况报告给琅瑚,可是,怎样出城,是一个难题。作为一城之主,就连攻打判官的事也不做,何况在这个关键时刻出城呢?这不是明显要报信是什么? “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沙王一点都不紧张呢,敢情手中有粮,心中不慌,这是一个好事。但是,不知道沙王说的加勒,本事到底如何呢?真的很期待见一见啊!”狐狸说。 狐狸想见加勒,萧生看出来了,原来狐狸想进一步摸一摸加勒的底细,然后好向敌人报告,做好防范。 第281章 告密 狐狸想弄清楚加勒的底细,萧生不愿意,他很明白,狐狸肯定会把加勒的情况告诉给了琅瑚将军,那么,琅瑚就有准备,找到了加勒的弱点,没准儿加勒会吃亏。 加勒也有弱点,随着岁数增加,加勒有了一些想法,这个想法有点奇怪,就是说,他的内心有一些浮躁,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沙王说:“城主,本王是借住的,最终这座耳城是要归还给你的。要想保卫耳城,城主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击退敌人;二是向敌人投降。不知城主作何感想?” 狐狸见问,心想,这是在试探我,想让我上当,没门!她说:“我才不投降呢!本城主愿意和沙王共存亡,誓死保卫耳城,决不投降!” 萧生一看狐狸,她的面不改色,清楚了这人的确不一般,练就了撒谎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本事,从外面看,啥都没有,从里面看,她的心有所属,早就飞到了西夏兵那里,恨不得让琅瑚将军早点收复耳城,将沙王就地正法。 萧生又笑了,狐狸一见,有点吃惊,这个军师,难道看透了心思?狐狸眼睛不敢看萧生,只是看沙王,沙王有点不好意思,也以为狐狸在抛媚眼,看上自己了,就连忙羞涩地低了头,竟然没有一点王的气概! 萧生看出了沙王的心,连忙说:“沙王,赶紧想出对策,大敌当前,容不得迟疑,战场之上,瞬息万变,不要失去机会,机会一失去,无法挽回,没法弥补。” “是啊,差点把正事给耽误了。城主,你拿个主意,到底怎么办?”沙王有点着急。 “这样,本城主为了城中百姓,想派出一个使者,前往琅瑚将军那里,先和将军谈判,如果谈得成功,就谈;谈不成功,再打不迟,不知道沙王有什么想法?”狐狸说。 狐狸说这话,意思很明确,就是想出城,再看看她下一步干什么,是自己出城还是委托别人出城,这是个问题。 “选择谁呢?”沙王问。 “本城主认为,选择萧生军师前往是最好的。不知沙王意下如何?”狐狸问。 “萧生军师,不能离开本王,他很重要,整个耳城的保卫战,都离不开军师,如果派出去谈判,恐怕本王就失去了主心骨,不太合适,还是要从长计议,再做商议。”沙王说,他果然没有中计。 沙王突然想到,不能这样明显地得罪她,于是又补充说:“城主,你是这里的主人,你如果想和琅瑚将军谈判,本王觉得,你家的军师桃子,年轻有为,胸中有丘壑,成竹在胸,一气呵成,顺理成章,非常适合谈判。早就风闻他非常厉害,纵横捭阖,舌战群儒,想必一定不辱使命,化干戈为玉帛,免得生灵涂炭、民不聊生。” 狐狸听了沙王说的话,觉得有用,十分中听,连忙说:“沙王不仅能征善战,而且能言善辩,真是人才,当上沙王,的确很有道理。既然沙王说了这话,本城主也不好再说什么。” “城主言过其实,对本王夸奖太过,其实,本王没有那么大的本事。那么,城主是答应了吗?”沙王追问道。 “事实胜于雄辩,的确,本城主十分敬佩各路英雄豪杰,说实话,本王十分欣赏沙王,真是有远见卓识。太好了,本城主答应让桃子就辛苦一趟,也让桃子长长见识,免得在城中呆时间长了,变得有些愚笨了。”狐狸说。 萧生觉得这是一只十分狡猾的狐狸,真会说话,说得人心痒痒的,这叫故意掩饰桃子的锋芒,在众人面前,没有抬举桃子,反而打压贬损桃子,为的是减少大家对桃子的恐惧。 要知道,桃子属于年轻的后生,非常厉害,他就是玉面狐狸的得意参谋,城中第一军师,方圆一千里都很有名。就是这样一个人,其实是小孩,自古英雄出少年,一点都没弄错。 桃子进来,向沙王行礼,然后浮在狐狸耳边说了句话,狐狸说:“好吧,本主刚好要委派你去替本主走一趟,否则,本主真要丢脸了,说起来,本主没有多少人可派了。” “主人,你说去哪里,桃子就一定去哪里,绝不推辞!”桃子斩钉截铁地说。 他很清楚,在某些时候,就需要多说多做多跑腿,文臣靠的就是一张嘴;武将靠的是能打,会拼,会使用武器,在战场上凭借力气和技巧,将敌人消灭,保存自己的性命。 文臣除了多说,还要多跑路,嘴勤、脚勤、啥事都好说。 “有了这话,我都放心了,你真是好样的,是本主的好帮手。这样吧,你去,去找那个敌人,也就是五十里外的敌人,向他讲明观点,要打就打,要和就和,不要躲着不来,要来就早来,要不来就别装孙子。”狐狸说。 狐狸说的话,令人惊奇,不晓得她是不是对琅瑚非常有意见,还是在沙王面前故意演戏?这个沙王不知道,只有萧生知道,萧生会读心术,对于这个人,不在话下,非常了解她。甚至包括沙王,萧生也清楚。 沙王和狐狸对萧生根本不懂,萧生看他们却一目了然,也可能,太聪明、看得太明白,不是好事,不如糊涂一些才好。 正在这个时候,桃子叹了一口气,大家都吓一跳,这小家伙想干什么?难道真是未老先衰吗? “桃子军师,你小小年纪,干嘛叹气?难道让你做多了事,心里不满吗?”萧生问。 桃子见问,定睛一瞧,看萧生气宇轩昂,谈吐不凡,他心里一怔,这是军师对军师,将对帅,看谁狠一些。 桃子说:“老人家说话,就是没人听,先桃子啰嗦,其实,桃子早就预言,必有这一天!” 他说话像老人,看起来,这是未老先衰吗?还是故意卖弄?总之,他不是一般的小孩。 “桃子军师,你的预言是什么?”萧生追问道。 在问话的同时,萧生已经看透了桃子的心,这个小机灵鬼,其实没有啥好隐瞒的。他在狐狸面前耍小聪明耍惯了,一下子收不回来,想在任何人面前,耍他曾经耍过的把戏,但是,在任何人面前都管用,就是到了萧生面前不管用。 萧生冷笑,没有搭理他,他觉得没趣儿,但是话说到这里,不说也不行,于是说:“是一个预言,就是说,沙王来袭,是夏王逼的,不是夏王屡次围剿,沙王也不会变被动为主动。谁知道,沙王一动,夏王更要动,这次是大动作,是抱着必胜的信心来的。基本动用了前线将士一半的兵力,看来,夏王是要用尽全力来围剿沙王。” “这个没说错。夏王的决定有点突然,也让人想不到,以前都小打小闹的,没有引起重视,现在不同,现在变得非常重视了,看来,有很重要的人物在耳城当中,要不然,西夏兵就不会倾巢出动了,要知道,夏王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儿,当下,耳城中就有大人物,树大招风,是古今的说法,既然有这说法,说不定前朝就有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事。”桃子说。 桃子说的话,让人似懂非懂,这个小孩,说话却像大人,不知道这小子虚岁是多少,但是桃子的嗓音很特别,可能嗓子是童音,但是思想是成人的,带着成熟的思考。 “军师,时候不早了,希望你早去早回,你出城,带着使节用的旗帜,然后向五十里外的敌军进。你不用怕,本主会派人在不远处设下埋伏,当你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们好出来做个接应。”狐狸吩咐道。 第282章 凶吉 桃子听话,答应了一声,就要离开,狐狸有点舍不得,就喊道:“回来。” 桃子知道狐狸有点儿女情长,虽不是她儿子,可是也有感情,毕竟是多年的军师,就像弟弟一样亲。 桃子没走远,从小到大没有离开过她,自然有些舍不得。要知道,那琅瑚将军杀人不眨眼,十分冷血,对于这么一个小屁孩,更不会放在眼中,杀他,就像碾死一只蚂蚁。这次去,肯定凶多吉少,有可能有去无回,当然令狐狸担忧。 桃子折回来,狐狸看着桃子,想说话,又停止,摆了摆手说:“算了,去吧,一路保重!” “多谢主人!”桃子答应着,然后离开。 桃子猜出会有这个,狐狸看起来有些难受,实际上,女人都有这么一点缠绵,对于还是孩子的桃子来说,倒是无所畏惧,看起来,文弱无力,对方就会放松警惕,不会把桃子放在眼里。 只要是这样,就能对付强敌。 况且对方琅瑚将军是要踏碎耳城的,这个家伙十分可怖,小桃子过去,说不定要遭到陷害。 还有一点,就是他根本没有想到,这个桃子人小鬼大,在力气和武艺上不如人,但是在智力上人一等。 桃子带了一个侍从,桃子手持旄节,上面是鹰头,铜质的,磨光了,锃亮,杖有一人多高,在桃子面前,显然很不像话。 跟着的侍从,显然有两个桃子高,这样一来,桃子感到了安全感,同时,也在考虑怎样才能挥更大的作用。 穿过长长的甬道,终于到了城门口,还好,城门外没有人,守城士兵喊:“军师一路顺风!” 桃子扭头笑了笑,说:“好!” 初生牛犊不怕虎,他从车内伸出头来,向城楼上的卫兵招手,又向开城门的招手,有点像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样子。 他的旄节放在车上,驾车人的旁边,侍从在路上走,看起来走得轻松,车是牛车,吱吱呀呀地往前,那人腿长,走起来一点都不费力。 侍从叫阿里,跟着车身走,桃子问:“离开耳城了吗?” 阿里有点烦,小屁孩,坐在车上,有马夫赶车,消遥自在,偏偏让我在旁边跑步,命运呐,不公平啊! 他不敢怨言,连忙说:“军师,这次去找琅瑚将军,听说他吃人心,我们这次去,是不是有这样恐怖的事生?” “不要说,这事不好说,不过,本军师不怕,人都有一死,死一次怕什么,早死早享福。”桃子置生死于度外,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军师,正是早上刚升起来的太阳,还年轻着呢,为什么有这个感叹?”阿里问。 阿里有老婆,有孩子,多少有些牵挂,但是,他根本没有想到要把命丢在琅瑚那里,否则就麻烦了。因为自己死在外面,老婆要改嫁,孩子找新家,得不偿失,以前的努力就白费了。 这时候,更重要的,是怎样让琅瑚放了桃子,桃子活着,自己不会死;桃子死了,自己也活不成。 他们俩和马夫,都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都别想跑。 车在原野上走,走了一段路,阿里说:“军师,我累了,想休息一下。” “这个地方,是主战场,你不想死在这里,就赶紧走,琅瑚将军派一支小小的队伍,就能将我们吞灭,他们可不管那么多。”桃子说。 桃子的年纪小,说话比较直率,不会拐弯抹角,但是,作为使者,前往现在的敌人中间,恐怕有点冒险。 桃子属于琅瑚的猎杀对象之一,他的意思,是屠城,除了狐狸,就是要抓住假扮成道士的王子殿下,只为这两人,其他人都是可有可无的,如同粪土一般。 桃子前往,真的是凶多吉少,桃子也心知肚明。狐狸投降,和军师指挥不力有很大关系,这一点,也让琅瑚抓住了把柄,会更加利用这个弱点,大做文章,将这样的事无限扩大化。 不过,桃子不害怕,这一点让人感到安心。 阿里其实还蛮佩服他的,不过,把耳城让给沙王住,让人无法接受,要知道,沙王出身不好,是土匪,哪怕是不杀人、不放火的土匪,也还是土匪,名声已经出去,再掩饰也没有用。 怎么能让土匪住在城内呢?粮食不够吃,草料也不够,还惹祸上身,这不,不是沙王入住耳城,就不会引来大兵来犯,哪怕是夏王安排来的兵,琅瑚统领的,以前是自己的兵,现在成了敌人。阿里不想当敌人,可是,没有办法,还是跟着城主走,城主投降了沙王,成了沙王的俘虏,虽然名分还是城主,可是已经不是以前的自由身,要受到沙王的影响,沙王表面上很尊重她,实际上沙王不会把她放在眼里,毕竟是女流之辈,不足挂齿。 看到了前方密密麻麻的像是白色蘑菇的营房,阿里提议休息,桃子当然不想为难他,毕竟是他在地上走,不是桃子,桃子要走,起码动作还要快一些,因为是奴仆,是听命于人的,地位在那里摆着,不能和桃子并驾齐驱。 桃子说:“休息一会儿,等一会再赶路。” 他说着,从车上跳下来,马夫不说话,桃子看看鹰头铜杖,这是使节棒,两国交战,不斩来使,现在是一国内乱,能否适用规则,还不清楚。 休息了一阵子,桃子说:“明知是鬼门关,也要往前。这是没办法的,人固有一死,死有什么可怕的?” 不说还好,越说越怕。阿里说:“这样吧,我相信,你一定会说服琅瑚将军的。他说不过军师,军师一定会转败为胜的。” 桃子听他这一说,心想,这家伙很怕死,越怕死,越会死到临头,不把死当成一回事,那才好。有人说,视死如归,就是这么回事。 阿里说完,桃子笑了笑说:“大叔,你是有家的人,家人都盼着你回家呢,说实话,我还没长大,没有成家,要到这个地方,的确有可能有去无回。” 阿里说:“是的,军师,自古英雄出少年,你当英雄,我是随从,你是红花,我是绿叶,到了琅瑚将军那里,一定要确保奴仆回家,家中老小都在盼着奴仆回家照顾呢。” “这个你放心,要是琅瑚杀人,就杀本军师,本军师啥都不怕,死不足惜,死得其所。如果要杀人,就让琅瑚杀本军师好了。”桃子说。 桃子的说完,阿里哭了起来,马夫侧目看他,觉得他怎么不像个男人?这个家伙,其实很想弄清楚到底是否能回来,比较珍惜生命。 以前是同伙,现在是敌人,使者去送信,实际和送死差不多。马夫一直受伤,一直在底层,也无所谓了。 桃子吩咐动身,马夫面无表情,上了马车,阿里继续在后面跟着,腿肚子好像在抖,不过,这是生死关头,放在谁身上,谁都有些把持不住。 很快,就进入了琅瑚的警戒区域内,有一队骑兵跑过来,穿着打扮,都是西夏**人的制式服装,看起来比较简单,但战士们看上去比较干练,适合作战,不是怎么拖泥带水的。 骑兵队队长喝道:“呔,你们是什么人?好大胆子,竟敢擅闯兵营,这是战场,不要命了吗?” 桃子在车里,听到声音,掀开帘子,站在车上,向骑兵队长拱了拱手,算是见面行了个礼,那队长一看是个娃娃,说:“你家爷娘呢?怎么一个人跑出来玩了?” 队长话音一落,骑兵们哈哈大笑起来,看不出来,这是战场,反而更像是一次狩猎聚会。 第283章 弱小 桃子昂首挺胸,听了这些人的话,一点不惧怕。他说:“你们仗着人多势众,我是一个娃娃,就这样欺负吗?你们是谁的队伍?一直是这样欺负弱小吗?” “娃娃,你干嘛来了?瘌蛤蟆打哈欠——好大口气!竟敢这样跟老子说话!来人,将这人给老子绑了,押回军营,请将军发落。”队长说。 话音刚落,桃子拿出鹰头使节杖,举起来,那杖比他两个还高,厉声喝道:“我乃耳城使节,两军交战,不得为难两军使节,这道理你不懂还是故意装不知道?难道军中没有章法吗?” 骑兵队长一看这种气势,还真厉害,再看看那根铜质鹰头使节杖,磨得亮亮的,看起来有些威严。 骑兵队长不说话,阿里吓得发抖,队长说:“你,大个子,抖什么抖?什么素质?没见过这样。” 阿里见队长说自己,吓得跪了下来,说:“官人,官人,别杀我。我上有老,下有小,我要是死了,就是一家人全死了。” “哦,哈哈哈,原来是个胆小鬼!爷不杀你。起来吧,看来,你们是听差的,送信的,好,爷不为难你们,不过,你们到了琅瑚将军那里,能否混个全尸,就很难说了。哦,哈哈哈哈......”骑兵队长笑道。 好像他们早已习惯了杀戮,看到琅瑚行凶杀人,不能阻挡,也胆战心惊。死的人,没有感觉,看的人,印象深刻,不敢胡来。算是杀鸡给猴看,越看越胆颤。 桃子说:“队长,你是队长吧?我看你这一身行头,就知道你是,这么地吧,前面带路,我要去见琅瑚将军,有要事相商。关乎国家命运的,不得耽搁,一旦耽搁,恐怕你承担不起重任。” 队长还想说什么,看看桃子不停地抚摸使节专用鹰头铜杖,队长会意了,知道这小子不好惹,万一在将军面前,说他不好,那可不是玩的,说不定会因此丢命。 琅瑚比较爱才,骑兵很厉害,全靠队长,他屡建奇功,在快速反应作战中,总是能消灭敌人,而且能保护自己,正因为这,琅瑚才任命他为骑兵队长。 可是,队长也有一身的臭毛病,不容细述,要是细述起来,恐怕一本书也写不下,关键是在某些时候,的确顾大局、识大体,不容易意气用事,容易出现偏差。 队长答应下来,看着桃子小眼睛,但是很坚毅的目光,知道这小家伙非要见到琅瑚将军不可,这个家伙最大的目的,就是要让别人成为一个俘虏,因此,与其说,他在带着使者进入营地,不如说是他押着俘虏回来,就像打猎人的总要带着野味儿回来一样,只有打到了小动物啥的,都要得到别人的欣赏和肯定。 同时,也会考虑到喜欢问一些消息,带着野味回来,也带着外面的思想回来,这种思想就是有成就感的意思。 队长带着邀功请赏的心,将桃子,两军交战的来使,带到了琅瑚将军面前。 队长谄媚地说道:“本队带来了耳城来的大使。请大将军裁决。” “裁决个头!滚一边去,大使算个鸟!”琅瑚说。 他一说完这话,阿里就吓尿了,裤子底下竟然滴下水来。 琅瑚一见,哈哈大笑,本来想要杀他们的,立马改变了主意,他也懂得两国交战不斩来使的规矩,可是,这贼哪里是来自另一个国家的?分明是****,还有脸来谈判,先看看再说。 “耳城大使特向大将军致敬!”桃子高声说着,童声未改,声音十分响亮。 琅瑚一愣,这是大使?倒很奇怪,以前曾风闻耳城总管很特别,真没想到,百闻不如一见,原来如此!是个孩子,既然是孩子,那么,居然是大使,说不定和狐狸有特殊的交情。 想到这里,琅瑚说:“你是耳城来的娃娃?你的爹娘呢?” “本大使是来自耳城,耳城是本大使的爹娘。本大使不知道爹娘在哪里。这个问题,不是大将军所关心的。大将军所关心的,是怎样收复耳城,俘虏玉面城主,屠杀叛贼!”桃子说。 琅瑚一听,这小子还真行,看来,是个少年英雄,玉面狐狸选择的人没错,一想到玉面狐狸,心里就一阵阵地感到喜悦,这是好事。 因为爱屋及乌,对玉面的好感,也融化了琅瑚冰冷的心,他说:“好吧,你小小年纪,还一口一个本大使,未免有些骄傲。不过,看在你们城主的面子上,本将军不与三岁孩子计较。你来做大使,你先谈谈条件吧。” 琅瑚说完,看着桃子,桃子不说话,琅瑚感到奇怪,桃子昂着头,琅瑚突然意识到,没有给他们沏茶,刚才那个大个子已经吓尿了,想必要补充茶水,否则就麻烦,回去对玉面一说,玉面娇嗔,那还没什么,如果红颜一怒,那就麻烦了。 桃子看琅瑚的表现,知道了这个家伙欺软怕硬,说:“好吧,我算清楚了,你是想要我去当你的传话筒,好吧,你答应本大使的条件,本大使就答应你的条件。你看怎么样?不知将军意下如何?” “好,痛快!痛快!你先说,本将军洗耳恭听。”琅瑚说。 桃子暗想,这个鲁莽的家伙,还会用词呢,还洗耳恭听呢!耳朵耳,耳城的耳,想要干嘛,想要血洗耳城吗? 桃子可能想多了,琅瑚开始有血洗耳城的打算,也谨遵夏王的命令,可是,看到这位桃子军师,还有大个子阿里,他改变了主意,关键是耳城之中,就是这么一些老弱病残、妇女儿童,怎么舍得举起屠刀,滥杀无辜呢?毕竟是西夏百姓。自己内部先乱了,怎样打败真正的敌人呢? 说归说,做归做,在关键时刻,还是要小心。 桃子把脉把得很好,清楚了琅瑚的真实目的。 “这样,耳城不交给你,因为耳城自古以来就是城主的,从城主的父亲老城主到现在,已经经过了若干年,现在要求拱手让人,恐怕不行。还望大将军三思。再说夏王有那么多的地盘,还在乎这个弹丸小城吗?”桃子说。 听了桃子的说法,他感到很奇怪,这么个小小东西,竟然说话都像大人,看来,人小鬼大是没错的。 “你这个条件不是不行,但是也要满足本将军的条件。”琅瑚说。 “什么条件?”桃子说。 “来人。”琅瑚吩咐道。 桃子一听,吓了一跳,他的声音很大,那个阿里才换了裤子,这一嗓子,恐怕又要尿。 桃子沉住气,说:“好,将军这么有诚意,我作为大使,也不虚伪。有什么吩咐,尽管说。” 琅瑚没有理会,他越是这样,阿里越是有点掐不住,有些坐不住了,想跑,到处都是人,往哪儿跑? 那人进来,双手合十,问:“将军有何吩咐?” “上茶。上最好的茶,中原国的茶。”琅瑚说,“这茶是本将军抢波斯商人的,哦,好啊,真过瘾啊!”琅瑚说着。 这个国家级的大盗,光天化日之下,抢外国商人的货物,想必不会想到报应,只会想到这是一场阴谋,是国家级的恐怖分子,一想到西夏,在这个地方,存在合法的抢劫,就让人不寒而栗。 上茶给小家伙桃子喝,小家伙不喜欢茶的苦味儿,可是没有办法,只有硬着头皮去喝了。 那人出去不久,进来,给大家沏茶,用的是细瓷釉面茶盏,这是当时最好的喝茶工具,但是,桃子来不及细想,走了一路,的确口干舌燥,但是,不能冒失喝茶。 第284章 有毒 茶水里可能有毒,桃子有经验,他悄悄从袖子里拿出一枚银戒指,趁人不备,悄悄放进茶盏,然后拿出来一看,没有变化,证明无毒。再看阿里,早已在喝了。 桃子心想,这么大一个人了,竟然没有一点警惕心,怕就怕得要死,正在面临生死考验的时候,竟然不要命了,抓住茶盏就要喝。 阿里发现了异常,马上停止,看看小军师,发现他用东西在测茶水,他还算细心,看到这么一枚银质的指环,房贷茶盏中,好好的东西、好好的细瓷茶盏,干嘛要这样?况且现在正是一个好的开始。 怀疑有道理,关系到性命,阿里是非常珍惜生命的人,总害怕死了。看到桃子这样,他停了,就像冻住的冰人一样。 桃子没注意他的这一变化,经过检测,没有毒害,就端起茶盏来喝。 琅瑚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其实,他没有想过要毒害这两个菜虫,马夫自不必说,阿里是随从,竟然吓得尿了,还能有什么大作为,这一辈子也就算到这里为止了,再往前走,恐怕走不通。 他知道大使来自耳城,既然派他来,肯定有背景,或者有能耐。 喝茶的动作各异,琅瑚喜欢大口大口地喝,桃子喜欢快速地喝,但是,看起来动作故意放得很慢,这样才和他军师的身份相称。 喝了茶,琅瑚说:“中原国的人真会过生活,这么好的瓷器,这么好的茶,看来,如果把中原国给占领了,那些东西不都是我们的了吗?” 桃子点点头说:“本军师认为,这个话题有点远。本军师来,是劝将军撤兵,否则后果自负。” “你在开玩笑吧。撤兵?想得倒美,实话告诉你,本将军一天之内,必定将这个耳城踏平。但是,考虑到城中叛贼不是多数,大多数人都是西夏百姓,不想因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你回去对城主说,交出叛贼沙漠判官,啥事都没有,耳城还是玉面城主的,如果不交,那就别怪本将军不客气了。”琅瑚说。 他将夏王的意思表达得淋漓尽致,可是,还有超过的,没有不如的。 说了这一席话,桃子觉得这个人真可怕,但是,再可怕的人,也难免一死,看他现在停激动,义愤填膺的,将来到底是什么状况,就很难说。 桃子说:“本军师不觉得将军的话有道理。不能为了一个蟊贼,要将战火烧到耳城。将军知道,玉面城主不是为了城中百姓,不想看到流血,才不得不投降,但投降不代表心悦诚服,而是在寻找机会将判官杀死。可惜,判官手下高手如云,凭城主和本军师,一时难以凑效。但是,苍天有眼,将军来到耳城,城主非常开心。” 说归说,做归做,桃子到了这个杀人魔王面前,不变得像狐狸那样,恐怕很难混。再就是,他从来不在比他低一等的人面前装孙子,别看他人小,他很懂得规矩,也懂得人们不是关心别人的外形怎么样,而是关心别人的地位高低和权力大小。 喝茶完毕,琅瑚心想,只要能博得玉面美人的欢心,一座耳城算什么,就是整个国家都陷落了,也无所谓,只要有美人在身边就行。 这货是爱美人不爱江山的主儿。桃子对狐狸没感觉,不过是个头儿而已,但是,肥胖的大将军,活像蛤蟆,对玉面城主倒是情有独钟,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这么下去,就是单相思,到最后,还是一场空吧! 谁知道呢?前面的路谁都不清楚。 琅瑚说:“军师,你小小年纪,倒很会说话,这样吧,你先回去,我答应你们城主,为了城主的缘故,本将军不毁灭耳城,另外,本将军希望军师回去后,设计将判官抓获,然后,我们内外夹击,将判官一伙捉拿归案。” 琅瑚说完,摸了摸手里的刀,说:“听说判官手下有一些厉害的角色,本将军非常感兴趣,想和他们斗一斗,不斗不知道,一斗才见分晓。” “将军,实话告诉你,不说到这里,还没什么,说到这里,本军师不得不提到判官的手下,高手云集,文臣武将,全都具备。这些人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帮助判官夺取天下的。别的不说,就说说他的军师,一个名叫萧生的,就十分了得,真是文武双全,恐怕,文会超过大将军,武可能和将军不相上下。”桃子说。 听了这话,琅瑚跳了起来,案几差点被掀翻,他站起来厉声喝道:“不得了了,还有人比我强?走,本将军此时此刻就要出战,将判官一伙一网打尽。”琅瑚说。 桃子撇了撇嘴角,心想,鲁莽之人,难成大器,夏王看错人了,搞不好八十万大军毁在他手里! 想是这样想,面子上还得说得过去,要不然,还真麻烦,弄不好,还没离开这里,就做了刀下鬼。这个家伙,反反复复,喜怒无常,比夏王还夏王,不能在此地久留。 桃子想赶紧离开,于是说:“将军果然神勇,非常佩服,放心,本军师回去,一定向城主报告将军的意思,至于城主要和将军里应外合,将耳城叛贼捉拿归案,或者就地正法,全凭将军裁夺。本军师,还有城主,都担心叛贼的黑血污染了耳城的土地。不如本军师以举火为号,在明晚子时,到城头举起火把,将军的神勇的将士可以攻进耳城,不知道将军有何想法或者主意?” “噢,哈哈哈,小小嘴巴,挺会说话,不吹牛,本将军出马,一人能挡一万人,那判官手下该有多少人,本将军一挥手,他的兵马就去掉一半了,哈哈哈哈!”看来,琅瑚毫不客气,对于这个判官,根本不放在眼下。 对于琅瑚,桃子已经弄清楚了他的为人,这人,见到棺材都不掉泪的二货,夏王将兵权交给他,算亮瞎了眼。 “嗯,不错,本军师十分敬佩将军的力气过人,看上去比较果敢。时候不早,就这样约定,明晚子时,不见不散。”桃子说。 桃子说完,琅瑚摇了摇头说:“不好,明晚子时,有点问题。还是改期吧。” “为什么?”桃子不解地问。 “初来乍到,有些不服水土,军营中的将士们上吐下泻的,十分狼狈,想要再观察一天,如果能有战斗力,后天晚上子时,本将军必然率领大军踏平耳城,一举拿下叛贼鼠辈。”琅瑚气愤地说道,那语气,好像马上打败了沙王一样。 桃子说:“但愿将军马到成功!事不宜迟,本军师要赶回耳城,向城主回报情况,做好充分的准备,策应将军在城外举事。” “好,你速速回去,到了城中,多多准备。对于耳城,本将军不太熟悉,里面地形错综复杂,能进去,但不一定能出来。越是力气大的人,到了城中,越是麻烦,还望军师不要掉以轻心,多多照顾本部人马,好早日凯旋,向夏王报喜。”琅瑚一口气说完。 原来这小子,说话全凭嘴一张,并非全是文臣才有辩才,武将的口才也十分了得,真是在战争年代,就是文人,也能拿起刀剑,有了武士的风采,可是不是一般人,就不会做普通事。这个家伙,不光是肥胖,肚子里除了有板油,还是很有才的,说话都是一套一套的。 琅瑚将军说完,桃子站起来,要离开,琅瑚没有阻拦,说:“好吧,你去,本将军送你。你还行,就是你的侍从有些那个......” 第285章 毁灭 桃子很聪明,拿眼睛瞧阿里,不正面瞧,担心阿里有意见,就说:“西夏国耳城里的人,都是最棒的,谁来,都欢迎,任凭谁,都毁灭不了耳城,只有被毁灭。 ” 桃子年纪不大,知道的事却不少,知道阿里有长处,也有短处,在军营中,受到了琅瑚的惊吓,就尿裤子,不过,可怜之人,必有可爱之处,他对人还比较热情,没有坏心眼。对人挺实诚的,但是,太实诚也不是好事。 说归说,马上启程,城主——玉面狐狸还在等他回去回信,往回走,需要走五十里,想必也比较麻烦。 琅瑚目送桃子、阿里离开军营,他转身回去,自不必多提。这时候。 来的时候,感到很慢,度一直提不上来,回去的时候,倒觉得非常轻快,阿里走起路来,健步如飞,还不停地催促赶车的把式要走快点,别耽搁了时间。 阿里惊出了一身冷汗,还吓尿了,谁知道见了杀人不眨眼的魔王,竟然还没事!去得艰难,回来轻松,太妙了! 车夫仍是面无表情,要说怕死,阿里属第一,在三人中,最不怕死的,属于桃子,真是年少无畏,车夫其次,最胆小的,就是阿里。这个家伙上有老、下有小的,实在难以割舍亲情。 很快,到了耳城。 城上早有人看到,连忙派快马前往城主王府,向城主报告,玉面狐狸长舒一口气,说:“好了,原来琅瑚不是传说中的那样的人。不错,还有点良心。” 狐狸没有动窝,她很清楚,桃子出使,不辱使命,圆满完成任务,既然他出去了那个地方,又全身而退,小小的娃,竟然有这等本事,也算没有白疼一场。 于是玉面狐狸说:“军师一路辛苦,安排宴席,为军师接风洗尘。” 她说了这话,谁都不敢马虎,赶紧下去准备。 反正到了吃饭的时候,即便不是为桃子接风洗尘,自己也要吃,看样子,他们能平安回来,说不定谈判还可以。 于是放了心。以静制动,在王府总比在城墙上站着强,再说他顺利回来,大家都很高兴,城中有粮,就不用慌,加上能活着回来,敌人没有杀害桃子的意思,其实很清楚,耳城没有被围困,大家都有救,自然把这个情况弄清楚,然后再进行下一步。 桃子他们进城,吊桥拉上了。到了王府,阿里站在门外,没让他进去,按照规矩,也不能进去。 狐狸眉开眼笑,这是少见的表情,见了桃子,如同久别重逢的儿子,格外亲热,可是,桃子就是桃子,说:“城主,你的美名远播,琅瑚十分敬仰,不敢冒失来攻打,恐怕让你受到惊吓。” 听了这话,狐狸心里美滋滋的,像是吃了蜂蜜一般,看来,最了解他的还是桃子,这家伙十分懂事,明白女人的心,那就是虚荣心,哪怕害人,也还是需要。 狐狸说:“军师一路辛苦了,本城主十分欣慰,你是好样的。佩服!不知道这次去有什么收获呢?” “收获有很多,”桃子说,“主要是将军要城主和他里应外合,将敌人抓获,其余不问。” 狐狸听明白了,他是在撒谎吗?看来没有。可为什么龟壳显示说,有血光之灾呢?难不成琅瑚改变了屠城计划了吗? 原来,狐狸会通过龟壳来推算未来,前两天,龟壳显示,有一场腥风血雨要来,但是,今天听桃子一说,竟然没事!到底是桃子在说谎,还是龟壳在说谎? 狐狸看看桃子说:“军师一路辛苦,来吧,本城主给军师准备了盛宴,来款待军师,凯旋归来!” 说归说,做归做,既然已经准备了盛宴,不能浪费,在准备的时候,狐狸说:“军师,你先去沐浴更衣,然后到宴客厅,等本城主一到,即可开席。另外,请军师安排一下,有请沙王和他的弟兄来赴宴,分享好消息,但是,有些话不便公开说,就要有所保留。” 桃子脆脆地答应了,然后退出去,沐浴更衣熏香不提,安排人去请沙王。 狐狸等桃子退出去,然后拿出龟壳来算,翻开一看,竟然是真!桃子没撒谎,哪怕去了琅瑚的军营,见到了琅瑚将军,也没有背叛,反而更加忠心,这个人是可以信赖的。 这就难怪了!琅瑚的眼光有问题,明知道不可能,还要来闯一闯。 狐狸不想继续想下去。再说,将来的耳城到底怎么样,从龟壳上看不出来。只能跟着感觉走,走一步看一步,今晚还在,明早就无,谁知道会不会有事?谁也不知道会不会变化。 再说沙王早就接到了报信,说桃子军师已经安全回来,大家都秀开心,桃子再不好,也是狐狸的军师,更是一条命。他有勇气,独闯敌营,就很了不起。 大家正坐着议事,有人进来报告:“有请沙王和诸位到王府赴宴,为军师接风洗尘,恭喜平安归来。” 沙王点点头说:“很好,本王正有此意。走,去看看,去听听,看敌人有什么高见?要传递什么信息。” 天一说:“去哪些人?留下哪些人?” “都去吧,不好吗?”沙王问。 “不要问,都去恐怕不好,不是遇到好吃的,都去凑热闹,一饱口福,要知道,有些饭不如在家吃。在外头吃,不放心,总是暗藏杀机,饭很香,可是离危险也很近。”天一说。 “道长言之有理,军师,你说说看,谁去最合适?”沙王问。 “沙王去,军师去即可。天一道长——贫道的师父——就不用去了,同时,弘法也不用去,本军师手下,也不用去。又不是打架,去了干什么?”萧生说。 “道长,这个方法挺好,奇怪的是,为什么不清冷血郎呢?那个黑旋风其实主管全城的军事,这次又是去谈到军事,不去有些说不过去啊。”沙王问。 “这个沙王不清楚了吧?他是心有所属了,跟我们走,对狐狸那一套根本看不上,现在是没办法,暂且在城中,和狐狸周旋,在这场冲突中,他要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狐狸不敢用他,只能先探探我们的口气再说。”萧生分析道。 萧生的分析十分恰当,再说他懂心术,知道狐狸在防着黑旋风,这个家伙几次失利,在狐狸看来,都是带着敌意的,根本没有想到要做什么。 这时候的冷血郎,已经在带兵训练了,根本不知道会派大使去和地敌人谈判,也不知道桃子已经回来。 在狐狸心目中,黑旋风就是叛徒,跟着沙王走了,势不两立,成为这样的局面。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说:“沙王,我也想去。” 话音刚落,吓了别人一跳,大家定睛一看,不是别人,是弘法,本来连天一都不让去,本意就是免得弘法去,弘法很馋嘴的,这次去,恐怕要丢人现眼,还会被人瞧不起。 说归说,做归做,弘法要去,萧生不好劝阻,沙王说:“好,去吧,你是娃娃,桃子也是娃娃,看看你们谁厉害,也让桃子看清楚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 “好啊,好啊!还是沙王最体贴我。”弘法说。 弘法是天一的大徒弟,从小跟着天一长大,被天一收养,而萧生来得晚,年龄比弘法大,可是,不是以年龄来排大小,而是以先来后到的来排大小。 天一摇了摇头,不好说什么,知道这个家伙,总是为嘴伤心,总要为嘴找借口。这世上没有谁比他更爱吃的了。 第286章 逃避 天一给足了面子,弘法倒有些不自在,巴不得早点离开这里,不看到师父的面最好,心里最舒服,才能得到自由。 事情已经敲定,马上行动,弘法心里乐开了花,真是太好了!又可以大吃一顿了,这是好事,一生中,吃饱喝足才是正确的,何必要忧国忧民呢?和你有什么关系呢? 萧生有点不满意,但他给沙王面子,知道沙王十分喜欢热闹,人去少了,不好玩,再说,沙王对狐狸没有感觉,但是又怕弟兄们开他的玩笑。还是要避嫌才好。 他不爱狐狸,狐狸对他也没感觉,琅瑚暗恋狐狸,狐狸也没感觉,不过知道琅瑚的野心和色胆,野心挺大,色胆却如黄豆粒一般大小。 来报信的人已经回去,这里备车备马,前往王府。 还没走到宴客厅,就听到里面有音乐声音,非常动听美妙,这是喜庆的乐曲,声音缭绕在房梁,回音令人沉醉。还没开始饮酒,仿佛已经被酒所麻醉。 萧生看看弘法,他眼睛露出喜欢的光芒,非常明显,这个家伙活生生就是一个吃货,一边听音乐,一边吃喝,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很快,就到了里面,有人唱:“沙王驾到!” 城主听了心里一怔,这个家伙,看来死到临头,还要讲究排场,世上有这样的活宝,世界就多了一份欢乐。 “哎呀,沙王,有失远迎,多有得罪,多有得罪!”狐狸说。 狐狸的声音就像清脆的银铃,声音具有穿透力,她一说话,整个场面都被震慑了。 没有一个人敢说话。音乐停了下来,狐狸说:“怎么停了?谁让停的?” 她质问之后,音乐顿时响起来,这个真见效,可能大家都怕她,她是城主,在任何时候都是。 她笑着说:“这才像话。” “城主,不好意思,大敌当前,还让城主破费,实在不好意思。这次出来,比较仓促,没有带礼物来。”沙王说。 “要什么礼物?城中所有的,都是我的。你带来的是我的,你带不走的,也是我的,害怕什么?”狐狸说话,非常霸气,不过这是事实,哪怕黑旋风已经离开她,她的老臣旧将还有一些,根深蒂固,牢不可破。 “是啊!城主是耳城之主,令本王十分敬仰,真的很佩服。”他说完这话,沉默不语,不清楚是不是害怕城外的八十万大军,还是被饥饿俘虏了? 人在饥饿的时候,会产生幻觉。这个时候,就是一种幻觉。不太明白狐狸的想法,狐狸的诡异,天下有名。 在耳城当中,她是老大,现在沙王强势,没办法,表面上还是要让一让,在耳城之外,沙王是老大,现在在城内。 大敌当前,歌舞升平,这是什么节奏? 萧生心想,一定有问题,不是别的,就是这么一个家伙,没准就是一个叛徒。看桃子不像是个正人君子,人小鬼大。有什么主子就有什么奴仆。 狐狸说:“大家欢聚一堂,共同抗敌。敌人就像凶猛的狮子,在城外五十里走来走去,想要吞吃我们,可是,没有那么容易,本姑奶奶偏要过得潇洒一些,不是愁眉苦脸,每天都要开开心心,让敌人失望,让我们充满希望。” 狐狸的鼓动,让大家兴奋不已,气氛开始活跃起来,大家情绪高涨,但是,对于这种情况,萧生非常冷静。 沙王说:“大家都很拥戴城主,证明城主能够保护我们,让我们明白,城主在,城就在,我们的性命就能保全,城主不在,我们都不在。” “沙王真会说话,真不愧是王,那么多人都愿意跟随王,不是没有道理,是大有道理。”狐狸开始说废话了。 这么一个人,萧生心想,越是背叛,越要装好人,装无辜,越临近死亡,越是要疯狂。 “大家都辛苦了。”狐狸说,“军师,开席吧!奏乐!” 音乐之声,缭缭升起,如同云中仙境,让人飘飘然,这种音乐,让人忘了战争,忘了敌人,仿佛生活在极乐世界,就像活在乐园里。 萧生看穿了狐狸的心,她已经通敌,并且已经有了反心,也可以说,不是反心,从来都没有真正臣服过,在她眼中,沙王不过是土匪。这个观念根深蒂固。 铜盆里燃烧的火,噗噗作响,整个大厅充满了香气和酒香,听着音乐,观赏歌舞,感觉的确非常美妙! 这些铜盆子、铜柱子看起来像是黄金铸成,擦得干干净净,磨得锃亮,可以照得见人影。 狐狸喜欢干净,到处都弄得一尘不染,看上去比较舒服。弘法觉得不必要,只要吃好就行,外在的东西不很重要。 萧生对牛羊肉不太感兴趣,哪怕那些肉香扑鼻而来,美酒也香气四溢,音乐缭绕,不绝于耳,真是人间美好的东西,在这里都有显现,都能享受到,弘法高兴地说:“这个地方真是人间仙境,太好了,真想一辈子都住在这里,哪里都不去。” 萧生问:“你想不想回到你的中原国,那里是你的土生土长的地方。” “回去干什么?我在这里有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又不用伺候人,别人反而伺候我,生怕伺候得不满意,这样好的地方,到哪里能寻找到呢?我干嘛要回中原国。那中原国和我有什么关系?”弘法填了一块肥美的羊羔肉,放进嘴巴,喝了酒,大口嚼着,笑着说。 萧生点点头,不好说什么,看到对方举杯,他也举杯,狐狸的手下,打仗的不多,可是吃饭不少,个个都是能言善辩,在大厅里,显得格外热闹。 在这种情况下,最多的想法,就是怎样才能达到一定的成功。 狐狸一直认为自己是成功的,耳城被沙王占据,表面上看,沙王胜利了,可是,到了后来,沙王进城后,没有将狐狸杀死,取而代之,当上城主,沙王听了萧生的建议,要树立好名声,以后再攻打其他城池,就比较容易些。免得人家都听说沙王暴戾,杀人不眨眼,谁敢献城投降?肯定会拼命抵抗,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光。 没过多久,弘法已经吃得肚儿圆。萧生对沙王说:“这是有预谋的宴请,沙王要小心。” “军师,你是说他们要害本王吗?”沙王问。 “这次不会,狐狸很狡猾,她会放长线钓大鱼的。”萧生说。 沙王不好多问,狐狸也不谈论敏感性的话题。萧生全明白了狐狸的心,狐狸不敢看萧生的眼睛。这个家伙十分厉害,总是看透别人的心思意念。 正在这个时候,明月当空,就像白色的牛乳倾泻进了宴客厅。地面上洒满了银色的光。 狐狸说:“这样的良辰美景,大家吃好喝好,别辜负了大好的光阴啊!” 听了这话,弘法打着饱嗝,说:“沙王,跟着你真有福,今天像是过年一般,简直太美了,真想在这里死了算了。” 沙王哈哈一笑,说:“你的路还长着呢,怎么突然想死了?” 沙王这一笑不要紧,惊动了所有人,沙王的嗓门大,有很强的震撼力。听了他的笑声,大家突然都停止了继续宴乐,把目光齐刷刷地转向了他们。 狐狸笑了,打破了僵局,说:“大家继续,继续。这位小哥,看来你来的次数少,有什么意见,招待不周,还请多多原谅。” 狐狸说了这话,对弘法是一种莫大的鼓励,本来弘法对美女都是情有独钟的,没想到,这个狐狸竟然主动来向天一道长的徒弟打招呼。 第287章 殊途 狐狸善于笼络人心,被萧生看出来,对沙王点头,沙王明白,微微一笑,说:“看来,这里面有很大的问题。” 他说这话,是压低了声音的,看起来像没说话,实际上萧生听得清清楚楚。 萧生明白沙王的心思,即便沙王不说,他也懂得。不懂的,就是弘法,他的肚子里被肉、美酒还有音乐装满,想要再装进一些智慧和知识,恐怕会很难。 狐狸说:“桃子,你们都是小字辈,去,给沙王的部下敬个酒吧。” 狐狸的命令,谁敢不听?桃子脆脆地答应了一声,然后端着酒盏来到弘法面前,问:“敢问小哥贵姓?” 弘法来到西夏,听他们说话听久了,也能听懂,于是端起酒盏,说:“在下弘法,这厢有礼了。” 说完,不等桃子反应怎么样,一仰脖,酒就到了肚子里。人喝酒喝到一定的程度,就麻烦了,喝的就不是酒,是水,那种水,喝再多,也会变成尿,排出体外。 “弘法,弘法,好高深的名字,神秘莫测,天道合一,看来,天一道长的得意门徒就是你啊,久仰久仰!佩服佩服!”桃子说。 桃子说话,都是一套一套的,他这样做,是因为他饱读诗书的缘故,因为读书多,自然会说,因为会说,自然让弘法羞愧。不过,弘法不觉得他有什么了不起。读书再多,也要吃饭。 想到吃饭,弘法抹了抹嘴,用丝巾擦了擦嘴角,那嘴巴是明晃晃的油,泛着明显的光。 桃子根本上看不起他了,他弘法纯粹身体上的孩子,思想上还是孩子;桃子不是,桃子身体上是孩子,思想上已经超越了成人的思维和智力。 桃子玩弄成年人,而弘法却被成年人玩,要不是天一道长,还有几个朋友帮忙,估计弘法总是受欺负的对象,即便是这样,弘法仍不思进取,也不觉得这是感恩的事,反而觉得是理所当然的,对萧生总是不敬,反而想当老大。 萧生总是原谅他,能原谅人,这人才有进步。萧生的进步空间有很大。 萧生说:“军师,这次出使敌营,想必收获颇多吧?” “呃,这个,这个嘛。”桃子支支吾吾。 这很明显,桃子说:“同为军师,军中有些秘密,关系到身家性命,不太在这种场合说,我看还是免了,免得引起恐慌,那就麻烦了。” 萧生冷笑道:“好,军中有秘密,尊重你的选择,很好,很好!” 桃子听他冷笑,心里有些惊慌,这种感觉以前没有遇到过。这个人很厉害,桃子的心,跳得很厉害,比较急促,这是什么功夫?谁能影响自己的情绪呢? 桃子喝了酒,转身就走,他觉得,再呆下去,恐怕肚子里所有的秘密都被萧生看了过去。 他又随意说了两句,不知道说了一些什么,就走了,弘法只记得吃好喝好的话,萧生记得了桃子的眼神,通过读心术,运气进入了桃子的内心,弄清楚了桃子的真实想法,感到开心,准备找个机会给沙王说。 狐狸一见,马上说:“大家都辛苦了,实话告诉大家,这次谈判很成功,耳城有救,不要担心。” 话音刚落,大家站起来,呼喊:“城主英明,城主英明!” 在这种情况下,相对来说,是容易让人迅速膨胀的,狐狸当然也不能免俗,说:“大家辛苦,大家辛苦。” 她的意思是把功劳都给大家,其实,萧生已经看懂她的心,在她心目中,没有谁比她重要,她是天下独一无二的,是唯她独尊的。 他说了这话,别人都听不懂,萧生低声对沙王说:“她已经决定了。” “决定什么了?”沙王问。 “这里人多,说话不方便,小心,隔墙有耳。”萧生说完,拿眼睛瞥了瞥弘法,看起来不能吃了,但是,看上去还想吃。 萧生已经习惯,不好说啥,每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在这个时候,连苍天都不管人们吃饭、享受生活,作为王子,干嘛要多此一举呢? 夜已深沉,大家都累了,狐狸说完,大家起身,纷纷告退。大家还是很懂规矩的,让狐狸先退,接着是桃子,跟着她走了。 狐狸不客气,没说让着沙王,到了这个时候,更不会让着了。因为沙王马上就要成为阶下囚,将被关进笼子,送给琅瑚将军。 如果琅瑚将军得到了安慰,就不会发怒,整个耳城就有救了。 狐狸回到书房,翻开书看了看,然后又拿出龟壳,算了算,看不出什么,这世上,看来还有不少奇人术士。 她有些苦恼,桃子早已告退,想要问,又不好意思打扰,她苦思冥想,没有想出怎样捉拿沙王。 沙王、萧生和弘法回到住处,就是一处大宅院,回来的时候,弘法竟然连路都走不动了。 弘法说:“都是贪心惹的祸,不带想吃又拿,肚子横竖就那么大,没办法吃完所有好吃的,有损形象,有损形象啊!” 弘法说完,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就笑了,萧生早已经习惯,不再说什么,只是陷入沉思。 弘法见他们都不说话,自己觉得没趣儿,找了个理由,说是要伺候天一师父,就先告辞一步。天一师父此时是需要照顾,可是,弘法喝的找不到北,还能服侍人吗?的确不好说。 沙王也巴不得他先走,因为有些机密的事,不能让弘法知道,他知道了,恐怕口风不紧,泄露出去,说不定有无穷无尽的麻烦,思来想去,还是决定不告诉他,让他先走。弘法求之不得,正等着沙王那句话呢,要说听话,就要听沙王的话,这里,只有沙王的权力最大,不听他,恐怕都不好过。 沙王说:“今天军师有话要说,看到了是什么问题?” “是这样的,贫道已经看出了狐狸和桃子的诡计,对我们很不利,尤其是沙王,要格外小心,她可能还会邀请沙王赴宴。”萧生说。 “是吗?那太好了。今晚没有吃好。以后再补,早晚还有好吃的在等着我们。”沙王说。 “吃喝倒是其次,关键是人的生命。”萧生说。 “军师,说得有理。可是,遇到强敌,你不打死他,他要打死你。战场之上,都是你死我活,你活我死,没有中间路线。要么珍惜性命,恐怕不行。”沙王说。 沙王是行伍出身,懂得的较多,同时,他也清楚,在某些时候,需要做一些变通,可是,他不想给敌人来杀自己的机会,战场之上,瞬息万变,包括去赴宴,都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免得到时候会遇到麻烦事。 麻烦总是会有的,有的怕麻烦,麻烦却总是上身,有的不怕麻烦,结果凡事都顺利,这是什么节奏?这是什么逻辑?总之,命运总喜欢作弄人。 听到远处传来鸡鸣的声音,沙王说:“军师,不早了,该休息了。明天肯定有明天的安排。” “沙王,实话告诉你,他俩准备将你绑了,送给琅瑚,然后,琅瑚不放心,就会继续向耳城进发,是为了拉虎皮做大旗,本意不是要踏平耳城,血洗耳城,而是为了狐狸。将狐狸占为己有,然后退兵。”萧生说。 沙王一听,就着急了,困意马上消失,无影无踪的,他惊恐地睁大眼睛,问:“军师,这可如何是好?将本王绑了,送给琅瑚,根据琅瑚的一贯表现,他们肯定会将本王杀了,凭借本王的人头去夏王那里领赏,另外,绝代佳人、美丽的玫瑰花终于到手,虽说狐狸有些骚味儿,可是,也算是一个人间的美人坯子。” 第288章 秋毫 就是再美,也难免一些哀怨,不过,在某些时候,一点点情愫就能让狐狸大发脾气,显得比较有性格,而这正是吸引琅瑚将军的地方。对于狐狸,沙王不感兴趣,说到屠城,沙王倒有些紧张,他不喜欢杀戮,官府逼迫,让他造反,他夺取了耳城,但是,没有杀人放火抢钱,而是秋毫不犯,老百姓紧张一阵子之后,又恢复平静。 萧生不想睡,沙王也紧张。他们都还好,把持的住,美酒美色,动摇不了他们的心。 沙王说:“军师,要是他们想采取行动抓本王,本王怎么办?” “将计就计,狐狸要抓你,就让她抓,把你打入囚车,送给琅瑚,这是好事。”萧生说。 “你糊涂了吧?”沙王问,“是不是想睡觉了?开始说胡话?” “贫道没有糊涂,贫道很清醒,每到这个时候,头脑就格外清醒。贫道说的没错,你要去琅瑚那里,坐着囚车去,只有这样,才能打败琅瑚。”萧生说。 沙王听了萧生的话,看着萧生,觉得他不像在开玩笑,就说:“好吧,我清楚了,你是想将计就计,让本王成为诱饵,然后让琅瑚上当对吗?将琅瑚打败,就是救了耳城。” 沙王弄清楚了萧生的心思,把话挑明了,萧生很开心,这个沙王,注定是夏王的克星,太聪明了,超过了那些尸位素餐的人。如果拥有一支精悍强劲的队伍,就是天下无敌的。 这个时候,最重要的是不露声色。萧生说:“沙王,你要小心,其实,狐狸的心我已经弄清楚,她是在打你的主意,因贫道没有看到琅瑚,不知道他是怎样想的,总之,也要多一个心眼,避免被他所害。话不在多,要多加小心。” “军师,这个我十分清楚,今天是他们过年的日子,他们打定主意,要将本王交出去,换来全城百姓的性命,的确不容易,本王愿意去冒险,不过,军师在后方指挥,让军师的兄弟加勒跟随本王,本王哪怕上天入地,也无所畏惧,哪里都敢去。”沙王说。 沙王说这话,是因他对加勒信心百增,只要有加勒,就有安全,有了安全,还担心小命不保吗? 萧生说:“琅瑚将军让桃子平安回来,意思很明确,就是和狐狸他们达成了一致意见,说具体一点,就是要将沙王卖掉,给琅瑚交差,然后保全狐狸、桃子的性命,因为根据西夏法律,通敌叛变造反是杀头的罪,凡是沾一点关系的,都要受到处罚。” “这个本王明白,可是,那琅瑚万一把本王给杀了,本王的事业夭折怎么办?跟着本王出生入死的弟兄们怎么办?这些人跟着本王受苦了,还没有完全享福,就成了无家可归的人了。真是可怜啊!”沙王说。 “沙王,不要担心,他们自然会安排好。”萧生说。 “谁安排?”沙王听了,吓一跳,难道说,这次去真的是有去无回了吗?肉包子打狗,一般是有去无回,这次被捉到琅瑚军营,或者琅瑚占领耳城,自己沦为俘虏,让自己成为一个阶下囚,饱受屈辱。 但是,大英雄都要能屈能伸,让自己成为一个百炼成钢的人,必须要经历这一场。 萧生笑着说:“沙王,你不用怕,自然是贫道来安排了。你在那边,刚好给弟兄们一个口实,说琅瑚和狐狸设计,合谋捉了沙王,弟兄们会痛恨阴谋诡计,特别是黑旋风,他们更瞧不起狐狸,会铁了心跟着沙王走,不对狐狸抱着幻想。这样,让我们的计划更进一步,不会让更多的人卷入战争。 外面鸡叫三遍,沙王困意上来,萧生也没办法再练功,他说:“还可以睡一个时辰。去吧。” 沙王不怕死,他想睡觉,就说:“本王也懒得回去,就在这里将就一下。” 萧生说:“没关系。贫道还要看一会儿书再睡。” 萧生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带着书,只有带书,他才踏实。 人活着不读书,就要后退,这是真的。 看了一会儿,沙王已经是鼾声大作。 萧生到了睡觉的时刻,怎么弄也弄不醒,这两人都安然入睡,看来,对于数十倍的敌人,根本没放在眼里,起码有了这些好兄弟,再艰难的路也走得过去。 萧生睡着,打了一个盹,窗外树枝上鸟就叽叽喳喳地叫开了。住在这里还好,不想住在王宫里,到处都没有树,没有树也就没有危险。 有树的王宫,安全系数很低,谁想要谋杀皇上或者国王,恐怕不好玩,都是树惹的祸,哪怕墙再高,也挡不住江湖中人。 沙王揉了揉眼睛,说:“哎呀,今天还活着,真好!” 萧生说:“你还活着,我也活着,什么是幸福,能活着就是幸福。” “军师净说大实话,没错。军师,你说,今天狐狸的葫芦里要卖啥药?”沙王问。 “不知道,反正不是什么好药。要小心,哪怕贫道和贫道的兄弟们再努力,再小翼,也要靠沙王自己采取防范措施,不要害怕,总会走出这段苦日子的。”道长说。 萧生深知,如果要取得最后的胜利,必须要把敌人的情况弄得清清楚楚才行。 像琅瑚将军带领的八十万大军,在他们面前,就是一盘散沙,非常容易处理,关键要找好扬沙的人,被风一吹,扬起的沙到处跑,这个效果就是萧生要追究的,当然,更是沙王的目标。要不,怎么叫沙王呢? 既然生长在沙漠之地,就要遵守沙漠的规矩,从沙漠里找方法,包括生存和发展的方法,一不小心,就会陷入尴尬的局面。 他们洗漱完毕,奴仆们弄来了早餐,二人用了早餐,正在纳闷,不知所措的时候,天一过来,说:“昨天赴宴怎么样?那个小家伙,回来的时候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贫道还指望他早睡早起好练功呢,谁知道竟然会这样?再说,在走之前,已经说好了要控制口腹之欲,谁知道,这家伙一到了宴客厅,就忘了自己的身份,敞开了肚皮吃喝。贫道不在场,他谁都不怕,看来,他还是师父最牵挂的,其他地方都找不到这样的学生,这样的学生其实是欺软怕硬的,跟很多人相似,太普通了,就显不出贫道的本事,因此,贫道为这个人还真的操心,睡不着觉的时候,也要把事情弄清楚,争取让他走正路、别走邪路,否则会带给很多人痛苦。” 天一就是天一,不说话则已,一说话就像狂泻而下的江河水,滔滔不绝。 沙王没有办法插嘴,萧生已经熟悉了天一的为人,这时候,是他最烦恼的时候,倒不是弘法贪吃懒作,是因为弘法这些年一点进步都没有,如果想要弘法进步,必须要在弘法的面前摆出切切实实的证据方可。 天一觉得说话有点失态,连忙停下来,对于有争议的话题,还是少管为好。不再说话了,有时候,说话会分散精力。加上运用气体、心血,在体内沸腾,何必呢? 天一慢吞吞地说:“这个时候,要想打败敌人,必须要主动献计,让敌人误认为我们投降,然后好做文章。” “道长,你可真聪明,我们昨晚想了一宿,才想到,道长一来,就想到了方法,真是太好了!依照道长的计策,我们依葫芦画瓢,弄得好,是大家的功劳,弄不好,大家都得承担后果。总之,和团队合作,没有啥不好的。寸有所长、尺有所短,是一个道理。”沙王说。 第289章 被俘 天一一来,给沙王出了个主意,就像拨云见日,看到了真理。 这是令沙王十分激动的,去琅瑚那里不是被俘送死,是去主动攻击,是作战,其实,这是一种策略。 沙王说:“多谢道长指教。不是道长,我们还要在黑暗中摸索一会儿。” 萧生对天一敬佩,不必多说,在某些时候,心有灵犀一点通,在某种场合,需要有这种气质的。 天一说:“沙王,你不要见怪,萧生只是一个人,还不是神,不要太膜拜他,免得自己失去了主张。你可以随机应变,贫道认为,吉人自有天相,你勇敢去走,一定得到不少好处,贫道算来,你一定会凯旋归来,并且会扩大影响,威名远播的。” 沙王说:“本王不会怪,要怪就怪夏王吧,他太自私。要不然,就不会有这些问题。” 他这样说,其实是实际情况,带有很多的问题,不知道怎样处理,幸亏有了这些好弟兄,来无私地帮助他,他才有今天,不过,话说回来,天一和萧生都是带着目的来的,说实话,就是围魏救赵,声东击西。总之是要让这场战争成为一种智慧之战。 正在说着话,有人送来一封信,打开一看,写着:“沙王,早安!本城主特邀请去府上作客,望给薄面,准时赴会,享受美餐。城主狐狸敬上。” 看完请柬,沙王嘿嘿一笑,将请柬递给了萧生,萧生从是沙王的表情上,已经看出了信中的内容。 天一问萧生:“怎么不接来信?” “徒弟已经知道了内容,不用再看。”萧生说。 萧生说了这话,让天一感到十分欣慰,真是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这人说的有理,看来,他的功夫越来越厉害。 天一说:“萧生,那我来靠靠你,你说知道内容,你把信的内容给贫道说说,看你说的,是不是请柬上所写的,怎么样?” 萧生一字不差地把信的内容给念了出来,这时候,天一脸上挂上了笑容,如三月桃花,哪里像古稀老人,分明是三岁孩童! 他说:“这样吧,萧生,你去,随机应变,贫道和弘法,不知道弘法这小子清醒了没有,如果没有,贫道就带加勒去救援,当然,不会离开得太远。” 沙王说:“这个,本王清楚,一般人是担心有去无回,本王却不以为然,本王一定是来去自由。英雄不问出处,来去如风,自由自在,谁都无法阻挡,谁都可以驰骋疆场。本王去,一定会凯旋而归。” 沙王跟着萧生,已经懂得不少,看透了人世,知道了渺茫的未来,这次去有点像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样儿,不过,杀人不过头点地,怕个球! 萧生没有接请柬,对沙王说:“走吧,走吧,到了那里再说。师父,你在家中坐镇指挥,看情况,适时而动,见机行事,争取得到全面、彻底的胜利。” 沙王听了萧生的话,很受鼓舞,觉得,生死胜败都无所谓,像是好衣裳、坏衣裳,感觉不一般,实际上关键的不是衣裳,是穿衣裳的人。 衣裳是外表,内心比外表重要得多。但是,人们只看外表,哪怕上了眼睛的当,也心甘情愿,总是吃眼睛的亏,也无所谓,只要不上心的当,就算成功。 到了宴客厅,现有好酒好菜,城主也是笑容可掬,非常和蔼,比平时的严肃要强得多。她说:“沙王,本主请你来赴宴,没有坏心,只是觉得大敌当前,我们一定要团结一心,不能起内讧,不能让敌人趁虚而入,要将敌人彻底打败,不是很容易的,但是,敌人想要吞掉我们,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今天请沙王来的目的,就是要让沙王出马,将敌人的嚣张气焰给打下去。不知道沙王意下如何?” 沙王早已经知道狐狸的意思,但是,沙王不想说破,还继续装糊涂,问:“城主,沙王是一介武夫,无法去主张权利,只是希望城主拿出最好的方案,本王只要力所能及,一定照办不误,哪怕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沙王已经清楚了玉面狐狸的心思,昨天和萧生彻夜长谈,也是为了这件事。 沙王揣着明白装糊涂,目的就是要让她说出来,说出来就好了。免得心里像十五个水桶七上八下的。不踏实,感到心情不爽,心情爽,看什么都觉得舒服。 晚上的宴乐,纸醉金迷的,昏昏然,让人想睡觉;白天的正餐,倒觉得有些庄重,仿佛这酒宴就是最后的午餐,吃了,就不能再回头。不过,沙王早已准备停当,要想得到最后的胜利,就必须要懂得一些技巧。 说归说,玉面狐狸命令大家都落座,开始饮酒,沙王也放开了喝,这没什么,男子汉大英雄,死就死吧,死得其所!喝酒,是好事!喝醉了,没有烦恼,一切都觉得朦胧,一切都在虚幻中,不必那么较真。 沙王的想法,其实非常简单,哪怕是棋子,只要能赢,也甘心情愿,这没事,大丈夫能屈能伸,怕什么鸟事! 狐狸心怀鬼胎,不敢拿正眼瞧人,总是在游移着目光,斜着眼睛看人,沙王不清楚,萧生却历历在目。 城主让吃,他们就吃,举杯邀请大家喝,他们也照样做,总之,是让大家都很清楚,每个人都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沙王只是为民请命,代表了一部分人的心声。他揭竿而起,是很多人想做但是没有做的事。 狐狸对夏王也不满,不过,为了耳城的百姓,只能忍气吞声,有时候,很难求全,不会统一,总之,是要让统一成为一个很要命的借口。都统一的话,完全没意思。 吃好喝好,狐狸说:“沙王,今天对不住了,你让本主拿方案,本主苦思冥想了一晚上,终于想出一条计策,就是苦肉计,想让沙王辛苦一趟,去一下敌营,然后接受琅瑚的惩罚,这叫‘苦肉计’,也是负荆请罪的意思,只要浇灭了琅瑚的愤怒之火,然后再送一些礼物给他,想必没有任何问题。” 沙王哈哈大笑道:“该来的早晚就得来,这个主意太好了,城主真是太聪明了。” 沙王说完,全场爆出一阵狂风暴雨式的掌声,这些掌声刚落,狐狸说:“沙王,这是暂时的,不要害怕,送过去的同时,我们在城内积极练兵,伺机而动,等看到对方疲乏的时候,我们带兵出去救你,绝对不让你受伤。” 狐狸说啥都显得苍白无力,其实,这就是一场巨大的阴谋。 狐狸说完,从外面进来几个大汉,拿着绳子,一声喊,围在沙王身边。 狐狸说:“沙王为民请命、舍身取义,这是好人,现在,请大家辛苦一下,将沙王绑了,打入囚车,打开城门,送沙王去琅瑚将军处,在那里,让琅瑚好好向沙王请教请教,多学一些知识,让他们懂得的更多,也让西夏的高级将领和这位草莽英雄好好学习,争取早点进入正规队伍行列,成为真正的战神!” 听了这话,沙王心里像吃了蜜一样,也感觉不到有什么异样,沙王伸着手让壮汉们将他绑了,萧生在旁边说:“沙王,不要怕,我们在你身边,绝对放心。” 萧生说着,然后从怀里掏出一枚铜质戒指,对着沙王耳朵说:“沙王,这是加勒托贫道带给你的,他听说你要出城,为了预防不测,就将这铜戒指托贫道送给沙王,捏在手心里,切记切记。” 第290章 跟踪 沙王看了萧生一眼,萧生冲他点点头,塞给沙王的铜戒指,是加勒的朋友,也是兄弟,名叫金乌的送的。 铜戒指实际上是金乌的一根小小的羽毛,没用的,但是,对沙王来说,这个东西到底作用如何,因为没用过,表示合理的怀疑,也无可厚非。 这铜戒指是金乌的一根羽毛所变。 早晨,加勒来找萧生,他带着金乌外出找鸟蛋,顺便来问问萧生昨天赴宴的情况,萧生简单说了说,然后谈到今天的打算,加勒明白过来,就让金乌弄了羽毛,变成了铜戒指,交给了萧生,说:“这是护身用的,在紧急情况时使用。交给沙王吧。” 萧生看看沙王,他还在睡,就没有去打搅他。然后说:“好吧,我记住了,你去忙吧,以后还有重要的事要做。” 加勒答应了一声,就退出去了。 这是早晨生在大宅院里的事,萧生从回忆中出来,将铜戒指交给了沙王,算是完成了一件重要的事情,然后对沙王说:“保重,沙王,我们会再见的。” 沙王使劲儿地点点头,他很清楚,在某些方面,的确要小心,特别是在敌人的阵营中,更要谨慎。 这个时候,狐狸巴不得快点将他送走,壮汉们对沙王还是比较客气的。出来后,桃子对外宣称:“判官谋反,惊动夏王,大兵来袭,只为一人,尔等立刻解散,押送判官回都,其余不问。” 大家欢呼,听到大家的声音,沙王感到很苦恼,耳城的百姓怎么会这样?当初进城,他们也欢呼,现在出城,反而更高兴, 原来耳城的百姓,和耳城的城主玉面狐狸一样狡猾,在这个时候,更重要的,就是要保全性命。 沙王被推进了囚车,囚车是木轮,铁皮包着外沿,磨得铮亮,铆钉也很粗大,人在里面,就像一头牛,沙王个子大,长得比较壮实,人在车上,用了两头牛,才将牛车吱吱哑哑地拉走。 车轮上了油,出的声音不太刺耳。 群众看了他,向他扔鸡蛋、豆腐、黄瓜、青菜、芹菜等等,整座耳城,变成了菜的海洋。 萧生低着头,没人注意到他,狐狸也没安排人去捉他们,狐狸很清楚,他们是乌合之众,道士是靠判官,判官不存在,他们就要作鸟兽散,文人造反,十年不成,根本没把道士们放在眼里。 萧生跟着囚车不远不近,沙王眼尖,隔着重重人群,高高低低的人,看到了萧生,看到萧生,他就心安。加上囚车做得比较高大,人在囚车里,看到的地方比较远。 这么一来,沙王坐在囚车里,反倒比较出名了,还有一些人在议论纷纷,说:“沙王就是判官,判官就是沙王,不是他,黑旋风也不会叛变,下一个就是黑旋风了。” “你是说要关押冷血郎吗?” “是啊,这个家伙胳膊肘往外拐,不和城主一条心,是个卖主求荣的家伙,将来一定没有好果子吃。现在是他判官,下次就是冷血郎,把这些人给干掉后,耳城就平安了,他们是罪魁祸,不是他们,夏王怎么会派琅瑚将军来收复陷落的城呢?” “这个你就不懂了,告诉你吧,下一步,城主要献城,估计城主还是城主,谁也无法取代城主,可是老大不是判官,就是夏王。那琅瑚只是夏王的棋子,夏王让他去哪,他就得去哪,如果不听话,就有人来收拾琅瑚。然后又是屠杀和反屠杀的对决。” 行人的议论,萧生都听到了,他不说话,慢慢跟着囚车往前走。 耳城看起来比较瘦小,但是,人们的心挺大,都想攀高枝,结果摔得狠重。城里的人都比较保守,不会为了将来打开心门,谁来统治耳城,都无所谓,只要耳城能保证安全就行。 好死不如赖活着,轰轰烈烈地死,也就像烟花那样,只绚烂一会儿时间,没过一会儿,就变成一缕烟儿,一堆灰。 囚车顺着弯弯曲曲的石板窄路往前走,走出城门,早已有人放了吊桥,牛车走出了耳城,然后那些人就呼啦啦地拽上了吊桥,生怕敌人会趁虚而入。 琅瑚知道自己的计划在一步一步地实现,可是没想到会来的这么快!城头没有燃起火把,在漆黑的夜里,出现了星星点点的火堆,这就是里应外合,攻城的记号了。只是还没出现火堆。看来,计划延迟,听到探子来报告说,沙王来了。 琅瑚一听,吓了一跳,连忙问:“多少人马?准备战斗。” 琅瑚最近总是在打仗,连做梦都是到处乱跑,生怕停下来,就会遭到不测似的。 沙王出现在琅瑚的视野中,他高兴坏了,想到耳城的占领者和实际控制者沙王被俘,送上门来,结束了耳城之战,不费一兵一卒,大获全胜,那是多么好的事,夏王肯定会大为赞赏,并且要给予嘉奖的。 更重要的,平叛有功,说不定会将耳城城主——心肝肉宝贝——玉面狐狸赏赐给他,他可想要了,可惜不敢要,这个夏王不能左右。 只要夏王肯接受沙王,夏王也就算彻底胜利。一个天上不能有两个太阳,国家不能有两个君王,否则容易乱套。 事实上也该如此。 想到将来的美事儿,琅瑚格外开心。他跑到囚车前面,看着卡在木栅栏里面的沙王,说:“沙王,早就听说了你,真是威名远播,今天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本将军以为在下是天下最肥胖的,没想到还有比本将军肥胖的。看来,咱们是同命相连啊!” 说着话,他就开始帮着打开木栅栏,这个牢笼,其实是关押罪犯的。 他来打开木笼,琅瑚心里乐开了花,看着阶下囚,自己的地位显得格外重要,有点盛气凌人,说话自然提高了声调,哪怕他自己也开始变得不可一世起来。 “大将军,多谢搭救!”沙王拱手道谢。 “不用客气。”琅瑚说。 “来人,将脚镣打开,这样极不舒服。”琅瑚接着吩咐。 他看来很有体会,带兵打仗,总难免有些磕着、碰着,越害怕事,就越有事,只要勇敢面对,充满勇气去做,哪怕失败,也能无怨无悔;不论以后遇到再难的事,也能应对自如了。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跑过来说:“大将军,有一封加急信件。” “呈上来。”琅瑚命令道。 那个人将书信交给琅瑚,琅瑚不打开,心想,打仗的事,难道就没有秘密吗? 为了确保秘密,他没有当着沙王的面打开。不过,他转念一想,也对啊,不会啊,沙王已经被俘,他还是罪犯,不过,他是俘虏,有什么东西是秘密?为什么不如实跟他说说军事情报呢?即便他知道,又有什么用? 对军事不构成威胁,知道作战计划,又能怎样,手里没有兵,怎么能构成威胁? 他走回来,对沙王说:“沙王,你是王,比我高一级。我是将军,要尊重王,这是一封信,本将军认得很多字,不想费劲儿,这个机会让给沙王你了。你就瞧好吧,本将军只想听听沙王念这封来信,不知道沙王给不给点面子?” 说了这些话,他把书信递给了沙王,沙王一看那上面,现的确有不少的防伪措施,包括骑缝章,都做得非常精致,这些东西可以起到防伪的作用吗? 俗话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都是一个道理。大将军不喜欢阅读,所以,对有些涉及到这些方面的问题时,要提前做好思想准备。 第291章 胜者 这场战争有意思,王成了囚犯,将军是胜利者,两个人位置不同,看上去却像朋友。 “那本王就当仁不让了。”沙王说着,伸手接过了密函,打开一看,上面写着“速将人犯押往都城。” 沙王一看,脸都绿了,汗珠子顺着脸颊往下滚,坐在囚车里,没有出汗,就成了这样,真是匪夷所思! 琅瑚看到,连忙问:“沙王,你怎么了?是不是要死了?” “不,不,是夏王让你送本王去都城。”沙王老老实实地说。 这个让琅瑚有了底儿,看来,跟随夏王多年,还是觉得沙王老实,这个人给人的感觉比较踏实。 说到这里,他猛地觉得,比较危险了,琅瑚将军是奉命来屠城的,他沙王是屠杀的对象,也就是说,夏王的本意,是让他们全部死,整座耳城成为鬼城,可是,琅瑚违抗了命令,他舍不得玉面狐狸,想要保她,可是,见到了沙王,琅瑚改变了主意。 琅瑚觉得夏王在撒谎,说沙王十恶不赦,要千刀万剐才解恨,但是,事实沙王不是那么歹毒,反而有些小可爱,倒不是因为他们都胖的缘故,这种外形,相互吸引,大概可以说明,他们有相同的地方,有同命相连的倾向。 说实话,都是为公众利益。琅瑚受夏王指派,前往别国掠夺物资,为了西夏王朝。沙王为了西夏百姓,在沙漠自立为王,想和夏王对抗,让夏王改变错误决定,让更多的人生活得像达官贵人那样,但仅仅是愿望,到底什么时候实现,还不知道。 琅瑚说:“沙王,本将军很敬佩你,这样吧,你不要担心,夏王不放心本将军,那么,本将军就要证明给他看,本将军是十分忠心的。” 琅瑚的意思很明确,按照命令,屠杀耳城合成的人,但是,不能完全按照命令来屠杀,要不然,心爱的狐狸就没了,狐狸不能杀,当然,其他人也不能杀,因为得罪了狐狸,那可不是好玩的。从另一方面来说,琅瑚已经在撒谎,他要圆谎,必须要找理由。 这次夏王来信,让他押送沙王到都城,看来是试探性的,这个试探可以响应。免得夏王对他的怀疑越来越多。拿什么来证明?就是听话照做,将沙王送到都城。 沙王说:“将军,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吧。不过,在做之前,先答应本王一件事,如果能达到,本王愿意跟将军去都城。” “什么条件?”琅瑚问。 “和耳城打一仗,并且要拼命去打,如果打输了,本王跟着你走;如果打赢了,本王就留下来,哪儿都不去。”沙王说。 琅瑚一听,傻眼了,这是什么条件?意思很明显,就是要求败不能,如果沙王败了,就不走,如果琅瑚败了,才走,那不明摆着要求扣人嘛! 琅瑚说:“沙王,你要想招兵买马,只管说,本将军有八十万人马,随便你挑选,要谁,谁留下,本将军不眨眼,决不心疼。可是,你知道,将军最看重名节,你让本将军死了都行,就不能让本将军败了。那是最大的羞辱。” 沙王的说法,让琅瑚抓狂,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不过,要想打赢区区几万人马,也不在话下,要是打赢了沙王,沙王就留下,要是打败了,才跟着一起去都城。 沙王提的条件,琅瑚不懂,沙王说:“说实话,我们打算拼死保卫耳城的,开始是这样,后来改变了主意,因为耳城不是我们的,是属于玉面狐狸的,如果你喜欢耳城,就去攻打,就去俘虏耳城,如果不喜欢,就不用过去了。” 琅瑚越发糊涂,不知道他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明明知道,耳城守军不足十万,偏要和八十万能征善战的将士过招,这不是自取其辱、以卵击石吗? 琅瑚以为沙王看出了他的心思,连忙说:“沙王,实不相瞒,本将军杀戮成性,可是,到了耳城,愚顽之气马上消散,反而多了几分文明,在这个地方,本将军变得格外温柔,本将军愿意以一颗温柔的心来对待所有的人和事,只是,如果沙王向让本将军到战场上进行杀戮,本将军也愿意。” 这时候,最最重要的,就是要将夏王的心安抚,这个人十分狡诈,不容易对付。凭琅瑚的一点小智谋,根本不在话下,要想对付他,绰绰有余。 琅瑚心想,八十万大军,不能白来,至少做样子也要做一做,免得到时候,被人说三道四,脸上挂不住,以后在狐狸面前抬不起头来。 他来到耳城,变得温柔,在遇到强敌的时候,他也变得强大,看起来有点桀骜不驯。 不过,作为一国将军,没有一点霸气还是不行的,总之是要有霸气,才能战胜一切。 想是这样想,沙王看到琅瑚有点动心,就说:“你可以去试一试,看看你的八十万大军,能不能拿下耳城,拿下耳城,本王就住进耳城,这一辈子也不用再操心打仗了。如果拿不下耳城,失败了,留下一部人马在耳城,剩余的回都城。本王在将军面前,任凭处置。” 说是这么说,可是琅瑚有点迟疑,沙王再四催促,琅瑚才决心去试一试,知道这次去,恐怕要冒险,很大的风险,但是,不走出这一步,还真没办法长大。哪怕在家想狐狸想得要死,狐狸却浑然不觉,正如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一样,都是这样。 沙王说完这话,琅瑚频频点头,这可好玩,一个是将军,一个是王,将军捉了王,王又让将军去攻城。 沙王很清楚,城内早有内应,不攻,城也会破。只不过,在开始阶段,先让琅瑚好好表现一番,让狐狸更为倾心,可以引得好感,才好进行下一步,如果总是碰壁,恐怕就不行,在某些时候,需要多做一些工作,多走一步,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既然这么决定,也没什么好说的,沙王的策反起了作用,琅瑚派出十万兵马前往耳城,他想像着城内有五万多一点人马,带上老百姓,也才十五万到二十万,这个数字,和琅瑚的正规将士想比较,要差得远。 差不多是十几倍的兵力差距,十个琅瑚的兵,打一个耳城的兵,完全能赢。具体怎样赢?怎样以最小的牺牲,赢得最大的好处? 十万铁骑听了琅瑚的命令,浩浩荡荡地朝着耳城而来,路上扬起漫天的灰尘。 这些灰尘滚滚而来,夹杂着急促的马蹄声,还有马的嘶鸣,这些声音就像烧开的水,在铜鼎里翻滚。 兵临城下,萧生早已得到了信,在送沙王出城之后,立即返回,知道沙王会依计而行,然后吩咐加勒准备迎敌。 加勒的手早就痒痒了,听说有仗要打,高兴坏了,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不过,天一说:“答应了沙王的事,就要做到,咱们在离沙王不远的地方跟踪,让沙王感觉到我们的同在,沙王就会信心百增,不会丧失斗志,万一他丧失斗志,一切历史都要改写。” 对于沙王的重要性,在天一的分析下,到了一个新阶段,在取得统治权之前,整个西夏需要一股力量来制衡夏王,要不然,夏王肯定要做一个独裁分子,对于整个西夏是有害而无利,思考来思考去,不能只图一时痛快杀害了沙王,而让整个国家重器变得失衡,西夏也就算日落西山,马上就开始漫漫长夜了。 第292章 集结 十万大军,在耳城城墙底下集结,他们毫无畏惧,对于耳城城内的人,根本没放在眼里。 加勒微微一笑,对金乌说:“兄弟,十万太少,是你去还是我去?” 金乌说:“杀鸡焉用牛刀?区区十万,在金乌眼中,就是一点尘土,轻轻一吹,就会消散,不知道大哥同不同意我的观点?” 大敌当前,如同微风,在加勒眼中,这些不算啥,要说谁厉害,还真没比试过,初步估计,算金乌狠,但是,善于打巨人的,又是加勒的强项。 十万将士齐集在城下,的确有些浩浩荡荡,蔚为壮观,旗帜飘摇,摆动剧烈,风吹着,哗啦啦摆动,马匹不耐烦呢,不停地踢打着,地上扬起了细灰,迷迷蒙蒙,漫天飘舞。 瞬间,黑云笼罩住耳城,看来,要下一场透雨了,但是,总觉得有些压抑,没有宣泄的时候,没有宣泄的地方。 乌云压过来,耳城看来岌岌可危,领了命令的将士们,就是要夺下耳城,因为耳城城主没有明明白白投降,还要当一回好人。 但是,自从狐狸将沙王绑了之后,送出城门外,给了琅瑚将军,事情就开始发生变化。人们想要和平,尽量不打仗,没想到,偏偏引火上身,将大部队引过来,这下倒好,整座城刚刚摆脱一场危险,又来一个威胁。 加勒毫不畏惧,站在城头,当然,狐狸早已得到消息,也赶来助战,狐狸的出现,是为了安抚众人,要知道,刚刚说,送走了沙王,就迎来了和平,言下之意,就是说沙王是罪魁! 狂风起来,猎猎地刮着,墙头上的战旗,和墙下的敌人的旗帜,猛烈地拍打着人们的脸颊,非常迅速,迅雷不及掩耳,加勒看着狐狸,狐狸面前摆着茶杯、点心,有不少的核桃。 狐狸的想法很简单,坐山观虎斗,看看谁厉害,就跟谁,反正现在已经到了这个地方,骑虎难下,不如作壁上观,还要稳妥得多。在城头,看城下,一般没有什么危险。 十万兵马,就跟一个人一样,加勒心里想,看那队伍中有人指挥,要想擒贼,先要擒王,要想拉起渔网,先要抓紧主绳,才能提纲挈领,将鱼拉起来,才能大有收获。 加勒走到狐狸面前,狐狸不以为然,对加勒说:“你是来御敌的将士吗?” “不敢,末将是萧生道士的朋友。”加勒说。 “嗯,你有什么好的御敌之术吗?”狐狸问。 “有,不过......”加勒说。 狐狸听了,吃了一惊,难道想让我出城和谈吗?这个家伙,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狐狸不想这么冒险,见加勒有些迟疑,前面半句话还行,后面开是谈条件,这是不好的。 “将军,不过什么,请讲!本主愿听其详。”狐狸说,她不这样说也不行,要知道,现在主动权在他手里,他说打就打,他说投降,谁也挡不住,要是论打,还是要靠武将,要是和谈,依靠的是文臣。像桃子这样的军师,不过有才而已,要说论成熟度,桃子还是不错,除了说话是童音外,思想和心智不简单,早就熟透了。 “有没有核桃?想借来一用。”加勒说。 “有,多得是,耳城盛产核桃,家家户户都有核桃树,想要多少核桃都有。”狐狸说。 “嗯,现在就要。”加勒说,有点咄咄逼人,不过,狐狸很喜欢。 他环顾左右,没有发现,然后低头,发现面前的盘子里有不少,就说:“这里的几枚核桃,你看怎么样?” 加勒看看桃子,发现狐狸每说一句核桃,桃子就要动一下,加勒就感到奇怪了,没有说桃子,说的是核桃,桃子干嘛有那么大的反应?难道说核桃和桃子是一个妈生的吗? 这绝对不可能,加勒来不及多想,说:“将城头上的所有核桃都给末将,末将要将核桃破壳。” “大敌当前,将军还有闲情逸志来砸核桃吃吗?”狐狸说。 “城主,你说呢?”加勒对狐狸无所畏惧,因为,狐狸在加勒面前,就像蚂蚁在大象面前一样。 狐狸不敢犟嘴,也无法生气,对于加勒,她无话可说,对于萧生,倒还有些好感,但仅限于好感,没有进一步的发展。 萧生点点头,看着加勒,说:“加勒,你退下吧,你不是将军,怎么能御敌呢?” 加勒笑了笑,不好意思,对狐狸说:“不好意思,道长表示怀疑,我呢,也不是将军,不过是道长的朋友,城主!” 加勒说完,盯着狐狸,狐狸说:“为了表达本主对和平的追求,特允许你以恶制恶,当然,你不是恶人,你是行使力量来制止恶人恶事的。你去吧,将敌人驱赶,如果让敌人投降,让耳城安宁,就是最好的。如果不行,就算了,本主绝不为难你。” 萧生看出来,狐狸已经和琅瑚暗中串通好了,假御敌,真投降,但是,打着和平的幌子,假装仁慈,满口道德,就是要达到自己的目的。 加勒说:“城主,要想御敌,这区区十万兵马,不在话下,要知道,打退了这十万兵马,还有七十万在等着,会不会很麻烦?” 狐狸说:“这个,不用将军,哦,不,不用道长的朋友——加勒——担心,我实话告诉你,就是有七百万兵马过来,耳城也能完全吞灭,让他们有来无回,不信,你就瞧好吧。” 萧生看出来,对方——狐狸——在撒谎,目的就是要献城,现在为了给老百姓一个交代,免得到时候说没有骨气,是墙头草——两边倒的,没有出息,难以为人。 加勒说:“如果打赢了,敌人增兵,接下来,还要我来打,怎么样?” 加勒在跟狐狸谈条件了,这是好事!萧生觉得很过瘾。 狐狸说:“这位朋友,你先打赢这场仗再说,先看看你的本事再说后面的话,毕竟这十万兵马,不是容易对付的。” 加勒微微一笑,说:“没问题,没问题。” “你要多少兵马,出城一战?”狐狸问道。 “不需要一兵一卒。” “那要多少武器?弓箭或者刀剑?” “不需要一刀一枪。”加勒说的很有道理,简直就是斩钉截铁,一点都不含糊。 “那你打算怎样打仗?”狐狸说。 “这样,城主,我需要核桃。”加勒说。 “这个有,你需要多少?”狐狸问,他觉得有点道理,不错,现在有很多人都放弃了抵抗,都渴望投降就能报名,目的就是要让人都保全,都不流血,那才好,至于说到这个不动刀兵斧钺就能打仗,肯定不流血不伤亡战士,确保生命的作法,的确很有道理。 “应有尽有,你想不到有多少,我也想不到,可能比天上星星多,比海边的沙子多。”狐狸说。 她说这话,简直太有诗意了,让人浮想联翩,不清楚她到底是怎么回事。加勒问:“到底有多少?” “你数得过来吗?数得过来,我就告诉你,数不过来,我就不告诉你,情况紧急,算了,你不要数了,等你数过来,差不多我的头发全白了,要拄拐棍了。”狐狸说。 “行,我的学问小,成绩差,不会数,除了打仗,我没别的本事。这样吧,城主,给我拿来一万个核桃,差不多一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也行,然后放到城墙上,给我来用。”加勒说。 不一会儿,除了狐狸面前的果盘里有一些核桃外,顺着城墙,也依着次序摆放着一筐筐的核桃,静静地躺在筐里,甚至都冒尖了。萧生看了很受鼓舞。 第293章 桃弹 萧生看着这些核桃,就知道了加勒的想法。这些核桃,外壳非常坚硬,和石头差不多,有了核桃,就不用满地找小石头,城墙上有不少的砖,总不能把城墙给拆了,把墙砖当成武器吧?如果自毁城墙,岂不等于自取灭亡? 萧生不做声,就让加勒操作。加勒说:“这十万兵马,都是爹妈生养,不能杀,不能流血,因此,不用刀剑箭簇。要温柔地将其劝走,败退。” “你别开玩笑了,战场之上,哪里有这样温柔的打法?要么活着,要么死了,战士就是为战而生,为战而死,而不能总是站着,不前进也不后退吧。”狐狸十分不解,按说,狐狸比较懂军事,可是,对人性缺乏了解。 人和人之间,关系非常微妙。萧生看到加勒这样,不好阻止,心里琢磨,加勒用功,一人能打十万兵,不在话下,可是在敌人面前,还是要小心谨慎为妙。 加勒到这个时候,如同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城下叫喊:“耳城的人听着,开门投降,饶尔等不死。如果负隅顽抗,我们一定踏平耳城。” “这个恐怕要令诸位英雄好汉汗颜了,希望尔等从哪里来,滚回哪里去。不要把肮脏的血,喷洒在圣洁的耳城里面。那将是耳城的光荣、尔等的耻辱。大家都听明白没有?”狐狸说。 听了这些话,让人热血沸腾,真的很鼓舞人心,这个狐狸,真有一套,不清楚的,还以为她一心为了耳城百姓,清楚的,知道她是为了她自己。 狐狸就是狐狸,善于蛊惑人心。大家都受蒙蔽,但是,她的这点伎俩,瞒不过萧生的眼睛,萧生不想说破罢了,最重要的是,让加勒能够得胜。 城下的人还在叫嚣,就像当初沙王骂阵一样,狐狸苦笑道:“怎么打仗都这德行?” 桃子说:“这个不奇怪!人在丧失理智的时候,会做出错误的决定。” 狐狸说:“你说说看,本主做出了错误的决定没有?” “目前来看,还没有做出。”桃子说。 “哈哈哈,还是桃子会说话。”狐狸说笑着。 加勒感到非常郁闷,这么一个人,怎么会这样?战火都烧到门口了,人家骂的那么难听,跟没听到一样,还时不时打仗,还是在做别的?这事闹的,真是有意思。 加勒心急,看着萧生,萧生说:“你去吧,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实在受不了,城主这主仆二人了。真是奇怪,你要御敌,你打得好,沙王就能留下来,你打得不好,沙王就要到都城。” 加勒弄不懂萧生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的意思就是要让沙王打败,打败之后,沙王能留下来。 加勒得到了授权,他对狐狸说:“城主,把核桃筐抬过来,我实在受不了城下的谩骂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真是欺人太甚了!” 狐狸说:“嗯,这才像男子汉,是大英雄,早该如此了!” 狐狸吩咐下去,众人纷纷摩拳擦掌,将核桃筐抬过来,放在加勒前面,加勒运气,将周围的空气吸过来,看得见城墙上面的战士的衣摆全部乱了,胡乱摆着,旗帜也是,呼啦啦地乱摆,几乎打着狐狸的脸。 狐狸吓了一跳,这加勒是谁,竟然连风都听他! 这风扶摇直上九万里,能将核桃筐吹上天,但气到了这里,加勒将风细分成千万只弓箭,每一张弓箭上,都有无形的弓弦,每一个弓弦上面,都搭着三枚核桃,就像投掷机器,纷纷往外飞去,直接冲向城下的敌人阵营,只听得城下顿时一片鬼哭狼嚎,就像一场核桃冰雹一般,无人能逃。 城下一片大乱,十万兵马已经溃不成军,没有将军下令,纷纷后退逃跑,大多数人的头上都长了了比核桃还大的包,大家无心恋战,纷纷后退,往琅瑚将军的大本营逃跑。 十万兵马,瞬间消失,城墙上的核桃如风吹走西沙一般,渐渐地有十筐核桃筐见了底儿。 城上的人看得呆了,刚才还担心的要死,觉得敌人马上就要攻城,现在再往下一看,地上丢盔卸甲的,一片狼藉,人都跑光了,奇怪的是,没有人死亡,也没有人受伤,但是,非常诡异的是,都无法拿起武器,这些人,大概中了魔法,其实,是加勒用核桃打中他们的穴位,不得不丢下武器,仓皇逃窜,只留下滑稽可笑的身影。 将军挡都挡不住,要是能挡住,就不存在问题了。这种败局,在以往的军事生涯中,还的确没有经历过。 城墙之上,欢呼雀跃,风渐渐平静,加勒收了功,大家将加勒围起来,加勒说:“不要围着我,呼吸困难。大家散了吧,这是我朋友的鼓励,没有朋友的支持,给我加油,我也没那么多的力量。” 加勒始终觉得这是小露一手,没有什么好称奇的,不过,每次都有新的挑战,一不小心,就容易陷入骄傲的境地,只要骄傲,就容易退步,只要骄傲,就容易陷入苦恼之中。 膨胀的后果很严重,因此,加勒总是保持低调。对于萧生来说,也是这样,越低调越好。十万兵马,看起来十分吓人,实际上抓住他们的弱点,就能成功。 狐狸仿佛做了一场大梦,心里直犯嘀咕,这人不得了,一个人能弄走十万兵马,还有七十万,想必也不在话下,这个家伙,十分危险,搞不好会一夜之间,将耳城的人都弄没了,这城就是空城,没有人住的城,当谁的主人?不是很无聊吗? 她对加勒本来就有点怕,现在一看,差点吓尿了,这个家伙,一定不能小看,一定要好好地对待。 想到这里,狐狸咯咯咯地笑着说:“本主就觉得你是人才,来,来,来,本主亲自为你砸核桃庆祝庆祝,庆祝将军旗开得胜!早知道将军有这个本事,何必一开始就怕得要死呢?” “原来城主还是害怕的,我还以为城主一直不怕他们呢!城主在我心目中,一直是比较英勇果敢的,今天一见,还真是这样!”加勒说。 加勒一说话,全场都鸦雀无声,城主说话,还有人咳嗽,有人低声说话,看来,大家都崇拜真英雄!狐狸已经敏锐地抓住了这一点,大家的眼球被加勒吸引,也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他身上。 萧生低声说:“加勒,已经退敌,咱们回去吧。” “哎呀,将军,你为本主分忧,替本主解围,城中百姓都有救了。十分感谢!本主要设宴款待将军。”狐狸说。 她说完,给桃子做了个手势,桃子很精明,马上跑过来,问:“主人,有何吩咐?” “去,安排下盛宴,为庆祝退敌,大获全胜,为将军、为百姓庆功。我们没有费一兵一卒,竟然得到完全的胜利,简直太好了。”道狐狸感叹道。 “好!没问题,桃子这就去安排。”桃子答应着,噔噔噔跑下来,看上去非常急切,加勒还以为他要亲自去安排,谁知道半路上停下来,对手下人说了话。 加勒觉得这桃子还真会装,刚才在狐狸面前,卑躬屈膝的,到了底下人面前,又变得耀武扬威的。 桃子是孩子,暂且原谅他吧! 萧生看出来,对加勒说:“不要责怪,也不要有意见,那个桃子就是一个孩子,你是核桃,外面硬,里面软;他是桃子,外面软,里面硬,喜欢装老大,实际内心是孩子。” 加勒一听,非常高兴,萧生还是很厉害,自己是头儿,还谦卑得像奴仆,说的话也中听,把桃子和核桃都分析到位了。 第294章 回府 桃子安排完了各项事宜,然后返回,对狐狸说:“主人,已经安排妥当,什么时候回府?” 狐狸回头一看,看桃子满头大汗,不知道怎么回事,问:“你全都安排好了吗?” “安排好了。”桃子回答说。 “嗯,不错,好,走吧,走吧,这个地方真值得回味儿。没想到,咱们城里到处都是宝,一个不起眼的小小的核桃,竟然退敌十万,佩服佩服!”狐狸从心里更加佩服那个加勒。 加勒更重要的,不是看重他这个,他更看重的是金乌的想法,金乌是好兄弟,这次退敌没有用他这把牛刀,因为十万士兵,在他看来,就是一只鸡,杀鸡是用不着牛刀的,免得浪费。 狐狸吩咐打道回府,并且邀请退敌英雄到府上赴宴。 这种生活还不错,三天一小宴,五天一大宴,要说满意,还算弘法满意。接到邀请,弘法也在被邀请之列。大家都到王府集中。 因为加勒立了功,狐狸再不愿意,也要去做,因为他最希望得到的,还是要大家和睦相处。 只要城中不乱,他就有机会获得城主的地位,在这个宝座上,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另一方面,他在这样的环境下,到处都是敌人,谁来都是可怕的,她不学会在夹缝里求生存恐怕早就变成沙尘,被风吹散了。 古城显得很幽静,但是,王府显得特别热闹,整座城市,都被喜乐充满。当初都是凄凄惨惨戚戚的,现在,都是喜气洋洋的,只要有了加勒,耳城有救,城中的百姓有救。 萧生心想,这喜宴吃了之后,估计又一场暴风雨要来。在沙漠地带,想要下雨,恐怕很难,到处都是干燥的地方,最近老是有乌云笼罩、黄沙铺天盖地,这里注定不会安宁! 后来,来了沙漠判官,又来了琅瑚将军,判官有三万人马,琅瑚有八十万人马,屡屡侵犯耳城,都是自己人,但又都不是自己人,就这样,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都是西夏人,却自相残杀,狐狸不想看到,但是,狐狸也想分得一杯羹,谁强,就依附谁。 将沙王绑了,送给琅瑚,目的是为了让琅瑚撤兵,谁知道这小子得理不饶人,非要来这里夺权,要是不夺权就算了,要是来夺权,不管是谁,都要给他点颜色瞧瞧,要不然,以后欺负的日子还多了去了。 狐狸以温柔作为锋利的宝刀,弯弯的刀所到之处,所向披靡,敌人纷纷倒退,当然,这不是实际意义上的刀。 实际意义上的刀,就是弯刀,弯刀是一种壮胆的装饰物,是不能用来杀人的,不过,看起来狐狸冷酷无情,不苟言笑,实际上是想励精图治,将父亲未完成的心愿给完成了。 狐狸安排大家都到宴客厅就餐,当然,那些被忽略的人,都是应该一网打尽的,考虑到都是加勒将军的朋友,也就网开一面了,反而将他们当作座上宾,照顾细心周到。 狐狸看着弘法使用金盘子金碗,金筷子,从内心里有点瞧不起他,这个家伙好吃、贪财、喜欢享受快乐的生活。不过,弘法这样不是一天两天了,都有这个爱好,也就觉得没多大的问题,久在温室,就不觉得外面寒冷,久在兰花园中,就不觉得清香。 这次赴宴,弘法照样是满载而归,这个人其实很简单,就是要吃,做一个地地道道的吃货。至于将来,那是聪明人考虑的。 每人知道,在某些时候会发生什么。萧生正在练习,天一已经很清楚。他不愿意出城,决定是对的。出城之后,耳城就不属于他们,前进,有琅瑚将军;后退,有狐狸,狡猾无比,没有退路,前有拦路虎。 沙王已经被逮住,送给了琅瑚,生死未卜,他们又来围城,将这里围得水泄不通,不是加勒,恐怕就没有了他们。因为狐狸还是看重结果,战场之上,或者战,或者和,都是为了少流血、少流汗,多存留性命, 在某些时候,人会为别人考虑,但在大多数,人是为自己考虑的,是专顾自己的。这是真的。 天一和萧生吃的东西加起来,也没有弘法吃的一半多,加勒不用提,是晚宴的主角,但是,他也是偶尔搭讪应付了他们一会儿,就出去了,他还要为他的兄弟金乌找东西吃。 狐狸不知道他还有一位朋友,因为他的朋友不露面,加勒带着他的兄弟,关系一直不错,到哪里都带着。 其实,狐狸最大的顾忌不是加勒的样子,是加勒的能力,这些力量从哪里来的? 他们走后,曲终人散,对桃子说:“你说说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主人,你说的是加勒吗?” “是啊,凭什么他就能一下子退掉十万将士?”狐狸问。 “这是超能力,没办法,就连天地空气都听他的。这可能是来自天上的能力。我不太清楚。”桃子说。 “这样吧,你去查一查,看他的能力从哪里来的?我们能不能也能像他那样?如果能像她那样,我们就可能会天下无敌,谁想来欺负我们,都别想。”狐狸说。 “主人说得对。没有本事,别人就会欺负,总在打我们的主意。要是自己有本事,就不用担心,越害怕,越有问题,越不害怕,越坚强。越害怕,证明越心虚,越心虚,别人就越要欺负。从耳城的几任城主来看,都是这样。这次夏王不是来保卫耳城,而是另有所图。具体要图什么,现在还不清楚,需要问琅瑚将军才知道。”桃子说。 “回到耳城来说,我们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人,桃子,你学会了,咱们啥都不怕了,你去弄清楚力量的来源吧!智慧,你是有的,缺乏的是力量。”狐狸说。 “这个没问题。我这就去查。”桃子说。 “不,这时候恐怕不行,他已经走了,恐怕你找不到他。”狐狸说。 狐狸看人看得很准,她的确很清楚,在某些时候,她看清楚了到底谁谁需要谁,在某个地方,她能预感到有什么事发生,而这件事,可以避免,也可以成就。 只要有了这个能力,他就变得非常厉害,除了有女人的敏感,再就是有勇士的心。不过,在面对强势的力量的时候,懂得韬光养晦,厚积薄发。 桃子说:“主人,知道了,我这时候不去,等有时间了就去。” 桃子退了出来,等待机会,准备出击。 狐狸回到府中,翻看龟壳,发现比较好,这种情况,适合好好休息,不知道败兵之将,回去如何向琅瑚交代?这个懒得去管,谁知道,会不会出现问题呢。 残兵败将回到了琅瑚阵营。 琅瑚看到这些人,一个都没减少,但是,个个头上都起了包,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问带队的将军,将军说:“很奇怪,一阵暴风吹来,天上下了硬邦邦的东西。冒死捡起来一看,竟然是核桃雨。” “少撒谎了!天上怎么会下核桃雨?”琅瑚不信。 “真的,哦,不!”将军说。 “你也是带领十万将士的人了,怎么这点素质都没有?到底有没有下核桃雨?”琅瑚问。 “不是核桃雨,是核桃冰雹,简直像冰雹,太厉害了!” “说话这样到二不着三的,还当什么将军?是冰雹?这里为什么没下?是核桃,净说鬼话,天上怎么会下核桃?”琅瑚说。 “大将军,的确是核桃冰雹,非常大,颗颗饱满,打到哪里都是一个包。”带队的将军说。 “好,本将军相信你说的,你看看这些散兵游勇,像是死了爹妈一样,怎么会这样?没有一点斗志,没有一点生机!”琅瑚说。 “大将军,末将怀疑对方阵营中,也就是耳城之内,有奇异之人!这个人要把他挖出来,否则,别说八十万将士,就是八百万将士,也拿耳城没有办法。” “胡说!本将军所带领的将士,个个都非常勇敢,对于那些鼠辈,根本不是本将军的对手,不足挂齿,你先下去休息,好生休养,下一次战斗,暂时不让你去,派别人去,如果打不赢,真是惹天下人耻笑,以后就难以在天地间立足。”琅瑚说。 “大将军,实在不好意思,末将不才,愿意接受惩罚,愿打愿罚,悉听尊便。” “本将军不打你,也不罚你,好在你带出去十万,带回来也是十万,就是头上有包,其他没有什么大碍。本将军这次不罚你,下去歇息吧!”琅瑚说。 带队的将军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第295章 呛水 打败了的公鸡,个个都感叹,人到了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会呛,这不,都呛上了。 他们下去,琅瑚感到奇怪,就找沙王问个究竟,沙王听了琅瑚的问题,看他那个样子,觉得有点意思,十分滑稽可笑,就说:“我就不想知道,耳城靠什么得胜。” “你是你,你是王,我是将军,我很想知道。我想打败,带你回都城,耗在这里,的确不好。”琅瑚说。 沙王心里觉得好笑,谁用琅瑚,谁倒霉,怎么派这么个大将军来打仗呢?还巴不得打败,真是白白吃了朝廷的俸禄,占着茅坑不拉屎,在其位,不谋其政,比较被动,还要速速求败,这是什么逻辑?这是什么节奏?这是什么意思? 要说这个事,和沙王有密切的关系,从一开始就乱了,现在还没弄理顺,沙王有点捉弄人,可是琅瑚的脑袋不知道是哪里搭错了线,也跟着错下去。 错下去的结果,就是一直错。琅瑚的错,一直在持续,不清楚他怎么想,要知道,这不是一件奇怪的事,这是一件顺利成章的事。打赢了,就留下来,耳城成了他的囊中之物,想怎么弄就怎么弄,打输了,卷铺盖滚蛋,回到都城,或者开赴边疆,进行远征,或者进行其他方式的惩罚。 夏王是爱憎分明的,只要你行,就用,只要不行,就是再会巴结,再会讨好卖乖,也不行,这是正常的。有时候,会有些难以理解,但是,事实就是这样,没有办法。 “本将军就是想弄清楚,到底错在哪儿了?十万兵马,就是每人吐一口唾沫,也能把城墙下的沟填满,为什么还被打败了,难道是苍天在暗中帮助他们?沙王,你说说看,到底是怎么回事。”琅瑚很着急,越是着急,他越不说,沙王觉得要想打赢这场仗,还是很有必要让琅瑚长长见识。 想到这里,沙王说:“这样吧,本王实话告诉你,本王不想去都城,你要想带本王走,现在就走,免得到时候想走也走不了,如果想打胜仗,夺取耳城,恐怕还不那么容易,你可能会遭遇很多的问题。” 琅瑚一听,马上陷入了沉思,过了良久,他叹一口气,说:“这是命运吗?” “是命运,这是好事多磨的命运,你的运气不错,只是没有遇到机遇,如果有好的机会,你就发达了,就像龙困于泥潭之中,等到一声霹雳,打雷扯闪,你就飞黄腾达了。”沙王在劝慰道,这么个人,劝人的功夫还行,三言两语,就把人给说活了。 说着话,沙王心里乐开了花,琅瑚,你也有今天!没想到吧,那家伙的威风,那家伙的厉害,你没尝到,饱汉子不知道饿汉子的滋味,也让你尝一尝,看看到底谁厉害? 为了让将军好想一些,沙王就说了上面的话。琅瑚还是年轻,看起来胖,思想还是青年人的模样,真正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货,没听明白沙王的话里话,沙王不提醒他,这样的傻冒将军,支撑着夏王的王朝,想必没过多久,夏王哭都哭不出来。 不过,有一利必有一弊,有一弊必有一利,琅瑚对夏王还算忠心,要不然,他的尸首早就喂了老鹰和老鸹,夏王对于忠心的人,还比较重视,就是笨一些,也无所谓,他需要的,哪怕是一群笨牛,只要能满足他这只金钱豹的口腹就行,反正笨牛最后要进入他的嘴巴。 琅瑚感到有些可怕,对于未来,可以预知的,不怕;不可以预知的,有点怕;没见过对手长啥样的,更是怕得要死!两军对垒,知道对方,人数、布局、谁是头儿,打仗的特点,弱点,这些是最基本的。但是,现在敌人不出现,一出现,就来一场核桃冰雹,足够让人悲催得撞墙。 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要将这个地方的所有人都收复,不是琅瑚胜,就是沙王胜。至于狐狸,墙头草,两边倒,开始是倒向琅瑚,因琅瑚来势汹汹,锐不可当,现在遭遇了挫折,十万兵,全部败北,龟缩回去,成为一大亮点,黑到极处,就会泛光。 琅瑚说:“沙王,不能就这么算了,还说我们军中无人才,哪怕是天王老子地王爷,本将军也要去闯一闯。本将军宁愿被打死,也要死个明明白白。” “将军精神可嘉,令人佩服,只是本王觉得,你是大将军,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地位十分显赫,如果你去,万一有个闪失,夏王一发怒,岂不举全国的兵力,踏平耳城,小小的耳城,经不起这样的折腾。”沙王说。 沙王的想法很独特,就是要给琅瑚说清楚,要不然,琅瑚到时候死无葬身之地,即便到了那边,也会找沙王理论,那岂不太恐怖了?还不如把话说在头里,倒显得有智慧得多。 但是,琅瑚铁了心要将沙王带回都城。他说:“沙王,本将军认为,还是要去攻打耳城,让耳城完全被攻破,只有这样,才能让耳城成为战利品,然后将沙王您留下来,担任耳城的城主怎么样?” “你没有老糊涂吧?天天在干什么?不知道这里是狐狸的天下?你要本王降级成为耳城的城主,那么,狐狸怎么办?你想让狐狸离开耳城,然后你们远走高飞吗?”沙王说。 沙王的说法,让琅瑚吓一跳,怎么会这样?这个家伙,其实已经看透了本将军的心,知道本将军是在打狐狸的主意,其他人都没放在眼里。 风早已停息,太阳西斜,很快就消失,然后是一片晚霞,一块天空,由明变暗。月亮升起来,云朵在游走,在月亮旁边跳跃,嬉戏打闹。 琅瑚已经彻底失望,没有什么好说的,不能晚上去攻打耳城,据说就是白天走一趟,也不好走,何况是晚上,那些弯曲的巷陌,根本没有办法弄清楚,绝顶聪明的人,一旦进入耳城,就是走出来,更别说一般人,况且是在晚上,到处都漆黑一片,到哪里去寻找出路呢? 这时候,琅瑚已经有了计划,他知道,如果想要沙王到都城,就要速速失败,成了战场的败将,回去有理。如果战胜,耳城就是他的属地,城里的人就是他的俘虏。 当晚无话,琅瑚下了决心,派二十万将士前来攻打耳城。 耳城立马被恐惧笼罩。 传信的人跑路的时候,磕磕碰碰的,跌跌撞撞的,到了王府,见了狐狸,说话都哆嗦。 狐狸说:“怎么了?撞见鬼了吗?” “城主,比,比鬼都可怕!”来人说。 “什么事?” “敌人来了。” “敌人经常来,这有什么奇怪!” “来了多少?” “密密麻麻,多不胜数,像蚂蚁,倾巢出动。” “还倾巢出动?头上虱子多了不怕咬,来了再多也无所谓。看来,敌人是要把耳城夺了啊!”狐狸说。 她吩咐那人下去,那人刚要退出去,狐狸喊他回来,那人赶紧往前冲,匍匐在地。 “是谁的队伍?穿什么衣服?”狐狸问。 “是琅瑚将军的队伍,穿着和以前的一模一样。”来人报告。 “行,本主知道了,下去吧。” 狐狸命他下去,然后回到内室,找出龟壳,摇了摇,扔在地上,看了看,是吉,她放心了,于是回到书房,看到桃子,说:“在这种情况下,军师,你说,怎样应对?” “主人,这事简单,仆人去见过他,他很想和平。但是,夏王的意思是,让他去杀人,来屠城。但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桃子说。 他的意思很明确,就是要去,要打,也是假打,目的在于一人,不是在于整座城。 但是,桃子看出了琅瑚的心思,不好明说,狐狸是何等聪明的人,不想这样。对他说:“军师,你有话直说,本主不会怪罪。” “是,主人。”桃子说,“主人,那个琅瑚将军,说起来来攻打这里,目的不是城,是人!” “谁?千军万马究竟为谁?为沙王吗?沙王,已经被我们送给他了,他还想要什么?” “主人。”桃子说。 “什么?”狐狸不解地问。 “他想要的人是主人。”桃子又强调了一句,升高了点音调。 “他?那个肥胖仔,想要吃掉姑奶奶?”狐狸有点恼火。 “是,奴仆上次去,已经查明了他的心思,他的本意不在城,千里迢迢,千军万马,仅为一人。”桃子说。 第296章 龌龊 桃子说了这话,狐狸倒吸一口凉气,说:“这个死胖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来吧,本来对琅瑚还有点钦佩,没想到他尽做一些龌龊的事。” “事不宜迟,主人,如今兵临城下,也来不及发牢骚,还是要将敌人击退才行。这次来侵犯的敌人有不少,如果投降,能保存实力,秋毫无犯,如果不想保存实力,就可以和敌人对抗。估计这一次,琅瑚会增加一倍的兵力来攻打,以雪耻辱,免得在军中无地位,传了出去,大家都小看他。”桃子说,分析得非常到位。 桃子是军师,在龟壳翻转和阅读方面,他不行,但是,也略懂一些,最诡异的还算狐狸,她心里有数,微微一笑,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们不用怕。就是再来多一点人,本主也不怕。” 远处传来呼喊声,声浪像波涛拍岸,非常响亮,狐狸说:“看来在攻城了。军师,去安排一下,本来本主还想和对方和平共处的,没想到,对手心狠手辣,不怀好意。” “主人,要说攻打,不如防守,敌人来势凶猛,仗着人多,其实,他们人人相互鼓舞,士气大涨,但在内心深处,还是担心一个问题,就是说,上次的十万士兵惨败,想必在这些人心中留下阴影。对了,沙王的朋友,竟然一人能呼风唤雨,将敌人的战斗力全部消灭,无法战斗,只有逃跑。上次的核桃,颗颗命中要害,坏了敌人的经络,无法再打,这是好事。不如再去请那个加勒将军出马,他一个人出马,可以抵得上千军万马。”桃子说,力荐加勒。 桃子不说就罢了,一说,狐狸身上就打一个冷噤,这家伙,简直就是肚子里的蛔虫,啥都知道,啥都清楚,到底是军师,军师上知天文、下晓地理、中间懂人心,他小小年纪,都懂得很多,不知道以后老了会怎么样。 狐狸说:“本主正有此意。” “那么,奴仆这就去安排士兵,准备迎敌,还是去请加勒呢,城主?”桃子说。 他说完,狐狸点点头,桃子就退着出去了。 琅瑚派兵围困耳城的消息一出,大家都忙起来,正在这个时候,萧生听到这个消息,马上来找天一。 自从上次加勒立功之后,狐狸对他们一行还真不赖,好吃好喝,都非常好,和以前判若两人,让人无法适应。 耳城的青石板上磨得光光的,泛着光,跑得急了,容易摔跤,一个跟头,可以跑得很远,与其说是跑,实际上是溜。 外面人声鼎沸,城内也乱成一锅粥,都说敌人变本加厉,要来报复,整座城,都要被攻陷,人民都要被屠杀。 人心都处于惶恐当中,变得相当浮躁,甚至有人说是加勒他们惹了祸,让他们滚出城,这样城内才会有平安。 有一些人组织起来,跑到王府前面,高声呼喊道:“交出加勒,交出加勒,赶出道士,赶出道士。” 狐狸一听,这还了得!她立马派人在门口布防,严防死守,绝对不能让他们进来,同时,她想躲着也不是办法,等桃子从后门进来,问桃子:“怎么样?弄好了吗?” “好了,现在弄清楚了,有二十万大军,将耳城围得水泄不通,看来是势在必得。”桃子说。 “怎么回事?昨天十万,今天二十万,是不是明天就是三十万了,这样前后加起来,就是六十万,如果六十万都被打败,琅瑚就只有二十万可以动用,这样,我们就肯定会胜了,你想大多数人都不会这么想。”狐狸说。 “这外面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城外有敌兵,城内有闹事的百姓,这是内忧外患吗?”桃子问。 “这是少数人,大家一恐慌,一害怕,智商就直降而下,没有一点分辨能力了。他们受少数人的蛊惑,说前面的大功臣加勒得罪了敌人,要求把加勒交给敌人,这样才能换来和平。”狐狸说。 桃子哈哈大笑,说:“老百姓真有意思,主人想怎样做才好?” “加勒不给外面的敌人,再说,要想捉拿加勒,恐怕不容易,你找到加勒力大的秘密了吗?”狐狸问。 “嗯,还没查到。只是吩咐将士们准备战斗。还没有想到怎样得到秘密。”桃子如实汇报。 在某些方面,特别在对狐狸的忠实方面,他还是比较讲究的,绝对不会亏待狐狸,狐狸十分狡诈,但用人很会用。 加勒此时还蒙在鼓里,不过,听到有人说外面有人围攻王府,要求交出加勒。 加勒就来找萧生商议此事。 萧生说:“没事,你不用怕。狐狸肯定会保护你,你不用担心,正在用人之际,肯定会珍惜人才,你才立大功,不会交出你,你放心好了。” 听了这话,加勒心里如同吃了定心丸,不再操心和忧虑。 正在这个时候,外面传来吵闹的声音,有人在大宅院门口坐着,要求交出加勒。 萧生听了,看看加勒,加勒有点担心,因为,狐狸曾经捉住了沙王,并把他送给了琅瑚,那还有什么事不敢做的呢? 这时候,有人说:“加勒是罪魁祸首。本来都是风平浪静了,城主准备投降,大家都相安无事的时候,没想到遇到了加勒,喜欢表现自己,结果导致更疯狂的复仇。这种遭遇,都是加勒带来的。” “城主绝对不会投降,他为了和平,将沙王交给了琅瑚,绝对不是为了个人利益。那么,开始主和,现在主战,到底是什么促使城主发生了这么大的改变呢?” 他们的对话,传递到萧生的耳朵中,加勒犯了愁,要说攻打狼或者其他野兽,攻打侵犯的敌人,他还没问题,遇到这种情况,要向平民百姓开始动武,还有些于心不忍,况且他们没有什么武器,没有什么威胁,发发牢骚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没有采取什么行动。 加勒没有料到,会出现这种事,他最大的感觉就是,难以下手。 萧生说:“不用担心,这次你不用去。有人马上来找你。” “谁?” “桃子。”萧生说。 他很清楚,十万大军已经退了,还有二十万,二十万大军退了,还有四十万大军,总之,复仇是变本加厉的,不会半途而废。 果然,桃子突然出现,问他才知道,他从狐狸的王府里来,从后门出来后,后门马上被围,但是,桃子是孩子,没有引起注意,大家都不防备,结果,他就溜掉了。 城里人都知道军师是个孩子,但他非常聪明。这样的人,无论在哪里,都是微不足道的,一般人都看不起孩子,而孩子是比较聪明的。 桃子喝了一口茶,说:“麻烦来了,城外有敌人,城内的百姓也在造反,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军师,只要城主铁了心跟敌人干,就有办法,但是,城主万一要妥协,就没办法了。”萧生说。 “这个请放心,城主那里,桃子已经做通了工作,以前对琅瑚还抱有幻想。但是,自从桃子说了那句话后,城主就铁了心要和敌人干到底。”桃子说。 “什么话?”加勒问。 “天机不可泄露,有些事现在不说为好。”天一突然冒出一句。 天一道长的话非常少,但是,每句话都很精辟。他说不许说,就不能说,这个,桃子把握得很好。 正在这个时候,外面的声音越来越大,口口声声要交出加勒,要道士们滚出耳城,一些辱骂,不绝于耳。 桃子早已安排好了将士,将大宅院围得水泄不通,当然,那些群情激愤的人们,想要冲进大宅院也不容易,里面的人也不敢出去,外面的人也不能进来。 凡是进出大宅院,都要有特别的通行铜牌,是一种特制的腰牌,一般人都没有。 此时,大家都被声音弄昏了头脑,萧生却运气在胸,他说:“好吧,不说就不说,加勒,你也不要好奇。” 加勒听了,就住了嘴。 弘法此时已经快要失控,竟然嘤嘤地哭起来。天一说:“是爷们,不要装,哭有什么用?” 弘法还是难以自我控制,声音越发大了。 他边哭边说:“我就说不来,不来,偏要来,在自己家乡不是挺好的吗?还,还到了弯刀国,到了弯刀国就算了,还到了西夏国,隔着几个国,现在弄复杂了,看怎么回国?我可能再也回不去了,这可怎么办?呜呜呜——” 第297章 余悸 这里弘法在呜呜嘤嘤地哭,一会儿男声、一会儿女声的,听的人心里毛,和外面的内部的敌人,还有城外的外部的敌人,一起叫嚣,更让人心有余悸。 桃子看看弘法,再瞧瞧自己,总觉得自己还不算丢脸,在同龄人中,算是佼佼者,遇到这样的事,觉得没有事,不像弘法,有点像尿裤子,在吃喝玩乐的时候,怎么没想到这一天呢? 萧生说:“这样吧,军师,加勒,你就辛苦一趟,跟着军师走一趟,平息一下他们的怒气。在贫道看来,他们最大的担心是怕死,如果能让加勒出去而消除危险,那是求之不得的。” 加勒当然没问题,他觉得萧生懂得自己,打或者不打,对于未来,都不好把握。就像现在的天气是这样,将来的天气就不是现在这样,风和云,变幻莫测,只有适应,无法改变。人心如云,瞬息万变,古今都是,没有例外。 乌云来了,笼罩着耳城,人们热情不减,对未来的恐惧渐渐增大,大家都认为是加勒闯了祸,要求送出加勒出城,包括他的同伙。 呼声越来越高,但是,青石板要想晒热,不容易马上就热,需要一个过程。 桃子要带加勒出去,当然,士兵跟着进来,拿长矛,将加勒绑了,带了出去。 加勒一露面,外面像是油锅里进了水滴,马上炸开了,大家高呼:“杀掉加勒,杀死他,杀死他!” 加勒闭了眼睛,啥都不看,他嘴角上扬,微微一笑,不容易察觉,可是,萧生看得真切, 但是,在明处看得到朋友,在暗处看不到敌人,加勒出去后,人们让开一条道,仿佛当初战胜的时候,也是这样,道路两边,全是欢呼的人,向他献殷勤,表示祝贺,甚至羡慕之情,难以描述,溢于言表。 但是现在情况生了巨大改变,竟然还是熟悉的人,熟悉的街道,熟悉的脸,但是,表情不同,这样的场景,很相似,但仔细一想,感到无比凄凉。 战胜了为王,耀武扬威的,战败了为寇,啥都不是,见人都矮三分,这么一个喜欢和人打交道的人,就是打人,和被打,杀人和被杀,中间大部分时间,就是在和活人打交道。打交道的过程中,喜怒哀乐,都要经历。 耳城比较诡异,沙王出去,沿途吃了不少生菜、瓜果还有鸡蛋,加勒在街上走,上上下下很干净。 当时,可能想到沙王一走,就迎来了和平,要这些瓜果蔬菜,应该没多大用处。耳城是富饶的地方,盛产这些,但是,现在不同了,外面那个家伙,琅瑚反复无常,开始是十万,现在是二十万,说是为一人而来,结果,得到了沙王,却不撤兵,还在城外五十里驻扎,现在又变本加厉,想要吞并耳城,要更换城主,方便西夏统治。按说,千里迢迢、千军万马都为一人,那人已经抓获,目的已经达到,再在这里逗留简直有点像赖皮,有些耍赖,这样的将军让人不能接受,反复无常,没有谁会信赖。 桃子走进了长门,里面没有了群众,桃子对加勒说:“跟我来!” 加勒知道桃子在狐狸那里是红人,是军师,狐狸听他的话,加勒在这个时候,不能滥杀无辜,也要服从狐狸的安排,桃子来,就是狐狸的意思,跟着桃子走,应该没问题。 桃子没有走出长门,里面漆黑一片,只有中间的墙上,才左右两边各放了长明灯,这灯在白天显得微乎其微,不甚明亮,眼睛也不适应,过了好一会儿,才适应,看清了里面的东西。 原来,走这样的长门要十分缓慢,特别是第一次走的,要格外小心,弄不好,就会磕着碰着,桃子很习惯,对这里的地形十分清楚,他在长明灯旁边,搬动了一下石头,那门轰隆隆地打开,桃子对加勒说:“将军,请!” 加勒愣了一下,毫不迟疑,加勒进去后,桃子跟着进去,卫兵也都进去,桃子再将里面的石头搬动,那石门也关上,看不出来,这里是一个门,里面有不少的长明灯,照得里面比外面还亮堂。 走过一段路,再打开一个机关,石门慢慢开启,眼前豁然一亮,现是一条小巷子。小巷子两边,都是高墙,没有民房。 桃子说:“这两边是仓库。” “干嘛要对我说这个?”加勒问。 “仓库里有什么,加勒将军不想知道吗?” “有什么?我现在最关心的是,怎么对付老百姓,城中的百姓,简直有点狂了。不清楚到底想要干什么。他们以为,把我像对待沙王那样送出去,给了琅瑚就万事大吉了吗?他们想错了。”加勒说。 “是的,他们想错了。老百姓其实很可爱,是愚蠢得可爱,不知道大人物的心。琅瑚算是中等人物,其实,不是他将军的头衔,他就是一个死胖子,没有啥本事,不过,在夏王面前,他还算可以,夏王青睐他,重用他而已。”桃子说。 桃子的心机深,他这个时候,不想去得罪加勒,作为狐狸,非常器重加勒,不像对待沙王那样。有了加勒,等于有了十万兵马,说不定有百万兵马的能量,没试过,不知道。 桃子知道狐狸的用心,这个时候,不可能将加勒交出去,一交给琅瑚,狐狸就要自取其辱,被死胖子玷污,那可是奇耻大辱,宁可玉碎,不可瓦全。 小巷子的高墙那边是啥,加勒不是萧生,不太明白,不过,这个时候,他也没心情弄明白,不知道桃子要带他去哪里。要是想知道高墙那边是啥,他会让金乌帮忙。金乌当然很愿意,他不会推辞。 想到金乌,加勒有点愧疚于他,再说,好久没有去给金乌找吃的了。金乌这时候还是比较听话的。这时候他大哥遭遇人们的误解、非难,他一直沉默,看加勒怎样应付,要说应付,加勒一人能应付十万将士,对于城中百姓,翻几倍,来对付加勒,都不在话下。 正在这个时候,大家都很疲倦了,远离了人们的喧嚣,他们倒觉得有些放松,放松过后,又有些懈怠,懈怠之后,又觉得有些烦躁。 经过七拐八拐,终于到了一个小门,小门一推,就可以进去,小门是红颜色的,一看,是朱红大漆漆成的,虽然年代久远,可看上去还是比较鲜艳,不知道用了什么技术使然。 桃子这里说一声“请!”,大家鱼贯而入,一到了小门,桃子就命人松绑,加勒只想笑,弄到痒处是其一,人们不知道他的本事是其二。 穿过花园,就是王府的侧门,进了侧门,穿过甬道,走在大红地毯,然后去了另外大书柜林立的房间,想必是。 “将军,这里是城主的藏经阁,里面有不少经书,将军闲来无事,可以到这里借书看,在整座城里,这里的书籍是最全面的,桃子我从小就在这里看。”桃子说。 “难怪军师懂得的很多。”加勒的话少,可是,说了就是真的,不会骗人。 “那当然,要不然怎么当本主的军师呢?”一个女声,突然响起来。 有人在这个时候突然出现,在森严肃穆的地方,还是女声,吓了别人一跳。好在加勒不怕,他定睛一瞧,就是狐狸,除了她,没有谁敢在王府里高声喧哗。 说完之后,她就出现在大家面前。 她的衣着看起来比较飘逸,有点像仙女下凡,红纱的衣裳,若隐若现的线条,美不胜收,难怪那个琅瑚对她垂涎三尺,真是抱得美人归,做鬼也风流! 自从加勒击退了十万西夏王牌军,狐狸对他就另眼相看了,绝对不会让他受委屈,于是派了桃子请他过来。在王府,比在大宅院要安全得多。 加勒现在成了香饽饽,他不觉得有什么稀奇,不过,在狐狸心目中,加勒就是不一般。民众恨不得吃了加勒,只是因为加勒太过强大,引起了民众的不安,也许没有加勒,大家都投降了,可以保存性命,哪怕当奴才,只要能活下来,就是值得的。 像家猪那样舒服地活着,名声不好听,可得到了不少的实惠;干嘛要像野猪那样活着呢?长得瘦骨嶙峋的,严重营养不良,听起来是自由的猪,可是,毕竟还是猪。活着的时候,舒服,这就是家猪的理想。野猪的理想,不是这样,而是自由。 第298章 火候 狐狸说完,马上闭口,她懂得把握火候,在加勒面前,不能说得太多,言多必失。 狐狸说:“加勒将军不要怕,有本主在,城中将士和居民都不会动你一个手指。” 狐狸有这个自信心,当然,他对耳城的百姓再了解不过了,他们就是欺软怕硬,见到好处就来抢,见到坏处就躲之不及,总是趋利避害的,和平的时候,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旦遇到危险,事情就来了,不是你的鼻子就是我的眼睛。 加勒说:“好吧,多谢城主照顾。” 外面有风,听起来,像是要下雪的节奏。北风吹得正紧,呼啸而过,看起来像有一场大战。 桃子突然想起来,是什么力量加给了加勒。 他问:“将军,桃子想知道你是怎样得到力量的,为什么一人能呼风唤雨呢?你看,非常奇怪,竟然有下雪的前兆了。” “这个,这个......”加勒不好回答。 桃子看出来,他是欲言又止的,想说,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可能是一些恩赐,但是,大多数的勤奋可能和力量扯不上关系,和智力有很大的关系。 “哎呀,不想说就别说了。”狐狸在替加勒解围。 加勒当然感激,可感激过后,马上想到了萧生说的话,说狐狸很厉害,狡猾得很,需要处处小心,不过,他没有想到,他会在这里,他的想象,可能他已经在城外,面对二十万西夏将士,正在动脑筋想办法对打呢! 萧生可能没料到,加勒还在城里,并且和狐狸在面对面。 狐狸一直看好加勒,可是,加勒对她不感兴趣。 加勒说:“城主,群众要让我出去,这样才能退敌,换来和平,如果真是这样,我愿意出去。” “不要出去,现在,我们要团结一致,共同面对敌人,不要被群众所惊吓,你来这里,群众是不知道的。他们只看到你被士兵抓走就行,至于到哪里去了,他们不知道,也不用他们知道。”狐狸说。 狐狸对付城中的人的心非常了解,大家都安逸惯了,却接二连三地遭遇到侵扰,让人心烦意乱。 不过,这是她的心结,不是她父亲,她也不会担当这个大任,有了担当,就要努力。 “那我能做什么?”加勒不解地问。 “你去,把二十万人击退,然后,你就进城,群众见没有了敌人,心里也不惧怕,就能重新接受你。当然,如果你想再次回来,你可以回来。我们都欢迎,我们也巴不得你回来。”狐狸说。 “我回来后,会不会引起群众的不安?” “是的,你回来后,群众会不安,因为你已经取得了胜利,这次不安,是因为群众的误听误信,偏听偏信,城中有人造谣,早晚要将造谣者抓住,以正视听。”狐狸说。 这时候,听了狐狸的话,加勒的心里才略略有些安舒,他对付二十万人马,应该不成问题,但是桃子和狐狸心里有些迷惑。 桃子说:“将军,你说要去驱逐二十万敌人,那可不是小数字,不知道将军用什么方法,让敌人退兵?” “城主,这是很简单的,军事上的事,还是由军师来说。”加勒说完,看看桃子,桃子立马跳了起来,连连点头,说:“将军抬举桃子了!说实话,主人很厉害,对军事非常了解,你还不知道主人的厉害呢!” 听了这话,加勒一愣,刚要开口,狐狸说:“你们不要这样吧,我告诉你们,聪明人,会借力使力,大家都得好处,只有傻瓜才孤军奋战。孤军奋战的,最后结果都不太好。” 狐狸比较谦虚,言下之意,就是说大家都得到了好处,因为大家都比较谦虚和团结,只有团结才能打胜仗。城中百姓不懂这个道理,先自己乱了阵脚,不是给敌人可趁之机吗?狐狸看得很准,知道这里面的问题很大,归根结底,就是说,他们没有问题。 到底有没有,只有出手才知道,狐狸说:“将军用什么方法去击打敌人,本主不管,只是喜欢听到你的佳音,捷报频传,才是将军该做的,本主期待你凯旋而归。” 加勒听了狐狸的话,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于是点点头,就要朝外走。桃子跑到他面前,说:“别,先留步。桃子还有话说。” 加勒佩服桃子,竟然知道他的意思。 桃子说:“将军,这次和上次不同,这次是二十万,是我们的好几倍,相当于三四个人打一个人,我们怎么受得了?” “请放心。我朋友已经预测,敌人必然退兵,不用担心。只要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加勒说,看来,他也稍微懂得一些谚语。 狐狸和桃子都是人精,对于语言很有天赋,没想到,这个壮汉,也略知一二。俗话说,十里不同风,五里不同俗,他们隔着几千里,竟然还懂得这些谚语,可见语言的力量何其强大! 说完,加勒就转身走了。 桃子看看狐狸,狐狸努努嘴,意思是让他跟着一起去。 桃子会意,连忙跑着碎步跟着他,问:“将军,你打算怎样做?先告诉桃子,桃子好给你准备,就像上次,你要了核桃。这次还要吗?城里的核桃还有十万斤。” “算了,留下吧,大家没事,可以吃着玩。”加勒说。 桃子一听就明白,这次退敌不用核桃,但是,用什么呢?城中的羽箭加起来没有十万枝,城外有二十万敌人,难道说,一支箭射死两人吗? 就是一箭双雕,也要留后路,万一琅瑚再派三十万将士前来怎么办?难道要通过巷战来决定耳城的命运吗? 桃子把疑问对加勒说了,加勒说:“这次退敌后,回来和萧生道长谈谈,准备彻底、全部地将敌人赶走,具体是什么时候行动,看这一次的行动情况,如果不错,就去,如果有问题,就再商量。敌人来了,就得给人家一个说法不是?” 桃子很想探寻他的秘密,对于这种自信,不是他的来自神秘的力量,他也不敢说这话,听起来像在吹牛,实际上的确如此,加勒的力量来自天上,是一种莫大的恩赐。 桃子跟着加勒,见加勒往前冲,义无反顾,桃子有点心虚,怯怯地问:“将军,真的不要武器吗?” “不要。”加勒斩钉截铁地说。 “明白。”桃子不敢再问,说多了是废话,干脆闭口不言。 加勒问:“城外有多少沙土?” 桃子说:“沙土,我们这里到处都是沙土,太多了,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那就成了。”加勒说,点点头。 加勒有信心打赢这场仗。 他俩到了城门,守城的将士一看,知道他,就是鼎鼎大名的加勒英雄。 他说:“弟兄们,打开城门,放下吊桥。” 守门将士听话照做,很快,就轰隆隆打开城门,再吱吱哑哑地放下吊桥。 敌人没有防备会这样,开始一直以为耳城的人自己乱成一锅粥,自己人斗自己人,他们好看笑话,一开始,还有不少人在吵嚷,后来就平静了。这是怎么回事,大家都不清楚,就平静下去了。刚才还熙熙攘攘的,现在就没有了声音。 二十万士兵,将耳城团团围住,就是每人呼出一口气,也能把耳城吹掉几块墙砖,掀翻几家茅屋或者瓦房顶。 走在路上,也能踩出几个大坑,石头也会磨平,人们噤若寒蝉,连放屁都不敢放开了放。 这是一种威压,人数占绝对优势,心理也占绝对优势。 耳城阻挡不了二十万人,就是堆在城墙下,成为叠罗汉,也能登上城墙。将耳城踏平,然后凯旋而归,回到都城。 城门轰隆隆打开,吊桥放下了,大家吓一大跳,这是怎么了?难道想造反逆天?区区几个人,还想咋地? 等吊桥放下后,走出来两个人,一个是加勒,大家都不认识,没有骑马,也没有乘车,旁边有个小孩,紧紧地跟着他,亦步亦趋,那孩子就是桃子,不怕,就是有些怕落单,被人甩了。 他们一见这阵势,开始以为有大队人马出城,刚好可以摆开阵势,大杀特杀一番,好为昨天的十万将士报仇雪恨,虽没有人命危险,但是,那些人个个带着一个大包回去,直喊头疼,让揉一揉,这比死了还丑。带着个大包,怎么出去见人呢? 二十万敌军,面对的是两个男人,桃子还不能算是男人,只是小男孩,大家哄堂大笑开来,声音传到天庭,十里之外都听得到。 第299章 沙兵 大家哄笑完毕,声音才慢慢停止。笑声传到城墙之上,那有人穿着红纱,迎风飘舞,仔细一瞧,不是别人,正是狐狸。原来在加勒他们走了之后,很不放心,知道加勒没有要求兵力和资源的支持,她很想知道加勒怎样应对城外的二十万大军。 当然,包围王府的群众已经散去,大家听说了加勒被逮捕,然后秘密送出了城,大家悬着的一颗心才算放下来,显得平静得多。 加勒心想,看来,王子说得没错,这二十万士兵,也就是草一样的人,如果要取得完全的胜利,必须要将他们从心理上打败,自己才是真正的赢家。 带队的将领一匹快马跑过来,后面跟着一些副将,紧随其后,笑声止住,劈头盖脸地问:“娃娃,不好好念书,跑出城来干什么?” 桃子听他一吼,吹胡子瞪眼的,吓得退了一步,不过,他没有摔倒,觉得有加勒,啥都不用怕,于是提高声音说:“本军师来会会将军,知道将军车马劳顿,吃了不少的灰,现在过来慰劳慰劳,不知道将军这次是爬着回去,还是滚着回去?” 说了这话,桃子感到在气势上已经完胜,对方气得样子倒十分可爱。这么一个小小的人,竟敢有如此大的口气,真是癞蛤蟆打哈欠——好大口气,这些壮汉们在羸弱娇小的桃子面前,感到威风不再,处于十分不利的境地。 夏兵将领哈哈大笑,然后说:“你们太搞笑了。就凭你?哦,哈哈哈!简直自不量力。豹子,上!” “在!”只见旁边窜出一只金钱豹来,这家伙穿着豹子皮的衣裳,身手十分敏捷,看起来像是训练有素的,又像是一只大狗。实际仔细一瞧,是草上飞,如同草蜢。 这个家伙窜过来,手里拿着一根木棒,棒子头上有铁钉,磨得铮亮,钉头好像带着斑驳的肉渣,看上去好像木棒才棒杀过什么东西。 看来,狼牙棒已经棒杀了不少人,谁知道呢?上面没有毛,估计是人,不是猪,狼牙棒杀猪,显得格外惨烈,猪的身上毛多,自然可以理解。人身上的毛比猪少,有一些超过人所想象的东西,的确存在。 那人就是豹子,看起来充满了暴力,他的理念是只有通过暴力,才能达到目的。 他听了命令后,举起狼牙棒,向大个子加勒冲过去。加勒一点都不紧张,他伸开双臂,料想下一步,敌人肯定要大张旗鼓,开始铲除障碍,对他很不利,与其后来被动挨打,不如先下手为强。 加勒料想下一步,肯定要攻城,他远远地往城头一看,竟然发现了那个狐狸,身上穿着红纱的衣裳,看起来充满了诱惑,实际上,早已准备好了被人评头评足,她的脸皮够厚,心也很扎实,稍微有一些过分的东西,对他来说也没什么。 加勒心想,狐狸再妩媚,也打动不了自己的心。心里还是想着萧生王子,早点干完了这一场仗,好回去服侍王子。 于是,加勒伸开双臂,嘴里念叨:回去吧,来自尘土,回归尘土! 他这么一念,桃子觉得可怕,自己还小,没想到会被人利用,这时候回归尘土,意思就是被人埋在地下,谁都不知道。 听了这些话,桃子说:“将军,你的意思,是什么意思?难道要让我们变成尘土,或者活埋吗?” “别说话,一边看着,回去后把这个写成历史。”加勒说,他还比较懂,知道写成历史,历史给人看,淡对于同时代的人,更有感觉。“要想给后来人一个交代,还必须要有见证人。军师,你就是见证人。”加勒又补充道。 加勒伸开双臂,豹子一见,狼牙棒高高举起,虎虎虎——,挥舞着过来。 加勒喊了一声“起!” 只见从地上冒出来许多黄色大汉,个个身高超过豹子两个,身上长满了石块,那小巨人一站起来,豹子的狼牙棒就打在上面,小巨人们用胳膊一挡,狼牙棒上的尖牙,碰出了火星。 豹子一见,胳膊发麻,狼牙棒被弹飞了,他“啊呀”大叫一声,想要逃跑,小巨人一个箭步上来,一把抓住豹子,举起来,豹子四脚朝天,乱弹乱跳,小巨人没穿衣裳,可是,身上全是沙石泥巴等等,看起来脏兮兮的,身上有毛,毛上粘着小泥块儿,随着活动而左右上下晃动。 颜色和周围的颜色差不多。 豹子被小巨人举起,往远处一扔,豹子大喊一声,在空中翻转了几下,然后调整了一下,但是,没有调整过来,人就种种地摔了下来。 带队的将军一看,吓了一跳,连忙朝天举起长剑,大声喊道:“冲啊!” 命令一下,大家却没几个听的,在他们面前,出现了不少的人,那些人,全是巨人,个个都高大,穿着土黄色的战袍,个子都蛮高,不战而威,战斗起来,更是不要命,而且都不用吃饭、不用喝水,不停地将那些人举起来,扔出去,一会儿,地上就有不少人在地上打滚,根本没有办法再拿起武器战斗。 这些黄袍巨人,没有把他们的刀枪放在眼里,这些刀枪也办法对付他们。 巨人们将二十万士兵全部摔倒在地,刚才还战旗飘飘、气焰嚣张的,现在的他们全趴在地上,翻滚,叫喊,鬼哭狼嚎,可是,都没有死,爬还是能爬的。 包括带队的将军,这时候也趴在地上,刚才还看不起小桃子,现在突然觉得小桃子特别大,特别有力量。 加勒看见事情已经成了,就放下了胳膊,那些黄袍圣斗士们,全部消失,竟然没有一个倒下来的,恢复到平静。 桃子走到将军面前,看见加勒动都不动,桃子没有理会他,直接问夏军将军:“你说,你们二十万将士,我们才俩,而且在你眼中,我还不算一个完全的人,看,你睁眼来看,到底谁胜谁败?让事实来说话吧。” “末将有眼不识泰山,还望饶命,饶命!” “行,以后别狗眼看人低了,饶你不死,也饶你的士兵不死,你们爬回去吧,慢了,可别怪我们不客气了。”桃子说,然后再看看加勒。 加勒收了功,心里窃喜,看到将军已经倒地,就慢慢走过来,说:“本来想要你命的,不过,要了你的命,没有传信的。回去告诉你们大将军,有多少人都派过来,随时奉陪,多多益善。” 加勒说完,看看带队的将军,脸都绿了,哪里还敢说半个不字,他磕头如捣蒜,不能跪着磕头,只是点点头,痛苦得闭着双目,不再说话。 加勒说:“走了,欢迎光临,期待着下次和你合作,多多配合我们训练。” 加勒说着,冲着桃子努了努嘴,桃子会意,立马赶过来,朝前走。 狐狸在城头看得清清楚楚,她高兴极了。真是有了加勒,就有了千军万马,他的兵,还不用吃饭,不用休息,而且很强大。不要薪酬,不要升高发财,这是作战,没有什么羁绊,也不怕死,总之,非常划算。 二十万围城的将士没有死亡,只是像上次一样,丧失了战斗力,没办法,没有战斗力,就没有办法继续围城,别说搭人梯,攀登城墙,就连走路,都十分困难,这是残酷的现实,实在没有办法。 这时候,最重要的不是打仗,是逃命,谁知道那些黄袍小巨人,是怎么一回事,凭空出现那么多,这还罢了,谁知乒乒乓乓,一瞬间,全部消失,敌兵已经倒在地上,没了还击之力。 夏兵将军躺在地上,好一会儿,才缓过劲儿来,爬了起来,找到了马匹,勉强上了马,其他人也渐渐醒了过来,也各自找到马,上了马,但是,身体骨头关节,还很生硬,一动就痛,不动还好,勉强能走。 加勒和桃子平安回到吊桥旁,吊桥重新放了下来,吱吱哑哑的声音,听起来没有刚才那么恐怖,倒像是非常愉悦的声音。 然后是城门轰隆隆打开的声音,也像是凯歌,得胜的声音格外响亮。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出去时,觉得步履维艰,回来时,却觉得轻飘飘的,感到特别爽快。 桃子还算不错,有勇气,有胆量,和加勒一起出城,也敢于面对浩瀚如沙海的敌人,他们的气势压人,令人窒息,可是,经不起加勒兵团的击打,那些人很快就土崩瓦解,溃不成军了。 第300章 亮剑 进了城,狐狸连忙下来,旁边的群众又是欢迎,又是喝彩的,大家都听说了、目睹了加勒用沙兵打败夏兵的一幕,从心底对加勒敬仰起来,关键有一点,对加勒有点害怕了,原来加勒不吭不声,竟然凭空出现这么多的士兵,更有趣的是,这些小巨人,竟然来自不起眼的地方,完成任务后,又消失在不知道的地方。 “哎呀呀,本主算是开了眼了。”狐狸上前来说。 “怎么了?” “加勒将军,你真是我们的救星!是我们的神!” “哎呀——可千万别这样说,我只是完成任务而已!” “请多多原谅我们的莽撞!不该情急之下,要送你出城!现在相通了,自己不强,老是退让,最后还是吃亏;一开始就强硬,中间不怕,坚持到底,还是占便宜的。不给敌人可趁之机,就是成功的战斗。”狐狸说。 狐狸说这话,实际是给他们听,从一开始,狐狸就翻了龟壳,显示的是吉卦,应该没问题,今天一看,的确有些真实,没有办法,这就是说,从一开始,就说明耳城有救。 加勒受不了这种热情,他请求告辞,狐狸哪里敢阻挡,要知道,他是在找借口,给小家伙弄吃的,这个秘密只有圈内人才知道,只有萧生他们清楚。 正在这个时候,萧生出现了,狐狸爱屋及乌,见了萧生,格外客气,知道萧生的话,加勒一定会听,想要笼络人心,先要笼络萧生的心。萧生的目标一致,没有任何变动,他更需要的,是怎样能够达到不战而和的目的。 萧生过去应付,游刃有余,弘法当然跟着,天一闭关修炼,没有前往。天一修炼,弘法伺候茶水,等空闲下来,呆在一边,心里如同猫抓,特别是在得知加勒动用那个沙兵御敌之后,凯旋返回,大家在城里都吵翻了天,他更是如坐针毡,想要前往,他深知,狐狸一高兴,又要请大家吃饭。 吃饭是吃不烦的,除了天一,基本对吃饭兴趣不大,喝西北风就能饱。萧生还没达到那个程度,偶尔还是要吃,牛羊肉吃得比较少,可是,吃其他的蔬菜还比较多。 这个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要戒骄戒躁,树大招风,人出名,就有灾殃。 这是真的。 加勒也不爱热闹。他带着金乌,尽量避开人群,可是,总有追星族,跟在他后面。 到了一个小巷子里,加勒加快了步伐,让后面跟着的人跟不上,只有这样,才能完全杜绝跟踪。 耳城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地方,当地人也有走迷糊的时候。加勒果然在摆脱他们的时候,少不了,连自己也弄错了路,好在金乌聪明,总是指挥着他的手,让他往东或者往西,往北或者往南,都在他的手上指挥。 这么一来,当地人渐渐被甩掉了,他在一条小巷子里停下来,看看两边的高墙,有一些燕子飞来飞去,加勒眼睛很尖,说:“兄弟,你的美食到了。” 金乌说:“老规矩,现在就去。” “怎么去?” “你抬头看。” “啊,有燕子窝!” “有燕子窝,就有燕子蛋。” “行,瞧好了!我上去给你弄鸟蛋吃。” “这才像好大哥!” 加勒笑了笑,不说什么,但是,墙有点高,加勒不可能把墙推倒去找鸟蛋吧。他面露难色! 金乌看出来,说:“用老方法,这点小事,难得住大哥吗?大哥现在是英雄人物,不至于弄出一些笑话出来!” 加勒听了,突然想到,是啊!不是现成的东西吗?他说:“老弟,来搭把手,就是想上去,也得有个翅膀不是?” “算了,不想变来变去。给,我给你一对翅膀。”金乌说着,变出一对翅膀,安在了加勒的背上。 金乌没有变来变去,他只是用了一下羽毛。 金乌说:“大哥,给你一对翅膀,你可以飞上去。” “知道,现在你也变懒了。以前都是亲自帮大哥飞,现在只是让你的羽毛飞。”加勒说。 “你开什么玩笑?大哥,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你倒好,随便都可以吃,我怎么行?吃不能吃,喝不能喝。看别人吃喝快乐,自己倒很苦闷。” “我看你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你在天上不好吗?偏要到人间来受苦。”加勒说,然后动了动后背,果然,后背上多了一对翅膀。 这对翅膀,需要加勒自己使劲儿才行。以前,是金乌在帮他,金乌的力量够大的,他就不用担心什么,不费吹灰之力,就能上来。现在不同,需要靠自己。 加勒离开地面,力气都没了,只有抓鸟蛋的力气,金乌虽跟着他,他自己却不用力。 金乌说:“大哥,我饿得很,没力气扇动翅膀,你自己多费力吧。” 说完,他就闭了眼睛睡觉。 加勒没办法,轻飘飘地往上飞,飞到燕子窝旁边,他伸手去抓,没想到一条蛇爬出来,吓了他一跳,差点痉挛掉下来,还好比较镇定,那蛇见一个人会飞,还长这么大的个子,吓了一跳,赶紧跑,一会儿时间,就不见了。 那蛇喜欢偷吃鸟蛋,对于鸟,没有办法,对于燕子,也有点够呛,遇到小鸟,或者个子小一点的麻雀,大蛇还是有办法,小蛇就无能为力。 蛇是惯偷,经常扒窃,但是,对于加勒这样的半鸟半人的,可以称其为鸟人的,毫无办法,只要鸟人不为鸟类复仇就行。 蛇溜走了,是一条花蛇。加勒伸手去摸,竟然有两枚蛋,这个符合金乌的要求。 金乌的养生是少吃多餐,本来不吃也行,但是,大神约定要他去吃,因为鸟以前偷吃了仙丹,触犯天条,需要惩罚,加上鸟比较多,太多的鸟,将来会造成大泛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大神就颁布了新命令,让金乌到地上来,不吃别的,专门吃鸟蛋,这些蛋,取之不竭、用之不尽。 事实的确如此。 加勒和金乌认识以来,金乌基本上不吃饭,总是以鸟蛋为食。 每次不吃多,只吃两枚蛋。 后来,这些日子,都挺好,没问题。 加勒下来,落在地上,收了翅膀,翅膀变成了两根羽毛,加勒没地方安排,就给玉指环金乌,金乌说:“算了,羽毛我多得是,给你,随时都能飞,不用跟我说好话。” 加勒将羽毛插在头顶的发髻里,头发编成了辫子,倒显得格外俊俏。 加勒将鸟蛋给了金乌,金乌吃了,高兴地说:“这倒好!大哥被抓,见狐狸,然后被送出城,这都是演戏,看来,大哥的人生经历又丰富了。” “哎呀,你别说,要知道这样,还不如不出来,不是为了王子,我宁愿在家放羊。” “少来!你放羊,他们还会打过来,你的羊保不住,你的爹娘、你的部族,你的国,都将保不住。” “那怎么办?” “不能逃避,要勇敢面对,积极促进善行,让夏王还有其他国家的首领,都一心向善。”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有点抽象,有点麻烦。不如这样,金乌,我们直接去,把夏王杀了不就行了吗?”加勒说。 “你别开玩笑了,大哥!你放聪明点好吗?这个世界,是恶人当道,怎么会杀人?你杀什么人,是恶人,还是善人?” “金乌,我要杀的,当然是恶人了。这个世界,多一点善人,少一点恶人,不就和平了吗?” “其实,恶人杀不完,要想杀完,我就要走了。这个世界的魔鬼很多,魔王很厉害。我来,和你一起,就是要除魔的。是人会变成鬼,人变成鬼,就没有可能在逆转,这时候就要杀掉鬼,免得在世界上去害人。” “你的意思是说,是人就有可能变成好人,或者变成坏人,是鬼,就没有可能逆转成人,变成好鬼或者恶鬼是吗?” “是的,大哥很有悟性,不过,好多事情,我的父亲没有告诉我,可是我知道,我了解父亲的心,他的本意是救人,没有说去救鬼,只要是人,都有可能转变,不可能一成不变,除非不是人,才不会变化。”金乌说。 “走吧,王子在等我呢。说不定还有什么事发生。” “好,你的忠心,我的父亲是知道的,你在地上,成了一个对主人忠心的模范,将来会不得了,一定会得到父亲的奖赏。”金乌说着,满怀希望,对加勒非常看好,甚至超过了对萧生的器重。 第301章 卷土 他们返回,当然,金乌仍是玉指环,老老实实地呆着,没有办法充老大,如果都争抢着当老大,恐怕天天吵架。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加勒是个精神病人呢,天天自言自语。 前面熙熙攘攘,看得出来,百姓已经安居乐业。但是,那些追星族的少年,看到了加勒,立马朝着加勒的方向来,加勒撒腿就跑,不过,他没有用头顶上的羽毛,一旦用了,就被人抓住了把柄,将来作为攻击他的工具。 加勒再有本事,在人面前,有时候会被人瞧不起,这是真的。在人们眼中,需要英雄的时候,会有人跳出来,吹捧准英雄,或者吹捧胆大的人,等把英雄抬到高位,再摔下来,将英雄弄死。人言可畏,比简单打招呼要可怕得多。 加勒一到地面,跑起来比谁都快,除了比不过那个女人,就是格桑妹妹,其他人都不在话下。 只见加勒噌噌噌地一溜烟儿地消失了,他的追随者们望尘莫及,只好算定了要去大宅院,就跑到大宅院,谁知道偌大一个院子,悄无声息,只有天一在院中修炼,加上有不少的鸟雀在枝头叽叽喳喳地乱叫。 他们料定了加勒会去王府,可是,离王府还有一里地的地方,人们不敢往前走,那里列了禁区,谁要是进入禁区,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狐狸的威严从她父亲那时候就开始了,到了她掌权的时候,以前的章法照样使用。人们习惯了习惯,需要满足的事情,要尽快去满足;需要马上去做的事,要马上就完成。 加勒对王府比较熟悉,他脚底生了风,就像哪吒脚底下的风火轮,速度之快,无人能及,很快,加勒就到了王府。守门的人一看,加勒头上有两根白色的羽毛,就乐了,但是不敢公开笑,只是在心里乐。好好的一个男人,一个壮汉,怎么学女人那样呢? 门子让他进去,他就直接奔到宴客厅。狐狸一看加勒,立马站了起来,开始鼓掌,大家一见,也都啪啪啪地拍起巴掌来。 萧生没有站起来,加勒心里有数,大家都在鼓掌,唯独萧生不鼓掌,说明萧生是明白人,他不随波逐流。 多点冷静的考虑,其实谁对加勒的保护,才开始,加勒被抓,也是群众的意思,现在被捧为英雄,当然,也是群众的意思。 群众很会捧杀一个人,也会棒杀一个人,这个要根据那人的思想而定。加勒说:“很好,多谢桃子军师,不是桃子军师,我也没有那么大的胆子。” 桃子劫后余生,吓得不轻,经过加勒一提醒,马上说:“不是将军,桃子已经被敌人踏成肉饼了。老朽应该谢谢将军才对,哪能反过来呢?” 加勒看看萧生,连忙施礼,不知道怎样回答桃子,萧生一听一看,觉得桃子自称老朽,令人惊诧,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还自称老朽,他还是个娃娃,现在称老朽,未免有些骄傲啊!再说,一个娃娃自称老朽,这些大人岂不该死吗? 这时候,大家都站起来,齐声欢呼:“加勒大英雄,大英雄加勒。” 这种情况非常熟悉,加勒似曾相识,不过马上就转眼云烟,不把他当回事。 弘法真是开心啊!完全没有一点惧怕,城里人都辻欢欣鼓舞的,要知道,加勒将军手里有千军万马,这个不得不相信,敌军趾高气昂地过来,现在连滚带爬地回去,真是天壤之别,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令人惊叹不已。 加勒得到了虚名,城外的百姓,久久不肯散去,都非常兴奋,不知其可。狐狸得到信息后,命人向来庆贺的百姓赠送东西,谁知道,百姓不仅不要东西,还给王府送来东西,说是犒劳大将军、大英雄。 鸡蛋、核桃、牛犊、肥羊、饼子,等等,这些都是百姓最珍贵的礼物,在战争年代,食物永远比金银重要,这个道理大家都懂的,可是没有谁质疑。 狐狸听说了百姓都来献礼,她吩咐下去:“礼物就算了,拿回去,自己享用,对于加勒将军的嘉奖,由本主来决定,不用担心。” 狐狸很清楚,道士不爱财,一心向道,没有时间去膜拜任何人,甚至包括皇上或者国王。 如果道士一直维护国王或者皇上,那就说明皇上是个昏君,连敢说真话的人都没有,则个国王离死也不远了,不是被敌人所灭,就是被自己人所灭。 庆功宴正在热闹进行,弘法担心,这次是凯旋而归,下一次就难说。他借着酒劲儿,过来问:“加勒兄,你说说看,敌人现在会做什么,以后会做什么,会偃旗息鼓吗?还是要再来吗?” 萧生看加勒怎么回答,在吃饭方面,加勒要比弘法差得多,不过,弘法就这些爱好,做别的,还真有些麻烦。不做别的,他也不放心。 “大哥,你说,我们是留在耳城还是走了算了?”弘法问。 “留在耳城,等沙王回来,不过,最后,还是由萧生殿下决定。”加勒小声说,那声调很低,低到几乎听不到,但是,弘法在这方面还可以,比较来事,一听就明白,他点点头,又自顾自地吃喝去了。 在边塞,吃了喝了,玩了,就完了,逍遥自在,比在市井朝廷中药舒服得多。 狐狸久居于耳城,熟悉边塞的风沙,这个时候,最需要聆听敌情。狐狸身边有加勒,就不存在惧怕,反而非常开心,但是,敌人此时此刻并不安静。 再说他们失败,过了好久,才勉强上马,然后跌跌撞撞的回到大本营,主人败北,连战马都没了精神。 等他们骑着马,偃旗息鼓,像打败了的公鸡,慢慢地拖着长毛,丢了盾牌,朝回走,大家都一致认为,这个地方的确不适合打仗了,第一次十万,失败,第二次二十万,还是失败,败兵之将,还敢谈勇?谁都不敢再尝试。 琅瑚大将军,看看三十万大军已经负伤,丧失了战斗力,几乎一半力量丧失功能,他心里焦急,将军老是打败仗,还当什么将军?这个问题比较难。 再说,琅瑚从来没有这么窝囊过,不过,沙王也够聪明,让琅瑚进退两难,打败了,带沙王走,打胜了,留下沙王,这是一个高智商的游戏,沙王已经胜利,哪怕沙王现在被羁押、或者被软禁在西夏官兵的大本营,在心理上已经得到了胜利。 沙王听说琅瑚打败了,连忙过来安慰琅瑚道:“胜败乃兵家常事,你遇到强敌了。别看人少,两个人;别看人家年轻,两个人加起来,还没岁数大,但是,打赢是硬道理。” 琅瑚说:“沙王,王就是比将军厉害!本将军算是被你算计了,害苦了!现在在这里,上不上、下不下的。打,有点困难;不打,半途而废,无脸见人,回到都城,夏王肯定要好好地数落本将军一番。这可如何是好?” “你想多了!将军能打,王不能打,也有失身份,希望多一点机会,再去跟对方交战,再一再二不能再三,再三的时候,说不定就有转机了。这是一定的。”沙王说。 “多谢!多谢!常败将军,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看来,是很有道理的。本将军在有生之年,还是要打赢几场硬仗,才配得大将军的称号。” 沙王一边安慰琅瑚,一边暗自高兴,小样,还跟加勒斗,他还没使出全部本事,别说二十万大军,就是二百万大军,又能怎样? 这个人其实就不是人,十分厉害的,加勒不用自己动手,连天地都听他的指挥,随时随地都有士兵,还有武器。又不用发军饷,不用粮草,这些士兵都是免费的,要多好就多好,还担心什么? 这个,大概琅瑚不知道,他也懒得说,说了也不信,不信就会让琅瑚更加变本加厉,要更加去围剿耳城。 果然,琅瑚说:“沙王,为了让你能够留在耳城,本将军觉得,还是打最后一仗,这一仗无论输赢,都要有个交代,到底是对手运气好,还是我军的无能?本将军认为,肯定不是后者,一定是对手运气好,凭什么一人能退几十万大军?这是什么原因?难道对手是神仙不成?如果是神仙,这仗不用打了,胜败,就已经凸显,结果,就不言自明。” 第302章 决战 沙王不能表现的太张狂,况且现在是被软禁之人,命运在琅瑚大将军手里,将军让王死,王就活不成;将军让王活,王想死都难。 帐篷内外,都是横七竖八的人,不知道中了什么魔法,被沙兵打着的人,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需要人照顾才行。很奇怪,能从战场回到大本营。回到大本营之后,就开始瘫痪,二十万将士,包括带队的将军首领,都需要照顾,大概照顾的人有十万之多,严重影响了战斗力。 琅瑚进进出出,到处探访受伤的将士,包括第一批被核桃击中的将士们,他们看到琅瑚过来探望,非常感动,竟然痛哭起来。 琅瑚又少不了好一顿地安慰,但是,安慰不了战将好斗的心,被打败的人,连他的心都是拔凉拔凉的,连说话都矮人三分,不敢高声说话,做事也是缩手缩脚的,放不开。 琅瑚志在必得,他安慰完受伤的将士,回到大帐,对沙王说:“沙王,快点支个招吧,本将军担心,剩下能战斗的就有四十万,前面有三十万将士受伤,服侍他们的有十万,还剩四十万,是全部压上去,还是留一部分?如果上去二十万,还有二十万,说不定还能有转机,不知道能不能打赢最后一场仗?” “为什么是最后一场?”沙王不解地问。 “你大概不知道,我很想知道怎样才能大败而归,但是,又不能让人看出来,所以,到了最后的阶段,我需要做出一些调整。”琅瑚说。 “怎样调整?”沙王追问。 “沙王,本将军想再确定一下,是本将军打赢了,你到都城,还是本将军打输了,沙王跟着本将军到都城?”琅瑚问。 “当然是打输了。”沙王说。 “当真?”琅瑚继续追问。 “军中无戏言,都是带兵打仗的,在战场之上,动用战术,可以动动脑筋,除了力量的对比,没有其他的原因可以导致出现这个问题。当然,战争是凭力气、技术和智谋的,想要取胜,必须要有好的军师。不知道你有没有?”沙王很自信,而且很得意。 他的这一态度让所有人都感到意外。 琅瑚想要反对,可是不清楚怎样反对,败兵之将,何以言勇?这是没办法的。 想想战斗的屡战屡败,也让人沮丧不已,凭什么失败?看来,打仗不是拼人多,还要拼技巧,这些技巧,足以有二两拨千斤的功效。想要赢得战争,必须赢得人心,赢得人心,不只是赢得战争的胜利,而且会赢得皇上的殊荣。 沙王的说法,让琅瑚陷入沉思,为什么?为什么失败?原因很简单,就是没军师? 琅瑚点点头说:“沙王,本将军知道了失败的原因了,这样吧,你去,帮本将军物色一个人,担任本将军的军师怎么样?救救本将军的军队,救救本将军。” 琅瑚看来走投无路了,竟然求教一名囚犯,他所信的人不多,身边可以信任的人几乎没有,琅瑚到了只信赖自己的地步,也到了没有什么办法面对战争陷阱的时刻,看来病急乱投医,沙王被囚禁,实际是被软禁,对于打仗,很有经验,听琅瑚一分析,琅瑚的眼睛就亮了,心眼全部打开。 这时候,外面有人报告,琅瑚准许他进来禀告,他说:“报告将军,有人来下战书。” 琅瑚一听,差点笑岔了气,这是谁啊?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来挑衅?或者说来挑战?真是欺负人到家了!岂有此理?他说:“呈上来!” 那人不敢马虎,将书信双手递给了琅瑚,琅瑚打开书信,上面写着:“琅瑚将军!久仰大名!乍闻将军美名,渴慕已久,想要见面,只是不得机会。今日下战书,约后日决战!狐狸敬上!” 这封信,无异于一个重锤,砸中了琅瑚的心。他非常气愤,将书信撕了个粉碎,大骂道:“什么玩意?小小的狐狸精,还敢向本将军挑战,竟然下战书,本将军没有找他,他反而来找本将军,行,后天,不去不是人!” 他发完一通脾气,恨意未消,将碎纸片踩在地上,踏上几脚,地上顿时冒起了烟尘,看起来,新皮靴上立刻蒙上了灰尘。 沙王看琅瑚的样子,突然觉得他好可怜,但是,不忍直说,没有吭声。琅瑚发脾气,可能正在急躁期,越是急躁,越容易出问题。他刚才还在物色军师参谋,八字还没有一撇,马上来了麻烦事。 沙王没有冷嘲热讽,他只是叹息,他越这样,反而让琅瑚有点犯糊涂,他说:“沙王,这时候,你该笑才对!” 沙王哭丧着脸,有些不正常,不过,他马上回应道:“你想我笑吗?这是关系到很多人性命的事,你觉得我笑的出来吗?既然是狐狸下的战书,那没有话说,迎战就行了。谁胜谁败,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怎样保全战士们的性命,结束这场苦逼的战争。” 从这时候起,无论沙王说的话是真是假,琅瑚算明白了,沙王还是有点怜悯人的心,毕竟是自己带出来的兵,没有兵的将军,简直是天大的笑话,剩下一个人,回到都城,恐怕还没进城,就被夏王派弓弩手乱箭射死,还想进一步图谋荣华富贵吗? 琅瑚说:“好吧,我明白了沙王的心,为了避免战事,我想请你当我的军师,怎么样?” “不好,本王已经惨败,已经成了将军的俘虏,将军就不要取笑我了。” 沙王不敢自称为王,担心在这么下去,没准真的不叫走了,那可麻烦了,琅瑚打到哪里,他就得当军师当到哪里,还有,就是本来是起兵反对夏王的****的,没想到反而不消除****,而且要发扬光大,让人匪夷所思。 本来琅瑚为一人而来,没想到梦中的情人,现在成了敌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狐狸开始以琅瑚为敌,以前想讨好他,让琅瑚撤兵,她好投降,但是,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自从有了加勒,狐狸开始变化,自从得知琅瑚的真实目的,狐狸开始反感,从以前的惧怕变成了仇恨。 沙王说:“大将军,你是身经百战的,还怕这封战书吗?” “这样吧,明天准备调兵遣将,训练一番,不可轻敌,谁知道对方有多少兵啊?简直有点恐怖。知道对方的实力,知道了部署,还可以想办法应对。本将军现在在和一个没有敌人的敌人打仗,尤其恐怖。”琅瑚带着哭腔言道。 沙王只想笑,拼命地控制住,知道琅瑚就这些本事,所训练的士兵,毕竟付出了心血。现在突然遭到一次又一次的打击,现在是士气到了低谷阶段。 琅瑚知道,沙王不肯作他的军师,原因很简单,他已经起义,不想帮着夏兵攻打自己的兄弟,这可以理解。 不想成为敌人的,成了敌人,想要成为朋友,却难上加难。敌人还是朋友,由时间说了算。 琅瑚开始想以狐狸为友,为佳人,狐狸却像流水,无情无义;琅瑚是落花,枉自飘零,没有办法。 这叫花自飘零水自流,自然而然的事。 当晚,他辗转反侧,无法成眠。现在软禁了一个家伙,可惜没有办法,他不为夏兵出力,只等着看笑话呢。表面上看不出,实际上心里美着呢。 天很快就亮,琅瑚已经彻夜未眠,如今春梦已经醒了,狐狸对他非常冷淡,现在还没见面,可能不久的将来,就要见面,最快的,就是明天。 正在这个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要沉住气,手里有四十万将士,对付狐狸,还是绰绰有余的。 有了这点信心,琅瑚觉得还是要拼一拼,哪怕再笨,也要试一试,这样才能笨出精彩的一面。况且,夏王对他满怀希望,夏王再残暴,现在仍大力支持他,给他兵,给他权,目的是将耳城拿下,将王子抓获。到目前为止,还不知道王子是谁。 如果是加勒将军,那么,这个人看来是没办法抓获了,他非常厉害,两次出手,退掉三十万大军,将他抓住,何等困难!简直比登天还难! 决战在即,这是最后一场战斗,马上就见分晓,要看敌人怎样被消灭,要看自己怎样才能凯旋回都城,像加勒将军那样,更加厉害。 加勒其实最喜欢的是自由,跟着萧生,非常惬意,一人能打败三十万将士,说出去,不是他多么能干,而是他善于利用上苍所赐的东西,变废为宝,变普通为特殊,变无能为万能。简直太奇妙了! 第303章 解放 狐狸向琅瑚下了战书,送战书的人吓得不轻,还好,琅瑚没有杀他,他连滚带爬地跑回耳城,向狐狸报告的敌情。 狐狸听完,微微一笑,说:“你受惊吓了,下去吧!赏!有请萧生道长。” 萧生被请过来,问:“城主有何吩咐?” “道长,大战在即,不知道有何高见?” “想让沙王脱离琅瑚之手,回到弟兄们中间。如果不解放沙王,恐怕日久生乱。”萧生有自己的打算。 “这个不用道长操心,本主自有安排。”狐狸说,信心满满。 听了狐狸的话,萧生不好再多说,他心里琢磨,怎样让琅瑚的兵成为沙王的兵,这个想法不好和盘托出,他要给狐狸一个思考的空间,让狐狸慢慢明白,悟出道理。 现在她已经清楚了,琅瑚来攻打,是为了谁,但是,琅瑚的样子,的确让人生厌。狐狸能悟出的,就是这个,琅瑚为红颜而来,实际上,琅瑚是为萧生而来,这个,萧生已经略有察觉。要知道,假如琅瑚为狐狸而来,他就不是这样的打法,他可能会派出高手,将狐狸悄悄带出去,或者装入麻袋,带出城去,谁也不知道,然后再派来大军,将耳城拆毁。 这样偷人的事,不奇怪,很多人都是这样干的,看来,琅瑚并不真正冲着狐狸而来,背后一定还有原因,简单说,肯定还要为了别人。 狐狸见萧生不说话,就催促道:“道长,这场仗怎样打?如今战书已经下了,估计对方已经在秘密部署,看来,要打一场硬仗。” “这很正常,打硬仗的结果就是,要提前做好准备,不要被敌人所欺骗。”萧生说。 他是王子,自然懂得良多,不然,怎样带领大家抵御强敌,确保部族和国家的安全呢?他的想法,其实非常简单,就是借力使力,让西夏从根本上丧失作战的能力,只能自保,不能攻击,让西夏有一个明君,施行仁政,让百姓安居乐业,这是此行的目的,要不,跑到这个地方,跑到外邦来干什么呢? 说归说,做归做,要做起来,非常困难,非常不容易。因为,在某些方面,说的比做的容易,唱的比说的好听。 狐狸看萧生有点怪怪的,萧生的心事,不会给她说。 她再会掐算,对于人间的事,了如指掌,对于神界的事,和魔界的事,她却显得力不从心。 “道长,大战在即,有什么想法?”狐狸问。 “打!但是,不能弄死人。”萧生说。 “这可难办了,刀枪无情,羽箭无眼,战场之上,磕着碰着,磕着就死,碰着就亡,人的性命,十分脆弱,这个事,怎么说得清楚?难免有伤亡,道长就别说笑了。”狐狸说。 “没错,城主说的对。这要看谁去打了,如果仍是加勒,就不会有事。如果有事,那不是加勒所为。”萧生说。 “加勒将军非常厉害,两场战役,已经显出了能耐,既让敌人退兵,丧失战斗力,又不损失分毫,这是好事。”狐狸说。 萧生不想再呆下去,恐怕呆时间长了,狐狸看出什么问题,因狐狸也会算卦,包括翻看龟壳,预卜未来,她的眼神十分奇怪,作为正常的人,萧生略感到力量的不足,好像在狐狸面前有能力被压抑,无法施展,而且,狐狸的心和眼,是高度的一致,久而久之,萧生感到如果再和狐狸在一起,恐怕看出萧生的打算或者心思来。 于是,萧生站起来告辞,狐狸没有挽留,狐狸送走萧生,然后跟桃子商议,桃子是铁了心跟从狐狸的,他说:“主人,这次大战,算是决战了。” “是的,主人,对方可能会倾巢而动。”桃子说。 “行,那么,来一个了断也好!” 狐狸看来非常有信心,上两次都以完全的胜利告一段落,中间遇到了麻烦,险些让加勒成为像沙王那样的牺牲品,实在不应该。还有,就是在某些方面,群众的意见不是对的,而且,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蛊惑群众,群众被利用的事,也是常常发生的。 差点上当,不过,卦象救了狐狸,她还比较聪明,名为顺应城中百姓,暗地里给加勒一条逃生的路,不是桃子,不是逃生的密道,估计加勒就被包围,加勒又不能对他们怎么样。 这就只有挨打,不能进攻了,处于这个地步,还真不好说。 桃子又和狐狸谈了不少关于决战的事,最后决定还是要邀请加勒来部署作战的事。 加勒得到了信息,说狐狸已经向琅瑚将军下了战书,准备明天开战,也可能是最后一战,加勒觉得与其下战书,明天打仗,不如今晚就去袭击,敌人撤退不就行了,何必啰嗦? 狐狸说:“加勒将军,我们有实力打赢这场仗,就不用去偷袭。想必你的朋友,萧生道长已经清楚了我们的意图,你怎么打,有你的原则,我们尊重,我们的目的是保卫耳城,还老百姓安宁,不要被战火灼伤。你只要击退敌人就行了。” “我的朋友——萧生道长,也已经对我说了,要求按照我的打法,原则是不杀人,只要存留他们的性命即可。”加勒说。 他说这话,意思最明白不过,就是要伤人,让敌人受到伤害,不能打,只能逃跑,就可以了。 加勒的兵,知道轻重,这些沙兵,都是加勒所训练出来的,手有轻重,不会让人毙命,但是,会丧失杀人的能力,如果想恢复,恐怕还需要一段时间。 起初,沙王听萧生的主张,就是一路杀向都城,一路招兵买马,逐步扩大队伍数量。 扩大沙王的势力,等于削减了夏王的势力,整个西夏,兵力就是这样,人口也不可能马上增加到很多,都要一个过程。 当天,只是讨论这么多,加勒没有提出额外的要求,这个让狐狸感到非常欣慰,哪有这样打仗的? 人家打仗费钱、费粮食、费草料,还要刀枪、战车、战马啥的,多得不胜枚举,现在倒好,就是一个人,加勒一人出马,能赛过千军万马,非常厉害。这样打仗,无往不胜。 加勒告辞,到了萧生的住处,萧生问:“明天打仗,有没有信心?” “有。不过,明天打仗,末将希望王子一起出战。”加勒说。 “好,没问题。”萧生说。 他当然没问题,跨马横刀,萧生还算可以,比较厉害,看上去英姿飒爽,还算一流。 加勒说:“太好了,殿下,这一场仗打完,我们是不是可以回家了?” “不一定,你要知道,琅瑚带来的兵,只是夏王的三分之一,如果完全胜利,只是走完了三分之一,还需要走三分之二的路程,当然,要想彻底胜利,必须要将他们的意志彻底摧毁。”萧生说。 对于这个,加勒不懂,不过,他非常信赖萧生。加勒力气大,有优点,就有缺点,优点是力大,缺点是没有头脑,要说懂得心术的,就是萧生。萧生的优点是有智慧,这个远在加勒之上,二人配合,能够打赢很多仗,至于和狐狸等人的合作,不过是一次,他们达到了目的,也就不用萧生、加勒他们了。耳城还是他们的城,人民还是他们的人民,无非是换了国王或者城主。 当晚无话,第二天一早,加勒和萧生到了狐狸的王府,狐狸一见到他们,马上说:“快,走,到城外去。” 说着,就有一辆车过来,狐狸上了车,桃子坐的是轿子,萧生和加勒骑马,向城外走去。 狐狸说:“大家要小心,听,他们已经来了,希望你们凯旋归来,我们准备好庆功宴,敬候佳音。” 狐狸想了想,说:“如果有什么需要,现在提起来,我们好做准备,比方说核桃一类的东西,城中还有不少,上次城头上还有不少,没有用上,不知道将军这一回用不用。” “不用了,谢谢!核桃用来打伤人,沾了血,恐怕在吃的时候,觉得恶心或者觉得恐怖,还是不用了吧。”加勒说。 原来,加勒还不错,比较细心和体贴。 正在这个时候,城门外响起了几声大炮,看来,琅瑚动了真家伙,想要来轰炸耳城了。 加勒微微一笑,嘴角上扬,萧生知道,这是必胜的信号。萧生对狐狸说:“城主,你不用担心,这是决战了。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惊动城主的。城主只在城头观战,剩下的,交给我们吧。” 第304章 恕罪 再说琅瑚,十分矛盾,打赢这场仗,沙王留下,这是一种承诺,必须要实践,免得以后不好在江湖上混。打败了,沙王要走,带到都城,到了都城,求夏王恕罪,也许夏王大发慈悲,不会杀了琅瑚。 琅瑚的战术发生了改变,如果这次不成功,回去杀了头,也要给夏王建议,一定要用军师啊,否则,会很吃亏的。 这次打仗,是再一再二输了之后的情形,琅瑚心想,万一失败,一点都不奇怪,要想有转机,必须要实在,拿出红衣大炮,向耳城开炮。 先用炮轰,将耳城撕开一道口子,再打人海战术,让沙兵防不胜防,沙兵最大的优点,在于铠甲十分坚固,一般刀枪奈何不了他,可是,当你杀不死敌人,就有可能被敌人杀死,这就是战争的残酷性所在。 这个铠甲是钻石做成,非常结实,刀剑斧钺砍也好、刺也罢,奈何不了铠甲,反而让刀缺口、剑断裂,斧头卷刃,钺高飞,再也无处可寻。 加勒和土地爷是好朋友,这忙他会帮的,真是有求必应,让加勒感到非常开心。再说,钻石本来来自土地爷,用了再还,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土地爷好说话,讲诚信更好说话,不讲诚信就难说话,别说帮忙,就连鼓励的话,就懒得开口去说。 有了好的口碑,土地爷当然帮加勒。 出了城,狐狸上了城头,看到加勒和萧生骑马从吊桥上走过去,然后,琅瑚命人停止炮击,然后策马跑到萧生面前,狐狸和弘法都在城墙之上,往下观看,看到那琅瑚肥胖,胯下那匹马还比较壮实,要不壮实,恐怕垮掉。 狐狸对桃子问:“瞧,这是败军之将,还来送死,要是本主出马,有加勒那本事,一定要让琅瑚摔个狗啃泥。” 桃子听了,笑道:“琅瑚不像狗,倒很像猪,如果再胖点,恐怕就没有经得起他骑的马了,你看,那匹战马已经气喘吁吁了。” 果然,那匹老马打着响鼻,十分不安,挪动着脚步,不停地跑来跑去,看样子十分嚣张,也有点不知所措,可能被刚才的炮声所惊动,也可能被人们的呐喊声所影响,总之,看起来焦躁不安。 战马就是战马,不是骡子或者驴,个个都显得格外精神,仿佛不战斗就显得屈才,是马就得奔跑,是牛就得耕地,是驴子就用作代步工具,是骡子,就当作运输工具。 没想到,真没想到,这次决战,由琅瑚亲自挂帅,他想把沙王留下来。 沙王留下来,才能让狐狸离开,至于那个所谓的王子,长得啥模样,谁也不知道,谁知道谁来捉,这么大个沙漠,这么大的城,找人人无异于大海捞针,简直是站着说话不嫌腰疼,大家都在想着怎样才能达到目的,结束这场苦逼的战斗。 琅瑚也在其中,理由都想好了,就说上苍护佑,地神保护,平白多了很多妖魔鬼怪之兵,无人能敌,只有班师回朝,重整齐鼓,卷土再来。 夏王有点迷信,特别是神道,更是一知半解,可实际上比较热衷这个,以前的热血澎湃,慢慢地相信了命运,但是,顽梗不化的心,仍然坚硬,将天下各国吞并是大英雄的气概,是大手笔,是可圈可点的东西。 炮击之后,对耳城没有丝毫影响,不是炮弹质量不好,是耳城的太坚固,有固若金汤的样子,外人是无法进去的,火炮显然功力不够,对耳城没有办法,惟独有一个地方,比较容易攻陷,但是,吊桥高高悬起,大炮对吊桥没有办法。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摧毁耳城的城门。而大炮的射程,不及城门,隔着一座吊桥,要想攻陷耳城,必须要经过吊桥,要想夺取胜利,必须要夺取吊桥。 琅瑚确定了这个作战方案,要是有军师,可以少走很多弯路。沙王很聪明,就是不揽瓷器活,将这个事暂且放下,看能否到了一定的程度,一个合适的机会,再物色一个合适的人才,当然,前提是自己还在担任大将军,就不愁国家没有人才。 这个方案施行起来有点难,不过,难也要娶试一试。人数四十万,安排五百人,准备五百条绳索,绳索一头带着铁钩,将吊桥钩住,然后拖着,齐声喊,五百人拉着绳索,拉不动,然后将绳索套在马车上。 继续往前跑,一起呐喊,吊桥看上去摇摇欲坠,不过,吊桥仍然很坚固,纹丝不动。 琅瑚命加大战车的数量,并且让负重的牛车也加入其中。牛的力气,比马大得多,果然,那吊桥嘎嘣一声,断裂,横铺在护城河的桥面上。 奇怪!桥上横刀立马,有两个人,一个是加勒,另一个不认识。 琅瑚问:“来者何人?报上名来,免得做冤死鬼!” 加勒没见到过琅瑚,看他身后的旗帜,知道他就是八十万夏兵的统帅,最高的司令长官,亲自来阵前,看样子是拼了老本了,势在必得的样子,不过,在加勒眼中,他就是一个兵,和别人没有什么差别。 “我行不改名,坐不改姓。贫道是萧生。”萧生上前一步答道。 琅瑚一听,心里一惊,难道说道士到了耳城,他就是其中一个。 “道士?来自中原国?”琅瑚说。 “没错。”萧生撒了谎。 他知道,琅瑚的心在抓人,至于抓谁,还不清楚,不过,他的心很不安分,就像狂风吹动野花,摇摆不定。 从他的表现来看,他已经陷入了迷惑当中,琅瑚根本不是一个问题,他正在想办法,努力分辨这句话的真假,但是,一无所获。 “你来自中原国?来这里干什么?为什么会说西夏的话?”琅瑚问。 “废话,要杀要打,快点来吧。何必那么多废话?”加勒说。 “你可能是统帅琅瑚将军吧?告诉你,贫道云游四方,各地的话都懂得一些,会说一些当地话,一点都不奇怪。”萧生还是有耐心跟他说。 琅瑚听了他们的话,断定萧生就是要找的人,于是哈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哈哈,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你就是本将军要找的人,来人,将那道士拿下,赏三座城。” 这话有点夸张,不过,的确是这样,在这个地方,幅员辽阔,三座城不算什么,方圆八百里之内,轻松搞定,不在话下。 他的话一落,大家都像打了鸡血一样,十分兴奋,这时候,有人就要跃跃欲试,前往捉拿吊桥上的萧生。 战马和笨牛,已经完成任务,如释重负,牛在一旁哞哞叫,马也嘶鸣不已,群众也十分活跃,这个促使琅瑚下了决心,要将萧生抓住,其余可以不问,但是,要想抓到萧生,必须要过加勒这一关。 加勒已经知道空气中弥漫着杀戾之气,他觉得要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那琅瑚肯定会有备而来,他这样做,其实就代表他要决一死战,绝不会退缩。 果然,琅瑚举起了手,说:“英雄们,立功杀敌的时候到了,我的手不放,你们只管往前冲。” 果然,琅瑚的手一直举着,大家一看,统帅要求大家进攻,为了避免沙兵,他们迅速列成盾牌方阵,盾牌是由战车改造成的,有三个人那么高,一般人很难翻越。 第二梯队是炮队,炮队在前,先开了几炮,但是不行,对耳城没有任何损害,耳城就像金子做成的城,炮弹弹上去,就碎了,七零八落,如同天女散花一般。 加勒对萧生说:“殿下,他们知道你的底细了。” “还不一定,他们直晓得来抓道士,不清楚抓哪一个道士,现在那个人已经在犯糊涂了。” 萧生说完,琅瑚突然命令停止,不出萧生的所料。 琅瑚此时还真犯了糊涂,他想起夏王让他去耳城抓道士,不知道抓哪一个,如果抓他,万一抓错了怎么办?如果抓对了,那么沙王怎样处置? 萧生说:“大将军,贫道是一个不出名的道士,城里有好几个,不知道将军要抓哪一个道士?” 他说:“好吧,本将军还没笨到那种程度。一般来说,重要的人物不会跑到这里当炮灰。本将军猜想,你不是本将军要找的人。” 萧生对加勒点点头,加勒惊呆了,萧生也太厉害了。一下子就看透了琅瑚的心。简直太神奇了! 第305章 遗患 这不是第一次看穿,死很多次看穿人心,萧生有了这本事,果然加勒惊叹,也让琅瑚犹豫不决,拿不定主意。 琅瑚的牛脾气上来,眼前这两位,哪怕弄错了,也要抓。其中一个还是坏了三十万大军的罪魁祸首,蛇鼠一窝,不就那么回事吗?要弄一起弄,免得留有后患,遗患无穷。 想到这里,琅瑚举起手,说:“进!” 话音刚落,盾牌继续前进,由牛车作为引力,稳健向前,紧随其后的,是炮兵,红衣大炮一排又一排,前后加起来,有三千门大炮,如果一起发射,耳城很快就变成尘埃。 这里,萧生对加勒做出了指示,加勒说:“殿下,看来,这是一场硬仗,需要殿下举手,我好使力。” “这个没问题,你想怎样做,就怎样工作吧。”萧生鼓励他说。 然后,加勒发功,地动山摇,举起了双手,看起来像是拥抱太阳的姿势,实际上地上凭空出现了三人多高的杀人,这些杀人照样穿着钻石缝制成的铠甲,刀枪不入,不知道大炮射上去会怎么样。 三人多高的盾牌,被牛车推着,稳步往前推进,没想到,在盾牌后面的地上,突然出现了不少的沙兵,包括敌人的阵营中,满地都是,盾牌对沙兵完全失去了功能,丝毫挡不住他们前进的步伐。 最怕就怕内部人相互攻打,从内部竟然出现了成千上万的沙兵,这些沙兵全身上下的铠甲,全由钻石做成,刀枪不入,更别说箭簇,碰到沙兵的铠甲,碰到铠甲上的钻石,箭簇就掉在地上,刀剑也是,根本拿这些铠甲没办法。 沙兵奋勇杀敌,将夏兵掀翻在地,夺了兵器,扔到护城河里,很快,护城河里到处都是盾牌,还有不少枪杆,飘在水面,他们在城头看的人,都欢呼雀跃起来,纷纷表示,等战事一结束,将那些兵器捞上来,用来打成镰刀或者锄头,那些铁器,可是很有好处的。 萧生举手,感到有点麻木了,就不想再举。可是,看到了加勒一直在指挥沙兵作战,他真正需要的是他的支持,于是咬牙坚持,没有松懈。 加勒注意到萧生的力气渐渐变小,对金乌说:“老弟,你看看我们这么辛苦,怎么不帮帮忙?” “杀鸡焉用牛刀?这点小事,一会儿就搞定,还老是拖,拖,拖,多派点兵吧,反正他们闲着也闲着,闲了几千年几万年,偶尔出来透透气也是好的。”金乌说。 “哎呀,现在需要帮助,不谈历史,不谈历史。老弟,快点,快点吧。”加勒催促道。 金乌知道加勒是急性子,就弄了一根龙头权杖,放在萧生的胳膊肘上,刚好架着萧生的胳膊,因此,萧生的手一直举着,加勒使用力气均衡,沙兵源源不断地从地上涌出,越来越多,远远地看,就像一群又一群的蚂蚁,在对付着笔蚂蚁小得多的小肉虫。 炮声渐渐停了,沙兵将红衣大炮全部掀翻在地,炮兵们被打得落花流水,炮兵起不了什么作用,炮兵一旦没有了炮,就连普通士兵都打不过,他们只要离开红衣大炮,就像老虎离开了山区,到了平原,老虎离开了山,还不如一条狗,或者野狼。 沙兵将西夏的兵的武器全部收缴,投进护城河,河水漫出来,到处都是水,奇怪的是,那些沙兵不怕水,遇到了水,变得更轻松,看起来更加清爽,原来他们不是土做成的人,是沙做成的,沙不怕水,反而借着水,变得更加勇猛。 萧生的手一直举着,加勒的力量越来越大,沙兵更是厉害,将西夏的兵一个一个制服,那些人的兵器被收走,人也变得软弱无力。 战士没有了武器,就像鸟儿没了翅膀,很自然,和沙兵作战,不是对手。人要吃要喝,还容易疲倦,自从红衣大炮被掀翻,不能再用,炮兵也被击溃,东来西往的,穿梭不已,找不到北。 接着是前进的盾牌倒地,在加勒、萧生面前出现了一马平川,除了横七竖八的夏兵,在地上呻吟,沙兵没有一个倒地死亡,沙兵取得了完全的胜利。 当琅瑚拿着长枪去挑沙兵的时候,沙兵一闪,他扑了空,但不甘心,仍到处刺杀,好像在刺杀空气。 萧生看看差不多都倒掉了,战场上,剩下的基本上全是沙兵,一群沙兵将琅瑚团团围住,琅瑚看看自己的人马都在地上,疼得打滚,可惜,没有人能帮他忙。他感到万念俱灰,就想自杀。 谁知道,他的心思,沙兵懂了,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直队伍,凭空出现在战场,打完仗,又要离开消失得无影无踪的,更重要的,是懂得他的心,他基本上没有什么好隐藏的,连羞愧难当,自杀这件好事都被沙兵知晓。其实,沙兵是工具,等到人数差不多的时候,加勒会让他们消失。此时此刻,他还需要沙兵。 琅瑚想自杀,被沙兵挡了回来,真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处于这样的尴尬的境地,可真难受,恨不得马上碰墙去死了算了,但是,环顾四周,除了在地上喊疼的活人,没有办法达到目的,到哪里去找院墙呢?到哪里去找柱子呢?总之,眼前的一切条件,都不适合自杀,加之沙兵已经揭露了他的想法,在短期内是不可能自杀成功的。想到这里,琅瑚只好作罢,打消了自杀的念头。 加勒看战局已定,对萧生说:“殿下,走,收拾残局,对方统帅已经成为阶下囚,请殿下去处置吧。” “先不要说,让他回去,自取其辱,我们不杀他,让夏王去安排他。”萧生说。 萧生的意思是,借刀杀人,按照夏王的思想,他的目的是要让对方成为恶人,将夏王放在风口浪尖上,然后通过沙王将他消灭,只要西夏不向外扩张,就行。 萧生收了杖,加勒说:“好了,可以收兵了。走,殿下!一起去看看。” 他们策马跑到琅瑚面前,琅瑚的坐骑没了,早就想罢工不干,趁机会,溜之大吉,它再也不愿意回来。 琅瑚兵器也被沙兵收了,扔到最远的护城河,现在手里啥东西都没有,不过,他和其他人不同的是,他能站起来,其他人都躺在地上,偶尔动弹一下,看起来,他们没有死亡的,只是丧失了战斗力,毫无力气攻击别人。 加勒让萧生走在最前面,萧生骑着马,显得格外高傲,不过,他不想面对一个将死之人,显得自己不够大度,看到琅瑚如同斗败了的公鸡,于是问道:“将军,这次战斗不算,你的兵没有死一个,休息一个月后,还可以再来打一把。不知道将军意下如何?” “算了,本将军认输,这些人就像太监,已经去了势,还想娶老婆吗?我是不想了。道长要是想杀我,就杀吧,将军不在战场上死,难道要老死病死吗?”琅瑚说,看起来,他在思考怎样去死,以什么样的方式死是最光彩的。 “死不重要,重要的是怎样去活?”萧生说,“出家之人,更是为生者祈福,为死者祷告,不会去杀人,你看看你的四十万将士,黑压压的,就像蚂蚁,哪里有人死亡?只要不死,就有生的希望,就有可能得到快乐,如果要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连苍天都不放过,活着还不如死了。” “道长,在下已经失败,如果道长不杀我,就让我回到都城请罪吧!” “这个没问题,不过,贫道有一事相求,如果答应了,就放你走,如果不答应,就留下来。暂时在耳城呆着,等夏王派人来救你!”萧生说。 “这个,这个,这个......” “这个什么这个?道长问你行不行?”加勒在一旁说话,那匹战马耀武扬威的,在旁边不停地挪动着马蹄。 “加勒,”萧生制止了加勒,免得他继续发牢骚,“别着急,别着急,说吧,你有什么难处?只管说出来。” “道长,是这样的。我已经答应了沙王。沙王说,要是打胜仗了,就留下沙王。要是打败了,就带沙王到都城。” 萧生一听,顿时糊涂,不过,转念一想,那沙王有羽毛在身,可能有办法,在才送到西夏兵大本营的时候,为了求生,为了活得好一些,未免说一些话,可能是缓兵之计也说不定,这事还是要问问他本人才行,不知道沙王有什么具体打算,需要见到他问问才知道。 第306章 败走 听了琅瑚的话,萧生觉得这一定是沙王的缓兵之计,这家伙天天跟着萧生,还懂得了不少战术,萧生从小熟读兵书,对于战事,比较熟悉,以前打仗,追求敌人的伤亡数量,现在打仗,追求的是丧失战斗力的敌人数量,不追求敌人死亡。 这个理念,让加勒接受,金乌也是这样做的,对于金乌的饮食,仅限于鸟蛋,鸟蛋足够多,吃点,无所谓,多的是,没有关系。加勒不像弘法,不吃不行,加勒吃的不多,可能考虑的也有这方面的因素。 加勒让大部分沙兵消失,留了两个,押着琅瑚回大本营。 大家看到琅瑚回来,竟然是光杆元帅,这样子啊!再看后面跟着的队伍们,也是光杆将士,没了马,没了红衣大炮,也没有战车,甚至连盾牌也没有,个个相互搀扶,赤手空拳地回来了。出征前,曾经是豪情万丈,归来时,确实是空落落的心,令人慌张。 将琅瑚押回大本营,还在战场上是第一次,将来犯之敌的首领,不杀不剐,将他送回他自己的大本营,这种行为让人惊叹,从来没有过的事,现在倒好,败兵之将,被胜利者送回其大本营,看来是别有用心的。 在城头上的狐狸和桃子一行人,看到四十万大军像被砍倒的高粱杆子,开始的时候,英姿飒爽的,到后来,都变成了亲吻大地的使者,一大片全是的。 狐狸的卦算得挺准,加上桃子的简介,更是确信不疑,耳城有救,自己还是城主。耳城中的人,更是高兴得很,看到加勒和他朋友,在吊桥附近,就弄翻了四十万大军,就知道,琅瑚的八十万将士,全都丧失了战斗力,而且武器丢了一大半,看上去都像得了重病,想要再恢复元气,恐怕没有三十天是没有效果的。 八十万大军吃饭就是个问题。粮草供应不上,就没办法打仗,民怨鼎沸,肯定要在士气上大打折扣,没有了士气,打仗只会输. 琅瑚输就输在急躁上,也没军师,等到了需要军师的时候,已经来不及,这个时候已经去了一多半的将士,就是再想翻身,恐怕难上加难。 琅瑚被沙兵押着,众人看到沙兵,以前只是在交手的时候看,淡来不及细看,现在看来,觉得恐怖,面无表情,土一样的颜色,不过,身上的钻石铠甲倒很值钱,这些东西,价值连城,用来做铠甲,很是可惜,但是,钻石铠甲能保护沙兵,钱跟命比较,还是命值钱一些。有了命,才有可能赚钱。 沙王没有被铁链锁着,看到沙兵带着琅瑚,很是开心,说:“今天真是整齐,看来,本王要去都城了。” “沙王,好久不见,别来无恙!怎么才见面,就要去都城呢?”萧生奇怪地问。 “这个你不知道,哪怕你是军师,也无法猜到我和琅瑚将军的约定。” “什么约定?” “打胜了,取得了耳城,留本王在耳城,作为地方大员,效忠夏王,按时进贡;打败了,跟着琅瑚到都城,成为阶下囚,将牢底坐穿。”沙王笑着说。 他一说完,琅瑚就低下了脑袋,半天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琅瑚说:“沙王,我们的约定,如果你不想遵守,也可以,现在我已经打败,成为阶下囚,任凭处置。我们的约定,对我们有用,可是,对于道长他们,就没有什么用处。” 人失败了,说话没有以前硬气,不过,琅瑚是想尽早结束,不想耗下去,要么,跟萧生挑明了,自取灭亡,要么生,要么死,现在走的是又生又死的路线。 因此,活着并不容易,死又没有勇气。 这是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 萧生说:“这样吧,你们还是按照以前的约定执行吧。这叫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们既然已经约定好了,就不要随意变卦,免得到时候,让外面的人笑话你们。但是,你们也要小心,就是做好事,也要注意保存证据,不要认为好事就一定好做。像你们如果解除约定,以前有言在先,大家都知道,琅瑚打败了,没有败,至少把沙王带回了都城;沙王胜利了也没有取得完全的胜利,毕竟是自己的自由身,沦为了阶下囚。耳城胜利,沙王失败;琅瑚失败,夏王胜利。这事不能追求彻底的完美。总有一些缺憾。” “好,那就这样说,本王也愿意践行诺言,去都城一趟,会会夏王,现在不见面,以后会见面的。这个是难以避免的。不过,本王现在去,明显处于劣势,如果本王有什么三长两短,本王希望兄弟另外选出新王,带领大家推翻****、推行仁政,让老百姓安居乐业。”沙王说。 琅瑚想不到沙王够仗义,叹了一口气说:“想不到沙王说一不二,令我折服,要是夏王有这样好的品德,想必沙王不会起义造反。真的佩服沙王!” “你别净说好听的。本王一身的臭毛病,自己都不发觉,总觉得有很多事要做,没有注意到别人的感受。但是,作人有一点,就是要给人踏实的感觉,不要漂浮,漂浮的人,没有根基,不值得信赖。”沙王说。 沙王的话,很有道理。 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要加油,争取在心理上得到胜利。 然后,加勒对萧生使个眼色,萧生会意,就告辞,加勒指示沙兵撤退,那沙兵立刻变成一堆沙土,进入了大地,有人感到好奇,要跑过来看看,是否有没有钻石磕着碰着,掉在一旁,说不定还能捡两个,作为纪念。 但是,钻石来自地心,经过了千锤百炼,想要得到,需要像钻石那样吃苦。 加勒痕清楚,钻石太常见,没有什么好珍贵的,是没有见过的,才倍感稀奇。 在加勒心目中,钻石就是一种工具,可以抵挡刀剑箭镞的,在战场上厮杀,需要钻石衣服,看起来比较笨拙,实际上是好东西。 萧生和加勒上了战马,调转马头,萧生又从马上下来,和沙王拥抱,在沙王后背上拍了三下,说:“保重,保重,到了都城,别忘了贫道。” 沙王是何等聪明的人!觉得萧生没有这种习惯,但是,在他们看来,这是一种主仆友好、难舍难分的表现,是十分恰当的,没有什么不妥。 沙王细细体会那拍三下的意思,是子时三刻,还是三十里,三百里? 这种情况下,只能理解为时辰,也就是说,在今晚子时三刻,准备逃生。 西夏的兵,归琅瑚将军统领,虽丧失了战斗力,可是,人数众多,加勒的沙兵,没有杀死他们,他们还有能力进行自卫,还可以进行必要的进攻。出来当兵,多少都能迅速恢复体力。 萧生重新翻身上马,离开了大本营,加勒跟着,一同出发。 等他走后,沙王才发现他的身边有了一根权杖,仔细一看,是杏树做成的,做工十分精美,不像是人间的东西,真是一样宝物。 沙王刚要说,转念一想,这是什么意思?可能以后用得着,暂时收下来,等以后再还给他。 再说,加勒跟着萧生回到耳城,狐狸得到报告,立马亲自来迎接,合城张灯结彩,大家都传说,耳城保住了,他们可能不晓得,耳城一直没失去,这样,琅瑚夹着尾巴逃跑,再也不敢踏进耳城的地界,大家都欢呼雀跃,有的人上前来,拉着加勒是手说:“实在不好意思,实在冒犯了,对不起了!如果当初硬逼着加勒将军走,去了琅瑚老贼那里,这样的话,失败的就不是他而是我们了。多谢加勒将军。谢谢啊!” 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有人带头向加勒道歉,所有人都七嘴八舌地道歉,这是在加勒活着的时候,道歉正是时候,如果加勒死了,就麻烦了。 想道歉,都不能,再会道歉,人不在眼前,道歉没用。 当然,狐狸大获全胜,大摆宴席,庆祝耳城保卫战取得圆满成功。当然,弘法是现场不可或缺的人物,他的任务就是吃吃喝喝,非常快乐,非常开心。这时候,就是八抬大轿,让他回中原国,也不情愿,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在这里享受快乐的生活,不用思念中原国家乡的山山水水。 很快,笙歌一片,祥云朵朵,整座宴客大厅,充满了喜乐的气氛。 第307章 潜逃 狐狸命人给加勒、萧生斟酒,底下的人赶紧跑过去,忙不迭地,看起来像是陀螺,转个不停。 狐狸现在非常开心,加勒义务替她解围,退敌八十万,这座耳城还是狐狸的天下。至于沙王,他只是过客,现在还在琅瑚的大本营,最好别回来。 八十万将士丧失战斗力,没办法,现在基本上都成了废物,大概要十天半个月才能逐步康复,基本上是皮外伤,但没有流血,可能是内伤,总之是很有意思的。 弘法说:“我就觉得他们做得对,做得好!加勒不是一般人,萧生也让人惊讶。看来,咱们队伍中人才济济,没有谁能阻挡我们前进的步伐,要说拼,还是属于加勒最行了。” 弘法的嘴巴甜,吃香!当然,要说厉害,还是加勒厉害,萧生也不赖,谈笑间,举手之劳,四十万大军就这样灰飞烟灭,也算是一桩大事,在耳城的历史上,可圈可点。 狐狸高兴极了,耳城一直是西夏的,后来被沙王借过去,沙王也成为其中的一员,狐狸处处还比较尊重沙王,沙王也尊重狐狸。狐狸现在因为投降了沙王,而触怒了西夏,加上风闻王子殿下潜入西夏国,据可靠消息,这人就是弯刀国的王子殿下,还有几名臭道士,要将他们一网打尽,才不惜动用这么多的将士。 庆功宴完毕,加勒受到很多殊荣,不过,他还要去金乌找吃的,说实话,让别人去找,他不放心。 他前脚刚一出来,萧生后脚就跟上来,加勒凭借多年的经验,知道他有话要说,就停下来,看着萧生,着急地说:“殿下,看来,你是有话说。” “是的,你先去安排你的事,完了之后再回来找我。” “好的。没问题。回头见。”加勒答应后,立马消失。 他已经熟悉耳城,庆功宴后,恢复平静,人们都像以前那样生活,就跟没发生什么事情一样。 在狐狸的父亲治下,耳城还行,在狐狸的治下,耳城也还平静,遇到了沙王,算是一个波折,不过,有惊无险,因为投降,招来了大祸,没想到这队伍中有奇人,竟然破敌,且破了八十万的敌,看来,夏王短期内不会进攻耳城了。 再说西夏兵阵营,大家都很疲倦,看起来像七老八十的老人,行动缓慢,连走路都困难,更别说拿起武器进行战斗了。再说,兵器被沙兵丢进了护城河,耳城的人正在那里捞,有的说,这家伙,可以打好几把镰刀,这东西,可以打成锄头。 都是一些精良的武器,等到了耳城的手里,在他们眼里,就是农具,了不起,最起码,还能达成犁铧,用来耕地,还有做成马蹄铁,牛鼻子铁环,都是非常好的,在他们眼中,用来杀人的铜铁,可以做出很多实用的工具,这是好的无比的事。 琅瑚命令做饭,吃了就走,免得耳城那边反悔,加勒和萧生还好,不杀他们,不代表狐狸和桃子就是好心,说不定,他俩会改变加勒的做法,勇往直前。 正在这个时候,沙王说:“将军,你打败了,还是将军,你的气质特别,有大将军的范儿,不过,本王的确想去都城一次,不知道能否行个方便?” “说哪里话?本将军——哦,不——我在想,我是败将,你是自动送上门来,严格来讲,是你主动投降,实践诺言,目的是建立诚信,让更多的人来认识你。你完全有理由改变初衷,不去那里,既然想去,本将军一定要为你提供方便,希望王放心。”琅瑚说。 “好,那么就这样说,一言为定。听他们中原国的人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看来,君子说话算话,小人却常常变化。我们既然是王是将,就要有王和将的范儿,你说是吗?如果总是出尔反尔,说不定会惹大家讥笑。”琅瑚说。 他说得对,说到了琅瑚的心窝里,说老实话,琅瑚还没有他懂得的多,要说天文地理,十窍通了九窍,就是有一窍还不通。 在这个方面,沙王显然懂得的多一些,看来,遵守约定的,对未来还是有把握的。就像船上的锚,给人的感觉是确定的,能经得起很多风浪。 沙王说:“大将军,这次失利,其实没有失去志向,胜败乃兵家常事,没有啥!本王不也失败了吗?现在不还是好好的吗?” 琅瑚听了沙王的安慰,心里踏实多了,原来沙王的心态这么好!真是少见,但不多怪!这么一个王,要是造反成功,岂不让天下人都跟着他走?他一直在推广他的理念。 看到他和狐狸的关系,就知道,狐狸那么狡猾,就被她蛊惑,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会受到蛊惑,会逐步失去自我,成为狐狸的耳城的人。 成为耳城的人,就变得是非不分,黑白不明,当然,不是一座耳城的人是这样,在外头的其他城也是这样。 萧生算定了今晚必有事发生,他给沙王的暗号,沙王应该明白。沙王听了琅瑚的话,琅瑚要撤退,但是,没有说得过去的理由,其实,失败是最好的理由,投降的目的是为了保全性命,等待机会,卷土重来,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是这个道理。 这里安排启程不说,沙王已经想好了逃跑的方法,看对方,也就是萧生聪明不聪明了,如果聪明,早已明白。 再说加勒给金乌弄了吃的,金乌很满意,然后就睡觉,鼾声大震,这可比他父亲差多了,他父亲从来不休息,也不打盹,为什么一代不如一代呢? 金乌睡觉打鼾,鼾声震天响,加勒走一路,他打鼾打一路,弄得路人侧目。 加勒跑得快,看看情况紧急,干脆拔下头上的羽毛,往背上一甩,那羽毛竟然像磁铁吸引铁屑一般,将羽毛吸引,然后迅速变大,成为一对翅膀。 一路跑,翅膀一路变大,然后很自然地,加勒竟然飞起来!但是,金乌还没醒,仍在打鼾,鼾声如雷。 好在是晚上,大家听得见头顶有隆隆的雷声,就是看不到闪电,也没有风,像是下雨天,可惜非常干爽,空气中没有弥漫着湿润的水汽。 回到萧生的房间,门口站着一些士兵,把守着大宅院,考虑到有些无聊的人,总是来拜访大英雄们,自然为了安全,狐狸做了这样的安排,其实是为了保护自己。 狐狸的安排,显示着耳城不归顺西夏朝廷,下一步,就会得到变本加厉的惩罚,为了将来,狐狸必须要考虑周全。 加勒绕过了士兵,降落在院子里,然后沿着回廊,走到萧生的房间,敲窗,里面应了一声:“请进!” 萧生知道是加勒来了,一般人的手,没有这么重,而加勒,是尽量轻轻敲打的,至少窗子没有被敲坏,只是移了一点位置,谁让当初该房子的时候,窗子要用木头来做呢? 不可能用金银铜铁锡任何一种材料来做窗户,免得做起来非常难看,也不容易做,关键一点,是觉得不容易,怎么能用铁来做窗户呢?岂不是铁窗了吗?而铁窗是关押犯人的。萧生不是犯人,干嘛要被关进铁窗呢? 加勒进去就问:“殿下,什么事?这么神秘!是不是有大事发生?” “是的,你去准备一下,准备晚上迎接重要的客人。” “客人?” “对,是客人,而且是十分熟悉的客人。” “是谁,能透露一点吗?” “不能,到时候自然就知道了。” “哦,不知道殿下有什么部署。” “没有什么好准备的。你去吧,好好休息。我们以逸待劳,等着这件事情发生,要好得多,免得我们到处跑,最后还是找不到,反而心里焦急。”萧生说。 “殿下说的是。”加勒说完,立马离开,因他担心,金乌的鼾声,会影响到萧生是休息,这一点素质,对于加勒来说,还是有的。 加勒告辞,萧生开始练功,练功不能停,一停,想要再启动,就很难了。 萧生练功,属于很浪费时间的事,干脆不提,再说琅瑚收拾完东西,启程回都城。 收拾完毕,已经是一更时辰,走了约十里,到了二更天。 沙王回想起白天,萧生和他道别时,在他后背拍了三下的意思,马上意会到,三更天的时候,可以想办法逃回。 对于这种情况,为了让他更有面子,琅瑚重新将囚车改造,尽量弄得舒服一些,让沙王在里面不知受罪。 第308章 夜会 沙王被关进了囚车,四个轮子,六头牛拉着,走起来还是比较慢的。 六头牛拉着囚笼,沙王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要走,可能被萧生算死了,因此约定三更天逃走。 沙王有些本事,打斗那些士兵,不在话下,现在的士气非常低落,来的时候,趾高气昂,走的时候,却像霜打的茄子,蔫了,再也没有雄风。 琅瑚恨不得早点离开这个鬼地方,男人在女人面前打败了,那男人的威风也就扫地。 到了三更天,看看他们走路都很累,在夜里急行军,还真难受,不是正常的时间休息,自然存在一些问题,总感到很疲倦。 夜里行走,可以专心走路,不会被旁边的风景所吸引,走起路来特别出成果,效率蛮高, 走着走着,铃铛摘了,担心被人发现,也就没了兴趣,慢慢地,困意上来,大家都懒得再走,琅瑚拿刀逼着,都不管用,毕竟是失败了,大家一肚子的怨气,不想再走,琅瑚仿佛也没威信,说话也有点不管用,这是军中大忌,琅瑚这时候醒悟了,他觉得还是不要把人逼急了,于是命令人原地休息半个时辰再走。 大家巴不得他开口说这句话,大家都出身于贫苦人,吃苦倒不怕,对于黑暗的恐惧却随着黑夜的浓度增加而增加。 很快,在旷野上,就响起了一片鼾声,沙王看看机会来了,就用随身带的羽毛,变成一把钥匙,打开了枷锁,又打开了囚笼,然后将羽毛往地上一扔,变成了一匹马,沙王跨上马,那马就飞起来。 马的头是龙头,看起来很漂亮,这么一匹马,不是在地上跑,而是地上飘起了云,那马就踩着云彩,朝着耳城的方向去了。 沙王又惊又喜,没想到,真没想到,加勒给的东西,还真管用,在关键的时候,帮了大忙,竟然可以当成钥匙,也可以当成快马,严格来说,可以变成一匹飞马。 很快,飞马载着沙王到了大宅院,他非常熟悉这个地方,他也很清楚萧生在哪个房间,于是降落下来,将飞马收了,变成羽毛,重新插在发髻上。 沙王的发髻不太厚实,不过,插一根羽毛,地方还是绰绰有余的。 沙王走到窗前,轻叩窗棂,萧生说:“沙王,请进!” 沙王一听,顿时明白,原来,萧生早就料到三更的时候,他们会睡觉,沙王会逃走,萧生在这里等候。 萧生打开了门,萧生在旁边,立马也进来,沙王坐定,说:“要速去速回,他们只有半个时辰的休息,马上又要出发。” “沙王,你是铁了心要去都城吗?” “是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去了都城,就很难保证你能安全。不过,你要实践你的诺言,是出于什么目的?”萧生问。 其实,萧生已经明白了沙王的心,他需要沙王自己说出来。沙王说:“本王现在缺人,也缺民心的支持。这次去,是为了完成当初的承诺,如果琅瑚失败,跟他回都城;如果琅瑚战胜,就留在耳城。” “沙王的想法就是树立自己的诚信大旗,很好,这是好事,贫道支持。”萧生说。 “还有一点,就是本王到了都城,看看夏王,夏王一时不会杀掉本王,等本王在都城扎下了根,再慢慢地收拾夏王。”沙王继续说,原来他有他的打算。 夏王懂得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因此要想得到整个西夏,将夏王推翻,就万事大吉,但是,不见得会一蹴而就、马上成功。 萧生说:“你去了都城,不见得会见到夏王,夏王可能会在半路上就把你杀了,因为你去都城,必定会掀起轩然大波,很多人都慕名而来,到时候,整座都城就会失控,乱成一片,因为夏王知道他的日子不多,要在最后一刻,做垂死的挣扎,也是他到了最后的疯狂阶段。” 说到这里,沙王有点动摇,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萧生说:“你先去探探究竟,如果发现情况不妙,赶紧逃跑,逃跑的方法,你刚才已经用了。” 沙王没想到自己这么聪明能干,无师自通,给了羽毛,竟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遇到什么事,都不慌张,那才好。如果没有这点本事,遇到一点点小事,就慌里慌张的,肯定会忙中出乱,被人笑话。 这次去都城,的确是冒险,不过,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夏王的最终目的,就是消灭沙王,正在绞尽脑汁,不惜血本来捉拿沙王,沙王却要冒险前往,真有点匪夷所思。 事不宜迟,萧生看看加勒,加勒看看沙王,沙王说:“本王不去,没有人去,本王去探个究竟,看情况,再决定下一步。不要为本王担心,本王一定会平安归来的。” 他说完,转脸对加勒说:“谢谢你的羽毛。” “不用谢。”加勒说,“你遇到危险的时候,就弹三下羽毛。立马有人来救你。” “好,谢谢!”沙王说着,走出去,将羽毛往地上一扔,羽毛立马变成了白色的马,龙的头,看起来有点可怕,不过,看习惯了也就没事。 龙头马一身白色,只有四只脚是黑色的,走起路来,潇洒飘逸,非常俊美。 沙王跨上了龙头马,向萧生抱拳,然后起飞,很快就到了琅瑚的宿营地,他们还在沉沉地睡着,龙头马看得清清楚楚,降落在囚笼旁,龙头马变成了羽毛,回到沙王的头上,沙王重新将自己给锁上。低着头正要睡,旁边有人敲击木笼的杆子,沙王抬头一看,问道:“谁?” “本将军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这三更天已经过了,我们该赶路了,再晚了,被人看到,会笑话的,不如白天休息,晚上赶路。免得扰民。不知沙王意下如何?”琅瑚问。 “嗯,很好!白天好热,有太阳,很毒辣,人们都受不了,不如昼伏夜出,要好得多。就是担心有野兽攻击。你知道的,将军,到了晚上,野兽特别活跃。”沙王说。 “这倒是真的。”琅瑚说,“那我们要小心,对于人,不容易对付,对于野兽,倒还好对付。” “这么晚,将军怎么还没睡?”沙王问。 “没睡,本将军来看看沙王,想到你在囚笼里不舒服,特别来给你松松绑,没想到你已经睡着了。”琅瑚说。 沙王心里一阵窃喜,原来这二货没有发觉自己才从耳城过来,还以为一直在囚笼里老老实实地呆着呢。 “将军,谢谢!将军照顾得很好,很舒服,没有不舒服的,你去睡一会儿,这些天,你的确劳累,如果没有休息好,恐怕对身体不利。”沙王说。 沙王对琅瑚的关心,让琅瑚有点不能接受,要知道,沙王是敌人,是夏王的不共戴天的仇人,怎么可能安了好心来对待夏王派出的将军呢?肯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琅瑚这次出征,无功而返,人数虽没有减少,可是丧失了战斗力,需要十天半个月才能具有攻击力,这个时候,只有先求自保,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等有机会,如果夏王不因此事治罪,只要还有一口气,还要卷土重来。 好在抓获了沙王,这算是将功补过,没准沙王会回心转意,收回成命,不对琅瑚进行处罚,这事谁也说不好,在一瞬间,人就会转变思想,一转身,就会出现成千上万个主意,但是,最后决定的,只有一个念头,付诸实施的,也是只有一个。 看看到了四更天,琅瑚命令继续前进,等到天亮以后,走到太阳一竹竿高的时候,再停止休息。大家都没意见,觉得琅瑚将军还是通情达理的,不是非常****,问题是他不是国家元首,只是带兵打仗的普通将军。 囚笼前进,沙王继续睡,然后就是昼伏夜出,好在人多,野兽没办法攻击他们,一路还算平安,眼看离都城越来越近。 早就有人报告给了夏王,说琅瑚将军带兵回来了,夏王一听,吓了一大跳,生怕有变,连忙追问有多少人马? 探子据实禀报,夏王大惊失色,八十万大兵,临近都城,他们想干什么?难道? 夏王不想继续想下去,于是说:“速去查明,还有什么人?” “是。”那探子很快退出去,没过多久,就回来。 探子说:“夏王,有一个囚笼,里面装着一个人。” “谁?”夏王急切地问。 第309章 霹雳 “启禀我主我王,是沙王。” 夏王一听,如同晴空一个霹雳,哪里来的沙王,莫非是那个盘踞沙漠腹地的沙漠判官?对,情急之下,竟然忘了! 旁边有一个老臣,叫胡夏,他说:“这是沙漠判官,现在举兵叛乱,就是他,占据了耳城,奇怪,为什么没有悉数回来?恐怕有诈,我主我王,要小心!” 胡夏是老臣,做事小心翼翼,听了探子的报告,说:“我主我王,他们带着沙王哦,不匪首过来,目的不是别的,就是要夺取西夏王朝的江山,我主我王要小心,不要让敌人得逞。再说,带领八十万大军,一起进入都城,全是他的人,这事不可大意。” “依照丞相的意见呢?” “命令他们在离城一百里的地方驻扎,不得靠近都城。”胡夏说。 “这是一个好主意。”夏王说,然后命令道:“速去告诉琅瑚,不准靠近都城。不得有误,违令者,就地正法。” 王的圣旨就是法律,在紧急状态下,王说的话就是命令,命令一到,如同山倒,情况十分紧急,来不及仔细考虑,退着跑出去,向琅瑚宣布王的命令。 琅瑚远远地看见都城跑出来八匹快马,到了他们面前,滚鞍下马,作揖,站立一旁,说:“琅瑚将军听令!” 琅瑚走上前,施礼,使者宣布了夏王的命令,然后翻身上马,琅瑚一听完宣布,浑身酸软,立马就像霜打的茄子,蔫了,一蹶不振,本来就够倒霉的,屋漏偏逢连夜雨,真是祸不单行、福无双至啊!在这里,琅瑚感到非常窝囊。 本来带着沙王回到都城邀功请赏的,没想到吃了闭门羹,反而被当成了敌人。估计又是那个胡夏出的主意,夏王比较感兴趣,对夏王有好处,对胡夏也有好处。城中术士不少,大部分都没有得到重用,为何偏偏要重用胡夏? 城外不少猛将不防,偏偏要防备着元气大伤的琅瑚的队伍,这个道理从哪里说起?不过,这是现实问题。 接到王的命令后,琅瑚苦笑,对沙王说:“沙王,不好意思,快到家门口了不让进,等候新命令。你看我们的命咋这么苦呢?” “将军,不要发牢骚,这于事无补,不难想象,夏王身边有小人,小人不除,西夏必亡。本王起义举事,不是图自己得好处,而是图天下人的福祉。” “是啊!西夏和前朝的中原国一样,用小人,则国家亡,换君王,用贤臣,则国家旺。这是真的!”琅瑚说。 “啥旺不旺的,听命令吧,在这里等。”沙王有点灰心,其实,也是希望琅瑚觉醒,不过,沙王对琅瑚不抱希望,因为琅瑚比较固执,始终相信他会得到夏王的重用,毕竟在战争年代,武将比文臣还是有作用一些。 沙王的意思,让琅瑚自己醒悟,实际上,琅瑚并不醒悟,他还在幻想中,夏王为了自身的安全,不愿意去冒险。这个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要让更多的人成为他的随从,而夏王不放心的地方就在这里,他很不愿意看到琅瑚将队伍扩大,扩大之后,对自己构成威胁。 琅瑚对他忠心耿耿,因为胡夏丞相的担忧,琅瑚自然要被列为防范对象,这叫位高权重、树大招风,没有办法的事。 沙王的想法更绝,他要将琅瑚的队伍弄一部分过去,只是琅瑚不干,还需要等待机会。 在琅瑚的愚忠思想支配下,想要有突破,还得付出努力,不清楚他们是怎样想的,总之是让人郁闷。沙王深知,如果靠加勒,这西夏早晚还是夏王的,因为现在得胜全靠加勒,加勒是外人,早晚要走,靠不住,还得靠自己,因为自己才是真正的人。 只要自己还存在,就要歌唱,就要奋斗,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东西,不能气馁,不能灰心丧志,要有必胜的信心去面对各种各样的考验。 整个军队都陷入绝望之中,打败了仗,到处都走不通,现在回家了,看得到家,回不了家,人家不让进门,这是多么大的伤害啊!幸亏捡的一条命。 有了性命,就有希望,有希望,就不要丧志。琅瑚看到自己走进死胡同,进退两难,于是倒对沙王更加优待,让沙王去除了枷锁,请沙王喝茶,这里每日喝茶、养伤,闲居,另外一方面,都城之内早就听闻了琅瑚回来的消息,不过,夏王不准他们进城,百姓就觉得夏王昏庸,茶楼酒肆都在议论纷纷,说这不是要把琅瑚推给敌人吗? 百姓的心里有一杆秤,谁奸谁忠,都很清楚,这是当局者迷。琅瑚一心为了西夏,一心为了夏王,结果到了这个地步。 沙王心里非常乐活,他得意极了,这个夏王,是要死的节奏,怎么说,早晚都是沙王的一盘菜,想吃就吃,随时可以享用。因为夏王已经在走向坟墓,就像他的丞相胡夏一样。 八大金刚,也就是传信的,生怕琅瑚留住信使,将他们杀了,因此,来传一个信,就派出八个人,八匹快马,目的是要跑,就跑得快一些,跑慢了遭殃,跑快了,就能捡回一条性命。 如果传递的是好消息,说不定会得到奖赏,没有性命之虞,如果是坏消息,要快去,能跑则跑,大家都知道,琅瑚拥兵自重,有先斩后奏的权力,他杀人,跟杀鸡一样,不过,现在情况在发生改变,从他的兵被加勒的沙兵打伤开始,他就逐渐认识到战争的最高境界,就是不让敌人死亡,而让敌人投降,这就是真正艺术所在。 八人回去,一人报告给夏王,胡夏在旁边,这个时候,老丞相一直担心国家安全,希望寸步不离王宫,可是,夏王很有信心,对于老丞相的过分关心,他倒觉得有些讨厌,可是,又不能不用他,在有些事上,还是拿不定主意,需要有个参谋在身边,帮助他做出正确的决定。 夏王问:“怎么样?见到琅瑚将军了吗?” “见到了。” “怎么说?” “服从王的命令。” “嗯,还有一个匪首吧?见到了吗?” “见到了,在囚笼里关着。看起来,没有一点精神,快死了。” “哦,啊哈哈,真让人泪牛满面啊!你他那笨牛样,那样的熊,猪头猪脑的,还想造反,简直是自不量力!” 夏王笑完,摆了摆手,让他们下去,他对老丞相说:“丞相,你说说看,对这个匪首怎样处置?” “这个判官,如果把他杀了,他背后有一帮弟兄,估计还要生乱,要为他们的大哥报仇雪恨,既然他也是我西夏国民,有着我们共同的血液,不如将他招安,为我所用,一是可以安抚他的弟兄,二是宣扬夏王的仁德,推广口碑,久而久之,就有人说夏王仁德。”胡夏说。 “本王明白了,也就是要善待匪首,让其他人不敢蠢蠢欲动,先将土匪安抚了,就省了力气,派兵去剿匪,要知道,匪患不除,国无宁日,内忧外患,无法抵抗。本王纵然有三头六臂,也吃不消。”夏王说。 然后,夏王吩咐,派人前往琅瑚军营,宣琅瑚和沙王进城。 这次去了十六个人,准备了豪华的大车,一看,就知道是王公贵族乘坐的,这车浩浩荡荡的,出城,直接到了琅瑚的军营。 离婚一看,喜出望外,找到沙王说:“夏王待本将军不薄,亲自派人来接了。” “不见得是好事。”沙王说。 琅瑚一听,不以为然,眼睛斜着看沙王,哼了一声,说:“沙王,你是嫉妒夏王了吧?他还是有本事的,不得不服。如果你不服,可以和他较量较量,他其实很愿意和你较量,也愿意和你对话和交流。干嘛要和夏王过不去呢?别的国家,别的君王,也不见得会像他这样。沙王,你还是要小心吧。” 沙王说:“你没在夏王的位置,你在他的位置,就不会这样对待本王。说实话,中原国有人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在其位,不谋其政,早晚要下来。” “夏王是有诚意的,他不喜欢屠杀,喜欢和平,对外扩张,也是为了西夏国的子民,让西夏子孙活得更好。”琅瑚说。 “你太天真,本王可能没说清楚,只要你在夏王的位置,就一定要让叛贼死。你可能清楚,一座山上,只有一只老虎,一片天空,只有一个太阳,多了,肯定会乱。”沙王微笑着说。 第310章 位置 琅瑚听了沙王的话,半懂不懂,沙王着急地说:“你啊你,琅瑚将军,你在将军的位置,当然只懂将军的事,你要在王的位置,就明白了。” 琅瑚还是不懂,不过,他看沙王的样子,像是饱读诗书之士,说话各方面都温文尔雅,没有什么怀疑,但是,要想彻底了解夏王,还需要漫长的过程,也需要有聪慧的头脑。 要去,就只去俩,其余的都不用带。沙王非常自信,他有羽毛,在情况紧急的时候,连弹三下,就有人来救,没有任何问题。 很快,他们就到了都城,看到熟悉的街景,想想刚才看到的高楼大厦,沙王心想,这些建筑物,花了多少钱,完全没有必要在这里浪费资财,这些钱都是西夏老百姓的税收,花在都城,不知道敌军一来,一把火能把所有的建筑都烧光,化为灰烬。 巍峨的亭台楼阁,令沙王更充满了愿望,他在都城,心怀天下,恨不得马上将夏王赶下台,自己当上王。 奇怪!夏王竟敢邀请他来,这是什么节奏?是想干什么?难道说,想要擒贼先擒王,将沙王诱骗进城,然后将沙王斩首示众,让西夏国的所有人都看看,反叛者的下场? 不能啊,不像是这样,且走且看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然后,到了王宫,夏王降下台阶,慢慢到了沙王面前,看了又看,觉得这家伙长得比琅瑚清秀多了,怎么会是土匪?没有一点匪气,难道弄错了,弄得好像琅瑚是土匪头子,沙王不是。 夏王哈哈哈一笑,说:“久闻大名,如雷贯耳啊!原来就是一个书生!” 他笑的声音响亮,整座宫殿回响着他的笑声,沙王也没想到会这样,他遇到了劲旅,死对头,现在竟然呆在一个宫殿,在一个屋檐下,真是情何以堪啊! 沙王说:“久在沙漠地,早就听说了夏王的威名,今日得以见面,真是比传闻中更加威风,真是大英雄啊!” “不要说英雄,不过是天将大任于本王,本王觉得十分残酷,十分辛苦,不过,还能应付。”夏王毫不隐藏什么,不过,他的心思不在这里,他在扩张,在怎样颠覆人家的政权,在于如何统治别国的臣民,只有这样,才是成功的君王。 他和夏三爷是连襟的亲戚,都是一个夏,属于远亲,但是,夏三爷不会到这里来和沙王干仗,夏三爷是中原国人,因为陷害忠良,当年差点害死当今天子,天子在老臣的帮助下,登基称帝,继承大统,夏三爷就不服气,认为天下本来就应该是他的,结果一直在寻找机会叛乱。 夏三爷的动静,引起了皇上的注意,于是暗中排查,找到了幕后指挥,其实就是夏三爷,他被逐出京城,没有像以前夏三爷对待忠良那样,株连九族,全部杀死,他倒没有杀人,而是将夏三爷一家赶到一个边陲小城,也是要塞,专门守护北大门,让北方各族进犯时,可以作为第一道屏障,用来抵抗敌人的进攻。 夏王知道夏三爷的想法,他刚好想吞灭弯刀国,将弯刀国吞并后,再向中原国进攻。 中原国是个好地方,肥沃的土地、美好的风景,真是一片大好河山!夏三爷能坐得稳江山,就让他坐,坐不住江山,就是夏王来坐,夏三爷还当他的王爷,安享晚年,当然,到时候,夏三爷可能体力不支,也就算完了。 夏王看到了沙王,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但是,都是一个级别,既然请人家来,不能杀人家,杀了人家,他的一帮弟兄肯定不会放过夏王。 夏王在明处,他们在暗处,就是派出全国的特务,也是查不到他们在那里,也许在沙漠,围剿他们何等困难?一般在茫茫大沙漠,土匪没有抓住,自己人先死在里面。 剿匪不如安抚,牛不喝水强迫去喝,是不行的,对待敌人,需要动动脑筋,否则,真的会陷入被动,对待敌人,对于攻打别国,可以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但是,掠夺他国的资源包括人民是最重要的动机。 这是人的贪婪使然,可是,这个世界上,好像没有不贪婪的人。 沙王看到夏王,夏王大笑,可是笑脸背后,是很深的忧虑,这个难逃沙王的眼睛,沙王比较冷静,因为他很清楚,就是再忧虑,也不能增加人的寿命,不如冷静,该是怎样,就是怎样! 沙王现在是阶下囚,可是他很自由;夏王是坐在王位上的最高首领,可是,他却四面楚歌,甚至连最信赖的琅瑚将军也心存芥蒂,这都是官场惹的祸,谁都无法避免。 这时候,夏王心内五味杂陈,到底是杀了他还是留了他? 丞相很聪明,给夏王做了个手势,夏王会意,走到老臣相旁边,老臣相低声说:“为了留口碑,必须留下他,为了想杜绝后患,就不要放他一条生路,免得到时候吃不了兜着走。” 这话说了,等于没说。夏王左看右看,不知道他说这话是啥意思。 可是,事情到了这个份上,以前说的话,还是要当回事,毕竟不是儿戏。 看到夏王游移的眼神,加上和丞相的窃窃私语,沙王心里有点瞧不起这西夏的一把手了,看来,他的江山,他再也守不住,他的江山,到了他是手里,将要改名换姓。 他现在已经丧失了原则,目的是要稳固他的位置,将来,永远不会落后,多少都要做一些让步,从这方面来说,他不会被杀。 沙王想了又想,要死也无所谓,生要轰轰烈烈,死也要死得其所,死的光明正大,光明磊落,不用偷偷摸摸的,像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似的。 夏王的优越感立马表现出来,不是要等到情急之下,他说:“本王赦免你的罪,你说说看,你想当什么?” “当什么?当官不舒服,不如回家种地或者放牧。”沙王说。 “真想不到,你可是沙漠判官啊!大小事你都能解决,当官是你的职责所在,你不当官,谁来当官?要知道,老百姓人多,事也多,没有当官的,怎么解决百姓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呢?”夏王说。 夏王的意思,不杀沙王,留下他,为夏王服务。沙王却无此意。 夏王说:“你来我朝当官,啥官都行,只要本王能办到的,都行。” 话说到这个份上,作为王来讲,已经尽力了。 他说的,就是表达诚意了,沙王听得出来,可惜,他没听进去。他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于是说:“这样吧,夏王,你如果想让我当官,也行,不过,要给我时间考虑。要不然,就别想。” 听了这话,夏王非常恼火,眼睛都变红了,想要吃人的节奏,丞相看出来,连忙给他暗示,夏王终于忍住,没有发作,他说:“好吧,给你时间去想,只限于今晚,回去好好休息。初来乍到,恐怕不想吃东西吧,今天就不吃,再说最近军费开支挺多,有人在提意见,本王要通盘考虑,不得不削减各项开支,也委屈一下你了,以后有钱了,再好好地补一补。” 夏王说了这话,沙王不以为然,知道夏王的意思,是要招安,让他投降,替夏王服务。沙王的目的,是要取而代之,而不是为虎作伥,继续残害百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夏王惯于欺骗人,不要轻信,但现在,不能马上拒绝,而要从长计议,不得草率,免得留下遗憾。 正在这个时候,远方传来钟声,钟声传得很远。夏王答应了他的请求,就吩咐他下去休息。 巧得很,琅瑚也住在隔壁,琅瑚没有成家,来去自由惯了,不喜欢听人的指挥,除了夏王,没有谁能支使琅瑚。琅瑚一贯忠心,夏王会考虑利用他,当他被利用完了,也是离开他的日子,或者杀,或者贬,总之,到时候是又老又穷,没有人理睬。 夏王支走了沙王,他对琅瑚根本没有放在眼里,琅瑚一肚子的气。 回到住处,洗漱完了,然后弄了点吃的,他将服侍的人支走,沙王起身看看没有人,将门窗关了。然后轻轻弹了一下头顶的羽毛,立刻在空中出现一个蓝色的巨人,轻飘飘的,吓得沙王一屁股摔在地上。 那蓝色巨人是气体,有轮廓,看得到嘴脸,巨人问:“主人有何吩咐?” 第311章 指挥 蓝色巨人只有头,没有身子,手也不知道在哪里,沙王看了之后,感到恐惧,不过,听他喊主人的话,心里放心了,原来,巨人再强大,也是奴仆;自己再渺小,也是主人,主人可以指挥奴仆,奴仆不能指挥主人。 蓝巨人说:“主人,你有话就说,奴仆只要能做到的,一定做到。” 沙王很想知道怎样把这大家伙给弄回去,就问:“你叫什么名字?” “奴仆没有名字,你让奴仆叫什么名字,奴仆就叫什么名字。”蓝巨人说。 “行,你就叫蓝莓吧。”沙王说。 沙王喜欢吃蓝莓,就叫这个名字比较好,叫他名字的时候,就跟吃到蓝莓一样了。 “好的,奴仆就叫蓝莓,就叫蓝莓。蓝莓个头小,奴仆个头高,这样才不宣扬,比较低调,是好事,是好事。”蓝巨人说。 他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不喜欢张扬,喜欢炫耀自己的,大概离死越来越近,就要做一些最后疯狂的事。 ”蓝莓,你说,这夏王到底要我当官是什么意思?”沙王问。 蓝莓摇了摇头,沉思半晌,蓝色气体,在屋内飘来飘去,顿了顿,他说:“主人,这夏王是想笼络人心。就像一匹野马,需要驯服,驯服常用的手段除了鞭子,主要的还是胡萝卜。” “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让本王同意这件事吗?”沙王问。 “是的,暂时同意,夏王为了消除顾虑,要让你回去,将你的兵改编,打散,分到各个军营。”蓝莓说。 “那怎么办?那岂不是要剪除我的爪牙了吗?”沙王问。 “是的。”蓝莓说,他说这话,一点都不藏着掖着,有啥说啥,看来,不是人的人才值得信赖,是人,就有顾虑,是人,就存在猜忌和怀疑。 这时候,最大的问题摆在沙王面前,要去除自己的兵,将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弄得四零八落的,打散到各个军营,肯定会受其他人的欺负,再说,名声也不好听,遇到冲突,人家随口一说,你是什么出生?你还跟我争,和我斗?土匪! 说这话最伤人,可是,人们都习惯了说这话,证明这话是匕首、是毒药,能致人于死地而不后生。这一招学会了,想要得罪人,绝对是屡试不爽的。 蓝莓让沙王接受,沙王左右为难,不过,次日就要回话,夏王已经给够了时间,也让他明白了道理,这时,没有理由拒绝,加上蓝莓的建议,蓝莓是蓝巨人,不是人,对未来更有把握,虽是奴仆,可能力不比主人差,看来,身份不同,能力就有区别。 沙王看看外面的天色,好像快天亮了,果然,这种折腾让人难受。 “主人,我去给你倒点奶茶喝吧。”蓝莓说。 沙王一听,连忙说:“好啊,好啊!” 自从被囚禁以来,还从来没有谁来主动侍候呢!现在有奴仆来伺候,是好事,又找回了当主人的感觉。 可是,他转念一想,这个蓝莓,只有头有脸,竟然看不到他的手在哪里,脑袋偏大,挤压了手的位置,没有手脚,怎么做事,怎样走路?走路倒还罢了,可以飘浮,可是,像弄个奶茶啥的,真不是吹牛的,也无法吹牛。 蓝莓伸出了手,从云雾中出现的手,非常轻盈,非常轻柔,听得杯盏倒水的声音,然后飘来了奶茶的香味儿。 接着,那杯盏竟然瓢过来,稳稳当当地落在沙王面前的桌子上,沙王本来都昏昏欲睡,被飘浮的茶盏吓清醒了,蓝莓有这个本事,那还了得,将来肯定有更多的需要。 蓝莓说:“主人,请喝茶,喝了茶,提提神,休息休息,等天一亮,就去给夏王说。” “好啊,好,本王明白了。在夏王面前,他总是本王、本王的,真的本王到了他面前,还有些心虚。”沙王说。 “你不是他,怕什么?现在有了我蓝莓,还用得着怕他吗?”蓝莓说。 “就是,没想到,真没想到,本王有这么一个保镖,这么好的奴仆,到哪里去找?又不管吃喝,又不发工钱,真是好的无比的。”沙王说。 “主人,你说的是,是人当奴仆,人会变,主人并不安全;不是人的当奴仆,就十分可以信赖的。因为,不是人,就不存在升官发财的想法,不想去考虑害人后升迁,只对一个主人好,对其他人不屑于顾,那才是奴仆该做的。奴仆不该三心二意,这山望着那山高,刚好现在正面临着人们浮躁的情况,没有安定的心,总是做出出格的事。”蓝莓说。 这一通话,是沙王憋了很久的,他没有说出来,有人替他说了,哦,有不是人的替他说了,自然而然,就有不少的问题,有问题,让人来解决,就更有问题,让不是人的来解决,就没有问题。 沙王端起了茶盏,慢慢地品着香茶,心里非常高兴,这才叫生活,将来到了天国,可能会更享福,不过,现在的场景和待遇,和天堂没有什么两样吧! 天逐渐放亮,蓝莓说:“主人,如果没事,我要告辞,如果有事,再弹三下羽毛即可。蓝莓随叫随到。” 沙王说:“好,没问题,你去吧。谢谢你!” “多谢主人体谅,和主人合作,真是愉快,天底下难得这样的好主人。”蓝莓说。 “本王相信你说的,真好!你应该不会撒谎,本王十分信赖你!”沙王说。 “嗯,对待主人,蓝莓忠心耿耿,绝无二心。再见!”蓝莓说完,立刻变成一股烟,消失的无影无踪。 沙王一摸头顶,有一根羽毛,他放了心。听到窗户外面有鸟在叽叽喳喳地叫,知道天已经大亮了,没有理由再睡回头觉,否则,会被别人骂作懒惰的,懒惰者不可能得到吃的,也不可能获得别人的尊敬。 沙王正准备洗漱前往,心想,还有琅瑚将军,他怎么了?不清楚,可是,琅瑚明明就住在隔壁,正在左右不定时,有人敲门,沙王以为是琅瑚,就说:“将军,请进!” 门“吱呀——”一声打开,进来是使者,不是琅瑚,沙王叹了一口气,说:“我说是谁呢?原来是你!” “夏王有请!”来人行礼完毕后,恭恭敬敬地说。 沙王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毕竟弄错了人,突然想到琅瑚是不是遇害了还是咋的,就对来人说:“你去看看琅瑚将军起床没有?如果起床,就过来告诉我。” “好!”来人说了,立马退了出去。 琅瑚回到住处后,一直忐忑不安,夏王仿佛对他的失败十分不满,带回了判官不代表他成功,最重要的是,接连失败,在整个西夏的战争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简直让人贻笑大方,太让人感到沉闷了,心里头是个疙瘩,总是不舒服。 不过,他坚信,夏王还是器重自己,至少不会害自己,他对西夏有功,夏王念旧,给他八十万将士,虽说没有拿下耳城,可是,人数没有减少,也算是功劳,虽然武器丢失了不少,但是,武器还可以生产,人命丢了,就啥也没有了。 看来,人命比武器重要,现在把最重要的东西——人——留下了,想要有武器,其实很简单,由人来打造武器即可,犯不着君王不理武将!如果只要文臣,怎么打仗?在战场上,文臣出谋划策,需要武将贯彻执行,这样文武之道、一张一弛,自然会获得成功,否则,总是失败。 琅瑚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但要改正,改正了,还是郝将军,犯不着不理不睬,那多掉价啊!哪怕钱少一点也无所谓,将军的名声不是以钱的多少来衡量的。 那人找到琅瑚,琅瑚正在长吁短叹,他睡觉睡得踏实,早上也起得早,然后在院子里练拳,武将不会拳术,还能叫武将吗?武将没有本事,不会打拳,又没有智谋,就不如普通百姓,如果只有砍柴打水的本事,没有杀敌的本领,还能叫将军吗? 琅瑚听了来使的话,问:“没有本将军吗?” “什么?” “夏王没有邀请本将军吗?” “将军,夏王早晨起来开始忙碌,为的是期待着判官的好消息。夏王没有忘记将军,将军如果不介意,可以一起去。” “原来如此!夏王没有邀请本将军,那么好,本将军就不去了,你走吧,本将军还要休息一会儿。”沙王说。 第312章 戳穿 琅瑚王说了这些话,听的人,感到他说的有点伤感,于是不好意思戳穿他,给他留一点尊严,不让他太掉价。 他不去,来使已经弄清楚了他的想法,站立一旁,不说话,琅瑚倒头就睡。差役不知道该干什么才好,就说:“在下告辞了!” 琅瑚没有理会,差役就站起来,要走;琅瑚突然坐起来,说:“等等,本将军也去。” 他立马收拾停当,去了,走到他的旁边,问:“沙王,现在你成了香饽饽,夏王拿你没有办法,你现在想干啥就干啥,向夏王提出要求吧,将你的部下全部集中在你手中,不要让他们分散,一旦分散,夏王就要随便处分你了。” 沙王一听,看看差役,立马笑道:“将军,不要想多了,这里没问题。实话告诉你吧,你说的,根本不成立。完全是子虚乌有的事,本王十分信任夏王,他肯定不会做一些伤天害理的事。你的担心完全多余。” 琅瑚见沙王不信,有点着急,脸都变得红通通的,他说:“好吧,你不相信,本将军也没有办法。想想吧,我们为什么失败,因为我们没有武器,总是打败仗,因为没有武器,就难保性命。没有武器,等于没有保护,随时都有可能失利,在战场上占不到便宜,最后弄得啥都没有了。” 沙王只是笑了笑,没有说什么,他心里很清楚,有差役在此,就是有夏王的耳目在此,啥事都不能说的太明白,否则就有可能惹祸上身。像这种事,如果把话说得太直太白,可能会让夏王生气,更有可能,会让夏王将沙王处死,然后再派琅瑚或者其他将军去围剿沙王的余部。 沙王自有安排,没有采纳琅瑚的意见,琅瑚气得哇哇乱叫,不过,很快,琅瑚就恢复正常,回房间休息,再也懒得管他们的是是非非,看时间长了,自然会有所分辨,不过,此时此刻,他最好避开不谈。 沙王辞别琅瑚后,跟着使者到了王宫,夏王命人上茶,看到沙王有些疲惫,就问:“沙王,你昨晚没休息好吗?” 沙王想说没有休息,可是想到对手是敌人,何必要说实话?这不是傻是什么? “你不清楚,说实话,我是择床的,在这个地方,有些不习惯。” “要不是经费紧张,国库亏空,本王一定好好招待判官。以后再补,以后好好地补偿回来吧。”夏王说一些表面的华丽文章,不动真格的,不过,作为沙王来说,早已习惯了这种作法。 沙王没有多说话,他心里很清楚,在夏王面前,能不说话就不说话,能用行为来表达,就有行为来表达,不要用语言,语言的表现有误差,可能存在误会,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去解释。 如果想消除误会,干脆不制造误会,语言的表达力有限,与其用很多语言来解释,不如不说。 夏王见沙王不说话,于是主动问道:“判官,我国需要一个刑部部长,本王看你挺合适,不如就替本王来担当这个职位吧。你在边陲小地方,哪里比得上都城?在都城每天都能接触不少的案子,你在小镇根本没办法接触到形形色色的案件,希望你多到都城来参与案件的侦破和管理。” 说到这里,夏王看了看沙王,没有什么反应,沙王好像陷入了沉思。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说:“好吧,你不当官也可以,不过,住在都城,好吃好玩,供应你,应有尽有,不要担心。”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老丞相,他见两位王已经进入了僵局,不主导那个说话,恐怕难以打破僵局。 沙王心想,既然有蓝莓支持,还怕什么,现在时机已经成熟,干脆就答应了吧,否则,会很麻烦,西夏到底是谁的,不好说,西夏亡国,就是东夏,西夏属于夏王,东夏属于沙王,江山不是固定的,都可以轮流坐庄,不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家族永坐江山的。 “夏王,当刑部官员,我没有意见。”沙王快速说完,立马闭口不言。 夏王一听,喜出望外,说:“真的吗?本王没听错吧?” “是的,大王。”老丞相赶紧说。 人越老,越怕孤单,越是担心被人忽略,像这种情况,老丞相有一颗心,要为西夏做出贡献,可是,人老话多,树老根多,自然而然,让人生厌。 这种情形,让人感到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西夏国王任命沙王为刑部尚书,也即是管理刑部的主要官员,当了这个官,对惩罚犯罪,抓捕罪犯,就多了一份责任。 沙王的担心不在这里,沙王最大的担心,是分兵,他不主动提,看夏王如何安排。 “判官,你和你的名字、你的官职,是一致的,真是太好了。”夏王说。 听夏王的语气,还是有不少值得尊敬的地方,不过,夏王代表一个朝代,早晚就会过去,沙王心里自然有数,不会为这事伤心,反而更有信心。一提到判官的名字,不仅沙王感到寒心,就连夏王都恨得咬牙切齿,因为判官曾经是反贼,是屡次围剿都不成功的强劲对手,现在竟然臣服在都城,不知道他是真心投降还是假意投降。 现在是手下的官员,不见得以后还是。让他当官的目的,就是要他交出兵权,将他的部下解散,安排到各个军营,这样,就能瓦解了沙王的势力,将整个军营都牢牢控制在自己的手心里,不让别人插手,别人也无法插手,久而久之,国内就会安稳,只要国内安抚好了,就可以安心远征,夺取外国的领地,扩大自己的疆土,国家强盛,这一辈子就算没有白活一回。 沙王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了,他最想知道的,就是夏王的打算,但是,夏王就是不说,凭沙王的学识,他的确懂得不少东西。 沙王接受了这种安排,夏王非常开心,颁发圣旨,要求大宴群臣,也为沙王担任刑部尚书而祝贺,这消息不胫而走,传到了耳城,掀起了大波浪。 大家都说:害了沙王,也害了弟兄们,这可怎么办? 于是,大家纷纷找到了萧生,因为萧生是沙王的军师,这是有目共睹的,萧生格外地忙碌起来,需要给大家解释,萧生很会做群众工作,大家都在耳城,烦躁一阵子之后,大家开始放心,听说这对大家都有好处,大家也就安心了,听萧生的安排。 这些事,萧生已经知道。 加勒告诉他的,加勒的消息,是金乌告诉他的,金乌身上的羽毛,和金乌是一条生命的信息,一根羽毛反馈回来的信息,金乌都记着。金乌身上的所有羽毛,只要在外面,他都清楚,那些羽毛所经历的事情,经历的事情越多,越成熟,越有把握掌控未来。 金乌对他的羽毛——蓝莓——非常熟悉,蓝莓怎样对沙王提供服务,怎样鼓励沙王去面见夏王,其实也很重要。这些信息,和金乌息息相关,每一次说话,每一次心跳,包括每一次的心思意念,金乌全都知道。 金乌把蓝莓的经过、沙王的变动等情况,和盘托出,全部对加勒说了。加勒很满意,再将信息收集后,仔细地迅速地整理,然后将情况全部汇报给萧生听。 萧生觉得沙王做得对,但是,沙王没有明确计划,要将人弄熟,争取让那些人都知道沙王的主张,然后,由沙王在敌人内部策反,那效果要好得多。 萧生的心思深,可是沙王不懂,萧生的心愿,不知道能不能通过沙王来达成,要说打仗,有加勒就成;但是,打仗不能全靠硬拼,还要靠智慧。 智慧其实来自上苍,不过,没有多少人心存敬畏,结果导致很多人无法明白力量来自何方,力量要去向何处,这些稀里糊涂的玩意,却大有市场,让很多人陷入迷惑。 大家何去何从,正在犯愁,萧生安抚众人,说:“马上就有圣旨降临,到底怎样,别人说了没用,要看圣旨怎样定的。如果圣旨对大家没有好处,一定要将圣旨废掉,当我们抗旨不尊的时候,就是造反的时候,大家时刻准备,有事贫道会告诉大家。” 听了萧生的话,大家纷纷散去,既然这样说,就已经明确了,对于圣旨,就是临到了耳城,不见得有用,也不见得生效。哪怕耳城现在属于西夏管辖,对于他们来说,圣旨就是夏王的话,他的话,到了这里,夏王的话的威力已经降为零。 第313章 出卖 人已经散去,心里还是忐忑,没有散去,没有放开,还想从萧生这里得到一些沙王的消息,毕竟是多年出生入死的好兄弟,现在到了都城当官,这些弟兄怎么办?不能出卖弟兄,只顾自己贪图享受啊! 萧生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大家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的命运,没想到,大家都在不经意间,将自己的命运和沙王紧紧结合在一起。这可能和沙王有关,沙王情愿为大家服务,为了耳城的老百姓的安全,他情愿当作人质,被狐狸派人押送出城,给了琅瑚大将军,被敌军软禁,后来被押送到了都城。 不是沙王灵活,随机应变,沙王就成了夏王的刽子手的刀下之鬼了,沙王愿意当官,官至刑部尚书,主管全国司法、听讼、判断,做出是非判决。 再说萧生打发走了众人,突然想起了格桑姑娘。 格桑日行万里,转瞬即走,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往往是一眨眼的功夫,萧生的父王千辛万苦,从民间找到这两位奇人,配合的珠联璧合,目的是让萧生能继承大统,拯救整个部族! 萧生是独生子,在老国王看来,自己死了,惟一的合法继承人,就是萧生,因此,萧生千万不能有个闪失,如果有闪失,就是整个弯刀国的损失,为了避免发生这事,或者即将发生这事时不惜一切代价,保卫萧生。 最近发生了很多事,格桑都很清楚,并且老国王也清楚,她和萧生之间基本是没有火花,也没有感觉,格桑的性格,就像猎人,有心机、有技巧、也有勇气,有些泼辣,跟萧生相比,她还是有不少的优点,这些优点,让萧生感到有些压力。因此,萧生对她并不感冒。 弘法总在暗恋着格桑,因为弘法渴望被保护,只要有吃有喝有玩的,就足够了,不想做什么事,喜欢享受很多乐趣的事,这就是弘法的追求。 对于前线的情况,弯刀国国王大郎十分了解,所取得的成绩颇感欣慰,但是,对萧生的安全还是很担心,因为那里局势不稳,很多问题都需要解决。如果允许问题存在,其实等于从小养虎,虎大伤人,现在就要想办法,积极主动,加快对他们惩处,否则,时间越久就越麻烦。 格桑喜欢说实话,越说实话,越容易产生幻想,越有问题。 大郎很担心,不过,听说加勒退敌八十万,他很高兴,说:“有了加勒,就有了国家,有了加勒,可以高枕无忧了。” 罗格长老说:“大王,不要麻痹大意,那夏王非常狡猾,他再通过分解之法,将沙王分解,然后挫败沙王,消灭内乱后,再带兵犯我地界,杀我国民,抢掠资财。” “本王明白,要想杜绝此事,必须要先下手为强,争取积极主动,不要给敌人可趁之机。”大郎说。 然后,大郎让格桑来往勤快一些,将萧生的情况弄清楚,拿出具体的应对方法,尽量让萧生放心,一心一意地为弯刀国服务。 格桑姑娘领完了命令,就向前跑过去,很快,就离开了弯刀国,道了西夏国的耳城。 萧生很想弄清楚那边的情况,就将格桑请过来,格桑巴不得殿下随时召唤自己,从小到大,格桑看着殿下一天天长大,对殿下情有独钟,可惜的是,没有办法让萧生打开心扉,来接纳格桑,因此,格桑也比较郁闷,可是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这是一种心理的不满足还是什么,谁知道呢? 格桑领取命令,前往都城。 沙王听说有人来拜见,吓了一跳,才当上了刑部尚书,就有人来送礼行贿,还是有什么冤案,或者有什么包庇犯?于是他命令准见,在书房接见。 沙王自幼读书,饱读诗书,还算可以,现在做了尚书,主管刑罚,更是加油阅读,尽量让自己早点进入正轨程序,免得到时候弄出笑话来,让人更加看不起。 当他位列早朝的时候,在班列中,被同工议论,被人瞧不起,只是因为出身问题,现在就需要多加小心,做出一些事,让更多的人明白道理,重新树立自己的威信,让别人更加敬仰自己,不至于一直被人瞧不起。 格桑进来,沙王眼前一亮,沙王本来有些好色,可是,看到格桑比较清纯,心里又有些犹豫,毕竟这是军师派来的特使,不能用,也不敢用。 沙王的心,立刻被消磨殆尽,不敢任凭欲望滋长,赶紧刹车,或者是赶紧悬崖勒马,免得掉进深渊,万劫不复。 沙王问:“你是谁?为谁而来?要说什么事?” “小女子名叫格桑,是弯刀国人,属于军师萧生的朋友,为萧生而来,主要是打听沙王担任刑部尚书的事。”格桑一板一眼地说,一点都不含糊,回答得干脆利落。 听了格桑的自报家门,沙王彻底没有心情,就是好色的心情,他马上肃然起敬,知道萧生追求正道,比较熟悉萧生的为人,他身边的女人,也不会走邪路,反而会越来越清纯无邪。 说完这些话,沙王频频点头,说:“好吧,本王,哦,不,老夫,哦,不,本官明白了。” 沙王连说错话,让人不知所措,格桑想笑不敢笑,沙王遇到心仪的女人,严格来说,是个姑娘,还是心旌摇荡,可是,在理智面前,将波浪止住,尽量让心平静如镜,不起波折。 这有点难,但是要保持心态不乱,否则,就对不起弟兄们,再说,这格桑既然敢来,证明有金刚钻,否则,就做不好瓷器活儿。 “沙王,萧生托我来问,如果夏王让你分解你的弟兄,你怎样应对?” “不理即可。” “不理也不行,人家天天追问,你每天要去上早朝,在臣工面前,这样问你,你作为西夏臣民,不能不说,你要说,就必须态度鲜明,不知道沙王是怎样应对的呢?”格桑问。 “这个很好办,本官是依靠弟兄们起家的。在关键时刻,绝对不能出卖弟兄。如果夏王要分解本官的弟兄,本官就辞官挂印而去,绝对不会在当这个鸟官!”沙王说。 沙王的决心可以说是惊天地、泣鬼神,让人听了血脉膨胀,他说的话,格桑就信了,不过,格桑追问:“沙王,你说,我怎样向军师交代,军师才好向众弟兄交代呢?这两天,军师被弟兄们包围了,天天都在问问题,在打探沙王的消息,沙王在这里,大家在耳城,早晚替沙王担心。” “格桑姑娘,这个,你不要担心,军师很聪明,他会应对,你只要回去对军师说,好好在耳城呆着,等本官的消息,不出三个月,一定有结果。”沙王说。 他说了这话,格桑不好再说什么,抱了抱拳头,对沙王说:“走了,沙王的话,小女子都记下了,回去对军师说,让军师和众弟兄都不要担心。” “嗯,你下去吧,本官还有案件要审理,就不耽搁了,这里处理案牍,非常劳累,还不如驰骋疆场,和敌人对打,那才过瘾,不过,现在要韬光养晦,争取厚积薄发,让弟兄们都能得到好处。”沙王说。 “那么,沙王,小女子走了,后会有期。”格桑说着,转身就消失,她一边走,一边想,干嘛要说这话,简直是后悔有期。 看上去,沙王有点色色的,这人不能和他单独在一起,免得吃亏上当,还有,不是殿下的威名,险些遭他黑手。总之,苍天不负,还是灭了他的贼心色胆。 沙王看她转身离去,瞬间即刻消失,心里惶恐,这是什么世界?看来,到处都有,这个小妞竟然有这本事,要想征服她,恐非易事!就像赤手空拳打空气,怎么得手?算了,即使人不知道,头上有神灵,也有蓝莓,这个家伙精明着呢,想要干啥坏事,都不能。 这么想着,沙王埋头审案,看看这些刑事犯罪,竟然有这么多!看来,夏王的末日不远,作奸犯科的事频发,坏人当道,从上至下,大概都好不了,要想完全彻底胜利,还是要暗中积攒力量,寻找那些心存不满之人,当然,这些人要有奇异之术,要么能带兵打仗,要么能有奇术,能做常人不能做的事,积攒力量,联络外面的军团。琅瑚的兵还在城外驻扎,在夏王完全消除顾虑之后,才做安排。 琅瑚现在非常郁闷,不知道到底哪里得罪了夏王,还是夏王身旁的老丞相有些神经质,不太正常,这不是逼人造反吗? 第314章 任职 沙王在官府任职,没有想到,读书为了当官,但是,当不了,就去当土匪,也是一种捷径,怕就怕平庸,两头都不行,夹在中间受气。 这里沙王阅读案卷,想找出一点头绪来,可是,没有头绪,夏王治下的西夏,已经是千孔百疮,民不聊生,已经没了机会,不过,即便如此,上苍还是操心,让人们还有希望。 每逢大乱,必有大治,这是中外古今的通理,想必放之四海而皆准,看来,真理的光到处招摇,甚至能到达阴暗的角落。 沙王任职,走马上任,琅瑚却被排斥在外,在城中赋闲,但是,城外的兵,还是需要照看,这些兵,其实是琅瑚的好弟兄,为了避嫌,为了让夏王心安,不得不将他们排除在外,不得靠近都城,免得到时候生乱,无法收拾。 琅瑚一肚子委屈,无处发泄,不就是一场失败吗?有十场战争,赢了九次,只是失利了一场战争,就落到这个地步,真是太亏了。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要接受这样的命运的安排? 琅瑚长吁短叹,偶尔来沙王的地方诉苦。沙王好言劝慰,琅瑚心头郁闷难以排解。 沙王说:“将军,你现在韬光养晦,正是时机,大多数将士还是听命于你,不要愤懑不满,将来,夏王必定重用将军。” “当然,你说的是,可惜,我等不了那个时候。”琅瑚说。 “为什么?” “你看,现在本将军赋闲在这里,实际是在架空本人的权力。要想重新建立关系,需要重新付出努力,就像拳不离手,曲不离口一样。”琅瑚说完,看着天,又瞅着地,摇头,叹气,仿佛被关押了几十年的囚犯,不得自由。 沙王看他这样子,就知道他是郁郁不得志,很想造反的节奏,不过,现在沙王已被招安,为了不留把柄给这将军,说不定是被派来监视沙王的,谁知道呢?最起码,他和夏王的关系,应该没有撕破脸皮,还有利用和被利用的必要。 不敢肯定,夏王会故意冷落琅瑚,好让琅瑚反思,面壁思过,然后再起用琅瑚,毕竟他对西夏十分忠心,偶尔将他处罚,进行软禁,和军队隔离,看看情况再说,不一定是排斥他,永不叙用,而是将他的傲气打消,让他对西夏更加忠心。 “沙王,你现在当了尚书,本将军有名无实,你得感谢本将军,但是,本将军更加希望你竭诚为夏王服务,将案件办好。然后,等到一定的时候,咱们再次合作,去找夏王,要求一起出征,攻打弯刀国,夺取城池,俘虏人民,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夏王的好感,让本将军将功补过,得到更多更大的奖赏。”琅瑚说,对沙王的现在的官位有些嫉妒,可是表面上看来,显得无所谓,毫不在乎。 这时候,外面传来一声鸟叫,吓了他们一跳,琅瑚说:“什么鬼鸟?” 沙王说:“鸟有自由!它们想叫,就叫,没有人干涉,当然,如果叫得太响,就会影响到别人,别人就会干涉了。” 琅瑚听了,不太懂,站起来,挪动肥胖的身躯,说:“鸟能自由地飞,想叫就叫,本将军却还不如鸟。” “不是不如,是你这只鸟已经影响了别人,让别人感到恐怖,自然要将你拿下,换做别人,来顶替你掌管军队了。”沙王说。 的确,过了一段时间,的确派了别人迅速地接管了军队,夏王这样安排的意思,就是要让琅瑚早点反省,知道自己的弱点,这就叫重用谁,先压迫谁,让他压迫的无法生存的时候,才能爆发超人的能量。 琅瑚可能不懂,沙王说完,也懒得再对他讲什么,有的人需要付出很多努力,才会明白一点点,有的人稍微一思索,就明白了大部分的道理,还有一丁点,也是触类旁通的。 沙王的心思就是要招兵买马,现在这个人,就是最好的投资,败兵之将,现在被打入冷宫,只要不死,就有可能重获生机,将来会活得更好。 琅瑚对沙王十分佩服,总是能战胜困难,走出逆境,化险为夷,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琅瑚已经意识到自己锋芒太过,不注意谦逊谨慎,小心应对,可能在某些方面已经影响了他们脆弱的心。 琅瑚想到这里,说:“沙王,你是王,我是将,将军听王的命令,你的判断是对的,本将军也就认命了,不说了,不说了。” 琅瑚的认识到位,就像天上有亮的东西,有太阳,有月亮,有时候一起出来,有时候分别先后出来一样。至于有时候,会看到星星,那也很少见。 星星有时候可以忽略不计,但一旦出现异象,那星星就预示有情况出现。琅瑚清楚这一点,沙王帮他明白,他明白得更快。 正说着话,鸟飞走了,窗外一片寂静,沙王的案几上,堆码了不少没有审理的案卷材料,沙王抚摸着案卷,上面清楚写着当地文字,看起来像是飞鸟形状,样子有各种形状,有的展翅欲飞,有的在安静地休息。 有的鸟在高空飞翔,有的鸟在水面游泳,还有的文字像马,有的在奋蹄奔腾,有的在安静地吃草。当然,这些文字,跟汉字有较大的不同。 汉字有点抽象和含蓄,西夏文字更形象,像是祖先造字后,通过文字,在跟后人说话和交谈。 琅瑚将军得到安慰,看案卷也看不懂,沙王说:“这比打仗难多了,要动脑筋,每次战争,就像办一个案子。有原告,有被告,原被告进行打仗,就是在战场上打仗,原被告在法庭,就像交战双方在战场一样。” “沙王,你说的非常正确。听了沙王的话,令将军我茅塞顿开,受益匪浅。” “少来,不要吹捧,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尚书,上面还有不少官员压着呢,要我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官,还需要时间。”沙王非常谦虚,这让琅瑚更加不堪。 这份豪气,让琅瑚想都不敢想,这是沙王的自谦之语,他的目标远不止于此。他的最终目标是将夏王拉下来,自己取而代之,要想彻底让百姓安居乐业,必须要先付出努力,甚至牺牲自己,让自己成为模范,后面的跟随者才好效法。 琅瑚哈哈一笑,说:“末将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学会的。末将很高兴,总算学到了一些东西。” “你学到了什么?” “一言难尽。” 沙王笑着,继续埋头看卷,这些案子,需要细心琢磨,否则不容易发现疑点,无法破案。 琅瑚看见此情此景,无法继续呆下去,就借故离开,沙王没有假意挽留,任凭他去了。 沙王知道,没有在他面前泄露什么,说话也比较谨慎,在某些方面,他做的还是挺注意的。没有想到那么远的地方,在某些时候,还是要考虑一下安全性,沙王呆的地方,很容易安插特务,这些执行特别任务的人,很可能就是一些很普通很下等的人,比如厨子、家丁、丫鬟等,都是一些小人物,不被重视的,被人欺负的人。 琅瑚走后,剩下了沙王,他现在是刑部尚书,在专心研究案子不提,但是,内心深处还有要做的事,还没有实现最终目标,需要一步一步地来,逐渐达到目标。 再说格桑离开了沙王府,其实就是被软禁的地方,门口有士兵看着,说起来是保护,实际上是监督。 其实,这种监督,对沙王来说,是很大的限制,他在沙漠习惯了骑马唱歌,在旷野非常豪放,可以自由唱歌,自由奔驰,自由飞翔,现在到了人口众多的都城,到了热闹非凡的地方,多少有些不适应。 有时候这个场景,在梦中出现,沙王梦见自己真的在战场上,或者在原野上,在沙漠地,带着千军万马在飞奔。 沙王阅卷,竟然沉沉地睡去,暂且不提。再说,格桑见了萧生,说了那里的情况,萧生笑着说:“他还是那个样子,没有任何变化。看来,他的目标看来不是刑部尚书。” “是的,殿下,他的志向不小,可有所隐瞒,不太明白他的意思。”格桑说。 “你肯定不明白。他的身旁有不少的奸细,都是夏王安排的,到他身边监视他,就连那个琅瑚,都有可能和夏王是一伙的。” “可是,殿下,我看到琅瑚没有被重用。在沙王附近居住,琅瑚早晚去他那里玩呢。”格桑说,他总觉得里面有问题。 第315章 重用 对萧生的话,格桑似懂非懂,不过,对萧生这人,格桑怎么看都舒服,当然包括说话,也觉得甜美。只要和萧生在一起,就感到特别幸福。 萧生看着格桑眼神都直了,有点不对,连忙说:“可能有些事你不太懂。你经常在外面跑,多少明白一些政治的问题。像夏王,想有保住王位,必须要将他的反对者全部打倒。当然,要将敌对者全部消灭,自己才坐得稳江山。你想是不是这个道理?夏王派人到沙王的官邸干什么?意思再明确不过。” 格桑听了,自己觉得不好意思,脸迈向别处,又用了一些乱七八糟的话,岔开了话题,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萧生不明就里,看她疲累,让她下去休息,格桑自己觉得难为情,想说又停止,巴不得萧生放她走,听了萧生的话,又随便扯了别的话,然后离开。萧生看她离去,没有感觉,心想,这人,有点怪! 想到格桑的住处,马上意识到,还是让她回去,在这里照顾不好她,怕有人谋害她,以前是她保护萧生,现在倒过来,是萧生要保护她,她是女人,萧生是男人,本性使然! 他想起了格桑说的话,对沙王还是有些拿不准,就去找天一。 天一道长正在吸纳空气中的紫气,这种气体,非常少,到了一定程度,空气的紫气才听他的,修炼到这个程度,还算可以。 能够吸纳紫气,证明天一可以排除杂念,外界就是再吵,也丝毫影响不了他,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身在闹市,心却如同在深山老林中,非常安静,没有杂念,没有声响,什么都没有,周围寂静无声,即便掉了绣花针,也听得非常清楚。 天一收了功,紫气仍萦绕在萧生的头顶,久久没有散去,他悠悠地说:“萧生,你来了!” 萧生点点头,没说话,他一说话,就会影响天一动气,这样对练功不好。 天一明白萧生的心,说:“格桑还没走?” “是的。” “行,你是来问,沙王是否丧失了斗志,甘心在夏王那里当官是吗?” “正是!” “这个你不用担心,人都不知足,包括沙王在内。当刑部尚书,不是他的目标,也不会干长久的。”天一非常自信。 他说这话,基于对人性的了解,人心不足蛇吞象,在尚书的位置上呆着,早晚得网上攀登。不会停滞不前。 萧生担心父王,就问天一说:“这是后话,现在格桑没走,她今天肯定要回弯刀国,我们要让她带回消息,不知道要带回什么消息才好。” “这事好办,你让格桑过来一下。” 萧生刚想出去,格桑就出现在他们面前,吓了别人一大跳。 正在这个时候,加勒也进来了,萧生一看,后面还有一个跟屁虫,不是弘法是谁? 他们悉数进来,天一笑着说:“难得你们这么整齐,真是太好了,这样吧,你们既然来了,一定是不约而同的事。有共同的愿望,是同志。” 萧生一听,觉得这有意思,师父啥时候变得这样了!一般来说,比较专注于内心修炼,根本无暇顾及外界的情况,现在的天一,已经关注民间疾苦,懂得一个简单的道理,就是再高强的本领,也要以人为本,替老百姓说话。再累,也要有牺牲精神。 “师父,你要我们做什么?” “你们已经想做事,这是好事。” “是啊,十分,我们早就想做事,把人都憋死了,这段时间,加勒兄出尽了风头,就是我们,还在苦苦挣扎,在底层无人问津,到老、到死,无声无息,真是郁闷啊!”大家听了这样的伤感的话,觉得有点未老先衰的气息,这哪里是催人向上的,倒是一种悲观的说法。看看他的年纪不大,灰心丧气的态度像是老态龙钟的人了。 弘法有点意见,在众人面前说了起来,好在没有西夏人在场,大家都听到,任凭弘法发发脾气。 没有人响应,弘法自己觉得没趣儿,就独自在一旁喝茶,这里的茶比较难喝,可是,难喝也得喝,好茶这里没有,大家没有喝绿茶的习惯,而绿茶喝起来,就像红茶一般。 弘法的口感好,感觉敏锐,判断正确,他在这方面的确有特长,发完这一通牢骚,倒安静了不少。 天一说:“弘法越来越大,懂得的道理也越来越多,不错,不错,值得表扬,值得肯定。” 弘法得到天一的表扬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总之,被表扬的次数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弘法有些飘飘然,对自己没有一点把握,只是跟着感觉走,就觉得万事大吉。 追求完美,是人的共性,可没有谁能做到万无一失,没有人是完美的。弘法深谙此道,也就无所谓,该吃就吃,该喝就喝,该睡就睡,自由自在,有着师父,还有弟兄们的帮忙,他感到人生莫大的幸福。 这次出征,应该是大有收获的,到目前为止,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进步。再走下去,已经是意外的收获了。 自从到西夏以后,经历丰富,长见识,弘法个子长得挺大,胃口也大了不少。 “师父,多谢您栽培。我们应该离开耳城,在这里呆着,的确没用。”弘法说。 这个提议倒新鲜,要是以前,弘法肯定不愿离开这个地方,干嘛要离开? 耳城解围后,城中的核桃啥的,有很多,要吃的东西,太多了。应有尽有,吃不完,从玉面狐狸的父亲那时候开始算起,就懂得囤积粮食,最起码在遇到灾荒的时候,还能对付上八九上十年,不至于像其他城市那样,吃人,被吃,这些都是令人胆战心寒的,但是,人在饥饿的时候,做的都是恶魔做的事。 “弘法,你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可是,你象没想过,要是我们走了,沙王的弟兄们怎么办?”天一说。 弘法突然被问,马上瞠目结舌,不知如何回答,显然,这是一个问题,人数不少,沙王自己有三万多人马,还有自愿投诚的黑旋风手下的兵,也有二万多,一共加起来有五万人马。这些人马都盼着沙王回来,沙王为了耳城的安全,自愿只身到了敌营,作为人质,从而放缓了攻城的步伐,要不然,琅瑚下令攻城,就是搭成人梯,或者人堆人,就能将耳城拿下。 沙王只身前往,琅瑚上当,留下了他,放缓了攻城计划,赢得了时间,后来就接连打赢几场仗,整个情况发生改变,对他们来说,这是新的开始。 沙王劳苦功高,总不能在沙王不在的时候,就这样下去吧!让他的弟兄们七零八落,或者让更多的人都陷入战争的恐惧当中吗? 萧生说:“走,肯定要走,格桑,你把沙王的情况说说吧。” “是!” “沙王现在在都城担任刑部尚书。”格桑说了这一句,萧生做了个手势,格桑没说下去,萧生站起来,走到门外,看看周围,没有什么动静,然后回来,又看看房顶,看看房梁上是否有人,毕竟是在西夏的地界,虽说狐狸已经向沙王投诚,但是态度暧昧,说不定啥时候就投靠了夏王,为了讨好夏王,会到这里来,收集一些可以讨好的证据材料,然后会利用材料大做文章。 萧生的谨慎,让他们都安全。萧生关了门,然后回来,继续说:“大家要小心,说话要谨慎,特别是在当了英雄或者当了好汉之后,更要低调。” 他的提议大家都没意见。 天一说:“格桑,你说吧。” “是这样,沙王被任命为刑部尚书,每天都有很多案子需要阅读和圈阅,非常忙碌。但是,琅瑚不被重用,赋闲在都城,有卫兵看守,进出都需要向夏王报告,经过允许,才能进出门。”格桑叹了一口气,继续说:“他每天都很郁闷,就像我刚才叹气一样,郁郁不得志。” 格桑看得很仔细,对他们都很了解,说出来自然比较顺利。天一清楚了那边的情况,说:“这样吧!沙王是困龙,在浅水湾,几乎干死。在遇到闪电霹雳,突降甘霖的时候,就会腾空而起。现在委屈,将来成大器。” 天一的预测不会错,说完,大家都明白了沙王现在在玩潜伏,深入敌人内部,并且要将敌人彻底掀翻,这是远大的目标,很快就会实现。 第316章 牺牲 天一说了话,大家都深信不疑,觉得沙王还是靠谱的,要想夺取胜利,中间需要让步,做出牺牲,付出代价。这么多弟兄,胡乱一加,也有五万多兵马,刑部加起来,没有一千人,全国没有一万人,这些人只是事后出现,是维修工,不是主人公。他怎么可能丢下这些人,丢掉主人公,去建立维修工的队伍呢? 按照常理,他终于做了明确的选择。 天一分析完,就让大家散开,各自忙各人的。 格桑回去,向弯刀国老国王大郎报告。 老国王最近又去捕猎,狼群没有以前多,可能和最近的战事有关。 有人的地方,狼就少,狼多的地方,相对比较自由一些。狼喜欢自由,谁都没办法来限制它们。 狼宁愿死,也不愿失去自由。 大郎知道狼的秉性,和狼打交道时间长了,大郎也有了狼的性格,宁愿死,也不愿被他人限制自由。这种自由,是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造就了弯刀国的历史,出现了很多弯刀国的英雄好汉。 强敌想要征服弯刀国,恐怕需要几千年,在几百年里,征服是十分困难的,在几十年里,也不容易征服一个国家,在几年里,可能会灭掉一个国家,这个国不是从外面攻破的,是从里面开始乱的。 格桑报告完了萧生的情况,然后回去休息不提。大郎知道了前线的情况,才明白琅瑚为什么突然从边境撤兵的原因。原来,在边境的时候,琅瑚总是作战凶猛,对弯刀国构成极大威胁。大郎正在操心,怎样才能除掉这个人呢,没想到被闲置不用,真是感谢上苍啊! 琅瑚失败,夏王对他不冷不热,实际上是故意排挤他,让他成为一个被压制的人,然后下一步,会重用,如果能受得了,就更厉害,如果受不了,这一辈子也就完了。 格桑回去,第二天又去找大郎,大郎说:“你去吧,见了殿下,提出表扬,如果需要帮助,直接说出来。”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说:“格桑,你再去会一会沙王,看他有什么变化,如果有,立马都殿下告知,还要回来报告给大郎,好想出办法来。当然,据说殿下的师父——天一道长还行,你们在做巨大决定之前,还是要征求一下他的意见。” 格桑听声音,知道是罗格长老在说话,罗格的年纪又老了一些,但是声音还很年轻,可能没结婚的男人,老了之后说话都还带着孩子气,不是那么老态龙钟的样。 格桑答应了,然后告辞,立马消失。转瞬间就到了沙王的房间,沙王还在阅卷,抬头一看,是格桑,连忙问:“格桑姑娘,你来干嘛?” “是这样,军师已经知道你的情况,他很关心你,弟兄们很想你。”格桑随机应变,没有把大郎给说出来。 沙王看看附近,没有外人在场,就说:“实话告诉你,我现在在这里,非常舒服,只要好好干,等到了一定的时间,我就会得到升迁。等我富贵了,肯定会去帮助弟兄们,我会带走他们,给他们封官,在这个国家,好好地时候,好好管理,将相本无种,江山也不一定,谁都有份儿。不是一个人的独裁世界。我很有信心,帮助那些出生入死的弟兄,过上好日子。” 格桑一听,借故告辞,没有说啥,她很聪明,这时候,离开是最明智的。 琅瑚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觉得她来无影去无踪,也就算了,不再多做要求,只是说:“好吧,你去,本将军还有不少案子要办呢。” 格桑没有说话,她已经到了萧生那里,萧生连忙问他父王的情况,格桑快言快语,将他父亲的事说了个清清楚楚。 萧生点头,知道他父王最忌猎狼次数比以前更少,心里放心了许多,现在战事吃紧,大郎的心一直在边疆,一旦边疆失守,自己的江山。对狼群倒关心的少了些,有狼的地方就有自由,没有狼,说明那个地方很危险。 大郎喜欢自由,萧生最清楚,他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沦陷,于是特别关心国家的未来,国家要有未来,先要保证萧生的未来。 萧生和大郎这种情感,世间少有,非常难得。 问完了父亲,萧生才关心起沙王来,格桑说:“殿下,我已经去沙王那里了。” “真的?” “是的。已经去过了。” “沙王怎么样?” “要是你是我,亲自去见到他,他说的那些话,我不是很懂,你可以懂得,你可以知道他在说什么。”格桑说。 “什么话?” “他说他先要当官,等升官晋级了,他有了权力,再来拉扯弟兄们。”格桑说。 “明白了。”萧生说。 他觉得事情有点紧急,连忙去找天一,天一听了萧生的话,叹气道:“看来,久在温柔乡中,忘了沙漠之地,忘了弟兄们!他说的那些日后升迁,带领弟兄过好日子的说法是哄骗三岁小孩的。” 天一下了结论,倒让萧生觉得有些可怕,为什么会这样?沙王不是贪图富贵的人,他更渴望自由,像头狼那样,不自由,毋宁死,现在戴上了官帽,船上了官袍,竟然过起了好日子,这还了得? 萧生问:“那这耳城看来呆着无益了,不如早点离开,否则,会越陷越深。弟兄们都还等着他的信儿,没想到,等来的是失望,完全不可能得到好的未来。我们是留在这里等沙王升官,还是一走了之?” 天一说:“不用等了,等来等去,没用,不如让格桑前往,再跟沙王说一声,就说我们要离开了,如果没有忘记当初的抱负,就做出明智的选择,如果忘记了,可以提醒,提醒之后,如果仍然执迷不悟,我们就可以离开这里,让其自生自灭。” 萧生点点头,站了起来,看看窗外,出现一抹暗黑的光,像是一团黑风刮过去。 萧生觉得这是不祥之兆,不过,看不出你来是什么,天一说:“这是狐狸派来的奸细,你不要怕,狐狸听了这奸细的话,一定会把奸细杀掉。” “为什么?看不出来,狐狸一直比较爱惜手下人的性命的,不会动不动就杀人夺命吧?”萧生说。 “这个你没弄明白,狐狸仇恨男人,要不然,不会这么对待琅瑚,开始不懂琅瑚来攻城的目的,后来弄清楚了,琅瑚是为一人——狐狸——而来,情况陡然一边,琅瑚处于风口浪尖,十分不利。果不出所料,狐狸果然对琅瑚开始抛弃,形势逐渐对我们有好的方面发展,不知道你看明白了没有?反正为师是看清楚了。”天一说。 萧生当然对天一的洞悉,不持怀疑,可不愿意让沙王就这样堕落下去。 一匹头狼被关进铁笼子里,每天都喂肥美的羊羔,也收买不了狼渴慕自由的心。 头狼肯定要奔跑,绝对不会在铁笼中终其一生,那还不如死了算了。自从办案子以来,沙王在悄悄发生着改变。 夏王对他不错,知道他常年在沙漠奔跑,没有条件,享受比较舒适的生活。夏王每过三天,就请沙王去吃饭,然后请他听音乐,舒缓紧张的情绪,还有请一些歌舞女人来陪沙王,甚至侍寝,在温柔乡中,过着逍遥的生活,就像仙界中的神仙一样。 沙王觉得都城太快乐了,名利双收,有美人、有家丁、服务到位,当上王,需要时刻操心,不见得有刑部尚书当的舒服,享受着王的待遇,干着尚书的活儿,咋说都是舒服的事,谁都愿意接这个活儿,少操心、多享受,那才是好生活,这一辈子,就是这样追求就可以了。 萧生命令格桑前往打探,看看沙王到底是怎么回事,当面问问,如果不愿意带兵打仗,就算了,他们好做离开的计划。 格桑说:“殿下,我看沙王在温柔乡中,根本不理弟兄,不如撤走,再找其他朋友。” 格桑说的有理,可是,萧生看到有黑烟雾飘过去,有些动摇,估计可能是有人在暗中监视。 萧生摆了摆手,意思让格桑下去,格桑会意,立马消失,天一朝外努了努嘴,萧生没在意,格桑来去如风,没有啥好看的,他从小看到大,没有啥稀奇的。可是,天一还是努嘴,萧生觉得这和平时不一样,往外一看,又是一阵黑风,难道遇到黑风怪了还是怎么回事?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第317章 成败 萧生眼角一扫,发现了黑影,手里按着剑,就要冲出去看看究竟。 天一发现他要动武,连忙制止,摇了摇头,按着他的手说:“且慢,看看究竟再说。最近一段时间,是多事之秋,过了这个关键的时期,能胜利,就在此刻,不能成功,也在此刻。” 萧生听了天一的话,心里顿时就像明镜儿一般,原来有很多玄机,其中有妙处,需要慢慢体会。师徒俩闭口不言,渐渐进入修炼佳境,如同行走在半空云中,十分美妙。 再说格桑到了沙王那里,沙王一看,揉了揉眼睛,说:“你咋还没走?” “我走了,又来了。”格桑为自己辩护道。 “哦,又来了啊!那,那,你来干什么?本王都要休息了。”他说着,旁边钻出两个年轻貌美的女人来。 “不好意思,我来得不巧了。”格桑说完,就离开了。 萧生正在修炼,刚准备离开天一的房间,马上长叹一口气,看到了格桑。天一也发现她了,连忙问:“怎么样?见到沙王了吗?” “见到了,不巧得很,正搂着俩美女玩呢。”格桑说。 他刚说完,萧生的心猛地一抽,感到一股怒火,难以压制,声音刚才还细声细气,现在突然变粗犷了。 他一把抽出宝剑,对天一说:“真受不了,这个窃国大盗,这个伪君子,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把他杀了,替弟兄们出气!” 天一吃惊地看着萧生,总觉得他变了一个人似的,连格桑都看得目瞪口呆,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是拦着他不让去,还是让他去? 要让他去,耳城离都城有一段距离,不是说去就能去的。要不让他去,恐怕这怒气难以控制,不容易压抑,这可怎么办? 天一说:“萧生,先别动怒,是人都有变化,沙王是人,是正常的男人,都有正常的需要,夏王用的是计,沙王上当,我们怎么能上当呢?还是要想出对付夏王的办法来才好。” 萧生听了天一的话,想想很有道理,没错,夏王为了达到统治、收买、奴役他,先给他一些好处。就像钓鱼,需要鱼饵,要想套住狼,就要舍得孩子。 夏王肯为沙王花钱,是花国库里的钱,花老百姓的钱,然后将沙王的心俘虏,让沙王死心塌地为西夏为夏王提供服务,有了这个,就比什么都重要。 “比如派加勒去......”萧生一边说着,一边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那手势,看起来比较凶狠,让格桑格外开眼,她从小到大还没见到过萧生这么做。 天一十分欣慰,萧生各方面比较优秀,在分场合的时候,更注意分寸。他清楚,这所大宅院并不安全,狐狸在周围布满了暗哨,还有奸细,甚至连一片树叶,都有可能暗藏机关。 天一说:“不可。” “为什么?” “听说,沙王有个精灵,或者是守护者,名叫蓝莓的,是否有这个事?”天一问。 “是的。” “那么,加勒去了,是否是蓝莓的对手?”天一疑惑地问。 “你不清楚,实话告诉您,师父!这蓝莓属于加勒的,加勒在沙王临走、被送给琅瑚大将军被作为人质前,送给了沙王。这精灵是加勒的财产。”萧生说。 加勒听了,在一旁点头,想要插话进来,可总也插不进来。 天一看出来,于是挥了挥拂尘,那飘逸的拂尘,挥舞的时候显得人特别潇洒,让人感到有一阵微微的风吹来,令人赏心悦目,感到凉爽,微风袭来,不觉得疼痛,反而觉得非常惬意。 “蓝莓蓝莓,在这之前,是加勒的,送给沙王之后,就是沙王的了,蓝莓就得听他沙王的。这叫认死理,从一而终,不信,你让加勒去一下,就明白了。”天一说。 萧生一听,心里凉了半截,意思是说,现在的所谓非同寻常,一般人,没办法来对付他。难道就这样任凭沙王堕落下去吗?这些弟兄怎么办?死去的弟兄们的亲人家属怎么办?这些人都值得关注。 天一说:“不过,要想制服沙王,他的蓝莓很好对付。” “怎样对付?” “蓝莓不怕水,就怕火,将羽毛丢进火里,就一了百了,可惜的没人能接近蓝莓,而且,蓝莓不会睡觉,要等到蓝莓打盹的时候,将其抓住。” “师父,你开玩笑啊!” “贫道是认真的,不开玩笑的。” “你说,蓝莓不睡觉,怎么会打盹呢?” “是这样,一般不睡觉的人,不是不睡,是睡的时间短暂,一瞬间,或者片刻,只是不容易被人察觉,因而给人的印象就是不睡觉。像那个蓝莓,是羽毛,在沙王头顶,睡觉不睡觉谁知道呢?”天一说。 萧生转念一想,真的有道理,也就不再多问。他在问的时候,关于蓝莓的很多事情,他想到了点点滴滴,看看天一偌大的年纪,要替他分析,恐怕也要刨根问底的,麻烦着呢,算了,算了,以后再说。 “师父,不知道羽毛还有什么毛病没有?这次交锋,可能会有很多问题。为了避免麻烦,师父,请明示,告诉我们一条明路,免得走冤枉路。” “其实,是人都有软肋,是神,也有更狠的神来辖制,是精灵鬼怪,当然怕仙人,我们是修道之人,对付蓝莓,其实很简单,如果是别人,包括加勒,来对付蓝莓,可能就有麻烦。”天一说完,看看加勒,加勒惊得张开了嘴巴,半天都合不拢。 加勒非常吃惊,自己刚退敌几十万,还说不行,对于精灵,难道比对付几十万大军还难吗? 他的疑虑,让天一给看了出来,他说:“好吧,我告诉你吧,加勒!精灵和人不一样,人在自然力量面前,不堪一击;精灵不受自然的控制。反而会控制自然。你在某些方面还行,但是在读心术方面,不行。你的力量很大,这是上苍赐给你的,你要多加利用,善于利用,将来一定会让上苍喜悦,但是,对付那个蓝莓,本来蓝莓是金乌身上的羽毛,自然带有神性,要想制服,除了用火之外,就是用金乌。用火的结果,是毁灭;由金乌出面,情况会有转机。请加勒将军三思。” “明白了,殿下的功力,在我之上,这个我承认,但是,要想战胜沙王,还是派我去比较合适,首先,我的发髻上有两根羽毛,对付一根羽毛,应该以多胜少,多数压倒少数,应该没问题,派我去,不会因此误事。我快去快回,怎么样?”加勒说。 天一摇摇头,萧生问:“师父,为什么不让去?” “你不清楚,他去那里,沙王必定要跟着夏王了,如果不去,还要好一些,给沙王时间,让他自己醒悟。”天一说。 原来如此!天一担心的是加勒把握不好,会对沙王不利,反而让沙王铁了心要在温柔乡中混日子,久而久之,就完全成了西夏官府中的人,就没有斗志,别说弟兄们都管不了,就连自己也要沉沦,以前的抱负会付之东流,以前的豪言壮语也随风而去,以上的承诺再也找不回踪影,更别谈实践诺言了。 萧生说:“师父过虑了,沙王是喜欢斗狠的,如果不给他一点厉害,他不知道王字是怎样写的。” “对,殿下说的是。殿下不会飞,如果会飞,恨不得马上去教训他一通,给他一顿教训,他就懂了,知道锅是铁打的,免得老是想着升官发财。”加勒说。 在这种情况下,升官发财对加勒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意思,他在殿下的旗下,应该不担心官位或者官职问题,这些都是自然而然的。在弯刀国,不认为当官是多么光荣的事,反而,当官不被认为是好差事,只有在腐败横行的国家,当官才是捞钱的好方式。当的官越大,越捞钱,地位越高,越有人送礼行贿,就不愁吃喝,因为有人不停地送礼,所送的礼,就够生活的了,温饱问题解决了,就要追求理想的问题,达到理想的地步。 天一说:“好吧,加勒,你就辛苦一趟,将他头顶上的蓝莓收回来,让他清醒清醒,不要因为傲气,将自己陷进去,不能自拔。” 萧生见天一道长松了口,心里很得意,知道天一肯定不会不管,不过,天一更懂得控制自己的血气,不轻易发怒,免得影响别人,从而影响自己。让自己从开始到结束,都给人留下好印象,同时可以造就他人。 第318章 苍生 天一知道萧生一心为了弯刀国,但是,天一关心不仅仅是弯刀国,他关心西夏、中原国和弯刀国,这些国家的国民虽然说的话不容易懂,可是,都是上苍的生灵,属于有血有肉的人,是上苍的子女,本来不敢相互残杀的,而是友好相处的,结果却出现了这种事情。 一般来说,有残杀,只要没有斩草除根,就有可能春风吹又生,只要还有人,就会成长,会长大,会带着仇恨的种子,在心中滋生复仇的计划,然后采取实施的行动。周而复始,循环往复,从来都不存在较大的问题。认为复仇能解决所有大问题,挑衅能解决一下小问题。从而让一切都一帆风顺。 加勒得到了授权,决定亲自去都城看看,探探究竟,那沙王到底想怎么样。 格桑有点不爽,为什么不让自己去,让加勒去呢?这说明加勒在处理事情方面的确比她强,这个不得不服,要不然,何必要命令让加勒去呢? 加勒对格桑说:“不好意思,格桑妹妹,让你休息休息,加勒去去就回。” 格桑撅着嘴巴说:“我才不愿意去,你说说看,这叫什么事?前面的路我帮你看好了,到了关键时刻,不让我去了,倒要你去,这不是偏心是什么?” “你不要想多了,叫谁去不叫谁去,这是道长的决定,谁也没有权利阻挡别人,没有权利干涉别人。”加勒说。 格桑对于这个道理,怎么想也不通,不过,想不通也得想,这里面的奥妙大概不是外界能够弄明白的。 加勒不善于安慰人,没说什么话,就离开了,然后到院子里,从头上拔下两根羽毛,往后背一扔,翅膀像长了眼睛,朝着背上飞去,牢牢地粘着背上,然后开始和加勒的血肉连接起来,羽毛迅速地长大,然后变成了一对儿翅膀,加勒扑腾了两下,加勒就腾空而起,飞上了高空,然后,加勒扑打着翅膀,一直往高空飞。 越飞,越轻松,因为越到高空,越能感受到气流的强大,气流推动着加勒滑行,再推动翅膀,轻轻扇动,整个人都像箭一样射出去,很快,就到了都城。 加勒找到了沙王的官邸,落在房顶,然后从房顶上,掀开了瓦片往里看,只见沙王的床榻上有两个女人,都是半裸着身子,在绫罗帐里,隐隐约约,沙王久在温柔乡中,早已习惯和女人同榻而眠,如果回到独自生活的时代。 加勒不想当梁上君子,就轻轻地将瓦片盖上,然后从房顶上跳了下来,身上的翅膀重新收了,地上的落叶纷纷扬起,吹动了房檐下的风铃,叮铃铃地响起来,声音清脆,传得很远。 这时候,门突然打开,沙王站在门口,一看是加勒,连忙跪下,说:“末将参拜神人!” 加勒吓了一跳,这人刚才还搂着女人睡觉,睡得跟死猪一样,现在站在面前,还口口声声地说神人,到底谁是神人? 加勒惊愕不已,沙王跪着不站起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会这样,加勒就问:“算了,快起来!有什么事就请说,我刚来宝地,想跟你说说话,说完就走,不会耽误你的事。” 加勒这样说,是安定他的心,可能沙王更害怕,因为从耳城到都城,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到达的,这是神仙才能做的。 世间的凡人就是马不停蹄,骑着快马,也要十天半个月日夜兼程、风雨无阻才能到达。 这加勒不是一般的肉胎凡人,属于神人系列,但还没有位列仙班,因还没到时候,需要他加强修炼,逐渐步入佳境,才能修得正果。这次出来,名声在外,人在房顶,运用了自然之气,但是,没有将气集中,需要将气一泄而出,才能达到目的。 不过,当他到了房顶,开启瓦片的时候,空气的震动,惊醒了蓝莓,小家伙提醒了沙王,沙王久经沙场,对于这种突如其来的偷袭,仿佛早就有备而来,一点都不慌张。 蓝莓悄悄说:“主人,奴仆的头头来了。” “什么头头?” “就是给你羽毛的那位,加勒将军!” “哦,是他啊!但是,你是我的,他来了,是来接你吗?” “不是。” “那他来干什么?” “是来劝你的。” “劝我什么?我又没做错事、走邪路。” “见了面就知道了,你还是快起来吧!主人,他马上要从正门走来,从房顶上降下来,非常轻盈,还带着风,你不要怕,他是好样的,令人钦佩,千万别惹恼他,否则性命堪虞。”蓝莓说。 沙王一听,马上就没了困意,全部消失,他想,这还了得,晚了连命都没了,连蓝莓的头头都来了,还说不是来接我?自从有了蓝莓,就顺利了很多,真的,蓝莓带来了好运,这次蓝莓的头儿来了,不知何意,快点去见,态度要好,尽量表现好一些,否则就麻烦了。 还好,沙王听了蓝莓的意见,赶紧出去,刚好看到加勒下房,于是立马跪下,叩头,行大礼,十分谦卑,让加勒惊愕不已。 “神人大哥,大驾光临,有失远迎!有失远迎!” “少来,少来。” 沙王一听,他咋知道我的想法的?我还真希望他少来! “神人哥哥,你来这里,请到书房叙事。” “不用,我要回去,只问问一些事,问完就走,不在这里耽搁。”加勒说。 “是什么事?小弟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沙王问。 “是这样的,耳城的弟兄们在等着你回话,是愿意继续带领弟兄们走,还是你一个人在都城当官?另外,天一和萧生道长,都是我的朋友,现在在等你回话,到底还要不要打江山,推翻夏王,你好建立新世界,让人们生活得更好?”加勒问。 “这个问题比较重要,我需要考虑考虑,神人哥哥,我想请你给我一点时间,你看可以吗?”沙王说。 沙王很狡猾,他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拖延时间,他很清楚,如果加勒不愿留下来喝茶,也就是说,他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多拖延一会儿时间就是好的,可以生出不少的智慧出来,他是急性子,肯定会马上离开的。 “别想了,到底是造反,还是不造反?只问这一句!”加勒不耐烦地问。 沙王心底没数儿,不过,在关键时刻,不说又不行,打又打不过加勒,看能不能岔开话题,想到这里,他拔下头上的羽毛,谄媚道:“神人哥哥,这是你上次给我的羽毛,我非常珍惜,现在还给你吧!” 沙王说这话,简直是咬着牙说的,一个字一个字的,十分舍不得,也许,蓝莓一旦交出来,他的仕途也就完了,不是羽毛帮他,不是蓝莓的作用,他做不到日理万机,多年积累的案件,在羽毛的帮助下,很快就查明了事实,很快就有了结果,真是大快人心! 加勒说:“我都忘了这事,你还记得?不过,我要提醒你,不是我要给你的羽毛,是你的军师给你的,是为了预防万一,在情况紧急的时候使用的,不知道你用了没有?也不知道起没起作用。” “是这样的,这片羽毛对我来说,非常重要,现在成了我的仆人,形影不离,真是起了大作用,我很喜欢。”沙王说。 “你这么喜欢,为什么还要奉还呢?”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况且是你的东西,要物归原主,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神人哥哥?”沙王问道。 “对,是这么一个道理。”加勒说。 经过这么一来,沙王实际已经表明了立场,就是想要羽毛蓝莓,可是为了转移注意力,不让加勒得到答案,等过了时间,他就会忘了吧。 沙王不敢肯定,可他的确不想造反了。 加勒没有忘记问题,他说:“沙王,我在等你回话呢。” 沙王心想,坏了,坏了,他一定要求我说,那就说吧,免得到时候,弄得大家都不好看。 于是说:“神人哥哥,这样,我还是回去得了,这叫挂印罢官,回去带领弟兄们来打都城,打下了都城,这西夏就是我的了。到时候,我们在一起分享胜利的果实,你看怎么样?” “西夏是你的?”加勒不解地问,“你说西夏是你一个人的?” 他这么一问,沙王立马明白过来,心里叹道,哎呀,这个人真难缠,啥事都要考虑再三再回答才行,否则,容易被对方抓住把柄,陷入被动的田地无法自拔啊! 第319章 巧嘴 沙王见了加勒在逼问,有点架不住,连忙陈明,有钱大家赚,有福大家享,颇费了一些口舌,才将加勒的疑虑打消。 加勒本来是无心之人,听了沙王的巧嘴之言,心里得到了一些安慰,可记不住这么多话。 加勒说:“行了,你的意见我明白了,告辞!你的羽毛还是你的,这羽毛一旦被人指使,就永远被人指使,不过,要是不听话,这羽毛将会落入地狱之火中,瞬间化为气体,消失得无影无踪。” “多谢加勒将军不杀之恩,这羽毛——蓝莓是我的好朋友,我们形影不离,有了感情,不想分开,但是,我也尊重将军的决定,如果想要,随时奉还,绝不吝惜。”沙王说。 他可能最大的愿望就是让加勒快走,等他走了,还可以睡一会儿,两个美人还在床榻之上等他去亲近呢,这加勒真不解风情,事都说完了,还不离开,真的令人心烦意乱。 加勒不想再耽误他,就说:“好吧,我走,你在这里,我在耳城等你消息,限你十五天之内做出明确的决定,否则,你将承担不利的后果。我可没有军师那么好的脾气。” “是,是,是。”沙王说,忙不迭的样子,完全不像是王的样子。这样一个家伙,怎么能带领大家打天下呢? 加勒告辞,长出了翅膀,腾空而起,沙王一见,立马跪下,心里怕极了!这哪里是人,分明是仙,可能,刚才已经被偷看到和美人同寝了。这可如何是好? 管他呢!与其现在看到,不如将来看到,想到这里,他进了屋,发现俩美人还在酣睡,这么俩活宝,除了睡觉,还能干啥?想想也是,现在是刑部尚书,就是一个普通的部门官员,需要多多努力,才能当上更大的官,享有更多的女人,有更多的美人侍寝,那是多好的事啊! 这么想着,他就沉沉地睡了。早晨起来,他被人服侍,水不太热,冰了他一下,他立马清醒过来,难道这是天意? 不是在尚书的位置上坐一辈子,应该要向着更高的位置攀登。再说,夏王已经弄错了,不能再让他错下去,要想达到目标,必须要想办法改变,改变是从内心里改变的。 想到这里,沙王决定辞官,告老还乡。 再说加勒回到了耳城,见到了萧生,讲述了经过,萧生听了,没说话,找到天一说:“师父,已经给沙王下了最后通牒,在十五天之内,沙王必有动静。” “明白了,沙王应该有更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天一说,“他可能在通过和平手段来改善朝政,提高百姓待遇,减轻赋税,但是,夏王绝对不答应,这就势必有矛盾。” 天一的分析非常到位,萧生没有什么补充,就告辞到自己房间休息,加勒完成了任务,带着金乌出去找吃的去了。 再说,沙王参见早朝之前,已经写好了辞职书信,等到向王提交辞呈之后,夏王立马傻在那里,呆若木鸡! 夏王问:“你要走啊?” “是的,我在这里已经受够了。每天太多的案件,我太累了,需要休息休息。”沙王说。 “你这人真是!早不请辞晚不请辞,你要给本王一些准备时间吧?现在倒好,你一走,丢给本王一大堆案卷,本王怎么办?现在找人都难找。”夏王抱怨道。 “夏王,朝中人才济济,太多了,你要不拘一格降人才,不要等到考试时间,才从民间找一帮子人,来临时抱拂教。”沙王说。 沙王说这话,老丞相在一旁,都倒吸一口凉气,这人要逆天啊,公开向夏王叫板,他到底想要干什么?想要得到什么? “夏王,老臣有话说!”老丞相上前一步。 夏王看了看,说:“准许!” “老朽认为,刑部尚书是人才,不可多得,需要提高待遇,才能留住他。”老丞相说。 他是千岁爷,在这种场合,他十分矛盾,明明对他不感兴趣,看为眼中钉、肉中刺,巴不得他早点离开,可是离开了他,他就成为自己的敌人,这个道理,三岁小孩都懂。 人家不和你玩了,就离开了你,别以为就这样没事了,风平浪静了,其实,风平浪静下面,更是厉害的东西。 底下暗潮汹涌,非常厉害,从表面看不出来,但是,在水面下,却是充满了杀戮和凶险。 夏王说:“众爱卿,你们还有事要奏吗?没有事,就退朝。刑部尚书请辞之事,再做商议。” 夏王宣布完毕,大家纷纷退朝,高堂之内,人们轻手轻脚地后退,只听得窸窸窣窣的声音,还有玉相撞的声音,再就是,人人都有些惶恐,夏王想要讨论这个问题,有可能是不准辞官。 沙王没有走,夏王命他去旁边的贝瑞楼等他,然后他们离开。 沙王起身前往贝瑞楼。 贝瑞楼是议事的地方,先来的官员,来得早,正殿没有开门,就先在贝瑞楼休息,等到正殿开门,他们再进去。 或者等开完了早会,早朝之后,大家各自散去,夏王要跟谁私下议事,就会留下谁,然后和那个人商谈。 沙王坐在贝瑞楼,外面没有树,树上没有鸟,只有蓝天、房子和高高的院墙,地上有大理石,磨得很亮。 下雨了,大理石湿了,反射出青色的天空,显出像铅一样的颜色。 沙王心里忐忑不安,这辞官不做,是抗旨不尊的表现,闹不好,会被杀头,这险冒得太大,没办法。 正在这个时候,飞鸟飞过天空,发出凄厉的叫声,更让沙王心惊肉颤,没想到也有今天,热闹场所不用怕,寂静之处听惊雷。 夏王过来,笑呵呵的,这难道是传说中的“笑里藏刀”?这种阴笑,太可怕了,真是的,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总之,夏王以前、现在、将来都是混世魔王,他要谁马上死,谁就不会到明天才亡,这夏王是最牛叉的人。 像沙王哪怕是沙漠上的土布袋,六步倒的最毒的蛇,一旦被咬到,也会马上毙命,等不到写遗书过后才死。 夏王说:“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本王一直处于不安之中,担心判官守不住清贫,向往着沙漠的自由,本王也向往自由驰骋,可是,本王却十分尊重判官的选择,要不然,怎么叫判官呢?” 沙王听夏王这么说,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他想,还不会杀我,可能我手里有些兵马,或者说有一帮出生入死的兄弟,肯为我舍命,这个让人感动,不过,要是没有弟兄们,我也不会辞官,当官真好,没有几个为民做主的,全是为自己服务。 也偶尔为国王服务。夏王心里很清楚,越是功臣、越是名将,越没有把国王放在眼里。 夏王觉得很悲哀,遇到了这么一个家伙,好不容易看上了眼,有了一点感情,三天两头请他吃饭喝酒,吃饭,前天还好好的,今天就变了卦,像三岁小孩一样,真是怪怪的! “多谢夏王!” “谢啥?都是兄弟。别客气。”夏王说。 他说了这话,让沙王吓一跳,难道夏王知道他们的计划?怎么说了这话?可能明白了他的用心。 沙王听到外面有人咳嗽,走路时伴着拐杖杵地的声音,打着大理石的地板,啪哒啪哒作响,沙王一听,就知道是老丞相,这个家伙,还有几年活头儿?看得出来,非常健壮,除了走路慢、驼背以外,其他都还好。 沙王问:“是谁?” 沙王目的是要显出自己愚笨,免得到时候夏王嫉妒,嫉妒会产生恨,恨和杀人没有差别。只要恨一个人,就希望那个人立马消失。这就是恨的具体表现。 这个人出现后,就说:“大王、判官,你们都在,现在不妨把话都说明白一些。” “好啊!老丞相说的没错。没必要藏着掖着,大家到最后都会一样,就像进入温泉洗澡,啥都没有穿,但是,都要起身穿衣服的,在下水之后,大家都一样,都是平等的,只有到了出水之后,穿上不同的衣裳,才能分辨出不同社会地位的人来,仅凭衣裳和佩带的饰品,就知道这个人的人品。”沙王说。 “判官,尚书说的没错。的确是这样!”夏王说。 夏王所说的,都是金口玉言,他不敢多说,恐怕言多必失,成为笑柄,或者会导致杀身之祸。 夏王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附近的几个国家,都是自己的俘虏,然后将疆土扩大到当下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以实现自己的大帝的梦想。 第320章 心脏 夏王不想让沙漠判官离开都城,这座城属于西夏心脏城市,就像人的心脏,一定要健康,有了健康,才有一切。 老丞相颤歪歪地,找了个地方,有太监过来,给了老丞相一把椅子,扶着他坐下,刚坐下,马上站起来,说:“臣罪该万死!” 他就要下跪请罪,夏王说:“你这是干什么?” “对不起,夏王,老朽老糊涂了,岂敢不等我主我王落座老朽就落座?天底下都都没有这个道理!”老丞相说。 他这样做,可能要让沙王看看,天底下都是讲规矩的,如果你不讲规矩,就是以下犯上、会乱了朝纲,这样做的下场,会非常难看。 可是沙王就是想乱朝纲,不乱不治,乱得越狠,对他越有利,像这个家伙,已经老得不行,只晓得保护自己,只懂得让自己晚年无虞,不管天下老人,这样的官,完全是尸位素餐,是害死人的官。夏王不知道民情,老丞相也不说,捡好的话说,底下的不好的一概隐瞒,只在形式上表现虔诚和谦恭,实际上,老百姓没有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夏王,我虽然没有老丞相有德高年邵,这一辈子都比不了老丞相,加上身体不行,常年有病,可能在沙漠地习惯了,到了都城不服水土,有些不爽,我想再在都城呆下去,恐怕离死不远了。所以提出辞官不做的请求。”沙王说。 他说这话,意思很明确,就是去意已决,生怕夏王反悔,又强调一下。再就是,老丞相的目的,是想让沙王幡然醒悟,留在都城,一旦放出去,就相当于放虎归山,那样的话,就麻烦了。非常麻烦! 夏王想当好人,希望沙王回心转意,就说:“本王说一不二,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出去后,好好养病,等朝中有事,需要你回来解决问题时,希望你马上回来,本王不胜感激!” 沙王几乎被感动了,他觉得要说离开,还真不好开口,可是不说,心里就不舒服,加上神人加勒那里已经说了,再不能反悔,免得加勒再次出现时,就挺麻烦了。 沙王说:“大王,放心好了,我离开这里,身在沙漠,心在这里,绝对顺服朝廷,不和朝廷为敌,如果违反,天打雷劈!” 正说着,天空一个炸雷,仿佛一块巨石从天空滚过,轰隆隆的,非常吓人,这雷声一想,刚才的一亮,闪电从东边起来,划破长空,落到西边,照亮整个房子。 夏王说:“行,我相信你说的,你是好样的,你走,本王不会亏待你。赐给你的美人,你带走,另外给你黄金五百两,珠宝两箱,仆人若干,车十辆,马五十匹,骆驼二十峰。如果不够,你可以再提出要求,只要本王能办到的,绝对不推辞。说吧!” 沙王有些感动,他不想要礼物,就说:“说实话,大王,我何德何能,能配受这些礼物呢?还请大王收回成命,目前,正是我朝急需金银的时候,府库需要充盈,百姓才会安心。仓廪足而知礼仪!” 听了这个,老丞相身上一动,站了起来,走到夏王面前,说:“老朽觉得有问题,暂且告退。给对方的礼物,可以给,但是,需要保证一件事,才能放心放你走。” 老丞相毕竟是老姜,生来就辣,他说:“沙王,老朽暂且这样称呼你,你马上就不是刑部尚书,因此,你要恢复你的名声。大王,权且这样,就封判官为沙王,取得合法地位,只是弟兄们不可作乱,给一些遣散费,想走的,都可以发一些,不想走的,这笔钱也存在府库,等到退役的时候,再一并结算,以前作恶,现在从善,不再深究,争取改邪归正,早成正果。” 老丞相说完,又咳嗽两声,揭开茶盏盖子,吹开漂浮在水面上的叶子,那茶冒着悠悠的热气,外面有了,抿了一口茶,清了清嗓子,说:“大王,我主我王,最近一段时间,老夫总在想着怎样才能让国势兴旺,现在,国内刑事案件不少,刑部尚书又要请辞,老夫认为,要起用琅瑚将军了,否则,琅瑚将军一直消沉下去,恐怕将变成一个废物。” 老丞相的说法,正是戳着了沙王的痛处,他一走,的确有不少案子,需要重头再来,那些冤案太多,不是蓝莓的帮忙,他怎么应付的了? 老丞相的意思最明白不过,他觉得刑事案件办得挺好,如果沙王走了,这个烂摊子怎么办?迄今为止,还没有谁能超过他。 他一走,西夏的刑事案件就要回到从前,旧案未了,新案又来,这些案件,足以让人伤透脑筋。 这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将西夏的监狱扩大,扩大,还要扩大,目的是装得下足够多的囚犯。囚犯到底是不是蒙冤的,谁都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最重要的,是预防犯罪,可是,有人愿意犯罪,只有犯罪,才有吃的,鉴于罪犯可以养活很多官僚,对于罪犯,老丞相明知故犯,没有制定相应的策略来消灭犯罪现象,反而越来越多,频率越来越高。 老丞相要找好一个接班人,来替补沙王的位置,沙王很开心,觉得总算有了下一家,免得到时候一走,那些人囚犯还真的没办法平反昭雪,让被冤枉的早点恢复名誉、赔偿人家的损失。 但是,夏王没有这个概念,他觉得那些囚犯该死,听说要琅瑚来主管司法,心里不乐意,就说:“老丞相,算了,琅瑚另有用途,派他到前线,去掠夺别人的资源,去推翻别国的政权,对我们有好处,何必在国内干一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 老丞相一听,觉得有问题,但不好说,看看沙王,又看看夏王,他说:“别人的东西,就是抢过来,时间不久,人家还会抢回去。地盘也是,人也是,都不要太霸道,强扭的瓜不甜。” 夏王哈哈大笑,说:“老丞相,你今天怎么了?这不是你平时教导本王的吗?今天怎么了?不像你平时的样子了。是不是在沙王面前不好意思,还是想故作清高,向装一装好人?” 老丞相听了夏王的话,吃了一惊,心里非常难受!这是什么国王?竟然这样不给面子?竟然在他面前说这话!这叫我一张老脸往哪里搁呢? 沙王看不过去,就说:“大王,在下要离开这里,都城不适合我,希望大王恩准。” “你这人真是的!本王早就恩准你了,你还在求,你想干什么?”夏王说,显得有些不耐烦。 他说完,就对丞相说:“行了,咱们走吧。沙王,你走,本王不送你,你想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本王支持你!不过,你在家闷得慌的时候,想出来工作的话,可以来都城觐见本王如何?” “可以,非常渴望能再次见到大王。”沙王说。 他说这话的意思是,在不久的将来,他就会成为这个国家的新的国王,是主宰这片土地、管理这里的百姓的人,当然,苍天有好生之德,更不会将夏王处死,而是让他好好看看这个世界,这个美丽的世界,这个美好的家园,被毁于谁的手,又是谁的手将已经开始败坏的世界拯救? 夏王命人进来,将老丞相送到自己的宅院好生休息,夏王也回到自己的寝宫休息,剩下了沙王,他回到宅院,收拾了东西,就要出城。 跟随他的女人也要跟着出来,沙王禁止不住,可是,女人铁了心要跟随他,他既没有钱,也没有权,现在跟着他,等于从零开始,重头再来。 沙王带着女人上路,经过一番恶劣环境,经过陡峭的山,那些石头形态可以,看上去挺美观的,有点像骆驼,又有点像祖先留下来的大书,上面的文字大多数是隶书,还有的是草书,总之,这里有着浓厚的文化气息。 可是,沙王没有心情来看,他最大的愿望是见到这里写下他的历史,将来让后人看到,从而了解他这个人。 再说天一听说沙王回来,合城的人都欢呼不已,觉得对不起沙王,当初是民众的意思,一定要送他出城,消除隐患,博得琅瑚的同情,当时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作用不明显,还是要慢慢笼络人心,因此,沙王处处留意,倒没有留下什么遗憾,反而赢得了琅瑚的好感,而且关系在逐渐加深,以至于后来琅瑚将军邀请沙王做朋友,想让他当军师。 第321章 设宴 狐狸听说沙王已经回来,立马设宴招待。 桃子举杯,对沙王说:“早就盼望沙王凯旋归来,今天终于得见,真是太好了,不知道沙王有什么想法和打算?老夫很想知道!” 他的话已经没有人质疑,因为他习惯这样说,真的是口头禅,他年纪轻轻,说老夫老夫的,看来是资格老,是军师,战中是军师,和平年代是师爷,打仗的时候,可以出谋划策,指挥千军万马战场厮杀,和平的时候,就帮助治理耳城,处理案件,也是一个难得的人才。 狐狸用他,主要是因为他天真无邪,人小鬼大,天文地理,无所不知。人有不完美的时候,当然,伟人和平凡人的差别是,对待失败的态度,和坚持的程度,以及思考的时间长短的差别。 “多谢军师,有了军师,打遍天下无敌手,军师真是人才!”沙王说。 “哪里哪里!老夫已经多年没有出征打仗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带兵。”桃子说。 “军师,你想打仗吗?”沙王问。 “当然。” 桃子回答得很干脆,斩钉截铁的样子,好像是个战争狂人,实际上狐狸舍不得他去一线冲锋陷阵,她倒希望桃子好好地守住这座城。 “那太好了!”沙王说。 沙王还想说下去,萧生给他使了个眼色,碰巧被沙王看到,沙王知道言多必失,就没有继续说下去,他很清楚,如果再说下去,恐怕夏王又派大军来攻城,现在还没准备好! 沙王连忙改口说:“真的想不到,想不到军师如此神勇!” 小屁孩怎会神勇?不过,人往往看不起的人才厉害,像桃子这类人,他是狐狸,后面有老虎,真正的厉害的,是狐狸,他就是狐狸前面的兔子。 天一说:“沙王,你累了,该休息了,不要忘了,你对夏王的承诺。” 他这一提醒,倒让他非常吃惊,难道他已经知道了他和夏王的对话?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果真如此,加勒回来后,就到萧生的房间,刚好萧生和天一正在谈道,看到加勒回来,还没开口,加勒就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讲了个清清楚楚,师徒两个听了,沉思半晌,没有说话。 沙王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就是说狐狸和夏王是一伙的,而且,自己在萧生和天一面前没有秘密。 可能是蓝莓透露的信息,蓝莓对沙王很忠心,可是,这是对他服务忠心,是工作上的,但是,在信息方面,可以不忠心,因为蓝莓的母体在加勒这里,为加勒提供相关的消息是应该的,责无旁贷。 信息是相通的,加勒往天上扔一根羽毛,立刻变成了镜子,镜子里没有自己,是沙王,在镜子里看沙王,能看得清清楚楚。 因此,加勒知道沙王的情况,隔着遥远的空间距离,可以清清楚楚地知道沙王在干啥说啥。 到了这个地方,天一和萧生对他也看得清楚,知道他的心里有什么。 沙王有了蓝莓,喜忧参半,喜的是有能力超强的仆人帮忙,招之即来、挥之即去,非常省心,忧的是,在他们面前毫无秘密,一点隐私都没有了,想撒谎都困难。 “城主,本王当然没有忘记对夏王的程诺,本王言必行、行必果,就是要对得起夏王。”沙王说完,看看加勒,加勒闭目,不看他,免得给他压力。 狐狸呵呵一笑,听起来有点冷,不过,这笑声不大,不够振聋发聩,可是,很有震撼力,这是因为她是城主,城主就是老大,说一不二。 狐狸笑完之后说:“这样吧,沙王,我们一向都尊敬你。你想一想,你答应了夏王,能否做到?” “这个,当然能做到。”沙王不以为然。 但是,萧生很清楚滴看到了他的心,他是口是心非的,天一也点头,这点头,萧生清楚,其他人不懂,还以为的确是他们在做,实际上有很多人不想做。 弟兄们不会答应,将来没有前途,跟从了沙王,还有希望。这好比是狼,总要有头狼,没有头狼,狼群就会消失。 狼喜爱自由,不受别人摆弄,经过千百年的驯化,还是桀骜不驯,谁也拿狼没有办法。 这时候,笙歌艳舞,开始响了起来,照样,沙王不太满意那些歌舞,在都城,夏王已经赏赐给他了美女,走的时候难舍难分,最后还是带了一起走,现在到了这个地方,算是对她们一个交代,从她们的反应来看,还算不错。 沙王有了俩美女,对其他女人已经没了兴趣,两个女人,就可以要了他的命,这两个女人,是都城数一数二的美女,经过精挑细选,给了沙王,目的是笼络他的心,不要造反,如果屠刀举向五万西夏兵,恐怕会引起全国不安,为了安全起见,这个投资是值得的。 再说西夏国国王的兴趣,对美女不是特别浓厚,他觉得美女是妖精,总会****,人会精尽而亡,再说,美女只懂享受,不知道体贴人,相比较而言,还是糟糠之妻最好。 狐狸笑完,赐酒压惊,萧生致谢,天一说:“曲终人散,该走了。贫道休息不足,暂且告退。” 可能,天一不想听他们说话,狐狸也不反对,他要离开,就让他离开;弘法还没有吃好、玩够,仍然岿然不动,天一踢了他一脚,当然,暗地里,在案几之下,谁也不知道,只有萧生知道,他想,弘法只顾眼目的****,只想满足口腹之欲,逮到免费的,吃个不停,谁知道,嘴上吃得饱足,大腿却挨踢,这种付出看来得不偿失。 他踢完之后,弘法本想再赖一会儿,看到天一的眼神,有些异常,不敢再耍赖,就站起来,跟着师父,灰溜溜地走了。 他一走,沙王就坐不住,看来,他回来之前,他的行踪,他的举动,都被人知道,在他们面前,沙王成了透明人,没有什么秘密 要说道行深的,要数天一,萧生稍微差一些,但是,萧生有加勒,加勒和他是通气的,至于格桑,格桑经常来往,对弯刀国国王非常清楚,来往迅速地传递消息,也是大功一件。 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偷奸耍滑!狐狸懂得龟壳占卜,通过龟壳能知道未来,也知道真相。通过龟壳,可以看到很多东西,就像仙人的眼睛,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眼目所及之处,尽都精彩绝伦,令人感到非常神秘。 狐狸说:“大家都疲惫不堪了,本来想一夜狂欢,但是,在座的都是高人,有着高尚的生活方式,不是世俗之人,只贪图短暂的欢娱,也就算了,大家回去,各自好好歇息,以后再说。” 大家都起立,向城主拱手,狐狸和桃子先行离开,剩下的人,才依次离开,各自回去休息。 再说沙王回到住处,心情很糟糕,不知道该怎样排解。有些人不能光看表面,还是要看内心,这群人,都是些什么人?难道上苍安排他们来我身边,就是来辖制和欺负我的吗? 他郁郁不乐,正要沉沉睡去,有人来敲门,他要起身开门,为他侍寝的美女,其中一个站了起来,准备去开门,他制止,然后说:“不要去,我去看。现在有危险,要死我先死,你们好过幸福的一生。” 沙王很感动,不知道,在无意之间竟然得到一块璞玉,本质很好,外面看不出,看来,得到这个人是自己的福气和造化。 在这个时候,最要紧的就是看看是谁来了,要干什么,在夏王那里,在都城,在敌营,感到比较安全,因为大家都清楚,沙王是土匪头子,是笼中的老虎,离开了大山,啥都不是,任凭小土狗在狂吠,恨不得吃掉他。 他倒觉得在敌人当中比较安全,在朋友当中感到危险。这种场合,可能最大的需要的,就是安全。 打开门一看,不是别人,正是萧生。 萧生说:“不好意思,打扰了,沙王!” “你是军师,有事请讲,不算打扰。”沙王说。 “这里说话不太方便。”萧生说,“能不能借一步说话?” 沙王的房子也挺多,这里不行,可以到另外的房间。沙王不想让萧生走路,就让他的两个美女回避一下。 俩美女看来很懂事,也经常被人打扰,懂得回避的道理,更懂得怎样照顾客人,可能受过专门的训练,经过严格考核才脱颖而出,成为女人的美人,人精中的人精。 他们刚从宴席上回来,肯定最想吃的就是喝点茶,只要有茶,就能提神。 第322章 誓师 懂事的美人给萧生送来了茶,其实是底下的粗使的丫鬟煮好了茶,经过一层一层的传递,到了沙王美人的手里,最后送来给萧生,算是一种招待贵宾的礼仪。 萧生接了茶盏,慢慢地喝,不是大口地吞,他来找沙王,是来说事的,不是为了讨茶喝。 “军师,本王知道,现在弟兄们想要起兵,争夺城池,直到都城,将夏王赶下台,我们好上台,让弟兄们过上好日子,对吗?”沙王问。 “没错,当初誓师起兵的时候,就是这样说的,难道沙王忘了吗?”萧生问。 “没有忘记,时刻都在回忆,想当初,是不是有些犯傻?” “为什么?” “小美,你下去吧!”沙王吩咐道,原来那个沏茶的女人,名叫小美,是夏王赐给沙王的女人,为的是笼络沙王的心。 小美说了一声“是”就低着头、踩着碎步,退了出去,沙王的房间空间大,房间多,这是狐狸安排的,为的是居住的条件,要和他的身份资格相称。 萧生见她下去,看看左右上下,也没什么人了,等着沙王说话。 “以前觉得夏王非常坏,心肠毒辣,原来那是以讹传讹,真实版的夏王是一个不错的国王,至少对我很不错,我也十分满意。他对我十分照顾,没准说不定将来扶持我到老丞相那个位置,这样简直太好了,真是本王梦寐以求的事。”沙王说。 萧生听了沙王的话,心想,糟糕!沙王在撒谎。 沙王很想再去都城,不想带领弟兄们去打天下了。他现在很满意,他何必要辞官,到荒漠戈壁上去过苦日子呢,现在过得挺好,一直不为吃喝忧虑,有吃的,有玩的,谁还去忧国忧民?都是拿着国和民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满足自己的私欲罢了。 萧生已经进入沙王的心里,看得清清楚楚,沙王的语言已经显得多余和苍白无力,萧生看到他的心,已经不再诚实,于是说:“沙王,你现在走上这条路,已经没有退路,必须要走下去,否则,你的下场会很惨。” “军师,你别威胁我,从小到大,本王就是一匹野狼,不习惯被人奴役,也从来没有谁能征服我,不过,你说的话,本王会听,觉得你是真心在帮本王。” “你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告诉你,贫道帮你,可能是不怀好意,想利用你达到贫道的目的。” “是吗?谢谢军师!你坦诚告诉本王,说你可能不怀好意,那么,本王估计夏王善待,大献殷勤,有可能也是不怀好意!” “沙王,你是沙漠之王,对于人心,看得比谁都透彻!你就像天上飞着的雄鹰,隔着高空,就能看到地上的小兔,哪怕小兔躲进了青草地,沙王也能找到那小兔子。” “军师,不好意思,你敢承认自己不怀好意,本王不相信,你肯定是好意帮本王,本王也看出来了,军师是心怀天下黎民百姓,不是为了自己私利,不是为了满足个人欲望,是为了大多数的幸福。本王自有分寸,按照既定目标在逐步实现。” “啥既定目标?贫道非常着急,你现在还年轻,不要被他迷惑,你是头狼,后面有一群狼跟着你,你的责任重大,不要上当,不要去吞吃毒钩,看起来非常好,一旦吃了,就一定上钩,上了钩,就很难再脱钩,成为猎人的俘虏,那样,狼皮和狼肉都被猎人利用,当然,也会有很多问题,当然,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没有人一辈子不求人,大王要想成就一番事业,必须要有弟兄们作为坚强后盾。” “是啊!本王一直在依靠弟兄们,也没有出卖弟兄,都是规规矩矩的,本王想通过制造平等、和谐的环境,然后取得夏王的信任,等到做到大丞相那个位置,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想必也是十分痛快的事。” 沙王一直在为自己辩护,可是,萧生看得太清楚,就不会搭理他,这让沙王有点恐惧。此处无声胜有声,沙王的额头开始大颗大颗地往下滚汗珠子。 萧生知道他已经产生恐惧,就说:“到底怎么回事,你心里清楚。无自由,宁愿死,这是你的追求,也是弟兄们跟随你的理由。你只顾自己,去享受荣华富贵,不管弟兄们死活,你的弟兄还会跟你吗?恐怕不会跟你,头狼最后的下场,你比谁都清楚。” 萧生不说就算了,一说出来,沙王的确有些担忧。算了,就这样吧,夏王很有迷惑性,将我自己给迷惑了,那怎么行?到时候,再一口一口喝我的汤,我还能让夏王得逞吗? “沙王,贫道认为,夏王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他要杀你,是先给你煮温泉,开始很美,到后来,就死了,然后熬上十天半个月,你的骨头就被熬化了,成为肉羹,他要一勺一勺地挑着吃,或者喂鱼。”萧生说。 萧生的话刚落,只听“噗通”一声,沙王跪在地上,对着萧生磕头。他觉得萧生是神人了!怎么自己所想的,他都知道?很厉害的神人,加勒都十分尊重他,这还了得,这不是说明加勒也认为萧生是神人吗? 在神人面前,很难隐藏内心的秘密,刚才自己想的,没有说出来,他竟然全部知道,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萧生吓了一跳,这么一个家伙,竟然很会变化,不过,证明他还有善的一面,需要好好扶持,于是双手搀扶,说:“快快请起,贫道承受不起,快起来吧!” 他说完,要将沙王扶起来,沙王不干,说:“你答应我,我再起来。” “答应什么?” “答应帮我,我再起来。” “我已经答应了,你起来吧。你想想,如果不帮你,我们早就离开这里了。”萧生说。 “也是,军师真是很有耐心,容许我犯错误。那夏王本质上很坏,但他在装好人,听信他一派胡言,看样子比较喜欢撒谎。”沙王说。 “这是道士的责任。如果西夏妖孽甚重,最大的魔头就是夏王,他是魔鬼,不可能对西夏国的国民好,只会吃人,不会吐骨头,外面看到的,都是活着的,没有被别人看到的,都是死了,被吃了,无处可寻。你要警惕,贫道看你是天上的星宿,是武德星,所以要辅佐你,你不要辜负上苍对你的期望。”萧生说。 他说了这话,让他很感动,这是什么精神,沙王都清楚,没有萧生,天上的武德星就要陨落,成为终生遗憾,但是,偏偏就有这样的安排,这是命运,是注定的,你再努力,也没用。不可能和命运抗争,也不可能拿石头去砸天,砸来砸去,最后石头落下来,还是砸伤自己。 外面的虫子叫得欢,萧生的话也说完了,沙王的决心也下了,决定还是要实践当初的诺言,既然上苍有意,让他带领受苦受难的老百姓寻找幸福吧。 萧生的目的已经达到,也就不想再耽搁沙王休息,就要告退,沙王完全没有睡意,考虑怎样再起兵。狐狸那里已经表态,决心实践在夏王面前许下的诺言,可以到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如果带兵出城,肯定会招来非议,说不定夏王以其背信弃义为由,再次发兵,攻打耳城,那样的话,后果比较严重。这些道士,到时候轻轻扬起拂尘,离开了耳城,自己却走不了,这不是最大的悲哀吗? 他的心思,萧生又看出来,但他没有说破,只是起身要离开,笑了笑,对他说:“最近,总感觉到事情特别多。” “感觉归感觉,但是还要有证据。本王在面子上是你的王,实际上,私底下我们是弟兄,这样才更亲密。我算看清楚了,患难朋友才是真朋友,你在这里,我要好好和你合作,将来打了天下,和你同享荣华富贵。”沙王说。 萧生只是笑笑,然后离开沙王的房间。 沙王送萧生出门,然后返回,看到他的俩美人已经坐在床榻上,沙王借着灯光一看,越发美丽,可是,心情已经不被美色所迷,而是确定了心思,要先带领难兄难弟们走出困境,都有女人,都有家,不能光贪图个人的享乐。 人活着,总得有个希望,人活着,就得奋斗,哪怕失败,也觉得甘甜。这个过程,非常难得,这个结果,倒是其次。 第323章 带刀 萧生回房,开始修炼,他见沙王回来,心里的一块石头算落了地,专门潜心修炼才是正道。 再说加勒一直担心萧生去找沙王恐怕要发生争吵,沙王脾气一上来,恐怕对萧生不利,自己是带刀侍卫,保护着殿下的安全,岂能坐视不管? 加勒的天职使然,让他不自觉地跟踪,离萧生不远,萧生不知道。加勒离他不远不近,如果看他停下来,他也停下,观察一下,周围是否有鸟窝,房檐下、树枝上,这成了他的习惯,萧生是弯刀国的殿下,是惟一的太子,千万不能出事,一旦出事,加勒就成了千古罪人。 萧生进去后,加勒飞上了房顶,他听的很清楚,蓝莓传递信息的功劳很大,羽毛振动空气,通过气体的交流和传播,加勒的翅膀,还有收了翅膀之后的羽毛,都能从蓝莓那里得到有用的信息,这次去活动,因为加勒犯困,没有怎么在意,也没有听到具体的安排。等她一清醒,就马上明白了一些事,这些消息,瞬间让他知道。 他们的对话,加勒听的清清楚楚,加勒也知道了一些事情,但他是带刀侍卫,不能多言多语,否则,他就是殿下了,而这血统是不妥当的,不能担任殿下,否则不被祝福。 在听的过程中,他差点睡着,还行,有金乌的提醒,金乌饿着肚子,越饿越精神,没有睡意;要是吃饱了,倒头就睡,就是打雷,也别想吵醒他。 他不停地提醒加勒,加勒的责任心也在起作用,结果,加勒没有睡着,觉得还行。如果没有担心,早就睡着,金乌很好对付,金乌的要求不高,只要有鸟蛋,其他都靠边站,都是小菜一碟,但是他不滥用的他的权力和法力。 萧生离开沙王的住处,加勒看到他进入自己的房间,在进门之前,先看了看两边,确定没有人跟踪,他才将门关上。 加勒松了一口气,对金乌说:“沙王不能到都城,一到都城就中了邪灵,跟着夏王跑,早就忘了正道。” “这个不奇怪,他还算可爱的,听别人的劝,还能迷途知返,懂得悔改,不是一条道走到黑的。”金乌说。 金乌饿着肚子,还能说出这么光明正大的话,看起来,像是正人君子,他的话,当然要参考的。加勒不敢马虎,带着金乌出去,想起来耳城的东南方有瞭望台,可以去那里看看。 他来到瞭望塔,可惜太高,要从那边爬楼梯才能上,看看金乌不停地催促,也就等不及,拔下头上的羽毛,往后背一扔,就变成了翅膀,扑腾腾,像老鹰那样,上了塔楼。 他上了塔楼,楼上有四名士兵,看到一个长着翅膀的人飞来,突然从天而降,吓得不轻,纷纷丢下长矛和刀剑,跪在地上,连连磕头。有人告诉他们,只要遇到这种神人,磕头能保平安。 加勒说:“别客气,我是加勒。” 大家一听,面面相觑,斗胆抬头一看,不是加勒还能是谁?他们经常守塔楼,看加勒看得最清楚。 “将军,英雄,你来干啥?怎么没休息?” “没事,睡不着,出来转一转。”加勒不想让他们知道这个秘密,当然,金乌也清楚,不会再去想这些问题。 他说完这话,眼睛扫了一圈,他眼尖,看到了在房檐下有鸟窝,就不想让他们看出来,免得说出去,别人笑话,或者看出了他们的秘密,引起狐狸的注意,就有可能流传出去,免得树大招风,或者让人耻笑,于是说:“你们下去休息吧,本将军替你们值一会班。” 加勒知道,他们四个,可以喝酒,凑成了一桌,也挺有意思,在一起,吹牛、喝酒、吃饭或者博彩,或者戏耍,或者去逛窑子,都是允许的,前提条件要么是笨的,要么是有钱又有闲的。笨的的人,窑姐可以倒贴,自己过瘾了,比什么都重要。有钱有闲的就不用说的了,这样的人有很多。 四个人巴不得这样,再说加勒将军是狐狸城主的座上宾,十分器重的一个人,谁见了加勒都十分佩服,他说一不二,大家都服从他的权威,这次让大家去玩,想必是真正关心士兵,让文武之道用到极致。 大家都很开心,欢天喜地地道谢下楼,加勒说:“半个时辰后,回来见面!” 他说的话,大家都爱听,并且感到深深的尊重,这是虚怀若谷的表现,只有这样的人,大家才心满意足。 他们恨不得跳下瞭望塔楼,可是,没有那勇气,只有按部就班,掩饰着内心的喜乐,缓缓地下楼,然后消失。 加勒看他们走下去,连忙飞起来,拿了带着麻点的鸟蛋,对金乌说:“兄弟,快吃吧!” 他说着,将鸟蛋交给金乌,金乌觉得不好意思,赶紧说:“不好意思,动作慢了半拍,要抓紧时间,免得被人骂。” “明白就好!”加勒说着,拿出第二个鸟蛋来,金乌这时候已经变成了巨人,面对小小的鸟蛋,爱不释手,恨不得马上就吃,却四顾茫然,觉得有一股气场在影响着他。 这个气场越来越强,像一阵狂风,迎面打来,以至于让翅膀左右摇摆不定,加勒吓一跳,正在寻思怎样对付,那风就过去了。 金乌吃完了蛋,正想要睡觉,加勒说:“老弟,刚才是谁来了?是不是狐狸?” 金乌抹了抹嘴巴,说:“不是,是蓝莓。” “这小子,在跟踪我们?” “是的,受人之托,来看看究竟,没有什么奇怪的。” “哦,受谁的托?” “是殿下帮助过的人,把羽毛给了沙王,沙王就是蓝莓的主人,是受他的托。” “哦,明白,那么,我们的秘密,他不是知道了吗?” “这枚啥奇怪的,我们的秘密,他生来就知道,只不过,是借着沙王的吩咐,他顺便出来玩一玩,散散心而已。” “哦,是这样,你说,他为什么生来就知道我们的秘密?” “这个不难理解,他是我身上的一根羽毛,我的羽毛,怎么不了解羽毛的本体呢?” “嗯,清楚了,原来如此!” “哦,哈哈哈,嗯,现在吃饱喝足了,该打道回府了。” “老弟,你说,沙王知道了我们的秘密,他会不会采取行动呢?”加勒不安地问。 加勒的担心不无道理,他知道沙王是一个见利忘义的人,可是,在关键时刻,还是听劝的,知道孰轻孰重,晓得怎样才能保护自己。至于心怀天下,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慢慢培养,就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慢慢地雕琢和打磨,还是可以成为佳美的玉器的。 这时候,底下有人说话,像是煮开的水,忽高忽低,加勒说:“老弟,他们回来了,还是蛮守时的,说这个时间,就这个时间,真好。” “他们怕是遇到了不想看到的人,才回来,否则,没这么快!” “谁?” “等我变回去再说。”金乌说完,就变成了玉指环,套在了加勒的手上。 加勒见他变回去,然后催促道:“好,说吧,遇到谁了?” “黑旋风。” 他刚说完,就有人上来,他们说:“本来还想玩的,真倒霉,要是没遇到他,那有多好啊!” 加勒心想,会遇到黑旋风,黑旋风在干嘛呢? 想到这里,还没开口,他们就围过来,大家都很气愤,看到加勒,开始发起牢骚来。 加勒问:“怎么了?没有玩尽兴?” “尽兴个屁,遇到了黑旋风。” “黑旋风怎么了?” “这是当差期间,他知道我们是当值的守望兵,发现我们在街上闲逛,其实本来是想去逛窑子的,没想到被他打回来。” “怎么还打?” “我们不属于他管,但是,他的位置比我们高,听说他已经暗地里投靠了沙王,我们是城主的兵,他出来横加干涉,要不是看在他曾经是我们将军的份上,谁肯放过他?也不会听他?要是认真打起来,我们四个还打不过他一个吗?” “没有其他巡逻兵吗?” “没有,他每天有自己在街上跑步的习惯,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就出来,今儿个,我们真倒霉,遇到了他!” “哦,是这样,没有打起来。” “没打起来就好,打起来就不好,都是兄弟,干嘛要自相残杀?” “将军,你是我们心目中的英雄,我们一直敬仰你!就是想弄明白一件事,不知道当讲不当讲?”他们刚才碰了一鼻子的灰,回来后开始向大将军发问了。 第324章 杀生 守望兵的问题,让加勒感到有趣儿,看来,人都喜欢问问题,除了那些不懂装懂的,自视清高的或者害怕羞耻的,大概都喜欢弄明白自己想知道的事情。 “好吧,你说,到底是什么问题困扰了你们,说完之后,我就要走了。”加勒催促道。 “为什么在战场上不杀人,只伤人?” “苍天有好生之德,不杀生,只要敌人没有武器,丧失了战斗能力,就用不着杀死对方了。” “明白了,为什么要这样?” “我的本事,都是拜天所赐,应当怀着感恩之心,才能百战百胜。”加勒说。 加勒说完,立刻闪人,腾空而起,飞走了。 四人差点又给跪了,只感到风大,跪着还安全,瞭望塔上有风铃,铜的,竟然叮叮当当,响了好一会儿。 加勒到了萧生房前,萧生说:“加勒,你回来了?” 门没有开,萧生隔着门窗,看得清清楚楚,加勒不觉得奇怪,这是殿下的基本本领。 加勒轻手轻脚地走到门前问:“可以进来吗?” “可以。” 萧生准许加勒进来,加勒没有在门外称呼萧生为殿下,为的是防止隔墙有耳,听到了这件事,狐狸报告给夏王,夏王肯定又要发动一场血风腥雨的战争。 当然,他没有想到,加勒一人能挡百万的兵,经过几次较量,想必懂得了一些。 “怎么样?给金乌弄到鸟蛋了吗?” “弄到了,吃了,现在在睡。” “嗯,你们团结好一些,金乌的本领非常大,说不定将来还有硬仗要打,不团结,就会被敌人看笑话,还要打败仗。” “打败仗?自从打仗以来,我还从未打过败仗的。” “骄兵必败,你不要骄傲,否则,一定会失败。” “知道了,殿下。不知道格桑最近怎么样了?” “她还好,心高气傲,不过,在你面前,嘴上再不服,心里还是暗暗佩服。” “哦,我知道了,难怪有人时候说话那么冲呢!” “明白就好。” “奇怪得很,沙王竟然派蓝莓来跟踪我!殿下,沙王那里,不要太相信,多少要为自己留个后路,还是要善于利用才好。否则,恐怕对殿下不利。” “是吗?敢情你们内部就有纷争了,那蓝莓不是你们一伙的吗?” “各为其主。现在,是殿下将蓝莓给了沙王,我们当然没意见。金乌身上多的就是,不送人,也会自己掉,自己掉下来,掉下来的,被风吹到天山,就是天山上的雪莲花。”加勒说。 “嗯,那是很美的花,在艰苦的条件下,能够生长得很好。”萧生看着远处,发出了感叹。 天色微明,天快亮了,萧生才意识到没睡觉,就对加勒说:“你也辛苦了,去吧,休息一会儿。” 加勒知道萧生经常是这样,熬夜练功,对身体很不好,但心里怀着芸芸众生,对自己身体再不好,也要坚持,坚持到最后,只要人民幸福,就足够了,心里就会有成就感。 殿下的想法和加勒的想法不同,加勒只是想通过武力来解决问题,萧生是想通过教育来教导人走正路,不至于在邪路上越走越远。 加勒不睡觉都可以,只要脚板心和地面亲密接触,就有无穷大的力量。 就像天上的两个圆东西,会发光,总在值守,没有休息的时候。 萧生也没有休息的意思,他说:“这样,我不休息,是说不过的,但不能休的时间过长,否则,就有问题,肯定不会长寿。” “殿下,你说的,我明白,睡的时间长的人,一般是不长寿的。这是符合天地运转规律的。”加勒说。 他说这话,目的很明显,就是要让萧生保重,不要过于思虑,人的力量有限,思虑过多,对身体没有益处。 萧生明白加勒的心意,然后闭目,调整呼吸,气运丹田,然后将气体慢慢运行在全身,迫使身体的瘴气,顺着毛孔,全部和外界进行交换。 这样感觉才舒服,从头到脚,都感觉到酣畅淋漓,简直爽极了! 这时候,外面的公鸡又开始叫了,非常奇怪,公鸡竟然在耳城成为一道奇特的风景。城主狐狸喜欢吃鸡,城里的人,都养鸡,将鸡养的肥肥的,送给城主吃,城主吃不过来,就专门挑选那些雏公鸡,还不会打鸣,但是,肉质非常好,比较鲜嫩。 会打鸣的公鸡是老公鸡,每天都按时来叫,然后,催促人们起来,开始一天的工作。 萧生听习惯了公鸡按照时辰来打鸣,加勒更加熟悉鸡们的生活规律,在没有鸟蛋的时候,他也会去拿鸡蛋来代替,但金乌不干,他说鸡蛋是老百姓改善生活的好东西,如果拿了人家的鸡蛋,就等于从别人的嘴巴里夺走食物,是不好的。 加勒离开,萧生完全没有睡意,这是不是修炼到一定程度后出现的情况? 正在沉思,格桑来了,她对萧生说:“殿下,我刚从大王那里来,最近大王身体不太好,问殿下这里的进展如何。” “父王没有杀狼了吗?” “大王已经收了屠狼刀,目前在静修,不过,狼的数量又增加了,最近北边发现了不少狼群,牧民们的羊群受到袭击,被叼走了一些羊。” “嗯,这是好事。狼群出现的地方,证明有羊,有羊的地方,就是富庶之地,人民生活的不错。”萧生说。 格桑不懂,看来大王要好好休息,杀狼的事,就落在了萧生的头上。萧生越来越壮实,想必,在某些场合,更懂得怎样才能把握好自己。杀生的事,还是少做为妙,狼在食物链的上端,是清道夫,如果没有狼,爷就没有了自然规律,当地面上布满狼的时候,必定有的狼被别的狼吃掉。 狼粪所烧的烟是笔直笔直的,不容易被风吹散,用狼烟来传递消息是很好的。 格桑说了大郎的情况,勾起了萧生的回忆,真的很想家了,那美丽的草原,啥时候再回去看看呢? 现在的西夏,才刚起步,沙王竟然有点动摇,要赶紧让他加快步伐,如果夏王卷土重来,说不定要放慢沙王成功的速度。 沙王现在已经下了决心,从他离开都城那一刻开始,就已经进入到一个崭新的时期。 萧生看看眼前这位靓妹,老大不小了,好像没有发动春情,倒像一个女汉子,的确让女孩的父母日夜操心,不清楚会怎么样,总之,没有办法来对付这个小东西。 格桑现在是高不成低不就,想要表达爱情,可没有目标,她爱的人不爱她,爱她的人她不爱。 这么一个宝贝,搁在哪儿都是她父母的一个心病,老大不小,和他同龄的,差不多都快当奶奶了,她还在当姑娘,这个着急,不是她的事,是她爹娘的事,这就是差别。皇上不急,太监急,急也没有用。 格桑看萧生,越看越想看,不是从小看到大吗?非常熟悉的面孔,可是总也看不厌,甚至内心滋生暗恋。 “哎呀,听说姐姐如期而至,小弟我有失远迎,恕罪恕罪啊!” 循着声音,往前一看,来者不是别人,正是弘法,这家伙得了信,马上就出现,不是为了给他师父请安,而是为了他的姐姐。 格桑的魅力超群,卓尔不凡,令弘法倾倒,可惜,弘法乳臭未干,在格桑眼中,弘法就是一个少不更事的小弟弟,对他总是嗤之以鼻,不以为然。 “你是道长,我是跑腿的,我不能定你的罪,怎么会让我饶恕你呢?”格桑好奇地问。 弘法在讨好她,没有想这么多。只要有吃、有喝、有玩乐,就很舒服了。 弘法很容易满足,他不喜欢忧国忧民,他总认为,忧国忧民的人都在牢房里关着,你忧国忧民,谁来忧你?人活在世上,总要懂得感恩。现在是自由身,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忧国忧民,只忧虑自己,把自己的事做好了,就是对国对民做了交代,就是做了很大的贡献。 弘法很现实,也毫不留情地亮明观点,到底能得到芳心,还需要付出努力。再说,格桑是女汉子,长得比较彪悍,格桑敢嫁,弘法不一定敢娶,错得太远,这一点,明眼人都看得出,恐怕当局者迷,当情局者会更迷。 格桑说了谦虚的话,弘法不以为然,连忙说:“格桑姐姐,我算看明白了,你是不杀生的,偏偏过来劝人杀生的吧?” 第325章 屠刀 弘法是好意,听起来是表扬,或者是巴结格桑,恭维格桑,实际上哪壶不开提哪壶,让人很尴尬。弯刀国的弯刀族人不靠杀生,怎么延续到现在?奇了怪了,狼群就喜欢弯刀国,当然,其他地方也有,可惜的是,没有那么多,很容易被人消灭。 大郎喜欢杀狼,整个民族都是,狼杀不完,越杀越多。萧生这样下去,不杀生,带领一个国家,怎么说得过去? 弘法的意思,是提醒格桑要注意,萧生是靠不住的,现在是殿下,他还没有施政纲领,没有举起屠狼刀,一旦登基即位,情况发生变化,也在所难免。 萧生听出来弘法的话外音,格桑不懂,萧生说:“人就是人,狼就是狼,人无话驯化狼,狼也不会屈服于人。将来的天国,人和狼不再冲突,会和睦相处,但是,现在还不行。” “哎呀,殿下,那可怎么办?”格桑焦急地问。 “你有不用怕,天底下没有谁能撵上你。那些狼,只能望尘莫及,望洋兴叹。” “我明白,但是,我的爹娘怎么办?” “他们自然有国家保护,绝对不会让狼进入人的领地。但是,如果在野外,就需要多加小心了,那些狼十分狡猾,会发动偷袭。”萧生说。 “这个我知道,如果殿下施行新政,不再杀狼,恐怕我们国内的狼会越来越多。那时候,人和羊都很危险。”格桑忧心忡忡地说。 “你说得有道理,如果我将来等级,接续父王继续统治弯刀国,我会安排将军来做我父亲杀狼的工作,人不杀狼,狼就要吃人,因为人妨碍狼吃羊。这就是现在的情况。没有这些基础,就没有办法理解人狼矛盾。”萧生说。 他说完这话,实际是让弘法明白怎么回事,就是要让他知道,屠杀是有终止的时候,到底什么时候终止,还不清楚。 弘法听了萧生的话,打消了疑虑,于是说:“殿下,你看我,是你的师兄,却一事无成,师父健在,我还能有饭吃,师父要是当了神仙,我怎么办?我求殿下,将来让我去当将军,去杀狼吧,你放心,我绝对不让狼把我吃掉。” “你开什么玩笑?你去杀狼,先练习逃命的技术吧,你还没把狼杀死,狼就先撕碎了你,你不要小瞧那些狼,厉害着呢!可不像我们现在说的这样轻松。”格桑说。 弘法清楚自己几斤几两,马上明白过来,这是在安慰,又是在讥诮,不过,都是源于事实。他也就不再犟嘴,要是放在小时候,恐怕早就哭了,或者大闹一场才甘心,不然,他就不是弘法,就不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他从小没有父母,跟着师父长大,师父为人宽厚仁慈,满心都是慈善思想,充满爱意,自然对弘法培养爱心。 但是,弘法的爱心长得比较慢,吃的心却日益增长,对于天下美食的渴慕,远远超过对真理的追求,时间一长,人的个子长大了,心却还在幼年期。 他就是这样,无人能说什么,跟着师父出行,后来收了萧生为徒,他就有了欺负的对象,谁让萧生比他后来呢?后来一天也是师弟,别说后来十几年,这师弟不欺负,就没有欺负的人;这师弟不多点,怎么能学习到本领呢?怎么能进步呢?从此,弘法开始虐待萧生,不管萧生是不是王子殿下,即便是,也不是中原国的太子,干嘛要惧怕? 王子殿下倒也无所谓这些变化,总是抱着学习的态度来对待弘法,没有杀狼了,不能跟随父王在野外奔驰了,挽弓射箭的本领没有放弃,时不时地拿出来练练。 萧生觉得,你不杀狼,狼会来吃你,狼性不改,从古到今,都是的,因此要提高防卫能力,自卫不好,也难以应付凶残的狼。 弘法说:“殿下,我以前不学无术,没有学会杀狼猎狼的本领,如果你封我为屠狼将军,我会好好学的。” “得了吧!等你学会了,天都快亮了,那些狼早就把你撕碎了,天天只想着吃喝玩乐,还想当将军?你能带领大家去杀狼吗?”格桑调侃着问。 “格桑姐姐,我明白了,你不要门缝里瞧人,把我看扁了,以后,我一定好好地当将军,将来好为国家效力。”弘法说。 “格桑,你不要看人看得太死,他早晚会有出息的,要有信心好吗?谁也不知道人在下一刻会发生什么,每天都要珍惜,珍惜身边的人,珍惜身边的事,要多赞美,多欣赏,多肯定,多鼓励,让人家进步,自己也有成就感。再说,弘法是很在意追求进步的。但是,人人都有缺点,贪吃是因为没吃够,不是心理问题,是生理问题;如果一直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就不会逮到一次盛宴,就大开杀戒,吃了个肚儿圆回来,饭吃了还要吃,吃了饭就要做事,这才是人和兽的差别。”萧生说。 他的这番话,让人唏嘘不已,看来,萧生的道行又加深了,弘法和格桑只有叹气的份了。 萧生已经说了自己的观点,这让弘法感动,他哭了,叹着气说:“哎呀,师父怎么不说这些话呢?” “师父是有为无为的方法,有用无用的理论,你到时候自己就悟出来了,只要你肯悟,一定有办法悟。只怕你不去悟。”萧生说。 弘法对萧生说的话,有点不理解了。怎么说有为,又说无为? 萧生看出来,说:“这是道家的观点。你多听听师父的教诲就知道了。” “可是,师父没有教我。”弘法说。 “怎么回事?师父没教你吗?” “没教。” “这不好说。” 萧生看看他的状态,不想再说,格桑看出来,说:“殿下,格桑告辞,有什么话对大王说?” “你去告诉父王,就说,不要再杀狼,身体要紧,现在需要静养,多加调理,不要负重,有活儿就让家人去干,不要逞强,毕竟,岁月不饶人。我在这里,加快进度,尽量早点取得胜利,然后可以凯旋回国。”萧生说完,闭目不言不语了。 格桑答应了,就离开,弘法很郁闷,竟然没和他打招呼,在格桑眼中,难道弘法就是一堆牛屎? 弘法叹了气,也跟着出去,看看太阳已经升到一竹竿高了,加勒来报告,说沙王来了。 沙王的确睡卧不安,他派出蓝莓,跟踪他们,回去也没说啥,就知道了这些问题在哪儿,要想成功,离不开这些弟兄,可以利用,但不可以耍弄,不能戏谑,不能讥诮,否则,将来肯定对自己不利。要觉得做得对,就要抓紧时间,不能拖延,拖得越久,对自己越不利,要快刀斩乱麻,不要钝刀杀人,刽子手不满意,被杀的人也不满意。 到了这个份上,没有退路,要么放弃,到沙漠腹地,接受整编,成为被奴役的对象,被剥削,被屠杀,要么成为主人,不再任人宰割,不再受苦,翻身成为主人,这样下去,才够爽够刺激,那才是享受。 沙王进门就说:“军师,你帮我想一想,怎样让我们的队伍扩大呢?本王昨晚上想了一宿,也没想出来。要想成功,必须要有人对吗?” “人是一方面,关键是要有理念。”萧生说。 “什么理念?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弟兄们人人都有老婆,不好吗?这还不够吗?”沙王说。 “这是低层需求,不足为奇。还要有更高的追求。” “什么追求?” “想一想。” “嗯,你是说,让人人都当官,去奴役别人?”沙王猜测道。 “人人都坐轿子,谁来抬轿子?” 萧生这一问,还真把他给问住了,这个问题真没想到过,的确,都坐轿子,没有人来抬,轿子还在原地,丝毫不动。 “这可怎么办呢?”沙王没了主张,开始求助萧生。 萧生看出沙王有些着急,就缓缓地说:“不要担心,你手中有兵,用不着那么急。” “兵?在哪儿?” “在敌人那里。” “军师是说,兵都在琅瑚将军那里吗?” “是的,不过,比琅瑚还多的,不在他那里,在另外的将军手里。”萧生说。 “可是,琅瑚已经被罢免兵权,在都城遭到软禁,赋闲在大宅院,早晚有人看管,又怎样才能得到他的兵呢?”沙王说,“难道要向琅瑚举起屠刀,要杀掉他吗?” 第326章 三等 萧生反对杀戮,他马上制止道:“上等的将军,不杀一个敌人,而赢得战争的胜利。中等的将军,杀三分之一的人,取得胜利;下等的将军,靠杀三分之二的人,勉强赢得胜利。你愿意做什么样的将军?” 萧生将将军划分为三等,令人耳目一新,沙王说:“我是王,不是将军。军师,王有没有像将军那样的等级呢?” “王也分等级,有明君,有昏君,像你这样的王,是以明君的身份出现,就要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而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心里有老百姓,就会为百姓谋福利,将来得到人们的敬仰,让人们都纪念你。”萧生说。 沙王似懂非懂,不过,最重要的怎样获得大家的一致好感。沙王问:“军师,赶紧指点迷津吧,怎样才能吸引更多的士兵跟从本王,让本王成为一个重要的领袖,足以和夏王对抗,足以让夏王成为本王的手下败将。” 沙王叹了口气,坐在椅子上,摸着磨得锃亮的椅子扶手,看着桌上青瓷茶盏,这些东西,从弯刀国运来,当地做不出来,看来,能工巧匠,在江南分布较多,在这样的沙漠、戈壁地带,能够找出好土、好彩釉、或者就是素淡一些的瓷器,恐怕很难,这里的气候不行,很容易出现沙尘暴,天气也时好时坏。 能工巧匠,自然不用多说,这里和弯刀国一样,都是喜欢吃牛羊肉,在中原国,逢年过节,才有牛羊肉吃,主要的还是以蔬菜、稻谷小麦为主,看上去比较清淡,实际上吃素也可以。 沙王的头上还有羽毛,看起来比较漂亮,风吹过来,在风中飘摇,他说:“要是说着王,管他好坏,先将本地的小事做好,再管国家的大事,说来说去,需要付出牺牲,有牺牲,就有经验,向夏王宣战,必须要对全国老百姓有个交代,用最小的代价,赢得最大的胜利。” 羽毛就是蓝莓,他和加勒那里的金乌,息息相通,但是,他只忠于他的主人,但是,对金乌,他不敢说半个不字,他的遗传密码,全部在金乌那里,哪怕是金乌废弃不要的羽毛,也具有灵性,无论在何时何处,都带着遗传密码,完全可以复制,不能随便丢弃和送人,否则,金乌身上的羽毛,给了数以千万亿的人,恐怕就会带来麻烦,而且是无休无止的麻烦。 萧生对沙王说:“这些事要看你,如果觉得夏王有用,那就认命,在家里好好地做人,如果觉得没用,那就抗命,将夏王赶下台,自己坐上去,然后施行你的政治纲领,让大家都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萧生说这话,实际上就像针在扎着沙王,沙王已经自责好久了。今天又被扯出这个话题,心里的确有些难受。 沙王蹲在地上,几乎快垮了,萧生说:“沙王,王有王的气派,你这样萎靡不振,恐怕会有问题。有什么伤心的,或者有什么难受的,都说出来,或者喊出来,排解开了,就好了,带着大家继续往前。” 沙王一听,越发没了底气,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对萧生说:“算了,这个担子太重,我是三等的王,弄不了,干脆找一等或者二等的王来带领大家去奋斗吧,早晚将夏王拉下马,让有德有才本领高强的人担任国王,其他人都靠边站,除非有特殊关系,霸气外泄,镇服那些蠢蠢欲动的家伙才行。 萧生见沙王这样,不知道怎样拿话语来警醒他,只是不说话,看着沙王头顶上的羽毛,他对羽毛说:“你是我送给沙王的,不是我,你可能就到地界的火里了,早已化成灰烬。现在你帮助沙王,重振雄风,要让他成为常胜将军,找回失去的自信心,然后再将敌人全部消灭,丧失战斗力,取得胜利,你能做到吗?” 蓝莓没有回答,他在静默,可能羞于在这个时候,干扰了母体。蓝莓说的话,母体那里都知道,加勒没在这里,可是对这里发生的一切,加勒通过金乌,都能了解得清清楚楚。 沙王的郁闷之处就在这里,他是透明的,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看得到;无论说什么,他们都听得到。夏王是西夏的统治者,都没有他的弟兄清楚他,大概最大的情报组织头子不是来自敌人,是来自弟兄。 萧生又安慰了他一会儿,沙王觉得这种安慰软弱无力,目前,荣华富贵对他来说不算什么,都像过眼烟云,虚幻得很。 萧生说:“沙王,去吧,你去吧,要想成功,必须行动,不出去,就不知道路在哪里,要像狼那样,出去后,才有吃的回来,才能延续下一代。” 沙王一听到下一代几个字,才猛然感到自己老了,竟然还没有下一代,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沙王虽接近了女人,并进入了女人,但心没有进入女人的心,没有完全融合,也就没有受孕。 沙王为此事还伤感了,戎马倥惚,竟然耽搁了延续香火,罪过罪过!可他马上为自己寻找了台阶下,这不是正在马上打天下吗?为了大多数人的幸福,就要在他这一代上付出努力。 想到这里,沙王竟然扑簌簌地掉下泪来。 “哎呀呀,一个大老爷们,堂堂的王,还哭鼻子,说出去不怕人家笑话?”声音挺大,萧生一看,进来的不是别人,是加勒。 沙王对加勒不敢马虎,总是毕恭毕敬的,沙王认为加勒是神人,不能算正常人。加勒具有超凡的力量,有强大的本领。沙王遇见他,是缘分,也觉得前几十年算白活了,这么一个家伙,能抵挡百万兵,这是常人所不能做的。 加勒的出现,让沙王眼睛一亮,对她来说,加勒能给他带来好运,只要牢牢把加勒抓在手里,就不用害怕,百万大兵算什么,但是,如果是天兵天将,那才重新评估自己的能力了。 恰在这个时候,有人来报告,说:“夏王派使者来,要求见沙王。” 这个消息无异于晴天霹雳,这不是很明显在欺负人吗?明明晓得在耳城,然后,沙王就被跟踪,送来了夏王的使者,这不是不相信人吗? 使者还是要见,见过之后,让使者回去,让使者带信给夏王,对,就这样定了,至于说什么,要先和军师说了之后再定。 夏王想到这里,对下人说:“这样吧,先让使者好好在外头呆着,好生伺候,送一些茶点,供使者享用。” 说完,那人下去安排,沙王立马欢腾起来,觉得夏王这样做,肯定是要大开杀戒,当王对某人开始怀疑时,紧接着就要下令追杀他了。 这不是危言耸听,这是历史事实。萧生说:“沙王,你不用问,贫道就知道你想知道什么。” “嗯哪,没错,我是很想知道一件事。就是说为什么我刚回来,就有人来访,是不是夏王要下追杀令了?” “夏王要杀你,不用等到你到了耳城,再派人来追杀,要是想杀,早就杀了。” “那是什么原因又派人来呢?” “估计是来看看耳城的动静,再派人来包围耳城,一雪耻辱。”萧生说。 “是这样啊!要不这样,先要去看看耳城的布防还是人数,还是士气?” “这几个都要看,最终是要将整个耳城视为整体的敌人。” 听了这个,沙王不以为然,他冷笑道:“军师,这一点你可能没看清楚,说实话,在耳城里面,最忠心耿耿的,要属于狐狸,因为狐狸世代承受西夏的恩泽,享受到世代的恩惠,肯定是死心塌地地效忠夏王,不肯再侍奉别的当王的人。” “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其二是什么?” “是夏王喜欢一锅端,不分青红皂白,一人犯罪,株连九族,你不知道吗?” “这个倒有所耳闻,没有亲见,没有看到的,不能说没有存在。二十年前,一个村庄拒绝去前线当兵打仗,结果惹怒了夏王,夏王派来一支军队,将整个村子的人全部坑杀。” “坑杀?” “是啊,就是将所有活口,赶到坑里去,然后回填土,让所有能呼吸的能喘气的,全部停止所有动作,停止活动,成为坑中之物,渐渐土坑就会将人埋没,人也就渐渐失去了性命,这就是坑杀。” 听的人,感到脊梁发凉,就像自己已经站在了坑底,只等头顶上飞来土壤,渐渐地将活人埋没,呼吸渐渐停止。 第327章 卸妆 夏王坑杀反对者,让沙王感到后背发凉,心里发慌,这个面善心狠的家伙,对自己好只是伪装,早晚就露出了狐狸的尾巴,再会演戏,也有唱完戏、卸妆的时候。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进来,萧生一看,对沙王说:“让使者进来吧。不过,不要奢华,粗茶淡饭招待他就行。” “为什么?” “你想想看,你过得好,证明你开销大,开销大,野心就大,在夏王的质疑下,你们的吃法都是错误的。如果这样吃下去,恐怕就难以收拾。另外,使者来访,肯定是有备而来,不会饿肚子,尽量让使者吃饱,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你别干涉。”萧生提醒道。 萧生说了这话,沙王明白了,原来要给使者一个假象,让使者回去后告诉夏王,使夏王明白,那是怎么一回事。 已经决定这样做,沙王就命人安排下去。 使者进来,叩拜,然后说:“夏王口谕,近日很是思念沙王,不知生活得如何?有空前往都城,好好叙叙旧,此生愿望算足矣!夏王,即颂大安。” “好,带口谕给夏王,谢!来人,上茶。”沙王吩咐道。 使者听了,心里吃一惊,怎么回事?刚才不是用过茶了吗?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还要耍什么花样? 接到这个安排,使者喜出望外,看来,沙王不敢得罪夏王,乖巧地奉茶,看来,夏王的威严十分了得,没有谁敢违背命他的命令。 果然,茶盘和果盘拿过来,使者落座,服侍的人,掀开了盖子,原来是锅盔大馍,这些东西都是寻常百姓吃的,另外,就是那些茶盏。看起来,茶盏不错,青花瓷,来自中原国,那些茶具,十分了得,看上去都是精品,不忍使用,但不得不用。 刚看到锅盔,使者心里一沉,不大乐意,再一看茶盏里的茶,竟然十分粗糙,看样子,这是茶中最差的一种,根本算不上等级,是无级茶,说出去,都没办法开口,也让人噎得慌,根本没办法要求更换。谁都只得,沙王说一不二的,他比夏王还要二愣子,夏王有时候还圆滑一些,软刀子杀人,面善心狠,让人在逐渐加热的温水里慢慢死去,而沙王就是一锅烫水,一碰,就跳起来,人要么躲开,死不了,要么,一下毙命,再也看不到明天的日出。 使者老大不高兴,可是沙王索性不见面,使者无趣,茶也没喝,就起身告辞,要去狐狸的府上看一看,拜见一下狐狸。沙王巴不得他走,就同意了。 使者离开沙王,进了城主的官邸,在府上见了狐狸,拱手说:“夏王特派我来拜见城主,让我带话给城主,要好好招呼沙王,然后送沙王离开耳城,前往他想去的对方。” 狐狸冷冷地说:“代问夏王好!夏王安排谨记在心,不用多虑,一定不辱使命。” 使者在狐狸那里得到了好的招待,和沙王给他提供的待遇大不一样,真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无法比较。 当天,就有很多人愿意到狐狸的府中,和使者一起大吃大喝,让自己也过过瘾,跟着沙王、黑旋风,大家都过的比较清淡,没有什么意思,不如死了算了。 使者第二天就要离开耳城,狐狸表示了决心,要对夏王表忠心,萧生得知后,立马来找天一,问有什么对策。 天一知道狐狸的狡猾,他也知道萧生有些急躁,连忙劝慰。经过天一的劝说,萧生的心情稍好一些。天一说:“现在是最难过的时候,这么长时间,竟然连耳城都没走出去,还打什么天下?推翻什么官府呢?” 正在这个时候,最大的障碍就是,速度! 萧生担心父王年事已高,现在打不动狼了,而狼群还在增加,需要自己出马了。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况且自己又是儿子,更要为父王分担责任和忧愁。 “师父,现在已经很明确了,哪怕我们占领了耳城,可是,没有占领人心,耳城的百姓,已经不止一次证明,他们是忠于城主狐狸的。我们在这里只是寄居者。要想反客为主,必须要建立自己的威信,让人们心服口服。”萧生说。 他的理念是对的,可惜,有不少人不这样想。弘法在一旁,心里直犯嘀咕。 天一说:“徒儿,你去,给萧生拿一个东西来。” 弘法会意,进屋,没过多久,从里面拿出一个包裹,交给了天一,天一将包裹接了,又递给萧生,对萧生说:“你现在到了可以用它的时候了,以前没到火候,现在掐指一算,有些时日,天地日月星宿,运行到这里,正好对准了你,你可以发挥你的作用,替你父亲分担一些了。” “师父,你说的火候是什么?”萧生不解地问。 “不要问那么多,总之一句话,该出手时就出手。打开它!”天一命令道,从未有过的严肃。 萧生看了看天一,然后将包裹一层一层打开,包裹不大,里面有一个圆圆的东西,一看是一个盒子,盒子上有一把铜锁,有铜绿的锈,萧生不解,问:“师父,这有钥匙才能打开。” “嗯,不要钥匙,有造化的,一碰锁,锁会开,没造化的人,就是用钥匙,也打不开,而且,钥匙是天下无双,根本没有办法拿到。钥匙在天姥山金顶。”天一说。 弘法一听,来了兴趣,连忙问:“师父,天姥山在哪里?” “不在这里,在西南边,巨龟的左下角的地方,地势较高,不容易到达,因此,钥匙十分难得。但是,你可以试一试,看能否打开,如果不能,你还得修炼。”天一说。 弘法一听,跃跃欲试,萧生懒得和他分辨,就将盒子,看起来是檀木做的,交给弘法,弘法连忙摆手说:“不必了,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他嘴上这样说,手却伸出去接盒子,弘法就将盒子拿过来,将身体状况调整到最佳,然后将右手伸出去碰触那铜锁。弘法还很担心铜锁会开,万一铜锁开了,里面出来一个什么怪东西,那可怎么办? 心里咋想的,天一都清楚,他忍不住嘴角上扬,还是微笑了一下。另外,萧生也略有察觉,只是不说什么,等他自己去做。 弘法用手指头碰了一下铜锁,铜锁晃了晃,没反应,弘法再碰,还是老样子,听得到哐当哐当的声音,就是没有任何动静。 弘法不服气,抱着盒子,晃来晃去,铜锁也跟着晃,天一不管,萧生也没作声。 弘法弄不开铜锁,就对天一说:“师父,不如我们去天姥山吧,到那里找钥匙。” “你别开玩笑了。我们这里除了格桑和加勒,没有谁能在短期之内跑个来回。你就死了这份心吧,你不能飞、也不能跑,现在,我们有人能开锁,就不用钥匙。”天一说,眼睛看着萧生。 弘法听了,叹了口气,就把盒子恭恭敬敬地交给了萧生,萧生面无表情,接过盒子,然后伸手摸了摸铜锁,奇怪,那铜锈竟然立刻脱落,簌簌地掉了一地。 然后,那锁“啪嗒”一声,打开了,铜锁也变得格外光亮,像是用了很长时间的样子,被人摸来摸去的,越磨越亮,泛着幽幽的光。 锁开了,萧生看到里面有一块黄绸子,打开黄绸子,里面是一面乾坤罗盘。 萧生小心翼翼地拿出罗盘,不解地看着天一。天一微微一笑,说:“这是送给你的,你要好好地使用,将来一定会让更多的人受益。” “可是,这个怎么用呢?” “你要回想平时我怎样交代你的,总会找到方法来妥善使用这乾坤盘的。”天一缓慢地说。 萧生明白,他见弘法在场,不能多说,免得弘法对外宣传,对弘法来说,没有关系,对别人来说,是致命的,特别是对懂得的人来说,更要谨慎,否则,会造成很悲催的后果。 萧生恨不得马上就学会这乾坤罗盘的用法,可惜,弘法没有离开的意思,也就没有动。 外面传来声音,是沙王回来了。 他进来就说:“大家好,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们可以离开耳城了。” “这不是好消息,如果离开耳城,我们到哪里安身,怎样抵抗危险?”弘法说。 “小孩子,一边去,哪里容许你说话的份?你先听听人家怎样说。”沙王训斥道。 第328章 贵贱 弘法遭到沙王的训斥,他很生气,可敢怒不敢言,沙王未免太小瞧人了,那萧生难道因为是殿下而特别重视?可是不对啊,他没有表明自己的身份,沙王不知道萧生是王子,那么,沙王会猜测还是狗眼看人低?难道我弘法生来就带着贱形象? 沙王也不理会他,就对萧生说:“现在已经决定,离开耳城,狐狸也在下逐客令,说来说去,还是要有自己的地盘,你又不让杀人,如果把狐狸杀了,城就是我们的了,那有多爽!” “这是必须的,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你不能杀狐狸,杀了狐狸,等于杀了人心,人可以死,血可以流,头可断,但是,人心和意志不可摧毁。我们只能另外选择我们的地盘,这样才有用。”萧生说。 “就是不杀人,少杀人,这可不好,有些人该死,不杀怎么能行?”沙王说。 “不杀人,其实是最重要的,我告诉你,人和野草一样,人被杀了,还有后来人,就像野草被野火烧了,到了春天,还会有新的野草长出来,并且更加繁盛和茁壮。”萧生说。 “你说的有理,也容易懂,这样吧。我们要离开这里,军费有些紧张,是否可以向狐狸要一些钱。因狐狸有钱,她的祖先苦心经营这里,积攒了不少的财富,就是拿一些出来,也是九牛一毛,没有什么影响。”沙王说。 萧生听了,心想,为了耳城,将士们的确也辛苦,大家抗敌八十万,保卫了耳城,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咋说临走,要点军费或者工钱也说得过去,行军打仗没有钱,怎么能行?到哪来,都要粮草,现在的根基不是很牢固,就没办法保证粮草,不弄点钱,到时候真的要抓瞎。他的提议不是没有道理,是很有道理的。 天一摇了摇头,萧生看见,连忙问道:“师父,你有什么高见?” “是这样的,我们进入耳城之前说过什么?贫道帮你回忆回忆。”天一说。 “哦,想起来了,当初是借耳城一住,现在该还给人家了吧?”沙王说。 “没错,你想到了,记性很好。这耳城本来是我们借住的,世间人情往来,是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当然,耳城也是东西,可以借,也应当还,对吧?”天一说。 “有道理,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耳城是西夏的,也是弯刀国的,是大家的。”沙王的理论有点前卫,太先进,好多人都不理解。 “沙王,你这个想法倒符合世界大同的说法,要去哪里,离开耳城,我们还能生存吗?” “笑话!天地这么大,难道没有男子汉顶天立地的地方?我们要相信自己的能力,绝对不比聪明人差,因为我们懂得怎样发挥自己的特长,扬长避短,取长补短,以夷制夷,让自己最后取得胜利权。”沙王不以为然,仿佛整个耳城、整个西夏都可以装进他的口袋里。 “沙王,这事暂且不说,要走,贫道没意见,就是想知道,怎样才能找到合适的根据地。你说的,除了耳城,还有哪里更加适合做我军的营地,这种营地,进攻和防守都十分恰当才好。有没有?”萧生说。 沙王见问,低头,站起来,走了一圈,坐下来,然后在地上划拉,划拉,然后猛地站起来,眼睛放光,炯炯有神,盯着萧生的眼睛说:“上山,本王觉得只有上山才是惟一出路,山上有老虎,狼就发挥不了优势,加上我们的队伍个个都是老虎。这些将士十分了得。” 这里是沙漠居多的地方,要想找到山,只有还往南走,但是,往南走,就离都城越来越远,这无异于延长了夺取都城、自立为王的时间。 萧生想到年迈的父王,时不我待,要尽孝,就要及时,不要等到以后空留遗憾。 但马上又想到,这事不能太快,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要知道,有时是好事多磨,大多数时候是,偶尔的浮躁是可以的,但总是浮躁就麻烦,就是幼稚的表现。 萧生说:“沙王,贫道觉得,可以不到远方的山。要想找一个易守难攻的地方,最好还是在沙漠。因为大家都知道,你是沙漠判官,现在是沙王,沙王依靠沙漠而生,沙漠是沙王的保护伞,有沙漠,就有沙王,有沙漠,就有天下。” 沙王看看外面的蓝天,再看看脚下的大理石地板,心里琢磨,弟兄们在沙漠生活,的确已经习惯,黄沙和灰尘,让人睁不开眼,可是,人们的热情和豪爽,以及共同对付大自然的团结方面,还真不简单。就像绵阳那样,可以聚拢来,相互取暖,共同对付野兽和恶劣的气候,只有抱团取暖,才能度过严寒的冬天;只有抱团,才有可能避免幼小的羊羔被狼叼走。 “好啊,本王咋就没想到呢,本来在沙漠长大的,对沙漠都习惯了,联想到自己是老虎,老虎应该到山上,没有想到狼更厉害,一群狼,可以吞掉一只老虎,一群老虎不见得可以吞掉一匹狼。”沙王说。 沙王很清楚,缺少了其他狼的帮助,没办法对付大老虎;所以,狼要发扬团队合作的精神,而狼的杀手锏是逃跑。 狼的智慧就在这里,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他们绝对有信心再反扑回来,在失败的地方,可以再打,扳回败局。 这是狼的复仇心理。 沙王决心做好头狼,发挥狼的特长,在广袤无边的沙海里遨游,好好地招呼那些来犯的老虎们。 说实话,老虎在山中,借着山势,可以一展雄风,可是老虎一到平原,就没办法,甚至是山大王,到了平地,连小狗都敢欺负它。 就这样,沙王决心重新进入沙漠地,沙漠地的带刺玫瑰,显得格外耀眼,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下,才会有这样好的玫瑰。人难道还不如花儿一朵吗? 沙王弄明白了以后要走的路,不是萧生指点,沙王还要这样下去,恐怕这些人马,还没进山,就已经损失一半,更别说,还不知道山上有什么,恐怕还要开荒,山上啥都没有,一切都要从零开始。关键是,上下山都不方便,不如在沙漠,骑着骆驼或者马匹,相当自由。 一想到这里,沙王眉开眼笑,他说:“好,就这样定了,简直太好了,说实话,本王很久没有到沙漠腹地了。” 沙王很喜欢沙漠玫瑰,倒不是因为他爱好这一口,他不是采花大盗,不过,人有时候会有冲动,会犯一些生理上的错误,也是情有可原的。 沙王决心已经下了,走出去,就是贵,寄人篱下,就是贱,贵和贱,只是一念之差,看你怎样选择了。 朝着贵的方向努力,沙王决定离开耳城,带领五万大军进驻沙漠,一方面对夏王实践诺言,告病退养,在沙漠生活,有助于解决身体疾病,也说得过去。同时,对弟兄们也有交代,因为,弟兄们都看着他,目的是让沙王这匹头狼,带领大家到羊群密集之地,如果没有羊群,他们就会死亡。 当然,如果西夏的狼,都改了饮食习惯,都吃草,那就好了,但现在来看,是狼,还是要吃肉;走一千里一万里还是要吃肉;是狗,就是****,无论走多远,也是****。 这就是贵贱的差别。 决心已经下了,沙王离开萧生他们,就派人送信给狐狸,说准备开拔,具体什么时间开拔,请狐狸拿意见。 传信的到了王府,见了狐狸,将沙王的意思转达,狐狸顿时明白过来,不想当恶人,但又想做恶事,就让来人回去,然后另外派信使去找沙王,说:“城主看到沙王的变化,感到非常激动,也非常感动,具体迁走的日期,最好自己决定,走之前,城主会设宴饯行。” 沙王听了,冷冷一笑,不过,马上恢复到原样,对来使说:“谢谢告诉这个珍贵的信息,等迁出的日期确定下来后,再登门拜访,一并表示感谢。” 沙王打发走了信使,心里骂道:“啥玩意?到现在了还在忽悠我!自己心里明明巴不得我明早就走,还假惺惺地让我自己决定发兵转移的日子,这不是故意打太极拳、搞一些八卦吗?这人完了,早晚是西夏的一条狗,早晚要死在群狼的治下。” 恨也恨了,这时候,为了避免使自己的情绪受到不好影响,他没有把脏话骂出来。 第329章 卦象 信使迅速回到王府,向城主狐狸做了报告。狐狸细细地询问了沙王的表现,信使就告诉了她,她心想,根据卦象显示,沙王必奥搅起一场风暴,风暴就像黄龙,将沙漠掀起巨浪来,沙海所到之处,必要活埋不少东西,包括人和马牛羊等。 狐狸派人秘密送信给夏王,报告了耳城的情况,尤其是夏王最关心的关于沙王的事,描述得非常清晰,到书信的最后,他提出要严加看管沙王,他是黄龙,要带来大风暴,否则,后果很严重。 看了来信,夏王不以为然,“哼,就凭他?他还想闹翻天吗?” 老丞相一见这情形,连忙说:“我主我王,不可掉以轻心,那人就是不想归顺,你对他再好也没用。要老臣说,对于他不能手软,免得总是欺负我主我王软弱,没有天子威严,被人瞧不起,早晚要出事。” “量他也不敢,区区五万兵马,敢和我五百万将士对抗?本王一百将士打不死一个敌人?本王不相信,就是打不死,也打得残疾。” “我主我王,打,是肯定的,要打,而且要狠狠地打,让对方没有机会还手。” “凭老丞相的智谋,你觉得怎样打才能一举成功?” “沙漠是他的老巢,根据以前围剿的经验,我主我王的将士,还没有成功过,关键是敌人有天险优势,又因为我们的人不得力,总是私心太重,又贪生怕死,造成屡战屡败的结果,从而让敌人越来越猖狂,越来越嚣张。从小养虎,虎大伤人,那时候才几个匪徒的时候,就该出重拳将他们拿下,就没有后面的故事了。可惜,可惜!” “事情已经出了,无法挽回,要展望未来,老丞相已经竭尽全力,前一段时间,因为老丞相生病,有几次围剿都是因为他们冒进,老丞相在围剿的时候,不巧生病,无法亲自出谋划策,真是可惜了。” “这是天意,关键时刻,老朽生病,真不是时候,老朽一直在为这事内疚,无奈年事已高,力不从心。惭愧惭愧!” “老丞相可别这么说!人人都有老迈的时候,笑话老人的,将来必被笑话,这是真的。”夏王说。 “对于沙王,要先下手为强,趁他刚进入沙漠的时候,阵脚不稳,正好可以发动突袭,一举而取胜。” “本王也有此意,但是,在选择将领方面,还希望老丞相出谋划策。寡人的确有些疲惫不堪了。” “我主我王,要用,就用前线的将士,他们富有经验,在远征中,取得了好的成绩,要让他们剿匪,应该不在话下。” “丞相,他们剿匪当然没问题,比捕快们强得多。但是,杀鸡用牛刀,是不是不划算?” “不是,需要发挥一下我朝军人的威力,给他们痛打一顿,才知道痛,隔靴搔痒,没用。”老丞相恨恨地说。 听了这话,夏王觉得姜还是老的辣,这个老丞相简直心如蛇蝎啊!叛军再厉害,再调皮,也是西夏人。都是父老乡亲,干嘛要置人于死地呢? “老丞相,如果他们迫于我们的压力,缴械投降了,还杀不杀?”夏王问。 老丞相气得直吹胡子,站起来,拄着拐棍转了一圈,说:“我主我王,你怎么有妇人之心?大英雄做事,要快刀斩乱麻,不要拖泥带水。” “老丞相言之有理,不过,寡人觉得弟兄相残,父子反目,还是不好的,不知道丞相是否再考虑考虑。寡人心想,要想得到民心,要恩威并重,不能只杀戮,不管百姓死活。” “老朽已经够仁慈的了,我主我王,弟兄相残,就是敌人,甚至比敌人更加凶恶。不要有妇人之心,免得成不了大器,要是有妇人之心,容易存在问题,就是说,敌人会变本加厉,来夺取我主我王的地盘,那么,我主我王必然会被敌人所害,与其这样,不如主动攻击,让对方没有还手的机会,干净彻底地解决掉敌人,以杜绝后患。”老丞相说。 夏王听了,无法反驳,难道弟兄相残,真的比敌人还要剧烈吗? 他有些怀疑,但是,老丞相这么多年,一直忠心耿耿,不会有问题,这里面就有一个问题,老丞相可能先死,他死之后,以后发生的事怎么办?闯了祸,寡人怎么办? 这个烂摊子,给了夏王,夏王还得要下功夫,把烂摊子弄好,前提是必须把沙王给干掉! 沙王还比较听话,说起来卸甲归田,进入沙漠,还是比较不错的,他还没有什么举动,干脆别打草惊蛇,先观察观察再说。 他想到这里,对老丞相说:“好吧,我清楚了。” “我主我王,你是想干什么。” “寡人想,先不要发兵,现在边关吃紧,兵力不够,先安排好现在已经有的兵力,一部分去边关,为下一步做准备。老丞相觉得怎么样?” “这个很好,现在我们这里还有兵。” “哪里?” “上次攻打耳城的兵,在都城之郊,我主我王还记得吗?” “记得,可惜没有一个得心应手的将领带领他们。” “有,但是,我们没有动用,只是在让他赋闲在家。” “嗯,你是说琅瑚将军?” “是的。可惜的是,他上次打败了。这次要重新启用他,总得找一个理由,要不然,他带着情绪上阵,的确还有些危险。” “正是,经过这段时间的故意冷淡,想必琅瑚将军也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们容许他犯错误,只要他犯了错误后改正错误,还是一个郝将军。”夏王看着远方,悠悠地说。 他们合谋,故意冷落琅瑚,免得琅瑚骄傲,被人利用,特别是他的对手,那个沙王,说不定会拉拢他,从派出去的卧底来看,那些人肯定不会要这样去做。 他们觉得火候已经到了,琅瑚的傲气已经打下去了,现在变得更加谦卑,打破了常胜将军的神话,他痛定思痛,会加油的。 “我主我王,要说他这个人,完全没有心肝,随意变化,但是还比较忠心,如果冷落他时间太久,可能就会被敌人所用,那么,到时候,不是有利于我们,而是有害于我们。这个就好比两刃的宝剑,剑锋伤人,甚至杀人,剑柄无害,如果相反,就有问题。” “言之有理,好吧,寡人有这个想法,去,派人去传信,宣琅瑚将军进宫。” “我主我王,你要做什么,就赶紧去做吧。”老丞相说。 这里商量已定,于是,夏王命人去请琅瑚。琅瑚非常生气,早不来晚不来,刚刚适应了闲居生活,就来让本将军上马,这是怎么回事? 琅瑚这段时间一直比较消沉,这么老是闲着,心里都荒了,长了野草了,不被重用,或者说,不被起用,一直在闲着,都闷出了病。 他每天都练武,争取不生疏,知道沙王走了,卸甲归田,如果不把身体搞好,恐怕难以应付将来的情况,将来的情况难以应付,谁都不值得会发生什么。 作为武将,自己不会武术,还能叫武将吗?智谋没有老丞相多,心眼没有老丞相坏,惟一引以自豪的,就是自己的身体棒。人总得有一头,人无头,人无头,人总得有一头,否则,就不能骄傲,没有骄傲的资本。因此,他每天都坚持锻炼,尽量让自己的功力不断上升,最起码,要是再遇到加勒发功,自己能站立得住,不至于被吹到十万八千里之外,有所去,无所归,那才叫凄凄惨惨戚戚呢! 这段时间,琅瑚反思够了,觉得和夏王的关系再好,也是白搭,他没用,耳根子软,喜欢听命于那个老家伙,老家伙一肚子坏水,可能在活着的时候,就没打算从善,到死的时候,看他怎么做。 要想有独立的地位,必须要有独立的思想。 他这么想,但是没有胆量去做,毕竟他爱西夏,爱这个国家。 正在这样想,有人来请,他喜出望外,嘴里喃喃自语:“还是夏王好!还是记得我!” “是什么好事?” “小人不知,只是奉命行事。” “好,你下去吧,本将军随后就到。” “是!” 来人退下,琅瑚沉住气,心里比较美,又怕别人看出来,于是就憋着。他不说话,开始收拾收拾,毕竟要见夏王了。 琅瑚准备好,兴冲冲地跨上战马,向夏王宫赶过来。 第330章 首领 琅瑚到了王宫,夏王走下来,携手对他说:“琅瑚将军,好久不见,十分想念!” “夏王,本将军也十分想念大王。” “唉,寡人不是大王,只有蛮荒之地的部落首领,才能叫大王,大王的称呼不适合帝国,我们西夏将要建立一个庞大的帝国,现在已经略有起色,为了习惯,将来一定要称呼皇上。不要再喊大王了。” “是,大王。” “刚才喊什么来着?” “哦,不,大王。” “琅瑚,你这段时间天天在睡大觉吗?”夏王有点生气,狠狠地问道。 “哦,没有。皇上,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琅瑚终于明白问题出在哪里。 他顿时明白过来,还不算晚。 “寡人觉得你还比较有悟性,虽说你说了假话。” “什么假话?” “你说寡人万岁,寡人哪里能活到一百岁?” “这是皇上的后缀,一般来说,皇上一定要和万岁结合,那才显得九五之尊,是好事,如果没有,那才叫惨。明知是假,还喜欢听。越是昏君,越喜欢听。” “行了,算了,不追究你的责任,今天请你来,寡人想要让你去围剿土匪。” “土匪?土匪不是都解散了吗?”琅瑚听了,心里猛地一惊,平时不用,到用的时候,突然要剿匪,这难道说,要去剿灭沙王他们吗? 他心里忐忑不安,觉得这里面肯定有问题。为什么会这样?刚刚才和平,现在又要挑起事端,难不成让老百姓安居乐业都不行吗? 老丞相说:“大将军,现在正是需要你出马的时候,等剿灭了土匪,你立了功,再扩大一些兵力,再向弯刀国夺回本来属于我们的土地,那么,你就是帝国的功臣。” 夏王听了,心里美滋滋的,老丞相就是中原国的老中医,非常清楚他的心理,难怪他总是平步青云,一直没有遇到什么障碍。人到了这个地步,到了这个年龄,也算知足,看看琅瑚,还没摸透夏王的心思,多次碰壁就不足为奇了。 “真是太好了,文有老丞相,武有琅瑚将军,要想建立帝国,还是要依靠二位了。”夏王说。 “是皇上英明!”老丞相说。 这句恭维是恰到好处的,没有一点问题。 琅瑚有点语无伦次,不知道该说什么,在老丞相面前,他已经显得特别愚蠢,说是说不过他的,他只好沉默。 “将军,寡人十分器重你。前段时间冷落将军,是想考验考验将军,看是否对寡人忠心。”夏王看着老丞相,喃喃自语。 琅瑚不敢看夏王,这倒好,听的人不敢看人,夏王不看听的人,不听的人,被盯着看,这倒让人觉得有些三角的关系,有点复杂,又有点有趣。 天外的天,格外蓝,琅瑚心里想着蓝天,又想起,以前曾在沙漠地行军,感到沙海非常考验人,要是能走过沙漠而不死,恐怕就是一条铮铮汉子! 不说打仗了,就是走路,就能让一部分死掉,别说动刀枪,晒也晒死不少人。 更不用说因脱水干旱致死,饿死,被风沙吹死,被沙埋掉,总之,沙漠里有很多人。想到这里,作为武将不害怕,但是,要是想到活生生的人立马死掉,还是很担心。 “皇上,什么时候出发,末将都等不及了。”他想到这里,没想到开始说了言不由衷的话。他是不想杀戮,但不杀又不行。夏王要去让弯刀族、中原国的人活得幸福,那两个国家的首领都是昏君,应该废掉,重新立一个儿皇帝,好听夏王的话,年年进贡,岁岁都能得到好东西。奴役别人的滋味,是十分美妙的!这是夏王梦寐以求的。 “哦,哈哈,寡人想,你是个急性子。要去,就要看看日子。明天给你答复,哦,不,这样吧,老丞相,你给算算,什么时候发兵比较好?” “现在就算吗?”老丞相问。 “是的,现在就算。琅瑚将军都等不及了。” “好,老朽就算一算,不过,这是作孽,要死人的。不过,为了大多数人幸福,还是很有必要牺牲一些人的。” 人作孽,到了这个时候,估计已经被魔鬼占据了心,没有心思再去追求真善美了! 夏王说:“这是寡人的意思,你下去吧,好好准备!但是,具体是什么时候动身,发兵需要选择好日子。” “没错,原来发兵可能没看,结果弄得屡战屡败,选好了日子,就可能节节胜利,令人欢欣鼓舞。”老丞相说。 主仆的对话,让听的人听了,心里很不舒服。 他要告退,夏王准许,因为他再待在那里,显然有很多问题。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他见情况不妙,赶紧撤走,因这里不属于他,他的舞台在战场,可以好好地发挥发挥。 在这个地方,无法施展本领,因为受到的限制太多,没办法继续施展手脚。 琅瑚将军退了出去,他一出去,夏王就问:“丞相,你看看,时间上有没有问题?” “好,依老朽来看,我主我王,这个需要从长计议。” “为什么?” “出兵打仗,非常重要,一旦出去,必然要流汗流血,涉及到人命,非常重要。不能忽视。” “你一直以杀戮为乐,为什么突然变得如此谨慎起来?”夏王好奇地问。 “老朽哪里是以杀戮为乐?分明是正当防卫。自古以来,边境屡受侵犯,外国敌人抢我西夏的地盘、俘虏我人民,人们生活得很苦。战事不断,烽烟四起,为了国家和人民,必须要主动,要去夺取敌人的武器,让敌人没有攻击的能力,在和平年代,要想到战事,在平安的时候,想到祸事,在平静的时候,想到动荡不安的岁月。” “老丞相,果然非常厉害!寡人只想要回自己的东西。谁敢阻挡?阻挡者死!” 夏王已经表示了决心,而老丞相仿佛快死了,这样的搭配,看起来非常玄!因为马上面临着散伙,如果老丞相不在,这个西夏就可能要发生一些变化。这个纯属正常。 人员更替,寒来暑往,无可厚非,人如果不死,就会很麻烦,因为人不都不死,生存的环境就受到影响。 “老朽觉得,要想发兵,必须在七日以后。这七日,希望我主我王去看看自己的军队,到底是想还是不去,是不是去了一定有收获,是不是士气很高涨。看看士兵,就知道了底气,现在这仗打的不是力气和技术,打的就是人气和勇气。”老丞相说。 “对,老丞相看问题果然十分了得!正是这个理,现在打的就是人气和勇气。目前,来看,我们不缺人,有将士,而且有武器,有装备,没有的,就是人气和勇气,遇到危险的时候,要有勇气面对,有了勇气,就有人投奔到我们的旗帜下,这样我们的队伍会越来越壮大。”夏王信心满满地说。 “对,我主我王,你看,七日之后,开始发兵,这一次,必定要挫败敌人的锐气,让敌人彻底完蛋,然后,再扩大疆域,将弯刀国、中原国,纳入王的版图,那么一来,这个天下,就是大天下,就是王的了,哦,不,就是皇上的。皇上是弯刀国、中原国的统帅,他们是儿皇帝。一切都听我主我王的。”老丞相说完,就起身,作揖,想要告辞。 他很清楚,夏王不能听别人说话说得太久,太久的话,一般都在前两句听得进去,其他部分听不进去,别人废了很大力气,说了很多话,夏王却没有全部听进去,这就打消了讲者的积极性。 夏王准许,时间已经定了,就不用着急,本来就是他的错,安排琅瑚的兵在城外驻扎,现在突然又要起用,不知道到底会不会让城外之兵进入城内,到了现在的节骨眼上,还是要熟悉熟悉。 于是他下令让西夏兵进城,因为兵符在这里,可以调兵,不用经过琅瑚,琅瑚的种种表现已经很清楚,琅瑚是忠心的,对夏王忠心不二的。 有人进来,夏王将兵符交给他,是豹子头,看得出来,夏王十分喜欢豹子,豹子比狼更狠,这是一只豹子的样子,如果两只以上,就不怎么厉害了。 一匹狼没什么,两匹狼以上,就非常厉害,狼善于团结,不像豹子独来独往。 夏王喜欢豹子,于是做了豹子头兵符。 豹子头做工精细,比较灵巧,看上去非常秀气,非常好玩,但又不失威严,这东西,给人的印象就是震撼! 第331章 豹头 来人领了豹子头兵符,弄清楚了夏王的想法,就要退出去,夏王说:“去吧,速速调兵进城。” 那人离开,夏王心满意足,有了这些兵,就有稳定的江山,听说,前段时间跟着琅瑚受了伤,不过,已经三个月过去,大部分人已经恢复过来。 在恢复之后,马上要开始进入战斗状态,当兵就是打仗,不打仗,不如在家耕田务农。当然,在有些地方,主要是以放牧为主。 来使手持豹子头兵符,给了副将,副将把兵符一对,十分吻合,就传令下去,让更多的人都清楚马上要大展宏图了。 大家都很兴奋,以前关于渴望和平的誓愿抛掷脑后,根本没想到再要和平。战士就是要杀戮,才有存在的价值。 副将名叫皂基,他哈哈大笑:“大家都听好了。往前,往前,往前就有幸福。” 大家呼喊,大家像是看到了曙光,黎明要来,天地尤其显得黑暗。 越是黑暗,越给人希望,皂基没想到,老大走了,他是二当家的,感觉到了权力的滋味,这是好事,其实,有不少的人都认为,老大不会回来了,这里就是他的天下,他想要干什么,就能干什么。 接到了调兵命令,他开始摩拳擦掌,以为这次进城,肯定要委以重用。那么,将来就有更多的升迁机会。老大被打入冷宫,这是好事,谁让他不请人当军师,也不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呢? 皂基看出琅瑚的毛病,就是不说,他巴不得琅瑚犯了错误,他皂基可以顺理成章地进入正将的爵位,再也不用担心被琅瑚指挥来指挥去,每天都活得很累。 官大一级压死人,在军队里面更是如此。皂基生来喜欢自由,不愿听命于人,生性比较倔强。这么一个人,遇到了琅瑚,算是一个克星,他在琅瑚手下,算是一个听话的傀儡,可是傀儡就是傀儡,没有办法主宰别人。 他领受命令,款待报信之人,然后送他回去,皂基开始点兵,看看这些队伍,心里的确感觉很好。队伍像长蛇一样往前走,逶迤前行,看起来真的够爽。 整理好队伍,继续往前走。 接近都城,皂基说:“他奶奶的,都城这么大,装得下我们的队伍,为什么不让进?看来是老大的问题,也就是说,是琅瑚将军的人际关系没处理好。” 大家都不敢说什么,知道皂基的特点,只要他说什么,都说是,不能说非,他如果听到了和他说的不一样,一定要鞭打对方,让对方记住,不会再犯一样的错误。 很快,队伍到了城门之下,皂基派人前往向城上喊话,要求进城,守门的将士说:“请皂基将军放心,稍等片刻,去报告给皇上再说。” 没过多长时间,吊桥放下,城门洞开,从门洞里跑出来一个人,那个人不是别人,骑着彪悍的战马,上面端端正正坐着的正是琅瑚。 “圣旨到!” 皂基听了,连忙跪下。 旁边的宫人宣读:“着琅瑚大将军统领原部人马进城,不得有误!” “谢主隆恩!” 说完,皂基偷眼一瞧,发现琅瑚跪行向前,接了圣旨,皂基不解,干嘛要到城外宣布圣旨呢?难道说是要演戏给我看吗? 可能有风闻,夏王知道了皂基的想法,他很想占山为王,将琅瑚调开,不是调虎离山,是在试炼他的心,经过仔细考察,也从卧底那里了解到他的确对西夏非常热爱,对夏王特别忠心,反倒从皂基那里看出,皂基有些猴急了,想蹬鼻子上眼了,越来越膨胀,看来,很有问题。 这是意外的收获,没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为了抑制皂基的膨胀的心肆意滋长,本来觉得要派琅瑚去打压皂基,不是现在,是要等一段时间的,结果,皂基早就等不及,于是夏王提前下了圣旨,要求还是要琅瑚去打压皂基,否则,就很麻烦。为了避免杀戮,必须要做出新的决定。 他这一来,在众人面前,重新获得了生机,大家对于琅瑚的重新启用,非常高兴,欢呼起来!没想到,谣言十分可怕,有人说琅瑚偶然风寒,死了!为了稳定军心,一直隐瞒了这件事。 后来,说琅瑚造反,被夏王拿住,投入大牢,秘密处决了,同样为了稳定军心,没有公开问斩。因为军中大部分都是他的弟兄,不忍心看到他被杀,怕激起公愤和民变。 琅瑚哈哈一笑,没想到琅瑚会官复原职,而且升高一级,官高一级,可以打击压制人,可是,琅瑚还不错,没有这个臭毛病。 大家都佩服他,他也不辜负众望。皂基一看,连忙说:“末将参拜大将军!” 皂基参拜完毕,琅瑚连忙说:“最近辛苦。本将军身在城中,心在军中,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弟兄们,日里想、夜里盼,总想和弟兄们在一起。哪怕吃不到什么,也是满足的。这是当兵的最大愿望,都希望打胜仗,成为英雄,英雄的名节,比吃啥喝啥要强得多。” 军人中有人说:“大将军,带我们去杀敌吧!” “好!”琅瑚答应道。 他心里掠过一丝不详的感觉,难道只有杀戮才能解决问题吗? 大部分人都愿意跟着琅瑚,因为跟着他不会吃亏,哪怕钱少,但每个月都有赚的,军饷是拿命换来的,一旦战死,家人可以有点钱度日,现在换了皂基,最大的想法是,先满足自己,再说别人。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皂基就这样,成了一个充满功利色彩的人物,和琅瑚比较起来,他有优势,但和琅瑚比起来,他也是工具,只是一种利用。 “琅瑚将军,进城之后,给我讨个老婆吧!” “哈哈哈哈哈......”周围响起一片笑声。 “你们不要害人了。你们娶老婆,万一在战场上吃亏了怎么办?你们的婆姨将来依靠谁?” “依靠将军!” “本将军稍微懂得一点道理,就是活着的时候,多攒点钱,买点土地,等死了,还能给家人留下点念想。只要是人,到事上走一遭,都要做点有意义的事。打仗是为了将来不打仗。” 琅瑚说了这话,大家都面面相觑,不懂他说的。 他不做解释,说:“大家都辛苦了,跟本将军走吧,进城接受检阅。” 大概他风闻了夏王的安排,因此这样说,其目的就是想说出自己的想法。打仗是为了消灭战争,可是,仅凭一个人的力量,远远不够。 大军进城,将士们受到了热烈欢迎,城民都很喜欢他们,但也有人担忧,说他们太有问题了,怎么不去打仗?跑回来,难道是敌人追过来了吗? 群众议论纷纷,像是煮开了一锅水,热闹非常!大军在指定的地方安顿,很快,夏王派使者请他们去宫中议事。 “将士们安顿好了吗?” “启禀皇上,已经安排妥当。”琅瑚上前一步,跪着说。 夏王看看他旁边的皂基,见他低着头,也不说什么,只是说:“你呢?寡人觉得你们配合得挺好。一个指头打人不疼,五个指头,合在一起,握成拳头,打出去才有力量。” “没错,皇上比喻的不错,末将谨遵皇命,一定和主帅琅瑚大将军一起,成为不败之师。”皂基说。 他说这话,看来早已想好了,也许是一晚上都在想,没准就是要让他们都清楚,在某些方面,他们一直是最勇猛的,不过,有时候难免会失误。战场之上,瞬息万变,转眼胜利,必然转瞬即败,都是相对的。 “哦,哈哈,哈哈,寡人很满意。你们下去吧,在近日,寡人要去阅兵,看看诸位准备的怎样了,能不能打败叛军,打败了叛军,我们好再精诚团结,扩大西夏的疆土,东南西北中,都是我们的地盘。到那时,一切都会改变!” 这当然是好事! 琅瑚心想,都是为了皇上,无论谁死,也死不到皇上的头上,他是被保护的,扩大了疆土也是皇上的,自己死了,还有后来人,很多人看着这个高官厚禄,谁都想当官,谁都想坐轿子,都不想当老百姓,都不想抬轿子,都不想当士兵,都想当将军、丞相、皇上。但皇上是一个,当然,这就是一个问题,为争夺皇位,杀来杀去,最后皇位上坐着的,只是一个人,难怪皇上老是称自己是寡人呢! 琅瑚正在沉思中,被夏王看出来,马上就问他。 第332章 野心 琅瑚将军的沉思,让夏王很感兴趣,这个家伙,没有什么野心,总在想着怎样才能让夏王满意和开心,当然,不是故意谄媚。 夏王说:“琅瑚将军,你有什么作战计划?” “皇上,暂且按兵不动,等对方有了动静,再采取相应的行动,对方是喜欢战斗的,当然,我也不怕,皇上也不怕,怕的是劳民伤财。” “什么是劳民伤财?” “就是让百姓去送死,又耗费国库的银两钱财。” 夏王听了,心里不太高兴,不过,要利用琅瑚,还是要装作高兴一些。他心想,子民是寡人的,钱财也是寡人的,寡人想用谁就用谁,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心里这么想,嘴上竟然说出来,琅瑚非常担心,这不是触怒皇上吗?还要命吗? 他连忙补充说:“皇上,没错,人民和土地包括金银财宝,都是皇上的,但,与人同乐,才是真正的快乐;与人同苦,可以消散痛苦;与人分享快乐,会更加快乐。” 夏王嗤之以鼻,不过,还是强忍,因为,琅瑚的弟兄们已经进了城,如果和琅瑚撕破脸,恐怕都不好看。再就是,他根本没有想到会有这种事情发生,老百姓就是自己的子民,钱财是上天赐给的,都是西夏的东西,想给谁就给谁,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琅瑚的思想,令人捉摸不定,就像夏王的思想一样,也是扑朔迷离的。两人相互利用,但又相互防备,两人都自称忠心不二,可夏王经常撒谎骗人,设立陷阱害人,问题不在夏王这里,在老丞相那里,但是,老丞相是出谋划策的,可并不是最后决策者,最后的决策者应该是夏王。 商谈完毕,夏王毕恭毕敬让琅瑚退出,然后再安排阅兵的事,暂且不谈。 再说皂基刚到手的权力被剥夺,心里充满了怨愤,一肚子的火不知道向谁发泄。 他气冲冲地来找琅瑚,见他这样子,像是吹猪的,鼓着腮帮子,跑来劈头盖脸地问:“大将军,干嘛要去打仗?现在不是挺好的吗?” “这话,我也想问,你说说看,为什么要打仗?” “这个问题很复杂,但又很简单,就是人的贪婪,人的自私。” “没错,每人都有这个毛病,无论是国王,还是****,都是这样。从****到国王,地位相差太远,可心思意念非常接近,差不多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 “嗯,原来琅瑚将军懂得的知识有这么多!”皂基发自内心地说。 琅瑚说:“这不算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本将军统领八十万将士不算啥,统领八百万的将士也不算啥,统领八千万将士也无所畏惧。可怕的是,一人能战胜十万、百万的那位。” “真有这样的人吗?在哪里?我怎么没看到?” “你不打开心眼,永远都看不到,那人非常厉害,可是,那人不轻易发怒的,一个能消灭千万的。” “那不是人吧?” “是啊,那人不是人,人算什么?就像草一样,他就像野火一样。草干枯了,一把火起来,草就完了。” 琅瑚说完,皂基陷入沉思,这个事让人感到十分恐惧,真的!真不清楚,他们是怎样想的,要知道,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人人都想弄成功,结果失败的,总是比成功的多。成功了的,众人瞩目,失败了的,悄然无声,暗自神伤。 其实,胜败乃兵家常事,要洒脱一些,不要太多挂虑。 皂基的怒气消退,不消退又如何?他喜欢这样的恶魔,他一直认为能瞬间击杀千万人的,就是恶魔。 这个恶魔,其实就是加勒!这是皂基认定的事实。可是,没有求证,因为他没有看到过加勒的真面目,他明白琅瑚一直在说加勒。 加勒不是恶魔,皂基以恶魔的观点来看他,他不知道,也不会在背地里打喷嚏。 皂基心平气和下来,看看琅瑚,也就胆怯而归,现在还是琅瑚是一把手。 他是英雄,自己是副手,要说主次,他是主英雄,自己是副英雄,要想成为主英雄,起码还得熬上十好几年。 皂基知道弄不过琅瑚,也没想到要夺权,不过,通过这件事,他看得透,不到最后,不要太张狂,要做到水到渠成,心急是吃不到热豆腐的。 这么一想,心态就平稳了,没想到会有这种事,要知道,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皂基离开了琅瑚,安排阅兵的事。 时间很快就到了,阅兵开始了! 方阵行走,前面是炮,中间是车,两边是马军,队伍看上去,像是乾坤图案,阴阳排列。 夏王乘坐十八匹战马拉着的战车,站在车上,战车在队伍前面走过,每到一处,将士们高呼“皇上万岁!” 夏王则回应:“英勇之师,皇家之盾!” 将士们听了,心潮澎湃,更加激动! 礼炮响过,震动都城天空,传得很远,吓飞不少都城里的鸟,扑腾腾地,飞向蓝天。那阵势,真像要打仗,或者要马上进攻,又像是敌人来围城了。 炮声一响,要么是礼炮,要么是进攻之炮,总之,振聋发聩,让人感到极不适应。 夏王乘坐的战车从人群中隆隆走过,人们高呼,声音上达天庭。大家都清楚了,夏王想要干什么,大家都猜测出八九不离十了,就是要称霸天下,但没有明说,明说,就不是他的作风。这是个秘密,掌握秘密的,是都城上下的百姓。唯独对他们,也就是对邻邦,还是秘而不宣,通过秘密行动,可以达到目的。 阅兵之后,就是一片狼藉,然后大军离开都城,开赴沙漠,以剿匪的名义,向沙王宣战。 夏王听说了沙王在行动,特别恼火,其实,都是一些莫须有的罪名。总之,他想去掉沙王的番号,一国不能有两个皇上,一个天空不能有两个太阳。 当然,后羿时代,太阳有十个,太阳是上帝的儿子,他们和睦相处,一人一天来值班,守着规矩,坐着战车,从天上走过,从东边出来,到西边落下,按着次序而行,非常有意思。 再就是,弟兄们都贪玩,不想当孤家寡人,弟兄们如果都出来,在天空追逐,相互疯打,的确玩得非常开心,可是,开心不是惟一要做的事。 夏王的想法很简单,给琅瑚想要的一切装备,在沙漠作战,需要骆驼,战马、战车都不需要。 帐篷,是必不可少的,食品和水,是进入沙漠地的必备品,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 这些东西,让他们觉得自己不是在打仗,好像在旅行。如果能坚持走下来,就能获胜,不能坚持走下来,就会失败、死亡。 苍天对人的考验,比沙王的将士对他们的考验还要厉害,这个足以说明人是非常脆弱的。人要灭人,还可能会得救,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天要灭人,肯定会死翘翘了。 黄沙漫漫,烈风吹得旗帜作响,看着茫茫无边的沙海,琅瑚感到一阵阵心虚,知道上次打仗,被风给吓住了,事实上,也被风所害,这是一种风沙之害。 在风沙中,不知道有多少敌人,这些敌人简直和黄沙一样的颜色,无法分辨,好像整片沙漠全是敌人,当然,这铺天盖地的阵势,不是惊弓之鸟,也不是草木皆兵,这里没有鸟,没有草木,只有黄沙。 黄沙变成士兵,的确令人感到恐怖,事实上,黄沙的确比真人厉害,至少黄沙变成的士兵不用吃饭、喝水、闹矛盾,要强得多。 呼之即来、挥之即去,这样的军团,所向披靡,所向无敌。 大军在沙漠边缘集结,等到了一定的时候,就像蝗虫一样,只等待一声令下,集体出发,那阵势,就完全像是飞逝而去的羽箭,纷纷落地,没有前行。 皂基看看这沙海茫茫无边,就不想再走,就说:“大将军,我们能主宰整个沙漠吗?” “不能,但是我们可以做个沙漠第二,第一的就不说,做个第二也很不容易。”琅瑚说。 琅瑚非常有经验,他说要是让沙漠判官沉不住气,然后必然阵脚大乱,他好趁机将沙王擒拿,或者遇到反抗,得到皇上的命令,就地先斩后奏,生杀予夺之大权,比皇上还厉害! 在宫里,都讲礼貌,讲情理,也说得过去。这家里,或者在旷野,更是考验人啊! 有了粮草,大家都处于和平年代,都会彬彬有礼,否则,必然比土匪还厉害! 第333章 军师 琅瑚对沙王还是有感情,他觉得如果把沙王弄过来,可能会更好。 琅瑚派人去找沙王,在总进攻之前,目的就是一个,将沙王拉拢过来,成为自己的帮手,成为军师。那样的话,沙王就成了琅瑚的目标,早晚将琅瑚纳入自己的队伍中。 琅瑚的想法幼稚可笑,可不肯承认,沙王反倒想要追求更重要的东西,就是扩大队伍的规模。这种理由其实很简单,就是为了拉拢大多数人,人多力量大,不能总是依靠外界的力量,还要考虑到私下里有多少人参与其中。 天上有粮,不存在问题,神仙都不用吃饭,天粮是给世人吃的。可是,世人没有几个知道,没有多少感恩。琅瑚发现了沙王进步的特色,就是懂得感恩,天所造的,是非常对的,白白赏赐给你,实际上不要多少回报,只是一句谢谢而已!可是,很多人,偏偏对人感恩,对上苍负恩。 琅瑚派出的使者很熟悉沙漠,三人中,有一人死在途中,剩下两人,经过千辛万苦,找到了沙王。 沙王感到意外,在这个兔子不拉屎的地方,竟然找上门来! 风吹得帐篷砰砰作响,绳索够牢固,也被吹得上下颤动。 沙王见那来使好像没了人形,快饿死渴死的状态,哈哈大笑道:“你们来是请本王回去做官的吗?” “沙王,我们来,是来劝降的。” “哈哈哈,你们倒直接,痛快,痛快!很好,很棒,很棒!本王喜欢!” 使者看了沙王这个样子,觉得怎么像个孩子,就这样的人,还告病还乡?就这个样子,竟然让夏王寝食不安? 沙王说:“不好意思,你们回去,说本王不投降,让你们的大帅死了这份心,如果来硬的,本王就来硬的,如果来软的,本王也对他彬彬有礼。如果不信,那就来试试。你们是来使,两国交战,不斩来使,两军对垒,同样适用。” 使者听了,直吐舌头,可不敢犟嘴,军中规矩很大,自己不说,就有人说,要指出错误,要知道,人言可畏,不小心,就容易造成灾难。这灾殃不是来自天上,而是来自人间。 在某些时候,需要做出调整,不调整,硬着头皮往前走,就很麻烦。使者听了沙王的话,连连点头。 沙王问:“你们一共就两位使者吗?” “启禀沙王,一共来了三个,路上死了一个,现在剩下我们俩,不知道能不能全身而退,回到老家,还是很让人担心的事。 沙王听了,愣了一下,这是什么意思?难道都城来的人都是胡杨的嫩芽做的吗? 简直太不堪一击了,还没打仗,靠着沙漠,就能弄死一些人,实际上是好得无比的事。 他想到这里,就说:“你回去对琅瑚将军说,我们不是打交道打了一次了。本王劝他早点投降,加入到本王的队伍中,本王封他为军师。本王就需要军师,啥都不要。至于投降,下辈子再说。今天,考虑到你们的同伴已经死在半路,不想让你们心痛肉更疼,就不割你们的耳朵了,下去吧!” 来使听了沙王的话,有些担心,不知道是真是假,是真,耳朵或者鼻子难保,以后怎样见人?不是真的,还好说,保住了耳朵鼻子,以后还有可能升迁,担任更大的官,享受更高的待遇,否则,就要永远呆在下面忍饥挨饿,还要强装笑颜,说他们的好话。 使者听了沙王要他们走的话,然后倒退着出了中军帐,沙王考虑到他俩肯定要连滚带爬地逃走,就派人送他们一程,免得因为惊吓,忘记了出口,走错了方向,就非常麻烦,将会越走越远,根本没有办法。 他们没有吃沙王的饭,沙王也没有兴趣供他们大吃大喝,在沙漠腹地,水比什么都珍贵。给他们好吃好喝,将来还要来,于是就不给摆设筵席。 使者被沙王的人送走,沿着来的时候走过的路,灰溜溜回到了琅瑚身边。 琅瑚看到使者去了三个,回来一个,心里有点纳闷,就问:“怎么少了一个?” 使者就说在半路上死了一个。琅瑚觉得真是令人悲伤! 他想这肯定是老天在和他作对,上次打败,被夏王闲置了很长时间,简直是度日如年,可是,现在又遇到这个问题。 “大将军,大事不好。” 琅瑚问:“什么事?大惊小怪的!” “是关于招降的事。” “沙王有什么反应?” “沙王反应很强烈,他不但不投降,还要让大将军向他投降。” “什么?向他投降?你没听错吧?”琅瑚非常震惊! 琅瑚没想到这个,沙王啊沙王,真是得寸进尺?难道说沙海就是你的家?你怎样在大沙漠里生存到如今呢? 沙海深处是沙王的家,经过几次围剿,都以失败告终,这是怎么回事? 沙王不占山、不占水,就占沙漠地,在这个地方,他最大的优势是利用沙漠之地的凶险、沙尘暴的肆虐,让来犯之敌有来无回。当然,他们肯定还有别的方法,可以让自己能够在沙漠之地,活得好好的。 据说有五万多兵马,怎么突然就消失了呢?在行走的过程中,曾经发现了他们,在远处的天上,有楼台,有城墙,还有来来往往的人,看起来非常繁华,非常热闹。使者们去,也没看到啥,他们在哪儿?这仗怎么打? 琅瑚问:“沙王让我们投降?你再说一遍。” 皂基看看使者不说话,插话说:“大将军,既然人家说了,那肯定是不会投降,与其坐等,不如进攻,拿使者来问,问来问去的,没有用。” “有用没用,不问怎么知道?还是要问才行。使者去过沙漠腹地,有了印象,大军进去,要为将士们的性命着想,不能冒冒失失,否则就很麻烦。”沙王说。 他说了这话,皂基没有再说什么,人家是主将,是大将军,是统帅,自己是副的,怎么能行? 使者说:“看起来,没有多少人,可是,他们很厉害,沙王丝毫不害怕,总是谈笑风生的,没有什么忧虑,再回来看看我们,人数不少,士气却低落。” “闭嘴!谁让你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了?”皂基怒气冲冲。 琅瑚不好说啥,向皂基摆了摆手,皂基只好站立一旁,默默无声。 使者更是不敢作声,知道皂基的脾气,最好要识相点,不识相肯定不行。 琅瑚让使者下去,他对皂基说:“去,再去侦查侦查,你看怎么样?” “大将军真是英明,要想逮到小老虎,必须要去老虎洞里去,否则,还真不好说。”皂基善于察言观色,再说现在官位较低,在琅瑚面前,要差得多。 于是,琅瑚就安排一支小分队,前往沙漠腹地,奇怪的是,只派了一个信使。 琅瑚心想,万一第一个信使进去了回不来,他回不来,侦查小分队也就回不来,如果第一支小分队失败,马上采取第二个方案,就是派出第二个小分队,第二个小分队,由第二个信使作为向导。 同时,第二个信使还要带两个信使,跟着一起去,目的不是别的,是让他们记路。把路记住后,回来的时候,就不用担心迷路。在沙漠里一旦迷路,只有死路一条,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脱身。 他们上路,依照琅瑚的安排,第一支小分队开始行动。 一路还算顺利,奇怪的是,到了那里,竟然没有发现任何踪迹,连帐篷都没有,难道搬家了?难道到天上了? 他们找来找去,竟然没找到。这可怎么办? 所带的水和干粮都不多,如果再这样耗下去,肯定都要玩完,不如先撤。到底撤不撤,还无法得到琅瑚将军的指令。不如先撤了再说,回去挨批,杀头,都无所谓。总之已经尽力了。 浩瀚无边的沙漠,到哪里去找那五万人马?真是奇怪! 上次来,还看到不少,这次来,竟然连一只鸟都不见,哪怕是搬家了,也能看到一些痕迹。 最近也没有沙尘暴,也没有掩埋什么东西。为什么凭空消失? 趁着还有吃的喝的,赶紧撤,晚了,就麻烦了。 天色渐渐暗淡下去,夕阳西下,还有一个时辰,天会完全变黑,能看到的,就是月亮或者星星,如果运气好,还能趁着夜晚的凉爽,可以多走一些路,如果运气不好,行走的速度就慢很多。每走一步,就要付出很多努力,非常辛苦。 第334章 水城 前面出现薄雾,这是很奇怪的,只有南方才有,在干旱的沙漠,水比油贵重,水比黄金值钱的地方,竟然出现薄雾,有雾就说明有水,那么水从哪里来呢? 水,显然不会从天而下,因为看得到乌云滚滚,来了之后,没有雨,有雷声,有闪电,就是没有水,可能水在半空,就被热气给蒸发了,那么,这些雾气的出现,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来自地下。 地下如果有水,那是多么好的事!可以到地下挖井,但是,对于沙地来说,挖土等于自杀。 在深一脚浅一脚的行走中,感到特别没有把握,小分队带着恐惧在走。前方有黑影,在晚霞中突然显现。 但不是狐狸,也不是狼,到底是啥,有些让人捉摸不定。 看起来长尾巴的,冒着火,让人不知所踪,忽隐忽现,这是个什么事?如果逮到一只狐狸,或者野兔,在沙漠里,吃掉这些野味,也算是一种安慰,不算白来一回。 正走着,有一人突然失踪了,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不一会儿,整个小分队全部消失。就这么活生生的人,立马消失。来不及细想,来不及逃跑,这么些人,就这样瞬间没了。 再说,琅瑚安排出去了小分队,久久没有消息,他知道肯定小分队肯定遭遇不测,在荒漠之地,死一个人,就像风里的一粒沙,江河湖泊里的一滴水,瞬间消失,没有什么两样。 琅瑚对皂基说:“看来,要使用第二套方案了。已经过去七天了,这些日子,掐指算来,应当可以返回。” “没错,以前曾经有使者前往,来回用了六天,现在,是小分队,行动稍微受限,但在七天之内返回,也说得过去。” 皂基分析得很到位。 琅瑚心想,这个人很厉害,在沙漠之地生存很久,围剿对他没用,可能在沙漠腹地建有城堡,但是,据使者所说,没有什么东西,在荒漠之地,很难生存,靠什么活下来呢? 这小分队是大活人,去了竟然没有消息,如果一批批地派进去,是不是一批批地死在里面,或者在大沙漠里失踪呢? 当然,在大沙漠里行走,是要很多准备和勇气的,头顶太阳晒,脚下的黄沙烫脚,走几千里,没有一个人,这真是火焰山烧坍塌了,经过千百年后,石头变成了砂,然后经过千百年的风化,变成了细沙,这些细沙,成为一个大丘陵,波浪一样,绵延数千里,上面是蓝天,下面是黄沙绵延。 黄沙绵延几千里,没有人烟,没有帐篷,没有树,没有野花,也没有沙枣树或者骆驼草,啥都没有,一望无边,但是,看起来没有什么障碍物。小分队咋说也是蓝天黄沙上的风景,一目了然,为什么凭空消失了呢? 皂基说:“大将军,要派他们去,恐怕凶多吉少,不如不去。要是去,也要增加人手,增多补给,慢慢地走,如果找到沙王,则再劝沙王投降,否则,赶紧走,再回来,带领大军一起去。” 琅瑚点点头,说:“好吧,只能这样了。” 第二梯队,仍由使者带队,也算是向导,另外,还多了一个信使,万一这个信使出现意外,还有一个可以替补。 队伍很快就出发,前面的沙面还有驼队留下的脚印,深深浅浅的,看得出,骆驼非常健壮,这么大的个子,应该老远都能看到。但是队伍还是没能发现,这黄沙地,不知道何时是个头儿? 队伍走前面的路,越走越怕,有了向导,连向导都有些动摇,如果坚定信念,说不定很快就能达到目标,可惜,信念很容易在寂寞的沙漠里动摇,向导兼信使,被大自然的肆虐,弄得六神无主,成了一个巨大的问题,不清楚该怎样才能解决问题。 这是沙漠地,需要付出努力,才能走出去。想到第一支队伍消失,大家都觉得很诡异,再看现在,发现又有诡异的事发生。 这是早晨,天边出现了晨曦,太阳还没出来,有人看到一只喷火的狐狸,在远处跳来跳去,那狐狸非常谨慎,也非常狡猾,让人能看到,却无法抓到,这样的狐狸,让人觉得有些奇怪。这是什么征兆? 狐狸消失,使者第一个“啊——”一声掉下去,然后一个接着一个,最后一个没有掉进去,因他在后面屙屎,没有走,他是新使者,跟着一起来学习的,等他屙屎完毕,系好了裤子,才发现所有人都消失了,四周一片沉寂。 新使者名叫萨丁,是额仑人,来自阿尔泰山南麓,没走过沙漠地,第一次走沙漠地,就遇到了这种状况,两人以上,走路不觉得孤单,现在竟然一个人都没有,萨丁到处喊,哪来有人反应? 这个地方,就是喊破喉咙也没人听到,这是个什么地方?这是个连飞鸟都不愿拉屎的地方,连呼吸都带着火,没有什么能让人喜欢这里。不怕没水,不怕没吃的,就怕没人说话。 好在有驼队存在,这些食物和水,足够维持一个人走完整个沙漠,还能走个来回。 萨丁看着这情形,就打算放弃,回琅瑚那里补充能量,增加人手,再接再厉,一定能够达到目的。也可能没有那么顺利,但不怕慢,就怕站,坚持走下去,一定能走出去。 难道沙漠吃人? 连骆驼都不吃!为什么只有骆驼在,人却没了?这是一个十分恐怖的问题,这就是说,死神特别喜欢笨重的事物,而不喜欢聪明灵巧的事物。 太灵巧了,遭人怨恨,不如笨拙,方能长命百岁、享尽天年! 黄沙吃人,萨丁没想到,也不会往那个方向去想。上天不可能,他们都是当兵的和为官的,心术不正,神仙不收,上苍不要他们去当差。 眼目所及,看不到,不会变成飞鸟飞走,那么,到地下的可能性极大。 萨丁嗓子喊得冒烟,无济于事,只有带着骆驼,凭着记忆,根据老骆驼的习性,可以向出发地返回。老骆驼知道哪里有水,知道哪里有绿洲。 萨丁比较聪明,懂得借力使力,知道老骆驼非常厉害,跟着老骆驼就不会迷路。为什么那些人迷路,是因为他们太自以为是。 萨丁回来,没有狼狈不堪的样子,倒吃喝都好,面色红润,让人看了,觉得非常奇怪,都恨不得去沙漠走一遭,在这里,吃得都是按计划,没有多吃,抠门得很,不如去沙漠,比在这里好受,看看人家萨丁,活得多潇洒。 琅瑚听说他们回来了,一看,骆驼不少,但是,人却只有一个,这是什么节奏?难道说第二梯队的人也全军覆没了吗? 这是怎么回事?最近走背时运,打仗打仗不行,派使者出去,碰一鼻子灰回来,派出队伍去,一支队伍一直没回来,全部消失,第二梯队,剩下一人回来。这可真是笑人的事! 皂基不甘心自己的计划的失败,这个馊主意是他出的,他看琅瑚呆若木鸡,就深有感触地说:“大将军,元帅,不要伤心,还好是两支小分队,不是两支大部队。” 琅瑚真想暴打皂基一顿,他想到夏王,就克制住了自己。心想,他是夏王派来监视我的,如果打了他,他对夏王一说,那还了得!算了,忍一忍,退一步海阔天空。 皂基自然有夏王的庇护,直接向夏王报告,直接负责,另外,琅瑚也可以直接面君,直接说皂基的坏话,但是,比较而言,皂基的话语会更恶毒。 琅瑚缺心眼,被软禁多日,还是缺心眼。看来,生来的性格,不容易变化,只有按照常规来做了。 “皂将军,你想,如果我们都进攻沙地,恐怕还是凶多吉少。你看,这么大的沙漠,别说八十万将士了,就是八百万将士,也会吞灭。本将军总不服气,要想围剿沙王,还必须要先讲和,能和平最好,以最小的牺牲,赢得最大的利益。” “话虽这么说,大家都很生气,怎么好好的两支队伍进去,出来就只有一个人,这让人想不通。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皂基说,“看来,我们轻敌了,还是苍天不保佑我军,实在不行,让末将亲自走一趟。” “别开玩笑了,你是国家栋梁,怎么舍得让你去冒险呢。”琅瑚否定了他的提议。 很奇怪,只要皂基提议的事情,大多数都以失败告终。 第335章 覆没 皂基看着琅瑚狼狈的样子,心里很开心,如果琅瑚带领大军进入沙漠,全军覆没,那才好,这样就能转正了。 有这样的队友,琅瑚注定是悲哀的。不过有了这样的队友,也是他的造化。 琅瑚说:“主帅,你去吧,去到沙漠腹地吧,我在这里挺好的,你负责带领大兵进去,我在外给你压阵助威,作为后续部队,如果有需要,马上出现救援。” “哈哈,你太搞笑了,我是头儿,你要听我的。你干嘛要这样?” 皂基心虚,他很想取而代之,就说:“这样吧,我去,将军在这里守候,等遇到危险,将军再出现,你看怎么样?” “当然可行,在这个时候,前进就是必要的,后退是没用的表现。原地待命是蓄势而发,你就去吧,我蓄势而发,一发不可收拾,一定要将对方置之于死地。”琅瑚开始吹牛。 “怎么说?你是要我去哪里?” 皂基问这话的意思很明确,就是确定一下,到底是谁去那里。 去那里,明摆着有去无回,沦陷进去的,想要回来不知道;不进去,还有活的可能,如果活着,就有升迁的机会。 琅瑚当然对丞相不满,可是现在拿他没有办法,活着就有希望,就有机会。死了,死了,一死百了。 皂基不敢犟嘴,就说:“好吧,一切都听将军的,将军怎么说,就怎么做。为国捐躯,在所不辞。” 他说了这话,琅瑚说:“好吧,我清楚了你的想法。你再有委屈,还是我的部下,没有到我这个官衔,就不能做出格的事。” 皂基早就知道了官大一级压死人的道理,没有说什么。再说,他们很清楚,在某些时候,要想完全驾驭对方,恐怕很难,只能求同存异。 正在这个时候,最有理由的就是琅瑚,他是统帅,是将军,而他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就是要求大家都平安无事。 这种认为是很恰当的。 皂基领命,分出一部分队伍,拔营向沙王处出发,步步逼近。 沙王接到报信,说敌人大兵来了,要对他们进行围剿。沙王冷笑一声,说:“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准叫他们有来无回。” 说完,大家都觉得有理。 这时候,萧生说:“沙王,对这些人,你打算怎样处置?” “军师,对于这些人,还没俘虏,现在不好说。” “沙王有没有信心将他们全部俘虏?” “只要有军师在,本王担心什么呢?肯定能将他们俘虏的。” “嗯,那么,你想怎样处置这些人?” “本王想让他们全部俘虏后,把他们收编进入本王的队伍,从而增强本王的力量,削弱夏王。” “琅瑚你打算怎样处置?” “他还行,作为本王麾下的将军,带他自己的队伍,去攻打夏王的军队,这叫借力使力。”沙王说。 这正是萧生的本意。萧生不想看到杀戮,但不得不自卫,对于琅瑚,尽量不杀,推翻夏王,达到目的即可。只要将夏王推翻,就可以消除边境的威胁,从而减轻对弯刀国的压力。 看来,沙王没有想到以夷制夷,只是想到不要多杀人,将敌人变成朋友,壮大力量,夏王自然会胆寒,想要扩军,恐怕在短期内不能达到目的。 这里商量已定,于是决定使用活捉战术,不过,这一次,需要挖掘一个很大的陷阱才行。 这陷阱很好挖,沙地不同于黄土地,当然,在沙地下面,就是一座地下迷宫,沙王就像蚂蚁那样,将沙地以下,修建成了迷宫。 迷宫外面看不出来,实际上错综复杂,能进不能出。夏王清楚,人是泥巴是灰尘,活一回,然后回归尘土,变成沙,风一吹,四散飘零。 夏王大势已去,不想再挣扎,伏剑自刎。 萧生没了对手,反而空落落的。 大风起兮云飞扬,壮士回故乡。 箫生的故事到此暂告一段落,其实,他的故事还有很多,这里不再重复。 萧生后来成为部族的首领,接续他父亲作王,带领整个部族走向繁荣富强。 沙土被绿洲覆盖,树林也成片成片的,形成了一大片林海,风吹过去,像海浪拍打着礁石,非常悦耳。 弯刀国成为当地一支强劲的部落,四邻国派使者与之讲和,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国与国之间相安无事二百年。在这二百年里,人民安居乐业,非常开心,国富民强。 萧生也从毛头小伙子,变成了聪明睿智、强悍无比、文武双全的首领。他的一帮鞍前马后的弟兄姐妹也各管一些国家事务,为百姓服务,尽心竭力,不敢偷懒,也颇有成就,个个都仿佛圣人一样清正廉明,不敢做贪污腐败的事情。 萧生成为一代贤明的君王,手下精兵强将虽多,但不滥用武力,反而毕生追求和平,与邻国和睦相处,国内也靖康安宁,奸臣无计可施,家中应有尽有,无所谓贪婪,即便有宝贝,也无处可藏。 大家有钱共用,再有钱,就自愿交给头目,头目再送到弯刀国的仓库里,该仓库不是军事重地,无人去偷,也不用担心被抢。 萧生安排,如果需要购买树苗、发展生产,扩大绿洲面积,就需要动用国家仓库里的钱,做一些对弯刀国将来有利的事。萧生明白,部族有经济能力并有军事能力,其他国家和人民才不会欺负部族的人。加上萧生以圣人的治国方略来统治弯刀国,人人都有道德理念,因此统治起来格外轻松。 平时,谁有困难谁去拿钱,只是登记,在羊皮纸上写,如果拿钱的人以后有钱了,可以过来还上,如果没钱,萧生也不追究,免了他们的债务,让他们体会上苍对人类的爱,慢慢了解爱的真谛。 萧生渐渐老了,他将王位传给他的儿子,他一共有八个儿子,其中老三最聪明,又不爱占别人便宜。时间久了,萧生的三儿子的名声越来越响亮。萧生有些不舒服,不过马上恢复常态,没有深究此事。 老三继承王位是板上钉钉的事,萧生知道汉族人的规矩,太子一般选择长子,皇上即使有再多的儿子,也只能给长子,免得别人蠢蠢欲动,甚至动刀兵。 萧生清楚这一点,如果选择一个愚蠢的长子当作王位继承人,那么,实际上是损害了整个朝廷、整个国家社稷的安危。 这是后话。 萧生果断选择了聪明的部族仆人,就是三子成为储君,将来自己死了,接续他继续作弯刀国国王。三子的特点除了睿智,再就是忠于百姓,忠于上苍,这是他的过人之处。 萧生的眼光没错,看准了这小子。另外,萧生任人唯贤的作法写入典章,供后人参考。 这种选择储君的方式,始于汉族,弯刀国萧生使用得相当娴熟,结果倒过来需要学习,这样对朝廷才有好处。 故事到此结束。 新的开始,就是新的晨曦初现在东方,显出鱼肚白的时候,红日就要喷薄而出。早晨是安静的,也是充满希望的。故事里有你有我也有他,大家都在故事里担任一个角色,但是不能对号入座,毕竟理想和现实还有一定的差距。 太阳升起来,照红了天空和大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一切都是新的,一切都是好心情。这是真的!假的东西说不出口,如果出口成章,也绝不是假话。当然,驾驭语言的能力很重要,而文字没有风光美丽,这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