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最好的》 第1章 老耿(1) 老耿是我表姐。也是我人生的第一个偶像。 是要远远早于林青霞伊丽莎白·泰勒布兰妮宫崎葵落落的,第一个偶像。 老耿大我三岁,我出生时她已经和家人混得很熟很熟了,而我初来乍到,相当于在别人的地盘上讨生活,所以我一直对老耿言听计从。不光我,连同我们整个小区的家伙们都对老耿马首是瞻。小时候热衷于玩各种角色扮演,老耿得到的一定是戏份最多的女一号,比如最经常被我们糟践的《新白娘子传奇》,白素贞如果不是老耿出演,不管是制片方还是出品人都不会满意。 而身为老耿唯一的表妹,我无法沾光得到女二的角色,甚至连白福都轮不到我,最多就是法海身边的一个小沙弥。我站在舞台的最外围,镁光灯的盲点处,看着老耿身披一件白色的长毛毯在小伙伴们的簇拥下翩翩起舞。 跟在老耿身后借着她的光芒耀武扬威地当一个不起眼的小尾巴,是我儿时扮演的最重要的角色。 老耿能够得到万般宠爱,我把这总结为她的个人魅力。首先,老耿在进入青春期发福之前,是个正宗的大美人,其次,老耿学习成绩非常棒,而更重要的一点,老耿是个好人。 我从来都不觉得小孩子有传说中那么天真单纯,他们其实什么都懂什么都知道,他们知道怎样可以让你难堪难过,然后利用自己的优势直击要害,最后他们有未成年保护法和外婆这两个加持又让你不能把他们怎么样。所以我对小孩子通常都敬而远之,但老耿不同,在我只有两三岁老耿只有五六岁的时候我就发现,老耿的内心深处有一处柔软,她把我轻轻地置于那里,曾一度让我误以为世界本就这样。 我把这处柔软称为,善良。 老耿上高中之前的所有岁月都是和我一起度过的,我们像所有姐妹一样会打闹会争吵,会抢夺一切不是偶数的东西。同样都是我们最喜欢吃的菜花炒肉,外婆为了避免我们的斗争,要分成两个盘子来装,一样大的鸡腿要买一对儿,同样款式的裙子要买两件,相同造型的玩具要买两个。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像外婆一样深谙中庸之道,冲突一定会有的,为了一个已经不记得是什么东西的玩意儿我们总是争得昏天暗地。而每每,我因为少吃了三年饭,体力和耐力总不是老耿的对手,胜率几乎小于等于零。但又是每一次,老耿在得胜之后,会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和我分享。 楼上李阿姨从美国带回来的一瓶外国香水,爸爸出差带回来的一块手帕,小舅的一件名牌衬衫,隔壁王奶奶随手丢掉的一块破布,我们热衷于通过一场场战争来划分所有东西的归属,然后老耿在标上自己的专属记号之后对我说,我的就是你的。 后来仔细想想,这些东西一定是我喜欢到不能放手所以才去跟老耿争的吗,我知道这瓶香水的意义吗,爸爸送给我的衣服明明比手帕更好看啊小舅的名牌衬衫真的是被他穿得都臭死了,所以我真的很想要拥有它们吗? 其实并不是,只是觉得,表姐喜欢的,肯定都是好的。 耿家的大人是奉行棍棒教育的,虽然我大舅和我妈现在极力为自己洗白曾经对我们实施过的暴行,但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历史是公正的,真相是无法被抹杀的。最害怕的是小学时候暑假前的最后一次家长会,老妈回来一定会把家里搞得天翻地覆。虽然我成绩从来都没的说,但是在校表现实在太差,估摸当时班主任又没太给老妈留情面,当着全班同学家长的面儿说了些我调皮捣蛋的事件为反例,老妈回家拿我出出气也情有可原。 可是有一次,应该是四年级的期末家长会,那一年我完成我人生的第一次逃课,被老师逮到,然后在家长会上点名批评。那天晚上大家一起在外婆家吃晚饭,老妈气急败坏地说不要我了,要把我扔进河里。从外婆家回我自己家的路上确实要过一座桥经过一条河。老耿听到这话,饭都没吃完就拉着我的手要偷偷把我带去她家。她紧紧地拉着我的手走在小区楼下的林荫道上,表情严肃神情紧张。我倒是很轻松,沉溺在逃课的欢愉和刺激中,而我也知道,我妈只有20%概率会把我扔到河里……后来家人在老耿家找到了我,老耿哭喊着不让我妈带走我,妥协之后让我妈保证把我平安带回家之后给她打电话。 后来我想,她当时是真的非常害怕我被扔到河里吧,这个淘气任性总是跟她争东西让她心塞不懂事的小表妹,老耿应该是非常害怕失去的吧。 家长会的阴影很快就会过去,漫长的暑假才是人生的主题。我和表姐一起被置放在外婆家,可是外婆不能时时刻刻待在家里照看我们,外婆有自己的姐妹和娱乐活动,她们会相约一起去山上念经吃素。外婆在庙里的时候,我和表姐就待在家里,小舅当时还没有上班,他会带着我们去对面街的录像厅租录像带。小舅二十岁的时候身高一米八腰围一尺九,玉树临风器宇轩昂,把对面一条街的小姑娘迷得七荤八素。当年四大天王和《逃学威龙》系列刚刚流行起来,几乎所有最红的电影里都能看到他们的影子。老耿最喜欢黎明,她说黎明长得像她大表哥,温柔又儒雅,小舅的床前贴了一张关之琳的海报,我不喜欢四大天王里任何一个,我喜欢周星星,因为周星星没有别的,就是帅。 我们三个人窝在沙发里看录像带看到很晚,可是租约有限,如果不能在当晚十二点之前还回去就要多收五毛钱,我们猜拳决定谁去还带子,结果不管谁输了,都是三个人一起去。 暑假的夜就是这么神秘而静谧,它蕴藏了我太多没有触摸无法理解的情绪。我走在老耿和小舅身后,透过梧桐树看到墨蓝色的天空,猛然想到了刚才在电影里看到的情节。好像也是这样一条路,有满天的繁星,和路边的树,却不知道为什么故事里的女生转身离开后,突然哭了起来。 总是会在走回家的路上开始犯困,明明只有十分钟的路程,可小孩子总是说来事儿就来事儿,等我再次有意识的时候已经在小舅的背上了。我低头看到老耿跟在小舅旁边,透过墨色看见她的头顶。那大概是我十六岁之前,第一次居高临下看着她,发现原来她并没有比我想象中高大很多。 午睡的习惯是从幼儿园就培养好的,就算中午有再好看的动画片也不能阻止我和老耿的午睡。也记不得那天是不是传说中徐州百年一遇的高温天气,但我清楚记得那天中午家里的空调坏了,我在床上辗转反侧无法入睡,一头热汗地坐在床上发呆,老耿仗着表姐的气势勒令我入睡,我说太热睡不着,老耿说心静自然凉。 我总是能在我少不更事时从老耿嘴里听到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新名词,这恐怕也是我崇拜老耿的原因之一。然后我似懂非懂地揣着这句“心静自然凉”睡了,睡得蒙蒙眬眬中感觉到一直有风吹过来,我以为是空调好修了,翻了个身,沉沉地睡去。应该过了好久,等我再次从深眠中苏醒,半睁开了眼,从眼缝中,赫然看到老耿侧卧在我身边,抬着胳膊,手里拿着一把蒲扇,徐徐有序地,在给我扇风。 在我出生十六年之后,小舅的女儿出生,届时小舅的腰围已经宽达二尺八了,我也终于升格做了表姐,走到了老耿十六年前就到达的高度。我自认为我这个表姐做得非常不够格,我没有耐心,做不到谦让,不能容忍尖叫和吵闹,而童年时期的我似乎要比我现在的表妹更加无理取闹任性蛮横,于是就更加佩服老耿当年的耐心和宽容。 我和老耿上了同一所小学同一所中学,很多老师都同时教过我们,不管我日后在成绩上如何超越了老耿曾经创下的辉煌,但是在表姐这个称谓上,论及称职程度,我望其项背,怕是一生都无法企及了。 老耿有写日记的习惯,我对她的这个习惯真的是忍不住拍手称好,因为我有偷看老耿日记的习惯。我上学之前能认识这么多的生字都是拜老耿的日记所赐,老耿的日记算是我人生读到的第一本言情小说,比同期的《儿童文学》《少年文艺》《少男少女》《童话大王》精彩不知道多少倍,其煽情程度写实程度内心戏的纠结程度堪比席绢胜似琼瑶,而她日记里出现的王先生、于先生、杨先生、陈先生等诸多男性,绝对是海纳百川平分秋色,各具特色各有特长,各种款式任君挑选,总有一个适合你。 我不得不强调一下,老耿之所以能为老耿,表姐之所以能为表姐,偶像之所以能为偶像,那不是随便说说的,是要她用一个个辉煌事例一个个残酷现实扑向我砸向我在我眼前上演才造就的。而老耿那一段段跌宕的感情史,以及和她纠缠过的一众肤白美男,还有老耿最后急流勇退的选择和归宿,必须是我对她五体投地的最重要因素。 王先生是老耿的初恋,如果她的日记没有说谎的话,这段初恋发生在小学三年级。早恋是我们家小孩子的传统美德,由于我的太过努力把早恋的年限提前到了四岁半,由此给我表妹表弟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和困扰先在这里说声抱歉。 第2章 老耿(2) 王先生有点黑,眼睛小小的,笑起来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老耿在日记里亲切地称他为小黑熊,王先生过生日的时候老耿便送给了他一只小黑熊的公仔。是不是所有的男人在年少时期都是那么地迟钝,王先生在成为王先生之前怎么可能猜中女孩子的心事呢,刚满十岁的他拿着公仔不停地问老耿为什么送他毛绒玩具,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呀,而老耿则皱眉低头,一言不发,却掩盖不了嘴角的微笑。但是王先生过生日那天,参与生日派对的还有一位张小姐,她是老耿的好朋友,而她也喜欢王先生,老耿在日记里问过自己这可怎么办呢?我很想在旁边批注,你比张小姐漂亮太多,王先生喜欢的只会是你一个人。但是我那时还不会写太多字,没有及时给老耿做出正确的开解和指导,只能让这位少女独自辗转,静静地被自己的猜测折磨,默默地咀嚼着情窦初开的悲喜。 我对这些印象能够如此深刻,是因为我总是能在现场参观到最真实的直播。后来想想,我真是老耿掩饰早恋的最佳作案工具,我那么小那么傻,还那么听老耿的话,简单易携,随处可放,就像一只不会随地大小便的小狗,个把人约老耿出去玩尤其是有王先生在的场合,老耿把我带着既可以打消大人的顾虑,又给大家带来一个活的玩意儿增添乐子,真是两全其美一举两得。而且老耿的同学都非常喜欢我,我还没上学的时候老耿会在下午上课之前的午休时间把我带到她教室去,一群哥哥姐姐围着我宠着我,让我站在讲台上给他们背诗唱歌。后来他们小学毕业,老耿每次的同学聚会都会带上我,老耿的同学都说,我也是他们中的一分子。 我不知道老耿的初恋是不是在她小学毕业来到之时戛然而止,只知道老耿升上了初中之后又在日记里出现了好几个陌生名字,而后来她的日记改成了加锁的,我也有了自己的感情纠葛要处理,对她的关注日益减少。直到我升上初中,老耿读到高中,我们又处在同一所中学的时候,我才又一次有机会亲临老耿的情感旋涡。 我和老耿读的中学,是一所百年的重点学校。从学校大门口开始一直延伸到内部深处的教学楼区的那条路旁,栽着两排高大沉默的梧桐树。那年八月的夏天,我第一次走进这所中学,在一切不满和叛逆发芽之前,先在这条梧桐树之下的路上迷路了。因为它对彼时的我来说实在太大了,不管是物理上还是心理上,它都在第一眼接触时给了我无比的震慑力。十二岁的我空无一物,不问世事不明事理,莽撞且无知。大概自卑是从那时产生的吧,青春期的初始我就处在了下风,哪怕日后学会了再多恶毒的语言,都无法回到最初把这一局扳回来。 然而在那个最初的第一局中,真正打败我的,其实并不是这所学校,甚至不是让我一直念念不忘的两排梧桐树,而是这所学校里的少年。这所学校盛产少年,他们干净整齐,温柔儒雅,低下头轻轻地抿一下嘴问你怎么了。所以对少年所有的好感都是从这里开始的吧,哪怕以后不小心被辜负了,也无法由衷憎恨起来。 初中报到的第一天我非常不争气地迷了路,这所学校的少年及时地出现,他干净整齐,温柔儒雅,低下头轻轻地抿一下嘴问我,怎么了。我跟在他身后,走在八月的梧桐树下,蝉鸣此起彼伏不绝于耳,太阳透过浓密的树叶只剩斑驳的光照耀在他微驼的脊背上。那个时候我大概已经迟到了吧,所有人都被自己的班级认领,整座学校安静得如若空无一人,我仿佛一个局外人一样游离在校园里,孤独却自由,所以应该是那一刻开始爱上逃课的。 这位少年顺利地帮我找到了教室,后来我才知道,他姓杨,是大我三届的高中部的学长,与老耿同级同班,不出意外,杨先生成了老耿的追求者之一,而且差那么一点点,就成了我的表姐夫。 杨先生绝对是高中时男朋友的标配,是我认识的所有和老耿有过故事的男生中评分最高的。他皮肤很白个子很高,戴着一副无框眼镜斯斯文文,会主动低下头对你笑,这么年轻就知道自己的优点是什么并且愿意展示出来,必然是智商和情商都很高。他喜欢老耿,毫无保留但并不是奋不顾身,心无旁骛却又不是非你不可,他的爱坚强但随性,持久却自由。也许是人在还没成熟的时候总是喜欢信奉一切不可能的事情,老耿认定杨先生并不是真正地喜欢自己,就算有一百个人在她耳朵旁边念叨,他是喜欢你的啊是真的啊,老耿只觉得这一切都是众人皆醉我独醒。 老耿高三毕业的时候,杨先生过生日邀请了她,老耿又把我带去做掩护。儿时的经验告诉我,老耿内心其实还是很喜欢杨先生的,不然为什么她要像把我带去初恋王先生的生日会一样带我去参加杨先生的生日呢?可是事实证明我还是太天真了,生日会上老耿拒绝了杨先生一切眼神的勾引和言语的挑逗,连类似“让我们在大学四年一起经营一场以结婚为前提的恋爱吧”的建议都置之不理,神情淡定得不得了,立场坚定得让人发指。旁人指点说这个场景太熟悉了,他俩这样敌进我退敌退我追的戏码演了整整三年,杨先生屡战屡败真的不是他实力不行,而是敌军太狡猾啊。 杨先生在老耿大学期间不止一次地跑去老耿的大学参观学习,还趁老耿不在家的时候,和我大舅大舅妈打成了一片,不知道怎么又成功笼络了我爸妈,我本人早就是一个顽固的挺杨派,所以不知不觉杨先生成了我们全家人都认定了的准女婿准姐夫,除了老耿,我们所有人都对杨先生宠爱有加。 可就算杨先生做到这一点,也只能导致最后让他差点儿就成了我们家的一分子。 “差点儿”的意思,放在老耿那边的理解应该是,绝对不可能。 关于杨先生的点滴我已经无法再从老耿的日记中接触到她真实的想法,我甚至都不知道她是不是还有写日记的习惯。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无法理解老耿为何会对这样一个男生和感情有如此强烈的抗拒乃至敌意,直到以后我来到了十六岁、十七岁和十八岁,开始莫名其妙地和全世界作对之后,才真正懂得了老耿曾经的彷徨和心虚。 有这么一个男孩子,他身世清白身家清廉,优秀,洁白,有漂亮的牙齿和好看的笑容,除了一双价格不菲的乔丹鞋,好像一切都不在话下。可你只有青春期的躁动和不安,以及随时都在萌动的痘痘和皮下脂肪,更可怕的是他才十六七岁,便把你放在了心里,那他准备让你把他放在哪里呢?再怎么坚持都无法做到体谅,再怎么温柔都无法做到包容,而且还有年轻和骄傲在作祟,除了一再地错过,似乎也想不到其他结局了。 所以老耿在杨先生这样的感情强压下,大三的时候结识了我现在的表姐夫,一个笑容温暖体态微胖的男人,然后火速与他坠入爱河,大四毕业之后不顾家人反对,不顾杨先生的一往情深,远赴厦门,结婚生子,扎根在鼓浪屿,与一人相守,执一人之手,从此不问江湖事,笑看风云起。 我猜我的表姐夫一定从来没有和老耿肩并肩走过我们中学的梧桐树,他一定没有日复一日地坚持放学后送老耿回家,一定没有坐十个小时的火车跑去老耿的学校对她说一句生日快乐,也一定从来都没有因为老耿的一句话半夜开车跑到老耿家楼下给她送鸭脖,所以他得到了我善良美丽的表姐。 我最后一次参加老耿的同学聚会应该是在我大学三年级的时候,老耿完婚之后从厦门回家探亲,那时老耿的所有小学同学几乎都已经结婚生子,至少也有了谈及婚嫁的男女朋友。所有人看到我都说,小妹妹也长大了,看来我们真的老了。到场的还有王先生,刚从俄罗斯留学归来,在各位同学的起哄下王先生和老耿合唱了一首《广岛之恋》。一曲唱毕便准备起身离开,理由是要去陪未婚妻挑婚纱。 那天晚上老耿的小学同学在ktv玩到很晚,我知道其中一些人曾经都或多或少地发生过什么,而大部分都还没来得及发生什么就结束了。房间里灰暗的灯光打在他们一度风华绝代的容颜上,想想那些心惊肉跳的过去,所有人都选择在歌曲中释放情绪。 江湖上的传奇都是这样落幕的吧,最美的谷主嫁为人妇,最强的侠士归隐山林,那些不世的荣华富贵和快意恩仇竟然以这样的让人沮丧的方式烟消云散。因为老耿,人世间的悲欢离合早我的年龄一步在我面前上演,也许我根深蒂固的悲观情绪就是在第一次翻开老耿日记时种植下来的。 老耿前两年给我生了个外甥女,福建籍,长得漂亮无比,脸上的胶原蛋白灿烂得让人心醉。老耿早就洗尽铅华俨然一副家庭妇女的样子,可能是年龄变大,继承了我妈和我姥姥大惊小怪的个性,对于我成为“作家”这件事的反应和大人们一样让我无所适从,专门注册了一个微博代替我妈对我的一切言论进行点赞和转载。尽管有点反感,但我很高兴能成为老耿的骄傲。 很多妹妹在长大之后便会对姐姐直呼其名,可我从来不,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见到老耿依然要恭恭敬敬地喊她一声“姐姐”。 毕竟是偶像嘛。 第3章 老陈(1) 老陈是我高中时候的绯闻男友。 他是我所有绯闻中最莫名其妙的一段,但他确实是我众多绯闻男友中唯一获得校草资格认证的男生。 学校里的女生对老陈抱着三种看法,第一种是真的对他没有什么兴趣,第二种是光明正大地表达对他的兴趣,第三种是嘴上说不喜欢身体却很诚实。我一直都认为我是第一种,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大家执意要把我归结到第三种。 我从来都不否认我的花痴,可花痴也要找准对象,高一刚入学我就把全年级的男生编排了一遍,老陈绝对排不到前十名。因为老陈缺少我审美标准中最重要的一项指标,那就是白。我喜欢肤白美男,我四岁半的初恋是我在这个世界上见过的最白的男生,后来他被诊断出白化病便从幼儿园退学了。只要一个男生很白,哪怕他长成一块白板我都能给他一个及格分,而如果一个男生不白,就算长成了天仙我也只能说太遗憾了。很遗憾,说实话,老陈一点都不白,所以大家传言我和老陈之间的种种对我一直贯彻的审美观的否定是彻底性的,坚决性的,毁灭性的,是极不富人道主义关怀色彩兼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 每次说到这件事,当我据理力争的时候他们说我狡辩,当我置之不理的时候他们说我默认,那大概是我第一次认识到人言可畏。 高中三年我都没有和老陈在同一个班过,按理说应该是个只能在别人口中听说的彼此,但他却是我高一入学认识的第一个陌生人。 那年夏天,八月,整个城市已经连续一个月没有降雨,天热得惨绝人寰。高中报到的第一天,上午完成了各种入学手续,下午休息,便和友人约在学校门口见面去逛书店,结果友人迟到了,正午一点半的光景,正是太阳蒸腾的时候,街上行人寥寥,学校门口的梧桐树荫下只有两个傻瓜,一个是我,另一个是也在等人的老陈。 他先跑来问我有没有纸巾,擦汗用。我把纸巾拿出来递给他,结果他把一包都拿走了。随后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说起话来,可天气太热放个屁都让人疲惫,我闲闲地回答着,不想日后他告诉我其实他对我的第一印象是还蛮傲慢无礼的。 我一包纸巾都让你拿走了到底是谁无礼啊。 二十分钟后,他的友人来了,刚好是我初中时候认识的一个朋友,而我的朋友已经确定放我鸽子,所以我决定和他们一起逛一逛。一下午的时间,了解了他的姓名年龄,知道了他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算是和老陈熟识起来。 当时对老陈最深刻的印象是他手上戴的一块劳力士手表。那块手表我暑假去青岛玩的时候在劳力士专卖店见到过,是唯一一款不镶钻的男士手表也是我长到十五岁见到的第一件超五位数的东西。 在我第一眼见到老陈手上的那块劳力士时,第一想法是,那一定是个大赝品。 老陈名声大噪是在高一的校园文化艺术节上。我们学校有一个亘古不变的传统习俗就是每年一次的校园文化艺术节,每年初春的时候就看一群小妖精小妖怪们折腾吧,尤其是高一新生,学业还不算忙,刚刚找到心仪的男生或者女生迫不及待地要在他或她面前丢人现眼一番,所以气氛尤其活跃,场面特别热烈。 那一年文化艺术节上,老陈带着一群还算颇有姿色的男生跳了一段杰克逊的舞蹈,忘记了是《dangerous》还是其他,我当时喜欢的是周杰伦嘛,杰克逊什么的根本不熟呀。我比全校同学要早知道这件事情是源于我亲眼观看了他们整个排练过程,因为我也带着一群人和他在同一个地下室 排练我自编自导的话剧。 春天还没开始的时候,老陈带着他的男生在教学楼的地下车库 里练习杰克逊,我带着我的男生女生在车库的另一端练习“你为什么不爱我你说啊你说啊你说啊你说啊”的话剧,大概连续一个月的活动课我们都能碰到。可是杰克逊的音乐太轻快节奏感太强了,而我们的话剧是一个悲剧,在那样的音乐背景下我的演员完全无法入戏,台词背得滚瓜烂熟可是说出来的时候就像黑人说唱,所以在艺术节初审就被刷了下来。这件事对我打击很大,之后我对学校的所有社团活动都意兴阑珊,连那一年最终的闭幕汇演都没有去看,老陈他们究竟在艺术节的高潮之际出了怎样的风头造成了怎样的轰动我无从得知。 仔细想想他们的舞蹈我并不是没有看过。有一次话剧排练,我跟演员在艺术认识上产生了分歧发生了冲突,因为我的固执己见所有人都生气走出了车库。 我一个人坐在地上修改剧本时老陈过来让我当观众看看他们的表演效果,表演完毕他问我意见,我说怎么一点都不优美,一个个都跟骨头断了几节似的,排舞太浮夸走位太绚烂效果太出格,我不喜欢。 一众男生被我批评得灰头土脸,老陈说你怎么老是这么不合群啊,从行为到思想,跟个右派似的。我说你怎么知道的,我是学京剧起家的啊。老陈哈哈大笑一声。 那天放学我有点不敢回教室面对刚刚起过冲突的同学,是老陈去帮我把书包拿了出来。之后老陈给我推荐了很多首mj的歌也借了我很多张mj的cd,可是我有着复古的审美和规则,对这种pop king完全不来电,几乎没有一首歌能听进去。 我问老陈为什么这么喜欢mj。他说,才华,人格,爱世界。 老陈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周杰伦,我说,因为他帅啊。 2009年5月,麦克尔·杰克逊在家中去世,我在周游世界的时候从电视上得知这个消息,第一个想到的便是老陈。那时我们已经大概三四年没有联络了,第一时间我跑到人人网到老陈的主页留言说节哀,五秒后,老陈回复我,麦克不死,青春不息。 我一直认为我和老陈的那些不知从何而来的传闻,大概就是艺术节老陈名扬内外之后学校里的女生急于搜集关于他的八卦之际不小心看到我们在楼梯口的偶遇或者走廊上有一茬没一茬攀谈起来的画面然后脑洞大开自己意淫了一些完全没有来由的来龙去脉传播一下,就成了大家课间的谈资。 对他们来说最具爆炸性的一件事情发生在高一学期末。我刚学会逃课,技巧还不娴熟,心智也不成熟,对于所有离经叛道的事情尚处于摸索阶段,终于有一天鼓足勇气整整一天都没有去上课,谁知道第二天,刚来到教室门口就被大家的哄闹声给震聋了。所有人看到我都像看到台湾回归一样激动又热切地慰问我,关心我,带着那溢于言表的喜悦告诉我,知道吗,老陈昨天来教室找你了,从早上到晚上,整个一天来了四次呢,这是想闹哪样啊! 我觉得,一个人是否具备校草的资格,只要看他突然间出现在一个班级门口,是不是能得到所有人瞬间缄默的致敬,在他离开后,能不能得到班上女生长达十几分钟不得停歇的窃窃私语。从这一点来看,老陈这个校草还是挺当之无愧的。 其实那天老陈来找我不过是为了给我送他写的小说。两天前,我们在图书馆里遇见,我怀里抱着一摞金庸的书,那时我刚开始痴迷武侠,经常像个宅男一样在桌子上放一大杯水然后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用一下午看完一部武侠小说。老陈看到我手中的书说你也喜欢武侠啊,我说是啊恨不得背着一把剑抱着一壶酒闯荡江湖去。老陈说,我自己也写武侠啊你要不要看一下。其实我当下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但是碍于同学情面不好意思当面拒绝就装作兴致很高的样子答应了,但是很快这件事就着我的晚饭便忘记了,心心念念我的逃课计划,全然不记得第二天老陈会给我来送他的小说,更加不曾估计到因为我的不在和老陈的执着造成的重大后果。 老师说逃课没有好处,是有一定道理的啊。 我到现在都还对老陈的武侠小说印象深刻,因为那真是个大长篇,写满了整个本子,而且全是手写,少说也得有十几万字,他的字儿太难看了,要不然我一定印象更深刻。对于里面的情节我无法回忆得太清晰,只记得有一群少年组队各种闯关打怪,有很多玄幻色彩,与其说是武侠,反倒更像修真小说。 在我阅读老陈的小说的那段时间内,我和他之间的传闻愈演愈烈而且越发真切,终于有一天,有个隔壁班上的陌生女生来找我谈了一次话,自称从初中就对老陈芳心默许,跟着老陈的中考志愿一起来到同一所高中共同学习一起进步,对老陈痴心一片日月可鉴,希望我能退出这场纷争。说到最后还声泪俱下,当着很多人的面言下之意竟有指责我横刀夺爱的意思。高中时候的我节操还在三观还正,不管是形式上还是内容上被人无缘无故地扣上了小三的帽子我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绯闻是绯闻,大家随便说说我就随便听听,一笑了之明天之后还有明天嘛,可是跟道德和名誉扯上了关系这就不能忍了。 第4章 老陈(2) 于是我很生气,跑到老陈班上跟老陈说了这件事,老陈逃了一节课坐在操场边上听我说完整个原委,最激动的时刻我貌似还哭了。老陈自知心中有愧,给我擦了擦眼泪说,哦我知道了以后再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我说人家那么喜欢你,你从了就是了。他苦笑说,江湖恩怨哪是一句“从了”便能解决了。我破涕为笑,说你以为你是张无忌还是令狐冲啊。 他也笑了,问我有没有看完他的小说。我说看完了,但是貌似你还没写完。他说对,等我写好大结局后再给你看。我说好。 之后真的再也没有莫名其妙的女生来找我探花,而他也并没有给我送来大结局,我不知道他是没有写完,还是忘了给我送。 我没有想到去提醒他,因为暑假很快就来了。暑假结束后,秋天来之前,连我自己都没有预料到,我会如此火速地爱上了老江。 高二的开始,好像每个人都陷入了恋爱的沼泽,大家出双入对。14班的老王和9班的老李在一起了,8班的老郑和11班的老于在一起了,校花成功被邻校的校草泡到,而我爱上了老江。 我爱上了老江,然后我的整个世界全部都是他,再也容不下任何人。我的眼神只环抱他,我的话题只围绕他,我的精力只奉献给他。有段时间,年级里的同学打招呼的问候语都是“哎呦,听说老刘喜欢上老江了你听说了吗?”“听说了当然听说了,真是不得了!”,伊始我还窃窃自喜,以为靠舆论的力量就能让老江屈服,可是万万没想到,老江拒绝我的速度比我爱上他,还要快。 现在想想,一个人的世界只盛得下另一个人是件很可悲的事情。比这个更可悲的,是那个人,拒绝了这个世界。一时间,我从天堂跌到地狱,不管是心理上还是身体上都承受不了突如其来的肃杀,高二的冬天我过得特别惨烈。 生日和冬天一起到来,大家可能是出于同情,很多人都给我送来了生日的祝福,包括从我的话题排行榜上消失了很久的老陈。他送了我周杰伦的新专辑附带一张生日卡片,用他极其难看的手写字在卡片上写着,和别人走不一样的路,必然和别人有不一样的结果,你总和别人不一样,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好事,但一定不是坏事。 这番话或多或少给我一些鼓励,所以冬天过去之后,万物复苏之时,我又重新燃起了斗志,不过这次不再是闪电战,而是拉响了和老江延绵不绝长达七年的割据战。 老陈和老江是认识的,他们经常一起打篮球。在我喜欢上老江之初,大家都在挑剔老江的背有点驼眼睛有点小气质有点颓唐的时候,只有极少数人承认我的眼光。其中就包括老陈。老陈说老江的灵魂很性感,是个很有魅力的男生。当时我真是恨不得和他握手,认定我们是站在统一战线的战友。 我觉得一个男生能对另一个男生由衷地夸赞比女生之间的真诚相对还要难得,像老陈,这个时刻处于风口浪尖的校草级人物,肯定时不时地会受到一些攻击,有来自女生刻意的傲娇言语,也不乏男生的恶意贬低,单单我听到的一些言论就有很多不堪入耳,说老陈骄傲、清高、爱卖弄、好装逼。还有大把外校的人来我们学校门口等着看传言中的老陈是什么样子,其中大部分人参观完毕都会甩上一句“也不过如此”。如果是我,肯定承受不了这样的重压,但是老陈挺了下来,照样梳着他四六开小分头,每日骑着他拉风的红色山地车,从容地走进校门口,理一理衣领,用他标志性的微笑和全校女生打招呼。 其实这个世界上哪个人不是恃才傲物恃美行凶呢,稍微有点才华的动辄长篇大论,稍微有点姿色的都要每天用自拍照刷屏。我对长得漂亮的人向来格外宽容,世界已经糟糕成这个样子了,那些鲜有的美好事物又何必去存心诋毁呢。 更何况老陈,还夸赞过老江啊。 因为老江,那年冬天之后的时光几乎每一秒都能被我拉长成一段人生,老江用他的懈怠和无为折磨我,把我弄得人不人鬼不鬼。很多友人发现我这次动了真情,良知尚存地立刻从看热闹模式转换成知心姐姐模式,纷纷过来劝解我,做人不要太执着,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何必在一个不在乎你的人身上浪费人生呢? 我心想你们早干什么去了,第一次表白的时候你们不还摇旗呐喊助威来着么,这会儿又装什么豁达。所以这些话我哪里听得进去,依旧我行我素乐此不疲。后来老陈忍不下去了,也来找我谈了一次。 他问我,你真的喜欢老江吗?我说是啊。他说,那你喜欢他哪里?我说,从头到尾都喜欢,他的每一个毛孔我都喜欢。 老陈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说,真的就非他不可吗?我固执起来,梗着脖子说,对,就是非他不可。 老陈说,我还以为你会和其他女生不一样。我激动地跳起脚来,说,我从来就没有觉得我和其他女生不一样啊,怎样,你也觉得我不好是不是,那你去学老江啊,你看人家,方圆二十米之内看到我就跑,所以这会儿你在这儿跟我谈什么心啊。 老陈也激动地站起来说,你干什么啊,我没这个意思。看着他无辜的样子,加上之前在老江那里受到的委屈,然后第二次,我在老陈面前落泪了。 那时应该是我作为当事人第一次觉得我和老陈之间的绯闻也许真的是空穴来风,如果有一两个路人看到我们现在的状态估计又是一个无法说清的事故。但是很可惜,晚自习无人的操场边上,只有我和老陈。 他微微皱着眉,等我平息下来。而这片在夜幕中渐变成墨绿色的操场,在等着我们慢慢将此时的各种复杂心绪在还没来得及弄清楚之前,冷却,以及淡忘。 我忘记了那天的对话是如何结束的,貌似老陈的一番话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我有重新审问自己是不是真的就非老江不可了呢,我不是要一把剑一壶酒行走江湖的么,怎么能这样就被儿女情长摧毁了呢。总之那之后,我很少像之前那样每天老江老江地念叨不停,至少在高三毕业之前,我都没有再像个怨妇一样继续和老江玩着追逐与被追逐的游戏。 虽然这并不是我和老江的结束,但那又是后话了。 高三的时候学校旁边开了一个cd店,会卖一些打口碟。有段时间我非常乐意用pj harvey, nirvana,枪花和以泪洗面标榜自己,经常能在那里淘到喜欢的碟,所以有一段时间非常喜欢泡在那家cd店。非常巧合地一次和老陈相遇,发现他也是这家的常客,我们都表示出了惊讶,他说不是周杰伦的粉丝吗怎么开始听摇滚了。我反问不是mj的大饭吗怎么开始听重金属了。然后我们一起大笑起来。 于是我又有一段时间频繁地和老陈在那里见面聊天。跟老板也混得很熟,上大二的时候在夜市看到cd店的老板摆地摊,我们嗷嗷嗷了好久开始寒暄起来,他说cd店的生意不好做啊,租金付不起只能来摆地摊了。他追问我老陈的下落,说那个高高瘦瘦长得还蛮帅的男生去哪里了? 其实高三毕业之后我们就很少联络,只知道他去了警官学校出来就是公务员。老板摇摇头说,那一年,他高价买我的木马绝版cd,我没受得了诱惑,卖给了他,现在真后悔。 我听到之后一阵心虚,因为那张cd在我这里。有段时间我很喜欢这个叫木马的乐队,觉得主唱很性感,老陈问我是不是因为他长得像老江。我没回答。然后冬天过生日,老陈便送了我一张拆了封的木马cd。我收到的时候心里嘀咕,这家伙太小气,要送也不送全新的。 然而很快,我又喜欢上了另一种音乐,曾经费尽心力收集来的摇滚乐手或者乐队的歌我都再也没有听过,包括那盘我从来没放进过cd机的木马。再后来,因为一次搬家,连cd都不见了。 高中结束之后,参加了一次年级性质的同学聚会,当时大家还没有走进社会,尚且单纯,话题还没牵扯到车子和房子,所以聚会的性质还围绕着揭老底和吐槽彼此的黑历史。大家让我坦陈除了老江,我对那几个绯闻男友究竟有没有动过心,为了配合群众的情绪,关于老周老张老杨等人我嬉笑打闹插科打诨地并没有急于推脱,直到说到老陈,我非常真诚非常斩钉截铁地说,没有。 大家拍拍我的肩说,这个可以有。 鄙人平生说过无数次谎言,而这一次,无疑是我最诚实的时刻,我用有生以来最纯洁的眼神望向大家说,这个真没有。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回答扫了大家的兴致,换来了一片沉默。 半晌之后,有一个人开口说,我就记得高一的那一天,看到老刘和老陈在楼梯口聊天,老刘微仰着头,老陈微躬着腰,莫名地觉得,很美好。 这样写下来,可能会产生我和老陈有很多交集的错觉。但是如果把这几千字稀释在长达三年的高中生活中其实都是些根本得不到关注的琐碎,而之后来往的断层更让我觉得我连老陈的过客都算不上。但我还是很乐意和别人说起我们当年的校草,那个风光一时会跳杰克逊舞的男生,在有人对他有误解的时候帮他正名,因为我始终觉得,他是一个不错的家伙。 在十几岁的年龄里,一个男生愿意一直微微弯着腰温柔地和一个女生说话,那么他便有一颗温暖又善良的心。 这是我觉得一个男生,最难得的品质。 第5章 老赵(1) 老赵是我的高中同学,相识了十年的朋友。 传说高二四班的自习课曾有一奇景。坐在教室最左边的女生和最右边的女生比着讲黄色笑话,结果被年级组长逮到,双双被贬去操场上罚跪。 这个奇景就是我和老赵造就的。 我总觉得我认识的所有女生不管是相貌还是品行都是上上等的好。曾经还有被说成只和美女交朋友的误会,可惜我的那些美女好朋友总是能在说出第一句话之后就把自己的屌丝气质显露无遗,我想我应该是被这群人的市井气给拖累了变成了远近闻名的女流氓,否则也半斤八两的能成为一个靠脸吃饭的人了。 而老赵无疑是我认识的那群貌美如花的女屌丝中的翘楚和奇葩。 老赵最经常被人说道的就是她的二,她总是二了吧唧地乐呵呵。 高一我和老赵分属两个不同的班级基本上从未听说过彼此,高二文理科分班完我们才来到同一个地方有了相识的机会。事情起源于高二开学第一天,我们两个都迟到了,年轻的班主任为了在新班级树立威信,板着一张滴水不漏的娃娃脸质问我和老赵何以这么懈怠。我揉揉眼睛回答老师,我起晚了。轮到老赵的时候,老师指指手表问她,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老赵说,不知道啊,知道了我就不会迟到了。 和她并排站在讲台前的我听到这句话颇为震惊,更别提我们班主任了。当时我心想这么肆意妄为的挑衅言论连我都不敢明目张胆地说出来,高中生活果然是藏龙卧虎人外有人,一不小心就被别人抢去了风头。我转头看看这个面若桃花的姑娘认定她和我一样,在这张乖巧听话的面孔下一定藏着一颗离经叛道的心。 班主任的下马威被老赵的两句话全部瓦解,老师很生气,后果很严重,直接导致那天放学我和老赵被留下来打扫卫生。整整一个暑假的灰尘啊,我和老赵两个弱女子在放课后的教室里上蹿下跳地擦玻璃抹灯棍,从傍晚干到天黑。我以为我和老赵的友谊是建立在同甘共苦艰苦奋斗的基础上的,而在那两个小时的劳动改造的时间里我发现老赵其实一点都不叛逆,她压根就跟叛逆沾不上半毛钱的关系,早上能说出那些话因为那是事实啊,老赵说,我真的没有手表嘛。 几乎是有点赌气性质的,那天我和老赵把高二(4)班的教室打扫得特别彻底,不放过任何一个边缝角落,连每个桌洞都清理了一遍,就差涂上一层蜡了。临走前看着教室后面的那块黑板,我跟老赵说,要不咱写点什么东西上去吧,算是第一期黑板报。 老赵想了想,拿着粉笔写上:风雨过后不一定有美好的天空,不是天晴就会有彩虹。 看着这段话我细细品味了一会儿,心想这个姑娘可能比我想象中有想法很多。虽然有那么几分钟的沮丧,可是很快,在我丧失掉一个同道中人之后,我觉得这个留着齐刘海的姑娘骨子里也不是没有跳哒的基因。更何况,她长得很美。 老赵喜欢王菲,据说从初中就开始喜欢了。 王菲和李亚鹏结婚那会儿老赵伤心了好一阵,王菲和李亚鹏离婚那会儿老赵又是伤心了好一阵。 让我想想高二的女生普遍都该是什么样子的。 穿着不服帖的校服,要么营养过剩要么营养不良,生活重心不是放在数学上就是放在男生身上,喜欢纠结于那些小格局的问题,比如考试、升学、放学后吃什么、怎么还不下课、谁谁谁跟谁谁谁今天说话了、谁谁谁跟谁谁谁今天吵架了,她们沉迷于掩饰自己,不管是自己知道的还是不知道的,她们害怕太招摇又不甘心一直庸俗下去,每个月必买《读者》和《青年文摘》,喜欢摘抄普希金和托尔斯泰的句子,为高考作文做知识贮备,而且她们大部分都不知道格瓦拉和索尔仁尼琴是谁。 在这些人的映衬下,老赵的二便格外如沐春风。她想学习的时候就学习,会对别人说“你不要来打扰我我这节数学课没听懂”,她要玩耍的时候就玩耍,会在语文课上插着耳机趴在桌子上看窗外的落叶。老赵读过很多书,她也不以自己的博闻强识为耻,她说我就是看过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就看过了。她天真,又很坦诚,时时刻刻都很快乐,于是在那个满目疮痍的十七岁便有很多女生看不惯她,表面上和她谈笑风生,私下却在揣度她凭什么。老赵知道有人不喜欢她,可她不在乎,见面还是会兴高采烈地说“嗨”,走过之后换来女生们生硬的一句“你看,是个二货吧”。 其实我从来不觉得她二,她只是不想去争不想去拼,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才总是很开心,心胸开阔地不去计较点滴的得失所以对很多事情都一笑而过。 我很早就知道这是一种大智慧,是我们在十七岁还拘泥于儿女情长爱恨情仇你欠了我三毛钱还不还再不还老娘就记恨你一辈子的时候,无法理解的大智慧。 不过我和老赵一起干过很多很二的事情倒是真的。 她曾经帮我送过情书陪我一起跟踪喜欢的男生回家,我们一起逃课去教学楼的天台谈人生谈理想。后来有段时间我们的关系很糟糕,我忘记具体是为了什么大概是在价值观上产生了冲突,还在一堂课上打了起来。 没错,我们在课上打架,她拿着一本书砸向我,然后我掀了她的桌子。我很气愤,指着她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了后来开始流行起来的一句话:“有本事放学别走!” 但是那天放学我们都走了,老赵的爸爸来接她,我的爸爸来接我。老赵的爸爸和我爸爸都是温柔型的爸爸,他们两个在学校门口轻声细语地探讨晚上给女儿做的晚饭。那之后我和老赵大概有一个月都没有讲过一句话,其他女生有想趁机拉拢我,也有试图跟老赵说我的坏话。但我和老赵都是那种很倔强的人,高中时的我尤其年轻气盛,瞪着对方脸孔说,那个二货的桌子我都掀了,用得着跟你在背地里说她的是非吗。 然后所幸,很快我们又和好了,一起去生物班听那一堂和人体生殖有关的课。 因为高二分班后我们历史政治班是没有生物课的,老赵托人打听到周四晚自习的时候生物班要集体在阶梯教室上人体生殖这一课,各种幻灯片和电视电影讲学,这么一堂生动活泼有机会直击两性秘密的课我们却没有,我和老赵表示极大的不满和愤慨。所以那天的晚自习我们偷偷溜进阶梯教室坐在最后一排,看着电视里放的生殖讲座,一群精子游向卵子。 我说你看多像蝌蚪。老赵说,输精管和尿道是同一个,精子里面肯定有尿。 关于这方面,老赵懂的一直都比我多。 高中的时候语文成绩是我为数不多比较在意的东西,因为我自诩我对古文的理解那简直是浑然天成,而老赵是我为数不多感到棋逢对手的一个。她的现代文阅读总是比我好那么一点点,而我也只能在古文阅读上面赚取点比她多的分数。 老赵的课堂作文和我走同一个路线,都是嬉笑怒骂插科打诨,可不知道为什么同样的写法她能拿到高分我却总是不及格。后来我找老赵一起分析,老赵说你的观点都太左了,学院派的人肯定不能接受。 老赵喜欢《红楼梦》里的鸳鸯,喜欢她的自重和高洁。吵架的时候我就说你和你家鸳鸯一样死心眼不变通,老赵就回击我你和你家湘云一样大小姐脾气还贱兮兮地缺心眼。 二十岁之前我们流氓又学术着,吓走了一批男生。 二十岁之后我们开始装嫩扮萝莉,又吓走了一批男生。 我问老赵是不是我没抓住潮流,为什么时机总是在跟我开玩笑。老赵说,因为你一直在引导潮流,一个人走在最前锋所以才会觉得孤独的啊。 认识老赵的那一年,也是我陷入老江旋涡的那一年。十年之后,如果把这个旧案翻出来重审,老赵一定是起到推波助澜的最大作用的那几个人中的鳌头,出于各种客观主观的原因,老赵在我无数次想要放弃老江的紧要关头及时出于好意却违背历史发展规律地阻止了我。 而我,总也无法克服她的那双炙热的眼睛,无法在她勇敢地站出来对我说“老刘我又搞到了老江新换的电话号码了”时对那张纸条说一个“不”字。 一个人如果在哪里跌倒,就注定了她会永远都在那里跌倒,跌了一百万次,跌出了水平跌出了风格还跌出了感情,最后跌成一个坟墓,在里面化成了灰,混在泥土里等待风向逆转,什么时候能再把她吹到他身边。 老赵和老江从幼儿园就认识,小学初中都在同一个学校,高二的那天我站在操场旁边把老江指给老赵看,老赵的下巴差点掉了下来,随后给我解释了他们的缘分,当时我便觉得老赵真是上天派给我的一个间谍。但是老赵很无奈地告诉我,她和老江并不熟,确切地说老江跟谁都不熟。我顶着十七岁时光滑的额头拍拍胸脯对老赵说,没关系,等我把他拿下,我们都会熟起来。 如果让老赵回忆我这段感情的过程,她应该会把这一天当成我日后万劫不复的开端,而我那天脸上挂着的自信笑容,也怕是最后一次出现在她的人生中,以及我的人生中了。 老赵帮我给老江递过情书,不止一次,帮我给老江传过话,好话狠话,她果断放下了美人的架子,在老江的班级里给我布了无数眼线。从捕杀老江这件事上,老赵的交友之广人际之范实在让我叹为观止。是她凭一己之力挑起了舆论的风浪,带动了群众看热闹的积极性,在无数个关键时刻老赵用她的第一手情报力挽狂澜,后期我的很多朋友都已经对我的这种飞蛾扑火的热情丧失兴趣了,老赵依然和我一起站在战斗的前线。 很多年后老赵问我,有没有后悔爱上老江。我不假思索地说,没有。老赵长吁一口气说,那就好,我特别怕你后悔,然后来怪我简直是落井下石的帮助,我也有疑虑,如果之前及时地拦住你,可能你现在会更幸福一些。我拍拍老赵的肩膀说,不会的,就算我真的有朝一日后悔爱过老江,我也不会回头来怪你的,我们都希望看到爱的人好,只不过不得章法罢了。 老赵告诉我,她之所以这样倾尽所有地帮我,是因为有一次放学后,我又一次遭到了老江的拒绝,拉着她一起去天台吹风。老赵看我这么失魂落魄,心里为我不值,问我何以这样喜欢一个人,你还那么年轻。我回答她,看到老江第一眼,我就觉得心跳平静下来了日子踏实下来了,好像有个声音对我说老刘你的未来有着落了,我喜欢他,这和年不年轻没关系,他平静了我一切野心踏实了我所有幻想,就算以后在学校门口摆个摊儿卖馄饨,只要有良人相伴,我也愿意。 时隔多年,老赵清清楚楚地把这样一段我自己都不记得的话重复给我,她说,你说这些话的时候表情温柔而笃定眼神刚毅而湿润,在那个皱巴巴的青春里,你都不知道你有多耀眼,所以就特别想把你要的都给你。 高中时老赵也有她自己喜欢的男孩,是她初中同学,我们在4班,男生在10班,课间去厕所必经的地方。有段时间我一直觉得老赵肾不好,一下课就往厕所跑,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去看男神的。 第6章 老赵(2) 高三的时候,老赵男神的妈妈曾经来学校找过老赵,说不要让她影响她儿子学习。老赵那会儿哪是中年妇女的对手,最多每天跟我在嘴皮子上耍耍花枪。所以老赵很沮丧,来找我诉苦。我宽解她说报复男神妈妈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孙子身上流有你的血。 老赵眼睛一亮,茅塞顿开一样,当时我没懂老赵为什么忽然雀跃起来,直到十年后,我才知道什么叫心想事成。 高三毕业之后,我和老赵去了不同的大学读书,老江动用了所有势力把他高考志愿的去处瞒得结结实实,就算是老赵都没有打探出来。在我以为也许以后真的只能和老江花开两处天各一方的时候,大学二年级刚开学的那年九月,老赵给千里之外的我发来一条短信说,我看到老江了!就在我们大学的食堂!他来医学院读医了!随后附赠了老江新的电话号码。哦,老赵去读了医,这是我至今都无法理解的事情之top3,而她居然还从医学院毕了业,这也是我至今都无法理解的事情之top3。但老赵送我老江的电话号码,无疑是我那一年收到的最喜出望外的圣诞礼物了,虽然当时只是秋天。 也许是因为进入了大学,经历了大学第一年过分散漫的生活,身体和精神都会有些空虚,再次联络到老江他并没有像高中时那样紧张而慌乱地拒我于千里之外。他的目光不再游离,他看到了我,甚至俯下身注视我。 我们开始有规律地发短信,交流新一季的日剧,睡前说晚安,天冷了他会提醒我加衣,听说我感冒了他便拿他新学的知识科学地对我进行指导。他陪我玩qq游戏上的连连看,后来我们都练到了钻石射手座,可是我一次都没有赢过他。我们拿着中国地图和世界地图乱画,说如果有钱有时间,就要去那里和那里。 我拿着这些事例受宠若惊地到处求证他是喜欢我的吧,他这样应该是喜欢我了吧。 那个秋天,陶喆开始搞摇滚了,周杰伦开始搞古典了,美剧开始盖过韩剧的劲头红了起来,可姑娘们都还不知道《越狱》的男主角是个gay。那个秋天像借来的一样,到处都充满硕果累累的假象,我问自己难道这就是我之前怆然寒酸的播种而结出的果实吗,坚定的无产阶级革命者老江同志这是要缴枪投降了吗。 可冬天来得这么快,历史上在冬天遭遇人生低谷的人一定不止我一个,数数的话应该还有拿破仑和希特勒。从西伯利亚过来的冷风吹得又急又萧瑟,等我寒假回到家,老江再次用他的避而不见向我证实,这一次,输的又是我。 他给了我希望,就是想让我再绝望一次吗?我搞不懂这一切又是因为什么,那个冬天我过得生不如死,于是连续好几天都召集很多姐妹来ktv里买醉,一遍一遍地唱《他不爱我》。有一天唱到很晚,我还喝醉了,吐得到处都是,披头散发满身污秽依然不愿意放下话筒继续问天问地问命运问自己。姐妹们实在看不下去,拿着我的电话找到了老江的号码,打电话给他直接报了地址让他过来要跟他当面对质,怎么就把我这样一个活泼天真的小姑娘折磨成了这样。 老江这次倒是像个真正的勇士一样选择了直面鲜血淋漓的事实,单枪匹马来到我们的ktv包厢,还没等大家开口,二话不说把躺在沙发上奄奄一息的我背起来送我回家。 我醉得昏天暗地完全没看到这一幕是怎么发生的,但我想老江当时一言不发好像扫墓一样沉重的样子肯定酷炫极了。 隔天就是大年夜,旧的一年就要过去,新的一年即将来临,已近深夜街上的车辆稀稀寥寥。我现在依然能非常清晰地回忆起那夜的路灯照在老江后颈上的亮度,因为那应该是我最漫长的一次回家的路,也应该是徐州最寒冷的一个冬天,我趴在老江背上,那是我们此生相距最短的一次距离。 我借着自己喝多了,可着劲儿在他背上撒泼,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给他诉说我这些年的忍辱负重含辛茹苦。老江面对我复读机一样的“你为什么不喜欢我,为什么就不能是我”的提问选择了沉默,就像一直以来的一样,他用沉默对抗我的所有情绪,选择用时光做武器,让疲惫来把我打败。没想到后来我真的说累了,也哭累了,安静下来,和老江用一样的频率呼吸。那个ktv离我家并不远,但我总觉得老江走了很久很久。 最后老江在我家楼下把我放下,我们面对面伫立了一会儿,我有生之年最后一次问老江,为什么不喜欢我。老江不屈不挠地回答,我考虑了很久,还是觉得我们不合适。 多么熟悉的一句话,我一下子想起来了,当年我第一次跟老江表白的时候他就这么告诉我。其实他早就告诉我了啊,一字一句,清清楚楚,所以执迷不悟的始终是我吧。 瞧瞧这句话,“我们不合适”——简单易懂直接明了,主旨清晰铿锵有力,是原因,是结果,不加注解,无须诠释,用过的都说好。 那年冬天我刚满二十岁,那一年是我人生的一个分水岭,那夜的心情仿佛一个坐标一样把曾经的我定在了一个失败者的位置。从此它像灯塔一样照射着我提醒着我警示着我,我的人生是这样彻底、完全、肝脑涂地地挫败过。 那个冬天之后,我再也没有纠缠过老江,也没有和老江说过一句话,我假装是我把他抛弃了一样主动远离他。那年冬天之后我离开了老江,我也离开了很多知道这件事的人,包括老赵,确切地说我选择离开我自己。我换了手机号,换了qq号,刚好我又搬了家,寒假过完我回到异乡的大学去读书,结识新的人,交了新男友,紧接着我们分了手,一切都是一副随时随地能重新开始的样子。但事实是,在此后的两年中,我始终走不出老江的阴影。 我开始寄居在ktv里,挑战自己的底线,最终把自己练成了中华歌单,虽然不再会在唱每一首的时候都想起他,但那首《他不爱我》始终只留给他。机缘巧合下我开始写小说,男主角都有一双狭长的眼睛和一颗温柔却懦弱的心,女主角个个灵魂易迁徙思想爱徒步,故事的结局都不太完美,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当然,大部分只是精神上的。我开始学会不去问为什么,哪怕以后遇到再大的挫折,我都觉得这一切其实并没什么。我开始打起背包到处旅行,走遍了我和老江曾经在地图上做过标记的地方,大三那年我寻到了老江曾经对我说过的西藏山南圣女峰脚下的那座喇嘛庙,在那里一住就是三个月。 老江对我的影响如此之远如此之深乃至到今时今日依然会在提及他的时候在心中荡起些许涟漪,有时候连我自己都受不了了,这究竟何时何地才能是个头啊,所以人与人之间的爱与恨真的能维持五百年之久吗。 大概,还是因为太年轻了。 也许真的要等到五百年之后。五百年后,在一个月黑风高阴森恐怖的夜晚,他是至尊宝她是白晶晶,奇妙的爱情从桥上的那一点火开始。而紫霞仙子,可能只是欠了他很多钱的那个人。 其实老江影响到的不光是我,还包括所有亲眼见证过这件事情的人,老赵便是其中之一。二十岁之后,我离奇失踪芳踪难觅,偶尔登上以前的qq号,唰唰唰就会被一堆信息击倒,老赵的留言最多,数以十计。偶逢深夜,心一软手一抖,点进入老赵的qq空间,就看到她不止一次地写各种心情小文追忆我悼念我。 她在文中写到,童话里说,国王的王后死了,国王每天都要去王后的坟上哭泣,冬天到了,坟上铺了一层白色的毯子,然后春天来了,太阳把毯子拿下来,国王又娶了新王后。现在连童话都能这么残忍,又要去哪里求得安慰呢,我的那位挚友,再坚强也会心碎吧。 老赵还写到,我知道她换了qq,换了手机,换了家庭住址,也许她现在连心都换了,但我依然在寻找她,希望她能一回头就发现,囧,原来你还在这里。 这些话对我来说不是没有震慑力,我似乎也知道自己的做法不太正确,只是好像总是缺少那么一点承认错误的勇气。在我销声匿迹两年之后,大四的那年寒假,老赵不知道从谁那里得知了我的住处,冒着大雪跑到我家楼下把我逮住。老赵拉着我说,你至于吗,为了这个男的就不理我们了,不值得啊! 时隔两年,再次看到老赵那张娇艳欲滴的俊俏脸庞,我顿感羞愧。也许是因为自己的草率离开而愧疚,但更多的是感到自己干了丢脸的事儿有点无法面对所有的目击者。然而直到很多年很多年以后,当我不止一次遭受同样的待遇,被其他人当成一段引以为耻的过往全面否定,当成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刻意忽略甚至索性逃避,我才真正体会到当初我的失踪给老赵等其他好友造成多么大的困扰和苦痛,才真正了解到曾经的我是这样地幼稚与鲁莽。 就像高中那次我们在班级里打了一架之后很快和好一样,老赵寻得了我,拉紧我的手,纵然隔了两年断绝一切往来的时光,但我们并未生出任何芥蒂和罅隙。我给老赵说我这两年的去处和见闻,给她看我写的小说,我们很快又回到高中时代那样互相挖苦互相吐槽以及互相依偎着说很多人的坏话的状态。 她毫无忌讳地再在我面前提起老江,从她以前的老线人那里得到的断断续续的情报,说他找了女朋友,然后分手了,然后又找了新女朋友,然后又分手了。 我想我需要这些消息,我不会再逃避。这是我的一道疤,是我曾经亲手砍下去的伤口,我看过它皮绽肉开血流横飞的景象,那么我现在要亲眼看着它愈合。这个愈合的过程可能很漫长,也可能需要一个彻底绝望的过程。绝望和顿悟其实并没有区别,都像孤独一样静如止水,不起一丝波澜地通透宁静。绝望不是一个贬义词,因为真正的绝望之后,其实会在内心升起一种莫名的安详,然后学会守护和凝视。 2014年9月老赵和她相爱十年的男朋友结了婚,就是那位老赵会借口去上厕所在路上偷偷摸摸瞄两眼的男神。她是我所有好友中结婚最晚的一个,之前我去澳洲留学,很多朋友的婚礼都没有参与,所以老赵是真正意义上让我亲眼目送她嫁出去的人。 为了老赵的婚礼,我前前后后忙了一个月,大家都开玩笑说,老刘这次真上心是不是暗恋过老赵的男人啊。我说我何止啊,简直就是混杂着亲娘改嫁闺女出嫁前女友找到人生真爱一样复杂的心情。 于是婚礼上,我无疑是除了赵爸爸之外哭得最动情的一个。 看着老赵穿着婚纱走在红毯上的背影,我想起十年前高二(4)班的晚自习上,老赵在教室那头喊我,我在教室这头回应,然后我俩莫名其妙地哈哈大笑起来。 仿佛一切都没变过,只要和老赵在一起,我们就能斩断一切阴霾,肩并肩用双手迎来云消雨霁。 在我人生最低潮最绝望的时候,老赵没有放弃我,她是对我说不能在这里倒下这里不是终点然后背着我向前走从不觉得我是累赘的那个人,她用她的等待和体谅教我学会坚强。 那么,有生之年,对老赵,我便是会永远站在她前面替她挡下所有刀剑的那个人。