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第1节 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女魔头总是在找死 作者:虽矣 ================= 第1章 我曾经是个女魔头。 这是修仙界封的,正道魔道公认,绝对不是我为了耍酷信口开河。而且私心里我也承认他们这么喊,因为我确实就是个女魔头,罪大恶极的那种,绝对不是三言两语可以洗白的。 当然了,我既然说了不是三言两语可以洗白的,那就说明,假如你们有耐心听我讲一个算不上很长的故事的话,那么我还是可以被洗白的。毕竟苦情反派一向是众人的爱啊,有了一个凄惨的遭遇之后,做坏事报复世界也不是不能理解的嘛。 我的经历是真的惨。我觉得讲完故事你们八成会很爱我,就像你们爱夜神月、伏地魔、玄霄、李莫愁等等的人物。这种爱绝大多数是出于对不幸的同情,对悲剧的怜悯,出于你们被触动的恻隐,其实跟我这恶人屁关系没有——所以很多反派厌恶这些情感,觉得自己被轻视,觉得受到了侮辱。 但我不会,说真的,一点也不。 很多次被逼到绝境了,最初被折磨到极致和后来被大群修士围攻的时候,我都在心里自娱自乐地想,要是我的经历写成一本书,估计文下已经有一大堆姑娘嗷嗷哭着打滚卖萌说大大别虐主了吧……这么想真是挺开心的,那些和故乡有关联的东西都那么美好,美好得让我不敢多想,怕用光了那一点点快乐。 哎对了,我是穿越的,穿到修真界之前刚上大二,才十九岁。 魂穿。被我穿的是个超级大美女,正闭关筑基,然后筑基成功就成了我,再然后出门历练,就被抓了,成了个炉鼎。又过了几十年,我偶然得到一部魔功。 修炼变得很容易,这魔功太挂逼了,杀人修为就蹭蹭往上涨,杀的人越强,涨的越多,要不数量大也行。 没什么好说的,就一个字,杀。 和我有仇的全被我杀了,来找我麻烦的我也杀;被杀的人亲友师徒找上门来,一言不合——也不可能合,又是动手,又是杀。这种凶悍的行事让我威名大振,同时也引来了大量窥探的眼光,不同寻常的进阶速度将我推上了风口浪尖。 贪图魔功的修士接踵而来,割完一茬又来一茬,源源不尽、滔滔不绝,我难得片刻喘息,不是在和人玩儿命,就是在运功调息。可能是因为每次进阶后都有足够的“陪练”,原主的筑基期又基础扎实,我的修为都是实打实的硬货不说,越阶杀人也是常事。 但这部功法也有很大的缺陷,修习之后,我既不能吸收天地灵气,也不能服用丹药,甚至无法使用法器,只有杀人一条路可以走。 想我这一生,受过很多苦,但犯过更多的错;经历过地狱的折磨,但更享受过位高权重;很多人在我变坏的路上推波助澜,但我也受到了很多帮助,不是没有机会回头。我是很惨,但是这不是我变坏的借口,这只是其中之一的理由。 哪怕是最初让我陷入悲剧的源头,被抓的那一次,也不是没有机会躲过。 主要是我蠢,没有出行经验,傻乎乎的,就被骗了。 这事儿我后来思考过,想来想去只能归结为运气不好。首先我在和平年代出生,家里千娇万宠着长到十九,着实没办法像原住民一样时时警惕;其次虽然实力是筑基期,可压根儿不是我自己修的,还没多少原主的记忆,顶多能发挥出五分;最后筑基期历练是门派里的死规矩,不能晚去,不能不去,躲也躲不过。 这三点都是客观条件,而遇上抓我的那个散修是突发事件,两者一相结合,我就栽了。 栽进了泥潭,再也没出来过。 我是很惨,但是惨不是我报复世界的理由,在修真界出现什么骇人听闻的悲剧都不用大惊小怪,因为“修真”是那么一件着力于“自我”的事情,而“自我”当然也会有很多种。我所经历的何尝不是一种修行?所以修出的,也是真实的“自我”。 我选择了杀下去。 别看我做了无数伤天害理的事儿,灭人教派、屠戮凡人,但其实我三观算是蛮正的,我知道这么做不好。只是当时心里被戾气充斥,满心的恶念。 我可以回头的,中途也不是没想过。但是我,我脆弱、懦弱、软弱,摔得太惨,就爬不起来了。 有一年我赶上松石寺讲佛,主讲的还是神光和尚——佛家天才,五百岁的元婴,没事儿就修订佛经,几万年才出了这么一个。打个比方的话,他就是十岁修完博士学位,然后十五岁开始天天修改相对论的那种天才,我作为一个修魔功的作弊者心里是很崇拜他的,加上讲佛的时候寺里不允许打斗,我就跑去听讲。 结果听完了我拍拍屁.股走人,还没出十里呢,就被神光拦住了。 “道友大善。”他说,“何不放下?” “……你哪儿看出我‘大善’的?有病得治。”我说。 他慢吞吞地说:“和尚讲佛,有人听得,有人听不得。” 哦你说你歌颂真善美那段儿啊。那时候我想了想,短暂地回忆了自己波澜的一生,真心实意地回答他:“你说的都对,但我不听你的。” 就你那点儿话就想感化我?你当我现代心灵鸡汤白读的?我知道“宽容才是真的放下”、“不要把自己变成自己讨厌的样子”,换成名人名言就是“生命中最伟大的时刻不在于永不坠落,而在于坠落后总能再度升起”和“与恶龙搏斗者,亦成恶龙”;我看的心灵鸡汤那是多如牛毛,连应对的话都随手就来。 所有的愤懑只有杀死仇人的时候才会宣泄,说教都是狗屁。 要是能轻易就放下,那我多对不起受伤的自己。 不过我没说这些,说这些只是徒添烦恼。我自知毁掉我的不是别人施与我的恶行,不是强者吃掉弱者的环境,不是无休止的争斗和死亡给我的力量。是的,它们是一部分原因,可它们不是全部,只是催化和促进的契机。 毁掉我的是我自己。 神光行了佛礼,我还他一礼。 后来我们断断续续又遇见几次,多是我被围攻,而他两不相帮,或是暗地里助我一力。要是我刚穿越的时候就遇见他这样的人有多好呢?假如我没有被抓,事情不至于此。这构想常常令我心生怅然,但世事如此,总是不得人意。 而我尤其倒霉罢了。 为什么我会想起神光?从筑基到化神,思来想去,他是唯一一个毫无私心地帮助我的人,原因仅仅是佛家的仁慈。 我在这世界游荡三千多年,最后竟只有他可以心无旁骛地怀念。 劫云散去,金光乍现。我听见有人惊呼“那女魔头居然过了天劫!”,有人叹“天道不公”。 今生今世,如幻如真,如梦如烟。 飞升的雷劫持续了一月,九重天雷炼体,比不过心魔锥心刺骨。 画面倒转,又回到那一刻。 “道友大善。”神光说,“何不放下?” 第2节 好哇。真是佛子。一句话,困了我两千年。 谢你了。 那些曾经的痛苦已经模糊,我不肯原谅,然而仇恨带给我的毁灭性的打击和崩溃,终于也将我重组。 我不肯原谅,但也不再恨了。 天边有云蒸霞蔚,有异香扑鼻,闻圣音奏起……我疲惫地闭上眼睛。 以一颗凡人的心度过三千年已经是我的极限,我太累了。 让我死吧。 但前面我怎么说来着?世事总是不得人意。 我、特、么、又、回、到、了、大、二、穿、越、前。 贼老天!!! 你是看我有多不顺眼!!! 作者有话要说:  o(n_n)o~ 将军为宠后 第2章 我躺在床上,只觉生无可恋。 在修真界活了三千年,我还是不明白长生的意义何在。活那么久有什么意思呢?尤其是修真界那么一成不变,人人都求得道飞升,做什么都只求得道飞升,搞得凡人修士都思想僵化,只晓得渴望逍遥自在……哼,逍遥自在个鬼啊,只不过是习惯了无聊后,又花很长时间求更多的无聊。 我花了十分钟接受现状,然后重温过去。 修士的记忆力非常好,如果有必要,我能回忆起一千年前某一天内呼吸的次数。在我假装过去不存在的时候,过去就真的不存在;在我回忆的时候,穿越前的生活便鲜明得像一碗麻辣烫,热烈、微辣,充满了市井气,三千年恍若一梦。 门开了,李衿风风火火地进了门,带来一股香风……麻辣烫的香风。 “英英!还躺床上!赶紧下来,给你带的麻辣烫,麻油加好了!” 啊对,我记得穿越前室友下楼拿外卖来着,说是给我也带了一份。我当时正迷迷糊糊,随口应了声就睡死过去,然后醒过来就到了异世。 等于说我要是没回来,李衿上了楼就会发现十分钟不见的室友突然变成了植物人,或者严重点儿就是猝死了是吧?我爸我妈也会突然得知这个噩耗,哭天抹泪地过来求真相?学校对这件事是拿不出说法的,还有另外的两个室友会害怕。这么说还好我回来了,要是吓着他们,伤了他们的心,我心里可真是不落忍。 数遍两生三千年,这五个人在对我好的名单里能排前十……排得上前十的,除了神光,都在这里。 我特么怎么能这么虐。 “什么‘还’躺床上啊,我才躺了多久。”我有气无力地回答她,“搁着吧先,凉不了。” “你不舒服?”李衿问,“给你兑点儿冲剂?” “谢了啊,不用,我就是浑身没力,马上就起来。”我说。 李衿放心了。 我没下床,心里很有些感触。在修真界是全天下都想要我死,我就是蹦跶着没死成;现在我想死了吧,你说在这个世界里有那么多人会为了我的死肝肠寸断,那我怎么死啊?偏偏是这种时候,偏偏是这种心境。 然后我就下去吃麻辣烫了。 修真界那群牛犊子不吃东西,要吃也是吃些清汤寡水一样的灵物,那些玩意儿又难抢又难吃,我修魔功吃那些还没好处,不凑那个热闹。 穿过去只吃过丹药……那可是三千年,只吃过丹药! 别说了,让我吃完这碗麻辣烫。 才吃了一半,剩下两个室友回来了,一个一路走一路哭,一个挽着另一个的手安慰。哭的那个是徐晶晶,满脸怒容咬牙切齿还得柔声细语安慰的是水杏。 我们寝室算得上是和谐有爱的大家庭。大家来自五湖四海,习惯各有不同,脾气有好有坏,但因为大家都很讲道理,又很一致的不太管闲事,所以一向相处融洽,四个人感情都很好,连派别都没有。 这一点连我们自己都有些想不通,比方说我们寝室里,有对感情开放,说得不好听就是浪.荡的人,也有重度感情洁癖患者,号称最好就和初恋结婚;有昼夜颠倒,泡在游戏里满口“麻痹”“草泥马”的学渣,也有科科第一的美女学霸;有的壮得像牛,有的攻击力约等于仓鼠;有的八面玲珑,有的疏于交际;就连吃,也是咸甜党各占半壁江山,有人什么都吃有人极其挑食。 都这样了,四个人关系还能那么好,绝对是缘分啊。 看徐晶晶哭着回来了,李衿立刻过去问:“出什么事了?怎么了晶晶?不哭不哭,有什么事儿好好说啊。” 我端着碗也围了过去。 “好好说个卵,这事儿没法好好说。”水杏翻了个白眼儿帮徐晶晶回答了,“我们刚路过侧门,看见最近追晶晶那个高瑜,跟一男的亲嘴。” 这句话的信息量有些大,李衿当场就懵逼了。 我吸溜粉条。 “劳资上去就是一巴掌,打完了才问高瑜怎么回事儿。晶晶就只在那儿哭,哭哭哭,有什么好哭的!你们没在一起!”水杏凶了徐晶晶一句,等后者惊恐地停下来打了个嗝,才又接着说,“高瑜开始还说大冒险,妈.的当我智障呢?真是大冒险能亲成那样儿?劳资大耳刮子就上去了。” “然后呢?”李衿追问。 我嚼着牛肚。 “然后那孙子就承认了啊,假装追追晶晶,刺激那男的。你说这都叫个什么事儿啊?高瑜在想啥呢?还有他那男朋友,做人这么贱,高瑜不甩他了,他还真巴巴地贴上去了。”水杏说,“没啥,俩神经病。” “那你哭什么?”李衿问徐晶晶。 我喝光了汤。 “他中午说周六请我看电影,我都答应了……”徐晶晶带着鼻音说。 “啊?”李衿瞪大了眼,“你真喜欢他啊?” 第3节 我心说可不是么,高瑜没有前女友,成绩好,情商高,长得不差,徐晶晶可不就有点动心了吗?要说喜欢,倒是谈不上,顶多算是有点意动。 水杏反应最大:“劳资出去抽他!” “抽什么抽,你今天不是要帮战吗?要出去把外卖盒子扔了。”李衿说,“晶晶今天的单词背没背?” 我作为一贯的吃瓜群众,默默递出手里的外卖盒子。 水杏打开电脑,趁着开机扔垃圾去了,徐晶晶大惊失色,冲到座位上拿出了书。 多么熟悉的日常,我快感动哭了。 这件事很快就被我们抛到脑后,大家谁都没再提起。我乐于享受校园生活,听老师讲课,讨论问题,参加活动,偶尔碰到现场版的为了奖学金、为了保研资格的小小的勾心斗角,也觉得那些暗里挤兑、耍弄手段颇为可爱。这么说吧,坐在校园里,看一群年轻人笑闹,对我来说已足够有趣。 我知道过去的痛苦都在,那些经历曾使我鲜血淋漓,但伤口的愈合速度远比我想象得快,如今疤痕亦消尽。我不知道在别人身上会怎么样,可是真的,深仇大恨也抵不过时间的消磨,到最后,是执念让我死撑着一口气——我什么都做到了,我只想回家。 我曾那样、那样绝望地思念这个世界。 现在我回来了。 然而现在我只想去死。 我越来越提不起精神,虽然表面上,我依然是那副雷打不动稳如泰山的模样;我已经很难去做一件让自己全情投入的事,我习惯于随时随地警惕周围的环境,我网购了数十把易藏的小刀放在角落,我订做了武器随身携带。 所有的改变都很隐蔽,但都那么清晰。 尽管我回到了故乡,本质上,我还是那个修真界的女魔头,那段太长的岁月摧毁了我的某一部分,为我打上不可消除的烙印。我在故乡,就像一条蛇进了鸟窝,随时准备好迎接追杀者。 也随时准备好杀人。 所以我为什么还要活着?我应该早点去死,在我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之前。 毕竟在这里,没有人会过来杀我。 唉,要不然哪天专门往阴沟小巷转悠?或者想个办法留学?听说美帝的犯罪率很高,没事儿我就去贫民窟,实在不行就往墨西哥之类的地方跑跑……就是不知道签证好不好办下来。 直到回来后我第一次陪着徐晶晶走出教学楼,我们说笑着走出学校,穿过小树林,我忽然格外愉快。 “刚刚你看那个男的的时候脸色很不对劲,怎么啦?”我问她。 “嗯,嗯……他啊,我……不知道他是谁……嗯,”徐晶晶支支吾吾,在我的眼神中败下阵来,“就是高瑜亲的那个男的。” “哦!就是他啊!”我很感兴趣,“你认识他?” “不认识不认识,那天之前我们都没见过面,之后也没有,这是第二次,他都没正眼看我。”徐晶晶急忙解释。 “得了,我就问问,看你急的。”我笑着,略过这个话题。 ——真有意思。 接下来的几天,我格外关注徐晶晶的行程。她的作息非常规律,早起晚归,每节课必到,主持文学社社团活动,其余基本没事就泡在图书馆。这些都是人流量很大的场所,我便改而关心她周末怎么过。 徐晶晶是本地人,周末都会回家。 “啊?周末?一般就是休息啊,看电影,或者去清吧坐坐。有什么好惊讶的?清吧啦,很安静那种,距离我家也很近。而且我爸妈很忙的,一般家里就我一个人。” 哦呀,独居。 “这周末带我回家怎么样?”我说,“不带水水。” 李衿的家坐高铁只要半个多小时,所以周末她一般也会回去,常驻寝室的是我和水杏。 “好啊,你怎么跟水水说?这么不讲义气留她一个人。” “就说出去玩赶不上车,就地住一夜咯。”我说。 就这么定了。 作者有话要说:  捉虫:) 第3章 徐晶晶住在市中心,中途要转一班地铁才到。 周五下午我们都没课,徐晶晶打电话过来,约我吃完午饭就走,“这样可以到得早一点,按照平常我到家的时间,天都黑了。”她解释,“虽然是市中心,但是公寓年代久远,路窄灯暗的,和白天看起来是两个效果。” 我乐了,“什么效果?富贵乡和破落户?” 她认真地说:“不是,是家里长短和恐怖片。” 家里长短和恐怖片……姑娘你摊上我这么个室友真是祖上积德。 “那不要紧,我不还住一晚上吗?你就按你平常的来办,不用为我打乱学习计划。”我说,“吃了晚饭再走?” 徐晶晶的声音立刻欢快起来,“别,别吃!到时候买个小面包对付对付,把肚子留着,我带你去一家老饭馆儿吃面。我每周五回家都会去吃宵夜,那面条都是手工擀面,汤是牛骨汤,味道可棒了!好吃的都在深巷里,一般人都不知道!” “好好好,”我一叠声应了,“回见。” 我挂了电话,在水杏盛情邀请下加入她的游戏队伍打副本。用的是她的小号,说是小号,也差不多满级了,前两天我半夜闲着没事问她要的,水杏还担心我不会,围观我仇杀后惊为天人,死活拉着我下本。 渣游戏到下午六点多,我出门和徐晶晶在学校东大门碰面。一见我,徐晶晶就惊呆了。 “英英啊,以前也没见你这么……这么招人啊。” “哪里招人了,衬衣牛仔裤运动鞋,我是不是还要带个口罩围巾啊?”我说。 呵呵呵,特么哪家炉鼎不招人?哪怕是冷若冰霜的性子,功法一练,也能给你养得谁见了都想撕开衣服,何况我不是冷艳那一款。 第4节 我还不至于心情变糟,可情绪也好不了,憋闷得说不出话来。过了那么久了,要说耿耿于怀,确实是没有,成了炉鼎不算是我遇见的最坏的事,哪怕在修真界也是如此,最坏的是被杀了炼魂。而就我的心理而言,好歹是被陌生人坑对吧? 再摸着心口说句不要脸的,修真界还真没有长相猥琐的啤酒肚中年大叔,坏人甚至极其美貌,极具魅力。那些龌蹉货色,一般没几下就被名门正道灭了。 实事求是地说,我曾经的主人还算是我的师父。 他教会我察言观色、巧言令色、善用美.色,向我展示那个世界最黑暗、最腐烂、最残酷的部分,他教导我修行——虽然是为了从我身上得到更大的好处,他是我任何方面上的启蒙者,尤其是性,如果不是之后我会很虚弱,每一次都称得上极乐。 有一段时间我真的爱他,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也罢,吊桥效应也罢……我觉得主要是看脸。 最坏的坏事,是友人的背叛,是师门的追杀,是挚友的死去。 只是成为炉鼎确实不算好事情,我那时又小又天真;而且具有糟糕的特殊意义——作为我悲剧的开端。 我和徐晶晶步行去地铁站,途中买了点零食,上车之后一边聊天一边吃,共用耳机看搞笑视频,近两个小时的路程,倒也不枯燥。 出了站,果如她所说,天都黑了。 先头一段路车水马龙,走着走着,路越来越小,灯越来越暗,像一豆烛光,小而静止地照亮周围一小块。人声也渐渐轻微,最安静时,能听见两个人的脚步。 “不要怕,就这一点路不太好,再走五分钟就到面馆了,到时候就亮堂了,人也多。”徐晶晶可能是担心我害怕,率先开口安慰道,“待会儿你到了面馆,就觉得这些都是值得的了。” 晶晶啊,我不怕。我主要是担心你。 我停在路中,“你先去吧,晶晶,直走是吧?我等会儿跟上。” “啊?”她说,“你……你憋不住啦?这里也太……那什么,再往前走走?但是店里也没有厕所……” 我无语,但没反驳,只催她:“快走,我控制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了。” 这是真·实话。可惜晶晶她不懂。 我回到了此世,现代是末法时代,但并不意味着没有法。而无论怎么说,我的确渡了最为严苛的九重天劫,八十一道天雷和心魔劫——朋友们,那可是实打实过的!我特么因为功法连个能用的灵器都没有!辅助的丹药也没有! 我特么是真仙啊!不是我一回来我就不牛了好么!只是我结印自封好么!要不然我担心什么! 朋友们,你们可能比较相信科技,但我们心平气和地计算一下,八十一道天雷(杀孽深重的加强版,立方倍上涨强度,和地球上的雷不是一个品种)持续一个月都能扛过去还不重伤,哪怕是地球上的所有核弹一块儿上,也弄不死我,而我呢,弄不死我,我就能弄死所有人。 我的等级是真仙级别,但是攻击力和抗打击力基本和大罗金仙持平,真发起狠来除了圣人我都敢揍。 ——末法时代,圣人在哪儿恐怕只有圣人和天道知道,剩下的也被削弱了。 其实我还是比较奇怪我这是怎么回事儿的……按道理我睁眼那一刻天道就得想法子折腾我了,但它压根儿没管我……但它又有事没事盯着我……动作还呢么明显,我法力封到筑基了都能感觉到。 弄死我还好呢。 起码天道出手,肯定滴水不漏。 晶晶走远了,我等了一会儿,才慢悠悠地从后边揪出一个人来。 被我拎出来的人反而吓了一大跳,“你……你干嘛?” “反正不是你。”我懒洋洋地答了,用食指抵住他猛地刺来的刀尖,轻轻推了回去。 刀尖的位置还挺准,正对心脏。这一刀砍实了,十个人得有十个活不了。 他大惊失色:“你是什么人?!” “朋友,何必想不开呢?你说你是不是倒霉,我看着都不忍心。”我不理他,自顾自叹了口气,“全世界有那么多人,你想杀谁不好,盯上我室友。我跟你讲,你哪怕是刺杀美帝总统,都没有想杀她来得困难。” 他用关爱傻狍子的眼神看着我。 我知道你不信,还觉得我是个神经病。你要真信了那才有鬼,不是精神问题就是智商问题。 我也懒得解释,我只是想说说话。 这是我的习惯,嗯,是个恶习。但没办法,只有在杀人之前,才是我最放松的片刻,我的敌人们——和我作对了几百年或者只是听说我——奄奄一息,神志清醒地和我说话。 我会说很多东西,说说最近做了什么,漫无目的地吐吐槽什么的,还常常会泄露相当重要的消息。我前面就讲过了,我是个修士,但我却没有修士的心,我做不到高来高去,做不到清苦寂寞,我闭不了关,我需要热热闹闹的人群和聊天打屁。 我当然也有朋友,可他们也要修炼,闭关无岁月,入定几百年的不在少数,我不能经常和他们联系。 漫长的时光里,只有追杀者和我说话。 所以你能想象得出,我对他们其实并没有什么恶意。杀他们,一则功法所致,二则不放虎归山,三则习以为常。 这简直成为一种条件反射,杀人的念头在我心中代表愉悦。 我想了想,首先问他:“你为什么要杀徐晶晶?” 他警惕地与我对峙,我耐心地等待着他的回答。良久,他才说:“你怎么知道我要杀她?” “我知道一个人忍耐不住想要杀人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你没我能忍。” 我不假思索,话已出口,却突生怅惘。我知道一个人忍耐不住想要杀人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因为我曾在这样的忍耐里度过了两百年。宛如时光倒转,好像又回到从前,那个男人揽着我,亲昵地吻我的嘴唇,他说“有些人就是这样,只有死亡才能终结他们的仇恨。” 他赠我的匕首,最终斩开他的金丹。 他曾是对我最坏的好人,后来他是对我最好的坏人。 我初恋是虐恋啊,两百年的虐恋,特么想起来就心口疼。 “你不问我是谁?” 要是往日我还挺乐意多扯几句的,回来了积了满肚子的话没处倾吐,不管听者是谁吧,我说得爽就行。只是我忽然间失去了说话的兴致,就像我失去了活着的兴致,宁愿去死。 我不需要知道你是谁,我也不在乎你是谁,因为在我面前,你只有一个身份。 我摇摇头,把他轰成了渣。 第5节 傻叉,一般情况下,听我说了真心话的人都要死你造么。 我跑出小巷,拐了个弯,远远看见徐晶晶向我招手。她面前和对面摆着面碗,笑容明亮活泼,毫无阴霾。 “英英!快点!面要糊了!” 我高声喊:“帮我拌一下!就到了!加麻油!” 啊,又是和平美好的一天呢。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这篇文,文思如尿崩。 应该会日更几天吧:) 第4章 在修真界呆的太久了,我杀了想杀我的人,会有人为我杀了的人来寻仇,寻仇的方式无非是陷害、追杀——归根结底还是追杀。 久而久之,我忘记了还有别的报仇方式,起码在现代有。 也许我该停下来听听想杀晶晶的人是谁再做反应。但以当时的情况来看,就算我知道了他是谁,还是会照杀不误。 开玩笑,我是开了挂修真,可我的道心是白修的吗?三千年,足够我翻来覆去怀疑自己、痛恨自己、厌恶自己、恍然大悟释然自己起码五十遍。既然走杀伐道,在我眼里就没有不该杀的人,没有不能杀的人。 残忍对吧?变态对吧?神经对吧?稍微正常一点的人都觉得无法接受对吧? 我也这么觉得。 在最初,我对此嗤之以鼻,就像人们总是避免想想自己身上可能发生的厄运,就像一个不知民间疾苦的孩子对饥饿不以为意;后来发生的事,你们大概也知道。 修真就是这样。吐纳灵气,参悟天机,那种纯粹存在于“个人”体内的力量会让人霍然生出凌驾于众生之上的超脱,随之而来的是超脱所塑造出的截然不同的世界观——凡人便如草木,或者更甚——凡人和修士皆如草木,砍完了这一茬,总还会再长一茬。 这不能说有什么错。哪怕是凡间,皇帝和百姓也有不同的世界观吧?后者对前者来说,难道不是贱如草芥的吗?遑论修士和凡人了。在我的意识里,他们压根是两个物种,并且是和我不同的两个物种。 修真界给我的思想冲击是毁灭性的。 我不得不承认,我已经不再认为这样的思想残忍、变态、恶心了。 因为即使是最残忍、最变态、最恶心的人,也会在意别人的看法,顶多在意的部分和常人不同;可是每一个想问鼎大道的修士,当他们行走于人世,就像老虎路过河流,是的,河里风光大美,变化万千,可河流与老虎并没有什么关系。 他们并不将凡人看作同类,于是杀死凡人与杀一头猪、一只鸡、一条鱼也没什么区别。 不过是“道”的表达罢了。 同理,救人也一样。 我终究还是被同化。我是说,我依旧理解、认同、欣赏凡人的道德观,诸如尽可能地传播善意,诸如心怀美好的爱,诸如不轻易伤人。因为我知道凡人的单一个体是脆弱的,他们需要团体的庇佑和保护,也能因团结造出奇迹。老实说,这才是人道大兴的正确方式——修士伟大的成就终究只是个人的,至多不过兴一派;而不影响凡人,就不影响世界的根基。 但怎么说呢?其实也很容易理解。就像乡镇的人误入大城市,不习惯那里的冷漠和繁华,可既然人生中的多数时间都在大城市里度过,在那里摸爬滚打、哭了又笑,挣下偌大基业,这个人仍旧爱他的家乡,但在所难免的,他总归与乡镇里的人不同。 周末事件的后续在三天后一一展现:徐晶晶的留学资格迟迟下不来,奖学金要换人,社团的活动申请怎么也过不了。她最近很少去图书馆了,总是神色匆匆,形容憔悴,却是因为更严重的事。 她父亲的工作出了问题,据说是上面点名要查他。 这些是李衿告诉我的,她一向神通广大。 “你知道高瑜亲的那个男的是谁吗?”我说,“和他有关。” 说真的,人的心理委实叫人想不通,我已经算是相当丧心病狂的变态了,都搞不懂那男的在想什么,为什么要杀徐晶晶。他明明很喜欢徐晶晶,以我丰富的经验来看,不是男女之间的喜欢,更类似“瞻仰”、“敬重”。 扯鬼咧,因爱而杀在变态界屡见不鲜,可杀死崇拜的老教授是个什么节奏?搞笑吗? 李衿古怪地看着我,“他叫楚博艺,是楚博雅的弟弟,但是知道的人很少。楚博雅你知道吗?算了,你平常也不关注经济,反正就是很有钱很有权的人。你确定和楚博艺有关?你把他怎么了?他失踪三天,他哥就筛沙子似的在全市筛了三遍。” “你怎么猜到是我?你又什么都猜到了?” 她光棍地摊手:“又没证据,你要死不承认我也没法子啊。” ……我干嘛要死不承认。 像你这样工于心计、一肚子黑水儿、满脑袋弯弯绕绕的漂亮女人,我杀了不知多少好么。 但你和她们是不一样的。 我用简洁的一句话来描述具体情况:“以后没有楚博艺这个人了,所以晶晶的事怎么解决?” 李衿好悬没从椅子上摔下来! “你什么意思!”她压低嗓音,紧张地左顾右盼,“你别吓唬我!这可不是好玩儿的!” “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啊,安啦安啦,放心好了,我办事牢靠得很,保证万无一失。你没证据,别人也找不到证据。” “这是证据的问题吗!人家只要怀疑到你就能折腾你了!你看看晶晶,公派留学没戏了,奖学金没了,领导位置坐不稳了,没准儿连毕业证都拿不到,人家讲究证据了吗?” “诶你一说我还奇怪呢,晶晶摊上事儿了,我身上也没个响,这是排除嫌疑了?” 李衿盯了我有十秒,无力地垂下头,“你怎么就这么心大呢……” “你不也接受良好吗?”我懒洋洋地说,“五十步不笑百步啊我跟你说。” 我说了嘛,我们寝室真的是和谐友好的大家庭。不论是哪一个人身上出了事儿,小伙伴们都会踊跃报名,争相伸出友谊之手。虽然家庭成员真的有点奇怪,可我这么个活久见的人物了,朋友有点儿奇怪算什么? “这事儿你别管了,唉,还以为你是大智若愚,结果是个猪脑子。”李衿忧心忡忡地说,“等我再打听打听,看有没有什么办法。” 我打了个呵欠,随口回她:“猪脑子过得好啊,猪脑子就是大智若愚。晶晶的事儿你也别太着急了,人家正主都不着急,你急什么?真需要帮忙了,她又不是开不了口。” “听你的歪理。没心没肺的。”李衿说,“哎,你去哪儿啊?” 第6节 我拎着挎包,头也不回:“赚钱去。” 回来的这两周,我已经花光了所有的存款,目前浑身上下所有卡包括饭卡水卡加起来,一共只有四百二十一块。 我都三千多岁了,要生活费是为了稳住爸妈,要零花钱还像什么话?再说我花得太快,零花钱也不够我用,是得找点路子弄钱。 我招了辆车,叫司机往奢侈品店扎堆的地方开——我还真不知道有钱人都在哪儿。车子启动,司机乐呵呵地从后视镜看了我一眼,“哎哟,姑娘这是要钓金龟啊?” “您是变着法儿的夸我漂亮呢吧?谢您了。”我说。 “别介,您当得起夸。不是我吹啊,姑娘,我开了二十年出租,什么人没见过?那些一天一个脸的不化妆跟鬼似的,要我说啊,就数您是个真标致人儿”司机麻溜一打方向盘,咂摸咂摸嘴,“说句不当听的,您这样的人,就得有人拿好吃好喝、金银珠宝养着。” ……我可不就是被人拿好吃好喝、金银珠宝养着?不,还不是金银珠宝,是灵丹妙药,凡人吃一粒就能踏仙途的灵丹妙药。 在更多的回忆汹涌而至以前,我强行按捺住思绪。 下车的时候,财产缩水了足足一半。 我先是细细打量了一番这块许多人一辈子都不曾踏入的地方,尽管也被它们的高卓和精炼打动,可到底是最初十九年的记忆作祟,因而作为修士的部分却对此不以为然。 再怎么,比得上水晶宫? 作者有话要说:  :) 第5章 说起来,修真界千差万差,却有现代拍马也比不上的好处。 远一点的,普通人想也想象不出的飞天遁地、剑气千里,威能如一语出而牧野寂,黑幕上瀑布般的繁星,绵延万里的火海,巨树繁衍出一个天地;近一点的,那边的王公贵族,刺天的悬崖被削平作为宫殿的基底,黄金铺地、水晶做壁,香醇的酒液里泡着妖骨,妃子用清泉沐浴…… 那个世界啊,怎么形容呢,糖里有毒,毒里有屎。 修士就不说了,凡人的高层才是真的有好日子过。“修仙”这念头跟佛教一个作用,安定民心,给水深火热里的人们一个大饼子,活得再苦也有个盼头;不可能推翻有修士撑腰的皇族,下面的人不会想着起义,做个法就风调雨顺的,皇帝大臣天天就是寻欢作乐。 一群傻逼。都那么有钱了,不知道发展科技,只知道酒池肉林——那可是真·酒池肉林,足球场那么大的酒池,还不是最豪华的,这玩意儿属于标配,跟那什么,学校里的课桌一个地位。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曾经有过的一个南方的国家,君主好乐,于是满国上下的读书人都会填词谱曲,满国上下的农人兴致来了都能长歌,哪怕是乞丐在地上捡了一片叶子,也能吹上一支小调,稚童则拍着手唱着歌嬉戏;走在路上,乐声不绝于耳。 每逢国宴,万人在酒池旁鸣奏,琴、瑟、笙、箫、筝、鼓、埙、缶、筑、排箫、箜篌、筚篥、琵琶、胡琴、编钟一齐发声,宫女吟唱、臣子长啸—— 那样恢弘壮阔,如同长虹贯日;又兼具细腻柔美,如同羽衣织锦。 宛如无上妙法,妙入毫巅。 只有□□制时才能推行和崇尚艺术到如此地步,为了一个人的喜好而倾国之力。 我承认我曾无数次觉得自己爱上那个世界,无曾数次为它热泪盈眶。 可我知道我不会。 在那里,凡人是真的命贱。最底层的百姓家,生下来七八个,只有一个能长到成年,活到四十就算是高寿;活下来的呢,形容枯槁,未老先衰,浑身是病,年轻人日夜辛勤劳动出的健壮的身躯,到老了,全成了一坨坨松弛烂肉,堆在佝偻的骨头上。 最严重的是,在这样畸形的社会环境下,每个人都那么斤斤计较、铁石心肠,那些数也数不尽的家里长短,多是谁拿了我一根葱谁缺了我一颗蒜的小事,那种穷困的人才有的欺善怕恶,秃鹫一样贪婪的、时刻蠢蠢欲动的眼神,能烦得你恨不得大开杀戒,把这些腐朽的人统统弄死。 触目惊心。 那糖里有毒,毒里有屎。 唉,想我当年刚穿越的时候是多么雄心壮志啊,心心念念指望修炼有成了,有本事破碎虚空了就回家,结果天道爸爸坑什么似的可着劲儿坑我。 虽然最后我还是回家了,可我怎么就这么不爽呢?!我吃的苦比饭都特么多!也是没谁了! 不想了。再惨也是过去。 我选一家珠宝店进去了。 里头——百来平吧,装潢倒也还好,和修真界的飘渺仙气比不了,但那么一排排的柜台里摆着在打光下璀璨生辉的钻石,也有点与众不同的奢华样子。 店里大多是女人,少的几个男人也是陪着女人来的。女人又分两种,一种特别好看,一种特别有钱,又好看又有钱的这次没有。 我环视一圈,然后几步走到一个提着袋子的有钱女人身边,亲亲热热地环住她的手臂,顺着她的步子又往外走。因为动作利落,所以没有引起店里客人们的注意,原本看过来的柜台姑娘也收回了视线。 女人皱着眉头扭头看向我,微微后倾,手臂无意识地推避,但也只那么一下。等到我看似温和实则强硬地碰到了她,她的手便僵住了。这么半挽半扶的,在她的半推半就下,我坐上了她的车。 一路上车子无声地行驶,我不知道她要带我去哪里,但无所谓,我知道结局必如我所料。 闲来无事,我转过头饶有兴致地打量她。这女人在我的目光下坐立不安又强自忍耐,厚厚的粉底遮不住她泛青的脸色,口红下倒是看不清她的唇有没有发白。她死死抓着方向盘,保养得白嫩如少女的手背青筋暴起。 我安慰她:“别紧张,啊,这事儿简单得很,我能解决。” 她背上覆了一层黑气,涌动缠绕,像藤蔓般伸出的枝条勒紧她的脖子,盖住她的口鼻,看着是效果很恐怖,其实只有让她心烦意乱、夜不能寐的一点小作用,也就她是个女人才中了招。中了招也不算什么,稍微过个十天半月的,那怨气自己也就散了。我主动走过去,除开确实需要钱,还有一个原因。 那股怨气上隐隐约约的,能看出一张年轻的男人的脸。 就是那个被我轰成渣的男人的脸。 这倒是有趣了。那男的不敢找我的麻烦,理所当然;可他缠着他的母亲干什么呢? 今天来这一下真是太值了,既赚了外快又能解决徐晶晶的事儿,果然嘛,我一个走杀戮道的,没事儿干起什么卦。出门前心血来潮问吉凶,想着反正天道盯着我嘛算得可能比较准,天道居然给我一个空白——空白是个什么鬼哦?!没有这个卦象的! 天道爸爸你又是走什么路数!? 车停在别墅门口,这女人抿着唇,却怎么也不肯再往里开。索性地方宽敞,她爱停着也就停着了,短时间内,也不会有人来找麻烦。 我换了个姿势,侧坐着,露出一个笑来,柔声问她:“好啦,我在这里,不要怕。现在,来告诉我……” 带着新鲜出炉的转账回寝室时,天才擦黑。 寝室一个人都没有,水杏早先就说过要去隔壁市打比赛,徐晶晶这个点在图书馆。李衿肯定是又出去浪了,她老这样,课也不去上,天天在外面浪,一到期末就走关系,每门课只求擦着及格线过,老师们也就睁一只闭一只眼,不为难她。 第7节 客厅那么点大的房间里空落落的,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忽然想起来,这是我回来之后头一次一个人在寝室。 于是赚到钱的喜悦,浮萍一样倏而没了踪迹。 啊,我想,这感觉,真不太好。 在那个世界,我是个过客,可在这个世界,我好像也只是个过客。在没有人的时候,我好像老是在想那边,在想修真界,在想那些大悲大喜,大恸大怒。 但这微末般的悲春伤秋的情绪很快便被我抛到脑后。我换下了出门穿的及踝裙和高跟鞋,穿上一身运动服,揣上卡打车去了宠物店。 这家店的规模颇大,占了三层楼,是附近最大、设施最齐全的一家宠物店。一楼是宠物及其周边售卖区,二楼是美容区,三楼是宠物医院。我的目的地是三楼,不过一如既往,我先从一楼往上。 首先迎接我的是鹦鹉八哥,声音或稚嫩或粗噶,嚷嚷着“欢迎光临”“老大老大”“小妞看我”(……),吵得不可开交,我只好一边说“安静安静”一边摸摸他们的羽毛,很容易安抚好了。最激动的是狗狗们,两脚站着,用前爪扒拉笼子,一边叫一边疯狂地摇尾巴,“哈哧哈哧”地喘气,我也一只只地搓搓头拍拍背。 猫儿就难缠得多了,非得要我好好揉揉下巴,就着我的手吃点儿猫粮,爱娇一点的还要绕着我的手缠来磨去,好一会儿才依依不舍的,小声嗲嗲叫着,放我离开。 还有仓鼠、兔子、松鼠、小狐狸和龙猫,还有蛇、蜥蜴、蜘蛛,但数量少得多了,而且他们也不磨人,多半有一点接触就满意了。 等上了第三层,已经过去将近两个小时。 作者有话要说:  唉果然本文没有吟游诗人受欢迎_(:3ゝ∠)_刚好那边有灵感,作者终于想好第一章怎么写!! 明天更新吟游诗人,这一篇,嗯,看情况吧_(:3ゝ∠)_ 第6章 身为一个从不剁手的女人……天呐,这么自称为什么有一种离奇的尴尬……总之就是那个意思,我购物很理智,从来不剁手。 所以虽然我的零花钱不算多,还爱买吃的,却有不少存款。 一回来就花光了钱当然不是因为过惯了好日子就开始大手大脚了,当然也有一部分原因,我是说这种对财物的轻视,或者更确切一点,对财富的忽视。我很清楚钱这玩意儿在生活中的重要性,只是潜意识里没有把它当一回事,轻易地、毫无克制地使用了。 这笔钱花在猫猫狗狗身上了。 是这样的,刚回来的那一周我还比较恍惚,没事儿就大清早出门在周围绕圈子,绕来绕去地思考人生。我那会儿还挺想不开的,哦不,我就没想开过,反正那会儿是我心情最差的日子嘛,脾气也不大好,一点就着,为了不毁灭我心心念念的家园,只好见天在外面晃悠。 路遇:被遗弃的小猫x3,受伤的野猫x2,轻伤的流浪狗x5,患皮肤病的流浪狗x1,重伤的流浪狗x1,老得快要死的流浪狗x1,以及健康的猫狗若干。 我就把十三只动物断断续续送到了宠物医院。 付了钱,给它们清洁和修剪毛发,打疫苗,然后太小的喂奶,受伤的治伤,生病的治病,快要死的先吃点儿流食养着。 这事儿其实做的时候我心情也蛮微妙的,你们懂的。都是明白人,我坏事也做尽了,装什么大尾巴狼呢?要真内疚,大不了一辈子投身社会,天天做慈善,为祖国光复做贡献,你说我搁这儿捡些小动物算个什么事儿? 而且老实说,我觉得我做得不好,但我还真的不内疚。我也不会假惺惺地,事后又痛哭流涕说当年是被逼无奈——要真是被逼无奈,我直接就去死了,也不碍着什么。 我搁这儿捡些小动物做什么呢? 或者说,我为什么老是抗拒不了那些蠢萌的眼睛里流露出的渴求和期盼呢? 讲真的,动物不会掩饰、不会背叛,主要是因为以它们的智商还做不出来那些事儿。它们傻乎乎的,所以往往只能专注于一个人、一件事,而非它们天性忠诚。 真奇怪。我为什么还忘不了那几个妖族朋友。 明明事情过去了那么久了,我已经能够很豁达地承认,在修真界的那种环境下,不相信人族才是妖族的正确做法——毕竟不是谁都像我,拿妖族的内丹和躯体没用——不相信我的友谊是多么正常的事情啊,就像猪不会相信屠夫,因为屠夫喂它吃的,要它用命去还。 他们也不应该相信我。因为一旦在心里培养出“也有对妖族有好的人类”这种念头,他们会在往后死得连渣都不剩;因为妖族的内丹可以助修士进阶,妖族的骨骼和毛皮可以炼器,妖族的血肉可以食用而无后患。 所以他们重伤后接受我的帮助都只是虚与委蛇,所以同行都只是迫不得已。 我能理解。我是说,我很难受,但完全可以理解。 保护自己当然是对的。 我真的超理解啦。但我真的超难受。 都是世界的错。 我又不蠢,我能感觉到,在最初,在刚被我救起来的那几年,他们真的相信我。 可怀疑的种子一直存在啊,存在于妖族的血脉里,要他们世世代代都牢记,甚至不需要谗言浇灌,只要有时间。 我搁这儿捡些小动物做什么呢?期待它们痊愈后围着我撒娇摇尾巴吗?不是啦,我没那么幼稚,也是真的没有耿耿于怀。我只是很难过,这种难过在那个世界贯穿我人生的始终,有时候它很浅很浅,藏在我找不到的地方,然后在我忘乎所以的时候,猛然冲出来,要我丢盔弃甲,要我涕泪横流,要我鼻青脸肿,要我狼狈不堪。 我恨自己看不开,恨得累了,又觉得没多大点事儿。 捡那些猫猫狗狗回来的举动像个傻瓜,可我一直都是个傻瓜啊。想想真是蛮值得自豪的,这三千年前后我有些变化,但这变化没有让我面目全非。 如果我不捡它们,它们会很快死掉;如果别人不是来害我的,我也不乐意他们死掉。 这个时间点,三楼只留下值班的医生,我同他打了招呼,去看我送来的猫狗。 它们被专业人士照顾得很好,三只小猫挤在一起睡得香甜,受伤不重的猫狗待在各自的窝里,皮肤患病的狗和很老的狗单独住在隔离间。他们都机敏地醒着,见我来了,低低呜咽几声,没有打扰别的小动物休息。 十二只都胖了,但很老的那一条狗却依然那么瘦。他太老了,无法吞咽食物,只能打吊针补充营养。 我陪着别的猫和狗呆了一会儿,临走前停到它的笼子外面。 这衰老的狗轻轻转头看我。 它太老了,又老又丑。毛发稀疏,皮肤起皱,眼神浑浊。我探手抚摸它,它的毛梳顺了,摸起来很枯,鼻子干燥。 医生告诉我,这是一条拉布拉多,它年轻的时候聪明又健壮,在同类中非常优秀,主人也精心照料它。它可能是临死时不愿主人看见,离家出走;也可能是太老了,忘记了回家的路。 “你好啊。”我小声说,“你是自己离家出走的对不对?” 你又没有老年痴呆,你只是老了,怎么可能忘记回家的路。哪里会有狗忘记回家的路呢?就像想回家的中国人,是绝不会放弃的。 第8节 我也不愿意死在爱我的人面前啦,我特别理解你,真的。 我们都很老了,只是你一看就很老,我看起来不老。两个老人想来是很有话可聊的吧?虽然眼睛花了、牙齿掉了、头发白了。 我摸摸它,好像看见了疲倦的,丧家之犬一般的自己。 “回去吧。”我小声说,“分离是很难过,可是生老病死,这些自然的规律,并没有什么可悲伤的。” 我也很想去死啦……真的,这和年轻人大受打击后丧失生活期望不是一回事,也绝不是一个悲观的、哀怜的念头。 只是我真的老了。 你看你这个样子,吃不下东西喝不下水,浑身病痛,呼吸都费力,都这样了,还活着干什么呢?是啦,有些人求生的意志无比强大,咬着牙挺着,是很勇敢和无畏,可坦然地,有尊严地迎接死亡,难道不是勇敢和无畏吗? 死亡只是一个结局而已,尤其是对一个老人来说。 它不能单纯地以悲剧而论,因为悲伤是生者的。 你活着就是为了生者啊。 我打开笼子,拔下针头,为它注入一点灵气。这条老狗精神抖擞地站起来,原地打了几个转,然后目标明确地朝着门小跑。 我赶紧跟上。 我一路跟着他跑,看着他不断加速,逝去的时光借助那一点灵气在他身上重现,在夜里昏黄的路灯下,他快得像黑色的闪电,帅到爆! 他冲进一家小区,值班的保卫高声喊:“元帅!” “汪!”他叫。 他把叫声远远甩到身后。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真的很喜欢女主:) 你们真的不留言吗?!! 第7章 我的好心情简直隔着十里地都能闻到,在接受我连续两周的投喂后,李衿终于忍不住第一个问了:“你这是中彩票了?被人包了?” 寝室里只有两个人,她说话放肆了很多。我们四个没有派别,但李衿和我的关系要好一些,或者换句话说,尽管谈不上反感,徐晶晶对她的圆滑和私底下混乱的生活还是颇有微词的,而水杏呢,只有脾气,没有智商,所以李衿对她们相对疏远一点。 我笑眯眯:“没有啊,庆祝晶晶拿到公派资格嘛。” 李衿委婉地说:“中午你带回来的那一蛊老鸭汤,吃着像是风汇楼的味道……” 我笑眯眯:“就是风汇楼的啊。” 李衿倒吸一口凉气:“昨天的东坡肉,前天的糖酥鲤鱼,大前天的佛跳墙……” 我笑眯眯:“要么是风汇楼,要么就是我私下里找的小店,怎么样,好吃吧?话说你也真是能忍,吃过好的,再去吃食堂也没见你嫌弃。” 李衿说话都要破音了:“你哪儿来的那么多钱!” 我还是笑眯眯:“安心,安心,绝对不是什么不义之财。” 李衿喃喃:“原以为你是寝室里最傻白甜的,结果你的秘密最要命……徐晶晶的事是你帮的忙?能耐还挺大的啊。” “本来就是我捅的篓子,擦下屁股罢了。”我说,“说吧,要我做什么?最近我挺忙的,要不是急事就先往后放放。” 宠物店里的十二只还没找到处理方式,也是伤脑筋。猫倒还好,放生了也能活的自在,小一点的再养养,也能放生,可是狗放生了……那就是一个悲剧啊。稍微有点了解的人都知道,猫不需要主人,狗却不能没有主人。 野猫是高贵从容的,但野狗却只有胆怯和仓皇。 而且拜灵力所赐,无论动物还是小孩子都粘着我。 感觉在那十二只小动物心里我已经是主人了……糟糕,原计划是想办法送人呢,现在对上它们的小眼神,都觉得完全无力反抗…… 要安置它们,就得买个房子。要买房子,里面还有宠物,就得住过去照顾,不然雇人的话还不如把它们都送出去。那么问题来了,寝室的小伙伴怎么办?爸妈那一关怎么过? 后者还好忽悠,前者……总不能叫小伙伴都搬出来和我住吧? 还是得想办法送出去。 李衿说:“你还有多少钱?我想买房。”她说了个豪华公寓的地址,“差不少才够付全款。” 得,必须得送出去了。 我停住,打量她片刻,她坦然与我对视。 我以前一直挺奇怪,为什么在外面心肝冷得像冻了几千年的冰坨子的李衿对我们这么好,修真界走了一遭才明白。 她身上缠绕着倒流的时间线和和混乱的因果,她的气息里带着强烈的仇恨、怨怼与不甘,换成大家都能看懂的说法,李衿是重生的,并且重生之前受过我们三人的恩惠,最终穷困潦倒、含恨而终。也就是说,发生在她身上的,是一个众人喜闻乐见的重生复仇故事,目测会he。 我于周易推演一道并不精通,所以也只能粗略看出上一世她活到三十九,未婚、无子,亲缘尽断、反目成仇。这命……诚实地说,以她面相,没有在幼年夭折,算是很不错了。 李衿的家境很糟。说四个词大家就懂了,农村,继母,亲戚,重男轻女。光靠着脑补都能想象出她挣扎着考到这座城市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我知道她很拼,底线低,爱钻营,但没想到在这能人遍出的地界,她也能混得那么好。 别扯比什么道德观了,有些人衣食无忧,出去混纯粹是为富贵所迷,她们是不值得被谴责和同情的,我对她们也没什么看法;可是李衿不一样,李衿她要是混得不够好,乡下那一大家子儿什么腌臜破事儿都干得出来,她能被拆了骨头吃到肚子里,指不定哪天就被卖到山沟。 当然了,重生是有一定加成作用,但是她唯一的金手指就是重生,所以说到底还是凭借她自己的才智——因为命运这个东西,实在是过于坚韧,也同样过于脆弱,她重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改变她的人生走向。 要是有专注卜策的天师在这里,一定会对她的命运很感兴趣。 时间逆行是一件非常难的事,大概难度和成圣持平,因为牵扯到太多的因果,涉及到天下苍生,连圣人也做不到。只有天道爸爸能干出这种事来,就像只有天道能承认圣人成就圣位。 也就是说,她是一个非常珍惜的范本,观测她的命运,能近天道。 当然啦,要非常厉害的天师,才能看出端倪。 第9节 “差多少?”我拿出手机问,“卡号给我。” 李衿说了个不小的数字,但是和房价比起来只是个尾数。 “你还真有钱啊!”我惊叹。 “你有没有?”她问。 我收起手机,“没有那么多,过阵子给你吧。” 我在心里寻思怎么快速赚到一大笔钱,上次弄到的是我运气好撞上的,这次就说不准了……倒霉被怨气缠上的人可不多,有钱的就更少了——真是,我还没被钱这玩意儿难倒过呢。 “你哪儿来的钱?”李衿不放心地追问,“你有多少给我多少好了,剩下的我再想想办法。” “免啦,你把户口拿出来费了不少力气吧?赶紧买完,免得招惹晦气。” 她停了一下,问我:“不劝我买稍微差一点的吗?” 可你是重生的诶,你非要买,还一定要全款买,那肯定有你的道理啊。 我想了想,“没有必要。你想买,我有办法——那你就买最想要的好了。” 因为能顺应自己的心意,对你和对我来说,都是一件多么必须,并且幸福的事情啊。 李衿便意会了一般微微一笑,不再说话。 我看了她一眼,也不明白她意会了什么。聪明人就是这点不好,心眼儿太多,见微知著的本事也强,你上街买瓶醋,她都能花上好几个小时咂摸你今天是吃螃蟹还是吃饺子。 这一点没什么不好的,绝大部分时候我都很喜欢聪明人,只是聪明人一般都不大喜欢我……毕竟买瓶醋回家后加糖兑水喝的,恐怕也没几个。 作为借钱给她的回报,我把猫狗的去处交给李衿处理,特别嘱咐她要找确定是要养的主人。收到我发过去的图片,李衿简直惊呆了:“你哪儿来的那么多猫猫狗狗的?还都是杂.种?” “捡的,贵的品种人能扔?就是串串。”我说,“串串怎么了?我捡的串串都聪明,通人性。你找不在乎纯不纯种的人收养。” 李衿点头应了。 我回头就开始琢磨怎么赚钱。 毕竟生活挺无聊的,当找个乐子呗。而且在有限的时间内弄到这么一笔钱,除了违法犯罪,还真没几个主意。 我对违法犯罪没有心理压力,主要是时间太紧了,连违法犯罪都不行,弄不到这么多现金是一说,赃物出手又是一说。像是别的渠道,我虽然大概知道招数,可又不熟练,总得先有一个半月的让我观察观察,想好怎么处理身份,然后才好下手吧? 显然李衿是等不了太久的。 然后我等到了那个我驱赶了怨气的女人的电话。 啰里啰嗦旁侧敲击了一大堆,表达了一个意思,说大师您是个有真本事的,上次那么辛苦您,我儿子想请您过来吃顿饭表示一下感谢,请您务必赏光,让我们尽尽心意。 这是送钱来了啊!我遵循常理推辞了一下,表示哪里哪里区区小事不足挂齿,随后果断答应了。 说起来,这家人也有点儿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个寝室,就没普通的。 :) 第8章 那女人给过我一张名片,虽然出门我就嫌拿着麻烦扔了,但还是记下了她的名字。 她叫赵漫沙,漫天的漫,沙子的沙。 这名字朗朗上口,听来通俗得烂大街,细细思索时居然有些美。她也是个美丽的女人,瞧着是温婉贴心那一款的,说话做事都慢条斯理、妥妥当当,不出彩,可谁也挑不出错来。 楚博艺是她的儿子,楚博雅是她的继子。 她是楚博雅的父亲娶的第二任妻子。 她那天情绪过于激动了,说话也颠三倒四,没几句就要痛哭一阵,全凭我好声好气地哄着才抽抽噎噎地又说上一会儿。也不是狗血的豪门恩怨,大概是这么个情况:她生了个儿子,却对继子更好,儿子失踪了,她感到很心焦。 这个为人处世四平八稳的女人其实没有那么聪明,她涕泗横流地一遍又一遍告诉我,她的儿子是多么的可爱,多么的孝顺,她是多么的爱他,多么的想念他……她抓着我的手,连连询问:“你知道他在哪儿吗?他每晚都要给我打电话的!” 所以说沟通不当真的会酿成很大悲剧的,可很多人就是不去沟通。 “他死了。”我回答。 这种事情其实很多见,母慈子孝,母子离心,两者同生共存,而前者又越发滋生出后者。和由爱生恨一个道理,性格和缓一点的,挨到老也就看透看开了,或者就这么无疾而终;性格激烈一点的呢,就不好说了——毕竟那是生身母亲,动不得刀子的。 赵漫沙和徐晶晶长得没什么相似,可二者为人处世之道,却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都叫人如沐春风,又叫人揣摩不着。她们两个人,不比别的常见的身形体貌相似,她们的相似是一种玄妙的神似,只有熟悉的人才能发觉。 那种由神情里透露出来的微小细节,好像相隔一条街道乍然相逢的谙熟背影。 这一遭替身梗要的不是身心,要的是命啊。 如此躺枪也是不得不服。 我敷衍地回应着赵漫沙的喋喋不休,在她要停下来时引导一下,而她的儿子化成的怨气在她的泪水和自白里渐渐变浅,恢复了一霎神智。 他看了我一眼,又看了他的母亲一眼,消散了。 他死了好几天,然而此刻,才是真正的死别。 ……所以为什么他先看的是我? 我坐在楚家大宅的客厅里,吃着水果,赵漫沙笑意盈盈地作陪。 “桑大师不必拘束,就当在自己家里。”她和颜悦色,殷勤备至,“先前实在是怠慢了,还望您海涵——您也知道,我的小儿子失踪了那么多天了,难免心烦气躁。” 第10节 她的神色自然而然地表露出伤怀和阴霾,随后勉强地微笑起来:“不说这些了,您看,博雅今天出了点小事故,没有赶上班机,一时来不了。原是我们请您来的,客人都到了,主家还没到,实在是见笑了。” “没什么,”我说,“缘分还不到罢了。” “您说的是。”赵漫沙应道,看上去心悦诚服,但我知道她只是随口应付一下。“阴煞”这种感受得到的她能相信,可缘分这样飘渺的玩意儿,她是不会信的。 无所谓,因为我也只是随口糊弄一下。我说了我不擅此道,那种到了一定级别后特定的“心神一动”也从未在我身上发生过。我一直疑心是天道爸爸搞的鬼,不然说不通。 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被称为大师。感觉还真是难以言表。 通常别人都尊称我为真人,不加道号,因为我道号为妄作,连起来就是妄作真人。听起来极具讽刺意味,并且非常符合我的情况——当然,这是我的,而非被我占据身份的那个姑娘的道号。 这道号,是我曾经的主人为我取的。 他好看极了,好看得又像是红玫瑰,又像是白玫瑰,所以我一直觉得我记得他是他太好看的缘故。往前往后统共三千年,我见过的真正在容貌气度胜过他的只有神光和尚,其余的也不过是和他平分秋色。但其实也说不准,我觉得他最好看,没准是因为我爱他。 我真想不通我为什么爱他。 这太奇怪了,也太——犯.贱了。我又不是受.虐爱好者,不会为他的控制和使用产生快.感和臣服欲,我很普通,会感到疼痛,会感到愤怒,会感到屈辱,会因为疼痛、愤怒和屈辱而仇恨——我为什么爱他呀?这不合常理。我想了很久,都没有想通。 真的,我怎么也想不通。 我以前看电影和看小说最腻歪那种虐恋情深的情节了,智商喂狗的霸道总裁和没有智商的小白花女主,你虐我我虐你,痴痴缠缠哭哭闹闹,逻辑不通得逻辑不通这一点都成标配了。 一个人怎么能爱上一个让自己痛苦的人呢?这是违背生物本能的。真正的虐恋情深可不会是脑残剧里的套路,那是一场人性的博弈——利用人的自我保护机制,当一个人意识到自己的性命掌握在另一个人手里,他就会不由自主地关注另一个人;而一旦另一个人对他表现出一点柔情,为了继续生存、更好地生存,他便回报以更多的柔情——我们称之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可我在最初,并没有多少生存欲.望。 我是那么憎恶和恐惧那个世界,它完全违背和颠覆了我的三观。所有的丑恶都是赤.裸.裸的,作为一个正常人,在那里时常有孤苦无依的颤栗。在那之前我未曾见过如此鲜明的争斗和死亡,一人功成,赤地千年,埋骨万里。 那里的人都是疯子。 人类的文学巅峰应该在那种烂得流出脓水的腐朽和扭曲前自惭形秽。 假如那种腐朽和扭曲能有实体,那恶心的玩意儿会丑陋得无法直视,因为直视它会让眼睛针刺般疼痛;它的味道会熏得人的呼吸道火烧火燎,柔弱的鼻腔会熔化成血水;不能站得太接近,因为它的存在会腐蚀时间、空间、有形和无形,就像硫酸腐蚀白纸;甚至不能想起它,那感觉就像一条毒蛇顺着你的脚踝往上爬,阴冷的鳞片接触过的皮肤竖起寒毛和鸡皮疙瘩,它一直爬啊爬,爬到你的头顶,然后弯曲它修长的颈子垂下头与你对视,用蛇信若有若无地舔.舐你的鼻尖。 在我还正常的时候,我看不到那些脓水中的美和辉煌。 我真想不通我为什么会爱他。也许这也正是我的保护机制在作祟,在一个满是痛苦的地方,起码还是要有一点快乐。 哪怕那些快乐要欺骗自己才能制造。 后来我也就不想了。我惯是钻不来牛角尖的,又过分地爱自己,哪怕是我知道自己错了,也宁愿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过。 再说我不是把他杀了吗。 我这也算是“杀x证道流”了吧,想想还蛮带感的。再说重点根本不是杀人,重点是修心。 但那个“x”是什么呢?我不知道。 也许这不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但我确实身不由己地关注他,我总觉得他看我时眼里都是戏谑、轻蔑和嘲弄,也许真相是他看我时眼里什么都没有。 我时常猝不及防地开始思念他。 真是倒霉透顶。有那么多人遇上一段情缘,我却只遇到一段孽缘。 其实我只是不明白,他为什么留了我两百年。 在楚家吃了大餐后司机送我回寝室,我叫他在路口停下,自己慢悠悠逛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用了多个老梗:) 不知道有没有写出来那种感觉啊,就是悲伤又平静吧。 一切的感情其实都很稀薄了,但就像把感情无数次分成二分之一,剩下的无限小,但大于零。 感情这东西跟面包渣很像对不对?你捏碎它,捏得最碎,反而是挤出空气后最坚实的那一部分,存在并且永恒。 作者其实在试图诠释一种很虚幻的心境。 又模糊,又清醒。 所谓太上忘情。 第9章 一回寝室我就收到很大一笔转账,比上次多了很多,再稍微使点手段,李衿的钱能很快凑齐。 我不太能理解赵漫沙打的什么主意,好像我们也只是说了几句话,多是她长吁短叹小儿子怎么怎么样,也看不出多少悲伤。还有楚博雅古怪的行为,不仅不阻止,放任赵漫沙三天两头给我打电话不说,每次打完电话都额外再打一笔钱,不多,但架不住次数频繁啊。 弄得李衿一个劲儿问我是不是找了男朋友,男朋友还特有钱。 她表现得有点不正常的惶恐,我是说,她是个很不在乎男女关系的人,也觉得我不在乎。她好像很害怕我为了帮她把自己折腾进去,但那种害怕不是冲着我遇人不淑来的担忧,是那种……害怕死亡的害怕。 我有点儿好奇在她眼里我是个什么形象,我曾经有过什么未来,不过看她惨白着脸担惊受怕也挺有意思。无论如何,我们都不会受到实质性的伤害,这就够了,我并不需要知道太多。 但对赵漫沙,我多少也有点儿看出门道。在她的眼里,似乎她的儿子还没有死,只是闹了脾气,离家出走。 与我无关。然而回报的薪酬着实不菲,我还是打起精神,尽职尽责地充当陪聊。 从她的口中,我也渐渐拼凑出一个阴郁却温和、安静却聪慧的好儿子形象。在她的口里,楚博艺不抽烟、不喝酒、不乱来,自己努力考上最好的医学院(就在我学校隔壁),年年都是年级第一。其间也不乏有对儿子不肯继承家业的抱怨,但总体而言,她是很为儿子自豪的。 一个母亲固然会对心目中的儿子有所美化,但我清楚,她并不是在粉饰太平。 楚博艺是个很不错的人,我知道。我也知道杀徐晶晶这件事,恐怕是他这辈子做的唯一一件坏事。 我更知道,很大的可能是,在他杀死徐晶晶之后,怨气得到宣泄,愧疚使他和母亲重归于好,他会成长为一个有良心且不惧强权的好医生;说不准夜夜梦回见到了徐晶晶,这份沉甸甸的愧疚会促使这个好人不断施予善行,不知会有多少人因此重获新生。 多有意思,这奇诡的命运,这奇诡的人性。 第11节 一个犯过错的好人,总会发奋和成长。 只是死掉一个徐晶晶。 老实讲,他要是另选一个人,我压根儿不会干涉。在我眼里,他找一个人替代母亲杀死,是很荒唐的——但我已经很明白,很多听起来“谬妄”的事情,也就那样,总就是发生了,没人能管得来。 偏偏是徐晶晶。 我讲过了,别人对我好,我都会记住。徐晶晶就对我很好,和她在一起总是很开心;这世上真正能使我开心的人不多,所以每一个我都很珍惜。 我是可以只阻拦他,但我已起了杀心,而杀心一起,我必是要杀人的。 接近期末,图书馆坐满了临时抱佛脚的同学,走在路上都能看见戴着耳机背单词的人,平时旷课的也不旷课了,最后几节课认真程度直逼当年高考。李衿老老实实回来拉关系,水杏借了同专业学霸的笔记,徐晶晶倒是保持着平时的步调,可她平时就很努力,现在也不过是显得不怎么突出罢了。 在这种全民学习的热潮里,我的闲适便格外的遭人恨。 刚好李衿为我捡到的猫狗一一找到了收养者,我拿着她给的见面地址,带着对方看上的那一只过去,这么跑了几趟,手里就只剩下了三只小奶猫。 这三只小猫虽然不是名贵品种,却着实漂亮极了。三只都是白色的小猫,粉色的鼻头,小耳朵,瓜子脸,圆滚滚的身子。巧就巧在三只小猫一只有黑色的尾巴,一只有黑色的耳朵,一只有黑色的四爪,生得太好看,三只呆在一起的时候真是让人心都软了。 所以想要的人也多,甚至有人急哄哄地愿意出高价买。 我选了出价最高的那个,理由也很实在,倒不是贪钱,毕竟三只小家猫,再怎么高价也不过千来块,但愿意出高价的人,肯定是真心喜欢,而且经济实力比较高。 打电话过去,接听的是个年轻女人,报了个地址说是买来做礼物的,请我见了面详谈。 是个街心公园,我在约定时间前早早到了,把三只小猫放到草地上,看着他们一点儿也不拘束地跑来跑去,东嗅嗅西探探,用前爪拨弄小石块儿。 里面人不多,我照看着小猫,和旁边手里把玩着两个健身球打拳的老爷子搭话:“爷爷身体好啊,这么早就来锻炼?” 他温柔地——脸上没什么表情,但给人的感觉就是很温柔,很爱惜的——说:“嗯,闲来没事,出来活动。” 他一头花白发梳成大背头,戴着金属细框眼镜,身材高瘦,穿了一身白,气质卓然,清癯萧疏,秀拔玉立。他镜片后的眼睛神风俊朗,清澈得像个孩子。 ……我回来之后遇见的最苏的居然是这个老爷子。 他眼角的褶子里全是风流啊!这样的早年那种一心求学满腹学识的教授风范!我已经拜倒在老爷子的白裤下了,谁也拦不住我搭讪! 我正绞尽脑汁想要继续下去,老爷子却主动说话了:“这是你养的猫?看着还很小。” “才三个月大,马上就不是我的猫。”我说,“我没法养的,宿舍里不能养宠物,这次是带出来给收养的人看看。” 三只小猫就在我身边玩闹,我一个个抱过来,搂到怀里,三个小家伙挤挤挨挨地在我怀里扭动,支起身体探过来,爪子踩着我的肩膀,在我脖子上嗅来嗅去,舔我的脸。 老爷子温柔地看着我们,露出笑来:“它们很喜欢你。”他仿佛无意识地伸了一下手,又很快克制住了,“它们未必会更喜欢新主人。” “可是我没有地方养。”这句话不全是真的,但养在宠物店,肯定没有主人照顾妥帖,“我也没什么时间管着。” 我忽然问他:“老爷子,就是您要收养它对吗?” 他微笑起来,笑得人心都醉了:“看到它们的照片,夸了几句,我女儿就上了心,想买来陪陪我……”然而他的笑里又带上了心碎的落寞,“真是麻烦你了。” “您不想要么?”我说,“它们很乖,也不淘气,很好照顾的。” “不是麻烦,”他轻轻说,“我养过一条大狗,最近刚去世了。” “啊!原来是这样。”我很吃惊的样子,“那可真是太让人难过了。” “没关系。”老爷子温柔地说,“我起初是很伤心,后来老是觉得他还在我身边跟着我,屋子里有响动,他的玩具满地都是,回到家锁门的时候都能感觉到他从门缝里挤进来,蹭过我的腿……大概就是因为我说起这个,你阿姨才觉得我需要新的猫儿狗儿陪着吧。” “您的感觉肯定没错。”我很是笃定的,“狗是不会随便离开主人的,他现在也一定在你身边。” 我终于能光明正大地往老爷子身侧看了一眼,在他的左手边蹲坐着黑色的拉布拉多,年轻体壮,油光水滑,可能是听出主人宠爱的责怪,大耳朵贴在脸颊上,垂着头可怜兮兮的样子。见我看他,他响亮地“汪”了一声打招呼。 宠物死后滞留在主人身边是很常见,但也很少有这么凝实的灵魂。真是可惜了,要不是末法时代,他很有一番机缘。 但对他来说,最重要的只是留在主人身边吧? 元帅一咕噜站起,讨好地绕着老爷子打转,然后跑到我面前拼命摇尾巴。老爷子看不见,可他若有所感,露出一个笑来。 “请您把它们都带回去吧,”我说,“他一定会很高兴有新的伙伴陪着您的。” 第10章 我把三只小猫都送给了老爷子,他一定会照顾好它们,就像他照顾元帅一样。 老爷子姓宋,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互加了微信,宋老还挺时髦的,常常发些小猫的图片,我都一一认真看了,不留言,只点赞。萍水相逢的交情,也就这么散了,再没什么联系。 期末考试的时间有早有晚,早考完的学生大多离开了校园,徐晶晶和水杏都走了,李衿晚上倒是还回来住,白天就没了人影。宿舍楼空荡荡的,白天还好,夜里像一座空城。 我无法评判自己现在的生活,绝对不坏,似乎也说不上好。 失去了那种随心所欲到善恶没什么区别的环境,这样的有秩序的、平静的、美好的世界,固然辽阔和美丽,但也确实缺少我所习惯的、残酷的、混乱的并且让人心底发寒的起伏。 我爱这个世界,我的初衷从未改变。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只要我活着还有一日,那颗被杀戮锤炼的心就不会停止躁动。 而我并无抗拒。 或者换句话说,我的抗拒是极其轻微的,只有一丝,就像用蛛丝吊起了刀,不知过多久掉下来——但毫无疑问,这把刀一定会掉下来。 我担心吗?我害怕吗?坦白说,并不。 我竭力不去想这一点,但事实就摆在我面前,我已经不再把死亡当回事了。 我很抱歉。对你来说,死亡意味着分离和痛苦,那是因为他们就活在你身边,他们的人生和你的人生某部分镶嵌在一起,以至于他们对你来说不可或缺。但是我不,对我来说他们的人生短暂得像是匆匆一瞥,他们死去于我而言也不是分离——他们会化成混沌一团,逸散在天地,开始下一场轮回。 “死亡”是什么?根本就没有真正的“死亡”。这世间的一切都会长存,只是存在的方式不会一样。 第12节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哪里有什么“仁”和“不仁”?这只不过是所处的位置不同,所以理解也不同。换成直白一点的说法,用一个妖怪的死换取一百个人、一千个人,乃至于一万个人、十万个人活,是“仁”还是“不仁”? 在这个问题面前,人是一种看法,妖怪是一种看法,天道没有看法——根本和“仁”无关。 何必把话说的太直白?所谓道德伦常,所谓法律人性,用来约束的都只是普罗大众,在顶端的阶层面前都不值一提;只有大数量的事件,大多数的利益,才能让他们堪堪入眼。 死亡……死亡也一样。 只要我不丧病到折腾出人族灭亡,天道才不管我。我要是实在熬不住了,主动弄死个千八百人,天道爸爸说不定还帮我打掩护,躲过本地修士的探查。 但我不能这么做。 我不是为了大开杀戒回来的。 ……啊啊啊可是这样的日常真的超级无聊啊。我在修真界无聊了,也会抽空悄悄跑到凡间的国家住个几年,东游西荡阿,别提多有意思了。可是在这里呢?全国上下基本也没什么差别,至少不会像那个世界一样,不同地区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 我也不太想出国。学渣,英语不好。当然现在好了,可是我好不容易回来干嘛吃饱了撑的跑去国外? 这周学校里基本空了,零零碎碎有几个留校的,也基本成天在学校里。外面烈日炎炎,马路上也没几个人,我贴着墙角阴凉地走着,也没什么目的地,就瞎走。 一辆蓝色的车开过我身边时缓缓减速,停下了,降下车窗。 “英英!”李衿把墨镜推到头顶,满脸心疼,“你怎么大太阳底下走呢?” 长直发,裸妆,细描的唇线,粉嫩的口红,仔细修剪过的眉毛,天生的长眼睫,再加上露出锁骨和肩颈的薄荷绿一字肩裙,看上去真是天真清纯,漂亮得仿佛毫无矫饰。 我端详了她一会儿,不得不承认,绿茶风太适合她了。大概是因为她确实就是那种擅长装无辜、扮可怜、祸水东引,做什么事都出于某种目的的人?要是她还胡乱伤及无辜,在我们寝室恐怕待不下去。 “昨天仇杀的一土豪论坛上挂我说我开外挂,管理员封了我的号。”我说,“至于吗?不就守了一天尸?晒晒太阳冷静一下,准备再开几个号杀他。” “什么仇什么怨啊?”开车的人嚷嚷了,“土豪怎么了?招你惹你了?” 我看他一眼,“嘴贱。” “英英,上来吧,我们送你。”李衿赶紧说,头也不回地给了旁边的人一倒肘,“这是我男朋友,齐颖峰。” 我不想回去好么。 我看看他们,主要是看李衿她亲口说的男朋友。挺年轻一个公子哥,满脸天不怕地不怕的玩世不恭,长得还有点儿小帅。 我问他:“你带钱了吗?” “你不是仇富吗?有钱人的车都不坐。”他阴阳怪气,“我有钱,关仇我的人什么事?” “给我一百块。不要新钱。” 他扭头对李衿说:“你这朋友哪里是有点奇怪啊,她是个神经病吧?仇富严重得连新钱都不要?有病早点治……” 李衿在我看不到的方向狠狠拧了他一把,咬牙冲我笑着,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少啰嗦,快拿钱。” 齐颖峰瞪了我一眼,然后不情不愿地摸出皮夹,选了最旧的一张一百块出来。李衿笑吟吟地看着我们,没接,靠到椅背上,让他把钱给我。 我拿过钱,三两下折成一个爱心,扔到他怀里:“拿着吧,见面礼。” “你把我的钱还给我做见面礼?!都不给我换成新的!”他大叫起来,“你!你不可理喻!” 我背过身挥手,“拜拜。” 走出老远,还能听见李衿温声细语地安抚他。 李衿这么聪明,配个傻乎乎的小鬼还真亏……不过傻子听话又能解决她家里的破事,也不错。 我慢吞吞地走啊走,走到太阳近西斜,如血的残阳染红了霞光,感觉自己又完美地浪费了一天时间,心满意足,准备打道回府。临走前,我在附近的面包店买了一杯西瓜汁,叼着吸管出门,迈下最后一级阶梯后,我停住了。 一个人“啪”的砸到地上,我没躲,血溅了我一脚。 整条街都安静了一秒。 跳下来的是个女人,二十到三十岁之间,利落的短发,黑色短上衣和牛仔热裤,长得带着英气。她满面惊愕地与我对视,而后猛地低下头,去看自己的尸体。 我一边喝着西瓜汁一边也低下了头。 尸体是面朝下的,肢体扭曲,鲜血流向低洼,活物般灵活地蠕动着,粘稠地连成血泊。她炸裂的脑袋与我距离不到半米,黑色的运动鞋上沾着红红白白的液体。 身后的面包店里传来女人的尖叫和匆匆逃离的脚步,有人报了警,人们迅速聚拢,在远处围成一圈,冲着我和那女人的尸体指指点点。有人满脸兴奋地拍照,可能是赶着发朋友圈;有人马不停蹄地拨通了电话进行直播,说得唾沫横飞;有人看着我,面露同情。人们的脸上写满了形形□□的生动情绪,惊讶、恶心、愤怒、厌恶、好奇、快乐、幸灾乐祸……外圈不断有人靠近,扯着嗓门打听出了什么事。 这里嘈杂得像个菜市场,绝大多数人都兴高采烈,像是过节一样快活。我站在目光中心,心里不堪其扰,犹豫着要不要走开。 然后我听到亡者空寂的声音。 “对不起。”那个女人说,她低着头,看着我的鞋子,“没办法再穿了吧?” 考虑到围观人群,我没有像个白痴一样自言自语。 作者有话要说:  :) 第11章 警.察来得很快,我买的超大杯西瓜汁才刚喝完,他们就到了。 最先当然是驱散围观人群、拉上警戒线,我握着空杯子看着,注意到拉警戒线的一个年轻的协.警小姑娘当场吐得死去活来。一男一女两个中年警察过来,男的现场拍照,女的和颜悦色地和我说话,估计是看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觉得我吓傻了。 “你还好吗?”她说话时很温和,小心翼翼地正面接近我,那样子像是我是个什么既危险又珍惜的猛兽。虽然某种程度上说我的确是。 我问她:“你有纸巾吗?” 她被这个问题弄得措手不及,但反应很快地从兜里拿出一袋餐巾纸,放在摊开的手心伸向我。我接过纸,把喝空的一次性杯子递给她,蹲下来擦干净鞋子。 第13节 黑鞋面还好处理,白色的鞋边上有一些血呈现半凝固的状态,红褐色的血迹边缘只靠擦是擦不干净的,我站起来,把脏掉的纸面折叠,从女.警.察的手中拿回杯子,抽出吸管,把纸巾塞进去,最后将吸管重归原位。 透明的杯壁上还残留着西瓜汁的泡沫和细碎的瓤肉,视觉效果不要太美妙。 女.警.察的脸色已经不太好了,她看我的眼神完全转变成看什么变态杀人狂的警惕。我冲她笑笑,她无意识地放松下来,带我坐上警.车。 让我失望的是,直到进了警.察.局开始做笔录,我也没有得到热的饮料,或者一条橘红色的毯子。 他们对我的态度都比较,嗯,如临大敌? 至于么,新手也就罢了,老资历也没见过特殊一点的目击者?这种情况下随便哪个学医的都不会痛哭流涕瑟瑟发抖,虽然受到一定的惊吓是肯定的。 好吧。我连一点惊吓都没有,确切的说我什么情绪都没有,是值得警惕。 一系列例行公事的个人资料登记,然后才进入正题。 问话的是个老警官,慈眉善目,向我提问时很巧妙地调整着语气和表情。第一个问题是请我讲述我目睹的全过程,他问得很小心,旁边拿着笔的小年轻好奇地打量着我。 “我走到门口的时候听到了风声,虽然觉得可能是错觉,”才怪,“还是停下了。她从我面前掉到地面,听起来就是重物砸到地上的声音。她头和脸朝下,脑袋都破了,血和脑浆还弄到我的鞋子上,当场死亡。尸体看上去很破碎,惨不忍睹。” “你真的听到了?”他表示怀疑。 “我听力很好,比方说门后面那个小徐正骂我怪胎,我听得见。” 他咳嗽了一声,又问我:“你表现得非常冷静,鉴于目前还不确定是自杀、意外还是他杀,能不能解释一下?” 默默杵在一边的死者发话了:“不是他杀,不是意外,也不是自杀。” 我说:“因为我爸爸妈妈都是战地记者,小时候就经常看到残肢断体的照片,还有一些急救过程的录像。她这样刚死的还是挺正常的,严重得多的我都见过……死了好久变成蛆床啊,被野生动物撕裂啃食啊,肚子被碾爆了屎尿血肉糊成一团啊,然后那个人还没死……” 写字的年轻人发出一阵干呕,“够了够了够了,我明白了。”警官急忙打断我,叹了口气,“什么家长啊,这些东西也不收好,小孩子不懂事翻出来了也没发现。” 我觉得我还是要给我爸妈说话的,“那倒不是,是我好奇心太重。我十一岁他们过年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喝多了,我偷偷翻他们的相机和笔记本电脑看见的。我爸妈会设的密码也就那几个,两下就猜准了,看完之后我又原样放回去。” 年轻的那个忍不住问了:“你看了就没有什么什么反应?恶心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什么的?” 老警官没拦着,显然也有些好奇,死者也凑到我面前,兴致勃勃地等我的答案。 她惨白泛幽蓝的皮肤水波般荡漾着,明显是灵力不足的体现。明智的决定是赶紧找个阴气重的地方吸取力量,夜里活动,而不是大白天跑到正气煌煌的“公堂”附近作死。 这逗逼怎么死的? “当然有了,又不是圣人。虽然知道我爸妈是干什么的,对这个行业也有些了解,做了不少心理准备,看了那么多东西也折腾得我去了半条命。”我一语带过,“我爸妈太忙了,我们很少有相处时间,他们不太了解我,平常在一起的时候对我很纵容,所以我只要假装发脾气,问他们为什么非要做战地记者,然后把自己锁在房间就好了。” “你既然受不了,就不要全部都看啊。”年轻人说。 死者看了他一眼,作出和我一模一样的评价:“妈.的智障。” 老警官无视他,对我点点头:“感谢配合我们的工作,你可以走了。” 天黑了,晚上十点了。 我打开导航,根据提示,打出租车回寝室至少也要花一个半小时,寝室大门已经关了。我没有带身份证,没办法住宾馆,徐晶晶住得太远,李衿——谁知道她在做什么好事。 这下不好玩了。 死者飘在我旁边,看我搜索的目标大概也知道发生了什么,热情邀约:“可以住我家啊!住我家住我家!备用钥匙就埋在铁树下面!” 我戴上耳机,回答她,“我不认识你,而且你才刚死我就去住你家,没有嫌疑也要有嫌疑了。” 她一惊:“你看得见我!” “对。” “那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钱铮,人民币那个钱,铮铮铁骨的铮。” 我说:“你可以叫我一越。” “什么一月?代号?你们组织都是你这样的人?一到十二月?” “一是那个一,越是越过的越。”我说,“你想太多了,没有组织,这是我的名号。” 我曾经在外行走时最常用的道号。一为始,越取挚友之国,“乐”的谐音。 我的第一个朋友,越国国君。 他无法修炼,一生都只是凡人,在我的注视下寿终正寝。 无论从何种意义上讲他都是个昏君,没有音乐他什么都不是——要他耕作,最孱弱的农人都比他优秀;要他治国,最昏庸的大臣都比他明智;要他著文,简直是要他的命。 可一旦有了音乐,你会原谅他的,就像你原谅弥尔顿是瞎子、贝多芬是聋子、帕格尼尼是哑巴,就像腐烂的泥土开出最绚丽的花。 他是个蠢材,他的音乐里却有人间天下。 “你是个道士?修真?真的假的!”钱铮说,“好吧我懂了,我都成了鬼了,这世界再奇怪我也不会吃惊了。” 我不置可否,反问她,“你是怎么死的?不是自杀意外他杀,还有别的什么死法?” 她忸怩了一下,“那个,勉强算是意外吧……跳下来之前我在十五楼的阳台看电影,看完了之后往楼下看,忽然特别想跳下去……平常我都能控制住的,但是这一次没能控制住,就跳了。” “所以说你也没有想死,就是想跳就跳了。”我说,“那好,死得不冤。死得不冤你跟着我干什么?” “我不可以跟着你吗?只有你能看见我啊!我第一次死没有经验,以后要怎么办?” 我想了想,“相逢也是有缘,我送你去地府吧。” “地府?!真有地府?那怎么牛头马面没来收我?”她睁大眼。 第14节 “灵气枯竭,地府式微是一,鬼修难成是二。废话少说,等我找个地头开阴门,你自己去问前辈。” 我在附近买了便利贴和签字笔,领她到摄像头死角,随手勾了几个字符,便利贴离手便化作烟尘,微风拂过,钱铮没了踪影。 很好,三千年的功夫很到家,阴气没有外泄,整个过程如行云流水,假使有修士看见,只会把我当作某个大拿,不敢直视。顶多会有人拐弯抹角送上拜帖—— 我心满意足地转头,水杏呆呆地看着我。 对了,我说过我们寝室没有正常人的。李衿是重生者,水杏是个妖怪。 大妖怪。 她是一只诞,通俗的叫法是讹兽,我一直觉得这一种族活下来实在是太不容易了,尤其是在我大吃货国。 《山海经》记载:“西南荒中出讹兽,其状若菟,人面能言,常欺人,言东而西,言恶而善。其肉美,食之,言不真矣。” 水杏天天猫寝室打游戏,一般都不使用能说会道这个种族天赋,一般都是直接上手。 重点是“其肉美”,换句话说,很好吃。 我才不告诉你们我刚回来每天出门游荡的原因之一是……很想很想吃掉她…… 现在与她对视,我不争气地咽了口口水。 水杏一个激灵:“英英!有话好好说啊英英!” 作者有话要说:  朋友们!儿童节快乐! 作者今天吃了肯德基儿童套餐哦~拿到一个蓝胖子~ 第12章 情况已经一目了然:我和水杏双双掉马。水杏是刚知道,我是一直假装不知道。 她笑得跟快哭出来似的:“英英,你是哪路神仙啊?” 这个问题我要怎么回答?我就不是本地修炼的。 “……我饿了。还没有地方住。”我只好说。 水杏殷勤地把我带回了家。就在隔着一堵墙的小区里,安保室里的都是小妖,我古怪地看了水杏一眼,她左看右看就是不和我对眼。越往里走越大开眼界……遛弯儿的蛇妖,下棋的道士,牵着自家儿子的狗妖……什么鬼?这一小区就没有正常人类! 不时还有人打招呼:“哎哟!水会长今天看起来也很好吃啊!” “会长上哪儿捡的新人?” 水杏拍蚊子一样挥手:“边儿去边儿去!这是个前辈!” 登时消停了。 我有些不习惯本地妖怪活泼的画风,以及这种修士和妖怪和平相处的氛围,但还是很友好地冲大伙儿微笑点头。 水杏家在顶楼,她招呼我坐下,潇洒一撸袖子,自夸道:“可不是我吹,全中国的妖怪里,我做饭最好吃,你等着吃掉舌头吧。” 我就等着。 我觉得有必要强调一下,顺便告诫习惯了现代生活的便利,包括电子设备、各类美食乃至于出行安全的朋友们,穿越绝、对不是开启幸福生活和争霸天下的捷径。 那句话怎么说了来着?性格决定命运,假如你是一个天鹅蛋,生在养鸭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从根本上讲,“性格”、“智慧”都是那颗天鹅蛋,你能在现代打下一份不菲的家业,去了古代也未必不行;你在现代是个loser,到哪儿你都是个失败者。 我以切身体会来讲吧。穿越到古代,分为好几种情况,其中最惨的无疑是身穿。 除非你穿越前正在cos相关,或者捡到你的不是一般的农人,否则被人看见就是死路一条,被当成妖魔邪崇烧死或者沉河,不被看见也是死路一条,那时候虎狼豹可不是保护动物;即使运气好,捡到你的不是普通人,你也将面临语言不通、食不下咽两大最难克服的窘境。食不下咽,是因为盐——小样儿,你平常吃的饭菜顿顿有味儿,可放了不少精盐,那玩意儿现代算不上什么,放在古代,非一般的勋贵是吃不着的。 所以你吃的饭菜,要么寡淡,要么因为盐质量低劣,又苦又涩。 至于专家所说的携带大量病毒反而是不可能的,正常情况下,微生物会被时空壁过滤。毕竟穿越是天道爸爸直接管辖的业务,纯属定额定点传输,所以说,穿越者都是气运强盛也不全是吹的。 要是魂穿呢,大概也就是士、农、工、商的大分类,以及皇家子弟这五种身份了。如同我们熟知的那样,最后一种是不推荐的,尤其是对聪明又敏感的人来说,每天都活得如履薄冰,要是聪明人再稍微有一点责任感,简直不要太累。但最不推荐的一种,还是“农”。 我说一句不好听的,在古代社会,大多数农人都不能叫人口,得叫牲口。 底层人名只能被奴役。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先贤的总结实在是精妙。说真的,在那种闭塞、麻木、人人在土里刨食的环境里,吃都吃不饱的情况下,他们蠢得触目惊心,而那种愚蠢里毫无人性,全是兽.性——你甚至不能说有什么错。 我不指责他们。任何一种站在后世指责过去的行为都是不明智的。 我也不同情他们。因为那就是社会的常态。 但任何一个现代人都会为那种景象感到难过——我当然也是。他们甚至不可能去奋斗,因为社会资源不会允许。 所以说穿越后去种田是非常理想的,不同朝代有不同的律法,以我见过的为例,首先要是富农,这样田地才是自己的,不然只是勉强混个温饱,粮食只留得下一二成;其次有没有金手指都是扯淡,你过得好了,村子里多的是人想要啃你一口。 愚昧。你逃不脱大环境里的愚昧。 别的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工”是贱籍,再好的手艺,再牛的传承,主家想要你死也就死了;“商”是一块香馍馍,有钱没地位,不找个靠山就得死,找了靠山就得割肉。 就是这样。那些不公正、不平等一直存在,只要人类社会还在继续,它会始终存在下去,就像伟大下的影子。可那时候,你看,那时候太过赤.裸.裸了,原住民可能还察觉不出来,因为在他们的意识里事情就是这样的,可我不行。那种时时刻刻切割着心脏的恐惧和不安如同附骨之蛆,身边时常有人悄悄死去,又被另一个人补足……你会觉得自己是个消耗品,不值一文,不值一提。 事实不是如此,但事实又正是如此。 你忍受不了,相信我,你忍受不了,因为你知道事情不是这样的,因为你拥有人性。 我曾假扮成一等侍女侍奉一位王妃,她脸上永远带着温婉笑意,谈吐和风细雨;我也曾装作贴身小厮照顾皇商的幼主,他有遗传自母亲的细长眉毛,和一双天真懵懂的眼睛。他们的杀机就像春寒,藏在油绿的草地和初生的芽孢上,绝不离经叛道,而是合乎礼仪。 我看着他们轻言细语定下乾坤,想着看过的小说,穿越而来的少年少女也同他们一样,娴熟地利用古代的潜规则,宅斗宫斗齐上阵,一生都离不开阴谋诡计。 不由悚然而惊。 第15节 我很害怕自己也变成那个样子,不不不,我不是说适应社会不好,我觉得他们都很勇敢,非常勇敢。他们能很快认识到自己的格格不入,想办法融入一个陌生的世界,这需要很勇敢、很坚强的心才能做到,要遗忘舍弃许多重要的思想。 他们未尝活得不好。 但是我很害怕。我很害怕,真的,我说过了,我是那种很脆弱很懦弱的人,我不敢。我害怕我会变成那个世界的人,所以我不敢轻易寻欢取乐,凡是我真正喜欢的,我都不去做。 我读秘籍心经,但我不看志怪;我穿绫罗天锦,但我不吃东西;我与敌人交谈,但我不与任何人交心;我要露水姻缘,但不要长久相依。 过多的快乐和过多的时间都会让人丧失警惕。 这三千年真的苦死人了,偏偏修士们天天念叨着“斩情”,念叨着“太上忘情”。要我说就是精神病人思路广,平白无故的,偏要自己失去情绪,偏要“斩情”。 我说了,真正的高阶修士,真正的仙,和凡人是两个物种。 也挺奇怪的,我不明白我这算是什么情况,想来想去只有归功于功法。想来这部功法是我最大的挂了,副作用很强没错,不过也确实足够给力,总体而言还是功大于过的。 这么点儿工夫,水杏倒腾出了一桌子菜。全是家常小菜,也没什么明显的地域性,多数是炒菜和凉菜,她还开了一坛梅酒,香飘十里,满满的都是灵气。 “我不喝酒。”我说。 我说谎了。我只是在得到那部功法后不喝酒,在那之前,我是很爱喝酒的,尤其爱梅酒。 这熟悉的味道一下子就让我想起了我曾经的主人。我讲过他是很宠爱我的,也许没有讲过。我爱梅酒,他便赠我一个巴掌大的葫芦,装满了梅酒——我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但一百多年日日痛饮,却仿佛依然无穷无尽。 渡劫前我将它送给了神光,不知道现在它在哪里。 于是我吃菜,水杏坐在一边看着我,闷头喝酒,一口去了大半坛。 她喝酒的时候在想什么呢?我不问,我知道那必然是个不短的故事,而我没有耐心去听。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本故事渐入佳境。 第13章 酒足饭饱,我问水杏:“你们这算是什么?” “聚居区咯,还能是什么。”水杏半阖着眼皮,“老大,这都末法时代了,大家伙儿日子都不好过,不抱团怎么办?等着被切片?” “他们未必会这么蠢。”我指切片。 “可是总有些人特别蠢,看到了就想拿到手里,拿不到手里就想办法弄绝,我们也很难办啊。”水杏叹气,“早些年间人类是弱者,受天道保护,好,我们绝大多数都没有意见,走正路子的也犯不着招惹人类。现在呢?两百年的道行,随便来一支手.枪就能破防,像我,洪荒异兽,听起来厉害,真要跟火箭筒正面杠撑不了三秒,天道还护着人类,也不留条活路。” 我说:“我也不喜欢天道。” 我一直是这么想的,可还是头一次说出口,水杏目瞪口呆地看着我,哼哧半晌说不出话来。我能理解她的震惊,好比两个升斗小民聊天时一个抱怨陛下明年要收更多的税日子可怎么过,另一个回答说嗯所以我不喜欢他。逻辑上讲没什么不对的,可就是很不对劲,很荒诞,很——叫人毛骨悚然。 她把空坛子放到桌子上时,我感觉它像是才反应过来似的,轻轻震动了一下——你们知道我说的是什么——这绝不是错觉。 原来它还在看我。它对我的话也有反应吗? “英英,你能不能加入?”水杏说,“我看不出来你的情况,你一定很强。我们需要像你这样的强者来威慑一些人。” “加入了就得住进来是吧。”我说,“不加,勉强算个编外同盟好了。” “别这样别这样,考虑考虑,不要一下子就拒绝嘛,你看大家知根知底的住在一起多放心对吧?施个法也不用藏着掖着,打坐入定也不会被围观,做什么都不偷偷摸摸的,还有定期交流会,生活质量一下子就上去了。”水杏苦口婆心拼命游说,“我们福利很好的!毕业之后包工作包户口包住宿,工作随便你挑工资随便你定,还有集市可以交换和购买修行资源,你要是不小心暴露能力我们还有专业善后洗白队,实力没的说,分分钟让你脱离舆论中心。” 我沉吟:“大家都是这个待遇?” “差不多吧——我们这是职工小区,上至董事长下至清洁工,全部住这儿。你要是乐意我马上给你安排假期实习,随便你挑一间房子。”她说了个公司名字,还是个全国连锁的大公司,“这是我们的大本营,你进去了什么也不用干,给你分个办公室配台电脑,你可以天天打游戏。不来上班也行,工资照发,随你乐意。” “里面就没有普通人?”我问。 “没有,一个都没有。”水杏斩钉截铁,然后赶紧补充,“在聚居区没有,别的地方还是以普通人为主的。比方说我们市就是全国三大聚居区之一,本市的公司里就全部都是同道,邻市就大部分是普通人,只有高层是我们分派过去管事的。” “全国三大聚居区……”我咬着这几个字,“都是你们组织?全国只有这么一个组织?国外呢?” “三大聚居区都是我们组织为主,我们收囊了国内九成的妖怪和修士,国外也有自己的联盟。”水杏说,“怎么样?加入吗?” 我没再果断拒绝了,而是问她:“你们有没有官方背景?” 她好像喝得醉醺醺的,面若桃花,眼里泛着水光。我头一次看见她像个姑娘的样子,单手撑着脑袋,眉梢娇俏妩媚。 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回答。 “没有。”她说。 ……我不知道该作何反应。又好像是失望,又好像是松了一口气。 果然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在我的认识里,妖怪和修士都是极其高傲的。他们可能会为了性命卑躬屈膝,使出权衡之计,但绝不会自愿加入某个团队。换句话说,他们只有压迫和被压迫的关系,或者至多是短期的合作关系,而不会有长期结盟。从本质上说,个体与个体之间是松散的、疏离的。 也不是说他们有多么高尚,而是修真是为修己,修己是为本心,“不自由,毋宁死”的信条铭刻在每一个人的灵魂里。 我在修真界三千年,从未遇到过权力的争斗和倾轧,只有力量的争斗和倾轧。 和我穿越前看过的小说不同,没有什么内门弟子外门弟子的分别,一个师傅至多有两个弟子:开山弟子和关门弟子;也没有什么伺候的仆役,事事亲力亲为才是实际情况;门派也不会有资源分配给弟子,于是更没有各人地位一说;至于洞府遗宝、大小秘境,简直闻所未闻——谁的手里都不会有多余的东西,而位面之间的屏障,哪里有那么容易开启? 那个世界其实出人意料的单纯,“斩情”不是说说而已的。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但他们除了体貌,和人毫无联系,越是高阶越是如此。 说白了,当他们“争抢”,并非是因为“贪婪”,而是因为那是“修行所需”;当他们“纵情”,并非是因为“淫.欲”,而是因为那是“修行所需”;当他们“杀人”,并非是因为“愤怒”,而是因为那是“修行所需”。 这其实很矛盾,而且反人类,他们修行的过程就是不断遏灭内心欲.望,吸收灵气反而是次要的。习惯以后也还好,至少一切都是真实的,不到性命攸关,鲜少有谎言和欺骗(除非修魔道)。而且正面的情绪不在“斩情”的范围之内,除非这种情绪太过强烈以至于动摇道心,换句话说,“爱情”和“友情”都是发自内心的。 ——当然也会发生因为太发自内心所以杀掉爱人或者朋友这类扯淡的事情。 ——就是“杀x证道”流啦。 第16节 但显然,在这个世界,画风突变。 这个世界里的妖魔鬼怪诸多修士真的就像志怪小说里的那样,嬉笑怒骂皆有、七情六欲皆存,爱你时与你做对鸳鸯,恨你时要你不得好死。大家也都追求大道,但并不摒除享乐,也不太讲究清修。当他们混迹在人群,就是人群中的一份子。 即使有更强大的力量,掌握诸般神通,从本质上说,他们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好吧,要怎么看这个所谓的“聚居区组织”呢?水杏说的不是没有道理,科技的应用增强了普通人的攻击力,也大大削弱了他们之中道行不长的小辈的力量……可是枪炮炸弹谁不能用?猴子拿把手.枪没准儿都能统治森林!就算是飞机坦克潜艇,不会开难道不能学?他们身体素质完爆顶尖特种兵好么! 我深深注视着水杏,就像当年初至彼世,出了洞府,第一次见到御剑的修士。但我不再有惊愕和惶恐了,更没有期待和欢喜。与其说我很难打动,还不如形容为漠不关心。 尽管当我听她描绘时,几乎能想象出这个组织为了确立地位曾掀起的常人不可得知的腥风血雨,和它蛰伏在现实世界下投射出的巨大阴影。 “不干,找别人去。”我说。 甭管你们是想重现辉煌还是想争取地位,我都不陪你们玩儿。 “真的不吗?”水杏噘嘴,女汉子这样做……好吧颜值拯救了她,挺好看的还,“我是会长哦!你来了我罩着你!” “免了。”我顺口问,“话说你们组织叫什么?” “居委会。”水杏轻快地答。 ……我真心实意地夸奖:“挺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  水杏的属性大概清晰了_(:3ゝ∠)_ 憋问作者主线,主线和争权夺利无关。 第14章 盛情难却,再加上考完了试处于放假状态,我在水杏家住下了。 经验证明,让能说会道的人闭嘴的最佳方式就是不要给任何反馈,所以后来水杏说的一大堆我都没怎么认真听——反正不管她怎么说我都不会同意。 我早就过了热血上头的年纪了,而且哪怕在真正的十九岁,我也不会为了“理想”、“正义”、“真相”这类东西付出实质性的行动。这些听上去很伟大的东西,实际上就是很伟大的,伟大到普通人会不堪重负,而且通常它们出现时的形象都会让人失望。 就好比我爸妈追求的理想,他们心怀的正义,他们所寻求的真相。 那三千年中我也无数次思考过事情一步步发展的原因,无论找多少借口,有多少理由,尽管我也是受害的弱者,但真正造就现在的我的并不是折磨,而是折磨下的我自己。 这世界上英烈不算少,我不是其中的一个。我是个受不了严刑拷打的懦夫。 没有必要。我知道。但我曾长时间为此羞愧。 大概是我曾把自己想得太好。 当我思念我的家乡,家庭的爱只占有极小的部分。让我支撑着没有崩溃的,是老街的甜品店,那里有我吃过的最棒的班戟,我能巨细无遗地形容出奶油口感的绵密和果肉的甜美;还有院子里的桂树,每一年的某一天醒来推开窗户,涌来的香气是从不失约的惊喜;我尤其爱回忆归家的路,途经的每一家店都很熟悉,我看着店门能想象出店中桌椅摆放的规律。 还有阅读时手指摩擦书页的质感,写字时笔尖传回的力道,漆黑的电影院里爆米花和可乐的合奏,散步时低着头看断断续续的砖缝,冬天照在身上不太温暖的阳光,新洗的衣服上淡淡的芬芳,戴耳机听音乐时快节奏的轰鸣,像巨锤擂打着心脏。 要在最痛苦的时候,才能注意到这些琐碎的细节。 快乐微乎其微,但已经很够用。 “你红了。” 这天早上喝粥的时候,水杏严肃地对我说。 她把手机竖到我面前,屏幕上是一幅图片。我瞄了一眼,就是我撞见的那位钱铮姑娘尸体的现场。显然是手机拍摄,看得出照片特意被修过,地面关于尸体的部分截掉了,只留一滩血迹,我背后的人群、店面打上了马赛克,整个图片从各个角度都凸显出了主角,也就是我。 我长得也就那样吧,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还不是上镜的小脸,但整个画面看上去有一种大幅海报都很难展现出的震撼感。 这么说吧,我不是专业人士,但猩猩都看得出这张照片拍得好。 我退出图片模式,对面发来的对话一溜儿弹了出来。 “天惹!水杏杏你在么!!” “这个绝壁不是人!卧槽老娘看得要被吓死了!!” “当年老娘灵智未开和一头老虎狭路相逢老娘都敢拔腿就跑!可是这个……老娘盯着看了一个小时了都!!老娘只想死在她面前!!!【笑哭【笑哭【笑哭” “必须吸收你造么会长大人!!我天这是我邪.教未来圣女!!!!她有毒!!!!!” “【王之蔑视.jpg】” “【是时候一桶天下了.jpg】” “……” “水杏杏你怎么不说话?你食屎么?” 手机上方还在不断弹出漂浮窗,我没再看,把手机还给水杏,拿出了自己的。我的手机已经关机了一整夜,作为一个网瘾末期患者来说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但谁叫水杏家有超级多的正版游戏和满柜子游戏手柄呢……那些昂贵的碟片扔得到处都是,就像满地钻石满地樱花,她捡起来一片冲我挑眉,于是我堕落地和她联机打了一晚上的拳皇和超级玛丽。 大半时间都是她在虐我。 这么一说中途确实有一段时间信息提示音响个不停,我不耐烦才随手关了。 开机动画后短信进来,我利落地删除了所有被拦截的信息和通话记录,也没登录社交账号,而是直接看剩下的寥寥几条短信。 “怎么了?有人给我发了你的照片,说是跳楼现场拍的,你还好么?我问同学都说你不在寝室,辅导员说联系不上你,你现在在哪里?收到快回。”这是最近的一条,就在刚刚。 我回复:“在朋友家借住,稍后联系。” 然后是凌晨四点钟李衿发的短信,“你的照片上了热门,好在是半夜,已经被压下去了,但是已经保存的没有办法,我一直在收到别人带照片问你的信息。你小心。” 她凌晨三点多还发过一条,“怎么会发生这种事?谁这么缺德上传了照片!别害怕,我会想办法。” 我回复:“知道了,稍后联系。” 第17节 凌晨三点近四点,楚博雅发的短信,“事情处理完毕,你的私人信息已经泄露,建议短期内不要露面。” ……他凑什么热闹?送钱还不够? 我想不通,但还是回复:“知道了,谢谢。” 把手机关机,我沉吟片刻,对水杏说:“再来几盘。” 哪怕是世界末日,也得等我虐了水杏之后再开始。 “你怎么就不急呢?”水杏都惊呆了,“这图片一看就不科学啊!关注度上来了,你就不怕露馅儿吗?被发现了后果很严重的!” “在人类社会这么多年,你怎么还是改不过来?”我说,“早就不是当年是个读书人就懂点儿风水的年代了,你就是变出原形照张照片,别人都只会说后期做得太好ps毫无痕迹,有几个人能想到是讹兽?就算想到了,最多夸你cos的角色很小众是不是《山海经》要出本。退一步说,就算出了视频,你取个‘劲爆!现代妖怪变身实拍’做标题,大家只会猜是什么电影在做营销,不会相信真的有妖怪的。” 更何况我活得跟别人没啥区别,我又不是妖怪。 “行行行。”水杏说,把手机放到一边,我眼尖地看见她没熄灭的屏幕上赫然是我的那张照片。 “等会儿!把你手机交出来!你把我设成了锁屏?!” “不行?我又不暗恋你,放心吧我也不会对着你的照片做奇怪的事情……” 我勃然大怒:“不说这话我还放心些!蠢货你对着我用天赋技能我是知道的!虽然很想相信但你绝对是撒谎!直女的尊严何在?我叫你陪我看百合电影的时候你怎么说的?!” “那怎么能一样?好兄弟在一起看《断背山》都变成好基友了!好姐妹在一起看个百合片岂不会变成好炮.友?我才不干!不过现在你要是请我看我可以考虑一下……” 我微妙的沉默了一会儿,“虽然知道妖怪没有节操这个东西,但我还是很想揍你。” 然后我们联机打游戏,我把她虐了个爽。 临别时是中午,火辣辣的阳光让人提不起丝毫分别的愁绪,但我心里还是升起莫名的悲伤。 “你真不能送我几盘游戏?”我指责,“要留住人才还这么吝啬!” 为了几盘游戏我们差点儿打起来,还能不能好好做朋友了?! “秦始皇当年把李斯纳入麾下,屁都没给,只讲了几句好话夸他——他当上丞相是上了贼船之后的事了,就你这贞洁烈女誓死不从的样子,不入我门,还想要游戏?” 我想回她一句你怎么知道秦始皇屁都没给只讲了几句好话,但一想这家伙的年纪,没准儿她还真见过现场,只好作罢。 “那我走了,把你那锁屏赶紧换了,叫他们全换了。” “有什么问题?”水杏问。 “你看的时候是什么感受?”我反问。 “口干舌燥,心跳加速,浑身僵硬,跟恋爱似的。”她说。 “恋爱个鬼。删了删了。” 我没回答她。怎么说?“你们最好不要过多地注视我”?太中二了吧,虽然是大实话。 只是我不爱解释为什么。我曾解释得太多。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只是奇怪,还没有人猜男主? ps.放心好了,虐女主的部分早就过了,后面的剧情没有虐。男主一直在刷存在感。 第15章 我一点儿也不担心热门这回事。 虽然图片很容易下载传播,可能会有许多人继续见到并且流传,但我日常和图片里根本是两个样子,气质迥异,和我本人不熟的压根儿认不出来。而且那张照片之所以那么惊人,那么魅力奇诡,绝大部分原因在于与众不同的背景。 它的背景是死亡。 我强调过,“人”和“仙”是两个物种,这种不同并不单单指力量和心灵层面。人是渺小的个体,而仙是更为虚化的、冥冥中的意志的代言。作为仙,我是我本自身和我所领悟的规则的结合体,只有与死亡共存的时候,我才是完整的。 如我所料,走在街上没有出现众人围堵的情况。高温让城市像一个巨大的蒸笼,车辆来去匆匆,留下机械化的嘈杂。在这里没有人会关心我为什么一个人独自走在马路上,没有人关心我是谁,所有感情都隐藏在麻木的面孔下,珍贵,但不稀缺——这让我感到放松和愉快。 我回到学校,简单收拾好行李,订了第二天回家的机票。 离开前我给徐晶晶和李衿打电话报了平安,这感觉有些新奇,我从来没有被人如此牵挂过安危。徐晶晶在电话里激动得快要哭了,不停安慰我,责骂向她打听我的多事同学,翻来覆去地说“没事的”、“不是你的错”,还许诺给我寄礼物。 李衿和她一个画风,只是温声细语外多了些冷厉。 “都是齐颖峰的错,把照片到处乱发,我已经教训过他了。”她说,“真对不起,英英,给你添麻烦了。” “没事,”我很无所谓,毕竟真的给我添了麻烦的是水杏,只有异类才能看出那上面的某些特质,普通人最多觉得特别动人和吸睛,“有人来问,你不要说出去就行了。” 我迫切地想要回家,也觉得不需要计较。 在那三千年里,我其实并不经常想起我的家,可能是因为家令我舒适,却没有温情。 十二岁时,我的爸爸妈妈成为了战地记者,我也开启了寄宿制学校的生活。十二岁以后我关于他们的记忆仿佛凤毛麟角,我记得他们满面风沙的疲倦和不符合年龄的苍老,但在我沉浮不定的三千年里,十二岁以前的他们却反而清晰起来,并且日渐稳固。 尽管我未曾得到过更多的偏爱,至少他们都在。 现在提起这些简直不知所云。我在想什么呢?当我看着窗外,飞机在云层上,机舱里灯光昏暗,人们或是精力充沛或是酣然入睡;当我斩杀了敌人,充盈的灵气修补我破烂的躯体,我习惯了疗伤时的酸痒和疼痛,仰面躺在土地上,却被枝叶间的光点刺疼双眼。 期待从未得到的东西会让人陷入深渊。 可我就在深渊里。 我就是深渊。 飞机抵达机场,我拖着行李箱穿过接机的人流,七拐八拐地进了地铁站,坐上线路超长的地铁。又是一个小时的行程,等我下了地铁站台,已经到了晚饭时间。 第18节 我家在北郊,距离市区比较远,房价低,所以很大。因为常年没有人居住,每年都要请人来大扫除,所以一成年我就租给了别人,要求租客不准动我和父母的房间,但要定期打扫,不许改建除了他们的卧室以外的地方,合租不可以超过四个人,养宠物不许损坏和弄脏房子。 又不是为了赚钱,标准比较苛刻,所以租金不高。租房子的大多是邻近大学城里的学生,一般也就住到放假——反正不管他们放假是不是呆在这里,我不会继续再出租。 今年我回来得有点早,所以三个租客还没有搬出去,茶几上还摆着水果和零食。我转了转,自己的房间里果然很干净,客厅的陈设没什么变化,厨房也一尘不染,最重要的是和我的印象毫无二致。 这很好,像是世界没有遗忘我,一直在等我归来。 想想我一介大能,翻手云覆手雨,恁死的好人坏人非人加起来能把地球填满,昔日里报我的名号能叫一个大型宗门全派上下俯首帖耳,天下莫不胆寒肝颤,还得在这种事情上找存在感,也是没谁了……虽然我一点也不稀罕凶名,而且我一点儿也不像反派。 说真的我一直搞不懂为什么修真界那些人那么怕我。 这么多年我也回过味儿了,他们过来杀我一开始确实还是眼馋我的修炼速度,到后来被我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的凶劲镇住了,来的人反倒是更多——他们是怕我怕得厉害,才这么不计代价地想要杀我。 搞什么,我一向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好么?而且虽然杀谁都是杀,我还是会尽可能去杀恶贯满盈的魔修。这么多年我的行为跟个园丁没什么两样,兢兢业业为修真界修枝剪叶,哪个枝头长歪了长坏了,掌门长老舍不得动手,不都是我杀的不肖徒孙?是我让修真界蓬勃健康发展,也是我杀了太多魔修,才促进了底层修士的人数增长。 那些叫嚣着“除魔卫道”的名门正派,哪里有我对世界的贡献大?!我还凭借半吊子的现代知识和打发不尽的时间折腾出了下至书写纸张上达蒸汽机的黑科技,造福凡人——要是有道德金光这玩意儿,那我绝对闪瞎太阳好么? 怎么我就这么倒霉,没遇见好事?! 想来想去想不通,只好归结于天道的错,恨不得跳起来打他下巴,只可惜打不到。 我洗澡后换了身衣服出门,去拜访隔壁很照顾我的奶奶。基本上每年的假期我都靠她的三餐养活,偶尔她被家人接走,我要么就是点外卖,要么就是蒸点米饭胡乱煮煮火锅。 她温柔又慈祥,会用头油把满头银发梳理得一丝不苟,穿老式的衬衫和布裤,踩着绣花鞋,身上永远有淡淡的茉莉香气。她做的菜口味清淡,可是颜色漂亮,餐盘典雅,总能让我吃下很多。我知道她喜欢我穿学生气很浓的长裙,所以我家的柜子里大半都是长裙。 门开了,我露出准备好的淑女微笑,“奶奶,我……” 我说不出话来了。 开门的不是奶奶,是个男人,四十上下,中等身材,略有点鹰钩的鼻子。他一手撑着门,仿佛习惯性地打量了我一下,问我:“你是桑如英?” 我分神想,这还是回来以后第一次有人叫我全名呢。 “我是。”我轻声说,“赵叔叔?” 奶奶给我看过家庭合照,我记得他是奶奶的小儿子。 “嗯。”他微微颔首,敞着门,率先往里走,我赶紧跟他进门,在他的示意下坐到沙发上。 “家母上周刚刚过世,这些年承蒙你照顾。”他说,将桌上的盒子推到我面前,“这是家母住院前嘱咐我要交给你的。” 我伸手,把盒子抱到怀里。 奶奶七十多快八十了,人在这个年纪格外脆弱,经不起大病。死亡是一件我司空见惯的事,我抚摸着盒子,比任何时候都深刻地认识到我不再是过去的我了。 像一场大浪淘沙,时间筛落我柔软和脆弱的部分。 我无坚不摧,更无坚可摧。 我难以感到悲伤,即使是这个在我生命中占据的地位异常重要的老人离世——我只能感到自己本就不圆满的人生又陷落了一块,像石头一样,重重地坠下去。 自从回到了家乡,我上网,瞎逼逼,和室友扯皮打游戏,把我曾走过的路都走一遍,尝我爱吃的美食,向每一个对我好的人释放我稀缺许久的善意,放弃方便的法术改而向凡人一样奔波。 这些都是我归来的仪式。 就像远古时先人使用人牲祭祀,旧时皇帝高台携百官跪拜求雨,是万分重要的一个代表、一个符号、一个信念,其实并没有什么卵用,但是又必不可少。 但现在,我归来的仪式被打断了。 我拉着银色的行李箱,坐我常做的航班,选右手靠窗的位置,下飞机坐地铁下地铁步行,穿过我最喜欢的大街小巷,回家第一件事是整理床铺和行李,用茉莉香的沐浴露和身体乳,把头发梳成下垂的双辫,穿古拙的青色麻布长裙,最后去隔壁敲门。 但现在,我归来的仪式被打断了。 我确信奶奶不是正常死亡,没什么可说的,这是我的领域,我一清二楚。 怀里的盒子沉甸甸的,我抱着它,知道自己并没有真正发怒。 我只是很不高兴。 很不高兴。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在考虑申榜,然而有字数规定。 早上醒了再说吧_(:3ゝ∠)_后面女主会放个大招。 第16章 告别了赵叔叔,我抱着奶奶留给我的盒子回到卧室。 三个租客都没有回来,房子里安静空旷,楼下有人唱着歌大笑,笑声里夹杂婴孩的啼哭、女人的催眠曲,汪汪吵闹的狗被主人训斥了,压低成呜咽。我闻到烧烤的香气,辣椒和孜然的味道缭缭升起,还有啤酒的麦香。华灯初上,远处的窗户印出黑色的人影。 这是我喜爱的热闹。 不,这是我需要的热闹。我需要它,起码从心理上需要它,就像树木扎根于土壤,就像河流流淌在河床,就像碎石散落于山丘,我需要人间的烟火、尘世的嘈杂,因为它们都是我曾经拥有的,好比水和空气。 我也不是不珍惜它们,可后来就是没有了,像女人的美貌注定折损在时光里。 ……不知为什么这个比喻让我联想到自己不会变老,心情变好了很多。 我锁上门,打开台灯,仔细查看手上牛奶箱大小的木盒。 好像是个老式的首饰盒,尽管对于首饰盒来说它朴素得过分。简简单单的四方结构,没有装饰,没有雕花,没有上漆或者只上了一层清漆,显露出原本的微红的黄橙色,木纹浅淡。侧面触摸时几乎摸不出上下开合的缝隙,正面是铜制的古式搭扣锁,看上去古旧,但很干净。 我打开木盒,第一层放着满满的线香,茉莉味,大概是奶奶身上香气的来源。第二层是一些首饰,多是银制的,造型繁复,闪闪发光,许多都华丽到了浮夸的地步,非绝色美人压制不住。我从来没见奶奶戴过,也许是奶奶年轻时所用,虽然感觉这些首饰和她一点儿也不搭,可谁知道她年轻时是什么样子呢? 我预感到第三层放的东西会有意思得多,因为第三层是暗格。藏得很严实,如果不是我在类似的古代生活了多年,一定看不出来。 但我没有接着往下看。 第19节 时间不早了。 我关上木盒,临走前遗憾了一下收拾好的床铺只能明晚躺上去了。 今天天气很好,虽然没有繁星,却有月亮。 满月。 如璧无瑕,如水清辉。 普通人感受不到,我走在路上,却能体会出灵气渐渐变得比平日更为充盈。路上的行人渐渐变得更多,那是一些游魂和道行不高的小妖怪,借着满月的夜晚混迹于人群中行走。他们看上去与常人无异,脚下的影子却光怪陆离,庞大而扭曲,像张着嘴的怪物,或是长着动物的头和尾巴。 一只毛色金黄的狐狸冲我甜蜜地微笑,我瞪他一眼,把他吓跑了。 穿过校园,再有不到十分钟的路程就能到宿舍区。街道两边全是小吃、饰品屋和杂牌服装店,年轻的男男女女穿梭其间,我从他们中间走过,并没有感受到传说中的“仿佛自己也年轻起来”,只觉得自己和他们有些不协调。 虽然我喜欢人群,却也不太乐意靠得太近。 而且我和那些连影子都藏不好的鬼怪们在一起搞不好都要比和普通人在一起协调。 上楼时宿管阿姨正戴着耳机玩手机,我跟着住在里面的学生往里走。这个学校的放假时间比我的学校晚,宿舍里的人很多,女孩儿们一身睡衣敷着面膜走来走去,回廊式的寝室结构,和我住的寝室画风很不相同。 我停在一扇门前,敲了敲门。 里面稀里哗啦一阵响,然后有人一边嚷嚷“来啦等等”一遍趿拉着拖鞋啪嗒啪嗒跑过来,打开了门。露脸的的是个,呃,看不出长相的妹子,她脸上涂了一层厚厚的黑泥面膜,只能辨认出她有一个小巧的耳垂,短发被发箍往后压,跟炸开了似的,发质挺硬。 她扫了我一眼,轻车熟路地让开位置,又啪嗒啪嗒跑回自己的座上,丢下一句,“她睡着呢,你自己叫去。” 嘿哟,这对陌生人找过来习以为常的样子,里面的妹子人脉还挺广呵。 不过也是,人脉不广,怎么能用这样的招数让奶奶早亡? 很好认,只有一张床上有人。我过去一瞧,小姑娘正睡着,怀里抱着粉色的垂耳兔布偶,面颊丰润,嘴唇微翘,睡颜天真无邪。 开门的妹子已经戴着耳机看起了电视剧,我端详了睡着的女孩儿一会儿,在她耳边打了个只有她能听见的响指。 她像只被沸水烫着的蚱蜢或者跳蚤一样地弹跳起来,脑袋磕到了屋顶,还在掉下来的途中折了腿,五官扭曲成怪异的恶相——同时发出了简直突破人类声带极限的尖叫——但声音还没有冲出喉咙,又被我硬生生塞了回去。我估计感觉会像是被一块脑袋那么大的泥巴噎住,因为她的脸涨得血红,血管发紫鼓出,汗水鼻涕眼泪糊了一脸。 啧,真丑。 她还在神经质地发抖,浑身抽搐,想咳又咳不了,干呕着,但又什么也呕不出来。要是把她的表现录下来没准儿还能获得大批人围观膜拜,弹幕会刷什么我都能猜到,什么“前方高能”“世界欠你十个奥斯卡”“演员太拼了”之类的。 她这幅狼狈的样子让我心情轻快了很多,我站在床边,眼看着她逐渐平复下来,从床头的抽纸里扯出大把纸巾,因为手抖得太厉害,扯了几次才捏住纸巾,抖抖索索地胡乱抹脸,惊魂不定地盯着我。 “你……你是谁?你来干什么?”她把脏了的纸攥在手心,嘶哑着问。 “不先说谢谢?那一声真的叫出来,你的嗓子就保不住了。”我说,选择性遗忘她的惨叫正是由我造成的,“你为什么这么害怕?” 我是真的不知道。这个简单的小戏法会让人在梦中体验一些不太美妙的经历,其严苛程度和被施法人本人的心智息息相关,也就是说,如果对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儿使出这一招,小女孩儿只会梦见自己曾经的挨打经历加强版,单打变成四世混打。 而要我以亲身体味做个评价的话,我得说,那可真是地狱般的酸爽。 她没答话,但死死用牙齿绞住颤抖的嘴唇和抽搐的唇角,绞得沁出了血珠;我看见她的瞳孔随着我的问题缓慢膨胀,从极小变得极大,像针尖变成了一角钱的硬币。她的瞳仁是琥珀一样的棕色,白织灯下仿佛波光粼粼,这一幕居然很美……如果不是这时候她脸上的绒毛和头发根根竖起,整个脑袋好像变了形,拍一个电影长镜头毫无压力。 我就笑起来。 没什么可乐的,我就是忽然有些想笑。 “你叫什么?”我又忽然不笑了。 “谢谢。”她乖顺地顺着我的话,“我……” “算了,你叫什么不重要。”我兴致缺缺地打断她,“你为什么要诅咒我奶奶?” 她整个人都定住了,半晌,问我:“你说她是你奶奶?” “是啊,我住她家隔壁,经常去蹭饭吃。” “……这样啊。”她垂下眼,倏而又抬起来,“你来做什么?折磨我吗?” “那可不算折磨,一个好玩一点的叫醒方式而已。”我说,“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你为什么要诅咒我的奶奶?” “因为她的三个儿子都是孝子,世所罕见的大孝子。如果她死了,他们一定会亲自处理丧事,痛哭流涕,悲痛欲绝。”她脸上绽放了一个带着血腥气的笑——我是指她嘴唇上血迹斑斑的齿印,“我太期待了,只可惜不能亲眼看到。” “哦。”我说,“自嗨啊,会玩。” 她冷笑起来,“你懂什么?” 那张年轻的脸上全是愤懑,因为觉得自己被辜负、被亏欠。我太懂了,我是个普通人,从来不豁达开朗更不理智聪明,所以我完全理解这种情绪。那么多次那么多年,我被外界伤害,心脏被剖出来,又放回血肉模糊的胸膛里,最初也曾觉得自己被辜负和被亏欠。 我确实,我们确实被辜负和被亏欠。 “我是不太懂。”我沉吟着说,“听起来你和奶奶没什么仇啊,你是和她儿子有仇。你修炼不到家,诅咒不了三个气运强盛的男人,就诅咒他们的长辈,一个年老体衰的老人,再躲这儿意.淫他们的感受。明摆着是迁怒和自嗨啊,奶奶死得太冤了。” 我万分不解:“臭不要脸就算了,又不少你一个,可你说你为臭不要脸骄傲个什么劲儿?” 她的脸唰得白了,白得像日本的艺伎妆。 “你……你强词夺理,”她说,“我……” 我盯着她,她在我的目光下呐呐不语,抿着唇,突然落下泪来。一开始还只是流几滴眼泪,到后面越哭越是委屈,越哭越是难过,最后完全是嚎啕大哭,跟个小孩子似的,嚎得撕心裂肺,连咳带喘。 我叹了口气,“真没意思。有胆子杀人,没胆子不后悔,这就不好玩了嘛。” 少女,反派不是谁都能做的啊,没有混乱的三观就算了,也没有钢铁一样一样的意志,杀了人还要躲在被子里偷偷哭,你打心眼里认为这么做是不对的,那就很无聊了好么?出于冲动的犯罪是非常、非常卑下的,因为连你自己都不认同自己。 “什,嗝,什么?”她没听清。 第20节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转折其实很有道理,作者写文走心不走肾! 2333我感觉大家都在期待大招挂一片?天惹,逼格高一点!挂一片算什么大招?! 修真,修心啊!! 作者写第一人称就是为了独白戏!自白戏!棒棒哒! 下一章会很有意思,你们能看出女主的设定参考人物。啊,作者真是太佩服自己了! 其实下一章已经码好了,本来想发,万一申榜成功了呢……还是先存着吧。 第17章 我的原计划是找到诅咒奶奶的人后,将那个人加入超豪华特训套餐。 什么?杀了?才不。我想我有必要重申一遍,虽然我是个女魔头,但我三观很正,这里的“很正”意为“很接近正常人”。也就是说,我和正常人依然有着巨大的区别——最为直观的一点在于,在常人眼里,死亡即使不算是最高意义上的惩罚,地位也低不到哪里去。 然而在我眼里,死亡仅仅是阶段性的终结和阶段性的开始,二者互为一体。这件事情是中性的,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一件好事,因为死亡意味着下一个崭新轮回的到来。 超豪华特训套餐就很能煎熬人了,它是精神和肉体的双重压迫,要我形容呢我也说不清,但以我的爱好和经验来看,最无上的痛苦就是干巴巴的日常里,惯性养成的联想,和铭刻在心灵深处的痕迹。 那是像巨锤一样敲裂远超常人的坚毅的恶毒,像是走在路上,地面的细小灰尘中滑出阴冷的毒蛇,用它潮湿的信子舔舐你的脚趾。 折磨的技巧各有千秋,最有效的不是缓慢连续、不断加重的刺激,而是刹那的爆发和龟裂,会化为不可磨灭的阴翳,悬在人类能够承受的极限上。 受折磨的人甚至不会有太多的记忆,只是夜夜梦回,都能感到来自暗处的窥伺,和紧追不舍的毛骨悚然的邪恶。 当我生气的时候,通常是不杀人的。 不然呢?你以为我为什么被称为女魔头?杀人在修真界真心不算是什么,哪怕我灭上几个宗门,比我狠绝的魔修也多得是,做出的丧尽天良的事迹哪怕适应了三千年,到现在为止想起来我都犯恶心。就算是他们,对上我也一贯是微小谨慎的态度,噤若寒蝉、毕恭毕敬,也没几个敢当着我的面拍着胸脯说和我齐名。 ……说起来挺尴尬,好像也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我在酷刑和审讯上极有天分,尤其精通灵魂拷问。但后者用到的情况并不多——相对不多——其一是我不关心谁设计我、后面还有什么招,很少需要逼供,其二是有违天和。 我要解释一下,从驱壳上“杀死”一个活物,只要没到物种灭绝的地步,都不是有违天和;只有从灵魂上“杀死”一个活物,才算是有违天和。 至于说什么行善有功德作恶扣福禄,不管对修真者还是凡人来说都是扯淡。 杀人的多少和雷劫的强度没多大关联,这是个彻头彻尾的误会,主要是杀人多的战斗力也强,天道秉承能弄死就弄死的原则,招呼雷劫不就厉害么。 拜托,天道看我们跟看蚂蚁蚱蜢区别不大的,对“人类”有总体偏向仅仅是因为综合素质比较高,所以被选为资源掌控者罢了。 不然像上古洪荒时候,大家势均力敌,没事儿打来打去抢资源,每每天塌地陷,动辄山崩河干,今天灭一族明天灭一族,一会儿就把生灵全折腾没了,天道不就成了光杆儿司令?虽然它恐怕也不会对此发表意见……将心比心吧,叫我统率全世界的蚂蚁,哪怕有不少蚂蚁杀伤力堪比炸弹手.枪,我不说排斥,却也没什么好感。 “讲讲你是怎么回事吧,是谁教你诅咒奶奶的?”我问她。 她哭累了,正用手背揉眼睛,一边不安地看向寝室里的另一个人。 “别看了,她还沉浸在粉红泡泡里呢,没空注意你,都快熄灯了,等我走了你就接着睡。” “啊?你要走了?”她慌张地问,有些破罐破摔的样子,喏喏,“我……我害怕……” “再来几回就不怕了,要用心,作为新手来说第一次你做得还不错,”我懒洋洋地夸奖,“牢记不要滥用你的力量。” “嗯,”她慎重地点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我不是这个意思,超级英雄电影看看就行,不要太代入了,你和他们不一样。”我说,“我是说小心点儿瞅准了,世界大得很,卧虎藏龙,不少点子不是一般的扎手。” “你不生气了?”她小心翼翼地问。 “嗬哟,真有意思,你还生怕我不找你麻烦?上赶着提醒?”我说,突兀地停顿了几秒。 上一次亲手整治别人是几百年前的事儿了,依照他的能力,那倒霉鬼现在还在无尽深渊里挣扎。我还记得他在我手下是如何破口大骂和痛哭流涕,记得自己如何缓慢地花上几十上百年时间剥离他的灵魂,湮灭他的躯体,折辱他的骄傲,折磨他的心智。 奇怪的是我却忘了这一切因何而开始。 我也忘了因何而来。 绝大部分情绪都是激烈而又不长久的,像是波动曲线中的一个最高点,它会不断下降、下降、下降,最后归于平直,就像是愤怒归于平静。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一个亲密长辈被害死亡,这个下降的过程会极其迟滞和迂缓,愤怒会长时间淤积在他们心底,等待爆发的那一天。 但对我而言不是,得知奶奶死讯的那一刻就是我愤怒的巅峰。而这愤怒也是稀少、易变的,就像沙漠里的绿洲。 爱和恨,理智的天敌,假如你活得足够久,活成一个欲.望缺失的老怪物,你就会明白它们究竟缘何名贵,逾于万金——它们会被磨损,终将逝去。 室友妹子在看欧美群像混剪,蝙蝠侠和小丑对峙,她戴着耳机但我还是能听见配乐是超燃的舞曲。剪辑的人将许多镜头拼接在一起,我听见小丑说:“i don’t want to kill you. what would i do without you?……you plete me.” 我不想杀你。没你我可怎么办?……是你让我变得完整。 我喃喃般轻声说:“我本来就没有生气。” 我只为一个人的死生过气。 “你看过《蝙蝠侠》吗?黑暗骑士那一部。”我问她,没等她回答又说,“小丑被誉为史上最佳反派,可是演得最棒的反派也死了。我当初看的时候印象特别深,小丑被抓住之后蝙蝠侠虐打他,可怎么也不肯杀他,我快被气死了。不久前我又看了一遍,但是真奇怪,这一次我反而更希望小丑杀掉蝙蝠侠……不,我更希望小丑抓住他啪啪啪。” “这对cp太虐了,我站超蝙……”她弱弱地说。 “我站蝙超,超蝙是异端你造么!”我说,“等我说完,你最喜欢小丑的哪句台词?我最喜欢他说的‘i believe whatever doesn’t kill you simply makes you stranger’,我相信那些杀不死你的,只会让你变得变态。” “stranger可以翻译成变态吗?”她完全不怕我一样吐槽,“你没过四级对吧?” “闭嘴,快到门禁了,让我赶紧说完——你觉得蝙蝠侠算好人么?快快快快想,感谢我给你一个机会吧,这个问题关乎你的生死存亡,答错了你就去死。快!快答!” “什么?!”她大惊失色,“这是个什么问题?我是不是答错完全看你心情是吗!强盗逻辑!” “答错了你可以去死了——” “不是!不是不是!!蝙蝠侠不是个好人!” 第21节 她喘气如牛,满头细汗,睡衣上湿了一大块,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等我的回答。 我没有回答,只是摸了摸她的额头,“好乖。睡吧。” 她的表情随着我的动作发生了变化,紧绷的嘴角放松下来,眼皮耷拉着下滑,我从她的桌子上找到湿巾擦她唇边干掉的血迹,有的地方形成了小小的血珠颗粒,我擦了好几下才擦干净。 “你不问我是谁教我诅咒了吗?”她在困倦中强撑着问我,“我答对了吗?” “……你不说我也明白。我只是想问问。” “哦。”她合上眼,马上就进入了浅眠阶段,睡颜天真无邪。 任何一个种族在幼年时期看上去都天真无邪,即使是恶魔也不例外。 我走出住宿舍区,反身回看,身后明亮的灯火渐次熄灭,不少窗口燃起点点辉光。一些学生早早睡下,习惯玩到深夜的学生打开了充电台灯,这应该又是他们一个普通的夜晚。 而我准备做的事才刚要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你们就这么对待作者吗?!太过分了!! 才一个留言! 虽然是首次一天涨了4个收藏_(:3ゝ∠)_ 喂,都是野生,这篇文太冷了吧…… 第18章 我很喜欢莎士比亚。 别误会,不是那种正儿八经去研究的喜欢,连仔细看看过他的著作的喜欢都没有达到。当年第一次看他的书选择的就是举世闻名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可能是因为他是西方人的缘故,我看到他描写的两位主角互诉衷肠,着实被火辣肉麻的词汇带出了戏,并且从此对他敬谢不敏。 我完全是因为“莎士比亚语录”“莎士比亚经典片段节选”之类东西喜欢他的,不得不说这位大牛真是喂得一手好鸡汤,讲起道理来发人深省,毒鸡汤也不遑多让。 我相当喜欢他的一句话,凡是过去,皆为序章。 理解起来不要太简单,别提有多积极向上,不就是教导人要向前看吗?以前的的日子是好是坏都放下吧,打点好装备,昂首踏步,不管你是装过孙子还是当过皇帝,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但文学这玩意儿就是这么美妙,大牛就是这么有意思,而今换个心境来看,我只觉得这句话和“昨日的因导致今日的果”有异曲同工之妙,不就是在说“草灰蛇线,伏延千里”的文艺版么。 所谓“凡是过去,都是未来的总纲”,一琢磨透了那叫一个身松体爽,感觉自己又结交了一个新朋友,还是永远不担心哪天会去杀他的那种。 早死了嘛。 路边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亮堂堂的,我晃进去,在货架前选了五瓶100ml的红星二锅头,想了想,又放回去,拿了五瓶500ml的,一股脑儿搂在怀里抱到收银台前。夜班收银小哥的视线黏在手机屏幕上,扫码收钱退钱,业务熟练,多看我一眼的精力也无。 我拎着白酒一路回了家,进厨房取下刀,然后开了一瓶白酒,细细地冲刷过刀背、刀锋和把手,拆了一袋毛巾吸去残余的酒水。 这是一把新刀,而且是厚重的斩骨刀,连刀带把有两斤出头。鉴于我家的情况,它自被买回来的那一天起就搁在厨房里长灰,每年被我不定期拿出来,使细绒不掉毛的布擦拭一遍,几年过去,居然光洁如新。 刀是我自己买的,那段时间无意间见到了古罗马行刑刀的图,一瞬间惊为天人,为那种残酷的锯齿边缘所展现出的血腥的美所倾倒。它激起了我对刀的兴趣,虽然古罗马行刑刀买不到,我却有了新的目标。 就是这把刀。它酷似星爷曾用过的那一把,插立在厚重的木砧板上,除了没有刻上一行小字,几乎一模一样。 古罗马行刑刀和星爷的斩骨刀在我心目中代表两种不同的审美巅峰,如果不能享齐人之美,本也就不能享齐人之美——只拥有一种也是好的。 所以我穿越前拥有斩骨刀聊作安慰,穿越后在修真界的武器以古罗马行刑刀为原型锻造,两千年来它陪伴着我出生入死,如果锻造时所用的不是凡铁,或许已经生出了刀灵。 我举起手,月漫中天,成了背景,刀锋上跳跃银光。 很好,该上路了。 ……仿佛立了个g。 那么换句话说吧,该去送人上路了。 我在夜色中潜行,筑基期的小戏法和丰富的经验让我在现代社会无处不在的监控下也能进退自如,不留下一丝痕迹。这么谨慎对我而言还真是头一次,不过左右都是杀人,前奏特别点儿也不值得深思。 夏日的夜晚和安静沾不上边,每一盏路灯下都飞舞着小虫和夜蛾,像一捧不停闪烁的阴云。这景色是如此陌生,分明我从未见过,可又好像同往日别无二致。这个世界似乎脱去了繁华纷杂、富丽斑斓的外衣,显现出它由灰色水泥组成的本质,像一个卸去浓妆的舞女,白日的鲜艳徒添悲凉。 目的地是一幢别墅,我到时此处灯烛旖旎,红纱蔓帐,门户大开;男人豪奢风流,女人体态横妍——正是一场通宵达旦的欢宴。 我一眼就看见要找的人。 他所处的位置格外醒目,被众星捧月地围拢在中央,像被一层层簇拥包裹的花蕊。长相倒是不夺目,但他挥斥方遒的神色和不言而喻的主导地位很好地弥补了这一点不足,何况他长得也不难看,只是女伴着实漂亮,愈发衬得他平凡无奇起来。 ……这么个中心人物恐怕一举一动都有人暗中注意,要怎么在不引人注目的前提下把他弄出来呢。 我来之前没想到他不是一个人,有点烦恼。 先前最生气的时候已经过了,又在刚刚的小姑娘那边消耗了剩余的一点点不悦,现在眼看着找不到机会动手,我都快要觉得不耐烦了。 他不知说了什么,大概讲了个笑话,周围的人便都跟着他颔首微笑,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旁观者说不定还真会以为他们关系有多亲密。有许多人费尽心机想要上前和他讲几句话,但又始终被不动声色地排斥在外,那可以一步跨过的距离硬生生演绎出天堑与鸿沟,像一出夸张的舞台剧,人们穿着华贵而丑态百出,荒诞,并因这荒诞而妙不可言。 我百无聊赖地绕着别墅走了一圈,开着隐身路过在草坪上漫步的情人,又随手从餐盘里取了几块儿甜点。 也许来这儿是个坏主意。 但短时间内我也不打算走,这里的房子都是独栋别墅,稀稀落落散布在偌大的地皮上,庭院很大,花草繁茂,树木葱茏,一条人工河道横纵庭院。水流涓涓,我躺在草地上,看到无垠的夜空。 这还是我回来后第一次看到不加遮拦的天空。 我闭上眼,在风中半昏半沉。 仿佛酒后正酣。其实没什么值得留恋的,可我只希望我能睡得长一点,再长一点。 沉眠不知岁月。 第22节 直到一个暖烘烘的身体挤过来,我才终于睁开眼。 是一只深蓝色的猫,侧挨着我的上半身,把爪子放在我的腰腹上,用它的尾巴轻轻圈着我的脖子。它这样和玩了好一阵子,见我醒来,放下口里叼着的食盆,低沉而温柔地“喵”了一声,用头把盆子顶到我下巴上。 我懒洋洋地坐起来,盘着腿,它便轻盈地跳到我的膝盖上,一阵愉快地“咕噜咕噜”。 我端起小盆,里面是半满的颗粒状猫粮,闻起来倒是很香……一股腥香味。我看了它一眼,它把爪子搭在我的前臂上,用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我,我就抓了几块放进嘴里。 意料中的不好吃,寡淡,里面还有很腥的小鱼干,口感倒还不错,习惯了吃起来还蛮带感的。我咽下口里的,又抓了一把,一把接一把,居然很快都吃光了。 这时候别墅里好像是散场了,一辆辆我认得出认不出的豪车停在门口,接到人后又很快开走,车前灯灯塔般规律地扫过我们。我坐了一会儿,等着我等的人出来,忽然听人喊了一声“楚少!”,然后一个人从人工河上的小桥上摇摇晃晃地站起身。 他的背影惊人的熟悉,更惊人的是我想不起来从哪里见过。好像过去的前半生哪里都见过他,看山看水,哪里都是他——好像《红楼梦》里宝玉哥哥和黛玉妹妹初见,宝玉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 我正要细看,那个我等的人走出大门。我毫不迟疑地起身,猫儿轻柔地落下来。 等我灵巧地钻进了那个人的车,再回头,他不知何时一头栽进了水池,狼狈地往外爬。 我特别想笑。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点击那么高,收藏却那么低呢? 看文的小伙伴都收藏一下好不好_(:3ゝ∠)_ 成绩太糟了吧qaq 第19章 假如这不是非法入侵民宅,我一定要拍上几百张豪宅内景发到常混的那几个论坛。 赵漫沙请我去过楚家大宅,也请我去过她的居所,这两个地方一个是中国古典风格一个是地中海风格,特点鲜明,十分好认。以我在另一个世界熏陶出的的观赏水平来看,前者厚重古雅,然而稍嫌繁复;后者清新明亮,然而略显轻佻。 而这里……这里简直是繁复和轻佻的极端! 目之所及大量使用奢侈的原料,华丽的天鹅绒、花色艳丽的锦缎、富有光泽的皮革,参差的立柱上镶嵌的宝石和金银,五金全是用青铜、黄铜,地面是大理石瓷砖和分区域的地毯。 整个内部以白色为主,但这种白色是奢丽的,红、金为辅,到处都是变幻无穷的壁纸和油画, 到处都是底纹边框,底纹边框上到处都是肥厚的涡卷纹、细长的垂花纹和贝壳浮雕,细密植筋连结的球茎构造爬得像废墟上的荒草,精工雕饰的装饰线脚、浮花,以及复杂精巧的天文图象,色彩阴暗的表面描上金漆,华贵猖狂的部分镶嵌象牙和金属。 这房子色彩鲜艳得像个老艺术家的调色盘,含糊不清、过度狂野,然而又有一种堪称奥妙的和谐让一切不至于显得嘈杂纷乱——它们居然是层次分明的,只是线条太过掺杂,分界又太过离奇。 ……在类古代生活了三千年的我简直在这一刻直面巨大的文化差异,虽然也欣赏这种美,可就是感觉说不出道不明的奇怪。 也许只有当年直面大群手持简易矛箭、头佩羽毛黄金的光屁股黑人的哥伦布能理解我的心情。 豪宅的主人被我打晕了捆在餐厅的椅子上,为了找合适的绳子颇费了我一番工夫,最后还是只找到针线包里的细绳,绑了一会儿,淤青都出来了。 他醒过来时我立在窗边,看着楼下的绿植和蓝色的游泳池。 “你是谁?”他又惊又怒。 我回过身慢慢走近他,然后在他的注视下把一开始放在地上的塑料袋里的东西取出来,四瓶二锅头,还有那把斩骨刀,一一摆放到地上。 餐厅里很黑,但我确定他看见了刀锋上的闪光。 “你……”他要说什么,又很快克制住了。 “我从宴会上跟你回来。”我说,“不好意思,没有开灯,因为这里面太闪耀了,和我平常看的很不相同,我不太习惯。” “如果你现在离开,我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他说。 “抱歉,现在可能不行。但放心好了,我不会呆上很久,我只会留在这里……最多一刻钟。” 他没回答。 “我以为你会表现得更外放一点,毕竟你住在这么个皇宫教堂一样的房子里,哪怕是更出格,像皇帝一样要求我跪下或者像教皇一样斥责我渎神。”我又说。 “您说笑了。”他淡淡地道,“显然我现在无话可说,您听起来也应当不是想听我说话的人。” 我发现他脸上那种运筹帷幄的得意洋洋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仿佛将生命置之度外的冷漠。 “我不是。”我承认,在他面前踱步,“但我突然想听听你会怎么说。” 他问:“您为何而来?” “我是想听你说,不是想听你提问……可这个问题真的问住我了。” 就像幼年时的一个朋友,在你心里留下美好的印象,成为美丽的期许,但几十年后谁知道你会怎么看待她呢?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何况这不是几十年,这是三千年,是百代的兴衰和数个王朝的倾颓。我为何而来?显然不是为了奶奶,是为我自己。 可我自己又为何而来? 我想起我杀的第一个人,我曾经的主人。有时候我觉得我已经在他身上用尽了全身的爱和恨,有时候我又觉得我其实并不恨他,也不爱他,我主要是在恨我自己,又在这史无前例的绝望的仇恨里用爱来宽慰自己。因为刻骨铭心的爱恨都会消散,可他却常驻在我心里,或者更确切地说,我就是一部分的他。 很难去界定我们的关系,尽管私下里我称呼他为主人,他对我无疑有着至高无上的掌控,但实际的相处里我们几乎是平等的。他从未真正意义上强制我做什么,他没有真正折磨过我,他只是向我展示那个世界的黑暗,向我展示一个毫无地位、毫无人格的人肉玩具应有的待遇,向我展示五花八门的“常规”的惩罚和奖励手段。 而后一旦他稍许流露出某个意向,我就会迫不及待地妥协。我就会诚惶诚恐地跪在地上,感恩戴德——我对我爸妈都没有这么感恩戴德——地接受他的一切。 现在想起来,既觉得自己智障,又觉得自己可怜。 这世界的爱抚养我长大,而他用恨培育我。 可怖的是他还成功了。 杀死他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是我的倦怠期,我觉得自己被掏空了,失去了喜怒哀乐,什么都懒得做。我当还可以做很多事,继续修真问鼎大道,改头换面去人间浪迹,学习各种新奇的知识,见识修真界正道大能的慷慨激昂。 但一切都对我毫无意义。 我有时候有兴致杀人,有时候没兴致。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后者是相当稀缺的心情,因此一旦发生,我一定会好好使用这份兴致。 第23节 残存的常人的理智和思想警告和阻止我,它失败了;于是它退而求其次,希望承受折磨的是死有余辜的恶人,它又一次失败了。我本身的意志和时运都推着我走向一个深渊,但我不想再反抗,我太疲倦了,经常懒得不想解渴,解渴时懒得分辨喝的是水还是血。 我还记得自己什么时候第一次凌虐别人,被我凌虐的是个和尚。再好不过的和尚,心志坚定、金光凝实,清修了百年,还很年轻,秃瓢也能秃得清新脱俗,像我制住他的那个河边半开的莲花。 在他身上用刑对行刑者来说简直是个灾难,无论我是剥下他的皮肤还是搅动他的血肉,无论我用引发心魔的法咒还是用话语挑拨他的佛心,都好像对他没有半点影响,他双足跏趺,任风吹浪打,自岿然不动。 直到我为了剖出他的琵琶骨撕开他的衣襟,又啧啧称赞他胸膛上露出的一点玫红……他的心脏在他的胸腔里、在我的指尖下颤抖,像被春风吹皱的湖水。 此刻我已经完整地剖出他的一只脚骨,我的手艺很好,我发誓,那只脚骨保持着刚脱下皮囊的浅粉色,妖异的修长,笔直地向外散开,关节处的结构精巧得像是什么来自几个世纪后的科幻造物。为了保持美感我灼烧血肉的断口,又冰冻住脚骨——我仅有的现代生物知识告诉我人的骨骼也能感到疼痛,并且极端敏感,我很遗憾没能从他脸上得到证实。 然而我的手放在他的胸膛上,他的便脸红透了。 他浑身上下都红透了,像开得快要烂掉的红莲。 我盯着他半阖的眼睛,将手下滑,下滑,滑到我想象的那个位置,滑到他忠实的反应上。 他做了第一个动作,也是他唯一的一个动作:他吞了口唾沫。 这是时隔百年后我首次对一个人升起了兴趣,我的喜怒哀乐仿佛又回来了,就像一个人从死亡的边缘回到人世,四下张望,连路边热腾腾的狗翔都透着一股讨人喜欢的机灵劲儿。 而他和我曾经的主人一样,美妙又糟糕透顶。 作者有话要说:  紧赶慢赶,说好的隔日更! 走过路过~~喜欢就收藏留言好吗~~~ 第20章 “我们说到哪儿了?哦,对,说到我为什么来。” 我沉吟了一会儿,诚恳地告诉他:“这都是因果注定……好吧别这么看我,这都是你倒霉。” “人选随机?”他的神色看不出悲喜。 “那倒不是。”我打开白酒,一瓶瓶当头从他身上浇下去,缓慢地移动着瓶口,确保他每一寸皮肤都被浸湿,“非要说起来,和你家的旧怨有些关系。” 他抬眼:“您是说那些老皇历?” “是——不,不是。”我说,“是刚刚发生的事。” 我蹲下来,把空瓶子一个个放回书包,放完了索性盘腿坐在地上和他说话:“你说搞笑不搞笑,八十岁的老太爷了,浑身上下都是褶子,还计较当年那些情情.爱.爱的事情,气量忒小。当年呢偷吃的是他,要离婚娶真爱的是他,说要断绝关系老死不相往来的也是他,临到老了,又反悔要和真爱离婚,这也就罢了,还非要找回原配。” “长辈的事,晚辈不好评价。” “晚辈是不好评价,亲爷爷又不和你讲道理。”我说,“要是简单的浪子回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老头年纪一大把,权当是老糊涂了,死前良心不安,就当认回来一个摆设,丢点儿脸,大家都是体面人,明着笑话的也不多。妙就妙在,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配还给老头生了个儿子。” “当然了,像你们平时的作风,要操心公司,操心关系,操心上面是不是又有什么新.政.策。一个人长出上百张脸都还不一定够应对,太辛苦了,生活上的事一向是能简单粗暴解决就简单粗暴解决的。” “这……也不能说是有错。你站在山上看山脚的人,他们是很渺小,小得像蚂蚁。人要是碾死一只蚂蚁,算不上残忍——我知道你们在想这个。对于这件事,思路其实也很直,只需要一条肠子通到底——显然你不能简单粗暴地解决你爷爷,不能随随便便解决你叔叔,但你能简单粗暴地解决你爷爷的原配,然后慢慢整个儿断掉这条线。” 我见得多了类似的战争,财产、权力、生死系与一线,叙述整件事情也再难生出什么感慨。要我说,做事情还不如干脆点,斩草除根,到时候事成定局,不被发现最好,真被发现了,家里还能为一个面儿都没见着的人把唯一的男丁怎么着不成? 他问:“您是谁?” “我不隶属于任何人,我谁也不是。” 他又不说话了,但我知道他在等我解释。或者不是,谁在乎呢,现下我为刀俎,他为鱼肉。 “你们的想法里有一种很有意思的特质,某种意义上讲也算是‘弱肉强食’的一种。你觉得他们都是小人物,你和他们的对比就像人和蚂蚁,所以你下手毫无心理障碍。”我仰着头看他,忍不住笑意,“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你自己变成蚂蚁的那一天?” 他默默听着,不发一言。 我问他:“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傻?还跟你讲这么多?” “那是我心地善良,让你做个明白人。”我一只手捞起斩骨刀,挽了个刀花,然后趁着他把注意力放到刀锋一闪而过的银光上时冷不丁一松手,刀就悄无声息地没入餐桌,只留半截刀身在外,刀尾缓缓震动,银光沥沥如雨。 他发着抖倒吸一口凉气——这声音在黑夜里格外响亮,简直像打火机擦火一样溅出了火星。 也不奇怪,餐桌是大理石质地的雕花手绘圆桌,按材质来讲刀可以切割大理石,但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没有离心力光一个锯片是刚不动大理石的——加厚版也不行,因为这绝不可能是正常人类能轻描淡写使出的怪力。 “好了,出来吧,一刻钟快过了。”我说。 一阵压抑的沉默。 “别躲了早看见你了。”我又说。 他剧烈地哆嗦起来,字句含糊得像是含在喉咙里:“您在……和谁说话?” “当然是和你了。”我叹了口气,“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我们为什么不能先好好谈谈?一言不合就动手压根儿不是我的风格,我一般一言不合——” 我猛地抽出刀抵住他的喉口,然后另一只手往刀背上一压! “——都是直接杀的。” 他错愕的表情凝固在脸上,一声指甲划黑板般的嚎叫后,血液喷泉一样四处喷射,黑得像路面铺的一层沥青,一股奇怪的令人头昏脑涨的酸臭味弥漫了四周。 一个脑袋从他的脖子上掉下来,砸到地上,别扭地滚了一下,又好像被什么挡住了似的,歪歪斜斜地往回转了半圈儿,停住不动了。 我长长地吸了口气。 “愤怒。”我说,雄伟的宫殿里回荡着我的声音,“烦躁、不安、悲伤,但最多的是愤怒。” 此处应有奏乐——皇宫里就该有奏乐。 然而没有。 那股味道很快融入了空气,他终于回过神来,一阵撕心裂肺、活像半入土的人般让人想抠开他喉咙的咳嗽,一边咳一边节奏感超强地打颤,场面之激烈让人疑心截自某个鬼畜视频,给我看得一愣一愣的。 第24节 我把地上的脑袋拎上餐桌,正面朝向他。 他在这超脱常理的事态发展面前失去了原有的平静,拼命挣动后仰,“你……你……” “镇定,一个魔鬼而已,攻击力低下,除了附身没别的本事。脑袋我放你桌上了,应该是个难得的完整样本。”我说,“你的级别好像还不能直接了解这些,不要紧,待会儿你的司机上来,他会给你解释,但最好不要抱太大希望……因为连我也不太了解这个品种,我只知道酒对他们有奇效,可能会让他们虚弱,也可能会让他们暴走。” 我站起来,弯下腰为他解开绳子,顺势点了点他手腕上的表盘,“我看见你偷偷看表了。瞧,一刻钟,不多不少。” “……” 他的表情在懵逼和无语之间变幻不定,被解开了也不敢揉揉手腕,依然老老实实坐在椅子上不动。 冷汗把绳子都打湿了,说不定是吓软了腿。 临走前我忽然想起来:“哎对了,顺便说一句,虽然我觉得你不会再来这个房子了,但要是有什么地方沾到那玩意儿的血,用酒可以清除……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他没有回头看我:“……这世界上有恶魔,有妖怪?” “有。” “所以也有地狱?有因果轮回?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没有。假的。” “今晚的事我还会记得吗?” “会。” “你为什么说这么多?” 我已经走到阳台上。 “你看电视电影里大反派出场,哪一个不多话?理解一下反派嘛,天天坚持不懈地做坏事和所有生灵对抗也是很了不起的事业啊,偏偏又没什么人可以倾诉,肚子里肯定攒了很多话。”我望着月亮说,“你想不通,可没准儿人家心里也盼着被打败。” 稍有机会就言无不尽,你觉得是愚蠢,可没准儿是孤独。 作者有话要说:  稍有机会就言无不尽,你觉得是愚蠢,可没准儿是孤独。 2333人设重点啊!终于写到这! 第21章 我背着书包迎着初起的朝阳往回走,一路上走得意兴阑珊,知道为什么,却懒得去想。在这昏暗相间之时,街面仿佛被一缕霞光荡平,既没有人迹,也没有异类,我只能听见自己刻意踏出的脚步。 假如放开神识,天地尽在我掌中——孤苦无依的感觉像是无病呻.吟。 我也并不孤苦无依。时至今日,我手握世间至理,我执掌无上权柄,我一念可定生死。这些以往听起来很酷的台词,变成沉甸甸的真正可触碰、可感知的东西,且为我所有。 我对别人说在你们眼里碌碌众生不过蝼蚁,却没告诉他这样的想法其实还很肤浅,因为凡人不可能真正拥有权力,最多距离权力足够近,近得凡人认为自己拥有它。 可真正的权力是不需要玩弄心计和手段的,它不需要权衡利弊,不需要斡旋转圜,不需要利益周旋。它是种直白得一目了然的力量,深邃而纯粹,就像春天万物复苏冬天大地沉寂,它是“天道”的本质,是“规则”的细节,是不容许辩驳和质疑的真理。 但我走在路上,听自己的脚步,却忽然为一首诗怅然若失。 ——我打江南走过,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原谅我不是归人,我只是过客。 开着隐身到家门口才取消,我开锁进门,把书包放回卧室,然后坐到客厅的沙发上打开空调。不一会儿,浴室的门轻轻开了,我的其中一位租客擦着湿漉漉的头发走出来,与我对视时登时定在原地,玉白沾水的胴体上缠着黑发,在冷风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她僵了一会儿,在我毫无掩饰的目光下一只手搭在另一只手臂上护住胸,若无其事地穿过客厅回到自己的房间。 无愧于校花之名,她浴后就仿佛妆容盛丽,面若桃花,身体纤秾合度,增一分显丰腴,减一分嫌枯瘦,收束的腰线和乍然放开的臀部曲线,像穿着蓬蓬裙一样夸张的对比,走动时腰肢水藻般的波动简直是一场视觉盛宴;肩膀带动两片翅膀般的蝴蝶骨前拢,背脊中柱深深地凹下去,阴影水珠一样滑下,又在腰窝凝聚。 她搭在手臂上的四个指头尖都是粉色的。 ……对了,校花她的专业是物理,为人相当腼腆害羞,据我的了解,以后但凡我在这里,她应该都不会出来了。 何必呢,同性之间还这么斤斤计较,我喜欢的姑娘又不是这种款的。或者不如说我喜欢什么人没有定式,随心而定,在我这里没有日久生情的选项,只有一见钟情,要是我第一眼对一个人没感觉,那就永远对这个人没有感觉。 几天后,大学城里所有大学都放假了,三个租客也陆续回了家。北郊少了这些年轻而吵闹的声音,就好像突然到了暮年,一天二十四小时要休息二十小时,宛如一座空城。 我习惯这样的空旷,却不喜欢这样的空旷。 人们总是说时光的流逝像水一样,奔流不息,从不回头,但我的看法与之不同,我觉得时光像是蜂蜜或者乳酪,保持粘稠或者半凝固的状态,甜蜜,然而毫无新意。 也可能是我经历的太多,把新意的标准定得太高。 在家里渣了一周游戏后,我还是听从内心出门闲逛,第一站就是暌违已久的市中心广场。 不是我自谦,这个广场是真心烂。设计奇葩导致排水是经年大患,绿化图案左看右看怎么看都像是章鱼,各种设施都是年久失修的破烂货色,要不是有一个大型超市撑着人流量,周边还有无数无照经营的小吃摊吸引本地人,这地方能在日上三竿的时候营造出鬼节的氛围。 我到广场时差不多正好是午饭时间,顺着一路的摊子买下去,拎了满满当当的烧烤煎饼土豆臭豆腐奶茶出来,浑身飘香心情愉快,由衷感谢修真让我不会吃坏肚子。 虽然修行到我这种境界,吃东西已经不太能打动我的舌头了。道理就像是有些人对辣椒敏感有些人对姜蒜敏感,我的舌头对灵气最为敏感,吃什么都先吃到灵气,没有灵气的东西我当然也能欣赏味道,可还是缺少什么……缺少吃东西时的饱腹感,就像把食物嚼一嚼然后再吐掉。 这样的情况下对我来说就没有“饿的时候吃什么都香”的概念,只有味道可以征服我,而我也可以很负责任地说,现代食物尽管五花八门种类繁多,却没有几个会像古代的厨师那样,一代又一代地研究厨艺、传承厨艺,一个家族花上数百年钻研菜品的巅峰。 我吃过的最美味的菜在皇宫,但令我惊奇的是,我吃过的最好的菜,还是现代粗制滥造的街边小摊。 我发觉我真的是个老人了,未来对我来说虽然不绝望,却也没什么希望。我不停地往前看,任何时间段我都在往前看:刚穿越时我怀念穿越前,被抓后我怀念刚穿越时,逃脱后我又止不住想起被抓的日子,再然后我修炼魔功得道渡劫回到现代,现在我又开始回忆修真界的生活。 有时候我震惊于自己的黏黏糊糊不干不脆,天知道我最讨厌的就是黏黏糊糊不干不脆的人了,可是我又觉得自己的软弱和犹豫情有可原,因为我的人生总给我“要右手还是要左脚”的提问,叫我不得不黏黏糊糊不干不脆,不得不左右为难。 我也很难不后悔,很难不去回想自己丢弃的无数个“左手”和无数个“右脚”……尽管每一次想起都是血淋淋的、崭新的疼痛。 听起来像是自夸但是……在我还完整的时候,我只是个孩子,多么善良和美好。 她被过早地摧残了,但她在那之前没犯过错,那不是她应得的。 第25节 天道真特么操.蛋。怎么就没人治它呢。 我立在超市门口一边吃烧烤一边腹诽,但这次骂它,不知为何有种不太好的预感,明明以前骂的时候它都是一概无视的……我还在想是怎么回事,一个人形生物呼啸着裹着狂风掉下来,脸朝下砸进地面有十厘米。 这似曾相识的出场方式。 进进出出的人群视若无睹着绕开这段路,连带着站在门口被行注目礼的我也瞬间被忽视了。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把自己的上半身从水泥地里拔.出来,露出一张符合他的种族优势的面孔,直白地评价就是“妖娆清丽颠倒众生”的脸,跪坐在原地呆呆地看着我,然后眼角落下两行清泪。 ……???!!? 我本来就没想好怎么开口,现在就更想不好怎么做开场白了,虽然这家伙掉下来时的风刮走了我手里的烤里脊。 早晓得我就往后走了,按理说即使是筑基期的水平我也能快速躲开的,这次为什么没觉察到……天道!至于吗!我以前骂你没见效这么立竿见影的!我的烤里脊!这家店烤里脊最好吃! 而后美少年哽咽着说:“好久不见啊英英!想不想我!” 眉眼忧郁语气欢脱。 我凝神细看,终于知道他(她?)是谁了……你的画风是不是不太统一啊钱铮? 作者有话要说:  叮!您的好友【跳楼狂魔】已上线。 怎么办作者又有了新的脑洞啊啊啊啊! 算了还是先记着,把手头的写完再说。 另外: 1.在本章出现的都不是男主。 2.假如男主有“爱”的话,他只爱女主。 3.本文不是虐恋情深。 4.有存在比女主更强,但本文绝对不是女主一到男主面前就怂的那种。 5.本文隐藏最深的设定在第一章有几个字提及,并且和后文某些部分的暗示相反。 第22章 钱铮可怜兮兮地跪在地上,泪眼婆娑。 “就你那身板导弹都打不穿,快起来。”我训道,“疼就忍着,起来,走。” 看那粉唇贝齿,因为哭泣而双目盈盈,恰似风情流转的眼波。即使不是他的本性,含情眼里噙着泪的模样还是带上了容貌里天然的几分如怨如泣——就是撑不起气场,一个男的(虽然原本她是个女人)一副小白花样。 我真是醉了。 “英英……”他眨巴着眼睛,欲言又止。 美人欲言又止的模样是很好看的,但我只觉得醉上加醉,醉得我心累。 “在这儿等着。”我扭头又去重新买了吃的回来,看他果然还眼巴巴立在原地。 “跟我走吧。”我说。 他破涕为笑,开开心心地靠了过来:“你刚刚好凶啊英英。” “错觉。” “你都不问我是怎么回事吗?” “你知道?” “我不清楚……你要带我去哪儿啊?” “我家。” 一路上钱铮说个不停,话唠本性死过一次了还是改不了,配上他以前的脸还只是爽利大方,现在他只让人觉得……真是好一朵欣欣向荣的傻白甜啊,甜头都不用给就能被人几句话勾搭走那种。虽然他应该不是(鉴于两次见面他都一头砸下来),可看起来就是很好哄的模样。 我不喜欢他这个样子,我觉得很烦。这种不喜欢很没有道理,但我就是不喜欢他这样,不喜欢他放声大笑,把狭长的眼睛眯成一线。 这样的脸应当是……应当是妖媚和英武并存的。像洒在战场的热血和红缨,像飞在天上的黄鹂和浓云,像淌在海洋的火山的热浪和磅礴的蓝鲸……笑的时候只是略勾唇角,或者说任何时候那家伙都似笑非笑,迷雾般的瞳孔,似悲似喜,一切情绪都影影绰绰,说不清、道不明。 钱铮很像我的一个朋友。 不,不能说是很像,钱铮和他的差别就好比东方国画和西方彩绘,根本不是同一个走向,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两个人都是狐妖——没错,传说中色倾人国、美艳不可方物、堪比阿芙蓉般让人上瘾的——狐妖。 其实根本没有那么夸张,狐妖是化形之后相当符合人类的审美观,是生来就有一股不自觉的媚态,但要说狐妖擅长媚术就纯属乱弹琴。 多数蛊惑人心的伎俩都是类似心理暗示的小戏法,也只能蒙蔽心智不坚的生灵;更上一层的也不过是通过高级的障眼法干涉对方的感官,令对方作出别人看来不可理喻的事情,而无法更改和抹煞其本身的意志;哪怕是最难以施为的手段,也只是在麻醉对方精神的同时掌控对方的躯体——情感是任何法术都无法撼动、无法剥离、无法摧毁的。 能改变它的唯有生灵本身。 不然修士修个什么心、斩个什么情啊?念个咒下去就能听见天道发来的提示,没准儿还是个野性十足的磁性女声:叮咚——您现已加入无情无心豪华阵容,请您日日打坐、择时飞升——真要那样,估计仙途和飞升之路会交通堵塞,五十年一小堵、五百年一大堵、五千年一次全线崩溃、五万年一场全路程夯实翻修。 施法对感情施加的所有,说白了全是假的。 也或许就是因为它太特殊和至高无上,才有那么多离奇和荒诞的事情在那个世界发生。 在真正相识之前,我已经在各种场合见过那个狐妖朋友。他和我处境相仿,总是被人追杀,因为妖族的身份而受到多方觊觎,并且尽管如此,依然频繁以正身出没于各种宴会;多着艳色,华服、散发,生来有妖娆的眉眼,体态风流,姿容盖世。 我看不出他的心绪,于是曾想象他笑里带着轻讽。 虽然见到他的次数多(我也很喜欢参加宴会凑热闹),但其实我们完全没有过交谈,我一贯是伪装成不起眼的小人物出行,他在高台之上,我在高台之下,身份地位不对等,也没有哪怕是打个照面的机会。 第26节 许多传说里我们初见于生死一线之时,身上伤痕累累、身后追兵重重,在逃亡的途中匆匆邂逅。传说里血腥和浪漫交织,冷血和柔情交错,什么对视中一眼万年,什么从此纠缠的因果线……果然哪哪儿的神话传说都有水分。 和传闻大相径庭,我们的初次相识是在人间,在一个小国的边境。那是个对凡人来说相当难熬的冬季,我记得冻死了许多人,也记得冬景很美。 雪是甜的,带些刺痛藏在回味尽头,藏在舌根深处。 鹅毛大雪遮盖了万物,就像冰凉的糖霜堆簇在糕点上。 我住在山林中部的小屋中。它属于山下的猎人,但他在大雪来临之前染上风寒,没能熬过这个严冬,我就整理了一下这个废弃的小屋,作为在这个国家的落脚之处。 某一天大雪封山,天上地下都是白茫茫一片,小屋里没有水了,我就拎了两个木桶去山顶经年不冻的湖泊打水。 虽然门外挖一缸雪就能解决问题,但非要计较的话我本来还不需要水呢……我就是乐意收敛法术把日子过麻烦,劈柴、打水、烧火做饭,尽可能还原每一个细枝末节。说白了就是既不为生计发愁,又安于现状,才能把生活的每一个边角都咂摸得有滋有味。 说真的哦,我有时候想想我做的事,觉得自己简直是个哲人。 然后我在湖边看到我的朋友。 传闻不可尽信,但至少还是说对了一半。 我的朋友——即将成为我的朋友的狐妖,躺在雪地中,因为重伤而危在旦夕。他盛装覆体,双手交叠于腹,面容恬然,让我在一瞬间想起了无数个童话里沉睡的公主,在水晶棺里、在城堡里、在荆棘和玫瑰里,她们是谁都能看懂的符号,暗喻着究极的、毫无力量的美。 可美又是她们的力量,让她们总能逢凶化吉。 他迟缓地向我看过来,我知道他背后一定有天大的麻烦,能把他伤成这样说不定排得上名号的宗门都参了一脚;我才刚躲过一轮追杀,打算少说在人间先躲个几十年;我还计划要开凿一条水渠从湖里引流下来捣鼓捣鼓自来水,计划种上一圈耐寒的花……但这些都在他的眼神中化为了泡影。 正如我所说的,狐妖就是有这样的特质,有究极的、毫无力量的美。 我不能拒绝他。 “你在听我说话吗?上车起你就一直在发呆,下了车还是发呆,走着走着又突然不走了,想什么呢这么入神?”钱铮问我。 “你有身份证明吗?护照呢?”我说,“算了,反正我原本也没打算走程序入境,偷.渡带你一个应该不难。” “你回自己家都是偷.渡啊?”钱铮一头雾水,“你家到底在哪?” “不带你回家了。我们去加州。” “你怎么说变就变!”这句话倒挺简洁。 “闭嘴。”我说,“我本来就是今天出发,让你一个在家我不放心。” 作者有话要说:  _(:3ゝ∠)_作者在火车上写的这一章,笔电都没拿来看电影! 好累好累啊……以及在没有细纲的情况下写长文真的好难。 作者翻出了以前的短篇,好多好多hp的同人,有的今天看简直是羞耻y,删掉删掉全部删掉! 但是回顾过程又激起了爱= = 第23章 加利福尼亚州,位于美国西部,太平洋沿岸,全年阳光灿烂,拥有好莱坞和硅谷,以及闻名世界的斯坦福、加州理工大学。 这就是我所知道的关于加州的全部。 我也不用知道太多,我只是过来见一个人。你敢信?!奶奶留给我的箱子第三层里,装的不是藏宝图,不是借债单,甚至不是什么春.宫指南……是一封没能送出的信件,没有开头结尾,没有称谓地址,密密麻麻的娟秀小字写在泛黄的白纸上,全是迷茫又格外清醒的独白。 那样晦涩、坚定的情感,充满了无谓的等待和接受命运的淡然。 她没有写明,但我相信那是奶奶的爱情。 我觉得我需要找到她爱的人,为此我不惜解印去寻找那一线纠葛。刚读完这封信的时候这个想法还不太迫切,但当我看到钱铮,看到我记忆里的朋友,突然无比确信——我要把这封信送到另一个人手里,立刻,马上,因为这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由奶奶开始,由另一个人终结,缺一不可。 经过了一整个白天的行程,我和钱铮到了海边。 “这里不像是港口,没有船不说还是大晚上的,怎么偷.渡?”钱铮问我,随后满脸警惕,“死心吧,你要是说‘游过去’的鬼话我可不会奉陪。” 我说,“这可由不得你。” “……我们挂到飞机上怎么样?我记得几公里内就有一个有国际航班的飞机场,我们可以偷偷进去,躲在头等舱……”他试图劝服我,“游过去是不是太费力了?实在不行我们可以飞过去啊,就是我飞的不太好可能会半路掉下来……刚好这时候你可以接住我……” 平地起巨浪,像一只大手从天而降,把他抓进大海,吞没了他的余音,又飞快恢复了平静。 我迈进浅水区,然后感受到一股来自海洋的温柔力道缓缓将我推向更深处,不消片刻,四周便黑得像一滩墨水。 从这个角度往上看,能看见穿透海水后不断折射、不断变化的光线,介乎于虚实之间;周围的颜色由下自上不断变浅,其过渡中色彩的瑰丽、曼妙的波折,厚重又清晰的唯美质感,像是裙装的裾带,像是女侠的绸绫,宽博不失灵越;最顶部是碎片状的、闪闪发光的海面,犹如宝剑的寒光或者皇冠上的宝石—— 我浮在海中,几欲为此而流泪。 是的,是的,这就是我回来的意义,这就是我对这里的爱。龙当然很美,鲛人也很美,海蛇也很美,真的,好多好多妖怪都很美。 但那不是我爱的美,那都是我的某种冲动,某种感动,像一件我不习惯的华丽衣服,我会穿着它出席,但我不会乐意穿着它睡觉,我终究会厌倦它,就像旅居国外的人厌倦面包。 “英英!”钱铮兴奋的嗓音响在我耳边,“好多鱼啊!” 百来米开外,他已经本能地隔离了水,向我传音,但却不懂得真正使用法术,笨拙地划动四肢游来,眼里又是欣喜又是惊恐。 不像话。我干脆地撤销了他的防护罩,告诫他: “静心,感受你自己。” 他被猝不及防地摁进水中,口鼻咕噜咕噜涌出了气泡,即使这样,崩溃般的咆哮依然准确地传到了我耳边:“我会被淹死的有个鬼的静心!” “死不了。” 我专注地注视着远方,轻声说:“它们来了。” “什么?谁来了?”在海水中勉强稳住身体的钱铮下意识地问。 第27节 “你在说什么蠢话。”我说,“这是海底,来的当然是鱼啊。” 来的真的是鱼。只不过数量太多而已。 假如家住在河边,那么一定很熟悉这样的景象:夏天,一蓬蓬细小的黑色飞虫围绕着一个移动的中心上下左右不停翻飞,汇聚成一个不规则的球体。 把那一幕放大和美化无数倍,想象一下,百亿条颜色各异、大小不一的鱼洪流般冲来,像海洋汇入一条鱼河,浩浩荡荡、一往无前,你甚至能看见鲸、鲨、海豚和各种身为被捕猎者,只有手指那么长的小鱼和谐共处;空隙中透出的光点印亮一小圈鱼鳞,这很奇妙,因为它们仿佛包裹着光。 “这这这……”钱铮已经游到我身边,又撑起防护罩,“这真是太——碉堡了!” 他脸上流露出纯然的惊叹和快乐,暗凉的冷光在他面孔上流转,这种来自海的色泽放在人的容貌上实在很难说好看,但他不是人,他是个狐妖,天生鬼魅,却又毫无设防。 为什么狐妖总这样呢。太为难暴君了吧。 “小心,稳住了。”我说,预备看到钱铮吓掉了裤子的表情。 鱼群在途经我们时分流,钱铮果然炸了,语无伦次地大叫起来:“我的天呐!我的天呐!!” 鱼群中间漂浮着千百亿发着光的、霓虹灯般的水母。 他们的数量是如此之多,各有各的形态和风姿,仿佛自成一个宇宙,让人不由地联想到细胞亦或是病毒;但它们的长相又是如此柔顺温和,最艳丽的花纹和炫技般更换色调光暗的举止也建立在凝胶似的无骨的身躯上;它们在高速行进的鱼群中慢悠悠地舒展着伞盖,像雍容的贵妇,从发梢的小卷儿到指甲尖儿的红脂都是写意。 我看钱铮,他张大嘴傻愣愣地盯着水母,鱼群外围活泼的海豚摇来摆去,鲨鱼霸气十足地静止般向前,鲸鱼要么在最上要么在最下,像脚下的陆地和浮空的岛,可是他只看水母。 我想起我的朋友说过狐妖都喜欢漂亮豪华的东西。果真如此。 直到被我带上大群水母柔软的伞盖上,钱铮都处于呆滞状态,怎么也看不够似的猛瞧。按照我的设想,我们会被鱼群簇拥着,从海底穿过太平洋,直达加州。 光靠着鱼的速度一晚上是到不了的,所以我默默开了个挂,一路都在控制水流速度。钱铮老开心了,一路上一惊一乍的大呼小叫,感情当这是观光……好吧,观光就观光,我索性带他看了海底的裂谷和火山,奇特的植物,与珊瑚共生的群落,还有巨大的乌贼。 到加州时还没到清晨,鱼群散去,我领着钱铮上岸,背后的太阳磨蹭了好一会儿后干脆地跳出地平线,金红白蓝胡乱地晕开,像一个孩子的涂鸦,很难界定美还是不美。 钱铮说:“我感觉你在泡我诶英英。” “这么说话你不觉得很有自作多情的尴尬吗?” “可是我真的感觉你在泡我啊,你看路上的配置,豪车鲜花开道都没有你牛逼,还是说走就走的旅行,我寻思这路数不管是哄哪个年龄阶层哪个性别的人都绰绰有余啊。你是不是看上我的美色了?你看上了你就说啊,我考虑考虑就答应……” “别考虑了。”我说,“话痨就是想太多。我是泡谁还要讨好的人吗?只有别人讨好我的份。” 第24章 但是别人讨好我是没用的。我在心里默默补充了一句。 我其实自认为是非常多愁善感的那种人,由于受到毫无节制的宠爱而轻浮散漫,又多情又多变。我从小到大都没有缺过爱,旁人向我施与的爱和善意并不很能打动我,这话说起来未免过分,然而事实就是这样,这种性情更类似一种天性:我不稀罕别人为我的付出。 如果我稀罕,那一定是因为我本来就渴求。 被哄得心满意足的钱铮乖乖跟着我,也没抱怨还没吃早饭之类的话,不时露出智力残疾人一样歪嘴斜眼的傻笑,值得庆幸,他还没有真的流出口水。为了速战速决我们走的是空中路线,飞啊飞啊飞,过程中钱铮数次飞到一半忽然熄火掉下去,全靠我提溜着他的后领子才稳住。 空有几百年的修为不会用,这么大个行走的钻石矿能坚持到见我还真是不容易。 我们飞得很高,所以地面的景色粗看都非常模糊,却又不至于模糊到成为色块的地步。像是距离我们很远的下方有很多唾手可得又无关紧要的东西,我们时常看到,却懒得低头,一点儿也不关心。 飞在天上的感觉就像处于一个微凉的温度区间,让人警醒和平静。如果是在修真界,我能觉察到在同一片天空下御剑飞行的修士,他们总是竭尽所能地更融入天地,感觉近似于一片、一缕突兀的风;但在这里,最多的是更高处飞机的轰隆,而它们更像是暴.力拆迁队,所过之处不仅有噼里啪啦,还有嘭咚咔轰。 两者都不空旷,然而完全不是一个画风。 我们降落在一条安静的街区,就是那种路不宽人很少的小道,房子也修得很矮,家家户户的阳台上都有伸长枝叶的花儿,早起的老奶奶细致地浇花,看不见路过的我们,她身旁一只胖得瘫在花盆架上的大花猫扭头目送我们,眯缝着眼睛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时间很早,阳光显示出清亮的、橙汁一样的金色。 我的人生是很扯淡,但世界是很美好的。 我发自内心地这么觉得。 这很不想我能说出的来的话,但我真的就是这么认为的。世界很美好,哪怕是不吝惜给我最大恶意的修真界,也多有慷慨激昂的正道弟子,一生都走在追逐光明的路上。 我只是很倒霉,又不够坚强。 归纳一下我从被前主人绑走之后的心态,第一阶段是痛苦和自省,对于轻信陌生修士的后悔;第二阶段是绝望和仇恨,因为自身已经承受了太多沉重的情绪,又没有胆量反抗强权,所以反而开始憎恶自己的弱势;第三阶段是茫然和爱,迷失于他忽冷忽热的态度,完全被掌控所以关注他的任何举动;第四阶段最为平静,简直带着一种圣母式的自虐般的宽和——我试图原谅他,就像我试图原谅我自己。 在遇到他之前世界是爱我的,所以我也爱我自己;可遇到他之后世界不再爱我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力量爱自己。 那种全部身心都必须依托另一个人的无力感就像旱鸭子溺水一样令人无法忍受。何其讽刺,我不能确定我是否还爱自己,甚至偶尔连“自己”这个概念都变得含混不清,但我居然还能爱他。 我爱他的时候,能看见别的东西,路边乞丐的微笑,强者的仁爱和怜悯;可我恨他的时候却是盲目的,我看不见任何东西,除了我手中仅有的武器——那把杀死他的刀。 想一想,在他手下的日子是我最常思考的时光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自古文人多落寞,一个身处逆境和弱势的人最容易成为思想深邃的人,因为他除了思想一无所有,文学如此,哲学、艺术更甚之。 我带着钱铮绕过一栋小楼,又穿过一个小小的花圃,跨进被栅栏包围的一座小房子。 它是棕红色的,亮黄色的房顶,两层楼,还有一个小小的阁楼,可爱得叫人心都化了。起码钱铮的少女心就被击中了,眼冒红心满脸渴望地看着它:“好漂亮好漂亮的房子……在国内要花多少钱才买得起啊……” 我说:“等回去了给你分一个类似的。” “英英你要送我房子?”他大惊失色,“别啊我是开玩笑的!我不是那么轻易就能得手的人!” “……听仔细了,我说的是分一个不是送一个,组织是包分房包工作的。回国了我带你去。” 门锁着,但不碍事,窗户都是打开的,用不着进去。我绕着房子走了一圈,停在一楼书房外,把信取出来放到桌子上,用插着小花和钢笔的笔筒压住。 钱铮忍不住问我:“你费这么大劲就是为了送一封信?” “费这么大劲?”我笑了,“我费了什么劲?我就是来了一趟而已。” 钱铮说:“你让我想起电影里的情节了,收拾旧货发现了几十年的的信之后女主四处找人爬山涉水地送信,最终解锁一个感人的故事,通常都是爱情故事,然后垂髫老人捧着信纸流下两行浊泪,啊,哀悼我曾经轻狂的岁月和我逝去的青春——” 第28节 他不怀好意地拖着长腔,没什么恶意,然而调侃意味十足:“这套路都过时了。” “不,”我说,“套路永远不会过时。” 我站在床前等待,观察窗檐的影子缓慢移动。钱铮站了一会儿就受不了了,申请出去溜达溜达,得到允许后欢天喜地地冲天而起,不一会儿就没了踪迹。我等着,从日升之时等到日落,像一个相信童话的孩子等待打开的花瓣里飞出精灵。 我有大把大把的时间,所以从来不抱怨等待。 这样等待的经历有很多,但我此刻只能记起自己等待狐妖朋友苏醒的那一次。他伤得太重了,我束手无策,用清水清理干净他的外伤后,就只能坐在床边注视他的睡颜。 这太奇怪了。我坐在床边,盯着那张艳若桃李的脸,却想起我的前主人,想起他听凭我像凡人一样一日三餐、昼醒夜眠,每一次我醒来他都坐在床边注视我,简直像一头贪婪的龙守护金币。他从什么时候开始看的?他在想什么呢?我理解不了,也不愿去理解。 我坐在床边,等了半个月才等到狐妖苏醒。 他睁开眼的时候,尽管我们算得上素不相识,但我确信,我确信我的心底隐隐泛起一丝欢喜。 我的前主人呢?他也是这样吗? 狐妖睁开眼,虚弱地冲我微笑,说“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剩下半句“唯有以身相许”欲言又止,含在瞳波里。 我一眼就看出他是在想方设法勾.引我,想要我帮他躲藏,帮他隐匿行踪和疗伤。他不这么做我也会帮他的,不过我知道他们是什么样子,不相信无缘无故的付出。 于是我露出剧本上受宠若惊的、惊艳失神沉迷的笑,柔声细语地请他一切都不必担心。 钥匙开门的声音让我收回了思绪。屋子的主人回来了,他……是我送出那三只猫的老爷子?! 老爷子穿着白色的布衫,黑色长裤和布鞋,像旧时候老在青山秀水的名士。他的手里拎着一个花篮,三只猫窝在篮子里,见到了我后一个个争先恐后地跳下来往我身上扑,当然,在不知情的老爷子眼里,它们只是在一起嬉戏而已。 他无奈又纵容地看了它们一眼,走到窗前守着它们打闹。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食言了!!! 来啊!互相伤害啊! 。 。 。 。 好吧最近日更吧一天更两章对于困在驾校的作者太难了! 第25章 我相信很多东西,唯独不相信巧合。 以我多年来丰富的被坑经验,在我面前刷脸两次及以上的都会是什么重要人物,重要程度不一而足,反正都是值得用心监测的。 有时候他们会成为我的朋友,有时候他们会成为我的敌人,有时候他们会成为我的情人,无论他们将来在我身边是何种身份,总之都会对我有很大影响。 我不禁开始深思,老爷子究竟是个啥套路? 一边想,一边引逗这三只小猫顺着砖缝爬上窗台,跳到正对着窗的书桌上。老爷子的目光紧随其后,房间内不如外面亮堂,看不清楚小猫的举动,他便一掌虚护着小猫探身打开台灯。回身时手肘带倒了笔筒,一支蓝色的钢笔掉出来,在信纸上打了个滚,于是老爷子立刻发现桌子上多出来的几页信纸。 他没有把它们拿起来查看,而是先把钢笔放回笔筒,又将笔筒放回原位,然后才推着信纸的一角转了半圈,让字迹正对着他,一只手臂垫在窗台上,一只手轻轻按着信纸,弯着腰静静地读那封信。 灯光下信纸泛黄的边缘和他的表情都有种失真的不清晰,浅色更浅,深色更深,像是黑白照片自带的滤镜效果。 他看到了最后,又把信纸转回原位,直起了腰。 那三只小猫痴缠着我不肯远离,但老爷子好像已经注意不到这些了。他转身要从大门进屋,看不出表情和眼神有什么不同,只是快进门时被门口的两级阶梯绊了一下。他踉跄着没有摔倒,往前了一步,手摁大门稳住身形,随后拉开门,消失在我的眼前。 门上留下五个手指尖的湿痕。 我猜不到这两个人之间的答案是什么,老爷子没有无动于衷,这就是结果。 ……而且这个湿漉漉的手指尖好熟悉啊。 ……我不是开玩笑是真的好熟悉,尤其是我起了疑心之后再看。 ……等会儿等会儿,我有种预感了,等我捋一捋我的记忆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记得在很久以前,在第一个朋友死去之后,我接手了越国。 越国是当时最繁荣和强大的国度之一,注意一下,这个繁荣和强大不是指经济和武力,而是指现有的厉害修士和可能成为厉害修士的好苗子。我要接手越国就是妥妥的从门派手里夺.权,所以我就和那个门派派来的人打起来了。 这几架打得缩手缩脚的,我很不想杀他们,因为那个门派是整个修真界唯一的儒修门派……儒修啊!你们懂儒修是个什么形象吗?气度风仪就不说了,一整个门派的孔孟荀!不是孔孟荀就是李白苏轼辛弃疾!不然就是蔡京王莽李斯诸葛亮!礼乐射御书数、琴棋书画诗酒花,样样通样样精!除了生孩子什么都会! 他们可没私心了,掌控那么大一个国家,除了选拔和培养门派预备弟子以外啥也不要,治理国家也特别认真,为百姓考虑得妥妥当当,而且我觉得最牛逼的就是他们总是有办法对付昏庸的皇帝,让皇帝听话。 反正我们就是打得昏天暗地,他们奈何不了我——儒修攻击力真心不高,我奈何不了他们——我基本只会杀招,打到最后我一个人把整个门派轮了一遍(统共也就三十一个),儒修的要求太高因此人数太少了——打到最后,我们讲和了。 派来和谈的是当朝宰相。 他年纪最轻,四五十岁吧,还是门派的预备弟子,再当个十几二十年官才能看开出世开始修行。我常驻皇宫,其实和他已经很熟了,他是个风度翩翩的美中年,面如冠玉谈吐不凡,我挺待见他,没事就找他聊天或者学习技能。 有些人越相处越有意思,他绝对是个中翘楚。这个有意思不是说他的人有多么机灵百变,而是说宰相他……相当的反差萌。 他完全符合我们对百官之首的定义,腹黑多智,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对上对下都是一张完美的社交微笑脸,为人行事谋定而后动堪称滴水不漏。单单这样的话也就算了,比他更优秀的人我也见过不少,然而宰相他和他们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先不说宰相他绒毛控了。 他手汗大啊你敢信?!登时整个人的画风都不同了!可以和征婚广告后面宣传无痛人.流相媲美! 那货脸上一贯镇定自若,可实际上稍一紧张整个手就潮湿得跟个年久失修的水龙头没什么两样,为了掩盖这点他老是把手拢在袖子里,还引起了吃瓜群众的争相模仿。那年头下朝的时候你放眼望去,以他为首,一溜儿穿着朝服的官员把手塞在袖子里,形象和猫揣手神似。 盲目崇拜真是哪个年代都有。 让我想想让我想想,宰相他……是,我记得他是姓宋。 第29节 老爷子也姓宋。 对了钱铮也常常给我一种迷之熟悉感,他真的、真的超级像我的朋友。 我以我全部的修行发誓他们不是同一个……他们只是对应的。就像衍生的同人小说,人物性格基础设定丝毫不变,开朗的人还是开朗,儒雅的人还是儒雅,只是调整了一下故事的背景。 这很恐怖,好像有什么存在早就安排好了一切,而我只需要按部就班地遇见他们,然后为他们发生某种改变,像一个略微奇怪的养成游戏,只不过读档重来的时候程序出错。我难以抗拒上一周目打出的好感度的影响(实际上是我懒得抗拒),我宁愿花时间胡思乱想也懒得去思考到底发生了什么。 得啦。爱咋咋吧。我是真累了。 这两个世界对我而言全是一团迷雾,修真界各种倒霉透顶的事就算了,回来后总是突如其来的感触、莫名其妙出场的人物、天道神神怪怪的关注,都很不寻常。它们都围绕着我发生,有时候我觉得我简直是传说中的位面之子,集天地大运道于一身……但果然是扯淡吧。 我见过修真界的位面之子,无cp版本的龙傲天路线,天道的偏爱让人连嫉妒都提不起来。我早已看清了,对有些人来说世界是个屠宰场,对有些人来说世界花团锦簇。 我觉得很不妙。我活得越久越觉得那场穿越和这场归来里有着骇人听闻的阴谋,可想来想去这事儿只有天道干得出来啊,它这么来一遭图什么?穿越前我一小女孩算个啥啊,就算穿越后外人看起来我真是牛逼上天了,天道要整治我也不过是抬抬手的事儿。 渺小如我有什么值得关注的呢?我仰起头,摇摇凝视天道。我知道它在看我,它总是在看我,也总是什么秘密都不泄露。 然后在我的注视下,天空中一个黑点越变越大,痛快地砸到地上,烟尘四散。 我说“烟尘四散”,不是地面的尘土,而是那具身体化为了烟尘。 钱铮又一次以灵魂的形式与我四目相对,利落的短发,黑色上衣和牛仔热裤,面容带着英气。但她依然像极了我的狐妖朋友,如果说披着狐妖的皮囊时有六分形似二分神似,那么现在她就和我朋友有六分神似,尤其是她看来的眼神,仿佛潋滟春.水,一往情深。 人们对狐妖的许多认识都是错误的,比方说擅采补,比方说常惑人,这两点是所有非人类的共同点,不该由狐妖来背锅。但千万句谬误里也会有一句是对的,狐妖相类于别族,确实要聪明和有悟性许多。 我们怎么说来着?情深不寿,慧极必伤。 这八个字可以概括多少惊才绝艳的人物,承载了多少的悲欢离合。 而狐妖……狐妖总是多情。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又出来玩了。高原上累得半死_(:3ゝ∠)_还半夜码字…… 以及本文虽然奇怪的点很多但是真的是有一套完整的逻辑的,当初设定的时候就定好了,写到现在能看出一点端倪了吧?剧情虽然模糊但是在未完结前批评这个……作者是拒绝的【笑哭 修改被框框的词汇。 第26章 我不常想起那个狐妖,他含情的眼睛令我感到愧疚,就好像我是个辜负了他的坏人似的。 这是个狗血的故事,在我眼里其实没有多少暧昧的成分,但显然故事的另一个主角不这么认为。当年我英雄救美,他说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谁知道他是说真的呢?谁知道他是真的想要以身相许?修真界这么坑我我完全不相信这种好事会降临到我头上好么? 于是故事里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俏媚眼抛给了黑瞎子看。他说自己叫风七,这和我所知的不符,后来想想,他应当是报出了乳名。 然而我并没有在意,我只是贪慕他的美丽,就像游人贪慕湖边饮水的白鹿。我为他不辞辛劳地寻找灵药,为他杀人御敌,又何尝不是向他释放了某种错误的信号?是,他是对我越来越讨好和亲密,而我没有放在心上,我以为他只是想诱.惑我,让我为他付出更多的东西。 没有必要。我已经很爱他了,这种感情用“爱”绝不会言重。只不过我给他的爱不是他给我的爱,我爱他,更像是爱大雪和秋光。 他愚蠢的感情建立在舛讹的讯息上。我救他回去,对他好,不求回报,他误以为这就是爱情。 但我又有什么资格指责他对爱情的认知呢……说到底我也不明白什么是爱情,这个词汇于我而言过于高深,我想不通、读不懂、看不透,我对它束手无策,它像是泥鳅一样滑不溜手。 我想要搞懂它,因为我忘不了风七临死的眼神。那是我从杀死前主人以来第一次这么直观地认识到我是个坏人,我犯了错,我毁灭了很美好的东西。在这之前我的痛苦都是肤浅的,充斥着怨天尤人和自怨自艾的情绪,但他让我发现得到力量后的我是那么凶恶和急躁地向这个世界宣泄我的憎恶,让我觉得自己变得龌.蹉。我痛苦极了,这种痛苦忽然就拔高了层次,毫不费力地击溃了我,因为风七唤醒了我心底的爱,确切地说是一种健康的自爱——令我陷入了空前的自我厌恶。 杀死前主人后的很长时期我都在不停地杀人,没什么意义,甚至不是泄愤,就是杀人,麻木而冷酷地杀人。那段时期我接收不到正能量和美好,一切光明的、灿烂的都让我感到心烦。 是了。我最先遇到的是不是越国国君,而是狐妖风七。我不知道怎么形容我们之间的关系,我觉得他应当是我的朋友,但他恐怕不会乐意,他至死都相信我是爱他的,他用这个来解释我为什么豁出命一般去救他……可我其实只是不知道活着有什么意思。 我是那么自私的人,连去送死都不肯自己承担责任。但我的设想里他会活下来的,我可以拖住敌人很久,足够他跑得远远的,到最后我会死,但他受过的伤都会痊愈。 他躺在雪地里的样子很美,我希望等花儿都开了,他能生龙活虎地躺在上面,被花香熏得直打喷嚏。 但他回来,又为我而死。 我想要大哭大笑歇斯底里,这个我逐渐融入的修真.世界陡然又陌生起来,我经历的处处都是人间地狱,可他临死前涣散的眼波欲言又止,还藏着半句说不出口的以身相许,仿佛嘲弄我的窳劣和浅薄。 前主人曾向我展示过正道修士,探求大而辉煌的东西,光明磊落、浩气凛然,我心向往之……但我觉得那些都和我没什么关系。可风七让我觉得那些是和我有关系的,我也可以得到。 狐妖。多情的狐妖。 “你这样直勾勾地盯着我发呆会引起误解的,”钱铮义正辞严地说,“说好了啊,现在我又是女人了,我不支持百合的。哎才三分钟呢我就有些怀念做男人的感觉了,没准儿我真的是男人不小心进了女身。” “说不准。”我说,“我也看不出你是男是女。” 她使劲儿瞪我,嚷嚷:“你瞎啊!你没看见我有胸吗!我胸比你还大!” “不能这么算。”我说,“完整的魂体是有性别的,这取决于生灵临死前的性别。一般情况下,轮回转生的过程实际上是一种魂体逸散重组的过程,新的魂体还没成型时进入母体,然后在母体中孕育出性别。但你这个……你是后期加塞进的女性身体,没有经历母体的孕育,从本质上说,你是无性别的。” 钱铮一脸懵逼。 “听不明白就算了。”我转移话题,“你这是怎么了?这个速度还能掉下来?” “哦,我遇见几只蝙蝠拦路,一着急就飞得快了,然后飞着飞着就觉得身体不好使……就掉下来了。”她满脸无所谓地耸肩,“这破身体可真没用啊。” “那是因为你用的不是你自己的身体!还有你吸收了那具身体里的力量!这事儿以后再解决,你刚刚说你被蝙蝠拦住了?” “对啊,我跟你讲那蝙蝠可大了,两个翅膀展开比我还大。一共有四只蝙蝠一起来拦着我,我去这是要捉我去吃还是怎么的?吓得我赶紧跑了。” 我说:“这里是美帝啊钱铮,拦着你的不是蝙蝠,是吸血鬼。” 话音未落,四只蝙蝠扑棱着翅膀落下,化为四个英俊的男人。 他们每一个都那么苍白和冰冷,比一座冰雕更像是冰雕,气质里糅合了冷傲、矜贵和情.欲,像是臆想里的造物活了过来,充满了鬼魅和迷惑的气息。 “还真是……”钱铮喃喃道。 第30节 其中一位吸血鬼走向前,优雅地鞠躬行礼,身板儿挺得笔直,开口是流畅的中文:“夜安,尊敬的女士,我是联盟加州分部的负责人,鉴于您还没有获得在我国领空自由飞行的准许书,如若可能,还请您到总部进行登记。” “他说话好像我以前的上司,”钱铮靠在我耳边小声说,“充满了官.僚.主.义的铜臭味。” “我们多数时候都说资.本.主.义的铜臭味,官.僚.主.义一般用腐臭什么的。”我传音过去,“另外吸血鬼听力相当好,你说的话他们都听得到。” 她立刻条件反射似的冲他们露出甜心女孩的微笑。 “请原谅我们的冒昧。”领头的吸血鬼冰冰有礼地说,“但像您这样强大存在的自由是我们所限制不了的,我们只希望,至少在明面上,您能稍微表示出一点尊重的态度,并且尽可能地履行国际公约。” 我说:“你们认识我?什么国际公约?” “我们都通过现代设备见识过您的力量,纯洁的、黑暗的力量——”他说着,咏叹调式的语气听得我浑身不自在,四个吸血鬼的眼睛由于狂热和亢奋而转为猩红,“至于国际公约,您不知道也没关系,没有人胆敢置喙您的行为。” 我倒是有过更疯狂的追随者和崇拜者,但没有一个像他们那么迷醉和放肆,像是饿虎看一顿无知地咩咩叫的美餐,饱含泥沼般的贪婪。我隐隐有种被冒犯的不快,更多是好笑,怎么说呢竟然妄图控制我……小朋友们,你们是不是傻? 作者有话要说:  累死了累死了_(:3ゝ∠)_ 略修。 第27章 如果我可以无视那个我根本不知道的国际公约,我当然也可以无视这四个我不认识的吸血鬼。 “我不去。”我说,假装没看见一旁跃跃欲试的钱铮,“我对你口里的联盟没有一点兴趣,也不打算遵守你们的规矩。现在你只有两种选择,像没看见我一样离开,或者挨一顿揍再离开。” 领头的吸血鬼脸上流露出受辱的愠怒:“即使是您这样尊贵的客人,也不能这样侮辱一位来自高贵的#¥%&*家族的公爵和来自同样高贵的@¥&*家族的三位伯爵,”他说的两个家族姓氏不是我听过的任何一种语言,逼格很高的样子,“请您立刻向我们致以诚挚的歉意。” “你这么说话就很讨厌了。”我说,“你要用外交辞令也要看对面站的是谁,弱国无外交你明白吧?你打得过我吗?你们四个加一起打得过我吗?打不过就滚蛋。” 吸取了教训的钱铮适时传音:“他说话挺顺溜发音也挺标准,但是我怎么听了觉得不太对劲……而且用天气和衣着命名的家族有什么好值得骄傲的?这个梗已经不好笑了。” 我抓重点:“你听得懂他说的家族名?” “您真是太粗鲁了!”领头的吸血鬼气愤地控制着音调,“您完全没有把我们伸出的友谊之手放在眼里!贵国的组织首领曾向我们提议的结盟方案难道已经作废?您来到这里,是要传达贵国组织的异议?” “听得懂听得懂,这两个都是用希腊语注释的原始发音,就像我们用中文‘魏哲尔’注释英文‘weather’一样,没点儿想象力和创造力还真想不到点子上。”钱铮臭屁极了,“不过我是谁啊?我可是专业的语言人才,世界七大语系里我精通汉藏语系、印欧语系和高加索语系,另外四种要我学我也很有信心,说出来能吓死现在还活着的所有语言学家,再吓活一群死了几百年的都没问题。” 我再度抓重点:“原始发音是什么?” 始终没有得到回应的领头吸血鬼终于忍无可忍:“很好,我们对贵国组织一直怀有真切的敬佩和善意,但现在看来,您所表露的态度实在是令我们感到严重失望……” 钱铮说:“哦哦,这个是我自己瞎研究出来的,就是所有语言的规律,类似一种方程式,能够阐释现有的一切正在使用和未被使用的语言,简单来讲,就是‘本来的语言’,特点是所囊括的信息内涵远大于表达它的发音形式。其实相较于语言,它具体更类似更类似‘灵感’、‘能量’,我也搞不清楚是怎么归纳出来的,我一直觉得我是个天才,但是你知道,归纳出这玩意儿可真不像我能做出的事儿……你一直不理他们真的好吗?他气得要爆炸了诶。” 我琢磨着钱铮的话,心不在焉地应声:“嗯好。” 转而又对他们说:“行了,你们不走,我们走了。至于那个什么结盟的提议我看还是作废的好。” 领头的吸血鬼冷笑:“希望您能找到合适的理由向贵国组织的首领解释,想必她得知这个消息后的表情会很精彩。” “干你屁事。”我客气地回敬他,并且不动手地把他们抽回了原形。 我也没心情再搞什么花样,平常地带着钱铮瞬移回家,交代她每天必须回来报道一次之后就直接把她放养了。 给水杏去了个电话,告诉她结盟的事完蛋了,不过如果因此打起来我会提供武力支援,保证指哪儿打哪儿,要死一半绝对不死四分之三。水杏当即表示这事儿黄得划算,欢迎我再搅和几把最好折腾得天翻地覆之后卖.身给她,从此之后手拉手走上称霸世界之路,我说你做梦去吧。 李衿在这个假期浪得飞起,在朋友圈实时更新行程,颇有几分卸下重担后不管不顾疯一把的架势。虽然失联了很久,不过我能感觉到她的平安,也就懒得联系她,毕竟一想起她就想起天道,一想起天道就想起来一堆破事儿,略不爽。 我和徐晶晶的联系倒是一直很紧密,但也就是说一些没营养的废话,讨论讨论电视剧,吐槽吐槽工作狂父母。照我说她完全继承了家里的工作狂风格,把日程安排得紧紧密密,每周一通电话从来都是定点打来,我怀疑她连这个也安排在了列表上——被一个计划狂如此对待,我真是为她所展示出的友谊感动得一塌糊涂。 去加州解决了一个谜团,又带回了一个更大的谜团。谜团一个接着一个,一环扣着一环,搞得我很头疼。 我最不擅长解谜了,三千年的修行只增长了我暴力解决问题的经验,但没有让我学会用脑,我所做出的许多判断都来自于阅历,而非智慧——毕竟人心也就是那么一回事儿。 在我小小的施以援手后,奶奶家很快便繁忙起来,不时会有人进进出出。期间我见过几次奶奶给第一任丈夫生的儿子,和赵叔叔长得非常像,如果能用特效消除年长的那一个脸上的皱纹,两个人几乎一模一样,绝不会有人怀疑他们之间的亲属关系。 他们感情可真好,看着他们的相处你会遗憾为什么自己是独生子女。 隔壁很快就人去楼空。这一丝与过去的联系斩断了,奶奶的人生、奶奶的家人包括奶奶的敌人都再和我毫无关系,饭点时再也没有飘荡的饭菜的香气,奶奶再也不会敞开门迎接我的到来,我再也听不到她温柔的责怪,还有她为我编发时尾指擦过额头的痒意。 我早已习惯了这一刻。我所珍视的被剥夺,我所在意的会消逝,我所喜爱的将离去。我体内那个柔软又幼稚的小女孩不再整夜整夜地悲泣号哭,我没有杀死她,但为了安眠我强迫她长大。 我不洒脱。我从来都不洒脱。一个足够成熟的大人放弃并不昂贵的洋娃娃怎么能算是洒脱呢?尽管它曾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陪伴和安抚她,可是大人不再需要洋娃娃了。 然而失去仍旧令我心烦意乱。我觉得可以理解,不管怎样,这都不是件好事。 钱铮问过我几次“组织”,我建议说反正没有身体了不如还是跟着我混,她答应得很痛快,这让我松了口气。她身上发生的事实在太古怪了,我还真不敢随便让她出去转悠,经过我的观察,她现在处于极度缺乏某种能量的状态,谁知道她下次会用什么身体出现。 期间赵漫沙打电话约过我几次,每一次都是我答应后她又在第二天满怀愧疚地打过来道歉,说楚博雅又出了什么事或者公司有紧急事件需要处理,改日再约云云。 生活一直很平静,但我知道这平静像是岩浆上的地表,火山时时都可能爆发。 但在火山爆发之前,又发生了另外一件事情。 隔壁搬来了新的邻居。 是个年轻的男人,俊美得有些夺目,穿着总是暖色调,颈上红绳系着白玉观音,手腕缠着佛珠,每当他不经意地捻动,佛珠上都有辉光吞吐。 钱铮很喜欢他,自从那个男人搬过来就常常跑到隔壁去,回来了之后给我讲他在干什么。他很爱干净,他会做菜,他家里没有电视,他的书架上有一半都是佛经,他每天晚上十点睡觉早上五点起床,他的衣柜里有一半都是衬衫,他是附近大学城新来的辅导员。 他不是神光。他和神光一点儿也不像。神光不喜欢念经,不喜欢佛,虽然他做得很好。 作者有话要说:  夜安。 接下来的十天里更新就很随意了……等旅游回来会隔日更。 这一期榜单赶完了终于,作者要立马睡死过去了。 第28章 第31节 神光是我见过的最最最奇怪的人,没有之一。 他非常聪明,有悟性,就像我前面举的例子一样,和我们这些智商平平的人比起来简直是另一个物种。在流传最广的传说里他出生的那一天万物齐喑,天上地下唯独莲花盛开,而他有宿慧,生而知之,出世时既笑且哭,因他爱众生爱,悲众生悲。 我想不出来一个婴儿又哭又笑是什么样的,但怎么想都和诡异两字沾边……这个传说里全是套路。我更相信另一个,那一天一位高僧心有所感,带走了还未取俗家姓名的他悉心抚养,此中略过他的各种天资聪颖神异之事不谈,而后他在二十岁那年剃度出家,法号神光。 这一版本的传言可信度较高,因为但凡本世界有什么大人物即将登场,修为到了飞升期的修士都会心有所感。我可能是比较特殊,神光出世时我还远远没有到飞升期,但也确确实实感受到了那一点灵光闪现,没什么惊天动地的震荡、心里一阵嗡鸣,就是普普通通的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像是想起你找了很久的东西,涌出一个神念和些微的欢喜。 就是这样,自神光降生起就有无数眼神汇聚在他身上,有心或是无意。 我知道某个很重要的人出生了,甚至是出生在距离我很近的地方。那时候我刚到修真界五百多年,我已经杀死了前主人、埋葬了狐妖、结识了越国国君并且成为他的挚友,我才与宰相见过几面,还没看出他沉稳面孔下跳脱的心。 很多事情发生了,很多人因我而死,但还有更多的事在等待我,还有更多的人尚在人世。 他的人生履历没有平淡,平淡只是人们看不出他的汹涌。二十岁之前他读着经书韬光养晦,二十岁后他的人生全是传奇,你能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听说他的消息。 你走在田埂上,听见被晒得黝黑的农妇挑着装满饭菜的扁担和同行的人谈到他,说神光上人在某时某国某地为穷苦人家讲经,免人病痛灾苦;你藏在权贵间,听见鲜衣美食养尊处优吃得白白胖胖的大臣们谈到他,说神光上人开坛讲经为人解惑,度化缠身冤魂;你混迹于修士的交易场所,听见筑基期的修士满含崇敬地谈到他,说神光法师又突破了新境界写出了新经文;哪怕你待在魔道横行的山头,也能听见某个浑身血气阴风环绕的魔修咬牙切齿地说被神光破了局。 神光。神光。神光。 他天才得无处不在,无论对他怀抱何种态度,你都没办法忽视他,就像研究中国古典文学的人绕不开《春秋》。 见到他以前我对他的印象停留在得道高僧和绝世美人之间(正常推测,修真界的牛人各有千秋超级好看),再怎么出人意料这两个基本点肯定都不会变;在我挑了个时机跑到松石寺这个伤心地去看他之后他还是个得道高僧和绝世美人,但是……就是太奇怪了。 太奇怪了。 悲天悯人、大慈大悲这类佛家所推崇的性情他丁点也没有。他在佛道上那么厉害,全无一点儿对佛的尊敬推崇,全无一点儿对信众的悲悯,他连上心研读佛经的态度都没有,每天按部就班做早课晚课,除此之外就是静静地打坐。 说白了就是靠聪明——他实在太聪明了,那些原本需要用心领悟和钻研的典籍,他不仅一看就懂,还能挑出错来;他不仅能挑出错来,还能在原有理念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 可能他不管选择哪条道都能获得他在佛道上的的成就,可能成为和尚不过是因为那个收养他的僧人抢先一步,可能他就是特殊的那一个,站在高阶上俯瞰,无声且淡漠。 他说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但他的语气和眼神里并没有任何情绪,不偏不倚,只是在讲一个道理。 恕我不懂佛法,这是一个“佛子”应有的表现吗?住持长老都是瞎的吗?还是佛家就爱这个王之蔑视的调调?!只不过我修养太低看不出他的大爱?! 放屁。别的不说,他绝对波澜不惊,对他讲的话没有一点认同度。他绝对就是讲讲而已,也许还很不耐烦,只是他涵养好我们看不出来。 他给我的压力非常大,我不知道怎么具体去形容,我的话唠在他面前毫无用武之地,我既不能简洁精炼地去描绘他,也不能长篇累牍地述说关于他的细节。非要我说,他像是把人心世情都看的太透——很好,这很佛家,但看透之后他并不对受苦受难的人们报以怜悯和善意——很好,这很不佛家。 我觉得神光要么是个天才,要么就是太疯狂。要么他就是个疯狂的天才,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搞一波大的。 在前来听讲的修士中我肯定是最不认真的一个,反正我对佛经一窍不通,又不打算改修佛,这种对外公开欢迎所有人来听的讲佛论经也不可能讲什么高深的理论,一般都是捡那几个最经典浅显的佛经讲。 我随便听听,却不小心听得入神。 神光端坐高台,半阖双眼,然而他没有焦点的眼神仿佛正望着我,语句如宽厚的长辈温声叮嘱,在场的不在场的听众千千万万,他仿佛只是在对我说。 不不不,一点也不苏。想象一下你在中学被教导主任意有所指地不点名评价的感受……压力很大的。 神光年纪比我小,然而讲真他是个父母兄姐一样的和尚。为什么说父母兄姐不说父兄呢?因为他虽然长得好但是我总是不经意地忽视他的性别,而我可不是那种觉得和尚不能染指的人。 巧得很,我有过一个情人就是和尚,那个和尚也是松石寺的。他是个虔诚的佛修,哪里都不如神光,偏偏我很喜欢他。修士的记忆力真是让人绝望啊,过去了那么久,关于他的记忆依然清净明爽,像一切都被封存在那条河流里。 人应当尽所有力量避免感情的牵扯和争端。我确信这一点。和一个潜心向佛的和尚在一起实在太蛋疼了,没有蛋也疼。你在旅途中和他相遇,他爱上你了,但他会一遍又一遍念经去否认这一点,他不承认他有私情,同时他又会不停地、有意无意地跑来撩你。 最该死的是我还真被撩到了。被撩到了之后反撩,结果他马上缩回去,还被吓得够呛。 我这一生多半时间都在用来自省。我不能不自省,天知道我失控了会发生什么。我回忆我和每一个情人、朋友和仇敌的相处,试图弄懂事情为什么总是发展到以我大开杀戒作为结局。想来想去我和他的开始和结束……只能归结于我那段时间心情真的很暴躁,他让我愉快了些,然后又把我惹得更暴躁。 我的第一个情人,前主人不算的话,就是那个和尚。 他法号海明。 坦白来讲我不了解他,我也不太关心他的过去,我只关心我自己。是,我确实有些爱他,但我这人一向看得太开,所以失去他也并不多触动我的心境。 最关键的一点是他爱我,而且远比我爱他来得更深刻。 这是他惹我暴躁的原因,爱在心口难开不是我感冒的那一款,我更奉行干干脆脆爱就上不爱就断,可是他就是扭扭捏捏犹犹豫豫,既放不开我,也放不开佛。 的啦,我是个坏人,我气得半死而后帮他选了,选之前狠狠发了一通脾气。他忍受下来,并且真的就像是放开了一样和我在一起了,大概有数十年。 我记得每一天,但我不想去想。 修士的每一个选择都是目的性极强的。这一个中心思想我曾再后来复习了无数遍,但对于当时陷入崭新一段感情里的我来说,这同样是个崭新的知识点。 我相信你们都看过类似的故事,妖魔鬼怪、正邪佛道,由来已久,有“渡劫”这个说法。 渡得过得道升天,渡不过各有惩戒。 我也相信你们都有这样一个概念:最难渡的是情劫。 海明和我在一起了,因为他终于还是觉得不破不立,他要坦然面对我……坦然面对情劫。 扪心自问谁碰到这种事会无动于衷?!我没灭一整个庙,那是我打不过大长老!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归来!说好的隔日更就要开始啦。 以及怎么说呢,本文站cp会很痛苦,哈哈哈最好默默萌一下角色就好,不要轻易站队。 第29章 但我还是很喜欢海明。 多年后我的棱角被磨平,像每一个被生活磨炼和打击的一样,激情消退,热血冷却。我的感官对疼痛感到麻木,或者说海明给我的伤痛已经远远低于我的承受底线。过去了太久了,我想起他时,揣摩他情感中的挣扎,回溯相处的片段中他神色中的悲伤。 第32节 他踩着我追求佛道吗?话不能简单地那么说。我放纵自己,因为我心里没有信仰,我对未来也不抱希望——但海明不是。 说来好笑,我喜欢他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是个好人。我几乎从他身上看到我所喜爱的一切正面词汇,诸如谦逊、光明、善良;但我没有想太多,我见识了恶人和地狱,我远远望见过天堂和正义,然而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好人才会伤人最深。 他是个和尚,他是个佛修,他自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全无保留地爱世间万物,而极力压抑自我。对海明来说和我在一起是离经叛道,回归佛法才是大道正途。在他眼里两个人都看开对我们都好,毕竟我也是修士,我也需要修心和忘情。 不是为他开脱,但因为我对他的感情并不公平,所以其实我也没有资格去要求他的全心全意。这一段感情里没有谁是谁非,顶多是互相辜负,两个感情上的人渣撞到一起。 我缺乏好奇心,也不关心新邻居,严令呵止钱铮去他家里偷窥……算了还是让她去吧,否则她能跟着我喋喋不休地抱怨好几天,去了回来不要和我讲就行了。 赵漫沙锲而不舍地想让我去陪她玩耍,我只答应了去楚家大宅和去她家,偶尔答应吃个饭,其他都婉拒了。和一帮子有钱又有闲的中年妇女呆一块儿没啥好玩儿的,除开名贵的衣服首饰之外,尽是攀比老公儿子女儿,不然就是介绍对象安排相亲,我一个有闲没钱的进去多不搭调,也没有孩子跟他们比。 不过真要比的话秒杀她们没问题,我又不是没养过小孩子。 而且我有点怀疑她到底想干嘛,她不是真的对我一见如故,但是偏偏又在尽力和我打好关系,殷情备至,弄得我老觉得她所图不菲。 这几天她又开始频繁给我发消息,话里话外都在暗示“再来楚家大宅一趟”,我有些意动,宅子里的厨师做饭很好吃,客房布置很棒,而且院落很大,可以摆张椅子或者干脆躺在草地上看天。但想想活炸弹钱铮,我还是遗憾地放弃了。 “真的没有空吗?”她听起来很失望,一心一意的失望。 “真的没空。”我说。 “那好吧,英英,我还想让你们年轻人认识认识呢。”她很遗憾地叹了口气。 年轻人是谁不言而喻,我想起了那个摔进人工河的背影。 “缘分未到,会有机会的。”我像模像样地安慰她。 我不擅长卜算,不过这一句我想会实现。 刚挂了她的电话,正换了鞋准备,李衿就打了过来。 ……为什么几百年都不响的手机今天这么业务繁忙。 “干嘛呢英英?”另一端她轻快的嗓音下,浪声茂密,男男女女的嬉笑打闹声如同海浪中摇曳的海藻。 “今天怎么这么想我啊。”我坐在换鞋的凳子上,敞着门,就这么问她。 “唉,这一路看他们奢侈无度到处腐败,觉得前二十年都白活了。他们还在船里闹腾,就站在外面思考思考人生真谛。” “思考出什么了?” 她大笑着说:“我要是也一出生就这么有钱就好了。” “精辟。”我夸奖她,“钱是值得你托付的东西。” 然后我们都安静下来。我专注地听着,海声和笑声之后,还有不太清晰的音乐,像是什么经典的小夜曲。按照她发过的图片所显示的区位,相隔了数个小时的时差,她所见的一定是夜晚,太阳完全落下,月亮照常升起。 “天上有云吗?看不看得见月亮?”我问她。 “有一些,不多,看得见。”她说,“上面一个月亮,圆的,下面一个月亮,糊的。还挺漂亮。” 我们又安静了一会儿。 “英英?” “嗯。” 她有些怅然似的:“我好像一有钱就变坏了。”又补充,“而且还不是很有钱。” “这取决于你怎么界定善与恶。”我说。 我曾经听宋宰相的师祖讲过一个很有意思的理论,他说倘若恶行有益,那么善行和恶行也没什么区别。 用更现代的话来说,正如同我们运用法律惩罚犯罪者,如果你愿意,当然可以说法律是正义的一方;但不管你愿不愿意,都得承认,法律所判决的惩罚也是一种恶行——假如犯罪者没有资格犯罪,又是谁给了法律犯罪的资格?不能说是民众,因为民众没有权力给予这样的资格。 假如这是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际与多数服从少数并无区别。 要世道井井有条,国富民安,就得制定规则并且保证其制约的有效。要人们知道,努力工作,遵纪守法,不可以烧杀抢掠,一旦越矩,不严重的会被抓进牢房里,严重的就得杀头,再严重的会被千刀万剐,尸骨烧成灰撒在茅厕里,永世不得超生。 脱去所有的美化,事实是,统治者的倚仗在于武力。 维护一个国家的终归是暴行。 这个跑过来辅佐我统治的儒修说服了我,让我成为恐怕是修真.世界的历史上,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嗯,神经病皇帝。不算是很坏,虽然独.裁,不允许朝廷出现第二个声音,好歹没有死多少人。 李衿奇异地理解了我的意思,不开心地抱怨般说:“你说得轻巧。” “那你要我说什么?说你是个好人?”我说,“这个不难,你的确是个好人。” “不要随便发卡啊。”她嗤嗤笑,“我是有点伤感,不是表白。就是心里不舒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可是事情又本来发生了。我做的事好像很没道理。” 我说:“你尝到从道德制高点跌下来的感觉之后上.瘾了没?” “嘿英英,你怎么知道我做了坏事!”她乐得不行,大声回答,“爽就一个字!” 然后她就哈哈哈一边笑一边挂了。 我默默放下手机,和进了门浮在一边的钱铮对视。 钱铮抢先开了口:“陈玠准备了礼物给你。” 新邻居叫陈玠。她讲过。君子如玉这句话翻来覆去夸了能有一百遍。 “是什么?” “不知道,是个福袋。他前天去庙里上香的时候在门口买的,花了整整五百块。”钱铮说着说着忍不住吐槽,“是不是信佛的都跟他一样啊,你知道吗他付了钱直接拿了第一个袋子就走了,别人都不拿那个位置的袋子,就他拿了,有人问他还说有缘……感情是买给邻居的啊,他见都没见过你就说你和那袋子有缘,太神棍了。” 我盯了她三秒,一言不发地锁上门,又脱掉了鞋子。 第33节 “诶?你不出去了?” “不了。”我说,“我就在家里,等他的礼物。” 我虽然想出去,架不住天道爸爸要我等着啊。话又说回来,和另一个世界闪现的一触即离不同,这还是我第一次真实完整地接触到天道,它对我毫无恶意,我感受不到别的情绪了,除了泰山般的强大,温暖又宽厚。 像母亲的怀抱。 作者有话要说:  到这里好多读者就要离开啦。 彼此陪伴那么久,收藏下专栏吧:) 第30章 我差点被这个错觉吓哭了。 想象一下,一个老妖怪哭起来真是一点都不萌,我还是憋住了。再说钱铮还看着呢……好吧钱铮不在,她就是回来给我吐个槽顺便传个消息,然后又借着魂体惊人的速度跑远。我坐在换鞋的软凳上,因为凳子太矮膝盖拱起,自我感觉形象神似街边坐个小凳卖棉袜和手工鞋垫的空巢老人。 虽然口头上老是戏称天道“爸爸”,但这就跟叫美帝爸爸一个意思,半是调侃半是嘲讽,可没真把它当爸。先不说它根本不是人,最重要的是它和我根本不是一个维度啊。 天道和我们的关系,类似于编剧和剧本之间的关系。 把创造者称为父亲没什么错,可要是有一天,你能切实体会到你的一生都由一个你看不见摸不着的存在操纵和安排的感受……诚实地讲,如果你真的体会到命运的存在,你一次次回首从平凡到超脱所经历的艰难险阻,那些看似稳操胜算实则险象环生,时时刻刻枕戈待旦的血和汗水,越是努力和奔波,越是上下求索,越能体会到某种不可企及—— 像一个旅人在沙漠中长途跋涉,他走啊走,走啊走,从沙子山这一头一步一个小坑地翻到那一头,走过千沟万壑,又从另一座沙子山的这一头一步一个小坑地翻到那一头。他全力去走,并且日复一日地更勤勉一点,更勤勉一点,终于有一天他倒下了,再也没有爬起来过。 他跨越了一整个沙漠,时刻以意志和倦怠作斗争,克服干燥和烈日,忍耐油分和水分一同蒸发的煎熬。 从身体和心理的角度上说他都赢了。 但他偏偏没有找到绿洲。 他什么都不缺,他只是缺了一点机缘,缺了一点运气,只是他缺的东西反而是最重要的。恰如你历尽千辛万苦,依然要依赖于那一丝看不见摸不着的运道,才能在千千万万同你一般苦苦追寻的人中脱颖而出,达成你的目标。 这道理在哪里都适用。修真如此,人生如此,天道掌控一切。 所以依照我的经历,我是对天道没什么好感,只不过敢怒不敢言。 可是我的意志如此不坚定吗?这不像是我,我固执得像一粒铜豌豆,这辈子活得筋疲力尽咬牙切齿作恶多端,可是从来不肯违心。我不停止生命,就不会停止去恨和去爱,即使我的爱和恨都只剩下一点点;我受过伤,但每一次伤到气息奄奄时我都不曾后悔。这不像是我,它稍微释放了一点善意,还是不确定到底安不安好心的“善意”,我就丢盔弃甲地认为它母亲一样温柔宽广。 仿佛是个傻逼。 我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天道又隐没了,自苍穹注视着我。 傍晚了。云铸天光,黑夜破开太阳,余辉锻了群山纸碎的边沿,点着了松树枝丫。 星泉柳絮一般徜徉,雪粒光降天上。 无论地上如何,人们是求道修仙也好发展科技也好,现代有雾霾,另一个世界有天然看不见天的险境,除此以外,这两个世界的天空都是一样的。因为过于辽阔和庞大,印在我们眼中的空间更像是平面,距离被模糊了,万丈金光扫射而来,在空气中扭曲、震荡、坍塌,绞着云雾,颜色有时深有时浅,常常能形成童话的天象。 我能在草原上躺着看上好久的天,怎么也看不厌烦。 那些宁静的风和细腻的草地,变化无穷的云和广阔的天际,充沛的灵气散布在这片土地上,对我来说唯一的作用就是令我感到更为神清气爽。安宁的气息会包围我,无垠的边际中只有我一个生灵,孤独侵袭了我,于是我不再是人也不再是修士,好像也就是草原上的一阵风、一根草、一缕云。 所有深藏在心里的审视和批判都酣然入眠,我能感受到自己紧绷的精神渐渐地、以一种微不可查的速度放松下来,而后慢慢的,我感到劳累和疲困。 我曾经也觉得孤独很可悲。 但独处的时光多么美好啊,远离世事和喧嚣,我和自己的距离是如此之近。我悲不自胜,又欣喜若狂;我的心在被焚烧,苦楚无处言说,我的心又下着雨,盈满了快乐。 我闭上眼,慢慢感到劳累和疲困。 这时候门被有节奏地敲响了。 我梦游似的打开了门,新邻居一只手托着一个小盒子,向我微笑:“你好。” “你好。”我梦呓道。 “搬来好几天了,一直在处理搬家的事,不好意思,今天才来拜访。我是你的新邻居,陈玠,耳东陈,美玉玠——一点薄礼,请收下。” 他穿着居家的白色t恤和浅蓝色牛仔裤,托礼物的手上绕着佛珠,眼神清正,黑白分明。我盯着他,又去看他手里系了一个愚蠢的蝴蝶结的长盒子,一言不发。 气氛忽然奇怪了起来,但他微微笑着,浑然不觉的样子,抬着手坚持等待。 “桑如英。桑葚桑,美如英的如英。”我说。 我一如既往地败下阵来,接过了礼物,紧紧握着。 “那我不打扰了。”陈玠说。他退后一步,很用心地看了我一眼,眼神平和而悲悯,唇角带着让人如浴春风的笑意。 这笑容里的神秘让我不寒而栗,又激起了我的好奇。 我没等他走就迫不及待地锁上了门,撕开纸质外包装,打开盒子,然后从盒子里拿出一个厚实的藏蓝色布袋,用手捏一捏,布袋里还有一个硬邦邦的盒子。 袋子很旧了,还有些脏,但我一上手就知道是最顶尖的绣娘绣出的纹路,抚摸上去几乎一点也感觉不出绣线。有一些地方绣线已经断了,我只认出一句残破的梵文佛经,译文为“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里面……装着什么? 我感觉不出来,我想猜,又忐忑万一猜错了,徒生怅惘。 天黑了许久了。 这个时间点钱铮要是没回来,那就一整晚都不会再回来。 我拿出布袋中的盒子。这是一个抽屉式的纸盒,白色无花纹,大小和长度都隐隐和我记忆中的某样东西重合,那样东西伴随我在修真界度过了几乎一整个人生,就如同我的一部分。 推开盒子……里面是一把刀。 第34节 果然是我的刀。我惯用的那一把,依照我所知的古罗马行刑刀为蓝本锻造而成,略微做出改动。尖锐的头,细窄的刀身,布满锯齿的刀锋边缘,刀面在锻造时形成的流水斑痕,纺锤状的把手。 这把刀无鞘,生来就是为了杀戮和折磨,不臣服于任何束缚;这把刀呈现出纯粹的银白色,在黑暗中无比醒目,但在白昼时不反射哪怕一丁点光。他是个瞎子聋子哑巴,他又无时无刻不在看听说;他是坚定的执行者和驯良的服从者,他又桀骜不逊,绝不肯低头。 我用他杀死了我的前主人,我用他杀死了我自己。他是我的爱和恨,我的痛苦、我的挣扎、我的流离、我的放浪。我曾经舍弃他,现在他回到我的身边,仿佛一个注定的宿命,宿命说我根本没有办法舍弃他,终我一生也摆脱不了他对我的影响,就像异乡人摆脱不了乡音。 我其实也不想摆脱。这很可笑,我怎么可能摆脱我自己呢?这是件蠢事。可我不明白,我参悟不了。我握着这把刀,仿佛握住了我的一生,充斥着狂乱,冷静,死亡。 我甚至来不及吃惊这把被我扔进无尽之海的刀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我早已隐约有这样的预感,两个世界本就不泾渭分明,如今这层本该牢不可破的壁垒越来越薄,像古时候纸糊的纱窗,透出另一边稀疏的剪影。 可是真好啊。 那把斩骨刀和古罗马行刑刀在我心里代表了两种美学巅峰,我不能同时拥有,但至少要拥有一种。 我应该傻在原地瑟瑟发抖,惊惧于那张无形的大网。我遇到的人和我得到的东西都在它的安排之下,而我逃脱不得,挣扎不能,因为本质上说一切都由我自己抉择,只不过这网上每一根丝线都缠系了无数节点,每一个选择和变化都只通向同一个结局。 但我并不感到害怕和恐惧。一方面来说,最差的结局也不过是一死了之;另一方面来说,天道还看着我。 它是……那么的,那么的温暖。 和另一个世界时完全不一样。 我忽然想起来,穿越前的我一直受尽了宠爱,从小到大我都是要什么有什么。 假如我要花,第二天满院的花会盛开;假如我要雪,这座南方的城市就会下雪;假如我许愿,我想要的都会实现。我走在马路上鲜少遇见红灯,我抬手就能招到出租车,我吃到的水果永远鲜甜,我从来没有买到过次品。我甚至还讨人喜欢,明明我的脾气算不上好,可但凡我需要,总有人为我慷慨解囊,赴汤蹈火。 真有意思,和在另一个世界时正正相反。 作者有话要说:  爱我你怕了么。 不怕就收藏作者的专栏啊!你都订阅了!收藏一下又不会花钱!是吧是吧! 手机端的小伙伴= =作者只好默默死鱼眼盯了= = 以及,在这里统一感谢没有入v之前投喂此文的小天使~~ 白#队长甜心俺の嫁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05-20 07:18:15 白#队长甜心俺の嫁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05-23 23:58:26 karliekloss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06-09 02:14:48 温梓.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06-23 00:59:24 嬖人扔了1个手榴弹 投掷时间:2016-06-23 22:12:13 嬖人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06-23 22:13:10 再也不能长安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07-05 11:13:24 再也不能长安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07-05 11:13:38 青鳞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07-10 10:36:57 吾名甚干卿何事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07-12 01:43:51 天禄琳琅扔了1个手榴弹 投掷时间:2016-07-12 16:09:02 炎炎夏日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07-12 16:37:00 花样作死来晋江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07-15 21:13:27 青鳞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07-19 12:16:28 允安酱酱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07-20 11:32:45 龙井茶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08-04 17:03:38 喵呜扔了1个手榴弹 投掷时间:2016-08-05 11:58:51 第31章 顺着新邻居带来的这条线索追查可能会有意外收获,最不济也能摸索出一点眉目。可惜我不是智力谋略型的,技能点全部点在武力上,能砍能打能杀,唯独动不起脑筋。 每到这时候我就格外怀念我认识的聪明人,尤其是满口歪理邪道偏偏能诡辩得让我心服口服的臣子,对,就是那个儒修门派里专门跑来辅佐我的修士,他自称永常。那家伙不仅老谋深算还脑洞清奇,陪我玩治国游戏很有耐心,我作再大的死他都会想办法给我圆回来……当年修长城的大暴动到底是怎么压下来(关键后来还给我修好了)一直是个谜。 不过我治国都要气笑了。在那个被修真者干预而风调雨顺无严重自然灾害的世界,所有人都懒得要死,跟印度人似的,仗着资源懒散度日,也没有什么奋起努力的传统。我考虑到这个类似九品中正制的选官制服确实没什么平民百姓发挥的余地,决定推行科考。 神奇的一点是在没有科考制的情况下各国的私塾发展得欣欣向荣,体系成熟,学费便宜,许多人都会去学几年,基础教育普及程度到了随便从田里叫个老农都认识几个字的地步。 永常说这是因为许多修士会在游历中收徒,资质缘分不说,强求不来,但除非资质缘分逆天,否则不识字的是不收的;民间有时也会有人偶然得到残缺的秘籍,要读懂也必须识字。 ……真是个和修真息息相关的社会环境啊。虽然多数人都得不到机会,但每个人心里都有这样的概念和憧憬。 我推行科考,老牌世家对此不发表意见。来考的人没几个,水平高的更是寥寥无几,永常这才和我科普说有才的大多寻求仙缘去了,才华次一点的去私塾找点事做的同时著书立传写写小说,最次的不是回家种田就是回家吃老本。朝廷上的臣子不是世家就是世家拥趸,而世家都是修士门派扶持起来的,天然地忽视凡人。 ……全世界都在修仙,这个社会怎么发展得起来。你告诉我这个世界怎么发展得起来。 所以后来我索性放开了折腾。 我算是看透了——这个世界超脱和世俗的天平长时间向一面倾斜,在某种制约下艰难地维持在摇摇欲坠的临界点。在人们根深蒂固的思想和修士们只着眼己身的态度下,世界像一棵得不到养分的树一样透支根部的营养,枝繁叶茂的假象下,树心正慢慢腐朽。 这种匪夷所思的存在于大部分群体中的落后已经保持了近万年。太荒唐了,这世界有秦始皇有蔡伦有祖冲之有牛顿有达尔文有爱迪生,可是他们都修仙去了,不为普通人做出任何贡献。 最顶尖的人才都被带走,将生命损耗在求道的路上,最大的回馈也不过让故国的百姓衣食无忧。他们名满天下(是的基本上有名的修士凡人也知道),研究出的思想的精华和瑰宝却遗失在漫漫长途中,终不为人所知。 它既坚强又脆弱,在彻底塌陷前和乐融融,很难前进,却也不会轻易倒退。可能它会这样继续存在又一个又几个万年,也可能它在一夜间倾覆。 在我离开前它有了些变化,不过这变化远远还不够。 第35节 世界危亡还轮不到我来操心,但不知道永常他们怎么样了。就我所知儒修全是臭牛逼脾气,心里骄傲得不得了,责任感重得和背锅侠英雄有的一拼,哪怕嘴上说的再冷酷心里看得再开,也觉得“世界不够好都是我的错”。我觉得他们早就看出来了,而且在积极想着办法……只是好像没什么用。 当然没用。社会大的变革通常只发生在灾祸面前,人都是逼出来的,那么懒是因为既然躺着就有吃的,多数人当然宁愿躺着。 修真门派像养猪一样养着凡人,就指着他们下崽儿随后在其中挑选徒弟。 不能多想,想多了心惊肉跳的。 我扔了盒子,随手把布袋搭在鞋柜上,又把我的刀塞进兜里。筑基期能用的法诀不多,最实用的当属袖里乾坤,我一般都是用在裤子前兜,出个门连包也不拎,或者意思意思拿个小包。 塞了刀我随手拿出手机,忽然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今天好像是徐晶晶给我打电话的日子。 她今天没有给我打,手机上没有未接来电。我翻了翻微信,她也没有留给我任何消息。她的最后一条朋友圈发表时间是昨天下午一点,内容是她把一个什么东西忘在寝室(这可太少见了),而且还是急用,只好打车去取。 我当机立断地给她打过去,但她的手机提示关机。 这下不妙了。 徐晶晶的手机设置了每到晚上十二点自动关机,现在离十二点还有大半个小时。这个强迫症重症患者从来不会让自己的手机电量低于一半,她急性胃溃疡住院衣服忘了拿还要打电话叫我带过去,都没忘记带着充电宝,所以绝对不可能是忙起来手机没电自动关机。 她一定出了什么事。 不过应该不是危及生命的事,那天我去她家里住死皮赖脸地睡到了她的床上,晚上抱着她,就是为了给她画个符。有了这道符,我就能找到她的位置,并且只要瞄准她的没有导弹以及攻击力往上的武器,哪怕陨石天降都破不了防。 为了这道符我累得不得了,第二天起眼下青黑床萎靡不振,她还嘲笑我精气被小妖精吸走了……我就说你辣么美你说得对……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还是去看看的好。 快捷的现代设备是多么讨人喜欢啊,打车软件更可爱了,我完全可以在这个时间点叫来一辆专车送我去附近有夜班票的机场。我感应了一下她的位置,打开手机地图查询,发觉她正在一个地图标注没有路的大山上匀速移动,而且肌肉无力,处于药物导致的深度睡眠中。 ……我用脚皮鞋底都能猜出来她是被迷晕带走了,绑架、拐卖二选一,没别的答案。 收回前言,打车软件再可爱还是比不过法术便利灵活。 我在筑基期仅有的两个赶路技能,御剑和缩地成寸之间迟疑片刻,毅然选择把自己的修为提升到分神期,循着符印瞬移过去,掉进一个黑咕隆咚的车后运货仓里。 里面空气凝滞,不知道除了人还装过什么,一股咸菜、海鲜和脚丫子混合在一起的臭烘烘的味道。车子开得很颠簸,这条路狭窄不说还坑坑洼洼的,倒是树木毫不介意土地的贫瘠,长得漫山遍野。前面两人座只坐了司机一个人,闷头抽着烟开车。 徐晶晶被反绑着手脚扔在货仓一角。车里还有三四个年轻的女孩子,被一模一样的手法绑了扔在另一角。 我看了看,徐晶晶的衣服着装都是她平常的风格,连胸花都没有掉,精心护理的发型看上去还是凌乱得一丝不苟,除了手表和耳环戒指手链被收走了,四肢不正常地向后反折以外,她看上完全就是睡着了,还因为不端正的睡姿打起了幸福的小呼噜。 我想象了一下,要是徐晶晶在运输中途醒来,发现自己被绑了,不知道会被送到什么鬼地方,她八成会吓得哭出来。瞧着这司机连夜开车的架势,半路上应该不会停下来休息,那么算下来,她在到达终点之前凭借脑袋脱困的可能性近乎于零。 而且徐晶晶为人一贯天真,她虽然也知道各种犯罪事件,但那些都距离她太遥远,她提不起多少警惕之心。她看起来又精明又冷淡,左脸写着“别惹我”右脸写着“快滚开”,其实心里特别小公举,特别容易相信别人。 这怎么得了哦。这么天真以后怎么混金融界? 再者,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个假期嘛,假期就要有惊喜。 我打定主意不直接带走她,直接带走也圆不回来。哎呀这一定会是个过山车一样惊险刺激的假期,想想都觉得满怀期待。我给徐晶晶松开绳子,注入一道灵气,下一秒,她就迷迷糊糊地揉着眼睛醒了过来。 她在黑暗中茫然地睁大眼,坐起后环顾四周,稍过了一会才想起自己被迷晕,脸色一变,眼眶马上就红了。 “嘘,不要哭,晶晶。”我低声在她耳边说。 她像一只被猎网网住的兔子一样猛地弹跳了一下,在起势半途又醒悟过来,极力压抑住了。但她明显振奋起来,脸上掩饰不住开心地凑到我身边,也像我一样小声说:“英英?这是怎么了?发生了什么?这是哪儿?” “我不知道,但是肯定不是什么好事。”我说,“我看见你说要回寝室,刚好我在大学附近,就过来找你,走到半路突然脑袋一沉——然后我就不知道了。” “我和你差不多。”徐晶晶小声说,“我回去拿了东西,就是一份文件,原本是过几个月才会用到,结果教授让我明天就给他。我拿了文件,然后下楼,然后……”她停下了。 “然后什么?” “然后我遇见一个自称李衿她爸爸的人,他问我李衿在不在,我说李衿没住校,再然后我就不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  爱我你怕了么。 不怕就收藏作者的专栏啊!你都订阅了!收藏一下又不会花钱!是吧是吧! 手机端的小伙伴= =作者只好默默死鱼眼盯了= = 第32章 (被吞的字数补上了) 我被这盆新鲜热辣不打折的狗血糊了一脸,十分冷漠,不知所措,只好沉默下来。 我算是知道李衿为什么神神道道给我打个电话含含糊糊不知所云地胡扯了一大通了,看来今天原本是她被骗出去卖掉。按她的性格推测一下,说不定她是坐视这里面几个姑娘被骗来,然后以此为证据报警什么的。 她被卖掉是我猜的,这种事在古代合法而且更常见,我见得多了。为了一点点银子,多半是酒钱和赌资,父亲卖掉儿女,丈夫卖掉妻妾,更让人心烦意乱的还有儿子卖掉尚能做活的老母亲,路上儿子骑着毛驴,老母亲颤巍巍地背着行李和顺路去卖的农作物,牵着毛驴,劝慰儿子“天冷了多穿几件衣服”。 我只是不知道怎么对晶晶说。 她长得高冷,家世高成绩好,从小到大没受过挫折,所以其实又软又萌还爱哭鼻子。爸爸卖掉女儿这种事对她来说无异于天方夜谭,但在亲身经历下她又能很快认识到这是事实。这不太好,我希望她能面对不可控的困境,但我不希望她接受这个困境出现的理由。 道德的沦陷其实不是细水长流的事情,它往往只需要一个瞬间,一粒种子。当你习惯了世界的黑暗和丑陋,你就会很快接受它,而一旦你接受,距离你自己作恶就只剩下一线而已。 有时候你不知道怎么和一些人说话,你也不和别人倾诉,因为你知道他们理解不了,就像夏虫不可语冰。 我异样的沉默似乎让她觉察了什么。 她的瞳孔在黑暗里扩散,像一朵黑色的花缓慢绽开。 虽然她还有些不安,但已经因为有相识的人处于同一处境迅速冷静下来,下意识开始担任话事者的身份:“她爸的事先不说,我们怎么逃出去?你醒得早一些,找到开门的办法了吗?这里——”她跪趴下来,试探着摸索,“这里还有三个人被绑着没有醒,我手脚没有绳子——你是不是带了刀片什么的?” “嗯。”我带了十盒刀片,十把定制的飞刀,还有高尔夫球棍、棒球棍、甩鞭甩棍、各类绳索等等若干。 “先松绑叫醒她们。”徐晶晶立刻说。 第36节 好姑娘,要是她们和你使用的药是同一个剂量,不睡个一天一夜是醒不了的……一天一夜后醒了也是半瘫痪状态,翻身的力气都没有。 不过我还是依言去给她们松了绑,一一注入灵气。没过几分钟,这些倒霉的女孩子们睁开了眼睛,揉着酸疼的手脚或惊恐或疑惑地打量着周遭,并且很快认清了自己的处境。 没有人大呼小叫。她们各自蹲坐在原地,有一个人面无表情,另外两个女孩儿开始轻轻抽泣。 “不要哭,我们有五个人,五个人一起想办法,一定能逃出去。”徐晶晶说。 “可是我们五个都是女的,打也打不过,跑也跑不远。”一个抽泣的女孩儿抬起头,“而且我们也不知道这是在哪里,万一出去了是深山老林,又找不到路,会饿死的。” 另一个哭着说:“我害怕……”她的嗓音稚嫩,一听就知道年纪不大,看上去也只有十三四岁。 我不吭声。 队友配置之低显然超乎了徐晶晶的想象,她把圆溜溜的眼睛瞪得越发大,不得不将视线转向唯一没出声的那个姑娘,鼓劲道:“我们一定能出去的,你说对吧!” 从头到尾这个姑娘都很冷静,和哭哭啼啼的女人不一样,徐晶晶应该是感觉她心里有谱。 我觉得事实肯定不如她所想。这姑娘心跳都没变过,年轻姑娘碰到这种事,再怎么冷静也不可能一点也不慌。 果然,这个面无表情的姑娘说:“我半个月之前预订的火锅底料刚送到,放屋里煮着出来买瓶饮料,还没吃呢。”语气里满满的绝望。 可以确认了,她完全在状况外。 徐晶晶比她还绝望。她那双顾盼生姿的眼睛死鱼眼一样无力地瞪着,头一次挂不住她亲和力十足的笑容,面部神情僵硬,生动形象、具体可感地诠释了“这都什么猪队友”和“我真是日了狗了”的双重心境。 但现实逼着她又打起精神,强行转折:“我们还是介绍一下自己吧,毕竟路上应该不会有新的旅客了。我姓徐,叫徐晶晶。” 我说:“桑如英。” 年纪最小的女孩儿轻轻地说:“我叫闻花,叫我花儿好啦。”临了羞涩地笑了一下。 哀悼火锅底料的姑娘一本正经:“我是火锅超人,因为全世界没有吃到火锅的人的怨气太多凝聚而生,绝招是辣子光波,被击中的人会浑身剧痛,越痛越爽,越爽越想要,最终跪倒在美味的火锅之下,成为拜火锅教忠实教徒,一日三餐只吃火锅。我的目标是,让全世界的人都吃火锅!我终生相爱相杀的敌人,是鸳鸯锅大魔王!” 这要是是一部电影,后期肯定会加上震耳欲聋的回音。 很好,设定如此完整和戏剧性,少女,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 “……” “……” “……我叫王黎。”短暂的安静后,最开始说话的女孩子说。 “可恶!你们竟然敢无视伟大的火锅超人!让你们看看我的厉害!”火锅超人勃然大怒,挺胸瞠目,把双臂交叉胸前,胡乱对准的方向正好是车仓门,配音道:“现在我发射的是攻击力最低的火锅蒸汽!看我轰开这扇妄想阻挡火锅超人征服世界的大门!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她随着说话的节奏忘情地抖动交叉的双臂。 徐晶晶:妈的智障。 王黎:妈的智障。 闻花:…… 少女你如此敬业浑身是戏,我都不好意思不配合。 微不可查的“啪嗒”一声,门外那把大铁锁掉到了地上,被车子远远甩在后面,厚重的铁门缓缓向外打开。新鲜的空气扑面而来,四个女生眼睁睁看着月光下和封闭的车仓相比简直明亮如白昼的土路和山林,傻眼了。 火锅超人最先反应过来,装模作样地一手叉腰、一手指天,鬼畜大笑:“哇哈哈哈,哇哈哈哈,哇哈哈哈!” 她的声音太响亮,明显被司机听到了,车子一个急刹,徐晶晶赶紧招呼着众人下车。我跳下去,然后利落地把徐晶晶、闻花和王黎全接下来。 火锅超人不下来,她要站在车厢里,这里高一些方便耍帅。司机是个腰大膀圆的汉子,背了个黑色双肩背,看见我们站在外面,一脸懵逼。不过不愧是职业的人贩子,他冷笑一声,从包里拿出一把散弹.枪指着我们:“他奶奶个腿,想跑?都给老子上车。” “正义必胜!”火锅超人高呼一声,左右手画个圆弧,一手收回一手出拳,咆哮道:“辣子光波——啪啦啪啦啪啦啪啦——” 这壮汉手一抖,散弹.枪掉到地上,像触电一样痉挛起来。 不过我保证,他抖得比触电的人带感。 这场景有些搞笑,四个人在低处,呆呆地看一会儿抖出劲舞风格的壮汉,又齐刷刷仰头去看嘴里还在不停“啪啦啪啦”的站在车仓里的姑娘。火锅超人已经完全沉浸在角色里,当然了她一直很入戏从未笑过场,“啪啦啪啦”个不停,一遍配音后一遍换手出拳,气势如虹,直到汉子抖得七窍流血才意犹未尽地停下来。 完成了伟大配戏任务的汉子倒在地上,砸得一声闷响。 现场没有人同情他,徐晶晶快步走过去,嫌弃地用脚踢开散弹.枪,然后捡起来抱在怀里回来。火锅超人过足戏瘾也心满意足地跳到地面,眉飞色舞地冲周围连连招手飞吻:“不用谢!火锅超人的征途是全世界!只会为鸳鸯锅大魔王停住脚步!千万不要爱上火锅超人!爱火锅就可以了!” 众人都觉得她是个神经病,不过这神经病似乎威力还挺大的,一时间也没人有心情追究这玄幻的情节,反正跑了再说,所以也没人打断她。等她发完了疯,徐晶晶咳嗽一声,问:“有没有人会开车?” 王黎说:“就算有人会开车,我们也不认识路啊。” 火锅超人说:“我可以用火锅蒸汽飞起来!火锅超人带你们飞!” 闻花显然不可能会。 我说:“我会开车,但是我只有小车驾照,不能开这种大车,被抓了要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好像还要处15日以下拘留。” 徐晶晶说:“特殊事件特殊处理,你去开车,我们倒回去求助。” “好吧,谁坐副驾驶?”我说,“让花儿坐吧,她最小,后面的货仓你们就将就一下。” 全票通过。 临走前我拿了汉子的背包,把他拖进树林,徐晶晶用脚蹭乱血迹。王黎说万一这人贩子的同伙养了狗,这样太容易被狗找到了,于是我查看车子的油量后剥下汉子的上衣沾满汽油,洒在地上一些盖住血泥,又把他的裤子也沾满汽油,盖在他身上,用他的打火机点了火。 王黎开始看我洒汽油遮血腥味还没说什么,看我连裤子也要浸透汽油就闹不懂了,等我点燃了火她险些吓尿:“你你你……” 她左看右看,徐晶晶沉着冷静(其实是神思恍惚),花儿没啥表情(这姑娘近视),火锅超人正念念有词,大家都一副见过大世面的样子。 火光熊熊,我双手扶膝,仰脸冲她们微笑: 第37节 “烧完再走。”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一遍,来来来啊朋友们,收藏一下专栏吧~~~ 这个作者这么有毒,你戒不掉的( ̄_, ̄ )。 手机端的小伙伴不要嫌麻烦啊!收了吧收了吧收了吧,这傻瓜这么有毒你就收了吧~~~~ 怪不得字数不对!原来漏掉了一段!!发上来的是未修改版! 对不起小天使们_(:3ゝ∠)_ 第33章 这句话镇住了她们,面面相觑后,徐晶晶带领另三个站得远了些。 死胖子看着满身肌肉,其实全是肥膘,混合汽油燃烧后弥漫出令人作呕的味道。夜里的火团招摇着触.手,暖光下,除了火锅超人,大家的面庞都带着一股肃穆和昏沉。我贴心地施了个法咒净化空气,好让她们都舒服些,免被折磨脆弱的胃袋,毕竟这会儿她们能吐出来的大概只有酸水。 “你们饿不饿?”我在“噼啪噼啪”烧活树枝般的背景音里想起了野炊烧烤的滋味,问他们,“趁着他块头大还能烧上一会儿,我去弄点儿吃的过来烤了,你们吃完好好休息,我来开车。” 刚从我们烧的是一个人的重大打击里挣脱出来的徐晶晶听我这话,唇角扭曲了一下,有一瞬间我觉得她快吐出来了,但最后她只是青白了一张脸,什么也没说。 王黎焉乎乎地掀了掀眼皮看我一眼,被火光刺着了一般火急火燎地别过头,哼了一声:“这大晚上的,你能找到什么吃的。还有树上的毒蜘蛛毒虫毒蛇,咬你一口谁能救你。离了火离了路,我们五个留得下骨头就算是运气好了。” 我说:“我都听见你们肚子在叫了。” 火锅超人立即回答:“超人永不疲惫!” 姐姐你就和这个梗缠上了是吧。徐晶晶和王黎表情里霸屏的吐槽弹幕咆哮而过,王黎翻了个大大的白眼,闻花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线,露出足足有十颗牙齿。大家都被逗乐了,这个完全不在状况内的姑娘让焦灼仓皇的气氛为之一松,大家都忘掉了我做的事情,并且……稍稍变得奇怪起来。 徐晶晶当仁不让地出列和她商量:“火锅超人这个代号是不是太长了?叫你火锅或者超人是不是又撞梗了?大家同甘同苦都是朋友了,不然你还是告诉我们你的名字好了。” “不行。”她一口拒绝,“这是任务期间,火锅超人只是火锅超人,火锅超人没有名字。” “那还是可以吃点东西嘛。”我掰回话题,“你们想吃什么?这山里应该有不少野鸡野鸟,我给你们弄点野斑鸠吃吧,不放盐干烤都特别香,就是可能会有些干。” “我吃火锅。”最不靠谱的答案来自火锅超人。 “我想吃醋溜排骨。”王紧随其后,还叹了口气,“早知道减什么肥啊,我连着几天只吃沙拉,现在胃都要磨烂了。” 我转向徐晶晶,她在我的眼神中红了脸,喏喏:“我想吃水煮肉片和蚂蚁爬树……” “我有点渴,想喝水。”闻花最后一个小声说。 四个人一起盯我。 “我知道了,他已经烧得快焦了,我们现在就走吧。”我败下阵来。 所有人都喜笑颜开,进车仓的进车仓,上副驾驶的上副驾驶,我坐上驾驶座,轰着油门不管不顾地直往前冲。闻花还没坐下就被狠狠掼进座位,吓得快哭出来了,死死地闭上眼睛,一个劲往后缩。没几分钟她就在颠簸里睡着了,头侧放在安全带上,轻轻摇晃着,上唇微翘,牙齿若隐若现。 后车仓里的人都睡着了。 我关掉远光灯,放慢车速,无声无息地行驶在黑暗和寂静里。 在我的控制下,这辆车驶进村落的时候没有惊动哪怕一条狗。我把车开进村子,在门口停下来,独自下了车。 ……这破烂地方也怪不得男人娶不到老婆。 眼前所见和我在另一个世界见到的景象有得一拼,尘土飞扬的土路坑坑洼洼,除了够宽敞没别的优点,只能一人通行的田埂上生长着扭曲的杂草;清一色低矮的平房,残缺的砖瓦上蒙着一层洗不干净的灰翳。 陈旧像阴影一样吞噬了这个村落,连风也是凝滞的,充满禽畜排泄物的骚腥。 怨气令村落浸透了不祥的气息。 如同一座埋葬了许久的坟地,这里游荡着无数成型和未成型的婴灵,枯井、水磨、房顶、地面和朽木围成的栅栏间漂浮着女人赤.裸的魂魄。 细小的呀呀呓语、尖利的哭闹、欢快诡异的婴儿笑声飘在每一个角落,穿透沉眠的人们的耳朵,入侵他们的梦境,让他们夜夜不得安眠;女人的魂魄多数都有严重的残疾,四肢怪异地翻折或是直接缺胳膊断腿,浑身上下都是性.虐和毒打的伤痕,目光空洞而怨毒,死死地盯着某一栋屋子。 亡者的灵魂没有残缺这回事。 是她们自己,她们将自己困在痛苦、屈辱和无望里,并借由这些痛苦、屈辱和无望获得力量。她们形成的负面能量场像泥潭一样包裹了所有人,要他们一生都狂躁、混乱、卑贱和穷困里。 夜晚愈发深邃了。 残月如刀。星流如瀑。 在这样的夜里,仿佛连村落也可爱起来。 况且看天象今天明天是好天气。我喜欢好天气,这至少说明火不会轻易熄灭。 我走进第一户人家。 房子又乱又破,脏臭比猪圈更甚。我在厨房走了一圈,找到半缸米、几根葱、七八个红薯和半瓶子不明物浸泡的疑似咸菜的腐烂物。屋子的主人呼噜扯得震天响,我没理会他,出门下了地窖。 越过大堆的蔬菜后,我推开暗门,找到被关在里面的两个衣不蔽体的女人。 这景象毫无香艳之处。这地方空间逼仄,角落里放着几桶污水,屎尿被冲到一旁的地沟,臭气熏天,苍蝇乱飞,蛆虫白白胖胖地在其中蠕动。两个女人年纪都是四十往上了,坐在污秽的地上,皮肤粗糙、黯淡无光,头发油腻地一缕一缕粘在一起,脸上恐怕有几百年没洗过了,胸部干瘪地垂到腰处。 打开的门对她们来说毫无意义。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她们只是自顾自盯着面前的虚空发呆,眨眼的频率几乎是人体所能做到的最低的极致。我就走过去,在她们面前蹲下来。 “你好?”我问她们。 她们没有任何反应。 于是我拿出我的刀,划开她们的喉咙。鲜血流淌出来时,年轻一点的那个动了一下眼珠,眼里涌出热泪。 另一个女人依然毫无反应。 第38节 我走进第二户人家。这户人家的厨房里有少许腊肉,调料除了盐巴外还多了姜和辣椒,铁锅的质量比第一户好很多,而且也小了很多。全家有六口人,男女主人住一间屋,两个男孩各住一间屋,一个女孩住在猪圈边上。 我叫醒了女主人:“你好。” 她睁大了眼睛,面色惊恐,有些艰难地用普通话回答我:“你是谁?你要干什么?我的儿子呢?”一边猛力拧旁边睡得和死了没两样的男人。 我灵识一扫,她用来拧男人的手腕上还有几道狰狞的刀痕。 我一刀结果了她。 第三户人家的厨房除了米和盐啥也没有。主人是个瘫在床上的老爷子,已经死了有几天了,尸体被啃得七零八落。 第四户人家厨房里有猪里脊肉和鸡蛋,鸡圈里养了十几只鸡。这家地窖里关了一个年轻女孩子,我走过去时刀锋上滴着血,她哭着说“杀了我吧”,我便给她一个痛快。 第五户人家厨房里有土豆和猪下水。地窖里有一个四肢折断、牙齿被敲掉的女人,小腹微微隆起,见我拿着刀逼近,含糊不清地喊着:“……孩子……孩子……” 我杀了她和她未出世的孩子。 第六户人家厨房有炖好的老母鸡。男主人睡一间屋,女人和一个更老的女人睡在一起。我叫醒了她们,说:“我来救你出去。” 老女人尖叫起来,一口口音浓重的方言,嗓音嘶哑得像乌鸦:“你要干什么?婊.子!滚!你要救谁!这是我儿媳妇和我孙子!大壮!大壮你****还睡!快来抓这个女人!抓了再给你生个儿子!” 一刀后世界清净了。女人说:“快带我走。救我出去,孩子才两个月,还容易打掉!”她说到最后简直歇斯底里,抬起一只手臂挡住脸痛哭出声。 在远离村落的位置有一个独居的中年女人,房子破烂,但屋内却摆着各种现代化设施。厨房里堆了许多即食产品,我欣慰地找到了粉丝。 一一走过所有的厨房后,我搜集了一大堆食材和可用的工具,以及三个活着的女人。 “好了。”我对三个女人说,“现在,先煮一锅粥,再准备一下火锅、醋溜排骨、水煮肉片和蚂蚁爬树。” 先给她们吃饱,吃饱了才有力气吐出来,开一波大的。 我默默给自己点了个赞。 因此,当四人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干草床上,窗外晨光微熹,鼻腔中萦绕着食物的香气。 “你们醒了啊!”我兴高采烈地招呼她们,“来吃饭了!全是你们想吃的!!农家材料纯天然无污染!” 闻花首先踉踉跄跄迷迷糊糊地出来了。 紧紧跟着她防止她摔倒的王黎随口说:“这穷山恶水的你别跑到人贩子大本营要饭了啊。东西能吃吗,别是给我们整的迷药汤。” “这里有水没?还是先洗把脸漱了口再说吃饭的事吧。”徐晶晶过来了,“还有花儿想喝水,有凉开水没有?喝生水会生病的。” “有稀饭的米汤,先喝点儿再吃饭咯。”我说。 火锅超人四处抽动鼻子,欢呼:“超人的雷达探测到了火锅!早上吃火锅对不对!” 作者有话要说:  替换的时间晚了不好意思小天使们_(:3ゝ∠)_ 写这一章改了好多遍啊,女主的人设做出这个反应是最合适的,就是头疼怎么写小细节。 本来今天心情就不好,还要写这么难过的话题。唉。 青淮扔了1个地雷、喵呜扔了1个手榴弹、妖怪不妖扔了1个地雷,感谢三位小天使~~ 第34章 我们吃饭的地方是全村最新最好的房子,桌椅都很笨重,但收拾得很干净。 被我留下的三个女人忙前忙后地煮饭上菜,桌子上不仅摆了我特意提及的醋溜排骨、水煮肉片和蚂蚁爬树,还有经典的西红柿炒蛋、青椒土豆丝、清蒸鱼和不少城市里见不到的菜色。火锅超人面前是专门为她煮的一大碗火锅菜,从她的表情来看,这个临时拼凑出来的锅底很讨她的欢心。 唉毕竟老母鸡炖出来的汤都给她做底汤了……我只喝了一碗。 “坐下一块儿吃啊,你们别太客气了。”徐晶晶招呼做饭的三个女人,“我们在你们家里吃饭,还要你们这么费神,实在太不好意思了。” 端着一大盆凉拌菜过来的女人笑了:“瞧你说的,不客气不客气,这都是应该的,我们还担心做的不好呢。吃吧,多吃点儿,东西多着呢,能吃多少吃多少。” 就在她说话的当口,一个矮瘦的女孩儿低着头抱着一叠碗走近了。徐晶晶马上站起来去拿,一边不住地说:“辛苦了辛苦了。”谁知她的手还没有碰到碗,那女孩儿就受惊一般猛地哆嗦了一下,把碗远远抛到桌上,在“砰”的一声响中扭头冲出了房间,半路还差点摔了一跤。 徐晶晶伸出的手尴尬地僵住了,王黎终于有心情把埋在饭碗里的脸□□,评价道:“吃的很丰盛,饭菜很用心,我们想吃什么就有什么,现在的农民这么朴实了吗?这顿饭的成本可不低。” 那女人连忙笑道:“你们安心吃,蔬菜都是自己种的,鸡鸭和猪也是自家养的,成本不高,那是外面的商家为了赚钱乱定价。我们这边有讲究,家里来了客人都是要上最好的菜,这顿饭又付了钱,不好好做我们良心也不安啊。” 火锅超人百忙之中不忘抬头夸奖:“火锅做得很好,再接再厉!征服世界不是梦想!” 大家都顾着吃饭懒得理她,只有徐晶晶咳嗽着对女人赔笑,但那个女人并未露出分毫诧异来。她和善地笑了笑,又转头问闻花:“小妹儿,喜欢吃稀饭啊?白米粥你都喝了两碗,阿姨给你煮点水果粥吧,酸酸甜甜的小女孩爱吃。那个端碗的姐姐只比你大几岁,胆子小又害羞,刚刚出了个大丑,指不定在厨房里哭呢,阿姨煮一大碗,你和姐姐分着吃好不好啊?” 闻花憋红了脸,小声说:“好,谢谢阿姨。” 女人又客气地看向我,我喝着稀饭点了点头,她便出去了,又进了厨房。 等她走了,王黎放下碗:“这个地方很奇怪,我觉得这里很不安全。” “怎么了?”徐晶晶问。 “你们没发现吗?这里太安静了。我们从头到尾只看见这三个村子里的人在活动,感觉像是个鬼村。” 闻花吓了一跳:“鬼村?” 徐晶晶说:“唯物主义大.法好。别东想西想了,一盘子醋溜排骨都塞不住你的嘴是吧。你看火锅超人多安静,给她一碗火锅她就埋头吃吃吃,还记得夸人做得好吃——虽然夸了还不如不夸。人少说不定是都到田里去了,只留女人在家做家务,你觉得这个村子古怪,说不定这个村子里的人还觉得我们古怪呢。” 我说:“待会儿吃完了去看看不就行了吗。” 这个不怀好意的提议又一次全票通过……真是的,这么相信我,一想到待会儿她们看到的东西和可能会有的反应,想象一下她们世界观破碎时的表情,我简直有些内疚了。 开玩笑的。 只是看一下而已,这样的伤害就像人们在冬季砍去多余的树枝,根本目的不是让她们受到损伤,而是保存她们心里的养分。没有透过黑暗而看到的光明是虚假的,那会干扰人的判断力,让人觉得总是可以期待美好的事情发生。这样的观念是错误的,人应该做的,是永远警惕糟糕事情的到来。 第39节 你可以怀着希望,这没有问题,但至少你要首先保持警惕。 晶晶没有这样的警惕。 我这样的做法不太对,我知道,我没有权利为她做决定。我最恰当的做法是成为她坚强的后盾,在她碰壁后好言相劝、细心安慰,为她加油鼓气、摇旗助威。我是她的朋友,我本该是爱护她和包容她的那一个,而不是推她出去,逼她睁开眼看这世界。那是世界的事情,那是时光的事情,无论如何那都不该是我做的事情。 但我又必须那么做。我是说必须。当我看着她明亮的眼睛,感受她的关怀,和她不经意暴.露出的柔软的心灵,就像看到年轻的、曾经的我自己。我们是很好的朋友,我确信我足够了解她,我知道应该这么做,当我有能力推出她和保护她的时候,我就该这么做。 她有无忧无虑的童年和来自长辈亲人的教导,这培养了她正直的内心。她有足够幸福的过往,但她即将接触到的是利益链中坦坦荡荡的利己主义,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是恨不得从你的骨血里榨出最后一滴骨血的吸血鬼,是一夜间无数富豪从高楼跃下一夜间又有无数新的富豪崛起。 她应该不会崩溃……还不至于。但她一定会非常疲惫,会怀疑自己奋斗的意义。 我只要告诉她一点,一点就够了。 强权即真理。 吃完饭后天全亮了,愈发显得村落空寂和恐怖。 王黎干笑:“我觉得我们直接走比较好,这地方,实在是,怪怪的。” “我也觉得怪怪的,不过来都来了,还是看看再说。”徐晶晶道。 话是这么说,她环视四周时面上带着显而易见的犹疑。这个村落完全死寂一片,我们一路七歪八倒地走过来,既没有人声,也没有活动的动物。墙头趴着不少猫,上了锁的院落里也能看出睡在门口的大狗,它们都像是死了一样伏在地上,对我们这行陌生人的到来不闻不问,无动于衷。 闻花快要哭出来了。 “我浑身都不对,老觉得有人在看我。”王黎小声说,“我感觉那些房子里有怪物在看我们。” 她走过一株槐树,穿过树上吊死的一个女鬼垂下的脚,我看见她已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而被她穿脚而过的女鬼阴测测地随着她的步子移动眼珠。 徐晶晶没吭声,但她的额角隐隐汗湿。又走了半分钟,她一咬牙:“算了算了,这地方太诡异了,我心口又沉又重,我们还是赶紧走吧。” 可是王黎顿住了。 她说:“我闻到了血腥味。”表情不知是哭是笑。 现场安静了一会儿,所有人都意识到事情大条了。 徐晶晶率先说:“走吧,还是去看看,闻花先上车等我们。” “我跟你们去!”闻花急了,哭腔都出来了,“我不要一个人在车上!我一个人害怕!” 徐晶晶考虑了一下,说:“也行,你一个人在车上也不安全。过来吧,走我们中间。” 我全程没说话,只是跟上。 这户人家五兄弟住在一起,我记得他们家养了五个年轻的女人做老婆生儿子,还有三个已经被折腾得生不出来的女人公用。那五个“老婆”的待遇还好,身上没什么新伤,有一个还怀着孕,面色红润,看起来吃的也还不错,在我进去后是全村反抗最激烈的,一拥而上试图把我赶进地窖。 人真是可怕的东西。 她们完全迷失了自己,接受了她们的“丈夫”为她们灌输的理论,奉为圣旨。她们的脸上和说话时还能依稀辨别出昔日的自信和明丽,她们依然还有着姣好的身段,可那些支撑她们“为人”的教育都被毁灭了,她们被塑造成“贤妻良母”,像仰望天神一样仰望男人。 我没顺着她们的意进地窖,而是在外面杀了她们。 鲜血浸入黄土地里,像一团肮脏的淤泥,红得并不明显。 人的生命有何意义?我跟着她们往里走,最先进门的晶晶倒吸一口凉气,眼疾手快地捂住闻花的眼睛。王黎随后进去,见到里面的景象脚下踏空差点摔倒,跌跌撞撞地后退,直到门框抵住她的背,她才有力气站稳。最后一个进的是火锅超人,进门前还带着灿烂的没心没肺的笑容,进门后看见眼前的一切后整个人都傻住了。 我慢慢地走了进去,看她们的表情。 哲学和神学都在探索生命的意义,文学和科学也给予了无数回答,但这个问题过于艰涩,所以始终没有共识。人生命的意义到底在哪里?现实中,恐怕也没几个人思考。 尸体横陈,五个女人倒在院子里,躯体上翻开的伤像狞笑的大口。 徐晶晶已经哭出来了,她不忍地低着头,大颗大颗的泪珠砸下来,沁进土地。王黎脸色糟糕,但却没多大情绪,反而还很平静。闻花依偎在晶晶怀里,两只手扶着晶晶捂她眼睛的那只胳膊,乖得像一只小兔子。火锅超人怔怔地扫视了一圈,忽然暴跳如雷。 “这他妈都是什么鬼!老子录视频是要放到网上的!这他妈死的人一大把老子能放上去?!摄影师呢!导演呢!什么垃圾编剧写的剧本!!老子是要红不是找骂!”她原地转来转去,声嘶力竭,“老子不玩了!什么破公司!哪家网红是这么捧的!别人的定位都是萝莉御姐,就老子定位是女神经病!!老子不干了!!” 她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整张脸都红了,怒发冲冠,鼻翼急促地扇动。我们都转头看着她,像看一个不肯接受现实的孩子。 她一屁股坐到地上,哇的哭了。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改好了_(:3ゝ∠)_ 第35章 我们到现在仍未得知火锅超人的名字。 不过相处了这么久,不妨碍我们知道她是个说得好听就是率真说的不好听就是缺心眼儿的,难得还不因此惹人厌烦的人。 她哭得太忘我和投入,连带着我们的份一起哭完了。王黎抿着唇看着她,徐晶晶哭了一会儿也就没意思地停住了,我们三个人一起呆呆地看她哭,眼泪鼻涕淌了一脸,哭得脸都变形了,还是能看出她是个漂亮的、爽利的姑娘。 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呢?生命其实没什么意义,你要给它安个意义那是在扯淡。全人类全世界你只是小小的一份子,上溯历史下追未来你还是只是小小的一份子,短暂的区区百年人生在地球的年龄面前更加只是小小的一份子。 生命本身是没有意义的,是时间让生命变得有意义。 我不明白这村落里死去的女人们有什么值得哭泣的。有时候生命的绝望是如此庞大,只有死亡才能洗刷那样的羞辱。有时候倘若立时死了,倒也好过活着慢慢地磨。我知道她和晶晶都在为生命的消逝而哭泣,可生命又不是什么宝贵的东西。生命到处都有,挖一块泥巴、舀一瓢水,里面的细菌啊微生物啊难道不是生命? 它们和人有什么区别呢?却没有人为它们而哭。 多数情况下,别人对你的所有情绪,都只是因这样做符合他们的利益。她们的哭泣本质上并不是由于爱和怜悯,而是出于一种“物伤其类”的悲哀,一种“身受同感”的鉴戒,或者让我把话说得更为圆滑一点——人们所展示的爱和怜悯,人们微笑、流泪,正是出于物伤其类、身受同感。 当你是人群中的一员,人们会关爱和照拂你。可一旦人们觉得你是个异类,你会惊异地发现,八岁的稚童也是如此残忍。 火锅超人终于停下来。她抬起右手从倒肘抹到手背,又用手掌边擦拭眼睛,闷闷地说:“我叫仰令。仰视的仰,不是杨树的杨。” 徐晶晶半抱着闻花出来关上门才松开她的眼睛,然后很勉强地冲仰令笑了一下。 第40节 大家都无话可说,气氛里有种剑拔弩张的僵持。闻花绞着两只手低着头不说话,王黎看闻花,仰令看徐晶晶,徐晶晶看我。我与徐晶晶对视,因为凶手身份还待揭露,一时间拿不准自己该做什么反应,但看她的表情,又莫名有些怜惜。 真安静啊,四个人的心跳又急促而有力,像一曲我曾听过的战鼓。 这村落如同一座死城。但空气里却没有多少血腥味儿。死状最惨猎的就是这一户人家,其他的都是一刀毙命,最大程度减小伤口。我们五个人在门外伫立,黄土路上处处都是人的痕迹,但在她们耳中,此处此时既没有人声,也没有鸟叫和虫鸣。 王黎的嗓子眼儿里像是有一个连的人在跳踢踏舞:“我就说了这地方不对……” “等等。”徐晶晶说,脸色有一种异样的苍白和坚硬,“我们从进了这个村子起,就只见到三个活人。” 这句话所隐含的信息足以让人头皮发麻。 “这个村子里的所有人都是被她们杀掉的吗?!她们不会给我们吃了什么□□吧!”仰令叫起来,“现在吐出来还有没有救!” 王黎睨了她一眼:“别咋咋乎乎乱猜。说不定是我们五个去吃饭了那三个人才幸免于难呢,稍微有点意思的悬疑电影都会把凶手设置成我们五个中的一个,敢让她们三做幕后黑手的不是烂片就是超级烧脑。” “……这里太危险了。我们最好马上走。”徐晶晶说。 我慢吞吞地开口了:“到现在为止我们看到的,不论是死是活都是女人。你们有没有想过,男人都到哪里去了呢?” “呃,在种地?我开玩笑的。”仰令说,“对啊,男人都在那儿?” 我就微笑起来,又说:“进去看看好了。也没准儿女人都是男人杀的呢。” 徐晶晶走在最前面,她先进了房间,隔了一会儿,抱了几床被单出来,盖在尸体上,不算新的碎花和红牡丹被单比血还要鲜艳。闻花跟我们进了门,一见这几具被盖住的尸体就又哭了,情绪很糟。这时候也没人有心情安慰她,众人默默无声。 这无声里有种伟大的力量。 伟大,却易碎和微小。 我一边心不在焉地走神,一边听徐晶晶说:“我进去拿床单,看见这家人里的男人都在睡觉,怎么叫也叫不醒。” 王黎说:“还活着?” “嗯。可能是吃了什么药。” 仰令忽然说:“你们有没有闻到臭味?这附近还有那种老式的粪池吗?” “我老早就闻到了,不过你们都没说,我以为这是正常的。”王黎说,“乡下不就是到处都臭烘烘的?” “你说的是几十年前的乡下!”仰令翻白眼,“老早就不是了好吗?最多只是猪圈和旱厕臭,然后粪池附近特别臭。像这种给人住的院子里面是没有味道的,有也不会这么浓,简直跟粪池修在院子里一个味儿。” 我说:“那边儿有个地窖门开着,就是那里面臭。” “他们真把粪池修在院子里啊。”王黎说。 “怎么可能,又不是脑残,地窖是放收上来的粮食的!”仰令大步过去,趴在上面往里一看,一个哆嗦,差点掉下去。她的脸上浮现出真切的悲伤,然后咽喉上下滑动了一下,发出“恶”的一声,不过坚强地忍住了,别过了头。 扭头她就吐了。 徐晶晶赶紧问她:“里面是什么?你别吐了,说话啊。” 仰令有气无力地让开了位置。 徐晶晶狐疑地看了她一眼,犹豫了片刻,还是咬着牙探头去看。 我打起了精神。 有一刹那她的心脏停止了跳动。但只有这一刹那,很快,她的心脏剧烈地颤抖起来,她绷紧了嘴唇,却仍旧止不住唇角的抖动。短短几秒内热血涌上她的大脑,她的脸部因为充血而通红,她紧锁着眉头,以一种上气接不了下气的频率喘气。她眼中浸透了泪光,眼神却冷漠得惊人,像什么经过十几年灭绝人性的训练的杀手。 我毫不怀疑她在这一刻成为了杀手。 我比她更清楚她是个什么人。这个计划狂的行事永远有着最明确的动机,她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为了崇高的事业可以让自己变的肮脏,为了达到目的她能作出任何对于自己的折磨和情绪上的隐忍。若是世界以甜蜜对她,她就回以天真;若世界以刀尖向她,她就回以世故。 可对于某些人来说,世故就是残忍。 徐晶晶一言不发地从地窖口站起来,猛地转过身,冲进屋子里。我紧随其后,看见她正握着一把菜刀气势汹汹地冲向距离最近的一间卧室。 “晶晶!”我叫住了她。 晶晶,不要因为愤怒去杀人。一旦你杀了人,记住了那种宣泄后的酣畅,那么从此往后,像是吸食了强效的毒.品,你就再也戒不掉它。因为除了死亡以外,财富权利性.爱所制造的幸福感都会对你失效,从此以后,这一刻会深刻地铭刻在你的灵魂里,你会只能感受到杀戮带来的快.感。 这东西比毒.品更甚。晶晶。你必须不停加大剂量,因为你的神经永远会迅速接受,不断渴求。从此以后你再没有爱和恨可言,你的生活浸泡在死亡里,你要用死亡去填补你所缺少的人生。 身怀利器,杀心自起。 “晶晶。我不是说你这么做不对。”我说,我的声音比我预料的更温柔,“但如果你想杀人,应该洗个澡化个妆打扮好自己。如果你有信仰,最好在杀人前向你的主祷告——不必担心,他会原谅你的,你要祈求未来你会原谅自己。” 她在原地站了一会,泪流满面地回过头来。 跟着我来的仰令、王黎、闻花立在我身后。 我说:“我们把这里都烧掉。” 我带着她们走进每一户人家,指挥她们把男人都拖出来,集中在一个地点。每到一户人家我都先带她们参观地窖或者暗室,看得多了,众人就好似麻木了,只是闷头干活。没有一个人问我为什么这么清楚这一切,也没人问那些死掉的女人是谁杀的。答案已经很明确,我们都知道。 只是不必去说。 那三个女人抱来了一捆又一捆柴火和容易点着的干草。把沉睡中的男人拖出来时那些女人的残魂随着我们飘了过来,汇聚在一起,天阴沉下来,好像下一秒就会落下泪水。 我点燃了火焰。 平地上狂风骤起。那一个个女人的残破的灵魂尖啸着围绕火堆盘旋,婴儿的哭声渐渐低下去,笑声越来越大,生出不死不休的凄厉;火焰越升越高,形状像一个女人的笑脸,牢牢缠住火堆里的男人;而我们站得极近,却只感受到微风拂面。 他们醒了,陷入惊恐和绝望里。 这会是场盛宴。 闻花忽然说:“我们不该这么做的……应该先报警,至少孩子是无辜的。” 第41节 我没有去看她,也懒得扯报警有个卵用这么多人不会全部判死刑,但说:“这件事没有应该不应该,只有我可以不可以。” 而我当然可以。 第36章 这把火烧得像是火龙盘旋其中,起码升起了五六米那么高。那些男人已经醒来了,被困在火焰牢笼里,发出无声的哀嚎,扭曲的面庞像是我们看他们时透过了一面隐形的哈哈镜。 其实有些搞笑……但显然旁观者都没有笑的心情。 我们很快上了车。 那三个女人乖觉地坐到车仓角落,我和她们事先说好的,我只负责把她们领出去,给她们一些路费,别的就不关我的事了。她们当然感激涕零,不会说话的拼命点头满口答应,会说话的好话说了一箩筐。 闻花还是坐副驾驶座,另三个人待在后面。 路上又贫瘠又安静,让人疑心这块贫瘠而贪婪的土地亟不可待地吸收任何一点经过它的营养,哪怕是一点无意义的噪音。我握着方向盘就是胡开一气,反正这地盘上恐怕也没人来找我的麻烦。 闻花端端正正坐在座位上,等我开了一会儿,忽然问我;“我知道那些男的都是人贩子,要不就是买了女人,可是那些女人都是怎么死的?” 那些女人是怎么死的——一个聪明的女孩儿不会问这个问题,她真正的问题是为什么那些女人会死。她问倒我了,因为我不确定怎么回答会比较合适。 我说:“嗯,她们是自杀的。人在特别激动的时候容易做蠢事,嗯,觉得生活没有着落未来没有希望什么的。” “……她们不该死的。”闻花自言自语一般说,“凭什么要她们死?” 我觉得情况有点不太妙,对着她说又不好说打又不能打的,就停下车,好言劝她:“好了好了,你有点太激动了,花儿,不如你坐到后面去,换别人坐这里。” 闻花把头转向我,右手抠着安全带边,小声说:“她们好可怜。还有很多小孩子也死了,有的才两三岁呢。”眼里又含了一泡泪。 “好了,花儿,下车吧。”我说,微微带了点冷意。 善良在一个年轻女孩子身上是种不值一提的美德,因为过于泛滥和时常被滥用,有时候会显得令人厌烦。我还不至于为这几句话对她生气,但是年轻人是很会得寸进尺的,陷入个人情绪后不顾及任何场合,他们经常会执意去要一个答案,而这个答案通常不会令他们满意。 她把人贩子和被抓走的在这个村落已经生活了许久的女人们分成了两个阵营,一黑一白一善一恶。事实上这种划分根本就不合理,极端的对立是演给孩子和疾世愤俗的人看的,这两者都有相同的特点:不合时宜的天真、绝对自我的思想,以及过甚的敏感。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确实死去的人中也有不少完全无辜的,但更多的女人渐渐被村落同化,选择了为虎作伥,甚至于她们会为了融入一个有着崭新规则的集体做出更大的努力……这体现在后来者的受苦受难,而闻花的逻辑是那么简单和分明,解决不了这个复杂的社会问题。 我也并不认为自己是正义的一方,这趟旅途就是给晶晶的“惊喜”。坦白来说,我在杀人的时候并没有想得太多,不过是一刀的事情,顺手而已。 被车子停下而惊动的徐晶晶和仰令、王黎小跑过来,徐晶晶看见闻花要哭不哭的样子,一叠声地安慰她:“怎么了?花儿,又怎么了啊?不哭不哭,马上就可以回家了,开心啊。” 我说:“让花儿坐到后面去吧,我这里还要开车,照顾不了。” 闻花带着哭腔说:“我……我就是难过,那个、那个村子里死了好多人啊,这样不好。” “哎哟我说你哭啥呢,一群人贩子死了你都要哭一下,你咋不上天呢。”仰令说,“感情人救你白救了是吧?还不如救一条狗出来,狗看见人还会摇尾巴。” 闻花抬起头,打着嗝结结巴巴地说:“可是、可是那些女人为什么也要死!她们又没、没、没有什么错!” 王黎插嘴:“算了,死都死了还说什么啊。来换个位置,闻花坐后面来,我们赶紧先走。” “我不——”闻花话说到一半,被我一掌拍在后颈上,昏了过去。 仰令惊呼:“你还会这招!帅!” 我把她交给距离最近的王黎,王黎扶起她时手臂擦过我的手指,不动声色地僵了一下,飞快抱着闻花回了后车仓。 接下来的路全是狂飙,远离收费站、避开摄像头,走的全是乡野小道。后面的车仓没有再传出任何声音,所有人都缄口不言,默默沉思着,也不知道思考的东西关乎什么国际专利关乎几个亿。 五个人中有四个人来自同一个城市,到达时才下午三点,闻花还晕着,我把她们三个放到了一家快餐店门口,然后开车送徐晶晶回家。她要取的文件和一些首饰都在那个汉子的包里,我把所有她的东西都给她,然后拎着包准备离开。 徐晶晶一直没有说话,等我都要走了才急忙出声:“英英?” “嗯?” “你……”她说,“我……” 我停下来等她说完。 “我下学期应该不会回寝室了。”她轻声说,“出了点变故,我要提前去读书,最近一直在加班加点处理临走的事情……原来我是想我们四个人一起聚一聚或者出去玩的,但是李衿的电话老是占线联系不上,水杏又没空来……” 那种我熟悉的、柔软的眼神又回到了她的脸上。我没有说话,等她说完。 “……这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她说。 我还是没说话。 她仓促地扯了扯唇角,半笑不笑的样子。可能是她自己也觉得笑得很丑,干脆放弃了,只是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表情,只好没什么表情地绷着脸:“再见。” 我说:“再见。” 这辆车被我随便扔在路上,可能几周后会被拖车拉走或者发生点儿别的什么。我自己瞬移回了家。钱铮不在,房间里空无一人,打开的电视上放着一部血肉横飞的电影,背景音是枪击扫射。这是我自己家,可是忽然间我就觉得有点不自在和拘谨,好像我学生时代闯入了一个陌生的教室,周围是我见过的摆设和见过的人,然而就是陌生。 我打开奶奶给我的盒子,拿出一炷香点燃。茉莉味儿弥漫开了,我又在原地坐了一会儿,起身去厨房洗我的刀。他没有染上血,光洁而美丽,透出死亡的妖异。 执念是个害人很深的玩意儿。 修士们十个里有七个在心劫前功亏一篑,这七个里又有半数往上都栽在执念上。执念的本身是什么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东西曾伤你至深或者你苦求不到。 我还没有和哪个修士交情深到他会和我坦诚他的执念,而我自己呢,对执念认识得太透彻。我太知道自己是被什么东西困住了,就像是戴着锁链跳舞,到最后这锁链已经长进了血肉里,要剥离它未尝不可,只是没有必要。 如果去除了这锁链,就是全盘否认了我自身。 人生有几个三千年?正常情况下只有三十分之一个,有的人会多一点有的人会少一点,总归不会超出这个范畴。有时候回顾这漫长的一生,我未必不会觉得自己做了很多蠢事,犯了很多的错。我知道有很多人都在设想“假如我能重生”,回到过去后就是改变自己改变人生追求更高更好,既然穿越这事情都发生了,我也想过重生这回事。 如果我重生我会做什么呢?我还会戴上这些锁链吗?我能不能逃开某些致使我成为今天的我的事情?我能不能躲避一些人和救一些人?我能不能提前结识一些人?我能不能就找个地方老实窝着一辈子筑基期到老死? 第42节 这问题太难了,比任何我思考过的一个都要难,这个问题让我喘不过气来,让我感到晕眩和窒息。我想了又想,想了又想,假如每想一次我就往无尽海扔一颗石子,那无尽海还能不能存在值得深思。我想着重生这回事儿,用上我这一生最审慎的心态,奇怪的是我想的时候总是大脑一片空白。我觉得我早已经有了答案,但是我一直不愿意去多想一步。 重生对我来说没有必要。 是的,我觉得没有必要。我不会逃避什么,我也不会改变什么,事情大可以按照原本发生过的那样再来一遍,我可以接受,我甚至乐于接受—— 这就是我的人生。它不太好,它绝对不太好,我用“不太好”这个词来形容实在是过分委婉了,就像形容太空时说太空比蚂蚁大上很多。但我也不愿意再用上别的词,因为这就是我的人生,我是说,我承认它,我接受它,我其实觉得,至少偶尔也会觉得它没有那么差。 我甚至可以心平气和地怀念所有的疼痛。我仍然愿意遇见所有我遇见的人,受我受过的伤,一遍一遍去爱,一遍一遍绝望。 我觉得这样真是傻透了,所以其实我有时候会羞于去想,但是,是的,但是我真的,真的爱我的人生。 一切都糟透了,可是一切又都那么完美。 真的,我不后悔。我不后悔而且我也不能后悔。 我经常诅咒我的人生,我觉得我活得太艰难和残酷了,我总是很想马上去死。我那么渴求死亡带我离开,可是终归我活下来了,无论如何,我活下来之后,还活得很不错。 我不可以否认它。这世界上只有我不可以否认它。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真的有点晚了不好意思qaq 写的时候感觉略悲凉。改了很多遍,终于接近满意了。 写不出来最满意的样子。但是这样也很接近,几乎就是了。 这么写真是自讨苦吃啊。 谢谢小天使的投喂。 喵九九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08-12 04:53:23 fanyg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08-12 18:24:57 zlzcml扔了1个手榴弹 投掷时间:2016-08-12 19:11:06 第37章 回来后我关注了一下那个村子周边的新闻,死了那么多人,意料之中的没有任何报道。 钱铮依旧早出晚归,大概每二十四小时都会在我面前晃悠一圈;李衿又恢复了失联状态,连朋友圈都不更新了。水杏倒是隔几天来个骚扰电话,没事儿就撺掇我再去他们小区吃饭,再不然就是软磨硬泡要我去认识一些居委会元老,反正就是绞尽脑汁招数用尽地拉我入伙。 我都快要答应了的时候,接到了一封信。 这封信是快递寄来的,送到时是个辉光遍洒的早晨。就用普通的快件包装,外面用很丑的孩子笔迹歪歪扭扭地写着我的名字,我名字里的第二个字还写错了,女字旁写得像个变异的纟,害得我差点拒收。 结果打开了,里面是画风华丽到爆的风骚信封,封口印泥上戳着一个花花绕绕的徽章。里面的内容是全英文写的,还是漂亮的花体字,每一笔的末尾都拉得很长,那架势恨不得画一圈蕾丝。这也就罢了,写的内容客套话又长又啰嗦,问一句好要用十几个委婉的手法暗示出来,我耐着性子翻到最后,才发现这是一封……用考究一点的说法,拜帖。 简单来讲,这周六半夜十二点,上次遇见我的三个吸血鬼会来我家拜会。 这拜帖也是有意思,也没问过主人意见,时间地点人物就定好了,怎么看怎么来势汹汹。他们这么看不起我,敷衍的态度要是能具现化的话恐怕会砸到我脸上,对此我的应对是……我收拾几件衣服和洗漱用品,背了个包带着挂件钱铮就走了。 谁和他们扯谁傻逼。我才不做这傻逼。 ——这就是我现在站在这间小庙前,和几个来拜佛的人大眼瞪小眼的原因。 不,不对,这是我过来的原因,不是我们大眼瞪小眼的原因。 那要从今天凌晨的时候说起。 很多自驾游网站都会有热情的驴友贴出不少名声不显但是别有一番野趣的小地方,这些地方很多时候颜值与名满天下的名胜相差无几,或者旗鼓相当或者略逊一筹,只不过因为路途遥远、位置偏僻而明珠蒙尘。 我来的这座山就是这么个地方。中国的山实在是太多了,雄奇险峻、秀丽如玉,一年四季三百六十五天美得毫无死角的大有其数,所以这座只在日出时拥有三分黛色的小山,就这么自然而然地被人们忽视了。一个误入此处的驴友曾经贴出一幅照片,镜头里的山巅云牵雾盈,不壮观、不宏大,却自有宠辱不惊的雅致。 不知为何那幅图片一直深刻地存在于我的记忆里,偏偏这次我随手一买就是附近城市的车票,天时地利人和它占了三样,仿佛冥冥中早有注定,所以我就来了。 这座山确实挺美,小家碧玉,像个大眼睛圆脸的少女。妙就妙在山虽不陡峭,石板路却蜿蜒曲折,只有一线,蔓延、隐却于山巅的一座小庙。 晨光应时而来,这山周云蒸霞蔚,古朴庄重的庙宇在其中若隐若现,不知云雾是人间炊烟,还是天上云烟。 我当然就上去看看那间庙。 没花上多少时间。我一步一个台阶慢慢往上走,听闻这座山蒙承太阳的召唤渐渐苏醒,像看见一尾冻在冰层中的金鱼随着水的融化活跃起来,鳞片上都是珍珠一般的色泽。 等我走上去了,正正撞上这一行七八个人。 撞上也就罢了,我又不碍着他们的路,但这七八个人就是呆呆地看着我,堵在路中间,既不让位子,又不说话,就那么直勾勾盯着我看。 我为什么说这几个人是拜佛的呢,因为他们每一个人手上都提着香烛,每一个手上脖子上都戴着佛珠,连被拱卫在最中心的一个十岁上下的小萝莉也不例外。 这条路要说小那是真的小,完全不够两个人并排走的那种,一个人走的时候也要谨慎小心,不然稍不注意就会有摔下去的危险。这七八个人都是脸红脖子粗,一头的汗汽,哪怕是个活在北极的人站在这儿,看一眼他们也能弄明白“热”的定义。 这场景有点尴尬,显然我是刚爬上来的,他们已经来过有一阵子了,我神清气爽,他们却都累得恨不得伸出舌头散热。更尴尬的是,他们被拒绝入内,手上的香烛都没送出去,估计香油钱也没有可能,而我刚刚站定,就有一个小沙弥过来鞠躬施礼,邀我入内。 我们大眼瞪小眼。 小沙弥低着头在一边等着,双手合十,嘴唇蠕动。我和这几个堵着路的保镖和他们保护的小女孩僵持了一会儿,最后小女孩一言不发地让开了一人通过的空隙。我走过了好久,还能感受到她盯着我的炽热眼神。 我跟着小沙弥往里走。 路长得惊人,闷声不响地走了十几分钟,感觉却完全是在原地踏步。我闲来无事就逗弄带路的小沙弥:“小师傅几岁啦?头型是如此清纯不做作,小师傅一看就知道和外面的那些妖.艳.贱.货不一样。” 小沙弥埋着头只管往前走,一边念念有词,对我毫不理会。 我又说:“小师傅这么可爱,家里人知道吗?师傅知道吗?不知道的话我摸摸头啊。” 小沙弥默默加快了速度。 第43节 前路清晰起来,显露出一个很大的后院,种满了桃花,而粉色的桃花在这个季节也全部盛开。空气里全是浓郁的花香和浅浅的佛香,风是静止的,所以这里浓烈得像一幅油画,而桃花下粉衣的僧人,就犹如油画里浓墨重彩的人。 过臀的乌木长发用桃枝挽了几圈后垂下来,长度还是过了腰。饱满的心形脸,尖而不锐利的下巴,平长眉,高鼻梁,眼角似桃花绯红。 这真是我见过的……最……骚……的和尚。 他看见我走近了,挑眉冲我一笑。那一笑如同熟透的桃子一样甜美。 我有过很多朋友,结识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心态,最后的结局总是他们一个又一个离去,从任何意义上讲。 但其实对我来说朋友并不是稀缺资源,因为我很快又会有新的朋友。 真正令我愤怒的是“每一个朋友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迅速离开我”这一点,而我又是一个总是对朋友倾尽感情的人。覆水难收,而收回感情又是何其困难?可是对他们来说这好像都是一件很普通又简单的事,像减掉长长的指甲。甚至是就像割去一个恶化的肿瘤,有时候失去我是那么令他们如释重负。 我不知道怎么去说。 因为我好像——好吧,我就是,不算一个值得结交的朋友。固然我多数时间都可以秒天秒地秒空气,可是我又意味着更大的麻烦,意味着一旦暴露身份就是无休止的追杀和不得安宁。 他们就是决断得太快了,我反应不过来。 我是说很多人。我是说那些儒修,我记忆最深的就是那些儒修。 这个风骚的还不削发的僧人说:“可人儿,还不快坐?” 桃树下果然有桃木做的木桌和木椅。小沙弥冲我躬身站到一边,我这才发现他一直是闭着眼睛的。 “……”我坐。 这僧人就笑吟吟问我:“贫僧坐着可舒服?” 我说:“好极了,坐下去还是暖的。” 真是奇葩到处有,这个世界特别多。修欢喜禅的和尚本来就少,妖修跑去修佛的反正在另一个世界我是没见过,更没有听说过。好家伙,这里居然有个修欢喜禅的妖修,我的吐槽欲简直如同憋不住的洪荒之力一样喷薄而出,大兄弟啊你一株桃树本来就是风流缠身了,你居然跑去修欢喜禅这个最容易惹情债的,你是有多想不开…… 他含笑从眼角撩了我一眼,说:“好冤家,贫僧心心念念了许久,你可算是来了啊。” 这一把透着桃花味儿的嗓音骚爆了。 我:“???”不好意思我们认识吗? 他像是看出我的莫名,“噗嗤”一声笑了,少女姿态十足地倚靠在身旁的桃树上,心不在焉地用手指勾弄树干上的沟沟壑壑。白僧衣完全遮不住他纤细的腰肢和突出的胯骨,这个姿势淋漓尽致地展现出他优雅的身段,有种惊心动魄的散漫和动人。 “你的照片快传到埃及金字塔里,可是你居然什么都不知道。”他咯咯直笑,笑得这座桃花林里花枝乱颤,桃花跌落下来,像一场雨后树枝摇动时抖落的雨滴,“可人儿,可人儿,你居然什么都不知道。” 我:“……哦。” 冷漠。 “冤家,可别心急啊。”他终于笑够了,施施然站起来,反手拔下发间的桃枝,弯下腰推给我。他的黑发随着桃枝倾洒,因为过分长而弯折,桃花的香气扑面而来,我深吸一口气,他轻笑着飞来一个眼波,面容里庄正和妖异相容,“拿着吧,见面礼。” 我接过了,很遗憾:“我出门应该折一段李子树枝带给你的。” “不必了,可人儿。你这么好心,可怎么办才好呢?”他做出忧心忡忡的表情,摇头叹息,“这本就是你的东西啊。” 那种倜傥不经忽然散去了。他垂眸看我,面露悲悯。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_(:3ゝ∠)_又晚了_(:3ゝ∠)_ 略修词。 第38章 他在原地凹造型凹成一座活佛,我仰头看了他一会儿,按捺住蠢蠢欲动的手。 人的经历太多就是不好。我总是会突如其来地陷入一段记忆里,就像此刻我陷入桃花的香气。 永常也是树妖。但他不是靡丽的桃花,没有甜美的颜色和灼灼的烈火,他清澈、淡然、有浓香,他是一株梨树。 妖修和人修的修行方式迥异。妖修要想踏上修行之路,首先要开启灵智,因为每一个种族的妖修天生就有一种独独适合他们的修行方式,这道不可言说的法门会在他们初育智慧的时候就能通过某种玄妙的“传承记忆”被他得知。而后妖修可以开始随着本能吸食日精月华,吐纳灵气,同时,他们的记忆也会根据修行进度向他们解锁不同的口诀 这才是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在修成人形之前妖修还不能算作妖修,只能算是“灵兽”,也是妖修最容易夭折的时期。这时候的他们孱弱无力,防守薄弱、攻击力低,同时他们对未筑基的修士和凡人来说都是大补之物,往往能卖出天价。 然后过了无数年,度过无数劫难后,妖修可以修出人形。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可以被称为“妖修”了,正道修士不会再找他们的麻烦,但魔道修士反而变本加厉,因为这时候的妖修对金丹期以下的修士来说仍然是包治百病不说,没事吃吃还能强身健体的灵丹妙药。 不过没什么,“传承记忆”是全修真界最兢兢业业的老师,修出人形的妖修在这能得到想要的任何指点,所需的任何法诀。这时候他们脑中会自动出现一系列适合妖修的修行方式,不仅全无赘言,而且还会完美贴合他自身——这也是传承记忆告诉他们的。 正常情况下,妖修的修行速度是非常慢的,因为他们只有吸收灵气这一条路可走,最多吃些丹药来进行辅助。对妖修来说,“修行”最难的不是修行本身,而是要在修行之中“活下去”。只要他们能活得足够久,就一定会随着时间成长为厉害的大妖。 然而永常这个奇葩,他放弃了妖修的修行方式跑去学人修,这意味着他以前的修行除了让他化出一具人身来什么作用都没有了,为他以后的修行埋下的一些伏笔也用不上了,无异于重头开始修行。 他还好死不死地挑中了双商要求最高的、公认最难修的儒修。 我前面已经说过了,儒修那都是正儿八经学富五车满腹才华的书生,君子六艺要学,治国方针也要学,学出来了还要到朝廷上争权夺利感受一下,一般能被看中修儒的当官能做到权倾天下的地步,不然就是思想太离经叛道被当时的统治者弃之若履甚至严令禁止。 我不太清楚永常是哪一种,但我偏向于后一种。 他这个人实在是太邪性了。 我是说,他有点像历史上那个说“白马非马”的诡辩始祖,特别擅长把你带进一个错误的逻辑里,然后用一大通似是而非、听上去蛮有道理、细细想来居然真的挺有道理的话强行歪曲论证一个观点,最后逼得你不得不去接受这个观点。 要欺骗世人,就得装出和世人一样的神情,在眼里,在手上,在舌尖都要带着殷勤,看起来像是纯洁的花朵,其实是花下盘旋的毒蛇。 是的,他是有意的,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用大堆大堆有始有终的理由,把一个虚假的道理讲得特别动听,让人觉得他说的话简直就是真理。 我制服不了他的智谋,绝大多数情况下,我都是被他所制服的那一个。但他的手段很圆滑,他擅长让人在作出他想要的选择后还觉得那就是自己的意思。我做皇帝的时候,整个国家几乎都被他握在手心,所有的政令都是由他草拟和推行,我要做的只有盖上玉玺。 挺好的。我反正对政务一窍不通,尤其是在那个世界以现实告诉我开拓创新有多么困难和不切实际后,我所做的就只是简单的想办法造纸、改良印刷设备,折腾出一个由水车做驱动的农耕工具,还半摸索着弄出了蒸汽机的模型,折腾出蒸汽车——感谢高中物理课本上的例图,感谢因为那门课不及格罚我抄课本的老师,感谢修行给我的好记性。 虽然人们都不知道那玩意儿有啥用,但是皇帝的名头还是很好用的。我说大家都换成这个,不要坐马车上下班啦,众臣纳头就拜,轰然应诺。 第44节 我们愉快地合作了有五六十年,直到有一天我暴露了身份,他二话不说就和我翻了脸。 他还是那么聪明,算无遗策,和他一起坑人很开心。但等到和他刀剑相向的时候,你就会觉得这场架打得真是【哔】了狗了。 我甩脱他们离开。就这样了,从此不再相逢,亦不再联系。这就是故事的结局。 这个浑身是谜一点儿也不像个和尚的和尚有那么一刻真的像是高高在上的佛,用一种洞察一切的眼神怜悯我的无知。我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面无表情地退出了这片桃花林。 出去的路短了很多,一步跨出就到了门口。我回头看了一眼,背后是大开的红漆木门,门内香烛星火映亮正对着门的佛像,下方放着三个蒲团。领我到桃花林的小沙弥立在佛像左侧,双手合十,默默念着佛经。 他光光的、肉肉的脑袋在烛光下白嫩得像婴儿的后颈,摸上去手感一定很好。 我颇有些遗憾地打算离开,但先前被拒绝入内的几人围了过来,以小萝莉为首,整整齐齐地九十度鞠躬,然后保镖们保持弯腰的姿势不动,小萝莉“咚”地跪下了,“砰砰砰”给我磕了三个响头。我看不见她的膝盖情况如何,但是抬头的时候小萝莉的额头已经磕出了乌青。 真·一言不合就磕头。 “请大师……救救我父亲。”小萝莉哽咽着说,“请您一定要救救他。” 我在这一刻不受控制地回忆起很多很多年前,那个同样跪在我面前磕头,求我放过他师父的那个小孩子。他的年纪远比这个女孩小,但眼睛里充斥着对世界和生人的警惕,肢体憔悴而疲倦。 那是我犯过的最严重的错。我应他所求放过了他的师父,但我不应该带他走。他是个好孩子,和我不是一条路。 我问她:“怎么了?” “爸爸已经昏迷了两个月……是在晚餐时间突然昏迷的。我们去了最好的医院,做了最好的检查,结果出来后所有医生都说他只是睡着了,至于为什么一直不醒过来根本找不到原因。”小萝莉可怜兮兮地说,又伏倒在地,从喉咙中挤出破碎的、风中残火般的音节,“后来幸蒙高人指点,寻找得道高僧驱邪。” “所以你们就到这里来了?”我说,“可是关我什么事啊?” 小萝莉轻声说:“这是我们第二次来了。上一次来的时候,小长老说我们于此处有缘,但时机未到,要我们今日再来。今日我们来了,小长老又说与我们有缘的不是庙中的和尚,还说我们来早了半分……” 明白了,然后你们一出门就看见我了,一路上来脸不红气不喘的。 我说:“既然和尚说我们有缘,那就走吧。” 下了山,保镖开车送我们到了最近的一家医院。 小萝莉父亲的病房在最高层,一间病房里塞了五六个头发花白的医生,激烈地探讨着什么。一个中年男人浑身贴着小磁片躺在床中央,床边是各种用来监测的仪器,显示屏上线条波动。他挂了一瓶水,应该是葡萄糖,或者营养液什么的。 在我站在一边看的工夫,那些小声吵嚷的医生全都排好队出去了,整个房间只有我和一位为中年男人擦洗身体的护士。小萝莉站在门口眼巴巴地看着我,我冲她招手,她就连蹦带跳地朝我扑了过来。 一路上我们互通了姓名,这个娇滴滴的小萝莉有一个一点儿也不软萌的名字,叫诸启尧。 “怎么样?英英姐姐?我爸爸还好吗?”她颇为急切。 “放心好了,”我说,“他好得很,可能醒过来会有点营养不良——我保证这是最严重的毛病,以及醒来后他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吃辛辣和过于油腻的食物——你们都知道对吧?” 诸启尧笑起来,左脸上一个深深的酒窝,“我们知道。” 我请他们都出去,决定速战速决,快点解决这个躺在床上的小问题。 她依依不舍地出去了。 这个男人身上的问题说小不小说大不大,邪魔入体而已,还不是一个成了气候的恶魔。正是因为这个男人拥有不错的意志力和弱小的血肉之躯,才会和妄图侵入他头脑的恶魔斗到昏迷不醒。 一刀的事情。 我拿出我的刀,然后立刻发现了有什么不对。 这把本该无鞘的刀,竟然套上了木鞘。 它看上去和这把刀如此默契,就好像它本就是为这把刀准备的,只是很多年里一直没有相遇。 作者有话要说:  233333 第39章 上次去加州解锁了修为,我记得我在世界范围内感应到的修士和异族大概有上亿,排除掉小喽啰后力量波动在元婴期和元婴期以上的大概有数千。如果我干掉这数千,应该可以到达准圣的层次,然后我可以发下杀愿,立誓杀尽天下之类的,再然后天道就必须相应我的誓愿。 假如有那么比一刹那稍长一点的时间接触到天道,我就能——别的不说,我起码能揍它一顿。 我端详着木鞘,不得不承认它和我的刀是如此相称,以至于我产生了他们从未分离的幻觉。 我不喜欢这件事,这把杀心和血腥的刀竟有了刀鞘,就好像否定了刀存在的意义。不是为了死亡,为什么刀会存在于这个世上?李鸿章说身怀利器杀心自起,道理清楚明白,因为这玩意制造的那一天就是为了死,一旦你拥有它,你就不可以犹豫、悔恨、停滞,你甚至要前所未有地坚定。 比任何时候,都更坚定。 前主人送我这把刀,那时候他要我斩杀无尽海的妖兽。相信我,那两百年里我们一半在世界上游荡,一半是在无尽海海边、海面或者海里度过的,多数时间里他要我无休止地杀死海中仿佛永无止境的妖兽,杀到后来我习惯了,居然也还觉得挺刺激。 驯养一个人是极其漫长的过程,但驯养一个时时刻刻处于担惊受怕和性命攸关的小女孩花不了多少时间。你知道怎样驯养我吗?没关系,我可以告诉你,反正现在已经没什么能让我拥有当时的心境了,你可以试试用这招驯养别的女孩或男孩。安全提示,这方式也有极大的危险性,具体参考我和前主人的事迹。 最关键的是恐惧感,最重要的是权威感。 首先是无孔不入的、汹涌澎湃的、声势浩大的恐惧。这里的要点是设置环境,无尽海如其名,是整个修□□最大的一片海。有多大呢?往后无数次我曾经故地重游,在我接近飞升的时期我还特意来过一次挑战海的边界,找准一个方向后御剑飞行,飞了足足有三十年。换算成一个具体的距离单位,我估摸着是……200亿公里,只少不多。 不继续往前走纯粹是因为收到了警告。 但由此也可以看出无尽海是多么的广阔无垠。虽然我一度相当好奇无尽海的对面是什么样子,另一个世界的大陆构成有点像是地球板块还没有分离的放大版,却缺少了西方世界的大陆。也许无尽海对面是西方世界?西方世界会有什么呢?是不是奇幻风?我们有修真,有妖怪,他们有魔法师和精灵矮人? 我不知道。这世界我不知道的还有很多。 无尽海除了大,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什么东西来了,都不往下沉。除了海中的妖兽,任何东西来这里都会漂浮在海面上。我的前主人就是利用这个特性弄出了一座浮岛,我们待在上面,隔绝生灵和人烟,茫然四顾,天青海青,像是头朝下倒走在天间。 其实很有一番险峻的美,现在看来,未尝不是仙境。可我当时真是怕极了,我发誓,走在无尽海面就像走在玻璃栈道上,这片青色的海洋慷慨地向我们展示深处的景象,当我走在上面,脚下是无数狰狞的妖兽,每一个都有几十个几百个几千个我那么大,阴森的尖牙闪烁着寒光。 他给我了这把刀,要我去杀那些浮上来吃我的妖兽。 我形容不出来那种战斗的狼狈,我甚至根本不觉得我是在战斗,那是一个幼儿在用指甲抵御狼群,刚开始,战斗形势是一面倒的,我刚在这头巨鲨身上添了一道聊胜于无的伤痕,下一秒海蛇就缠住我的脚踝;我才精疲力尽地斩断蛇尾,另一种剑鱼一样的小东西就跃出水面像我刺来;等我连滚带爬地躲过这种鱼,新的章鱼一样的东西又接踵而至…… 第45节 再然后就是前主人温暖的怀抱,和攻城掠地一般的吻。 我像是迫不得已的蹦极选手,橡皮条握在他的手上。我总是满怀恐惧、不甘不愿地跳下去,在最初一直瑟瑟发抖,哭得不能自己;后来我渐渐意识到他是个可靠的保护者,橡皮条在他手上,就是在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我渐渐可以享受失重的快乐;最后他要是不拿着橡皮条,我简直像菜鸟导购碰上无理取闹的客人一样不知如何是好。 这样的程度是依次递进的,我连刀都不敢挥出去,只会张着眼睛尖叫,看到妖兽张大的嘴就会快要昏厥,这时候第一次他来了,像是神降;我啊啊啊胡乱前刺画圈,没发挥什么作用,只是划破了一点妖兽的皮肤,淋了一身的血,这时候第二次他来了,像是神降;我学会在妖兽的攻击下闪躲和找准时机下刀,我还是打不过妖兽,快要被吞进嘴里。这时候第三次他来了,像是神降;我终于可以独立杀死小一点的妖兽,正呼哧呼哧累得狗一样喘,另一个巨大的妖兽一口把我吞进了肚子,周围黑咕隆咚还有未消化的尸骨和腥臭,这时候第四次他来了,像是神降。 在他手里,我是绝对无恙的。他在我心里铭刻这一点,我不能不爱他,我不爱他还能做什么呢?他带我的心理落差远超出我的承受范围,唯有扭曲对他的感情,才能令我短暂地,感到一丝释怀。 权威感来自于他的保护,或者说得更深一点,来自于他既能把持那条橡皮条,又能随时选择放手。 我的快乐是微小谨慎的,诚然那也是快乐,但那是令我痛苦的快乐。 他像是在玩一个养成游戏,不然没有办法解释他的所作所为。我从只会哭到杀死那些一个劲儿想吃我的妖兽时毫无负罪感,就像战士人们残忍地对待侵略者,反被称赞为英雄;就像我连杀死一只肉鸡都会有负罪感,但打死蚊子不会。 这对我造成的改变是惊人的,太惊人了,所以我并没有意识到。举一个例子,假如你见过乡下那种老式的杀猪匠,那种世世代代杀猪的杀猪匠,你能真切地感受到他和别人是不一样的,体弱的小孩子一见他就会哭,因为他身带煞气,良善地微笑时,也能隐约让人感受到眼里的凶光。 杀猪和杀人有什么区别? 杀妖兽和杀人又有什么区别? 生命的尽头巨大的兽类哀嚎着在水面翻滚,青色的血液喷泉一样冲天而起,淅淅沥沥地落到海面上。死去的血会浮在海面,颜色略深于海,离体超过半个小时就会褪去腥气,成为海的一部分。再怎么巨大的妖兽在失去血液后都会变成一张空壳,这张空壳除了无尽海的海水会融化在任何一种材料里。这张空壳会繁衍出死去的妖兽的后代,一只或者无数只,徜徉在无尽海里。 在生命的尽头妖兽也会流泪的……这种震撼远大于杀人时死者的泪水。它们的形容丑陋,所以我总是会忽略它们也有“人性”,它们没有人的躯体,但实际上就是人类的一种。 我那时候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这世界上有无数种真实存在的悖论,伤害你的人让你成长,刺痛你的人让你坚强,杀死你的人让你重生。糟透了,我不得不挫败地意识到这场养成游戏无比成功,我毫无疑问是他最为成功的作品,毫无疑问,他让我坚强和杀伐果断,他教会我许多东西。 我被粉碎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歪曲重组,有时候我回顾曾经的自己,会感到惊诧和怜悯。 那么的,那么的弱小、懦弱,那么的不值一提。 她甚至会因为杀死了一个人而痛苦,多可笑,是她伤害了别人,又不是别人伤害了她。 可我又还记得那时候自己的三观,我不仅记得,还记得再清楚不过。那真是罕见的美德,虽然不缺乏人性里惯有的恶质,但那是稀薄和一闪而过的。那时候我心里充斥着美好的情绪,不强大,可是幸福。 我失去了幸福,但我还记得幸福是什么样子。 这很难过。我体内有两套价值系统在作用,但两套价值体统所奉行的准则几乎完全相反。有时候我傲慢地杀死所有冒犯我的人,有时候我为我的铁血和冷漠痛不欲生;这太难受了,比前主人展示给我的黑暗还要令我痛苦,我好像分裂成了两个,左边的我和右边的我撕扯着我,一个我和另一个我搏斗。 太难过了,真的,最难过的是即使这样我还是不愿意放弃过去的我。那个我在这世界活不下去,我知道,只要能舍弃她,我就真的可以做到秒天秒地秒空气,而不是时常沉溺于无可自拔的怪异情绪里,而不是潜藏在各种地方做各种人,抓取关于过去的陈迹。 但我……我不知道。固然现在的我是我满意的我,可另一个我……她没有任何错。 她不应该被放弃。 作者有话要说:  :) 感谢投喂的小天使 喵九九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08-12 04:53:23 fanyg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08-12 18:24:57 zlzcml扔了1个手榴弹 投掷时间:2016-08-12 19:11:06 最爱金子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08-15 19:20:55 第40章 我开门叫小萝莉进来的时候她坐在门外的椅子上发呆,保镖都远远站在隔离门外。医院的走廊安静极了,她在充斥了走廊的空寂里,看上去又娇小又落寞。 “他醒了。”我说。 她立刻抬起头,满脸不可置信和惊喜:“真的?太好了……太好了!” 我让开身子,让她进去看她的父亲。小萝莉甩着两条小胳膊兴冲冲地进去看爸爸,发现爸爸果然醒过来之后欢呼雀跃地把自己压在病床上,开开心心地和爸爸说起了悄悄话。 接下来就是父女俩人的情报交流时间了,治病的功成身退才是上策。我穿过走廊出了隔离门,密切关注这边动静的保镖立刻分出一半客客气气地拦住我,另一半进了门去照看大小两位雇主。 算了,不让走就不走吧。总归我也没什么事儿,瞎转悠罢了,现在我帮了这个大忙,这家人少说也得请吃顿饭什么的。 我和三个一身黑的保镖大眼瞪小眼僵立了有十分钟,诸启尧红着一双兔子眼睛小炮过来了,一仰头脸上就是一深一浅两个甜甜的酒窝:“谢谢你,英英姐姐!” “不客气。” “这种事怎么能说不客气!英英姐姐,你不是来这玩的吗?我带你去周围好玩的地方!包吃包喝包住!”小萝莉很兴奋,“我请你吃冰淇淋!我自己做的!” “不用了。” “诶?”小萝莉难掩失望之色,“为什么啊?英英姐姐不就是来这里玩的吗?地头蛇带你去有什么不好的啊。” “我只打算在这里待一天啊。”我一本正经,“像我这么厉害的人,都是四海为家的。早上你在佛庙里看到我,就是因为我在到处找远离凡尘的真正的和尚和道士,和他们论经讲道,提升自我,以便早日脱去俗壳,得道升仙。” 小萝莉被我哄住了,说:“哦哦,哦……那你进度怎么样了?” 我正容:“你直接这么问,我是很难办的。这种事情,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和你讲了你也理解不了是什么意思。” “好……好吧。”小萝莉说话有些磕巴了,“那那那你总得要点儿什么吧?你帮了这么大的忙,两手空空就回去,也不太对啊。” 我报了一串数字,说:“我的银.行账号,你看着意思意思给个润刀费吧,觉得不够的话顺便帮我把我哪儿和我干了些啥瞒一下。” 然后我就毅然决然地走了。 其实附身诸启尧她爸爸的不应该叫恶魔,因为按照大众化的叫法,这玩意儿一直叫心魔。 对就是那个几十万年来日日夜夜勤劳勇敢、孜孜不倦为广大修士找麻烦,为修士的夭折率做出卓越贡献的心魔。 实际上这种恶魔和心魔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最起码的一点就在于,前者是有实体的,而后者虚无缥缈,只是一段神念和某个想法,既没有独立的承载,又没有合适的人格倾向。最重要的一点是,恶魔只作用于凡人,而心魔只作用于修士。 第46节 恶魔的威慑力远远不能和心魔比,但真正难缠的是恶魔。 因为恶魔就是和人伴生的妖怪,一出生它就活在人的体内,就像是某种人天生携带的病变基因,如果你一辈子都洁身自好,生活规律,那么你有很大的可能会逃过一劫;而如果你没有,那么恶魔就要逐渐醒来,并且逐渐接管你的身体了。 它对人的改造是缓慢和不断变换的,一旦它们被激活,就会展现出远超同类近亲的智慧。 如果换一句话来理解,恶魔就是人类生来就有的阴暗面,只是在平常人们都把它们当做邪神,它们是每个人心底那个悄无声息的恶毒秘密,是人类一切负面的结合体。它们像影子一样寄宿在人类心里,无时无刻不在等待合适的时机——但谁也不知道这时机是什么,换句话说,除开特别强烈的负面情绪以外,还不知道具体有什么会让它们醒来。 要杀死它们……有的人自己就可以把它们杀死,这个过程是谁也参与不进来的战役,充满了对自我的肯定和否定,遗憾的是这样的人不多;更多的人则会很快被恶魔占据身体,从此面目全非。 友情提示,一旦被恶魔占据身体,就没有救回来的可能了。这时候恶魔的躯体和人的躯体融合,从本质上说,新诞生的是个妖怪——非常弱小的那种妖怪。 附身诸启尧父亲的恶魔已经算得上强大,但也就那样。我一刀斩头后把恶魔的头粉碎,扔进了垃圾箱。希望今天的清洁工不要被这奇怪的消化道味道恶心到,也希望她别被垃圾桶奇怪的重量吓到。 我下一站去了全国知名的旅游山区。 因为钱铮已经虚弱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她第一天晚上和我出来只说了几句话,可以理解,可能是见我现实里太忙了,不好意思打扰我,然而等我被那个一身风流的和尚召唤过去的时候,钱铮还是一句话没开口,连身影都淡上了好多,我才意识到她出了问题。 没办法,我平常都是筑基期,对她身上高度复杂的灵气漩涡敏度很低。好在那间庙里的佛香让她恢复了一点灵气,她用那一口气直接告诉我去什么什么地方,然后就真的老老实实做了个挂件。 这个啰里啰嗦的女人不说话的时候那么冷淡和婉约,眼睛里有一股冷淡的不谙世事。她的气质杂糅了很多东西,我觉得很熟悉,但是又并不很关心。 我心里的谜题太多了,没必要再增加一个。 火车还没停,钱铮已经撒欢般冲进了青山绿水。荡漾的灵气像水波一样拂拭我的面孔,花草低低放歌,白桦树枝叶渐舞,澄澈的湖水里鱼儿甩尾,这里的一切都让人为之精神一振。 我脱离了游客的大部队,慢慢走进郁郁葱葱的树林。 天上和大山都有我所见过的最精妙的阴影。这里重峦叠嶂,山势连绵不断,每一座都那么坦荡,又在另一座山峰的衬托下半遮半掩。深浅不一的绿色、黄色、棕色、白色像是出笼的小鸟一样在山峰上撒着欢,纵然秀丽俊美,可颜色再姝丽,也遮挡不住幼儿园小朋友一样的放肆和活泼。 风里传来游客的大笑,有人絮语,有人接吻,有人牵手,有人哭泣。不远处一对新婚的夫妇在拍婚纱照,男方对着镜头自信地微笑,女方靠在男方身旁,手上在抚弄一朵野花,眼神却飘到了男方的脸上。 这里有很多人,但他们又和我毫不相干。 我看了一会儿,在一株高大的被单独保护的古树上沉沉睡去。 这株古老的树发出了浑厚的笑声,它轻轻垂下叶子,为我送来一阵木香和凉风。 吸收一点灵气是不会出事的,我这么以为。 但等我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就看见钱铮哭丧着脸坐在树下。 她又换了一具身体,不知道是从哪里弄来的,是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手臂纤长,一只搭在膝盖上的手半曲着,五个指甲盖儿粉嫩可爱。 我从树上跳下来,她立刻抬头站起来,可怜巴巴地哭丧着脸,小心翼翼地喊:“英英……” 这次这具身体我认识,是那个租我房子的校花。 她可真是倒霉,出来旅个游都能受这无妄之灾。 “你看起来好多了。”我说。 “对啊……我觉得我已经吃饱了。”她陪着笑看我的脸色,可惜我的面上平板无波,她败下阵来,嘟嘟哝哝地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啊,我吃饱了我就找你啊,结果一路过她就被吸进来了……唉,我也很烦恼啊。” 我直觉她不会说什么好话。果然,她紧接着又唉声叹气说:“我以为这一次也是个男的呢,结果是女的。” “女的怎么了?”我真想知道她能多神经病。 “倒也没什么,站着尿尿可以对靶心,还挺有意思的……” 我说:“我觉得你就用现在这个身体就很好,不然你就回她家去吧。” “英英!”她投来哀怨的一瞥,这一眼里妩媚有如春柳。 “……那你要怎么办,她家里人问起来怎么解释?”我只好说。 她立刻神采飞扬地扬起另一只手上的手机:“放心!我用指纹解锁打开了她的手机!我查了她的支付宝账单和app,这姑娘是一个人出来玩的!一路上的车票旅馆都买好了!她还在智能卡片上记录了要去的景点和饭店!要我还查了她的通话记录!这姑娘打最多的就是一个国外的电话,名片上写的是姑姑,我猜她八成是父母双亡遗产丰厚没啥朋友,恩,标准女主装备。” “下一站是哪里?” “唔我看看……”她赶紧掏出手机翻,“下一站是一个什么镇……听都没听过……还要坐大巴去……” “多久出发?” “后天下午六点!”钱铮说,“这个时间好尴尬,午饭要少吃点才行了,我们提前吃晚饭。”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不知道今天发生了什么. 首先,作者想要存些稿,所以下载了一个码字精灵. 作者并不知道windows10不能用码字精灵,等作者知道,已经丢了两千的字数,和被迫强制重启了两次电脑. 然后作者的键盘就错乱了,字母粘连,按这个出那个. 作者自己折腾了一会儿,更严重了. 出去修,人店门关了. 回来用别的电脑写,各种不习惯不顺手. 一切都只是因为作者想存个稿. 存个稿怎么就这么难呢. 哭出声来. 第47节 * 修错字。 第41章 经历了长达四个小时的市内公交转乘和两个多小时气味丰富的大巴摇晃颠簸双重攻击后,钱铮已经对这场旅行从元气满满、心怀期待转变为冷漠脸。 “人类为什么要发明旅游这样折腾自己的消遣方式?唉,平常被迫被人折腾得久了,所以不由自主地进行自我折腾吗?要我说这个思想要不得,休息时候就应该躺在原地好好休息,你说他们见天地跑出来看些穷乡僻里是个啥意思啊?不是我夸张,车开在路上就跟开海盗船似的,左边颠一下右边抖一下……敢不敢动得均匀一点?不知道平衡力不好的人不好调节重心吗?”钱铮长吁短叹,“这身体可真不好使唤,我觉得我浑身上下就没一块骨头在它该在的位置上……” 我觉得我的整套听觉系统都不在它该在的位置上。 可能是这一路上钱铮太无聊了,我们买的是前后座,她坐在后座,就这么一路趴在我的耳朵边上念叨了一整天,念得我都疑心是不是我产生了什么奇葩的幻觉,才能听到这么多不着调的稀奇古怪的话题,什么这路上一共经过了20个红灯和41个绿灯,压过13个人行道,路边有1098块盲道砖,其中27辆自行车挡住了盲道……我不会告诉她她数错了一个,路边有1095块盲道砖。 我们到的是个看起来陈旧但细致的小镇。公路不宽,但很干净,路边的绿植叶片鲜亮,活像是每天都有人爬梯子上去擦净抛光;商店的招牌看上去也是一尘不染,不算是崭新,但最多也就使用了几个月的的样子;人们穿着普普通通的衣服,普普通通地走来走去,但每个人都很精神,脸上洋溢着不自觉的笑容。 “这地方,还真不错啊。”钱铮半晌憋出一句话。 我不置可否。 “可是一想起来花那么多时间忍那么久的路才进来就很不爽。”钱铮又说,“而且这地方也没什么好玩的,既不是旅游景点又不是人文城市,不知道她过来住一晚上宾馆又走是个什么意思。” 我说:“不管是什么意思,你占了人家的身体,就好好按照她写的流程走完。” 钱铮:qaq 她垂头丧气地应了,恹恹地掏出手机进行定位,再在地图上搜索宾馆地址。奇怪的是这家被记在备忘里的宾馆在地图上并没有显示,她不信邪地搜索了好几遍,还是无果。 换个地图软件重复搜索,显示没有查找到搜索的宾馆。 ……这就尴尬了。我和钱铮面面相觑,我觉得今天找个宾馆恐怕会费点功夫,不过这么小的地方,说不定全镇的宾馆就只有一家,问个本地人一般人都知道;钱铮如丧考妣,神色坚定里排着恍惚,恍惚中带着迷茫,要是她有一对长耳朵的话,估计现在已经全部耷拉下去了。 至于吗,我有点想笑。 一个惊喜的声音插.进来,说:“赵秋!你怎么今天才来啊!” 我和钱铮同时回过头,一个年轻小伙子走了过来,一只手拎了一袋子蔬菜和肉类,另一只手空着,冲钱铮露出灿烂的、献媚的笑容。一看就是被迷得七荤八素,连自己家祖坟在哪儿都忘了的那种脑残粉,或者说是胆子不够大的追求者。 他完全忽视了我这么大一个杵这儿的人,只顾着殷勤地围着钱铮转悠,自告奋勇地接过了钱铮的后她需不需要用在最后一页上。忙前忙后地问她需不需要帮助,买不买零食饮料。我落后半步,看着钱铮死死地把自己想说的话憋回去,勉强做出腼腆和不爱交谈的样子,一边嘴角抽搐似的微笑,一边言不由衷地胡乱说着什么。 她拼命冲我使眼色,我笑了好一会儿才施施然停下来,不紧不慢地过去给他解围。 “你是谁?”我问那个突然冒出来的年轻男生,“你带我们去哪儿?” 他满脸错愕:“我是小丁啊!赵秋每年来这儿都是住我们家的宾馆!你没有告诉她啊?”最后一句他问的钱铮。 “……恩,那个啊……咳,我记得我是告诉了她的……”钱铮支支吾吾,“那什么,今天天气可真好啊,我看天气预报说可能下雨,出门还翻出来了我以前最喜欢的那把晴雨伞呢……” 自称小丁的男生很捧场地大笑起来,以此显示不管女神瞎扯些啥对他来说都是金玉良言,就算扯得太厉害掰不回来,在他这儿至少也有个圣旨地位。 我们被领到一栋小楼前,外面没挂标牌,但看起来确实是个宾馆。下楼正对的小院落里被人拾缀出一小块土地,上面种着一些葱和我不认识的植物,还有几株圆盘一样的向日葵。小土地旁边就是水龙头和洗手操,每次有人在这里停留,都能看到那些作物丰收一般的兴兴向荣。 小丁依依不舍地停在外面,说:“到了,我还有别的事,就先不陪着你们了。” 他口里说的是你们,不过我可不觉得这个“你们”里包含了我。 钱铮死僵着一张脸,说:“谢谢谢谢。辛苦了啊,小丁。” 我们进了房间,一直到夜里都风平浪静,什么都没有发生。 第二天起床也是。 这间宾馆提供早餐,我们吃了稀饭咸鸭蛋,一整夜过去了,居然还是没有任何值得注意的事。 “她过来好像就真的是呆个一晚上就回去了,实在是太亏了。”钱铮愤愤地抱怨,“我真是太亏了!话又说回来,我为什么非要跟着她的计划走?又不是我自愿占领她身体的,人生自有变数好吗!说不准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情……” 她的话音还没落下,墙上的挂钟时针和分针在慢慢停下,最终静止不动;一层薄薄的雾气漫上四周,人们的行为缓慢下来,最后也陷入了静止的时间里,短短片刻功夫,这座甜美的小镇一片死寂,人们还保持着上一秒的姿势和表情,街上踏出半步的人反重力一般定格了姿势,和人讨价还价的摆出夸张的嘴型,哭泣的小女孩泪水挂在腮帮子上,撒尿的狗翘着一条腿,尿水停在空中。 “什么鬼什么鬼?!”钱铮整个人都不好了。 我放下碗筷,擦了擦嘴。 钱铮无语了:“英英……你就不能有点儿紧迫感?!” “不能。”我说,站起来,走到窗前。 这是个很小的小镇,几乎全都是平房,站在窗口就可以俯瞰它。在这层突兀出现的浅浅的雾气下,小镇似梦似幻、似真似假,包裹着小镇的一泓流水淌到不知名的远方,静止的时空里,仿佛酝酿着什么。 我率先下了楼,钱铮立刻紧紧跟了上来:“英英,我们这么随便乱跑是不是不太好?恐怖片里的情节全是这样的,配角不好好待在原地等救援,偏要到处走到处去作死,然后就真的死了……我们这样在恐怖片活不过前五分钟的我说……” “你觉得你能演恐怖片?这明明是一部喜剧,哪里会有什么恐怖情节。”我说。 直面路上的景象真是让人感到莫名的美丽和荒诞,好像是什么过分高明的电影特效,每一个人的静止都栩栩如生,漂浮在半空的水滴、在地上摔得粉粹四面炸开的陶瓷杯、笑容端庄的女人和放浪形骸的男人。我走过他们,钱铮默默跟着我,不发一言。 最后我停在水边,曲起一指,敲了敲水面。 以我敲过的位置为中心,一圈又一圈的涟漪荡开,随后水面震动,碧浪翻涌,有什么东西从水底浮了上来……越来越大、越来越明显……它一点点显露出身形。 是个半醒半睡的女人形象,浑身上下只披了一件肉白色纱衣,躺在一个巨大的张开的蚌壳中,她打着哈欠坐起,慢慢踏着水波走来,像是美神自海洋里诞生。 钱铮这次长了记性,传音问我:“这是个什么妖怪?” “海市蜃楼的蜃。”我回答说,“好大一只蜃。” “为什么你的语气怪怪的是我的错觉吗……” 我说:“蜃是海里的妖怪里最好吃的,清煮都好吃。这么大一只,化出原形可以吃上好几年。” 蜃化作的女人在我们面前站定,流线型的身体只覆薄纱,风情万种,款款微笑……然后狠狠打了个喷嚏。 第48节 我抽空告诉钱铮:“她连唾液都是清泉,尝起来是很淡但是甜到心窝里的味道。” “你的食谱实在是太糟糕了吧!告诉我你是不是除了人什么都吃?!” “其实人肉也就那样,要是不是特别在意的话我觉得味道只是中等偏下……而且说真的,很多好吃的东西我基本都吃吃一点点尝个味道……当年那只蜃我只吃了一口……”我盯着这一只看。 蜃化作的女人刚若无其事地换了个pose,结果又打了个更大的喷嚏,唾沫星子喷到我和钱铮的脸上,连笑也挂不住了。 沉默。 沉默。 钱铮悄悄传音:“哎真的好甜诶……” 作者有话要说:  _(:3ゝ∠)_码到一半睡着了! 赶紧爬起来码完_(:3ゝ∠)_ 睡啦~~~ 第42章 我觉得告诉钱铮这么多是个巨大的失误,因为她开始用一种垂涎三尺的目光盯着这只蜃化作的女人,一点也不加掩饰的。 也有可能是她自以为掩饰得很好,只是我和面前的女人都看得出来。这个无辜的妖怪整只都僵硬了,想必是回忆起了曾经被吃货所追逐的恐惧。 这个被我叫醒的蜃终于找着机会说话了:“您……” 与此同时,我也开了口:“你……” 我们又不约而同地停下来。 她看着我,我看着她。 钱铮传音给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们两个说话的时候真是蜜汁尴尬,有点强行搭话的感觉。” “因为就是强行搭话啊。”我悄悄回答钱铮,“她本来睡得好好的,还造了个幻境保护自己,都是被我叫醒的。看幻境的衍化程度可能都保持了好几百年了,这个镇在政.府那里都有档案了,地图上也有这个地方的标识。你看镇子里的人就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工作、恋爱、结婚、生儿育女、生老病死。这里还有派出所和税务局,里面的职工大多是从别的地方调过来的,也没人发现这里有什么不对……这里已经是一个小世界了。” 钱铮咋舌:“听起来好牛!” 我说:“可是不能打。” 而且这一只水平也就一般般吧,睡个几百年和踏踏实实天天修炼还是有很大差别的。不过对她来说认真修炼也就只有折腾幻术这一招了,几百年里这地方发展得本身也就还很不错。 蜃这一族的妖怪主要就是幻境和防御厉害,你要他们和别人打,对方是同一个层次的,十场九输,还有一场输得连壳都快报废;但真的牛起来的话也相当不得了,他们的幻术做到极致,能够真正意义上的无中生有,甚至开辟一个空间,创造一个新的宇宙。 那就是起码活了好几百亿年的终极老妖怪了,和圣人一般地位崇高的存在,我的那点儿年纪放在他面前跟一粒细胞似的。 那只老祖宗就住在无尽海。 我没有见过他,我估计这世界上就没有见过他的生物,因为他自亘古以来就一直在无尽海底沉睡不醒。只是人人都知道关于他的传说,就像霍格沃兹的校训里有一句“眠龙勿扰”,每一个修士都或多或少地听过类似的传闻,被长辈或是师兄师姐开玩笑一样警告不要去惊扰他的安眠。 久而久之这就变成了一个传统,在修行之前没有人会对你提起,但每一个新入门的弟子都会被讲述这个故事。 我曾经偷偷扮作小乞儿去剑宗拜师,那时候我才知道那只蜃老祖宗。不,不能说那时候我才知道老祖宗,而应该说,那时候我才知道海底威压的来源是他,才知道他是什么。 “你好,”我用了一贯的干巴巴的开场白,“很抱歉打扰你。” “您说哪里的话。”这只蜃立刻上道地接口,迷幻美丽的面庞上挂满了笑容,语气里很好地传达了“在您面前我啥也不是”的认怂和狗腿,“有什么吩咐,请您尽管说。” 钱铮狂敲我:“英英!我还没吃过蜃!叫她抓一只小的来!” “你确定?她可能会给你几个她没开智的孙辈曾孙辈……” 我说得很委婉,事实是不是可能,是一定。 钱铮立刻说:“那算了。感觉就像我们逼她一样。” “我们就是在逼她。”我说,“我这么厉害,就算不想逼她也是在逼她,就算不是在逼她她也会觉得我在逼她,既然怎么着了都是逼她,那还不如就是逼她。想好了,到底要不要?过了这村儿可没这店了,蜃很能躲的,我们这次是碰巧发现了这个幻境,不然怎么也不可能再找到一个。” “还是算了。让她把子孙后代送给我们拿来吃好像太不人道了。”钱铮的语气忽然变得很奇怪,“你好像很有经验的样子啊。” 我是有经验啊,我有丰富的混迹妖族之中的经验。什么种族好吃什么种族味道一般人家自己心里门儿清,像是河豚、竹鼠这些又好吃又容易繁衍的,大妖怪自己都会养上不少,一方面是万一撞大运了里面有资质较好的可以扶持出来帮衬自己,另一方面是时常会拿出来招待客人。 类似水杏和眼前这种好吃得举世皆知又繁衍不易的,一部分专注进攻,像前者是打不过就跑、跑不过就说;一部分专注防守,像后者是提高防御和生一些屯着,必要的时候就送没开智的出去……反正蜃交.配了可以把那啥存着以后有空了慢慢生,一胎一个,能用上好久。 我一直觉得加入修真这个元素后,世界有种诡异的错乱感。 有时候妖怪生下的孩子资质低下,只能作为灵智未开的动物活着,父母往往能做出将孩子送给人吃掉的举动;有时候师徒两人走上了截然不同的道路,师傅往往会和弟子反目成仇、不死不休,而很少有“我不同意你,但我承认你”这样的事迹;他们对道德有着吹毛求疵的苛刻要求,却又往往对某一种方面的冷酷无情大加推崇。 在我认知的修行里,个人的心情是如此重要,以至于时常有我觉得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个人的心情又是如此的不重要,修行的人要花上数百上千年去压抑自己的欲.望。 可能是我太愚蠢,我一直分不清重要和不重要之间是不是有一条泾渭分明的界线,或者那是另一个世界里人人皆知的潜.规则,我是个后来人,所以只有我不知道。 这只因为性命在我手中而分外乖巧顺从的大妖怪毕恭毕敬地站在我身前,等待着我的吩咐或者我对她的审判。这很奇怪,我已经作为一个完全掌控全局的强者很久很久,但我依然不习惯别人面对我时摆出的诚惶诚恐的脸。 我不喜欢这种赤.裸.裸的残酷。 真正让我不快的不是我的地位尊贵别人的地位卑微,而是我已经变成了我的前主人想要我变成的那种人。刀剑一样的坚硬和勇敢,永远不会为疼痛而退缩,做出一个决定后不管后果如何都绝不后悔,做事情遵从自己的本心但也愿意为别人妥协,听从合理的教诲、保持适当的谦逊、坚定内心的信念,以及在我不开心的时候以上一半都要作废。 而且我叫她出来其实没什么意思,就是一时见到蜃有点惊奇想看看而已……这一族真的超级能躲,我在修真.世界就只见过一次,还只是在碗里见过了一小块雪白的肉。 她的原型很可爱,在坚硬的壳里有雪白的果冻一样柔软的肉块,肉块上生长着伸缩性极强的触须,像是长了一圈圆乎乎的小胡子。 我对她说:“没事了,你回去吧。” 她什么也没说,又回到了水里。 第49节 钱铮惊呆了:“这样也行?你就叫人出来遛了一圈,她也不生气?” 我说:“人与人的地位偶尔还算是平等的,但是我们的地位肯定是不平等的。既然她和我之间的关系不是平等的,那也就没有什么值得生气的点了。” 钱铮说:“你随时都是很牛的样子……但是我问别人,都说没听说过道号一越的。” 我说:“不错啊交着朋友了,什么时候死的?” “我朋友就不能是活的吗?!”钱铮瞪我,“别转移话题,你是不是随便编了个名号骗我啊。” “当然不是。”我幽幽地说,缓缓露出微妙的掺杂了恶念的微笑。 说这句话真不知道该用什么心情,就好像别人都死了,只有我一个活下来,就好像我是最可悲的那一个。 “因为听说过这个名号的人,都在另一个世界。” 她的表情像是面前有一万个裸男狂奔着甩动丁丁大叫“** me”,而她被扑面而来的脚气口气辣得神志不清。 “好了,你的问题可真是多。”我若无其事地转过身,原路返回,“我们该走了。下一站是哪里来着?” 隔了一会儿,我听见她小跑着跟过来的脚步声。 “……是一个很近的景点,还挺有名的,虽然我觉得完全就是在骗钱……”她嘟嘟哝哝,低着头拨弄手机,不肯抬头看我,“出了这个镇之后到隔壁市坐火车就能到,她买了票,不过只有一张……” 围绕着小镇的薄雾融入了空气中,时钟开始摆动,行人落下脚步,车子重新行驶,哭泣的女孩子拉高了嗓子开始新一轮的高音轰炸。我们走了几步,距离我们最近的一辆车停了下来,笑着对我们说:“上来吧,我送你们去。” 火车哐当哐当地开始行进。 我只买到站票,立在火车车厢连接处玩手机。窗外的景色一团乱糟,不是污水和未建成的设施,就是大片大片的荒山野地,这种岑寂和荒凉并不显得很刺目,但看得久了也难免让人感觉不舒服。 钱铮这时候才遥遥和我说话:“我又稀里糊涂上了别人的身,但是你一点儿也不关心。还有你的态度那么莫名其妙,但是你什么都不和我说。” 我和你说什么啊,我自己也搞不清楚的东西和你说什么好。 我回答她:“那是我知道,该发生的总会发生。” 第43章 旅游景点是个据说有相当悠久历史的古城,但偏偏又不是四大古城之一。基本上来的人进去一看就能认识到古城是个幌子,真正的目的是坑钱。 但来的人还是很多,毕竟这地方早就成了气候,各类真真假假的古董店遍地开花,街上到处都是叫卖的小贩,卖的东西从义乌小商品到全球美食选无一不包,别的不说,这里的许多小吃还真有点儿水平,最少确实透着一股本地人熟知的味儿。 钱铮在这里意外的沉默,她应该是把昨天的我哄她的话当真了。虽然我说的是事实,但是听我的口气还挺容易误导别人往“听过我名字的人都被我杀了”这个方向上想,不过钱铮的底线真是出乎意料的高啊,我以为像她那样的神经病傻白甜结合体只会觉得好帅好牛之类的。 她不说话的时候总透出秾丽的奢靡之美,像是祸国的妖妃,像是绝世的魔女,搭配校花李秋清纯的长相后食用效果更佳。大家都在看她,顺便也都在看我,多数人的眼睛里只有欣赏和赞叹,但也有少数人眼里有不怀好意的淫.邪和垂涎。 我带着钱铮在伪古城转了一圈,吃吃东西看看小商品,然后跟着手机里的指示找到一家民宿。 就在古城附近,四合院的形式,院子中间种了一棵枝条弯折得插花一般精致的梅树。见我打量这棵树,主人很得意地炫耀说每年冬天的淡季都是这棵树为她揽的生意,还向我们展示了手机里保存的几张图片。 这是一株白梅,开花时仿佛是枝叶上落满了霜雪。 我不受控制地想起了那年的雪和雪中的美人。风七,他雌雄莫辨的面容和他死前的英气勃发,我与他的相识和分别都在雪地,每一次他都血迹斑斑,每一次的白雪都融化在温热的血液里。 可能我真的是那种只为一瞬间的魅力驻足的人,这一幕我始终无法忘怀。每当我看到雪,每当我想到雪,我都能看见风七躺在雪地上,滴血化雪,最后和雪融为一体。 我回头去看钱铮,她在看院落里的白梅树,眉间微蹙,黑漆漆的眼底好似一抹轻愁。店主人已经看着钱铮看傻了,这一刻真个院落里都寂静无声,连楼上洗澡的人都关了水。这不让人意外,因为她是那么美,而人们又是那么轻易就能被外表蛊惑。 房间非常漂亮,中式装潢,大床是沉重的木质,卫生间里有沐浴的木桶。店主愿意为我们免单,并且免费提供昂贵的名牌洗护用品、熏香精油和任何我们想要而她又能弄到的东西,只要钱铮给她拍一张照片用于广告,她甚至乐于付出一笔不低的酬金。 钱铮很高兴,但还是拒绝了她。 店主在劝说无果后遗憾地离开,房间里忽然空了下来,整日喋喋不休嘴巴像是兔子吃食一样三瓣动来动去不断往外冒句子的钱铮没有说话,就毫无存在感,真的像是她不在一样。 ……啰嗦是她的本体对么。 不对,啰嗦不是个具象化的存在,所以嘴和舌头才是她的本体对吧。 或者说是整个口腔,因为好多发音都需要牙齿的辅助。 安静得出奇的一天终于在我们同睡一张床的结果里结束了。我衷心地希望接下来的行程中她也能这样保持金子一样的沉默,但我这个希望应该是不会实现了,睡到半夜,她悄悄用手拉扯我的睡衣一角。 “你睡了吗?”她小声问我。 “刚醒。”我说。 “我今天在想你昨天说的话,知道你的人都在另一个世界什么的这种话也太羞耻了……你是怎么说得理直气壮而且还特别让人信服的?”她说,“我都信了。你只说了那么一句话可是我真的信了,特别信特别信,你以前是干嘛的啊洗脑那么厉害?” “专业传销三千年,首席安利指挥官,洗个脑算什么,我能洗一个世界。”我信口胡谄,“像我这样的人才以前都是作为官方代言人出场的,当年我做皇帝的时候那可真是天老大我也老大,为妇女权益的提升做出了卓越贡献。” “因为你当了皇帝,女的地位就高啦?”她背贴着我的背笑,“那可真是太厉害了你!鼓掌欢呼!” “倒不是因为我当了皇帝,皇帝又不是什么特别有威信的职业,随便什么人来当都行的。我当年就是给他们洗脑啊,跟百姓讲女人也聪明女人的优势也大女人必须像一个人而不是像一个附庸一样活着,推行一夫一妻制啊禁止青楼勾栏啊鼓励妇女接受教育啊……后来女人地位就高了嘛。” “嗬!这么行!你是长了国宝级的口条啊!” 我也笑:“一般一般,其实也不难,杀一批、拉一批、打一批,怎么着离不开这路数。我屠了几座服务行业特别发达的城,弄死了不少跳得高叫得响的,给每一个不肯接受再教育的女人打上几百个板子,然后再跟他们讲道理,他们自然就肯听了。” “几百个板子那不就打死了!” “不会,千年的人参高汤吊着呢,国库里一大堆放着也是发霉的千年八百年五百年药材,使特别大的那种鼎一锅乱煮,煮到药材全都化在里面之后一人赏一勺子,好了就看看听不听话,不听话就继续打、继续吃药……想死的就给个枣。”我想了想,“还真有几个怎么打都不听话的,不听话算了,给枣,统统弄死。” 其实绝大部分女人都宁愿死也不愿意接受新制度去学校学习,都骂我说只有荡.妇才会出这么个男女同桌的主意,少部分屈从于暴力之下,但都是口不对心,所以实际上那一代的女人我虽然没有全杀了,但也没有放她们回家。 “你那国家要死多少人啊,还有人吗?”钱铮认真起来,“这么搞是要出大事的。” “又没有计划生育,大家都随便生,生下来七八个有五六个都能活,从来没有缺过人——就是脑子是个稀缺资源,大家好像都没有。”我叹了口气,“不过还没看到成效我就驾崩了,再也没有回去过。” “说得跟真的似的!”钱铮乐得不行。 第50节 第二天按照李秋的计划我们还是在伪古城里逗留,途中明里暗里为钱铮挡掉无数揩油吃豆腐的手,顺便借着她上厕所的时间胖揍了尾随的痴汉。在这里的被李秋记录的是一家祈福的店,来的路上我们听说那家店求姻缘特别灵,只要买一个信物,将红绸带系在树上就可以实现。 “我们去干什么啊,我们两个的姻缘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最多我是死掉的白月光吧。”钱铮说。 这句话让我心里跳了一下,问她:“为什么永远不可能实现?这可不像你会说的话,我以为你是偏要强求的类型呢。” “我是啊。要是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那我肯定天天软磨硬泡。但是世界上最高明的爱情到了‘只有死亡能使我们分离’就很不得了了,我已经死了诶,哪里还有姻缘这个说法。”钱铮说,停顿了片刻,好像不知道该不该说下去,表情有些强颜欢笑的难过,“而且我死的时候就知道了,我永远不可能和我爱的人在一起。” “哦……”我干巴巴地说。 “至于你,你不是修仙吗?还结什么婚啊。我倒是知道有道侣这个说法,不过道侣不算是婚姻吧?” “在两个人都飞升之前,和结婚的关系差不多。不过真的一心追着飞升去的都不会有道侣,多麻烦,飞升前还要了断一下这份缘。”我说,“飞升之后道侣不可以分开的,两个人就是一体。” 这么说着,我们还是到了祈福的树下。 细细红绸带像是给这颗树穿了一件嫁衣。树上的空位已经不多了,工作人员专门搭了梯子,为要系绸带的客人系到高处,费用包含在红绸带的价格里。 “真蠢。”钱铮说。 她远远绕开这棵树以显示自己的不屑一顾,兴冲冲地到别人的摊位上去看各种手工作品,没一会儿就买了几个糖画回来,还给我选了一条大鲤鱼样式的。这地方吵吵嚷嚷,各种食物的香味混杂,钱铮眉开眼笑,游客和小贩的喧闹像画一样定格下来。 我有时候对这样的生活十足厌倦,但有时候又觉得这样才是生活。 旅行的最后一站,是原始森林之外。 “她脚底板茧子都没有一个,到处跑是想干什么!而且这里和上一个景点相差十万八千里,她为什么设计这么一条脑残路线!最重要的是为什么我们非得按照这条路线走!”钱铮买了我的机票之后一直在抱怨,“有这些钱可以乱花,还不如找个值得一看的地方好好住上半个月慢慢玩儿!” 我一边翻看手机一边心不在焉地回答她:“算了吧,反正这次我们不去那些地方,下次也得去的。反正都是要去,干脆享受好了。” 人是不能选择自己的命运的。我们都只是遇见命定之人,发生命定之事,走向命定结局。 在结局之前,我什么也不知晓。 作者有话要说:  怎么说呢,钱铮其实一直在暗示。她的结局是注定了的。为了防止剧透作者就不回复了_(:3ゝ∠)_ 而!且! 没有榜单还要日更真的太痛苦了_(:3ゝ∠)_ 而且掉了好多收,还掉了好多的订阅。真的好多!订阅只剩下原先的三分之一! 告诉我她们都是在养肥好么qaq看得人变少了难道是前面的错字讨人嫌了qaq 我不敢相信。 你们就这么轻易戒掉我了。 再这样小心作者断更!来啊!互相伤害啊! ……不过发了防盗就一定会在第二天替换的,最晚一点之前也会换掉,安心。 第44章 我们要去的是未被开发的原始森林,自然环境相当恶劣,虽说风景确实优美,但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不是合适的旅游地点。 遥远处险峻嶙峋的高山,有着覆盖了皑皑白雪的峰顶和介乎于青色和黑色之间的山体。山脚下是青葱的地毯一样纵横铺开的树林和一望无际的树冠,再接近一点,是红褐色的土壤和偶尔深得发黑的点快。更接近的地方是麦田一样的黄金色,说不清那到底是细沙还是某种植物,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它们的颜色是如此均匀,宛如一块澄澈的金湖。 天、河都是碧蓝色的。依我看来,这种色泽并不怎么深邃和惊人,因为我从未见过比无尽海和无尽海上的天空更广大、更深邃、更接近神迹的美景。 但这种美丽是无法与另一个世界的庞大相比较的,因为前者像是花上一阵天时间的拍摄后精心挑选出一张图片,又经过了仔细修图和增补才展现在人们眼前,因为太完美,所以这种完美反而成为了一种不完美;而它更像是一种生活化的惊喜,是在毫无波澜的湖面凸显的礁石,激起甜蜜的、隐晦的浪花。 我见过足够多的波澜壮阔的史诗一般的景色,我经历的传奇已经非常多。我曾在世上的每一个角落涉险徒步,我曾见证种族之间的兴衰和沉浮,我从凡间和异世而来,因为没什么实际上的追求,所以很多时候让别人驻足惊叹、沉迷不可自拔的东西,在我眼里不过是平常而已。 但很多时候我仍旧能感受到我朝夕相处的那些,我不知道怎么形容,那些淡淡的、好像有些怅然的东西的可贵。很多时候我仍能感觉自己被那些东西触动,我敏感的神经还留存在我的体内,就像深深藏进土壤的树根。 当时只道是寻常,而今回忆时反而能寻到当时没有的氛围和感觉,像是初生的阳光打进满是尘埃的旧屋,光柱是那么的清晰。 我们在去原始森林的路上。 从巴士转到飞机,又从飞机换乘火车,最后还租用了一辆汽车。我开车,钱铮左顾右盼,看着窗外的山和天空,因为专注而没什么表情。 这世界是时间的累计,是无穷可能性的合集。对一个长寿种来说,当他活过了一个特定的时间,那么未来的生活就只剩下对过往无止境的重复,新的东西永远在减少之中,固然即使如此,只要活下去,人生中总会有足够的意义,然而事实上,长寿种并不需要那么多人生的乐趣。 在我年轻的时候,人生于我而言是个巨大的游乐场,快乐是我的最高追求;现在我觉得人生就如同一株树,在黑暗和泥土中扎根,在光明和雨露里枝繁叶茂。 我问过自己许多问题,但是一问三不知是关于答案的常态。我的背后没有可供我后退的余地,我的前路虽然不清晰但总是很广阔,于是我就也就习惯了常常什么都不想,只是闷头往前冲,头破血流也不肯回头。 车子留在附近的停车场(停车费比油费还贵,不过我没有带银.行.卡,花的是李秋的钱……),我和钱铮徒步走进了原始森林。 厚厚的落叶,踩上去发出悉悉索索的断裂声音,稀稀落落的树木在我们逐渐深入后终于多了起来,被叶子掩埋的暴.露在土地外的虬根踩上去有些硌脚。吸血的蚊虫、毒蛇和蜘蛛、各种有毒没毒的植物分布在周围,这种地方来录荒野求生之类的节目毫无违和感,探险达人进入也情有可原,我真不知道我们来这里是干嘛的。 钱铮还是忍不住说话了:“我知道你嫌我啰嗦我就说一句话那个李秋到底在想什么啊跑这地方来她是千里送命来了吗就她这小胳膊小腿细皮嫩肉?” 我想了想:“没准儿这里面有什么秘密宝藏或者武功秘籍呢。” 钱铮说:“你仿佛在逗我笑。” “被你发现了。”我说。 钱铮郁闷地转头继续走。 李秋的手机上显示着一个定位地点,我们就在朝那里走。对这件玄幻的事情钱铮憋了满肚子的吐槽和莫名,但她所展示的一些小细节也有些不同寻常。她表现得越来越焦躁,话说得少了,还总是一边走一边出神。 即使在这森林里,她的美貌也依然煜煜生光。 天黑之前我们终于到了地图上的地方。这是一条小溪的流经之处,定位的地点就是小溪周围没有树木的空地,看上去平凡无奇,地下的蚂蚁和蜈蚣和谐共处。 第51节 但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来这里。 我反抗过命运,事实证明这没有什么用,因为命运线和一个人的本身是如此亲密重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人们总是反抗不了自己。接受命运的安排并不能算作一种颓废和堕落,因为就像我说过的那样,命运提供了无数条路,无论你选择了哪一条,结局只有一种。 好,我接受命运的安排,这令人不快,但好歹也还能忍受。 可结局从来不是这样的,我是说,我们到这里,那么这件事完成后就是到达了一个特定的节点,下一件事情就会由此开启或者正在发生。我不是脾气特别的好的操线木偶,如果我听从了命运,那么命运就必须明示我,至少这件事的结果和原因。 很奇怪,这是我们的默契,天道从来不违背这个。天道是最讲究规则的,它自己就是规则,不夸张地说,为了遵守规则它会打掉了牙和血吞。这个潜规则我们心知肚明,它决不会违背它,所以这时候我的第一反应不是愤怒和震惊,而是不可置信。 钱铮迟疑着问我:“英英?你怎么了?要是不舒服我们还是回去好了,这里没什么意思,什么都没有。” 我摇了摇头。 让我想想。这里必然有一个原因,如果我来到这里却得不到任何提示,那么这本身就是一种提示,我只是需要找到这个提示的隐含意义,就像解开字谜。 但是这不可能啊……天道不可能不遵守规则……除非从来没有过这个规则。 我忽然回忆起这两个世界的不同来,这一点不必多说,我年幼时在这里饱受宠爱,天道对我的慷慨而今想起来简直让人心惊,那种无底线且无节制,连我见过的“天道之子”都没有这个待遇——人家也要受点罪才能拿到神器丹药。 没道理换个地方我忽然就不受宠了,这不对,因为前后的对比根本就不是在磨砺我,磨砺是循序渐进的,在另一个世界,我所经历的一切就是在洗刷和摧毁我在这里所养成和学到的东西,很多无来由的粗暴强硬的痛苦经历。 我觉得我是个戏子,拿到的剧本被临时强行更换,就是这样,高层更迭,第二个顶头老板给我的是反派的剧本。我要从走路的姿势和看人的眼神开始纠正,我要从原本长成的驱壳里脱离出来,就像寄居蟹换一个贝壳。 但我不是寄居蟹,我换掉的也不是贝壳。我是被从长好的驱壳里硬生生撕出来,因为施行者的冷酷和干脆,还有一部分血肉粘连在那上面。 唯一的可能是……两个世界,拥有两个天道。 我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身份?博弈中被无辜波及的炮灰还是地位重要的棋子?我是某个关键的人物还是对大势而言无关紧要?这个答案离奇又惊险,原本我应当恍然大悟如梦初醒,可我心里并没有什么波澜。 我不擅长讲故事。再怎么妙趣横生的情节到了我这里都会变得苍白无力,这件事我深陷其中,可说起时就像一个我可以置身之外的寓言。我从中感受到了许多,并不感到惊奇和愤怒,我的惊奇和愤怒都在别的地方,甚至我也不明白我在想什么。 也许我在想我应该回家。 但我不太想回家,回家挺没意思的。 我们在这里站了很久,钱铮乖乖陪我站着,脸色有些不正常的青白。 “我们走吧。”她低声说,语气因为虚弱而近乎央求。 “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劲?哪里不舒服?”我马上问她。 “我没有不舒服,是‘她’……是李秋不舒服。”她轻轻说,好像用太大力会伤到嗓子,“快走,快走,她坚持不住了。” 多问无益,我二话不说,背起她跑了出去,一直跑到停车场,然后开车去导航上最近的医院。 钱铮实时播报李秋的情况。 “很疼。好了很多。” “更疼了。” “好一些,但是难受。” 偶尔她会催促我:“再快一点,哎呀别等红灯了!走着先!” 到了医院后手忙脚乱地挂急诊,我一路陪着推车,直到医生将我拦在手术室门外。几分钟后,钱铮飘了出来,半透明的脸上挂着半透明的泪水。 “你早知道了怎么不告诉我!”她哭着说,“怪不得你叫我跟着她的计划走,她快死了啊……她这么年轻漂亮,怎么还得了脑癌……” 我看着病房,说:“命运无常。” 这些奇怪的计划突然就有理由了,也许她是想打破常规,也许她就是要去些想去的地方,人在临死前有些荒谬的计划和疯狂的举动并不惹人怀疑。 我只是有些怀念她安静的瞳孔,和羞怯的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张防盗上什么呢……伤脑筋…… 再放新文开头不会被打吧…… 还是放别的好了…… 第45章 医生出来以后真的说了那句“我们已经尽力了”,钱铮哽咽到说不出话来,我没说什么,只是坐在那里等待李秋的家人。 我不觉得伤心,我没有伤心的资格。何况人固有一死,在年华最好的时候离去,未尝是一种悲剧。过往的护士来去匆匆,我还看到走廊上有几个探头探脑的小孩子,好奇地藏着半个身子打量我,大概是因为我脸上不合时宜的平静。 医院是一个城市里我最不熟悉的地方。 这里有太多的世态炎凉、世间百态,太多的来自社会底层的最黑暗的部分。人们临死前的小事里的哭泣、咒骂和痛苦,手术后醒来第一句话是询问家里还剩下多少钱,一辆又一辆小推车来来去去,推进重症观察的病房或者负楼的太平间。 生命的重量被放上了天平去衡量,无论是医生、护士还是家属和病人本身都必须做出取舍,这种取舍往往重若万钧。 这还是我头一次在一家医院里呆上那么久。我小时候从来没有生过病,别说感冒发烧了,咳嗽都没有过一声,而且也从没有擦伤自己;我没有摔倒过,假如我快要摔倒,那一定会有人或者什么东西可以让我扶住,我甚至没有淋过雨——我自己跑进雨水里的那种不算。 我被保护得很周到,我既没有亲身经历过苦难,也没有见过苦难。我不是泡在蜜罐子里,而是被妥帖珍藏在无菌室,每一个尖锐的棱角都要被柔软的棉花重重包裹才会被允许被送到我的面前。 所以我当然没有来过医院,这里的一切对我来说都很陌生。真奇怪,我居然从未意识到这一点,我幸运得过分的人生并没有得到我的珍视和认真对待,然而在不幸的时候我却总是努力过好每一天。 来的是李秋的母亲,穿着职业装,黑色细高跟鞋,画了干练的妆容,单看外表和走路的姿势无法确认她的具体年纪。 她全权接手了所有的后续事项,客气礼貌地向我致谢,但绝口不提我和她女儿为什么会一起出来玩。她的脸上看不出多少悲伤,不过我知道有些人的悲伤是不会轻易外泄。 我要回家。 回家不知道干什么,但我还是想回家。 我说了谎。我从来都是那么思念我的家,我不明白这样揪心的思念来自哪里,我觉得我的家在我的人生中没有扮演过重要的角色,但是我是那么想要回去,这种不受我控制的、我搞不懂的情感让我迷惑和害怕。 第52节 我已经很多很多年没有害怕过什么了,很久之前开始我就只害怕我自己。我害怕我过分沉迷、害怕我过分投入、害怕我过分用心,但我并不是害怕被伤害,被伤害对我来说是一种常态,我害怕的是别的东西……别的很深很深的东西。 可能是失望,或者也可能是我害怕发现自己的冷漠。如果我不参与,那么冷漠就情有可原。 距离开学还有大半个月,我觉得我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也许睡上半个月是个不错的选择,清醒的时候我的大脑总是很活跃,想这想那想来想去,得出一些我不愿意去看的结论。 我真的打算好了要睡到开学了,坐在高铁上我都在想怎么哄钱铮不要到处乱跑,虽然她最近怪怪的应该也不会自己到处乱跑。我发誓我已经把匆忙跑出来的理由忘到脑后了,我是说,虽然我的脑子还记得,但是这件事我压根儿没有放在心上。 被追着打得快要死了我都没有放在心上过。总体而言,这些都是小事儿,而且都是那种做谈资我都要嫌弃情节不够跌宕起伏的小事儿。 国际事务我虽然没有接触过,不过国与国之间只有利益关系这句话想来放哪儿都能成立,我能打,由此可得,触犯我就不符合国家的利益,结论就是我以为他们来了之后没见着人就直接走了。 但他们没有走,不仅没有走,还不经过我的允许就闯进了我家。 我低估了他们的愚蠢,或者说我低估了这个世界异类之间的官僚程度。我不明白他们哪里来的自信,在我的印象里还没有人敢于这样罔顾我的权威,即使是在我最弱小的时候也没有。不,不能这么算,有一个人不仅罔顾我的权威还折断我的人生,但他和他们不能相比较。 我站在小区外,打发走钱铮,想了一会儿,还是给水杏打了个电话。 “有一公爵俩伯爵在我家里,我要是弄死了影响有多大?” 水杏在对面冷汗刷刷就下来了,连连告饶:“别别别,英英啊,老大,陛下,千万放松,千万放松——这三个不能随便就杀啊!” “为什么?”我反问,“他们三个人没了,会开启第三次世界大战?” “看你说的,我们之间的事怎么也不能波及普通人啊,顶多会开启居委会和联盟之间的大战……” 我挂断电话,瞬移回了家。 这三只吸血鬼就是我见过的那三个,端端正正立在客厅里,除了拉上了所有的窗帘外倒是什么都没碰过,和我的任何家具都保持了相当的距离,沙发都不坐。这幅假仪态没有让我感到更开心,当然也不至于惹我生气,但我一开始就不欢迎他们,我以为来这里之后房间里空无一人就很能说明问题。 我说:“我没有允许你们进来。要等的话你们可以在外面等。” 打头的吸血鬼向前一步,三人整齐划一地向我鞠躬,头顶和头顶、肩膀和肩膀、手腕和手腕、胳膊肘和胳膊肘都在同一条直线上,具体视觉效果参照我国阅兵,这一幕不得不说还是有那么一点赏心悦目。 “尊敬的女士,我携带着联盟的友谊而来,希望能带着您的友谊回归……”话还没说完我一刀就把他送回了上帝那儿。 不过吸血鬼没有灵魂,死了就是死了,不会有机会得到上帝的谅解。上帝那个小气鬼什么人都原谅,什么人都想要,居然还好意思设置七美德。想想看杀人狂和慈善家住在同一个小区的场面吧,他真是穷得快要疯了。 我把视线转向另一个离我近一点儿的吸血鬼,这可怜的家伙正傻了一样看着上司的尸体,叽里咕噜地连用中文说话都忘了,他说:“这不可能!只有阳光和圣水能够杀死血族!一把刀不可能做到!即使抹上最高浓度的圣水也不行!” 不好意思啊我克所有活着的生物,吸血鬼只是活得和别人不太一样而已,又不是死了。虽然圣经故事里说吸血鬼都是“已死之人”,不过相信宗教编的故事你就输了。 我问他:“好了,他的事情先放到一边,说真的,你们到这里来到底是干什么的?” 他看过来,仿佛被我打击得失去了神志,故而顺从地吐露真相:“我们奉命而来,探听您的具体实力和脾气好坏。公爵认为适度地激怒您有利于我们收集情报,所以我们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闯进您家,以此来试探您的心理底线……” “我的脾气很好,底线也不高,但我猜我们的认识有很大偏差。”我说,“我记得在你们国家随便闯空门的人要是被屋主人击毙是不犯法的,为什么到了陌生的国家之后你们还更放松了?你们凭什么认为自己握着免死金牌?算了,不用告诉我,我就是随口抱怨。” 手机在我的包里震动不休,我没搭理,隔了一会儿,水杏不打电话了,改给我发短信。 我还是不看。 不过我知道为什么他们认为自己握着免死金牌了。 无非是我们实力没有他们强势力没有他们广……我还以为水杏是说一不二霸权主义的类型呢,结果别人才是。 再要么就是双方差距不大,好比两个同时掌握了核武器的国家,不能随随便便扔一颗核弹过去,所以谁最能打不太重要了,在别的方面的成绩才是真正重要的可比较和评比的。 倒也没错。但就是……太普通了,太不像修士之间的行为和思考逻辑了。 我兴致缺缺地杀了这两个闯进我家门的吸血鬼,然后打电话给水杏:“尸体有用吗?” “你可真能给我找事儿——”她呻.吟着说,“最近十几年局势被普通人引得很紧张啊,就这么三个出访人员来了一趟,你还都给我搞死了。尸体?尸体有什么用,我这儿没人会用吸血鬼的尸体,没用,你自己想个招处理。” 另一个世界只有东方,西方的位置就是辽阔无边的无尽海,自然也就没有西方的妖怪,像是吸血鬼我还是头一次杀。他们的尸体和常人的差别不大,最大的不同就是毫无水分,皮肤在他们死亡的那一刻就衰老下去,肌肉和骨头都脆脆的,切开来看,血管像被咬过的吸管一样干瘪。 我把他们磨碎成沙子那么大的碎片,然后将他们均匀地混合在楼下的绿化土里。 肥力不高,聊胜于无吧。 今天埋下三个吸血鬼,来年会长出好多好多的吸血鬼么……开玩笑的。不过吸血鬼的繁衍方式是依靠血液进行的,要是我能埋下一团血,说不定还真能长出吸血鬼? 我还是睡到开学吧。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又要去根管治疗,更新可能会更晚些。 没有榜掉了好多收藏和积分,没有收藏专栏的还是收藏一下吧……不过作者不会弄手机的链接…… 收藏吧收藏吧,看到今天收藏一下嘛qaq 收藏了你就正式包养本作者啦~~~~~ 不然就先收藏了安慰一下作者嘛,说不定你就忘了取消关注了…… 第46章 我做过很多很多的梦。 绝大部分我都记不起来是内容,但醒来的时候我总是死死握着我的刀,仿佛上一秒刀尖还在滴血。有少数我隐约有点印象的梦呢,都是快乐得没边的童年生活,一家三口美满幸福,只是父母的脸总是很模糊。 更多的时间我都不会做梦,而是一夜酣眠。我真是魔怔了,每当我快要醒来,都会感觉到曾有一束冷淡的目光落在我的脸上,在我睁眼后青烟一样消散。 我迄今保留着良好的作息习惯,早睡早起,一日三餐或者少吃多餐,虽然对我来说没什么用。最开始这为了提醒我过去而刻意保留的小习惯,后来没有必要了,我却一直没有停下来,不知道还有什么值得我借此怀念。 做梦这件事不太符合常理,不过我身上老是不合常理,所以也就无所谓了。 修士在通常情况下是不会做梦的,假如他们哪一天做了梦,那一定是关于未来的某个征兆和预言,而且实际上他们根本不睡觉,他们会日复一日地打坐修行。那种感觉很难说,静心、沉气,然后放松下来,默念心法,感受你自己——感受在浩瀚天地下的、位于浩瀚天地中心的你自己。 第53节 那样空旷和寂寥,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非常魔性,这种感觉会让人上瘾。打坐的时候你的心神是完全发散出去的,你和周围的花草树木、土地溪流、飞禽走兽融合在一起,它们在你体外,它们也在你体内;你会觉得你是你自己的主宰,于是你也就是这一切的主宰。 但一旦你脱离了那种大概是“物我一体”的状态,反而会感觉到巨大的、摧枯拉朽的挫败和失落。这种心理上的落差足以让人入魔,你会建设性地发觉你的渺小和无能,在天地间如同沧海一粟。 我不是有偏见,实事求是,修行的人全都是疯子。 当他们和你对视的时候,你能在战栗中毛骨悚然地醒悟到那是一双非人的眼睛。 他们其实在通常情况下也并不特别残忍和无情,不会做出丧心病狂的举动;他们也会做好事,我的意思是说让天气风调雨顺、四季如春,每年种植的农作物都会丰收。他们就像天使,天使保护人,但并不把人当回事。 要非说他们和凡人有什么显著不同的表现呢,除开腾云驾雾,可能就是他们都是清一色的偏执狂。 变态的目的性和强大的执行力,认定一个道理之后打死也不会回头,灵活多变和古板僵硬常常共存,而且都自有一套完备的逻辑。 哦对了,他们称呼这种逻辑为“道”。 我真的睡了半个月。 这不难,就像动物冬眠一样。半个月里我做了亢长的梦,但很奇怪,这场梦不模糊,清晰得过了头。这一次我梦见了另一个世界的很多事情和很多人,他们像剪辑一样闪现出几个我印象深刻的镜头,无懈可击的长特写,然后倐而消失在下一个场景。 背景乐是我沉稳的心跳,和我平缓悠长的呼吸。 我梦见了我的男孩。 真稀奇,我以为我绝对不会梦见他,我的存在应该在他的人生里抹去。我宁愿他憎恶我,就像他一贯在我面前表现的那样,从他十岁遇见我的那一天开始。 梦里的他还是那么英俊,就站在我面前微笑。我看着他从瘦瘦小小的吉娃娃一样的一只长成威风凛凛身高一米九的男子汉,那张少有的、纯男性的脸上五官深刻,眼神里全是温暖和平静,笑容却透出少许忧郁。天呐,他笑起来可真是要人命,从小到大都是,但凡他笑一笑,我什么都会为他去做。 虽然他从来不肯领情。 这是我一生中犯过的最大的错,我不应该捡他回去。要是我想要养一个小孩子,我应该从婴儿养起,对人人喊打的女魔头来说,小孩子需要在在思想没有定型之前养,最不济也要养一个不够聪明和幸运的孩子。 无论哪个方面看他都不合适。那时候他已经十岁,古时候十岁的男孩子已经很成熟了,尤其是生在农家的孩子。而且他十岁那年还拜了个正道的师傅,接受最正统的修仙界教育,刚刚被美好的词汇建立了漂亮的三观,又还没有对这理想化的三观产生怀疑。 最重要的是,捡到他的时候我正在杀他的同门,还刚好杀到他的师傅。 其实我也很烦恼的,我清晰地记得那次是我扮成了一个富商家主母的婢女,做事情兢兢业业,主母要我给谁下药我就给谁下药,要我让谁滑胎我就让谁滑胎,妥妥掌握主母无数黑账的左臂右膀。主母许诺说会把我嫁给管家做个正头娘子,虽然我不稀罕吧但还是叩头谢恩,结果没过几天,主母就通知我说某某商人看上我了要我去做个小妾。 我花了一晚上思考怎么用后宅的方式解决这个困境,无果,最后我用一分钟把主母绑到一间人迹罕至的破屋。 没辙了,害人我还行,这招我不会拆,只好和主母一拍两散。 一拍两散之前我认为我可以和她谈谈。 为了照顾主母娇弱的皮肤,我特意带上了一匹新绸,撕成条用来绑住她。给她坐的椅子是她最喜爱的那把太师椅,各个方位都无死角地垫上白毛丰厚的雪兔的皮,然后还有凝神静气的熏香,是她最爱的、平日里都舍不得拿出来的昂贵货色。 我还带了她压箱底的首饰和衣服,她醒来的时候我正为她上妆。 经过细致保养的皮肤柔软而富有弹性,没有受过苦晒过光所以细腻且白皙。她用的香粉、眉笔、腮红和口脂都是植物做的,上色强但颜色不深,美化效果其实很一般,但是底子好,稍微涂涂抹抹修饰一番,就呈现出千娇百媚的姿容。 我后退一步,对自己的手艺非常满意。只可惜玻璃镜在这时候是顶层勋贵才有资格使用的御贡品,不然给她看看,她一定会为自己失神。 “薄荷!”她面带愠色,低声斥责我,“你这是何意?” 我记得我说:“奴婢实在是被逼无奈,只能出此下策。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人急了,可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她只是冷冷地看着我,我知道她急了,而且开始害怕我。 我于是叹了口气:“夫人在做之前为什么不怕呢?” 她说:“薄荷,这么多年,我待你不薄。” 你给我取个名字叫薄荷就已经待我很薄了,天天清凉得跟什么似的……好吧,这位主母确实待我不薄。 我有最高的份例和最多的赏银,但那是因为我经常为她做脏活;夫人吃剩了、喝剩了、用剩了的东西常常都会给我,结果是我全部都扔了;她还打过主意要我做她丈夫的小妾,为了帮她笼络她丈夫的心。 呵呵。这份不薄我反正不想要。 我摆开了架势要和她促膝相谈一番,说“就是因为您待我不薄我才更要在您死前和您掏心窝子说几句话”,下一句还没出来,一群正道人士夺门而入,搞得我很没意思。 顺便说一句,他们正道进门真的要喊口号的,我最常听的就是“妖女受死”和“魔头哪里跑”,记得最深的是一个认错人的上来就喊“惊魂我要你不得好死”,搞得我连惊魂这人都记住了。 当时我的男孩就在最后面,不过个子太矮人太小实力最弱所以我没注意。谈话被打扰了叫我很不高兴,不过这么一来我发表意见的兴致也没了,只好先给了满脸欣喜若狂的主母一个痛快,然后才腾出手来料理这群扰人心情的修士。 几招而已,他们像被割好的麦子一样倒下了。我一直杀到我的男孩和他的师傅面前,随后他冲了出来,拦在我和他的师傅之间,在我以为他要拼死一搏的时候跪下了。 “请您、请您不要杀我的师傅。”他直视我,有些胆怯地说。 “肖尧!不许求这女魔头!”他师傅在他背后目眦欲裂,他没回头,固执地盯着我。 他那时候又小又黑又瘦,但出奇地合了我的眼缘。我说:“好。不过你要和我走。” “你这魔头!肖尧绝不会和你走的!”他师傅又急又气,像个死到临头叫嚣不已的反派。他回头给师傅磕了三个头,然后爬起来,跟我走了。 现在想一想,我为什么会答应他呢?是因为他的眼神吧。那么自信满满的肯定,莽撞大胆的无畏,就好像世界上他所想要的事情都会实现,他犯了错都会被原谅。他的眼神在说“我这么做是迫不得已”,完全是孩子的忍辱负重,但我并不为此生气。 不管怎么样,十岁之后,他成了我的男孩。 梦的收尾是一片虚空。虚空里有一条看不见来去在那里的的河,像一条垂挂的绳索,河面上飘着无数莲花河灯,我跟着河灯走,走到最后突然失重。 我醒了,正睡在我的床上,钱铮趴在我的床头。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撑不住睡着了,终于写完…… 下一章审读没通过是什么鬼?! 第47章 第54节 开学日期临近,为了错开人流高峰,我提前报到时间两天到了学校。 寝室里属于徐晶晶的床位上已经空无一物,我们三个人的位置上都摆得满满当当。她的天蓝色蚊帐取下来之后,整个宿舍好像突然间扩大了好几倍,这份鲜明的对比并不刺目,然而还是令人稍感惆怅。 我到我的座位上收拾东西,取下防尘的布套,把全部塞进书架、床上的杯子笔筒和小摆件都放回原位,拆被子换被单,把要洗的全部打包,准备送到洗衣店里。这一套我做得驾轻就熟,毕竟我也是做了多年村妇和奴才的人。 在拆枕套的时候,我从枕头下面翻到一个礼物盒。 白底黑格的外包装,没有系彩带,而是直接把包装的一角内折固定。看得出来做这个的人手艺很好,彩纸精确地贴合在方盒上,末端的黑色线条和下方的线条重合,不细看根本看不出痕迹,八个角都做了内凹的处理,圆滑不尖锐,同时有效避免了硬纸重叠处的坚硬扎手。 没打开之前我就知道我会喜欢这个礼物。我拆开了盒子,里面是一串手链,和一对耳坠。 银白色流苏手链上挂着一条蓝色的小海豚,耳坠则是不对称的镶钻音符。它们躺在黑色的丝绒垫上,像是曲线纤长到鬼魅的美女,朝我招摇着姿态。 我真的很喜欢它们。 但我不清楚是谁送的。 ……好吧好吧,是徐晶晶送的我知道。只有她会送这样华而不实的礼物,水杏要送我礼物只可能是请我吃东西,李衿要送我礼物肯定是专挑贵的或者直接打给我现金,只有许晶晶是个富家乖乖女,会送女孩子之间送的东西,例如精致的小饰品、口红或者裙子。 我不太习惯戴首饰,当年做皇帝的时候头上顶着不知道叫什么的一种头饰,不是影视剧里的冕旒,而是更类似西方皇冠一样的帽子状的玩意儿,重就不说了,我还受得了,关键是那东西还特别不牢靠,全凭仪态(走路的时候头顶几本书不掉的功夫)撑着。还有我假扮成孀居的有钱寡妇的时候,头上五花八门的发簪,哪怕是走路生风垂下的部分都不能晃一下,晃了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你不是名门,不是名门就会有地痞流氓打主意。 而且回来的这几个月我没有戴耳钉,耳洞都长好了。 但这应该是徐晶晶的临别礼物,我猜是那天我们分开之后她又回来收拾东西时给我放在枕头下的。 我戴上手链,在原先有耳洞的地方用耳坠针穿孔戴上耳坠,又翻柜子找出我的镜子。从我回来的那一天起这面镜子就被打入了冷宫,因为在那三千年里除非必要我一直不怎么去看镜子,而我需要看镜子的时机少之又少,久而久之,我便失去了对镜子的敏感度,常人看见一面镜子怎么也要扫一眼,我却通常就是无视。 好像我真的很久没有照过镜子了,不管是在哪个世界。 我拉开窗帘,在阳光下打量镜子里的自己。 单从长相来说,这张脸是偏向可爱而非美艳的,但镜子里健康的象牙白皮肤、漆黑的长发和胭红的唇所形成的视觉冲击会让人的感官不由自主地荡漾起来,然后心神不定,下意识一遍一遍巡视这张脸上的缺点。 这张脸……当然没有缺点。它不会有缺点,相由心生,肉体会忠实地反映出修士的本心。你只会越认真看它就越沉醉其中,因为它的搭配是如此融洽,又是如此令人心旷神怡。你长久地、长久地注视它,而后假如你足够敏锐,你注视这张脸,会渐渐瑟瑟发抖、冷汗津津。 我原先看我的眼睛,像看一块棕黄色的琥珀;现在我看我的眼睛,觉得它像是纯黑的瞳孔上浮现了一层阳光。 那张面孔依然很熟悉,黑头发和杏核眼,椭圆的脸型,长眉毛,不高不矮的鼻子和小巧的嘴唇。可是此刻我看着她,像是透过漫长的时光,去欣赏一个素昧平生的封面女郎。 除此之外徐晶晶的眼光还是很不错的,这个有些夸张的耳坠非常配我的脸型,虽然就我个人感觉无论是什么耳坠都会很配我的脸型……最后我在包装纸的内侧找到了徐晶晶留下的她的新地址,和一句简讯。 “你是对的。但这些不该由你来做。” 早上折腾好了寝室,我就没事干了,直到报名之前都有空闲。赵漫沙恰到好处打来了电话,我站在阳台上听她絮絮叨叨讲着生活琐事,无非是价格高一些的日常罢了,其实烦恼都是老一套,自己脸上长了皱纹,谁谁的儿子结婚了自家的还没影子,谁谁和老公正在闹离婚弄得家里孩子很尴尬,杂七杂八说了一大通,她才意犹未尽地停下来,邀请我到她家去。 我答应了,约定她马上派人来接我。 来我的还是那个沉默的司机,好像也是保镖。一路无话,我摸出手机玩数字游戏,半路上手指一个不慎点到了弹出的新闻,好像是什么高速路上车辆侧翻造成了交通堵塞,辛运的是没有人员伤亡。我看了看时间,就是我接到赵漫沙的电话之后没几分钟。 司机把我送到了楚家大宅。 这里维持着一个老宅应有的肃穆和庄重,因此也显得有些沉闷。正是天气转凉的时候,院落里的树木郁郁青青,空气里水汽充盈,地面在尽力伸张四肢的树木遮挡下避免了长时间被阳光直晒,没有热力往上冒,踩上去反而还凉丝丝的。 赵漫沙微笑着在门口等我。 那种热诚,像一个母亲等待孩子归来。 我……我在她慈爱的眼神下浑身不自在。如果我还有这种生理现象的话,我的鸡皮疙瘩会起一身。 对我来说恶意和掺杂着恶意的所有感情都很好应对,但是我不太擅长应对善意。我不知道我能付出什么,能给出的我都给了,但是怀着善良的心走向我的人总是要求得太多。他们希望我变得更好,希望我停止杀戮,希望我放弃仇恨——我先前有可能发生的经历大家都心知肚明,这是常识——他们热情洋溢地对待我,希望我能回报他们想要的改变。 这总是让我为难。我不愿意改变。 我不明白赵漫沙想要我付出什么,但杀了人家一个儿子,迁就她一点也不碍事。 “千盼万盼,可算是把你盼来了。”她笑吟吟地挽住我的一只手臂,把我往里带,“来来来,阿姨出去一趟给你带了好多礼物,快来看看,喜欢的不喜欢的都告诉阿姨,下次只带你喜欢的……” 她把我拉进一个衣帽间,里面没拆封的衣服和鞋盒就像小山一样堆在一起,而另一边整齐得多的显然是穿过的。常规来讲这时候她就要一挥手指着地上的小山告诉我“这都是阿姨给你买的衣服鞋子首饰全是定制的哦”,然而她只是拉着我往前走,走,走,穿过了衣帽间,从里面的另一扇门进了赵漫沙的卧室。 哦。 只是走衣帽间要近一些啊。 我觉得吧,这个女人我真是看不懂。 当初评价她为人处世四平八稳是不是我说错了。 虽然我不是期待她会送我昂贵的奢侈品,真要送我也都会拒绝,毕竟这个城市识货的人还是多,万一被认出来穿的都是啥啥啥而我压根儿不了解,那多欺骗广大群众的感情,也容易让人怀疑自己的眼光。可是这女人现在这么不按套路来,是不是有点不符合人设啊。 她的卧室目测比我家客厅还大,外面有个落地玻璃隔开的小阳台,里面还有梳妆台和那种喝下午茶吃点心的欧式小桌椅。除了连通衣帽间之外还有两个门,我估计一个是洗漱间,另一个就估计不出来了,然后赵漫沙就在我面前打开了那扇我没估计出来的门。 当然不会有什么金光闪瞎人眼的特效,不管里面是不是装了什么价值万金的东西,毕竟都是凡物,不会一打开里面的东西飞起来就是跑,或者你拿到手上之后死活驱使不了。她推开门,然后招手让我过去,给我展示她买来的东西。 一个精致的皮质玩偶,一盒没有任何字体标签的糖果,几块丑丑的手工巧克力,一条漂亮的手编锁骨链,还有一条波西米亚风格的长裙。 赵漫沙笑盈盈地给我介绍:“这个玩偶是老店里做的,我们家两个儿子小时候的玩具都是在那家店里选,品种虽然不多,但是都是老手艺人,什么玩具都只做一个,讲究多得很;啊这个糖果是我最喜欢的小厂生产的,可惜经营不当破产了,厂子小,我就买下来只做家里的糖;今年过去看了一眼,顺手做的巧克力,我都说不好看不要了,他们还是给我包起来了……还有这个,我在街上看见一个画家自己染线自己编的项链,就买下来了,你戴一定合适,裙子是我看见了觉得和项链很配……” 我微笑点头听着,觉得这个问题太严重了。 作者有话要说:  hhh你们好哇大家开不开心啊今天! 另外高v的小天使能不能在网页上选择自动订阅啊_(:3ゝ∠)_不会多付钱但是作者可以多收到十分之一的金额~~而且网页自动续订的延迟也不碍事!作者本来就是提前发章节的! 不是高v的可以下一个app嘛!来吃作者安利!app真的好用!而且作者用app从来没有卡过抽过!app还可以自动高v,看文会便宜很多的! 绝大部分都是用订阅作者真的好心痛_(:3ゝ∠)_感觉手续费就这么扔掉了_(:3ゝ∠)_ 第55节 第48章 疯狂爱慕我的人一点儿也不少,这句话我说的可是一点儿也不亏心。 不少人就是爱我这个调调,神经病、喜怒无常、杀人如麻但是又出乎意料的很好说话,多数时间里呈现给人们的形象都好像很温柔很耐心似的,作恶都是因为过去经历了太多的苦痛,所以疾世愤俗、仇视世界。 一个人但凡强大和成功,那么不管他或者她是好是坏,总会有人不计较外表、不计较性格、不计较过去地喜欢那个人。说是肤浅也好,说是愚蠢也罢,这是人之常情,一切生灵的择偶倾向大体而言都是慕强心理作祟,所以其实也很好理解。 但我们大可以把“爱情”这种感情掰开了说。有些人会因为外表而疯狂爱上另一个人,有些人迷恋财富就像向日葵迷恋太阳,还有些人追求精神层面的共鸣。爱情的表现形式大体就是这三点,别的也不过是依照这三个中心发散和深入地细分类别。如果稍微再深入一点点去看,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爱慕对方外表、爱慕对方财富还是渴盼与对方心灵交融,爱情的最终目的还是悦纳自己。 这世界上哪里有“爱别人”这回事呢?从本质上说,人只会爱他自己。 当他愿意为一个人生、愿意为一个人死,实际上就是这么做会让他感到发自内心的快乐。甚至有时候看起来艰辛不已的牺牲、激烈的思想斗争,也不过是为他最终得出的结果增添几分佐料。就好比玩个游戏,那种外挂开到天际就图一个一时爽的,氪金就能升级氪金就能牛逼的,都上不了台面。一个游戏总要有一点恰到好处的险阻难关,才能赢得口碑和长久吸金。 当然要是宣传能取巧,可以一直吸引新人加入,辣鸡游戏还能把最经典的也挤下去。 人们对痛苦的沉迷其实超乎他们的想象。 人这种天地之间最为强大的生物好像生来就有贱格,即使是最老实巴交的胆小鬼,也会本能地迷恋心跳加速的感觉。我们根本不用算上那些重度享受受虐的人,哪怕是最普通的恐怖片爱好者,少见一点的探险发烧友、极限生存挑战者,扩大范围后更多的运动达人,乃至于去游乐园必坐过山车的年轻情侣,他们每一个在“自虐”上都孜孜不倦不亦乐乎,只不过能够接受的程度轻重有所不同而已。 这世上有很多人爱我,但终归不过是在我身上看到了某种他们喜爱的特质,也有的看见了我,就觉得看见了另一个自己。 但有人爱我,总是让我高兴的。 我收下了赵漫沙打算送给我的所有东西,因为她挑选的确实都很合我的眼缘。不不不,更恰当地说,她所选择的每一样东西都正好戳在我感兴趣的地方,无论是娃娃、糖果、项链还是长裙,都是我会喜欢的样子。 以我们的交情来说她好像太过了解我了一点,而且了解得不太恰当。以我在人生前十九年的表现,相比起过家家用的娃娃,我更喜欢乐高积木;糖果我只爱吃酸味的,不太吃甜,巧克力却只喜欢甜得发腻的白巧克力;我喜欢长一点的项链,不太喜欢有东西搁在锁骨之间的感觉,嫌弃不利落;我也不穿长裙,因为长裙穿着走路不方便大跨步。 但我还是慢慢地开始喜欢肖似人形的人偶,慢慢开始喜欢吃旧时候市井里卖的除了甜就是甜的麦芽糖,慢慢习惯喝很苦的清茶,慢慢习惯了戴着很多很华美但并不让人舒服的首饰,慢慢习惯了近似古代的、长长的拖到地面的长裙。 见我喜欢,赵漫沙心满意足地笑了,亲热地一个劲儿问我:“你是真的喜欢?可别哄着我啊,不然下次还是只能给你带你不喜欢的。不喜欢你可千万要说出来,都是小东西,不值当你撒谎。” 我再三保证是真的很喜欢,她才放过我,又高高兴兴地带着我参观大宅。 ……叫一个不是亲戚的人参观祖宅一样的地方……是不是不对劲啊。 我对本地有钱有权的人不熟,没有亲密交往过,不知道他们重不重规矩,要是重规矩又有什么规矩,还有重视到什么地步。而且不同的家庭之间好像也有很大的差距,有一些觉得没有差别,有一些持重身份,恪守古礼。 楚家至少肯定不会是后一种,因为这种宅子是绝不会随随便便用来待客的,而我已经来了两遍了。再说这么大的旧宅一般礼仪重的都会有老管家,这里我倒是没有看到过,还会有家族墓地的守墓人……别的我也不清楚了,两个世界毕竟不是同一个,做做参考就行了,不能直接套用。 参观了这栋大多数房间一年到头只会有一次住人机会的的大宅后,又是惯例的晚饭时间。 做饭的是上次那个厨子,但端上来的食物无疑家常化了很多,没有再严格地区分菜系,而是每一道菜都固定在一个基调上。很多菜加重了辣味,吃起来反而偏甜,清淡的菜式里偶尔又会加上味道很浓郁的酱汁,蘸酱里麻油很足,米饭蒸得非常软,像是给老年人吃的不磨牙的食物。 依然很好吃,大厨功夫不是盖的。而且我也挺喜欢这样。 但是我越吃越觉得今天这一趟里透露出古怪的味道,搞得嘴里的东西嚼着口感好像也古怪起来。 她招待我实在是太用心了,太——太家常了。就好像真的是两个经年不见的好朋友,而且还是经年不见的青梅竹马,我们之间那么熟悉了,我当然是要好好尽力招待你,让你觉得在这里舒舒服服很放松,但我们谁跟谁啊也就不说那些客套话不摆那些漂亮场面了,来来来我知道有一家店东西好吃就是位置偏远店面还不太敞亮,等着就带你去啊……就这个感觉。 但我和赵漫沙充其量就是高冷的雇员和热情的雇主那种关系。 我们吃完了又在院子里的桌椅下喝茶唠嗑,她讲,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应。她一点儿也不介意我懒洋洋的敷衍,就给人一种,几乎可以说是溺爱和纵容的感觉,笑着和我东拉西扯,毫无顾忌地说圈子里的八卦和乱事,尽管她说的人我一个都不认识,末了轻描淡写地添上一句“我们家博雅就是好孩子,从来不像那些的”。 主要目的还是夸奖儿子,全天下的老妈都这样,说着话说着话一旦接近了孩子,就是一顿让人脸红的猛夸,反正天上地下古今中外都是她的儿子最好,谁家儿子智商高了没她儿子体贴,谁家儿子体贴极了没她儿子帅气。那都不是她亲生儿子,可是她说话的时候那种与有荣焉得意洋洋完全做不得假。 也许就是因为不是她亲生儿子所以才这么到处展现母子关系的亲密,亲生的反倒是被她忽略了。 临走她把我送到了车上,盛情邀请我下次再来,我既不拒绝也不答应,只含糊不清地说随缘。 赵漫沙一下子就笑了:“还真是被你说中了!缘分不到,不是时候。你看这么多次了,博雅还真没一次是赶上过来的,不是人都在,忽然公司里出了事非要他去处理,就是过来的路上出了事。你看,今天本来都快到市内了才给你打电话,电话打了没一半呢,高速出车祸了,到现在还没能回来。” 我琢磨了一下,觉得这哪儿是缘分不到啊,这是没碰见我就倒霉呢是吧。 反正就是怎么都见不着我。一有机会就出事,一有机会就出事。 难为她还这么言笑晏晏地和我说话了,不是有心机就是有演技。 像是我继小儿子之后又坑了她的大儿子一样,我觉得有些迷之内疚,接话说:“那是我瞎说的,你可别信那套。我们还能一辈子见不着不成?没这个道理。下次我来就能见着他了。” 她说:“我看悬。” 我想也没想就说:“那我下下次再来,再不行下下下次来,总有一次能见得到的。” 坐在车上往回走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被套路了一把,并且再一次感觉到了她的目的的扑朔迷离。她到底是想要介绍我和她儿子认识呢还是借口她儿子请我过去?我怎么感觉这两个目前来看最有可能的猜测都不太靠谱啊。 糟糕了,每当这种不能直接使用暴力的场面都会让我束手束脚的。 但其实这种经历很有意思。无敌外挂听着爽到爆,但是真的沉迷游戏不可自拔的人都知道,这种东西只会消耗玩家对游戏的喜爱和兴趣。任何轻易就能得手的都不是最好的,随随便便勾勾手指就什么都做得到实际上乏味之至,像是饱腹后的米饭,有时候适当地增加难度正是认真的体现。 车子一个转弯驶入全市的交通要道,车辆像是静止在工厂流水加工线的传输带上,大家都遵循规则,大家都井然有序。我托着头扫视窗外,相反方向的车子里一个好像在哪里见过的侧面一闪而逝,没等我细想,好像是人海茫茫里的两个人擦肩而过。 我的目光追随着那辆车,直到那辆车消失在转交才收回视线,掏出手机水群打游戏。 世界那么大,总能遇见的。 我还是确信这一点,但头顶的注视是那么不加掩饰,虽然没有恶意,在它不泄露的情况下我也就能感觉到它在注视我而已,或者说它要是实在要瞒着我,我连这一点都感觉不出来。就是这个最让我心神浮躁,用力地摁了几下屏幕,一时失手之下,我戳穿了这个手机。 ……谁都别想拦我,迟早我要上天。 作者有话要说:  好啦好啦! 上次广受好评的防盗文案作者已经开放啦,还有一个预计九月会开的hp文,大家都去看看吧~~顺便没有收藏专栏的收藏一下吧~~~隔几天才添一个作收真的好心酸!! 第49章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再安利一把专栏。 然后作者就睡了。 第56节 在龙马追的好几个文最近都没有更新,心塞。 长佩的断更了好久了,心塞塞。 唉。 你们真的不收藏专栏吗?作者想要爬爬榜啦_(:3ゝ∠)_收藏一个嘛收藏一个嘛。 还有作者九月份会开的hp文,好久之前的脑洞梗被作者自己翻出来了,一看之下停不住手 我重新在附近买了个同款手机,自己折腾着一键还原了备份。 新学期倒计时最后一天,寝室里只到了我一个人,整栋楼只到了十几个人,总结:无事可干。 不用想也知道,整个新学期都会是这个状态。 还真是有点淡淡的伤悲。在另一个世界的时候干啥不好啊,户籍特别好糊弄,官府特别不走心,我在青楼弹过琴,在梨园学过艺,在街边卖过唱,当过官府小吏,也假扮过落魄书生,有时候随便路边儿上摆个摊就开始做生意了,做什么都是次要的,又不靠那些赚钱过活,关键是好玩儿。 在现代就麻烦了,走哪儿都要身份证,打个工都要签合同……诶不对啊,我可以去打工的啊,签个合同也完全没问题啊。 算了,不想去。这年头的工作和我以前的工作不一样,浮夸太多了,虽说另一个世界也有勾心斗角,职场里明枪暗箭只多不少,最少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有真本事的人总不会被埋没。 人们对才华心怀敬畏,大抵还是因为修真的缘故——技近乎道,技进乎道,前者还在凡人的范畴之内,后者却已经可以被称之为修士了。另一个世界有诗仙、画仙、匠仙,他们起于微末,数十年来钻研一门技巧,多在临终前能以一技而入道,而后平步青云,各个成就斐然。 我不明白为什么在这个世界关于他们的传闻总是“止步于某某境界”、“终不得大道”。这些依托于某种手艺某个特长踏上仙途的人都超级恐怖好吗?战斗力不一定特别强,可是个顶个的难缠是真的啊!怎么打都打不死、越打越来劲,一个后招接着一个后招,手段层出不穷,而且他们都是自成一套修真体系!每一个技能只有一个能最终踏上仙途!等于说每一个都是开宗大师!每一个都是泰斗人物!根本不能用单纯的金丹期、渡劫期来判断他们的修为! 最恐怖的是他们没有心魔,渡劫一般天道也就意思意思就放他们过了。 很久之前,越国的皇帝还活着的时候,我在那里学过不少乐器。 宋宰相教的我。皇帝不肯教,嫌我不能听他弹一遍就学会,嫌我要把乐谱改成他不认识的数字(这一点我怀疑是因为他怎么也学不会阿拉伯数字,他这人也就音乐能拿得出手,别的干什么砸什么),更嫌弃我零基础要从头教起。 我和宋宰相第一次见面就是在我们相互嫌弃的时候,我想学,皇帝勉强指导了我一下指法就开始嘲笑我,但他嘴仗打不过我不说,还被我嘲讽一百以内的加减法都算不好,气得半死之下把我扫地出门,召来宋宰相把我领回家。 不得不说说另一个世界的皇宫。和本世界古时候那种封闭式的、进出入管理严苛的皇城不同,在那里根本没什么严密的戒严,就是守卫多一点,平民百姓不能出入,但是官员几乎都是想进就可以进想走就可以走的,绝大多数国家甚至根本不设军队——说不上是几万年没有打过仗了,就我所知,有史以来还没有相关战争的记载,打架斗殴就是一个国家最常见的刑事案件。 所以我这么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出现在皇宫内部也不奇怪,皇帝带我进去的时候虽然没有特意通知,但该知道的也都知道,大家都当我是皇帝的情人。宋宰相进来之后很镇定,跪下来的动作才做到一半呢,皇帝御口一开,叫我“跟着宰相滚”,我发誓当时宰相跪都忘记了,半蹲着,表情空白了有一两秒,。 修□□,皇帝的地位也就那样,不高不低、不上不下、不尴不尬,但总也是个皇帝。现在皇帝叫他的情人(误)去宰相家,这个,怎么想都……不太对是吧。 不过显然皇帝正在气头上呢,很不耐烦地手一挥就自顾自出了门,剩下我和宰相干瞪眼。御书房里的宫女太监眼观鼻鼻观心,个个假装自己是个假人,恨不得连呼吸都能没有,还是我先说了话:“那什么,你好啊,大人……咱们走?” 我就这么跟着他回了宰相府,宰相了解了前因后果之后答应教导我,然后我就陷入了水深火热的补课生涯。 宋宰相他比教导主任还苛刻!吹毛求疵! 说好了学音乐,第一步要我抄写乐谱。好的,这个我没意见,抄就抄,抄完了之后宰相他来检查,每一张都认认真真看完了,最后告诉我说姑娘你要先练书法才行,他完全看不懂我写的是什么。我一个现代人钢笔字都写不好你要我练毛笔字?!这玩笑不好笑好吗?! 好的,我先学练毛笔字。 先练拿笔的姿势,手指持笔手背虚握状,从早到晚保持好几个时辰;终于握笔的姿势让他满意了,开始每天站在书桌前,照着他给的摹本写两百张大字。少一张都不行,晚上他要检查的,每一次都是一个字一个字看过去,哪一个笔划写得让他不满意了就再推倒重写,每天写的字堆在一起,隔三天就把以前不满意的选出来要我重写,然后把写得还不错的全部烧掉。 一言不合就要我全部推倒重写。 期间皇帝过来围观了一次,然后大度地和我重归于好,只是我就不用住回后宫了,我住在后宫名不正言不顺的,还不如住在宰相家里好好学习。我真是谢谢他了,不过我也挺乐意待在宰相家里,宰相的藏书远远比皇宫丰富,因为皇帝就喜欢乐谱,宰相却有很多游记、志怪小说,闲来没事我就在他的藏书阁转来转去,像寻找宝藏一样寻找我感兴趣的书籍。 光是练字就练了三年,然后宰相觉得“这些大字不会太丢人”了之后,在我每日练字的间隙加上了练琴的时间。 和教我练字比起来敷衍了不是一点半点,什么都不告诉我,就是每天早晨给我弹一曲,然后要我自己写出谱子、自己按照他的弹法练习——以及每天惯例的两百张大字,一张都不能少。 我不服!我要出去玩! 但不知为什么我还是乖乖按照他的安排做了。 这辈子就只有在宋宰相手里那些年努力了一把,学了点东西,读了不少我自己绝对不会去读的书,老老实实地练字、练琴,后来宰相还陆陆续续教了我不少别的,比方说长笛、二胡、古筝之类的常见乐器。 再后来就是皇帝重病垂危,我为他弹琴唱歌陪着他走完人生,为他祭天,儒修新选的皇帝不喜欢音乐,要整改全国,我就杀了他,和儒修打了几天几夜,再然后自己继位为皇帝,宋宰相致仕修行,永常出山辅佐,越国迎来了风雨飘摇、政令一天三变、科技高速发展的六十年,六十年完了,我独自离去。 再怎么跌宕起伏的人生,好像也就一句话三个字可以概括:她活过。 是怎么暴露的自己呢?我不知道,好像忽然有一天他们就看穿了我的身份,消息泄露,想杀我的人蜂拥而至,临走前我没有看到永常,他不肯见我;但我最后见了一面宋宰相,他已经修炼到了筑基期巅峰,玉冠博带、白衣翩翩,在御花园里抚琴。 那是我从未学过的离歌。 他为我弹了很多首曲子,但从来没有过离歌,一首也没有。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绝妙的铺垫,也许他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含着某种深意,但他们藏得太深了,我看不明白。 我站在他背后,默默听他弹完所有流传已久的离歌。我是那么平静,既不惊奇,也不难过,因为他的琴声里既没有惊奇,也没有难过。 人不该和比自己太深的人做朋友。尤其是你们还一个是好人,一个是坏人。 其实每一个人心里都潜伏着阴暗面,只是有些人格外能够控制。他们把自己的恶毒和冷酷储存起来,等到合适的时机,才对合适的对象释放。 我没有学乖,我总是学不乖。海明教会我好人才伤人最深,但我好了伤疤就忘了痛。在我的意识里好像我还一直是个小孩子,我是说,我当然知道我不再是了,但我总是下意识地还这么以为,还觉得世界对我温柔以待。 但是坏人就要有坏人的觉悟。坏人不能期盼和好人做朋友。 很少有人会相信坏人的真心,或者说相信了之后还是选择牺牲坏人。 ……没什么不对的。 到最后我仍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宋宰相,我也不知道皇帝的名字。我从来没有询问过他们,他们也从来没有询问过我,好像大家都齐心协力地把这件事忘记了,大家都知道自己是在和谁说话,何况代号那么多那么多……皇帝称宰相爱卿,我叫皇帝为陛下,他们都唤我姑娘。 最后一曲弹尽了,琴弦崩断,宰相颤抖着停了手,原地静坐片刻,甩袖而去。 袖口有什么东西冲我飞来……他甩给我一支毛笔,笔身湿漉漉的。 “你出师了。”他没有回头,只说,“走吧。” 第57节 ……原来他真的把我当徒弟啊,我还有出师礼物啊。这么说,这个老师还挺靠谱的。 渡劫前那支笔连带着很多储物戒指,都被我扔进了无尽海里。 我想我需要去买一把琴。 第50章 我打电话给水杏,要她带我去买琴。 “我这儿因为你杀了三个来访贵族忙得脚后跟打后脑勺,你还好意思要我带你去买琴!”她在电话另一端咆哮,“你知道他们多有钱吗?!你知道他们开了哪些公司吗?!你知道我的绝版游戏碟和资金是从哪里来的吗?!金主都被你得罪了!全国上下所有居委会成员都要吃土了!” “这么严重?”我说,“你们不是有好几家公司吗,怎么就穷得吃土了。” “可恶!重点是我的游戏啊你这蠢货!那三个好歹长得还挺帅你哪怕是留着玩玩儿也别随便就杀了啊!万一就玩玩儿出感情了呢!吸血鬼很耐玩的不怕告诉你!” “……在你心里我是个什么形象你可以具体告知一下吗,我好有个心理准备,不然哪天气急了你小命不保……” “我错了大爷。”水杏果断认怂,“外交事项就全部交给我好了,你放一百个心。我专业忽悠,一会儿我就跟他们说那三个吸血鬼吸入了大量工业废气和汽车尾气导致神志失常,闯入奶茶店和快餐店误食过量西瓜汁和番茄酱,最后饥寒交迫悲从心来力竭而死。” “这理由太不走心了吧,他们能信?” 水杏咳嗽一声:“不然你以为我怎么拿到的资金,还不是两百多年前我骗他们才有的。到现在他们还有一半深信不疑,以为自己是我国特意整容换血后送过去打入敌军内部的间谍,坚持吃饭不喝血,虚弱得快化成灰了……” “那你来接我,带我去靠谱一点儿的乐器店买琴。” “老大我就算是忽悠他们也很损耗力气好吗!”她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在电话对面哀嚎起来,“天赋技能也是要读条的!我累得半死,你行行好,发发善心,让我好好休息一天,不然明天来报道的就是一只死妖怪了……” 我沉默地听她诉苦,半晌,等她说得累了自己停下来,才很温和地喊了她一声:“水水。” “嗯?”她好像放松了不少,但是更警觉了许多。 “你应该还记得你上次在我面前撒谎被我拆穿了这件事。”我说,“那不是因为你只是随便骗骗我,而是因为你根本骗不了我。” 是真的,没有人、没有生灵能骗得了我。这道理我还没有想通,但是毫不夸张地说,我从来没有被欺骗过。 或者说,我从来没有一无所觉地被欺骗过。 足足有半分钟我只听得见对面的呼吸声,然后水杏说:“这他妈就尴尬了。” 我问她:“到底怎么回事?” “联盟和他们那边政府的联系很紧密,上层官员几乎都是被.操纵的人偶。死的一个公爵两个伯爵都不是小人物,公爵只有一个继承人,现在继承人不计代价要我们交出幕后黑手,从三天前起他们就开始通过普通人的政府向我国施压。居委会的公司已经停产彻查了,很多在怀疑名单上的单位都在举行特殊体检,出动了不少道士和尚来辨认我们。”她说,“我正在活动,但是已经很难保证不暴露我们的具体情况。” 她的语速均匀,语调稳定,不难想象此刻她的眼神也一定是决然而坚定的……虽然我从来没见过水杏有智慧的样子。她一向是能暴力解决就暴力解决,而我们遇见的绝大多数事又都是可以用暴力解决的。 我说:“你可以把我交出去啊。” “事情没有那么简单,英英,不是你想的那样。”她低低的地,温柔地说,“我们不能把你交出去,不管你有多厉害,这是最基本的原则。居委会的形成不是依靠阴谋诡计和战斗武力,在最开始,居委会只是一个所有弱者汇聚在一起的地方,这里没有攻击力强的、没有修为高的,全部都是低级妖怪,我们是由鼠妖、石妖、蚂蚁妖,还有很多像我一样常驻强者菜谱的妖怪汇聚起来的。” “因为如果我们不团结,就很难活下去,所以我们定下了规矩,一旦有一个成员有难,那么全部成员都要不计生死、不计回报地去救他。在最艰难的时候,我们曾经为了救一个残疾的竹妖损耗了大半成员,数不尽的小妖怪为了救他死在路上,那还是一千多年前的事情……我们的尸体堆满了山野,蛇虫吞食,秃鹫盘旋,恶臭漫延了数百公里……你想不出来是个什么景象。” “人和妖怪不一样,妖怪和妖怪也不一样。大家都生来就很弱小,所以我们要付出远远大于所求之物的价值,才能拿到我们要的东西。” 她的嗓音像水流般灵活而不夸张,说话时饱含感情,其实没有多少情绪波动,但这平静里自有沉重和力量。 “英英,今天我们是成员最多的组织,但是我们中最多的依然是弱者。强者不屑于加入我们,也因为我们的规矩一直都没有变过,每一个加入的成员都知道,都用心魔许下誓言。不论发生了什么,不论要有多大的牺牲,英英,如果这场仗真的要打起来,你必须是最后死的一个。” 我很感动,说:“可是我又没有加入居委会。” “你编外啊,荣誉成员嘛。” 我说:“可是我也没发过心魔誓。” “现在补上也不晚。” 我说:“可是我觉得我能搞定这件事,不用你们做出牺牲。” “怎么着?看不起?” 我说:“你说得太严重,我怕这么来一下把你的居委会弄散了。” “不会散的。”水杏说,我头一次听她说话那么肯定和骄傲,“不会散的,英英,所有人都有必死的决心。我们什么也不怕,如果怕的话还修炼个什么劲?我们之所以努力,就是因为恐惧——我们生来就有太多的恐惧。死不是一件值得害怕的事情,毫无尊严、毫无地位,时时刻刻都要仰人鼻息,英英,这才是值得害怕的事情。” 够了,该死的心灵鸡汤。你和我说这个,我还能不知道? 我还能不知道? 我知道,我太知道了。死不是一件值得害怕的事情,毫无尊严、毫无地位,时时刻刻都要仰人鼻息,这才是我最愤怒的事情。这愤怒桎梏了我三千年,我一遍一遍去想,触痛这个穴位,期待起到针灸的作用,可惜它只变成了阵痛,不痛就好像没有,痛起来天翻地覆。有时候你简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活得那么冷静,就他妈该拎着刀杀光该死的世界,上帝不也玩过这招,发一场洪水,把一切从头再来。 我捏着新手机,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在发抖。 水杏毫无所觉,还在继续说,“……你很厉害,英英,你很能打,我见过的强者那么多,你应该是最能打的一个,但是你是个小孩子,你还只是个小孩子,你还没有学会大人的处理方式……我们会保护你的。” 我面无表情地挂断了电话。 谁他妈要你保护。谁他妈要保护。 我气得快疯了。我已经疯了很久,我只是在假装没有疯。虽然我也不知道假装起来做什么,假装满足有什么用。我甚至没有弄明白我为什么生气,我在生我自己的气,这毫无道理,我不该生我的气,我不知道,一开始那不是我的错。 无论多么刻骨铭心的感觉都会被时间消磨……都是放屁。没有这回事。时间才做不到,做到的是人自己。我做不到这一点,无论如何我也做不到,我永远留在某一个片段和某一段时光里,我在后来还是会大哭大笑,但我只是一潭死水。 有时候死水泛起了涟漪,但是死水还是死水。 你他妈还要来保护我。保护个屁。迟早有一天我会毁掉这一切的你知道吗,你在对女魔头表白诶,你还觉得我是个小孩子,我还没有学会大人的处理方式,去你.妈的,我会处理,这就是大人的处理方式。 我握住了我的刀,然后我忽然间彻底平静下来。 没什么好想的。 第58节 不能真的让居委会散掉是吧,而且本来就是我惹出的事情。敢做要敢当,殃及无辜尤其是殃及无辜的友军,稍有格调的反派都不会这么做的,何况这些友军还都是弱逼。 而且说什么会保护我,真是太让人不爽了。被保护的感觉一点也不好,无能为力的感觉一点也不好,糟透了,那种恶心感即使是今天我都还记得。我曾经有过丰富的被保护经验,你知道吗,被保护的安全感太致命了,你一直被保护,到最后你简直离不开保护你的人,就像金鱼离不开饵料。 我还记得那个世界的天道之子,阳光灿烂的剑修,出门就是奇遇摔跤都能捡到灵草,他还有个巨坑的能力,有点像是读心,他能读到对方的内心世界……本来他是来杀我的,结果我被他打得半死之后他却来了这么一下,我一下子就被他看透了,那感觉很不愉快,但反而是他自己哭了。 他的眼神那么忧伤,他居然在为一个敌人而忧伤。他可真是个好人,可是也很愚蠢。 太愚蠢了。没有人教过他不要同情敌人吗?他距离我那么近,只一刀,这个年轻的、未来的修真界扛鼎就死在我的刀下,临死前的最后一个动作,是紧紧拥抱住了我。 他的怀抱异常温暖。 可能是太多的血的缘故。 我潜进了联盟,杀死第一个吸血鬼的时候拥抱了他……冷而且干枯。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作者被蛋糕店的玻璃窗口轧了右手食指,不严重,但是有一小块乌青,用力就痛。 所以今天的没有及时_(:3ゝ∠)_ 不过作者发了防盗就一定会尽快替换的,挑战自我的日更…… 第51章 第二天来报到的水杏没得到我的好脸色。 联盟的消息现在应该已经传过来了,我去了一趟,把高阶吸血鬼和狼人杀得七七八八,巫师统共也就那么几个厉害人物,我考虑到全杀了之后可能会有的联盟内部动荡(巫师比吸血鬼和狼人有心眼多了),还是体贴地留下了最顶尖的撑得住场子的人。 我估计能撑住,看水杏来了之后精神抖擞,频频偷看我的怪异眼神就知道。 撑不住也不关我的事。 李衿是在下午回的寝室,她到的时候水杏刚走不久,我躺在床上百无聊赖地看几部被骂成翔的电影。这种烂片用来打发时间再合适不过,主演一般长得都不会辣眼睛,甚至很有可能是当红花旦小生,气质不足打光来凑,演技不够剪辑帮助,台词剧情都是流水账,听不听都不妨碍知道电影内容是什么——有时候听了也不知道——随便吧,怎么着画面都在一直动,再说听个响还是够的。 她特有的脚步声接近了,尖细高跟靴踩在瓷砖上铿锵有力,每一次停顿都像是举枪前的瞄准。然后门“嘭”地开了,她步履匆匆地冲进来,“啪”地关门落锁,转过身把背部死死摁在门板上,垂着头一动也不动了。 寝室里只剩下我外放的视频声音。 “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从来不会这样对我!你变了!” “不是的,惠惠,我没有!我只爱你!世界上我只爱你一个!” 男女主演都泡在池水里,上半身露出水面,女主演的白衬衫紧紧贴在皮肤上,黑色的内衣勾勒出浑圆的胸,男主演的粉色衬衫同样紧贴着他,两点若隐若现,不过没有腹肌和人鱼线。两个人的侧面都有漂亮的、纤瘦上镜的身体,“哗啦啦”的一阵水声后,两个人动情地亲到一起。 亲的同时男主演还不忘极有技术含量地撕扯女主演的衬衫,很快女主演就在能过审的范围内半遮半掩……我都看到她胳膊上的鸡皮疙瘩了,真是敬业。 就在女主演越露越多快要让人大饱眼福的时候,视频黑了,显示需要付费观看。 我关掉这一个,又打开了封面上女主脱得精光不剩,电影名挡住重点部位的一部什么电影。临了播放前又觉得有些不妥,问李衿:“你现在有多伤心?想哭吗?哭了吗?我开外放会不会打扰你?会的话帮我拿一下耳机,就放在桌子上。” 李衿说:“伤你*****的心。老子没哭。” “那我开外放了?” “老子半夜切西瓜你信不信。” “那帮我拿一下耳机。” “艹!自己下来拿!”李衿用我没听过的方言骂了几句什么,还是抄起我的耳机扔了过来。 我一边插耳机一边问她:“怎么了?谁惹着你了?要是昨天说的话我就给你解决了。” “今天说你就不解决了是吧,服务是包月了还是怎么的,还过期不候。”李衿很没好气,“烦着呢,看你的偶像剧去。” 我说:“服务无期限不过我倾向于没有特殊情况还是读个条……你亲爹又怎么坑你了?” 李衿双手抱胸,挑眉,“我好像没说过我家里的情况吧。” “哦,这次放暑假你亲爹过来找你没找着,碰上我和徐晶晶,顺手把我们两个卖了。我估计他原计划是要卖你来着。” 李衿尖叫得破了音:“你说什么!” “这次放暑假……” 她粗暴地打断了我:“我没聋,也听得懂普通话。你说他把你们卖了是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的意思,他把我们卖了。”我低着头专心解缠成一团的耳机线,随口告诉她经过,“路上我们和其余三个被卖的把人贩子弄死了,开车不小心开进了买媳妇的那个村,所以走的时候把村子也烧了。” 半晌没人说话,我捋直了耳机线,抬头正戴耳机,就看见李衿表情空白地看着我。 “……你怎么不顺手把我亲爹也弄死呢。”她说。 我想了一会儿,说:“不然你写个地址,等我有心情了就去一趟。” 她“哈”地笑了,面上郁气消退了不少。我默默看她笑,等她自己停了下来与我对视,在我的眼神里看到了我的认真,终于被吓了一跳,连忙说:“我随便说的,随便说的,你可别去。” “那你就自己想办法吧。”我塞上了耳机,“友情提示,我的服务是无期限的哦,绝无后患,随时接受点单。” 李衿说:“我和齐颖峰分手了。” “……在我戴耳机之前把话一次性说完好吗。”我说,摘下一边的耳机,“你是想要我做树洞还是想要我骂渣男?抱头痛哭难度太高,我觉得你哭不出来,不过我这里有风油精可以给你用。” 她说:“哭个卵,我们出去喝酒。” 好好好,出去喝酒。 老司机带着我去了酒吧。 第59节 我没来过酒吧,但是这里面和电影电视剧里的陈设没什么区别,舞厅、单间、吧台,欧式的装潢,高脚凳上稀稀落落坐着人。实在是太吵了,灯光闪烁,群魔乱舞,人们抱在一起跳舞或者做别的事情,一股熏熏然的气味弥漫在空气里,我被李衿拽着手往里面走,坐进一个半包围的单间。 沙发居然是是基佬紫的,桌子又小又矮。 “我们可以去清吧,这地方太吵了。”我对正在点酒的李衿说,“而且我不喜欢沙发的颜色。” “少废话!”李衿吼道,“我就喜欢这里!” 她飞快报出了一串酒名,等服务生走了就往后一仰,倒在沙发里不说话。我应对此事毫无经验,想玩手机吧又没了兴致,只好也往后一躺,翘着二郎腿等人上酒。 周围一直吵吵闹闹,但我们这个卡座居然安静了几分钟。当你不在意的时候,周围的声音便都远去了,朦胧的光点晃荡不休,这里面好像任何东西都在不停震动,可能是因为人们踩踏地板、音波、地下有岩浆流动、门外落下了几枚炸弹,也可能是因为李衿静不下来。 上了酒之后她拿起来就喝,气势凶猛。我陪着她喝,同样拎起酒来就是一通灌。 结果两瓶过后李衿就醉得不省人事了。 说好的老司机呢?!两瓶倒是不是有点……好吧正常没怎么喝过酒的这个酒量不夸张,再来也许是这个酒特别劲道,只是我喝不出来,我也只喝过果酒……反正也退不了,最低消费摆着呢,我干脆三下五除二把桌子上的酒全部喝光了,二十个空瓶小桌子都放不下,只好立在地上。 结账的时候小哥手都在抖。 李衿喝醉了没撒酒疯,只是睡,怎么叫也叫不醒。我一只手揽着她的腰,半扶半抱地带着她出了酒吧,门外多得是喝醉的男男女女晃来晃去,我看了一圈,没有一辆车经过。 好消息是这附近不少地方都没有监控。 我以一种外人开来无比艰难的姿势带着李衿往街区外走,没走几步路就钻进了建筑之间的小巷里。大半夜的,离开了喧闹的酒吧之后,四处都人迹罕至,昏黄的路灯照亮了一片区域,但照不到小巷里面,只能看见夏末残留的飞虫围绕着灯泡盘旋,在地面投下闪烁不定的影子。 李衿睡得很熟,而且不会乱动。我把她轻轻放下来,让她靠墙坐着,她的头因为无力而向一侧偏倒,简直像是脖颈弯折。等了不到半分钟,尾随我们的一个男人轻手轻脚地走了进来。 可怜的家伙。 我用两把小刀把他钉到了墙上,为了保证安静切断了他的声带。因为不太想多生事端,所以我并没有再做些什么,只是威胁他不准睁眼,同时把他的手机交给他,礼貌地请他自行拨打求救电话。 然后我想了想,还是走了出去,又带着李衿原路返回。 酒吧门口的人散了,空荡荡的地盘上只停了一辆车,齐颖峰站在车前抽烟,脸色臭得惊人。我抱着李衿过去,他看见我怀里的李衿,眼前一亮,伸手就要接,被我躲过了。 我问他:“我送你的见面礼呢?” “什么?”他一脸莫名其妙,盯着李衿急躁地催促,“把她给我。” “不行,你们已经分手了。”我拒绝,“把我送你的见面礼给我。” “我们就是吵架,根本没有分手!什么乱七八糟的!”他火气一下就上来了,“什么见面礼!根本没有那东西!你快把李衿还我!” 我好脾气地提醒他:“我给你折的纸币爱心。” 他瞪着我,好像不能理解我为什么纠缠在这个奇怪的小事上:“你神经病啊,谁会留着那玩意儿。” “李衿会叫你留着的。”我肯定地说。 看出来我抓着见面礼的话题不放了,他为了李衿勉强耐下性子,脸上还有烦躁,但语气无疑温和了许多:“我是留着,但是没有随时带在身上。” “所以你是同意还给我了?”我向他确认。 “同意!”他气冲冲地说,“你是什么怪胎!就一个破折纸问那么多遍!李衿她喝多了,她不舒服你知道吗!快把她给我!” “你们分手了,我不能把她交给你。”我说,扭头走了。 他伸手要拦我们,但手抬到一半就摔到了地上,怎么也爬不起来。走出老远,我都还能感受到他恶狠狠的目光。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好了_(:3ゝ∠)_ 第52章 李衿在哭。 她在酒精的影响下昏昏沉沉,我先为她卸妆卸防晒,随后用法咒整个连衣服带被子给她清洁了一遍,才端正地将她放在床上。她就那么放松地躺着,呼吸平稳,睡容沉静,只是泪水止不住地自两个眼角中沁出来,串成两道反光的水迹。 我没见过这么戏剧性的哭法,我也没怎么见过别人哭。 在另一个世界里我所接触的要么就是寡情之人,要么就是和对方相知不深,至于我自己,关于哭泣的记忆都集结在古早的时光里,每一次都相当惨烈和激动,而且通常都伴随着血腥、暴力、疼痛和喉间发痒的恶心,哭泣本身反而无关紧要;越往后我越发哭不出来,抗压能力增强了,同时也心气沉沉,鲜有开怀。 很多时候我也不是不高兴,是有某种情绪阻碍了我表现出来,它沉甸甸地压在我的心头,平日不显,一旦我的心脏轻盈地跳动,它就狠狠压下去,砸的我心口一声闷响。好像如果我表现出来我的高兴,就打破了什么陶瓷一样珍贵和不易保存的东西。 何必呢?有时候难免觉得自苦。还能哭出来的人得到了发泄,总是可以好受很多,但如果发泄出来,人自己也就松懈下来了。巨大的心理落差在哭泣之后被扭曲合理,为了内心的平衡,人会接受很多在此之前觉得毛骨悚然、不可理喻的思想和观念,而那正是我极力避免的——虽然有一些毫无可能去避免。 我至今依然找不出自己具体多了哪些改变。 有一些是很清晰的,比如说杀人和轻忽旁人世事,但更多的细节我难以发现。长年累月、潜移默化,这两个词汇的威力好比四季沉浮、日月轮转,非人力可以抗衡。我在做一件明知做不到的事情,而且心里并非怀着热忱,对我而言我所做的更类似于一种必须的自虐,我依靠所有的刺痛和沉郁维持自我。 但李衿为什么这样压抑自己呢?或者她的父亲一日不死,她就一日活在他的阴影里?她竟然在这样麻木的境况里才能哭泣。 也许这才是她真正的样子。纵使时光流转,一切从头再来,别人都觉得你光鲜亮丽、四处逢源,可是只有你自己知道,那些偃蹇困穷所给予的自尊上的痛击,潦倒穷途里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难堪境地,还有被全世界放弃的提心吊胆和心寒,都深藏在你的记忆深处,将你熔化、重锻、凝固、冷却,成为一个你不敢去分辨的自己。 李衿还在哭,她的泪水断断续续但是滔滔不绝,不知是什么时候开始,又好像永远不会停止。我在她的眼角下垫了纸巾,看着纸巾上的一块儿渐渐变得皱起和半透明,模模糊糊露出枕头上浅蓝的点缀,觉得有点烦,又有点难受。 这么继续哭下去很容易导致缺水,明天起床之后眼睛八成会肿得像桃子。 我扶她半坐起来,喂她喝了半杯温水,在用灵气给她的眼睛消肿和坐视不理之间折中了一下,稍稍为她按摩,让她明天起来之后既能发现自己哭了,又不会太明显到睁开眼睛都困难的地步。她明天化妆再用心一点,加上近日都是艳阳高照,戴个墨镜掩饰之后,不是熟悉的人都不会发觉。 至于熟悉的人……水杏装聋作哑的本事一绝,而且齐颖峰应该会来找她,我猜。 他们之间显然他是用情更深的那一个,李衿喜欢他,不过究竟有多喜欢他我也闹不明白。 这周剩下的几天我除了去上课也没做别的,水杏连着好几天没有回寝室,李衿神思不属之下还抽空问起,被我三言两语用游戏里有活动的理由敷衍过去。生活里的波澜平息下来,无论是水杏还是李衿,亦或是从出国到今天都没有再联系的徐晶晶,都有着她们自己的命运线,我愿意旁观,如果她们需要帮助,我也愿意插手,但我不得不承认我们对事物的认知有显著的不同,因此贸然行事可能有不可预知的风险。 不,水杏应该可以全盘接受我的所作所为。 大概李衿可以接受一半。 第60节 周末有一场额外的讲座,辅导员在群里公布了消息,我没细看,群里的小伙伴们就用喷薄的发言刷了屏,只从他们的话头里得知好像是一位归国的教授会在我们大学授课,在此之前先开设一场非强制性的讲座。 我原计划用这个周末去附近的一些大山小河、偏僻乡村走走,看看能不能触发什么新事件,不过顾及到李衿和水杏这两个最近都有情况,还是打消了念头,改而决定去听讲座。 因为这场讲座打卡加德育分,哪怕是对讲座内容没兴趣的不少学生也抽空过来了,偌大的礼堂坐得满满当当,前排和后排的位置都所剩无几。我随便在中间靠边的地方拣了个座位坐下,昏昏欲睡地摊在柔软的椅子上。 睡觉真是最有意思的运动方式了,真的,无论哪一种都很有意思,一个人睡觉尤其有意思。 此种真意,不可为外人道也。 小憩了有十来分钟,随着讲座开始时间的不断接近,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大礼堂,这个无人问津的角落很快坐满了人。人很多,但又算得上安静,这恐怕是这些年来才出现的景象……扫视礼堂,不难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在玩手机,另一小部分人在打瞌睡,说话聊天的人最少。 来都来了,讲座还是要听听的,这个教授据说颇负盛名,学问做得很好。老实说学问做得好和讲课讲得好是两回事,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就我个人而言,更喜欢那种会讲课能聊天的老师,学问过得去就行了,其次老师要观念开放,善于接受新事物,最好还能勇于承认和改正自己的错误。 这要求怎么看都算不上算不上苛刻,但能做到的人却少之又少。 礼堂里的灯熄了大半,只留下头顶的昏黄小灯。高台上大灯亮起,西装笔挺的主持人走上前台,做起了关于本次讲座的内容和主讲人的介绍。 旁边一对结伴过来的女生说着悄悄话。 “唉,我还以为讲什么呢,是讲国学啊。早知道我就下一部电影过来看了。” “国学挺好的,不要排斥它。” “是挺好的,不过我不感兴趣啊,再说我一学化学的,高考背的那几首古文早就还给老师了。你喜欢,你就好好听,我睡会儿啊,讲完了记得叫我,这边离门口近,我们快点儿打卡出去……” 她们两人的声音低了下去,与此同时,在场的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停止了干扰性的对话。礼堂内鸦雀无声,主持人在宣读了一长串的发扬国学有何意义、怎样发扬国学的套词后,又开始巨细无遗地介绍本次讲座的核心内容,介绍完毕后激扬澎湃地念起了主讲人的辉煌的头衔。 这就过去了半个小时。 我又摊回椅子里,半睁着眼听他讲讲讲,讲完了之后挂着激动得像是迷弟见到偶像的表情带头鼓掌,说:“有请宋教授!开始我们今天的讲座!” 作为播音系的学长,能做到这样的效果,演技我给满分。 不过……咦?宋教授? 我处于懈怠状态的脑袋里闪过了什么,但并不很清楚。我也没细究,就这么放任着自己的半醒半睡,隐隐约约里听见一个步伐稳健的人踏上了高台,那一刻观众席中爆发出一阵轻微和克制的“哇——”,惊叹声此起彼伏,尽管很快就自发地停下了,但观众们好像突然间就变得激动起来,不复安静。 “天惹!教授帅呆了!” “远方的妈妈,我竟然爱上了一个比我爸爸还老的男人……” “他是什么课的老师?有谁选了他的课?求换!!” 那个学化学的姑娘说:“我忽然觉得我需要提高一下文学素养,嗯,以后去听听他的课吧。” 姑娘的朋友无语地说:“你怎么不干脆选一门他的课。” “我语文不好啊,挂科多惨。” 在这样的窃窃私语中,高台上的人温声安抚:“同学们,请安静一下。” 我一下子就清醒了,抬头去看。 宋老穿着灰色的西装坐在高台上红桌子的背后,梳了个一丝不苟的大背头,戴着细框眼镜,胸口插着一支深海蓝的钢笔,脊背像军人一样笔挺,肩膀开阔,嘴角微微含着笑,浑身上下都是那种老式绅士的做派,看着又学究又可靠。 他面前摆着一支话筒,因为话筒不够高,他迁就地压低了头,以一种微微倾斜的姿势说话。 我愣了愣,掏出手机去翻辅导员发过的关于他的信息。里面资料也不多,只知道他是从国外回来了几年后一直赋闲在家,最近忽然觉得不能再这么待在家里养老,于是在我们学校里开设了一门国学入门的选修课。他是临时增补的一个选修课,所以选课系统要在下周才能重新开启,我们才能选择他的课……我找了半天,没有别的关于他的资料了,只好放下手机。 然后我抬起头,就看见他一边讲着,一边似笑非笑地用眼神瞄准了我。 时隔多年,我又回忆起了曾经从早到晚都被文房四宝所支配的恐惧。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作者又要去根管治疗了,所以更新应该会晚_(:3ゝ∠)_ 后天作者要考科目二了!!!啊啊啊!!! 赐我力量吧茜拉!!! 第53章 宋教授的选修课开课了,我没选,但这门课出现在我的课表上。 周六上午的课。 我思来想去,好吧其实也没怎么纠结和犹豫,虽然心里是有点不快活,一来是因为他的自作主张,二来是因为哪怕是这种不和我商量的自作主张都透露出的熟悉的气息,却也没怎么往心里去。 在我没有发现之前,原来就处处都是痕迹,只是我没有细看和深思。 不过现在我还没空关注这些事,有更重要的事情等待着李衿,或许也是等待着我——时隔一个星期,她那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亲爹,终于不负众望地找上门来。 好在他来的时候很早,这个时间点学生们要么有课、要么回家的已经出发了,要么就是还没有起床,寝室楼里人不多,阿姨通知李衿她父亲来找时还挺有闲情逸致地和李衿唠了几句嗑。李衿和阿姨东拉西扯了一通,挂了电话就给我打过来,语调很稳定,但依然深埋着恐惧。 我顶着宋教授的眼神硬着头皮听了电话,与他对视了几秒,在这节课开始之前离开了教室。 m记靠窗的位置,李衿和一个穿着陈旧但还算是整洁干净的男人对坐。遗传让思想和灵魂迥异的两个人坐在一起而没有任何不和谐的地方,从侧面看,他们有几乎一模一样的鼻梁和下巴。 两个人各自点了一份套餐,李衿面前的连盒子都没有开,薯条掉了几根出来,她就捡了食不知味地嚼一嚼。但那根本不算是在吃东西,无论是她紧张地绷紧的肩膀还是苍白的唇,都能看出来她没有在享受食物。她父亲倒是吃得津津有味,她就在他吃完之后把自己的那份放过去,十指纠缠,默默地望着他。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说白了就是当局者被自己蒙蔽,平常生活中更多的是谁也看不清真心,或者大家都看得懂,只是谁都不说。我一般不会为一些隐晦的感情作主观上的解释,但有些问题的答案就是这么简单和令人痛心。 她仍旧爱他的父亲。这爱里当然有愤怒和憎恶,但她仍旧爱他,就像摆脱不了一颗有用的蛀牙。 我在外面站了一会儿,给李衿发了一条信息,进店坐到角落里。她的手机就在桌子上,屏幕亮起,她小心地垂下眼扫了一眼,抬头后迅速锁定了我的方位。 ……至于吗搞得就像是间谍会面一样。 第61节 但是说到底这是李衿自己的事,她要是希望尽量用和平一点的方式,我也没有置喙的余地。 我也点了一份吃的,没有听两个人在说什么——靠猜的我都猜得到。李衿几乎没有开过口,低着头不知在想什么,只是她父亲的嘴皮子不停拌来拌去,说话的时候唾沫横飞,那种居高临下、大发慈悲的态度,在当下的局面上就像是一只蚯蚓在自以为是地命令一条巨龙,不管见到多少次,始终令人感到可笑。 他们交谈了几句,看来是没有谈妥,李衿的父亲面色很差,二话不说,猛地站起来,凶狠地拽住李衿的手把她硬是拎直了,拖着她就往门外走。 李衿没怎么反抗,或者说她明知反抗了没有用。这毕竟是一个父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把儿女打成重伤不治的国家,警.察、法律都不管的事情,更别说寄希望于行人了。哪怕是她父亲当街把她打死了,最多会有人把这一幕录下来发到网上,引起长了有几个月少了只有一两周的热议,几派持不同观点的人吵来吵去,被惊动的相关部门意思意思判她父亲几年刑。 再说她那么好面子的人,怎么受得了被一群学生指指点点。 我拿着没吃完的汉堡跟了过去。 李衿的父亲钳着她,埋头把她往小巷里面拽。我先他们几步坐进小巷里的破烂皮卡,把司机和旁边坐的一个满脸皱纹看上去慈眉善目的老阿姨捆在座位上,然后打开门,一边吃汉堡一边等着他们过来。 在小巷口预感到什么的李衿和她父亲扭打起来,被她父亲甩了几巴掌,那声响脆的,跟枯树枝折断了没什么两样。 她歇斯底里地哭了出来,配上乱七八糟的头发有些喜感。她咬着舌头了似的含糊不清地喊:“桑如英你他妈在干吗呢!” 她父亲咆哮着骂了几句我听不懂的方言,又抡圆了手臂要给她巴掌。我下车走了过去,摁住他的手。 “有话好好说,叔叔。”我和颜悦色地说,“您能听懂普通话吧?” 他狐疑地看着我,倒是没有对李衿那么暴力,挺讲道理的,放下手口气很冲地冲我嚷了几句什么,我猜是在叫我一边儿去,不要打扰他教训他女儿。 很好,看来是听得懂。 我继续和他打商量:“您看,既然她不愿意跟您走,那就算了吧。女儿那么大了,您恐怕不能再这么管三岁小孩儿一样管着了……”话没说完,他就挥着手想要推开我,显然是不听我说话。 李衿的脸在这短短一分钟里肿得像是发面蒸馒头,两边都是青紫色的鼓包,面目全非,正在用手指梳理头发,整理扭打中弄乱的衣服,见我看她,神气活现地翻了个白眼,没说话,估计是说不出来。 我说:“我要是打他打出个好歹,你可别往后跟我急。” 然后就一掌把他推到墙边,一只手扶着肩膀防止颈部骨折,一只手压在他后脑勺,使力让他往墙上撞。 第一下,能听到清脆的骨折声和他的惨嚎,鼻梁断了。我看他的鼻梁很不顺眼,断了好。 第二下,撞断了他的下巴,听起来声音不太清脆,偏向于沉闷。 第三下,我把手往上放了些,主要受力点是前额,力度控制在头骨开裂之下,主要是来一下狠的让他晕头转向。 这两下之后我就收了手,他钳制李衿的手早就松开了,呻.吟着怎么也站不稳,李衿站在一边,看着他此刻眼冒金星、晕头转向的模样,我轻轻一点,他就“咚”的一声直挺挺地倒在地上。 我一只脚踩住他的脸,嗯,平的,踩着果然比鼻梁不断舒服。我问李衿:“你想把他怎么样?” 她没说话,也没看我。从那张肿得把眼睛挤在一起的脸上也看不出复杂的情绪,丑倒是真的丑,不戴着口罩和墨镜根本都遮不住,口罩都不顶用,她这都肿到耳朵根了,耳钉的针在耳后划出一些血痕。 我很耐心,又问了一遍:“他怎么处理?” 她还是不吭声。 脚下的人清醒了些,被我踩着嘴说不出话来,伸手把我的脚往上拔。我松开一些脚,他猛然爆发出一阵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内容的怒骂,骇得李衿倒退了两步,然后我又一个用力,让他的后脑勺与地面来了一次热辣辣的亲吻。 他又昏了,这一次短时间内应该不会醒。 我扔给李衿一支小刀,告诉她:“你先想想怎么办。”又去车里把司机拖出来,拿车里的胶带贴住嘴,反捆着他的手把他扔到李衿父亲旁边,让两个人并列躺着。 李衿吓了一跳,但又不是很吃惊。我没解释,故技重施,踩在这个司机的脸上……鼻子顶着脚。我给他翻了个面,重新踩上去。 他每次一挣扎着挺起上半身,我就一个用力把他狠狠踩下去。没太控制力气,不过要是一下子就弄死了太没价值,所以我还是放轻了很多。骨骼碎裂的声音就没停过,他痛苦的嚎叫总是被我踩下去的动作堵在喉咙里,只听得见闷哼和急促的呼吸,那一小块儿地面很快就鲜血四溅,沾着血的牙齿被他的脸挤出来,堆在脑袋一边,或许还有一些肉糜。 我忽然笑起来,问李衿:“听起来像不像有人在这里啪啪啪?就是速度慢了一点,还有这个声音喘得不够好听,而且只有一个男人的声音。哎,不过这么想的话,有点像是一对男的在这里打野.炮嘛。” 李衿用眼神回复我:请问你是有病吗。 我说:“有病,还病得不轻。”又提建议,“你要是下不了手的话用这个人贩子练练手怎么样?你看他的耳朵下面附近这里,有一条血管,就往这里划一刀,血就会像喷泉一样飙出来,没三分钟人就没气了。” 我踩着他蹲下来,拿着一把小刀用刀尖在他的脖子上比划,一边讲解:“这么最一劳永逸,位置找准了都不用第二刀,唯一的缺点就是血量太大,容易喷你一身,不过我记得你一般出门包里都有伞,拿出来挡挡就行了。或者我还有备选方案,你看,人的心脏在这里,捅进去就行了,不过比起上一个办法要花的力气要大很多,而且不太方便,最好捅进去之后再斜着划开,不然不保险。最后一个方案是捅他太阳穴,不过这个刀大了一点,不太方便操作……你看你选哪一个?” 她瞪着我,勉强发出了清晰的音节:“我那个都不选。” 我说:“那我来吧。” 我蹲下来,一刀□□他的太阳穴,那手感,嘎嘣脆的。 李衿摇着头后退。 我和她商量:“那要不你自己先回去?你看我翘了课过来,这事儿总得办完了是吧?不带就弄一半就不管的啊。你要是不想看就先回去,后面的事情我来做。” 她轻轻扫了地上一眼,不知道她是在看死人,还是在看活人。最后她点了点头,压低脑袋,匆匆离开。 我想了一会儿,还是没提醒她小巷口停的是齐颖峰的车。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可能在一点左右发,小天使看了这一章就睡去吧…… 第54章 作者有话要说:  _(:3ゝ∠)_紧赶慢赶,出来了。 这么紧急也没有打破,唉。 最近楚家出了点事。 新闻头条、微博头条,到处都是楚家亏损上亿、股份大跌的消息。我不太关心新闻,但是这件事影响太大,到处都有人谈论不说,手机上的推送消息见天地往外弹,不想看也得看几句。 怪不得赵漫沙最近都没有打电话过来,肯定是忙得焦头烂额。我随意想了想,很快把这件事扔到了脑后。 我觉得一定是我的年纪大了,所以才不明白现在的情侣都在搞什么。齐颖峰也就算了,李衿重生回来之前也有三十多岁,按理说依照她的年纪和经历,早该过了谈个恋爱分分合合的阶段。她要谈个恋爱,不是互宠真爱就是利益交换,怎么都不是能吵到分手的,但现在她和齐颖峰闹的什么幺蛾子,我实在是看不明白。 齐颖峰是被改了命的。他原本早该死了。 第62节 我大概能看出来,他十二那年有一场大劫,过得去从此以后万事无忧,过不去世上再无此人。他能活下来全靠着李衿,虽然李衿没有实际做什么帮助他,但是这事情是很没道理的,好比有时候一个人本来会死,但另一个人不小心被偷了手机,起床晚了半个小时,于是饿极了的狗自己出门找吃的,阴差阳错救了本该要死的人。他为什么活了下来?因为那个小偷偷走了手机。 所以我一直觉得佛家说的什么因果很扯淡。这种情况功德难道要算是小偷的吗?当然也有可能是我学艺不精理解不透,但是管他呢,我就是觉得佛家很多说法都很扯淡,我乐意这么认为,只要释迦牟尼不会现身说法,我就能心安理得地继续这么认为下去。 齐颖峰的命都是被李衿吊着的,他一直都是死期将至的面相,这么简单的相我还是能看出来。所以说这可真的是知识改变命运啊,他但凡稍微了解一点此道都不会和李衿分手,虽然他现在不了解也不想分手,不过还保留着那种五陵英少的自尊,落不得面子,李衿说话做事再狠一点,他就只能和她分手了。 分手就是个死,也是惨。他命还特别轻,我收回了守护符后肯定天天做噩梦,睡也睡不好、吃饭都不香,做什么都没兴趣,提不起精神。 这种真是没有道理,他完全处于被掌控的状态,仅仅是因为李衿让他活下去。说实话我一直觉得天道的规矩才是最扯淡的,偏人类偏得明目张胆。像是我们看的白蛇传里面的报恩梗,许仙救她一命,白蛇以身为报、以情偿之,很多人都吐槽说给点金银珠宝帮他加官进爵就罢了,何苦赔上自己……然而规矩就是这样啊朋友们,他救了你的命,你就得付出你最宝贵的东西。 白素贞付出了身体、爱情、仙途——成仙那个结局只是人们美好的想象。许仙一介凡人,凡心不改,白素贞法身已破、道心淡薄,两个人都没可能成仙了。 就我个人的理解来说,修行就是一种自我进化,而进化绝无不退化的可能。就好比人类的进化过程中为了智力的发育而一定程度上舍弃了强健的肉体,修行的过程,也是一个进化和退化并存的过程。 进化的就不说了,退化的也显而易见:感情、躯体上的双重阉割。 人类修士是绝无生儿育女的可能的,有过生育的人要想踏上仙途也是难上加难。妖怪在这方面的限制放松了很多,但一旦他们修行到一定地步,同样会失去繁育后代的能力,这个“地步”则视具体种族而定,我没有观察过,所以也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 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类修士就没有拥有后代的可能了,只是付出的代价太大,没有成功的话后果会相当惨重。修士想要孩子,需要付出的是大量的精血和灵气,长年累月不间断的对于尚在孕育的幼儿的看护,而且往往会功亏一篑,到最后孩子没有不说,修为倒退、心境大损都是轻的,稍不注意就得陷入大难,神魂俱毁,连投胎重来的机会都没有。 我研究过这个,得出的结论是修士所孕育的孩子会是崭新的、未经轮回的神魂,纯粹,强大,几乎注定了踏上仙途,又几乎注定了成为圣人。 但没那么多圣位。天道才不会新增圣位呢,它小气得要死……好吧好吧,这个世界的天道不小气,起码对我不小气。 李衿又是一周没有回来,偶尔在校园里碰见,也只是匆匆说几句话。周末到了,这次宋教授的课没人打扰,我安安分分从头呆到尾,听他讲我以前入门的时候听的东西。 很奇怪,我从来都不喜欢那些,但是又从来都听不腻。 下课之后我回寝室,水杏这次在,见到我游戏都顾不得打了,神神秘秘地邀请我去她家,说要给我看好东西。 我想了想,问她:“你弄到了什么好琴?” 她坦然承认:“对啊,你上次问了嘛,我就问了问我认识的一些比较喜欢这些的熟人,还真被我找到一把。不过那把琴就是因为太好了,生出了灵,所以还没有人能用。” 虽然在小说漫画的情节里,武器、乐器乃至于一幅画很容易就能拥有自己的灵魂,但实际上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无生命的存在要想生出“灵”,顶尖的材质、顶尖的制作者、顶尖的主人,三者缺一不可,而且如果长时间在失去一个主人后没有找到新的主人,生出的灵也会逐渐陷入沉睡,睡得久了,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他们也是没办法自己吸收灵气的,要靠主人供养。 我说:“不要。我就是想要一把普通的琴,不要古琴,不要妖怪,材料也不用太好,不用很有名,就是一般人会用的、少量人民币能买到的那种好琴。” 养一个灵花的灵气不多,但我要养那就是真·用命去养,在这个世界我养不起。 水杏说:“你这人怎么这么难讨好?给你最好的你还不肯要?” 我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水杏又说:“你真不要?” 我说:“不要。” 她冷冷地看着我,数秒后抱着我的腰嚎:“别啊!你不去我会被她打死的!我就是和她说给她找了个她会喜欢的主人她才肯来的!你不去我会挨打的!我一定会挨打的!” 我残忍地撕开她黏在我腰上的手,没理会她,坐回座位打算写作业。宋教授丧心病狂地布置了三本经典书籍的阅读笔记,这门课程、这个作业的活动性很大,但我预感到这门课要是不想重修,最好还是写上几万字给他,再怎么也得半干货半掺水交差……还好宋教授著作等身,翻一翻他的研究,就知道怎么写能让他满意。 水杏搁一边儿安静了一会儿,又过来磨蹭我:“你在干嘛?哎呀作业回来再写也行啊,我们先出去玩玩再说嘛,下周才上这门课,时间多的很。出去玩嘛出去玩嘛,出去玩了再回来写嘛……” 养过猫和狗的人都知道,它们想要你陪它们玩的时候,是绝不会放弃缠着你的,除非你真的生气了。我被水杏缠得没脾气,也实在是生不起气来,最后还是半推半就地跟着她出了门。 她又把我带去了她家。 小区里还是那么热闹,老虎公然躺在草坪上睡觉,豹子和蚱蜢嬉戏,一位美丽的男子走过来,他的本体是一只正在开屏的孔雀。绿化带里珍贵药材扎堆,人参、灵芝在一块儿玩闹,雪莲躺在池塘上,和一只海虾混在一起,大白天的,街上还放着一只蜡烛,青烟凝聚成隐约的人形。 像是异类的狂欢,这种自由感新奇极了,上次来在外面的没那么多,虽然能感觉到,但在修为不高的时候,感觉远没有看到的来得震撼。 这次没人向我们打招呼,但是无数若有若无的眼神汇聚过来,一眼扫过去大家都在认真做自己的,实际上大家都暗搓搓在瞄我,又不肯好好看,偏要偷偷摸摸地瞟一眼、瞥两眼,我看过去的时候又做贼心虚地更用力做自己的事情。别的就不说了,老虎你那么大块头,换个姿势还要我假装看不出,是不是太强人所难了。 水杏目不斜视,只是加快了脚步,急着带我离开这场眼神洗礼。 一进门她就长出一口气,满脸庆幸:“总算是逃出来了,他们就像是能把我们生撕了一样。” “没有处于眼神风暴中心的你没有说这句话的资格。”我说,“琴呢?” “你不是不要吗?怎么又改主意了?” “我没改主意,但是我觉得我知道有人适合这把琴,如果她真的是把好琴。”我说,“一直没有主人对一把琴来说太危险了。” 但不用李衿说,我也看到了她。 这是一把不能说是漂亮的琴,也许她对真正爱琴的人来说很美,但我看不出来,我学音乐就只是一个打发时间的小爱好,一直被评价匠气太重,我本来也就不是爱琴的雅人。但我能看出这是一把好琴,无论是时光流逝中依然保持最佳状态的琴弦,还是琴身的雕琢和刻字,无一不是上品。 但她已经睡着了,尽管从外表来看尽善尽美,但我感觉到了她的悲伤和疲倦。 怪不得水杏死缠烂打要我过来看看,原来如此。但总不至于我一提起琴,就刚好有一把琴因为耗尽了灵气需要尽快找到一个主人吧? 哦,这就是我原本的待遇,我知道,只是太久没有享受过心想事成了,我有点害怕。 我问水杏:“这不是历史上有名的任何一把琴对吧?” “不是不是,放一百个心,她主人可爱她了,从来不肯拿出去展示。”水杏狗腿地凑过来,“那个……你要把她送给谁啊?确定没有问题?” “放心,送给爱琴如命的大儒,绝对没有问题。” 收到之后宋教授就不会太为难我了,计划通~ 第55章 作者有话要说:  ……留言区有没有腥风血雨。 第63节 作者还没敢看_(:3ゝ∠)_ 宋教授性情高洁,可是有些礼物他是拒绝不了的,更何况送的人是我。 第二天我就带着琴上门拜访,小区的院子还挺大,元帅正追得三只猫下坡爬树,在普通人看起来,就是这只些猫莫名其妙地上窜下跳,无厘头地做出扑打的动作,时不时地炸毛——好在猫一向是以神经病闻名的动物,坐在警卫室聊天的老人们也不以为意,我抱着琴匣走进去时,还得到了他们善意的微笑。 知道我来了,元帅丢下三只猫,老远就摇着尾巴一颠儿一颠儿地跑过来,围着我哈气吐舌,试图往我身上扑。被他撵上了树的三只小猫见了我,也开始用前爪试探着往下爬,差点滑下去之后赶紧缩回树丫,急得喵喵直叫。 我用身体挡住自己的手,摸了摸元帅人立后到了我胸前的脑袋,小声笑他:“欺负小孩子,不像话。” 他发出几声呜咽,掉头就往树那边冲,在半路上腾空而起,踩着无形的阶梯漫步到三只小猫的身旁,叼起一只小猫的后颈落到地上,然后故计重施,又救下了另两只。做完这些后他低下头,舔.舐小猫的后背安抚它们,结果舌头才放到小猫背上,它们就迫不及待地跑向我,一边发出甜蜜的叫声。 元帅的舌头落了个空,他霍然一抬头,舌头还在外面没收回去,望着挤到我脚下撒娇磨蹭的三只毛球,又望望我,那张狗脸上露出极其人性化的“一脸懵逼”的表情,尾巴都忘记摇晃了。 我把三只猫抱起来,轻声叫他:“元帅,带我去你家看看。” 他收回舌头,又快快乐乐地摇着尾巴小跑过来给我带路。 ……傻狗。 宋教授住在一单元三楼,我敲门后他几乎立刻就开了门,元帅在门只开了一条缝儿的时候就挤了进去,宋教授若有所感地松开手,然后看着我此刻的造型,一只手抱琴匣,一只手抱三只猫,连肩膀都被占满了。 “桑如英?你这是?”他有意无意地堵着门不让我进去。 我笑:“老师,我来走后门了。” “……胡说八道。第一节课你就敢不上课,我看你是不想要这门课的成绩了,还走后门?” 我说:“你的猫还在我手上呢老师。”特意抬了抬抱猫的手臂。 “三个吃里扒外的,你搬回去得了。”话是这么说,他还是没好气地让开了:“进来!” 宋教授的家里很空,少有什么家具,总体是传统风格,但除了必要的家具,连电视都没有。我们坐在客厅的木椅上,前方是木制茶几,除了一套茶壶茶杯外空无一物。 我放下三只小猫,把琴匣放到茶几上,取出了琴——宋教授的眼睛一下子就黏在了上面,含情脉脉的,专心致志的,一心一意的——那架势,能看到地老天荒。 ……果然是同一个配方。 我好像松了口气,又有些想笑,又有些难受。 离开了宋教授家,望着街道上的繁华灯光,有那么一瞬间,我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又该去哪里。 但很快这种不该存在的想法就被我强制清空。像以前的无数遍那样,我告诉自己,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不重要。我长年累月都是这样,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如果不去想,其实也没什么,就像受了伤之后不去想,疼痛也会被遗忘。好多事情就是怕你太去想,在无聊的事情上花费太长时间是我的常态,我不应该去追寻我人生的意义,那会让我的人生毫无意义。 其实我一向以为“人生意义”、“生命价值”之类的东西毫无用处,都是人的物质精神生活都太饱满才会考虑的,到现在我还是这么认为。可我没有把活得太久这个因素也加入进去,毕竟活得太久之后,应该还是需要一个心灵支柱来支撑不知道有没有尽头的时间吧……但我找不到我生命的意义。 能活到今天,对我来说真是值得吃惊。这么一想的话,一直有人来追杀我反而是件好事,疲于奔命之际,我挣扎着活下来,单纯就是不想死在别人手里;等我愿意去死,觉得死了也有意义的时候,又有各种各样的事和人救我出来。 多少次我和死亡擦肩而过,甚至能感受到那不能称之为无情和无常的生命的终结,和即将到来的崭新的起始。但这好像是个魔咒,在我摇摇欲坠的边缘,总有人会用一点微末的力量拉我一把,令我逃脱濒死的心境,心怀庆幸地苟延残喘,好像有什么力量注视着我,既不让我开心,又不让我难过到死。 我正视自己的弱小,并且能心平气和地接受凡与圣、与圣人之上的巨大鸿沟。我也不介意做一枚棋子,是,这让人不愉快,但并非难以忍受。我更没有什么大志向,如果我是个男人,也许我会想尽办法去和最上的意志搏斗,费尽心机,寻求力量和自由——因为男人就是这种东西,强大,并且低级。 如果你去厮杀,总有一天你会感到疲倦;如果你耍心机,总有一天你会意识到自己始终在被耍;如果你贪生怕死,你会意识到你得到的并不比你失去的更珍贵;如果你固执己见,你会发现世间有什么一成不变是最离奇的想法;如果你放弃一切的努力,恭喜你,时间会向你展示一切真相。 但有一点,也许那个时候,你已经不再在乎真相是什么了。 我无时无刻不在思考自己是谁,自己在想什么,其实我已经不太在乎了,这是一种习惯性的消遣。我还是看故事,但所有的故事在有趣的同时,也令我感到了荒诞——为什么那些穿越的人就能在修真界风生水起?为什么拿到金手指之后他们就能和活了千八百年的原住民斗得旗鼓相当?为什么他们一穿越就能那么习以为常地接受原主人的一切?为什么他们一过去就能看懂那些玄而又玄的心法和绕来绕去的经络?为什么他们就能一心求道、闯过一关又一关?为什么他们一心修道却又能抽出心神谈个恋爱?为什么被欺骗、受了伤,他们就能在几天之内忘记几十年的交情,重新抖擞上路? 那只是故事,不需要太认真。我知道。我其实只是在问我为什么做不到。这让我耿耿于怀,三千年的时间,足够人长大了,但我除了一身武力,好像真的没有成长多少。 又是眨眼而过的一周,我回了家。 钱铮想和我去学校,但是年轻人多的地方火气盛,太消耗灵力,她退而求其次表示那她就在女生宿舍呆着,然而女生宿舍本来阴气就重,再来个鬼修,一栋楼里得有一半发烧感冒生个小病。我们最后说好了,我两周回来看她一次,她只要在我回来的时候在家里或者附近等我就行了。 因为回来的时间是周末的白天,房客都不在,钱铮就在家里等我。屋子里有一股茉莉味,香炉里还有烧完后的香灰,我记得我是把这些东西放在我卧室的柜子里的,签合同的时候,里面也有不许乱动东西的条例。很明显,这一次的房客,有人没有遵守约定。 这种人一直都有,所以我不感到吃惊,只是心情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钱铮比我更生气,了解了前因后果后她叫道:“把他们都赶出去!” “不能这么说。”我纠正她,“不能用‘赶’这个字。他们违反了协议,所以要马上搬出去,不是我赶他们出去的。” “你怎么这么抠字眼啊。”她悻悻,“那你就一直在这里等他们?” 我用实际行动告诉她我会怎么做——我给他们分别打了电话。 这次的房客有三个,一对情侣和一个女孩子,三个人是朋友。诚实地说,这种搭配方式很容易出问题,以我的火眼金睛,在签合同见的那一面就看出来了,这三个人之间很有一些猫腻。不是男的坐享齐人之福,也不是闺蜜抢了男朋友的那一套,而是两个女孩子之间的感情还要更好一点的那种,但是这种感情又不带情.欲。 简单来说,这三个人里,一对灵魂伴侣,一对肉体伴侣。 遗憾的是,通常情况下,到最后反而是肉体伴侣来得更稳固些。 其中一个女孩子承认说打扫房间的时候翻过我的东西,道歉也很诚恳,还主动提出赔偿我的东西。我告诉她,这些香是我已经亡故的亲人留下的遗物,手工制作,用一根少一根,她在电话对面差点哭出来,也不再说道歉的话,于是我没有要求他们搬走。 无所谓原谅不原谅吧,本来我也没生气。人死之后,任何睹物思人都显得很温柔,但假如你牢记一个人,思念他的时候你根本不用看见某个物品。 你会感觉到他的气息无时无刻不笼罩着你,无论是你的爱还是恨,都由他生起。 我只是不喜欢别人入侵我的空间,动我的东西。更换租客是为了保证这件事不会再次发生,所以如果这三个租客不会再一次这么做,不换也没什么。 他们当然不会这么做,我明白内疚和羞愧的力量有多么强大。世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恨你自己。 第56章 夏日的燥热终于从人们的脸上散尽了,今年的秋老虎温驯得像个五六岁的小姑娘,热度堪堪上来就退却了。在校园里,季节是模糊的概念,但敏感的人仍能觉察到穿着性.感夏装的女孩们数量有所减少。 我们寝室迎来的除了新的一周,还有新的室友。 是一位大四的学姐,因为表演专业的缘故,最后一学年里鲜少住在学校,据说运气不错,已经在很多大投资的电影里跑过龙套,也拿到过电视剧里有几句台词和特写的女七、女八的角色,也和不错的经纪人接洽,未来可能是红极一时,也可能是黯然退场,假设她的人生不出什么大变故,应该就在演艺界混下去了。 第64节 其实辅导员在上学期期末就通知了我们,但她一直没有搬过来,我们直到这一周才真正见到她。 我除外。我在暑假就见过她了。 ——是王黎。 隔了老远我就从大开的门里认出了正在铺床的她,那头扎得极高的马尾随着她的动作轻盈地摇来晃去,不只是她的马尾,她走路时会微微垫一下脚,所以整个人在行动中都给人一种微微弹跳的感觉,无论谁来看,都会发自内心地认为她是个活力十足,也许还天真烂漫的少女。 唔,这么想也没错。我和她只相处了那么几天,还称不上了解她,也许她真的是蠢萌蠢萌的小女孩也说不准,毕竟在危急时刻,就算是最与人为善的好人也难免显露出自私的一面。 水杏正戴着耳机热火朝天地打游戏,可能是碍着有新人在场,就这短短几步路里,我看见不下两次她在快要骂娘的前一秒看一眼仰令,然后有些憋屈地闭上嘴。这个小动作真是有意思极了,我还以为水杏是那种对自己的形象没有丝毫顾忌的妖怪呢……游戏这么上瘾堪比吸了鸦.片的也是没谁了。 我不算,游戏只是我的爱好,和我其它的任何一种爱好一样,有当然很不错,没有就再找别的就是了,并非无可替代。 我进了寝室,关上门,听到动静的王黎笑容满面地转过头,然后在看到我的刹那不受控制般后退了半步,笑容也消失了。但瞬息间她就稳住了身形,重新挂上无可挑剔的热情笑意,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似的冲我点头,说:“不好意思,今天才过来。我是新搬来的室友,王黎,黎明的黎。” “没关系,要我帮忙吗?我是桑如英。”我回以微笑,“桑树的桑,如果的如,英雄的英。” 她大笑,连声拒绝:“不不不,那就太麻烦你了,不能再麻烦你了,我自己来就好。” 总体而言,我喜欢这个新室友。她安静,不是必要不会轻易开口说话,做什么都轻手轻脚,力图不发出任何声音;她认真,早出晚归地跑着龙套,为没几句台词的角色揣摩剧本;她漂亮,凡人能有的所有漂亮她都有,脸蛋,身材,还有她穿着紧身衣做瑜伽的端穆气质;她还算得上聪明,我和水杏偶尔有前言不搭后语的对话,还有一些玩笑般的、随口就灭这个灭那个的话题,她都识相地假装自己是个聋子。 我觉得她适合做公关,做个销售人员、房产中介,或者在人力资源部门上班也不错。王黎擅长和人打交道,和徐晶晶总是处于领导者位置不同,她通常都是与你地位平等的、和善并且善于倾听的那一个,你可以在任何时间向她抱怨任何事情,不过别指望她守口如瓶。 这家伙不适合和人做朋友,越和她相处越能体会到这一点。 我的评价不带贬义色彩,这么说,就好比我说“这家伙不是个圣人”一样。 人们总是过分轻而易举地称呼某一个人为自己的朋友,然后又在被对方欺骗和背叛的时候说“朋友也不值得相信”。说这句话未免太过分,你自己随便来一个什么阿猫阿狗都称对方为朋友,那“朋友”不值得信任就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了。 正是因为人们时常轻视某种纯洁无瑕的关系或是情感,所以才造就了“爱情”、“友情”、“亲情”的脆弱。看对方觉得顺眼就说爱上了人家,说几句话有同样的见解就认为对方是友人,有一点八竿子打不着的血缘关系就认同对方是亲戚……就像你自己喝生水得了病,非要说水不是人体必须之物,这种行为不是简简单单的愚蠢可以形容的,它蕴藏着更深层次的东西,甚至就是你对那样美好而又不易得的事物的渴望。 既然得不到,那就干脆扭曲它,借此来获得心灵上的安慰吧。 多数人没有这么想,因为他们就是这么做的。 话是这么说,一般人交到朋友的几率还是蛮大,毕竟人口基数摆在那里。在现代社会,人的成长历程通常都会纵横好几个城市,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上班和结婚地点都在不同城市的也不少见。能遇见成千上万有机会深交的人,再怎么也能有两三个朋友,而我的意思是说,王黎不属于那个“一般人”的范畴。 她好像天生就缺乏信任的能力。她不和人说真心话,提起自己的心情总是半遮半掩,说起自己的事情总是半真半假;她既不信任别人,也不信任自己。这个性格没什么不好的,无论在哪个年代,这都能保护她免受伤害。 我认识这样的人——理所当然的事,我认识不少人。他们有男也有女,有道修也有魔修,凡人里也为数不少。但思来想去,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那一个,果然还是戮道。 戮道是他的道号。他是个道修,主修卜算之策。 又是科普时间。关于修士们的道号、法号,早古时期确实有严格苛刻的规定和排序,但另一个世界里修士众多,法号、道号又具有唯一性,换句话说就是不可重复的id,所以到了我生活的那个年代,称号已经相当随性,只要没什么明显的忌讳——或者有也无所谓,只要你能扛得住别人来找麻烦,爱叫什么叫什么。 道理何在?你要是随便修炼一下,能有个筑基期就行了那种,随便取一个也没什么,重了名也没人理会你。但一旦你到了金丹期,这个id就在天道那里挂了号了,被纳入一个更高的系统了,你就能接受系统通知了,要守的规矩也和一般人不一样了,还有渡雷劫、渡世事劫,都是依靠你的id投放的。重名?你敢不敢?万一你刚到金丹期,就轰隆给你上飞升期的雷劫,你冤不冤? 这也衍生出一个约定俗成的规矩,金丹期、金丹期以上修为的修士,才可以正经地收徒,行了拜师礼之后的赐名,系统会提示你这个道号法号能不能用;修为低了,天道不承认你们是师徒。 因此“戮道”这个道号,虽然说是嚣张跋扈到了一定境界,但还真不算是非主流的取名。尤其是他主修卜算,学的就是推算命运、演练天意,然后逆天改命,某种意义上说,“戮道”之名,再符合实际不过了。 对了,他师父道号“断天”。直白了些,但是没办法,好名字都被前辈取了。 戮道就是个毫无信任的人。 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是那样了,所以我也无从得知他的性格是先天造就还是后天养成。我们只见过一次面,还是他自己找上来见我的。 戮道来找我的时候,我已经名满天下数百年,在我这里折戟的修士不知凡几。不过在那个时间段我不再主动攻击了,一般要是纯路过,我也不太去管,戮道得以冲破了我布下的阵法,找到了在湖水中心筑竹屋而居的我。 一直到他走进来,我都没有动手杀他。为什么呢?我说不清,反正我就是没有杀他。 可能是因为我很喜欢那个地方,那是我找到的最美丽的竹林和被竹林环绕的清渌,见到它的第一眼我就想起了那句鼎鼎有名的“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在这里长期定居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我觉得,于是我修筑了竹屋,时常来小住。 戮道问我:“妄作?” 我说:“是。” 他便笑了,与其说这是个笑容,不若说他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他的眼睛里有深切的对世界的怀疑和不信任,这是学习卜算的道修的通病,但他的眼神尤为警醒和病态。他站在门口凝视我,十指闪动、念念有词,直到七窍流血,一身修为半废,窗外劫云聚集——那是来自天道的警示——倐而他抚掌大笑,状若疯狂。 “你也有今天!”他仰面狂嘶,“你也有今天!” 这疯子半死了,他的眼神却依然灵动如孩童,似乎穿透了时空,落在虚无之处。 我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他应当不是在对我说。 他又说:“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一边说,一边失魂落魄,踉踉跄跄地冲到门外。 我没有拦着,然后他就走了,死在我的湖里。 戮道和王黎不一样,戮道是个天才,王黎只是个普通人。我只是想起他,想起他的未尽之语。 作者有话要说:  :) 第57章 我不常这么做,放任我的思想脱缰。 这是极其危险的行为,哪怕是对一个普普通通活到七八十岁的人来说也是一样。太多的人和太多的事会占据心神,太多的感情混淆在一起,酸甜苦辣麻咸都吃尽了,却怎么也吃不腻。 在没有真正得道成仙之前,人总是要和别人交往的,即使是最讲究清静无为的宗派也是一样。谁也不能只是远离人烟地清修就能修成正果,那些修士确实可以孤独地过上几百上千年,打坐、吐纳、修炼,不舍昼夜,不问外事。 但假如地面没有凡人,周边没有同伴,他们未尝不会感到寂寞。 我一直觉得另一个世界的修真对于修心的理解偏颇太重,过犹不及。在我看来,最为理想的心境并不是“看淡”所有除了己身以外的一切,而是知晓感情的多变、命运的无常、生活的多艰后,依然珍视所有值得珍视的东西,不蔑视地摒弃,也不狂热地追求——来了就接受,没来就不动;有当然是好的,没有也无妨。 然而我在修士里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我遇到的每一个修士都有或大或小、或严重或隐秘的心理缺陷,这个汇集了人类历史上最为高精尖的天才的圈子是一个怪圈,人们要在怀着坚定的信念的同时,兼具有淡泊所有的心灵。或者说这也正是映衬了“天才总是疯子”的戏谑之言? 第65节 可能是。如果真的是,这玩笑未免有些风趣。 我得说说我见过的拥有我心中最理想心境的人……真是稀奇,我活了三千年也才遇到了两个这样的人而已,而且这两个人都是一生都没有仙缘的凡人。 其中一个是一位舞女,一位处于她所在的食物链底层的舞女。 让我从我们初见的时候说起。 我们初见是在一场狂乱而又奢靡的贵族聚会里,我是明面上深受主公器重的谋士,真实身份是他的小儿子。她是为在场的大家伴舞的舞女,穿着轻而薄的红色纱衣,内里不着一物,旋转时衣袂飘飘,能隐约看见胸前柔弱的蓓蕾和圆圆的肚脐。当时她距离我的座位最近,而且我也觉得她跳舞的姿势最为轻盈,所以我就盯着她下酒。 她发觉了。 任何在底层挣扎求生的人都不会单纯和天真,她是在跳舞,但她不可能跳一辈子舞,等待她的最好结局,就是在红颜未逝、风韵尚存的年纪嫁给一位富商,最差也不过是在年老色衰之际,凭借早年养出来的好身段做些廉价的皮.肉生意,最后饥寒交迫而死。像她们这样的人是不会放弃赌一把的机会的,毕竟对她来说成本低廉却回报不菲,所以当我对她投以感兴趣的关注时,她毫不迟疑地向我抛出了橄榄枝。 那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就在这场宴会结束后的半个时辰之内。客人们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内休息,我因为不可明说但其实所有人都知道的身份,分到了仅次于主公的房间,确切来讲,这是个小院落,圈着一个比主公房间里的稍小一些的温泉池。 接下来发生的都是套路,不用详谈你们也知道。不过我还是得说说,因为那真是我所见过的最为曼妙的,女人的身体。 她把自己浸在温泉里,没有脱掉她红色的纱衣。她的裙摆如同玫瑰花瓣浮在水中上,和她散落下来的黑发、她雪白的胴体,和温泉与空气接触之处的烟沫、泉水边细腻无瑕的沙子,形成了层层叠叠、水乳.交融的诱惑。 这画面中最为醒目的无疑是她的身体,每一寸皮肤下都是柔韧的肌肉,肌肉贴合天生的小骨架,因而她纤细得像一弯杨柳,又健康和有力,像一只洁白的羊羔。 我拿不准怎么应对这份小小的心机。我喜欢漂亮的肉体,不论男女,但我着实对女人没有性趣。随后我在温泉外踌躇了几分钟,还是决定假作不知,从另一个方向下了水。 这个院落之所以排在第二位,是因为在泡温泉时往外眺望,目光会被树木遮挡,而不能观赏远处的崇山峻岭。温泉呈现出被包裹的姿态,像是一个小小的、独立的洗浴间,只有把脸和地面平行,才能看见树木间漏出的的天空。我背对着舞女,感受到水波随着她的靠近轻轻拍打我,像一支不急不缓的小夜曲。 头顶半月稀薄,星子点点滴滴。 她以侍妾的身份随着我离开,搬进我的府邸。 谋士都是住在主公府上的,但我不是真的谋士,所以我平常都住在主公赐下的别院里。这里面平常除了维护的仆人外,一年到头,最多会有几个访客,她的到来简直是给毫无波澜的居处注入一股清流。 原本的名字在跟了我之后就抛弃了,我给她取了新的名字,叫花想容。 但这名字似乎没什么用。我从来不叫她,也没有人会用名字来叫她,这名字里的美好无人问津,就如同没有人在乎她到底是什么人、没有人在乎她到底在想什么。人们在忙着自己的事情,或者不忙的人在发呆,这条年轻的生命活在一个囚笼里,值得讽刺的是,这囚笼也正是她渴求的□□。 另一个世界里的女人地位和盛唐时候相比要高出很多,女人做官有做到宰相的,也有女人当皇帝,因为最重要的事情是,在修真界的顶层构成中,男女的比例大概在三比二左右,基本维持着平衡。 大体而言,这还是一个男权社会,而在所有资源都会向某一个性别倾斜的时候,另一个被忽视的性别不可避免地显得庸庸碌碌,绝大多数都沉寂无声,但能够冒出头的,又无一不是惊才绝艳,且性格强势的人——这短短的片刻我的脑海里闪过了无数张潋滟的脸——我是说,可以预想得到,会有多少有才的女人,因为得不到教育,就这么嫁人生子。 花想容是个天才。 毕竟是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我常常会投以关注。我看见她是怎样慷慨地资助家贫的小厮,对方反而以为她对他有意,勒索不成后一状告到我面前倒打一耙;我看见她是怎样体贴地关怀她的侍女,在侍女被排斥后和她讲自己过去的故事,反而让对方有了谈资,然后那些夸大扭曲后的“丑事”流传在下人之间;我看见她是怎样对着镜子跳舞,一颦一笑,竟有种薄凉的天真。 后来我教她读书。 我教她习字,教她琴棋书画,能够教给她的我都教了,她就教我跳舞。我换上舞女才会穿的服饰,甩水袖,捏兰花指,大概就是这么回事——随便学学而已,到后来我也只会跳那么几曲舞,而她学得太好,她的潜力好像永无止境,那种天才的光辉在她幼稚的发问里光芒万丈,让我觉得她简直是个转世重修的大能。 但我要她背下修行心法,她一听就笑起来,然后拒绝了。 “我学这个做什么?”她说,“学了给心里添堵?” 很好。我竟无言以对。 我只好教她佛经,教她打坐入定,用来帮助她强健身体。不过相比起儒学的半灌水来说,我对佛经的了解基本就只有一瓶底那么多,教到后来完全是她自学了之后反过来教我。 这之后的某一日,我想起来了,问她,“你怎么处理这些人?” 小厮和侍女跪在地上,抖得像是筛糠。 她说:“哎呀,你把他们抓起来了?为什么啊?”然后又在自问自答中做了决定,说:“放了吧,怪可怜的。” 身处高位的人往往宽宏大量,并非是他们宽容,只不过何必要为弄脏鞋子的黄土大发雷霆?出身卑贱的人往往锱铢必较,并非是他们吝啬,是因为他们所拥有的如此稀少,以至于一把破扫帚也显得十分珍贵。 但花想容对他们没有愤怒和怜悯。她的感情显得过分丰富也过分贫瘠,总是很轻易地付出,又很轻易地收回,好像非常仁慈,实际上只是她虽然会受到伤害,但对疼痛反应迟钝。好像任何时候她都做好了开放真心和受到伤害的准备,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并列的,一方的结果不会影响到另一方的施行,这套应激措施完备得无懈可击,足够她处理任何场面。 她死得很早,才不过四十岁,外表还是那么年轻,身材还是那么妖娆。我想了又想,给她换上一身红色的纱衣,下葬时要人们奏响欢歌。我猜想那是她会喜欢的离别方式,轻描淡写,不留痕迹。 花想容。花想容。 这女人不算是我的朋友,我们有没有交心的时刻。我从来没有向她释放过“来做朋友吧”之类的讯息,她就不越雷池一步。她对我来说并非必不可少,我们的交情也没有深到哪里去。 但莫名的,她的死让我有些舍不得。 反倒是她笑了,笑得是一贯的轻浮好看:“我不怕死。既然人活着,怎么能不死呢?” 这个在我所知的聪明人里能排得上前几位的女人豁达的不像是个凡人。她的眼睛里也有秘密,只是终其一生,她也没有提及。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好了。 睡觉了睡觉了,明天后天还要忙= =这几天就是忙。 改了一句话简介。忘改了…… 第58章 如果不算每周被宋教授在课后留下教育的事情,这学期到目前为止还很平静。 其实按照教授给我的论文题目和小灶,被填鸭式指导了几十年的我是可以轻轻松松过关的。难就难在我要时刻注意自己答题的范围,不要随便引用一些这个世界没有的诗词,还要小心不要流露出一些过于“陈腐”的观念,要避开宋教授发表的著作里面的思想——绕着打转儿都可以,主要是不能写得比教授的研究还深。 钱铮的灵力目前来看非常稳定,虽然我觉得完全是暴风雨前的宁静,不过既然没有暴动,那就等着未来的某一天好了,未雨绸缪实在是太考验心力智商,我完全不想天天思考那些。 只在搬来的那一天露过面的王黎很快又奔波在剧组和剧组之间,每天的朋友圈就像弹幕一样充满了辛辣的点评,吐槽这个当红小生又怂又弱逼,摆个poss拍个定妆照都拯救不了面瘫晚期;吐槽那个当家花旦又作又丑逼,没化妆简直是一张每颗痘痘都在发芽的毁容脸。我看她每天都过得多姿多彩,整个大写的现充模板。 而李衿还没有回来。 她已经和我们失联超过一周了,以往最多也只有四天五天找不到人,这一次打破了往日创下的记录,连水杏都从一开始的漠不关心地问几句,转而变得有些紧张和不安,甚至提出了“不然我们偷偷去找找她在哪儿”这么不靠谱的提议。 她还活得好好的,所以我没有答应,而是说再等等。 第66节 楚家的事件还在持续发酵,上一次的新闻、浏览器推送刚沉寂下去,又猛然上了更大的一波。这一次不仅仅是新闻、热门头条上的中规中矩看起来很是客观的报道,还有无数的社交平台转发消息,网络上雨后春笋一般冒出了无数言辞凿凿的分析软文,无数“业内人士”唱衰,“楚家倒闭”的言论突然就有了一个巨大的市场,股票连日暴跌,无数员工离职……这个商业帝国风雨飘摇、人心浮动,好像下一秒就要分崩离析。 这节骨眼上赵漫沙还给我打电话,很遗憾地解释说最近太忙了没办法请我出去玩,还说手上的事情处理完毕一定要好好招待招待我,言谈中很有一种过去的招待都委屈我了的意味。 我算是服了她。这一家子都自带逻辑,先不说脑回路神奇的小儿子,说话的时候绕来绕去活像宫斗宅斗里走出来一样的妈就让我大开眼界。我也不是没见过真的太后,就是那种皇帝不是她亲生儿子的太后——人家根本不讨好皇帝。但凡太后没有掌权的野心,那她就完全没有讨好皇帝的必要,就算皇帝来了她闭门不见,也没人会道太后的不是。 但赵漫沙太讨好楚博雅了,那种仅仅只是在谈起他的时候下意识展现出的小心翼翼,那种话里话外的陪着小心,那种唯恐自己惹他生气的感觉,让我觉得该死地熟悉。 哦对,还有,楚博雅一直在给我打钱,每个月不菲的定额,即使是我没有再和赵漫沙聊天了也是一样。 我觉得楚家要完这个传言可能是他放出来的□□。 又是一周匆匆过去,李衿和我们失联超过两周了。虽然她人还活着,而且状态还挺不错,但结合她怎么也不联系我们的做法,我估摸着她是失去了人身自由,比方说监.禁y……咳咳,比方说被关了小黑屋什么的。 我感应不出来她的心情怎么样,所以也不清楚这件事是不是非自愿的。最大的顾忌就是万一他们就是好这一口情趣怎么办,李衿以前也不是没有失联过,这次失联时间特别久也可能是闹分手之后和好了,一个激动就玩儿嗨了忘了东南西北时间地点。我偶尔而想过,觉得李衿还是挺能接受这些大尺.度,不像徐晶晶,失联就肯定出了事。 直接瞬移过去查看情况也行,但万一撞上什么……也没什么,只是我不太乐意,这不太好,不是朋友应该随便管的。 我想着再等等,随时分一点儿心关注着她,打定主意在她遇到危险的前一刻过去了就行。 然而这一等没有等来李衿,却等来了气若悬丝,命不久矣的齐颖峰。 来的时候他连路都走不动了,还是用轮椅推过来的,推他来的嘛,也是个熟人。 我笑了起来,只有我知道这个笑容里的惆怅和古怪:“人生何处不相逢,你说是吧。” 来人倒是很镇定,“桑……大师见笑了。”他顿了顿,好像很不习惯这个称呼,也不太能做出卑躬屈膝的姿态,“往日多有得罪,还望您海涵。” 我说:“你这话说反了,应该我来讲才对。你可别还记恨我绑着你还吓唬你这回事儿啊,我可受不了折腾。” 他便也微笑起来,长相平凡无奇,但笑起来真有股英雄或者枭雄的味道。他手上还推着齐颖峰,语速却不急不缓:“您说笑了。当初还是您为我驱邪,手段不当是另说,帮了大忙才是实话。大恩不言谢就罢了,我怎么能恩将仇报?” “嗯——”我随意应了一声,忽然略过了寒暄,单刀直入道,“说吧,什么事。” “您也见过我侄子……” 我打断他:“你直接说。别废话。” 他还是好脾气地笑着:“有人算过,说我侄子命里有大劫,非要贵人相助不可……” 我又打断他:“找李衿去。就他那前女友。我不是那个贵人。” 卜算命理这门学问我学得有多用心成绩有多差你知道吗?你都想象不出来!我根本不知道怎么给人改命!戮道死了之后我收了他的玉简,出于好奇,毕竟修真界神经病虽然多但是神经病得像他一样清纯不做作的着实也没几个,我剩下来的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日子里基本都耗在这门学问上了。 风水我能看准,什么灵气充裕的风水宝地,什么地下有灵脉的贫瘠草原,乃至于门派兴衰大势,我都手到擒来(只不过不管我算多少次,那些门派都显示会很快衰亡,哪怕最如日中天预计能红火个几百年的也不例外,而且前因模糊,所以虽然结局明确,准不准是另一回事)。可是那些特别难的我都会了,一到我想要算具体的人的命运,相面测字看手相,甭管使什么招,硬是没有算对过一次! 我回来之后明明简单看看命数还是能看准的!我在那边连一个人上一顿吃的什么我都看不出来! 那边的天道就是不要我好过!总有一天我要它好看! ……我就是喊喊口号。我不可能打得过天道的,没有人可以战胜“规则”,除非是更高的“规则”。 齐颖峰这事儿我是真没办法,当然要是我真的想要他好起来,我猜天道爸爸还是会哄哄我开心,不过我又不是他女朋友,他好不好我也无所谓。要不是李衿,我们完全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圈子里的两个人,而且我混的圈子远远比他混的要排外。 我这儿满不在乎,但来人听了我的话,脸色就不太好了。我琢磨了一会儿,乐不可支地问他:“哎,我说,你们不会是棒打鸳鸯了吧?” 他没说话,看神态是默许了。 “你们可真行!”我是真觉得有意思,“现在脑残偶像剧都不来这招,你们太跟不上潮流了。谈个恋爱嘛,又不是非要结婚,等他们谈个一年半载感情淡下来说不定自己就分了啊,这么迫不及待地做反派也是没谁了,有没有长脑子。” “因为他以前,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人……简直像是入了魔怔。”来人说,“他什么都听那位李小姐的,一天见不到人就茶不思饭不想,做什么都没兴致,像是中了毒一样。” “嗯正常,李衿要是不喜欢他,它就没有存在价值了。”我说,“你叫什么?” “鄙姓闻……” “女儿叫闻花?” “我还没有结婚。”他委婉地说,“不过我的侄女小名叫花儿,小时候她一直以为自己就叫闻花。” “我猜也不是,她比你蠢太多了,只会哭哭哭,烂好心。你要是把女儿养成那样,那就没救了。”我评价,无视他不知道是不是刻意装出来的惊讶,又说,“好了别杵在我面前了,该干嘛干嘛去。” 知道没有脖子以下不可描述的剧情,我就直接瞬移,看看李衿上哪儿去了。不过这么一来又多了个被绑架的选项,然而这么多天她一直安安全全的,应该也不是什么紧急事件。说不定她是去了哪个没有信号的深山老林,没准儿是回家了呢,她家里那么穷。 没准儿真的是回家了。我一想到这个可选项,越想越觉得可能性有点儿高,尤其是压在头顶的大山猛然间没了,压迫她又保护她的父亲在她心里不可反抗的形象倒塌之后,回家去看看继母啊穷亲戚啊,不管是落井下石还是幸灾乐祸都是人之常情啊。 但是这会儿也该打电话过来汇报情况了,两周了,还有什么搞不定的情况?战五渣都能屠一个城了,李衿还不是战五渣,她还挺能打架的。 霎时我电话就响了,来电显示正是李衿。 ……天道爸爸你这样我有点方。真的。 作者有话要说:  …… 作者这么拼,要被自己感动哭了。 以及: 一城扔了1个深水鱼雷 投掷时间:2016-09-03 20:42:17 感谢深水!!这是作者收到的头一个深水! = =这个文真的会有人投深水吗,不会是认识的人来支持吧…… 第59章 第67节 我方了一会儿,足足有两秒钟吧,方完接起了电话。 “……”对面先是一阵衣服摩擦的悉悉索索,摇晃、撞击,奇怪的空鸣,随后李衿好像意识到电话接通了,又是短暂的摇晃,她的声音由远及近,说,“喂?你在吗,英英?” 她的语气还算是镇定,但字调中带着浅浅的鼻音,所有的慌乱和迷茫都在一层伪装出的平静的保护之下,你难以透过盔甲看清她,但她也不能轻易透过盔甲展露出自己。 什么人会这样长年累月地将自己置身于重重保护里呢?就好像这世界一定会让她受伤一样。 即使会受伤,这世界也还很美好啊。 “我在。”我说,看了一眼还是没有离开的闻先生,和凄凄惨惨地坐在轮椅里的齐颖峰。 “英英……我回去了一趟。我……我回来了。”她轻轻地说,轻得像一松手就会飞上天的气球,“他真的不在了对吗?我回来了,只有我,没有别人……我不想结婚了,英英。” “可以啊。”我轻描淡写地说,“这是你的自由,我支持,让你男朋友头疼去吧。” 齐颖峰动了一下,侧过耳很用力地听我说话。 “没有男朋友。只有我,没有别的人,谁也不要。”李衿说,好像思绪流畅起来了,“我买了房子,买了铺子,再赚上几年钱,赚够了一辈子花的就收手,以后自己用铺子开一家随便什么店,书店或者咖啡店,要么就卖甜点和鲜榨果汁,雇几个店员和一个店长,每年不亏钱就行。我以后什么也不干,就是玩儿,去法国和意大利,你们在哪个城市发展,我就过来找你们……” 她的喉咙发着抖,我听见她在吸溜鼻子,语速越来越快,却依然抑制不住泄露的泣音,“你结婚的时候我给你做伴娘好不好?我也做你的伴娘,我们一个寝室都是你的伴娘,都穿粉色的伴娘服,新郎过来了我们要好好为难为难他,谁叫他娶了我们寝室里最好看的一个……英英!” 她嚎啕大哭:“英英!” 我未曾听过这么拼尽全力的哭声,一边哭一边痛苦地干呕,感觉她不是在哭,而是想把心、肝、肺全部像是吐酸水一样吐出来。她急促的喘气声通过电话后有些失真,像是什么大型猛兽伸着舌头喘粗气或者蟒蛇贴着话筒嘶鸣。 这一点泪水还不至于让我动容,准确地说,泪水还不至于让我动容。人们的泪水其实是倾述喜悦的一种方式,只不过这是最特殊的一种方式。哭泣是在为后来的微笑预热和做好准备,所以不要太担心一个还能哭出来的人,他在宣泄某一种情感或是很多种情感,哭完他就会擦干眼泪,在心里计划什么时候可以微笑。 所以我什么都没说,我只是听着。 齐颖峰又动了一下,这个动作让他本来就苍白的脸色透出青色,相比起刚刚奄奄一息的样子,现在的他简直是气若游丝。 闻先生忍不住说:“桑大师,您看……” 我放下一点手机,说:“你有没有带钱?给我一百。” 他一头雾水地从皮夹子里抽出一张红票子给我,我用肩膀夹着手机,飞快地叠了个衬衫扔到齐颖峰的膝盖上,后者的脸上顷刻间有了一点红晕。一有力气齐颖峰就立刻把折纸捏在手心,看了我一眼,露出一点笑意,居然没有半点桀骜:“你为什么每次都要一百块?除了钱以外的别的东西不行吗?” 我说:“你随身带手工纸还是带人民币?一百块肯定有,五块十块不一定有啊。而且一百块最大,容易折。” 不用媒介,要我隔空一点就解决也不是不行,但那样无声无息,显示不出是我做了点什么才搞定的,而且太简单了,人容易不当一回事儿,就想着出了事再找,反正简单你再弄一遍什么的。有个实际的东西搁着提醒就好得多,起码作死之前还能掂量掂量自己的小命。 电话里,李衿渐渐平静下来,做着深呼吸,忽然说:“什么一百块?你在和齐颖峰说话?他来找你了?” 我看了他一眼:“是啊。他没了你都快死了。” 李衿“哈”地笑了:“真逗,谁离了谁活不了啊。” 我没吭声,听她在对面有些尴尬地哈哈哈。 “你来真的!”李衿笑了几声之后超震惊,“什么乱七八糟的啊这是……你们在哪儿?” “学校西门口的那家甜品店。”我说,“你要来?” “我在大巴车上还有三个小时的路!妈的老娘刚才在厕所里哭完了,还好没在车上就哭出来,不然丢脸死了。你别跟他们家的人说话啊,他家里人特别有病,分手了真是一了百了。” “好啊。”我看了特别有病的闻先生一眼。 恐怕是不能一了百了。 然后我就走了,因为下午我还有课,而我从来不缺课……就缺了一节宋教授的课。 回来之后,李衿断断续续给我讲了她家里的情况,和她回家以后干了什么。据她说,她家里一共四口人,除了继母以外还有继母带来的儿子,她父亲最近正在四处凑钱,给小儿子存学费。 “他们都这样,觉得女儿不保险。”她怕我理解不了,还特地解释,“虽然不是亲生的儿子,但是从小养到大,而且是跟着他姓,这种情况下不是亲生也胜似亲生了。” 我没有理解不了,不过这种事就是因为理解了才会觉得尤其扯淡。 因为没有儿子,宁愿把不是亲生的儿子当成亲生的来养,不在乎血缘、对继子视若己出,算得上是人格高尚了;却又为了继子要卖掉女儿,因为女儿是赔钱货,没有用,不能给父母养老。 ……逻辑何在。 不,其实逻辑很清楚。总的来说就是儿子大过天,不管是不是亲生的,总得有个儿子才行。 “现在我爸没了,”她扯动嘴角想笑,失败了也不着急,就这么木着一张脸又继续说,“家里……只有我继母和她儿子,我回去之后联合一群亲戚把她赶出了门,然后又把老宅送出去了,看他们怎么分。” “好!”我鼓掌。 “好个屁啊。”李衿说。 她闷闷不乐地撇开头,上床躺着去了。 水杏假装打游戏,其实暗地里竖着耳朵听我们说话。见李衿拉上了窗帘,她游戏也不管了,使眼色叫我和她出去说。 我传音过去:“你忘了自己是个妖怪了?” “卧槽要死了!”她的嗓门儿在我耳边炸响,“什么叫我忘了我是个妖怪!你还能忘了你是个人不成?!我们有规矩!人类居住区内不允许用法术的!最多就能化形而已!” “……我说了我不是你们居委会的成员。” 说是这么说,我还是跟着她出了门,穿过长长的走廊,进了末尾用来晒衣服的阳台。这时候天气还不冷,不少学生都把被子、床垫拿出来晒,长长的隔间里,一条两条绳子,三床四床被子,五颜六色的床单挂在绳子上,肖似古时候的染坊。 但染坊大多使用竹子搭架子,有矮房的房顶那么高。宽而长的麻布、丝绸挂在上面,像一个回旋环山的古城,无风是城墙,有风是彩云。大风刮过,布料的下摆像雨水般淅淅沥沥,溅起涟漪。 在另一个世界,染坊不叫染坊,而称为青舞。 青色的青,舞蹈的舞。 那是因为另一个世界盛产一种青色的矿石,这种矿石常见得就像本世界的鹅卵石一样,名字也很通俗,就叫青石。每当家中的妇女纺织出一批布,就会差遣自家半大不小拖着鼻涕的孩子出门捡上一箩筐,孩子们用矿石在祖母、在母亲、在长姐的手中换取一小块饴糖,然后女人就用准备好的河水——必须是中游的河水——开始熬煮这青色的石头。 第68节 大锅上袅袅漫出青烟,像大火中腾天而起的光点。 在合适的季节,全天下的云都是青色的。 它闻起来是一种很特殊的苦香,颜色那么艳丽,气味却很清淡。因为这样的特性,向来广受文人雅客的偏爱,所以也不显得低贱。染剂制成后不仅颜色好看,巧手的妇人能调出四季来(我曾见过高明的调色师调出雨后天晴的颜色,染出的长裙最终落在公主的衣橱里),还有防虫剂和柔软剂的作用,不褪色,不易脏,不沾油,方便清洗,物美而无任何替代品,百搭百用,最妙的是,哪怕是最昂贵的染剂,也必须添加青石作为调和,否则洗涤后会不复艳丽。 青石虽普通,却是不可缺少的东西。 这香气在许多贫苦的百姓身上一生都不会淡去。他们穿着廉价的染料染成的衣衫,出生时这苦香擦拭躯体,年幼时用苦香的边角料做成肚兜,成人后缝做苦香的外套,学子离家、女儿出嫁、丈夫远行,行李里总是苦香弥漫,死去了,也要裹着苦香的寿衣…… 三尺微命,一介青衣。 这苦香将一生都说尽。 有时候你觉得他们很愚蠢。 但你总是原谅这份愚蠢,偶尔你甚至还会觉得这愚蠢也很美丽。 作者有话要说:  三尺微命,一介青衣。 青石。 你们感觉到快乐了吗? 这真的是爽文。 第60章 “我认识不少活了近万年的老怪物,你和他们完全不同,年纪轻轻的,但是你在我心里的‘最奇怪修士榜’上还是可以荣登榜首。”水杏死鱼眼吐槽,“你看着这些少女的被子在想什么猥琐的事情?还非要往里面钻!洗过的被子上还会有什么美好的体味吗——好好好手拿开你牛逼听你的!现在我们都站到这些……被子中间的空隙了,可以听我说话了吗?” “我在听。”我说。 阳台上有风,吹得楼下的树尖猎猎作响。这九月的天气不知为何静谧得像是母亲的摇篮曲,下一秒就能让人安眠。我觉得困意渐渐让我的心神蜷缩,头脑昏昏沉沉,水杏的念叨被浸泡得模糊膨胀,再传进我的脑海里时,已经变成了不知名的小夜曲,全是惬意的磁性低吟。 不管她说什么,我都胡乱地一点头,假装自己听了她在说什么,并且同意她的全部提议。 “那我们走吧。”水杏终于满意地说。 走?走哪儿去?为什么走?我回过神来,看着水杏亮晶晶的大眼睛,诧异了一下我错过了些什么话,然后爽快地答应:“好。” 走吧走吧,哪儿我都可以跟着你去呀。 我们先后回了房间,李衿还睡在床上,正在接电话。齐颖峰在那头温声细语地哄她,可惜嘴笨舌拙,说来说去都是老意思换新皮,而且换的新皮也不是什么甜言蜜语,就是反复说哪里有什么好地方想要带她去玩,哪里有好吃的下次他们一起去吃,看见什么首饰觉得很好看也适合她所以买下来了下次送来。 李衿没说话,也没什么明显的高兴表情,但是我们都知道她的心情很愉快。 水杏还在门口等我,看李衿听得专心,我也没有打扰她,悄悄拿了东西就出去了。 “你拿的什么?”水杏问,“路上吃的零食?给我也吃点儿。” “钱和身份证。”我说,“你还吃人民币?你不是吃草吗。” “带钱和身份证干什么?你不会以为飞机能飞到她家吧!而且你才吃草,我不是兔子!我是杂食的!”水杏没好气地嚷嚷。 我们一路斗着嘴走出学校,水杏拉着我的手躲到监控死角,然后隐去身形,带我飞上天空,飞出城市,又飞过山岭与河水。在她的带领下我们飞得那么快,景物本该都变成黑白线条,然而极佳的视力又让我看一切都明明白白,甚至能看见自己穿过光线后投下的影子被落在身后。 以前飞得这么快的时候,都是我在被追杀;而没有被追杀的时候,我不是慢慢飞过天空,就是迅速瞬移过去,所以我竟然没有细心观察过这样的景象。 它不能被称作常规的美景,但依然有着微缩后特有的精致,和精致被粗暴染开的痛快。我们不经意间追过了风,与它擦肩而过,所以路过的一瞬间,云是静止的——像是水面的浮沫停留在油画纸上,像是火山的热浪定格在喷涌的刹那,所有的精气都藏在肌肉深处,所有的风暴都还在海底沉吟,张力的极致—— 像是云里蕴生着雷电,在一切还未发生的前一刻的征兆,力量一触即发前的宁静。 我们在往东方飞。 这我还分得清,时间是下午,太阳正往西,我们一直背对着太阳,所以目的地在东方。但我已经分不清我们飞到了哪里,只是看得出来还没有飞出国界,下方的地面上正是座起伏不大的小山,虽无神峻之姿,却有秀美之态。 水杏带着我缓缓降落在山上。 山上竟然还有一座道观,和这座山一样小小的,白墙青瓦,古旧而无尘埃,坐落在树丛和灌木之间,周围遍生植物,野花盛开,狗尾巴草疯长,堵得这道观的前后左右都没有路。 地面已经有人在等我们。 是个道士。居然是正统的道士,一身白色道袍,白色头冠,即使他没有手持拂尘,还有一张天真得过分的脸,但他中正平和的眼神说明了他不像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虽然他看上去也不算简单。 他微微颔首,于是水杏毕恭毕敬地向他行了一礼,然后把我扔在原地,干脆利落地消失了。 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看着这个道士不说话。虽然清楚他不会下一秒就抽出一把剑指着我说“速来受死”,但这身两个世界通用的道袍,他长辈般宽容又冷酷的神情,还是让我想起了……嗯,不是我,是原身的师父。 要说有什么感情,那是骗人的。 一共就见过两面的师父能有什么感情?而且他还什么都没教过我,他教的是原身。 我说过,我是在原身筑基的时候穿越过去的,但我肯定没说过我穿过去的时候正赶上筑基成功。那种感觉很是神异,说得浅一点,我觉得唯有武侠小说里“打通任督二脉”的形容能描绘一二那种奇异的畅快.感;说得深一点,那就是种里里外外都为之一振、脱胎换骨般的轻松,一个修士最先有可能接触到天道的机会。 那是我初次发自内心地——毫无缘由,但我就是明白那是什么——理解了“修行”的含义。 而天道的感觉,我形容不出来,或者是冰冷的审视,或者是密切的关注,或者是毫无情绪的引导,但绝不是什么都没有。 我在洞府里筑基成功,呆怔半晌,稀里糊涂地出门,门外是无数修士踩着飞剑掠过的场景。我直接傻在原地,脑子里本该是很清醒的,却被这一幕搅成了浆糊。 然后“师父”传音要我过去,我浑浑噩噩去了,他交给我一个小小的乾坤袋,一把飞剑,给我脑海中打入御剑的法诀,这时候脑子里忽然多了一团意识又把我吓了一跳,随后他就要我跪下听训。 没有这么被喝令过“跪下”的人不知道那种感受。 绝大多数的现代人一辈子恐怕就跪过诸天神佛和死人牌位,除此之外可能跪父母还算是跪得心甘情愿,你们不知道突然被命令向一个陌生人跪下来的心情。 糟透了。愤怒、屈辱,还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委屈。但是我毕竟不是傻瓜,我知道我要跪的人是“我”的师父,而且这位师父还相当重视“我”,这是能从他长篇累牍的训斥和责备里听出来的。 第69节 于是这份愤怒和屈辱里,又带上了心酸和内疚,虽然完全不是我的错。 关我屁事。我心里这么说,却不敢不跪,也不敢说我不是“原主”。 对于此次穿越我的第一观感很好,筑基爽爆了;第二观感还好,差点被空中飞来飞去的人吓尿,不过这景色其实很有意思;第三观感非常不好,郁闷、慌张、憋屈,但我还是在心里劝自己忍受下来。 我真的理解不了那些穿越之后迅速接受新身份顺带承担原主责任的人,尤其是那些责任本就不是不得不承担的时候,哪怕过了三千年我还是理解不了。在我的定义里这场穿越我完全是个受害者,没有受害者心甘情愿委曲求全的道理,只有可能是被逼无奈。 刚来到这个世界一头雾水的我就这么被逼无奈地离开了门派,临走了,也只从师父的口中听到了原主的道号和本门派的名字。 原主道号为从泠,正德派弟子。 而后一千六百年匆匆而过。 第二次见面,我已是小有薄名的魔修。这么多年了,我也大概知道修真界的做派,正道面对转而修魔的修士那是一贯深恶痛疾,比原本就修魔的还要仇视,所以也没抱着什么“宠爱关门弟子的师父痛心疾首劝我向善”的想法,那不现实,还有些惊悚。 如果“师父”能在见面后高抬贵手假装没看见放我一马,我都要震惊地猜想“师父”是不是暗恋小弟子已久,以至于下不了手杀人……哦,当然不是出于酸唧唧的太爱了的心情,这是我白日梦都不会出现的情节……而是因为更务实的原因,比方说他要留待以后快渡心魔劫之前再来找我磨炼道心什么的…… 所以这个“师父”当机立断抽剑刺来的时候,我是做好了心理准备,同样当机立断拔刀从容应对的。 我也确实应对得很好,他要杀我至少还得在我原地踏步的基础上修行个五百年,我要杀则他一点儿也不难。但说真的,我还是有一点点好奇这种正道楷模怎么看待我这种“逆徒”,所以我就问了:“师父为何痛下杀手?” “可笑。”他说,“本君没有你这个徒弟。” 啊啊,这个我知道。 每个门派都会有一本弟子录,拜师礼上留下了一丝神魂,弟子不肖时,师父就会毁掉那一丝神魂。原主的神魂早就被毁了,我不再是正德派弟子,说真的,那不是我的神魂,但我仍感到心脏抽疼。 我又问他:“师父为何不来救我?” “可笑。”他又说,“修行一途,全看本心,何须旁人相助。” 我忽然就明白过来了。 在他们那里,你要足够有天分、足够努力、足够冷静、足够聪明、足够运筹帷幄,才能得到他们的注视,才能得到他们的指导。而一旦你犯错、受伤、误入歧途,表现出你的软弱和脆弱,他们就会毫不留情地拒绝承认你是他们的同伴,除非你死死咬着牙自己走回正道,潜心悔过、洗心革面,并且表现得比失误前更为优秀。 维系你们的不是感情也不是师徒关系,而是那虚无的、缥缈的道。 你竟然还觉得这其实很对,这样才能留下真正的佼佼者。 第61章 这位道长不太说话,也没什么表情,只看了我一眼,就反身进了门,姿态别提有多高冷。我估摸着这是让我跟他进去的意思,便也踏入了这座道观。 道观内部的实际空间比看上去大得多,但院子里空空荡荡,不过在角落有一株开了花的树,正中有一口养着莲花的水缸,一方用来上香的鼎。所有的门都是打开的,能看见屋子内也是同样的潇洒做派,白墙灰地没有半点装饰,最多有一桌一椅一副茶具,最少的仅有一张藤床。 可能是物似主人的缘故,这里虽空落,却并不给人寂寥低沉之感,又因为排除了所有不常用的、不必要的东西,每一件家具都有十足的使用痕迹,老旧得恰到好处,所以这里只是显得干干净净,甚至有些可亲,让人觉得心胸忽然一阵开阔,烦恼一扫而空。 这是个道观,供台上所供的却不是三清道长,而是不知名的人像——不知为何有一丁点熟悉。 而且这个奇怪的人像本来也就雕刻得不怎么清晰,盘腿而坐,身形被掩盖在长袍下连男女都分不清,五官尤其模糊。 我上看下看、左看右看,怎么也看不明白到底是哪里让我觉得这座人像熟悉。又或许是雕刻的人手艺足够好,人像上粗糙的线条反而形成一种奇异的魅力,让人下意识就明白,它一定是以一个风华绝代的人物作为蓝本。 道观的主人在大厅煮茶,茶香混在香炷燃起的白烟中,那场面竟让我有些感触。 我进了大厅,坐到道长的对面。他身后的窗户里一扇是是万千雪峰,宛如云涛,而暮色正临,浪花边缘浸透一缕橙光;一扇是海上日出,金光乍破,海鸥浮在太阳里像是鱼儿游在海中;一扇是树林深秋,枯枝萧条,却又有枫叶渐染,一只肥壮的老虎慢慢走过;一扇是初春冰融,碎冰开裂,激越的溪水涌出如同饱满的果子爆开了果浆……一扇扇窗户仿佛毫无尽头,我走到一扇窗边,探手引来一只鸣叫的黄鹂。 它在我手上蹦来蹦去,最后一路跳上我的肩膀,不停发出清脆悦耳的叫声。 我回到座位上,面前正摆着一杯无色清茶。 “聒噪。”道长说。 他垂眼,不紧不慢地抿了一口茶,然后冰冷的面孔松动了些,流露出一丝半点的笑意。 我得说他面无表情的时候看起来有些苦大仇深,纵然英俊不凡,却也拒人于千里之外;可是他笑起来——尽管这算不上一个笑容,尽管这一点笑意稍纵即逝,但有一个瞬间他完全被点燃了,眼睛里像是烧了一团烈火,而你明知会因此而死,也心甘情愿,在所不惜。 他只说了那么两个字就住了口,又是那副不愿多谈的样子。我们对坐着喝完这一壶清茶,他率先起身离开,只匆匆丢下“自便”两个字,好像又有些落荒而逃的味道。 明明和我坐在一起喝茶的时候还蛮开心的嘛。 再说水杏带我来这里到底是干什么的?我在学校里施了法术,她说这么做规定不允许,所以她带我来了这里,但是我刚来学校的时候用了不少次也没见谁来惩罚我啊……要说这只是居委会成员需要遵守的,她又带我来干什么?我们都说好了,我不是成员,最多会帮忙而已。 强力外援一般不趁火打劫都是好的了,求援的人哪里还来那么多要求。 我琢磨了一会儿想不通,肩上的黄鹂开始啄我的耳朵和头发,从这边跳到那边,我捉住它,摸摸它灰暗的羽毛,便轻轻将它扔回它的那扇窗户。 它展开双翅滑翔过去,一串儿轻灵亮丽的鸣叫。 我就在这座道观住了下来。 白天还是去学校上课,没课的时间就待在这里。道长的作息时间十分规律,打坐一整夜,清晨日出三刻后在院子里静立冥思,然后花两个小时煮茶、品茶,之后的时间里,在到午时之前一直用手指修改那座雕像的轮廓,午时静坐休息,吃一些蕴含灵气的果子(我也分到了和他一样数量的),下午又是修改雕像,日落前三刻打扫每一个房间(还把我带来的被子枕头洗了叠好),日落三刻后回房间,开始打坐修行。 我和这个世界的道修不熟,不知道这里的作息是不是和另一个世界通用,但是我知道道长的作息时间在另一个世界,和刚刚踏入修行的人一模一样,只不过把煮茶改成做早功背典籍名著,刻雕像换成别的诸如打拳、劈柴之类的事情。 普遍印象是修行都要日夜不休勤耕不缀,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全部用来修行,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或者在另一个世界是恰恰相反的。我说了,修士根本生不出孩子,所以每一个修士在开始修行之前都一定生活在凡间,每一个修士在被师父带走之前,对修行除了“这件事存在”和“修行可长生”之外毫无了解。 他们的问题从来不会是“懒惰”,没有金丹修士会收懒惰的人为徒;他们的问题通常都是太过努力,和这种努力所体现出来的“急功近利”。 修行要求一种平静和坚定共存的心境,既不过于追求,也绝不轻言放弃。 人人都是为了成就大道而修行,但是你偏偏不能特别勤奋,而是要和缓地、从容地、理智地,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向那个终点。换而言之,你要对你的目标执着得不得了,但是你还不能日以继夜地往目标跑,而是一点一点地挪动。 简而言之就是找虐。虐心。 所以师父收回来的一个个准徒弟,在怀着希冀和期待的时候,第一步虐心的举动,就是在刚学会打坐的时候只在晚上打坐,白天不许修炼。 第70节 因为新手打坐是很容易睡着的——某些天赋异禀的除外——尤其是白天做大量的体力活打熬筋骨的孩子,晚上更是嗜睡。有一些孩子能坚持下来,用水磨工夫渐渐学会打坐,他们也最终能拜师成功,而那些坚持不下去倒头就睡的、白天也偷偷练习的,最后则会被遣返回家。 这个入门前的最终测试,就是要为修行所需的心境打下基础,你要渴望一件事渴望得发狂,又要忍耐每天只花极少的时间追求它。 对,打熬筋骨其实没什么用,打坐也只是小事,最关键的就是折腾那些很多都是来自穷苦之家,很多来自乞丐窝的准弟子。就是要折腾你,就是要你忍着,因为你往后要一直如此。 当然了这些都是常规手段,道修里的奇葩分支,剑修们,是不用过这一关的。 剑修只要找到自己的剑意就行了。 或者我讲得通俗一点,他们就是“天赋异禀”的一撮人聚在一起。常规道修是后天让自己无情无心,修行途中也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影响,像是叛出师门。而他们是生来就这样,具体情况就好比一个反社会人格建立起来的群落……想象一下画风,那是一整个门派的天生神经病,而且关键是智商爆表。 少数还双商爆表,比如我拜入门下的那个便宜师父。 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明白,但她只肯按自己想的去做。 我也问了水杏道长究竟是干嘛的,鉴于我根本和他搭不上话的现状。水杏说他专门管违规施法,犯了事就关进地牢,铁面无私,高冷得一逼,从来不和犯人交谈,确切地说一般也不屑和别人说话。 然而我过来之后感觉自己是来度假的。道长从来不管我在干嘛,没说我不能来也没说我不能不来,没课的时候我就通过他用来待客的茶室的那些窗子里出去玩,有时候要是晚上某扇窗户里风景好我也会过去。道长煮茶的时候我去了必然有我的一杯,吃东西也必然有我一份,这个室友除了不说话简直完美无缺。 但他就是不说话,实在逗得狠了,最多也就憋出两三个字来。 我虽然也认识不少这么不善言辞的,和谁在一起住还真是头一回。 哦,不,第二回。 还有我的男孩。他也不爱和我说话,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单单不和我说话,还是和谁都不爱说话。 不过我对道长有一点很不满,他天天都刻他的雕像,结果其实这座雕像哪儿哪儿都没变过。今天他修改了一点鼻子的细节,调高了鼻尖,明天他就要改回来,然后仔细雕琢雕像的手腕;后天他又觉得手腕的弧度太深,要磨浅一些;大后天手腕还是改回来,他又着重关心唇形。 如此周而复始,刻来刻去,怎么也不厌烦。 这座雕像的材料是一整块玉石,但这不重要,我看他那架势,觉得他仿佛也不太关心刻出来的成果,更像是在不断摸索要成型的雕像的面目本身。 他像是要刻一个他没见过的人。 那种感觉又来了。不知为何,看见他专注的脸,我心里抽疼了一下,忽然感到久远的、曾经的怅然。 我不知道可以说什么。有时候一座城市崩溃于巨大的裂痕、灭顶的灾难,但城市里所保留的美好回忆,在时光的作用下像蛛网一样维持了城市的原貌,这城市早已倾覆,但有人反而因此执迷不悟。 作者有话要说:  ok,今天晚上就可以十二点前更新了。 最迟一点。 第62章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按计划是有番外的,主要是女主在修真界的一些事情,第三人称,上帝视角或者旁观者身份,如果你们能接受,会夹杂着正文写,如果不能,就完结了再更新。 留言作者统计一下啦~~ 背叛的事件里,无论是背叛的还是被背叛的,都不可以体谅对方。 虽然这背叛其实没我什么事。我只是参与其中、距离最近的旁观者,不可逃脱、身不由己。 一千六百年前我被迫跪在某个人的面前,听他的教诲和斥责,我气得半死,不承认他是我的师父;一千六百年后我被某个人追杀,那人招招杀机,步步欲置我于必死之地,看也不愿看我一眼。 但你终究还没有修成正果,师父,你不该回答从泠。像当年一样,我拒绝你给我的东西,你说“可笑,外界能人辈出,你算什么”。我最终带走了乾坤袋,其中丹药、武器、防身用品玲琅满目。 从泠是什么?我曾经从正德派前来斩妖除魔的“相识之人”那里听过。她是你最宠爱的关门小弟子,她因你一时失误亲眷皆亡,你就接两岁不到的她入门,为她做过饭,哄过她不哭,还为她讲过故事,甚至给她把过尿。 我时常能从旁人口中得知从泠师父的消息,有意或是无意。我从旁人的口中了解这个从泠最亲密的人,又在旁人的印象里丰富对他的印象,仿佛隔着时光、隔着记忆、隔着千千万万人触摸一个陌生的倒影。 一千六百年了。这一千六百年我磕磕绊绊竭尽全力活过来,有时候痛不欲生,有时候因为痛不欲生而快乐。生命是一件宝贵的东西,世界也一直很美好,它只是并不对我温柔以待。我想这不是我的错,但我难道能说是世界的错吗?又或许真的是世界的错,可世界仅仅于我犯错。 我心存死志。我早就如此。 不如死在你手上吧。师父斩杀孽徒,天经地义,理所当然,而土生土长接受修士应有的教育的从泠,就算是和我一般陷入同种窘境,可能也真的能做得更好。 放弃抵抗的一刹那他的长剑刺穿我的元婴。 他猛地抬起头,对上我的眼睛。 疼。太疼了。那感觉就像是一把钝刀插.入小腹后进进出出、旋转搅动,疼痛的来源遍布全身各地,每一根骨头,每一条经脉,每一寸肌肉,从骨髓到皮肤,从头皮到脚底,像是刀片刮剜像是硫酸侵蚀像是烈火灼烧像是寒冰冷冻……好在头发不会感到疼痛,然而我还是觉得疼都要疼死了。 我感觉到自己的脸部表情全都扭曲变形,心下佩服我的前主人被我斩了金丹还能那么镇定自若微笑以对,也没有一把把我推出去反而抱得更紧。我还有些佩服我见过的那些遭受酷刑的可怜人们,身为旁观者我在一边看着都觉得疼并且吓得哭昏过去,他们竟然都能咬着牙一声不哼。我还在想说起来虽然这个世界很折磨我让我伤心,但我还真没受到过多少来自躯体的痛苦,也不知道这是太高明还是太仁慈。我想了又想,觉得没什么可想的了,但我还没死。 他和我对视。 我和他对视。 这场恰逢其会的追杀里,他只真正看我了这一次。如果他再补上一招我必死无疑,就好比杀人的话捅心最好捅两刀,一刀就马上立刻死的非常少,而只这一招虽然希望渺茫但毕竟还未亲眼见我断气。 他应该看着我断气,但他没有。 他又猛地抽出长.剑,头也不回地御剑离开了。 我躺在地上实话是是一脸懵逼的。这转折有点大,我太疼了,短时间内居然没有看懂。以及我都伤得这么重了,还是没有和我想的一样死掉,反而慢慢康复——我在原地睡了一觉,醒来后已过去二十年,而我被埋在土地里,元婴恢复如初。 这天地不要我死。 追杀我的人却陨落在天劫中,再不复醒。 我终于看懂了转折,但他已经死了。 修真界使我感到困惑,修真界的人和感情也使我感到困惑。这种师徒之情太难以理解,我看懂了,却想不通。 我懒得再继续去想。就这么着吧,稀里糊涂地过去何尝不是一种答案。我继续行走在这片土地上,又过了很多年,那片差点成为我的埋骨之地的国家更换了七位君主,却依然是那个王朝,连原地杂草乱生的草地也没有半点变化。我停在这个国家休憩,然后我离开,和往常任何一次一样。 不过这一次有一点细微的差别,其实也没什么差别,我习惯了这个,总有人试图杀我,只是在这个国家还没有遇到过。这一次的几位道修带着一个小徒弟,年纪不大,却已经在炼气期。 第71节 只有一种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他自幼时就被带入山门。 天赋异禀的不算,天赋异禀的就算自己不乐意也会被剑修绑过去,绝不会成为一般道修。 神差鬼使,鬼使神差。 我留下了他。 我未曾行过拜师礼的弟子。我养大的男孩。 道长还在日复一日地刻他的雕像,好像永远不会觉得厌倦和疲累。我住在道观里,无聊了就去看他刻雕像,两厢无事,各自出神。我觉得他做这件事毫无意义,但想来我也没有资格去说,何况意义这东西,只有当事人自己明白,自己说得清。 果子虽然味道很好,我却不愿意让舌头寂寞太久,因此时常在饭点失踪。道长默默地把分给我的果子放进我的卧房,也不说什么,我自己脑补出了他看似冰冷实则受伤的小眼神,于是自己吃了什么一般也给他买上一份带来投喂。然后中午的时间就变成了。我们一起吃我带回来的午饭,然后吃果子。 道长来者不拒,给啥吃啥,格外好养。但经过我的实验,道长还是更偏好炖菜,不爱吃带翅膀的,爱吃水里游又腥味不重的,另外在火锅面前以上都不成立,只要是火锅,道长什么都爱吃。 天气又好,虽然天气怎么样也影响不到我们,索性我就买了火锅底料回来自己做。我也只会煮火锅了,这辈子最擅长的厨艺就是一锅乱煮……火锅只要底料优秀谁煮都一样…… 本来我打算买一套工具带来的,不过在我试探性地问道长能不能在这里煮火锅的时候,他转头给我拿了一套那种老式的黄铜火锅出来,还是新的。炉子和无烟炭倒是一直有,他煮茶用的。 我有些奇怪,他自己又不煮火锅这些工具为什么会保存下来。 反正有了厨具,我们就在院子里煮火锅。道长还想把他用来煮茶的那张桌子拿出来,因为这里只有一张桌子,被我坚持拒绝了。开玩笑这种全是茶香的桌子染上火锅味成何体统,倒不是火锅味不香,关键是以后再用这张桌子喝茶,那该多糟心,我这么无所谓的都觉得不合适,道长这么个雅人居然还一点儿都不在乎。 所以最后我们是手里端着碗吃火锅的,要下锅的菜就浮在半空,还省了盘子。我买菜买肉回来,道长就会准备好厨具和清洗材料的山泉水,他洗菜我煮火锅,吃完了碗也归他洗。 道长洗碗不用法术,手洗。 我也喜欢手洗。 这学期没再发生别的什么破事儿,王黎跑完了剧组搬回寝室,我猜测主要原因是我没有再在寝室住了。水杏不问我怎么回事,李衿也不问我,前者是知道我去哪儿了的,后者总是保持胸有成竹的笑容,明里暗里告诉我“我会帮你保密的”。 朋友,你要保什么密介意告诉我吗?鉴于你要保的是我的(不知道是什么的)密,我看你还是可以跟我说一说……李衿笑吟吟地,再三保证:“你还信不过我?别说了,我什么也不知道。” 行行行,你开心就好。 这些日子楚家好像就脱离了经济危险,处理得很漂亮或者更上一层楼,大概就是这么回事吧。赵漫沙又开始频繁地给我打电话,偶尔周末我会去陪她玩玩,更多的邀请我都是直接拒绝。她可真是百折不挠的典范了,尤其是这是一种近乎“上位者垂爱”的态度,还能在被拒绝后这么百折不挠,看来我们的实际地位并不像外人看起来那样。 起码讨好我一定有什么她不能拒绝的好处,或者不讨好我有什么她不能承担的后果。 水杏除了打游戏就是打游戏,别的我就不知道了。徐晶晶寄来了礼物,都是一些护肤品化妆品,要么就是首饰鞋包。收到之后护肤品我就给了李衿,化妆品留着,偶尔会用一用,首饰我戴着,鞋包也都换成了徐晶晶送我的。穿完了我自己没觉得有什么,还是某一次全副武装后道长几乎是“惊呆”的表情提醒了我。 照一照镜子……天,镜子里的淑女是谁啊。 这不是我的画风。好吧这还是我的画风,第一眼看起来淑女而已,就算我穿着白衬衫西装裤,和一身皮衣高筒靴手里拿着鞭子的站在一起,怎么着看上去都是我要鬼畜妩媚一些。 所以这身打扮的功效只是让我更醒目了。 在更大的问题出现之前我迅速把徐晶晶送的全部压箱底。 不知不觉间,道长的雕刻竟然开始成型。能隐约看出女人的弧度,虽然微弱,可是绝不会让人认错。这雕像清澈美丽,还没有完工,但是道长越雕刻到后期越是得心应手,和最初我所见的瞻前顾后相反,我越来越快,越来越果断,成像也就越来越清晰,女人的身体已经雕刻完毕,唯独脸部没有完工。 第63章 我阻止了他。 “不要刻了。”我警告说,“你不应该再继续下去。毫无意义。你没有必要知道她长成什么模样,就算你知道又有什么用?那既不是她本来的样子,也不是她现在的样子了。” 道长依言停手,却仍旧紧紧把雕像搂在怀里。他看着雕像即将成型的面孔,忽然笑了一下,我还来不及惊艳这个货真价实的笑,就听见他说:“你如何得知此事?” 我顿了一下,反问他:“你又如何得知此事?” 道长低声说:“大梦觉醒。” 我改而劝他:“权作往事一场,须知往事不可追。” 道长便说:“我若偏要追呢?” 我就觉得和他没办法讲道理,还觉得何必如此。我站在一旁,看着他继续往下刻,却怎么也刻不出清晰的脸来。这个雕像的面孔始终模模糊糊,依稀能看出那是一张清润秾丽的脸蛋,能看出丹凤眼的轮廓,琼鼻翘起,似笑非笑的唇角,那么高不可攀,又显得亲切温暖。 但它像是蒙着一层面纱,始终不肯泄露真容。 道长反反复复刻来刻去,不断修改着细节,又不断推翻重来。明明只差那么一步,如同画龙点睛的故事那样缺少最后两笔,这两笔的差距近在咫尺、远在天涯,就是怎么也跨越不过去。他又回到了一开始找不到落点的时候,捧着这座雕像不知如何是好。 我在一边看着,道长环着雕像悬着一只手静止了一会儿,又坚定地一往无前地落下去,削平一点雕像的眉骨。这个小小的修改霎时间让雕像的气质大为改变,道长就毫不迟疑地以指尖改回原样,又继续心平气和地尝试别的方向,试图找出所刻之人本来的样子。 真是执拗。 但你这样去描绘她的面容究竟有何意义?我都说了,毫无意义。 “别做了。” 道长手中的玉像在我平淡的语气中化为粉尘,平地风起,吹走一地的玉屑。这些雪花般的玉屑避开他的身侧,像被风吹散的花瓣一样飞走了。 手里没有了不知刻了多久的雕像,他却并不生气和急躁,只是动了动指尖,看着空环的手臂,随后慢慢看向了我。 “你是谁?”他低声问道。 我说:“你没必要知道我是谁。” 他又笑了一下,这笑容里竟有些凄楚:“我又是谁?” 这一次我没有说话。 我回来之后,终于出现了我认识的人。我设想过很多,来的可能是我的朋友、我的情人,可能是曾和我相处得很好却终生和我不曾相识的凡人,也可能是真正教会我杀人的便宜师父。我独独没有想到来的会是他,我不承认的师父和我不承认的弟子,前世今生,两度我差点死在他的剑下。 他还是那么执拗,他一贯执拗,认定了一个道理之后就死不回头。 第72节 我不太会教导徒弟,所以对他是散养,自觉承担起了责任之后他需要什么我就给他弄什么,反正追杀我的人多,只不过是废物利用,把我以前懒得收集的储物袋全部摘走而已。从小到大,他修的是最顶级的功法,吃的是最顶级的丹药,用的是他能用的最顶级的武器,穿戴是最顶级的防护灵器。 从这个国家辗转到另一个国家,我们通常都是扮作母子,看他皱着一张脸不情不愿地喊我“娘”,指使他收拾家里,洗衣服买菜洗碗拖地;从这个绝境行至另一个绝境,我每每把他往里面一扔,然后等他脱力了又捞出来,第二天再战;碰到追杀者和想要救他的修士,我一半会酌情看到底杀不杀,他要是抗拒得厉害,那我就不杀。 偶尔我也会带着他去魔修的地盘上转悠,其实很多魔修很有意思,也未尝有多坏,只是做事想法出人意表、惊世骇俗罢了。而且老实说我一直没有搞懂魔修是怎么分类的,除开那些嗜好杀虐因而怨气滔天的,有很多魔修其实气息清正、心怀天下,胸中藏着大义。 比方说舜宇。 虽然舜宇一直的理想是杀光所有修士,让我们都回归天道,为创建一个新的世界秩序做好准备。 这个理想很伟大嘛,就相当于说“消灭所有核弹还世界一个和平”,就算不切实际了一点,可她是真的好心,自始至终贯彻她的理念,碰见的修士能杀就杀,碰见的凡人动也不动。偏偏她是智囊类型的,修行主要靠悟道,攻击力一点也不高,所以为此她偶然见到我杀人之后惊为天人,一直在我耳边洗脑说我简直是实施此事的绝佳人员,成天阴魂不散地跟着我跑前跑后,搞得修真界盛传我们之间的绯闻。 不过她长着一张萝莉脸,人又是好小一只,根据从泠一米七几将近一米八的身高,我能轻松像抱娃娃一样把她抱在怀里,所以我的男孩还只是个男孩的时候,这两小只我都是一手抱一个的,也不怪有这个传闻。 我是因为我的男孩才搭理舜宇的,以前她连我的衣角都够不着。他需要修行路上的引导者和伙伴,不然为什么大家都那么不慕权势利益了还有门派?就是为了志同道合者交流切磋。我不合格,不过舜宇能做得很好。 聪明的人一向乖觉,我都不用说的,就停下来等了等追着我不放的舜宇,她一见我身后的男孩就明白了为什么,抛给我一个心知肚明的眼神。 有一段时间我的男孩和舜宇玩得很好,没说惊人之语前舜宇还是很正派的,她的修行心得也给了我的男孩很大启示,不过当他有一次亲耳听过她向我宣传“为何以及如何消灭修真界”之后,他就再也不肯和她说话了。 其实多听听也无妨。这是舜宇的“道”,我们用实际说话好吧,舜宇就是那种“一日三悟道,一月修成仙”的典型,当年她头一回看见我杀人当场悟道,从金丹期连跳两级,直接跨入分神期,雷劫意思意思就完了,心魔劫堪称没有;往后的日子里她也是常常和我说着说着就悟道了,刷刷刷又是一秒渡劫成功。 这场面我的男孩也见过一次,从此以后他连看都不肯再看舜玉一眼,看上去受了很大的刺激。 看着一个孩子长大的过程真是……妙不可言。 他从你的腰部长到比你高两个头,女孩儿般温婉柔和的面部轮廓渐渐变得刚毅;他从炼气期修行到金丹期,从握不稳一把剑到斩魔无数;他从孱弱得谁都能杀死到锋芒毕露,眼神是冷的,不爱说话,但却足够强大。 我真爱他。我怎么能不爱他?他不是我生下的孩子,却胜似我的亲子。 在他面前我时常有种胆怯,说不清是什么,我从来没有在别人面前这么卑躬屈膝并且心甘情愿过——也许前主人是算的,承认这一点让我羞愧,可也许我真的在他面前心甘情愿,有时候我觉得我沉迷在他施与的重压之下——我时常惶恐于没能给我的男孩更好的,没办法让他开心,像一个母亲在她的孩子面前的退让和怯懦。 我渐渐做不到像一开始那样肆意使唤他了。我小心地控制和他说话的频率,因为我知道他不喜欢我,除非必要,我不会出现在他面前;我让他去各种各样的险境,因为我知道他渴望变强,渴望逃脱我的控制;我也不再给他东西了,因为我知道他厌恶我这么做,抗拒我居高临下像是对待宠物一样的态度。 舜宇还是那样的小小一只,这些年我们也有了些交情,我的男孩在险境里玩儿命,我隐去身形看护着,她坐在我的腿上抱着我的脖子咯咯直笑,但我问她笑什么,她又摇着头不肯说。 聪明人就是这一点最讨厌,恶趣味太强,不坦诚。前主人是这样,她是这样,永常这样,神光也是这样。 只有便宜师父什么都会告诉我。 为什么大家都不肯告诉我呢?我不够聪明,我想不通。 舜宇笑了一会,忽然不笑了,叹了口气:“你还记得给我讲过的故事吗?那个什么俄狄浦斯王的故事。这个故事你是从哪里听来的?谁给你讲的?他一定很喜欢你,可是你这人,也不知道怎么活到今天的,听了之后又不过脑子,不好好想想。讲故事的人已经给你说的很清楚了,好多事情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知道了也没有用啊。” 《俄狄浦斯王》是大一选修课上的推荐阅读书目(必读书目)所列出的书籍之一,上课的老师是个地中海酒槽鼻啤酒肚穿衬衫的季节前胸后背腋下老是湿一大块的邋遢教授,好在大二就没有他的课了。 谁要他喜欢啊。 不过我明白舜宇的意思了。 终于有一天,我觉得时机到了,带着我的男孩去了无尽海。 这里的深海有极其危险的妖兽,我知道在哪里,前主人带我来过。他的修为凝滞不前很多年,只有到了只有到了真正的生死时刻才能突破。一切如我所设想的那样,那只剑鱼般的妖兽给了他重重一击,他也回赠了它致命的伤口。妖兽青色的血液上升,他躺在海面上,手肘支撑着自己……奄奄一息的妖兽,却破水而起,眼看就要置他于死地! 电光石火之间我只来得及冲过去,劈开这只妖兽的躯体——而与此同时,我的男孩从背后一剑刺穿我的元婴。 我还是元婴期。我很久没有杀过人了,修为也很久没有增长。我没有想到结局会是这样,然而这个结局也不让我感到意外。 无尽海不会沉下任何东西,但这一次,它温柔地将我灭顶。 我没有回头去看我的男孩,不去想象他的表情。 道长望着我,仿佛下一秒就要哭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以后大概都是这个时间更新了,特殊情况会有说明的。 说好了不要随便猜男主的! 而且要猜男主,怎么也得揣摩女主心理吧?怎么能按照戏份来呢…… 第64章 我受不了他这个样子。 “你想怎样?”我问他,“一场梦而已,你能怎样?” 他像多年前面对我的斥责时那样,低垂眼帘,呐呐不语。 我真是没脾气。养了那么多年的孩子,心心念念就是要杀我,好吧,其实我还是挺明白他们的思考模式,这结局我早有预料,谁也不知道这是不是我所求的,谁也不知道我是不是松了口气。 可我没生气,杀我的人还摆出那副样子,活像是我做错了什么似的。 也许我真的做错了,我该另外捡一个小孩子养,不该从正道修士手里截胡。所有正道修士都会被耳濡目染地灌输杀死魔道的观念,这种观念就像男女的性别认识一样坚不可摧,“正常”修士都会深深贯彻。 正邪之别……是一项很微妙的分类,反正我一直没有搞懂。 就像正道修士会有门派组织一样,绝大部分魔修也会集结成相应的门派,甚至他们之间的联系还会比正道修士更紧密一些,因为在修真界,正邪两道的数量差异之巨大,完全到了会打破均衡的地步——前者的数量几乎是后者的百倍之多。 这里面有一部分原因是一般情况下修为比较低就出来晃的魔修都会迅速被“除魔卫道”,这也促进了魔修们习惯性的抱团生存,他们除了门派以外还有固定的、专为一些不喜被门派束缚的魔修所提供的集会;还有一部分原因是魔修的心魔劫总是尤其惨烈,通常情况下都是十不存一,出现狂性大发、大开杀戒的情况也屡见不鲜,有时候一个修炼到分神期的魔修发起狂来,能像火山喷发一样,湮灭数百里之内的生机。 数百里之内别说是人了,焦土都没有,全部和这个魔修一起化作了尘埃。 如此之大的数量差距,当然就只有靠质量来弥补了。正道的底层有大批炼气期、筑基期的低阶修士,若是修行无望,留在门派里做个管事的(毕竟一个门派还是有杂务要处理)、到凡间的国家做个世外高人都是不错的出路,也大多能活两百来岁,寿终正寝。 但魔修的底层却集中在融合期、心动期,乃至于金丹期也为数不少。究其原因,炼气期和筑基期的走在外面那就是活靶子,多得是出来历练的正道修士一拥而上,抢人头抢得飞起,所以更新换代频率极高,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而且很多魔修都是正道跑来的,重修起来自带修为。 就我个人的眼光来说,既难理解这种分类方式,也很难理解这种深仇大恨——你说正道修士吧,也没见得多把凡人当人看,而且两方其实都不会特别对凡人下手;正道修士之间呢,也有斗法斗得一方神魂俱灭的;甚至正道修士一言不合大开杀戒的也不少,剑修就是一个典型——可正道魔道就是泾渭分明,正道就是恨魔道,恨得没边。 第73节 这种恨也相当微妙。 在低阶的时候正邪两道杀得不可开交,可是两道的精尖部分,也就是那些修到了渡劫期的大能,反而可以坐下来好好谈谈,切磋论道,像朋友一样,平平淡淡地打个招呼,在对方的地盘上来去自如。 我不再想,而是转向道长。他垂着眼盘坐在供台上,因为英俊,这沉默也显得很有深意。他还是一贯的打扮,玉冠博带,道袍洁白,即使没有他的佩剑,依然看上去那么高贵,又坚不可摧。 沉醉于过去对谁都没有好处。这句话我没说出口,因为我好像是最没有资格这么说的,否则我应该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离开,然而我没有。 寻求一个答案是很愚蠢的行为。这句话我也没说出口,因为谁能不执著于一个答案呢?谁又能不追求一个了结?哪怕是仙人,也要先斩尘缘啊。 真是个悲剧,像一对无话可说的母子。 “够了。”我说,“我走了——你还有什么要说?” 他没有看我,我转身就走,走到道观的门口,忽然听到背后的声音,那么空旷,像是来自森林、田野、胸腔深处。 “为师……”他说,好像觉得不妥,又改口,“弟子……” 我没有听完,而他的余句也散落在时光长河里,再不复还。 无论是背叛的还是被背叛的都不该体谅对方,我们相隔甚远,我早就说过。 不知为什么我又想起了舜宇,想起她哈哈大笑的样子,想起她给我安利说杀光修真界的狂热。这一会儿我突然有些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正道修士就算大开杀戒,也是秉承着“杀少救多”的思想;而魔修就是纯粹的毁灭欲作祟,正像是舜宇所说的,他们渴盼一场“大清洗”。 ……这么想的话,他们竟有种殉道者的悲壮姿态。 我摇摇头,甩开这个念头。 又住回寝室,水杏热烈欢迎我的归来,李衿不知所踪,王黎吓得半死,我在的场所说话都要低半个调。 对此她决定,请我们寝室吃饭。理由都是现成的,找个李衿也在的时间宣布,就说人终于来齐了,她身为新加入的室友理应请我们吃东西才对。 她在市中心一家餐馆订了座,这家店据说挺有名的,不过因为是西餐,我还没有尝过。我也不会吃西餐,主要是不会用刀叉,但是李衿和水杏都很感兴趣,所以我也没什么意见。 来接我们的是李衿家里的司机,一个其貌不扬的小个子中年男人,外表看不出有多健壮,但从他的机敏程度来看,应该是个保镖兼职的司机,还是见过血的保镖。 对哦,王黎也是有钱人来着。平常她倒是很低调啊,当然也有可能是我不了解她用的化妆品和她的穿着打扮……我们寝室是人员固定了吗,走了一个大小姐,又来一个大小姐。 不过王黎比徐晶晶讨人喜欢,她的表现不特别出色,不是那种相处一阵子之后就能让人知道“我和她很不一样”的人,要相处很久感情深起来了才会发现,不会给人心理压力。 她笑着领我们去她订的包间,一边给我们解释:“也不知道合不合你们口味,这家店是我表姐开的,所以这么着急也能订到座。我原先是想带你们去吃中餐,可是这回实在太着急了,别的地方都订不到位置。” 我们跟着她穿过幽静的走廊,每隔一段路都立着一个微笑的服务生,我们走过时他们都深深地弯下了腰。七拐八绕地走上一段路之后,王黎停在房间门口,立刻有一个漂亮的姑娘给我们拉开门,等我们全部坐好后又站在一旁待命。 因为只有四个人,所以每个人要么挨着我坐,要么坐在我对面。王黎选了坐在我对面,不过水杏和李衿动作比她还快,贴着我就左右坐下了,倒像是慢了一步的她被排挤了一样。她看着我们三个其乐融融的样子,向水杏和李衿投去迷之同情的眼神。 每个人都分到一份菜单,很厚的装订本,然而除开几个有图片的特色菜以外,我并不能看懂都是些什么,特色菜我又都不喜欢。 我默默合上菜单。 “怎么了?”只要我在场就时刻关注我的王黎马上关切地问我,“都不喜欢吗?” 我说:“不会。这个菜单我看不懂。” 水杏“噗嗤”一声就笑出来了,一点儿也不给我面子。李衿也笑,不是矜持而又稳重的那种笑法,而是没什么声音但露出一口白牙。我也笑起来,我们三个人都在笑,唯独王黎脸都白了。 我毫不怀疑她在心里为没选吃中餐骂了自己一百遍。 她是不是太怕我了点啊,至于吗?我寻思着找个时间和她好好谈心,李衿已经扭头对服务生说完“她的那份我来点”了。 “别急别急,她脾气很好,这点小事不会生气的。”李衿回头就老神在在地安慰她,又一本正经地补充了一句,“但是不要轻易惹她生气,后果很严重,你绝对不会想看到。” 水星也不嫌事大地插嘴:“惹了她的人都要狗带,花式去死。你要试试吗?不要怕,她手艺很好,一刀送你去见如来,无痛不说死得还特别美。” ……喂喂喂你们这话要是和别人说别人只会当你们开玩笑,可是王黎在发抖你们没看到吗? 水杏看到了,咦了一声:“空调开太冷了吗?你在发抖啊。” 服务生立刻连声抱歉,过去调空调温度去了。 可是她根本不是因为冷发抖的好吗,她是怕得厉害。我正想着看情况谈心只可能往坏处发展,要不给她换个记忆好了,结果温度一升高,王黎真的面色红润许多,也不发抖了,神态如常地和她们说笑起来,就是有意无意地避开了我。 水杏抽空冲我眨眼。 我茅塞顿开!寝室里有个洗脑大户我怎么就没想起来!过得太独了结果忘了还有找人帮忙这个选项!王黎就交给她洗脑好了啊,妥妥的! 顿时这些味道我欣赏不来的食物也好吃多了。 我拿不好刀叉,总有种拿着凶器的感觉,切牛排的时候犹犹豫豫,李衿一边笑吟吟地和王黎聊天相互吹捧,一边自然而然地就把她手上那份切成小块的推给我,把我的换到她面前。 在水杏和王黎瞠目结舌的注视下,我愉快地接受了这份好意。 吃完饭大家一致决定去ktv,我内心是拒绝的,但也拗不过她们。我打头出去,刚一开门,一阵疾风刮过,我被人“嘭”地摁到墙上,而后一张冷艳的脸自上而下缓缓压低,散乱的盘发落下来,圈住了我们。 她的吐息是白酒的香气。 作者有话要说:  好几天了!作收一直是222! 过分!!! 算了,睡周姑娘去了。 第65章 我被这个陌生的女人笼在身下。 她抬起一只手捧住我的半边面颊,轻轻将大拇指压在我的嘴角,然后侧头吻了下来——却巧妙地避开了我的嘴唇,而是吻着她的手指,吸吮得啧啧有声。 第74节 因为距离过于接近,她的鼻息让我的脸颊有些痒,她垂下的长发也黏在我脖颈和肩膀。这场吻持续的时间好像有些长,我看不清她的表情,但她的舌尖始终若有若无地在我的嘴唇上盘旋,像是蛇吐出信子,近得我能感觉到那股酒液和唾沫的湿气。 周遭有人轰然叫好,我透过这女人的发帘往外看,水杏在原地跃跃欲试一脸惊叹,要不是有室友在这儿,恐怕也会鼓掌起哄吹口哨;李衿双手抱胸看着我们,表情里写着“一切尽在掌控之中”;王黎是表现最正常的一个,完全傻在了原地。 “你在想什么?”身前的女人低声询问。 那场虚假的、炫技一般的热吻已经结束了,她像是恋恋不舍一样迟迟不肯抽身,啄吻着她的指尖,悄声和我说话。 她的嗓子介乎于男人和女人之间,仿佛天生的女低音和男高音,但无疑十分曼妙婉转。 我也小声回答她:“我才发现我有点矮,这种事本来是我对别人做的。” 忘记说了,我本人的身高……光脚一米六三。在女性里面这身高不算是很矮了,但无论怎么样也没法归类到高的范畴里。使用从泠的身体的时候我可一向是傲视群雌,回来之后还很是为抬头看别人不习惯了一阵。 这答案看来和她想的大相径庭,她哼笑了一声,然后懒洋洋地退开了,临走前突然扭头在我脸上亲了一口,才回到旁观的和她一起的人群里。 那群等着她的人没有来搭理我的,热热闹闹地簇拥着她走了,有人打趣说“你真的亲下去了啊!”“原本我还不信结果看你们亲了那么久我还是信了”,还有人说“那女的长得还可以嘛”,随后被群嘲“你没见过女人是吧!” 水杏要笑不笑地扭曲着一张脸,李衿镇定自若,王黎魂归天外,尽管表情心情都不一样,三个人却动作一致,在他们走后默默地围住了我。 “你……”李衿才说了一个字,水杏就迫不及待地问我:“感觉怎么样?” 我说:“没亲上,她一直在借位,亲她的手指。” “我看你没躲开还专门凑上去,以为你就是喜欢这个款的呢。”水杏很是失望。 我当然听到他们在隔壁拼酒玩游戏了,不过我没躲开不是因为我想亲她。 “我要是不走第一个,你也不走,那就得李衿走第一个了。”我说,“刚还帮我切牛排呢,怎么好意思让她遭殃。” “还有王黎啊!”水杏提醒我,“东道主走第一个啊!” “嗯——”我转头看了一眼站得离我最远的王黎,发出一个含糊的鼻音。 她不会走第一个的,她坐在最里面,要走第一个就得绕过我。她怕我怕得跟兔子遇见老虎似的,怎么可能绕一大圈特地贴到我面前来。 “……我们回去吧。”王黎终于憋出一句话。我不在寝室的这段时间她和水杏的关系不错,水杏又是个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的性子,看得出来她是费尽千辛万苦才没有指责水杏死道友不死贫道的无良行径。 发生这件事之后,大家顿时没了去唱歌的兴致。我们又原路返回寝室,一路上静悄悄的,司机尽职尽责地开着车,酒足饭饱之后我们四个人都犯懒地躺在座位上。 半路上我拜托水杏给王黎做做思想工作,她爽快地答应了,一回寝室就拉着王黎说悄悄话。我没有理会她们,上了床之后就拉上了帘子。 手机振动了一下,短信进来。 发信人是李衿。 “不要生气,我觉得她没有恶意,还很喜欢你。她也没真的亲上来,以后见了面还可以做朋友对吧。”后面是三个笑哭的表情。 看来在“未来”我会和那个女人成为很好的朋友。 我把手机扔到一边,闭上了眼睛。 熟人真是说不来就一直不来,来了一个就涌出来一堆。 那个女人是我的便宜师父,我很确定。 我……不太了解我的便宜师父,虽然是她在我还弱小的时候给我提供庇护所,是她带着我走进修士的生活,可是她太聪明了,把我的事情安排得妥妥当当,像一个不太亲近的良师益友,布置大量任务,而后我就能成长和蜕变。一切好像都在她的安排之内,从我乔装成少年躲进的那一刻起,再到我学成后她将我扫地出门,这个人并未表露过多少情感。 有时候我觉得我只是一个被她看中的玩具,有时候觉得她只是一时无聊。 而且她超恶劣,经常要我和修为比我高的打,打不赢就不准回去,我越阶杀人就是被她逼出来的。 另外剑宗的人真的都是腹黑,连刚入门的小师弟都一肚子黑水儿,老坑我去给师父、师叔和师祖请安,实际上就是去挨打。我的身份在剑宗是个公开的秘密,大家没事就招我过去,然后打我一顿,我觉得我恢复力那么强就是被剑宗一整个门派逼出来的。 不过这是为我好,我知道。这群我见过的最没人情味的死天才居然是对我最有人情味的,只要我一天还挂着宗门弟子的名头,就一天对我抱着(我猜是)“不能让这个特别蠢还弱逼的弟子随便死”的责任心。 我还挺感动的有一阵,不过后来我离开之后,剑宗弟子见了我还是卯足了劲打我,我还一般都打不过。毕竟剑修因为他们的特立独行也是树敌颇多,出来行走的多是元婴期往上,修为不高的也就在宗门附近游历。 话又说回来,我才想了想我便宜师父,她就出现在我的面前,爸爸你行的。爸爸你那么好,怎么我还是没有心想事成呢,怎么我还是穿越了被另外一个天道耍呢,爸爸你这么能,恁死它怎么样啊。 渡过仙劫之后我多出来的一个被动技能,就是能看出一个人的灵魂根底。当然说了是被动的,就意味着我不能像大多数同级别的仙那样根据某些信息“掐指一算”,或者更厉害一点的能直接从冥冥中获取足够的讯息。对我来说,必须要见到了真人之后,才能够看透这个人的灵魂。 而且很模糊,看不透前世今生的历程,只能看到“根源”一类的本质。 这个能力蛮鸡肋的。我记得我大致讲过轮回是个怎么回事,和凡人的认知并不一样。灵魂根本不是三魂六魄,而是一个由不同属性的微小灵气组成的整体,就像是人的肉身是由血液、骨骼、皮肉组成的整体一样。当一个人死后,灵魂脱离肉体,接下来不是直接进入轮回的,第一步是分解——正如同肉体的腐烂、分解,供给土地养分,灵魂也会回归天地之间,成为天地的养分。 万物的规律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灵魂和肉体的本质是相似的,死亡的本质也是相似的——最关键在于自我意识的消散。肉体的死亡是灵魂的脱离,而灵魂的死亡是彻底的分解,这很简单,逻辑也很清楚。 因此,凡人不可能有上辈子、下辈子的概念。说不定这次死了之后,有一部分会飘荡而不投生,有一部分成为一头牛,而一部分成为蚂蚁。谁知道呢?这是随机的,人只是大生态系统中的一份子,无论是汲汲营营还是投身于伟大事业,无论是救助千人还是挑起世界大战……对整个系统有影响吗? 没有。 除非涉及灭族,天道才懒得管你。 毕竟哪个国家总统会管某条街上一家人鸡毛蒜皮的家里长短? 换而言之,对凡人来说,没有因果报应这回事。 生前事生前了,身后事身后无。 而对修士来说就不同了。一旦一个修士修到了筑基期,那么他的神魂就是凝实的,起码可以这么说,只要他没受到毁灭性的打击,他就有我们传统意义上所说的“转世”这么一个机会,他可以全须全尾地再次投生为人。 筑基期只有一次机会,到了金丹期能有至少百次,而到了元婴,那么恭喜,你的灵魂凝实到有上万次投生为人的机会!再往后,大乘期、渡劫期,几乎可以说是能够无止境地投生为人! 想想看,要是这种情况不加以遏制,在另一个世界,能轻易造就一个庞大的,一人功成赤地万里,只会索取灵气而不会反哺的修士群体,而到时候—— 花草树木,鸟兽鱼虫,天下万物,从何而来? 还有凡人,要怎么活得下去? 第75节 雷劫,包括心魔劫,本质上就是为了打散修士的修为,震撼修士的神魂。 无论是正道还是魔道,本质上说,掠夺的资源是等同的,对这天地的危害也是一致的,在天道的小本子上地位都是蛀虫,天道总是格外针对魔道,也主要是因为魔道的不稳定和总是毁坏神魂。 没错,我都说了,万物的规律有异曲同工之妙,所以灵气是可以被毁坏的,而要自然生出,却需要漫长的时间酝酿。 怎么毁坏我不知道。我做不到,我的能力就是杀死和分解,但没办法彻底毁坏。 作者有话要说:  讲真你们要做好无cp的心理准备,才能接受作者的有cp。 以及,本文确定没有百合线!!英英和她便宜师父的气氛就这样!!便宜师父气场两万八! 作者最近看了好有意思的东西,推荐给你们23333 齐木楠雄的灾难,动漫,超棒的番!主角比逼王还逼! 伦敦生活,英剧,作者就是喜欢英剧的冷嘲热讽,来干了这碗毒鸡汤! 好色一代男,动漫电影,啊啊啊色♂气满满,一本满足~~~不过这个资源好像很不好找。 哦,还有谢谢水吉的两个地雷~~~么么哒~~~ 第66章 我虽然不了解商业,但是也觉得楚家最近有点命运多舛。 是的,楚家又快要破产了。上次说是因为进军娱乐圈,投资了好几部电影,结果血本无归;这次是因为当家的人遭遇空难,目前已经失联超过七十二小时,又恰值动荡之后刚刚恢复元气的时期。 主心骨不在,公司里留下的经历过考验的人也不至于慌了神,可是广大吃瓜群众和股民都慌了,流言四起,官博、新闻上再怎么想尽办法稳定人们的情绪,也被浩浩荡荡的“□□消息”毫无悬念地压倒。现在大街小巷,随便哪家沙县小吃里的光膀子大汉都在唾沫横飞地对这件事指点江山。 这个神奇的公司走的什么路数我真是特别理解不了。 按理说这种具现化的生存危机、身处险境力挽狂澜之类的事情只会频繁出现在刚起步的小公司身上,因为没人脉没资源而步步维艰,是困难也是机遇,每当战胜一个挑战就能更进一步;但楚家明明是经济霸主啊,好像也有很多年了吧,我记不清了,总归不是还在往上爬的小公司。 大公司是要有进取心,但首先求稳,只要稳中渐进就够了,所以这种过个一两个月就来一次大地震的情况,怎么想怎么不正常。 有人在推波助澜——太明显了。楚家是经济龙头,往下顺数怎么也还有第二第三想要挤下第一上位呢,我虽然不了解商业和经济,但是我了解人心,或者换句话说,哪怕我不了解人心,我也不是个智障啊。 说来也是可笑,正因为修真界里大家都追求淡泊、追求无情,压抑得太过了,于是反而在变态的时候尤其变态,任何一点微小的情绪都要被严防死守,因此一旦爆发起来,入了魔障,都是惊天动地的事故。 病娇萌萌哒是吧,修真界里的全是病娇哦,爱在心口难开,然后可能有一天自己忍不住了,就把爱的人抓起来,一边在内心特别痛苦一边这样那样地折磨人家,完了还要和对方一起堕入魔道/身死道消哦,绝对全心全意地爱对方哦,是不是特别开心啊。 以上事件发生的次数就和我们这个世界大学生谈恋爱一样多呢,好有意思哦,恋爱约等于入魔,大多只有入魔的才会有人成双成对出现哟。 哦对,还有杀妻证道、杀夫证道、杀师证道——这三个是主流,前两者还要少一点,最后的选项发生的频率最高,除此之外杀别的身份证道的都很小众,而且因为关系不怎么亲近,通常也没什么用。 ……讲真,要不是因为杀师证道太多,我还以为这个世界的修真界是被穿越过来的高中教导主任和fff团占领了。 身处其中,我总能够感受到那种巨大的、无处不在的荒诞感,又因为所有人都觉得理所当然,到最后好像是我自己有问题一样。 这是世界的错。 小孩子才这么想对吧? 可好多时候我待在随便找的一个洞窟里出神,好多时候我跪在河边浆洗衣衫,好多时候我站在贵族老爷身后看着地上杖责至死的仆人,好多时候当我抽出刀看着脚下一地尸体鲜血狼藉,好多时候当我睡在麦田里,听着蝉叫蛙鸣——我的心里毫无波动,平静犹如一潭死水——这是世界的错。我想。 然后我又情不自禁地为这个想法而羞愧。 然后我就去无尽海。 另一个世界的大陆不是一整块,而是三大主要陆地,一块属于凡人,也是最大、最富饶的土地;一块属于修士,绝大部分修士都是在这块大陆上修行,这里灵气充盈,险境众多;最后一块大陆是个传说,传说的内容一点儿也不瑰丽,也没有什么那块大路上满地都是神器、找到就能成仙的内容,就是传说还有一块大陆,后面就没了。 但这个语焉不详、模模糊糊的传说反而因此经久不衰,成为类似“灰姑娘”“白雪公主”一样的睡前故事,广为人知。 三块大陆之外,四面八方都是海。 无尽海。 这片海域就像它的名字一般永无止境,那青草汁、杨柳尖、彩虹靛一样绚烂又透明的青色海水,犹如青衣的繁多和平凡里指戳人心的浪漫,立足其上时脚下千姿百态的生物、深渊般不可见底的高度,博大的、仿佛天空倒悬而雨水倒立的盛大美景,甚至于海底的生物死亡时蓬勃而出的青色血液,天上地下四面八方,青色涛涛,那么冷淡,又那么温暖。 还因为我的前主人。 他是多么奇怪的角色,在我的人生里晦暗不明。我始终搞不懂他,甚至于每当后来我细细思索他的一举一动,他所展现出的奇诡的、不符合修为和身份的能力,他的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原来根本不是我出于恐惧和爱对他的神化,而是本就如此。 他无所不知,无所不能。 那些他开炉后全部喂给我的丹药是我所见识过的最好的丹药,他随手炼出的武器是我见识过的同等级材料中最好的武器,他手里总是有数不尽的很多大宗门都没有的稀少药材,他带我去的秘境全都是鲜有人知晓的秘境(这在有着数万年修真历史的世界多么不可思议),甚至他还带我在无尽海打怪升级。 无尽海,不能沉下任何生灵和死物。 他抱着我和我讲过,话音刚落就带着我一头栽了进去,给我指出海下那些巨大的妖兽。我得说从美观上讲,无尽海没有这个世界里海下色泽的过渡,它不是缤纷亮丽的那种美,它的青色透出一股完美的和缓和从容,仿佛千万年里都未曾有过任何改变。 像个老前辈,洞若观火,然而始终不语。 当时只道是寻常,毕竟他当时不就带着我下去了吗,我还以为他的意思就是“无尽海不能轻易下去”“无尽海凡人不能沉下去”,谁知道无尽海真的……不能沉下任何生灵和死物。 完全不能,没有任何办法,纵使你修成渡劫期,正渡过九九天劫,连天劫都劈不到无尽海上。因为这个特性,无尽海基本上是渡劫期大能定居的地方。大能把洞府往上面一搁,圈上一块儿地就宣布这一片归我了,渡劫也就在这上面渡,前主人带着我围观过好多次,基本上不出两年就得有一个渡劫,就我三千年里所见,还没有渡过的。 渡劫期的领域范围之广只有到了渡劫期才明白,总之以前我们在大能的地盘上活动,大能都是知道的,被围观这事儿大能也知道。 举个例子来形容前主人带我做过的事呢,就好比现代社会,我们随随便便闯进一个房间,当着房主人的面吃他的喝他的用他的拿他的,完了就走还不收拾。 他究竟是谁呢?这答案扑朔迷离,以至于我不敢去想。 无尽海,这片海域的神秘和他如出一辙,它的海水也不能被带走,它就像是一块巨型果冻,却是刀子都划不开的果冻,简直像是异形生物。 我除外。 第76节 我总是除外,我总是特例。 这样我怎么可能融入这个世界呢?好像这个世界正是无时无刻不在提示我,我来自另一个地方,这里不是我的家园。我不能融入它,不能喜爱它,不能对它投注心力,为此它精心设计我的命运,一切我所喜爱的都会失去,但又总是及时给我抚慰,不让我真正痛苦。 我不明白。我经历的越是多,越能体会到自己身如浮萍飘絮,在这路上不能自己。 偶尔我会想,我还活在这个世上,是不是就是在等一个答案。因为这答案注定会来,又活了那么久,索性一直等下去,反正我擅长打发时间。 这学期的课不多,最后我还是决定找一份兼职。 经过仔细考量,筛选了我做过的所有类似的工作和我没有足够时间的工作之后……发现并没有合适的兼职,哪怕我根本不图着赚钱。 第二天我下了课就要走,又被宋教授留下来了,把他收到的作业拷给我,要我帮他批改。 我收下了,打消了原本去远一点的地方看看兼职的念头,决定先回寝室看作业。路上天气一直很好,等我快要到楼下了,忽然刮来一阵妖风,又骤然停下。 一张传单从高处落下来,我一抬手,就接住了。 a4纸上印着两行字,第一行是“诚招接待,周天上班,待遇面谈”,第二行是一个电话号码。为了塞满这张纸,字体印得超大,充满了电线杆子小广告的廉价味,虽然是方正的楷体,却隐约透着一股吊儿郎当的不靠谱,一看就知道招不到接待。 很好,兼职解决了,谢谢天道爸爸,天道爸爸万寿无疆。 我觉得我一定是天道爸爸亲生的,只有我亲生的妈才对我这么好,我爸都是个坑货,整天神龙见首不见尾的。 话又说回来,这个寒假我爸我妈也该回来了吧……糟了,莫名尴尬,真是不知道用什么表情来面对。我妈那么宠着我,要是不扑过去撒娇她肯定要伤心的,然而撒娇对我来说,比杀人难几百倍……要不要赶快找个人练习练习…… 我胡思乱想着打了电话,和对面的人定好明天早上九点面试。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一章里面一个大坑一个小坑,但是我知道你们肯定都只看见小坑了2333333 第67章 面试地址是一个我连听都没有听说过的地方,店长倒是对此很有自觉,直接告诉我具体位置在某个很有名的小吃店附近。 那家小吃店我也去过,因为主打川味,人流量又大,吃的东西新鲜不说还特别肯下调料,廉价的食材也能做得麻辣鲜香,是大学城里物美价廉的典型。我遵照指示走到小吃店门口,左看右看,光看见小吃店的客人排队排得满满当当,就是找不到店长口里“很有风格的小餐馆”。 距离面试时间还有十五分钟,我又给店长打了个电话,响了三声之后电话被按断了,一旁站得离公交站台不远不近的男人走了过来,对我说:“我注意你很久了。” 听到这句话的妹子们和少数几个男生立刻投来惊诧和警惕的眼神。 不怪他们这样,实在是这个男人形象不佳。这种不佳不是说男人长得有多丑,而是他三四十岁的年纪了,出门只随随便便套了一身t恤和牛仔裤,脚上一双杂牌运动鞋,一副无业游民的打扮,还把头发理成了刚出狱一样的青皮,任谁看到都会觉得这是个社会上的小瘪三,没啥大本事,论起恶心人的功力却赫赫有名。 不过我听出来了,这就是电话里的声音,也就是说这个眼下青黑脚步虚浮的男人就是将要面试我的店长。 果然,他又说:“你是昨天打电话来面试的?” 我说:“是我,店长好啊,昨天进货去了?今天面试没问题吧?” “没有起早进货,我脸色不好是因为失眠很久了,吃药也不顶事。”他慢吞吞地说,“店里我照顾不过来,你的任务就是招待客人,别的都不用操心。店里每周只有周天营业,上班时间朝九晚五,包三餐,报销路费,工资日结,一天八十保底加招待抽成,可以请假之后随便哪天补上就行,寒暑假你可以连续上班一周然后关门。没有问题的话你今天就开始上班,现在就可以去店里签字,门没锁,钥匙和合同都在柜台上,其它的事情厨师会告诉你。” 当真是很有风格的小餐馆,还一周只开一次。这种店面纯粹就是靠着口碑和回头客撑着,居然还需要请招待,请了招待竟然还有抽成……这真的是一家小餐馆? 难道厨师是世界名厨?一盘菜价值上千? “……好的店长。”我微笑,还和我目前的老板寒暄了几句,“店长是要出门吗?事情很急?” “要出一趟远门,归期不定。”他下一秒就要睡着了的样子,说话就像含在嘴里,始终模模糊糊的,“不是急事,但是必须要去处理,不如快点把事情办完。” “我明白了。”我没有再问下去,继续微笑,等了一会儿,见他目光呆滞地戳在原地愣神,便委婉地提醒他,“店长,我还不知道店面在哪里。” “哦,哦。”他如梦初醒,抬手一指,“那条路一直往里走就到了。” 我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并不意外地看到了一条只能一人通行的逼仄小路。严格来说,这不能算是一条路,因为它是两栋房子之间形成的可通行的缝隙,稍微胖一点的壮汉侧着身都不一定能过去。 虽说靠着老顾客赚钱的小餐馆店面位置好不好无所谓,不过路径这么糟糕的,我在现代社会还是第一次见到。 礼貌地和梦游的老板闲扯了几句后,我钻进了那条小路。 这里的格局尖嘴大肚,短短半分钟的路程,两边擦着我手臂的高墙仿佛存在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吸力,下一秒就要合拢,让我想起我曾走过的修士陵墓。 修士的墓地多处在险峻之地,大部分都是衣冠冢。另一个世界不兴陪葬那一套,达官贵人死了也不过是寻一处青山绿水之地下葬,修士就更不讲究了,选一处险境也不过是为了防止鸟兽沾染。因为什么都不看重,所以一定至少会有一座用心的碑,有的还会有单看文采气魄都能流传千古的碑文。 其实哪里有无情无心的修士。如果有,那也一定是得道升仙的存在,留下的不过是装作无情无心。否则身后之事对修士来说有何必要呢?死亡对亡者来说是件幸事,至于别的,都是生者的责任。 我有时候觉得我一点儿也理解不了修真界,有时候觉得正由于我不愿意理解,所以反倒是最能理解。 走到尽头处豁然开朗,印在我眼帘里的的,是一面墙中唯一的一家店面。也没什么装潢一说,门口是玻璃门,普普通通的粉刷墙,硬邦邦的米黄方桌方椅,柜台在最里面,挨着厨房开的窗口,能看见里面正站着的女人的背影。店面看上去非常新,角落里还装了空调,作为一家小餐馆,几乎能给人眼前一亮的印象。 看这店面的方向,有点像是把临近街道的那一边放弃了,然后敲碎里面的那一面墙,装成正门,用来接待客人。 我放开神识,发现还真是。 而且厨子还是我认识的人。 仰令。 我推开门,走了进去,柜台上果然有一式两份的合约和一串钥匙,上面贴着纸条说明这把钥匙对应的锁。不过我没有签字,因为店长没有准备笔,我也没有随身带着笔的习惯。 仰令正背对着我练习萝卜雕花。 是那种很简单的四瓣花,她好像也不求有多逼真和美观,只是飞快地完成一个之后又去刻下一个,刻好的萝卜花从虚握的手掌缝中掉下来,落到竹编筐里,一个接一个、一个又接一个,褪去了所有花哨的技巧之后格外简单高效的的动作有一种军人式的干练和明快,就像阅兵礼上的方阵,整齐划一,很容易让人看着看着就入了迷。 我撑着下巴趴在柜台上看了一会儿,觉得靠她这一手,一盘菜能多卖十块吧。 萝卜用完了,仰令把竹编筐推到一边,擦了菜刀,把刀往案板上一放,扭头就看见了我。 她露出惊喜的笑容:“桑如英!你也来这里打工啊!” 第77节 这位曾经让我惊为天人的火锅超人无法以常理忖度,思来想去我选择了最稳妥的话:“嗯,对啊。” “你来对了,我跟你说啊,这家店真的工资很高!抽成超级高!”她一脸兴奋,“我都在这里打工一个学期了,工资都是日结,从来没有拖欠过!每来一位客人我能有一千块提成!你的提成比我高,店长说是我的十倍,所以你有一万块!” ……我一点也不开心真的。 你为什么能这么轻易地接受这种按人头提成一千块的厨子的设定你告诉我,按人头提成怎么想都是杀手的规律啊,难道你就没有哪怕一丁点的怀疑吗?! 不过能给自己一个火锅超人这样破廉耻的设定的人想来和我们没有活在同一个次元吧。 我笑了笑:“那很好,努力工作好好存钱,未来属于你自己。” 仰令满脸谦虚:“哪里哪里,共勉共勉。” 我决定跳过这个危险的话题。 “你知道我负责做什么吗?”我问她。 “收钱啊。”仰令说,“赵叔每天坐在那儿就是收钱的,你右手的柜子有个刷卡机,到时候他们报菜名,你记录一下,发短信给赵叔,然后让他们刷卡就行了,本店不收现金。工资到时候会自动打到你的账户里,或者你要申请现金也行,给店长打电话就有人送钱来。” 这个工作一定有什么不对劲。 我扫视空荡荡的餐馆,终于想起来:“菜单呢?” 她说得超轻松:“没有啊。原先我写了一份,没人照着点,就扔了。” “难道他们吃什么你做什么?” “咳咳,那倒不是。”她脸上终于显露了一点尴尬,“我听不懂他们说什么,赵叔说随便做,所以他们点什么我都上蛋炒饭。” 我觉得没法再和她说下去了。 “……他们又不关心上的是什么菜,后来我还给过白水呢,赵叔也没说我什么。”仰令又说,“他们只是来点单和付钱而已。” 三个小时后我就知道为什么了。 进来了两个男人,双胞胎,俩妖怪,原型是双目圆睁的一对金雕,尖锐的喙散发着一层寒光,见了我好悬没跪下来。 顺便科普一下,妖怪修成人形之后,某一些种族之间能混种族通婚,但一般情况下生下来的孩子只可能是父母中的一种血统,最多会拥有一些另一个种族的特性,不太有可能诞生新的种族,除非其中一方的血统实在过于弱小。 比方说妖和普通人结合之后,生下的可能是人,可能是妖,也可能是半妖——半妖具有很强的不稳定性,难得善终。 还是哥哥胆子大些,扶着弟弟站起来,小声报了菜名:“泰山二十七。” 我一头雾水地为他们刷了卡,仰令从窗口递给我两盘番茄炒蛋,做得还挺不错,只是盘子边上那几朵四瓣花看上去傻呆傻呆的,透出一股一无所知的无辜味来。 两兄弟端着菜战战兢兢狼吞虎咽吃完了,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快地离开。 接下来的这一天一共过来了七个妖怪,全都是见了我差点跪,菜名不是地名+数字就是一串乱码,我琢磨着琢磨着,有点回过味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 嗯今天的下一章可能是一二点换。 _(:3ゝ∠)_我还没看评论呢。 第68章 是时候秀一波智商了。 虽然我确实比大多数同龄的老妖怪蠢上很多,而且我平常也不太用脑袋思考——主要是人生如此艰难,本来就爱胡思乱想的人再不控制住,岂不是得活生生把自己给郁闷死,何必想得太多——但我其实挺聪明的,大局观不强,却对事件的细节非常敏锐。 我最苦手的是大局和细节之间的东西,例如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 来分析一下那九个妖怪,首先,他们都有且会使用银.行.卡,这意味着对人类社会的了解,拓展开来,他们一定在人类社会生活了较长时间,而且是全副伪装的融入生活,这能说明他们都有合法的身份和稳定的资金来源;其次,他们所点的“菜单”都有显而易见的“信息”,这个信息还没有找出规律,但到目前来看具有独一性,所以它可能是一种身份的标识,也可能是某个开门的密码;最后,他们都表现得对这一流程非常熟悉,被我吓得不行却依然能迅速作出反应,并且越往后过来的妖怪就表现得越自然,所以这应该是一个长期的带有任务性质的事件,他们之间有着很强的联系。 提炼所得猜测和已知信息,妖怪、长期隐藏在人群中生活、成规模有组织、“交党费”一样的举动、个人身份验证……居委会定期交会费?跨地域妖怪拜山头?八.九不离十吧,总归是那个意思。 就我所知,很多聪明人都有一种特性,那就是老疑神疑鬼的,只相信自己的猜测,轻易不会相信别人口中的话。这是个好习惯,值得鼓励,在危险环境中能够极大地增加生存几率,不过直白地说,就我所得的经验来看,只有聪明人的多疑才有意义,绝大部分人就算是怀疑什么,也很难真正抓到头绪。 有些人会选择迎难而上,刻意磨练自己的心智,但我所做的选择是扬长避短。拼不过头脑,那就始终相信聪明人的话,做一枚好用的棋子,在必要的时机以力破巧。 所以在得出结论之后,我回到寝室,还是问了水杏:“今天……” “你要是想说你在我们□□处工作的事情,我早就知道了。”水杏头也没回,“昨天我就看见你桌上的传单就给人确定了你的职位,不然人家那么干脆就让你进了?哪有那么不靠谱的,你这么天真?话说回来你到底是谁啊,满脑子都是武力,我一点儿也没听说过。” “你那破传单印成那样还有脸说自己靠谱。”我反唇相讥,“我真是有幸走了个后门,谢谢啊。” 水杏“啪”地一声合上电脑,转了一圈椅子正对着我,灵巧得活像椅子四个角都带着三百六十度旋转的轮子似的:“传单是特殊材质,它会自动搜索和追踪合适的人选,像是一些命比较轻老遇到怪事的人就是我们的招聘对象,他们见怪不怪,会装聋作哑,看在高工资的份上也会守口如瓶。我以为这是常识——我前阵子拜访了所有我认识的前辈,所有人都不认识你,这年头难道还有人能转世重修成功?你到底是谁?” 我说:“有一个人认识我,你问了吗?” 她的脸垮了下来:“就一个我不敢问。” 我说:“哦。” “你就不能自己说吗?!”水杏抓狂,“吊人胃口有那么好玩?我为了你茶不思饭不想的你就这么对我?” 我很没诚意地安慰她:“放一百万个心,全天下免疫你的天赋的人只有我一个,再说我就算不免疫你的天赋,解决你都是按秒算的事。你的天赋对上我最多就拖延拖延时间对吧,说到底你的攻击力太低了,速度也不够快,当个领导者还行,冲锋陷阵就是找死。” “短板那么明显破绽那么大还真是对不起你!” “这是好事啊。”我说,“一个有洞的桶堵上就能打水,谁会用筛子打水?” 谈话到最后无疾而终。 我避开了答案。按我的性格来说这不应该,很多人不愿暴露秘密的考量要么就是担忧人生安全要么就是厌恶隐私被窥探,对我来说这两者都无所谓,因此我也一向坦诚到引人生疑。但这一次,不知为什么,某种情绪阻止了我说出去,不是出于担忧和恐惧,而是出于别的我自己也看不清的东西。 第78节 一周的时间转瞬即逝,惯常的在宋教授的课上艰难地走神,惯常的回家一趟看看钱铮。钱铮没有出事的时候还是很听话的,可以说是听话得过了分。上周耽搁了没有回去,这周她在看到我的一瞬间表情明亮起来,那种愉快的心情让我发笑,却隐约有种不详的预感。 我不希望她再离开我了。 不,没有再。她没有离开过我,离开我的是另一个。 我总是混淆他们,尽管我知道他们不同,但那种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眼神里的熟悉感,就像是闻到了老祖母用过的雪花膏的香气,陈旧又清晰。偶尔在面对她的时候我会怀疑自己的判断,他们真的不是同一个人吗?尽管这不是同一个灵魂,然而重组之后的灵魂我并不能认出,难道重组之后他就不再是他? 很难说,这是个哲学问题,还有可能涉及最说不清道不明的伦理。但修真界又恰巧是最漠视伦理的地方,在这里,师徒之义就是你所能表现得较为强烈而又不会遭到斥责的唯一感情了,而且即使是最仁爱的师父,也不会在你撒娇的时候拥抱你。 我师父应该还蛮喜欢我的,两个都是。我不太清楚他们怎么表达自己,从泠的师父我不熟,我的便宜师父我也不了解,但想想看前者费心思养大了小女孩,后者费心思为我掩藏身份教我战斗技巧,在修真界肯为你费心思、浪费自己的修行时间,那就是很喜欢很喜欢才会做的了。 两个师父中,便宜师父才是我的师父,插香摆宴、三叩九拜、跪行奉茶,做这一套可别扭了,可是心里真的有种庄严感。传统就是这样,看似没什么卵用,实则必不可少。 她也是教我战斗技巧的人,前主人教我的主要是修真界中尤其毁人三观的部分,他是个走邪道的政治老师,和永常有异曲同工之妙,舜宇颇有些他的影子;而战斗方面呢,他只教我怎么对另一个生灵一击必杀。 听起来很帅,然而很多很帅的事情前期都很痛苦。 从泠的师父我无以为报,但我猜测我收养了他的转世,他成为我的男孩又杀了我之后,我们之间的因果就已经斩断。道长看到的只是一场残魂里太过深刻的梦,我的男孩是在渡劫期死的,我猜测他再一次转生后保留了大部分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灵魂,只是事到如今,谁也回不去从前。 从前也没什么好的,走了的人都不要再回来。我的人生准则千疮百孔,不是岌岌可危就是放弃治疗,但有一点从来不变。 所有人,如果滚,请滚远。我恨得没力气了,负面情绪很难再纠缠我,现在我懒得报复,最多觉得心烦,但我的正面情绪同样稀缺,所有伤害过我的人我都不原谅。 我唯一的疑问只有一点,从泠去哪里了呢?我们之间的因果是如此之深,我的生命和她的生命之间必有牵连。我没有找到她,可能在我没注意到的时候她就离开了。 第二天我又去店里,仰令早就到了,哼着老歌在厨房里忙碌,长发编成麻花辫垂下来,用一对甩来甩去的糖果造型的发圈系着。她在切土豆丝,相当常规的刀切而不是刮刨器,同样是奇快的速度,切完一个后把刀贴着案板一划,黄澄澄金灿灿的土豆丝就掉进了她上次用过的竹编筐里,然后她又拿出一个土豆切了起来。 “今天的菜是土豆丝?”我说,“给我来一盘,我记得店长说了包三餐。” 她抽空应我一声:“我熬了粥,皮蛋瘦肉粥,还有自己做的咸菜,吃这个怎么样?大清早的吃炒菜多不好。” “那好,给我来一份。” 崭新的一天,就在皮蛋瘦肉粥、醋泡嫩姜、清蒸土豆丝里开始了。 可能是因为我今天看上去心情不错,仰令兴高采烈、喋喋不休地说起了话。我都纳闷怎么我就这么讨话唠的喜欢,难道这玩意还带心灵感应的?不过她煮的东西味道还很不错,我一向很有节操,起码吃人嘴短,请我吃东西的我都给面子,所以她要逗哽我就捧哏,把气氛吵得有声有色。 仰令说得话有几层真我不知道,不过她这人就像热血搞笑漫画里的人物似的,不仅仅是日常表现,遇到困难永远选择迎难而上,把元气十足的大傻瓜形象刻画得入木三分,还有她的人生经历……假如她没有夸大的话。 她说她是农村出来的孩子,家里的长姐,读了个职业学校之后就开始工作养家,好在现在家里的日子越过越好,弟弟妹妹读书的钱都不要她出了,父母也叫自己她存钱以后好结婚;她想要嫁高富帅,来大城市看看有没有机会,经过她的调查以她的条件想要嫁给高富帅走娱乐圈可能性最大,因此她决定做个明星;上次路遇星探谈好了条件之后人跟她说先在直播打出名气再出道,叫她无论发生了什么都要冷静,结果差点被卖还好遇见了我们…… 我觉得她这都不算是傻白甜了,这是传统智障啊。 结果她说:“其实我知道他是在骗我,不过谁在乎啊,不管怎么说,这样能和你相遇。” ……???天道爸爸,我回来之后是不是撩我的人太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是的,大家都在撩你。 第69章 番外一 这个世界没有名字。 姑且不论这是一件多么荒诞和奇怪的事情,请将视线投向漂泊在靛青色海洋上的三块主要大陆,和周边那些漂泊不定的浮岛。这个悲惨的、忧郁的、放肆的、温馨的故事发生在这个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无论是天空还是海底都留下了她的身影——是的,她,事件的核心,串联的线条,每一个故事都必不可少的主角。 但现在还不是说到她的时候,因为这是个漫长的故事,或者说故事的本身应当超越时间,所以更需要关注同样漫长的前奏。讲述它令人难过,然而职责在此,这才是讲述和故事的关键,职责在此,无法回避。 唯一的忠告:请务必不要过多投入感情。 * 选取这一年作为开场是经过慎重考虑后的决定。 这一年的初春,某个知名不具的国度里诞生了一个男孩;盛夏时节,遥隔数千里的村落里一个发烧的女孩被路过的修士救醒;而在这一年最凛冽的寒冬,不冻的狐丘上狂风骤起,吹来一片奇异的浓云,不过几刻钟时间,鹅毛大雪便覆盖了整个山丘,在阳光将白雪也暖和起来之前,狐丘上最年轻的一只狐狸终于化形成功,虚弱,却拥有远超兄姐长辈的美貌。 这三位分别会成为道修、剑修和最美的妖修,并且担负同一种注定的使命。 十年之后,男孩埋葬了父母的尸骨,女孩拜入剑宗,又五年之后,男孩拜入正德派,女孩筑基成功。又过了五十年,狐妖离开了狐丘,男孩在历练的途中与狐妖相逢,他觉得曾见过他,然后擦肩而过。 又五十年过去,重伤的女孩被神秘的男人所救。他金丹期,却只一招就灭杀了同为金丹期的敌人;他深邃的俊美宛若妖邪,但他分明不在正派的必杀名单上。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没有人知道他来自哪里,没有人能留下关于他的记忆,但女孩一直记得这个人的存在,并且饱含警惕。 再三百五十年后,一个走火入魔的魔修毁掉了三个国家,男孩受命阻止并杀死他。这个魔修曾为男孩的同门,他时而神志清醒时而思绪混乱,男孩追上魔修时他正神志清醒,因而男孩迟迟下不了手,停下来,试图说服魔修同他离去,回门领罚。 几句话后陷入狂乱的魔修四处逃窜,中途在男孩的面前将一对田中务农的夫妻折磨致死,于是怒极的男孩杀死了魔修,心神巨震,神思错乱,原地打坐对抗骤然生出的心魔,直到一声婴儿的啼哭将他唤醒。 田埂上的篮子里装着这对夫妻的女儿,这时候正因饥饿哭泣。 他带她回门,养她长大,收她为徒。她才只有六岁,淘气捣蛋的年纪,弄碎了师父准备好的线香,只好用玩得好的准弟子带来的熏香替代。奉茶时熏香淡淡,是茉莉的清甜,她惴惴不安地偷眼去瞄师父的表情,师父好像笑了一下,又好像没有。 师父喝了茶,称她为从泠。他什么都没说,走近时身上却沾染了茉莉的味道。 于是从泠最爱茉莉。 可故事还远远没有开始。 * 那就让故事快进到这三位的部分。 没有关系,省略的情节不在安排的戏份之中,就像戏剧的中场休息,无伤大雅;这个故事也并不受到时间的束缚,就如同命运依存于时间,因果却同时进行。 当然,这一部分是有主角的。说不好主角到底该用什么称号出场,那么姑且先说说她最喜欢的那一个,她的名字,桑如英。 不过在别人眼里她是从泠。 男孩是剡寒,女孩是姜箬,狐妖是霁里。 * 第79节 在姜箬的那一部分里,时隔多年,她又见到了那个救她的神秘男人。他带着一个年轻的女修,一路上杀了无数修士,但和多年前一样,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没有人知道他来自哪里,没有人能留下关于他的记忆,除了她,人们只记得那个年轻的女修,于是死去的修士算在了女修的头上,又是除了她,没人知道真相。 那女修号妄作。 曾号为从泠,曾师从剡寒,曾拜于正德。 再一次见到妄作时,她扮成年幼的乞儿,混迹于酒楼客栈附近,求一点残羹剩饭。那个神秘的男人在哪里?姜箬对他的警惕与日俱增,按兵不动不过是权衡之计。她认为妄作会是个很好的突破口,于是她授意寻找准徒的晚辈将她带入剑宗,收她为徒。 “我知道你是谁,你可以留在这里。”姜箬说,“在我让你离开之前,你都要留在这里。” 跪在她身前的妄作低声应是。 也许是因为从来没收过徒弟,姜箬对这个捡来的便宜徒弟上了心。便宜徒弟一身戾气,满眼狠厉,姜箬就发动全派磨炼她的心智,简单来说就是鼓励所有人抽她。姜箬教便宜徒弟用剑,虽然便宜徒弟的武器是一把刀,但武器总有共通之处,对战御敌也是如此。 妄作之前只会杀人,而从此以后,姜箬教会她用刀。 有一天姜箬梦见那个救了她的神秘男人,他双手扶着插在他丹田处的一柄刀,神色安详,似有笑意。姜箬认出那是便宜徒弟的刀,忽然若有所悟。 便宜徒弟被扫地出门,姜箬宣布闭关,独自离开,寻一处开辟洞府,盘腿打坐。 盛夏,她再也没有醒来。 * 假如按时间来算,霁里的那一部分发生得最早,结束得最晚。 这只年轻的狐妖和别的妖怪不同,不愿意藏匿起来缚地修行,反而流连于宴会,因此总是遭到觊觎者的伏击。无数次重伤,却总能奇迹般逃脱,有时候追杀他的人半路失踪,有时候他力竭不支,醒来却完好无损。 霁里知道有人救了他,但他不知道救他的人是谁。 他还是流连于宴会,注视他的人依然那么多,但他已经知道其中或许有最特殊的一个。 对此他饱含好奇,但无能为力。 直到某次醒来后躺在雪地里,看见拎着水桶款款而来的女人。她注视他的眼神那么专注,她唇角的笑容那么快乐,他终于放心地闭上眼睛陷入沉眠,因为他知道,她会救他回去。 桑如英——或者说妄作——果然救他回去。 霁里醒过来的时候,桑如英坐在床边望着他,他就觉得此生无憾了。 爱真是个捉摸不透的东西。 他不知道如何是好,迎上她的眼神时竟然想要流泪。但这泪水里好像也没有多少高兴的成分,当然,更不可能是悲伤。 最不可能的就是悲伤。 是这样吗? 他爱上的人对他百依百顺。他说他叫风七,那是他的乳名,平日里他嫌弃这乳名幼稚年幼,在她面前他却恨不得自己小一点,再小一点,小到能被她揣在怀里,随身携带,再不离开。 只是这一次让他重伤的人尤其多、尤其厉害,竟然找到了这里。 他才知道她是妄作。 然而她是谁又有什么关系?他们两个,他重伤未愈拖累了她,她要他先走——他又怎么可能先走? 死在她怀里,才是真正的死而无憾啊。 风七在雪地里闭上了眼睛。 * 剡寒宠爱他的小弟子,就像是凡间的父亲宠爱老年得到的女儿。 他能够原谅从泠犯的任何错。 除了堕入魔道。 剡寒的部分里透出悲剧的深沉,因为这是个无解的答案。多年前他收养女婴的原因和他多年后对弟子痛下杀手的原因竟然有一种奇妙的回旋,假如有某个至高无上的存在安排了这样的剧本,那么它毁灭美好的东西,究竟有何意义? 剡寒刺穿了从泠的金丹,尽管被他刺穿金丹的并非从泠。 这场缠斗他输了,死的却是从泠。 或者死的人到底是谁?当他根深蒂固的信念被改变,他意识到魔修并非毫无感情的杀戮狂人,尽管从泠在过去杀了很多修士,但他相信事出有因。 他没有看从泠死去。那是他一手养大的女孩儿,他不能看着她去死。 然而剡寒清楚地明白,从泠因他而死。 初春,雷劫终至。 他又回到了多少年前,追杀那个堕入魔修的同门。他和他酣畅淋漓地打了一架,最后他终于问出那个深藏在心底的问题:“你因何叛出师门?又因何堕入魔道?” 答案已经不再重要。 是的,答案从来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知道这件事的发生,总会有一个理由,而且某种程度上说这个理由一定是合理的,至少也是不无道理。 但剡寒明白的有些晚了。下一秒同门的脸就成为了从泠,她执剑,一剑破空刺来,避无可避。 其实她用刀。只是多年前,他曾教过她用剑。 世上再无剡寒。 * 不不不,故事还没有讲完。 第80节 鉴于双方时间并不一致,先讲哪一方也就没有区别。那么现在,请听另一个时间里的开始,这一个版本的开头相当简单明了,那是在另一个世界,主角的年纪还非常小,只有十岁。准备好了吗?这故事令人心碎,酝酿着令人不忍的经历。 谁也不愿意讲述它。再一次重申,讲述它令人难过,然而职责在此,这才是讲述和故事的关键,职责在此,无法回避。 作者有话要说:  …… 第70章 仰令说完了这句足以载入撩妹经典语录的话之后若无其事地低下头继续切土豆丝,我仔细观察她的表情,又觉得被撩了是个错觉,只是她把话说得太好听了而已。 我不太习惯,或者准确地说,我实际上在潜意识里是不喜欢有人对我产生好感的。原因似乎多种多样,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别人对我很好总是让我恐慌和尴尬。 而且同样的错总是有人在犯。我的前主人俊美无匹,那是阴郁之美、贵族之美、颓靡之美——我在另一个世界太受宠爱了,以至于完全没办法抵抗他的引.诱。 没有足够庇佑的天真等同于愚蠢。 人们看书看电影总是会觉得反派很有魅力,反派确实都很有魅力,任何一个客观看待的人都得承认这一点,有时候人们就是将一些反常态的魅力称为邪恶。想想看吧,就像失去了保护色的白虎一旦活下来就会远比一般老虎更为强大一样,反常态也时常意味着力量,即使是慕强心理作祟,我们也得承认反派的魅力。 从另一个方面说,不能融于普通人的心境是多么寂寞,而寂寞必然会催生出思考。 有很多人爱我,爱我的强大和果决,爱我的脆弱。我不知道别的反派怎么想,反正我觉得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很莫名其妙,为此我杀了不少想要追随我堕入魔道的修士。我觉得他们疯了,你要是在心里羡慕这种自由自在也就罢了,可你修行得好好的,真的要这么做是个什么意思? 不过这么做了之后我的名声更差了。 今天这家小餐馆客似云来,个个打扮得人模人样。我斜眼看了一下来刷卡的妖修,这是一只黄金蟒,盘旋的躯体和细长的眼睛反映在人形上,让他的面孔高贵又妖邪,正是我最喜欢的那种。 对对对我早就放弃治疗了,我就是最喜欢前主人的长相。他简直就是为了我的审美观造出来的,从头到脚都是我最爱的样子。 和人类一样,妖修的长相不全是美艳动人的款,长得普通的更多一些,只不过因为种族原因,他们确实会比人类来得更有诱.惑力。 又是一个和常识不同的情况,妖修化人最不容易去掉的根本不是耳朵、尾巴或者四肢之类的地方,他们最难去掉异常的……是眼睛啊。 为什么大家都觉得最难去掉的是耳朵尾巴四肢?为了人外的萌点也就罢了,为什么民间志怪也是类似的说话,甚至普及到演化出“狐狸尾巴露出来了”这样的俗语?我真的想不通。 化形不成功就是根本没办法变成人形,没有一部分维持原样的可能,并且一半人形一半原形需要耗费大量灵力。传统意义的说法里化形不成功的状态是变形术才会有的bug,而“化形”是一种形体的转换,一种进化,化形之后妖修能有两种形态,人形也是他们的形态之一,就和树叶颜色的变化一个道理。 真正困难的是眼睛,妖修们成功化形之后的眼睛还是和他们的原型一样,颜色迥异,竖瞳或者眼睛里全是瞳孔。我都说了,相由心生,他们要学习怎样做一个人类,然后才能渐渐拥有一双类人的眼睛。 但即使是最相似的,也和人类不同。 我说了这么多,是想告诉你们,这个妖修真的很符合我的眼光。 所以我破天荒地给了他一个笑容,还看了一眼电脑上显出的他的名字。 惊魂。 ……哎呀,惊魂。 惊魂??惊魂?! 我吓得赶紧吃了一口仰令给我的饭后甜点,巧克力化在口里,包裹住唇舌,然后浓郁香气让我平静了下来。 别怪我反应太大,你们要是知道了惊魂是谁,就会明白我所受到的惊吓。 他是修真界的魔修总扛把子的,没有明文规定,不过大家都心照不宣。 说起惊魂,他最大的丰功伟绩不是杀了多少修士,也不是把修真界搅得天翻地覆,而是从古至今不知活了多少年。 按理说活得久不是个大事儿,修真的人,活多久都不算个什么,而且和人们想象的必须要成仙才能长生不老不同,单单求长生不老的话,修到大乘期就能做到与天同寿——到了这个阶段,修士已经全部脱离了“人”的概念。 成仙就相当于去过一个很严苛的考试,取得一个官方的身份,直白来说,就是用自己的道在天上找个编制。 所以你要是不想成仙是完全可行的,只要你能保持目前的修为……但是问题又来了,修为这玩意儿,到了后期就完全是心境的积累,和前期至少要自行吸收灵气不一样,不是你想不要就能不要的啊……好比你活了那么久了,难道天天就活得啥也不想? 所以,关于惊魂的最大谜题,就是这家伙究竟用了什么办法让自己一直保持在渡劫后期的水平,高居修真界最厉害魔修的宝座,一直不死,就是不死——毕竟魔修到了最后都是死。 或者说修真界已经连续好几万年没有一个修士修得正果了。 惊魂是我的朋友,我确定他知道些什么,而且他知道的很多,多到我会恐惧的地步。有时候我会觉得其实所有到了某个境界的人都知道很多东西,我甚至觉得所有渡劫期的大能都知道我。要是那些修真门派真的想要我的命,我怎么可能躲得过?毕竟我只有一个人,而且一旦我还处在金丹,就绝不会有融合期修为往上的人来追杀我——追杀者是经过筛选的,我有时候会这么猜测。 小说里出现了太多这样的情节,来找麻烦的总是恰巧比主角厉害上那么一点,或者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高层会轻视主角,再或者主角惹上大祸之后就是那么巧能遇见可以解决问题的人。 蛮合理的,毕竟是小说。 可我们都知道,如此巧妙的情节,都是作者安排好的。 我的命运……又为何会被这么安排呢? 我捏着银.行.卡迟迟没有还给蛇妖,后面已经排起了长队,但谁敢和我争论?蛇妖在我仿佛将他抽筋扒皮的眼神下微微发抖,却不敢挪开视线。我看着他的灵魂,但无论我怎样寻找,都找不到惊魂的痕迹。 “英英?英英!”仰令伸手敲我的肩膀,她已经开始直呼我的名字了,“你傻了啊?客人还等着呢!” 我如梦初醒,把卡还给了这可怜的蛇妖。他在我的注视下僵硬地出了店门,然后夺路而逃。 他不是惊魂,他只是拥有这个名字。 这个认识让我的喉咙里溢出一声叹息,而这叹息几乎惊动了我。 ……原来我真的觉得他是我的朋友啊。 虽然是惊魂把我从无尽海里捞出来的,但我一点也不感谢他。相反我还很生气,那时候年轻啊,和他狠狠干了一架,因为他害的我还没有见到我的父母。 虽然是假的。我说过无尽海下面有蜃嘛。 不过那又是另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了。 让我想想,那时候我被我的男孩一剑杀死——我十分肯定,那时候的我已经死了——然后仿佛灵魂拥有了另一个视角,我“看见”我慢慢沉入了无尽海,就像掉进了粘稠的巧克力糖浆,被缓慢地吸附进去,而海面恢复了平整。 海里完全没有海面上看起来的那么清澈和美。 第81节 也没有那么多妖兽,尽管这时候我的多重视角(这事我能想到的最合适描述当时感觉的词汇,不过这种视角不是分离的,它既多面,又重叠,就像昆虫的复眼,我猜),我能看到海面上的景象,依然是层次分明,巨大的妖兽缓慢地游动于底层,小型的则在上方穿梭——那么瑰丽,即使在最富裕于想象的人的梦里,也没有这样的美景。 可另一个视角里这里空无一物,靛青色遍布四周,我仿佛悬浮在太空里。 前主人带我来的时候并不是这样的。他带我来的时候,海里和海底一致,都是那么磅礴和不可思议,就像一个小女孩和小女孩所共有的童话世界,又梦幻,又有争斗。 可能是因为我死了。 我是那么确信这一点,确信得深信不疑。我全然放松地浮在海底,猜想也许这就是地狱或者类似的地方,总之有极致的无聊,要折磨我的话这可真是好主意,我最讨厌无聊……然而就在我这么想的片刻,我发现我踩到了地面。 很奇怪的触感。就像我什么都没踩,但脚下又有什么东西。 我低头,看见了水泥地面。 我看见了我的运动鞋,露出一个边角的黑白条纹船袜,我天蓝色的及膝裙,腰上少女风的流苏腰带。我看见我不那么白皙、修长、柔软的手,颜色渐渐变浅的手腕和手臂,我还把手臂反过来看我手肘处的皮肤,冬天这一小块总是开裂所以这块皮肤又黑又粗糙,然后我发现肩背交界一粒小小的红痣。 原来我肩胛骨最上面还有一粒红痣?开什么玩笑? 我是我吗?我是谁? 我举目四顾,皆是高楼大厦,宽敞的街道上车流如雾,那些后视镜反射着阳光。 应该是个傍晚,天气很好,我手里还握着一袋面包。 啊,对了,我想起来了。明天早上有课,所以我去买了面包做早餐。 真奇怪,为什么忘了呢? 对面的人行道上红灯切换成绿灯,我像平常一样,跟着人流过了马路。 作者有话要说:  换了换了!!! 下一章正在写,不过不要等,明天看就好…… 今天回得有些晚,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以后不会发生啦! ……尽可能!一旦发生最多推迟,一定会按量换的! 第71章 我不知道别人在过幻境的时候是怎么想的,但凡我碰见幻境,都会从一开始就明白我的所见都是假的。 类似的事情发生过太多次了,反正我就是特殊的那一个,很多规则到我面前都不起作用。另一个世界有时候对我出乎意料的宽容,又因为原本的苛刻,这份宽容也显得不情不愿起来。 然而我在无尽海底完全没有感觉到我所见是假的。 我提着面包回了宿舍,打游戏打得忘了吃饭的水杏嗷嗷叫着扑过来抢我的面包,我半推半就地给了她一个;徐晶晶在笔记本上敲敲打打,查资料或者是做什么ppt;李衿趴在阳台上打电话,刚洗了的衣服在她身旁被空调吹得摇摇晃晃。 日升月沉,又日升月沉,恍恍惚惚地过去了一个学期,又一个学期,很快就到了寒假。 这期间也发生过一些小事,诚然都是不同寻常的小事,却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我的全部心神都放在我的生活里,无暇顾及其它,好像也失去了我的好奇心。 我其实还是意识到了有什么不对,却不是察觉世界有什么变化,而是意识到自己的改变。我对自己的任何改变都十分敏锐,首当其冲的就是这个——而我并不是这么敏锐的人。 太受宠的后果就是活得随便,毕竟我想要的都能有,我的心愿总能达成,你指望我把什么放在心上?即使是我自己也不现实。要知道我以前说话做事从来不考虑后果,也从来不关心别人的想法,而现在,我却学会了审时度势,还学会了忍气吞声。 就是那种完全不是我的错的忍气吞声。我在空闲时间找了份兼职(这就够奇怪的了),是在路上发传单的那种完全不要技术含量的兼职,无良的老板却找各种借口拒绝付工资,按我的脾气我要当场翻脸的好吗!结果我没生气,是真的心里毫无波动的那种没生气,还说了好话。 尽管我忍气吞声的时候第一想法就是一刀弄死丫的。我没生气,我就是想赶快弄死他。 而后我就从我的包里找到了我的刀。 它和一堆文具挤在一起,挨着我的课本,闪着不科学的光。我仔细打量这把忽然出现在背包里的刀,不觉得它陌生,因为这把刀本就是我喜爱的样子;也不觉得惊奇,因为这把刀本就只属于我。抚上刀柄的时候,我想我能用它胜过千军万马。 寒假,我带着它回到家。 人们通常都不会意识到自己有什么改变,因为人生是第一人称,人的心理活动太复杂,可能一个晚餐吃什么的问题就足够思考信马由缰地放飞天际,绕上十万八千个弯子还是得不到答案。因为人实在是过于丰富了,而“性格”这东西,又根本不可能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只不过会有不同时期所作出的不同选择。 一个人不会改变本性,只会露出本性。 换句话说,谁心里都有小天使和小恶魔在打架,只不过有时候小天使赢了,有时候小恶魔赢了。 而我的最大问题在于心里没有两个声音。 我心里的小天使睡着了,小恶魔在一旁耀武扬威得意洋洋,挥着叉子哈哈大笑,没准儿还会甩甩有倒钩的尾巴。 糟了,居然还有一点萌,会觉得小恶魔萌的我是不是没救了,要知道它每天都在我的脑子里叫嚣不要怂就是干,谁谁谁就是该杀。 我怀着忧虑的心情在家里等待我的父母,决定等他们回来之后好好聊一聊。虽然我们不常见面,但可能是母女天性,我和我妈的关系非常好,我和她分享我的所有心事,她对我千依百顺满怀骄傲。我时常觉得妈妈像普通的妈妈一样时时刻刻都看着我,每一个我微小的进步在她心里都是不亚于取得诺贝尔奖的壮举。 至于我爸……虽然他在我心里的存在感也很强吧……我老感觉我就没怎么见过他…… 然后我就被惊魂从无尽海拽出来了。 没错,我被他从无尽海拽、出、来、了。 第一,我以为我死了,结果我没有;第二,我马上就能见我爸妈了,结果没见到。 而这都是惊魂或间接或直接导致的结果。 讲道理,我就是实战出来的经验,能感觉不到背后的动作?我的男孩能刺中纯粹是我没躲,我们对这个都心知肚明。连我自己都不知道那时候我在想什么,可能我就是一念之差,可能我还是对养了那么久的男孩想要杀我耿耿于怀,甚至可能我就是……就是活不下去了。 可能我到底还是有一点难过。 这天晚上我拒绝了仰令同行的提议,慢悠悠地晃到公交站台上等公交。人不多,我拿出手机玩了一会儿消除游戏,突然想起仰令说“要嫁给高富帅”的表情,饱含快乐和希望。 第82节 她始终是包含快乐和希望的那一个,像个非现实的人物,有一个非现实的梦想。有那么一刹那我甚至认可这个非现实的梦想会像热血漫画里的一恶俗桥段一样,经过努力和拼搏之后,以一个大家都喜闻乐见的方式实现。 我想了一会儿,打开通讯录翻了一遍。 上面只存了十几个号码,真的对仰令有帮助的仅是其中的三个,李衿、赵漫沙、楚博雅。 李衿排除,她自己的脚跟都还没站稳呢,要提携别人太让人不喜了。赵漫沙也排除,虽然她看似是最合适的一个,但我敢肯定她那样的人绝对看不起仰令,毕竟仰令要出生没出生,要本事好像也没什么本事,除了开脑洞。楚博雅也排除,这大神每个月都用转账短信刷存在感,但我压根儿没和他说过话见过面,关系不好,不太合适。 所以除了李衿我都问问吧。 我编辑短信,“怎么能让朋友嫁给高富帅?”然后点击发送。 不一会儿就有短信进来。 是赵漫沙发来的,“嫁给我儿子啊!!” 我后知后觉地想到,根据江湖规矩,一般用“我朋友”做主人公问一个比较尴尬的事情,都是在暗示这就是问话的人身上发生的事。这么理解的话,就好像是我自己在问要怎么嫁给高富帅。 楚博雅的短信也来了,他说,“嫁给我朋友。” ……好像又被撩了。 虽然我早就意识到他对我有点想法,不过这个一直没来认识我的男人仿佛有点闷骚。这个隔鞋搔痒的调调和仰令打直球的爽快比起来不那么磊落,不过我要更正,这才真是让人印象深刻的教科书一般的撩妹。 反正他在我这儿的好感度涨了,涨了大概两分吧。 毕竟不熟,总分两分很了不起了。 我难得有了点兴趣,又发短信过去问他,“你朋友帅吗?” 你帅吗?虽然肯定比不上修.真.界的开挂一般的外表,不过我们可以见一面嘛。你要是合我眼缘的话我就和你结婚得啦,没事就睡你,而且这样你的钱就能合法地变成我的了,还省得给我打过来。 他给我发来一张图片……图片发送失败。 仿佛有什么力量阻碍我们见面一样。 天道爸爸你最爱的不是我了吗?你这么保护他是为什么?毕竟我所有的情人的结局都不太好,就没有和平分手的,不知道为什么,我们最多在一起近百年吧,然后他们就会惹我生气,最后被我杀了。 海明只不过死得最惨烈而已,我将他活生生抽干了灵力。那种痛苦我不知道有多强,大抵还是要比人间皮肉骨髓里的酷刑来得剧烈。现在想起来,我又何必这么做呢?杀了就杀了吧,还要彻底毁掉他的神魂,让他不得轮回转生。 那是我第一次这么做。 我避免去回想,因为诚实地说,不留一丝痕迹地毁掉什么的感觉……实在是太愉快了。 我一边觉得畅快,一边觉得恐惧,或者是我自己要我自己恐惧。 真有意思,我这样的人为什么还有人来爱呢?他们一定是瞎了眼。 又是接近期末,每到期末就是我最有空的日子,因为我的课总是集中在上半学期。明天没课,我要出去,也懒得再回寝室,就近找了个宾馆住下。 这宾馆就开在十字路口的街道旁,来往车流量大,吵得厉害,住的人应该也不多。牌子破破烂烂的,积了很厚一层灰,廉价感特别强。我也没打算睡这里的床,就是找个地方充满手机和充电宝的电,也避免遇见大半夜在外游荡的人。 毕竟我一个女的,看起来柔柔弱弱,万一有人想要占便宜抢钱,我杀了之后还要想办法解决录像搞定现场,水杏肯定又要打电话过来苦口婆心劝我收敛些低调些。也就她敢这么干了,换别人谁能这么烦我啊。 而且天道爸爸最爱的不是我了。我要杀什么人居然不给我杀。我才感觉我是亲生的爸爸就不对我好了。 楚博雅谁啊,位面之子吗?这个世界是末法时代,他又有钱又有权,人设完美符合位面之子,这么想没准他还真是。 有没有可能以前天道对我这么好就是要把我养成总裁最爱的那一款傻白甜啊,毕竟虽然对我好,但是完全就是被宠的人生,也特别擅长被宠,以后安排好的生活就是甜甜甜宠宠宠,赵漫沙对我这么好也是天道爸爸的意思,给它亲儿子养的媳妇什么的……这么一来楚博雅才是亲生的了。 天道爸爸默默地装死,对我的想法毫无反应。 好不爽啊,被自己的脑洞气到了。 我进了房间,给充电宝充上电,然后握着手机打对战游戏,虐了一会儿对面的手残后火气不降反升。也没有多生气,就是很不爽,很不爽。 你们猜之后发生了什么? 半夜三更,有人摸进来了诶。 而且不是提供运动服务的女人,是几个又丑又猥琐的中年男人。 我用神识扫了一圈,发现总台上这条走廊的监视器是坏的,于是默默掏出了兜里的……钓鱼线。 第72章 翻书太快的时候,被书页割伤是一件还算寻常的事情。 不止是书页,还有过薄的勺子可能会弄疼嘴唇,有人会在经过草丛时被叶片割伤……摘花飞叶皆可伤人一直都代表着武学修行到极致的境界,但实际上,我认为,这句话还可以延伸出另一种意思——任何东西只要使用得当,都能够成为杀人的武器。 风筝线是我经过考量后选择的常备武器。 人们时常忽略这种韧性和强度都很高的胶质线,不过常常放风筝的人知道,它能轻易切开血肉,速度稍快一点,切断骨骼也不在话下。再加上用处多、杀伤范围广、大量购买不惹人生疑的特点,风筝线实属杀人越货必备之物。 而且尽管我惯用刀,但杀鸡焉用牛刀的道理我还是很赞同的。 偷偷摸进来的一共有四个人,一个高壮的大汉,三个瘦瘦的小个子,其中一个小个子用什么工具开了锁,留在门外断后,另外几人打开手电筒,特别嚣张的就进来了。 惯犯?这么明目张胆。 我没吭声,先把风筝线钉进墙面,等他们把电筒的光照在床尾迅速包抄过来之后才冷不丁一收线,把他们绊倒在地上,然后一甩手,勾着门外站岗那人的脖子,把他拖了进来。 门“啪”地锁上了,我没做什么动作,但灯光亮起,照在这四个人疼得龇牙咧嘴的脸上。他们张着嘴嚎叫,最壮实的那一个还死死掐着脖子,整脸带脖子涨得通红,耳下的青筋崩炸鼓起,却只能发出“嗬嗬”的气声,像上了岸垂死的鱼一般徒劳地张合着嘴。 他们的惨状像是默剧里的夸张动作一样,激烈的冲突在无声中迸发,几乎充满了艺术性的幽默和魅力。 我见过太多次类似的场面了,偶尔我会为此发笑,生命的脆弱和卑微被展现得淋漓尽致,假如我手上有一部摄影机,那么这个画面应该足够让我跻身世界一流导演的行列。 第83节 可我并不感到开心,正确地说,我从来不会因为折磨他人感到开心。 “我以前住客栈的时候,也遇到过你们这样的人。”我靠在背后的软垫上和他们说话,像很多很多年前,我心如止水地和那些将要死在我手上的人聊天那样,“半夜过来,商量着先抢了我的财物,再把我卖给窑窝。” 那是一个懒洋洋的季节,我在某个临时洞府中疗伤后出来,所以也说不清是春天还是秋天。 我随意进了一个城镇,乔装作单身上路的大家小姐。这不是我第一次扮成这种身份,也不是最后一次,扮成不好惹的壮汉或者和尚、道士的次数最少——我走江湖又不是为了避开麻烦,恰好相反,我通常都是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那一个,我自己的热闹也算。 有钱、天真又孤身在外的女人,总会惹来各方觊觎。 其实我就是勾.引别人来找我麻烦。我一向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要是一直没人来犯我,那我就想办法招惹人来犯我;要是还没人来犯我,那我也不知道我会再做出什么事来。 修仙啊,一人功成赤地万里,而我功成又岂止是赤地万里?我的功成是踩着整个修真.界上位,是无数个功成的修士堆砌而成,我每杀死一个都能隐隐感觉到灵气的分解和世界的欢快,那些白骨累累、血肉重重,不知能不能填满不能望到彼岸的无尽海。 我一再告诫自己说谨守底线。可是谨守底线个鬼啊,我还有底线这玩意儿吗?我自己都搞不清楚。 “活得清醒可真累,真的。”我对他们说,“要是做个糊涂鬼,那我多开心啊。想睡就睡想杀就杀,爱干嘛干嘛,活得痛快——虽然我现在也挺痛快的,可是这种痛快真他妈难过。” 我又停了一会儿,看着他们在恐惧中渐渐冷静下来的眼神,忽然又笑了,轻轻一弹手指,用四条风筝线勒紧他们的脖子。我勒得那么紧,就好像砍柴的老妇人拼尽全力系上尽可能多的柴火,而他们就是那些柴火,不能说、不能动,只有恶鬼般狰狞的面孔能够显示他们的痛苦。 我的手坚若磐石。 “其实也没多难过。”我轻轻地说。 只是他们有力的脉搏顺着线延伸到我的手心,又从我的手心渗进我的鲜血,从我的鲜血经由我的心脏。 四张大小不一、各不相同的脸,却都是相同的酱紫色,目眦俱裂,凸出眼眶的眼球上血丝遍布,瞳孔里时如出一辙的仿佛逃脱地狱后才有的诅咒和怨恨。我看着他们出神,却好像感受到遥远的、遥远的,充盈着灵气和桐油特殊香味的风,还有青衣上淡淡的苦香。 “你们知道为什么大家都怕我吗?”我问他们,但我知道他们没法给出回答,因为我根本不需要回答。我只是略微留出一段时间的空隙,然后自己接话说,“我杀了好多人,好多好多人。” “你们知道到底有多少人吗?” 我看着他们,精确地控制着力道,让折磨有片刻的松懈,好恢复他们的神智,听我把话讲完。 “其实我也没有数,大概当时年青一代的修士都被我杀得七七八八吧,到最后逃回去的十不存一。那才是我第二次开荤呢……不,也不对,算是头回开荤。” 那次是正道的低阶修士不知从哪儿得到的消息,找到了一个小型的魔修窝点。坐镇的没什么高手,一群修士仗着人多势众,而且修为差距也不大,就雄赳赳气昂昂地过来除魔卫道,刚巧我和我的前主人就在那里修整。 扯你妈的刚巧。 刚巧那群修士就和另一行修士汇聚,刚巧事情就越闹越大,赶来的魔修正道越来越多,刚巧我的前主人就为了保护我而受伤,刚巧到最后不知是谁泄露消息,他们找到了一部上古的功法——上古,谁都知道上古时期得道升仙就跟啃白菜一样容易,资源大把神功遍地——一团混乱,我趁机杀了我的前主人。 真是有意思,一个个刚巧都是几千年出一回的事情,那一天里头给凑齐活了,唱了一曲乌烟瘴气的大戏,云里雾里,讳莫如深,一些人冷眼旁观一些人高坐钓鱼台,兜兜转转,稀里糊涂,功法就到了我的手上。 你们猜怎么回事?就在杀了我的前主人那一刻,我忽然就明白了这部功法。 是前主人临死给我的。以他的死亡为契机,以我的刀为载体,他死去的同时所有他原有的灵气汹涌地注入我的身体,然后我的心中忽然涌上无边无际的杀意。 我所见过的黑暗,就是这些魔修缔造的。他们是魔修之中烂得恶臭扑鼻的那一群,每一个人的脸都是我的噩梦。所有的在我前主人手下的忍耐、屈辱,突然有了一个突破口,为了泄愤,为了灼烧我心口的感情,或者也有别的什么原因,我大开杀戒—— 和杀死一条鱼、一只鸡,没有什么区别。 但他们的血液里,都是剔透的被灵气冲刷洗涤之后沁人心脾的香气,像极了穿着一身青衣。 正道,魔修,皆是如此。 为什么要杀正道修士是个好问题,我后来也思考过,得出的唯一一个答案是我不在乎,我不在乎死的人是谁,我只是想要有人去死。 于是我就一直杀一直杀,杀到最后连绵不断赶来的修士出现断流,杀到疲惫和倦怠。 “他们赶过来的架势就像自杀的旅鼠……我当时真该穿白衣服。”我最后下了结语,“用他们的血染红,那件衣服一定会很美。” 听起来很厉害对吧?其实不是的。凡间永远有想要踏上仙途的小儿和少年,条件放宽一点,愿意用一生搏一个机会的青年也大有人在。低阶的修士无论杀多少都不算什么,大概唯一的作用,就是让他们都确定我是个魔修。 我是魔修吗?也许吧,我从来都分不清。 对另一个世界的憎恶始终在我心里,正如同对前主人的憎恶我从未忘记。我和这个世界不熟,这当然不是我杀人的借口,我杀人根本不要借口,所有的道德规范在我这里都不复存在,我只是一次次提醒自己,记忆那些感情的记忆,像是运动员用成千上万次的训练养成一种条件反射。 我杀了人,然后我感到痛苦。 因为我撕裂了,依然想要寻求完整。 这四个男人在死亡面前终于顺服。我看了他们一会儿,看见他们的憎恶、怨恨逐渐转变为卑微的祈求。我杀了无数人,却忽然束手无策,不知如何是好。 回来之后真的发生了很多很好的事情,所有我想要的都唾手可得,友谊,亲情,爱情,这很好,我牢记我所有的憧憬,我消耗殆尽的热情。 但我这个人呢其实一直都蛮神经病,不是穿越之后才这样。 我很爱我的前主人啊真的,你们知道那种感觉吗,全世界只有他可以相信,除他以外全世界都不会伤害你。都两百年了,我一个凡人,活两百年够意思了,多少人求都求不来,老实说他真的没折磨我,他只是要我听话,吓吓我罢了,当时觉得吓得太狠,现在也就那样而已。 但我还是杀他。 我看了他们一会儿,收紧了线,越收越紧,四个脑袋便像熟透了的水果一样掉下来,砸出鲜红的汁水。 这也很好。 路是我走的,命是我活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可我做什么要成佛?改邪归正大团圆结局,可是大团圆结局总是无趣。 既然天堂我去得,那地狱我也去得。 作者有话要说:  ……大纲有四个结局线,有两个的路已经堵死了。 最好的两个结局,但不是最合适的。 虽然我行我素但是还是挺忐忑。 其实这四个线都是he信我!!只不过,嗯,在女主眼里都是he,可能不太符合主流…… 管它呢反正我也不是为了红写这个。 第84节 第73章 大清早的我就下楼退房,前台的小姑娘还是昨晚给我办手续的那个,正对着镜子悉心描眉,精神十足,一点儿也不像是值夜班之后的状态。 我把钥匙还过去,顺口问她:“你们这个宾馆以前是不是出过事啊?” 她矢口否认:“没有,您放心好了,我们店里做好了安全防范措施的,每个房间只有一把钥匙,连打扫清洁的阿姨都没有备用的。” 我笑起来,一只手肘撑在柜子上,凑近她,悄声询问:“真的?” “……其实出过事。”她神情恍了一恍,然后迅速同样压低头凑近我,悄悄说,“出过好几起呢,凡是单身来玩的,十个里有八个丢钱丢手机。” “没死过人?” “您担心这个啊,没有,肯定没有。”她说,“我们这种小店,死一个人还能继续开啊?没有的事。” 我也就没再问下去,带着包离开了。 如果没有死过人,不知道清洁阿姨对地上的血有什么看法,那四个家伙的尸体我收起来了,大晚上的也懒得打扫血迹,或者说我忽然不太想毁尸灭迹,干脆就这么放着,现在应该还没有干……那么大量的血用经血可圆不过来。 我很没诚心地对阿姨可能受到的惊吓说了声抱歉,然后招了一辆出租车,目标直指最近的海边地区。 这是笔大生意,司机热情极了,一路上和我侃天说地,从明星八卦聊到国际大事,又从国际大事讲到打车软件的便利,我“嗯好”地应着声,倒也听得挺仔细。 他说的都是央视新闻和本地流传的消息,而这两样我都不了解,偶尔听人讲一次,加上大叔不知道是不是痴迷相声,嘴皮子利落不说,字字句句抑扬顿挫,时不时抖个机灵,声情并茂绘声绘色,活似他亲眼目睹过一样,我还觉得挺有意思。 我凭着记忆问他:“最近那几个石油大国休战了吗?” “哪儿能啊,天天打得爹残娘死的,争了几十年还没停。”司机咂嘴,“就前儿两天才打了一场,扔了几颗炮弹,红十字会的地盘上都死了人,好像我们国家的也死了几个,记者播报的时候眼睛红的咧,搓了一层粉都遮不住。搁平常那些记者哪儿会搓粉,央视里头就那几个记者最丑。” 我想了一会儿,觉得他看到的绝对不是我妈。 我妈素颜美得天怨人怒而且是刚柔并济换上男装撩妹一撩一个准的类型好吗,我一直觉得我妈穿男装更风华绝代,我爸更是帅得所有小鲜肉老腊肉都恨不得自杀,帅得像漫画里那样凡人看了都要瞎眼——虽然我不记得他长啥样了,就有一个模糊的印象。 这俩人的盛世美颜在我心中的美貌排行榜中高居榜首不分上下,我长得这么一般,都不好意思说是我爸妈亲生的。 而且可能是他们都气质太正了,我自己的审美里更偏向于邪性的那一款。 眼看着车子就要拐进高速入口,我提前阻止了司机:“我们不走高速,走国道吧。” 司机诧异地看了我一眼,“走国道要慢好几个小时咧。” “没事,走国道看看山啊树啊,权当踏青看风景了。”我说,“高速上万一出个车祸堵个车,浪费时间不说,等起来很烦啊。” “妹儿啊,高速一般不堵车,国道堵车的时候比高速多得多咧。”司机一口萌萌哒的乡音劝我,“走国道费钱咧。” “出来玩儿不就是费钱吗。”我说,“还是走国道吧。” “行咧,听你的。”司机方向盘一打,我随着转车的方向一歪,又正回来,“可别说我没劝你啊妹儿,国道开起来没有高速稳当咧。” “走着吧。”我笑起来。 这条路的确没有高速路宽阔和平整,速度也不快,我打开窗户,望着远处变化的山峦和树木,有些山上压根儿没有树,只有毛毡质感的乱草丛,贴着地皮生长。狗尾巴草倒是茂盛得很,一片一片不太整齐地起伏着,像是野生的、绿色的稻田——稻子成熟前是不是和这很像?我搜刮自己的记忆,居然没有找到;自己猜测了一会儿,又心不在焉地放下来。 我还真当过农民,自个儿种过地,只不过种的不是粮食。 修行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开的挂,虽然开挂太大掠夺资源太多,目测管理员正在想法子封他们的号,不过从民生角度说还是挺造福百姓的,改良出的稻种存活力比杂草还强,既不用除草也不用松土,农民种田,通常就是把上一批稻子留一部分,然后成熟脱落的种子就会自己长成一片。 身为一个种田是天赋技能的中国人,我头一次看见那些郁郁葱葱跟杂草一样疯长的粮食的时候,内心是崩溃的。而且他们的粮食不是一排一排整整齐齐的样子,强迫症快要被逼死了。 年年风调雨顺,无涝无旱,粮食长虫农民也懒得管,付出的最大劳动,就是在成熟的季节每天往田埂上一坐,聊天的同时顺便赶赶鸟兽,要是来的鸟兽不多,他们连赶都懒得赶。 在那边的底层,活其实是很容易的,吃饱、穿暖地活也很简单。 但人们没有生活。 这不是我想要体验的种田,所以我选择了种植一种“很不好伺候”的观赏花。它对于生长环境的水源质量非常苛刻,水要好,不然不会开花;但是又不能距离水源太近,因为土地太湿润,不仅不会开花,还会死亡;而且这种花虽然也可以单独生长,却社会性极强,一朵花开了,所有花都会在同一时间段快速盛开,一朵花死了,所有花都会死。 就我个人的养殖经验来说,它们其实很好伺候。虽然对水源和湿度要求高,但它们不挑剔温度,也不太容易生病,尤其是一养一大片的时候,它们的抗病能力会有显著增强。 这种花学名为香铃,人们一般就喊香花,因为它开花的时候香味浓郁,一朵花的香气能覆盖将近两百平米空间,一朵花闻起来有点像是百合香味的加强版。它的特色之一在于不会香得过分,而且香气会随着花朵的数量而变化,其次就是每一株都会开出不同颜色的花,甚至还有黑色的。 我曾经种过数百公顷的香铃,难以置信的是,那些五彩斑斓的、铃铛一样垂下的花儿会在我走过的时候轻轻摇晃,发出一种清脆的女孩儿嬉笑一般的声音。在最初我挑水灌溉它们,因为不会疲累,所以每天几乎是不眠不休——那些欢快的笑声变得像是哭泣,然后有一天我浇完水,在花田里睡着了 是香气使我睡着的。 当我醒来,我发现距离我最近的几株花生长得异常柔软和纤长,它们包裹住我,为我遮挡了阳光和雨水,并且结出五彩的果实作为馈赠。 厉害了。 我第一反应是它们成了妖修,但很快我就发现它们并不大量吸收灵气。它们好像遵循着另一种特殊的生物本能,当它们的族群扩大到一定程度,会生出粗浅的智慧来,就像是蚁群那样的群体思维,但没有头领和不同兵种。这些花儿是平等的,每一株花都能同时进行思考,而它们的香气、枝蔓和纠缠的根系就是她们的能力。 于是闲得发慌的我继续观察,进而发觉香铃是食肉的,它们非常擅长捕猎动物,总会有看起来醉醺醺的动物栽倒在花丛里,然后在几分钟内被根系包裹和消化;它们还很擅长学习,我为它们用竹管制造了引水的凹槽,很快它们就学会自己长出类似的中空结构。 这曼妙的花丛……好像有点了不得啊。我一时脑洞大开,觉得没准儿继续进化下去,它们能进化成“植物人”什么的。 我养了它们近百年,这些花后来甚至占领了一个面积不算小的沙漠。每当下起暴雨,花儿会被淹没在大水里,水滴溅起的水涡漂浮在叶片上,让所有花像是长在海面。它们的笑声能压过云层中滚动的震雷,但听起来一点也不嚣张,更像是小女孩儿无忧无虑的吵闹。 感觉略奇妙,像是养了一大群女儿,而且女儿们争奇斗艳地争宠,我喜欢深色的花儿,它们就全部长成黑色的,每一朵花都想要我在走过的时候摸摸它们,还会偷偷摸摸地缠到我的腿上后自己断掉茎干。 有时候我睡在屋里,醒过来的时候却躺在花田中。 我托着腮望着窗外不算漂亮的群山,忽然在后视镜中看见自己的笑容。 那个世界发生的事情大多都很糟糕,人们都说痛苦的记忆更为清晰,我不知道,可能是我经历的痛苦太多,所以哪怕一丁点的愉快也会被我牢记。人们因为某人受伤,是因为那个人带来的快乐破碎。 可我总是记得那些愉快的事情……我记得前主人对我予取予求,记得便宜师父丢给我的长剑是她用过的第一把,记得皇帝说起音乐的眉飞色舞,记得宋宰相的嘲笑和永常不怀好意的引逗,记得惊魂捞起我时紧紧的拥抱,记得我和我每一个情人畅快的开始和悲哀的结束。 第85节 我心里咬牙切齿地觉得那些美好的东西都被难过的结果毁掉了,但想起来的时候,还是总会微笑。 作者有话要说:  :) 第74章 这个季节在海边玩的人很少,更不用说还下起了小雨。我到了之后,大片沙滩上空无一人,只孤零零地矗立着几把遮阳伞和躺椅。 湿润的空气里有股咸腥的海水味道,我下了车就一直顺着海岸往人迹罕至的方向走,海滩上遗留着涨潮时被冲上岸的贝壳,我走了一阵,还看到一只小孩巴掌大的海星。沙地底下有小动物钻来钻去,可能是螃蟹或者蝎子。 起风了。 我躲到一块突出水面一层楼那么高的岩石背后,立在水面上。柔柔的波浪抚摸我的脚踝,像热恋的情人抚摸玫瑰。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海浪越来越用力地拍击着它能够到的一切存在,不复温柔,变得张牙舞爪,像是什么饥饿中的猛兽。 风越来越大。 空气中充斥着不安定的气息,远处的树木意识到什么一般瑟瑟发抖。长得很高的草伏低了腰,几乎贴在地面上,娇弱的花朵合拢花瓣。越来越厚重的乌云遮住天穹,然而黑色浓云滚动的间隙,却又泄露了瀑布般铺撒下来的璀璨的金光。 这奇妙的景象透出一股大自然神迹般的梦幻之美,大风呜咽,暴雨如同某种未知灵物的欢呼。 海面因为这场暴雨而狂欢,我已经在大雨中被淋得湿透了,但心情却十分愉快。 这里将会迎来一场罕见的台风。 昨晚我就得到了消息,哦,我是说手机弹窗上的台风预警。测算天气对修士来说易如反掌,所以根本没有人重视这个,除非挂靠在皇宫为权贵服务。我当然也没有注意过这里的天气,不过弹窗出来之后随意算了算,发现这场罕见的台风不同寻常。 应该是新出关的道友所致的奇异天象。从天象的类型和覆盖的范围推测,我猜,不,我肯定,这一切都起源于一条龙的苏醒。 看看这纯正的金光,看看这片海域的欢快,新出关的道友不仅是龙,还有很大可能是一条五爪金龙。 龙为瑞兽,大家都知道,五爪金龙是皇帝的象征,大家也都知道。 但大家肯定不知道,为什么传说里,我们是龙的传人。 这两个世界在某方面是共通的,所以我猜测龙的情况也差不多。 这么说吧,龙不是一种自然生成的生灵,准确的说,所有的瑞兽都不是上古洪荒时期就有的生灵。凶兽的历史比瑞兽漫长得多,瑞兽是顺应人族的祈求诞生的守护神,而“龙”,原型是连绵起伏的、抵挡住凶兽进攻的山脉。 瑞兽不是兽类,而是一种“灵”。 它们从人族的渴求中诞生,依赖人族的信仰存在,因而强大又亲人,在上古时期,它们担任着保护人类的重任。 最为广为人知的四大神兽,青龙白虎朱雀玄武(不同叫法其实是一种),其实都是瑞兽。 而且实际上它们的能力是有交叉性的,比方说涅槃,对瑞兽而言,只要有信仰,它们就能无限制地重生,并不是凤凰的专利,知名度这么高的原因,我推测是由于凤凰涅槃所需要的时间最短,或者是因为视觉效果最好…… 想想吧,烈火中死亡和重生的鸟儿,燃烧的凤翎和羽毛,金红色的、太阳一样的光明,死与生、极衰与极盛的转换—— 我真想看看。 而且说真的,我只见过龙,还没见过另外三个鼎鼎有名的瑞兽。 在所有的瑞兽中龙地位最高,因为龙既能保护人类的安全,又有改变天气的天赋,对农耕社会来说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功能。坦白来说,龙的脾性温和,虽然威严,不过攻击力就呵呵了……攻击力最高的是白虎。 但白虎没有龙聪明,所以龙是老大。 末法时代,“灵”所剩无几,瑞兽都死得差不多了,不过龙能活下来,还活得那么逍遥自在,我真是一点都不吃惊。 开玩笑,全中国几亿人口,哪个不信龙。这么大笔信仰,从古至今,朝朝代代,从来没有断过,从来没有被质疑,这是国家的图腾和民族的传承,可以说是华夏不死,龙族不死。 都这样儿了还能过得不好,只能是因为脑子有坑。 显然龙的脑子没坑。 它用浓云遮蔽了身形,徜徉在天际。它没有长啸,而是沉默着,保有一种端穆的沉重。甚至它的动作也并不多么灵动,而是缓慢的,如同迟暮的君主。 我忽然意识到,即使拥有大量的信仰作为补充,这也是末法时代,灵气稀缺,对“灵”来说现代是一种致命的环境。 或许再过上千年,它会虚弱到无法行云布雨。它会一直存在,但不再作为保护者,而是作为一种半虚化的云雨的一部分,一种书面化的象征。 人族之兴,意味着百族之衰亡。 但另一个世界又证明了另一个方向,百族之兴,意味着人族的衰亡。 人族不能衰亡。不是出于私心,我得说人族就是为了平衡而诞生。一旦没有开挂,这个族类会有惊人的发展,个体的力量会在群体中被放大,而过强的又会在群体中被削弱。更重要的是,人族强大以后,其他的族类还能苟延残喘;异族强大了,人却活不下去。 我想了想,觉得这个话题着实太沉重,天道要考虑的事情,在其位谋其政,我作为一个小喽啰,还是不要多想的好。 或者说我其实早已参与进来,毕竟我亲眼见到了这两种情况,也亲身体验过,对此了解很深。 天空中光芒万丈,暴风雨也不能掩饰这样瑰丽的云和光。我看了一会儿,飞上天空,停在金龙的身侧。 ……我头一次距离一条龙这么近,近得我能看清它身上闪亮的鳞甲。 龙为九不像,说法众多,不过亲眼看过的人都会明白,不能说龙的一部分什么动物,就好比没人会说钻石像玻璃。 它像山脉一样稳重,又像云朵一样轻柔;它像火山一样辉煌,又像黑夜一样低调。 它兼具秀丽和雍容,令人生畏,却又不让人感到恐惧。它的周身环绕祥云,喷出的鼻息化作灵气充盈的雨水。它轻轻甩尾,于是大风卷过,推着云雨前行。 我停在它身侧,于是它停下了,转头看我。 传说龙角如鹿角,我觉得这是扯淡,一点也不像。他的角雄壮但不尖锐,像是父兄才有的慈爱;它有一双温柔的,幼兽才有的美丽瞳孔。 我受到会心一击。 云端上我们沉默着,它没有开口,我是不知说什么好。 龙诶。五爪金龙诶。 第86节 我在另一个世界的海底见过龙,不过是在大陆中的海。那是一条蓝色的龙,性情温和,但依然有很强的攻击性,贸然接近会被揍得半死不活——龙不杀人,最多就是揍你一顿。 我就被揍过。 它们会用尾巴抽人,一尾鞭能把人抽出几万里远。不过我是谁啊,我才不怕死呢,发现有一条龙住这儿之后没事就关注一下,它在家里我不好意思打扰,它出来溜圈儿我就过去围观。 不过我不敢离得太近,太近了会被揍得尤其狠,五脏六腑移位、境界跌落那种。 这条金龙相比起来脾气太好了,我都能摸到它的鳞片了,它还只是看着我,没有做出什么反应。 他的鳞片比我整个人都大,扭过头看着我,就像一头远古的巨蟒看着一只小猴子。 我的麒麟臂蠢蠢欲动。 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 我又凑近了一点,它的头随之动了一下,眼神温柔,没有阻止我,也没有避让。 我试探着,慢慢伸出手,贴到它的鳞片上。 它没有反抗,我听见我“嘭嘭嘭”跃上喉口的心跳。 感觉像是触摸一片云或者一阵雨。 它似乎笑了,然后忽然向前飞去,龙须从我眼前飘过。我的手贴在它身上,它的鳞片在我手下滑动——不能说我吓了一跳,但我确实整个人都僵住了,呆呆地看着它远去的背影。 它冲进了深渊,消失在我的眼里。 一缕云轻轻环着我的手,我仿佛感觉到什么,慢慢把手收回来,然后一点点、一点点松开手指。 ——我好像感觉到什么。 ——这是真的吗? ——骗人的吧。 ——可是又好像是真的。 我终于摊开手掌,在我的手心,静静躺着一枚小小的金色鳞片。 它大概有三个一元硬币那么大,颜色稍浅,形状像是贝壳,但光滑无瑕,内侧有波澜一样的纹路。 世界上绝不会有这么完美的贝壳。 我惊呆了,站在云端,手足无措。 暴风雨在我脚下,太阳的光辉在这里毫无遮拦,我手中的这枚鳞片就像是第二个小小的太阳。 直到回地面之后我还是晕晕乎乎的,捏着这枚鳞片,简直像是在做梦。 感觉我本来是去围观别人买彩票,却稀里糊涂的一分钱没花地中了头等奖。 在暴风雨中游荡了一整天,我最后还是想起来明天有课,火速瞬移回了寝室换衣服。上课的时候我紧紧握着鳞片,神思不属,想着是炼化了放在识海呢,还是就这么放在外面。 还是放在外面吧。我没有炼化过什么万一弄坏了怎么办。再说虽然龙鳞放在哪儿都是能让修士抢得打破脑袋的材料,不过能从我手里抢东西的地上还没有,天上也没有,真来了看我不天翻地覆地折腾一通。 我要把它做成项链戴着。 龙鳞十分坚硬,我试了很多种材料,用它留下的云做了一个穿绳子的扣粘合在上面,然后勒令水杏给我找合适的绳子——她看见龙鳞差点吓死了,我不得不解释说这是它送我的,不是我从哪儿抢的,我也没有上门找龙的麻烦。 最后她给我一条鲛人编织的丝带。 我打了个结就系在脖子上,龙鳞闪闪发着光,一看就知道不是凡物,我觉得美翻了。 显然,这么认为的不止我一个。 我被一个满脸骄横的小姑娘拦住的时候,简直一脸懵逼。 “我喜欢你的项链。”她趾高气扬地说,“多少钱?我出三倍买它。” 我看着这个漂亮的小姑娘,一时间无言以对。 “……不卖。”我只好说。 她瞪大眼睛,很不高兴:“我都出三倍了,你怎么还不卖啊?不要太贪心了!” 我说:“你要出得起钱啊,我的项链原价你都买不起,更不用说三倍了。” “你胡说!”她生气了,“就一个破项链,你还要卖几千万不成?” “你在说什么呢,”我严肃地批评她,“几千万?亏你想的出来,我是那种人吗?” 她脸色好看了很多。 我继续说:“我怎么可能这么贱卖东西呢?我是这么奢侈无度的人吗?少说也要几千个亿!” 她愣住了,然后勃然大怒:“你逗我玩儿啊!” “讲道理。”我坦然承认,回应道,“谁先不分青红皂白过来,劈头盖脸就说要买人家东西的?你还强买呢,我别说逗你了,揍你都是轻的。” 她冷静下来,和我商量:“我出高价。” “我不缺钱。” “我给你安排工作。” “我不缺钱。” 第87节 “我给你介绍男朋友。” “我不缺钱……哦,男朋友。”我说,“感情我去□□还要念你的好啊?” 她气得脸蛋儿通红。 这地方人不算多,没有引起围观,所以我说话也很肆无忌惮。不过我好像一直说话都很肆无忌惮,天不怕地不怕的,跟谁都敢刚正面,反正肯定是我赢。 小姑娘的姐姐或者闺蜜看不下去了,也过来和我商量,“她没有逼你的意思,是真的想要买你的项链,就是脾气有点冲,别人又都捧着她,所以说话不经脑子……”小姑娘快要跳起来了,被这个说话温声细语的女人拦住,“我们诚心要买,你出个实价,我们翻三倍给你,绝对不还价。” “我知道她真心想买,我出的就是实价。”她要是过来仗势欺人你以为我还和她废话啊。我懒洋洋地斜了她一眼,“几千个亿,你们买不起的。” 几千个亿都是0.001折,吐血跳楼大甩卖好吗。 这女人的语气没怎么变,“你非要这么讲,我们也无话可说……” 我刷地把小刀抵在她的下巴上,顺便捂住小姑娘的嘴免得她尖叫出声。 “你知不知道你这种人很烦。”我说,“你以为天老大你老二啊?你想要什么别人都得给你啊?你什么都买得起啊?我现在要是一刀割断你的脖子,你猜你要花多少钱买回你的命?” 小姑娘翻个白眼,我松开手,她就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这小鸟儿胆子。 “你冷静,冷静一点。”女人勉强维持镇定,“有话我们好好说。” “我是在和你好好说,你自己听不懂话,别人有什么办法?”我说,“不是骂你,你这种人就是贱骨头,不上刀子跟你没法儿交流。” 我收回刀,歪着头往楼上看了一眼,对她说:“有空我会和你家里人谈谈。” 作者有话要说:  昨晚写到好久啊,赶榜单…… 第75章 凡是认真说话的时候我都还挺守信用的,所以当天晚上我就造访了女人的家。 被我敲开卧室门的她满脸卧槽,对上我微笑的脸,终究敢怒不敢言,老老实实地出了门。我带着她走到楼下,诸启尧和她爸爸正坐在客厅里说笑,桌上放着饮料和瓜子糖果一类的零食。我们都坐下了,她穿着睡衣坐在衣着相对正式的我们之间,表情里看不出什么,不过终究还是有些不自在。 “肖禹,穿成这样接待客人,成何体统。”她们的父亲拧起眉头,说不上训斥,但语气严肃。 我笑眯眯地打圆场,“没什么,大家都是朋友,不用讲这么多规矩。” 他对我无疑是很客气的,见我这么说,也就放下了这一茬。四个人坐在偌大的客厅,诸启尧一见我坐下就屁颠屁颠地换了个位置坐到我的身边,还高高兴兴地挽住我一边胳膊。穿着睡衣都能面不改色的诸肖禹看着我和她妹妹亲密的样子整个人都不好了,我估计我在她心里的地位和变态杀人狂没什么两样,这一幕就好比看见幼妹被变态哄骗。 于是现场的座位就变成俩姐妹把我夹在中间,对面坐着她们不苟言笑的父亲,从各位的表情来看,神似不受岳父待见的女婿又勾搭上天真无邪未成年小姑子的家庭伦理剧截图……不,这样自我代入实在太奇怪了。 我绝对不是对未成年下得去手的渣男。 总而言之现场很诡异,这时候诸启尧委委屈屈地向我抱怨:“英英姐姐,前阵我给你打电话为什么一直都打不通啊,又不知道你在忙什么,不敢来找你。” 小萝莉的嗓子真甜啊。上次说话的时候嗓子都哑了,没想到原声这么萌萌哒。 我“嗯”了一声,拿出手机翻了翻电话拦截记录,没有找到她的名字。诸启尧很乖地没有说话,也没凑过来看我的手机,我又打开通讯录,拉到底看了看,没有找到她的号码。 “可能是上次换手机,这个号没有自动备份。”我解释,“有时候我会忘记开启手机网络。” 然后我拿低了手机让诸启尧自己输她的号码,小萝莉立刻挤过来,一只手握着我拿手机的手腕,一只手认真地在屏幕上点点点。她的头顶挨着我的下巴,头发上是牛奶味的洗发露香气。 诸肖禹的脸都快青了。她咳嗽一声,打断了我们:“启尧,你怎么认识英英姐姐的啊?” “姐你比英英姐姐大好几岁呢,跟着我叫什么英英姐姐啊。”小萝莉撇嘴,“恶意卖萌,差评!” 她们的父亲也板着脸说:“对桑大师要尊重,肖禹,你比启尧懂事,不要没大没小的。” 碰了一软一硬两个钉子的诸肖禹不吭声了,眼神不善地盯着我。这么一来现场就像不受宠的长姐被迫忍受亲妹妹抢老公的剧情了……为什么还是家庭伦理剧。 药丸。肯定是回来之后乱踢八糟的国产剧看多了。 我摸摸小萝莉的脑袋,然后客气地说:“这么晚还来拜访,实在是打扰了。其实我过来,主要是看看叔叔恢复得怎么样,看到您现在身体还好,我就放心了。” 然后就是让诸肖禹知道我和她家里人关系不错,而且我还算是他们家的恩人,让她老实点儿呆着不要琢磨撺掇谁来找我麻烦。 这姑娘可不是什么心胸宽广的人物。 又勉强和他们客套了几句,小萝莉对我爆发的极大热情让我有些吃不消。虽然也能理解这种被救之后的亲密心态,但我实际上并不觉得他们需要感谢我,关键是我也不需要他们的感谢。诸肖禹的眼神已经快要把我盯穿了,又说了一会儿话,我以“和肖禹有事情商量”终止了这个尴尬的场面。 诸肖禹带我上楼,楼上有一个小一点儿的客厅,她为我端了一杯白水,很不客气地问我:“你这是什么意思?” “楼上有人拍了照,劳烦你解决一下。”我说得也很干脆。 从来没这么吃过亏,憋了一肚子火的诸肖禹冷笑道:“你威胁我的时候怎么没想到有人会看见?” “我比较习惯事后补救,而不是事先预防。”我说,“人算不如天算,干脆最后不算。” “我要是不同意呢?” “帮个忙嘛,你好我也好,要是我不好,你也不好啊。”我笑了,把一柄小刀放到桌子上,劝她,“有些事情要是发生了,你再聪明也没用。” 她阴着脸嘲讽我:“我会按你说的做——你是怎么活到今天的?” 我耸了耸肩,把桌上的小刀拿到手上,她在我伸手的时候就立刻站起来后退,我在她如临大敌的眼神中手腕一抖,小刀擦着她的耳朵飞过,深深没入对面的墙体,同时,一盏壁挂式的台灯掉了下来。 她扭头去看断裂的台灯整齐的切口,又看墙上只留刀柄的小刀,然后转回头,呆呆地看着我。 半晌,仿佛感觉到什么,她用手指擦拭耳朵,拿到面前一看,手上有一缕嫣红的血。 “我是靠这个活到今天的。”我说,“你要测指纹吗?我保证刀上没有哦。” 最后我走的时候她简直是在送祖宗。 第88节 我不禁有些反思自己的威胁水平,有些人威胁完了别人还能收到感激涕零的谢意,相比起来我做事真是太粗暴和不过脑子了,真是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共建和谐社会……算了,威胁这种事只要能表现出绝对力量就行,太费心神的话我何必爬到食物链顶端。 最近几天的天气实在是太好,阳光灿烂,空气清新,雨后灵气激增,而且全国各地都没有雾霾。晚上甚至能在城市里比较暗的地方看到繁星,各大网站上都是相关的晒图,连新闻都着重播放了这一点。人们的脾气好了很多,走在大街上,能看到无数张笑颜,连路边摊的小贩都好说话了。 龙对中国人来说是多么重要啊。 在最初,这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但洪荒时期龙在强大异族下保护人类,洪荒过去后,龙对人类的守护就转换到了其它方面,反而日益更为重要。它依赖人族气运,也会反哺气运,在这几天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同学有福了,为民谋利且有能力的官员会获得提拔,没准儿还会有科学家解决什么世界难题。 这些改变都太微小,可是覆盖的范围广阔到了地球上五分之一的人口,像多骨诺牌一样一步步推动、叠加的向更好处所施加的力,会造就不可思议的成果。 现在还有修习卜算的修士吗?在这个世界?或者只学会了一点点相面、风水技巧的也行啊,人们惊异于难得的好天气,争相赞美空气治理的好成果,人类之外的约莫能察觉到一丁点,而恐怕只有他们这样的特异人士心里会掀起惊涛骇浪,并敬畏于这不可思议的变化。 至于我,我能摸一摸龙,还得到一片龙鳞,而且是贴着逆鳞生长的鳞片,最近开心得能在大街上笑出来。 毕竟到今天还活着的恐怕也只有这一条了。 不然我哪儿能对觊觎的人轻拿轻放。这么个把人的,还顾虑社会影响不成。 然后等我上完了周六宋教授的课,接受完课后小灶回到寝室,发现水杏穿了一身cosy一样画风的战袍,没打游戏,没刷手机,没吃零食,在垫了超厚坐垫的椅子上正襟危坐。 一见我,她就说:“你明天不用去上班了。” “出什么大事儿了你要炒我鱿鱼?”我心情很好地说,“怎么啦你们?” 她默默看着我,眼里涌动着悲哀。我是说真的悲哀,好像一粒种子沉眠无数时光后发芽,那种无限感伤的心境具有极强的穿透力,调动感染了我的心情,我停下来,看着她,泪水滚滚而下。 “我们要和联盟开战了。”她说,“不知道会死多少兄弟姐妹。” 我说:“你除了洗脑还能影响别人情绪啊。怎么尽是一些没啥攻击力的招数。” “我短板这么明显真是对不起你!” “我们俩什么关系,原谅你了。”我擦干净眼泪走进去,顺口问她,“怎么啦就要开战了?” “跟你也说不清楚,一团乱麻的,争资源争地盘争了几百年,没必要也没找到由头打而已。”她的神色沉重,“就这当口,正灵气稀缺,大家都活得勉强,那位前辈醒了之后又搞出这么大的阵容,他们眼红得很,也想来分一杯羹。” 我抓重点能力一向卓越:“由头就是我杀的那三个?” “对——不过真要打的话,没有理由也会制造一个,实际和你没什么关系。”水杏说,“打起来你会帮忙,这话还作数吧?” “只要我活着。”我愉快地说。 她松了口气,终于有了点笑意:“放心,我们的协议里说明过了,那几个上古的老妖怪不会参战,毕竟真要打起来,两败俱伤也没有好处……” 我打断她:“你好像没有搞懂我的意思。我说的帮忙,不是帮你们打一场。” 水杏说:“那你要怎么着?嘴炮我一个人就够了!” 作者有话要说:  23333说真的每次写好玩的东西最快,要遵循人设要女主时不时忧郁一下,花了我好大力气! 水杏和英英关系最好,真哒。 而且今天一天掉的收藏有一天涨得那么多,什么鬼? 另外没有防盗居然真的会掉订阅! ……算了,等收益掉到现在的三分之一,作者再防盗。 一想起来防盗,就心痛自己的小红花。 小红花啊,你为什么没有了。 所以下个月、下下个月,都不防盗了。 除非掉到三分之一!!告诉我不会的!! 第76章 “那行啊,我们俩个人合作,你负责骂人我负责刚正面。”我说,“看你这样子是通知了居委会成员是吧——你改个名成吗?我倒也不觉得有什么太大的不好,唯一的一点就是这名字老让我联想到广场舞大妈大爷,有时候太闲了还能想到菜市场和媒婆,再想想都能和那什么那什么凑一堆儿,还是改成别的顺耳。” “就你那能从高数课想到臭水沟的脑子还好意思怪我起的名字!你给说说清楚了,那什么那什么到底是什么!?” “高数课和臭水沟要联想在一起难吗?难吗?难吗?那什么都是我凑数的,不是重点。”我说,“诶你怎么这么会带节奏?说正事,你再通知他们一遍,不用准备开战了。” “谁谁谁带的节奏!你倒打一耙!打完你还转移话题!气死我了!”水杏跳脚,“我取的名字哪儿不好了?是你脑子不好,我不改!” “你刚刚那个动作还真跟兔子跺脚有点像诶。”我说。 “……” “好了,通知他们不用备战了。”我又说。 “你就说你要干啥。”水杏翻了个白眼儿,一点儿也不信我两个人组团刷怪的提议,“人打过来了我们干瞪眼啊?” “我帮忙啊,都说了我要帮忙。打仗这种小事儿我们从根本上解决比较节约成本……” “你有办法解决灵气不足的问题?”水杏一下子就精神了,看我的眼睛亮闪闪的。 “……没有那么根本。圣人都没辙的事我还能有办法,我比圣人都厉害了。”我说,“心情正好呢你让我好好装个逼成不?人正夸自个儿有钱你问人第一目标是赚几个亿,你要人咋整?” 水杏说:“我老早就想问了,你干啥说话一股东北大碴子味儿啊,你不是南方人吗?” “我高中同学一东北的天天在我前桌扯犊子,学的。你还说我,你自己不也说‘干啥’?” “那不是你会带节奏?” “你还要不要我帮忙?” 第89节 “好好好我错了。”水杏一秒服软,紧接着又说,“那逼你还装吗?” “你捧哏呢这么会接话!”我自己都觉得我们之间的对话很可乐,只好轻描淡写地揭过这个话题,“你们不用打,我一个人就够了,正好一锅端。” 水杏盯着我看了三秒,说:“你真是个疯子。” 然后她真的群发消息说明天不开战了,反而把我吓了一跳。 “你来真的啊?”我说,心情有些微妙,“你还真信了啊?我以为你跟我瞎聊聊呢。” “我不信。不过我们认识两年多了,你还没有不靠谱地乱吹过,而且我总觉得听你的没错——姑且按你说的做。” 我就这样背负着一份沉甸甸的信任到了联盟的大本营。 上次去美帝的时候解开了封印,神识扫过的时候,我记住了这个世界的所有异类集中的地方,和一些尤其强的存在所在的地点。大型组织一般都会有固定的活动区域,所以我也不担心他们有没有换位置,至于那些以我目前的水平还打不过的,要是他们不来找麻烦,轻拿轻放也就算了。 水杏说实力到了一定程度的不允许出战,虽然我完全不把所谓的国际公约看在眼里,但我得给水杏这个会长留面子。 联盟的大本营是一座幽暗的岩石古堡……开玩笑的,是一座很高的写字楼,楼外巨幅的广告牌还在播放什么珠宝的广告。这里已经是清晨,道路笔直而少有楼房阻挡,极目望去,能看见远方的地平线。 我敲门进去的时候,一切都还很宁静。 吸血鬼的手感一如既往的糟,我用我的刀切喉而过,几乎一触即离,然后又在不可用时间计数的,比一瞬间还要短暂的时间里转向另一个。这里的狼人也有许多,他们在意识到敌袭时果断冲了上来,落后的则是果断地兽化,长出钢针般的毛发和镰刀一样的獠牙。 狼嚎声声迭起,凄厉、尖锐,却令人想起孤月,还有茂密的草原。 他们很快。 我已经发现了,相对于东方偏向法术系的妖怪,西方的异类拥有更强的体魄,并且乐于不断加强和巩固自己的优势。他们快极了,每一个都是那么快,快得能轻易超越人类的视觉极限,甚至不在视网膜上留下残影。 他们冲过来的身影像是古琴上层次分明的琴弦,稍一拨动,就能奏起动人的音乐。 他们已经很快了,但对我来说远远还不够。我的刀是那么小巧,只有我的巴掌那么长,和我曾用的琴拨子比起来,也不过是大了一点点,而一个足够优秀的乐师,是不会被这一点点差距难倒的。 老实说划开他们的皮肉感觉并不好,而且吸血鬼的喉咙被破开时沉闷、无血,狼人的喉咙被破开时却像是一小注喷泉,他们的鸣奏曲并不和谐,但奇异的是,配上狼嚎和不知名的、动物头人身或是人头动物身的异族发出的叫声,居然听上去也不错。 这场单方面屠杀的战斗因为双方太大的实力差距而有些无趣,不精彩,还有些沉闷,就像我一遍又一遍练习我其实不那么喜欢的古琴,感觉不好不坏,因为习惯了。 这种事情怎么会习惯呢?太古怪了,每一次大开杀戒的时候我都在想。我原以为我一定会是个好人,永远灿烂,心无黑暗,事实却并非如此。 他们快,我却更快。或者这不能形容为快,因为快是以时间为单位的,我杀死他们,并没有通过时间。在我出刀的那一刻,或者在我决定过来的时候,他们的生命就宣告了终结。 死亡就是我的领域范围,我决定死亡,就像是决定一场因果。它不遵循逻辑,它正在发生——死就是生的最终结果,生和死是一体的,不管人们有多么歌颂生命又有多么厌恶死亡,死都是一种必然。 习惯死亡没什么不对的。 我没有扼杀他们的生命,我是给予他们一场重生。 联盟的成员很多,也都不算弱,但其实无所谓,这场屠杀太过安静,安静得我忍不住轻轻哼起了自己想象里弹奏的琴音。 他们前仆后继而来,每一张脸都是那么模糊,每一个人的眼神我都看不清晰。 飞溅的血水、将要倾倒的尸体、向我刺来的尖锐巨爪、拉长到失真的异类的鸣叫,像是行走在被一帧一帧截图的视频中,只我一人保持正常的速度。 像是穿行在时间的缝隙,掌控某种至高无上的因果。 让我告诉你们吧,像这样碾压式的大杀四方,无所顾忌地结束一个个生命,顺应自己的心意,既不被束缚在禁.欲的道德里,也不依照他人的凝视,实在是太愉快了。 你们所能体会到的最伟大的事情是什么?你们能感受到什么伟大的心境?我的言谈和思想总是如此拙劣,因为对于一个需要人们过分慎重对待的严肃结局来说,还有什么能比轻蔑来得更打动人心? 我受够了死亡的痛苦。人们不认可它所带来的快乐,不论是生者还是亡者的,人们在自己心里筑起了普世所需的人格,因为那意味着正常和完整,就好像只有正常、完整,才是一个人。 当我停下,这座大楼布满了尸骨。吸血鬼的尸体慢慢化为灰烬,而别的尸体像人一样仰躺或是伏趴着,从这个角度来看,它们和人好像也没什么区别。 我的刀上没有血。 于是我也就没收起它。 我觉得我的心情十分宁静,无悲无喜。可这宁静里又有种太深的茫然,太深了,我自己也分不清到底是不是错觉。 尽管不明白为什么,我还是走到窗边,放空大脑,愣愣地出了一会儿神。 我想起我最初在无尽海上练习击杀妖兽,想起我在那个无名的地方毫无章法地杀死一批又一批修士,想起我的便宜师父巨细无遗地教授我剑法。 我这一生好像离开庇护就一步错、步步错,终究走进一条我不喜爱的路。 想来想去,心里转过万千,最后我却只是想起了我的前主人,想起他冷淡的面容。他总是居高临下,洞若观火,这其中一定有什么,可是他从来不说。 第77章 窗外阳光明媚,而这个时间点的中国正是深夜。 三个小时中,我杀光了共计十二个小型联盟分部内驻守的成员,以及零零散散的一些聚会地点内举行派对的异族。我曾感受到的七个以我目前修为无法秒杀的联盟强者静静蛰伏在原地,好像透露出一点息事宁人的态度来。 我没有彻底把他们一锅端,联盟的分部众多,我只是选择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些下手。 这次攻击摧毁了他们的大半攻击主力,留下的都是一些只能玩玩草药,最多施几个诅咒的巫师。 这是一件稀奇的事情,西方人是血统论的最佳贯彻者,对他们来说,血统决定了力量——先不说他们中的凡人不能通过某些特定的条件,例如修行,获取灵气,得到非凡的力量,就单说巫师,巫师的血统在和凡人的通婚中日渐稀薄,早年的他们还能召唤一些奇异的物种战斗,现在呢,最多安抚一下暴走的狼人。 我不了解他们,但他们的存在和我所知的妖兽非常相似,血统决定尊卑和最终能取得的地位。足够强大的妖怪其实根本不需要努力修行,它们只要能健康地长大,就能从传承中获得知识和力量。 听起来很简单,然而细思恐极,因为对它们来说,最大的难题是活着。 天道可真是厚爱人类。 虽然这种厚爱就跟董事长特别照顾埋头搞研究能赚钱工资又要得不高的科研人员一个道理。 那就不是我能管的事情了,不过偶尔我也会想一想。想一想又不犯法是吧,再说天道对人类的容忍度非常高,不犯什么大事,像是洪荒时期那样针对性的“大清洗”事件也不会发生。 第90节 我对这件事的处理非常满意。一定程度的暴力和强硬在两个巨大的异类团体交往中十分重要,其重要性远超于双方所进行的智力博弈。末法时代,他们所能运用的资源降到了最低,而且生育率也大大降低。 停在他们的写字楼时我也没有闲着,大致翻阅了他们的一些资料。那些用奇诡的字形书写的文字简直是一团乱麻,然而它们竟然神似中国的“符箓”,只是比较起来相当粗劣和不完备,远没有符箓所有的严谨结构和基于整体系统之上的千变万化。 理解一些雏形很简单,困难的反而是从那些语焉不详的表达中,梳理出写下这些绝密资料的人所想要表达的东西。 像是在读幼儿园小朋友写出的三千字论文,充满了错字、拼音、天马行空的想象和拥有固定思维的人看不懂的代指。 我研究了好一会儿,只看出那上面记载了不少上古时候他们的先祖所做出的壮举,什么“遮蔽了整个天空的地狱之景”,什么“太阳失去光辉”,什么“世界失去了平衡”,我觉得我需要更改一下对他们的评价,因为这分明是一群信上帝的异类啊。 上面明明白白写着呢,“在被至高无上的主赐福之后,腐坏重获新生……新生者自另一片土地里长成……更完美,更平和,更遵从于主的教诲……在新的土地上繁衍,而旧人不再踏足。” 大概这个意思吧,绝大多数内容我没看懂,它们包含了过多的具有宗教意义的隐喻,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解读。 异类并不很信任人类的科技,所以最宝贵的资料都维持着原有的样子,被封存在特制的盒子里,而盒子则被放在写字楼一楼大厅的装饰性雕塑上。他们对于符号的运用太过粗暴,精操水平很糟,所以原本用来封印能量波动的印迹暴露了行踪——这就尴尬了,害得我还怀疑是不是他们故布疑踪。 我敢说这种错误在我们那边年纪上了一百的小辈都不会犯。 再一次刷低我对他们的认识。 每个联盟分部都有一个相同的盒子,我毫不客气地通通收缴了,拿回去给水杏他们研究。 整件事情最让人不快的点就在这里了,我对他们所使用的皮纸略有微词,因为他们在最重要的资料上所用的都是人皮纸。坦白说,人皮纸的触感远远不及羊皮或者别的什么动物,人的毛孔是很大的,分布均匀,尽管经过了粗糙的处理,还是视觉效果奇差。 我忍着用手机拍下它们,打算拿给钱铮看看,既然她自称语言学天才,大言不惭地说地上没有她看不懂的语言。 第二天早上我回到学校,早上我没有课,水杏有,但是她没有去上课,而是在寝室里等我。 我一口气把所有盒子都甩给了她:“拿着,战利品。” 她接过来,用一种全新的眼神大量我,神色古怪:“那几个老妖怪居然没有对你出手……” 我觉得这完全用不着大惊小怪。 “你不明白。”她看我不以为意的样子,马上给我科普,“西方那群‘贵族’都是自尊心奇强、面子大过天的怪物,你这种冲上去一句话都不说直接开杀的行为明明白白就是打他们的脸,比要他们命还严重,按他们的一贯思想是忍不下去的。” 我说:“此一时彼一时嘛。” 她摇头:“他们可不顺应时代的发展,都是一群守旧的老派。到现在为止,能流畅使用电脑的在他们那里都算得上是高端少数人才。” 好像我杀的基本全都是诶。 “杀都杀了,你说怎么办吧。”我很光棍。 “这才是重点。我问过几位老前辈,他们都说不用管,那几位没人会对你出手。”她凝视我的面孔,喃喃问我,“你是谁?英英,你是谁?” 我顶着她的视线眨眼:“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桑如英。” 水杏嗤了一声:“随便你,我不管了。” 她拿着箱子走了,潇潇洒洒的样子。 我反正也没事,就提前回家去找钱铮看看我拍的图片。不然那些乱七八糟的内容老是在我脑子里晃来晃去,一出神就想起来,也没什么大问题,就是烦人。 家里处处都有长久居住的痕迹,就是没有人。 我在沙发上坐着,等了一会儿,下了楼。 这个小区的绿化算得上是首屈一指,因为面积广阔,每栋楼之间的距离都足够五辆小轿车平行通过,所以最中间的那辆小轿车的长度就用作了绿化。黄姜色的瓷砖垒起了足够树木生长的土层,而绿化带中也确实种植了整整齐齐的一排桂花,以及稍矮一些的铁树,更矮一点的野生薄荷则挤满了树木脚下的空隙。 野薄荷是小区里的人种上的,不知什么时候成了规模,香气混合在风里。 我弯下腰选择细嫩的叶子掐了一大把,预备回去之后用来泡茶。薄荷的叶子没有虫子叮咬,所以每一片都很饱满,只是要额外摘去枯黄和水分不够充足的部分——没什么依据,不好看。 尽管泡开之后大家都一个样子。 陈玠走来时,我正立在绿化边,把自己摘下的薄荷放在瓷砖边上,挑出不够好看的叶子扔掉。我没理会他,他却自己走过来,在我身后不远不近地注视我。 被人看看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被他看着,我就浑身都不自在。 他送回了我的刀,为什么天道要他送回我的刀? 我隐约有些抗拒这样的安排,也不太愿意面对陈玠。他的眼睛太黑了,那种纯正的黑色通常只出现在孩子身上,可他看上去怎么也有个二十五六岁,于是配合起来,便有了一种惊人的美感。 庄正的面皮之下,无可隐藏的妖邪。 他手上缠着佛珠手串,眼神平缓,没什么表情却让人觉得他在微笑,站在那里就是大写的“君子如玉”,而没有哪怕一星半点的阴冷的气息。他像是清风,像是浅云,像是细雨,看上去毫无攻击力。 可是我看不出他到底是谁。 他一定是某个人,可我看不出来。他的灵魂上佛光环绕,和他手里的佛珠相映生辉,我分辨不出是不是宝光入体,我只清楚他绝不是佛修,因为他的身体里带有浊气。 我慢吞吞地在薄荷中挑挑拣拣,最后还是不可避免地回过头,迎上他的视线。 他的眼神透出某种笃定,于是我的惊讶也假装不下去,平平淡淡地说:“你好,陈老师。” “你好。”他说,“你又不是我的学生,叫我名字就好了。现在是要回家?” “嗯……等人。”我含糊地回答。 他微微笑了一下,“那你等的人一定马上就到了。” 这句话什么意思?话里有话吗?他说完之后就礼貌地告辞,留我在背后寻思他这句话打的什么哑谜,然后还不到半分钟,我就看到钱铮。 她远远地就喊我:“英英!你回来啦!” 哎哟,大预言术呢这是。 第91节 我也不多想,给钱铮看那些图片。她果然没有说大话,一见就乐:“谁把拉丁文写成这样啊?改得还挺好看,比现在的拉丁文好看多了。”又看了一会儿,“不对,这才是本体,拉丁文是模仿它造出来的。” “说的是什么你明白吗?” “讲了几个宗教故事,和圣经一个风格,但是圣经上又没有记载,说不定是圣徒写圣经之前打的草稿。你上哪儿弄的啊?”钱铮问我,紧接着大惊失色,“卧槽!这玩意儿是要引起世界大战啊!” “写的什么?”我赶紧问。 “大概说是西方那边都是上帝的实验,全是不合格的、残缺的,上帝仁慈,没有销毁,所以用海和山脉将东西方隔开,东方才是成品。”钱铮啧啧感叹,“卧槽,这玩意儿出来了,全世界不止基督徒跟我们玩儿命啊……哎,你怎么了?傻了啊?” 我能怎么了,我震惊于世界的真相呢我。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不知道需不需要,不过还是公布下微博吧……讲真作者不怎么玩微博的,有好几个微博小号,都是用来看热门,自己不爱发东西。 搜索“20组511”,简介虽矣。 原先就有人问,反正你们自便吧……先说好啊,这个号很空,啥也没有。 以后可能更新之后发一下微博什么的,或者有什么事会通知。 然而要通知啥呢……作者也不知道啊……没啥需要通知的啊…… 反正你们自便_(:3ゝ∠)_这个号一直都在_(:3ゝ∠)_ 第78章 不论有意还是无意,三千年给我的记忆远远多于十九年所能给我的。 我得承认,我了解另一个世界胜过了解我的家乡。甚至有时候,我会吃惊于这短短的十九年竟然奠定了我的一生,因为所有我在天真年幼时对世界和人生的认识都得以保留,即使保留它们似乎只给了我纠结和痛苦,但是我对这些纠结痛苦都甘之若饴。 这并非出于某种自虐的心境,而是人就是要有点什么坚持,不然还能怎么办?难道我还要去追求大道? 也许这就是我的道,不然解释不了我为什么飞升。 说真的,天道绝不会徇私枉法,不可能给我开后门,最多一定限度里放宽条件,或者想办法制造点帮助。天道是规则的化身,它不掌控规则,它就是规则,而规则这种东西经不起丁点的自我否定。 它所安排的命运,都一定有一个完全理性的理由。 我的经历也一定有一个理由。 在这个世界过的日子太少,我不太能想出这个关于成品和残次品的真相对我的世界来说意味着什么。实际上,让我震惊的不是这个世界的真相,而是以此反映出的另一个世界。 另一个世界没有西方的存在。 我的第一想法就是这个,虽然对此毫无头绪,完全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但这一定是非常要紧的重点。 让我想想……另一个世界没有西方,换句话说,那边只有成品。 从结果上讲,它直接享用了这个世界的研究成果,那么再从时间上来看,另一个世界比这个世界要诞生得晚——时间这个词汇在这里不太合适,但我还未能理解更高层次的衡量单位,所以先姑且这么用着。 一旦细想,就觉得另一个世界确实处处都能体现出年轻。简单的大陆结构,无尽海也许就是为了遮掩某些瑕疵而存在?还有它未能把握住平衡的发展方式,都能体现出世界的不成熟。 只是因为那个世界所表现出的雏形和它在发展失衡后迅速的打压太富有经验,世界的框架足够完整,让我以为它只是选择了另一条道路,没有产生相关的联想。 另一个世界应当非常年轻。 那么另一个世界的天道也应当非常年轻。 年轻,通常意味着不够强大。 我想了半天,觉得自己好像隐约抓住了关键,再想下去,那一点灵感忽又无迹可寻。 边上的钱挣还目不转睛地看着图片,我问她:“你平常都在哪儿?” “不在外面的时候一般我都回家。”她头也不抬,“就我跳下去那房子。” “那好,还有些这种图片我没有拍照,等我拍了过来,你给我翻译一下。” 我当机立断地瞬移离开,目标直指我曾感应到的别的联盟分部。既然是从这些奇怪的资料上得到的消息,那我就干脆集齐所有资料,看看能不能有什么发现,没有发现的话就权当我帮水杏的居委会取得更多的话语权好了,反正肯定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联盟分部清一色的全是写字楼,异类们衣冠楚楚,打扮得和普通上班族没什么两样地步履匆匆地走来走去,要不是手里没有拿着文件、没几个人在使用电话电脑,还真像是什么繁忙的大公司。 虽然气氛很严肃,但防卫十分松懈,可能是经过了一次袭击后,他们不认为我会再发动第二次。这种没有经历过大型战斗的表现出乎我的意料,我还以为他们至少还有曾经因为各种理由不停地打来打去的印象呢。 我没有再杀下去,也不打算把东西方之间争锋相对的摩擦升级,所以没有直接拿走盒子里的资料,而是隐去了身形,秘密取出盒子,拍照,然后原封不动地放回,还友情为他们加强了盒子上的印记。 等拿到所有的联盟分部里的资料照片,我忽然发现,最后一个联盟分部的位置在徐晶晶给我的地址附近。 要不要去看看她?我几乎没怎么犹豫就决定了。 当然要去。 她在一家二手书店里翻阅书籍。 这是个苍蝇馆子那样大小的二手书店,旧书架挤挤挨挨地排列着,书架与书架之间只能容许一人侧身通过。她还是一贯的风格,一身长裙,外搭一件小坎肩,青春靓丽,活泼不失稳重,耳朵上是相比起在国内夸张一点的耳坠。 是一朵向日葵,明亮的色泽,点亮了这个破旧的小书屋。来来往往的西方人都是斑斑点点的皮肤,有的还有夸张的晒痕,更显得她像象牙般细腻。 不少人将欣赏的眼神投向她,连店主也没有赶走这个免费读书的女孩儿。 我绕了半条街,慢慢走近她。 店主首先注意到我,问徐晶晶:“嘿,克里斯汀,这是你的朋友吗?” 克里斯汀?我还以为她会叫戴安娜或者伊丽莎白什么的。 她望过来——她顿住了,而后轻轻合上书页,把那本书放回书架。 “是。”徐晶晶一边往书店外走,一边回答说,“那是我的朋友。” 第92节 她越走越快,越走越快,最后干脆向我跑了过来。我寻思着既然她都跑起来了那我要是慢吞吞地走过去,场面岂不是很尴尬,所以我也就以和她相同的速度跑了过去。 我们的距离一点点缩小,然后她张开双臂,紧紧拥抱了我,为了防止尴尬我也抱住了她。 我们在这条步行街上拥抱。 徐晶晶一边笑一边哭,不停地问我:“英英,你怎么来的?你什么时候来的,也不告诉我!我好想你啊英英……” 周围热情的外国友人听不懂中文,不过他们看得懂表情,立刻有人鼓起掌来。一开始还只是零星的一点掌声,后来鼓掌的人像雨后的蘑菇一样争先恐后地冒出来,不少路边店里的人都被吸引过来,然后自发加入鼓掌的人们中,最后几乎这条街上的人都在鼓掌。 啪啪啪,啪啪啪。老外的手劲就是大。 我的尴尬癌想必是治不好了。 徐晶晶还在哭,我抱了她一会儿,感觉我的肩膀都被她哭湿了,一时间有些担心她有没有把鼻涕弄到我的衣服上,再加上围观群众不断有新人加入,包围我们的圈子还在不断收缩合拢,我拉起她的手,瞅准一个方向突围。 这个方向的老外很快摩西分海一样为我们留出一条路,我拽着还在用一只手擦眼泪的徐晶晶跑远了,随便进了一间咖啡馆。 一只趴在地上皮毛光滑的金毛马上从地上站起来,摇着尾巴兴冲冲地尾随我进了隔间,我和徐晶晶相对坐下,它跑到我的身边,“哈赤哈赤”地喘着气,用它毛茸茸的大脑袋蹭我的膝盖,还跃跃欲试地想要爬上我的腿。 徐晶晶笑了:“你还是那么受猫猫狗狗的欢迎。” 我说:“你说话好像我们几十年没见面了一样。” “我就是感觉我们几十年没见面了。”徐晶晶盯着价目表说,“我们和几十年没见过面的老朋友比起,也就差几十年而已。” 我没接话,场面一时沉寂。 一个穿着低胸上衣的女服务员走了过来,手里拿着单子。徐晶晶替我点了:“两杯卡布奇诺,两个苹果派。” 她拿着单子走了,我摸了摸金毛的脑袋,支使它:“去,找对面的姐姐玩。” 它屁颠屁颠地转到徐晶晶面前,讨好地摇尾巴。 我们都避开了话题,徐晶晶开始讲她过来之后的生活,吐槽滥交的室友和不靠谱的小组成员,抱怨说食物太难吃了她又不会做菜,还有她不喜欢这里中国学生的圈子,感觉他们两极分化太严重,而且很排外……我只是听着,没问她为什么不和我联系。 临别前我送了她几包辣条,表示这种中国传统食物给你,拿走不谢,她满脸啼笑皆非,不过还是收下了这份礼物。 好多友谊就像辣条一样你知道吗,好吃,廉价,于健康无益。 然后我到钱铮家找她翻译图片里的文字内容。 “和你上次给我的差不多啦,原始拉丁文,内容是上帝造世,不过和圣经里有很多不一样。嗯,这里面不是论天数算的,旧人类怎么回事也没说,直接就是新人出世……哦,还有更往前一点的记载,最初地面上就活动着许多生灵,它们强大和美丽,甚至能够挑战上帝的权威……乖乖,这玩意儿弄出来,要是公开的话,简直是世界宗教革命……” 我只是想起了洪荒,和洪荒的突然落幕。我能想象那些生灵是什么,那么“甚至能够挑战上帝的权威”,这里的上帝是指天道吗?可是上帝是有实体的,神话故事里上帝以“人形”存在,这应当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难道天道也有实体?不,不可能,天道是规则,规则不需要人形来承载。 或者上帝另有其人?但谁能拥有如此的威能,在天道的管束之下? 再或者上帝并不归于天道管束? 我想不通。 想不通就不想了。我把图片都打印出来烧给了钱铮,让她没事就研究研究,然后回校上课。我心里装着事情,不过照样该干啥干啥,一点儿也不担心。 直到徐晶晶身上被我留下的符又被触动了。 这次她是被联盟的异类抓住了,目的不明,我猜测可能是因为那天我跑去见徐晶晶之后她被迁怒。抓了人威胁我是不可能的,因为大家都不在凡人身上投注太多感情,所以应该就是纯泄愤。 我可真是和辣条很像的友谊对象啊,好吃,于健康无益。 真不该留下他们。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没啥话说。 哦对了,还是有一句的。 以后更新大概都在11点50分后12点前,要是别的时间,可能是修文或者改错字。 第79章 我在想是不是我表现得太善良了,毕竟人善一定被人欺,既然我不善还被人欺,只可能是因为我让他们把我想象的太善良了。 难道我杀了那么多人还是没能展现出我的强硬?不好意思,我对于吓唬别人这项业务不了解,因为在另一个世界我一直都是以大魔头形象出现的,报名字就自带威吓,事实上连我自己都不太能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们对我那么恐惧和严防死守。 我杀人不是最多,做人不是最狠,想法不是最怪,偏偏名声传播范围最广。而且我的名声根本就不是累积出来的,而是突然有一天,我就恶名远扬,全天下的正道修士都来找我的麻烦。 此事必有蹊跷。 也许是由于时间太多,我渐渐也变得很有耐心,可以费很多心力去做一件事情——但我非常讨厌重复,所以任何事都绝不会做第二遍。 杀人也是一样。要是第一次没有杀死一个人,我也懒得追上去再杀第二遍。 我没有继续折腾联盟剩下的那些成员,而是直接去找徐晶晶。 她此刻在城堡里。 是真的城堡,吸血鬼电影中那种中世纪古堡,坚硬的外表和奢侈的内部,墙上挂着色彩绚丽的油画,多是人物肖像,而转角立着瓷器或是石雕。古堡中的每一座拱门都中轴对称,每一个细节都精致到无可挑剔,又避免了使用过多的宝石装饰。 看上去尊贵又恢宏,带着贵族式的矜持,却也不过分华丽。 别的先不说,这艺术审美,我看惯了东方的皇宫宝殿,都得心甘情愿地给出满分。 古堡里没有守卫,更没有任何现代痕迹,也就是摄像头,所以我直接光明正大地从正门进了。 门后是一条长廊,门外阳光明媚,门后却黑暗、幽长,像是走进去就会穿越时光;地毯呈现出凝固后的鲜血一般的暗紫色,像是乌青的瘀血;天花板垂下一盏又一盏燃烧着蜡烛的花形灯,烛火始终静止且向上。 第93节 我穿过无数扇紧闭的门,那些门上都描画着黑暗和不详的咒语。 我心里仿佛也随着这些装潢的改变而攀爬出孤寂……仿佛曾几个世纪接连几个世纪的沉睡,曾在阴冷的石堡里自言自语,曾举办繁华的宴会但人们终将散去。 徐晶晶在楼上的一间卧房里。 她安静地躺在四柱大床上,包裹住她的最顶尖的丝绸轻得像云。暗红色的纱幔束起了,窗户也开着,一束阳光照到她的脸上,于是曙光所到之处都是婚礼一般的大红,那朵明亮的向日葵耳坠几乎在闪闪发光。 黑暗的角落里站了一只吸血鬼。 他一头暗淡的金发,和翡翠般沉淀下来的眼睛,风流花心的长相,此刻正痴痴地望着沉睡的徐晶晶,眼神忧郁,道不尽深情。 我傻在原地了,我觉得这辈子我的尴尬癌都治不好了。 什么鬼?!我以为她被绑架了结果你给我看这个?!大兄弟你是不是串频了?!纯爱在隔壁! 我站在门口,徐晶晶睡在床上,那大兄弟站在角落,我们三个几乎连成一条对角线,场面一时僵持,气氛古怪,我简直恨不得掉头就走,又有些担心徐晶晶的安危,没敢直接离开。 一般情况下那吸血鬼应该不会伤害徐晶晶,但要是徐晶晶醒过来之后激烈抵抗,事情就说不准了。 怎么说呢,我对于长寿种应该算是非常了解了。年轻一点的长寿种还有可能花天酒地无所顾忌,肆意挥霍自己的感情,但年纪稍长后他们就会开始明白怎样收敛自己的兴趣,以延长感情的寿命,保证某一天自己不会一时无聊就去自杀一把。 所以他们其实对于情感非常慎重,而且一旦拥有就会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小心翼翼地呵护。 这家伙显然是喜欢徐晶晶,说得严重一点,他已经爱她爱到无法自拔……这爱情观够我吐槽一百年,不过想想看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动不动就一见钟情,然后又动不动就忽然恨不得我的情人去死,于是只好作罢。 我和那只吸血鬼都站着,没有人出声,最后我终于忍不住了:“你给她换成普通的棉布盖着行吗?这里那么冷,丝绸根本不保暖。” 他惊醒了一般看过来:“我没有棉布。” “那就让我带她走。” “不行。”他不假思索地拒绝。 “太冷了她会感冒,人类那么脆弱,感冒了也有可能死掉——我不会让你转化她的。” 他失魂落魄:“我不能离开她。” “那是你的事。”我毫不客气,把徐晶晶背到背上,然后从窗口跳下去。 那陌生的吸血鬼想要拦着我,又顾忌着什么没有动手,而是立刻移动到窗前,躲在窗口的阴影里凝视我背后熟睡的女孩儿。走出老远,我依然能感受到他宛若实质的目光。 现在情况很明显,这个吸血鬼是我目前还打不过的那七个中的一个,他不知道为什么没有选择直接对付我,而是决定通过徐晶晶给我个教训,结果对小姑娘一见钟情。 ……啊,晶晶原来不仅人设苏,剧情也很苏……猜都不用猜就知道她的未来一定是遍布宠宠宠的人生……具体多久开始就看那吸血鬼什么时候克服心理障碍了。 对,吸血鬼不在白天出没,不过那是中世纪的老黄历,他们不在白天出没也不是因为阳光会对他们造成伤害,而是生物特性。简而言之,他们就是夜行物种,一般白天都是用来休息。 他们也不会被所谓的圣水和银制品伤害,但他们不喜欢那些东西,所以会远远避开。 还有他们的食谱,吸血鬼以鲜血为食物,这里的鲜血唯一的要求就是新鲜,而非一定要是人类的血液。会有这种传说,应该是由于上古时候人类相对弱小,易于捕猎,所以人类是他们的主食。他们的繁殖是通过血液感染,只能感染人类倒是真的。 讲道理,要是世界上能有只食用人类鲜血的几乎可以称为人类天敌的种族,天道爸爸力挺人类的面子往哪儿搁? 我把徐晶晶送回了她的宿舍,就是她留下的地址,再找个人问问就知道具体地点了。我从她身上掏出钥匙,然后把她放回房间。那之前她睡在我的肩头,呼吸悠长恬静,有些夸张的耳坠被她压在我的肩上。 今天的经历真是神转。 不过也是好事,因为徐晶晶要有人照顾了。 她会在一个富有又英俊的男人追求下陷入热恋、步入婚姻,而人类和任何人形生物之间都没有生殖隔离,所以没准儿他们还能有一个漂亮聪明的混血孩子,再然后她的丈夫大概会向她坦白身份,最后的结局可能是他们永远生活在一起,也可能是她决意死去。 但从此以后,一切都和我再没有关系。 我坐在床边注视熟睡中的女孩儿,她的长发散在枕头上,她的呼吸依然那么悠长恬静。 真是难以置信,明明我们的友谊曾经那么坚固,我们有过秘密的约定,天真地相信会永远都在一起。我望着她,过去的回忆在脑中盘旋,那时候我们在同一个被窝里吃东西,我们手拉着手压马路,我们一起看网店的婚纱,讨论谁会最先结婚,选定一款粉色的裙子,作为伴娘要穿的礼裙。 其实我们的关系并不十分亲密,因为年轻的女孩子总是那么乐意和人分享,所以这充其量只是深刻友谊的萌芽。 但我们曾有一段时间那么合拍,合拍到我们都以为它会持续下去。 这一刻我突然前所未有地认识到我们之间巨大的鸿沟,那种鸿沟就像生和死,共性那么多,却又截然相反,于是只要有一点点分岔,就会走向不同的结局。 我解开她身上的符,然后像往常一样悄无声息地离开。 只是这一次,我不会回来。 学校里风平浪静,所有的动荡都没有波及这个小小的区域。我躺在寝室里,遮光帘拉上了,暗沉中,我忽然觉得精疲力尽。 于是我顺应自己的心情沉沉睡去,直至天明。 电话铃声把我吵醒了,接通后是仰令压低后也活力十足的嗓音:“英英!快来啊,你要迟到了!” 好吧,宋教授的课程完了,这儿还有个工作等着我。 “行了行了,我就来,你叫客人都等着,我马上就到。” 我说着,穿好衣服,而对面的仰令哭唧唧地小声催促我:“快来快来!我撑不住了!今天的客人超级多,都把这儿挤满了,我说我先暂时替代一下前台,他们都不乐意,宁愿等着!还瞪我,特别凶!” 最近我才去联盟做了一票……他们是过来参观我啊。 我没好气地说:“等着!我就来!半分钟!”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又有一个新脑洞。 主角由女人重生成男人,然后刚睁眼就发现他睡了自己,然后就是状况百出的经历。 ……编编嘲讽了我。 第94节 第80章 那群欺软怕硬的妖怪在我面前乖得跟什么似的,态度之谄媚,连脑回路清奇的仰令都注意到了,看我的眼神十分古怪。 我不想知道她在想什么。 妖怪们普遍气质极佳,她八成是把我当成什么有钱人家的大小姐没事出来玩……或者别的什么我理解不了的设定,例如国家间谍啊,国际杀手啊什么的吧。 我没理她,但仰令绝不是很会看人脸色的人,下班之后好奇地贴过来问我:“哎,英英,追你的人那么多啊?” 你擅自给我添加了什么奇怪的设定?! “我不认识他们。”我果断撇清关系。 “骗谁呢,我又不瞎。”仰令鄙视我,“你不看他们的时候他们的眼睛都快长到你身上去了,你一看他们他们就面红耳赤结结巴巴,你多说一句话他们就激动得跟中了五百万大奖一样,还有几个还没出门就快昏过去的,说他们不喜欢你,谁信啊?” 我无言以对。 这设定居然该死的逻辑清晰。 “哎,”她又往我身边凑了凑,“你怎么能有那么大的魅力啊?教我两招好伐?我好去泡高富帅。” “我这么大魅力都是杀出来的啊,我教你杀人好不好。” 仰令立刻说:“好啊!” “……边儿玩去。” “我认真的英英!”仰令停下脚步,专注地盯着我说,“你那天在村子里杀了那么多人,我就觉得你肯定不一般,他们都是你的手下对不对?就是电影里那种特别大的黑暗组织,你是那种威信特别高轻易不出手的首领,平常找不到你,然后他们发现你有一个固定的工作地点之后就专门来瞻仰你……” 这家伙脑洞大开得居然□□不离十,但是正常人一般不会这么反应吧?应该不会对吧? 遇见的奇怪的人太多,我一时间有些摸不着头脑,还愣了半晌。 “我老早就想说了,英英。”仰令转过身看着我,眼神里带着一点点怪异的痴迷,“你不知道你当时有多耀眼,就好像堕落天使一样的生物,又冷酷,又圣洁,又美丽——我愿意为那种美付出任何代价,生命、灵魂,都可以,何况只是杀人?” 她伸出手,想要抚摸我的脸。我没有躲开,于是在真正接触到我的皮肤时她不可置信地睁大眼睛,看上去非常吃惊自己真的能够碰到我。 我把她的手从脸上拉下来,然后牵着她往外走。 深秋了,或者现在已经算得上初春,太阳西沉,天空黯淡,路灯已经亮起。我牵着她在偏僻的小道穿行,这些小路隐藏在一栋栋房屋之间,曲曲折折,稍不小心就会迷路,但我的步子始终很稳,目标明确坚定,仰令信服地跟随我,不吭声,只是紧张得手心发潮。 我将她带到一个废弃的工厂,然后徒手断开栓门的粗狗链,推开大门。 里面有两队人正在对峙,一方有六人,一方有四人,双方都剑拔弩张,手放在腰上,大有一言不合拔枪就射的架势。天色太暗了,再加上我的动作太轻,他们根本没有发现我们。 充满了灰尘,长时间凝滞不流通的空气扑鼻而来,仰令被呛住了,剧烈地咳嗽起来。 “谁!”工厂内有人暴喝。 数双冰冷的眼睛锁定了我们,在发现只是两个小姑娘之后,双方立刻各有一人向我们气势汹汹地走过来,仰令紧张地想要往我身后躲,动作做到一半就僵住了——那两人将枪口对准了我们。 没有人说话,对峙的两队将注意力从我们身上移开,依然充满警惕地防备着对方。在他们眼里,我们只是两只误闯的小蚂蚁,虽然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过来,但那门本来就没有锁,也没有人守着,有人进去也不无可能。 在这安静的环境中我的声音尤为清晰,我问仰令:“你还想杀人吗?” 被手.枪指着,她抖得厉害。我能听到她的牙齿在打颤,但即使这样,她还是回答说:“想!” 我从兜里掏出两把小刀,将一把递给仰令,她哆哆嗦嗦地接了,倒是逼近我们的男人中有一个笑起来:“我还以为消息泄露了,没想到是两个小鬼——” 他的话没有说完,喉间飚出的血泉喷了另一个男人一身。 在黑暗里,浓郁的血腥气像是大火降落于秋季的森林,以不可抵挡之势席卷了这个不算很小的空间。 “砰!” 另一个人的反应不能算慢,几乎在闻到血腥气的那一秒就开了枪。枪声惊动了对峙的两队人,他们来不及做出别的反应,迅速向我们两人转身,然后在看到倒在地上的男人后结成同盟,当机立断地扣动扳机。 “砰!” 他们几乎在同时开.枪,这一声由好几个枪声重叠起来,也就尤为的响亮。 “啊!”仰令尖叫着抱着肩膀往后缩。 我说:“拿好你的刀。” 子弹在接近我们之前消失了。这匪夷所思的一幕让指着我们的几人愣在原地。 “站起来。”我又说,嗓音回荡在这个废弃的工厂库房中,“你不是要杀人吗?” 对面有人开口:“小姑娘,年纪轻轻——” 他的话也没有说完,就猛地往后退了一步,然后在同行者骇然的眼神中迟钝地低下头,看见胸口露出一把刀柄。 他想要抬头,还想说什么,但飞速流逝的生命已经走到了终点,他没来得及做出什么动作,就维持着这个动作滑倒在地。 有人倒吸了一口气。 有人握紧了手中的枪。 有人悄悄后退。 没人敢再轻举妄动。 我没关注他们,只是看着仰令说:“最近的这个人,你只要往前走一步,就能用你的刀杀了他。” 这个浑身是血的男人毫不迟疑地冲我连开数枪! 第95节 但每一次,子弹都会在某种力量的干涉下离奇失踪。 最后他扔掉枪,面目狰狞地冲我们扑了过来,我适时后退一步,让出躲在背后的仰令,还不忘指导:“拿好刀,刀尖对准他的心脏,就在胸口偏左的位置,当心不要刺歪了,刀会被肋骨挡住——” “不不不不!我不杀了!”仰令扔掉刀子,崩溃般大哭起来。 我便轻巧地抛出小刀,刀尖没入朝我们冲过来的男人的额头。 “早说嘛。瞧你怕的。”我拍拍手,转而告诉剩下的这几个人,“行了,打扰了,我们现在就走啊。” 我没关心他们的反应,扯着摇摇欲坠的仰令离开了这里。 “哭什么啊哭,你自己说什么都愿意付出的好吗?”我教育仰令,“不要天天想一出是一处的,嫁入豪门是多好的理想,从此有钱有势走上人生巅峰,想要什么有什么。” “那、那也要人家,看上我啊。”仰令一边抽噎一边断断续续地顶嘴,我都不知道她这到底是胆大还是胆小,“我、我就是想,变得好看、好看一点。” 她就是缺心眼儿吧?还是智商太低?不过还真是有够执着。 我闹不懂这家伙奇葩的脑回路是怎么长出来的,不过想到她听信别人“出道前先直播赚人气遇见什么都不要失态”的话,就感觉这家伙应该是那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什么都敢去赌的人。 老实说我对这种人没有偏见,有时候还蛮欣赏的……可是你要聪明啊!你要是太蠢了,又没什么能力,那就只有被人捏着弱点哄骗的份好吗! 我把她送到一条繁华的分岔路口,十分心累地说:“好了,你回家吧。” 她反手一把抱住我:“不回!我要变美!” 我说:“你怎么这么烦?你怎么就不怕我?” 她沉默了一会儿,轻声说:“我觉得你不会伤害我的……我们是朋友啊。” 我想说我们不是朋友,但不知为什么,这句话迟迟说不出口。或许是因为我确实很喜欢她的性格,那么无忧无虑、大大咧咧,要做一件事就死皮赖脸地去做。 如果我还是很多年前的我,那我们一定会是很好的朋友。 你是原本会成为我的朋友的人吗? 我们站在路口,她贴得我太近了,我看不清她的表情。我想了一会儿,想说什么,但这一刻我触及的是十分陌生的领域。她忽如其来的热情、莫名消沉的心境,还有她说的“我们是朋友”。 她“嫁入豪门”的豪言壮语尤响在耳侧,我忽然心中一动,用自由的手掏出手机,发短信问李衿:“你知道仰令的男朋友吗?他人怎么样?” 隔了不到半分钟,她回复我:“不认识,不是一个圈子。听说过,他家里家教很严,不是随便和仰令谈谈而已,放心,他会和她结婚。” 我回复:“我和她一见如故。” 李衿回复:“你们大概能成为很好的朋友,不过小心以后你老公吃醋【吐舌。” ……看来我们在以后的确是很好的朋友。 第81章 这是一件很让人遗憾的事情,任何感情的开始和持续,都意味着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正确的人三者结合在了一起。换做以前,我会很乐于和仰令一起开脑洞,然而现在不行。 毕竟以前的我也没这么凶残。 我没再安抚仰令,我也不觉得她需要安抚——虽然被吓得厉害,但她距离生死边缘还有很长一段距离,顶多算是车祸未遂,而人天生就擅长淡化痛苦的记忆。她会很快把今天发生的事情扔到脑后的,我敢肯定。 她在我的目送下走过了拐角。 李衿的短信里有更让我在意的东西。 关于那个,我的……老公? 这消息对我来说太惊悚了,任我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我结婚生子是个什么样子。理智上说,李衿重生的经历已经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这个世界的走向,而现在的我也绝对和“结婚”两字毫无联系,可不知为什么,我就是停不下去想。 当然了,想来想去都没个头绪,完全摸不着头脑。 我最后还是把这件事放到了一边。 因为有新的事情找上了门来。 王黎邀请我做她的助理,暂时性质那种。说是做助理,其实就是请我去帮忙,她坦白说自己还只是个小角色,不受经纪人的重视,原先的助理撂担子不干了(原因含糊其辞),又看我没什么课,就希望我有空去暂时替代她的助理。 理由不清不楚,眼神闪闪烁烁,不过我很痛快地答应下来。 我还没做的类似的事,所以对此很有兴趣。 不过娱乐圈嘛,古往今来也就那么回事儿。我混过梨园,吊过嗓子、练过身段、学过眼神,更知道那就是达官贵人的游乐场,藏污纳垢、踩高捧低,而且梨园来得更残酷些,当真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而且任你红起来大江南北都有声名,随便来个芝麻大的官儿要睡你——你也不过是给他睡了而已。 敢拒绝?那是要掉脑袋,甚至会连累整个唱班的。 但我不得不说另一个世界在娱乐方面的精彩纷呈,因为上层的穷奢极恶,底下的人都是豁出了命去讨好他们,娱乐业尤为发达。 例如提供不可描述服务的地方,男男女女个个身怀绝技,貌美如花不说还胸有大才,写诗作画唱曲子都是基本素质,要求是样样通、样样精。 而现代呢,大多数当家花旦当红小生,除了脸以外也就呵呵了。 我对娱乐圈抱有微小的好奇心,也不介意近距离接触那个对常人来说神秘无比的领域。王黎带我去片场的时候,我还费了些心思选要穿的衣服。 可惜没什么好选的,清一色都是t恤和牛仔裤,要不就是运动服,再要么就是休闲气息很浓的裙子,我这才惊觉衣柜里居然没有一件看上去稍微严肃一点的衣服。 “……就一小助理随便穿点儿什么就行了大姐!”王黎急急地催促我,“你当选美呢!好好好你最美,穿啥你都最美,我们还是快走吧!” 我穿了一身白上衣和黑裤子,勉强看上去有点职业的样子了,这才跟着王黎离开。 路上她给我讲要拍的电影:“这次的导演是赵中导演,赵导你知道吧?就是武侠电影拍得特别好的那个。这次的电影也是武侠电影,主要剧情说是江湖阴谋,其实就是爱情故事。正道大侠爱上魔女,大侠他师妹爱上魔女扮成男装后的形象,然后师妹和师兄反目成仇,又发生一系列狗屁倒灶的误会,然后真相揭露,这些都是魔女的阴谋。” 我说:“……剧本不错,不过我就一助理,你给我讲剧情干什么。” 王黎说:“助理你也得知道点什么啊,不了解剧情你怎么给我化妆?” 第96节 “你又不是主要角色还要专门研究妆容不成,而且我不会化妆!” 王黎也叫:“开什么玩笑,你裸妆这么完美,还说你不会化妆?” “……我就涂了唇膏,还是无色的。” 王黎不信邪地凑过来看我的脸,还用手揉耳朵下面那一块,发现真的不是化过妆之后她整个人都不好了:“还真能有长得跟化过妆一样的人啊!” 虽然我不在乎这个,可我觉得她真是不会说话。 “完了完了,全完了。”王黎垂头丧气地说,“我的全部希望都在你身上啊,你不会化妆,那我的镜头就只有出丑一条路走了。” 预料到这场帮忙不简单的我还有有点好奇:“你怎么了?片场的化妆师不给你化妆?” “他要是不给我化妆就好了,我还有话可说!他现在是要阴我,给我往丑里化,上镜胖十斤!”王黎气得直嘬牙花子,“他跟刘葶那个贱.人是一伙的,刘葶仗着有后台处处和我过不去,不就是个又丑又胖的男人,瞧把她给能的!” 我说:“哦。” “她就是个疯子!疯狗!见谁咬谁!” 我说:“哦。” 接下来的时间里就是王黎喋喋不休地向我抱怨她和刘葶之间的恩怨,从小学那家伙就看她不顺眼,排队回家的时候故意把她赶出队伍说起,巨细无遗地向我描绘那个女人的可恶和恶毒,说到高中因为刘葶和男朋友吹了时悲从中来,几乎要哭出来了……我听了一会儿,觉得其实都是小事。 而且讲真,还有点萌。 让我情不自禁想到了“爱你就要欺负你”的梗。 先不说小学时候那一点小恶作剧,既不扣分也不告老师的,同行的小朋友也讲义气不会往外说;单说她最生气的高中和男朋友分手的事件吧,那个刘葶没来勾搭她男友,也没有散播流言,就是每个月给她男友常去的网吧老板拿五十块钱,每次她男友去打游戏都自动延长时间,导致连续半年多他们两个人没有约会,王黎受不了冷落发了脾气,那男的就和她分手了。 全是类似的事情,那个刘葶把她耍得团团转。我感觉那家伙其实没多少恶意,因为听起来对方情商真的蛮高的,真要整她的话随便玩点诡计就成了,没必要这么不痛不痒的。 我脑子里不由地浮现出了动图……一只猫在逗笼子里的仓鼠玩的既视感。 王黎还在愤愤地说个不停,叽里呱啦地拌着嘴巴,有了上面的联想之后我的脑洞停不下来,越看越觉得她这模样超像是仓鼠吃东西的样子。 我知道一直被这样捉弄的当事人是很烦的,不过旁观者看起来真的很可乐,我单纯一个听众,还听的是王黎口述的主观性极强、充满对那个什么刘葶的诋毁的话,还是听着听着怎么都觉得……是在讲段子啊。 而且全程充满了迷之萌点。 片场到了,我暗搓搓地怀着对刘葶的期待跟随王黎走进片场。 导演正在拍一幕打斗,一男一女两个演员拿着塑料剑用慢动作比划来比划去,几个摄像头同时对准了两人。因为动作实在太慢了,所以他们的身体还有些轻微的摇晃,打光的工作人员举着板子跟随他们的动作摇来晃去,尽可能让他们的脸部光线柔和。 “咔!”赵导说,“小李你把板子往上走,光全在鼻子上了。刚才的动作再来一遍。” 王黎小声对我:“看,不愧是名导,就是要求严格。” 两位演员又摆好了架势,重新开始慢条斯理地抬手踢腿,做完后期之后可能看上去就是刀光剑影的激烈打斗了吧。 我早就明白电影是怎么回事,但还是有些失望。 太简单了。 科技让一切都变得太简单了。 另一个世界里也有相似的表演,但没有我国戏剧里的那种七八个人就当千军万马来使唤的传统,而是货真价实的成千上万人来演戏啊。 或者难听一点说,就是臭名昭著的“斗兽场”性质的表演。 打打杀杀都是真的打打杀杀,要死人的戏份也是真的死人,最受欢迎的就是一对多的车轮战的打斗表演,经常是新上场的人踩着上一个死去的人的血迹冲上去,而贵族们矜持地坐在高台上,压下万金,或者许以高位。 不可否认那种血腥、肮脏、残忍,就好像我们也不能否认从血腥、肮脏、残忍中所透露出来的,生死搏斗之间令人战栗的快.感。 没上过场拼命的人,永远体味不到的那种快.感。 哪怕是斗争更温柔一点的梨园吧,说真的大家都是唱现场,从台前到幕后不允许出一点儿错,每一个眼神和走位,每一件头饰和服装,每一个吹拉弹打的乐师,都必须磨合得跟工厂上的流水线一样精密,又必须每一次都不尽相同,因为满足那些挑剔的客人,还需要永远更臻至完美的艺术性。 我在梨园混了有几十年吧,技巧上毫无缺陷,却从来没有扛过大旗唱过主角,因为没有特点,没有辨识力,没有某种美感的爆发——最后一个教导我的老师傅把我狠狠骂了一顿,全是对我的失望。 然后我再也没有唱过曲子。 我不得不承认我隐约有点想念另一个世界,各方面都是。那些我抗拒的都变成了我的习惯,各方面都是。 第82章 确定我帮不上忙之后,王黎硬着头皮自己上妆,然后不出意外地化得一塌糊涂。 化妆是个上手不难,可是要做得好却技术要求很高的工作,而且镜头里的妆容跟日常妆也有很大的区别,王黎这样的手残党,眼线都画不好,两边的眉毛也不对称,化完妆出来,样子别提有多夸张和怪异了。 起码在场的一个女人就毫不客气地嘲笑起来:“你画的万圣节鬼脸吗?” 王黎没理她,自顾自地卸妆,化妆棉搓衣服一样在她脸上搓来搓去,黑色的睫毛膏和眼线液糊在一起,遮挡住她的表情。 我转向那个说话的女人。她明显是上好了妆的,脸色略带些病态的青白,紫红色的妖艳的口红,还有夸张的眼影,一副标准的反派小头目的打扮——就我所知,这位赵导的电影里终极boss的人设还是有保障的,不会是杀马特洗剪吹风格,所以她最多也就是一个小头目。 但即使是这样奇葩的妆容,还是能看出她的美貌。尖下巴,高鼻梁,双眼皮,大眼睛,无可挑剔的五官,形成了非常标准的整容脸模板。 遗憾的是,即使天生这个长相的优势让她看上去比僵硬的“蛇精脸”柔和自然很多,还是因为过于泛滥的脸型而让人有些审美疲劳。 至少我是。 王黎没有那么漂亮的五官,她的下巴有些圆润,鼻子也没有那么高,可是相对的,她有一个弧度非常娇俏的唇形,因此这副邻家妹妹的长相霎时间生动起来,而且因为更偏向可爱的风格,各个年龄段都会有人吃这一套。 她扮演的角色也有很讨喜的身份,是小师妹的闺中密友,其实暗恋男主角,也就是正道大师兄很久,最后在某次打斗中为小师妹而死,并且临死前留下了“希望你和师兄在一起”的遗言,最终促使女主角和男主角在一起,可以说没有这个角色,就没有大团圆结局。 不得不承认很多人都有这种隐秘的念头,女人呢,希望有一个不会因为爱情而和自己离心的同性好友;男人呢,希望有一个默默爱自己,爱到愿意牺牲一切,甚至愿意撮合自己和自己的心上人,只是在背后悄悄付出的女人。 第97节 我觉得酸死了,整个剧情就是一团纠结的爱情线。 可以这么概括它,女主角和男主角青梅竹马,在长大后觉得彼此太过熟悉,认为对对方的感情不是爱情,于是分别爱上另(同)一个人,再幡然醒悟,认为青梅竹马才是爱情,两人确定关系后联手对抗反派。 在这个故事里一切都为男女主角的爱情服务,魔教持续了数十年几代人的阴谋、正道各教之间既合作又防备的微妙关系、看似无作为实际掌控所有事件的朝廷,在这三个基本点之下细思恐极的剧情—— 有时候我特别不能理解,设置了如此之大的框架,只为讲一个流于俗气的爱情故事。 可是细想吧,又觉得很合理。毕竟这种感情是如此重要和常见,通常贯彻了人生的始终,几乎能轻易激荡每一个人的心神,于是只要一个导演会讲故事,剧本又足够优秀,演员演得不烂,一个恶俗又狗血的爱情故事,恰好能够通俗易懂地反映出世界和人生。 前提是好导演、好剧本和好演员。 王黎卸了妆之后还是试图自己重新再来,我看不过去她这么毁自己的脸蛋,出声打断:“我帮你吧。” “你不是不会化妆吗?”王黎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就算是水杏给她洗过脑了,她对我的态度一贯都是客客气气的,这么明显的坏情绪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话又说回来,始作俑者在一边看着呢,她这么不爽都不搭理人家——为什么我越来越理解刘葶欺负她的原因了。 我说:“看你用了一遍工具,我就学会了。” 讲道理,混梨园我怎么可能不会化妆,主要是不会使唤这里的工具,也分不清各种乳液的先后顺序,现在分清了,就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花了不到二十分钟搞定了她的妆容。 具体效果嘛,不敢说顶尖,可绝对比她自己折腾的高明好几倍。 王黎对着镜子照来照去,还是没忍住夸我:“行啊,还真是古风。” 你让我画烟熏妆我也画不出来。 我估摸着她叫我过来就是为了化妆,接下来就没我什么事了,问她:“我闪了啊?” 她正臭美,听了这话,浑不在意地挥手:“行行行,直走左拐就出去了,别乱走啊。” 临走前我看到原先站得远远的的女人走近了她,还有王黎充满了不快的训斥。那女人果然就是刘葶,以及虽然王黎的口气很不耐烦,却没有拒绝刘葶的接近。我猜测这俩人之间应当很有一笔烂账,因为光听见王黎抱怨刘葶整她了,却没说她是怎么回敬的。 另外我没有按照她指的路走,因为她把路指错了,左拐之后还要右拐才是出口。 走到门口的时候我还在心里想,看来这里不是什么新地图,也不会有什么某个角色突然出问题了导演一眼就看中我要我去试镜的情节……讲真我还有点怕,因为我很不会拒绝别人,碰到什么事实在拒绝不了我都痛下杀手,这会儿导演要是强硬一点我应该也就答应了。 可我不想演戏,我在另一个世界的时候演够了。 而且我演戏应该能红,毕竟我在这个世界气运惊人,就没出现过做不好的事。红了之后老有人关注,那多糟糕啊?做什么都得遮遮掩掩不是我的脾气。 然后就在我快要离开的时候,一个女人冲了过来,扬起手,狠狠给了我一巴掌,伴随而来的是连绵不断如同雨声的快门声。 ——我当然不可能被打中,而是用一只手握住了她的手腕。 这个奇奇怪怪的女人用力往回抽了两下手,见抽不回来,又扬起另一只手,被我眼疾手快地也握住了,往握着她最开始想要打我的那只手腕的手上一塞,用一只手握住了她的两个手腕。 一般人不要模仿,这个动作对手指的长度和力度都有很高的要求。 在我做这些的时候一群扛着摄像机举着相机的人蜂拥而至,无数伸长的话筒朝我们递了过来,有一些是冲着这女人,更多的是冲着我,而这个原先气势汹汹的女人已经开始低声哭泣,漂亮的桃花妆配上饱含泪水的眼睛,不得不说非常上镜。 转角我肉眼看不见的地方,刘葶抱着手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身上发生的这一切。 ……这么小气不就给王黎化了个妆!你都要报复回来!亏我还尊重你们的*特地在找路的时候撤离了神识! 虽然平常我也不用神识。 当务之急是解决眼前的,嗯,出轨渣男原配打小三事件。 那群毫无眼色的无冕之王还在拍照,我耳边充斥着“请问你是介入温乐乐和李飞之间的第三者吗?”“请问你对这种行为感到羞耻吗?”以及类似的如果我真是第三者应该会在这种猝不及防的情境下羞愧难当、丑态毕露的问题。 呵呵,你们想多了,拍我的照片永远只可能360°毫无死角。 我站在原地,冷冷地扫了他们一圈,满意地看到他们在同一时间噤若寒蝉的模样。 这会儿我却突然有些晃神。 如果一个人掌握了超脱的力量,他真的能注意到蝼蚁般的人吗?如果他注意到人,又会有何种心情? 我看着他们,觉得无悲无喜,带着轻微的毁灭欲,和比毁灭欲更多一点的厌烦。 被我握住的女人已经不再挣扎,我顺势放开了她。从记者口中得知的应该是她的名字,管她呢,不管是不是,我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做,温乐乐,我也不认识你们。” 她看上去很憔悴,听了我的话也只是哭,哭花的妆容下是厚厚的黑眼圈和眼袋,以及和妆面形成强烈对比的枯黄皮肤。真是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她在迎面过来的时候就顿了一下,显然是知道自己认错了人,其后的愤怒和挣扎都是假的,不过是将错就错罢了。 那些记者都沉默着,摄像机仍在工作,但在我的威压下,没有人敢上前提问。 居然被将错就错了。 我带着刀。我应当杀了她,可是我不能,除非我能一口气杀光这里的人,但那样还是会引起关注。 所以她在众目睽睽之下忽然死死抓住自己的领口,随即因为显而易见的剧烈痛苦双目凸出、面孔扭曲,她七窍流血,最终倒在地上。 这件事持续了有六秒,在此期间除了她发出的“呃呃”声之外现场鸦雀无声,人们屏住呼吸目不转睛,像雕像一样眼睁睁地看着一切完结,这愚蠢的女人断了气,依然没有人做出任何反应。 他们都在看我。 我在所有人的瞩目下转向大门,在迈步之前面无表情地侧头回看了一眼,那群记者依然老老实实地钉在地上,仿佛有什么魔咒让他们全都变成了傻瓜。其实我心里并不感到愉快,但我忽然很想笑。 于是我笑了一下,然后我走了。 第83章 生命好像是一个很大的命题,所以提及的人都小心翼翼、严谨措辞,以至于心灵鸡汤泛滥成灾,人们对生命的认知里充斥着庸俗的激励和愚妄的赞美,但凡有人说“生命毫无意义”或者谈论类似的话题,就会被群起而攻之。 人们乐于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嘲讽别人,而不去思考更深层次的原因,于是振聋发聩的发言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合乎大众、顺应趋势的好听的孩子话。 第98节 以及以上的言论我只是随便说说,因为当我思考生命的时候,我总是什么也没想。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我对生命的看法,因为我对它没有明确的认识,它在我心底的地位变化太多,有时候——不,不是有时候,我就是一直都搞不清楚——我对生命的看法,到底是出自于我自己,还是出自环境对我灌输的价值观。 我在这一个世界学会的是尊重生命,但另一个世界却毫无保留地撕开了所有的遮羞布,我处于不同的位置、立足于不同的身份,我体会人生,也看着芸芸众生,而我所得出的结论绝对会让卫道士痛恨。 生命其实是毫无价值的。 不,这不是断言,我花了千年的时间去论证这一点,经过了深思熟虑,也获得了时间的考验。从小处说,生命不过是活下去,尽力侵占更多的资源,自己用不完就传给后代;从宏观看,生命也不过是活下去,尽一切力量侵占更多的资源,自己用不完就传给族群——只不过拥有更大的基数,和更大的破坏力罢了。 这样的思考方式似乎有些奇特,因为在此过程中衍生出的无数悲欢离合,无数宏伟传奇,无数人舍生忘死而追求的遥遥不可及的“梦想”都被忽略了,可恕我直言,所有的这一些能够打动人的东西,也不过是因为人的生命过于短暂,经历得太少。 只要你活得够长久,只要你能经历至少一个朝代的兴衰,你就会发觉那些曾经打动你的东西会在下一个轮回里重复,并且可预见的,就这么亘古不断地重复下去。 可能是我太花心,可能是我太冷情,我对这些都心生倦怠。 我总是很快就对眼前的一切心生倦怠。 那些修士为什么能那样持之以恒地修行?不管原因是什么,我都对他们十分敬佩,就好像我其实也非常敬佩为生计而奔波、为未来而低头、为希望而落魄的人们,因为我自知自己张狂,绝无可能做到。 温乐乐死前的挣扎里透出勃发的生机,生命的美感总在临死前才展现。我不知道我想她做什么,我杀死一个人从来不看那个人对我做了什么,他们对我来说也就没有意义,他们的意义就是死亡。 只除了一个人,除了我的前主人,只有杀死他是因为爱和恐惧。我清楚如果不杀死他就会被彻底改造,因为他是如此了解我的心意,就仿佛是为我而生。他知道我会在什么情况下作出何种的选择,他也知道怎么让我做出他想要的选项,他触怒我,又安抚我,将我置于指掌之间。 我的每一个情人都和我那么合拍,可只有他独一无二,因为和前主人在一起时我是被掌控的,并且心甘情愿被他掌控。 这样的认知让我恼怒。我和之后的每一个情人相处都病态地确保自己至高无上,地位或者心理的,然后又因为事态没有按照我所设想的发展而迁怒他们,所有渺小的事件都会成为我们分离的□□,最后的结局永远是不欢而散。 可我只杀死了海明一个。 我不知道,大概是时机不对。在我十分迫切地需要安慰和爱的时候,他给我了,却让我感觉是被他欺瞒和愚弄,尽管我自己也好不了多少。在那之后我始终对和尚心怀警惕,即使神光一再递来橄榄枝,我也不肯好好听他多说几句话。 然而我只听的一点点也让我受益匪浅。 神光有什么目的?他的善意绝非悲悯。他根本不像个和尚,他说普度众生干巴得像稚子牙牙学语,可好像只有我这么看,在众人眼里,他还是那个天生佛子。 我曾觉得他这人太有问题,可现在我又觉得也许佛子就是他那样的,不仁何尝不是一种仁慈?是我悟性太浅,总看不透,总读不懂。 那么他一再帮我就更有问题了。 我没有把今天的小插曲放在心上,而是正常回到寝室,洗漱后准备睡觉。我一贯喜欢睡觉,入睡就像是一次短暂的死亡,第二天就是一场新生。我虽然不期待新生,但还蛮期待死亡。 不过今天有很大的不一样,李衿打电话过来,第一句就劈头盖脸地问我:“你看了今天的头条吗?” 我说:“没有。” “快去看!”她在对面气急败坏,“你今天是去影视城了对吧?被温乐乐那神经病缠上了是吧?当时有三个卫视在对她的采访进行现场直播!” 我想说关我什么事我就一打酱油的,忽然反应过来:我杀了个人啊! “你这人怎么迟钝!这下好了,视频到处都是,表情包都出来了。我也是奇了怪了,你怎么就这么上镜?上次照片也是,这次视频也是,偏偏每次都倒霉碰见死人。”李衿在走路,说话有点气喘,“行行行,你先了解了解情况,这段时间别老出门晃,我这儿想办法炒别的热点。” 我说:“你怎么这么大反应,我又不打算混娱乐圈,炒几天就没人关注了。” “你要做好长久打算,万一你未来的男朋友吃醋特别厉害呢?” “……那就不要了。”我说,“男朋友这么会吃醋要来何用?我现在又不是欲.求不满,没打算睡谁。就算要睡也不一定非要找个男朋友……” 李衿崩溃般打断了我:“这件事我们以后再谈!求你了!” 我停了一会儿,慢吞吞地问她:“你开了扩音?那边还有谁?” 她反应很快,语气也很自然:“我男朋友也在啊,事情要他帮忙才行,你要是不喜欢我就关了。你还在意这个啊?” “不在意。”我说,“我看看视频怎么样,先挂了。” 我猜对面和李衿在一起的人应该就是她眼中的我的老公,说不定那个人还有钱有势有颜,脾气不太好,听她的话头对我还有很强的占.有.欲,不然她听了我的话不会这么惊慌失措。这件事早有端倪,她可能很早就在为“我老公”提供关于我的消息。 没准儿还是那个陌生的男人帮助她进了圈子,让结识了她有钱的男朋友。 虽然从她的眼光来看,这样是对我好,毕竟在她的想法里那个男的本来就会和我结婚,然后个人条件无可挑剔,所以她现在也是在极力促成曾经的良好结局……可是此一时彼一时,她这样的对我的好的方式还是让我有些不快。 我宁愿她像有的重生主角那样,自己消化了那个优质男算了。 这种情节本来就常见,帮闺蜜把关结果男人爱上自己,主角在内心挣扎之后告诉自己这辈子和上辈子是不一样的,想通了就快乐地和闺蜜的男人生活在一起,然后想办法补偿闺蜜。 但我以为上辈子和这辈子本来就是不一样的,根本不需要“想通了”这回事,有这个念头反而有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做作,还有细思之后的一点点微妙的恶心。 或许是我对她们的心里素质要求太高?可我以为,要是一个人能迅速接受重生这件事,又以二十多三十来岁的年纪毫无违和感地混迹在小初高中乃至与大学里,长年累月撒娇卖萌装低龄,不说演技,单心态绝对够傲视群雄了。 不管那个男人是谁,总之和现在的我没关系。 果然和李衿所说的一样,到处都是关于温乐乐那段采访直播的消息,根本不用搜。我浏览了一圈,没几个人关心温乐乐到底怎么样了,多数人都在关心我到底是谁,是不是某部电影的新人……我打开了视频。 这是已经截好的片段,一上来就是我握住温乐乐手腕的一幕。 我有些新奇地看着视频中的自己,感觉就像是参演了一部电影,不过没有导演更没有剧本,只有即兴发挥。整个视频都没有变换过角度,从头到尾都以我和温乐乐为主角,刻意装扮憔悴的温乐乐在视频里成了悲惨的对照,而我看起来十分的、十分的陌生。 那不像我。 视频里的那个人比温乐乐要矮一些,但从头到尾都没有抬头看过温乐乐,反而是温乐乐弯着腰迁就她,显得更为猥琐;她在迎面而来的掌风里不闪不避,抬手迎上,动作里有种广袖挥袍般的韵律,还有她牢牢桎梏温乐乐的动作,将修长的、惊人有力的手指放到了镜头的中央;温乐乐哭个没玩,而她神色不明,于是娇柔的、戏剧般的哭声忽然变得嘈杂刺耳;温乐乐狼狈不堪,而她气定神闲。 除了直播拍出了拍电影一般的大片镜头感有些奇怪,到目前为止都很正常。 我觉得那不像是我,尽管我也没有从另一个角度见过曾经的我。年纪小的时候倒是在生日拍过留念的视频,但我从来没有看过。 我继续往后看,看到视频中她好像有些百无聊赖似的,放开了温乐乐的手。没有眼神和动作的变化,但我就是能这么感觉到她的情绪——她轻轻往后调整了一下身体,侧歪了一点头,因为这个姿势,她看温乐乐的眼神也好像是从眼角睨视,她的嘴唇也有一丁点若有若无般的扬起——说不清为什么,她的神态里突然有了一种奇异的变化。 第99节 这种感觉就像是情感上的共鸣,虽然这种情感并不在一般人能够共鸣的范畴里,恐怕也没几个人能和连环杀人狂产生共鸣。 但看着视频,你能突如其来地感觉到后背的战栗,你细细密密地颤抖起来的头皮,和细微的,让你躁动起来的恐惧。 她用这样的姿态扫了过来,眼神那么冷淡,冷淡里又隐隐约约带出一股邪气。她好像说了什么,但你听不清,你只觉得血液凝固了,心里的恐惧被放大到极点,反又觉得血脉连带着心脏在跳动。 温乐乐忽然犯病了,看上去下一秒就会没命,而她在看温乐乐,全神贯注、全心全意地温乐乐,直到温乐乐倒在地上,你才惊觉自己看了她那么久,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然后她转身,在离开前回头看了一眼。 这正是你在精神紧张后放松的时候,这一眼里也没有情绪,你放松地看着她漂亮的侧脸,冷不丁看到她露出的笑容,明明没什么感情,可刹那间你像是看见大白鲨在你面前龇牙——你一瞬间寒毛炸起,几乎控制不住扔掉手机的冲动! 说不准为什么,真的,她前后的气质差距是如此之大,情绪变化如此之快,那种若隐若现的邪气,就好像埋在土里的□□,让人忍不住不去关注。 ……原来我是这样的。 就算我没看过自己以前是什么样子,也觉得我和原来很不一样。 第84章 这种第三视角来看自己的感觉很有意思,我把这段视频循环了十遍,才终于恋恋不舍地停下来,转而去关注评论。 评论区意料之外的安静,只有零星几条在询问视频里的人是不是新出道的明星,以及最近接演了什么片子,语气冷静克制,想象中的舔屏言论一个都没有,阅读量和点赞数倒是居高不下,高得有点假。 我翻了一会儿,确定这件事就是李衿太过于大惊小怪了,还有那个我不知道是谁的男人对这类事情过于敏感。全中国那么多人,长得好看的更是不知凡几,要是随便来一个精彩的视频就能红,那些天天用尽手段搏出位的明星该多委屈? 就我们这儿的国情,就我们这人口基数,一个单纯的视频没炒作是红不了的。 等热度过去了就行了。我放心地打算继续睡觉,然后被王黎的来电打断。 她在那头很是雀跃:“英英,你上了好长时间热搜了!你要红了你知道吗?我们导演都在问你有没有片约,说你的形象很符合这部电影的大反派!你要红了英英——你签的什么工作室啊,捧人这么厉害?” “……我没打算演戏。”我说,“我也没有签工作室,你看看视频就懂了。有什么事?我要睡觉了。” “看视频就懂了?你怎么知道我没看?我刚下戏呢,正卸妆,导演就过来问我认不认识你了,说是有人看见你在给我化妆。”她镇定下来,对我说的话不以为意,“才几点你就要睡觉,别逗了。这可是赵导的电影,谁不想来?哪怕你原本没打算演戏,这可是赵导!演他的电影,而且还是重要的配角,在圈子里就是一步登天。” “我不了解电影,知道他,但是不清楚。而且他再厉害,也比不上最牛的。”我报了几个哪怕从来不看电影也知道的导演名,“要是他们邀请,我就考虑考虑,赵导就算了,你跟他说我没兴趣。” “……行,你真行。”王黎无语,“你不演就算了,你要来演了赵导还得付一大笔违约金。我就先看看你那视频是有多神奇,才能火成这样。” 我挂了,躺下睡觉。 没几分钟,水杏又打电话过来念念叨叨指责我不该在凡人面前暴露自己,我随口含糊着过去了,寻思着要不直接关机,又接到赵漫沙的电话,温温柔柔地夸我上镜,劝我不要投身娱乐圈,理由列了一大堆,我自然满口答应,这个电话完了就赶紧关了机。 没有人打扰了。 一夜好眠。 第二天又是没课的天。 这学期不知道为什么课程特别少,而且超过一半都只上半个学期,我在床上躺着发了会儿呆,磨磨蹭蹭地下了床,写作业。 我也是有作业的,而且还作业特别多,只不过我对作业很不上心,一般也就凑活着写写,到了能及格的地步就绝不会再往上使劲。 我学的是法学。这个专业之坑爹就别提了,枯燥、心累,法律三天两头的大修大改,背完了重新背,学完了从头学,而且导师上课不上心,天天在外面赚外快。 没分流之前天天看案例,看离婚案看到吐,还有不少争遗产的,然后就是小一点的犯罪案例,最多的就是强.奸案,然后还会有不少特别毁三观的奇葩案件…… 评价这么低也因为我其实并不喜欢法学,但我认为这很有效地提升了我的抗打击能力,让我在另一个世界没有疯掉。 最开始选这个专业,一部分原因其实是一时的冲动,突发奇想,原本一直是想读小语种或者中文的,结果选志愿的那一刻失心疯一样忽然想起来曾经看到过的一个法律专业,要求的分数比我考过的最高分还要高好几十分,我填了,学校扩招,我不出意外地被录取。 另一个原因是为了公理和正义。 这个原因所占比例不大,不过是促使我在短短几十秒内决定选它的重要因素。毕竟我曾经也有梦想,希望世界和平,希望自己手持真理,希望扫尽天下不平事,希望有许多人崇拜和许多人爱。 现在想想……当时被天道爸爸宠着真是幸福啊。 我到了今天这个地步,说实话对未来很迷茫,不知道以后能干嘛。找专业对口的工作还是免了,律师我肯定做不下去,这个职业其实是很受气的;做法官倒是不错,国内的法官自由裁量权还挺大,然而我想象了每天都被案件包围的日子,深刻怀疑自己会不会一个不爽就上门杀杀杀。 要说是对人性的不满,早不满过了,主要是烦。 一看到那些糟糕的事情,就会让我想起我刚到另一个世界时前主人强迫我观看的事情,更会让我想起我乔装打扮时遇见的一些垃圾。我已经度过了那段做什么都提不起兴趣的麻木期,我看到那些东西,会感到十分的不耐。 毫无贡献、毫无价值,浪费资源,不如死了,转化为灵气。 另一个世界因为修士掠夺太多资源都要撑不住了,我看到他们就想起来这一点。 我强迫自己不去想,久而久之我真的不去想了,但我忽而又觉得有点恐慌,因为实质上我不愿不去想。这很矛盾,我好像一直都是个矛盾的人,我放不开任何一段经历,我始终太过贪心。 当我刚到另一个世界,我忘不了这里;当我归来,我又死抓着另一个世界不忘。 但我怎么能忘呢?这和否定自己有什么区别?就是这些经历才组成了我,纯白无暇怀念一下就好,要我变成当初那样我也不乐意,就好比都想回到童年,真能回去,多数人还是敬谢不敏。 有些事就是因为不可能发生,我们才津津乐道,不断假设。 我是很喜欢当初那个有些傻白甜的自己,但现在的我,或许我也是喜欢的。 要是我重生回来,我绝不避开任何事件。 我愿意再去走走那些弯路,因为弯路上也有不可复制的风景。我还是要跪下来听教诲,跟随我的前主人,受很多苦、哭很多次,救一些人也杀一些人,被收入门下也收人教导,爱一些人然后又离开,再不回来。 像是受尽苦楚的侠士老了,窝在小酒馆里喝一杯热酒,和别人说话时感叹那时年少,不该步入江湖……其实他真的觉得自己不该步入江湖吗? 不去江湖的侠士算什么侠士? 没经历那些事情,我还算什么我? 我总是很难受,可不难受我更受不了。 第100节 心安理得地在寝室写了一天的作业,自认为完美无缺了,晚上就上网浪。这时候天正擦黑,不少夜猫子开始蠢蠢欲动地活跃的时候,我上论坛逛了逛,发现那段视频遍地开花,我笑的那一幕还被截频,好心人给我加滤镜修了图……我只感谢他们没做成表情包。 真做了也没什么,就是我身为表情包先锋肯定会率先使用,自己用自己的表情包有点奇怪。 好在视频里的人我真的不熟。 除了常常需要面对镜头的职业,人们或多或少会觉得关于自己的视频有种奇怪的违和感,我这里还要更严重些,我根本就不太能认出来视频里的人是我自己。我对我的外表认识很模糊,从泠的长相我还要更熟悉些,虽然也不会熟到哪里去。 论坛里很安静,虽然发视频的多,打赏金币的也多,在线人数相比平常激增,却没几个人发言。 我打开群聊,发现群里多了共享的视频和图片,但依然没有几个人说话。 这我就搞不明白是什么情况了。 算了,没人讨论是好事。 我足足在寝室宅了有三天,水杏比我还宅,她打游戏到了兴起连外卖都懒得点一下,不过我不想下楼,所以压榨她给我拿外卖,真要论起来,这一周我才是最宅的那个。期间本来有一堂课,不过我不想去,这堂课的老师就请了病假,空闲时间刚好连成三天。 到了周六,我必须出门了,去上宋教授的课,也是这门选修的最后一堂课。 视频事件应该已经过去了,置顶飘红的大概过一阵子就能冷下去,老实说我有些搞不懂为什么那些没什么人发言的帖子能有那么高的点击,而且还一直置顶。 热搜倒是下去了,我就没有再关注。 临走前我和水杏商量:“那工作我不干了啊。” “怎么了?”水杏很诧异,“嫌工资低了?” “没兴趣不想干了,我上班又不是为了那一点工资。” “成,随便你。”水杏表示无所谓,“本来你也没什么用,还顶了别人岗位。” 我懒得回嘴,上课去了。 一出门,离开寝室楼还没几步,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到了我身上。不是明目张胆包围我,而是偷偷摸摸隔一会儿瞟一眼,按捺着激动那种。还有人悄悄掏手机拍照,并且在我假装没发现的情况下尾.随我走了一路。 路上的人不多,到了学校才是人山人海,不带夸张的。宋教授这门课是受欢迎,不过这还是头一次大教室被坐满,每一个座位上都有人,就左边靠墙我时常坐的座位空着。 我在万众小心掩饰的瞩目下坐上去。 宋教授讲课中动不动就似笑非笑地看我一眼,一点儿不带装样子,因为现场也没有人把注意力放在他的身上,所有人都在明里暗里,不,没有明里,全都是暗地里看我。 走廊上路过的老师和学生估计能填满操场,好多人都路过了有几百遍了,来回就算只有这一段路都能有一公里脚程。 我觉得,真有大麻烦了。 很大的麻烦。 第85章 首先我有一个小小的失误,我低估了我作为“非人”的威慑力。 我见过太多的魔修剑修,所以虽然看得出那种奇异的邪恶神采,也能感知到那种神采会让人发自内心地恐惧,然而我对于凡人的承受能力没有准确的认知,所以他们所受的震撼应当比我预想的要高上那么一些。 好吧,看情况,是高上了很多。 其次,我似乎低估了我透过死亡所展现出来的魅力,或者说出自我本身的那种气质的转换所给人们的惊艳感。我不习惯这么说,但必须认同的一点是,凡人所拥有的“美”和修士所拥有的“美”不可相比较,就像城市之美永远比不过山河壮阔。 我见过了很多修士,他们都各有各的魅力,遗憾的是在这个世界并没有修士或者妖怪去混娱乐圈,所以目前为止,视频里的那个我应该就是人们所能见识到的,所谓的颜值顶峰。 ……没见过神光和我前主人的凡人们啊,你们太可怜了,他们的美貌已经冲破了想象的范围,语言图画都不可重现。 最后一点,我更低估了在这个国家里的信息传播速度,或者确切地说是那段视频所展现出来的传播速度。短短三天时间,在我宅在寝室闭门不出的时候,好像会上网的人都知道了我。 这就麻烦了。 我活了那么多年,从来没有习惯过被人以这么炽热的眼神关注。 因为修士对于周围的敏感,非战斗以及其它的特殊状态,视线不在对方身上停留超过一秒是基本的礼貌,一旦一位修士注意另一位修士太久又不上前和对方交流,被注视的修士会默认被窥伺、监视,在这种情况下,哪怕是性情最为宽和的修士,也有可能不听任何解释地击杀对方。 而我在凡间体验生活的时候,又基本不会选择身居高位的角色,而是特别偏好于社会底层。 为生计而忙碌的人不会花心思关注同伴,稍好一点的、追求比温饱更高的人呢,多为奴仆之流,接受调.教的时候,会被三令五申“不可污了贵人的眼睛”,走路半低着头是常态,揣摩主子心思还来不及,就算想要拉什么人下来自己上位,也不敢做得太过,不然惹了主家不喜就得不偿失了。 很多事情没有体验根本不知道具体是个什么样子。小说里常常有后宫深宅勾心斗角的描写,两个美人对坐着联络感情,花园里遇见了互称姐姐,皮笑肉不笑、满肚子坏水——而实际上,这种情况绝不可能公开出现。 在稍有规矩的人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是对嫁了人的女人所要求的最低准则,除了正宫因为要处理家事不受此拘束外,下至小妾,上达妃子,没有重要的事情是不允许出门的,而这里的出门,特指她自己的院子。 仆人更是去哪儿都需要报备,没有允许通行的手令,门口的侍女绝不敢放人。 所以说什么后宅有一个女人怀了孕之后众人争相拜访的戏份……当然是有的,但正宫会安排好时间,大家要去一起去,要走一块儿走,单独过来庆贺那纯粹是痴人说梦,除非亲姐妹、表姐妹或者堂姐妹嫁给了一个男人,也就是说,这两个女人之间有很近的亲缘关系,这种情况下,正宫会通融一二。 一般只有皇帝能享受姐妹花的待遇,要么就是走投无路的商人会向高官献上自己的两个女儿,再要么就是家中豢养的艺伎,否则一家女儿嫁给同一个男人是让人不齿的。 虽说管得这么严格,可钻空子的余地还是很大,只不过想要钻空子就必须上上下下一并打点,代价十分高昂不说,经手的人多了,也容易暴露。 除非手下有武艺高绝的人,乃至于有堪堪摸到修行的台阶的练气初期的修士。 说了这么多,我只想表达一点:我从来都习惯自己成为人群中被忽视的那一个,并且非常、非常、非常不习惯有这么多人盯着我看。 他们的眼神里几乎全是好奇和善意的喜爱,我更不习惯了。 在另一个世界有不少想要追随我的魔修,就是因为跟得紧了惹我厌烦才被我杀掉的。还有更多的正道修士,是在跟踪我的途中被我杀掉,因为我默认所有关注我的人都对我抱有敌意。 而对我善意太明显、示爱太狂热的……能躲就躲,不能躲大多也都杀了。 除非跟着我,还不惹我厌烦。而这一点,三千年里,只有神光能做到。 第101节 我可不相信每次我快死了的时候他出场都是恰好路过,只可能是他跟踪的技巧高明,我没有发现。 这一节课用坐如针毡来形容有些过分,但我还是难以保持自己在任何事态面前都安之若素的冷淡。我并不是恐惧和惊慌什么,就只是单纯的很不习惯。 这件超乎我掌控的事态让我有些焦躁,尽管我控制得很好,但说真的,我已经开始考虑能不能伪造什么恐怖.分子袭击事件来逃脱他们了。 我的位置在第一排,除了和我坐在同一排的人以外,在我背后的所有人都会有意无意地没事看我一眼。临近下课时我几乎到了忍耐的边缘——我很多年没有这么忍过什么了,以至于刚开始忍耐的时候还有些兴致勃勃。 下课铃声响起前宋教授就宣布了下课,我没动,教室里也没有人离开座位,虽然他们各自假装认真做自己手里的事情,听音乐的、看视屏的、翻书的、收拾书包的,不一而足,教室里吵吵闹闹,但这些都不能掩盖一个事实。 他们都在关注我。 在我暴起的前一刻,宋教授说:“桑如英,下课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宋教授从不掩饰对我的偏爱和关照,这也不是他第一次下课后要求我去办公室,所以他的话并没有引起学生们的不快。 好像没有人有什么意见一样,但我感觉到了,我简直能够听到他们在同一时间发出的叹息:“唉。” 我疾步跟上宋教授的脚步,在我离开后,教室里没有爆发叹息或者忽然变得喧闹,尽管课程中在门外走来走去的学生和年轻一些的老师都涌进了教室,但教室里反而更安静了,安静得我有些忐忑不安。 很遗憾,我不可能真的一口气杀光关注我的人,尽管这么做了之后我真的全无负担,而社会上会掀起什么轩然大波,我可能会面对何种处境,我其实都不在乎。 神明何曾在乎蝼蚁? 但不知为什么,我是说,不由自主的,我没有这么做。 我跟着宋教授往他的办公室走,短短几分钟路程里心头有万千思绪奔涌而过。我好像想了很多事情,其实都没有什么根据。 就是想起了穿越前我第一次到学校的时候,地铁口学长学姐在烈日下大汗淋漓地举着校牌;刚领到课本时背着厚厚的书往寝室里走,走到一半累了,坐在一对情侣旁边休息,作为单身狗的我看他们卿卿我我;头一次上课找不到教室满校园乱窜,误打误撞发现了学校里竟然还有很大一片花园,摘花被照顾花园的老教授骂了一顿…… 都是很没有意义的事情,而且其实当时心情也并不很愉快,可不知为什么,想起来却忍不住微笑。 到了办公室,宋教授往唯一的凳子上一坐,直截了当地告诉我:“我和赵导有些交情,他找不到你的联系方式,问到我的头上了。” “我不演。”我毫不犹豫地拒绝。 宋教授挑眉,这个有些轻佻的动作他做出来还是那么儒雅:“我给了他你的手机号,你自己和他说,别告诉我。” 我想了想,记起来我的手机还没有开机。 就算开了机,没在我通讯录上的人也打不进电话。 不过我和王黎认识是大家都知道的事,而王黎面对她一心想要讨好的导演,肯定对我的情况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就算能躲过赵导,也躲不过她。 门外还是有不少得知我在这里的人徘徊不去,我一离开宋教授的办公室就被他们盯上了,并且在回寝室的路上又一次遭受了简直是把我从头到脚舔了一遍的眼神洗礼。 一回寝室我就打开群聊,直截了当地发问:“卧槽才登陆就看见视频了!那女的是谁啊!美爆了!我要这性别有何用,妥妥国欠吊系列!为什么我搜了一圈都没有找到资料?” 立刻有人回复我:“……” 下面跟了一连串刷屏的省略号。 终于有人插楼说:“没所谓,反正你肯定是被玩儿的那个,性别都随便了。” 这个发言后群内静止了很久,终于活跃起来。 “你还敢肖想睡她?卧槽我一个男的都没敢这么想!我们只有被肛的份儿!” “……我看看就好,虽然看一遍做一遍噩梦,根本睡不着qaq” “我在她面前都不敢说我是个s,你们知道吗,我的所有交流群里都翻天了,无数m跪舔女王,还有意志不坚定的s倒戈说愿做陛下脚下奴。” 有人很犀利:“看你这么说你也是倒戈的一个了?” “要是陛下看得上,随便玩儿!” 我插楼:“你么这么不要脸地跪舔,怎么论坛和帖子里都没声儿?” 这次回复很快:“我反正是不敢!万一陛下看见了一个不耐烦我也犯病暴毙怎么办!” 后面无数“+1”“+2”往后排。虽然玩笑的成分居多,不过真的没有留言,说明他们还是有一点害怕的。 我默默下了线,觉得这个寒假要出门的话还是伪装一下自己的脸好了。 至于现在……忍着。 作者有话要说:  好啦,红包都送出啦!有的小天使这一章没留言作者也往前翻过去送啦!!记得要留言啊!上回没送的这一章也送么么哒!!送过的就不送了,作者余额都送空了_(:3ゝ∠)_国庆节真长啊诶嘿~ * 对了,要是再有涉及剧透的……作者这就不轻易回复了,给你加精= = 每次剧透都觉得自己是个智障_(:3ゝ∠)_ 第86章 手机开机后果然有人申请加我为好友,信息栏填着赵导的名字。我通过了好友申请,然后在赵导询问时干脆利落地拒绝了电影邀约。 他没有想办法说服我,而是平静地接受了我的答案。 这个反应和他千方百计要到我的联系方式的行为严重不符,以我有限的智慧,只能猜测有外力介入,而外力无非那几个选项。 要么是原本演反派的那个妹子想了办法,要么是李衿和那个我不知道的男人想了办法,要么就是出了别的问题。 不管是哪一个,只要赵导打消了念头,我就感到十分满意了。演戏真的不是我的专长,在梨园的生活证明了这一点,我可以在努力和时光的积累上做到最好,可那也不过是模仿前人的最好。我没有办法进行自己的演绎,也无法将自己带入那些感情,更做不到精益求精地、在想象中描绘出一个活灵活现的人影。 能做到的无疑是疯子。我已经够疯了,不需要在另一个方面继续疯下去。 当然此事也再一次让我感到有些好奇,关于我……大概是上辈子?或者过去的我?那时候的我,受尽宠爱所以肆意挥霍别人的爱,从来不为任何人停留,从来不向任何人忍让和低头。 第102节 那时候的我也会爱上一个人吗?而且爱到将自己和对方牢牢绑在一起?甚至做好了生儿育女的打算,在我自己都还只是个孩子的时候? 毕竟那么受宠的姑娘,就算活到三四十岁,也还只是个担不起责任的孩子。 虽然我现在也担不起责任,不过那是两个概念。 我只是有点好奇而已,过了也就罢了,我也不想见到那个人。 王黎还不死心地给我打了好几次电话,循循善诱地劝我去拍戏。理由无非是那几个,名利啊很多人崇拜啊,被我一一驳回,名利于我无用,崇拜我不稀罕,把她说得哑口无言,终于彻底死心。 我以“没有恰当地给王黎洗脑而是让她完全忘记我的恐怖之处,没有保留对我的敬畏”为借口,要挟水杏从全国各地给我弄特产美食,而且必须是经得起查的,她哀嚎着不情不愿地同意了,结果真的做起来,她反而比我还要积极。 “我说了是你要求的之后,所有成员都在翻天覆地给你找特产。”水杏笑嘻嘻地从快递点抱回来半人高的箱子,“别小看啊,我打赌里面不仅有凡人的特色食品,而且肯定还有不少山珍野味,说不定还有灵丹……” “灵丹一点也不好吃。”我打断她,“山珍野味你来处理?” 她把眼睛一瞪:“废话!我厨艺一绝,你又不是没吃过!” “作为一个妖怪,你竟然只有厨艺堪称一绝,不感到羞耻吗?” “够了我武力值低这个梗你还要玩多久!” “傻瓜,当然是我活着有一天就要玩一天啦!” 她气冲冲地向我翻白眼儿,然后我看着她的表情从炸毛到缓和下来,再然后忽然间我们俩都笑作一团。 但水杏并不能一直陪着我,她还有很多事要处理,经常也不打招呼就出门个一周半月的,我一个人待在寝室,还真想弄个聪明点的傻白甜自己养着。 为什么霸道总裁都喜欢傻白甜?推己及人,浴血拼杀勾心斗角完了之后回家看到这么个萌物真的很开心嘛。 出于那个视频流传太广的原因,我极力减少出门的次数。 很遗憾,作为一个从来不缺席任何课程的学生,要想完全不出门根本不可能。 尤其是在所有老师都认识你之后,连叫人帮忙答到都成了一种奢望——虽然我估计就算我不去,也没有人帮我答到,老师们还是会假公济私地给我打上满分的平时分。 我叫停了自己所有的出行计划,每天不上课的时间全部都待在寝室。网络让我不会感到无聊,有时候不想上网我就睡觉,从早到晚,又从晚到早,不晓昼夜。 但这样的生活永远不会和以往在临时开辟的洞府里打坐时一样,因为另一个世界总是那么安静,没有人声鼎沸和车流呼啸带来的噪音污染,没有夜晚的路灯和不灭的广告牌、高大的反光建筑带来的光污染,另一个世界总是万籁俱寂。 夜里,只有繁星的声音,和昆虫的鸣叫。 那场面其实非常美,现代人看不见的满天星辰夜夜都准时赴约,每一颗都有自己的轨迹。巨大的天幕像是宗教建筑的穹顶,但天幕根本不是辉煌、宏达之类的词汇可以呈现的,天幕是时间和空间,是倒扣下来的几个世纪。 漫长的光阴在每一粒星子上旋转,而当流星划过,仿佛冥冥中有人在叹息。 另一个世界也有银河吗?在它拥有和这里相似的大陆的基础上?我将那些景色铭记在脑海,归来后我曾翻阅星象和天文的书籍。另一个世界和这里是不同的,它的星空散布,并不是银河一般的密集的水滴汇聚,而是更为稀少,可每一颗都明亮到仿佛永世不会熄灭。 我在夜空中寻找,调动我仅有的关于卜算的知识,而我从来没找到过属于我的那颗星星。 啊,对,星星代表命运,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拥有星星,就像不是每一个人都拥有命运。 我像以往一样上课下课,作息规律到会被人吐槽提前进入退休养老生活的地步,假装没有发现来自四面八方的视线,才不到一周,居然也有些习惯自己所受到的过多关注。 主要是他们除了最开始过于激动之下暗地里跟踪我之外,再也没做过类似的事情,也并不冒出来干扰我的生活,就连眼神上的打扰也是因为我对于周围的敏感,而不是出自他们的本意。 他们每一个看我的时候都那么小心谨慎,活似特务执行什么绝密任务那样唯恐被人(我)发现。 其实没有那么可怕吧?我觉得我还是挺好的啊,就算在另一个世界也就是杀人时莫名其妙一些,比我凶残冷酷的人多了去了,而且至少回来之后一直算得上遵守人们朴实的善恶观,也没有干掉过好人。我是真的觉得我还挺好的,虽然我是个坏人,可我也是个好人。 起码我确实为那些人的死亡感到痛苦,尽管只有一部分我为他们痛苦,更多的我在呐喊和欢呼。 我热爱血液,我热衷于制造死亡,我信任死亡、崇拜死亡,我从来都承认这一点,并且要求自己为此而痛苦。 那段视频被我保存在电脑里,没事就拿出来看看,看着屏幕看越来越陌生的女人,而她的陌生里汹涌着我熟悉的东西,那是无羁的、冷淡的,因为无关善恶,所以也称不上残酷的残酷——她的神色里有某种血淋淋的自由,像是台风刮过,横尸遍野,可台风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过错。 我并不觉得我有什么过错。 但我确实错了。 我觉得我太年轻了,太年轻了,年轻到老去的凡人还未在我心里死去。那个甜蜜的小姑娘天真的眼睛垂垂老矣,她时常因年迈而宽宥地包容,可她的微笑仅仅是因为她将一切都藏在心里。我宁愿她日夜哭泣,她的微笑刺伤我,尽管我不觉得我有错。 很多次我都要杀人了,她悲伤的眼睛却使我罢手。我谁都不在乎,然而我不能不在乎我自己。 我竭尽全力,忍耐自己,希望她能活得久一点,更久一点……尽管她的愿望是死亡。 有时候想想,凡人还真是多变啊。正因为活着的时间太短,所以更要拥有更多的可能吗?花心、滥情、喜新厌旧,这些负面的倾向被称为人性的阴影,可人就是这样的啊,又有什么不好? 视频里的我微微扬起嘴角,仿佛是一个邪恶嘲讽的微笑。 我删掉了那个视频,而在这一周之后,围绕我的无处不在的眼神终于有所减少,尽管依然很多,但不再是我走到哪里都会被人注意的密集了。 距离如此之近的学校如此,距离更远的地方应该更甚。我打开各大网站,发现有别的新闻事件将那个视频压了下去,而论坛里飘红的帖子取消了置顶,目测会在无人回帖的情况下很快沉底。 还有聊天群,群共享里别的视频、图片和音乐将我的视频压了下去,素不相识的人们依然在这里聊天开车,讨论游戏,非洲人哭嚎着说自己氪金多少什么都没拿到,然后又被花痴某个明星的句子刷了下去,三分钟后话题就拐到了图片里口红的颜色,姑娘们纷纷种草…… 那种诡异的凝重气氛忽然间就被扫荡地干干净净,毕竟人们总是花心。少了一个危险的美人,也不过是少了一个他们不太敢讨论的话题。 无论我生前有何恶毒的罪孽、耀眼的功绩,当我死后,愿一切湮灭在时光里。 不要有人知晓,也不要有人提及。 沉默是我最好的葬礼。 我不会死的,我知道,像我这样的存在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死”,只有此生的消逝,记忆的流失。我会有轮回,而我终会转世重生,或许再过去万万年,再过去几个会元,或许当人类占领星际,我会携带所有的记忆再次苏醒。 三千年沧海一粟。 第103节 我将安息。 无论是哪一个我,都将安息。 第87章 这座常年少雨的城市忽然迎来一场暴雨,狂风中树木枝叶乱摆,落叶和着泥沙弄脏了路面,杂乱的脚步踏踏而过,同学们纷纷奔至走廊尽头的阳台上收取晾晒的衣物,有人在风雨中大声喊叫: “打雷了,下雨了,出来收衣服了啊——” 哗啦啦的雨声中,这道戏谑的叫嚷依然传出很远。 比来时沉重一点的步子路过了门口,一同飘远的还有少女们的嬉闹。她们互相道别后纷纷回到自己的寝室,走到最后,只有一个女孩儿的脚步声渐行渐远。 她孤独地走在空荡荡的走廊上,因为无人说话而始终沉默。 我收回心神,将视线放到大敞的窗口处。由此往外看,一片都是被匆匆关闭的窗户,还有半遮半掩的窗帘。 也有还没来得及关上的窗子,窗帘被大风扯到窗外,淋了雨,不一会儿工夫,就呈现出吸饱了水后的浓重色泽。 寝室里没有人。 但其实这里并不安静,从早到晚,我的耳边始终充斥着年轻的男孩儿和女孩儿的声音。我的寝室位置在大学城里最大的宿舍区中,居住着来自四个学校的上万学生,而每一天每一小时每一分钟每一秒都有人发声。 我不常去听他们在做什么,只是偶尔,当我单独待在寝室的时候,我会任由这些喧闹挤满我的大脑。 有一个女孩儿总是为爱人而哭,有一个男孩儿总是在半夜三更唱歌,因为他们的室友都在外常住。 有人会拉很好听的小提琴,就在晒衣服的那一小块儿阳台上,音符随着光线飞上天空;有人不停地在写字,水墨的钢笔笔尖摩擦纸面,偶尔我会让这声音伴我入眠。 这场暴雨下无处可藏,阴云仿佛笼罩了大地。我没有关窗,如果有人视力够好,又在关注我的寝室,就会惊讶地发现暴雨在距离窗口还有一指宽的距离处失踪,而轻盈的窗帘安安分分地待在室内,就好像窗外风平浪静。 然而这个足足上万人的宿舍区里只有我和水杏两个异类,所以眼前这一幕绝不会有人发现。 或者被发现了也没什么。 我往外看了半晌,水泥地积起了水洼,水洼上雨花像珍珠一样跳跃,宿舍楼之间的小路上空无一人。我拿着一把透明的雨伞出了门,在楼下撑开它的时候,雨水砸在伞面上,在我头顶炸开连声的闷响。 更外面的街道上还有几个神色匆匆的学生,没有伞,背着书包的用手挡住眼睛,拿着书的用书遮着脑袋,身上被雨水浸湿了,埋着头只顾往里冲。 除此之外就只有一些撑着伞同样形色匆忙的路人,还有在暴雨中也没有减速行驶的车辆。 雨水让我的心情变得松快,胸口贴着肉的龙鳞散发着凡人看不见的金光,暖洋洋地在我身周搜集起雨中的灵气,也让我在未施法诀的情况下滴雨不沾。这是我拿到这份小小的惊喜后遇见的第一场雨,路边的行道树在雨水中焕发了光彩,凡我走过之处,枯木逢春。 我没什么目的地走来走去,天渐渐黑下来了,也不知是绕到了哪里,街道弯曲扭折,到处都是搭着铁架子新修建的高楼大厦,还有残垣断壁一般的墙外用红漆涂画的“拆”字。 就在这暴雨里,我忽然听到了微弱的一声“喵”。 声音很小,但吐气悠长,不像是受到了什么伤害的样子,更像是在人性化地烦恼被暴雨阻挡了路程。 我停住了,觉得这声猫叫很耳熟。 它又叫了一声,又温柔,又低沉,像一个男人的絮语。 ——我想起来了,这只猫我认识的,它还请我吃了一顿味道不错的猫粮。 既然是认识的猫,就这么放着不管不太好。我在一间空荡荡的危房里找到它,然后一路直奔过去,路遇两个围上来的乡村非主流,彩虹般的头发和古里古怪的表情,丑得看不下去。 没时间陪他们玩了,我干脆一人一把小刀解决,流出的几丝血迹被雨水化开,然后我快步走到它的面前。 它深蓝色的毛发一缕一缕地粘在一起,贴在它的身躯上,显得它比原来的样子小了一个码。我找到它的时候它正优雅地坐在房间内的一角,尾巴将自己半包围着,尾尖朝外,低头舔.舐一只前爪。 我走路的声音轻而无声,所以直到我走近了,它才在清理自己身体的间隙发现我,顿时惊讶地“喵”了一声,站起来朝我走了几步。 我蹲下来预备迎接这个粘人小天使的拥抱,但它却没有做出我见过的起跳动作,也没有用它的身体环绕我的腿,而是跑到我面前后就止了步子,轻柔地甩动着尾巴,拉长嗓音,长长地叫道:“喵——” 嗓音绵软了许多,撒娇似的,像是高高兴兴地给我打了个招呼,却没有靠近。 或许是这只聪明的猫不愿意弄脏我的裤子。 我摸摸它,蒸干它的皮毛,然后在它一口舔到干燥的毛发时整只猫都僵住,茫然不可置信的时候将它搂进了怀里。 外表看上去挺大,其实和人比起来也只是很小的一只,身娇体软的,像是抱了一个小婴儿。 但它显然比婴儿聪明和乖巧太多,我不擅长抱着什么活的东西,婴儿不舒服了只会哭,它却在我怀里调整了一下姿势,而后懒洋洋地把脑袋也挤进我的怀抱。 那天回去之后我查过资料,这是一只纯种的话相当昂贵的蓝猫,鉴于它无懈可击的华丽外表、温柔又善解人意的性格和我们上次见面的地方位于别墅区,这只小猫尊贵的血统确凿无疑。 它的主人应该就是别墅区里的某个住户,虽然不知道它是怎么从数公里外的别墅区跑到这里的——谁知道猫是怎么想的,我也不太清楚一只猫的领地范围——眼见这场雨不下个一整夜是停不下来了,放它一只猫呆在这里实在危险。 反正我也没事可做,送它回家好了。 我一只手抱着它,单手撑伞,走进茫茫雨幕。 这样的天气是很难打到车的,更别说这时候天色渐晚,华灯初上,朦胧中每一盏路灯都晕染出一小块儿不断闪动的明亮。 我抱着猫往别墅区的方向走,一边走一边在想要怎么混进别墅区,想来想去,所有的办法都要依靠法术,索性在路上隐去了身形,仗着没人能看见,瞬移进了上次在别墅区内遇见它的地方。 院落里所有灯都打开了。 藏在草木间的灯,安装在人工河道上的灯,院落外围绕墙的灯,别墅里所有的灯和阳台上、泳池边的灯,全部亮起。 暖黄色、白色的光芒亮如白昼,到处都有穿着雨衣的人走来走去,弯腰驼背,孜孜不倦地翻找着每一个在灯光下纤毫毕现的草中墙角,贴近地面呼喊:“铃铛!铃铛!” “铃铛!” 我怀里的猫轻轻挣动了一下,我适时松了手,它从我的怀抱了跳出来,轻盈地落到湿漉漉的草地上,然后像闪电一样冲进了别墅,没几分钟,就响起了女孩儿几乎喜极而泣的声音:“铃铛!铃铛你去哪儿了?急死姐姐了!你看外面雨那么大你还跑出去玩都不回家,都湿了吧——” 她的话戛然而止,然后轻轻地“咦”了一声,明显有些无奈起来,“淘气鬼,你藏在谁家里呢?又跑到谁家吃大户了?这个时候才回,也不知道往家里打个电话报平安。” 第104节 冷笑话说归说,她还是格外疼惜地将猫儿抱到怀里,不断抚摸它的脊背,权作安抚。 它没有再叫,而是轻轻撇头,将头转向我,耳朵向后压折。 我没有走远,看着这户人家,想说真是凑了巧了。 抱着它的是闻花。 就是那个曾经倒霉地被人贩子抓走的那个小姑娘。 她确实是个挺可爱的小姑娘,装扮一新后露出了浑然天成的骄矜,是个活在金屋里的小公主。时隔多月再见,她的眉宇间失去了原本的无忧无虑,染上一抹化不开的愁绪。 我进了别墅,看着她抱着猫做到沙发上,院子里穿着雨衣寻找猫的人都离开了,房间内寻找猫的佣人也都回到各自的房间,灯火一盏接一盏熄灭,闻花揉着猫毛坐在偌大的沙发上,看上去竟然有一点难过。 虽然我不知道有什么好难过的,可还是从阳台走进去,关上原本应该是为了方便猫进来而打开的落地窗,坐到了闻花的身边。 她若有所觉,警惕地望过来,因为看不见我而瞳孔一片空蒙。 其实我也不太明白我为什么要留下来,留下来之后又不现身。这小姑娘三观还蛮牢固的,说不接受违法犯罪的事情就不接受违法犯罪的事情,我救了她也一样敢于指责我。 虽然我觉得这实际是愚蠢。 第88章 我陪着她在大厅里静坐。 刚刚才打开过的窗户下方有着在灯光下反光的雨痕,雨滴砸在窗户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不过我猜闻花是听不见的,她抱着猫,魂不守舍地坐在沙发上,看上去心事重重。 我觉得我是脑袋出了什么问题才陪着她发呆,可既然留了下来,也没有再走的道理。 她坐到了深夜,昏昏欲睡又强打精神,像是在等什么人回来。我安静地等待着她要等待的事情,可惜的是,我们等到暴雨放晴、天空渐亮,而闻花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却什么也没有发生。 猫整夜都被她抱在怀里,并不挣扎,也不离开,见她睡着了,便轻柔地在她的脑袋边卧下。 我浪费了一个晚上,回到寝室的时候还在琢磨闻花是怎么回事。 不是因为关心她,而是因为我对于回来之后的许多事情都十分上心。我能预感到我身处于一张巨大的网中,无论是穿越还是回归都透着一股诡异。 假如把我的人生比作一部电影,我认为两个小时起码已经过去了大半,按照成功电影的定律,最后的结局是节奏最快的一段,只有高.潮迭起才够带劲;换句话说,所有的伏笔都在等待爆发,所有的谜底都将揭开。 有时候我在想我究竟想不想要这个谜底,因为我并没有意愿想要去主动追寻。我知道就算拿到谜底也没有意义,好比在弥留之际找到罪犯,根本没有办法实施惩罚;我更知道只要等待就能看到结局,有时候我也觉得这是我活下去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不明白我有什么打算,姑且就这么活着试试看吧,这是我原先的想法,十足敷衍,但其实也很认真。现在我越来越不确定我是否还这么想,因为世界于我而言太过陌生,陌生到我不知所措。 这是我的故乡,可我怀念的只是我的记忆,是我强加于这里的情怀,而非我的家乡本身。 就好像当我和别人在一起,当我为了某个人某件事开心,我只是在扮演一个我记忆中的幻影。 寝室里拉上遮光帘后自成一个封闭的空间,连空气都要被阻碍流通。我每天夜里都瞬移到闻花所在的地方,围观她的夜间等待日常,想搞懂到底有什么事。 每天夜里她都要抱着猫才能安静下来,而不是焦躁地在房间内转来转去。这栋别墅里的佣人很多,却都对她缺乏基本的尊重,走过路过都对这个坐在沙发上一天又一天熬夜的人视若无睹。 但真要说是视若无睹又不太准确,甚至和实情大相径庭,因为在不主动嘘寒问暖献殷勤的同时,他们又在面对闻花的命令时聪明伶俐,言听计从。 我为此作出了无数假设,又一个一个地推翻,毕竟我不了解情况,而我们待在一起的时间虽然长,却从来没有过语言上的交流,都是我单方面几乎算是偷窥的注视。 有一个我不舍得不来的重要原因就是铃铛小天使。 我还真没见过这么像一条狗的猫,不是嗓门外形,单指它忠心耿耿的守护姿态,闻花要抱着它它就给闻花抱着,抱多久都不挣扎反抗,最多在闻花的怀里动一动活跃气氛,也鲜少出声打扰闻花的沉思——尽管它在看我。 这只叫铃铛的猫非常喜欢我,只要我在,它就一定会把视线放在我身上,被闻花抱着也不例外,真是身体力行地诠释了何为“身在曹营心在汉”。 奇怪的是我并不为此不满,相反我还非常喜欢它对我的关注,好像它就该这么关注我。 我端详这只猫,连带着也看见了闻花的身上的事情。 在等待了三周后,终于有一天,一位戴着眼镜的清瘦的中年男人踏足这栋别墅。时间是晚上两点,闻花在熬了三周夜之后渐渐习惯了晚睡早起,这个时间点还算是精神好,脸上也有了黑眼圈,好消息是除了黑眼圈之外并没有别的不和谐的东西在脸上。 这男人走进来,看上去很是疲惫的样子,闻花唰得站起来迎过去,铃铛瞅准时机跃下闻花的膝盖,爱娇地冲到了我的脚下。我把猫抱到胸前,它的失踪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没人关心这个房间里的另一位娇小的住户去了哪里。 闻花喊他:“爸爸!” 话未出口就泪流满面了。 “花儿。”男人叹气,接下来说的什么我已经没有兴趣去详听,而是把铃铛抱了出来,在院里子遛弯儿。 当然我在遛猫的同时还是在听闻花和她的父亲都说了什么,虽然也不过是随便一听而已。 简而言之,这个男人希望闻花能答应出于利益的联姻,而闻花不仅拒绝了,还把话说得非常绝,完全没有一点儿回转余地。两个人最开始还能心平气和地面对面好好说话,但我完全可以预计到他们谁也说服不了谁,因为男人的话语中全是功利,而闻花谈话间全是天真。 这已经不是求同存异能解决的了,这完全就是两个信仰之间的战争,不是你死就是我死,绝无和对方和平共处的可能。 而且这俩人一个用感性思维说话一个用理性思维说话,调频都不同,彼此完全接收不到对方想要传达的信息才是正常情况好么。 果然不出我所料,说到最后两人都无话可说。没有爆发争吵,然而这正说明了最大的问题:他们都对对方过于失望,完全失去了沟通的欲.望,不愿意再浪费口水和情绪。 而我只抓到一个关键,闻花将要联姻的对象是陈玠。 住在我家对面,送还我的刀,说话古里古怪,好像还礼佛的陈玠。 那家伙完全就是无性恋的长相,居然还会有人想到和他联姻?实话说他会去做辅导员就够我吃惊了,那种人一毕业就剃度出家不才是正确的人生道路吗? 闻花的父亲冷硬地下了命令,告知她联姻是已经商谈好的事情,没有转圜的可能,她不接受也得接受——那个瞬间,闻花的表情让他一抖。 猫在我的身边转来转去,最后停下来,躺在我的手边。我顺势抬起手搓揉它的脑袋和后颈,摁压她的耳朵,抬起它的爪子抚摸它掌心的肉垫。 然后我站起来,轻轻松松地走到闻花的房间门口,敲了敲门。 第105节 良好的家教让她做不出来把父亲锁在门外这样的事,我等待了不到三秒,门开了,误以为父亲改变主意的闻花眼神亮晶晶地立在打开的门口,却看见门外空无一人。 多少劣质的九流恐怖片都有过这样得情节,门被敲响关闭了,主角开门后发现门外空无一人,而等主角关上了门,一回头,就看见背后出现了一个女鬼。 闻花一回头,就看见了几乎贴着她的我。 她张大了嘴,在她尖叫的前一秒,我告诉她:“别叫了,没人能听见的。” 我的笃定仿佛令她产生了什么不好的联想。 “你……你对我爸爸做了什么?”闻花果然安静下来,颤抖着问我,“你想要什么?” 我想要什么?很有意思的问题,因为我自己也想知道。 闻花强做镇定,比上一次只会哭好了很多。我漫无目的地想着一些事情,那个村庄和那些死去的人掠过我的脑海,然后我慢条斯理地说:“你爸爸气得不行,已经睡了。好久不见,花儿。” 她惊疑不定地打量我,然后眼中泛起了某种光彩。 “……是你。”她颤抖着说,“是你!” “是我是我就是我,你的朋友桑如英。”我笑吟吟地、彬彬有礼地说,“晚上好啊,花儿,好久不见,吃了吗?最近过得怎么样?” 我礼节性的寒暄只得到了充满警惕的瞪视,她的反应不出我所料,所以我也不以为杵,单刀直入:“你好像遇到了困难。” “……你到底想干什么?”她说,“你这个疯子……” “我送温暖呢。你说巧不巧,陈玠就是我的邻居,未来你说不定就住在我家对面,逢年过节的还不得拜访一下?我是提前和我的邻居来认认脸,免得生分了。”我随口乱扯,“这年头,像我这么好心热情的邻居真是不多了,唉,毕竟世风日下,现在的人啊,看见老奶奶摔倒也不敢扶了,国家没有希望,人民没有未来,我愁得啊,只能找邻居诉诉苦了。” 她厉声喝问:“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对着这么个烧光一个村的人也敢大呼小叫。 可她梗着脖子不让步的样子也挺有意思的。 我对上她半惊办惧的眼神,微微一笑:“好邻居请你到我家做客啊。叫上陈玠,未来的小俩口也好交流交流感情嘛。” 闻花的目光一动,面上显露出迟疑的模样。 我胸有成竹地等着她答应。 小样儿,我还治不了你?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这数字真是吉利。 以及作者太困了,昨天的评论也还没看,先去睡了,有空再看。 第89章 我平常是不太管闲事,但这不意味着我不管闲事。 从某种角度来说,我甚至是非常爱管闲事的。 有时候我看着某一个人,会忽然心中一动,模模糊糊感受到我和对方之间的联系——通常情况下我都不会再看下去,反而封闭自己的感官,放任自流;极少数时候我会忍不住想要看清;而封闭感官后又多管闲事,是我最少会选择的处理方式。 可能一个人的一生真的是命中注定的,各种各样的巧合横亘,都不及人自己做出的决定。前者或许还会有转机,后者却会把退路都堵死。 我总是很害怕太认真地去看一个人,因为我害怕别人从我的眼睛里悉知我自己,所以我也就错失了很多接近真相的机会,尽管我其实也不那么在乎。 可“不在乎”也是有程度的,不在乎一根鱼刺卡住喉咙,却也会在当时感到不愉快。 想要把闻花带到陈玠面前当然是临时起意,而我越想越觉得这个想法很有挑战性。我身边这张大网织得并不密,许许多多似曾相识、让我心生好感的人物出现又离去,仿佛只是需要让我知道有这个人存在就已经达到了目的。 好的,这个目的达到了,我也没什么反感的心态。承认自己不聪明是我三千年里一直在做的事情,既然不聪明,我也就只有以力破巧一条路可走。 我也不需要瞻前顾后,不需要考虑远忧,反正远忧总会变成近虑,而我只需要解决近虑就够了。 可其实我也会感到不爽的,虽然次数很少,情感稀薄,一纵即逝——那毕竟是不爽。 我忽然特别想知道两个有猫腻的人物在预期之外撞到一起是个什么情况,所以我就这么做了。这念头不是第一次生起,却是我第一次打算实践,我的提议也不是征求闻花的许可,不管她的回答是什么,我都会带她过去。 问她不过是因为她总有一定几率会答应,那样我带她走就更名正言顺,而不会被解读为绑架。 遵纪守法是在人群中生活的好习惯,而好习惯这个东西代表了很少有麻烦,换句话说,不这么做也就是多一点麻烦而已。我希望我的生活能尽可能少一点麻烦,尽管我养神静气的功夫很到家,可脾气上来的时候第一时间会做什么连我自己都搞不明白。 ——然后我意识到我今天有点反常。 我一贯是想到之后要么做要么不做,可很少会东想西想。我也爱和人嘴炮神侃,心情好或者不好都有可能乱说一气,也可能走到半路兴致没了回去睡觉。 可我确实很少在这种时候还东想西想,在等待别的人答案时我总是平静得过分,因为结局我都有所明悟。 暴雨还在下,闻花的瞳孔呆滞一般凝固了,灯光下的反光才显出几分灵动。 我想起了陈玠,而想起这个人让我有些暴躁。 不不不,把记忆往前捋一捋,从那天在小区里遇到他开始我就有些情不自禁的不安和躁动。 我很少详看某个人是谁,可我居然没刻意忽略也看不穿他。不想看和不能看是两个概念,我猜测这个人是整个事件的突破点,就算不是,至少也是个重要角色。 我有点……不确定我是不是真的想要追寻一个答案。 过去了那么多时间,经历了那么多事情,可有时候我觉得我好像除了武力之外毫无长进,还是当初那个一遇到事就不知所措的小姑娘。 在这沉重的等待里,闻花终于说:“带我过去吧。” 我一把搂住她,然后带着她直接瞬移到了陈玠的家门前。没有顾及闻花瞠目结舌站都站不稳的傻样,我撑住她,“砰砰砰”地敲响了门。几乎在我停顿的片刻,门开了,露出陈玠清澈的脸。 他穿着古风的棉布和长裤,脚下一双布鞋。这身打扮既可以说是家居睡衣,要穿出门也毫无问题,所以一时间也分不清他到底是对我们的拜访早有预料,还是一向如此。 时间其实还不算太晚,起码就我所知,陈玠在这个时间都会在书房里读经。 第106节 他说:“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我说:“让我们进去再说。” 陈玠顺从地让开了,我扶着闻花的肩膀进了门,在路过他身边时,这家伙很有礼地冲我们微微一笑。这笑容里蕴生的祥和安抚了瑟瑟发抖的闻花,我却有些不爽。 和尚好像都爱这么笑,见了谁陷入险境都要救一救,尤其是性情高洁的得道高僧。 我觉得我对这种笑容有生理性的厌恶,大概是海明留给我的印象太深刻,我很讨厌这样“一碗水端平”的和尚。这是我的问题,我清楚我情绪激烈,接受不了他们的平和,所以见到类似的人我都会远远避开。 只除了神光,大概还有那个送我刀鞘的桃妖?他们虽然是和尚,修为高深,却一点儿也不像别的和尚那样摆出众生平等的姿态。 众生平等一直是最可笑的宣言。 我和闻花坐到待客的沙发上,陈玠给我们倒了茶,香如烟漫。闻花发着抖依靠着我,而我的思绪晃来晃去,忽然发现我跟和尚真是有缘。 海明让我不自觉远离的和尚,好像在我归来的途中和归来之后都极为重要。姑且把陈玠也算作其中的一员吧,就此为线索一想,神光助我归来、陈玠给我我的刀、桃妖给我刀鞘。 单看前三件事好像没什么联系,可要是把四件事凑在一起稍一思索,简直让人心底发寒。 海明是谁?陈玠是谁?为什么海明的存在让我防备对我毫无恶意、甚至隐隐让事情按我所想来发展的人?为什么陈玠送还我的刀,似乎是鼓励我大开杀戒? 神光是谁?那修佛的桃妖又是谁?为什么他们和别的和尚差异那么大,为什么他们都高高在上? 或者回到初始时候……前主人到底是谁? 闻花和陈玠都在我面前不发一言,我在这种安静中忍无可忍,冷冷地问陈玠:“不对你的未婚妻说点什么?” 他的黑眼睛温柔极了,好像我曾看见的古怪都是错觉:“我不会结婚。” ……这话我不知道怎么接,该闻花上场了。 我看闻花,她低着头,活似她那块儿的空气沉得压脑袋一样,怎么也不肯开尊口。陈玠安安静静地坐着,也不多说什么,闻花的头就越来越低,那姿势看着人心惊肉跳的,好悬没把脖子折断了。 说好的碰撞完全没有。陈玠还是老神在在,闻花还是胆怯得不行,我早该知道他们见面了没火花的。 不过今天也算是有收获。 我站起来,一只手把想要跟着我站起来的闻花摁坐下,说:“行,反正你们俩的事儿我也管不了,你们坐着,自己处理好了。” 而后我就施施然离开了,去了那座遇见修佛的桃妖的那座小庙。 那家伙果然在,还是轻佻的粉色衣衫,长发上一截桃枝将落未落,靠在桃树边出神。见我来了,他心不在焉地用眼角勾了一下,继续自个儿发呆。 满林桃花盛开着,每一棵树都像夜河中漂浮的河灯倒影,树枝捧起树干,而树根一抹微光。我久久地看着,沉浸在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境之中,而他站在暖色的微光里,看上去不圣洁、不仁慈,也不让人感到温暖。 有点像是神光讲佛时给我的感觉,那样如出一辙的,在温暖之下的冷淡。 片刻后我脱离了他的精神影响,环顾四周,在小庙主人爱理不理的毫不犹豫地坐到上次坐过的那个椅子上。 小和尚不知道去了哪儿,我还蛮怀念他肉乎乎的小光头。 好像看穿了我在想什么,桃妖懒洋洋地告诉我:“别想了,那是我的一个转世——他阳寿已尽,重修去了。” “……我不知道你能两个同时存在。”我说。 “何止是两个?佛有千千万万——” 他好像笑了一下,嗓音里掺杂了脆桃子般的清甜,我看着他,若有所悟。 ……还不如不悟。 这句话已经不是暗示了是明示啊,他说他是佛啊! 我根本不相信好吗!佛是这样的吗我三千年所接受的教育和日常观念里佛都是不是一个调调啊!都说佛慈眉善目普度众生总而言之就是类似的形象!可这桃妖从头到脚都是风骚明骚连闷骚都拉不上关系啊!除了修佛他和佛屁相似都没有! 我觉得我需要好好冷静一下。 但我确实信了他说的话,关于他是佛什么的……而且接受之后还有点奇怪的幸灾乐祸感,因为巨大的形象落差,让我想起信息在时光里流传所产生的谬误,那些人们关于仙、关于佛的误解。 然而很快的,更大的疑惑席卷了我。 如果他是佛,神光也是吗? 他们为什么帮助我? 我看着桃妖,可桃妖已经不知所踪。 我凝视天道,和以往任何一次一样,它沉默着,只看不说。 作者有话要说:  ……小红花没了。 从十点就开始刷新,心力交瘁。 简直没有动力写qaq 第90章 当人们老了,总说起年轻时候,假拟自己有过的机遇,站在未来人的角度挥斥方遒,好像大千世界尽在掌控。 他们说自己当初错过了什么,说自己当初被什么打败、有什么挫折,津津乐道像嚼一颗橄榄,嚼成只余一点被口水稀释后的渣滓,依然恋恋不舍,不肯吐出。 我把这些渣滓全都咽下去,不再品尝它们的香气,希望它们像白水一样化作养分。 这念头其实很滑稽,因为它们始终没有被消化,而是哽在我的身体里,造成无伤大雅的排异反应,让我时常不快、无端心悸。 一个喜怒无常的人如果不是性格变化多端,就是缺乏转移话题的技巧,所以需要一些夺人眼球的语言和事件来转移人们的视线。我恰好同时兼具这两种情况,所以很多时候就显得尤为得古怪和荒诞。 第107节 就比如说现在,得知了那么大的一个重磅消息,能够为我解惑的桃妖还在扔下一个大炸.弹之后就那么施施然离开,留我一个人待在这个空荡荡的桃园里。我静静坐在远处,脑中一片空白,只怔怔盯着桃林出神。 那些桃花都盛开着,娇美的花瓣像是美人唇间滴落的红脂。我看啊看啊,忽然,我是说,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兴起这个念头——我想起我曾尝过的桃花宴。 那是一场风雅的宴会,无所事事的王公贵族们齐聚一堂,谈天说地、出行踏春,而山水之秀美令人身心迷醉。 最小的公主才十六,天真烂漫,摘了一朵桃花戴在头上,饮茶时桃花落进茶杯,于是公主心中一动,靠近皇兄,轻声说哥哥我吃过珍馐无数,独独没尝过桃花……她那么小,平日里仗着宠爱那么骄奢跋扈,偶然间春.心萌动,低声说话一回好像受尽了委屈,于是皇兄一回宫就召集了宫中的御厨,又从大街小巷里搜刮民间名厨,要一桌桃花宴。 做好一桌又一桌,每一桌都仿佛将全天下最美的桃花定格在最美的时刻,一朵朵摆在宴席上,而每一朵的角度也一定经过千万次斟酌,再佐以清泉流水,歌女唱词,舞姬摇曳纤纤玉手。 每一桌都被公主否决。 为了讨好贵人,准确地说,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乃至于性命,厨师们诚惶诚恐地退下,使劲浑身解数,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呕心沥血,开发一道又一道新的菜品,去做一桌“不沾染凡俗之气”的桃花春宴。 那是花宴最为璀璨的一年,以桃花宴为最。有时候你想象不出无聊的人会为了寻欢作乐做出什么惊人之举,为了公主的一句话,整个国家都在做出改变。 那一年这个国家没有桃子出产。 厨师们用尽了所有的桃花,又去邻国采买。运送桃花的士兵一路疾驰,飞跃而过,承载着一个公主渺小又奢侈的心血来潮。 我是立在公主背后的宫女,传旨宫人中微不足道的一个,为厨师打下手的杂役,运送桃花的某一位士兵。那段时间里死的人太多,我不得不频繁更换身份,这件事我全程围观,还吃过所有的菜品。 每一个都很好,在舌尖时清雅的香气从口腔缭绕鼻腔,味美生津,咽下后口中尤有清香,而无残渣。 这很不合时宜,我知道,但在这一时刻我居然想起了我当年偷偷摸摸吃过的每一道菜,每一道菜我都只吃了一小口,于是念念不忘到今天。 我果然不是做大事的人。 在离开之前,我摘光了桃林中的桃花,光秃秃的树干也挺好看的对吧,谁要是说不好看我就把他打出脑浆。我还带走了这一套桌椅,毕竟桃木辟邪,拿回去摆着做镇宅之物也不错。 本来我还想挖走桃树的,最好地皮也铲一层再走,谁知道土地是不是有什么玄机才能养活这些一看就不同寻常的桃树。可惜穷鬼没有地方养,弄那么多桃木也没地方处理——最后我还是把所有的桃树都连根带土地挖走了。 管那么多,先弄走再说,养树的地方可以慢慢找,不然就这么放着算了。 然后我去了水杏家,把桃花一股脑儿往外掏,直到一个房间都快要放满了,我才停下来,从容不迫地告诉她:“你最好快点用这些桃花做些什么吃的。” 不用看我都知道自己的脸色这时候有多冷淡,水杏紧张地站在门口盯着我,做出随时随地都要拔腿就跑的模样,好似是什么夸张的喜剧情节。这比喻是不是不太对,我还有闲心想,毕竟应该没什么动辄喊打喊杀,还总是能打杀成功和胜利的喜剧主角。 “快些。”我说,“越快越好。” 水杏火烧屁股一样冲进厨房,随即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乱响,水杏“嗷”的一嗓子叫到一半就像是忽然被掐住嗓子般安静下来。我坐在客厅里没出声,心里一股火烧得我心肝肺俱疼,可这人世间无病无灾的疼痛谁不是忍过来的?哭倒是一味良药,可这良药恐怕没处可买。 一个身影踱了过来。 我不爽得很,没有理会,这家伙就施施然踱到我身边坐下了,拿出一壶酒。 很香的米酒。 这种酒酿造方式简单,另一个世界里的许多不小店里都提供米酒,闻起来都那么香,味道却多涩口,酒色污浊。我不喜欢米酒,与其说是不喜欢,还不如说是因为被太多这样的劣质米酒倒尽了胃口,所以对一切米酒都敬而远之。 严格意义上说,我其实最爱米酒,否则我为什么要尝那么多?这酒香幽幽而来,像一个绕不开的梦,电光石火间我忽然想起了前主人端坐在破旧木桌前的样子,我面前摆满了食物,而他面前空空如也。 我吃东西,他就看着我吃;我吃多久,他就能看上多久。 我有时会觉得这个奇怪的爱人是我荒诞的臆想,连带着他所带来的一切改变都不过是我自欺欺人的念头。我将我改变的责任推卸给他,以此来造就心理上的平衡,因为我所做的本质上都不是我的错;而后我又告诫痛斥自己余下的错误,惩罚自己,从而最终逃脱仅剩的那一点愧疚。 这个想法总令我感到最为深切和羞耻的痛苦,我竟然是那么痛苦于前主人的不存在,然后又为自己的痛苦感到茫然。 将我变成这样的究竟是谁?是接踵而至的灾难,是无处可逃的命运,是我内心深处的卑劣和冷酷,还是我的前主人?没一个答案能让我感到满意。 但就在这一刻,有一个瞬间,我忽然觉得—— 让我变成这样的,都是我自己。 迟早会变成这样的,这只是早了一步。 我不过是放大的我心里最为残忍和残酷的部分,或者说这是我最为冷漠的一部分,最为超脱的一部分,最为高傲的一部分;是一个受尽宠爱的人对于万事万物的漠然和事不关己的态度,生也罢,死也好,和我没什么关系。 而多年前的那些廉价的、我肆意挥洒的爱被珍藏了,躲在心里,不轻易出来。 水杏老老实实地在厨房里用我给的桃花做菜,我和另一位来客坐了一会儿,我发着呆,她喝着酒,倒也很融洽。 我不大想吃桃花了。我有些困,想回去睡觉。 就在我生出离开的想法,并且即将付诸行动的时候,另一位来客说话了:“怎么?你不爱酒?” 她听上去十分讶异和苦恼,几乎称得上无措。我就没走,回答她:“闻起来很香,但我现在只想吃和梅花有关的东西。” “那么下次我请你喝桃花酒。” “下次也许我就不想喝桃花酒了。” “那你下次喝什么酒?”她执意追问。 我转头看她,猝不及防地撞见一双彩虹般的瞳孔。 ……传说中,七种颜色的,玛丽苏女主,必备瞳孔。 不过这种七彩是非常自然的彩虹色,过渡自然,颜色鲜亮却不突兀,只有惊艳感,不会让人觉得恶俗。俗话说得好,只要长得好,怎么都是好,她巧夺天工的五官,半透明的皮肤,一身古装,泼墨一般的头发,发尾竟然是飞白——配在一起,有种奇异的艺术魅力。 她是一个人偶。 如果我没有认错,这应该是一位傀儡师的得意作品,得意到傀儡师赐予这个人偶一滴精血。或许是遭遇了不测,或许是飞升失败,傀儡师死去,而人偶在漫长的时光里诞生灵智,继承傀儡师的智慧,踏上了仙途。 我看着她,她看着我。 “……不用下次了。”我说,“给我尝尝你的酒。” 人活得太久,就是经历太多。 第108节 我曾经认识那么一个傀儡师,老做一些稀奇古怪的非主流人偶。她的人偶老是有匪夷所思的造型和离奇的色调,我曾经顺嘴在她面前提过几句玛丽苏的人设,她很感兴趣,许诺做一个送给我。 谁想要玛丽苏人偶啊。 作者有话要说:  90章了,可啪!! 想起来小红花还是心痛。 第91章 好吧我说谎了,其实我想要玛丽苏人偶,不然也不会在傀儡师面前瞎逼逼。 那种挑战逻辑的脑残流玛丽苏小说就像神曲一样擅长给人洗脑,而我当然不可避免地成为了被洗脑的一员。老实说,有不少语句通顺的脑残小说也蛮有意思的,只要不把内容当真,以一种全新的看笑话的心态去看,有不少小说拥有神一样的脑洞和展开,其内容之跌宕起伏波涛汹涌,可以与一百部动作片的集合相媲美。 不要小瞧小学生的想象力啊。 综上所述,我还是挺花了一段时间来研究玛丽苏女主的人设。性格、智慧、财富和能力先不谈,也不说但凡雄性都会无可救药地爱“上”她们的设定,单单把外表拎出来研究一下。 七彩的头发不用说了,修真界随便来个人都能完美诠释这种发色的美感,经过我在不少修士身上的时间,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只要皮肤够好、气质上佳(以修真者的标准看),哪怕是个光头照样美得惨绝人寰,更别说七彩本身就是很美的颜色。 听起来荒诞,不过是因为多数人都压不住七彩的光辉,就好比老乞丐穿上龙袍,只能越发显示出老乞丐的丑陋和肮脏。 然而在七彩的眼睛我却始终没有办法做到。另一个世界又没有隐形眼镜,我倒是有心研究,奈何对此一窍不通,尝试过直接把玻璃染色后贴合眼睛,但遮不住眼睛本身的颜色不说,没人能在清醒的状态下戴着粗糙版的隐形眼镜睁眼。 死人倒是可以睁眼,遗憾的是每一个都不好看。 也不是不好看,而是怪异和不伦不类,没有生机和灵气。 新/鲜/中文/网 所以我对玛丽苏女主的最大怨念就是七彩的眼睛了……别的什么鼻子下巴嘴巴啊,再怎么唯美到让人毛骨悚然的描写,我还都真能在修士中找着,唯独七彩眼睛没有天生的,更没有后天的。 我可不是为难自己的人,明知没可能有这种人还执着不放。这根本就不是用心就能做到的事情,我在努力了几次没有模仿出七彩眼睛的精髓后,很干脆地偃旗息鼓,转而把心思放到了别的事情上面。 但对于七彩眼睛的好奇却有增无减,被我放在心上。 直到某天遇见半死不活的傀儡师。 啊,对了,傀儡师要是被归类在魔修范畴中的,因为傀儡师到了后期全都将修士作为制作傀儡的基础材料,无一例外。他们看修士的心情就像杀猪的屠夫看见猪,第一反应永远是“这个材料的某某部位很适合做某某”,包括他们看自己也是如此。 傀儡师的最高境界,就是将自己制作成傀儡。 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也是傀儡师从来独来独往的深层原因。即使在修真界,这也是一个答案众说纷纭的伦理问题。 好比现代的经典例子:一个人在人生历程中不断将损坏或是衰老的器官更换为机器,或者让问题的本质更麻烦些,都换成由这个人本身的细胞所培养的器官,连大脑也不例外,那么到了最后,这个人还是不是原先的那个人?乃至于到最后这个人还是不是人? 傀儡师可是连灵魂都能抽取出来作为零件的神奇修士,谁知道他们会不会一言不合就改造灵魂。 我当时看到这个傀儡师的时候就忽然想起了我曾经关于七彩眼睛的困惑,然后就高高兴兴地把傀儡师捡了回去,因为傀儡师肯定能弄出就像天生的一样的七彩眼睛。 弄不出就关着,到弄出来为止。 这个念头我很快就打消了,因为捡到后我顺手给换了衣服,傀儡师的上半身说是男的吧也行,说是女的吧也就是胸小一点,曲线还是有点柔美的,而下半身……光洁一片,就跟裸体的芭比娃娃没区别。 我怀着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形容的心情默默把傀儡师翻了个面,看见同样是芭比娃娃一般的没有排泄孔的屁股。倒是非常漂亮的蜜桃臀,趴着时腰部下陷,视觉效果极其带感。 傀儡师是男是女我不知道,后来我也没问过,因为就在那个当口,人醒了。 ……这他妈就尴尬了。 年纪不小的我当真头一次碰见这种情况,纵使傀儡师还装着昏迷,我还是觉得尴尬得快要忍不住直接把傀儡师灭口。那短短的几秒钟内我脑中闪过的念头要是能写出来,绝对是一部神一样的意识流小说。 七彩眼睛救了傀儡师的命。 我给傀儡师换完了衣服,决定还是离这些正统的神经病变态远一些,也不要太惹着人家。毕竟虽然我也挺神经病但我们俩都不是一个风格,风格不统一的神经病都迟早有一天会闹掰,风格统一的神经病也都迟早有一天会闹掰,总之神经病都会闹掰。 我和够多的人闹掰了,不需要再来一个。 傀儡师的伤说重那是真的重,可愈合起来不要太轻松,只要给材料就能修好。我秉承反正杀都杀了的思想,在傀儡师苏醒后提供了大量新鲜且不缺胳膊断腿内脏受损的尸体。 然后,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大概是因为我们住在一起,我又尤其慷概,傀儡师对我的态度渐渐好起来了,搞得我有点不好意思再怎么颐气指使地要求傀儡师给我做一个玛丽苏人偶。 怎么说呢,傀儡师有点像是吹毛求疵的那种老手艺人。你要一个更换了全身上下全部器官,有没有更换灵魂不明的傀儡师,去做一个低级的人偶,就像是要求一个国画大师用毛笔画一个圈儿那样,那是很侮辱人的。 我不喜欢侮辱人,所以也就提了几句。我也不知道傀儡师有没有放在心上,因为很快我们就在一场追杀里分开了,并且再没有过相遇。 这个七彩眼睛的人偶让我有某种猜测,但我懒得去深思事情到底有没有如我所想。她递来手中小巧的酒杯,我就接过,仰头猛灌了几口。 第一感觉是……太香了。 酒是挥发性的液体,许多人喝度数高的白酒应当都有这样的感受,在酒杯凑近自己之前,口中已经能感受到杯子里的酒液的香气。 在舌头接触到这杯米酒之前,我已经在舌尖上尝到了一股很甜的酒香。这种甜是相对于烈酒而言的,甜中又微微带有酸味,香气也不刺鼻,而是柔和的、温暖的,嗅一下,就感觉身上热了起来。 但酒本身比我想象得要烈得多,或者说和它极具欺骗性的柔和香气不同,酒水本身猛烈得像是火山喷发,这几口酒喝下去,简直像是岩浆淌进了喉咙! 烫!吞下火球一样的滚烫! 香!因为滚烫而愈发灼热的芳香! 这团香气像是在胃里燃烧,源源不断地散发出来,和周围的空气冲撞、融合,然后像是火焰将木柴烧成了木炭,火舌摇曳的明火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木炭中缓缓发热的暗火,然而这暗火被包裹在最中央,却比它外放的时候来得更为狂肆和安静—— 滚烫中,最初时候柔和的甜意在灼烧的衬托下渐渐渗透了感官,比起先声夺人的灼烧感,这甜意来得太过平和,却有摧枯拉朽之势,像是将人从头到脚粗暴地洗刷过后送上温度正好的温泉,舒适让人变得迟钝,只愿意享受这一刻的甘甜。 而后是更为暴虐的滚烫! 像是火焰燃烧到最后一刻的反扑!像是巨浪升高到极致后轰然坍塌! 这米酒疯狂地在口中烧尽了最后的余韵,走得干干净净,再感受口腔和胃部时,我只觉神清气爽,身周不留下半点的酒气。 第109节 而那人偶也走了,徒留我手中的酒杯,和关于她的七彩瞳孔的记忆。 嗯,大概是她。那什么器官不说吧,至少在外表上她明显使用了女性模板。 这杯子大概是送我了,我愉快地收下了这份礼物。 水杏这时候终于端着一碟子什么一脸晦气地从厨房里出来,毫不客气地坐到我对面,把东西推给我:“吃吧,桃花酥。” 我拈了一块儿吃,觉得这家伙果真厨艺绝伦,这么一道经典到没什么改进余地的甜点她都在短时间内缺这缺那地做出来了,而且味道还相当不错,桃花的本质完全保留下来了,不甜,可是味道非常浓郁。 在我吃的时候水杏一个劲儿盯着我看。 我心情又好起来了,问她:“你看我做什么?” “看你是个什么怪胎。”她面无表情,“怎么谁都认识你?你瞅你的龙鳞,那位道长对你的关注,还有刚走的前辈,我们统共就那么几个从古到今活下来的老怪物,怎么感觉个个都认识你?认识你不说吧,这态度,对亲女儿都没这样的。” 我想了想,“也是,一般没上赶着讨好亲女儿的。” 她拔高音调:“你也知道他们在讨好你!” 这蠢问题我都懒得理她。废话,我当然知道,我回来之后全天下都在讨好我,只不过这三个做得特别让我满意。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想写美食文了。 这个时间写这个太折磨人了,害作者开了一袋辣条吃。 辣条配酒,你值得拥有【微笑 以及作者提示一下吧,反正都写到这里了,念想一一得到满足像不像……再说就说透了,说透了最没意思。 以及作者才发现那啥封面的问题!!!! 天惹,等作者看看要不要撤图!作者不太想撤图_(:3ゝ∠)_自带的图太丑了。 第92章 我吃光了一碟子桃花酥,水杏默默看着,忽然说:“我真不明白你在想什么。” “说得好。”我赞同,“我也不明白我在想什么。” 她欲言又止,最后也只是摇了摇头,端着碟子回到厨房。我趁这个时机出了门,却没有瞬移,而是老老实实地步行到了小区里。 四面八方的眼神集中在我身上,但并不含有恶意。我没有理会任何人任何妖,轻轻踮着脚尖走在一栋栋楼房之间的小路上,想象我刚刚苏醒在另一具身体里时的心情。 当时我在想什么呢?其实我已经忘记了。修士的记忆力非常好,可我却从未用心使用。那些亢长的记忆杂乱无章地堆积在我的思维深处,只要不去翻找,就好像从未存在。 人在年轻的时候总会有些远大的理想,刚刚穿越的我也想过求无上仙途,也想过得道成仙。我相信我就是那种传说中的“大气运者”,一定会有数不尽的机缘,会遇到志同道合的道友同行,会有一个爱我如同信徒爱神明的道侣。 除了被逼着跪下这个小插曲,我离开门派的心情算得上是踌躇满志,现在想起来真他妈尴尬,每次想都觉得自己蠢得根本看不下去。 我是哪里来的自信能玩得过那些千年万年的老王八?那些老家伙就算光活着不长智商,也能秒杀我这和平时代看谁都像好人的思想模式,要知道我平常看见乞讨的都会给钱,开门的时候从来不看猫眼。 越想越憋气。 我知道他们都想要我留下来,水杏、神光、桃妖,还有很多的人。他们想要我留下来,为此不吝惜向我描绘出一个幸福的蓝图,竭尽全力地向我展示人世的美好和我所拥有的爱。 这很好。 但不知为什么,我是说,当我在这个世界过得越快乐,越沉浸在那些美好和爱里,越能回忆起那些被我杀死的人和他们临死前各异的表情。看多之后那些表情也就那么回事,无非是对死的恐惧和对生的留念,或者还有对我的仇恨。 厨子不会给予自己宰杀的动物感情,所以我能够确信,我并不是因为他们的死而耿耿于怀。 或许也有一点,细微的一点点。 真正让我愤怒和厌恶的,是不自由、被掌控,是我超出我自己穷尽一生的想象的改变,是我永远自己做出决定却总感觉身不由己的经历。 那张网密密麻麻地罩在我的头顶,它要我痛不欲生,我就得痛不欲生;它要我欣喜若狂,我就得欣喜若扛。 从那个古怪的前主人开始,我的人生就奔向了一个我想不通的方向。我所有的骄纵和傲慢都在他面前被击溃,我所有的爱和恨都被他一手把握,有时候我觉得他令我毛骨悚然,有时候我觉得他始终在我身边。 这想法使我无可忍耐地闭上眼。 我已经走到了小区出口,这个异类的聚居点里依然生机勃勃,我没有详细去听,但数不尽的关于我的活泼的八卦在他们的口中流传,多是年纪小的询问年长的,然后被年长的紧张兮兮地教训一通。这地方的异类和我印象里的异类完全不同,在另一个世界,它们游走在生死的边缘,每一个都锋利且警惕,像是话本里的杀手。 要问我?嗯,老实说,我更喜欢另一个世界的异类一点。 因为我熟悉他们的处世风格,熟悉那些不摆在明面上的规则。虽然我一般也很少去遵守,可起码我知道,我能理解他们的思考方式,听得懂他们语焉不详的潜台词。 另一个世界于我而言那么陌生,可我回来了,这个世界依然展示出我陌生的一面。 这可真是让人惆怅。 不过和他们在一起也蛮开心的。 怪我咯,怪我东想西想,想得太多。 我曾上穷天际跳着脚骂天道,曾下探无尽海的海底。我的足迹踏遍另一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观修士生死搏斗,看妖怪垂死挣扎。我踩过万丈的山峰,喝过百国之茶,我曾有无数羁绊挂在心头,念念不忘——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念念不忘,终有回响。 回想个鬼啊。 我当然可以留下来,可是然后呢?重复我重复过的人生,以我这样倦怠的心境? 我想来想去,其实早就不恨那些离开我的人了。原本也没有多恨他们,也就是心里过不去那道坎儿,心里全是小孩子发狠的委屈,心想你们怎么能骗我呢?你们怎么能和我分开呢?你们怎么能不一直支持我呢? 真是个小孩子,被宠得无法无天,觉得万事万物都得围着自己转。 哪里有那么好的事情。 迟早有一天大家都要走的,只剩下我一个人。 第110节 我受不了一个人,真的,我也可以不和人深交,可以习惯独自生活,可以平静地看待别人离开,可是我并不愿意这么长久地过下去。这太让人难过了,世界就应该花团锦簇,像是巨人的花园,要是花园里没有小孩子玩闹,巨人就会被冻死。 在街上站了一会儿,我忽然不知道该去哪里才好。 想了半天,我终于从记忆里扒拉出闻花和陈玠来,决定过去看看。 还是瞬移过去的,到现在为止街上还是会有人盯着我看、指指点点,所以我尽可能避免露面。陈玠的门没有关,我就大摇大摆地进了门,往沙发上一坐,顺手在背后的墙架上抽了一本书看。 居然是一本画册,而且既不是国画也不是素描,全都是色泽浓烈的蜡笔画,厚重的书页显然材质极好,每一页都绚烂地不像话,和陈玠那一副清清淡淡的样子毫不相配。 我心下惊奇,从头翻到了尾,又另外选了一本书。书背上全是外文,而且还没有一本是英文,所以我也只是随手乱拿的书。这一本不是画册了,因为看不懂所以也不知道书的内容是什么,封面和排版都很素雅,我从第一页翻到最后一页,没看到一幅插图。 等我放回书,陈玠就坐在我的对面,桌上还放了一杯刚泡好的茶。 “闻花呢?”我问他。 “她已经回去了。我保证她父亲不会再提起类似的订婚事件,帮她买了机票,一直把她送上飞机。”他说,“你直接带她过来有欠考虑,再不回去,她的父亲恐怕就要报警了。” 我嗤笑:“什么叫有欠考虑……我压根儿没考虑。” 说着,我把热茶一饮而尽,又咂了咂嘴,觉得我果然还是学不会品茶。 他像是看出我在想什么似的说:“这茶是一次性茶包泡出来的,不是你的问题。” ……你把话说尽了我还能说什么好呢。 他说:“你知道俄罗斯的芭蕾舞剧特别优秀吗?” 我用眼神示意他少卖关子爱说说不说我就滚了。 他说:“有一个剧团正在世界巡演,最近正好到我们市,今晚在东区的大剧院有他们的经典剧目《天鹅湖》上映。我有两张票,去吗?” 虽然他的语气没什么起伏,但我还是从最后两个字中听出了“约吗”的不怀好意。 经过一秒钟的深思熟虑后我果断答应了:“什么时间?” 他微微一笑:“吃完饭再过去,刚刚好——你想吃什么?火锅?” 自古套路得人心,火锅完全瓦解了我的全部防线,我回答得斩钉截铁:“走着!” 不管陈玠是要打什么主意,歌剧牢牢抓住了我的兴致不说,火锅使我无法抵抗的美食。吃了三千年的清汤寡水之后,热辣辣的川菜系列全部都成了我的新宠,原先我的口味偏甜,现在倒是无辣不欢了。 然而从我回来到今天,我一直没有怎么实际地表现出这一点,也没有特地跑去吃过火锅,只不过多吃了几次麻辣烫而已。 陈玠下楼开车,我在一边儿等着,忽然觉出几分不对来……我们俩的气氛怎么变得这么和谐了,一起去吃饭看歌剧整得跟约会没什么两样,我还乖乖在这儿等他去开车。 说起约会这个词真是怪异得不像话。 我和陈玠之间当然没有那种粉红色的小泡泡了,多数时候我们俩都是一脸严肃地对坐,活似什么静坐示威活动的领头人。陈玠这么迁就我的喜好,只能说是有什么特殊原因,例如有什么坏消息要告诉我,说之前先想法子让我开心下什么的。 和尚都这么对付人,当年海明就这么哄我。陈玠他不是和尚胜似和尚,一个套路。 我们去吃了变态辣的火锅,喝了绿豆汤,一路上没有说说笑笑,但我惊奇地发现,面对一锅子红油红得发黑的火锅,陈玠下筷子毫不含糊,吃得脸色通红,额头发汗,猛灌冰柠檬水也不肯停下。 哎哟,还是同辣中人。 进剧场的时候,楼下已经坐满了人。 作者有话要说:  陈玠的戏份快要完啦。 第93章 金灯环绕、红椅林立,十数米高的恢弘穹顶,万千灯光犹如上个世纪的蜡烛般微红,洒下时晕染出金红交织的日落之色,仿佛下一秒就会滴落红色的烛油。不知为何,场面竟有种说不出的华丽。 楼下人头涌动,容纳了如此之多的观众,剧场内依然称得上安静。 我们的位置在二楼,不夸张地说,在这个广场一般广阔的大剧场内拥有最佳视野——尽管以我的眼力,即使坐在最为偏僻的位置,也能将台上每位表演者脸颊上肌肉的微小牵动看得一清二楚。 这部歌剧似乎有很好的宣传,而且也应该具有相当的实力,否则不能解释这种盛况空前。 不过也说不准,我不了解这个,发表意见好像有些不太恰当。在今天之前我去过的与这里最为相似的场所也不过是电影院里的巨幕厅,更是对歌剧、戏剧之类的东西一窍不通,人生中看完的带“剧”字的玩意儿除开某某动漫剧场版就只有一部不知道讲了什么的京剧,还是当初学校里强制学生参加的活动。 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校领导发表又臭又长的讲话时全部学生都全神贯注,因为这位领导是个地中海,留长了脑袋侧边的头发覆盖在中间那块儿光地上。讲话前不知是哪儿吹来一股妖风,把领导的这缕长发吹落在耳畔,那魔性的画风迄今都是我们这届同学拉关系的利器,和同校的人一讲,准能得到心照不宣的笑容。 我看了一会儿楼下,又掏出手机刷了一会儿。陈玠对此毫无反应,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平视前方,脸上无悲无喜,就像一起来看歌剧的提议不是他做出的来的一样。 这种置身事外的态度虽然有点奇怪,却也不出我所料。在我心里他就是这样才对,这个反应才是正常的反应,先前的无论是温和还是体贴都是骗人的,现在他恢复本性,完全不出我所料。 可不知为何我有点心烦意乱。 神经里的雷达向我发出了警报,不祥的预感席卷了我,让我生出一股迫切的离开的冲动。 但我对脑中的鸣笛置之不理,抿着唇往椅子里缩了缩,打定主意不走。 就在这样的心情中,穹顶的灯光熄灭,仿佛华贵的红袍滑落,露出黑色的劲装。舞台上的灯光亮起,表演者们定格了动作,在白纱般的灯光中露出纤长的身体和娇小的脸,像博物馆中展示的油画。 悠扬的乐声丝绒般滑了进来。 我知道《天鹅湖》的故事。 这是个童话,关于庸俗的爱情。公主在恶魔的诅咒下变成了白天鹅,王子爱上了公主,然后被黑天鹅蒙蔽,在最后时机识破黑天鹅的谎言,击杀恶魔,恢复人形的公主和王子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白天鹅出场了,她的舞步曼妙得让我想起了仙鹤起舞,轻盈而无痕迹。她的四肢是那样的长,长得失真;又是那样的细,细得让人心生恐惧。 她的裙面上覆盖着白色的羽毛装饰,当她舒展身体,正如同天鹅徜徉在湖水里,顾影自怜,陶醉于自己的倒影。 陈玠笑了一下:“哈,白天鹅。” 第111节 他冷淡的声音在舒缓的音乐中构建出莫名的冷酷,我不由地注意地看了他一眼,这还是他第一次表露出明显的感情,而且是负面的感情。 他没再说话,我就又将心神投注在芭蕾舞剧上。漫长的独舞、漫长的群舞,白天鹅千篇一律的白裙子终于过去,最有名的舞蹈段落四小天鹅终于出来了,四个白天鹅完全一致的舞蹈动作和轻盈的跳跃和我曾看见的视频没什么区别,甚至还不及视频中的优秀。 这让我兴致缺缺,并且在接下来的宫廷舞段中感受到忍耐和煎熬。 明亮的打光和相比起来无比奢华的服装展示出了财富和权势,群舞的每一个部分都趣味十足,节奏很快,所以每一位舞者都心跳加速、轻轻喘气,有一位男舞者还差点绊倒,不过他立刻纠正了自己的错误。 我期待的黑天鹅出场得晚,但足够惊艳。黑色羽毛的裙装,浓重的眼影,她和王子共舞,却拒绝王子亲吻她的手,转而投向恶魔的怀抱;她与王子耳厮鬓摩,又推开王子和恶魔共舞,时而甜蜜,时而冷酷。 很好,我就喜欢这样的妖艳贱.货。 黑天鹅独舞中有着举世皆知的32圈挥鞭转,黑天鹅旋转、旋转、不停地旋转,踢腿又收回,她是那么的激越和外放,她的美狂野又充满了侵占力,这是绝对的视觉冲突,王子在这样的美面前神魂颠倒,皇宫内的贵族侍女在这样的美中瑟瑟发抖,恶魔站在角落凝视黑天鹅,然后一个轻盈的滑步,擦着黑天鹅的背影而过。 黑天鹅踮起脚尖,在王子的臂弯中定格,仿佛不经意般回头。 掌声雷动,我意思意思地鼓了鼓掌,对接下来的情节再没什么兴趣,不过黑天鹅让我的兴致高了些,我又耐着性子继续往后看,既黑天鹅同王子、恶魔共舞之后,白天鹅也同王子、恶魔进行共舞。 这好像是舞蹈的最后阶段了,因为已经接近终场的时间。音乐激扬起来,他们跳啊跳啊,不断强有力地变换着脚步,又因为脚尖点地的姿势和脚步在地面的拖曳而显出轻盈和柔情。 我渐渐发现情况好像有些不对劲,白天鹅在这舞蹈中退后了,王子转而和恶魔共舞。烟雾从幕后飘出来,白天鹅站在远处独舞,几乎被完全被王子和恶魔的舞蹈挡住。王子和恶魔的舞蹈进行到了高.潮,他们你追我赶——最后王子倒下了。 什么鬼?! 说好的童话爱情故事呢?! 我惊呆地看完结局,王子死了,白天鹅被魔王带走。 幕布落下后掌声轰然,所有演员一同谢幕。我愣愣地随大流鼓掌,然后我问陈玠:“为什么结局和我知道的不一样?” “你知道的恐怕是喜剧版本,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陈玠说,“这部芭蕾舞剧经历了无数改编,有无数个版本和结局,甚至还有男性天鹅。所有的悲剧中,我认为这个结局仅次于白天鹅自杀。” 我说:“哦。” 他无视我爱理不理的态度,一改之前的冷淡,侃侃而谈:“这部剧非常有意思,当然,这基于你看过《黑天鹅》这部电影的前提。黑天鹅和白天鹅都由同一人扮演,所以你应该会很容易将电影情节产生的情感投射到芭蕾舞剧中,就像……” 一声在热烈的掌声中微不可闻的轻响,陈玠的身体歪了一下。他的椅子忽然坏了,坐垫的一侧耷拉在地上,他的话因为这个小小的插曲略有停顿,继而毫无缝隙地接了下去:“……就像你把对海明的情感投射在我身上。” 我扭头看他。 他没有再高冷地直视前方,而是转过头和我对视,还给了我一个笑容。 这个笑容里展现出似曾相识的邪气,我细看时,他却仍旧是那副仁爱温柔的死样子。 “你说海明?”我找不到别的语言,干巴巴地问他,“你怎么知道海明?你是谁?” “我是海明啊。”陈玠柔声说,“我当然知道我。” 这句话出口的瞬间他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灰败下去,唇内隐隐一抹猩红。我盯着他,并不怀疑他的话,然而说:“你不是海明。” 我忽然明白过来了,陈玠为什么一身佛性却不修佛,他给我的熟悉感和我看不透的灵魂,他某些时刻表现出的对我的了如指掌,包括我看到他时的焦躁和下意识的好感。我从未往另一个方向想过,所以我也就没有看出来。 陈玠是海明的心魔。 ——心魔。 这玩意儿于修士而言如同附骨之疽,人人谈之而色变,但实际情况怎么样我却不清楚,只大概知道这是一种会使修士陷入深渊的劫难。 我没想到心魔也有实体。 我看着他,本该有千言万语,却无话可说。 他却很有些话要说,而且一上来就是大招:“你可知为何那些正道都视你为洪水猛兽,恨不得将你立地诛杀?为何你声名狼藉,佛家却为你周旋?因为天有异象,有人算出你是灭世之人,凡渡劫期大能都有所感应,因而下令,正道门派需尽一切所能将你斩杀,而我佛……” 我呆呆地看着他的嘴唇张张合合,但他后面说的是什么我一个字都没听见,他嘴唇蠕动的印象明明上一秒还被我刻在脑海,下一秒就像是被强行抹去般在我的脑海中飞速消退。 他好像并不吃惊,讲完后已经苍白衰老得像鬼,来不及咽下的鲜血涌出他的喉咙,不过这些都无关紧要了,因为他的身形正在我眼前逐渐变淡。 我看着他,脑子里全是乱麻,一时间想灭世之人是个什么扯鬼的预言,一时间想渡劫期大能有所感应明显就是天道在坑我,一时间想到海明为何会生出心魔,一时间又想到我没听见的话又是什么惊天密闻,想得脑子快要爆炸。 最后我浑浑噩噩地跟随他出了大剧场。他淡得几近透明,分别时低头亲吻我的嘴唇。 然而他停在贴近我的地方片刻,随后直起身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写完感觉要吐血。 第94章 陈玠失踪了。 我能想象出他回到家以后淡化到完全消失的样子,像电影特效中制作出的飘忽的幽灵。这个消息最早由钱铮传递给我,她为此特地飞到学校门口来堵我,长吁短叹地感叹了足足有半个小时。 “你说人怎么就没了呢?”她双手垫着脑袋仰躺在在半空,将脸侧对着我,但眼神并没有放到我的脸上,“多可惜啊,那么年轻的一帅哥,还是国外名校留学回来的呢,才回国没多久人就没了。你是没看见他家里人过来的时候,他妈还掉了几滴眼泪,他妹妹和他爸两人都没那回事似的,唉,想想这帅哥也是可怜人……你别喝我的金桔柠檬水,那是我最喜欢的味道!话又说回来,他一个大男人,怎么还能失踪?” “男的可以卖器官啊。”我提醒她,“心肝肾随便单卖一个都价格不菲,还能卖进深山老林做苦工。” 钱铮想了想:“也对。你业务可真熟练。” 她又絮絮叨叨地给我讲起了不少陈玠的事情,说他每天生活规律,每九点前都会回家,不喝咖啡不喝酒不抽烟,三餐饮食健康,还坚持晚跑,这么个绝世好男人盯上的女人也不少,不过陈玠一向对凑上来的女人不假辞色…… 我打断她:“你最近挺好的啊,原来乱七八糟的魂体凝实了不少,也没什么缺乏灵气的迹象,上那儿弄到了好东西?” 钱铮“啊”了一声,心虚地干笑:“嗯,是,发生了点事,我好了很多。” 见我没有继续深入询问的意思,她立刻识相地装起了哑巴。 话题就此揭过,钱铮临走前又从我手里弄走了不少传音符,说一个大男人都说失踪就失踪,不能随时联络上我她不放心。 我说你扯犊子呢,不过还是找奶茶店的老板要了一沓用来写留言的白纸,写了一整本给她。 第112节 后来我又在陈玠任职的学校官博上看到了关于他失踪的消息,鉴于近些年不少高校里的女孩儿失踪,官博在最后用年轻人的语气提醒说“可爱的男孩子也要注意安全哦”,下方的留言里倒是有不少为他祈福的人。 没用的,你们“虽然长得帅但没什么存在感”的辅导员已经完全化成灵气了,没有回来的可能。 我取消了对官博的关注。 陈玠失踪并没有出乎我的意料,而且天道这种完全不关心后续发展直接弄没这个人的风格也让我觉得相当亲切。 我的人生里有太多秘密,转折良多,所以天道这样耿直的作风让我觉得熟悉的同时,暗暗松了口气。 好歹还有什么始终如一。 我这追求也是有够低的。 要说天道的风格,其实和一般想象里面的一般不动,一动就发大招完全不同,天道是属于动辄搞一下事情的那种。 毫不夸张地说,要是有类似的评选的话,天道完全能够以压倒性的优势踩着除它以外所有参赛选手的脸登上颁奖台,拿到“最恶劣商人”锦标赛冠军的奖杯。 它制定了一套普遍意义上说只有它了解的规则,然后要求所有人都遵守这个规则——对没错就是这么不讲道理地讲着道理,因为你要是阴差阳错遵守规则的话它还真不会把你怎么样;它的秉性是每一毛钱都必须收获一百块的回报,但也能为几十亿块付出十几个亿来。 也就是说,它决不会做一些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例如这次陈玠消失事件,以它的能力,彻底抹去这个人的存在不费吹灰之力,不过它就是不那么做。 逻辑是这样的。 首先,这个人失踪以后对世界格局有什么影响?没有,也就是说,社会能够很快地自发填补他所造成的空缺,而不会引起诸如世界大战之类的事情。 那么换而言之,也就是其次,要是在抹去这个人之后还费力气抹去关于他的痕迹是很不划算的,人类自己就能抹去他的痕迹,只要人消失就完全达成了它的目的,所以,只要人消失就可以。 至于别的,例如相关知情人士心里怎么揣测,会怎么为这件事下定义,毕竟能让天道亲自出手的人惹出的麻烦也不一般,那就不在天道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就是这么简单粗暴,就是这么无所畏惧。 这手法,这心态,是不是很眼熟? 因为我也是这种人啊【微笑。 说是陈玠的死在我心里没有激起半点波澜,那是假话,不过要说我有多大反应,同样也是假话。这些年莫名其妙地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死在我面前的人一点儿也不少,我的抵抗性早就练出来了。 但某一瞬间,我还是会想起海明温暖的、浅笑的脸。 然后他在我脑中终于散去。 我爱他的普度众生,我恨他的冷酷无情。这两者在他身上是一致的,就好像我根本分不清他对我好是因为他喜爱我还是因为他就是要对别人好,我也分不清临死前他的笑,究竟是不把我给的伤害放在心上,还是出于原谅。 修士最忌感情用事,可我就是感情用事的人。 人都说到老了就看开了,我这年纪还心心念念一些乱麻一样的感情好像不像话。可是实话讲,这世上有多少人不是一辈子就记着一些鸡毛蒜皮?多少人临死了惦记的是世界和平国家大事? 多数人到老了也没那境界,也没必要有。 看开根本不是因为时间太久,是反正快要死了,你爱咋地咋地吧。 我觉得我就很有这种心态。 活完这辈子我就翘辫子,你他妈爱咋咋,我不玩儿了。死了我就散成灵气,还转世轮回个屁,哪怕天道也不能不守规矩,散成灵气了谁也救不回来。 这么想就觉得人生还是有终点的,永生真不是人能忍的事。 古往今来那些求长生不老的帝王将相实在太过贪婪,他们就没想到,一般情况下,太过贪婪的人不是把自己玩儿死了,就是心愿达成把自己撑死了。 天气越来越冷,我对温度没所谓,自己也偏好于冷一点的天气,所以在满校园都换上了长袖,怕冷一点的连羽绒背心都穿上的时候,我还是穿着短袖去上幸存到放假的几堂专业课。 然后我收到了同学们友情赠送的秋季衣服。 有几件就带包装摆在寝室门口,送来的妹子敲敲门然后躲到附近寝室里,趴在门口听我出来又回去,门锁响了两遍,才过来看我有没有收下。 我是很难拒绝这种小礼物的,所以通常都笑纳,妹子们发现我收下之后也就乐颠颠连蹦带跳地走了。 后来出门我就换上了妹子选的衣服,怎么说呢,大家好像商量好了一样,没有一件重复的。上衣大多都送衬衫,或者风格有点朋克的卫衣,还有妹子给我搭配了金属饰品;裤子呢清一色的暗色调,为数不少的人送了皮裤,还有很酷的马丁靴,我也是无话可说。 天知道,我这么可爱,平常都穿得花花绿绿好吗,基本就没有穿过黑白配色。 不过我还是换上了,马丁靴我没穿过,偶尔穿一次,这双鞋的硬底把地面踩得直响。走在马路上是沉闷的“嘣嘣”,走在人行道上是俏皮的“梆梆”,走在瓷砖上是清脆的“登登”,也蛮有意思。 结果礼物事件愈演愈烈愈演愈烈,我开始收到来自全国各地寄来的的快递,里面的东西也有了新花样。除了衣物,还有人送耳环项链,有人送包,有人送香水,有人送零食,有人送手工艺品,每天都能收到十几二十个,而且根本不要我去取,直接放在我的寝室门口。 没所谓咯,我全收下了,反正有的是地方放。 直到我收到了一串钥匙,还附带一张写了时间和地址的纸条。 我比较穷,没见过这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钥匙造型,也不认识上面的图标是什么牌子,倒是认出来这是车钥匙。 既然我认不出来,那应该是挺贵的车。 以这位随随便便给一串车钥匙再给一个时间地址的做法,加上我在另一个世界和某些人打交道的经验,要是置之不理,这个小事件大概会逐渐升级成□□烦。 最近反正没事,我打算亲自解决这个麻烦。 地址是一个别墅园区,天晓得到底是干什么用的,我搜索地址,软件给出了路线,除此之外一无所有。 我也不在乎,打车就过去了,迎接我的是两个穿着古装的女人,一照面就动作一致地行礼——动作柔美,不过不够卑微——我还没说出来意,她们就会意地微笑着请我跟她们走。 七拐八拐地进了一个很大的房间,房间里有二十个人等着。 古风布置的房间,有那么点样子。我一进门之后二十个人齐齐行动,这二十人也是一身古装,奏乐的,泡茶的,还有立在一边微笑做壁画的,画面……完全没办法联想到古时候,她们的穿着和我熟知的古代根本不是一个路数,不伦不类的。 可能仿造的是这个世界哪个朝代的服饰。 第113节 两位领我过来的女人毕恭毕敬地请我上座,也没等几分钟,喝了一杯热茶的工夫,上菜了。 做壁画的妹子马上上前殷勤地为我布菜,俩领路人在一边见缝插针地讲菜品的典故,鱼啊豆腐啊青菜啊在她们口里就是天上偷来的灵丹妙药,王母娘娘也舍不得吃几次的珍馐佳肴。 好吧,确实是我回来之后吃到的最好吃的东西,不过在我吃过的所有美食里还排不上前一千。 吃着、喝着,完了漱口的茶水端来,又听了一会儿音乐,我拿钥匙出来,还没开口,立刻有人用托盘收了;我说我走了,领路的女人就带着我出了门,门口一辆车正等我,又把我送到了寝室门口。 ……虽然不知道是谁,不过事情解决了就好。 此后我再也没收到过奇奇怪怪的东西。 第95章 像我这种阅历丰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自己被套路了。 小姑娘乍然被无脑追求者威逼利诱,长腿叔叔从天而降救人于险境之中……简而言之,这个事件中除了我,送来车钥匙的路人甲,还有一个不知道是谁的长腿叔叔。 这位长腿叔叔好像并没有挟恩求报的意思,悄无声息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之后又悄无声息地失去了踪迹。如果我真的是剧本中天真无邪的小姑娘,没准儿还真会按套路走一发,回去之后惴惴不安地猜测到底发什么了什么,而这位还未出场的长腿叔叔也定然会在我心底留下深刻的印象。 有点老的套路,可是这种“默默为分忧”的风格永远都会讨人喜欢,尤其被套路的还是一个花期少女(我忍住了蜜汁尴尬),少女很有可能辗转反侧,然后就这么在心里惦记上人了。 找个不错的出场机会,长腿叔叔再帅一点、体贴一点,分分钟让小姑娘陷入爱河的节奏啊! 我回了寝室,在心里琢磨了一会儿,想来想去,掰开了分析我自己的心理,还是觉得就算是穿越前的我也不会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被人套路了。 开什么玩笑,对我好的人那么多,他算是什么。 我初步推测,这位长腿叔叔就是原本的我未来的配偶。 ……他要是老来这些套路可没办法把我骗到手,所以那个我为什么会嫁给他? 想不通,我把自己埋进了被子,调整姿势打算睡觉。 从我进门起就在不动声色观察我的王黎忍不住问我:“英英,你今天这么早睡啊?” “我不一直这么早睡吗?”我反问她,“有什么事?请我吃夜宵?” 正戴着耳机打游戏的水杏立刻摘了耳机:“出门不到五十米的地方新开了一家烧烤店,特香,我们一起去撸串儿啊!” 我掀开被子跳下床,一边换衣服一边说:“等会儿,等我穿件外套。” 王黎一脸懵逼:“哎?哎你们真去啊!” 水杏粗暴地一把扣住笔记本,无视屏幕上删除的一排排骂声:“这一把怎么打都输,还打个屁啊,一群小学生做完作业上游戏了,全是猪队友,跨场送人头。不如撸串儿!” 我把小包一捞:“走走走,现在还早,一个多小时才到门禁,我们三个人而已,时间够了,不够就打包回来。” 水杏打头走,我紧随着她,王黎被我们带着出了门,一直等坐到露天搭的小桌子上,我们点的烤串儿都上了将近一半,她还是一脸状况外。 “你们就这么吃?这个点还吃宵夜?”王黎说,“那是有多少卡路里,要长膘几斤?” 为了表示她对于“长胖”这件事的抗拒,她还特地往后坐了坐,摆出一副坚贞不屈、绝不会在这种香味面前迷失自我的姿态来。 不过显然这姿态是给瞎猫展示了死耗子,我和水杏都是两手各一串的造型,左一口右一口埋头大啃,嚼得津津有味。香辣的肉汁和少量的油溢满了口齿,我们俩全部身心都放在口中烤得香气四溢的肉和蔬菜里,别说反驳她了,连看她一眼都嫌没时间。 店里还送了我们一人一瓶汽水儿,这天气,汽水里居然还加了冰,不得不说老板真是太——会做生意了。 辣乎乎的烤串儿让在座的所有人都满面红光,隔壁桌一位吨位甚伟的胖哥们儿吃得满头大汗,衬衫上湿了几片,所有人都热火朝天,扯着膀子大干一场,个个都是一边“嘶哈嘶哈”地吐着舌头,一边恨不得连舌头一块儿嚼了吞进肚子。 明明没有人说话,可不知为什么,就是给人一种这里非常吵闹和嘈杂的印象。 但不是那种惹人厌烦的热闹,而是非常家常的、亲切的,像个辣乎乎的半老徐娘,能让你联想到老姐姐或者老妈妈。 王黎在这样一种热火朝天的气氛里不安地动了动身子,像是忽然发现自己干干净净、什么也没吃的样子在这个几乎人人都在流汗的地方有多突兀。 “你没吃够了吗?门禁时间快到了,不然我们打包回去再吃好了。”她像是屁股下面坐了几千只正咬她的蚂蚁,又顾忌形象不能肆无忌惮地伸手抓挠,坐立不安地假作镇定。 水杏看了她一眼,没空回话,我抽空回她:“才吃了二十分钟,早得很——你不来一串?先说啊,你就算不吃,结账也是要平摊的。” 我随手点了点一串烤肉串,王黎没说什么,身体后倾着表示抗拒,眼珠子却悄不溜儿地跟着我的指尖,慢吞吞转到了那一串烤肉串上,然后就死死被油水给黏住了,眼神在油乎乎的被烤成近乎蜜色的诱.人肉块儿上挪来挪去。 她悄悄往前探了一点身,舌头往外顶了一点点,然后又惊醒了一般往后坐了一下,狼狈地拒绝:“不了,平摊就平摊,我要减肥,长胖了不上镜。” 王黎的脸上展现出由衷的垂涎和十足的忍耐。 我一时间联想到从前节食的自己,不由地产生了同情,好心告诉她:“趁现在你还忍得住,多闻闻味儿吧。等以后你忍不住了,连味儿都不敢闻。” 王黎露出快要昏过去的表情,水杏听了这话,一不留神咬断了铁签子。她也不在乎,随口就嚼一嚼咽了,非常怜悯地看着王黎说:“你真的不来一串儿?” “……不,谢谢。”王黎坚强地拒绝,“我回去了,你们吃吧。” 她低着头,一路小跑离开了现场。水杏手里还拎着被她咬断一截的铁签子,上面剩着一块肉,她盯了这块肉一会儿,忽然有感而发:“英英。” “嗯?” “你说我吃起来是个什么味儿啊?” 我回答她:“女人,你在玩儿火。” “我说正经的。”水杏也不继续吃了,扭头摆出要和我促膝长谈的架势,“天天都听人说讹好吃,在居委会走走吧老有人盯着流口水,关键是讹早八百年就只剩我一个了,那些盯着我流口水的以前也没吃过,你说,难不成他们是几辈子之前吃过一遍然后念念不忘到今天?” 我不得不承认:“这个,片段性瞬时性的记忆遗留下来……也不是不可能。” 水杏惊了:“卧槽你说真的!” “不是你自己说你正经的吗。正经的,还真有可能。” 水杏不说话了,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的手:“英英,我自愈能力很强……” 第114节 我立马不吃了:“你终于打算舍身饲我了!来吧!我主刀,保证无痛!” “滚!我是说我自愈能力很强居然没人打昏我切几块儿肉走,他们真是太让我我感动了。” “你重要咯。”我说,“大家都喜欢你,尊敬你,和你闹着玩罢了。” 水杏沉默了一下,忽然问我:“你也是和我闹着玩吗?” 没有啊我都是说真的,我还挺想吃掉你的,你还自己说了自愈能力很强我就更想打晕你切肉走了,我刀工超赞的保证无痛。 真要能说出来我们就玩儿完了。 其实吧妖怪的三观和正常人是很不一样的,小说里总是说什么妖怪的亲人被抽筋扒皮制衣、尸体煮了吃肉之后,这个妖怪会对凶手恨之入骨,想方设法地报仇,但我得说除非被杀的是幼崽或者是正在哺育幼崽的母亲,否则妖怪都非常淡定,淡定到无情的地步。 它们和人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并不以自己为中心,在他们眼里,既然我可以吃你,那么你当然也可以吃我——这么概括是太简单了一些,但不算上修行中他们逐渐学会的感情,在相互陌生的情况下,没有“记仇”这个说法。 本质上说,它们还是兽类。 只有极少数的、亲缘关系极强的种族,才会发自天性地产生对凶手的敌视,但也远远不到豁出一切报仇的强度。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可以有很多种解释的方式。 我能理解在末法时代,所有异类都抱团谋生,人修和妖修也和谐共处。这种大融合无疑使得妖怪更多地染上了人类的色彩,学会了人类的感情,也更像是人。 就好比在另一个世界,妖怪都毫无例外有着兽类的偏执,一根筋走到底;而在这个世界,妖怪居然还会像人类一样追星,而且还学会了“喜新厌旧”。 喜新厌旧是人类的特权,我还从来没有在妖怪身上见过——在另一个世界。 这个世界的妖怪,是不会对你有始终如一的感情的。 他们会怀疑你、试探你,反反复复询问你,想要得到一个答案。而就像和普通人类相处那样,你要对某些问题小心谨慎,因为没准儿答错了,踩进了陷阱,你们就得绝交。 你们的关系并非永恒不变。 我的脑子里倏忽闪过了一张艳丽的脸,大雪纷飞,没结冰的一桶井水里雾蒙蒙的天空。 我很少撒谎真的是因为怕麻烦,而伪造一个自己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 这短短的片刻,我嚼着塞满了腮帮子的里脊,犹豫要不要撒一个谎。 或者在短短的余生里失去一个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  不如这样吧,作者写好一章之后再发防盗,定时更换,没写好不防盗_(:3ゝ∠)_ ……真不该立g 第96章 “我没和你闹着玩。”我说,“我和你说话很认真的,每一句都很认真。” 水杏才听了上半句就拧起眉头看我,但后半句一出来,她吊起的眉头就松懈下来,表情一下子变得似喜似怒,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我说完这句话就没再关心她的反应,继续拿烤串吃。吃光后的铁签子扔进专用的陶瓷瓶里,发出清脆的一声,而就在这均匀的、持续不断的一声声里,水杏端坐着看我,变成了和刚才还在这里的王黎一样的,和这个露天烤串店格格不入的人。 哦不,还是有很大区别的,王黎是人,她不是人。 再接近也不是人。 她的长相是端丽清秀的代言词,眼睛半睁时有些大家闺秀般的妩媚,可瞪圆眼睛之后,那双黑白分明的瞳孔恰似昏晓的分界,有种金戈铁马、声势浩大的凌厉。 这凌厉其实是灵气外泄的代表,人们总说的“气势”其实就是神魂凝实后在身周形成的灵气场,而凡人的灵气场,绝不会聚集成风刃,身处其中时有割面的疼痛。 她忽然叹了口气:“我以为我们是朋友。” 我说:“我们是朋友。” 不到一米远的距离处还有和我们一样从寝室跑出来吃夜宵的女孩儿在吃烤串,可在这时候,那些分散在空气中的油脂的香气,炭火的烟味,绵密地覆盖在一起无孔不入的人声,白炽灯晃眼的亮光……所有凡俗的、人世的都远离了我们,就像兔子迫不及待地远离老虎。 我加紧时间把最后一串烤花菜塞进肚子。 水杏说:“朋友不会想吃我。” “是你自己提起的好不啊?讲点道理嘛。”我腾出嘴巴后叹气,“你这就跟派闺蜜脱光光勾引男朋友测试他会不会出轨一样不靠谱,槽点太多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吐槽好。你自己都问了,还不准人家说实话?” “那不是一回事,出轨和杀我是两回事。”水杏说,“而且问题也是这个。” “我没有想杀你,我是有点想吃,但是我没有想杀你,这根本没关系。你要是哪天自然死亡了,我大概会很乐意尝尝看……就是怕肉老了不好吃,讹兽应该不存在这种情况吧?” 水杏轻声说:“这才是问题所在。你看,你说话的时候总是那么认真,让人觉得你真的会那么做,而你也确实会那么做。” “言行一致是优点好不。” “我的意思是说,你活得太随便了,想一出是一出,而且很多时候你说话的语气都——太不符合常理了。”水杏深深地望着我,好像想要用那双眼睛将我剜骨,“你说话的时候就好像事情不是发生在你身边,你评价任何事、任何人,都像是评价电视剧里的人物;不管你做什么,都像是出演电视剧一样,要这件事有意思。” 我不由地说:“就像你们平常有多平易近人似的,你自己也没比我好多少嘛。” 水杏对李衿、对王黎,对徐晶晶不都这样,心里也没有看不起她们,可毕竟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物种,根本没可能站在同一角度思考,所以很多时候也就没有必要为对方考虑得周周到到。 可话已出口我忽然想起来了,水杏对我和对她们不一样。 水杏对我是真没话说,鞍前马后小意伺候还能说是因为我的武力胁迫,然而她事事为我考虑,关注我、关心我,却不能说是我比她强的缘故,因为偶尔她还会出其不意地坑我一把,并且为我的不乐意而幸灾乐祸。 这是好朋友之间才会做的事。 水杏看着我,说不清愤怒还是失望。 其实我心里水杏是我的好朋友,可是这和我吃她不矛盾啊。我又没有打算为了吃她去杀了她,等她死了之后——她总是要死的——如果我那时没死,这皮囊给我尝一口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也就是一块味道与众不同的肉罢了。 第115节 虽然是她的肉,可那也总归只是一块肉。 我隐约能理解她为什么因此而不喜,又好像并不很能理解。当年死去的风七化成原型,被我肢解了,皮毛做衣、肉身为食,汤汁我喝得一滴不剩,连骨头我都嚼碎了吞下。 只加了盐的一锅肉吃下去暖得很,冰天雪里的,我吃完了披着大氅就去追杀原本追杀我们的修士,叫他们一个个都魂飞魄散,而后毁了那个山中的小屋。 他说想永远和我在一起,我果真就和他永远在一起。 尽管我没觉得有什么用。 我忽然有些难过,大概是因为兜里还有不少桃花,这一刻突然想,以后再也吃不到这么好吃的桃花酥了。 其实水杏做的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桃花酥。 那些宫中的御厨和宫外的名厨迎合公主的口味,求的是风雅,所以桃花酥尝着淡淡,但我却不喜欢那样的清香。我喜爱浓墨重彩的、在口中爆浆般炸开的味道,就如同水杏端来的桃花酥。 水杏忽然说:“走吧,门禁时间要到了。” 我和她一起往回走。距离门禁只有几分钟了,路上只有灯没有人,我们并肩走着,我踩着地走,而水杏落地无声。 水杏说:“你表现得最像人,反而是最不像人的。” 我无言以对。 走到寝室门口了,水杏停下来,忽然又叹了口气,仗着比我高上几厘米摸了摸我的脑袋,说:“我真想知道什么人能让你服软。好了,倔毛驴,别生闷气了。该生气的明明是我,结果你还别扭上了。” “我没生气。”我说,“你想多了。” 她正推门,听这话回头似笑非笑看了我一眼,我马上闭了嘴。 有一刹那,我几乎觉得自己有些内疚。 王黎上一个龙套的戏份早就拍完了,最近好像接到了近期大热的改编电影里女四的角色。这里面有什么交易我一清二楚,最直接的证据就是明明女四的戏份比龙套多得多,她居然一改之前勤奋刻苦在片场混脸熟树立的形象,一有空就往寝室跑。 还很拙劣地和我套近乎。 被拒绝多次后依然执着地约饭、约电影,这也是两个我表现得最明显的爱好。 可其实喜欢的事情我要么自己做,要么就只和很熟悉的人一起,很难跟关系不太好的人一块儿之后还能开心。 终于有一天她没有唧唧歪歪地说这说那,直言请我看电影,黑暗骑士,我在寝室里没事就刷一遍的小丑和蝙蝠侠。 而且是在电影院,巨幕。 ……这套路我服气。 我发觉自己完全没办法拒绝,我也没有理由拒绝。 电影院和寝室之间的路程有半个小时,从学校侧门到电影院只需要十几分钟。 我背着书包过去,恍惚觉得自己还是个普通的大学生,下课之后急匆匆地去看一场等待许久不断跳票的电影,还有点如同初次约会的激动。 但我初次约会的时候其实并不很激动,因为我笃定约会对象对我的喜爱一定比我对他来得更浓。 才下午三点多,秋天的阳光还有一点夏日的余韵,我走了一会儿,到电影院了,身上竟然隐隐有发汗般的热意。 王黎说我任何时候来看都可以,反正只放给我看。 我没有票,走进检票口时跟我进来的一对情侣还有些诧异。检票员微笑着做了个手势,请我一直往里走,然后立刻有一位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过来领路。 后面飘来一句“万恶的资本主义……”,话没说完就被同行的人拉住了。 来看电影的大多成群结队,或者是两人结伴过来,我一直不理解这种中途没有交流的活动为什么还会有除了情侣之外的人一起来,路上那一点点时间好像也不够交流感情。 可能是拼车吧,可以平摊车费降低成本。 全场只有我一人,坐在座位上还有点紧张。我是说,虽然在另一个世界里我确实什么大风大浪都见过了,但对这个世界的很多东西,我的经验都停留在前十九年里。 久违的,不能掌控全局,但依然很愉快的心情。 回来之后第一次踏足电影院。 这部电影我看了太多遍,熟悉到我能在脑海里同步播放剧情。电影院的大屏幕和音响都更优秀,放大的、涂着厚重油彩的脸,平静的语气,突兀的神经质举止,这部电影把正邪之分变得含糊不清,争斗像探戈一样富有观赏性。 既缠且斗,继斗且缠。 或者说在它之前的英雄电影里正和邪都太具有童话色彩,寓言式的黑白分明和正义必胜,两者之间非死即活……也没有什么不对,非死即活也好,反正黑暗和光明都生生不息。 可必然有某一刻,黑暗光明必有一死,留待的一方肆意侵占对方的领地。 小丑其实根本不算反派,他只是看清人心底的阴暗就像是石头里的种子,有一丁点营养,就能冲破一切阻碍。 没有回旋的余地。 电影放完了,灯光亮起前,我听见最后一排陪着我看完电影的呼吸悄悄离去。 或许我知道他是谁,只不过没力气追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  还给客服打了电话。 ……嗯声音倒是好温柔……然而并不想再听见。 看来要提前来点击看看。 我怎么就吃一堑没长一智呢。 都是jj的错。 第97章 第116节 人是应当爱自己的,粗糙一点讲,这可以归结于生物本能。 但我却知道我不能臣服于生物的本能,因为我必须恨自己,才能知道我到底是谁。 直到今天人们仍旧在“死刑是否违背人道主义”上争执不休,主张废除的、主张保留的,各执己见,争得不可开交,好像各有各的说法。 主张废除的人说法律没有资格判决另一个人受死,主张保留的说只有死亡才具有最高的对犯罪的威慑力,两者吵来吵去、吵来吵去,有些国家废除了死刑,有些国家没有。 我忽然对于执行死刑的人有了前所未有的好奇。注射死刑没有枪杀那么直观,但亲手结束一个同类的生命对人来说有多大的震撼? ——至于我,在我最初杀人的时候,根本不觉得我杀的是人。 杀死那些修士就像折断与人太过相似的人偶的头,那些精致的脑袋在地上滚来滚去,生前和死后毫无变化,仿佛下一秒就能睁开眼甜美地微笑。 可能是我过分薄情,也可能是在我尝试着自己杀死第一只妖兽,我的前主人手把手地教导我、逼迫我剖开妖兽狰狞的尸身时,未来的我已经在此刻埋下了伏笔。我大抵生性如此,就如同有些人是宁肯自己死了也不肯杀人的一样,我生来就对于旁人的死亡并不上心。 后来的我就更不上心了,尤其是在我意识到另一个世界的扭曲和古怪之后。 我在凡间混迹的日子不是白过的,即使以我浅薄的历史知识也能明白这个世界的凡间不太对劲。像是闭塞的山村,凡人的社会始终保持着我刚来时候的模样,有时候我离开了,成百上千年后当我归来,能在当初待过的地方找到当年主家的后代。 甚至是祖宅的陈设,每一间卧室的大体,都和当年前一模一样,好像时光定格了。如果说这些还只是让人觉得好奇和欣慰,那么后来我无意间发现很多年前我睡过的卧榻上仍旧刻有我随手画下的简笔漫画,几乎可称为惊悚。 时光确实在这里定格了。 那些看似繁荣的街面,生活得自有滋味的人们,美满的家庭和逢年过节时响个不停的炮竹,这些流动的都静止着,活物恰如死物,成了经年不变的假象。 另一个世界是一滩污泥。 旧的呆滞不去,新的久久不来。 我忽然觉得另一个世界的天道还蛮可怜的,手上这么大一个烂摊子。修士势大,拼命从天地之间榨取灵气,凡人得不到灵气,就很难诞生钟灵琉秀的人物,好不容易攒够了灵气出来一个,又都跑去修仙,又因为天赋高修行厉害,反而汲取更多的灵气,得不偿失。 恶性循环愈演愈烈,世界的情况只会越来越糟。而且拥有大气运的人都被修行界抢走了,准确地说,是有大气运的、本该带领凡人进步的人都自己跑去求仙缘了…… 也是惨。 有大气运者庇佑着,天道不能拿修士们怎么着。 没办法,天道要守规矩啊。“位面之子”不是随便能动的,而“位面之子”的诞生也不在天道的控制之中,不严苛地说,“位面之子”的级别和天道差不离了,一个是世界的支柱,一个是世界的规则,只不过前者是接力的,后者是永驻的。 话是这么说,我当年轻而易举弄死了一个——短时间内一个世界没办法再诞生两个了,尤其是另一个世界油尽灯枯的状态,可能再过上近万年才能再勉强养一个。 位面之子干什么,什么就会繁荣发展,我推测以前的位面之子都跑去修仙了,然后使修真.界越发能人辈出,凡间越发惨淡苟延。 这恶性循环也是一环套一环,真是闻者伤心听者流泪,我都忍不住想要流点不怀好心的鳄鱼泪。 不过关我屁事,反正我走都走了。 我最近有了新的烦恼。 是关于职业规划的这么回事儿,我考虑是考虑过,不过只是随随便便一想就扔到了脑后,毕竟我不可能缺钱。毕业之后宅在家里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没事就出去打打零工,不想打零工就回家睡觉。 结果下了课之后老师问起,我直说没什么想法,老师就邀请我去他的律师事务所实习。 当时人还没走光呢,因为这位老师也是我们系的红人。他是我们的学长,据说在读的时候很是留下了一些传奇故事和至今未能被打破的记录,不过由于他的长相只能算超及格线,我也没花心思了解过。没走的有不少人听见他邀请我,顿时想走的都不走了,磨磨蹭蹭等我答话。 我当然拒绝了。 老师没劝我,不过显然也不接受我的答案,给我一张名片说随时都可以联系。 不不不,做律师我是拒绝的。本来凶性就重,做什么律师,做个敛尸的倒还不错。 我一时间有些心动,这一行竞争向来不大,而且我还真没做过这个。不过仔细考虑后还是很遗憾地放弃了,别的不说,阴气太重的地方大多阴魂聚集,哪怕是末法时代,阴魂也不会少,只不过存留人世的时间变短了而已。 平时没人能看见的、心有执念的阴魂绝对会缠着我不放。 考虑着考虑着,期末考试就这么过去了。 我这学期是最早放假的那一批学生,等我考完,多数学生的考试周才刚刚来临。李衿回来跑关系,水杏反正总能过关,王黎的专业对文化课要求松散,何况她是少有的在大学里就接到戏的学生,学校方面自然大开绿灯。 大家都忙的时候我总是那么悠闲。 不过我们寝室反正都很悠闲,大家的期末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期末。 没课之后,我的日常就变成了睡觉。 水杏表示理解不了我这个爱好,不过也无所谓;王黎最近好像正是加紧拍戏的阶段,根本不回寝室;到头来只有李衿亲眼看见了我的生活有多颓废。 “我每天不同时间回来,你都在床上躺着——你是从早睡到晚吗?睡这么久你就不累?”她把我从床上拖起来,强硬地命令我,“穿好衣服,我们逛街去。” 逛街就逛街。 我在李衿的挑剔中换好了衣服,她挑着眉在我身上绕了一圈:“这不是你自己买的吧。” “别人送的。” 她淡淡地夸了一句:“眼光不错。” 我们一起出了门,停在稍远处的车有着我永远不会选择的颜色——既像是紫色又像是粉色,像镀了一层反光薄膜般闪闪发光。 她踩着恨天高“噔噔噔”往车的方向走,我停在原地,她走近了车回头不见我,才发我离他们远远的。 她又“噔噔噔”地过来了:“走啊?愣着干嘛?” 我说:“车丑拒。” “那怎么办?”她又好气又好笑,“挺好看的啊,就是闪了点儿,亮了点儿……” 第117节 “骚了点儿。”我补充,“我只接受骚蓝,勉强接受骚红,不接受这玩意儿。” “你刚还不肯出门,出个门要求这么多。”她说,“成成成,听你的,我叫他自己回去,我们俩打车。” 我说:“这个时间打车高峰,来一辆都是软件叫来的,打不上车。” 她双手抱胸:“那你说怎么办。” “步行好了,”我在她不可置信的眼神中补充,“步行去坐地跌。” 李衿咬着牙同意了。 她要带我去的地方我不熟,不过用手机搜索一下就知道了,归纳一下,就是一栋到处都是奢侈品的大楼,也是个貌似很牛的商业中心。 到目的地的时候她都快累瘫了,任谁穿十多厘米的细跟高跟靴站上将近两个小时都会累的。我拖着她走出地铁站,问她:“你还好吗?能不能坚持啊?太累的话我们就找个咖啡馆坐下来吃东西休息。” 李衿咬牙切齿地站直了身子,说:“我不累,走。” ……还真拼。 我无所谓,跟着她走进了陌生的,嗯,只有人民币玩家才能进的世界。 然而我对鞋包配饰香水化妆品等等等等全都不感兴趣,于是现场就变成了,原本累得要死的李衿健步如飞,我们进一家店,她在柜台边走来走去,导购员笑盈盈地哄她,而精力十足的我表现得十分麻木,恨不得站在原地发呆发到地老天荒,导购员也识相地避开了我。 走过两家店后李衿拎了五个袋子,而我两手空空。 “你怎么什么都没买啊。”李衿满面红光,热情地介绍,“我看刚刚那个饺子包就跟你的衣服挺配啊,你要是不喜欢的话后面还有别的,出来了不买,地铁白挤了。” 我说:“我知道了,嗯嗯,到时候再说。” 我对这些没有特别的兴趣,不,我对这些没有丝毫的兴趣。 但很快就有我感兴趣的事了,在不远处,我看见钱铮飘飘荡荡,越过了众人,因为她走的是纯直线,所以可以很明确地看见她是从一个方向过来的。 正是李衿绕着圈子带我过去的方向。 我就知道她忽然这么把我弄出来有原因,进门之后她有计划地带着我绕圈往一个方向逼近。我是心大,不是蠢,好多事我只是懒得去想,这会儿有心情想,几乎立刻就锁定了她想带我去的地方。 没猜错的话——肯定没错,目的地是位于中心的甜品店。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来换了。 收益真的涨了……要不要这么立竿见影。 怎么说呢,忽然有一点为金榜上的许多作者难过。 第98章 有很多事人们在失去之前根本不明白自己拥有过。 在我穿越之前,我不知道我的人生里全是货真价实的“心想事成”。事情总是如我所想,多数时候我自己完全意识不到这一点,然后和美的日子就这么过去了,幸福得毫无波澜。 值得庆幸的是我从来没有产生过诸如“希望明天开始三战我不用去上学”这样的念头,相反,我一直都挺喜欢学校,因为学校意味着许多热热闹闹的事情……最多有时候会不想上某个老师的课然后这个老师总会在路上出点儿岔子。 李衿绕来绕去,这家店买个包那家店买双鞋,两只手很快就拎不下了。我双手插兜站在一边儿看着,完全一副不打算帮忙的样子,好在导购员训练有素,只围着李衿一个人嘘寒问暖,对我视若无睹。 当然也只是表面上的视若无睹,我们一走,店里没客人了,几个见惯了有钱人乱事的女人聚到一起,脑洞和八卦齐飞,猜什么的都有。 我默默听了一耳朵,有点吃惊最高票不是常见的正室小三说,而是谍战般的好友撕逼说。 某种程度上讲,她们说得也挺对。 我倒没生气,对她的行为也不觉得有什么不爽的。其实她的心态很好理解,对她这个看见了未来的人来说,努力撮合我和那个神秘人完全是出于好意,虽然不是我所需要的好意,但接受也未尝不可。 但有时候我会想她为什么不能对她的现在保持警惕,被改变的未来可能会像蝴蝶效应一样引起巨大的海啸,很多事都发生了翻天覆地般的改变,可她却固执地只看见自己曾经看见的,要让它回归原位。 有可能她认为自己的重生造成了我和那位不知道是谁的人迄今没有相识?我也不知道。 以她的性格来看,我更偏向于那个她眼中将成为我的伴侣的人的确是相当富有权势,如果我这一世依然嫁给他,我们俩能在豪门中相互帮衬。 她没有主动要我帮忙提东西,我就老神在在地不开口,跟着两手满满当当的李衿绕着圈儿往甜品店进发,距离还远,就闻到了那股甜蜜的,混合了奶油、蜂蜜、椰奶和各种水果的香气。 我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 甜大概是我们印象中最早感受到的能带来愉快心情的味道。我并不嗜甜,却也不会拒绝在消耗了不少体力后来一份甜点——任何时间我都不会拒绝一份甜点。 李衿艰难地用两条小胳膊支撑了她买的所有小玩意,我们越走距离越近,一看到招牌,她就连忙对我说:“我买得太多了,也走累了,不如去吃点什么?” “行啊。”我随口就答应了。 “前面就有甜品店,去那家怎么样?” “嗯,可以。”我同意了。也没什么不同意的余地,这家店独树一帜,周围不是韩式料理就是日式料理,而我对这两种料理都不感兴趣。 一人点一份甜点吃着,期间说说笑笑,李衿吃完了自己的那份之后又点了两份,第三份简直是硬塞下去的,好像她为了保持身材发下的雄心壮志都喂了狗,让人怀疑她是不是减肥减得失去了理智。 说到最后场面都有些尴尬了,可是左等右等,她要等的人就是不来。 到最后甜点吃到撑,话也都说尽,我们来相对干坐着,面面相觑,然后她说:“不如走了?再接着逛逛呗。” 我欣然同意。 这次进的头一家店就是卖衣服的,她匆匆挑选了一件就进了试衣间,还不忘拿着手机。大概是联络那个神秘的男人去了,说实话,我也有点好奇他为什么放了李衿的鸽子。 按照他在我这里花的心思来看,不应该啊。 ——可管他呢,反正也不关我的事。 我在休息区坐下等李衿出来,无所事事地翻看手机里被拦截的消息。很多乱七八糟不知是哪里来的示爱信,各种中奖信息,还有很多不知哪里来的优惠券赠送和过期提醒。 第118节 翻了一会儿,一个男人在我身边悄无声息地坐了下来。 他熟悉的呼吸轻轻响在我的耳边,我一边靠着惯性盯手机,一边下意识去捕捉他轻轻的呼吸声,像是在海螺里捕捉浪涛的声音。 这个人让我觉得熟悉,是那种浸入了骨子里的熟悉。 那样的熟悉像一件旧衣,经历了太多浆洗后失去了独特的性情,却完美地贴合我自己。 我在这样莫名的熟悉中屏住了呼吸,但来自这个陌生人的熟悉感是那么亲密,我低着头,心里忽然对李衿有些恼怒,又震惊于宏大的、无孔不入的命运。 李衿一直不出来,坐在我身边的男人也一直不离开。瞎子都能看出我们俩的气氛有问题,察言观色技能满级的导购姑娘们识相地远离我们,腾出了足够的空间,并且抱歉地拒绝再接待别的客人。 他沉默地坐在我身边,既不搭讪、也不离开,像个悉知怎样布下陷阱的猎手。 我终于还是抬起头看他,只看见一个沉静的侧脸—— 这张脸化成灰了我或许还是认不出来的,但哪怕他死了,腐烂到只剩下骨头,我都能一眼在亿万具白骨中寻找到这张面容。 我熟悉他的长相,胜过熟悉我自己。 那是我前主人的脸。 我的心宁静极了,我从来没有这么仿佛死了一样宁静过。我看着他,看着那张我思念过无数年的脸,觉得我的心被剖出来,在千锤万打中成泥,又被捏成原样,塞了回去。 在店中展示高级布料的柔光下,他的脸深渊般全是阴影。 那种得天独厚的俊美我再没有在任何人身上找到过,连哪怕一丝一毫的相似也没有,以至于在见到他的瞬间,我竟然愣愣地盯着他发起了呆。 我从没想过哪怕还有一丁点的可能会和前主人重逢,也不知道再看见这张脸的时候自己会做何反应,但这种事不用想,我要是和前主人能有重逢,可能也不会斗得你死我活,然而我们绝不可能坐在一起回忆过去。 没准儿他能,但我不能。 所有让我平静下来的因素只有一个,他有着前主人的脸,可是灵魂和我的前主人毫无联系、 我只看了一遍但这种事情没有假冒的可能,尤其他还只是个凡人。我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凡人可以长成这样,那种肆无忌惮的冰冷气势就像是海面的灯塔,纵然没有灵气加持后稍显薄弱,却依然有着十足的威慑力。 他在我灼灼的眼神中有些不自在地捏住了手指。 我又发现了一点不同,前主人没有这么弱气。 我忽然完全理解了和他结婚的理由。我说了,前主人的脸简直就是照着我的审美标准长的,并且将所有我喜爱的特质都发扬到了巅峰。我看着他,目不转睛地盯着看了许久,然后我问他:“你是谁?” 他说:“楚博雅。” 我情不自禁地为他和前主人一模一样的音色哆嗦了一下,在心里。 不不不,我不是害怕,好吧我就是有点害怕,我是挺怕我的前主人的,谁都会怕一个掌握自己生命并且永远捉摸不透的人,但我不得不承认,随着恐惧一齐升上来的,是喋血的兴奋和毁灭的欲.望。 他迟疑了一下才转头正对我,但眼神依然没有放在我身上。随着他转头的动作微光滑过他的鼻梁,他比我高许多,因此略微低头看我——而我为他眉骨和鼻梁的阴影心神荡漾。 长发的时候他要更邪异一点,短发为他增添了几分英气。他穿着西装,打了领带,比他穿着修士的长袍更为严肃,也失却了几分原本的轻佻。 我完全不打算拒绝这张脸,我甚至有点觉得前主人是比照着他的长相模板来的,因为他比我的前主人还要得我心意一些。我不喜欢男人留长发,更喜欢男人留很短的短发;我也不喜欢男人冷冰冰的样子,虽然他也冷冰冰的,可他的细微表情却很丰富。 在我沉默地端详他的面孔时,他忍耐不住说:“你……” “英英。” 他停了一下,像是有些茫然和疑惑,但还是顺从地改口:“英英,我……” 但我没心情听他表达自己。我为他这种干脆利落的顺从哆嗦了一下,某种冲动让我一言不发地站起来,他仰起头看我,然后我粗暴地将他摁在沙发椅背上,用一个吻打断了他的话。 他温顺极了,几乎是任由我撕扯他的舌头。我不想吻他,我想拆开他的骨血食用,却又不舍得他死;我吻他,他的温顺让我愉快,却又激怒了我。 我放开他的时候看见他不自觉地吸吮了一下舌尖,像是安抚自己的疼痛,只是眼睛黑沉沉的,不闪不避,看不清喜怒。 我忽而又觉得他就是前主人,而我们从未分离。 这念头让我的心情又恶劣起来。我揽住他的脖子,另一只手掐住他的喉咙,他还是不闪不避,只是盯着我,而直到他因为濒临窒息开始挣扎,我才高兴了些。 “带我走吧。”我居高临下地说。 作者有话要说:  ……晚了_(:3ゝ∠)_ 第99章 我挽着他下楼前看见李衿拉开更衣间的门缝,露出一张脸和一只手,挤眉弄眼地冲我比了个大拇指。 真是的,她还以为她是我们俩的大红娘呢,那副得意洋洋样的样子真让人看不下去,也不知道她买了那么多东西要怎么一个人回去。 感觉到我回头的楚博雅低声说:“我让人送她。” “然后今天的消费全部报销?” “嗯。” 我觉得李衿太赚了,今天她买的东西可都净挑贵的,更别说还能收获楚博雅的感激,对了估计她自己还以为会收获我的感激……太便宜她了吧。 “报销就行,不送她。”我果断说。 他毫无异议:“好。” 我们相携着走过众多店面,又穿过诸多豪车,最后他在一辆别具一格黑色的商务车前停了下来,我也跟着停下了脚步,饶有兴致地打量它。 这辆车侧头有严重的刮伤,黑色的漆面看上去惨不忍睹,好在形状还很正常,没哪里歪了破了,也没遭受什么看上去不可修复的重创。 我想起来了,在这之前我和楚博雅一直没有见到面,就是因为每一次他来赶来的途中都会遇到各种事故,或者都快要见面了,他因为某件倒霉事又和我错过。 第119节 看样子这次是一场车祸阻拦了他,所以他才会在甜品店迟到。 不想不知道,一想吓一跳,我印象里他家的公司动辄就是危机、破产边缘,好像每一次赵漫沙都邀请了我过去,每一次的意图都是让我们俩认识认识,而且每一次都是我们堪堪擦肩而过……天道真是不遗余力地拦着我们见面。 还有赵漫沙对我那么和蔼不做作,想在想来,不就是在努力和未来儿媳妇打好关系的好婆婆形象吗! 怪不得不把我当外人,也对,后妈嘛,还是没可能□□的后妈,不得讨好有钱有势的继子?要是继子又不冷不热的,忽然发下话来说看上一个姑娘让她们接触接触,后妈是会想办法转而讨好姑娘的。 这套路太深了。 往更前一点的时间想,我第二次去的时候就是赵漫沙主动打的电话,态度殷勤,说不定就是楚博雅交代了什么。 大概是我打量这辆车的时间太长,楚博雅主动解释:“我来的路上堵车很严重,下车步行到附近不堵的街区取这辆车绕路过来,结果在门口被一辆运货车撞上,好在只是擦掉了漆,时间紧,来不及再换一辆,所以将就开了。” ……来路真是坎坷。 我有点想笑,不知道他到底哪里得罪了天道爸爸。 不过我没笑,只说:“为什么一直不上车?” “你不介意吗?刚刚被撞了的车这么丑。”他说,“我叫人开另一辆车来了。” 那你带我来干什么,看破车吗。 “我……想让你知道,英英。”他自顾自的,有些踌躇,却温柔地说,“从第一次看到你起,我就开始期待真正认识你的那一天。我不能再等下去,再和你错过了。” 我最爱的声音、我最爱的面容,然而他看我的眼睛闪亮极了,简直在发光,满是迫切渴望得到回应的喜悦,因而这表情又让他的形象在我心里陌生起来——还能有什么别的原因呢? 我的前主人是绝不会这么看我的。 于是我收敛了笑意,以一种连我自己也没搞清楚的眼神端详他。 那张不正派的脸放在霸道总裁的身上是极其合适的,他的面孔总会让人联想到权势和独断专行。即使是恳切地期望回应的现在,他放低了姿态,可俊美的外表却依然让人觉得他傲慢和高不可攀。 我熟悉此刻他的表情,他温顺的爱所造就的奉献的心情,每一个爱我的人都有这样的表情。 但我憎恶这种表情出现在前主人的脸上。 拜托,他已经够让人觉得心思莫辨了,要是再用这样的眼神来看我,只会让我心中揣揣,不知他又想出了什么招数挑战我的承受极限。 我也不知怎么回应他的表白,便问他:“第一次见到我?什么时候?” “你第一次送赵姨回来,我在门口的监视器上看见你。”楚博雅说,可能是从来没有这么和人说过话,顿了顿,鼓足勇气,“我从那时候起,就开始喜欢你了。” ……哇哦。 头一次被人表白,而且是非常明确地说了“我喜欢你”这种金句,我有点吃惊。 我说:“嗯。” 想了想,又补充:“我知道了。 说真的,从小到大喜欢我的人海了去了,但表白的一个都没有。有时候我自己也奇怪,怎么就没人来表白呢?不过我只是想一想罢了,真要有人表白我还觉得苦手。 拒绝所有人还不惹人生厌实在是太困难了,所以没人来表白我反而庆幸。 说真的猝不及防被表白了我有点方,尤其是楚博雅长得和我主人一模一样啊,本来我不方也要方了。 而且表白完他还脸红!天呐,要是前主人会脸红的话,看上去就和楚博雅脸红是一样的吧! 真可爱啊。 但遗憾的是,前主人根本不会脸红。 我一直怀疑那家伙是不是没有感情这种东西,要知道,就算是修为到了渡劫期的大能,也只是修士而非仙人,也有情绪、有喜怒哀乐,只不过极为内敛和稀薄,稀薄到有时候他们自己都会忽略。他们会在各种各样问心的幻境和心劫里撞见自己在压抑中猛然爆发的欲.望,勘破或是就此陨落。 可前主人不是的,前主人没有心劫,也从来不受幻境的侵扰。我们去过无数险境,看见被困数百上千年的修士痴痴傻傻行走在引发心魔的植物中,也有被困了更久的修士瘦得皮包骨头,空洞张开的眼睛里仿佛藏了地狱里的妖魔。 而前主人从容走进其中,取来为我炼制的丹药药材,又从容走出,从无滞留。 一个修士怎么可能没有心魔?没可能的,就像一个人身上没有细菌一样匪夷所思。 某种程度上说,修士依靠着心魔的爆发来完善自我,也依赖心魔拷问内心。修士和心魔其实并非对立的,至少不完全是对立——反正修士永远不可能消灭心魔。 我觉得修士和心魔算得上伴生关系,只不过这种伴生主次分明,因为一旦心魔压倒了修士自身,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我和楚博雅一起站在车前,站了一会儿,我忽然松开了挽着楚博雅的手。 再怎么像,他也不是前主人。 而且除了脸,他和前主人几乎没有一丁点相似之处。 如果他是前主人的翻版,会让我忍无可忍;可当我确定他不是前主人的翻版,同样让我忍无可忍。 他疑惑地看着我——这同样是前主人身上不会出现的情绪。前主人从来不迷惑和困惑,像一座坚定的灯塔,像是北极星,或者一切自始至终坚守某种秩序的光。 我爱他,不仅仅是出于他对我来说至高无上的地位,还因为他带领我走上仙途,始终指引我正确的道路。 但最大的悲剧已经横亘在我们之间,我早已预料到了。因为他只是发号施令,要我按他所说的去做;而我己无法忘记恨,也无法忘怀爱。 他死去了两千多年,多很多年,我不忍心去算。我无可否认地意识到,在他活着的时候,恨总是压倒爱;在他死去之后,爱总是压倒恨。 我又想起了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第一次看见他,就是在我狼狈地从一只虎妖手中逃出后,随便进了一家客栈休息,要了一壶茶,还要了一杯酒。 他走进来,风华绝代,而后径直走到我面前坐下。我呆呆地看着他,他说我受了伤不宜饮酒,喝了我的酒,然后送了我一瓶疗伤的丹药。 其实我要酒是为了消毒……虽然对修士来说没有必要,但我带着血淋淋的伤口在泥地里滚过,不消毒过不了心里的那道坎。他喝了我的酒而后给我丹药的行为就像是那些想要帮助我,又担心我不接受,故意欠我人情的暗恋者,我就相信了。 当夜我服下丹药,磕磕绊绊运转灵气,伤果然好了。 第120节 再见面的时候他又救我于危难,我对他再无防备。 我在楚博雅疑惑的眼神中退后,然后转身走了。他追过来,焦急地道歉:“对不起,是我的错!我……” “不是你的错。”我停步打断他,“是我的错。” 无论如何我确实爱这张脸,我也不喜欢他难过的样子。他呆站在原地,面上没多大的变化,但我知道他十分茫然。 “现在起你是我男朋友了。”我说,“我知道你的电话,我会打给你,不过你不能打给我。” 无论如何先定下来再说,我没办法容忍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我的话让他目瞪口呆。 这张脸做出这个表情有点好玩,我却笑不出来。 “接受吗?” “……好。” 我听到他说。 作者有话要说:  小天使们看看精华区吧…… 作者好郁闷_(:3ゝ∠)_ 第100章 便宜师傅教我习剑之前曾问我什么是我的道,我说我没有道。 我确实没有道,这种目标和信念一般的存在在我的生命里一直是被忽视的。我思考第二天吃什么,思考下一站去哪里,思考许许多多的凡尘琐事,还有修士们避之不及的感情,唯独从来不思考“道”。 “道”很没意思。 因为一个修士一旦真正找到自己的“道”,此生就只剩下道。 多可怕啊,这一生会漫长到看着树老龟死,漫长到涓流拓宽成大河,山丘长成高峰,而你的余生里再没有欢歌笑语或是忧伤悲戚。 你在生生死死离合之外,你只有道,而道给你永生。 活了那么久,活得都忘了自己曾经是人——这样的道有什么意思呢?为何值得追求?两个世界古往今来帝王将相,为何都孜孜不倦地追寻着“道”? 我当然理解生命会本能地渴求更长的生命,但我无法理解这种本能最终压倒一切人性。修真这件事在最初也曾让我沉迷,那种进步后全身毛孔张开般的快.感,任何凡世间的娱乐手段都无法相比拟——于是修士们在每一次进阶后更加用心地修行,为了更进一步,为了问鼎升仙。 极其偶尔的,在修士们少见的大型社交活动,进阶大典上,我躲在一群低阶修士之中,看着所有人不苟言笑的脸上升腾而起的、他们自己都没有觉察到的病态狂热,忽然觉得毛骨悚然。 就像是邪.教传.教现场,或者什么聚众吸.毒现场。 每个修士脸上都有着古怪而又熏熏然的陶醉,我置身其中,觉得浑身上下没有一处自在,好像误入了什么古怪的计划之中,幕后有一双眼睛冷眼旁观,而这大典上只有我一个是正常人。 修士真的不正常,不仅仅是出于我自己的感想。他们的不正常就像平日里健康到能和牛搏斗的汉子会忽然抽搐手脚,像恐怖电影中直勾勾盯着你的古怪老人,念叨着诅咒一样的预言。 这才是我远离修真.界的最大原因,因为待在他们身边总让我有种窥探了什么秘密的恐惧。 这一定是一个很大的秘密,我不敢看、不敢听、不敢想,只敢远远逃开。 为什么不敢呢?有时我会容许自己很短暂地想一想我为什么不敢。死不可怕,可死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我不怕死,却本能地害怕撞破这个秘密。 而这就是我能允许的自己思考的极限了,我的所有思绪会在这个断点戛然而止,然后我会迅速地、彻底地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但依然能感受到冥冥中的某个意志。 我就这么半死不活地修炼着,修为稳步增长,从来没有瓶颈,也从来没有自己的道。 ——然而我的剑有道。 大概每一个中国人都曾有过这样的妄想吧?一身武艺天下无敌,仗剑天涯、除暴安良。 我是个俗人,我也有这样的妄想。 所以我的剑有道。 剑修的本命剑都要自己炼制,每一个修为尚且低微的剑修都会将剑胚日日夜夜携带温养,日日夜夜以心神打磨,而剑成之日,即为剑道初现之时。 我剑成的那一刻万物心生欢喜,鸟兽俯首、天下齐喑,修士有感,而所有的魔修都心神震动、气息不稳,甚至有深入道门的卧底当众败露身形;数月内祥云笼罩在门派的天空之上久久不散,方圆十里灵气暴涨,当日诞生的孩童大都天生聪颖,成就不菲。 ……对,我的剑道就是“荡尽天下不平事”的侠客精神,大概还有一点“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调调在里面……据便宜师父所说,道心之坚定,建派以来绝无仅有。 是我的锅咯?剑在我心里就这么伟光正高大上怪我咯?! 道心坚定是因为我心里压根儿就没有别的可能! 整个门派都知道我是个什么名头,我打坐醒来就看见所有的长辈齐聚一堂,目不转睛地研究我和我的剑,他们充满了好奇和研究欲的眼神,能让惊魂也像个被数百个壮汉狞笑着靠近的黄花大姑娘一样瑟瑟发抖。 这群天才真能干出把我抽筋剥骨了研究的事情,我叫他们给吓得啊。 这也是最后我奉便宜师傅的命令上门挨打的时候每一个长辈都乐意抽时间配合的原因,他们有多想闹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你们知道吗?到最后来打我都要靠关系…… 他们不明白,为什么我一个魔修,居然能有许多剑修都比不上的坚定剑道,更不明白一个魔修为什么这么心系苍生。 我也不明白啊。 剑成之后许多宗门都献上了贺礼,按照一般修真.界的风气,这种大事情发生了是要举行宴会联络各个门派之间的感情、顺便交换一下情报的,但剑修是所有修士中最与众不同的一支,各个方面都是,所以剑修要是不举行宴会,修士们也都能理解。 战斗狂不喜欢社交,大家明白。 外界的猜测和窥探被挡在剑宗之外,我当时修为还不高,在这个打架疯子的地盘上,竟然感受到了罕见的温暖。 第121节 虽然这些温暖大多是他们为了研究我才给我的……下手很有分寸不过总是让我疼得死去活来……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现在忽然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 离开了楚博雅那张让我智商骤降的脸之后,我终于缓过神来,可以好好思考,然后就越发地找到楚博雅一直不能来见我的疑点。 天道做事情是绝无私情的,它绝不可能被私情所绊,甚至可以说天道根本没有私情。 那么楚博雅一直见不了我,和他忽然又能见到我,一定有一个原因。 还有他那张和前主人一模一样甚至容貌更盛的脸。 把这些事情连在一起,是因为我隐约觉得这些事件的背后都或多或少有着某个影子。我在另一个世界所经历的一切在这世界都有投影,就好像这两个世界之间也有着某种联系。 一个天道待我极好,一个天道坑死我不偿命,或许也会有什么联系。 欲抑先扬的手段?某种争斗的棋子? 我想着,想得好几天都神思恍惚,忽而又记起自己渡劫之前的心情。我没有道,我曾以为自己必死,所以潇潇洒洒地当真去渡劫——但一个没有道的人,怎么可能渡过心劫? 要么我还在劫中挣扎,要么我有我的道,只自己不曾知晓。 但我知道我不在劫中,因为我的心魔不是回家,我的心魔是我没办法放下执念。 这执念甚至没什么具体的内容,我遇到的破事太多了,到最后所有的执念汇聚在一起,变成了纯粹的恶意。 是神光,是他曾对我说的话突然在心中闪现,像一缕光破开阴翳的云层,让我恢复了清醒。 可能我就是感情淡薄的人,在最初我发了疯一般想要回来,但越往后,我越懂得回家后自己的格格不入。我思念我的家乡,就像回味一个明知不可能成真的美梦,肆无忌惮地堆砌我所有的正面情感,以至于我回来之后束手束脚。 我想得太投入了,懒得理会跳脚的李衿和王黎——这俩间谍还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找着机会就旁侧敲击我男朋友的事,尤其是李衿,恨不得半夜三更把我弄起来,趁着我脑袋一团浆糊的时候逼问前因后果。 啊烦死了。 我思考的事情有多大她们根本不明白,情情爱爱有什么意思,不如内裤外穿拯救世界。 被这两个急于了解情况的人骚扰了几次,打断了好几次思绪后,我终于忍无可忍,答应了老师的实习邀请。 对,这个曾经是传奇学长的老师每节课下课都要和颜悦色地跟我谈谈心,力邀我去他所在的公司实习。我原本的态度就是可有可无,李衿和王黎让我最终决定答应。 反正就是实习一下,说白了过去了就是端茶倒水,看重我的话最多让我做个小尾巴,不看重最多让我留下来打扫卫生。 又不是没做过洒扫宫人。 老师准备还挺充分,连我的课程表都提前拿到手了,叫我第二天等他来接我。 他开的是一辆灰色商务车,停在我面前时还想下车给我开门。我赶紧自己打开副驾驶座的门钻了进去,老师立刻给了我他打包的早餐,一碗粥和两个红糖馒头。 “吃吧,大早上的,天气又冷,小姑娘都爱赖床,肯定没吃早饭。”他摆出对晚辈疼爱中略带斥责的推心置腹的姿态,“我读大学的时候也是天天熬夜,早上宁愿多睡一会儿也不愿意吃早餐,闹得现在年纪大了,胃也娇贵了,一顿饭不吃都疼得厉害。” ……我满头黑线地接过来吃了,没办法告诉他我每天早上都满世界吃东西。 车子行驶得非常平稳,狭小的空间里只有我咀嚼的声音。粥的味道出乎意料的好,纯粹白粥的味道,米香浓郁,馒头很有嚼劲,吃起来微微甜,也不腻。 我没忍住好奇地问他:“老师,你在哪里买的早饭啊?这么好吃。” 他笑了,嘴角有很和蔼的细纹:“是我爱人做的,觉得好吃,以后老师经常给你带。” “谢谢老师,谢谢师母!”我立刻恭维他,“老师你人太好了!跟老师混能吃饱!” 车子在这句话中拐进了一栋大楼,老师刷了卡,把车停进车库,领着我坐上电梯。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来了! 说是十一点半,不过不一定准点,可能会晚几分钟。 作者偶尔会校对和修改一下啦! 第101章 “法务部只有八个人,和外宣部在同一层楼,不过你应该只会和常驻的另七位打交道。”老师下了电梯就往外走,我小步跟上,听他讲要注意的事项,“除了我以外都是常驻的公司法务,不过他们都是老员工,脾气很好,也很愿意照顾年轻人,遇到不懂的问题直接问他们就可以了。” 我觉得照顾新人这句话有待商榷,能进大公司的法务都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至少也是混了五年十年的老油条,就没听说过有新人能进来的,谈何乐意照顾新人…… 不过转念一想,我作为一个新人进来实习,一般人都会觉得有后台,所以还真有可能被照顾。 或者被“照顾”。 这些念头从我的脑中掠过,不过我也就这么一想。我既无所谓在这里实习能不能真的学到东西,也不在乎能不能毕业后留在这里,一个无所求的人总是无所畏惧的。 这么想着,老师停在一间办公室前,拉开门,做了个“请进”的手势。 我后知后觉地发现老师对我好像太客气了点。 不过想来想去我一个还没有进入社会的学生身上也没有他一个功成名就的大律师可图谋的东西,哪怕是我到目前为止在外界眼中最有价值的东西,我的长相,也不入老师的眼。 老师和他爱人恩爱的梗是和他的传奇故事一同流传下来的传说,并且得到了证实——哪怕是来母校教书,也不忘记揽着老婆的腰满校园回忆青葱时代,俩中年人十指紧扣地坐在长椅上的景象时常出现,无数次给路过的单身学子造成了暴击,而老师做过的诸如此类的虐狗事迹数不胜数,罄竹难书。 人是一种非常喜新恋旧的生物,可稀奇的是,我见过的所有恩爱到死的夫妻都在凡人之中。 修士中的道侣根本就没有恩爱这一说,不过是志同道合的人一□□行;而妖怪呢,又太过干脆果决,爱的时候倾尽全力,然而但凡有一点点嫌隙,就会和爱人一刀两断,老死不相往来。 我率先进了办公室,登时被里面惊住了。 房间出乎意料地大,直接分成八个办公室也没问题的大小,被分成彼此有联系的八个不规则格子,格子中是看上去一点也不冷硬的桌子和软绵绵的沙发椅,边上还有好几个健身仪器和画风非常可爱的多肉植物,角落的咖啡机边上散落着……魔方? 七位穿着套头毛衣或者休闲西装的人坐在各自的位置上,喝茶的喝茶,读书的读书,气氛好比楼下茶馆里下棋的老大爷,只缺少几个吵吵嚷嚷的熊孩子。 我回头看看,跟着我进来顺便关了门的老师还是那一身正儿八经的笔挺西装,用发油整齐后梳的短发,讲究地戴着袖扣。 第122节 ……这是法务部? 老师在我疑惑的眼神中微笑:“这是我公司的企业文化。毕竟我们是新兴互联网公司,创新创意放在第一位,为了吸引这方面的人才,办公室的风格都是新潮、轻松和开放的。我们法务部是最严谨的部门了,你要是有兴趣,可以去看看楼下技术部的办公室——他们的装潢每月一换,不少员工日常都穿着cos服上班。” 我一听这个企业介绍就知道这是什么公司了。 全国互联网龙头,一直都是网络上的老大哥。早期以游戏引进起家,中期集中力量独立开发各类生活相关的软件,而这一极具前瞻性的决策开发了还处于一片空白的市场,作为第一个吃果子的企业,在最辉煌的时期几乎开发的每一个软件都有近亿的下载量,也为企业后期的发展奠定了决定性的基础。 最重要的是,这是诸启尧的父亲一手创办的公司。 我明白为什么老师力邀我来实习了,我也确定,只要我想,就能加入这个野心勃勃、始终在进取的公司。 老师向在座的各位介绍了我的身份后匆匆离开,而这些不年轻的同事对我表示了不同程度的欢迎。 隔天再去,我才发现这七个常驻的员工很难在同一时间聚齐,因为总有人被外派出去谈合同,或者处理专利申请的事项。一般情况下,办公室里能有四个人在,就算多了。 实习的日子没有想象中的繁忙,端茶倒水、跑上跑下的事情都有专人负责,而公司的法务人员已经达到了饱和,所以同事们从手里挑选出不那么重要的工作交给我,由我做好后他们进行审核和修改。 前辈向我传授经验的时候我都听着,但我并不喜欢主动请教他们。不重要的工作分为紧急的和不紧急的两种,不紧急的可以慢慢摸索,紧急的却刻不容缓,所以在最开始的一段时间,我确实被一些任务搞得焦头烂额。 我一直不是非常聪明的人,扮演过许多身份,因此习惯在新工作开始的时候一头雾水地碰壁,习惯被标准苛刻的前辈骂得满面唾液,当年跟着戏班子到处跑场子几乎每天都挨鞭子,也都忍了。 面对专业对口的工作当然比当年容易上手,小心谨慎抠细节,再加上我的好运气,很快我就能又快又好地完成工作。 而且我还扭转了法务在别的部门不受欢迎的局面——具体情况参考那些死命抠细节的人在人群中有多不受欢迎。 大家都是同事,也清楚这就是法务部的工作,不过人毕竟不是理性至上的生物,尤其是公司里的员工没有平凡之辈,每一个都很有性格,老是被吹毛求疵地挑刺关键是挑刺的人还都言之有物,恶感谈不上,敬而远之却是真的。 别的部门老有隔壁或者楼上楼下的同时来玩儿,就法务部始终那么几个人孤零零呆着,而这在别的公司里的常态,放在本公司,就显得分外凄凉了。 不过这是一家互联网公司,那段网络疯传的视频还是这家公司的软件担当了主要传播工具,常年浸泡在网络中的员工知道我不说,几乎整个公司的员工都是我的粉丝——在我加入法务部之后,时常有其他部门的员工过来串门。 外宣部经理更是多次想要挖我过去。 ——对,整个公司的画风就是网络上各大非严肃类论坛的画风,插科打诨、活力十足,上下级关系非常模糊,普通员工撸着袖子和经理争论的场面屡见不鲜。 充满了创意的、高质量的产品就在这样屡见不鲜的争论中诞生,正如同这个公司常年有效的招聘广告所说,这是个包容的平台,才华在这里不会被埋没。 像是剑宗。 只不过是更像一个大家庭、更有人情味的剑宗。 我在这家公司实习到了期末,并且决定寒假也继续实习,一直到过年再回家。我爸妈每隔一到两年回来看我一次,去年没有来,那么今年就一定会回来。 按理说,就算是战地记者也不会这么忙碌,即使这种特殊的记者人数不多,要轮班也完全没有问题。但谁叫我爸妈一心要为这个伟大事业做出贡献,更是资历最深、经验最丰富的两个记者,再考虑到一对夫妻都在战地也有益于心理健康,他们常年定居在战地,进行新闻撰写和播报。 在战时不吃紧时,他们会组织和参加各类志愿者活动,做有利于世界和平的事——我虽年幼,也不得不承认这比待在家里带孩子更有意义。 世界上的多数人都忙于建设小家,可也总得有一小撮人得将生活的重心放在大家上。 那就势必有人要做出牺牲。 临行前父母询问过我的意见,但他们饱含期待的眼睛和我从小所接受的教育,包括我直翻看过一次却记忆犹新的,照片里的妻离子散、被绑着炸弹的和当时的我一般大小的小女孩,都没办法让我做出自私的那个选项。 他们离去后无数个夜晚我以泪洗面,品尝到后悔刺喉的辣味;而每当我后悔,又油然而生出来自内心的道义的谴责,震惊于自己的自私。 那以后我再不允许自己后悔。 我也果然没有再后悔。 便宜师父将我扫地出门,因为我拒绝了继续修行我的剑道,拒绝成为剑修。可当年我选择了修行那部魔功,就再也没打算过回头。我也不愿意恳求她,并非不肯卑躬屈膝,而是一不知被拒绝了作何心情,二不愿留下来让剑宗冒天下之大不韪。 那是我师父,我跪在地上磕过头,跪在地上奉过茶,我不能失去她。 年幼时我在心里发誓往后绝不后悔,我也果然没有再后悔。 现在我喜欢这个公司,想要以后能留下。 下定决心后我的工作态度立刻积极起来,同事们虽然惊讶于我的改变,但也都默默地给出了更具有挑战性的工作,让我感叹这个公司的氛围的确非常好,想必应聘的人多如牛毛,难怪是全市最难进的公司。 学校放假后我决定在公司附近租房,回寝室收拾东西的时候李衿问了一两句我在干什么做做样子,我答复说在实习,她眼睛里全是了然,叮嘱我:“好好工作,老师很喜欢你,而且他本来手上就有国际版权官司在打,忙得没空去,说不定你以后就能继承他的位置。” 老师是法务总监,这个职位的权力很大,很多公司的法务部根本不设法务总监的位置。 而李衿口里的“说不定”总是可以去掉的。 作者有话要说:  来啦_(:3ゝ∠)_ 第102章 我一直都觉得李衿过于相信她的记忆了,这有些不太靠谱。 不过目前为止好像事情都在她的预料之中,也是挺奇怪……可能是巧合吧,毕竟世界还是有自我协调的功能的,一只小蝴蝶煽动翅膀所引起的风暴大不了用另一只小蝴蝶煽动翅膀来抵,事情没那么简单,不过道理就是这个理。 这个解释我自己都觉得牵强,可我确实不了解时间、命运,这不是我能够触碰的范围。实话说吧,这是天道的领域,圣人能窥见一二,却不能直接出手干预。 对于无法把握的事我一向谨慎,可是无法把握到一团迷雾了,我也懒得再去分辨。 再说我不也穿越了又穿回来了吗,也不是她一个特例。 虽然不了解她上一个未来,不过大概也能猜得到。无非被卖到鸟不拉屎的小地方,然后在穷困、悲惨里度过一段时间……后来大概是得了什么机遇逃了出来,重获自由,却也举目无亲、孑然一身,又在危急时刻获得了寝室里其他人的帮助。 她有一波三折的命运,还有不太美好的过往。我猜她的结局大抵也不是幸福的,只有不幸福的人才会那样拼命地抓住自己能抓住的东西,例如财富。 像是爱,像是亲情、友谊之类的感情,根本没有办法抓住。它们来的时候不惊动风声,走的时候同样不引人注目,你最多只能在它们来的时候想尽办法挽留它们,延长它们所停留的时间,而不能奢求它们为你停步。 这是惯于受苦的人才有的心得体会,其实知道的人多,但很少有人能在一段甜美的全情投入的感情中依然给自己留下退路。 第123节 老师在我实习期间匆匆来过几次,和蔼地询问了我的学习情况,然后很高兴地鼓励我,话里话外全是满意。我对着这样的热情考核有些招架不住,不过也有点好奇他为什么这么看重我。 面对我的疑问,他轻描淡写地说:“宋教授是我的朋友,他对你可是赞不绝口,夸得天上地下就此一人,一个劲儿撺掇我带你……我说我哪儿有空啊,他逮着机会立马说让你进公司实习。我也是被说得没办法了,问了人事部经理一声,原本打算被拒绝了也好跟朋友有个说辞,结果经理一听你的名字,又打听了你的学校,就答应了。” 我在他洞若观火的“就知道你有关系”的眼神里真·莫名其妙:“我不认识什么经理啊。” “经理姓诸,诸肖禹。” 好的,这个经理我认识的。 我在距离公司半个小时路程的地方租了房子,三室一厅,房租高得离谱,房东建议我找人合租,不过我懒得和别人磨合,所以自己一人租了下来。 给房东打了钱,看着短信提示剩下的大笔存款我才想起了楚博雅。他每个月雷打不动地给我转账,这么久下来,就算我花钱大手大脚毫无节制,也剩下不少。距离上次见面也有将近一个月了,我翻新闻看看,没看到他的公司有什么大事件,估计他现在应该在国内。 我给他打了个电话,要他过来陪我买家具。 打完电话不到一个小时他就到了,把车停在楼下,靠在车门边一边往上望一边给我打电话。我没告诉他我租的房子在哪层楼,可他的眼神分毫不错地锁定了我的位置,而我确定他看不清玻璃之后的我。 这几乎让我有些发抖。 我又有点怀疑自己的判断了,这家伙到底是不是我的前主人?他们的灵魂明明是两个人,可有时候他们那么相似,就像一面镜子分割后映出的倒影。 “走吧。”我慢吞吞走过去,又慢吞吞地说。 因为拿捏不准要用什么语气,最后还是决定话越少越好。 他却没有先上车,而是露出一个小小的笑:“时间不早了,先吃晚餐吧?” 这家伙笑起来居然嘴角有一点歪,看起来怪可爱的。我发觉我没办法拒绝这个笑,便勉为其难地答应了:“好吧,吃什么?” 他只是说:“到了你就知道了。” 一边说,我们一边各自上了车。我尽力表现得自然点,不过还是很不自在……我没这么跟人在一起过,这是我不熟悉的相处模式,而且这种对方一个劲儿向我献殷勤、一个人粉红泡泡直冒的气氛也很古怪,最古怪的是我居然不觉得排斥。 对,我是那种一旦觉得别人跟着我实在太烦了,一言不合就下杀手的人。下手前我还是会警告一番,但盲目的感情遮蔽了他们的眼睛,总而言之,那些人都被我杀了。 但我觉得楚博雅这样蛮有意思的,想来想去只能归结于一点。 看着前主人的脸那副卑躬屈膝的讨好样,我告诉你们,爽就一个字。 上车之后就是一路无语,楚博雅默默掌着方向盘,我默默看着他搭在方向盘上的手,不自觉地和前主人比较了一下,楚博雅的手看上去十分有力,骨肉匀称,但观察了半晌,最后我还是没得出结论。 我并没有好好观察过前主人的手。 我们在一起时前主人总是揽着我,紧紧贴在我身边,明明比我高大得多,却好似长在我身上,像是什么缠绕着树的藤蔓。他那种用尽全力又小心翼翼的态度时常令我迷惑不解,也是最初我以为他爱我的原因。 车子在路上时停时走,这个时间段正是堵车高峰期,在路上花了不少时间,眼看着天都要黑了,我们却还堵在路上。楚博雅的额头上已经隐隐有些汗迹,手指不耐烦地敲打着方向盘,偶尔会很迅速地瞥我一眼,想要观察我的反应,却总是对上我的眼睛。 他像是被烫了似的转移了视线,双手握着方向盘,用力得手背上暴起了青筋。 ……夭寿了,这么高大的汉子,足足高我三十厘米呢,看上去跟个爹不亲娘不爱吃不饱饭的小可怜似的,还缩脖子。 我一边觉得看前主人这副模样真是爽得飞起,一边又觉得楚博雅有点惹人怜惜。 在路过一个路口的时候,我指点他:“在这里左转。” “嗯?”他无意识地发出了疑问,但还是立刻按我说的左转,脱离了罐头一样整整齐齐堵死的车队。 后面那辆车马上补齐了空缺,而我们驶上了一条空荡荡的道路。这条路不是交通要道,周围也没有商铺,所以连灯光都极少,我托着腮往外看,星星垂落在高楼之间,像是半空中一个亮着灯的窗口。 不知道普通人能不能看见星星。 这条路上没有鸣笛声,没有人声,大货车轰隆隆地和我们擦肩而过,但这轰隆隆的嘈杂只让这条路更为安静。 仿佛忽然间就远离了人烟。 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远离人烟,绝大多时候都不喜欢。像我这样爱凑热闹的人,就是喜欢混迹在人群里,听大家吵吵闹闹,每个人都开心又快乐,至于到底是不是开心和快乐并不重要。 我连自己的生活都过不好,也没心情去管别人的。我只是很少有时间希望自己一个人。 那种感觉就像是乞丐,像是无根的浮萍。孟浪自然有孟浪的快乐,可浪完了之后大家各回各家,就我一个人无家可归——感觉也蛮惨的是吧? 要说有多难过,其实习惯之后也就习惯了,心大的人也不会放在心上。但我这个人总是在不合时宜的地方忽然变得细腻和感性,尽管心里并不多难过,对着空荡荡的屋子想一想,不难过也要难过了。 这样的性格不好,便宜师父无数次和我说过,说感情于修士而言尽是累赘,易滋生心魔。 大家都这么说,说得每一个修士都死了一样僵硬,走在路上恰似灵活的僵尸。 我习剑时同她练剑,总是束手束脚,不敢使出全力,每当这时候她都骂我,说你师父还能因为你这两三招死了不成?我不吭声,只是如故。 不过我学得更用心了些,到最后,她根本分不清我有没有留手。 有些事情只有我自己知道,比如我拿着剑总觉得我就是为此而生,我的进步总是一日千里,好像我的剑道冥冥中合乎种种真理,于是有什么力量推着我,扶着我的肩膀使我成长。 说来我也只有在习剑的时候感觉到我不是个蠢人了,要知道修真界的所有典籍,我没看过的不说,我看过的就没有一本我是看得懂的。 前主人给我的魔功不算,那部魔功没有具体的内容,只是一段意识,告诉我以杀证道。 车一直在往前开,越来越远离市区,楚博雅看了我好几次,却迟迟不肯提问。我在黑暗里盯着他发呆,好一会儿才又说:“前面右转。” “我们去哪儿?”他问。 “农家乐。” 一家妖怪开的,晚上营业的农家乐。 第二次见面就为他打开新世界的大门好像不太合适,但管他呢,路过了都不去吃美味可不是我的作风。 叫那群妖怪收敛些好了。 第124节 我拿出手机给水杏发消息,屏幕的光照亮了这一小块儿,玻璃上印出我的脸。我感觉到楚博雅微微侧过了头,全神贯注地盯着前方的玻璃看。 作为正牌男友他未免也太弱气了点。 ……可是又迷之可爱。 作者有话要说:  23333来啦! 第103章 这家店是我无意间发现的。 因为只对异类开放,不在乎收益和客人多寡,修建在哪里都无所谓,所以开在远离城区,靠近城外村落的地方。 说是农家乐不太合适,不过我一时间也找不出其他的形容。 那家店的布置格局都非常复古,器具装饰基本找不着清朝以后的,过去聚会的客人也打扮得不像生活在现代社会,一般人进去,想象力再丰富一点,说不准就能以为自己穿越了。 楚博雅显然不是想象力丰富的那种人,所以他看见周围穿着古装摇曳的男男女女,哪怕他们都梳着繁复的盘发,甚至在显眼的位置还有艳丽女人头顶插满金簪,远处有穿僧衣的光头,他也只是楞了一下,随后就神色如常地跟着我挽住他的力道往里走。 那个盛装的女人立刻亲热地微笑着迎上来,身形端庄。越走到近处,越能发觉她的容貌艳光四射,但那种艳并不显轻浮,也不叫人惶恐,更像是绘在温润瓷器上的色彩,明亮又清透欲滴。 看她走路会有种观赏越剧的错觉,她的上半身是静止的,腰肢轻轻摇摆,而满头簪子垂下的流苏分毫不动。 她一迈步,带动了身侧六位看上去青葱水润的女孩儿跟着走来。同样是端庄的步伐,左右发簪各自垂下的流苏却轻轻晃荡,配上不过十七八岁的幼嫩面容,美好又活泼,好像揉一把,都能在手上留下清湛湛的露水。 这七个美人过来行了礼——也不知是哪个朝代的礼节,其中一个小姑娘模样的便率先抬起头,怯生生望了过来。 虽然只扫了一眼,也不妨碍我看出来,她是这里面最好看的一个姑娘。 楚博雅紧张得绷紧了手臂。 被勾.搭的经验很丰富嘛……可是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的我竟有些想笑。 她的眼神如泣如诉,像是夏日半开的荷花,娇弱地躲在伞一样的圆叶下,却不出我所料地掠过了他,就像没看见这个大个子似的,甜蜜蜜地投注到我的脸上。 别的时候这么个漂亮女孩讨好我,一般我是不会怎么拒绝的,就算不会做什么,清清爽爽的小女孩儿端茶倒水看上去也很赏心悦目。 然而这一刻我只想看楚博雅的表情。 所以我也无视了小姑娘,仰头去看他。 ——哈哈哈他的脸上一片空白啊!就算从头到尾他都面无表情,但我就是知道他现在完全懵了!硬邦邦的手臂都僵住了! 我“哈”的笑出声来,挥了挥手:“行了,别搞这么隆重,老板娘一个人陪着我们就够了,再给我们找个雅间,姑娘们唱唱歌弹弹曲子。你们继续玩儿着啊,别搭理我们。” 最后一句是对周围的异类说的,他们打从我和楚博雅近来开始就没止住瞧我们,视线尤其集中在楚博雅身上,想必是没搞懂为什么我会看上一个普通人。 不过看他那张脸就懂了。 一听我说了这话,周围一下子就从刚才的落针可闻变得喧闹起来,好像一部被暂停的画面重新活动,假得我都没眼看。 但毕竟都是一群学员,也不好苛责。 对,这家店是专门给新下山的异类练习“怎样正确进食”课程的,旨在让他们大概体会一下现代社会的餐馆氛围,别看这家店看上去那么复古,异类们也没穿现代服饰,对于老古董来说这种场面已经很有冲击力了……毕竟这是第一节课,也就是说,这一群都刚开始接触人类世界。 他们要学会正确的咀嚼姿势、正确地只吃菜品中吃的部分、正确的坐姿、正确的谈话方式。 比方说不能一口吞太多,不能吃着吃着就把筷子嚼了,不能吃着吃着就开始盘腿打坐,不能一边狂吃东西一边口齿伶噼里啪啦地说话,这些都是小细节,然而都在考试范围之内。 我记得水杏还和我吐槽过,最初的版本里还要求了食用数量,每位学员都不可以超过多少克来着,只是随着吃播兴起,这一项规定就取消了,爱吃多少吃多少。 不管他们,我和楚博雅进了雅间。 六个可人儿跟随在最后,美艳的老板娘走在前面,一边笑语嫣然地回头和我说话:“桑小姐可是许久没来了,怎么,小店不合您的口味了?” “哪儿的话,这不就来了,还带了个新客人。”我说,“怕来得太勤了,您看熟了就不稀罕了啊。” 她捂住唇笑得直颤,连声说:“你看你,你看你,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啊,什么时候瞧见您,都能乐呵一天!再说了,哪里有店家会嫌弃客人来得勤?” 我和老板娘打得火热,楚博雅憋着,不吭声。这倒有些像是前主人的样子了,前主人是从不介入我和别人的谈话的,也不交际,类似的事都是我在干,只是他会先教我怎么和人说话,然后在别人回答之后点出那人的目的。 我以前很不会和人寒暄的,说话总是命令的语气,虽然不是非常强硬的命令,可从不给人拒绝的余地。 刹那间我晃了一下神,忽然有些失笑,人生里真是哪儿都逃不过他。 雅间的陈设和外面没什么区别,如出一辙的古雅。进门就见绣着水墨江山的屏风,绕过屏风后才是一方矮桌,侧边垂下的珍珠帘将其后的乐器半遮半掩。我和楚博雅跪坐在桌边,六位女孩儿从我们背后飘进了珍珠帘后,拿起了乐器。 没有试音,没有等待,毫无防备的,音乐响起了。 温柔得像是一阵树下的风,风里有暖香,脚下疏影沉浮。 老板娘含笑跪坐在我身侧,温声细语地陪我们——主要是陪我说话,聊些新的菜品,说些近来的大小事情。当然了,碍于楚博雅,说的都是经过了修饰的暗语,我弄不懂什么意思,姑且听听罢了。 菜上来了。 又是水灵灵的小姑娘鱼贯而入,人人手持瓷盘平行于脖颈,长袖滑下些许,露出细长的手腕。她们走进来的姿态就像是即将随着云飞天,把手里的东西轻飘飘往矮桌上一颠,顺势含情带媚地斜我一眼,才又翩然而去。 楚博雅脸都要青了。 我在心里哈哈哈,不过还是没有笑出来。 感觉他怪可怜的,我一边觉得看他吃瘪浑身舒爽,一边又觉得这么做不太厚道,毕竟他除了一张脸和我前主人哪哪儿都不像,而楚博雅这个人呢,对我也是很够意思了。 我最大的疑虑其实只在于一点,为什么天道老阻拦他和我见面。 这是很关键的一个问题,关键到我觉得一旦我能搞清楚为什么,好多我心里模模糊糊的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第125节 能不能搞清楚不重要,可要是这个问题就放那儿干扰视线,怎么着也得多放点儿心思在他身上啊。 我捞了一筷子绿油油的野菜,顺口叮嘱端坐的楚博雅:“你吃啊,别老发呆,要我夹给你啊。” 他顿了一下,在我那一筷子捅出的空缺边上拈起几根,慢慢送进嘴里——然后拧起了眉头。 这家店的菜品很有特色,有什么特色呢?我估摸着这里的大厨是位炼丹师,还是那种成就不小,炼丹炼得快要走火入魔那种,不管做什么都下意识地往炼丹上面靠拢。 这就造成了,店中所有的菜都透着股丹药才有的,也不说难吃吧,就是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寡淡感。 注意,丹药是不难吃的,还会有一种主味,吃得多了之后能够凭借味道分析用到的材料。只是丹药的味道非常寡淡,像是任何食材用开水煮上八遍十遍之后,再过水一遍,吃到后通常都有和口香糖类似的效果,吃完之后口里非常清新,基本留不下什么,而且再怎么吃都不会有饱腹感。 我依次吃着菜,无论是外表看上去多么华丽,摆盘多么艺术,刀工多么精致,哪怕这道菜的表面就覆盖着浓稠的汤汁,闻起来香气扑鼻,甚至是浇了一层红油的白肉,一旦碰到舌头,所有的伪装都漏了馅。 吃起来就像是喝白水。 楚博雅面无表情地跟着我吃,我夹什么菜他就夹什么菜。背景乐优雅如天音,房间内菜品的香气萦绕鼻尖,但吃下去的东西就是那么毫无味道。 ——前主人就是一直用这种东西在喂我。 我吃过的丹药比我吃过的米还多,这玩意儿吃着有没有饱腹感,他给我一袋子,我就当零食一样随时随地掏一把吃。 后来我才知道那都是上好的丹药,高阶修士不需要,低阶修士吃来巩固基础却再好不过。 这家店的食物和丹药一个风格,难吃得要死,可异类吃着却很有好处,一般凡人吃了,不说增寿,健健康康活到老死是没有问题的,保管到了九十岁还能跟大小伙子似的健步如飞。 我一边吃,一边看着楚博雅微微拧着眉头,有些为难,但毫不犹豫地往嘴里硬塞这些东西。 他为难起来也这么可爱,我吃习惯了这种味道,久了之后还颇能品尝出些什么,楚博雅就只有嚼蜡一般地吃了,难为他没有灌水冲服。 我看着他,渐渐停下,不再吃了。 有什么意义呢?透过他看一个我必杀的人? 大概是过了那么多年,我还是十分愚蠢。 “别吃了,送我回去。”我说。 音乐戛然而止,六位姑娘脚步匆匆地穿过珍珠,并着老板娘恭顺地跪成一排。但楚博雅没有看她们,他凝视我的眼神从来那么全心全意,像是多年前我从梦中醒来,前主人凝视我的眼睛。 没对比就没伤害啊……现在我终于知道,前主人的凝视里没有爱。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投雷的小天使! zlzcml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10-17 00:15:29 格尼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10-18 14:33:55 阿凉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10-19 00:21:51 我是一个好蛋哟~~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10-19 10:38:07 长风绕旗。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10-19 18:48:59 mz-t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10-21 21:37:12 柊泽_睡眠永远不足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10-21 23:24:02 * 改错字~~~ 第104章 得出这个结论只是确定了一个猜测的真否,我并没有感到难过。 或者我的神经被这个问题灼烧了太久,迟钝到已经不能向我的大脑传递痛的感觉。 我分不清,也不想去分清。 只是这一刻他凝视我的眼睛,到底让我有些不知如何是好的无措。就像是你在路上看到一株焉巴巴的野草,忽然想起来家里有一个装满了土的花盆,顺手捡回去了,结果浇了两次水,居然开出了非常漂亮的花。 而其实你根本不需要这朵花,漂亮的花总是需要照顾的,你既懒得照顾,又不愿意看着这朵花枯萎。 我现在对楚博雅就有这种无处下手的感受。我根本不需要男友,懒得去维系一段感情,可是他那么符合我的口味,在我面前又那么听话那么乖,有时候看着他黑漆漆的瞳孔,我心里蓦然生出暴虐的爱,又觉得这样将我对前主人的感情投注在他身上不妥。 这顿饭我们俩都吃得食不知味,他的表情中看不出喜怒,我却着实是不开心的。 这一点点不开心泄露出来,吓得妖怪们顾不上多想,只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英英?”他对上我不悦的视线,低声问我,“你不喜欢这里的菜吗?” 我冷冰冰地说:“不喜欢。” “那好,我们以后再也不来了。”他很顺着我,“这么难吃,总会倒闭的。” 第126节 我却咬牙说:“谁说以后再也不来了?来啊,怎么不来。” “那你想来了我们就来,你不想吃了我们就就走。”他如我所料地退让了,语气温柔,“现在我们回去了好不好?还有家具没有买呢。” 他这样搞得像是我在无理取闹一样。好吧我就是无理取闹,可我真的很不痛快,这种不痛快无处发泄,因为始作俑者早就死在我手中,我这人又比较信奉恩仇怨恨在人死后一了百了—— 可是我还活着呢,还带着那些记忆和曾经。 一了百了真难啊。 “……我不想买了,先凑活着用。”我说,忽然失尽了浑身气力,恨不得能痛哭一场。 哭个鬼啊。 也没什么可难受的,我是说,我并非为了前主人不爱我而难受,没必要,也不值得。 我只是有些为自己难受,虽然细想之下对前主人的爱曾经支撑着我和他共处,支撑着我努力完成他布置的任务,那段日子甚至称得上欢快——我还没想通我为什么要为自己难受,这愚蠢的爱毕竟也是积极的力量,抚慰了我,也令我成长。 道理我都明白,可还是……真他妈难过。 大概是我从来没有那么认真地看过一个人,殚精竭虑地猜测他的思想。 大概是这一刻我忽然感受到前所未有的、与众不同的孤独,这份孤独并非出于不被理解,因为世界上每一个个体本就是不被理解的;大概是这一刻,在我明了前主人并没有爱过我的时候,我忽然明白过来了,那些所有的陪伴、妥协,都只是一出独角戏。 原来我一直都是一个人前行。 我抿着唇转过身,匆匆丢下一句:“我先回去了,你也自己走吧。” 但一贯听话的楚博雅却没有听从我的吩咐,而是紧紧跟随着我疾走。门外正狂欢的异类们修为不足以判断我们的位置,只能错愕地看着我们俩一前一后走出来,可笑地僵硬在原地,而它们的手里抓着奇花异草或是血淋淋的生食,桌上盘里尽是奇形怪状的玩意。 我和楚博雅在它们之间穿行而过,一切都光怪陆离,我们却都不在意。老板娘后脚也跟着出来了,见到眼前的一幕气得七窍生烟,却不敢在我背后大呼小叫。 这时候我竟然还想,这群学员八成得重新学了。 我穿过曲曲折折的走廊,格外明亮的月光透窗,在地上烙出窗花的模样。楚博雅一直跟着我,我不能走得太快了,也不能瞬移,一时间只觉得憋火。 “我叫你自己回去你听到没有?”我猛地转过身,“你跟着我干什么?你以为拍电影啊?你算什么?要不是你长得好看——” 他却又停在原地,和我保持了距离。 妈的智障。 我转头就走,他忽然说:“你为什么哭了?” 我哭了吗?我哭了我自己还不清楚傻蛋,什么眼神啊?我才不会干什么摸一把眼眶这种傻事,我又不是没哭过,我一哭起来整个脸都是红的,眼眶都会变得滚烫,可我知道这会儿我好得很。 这疑问纯属无稽之谈,我没有理会,径自走了。 他没有再追过来,也没有再问我,眼神落在我的背上。 我不喜欢他这样看我,就像我错了似的。 好吧我错了。 于是在真正离开前,我说:“等我的电话。” 但我很久都没有再打过去。 我照样去公司里上班,虚心接受前辈的教导。各个部门经常派代表来法务部联络感情,前辈们性格放不开,我就在这中间打圆场。每天中午去员工食堂吃午餐,早晚不吃或者随机去一个城市里的老店。 期间赵漫沙打过电话,但无论她说什么我都一概婉拒。楚博雅倒是没有打过电话,但他发了几条短信,很小心地问我有没有生气。 回答是我没有,就是不知道他信不信。 我真没生气,一点儿也没有。楚博雅对我没话说,忠心耿耿,绝对顺从,随叫随到,哪怕压抑自己的喜好也要叫我满意,我们有没有待在一起他都在揣测我的心情。 仿佛是我和前主人的地位倒转了。委曲求全的是前主人,独断专行的是我。 最初的确非常非常爽,可越往后这联想越让我有种微妙的不适。 我有些心烦意乱,将四处发散的思绪收回来,打定主意不再想那么多。 因为预测自己会很长时间不回去,我让钱铮跟着我住进了我租的房子里。工作时间朝九晚五,离开前可以去别的部门看看加班的可怜鬼,然后神清气爽地去吃个晚餐,再回房间。 通常我回来的时候,钱铮还在外面晃。 她最初一团乱的魂体凝实了很多,也不再呈现出不稳定的波动状态,因此她出门到处浪我也没意见,只要她不吓着人,不随便弄一副躯体回来就行了。 不过我还是问了一句:“你最近干嘛呢?” 钱铮高兴了:“我跟你讲啊,上次我来这边就发现了一个帅哥,又帅又酷又炫又壕!他……” “停停停,你不用再说了,我知道了。”我在她的长篇大论开始之前打断她的话,“帅哥你要跟着也行,别一直跟着,万一被你折腾病了。” “哎呀不会的,我估计他是阳气特别盛的那种人,我都跟了好几天了,自己都跟累了,他还好得很,而且我还感觉他越来越精神了……真是,怎么帅哥都那么精力充沛身体健康,还给不给普通人留活路了?”钱铮嘟嘟哝哝地念起来,“哎,你说,怎么非得等我死了,才能遇到极品男人?” 这句话好像在隐晦地说一个命运,一时间惊动了我敏感的思绪,不过看着毫无所觉,又飞快把话题转到“死了之后居然不能随便吃东西非要别人上供才行”的钱铮,又觉得我太草木皆兵。 最近老师来的次数越来越少,果然一副忙得脚后跟打脑的样子,我出于老师对我的尽职尽责关心了两句,和李衿告诉我的相差无几,老师果然在打一个国际版权官司。 这种官司一般都又臭又长掰扯不清,就算是结果出来了,赢的一方未尝会有什么益处,输的一方也不一定有什么损失。老师的言谈举止里也透露出了这一点,不过这正是双方怎么也不肯认输的关键时刻,他也只有跑前跑后的份。 有一次过来老师带上了他的爱人,和记忆里一样,是个芭蕾气质的女人,瘦得恰到好处,看上去又矜持又冷淡。她对我的态度颇为和善,想来是老师和她讲过我。 我在和她的交谈中才知道这位夫人姓闻,是听闻的闻,而非文学的文。 ……不知为何有种不太美妙的预感。 第127节 闻花气势汹汹地找上来的时候,我的心里只盘旋了一句话:怎么来来去去我身边都是那群人啊。 这是下班时间,她就站在门口,眼神不善地盯着我,但怀里还抱着猫,见到我的第一时间竟然在微笑,笑得我搞不懂她到底是不是来兴师问罪。 我和同行的人到了招呼后慢悠悠走了过去,那只叫铃铛的猫软绵绵叫了一声,从闻花的怀抱跳到我的肩膀上,然后用它的尾巴圈住了我的脖子。 闻花被它起跳的力道蹬得后退,我赶紧上前把她扶住。 我原以为这小姑娘会一把推开我,但她伸手搭在我的手臂上站好了,又给了我一个笑脸。 “……你好,吃了吗?”我选了一个常规的话题。 她说:“急着来找你,还没吃呢。” 我们大眼瞪小眼,数秒后我说:“走吧,我请客。” 猫往我的胸前爬,爪子试探着,不敢伸出太长的指甲,没有指甲又不敢往下走。我拎着它的后颈,抱到怀里,随手就开始揉它顺滑的毛。 附近全是气氛小资的西餐或者料理,没有可以带宠物的店。我领着闻花走出这个街区,到了僻静的没有监控的角落,她识趣地靠过来,贴近我,下一秒我们就站在另一个幽静小路的开头,不远处传来隐隐约约的笑声。 小径比大路上暗得多,闻花又往我这边靠了靠,最后还嫌不够,索性挽住了我的手。 “吃什么?”她小声问我。 “手擀面。”我同样轻声说,“我吃过最好吃的手擀面。” 曾有人带我来过。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有评价作者文笔进步,因为越写越清楚…… 原计划就是越往后越清楚啊_(:3ゝ∠)_ ps.这一章昨天忘了改小红花……现在防盗都会当晚替换的,写好了才发的防盗章。 * 改错字。 第105章 作者有话要说:  感冒发烧咳嗽…… 往好里想,今年这应该是最后一次生病了_(:3ゝ∠)_ 闻花坐在我的对面,一只手紧张得握成拳头搭在膝盖上,一只手捏着筷子,谨慎地望着桌上的那碗面。 我很能理解她的踌躇。这碗面卖相极佳,清汤白面上浮着几根葱花,看上去爽爽利利,美中不足的是陶瓷碗豁了个缺口,又破又旧,像是没洗干净似的。 “吃吧,没事,老板家的碗旧了点儿没错,不过都是滚水煮过的,比有些大饭馆还干净。”我说,一边挑起面条津津有味地吃着,一边揉窝在我腿上的猫。 它静悄悄地抬起头,把下巴搁在饭桌上,一双耳朵压低了向后翻折,看上去别提有多乖了。 我轻轻抚摸着它的脊背,把它往我面前拢了拢:“别碰桌子,铃铛,老板还要做生意呢。” 猫像是不屑一般撇过脸,蜷缩着往我的肚子上挤了挤。 闻花吃了一口面,又喝了一口汤,然后埋下头默默加快了速度。我对着一个黑漆漆的脑袋顶吃面,三下五除二吃光了,喝干了汤,闻花还在用筷子把面往嘴里推。 像是发觉我在看她,闻花吃了几口就没再继续,而是直起腰,躲躲闪闪地看向了我。 “找我做什么?”我率先问她。 “……陈玠失踪了,是不是你干的?” “你想什么呢,陈玠失踪了关我什么事。”我马上就否认了她的猜测,虽然陈玠的失踪和我有关,但绝不是我干的,“怎么,你不是还死活不肯嫁吗,人没了不是正好?” 她委屈地叫起来:“哪有这样算的!连面都没见过就谈婚论嫁,我还不能反抗了?再说,我也只是不喜欢他,不想和他订婚,陈玠——他人还是挺好的。” 我说:“所以你来问我做什么?就算是我,你觉得我会承认?” “你会啊。”闻花理直气壮,“不然我为什么来问你。” 大概我是年纪太大,搞不清楚小女生的思考逻辑了。我以为在目睹了我的屠村之举后没有直接报警是看在我救了她的面子上,从此之后对我不说避如蛇蝎吧,坐得这么近了,至少也会有点坐立不安的情绪吧?可闻花就像没事人似的,言语间还和我隐隐有几分亲密。 这会儿得到了回答,她又埋着头把嘴凑在碗边上扒面了,汤水带面就这么往嘴里吸溜,发出声响了也浑不在意——不过在这里吃面的,也没有不吃出一点儿声来的就是了。 我闹不明白事情的走向,抱着猫等她吃完了面,带着她往外走。路上她特别自然地靠过来,挽着我的手臂,我在黑暗中百思不得其解,想不通也就不想了,直接把她送回了家。 “别来找我了。”我警告她,“我和你不熟。” 她说:“那你把我的猫放下啊。” 铃铛又爬到了我的肩头,懒洋洋地“喵”了一声,嗓子低低的,尾音又长又软。我抬手摸了摸她滑溜溜的毛,还是把它抱下来,递给了闻花。 她说:“你真放下了啊。” 我只是说:“行了,别再来找我了。” “可是我的猫很喜欢你,我也很喜欢你。”她说,“你还救了我呢。” 我提醒她:“你最开始还觉得我做得不好。” “是不好啊,杀了那么多人,万一被查出来,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她说,“你还学法,怎么做之前不好好想想?” 我想了一下话题怎么变到这里来的,无果,回答她:“我没想。不需要想。总之你不要来找我了。” “因为我那么说,你就讨厌我了?” “没有,花儿,你是对的。”我说,“我不觉得你说的不对,我就是觉得你说的太对了,我的做法有失考虑,法律和社会都容不下我。” 第128节 我忽然出了会儿神,想这世界真好啊。 不是那么的好,但已经很好了。 我想起我曾在另一个世界见到的销金窟。 花骨朵一样的女孩儿们被捆成条运白菜似的运输过来,脱得赤.条.条的,几个力气大的老女人烧了开水,用粗糙的植物纤维做成的刷子摩擦那些娇嫩的、在运输过程中积累了一层脏臭污垢的皮肤,要把每一个女孩儿都处理到浑身红彤彤的,然后有经验丰富的老鸨过来一一挑选。 她们像是菜市场买猪肉的挑剔客人一样,又摸又闻,用翻拣猪皮的态度品评她们的等级,然后年长些的女孩儿会遭受饥渴的折磨,时常有来自护院们的淫.邪目光洒落在年轻的躯体上;年幼的女孩儿也好不了多少,有的着实玉雪可爱,会被重点培养,当然也可能会被有特殊嗜好的权贵看上,从此再无痕迹。 没有女孩儿能够逃走,第一个策划逃跑的女孩儿会被赏给捉住她的护院,为了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所有同一批次的女孩儿都要被驱赶过来,像是观赏戏剧一样欣赏这场强.奸。 在凄惨的尖叫和哭泣里,年轻的躯体逐渐从奋力挣扎到精疲力尽。没有轮上的护院羡慕地看着,吞咽着唾沫,期待自己也能有这样的好运气;而所有亲眼在看这一幕的,脸上都有张狂而又自鸣得意的欢喜。 这时候老鸨的台词通常都是这些:“瞧瞧,装得再贞节烈女,叫起来还不是那么带劲儿?”再或者威胁一句:“看好了啊,像她一样有胆子逃跑的,抓回来了就得这么破身,往后给我招待脾气最坏的客人。” 老鸨心满意足地看见女孩儿们深深低下的头,像是贪婪的农人巡视自己白捡来的猪。 最残酷的是这一切都明目张胆,但凡被卖进了这种地方,女人就会像牲口一样,和昔日一刀两断。 我做过护院,目睹许多事情。青楼楚馆没有传奇里形容的那么美好,被追捧的只有金字塔上的那么一两个才貌皆备的奇女子,而更多的貌不惊人的女人,不过凭借一副性.器官,混迹在身体肮脏、口中恶臭的的底层男人之间,在卫生奇差的逼仄环境里,为了上交老鸨足够的银两不得不多次接.客。 她们之中有一种非常常见的病,像是人体上长出了白癣,臭得像是一个人一辈子都没有洗过屁股,一刮就掉,掉下来之后伤口处会冒出白绿混杂的脓水。 经常能看见一群年纪轻轻的女人,嘴唇上还带着晕开的口脂,肆无忌惮地袒露着下.体,用纸片刮下那些白花花的玩意儿,然后胡乱拿帕子一擦了事。 这都算是讲究了,有些不讲究的客人,甚至能就着白癣干得热火朝天,完事儿了,留下一床单红红白白绿绿的龌蹉痕迹。 病得重的,下边儿能烂得透出肠子,被老鸨遗弃在棚子里。就这样了,她们也还能做些“生意”,弄来两三口潲水,勉强半死不活地拖着日子,拖到死了那天为止。 这是每一条充斥了销金窟的街道的常态,我走在这些可怜女人之间,甚至还能从刺鼻臭气中,嗅出名贵胭脂的香气。 她们之中不乏有年轻时候名动天下的绝世美人,安安静静地躺在地上,用手遮挡着自己溃烂的躯体。 说不清为什么,这个动作打动了我。我俯下身喂她喝完一口干净的水,她甚至还能轻轻唱一曲小调作为回报。那沙哑的嗓子里依然是数不尽的缠绵,断断续续的,曾迷倒过王公贵族的容颜却已经不再。 她腐烂的肉体上,几乎有一种令人寒毛直竖的魅力。 我看着闻花,那张年轻的面孔执拗地望着我,生机勃勃,拥有无限的未来。 我忽然问她:“你会唱歌吗?” 闻花一怔。 “唱首歌我听听。”我说,“作为……那件事的报答。” 她犹豫着看了看四周,慢慢张口,哼了一首温柔的情歌。她的嗓子不适合唱这种歌,她是脆嗓子,不是甜嗓子,悱恻的歌她唱得太清脆了,像是一曲童谣。 但我笑了一下,摸摸她的头:“唱得好。” 唱得好。 那年那个女人死在我的怀里,我抱着她,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情绪。我也见过不少气势强盛的女人,可她们无一不是金山玉池、锦衣玉食里养出来的,好像生来就没流过泪,也不知何为委屈;我也见过不少女修,气质高华,白衣飘飘。 然而我知道他们掉进泥泞之后会有多狼狈,扒去她们的锦衣华服、废去她们的一身修为,这些人面目狰狞的样子,和常人并无区别。 然而这女人即使朽烂了也这样美,像是死去的树,还能从漫延伸展的根系中看出依稀的峥嵘,让人不禁想象她容颜最盛的时候。当她在高台上唱歌,叫那些纨绔子弟、高官贵族争风吃醋……我想象男人们摘下贴身的饰品仍向她的景象,那时候她会有多美呢?会不会有蝴蝶飞过来,绕着她的指尖起舞? 我看不见了。 她死了,我错过了那段时光。 这世上唯一一个我不敢轻易对抗的只有时间,我也只拿时间束手无策。它残酷且丝毫不留人情面,但在生命终结之际它又对世间万物都一视同仁。 闻花疑惑地望着我,我说:“其实我有想过,万一……” 但万一什么呢?不论往后我为女人地位的提高做出多少贡献,我为此大肆杀人,有一阵子首都的空气里都是血液的腥气,家养的小动物们蠢蠢欲动……不论未来发生了什么,女人能否掌权,时间都不会回溯。 “我走了。”我说,“听话,不要再来找我。” 猫轻轻叫了一声,又软又甜,或许有挽留之意。 可我没有停留。 有时候你会觉得世界对你很残酷,这其实是错的。 不是世界对你很残酷,是世界很残酷。 太残酷了。 第106章 有许多人都说我心硬如铁,其实并不是这样。 这世界上哪怕是仙,又真的有几个心硬如铁呢?哪怕是我还未渡劫之前,在修真界遇到的那一群奇葩,也并非没有丁点感情。他们只是人为地将自己的情绪掩盖住了,而这种行为就好比强行堵住一座活火山,必须在爆发后才能沉寂。 心魔由此而来。 告别闻花之后我没有走,而是隐去身形,躺倒在人工河畔。天色将暗未暗,别墅区之内比闹市安静许多,我把心神放在身周,不去听远处的声音,而在近处,只有缓慢的流水,和水中随着柔波飘荡的鱼鳍。 按理说这时候我应该想一大堆事情,但实际上我躺下之后什么也没想,连“明天早上吃什么”都没想。我只是有些感怀,还有些愉快,最后我渐渐在草地上睡着了,梦境中有动人的女声在歌唱,歌声犹如铃音般清脆。 醒来时一个暖烘烘的小身体卧在我的胸口。 是猫,它把毛茸茸的脑袋贴在我的脖子上,我一醒它就觉察到了,慢悠悠顺着我的手臂落到地面,然后低下头舔我的脸。 我一时失笑:“……谢谢了,不过我还是更喜欢用清水洗脸一点……” 第129节 它被我轻轻地推开,安静在旁边呆了没两秒,等我坐直了,又不依不饶地贴过来,试图往我腿上跳。但这短短的几厘米高却好像天与地的距离,它试了两次都完美跨越我的腿,就是没能跳上来。 猫不再跳了,它盯着我,长长地“喵——”了一声,像是在谴责我似的。 我摸了摸它的头,把它直立的耳朵摁下去。它不满地抖了抖,重新把它竖起来,然后又被我摁了下去。 天空微微亮,大约是早上七八点的样子。我因为睡眠变得有些迟钝的脑袋重新活络起来,决定今天的早餐就是豆浆馒头,再加上一根油条,茶叶蛋就不要了。 猫蹲坐在地上仰头看着我,默默拍打着尾巴。这姿态里透露出小生灵的占有.欲,好像无时无刻都要盯住我才放心……但这么多年了,无论我养过什么,先离开的都不是我。 “我不养猫。”我对它解释,也不在乎它是否能听懂,“我现在连仙人掌都不养,所以你还是回家吧,我不会带你回去的。” 说完这句话我就走了。 我还要吃早饭,吃完了去上班。 工作走上正轨之后我几乎有种自己已经是正式员工的错觉,而且无论是法务部的老员工,还是其他部门过来串门的同事,话里话外都是我一定会被留下的笃定。 但我的实习期其实只有一个月,眼看着这一个月渐渐完了,有人打听我什么时候转成正式员工,提议说到时候聚一聚,而面对类似的热情邀约,我表现得十动然拒:“这个寒假过完我上大三,大三的课还不少,要正式加入也得等我毕业吧?” “不是吧?你这大二的寒假呐?”有人喷了。 “大二就这么厉害,啧啧,感觉我大二天天就是上网打游戏。” “你不组建了一个工作室做代练吗?”立刻有人反驳,“我记得你上次喝多了报了日收益,好像是……” 话题马上就被转移了,一堆人围过去起哄:“多少?说!说出来饶你不死!” 被群起而攻之的家伙一边连连讨饶,一边不动声色地往门口挤,没一会儿功夫就从包围圈里挣脱出来,带着嚣张的笑声远离了战场。众人正闹腾得起劲,怎么能让他怎么轻易就离开,一拥而上着追去了。 法务部里恢复了平静。 我算了算,一个月的实习期就剩下最后三天,这三天一过去,我就又是自由自在的无业游民了。 不过继续住在附近也没事,毕竟房子我很满意,一口气付了一年的租金。 再过不久就要过年了,爸妈也快回来了吧?我想起来他们,心里竟有些惆怅,好像隔着毛玻璃去辨认一个熟悉的人,一切特征都似是而非。 回来之后我一直避免思念他们,因为在穿越之后我其实也没怎么想起他们过。这并不是因为我不爱我的爸妈,最关键的一点在于,我早就习惯了没有他们陪伴的日子,也缺乏在困难时刻寻找他们的思想。 有时候想想,像我这么一个活得顺风顺水的人居然不习惯依赖任何人,也挺有意思的。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交接了手上的工作,又向来电关心的老师汇报了工作情况,答应下次放假还过来实习之后,我一身轻松地回到租的房子里,准备出门吃过饭之后再作打算。 在我实施计划之前,接到了诸肖禹的电话——我还以为她准备对我在她家公司实习这件事就这么装聋作哑下去,结果她大概是扛不住父亲和妹妹的催促,还是来找我了。 电话对面的声音倒也没什么不情不愿:“听说你来我们公司实习了?” “好像是你批准的,经理。” “……既然你加入我们公司了,”她无视我“喂我只是过来实习了一个月”的发言,“看在你帮了我们家大忙的份上,我请你吃饭。” “吃什么?”我问。 “你爱吃什么吃什么行了吧!”她隐隐有些磨牙,“吃白食还这么挑剔?” 我沉吟:“你这态度很有问题啊,怎么说我也是你爸的救命恩人,怎么头一回见面起你就对我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跟我妹妹来神神鬼鬼那一套就算了,我爸好了那是医生尽心尽力,不过你勉强算是给小尧吃了定心丸……关键你倒是头一回见面不要动刀子啊!” 我觉得有必要维护我的形象:“我也没真的做什么。” “我谢谢你了,看过你瞪谁谁暴毙的视频之后我觉得你这人是真邪门儿,我谢谢你饶我和我朋友一命!” “哦,你是说那天在楼上看见我动刀的人?”我搜索着记忆,在脑中找到了两个长得一般的男人的脸,“没事,他们没证据的。” 他们有证据其实我也不会做什么,最多警告一下。 我和诸肖禹进行了一番愉快的交谈,最后我拒绝了她的邀请。 因为我是打算带楚博雅去吃饭的,距离上次的不欢而散过去了好几天了,我想来想去,还是觉得上一顿没带他吃好。而且我也有一点点好奇他原本计划带我去哪里,还有他准备带我去吃什么。 诸肖禹死活要从我这里要一个原因,好回去跟父亲和妹妹解释为什么没有请到我。对此我一猜就知道理由了,谁叫她不在我实习期间来刷好感的?虽然也刷不了多少好感,而且按常规我是不会拒绝别人请客的。 谁叫我现在是有男朋友的人呢。 我据实告知,诸肖禹在对面简直要叫出声来:“谁啊这么大胆子?” “不关你的事。”我说。 我把电话挂了,立刻又打给楚博雅约他出来,特地告诉他要去上次因为堵车错过的地方。 这次我们出去吃午饭。 为了表示重视,在他来之前,我在衣柜里挑选了一件桃红色的裙子,配白色低跟小皮靴,看上去倒是少女心了不少,也有了点约会的样子。 ……虽然在镜子前打扮自己的事情我真的很多年没有做了。 居然有一点怀念,别的不说,我混梨园混了好几百年呢,在我那位朋友的熏陶下,我对音乐也有不小的兴趣,混梨园也混得认认真真。先从最底层做起,后来才慢慢换了长相年龄性别进去,慢慢学习唱腔、身段、妆容打扮,慢慢走到高处。 可惜没有红过,亮了嗓子之后就是被最顶尖的压制,怎么也上不去。也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听出来的灵气匠气这回事儿,我都这么多年了,还是听不出来有多少区别。 这么想着,楚博雅还没来的时间里,我顺手就给自己描了眉涂了口红,稍微盘了发。 他见到我之后显然一愣,眼神微闪。 “走吧。”我一点儿也不把他这点惊艳放在眼底,坐上车就指挥他,“时间还早,先去吃饭,下午再陪我去海洋馆。” “家具不买了吗?”他说,“或者我请人去量尺寸,然后给你送过来?” 第130节 “你离进我家那天还早着呢。而且过年了我要回老家,不会留在这儿,家具再说吧。” 楚博雅一如既往地应了,不反驳我的任何话。原先觉得他这么乖有点烦,可是相处着也挺舒心的,我觉得这样也不错,既然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也就没必要做出改变。 而且他真对我强硬起来的话,肯定得掰。 我们花了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在路上,楚博雅专心开车,我玩一会儿手机盯着他的脸发一会儿呆,丝毫不掩饰对他外表的喜爱。今天的楚博雅还是一身西装,不过不是严肃的黑色三件套,而是休闲西装,驼色显得他冰冷的脸也柔和了很多。 我突然想看他穿古装是什么样的。 就那种青色的古装,普通布料,剪裁也不一定要多合体,关键是青色要纯净。我思考了一会儿,忽然问他:“我记得楚氏名下有影视基地?” “严格来说,是我们和别人合办的。”楚博雅说,“你想去参观?” “这时候你说‘我带你去参观’好像更带感一点……”我说,看着楚博雅僵硬的肩膀笑了,“算了,你要是那么和我说话,我会揍你的。” 车子向前驶去,迎面一辆蓝色的商务车开过来,又和我们擦肩而过,不知为什么我觉得那辆车后座低头看书的人有些熟悉。我回身看了一眼,只看见黑色贴膜背后被卷曲长发遮住的脸。 我猜我会和她很快再见。 作者有话要说:  _(:3ゝ∠)_躺平。 第107章 楚博雅带我吃了饭,相当高雅的西餐厅,我用着不习惯的刀叉吃我不习惯的撒了胡椒的牛排,当然了,真正让我觉得不快的是后者。 你还记得我讲过我不爱吃西餐吗?不记得也没关系,我再重复一遍。 我不喜欢西餐。 餐具是其次,关键在于我的舌头对这种陌生的烹饪方式非常排斥。优秀的西餐厨师也能够做出让我眼前一亮的食物,但再怎么优秀的西餐到了我的口里,都让我有一种说不清的——不和谐感。 或者说是突兀感。 西餐对我来说不够圆融,太过突兀。说白了,我就是不习惯西餐。 这顿饭吃得有些食不知味,不过瞧着楚博雅好像挺喜欢这里的东西,我也没说什么,只是一边吃一边神游天外,吃完了把刀叉勺一放,就催着楚博雅带我去影视基地。 他没有说不的理由,不过临行前还是问了一句:“海洋馆不去了?” “不去了。”我本来就是随便一搜约会地点才定的海洋馆,又不是真的想看鱼,“你要是想去,我们就等看过了影视基地再去。” 楚博雅没发表意见,直接拉着我去了影视基地。 喜爱宫廷片和历史大片的人都不会对邻镇的影视城陌生,即使他们中的大部分一生都没有真正踏足这里。这个全国最大的影视基地由数十个主题的影视拍摄基地组成,包括恢弘雄伟的皇宫、广袤无垠的草原、白雪皑皑的广地和各个朝代具有代表性的街景,始建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到今天已经拍摄了七千余部影视作品,并且每年都在不断扩建。 我很少看古装剧,穿越前不看是因为对宫斗宅斗没有兴趣,回来之后不看是因为对影视作品里的剧情看不上眼,所以这个基地对我来说还算是新奇……当然,也新奇不到哪里去。 再怎么辉煌的仿古建筑在我眼里都只能用粗糙、廉价来形容。 尤其是走近之后,由于大部分处于空闲状态,仿古建筑内空空洞洞,连个基础的装饰都没有,都显得十分萧条。这种萧条和建筑群还“颇有那么点儿样子”的外表相碰撞之后,看起来,至少在我的眼中,有些惨不忍睹。 我好像没怎么提起过另一个世界的建筑。 这是我的失误,不过实话说,一般人出门之后也很少会说自己家乡的建筑是什么样的,除非有什么特别的标志性意义,否则谈起来都会说山水啊特产啊这些更贴近生活的东西。我忽视了另一个世界的建筑,并非是因为它们普通,恰巧是因为那边拥有标志性意义的建筑实在太多了,而我又去过太多地方,见过太多。 人们在与辉煌共处的时候,总是很难意识到辉煌所在。 要我怎么去形容那些建筑呢?太难了,太难了。我至多担任一个想象的向导,推动你去幻想一些不切实际的景象。 暂且先不说修士吧,他们用山林、用云霞、用某一个苛刻时间段里最为华贵的阳光,去修建和装饰门派的宫殿。那宫殿各有不同,或是用法咒刻上数也数不尽的道途感想,或是布满了剑痕,每一处刻画的痕迹,都是“大道”残缺的一点影子;或是万千妖兽身负锁链镇压地底,或是盘旋在半空、以祥云为基—— 凡人建造不出这样的殿宇,只不过大略了解一点之后,就开始揣度仙人居处。可凡人根本无法直视那些充斥着“道”的余辉,尽管那些供后辈思索的“道”也不过是摸着了道的一尾。 就好像没人能用肉眼直视太阳。 另一个世界的建筑等级链是仙人居所、皇帝居所、官宦居所、商人居所、百姓居所,从高到低排列下来。这其中,真正全部由凡人修建的,唯独只有百姓居所。 但就算是凡人的匠人也值得著书立传。这不夸张,不要小看任何一种流传了数千上万年的传承,即使不知从某一日起那些奇思妙想没有再进行进一步的创新,可手艺和别的东西不同,即使只是守成,只是日复一日地重复,也能磨砺出璀璨的光晕。 登峰造极。 我只能这么形容,那是一群登峰造极的手艺人所制造出的登峰造极的艺术品。 经过千锤百炼的练习以后,每一个细节都能被雕琢得举重若轻,有时候我进入某一个村落,只觉得这里处处都是神来一笔,然而旁观匠人舞动工具,却发觉这些神来一笔全都是顺手拈来。 这个沉醉的、腐朽的世界虽然没有前进,但可喜的是,它也没有后退。或者确切地说,它仍旧在前进,只不过这种前进全是在吃老本……它在发展本就有的东西,小众的扩大适用范围,粗陋的要它精益求精。 就好比手机研究出来之后研究人员全失踪了,没有新型号没有新技术,可后来的日子里手机却传遍了大江南北,每一个零件都在反复不断的制作中变得无可挑剔。 它一直没有后退过,顽固地停留着,我发现它不仅仅是在原地踏步,它还在积蓄力量,等待着一飞冲天。 ……不知道它现在怎么样了,我跟着楚博雅,一边走一边想。 他忽然说:“小心!” 一辆七人座的商务车疾驰而过,我没躲是因为肯定不会撞上我,不过楚博雅似乎理解错了,搂住我的腰往后退到靠墙,才惊魂未定地转身打量我,问:“你没事吧?” 我没事,就是被强行英雄救美,有点懵。 “嗯没事,”我转移话题,“这里没有游客,怎么还有车?” “前面有剧组在拍戏,看方向是剧组的车。”他淡淡地说,可惜心跳和我背后有些紧绷的肌肉出卖了他。和我说话的时候他无意识地往我这边凑,越凑越近,最后几乎把我整个人都抱到了怀里。 谁叫我现在矮。 脑袋才堪堪到他肩膀,这身高差也是挺萌的。 第131节 原先没有高过,还不觉得,现在这么一比较,我顿时有点怀念从泠的身体了。 不过还是我自己的最好。 “我没事,可以走了。”我推了他一把,他在松开我的腰的同时顺势握住了我的手,然后他就若无其事地,这么一只手握着我开始往前走。 我不喜欢被揽着腰,前主人老是这么做,但牵着手我倒没什么可排斥的,也就任由他拉着,一边问他:“去哪儿?” 这个客流量不小的影视基地被清场了一块儿,我其实已经隐隐猜到他想干嘛了,所以他说“前面正在拍戏,带你去看看”的时候,我一点儿没吃惊。 也对,跟他说来这里,他以为我想看剧组拍戏——确实是正常人的思路。 刚刚因为他和前主人一模一样的动作有些警惕的我放松下来,顺着他的力道一直往前走,穿过一排明显经过布置,不知是做场景什么用的宫墙之后,拍摄现场出现在我们眼前。 一位身着大红的女人正跪着深深俯首,背后是五体投地趴在地上的的数十宫女太监。 虽说四周站了一圈儿现代打扮的男男女女围观,身边不足半米处还有人举着打光板严阵以待,但她跪在地上的姿势仿佛有着某种神奇的吸引力,将我的目光牢牢吸附在她身上。 从未经历过类似场面的我有些惊讶……这是……传说中的演技? 逗我呢,哪怕是开挂的演技也不可能这么让我盯着看啊,再说了,我特意观察了,围观的人也没表现出多么痴迷震惊的样子,全都平平常常地看着,时不时很小声地窃窃私语。 说的内容也不是“天呐她怎么演得这么好拿个影后没跑了”之类的话。 我将视线转回了女人,她维持着跪地俯首的姿势半晌,才慢慢抬起了头。 那张脸抬起来的一瞬间我就认出来了。我怎么说的来着?我猜的就没不准过。 她的头发应该在假发套里,脑后高耸的盘发和假簪子让她的面部全部露出来了,长眉长眼,吊胆琼鼻,是非常漂亮的御姐脸,不笑的时候分外凌厉。 我呆呆地看了一会儿,问楚博雅:“她是谁?” 楚博雅有些吃惊:“你不知道?” “她很有名?演过什么?” 他否认道:“她以前没有演过戏,也不混这个圈子。她是最近才突然想拍戏,就跑过来硬塞进剧组的。” “那我为什么要认识她。她是谁?” “齐风,齐颖峰的姐姐,绰号‘疯子’。你室友先认识的她,然后才和齐颖峰在一起。” “嗯……”我说,“嗯……为什么有这么个绰号?” “齐家代代都有一个必须要从军,这一代就是她。”楚博雅说,“大概是在里面混久了,出来之后一身匪气,做事不留情面,发起疯来什么都敢做,所以都叫她‘齐疯子’。” “例如?” 他难得在我面前吞吞吐吐:“这……” “有什么好磨蹭的,我猜猜,她是——打架?猜对了。”我看他的表情,“我说也是。那她是打的人不能打?还是打出了事?还是两者都有?要是都有的话——打死了人?” 楚博雅从头到尾不吭声,不过我已经得出了答案。 明知有些事不该做却偏偏去做了,比方说打死了不能打的人,还真是简单粗暴的作风。 而且每次做完之后都能安然无恙逢凶化吉。 厉害了我的便宜师父。 我兴致勃勃地旁观她演戏,居然还像模像样的,连我都能看出来这是一场悲痛欲绝的哭戏。她仰着脸流泪,眼角一抹绯红,却英气十足,分毫不显得妩媚。 楚博雅问我:“你和她到底熟还是不熟?” 他看上去有些困惑,无意识手中用力。我抬起另一只手拍拍他的手背:“放心,虽然她亲过我,不过我们不熟。”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拖延症爆发,摸鱼,就是一直摸鱼。 小黑屋锁了终于撸出这一章_(:3ゝ∠)_ * 自己带盐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10-24 16:37:40 自己带盐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10-24 16:44:34 我就是想征服星辰大海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10-25 15:45:18 谢谢投雷的小天使~~~~还有感谢捉虫的晴空_(:3ゝ∠)_ 第108章 而且她亲的是她自己的手指。 我没把这句话说出来,她没有真的吻我应该是我和她的小秘密。 楚博雅只是看着我不说话,黑色的瞳孔没有丁点波动。我最喜欢他这样无悲无怒的样子,虽然旁人普遍认为这样的表情看上去并不讨人喜欢,但奇怪的是我就是喜欢他面无表情,反而不太在乎他有没有在笑。 他笑的时候也是很好看的,可是太温柔了,温柔得像是这一生从未忍心拒绝过什么。 我在心里猜测他此刻会有什么反应,不开心?肯定不开心。但除了不开心之外呢?他接下来会做什么?这是我猜不透的范围。 楚博雅不是在我面前表现得深情款款任劳任怨的人,即使他做出了这样的表象。我不了解他原本是什么样的,但不妨碍我做出推测。我知道楚氏到他手里之后沦为了他的一言堂,知道除开李衿和王黎以外他还收买了其他人监控我的日常,知道他在此之前已经通过各种手段掌控我的生活,全方位无死角。 第132节 之前的很多事情中应当都有他的痕迹,赵导的邀请、礼物的处理、视频的事情,诸如此类,一直往前数,最早在我的照片被轻易压下,或者赵漫沙屡次对我释放好意时候应该就有了端倪。 我一直不说,一直不关注,不代表我什么都不清楚。 至少我知道一点,这家伙是个无可救药的控制狂,有他在的地方就不允许有第二个声音。 他为什么在我面前这么委曲求全呢?我弄不明白,或许是因为爱情,因为他口里所说的一见钟情。坦白来讲对这个理由我半信半疑,为了爱压抑本性做出改变……这并非不可能,只是怎么想都不像是他能做出来的事。 我还在等,然而楚博雅什么都没说。他静静地望着我,在我执拗的视线中低下头亲了一下我的眉骨,说:“我知道。” “我一直看着你。” 这句话仿佛勾勒出什么往事,他的语气平平常常,我却情不自禁地回忆起了每个夜晚过后前主人凝视我的眼睛。每一天我醒来都正对上前主人的视线,而他的眼神那么空茫。 不远处还在演绎悲欢离合,演员面对着镜头哭哭笑笑,嘴唇张合念着文绉绉的台词。 如果我在演戏,我的镜头在哪里?如果前主人在演戏,他又是演给谁看? 我原想留下来等到齐风演完了过去搭讪,我觉得我们会很合得来,可是这一会儿我忽然又不想等了,也不想再去和她说话。我想我大概不需要朋友这玩意儿,没什么意思,像个黑色幽默的笑话。 这个笑话叫“从前有个人,后来他死了”。 我挣脱了楚博雅的怀抱又反手拽住他往外走,步子又快又急,但他跟得很轻松。我一边走一边想……想什么呢?我什么也没想,就是想回去睡觉。 但楚博雅用一句话阻止了我:“既然来了,我们可以一起看电影——什么电影都可以。” 我知道这里有据说全国最好的电影放映设备,通常都用在首映礼上。无非是更好的荧幕和更好的音响,豪华些的座椅再加上最重要的包场的虚荣感……我其实不太感兴趣,想了一会儿,觉得还是不要拒绝楚博雅比较好。 于是我们转而去了放映的大厅,又看了一遍我最爱的电影。 “你为什么这么喜欢这部电影?”楚博雅在送我回去的路上问我,“你最喜欢的英雄明明是蜘蛛侠,再往后数也是死侍,还有一段时间你迷超人迷到所有的头像都换成了他的图片,我记得你一直都很讨厌蝙蝠侠——因为他没有超能力,还从来都不肯杀敌人。” “因为我喜欢小丑。”我说,“你管那么多?不就是一部电影。” 楚博雅很平静:“你不喜欢小丑。你讨厌小丑。每次他出场你都在等他死。” “当初在网上这么说是我年少无知天真不懂堕落之美……我说你到底扒了我多少马甲?还能不能有点儿隐私了?小丑这样的反派多有思想,过了非黑即白的年纪之后我就开始喜欢他咯。” 他轻声说:“可现在看这部电影你还是在等他死。” 车已经停在楼下。楚博雅选择开口的时机实在不够好,路程都快完了他才憋出几句话来,要是这一路从上车起他就跟我说话,都够我把我中二时期的心绪历程掰开了细细说给他听。 这紧要关头才匆匆跟我聊了两句,我连个随口乱扯的准备都没有。 我想说“你怎么知道我在等他死”,但这句话车刚停的时候没有说我就错失了机会,这会儿再说有强词夺理之嫌;要转移话题说“我到了下次再谈”,转移话题的痕迹又太过明显……再说我现在在这个问题前考虑了那么久,不正是说明我的重视? 聪明人还能够根据我的反应分析出什么?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当然了就算不空白我一般也想不出什么章程。楚博雅垂着眼睛一言不发,不催我下车也不催我的答案,这种不恰当的体贴还真是让人不爽。 最后下车之前我说:“从电影展现出来的逻辑上讲小丑不能死,首先这个人物只有蝙蝠侠才有可能杀掉,而蝙蝠侠不杀人;其次从剧本的设置上来看小丑是蝙蝠侠真正不死不休的敌人,这种敌人一般都是和主角同生共死的,根据主角不死定律,相对的,小丑也不会死;最后小丑总会死的,蝙蝠侠也会死,他们是人,不是外星人也不是神。” 楚博雅认真听完了我的话,虽说我不认为他真的想要我的答案,不过我说都说了,他摆出个好看的姿态来还是很重要的。 “嗯好。”他说,“再见。” 我上楼,而他目送我。 没什么事又不愿意出门,我睡觉来打发时间,除了一睡着就对时间没个准数之外这个爱好简直完美无缺。我舒舒服服在家里躺了不知多久,等我醒过来,窗外全是皑皑白雪。 下雪了,地上积了一层,院子里有小孩儿打雪仗堆雪人,不少大人也参与了进去,陪着一群小屁孩儿尖叫撒欢。我站在窗子前看了一会儿,觉得还挺有意思的,就下楼去刨了一堆雪回来,在客厅里堆了个雪人。 厨房里没有胡萝卜,我从兜里找到一把大一点的刀,刀锋插雪团子里面,刀把露出来,就权当鼻子了。 钱铮看到这个雪人差点没笑死:“你没见过雪啊英英?对你是南方的,我听说南方很多地方冬天都不下雪,温度也比我们这边高很多。就这么点儿雪堆了个雪人你都要弄回来?真可怜,你小时候肯定没有体会过半条腿陷进雪地的感受,我跟你说,这样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不,我的人生很完整,完整到我觉得这一刻就去死也没什么遗憾了。 我懒得搭理钱铮,打开电视随便选了一个频道,就这么看着玩儿。 钱铮凑了过来:“天气这么冷我们出去玩儿好不好啊?玩什么都行啊别待在房间里了,房间里多不好玩儿。你电视开着又不看,还不如出去兜风。” 我说:“兜什么风,风兜我差不多。” “那你就出去被风兜好了啊。”钱铮不假思索地说,“天天都在屋里有什么意思,你看你老是睡觉,一睡着就跟死了没什么区别,我每次回来都不能确定你到底是不是活的,压力很大的。” “你新认识的帅哥呢?找他玩儿去。”我躺在沙发上懒洋洋地不想动。 “人家忙得很,天天都要工作,再说我也不能老过去看他啊,那就成偷窥狂魔了。”钱铮也懒洋洋的,躺在和我平行的半空中,“这么好的天气就是休假飞到热带地区的时节,结果你们一个两个的不是工作就是睡觉,简直在浪费时间资源。” “我有的是时间,浪费得起。” 钱铮一时找不出话来,翻了个身背对着我以示抗议。 房间内恢复了平静。 可惜钱铮只安静了不到五分钟就又转了回来,而且比之前更兴奋:“哎哎,英英,你怎么从来不问把我送到地府之后我是怎么回来的呢?” 我从善如流:“你是怎么回来的?” “哎呀这就说来话长了。我跟你讲啊,我不是被你一道符送过去了吗,一眨眼的功夫我就发现自己到了一个特别黑,哎也不是特别黑,反正就是什么都看不清的地方,面前站了几个看不清的人,这几个人说话的声音我也听不清。不是听不清内容,是听不清他们的声音特征。”她停下来思考了一会儿,补充道,“就是说他们说话根本不像是在用嗓子发声,像是……像是我们平常在心里想东西的时候的声音,不信你现在想一下,那道声儿根本就没有特征。” 说到这里她很期待地看着我,我说:“这很正常,地府说白了就是规则的具现化,人们觉得它们存在,它们就存在了。根据我们的传说,你看到的应该是十殿阎罗。” “我没数有没有十个,当时我整个人都懵了。反正他们围着我说了一通话,说我不归他们管,就把我又送出来了,然后我……” “不归它们管?”我打断她,“此世生灵都归地府管束,哪怕圣人也不例外。” 钱铮愣住了:“不是说圣人不灭吗?” 第133节 ……你关注的重点为什么总是不对。 第109章 “不灭才更要管,圣人是重点管制对象。”我还是压下了吐槽,解释道,“何况圣人也会入轮回,地府是必经之地……这就说远了,而且我也不了解。” 钱铮说:“我看你一副很懂的样子嘛。” “那是因为你什么都不知道。” 我翻了个身背对着钱铮,胡乱挥了挥手:“行了行了,别吵我了,你自己出去玩,让我休息一下。” “你休息什么啊,说得好像你很累一样。”钱铮在我背后絮絮叨叨,隔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安静地离开了。 我当然要休息因为我就是很累啊。 虽然休息没什么用。 我翻来覆去地抱着被子换了几个姿势都没有找回睡意,只好坐起来,翻出手机开机,查看一下时间,顺便看看我错过的一些消息。 这次我只睡了五天,还不满一周,也没什么人有急事找我。李衿发了几条短信问我在哪里在干什么,水杏幸灾乐祸地说托我的福我去过的那家店现在暂时歇业,理由是我去过一趟把老板娘吓得休眠了,老板没心情继续经营,除此之外就是被拦截的短信,我也没兴趣看,统一删除了事。 钱铮出了门,但楼下的嬉闹声让这里并不安静。我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进了书房,随便拿了一本书看起来。 说是要买的家具还是没买成,不过其实房间本身的家具质量都很好。房主是个看上去很冷淡的老夫人,我来看房那天她穿着黑色的长袖裙,胸前别了一枚天鹅胸针,还很认真地化了妆,口红是不符合年纪的正红,走在她身边能闻到很淡的香水味。 她迈步总是步子小而稳,肩背平直,上半身是完全静止的,腰胯扭动的幅度非常小而且恒定,脑袋、目光保持着端正。这是我在另一个世界里的大家小姐身上才能看到的仪态,标准、端庄、制度化、漠视女人本身的曲线美。 但不得不说,受过这样教育的大家小姐,总是能在男权社会中处处受到牵制的环境里活得足够自在。 尽管她们的自在完全出于她们对女人所受到的一切束缚的了解,甚至能够玩转这些束缚自己的规矩,用以对付别的女人,换而言之,她们的自在是对于不公正的习以为常,是彻头彻尾的妥协。 ……这种妥协里饱含着让我恐惧的东西,我不知道怎么说,即使是在今天,我依然会在这种东西面前瑟瑟发抖,深觉自己的弱小可欺。 见到房主的第一眼我就决定租下房子,并且庆幸昂贵的租金和房主只肯租给一位女性的要求让从前的访客都望而却步,看过房之后我就更满意了。 欧式装潢又精致又考究,真皮沙发保养得非常好,墙上挂的油画绝对不是学生量产的练习作,门把厚重,每一个都有着不同的造型,细节处非常贴心。还有一间独立的房间作为更衣和梳妆的地方,折叠镜拉开后足够把人环绕;书房更是像一座小型图书馆,书架直抵天花板,一边还放着取书用的木梯。 木梯我不需要,被我放到了更衣间里。 平常我很少看书房里的书,因为房东自身经历的特殊性,据她所说,她在战时去过很多国家的很多地方,每到一个国家之后最要紧的事情就是学习当地的语言,所以看过非常多的书,内容也非常丰富,遗憾的是轻车简行的逃难生活让她从来都不能带走任何一本。 这些书是后来她嫁了人安定一点之后和丈夫一起慢慢搜集到的,每一本都很重要。她要求我时常清扫书架,防止灰尘落在上面,我租到房子之后每隔两三天就会来放一个清理咒,所以还真不知道都有些什么书。 这本我随手挑选的书里英文和德文并存,我看着英文,勉强弄明白了这是一本游记。 ……为什么一本游记要用两种语言写?为什么一本非语言类的书里会有两种语言?而且序章还是全德文的,我一个字都看不懂。 书页边上用很小的繁体字写了些读书感想,大多是在作者评价介绍某种食物的时候才写的,而且几乎没有一句是在赞同作者的话。作者称赞说某某食物味道鲜美、口味独特,一边的中文繁体就会反驳说这玩意儿其实腥臭难忍,而且外观搭配让人难以忍受。 我佐着一边的感想读完英文部分,深深拜服于作者神乎其神的修辞技巧,又用手机翻译了书中的描写食物的德文部分,一边看一边乐,觉得这本书和写书评的人都很有趣。 这个作者和在一边写小字批判的人关系好像很好。 没什么确切的理由,我猜的,而且自信没猜错。就算这两个人的关系不亲密,至少写字的人单方面对写书的人很有好感。 至于写字的人是不是房东我就不清楚了,和房东签字的时候她写的是草书,这本书上的笔记却是小楷。 我翻完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这座小区的每一个窗口里都亮着灯,每一个家庭都在等待夜归的人。我把书放回书架,放开心神,听见无数拖着步子的疲惫脚步,无数个开门的声音,小孩子飞奔着过来抱住大人的腿。 也有人吵架,吵得惊天动地,砸烂了家中的最后一个瓷碗。一个人负气离去,另一个跪在地上收拾瓷碗的碎片,割破了手指也没有流泪,在只有一人的安静房间内问自己明天的早餐要怎么办。 还有一个小小的乐队租住在一楼的仓库里,我经常能听见他们练歌休息时,主唱坐在门口轻轻哼唱不知名的民谣。依我拙见,主场的嗓子唱摇滚很没前途,他要是单飞出去唱民谣说不定还能火一场。 我默默地关注着这些悲欢离合,在书架前走过,看那些书背上我不明白的语言,抽一本书来翻看。每一本我拿出的书上都有着繁体小楷的笔记,有时寥寥数语有时洋洋洒洒,我看不懂书的内容,就看这些笔记,也能一知半解地猜一些出来。 里面有不少书是我看过的,只不过我没有看过原文和原版。我读着书页上的笔记,看着写下它们的人嬉笑怒骂,想象这是个书生意气的男人或者神采飞扬的女人。 我喜欢想象,我也喜欢旁观别人的生活。这大概是一种无可救药的病症,和现代的许多人沉迷直播一个道理,或许是因为我的人生太复杂,所以习惯了保持安全的距离,尤为偏好旁观。 但我不喜欢看得太久,也从来都小心不让自己在一个地方看得太多。说是害怕对某个地点产生感情未免显得我过于脆弱,而且诚实地讲,流浪的生活真的会让人上瘾,我从未因为流浪不快过。我离开也向来不是因为爱上某一处的风景,不过是再美的地方也会藏污纳垢。 我总是在真正发现它们之前离开。 这样其实不太好,要了解一个国家和一个城市,就要了解到方方面面,而辉煌和落寞是一体的。然而我没有足够的心情去体会那些,我希望我的生活是非常简单便捷不用思考的,我付出了太多心思在别的地方,所以懒得再用心去了解什么。 反正我总会了解的。 一整夜的时间都在书房度过,去看那些书和写笔记的人留下的故事。时间的跨度在笔记的遣词中表露无遗,有时候上一本书里的笔记还欢快活泼,下一本书里就字字句句都是愤懑和沉郁。 唯独那一手字,每一本都是无可挑剔毫无性格的小楷,让人不禁觉得这些话都是某个秘密。 第二天早晨,我为自己煮了一碗五谷粥,配上白水煮蛋和蘸盐的白水土豆。房子非常好,厨房里各种工具一应俱全,我做完早餐却只用到一口铁锅,一把铁勺,端出门了还觉得有点对不起上至偌大的烤箱下至娇小的烤面包机。 我打电话约楚博雅出来。 这是第三次,我把地点定在全市最大的图书馆。 我们说好在图书馆里碰面,具体流程是我说,他投赞同票。 图书馆其实不算是非常适合情侣约会的地方,除非双方都是爱看书的闷葫芦,或者是查资料的学生。我把地点定在图书馆也是一时兴起,正好读了这么多房东的书,感觉对某些名著又有了新的看法,需要再仔细研究一下。 他来得很快,这次的衣着非常年轻,上身是白色卫衣,下.身是蓝色的牛仔裤,这么走过来的就跟模特走台步没什么两样,还要更好看些。奇怪的是,他这么好看,居然没有吸引到年轻女孩子的视线。 他在媒体的曝光率好像也相当低,流传出来的照片不多,也很少被提及名称,多是以他的头衔带过。以我的经验来看这有些不正常,不过我没细想,楚博雅都和我搅合在一起了,单看他的脸,我就在一开始剔除了他是个普通人的想法。 第134节 我拿着要买的书迎上去,发现他手里也正拿着一本书。 “你要买书?”我有点吃惊,“有时间看吗?” “有。”他说,还开了个玩笑,“忙到看一本书的时间都不够的地步,那我一定快破产了。” 我说:“你不是老马上就要破产吗?” “那是记者乱说,公司一直都好好的,稍有点挫折他们就开始造谣生事。”楚博雅很镇定地回答,看了一眼我手中的书,“我以为你最喜欢卡夫卡。” “那时我年少无知,觉得喜欢这个作者很有格调。” “现在你不觉得喜欢他很有格调了?” “现在我觉得假装喜欢他很没格调。” 换我问他:“你居然买儿童漫画?说真的,你买回去会看吗?” “嗯——”他说,“总会有用的。” 作者有话要说:  给你们讲个鬼故事,看进度条。 第110章 我和楚博雅并排坐在阅览室的座位上各自翻看选中的书,一个下午的时间悄然流逝,这期间我们居然没有一句话的交谈。 但气氛并不尴尬,或许是我们两人看书的时候都很认真的缘故。我们都对自己选择的书籍十分满意,并且完全摒弃了周围的干扰,全身心地沉浸在阅读之中,虽然并不高谈阔论,却时刻注意着另一个人的感受。 这感觉很奇妙,我读书的时候专注极了,但就坐在我身边的人依然有着强有力的存在感。 任何时刻当我的心情随着主人公的情绪而起伏,我都会下意识地去关注楚博雅的感受,而每当我向他投以关注,都能感受到他恰巧也在此刻关注我——即使我们没有交换视线,却仿佛早已经心灵相通。 像是那句烂大街的话,气氛称得上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我曾经说过我有很多情人,这不是假话,爱情让我心情愉快。我还是能够想起每一任情人的音容笑貌,我鲜少去想,然而这一刻我不可控制地回忆起了……回忆起了许多。 拿现任和前任比较在我看来是一件愚不可及的事情,理由有千千万万,诸如不一样的时间段会有不一样的心情,诸如过去的早就过去把握当下才是要务。我从来不比较他们,上一段感情结束后我就清空和他相关的记忆,除非是特殊情况,否则绝不会再提及。 也没什么可回想的,我绝大多数情人都是凡人,要说类型那是五花八门百花齐放,有才华横溢却偏安一隅的读书人,有生来高人一等的权宦子弟,甚至路遇的一位歇在破庙的浪子,甚至在我看他时摘一颗红果给我的农家少年。 总是甜蜜的童话式的开场,总是沉默的现实会有的结局。 在海明之后我其实已经很难去难过,一段恋情开始的时候我的心都绷紧了,等待我们最后的分离。 诡异的是我平等地爱他们每一个,绝无厚此薄彼。我猜测我可能就是天生多情的那种人,可能骨子里清楚自己绝不可能得到某样东西,所以愈发去追寻。 然而这一刻我坐在这里,回忆我所有的情人,在我心中最先浮现出的不是他们的长相,也不是他们带给我的快乐,而是和他们相处时,在某一刹那间我切实触摸到的平静。 这样空空如也的平静。 我承认在所有的案例中我是最无可救药的那一个,我固执、暴躁,漫长的时间没有让我变得灵活和耐心,本质上说,我认为我没有做出任何像样的改变。时间越久我越认可现在的自己,我深切地认同自己所做的一切,杀人、灭族,我也深切地认同我罪无可赦。 因为习以为常我简直要忘记内心的煎熬。我陷入了无可挽回的恶性循环,越是杀人,越是感到痛苦;越是痛苦,越是想要杀人,而此后又有崭新的痛苦。我说服自己的死亡论无可挑剔,事实的确如此,死亡并非生命的结束。 但依然的,从来没有减少的——我因我制造的死亡而痛苦。 这么多年我好像从来没能卸下心理包袱,它太沉重了,有时候我安慰自己说我的行为其实和枪杀死刑犯的行刑者没有区别,毕竟世界的腐朽无可逆转,多一点灵气就多一点苟延残喘的时间,可关键是我哪里来的权力行刑?我又有什么资格杀一人去救别的人? 生命不能用数字衡量,它有千钧之重。 我们坐在和窗户有一段距离的位置上,这时光中太阳正在西沉,一切都在渲染薄红。 沉默中我合上了书,仿佛正等待着我的动作一般,楚博雅也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他抬起头,将瞳孔投进我的眼睛。 无端中我怔了片刻,然后我说:“走吧。” 我们都买下了下午读的书,楚博雅把我的那一本一起抱在怀里,就这么抱了一路。 这次楚博雅安排的晚餐是海鲜,个大肉足的海洋生物还看得出原貌,被摆在脸盆大的盘子里端上来,还有看不出原貌的鱼生——很好,我就那么几样不爱吃的东西,西餐、海鲜并列榜首,他居然都踩中了。 分手事项可以提上日程。 但我到底还是没有说什么,从各种壳中掏出肉来,沾上酱汁,嚼一嚼吞了。 虾蟹我一口都没有动,楚博雅没说什么,默默给我剥好了放到碗里。 “谢谢。”我说。 “不客气。”他说。 在这古怪的氛围中我们居然把桌上的碟子吃得半空,我和楚博雅吃下的东西难分伯仲,大抵是两人平分了。吃到最后我手上没有半点油光,楚博雅的手却腻乎乎的,像是白玉上了一层蜡。 我笑起来,拆了一包湿巾给他擦手指。 因为做了一点手脚的缘故,难以清洁的油腻一擦就干净了,被我握在手心的手指瘦长而有力,指甲修剪得非常整齐,指腹没有一点茧子。我擦了他的手,一时间有些不舍得放开,索性将他的手捏在手心,从稍微多肉的手掌往上揉,一直揉到他的指尖。 他的手在我的手中放松地自然弯曲,我又揉又捏,玩儿了一会儿,将他的手捧起来,亲了一下手心。 那只手在我用双手捧到脸上时反射性地抖了一下,张开了,罩住了我的面孔。 他的食指指尖轻轻落在我的眼睫毛上,仿佛无所适从一般抻了抻,半晌,又落回来,颤抖着,顺着眼睫毛的尖端,若即若离地滑到我的眼角。 我放下他的手,他凝视着我,眼里暗潮涌动。 对视了几秒后我说:“还不走?” 第135节 他愣了。 “嗯好。”他说。 这一刻他的神态居然让我觉得有点可怜。 我真的有点相信他一见钟情的说法了,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狂热的、毫无自我的盲从。我相信这时候我就算要他马上把所有的财富都转让给我,他也会要不迟疑地照做;就算我要他死,他也会去死。 他很清醒,且为我所有。 这并不会让我感到有多愉快,诚实地说,在我的理解中,不平等的爱情是没有前途的。他对我予取予求,千依百顺,这都不会提高他在我心里的地位。 但有一瞬间,只有那么一瞬间,我被他打动了。 在他有所行动之前我率先坐到椅子的扶手上,随即俯下头吻住他。 我谙熟进攻的技巧,也懂得怎样与人唇齿纠缠,造成你来我往势均力敌的假象。但楚博雅实在是太顺从了,顺从到没有一丁点试图征服我、和我争夺主动权的举动。我粗暴地噬咬时他毫无反抗,我温柔地舔.舐时他配合着敞开。 他尝起来像是是鱼生,不是我不爱吃的那种,就是我想要的——嫩滑,柔韧,咀嚼时有力地在口中弹动,带着柠檬的微酸。 “嘿,”我问他,“你妈妈有没有规定晚归时间?” “没有。”他喘着气,从背后揽着我,“没有。” “现在你有两种选择,马上买机票和我飞回我家,或者开车去你家。”我说,“当然这只是个建议……” 我话还没说完就被他拦腰抱起,大步走到门外。 他柔软外衣下的肩膀坚实宽阔,肌肉在我的手掌下收缩起伏。 “他们在看我们呢。”我说。 “让他们看。”他说。 他越走越快,我在他的怀里却感觉稳妥极了,没有半点颠簸。 太阳和月亮同时挂在天上,时间尚早,楚博雅只花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带着我回了他家。他住的是酒店式公寓,大概不能被称作“家”,里面的陈设有种未经使用的崭新感。 一切都井井有条,我猜要么就是保洁人员是个无可救药的强迫症患者,要么就是他们有严格的物品摆设规定,房间内的每一样物品都根据大小排列,间隔等距,对角线整齐得和阅兵礼有得一拼。 他揽着我的腰开门进房,又是干脆利落地把我抱起来,进了卧室。 卧室里里面倒是有些人气了,被子有点歪,桌上放着没有喝完的半杯水,窗边摆着一个仿真度很高的真皮娃娃。 他一只腿跪在床边,将我放到床上。这过程里我们靠得极近,但我比他矮挺多的,所以目光平视处不是他的脸,而是他不断滚动的喉结。 我陷进柔软的床垫中,在这之前,探头轻轻吻了一下。 然后就是打着哈欠看他脱衣服。 这心机男没有开灯,屋内昏暗,但除非我刻意追求若隐若现的朦胧美,否则都不会限制自己的视力—— 他随手把外套扔到地上,装饰性的纽扣磕到地面,发出一声轻响。 与此同时他已经扯下了穿在里面的白色保暖衫,上半身□□着,露出流畅的肌肉,急不可耐地撕开裤子的拉链。 我的视线顺着他的手滑到他腰腹的人鱼线上,又在他弯腰后的躯体上巡逻。我心安理得地看着他继续往下脱,直到他踢开团在一起的牛仔裤和袜子,只穿着一条内裤靠近,我才躺在床上,轻轻扭动了一下,整个儿的从裙子里钻出来。 “你……”他呆呆地看着我。 在他脱衣服的时候我已经把内衣全都撸下来了,就扔在枕头边上。 我翻身把他压倒,像趴着小型床垫一样趴到他身上,感受他在我身下轻微的颤抖。 “嘿。”我说,“别像个小姑娘似的。” “床头柜……”他急促地呼吸,用一只手肘支撑自己,胸膛带着我上上下下。 我觉得体型差还挺有意思的,在他身上小心翼翼地撑起上半身,端详他涨红的脸。 “嗯?床头柜?”然后我反应过来,心不在焉地说,“我们不要那个。” 作者有话要说:  告诉我不会被锁。 第111章 作者有话要说:  好累_(:3ゝ∠)_ 收藏它死了!完全死了!作收它也死了!死了好久了! 不然改个名换个封面怎么样= = 夜晚有不足为外人道的甜美。 楚博雅像个毛头小子一样激动,我趴在他身上是个高难度的动作,未免他出丑,我让出了主动权。 他压下来的时候遮住了我眼前的光——在我的要求下打开的床头灯像是洒了金粉的流苏,从容不迫地晕开一片暧昧。我用双手攀着他的脖子,他胡乱的吻落在我的脸上,我觉得他的嘴唇有点干燥,擦过皮肤时有轻微的痒意。 我有些惊讶他额角的汗迹,还有他躯体上散发的高热,简直烫得像是火炉子。我背着光观察他的面孔,他的面容里的邪气此刻也被冲散了,看上去竟有些天真,通红的脸颊和颤抖的姿态都像是朝圣者跪在圣地前的虔诚。 他一路往下吻,我束缚他的双臂随着他的动作渐渐伸展,最后我的手指轻轻抵住他的发根。这家伙的头发也是湿润的,跪在我的面前,压低了头,从我的角度能看见他浅坡一样的脊背,还有性.感的屁股。 他的手扶着我的腰,正如同朝圣者狂热地亲吻圣地,被我戏弄的舌头竭尽全力地戏弄着我,技巧不足,但富有耐心。 像是扭动的蛇,像是柳枝的腰。我从喉咙里发出一声无意识的嘟哝,窗户大开,一阵冷风吹进来,并未降低房间内的温度,但沉浸在热潮中的人还是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暖风轻轻拉上了窗帘。 “嘿。”我轻轻地,有些哆嗦地说,“再不过来我就回家了。” 第136节 他便温顺地像鱼儿一样游回我身边,托起我的上半身紧贴着他的胸膛。 “硬邦邦的,看来不是女孩儿嘛。”我调笑他。 他不做声,我逗得狠了,才停下来拥抱我,轻声问:“疼不疼?” “疼你个鬼。”我说。 这点儿疼跟没有似的好吗,你当是哄小姑娘呢。 他就不说话了,只是做得又温柔又细致,像是暖洋洋的一束阳光。 然而……反正到最后睡着了被帮忙洗澡的不是我,第二天会腿软赖床的也不是我。 哦,我赖床了,但不是因为腿软,赖床是我的常态。当我舒舒服服、神清气爽地醒过来,正对上楚博雅凝视我的眼神——专注又贪婪,像是巨龙看守它的宝藏。 “如果你再这么看我,就滚下床,立马消失在我面前。”我打了个呵欠,含糊不清地抱怨,“你看我的样子瘆得慌你知道吗。” 楚博雅恍然一般,说:“抱歉,我有点……激动。” “理解。” 我打了个滚儿后爬起来,探手去够掉到地上的内衣。 他轻轻咳嗽了一声:“放着吧,我这里有新的,还有睡衣……都是给你买的。就在左边床头柜,第一个抽屉里。” “你太贴心了。”我夸奖道,掀开被子,赤.裸着去拿睡衣。 他的呼吸在背后停滞了,像是老化的磁带,只能发出意味不明的“滋滋”声。 我心情挺好,抽屉里是一套棉质的白色衣裤,我把睡衣扔到床上,忽然想起昨晚楚博雅说的话,又打开第二层抽屉。 “……哇哦。”我说。 除了最常规的橡胶制品以外,还放着各式各样的小工具,包括不限于情.趣鞭和手铐,以及一个,大概是……男用贞.操锁? 我回头看楚博雅,他不闪不避地和我对视。 “你喜欢这个?”我举起手中的金属制品,它因为我的动作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楚博雅说:“我以为你喜欢。” “我不喜欢。” 我有点震惊,主要是怎么也想不通:“你为什么会觉得我喜欢?” 你对我的认识究竟和我本人有多大的偏差?! 楚博雅躺在床上看着我,角度让他的唇角仿佛也带上一抹奇异的微笑:“难道你不想?让我完完全全、只属于你。” “哦。”我说,把手里的玩意儿往外一扔,精准地投进垃圾桶里,“我不用想。” 因为你本来就完完全全、只属于我。 大概是关系突飞猛进的缘故,昔日面对我时总有些战战兢兢的楚博雅越来越放得开了,偶尔也会提一些要求,代替我做一些决定。我没说过他可以自己打电话约我的话,但他越来越频繁地来电,询问我在做什么,要我过去找他,或者他来找我。 我其实无所谓,一般不涉及重要事项都会同意,他想要我答应的事,我几乎都会答应,唯独他要我搬过去和他一起住的要求,被我态度十分坚决地拒绝了。 虽然尽可能地和普通人靠拢,但我的生活习惯里依然有很多非人的部分。我没有耐心在另一个人面前伪装太久,事实上,这么多年以来,我也只和前主人孟不离焦地相处过。我的自我在他面前被削弱了,我必须要忍让他对我指手画脚,遵守他的规定。 有过这么一次经历之后我觉得再也不需要第二次了,我不需要习惯楚博雅的习惯,他也不需要习惯我的习惯。 时不时来刷个存在感的赵漫沙忽然就从我的手机上销声匿迹,来电和短信的频率降低了足足十个百分比,也不再邀请我去她家里。我们没有提及楚博雅,这大概是一种默契,我们的话题绕来绕去,却不约而同地避开了他。 我渐渐觉得楚博雅的存在有些碍事了,因为他越来越频繁地想要见我,越来越不满足于每隔几天聚一次的频率。我能够理解他被爱情冲昏了头脑,遗憾的是,我不打算理解他的这种恨不得把我拴在要带上的心态。 ——好歹也是这么大的企业一把手,天天那么闲真的合适? 哦对,他确实挺忙的,忙到我回家的话他就很难每天都挤出来回找我的时间。 于是我愉快地回到了家。 带着玩得乐不思蜀的钱铮。 我不知道她身上发生了什么,现在她的魂体已经凝实到可以化作实体的地步,哪怕是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也能够大摇大摆地招摇过市。钱铮对我的遣词造句表示了十万分的不满意,之后对我的询问表示自己不清楚发生了什么。 “和往常一样,没有特别做什么。”她说,化做实体坐在椅子上,像幼儿园小朋友一样端端正正地把手背在背后,“真的!我这几天都没出门呢,你看见的!就是……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感觉我越来越清醒。” “敢情你之前都睡着呐?” “不是那么回事!哎呀我自己都没搞懂,跟你解释不清楚。”钱铮说,“我都有实体了,终于不用闻食物的味道了,我要吃麻辣小龙虾!” “这个季节不是最好的时候……好吧,麻辣小龙虾。”我在她控诉的眼神中妥协了。 我觉得一般人都会妥协,根据我的经验,没人能忍住一顿麻小的诱.惑,如果能,那就两顿。 忍得过两顿的人我认为已经可以投放到抗战时期报效祖国了。 总之,为了满足钱铮的口腹之欲,我带着她去吃麻小。本着不多生事端的心思,我特地要求她变成以前用过的狐妖躯体的模样,然后再换上女装,打扮都不需要的,妥妥一个超模身材的绝色美人。 “……喂其实你只是想看狐妖伪娘吧。”钱铮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面无表情眼神死。 “你还真说错了。”我一边欣赏她一边回答道,“我要是真想看,随便叫一群狐妖过来就行了。” 主要是钱铮自己的脸是死人的,她的法术又不好,没办法变成除了她附身过的人或者妖之外的外表。倒霉的是另一个被附身的姑娘也是已死亡人员,所以还真只能变成狐妖。 至于女装……是为了给楚博雅看啊。 第137节 虽然我不知道他想了什么办法,但我敢肯定,他一定会使手段搞到我的日常。 单独和另一个美男子出去吃东西,要是被他知道了……不知道会是怎样的一场大戏。 我选择的吃麻小的地方是个路边摊,老板是个笑嘻嘻的中年男人,个子也就比我高一个头,手脚麻利。我和钱铮都在众人的注视下泰然自若地选了位置坐下,我是某种程度上说接受过更严酷的洗礼,钱铮……她大概还没意识到大家是在看她。 那张妩媚的面孔在这个肮脏的小摊子上就像是稀世的珍宝摔进了灰尘,无人敢去拾捡。 大家只是看着她,像看着年少时候一个甚至从未有过妄想的梦,像看着青春里没能留住的宝物,像看着所有他们想要却未曾得到的东西,像看着一点希望,一个信念。 ——狐妖的天赋技能,称之为“魅惑”也没什么不妥。 我觉得很有意思,钱铮明明不是狐妖,可当她模拟狐妖时竟能把这个基本用来卖萌的天赋技能运用得如此恐怖。 她低着头无知无觉地点餐,我悄悄帮助她收敛了她不受控的能力。 周围的人们忽然收回了痴迷的眼神,仿佛一刹那的集体呆怔后,小摊子上又热热闹闹地玩笑起来。钱铮也点好了餐,高高兴兴地招手让老板过来。 但我的注意力放在更远的地方。 我听见一阵摩托车的轰鸣,由远及近,越来越响亮。一个漂亮的急刹车之后,戴头盔穿皮衣的女人打开面罩,对老板说:“照旧给我来一份。” 看不清全脸,但那极具辨识力的嗓音,更确切地说,是某种感觉,让我认出了她。 齐风。 第112章 这时候合适的感叹应该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或者类似的话,但实际上,我只是有些想笑。 为什么想笑呢?这是个好问题,不过只是个无关紧要的好问题。有时候人们笑是因为心情愉快,有时候人们笑了,就只是笑了而已,不去深究是最好的做法。 齐风两手握着把手,一只腿踩在地上支撑着摩托,这个动作做出来显得她尤为四肢颀长,英姿飒爽。我在心里打着腹稿想待会儿怎么和她说话,还没想好,她就长腿一跨,以我的眼力能够轻而易举地看出她大腿根部用力时鼓起的肌肉群,那条修长的腿从她腿间的坐垫另一头飞跃,像是一条柔软的鞭影最终着地。 她下了摩托,取下头盔抱在腰部冲我走了过来,脸上还带着兜风后兴奋的潮红。 “不介意我坐下吧?”她一边问着,不等我们回答就坐了下来,把头盔往桌边一扔,自来熟地从盘子里捉了一只小龙虾开始剥。 “……请坐。”我说。 刚往嘴里塞了一只剥好的小龙虾并且抬起了头的钱铮立刻低头继下续心无旁骛地奋斗,估计以为这是我的熟人。 某种意义上说齐风确实是我的熟人,但话不能这么简单地说。 在我的理解里,记忆是衡量两人之间的关系的重要标准,一段长期保持的友好关系往往经过了时间的洗炼,而关于对方的记忆影响了他们面对对方的态度。这种态度往往是独立和特殊的,如果失去了这种态度,即使是感情最为深刻的挚友也有可能分道扬镳。 比方说如果有一天你从小玩到大的死党忽然满脸严肃地对你说他其实是个外星人,你可能会首先大笑着嘲笑他说“请问你是个智障吗”,然后在他反复重申之后耐着性子听他讲个子丑丁卯;如果说这句话的是个陌生人,你可能会把以上的程序反过来:首先假装感兴趣地听他讲完详情经过,而后在心里嘲笑对方是个智障。 我熟悉的是那个“和我熟悉”的人,而非那个人本身。 所以我确实对齐风为什么忽然过来坐下,还津津有味地开始吃我的麻小十分莫名其妙。 她一边吃,一边饶有兴致、毫不掩饰地打量钱铮,而钱铮呢,在她堪称如狼似虎的眼神里泰然自若,飞快地剥开小龙虾鲜红的外皮,灵巧地抽.出完整的嫩白泛红的虾肉,然后塞进嘴里咀嚼——过程流畅,专心致志,我毫不怀疑就算下一秒就会世界毁灭她也能照样八风不动地继续下去。 “这么可爱,难怪是男孩子。”齐风说。 她剥了几个小龙虾之后就没有再吃下去了,而是用桌子上的廉价纸巾细致地擦手。她擦手不像一般人用纸巾胡乱摩擦手指,而是拿着纸巾小心地在手上摁压,利用纸巾本身的吸水性吸走油光。 这个小习惯让她在我眼中忽然又变得熟悉了起来。 那个神经质的、极端爱护手指的便宜师父,美貌惊人、脾气火爆,看人自带三分嘲讽。 “你看我的眼神真恶心。”齐风又说,这次我肯定她是对我说的了,然后她又盯着钱铮问她,“你为什么要听变态的话打扮成这样和她出来约会?” 钱铮一边吃一边回看她,一脸懵逼。 我觉得齐风对我的态度不太友好。 不应该啊,头回见面她明明对我很有好感的,就是那种一见如故式的好感。没道理过了一阵子她对我的感官突然就变差的。我琢磨着到底发生了什么,大概我的沉默旁观引起了齐风的不快,她又把炮口对准了我。 “我说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做人也太拿乔了点儿吧,我看小雅是被你拿住了,半点儿都不敢反抗,看把你能的。”她的口气不善,眼神也很冷淡,不过没说什么不好听的字眼,“才在一起多久啊,脾气那么大,齐颖峰说你这人有点儿门道——你是给小雅下了咒还是灌了什么迷魂汤?” 我忍着笑:“你叫他小雅?” 齐风的表情一瞬间有点不自然,但很快又理直气壮起来:“我们认识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儿变人,小雅怎么了,我叫楚楚他都得应了。” 我很诚恳地说:“你知道你现在什么形象吗?按言情小说的套路,像你这种青梅竹马门当户对设定的女配,又在中途跳出来指责我和楚博雅的感情问题,就是我和楚博雅感情道路上的垫脚石,是出来打脸用的,是出来展现楚博雅除了我谁也不爱的,是要被读者千夫所指的,低龄一点的读者可能会蹦跶着要我撺掇楚博雅‘天凉齐破’的。” 齐风对此嗤之以鼻:“你当你的人生是小说?还‘天凉齐破’,你知道这么干会让小雅有多大损失吗?再说谁会喜欢那种面无表情的人,人生有不是小说,现实里这种人一点也不萌。” “我的人生和小说也没差了,反正有脚本。谁知道背后有没有谁在操纵,谁叫设定是他除了我谁也不爱。”我说着,还是有点吃惊,“他还真能弄倒你们家啊……而且你居然听得懂天凉齐破。” 说到这个话题齐风的脸色就变臭了:“谁想懂这种扯淡的言情设定,还不是最近小说改编影视火了,所以我随便选了排行榜前几名的小说看了一下——那种纯粹意.淫的胡说八道居然能赚到钱?女主角要什么没什么,男主角要什么有什么,还爱她爱得死去活来包容她各种作?还有钱了就是想要一个不爱他的钱的女人?恋爱脑也要有个限度。” 我想了一会儿:“你就是随便选了一个网站然后就开始看文了是吧?小说影视化火起来的都是晋江的,你看的那是无线风。” 然后我们就着这个话题愉快地讨论了一会儿,临走前齐风忽然回过神来:“不对啊,我不是来和你说小说影视化的!” 我表现得比她震惊一百万倍:“真的?我以为你就是找个借口搭讪!” 齐风盯着我的表情看了有五秒,忽而冷笑一声(这个表情放在电影里妥妥的反派模板,足够载入电影史最经典反派演绎片段):“你们的事我管不了,我看你这人有毒。” 我们说话的时间里她要的东西也好了,是一大把烤串,店家殷勤地用塑料盒装好了,又用塑料袋包了好几层,挂到了摩托把手上。齐风就像是背后长着眼睛似的霍然起身,把头盔往头上一戴,眼看着就要走了。 “齐风,”我叫住了她,“你和楚博雅的关系真的很好?” “你现在才担心,还是你最开始装得太好?”她已经降下了防风眼罩,这一会儿的声音有些模糊不清,“我们关系好得很,不过全是我单方面上赶着讨好他,成了吧!” 我知道她没有骗我。 第138节 她走远了,我还凝视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钱铮咳嗽一声吸引我的注意力:“那什么,我听她说的意思,你是……谈恋爱了?” “嗯。”我心不在焉。 “对方,”她看上去有点纠结,“是人是妖是鬼?” “现在看起来是人,不过可能性不大。”我依然心不在焉。 “那什么……” 她还要问,我没好气地打断了她:“吃你的吧,跟你也没多大关系,我还能请你喝喜酒不成?” 钱铮大为震惊:“你还要跟他结婚啊!现代版的白素贞和许仙有没有好下场?小龙虾我吃光了!” “你是猪吗,给你点了五斤还不够吃?”我又好气又好笑,叫来老板再点五斤小龙虾来堵钱铮的嘴。 盆子一端来钱铮二话不说埋着头吃东西,这个小地摊十分吵闹,可钱铮没有说话扰乱我的思绪,于是我很轻易地,就像每一次我打坐的时候那样,感到自己和周围的一缕光、一阵风,甚至一点喧嚣融为了一体。 修士太好的记忆力在绝大多数时候其实根本没有助力,能够修行的人就没有一个是蠢的,典籍法诀最多也就诵读那么几遍就能记下,重点总是在于理解和使用。 一个修士的修为越高,就越被剥夺忘记的能力,这种剥夺效果非常明确,每一次进阶之后都能感觉到脑袋里的某个区域忽然“开窍”,然后那些被遗忘的东西又重新涌上心头,修士在这时候总是大喜大悲,这也是心魔趁虚而入的最好时机。 我在成仙之前所渡的雷劫甚至让我回忆起了太初时候,我还没有诞生,在一个充满了灵气的虚空里静静沉睡,总能听到父亲低声说话,声震天地,灵气随着他的话语聚散和动荡。 那是我所听过的,最为博大和坚定的声音。 要求“斩情”的修士居然必须一遍又一遍重温自己的过去,重温那些感情,我真心觉得这是天道最大的恶意。好多时候其实我感觉我都要忘了,时光安抚了我的伤痛,而后在进阶的时候我又被迫复习我忘记的嗔怒痴念。 我闹不懂为什么我总是能安然度过心劫,我的心魔来势汹汹,然而每一次我在回忆里爱过又恨过,气得快吐血,却从来没有迷失其中。偶尔我说话做事会冷漠到我自己都震惊,那时候我觉得我符合一个仙的特质,更多的时候,我觉得我和一个有法力的普通人也没什么区别。 齐风走了,我却忍不住去想,如果,如果…… 如果什么呢? 作者有话要说:  考完了,嗯,能过。 2333333 不好意思啦这魔性的防盗章!如果可以的话会尽可能加更一章补偿的! 如果实在写不出一章加更,就多写个一两千字吧~~ 第113章 通常情况下想到这里我都会见好就收,但这一刻我忽然觉得我可以想下去。 妄想没什么错,只要合理控制,好歹会给人一丝慰藉。是我以往对自己太绝情,害怕一旦开始就沉迷其中,所以不肯留下丁点余地。 可这时候就算是沉迷也不要紧了,我能够天马行空地大胆假设。我想了又想,竟然觉得思绪晦涩,像是很多年没有拆开清洁的机械关节,内里灵活,润滑的油液中却黏满污垢。 陈玠没有骗我,他说那些年里头追杀我的修士都是奉了师门命令前来,就一定确有其事,这么一说,那些渡劫后期的大能不可能不知道我藏身在何处。 他们没有打上门来,唯一的可能就是我被保住了,是我的便宜师父和剑宗毫无保留地接纳了我。剑修的攻击力是最强的,剑宗的大能性格又洒脱不羁,没有长者包袱——从他们总是兴致勃勃地下场来揍我就能窥得一二——豁出去要保住我几百年也并非难事,何况我停留的时间远远没有几百年那么长。 如果……如果我那时候不是那么固执,如果我没有决意修行那部魔功,而是听从便宜师父的话留下来练修行剑道;如果我当时不是那么冷酷无情,留下来看看我的便宜师父和这个白捡来的宗门为我的付出;如果我能为此化解心中的戾气…… 我有那么多想要的如果,那么多如果只要有一个发生,迎接我的都是不一样的结局。 然而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如果,这世上最不可能发生的也是如果。 我把视线转到了这个小摊上,人们在初冬时节吃得脸颊通红,梳着高马尾的学生妹子和凸着啤酒肚的中年谢顶老男人有着如出一辙的神态。椅背上胡乱搭着厚外套,大人吃着喝着,很小的小孩子站在椅子上,袖口被家长挽得高高的,双手抓着一只小龙虾啃得七零八落,连胸前用塑料袋做成的肚兜歪了也浑然不觉。 塑料棚子把周围严密地圈住了,热量和麻辣的香气囤积在里面,这种烟火的、俗世的热闹距离我很远,但我清楚它们都十分真实。 于是这种遥远便倐而拉近,近到我身处其中的地步。 我忽然问钱铮:“你刚死的时候是个什么感受?” 钱铮一耸肩:“就那样咯。” 回答的时候她还在吃,那模样,像是傻大姐,又像是潇洒到把一切都看透。 无所事事的几天又过去了,楚博雅学乖了是的没有打电话过来,我除了上网就是睡觉,偶尔去街上晃来晃去——次数很少,因为无论我去什么地方都会有好奇的眼神一路追随,年轻人比较多的场所还会引起围观。 当然,是偷偷摸摸的围观。大家都算得上是小心谨慎,绝不会把眼神直接放到我的身上,而是借助道路两旁的玻璃、手中的镜子、手机屏幕或者相机来观察我的一举一动。 奈何他们实在是演技太差。 还学不会找掩体。 后来我就懒得出门了,待在家里也不错。 今年的第一场雪来得异常仓促,在半空中它们就融化了,地面的人只能看到一粒小小的雪水在混泥土上砸出一个小小的湿点儿,然后这样的小点儿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声势渐壮,汇聚成一场融化的雪雨。 从视觉效果来看这样的雪雨和普通的雨有着显著的不同,雪雨颗颗分明,不会像普通的雨水那样没落地就散成一片;除此之外最显著的不同就是雪雨在下的过程就就很冷,比普通的冬雨、普通的下雪要冷得多。 街上的行人变少了,出租车越来越难打,繁华的街道仿佛忽然间变得空落落的。 我又出了门。 去爬山,因为山顶会有没融化的雪。 白雪会在枯萎的草地和长青的树上铺展,当日升日落,树成了阴影,雪会亮晶晶的,放眼能见的都十分温柔。 我原以为是我一个人去,结果大清早的水杏跑过来敲门,还喊上了:“英英英英你在家吗?英英英英快来开门!英英英英你在家吗?英英英英快来开门……” “你非得把我名字叫成‘嘤嘤嘤嘤’是吧?”我在她催命一样的呼唤下打开门,“大清早别搁我门口哭丧行吗,我这还有邻居呢。” 第139节 她笑嘻嘻地窜进门,大摇大摆地坐到沙发上,左顾右盼,啧啧称奇:“你住的地方这么现代化啊,我还以为你会弄一屋子的法器,再不济也得有唐宋时候的瓷器古画。” “那我这屋里是不是还得摆上几个毁天灭地的阵法,别人不经允许一进门就灰飞烟灭那种啊?”我关上门,走到她旁边坐下,拿着手机查询从我家到山上的路线。 “感觉你虽然有那种警惕性,但是不会这么小心翼翼如临大敌……你就一点儿也不想念以前?” “我没经历过唐宋,对我来说唐宋是历史,殷商是传说。” 我说完这句话就闭紧了嘴,没再透露别的东西。 水杏盯着我,我以为她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结果半晌后她忍不住问的却是:“茶呢?” 我露出一个小小的微笑。 “什么茶?” “家里来客人了,主人该上茶啊。” “没有茶,不过茶壶里有凉白开,想喝多少就倒多少,嫌冷你自己热一下再喝。” “免了!”水杏冲我翻了个白眼,“你不是过得挺讲究吗,怎么家里连水都没有一口。” “因为我不喝水,”我回答她,“我喝酒。” 然后我们都沉默了下来——你明白吗,就是那种突如其来的沉默,谁也没有踩中任何一个禁忌之地,谁也没陷入某种尴尬的境地——可是一时间谁也没有说话,我们肩并着肩坐在一起,像是幼儿园小班里排排坐吃果果的游戏。 接着水杏问我:“你要出门?” “嗯,爬山。”我说。 “一个人爬山?真有闲心。” “你也来啊。”我答得很轻松。 我要去的那座山并不算高,但好在距离本市非常近,坐大巴不到一个小时就到。水杏跟着我去,所以我帮她也买了一张车票,这家伙报身份证号码后我算出她的年龄是二十一岁,不知道为什么,这一点让我觉得挺有趣的。 一直以来凡人都被放在弱者的地位上,包括人类自己提起妖魔鬼怪的时候也大多都是满心的敬畏,当然了这一点要排除不知道有多想搞到异类来做实验的科学家……哪怕是童话故事,人都是弱势的一方,要经过无数(虽然和玩闹差不多的)艰难险阻才能打败大魔王。 然而现在异类都小心翼翼地藏身于人群里,努力适应人类的规矩,模仿周围的人说话做事着装打扮,唯恐暴露了身份。 有时候我在路上遇见了什么妖怪,都会在心里惊叹,他们打游戏、用表情包,没钱了居然还会利用非人的体质跑到工地上去搬砖,和人类一样嬉笑怒骂,尤其是年轻的一代——大家都疏于修行,混迹在人间,感情充沛得像是小孩子,和我在另一个世界见到的妖怪都不一样。 这种不一样是好是坏?谁也说不清。不同的种族之间必然有所争斗,这和正义邪恶等等都没有关系,只是关乎于生存。 当人类占据了绝对的高位后,无可避免的,其他的种族都会衰败下去,就像同一个花盆里根系不够发达的植株;就如同另一个世界里异类高高在上,而凡人们苟延残喘,挣扎在生死线上。 或许情况还没有那么严重——不过总有一天会这么严重的,这没得说。 我和水杏走到山顶,正是太阳即将西沉的时间。傍晚的风悄无声息地消失在蓬松的雪里,动物们各自安眠,山顶安详极了,安详得像是一个壁炉的火焰边整理着头发、昏昏欲睡的老姑娘。 我随便找了一块儿平地坐下,仰起头,眺望被一枝伸出的枝条斜劈为二的太阳。 水杏站在一边,顺着我的目光也望了过去。 隔了一会她问我:“你在干什么?” “看落日。” “既然你要看落日,干嘛要这么早就出发?” “哪里早了?我们到这里的时间刚刚好啊。” “可是你把时间都花在路上了。”水杏反驳,“你要看落日,直接过来就行了啊。” 我笑起来:“不把时间花在路上,又花到哪里去呢?” “看落日呗。” “可是我看落日不需要那么多时间。” 水杏想说什么,但她恐怕意识到她是说不过我的,就又闭上了嘴。 我凝神远望。 太阳呈现出鲜艳的橘红色,若隐若现的薄云漂浮在它四周,像是一幅传世的油画。但全世界范围内,整个人类的、甚至非人类的历史里也找不出能绘出这幅图景的画家,因为高空中的风让那些薄云高速移动,时间让太阳的光芒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 要怎样的画家才能画出这样的辉煌?光影的转换、岁月的流逝、静止的动感,最吹毛求疵的精致和最雄浑壮阔的宏伟融为一体,永远和上一天有所区别。 “世界上没有一模一样的叶子,世界上也没有一模一样的夕阳。”我自言自语一般说,紧接着问水杏,“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水杏皱着眉:“就不许我想你了?” 我望着她,沉默了一会儿。 “你又不是人啊水水……”我轻声说,“我们才分开一个月,有什么可想我的?” 水杏看着我,说:“你记得可真清。” 作者有话要说:  出来了! 最近都很忙啊,很多考试啊_(:3ゝ∠)_ 不过周末了所以新章节会写的,就是可能晚了点儿…… 其实防盗章节最重要的作用是提醒作者欠了章节,要是不发防盗作者懒癌一犯就不想补上了= = 第114章 我当然记得清,也没可能忘。 第140节 水杏也没有期待我的回答,她说完这句话之后呆呆地看了一会儿远山,告诉我:“最近我们打起来了。” “你说‘我们’?”我很惊讶,不是半真半假装出来的,是真的发自内心的惊讶,“都这样了你们还内斗?” “不算内斗,但和内斗也没多大区别了。”水杏说,“我们和西方打起来了。” “嗯——”我摸不准该表现出什么心境,含糊不清地打着哈哈,“嗯——” “输的不是我们,但是我也没觉得我们赢了。这一架打得毫无悬念,对面来的根本没有厉害角色,我们虐他们就跟虐菜一样。”水杏这么说着,脸色却并不好看,“到最后清点损失,我们实现了零死亡的突破,还俘虏了大批西方联盟的中高层。” “听着不像是坏事。”我说,“赢了有什么不好?” “因为西方的没落势不可挡了啊英英……”水杏叹了口气,“我找不出别的词来形容了,他们跌下来的速度快到所有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的地步。正常情况下这样一个庞然大物的坍塌都是万众瞩目的,不瞩目也没办法,没人是瞎子。或者说不是他们跌落的速度太快,而是太平静了——他们的衰败实在是太平静了,一个普通的市价值数亿的财团破产都要比他们轰轰烈烈。” “听起来很严重。”我适时说。 其实我根本没有认真思考,我只是在想水杏真的太像是人类了,她甚至连举例都要用人类做主角。 原先我虽然知道异类们都很习惯混在人群里,但我一直以为他们只是伪装成这个模样,人前他们是普通人,人后他们还是妖怪;然而这时候水杏的话忽然让我意识到,他们伪装得太久了,伪装到他们伪装成的那个凡人成为了他们的一部分。 乃至于成为了他们自己。 我试图找出这件事的根源,遗憾的是我确实不了解这个世界的异类究竟经历了什么演变,让他们变得如此面目全非。 在上古时候我相信他们就是我熟悉的模样,正如同我在这个世界见到的三个上古或者稍微延后一点时间的异类,无论是道长、龙还是那个有着七彩的眼睛的人偶,他们都高高在上,独来独往,从来不解释自己的用意。 水杏其实已经很不像是人类了,和真正的人类相比较她无疑是极端冷酷和极度缺乏同情心的,但在我面前她却显得过分柔软,我甚至怀疑水杏还记不记得她根本不是个人。 我想了一会儿,忽然觉得……真行,这不就是首先取得经济地位然后进行文化入.侵的升级版本吗? “岂止听起来严重,这件事太严重了。”水杏说,脸上却一点儿也没有口里说得那么肃穆,“什么东西消失会那么无声无息不引人注目?这让我想起了我经历的科技发展,传呼机的热潮刚刚过去,几年之前大哥大还是地位财势的象征,忽然之间人人就都用上了智能手机……这说明什么?” “旧的被好的取代了。”我说,“这不挺好的。” “不不不,英英,不是那么回事,我们根本没有取代他们。”水杏说,“传呼机、大哥大消失了,根本不是因为有什么取代了它们,我再举一个例子,为什么围棋没有被斗地主取代?事物的消逝里,最主要的原因是它们不重要,它们没有用了。” “……哦。”我点头,感觉自己在上一门不知道怎么归类的课。 “你在听吗?” “我在听。” “你怎么想?” “我没怎么想。”我说,“这种事你管不了,也没办法管。” “我就是有点难受。”水杏扯了一下嘴唇,皱起了眉,在这样的天色下那种哀愁竟然也有一点婉约,“我看着他们,就想到我们东方居委会的未来。” “你多虑了。”我安慰她,“居委会很有用,居委会万古长存。” “……我怎么觉得你这话不太对味儿。”水杏说,不过还是很快平静下来,颇有些自嘲地摇了摇头,“也是,我担心个什么劲儿。现在小区里嗨翻了天,大家都在庆祝胜利,好像上了战场的都是英雄。” 她不再说话,贴着我坐下了,学着我一样仰起头远望。 “水水。”我突然喊她。 “嗯?” “假设有办法阻止这件事的发生,你一定会想尽办法去做对不对?” “对。” 我没再说话,只是坐在这山顶,陪着她看完最后一缕光沉下。 半夜三更回到了家,钱铮浮在半空凝视脚下的栋栋高楼。她的脸上没有丁点波动,于是眼神里好像毫无感情,又好像充满了忧郁。 我看了一会儿,绕过她回到卧室。 天气渐渐变冷,我也要开始忙碌了,忙着和亲戚朋友联络感情,确切地说就是到处跑饭局。原则上我是想要拒绝的,我爸妈那么长年累月不落屋的人,和亲戚也没什么感情,过去就是做个面子功夫,就像最初时候他们会以我一个人过年太寂寞的名头把我弄过去,然后就以照顾我为借口不包红包。 谁在乎那几千块钱了,我爸妈从小到大都是一口气把至少五年的学费生活费打到特定账户上给我,只有给多没有给少,我压根儿不缺零花钱。 不就是因为我家里没长辈不能把他们发出去的红包补回去?我又不蠢。小时候面对一众亲戚言不由衷的热情心里烦透了,可是我还真不能不去,谁叫我年纪小,有些事还必须得要大人出面。 后来我大了想要不去吧,就会有一大堆不明情况的吃瓜群众到处指责我,说我随我爸妈狼心狗肺不懂感恩,然后就是一大群莫名其妙的人出来指责我爸妈不孝,不回家看望父母、部位兄弟姐妹着想——哦对,我爸妈都是土窝里飞出的金凤凰,家里人没什么文化,斤斤计较。 在这种家庭里我爸妈还能那么一心为人民,也是绝了。 总之,不管我愿不愿意,还是踏上了奔赴饭局的不归路——就在那种很便宜的“大饭店”里,去吃我不屑一顾的充满了地沟油、半腐烂猪肉、农药残留严重的东西。 我没真吃,就是看着。 期间这群智障不断向我灌输“要为父母还债”“要对叔伯姑姨尽心尽力”“嫁了人也要想着家里”“你弟弟妹妹以后你也要照顾”……诸如此类的智障言论。 前几次我非暴力不合作地不吭声,原以为他们懂得见好就收的道理,毕竟今天的饭店居然真的是高档饭店,虽然只是大堂,不过价格不菲,难得的是不是相对以前的价格不菲,而是真的价格不菲——我来吃过几次,味道无功无过。 结果到了之后,饭桌间醒目位置赫然坐着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凭良心说,和大多数凡人比起来他不算丑,十分制的及格分还能加一分,然而在我这里他属于我平常压根儿不会给眼角的类型。 我:……?? 这是,要给我,相亲? 其实我不想朝这个方向想的,但是我一走近这群智障就争先恐后地向那人介绍我,在我坐下之后更是变本加厉变着法子地夸奖我,还说我“脾气好”、“贤惠”,那个男人打量我的表情也带着遇见一个满意商品的那种和善。 ……妈的智障。 我心里充满了面对残障人士的怜悯,说真的,我的年纪也不小了,但是这种人的脑回路还是会让我觉得无力,和他们的对话总是充分诠释“鸡同鸭讲”的深刻含义;说得再高深一点,就是“夏虫不可语冰”。 第141节 他们的脑袋只能思考到吃喝拉撒的地步,什么自由心灵啊人生意义啊,都不在他们渺小的脑容量以内。 有那么一刻,我想起了另一个世界里那些我感情复杂的修士。无论我有多么不屑他们的感情,有多么觉得修行的道路扯淡,有多么不愿意融入他们——时至今日我必须明确地承认一点——有些时候我摆出泾渭分明的态度,正是因为我清楚,如果我不再敌视他们,我就会爱上他们。 如果我不彻底远离,就会深陷其中。 那些博大和宏伟的心灵啊,时时刻刻都涌动着光辉。他们遵循着残酷的规则,强大战胜弱小,智慧击败昏庸,像是季节造成的大迁移或是寒潮冰冻了远古的猛犸,正是因为抛弃了绝大多数感情才能展现出纯粹的犹如山峰和海浪一般的魅力。 而这魅力会让我舍身赴死、肝脑涂地。 即使是这一刻,即使在我不会为他们舍身赴死的时候,看着这群智障,我又回忆起了另一个世界的凡人。 他们蒙昧,又因为蒙昧大量催生愚蠢。 扼杀伟大去拯救庸俗……究竟有何意义? 我这么想着,同时又在心里告诉自己:这件事并不需要去思考意义。 凡人是世界的根基,就这样,没别的可能。世界不需要太多的伟大,它没有那么营养丰富的土壤,伟大是汲取庸俗的灵气而生的,那就让伟大吐出来,吐不出来就消失。 现代社会这种人是少数,总有一天这种人的数量会降到极低。 然而我仍旧怀念那种令我避之不及的魅力。 作者有话要说:  英英:如果我不彻底远离,就会深陷其中。 想起来剧本了没?她受了伤,所以远离。 换句话说,不远离她就下不去手,毕竟那么情绪化的人。 对了,你们还记得心魔吗?这两章节其实也在写英英的心魔。 第115章 另一个世界会怎么样暂且不说,现在在我面前的问题是,要怎样才能不撕破面皮、一劳永逸地解决相亲。 我未尝不能采取相对激烈一些的行动,比方说找个时间找个机会吓唬一下他们,然而我一向对愚蠢的人心怀警惕,要折腾就直接一棒子打死,不会去得罪他们,要知道蠢货就像是疯子一样,很多时候你根本搞不懂他们会做出什么惊人之举。 饭桌上热热闹闹的,相亲的两位主角都没说话,旁观者倒是把气氛吵得十分火热。 坐在我身边的是已经结了婚的小姑姑,也才比我大了两岁,二十一出头的样子,却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跑过来陪席,话里话外都是早结婚有好处的意思。这顿饭吃了十分钟不到,她给我使了不知多少个眼色,见我假装没看到,竟然想要上手来掐我。 我在想要怎么拒绝才好。 年龄小不是个好理由,他们刚刚聊天才说我十九岁马上二十,又说这时候谈朋友最好,合适就能结婚;说我在读书也不行,大学生又不是不能结婚,这一点他们倒是知道得一清二楚;说我没心情谈朋友就更没可能了,在这些人的观念里,读个大学镀金之后结婚生子才是人生真谛。 想来想去居然没想到有什么是可以说服他们的,这种一拳只能够打进棉花里的感觉真是槽透了。 要按照我的想法,强硬地拒绝他们,直接和一众亲戚划清距离就行,但他们知道我家在哪儿,为这点小事被迫搬家可不是我的作风。 反正我全程没有合作,闷着头吃东西,活络气氛的人渐渐也就安静下来,众人面面相觑,这一桌子的人都看着我吃吃吃,半晌,相亲的男主角笑道:“桑小姐胃口很好啊。” “还行。”我说,“饿着了胃口当然会好,哪怕对着再恶心的东西都吃得下。” 他的笑容收敛了一点,说:“桑小姐对我的意见很大啊。” 旁边我叔叔马上插嘴了:“她年纪小不懂事,别介意啊小刘。” 旁边的小姑姑也圆场:“我这个侄女从小没人管,所以说话做事稍微放肆了点……” 我这边正喝着茶水,听了这话就把杯子从嘴边放下,然后一翻手腕,把茶水全都倒在她放在桌面的手背上,杯口下压——这一套动作并不快,我把速度控制在常人我的范围以内,但也不是一个反应不过来的女人能够轻易逃开的——陶瓷杯圆润的杯口深深嵌进她的手背,我听到并不清脆的、骨骼被碾压的声音。 小姑姑面孔扭曲着,发出了尖利的惨叫,让人很难相信从未有过声乐训练的人竟然能够喊出那么华丽的高音,而且这高音还在不断向上攀爬,好像没有终点一样越来越高,最后因为力竭和疼痛戛然而止。 在这过程中我把杯子钉入桌面,为了确保她的手不会被轻易解救出来,我只在她的手背上留下杯底。 这种轻而易举的表现和小姑姑的尖叫把在座的各位都搞懵了,他们呆呆地看着我手中的杯子像是沉入豆腐一样沉入桌子,耳边回荡的是小姑姑的配音,直到一切都结束了,还没有人反应过来。 但周围已经有人开始顺着声音寻找是谁在叫了。 小姑姑用她充满了憎恨和怨毒的眼神注视着我,我和她对视着,露出一个微笑,然后举起双手。 这让她瑟缩着往后躲了一下。 我没想打她。 我举起手,开始鼓掌。 她刚才的尖叫令整个大堂鸦雀无声,我的鼓掌声在这寂静里尤为清晰。我的独奏只持续了不到两秒,很快,一位距离我们很近的女士有了动作:她矜持地用一只手的手指拍击另一只手的掌心,声音不大,甚至可以说是有些小,但依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一位男士也鼓起了掌。 他的掌声最为响亮,好像惊醒了众人。很快掌声就响成一片,稀稀落落的声音壮大了,越来越多的客人加入了鼓掌的行列,掌声像是飓风一样席卷了饭桌。盲从性在这一刻展露无余,事实上,只要会带节奏,要改变一个场面并非难事。 人人都听到了那声尖叫,就算不喜欢,也在周围人的带动下不由自主地鼓掌。 小姑姑哆嗦着,在这经久不息的掌声里茫然呆滞。 这一桌人没有人敢发出声音。 我放下了手,擦了嘴,礼貌地冲在场的人点头,说:“我先走了。” “对了,”站起来后我才想起来告诉小姑姑,“你怀孕了,恭喜。” 虽然由我来告知这个消息,他们不见得会有多开心。 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应该再也不会联系我,至于后续会发生什么我也懒得管了。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钱铮,这是我们说好的。她最初缠着要和我一起去,想看看我的亲戚都有什么三头六臂,我严词拒绝,她不依不饶,最后我们各退一步,她不去,但是回来之后要向她详细说明。 第142节 前几次去了回来我有吐槽,所以她已经充分了解了那群人是什么秉性。 听了我的话之后钱铮说:“所以她说你没教养让你生气了?” “她的原意不是我没教养,她是在借机指责我爸妈对家里的失责,既不管父母也不管女儿。”我说,“我也没生气,她没有说错。我就是不喜欢她那么说。” “我以为你和你爸妈关系不好,这么久了,我从来没有听到你提起过他们,也没见你和他们有什么联系,他们在你的生活里都没留下过痕迹,家里连他们的房间都没有。”钱铮说,“结果你还是很重视你爸妈啊。” “家里有他们的房间,看起来像是客房的那间就是。可能是他们习惯了奔波,所以很少会留下私人物品,他们的房间里什么都没有——我小时候翻过柜子,连避孕套都没有,就好像他们根本没有夫妻生活似的。” 钱铮哑然,最后挤出一句话来:“……这不能作为依据吧,又不是没有别的措施。” 我笑笑,终止了这个话题。 我原先也不会疑神疑鬼,当然,现在也不会。只是有时候我会忽然觉得有什么事情不太对劲,我的经历让我有时候特别关注一些细枝末节,而我对于我爸和我妈的记忆那么深刻又那么模糊,每当想起他们我都能感觉到自己永远会被原谅和包容的温暖,可每当我细想下去,脑中却又一片空白。 印象里他们是很好看的,然而我翻箱倒柜,在家里找不出一张他们的照片,连结婚照都没有。 只有一张大概我两三岁的照片上,我睁大眼睛看着镜头,一只素白的手放在我歪斜的领口上面,好像在替我整理。 是妈妈。我猜。 它修长得让人分不清它的主人是男是女。 一年中最为重要的节日就快到了,天气越来越冷,人们换上了厚厚的羽绒服和加绒的棉衣,说话时口喷白雾,宛若神仙。天是冷的,人心却很热乎,大街小巷上人人都喜气洋洋,全家采购归来的人们手里拎着沉甸甸的袋子,小孩儿手里捏着糖果或是什么昂贵的、平日家长不会买的玩具。 我没有扫年货的习惯,也缺乏逢年过节拿红包买心仪了很久的某样东西的心情,往年的年夜饭我都是自己做火锅吃,有时候犯懒,随便吃点儿泡面零食也就对付了。 在另一个世界倒是真的过了不少年,请人写好红底的春联贴上,请人杀猪,请人做一桌子好菜,分散大笔的红包讨小孩子的吉利话。 热热闹闹之后大家都回家团圆,我吃光一桌子的菜,心里也没有多难过。独在异乡漂泊的人,漂泊得太久,说真心话,伤心落寞到迟钝了。 而且说白了也就是一个人而已,多大点儿事? 不过今年毕竟特殊。 我还是打算去超市看看,买点大米谷物,水果生鲜也不能缺。 这时节正是多事之秋,外出打工的人带着一年的工资回家,交通运输链系统超负荷运转,人一多,小偷小摸的事情就怎么也防不住——再说小偷小摸的人不也要过年?这回要是手段高明,没准儿一周能够抵一年扒到手的钱包,好时机可不容错过。 短短几站台我就撞见了好几个扒手,还有趁此机会揩油占便宜的。也真是快过年了,人心浮动,气氛里有种含而不露的焦躁,人们步履匆匆。 我渐渐也开始期待爸妈回家了。 无论有多少谜题,真相在他们出现后自然会水落石出。 地铁上我没有遇见扒手,不过好在超市里我遇见了两个,是俩兄弟,国字脸很方,看上去一身正气。 我非常愉快地稍微吓唬了他们一下,然后他们就老老实实地扛着我买的大米和大堆杂七杂八的小玩意,把我送到了楼下。 没有送上楼的原因是楚博雅在楼下。 他靠在一辆银灰色跑车上,穿了一身特别风骚的红色风衣,里面倒是规规矩矩的西装,不过外面这一件真心浪,看上去完全是个花花公子——路过的大妈大爷大兄弟小姑娘都向他行注目礼,还有几个相貌不错的女孩儿凑过去搭讪。 我很失望地看到他一个都没理会。 不说反话,确实有点失望。 原因很多,首先我确实挺想知道他平常都怎么面对女人的,鉴于他在我面前又软萌又听话;其次我觉得这个时间点他来有点不对,我们的关系好像远远没到过年也要一起的地步;最后是我全部心思都放在我的爸妈回来这件事上面了,没心情再去考虑他。 我把钥匙给这俩小偷让他们把东西放到我家里,然后楚博雅走过来,张口就说:“我很想你。” 作者有话要说:  …… 绝望了。 今天下午去看奇异博士,看到本尼苏醒过来之后手上那么惨,觉得好难过。 另外俩男神同框!! 坐等同人。 第116章 作者有话要说:  ……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们猜到了吗! 我很想你。 这真是人类最温柔的情话,温柔得毫无力度。我总是惊讶于楚博雅的敏锐,他每一次都会精准地搔到我的痒处,他说话的方式、看我的眼神、对我的姿态,无一不令我感到满意,就像是未来社会里我为自己设计的机器伴侣,所有的自我意识都在“爱”的统治之下。 爱我是一切行动的最高指令。 “这是你的权力。”我说,态度堪称冷漠。 “嗯。”楚博雅同意这一点,而后他说,“我们结婚吧。” 我觉得我听错了。 但我不可能听错。 楚博雅刚刚是在……求婚? 我没有回答他,我觉得他脑子坏掉了。结婚有什么意思?何况我看上去像是迷恋他到他求婚我就会答应的地步吗?天气这么冷他居然还来求婚?他吃错了什么药忽然跑来对我说想要和我结婚? 太荒诞了。太荒诞了。 第143节 我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自信。 楚博雅在我没有半点波澜的注视下伸手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红丝绒盒子,然后一撩衣摆,在我面前跪下——双膝跪下,在我面前打开了盒子。 里面当然是戒指,一枚银色的,外表十分朴素的戒指。 这时候我竟然出了一会儿神。 我想他穿成这样可真好看,想他头顶柔软的发旋,想这天气跪在地上也不知道他冷不冷……然后我想起大雪纷飞的时候,曾有一个妖怪死在我的面前。 他殷红的血染红白雪,像是长袍拖曳。 他暗红的大衣铺在地面,像是干涸的血。 我真的不爱风七吗?一点也不?原本笃定的答案忽然让我茫然起来,我呆呆地看着楚博雅,那张和前主人一模一样的脸俊美而妖邪,可他望着我,绷紧的嘴唇里却是爱的隐痛,是无怨无悔的奉献,是悲哀无悔的付出。 ……然后我意识到脑补是病,得治。 楚博雅还跪着,跪得特别平静,好像我做什么他都会忍受下去。 我收下了戒指。 冥冥中那个注视我的眼神轻轻震动。 现在这枚银色的、代表婚姻的饰品被我戴在手上,钱铮趴在半空打量我,啧啧感叹:“没想到啊没想到,没想到啊没想到……” “闭嘴。”我说,想不明白那一刻怎么就脑子抽了。 因为跑出去晃悠而错过了求婚的钱铮十分不满,缠着我问这问那,我还震惊于自己居然答应了这件事上,任她怎么跟我磨嘴皮就是不吭声。 钱铮小心眼儿地没理我,自顾自地感慨起来:“我真没想到你也有被人拿下的一天,年纪轻轻就要走进婚姻的坟墓。我还以为你是那种满世界浪来浪去,到老了留下无数被你丢在身后的美男子黯然神伤,说不定等你去世了还会有异国的人漂洋过海,来为过世的老爸探望昔日的情人……哎,英英。” 我不想理她,但我也知道不理她的话她会一直喋喋不休地念个不停:“什么?” “你说我是安排你生了个女儿,偶然和人家小伙子相识,最后走向幸福生活大结局呢,还是安排小伙子在寻找你的过程中因为和你别的老情人对话对你产生好奇,最后在你的坟墓前对你的遗像一见钟情?” “……不如你安排一场大灾难让世界毁灭好了,所有人同眠在一个时间点,像做了个美梦,所有事物都回到最初。” 钱铮拍案叫好:“还是你的故事浪漫!” 我没再理她,只是看着窗外。 在这个全国上下普天同庆的大节日面前,国际事务好像也在好转。常年打得死去活来的几个国家都宣布休战,期限无限延长——这样异常的毫无征兆的异常举动不禁让人觉得背后有什么肮脏的交易,不过我只关心一点,那就是我爸妈会因此提前回来。 官方微博和网站都发布了这个消息,对常驻战场的工作人员都表示了高度赞扬,还发布了一张背景为残垣废墟的合照,照片里五个人对着镜头,笑容灿烂。 ……但公布的名字赫然是七个。 照片里缺的就是我爸妈。 我开始绞尽脑汁地回忆他们的不对劲,随后震惊地发现所有的记忆里他们的脸都模糊不清,我看到的仅仅是“感觉”,比如以前他们回来,我看到的是“沧桑”、“苦难”,却没有他们的脸。严格来说我连他们的身形都没有看清过,我去别他们俩人从来都是靠着感觉。 ……而且我刚答应结婚他们就要提前回来,要不要这么巧。 时间在我的忐忑里过去了,左等右等,爸妈还是没有回来。我渐渐冷静了,试图理顺一团乱麻的脑袋,随即我发现这是一件难事,此前我从来没有怀疑过我爸妈在我经历的所有事件中扮演什么角色,我怀疑之后还是搞不清楚他们在我的人生里扮演了什么。 关于他们的事情都太完美了,他们的表现完全就是宠爱女儿的典范,从小到大我要什么有什么,那是真正的要什么有什么。 小孩子有时候会提出一些不符实际的要求对不对? 我要的稀奇古怪的东西那可就多了,尤其是我从小到大都喜欢看电视。我要过星星,妈妈给了我一个小小的在手心发光的石块儿,它很轻,一松手就往天上飞,长大后我一直以为那就是个什么昂贵的玩具;我要过城堡,妈妈带我去了,长大后我一直以为那是什么付费的景点;我要过小精灵,要过王子公主,还要过巫师——鉴于所有我要过的东西到最后都会离奇失踪,我一直以为那些就是小孩子童年里的臆想,或者我爸妈请来的演员。 可是我现在越想越觉得那些我要的东西逼真到不正常,最不正常的是这么久我竟然一直觉得他们都很正常。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忽然之间我对一切都产生了怀疑: 如果我最为重要的童年时光都可能是某种阴谋,我能不能承担残酷的真相? 我觉得我没问题。 总之,在把自己关进卧室思考到快爆炸后,我识相地决定不再折磨自己的脑细胞,而是外出散心。 但打开地图,世界那么大,我居然不知道该去哪里。 手机里存的电话号码就那么几个,我想了一会儿,选择打给仰令。 电话接通,她语气十分轻快:“喂?英英?” “嗯。”我说,“好久没见你了,打个电话看看你还活着没。” “我挺好的啊。” “你还在原先的店里做厨师?” “对!”仰令语气喜洋洋的,“老板又给我涨工资了,在这里打工赚的钱都够我买房了,而且老板跟我说她和你关系好,还提前给我预支了工资,让我去买房交首付!” “那你要谢谢我。” “当然啦英英!我不想嫁给高富帅了,其实我喜欢做菜,而且这里的客人从来不挑,有什么吃什么。”仰令说,“我本来想请你吃饭,不过老板说用不着,你不喜欢别人随便找你。不然你现在来,我请你吃饭?我最近新琢磨出一道菜,番茄炒西芹!” “不,不用。”我说,挂断了电话。 我删去了她的号码。 手机里留下的电话增增减减,到了现在,留下的还是那么几个人和妖怪。 来的人都走了,除了楚博雅。 我还是觉得答应他是一件疯狂的事情,或许是我的人生中最疯狂的一个。当年我和前主人离开还不能算是疯狂,毕竟我那时候根本意识不到我做出了什么举动,而现在我已经非常充分地了解我自己,我清楚我什么时候可以温和,什么时候必须坚定——我不该同意。 但说到底也没什么,我这一生做过的不该做的事从来不少。 第144节 等待我爸妈归来的时间里我几乎什么也没做,就只是安静地等待。我坐在窗前,看着这个城市里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场大雪,黑白两色中亮起了五彩的灯光,人们的脸上洋溢着笑容。 钱铮觉得我很不对劲,寸步不离地跟着我,和我说话:“你怎么啦英英?突然这么不对劲看得我好害怕,你本来就一直神神怪怪的,现在更神神怪怪的了,我要是胆子小了都不敢跟你说话。” “我很好。”我说,“明天我就要一家团圆了,有点激动。” “你看上去激动得整个人都僵掉了。”她悻悻地说,“你别想不开啊,你看你马上都要结婚了……诶不对啊,你年纪到了吗?你十九岁啊!” “今天就是我二十岁生日。” “啊?那那那,生日快乐!”她说,“我给你准备了礼物!等着,我去拿!” 她兴冲冲地飞走了,我继续等待。 对我来说等待不是一件难事,我神游天外,发着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忽然看见楚博雅开车到了楼下。 他来做什么? 我不由自主地站起来,看着他掏出手机放在耳边,我也拿出了手机,正巧,铃声响起。 “喂。”我接通了电话。 “英英,你二十岁了!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下来!”他在另一边笑。 “你疯了。”我说。 这句话一向是由别人对我说的,于是脱口而出后我觉得有点好笑。 我带着户口本和身份证下了楼。为什么不?我已经答应了。 第117章 番外二 谁都要承认,桑如英是一个很乖的小孩子。 长辈都喜欢这样的小孩,因为她衣着整洁干净,见谁都会甜甜地打招呼,笑起来就好像得到了整个世界的善待,连蹦跳着走路时的衣摆都荡着灿烂的秋千;小孩子都乐意和她一起玩,因为她不仅长得可爱,还有吃不完的零食和昂贵的玩具,并且乐于和任何人分享。 良好的出身,姣好的外表,甚至还聪明伶俐——人生赢家模板,可以想象她长大后会有多么受尽宠爱。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 * 桑如英有一对无限度溺爱纵容她的双亲。 她所有的愿望,他们都会为她实现。 不得不承认,有这样的父母简直是一场灾难。 * 在六岁那年,桑如英拥有了自己的第一台电视机。 在此之前她已经得到数不尽的漫画碟片,多到家里要专门开辟一个房间存放这些光碟;而在更早的时候家里同样专门为她分出了活动区,用来陈列她数不尽的玩具——单单指她留下来的那些,而更多的,已经被她送出或者遗弃。 假如把她拥有过的所有东西都加在一起,其价值恐怕能够买下欧洲所有的城堡,这些城堡中要挂满梵高、达芬奇的画作,摆满米开朗琪罗、罗丹的雕塑,外加付清这些城堡和城堡内艺术品至少五千年的修缮保养费,并且这是在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可能后做出的最保守估计。 有多保守?保守到在即将喷发的火山口全副武装地穿着保暖内衣、毛衣毛裤、防寒背心、羽绒衣裤,围着围巾、带着毛帽、脸上有加绒的防寒口罩,还要在身下垫着电热毯,身上搭着羽绒被。 或者在三十五摄氏度的的高温里不露出一寸皮肤。 反正都差不多。 这台电视机成为了她的新宠,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电视机的地位都无可动摇。桑如英会在每天放学之后雷打不动地看上四个小时的电视,每隔半小时做一套眼保健操。 对了,就在她得到电视机的第二天,她就读的小学就被宣布成为新式教育的试点学校,一二三年级没有课后作业,放学时间从下午五点提前到下午三点。 这年桑如英读一年级。 * 每个班级里都会有一个老师最喜欢的学生,而桑如英就读的每一个班级里,她都是被老师重视的那个。 一年级结束的班会上,老师要求每一个人以自己的理想为主题作简短的发言。 别的小朋友都说长大了要做老师、做科学家,了不起的说长大了要做校长、做国家总理,轮到桑如英发言的时候,她站起来,捏着小拳头,用深邃的眼神扫过众人,然后饱含深情地宣布:“我长大了要拯救世界。” 振聋发聩,当即镇住了全班加上班主任在内的所有人。 小小的桑如英发表了深有见地的演讲,从三个方面论述了救世主对世界的重要性,并就世风日下的问题作出了深刻反省,同时倡导同学们在她成为英雄的道路上提供便利。她谦逊地对自身所存在的优缺点做出了探讨,认为自己有资格、有能力担此大任,并且立誓为实现这个理想而不懈奋斗。 老师哑然地看着自己最珍爱的学生,最后说:“这是……非常崇高的理想,请坐。” 她坐下,同学们纷纷投来崇拜的眼神,掌声如雷。 六岁的桑如英完全被电视上的个人英雄主义和侠客精神洗脑了,她小小的心里装着正义到死的愿望,就像每一个会把床单系在脖子上装作超人、拿着一把木剑挥来挥去假装自己武功盖世的小孩儿,纵使这正义是愚蠢、虚妄、毫无是非观的,却也无比纯粹。 她坚信自己终将拯救世界。 * “像电视里的大英雄一样!一个人一把剑,没有做不到的事!”小小的桑如英兴奋地向爸爸妈妈描述,睁大的眼睛下脸蛋红扑扑的,期待着来自长辈的认同。 威严的父亲最先说话:“当然可以,英英。” 然后是平静的母亲:“你开心的话,做什么都可以。” “但有一个小问题,”父亲又说,“这个世界可不是一把剑就能拯救的,英英,要用别的东西。” 第145节 “用什么?”桑如英犹豫了一下,“可是我想用剑,用剑才最帅啊……” 父亲还要说什么,母亲就毫不迟疑地应承下来:“那就用剑。” 一锤定音。 “好的,英英,只要你喜欢。”父亲说,妥协得轻而易举,“你的剑会拯救世界。” * 世界上有些父母恨不得死在儿女的后头,一辈子为儿女遮风挡雨,要儿女平安喜乐;但有些父母却期望儿女成长为树,根深扎在地下,枝繁叶茂,为人成荫。 还有些父母,呃,还有一对父母……他们根本意识不到风雨和树木,在他们的眼里自己的女儿想要什么都可以。 她认真说过的每一句话,他们都会当真。 在规则的范围之内,在遵守规则的前提下,什么都可以。 不得不承认,有这样的父母简直是一场灾难。 * 然而英英是一个,总是很认真地许诺,又很认真地忘记的人。 确切来说人都这样,尤其是小孩子。 有几个人会记得年幼时的理想呢?那时候的理想根本没有经历过深思熟虑,小孩子不会去计算自己需要为理想付出什么,他们只知道自己会在实现理想后得到什么。 因此小孩子的理想总是过分庞大。他们渴求伟大的成就,渴求伟大成就所带来的一切,而忽视被伟大成就带走的东西。 英英长大了。 她很少能见到忙碌的父母,很少同他们谈话。 如果她喜悦地迎接人们,人们也会喜悦地面对她;而如果她沉默着走在人群里,无声中人海分出道路,予她通行。 其实称不上孑然独立,因为人们总是爱她的,只不过这爱也让人们在她冷淡的眼神里却步。 在某个全国上下阖家团圆的盛大节日里,英英独自看着电影,忽然对自己说:“我以后要做个坏人。” 这个念头是如此清晰和肯定,就好像火把一样在她的心里燃烧起来。 电影里的演员说着神经质的台词,像是愤世嫉俗的天才,像是众醉独醒的智者,像是始终和世界陌生的孩子,像是对堪称愚蠢的善行的嘲笑和追寻。 像是她自己。 * 英英最先爱蝙蝠侠,然后才爱小丑。 伟大的善行令她失望,或许是逆反,或许出于自我认同,或许就是叛逆,或许蝙蝠侠其实就是小丑。 她想做个坏人。 * 冥冥中某个存在侧耳倾听……得了,大家都知道是谁,虽然不便明说。 她的愿望总会实现。 作为一个讲述者,一个纯粹的旁观者,不得不说,英英还真是倒霉。 这是个充满了黑色幽默的寓言式笑话,用来教育小朋友不要随便许愿再合适不过。 不过也没有人能像英英那样,许过的愿都会实现,想要的都能得到。 * 规则是个什么东西呢? 要往复杂里说,谁也描述不清楚。 不过简单来讲倒是很容易,大体上,规则可以理解成遵循能量守恒定律的某种活动性很大的规律。比方说英英许愿要成为拯救世界的英雄,是的,可以,没有问题——但她要有足够的付出。 她要付出某些东西,去换取“能力”。 那么规律的活动性在哪里呢?再比方说,一般用来换取能力的都是“时间”、“精力”诸如此类的“努力”,然后呢,这个,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天赋和运气……是吧。 说得夸张一点,有些人可以在一天之内学会大多数人一辈子都学不会的东西,而这样,是在规则允许范围之内的。 而且上文也说了,“一般”用来换取能力的都是时间精力。不一般的情况也可以有啊,完全在守恒定律之内,比方说为善、比方说作恶。这里的为善和作恶都是以凡人的概念来定义的,而实际上,规则中根本没有善恶的分类,能量守恒就是一切。 如果活着的人太多,有人因此活不下去,那么有些人就要去死。 可能是天灾,可能是人祸。 * 英英说要拯救世界。 英英还说要做个坏人。 某种情况下,这两种对立的愿望完全可以共存。 怪她说的时候太认真。 * 对了,还有个小插曲。虽然不确定大家究竟感不感兴趣,但姑且一说罢了。 第146节 英英曾经和父母有过极其严肃的关于爱情的谈话。 那是某一年她的父母回来看望她,英英忽然有感而发,说:“爸爸妈妈感情太好了。” 她的父母看着她,并不回话。 母亲说:“你有喜欢的人?” “没有。”英英回答,“但是看着你们,我就觉得结婚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父亲说:“你想结婚?” “没有的事,我只是忽然想起来,顺嘴一说。” 母亲说:“你想和什么人结婚?” “嗯……一个爱我爱到死去活来的霸道总裁好了。”清楚爸妈一定要一个答案的英英说,半真半假,不尽然是玩笑话,“我们彼.此相爱,就像你们一样。” * 你们猜这个故事该怎么说? 某些人自己写好了剧本,不,严格来说,某些人只是设计了梗。 一语成谶。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们都没猜到对吧! 究竟!是谁!坑了!谁! 哈哈哈哈哈哈哈!!! * 改和谐。 厉害了我的晋江!□□居然是和谐词!!! 第118章 一路上和平得令人发指,车辆稀少不说,每一次路口的信号灯都显示绿灯。 楚博雅开得太快了,这辆车严重超速,我们不断地超车,不断地把周围的一切甩在身后,大风刮过车顶的风声像是雷的回音。奇怪的是我们的速度那么快,却一直没有引起他人的注意,甚至没有人报.警。 “你超速了。”我说。 楚博雅就笑起来:“那有什么?全世界都会为新人让路!” 胡说,全世界只是在为我让路。 “你没有系安全带。”我又说。 “这倒是个问题……”他直视前方,嗓子里含了一口醉人的酒,“不过没关系英英,你身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我不确定他的话是什么意思。 “放点音乐吧。”我说,“太.安静了。” 楚博雅便打开音响,车内奏起了婚礼进行曲。昂贵的设备在狭小的空间里模拟出了音乐厅中“余音缭绕”的效果,铿锵有力的乐声冲撞着耳鼓膜,毫无疑问,一场听觉盛宴。 ……以及,好极了,我完全感受到了他的急切和兴奋。 然而我的心里并没有产生什么波动,无论是紧张还是欣喜,或者不满和不快,什么也没有。我心里空荡荡的,不,应该说这是一种留有余地的空旷,就像是原野上空有飘荡的浮云、海岸边缘有浪潮舒卷,这种空旷是饱满的,介乎于冷酷和平静之间。 人的一生总是有那么一段时间会失去理智忘乎所以,而我……从头到尾都没有理智过。 我也不需要考虑那么多,生死存亡、利弊关系就像是系着漂亮丝带的玩具,想到了是好的,没有也不算坏。 修士其实从来都不崇尚争斗,门派内也没有凡人想象的那么多破事儿。毕竟汲汲营营地过上一生对凡人来说算不上什么,可修士漫长的生命何苦消耗在算计上?倘若有输有赢倒也算是精彩,可如果一直赢下去,赢到了最后独孤求败,未免太无聊了。 ——沉迷于勾心斗角、将他人踩在脚下的修士,恐怕也不会高洁到甘于寂寞。 我在凡间行走时总能在茶馆中听到人们设想里修士们跌宕起伏的生活,仿佛一闭关就是不知岁月,一出关就到处寻找机缘,秘境探险不来几次险死还生说书先生都没脸说是在讲修行,还总能遇上大能遗府、濒死妖修,分分钟走上人生巅峰。 扯淡。 某种程度上说修士的生活确实挺跌宕起伏的,但是和凡人想象的跌宕起伏根本不一样,至少没有那么凡俗化,因为“问心”一直都是最为重要的事情。 好比在职场上司总有看不见的死角,发生了某些争权夺利、恶意排挤,乃至于劣币驱逐良币的事件,老板也无能为力;但修行路上可没有天道管不了的地方,完全没有死角可以钻,就算有逻辑死角可以钻空子,又有谁能找到? 实际上我一直搞不懂为什么凡人总觉得修士之间和凡人之间没什么区别,他们认为修士也会有朋友、有仇敌,攻击力可以靠高级的灵器提高,没办法筑基就嗑.药。但其实没那个可能,修士的心境要是不到家,提高的攻击力会率先对付自身,嗑药得来的灵气根本存不下来,隔会儿就散。 唯一让你往上爬的只有你自己,只有优秀、更优秀,能让你在修行路上有一争之力。 谁有空算来算去跟人死磕啊,有那个时间精力不如打坐。 说白了打坐是一种自省。修士在一种玄之又玄的状态中审视自己的内心,回溯自己的经历,诘问自己是是否问心无愧。这是对精神的极大挑战和打击,几乎就是要一个人不断地否定自己、改变自己,以求得规则的认可。 就我的了解和经历,打坐只在最开始沉下心神的时候很愉快,实质上是一件非常辛苦、非常枯燥的事情,枯燥到像是把百万计的五谷杂粮混在一起,然后用筷子一一分类。 在这期间,既不可以中断,速度还必须均匀,有时候你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忽然前功尽弃,然后你就得从头开始。 有一些修士坚定不移,在正道的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稳,有一些堕入魔道——以我理解不了的判断方式。 我关于过去的回忆几乎都是由黏黏糊糊的感情构成,友情、爱情是我人生的主线。这很不应该,有悖于修士的基本准则,虽然我杀伐果断,却好像从来都没有什么改变。 但我为什么要改变?我从来都没有期待过穿越……好吧我期待过,但我期待的是大杀四方不服就怼的人生……好吧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实现了的,可是我期待的从来都不是感受另一个世界的恶意……好吧好吧,真实的人生里没可能只有载歌载舞的,我自己也吐槽过许多穿越根本不现实。 第147节 这么一想其实还挺有意思的,我这一生虽然蛮不爽,可也不全是不爽。我看电影里小说里的至高大佬特别轻描淡写秒杀一群人,自己置生死于度外,每每都觉得超级酷帅超级有型,也在心里想象过自己变成这样之后有多牛逼。 只是我没想到变成这样之后,反而觉得腻烦。 回来了我还是会看那些穿越之后一步一步往上爬的小说,看着男主角女主角开着金手指打怪升级,广开后宫要或者一心求道,但我看来看去就没找到过心理转变我能接受的,都是一穿越马上有了原主的记忆然后顺理成章承认了身份,再不然就是春秋笔法,直接说主角已经穿越了好几年习惯了这个世界,更有金手指苏破天际主角只是兴奋地憧憬未来…… 没有过去。 了不起的也就是想一想,说自己是孤儿,有父母的说声抱歉父母啦,好在我有个哥哥/姐姐/弟弟/妹妹,还可以代替我孝顺父母……亲人的伤心难过,认识了很多年的朋友,常去的餐厅,散步的路,暗恋过的人,就像是全都被抹掉了一样,再也不会被提及。 乃至于网络上的享乐、席梦思床垫、空调、手机、电灯这些小小的便捷全都没了,娱乐基本只有戏曲志怪青楼,看过商业大片的不花个几年时间习惯,根本欣赏不来。 但除了我之外的人好像都特别无情,就是那种大人物的、政客一样的无情,永远把利益放在首位,或者之前不是这种性格,穿成地位低下的人物,被什么炮灰鄙视侮辱之后忽然明白了在这个世界里只有实力才能让自己活得有尊严。 大概是观念不同,或者他们写得不够好,我只看见一个被下了面子的人咬牙切齿地要报复回去,虽然这种咬牙切齿总是很激励人心很带节奏,可一个人的尊严难道需要那种和自己的眼界完全不同的人来认可? 这难道不是自己的事情?像是一个人内心的底线或者一个人的人格。就算是在现代,也永远都有比你有钱有权有运气的人,人家看不起你,当众侮辱你,你觉得自己没了尊严还情有可原;穿越后被这样侮辱了,你觉得没了尊严,就好像你穿越后的身份不好,是你的错一样。 认同感太高了吧?太上赶着了吧?这么多年受到的教育都喂狗啦? 多数时候我看到的男主角都是一个穿越前就会说“读大学的女人全是某服务业工作者”的人,充满了对上层人物的戾气,地位低的时候成天骂这骂那,有实力之后看到美人就心猿意马,稍有得罪,他就把人一棒子打死。 和那些在开场侮辱主角的二流子没有什么两样嘛,只不过还是能看出一点前世教育——起码他会装得好一点。 当然女主角也好不到哪里去,再怎么牛逼的金手指到了手之后九成九还是打不过男主,前期帅到爆炸,后期就是被男主绝对压制,修为逆天的男主冷酷无情唯独把女主放在心上……以我的经验来说,他就是找个人渡情劫。 看到为了修行无所不用其极的魔修,同死人也没什么两样的见死不救的正道修士,就注定了我对另一个世界毫无认可。 即使我看到飞来飞去的修士御剑,旁观山巅的生死决斗,就像是国与国之间的政治斗争,一切向伟大的利益看齐,根本不是毛头小利的算计。 我也看清了另一个世界的逻辑,到了一定高度之后一个修士的任何举动都牵扯到无数条命运,他的生和死都会干系世界的发展,就我的估测,死一个渡劫期修士,世界获得的灵气足够再支撑数百年。 有时候我简直觉得杀人是在做好事。 可我其实没有资格做这件好事。 我觉得书里的穿越者冷酷无情还卑劣,但我也没有表现得善良温柔,即使穿越之前我连架都没有和人吵过。 当我看着那些主角急不可耐的、堪称暴戾恣睢的凶恶,就好像是看到了自己。我杀人甚至很多时候没什么准则,像幽魂晃荡,撞见来追杀我的、关注我的、崇拜我的,就通通了结性命。 其实我一直觉得我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但我让我失望了。 其实这才是我难受的地方。 真他妈难受。 作者有话要说:  实际上,英英对自己相当苛刻。 她傲慢极了,几乎是以圣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她从来追求的都是自我认同。 自我认同包含自我了解和自我实现两部分。自我了解就是对自我所处环境的适当评估,对所扮演角色的正确认知和对于理想与现实能力的掌握。自我实现也许可以大致描述为充分利用和开发天资、能力、潜力等等。这样的人似乎在竭尽所能,使自己趋于完美。 自我认同与耻辱感、尊严感、自豪感之间有很大关系。耻辱感源于无法实现建构自我理想的期望,而负罪感是一种只要超我的约束受到违背时就会引发的焦虑。 英英没办法进行自我认同,相信这一点你们也能看出来,她是割裂的,这让她自我厌恶。 * 对啦,有人问起定制的问题……真是受宠若惊_(:3ゝ∠)_ 既然有人想要,那就肯定会开啊,还有人要吗?要的说一声,我统计一下……不过我不知道该找哪个工作室,有没有人推荐几个?不用有名的工作室,买的人应该不多,只印刷几本成本实在太高_(:3ゝ∠)_ 居然还问了特签_(:3ゝ∠)_要是不嫌弃字丑,我都可以写啊,反正没多少,写起来也不难受。 * 对了,感谢小天使的雷! 我就是想征服星辰大海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10-25 15:45:18 柊泽_睡眠永远不足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11-03 06:41:00 柊泽_睡眠永远不足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11-03 06:41:54 晴空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11-04 21:37:33 phoebe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11-06 01:02:31 晴空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11-07 00:40:40 格尼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11-07 18:38:18 格尼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11-07 18:38:42 第148节 晴空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11-08 01:44:19 晴空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11-09 13:21:54 大家都很眼熟23333谢谢一直追到现在! * 好了,闲话说完了,明天又要考试,我要复习了。 啧,太惨了。 第119章 像我这种阅历丰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自己被套路了。 小姑娘乍然被无脑追求者威逼利诱,长腿叔叔从天而降救人于险境之中……简而言之,这个事件中除了我,送来车钥匙的路人甲,还有一个不知道是谁的长腿叔叔。 这位长腿叔叔好像并没有挟恩求报的意思,悄无声息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之后又悄无声息地失去了踪迹。如果我真的是剧本中天真无邪的小姑娘,没准儿还真会按套路走一发,回去之后惴惴不安地猜测到底发什么了什么,而这位还未出场的长腿叔叔也定然会在我心底留下深刻的印象。 有点老的套路,可是这种“默默为分忧”的风格永远都会讨人喜欢,尤其被套路的还是一个花期少女(我忍住了蜜汁尴尬),少女很有可能辗转反侧,然后就这么在心里惦记上人了。 找个不错的出场机会,长腿叔叔再帅一点、体贴一点,分分钟让小姑娘陷入爱河的节奏啊! 我回了寝室,在心里琢磨了一会儿,想来想去,掰开了分析我自己的心理,还是觉得就算是穿越前的我也不会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被人套路了。 开什么玩笑,对我好的人那么多,他算是什么。 我初步推测,这位长腿叔叔就是原本的我未来的配偶。 ……他要是老来这些套路可没办法把我骗到手,所以那个我为什么会嫁给他? 想不通,我把自己埋进了被子,调整姿势打算睡觉。 从我进门起就在不动声色观察我的王黎忍不住问我:“英英,你今天这么早睡啊?” “我不一直这么早睡吗?”我反问她,“有什么事?请我吃夜宵?” 正戴着耳机打游戏的水杏立刻摘了耳机:“出门不到五十米的地方新开了一家烧烤店,特香,我们一起去撸串儿啊!” 我掀开被子跳下床,一边换衣服一边说:“等会儿,等我穿件外套。” 王黎一脸懵逼:“哎?哎你们真去啊!” 水杏粗暴地一把扣住笔记本,无视屏幕上删除的一排排骂声:“这一把怎么打都输,还打个屁啊,一群小学生做完作业上游戏了,全是猪队友,跨场送人头。不如撸串儿!” 我把小包一捞:“走走走,现在还早,一个多小时才到门禁,我们三个人而已,时间够了,不够就打包回来。” 水杏打头走,我紧随着她,王黎被我们带着出了门,一直等坐到露天搭的小桌子上,我们点的烤串儿都上了将近一半,她还是一脸状况外。 “你们就这么吃?这个点还吃宵夜?”王黎说,“那是有多少卡路里,要长膘几斤?” 为了表示她对于“长胖”这件事的抗拒,她还特地往后坐了坐,摆出一副坚贞不屈、绝不会在这种香味面前迷失自我的姿态来。 不过显然这姿态是给瞎猫展示了死耗子,我和水杏都是两手各一串的造型,左一口右一口埋头大啃,嚼得津津有味。香辣的肉汁和少量的油溢满了口齿,我们俩全部身心都放在口中烤得香气四溢的肉和蔬菜里,别说反驳她了,连看她一眼都嫌没时间。 店里还送了我们一人一瓶汽水儿,这天气,汽水里居然还加了冰,不得不说老板真是太——会做生意了。 辣乎乎的烤串儿让在座的所有人都满面红光,隔壁桌一位吨位甚伟的胖哥们儿吃得满头大汗,衬衫上湿了几片,所有人都热火朝天,扯着膀子大干一场,个个都是一边“嘶哈嘶哈”地吐着舌头,一边恨不得连舌头一块儿嚼了吞进肚子。 明明没有人说话,可不知为什么,就是给人一种这里非常吵闹和嘈杂的印象。 但不是那种惹人厌烦的热闹,而是非常家常的、亲切的,像个辣乎乎的半老徐娘,能让你联想到老姐姐或者老妈妈。 王黎在这样一种热火朝天的气氛里不安地动了动身子,像是忽然发现自己干干净净、什么也没吃的样子在这个几乎人人都在流汗的地方有多突兀。 “你没吃够了吗?门禁时间快到了,不然我们打包回去再吃好了。”她像是屁股下面坐了几千只正咬她的蚂蚁,又顾忌形象不能肆无忌惮地伸手抓挠,坐立不安地假作镇定。 水杏看了她一眼,没空回话,我抽空回她:“才吃了二十分钟,早得很——你不来一串?先说啊,你就算不吃,结账也是要平摊的。” 我随手点了点一串烤肉串,王黎没说什么,身体后倾着表示抗拒,眼珠子却悄不溜儿地跟着我的指尖,慢吞吞转到了那一串烤肉串上,然后就死死被油水给黏住了,眼神在油乎乎的被烤成近乎蜜色的诱.人肉块儿上挪来挪去。 她悄悄往前探了一点身,舌头往外顶了一点点,然后又惊醒了一般往后坐了一下,狼狈地拒绝:“不了,平摊就平摊,我要减肥,长胖了不上镜。” 王黎的脸上展现出由衷的垂涎和十足的忍耐。 我一时间联想到从前节食的自己,不由地产生了同情,好心告诉她:“趁现在你还忍得住,多闻闻味儿吧。等以后你忍不住了,连味儿都不敢闻。” 王黎露出快要昏过去的表情,水杏听了这话,一不留神咬断了铁签子。她也不在乎,随口就嚼一嚼咽了,非常怜悯地看着王黎说:“你真的不来一串儿?” “……不,谢谢。”王黎坚强地拒绝,“我回去了,你们吃吧。” 她低着头,一路小跑离开了现场。水杏手里还拎着被她咬断一截的铁签子,上面剩着一块肉,她盯了这块肉一会儿,忽然有感而发:“英英。” “嗯?” “你说我吃起来是个什么味儿啊?” 我回答她:“女人,你在玩儿火。” “我说正经的。”水杏也不继续吃了,扭头摆出要和我促膝长谈的架势,“天天都听人说讹好吃,在居委会走走吧老有人盯着流口水,关键是讹早八百年就只剩我一个了,那些盯着我流口水的以前也没吃过,你说,难不成他们是几辈子之前吃过一遍然后念念不忘到今天?” 我不得不承认:“这个,片段性瞬时性的记忆遗留下来……也不是不可能。” 第149节 水杏惊了:“卧槽你说真的!” “不是你自己说你正经的吗。正经的,还真有可能。” 水杏不说话了,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的手:“英英,我自愈能力很强……” 我立马不吃了:“你终于打算舍身饲我了!来吧!我主刀,保证无痛!” “滚!我是说我自愈能力很强居然没人打昏我切几块儿肉走,他们真是太让我我感动了。” “你重要咯。”我说,“大家都喜欢你,尊敬你,和你闹着玩罢了。” 水杏沉默了一下,忽然问我:“你也是和我闹着玩吗?” 没有啊我都是说真的,我还挺想吃掉你的,你还自己说了自愈能力很强我就更想打晕你切肉走了,我刀工超赞的保证无痛。 真要能说出来我们就玩儿完了。 其实吧妖怪的三观和正常人是很不一样的,小说里总是说什么妖怪的亲人被抽筋扒皮制衣、尸体煮了吃肉之后,这个妖怪会对凶手恨之入骨,想方设法地报仇,但我得说除非被杀的是幼崽或者是正在哺育幼崽的母亲,否则妖怪都非常淡定,淡定到无情的地步。 它们和人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并不以自己为中心,在他们眼里,既然我可以吃你,那么你当然也可以吃我——这么概括是太简单了一些,但不算上修行中他们逐渐学会的感情,在相互陌生的情况下,没有“记仇”这个说法。 本质上说,它们还是兽类。 只有极少数的、亲缘关系极强的种族,才会发自天性地产生对凶手的敌视,但也远远不到豁出一切报仇的强度。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可以有很多种解释的方式。 我能理解在末法时代,所有异类都抱团谋生,人修和妖修也和谐共处。这种大融合无疑使得妖怪更多地染上了人类的色彩,学会了人类的感情,也更像是人。 就好比在另一个世界,妖怪都毫无例外有着兽类的偏执,一根筋走到底;而在这个世界,妖怪居然还会像人类一样追星,而且还学会了“喜新厌旧”。 喜新厌旧是人类的特权,我还从来没有在妖怪身上见过——在另一个世界。 这个世界的妖怪,是不会对你有始终如一的感情的。 他们会怀疑你、试探你,反反复复询问你,想要得到一个答案。而就像和普通人类相处那样,你要对某些问题小心谨慎,因为没准儿答错了,踩进了陷阱,你们就得绝交。 你们的关系并非永恒不变。 我的脑子里倏忽闪过了一张艳丽的脸,大雪纷飞,没结冰的一桶井水里雾蒙蒙的天空。 我很少撒谎真的是因为怕麻烦,而伪造一个自己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 这短短的片刻,我嚼着塞满了腮帮子的里脊,犹豫要不要撒一个谎。 或者在短短的余生里失去一个朋友。 第120章 惊魂曾经问过我为什么这么热衷于和人恋爱,而且绝大多数时候都会选择和凡人在一起。 ——你们忘了惊魂是谁?没关系,他是个不重要的人,虽然身份很牛(魔道头子),不过和我没什么关系。我们最大的交集就是他曾经匆匆赶过来救了沉在无尽海里的我,但这件事也只能说明他受到某股力量的驱使,换而言之,他是个小人物。 这个小人物出于某种不知名的原因对我的事情了如指掌,现在想来这件事所反映出来的本质和那些正道大佬想办法追杀我有着同一种联系,说不定这么漫长的时间里我能活下来也有他的一份功劳,因为显然他是不能坐视我死掉的。 我对他的感想一般般吧,尽管他是个举世无双的美男子,而且非常难得的是他是中央空调系的暖男,可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要对一个从外表来看完美无缺的人保持警惕。 那家伙也是个疯子,我在他身边养伤的时候听他有意无意地说起过他的“入侵计划”,手段五花八门,中心思想和目的结合起来只有一个:在正道中安插间谍,务必保证从低层到高层无一幸免。 当时我还不知道是正道的大佬下令追杀我,但也猜到他肯定就是我能活下来的大功臣,否则没道理所有正道都追杀我我还活了那么多年。 他为了某个不知名的、我不清楚内容的计划屡屡把我从死亡的边缘弄出来,诚实地说我是有点不爽的。 我的想法很多年都没有变过,我真的觉得我已经活得够久了,久到有时候瘫倒在柔软的椅子里,都会觉得就这么一觉不醒是个不错的结局,从年龄上看绝对是高寿的典范,是一件白喜事。 不过救我一命,没准儿还是救了我很多命,这是个大恩情。 所以面对他的疑问,我当时没有回答,却花了不少时间认真地思考。 没穿越之前我对女人在社会上不平等的地位非常义愤填膺,看过一些书,听过一些演讲,勉强算是半个女权战士,认同女权即人权这句话,而且也没有像某些女权战士那么极端。 可能有一些崇尚女权的人会拼命抨击我,因为我不仅没有什么激进的想法,而且还认为,无论是从生理还是心理来说,绝大多数女性其实都不适合身处高位。自然法则给了女性生育的能力,在人类之中,单纯以生理构造而言,孕育和照顾后代是女人的责任。 但我也说了,“绝大多数”女性不适合身处高位,单纯“以生理构造”而言——这个定语就是我的态度,现状是社会无视绝大多数女性之外的“一小部分”女性,直接剥夺女性平等竞争的权利,要求所有女性都遵从生理的要求。 本质上说这种状态是反人类的,因为这是一种原始的“兽性”。它不以一个“人”的标准看待人,而是以一个“工具”、一种“动物”动物的标准在看待人。 穿越之后我对此有了更深刻的感受,因为另一个世界的女人还算得上是一种通用货币——一个人,就因为性别,变成了通用货币。 老实说这让我恶心了很多年,前主人带我去人贩市场,走进去十几秒我就吐了。这也直接促进了我在他训练我的时候无比努力,我对他充满了感激,就算是在最恨他的时候这种感激也没有消退过,因为他训练了我勇气,给了我武力。 我为什么喜欢谈恋爱?或许作为一个女人我就是情感充沛,心思敏感。本质上说我并不相信爱情,这是一种太容易得到也太容易失去的感情,尤其是在一个男人合法拥有许多女人,女人几乎是财富权势一种体现的地方,男人基本不把女人当成平等的人看待。 大概我就是喜欢,没什么别的缘由,说是打发时间也好,说是发泄精力也行。 我当过一次皇帝,权势并不能使我特别开心,打败他人之后我也没什么成就感,被他人嘲笑侮辱,我也无所谓。 何必在乎蠢货呢?为什么要为一些渣滓动怒? 更何况愤怒对我来说太激烈了,而我缺乏一切激烈的情感。 我喜欢爱,我不认为这是什么可笑的事情。我就是喜欢爱,我就是喜欢别人爱我,我就是喜欢谈恋爱,我就是喜欢扮成凡人混在凡人里,或许心理学家、社会学家能够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但不管怎么说我就是喜欢。 惊魂得到了我的答案,我头一次看见他不再微笑,反而沉默。 他不笑就不放暖气,也不像是中央空调,有点魔道老大的样子,冷淡又平静,对将死之人心怀怜悯。 ——魔道对他们杀的人心怀怜悯吗?是的,他们怜悯那些人,但并非怜悯死亡或者死去的人本身。 第150节 他们怜悯命运。 我被他救下的时候还年轻,其实也不算是年轻了,不过和现在比还是很年轻的。那时我还看不懂他在想什么,也懒得关心,就每天无所事事地养伤,支使他给我满天下去弄我吃过的小吃。 每一次我刚形容出那么一两句话,他就能立刻接上,知道我想要的东西在哪个国家的哪一条街,也知道我什么时候去吃的,又发生了什么事让我记住了这种食物,让我不得不怀疑他把绝大多数时间都放在关注我上面,而他也坦然承认这一点。 “想知道为什么吗?”他说,“我可以告诉你。” 但我拒绝了倾听。 说真的,我其实是特别反骨的那种人,我要是什么都不知道还好,可能认识了绝对的力量差距之后还能安心做个棋子,但如果我知道了点什么,有办法挣脱棋局,我肯定会闹得天翻地覆。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什么都不知道比较好。 再然后我养好伤,惊魂就失踪了。我知道他还在关注着我,保护我的生命,但他再也没有出现。 我东想西想,发着呆,终于对楚博雅说:“关了吧。” “为什么?”他说,“挺应景的。” 车载音响播放着婚礼进行曲,乐声激昂。要说应景确实是应景,但就这么大张旗鼓地放音乐是不是也太张扬了?而且这首歌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接下来的婚礼——婚纱其实还好,比这别扭无数倍的服装我都穿过,还要头顶着一大坨发饰。 楚博雅不肯关,我就自己关上了。 音乐急刹车一般停下,车内猛地安静下来。 车内的新人并排坐在车上,没有一个人说话。 此情此景真是蜜汁尴尬,简直让人怀疑这婚姻里是不是有什么□□,然而实际情况是我们俩结婚确实是出于自己的意愿,他是不明原因忽然求婚,我是不明原因答应下来,俩不明原因的人就这么莽莽撞撞地结了婚,像个不理智婚姻的反面教材。 还是最经典的那种。 这辆车的目的地不知道在哪里,楚博雅把车开得飞快,没有去领证的时候那么快,还在规定速度之内,就这么一会儿工夫我们已经穿过了好几条无人的街区,正向着市中心驶去。 我还是问了:“我们去哪儿?” 那枚戒指箍着我的手指,我捏着它,觉得手心发烫。 “你朋友都在那边选礼物,不想去和他们开单身派对?” “证都领了,算什么单身。”我莫名松了口气。 楚博雅没有回头,轻轻笑了一下。 我很快就知道他说的是谁了,他把车停在门口,立刻有人过来要把车开进停车场,但楚博雅只愿意自己开这辆车。我站在大楼外,穿着后摆长度夸张的白色婚纱等他回来,不过这里来往的人并不多,而泊车小哥也没有把目光放在我身上。 李衿和水杏结伴在大楼里逛来逛去,这会儿正在为一条项链争论不休。 水杏认为我不会喜欢这种玩意儿,她给我准备的礼物是一把开刃的长刀,李衿骂她有病,说你怎么不干脆送个梨,居然打算在结婚典礼上送一把刀,水杏嘟哝说我是有病才结婚呢,不过声音很小,李衿没有听到。 然后我听到一阵风声,冒冒失失的声音响了起来:“英英!哎呀我总算是赶上啦!” 是钱铮,几个小时不见,她的眼睛依然灵动地转来转去,像什么警惕的小动物。她飞到我面前,献宝一样把合拢的手打开,大声说:“当当当!结婚礼物!” 她手心里躺着一个小小的葫芦,葫芦上面有既像是绘制又像是天生的山水纹路,顶部还有白色毛发的打成的络子。 我笑起来,接到手上,想要感谢她,然而一时竟然失语。 “你怎么啦?”她惊奇地围着我飞了几圈,惊叹道,“哎呀,你穿白色真好看!穿婚纱特别好看,好看到爆炸!你和谁结婚啊?” 我没有回答,只是笑着,轻轻打开葫芦,无视钱铮嚷嚷“这个葫芦还能打开!你怎么知道的!”的声音,凑到鼻尖一闻。 清幽的,梅酒的香气。 其实根本不用闻,我还能认错前主人给我的礼物不成?这件礼物一直被我贴身放置,后来我还用风七的一缕皮毛打了络子系在上面,多少年了,里面的梅酒取之不尽……直到我再也倒不出一滴酒,忽然心有所感,知道大劫将至。 而后雷劫降下,我苦熬一月,成仙,飞升,回到这里。 心如乱麻之际楚博雅回来了,钱铮叫起来:“英英你和小雅结婚啊!” “怎么?”我说。 “这一阵子我跟着的帅哥就他啊。”她歪着头看我们俩,“我感觉他很熟诶。” 我看着她,她和我对视,又补充:“其实我感觉和你也很熟,不过你们俩是不一样的感觉。” “……你还和谁熟?”楚博雅越走越近,我传音追问。 “陈玠。”钱铮说。 作者有话要说:  这文真的到结尾阶段了:) 正在收线。 作者是很愿意加更的讲真,然而结局卡卡卡卡卡……太卡了!!!本来码字速度就不快,再卡一下,啧啧啧,简直了!! 第121章 如果什么都不想就能万事皆足,那我为什么要寻根究底呢? 好孩子不要学习我的这种人生态度,因为这是一个活了太久的老怪物才会有的感叹。虽然这么说有点奇怪,不过我确实已经经历了太多奇奇怪怪的阴谋诡计,在另一个世界时我混在凡人之间,时常能看到明争暗斗——在修真的大环境衬托下,他们围绕着家族和国家进行博弈,听上去好像有些小家子气了。 我无意去否定什么,局限在百年内的生命小家子气一点好像也可以理解,因为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们都修仙去了,所以伟大的意志甚至根本不需要传承,那些活得太久的修士自己就可以实现。 实际上正是由于我看得太多,反而觉得这种弯来绕去的博弈实在是太冷酷了。它并不残忍,一点儿也不,就好像你不能说饥饿的狮子吃掉刚出生的小鹿是一件残忍的事;只不过它是冷酷的,就好像你作为小鹿的母亲默默注视狮子吃掉你的孩子。 但凡是博弈,就一定会有牺牲。有人上去,就会有人下来,有些人得到利益,就会有人受到损害,这不仅仅是适用于人之间的道理,它适用于天下万物,适用于我所生活的两个世界。 第151节 我弄不清楚我在整个事件中所属的位置,我也不知道钱铮、陈玠、楚博雅究竟是谁。我只是知道这件事不能深究,一旦深究,我就可能会变成那只必须坐视小鹿被吃的母鹿。 就算被吃,也不要让我知道——既然狮子不吃就会死。 尽管到最后我还是会知道,但一个不抱有希望的人在面对她能够猜到的结局时,心里总会好受许多。 我对钱铮笑了笑作为回应,然后转头看向走来的楚博雅。他正穿过那条车辆通行的马路走向大楼,身后有几辆一看就价值不菲的跑车飞快接近。 打头的跑车是嚣张的金色,在阳光下流光溢彩,活似整个外壳都是led灯一样。我从未见过如此风骚到如此脱俗的车,好奇地打量了一下,驾驶座的那个男孩也看到了我——鉴于我穿着全场最醒目的婚纱。 “哟!新娘子好!”他嬉皮笑脸地扬起手打招呼,只用一只手操控方向盘,然后就像是慢动作一样,这辆流光溢彩的跑车突然加速,就像离弦的箭一样飙飞起来! 这一切都显得非常快,但也非常慢: 楚博雅正背对着跑车穿行马路,脚掌缓慢远离地面;和我招手的男孩被后坐力狠狠摁进了椅背,昂贵的真皮逐渐在巨大的力道中下陷;坐在副驾驶面容青涩的女孩儿张大嘴正要尖叫,惊恐让她的表情扭曲;反应很快的泊车小哥和保安从两个方向冲向楚博雅,弯下腰、摆动手臂、向前迈步的动作缓慢而又协调…… 仿佛是电影里的视角,只有钱铮和我共享。 她说:“哇哦。” 我站在原地微笑,就好像还没来得及换上惊恐的表情。 那辆超跑只加速了那么一秒,或许那个年轻的男孩子只是一时分心踩错了,把刹车踩成油门,又被后坐力搞蒙了没来得急踩刹车,但不管是什么原因,这辆车都势不可挡,并且准确地将楚博雅撞倒在地。 血洇湿了他深色的西装外套和浅色的衬衫,人们惊慌失措地围了过去,人群的缝隙里,我看见他张望着寻找我的身影,然后断线似的,无力地垂下了头。 “……你这婚好像结不成了诶。”钱铮说,“不去看看吗?新娘不关心新郎挺奇怪的。” 我原地站了一会儿,平静地走了过去。 要我做特别悲伤特别惊愕的表情,我还真做不出来,不过面无表情在绝大多数时候都可以蒙混过关,这种情景下大抵围观群众会脑补成“哀莫大于心死”“难以置信这件事”之类的含义,我走过去的时候人们无声地让开了位置。 楚博雅躺在地上,被撞上的时候超跑已经在减速了,所以没有出现整个人被撞飞的惨剧。虽然被撞之后他是正面朝下的,不过这家伙最后还翻身左看右看,所以现在他仰躺着,和睡熟了没什么两样。 我没有站得离他太近,以免让白色的裙摆染上血迹。 “请您冷静,请您冷静。”保安紧张地说,“您的丈夫现在不适合移动,救护车到了之后会有专业的人员进行急救。” 我看了他一眼,他别过头不和我对视。 “你为啥不救他啊,都要跟他结婚了。”钱铮蹲在我身边的空地上,打量一会儿我的表情,又去打量楚博雅,“他现在好像不太好。” 我抬起头,对围观群众说:“肇事司机在哪儿?” “是我是我……小姐姐你别说得这么可怕行吗……”那个大男孩儿哭丧着脸挪过来,“我就是踩错了刹车……” 我打断他,说:“你留下,叫你的朋友都走吧。” 等救护车没花几分钟,好像车子就停在附近的停车场随时待命一样。我和那个战战兢兢的男孩子都上了车,婚纱的裙摆被我收拢在怀里,急救人员把一堆设备放在楚博雅身上,还记得一边安慰我说:“放心好了,他伤得不重,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出院了。” 我对此保持沉默。 钱铮也跟着上了车,漂浮在楚博雅的上方,孜孜不倦地问我我没有回答的问题:“你为什么不救他啊英英?你说话啊,我好奇死了!” 我传音说:“没有必要。” 我很喜欢恋爱,实话说我对婚姻也没什么排斥,从来没有过是因为另一个世界的婚姻对女人来说太坑了,我宁愿“偷.情”,这么做也还蛮好玩。我和楚博雅结婚,也不过是因为这里好歹是一夫一妻制,他哪怕不出去鬼混,也没人会说闲话,不会惹我不爽。 换句话说,在这里,我无论是和谁在一起,只要对方求婚,我大概都会答应。 但楚博雅是要特殊一些,毕竟他有和我前主人一模一样的脸,说话做事都那么合我心意。 “真无情,小雅都快挂点了,你还是那副样子。”钱铮叹了口气,“我都要同情他了。” “挂点?你逗我呢,他活得好好的,就受了点轻伤,断了几根骨头而已。” 钱铮抬起头看我:“不啊,他真的快死了。” 我还是比较相信我自己的判断,但钱铮也没有骗我。楚博雅惨白着脸躺在担架床上,小可怜样儿还真有几分性命将绝的意思。 “如果他死了,算是自动离婚还是怎么着?”我问钱铮,“你知道吗?是不是还要发一个丧偶证什么的?” “我不清楚,可能是吧,总不至于发一个离婚证。”钱铮说,“你们连证都领了,这么快。” “谁家不是先领证再办婚宴的,不然办了婚宴之后两口子闹崩了又不结婚了怎么搞。”我说。 路上我借司机的手机给赵漫沙打了个电话,简单说了一下事情的经过,赵漫沙在电话里惊慌失措地快要哭出来了,不过居然思绪清晰地叮嘱我守好他,又说会给楚博雅的朋友我的号码,让我等着。 一听就知道应对类似事件经验丰富……我不由地想起了前几次这家伙没见我之前的各种出事。 还真挺可怜的。 果然很快就有人打电话过来问楚博雅的情况,我一一说了,又告诉对方我们去哪个医院。钱铮有一搭没一搭地听了一会儿,还是老姿势浮在楚博雅身上,低下头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人看。 “怎么了?”我挂了电话就问她,觉得她的状态有点不对劲儿。 “你不是问我为什么魂体凝实了那么多吗?”钱铮不答反问,没等我回应,又说,“我当时没有回答是因为事情挺奇怪的,我……我好像是吸收了别人的灵魂。” “谁?”我有所预感,但还是问她。 她眼神躲闪,说:“陈玠。” 怪不得这家伙以前有事没事都跟着陈玠跑,怪不得陈玠小时之后这家伙魂体凝实了很多,只不过因为她魂体凝实是一个渐变的过程,所以我没有过多地投以关注。 我第一反应是特别想笑,好啊,这出戏真是不按套路走,别人都是最终boss放在最后出场,搁我这儿来了人一开始就跟在我身边,我原先还以为钱铮只是事件触发的转折人物,结果这家伙本身到底是什么人就有够我喝一壶了。 但我也没多惊讶,既然我早就知道她肯定不一般。我问她:“所以你说这个是什么意思?忽然发现你也能吸收楚博雅?” “不,恰好相反……”她扯了扯嘴角,露出哭出来一样的笑容,“现在是他在吸收我啊……” 第152节 我这才发现钱铮一直在不断接近楚博雅,她现在浮在楚博雅身上不是因为有趣,也不是为了观察他,而是被楚博雅牢牢制住了,并且在不断地贴近他。 画面像是什么奇幻的剧情,他们像是连体婴儿一样躯体相连,虚化的钱铮显然是弱势的一方,正以一种缓慢却不可逆的速度和楚博雅相融合。她的面貌已经变得和楚博雅有五六成相似,眼神也慢慢起了变化,像是一尾灵动的鱼凝固在琥珀里。 我看着这一切,下意识握住了手上的戒指。 这大概被救护人员当成了紧张,他又安慰我说:“没事的,放心,你的丈夫止住出血之后情况越来越好,很快你们就能举行婚礼了。” 他说话间钱铮已经被楚博雅完全吸收了——这么说很奇怪,我也是头一次看到这种情况,一个活人毫无后患地吸收了另一个灵魂,就好像另一个灵魂本就是他的一部分。 ……等等。 我忽然想起来,钱铮的灵魂本来就是不完整的。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都说了确实是在结局了。 结婚这部分收益暴跌23333你们是有多不喜欢英英结婚啊【笑哭 以及这一章节说明了,英英其实对结婚无所谓,她最初犹豫那一下也是因为楚博雅和前主人长得太像了,有点特殊。 * 感谢投雷! 晴空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11-10 00:14:21 潇潇雨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11-10 19:42:19 晴空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6-11-11 09:32:32 第122章 楚博雅被放在担架床上推往手术室,我穿着繁复的婚纱跟在后面,医生和护士都步履匆匆,目光呆滞的陪床人疲倦地坐在等候的塑料椅上,有的暗自垂泪,有的默默打盹。 大概是每个人都各有其苦,他们的力气耗尽了,连眼珠都懒得转动,我的打扮并没有引起什么注意。 最后我被拦在玻璃门外,护士安慰了我两句——这一路上但凡看见我和楚博雅穿着的人都要安慰我两句,我得了不少货真价实的关心好话——红色的“手术中”亮起来,我后退两步,抱着婚纱坐到一边儿。 悬疑影视剧里的人物总是在最后一刻忽然把一切线索都串联起来,然后恍然大悟得出案件的真相。我觉得这种表现手法未免太戏剧性了,真的解密阶段不会有那么惊险刺激,而是水到渠成、毋庸多谈。 钱铮的不对劲我看在眼里,陈玠的不对劲我看在眼里,楚博雅的不对劲我也看在眼里,但我从来没有把他们联系起来,就好像我在另一个世界经历了那么多,但我从未把我遇到的人联系到一起。 现在,已知钱铮神似风七,陈玠是海明,而钱铮、陈玠、楚博雅加在一起是又同一个人,好像已经不用推理了,我单靠猜的都能得出正确答案。 我印象最深刻的爱恨,大概都来自同一个人。 ……真是一场好戏,我几乎要笑出来了,不是出于自嘲或者悲哀,我是真的觉得挺有意思。 逆推回去其实线条很清楚,只不过我没有注意到。比方说陈玠送还我我的刀,钱铮送还我我的葫芦;比方说钱铮神神秘秘说不见就不见,找我要了大堆传音符但是从来没有和我传过消息,还突然就对我觉得不对劲的人产生兴趣;比方说钱铮、陈玠、楚博雅对我没来由的好感……最后一点我还没有找到联系,因为前主人从来没有爱过我。 无缘无故爱我的人只有风七。 不过这一点也很容易解决,融合一下灵魂就好了,如果是前主人,那么做到这件事一点也不难,毕竟他一直都是“全知全能”的。 钱铮就曾经使用过狐妖的身体,那也是她最像风七的时候,在钱铮出现之后才接二连三发生了很多事情,仔细想想,好像这家伙一直不遗余力地穿插在我的生活中、 对啊,钱铮奇怪的语言天赋,本质上说不就是残缺的“全知”吗? 我又想了一会儿,试图找出更多的证据,但好像这些证据就够了,甚至根本不需要证据,我的感觉可以证明一切。 这下就有趣了,前主人到底是谁?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好像没有什么值得谋划的地方……除了天道爸爸对我尤其关注。 说到这我就想起来了,还要再加上一条线索,天道爸爸和前主人到底是什么关系。 想得更夸张一点,前主人和另一个世界的天道有什么关系?陈玠临死前告诉我另一个世界的高阶修士都曾下令要我死,又是什么目的?那些修士又为什么会得出我将要毁灭世界的结论? 事情纠缠到一起,我想了一会儿,不得不承认我还是能看出来摆在明面上的东西,但要我去推测事件的原因就太为难我了,我压根儿就没有把所有线索搜集归类然后在集中分析的智商,也没那个闲心。 不管怎么说吧,横竖都这样了,那我就只需要静待结果,反正结果总会来的。 我心安理得地把所有难题都扔到了脑后,接着给我走的时候还在楼上挑礼物的俩姑娘打电话,告诉他们新郎太倒霉被车撞了,婚宴无限期延后,没准儿下次再提起就是离婚了,等等等等诸如此类。 水杏倒是接受良好,她就没把我结婚这件事放在心上,估计本来就以为我只是一时突发奇想;李衿在电话的那一头也挺镇定的,这就让我有些好奇了,莫非她重生之前连这些事情都能打听得到?那段时间她不是还在乡下土窝窝里受罪吗? 我难得兴起,掐指一算——居然一算就算出来了,都没过脑子,天道就这么把答案递过来了! 很好,这很强势。 重生个鬼啊,李衿身上那点儿异象都是天道爸爸伪装出来骗我的!她就是做了几个预知梦而已!为什么骗我的理由我都一清二楚,就是要我按照李衿透露给我的事件走,虽然事情肯定会那么发生,不过李衿的作用也不大,只是一个双保险,让我别忽然一抽风就回家睡自己的。 我无言以对,垂下手,觉得今天我获得的信息量太大,脑袋转不过来,已经可以宣布死机重启了。 就这当口,好像商量好了似的,手术完成,医生护士推着病床出了手术室。楚博雅静静躺在床上,我犹豫着是要马上走还是等他过去了再走,就看见他在经过我的时候睁开眼看来。 他的眼睛里是我熟悉的漠然。 ……还有我熟悉的爱。 他漠然的眼神我倒是接受良好,但那种温暖的不属于他的感情是那么清晰,吓得我拔腿就跑,随便进了个没有摄像头的小巷子就瞬移回了家。 第153节 一个一直被冷酷无情的主人折磨的奴隶忽然有一天得到了恩赐,相信我,他的第一反应绝不是主人大发慈悲忽然发了善心,而是主人又想出什么稀奇古怪的招数来折腾他。 想想吧,我活了三千年,一直被人拿捏在手心之内,他要我身处围困我就身陷围困,要向我施以恩情我就接了恩情,简直是就这么不上不下地吊着我,既不让我彻底绝望,又不肯给我希望。 也是挺惨的。 天晓得他现在想要干什么。 我换下一直穿在身上的豪华婚纱,把快要被未接电话和短信挤爆的手机关机,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这时候钱铮通常都会跑过来叽叽歪歪和我胡侃一通,同时吵着要看某个节目,我一般都会无所谓地依她……我坐在沙发上,忽然觉得一阵无名火起。 这么就回来了真的是我的作风?我怎么就这么平静地就回来了?我的愤怒仇恨悲哀痛苦都到哪里去了?我应该拿着刀再去杀他一遍! 那家伙就像对一个玩偶一样对我,掌控我的生死命运,另一个世界没有满足他,居然还有胆子跑到这里来?拜托这个世界是我的主场!我要做什么天道爸爸都摇旗呐喊,哪怕前主人他是天道化身,不在自己的主场我都够他喝一壶的! 哪怕他是天道化身…… 我忽然哆嗦了一下,觉得就这么怂着吧,他反正也不能破门而入。 我不想知道为什么我要经历这一切,我也不想知道前主人在下什么棋,更不想打破现在的平静生活。冒险精神和好奇心已经离我很遥远了,我现在是个老年人,老年人就应该躺在睡椅上昏昏欲睡,未尝没有背着旅行包走遍世界的老年人但那个人肯定不是我。 妈的烦死了,为什么这个世界不能尊重一下老年人的想法? 我气呼呼地关上所有的窗户然后锁上大门、锁上卧室,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地躺上床,再盖上一床被子,决定不到世界末日我就不起床了。 再然后有人用钥匙打开了门。 在听到他开门的声音之前我毫无预感。 虽然没有过“垂死病中”的经历不过“惊坐起”是个什么感受我算是明白了,那个用钥匙开门进来的人并没有掩饰,所以我听到他开门之后又轻轻锁上门,就在门口脱了鞋换上拖鞋,把钥匙串儿随手扔到了鞋柜上。他朝里面走过来,脚步不轻不重,毫无特点,但我听着却怎么都觉得熟悉得惊人。 就好像在我年幼懵懂的时候一直有这么个人在家里走来走去,哪怕我心智未开,也把这声音记在了心底。 怎么搞的我的人生是在这一天爆炸了吗?观众老爷终于忍受不了这部混乱的第一视角电影开启快进只看高.潮了吗?虽然我知道电影的最后几分钟基本都是爆点连连高.潮迭起但这根本不是一部商业大片啊! 这明明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观众都会打瞌睡的电影,演到最后之前看不下去的人肯定都会离开,干嘛还要在最后耍我一把! 这么想着,我一把掀开被子,那个不急不缓的脚步声正在接近我的房门,我掀开被子跳下床才发现我的手在发抖——我居然还有发抖这个功能——我拉开衣柜哆哆嗦嗦地翻出一大堆花花绿绿的幼稚外套,很嫌弃地把它们甩到一边,慌里慌张地在最底层扯出一条包在塑料袋里的长裙。 这是我十八岁生日礼物,还有配套的发绳。 国际快递邮回来的,打开后我把它清洗干净、烈日下晒干,但从来没有穿过一次,甚至没有试过。 我在里面放过防虫的干花,后来又放了奶奶给我的熏香,现在它闻起来像是夏天和茉莉的结合。裙子上的折痕很清晰,我用力抻了抻,让它像熨斗熨过一样平整。 脚步声已经停在门外,来人抬手敲门,我迅速往身上套裙子,一边喊:“马上来马上来!等三秒!” 裙子一穿好我就拉开门。 她站在门外,身量很高,神色淡淡,却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要美丽和端庄,柔美和英气以一种微妙的气氛融合在一起,一百个前主人加在一起也远不及她好看,因为她的美丽好像就是世间的真理。 “英英。”她含着笑说。 仿佛亿万年前或者更早时候,我蒙昧初诞,徜徉在孕育我的怀里,也曾有那一声轻唤。 英英。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终于到这里啦!!!! 第123章 便宜师傅教我习剑之前曾问我什么是我的道,我说我没有道。 我确实没有道,这种目标和信念一般的存在在我的生命里一直是被忽视的。我思考第二天吃什么,思考下一站去哪里,思考许许多多的凡尘琐事,还有修士们避之不及的感情,唯独从来不思考“道”。 “道”很没意思。 因为一个修士一旦真正找到自己的“道”,此生就只剩下道。 多可怕啊,这一生会漫长到看着树老龟死,漫长到涓流拓宽成大河,山丘长成高峰,而你的余生里再没有欢歌笑语或是忧伤悲戚。 你在生生死死离合之外,你只有道,而道给你永生。 活了那么久,活得都忘了自己曾经是人——这样的道有什么意思呢?为何值得追求?两个世界古往今来帝王将相,为何都孜孜不倦地追寻着“道”? 我当然理解生命会本能地渴求更长的生命,但我无法理解这种本能最终压倒一切人性。修真这件事在最初也曾让我沉迷,那种进步后全身毛孔张开般的快.感,任何凡世间的娱乐手段都无法相比拟——于是修士们在每一次进阶后更加用心地修行,为了更进一步,为了问鼎升仙。 极其偶尔的,在修士们少见的大型社交活动,进阶大典上,我躲在一群低阶修士之中,看着所有人不苟言笑的脸上升腾而起的、他们自己都没有觉察到的病态狂热,忽然觉得毛骨悚然。 就像是邪.教传.教现场,或者什么聚众吸.毒现场。 每个修士脸上都有着古怪而又熏熏然的陶醉,我置身其中,觉得浑身上下没有一处自在,好像误入了什么古怪的计划之中,幕后有一双眼睛冷眼旁观,而这大典上只有我一个是正常人。 修士真的不正常,不仅仅是出于我自己的感想。他们的不正常就像平日里健康到能和牛搏斗的汉子会忽然抽搐手脚,像恐怖电影中直勾勾盯着你的古怪老人,念叨着诅咒一样的预言。 这才是我远离修真.界的最大原因,因为待在他们身边总让我有种窥探了什么秘密的恐惧。 这一定是一个很大的秘密,我不敢看、不敢听、不敢想,只敢远远逃开。 为什么不敢呢?有时我会容许自己很短暂地想一想我为什么不敢。死不可怕,可死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我不怕死,却本能地害怕撞破这个秘密。 而这就是我能允许的自己思考的极限了,我的所有思绪会在这个断点戛然而止,然后我会迅速地、彻底地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但依然能感受到冥冥中的某个意志。 我就这么半死不活地修炼着,修为稳步增长,从来没有瓶颈,也从来没有自己的道。 ——然而我的剑有道。 第154节 大概每一个中国人都曾有过这样的妄想吧?一身武艺天下无敌,仗剑天涯、除暴安良。 我是个俗人,我也有这样的妄想。 所以我的剑有道。 剑修的本命剑都要自己炼制,每一个修为尚且低微的剑修都会将剑胚日日夜夜携带温养,日日夜夜以心神打磨,而剑成之日,即为剑道初现之时。 我剑成的那一刻万物心生欢喜,鸟兽俯首、天下齐喑,修士有感,而所有的魔修都心神震动、气息不稳,甚至有深入道门的卧底当众败露身形;数月内祥云笼罩在门派的天空之上久久不散,方圆十里灵气暴涨,当日诞生的孩童大都天生聪颖,成就不菲。 ……对,我的剑道就是“荡尽天下不平事”的侠客精神,大概还有一点“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调调在里面……据便宜师父所说,道心之坚定,建派以来绝无仅有。 是我的锅咯?剑在我心里就这么伟光正高大上怪我咯?! 道心坚定是因为我心里压根儿就没有别的可能! 整个门派都知道我是个什么名头,我打坐醒来就看见所有的长辈齐聚一堂,目不转睛地研究我和我的剑,他们充满了好奇和研究欲的眼神,能让惊魂也像个被数百个壮汉狞笑着靠近的黄花大姑娘一样瑟瑟发抖。 这群天才真能干出把我抽筋剥骨了研究的事情,我叫他们给吓得啊。 这也是最后我奉便宜师傅的命令上门挨打的时候每一个长辈都乐意抽时间配合的原因,他们有多想闹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你们知道吗?到最后来打我都要靠关系…… 他们不明白,为什么我一个魔修,居然能有许多剑修都比不上的坚定剑道,更不明白一个魔修为什么这么心系苍生。 我也不明白啊。 剑成之后许多宗门都献上了贺礼,按照一般修真.界的风气,这种大事情发生了是要举行宴会联络各个门派之间的感情、顺便交换一下情报的,但剑修是所有修士中最与众不同的一支,各个方面都是,所以剑修要是不举行宴会,修士们也都能理解。 战斗狂不喜欢社交,大家明白。 外界的猜测和窥探被挡在剑宗之外,我当时修为还不高,在这个打架疯子的地盘上,竟然感受到了罕见的温暖。 虽然这些温暖大多是他们为了研究我才给我的……下手很有分寸不过总是让我疼得死去活来……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现在忽然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 离开了楚博雅那张让我智商骤降的脸之后,我终于缓过神来,可以好好思考,然后就越发地找到楚博雅一直不能来见我的疑点。 天道做事情是绝无私情的,它绝不可能被私情所绊,甚至可以说天道根本没有私情。 那么楚博雅一直见不了我,和他忽然又能见到我,一定有一个原因。 还有他那张和前主人一模一样甚至容貌更盛的脸。 把这些事情连在一起,是因为我隐约觉得这些事件的背后都或多或少有着某个影子。我在另一个世界所经历的一切在这世界都有投影,就好像这两个世界之间也有着某种联系。 一个天道待我极好,一个天道坑死我不偿命,或许也会有什么联系。 欲抑先扬的手段?某种争斗的棋子? 我想着,想得好几天都神思恍惚,忽而又记起自己渡劫之前的心情。我没有道,我曾以为自己必死,所以潇潇洒洒地当真去渡劫——但一个没有道的人,怎么可能渡过心劫? 要么我还在劫中挣扎,要么我有我的道,只自己不曾知晓。 但我知道我不在劫中,因为我的心魔不是回家,我的心魔是我没办法放下执念。 这执念甚至没什么具体的内容,我遇到的破事太多了,到最后所有的执念汇聚在一起,变成了纯粹的恶意。 是神光,是他曾对我说的话突然在心中闪现,像一缕光破开阴翳的云层,让我恢复了清醒。 可能我就是感情淡薄的人,在最初我发了疯一般想要回来,但越往后,我越懂得回家后自己的格格不入。我思念我的家乡,就像回味一个明知不可能成真的美梦,肆无忌惮地堆砌我所有的正面情感,以至于我回来之后束手束脚。 我想得太投入了,懒得理会跳脚的李衿和王黎——这俩间谍还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找着机会就旁侧敲击我男朋友的事,尤其是李衿,恨不得半夜三更把我弄起来,趁着我脑袋一团浆糊的时候逼问前因后果。 啊烦死了。 我思考的事情有多大她们根本不明白,情情爱爱有什么意思,不如内裤外穿拯救世界。 被这两个急于了解情况的人骚扰了几次,打断了好几次思绪后,我终于忍无可忍,答应了老师的实习邀请。 对,这个曾经是传奇学长的老师每节课下课都要和颜悦色地跟我谈谈心,力邀我去他所在的公司实习。我原本的态度就是可有可无,李衿和王黎让我最终决定答应。 反正就是实习一下,说白了过去了就是端茶倒水,看重我的话最多让我做个小尾巴,不看重最多让我留下来打扫卫生。 又不是没做过洒扫宫人。 老师准备还挺充分,连我的课程表都提前拿到手了,叫我第二天等他来接我。 他开的是一辆灰色商务车,停在我面前时还想下车给我开门。我赶紧自己打开副驾驶座的门钻了进去,老师立刻给了我他打包的早餐,一碗粥和两个红糖馒头。 “吃吧,大早上的,天气又冷,小姑娘都爱赖床,肯定没吃早饭。”他摆出对晚辈疼爱中略带斥责的推心置腹的姿态,“我读大学的时候也是天天熬夜,早上宁愿多睡一会儿也不愿意吃早餐,闹得现在年纪大了,胃也娇贵了,一顿饭不吃都疼得厉害。” ……我满头黑线地接过来吃了,没办法告诉他我每天早上都满世界吃东西。 车子行驶得非常平稳,狭小的空间里只有我咀嚼的声音。粥的味道出乎意料的好,纯粹白粥的味道,米香浓郁,馒头很有嚼劲,吃起来微微甜,也不腻。 我没忍住好奇地问他:“老师,你在哪里买的早饭啊?这么好吃。” 他笑了,嘴角有很和蔼的细纹:“是我爱人做的,觉得好吃,以后老师经常给你带。” “谢谢老师,谢谢师母!”我立刻恭维他,“老师你人太好了!跟老师混能吃饱!” 车子在这句话中拐进了一栋大楼,老师刷了卡,把车停进车库,领着我坐上电梯。 第124章 被戒指拉出空间的时候我还是懵逼的。 第155节 由不得我不懵逼,在和我妈谈话之前我的人生虽然有点扯淡,可还是算得上逼格满满,哪怕是那些分分合合啊让我伤透了心的友情爱情啊都好比男人的疤痕,那都是反派的勋章,是反派的荣耀。 结果忽然间我妈来了一发大的,几个消息就像炸弹一样轰到我面前来了,告诉我说其实我以前经历的都是小事情,其实我还是个幼儿园小朋友,我难受的程度大约也就跟我和小朋友吵嘴之后的心情没什么两样,而且吵嘴还是我自己作的——事实当然不是那么回事儿,领会精神就行了。 我有点懵,感觉自己以前就是纯矫情,而且还白矫情了。 此刻我正被水波包围,那水的触感更像是柔软的凝胶或者流沙,能够想象出它会有多强的粘着力合吸附力,任何被包裹在其中的人不动弹还好,一动弹,就能够享受到那些刚被琥珀包裹住的可怜虫的感受了。 但我并没有动弹,而是昏昏沉沉地睡在水中。 那些本来就没有沉睡的记忆躁动起来,侵占了我的全部思绪。 这一刻就像是很多很多年前,我沉没在无尽海里等死。 那时候的心情已经不可考了,尽管我能够想起所有让我心灰意冷的前因后果,但当时的心情反而模糊不清,像是一个成年人隔着岁月回忆当年考试失利后空荡荡的教室,心里也知道自己当时特别难受特别痛苦,但就是没办法真正做到设身处地。 一切都将过去。 这句话说了成千上万遍,大概从人类诞生的那一天开始就有人用各种各样的方式说起,看起来应该还会继续被说下去,一直说到人类灭绝,但很多时候,人们反复去说一句话,只是因为这句话实在太经典了,经典到没有别的句子可以取代它。 再比如“我爱你”。 其实我特别理解修士为什么那么冷漠,特别理解修士和凡人迥异的脑回路。我在人间住得越久和凡人混迹的时间越长越能够体会到那种距离,像是地上的人仰着头天上的人弯着腰,彼此对视,都觉得对方很渺小。 我看着修士,也看着凡人;我既是凡人,又是修士。我站在双方的角度去看双方,多么奇妙,我竟然同时在两个视角觉得对方又伟大又愚蠢。 是我的错,我太贪心了。作为凡人的时候我仰慕修士的自由自在,作为修士的时候我艳羡凡人的多姿多彩。我没有办法让自己舍弃任何一方,我试图让两者兼容,但影视剧和小说漫画里的无数事实证明了两套人格系统是不可能兼容的,尤其是两者还如此迥异。 妈妈的话像是揭开了我一直戴在脸上的面具,我必须承认,最起码也要承认我自始至终的高姿态。 我没有办法放下身段让自己变得真正卑微,当我卑微的时候,其实是我自己心甘情愿地将自己放置在低位,去谋取我从未有过的全新感官。 天道从来不出错,天道从来都绝对公正。我早就知道了,当我一次又一次安然无恙地渡过心劫,无论我有多么深陷于心魔交织出的痛不欲生,事实给了我最鲜明的答案——当我总是能在想要挣脱的时候挣脱心魔。 那些我杀死的人,我犯过的罪,从未被我放在心上。 我天性冷漠。 只不过我由衷地热爱作为一个人来思考,作为一个人来感伤,就好像我真的被打动一样。我计较于细枝末节,关注每一个细微的角落,就像一个执着的侦探迷孜孜不倦地用放大镜寻找案件现场每一粒不同寻常的飞灰。 我享受它们。我享受那些喜怒哀乐,乃至于享受所有得到后又失去的过程,像是有些人就是享受把结疤的伤口重新撕开,红褐色的硬质结构把相连接的正常皮肤带离,拉扯得非常薄,裸.露出粉白的皮肤,重新撕裂的伤痕小口一样张开,从皮下挤出殷红的血珠。 有些人觉得很恶心但有些人就是觉得很美。 我也没觉得很美,但大概人就是会本能地去追求自己所缺少的东西,我活得太顺风顺水,所以本能地追求伤痕、痛苦和刺激,追求一切激烈的情感和激烈的行为。 是挺矫情的。 我泡在水中想,几乎是漠不关己地做出了评价。 身处的环境不容许神识穿透,我的四面八方上下左右又全是水,没有参照物,我也分不清自己是在上升还是在下沉,亦或者静止在原处。 到处都是波光粼粼的青色,多重层次的青色,就好像全天下所有的青色颜料都倾倒进一个巨大的玻璃缸,所有的青色都处于将近融合却又并未融合的状态,一个色系的颜色因为层次太丰富,甚至会给人这其中错杂了所有颜色的幻觉。 我睁大眼,渐渐看到青色中浮现出不断扩大的扭曲的影子。这奇诡的视觉体验就像是我不在水中,而在岸上,而破水而出一般,岑寂的水中忽然游进了无数异兽,它们从头部开始脱离阴影,最后轻快地一甩尾巴,整个儿游了出来。 异兽从我的身边悠闲地游过……不,并非游过,因为一条巨大的椭圆形鱼类以翻滚转动的形式冲我游过来,恰好穿过我的身体。我确定我没有感到半分不适,这种情况以我浅薄的见识解释,要么就是我是虚影,要么就是鱼是虚影。 显然我不是虚影。 我在水中挣动了一下,奇迹一般的,没有感觉到周围胶质触感的水有任何拉力,就这么轻轻松松像是在陆地上一样活动起来。 又一条手臂长的鱼游过我身边,我伸出手抓取,合并的手指却陷入鱼的身体。抓握感在我的手指停住不动时像从我指缝中溜走的海水一样溜走了,整体感觉和抓到一团海水没有任何区别,而那条鱼灵巧地摆动着尾巴,像是手指穿过了投影仪,它穿过我的手游远了。 我环顾四周,忽而生出一种明悟:这海里面根本没有活物,所有的动物植物,本质上说全都是海水。 然后我发觉我在下沉。 以周围的动植物作为参照的话。 下沉的速度并不快,我还有闲心打量那些被我穿过的鱼和色彩斑斓的花,假如那些植物是花的话。它们就像是一个完备的生态系统,每一种都有自己的活动范围,上层的鱼绝不会跑到下层去,彼此之间井水不犯河水,绝不逾越雷池一步。 除了一些小型的猎食者,它们流窜于各个层面的水域中,能够吃下比自己的体型大上数万倍的猎物。它们的进食过程优雅极了,丝毫也不会显得血腥,因为所有的血都是青色的,那些和周围色泽不同的血会很快融入海中,而被猎杀的鱼残留的尸体,最终也会化为青色的海水。 我能看见,是因为这一转变非常快,快到我还没有远离一个阶段的水域,一切都已经落定尘埃。 越往下海水的颜色越是稀薄,到最后海水完全变成了透明的。我踩在地面一样坚实的结构上,左顾右盼,随即我听到一个古老——大概还是没有我妈妈古老——的声音响了起来。 那可能是一首歌,但更有可能是一段含糊不清的小调,或者词不达意的梦呓。它响彻整个海底(假如这是海底的话),但却并不显得恢弘,若隐若现,半遮半掩,让我想起关于月下鲛人的传说。 不是真的鲛人,真的鲛人唱歌其实挺一般的,好听,但好听在正常的范围内,人类很难模仿出精髓,不过别的异类却可以唱出同样的效果来。 这声音更像是一种专属的鸣叫,就像布谷鸟的叫声“布谷布谷”。 我顺着这声音的方向走,不知走了多久,忽然看见另一边睡了一个人,那个人还有点眼熟。 是惊魂。 啊怪不得他能把我从无尽海里捞出来……怪不得他失踪的功力天下无敌谁也找不着,不出来蹦跶大家能忘记他的存在,原来他就在海底……我想着,走近了去看。 乐声停下来。 他忽然醒了,看见我,目露惊愕,脱口而出道:“你怎么在这里?!” 我觉得这句话很有文章,反问他:“我该在哪里?” “岸上。”他说,还是一副震惊不已的样子。 我问他:“你为什么在这儿?” 第156节 “这是我家,我当然在这里。” “那我为什么在这儿?” “这就是问题所在,你怎么到这里来的?”他说,“谁带你来的?” 我冲他举起手,那枚朴素的戒指依然在我手上,不发光没变化,深藏功与名。 惊魂看见戒指立马就稳了,镇定地说:“怪不得。” 我没问他怪不得什么,他也没继续说下去,只是告诉我:“你该上去了。” “我还没明白我怎么下来的。” “哦。”惊魂看了看我,相处过之后他也明白我的脾气,不达目的不罢休,所以也很干脆地说了实话,“这里是无尽海你知道吧?” 我点头。 “无尽海不是海,是这个世界最薄弱的部分。你以前在这里短暂地回过你的世界,不过被我发觉,又把你捞回来了。”他说,“你从那边过来,走无尽海最近,最不费力。” 我哦了一声:“你为什么住在这里面?” “因为无尽海就是我的一部分啊。”他轻轻松松地说,“你记得这个世界的传说吗?最古老的妖怪,从来没有人见过的妖怪,蜃。” 他抬起手,指向头顶游动的阴影:“既然你下来了,估计也发现它们和普通的妖兽不一样,像是假的。实际上它们都是活的,只不过它们和无尽海是一个整体,这个整体就是我的‘幻境’……你不是蜃,弄不懂怎么回事的,它们遵循的规则和外界的不一样。” 我说:“懂了。” 第125章 我并不很了解蜃,但这种神奇生物的属性对我来说也不算是陌生。我知道生长到一定地步之后的蜃能够构造出一个真实的世界,就像我在家乡遇到的那一只,她所构建的那个封闭的区域已经有了“真实”的雏形。 而无尽海就是惊魂的一部分。 渡劫期的大能都选择在无尽海上建造宫殿,是否也有着自己的考量呢?因为无尽海严格来讲已经属于“别的”世界,只不过因为尚且脆弱所以依托在这个世界,而在别的世界,规则的力量会弱小很多。 他们在借助无尽海的力量延缓雷劫的到来,更是在借助无尽海的力量削弱雷劫的强度,等于是把自己身上的压力转嫁给了惊魂——既然如此,渡劫期的修士卖他面子,让他能够以一己之力为我挣得生存的机会,好像也就不难理解了。 我很快就意识到:“所以我以前在这里杀的那些妖兽……?” 如果无尽海是惊魂的一部分,那么杀死这些妖兽严格来说就像是拔掉他的一根头发,无伤大雅,也不会造成实力的损害,但他一定知情。 像惊魂这种不知道是不是和天地同寿的妖怪,大概是知道前主人的身份的。或许不仅是知道,还很熟悉,熟悉到我一亮那枚戒指,他就能察觉出戒指上残存的气息。 我盯着惊魂,他在我的注视下坦然自若,还有心情调笑:“你盯着我做什么?要移情别恋可别找我。” “你知道他是谁。”我说。 “瞧你说的,好像你不知道一样。”惊魂双手抱胸。 我知道,但答案是我猜的……虽说我从来没有猜错过。 青色的水波中光线像海带一样生长摇晃,惊魂看着我笑,笑容里分不清有什么情绪。他说:“好了,别想了,你该上去了。” “我该?”我反驳他,“没有‘我该’做的事情。” 我忽然变得极轻,在海水中飞快地上浮——快到周围的环境都扭曲了,无论是海水中游动的鱼、斑斓的植物,还是慢悠悠晃动着的光线,都变成拉长的色彩线条,像一道龙卷风一样裹着我飞速向着海面上升。 但我向下望去,仍旧能看见正常外表的惊魂。那曲悠扬的、神秘的小调又响了起来,但这次我听见是谁在唱歌了。 是整个无尽海的涛声。 是惊魂。 我在海水中听见这首歌,仿佛来自旷野、天际、人群深处。它不断回旋不断回旋,好像从未有过改变,同一个音节不知疲倦地奏响了一遍又一遍——那乐调是每一滴水的震颤,是每一条鱼的心跳鼓动,是每一株植物的随波曼舞,它们汇聚在一起,每一种声音都自得其乐却又融洽和谐,变成来自亿万万年前的余音和将要抵达亿万万年后的回响。 这短短的时间里我心中流转过千头万绪,可最后我只是想,他唱得真好听啊。 水波温柔地将我推到了水面。 我想象过我回来之后会是何种景象。 人间的发展滞停,导致这世界已经沉寂了太久,我以为它会一直沉寂下去,到支撑不住的时候像死水一样腐烂。 改变和进取不可能指望修士,我在理解修行界之后认为修士完全没可能推陈出新。很简单的道理,无论手段有多么的五花八门,分成了多少种类,有剑修、符修、儒修,除此之外还有许许多多的旁门杂修,看上去花团锦簌,可说到底修士追求的都是大道,是长生。 想想吧,一大群人在很长的历史里只朝着同一个方向努力,做个类似的比对,就相当于一个十万人数的小国家从建国开始就不断为了同一个目标——而且是个人的目标而奋斗。 初初看起来好像没什么大不了的,那么再加上一个时限,十万年起。 这其实不算是很大的数字,尽管有两个十万,修行界嘛,十万委实不算很大的度量单位。 然而但凡一个稍有理智的人仔细深思一下,就会为这种恐怖的行业膨胀和人才堆积所造成的臃肿而毛骨悚然。 这十万人可都是实打实的精英。修行的门槛在这个世界不高,但也非常有效地杜绝了所有的蠢货,难得有几个脑袋不灵活的,那也走的是“大巧若拙”的路子,不是那种拎不清的蠢货。 而且修行界从来不缺少惊才绝艳的,放出去能够在这个人所走的道路上光耀数千年的天才,衬托得好几代修士都在这个人面前黯淡无光。 事实上这里的人数还是我大大削减之后得来的,修行界的人口增长率不高,多数修士根本就懒得收徒,可是走上修行之路之后活个几百年不在话下,哪怕中途死亡率不低,但就像是食物链的结构一样,高阶修士很难死,低阶修士死多少来多少。 假如把修行比作攀登高山,哪怕是世界最高峰,在这样漫长的时光中这样密集的登山者的攻势之下,也找不到一块前人不曾踏足的地方了。 修士想要推陈出新? 很遗憾,所有现阶段的“新”都是前辈们曾经钻研过的东西,所有现阶段的成果都是前辈们已经得出但没有深化或者传承断绝而无名的成果。 只不过源源不断涌入这个行业的天才实在是太多了,而这个行业的历史又实在是太长,每一个小分类下都有着浩如烟海的知识和经验等待着修士们掌握,于是现在的天才们已经不再以“新”而论,现在的天才都只能因为很快学会前人留下的知识和修补前人成就而被称道。 第157节 修士们对此好像全无所觉……其实很好理解,许多灾难根本不是局内人能够轻易看出的,我看他们如烈火烹油,然而在这个世界,修行界从未有过低潮,修士们完全没有修行界可能会崩溃的意识。 一个不知道死的人是不会惧怕死亡的。 但“死”也是人的本能,因而还是有很小一部分修士,比如儒修,隐约意识到不对。 再次来到这个世界,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也不知道修士们有没有感觉不对劲。 情况应该不至于太差,毕竟天道还在兢兢业业地维护世界,可是在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之前,最多也就这么不上不下地吊着罢了。 活得太久之后能够在经历的事件都已经大同小异了,我活了三千年就无比深刻地懂得这个道理,所以我十分搞不懂那些活了几万年几十万年的怪物在想什么,又为什么愿意活这么久。 我觉得我大概会看到和上次来相差无几的景象,就算过去了很久,变化也不过是渡劫期修士的府邸少上几座又多出几座,各个门派中的修士少上不少又多出不少。 但事实出乎我的意料。 不是变化太大,因为我根本没上岸去看看,估计我也没有时间。 此刻我站在水面上,而天空中密密麻麻地悬停着数也数不清的修士,踩着飞剑、盘坐于莲花、手执符箓、身边站着人偶,我一一看过去,不少都是我认识的,我认识他们的时候他们有许多甚至还没有入门,而现在,修为最低微的也是金丹期。 他们其实每个人之间都留出了不小的距离,但因为数量太多,铺天盖地犹如蝗灾时飞掠天空的蝗群——场面的壮观难以言表,大概只有用海底随着洋流迁徙的数以亿万的鱼群可以相比拟。 我甚至生出了自己还没有从无尽海浮上来的错觉,而他们就是无尽海中的鱼群。 这当然不会是,也不可能是错觉。 穿着不同的服饰,分为不同的门派,其中有魔修也有正道,势不两立的双方并肩站在一起同仇敌忾,场面大不说,还特别有一种我是个超级大反派的感觉,逼得打生打死的双方都暂时和解了。 他们都垂着头看我,最近的一个也距离我有近千米远,但每一个人的眼神都牢牢锁定在我身上。距离我越近的修士修为越低,但极目望去,在这里的所有修士,竟然没有一个在筑基期以下。 我一动不动,不知该作何反应。 原以为过来度假,结果露面就看见修罗场。 不对,修罗场好像不是这么用的……这应该是传说中的“与全世界为敌”……不过全世界的范围没有这么广,算了随便吧,领会精神。 这场面好像也没有我说话的余地,虽然我其实还挺想说些什么的。 我从兜里抽.出我的刀,刀鞘封禁着它,我才想起来我已经很久没有用过刀了。在场的修士因为我的动作而绷紧神经,天上地下那么多人,却安静得连飞鸟振翅那么大的声响都听不见。 万籁俱寂之中,耳边却隐隐约约响起了无尽海的歌声。 它变得又低又柔,然而依然,如同我在海中听到的那样,无数个微小的声音汇聚在一起鸣奏,饱含生机。 有些人终其一生都在追求极致,所有的休止符都是在为高.潮铺垫基础,像是生命短暂的蝴蝶一样,人们只能看见它流连花丛,而不知晓它为了长出美丽的羽翼忍耐过怎样的寂寞和痛苦,它自已也好似不在意一般,只是醉生梦死,然后枯萎在泥土里。 我以为修士就是那样。 多数人最高的成就只是另一部分人传说里不会出现的起.点,只有少数能够攀登高峰,而最为可怕的是他们所能取得的成就几乎是天生的,就像是蝴蝶,长出什么翅膀看的是种族而非努力,修士的修为,看的是悟性天赋。 其实凡人也差不多,大哥不说二哥,好不到哪里去。 但起码凡人更有意思,也更多姿多彩。看修士就像看一场万人马拉松,固然不缺乏亮点,像是带伤坚持、跑在末尾的爬也要爬完全程,可是亮点永远是最少的。 真正了解马拉松的人都知道,这是一场非常孤独、非常寂寞的,只和自己的比赛。 修士的人生既像是蝴蝶又像是赛跑者,不允许犹豫和软弱,不允许平凡,就好像这些都是罪过。 我没什么立场也没什么资格去批评什么,但是这种风潮……它是不对劲的,就是这种看似特别积极向上的单一的目标,在生命对于死亡的恐惧的推动下蔚然成风,阻碍了世界成长。 凝重的气氛中无尽海的歌声那么清晰,又低又柔,所有微小的、不同的声音鸣奏,像是梦一样。 我忽然又有了说话的欲.望。 作者有话要说:  233333来了来了……不要紧张,不会弃坑的! 第126章 场景和时机好像都不太对,也不是良好的发言应有的气氛。 但对发言来说最为重要的一点得到了满足:在场数万名修士的注意力都牢牢锁定在我身上,而他们也绝对都会全神贯注、巨细无遗地牢牢记住我的任何一个哪怕是微小到寒毛的举动。 像是电视剧里劫匪把枪抵在普通人的头上,于是包围着他的数十位警察盯紧了他,却不敢轻举妄动。 我被自己的想象逗笑了,在众目睽睽之下又把刀塞回了兜里,然后冲他们摊开手,随机朝着一个方向走了两步,想要示意自己没有打算动手。 但被我靠近的修士们集体连退,动作参差不齐,各出奇招、快慢不一,我看见一片人头涌动,数秒的大范围灵气波动后,我前进的方向留出一个巨大的缺口,包围圈像是被咬过的煎饼,咬的人牙口还不太好,边缘像是撕下来一样不齐整。 ……按理说人数那么多,气氛那么肃穆,我应该感觉到悲壮或者诸如此类的一些情绪,然而实际上看到此情此景我除了无言以为对之外,唯一能说的只有四个字。 妈的智障。 可能是因为他们的动作太不整齐了,就算是大家是聚在一起的一伙人也没有半点相处融洽的样子,不同门派不同阵营的修士有各自的抱团小队伍,行动的时候最多也就只是顾及一下自己的小队伍,没有半点配合他人的念头。 我被祖国惯出来的强迫症让我对一切不够整齐统一的列队都抱着轻视和看笑话的心思,他们哪怕是人数再多、实力再强,在我眼里也不过是被强行凑在一起的虾兵蟹将,没有战斗力的小喽啰。 ——说真的,这群独来独往的修士真的有打团战的能力吗?他们的修行里每一步都在说“修己”,根本没有配合别人的概念,我甚至怀疑真的打起来之后他们误伤自己人的几率远远大于打中我的几率。 真正让我放在眼里的是把他们强行凑在一起的力量。 我站在原地,看着除了退后之外再无动作的修士,又看了看那些一直都原地不动的,说:“你们为什么来这里?” 没有人回答。我的声音空荡荡地漂泊在人群中,像个无人问津的冷笑话。 “没人说我也知道,也就那几招,什么‘魔头将在此出世’,什么‘此子将酿成大祸’,发动舆论误导人群而已,我见得多了……最多这次主使者特别与众不同,而且,或许也不算是误导。” 我慢慢打量着距离我近一些的低阶修士,站在我身边的全都是低阶修士,也不知道是谁作出的安排。 常规来讲让低阶修士打头阵探底是正确的做法,但是打探虚实明明就是战斗刚刚打响才会有的举动,而现在的局势很明显跳过了前期,直接进入了正面刚终极boss的阶段。 第158节 被我注视的修士都移开眼神,没有一个愿意和我对视,就好像畏惧我的眼睛里有什么魅惑人心的力量,或者说他们仅仅是出于畏惧——这就很没道理了,就我的估计,这个世界距离我飞升已经过去了至少五百年,时间长度应该会在五百年到一千年之间。 这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那些活的稍微久一点的修士不至于忘记我,但我的消息不会再流传下去,所以低阶的修士也不至于会知道我。 然而他们的确对我心存畏惧。 我随便琢磨了一下,就又把这扔到了脑后。 “在过来之前我都还对整件事云里雾里,既感觉像是明白了,又有些似懂非懂的。但是过来之后我忽然全部都想通了,包括我之前犹豫的关节,还有我不敢确定的,关于他的身份,还有我过来之后的经历……皇帝、王爷、宰相、将军,可能还有商人、浪子和小厮。” 我踱着步,没有走出包围圈给我预留出来的空白。现场寂静无声,而无尽海在我脚下高歌,乐曲中有股会让一切生灵动容的东西。 奇怪的是我以前并没有听到过这歌声。 可能也不奇怪,我以前还没有渡劫成仙。 这里没准儿汇聚了目前为止修行界最为精粹的力量,除开还没入门的杂鱼和还没有攻击力的刚到筑基期的小辈,我可以断定所有的修士都来到了这里,装备了自己最强的灵器和满满的在战斗中补充灵气的丹药。 我将要面对的是修行界有史以来或许最为慷慨和荒诞的一场战斗,他们重视我到用上了最为嗤之以鼻的人海战术。在这之前只有凡人才会这么做,利用人数的绝对优势达成胜利——修士们对此嗤之以鼻,他们追求极端的“精”,正如同他们追求极致的个人主义。 修行界最强的九个渡劫期就隐在千里之外,千里之远于他们而言不过是瞬息,所以这个距离其实和贴着我的后背没什么区别。 在这样倾巢出动的对待之下,我竟然没有多少情绪。 和当初最生无可恋的日子理我所拥有的心情非常相似,但好像又更加具有人性一点,因为此刻我并非丁点情绪也没有,在我心中还有些许的惆怅,只不过这惆怅并不浓烈。 “其实我一直都是那种情绪不怎么高的人,大概是拥有的很多,永远都能得到更好的,所以悲喜都很淡,而且总是很快就忘记了。” 我低下头看着无尽海,反正我知道在场的修士肯定都在认真听。他们是我的人生中听我说话最认真的一批人,因为我自己也知道我说话的特点,跳跃性极强、前言不搭后语,经常说着说着就自顾自地发呆,从来不考虑听众的心情。 就是因为这样,我才总是只说给我要杀的人听。 他们都听得很认真,而且你不能小看人死前的智慧,又是我能得到惊人之语。而无论他们的身份是贩夫走狗还是修士大能,临死前也就那么几种反应,破口大骂、沉思不语、跪地求饶或者念念有词地忏悔。 我遇见过死前像是哲人一样的小孩子,也遇见过死前痛哭流涕地求饶的修士,可见智慧、灵性这玩意儿跟年龄实在没多大关系。 “也不是不能理解他为什么这么做,起码现在我理解了。”我叹了口气,“要是以前的我站在这里,一定什么都不会做。我以前,包括现在,一直觉得自由是最重要的。像是那种二选一的题目,尤其是‘火车开过来,一个小朋友很听话,在火车不经过的那条轨道上玩耍,另外五个不听话,在火车要经过的那条轨道上玩耍,你可以变轨,会不会变轨’的题目,我从来都说我不管,我没有那个权力。” 修士们默默地听着,有人能听懂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但绝大多数都不知道。 这道题选什么都是错,所以我什么都不选。我觉得做一些关于这道题的讨论也很没意思,生命难道是数量可以衡量的吗?一个人的生命就一定小于五个人的?又或者规定有多重要?让一个人的生命大于五个人的? “那时候我真天真。”我说着,竟然笑起来。 生命不能用数量来衡量是多么天真的想法。 其实从道理上讲没什么错,就是太天真,太理想化了。这道题其实可以这么出,稍微改良一下,就假设一个环境,一方是一个人,一方是一万个人,二者只能够救其一,或者让数字再悬殊一些,一方一个人,一方是一百万人……救谁呢? 难道去救那一个人? 虽然数字差距变大了,可是道理是相通的啊。 以前的我一定会觉得自己没有权力,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一种逃避。 明明小朋友们自己都做出选择了,本来去考虑要不要变轨,就是受了“五个对一个”的影响。 我又叹了口气,觉得自己这个时候还东想西想一些有的没的真是够了,随后从兜里抽.出我的刀。 妈的。 我他妈还真就是有这个权力。 这动作引起了高度警惕,于我对峙的修士们也做好了应对的准备。我捏着刀,觉得这次我惯用的武器实在不太趁手,这么小一把刀和几个人打还好,现在这么多人一起上,还是用剑合适,剑气一扫一大片…… 桃木的刀鞘突然融化了,覆盖在刀身上,又顺着朝下的刀尖往下淌,凝固成剑的模样。 不,不是剑的模样,这就是一把剑。 我怔住了,因为无论是刀还是戒指都是前主人给我的,包括我的葫芦,预示了我的离开和我的归来。 唯独刀鞘是佛的赠礼。 神光屡次救我,他也觉得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吗? 但是我,我——并不喜欢杀人。 在我还在发愣的时候,靠近我的修士率先发起了进攻。动作不快,也没有特殊的光效,但灵气涌动时有着画一样的长尾痕迹,像是水墨画的特效图,在我眼里,他们的攻击如同透明的花儿朝我飞来,由盛放到含苞,仿佛时光回溯,映衬着阳光和脚下的青色大海。 极美。 在这样的赞叹里,“我”忽然动了,轻飘飘挥出一剑。 那道剑光即使在阳光和海的波光中依然璀璨,像是金子一样的火,只有一道光,却仿佛地毯一样铺开,无论是透明的花还是修士都在这道辉煌的剑光中燃烧。它浩浩汤汤,绵延无尽,所过之处皆尽消散,所有的修士都死去了。 而死即新生。 但……不是我做的。 我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 怪异的是我既不惊慌也不吃惊。 我看见青海里的倒影,“我”轻轻抚过剑身,瞳孔里无悲无喜。 ——不,我才是那个倒影。 我下意识抬起了手,突然发现其实站在海面的那个不是我,自始至终我都在海底。海面上肖似爸爸、肖似妈妈、肖似前主人我的我和我对视,突然间一切关于过去的离别和死亡的痛苦涌上我的心头。 第159节 但这一次那些痛苦是那么清晰,不再像是隔着一层薄膜。 还有许许多多的凡人的快乐。 它们细细密密,在我心上跳舞,酸甜苦辣不再像是被白水洗涮过一样寡淡稀薄,而是充沛丰满的,就像我还是个凡人的时候一样。 我看着海面上的我,知道那是仙。 可我……我是个人啊。 或者换句话说,我是她想做凡人的心魔。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新章节为什么憋这么久!! 为什么!!! 不是白白憋着的!!! 本文主旨终于来了!!!!! 为什么英英这么啰啰嗦嗦这么怪异难懂这么……分裂! 第一章就在说,这一章终于说出口! 辣么多人想要修仙想要长生……可是英英想做个“人”啊。 …… 三更半夜的,我好想哭。 第127章 我见过太多的心魔,看他们的执念,并且玩味那种愚蠢。 多数时候修士的心魔都奇怪到可笑的程度,比方说原先只是个小帮厨的修士都修炼到元婴期了,竟然还是心心念念当初让他一头扎进厨界的一份白灼青菜;上山前曾有一个好兄弟的修士,痛苦于自己没能去参加兄弟的葬礼;还有以前年幼曾经订过的亲的修士,她连未婚夫长什么样都不清楚,却还是为悔婚而自觉颜面扫地。 都是多大点事儿啊?想吃什么就去吃点儿解馋,没参加葬礼就照顾兄弟的后代,悔婚的倒是不好办,不过给人一点儿俗世的权势财富不就得了?至多再看看这家人的后代有没有能修仙的,大不了领人上仙途。 偏偏他们都不那么去做。 要说是修士压抑自我的戒律吧也不像,修士的戒律原则在利益面前说白了全是扯淡,要是有办法解决心魔这等大事,基本上修士什么事情都敢做。 但现在我不知道能说些什么,也不知道能想些什么。我的思绪出现了短暂的空白,我心里知道这是为什么,人在震惊到一定地步之后就是这种反应,感觉整个人都迟钝了,僵硬了,就好像时间都停滞不前。 只是和身为“仙”的我对视时,波澜不惊和惊涛骇浪同时在心中出现,两种情绪犹如共生般无法剥离,在我心中纠葛回荡。 我知道我眼见的另一个我真的只是倒影,只不过在那个刹那,无尽海的海面如同镜子一样映射出我的内心,让我恍然生出了自己一分为二的错觉——我终于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古怪之处,还有令我疑惑的“从未真正经历心魔”也得到了答案。 哪里是我从来没有心魔啊,原来是我的心魔一直都在,我的伤月悲秋、我的冲动易怒、我的爱恨伤痛一直都归属心魔掌控,而那个冷漠的、平静的、极少出现但一出现就乾坤既定的我,才是原本的我。 可这两者从来没有分离过,我和我的心魔纠缠得太深,所以本质上说,我是仙,我也是心魔。 现在想起来那些修士其实也不愚蠢。 他们大概也不是真的执着于那些很小的事情……他们执着的应该是自己还是凡人的时候的过去吧?只不过他们还不敢认为自己从心底里说是不愿意修行的,这样说会显得自己没有理想,像一条咸鱼。 怪得很,凭什么修行才算是有理想? 就好像成为一个好厨子、成为一个好兄弟、成为一个好妻子不是好事,而是卑劣和眼界很低的人才会做的选择。 关键是他们修行之后还是思念曾经的生活啊。 如果说他们的那种思念还带着一种对于已经失去的、不可能再从头的生活的美化,那我就完全不是了。我知道凡人的世界有多少是是非非,也清楚凡人所遵循的规则和修士是不一样的,并且我明白如果我是个凡人,那么以我这种性格不可能身居高位大获成功走上人生巅峰,更大的可能是平平淡淡就这么过去……而我还是希望自己是个凡人。 我始终认为这不算是心魔,尽管从心底里说我确确实实希望我还是个凡人。 也许我小看了我的执念。 三千年里我固执地使用凡人的生活方式,混迹在人群中,假装自己也是个凡人,也许确实不是单单用“这样做有趣”就可以概括的。 如果这就是我的心魔,好像也没什么不对。 我在无尽海中不断下沉,不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但也并不落寞或者消沉。好多事情一旦想通之后回顾过去,跟事后诸葛亮似的,看哪哪儿是痕迹,瞅哪哪儿是伏笔,简直都有些惊奇为什么一开始自己没想到。 还能是为什么。我就是没那么聪明。 我闭上眼,以为这就是结局了。 葬身无尽海也没什么不好的,我对这里印象不错,景色美不说,还没别人来打扰,哦对了,除了惊魂。不过按道理对惊魂来说我才是打扰他的那一个吧,也不明白死在无尽海对他有没有影响,就我的了解他应该无所谓,不过我感觉不太美妙,就像是他把我吃掉了,还是整个儿吞的那种。我不太能接受整个儿吞,烹饪方式是什么倒不在乎……哪怕是整个儿蒸都比生吃让我觉得舒服。 我渐渐睡着了。 醒过来的时候我睡在妈妈的怀里,嗅到她身上让人感到放松和安逸的气息。 在清晨的微光中我十分迟钝,呆呆地看着她。 然后她低下头,亲吻我的眉骨。 “我煮了粥和茶叶蛋,来吃点儿吧。”她缓缓说,态度从母亲的角度来说无可挑剔。 ……搞什么啊。 我默默地坐起来,默默地就着粥吃了茶叶蛋,这过程中妈妈始终注视着我。吃完后她竟然还像模像样地收拾了碗筷,没过一会儿,厨房里就响起了水声。 洗完碗妈妈又过来了,看我一眼,轻飘飘地说:“还不换衣服?今天我们要出门。” 我没问她出门干什么,老老实实地听她的话,换了一身看上去厚实不少的打扮。出来的时候妈妈已经换好了,在门口等着我,一身大红色的羽绒背心和大红色的长靴,和我的大红色毛衣外套看上去很相配。 第160节 妈妈居然还有车,一辆蓝色的跑车,外表酷炫到像是按照科幻电影里定制的,吸引了一大批群众围观。在我们走近时围得密不透风的人群为我们分出一条道来,不少人摸不着头脑地东张西望,我跟着妈妈施施然上了车,看着人们一脸茫然,竟然有些想笑。 我还不明白妈妈要带我上哪儿去。 “你朋友给你打了电话。”她冷不丁说,“她们都知道楚博雅在结婚之前住院了,过来安慰你。还有楚博雅的几个朋友也打过来问你怎么回事,有几个说话不太好听的让我收拾了一顿。” 我干巴巴地说:“哦。” 那枚戒指还待在我的手上,我想了想,把它摘了下来,揣进兜里。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刀,赶忙去摸,入手的却是一把无鞘的剑。 我又呆呆地收回了手,然后望着窗外后退的马路商店出神。 不知道怎么处理楚博雅的事。 刚发现自己心魔,有点烦,再加上楚博雅啊天道啊前主人啊陈玠啊海明啊别的一大堆人啊,一团乱麻,我想都懒得去想,心说爱咋咋,我不奉陪了。 不对,我还和他结婚了。 我怎么脑子这么抽呢我也是不明白了,不聪明就不说了,还这么犯蠢作死,也是没救了。 紧接着我就发现路过的景物越来越眼熟,仔细一看,这不就是楚博雅住院的地方……妈妈,你是我亲妈,不带这么坑女儿的啊! 她把车停在路边,看了我一眼,语气居然还是有一点笑意的:“别闹了,快下来。” 然后我就乖乖下了车,妈妈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就这么干脆利落地走了。 来都来了,我还是上了楼,去看还在住院的楚博雅。 走在路上我剖析自己的心境,觉得我跟那家伙还是桥归桥路归路更合适,对大家都好。我呢爱过,自觉没什么遗憾了,那货就不用说了,根本就没有感情这种东西,所以也不好说他什么。他把我坑到另一个世界去拯救世界我也无话可说,因为事情都是我自己拿的主意做的决定,即使是他刻意在坑我我也懒得再管,因为这掰扯不清。 从头到尾我都是自己入的套,虽然他这个设套的人是不地道,可是他没有逼我过去啊,我就是自己凑过去了,像我这么宽宏大量的人,根本不会把责任往别人身上推,我就认了,也没什么。 这些都过去了。 过去吧我的天呐。 但真的走进病房的时候我竟然分外平静……大抵是另一个我在支配心情?我看着他,心里没什么感触,还有一点点见到故友的开心。 修仙其实还是有很好的事情的,比方说多年未见了,故友相逢,大家都没有老去。 楚博雅醒着,静静地看向我。 他说:“我以为你不会来。” 要不是我妈骗我,我还真不会来。不过这家伙就这么说中我的心情还真是让我感觉……好像也不是开心或者不开心,也没什么不自在的,就是微妙极了。 “我也以为我不会来。”我说,环视一圈,最后还是走到床边坐下,“好了,让我们算算总账,你就说到底和我恋爱的有哪些是你。” 楚博雅没思考就给出了答案:“每一个都是我。” 很好,我猜到了。 我又换了个问题:“为什么选我?我根本就不适合做清道夫工作。” 他说:“你自己选择的。” “什么意思?”我一愣。 他却摇了摇头,闭口不言。 我没有追问——正如他了解我一样,我也了解他。一旦他打定主意不告诉我,那么我就绝对从他口里撬不出任何话来。 但我可以回去问我妈。 时间很早,我慢慢地步行返回,路过了交通最繁忙的时间,看着街道上行人和车辆激增又激降,厚重的冬衣下昏昏欲睡的人群蠕动着,口鼻中喷出白雾,每一个人的神色都很模糊。 我沿着铁灰色的马路回到家里。 第128章 “你想知道?”妈妈说,在窗台上摆上盆栽。 我不清楚这些修为一千年起的妖修被放在两个巴掌那么大的盆子里有何感想,尤其是他们还被要求保持着开花的状态,这跟逼着他们发.情没什么区别。反正要是换成我的话,肯定是不太愉快的。 “也不是特别想知道。”我思索着自己的心情,如实回答,“但还是有些想知道。” 妈妈笑了笑,明明在背光处,侧脸却依然闪烁着淡淡的光晕,美好得非人:“我可以告诉你,只是希望你不要失望。” 她这么讲我就有些好奇了,想了半天,终于下定决心:“讲吧,妈妈。都说到这个地步了,不讲我反而心里不自在。” 说话间妈妈整理好了盆栽,开始给它们浇水。现在我知道这些妖修的感想了,那必然是爽到爆炸的,因为我妈哪里是在浇水,她是在洒液态的灵气啊。别说这个世界了,我在另一个世界都没见过这么充沛的灵气,都凝实成液态了。 许是我的眼神太震惊,妈妈解释道:“只是看上去灵气很多,其实另一个世界的灵气更充足些。此世修行人士非常少,所以灵气并不活跃,很容易沉积下来,变成这样。你在另一个世界待过,也能感受到那边的灵气非常活跃,所以很容易被吸收,造就易修行的体质。” 我说:“所以我才会去那边吗?为了我早点成仙?” “不,英英,时间对你来说没有意义,早一点或者晚一点没有任何区别。”她爱怜地望着我,“是你自己要去的,去另一个时空体验另一种生活,你觉得很有意思。” 这好像确实是我会有的想法。 “所以……” “你遇见的有很多人,男男女女,各种各样,但是你自己选择了和他走,英英。”妈妈说,“你身份特殊,他没有办法拒绝你的——当然他也不会拒绝你,他没有主观上的意愿,而顺从你客观来说符合利益。你可是要拯救世界的人,作为被间接拯救的一方,你要是没想起来他也就罢了,既然你想起来了,他就给还给你。” 我很吃惊:“他就这么还我?” “他又没有感情。” 第161节 我回想一下那家伙的具体举动,帮助我增长实力,教我怎样修行,我想要什么都弄给我,还教我别的东西,连他给我看的一些惨事,好像也……是因为我有点好奇。 那他还拿我当鼎炉呢,不过想来想去我的实力也没有因为和他睡就变低了,虽然睡完之后总是特别难受,我的资质应该也没有下降,而且,似乎,还升了。 不对啊,既然没感情也不需要我做炉鼎,他干嘛和我睡。 我这么想了,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对我妈这么问。 他不仅和我睡,他还各种改身份然后花式和我睡,最后分手还要让我心塞一把。 像是知道我在想什么似的,妈妈说:“记得你是怎么诞生的吗?” 当然记得,那么坑的理由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然后我豁然开朗,对哦,天道要赔给我最宝贵的东西。鉴于我没有生孩子的打算,要生也是我生,所以那家伙,要给我的是……爱? 厉害了我的规则。 可是我现在不想要他的爱了诶。 妈的那家伙是不是慢半拍啊,我爱他的时候他不爱我,我看开了,他就开始爱我了。而且还不是真的爱我,是吸收了风七对我的爱。 我有点不爽,妈妈晚上做了一桌子大餐,我吃得很香,但还是很不爽。 手机一开机就弹出无数个未读短信和未接电话提示,我一个都没看,直接全部删除,想了想,还是给几个熟识的人发短信简短报了个平安,而后又关了机。 半夜水杏打电话过来慰问我,顺便邀请我过去打游戏,原话是“我找不到人和我联机了反正你老公现在住院过来我们一起打游戏吧”,我想了一会儿,告诉她我妈回来了。 水杏很失落:“所以不能夜不归宿了是吧,那你多久能过来?” “看情况,有可能永远不能去了。”我说。 “逗我呢,白天过来不就行了!” “不是,我是说我要死了。” 水杏叫起来:“开什么玩笑!!!一点也不好笑!!!” “没开玩笑。” 对面安静了一会儿,我们的呼吸响在一起,然后水杏说:“那你没死前我们至少要打一盘游戏做告别吧。” “我哪舍得临走了还要虐待你一下。”我说。 “……好吧,好吧,你们都死了,就我还活着。”水杏说,听上去没什么情绪,“你打算埋在哪儿?” “埋个鬼,现在墓地就那么几十年有效,再说我又没有儿女过来给我上坟。随便散掉得了。” “这么随便……行吧,行吧,随便你。”她低低地说。 我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说:“记得罩我啊,下辈子靠你了。” 水杏又生龙活虎地叫嚷起来:“我靠你嘴皮子一碰就安排好了,你下辈子谁啊!全中国这么大我上哪儿找你去!” “不用来找。”我笑了,“我们有缘,你会看到我的,到时候劳驾你想办法哄人了,我小时候脾气可不太好。” “你这是找保姆呢。”水杏轻快地说,“行吧,我答应了,不就带个孩子吗。” 我“嗯”了一声,又说:“对了,我在你桌上放了点儿东西,也没什么,就一把剑和一个带一撮毛的葫芦,下辈子你记得给我啊。” “行行行!”水杏听起来有些郁闷,“我不就是想找个人打游戏,怎么就摊上这回事儿了。” 我无声地笑笑,挂断了电话。 今晚的月亮格外明亮,照得四周云层泛白。空气中凝结着很重的水雾,风一股一股地涌过来,大概明天有雨。 我坐起身,掀开被子的那一刻妈妈从背后拥住了我。 “你准备好了吗?”她轻声问道。 “我不知道。”我说,“原先我一直以为我随时都准备好了,但没到临头,谁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准备好。” 说完这句话我忽然觉得放松下来。 在这之前我徘徊不定,就像一只不知在何处着陆的鸟,可现在我安稳下来了,知道未来会怎样,像一只鸟儿即将着陆,而这也是我的终点。 我心里没有任何难受和悲伤,再回想起我的一生,只觉得十分满足。我从未像此刻这样明了过我对自己的看法,不仅仅是对我自己,还有对前主人,对我所有的朋友,对我在此世所遇见和最终离去的那些人。我们大概就是缺少一点缘分,这是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但我却不是合适的人,没心情再开启崭新的人生。 其实世界也没那么残酷,真的,只不过所谓波澜壮阔的人生,就是什么苦痛都需要经历的啊。 这辈子值了。 楚博雅在楼下等我。 我闻到他身上青石的苦香,他竟然在笑。我看了他一眼,搞不懂他在开心什么,但他一路跟着我过来了,我也没有理会。 外面很冷,虽然我不觉得冷,可是我也知道温度很低。 我们的脚步声在夜晚分外清晰,但更清晰的是睡着的人们和缓的呼吸。这呼吸声那么轻缓,却又声势浩大,磅礴一如瀑布的轰响,汇聚成汪洋……我们被漫没在汪洋之中,四面八方都没有路,但我们都不感到慌张。 我闭上眼,再一次睁开的时候,看见青色碧波中不断折射的光线,光也像是海水一样轻轻晃荡,这画面光怪陆离,却又有一种童话般的美感。 读童话的时候结局永远是“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就好像故事永远没有真正的结束。其实何必去回避死亡呢?死亡又不是终结。 我浮上水面,但并没有凑近陆地。无尽海的歌声澎湃起伏,但我仍旧听到另一个世界传来的欢声笑语,听到蒸汽机的喷气声和铁轨上的摩擦声,角落里依然有尖叫、痛呼和哭泣,悲剧仍旧在世界的每一处上演,可它们是稀少的,更是不敢明目张胆浮于表面的。我的神识扫过整片大陆,一切都尽收眼底,我在深山的洞窟看见盘腿而坐的修士,他若有所感,却不发一语。 广袤无垠的山林中开辟出大片空地,树桩像多米诺骨牌一样排列着,或许多年后这里会形成繁荣的城镇,或许这里只会在树木砍伐殆尽后日渐荒废,千百年后浓荫不再,只余下荒山野岭。 我的意识渐渐沉下去、沉下去,而另一种精神渐渐占据主导。 第162节 我曾经不懈努力,为了活着,为了所有爱和美好的东西。 现在我感到了满足带来的疲倦——或许也不是疲倦,我只是前所未有地渴盼死亡的安宁。 我没有遗憾,没有留恋,只不过于我而言生命已经失去了色彩。三千年,我活够了,继续活下去也不会再有更多的惊喜。 我准备好了。现在我终于可以确定。 黑暗回应了我的呼唤,在完全消散之前,我看见另一个我抬起的手和温暖的眼睛。 她的嘴唇一张一合,看口型,似乎是在说“英英”。 天穹之上,某种博大的力量将我灭顶。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完。 第129章 作者有话要说:  一切故事讲到相当长度,都是以死结束。(海明威) 这句话挺合适,就拿来用了。 我和英英拥有同样的记忆和同样的思维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完全不分彼此。 意识到她的存在对我来说并不困难——同理,意识到我的存在对她来说其实也不困难。只不过她从来没有思考过有关我的任何可能,沉浸在她混乱无序的思维世界里,因而我们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此:我们都知道某种心理状态十分荒诞,我果断退出,而她依然深陷其中,并且不愿意寻找解决的方法。 我在意识深处看着她,怀着我也不太明了的心情。 这是一件非常奇怪的感受,我是没有情绪的,但每当她感受到快乐或者悲伤,我都无法做到不为所动。我们之间无疑有着巨大的隔阂,然而我们的关系又让我们真正做到了亲密无间到密不可分的地步,我们必须分享一切,甚至于最为深刻的内心感受,当然,鉴于我的情况,通常都是我分享她的感受。 或许这就是为何她是心魔,因为她是极端情绪化的,并且她的情绪化总能够非常有效地干扰到我。 好在这样的干扰还不算太多,我始终都有做出最终决定的权力。也正是因为如此,我才会选择放任她,并且长年累月地潜藏在深处注视她。我直觉认为注视她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种直觉也得到了证实,在我看出母亲和前主人是什么身份的时候,我就已经明白了一切发生的缘由。 直截了当地讲,就是我在历劫。 所有的经历就像是神话里成仙之前需要经历的危难,好比西游的师徒四人走哪哪儿出事,但凡是个妖怪都会对唐僧肉垂涎三尺,这是一种磨砺,更是一种——让人想要破口大骂的实情,虽然我受到了很大的优待,多好,我是可以自己选择劫难经历的。 是我选的。所有在我们还没有分开的时候发生的事,都是我们共同的决定。 我苏醒在她在新身体里睁开眼睛的那一刹那,但直到杀死前主人的那一刻,我才清晰地和她分离。 那一个瞬间也是我们最为接近的时刻,我们的心情、思想、还未从我身上剥离的感情完全同步,那种震撼感让英英始终无法忘怀。她完全被情绪所控,一遍又一遍地回忆,并且借此触碰我的意识,于是我们真正形成了一种奇妙的关系,比我们原有的联系更为深入。 她狂乱癫狂,而我是她的船桨。 我不能说自己在她的决定中起到了多少作用,因为她总能想到办法,只要她需要。 或者我们其实真的没有任何本质上的区别,只是所有促使我做出行动的都是理智,而促使她这么做的正是她自己。她时常认为自己罪无可赦,但就我看来,这种看法是有失偏颇的,她知道自己情绪化,她也用情绪来控制自己,例如长期保持自责和内疚。 也许这正是为什么她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心魔的原因,她所见的心魔都毫无理智,只会宣泄自己。 其实她也在宣泄自己,她有着格外复杂的人格,她宣泄的不仅仅是恶意,还有庞大的,莫名的爱。 英英她……她是如此的不完美,以至于如此的完美。 * 我总是在看她,因为看得太认真,这种关注更类似于观察。 我毫无感情,因此理解不了她身上所具有的矛盾情绪,我也破译不出爱和恨、善和恶的共存究竟遵循何种规律。长年累月中她对着我倾诉,而我是最沉默的聆听者,从来不给予回应。 但我身处其中,又置身其外,所以除了她自己,大概我最能看清她的内核。 或者其实我也看不清,因为她的情绪始终在干扰我。假如我有情绪,我猜我是乐于接受这样的干扰的,但我没有,我本身并不会产生任何情绪,我关于感情的经历全都来自于她的感受,所以这只是一个永远找不出答案的猜测。 总体来说,我们之间的相处要从前主人说起——尽管可以追溯到更为久远的时光,但完全没有必要。 在最初的时候还不明确,但越是往后,我越是明白这一点,她和他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根本就由她掌控,我作为旁观者看得尤其清楚。 有一个理论说人在长大后的一切行为都遵循着童年所留下的印记,或许那个哲人说得对,至少对人来说,这句话是很合适的。尽管英英没有觉察到,可是实际上从一开始就是她选中了前主人。 那家伙走过来的时候做好了力所能及的所有掩饰,但英英还是从他的眼神中嗅探到熟悉的、来自童年的气息。他身上某种高高在上的特质和母亲与父亲带给她的观感不谋而合,她本能一般地倾向他,并且习惯于被他掌控。 看上去她是被控制的一方,然而她才是真正的支配者。她支配着他对她的支配,她要确保自己在某个安全的庇护之下,并且要求毫无保留的关注。她乐于痛苦、享受痛苦,她奉献自己的心,就是为了让对方撕裂它。 她向来毫无保留。 这种模糊不清的、似是而非的爱于她而言像是一种魔咒。我认为这是因为她生性有种极端追求完美的品格,当她意识到自己的黑暗和不完美,她趋向于毁灭和破坏的心让她竟然对自己也生起了浓重的毁灭欲。她的善和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她要借此惩罚自己。 她身上所展现的特质已经不再有对和错的区别,就只是人而已。 她让我理解人,也让我理解我。 另外让她困惑了很久的为什么大家都这么怕她,我一眼就看出来了。她确实非常奇怪,而且时常会显露出“我真的很无聊”的情绪来,这让她很可怕,因为那些修士搞不明白她会不会忽然路过某个门派,忽然冲进去要灭人满门。对于一个神经病来说这是有可能发生的事,虽然她从来没有这么做过。 我完全理解那些修士的顾虑,因为她真的有过这个念头。 * 鉴于她总是不断地追忆,我也只好不断地跟随她重温。 所有的记忆和印象都是她的喃喃自语,对她来说人群从来都不存在,尤其是在她固执地不愿意承认这个修行的世界时,要进入她所制造出的孤独世界是毫无可能的。她只是将人群比作一个干枯枝叶建造的鸟巢,借以得到片刻的安宁。 但她的心是激扬的河流,每时每刻都在流动。 她也并不疯狂,至少没有现实疯狂。 第163节 即使亲密如我们也有着无法进入的空间,因此我所能做的一切就是陪着她回忆,并且给出自己的见解。我不瞻前顾后,不犹豫踌躇,所做的决定也冰冷刻薄,奇怪的是很多时候我们都有着共同的决定,而且这种时候还为数不少——只能归结于我们确实是同一个灵魂。 所有她对修行世界的认知里厌恶和轻视的部分,其实都潜藏着爱和希望,因为人们必然曾经爱过自己仇恨的东西,不然没理由仇恨。 她自己也并非不知道这一点,只是有意无意地避开了。 对她来说许多情绪似乎都是禁区,虽然我理解不了。她不愿意多想,也不愿意睁开眼睛去看,所以世界和命运对她来说处处留痕又无迹可寻,但对我来说整个事件的脉络都很清晰。 我在历劫,一切应劫而生。 所有事件的逻辑都缘于此,每个事件都是为了挑起英英的情绪。 这听起来像是一个神话悲剧,不过我们身上的事确实可以被称为神话。像是古希腊的传说,像是诸神的黄昏之类的东西,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但我不觉得这是悲剧。 我选择了更好的一种做法。 虽然没有经历过,但是我能够觉察到我能够做出的选择,从母亲和前主人的情况来看,天道是可以拥有感情的,只不过多数时候没有必要。我不清楚我的未来会如何,不过英英大概就是我的情感部分,碰到修行世界那种奇葩的修士快要毁灭世界的情况我心里毫无波动,但是英英一定会看不下去,她会做什么我也不难猜测。 她会杀了那些修士,然后陷入长时间的无法自拔的自我厌恶之中,而这种自我厌恶又是如此强烈,以至于完全无法得到排遣。 她真的会毁灭自己,我知道,她就是那样,对她来说那会是一个合适的时机。 完完全全、彻彻底底。 我看了太久。这不应当是属于她的结局,虽然一切故事都应当以死结束。 她追寻死,或许正是因为太认真地活。 然而她活的这一场全都是因为我。 起码有一次,我觉得,她可以为自己而活。 * 我们是共通的,所以我做出的决定她也能知晓。 一心求死的人对此没有意见,因为我打算封闭她的记忆。这和新生没什么区别,所以她还特地留了东西给朋友转交给自己。不过有一个小小的问题,她要转生的地方根本不是此世,所以我还特地过去找水杏要回。 在看到我的那一刻水杏非常不满:“卧槽你是耍我玩儿是吧!” 我看着她,没有说话。 她是英英的朋友,但我没有朋友。 而她也很快意识到了我和英英的不同。 “她会去另一个世界。”我告诉她,带走了葫芦和剑。 水杏给剑配了剑鞘,我想了一下,觉得可以保留。 * 至于我?我乏善可陈。 英英是我全部的色彩,而现在,色彩离开了我。 好在我没有情绪。 她的悲伤就是我的悲伤,她的快乐就是我的快乐。 像我们这样的存在是绝没有真正消亡这回事的,我游荡在世间,清楚有一天她会回来,我们会变成我母亲或是前主人的样子,或许会成为天道,在 但那时候我们都不再是现在的我。 第130章 赵家村很穷。 当然在这个世界还没有穷到会饿死人的地方,一块儿地哪怕没人管着,只要种子那么一撒,风调雨顺的,再怎么也会有点儿勉强能果腹的收成。所谓的穷主要是指这块儿地盘上没有一点儿余粮,方圆百里,赵家村是唯一一个请不起教书先生的村子。 自从上一个老得浑身都在哆嗦的教书先生死了,新出世的孩子就没了识字的机会。有跟着老先生学过几年的年青人自告奋勇,表示请什么教书先生,我来就行,结果现实给了他响亮的一个耳光,他教的东西吧,识字的人听着没毛病,可不识字的小萝卜头听了愣是一头雾水。 有问题吗?问题大发了。 没有教书先生意味着小孩子没法儿识字,小孩子没法儿识字就是断了修行的可能,虽说这么个穷得让人拉屎都懒得擦屁股的小村子几百年也没有路过什么仙师,可那前面几百年都没有路过的,不正是说明现在和往后有仙师路过的可能性比较大吗?思及此处,赵家村的老爷们儿小娘们儿就焦躁起来,自个儿是没机会长生了,可不还有孩子? 臭臭就出生在这个村落一门心思想要弄个教书先生过来的时节。 他生下来的时候指甲大一个,他娘在这之前已经生了五个身强体壮的儿子,腰大膀圆声如洪钟,生完自个儿剪了脐带,把这个哭都哭不出来的小东西提脚倒过来就是一巴掌,然后才听到了幼鸟一样细细嫩嫩的哭声。那会儿他爹蹲门槛儿上正教育玩得一身臭汗的五个儿子,随口说取个贱命好养活,就叫臭臭吧。 臭臭这名字就这么定下来了,八岁过后村里不知使了什么法子请来一位先生,家里才匆匆忙忙给他取了个大名送进学堂。 先生拿着名册,第一个就念到了他。 “赵云?”先生说,“赵云?” 先生喊到第三次的时候臭臭才反应过来这是自己的名字,赶紧答应:“是,先生!” 他不自觉地坐得端端正正的,力图表现出自己最乖巧的一面。这是他常用的招数,身体比较弱但是听话又懂事的小孩子总比那些只顾着自己疯玩儿的讨人喜欢,有了什么争端大人们也会更偏向他……虽然他的这个设想还没有过用武之地。 这是个没有争端的地方,任何一点微小的改变都好像会触碰到禁忌。 先生的眼睛和村子里别的和先生一个年纪的人都不一样,他看他的眼神特别奇怪,奇怪到臭臭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比他隆冬季节从暖烘烘的被窝里爬出来,寒风刮过时起的鸡皮疙瘩还要多。这让臭臭不自觉地摆出最无害的姿态,低眉顺眼地在心底祈求先生赶紧点下一个。 先生笑了一下,罕见地夸奖道:“好名字。” 臭臭有了不祥的预感,而很快的,预感成了现实。 第164节 先生每节课都好像格外关注他,虽然明面上也就是多看他几眼。按理说臭臭应当欣喜若狂才对,先生的架势显然是把他放在了心上,要重点培养他,然而臭臭从来都不敢和先生对视,先生走过他的座位时他会不自觉地绷紧神经。他始终牢记当时先生看他的眼神,那种难以形容的怪诞感沉甸甸地压在他的心头,无数次让他在噩梦中惊醒。 赵家村给了先生厚待,他住进了仅次于村长的那间小屋,每天除了教书什么都不用操心,村人会轮流负责他的口粮,每天都有一个小孩子拎着竹篓子送饭过去,顺便为先生打扫房屋。 臭臭非常不喜欢这个任务,尽管别的小孩子会为此抢破头,但臭臭就是不喜欢接近先生。 终于有一天这种不喜欢得到了切实的理由,当他低着头把饭菜摆上桌子,先生从背后靠近他:“小云啊,你是村子里最聪明的一个,很有天赋,要是留下来,先生可以额外再教导你别的东西。” 先生的脸上挂着笑,眼里闪动着奇异而危险的光。臭臭意识到有什么不对,但他强逼自己冷静下来,温顺地回应道:“可是先生,回去晚了阿娘会骂我的。我回去说一声再过来好不好?” “好好好,”先生一连说了三遍,臭臭心中一喜,又听对方说,“不碍事,我提前和你家里打过招呼了,你今天留下来,温习功课。” 先生又靠近了一步,弯着腰,鼻尖几乎贴到他身上。臭臭贴着桌子没处可躲,梗着脖子想要避开先生,又害怕做得过火,让先生觉察他看出有什么不对来。 他们僵持着,先生好像格外喜欢臭臭此刻窘迫的样子,不紧不慢地说着话:“怎么了小云?不要怕,先生会好好教你的,整个赵家村只有你一个学生是可造之材……” 臭臭仿佛害羞地低下了头,险之又险地躲开了先生朝他脸上伸来的手。只是躲开了这一回,先生顺势把手放在他的肩膀上就不好再拒绝了,尽管心里恨得牙痒痒的,臭臭还是乖乖听着,假装自己什么都没发现。 他背着手摸索,在他带来的竹篓子里有一个小小的铁片,那是他哥哥赶集带回来的小礼物,铁匠废弃的材料。相比起正常的铁片来说它实在是太脆了,但把一边磨得很薄之后依然是很好的掘土工具,他出门前不知为何阴差阳错地把它扒拉出来带上了,现在看这是明智之举,这个小小的铁片也能作为很好的武器。 手心里的汗让铁片有些打滑。 臭臭浑身僵硬,先生还在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对他的看重,口若悬河地描绘出美好的未来,话里话外都在暗示自己有办法让他被仙师看上,又遗憾地叹气说自己资质不佳所以看到好苗子就格外心喜云云,臭臭做出被打动的样子,连连点头应和,好像浑然不觉先生的手正在从他的肩膀下滑。 先生弯着腰,不似庄稼人一般粗壮的脖子与他自己的脖子几乎平齐。臭臭攥着铁片的手爆出青筋,全神贯注地寻找着合适的、一击得手的契机。 这几分钟漫长得像是尿急了硬憋着,浑身上下哪儿都不自在,偏偏要在先生面前强颜欢笑,假作天真。臭臭心里头全是气,在这紧急关头他竟然前所未有地冷静下来,先生越靠越近,手摸到了他的屁股上,臭臭一狠心,瞅准机会冷不丁出了手,用力一划,飚飞的血像暴雨一样劈头盖脸地浇了他一身。 先生痛叫一声,仓皇地用手捂住了脖子。血水从他的指缝里喷出来,臭臭看着他,带着满身的血慢慢退开。 “啊呀,你把教书的弄死了。”背后有人道,“你想好怎么解释了吗?” 臭臭猛地回过了头。 门不知何时开了,一个漂亮到让人失语的女人站在门外,穿着再普通不过的青色衣衫,手中拎着两只木桶,绾发的竟然是一根歪歪扭扭的枯树枝。她坦坦荡荡地进了屋子,啧啧称奇:“我老早就看出这个恋童癖有问题了,不过你是怎么看出来的?赵家村民风朴健,我住在这里这么多年愣是没见过一个小偷小摸的,在这种环境里居然也能出你这样的人……真是妖孽辈出,修真界常态吧。” 臭臭抿着唇不说话,他身上的血让他看起来更为羸弱。 “不用担心,我看这家伙不太顺眼,杀了就杀了,你不杀我也会杀的。”女人说,把视线放在桌上的饭菜中,“还热乎着,你饿吗?不介意我尝尝吧?” “请便。”臭臭文绉绉地说。 女人坐下来,津津有味地吃起了家常小菜。臭臭站在一边看着她,这个漂亮女人吃饭的样子让人觉得赏心悦目,而且她吃东西的时候表情特别虔诚,特别小心翼翼,就好像吃东西是一件非常非常幸福的事情——活像是几百年没吃过东西了似的。 但又不太像,因为这女人每道菜都只尝了五口就放下了筷子,干脆利落得像是根本就不情愿吃这几口。 女人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赵云。” 女人笑道:“好名字。” 先生这么夸他是居心不良,这个女人也这么说是什么意思?臭臭惴惴不安。 女人又说:“出了村子往南面走,再翻过一座山,那片森林常有修士出行。我看你资质不错,可以去碰碰运气。” “你为什么帮我?” “帮你?”女人托腮看他,“我没帮你。那边儿常出来的全是魔修,不过魔修也没什么……你要知道,仙和魔根本就没有区别。” 她又用脚尖点了点那具尸体:“再说,你在赵家村也待不下去了。” “好。”臭臭咬牙,“我去。” 一走五十年。 此中艰难险阻不值一提,他拜入师门得了道号,修到筑基时师父要杀他,反而被他所杀。那一刻心境松动,他忽然想起自己还是孩童时就杀了心怀不轨的教书先生,忽然想起那个指点他的女人。 他知道那女人是谁了,不可能不知道,修真界到处都在流传她的事迹。 五十年后他又回到赵家村。 朗朗的读书声里,他看见七老八十依然健步如飞的教书先生朝他走过来,怡然自得。 “赵云?”她说,“学得不错。” 看样子她顶替了教书先生的身份在这里教书,看上去还教得有模有样,乐趣十足。 ……他心想这人真是让人看不懂。 这个让人看不懂的女人端详他,又说:“师父死了吧。” “死了。” “我就知道。有没有兴趣改个道号?” “什么?” “子龙。” 他修行不到家,满头雾水:“这是何意?” “没什么。”她漫不经心地说,“无聊逗个乐。” 很久很久以后,他的修为再无寸进,弥留之际纵观一生,他忽然明白过来。 荒诞的村落,奇异的氛围,识得几个字就被奉为座上宾的败类,死水一样沉寂的世界,稀里糊涂的修行和稀里糊涂的一辈子。 第165节 那个改变了他一生的女人插手他的人生,无非是因为看见另一个异类。 作者有话要说:  后文会日更替换!!介意防盗的小伙伴不要误买了!! 第131章 修士的市集不多,固定位置、定时开启的就更少了,而胆敢保证交易双方人身安全的更是仅此一家。 由所有正道修士联名担保,至于魔修门派,担保了也没人相信。不过不在这个集市中动手是修行界默认的规矩,主要是为了保护各个门派中刚到筑基期出门历练的小辈——筑基期的修士几乎还不能被称之为修士,他们中的大多数都还没有心境的概念,处于这一个层次的修士最主要的任务还是积累灵气。 换而言之,就是随便来个修为高一点的都能秒杀他们。 修行界的低阶修士不值钱是公认的,以前也没有引起过重视,不过近几百年陨落的低阶修士实在是太多了,新生代青黄不接,大佬们一合计,还是弄了个写作市集读作庇护所的地方,低阶修士一旦逃到这里就算是暂时安全了,可以一边养伤一边想招度过危机。 因为当时实行的时候只打着度过困难阶段的主意,所以这块地头也没有正儿八经地命名,就这么你我他都心知肚明地称作市集。 市集确实有用,有效缓解了低阶修士大量死亡的现状,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不仅仅是提供给低阶修士的丹药、灵器流入,实际上这个集市中往来的客人牛鬼蛇神无所不包,既有刚到筑基期的修士,也有金丹、元婴期的角色,甚至传言说更高层次的修士也偶尔会投注目光。 这个原本只开个一两百年的市集,就这么又在多方默许之下坚持了下去。 临行前从泠也从师傅那里听说过这个地方,因此那只妖兽穷追不舍之际她咬着牙直奔过来,间或挨上那么几招时虽说狼狈,也没有像刚出门那样连滚带爬地掉到地上。 御剑看起来真是帅到没边了,只有站上去的人才知道有多坑。 倒也不是说剑身很窄不好立足的问题,因为实际上御剑的时候不是站在飞起来的剑上面,用好理解的话来说,就是借助剑身释放灵气形成一个能量场,用来克服重力,并且在同时用灵气作为推力飞行。 御剑的速度要看两点,第一看修士的熟练度,第二看剑的质量,这其中第一点是决定性的,因为好剑只有修为高的修士才能使用。 话说到这里,又要讲一讲剑身形成的能力场。就好比汽车的发动机工作原理是气体膨胀,直白来说就是“可控制范围内”的“轻度”爆炸——注意,不断进步的工艺让这种“可控制”越来越成熟,抗爆性越来越强,而御剑所形成的能力场其实也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有稳定的才是有用的,而稳定不稳定全靠修士。 控制得好一秒钟十万八千里不是梦,控制得不好……最多也不过是飞上去然后再自由落体,轻易摔不死。 但是御剑要求极高的专注度,能一边御剑一边打得不可开交的除非天赋异禀,比方说用剑比用手还利落的剑修,不然妥妥最低金丹期巅峰没跑。 从泠面对妖兽的进攻只有躲的份,这让她的精神极度紧绷,她清楚,掉下去就是一个死。 一般情况下妖兽是不会找修士麻烦的,也没什么为同族报仇的观念。他们的思想模式和兽类一致,你吃我我吃你是常态,谈不上仇恨,虽然妖兽比普通兽类还是聪明很多,碰上弱小的天敌时就算不饿也会趁早杀了对方,但也正因为聪明,轻易不会对人类出手。 人实在是太记仇了。确实也有天生记仇的妖兽,可那是非常稀少的,人却每一个都很记仇。 曾经有妖兽在饥饿中拖走了村落人,吃饱了这只妖兽就走了,然而不肯善罢甘休的人找来了外出历练的修士,那些修士修为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杀光了村落周围的所有妖兽,剥皮制衣、取肉烹食、内脏喂了猫狗,更多的也吃不下了,就分给别的村子共享。 篝火燃烧,人们的狂欢持续了足足七天,到处都是油脂和肉的香气。 这种事没有解。凡人实在是太弱小了,别说妖兽,野狗都能杀死一个手无寸铁的凡人。弱小的生物想要生存下去,要么就特别能生,几百个里面少说也能活上几十个;要么就特别狠毒,比方说来犯的全部都斩草除根。 至少修士的行为真的有效,他们容许同族争斗,但哪怕一个低阶修士被妖兽所杀也会去找麻烦,而且是大范围无差别地猎杀,所以妖兽真的轻易不会吃人。 当然也有例外……比方说失去了幼崽的母兽。 很不巧,这只外出觅食的母兽一回来就发现自己唯一的儿子失踪了,循着味道找过去,正巧撞见从泠把剩下的最后一只大腿往嘴里塞。 那只幼兽才几个月大,生得十分可爱,换做刚出门的时候从泠一定宁愿饿着也不会吃它,然而在外界闯荡了好几年之后从泠已经完全懂得了食物的重要性,尤其是在山林中,谁也不知道接下来要面对的是什么。 这个世界没有真正安全的地方。暂且不说那些妖修魔修,奇境险地可是一点儿也不少。在现代世界尚且还有天然形成的方位扭曲的地头,这个有妖魔鬼怪的修行界里奇奇怪怪的树林湖面更是数不胜数,而且有很多根本就不出名。 从泠差点被饿死过不止一次。 饿起来的感觉实在太糟糕了,最糟糕的是修士很难被饿死。最初时候只不过是胃里面火烧火燎一样的疼,渐渐这种疼痛被身体习惯之后,更多时候感受到的是一种空虚,就好像连细胞都饿得瘦了,留出好大的空隙,身体的每一寸都在漏风。你能几个月几个月地连续不断地感受到自己消化自己的感觉,身体无力,头昏眼花,即使在烈日下也能感觉到彻骨的寒冷。 这时候味觉已经处于半失灵状态,吃很苦涩的草药时,舌头能够隐约感觉到那种古怪和刺鼻,但来自胃和身体的饥饿会让人觉得口里的东西简直味同珍馐。 浓浆在口里爆开,恶臭传达给人的感觉却是巧克力一样的丝滑和甜蜜。 从泠吃掉这只小妖兽的时候刚从一个土坑里爬出来,当然,她不是自己跑进去的,而是在山脚走着走着地面忽然就开了个洞。这不是她头一回遇见类似的情况,这个奇怪的洞穴好像是这个世界一种奇怪的地理现象,反正就是神出鬼没,凡人取了个名字,叫它“吃人坑”,形象生动地展示了这玩意儿出场会引发的事迹。 吃人坑吃了人之后也不会有什么动作,里面会有很长的一段甬道,运气好的话瞎走就能找到路出去,运气不好会死在里头。 其实这玩意儿其实是一种异兽,长得像蚯蚓,只要在土地里,没到元婴期哪怕被吃了,从内部打都破不了它的防。这还是从泠到了元婴期之后才发现的,没到元婴期之前,她都是乱七八糟瞎走,基本在饿死之前都能出来。 这种异兽在这个世界鲜为人知,因为基本上修士的习惯都是踩着飞剑飞,到了元婴期之后的修士更是脚不沾地。佛修倒是全程步行,关键这玩意儿它不吃佛修,只有从泠哪怕到了渡劫期都喜欢走路。 另外这个异兽死了之后埋在土里会有神奇的作用,种粮食能够达到一年十收的神奇效果。 然而现在的从泠还只是一个弱鸡,别说异兽了,都不算是妖修的妖兽都能让她生死一线,这只痛失爱子的妖兽穷追不舍,摆明是拼了命也要她好看,应情御剑逃窜——根据经验,除非是长翅膀,不然妖兽都不会飞。 可喜可贺。 这是一只妖虎。 所谓云从龙,风从虎,天赋在那儿,哪怕妖兽飞不了,御风的妖虎速度着实不慢,虽然还没有快到能够追上从泠,可是风是它的天赋啊,操纵起来根本不费心,妖虎一路追一路抽冷子攻击,从泠除了躲就是躲,明明有能力飞得更快,却还不能加速:御剑水平不到家啊。 现在还能保持距离,真掉下来那就是死路一条了。 所以修士历练真的很考验心理素质,尤其是在冷静这一点上。基本靠自己历练几年之后回来的修士都能够顺顺利利修到金丹期巅峰,好多时候那种“好像赌一把就能活”的错觉真的很要人命,纯粹就是拼运气,看天道。 从泠运气一向很好。 总之她就那么慌不择路地奔逃着,居然恰好接近了集市。路遇的修士们没有一个会解救她,对此她已经习惯了,不救她的未必就是魔修,倒是救她的,很有可能是魔修。 那妖虎还不会说话,吼声撕心裂肺,听者伤心。 有一瞬间从泠有些内疚,虽然她自认为刚从吃人坑里面出来,饿得半死,哪怕是吃人都算情有可原,但一个母亲的哀号依然让她还未冰封的心颤抖。 何况妖兽的孩子智商很高,她吃掉那只幼兽,其实和吃掉一个小孩子也没多大差别。 这个世界实在是太糟糕了,从泠心想,随时随地都面临伦理问题和哲学问题。这个世界的人简单粗暴地将一切非人生物归类为可以吃的对象,虽然没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话,但每个人心里都默认了这个说法。但一个有思想的猪还算是普通的可以摆上桌子的猪吗?个人有个人的看法……不过她肯定是过不去心里那道关的。 她杀掉那只幼兽的时候太快,还来不及分辨它是否具有思想,然而就算是知道,她正处于极度饥饿之中,说不定放过这只幼兽之后,下一个遇见的就是更厉害的妖修,在这样的处境里,她究竟会不会吃它? 第166节 答案似乎只有一个。 从泠因为分神而短暂地停滞了一下。 耳边响起一声呼啸。 一道剑光闪过,那只穷追不舍的妖虎上半身做出了扑咬的姿势,下半身却被整齐地切开,还留在原地。 从泠回过头,妖虎在临死前发出的风刃被她险之又险地避开——剑是没有声音的,破空声来自那支本能够取她性命的风刃。 她站在集市的边界线以内,妖虎的尸体堪堪距离边界线毫厘。她茫然四顾,却没有半点死里逃生的喜悦。 半晌她叹了口气。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会在今晚发出来,不过大概不会很早。 ……让我告诉你们昨天是怎么回事。 昨天作者去看电影,佩小姐的奇幻城堡,结果回来的时候发现公交卡没有钱了。 最坑爹的是,我既没有带钱,也没有带银。行卡。 试过找人借钱,马上支付宝转账,不过人间自无真情在,大家都委婉地拒绝了。 连充钱的小哥都拒绝了!!!!!!!卧槽气死我了!!!!!!! 作者走回来的,走了两个小时往上,回来之后洗过澡,真的累得半死,就睡觉了,定了个三小时之后的闹钟,然而友善的室友帮我关了,结果一觉睡到今天下午两点。 ……今天的事情做完之后赶紧来码字。 好消息是休息好了,今天可以码出下一章。 第132章 夜深了,城镇里万籁俱寂。 圆月吊垂在地平线上,白惨惨地发光,沾了霜的屋檐下良久才听得一声犬吠。 两个人在宁静的夜晚中走进了这座小城。 迎接他们的是宵禁后如同死城的漆黑。 “哇哦。”其中一个人说,“这黑灯瞎火的连个客栈都没有的地方,今晚能睡哪儿啊?” 另一个说:“你不需要睡觉。”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已经讨论过很多遍了,我不需要睡觉我就是想睡——所以到底今晚睡哪儿?” 另一个人不说话了,只是默默带着她转过一个拐角,从正对着月亮改成斜对着月亮。两道原本笔直地拖在背后的影子折向和月亮相反的方向,于是两道影子不再平行,而是在末梢重叠。 好像亲密了不少。 但从泠绝不会这么想。 她惨白着脸缩在另一个人的怀里,脚下的影子完全融为一体。 他们站在高处,看着一座隐藏在平头百姓中的小院里正在发生的事情:烛火透过的纱幔上描绘着暧昧的春.宫图景,围成一圈的纱幔内十数位少男少女不.着.寸.缕,皮肤上不知是涂了什么,油脂一样白闪闪地反光,看上去滑腻又柔韧,脸上都带着熏熏然的迷乱醉意,正挤作一团,三两人一堆地不停交.合。 这一幕其实还有些美……如果不是他们都没有发出一点声音的话。没人尖叫,没人呻.吟,连喘.息都没有,最多只能听见啧啧水声,乍一看像是狂热的滥.交现场,仔细琢磨才能感觉出从细节和角落里浮升起来的违和感。 其实也说不清有什么违和感,但人在进化过程中逐渐被淘汰的本能却在看到这一幕之后被激活了,寒毛直竖,神经疯狂报警,让人每一寸皮肤都有被阴暗的下水道中某种不知名的、有着潮湿肮脏皮毛的动物擦过的错觉,心里发毛,却又不得不被这诡异的场景摄住心神。 某种原始的兽.性在人体内复苏了,就像是远古时期的人遇见猛兽,心知无法逃脱,只好死死盯住对面的猛兽的眼睛,全神贯注加以戒备,去拼命抓住那一点点微末的生机。 从泠抿唇看着,瑟瑟发抖。 背后的人怀抱是那么有力和温暖。 尽管就是他将她置于这种惊惶和恐惧之中,但也是他一直将她置于保护之下。 她别过头不想再看,然后一只大手轻轻扶着她转过来,依然正对着小院:“乖,看下去。” 这家伙从来不给人拒绝余地。不,这么说有点不恰当,因为实际上他总是很轻易地顺从了她的心意,所以本质上说,他对她强有力的控制,正是因为她没有真正鼓起勇气反抗过。 可鼓起勇气这种事永远是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尤其在这种和性命挂钩的情境中,甚至不仅仅和性命挂钩,还包括很多东西,诸如最起码的自由的意志,人的尊严——这根本不是反抗才能保护自己的地方,也不是“敌人能摧毁我的肉体却不能摧毁我的灵魂”的地方,好多时候只有顺从才能留住自己的思想。 这些珍贵的存在,实在是太容易被摧毁了。 从泠老老实实地继续盯着小院里看,忍着恐惧和恶心。 这些人就像永动机似的埋头苦干,不知疲倦千篇一律地重复着动作,渐渐有人力竭一般倒下,失了气息,不消片刻便浑身青白,而后立刻有人接替死去的人的的位置。从泠看了一会儿,总归是事不关己,渐渐也就平静下来,背靠着身后的人,几乎无聊到发起了呆。 “他们在做什么?”她忍不住问,“好像不是有人在采补,他们都没有修为。” 背后的人说:“接着看。” 于是接着看,直到里面的人死得七七八八,最后终于只剩下一个美貌的女孩儿,黑发披散下来,遮不住她布满红痕和白痕的躯体。 她跪坐在地上,眼神呆愣愣的,烛光下肿起的红唇娇艳欲滴。 然后好像刚刚感受到疲倦似的,她水润润的皮肤上开始滴落汗液,黑发也都被浸透了,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香艳的古画隔着一段距离包裹着她,烛火纹丝不动,照在她身上,有种靡丽的美。 从泠看着,心说怎么就坐着不动了……眼看女孩儿身上淌出来的汗水越来越多,却怎么也不落下来,而是均匀地分布在她的躯体上,不知怎么回事,从泠竟然闻到一股糜烂般的香气,烛火中,她身上格外厚重的半透明水迹看上去也十分特殊,她忽然意识到这女孩儿不是在流汗。 她在……她在融化! 刹那间从泠几乎要尖叫出声! 第167节 “这是什么?”她哆哆嗦嗦地问,“这是什么?” 实话说这么久了,背后的人带她看过不少可以用惨绝人寰来形容的事件,但是不得不承认每一次他都能摸准她的临界点,精准地找出比上次更过分的、超出她承受力的景色。 她已经看过各式各样的惨况,包括但不限于活体肢解、当着亲人的面实施各种暴行、强迫秉性高洁的修士作恶,血淋淋的肉块、惨嚎痛哭、旁观精神凌迟,这些她都扛过来了,可是她从来没有考虑过……观看一个人缓慢融化的全程。 大概前者和后者比起来只缺少了创造力?毕竟现代社会某些阴郁的艺术作品里都会展示前者,哪怕从不刻意关注,历史书上出现的语焉不详的战争里也会有边角的描述。黑暗、折磨、变态哪里都有,但好像以前看到的都是,出于施为者自身的怪诞欲.望,虽然残酷,但好像也只是展示了她本就知道的东西。 无论在什么地方,变态的总是少数。 所以即使看过很多,了解很多,现代社会的人知道凶杀、知道精神变态,极少会有人放在心上。 从泠其实也没有把以前看到的放在心上。 有时候她会有一种奇妙的感觉,透过那些布置,她能感受到始作俑者在做这一切的时候心中所怀的感情。快乐、得意、嚣张、放肆、张狂……无论是何种感情,无论是负面还是正面,总归都是有感情的。 但是这一幕场景……这一场交.合、这个女孩儿融化的过程中,从头到尾都没有人站出来指手画脚,却让人联想到阴暗处有一双窥探的眼睛,正注视着、操纵着眼前的一切,甚至能够想象处幕后人自始至终冷静的眼神,里面没有喜悦、没有仇恨,只有一片平静。 有什么能让一个对作恶这件事本身不感兴趣的人作恶? “炼丹。”身后的人说,不紧不慢地拥住她,“童男童女哺以千味药材,再置于阵中交.合,最后留下的吸取了其余童男童女的精气,就是丹药的原材料。” 从泠口不择言:“你逗我呢炼丹不用炼丹炉的?” “丹师有很多种,炼丹炉最常规罢了,用水、用土炼丹的也不在少数。” 从泠没再说话。 世人好像都认为本性极恶的人最为可怕,从心理上说这种人会给人最大的恐惧感,但从现实层面来讲,根本不是这样的。 因为坏透了的人真的不多。 坏到头顶生疮、脚底流脓、口舌溃烂、榨骨头流出来的都是坏水、骨头渣都有剧毒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最可怕的永远是那些为了利益作出恶事的人,因为那些人无处不在,商界、政界、职场,哪怕是学校,他们本性不能说是穷凶极恶,有一些反而还算是好人,但利益当头的时候谁也不知道这些好人能做出什么来。 她默默地看着那个女孩儿像是蜡人一样渐渐缩小,那双娇艳欲滴的红唇真的滴下来了,黑发也化作了液体。皮肤融尽后是脂肪、肉、内脏,最后融化到只剩下一层白骨。 奇异的是所有的液体都是半透明的,覆盖在白骨上,烛火、纱幔环绕着白骨,圆月亮堂堂挂在天边,这一幕既让知晓实情的人瑟瑟发抖,又让不了解的心生赞叹。 “这样炼出来的丹药有什么功效?”她问。 “青春永驻——这是凡人的认识,实际上只能保持外表八十年,不过凡人食用后几乎在老死前都不会变老,所以这么说也没错。” “驻颜丹好像不是这么炼的。” “这不是驻颜丹,”他说,“驻颜丹的原材料可比几个童男童女的价值高了百倍,不止。而且服用驻颜丹才是真正的青春永驻,直到寿命用尽之前,既不会老,也不会丑。” 从泠轻轻打了个哆嗦,因为他语气里波澜不惊的平静,也因为他理所当然的冷酷。她忽然前所未有地意识到修行界究竟是个什么地方,这里头好人和恶人的比例其实也并没有什么不恰当的,然而修士们纯粹只从利益的角度出发,虽说因为对心境的重视,没几个真正的正道做出杀人夺宝之类的事情,但他们是极其冷酷的。 这意味着多数时间里,除非为了自己着想,他们不会做出善意的举动。 恶人猖獗,而好人大多都会沉默。 说是惩恶扬善、正道斩杀魔道,实际上只要细心观察就会发现,出来斩杀魔道的,几乎都是固定在元婴期上下的修士,说到底,斩杀魔道,也只不过是为了修心。这一阶段过去了,所有除魔卫道的行为都会停下,因而魔修基本修到元婴期之后就安全了,不用再东躲西.藏。 从泠看着那个女孩儿最后连白骨也融化了,半透明的油膏悬浮在空中,不断压缩,最终凝结成一枚拇指指节那么大的丹药。 粉白色,犹如少女的皮肤。 一个外表上看平凡无奇的男人从屋子里走出来,熄灭了烛火,那枚丹药飞向他的手掌,到了半途却拐了个弯,飞到了从泠的身前。 从泠没有去看那个男人,因为她知道他一定被拥着她的人悄无声息地弄死了,她只是盯着丹药,问:“做什么?” “收着吧。”他说,“你好像挺喜欢它的原材料。” 停了片刻,许是看从泠没有动作,他又轻轻说:“要乖。” 这句话里好像蕴含了无尽的力量,从泠在心里挣扎了一下,还是伸手接过。 “好了,这间屋子空出来了。”他安抚地摸摸她的头,“去睡吧,我看着你。” 作者有话要说:  趁这会儿给新文打个广告。 吟游诗人会随榜更新的,因为刚被编编带过来就转到别的编编那里去……不合适。不过作者也想要填坑,所以商量之后,还是开一个新文,把吟游诗人定为随榜更新。 刚好慢工出细活嘛= = * [末世]濒死 大概是……末世里的文字直播。 忽然觉得直播很有意思,但是又不喜欢视频直播那种互动……对作者不喜欢那种互动,因为看的人可以影响到主播的行为,比如打赏很多,要求主播做某事。 而且非常直观地了解到有人在看自己之后,或多或少有“装”的成分在。 经过考虑之后保留了打赏功能,你们留言想要给主角的工具,每一章节随机抽选一个。 最开始只能是一些食物,往后渐渐可以有枪.支弹.药(不过不建议选这个因为主角不会以及后坐力等等),再然后还可以给非实体的,比方说某种能力……另外作者不会选择太奇葩的东西的,不过你们可以留言啊,要是解释得比较合理,没准儿作者真的会给。 ps.宇宙飞船可以,二向箔就免了。 全文设计了主角性格、会遇到的事情,但是发展全都看你。 本文互动性很强,不过要是单机的话作者就自由发挥了2333 这里的末世不是丧尸,而是失去了太阳。 第168节 另外预收的小伙伴们,本文原先选项是无cp,但是这个选项归耽美,询问过编编之后还是改成了言情。 要是介意的话……实在是抱歉了。 注意: 1.日记体,无上帝视角,第一人称。 2.本文末世梗,勉强算是爽文,主角好吃好喝。 3.主角不会拯救世界称王称霸。 * 是不是特别有意思有创意! 哈哈哈这个文写出来一定很好玩! 第133章 赵露在教师职位上工作了三十多年,从刚毕业的新嫩大学生,熬成慈眉善目临近退休的班主任。 小学老师的日子绝对是可以用“熬”来形容的,尤其是带低年级的时候,那些只有六七岁的小屁孩无论碰上大事还是小事都要找老师,班主任的日常就是在课堂的间隙为他们解决各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比方说谁扯了谁的辫子,谁和谁发生了口角……三十年的经验让赵露对处理这些事情驾轻就熟。 在她心里,这个班级中最需要注意的只有两个小同学。 做老师,很少有不碰见比较特殊的学生的。就算没有自己亲自教过,至少也会有所耳闻。 尤其是在这个私立学校中,能进来读书的不是孩子本身特别聪明,就是家里特别有钱有权,偶尔也会有两者兼具的。而这两个在赵露心里需要特别关注的一年级新生,恰好一个属于前者,一个属于后者。 她从为新生登记的时候就注意到那个小女孩儿了,一头梳得整整齐齐的长头发,一来就穿着校服,身上没有丁点饰品,看她的书包文具,家里也就是小康水平,绝对和大富大贵沾不上边。 那个小女孩儿最特殊的地方就在于,她是独自过来报道的。 带着转账单,所有的证件都收拾得井井有条地装在手提袋中。人多的时候她就站在窗前静静地看着绿化和操场,人少了,她才不紧不慢地走过来,平静地取出所有资料,礼貌地说:“麻烦了,谢谢老师。” 她的名字是桑如英。不那么常见的姓氏。 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过分早熟。 通常这都意味着家庭的不圆满,但很明显能看出来桑如英同样是蜜罐里泡大的独生女。不仅是因为她衣着整洁、手指白嫩,行动的姿势都显示不出家暴的痕迹,这更是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很难具体去形容,但有些人就是能让人一眼就看出来她从小到大都备受宠爱。 这种奇异的矛盾感引起了赵露的警惕,虽说好像根本就没出什么事,可是所有发生在小孩子身上的不同寻常都能被看做某种警示,如果这个女孩子没有经历过明面上的不幸,最大的可能是,她身上所掩藏的秘密比她所想象的更为罪孽。 然后很快赵露就意识到为什么这个女孩子过分早熟了——连续许多天她们并肩走下楼梯(当然是赵露刻意这么做的),走到半道,桑如英忽然问了一个问题:“老师,人的一生到底该追求什么?” 时年五十七岁的赵露一脸懵逼:这是六岁的一年级学生会问的问题?还问得一脸深沉? 那张还有点婴儿肥的脸配上这个问题居然毫无违和感。 赵露在心里想着这个问题要怎么回答才好,想着想着她们就走下了楼梯,桑如英好像完全不在乎她的回答,施施然头也不回地走了。 留下赵露看着那个女孩儿的背影,想大概就是有人天生聪明又早熟吧。 另一个被她特别关注的是个男孩儿,叫做关申,生得唇红齿白,因为年纪小而漂亮得男女莫辩。理所当然的,他在女生群体里非常受欢迎,男孩子们却对他没什么好感,不过也不至于刻意孤立或者欺负他,因为除了过分漂亮,这个男孩子几乎称得上十项全能、无可挑剔。 看起来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典型模板,任谁提起来都要竖起大拇指交口称赞。赵露关注他,纯粹是因为怕这位小少爷吃什么苦头,更害怕这位小少爷脾气不好让别家的小少爷吃到苦头……她可不知道该怎么去平息那些非富即贵的家长的怒火。 好在这个男孩子实在是太安静,太让人省心了。 他安静到什么程度呢,就是每天早早地过来了,往自己座位上一戳,基本就不带说一句话,闷声儿不吭地就翻开书开始看,要是没人来主动过来搭话,他能安安静静杵那位置上一整天,安静到让人怀疑他是不是有什么心理问题。 赵露谨慎观察之后决定找个机会和关申谈谈。 开场是很美好的,气氛是很和谐的,关申也相当配合,虽然没有主动倾述,但从头到尾问什么答什么,态度非常好。赵露绕着圈子不紧不慢地和他聊着天,最后终于问到那个关键的问题上:“为什么总是自己看书呢?不喜欢和同学们一起玩吗?” 关申终于有了除了冷淡之外的表情,他笑了:“我的一生只会有一个意义,除了这个意义之外,别的事情都不需要关心。” ……赵露心想现在早熟的天才都扎堆出现了吗,她从教三十多年一个都没遇到过,也不是没遇到过聪明的学生,但是她以前遇到的聪明学生也就是超过普通人聪明程度,从来没有碰到过像是这两人一样,一旦和他们说话就能感觉到——真是奇了怪了,就像是能透过他们幼稚的外表,看到一个睿智的灵魂似的。 天才的不同寻常,人们早已习以为常。 赵露没再说什么,她的经验不能用在这两人的身上,索性也就放下了,除了关注之外,并不刻意管束。 但这两个天才好像都没有出风头的欲.望,他们甚至从来没考过前三名,就这么安安静静地隐藏在人群里,始终沉默,从不张扬。 他们长大了,从小学部毕业,又从初中部毕业,高中部毕业——全世界最好的大学对桑如英发来了邀请函,然后这个女孩儿干脆利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并且向所有人宣布,她不会再继续进修。 赵露对此毫不吃惊。 桑如英拒绝了所有听闻此事而找上门来的采访,也不为此做出任何解释。只是某一天,她敲响了赵露的家门,这时候赵露已经退休了好多年,待在家里,和她那只三花猫作伴。 和当年的问题一模一样,桑如英问她:“老师,人的一生到底该追求什么?” 和当年的回答一模一样,赵露什么都没说。 “世界如此广阔,人生如此短暂,个人的成就又是如此渺小。”桑如英接着说道,“老师,我不知道人的一生应该追求什么,但是我知道我要追求什么。” 时隔多年赵露又一次看到了这个女孩儿的背影,但这时候她忽然有了种奇异的预感——这么多年来桑如英都独来独往,而另一个人和她一样独来独往——看似没什么关联的两个人,却从小学起一直同班到高中,尽管他们之间绝不会有任何的交往,可赵露几乎敢笃定,某种和当年相似的事情一定会发生。 这种预感很快就得到了证实。 仅仅在桑如英离去后一天,关申就找上门来。 他从小到大一直都不是最拔尖的那一个,但一直都是最稳定地保持在前列的人,再加上他随着成长愈发迷人的外表,富裕的家世、良好的家风,再怎么刻意低调,都是旁人口中时时会提起的对象。这是教师的福利小区,所以即使退休了,赵露也不可避免地从年轻的同僚口中了解了他的近况。 譬如他已经接受了另一所大学的邀请,很快就要远走。 第169节 关申穿着正式的西装坐在对面,依然沉默着,没有率先开口。 赵露抚摸着怀里的大猫,慢慢笑起来:“你就是不肯为别人破例,是不是?” 关申说:“是。” 她咂了咂嘴:“承认得真是快。” 那个需要她垂着头去看的小男孩已经长得需要她仰望了,窗台前他的面孔染上了霞光,可是那副安静的姿态好像从来都没有变过,让人觉得他大概早就在心里长大成人,只是他的身体生长缓慢,才让他看上去除了容貌之外什么都没有改变。 “她很喜欢您。”他轻声说,“我看得出来,她真的非常喜欢您。” “这么多年了,我们可没说过几句话。”赵露慢慢说。 “她每年都向您寄信和明信片,您的生日她从来没有忘记过礼物。” “是的,是的……”赵露轻轻拍了一下大猫的脊背,这只三花猫便悄无声息地落到地上,摇着尾巴走开了。 她站起来,颤巍巍走到柜子前,取出一个不大的盒子,转身的时候关申赶紧过去想要扶住她,被赵露摆摆手避开了。 “拿着吧。”赵露说,或许是人老了,话也多了起来,“里面也没写什么,除了一些关于世界的猜测,还有一些含糊不清的句子,就是为数不多的心情和日常,收拾收拾都能出书了,给你看看也没什么……但是你很难靠这些去理解她,她想得太深,也太奇怪了。她说的太多,所有的观点都不明不白,所以你从中找不出她的任何痕迹。” “但是话又说回来,可能这就是她想要表达的,是我看不懂罢了。” 赵露挥了挥手。 关申深深地鞠躬,然后抱着盒子离开。 那只三花大猫轻盈地跳上她的膝盖。 再然后又过去了几年。 赵露越来越老,但身体却一直很好,反而是陪着她的三花猫老了,动作也变得迟钝了,连她膝盖那么高的地方都连着试了三四次才跳上来,也不太爱出门晒太阳了。 关申渐渐崭露头角,出现在媒体上时后缀的头衔越来越多,越来越吓人,而桑如英却销声匿迹,没人再提起。赵露每年依然能收到雷打不动的信件和明信片,内容中依然布满了对世界和世界之外的猜想,看过之后她便收在一旁,等待着疲倦的关申在某一天悄悄到来,静静坐在窗台下看完它们。 有时候难免她会觉得这样不妥。 “现在去会被拒绝的。”关申总是这么说。 年轻人的事她管不了,后来她也就不再提起。 然后终于有一天,关申看完信件后露出了微笑,说:“她累了。” 他打电话过去约见面,焦躁地咬着下唇;站在等身镜前打领带,每一次都弄坏;往返十几遍,只为了找出她最喜欢的色彩。 赵露看着他像个七八岁的小孩子一样在房间里转圈,还没到点就捏着花默念想好的对白,揉着大猫的头,笑而不语。 “真有意思,老伙计。”她说,“这一对也真是……不走寻常路。” 老猫从喉咙里发出呼噜声。 关申和桑如英结婚的那一天她收到了请柬,关申派了专人过来接她。穿着婚纱的桑如英神色依然淡淡,看不出有何开心,但妆容自令她高华盛丽;关申拱卫她,眼里情深不悔。 人人都说好一对璧人。 新郎那边架势十足,新娘这边毫不逊色,拿着请帖参加婚宴的人来自世界各地,不少有知名的国际媒体前来采访。新娘是世界知名的极限运动爱好者,和别人每年都有固定休整时间不同,她每年每月每天都满世界玩儿命,生活日常堪称不是在死里逃生,就是在去送死的路上,打破的世界纪录拿到的证书奖杯挂满了一面墙。 致辞时新郎的情话让所有人惊呼,新娘微微一笑,并不多说什么。 又是很多年过去,据说关申和桑如英依然好得蜜里调油,天天虐狗。 临终前赵露的床前哭成一片,昔日的学生纷纷赶来,桑如英靠得最近,紧紧握住赵露的双手。 “好了……好好好。”赵露说。 作者有话要说:  她示意所有人都离开,只留下桑如英在身边。 “你想说什么吗?”她低声说。 桑如英凝视她浑浊的眼睛,低声道:“愿我从未发现宇宙如此辽阔, 星球如此寒冷, 心灵和思维如此空虚, 以至于不能用爱与温情来填满它。” *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全文完!!! 最后一句是星际迷航里面的。 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